《煮酒点江山》 章节目录 第1章 初到异界 天风大陆1118年,曼陀罗帝国38年,巴伦西亚终于坐上了那向往以久的皇坐,以曼陀罗三世的身份,接受百官的朝拜。 1118年,在天风大陆各国的神官看来,不是一个好年份。东边的苍梧帝国,在三月经历了千年来最大的海啸,而西边的池河和色百两国,矛盾不断升级,大战一触即发。南边的宁南正不断加强的经济入侵计划。而地处中原的曼陀罗帝国,开年第三天,就失去了他们最伟大的开国皇帝--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二月,又送走了二世皇帝拉姆拉克..... 天风1118年,天灾不断,兵刀四起,巨星陨落,山河变色。而也正是这一年,一个不应该出现这在这个大陆的人——出现了。 我们的故事,就从这天风1118年,曼陀罗帝国一个叫乐平的小镇开始..... 马拉戈壁的,这是哪? 唐?宋?元?明?清? 胡忧张着大嘴傻楞愣的看着眼前的景象,愣了半天都没能说出话来。 胡忧记得自己今天和往常一样,与师父一起出门卖野药。刚逮着个大肥羊,城管就来了。咱是老游击队员了,还能让城管抓住?一声呼哨,与师父两人拿起东西就跑..... 可问题是,怎么跑这来了? 这究竟是哪? “喂喂,后生仔,借过,借过......” 胡忧正发呆呢,突然一辆板车经过他的身边,车上满满当当的装了好些梨,怕得有三四百斤吧。那拉车的大汉脾气似乎不太好,正对着他大叫。 胡忧这才发现,自己站在了路中间,把人家的路给挡着了,连忙闪到一边,让人家过去。板车经过的时候,胡忧长袖一抖,顺了人家一个大梨。 这完全是胡忧的习惯性动作,他和师父两人行走江湖,以卖野药为生。有时没生意,也经常改行偷个鸡,摸个狗什么的。好在江湖八大门多少都有些共通之处。胡忧虽然生在‘疲门’,但对别的门道也有所涉猎。总之半饥半饱,游走了大半个中国。 疲门主要是行医卖药为生,拜扁鹊为祖师爷。与另外七门--册、火、风、爵、要、惊、飘全属骗人不同,疲门多少还是有些真本事的。它属于真中有假,假中有真。当然了,治得好是你的运,治不好是你的命。 胡忧跟师父行走江湖多年,有被奉为手神医活菩萨之日,也有被蹋上一万只脚,踩得永不翻身之时。总之是酸甜苦辣全尝过。 从七岁父母两双亡,走投无路拜师父学艺到现在,风风雨雨十三年,也算是科班出生吧。不过他们这门人,学的都是野路子,正规医学院出来的人,没人拿正眼瞧他们。他们一生都只能在街边摆小摊,混日子。 门里有个口号,一地不留三天。那意思是说,三天过后准得有麻烦。当然,也有一天都呆不住,打马换地方的时候。 胡忧早已经习惯了漂泊的生活,在初到此地被惊吓了一把之后,也对这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眼力。胡忧仔细的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里的生活水平大概和中国古代的唐宋差不多,当然,也可能是三国。他读书少,对中国古代人们的生产生活涉猎不多。 不过这里应该并不是中国的古代。街上的行人大多穿麻衣、布衣,也有少量穿皮袍的。 胡忧和师父出外开档的时候,穿的都是布长袍,所以在这里,并不很显眼。如果穿的是t恤牛仔裤,那问题就有点大了。 另外,胡忧还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人民币到这里不好使。他刚才试了一下,拿出十块钱扔到地上,居然没有人捡。这要换到平时,胡忧一定很高兴,这里的人多‘纯’呀。不过现在,他可笑不出来。人民币不好使,那就意味着,他现在身无分文。 唯一让胡忧安心的是,这里的语言和文字,他都能懂。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观察了半天,胡忧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来到这里好几个小时了,就只吃了一个梨,还真有些顶不住。翻遍了全身,除了一些开档吸引人注意的药戏道具外,身上什么也没有。连早上吃剩的半块烧饼都跑丢了。 不过有药戏道具在,胡忧心里多少也还有些底气。疲门虽然以卖药为主,但是为了吸引人,耍把戏也是有两手的。今天就在这里耍上几手,弄几个铜钱(胡忧已经观察到,这里交易用的是铜钱),也好对付顿饭再说。 说干就干,胡忧在一处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找了块空地。江湖生活十几年,对于这些,他是熟门熟路。 找块平整的石头,把身上的东西放在石头上,胡忧扯开嗓子,先来段开场白。平时喊开场白的时候,一般都先敲几下锣,好引人注意。不过现在锣也跑没了,就只能干喊了。 “各位叔伯兄弟,老少爷们,大爷大妈姑娘婶婶们。小弟初来贵宝地,短了盘缠无法还乡,特来此处借一境之风水,给大家来上几段小戏法。还请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小弟在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无论哪朝哪代的人,总喜欢看热闹,加上胡忧选的这地方不错,这几嗓子下去,很快就围上了不少人。胡忧心中暗喜,心说今天这饭钱应该能有着落。人一聚起,就不能让他散了。于是胡忧又继续吆喝道: “那位朋友问了,看你年纪轻轻,你会点嘛? 这位朋友问得好!不过我要告诉这位朋友,常言道,姜是老的辣,辣椒还得小的辣。没有三分三,不敢上凉山。没有四两铁,哪敢打半斤刀。小弟今天敢站在这里,自然有几手拿手绝活。 那位朋友又说了,你站在这呱叽呱叽说了半天,尽耍嘴皮子,也没见你有什么绝活。 既然朋友开了口,咱也别光说不练。下面小弟就先给大家来一手--口吞白瓷片。” 胡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白瓷片’。胡忧为什么先来这个呢?因为刚才他已经观察到,这个地方也是有瓷器的,所以他决定先来这个,耍别的,他怕人家看不懂。 胡忧把白瓷片摊开在手上,在人群前游走一圈,让围观的群众看,以显视他的‘瓷片’没假。 为了让别人深信不疑,胡忧还拉过一老者说道:“这位老伯,你来看看,这是不是家里用的茶壶茶碗打碎的瓷片。” 老者看了连连点头,胡忧大叫一声“来咧”,抓起一片大的,一口就吞下去。这瓷片一吞下去,胡忧的脸瞬间就涨红起来,不停的挺胸拍背,装成是被瓷片鲠在喉间难受的样子。 人群一看,都有些慌了。 有好心的关心道:“小伙子,你怎么样了?” 有坏心眼的,暗笑这回有好戏看了。 其实胡忧吞下去的不过是一片海螵蛸而已。海螵蛸又叫乌贼骨,这东西色白而质脆,指甲一刮就成粉。江湖人把它做成瓷片状,吞下去跟本伤不了人。 胡忧看戏演得也差不多了,于是又大喝一声‘下’,只见那咽喉一动,那块瓷片被吞进了肚子。 胡忧收功抱拳,赢得掌声一片。 “好。” “再来一个。” 胡忧看人群沸腾起来了,心中暗自高兴,得了个‘落地响’。看来今天的饭钱有着落了。 才表演了一个,不可能马上就伸手要钱。胡忧在口袋里一摸,摸到条钢丝,本想表演一手气断钢丝,但是一想不行,这地方估计没有钢丝。于是掏出几块石头来,准备来手掌心碎石。 他这几块石头到是真的,不过呢,他已经做过手脚了。这石头被他用铁丝划过缝,再用胡葱汁和地榆水泡过,这几种药材对石头有腐蚀作用,他只要找好方位,对着石缝一拍,就能把石头拍开。 胡忧借着这股热闹劲,架好石块,装模作样的吸了口丹田气,刚要往下拍。突然人群之中,被人分开一条道,挤进几条大汉。 这几条大汉长得人高马大,手臂都快赛过胡忧的大腿粗。其中一个,一进来就嚷嚷道:“围这么多人,还以为有什么好看的。原来是劈石块。来点别的吧。” 胡忧看来人不是城管,稍稍安心了下来。这几年被城管追得,他都有心里阴影了,看谁都有些像城管。 胡忧是老江湖了,一听来人的话,就知道这几个是来踢场子的。江湖人有江湖人的规矩,每到一地,都得拜码头。也就是给那一带的混混打声招呼送点好。 不过胡忧现在身无分文,半子没有,怎么去拜?再说了,初到此地,也不知道这个地方的规矩是怎么样,所以他就想先混个饭钱再说。没想到踢场子的人来得这么快。 胡忧对几条大汉比划了几个江湖切口,意思是回头过去孝敬。这是江湖中常有的事,有了这个招呼,一般来人就不会再倒乱了。 可那几条大汉完全没有反应,看来这切口到这里不通用,这下胡忧有些为难了。 说话的大汉是个急脾气,看胡忧楞在那里,不说话乱比手,不由心火上来,一把抓过胡忧那几块石头,用手一握一开,全抓成了石头渣子,摊开到胡忧的面前说道: “我说来点别的你听到了没有?” 胡忧一看,有些傻眼了。这大汉抓去的石头,可不都是泡过药的。那块用来垫底的石头,可是刚才在路边捡的,那硬度可不小。他居然全给抓碎了。这是真功夫呀! 胡忧心里嘀咕,脸上却不动声色。这是江湖人最基本的本领。让人一吓,你就面露土色,那这碗饭还怎么吃? 胡忧定定神,笑着问道:“不知道这位大哥,想看些什么戏法?” 大汉两眼一瞪道:“我管你变什么?总之今天要是不让我瞧出好来,哼哼......” 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大汉不是来踢场子,而是来看戏法的。想看戏法,那就好办了,小爷这里的戏法可多的是! 胡忧呵呵一笑道:“既然这位大哥想看,那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表演一个......” 胡忧说到这,有些卡壳了。因为他身上很多道具都跑丢了,现在剩下的这几样,全都是一些表现硬气功方面的道具。以这大汉能抓碎石块的本事,这些他肯定不能满意的。 胡忧急得双眼四处乱瞄,突然眼睛一亮,他看到了一个小书童。胡忧平生只爱美女,不好男风,小书童并不是他高兴的原因,他高兴的是小书童手里那副画卷。 胡忧一把抢过书童手里的画卷,接着说道:“下面我就给大家表演一个洗字去墨。” 胡忧把画卷拿到手里,单手抖开,先给那大汉过了一眼,然后再给众人看。与此同时,他的另一只手,偷偷拿出一瓶退色灵夹在手里,趁着在人群前走动的时候,暗中把退色灵洒到画卷上。 这退色灵可不是胡忧的药戏道具,这是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隔壁那个卖假发票的大姐,托胡忧帮带给她老公王老二的。胡忧开摊的时候,没见到王老二,所以这瓶退色灵一直放在他的身上。刚才他看到书童手上的画卷,想起了这东西,一摸还在,于是决定表演这个。 退色灵可是现代化的高科技产品,对付这种老古董的水墨画,实在是在简单不过了。胡忧在人群前转一圈回来,对着那大汉一展画卷,画卷已经变成了一张白纸。 大汉惊讶的揉揉眼睛,大叫了一声:“好!” 围观的众人也没见过这么神奇的事,纷纷拍手叫好。 那书童也看得入迷,叫了几声好之后,才想起那画是韩老太爷的心头爱,千金不换。这下他可慌了神了,急得都要哭出来。跑上去拉住胡忧哭道:“大师,这画是我家韩老太爷的最爱,你快把它变回来吧。” 胡忧正享受众人的掌声呢,听到书童的话,也没往心里去。心说你一幅破画,也值不了几个钱,一会小爷得钱,分你一点,也就是了。于是很随意的说道:“我这洗字去墨法,可是真功夫,变掉就回不来了。你在边上等一下,一会我另送你一幅,包你家老爷乐死。” 书童一听急道:“那可不行,我家老太爷这幅画是千金不换的,你必须把它给变回来。” 胡忧一听心中顿时火了。心说你这小屁孩子,胆子不小,敢跟小爷玩‘仙人跳’,你也不去打听打听,小爷可是这行的祖师爷。 胡忧这心里一火,决定连画钱也不给这书童,于是忽悠书童道:“不就是变回来吗,行!不过呢,这变回来比较难一点,我施法了之后,你必须要回到家里,才能打开,不然就不灵了。” 胡忧说完,又装神弄鬼的跳了几下,然后把画卷好,往书童怀里一塞,说道:“行了,快拿回去吧,你妈叫你回家吃饭了。” 胡忧把书童忽悠走了之后,就准备继续表演。他想着事不过三,再表演一个,就该收钱了。 可是他正想着下一个来点什么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不但是等着看戏法的人,越来越少了,而且就连那大汉也匆匆忙忙的走掉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其实胡忧不知道,刚才他忽悠那书童的时候,就有人看出他不能把那画变回来。韩老太爷那是什么人?那是这四里八乡的一霸,他外号韩霸天,仗着儿子韩金山是这乐平镇守。在这一带是欺男霸女,无法无天。就前两天,这个韩老太爷还抢了李家十五岁的女儿回去做第十七姨太。 李家两老去告官,奈何官官相护,不但没有帮他们做主,反而借机打了李老头一顿板子,李老头是又气又疼,现在还躺在床上起不来呢!他家的东西,别说一幅画,就是动了一根针,你都得脱层皮。眼看大祸就要来了,谁还傻傻的呆在这里?万一惹祸上身,上哪哭去?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章 奇遇 胡忧是长期在第一线跑给城管追的人,对于跑给别人追这一方面,他的经验还是很丰富的。. 胡忧知道,这镇上是没地方躲的,看那些百姓一个个怕得要死的样子,就知道没有人会冒险收留自己这么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现在唯一的出路,只能往山里跑。 “马拉戈壁的,今天真是晦气呀。小爷又不是属马的,怎么到哪里都被人追。”胡忧边跑边愤愤不平的在心里骂道。 跑了一阵,胡忧就已经跑出了镇子.在进山之前,他偷空回头瞄了一眼,赶紧加速。就这么一会工夫,居然有几个人已经距离胡忧不到30米了。要知道胡忧见机不,撒腿跑的时候,他们都还在百米开外呢。 他娘的,这些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跑得这么快。 说起这个,胡忧想起一个问题,这个地方的人,似乎和自己以前生活的地球不太一样。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地球,反正这里的人,似乎在身体上,都比自己要强壮。 那个能抓碎石块的大汉就不说来,这几个追上来的人,也不简单。要知道自己能跑可是练出来的,跑是自己的强项,以前只要自己放开脚步跑,能追上自己的人可不多。 可是后面这些人,有些还穿着厚甲衣,居然这么快就能把距离拉近70多米,这可是不可想像的事呀。 这里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镇子,就有这么多能人,看来这个地方可不好混,以后凡事要小心才行。 胡忧来到这里,还没吃过饭,肚子空空的耍了好几个把戏,现在又被人追,渐渐的,体力就有些跟不上了。 后面的人似乎不存在体力的问题,其中一个扛着把大刀的家伙,离胡忧已经不到10米。胡忧心里清楚,如果那家伙把刀扔掉,50米内,肯定会追上自己。 怎么办? 胡忧不断的在想着这个问题。这些人可和城管不一样,城管要的是钱,而这些来势汹汹的家伙,很可能要的是命。 胡忧正跑着,突然踩着一个泥坑,脚一滑,一个趔趄,差点摔了个狗吃屎。好在反应快,伸手在边上一颗树上借了点力,这才站稳。 就这么一耽搁,那个扛大刀的已经追上来了。那愣子二话不说,轮刀就照着胡忧的脑袋劈下来。 看那大刀,明晃晃的让人心寒,冷嗖嗖的要人亲命。这一刀如果劈实了,胡忧当场就得一分为二,死无全尸。 “马拉戈壁的,这里杀人不犯法的吗?”胡忧了也不知道自己眼看就要送命了,怎么还能想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也许是胡忧命不该绝,眼看着那大汉的刀就要劈到的时候,那大汉突然脚一滑,一头栽在地上,看来那坑是觉得只绊胡忧一个人不公平,所以它把大汉也绊一跟头。 生死一瞬间,眼看要死,又来了活命的机会。胡忧顾不得擦身上的冷汗,甩开大步就跑。这回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了,跑得那个快呀!见过火车吗?胡忧觉得自己现在的速度,比那提了速的火车还要快。 胡忧现在已经到了慌不择路的地步,反正他也不知道哪是哪,总之是有路跑路,有山上山。有妞?现在小命要紧,妞就顾不上了。 胡忧虽然没有回头,但是他知道,后面的人追得很紧,跟本没有停下来休息有可能。跑着跑着,前面的路是越来越小,到后面,他几乎是蹋着半人多高的草,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滚。 又跑了一阵,前面大山挡道,除了一个山洞外,已经没有路了。江湖有云,逢林莫进,遇山洞就更不能进。 一般的山洞,大多都是死洞,一但跑进去,机本上就算是放弃逃跑的机会了。不信这话的前辈,十有,都成了瓮中之鳖。做了王八不算,而且是还被人捉住的活王八。 前头已无路,后又有追兵,怎么办? 胡忧急得是汗如雨下。据后世史书记载这段的时候,写的是累的。其实胡忧自己知道,这里面,吓的成份占多数。 莫名其的来到这里,又稀里糊涂的死在这里,连个坟头都弄不到。清明重阳也没个烧香的,我胡忧这辈子,混得是不是惨了点。 后面追赶的人,似乎也知道胡忧现在面对的状况。知道胡忧是跑不了啦,他们也放慢了步子,慢慢的跺步上来。猫抓老鼠,重在一个‘戏’字。时间有的是,慢慢玩就好了。 蝼蚁尚且偷生,胡忧也不是甘心坐以待毙的人。他的眼睛不时的在山洞和人群间来回扫过,脑中计算着两种结果。 看刚才那大汉出手的样子,自己被他们抓住,很可能是九死一生。即使是侥幸不死,断手断脚脱层皮,那是肯定的。 而这个山洞,黑漆漆,有阵阵凉风吹出,看起来不像个死洞。自己跑进去,只要躲过这一难,然后远走它乡,那就屁事没有了。 一个是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中,一个是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似乎选择起来,不是那么难。 胡忧正想要赌一把,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时候,后面有一个人喊话了。 “小子,前面就是洞,人畜进入,十死无生。你还不乖乖下跪求饶,让我们绑了回去,交由老太爷发落,说不定还能留你一条小命。” 胡忧听得这话,也犹豫了。看他们气定神闲的样子,这十有九八,说的是真话。人畜进入,十死无生,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可是束手就擒,自己活命的机会又有多少呢? 胡忧正在犹豫,那边又传来一段话,让他没有必要犹豫了。只听那个拿大刀的大汉说道:“小子,你毁了韩老太爷的画,害得韩老太爷当场吐血。活你是肯定活不了啦,乖乖的跪下,让我张黑子砍下你的人头回去交差,我保证给你留个全尸。” “老黑,你......”陈有财不满的叫道。他刚才使计想要先稳住胡忧,好抓个活的,回去领赏。没想道被张黑子把实话给说了出来。 张黑子大嘴一撇,说道:“我张黑子为人顶天立地,决不会像你这般偷奸耍滑。这小子害得韩老太爷吐血,死是肯定的,你又何必骗人家。” 胡忧虽然听不到两人后面的对话,但是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定。他心里是这样想的,跑进这个山洞,跑得了,是个机会,跑不了,也不过是被抓回去,多受些苦而已。横竖都是死,赌一把了。 胡忧就是这么一个人,有得选择的时候,他经常会犹豫。一但下定决心,他就不会再乱想太多。 歇了几口气,胡忧认真的看了这些追上来,想要他命的人,把他们和那个姓韩的都记在心里之后,头也不回的冲进山洞。 胡忧埋头在山洞里跑了十多分钟,回头看没人追了,这才微微的松了口气,扶着石壁,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身上穿的衣服早已经湿透,脚在发抖,手也在抖,汗水大颗大颗的滴落在地上,跟不要钱似的。 “马拉戈壁的,累死小爷了。” 在三确定安全了之后,胡忧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坐了好一会,胡忧才把这口气给缓了过来。把湿衣服搭在肩上,胡忧艰难的从地上站了起来。脚还有些微微的抽筋,他实在是不想起来。但是口干得太难受,嗓子眼都快冒火了,坐不住呀。 从口袋里找出打火机,打开打火机上那个微型的小电筒,一个裸女图出现在了洞壁上。胡忧平时不吸烟,他之所以花了二十多块钱买这个火机,完全是看中了这个加装在火机上,一点亮就有裸女出现的小电筒。这个可是胡忧的最爱,每天晚上不看上几眼,觉都睡不香。 有了光,胡忧这才观察起这个山洞来。洞内怪石嶙峋,石柱、石笋千姿百态,月奶石、边光石、石英石,记述着几十万年前的历史流痕,自然界的鬼斧神工。山洞里很多地方的石头都会发出微微的光,被胡忧的小电筒照上去,更是五光十色的,非常的漂亮。 漂亮是漂亮,可是胡忧现在没有心情来欣赏这些。刚才逃命的时候,还不觉得。可是现在安全了,他的心就开始嘀咕了。总觉得光线照不地的黑暗中,一阵阵阴风袭来。 如果电池用光,会不会困在洞中?如果一脚踩空,会不会跌落进无底深渊?胡忧不停的告诉自己不要害怕,可心里却无法控制这种情绪。 给了自己一个大嘴巴,胡忧这才慢慢的把情绪给平静下来。借着微弱的灯亮,胡忧小心的往来路退出去。走过一条不算长的通道后,眼前的景像,让他傻眼了。 此时横在胡忧面前的,是好些挫落不一的山洞。每个洞口大小都差不多。黑咕隆冬的,像张开血喷大口的恶魔一样,正等待着胡忧往里钻。 胡忧刚平静的心,一下又跳到了嗓子眼。下意识的回头,好嘛,后面也是一排的洞。胡忧不停的叫着要‘冷静’,可是死亡的阴影,却在他的心头挥之不去。 强压下心中的恐惧,胡忧仔细的把每个洞都检查了一遍,想找出一星半点,自己来时的线索。 想法是好的,可是结果却是让人失望的。足足一个多小时过去,胡忧除了忙出一身冷汗之外,没有找到任何的线索。 “这下完了。”胡忧一坐在了地上,心里把那个死命追自己的城管,前后十八代直系的,旁系的女性亲属全骂了个遍。要不是他,自己怎么会跑到这个连朝代都分不清的地方,要不是他,自己也不会被人追杀到这个该死的山洞来。 胡忧心神恍惚的回忆起自己短暂的一生。钱:似乎从没有过,名:落了个江湖医生的徒弟。人生无外追名逐利,自己似乎什么也没拥有过。 “唉,这个地方看来是有皇帝这种职业的,如果这次不死,有机会咱也去报名看看能不能选上。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嘛。” 胡思乱想了一会,心情平静了很多。索性全身放松的在地上躺了起来。 刚躺了没一分钟,胡忧从地上跳了起来,侧耳仔细的听着什么。刚才躺在地上的时候,因为耳朵贴地的关系,他隐隐听到了水声。 凝神了好一会,胡忧的嘴角露出了笑意。边听着,边往前走。穿过其中一个山洞之后,水滴声变得更加清晰了。又走了大约五六分钟,一个小水池,出现在了胡忧的电筒光内。 “太好了。”胡忧高兴的叫了起来。这算是他今天遇上的第一件好事吧。尽碰倒霉事,也应该转转运了。 胡忧快步来到小水池边,这水池不太,也就和一个洗脸盆差不多,称作水洼应该更贴切些。水池与地面平高,中间凹进去一点,浅浅的存了一指多深的水。水是由上面的石缝落下来的。水滴打在池子里,频率不高,声音很清脆。 刚才那一通跑,出了很多汗,现在口干得厉害,急需补充水份。可是他围着水池转了三圈,都没敢喝池里的水。因为这池子里的水,在小电筒的照射下,呈现出乳白色的样子,而且用手试了一下,这水摸起来像牛奶一样,滑滑腻腻的。 “这水会不会有毒?”这是胡忧考虑最多的问题。虽然能活着出去的机会渺茫,可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能多活一分钟,谁愿早死一分钟。这水不喝,自己至少还能活三天,喝了,恐怕直接就得见阎王。也不知道这里归不归阎王管。 正考虑着要不要喝一口试试,突然这尿还急了。胡忧心中那个骂呀,那边水还没喝呢,这边就先得放水。 人有三急,憋是憋不住的。本想找个东西,把尿装起来,实在不行,喝点自己的尿,还能多顶几天。可是找遍全身,都没有找到个容器之类的东西,山洞里除了石头外,也没有可以装尿的。这下胡忧有些为难了。 “可惜呀,早知道装个瓶子在身上就好了。” 胡忧舍不得就这样把确定能喝的水给浪费掉,想了想,干脆尿到那池子里得了。那池水这么少,又这么粘黏,用尿冲淡点,说不定能喝。 更新更快 胡忧觉得自己的想法挺不错的,就决定这么干了。当即一解裤子,拉出小胡忧,对准目标,微一使劲,一条水线,就从龙口射出来。 这泡尿憋得有些久,量不少。小池子里的水,眼看就涨了起来。胡忧美得都有心想哼上几句。 突然,只见洞里白光一闪,速度非常快。胡忧还没来得急反应,就感觉到小胡忧如刀扎般的疼痛,低头一看,一条拇指粗,三尺来长,通体雪白的蛇,张口死死的咬在小胡忧的脑袋上。 ,! , 章节目录 第3章 出困 胡忧从十五岁被一唱戏的‘飘门’女子骗去了童子鸡,先后跟好几个女人玩过,特别是跟一专作假画的‘册门’女子关系不错,那女人不但教他识字,还教他很多春宫秘技,实战对练。. 胡忧早就品尝过当真男人的滋味,现在让他当大内总管,他哪肯干。为了保住小胡忧,他双手死死的掐在白蛇的七寸上。 天大地大,小弟弟最大。谁敢伤害小弟弟,胡忧就敢剐了它。就算它是白素珍也不行。当然,如果它能变形,胡忧还是很乐意让它咬两下的,前题是力气不能太大。 一人一蛇之间的战斗,就这么打响了。那白蛇是死死的咬住小胡忧,半点不松口。而胡忧则是连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硬掐住白蛇的七寸,不救出小弟弟于蛇口,至死不休。 蛇属淫邪之物,咬胡忧这条白蛇,你别看它不大,它可是蛇中之王者,有个很好听的名字--雪里红。 雪里红是上古时期留下来的异种,相传是龙与蛇一夜春风的后代。雪里红和别的蛇类不同,它不是卵生,而是胎生。它刚出生时为红色,也就一尺来长,拇指粗。但是它生长得非常快,只用几个月的时间,它就能长到两三米长,手臂那么粗。到成熟期的时候,它能达到十几米,水桶粗。 然而成熟之后,雪里红就不再长大,反而是慢慢的变小。它变小的速度与长大的速度刚好相反,每十年,才能缩小一寸,而且逐年减缓,颜色也会从火红慢慢的变淡。 据奇异志记载,它最终会变回出生时的大小,而颜色成雪白色。缩小到一定的程度,雪里红就会找一个集天地灵气,并能够孕育出奇宝‘光影果’之地,定居下来。每日以自身的灵气,滋润光影果核,直到光影果出世。至于它为什么要这么做,据神秘的有关部门解释,那是因为雪里红要夺宝重返天界。至于是不是真有其事,那就不得而知了。 胡忧此时身体像火一样热,神智也开始模糊起来,要不是依靠着手上一枚戒指死死的顶住雪里红的七寸,他的小弟弟可能早就离家出走了。 胡忧全靠着心中一股信念在支撑着。他并不知道,那小小的池子,已经发生了变化。其实当胡忧把尿尿进池子的那一瞬间开始,池水就开始翻腾起来。只是一开始并不是那么明显,胡忧也没注意。后来动静越来越大的时候,他全部的心神早已经放在和雪里红较劲上,就算是天塌下来,他也没有心情去管。 翻腾的池中,出现了一个小光点。光点像一颗种子一样,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当那果实生成的那一刻,整个山洞全亮了起来。果实呈半透明状,在漂浮在水面上,高速的转动。它,就是光影果。 胡忧终于支持不住,倒了下去。脑袋不偏不移的,刚好砸在那光影果上。光影果暴发出更强耀眼的白光,一分为二,在胡忧入水的一瞬间,闪入了杜啸天的眼中,消失不见了。 眼看着胡忧的脸就要埋进那池乳白色水里,雪里红恐惧的想要退缩。可是已经不醒人世的胡忧,依然死死的掐着它,让它半点也动弹不了。 雪里红两只如芝麻大小的眼睛里,射出了绝望。它苦守光影果已经整整一万年了,眼看还有最后一天,光影果就要瓜熟蒂落。到时候它只要吸收了光影果的精华,就可以化身为龙,从而龙啸九天。 在这里,不得不说,胡忧的运气真是太好了。雪里红乃天下毒物之首,巨毒无比。平日里,别说是被它咬着,就算是碰了一下,都会直接中毒而死。但是今天,是光影果成熟的前一天,雪里红为助光影果成形,把全身的精华,都注入聚灵池里,所以现在是它出生之后,唯一最虚弱的时刻。不然胡忧别说是小弟弟,他连命都早没有了。 有好运的,就有倒霉的。雪里红这次扮演的就是倒霉蛋的角色。它在胡忧出现之前,就已经躲了起来。如果让它过了今天,不说是一个胡忧,就算是一万个胡忧,它都可以一瞬间让他们灰飞烟灭。哪想到胡忧的一泡尿,居然提前把光影果催生出来。雪里红感觉到了光影果的异动,不得不拼死出来,保护自己的胜利果实。 胡忧的嘴已经干得裂出了血丝,倒在池水里之后,他感觉倒了丝丝清凉,于是本能的大口喝着池里的水。至于这水究竟能不能喝,已经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了。 胡忧每喝下一口池子里的水,咬着他小弟弟的雪里红就会剧烈的颤抖一下。昏迷过去的胡忧并不知道,如果不是他心血来潮恶搞的在池子里撒尿,他就不会被雪里红报复性的袭击。他更不知道,因为他的尿改变了池水的特性,催生了‘光影果’,才使他捡回了条小命。他更不知道的是,此时池水里很蕴含的能量,对没有得到光影果的雪里红来说,是致命的。 七天七夜。胡忧整整昏睡了七天七夜才醒过来。这是注定被遗忘的七天七夜,胡忧没有手表,也没有日历,他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这么长的时间,他更不知道,这七天七夜,他的身体,一直像太阳一样,发出道道光茫。还好他是在无人的山洞里,要是在外面让人看见,他肯定被人当怪物给打死了。 “嗯。”胡忧呻吟一声,还懒懒的不想睁开眼睛,反正师父还没来叫,再躺一会再说。 这一觉睡得,还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居然梦到自己穿越了,那应该是古代吧。在梦里,自己耍把戏,接着被人追杀躲进山洞,还让一条蛇给咬了小。 等等,这床怎么睡得那么怪。虽然是十块钱一晚的大平铺,也不可能这么搁人呀,而且还这么凉。阴风阵阵的,像在山洞里一样。 “啊......”山洞里回响起胡忧杀猪一般的声音。 “不是梦......那我的小弟弟.......”想到这里,胡忧马上低下头。 小胡忧的情况和胡忧倒下去的时候差水多,小脑袋还被那白蛇雪里红死死的咬着。 “马拉戈壁的,还咬着呢!完了,完了,这下真要当大内总管了。”胡忧脸色苍白的自言自语。 “咦,这蛇好像不动了。不会是死了吧。”胡忧大着胆子捅了那白蛇一下,那白蛇没有任何的反应。 “真死了?”胡忧有些不太敢相信的自语道。难道说自己的功夫见长,把这蛇给日死了。 胡忧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不过这个现在不是重点。现在首先要做的事,先把小胡忧给弄出蛇口再说。 雪里红咬得非常紧,胡忧花了好些时间,才把小兄弟解救出来。小兄弟是出来了,可是胡忧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有四颗蛇牙,深深的镶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这个地方长牙,那可真是要命了,胡忧想把它们给拨出来,可是它们却像是生来就长在那里一样,与那地方的肉,紧紧的连在一起,一拔肉都生疼。 “马拉戈壁的,弄成这样,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胡忧被这一结果,气得差点吐血。随手抓起扔到一边的死蛇,‘啪’的一声,就抽打在地面上。不能拿小胡忧来出气,他只能拿雪里红的尸体来出气了。 胡忧把蛇尸当成鞭子,看到什么地方硬,就抽向什么地方。不把它打成烂泥,怎么出这口恶气。 疯狂的乱抽了十多分钟,胡忧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心头的愤怒,也慢慢的消了。虽然被镶上了四颗蛇牙,但总好过做大内总管了。 随手把死蛇给扔到地上,刚想再蹋上一万只脚,让它永不翻身。但是只踩了一下,胡忧就愣住了,因为雪里红不但没有像胡忧想的那样,被抽成了稀巴烂,反而是一点事都没有,依旧完好如初。 胡忧不敢相信的把死蛇捡起来,嘴巴越张越大。像刚才那么抽打,就算是条牛皮,都抽断了。可是这白蛇居然连点皮都没有伤。 “不会吧,这难道是件宝贝?” 胡忧正发呆着,突然,他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自己一直没有开电筒,为什么会看得那么清楚?难道是谁把灯给开了? 接连的打击,让胡忧脑子有些乱。想找一个地方,坐下来好好想一下。走了几步,感觉到小胡忧凉凉的,还随着脚步不停的晃动。刚想把裤子给穿上,第三个问题又来的。 “马拉戈壁的,小爷身上的衣服呢?我的美人打火机呢?我的裤子鞋袜呢,我的药戏倒具呢,我的......”胡忧终于再一次晕倒在地上。 这次晕的时候不长,只过了几分钟,他就醒了过来。不得不说,他的抗打击能力还是不错的。 认命的坐在石头上,胡忧清点着自己的家当。身上是不用看了,全身上下,一丝一线一布条都没有剩下。跟着自己穿越的东西,除了手上一枚师父给的戒指外,什么也没有了。 三尺来长的死蛇一条,传说祖师爷留下来的破戒指一枚。这就是胡忧现在所有的家当。 “这日子可怎么过呀。”胡忧仰天长啸。 “咦,那池水也不见了?”喊了一阵,口有些渴,想喝点水,才发现那小池水也没了,原来的地方只剩下个坑。 怪事多了,也不差这点,爱怎么地怎么地吧。胡忧只是微微的奇怪了一下,也懒得想了。晃着蛇鞭(胡忧给雪里红起的名字),晃着小胡忧(这个不用介绍了吧),在山洞里乱转了起来。 现在眼睛亮了,山洞很多原来看不到的地方,都能看得很清楚。走着走着,胡忧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山洞里的小洞很多,但这些小洞怎么看都不像是天然形成的,很多地方,都有釜凿过的痕迹。 发现这一点之后,胡忧仔细的观察每一个洞口,终于有了新发现。那就是每一个洞口的右下角,大约半人高的地方,都写有几个字。 虽然年代久远了,字迹已经很模糊了。但是胡忧还是能看出来,上面写的是一些汉字。看到这些汉字,胡忧顿时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更新更快 这些汉字,在别人眼里,恐怕就算是看到了,而且还认识这些字,也不能看明白写的是什么。因为这些都是用江湖暗语,而且还是江湖八大派里,疲门的专用暗语写的。上面明确的记载了出去的方法。 “奇怪了,这里难道也有我们疲门的人?”胡忧自言自语的说道。 想了一阵,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胡忧也懒得想了。按着暗语上的方法,他很容易就出了山洞。 ,! , 章节目录 第4章 一丝不挂 破镜催归客,残阳见旧山。。 王富贵,人称豆腐王,干的是那卖豆腐的营生。小本生意,仅能糊口,对不起富贵之名。二十三岁那年,娶妻张氏,两口子一个做豆腐,一个卖豆腐,日子虽苦,但还算过能去。只可惜成亲十年,一直也没个孩子。 王富贵今天和往常一样,在集上卖豆腐。因为买卖不是很好,所以回家比往日晚了些。怕家中妻子惦记,于是就决定抄小路回家。 小路要经过一片树林,加上路不是太好走,所以虽然路程会近些,但是却不大有人走。王富贵赶着回家,不觉的脚步有些快。在经过草丛的时候,王富贵突然感觉到脚上踩到了什么东西,还没来得急反应过来,就觉得脚上一麻,摔倒在了地上。直到这时,他才看到,一条七步断肠蛇,从脚边窜出。 胡忧出得山洞,发现洞外是片树林,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从另一个洞口出来的。对于这个,他到没有太过在意,没死洞里,已经是万幸了,哪还计较从哪出来的。 胡忧现在全身上下光溜溜的,一丝不挂,小风一吹,还真有些凉意。因为不知道这里的人对流氓的态度怎么样,胡忧走得有些躲闪。按他的话说,别没死在山洞里,反到被人当流氓打死,那就太冤枉了。 走了一会,胡忧发现这条路,除了自己之外,跟本就没有其它人,于是胆子也大了许多。 晃着手中的蛇鞭,晃着小胡忧,这斯走得到挺萧洒。 小胡忧被雪里红咬了之后,比原来大了很多。不过每每想到上面的那几颗蛇牙,他就一阵阵的郁闷不已。以前到是听说有钱人喜欢入珠,可是没听说谁入牙的。也不知道这几粒小东西,会不会影响到以后的性福生活。 胡忧正走着,突然听到前面传来哭声。发现前边有人,他的第一反应是先躲起来。 “马拉戈壁的,这听着像是男人在哭。哭来哭去,老是一个调,太没意思了。” 胡忧听出是男人的哭声,就决定绕路过去。要是换了是女人,他也许还会去看看。但是男的,他可没有心情去管一个男人为什么哭。 刚准备绕路,胡忧又停了下来。心说我这是要往哪走呢。这光着个,也不是个事。都一天没吃东西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晕了七天)肚子饿得咕咕叫,总得想办法找点东西吃吧。 想到这吃饭,胡忧又有些摇头。好不容易开了个档,耍了几手把戏,眼看要有饭钱了,却被人家追得躲到山洞里,还弄成这副模样。这有衣服的时候,都没弄到吃饭钱,现在光着身子,那就更难弄了。 干脆过去看看那家伙哭什么,要是能帮上他点忙,说不定他能送小爷身衣服,再管顿饱饭,岂不是再好不过? 想到这里,胡忧觉得是个办法,于是就决定这么干。他先偷偷的躲在树后,观察了一下情况,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独自在那哭,边上扔着副挑头,没有旁人,也没有女人。 胡忧这才跳出来,说道:“老兄,哭什么呢?” 王富贵被毒蛇咬了,知道自己命不长久。想到自己家中的妻子,连最后一面也没能见上,不由就放声哭了起来。哭得正高兴呢,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说话,不由哭声一顿,看向来人。 只见这来人长得眉清目秀的,除了眼睛贼了一些外,还真有些书生样。只是他身上没穿衣服,手里抓了张大树叶......这是什么意思? 王富贵被胡忧这奇怪的样子给弄愣了,都忘记了回答胡忧的问话。 胡忧等了半天,看这中年人不但不回话,反而老往自己的下身瞄,心里老大不高兴。有心懒得理他,可是又舍不得能吃一顿的机会。于是强忍着不满,又问了一句:“我说老哥,天都快黑了,你还不回家,跑这哭什么?” 胡忧本来想接着说是不是家里死人啦,可是想到这个人很可能是自己的米饭班主,于是把难听的话给收了回去。 王富贵听到胡忧的话,这才想起自己命都快没了,还有心情关心别人穿不穿衣服!大嘴一咧,又哭上了。 “哇......” 胡忧见这家伙又哭,火大了。张口就骂道:“有事说事,人死鸟朝天,你哭屁呀哭。” “呜呜呜......小兄弟你说得没错,我是要快死的人了,呜......我被蛇咬了......命不长久......临死之前,我想求你给我老婆带个话,来生做鬼,我报答你......” 马拉戈壁的,做鬼报答我,你够坏的呀。胡忧气得差点给王富贵一脚,不过他很快笑了起来。嘿嘿,这饭有着落了。 江湖里混的人,变脸比翻书快,胡忧更是各中好手。眨眼之间,他马上就做出了一副非常关心王富贵的神情,急急的说道:“被蛇咬了?咬哪了,快让我看看。你这人,怎么不早说。” 王富贵知道自己是被七步断肠蛇咬的,古语有云,七步之下无活口,这说的就是七步断肠蛇。他跟本没想过胡忧能有办法救自己,所以看到胡忧,只不过是想着让他帮带句话,让老婆知道,自己死了。现在看胡忧这么激动的样子,才把裤管给拉起来,让胡忧看。 胡忧看到王富贵的脚,也大吃了一惊。王富贵的整条腿都黑了,腥臭的毒水,正在往外冒。暗想着怪不得这家伙哭呢,被这么毒的蛇咬到,不遇上我,你是必死无疑了。 行走江湖之人,一般对蛇都有一套办法,特别是他们以行医为主的疲门。(当然,被蛇咬小弟弟除外)像这样的蛇毒,以前他和师父也见过几次,大体知道应该怎么治。 “你这个不好弄呀!”胡忧虽然知道怎么治,而且有一定的把握,但是说话的语气,却让人听着很担忧。这是江湖规矩,也是胡忧他们师徒俩一惯的做法。为了利益最大化,就算是遇上个普通的感冒,他们也会说很难治。因为只有难治,才好多要钱。要是随随便便就治好了,谁会多给你钱。 王富贵很认命的说道:“我是被七步断肠蛇咬的,我知道我活不了啦。唉,这都是命呀。” 这治病也不能老吓人,总是得给人一些希望的。胡忧一听这话,赶紧说道:“这位老哥,你也不用太担心。以前我们村就有人让这种蛇咬过,说不定我能治。” “你能治?”王富贵的眼睛一下的亮了起来。能活着,谁愿死呀。家里还有漂亮老婆呢。有了希望的王富贵,一下就不同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求道:“小兄弟,求你救救我吧,我王富贵如能活得一命,一定会重重的谢你的。” 胡忧心说,我等的就是你这话。只见这斯一拍胸口,大气凛然的说道: “你放心好了,我就是豁出这条命不要,我也要治好你。” 胡忧说着就伸手过去,想要看看具体的情况。 王富贵一朝被蛇咬,看到胡忧手上的蛇鞭,一下就大叫起来:“啊,蛇!蛇!” 胡忧这才想起自己手上的蛇鞭,心说怎么忘记把它藏起来了。胡忧刚想到把蛇藏起来,只见白光一闪,手上的蛇不见了。 “我靠,没这么邪吧。”胡忧愣愣的看着自已的手。手空空还没练到这一步呀,怎么就没有了? “小兄弟,小兄弟......”王富贵见胡忧半天没个动静,心里担心的叫道。 “啊......”胡忧惊醒过来,把蛇鞭的事扔到一边,回头再想也不晚。先把这饭主给弄好了再说。 胡忧转身过来,对着王富贵的脚仔细一看,不自觉的‘咦’了一声,差点一做在地上。因为他这一看,没看到王富贵脚上的肉,直接看到他的脚骨。 “这是怎么回事,刚才明明还有肉的。”胡忧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双眼不自觉的又往自己的手上看。这一次,他首先看到的,是自己带在右手的戒指里,有条蛇在里边。 “这不是我的蛇鞭吗?”胡忧又是一愣,心说我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这里怎么这么奇怪。 “小兄弟......小兄弟......”王富贵看胡忧又在那发愣,不由叫道。他已经在心里对这个老是发愣,上街还不穿衣服的年轻人,产生了怀疑,该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 胡忧突然跳起来,急急的把手伸到王富贵的眼前问道:“老哥,你看我手里的这个是什么?” 王富贵疑惑的左看右看说道:“这个不是戒指吗?” “你仔细看看,戒子里边有什么?”胡忧说着,手到移得更近些。 “戒指里面?”王富贵不解的说道:“戒指里面能有东西吗?” “怎么没有,这里面明明有一条......”胡忧说到这里,打住了。因为他也没能再看到戒指里的蛇。揉揉眼睛再看,看不到。转头再看王富贵的脚,只能看到那肿得黑亮正冒黑水的脚,看不到里边的骨头了。 “奇怪了。”胡忧看看手上的戒指,又看看王富贵的脚。他确信刚才自己绝对没有眼花,可是怎么就看不到了呢。 胡忧边想着心事,边给王富贵治伤,不由得有些心不在焉。几次弄得王富贵哇哇大叫。好不容易把毒血排出来之后,胡忧站起来说道:“老哥,你等我一会,我去弄些药。” 王富贵现在疼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只能点点头,表示知道。 胡忧躬身钻进林子里,没一会抓了几味拔毒的草药回来。王富贵看到胡忧手上的东西,瞪大了眼睛,嘴唇抖得说不出话来。 胡忧双手不停的搅动,把药汁挤压进从王富贵的挑头找到的一个小碗里。弄了小半碗药汁,一半倒在王富贵的伤口上,一半让他喝下去。 王富贵直到把药汁喝下去了之后,才一脸激动的说道:“小兄弟,你是游医?” 江湖医生一般也被人称作游医,对于这个称呼,胡忧也没在太过在意。他还在想着刚才看到的事,没注意到王富贵的眼神,很随意的点点头,表示承认。 王富贵看胡忧点头,显得更加的激动,他知道自己这条命,算是有救了。 王富贵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呢?这话还得从头说起。胡忧现在所处的地方,乃是天风大陆七大帝国之一,曼陀罗帝国治下的云州乐平镇桐木岭。天风大陆治病的门类大体分两种。一种是术士,一种是大夫。 术士的治病方法,主要是一些念咒语,跳大神之类,他们一般不用药。而用药的呢,则被称为大夫。 术士和大夫,是两个相互对立的职业。他们斗了千年,谁也压不了谁一头。因为术士有老祖宗传下来的九门异法,里面记载着各种治病的法术。 而大夫则有师传的药王录。药王录里有108种药材的功用。通过这108种药材,大夫可以配伍出可不计其数的药方。 还有一种人,也能治病,但是他们却不在这两大系统之内。他们被人称为游医。游医治病,没有一定的法门。他们可能用法术,也可能用药材,但是他们最常用的,却是药王录里没有记载的药草。 游医用的东西,大多信手拈来。脚下的泥,草木的根,锅底的灰,山上的石头,甚至是尿液,他们都能拿来做药。 游医因为没有正统的祖师爷,所以游离于两大系统之外。术士和大夫,都看不起他们,也不屑用他们使用的方法。甚至连很多经过游医验证确实有用的药草,他们也都不屑一顾。觉得一但用了,那就是有辱师门老祖。 天风大陆的游医很少,因为很难得到官方的重用。但是老百姓却对他们又爱又恨,爱是因为他们的药,往往都能收到奇效,而且收费相对便宜。而恨呢,则是游医里边很多都是骗子,很难分辨出谁有本事,谁是乱来的。 所以王富贵知到胡忧是游医之后,才会这么激动。这也因为王富贵是个老实人。他根本没想过胡忧会骗他,理所当然的,认可了胡忧。不然要是换另外一个人,也许就不敢喝胡忧的药了。 胡忧的药很有效,不一会,王富贵就已经能够小心的站起来了。王富贵拉着胡忧的手,激动的说道:“小兄弟,要不是你,我王富贵这条命,就丢在这树林里了。没别的说的,上家喝酒去。我让老婆把家里的老母鸡给炖了。好好感谢感谢你。”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一听有吃了,人也精神了起来。这地方的怪事太多了,再想也没用。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王老哥,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胡忧笑着说道。 “应该的,应该的。”王富贵边说着,边担起挑头,这做买卖的东西,可不能扔。 ,! , 章节目录 第5章 豆腐西施 王富贵脚上有伤,又挑着东西,所以走得不是很快,不时还要停下来歇歇。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胡忧是个能坐着绝不站着的主,他跟本就没有帮王富贵挑东西的觉悟。王富贵几次欲言又止要说话,都被胡忧把话头给抢去了。他就怕王富贵说出让他帮挑担子的话。 再远的路,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大约走了一个多小时,两人终于来到了小王庄,王富贵的家就快到了。 眼看就要进庄了,王富贵停了下来。有些话他必须得跟胡忧说,不然进到庄子里,胡忧很可能会被打出来。因为什么呢?因为胡忧没穿衣服。 王富贵对于这个救命恩人,还是很尊敬的,他不知道胡忧是不是不喜欢穿衣服,所以说话带着商量的语气:“小兄弟,就快要进庄了,你看你是不是把衣服穿上。你要是实在不喜欢穿衣服,咱到家里再脱,行吗?” 胡忧这斯的神经,有时候是比较大条,或是不要脸的。他都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是光着身子,被王富贵说起,他才想起这茬。 “我靠,都让人看光了。”胡忧暗骂道。他也没好意思说自己是因为没衣服穿,才光身子。于是接着王富贵的意思,装作有些为难的说道:“这个,好吧。不过,我身上没带着衣服。” 王富贵二话没说,就从自己身上拔下件衣服来,递给胡忧:“小兄弟,你先穿我的吧。” 胡忧看了王富贵一眼,没有接过他的衣服。这王富贵卖了一天的豆腐,衣服上浓烈的汗味都能把胡忧给薰死。这衣服他是打死也不能往身上穿的。 王富贵以为胡忧这是客气,豪气的说道:“你穿吧,我里边还有件小挂子,这天也不冷,不碍事的。” 王富贵说着还要把衣服往胡忧身上推,胡忧往后退了一步说道:“王老哥,我不是跟你客气,我是受不了你身上这味。” 胡忧这话说得很不客气,换另外个人,非骂他几句不可。好心给你衣服穿,你还挑三挑四的。王富贵却不但没有生气,脸反而红了起来。不好意思的说道:“你看我这大老粗,真是大意了。这样吧,你在这里等我一会,我回到家中,让我老婆给你送身干净的衣服来。” 王富贵说完就挑子担子往家赶,胡忧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等想到的时候,王富贵已经跑没影了。 “马拉戈壁的,让你老婆送衣服来,这不太好吧。” 王富贵回到家中,就急急的让老婆给胡忧送衣服。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只知道王富贵被蛇咬了,而救命恩人还在庄外等着,要送衣服过去。 她本有心要问清楚是怎么回事,可是王富贵火急火燎的,也没给她机会,催着她赶紧去送衣服,不能让恩人久等。 王张氏从来没有见过王富贵这么急过,心里也感激胡忧救了自己的相公,于是抱着衣服,一溜小跑就出来了。 王张氏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小姐,无奈家到中落,才嫁给了王富贵。别看她今年已经快三十岁了,因为没有生育过,小模样依然没有走型,还显得很年轻漂亮。她乃十里八乡有名的美妇人,有好事者送外号--豆腐西施。 胡忧老远就看到庄里有个女人走出来,他也不知道是不是王富贵的老婆,于是躲到了树后去。 王张氏到了庄口,没见着相公说的那个人,心里有些着急,怕是因为自己来得慢人,恩人已经走了。于是就开口叫道:“胡相公,恩人,胡相公......” 胡忧不过就躲在不远的树后,听得那女人是在叫自己,于是就答道:“我在这里。” 王张氏心里着急,听到回答声从树后传来,马上就冲了过去。胡忧刚要说不要过来,王张氏就已经跑到了。 王张氏刚冲到树后,就看到一个光着身子的男人。马上反应过来事情不对,尖叫一声,就要往回跑。可是忙中出错,左脚踩到右脚上,一个没站住,朝着胡忧就摔了过来。 这树后很多山石,要这么摔下去,至少得破像。胡忧乃爱美之人,自然不能看着这样的事情发生,也顾不得自己身上没穿衣服,也顾不得什么男女的规矩。上前一步,就把王张氏给扶住了。 王张氏早就吓得双眼紧闭,等待着跟地面来场激烈的碰撞。可过了好一会,感觉似乎没有事,于是张开眼睛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王张氏是向前摔下来的,而胡忧是正着扶她,所以这姿势就有些不太对了。王张氏一睁眼,就看到了正在那里一荡一荡的小胡忧。今晚的月亮挺亮,王张氏连那上面的几颗小蛇牙都看得清清楚楚。 王张氏一生就只嫁过王富贵一个相公,从来没有见过相公以外的男宝,更没有见过像小胡忧这么奇怪的男宝,不由的就多看了几眼。过了好一会,才想起不对,急急的把胡忧给推开,背过身去,小心肝噗通噗通,脸红得像苹果似的。 胡忧心说,看都看了,还装个屁。不过这话也不能说出来,还得上人家家里吃饭呢。于是开口打破尴尬道:“你是王嫂吧。衣服带来了吗?” 胡忧早就看到王张氏手中的衣服,不过借此话来打破僵局而已。王张氏这才想起的自己此来的目的,喏喏的说道:“已经带来了。” “那给我把。”胡忧大咧咧的说道。 王张氏刚想转头,想起这头不能转,于是背着手把衣服递过来,感觉胡忧已经接过去了,丢下一句,我在这前边等你。就先跑掉了。 胡忧轻挑的吹了声口哨,暗道一声,这豆腐王的老婆长得还真漂亮。也没在搞什么事,老实的把衣服穿上。 王张氏在前面等着,心跳是前所未有的快。那几颗小蛇牙,老是在脑中挥之不去。直到胡忧出声叫她,她才回过神来。 两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屋门,王张氏一进来就躲到厨房里去了。胡忧则被一直等在门口的王富贵给接进屋里。 “来来,兄弟,鸡还得等一会,咱们先就和点豆腐干喝着。”王富贵没看出什么端倪,很热情的把胡忧给让到炕上,亲自给满上酒。 胡忧本就是没心没肺的人,再加上来自现代,混迹在最下九流的地方,什么没见过。对于刚才那一幕,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一口干掉手中的酒,抓起豆腐干就吃了起来。口中还连连称赞。 王富贵今天是捡回条小命,心情大好。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他,居然拉着胡忧拼起酒来。等王张氏把鸡端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有七分醉意了。 “胡相公,你吃鸡。”王张氏依然脸红红的,小声的说道。 “嗯,好。”胡忧这斯,确实是饿了。老实不客气的,撕下只鸡腿就啃了起来。 王张氏看王富贵已经醉薰薰的样子,不由心中来气,不满的说道:“老王,你还不快招呼客人。不能喝不会少喝点。” 王富贵醉眼迷离的呵呵一笑道:“放......放心吧,我没醉。我这是高兴的。今天......要不是遇上小兄弟,我这条命就没了,你也得守......守寡。来,替我敬小兄弟一杯。” 王富贵把杯子往王张氏身前一推,不由分说的就给满上了。虽然刚才发生了些小尴尬,但是王张氏还是打从心里感激胡忧,所以也就没有推辞,举杯道:“胡相公,小妇人多谢你救命之恩。” “好说,好说,我辈行医之人,见人有难,出手相助是应该的。”这斯早把自己是因为想吃人家顿饭才救人的事给忘了,很坦然的受了王张氏的敬酒。 “胡相公真乃仁义之人。”王张氏陪着把酒干了下去。王张氏有个毛病,一喝酒脸就会红。今个她脸本就红红的,再加上这杯酒,更是红得都快滴水了。 “那是。老婆你是不知道,胡兄弟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游医呢。”王富贵一喝酒话就多,帮着胡忧吹虚道。 “真的?”王张氏听胡忧年纪轻轻,就已经是位游医,不由多看了几眼。 胡忧并不知道游医在这里的地位,心里答了句了不起个屁,整天被城管追得到处跑。他可不觉得游医有什么露脸,于是答得含含糊糊的。 天风大陆的男女基本比较平等,也没有那么多的规矩,王张氏进厨房把最后的汤端上来后,也跟在桌前一块用饭。听着王富贵和胡忧在聊天吹牛。 胡忧是老江湖了,见过的奇神怪事多了去了。随便乱说一些,就把王富贵唬得一愣一愣的。王张氏在一旁听得有趣,也不时发笑。 聊着聊着,胡忧就很巧的把话题聊到自己的身上了。随便给自己编了套师成出门,行医积德的狗屁理由,然后就有意无意的提到自己没有地方去。 胡忧他这是打算赖在王富贵家里了。他心理很清楚,自己初到这个地方,什么也不懂,必须得有个人来,为自己作指路的明灯。好让自己大体了解,这是到了一个什么社会。不然自己出去乱撞,又被人追杀怎么办。而且这里有吃有喝的,也省得再去开档了。 王张氏是聪明人,一听就听出来了胡忧的意思。她到不是不想留胡忧住下,可是家里只有两间房,一间做了豆腐房,一间他们两夫妻住,这把胡忧留下,怎么方便。所以她就想找机会,提醒一下王富贵,别乱答这茬。可是她还没来得急说呢,王富贵那边就先开口了。 “胡兄弟,你要是看得起老哥,你就先在我这里住下就好。” 胡忧就等着王富贵这话,王富贵真把话说出来了,这斯却还在假意推辞:“王老哥,这不太方便吧?” 王张氏听胡忧这么说,心中一喜,刚想要说是不太方便。王富贵那边又把话给抢去了。 “有什么不方便了。一会让你嫂子收拾一下,先住着再说。” “那我可就不客气了。给嫂子舔麻烦了。”这回胡忧也不推了。这一推真推掉了,自己今晚可要睡街边。 王张氏到了也没能插上话,气得差点给王富贵一脚。可是现在这个事已经定下来了,她生气也没用,得赶快想办法怎么把今晚给过了。 王张氏想来想去,也没想着个办法,本想问问王富贵,可那家伙已经趴那睡着了。胡忧查言观色,看出了王张氏有为难之意。但是他实在没地方去,心说你自己看着办吧。于是头一歪,他也装醉倒在了桌上。 两男人全趴下了,这可就苦了王张氏了。豆腐房那边肯定睡不了人,这屋里又只有一张炕。是,炕很大,睡三五个人不成问题,可是这么收留一个年轻男人,怎么着也不方便呀。 这可怎么办好,总不能把救命恩人扔屋外去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这山里的地方,白日里虽然热,晚上可很凉的。要是把恩人给冻着..... 王张氏在屋里转了三圈,最后一咬牙,一跺脚,不行也得行了。总得把今晚过了再说。 王张氏先把王富贵扶倒在炕上躺下,然后犹豫了一下,再过来准备把胡忧也扶倒在炕在。 胡忧这斯一直趴在桌上,偷偷的看王张氏准备怎么处理自己。看到王张氏过来了,赶紧闭上眼睛。只觉得王张氏的一只手,搭在自己的肩,另一只手,轻轻托住自己的头,看样子是要把自己也扶倒在炕上。这下他放心了,今晚不用睡路边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虽然比较瘦,但是却比王富贵足足高了一个头,这身子也就比较重。他在装睡嘛,自然不能帮力,所以这王张氏扶起胡忧来,就比较吃力了。 王张氏原来只是想用手,把胡忧给扶倒在炕上,可是跟本扶不动胡忧。于是只能靠近些,利用身体帮点力。 胡忧知道王张氏靠了上来,更感觉到一团软棉棉的东西,不停的轻撞在自己的脑袋上,鼻子里阵阵女儿香直钻进来。脑中回忆起嫂子完美的身材比例,坚挺美胸,宛如水蛇一般的纤腰,浑圆而又弹性十足翘臀。哦,我的天,小胡忧要造反了。 ,! , 章节目录 第6章 偷吃出墙杏 王张氏好不容易,把两个大老爷们都放躺在炕上,自己都弄出了一身热汗。\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收拾好桌上的残羹,撤下小炕桌,这才算是长舒了一个气。 看到炕上两人睡得呼噜震天,一个赛了一个的响,王张氏不由的苦笑的摇摇头,走了出去。 王富贵是真睡着了,可是胡忧并没有睡着。他正在那想着禽兽和禽兽不如的故事。想来想去,他决定还是选择禽兽不如吧。王富贵对自己还算不错的,给他戴顶绿帽子也不合适。这禽兽以后再做好了。 今天累了一天,刚才又喝了不少酒。作出决定之后,胡忧很快就睡着了。 王张氏收拾好一切之后,回到屋里,在箱子里找出块布,拉上条帘子,隔在胡忧和王富贵之间,这才合衣睡下。 王张氏平时有睡前洗澡的习惯,今天胡忧在这里,觉得不是那么方便,于是就没洗。可是习惯总归是习惯,今天出了不少汗,身上沾腻腻的,怎么也睡不着。 人睡不着呀,那就好想事。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家的孩子突然半夜啼哭,王张氏就想到孩子上了。她和王富贵已经成亲十年了,至今也没有一个孩子。术士、医生看了不少,可是这肚子就不见鼓起来。 虽然王富贵一直没说什么,但是她心急呀!有心让王富贵再娶一房吧,一来这家里太穷,跟本拿不出财礼来。二来她乃大家小姐出生,再进娶进一房,合得来还算好,这要是合不来,弄不好,自己可就有气受了。最重要的一点,这根在王富贵的身上,就算是娶进一房,也不见得就能成事。 想来想去,王张氏就想到胡忧身上了。心想着这胡相公乃一游医,虽然年轻,但是看起来应该有几分本事,等明天请他给帮忙看看,说不定能有希望。 这想着想着,王张氏也睡着过去了。 一夜无话,转天鸡叫的时候,王富贵一咕噜从炕上爬了起来。王张氏妇道人家,也没什么力气,加上胡忧睡觉不是那么老实,那用作挂帘的布,被他三滚两滚的,就弄掉了下来。 王富贵迷迷糊糊的下了炕,猛的看见一个男人睡在自家的炕上,吓了一跳。刚想抄家伙去打,这才想起,昨晚自己把胡忧给留下住夜。咧嘴暗笑自己糊涂,险些把恩人给打了。他也没叫老婆,自个披衣出门,磨豆腐准备出摊。不多一会,王张氏也起身帮忙,这都是多年的习惯了。 做得了豆腐,天也亮了。王富贵交待老婆好好招待胡忧后,挑了摊子到集市上去了。王张氏累了一早上,又出了一身汗。于是回到房中,想要找件衣服给换上。 刚一进门,王张氏的脸就红了起来。早上是阳气最足的时候,像胡忧这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早上肯定会出现一种男人特有的现像。王张氏正好就看到了这种现像。 王张氏低啐了一口,脑中浮现出昨天晚上送衣服时的情景,特别是那几颗奇怪的小蛇牙,更加轻晰的浮现。 “要是把那个放进那里面......呸。张语花,你怎么变得如此淫溅,不许想这些东西。”王张氏低声暗骂自已。 “原来她本名叫张语花。”胡忧此时已经醒了,但是并没有张开眼睛。这是他的一个小习惯,每次醒来的时候,他总喜欢闭着眼睛,先听一下周围的动静。 这个习惯是他十二岁那年养成的。至于原因,则是因为那天晚上,他师父带回一个发廊妹......当时他在不适当的时候,睁开了眼睛,终断了一个,错过一幕好戏,还吃了一顿板子。 所谓,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前事不忘后事之失。从此以后,胡忧就落下了这个习惯。而正因为这个习惯,不但让他见证了无数的好戏,今后还救了他一条小命。当然,这是后话了。 小胡忧的很小气的,发现有人在偷偷的看它,它非常的生气。青筋蹦起不算,还一直摇头晃脑的,无声的骂人。 王张氏身体不愿动,是脑袋硬拉走她出房门的。出到门外,她才想起自己忘记了拿衣服。这个理由很有说服力,于是她又一次进屋里。同一个理由,反复用了三次,王张氏终于成功的拿到了自己想要的衣服,外加一条小亵裤。这小东西原本不在计划之内,不过现在不拿不行了,都湿了。 在确定王张氏不会再第四进来之后,胡忧才睁开了眼睛,坐了起来。其实他刚才就多次想起来,特别是王张氏第三次进来,久久不愿离去的时候。那时她被小胡忧惹急了,差点想伸手掐它。胡忧本想等她欺负小胡忧的时候,才为小胡忧出头的。可惜王张氏最后没有出手,而胡忧怕把她吓跑,也就没有起来。 昨晚酒喝多了,刚下地,胡忧就感觉内急。轻轻给了怒气未消的小胡忧一巴掌,暗骂道:“就你事多。” 今天的天气不错,阳光也不错。胡忧微咪眼睛,出了房门。茅房昨晚胡忧去过一次,知道就在厨房后的墙角边。胡忧起步就直奔那里而去。 自家用的茅房,很简漏,四处都透着风。好在胡忧是个大男人,也不怕被人。把小胡忧逮出来,就开始放水。完事之后,胡忧想起了那几颗蛇牙,昨天光线不好,没看清,这里光线不错,正好给它体检一下。 那几颗蛇牙镶在小胡忧的脑袋上,混如天成一般。胡忧用手摸了一下,有些像玉的感觉,温热,不见扎手,这才放心下来。这东西可是关系到以后的性福,如果扎手,那就完了。 看到蛇牙,胡忧又想起了那条白蛇来。无意看了一眼手中的戒指,居然又看到了那小白蛇盘在戒指里。 “它是不是真的在里面呢,难道这戒指还有储物功能?” 胡忧在原来的世界时,也看过几本玄幻之类的书,非常羡慕书里那种有储物功能的戒指,没事他也yy几下,幻想着如果能有一个那种戒指,那到超市去偷东西,就方便多了。想拿牛奶拿牛奶,想拿豆奶拿豆奶,拿了之后,往戒指里一放,超市的保安就算把自己拔光,都找不到一滴奶,多爽。当然,这种方法拿面包也是适用的。 胡忧正想着怎么把那蛇鞭给弄出来,突然,白光一闪,那蛇鞭出现在了他的手上,许许如生一般。 “我靠。”那蛇鞭出来得太突然,胡忧一点心里准备都没有,条件反射的就把死蛇给扔了出去。蛇鞭顺着茅厕的空洞飞了出去,刚好从房檐缝进了厨房。 “啊......” 王张氏正躲在厨房里换衣服,顺便用毛巾擦身上的汗。特别是下面,跟漏水一样,越擦越多水。她正想办法抗洪呢,突然一条蛇飞进来,正好挂在她的身上。 王张氏生平最怕蛇了,平时听到个‘蛇’字,都心砰砰跳得紧。现在一条蛇挂在她的身上,她直接尖叫一声,就晕了过去。 “嫂子,嫂子,你怎么样,快回答我。” 胡忧一听到尖叫声,就知道坏事了。听着王张氏声音是从厨房传出来的,马上跑过去。厨房门关着,叫又没人回应。胡忧就开始砸门。 厨房的门能有多结实,胡忧刚拍了几下,门就给拍开了。胡忧冲进去一看,有些傻眼了。 只见王张氏双目紧闭,洁白细腻的上,除了下身夹着条毛巾,胸前挂着那条死蛇外,未着寸缕的躺倒在地上。 胡忧艰难的咽了口唾沫,轻声的叫道:“嫂子,嫂子。” 王张氏完全没有反应。 “马拉戈壁的,这可怎么办。这样睡在地上,可是要着凉的。得赶紧扶起来才行。”胡忧暗想着。 “要不我去把豆腐王给叫回来?不行,路太远了。一来一回累死人。还是我吃亏点吧。” “嫂子,我这可是在帮你。再说了,昨晚你看我一回,现在我看你一回,大家也算扯平,谁也不吃亏。早上你偷看的事,就不跟你算了。” 胡忧边胡言乱语着,边向王张氏靠过去。一双贼眼,不停的上下打量着雪白的玉体。 胡忧先把蛇鞭从王张氏的身上拿下来,在蛇鞭离开的时候,王张氏身体的明显颤了一下。胡忧马上就知道,王张氏已经醒了。 “勾引,这绝对是对上进青年的毒害。情况非常恶劣。”胡忧在心里给这事定了性。 ”王老哥,这事可不能怪我了。我这血气方刚的......” “嫂子,嫂子。”胡忧又试着叫了两声,见王张氏的睛皮一直在跳动,就是不睁眼,就知道她想怎么样了。 昨晚做了次禽兽不如,看来嫂子很不高兴,这是要我做禽兽呀。 “嫂子,这地上躺久了不好,我扶你回房吧。这毛巾湿了,咱不要了。”胡忧把王张氏扶靠在自己的身上,轻轻的扯动着那条毛巾,在她耳边柔声说道。 王张氏没有出声,不过那条紧夹着的毛巾却偷偷松开了。胡忧很容易就扯掉这个最后的障碍。 胡忧最后还是没有回房,因为王张氏的一声娇哼,而引起了厨房内的全面战争。战争进行得非常激烈,直打得天晕地暗,日月无光。 小胡忧做为头号大将,只见它逢山开道,遇水搭桥,在敌军之中,几进几出,直杀得敌人水花四溅。王张氏三次水喷金山,都没有能拦住它的进功步伐。 四颗蛇牙小将,初上战场,却毫不胆怯。紧密团结在将军的身边。对于乱军的四面包围,他们敢打敢拼,乃此时最大之功臣。 一个小时后,小胡忧屹立不倒,王张氏却无力再战,连呼投降。 此时的王张氏,雪白的皮肤已经变成了粉红色,死死按住还在不停进攻的胡忧,双目含情的说道: “胡相公,谢谢你让我尝到了做一个女人的美好。” 胡忧不甘心,但还是停了下来,让小胡忧原地待命,一手把玩着王张氏的胸前硕大,笑着说道:“王大哥他......” 王张氏掩住了胡忧的嘴,双手环抱住男人的脖子,娇嗔道:“现在不要提他,我和他成亲十年,他从没有给过我快乐。每次都是一、二、三,然后就睡了。总让我独自煎熬到天明。” “怪不得我说呢,怎么用起来还像新的一样。”胡忧说着忍不住又轻轻的动开了。 “胡相公,不能再动了。水都干了。”王张氏又按住胡忧,求饶道。 胡忧的脸一下就苦了起来:“嫂子,你可不能这样呀。” “我有办法。”王张氏‘咘’的一声,爬起身来,原地调头,伏下头去,小嘴一张,另开战场。 胡忧低哼一声,闭眼享受起来。这招东洋小电影里到是看多了,还真没机会试过。 又是半小时过去,王张氏的小嘴都有些红肿了,可是硬是没有拿下这场战斗。 就在王张氏想着还有没有新路线可用的时候,突然就听得院门被拍得啪啪响,把她吓得一哆嗦,转头看向胡忧。 “是王老哥回来了?”胡忧有些紧张的问道。 王张氏摇摇头道:“应该不会,今天的豆腐做得有点多,他不到下午是不可能回来的。” 胡忧听说不是王富贵,心也就定下了心,伸手抓了颗红樱桃在手中把玩,随意的说道:“问问来人是谁。” 王张氏犹豫了一下,但是那门依旧拍得厉害,怕引起别人的猜测,不得以出声问道:“是谁在打门呀?” “王妈妈,我是翠花。我娘让我来买点豆腐。”门外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 王张氏低声对胡忧解释道:“是隔壁李家的小女儿。” “多大了?”胡忧问道。 “今年刚十岁。”王张氏道。 小胡忧听说十岁的时候,生气的跳了一跳。看来它很不满被这小丫头打扰了。王张氏赶紧把它抓住,让五指姑娘无声的安慰它。 胡忧脑中一闪,想到了一个很邪恶的念头,底声说道:“问她要多少豆腐。” 王张氏一听吓了一跳:“胡相公你......” “放心了,不是你想听那样。”胡忧邪笑道。 王张氏还在犹豫,胡忧马上命令小胡忧脱离五指姑娘,开始进攻主阵地。 王张氏再次受到攻击,不敢大意,连忙颤声问道:“翠花,你要多少豆腐?” “两块水豆腐,一块油豆腐。”小姑娘甜甜的回道。 “去拿。”胡忧闷声道。 “你先把它拿出来吧。”王张氏抖了几下道。 “不行,就快到了。”胡忧说着把王张氏扶起来,推着她向前走。王张氏心头跳得厉害,脑中一片空白。直到胡忧拿了豆腐,把她推到院门,她才回过神来。 “不要。”王张氏拉住胡忧要去开门的手。 胡忧偷偷的在王张氏的耳边说道:“别让她进来就是了。她不会看出什么的。” 王张氏还想犹豫,胡忧已经把门拉开了一条缝。她没有办法,赶紧把豆腐塞出去:“翠花,豆腐。” “刚才差点被你害死。”王张氏红潮未退的蹲在胡忧的身边,帮他清理卫生。 温热的毛巾,烫得胡忧呻吟了一下。人妻就是不同啊,知道疼人。 胡忧嘻嘻笑道:“要不是这样,怎么出得来。” 王张氏狠狠的捏了小胡忧一把道:“早知道你这么流氓,人家就不给你了。” 胡忧哈哈一乐道:“好像是某人引诱我的吧。” 王张氏想起自己早上丢人的样子,脸都不知道往哪放好。羞骂道:“要死了,再乱说,下次不给你了。” “它舍得吗?”胡忧说着又伸手过去。 王张氏赶紧躲开:“别碰,都肿了。” ,! , 章节目录 第7章 好宝贝呀 日落西山,王富贵就快要回来了。。王张氏躲开了胡忧的纠缠,到厨房里做晚饭。胡忧大战一场,也挺累的,躺在炕上休息,不时的把玩着手中的戒指。 就在刚才,胡忧又一次的成功把蛇鞭收进了戒指里。这次他看得很清楚,那蛇鞭在戒指前一闪,就不见了。蛇鞭进了戒指后,胡忧却怎么看也看不到戒指里的情况,这让他多少有些郁闷。 结合昨晚看到王富贵腿骨的事,胡忧已经可以断定,自己的眼睛肯定具有一定的透视功能。只是这个功能究竟怎么用,他还没有弄明白。 弄不明白眼睛,胡忧打算先弄明白这个戒指。他试着以收蛇鞭的方法,来收炕上的那张小炕桌。先在脑中想着那小炕桌的样子,再想着让它进入戒指里。 淡淡的白光闪过,小炕桌平空消失了。胡忧高兴的大叫一声,马上看向戒指。可惜还是看不到戒指里的情况。看来眼睛和戒指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 经过反复的验证,胡忧计算出,戒指里的空间大约有两个立方左右。至于还有没有别的功能,他暂时还没有发现。不过单只是这个,他就很开心了。至少今后去哪,不用背行礼了。 “不知道祖师爷的这个戒指,能不能装活物。”胡忧想着,从炕上跳了下来,起步往厨房跑。下午王张氏用黄豆在邻居那里换了只鸡,胡忧要赶在她把鸡杀了之前,拿那鸡来试试。 王张氏此时正要杀鸡,看到胡忧突然冲进了,吓了一跳,以为胡忧又想要了。 “胡忧,你来这里干什么,你王大哥就快要回来了。”王张氏有些紧张的问道。 “嫂子,借你的鸡我用一下。”胡忧笑嘻嘻的在王张氏的胸脯上摸了一把,顺手抄走了王张氏手中的鸡。 这个地方的女人,还没有发明奶罩。女人里面穿的都是肚篼子,手感和大小都很真实。这点让胡忧很满意。 找了个王张氏看不到的角落,胡忧把鸡弄进了戒指里。估摸着两分钟左右,他再把鸡弄出来的时候,那鸡已经死了。 “看起来是闷死的。这么说,戒指里面是真空环境,没有空气。那是不是可以保存食物呢。”胡忧拿着鸡往厨房走,边走想着。在经过豆腐房的时候,他顺手丢了几块豆腐进去。 “小流氓,你怎么把它弄死了。快把它给我,不赶快放血,这鸡就不好吃了。”王张氏一把抢过胡忧手上的死鸡。 鸡肉飘出香味的时候,王富贵挑着担子回来了。给老婆打了声招乎,匆匆洗了把脸,就拉着胡忧到炕桌前喝酒。 胡忧这人没脸没皮的,上了人家的老婆,依然可以毫无心里压力的,跟人家称兄道弟的一块喝酒。 喝酒的结果和昨晚一样,王富贵不胜酒力,没几下就喝醉了。胡忧到是没醉,不过今天的体力消耗很大,他也一早睡了。 王张氏收拾好好后,本要再把那帘子挂上,后来想想,干脆不挂了。更过分的事都做了,还挂这干什么。 一夜无话,王富贵依旧清早起来,做豆腐去卖。王张氏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今天泡的豆子,又比昨天多了一些。 胡忧直睡到太阳晒才起身,一睁眼,就看到了全身的王张氏正在偷看早起做操的小胡忧。 “大白天的也不穿衣服,这嫂子是个极品呀。”胡忧心想道。 胡忧含笑的坐起身来,突然一伸手,把王张氏给抱进怀里。 “嗯?怎么回事。”王张氏一入怀,胡忧就感觉这事不对,因为他明明摸到了王张氏身上有衣服。 “要死了。吓我一跳!”王张氏娇声骂了一句,从胡忧的身上挣脱出来,打来热水,伺候胡忧洗脸。 王张氏跟王富贵成亲十年,从来没有对王富贵这么好过,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就很甘心的为胡忧做了。 王张氏边伺候着胡忧,边把昨天的事仔细的想了一遍。虽然她与胡忧发生了关系,但是她并不承认自己是个淫妇。可是自己为什么会和他搞上了呢。 说胡忧长得高大好看吗,可是自己对这个并不太在意,要不然当年也不会嫁给其貌不扬的王富贵。难道是看上他那个大,并且有小蛇牙?也不对,好像第一次见面,他扶自己一把的时候,自己就想过给这个小流氓。当时自己闭着眼睛,还没有看过他那个丑东西呢。遭了,下面又湿润了。 “除了第一次外,后两次出现透视情况的时候,都是我刚起床睁睛没多久的时候,这是不是与精神力有关呢。还有,嫂子的,大约出现了十多秒的时间,似乎比看到王富贵腿骨时要久一些。衣服比肉要薄一些,难道因为浅层和深层消耗精神力不一样?”胡忧一直坐在炕边,任由王张氏摆布,心里不停的分析着。 证明自己拥有透视眼之后,胡忧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可以利用这个来给病人检查身体。这到不是他多么高尚,而是因为这是他生存下来的本钱。无论到哪个世界,谋生的手段,总是必不可少的。 但是这个透视的时间,实在是太短了,而且总不能每次都睡一觉,才帮病人检查身体吧。如果有什么方法,可以让自己随时想就透视就能透视,而且时间又能长一点就好了。这样没事了时候,还可以到街上看看大姑娘小媳妇.......那该多爽啊。 “哦......嫂子,一大清早的,你怎么就这么大火气?”胡忧笑着在王张氏的身上掏了一把。 王张氏昨天败给小胡忧,现在正想着找回场子,闻言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反正一闻到你体上的气味,我就忍不住......哎呀,你动一下了,我腰都酸了。” 胡忧很没义气的往后一躺道:“你自己动吧,我还没吃早饭呢,没有力气。哈哈......” “你这小流氓。”王张氏忍不住打了胡忧一下。 “嫂子,我问你个事。我有没有听说过,有什么方法可以练精神力的?”胡忧问道。 “精神力是什么?”王张氏深得跳跳门的精髓,动作相当的到位。 “嗯。就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人的精神很好,或是不用睡觉什么的。”胡忧一时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解释。 “哦......那个......那个,我父亲以前有一本叫什么经的书,好像有说过这个。”王张氏正准备水喷金山,说话都有些颤抖。 “真的,那书还在吗?”胡忧一下来精神,主动的轻动几下。 “应该在那边的箱子里吧,我父亲过世后,我把那些书都装里面了。”王张氏有些艰难的指着墙角的一个箱子道。 “过去看看。”胡忧一个翻身,来了招老汉推车,把王张氏推过去。 找书的过程有些长,主要是因为王张氏不时要停下来休息一阵,等找着那本书的时候,王张氏已经瘫在箱子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了。 休息了一会之后,王张氏细心的给胡忧做着清理工作,而胡忧着像个大爷一样,躺在一个靠椅上看书。 日子一晃,胡忧来到王富贵家五天了。这五天以来,胡忧的精神力没有得到什么进展,王张氏却一天比一天漂亮起来,连平时不太注意这个的王富贵,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这得到滋润的女人,就是不一样的。 今天王富贵的心情不错,因为他刚到集市,豆腐就被一个人家全给包了。拒绝了行上朋友喝酒的邀请,王富贵挑着担子往家赶。好几天没有和老婆亲热了,他突然很想。 现在时到中午,正是胡忧和王张氏例行战斗的时间。王富贵回到家门口,习惯性的用挑头在门上顶了一下。 ‘咣当’一声,门没有像往日那样被顶开,到是他自己差点被反作用力弄个狗啃泥。 王张氏正在快活呢,突然听到大门发出的声音,甬道猛的一紧,低声叫道:“糟糕,是老王回来了。” 王张氏的话音刚落,门外就传来王富贵的叫门声。胡忧赶紧和王张氏分开,急急忙忙的找衣服穿上。 “马拉戈壁的,这豆腐王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该不是回来捉奸的吧。”胡忧边想着边套上裤子。小胡忧对于这个终断很不高兴,怎么也不愿进去,气得胡忧直跳脚。 王张氏一阵慌乱,连内衣亵裤都来不急穿,匆匆忙忙的就要跑去开门。 胡忧一看,赶紧把她给拉住。这女人脸上春情未退,泉水嘀嗒,连傻子都能看出她刚才在干什么,这门一开就得出事。 王张氏被胡忧这么一拉,更是不知所挫,急得都快哭出来了。胡忧强自镇定下来,亲了王张氏一下,低声说道:“别怕,你到房里,去整理一下,这里交给我了。” 胡忧的镇定,给王张氏带来了一股安心的感觉,她幽幽的看了胡忧一眼,乖乖听话的回到房里去了。 胡忧边应门,边在脑中想着办法。炕上的水渍和王张氏的脸,随便让王富贵看到一样,自己就得完玩。自己的偶像虽然是西门大官人,但是自己绝不能学他灭武大。 人妻可以接受,虽然这个不怎么仁义,但为这个杀人是不行的,这太不仁义。按胡忧的认知,自己可以做坏事,但是不可把坏事做绝了。 “王大哥,你回来了。”胡忧笑着把门打开,脸上一个破绽都不漏。 王富贵看开门的不是王张氏,不由孤疑的问道:“大白天的,关什么门嘛,还劳胡弟兄来开。胡兄弟,我老婆呢?” 胡忧心中一咯噔,解释道:“嫂子在房里。刚才我和嫂子有些事,不方便让外人知道,所以就把门给关上了。” 胡忧这话,要是让王张氏听到,她肯定吓得一坐到地上去。 王富贵的脸一下就阴沉起来,问道:“你和我老婆有什么事不方便,要关起门来的。” 王富贵说着放下担子,就要往房里去。杜啸天赶忙一把把他拉住,急中生智道: “王大哥你先不要激动,事情是这样的。刚才我和嫂子闲聊,说着说着,我就随口问了一句,嫂子和大哥成亲十年了,为什么还不要个孩子。哪知道嫂子一听这话,就哭了起来。我怕邻家听到不好,于是就把门给关了。大哥,嫂子为什么这么伤心呀?” 胡忧边说着,边有意的把王富贵往外带。王富贵听到这个,心中也黯然,一时也没有注意,就随着胡忧走。 胡忧一看这个有用,忙接着说道:“王大哥要是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妨直说。说不定,我能帮你。” 王富贵叹了口气道:“这个事,说起来,应该是错在我的。” “这话怎么说?”胡忧问道。虽然从王张氏那里知道,王富贵是个快枪手,但是这并不会对生孩子造成影响,看来问题应该在别的方面。 王富贵左右看了看道:“胡兄弟,你是位游医,我想你应该看出一、二来了吧。” “嗯。其实我多少看出了一些。”胡忧的回答很模糊,这是江湖医生常用的语调。其实他跟本就没看出什么。 “真的,那我......”王富贵有些激动。 “别急。王大哥,你听我说。你这个事有些复杂,我要仔细想想,才能告诉你。不过有一点,我必须提醒你。如果你希望将来能抱上个一儿半女的话,近期千万不能和嫂子房事。”胡忧表情严肃的对王富贵说道。 胡忧没话找话的把王富贵拉出来,说白了就事要帮王张氏拖延一点时间,让她打扫战场。这个目的基本已经达到了。 至于王富贵究竟是因为什么问题造成不孕不育,胡忧准备找机会问问王张氏,她应该会知道的。关于不能进行房事的问题,主要是因为胡忧不想和王张氏玩的时候,看到另一个人的精华。 胡忧和王富贵回到屋子里的时候,王张氏已经清理好了一切,正做在炕上补衣服。脸上虽然还有一些淡淡的春潮,却已经不足为惧。 王富贵本是性致勃勃的,被胡忧那么一吓,现在已经痿了。看着王张氏坐在炕头上,娇滴滴,水灵灵的,能看不能吃。干脆跑到豆腐房里炸豆腐去了。为了能有个孩子,现在只能忍了。 胡忧刚才没有尽兴,心里还有些想。但是他胆子再肥,也不敢乱来。于是打了个招呼,跑到外面溜达溜达。到这里这么多天,每天就记得跟王张氏搞在一起,连大门都没有出过。 ?#~@ 章节目录 第8章 独蛋绿帽王 太阳下山了,天也黑了,也没有大姑娘小媳妇看了,胡忧这才回到了王富贵的家中。 王富贵看来今天火气挺大,直到现在还在炸豆腐。胡忧进去打了个招呼,看他一时半会没有收工的意思,就转身溜进了厨房。 “嫂子,做饭呐。我来帮你添柴吧。”胡忧进得厨房,笑嘻嘻的说话。 “死像。”王张氏白了胡忧一眼,低声的骂道。 “嫂子,这可是你的不对了,我好心帮你添柴,你怎么骂人呢。”胡忧瞄了一眼豆腐房那边,发现这个角度,那边看不到,于是偷偷在王张氏的翘臀上拧了一把。 “你要死了。”王张氏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手上的菜差点掉到地上。 “嫂子,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就是在这里吗?”胡忧逗笑道。 “你这小流氓,再乱说我打你。”王张氏轻轻的踢了胡忧一脚。 “嫂子,我问你个事。王大哥的家伙以前是不是伤过?”胡忧边问着边把手贴在王张氏的腿上。 “伤过.......我不知道呀。”王张氏张口本要说,可是想了想又摇头道。 胡忧吃惊道:“不会吧,你们成亲十年,你都没见过吗?” “他每次都要把灯熄了才上来,我怎么看得清楚。”王张氏打开胡忧的手,声音有些颤抖道。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比他的大?”胡忧坏笑着,又把手贴了上来。这次直接跑到裙子里,一点一点的往上移动。 “要死了,这种羞人的话,你也问得出来。”王张氏跺脚道。 胡忧看问不出什么结果,于是决定偷袭一把就撤退。手往上时,没有摸到想像中的亵裤,不由怪笑道:“嫂子你不乖哟,这么不讲卫生?” “讨厌了,还不是因为你。人家每次一想到那几颗小蛇牙,就湿了,洗都来不急。”王张氏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 “哈哈,那以后就不穿那东西了,反正也起不了多大作用。这样还方便些。”胡忧说完站了起来,故意用小胡忧在她的菊花上划了一下,转身跑掉了。 马拉戈壁的,哪天找个机会,把那里也爆了。 晚上,胡忧半夜从床上爬起来,偷偷来到王富贵的身边。因为在王张氏那里没有得到答案,胡忧决定用自己的透视眼试试。 十多秒钟虽然短,但是已经足够胡忧看清楚王富贵的问题。主要是问题太过于明显了。 “看来王张氏这女人没说实话呀,王富贵少了一个蛋蛋,她不可能不知道的。”胡忧躺回炕上,闭眼想着。 胡忧的想法,自己玩了人家的老婆,多少应该给人家一些补尝。如果能帮王富贵治好他的问题,让他能生个一儿半女的,也算对得起他了。再说自己身上一个大子都没有,总不可能赖在这里一辈子吧。现在有机会,还不弄钱膀身?可是王富贵少了一个蛋,那问题就有些大了。 想着想着,胡忧突然想到了一件小时候的事。那时的胡忧大约六七岁的样子,非常的顽皮。有一天,他无意中看到一只公狗和母狗在恋爱,两条狗连在一起,觉得挺好玩,于是就拿棍子去打。结果把公狗的一颗鸟蛋打破了。狗主人把胡忧抓住,押到他师父那里讨说法。 胡忧的师父很不以为意的扔出了张方子,说什么睾丸产生的精子数量是很大的,每天可以上亿,即使按一个睾丸来计算,只要它的功能是正常的,它就可以产生足够的精子以供受精之用。生狗仔不成问题。 “狗没有问题,人应该也能行吧。只是不知道,师父是不是骗人的。马拉戈壁的,这混蛋师父的话,十句有九句信不得。可惜后来也没有再去过那地方,也不知道那狗有没有生小狗......管它呢,全拿死马当活马医了。能不能行,还要看你家祖坟冒不冒青烟!” 胡忧边想着边回到炕上。 江湖是很乱的,而胡忧的师父为人又小气,住店从来不开单间,睡的都是大平铺。为了防范有人偷东西,胡忧的师父交给过他一种睡觉的方法,能让自己保持在半睡半醒之间,江湖人称为留耳朵。 胡忧一开始还觉得挺好玩,但是学会了之后,就不好玩了。因为从此,只要一睡大平铺,他就得留耳朵。这种半梦半醒的睡法,非常难受。好在后来也慢慢习惯了。 来到异界之后,表面上看,他睡得很沉。其实每天晚上,胡忧都习惯留耳朵的,因为他对这里很没有安全感。 王富贵什么时候起来,王张氏什么时候偷看他,他多少都有些感觉。只不过没感觉到危险,他不动而已。 第二天,王富贵快要出门的时候,胡忧从炕上爬了起来,说是要和王富贵到集市上玩。对于这点,王富贵当然没有异意。王张氏就很不爽了。昨天被王富贵提早回到打断好事,她正着今天怎么补回来呢。 在王张氏幽怨的目光下,王富贵和胡忧一起出门。王富贵挑着但子,胡忧理所当然的空着手。两人闲聊着往前走。过了一会,王富贵看四下无人,就提到了昨天的事。 胡忧心说,我正等着你呢。 “王大哥,恕我直言。我观察你已经有些天了,你的身体虽然强壮,但是阳气却不够。应该是子孙袋不够力。如果我猜得没错了话,你应该少一个蛋。”胡忧严肃的说道。 “嗯?”王富贵有些惊讶。他十多岁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大户人家里帮过工。有一次无意中得罪了少爷,被少爷放狗咬。正好咬中那里,这事他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想不到胡忧居然能看出来。 胡忧早就知道答案,自然不可能说错。伸手拍拍王富贵的肩头,安慰道:“放心吧,昨夜我一夜没睡,就是在想你这事。像你这种问题,以前我师父有遇到过,我会尽力帮你的。” 胡忧边说着,心理边暗想道:我可没有骗你哟。我师父是遇过,那条狗和你的情况不就一样吗,而且他还开过方子的。至于尽力帮你嘛,嘿嘿,我尽力帮你,可你好不了,我也没办法。你总不能让我帮你下种吧?这就不道义了,你问问你媳妇,不是安全期,我可都是口爆的。 王富贵没有听心的本事,自然听不到胡忧的心里话。听到胡忧这么说,他高兴得快跪下来了,连连称谢道:“胡兄弟,你的大恩......” “得得,别说那些,咱兄弟能认识就算是有缘,医者父母心,我一定会帮你的。不过这治病得用药,而且这些药都比较名贵。我不是问你要钱,只是你也知道,兄弟我刚刚出山,身上也没钱......” 胡忧才懒得听那些报恩的话。他是现实主义者,拿到手里的,才是自己的。说水话,他可是高手。 “胡兄弟你说笑了。你为我治病,我感激还来不急呢,怎么可能让你出钱。我身上只有一百个铜钱,你先拿去,不够晚上我再问你嫂子要。”王富贵说着掏出个布袋,把准备买黄豆的钱,连着袋子,一块全塞给了胡忧。 胡忧用手掂了掂,心中很高兴,终于见着钱了。但是只要这一点点就够了? 胡忧心里在笑,脸上却是一副为难的样子,叹了口个说道:“少是少了点,不过也差不多够一天的药钱了。反正第一次用药,量也不能太大,得试着来。” 到了集市之后,胡忧以配药为名,和王富贵分了手。这个集市与胡忧穿越过来的那个并不是同一个,这一点,胡忧刚到就已经看出来来。 集市非常热闹,口袋里有了钱的胡忧,底气很足。想到自己还没吃早餐,于是他先买了几个包子,一来能对付一顿,二是可以试试这里的消费水平。很快胡忧就知道了,一百个铜钱相当于自己原来世界的一百块钱。 天风大陆通用的货币是铜币、金币两种,每个国家发行的钱币虽然花纹不一样,但是大小,重量是完全一样的,基本可以不进行兑换,直接在各国通用。胡忧打听过,这里没有银币。一枚金币可以换一百块铜币,也就等于胡忧原来世界的一张百元大钞。 “还不错,豆腐王这羊不算肥,出手到挺大方。只是这铜板拿着太不爽,死沉死沉的。”胡忧说着一拍脑袋:“马拉戈壁的,忘记咱还有个宝贝了。” 胡忧这才想起了空间戒指。把铜钱扔进去,顺便把昨天那几块豆腐拿出来。豆腐还很嫩,没有变质的现像,看来这戒指真能保鲜。 胡忧现在钱到手了,可是还没想好给王富贵配什么药呢。转过一条横街,在街尾的地方,看到有人宰牛,他有了主意了。 跑上去跟老板一阵讨价还价,用了十个铜板,买了条牛鞭,提在手上,这东西就算是主药了。 “嗯,这个不错,不过只这一样,不太好看。再加上昨天采的那些药材,也差不多了。这东西这么大一只,不知道嫂子喜不喜欢,嘿嘿......”胡忧一脸猥琐的笑了起来。 从这一天起,胡忧每天都以配药为借口,从王富贵那里搞钱出来,然后随便弄些牛鞭,马鞭,猪蛇,狗鞭的,反正看到什么合适,就买什么回去,再凑上随手在路上采的一些乱七八糟的药材,每天让王张氏给王富贵炖上一锅。 王富贵做梦都想要孩子,也不管胡忧弄回来的是什么,总之是玩命的吃。吃到第七天,王富贵的鼻子就流血了。 怎么了,这些玩艺太补不算,最主要的是,胡忧不让王富贵泄火,这能不出血吗?不过胡忧只对王富贵说了一句:“没事,这是正常现像,是好事。”王富贵这罪,还得受下去。 要说胡忧这混蛋太坏了,自己每天抱着人家的老婆玩,还不让人家正主碰自己老婆。你说这叫什么事。 这天,胡忧在王富贵那里,只拿到了十五个铜板,他就知道,自己离开小王庄,离开王富贵和王张氏的时候快到了。 胡忧算了算,除去吃喝不谈,自己前后一共在王富贵身上尽赚了二千多个铜钱。二千多块了,以王富贵的家庭,不算小数目了。 “做人不能太绝,明天吧,明天告辞走人了,在这里已经住了一个月了,总应该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了。”胡忧躺在炕上想着,慢慢睡了过去。 第二天,胡忧没有再拿回什么鞭,而是买回好些酒菜,拉着王富贵和王张氏一块好好喝一了顿。 喝到七八分的时候,胡忧偷偷告诉王富贵,药力已经足够了,今天是好日子。王富贵听了这话,全身血液都沸腾起来。要不是看现在天还亮着,而胡忧又还是这,他肯定会像条恶狼一样,扑向王张氏。 同为男人,胡忧当然非常明白王富贵现在的感受,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让人家两口子亲热亲热。 故意的用力把大门关上之后,胡忧又偷偷的跑了回来。从戒指里,拿出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压在厨房的顶锅上。 信中的大意无外乎是谢谢王富贵和王张氏的收留,现在王富贵的病已经好了,自己也应该走了之类的话。 放好了信,胡忧又偷偷的潜到王富贵的房门外,想听听自己这段时间以来,辛苦的成果。 屋里和胡忧料想的一样,早已经炮声隆隆。胡忧听了大约十分钟,嘴角挂起了浓浓的笑意。 “嘿嘿,王大哥,虽然你能不能生出儿子,我不敢保证,但是我治好了你这快枪手,你这钱也不白花了。嫂子,你应该也满意了吧。再见了,两位。” 胡忧暗自喃喃了几句,刚要走,就听里面传来王富贵的一句话,弄得他差点笑出声来。 ?#~@ 章节目录 第9章 近水楼台 身上的药戏道具全给弄丢了,胡忧也没想着再做一些。.身上有两千个铜板,那就相当于两千块钱了。这是胡忧长这么大以来,能够支配的最大数额。要知道以前,师父从来不会允许他身上的钱超过五十块。 五十和两千,那可是天差地别之数。用胡忧自己的话来说,咱现在就是一小地主了。先享受一下生活再说吧。 离开小王庄之后,胡忧随便找了个方向,就上路了。这曼陀罗帝国的环境还不错,没有工厂,没有尾汽排放,一切都是天然的。 天很蓝,水很绿,就连那大青山也不错。山青水秀自然就出美女,这一点让胡忧非常高兴。一路走来,大姑娘小媳妇的,漂亮女人让他看到不少。 只是可惜,再没让他遇上个像王张氏那样的女人,所以小胡忧这几天精神有些不太好,老是垂头丧气的。除了见着极品美女它有些反应外,大部份时间,它都在睡觉。 曼陀罗帝国还有一样东西很多,就是难民。这一拨一拨的难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拖着家,带着口,官道上,林子边,经常都能看到。 胡忧好奇的打听了一下,说是帝国北部的容江上游河道开了个口子。那一带有十多个城镇都被水泡了,不少人都受了灾。 胡忧在这里没有亲戚,也不用担心哪家受了灾。总之他是一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的主,所以也懒得管这些鸟事。这种灾灾难难的事,自然有政府,哦,不,到了这里,应该称为皇帝。这些都是帝国皇家管的事。 听说这个地方真有皇帝,胡忧还真高兴过好一阵子。他现在还记得,自己在山洞时说过的话,能活着出来,有机会也报名去应征一下皇帝这个职位。别的待遇暂且不论,单单这皇帝的六宫制度,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共一百二十一个老婆,就足够让他心痒痒的。 不过这话,到了外面,胡忧也就不敢乱说了。这里的官军好凶的,和土匪差不多。胡忧就亲眼看着过两起官军强抢民女的行为,别人帮着说两句话,就被打得头破血流,眼珠子缝针。 因为遭了灾的关系,物价有些涨,特别是吃的东西,涨得很快。胡忧身上的小两千铜板,现在已经只剩下一千不到了。 这天,胡忧来到了一个叫做宁保的镇子。这个镇子和乐平镇不同,它地处云州北部的花河州境内。花河州和云州一样,也是曼陀罗帝国九大州之一,煤炭资源丰富。宁保镇是一个大镇。虽然比城小了些,但主镇也拥有五六万的人口,称得上是小城吧。 离开小王庄有一个多月了,胡忧每天闲暇的时候,都会看一下从王张氏那里拿的那本书。书上有些介绍练精神力的方法,写得挺邪乎,什么学会之后,能成仙成神的。胡忧按着上面的东西,练了一个月,除了微微可以控制透视眼的使用时间外,别的也没见有什么大用。 胡忧现在正坐在街边的一个小摊前,对着街上走过的美女流口水。这摊是他三天前开的,一张小桌,两张小椅子,再加上一个很不要脸的,写着‘心’四字的小招牌,就是他的全部家当了。 说起这招牌,他本来是想写手仁心的,可说他书读得少,还老爱写错别字,所以就写成了这个心。一开始他自己也不知道,还在那美呢。等发现了之候,他也没兴趣改了,破罐子破摔吧。 摆摊已经三天了,胡忧连一个生意也没有。就冲着他这倒霉招牌,也没什么人敢靠近他。不过他似乎也不急,反正口袋里还有五百多个铜钱,够他活一阵子的了。 时近中午,太阳有些大,街上的行人不多,美女那就更少了。胡忧揉了揉眼睛,连摊都不收,就到对面的一家酒楼里解决肚子的问题。 上到二楼,找个了临窗的桌子,叫了二两小酒,半斤牛肉,再来一盘炒花生,胡忧就美滋美味的吃喝起来。窗外的河风,不时抚过他那晒得有些发红的小脸,这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爽呀。 正享受着呢,突然胡忧的眼睛一亮,只见街头出现了一匹高头大马。这马毛色纯黑,只有四只马蹄上,接近地面的地方,有一小片白色。这种长法,在马经里有个名字,叫做乌龙踏雪。 马好不好,胡忧不知道,他只知道那马上坐着的姑娘不错。只见那马上的美人年方二九,杏眼,翘鼻,樱桃嘴,面赛白玉,眉如柳月,标准的美人像,娇俏可人。 再看身材,那就更不得了啦,丰胸,细腰,臀部暂时看不见,不过想来,一定非常翘。 胡忧看得口水流了满桌子,都没有回过神来,只想着要是能抱着这个小美女,花前月下,做些爱做的事情,哇,那会是什么感觉。 胡忧正想着呢,那小美女在酒楼前甩蹬下马,走了进来。她这一进来不要紧,趴在窗台那正做美梦的胡忧,突然失支了目标,差点没直接从楼下掉下去。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女人嘛,这简直就是要人命的妖精呀。”胡忧醒了醒神,喃喃自语的说道。 美女进酒楼,想必是要吃饭。这二楼比一楼风景要好得多,胡忧想她应该会上来,于是伸长了脖子,往楼梯那边看。 看了好一会,胡忧感觉不对,暗叫一声不好,赶紧跳起来,往楼下跑。果然看到那小美女在柜台前,正和掌柜的说话。 胡忧慢慢悠悠的靠了上去,本想借机卡点油,吃些白嫩豆腐,但是看到小美女腰上挂着双刀,他就没敢上。 来到这里有些日子了,胡忧对这片大陆多少也有了些了解。这个地方,凡是出门带着家伙的,多少都会几下子。惹上他们,让他们砍了,算你倒霉。这里到是也有官府,可是这里的官府,专管怎么想办法弄钱,对别的事,他们跟本就没兴趣。想找他们帮你抓人,哼,衙门自古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这小皮娘,没事带什么不好,带两把刀做什么。”胡忧心里嘀咕。 他可不敢因为人家是女的,就看不起人家手中的家伙。要知道帝国五大军团长里,可是有两个是女的。这些女将军,可不是靠跟皇帝睡觉睡出来的,个个都有真本事。打仗砍人,比男人还狠咧。 由此可见,这人地方,女人比男人更加的暴力。 不能上去卡油,胡忧还有别的办法。现在他的透视眼虽然还是只能透视十多秒钟,但是已经不局限睡醒后马上用了,可以把它存着,想用的时候再用。正好,今天的这十几秒,还没用呢..... 这一用不要紧,直到那小美女离开之后,胡忧都没有回过神来,张着个大嘴,傻傻的愣在那里,口中喃喃的说道:“这女人,我要了,这个女人,是我的......” 此时的胡忧,脑子里是一片混乱。脑中不停的闪现出两只小白兔,和一片黑森林。再有就是,自己带着小胡忧,勇斗小美女的情景。那战况可比大战王张氏更加的惨烈。 失魂落魄的回到自己的桌上,牛肉也无味了,酒也没感觉了,除了小胡忧很有骨气的一直站立外,胡忧整个人都奄了。 “不行,我一定要得到她。”胡忧在内心里大吼一声,整个人才清醒过来。 要想抱得美人归,首先要知道她姓什名谁,家住何处。至于有没有许配他人,这个不在考虑的范围。 胡忧有了目标之后,脑子开始高速转动起来。那美人从出现在离开的所有画面,如录像带一样,全部回放出来。 胡忧的嘴角越弯越深,熟习他的人都知道,这斯又要冒坏水了。 “小二,再给来壶酒。”胡忧一口喝干手中的酒叫道。 酒很快就上来了,胡忧看没人注意,偷偷把藏在手中的二三十个铜板塞进小二的手里,轻声的说道:“小二哥,跟你打听个事。” 店小二掂了掂手中的铜板,很巧的一溜手,手中的铜板便消失不见,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客官你请问,小的只要知道,一定详细告知。”店小二乐呵呵的说道。 胡忧看他这手活如此熟练,笑意更深了。他敢这么爽快拿自己钱,十有,肯定猜到了自己想要问什么。 果然,胡忧刚一开口问刚才那个女人的身份,店小二的眼中就闪过一副‘我早就知道你要问这个的神情’。 “客官,你要问刚才那个姑娘的身份家世。这个小的本不应该多嘴的,但既然你问起了,我就告诉你一些吧,不过,你可不能说是我告诉你的。她叫......” “黄金凤!嘿嘿,好名字,好名字呀......”胡忧得到自己想的消息,一路唱着慌腔走板的小曲,走出了酒楼。 那小摊? 美人要紧,谁还在乎那个哩。 **************** 黄府。 宁保镇大富之家。除了镇守许家外,就属他家最有钱。 家有良田,屋有粮仓。代代酿酒,乃是一大酒商。 胡忧此时就站在黄府门前,只见眼前深宅大院,府阔墙高,门前两个家丁,一条恶犬,这一看就知道,不是容易进去的地方。 不过也不必太过惊慌,我们的前辈们,早已经总结出对付这种地方的良策。难道唐珀琥唐大侠的经历,还不能让我们有所启示吗? 胡忧在前门抒发了一番感情,转身往后门走。他早就已经打听清楚了,黄府的酿酒房,这几天要招人。胡忧打算先来一招近水楼台再说。 后门比前门要热闹很多,男男女女的站了一大堆人,有来见工的,有送家人来见工的。男人的粗声,女人的细语,再加上不时发出的婴孩啼哭,全混在一起,组成一阵阵嗡嗡,让人听耳朵发涨。 石阶角落上,有个妇人在奶孩子,胡忧用了极大的毅力,才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世道不好,像黄府这种包吃包住,还另算工钱的工作可不好找,所以只招十个人的名额,至少来了三百多个人挣位。 胡忧以前一直跟着师父混江湖,没给人打过工。不过行过万里路的他,也不会像那些排队等候的人,傻不拉叽的总幻想着,自己能成为那十个幸运者之中的一员。 “性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 册门那位和胡忧相好,并教他识字的姐姐,曾经对他说过这么一句话,胡忧一直记在心中。 册门主要是以写字卖画为生,这位专长春宫画的姐姐,是胡忧最好的良师‘战’友。她交给胡忧的很多东西,都非常好用。仅仅是那七十二散手战斗技,就足以让胡忧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她。不过不幸的是,这里面很多招式,都让王张氏给偷学去了。 胡忧在门口观察了一阵,然后整理了身上新买的布衣,抬腿就往里走。排队?他没有想过,这年头,有脑子的人,是不用排队的。 “排好了,不要乱啊,哎哎哎,说你呢,干什么呢,站好了......”胡忧边胡乱的叫着,边往里走。那些老实排队的人,也不知道他是干嘛的,把他当人黄府里的人了,谁也没敢说什么,有些被他指过的,还挺直腰,站直了身子。 胡忧很快就挤到了队伍的最前头,抢在一个管事的说话之前,快步上去,拉着他的手道:“幸苦,幸苦,幸苦......” 嘴上说着话,手上早就准备好了的铜板,一下就塞进了那管事的手中。 管事的也是个玲珑人,闻琴音而知雅意。微微一掂,就知道塞过来的至于有五六十枚铜板。脸上带笑的把胡忧拉到一旁,口中说道:“哎呀,你怎么才来,等你好久了。” 转到一个角落里,那管事的上下瞄了胡忧一眼,拿架子道:“说说吧。” 胡忧心里暗恨,脸上却带着无比真诚的笑意道:“管事大人,小的想谋到差事,你看......” 胡忧只说道这里,就闭嘴了。聪明人说话不用多,大家能明白就行了。 管事的姓胡,人称胡管事,乃黄府六大管事之一,主管外部的酿酒房事务。为人贪花好色,不是什么好东西。 胡管事听到胡忧的话,就皱起眉头,一副很为难的样子,也不答话。 胡忧老江湖,一看就知道,这老家伙是嫌钱少。于是手往后一背,又从戒指里弄出一百个铜板,笑着说道:“小的从小对酿酒就很感兴趣,还请管事大人帮帮忙。” 胡管事这下才再次露出了笑意,和气的说道:“年轻有理想的好的,我就最喜欢这样的年轻人。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姓胡,单名一个忧字。” “哟,没看出来,还是本家。弄不好五百年前,咱们还是一家呢。” 胡忧心说,除非你也是穿越过来的,不然别说五百年,就算是五千年,五万年,咱们也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更新更快 “那是,那是,以后小的就全靠胡管事多多照顾了。”胡忧陪笑道。 “等着吧。” 胡管事甩甩袖子走了。没带走云彩,只带走了胡忧一百五十个铜板。 ,! , 章节目录 第10章 夜偷美人香 有钱来开道,胡忧很轻易的就成了十大幸运儿之一,成为了黄府下属酿酒房里光荣的一员。。 酿酒房位于黄府的侧院,与黄府相连,中间却有高大的围墙隔开。墙上开有门,不过门是锁着的,除了管事级别的有钥匙外,其它人不许过此墙,否则视为触动家法。轻则赶出黄府,重则直接处死。 酿酒有5个步骤,炉灶、蒸酒、摊晾、窖藏、起窖。黄家的酒据说是秘法所制,怎么个秘法,胡忧也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们这十个人来之前,这里已经有近百个分工不同的工人了。 做为初到的菜鸟,胡忧没有分到什么好的工种,他被分到了蒸馏部,也就是蒸酒出酒的地方。 蒸酒讲究是的,火势两头急、中间缓,即大火升温,缓火蒸酒,大火追尾。这工种换到现代,那就属于高温工种了。 胡忧刚干一天,就受不了啦。这个地方又湿又热。虽然他很喜欢喝酒,但是这屋子里整天都迷漫着浓重的酒气,把他弄得晕呼呼的。而且还要随着师父的指挥,不时的加火,减火,一个做得不对或不够好,马上就被骂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为了那美人,胡忧早就跑了。 好不容易等在收工,胡忧才算是从水深火热里解放出来。胡忧出来之后,第一时间就去找了胡管事,又扔出五十个铜板之后,他才知道,这工,他没法换。 怎么说呢,不是胡管家不帮他换,而是相比起来,这工种算是最轻松的了。别的基本都要是需要大量体力的活。胡忧这种小身板,跟本干不了。 “马拉戈壁的,明知道小爷干不了,还要讹小爷五十个铜板,找机会非好好收拾你不可。”胡忧边问候着管事的女性亲属,边往回走。做了一天工,肚子饿得要死,先吃饭再说。 急走两步,来到吃饭的地方,胡忧差点没气得吐血。这里吃饭是按工种分组的,胡忧来得蒸酒组的时候,那些同组的人已经吃上了。 吃上就吃上了吧,胡忧自己来晚了,别人不等他,这也说得过去。可是这些家伙居然连饭菜都不留给他,见他来的时候,一个个还幸灾乐祸的笑,这就让他愤怒了。 蒸酒组里,除了胡忧是新丁外,其它人都是老鸟。今天一天,胡忧被所有人都指派过,帮着干了不少事。没曾想吃饭的时候,他们居然还这么欺负人。 胡忧心中怒火中烧,脸上却不露半分火气。很友好的对众人笑了笑后,自己拿碗到锅边,给自己盛了碗汤。因为大家都忙着吃饭,这清水汤几乎没人动过。 胡忧盛汤的时候,趁众人不注意,手指微动,从戒指之中,拿出些小玩艺来,加到汤里,然后依旧乐呵呵的,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坐到一边喝汤去了。 胡忧加进汤里的东西是什么呢?说白了不值钱,是一些晒干的水沫子。这种东西取自于水塘边角上漂浮的那种白沫。这种东西污染大,含有大量的微生物,被人吃到肚子里之后,就会在肠道内大量的繁殖细菌,从而产生大量的气体。它没有毒性,也不会伤害身体,唯一造成的后果就是会大量的放屁。 这是江湖医生用来医治胃胀,腹胀最常下的药。这个吃下去,没有半点的医疗作用,但是‘效果’却非常明显。只要病人开始放屁,他们就可以以肠胃已经打通为借口,收钱了。病人放了屁,自然感觉舒服很多,也情愿付钱。 有钱落袋,他们就算成功了。明天你还胃胀?再吃一次就是了,来一次,收一次钱而已,就怕你不来。这也就是江湖医生为什么一地不留三天的含意,他们骗人的方法很多,但是谁被连骗三天,都会起疑心的。再不走,危矣。 药这种东西,要治好病,不一定行。但是要医坏人,那就很好使。你看那长年的药罐子,抱着药怎么吃也好不了。西门大官人,一包小药粉,就让活蹦乱跳的武大,命丧当场。 几个蒸酒工,看到胡忧这小子,被这么明着整,都不敢哼一声,心情自然是大好。吃罢了饭,每人都盛了一大碗汤美美的喝着。 胡忧边冷笑着,边在心里数。数到一百的时候,只听‘唧......’的一声长音,在空中回荡。这第一个屁声,如同打响了解放战争的第一枪,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会的工夫,抑扬顿挫的打屁声,就成了这里的主旋律。 胡忧早就躲在了上风之处,欣赏着自己的杰作。 “哼,这是对你们小小的惩罚。再有下次,小爷给你们上点巴豆,拉死你们。” ***************** 是夜,胡忧一个人站在屋门外,围着院中的一口老井,转了七圈,愣是没敢进屋。为什么不敢进屋?屋里面那几条大汉,一个接一个的放着响臭屁,换了谁,这屋子也进不去呀。 “马拉戈壁的,早知道和他们一个房睡,这药少下点就好了。”胡忧苦笑着看了一眼房里,那些吃了水沫的家伙,一个个放屁连连窜,跟不要钱似的,这屋子能进吗? 胡忧很清楚自己下药的计量,这个屁,恐怕不放到天亮,他们是不可能停下来的。这可怎么办?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今晚上睡哪呀。 胡忧坐在井边发起呆来,肚子倒是不饿,刚才到厨房里,用了招炒手空空,吃得挺饱的。可是累了一天了,这没地方睡觉,命就太苦了点吧。 想着想着,胡忧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他可不是为了什么酿酒大业来的,他来可是为了人家黄家四小姐黄金凤的。 要不,趁着今晚月黑风高,去看看咱预定的媳妇? 胡忧看看月色,觉得这个想法不错。院门锁着?嘿嘿,这种古老的门锁,能难得住比这里先进几千年,出身旁门左道的胡忧胡大侠? 上吧,为了心中的美人。 打室主意之后,胡忧在井边找了个地方,坐在那里,先养两个小时的神。偷香窃玉用不着这么早,天刚黑就出洞的大盗,那是失败的反面教材。 美美的小睡一觉,天也够黑了,月色也够暗了,是出发的时候了。屋内的屁声依旧,不过这对胡忧来说,已经没所谓了。他已经在心里发誓,那间屋子,打死他,他也不会踏进去一步。 一根细木条,胡忧就捅开了那道锁。至于黄家那个狗屁家法,他可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过。 “黄小姐,黄美人,我来了......” 胡忧的在后院里乱窜,口中喃喃自语着。 后院是黄府内眷住的地方,里边除了丫头老妈子,属于男姓的只有黄家老爷黄庆东和他的三个儿子--黄金龙,黄金虎,黄龙豹。 胡忧通过了三道院门,才来到了这个传说中号称的地方。 “人生地不熟呀,我的美人你究竟在什么地方呀?” 胡忧摸了好几个地方了,都没有找到正主。不得不仰天小叹了一声。在这个地方,可不能长啸,不然会死得很惨。 正在胡忧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转来两个女人说话的声音。胡忧反应很快,赶紧藏到了一个假山后面。 “小玉,浴汤准备好了吗?” “小姐,已经准备了好。” “嗯。” “小姐需要伺候吗?” “不用了。你到我屋里整理一下,昨天换的那个新床单我不是很喜欢,你另换过一条吧。” “是。小姐。” 对话很短,但是胡忧知道,他已经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黄家老爷育有三儿一女,在这府里能被称为小姐的,除了黄金凤,这位胡忧心中的女神之外,还能有谁? 胡忧等声音渐去渐远之后,偷偷的浮出头来,虽然相隔有些远,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两个女人的之中,哪一个是自己此行的目标,黄家唯一的小姐,黄金凤。 “我是去窥浴呢,还是去打探闺房呢?”胡忧脑中浮现出两个很装b的选择。 难道不是吗? 这还用选择?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先窥浴再一探香闺难道不是各位的最终选择吗?至少江南是这么选的。江南都会这么选,难道胡忧是傻子? 胡忧当然不是傻子,江湖混了十几年。如果是傻子的话,是很难活到今天的。更不可能成为穿越的主角。 嘿嘿..... 胡忧趴在房檐下,看着下面烟雾迷漫中的黄金凤。坐在浴盆里的她,几乎是全部裸露出来了。浴盆里的水,刚好只漫过她那双修长浑圆洁白如玉的长腿。白皙丰满的双丸,高耸坚挺,显示出它的傲人份量,上面那两颗如花生米大小的樱红,神气的微微上翘。纤纤细腰简直不堪一握,雪白的小腹平坦结实,两腿间那丛乌黑发亮毛发,还有那美丽的菊花..... “身高170公分,三围92、65、93,完美比例呀。这是老天为我胡忧准备的,太完美了。 嗯,肌肤胜雪,腿够长,小白兔很挺,那两小红豆,粉红粉红的..... 黑森林很浓密,不错,不错。册门姐姐说,这样是带表旺盛。这东西怎么形容呢,那个诗是怎么说的?对了 舍南舍北皆春水, 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 不错。不过我还是比较喜欢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嘿嘿,王家嫂子的花唱得可不错呀。这小美人还得多调教......” 胡忧很后悔身上没带着个本子,不然把自己现在的心情写出来,弄不好能写成篇不错的文章。题目都想好了,就叫--观美人出浴有感。 胡忧看得入神,小胡忧看得也很高兴,全身都绷直了。 胡忧看着看着,不由自由的,就使出了透视眼。 “啊......” 胡忧突然吓得惊叫了一声,差点没从上面掉下来。好在他反应极快,马上抱住了横梁。 “谁?”黄金凤听到异响,赶紧拉过毛巾遮在胸前。 黄金凤这话胡忧可不敢答,答了就得完玩。他正死死的抱住横梁,气都不敢出,一动都没敢动。他可打听清楚了,黄金凤自小拜异人为师,伸手不凡。让她发现,不用叫人,就能把自己打残。 黄金凤叫了一声,没听见回应,睁着一双大眼,孤疑的四处瞧看,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动静,心想着,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不论是不是听错,黄金凤都决定结束这次洗浴。黄金凤一直警惕的看着四周,一直到穿好衣服,都没有发现异样,这才松口气,走了出去。 黄金凤出去的动静弄得有些大,胡忧不用看,就已经知道人离开了。但是他依旧没有动,甚至把呼吸都屏住了。 果然,没过两分钟,黄金凤再次如鬼魅般的出现在浴室里。不甘心的寻视了好一会,这才出去了。 “吁......”胡忧这才把胸中已经快要断的气给连上。 “嘿嘿,小丫头,跟小爷玩回马枪,你还嫩了点。”胡忧躲过一关,不由心中高兴。刚才黄金凤故意制造出她出去的动静,胡忧就已经猜到她肯定还会回来的。 得意没几秒钟,胡忧的脸就苦了起来。 “唉,这么好的美人,怎么就得了那个病了呢?” 胡忧这斯说什么呢? 这就是胡忧刚才惊叫的原因了。 刚才胡忧一不小心,使用透视眼有些过,无意中看到了黄金凤的左乳里,发现里面长了一个乳痈。这个乳痈深藏在肉里,如果不用透视眼,跟本就看不见。 更新更快 乳痈即急性乳腺炎,多因肝气郁滞,胃热壅塞,乳汁瘀积,兼感风寒之邪结聚而发。初起者,ru房内部出现大小不等之硬结,后期会硬结会慢慢变大,致化脓破裂,则有生命危险。 “这种病多发于产后呀,她明明未经人事,怎么会得这个病?”胡忧趴在栋梁上喃喃自语着。他现在难得的没起色心,满脑子想着黄金凤的病情。 “不行,我得去探个清楚。” ,! , 章节目录 第11章 抓个现行 胡忧刚从栋梁上跳下来,脖子上就被一把明晃晃的刀给架住了。(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原来黄金凤回到房中,越想这事,越事觉得不对劲,于是拿了刀,再次来到浴室,刚好看到胡忧从横梁上下来。于是直接给他来了个螳螂捕蝉,把这色狼给逮住。 黄金凤此时是脸若寒霜,想到自己的清白身子,就这么让这个无耻之徒看了,她恨不得直接一剑让他血溅当场。只不过她从未真正杀过人,这里又是自己浴室所在,她才强忍着怒火,准备另选它地,再想着怎么样处理胡忧。 这也是胡忧一直在心里想着黄金凤的病情,没有注意在周围的环境,这才被抓了个现行。不然黄金凤想抓到他,还得多费一番手脚。 冰冷的刀,让胡忧一下就醒了过来。心想着小爷看来天生就是做坏事的人,这才刚想着做件好事,马上就出问题了。 胡忧长这么大,各种各样的事经历过不少,但是被人这么把刀架着脖子,还是第一次。吓得脖子上的汗毛都收缩起来了。 胡忧吓得心里是直打颤,脸上却还能保持镇定。多年行走江湖的见识,总算是没让他在美人前丢脸。 他很清楚,现在自己绝对不能乱,不然这条小命,十有难以保住。强忍着心中的惊慌,这斯居然能够很淡定的说道: “姑娘,刀枪无眼,还请小心为。” 胡忧的话,让黄金凤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她从没想过,这个偷看自己出浴的人,被抓了现形,还能如此从容。 她哪里知道,胡忧现在心里紧张得脚底板都湿了。 “淫贼,这认为今天你还能活命吗?”黄金凤冷冷的说道。 “淫贼?姑娘此话怎讲?”胡忧惊讶的看着黄金凤,像是突然听到什么不可思意的事。 “你本姑娘出浴,辱我清白,难道不是淫贼吗?”黄金凤气得手中一紧,锋利的宝刀在胡忧的脖子上割出一个小口,鲜红的热血,一滴一滴的涌出来。 “误会,误会呀。姑娘,你这可冤枉死我了。”胡忧脖子上火辣辣的,却不敢稍动分毫。张口连连喊冤。 “冤枉,哼。你难道敢说你没有我出浴?别把人想像得那么蠢。走吧,我已经为你选好埋骨之地了。”黄金凤冷笑一声,手中用力,把胡忧给架出浴室。 “姑娘,你听我说......”胡忧开口道。 “闭嘴。”黄金凤手腕微动,胡忧的脖子上,马上就又多了道口子。 胡忧疼得直吸冷气,心说这美女下手够狠的。 胡忧不知道黄金凤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无论是她亲自出手,还是把自己教给他人,总之自己是落不了好的。 “得马上搞定这个辣妞才行,不然大事不。” 胡忧打定主意,决定赌它一把。强忍着脖子上的疼,胡忧强行站定,一脸正气的说道:“姑娘,无论你相不相信,请听我把话说完。如果到时候你还是觉得我该死的话,不用姑娘动手,我自己就可以了断。” 胡忧这一站定,使得脖子上又多了一道口子,不过黄金凤也停了下来。黄金凤还是第一次见到脖子上被划了三刀,还如此硬气的人。要知道这三刀伤口虽然不深,但是这血可没少流,一般人可能早就晕过去了,哪还能像他这么满脸正气的。 黄金凤也很好奇这家伙究竟要说些什么,防备着的退了一步,冷冷的说道:“好,我就如你所愿。我到要看看,你能说出什么话来,救自己一命。我可告诉你,如果你胆敢乱说一句,或想搞什么小动作,我直接就让你人头落地。” 生死就在一线之间,胡忧绝对相信黄金凤杀自己的决心。这个地方实在是太不讲理了,杀人不犯法的。 “姑娘你是否会经常感觉到全身恶寒发烧,或头痛,肢节不适?”胡忧突然问道。 “嗯。啊,你怎么知道。”黄金凤吃惊得连嘴巴都合不拢。 胡忧看到黄金凤的反应,心中暗道有希望,故作神秘的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继续说道:“那有没有寒热不退,全身酸痛乏力,月事提前?” 黄金凤心中又是一震,心说他怎么会如此清楚自己身上的事,特别是最后一条,除了贴身丫环小玉外,就连自己的母亲都是不知道的。 “你究竟是什么人?”黄金凤声音有些打颤的说道。 胡忧暗笑道。怕了吧,让我再多吓你一吓,你就该跪下来叫爷爷了。嘿嘿。 “姑娘你不要误会,我姓胡名忧,乃一行医济世之人。前日在董家酒楼,我无意之中,见得小姐一面。当时就觉得姑娘身患重证,命不久矣。 本想当面告知,奈何姑娘匆忙离去。经过多方打听,才获姑娘芳踪,此次冒昧前来,还望姑娘不要见怪。” 胡忧这段半文半白的话,说得黄金凤有些头晕。不过她还是大概明白了胡忧的意思,最重要的,她知道什么叫命不久矣。自己今年才一十八岁,没有这么红颜薄命吧。 “胡相公,你说我得了重证,是什么重证?”不知不觉中,黄金凤的称呼给改了。这几年以来,她确实经常会无故会身恶寒,发烧,头痛,肢节不适,月事紊乱。 大夫术士都请了不少,可是就是没人能治好自己的病,甚至连病因都查不到。现在这个叫胡忧的年轻人,居然能够说得这么头头是道,她自然想问个清楚。 “这个......”胡忧故意瞄了一眼脖子上的刀。心说这个东西还不拿开吗? 黄金凤微微犹豫了一下,把刀放了下去,语带哀求道:“你请说。” 胡忧摆摆手道:“别急,稍等一下。” 胡忧说着把手放入衣袋里,装作从衣袋里拿东西,其实是从戒指里弄出瓶金创药,当着黄金凤的面,把瓶子打开,把药洒在脖子上。 胡忧这瓶金创药非常灵,一洒在伤口上,脖子上的血,马上就止住了。 黄金凤再次瞪大了眼睛,她可是见过世面的人。胡忧的伤口虽然不深,可是无论是术士还是大夫,都不可能这么瞬间就能把血止住。这个年轻人果然有本事。 胡忧在黄金凤崇拜的目光下,把金创药给小心翼翼的收好。如果让黄金凤知道胡忧那瓶子里的药是什么东西的话,她肯定会飞起一脚,把胡忧踢出去,然后大骂装什么13呀,不就是草木灰而已吗,弄得跟宝贝似的。 其实,胡忧刚才倒在伤口上的,就是草木灰,俗称灶底灰。是下午胡忧在厨房里偷东西吃的时候,顺手抓的。别看它不值钱,在止血方面,可是有其效的。一般的伤口,放上立止。 胡忧一番装模作样之后,就死盯着黄金凤的左乳不说话。直看得黄金凤脸色越来越黑,又想要提起刀来的时候,胡忧突然一句话,差点没让黄金凤坐在地上。 “你的左乳之内,长了一个乳痈。这个乳痈靠近心脏,三月之内乳痈破裂,必死无疑。” 胡忧这话说得是半真半假,三月之内,乳痈破是肯定的,但是要说会死,那就有些夸大了。生过疮的人都知道,生疮是比较能受的,但是想要把它治好,第一点就是要想办法把她弄破。疮破是,里面的浓流出来了,也就好治了。 乳痈的道理和疮差不多,如果破了,里面的浓就会流出来,顶多也就是这个位子破像而已。不过这个地方破像,对于女人来说,也是相当可怕的事。人长得漂漂亮亮的,这个地方来个大疮疤,那可真是要了亲命了。对于性福的影响,深远无比呀。 黄金凤哪知道里面的这些道道,她的脸一下就刷白了。她虽然没有透视眼,看不到自己左乳里的情况,但是肉是长在她身上的,她能感觉这里面不对。可是没想会这么严重。 “先生救我!”黄金凤几乎是无意识的喊出这话。黄金凤今年只有十八岁,虽然从小学得一身的本事,但是从小被父母和三个哥哥及师父宠着,经历的事情实在是太少,哪里是胡忧这种坏的对手。突然而来的打击,来得太快,她已经完全乱了方向。 现在胡忧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因为她看了那么多术士、大夫,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她的病证在哪里,而胡忧却能一语道破。 “别急,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们另找一地,相互探讨一下病情再说。医者父母心,我一定会全力帮你的。”胡忧一副道貌岸然,悲天悯人悲天悯人的样子。此时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无比的高大。 黄金凤觉得胡忧说的是个道理,于是把他领到一栋两层高的绣楼里。胡忧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偷偷的捏开了一颗蜡丸。蜡丸里封的是龙延香,乃飘门三大至宝之一。 飘者飘也,指漂泊不定之意。飘门是江湖八大门里最杂的一门。这门之中有卖艺唱曲说书打花鼓讲相声的,也有替人写字作画的,更有设赌行骗,骗吃骗喝骗财骗色的。龙延香就是他们最为至胜的秘宝之一,设赌行骗必少不了它。 胡忧之所以会知道龙延香的制法,是因为他师父在早年间,曾经救过一个飘门之中辈份极高之人。那人身上的龙延香被他师父获得,强行破解其中之秘,加上那人有意无意的点拨,才制成出来。胡忧因为此行的目的,特意赶制了这个龙延香。 不过因为异界的药名与原世界是有很多出入,这里虽然也有药店,但是胡忧并没有能把这龙延香的材料配齐,效力方面,比正品弱了很多。所以他必须要等到一处不太通风之地,才拿出来用。 其实胡忧并不知道,他曾经吸收过雪里红的精华,蛇乃淫邪之物,其精华更甚。他只要知道运用之法,他的身体本身就可以散发出不下于龙延香的特殊气味。王张氏之所以会跟他发生关系,就是无意中吸入过一丝这样的气体。 山洞一难脱困之后,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精华的胡忧,可以说全身都是宝,可惜他自己并不知道。 绣楼里的布置很雅,墙上有画,坐上有琴。一层是客厅,二楼才是黄金凤的闺房。黄金凤亲自给胡忧泡了茶,两人这才在厅中落坐。 “先生,现在可以告之小女子祥情了吗?”黄金凤恭敬的问道。 胡忧安慰似的笑了笑说道:“我先来问你,你的左乳附近,以前是不是伤过。” “我的......”黄金凤有些脸红的说道:“以前跟师父练功的时候,曾经被同门师姐打中一拳,不过那已经是五六年前的事的。” “你师父当时没有给你处理过吗?”胡忧问道。 “当然并不很疼,直到第二天,才疼得厉害。不过那天师父出去了,她回来之后,我已经不疼了,所以就没有说这事。”黄金凤回道。 胡忧一拍大脚道:“根就在这里了,你当时已经受了内伤,没有及时调理。后来是不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痛上一会。” 黄金凤的脸更红了,声音轻轻的说道:“后来出师回来之后,确实像你说的那样。我跟母亲说过,她说......她说......” 黄金凤说道这里,娇羞得说不下去了。 “她是不是说女孩子发育都会这样的。”胡忧心里乐开了花,表面却一片严肃的说道。 “嗯。”黄金凤红着脸点点头,有些不太敢看胡忧。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脸色沉重,没有再说话。 “先生,我是不是真的要死了。”黄金凤喏喏的问道。 “这个现在还不好说,我得具体看看,才能知道。” “还要看呀?”黄金凤的表情变得扭捏起来。自己可还是黄花大闺女,这么的地方,怎么能让一个男人看去。 “当然得看。盲人摸象可治不了病。”胡忧理所应当的说道。 “哦。象是什么东西?”黄金凤眼神有些迷离的问道。 “那是一种长在脸上的动物,咱们不要管它。现在我们最主要的是讨论病情。”胡忧随意的摆摆手,把刚刚利用过的大象丢到了太平洋。 龙延香正在慢慢的发浑着作用,黄金凤的防御力正一点一点的变弱。虽然她的思想中还保留着一点清明,但是已经没有太多的反抗能力了。 又问了一些问题,争取到让药力完全发挥作用的宝贵时间,胡忧终于成功的解开了黄金凤身上的外衣。 “太美了。”胡忧忍不住轻轻的赞叹了一声。 虽然刚才已经看过,但是那时离得有些远,很多地方都看得不是很清楚。随着衣服的逐渐减少,胡忧早已经迷失在黄金凤那具青春的玉体之中。 作者语:今天被一好兄弟堵了半个多小时,把我以这样大章发布的方式,上上下下的数了一遍,可谓苦口婆心,江南据理力争,结果他一句:你是大神还我是大神,让我无话可说。我知道他是对的,也是为了我好。 章节目录 第12章 终于推倒(上) 这个时代没有奶罩,女人最贴身的东西是肚兜。。水色的肚兜,穿在黄金凤的身上,把她本就完美的身材展现得更加的动人。特别是那两点隐隐的突出,更是让胡忧看得目不转睛。 以前常常听人说,女人若隐若现的时候,是最美丽的,胡忧一直都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经历过的女人,没有谁给过他这种感觉。不过现在,他终于体会到了。 这时候的黄金凤很美,不过胡忧还是打算亲手破坏这份美丽。这种纯美,是不错,但是胡忧要的是更深层次的东西。 带着淡淡体香的肚兜从胡忧的手中滑落,两坐高挺白嫩的山峰,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伸手抓住一只,用力揉搓。入手绵滑,嫩如果冻一般。 小胡忧在强烈的抗议,它怒气冲冲的提醒自己的主人,它需要一个一展所长的地方。滑过山峰,就是梦想中的山谷。一条粉红色的亵裤,忠实的守护在这里。 小胡忧挑衅的对它胡乱的点头,蛇牙小将也已经各就其位,大战一触既发。小亵裤胆怯的后退了,它没有半点的实力来面对这样的战斗。 没有自保能力的黑草被顶在了最前线,小胡忧觉得这次对它的藐视,气得青筋暴跳,血脉怒张。 胡忧决定帮兄弟一把,伸出一只手,准备把胆怯的小亵裤给驱逐出境。 “不要。”黄金凤猛咬了一下舌尖,奋起最后的意志,抓住了胡忧的手。 胡忧抬头看向黄金凤,她的脸上没有泪痕,有的是无比的坚决。她的目光非常的复杂,胡忧从中看到了一丝死志。 ‘失清白,毋宁死。’ 胡忧读书不多,可是这一刻,他的脑中却浮现出这几个字。 内心一阵巨烈的挣扎,胡忧最终放过了那条可怜的小亵裤。黄金凤的眼中闪过一丝赞许,晕睡了过去。 胡忧深深的看了一眼黄金凤美好的身子,一狠心,拉过一件衣衫,盖在了她的身上。悄然的离开了这个充满诱惑的屋子。 时间一晃,胡忧在酿酒房里已经工作了三天了。这三天以来,胡忧每当想起黄金凤那美好的身子,都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自己。 没人性,真是太没人性了。居然在那样的情况下,都没有推倒。 “胡忧,想什么呢,快给加把火,火小了不出酒。”刚进酒房的李头叫道。 李头是蒸酒房里的头,大名叫做李铁,大家都管他叫李头。 “李头今天来这么早,没在玉珠姐那帮忙呀?”胡忧边加火,边笑着说道。 水沫子不好弄,胡忧可不想天天听屁声。这几天,在胡忧的刻意交好下,很容易就和蒸酒房里的几个人打成了一片。相比起胡忧走南闯北,四处骗人吃江湖饭的手段,这些人还嫩了一些。要糊弄真是太容易了。 “去去去,谁帮玉珠干活了。”李头被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挺大条汉子,居然还会脸红。 “哦,原来李头不是帮玉珠姐干活呀。弟兄们,明天咱们去帮玉珠姐干活怎么样?”胡忧怪叫道。 “好......” “还等什么明天嘛,我今晚上就去。” “你小子,我看你是想去看石榴姐吧。” “你才是呢,我喜欢的是秋香姐。” “要我说,还是玉珠姐好。要是能推倒她,嘿......” “一群兔崽子,都好好干活。” “哟,李头生气了,老张你可要小心点,小心被暴菊,哈啊啊啊......” 说到女人,一帮男人全都口花花起来。 “都别抄吵了,大小姐来了。”一个工人慌慌张张的跑进来叫道。 胡忧一听这话,暗道不好,这女人不会是来抓我的吧,得赶紧躲躲。马拉戈壁的,不是说了她从来不到这里来的吗?小道消息害死人呀。 胡忧这不躲还好点,酿酒房这么大,黄金凤不见得就会进这蒸酒房。他这一跑出去,好死不死的,刚好就让黄金凤给看到了。 黄金凤今天来这里,就是来找胡忧的。那天晚上,胡忧虽然是洗了澡过去的,但是蒸酒房里的酒味太大,身上多少还有些气味。在胡忧脱黄金凤衣服的时候,黄金凤刚好就闻到了他身上的酒气。 黄金凤从小冰雪聪明,很快就猜到了胡忧的身份。她之所以今天才来,是因为内心一直在挣扎。左胸的乳痈这几天又有发胀的迹象,每当想起胡忧断定她命不久已的话,她就坐立不安。 二九年华,正是风华正貌的时候。身为大家小姐,家里有财有势,梦中的白马王子还没出现,就这么死掉,岂不是太可惜了?而且是左乳流浓而死,恐怕到了阴曹地府,也没脸见人吧。在昨天又找了一个名大夫看病无果之后,黄金凤终于决定来找胡忧。 “胡忧,乱跑什么,过来见过小姐。”胡管事虽然老眼昏花,却一直偷偷留意着黄金凤的神色。胡忧出现的时候,黄金凤脸上的异色,自然让他看了个清楚。 能做得上黄家管事的人,都是察言观色的好手。胡管事虽然口中不说,但是心里却清楚得很。这位从来不到酿酒房来的大小姐,决不会像她说的是闲来无事来看看的。 胡忧被管事叫住,再跑也就没有意思了。他也想明白了,黄金凤今天来这里,十有,就是冲自己而来的。要面对的始终要面对,再说他有八成的把握,黄金凤不会杀自己。先不说自己那晚在最后关头停了手,没强夺她的玉门关。就只单单她身上的病,就足以保住自己一条命。这还不算自己能把死人吹活的口才呢! “嘿嘿,大小姐好,胡管事好。真不好意思,小的突然内急,没看到你们。”胡忧口中打着哈哈,眼神一直留意在黄金凤的反应。见她脸中没有怒色,心中又安定不少。 “你叫胡忧?来多久了,做什么职位”黄金凤似从来没有见过胡忧一般,很陌生的问道。 章节目录 第12章 终于推倒(下) 几天没见,黄金凤似乎成熟了很多。看胡管事走了之后,黄金凤撩了一下头发,娇声的说道: “谢谢你那晚上的手下留情。” “说实话,我直到现在都一直在后悔。”胡忧苦笑的说道。 黄金凤扑哧一笑,给了胡忧一个白眼道:“你这人很有意思。” “我以为你会说我是好人呢。”胡忧的语气有些酸溜溜的。看着她那娇美的笑脸,心中的悔意又多加了一分。马拉戈壁的,小爷又不是柳下惠,居然在那样的情况下,都没有推倒,真他娘的不是男人。 “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你绝对不是一个好人。”黄金凤毫不客气的板起小脸说道。 “谢谢你的祝福。”胡忧乐呵呵的说道。 “祝福?”黄金凤疑问的看着胡忧,她弄不明白胡忧这话是什么意思。 “想知道?” “嗯。” “有一句话你没听说过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胡忧卖弄着自己不多的文采。 “我只听说过千年王八万年龟。”黄金凤冷哼道。 “你......”胡忧为之气结。 “咯咯咯......”看到胡忧吃鳖,黄金凤得意的笑了起来。能让胡忧这样,她觉得自己小胜了一局。 胡忧想强忍着,最后没有忍住,也哈哈大笑起来。 笑了好一阵,黄金凤停下来,对着胡忧说道:“我想你帮我治病。” 胡忧听得一愣,坏笑着说道:“那可是要看的哟?” 黄金凤的脸红了一下,娇嗔道:“你就说治不治吧。” “治。”胡忧用力的点头。这么好的事,傻子才不答应呢。 “那好,今天晚上,我在上次那小楼等你。”黄金凤小声的在胡忧的耳边说完,转身就走。 胡忧对着她的背影叫道:“那门锁着,我没钥匙。” “我知道你有办法。” 黄金凤回头给了胡忧一个笑脸,然后就消失在了墙的那一边。 “马拉戈壁的,这小妖精,太勾人了,小爷就算是拆墙也要过去。” 黄金凤走后不久,胡管事才带着另外九个新人出现。听说黄金凤有事先走了,九个新丁显得很失望。胡管事眼中闪过一道亮光,什么也没有多说,把一群人都打发回去做事了。 晚饭过后,胡忧特意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天刚擦黑,就捅开后院门,摸向内院。 上次来过一次,胡忧已经是轻车熟路了。很轻松的就摸到了黄金凤的秀楼,见到了黄金凤。 黄金凤一看到胡忧,二话不说,就把他拉上了二楼。二楼是黄金凤的闺房,胡忧上次没有上来,这次可开了眼界了。 二楼的布置比一楼更显淡雅,粉色的色调,梳妆台上放着脂粉盒,小桌上放在一个未完成的女红,看起来绣的有些像--野鸭。 嗯,这黄金凤人长得不错,这女红手艺确实是差点。 里间的隔着一道珠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个情况,估计一张大床是少不的。 胡忧思想里没有多少高雅的东西,思想一下就转到了床上去。 “我们开始吧。”黄金凤小心的关好门之后,声如蚊蝇的说道。 黄金凤还是第一次让男人进入自己的闺房,心中难勉忐忑。她本不想带胡忧来这里,但是除此之外,她想不出还有什么隐秘的地方。每想到胡忧要在这里看自己的羞人部位,她就觉得小脸阵阵的发烫。 “我怎么觉得我们像在偷情!”胡忧看着紧张得手脚都有些僵硬的黄金凤说道。 “扑哧。”黄金凤一下没忍住,笑了出来。神情很放松了不少。 “这就对了嘛,治病而已。不要想那么多,放开了些,再说了,又不是没有见过。”胡忧很随意的说道。 “你......”黄金凤已经放松的表情,随着胡忧的最后一句话双崩了起来。 “别你来你去了,把衣服脱了吧,我先看看病灶。”胡忧像是看不到黄金凤脸色一样,懒懒的说道。 胡忧这是有意这样的。他的目的很简单,先打掉黄金凤的顾虑。你不是很怕给我看吗?我才没有把你当回事呢,那东西咱见多了。 黄金凤是习武女子,比一般平常的女子有勇敢得多。再加上自己的身体确实已经让胡忧看过,看一次和看两次,差别也不是很大。 “一切为了治病。”黄金凤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一咬牙,解开了衣服。 黄金凤是早有准备的,边面也没穿着内衣。衣服一拉开,里面的美景就露出来了。这个时代没有医用手套,就算有,胡忧也肯定不会带。面对美景,他伸出了禄山之爪,直接就上手摸。 黄金凤本能的想躲,最后还是忍住了。 在感觉到手中滑腻的同时,胡忧也感觉到了黄金凤在颤抖。整个检查的过程香艳无比,只用只秒钟就能透视很清楚的简单易行法,被无比啰嗦繁复的双手摸捏法取代。 一轮检查下来,黄金凤已经双眼迷离,小口娇喘,双脚紧紧的夹住,脸色通红如血,双手无意识的环在胡忧的脖子上。 胡忧看得心中暗爽,却果断的告辞离开。直至胡忧离去很久,黄金凤才回过神来。天上没有下雨,椅子上却满是水渍。 不知道是这里的药好,还是胡忧的医术有了长进,黄金凤连用了五天的药之后,病情好了明显的好转。不过生理上的煎熬,却一天比一天严重。 胡忧每晚都会来给黄金凤送药,例行的检查也每天进行。五天以来,他有多次机会推倒黄金凤,他却每次都轻易的放过。他这是在玩火。 古人说得好,玩火者必也。终于,胡忧尝到了苦头,在第八天的时候,他被按奈不住了黄金凤给反推了..... 清晨,胡忧给累了一夜,刚刚睡着的黄金凤盖好被子,独自溜出了绣楼。也许是因为从小习武的关系,初上战场的黄金凤勇猛异常,让胡忧完成了一夜七次郎的壮举。 “马拉戈壁的,淫羊叶的药力果然够猛。一张叶子分七天用,居然都那么厉害。唉,我这一大包,什么时候才能用得完哟。反推倒,嘿嘿,你真以为呢......” ,! , 章节目录 第13章 奸情曝光(上) 今天胡忧收工的时候,特意以外出买生活用品为借口,跑到后山去。\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戒指里藏的药已经用得七七八八了,必须得补充一些。还有一点,黄金凤昨晚的第一次表演,太过疯狂,不帮她弄点特效药,她至少三天都下不了床。要知道蛇牙小将可不是吃素的,一般的黄毛丫头,哪是它的对手。 想到这里,胡忧不禁又想起了黄家嫂子,看来想要尽兴,还得找像嫂子那样的熟女才行呀。 黄金凤一觉睡来,已经下午了。回想起昨晚的疯狂,她的脸不由得又热了起来。昨晚自己的胆子却实是太大了,居然主动做出那种羞人的事,最可气的是那个混蛋,他居然还大叫‘不要’。 “哼,就凭他那点功夫,还想逃出本小姐的手掌心。” 想起昨晚胡忧那绝望的眼神,黄金凤得意的笑出了声来。 “哎哟。” 无意中移动了一下身子,黄金凤忍不住叫了一声。下身一阵阵撕裂般的疼痛,终于让她意识到,占到便宜的似乎并不是自己。不过昨晚的那种感觉,真是太美了。 丫环小玉早被打发到别的地方去了,黄金凤强忍得疼,小心的坐了起来。偷眼瞧了一眼,昨夜的战场情况很不乐观,都已经红肿了。 看到上面洒了一层白色的粉沫,黄金凤的心里升起了暖意。那家伙还算有良心,体贴的帮自己上了些药。 “他怎么还不来呢,该不会是生我的气了吧。” 过了往日的时间,胡忧还没有出现,这让黄金凤的心里微微的有些不安。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她一颗少女的心,已经紧紧的系在了胡忧的身上。特别是胡忧那正派的作风,更是深深的感动了她。 一个正常的男人,居然能够坦然的帮自己那样的检查,都没有做出什么出轨的事,这证明的他心中真的对自己好,是真心的为自己治病。 想到这里,黄金凤又想到了第一次见面的那一晚。当他放过已经无力反抗自己的那一刻,自己的心中,就已经留下了他的身影。比起三位哥哥,他要好得太多了。 黄金凤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她早已经忘记了胡忧她出浴并对自己下迷药的事,心中不停的想着他的好。按她现在的想法,胡忧已经不仅仅是好人那么简单了,他简直就是圣人。对,只有圣人,才足以说明他的好。 当胡忧把采来的药,亲手上在黄金凤红肿的甬道时,黄金凤整颗少女的心,已经满满当当的装的全是胡忧。现在就算胡忧亲口说出自己是十恶不赦,天底下最大的混蛋,黄金凤也不会相信的。 “怎么哭了,是不是那里还很疼。这都怪我,没有疼惜你。”胡忧轻搂着黄金凤的细腰,满脸歉意的说道。 “没......已经不疼了。我这是高兴的。”黄金凤轻轻擦掉眼中的泪水,给了胡忧一个幸福的笑脸。 “傻丫头。”胡忧笑着在亲黄金凤的脸上亲了一下,松开了手。 “你要走吗?”黄金凤不舍的拉住胡忧。 “嗯,我得走了。不然抱着你这么一个光溜溜的大美人,我会忍不住的。”胡忧苦笑的说道。 “你想的话,我可以给你的。”黄金凤咬了咬牙道。 “胡说。你那么疼,我怎么可以这么没人性。”胡忧假装生气的说道。 “人家只是不想离开你嘛。你就留下来陪人家嘛。”黄金凤吐吐小舌头,撒娇道。 “我真会忍不住的。”胡忧说道。 “不怕,人家在书上看到过一种方法......”黄金凤说着添了一下小舌头:“你要是不走的话,我可以帮你。” 马拉戈壁的,谁刚才说要走了?走的就不是男人...... 时间一晃,胡忧来到黄府已经一个多月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并不算长,可是胡忧却感觉这一个多月比他以往的二十年过得都要开心。 胡忧白天在酒坊里工作,一放工,就溜到黄金凤的小楼里,两人浓情蜜意,奸情炙烈,好不快活。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能在黄金凤这里过夜,如果能抱着美人美美睡一觉,那就更爽了。 “怎么样,还有肿块吗?”黄金凤有些紧张的问道。 胡忧有些犹豫的收回正帮黄金凤检查的手,没有说话。 “还有?我觉得我已经全好了,我自己摸过,都没找到的。”黄金凤有些着急。 “你自己摸过?”胡忧问道。 “嗯。” “怎么摸的。” “就这样.......”黄金凤忙给胡忧做着示范,抬头一看胡忧乐开的大嘴,冰雪聪明的她,马上就知道自己被耍了。 “好呀,你敢骗我,看我怎么收拾你。”黄金凤一跺脚,冲了过来。 “好好,小宝贝,别闹,别闹,我可打不过你,你就饶了我这回吧。”胡忧一把抱住黄金凤。 黄金凤在胡忧的怀里扭动着身子,娇声道:“坏蛋,不理你了。哼。” “小宝贝,你说,我治好了你这里,你打算怎么谢我?”胡忧的双手在衣服下面揉搓着。因为检查的关系,黄金凤的身上只披着件袍子,很方便他的动作。 “人家的身子都给了你,你还想要什么?”黄金凤忽闪忽闪的大眼睛看着胡忧。 “我想要你嫁给我。”胡忧闻着黄金凤的发香道。他是一个没什么大志的人,从小跟师师父四处流浪的他,最渴望的就是能有一份安宁的生活。抱着怀中的小美人,过一辈子,再生一打孩子,就足够了。至于这里是什么世界,管他呢。 “讨厌,谁要嫁给你了。”黄金凤小脸红红的,写满着幸福。 “除了我的小宝贝,还能有谁。”胡忧嘿嘿笑道。 “你真想娶我?”黄金凤突然认真的问道。 “当然了。” “那你得答应我,一生只爱我一个,不许像我爹那样,再娶其它的女人。”黄金凤噘嘴道。天风大陆男人可以娶多个老婆的,黄金凤的老爹就有三个老婆。 “我保证除你之外,其它女人我连看都不看一眼。”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13章 奸情暴光 (下) “要是让我发现你有其他的女人,我就把它切了。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黄金凤一把抓住无辜的小胡忧说道。 “这也太恨了吧,你看它都生气了。”胡忧冷汗都下来了。这小宝贝什么都好,就是有些辣,还爱吃醋。你老爹都有三个老婆,我才一个,那不是很吃亏?这地方可是男人的天堂呢! “只要你答应我,我自然会安慰它的。”黄金凤舔着嘴唇道。 一看那性感的小嘴,大小胡忧都很生气:“那得用你从书上学来的那招。” “讨厌.......” “哦!” 正当胡忧爽得要射的时候,‘咣’的一声,房门被人大力的砸开,先冲进几个壮妇,又冲进几个壮男。胡忧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已经被拖出绣楼,打跪在楼前的空地上。 胡忧挣扎着抬头一看,暗吸了一口冷气。只见当头之上,领头站着的是一个五绚的老者。此人衣着华贵,头带员外帽,身穿紫罗袍,手拿金杖,满脸的怒气。乖乖不得了,这人想来就是这里的主人,自己的便宜老丈人黄老爷黄庆东来了。 黄庆东的身后,站着的那三条汉子,应该就是黄金凤的三个哥哥,黄金龙,黄金虎,黄龙豹。 奶奶的,被抓了个现形,看到今天这条小命要玩完了。 说不害怕,那是假的。胡忧现在只感觉自己腿肚子转筋。在以前的那个世界,在农村,这通奸可是得进猪笼的,这个地方的风俗不知道是怎么样,不过想来,不死也得脱层皮。 胡忧心里害怕得要命,表面上却不露出半点慌张的神色。江湖漂泊十几年,这点功夫都没有,那不全活狗身上去了。 “得想办法,得想办法才行。脱了这条小命,凡事日后再说。”胡忧脑子急转起来。 胡忧想动脑子,但也要人家给他机会说话才行呀。黄庆东此时是气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两眼如血一样看着胡忧,冷冷的哼话:“来人,给我乱棍打死,扔到后山喂狗。” 黄庆东生有三儿一女,从小就对女儿黄金凤视如掌上明珠。黄家与许家是世交好友,因此黄金凤还没满月,就已经与许家订亲。 许家家主许放乃这宁保镇镇守,领兵一万,猛霸一方。黄庆东对于这个亲家,可是看中得很。如今自己的爱女,居然跟他人无媒苟合,这怎能让他不生气。 曼陀罗帝国以武立国,军政合一。镇守是做官的分水岭,官致镇守,就有了主领一方军政的资格。一般情况下,从士兵到镇守,要经历十夫长,队长,典军,校尉,偏将,督将,郎将,才能达到镇守。 多少人一辈子都达不到镇守这一级品。即使达到镇守,朝中无人,你今生都很难拥有实地。曼陀罗帝国立国三十八年,天下共设九州,九州之下,建城七十二座,建镇三百六十个,一个萝卜一个坑,哪有这么多实地以供分封。城镇自古以来,就是上流权贵争夺最激烈的地方。权势不够之人,你就算官封城守,也主理不了一个镇。 有地盘,就有税收。有税收就等于有钱,有钱就有了一切。所以一个有实地的镇守,要比一个没有封地的城守还要牛。 此外,帝国还有五大军团。五大军团之中,除了皇家禁军团,留守中州外,另外的各大军团各主一方。凡是没有划入城镇势力范围的地区,都由他们统管。 五大军团战功显赫,军团长之下,有着大量城守,镇守。他们空有守名,确无守地,这就造成军团与地方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加上城镇之下的村落地形复杂,划分上存在颇多争议。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军方与地方大打出手的情况。 不得不说,曼陀罗帝国的开国皇帝,一世帝皇里杰卡尔德所想出的这一招制衡之术,真乃绝世之策。他只用这一招,就造成军地双方矛盾重重,确保皇权的安稳。 军团与地方相斗三十八年,从无一息和平共处之时。每当他们有所缓和,高高在上的皇帝,就会拿根小木棒,像斗蟋蟀一样,这边一捅,那边一拨,双方又会再次赤膊上阵,斗得不亦乐乎。 黄老爷很生气,那后果就很严重了。简简单单的‘乱棍打死’几个字,就等于判了胡忧的死刑。胡忧连个申诉的权利都没有。 老黄家有财有势,打死个把人,那还能算个事?四五条大汉,拖着棍子就上来的,抡圆了就要往下劈。 胡忧见势不,大叫道:“住手。黄老爷,我胡忧犯错,你大可把我拉上公堂,自然有官府审问。你这样私设公堂,难道没有王法了吗?” 事情紧急,胡忧一时半会想不到开脱的主意,打算先把这事给拖一拖。胡忧当然知道,去见官,不见得能讨了好。自古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有理的进都没好日子过,更别说他这没理的。 但是在他看来,他与黄金凤虽然苟合,顶多也就算个非法同居,再怎么样,也罪不致死,到了衙门,怎么着也能保住条小命吧。 “哈哈......” 黄老爷听到胡忧的话,大笑了起来。 “小子,你不过是一个溅民,打死你,和踩死一只臭虫是没有任何的分别。想见官?你也配! 给我打!谁要不出力,与这溅民同罪。” 大汉们刚才被胡忧喝了一下,这时顿觉没有面子。这回又有了老爷的话,那还不玩命的打。 大棍跟不要钱似的直落在胡忧的身上,胡忧疼得叫破了天,都没有理人他。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黄金凤会出来为他求情,可是直到他晕过去的前一刻,他都没有见过黄金凤的影子。 “叭叭叭......” 大棍打在身上的声音,如过年放的鞭炮一样,直到几根棍子全部折断,才停了下来。 胡忧此时混身是血,头上开了一个老大的口子,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生死不知。 “爹爹,我看这溅民已经死了。” 黄金虎瞄了胡忧一眼,回报道。 “嗯。拖到后山扔了。今天在场之人,每人赏金币十枚。” “谢老爷。” 更新更快 “今日之事,它日我要听到半点风声,他就是榜样。都下去吧。” 作者语:第一卷结束,下一卷胡忧将正式开始自己的新人生之路。 一路来,江南得到了不少朋友的帮助,特别是‘与君同高伟’朋友为本书还做了封面。非常漂亮。江南会继续努力,愿大家看得高兴。 ,! , 章节目录 第14章 身立鸿图志(上) 月黑风高,后山乱石岗上,胡忧就这样被扔在了这里。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身上连张草席,身下连个坑都没有。溅民如草,果真如此。 十丈之外,十余条野狗在游走。美食当前,它们都想要饱餐一顿。只是不知道出于何种原因,它们似乎一直不敢扑上来。 胡忧死了吗?还没有,他还有一口气在。此时的他还有一丝意识,但是却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连一根手指手都动不了。全身206块骨头,他几乎断了一多半,这样都还没死,不能不说他的命真够硬的。 “我不能死,我不可以死......溅民......好称乎,好名字......好名字...... 胡忧,你如果不想做溅民,你就给我活着,你今天要是死在这里,这辈子......不,你就是两辈子的溅民......草民..... 胡忧,你不是一直自认有能耐吗?你难道只会玩女人? 你要真有能耐,你就站起来。用双手打下一片天地出来..... 你不是说这个世界有皇帝吗......你不是说,你敢当皇帝吗? 皇帝,皇帝,皇帝......” 硬顶着一口气,胡忧不停的自我鼓励着。疲门出生的他非常清楚,这个时候,一但放弃,他就是一个死人。 脑中闪出‘皇帝’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终于感觉到一丝力气。力道虽然非常的微弱,但是这股力道,却让他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 努力,努力,努力..... 胡忧终于睁开了眼睛。 眼前的世界一片血红,脑袋上的伤口,还在不住的流血。血在他的眼眶里打转,染红了整个世界。 远处的野狗,看到胡忧睁眼,都退了一步。动物是最敏感的,它们从胡忧的眼中,感觉到了让它们为之颤栗的霸气。 “呜......”一条野狗悲鸣了一声,放弃了这美味的食物,转身跑了。十几条狗,转瞬间,走了个干净。 用尽全身的力气,胡忧终于动了一下手指头。戒指里有新配的伤药,要想活下去,他必须拿到它们,并吃下去。 “轰隆。”雷声夹着闪电,预示的一场暴风雨将要来临。老天似乎觉得胡忧还不够惨,想要再跟他玩玩。 全身上下,几乎已经没有一根完整的骨头,微微动一下,胡忧都能听到身上断骨相互摩擦而发声的声音。 简单一个‘疼’字,已经不足以形容胡忧现在的痛苦。这种疼痛,足以让最坚强的汉子痛不欲生。 咬碎了半颗钢牙,胡忧终于把药拿到了手中。手与嘴之间的距离有多远?也许从来没有人注意过这弹指间的距离。胡忧三次几乎疼晕,才把药送进了嘴中,这是一次胜利,一次伟大的胜利。 雨点终于急不可待的落了下来。黄豆大,打在身上很疼,打在胡忧的身上更疼。胡忧的脸上没有痛苦,他在笑。他的嘴角间,流露出的是藐视苍天的笑。 不知道过了多久,雨停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天亮了。胡忧就那么躺着,保持着原有的姿势。一只手,死死的护着手中那仅有的药,那怕是雨水溅起的泥土落进眼里,他的视线都不曾离开过那些药。 这药是被雨水冲下来的,药名草乌,四虎散之一,跌打圣药,有大毒。草乌上已经缺掉一块,那是胡忧咬的。 乱世用重典,急症下猛药。胡忧身上的药,效力并不足以治他此时的伤,虽可延缓伤情,但是并不能救他的命。大毒的草乌也许可以。 一颗草乌已经吃进去了三分之一,身上升起了一股暖意,血液也加速了循环。不过胡忧知道,这远远不够,要想能动,他必须要把剩下的三分之二给吃下去。 草乌大毒,如果不是胡忧身上有这么重的伤,三分之一毒死两个他都有剩余的。如果再吃掉那三分之二,死生难料。 不吃,九死一残。吃,九死一生。两种选择都很难,不过胡忧现在没得选。残是不能接受的,残和死,对他来说,没有区别。现在没有人会帮他,残,也就代表着死。 而他,必须得生。 把握住最适当的服药时机,胡忧毫不犹豫的把手上的草乌吃进嘴里。药苦,毒药更不可能是甜的。为了药效,胡忧必须细细的咀嚼。整个舌头都已经麻木了,胡忧还在嚼。半边身子都已经麻了,他还在嚼。整个身子全都麻了,再没有半点知觉了,胡忧知道,唯一的活命的时机到了。 胡忧知道,不能一直躺在这里,他必须得起来,至少要移动到百米开外的那个山洞里。不然再经历一天风吹日晒,就算不死,也得重残。 猛的硬提全身的力气,胡忧奇迹般的站了起来。迈步向前,全身的碎骨都在响动。以草乌强大的药性,都不能让这种巨痛稍微的缓合。 一步,两步,三步......胡忧的心跳在草乌的作用下,以比平时快三倍的速度飞快的在跳动。心脏在巨大的负荷之下,随时都可能停止。停止,就代表着死亡。 胡忧没有理会身上的痛疼,也没有理会心脏的负荷,他只知道,自己不会死。前所谓有的强大意志,支撑着他向前走。 从躺倒的地方到山洞的路线,是经过胡忧计算过的。除了走进山洞之外,胡忧还必须得在这路上取得三种草药和几个野生的番茄。这是进洞后保命的跟本。 感谢大雨,让草药的根部变得松软,胡忧成功的取得了前两种草药。在取番茄的时候,胡忧出现了意外。因为番茄的藤比他计算中要坚韧了一些。这在平时,不算个事,可是现在,却很要命。他第一次伸手扯动番茄的时候,就让反弹的力道弄得吐了口血,差点一头栽倒。几经努力,他才成功拿到番茄。 最后一株草药没有出现问题,但是此时的胡忧,却已经两眼发黑,这是草乌毒性发作的征兆。 距离山洞还有二十米。二十米的距离,有如地与天那么遥远。胡忧边走,边把手中的草药番茄往嘴里塞,嚼不嚼的,已经不重要了。必须得在毒性完全发作之前,在把它们吞下去的同时,进入山洞里。 成功,奖品是一分活命的机会。失败?那是不允许的。 向前,脑中出现幻影,也要向前。手脚已经抬不起,也要往前。一连吐出八口鲜血,还是向前。 终于,胡忧倒进了山洞里。在倒下的一瞬间,他下意识的调整了姿势,以便身体能借着这股力量往前滚。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4章 身立鸿图志(下) 山洞里很黑,却有一处发出淡淡的光。.那是胡忧的身体。最亮的地方,是他的眼睛。光线穿透他紧紧闭着的眼睛,照射在他手中的戒指之上。 一直藏在戒指里的那条雪里红蛇,自动的从戒指里浮现出来,蛇嘴微张着,似乎是在吸收着那股光线。 胡忧身上的衣服,经受连次的折腾,此时早就成了破布,他下身的小胡忧,也露出了脑袋。胡忧对它,可是照顾非常。它是全身上下,唯一没有伤着的地方。 小胡忧脑袋上的四颗蛇牙,此时也闪着光,应合着雪里红蛇轻轻的颤抖着。小胡忧慢慢的变硬,站了起来。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雪里红蛇开始慢慢的变长,蛇头伸向小胡忧,并咬在了小胡忧的脑袋上,与那四颗蛇牙重合。蛇尾则贴在了胡忧的眉心上。 三点一线,蛇牙,雪里红蛇,和胡忧的眉心沟通在了一起,外放的白光开始收敛,只在这三处隐隐的流动。 胡忧对身外的事完全不知道,即使他知道,也不可能猜出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除了知道自己被蛇咬了小弟弟,留下了四颗蛇牙外,对血里红的来历和已经融入他体内的光影果完全不知情。更不会知道,自己的身体曾经吸收了光影果和雪里红的精华。 现在发生在胡忧身上的事,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最有学识的人,也解释不明白,更不会知道,雪里红、光影果和胡忧三个当世异种,正在进行着融合。 蛇属淫邪,光影果性阴,而胡忧属阳。这三者原是不可调合的。但是胡忧在机缘巧合之下,先是喝下了聚灵池的水,又和王张氏和黄金凤合体。王张氏乃十年不育,欲求不满之人,而黄金凤是处女之身。胡忧的身体,通过四颗小蛇牙,在她们身上,吸到了元阴之气,黄老爷的暴打,又激起了他的血性和坚韧的意志,最后加上山洞这么个环境..... 总而言之,胡忧在种种机缘之下,触使了两大至宝,光影果、雪里红精华与他的身体融合。至于融合的结果对他是福是祸,现在还没人知道。唯一有一点可以确定,他这回,算是捡回条小命,死不了啦。 胡忧醒来已是三天之后,他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确认自己还活着。自己抽了两个耳光,确定自己没死的同时,胡忧发现了一件事,自己的手能动了。 手能动,腿也能动,全身的伤,好了一多半,这让胡忧一喜一忧。喜的是,手脚都还在,没落下残疾。忧的是,他必须得亲手打断自己多处骨头,重新接过。因为他昏迷之前,身上的断骨很多都没有拨正回位,现在这些骨头的位子都不正。 胡忧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是从自己没有渴死饿死来看,绝不会超过五天。但是为什么身上的伤会好得这么快,连断骨都长回了呢。 胡忧这个江湖医生,现在完全弄不清楚自己身上的状况。 骨头被人打断非常痛,要自己打断,而且要断位精准,并接正对位,那种痛苦,常人是难以想像的。 断骨重接,这是一个巨大的工程,胡忧不敢乱来,得有所准备才行。仔细的再次检查了自己的身体,胡忧确定自己除了三十八处骨头错位之外,没有任何异常的问题,就连草乌毒都解了。 努力从地上爬起来,大伤初愈的身子还很虚,不过站稳还不成问题。试了试手脚,胡忧迈着很奇怪的步子出走山洞。没有办法,腿上有多处骨头的位子都不对,能走动,就算是奇迹了。 食物和水,是活命的必须品。胡忧运气不错,一出山洞,就看到了一只兔子。他打出颗石子,正冲目标。 花了半天的时间,终于很勉强的准备好了应用之物,回到被他修饰过洞口的山洞里,胡忧举起石块,砸向自己的左脚。 “咔。”腿骨应声而断。 胡忧闷哼一声,顾不得疼痛,马上拨正骨头,上草药,用树枝加固绑好。 三十八处骨头错位,胡忧最少得砸三十八次。而已这还是不能拖的事,必须得尽快打断重接。还好,右手只有一处错坐,不然的话,这活真没法干了。 虽然为自己上了些麻药,但是这种痛苦,还真不是人能承受的。在把自己包成个粽子之后,胡忧往嘴里塞入了些药,就再一次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一天后。胡忧仔细的检查了自己的身体,发现恢复的得不错,这让他欣慰不已。 没有骨头错位位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胡忧给自己补充了一些食物,尽量不让自己乱动。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静养,以便让骨头长好。 身体不能动,但是脑子却不受影响。胡忧开始考虑着自己今后的出路问题。那个支撑他活下来的皇帝念头还在,不过胡忧知道,这不现实,至少现在是不现实的。 莫名其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仔细想来,除了两次被人追杀和睡了两个女人之外,他不觉得自己有任何的收获。 此时的胡忧,已经明白了一个道理。无权无势,就要任人宰割。无论是在原来的世界,还是在这里,都是一样。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无权就不可能有势。权势两者,自古就是连着的。想要有权势,无外乎有两种。一是生来就有,二是后天夺取。 生来就有,这对胡忧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唯一能的,就是后天夺取。蔓陀罗帝国是军统治国,想要获取权势,唯一的出路,就是去当兵。从小兵做起,一步步的往上爬。 胡忧经过分析之后,有了自己的决定。 经过十天的休养之后,胡忧离过了山洞。这十天以来,他并没有闲着,他不断在脑子里,回忆以前看过的络无比的发达,关于军事方面的影片电视更是多如牛毛。什么谍战的,二战的,谋略的,兵法的,古代的,现代的多不胜数,随便在地上捡本破书,都可能是孙子兵法或是各国特种兵训练大纲。 只可惜胡忧读书少,对穿越也没什么经验,准备不足。不过对于从军,他还是充满了信心。要饭王朱元璋都能成功,咱怎么说,也比他多看了几部电影吧!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15章 茶蓬闲话(上) 胡忧从梦州的起东出发,沿帝国最大的河流九江河一路北上,穿过整个燕州,用了十八天的时间,才来到青州的乐同城。(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乐同城与峒独、溪林并称青州三大城。城主司马寿乃帝国司马家族的大公子,手下镇守三名,拥兵三万。乐同城地处青燕两州交接处,乃入青州必经之地。交通两州,地理位子非常关键,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胡忧到了乐同城,没看到那里有征兵的公告,于是一脸笑意的上前向守门的打听消息。在他看来,同为一州的兵,肯定知道征兵的地方在哪里。 “站住,干什么的?”胡忧还没靠近,就被当兵的那喝住。 “嘿嘿,不要误会,我是想向军爷打听点事。”胡忧满脸笑容的拱手道。 “什么事?”当兵的问道。 “烦劳军爷,我想知道暴风雨军团在何处招兵?” “不知道,走走走。”守城兵像赶苍蝇一样把胡忧赶走。 不知道?胡忧才不信这当兵的会不知道这事。一路上,胡忧不只向一个人打听过,已经确定青州暴风雨军团是在征兵。这到了地头,这当兵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哦,想来是想要几个‘问路钱’。 胡忧摸摸身上,摸出了几个铜子扣在手中,微微露出一点,让那守门的军士看到,然后再次上前。 这次那军士做得更绝,还没等胡忧说话,手中的大枪一指胡忧说道:“叫你走,听到没有。再在这里晃荡,小心我把你当奸细抓起来。” “马拉戈壁的,看不出这小子还是个清官。给钱都不要。”胡忧心里暗骂,只能摸着鼻子走开。 “小伙家,你想问暴风雨军团征兵的地方吧。不用问了,守城的不会告诉你的。”城角一个老头对胡忧说道。 “为什么,这难道还是军事机密?”胡忧不解的问道。 “这个你就别多问了。你想加入暴风雨军团的话,就去寨孟镇吧。” “寨孟镇?” “对,穿过乐同城,一路往西,大约两天的路程。” “哦,多谢老伯指点。小小意思,算是小子请老伯喝碗茶水。”胡忧说着把手中的铜子递过去。 “呵呵,小伙子,收起来吧。我老人家可不是为了你的几个铜子。”老头摇摇手,笑道。 “这......”胡忧这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人家。只见这老人家一身布衣,须发已白,却精神键烁,很有些风高道古的意思。 看到老头,胡忧不由的想来了自己的师父。师父对自己虽然算不得好,但是好歹也养了自己多年。自己虽然经常背地里骂他,但是从此二人两世相隔,今生恐怕再无见面之机了。 “老伯,这里太阳暴烈,咱们不如一同到那边的茶蓬坐坐,你看可好?”胡忧看这老者应是本地人,于是决定先在他身上了解些情况。不然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似的四处乱撞,万一犯了什么禁忌,那可涂生麻烦。 老者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点了点头道:“正好,我也有些口渴了。” 老者说完,起步要走。也许是人老腿脚不太好,一不小太,把一只鞋给踢了出去。 胡忧反应很快,两步上去,把鞋子捡回来,跑到老者的脚下穿上。做完之后,胡忧才反应过来,心中暗骂不已。不过转念一想,还是算了,以前也没少帮师父做这样的事。反正今生也没机会再见那混蛋师父了,就算是最后一次帮师父穿鞋吧。 原来胡忧师父的脚有个毛病,经常会突然无顾,而他穿鞋又总喜欢踩着,所以每次一,鞋就会飞出去。这种捡鞋穿鞋的事,胡忧从小到大,已经做了不知道多少次了,都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性的反应了。 当然,胡忧是不乐意这么做的。但是每次他装作看不见的时候,他师父都会变像的弄出些法子来整他--比如说,拿他试药。 老者并不知道胡忧还有这么一个往事,更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暗骂着什么。他在穿上鞋子的时候,眼睛微微亮了一下,随即就回复了平静。 鞋子是老者故意踢出来的,他每日坐在这城门边,对在城门兵那里吃了憋的投军者,他者会主动的答话,而且会制造这种机会,把鞋踢出去。往日踢出去,都是一去不复反,今天有人帮着捡回来,还是第一次。 书中代言,这老者姓史,自号太史公。他这一生,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定乾坤。混子大半辈子,也只不过是个有着怪脾气的教书师生而已。他平生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史书,闲暇之时,他会把从史书上看到的有意思的事,编成一个个小故事,在上课之余,讲给孩子们听。 他总是固执的认为,历史是重复的。只要学通了史书上的东西,就能成为治国安邦之才。只可惜,听他故事的学生,大多都是岁的孩童,哪能听得懂他那些故事隐伸出的意思。至于,大多都不会理他。他每与别人说起自己的这套理论,别人不是走开不理,就是讥讽他为什么不拿史书换荣华富贵,还在这里穷教书。 两人来到茶蓬,找了副靠近护城河的坐头,坐了下来。胡忧一路北行,身上的钱财用得也差不多了,本只想简单的要壶清茶和两个小点心就算了。谁知道在点东西的时候,老者却开口道: “这天热气,还是来点酒比较润嗓子。” 胡忧听得一愣,心说这大热的天,喝酒润嗓子?你还不如直接说想喝酒得了。 胡忧对钱本就不是什么精打细算的人,连日来赶路也挺累的,喝点酒确时要比喝茶好。于是干脆让店家上两壶好酒和几个下酒菜上来。 胡忧来天风大陆,在王富贵家喝过酒,在黄府里酿过酒,可是他对这大陆的酒,了解得还不是很多。 天风大陆每一个地方,所喜好的酒都不太同相。青州这个地方喝的酒,与别地更是大大的不同。青州由于冬天比较冷,所以这里的人,大都习惯喝烈酒。一口下去,全身热乎乎,能抗寒。 因为酒太烈,所以这里的人喝酒,一般不论壶,而是论杯。有个一杯两杯的,也就够意思了。胡忧这人不懂,他以为这里的酒也和梦州那边的水酒差不多,所以一人叫了一壶。 太史公这老头临时把茶改成酒,本就有进一步试探胡忧的意思,见胡忧一下叫两壶酒,自是心中喜欢。做学问的人,处事往往都有些另类,他只想着胡忧要酒大方,跟本就没有想过,自己能不能喝得下一壶酒。 太史公没意见,店家更是不会有意见。做生意的都希望能多赚钱,没有闲客人多要的,只有恨客人抠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把酒给太史公满上,这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入口,顿觉火辣。好在他跟师父游走江湖之时,也喝过不少烈酒,所以这酒,他还算受得。 章节目录 第15章 茶蓬闲话(下) 方才两人闲聊的时候,两人已经通了名姓,所以太史公知道胡忧的名字。WWW.ZHUAJI.ORG。 胡忧久经江湖,有求于人,自然要对人家尊重,所以一直以老人家称太史公。 “老人家,我看这乐同的守兵对暴风雪军团好像并不是那么友好呀。”胡忧开口问道。他一路上,也了解了一些关于军方的事。不过那些百姓所说的也不是那么清楚,所以胡忧直到现在,对地方和军团之间的事,弄得还不是很明白。 太史公对胡忧这个问题暗中点头。他早在胡忧去向守城兵打听征兵点的时候,就已经看出胡忧对这里面的道道不明白。他不点醒,就是想看胡忧有没有观察到这其中的问道。 太史公没有先回答胡忧的提问,而是反问道:“你对曼陀罗帝国的军政怎么看。” “军政?”胡忧有些诧异。这个问题要谈起来就有点大了。他来到曼陀罗帝国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对帝国的了解还不如一个小孩子,这让他怎么答。 “就是帝国的官衔制度。”太史公解释道。 “哦,原来是这么个军政。”胡忧暗道。 一路上,胡忧对帝国的官衔已经打听清楚了,来当兵,不知道哪个官大,那个官小,那还能行。 胡忧虽然没有当过官,但是他是从小看红色电影长大的。他知道政委和团长,区政委和军政委之间的分别。他很容易就发现,曼陀罗帝国的官种太少了些,而且全是武官。 帝国用武官管理军队和地方,跟本就没有文官。这种做法,和唐代的节度史很相似。历史已经证明,这种集军政大权于一手的人,是很容易造反的。 逢人只说三分话,胡忧可没有那么傻,把心里想的全倒出来。但是他想知道老者问话的目的,又不能什么也不说,于是他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试探道:“帝国的官阶似乎太少了些。” 太史公一拍大腿叫道:“你这话说到点子上了。帝国的官阶不是少了点,而是缺太多。居史书记载,前朝的官阶是分文官武将又在系统细分的。而文官而细分为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司工、司农......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通政使司通政、大理寺卿。 武将分为领侍卫内大臣、太尉、内大臣、都统、外省驻防将军........骁骑参领、佐领、军协尉、信驳总管等等,共上百种官职。 你再看现在,从十夫长到州守,一共才十种职务。” 胡忧又给太史公倒上了杯酒,陪着太史公干了,这才说道:“咱们帝国不是还有爵位、贵族吗,加上他们,也不算少了。” “爵位、贵族那都是放屁。”谈起这个,太史公的脸上满是不屑。 “这个怎么说?”虽然一路上,胡忧也打听了一些东西,但是他还是想听听这个老者的看法。 “爵位、贵族虽然分为两样,但是说起来,也就是那么一回事。爵位分五等,公,候,伯,子,男,只要有爵位,自然就是贵族。 如果说爵位还有一点用处的话,那就是安慰一下那些没有得到封地的镇守、城守而已。官致镇守,自然就会晋升男爵,城守就是子爵。没有分封,空有个爵位有个屁用。除非是世家,不然要爵位全当放屁。” “那世家呢,世家又怎么样,我听人说,他们也有封地的。”难得遇上这么一个对政事如此了解,又愿意说的人,胡忧自然不会放过。 “世家就不同了。世家的土地叫做自治地。这是家族世袭的。自治地的大小以爵位来划分,爵位越大,地越多。不过自治地已经是开国时候的事了,现在已经很多年没有出现新的世家,也就没有新的自治地了。 世家要爵位,主要是为了建立亲兵团。接帝国律,子爵世家,可组100人亲兵团。男爵世家200人,伯爵500人,候爵1000人,公爵2000人。” 胡忧暗道,我的乖乖,公爵就等于团长了。2000人的私兵,如果全是高手,那威力可不一般。 太史公的酒力看来一般,说到后面,大多说的都是胡话了。不过就他之前的话,对胡忧来说,就足够这顿酒钱的。 结合自己在原来那个世界的知识,胡忧终于对这个曼陀罗帝国有了一个初来的映象。首先,以胡忧的眼光来说,他并不认为帝国的官阶制度像太史公说得那么不堪。因为他并没有把军职,爵位,世家这三个不同的阶层,放在同样的位子来看。 帝国的开国皇帝,绝对是一个天才人物。他废除掉前朝臃肿的官阶制度,精减出了这么一个三位一体,相互钳制的官阶制度。曼陀罗能沿袭,就证明这种制度有其过人之处。 但是这种制度有一个最大的缺陷,就是对帝国的皇帝要求很高。如果皇帝的权术能力不够,就玩不转这种制度,钳制一但出现问题,后果就很难预料。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得在心里暗暗的计算,如果是自己来做皇帝,应该怎么样运用这种制度。或是说,另外组建出更好的制度呢? 沉思了良久,胡忧失望的暗自摇头。他发现以自己现在的阅力,还不足以能得出一个答案。 “看来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 酒也喝了,话也说了,应该是上路的时候了。 胡忧叫来小二,结了酒钱之后,准备向太史公告辞离去。 在茶蓬门口,太史公拉住胡忧,掏出个小布包道:“小......兄弟,今日一......一别,不知何时再能相见。我这里有一样东西,是我毕生所学,有把它送给你,留个念想吧。” 胡忧接过太史公的小包,拿在手上感觉了一下,好像是一本书。 “张良圯上受书?”胡忧心中电闪过一个念头,心跳猛的加快起来。张良“拾履拜师”,受圯上老人黄石公《太公兵法》的故事,胡忧可是不只一次听过。难道说,自己今天的一顿酒,也换来奇人的垂青? 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胡忧可没有把到手的东西往外推的打算。赶紧把东西塞怀里,连连拜谢太史公。 送走了老者,胡忧赶紧找个僻静的地方,把布包打开,看看这面边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将来自己成王拜将,就全靠它了。 胡忧无视布包上的汗味,用无比虔诚之心,把布包打开。让胡忧激动的是,里面如他想像中的一样,布包里,果然是一本书。 这是一本青皮硬封面的书,只看纸质,就知道有些年头了。封面上书着四个大字,胡忧看到了,差点没骂娘。 “故事大全?” 胡忧有种眼冒金星的感觉,看来真是希望越大,失忘越大。高兴了半天,没想到居然是本故事书。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6章 暴风雨军团 两天之后,胡忧终于来到了寨孟镇。\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 一进寨孟,胡忧就感觉到了这里的不同。这一路北来,胡忧所过之城镇也不少,虽说是走马看花,但是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 最明显的不同,就是寨孟的军士明显要比别地多很多。也许是因为这里地属军团管辖的关系,这里的街头上,无论男女,都给人一种萧杀的感觉,像是随时都能冲锋上阵一样。 胡忧几番打听,终于找到了征兵处。 征兵处此时早已经是人山人海。由于帝国实行的是以武治国,想要光大门媚,光宗耀祖做大官,就必须走从军路线。虽然现在普通没有人势钱财的百姓,想要升到镇守以上的高位,已经几乎没什么可能了。但是只要有军功,要做个典军,校尉之类低级军官,还是有机会的。 再一个,当兵就意味着有军饷,有饭吃。这几年帝国不是天灾,就是水灾,田里种不出粮食,还得交税,生活太过艰难。当兵拿军饷帮补家里,也能让家里过得好一些。所以但凡有征兵,都是从者如流。 暴风雪军团与别地又有不同,因为暴风雨军团与安融国时有摩擦,特别是这几年,小战时有发生。有战事,才能有军功。所以很多自认有本事的人,都不远千里来投暴风雪军团,以希望能够出人投地。 胡忧足足排了三个小时的队,才轮到他报名。跟着引路的士兵走进征兵营帐里,没两分钟,胡忧就出来了,因为他没有身份证明。 “马拉戈壁的,这里也有身份证的吗?怎么从来没有告诉我一声?”被赶出军营的胡忧,心中不愤的暗骂。 这到也不怪胡忧不知道身份证明这么一回事,应该他一路走来,无论是行车还是住店,从来都没有人问过他要什么身份证明之类的东西,他自然也没有留意到这方面的事。 没有身份证明就当不了兵,当不了兵就做不了官,做皇帝的梦想也就不可能实现,这可怎么办好。 胡忧在人群里漫无目的的走着。突然,灵机一动,胡忧想到了一件事。这个地方,没有照相机,也没有互联网,那么身份证明的认证必定相当麻烦,他们总不可能为了认证一个小兵的身份,派人专程去调查吧。 想通了这点,胡忧也就想到了办法了。自己没有身份证明,别人难道也没有吗?少不得,又要施展一次手空空了。 想到了办法之后,胡忧转身往外走。他的目标是找一个外乡人,最好是找离青州路途遥远的那种。 江湖人最注重的就是听音,也就是通过别人的口音,大体猜出对方是哪里人。这样以老乡或同城的身份,就会比较容易骗取对方的信任,从而让人上勾,拿到钱。 虽然胡忧刚到这里没多久,比不上原来的世界那么熟习,但是他现在的目的不是骗人搭讪,而是手空空,所以操作起来,还是比较容易的。 很快,胡忧就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那人说话的口音,他来的路上有听到过,知道那是一个自来江南州的人。江南州与青州一个在北,一个在南,相差何只千里,极其完美的目标。 胡忧选中那人之后,就吊上了他。仔细的观察了进退路线,看准机会,来了招‘撞墙过人’,成功得手,溜之大吉。 “江南州刘天放,这什么破名字,哪有咱胡忧大爷的名字好听。对不起了,刘兄。为了兄弟的皇业,只能让你受点委屈了。将来兄弟当了皇帝,再封你个大官当当好了。” 墙角下,胡忧边自言自语,边用小刀小心的打磨身分证明上的名字。他以前跟一个册门的女子关系不错,这做假证的手艺,他也学到了几分。 “吁。搞定。” 胡忧拿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正反看了好几遍之后,小心的收好,从今天开始,咱就是曼陀罗帝国的人了。 再次排队,人似乎比刚才又多了不少,胡忧恶意的在想,这些家伙是不是都和自己一样,跑去做了假证又回来的。 闲着有些无聊,这长长的队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个头。男兵队里,也没有个可以养眼的美女,实在闷得慌,胡忧从戒指里翻出了太史公给的故事书,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狮子图谋霸业,嗯,这是一个动物的故事。图谋霸业,好想法。看看说什么。 狮子决定与邻国开战。出征前,召开军事会议,讨论手下兵种负责的分工。 大象力大负责后勤,熊冲锋厮杀,狐狸诡计多端当参谋,猴子则充当探子,负责情报......老鼠个小,肩不能抬,智又不如狐狸,被众强者瞧不起,得不到任务。 狮子却觉得老鼠的牙很锋利,就力排众议,硬是把它带在身边。 在一次做战中,由于误中敌计,狮子等一众强者,全被敌人以巨网住,在生命攸关。老鼠带领它家族的成员,冒死来援,撕咬断了巨网的绳索,救出众将,才使众将者得以逃出,转败为胜。” “这老头的故事,似乎有的意思。在众强争霸之时,老鼠也能有用吗?如果把老鼠看成一个武不如关羽,计不如孔明的人呢......要是我是狮子的话......” 胡忧隐入了沉思之中。 突然,胡忧感觉肩头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耳边传来一阵如打雷般的声音:“喂,说你呢。你究竟要不要报名。” 胡忧回神一看,只见一个身穿藤甲,手持大铁枪的黑大汉,正一脸怒视的看着自己。 好家伙,好大的个子,如果他是老鼠的话,那我..... 看那黑大汗面色不正,胡忧赶紧把脑中的东西先放下,做出笑脸道:“啊,哈哈,不好意思,军爷,是轮到我了吗?好好,马上。有劳有劳。” 胡忧跟着黑大汉再次进入军营,把身份证明交给一个同样身穿藤甲,但是心口处有一面护心镜的军官手里,然后垂手老实的站好。 前边还有一个人正在问话,还没轮到胡忧。于是胡忧就用眼神打量着那看似考官的人的。从他肩上的铁甲,胡忧知道,那人是一个典军,而刚才接过身份证明的人,是一个队长。 帝国的护甲穿着等级非常的严格,士兵一律穿轻藤甲,夫长的藤甲稍厚重一些,队长的藤甲上,允许挂上一面护心镜,典军有护心镜,并有铁肩甲。手下有三百人的校尉才可以有胸甲,想穿上铁甲,必须是统兵一千的偏将。如无特殊命令,下级越级带甲,一但查证,轻则军棍三十,重则可以处死。所以只看穿戴,就能知道一个人的官阶。 站了几分钟,那典军拿起胡忧的身份证明,看了一眼,问胡忧道:“江南州来的?” 胡忧躬身回道:“回典军大人,江南鱼峰山人。” “嗯。江南是个好地方呀。山美水美姑娘美。” 听得典军的话,胡忧吓了一跳。他该不会是江南人吧。他要问些什么风土人情,我这‘李鬼’见‘李魁’,还不得见光死! 还好,典军只来了这么一句,就没有再往下说了。随便问了几个问题,然后在一个厚本子上记录下胡忧的姓名,籍贯,年龄,挥手让候在一边的队长把他给带下来。 “队长大人,我这算是录用了?”胡忧落后一步,跟在队长的身边,小心的问道。因为刚才他前一个并不是由队长去的,所以他怕是身份证明出了什么问题。 队长看来二十七八岁的样子,还算挺年轻。他见胡忧如此恭敬,心里也挺爽,觉得这个叫胡忧的小子挺不错的。 队长语带自豪的说道:“想进我们暴风雪军团哪有那么容易,你现在只不过是刚报了名而已。现在我带你去校场,测试你的身体能力。” “哦,原来是这样。队长年纪轻轻就能统管三十人,想来能力一定不小,当年你测试的时候,一定很轻易就过了吧。”胡忧不动声色的一个小马屁拍过去,目的是想探知这测试的项目。 “那是。就那三项小测试,对我来说,跟喝水一样,容易的很。” 胡忧心说有三项呀,这可得问问。 胡忧是老江湖了,要搞定这愣头队长,还不还轻松愉快的事?几个马屁把队长拍得舒舒服服,就什么都摸清楚了。 事先知道了题目,那测试起来就容易得多了。胡忧靠着点点偷鸡,点点聪明,很容易就过了三关。事后一打听才知道,就单单这三关,就刷掉了九成的人。而且这九成的人,大多都是受伤出来的。 其实前两关都不是很难,主要考的是力量方面的,一般的成年壮丁,只要没有什么大毛病的,都能通过,唯有第三关最难,它考的是胆色和对命令的服从。 第三关是在一个单独的小屋里,屋中烧着油锅,青烟直冒。主考官会当着受考者的面,把一枚铜钱扔进锅里,然后突然发令,让考生伸手把铜钱从油锅里抓出来。 那队长说起这个项目的时候,只一再告诉胡忧,要听考官的话,考官说抓,马上动手抓,慢的话,不但会被油烫着,还会被赶出军营,失去入伍的资格。至于究竟为什么会这样,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猜那里面有法术,可以测出一个人对帝国的忠诚度,不忠诚的人,会被烫。 胡忧一听,就明白了这其中的机巧。油锅取钱,那是江湖常用的把戏。其中的耍法虽然各有不同,但是道理是一样的。重点就在于油的下面,添加了什么东西。 这其中最常用的就是醋,醋的密度要高于油,和油倒在一块,它就会沉在最下面。而醋的沸点又比油低,所以会造成油锅滚烫的假象。 至于听令取钱,那就是一个把握度的问题了。 胡忧在进行这第三考的时候,只看那个考官扔钱的手法,就知道那是一个高手。他扔钱的机时和力道都非常,正好打破了醋和油之间的平衡。 章节目录 第17章 最快的升迁(上) 这次暴风雪军团一共招进一万名新兵,组建了两个团,每团5000人。胡忧被分在了新1团,第2师团2联队3纵队2分队1小队1班。 新兵团的所有军官都是老兵,1班的夫长就是那个与胡忧有一面之缘,或是说一骂之缘的黑大个,脱着大铁枪的夫长古力。 胡忧报道的时候见到古力吓了一跳,心说跟着这个火暴的家伙,弄不好要倒霉。还好他记得古力,古力却不记得他。不然的话,很可能又被骂一顿。 集合的时候,胡忧终于见到了自己今后一段时间的战友。这些来自全国各地的战友形形色色,包括他和夫长,一共十人。其中有两个人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个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另一个是年纪和他相仿的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点名的时候,胡忧知道,那个中年人叫做阿骨达,那年轻的叫做秦明。 阿骨达之所以引起胡忧的注意,不是因为他的年纪。帝国的军队是终身制,四十岁以下的,都可以应征,三十岁的人有的是。胡忧之所以会注意他,也不是因为他的脸上有一条长长的伤疤,从左眼到又下巴,直拉而过。而是因为他的手。这个阿骨达的手比一般人的长很多,而且特别的壮实。 至于那个年轻人,胡忧则是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毫不掩饰的野心。这样的人,怎么能不让他有所警觉呢。所以这个人的名字,他也牢牢的记下了--秦明,简单而明了。 古力是个大老粗,点完名之后,随便说了几句,扔一句明天开始操练的话,就走掉了。弄得胡忧几人,面面相觑,最后问了好几个人,才在别人诧异的眼神之下,找到了自己的营房。 营房是新的,但是相当的简陋。十人的一个大平铺,上面放着一溜九套藤甲和军服。其它的什么也没有。这和胡忧想像中的不太一样,怎么说这也太简单了点吧。 “嘿,我说,咱们这夫长有点意思啊。什么都没交待,就这么跑了。咱们今天上哪吃饭呀?” 说话的是个瘦子,叫候三。这人话没说两句,就连着鞋蹲在了通铺上,双手把那些藤甲翻得哗哗响,像是在找宝藏一样。 “我说兄弟,你能不能下来。那可以咱们晚上睡觉的地方。”朱大能皱着眉道。 候三跟本不买朱大能的帐,冲冲的说了句:“爷喜欢,管得着吗?” “你这人怎么说话的。”朱大能一下就火了,指着候三叫起来。 “怎么着,还想跟爷过两招是怎么的?”候三吐了口唾沫,挽起袖子道。 其它的几个人,全都冷着眼看着,没人开口,也没有谁上去劝的意思。军营里,本就是谁拳头大谁有理的地方。这里只看实力,不看道理。 胡忧的脑子电转着,他在想要不要出去劝架。现在这事摆明了没人管,如果自己此刻出去的话,应该可以小小的出个风头。如果这架成功劝下来,那么对自己以后在1班的地位,有一定的帮助。 想到这里,胡忧还是决定站出去。 “呵呵,两位兄弟先别急着动手。大家既然分在一个班,以后就是一块上阵的兄弟,将来可是要背靠背互为倚靠的,别为一点小事而伤了和气。 我看这样吧,候三,你先下来。朱大能说得对,这地方虽破,可咱晚上都还得睡。你也不想睡在泥里不是。 朱大能你也别急着上火,我看候三也是一下没留神,你看他还惦记着大伙上哪吃饭呢。热心人呀。” 候三刚才也是得意忘行才跳上通铺,至于对朱大能的回话,那也是习惯。他在家的时候,就是一个小混混出生,因为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没了路走,这才来当的兵。能作混混,自然也不是蠢人,他看另外几个人都面带不满,也懂得要收敛一些。于是借着胡忧的话,把这坡下了。 候三从通铺上跳下来,对大伙拱手道:“各位,真是不好意思。小弟是有些高兴过头了,大家千万别往心里去。 这位兄弟,真是不好意思。我从小没怎么上过学,这一开口,就爱得罪人,你可别当真。” 胡忧看候三说变脸就变脸,心中也有几分惊讶,暗猜这候三肯定是混过几天世界的,不然做不到这样。 朱大能是商家出生,在家里也是个少爷。出来当兵,完全是因为家里给他说了房媳妇。他也不知道听谁说这女人很丑,于是他就想推,可是推脱不掉,一气之下,他就跑出来了。 少爷出生的他,对候三这种穿鞋乱踩自然是看不惯,所以首先忍不住说候三。现在见候三主动认错,也就不在意了。 “没事,胡忧说得对,咱们以后都是兄弟。上了战场,咱们就都是一条命。别提这个了。” 胡忧看这架打不起来,心里也挺高兴。刚才他站出来的时候,也急了一些,没有想过如果劝架不成,那应该怎么个后手。暗自对自己说,这方面以后一定要注意。武夫是永远干不了大事的。 “这样就对了嘛。兄弟之间,有什么不能说的,动手多没意思。不过今天这事,错在候三,不能不罚。我看这样吧,就让候三去打探咱们吃饭的地方,以示惩罚。候三,你愿不愿意。”胡忧借机说道。他已经看出了候三这人有多动的习性,这么说,他肯定是不会反对的。 候三本就有这个意思,于是同意道:“这没有问题,不过我想先把踩过的地方擦干净再去。” 胡忧推了他一把道:“快去吧,大家肚子可都饿了,这个我来帮你就好。” “那行,我这就去。” “候三,等等,我和你一起去,顺便看看有什么好吃的。”朱大能叫道。 一次小小的冲突,在胡忧的调解之下,结果让大家都感到满意。大家看胡忧的眼神,也都暖了几分。 候三和朱大能出去之后,胡忧找了块布,擦试候三踩过的地方。众人也都各自做自己的事,因为都是初来,彼此也没什么交流。 过了好一会,朱大能气喘吁吁的跑回来叫道:“兄弟们,候三和人打起来了,咱们快抄家伙去帮忙。” 胡忧心中暗骂,候三这小子就是个祸精,才出去一会就马上出事。 “朱大能,你先别急,说说生发了什么事。”胡忧问道。候三这个给人的第一映象不好,不问清楚,恐怕这班里没几人会帮手的。 更新更快 朱大能气愤道:“二班那些混蛋抢我们的饭,候三正和他们扛着,让我回来找人。” “马拉戈壁的,这不是欺负人吗。他们以为咱一班全是娘们吗?走,弄死他们去。”胡忧冲到藤甲前,抓了个手甲就跟着朱大能冲出去。 一班的人,全都放下了手中的活,一块跟着出了营房。没办法,胡忧这话骂得太毒了,不去是就变成了娘们,这谁受得了。再说了,候三保护的是大家的饭,这都不去,以后还说什么共同上战场。 ,! , 章节目录 第17章 最快的升迁(下) 一伙人跟着朱大能赶到地头,只见这里是一片混乱,看热闹的,叫好的,围了不少的人。(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胡忧冲进人群,看到候三已经和人动起手来了。而且还是三个打候三一个,饭菜洒了一地。 胡忧斜眼瞟了身后,看一班的人全都来了,有几个脸色还相当不好看,知道这又是一个机会,于是也不管自己打得过打不过,拿着藤甲冲上去,对着其中一个人,当头就砸下去。 胡忧是江湖出身,打架那是家常便饭,选的地方非常毒,藤甲是冲着那人后脑去的。 “叭。”藤甲正中目标,把那人打得向前蹋了一大步。朱大能看准了机会,一脚补在那人的后腰上。 胡忧虽然一招得手,但是很快,他就吃了亏。曼陀罗帝国崇尚武力,人人都会几手,二班的人,更是身手都不弱。胡忧虽然也号称打架出身,但是他的那都是乱打,跟本没什么招式可言,没几下他就被人给扔了出去。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现在一班的人,已经全都冲了上去,大家是一场混战。胡忧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这一功,大家就算不说,心里也会记着。 胡忧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个地方的人正面斗殴,他发现这里的人,打起架来,要比以前看到的要凶悍得多。这都不算,还有一点,对他的打击很大。他发现这里凡是动手的人,如果单挑的话,是个人都能收拾他。他在他们面前,就是一菜鸟。 没有自保能力,谈什么建功立业。能当上将军的人,都是在战场之上,活得最久的人。胡忧在心里暗道着要努力啊! 一班的人都在打架,自己不能在一旁看着。胡忧知道硬来他谁也打不过,于是他就决定来阴的。大兵法家不是说过吗,无论阴谋阳谋,能取胜,就是好谋。 胡忧在地上找了几块尖角的石头,藏身怀里,混在看热闹的人群中。随时准备着,一看有机会,他就拿石头砸人家的脑袋。 你别说,他这招还真管用。二班有三个倒霉的家伙,没留意到这手,被胡忧砸得哗哗流血。胡忧这家伙也有一股子狠劲,下手一点不留情,恨不得砸得人家眼珠子缝针。 “马拉戈壁的,大光头,你过来点。对,过来点。”胡忧暗中又盯上一个,看计算好了出手点,一块石头轮了过去。 朱大能正和二班的大光头打得兴起,突然那光头一低头,一团黑影直冲自己的面门而来,把他吓了一跳,赶紧躲开。 “糟了。”胡忧看自己失了手,赶紧冲上去。因为朱大能为了躲他的石块,失了先机,被光头一拳打倒在地,此时正要用脚踩他。 这一脚踩下去,朱大能弄不好就得重伤。胡忧是离得最近的人,他不出手,朱大能肯定躲不过去。 胡忧冲上去,才知道上了当。那光头的脚,居然用的是虚招,就在胡忧想飞踹光头另一条支撑脚的时候,光头一脚往后踢过来。 “小心。”朱大能在地上看得清楚,赶紧叫道。 胡忧也看出了这脚的可怕,如果被踹中的话,肠子都要断了。情急之下,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一个‘懒驴打滚’往地上趴,才擦着鼻尖躲过这招。 光头看一击不中,另一脚又踢过来。这次是候三帮胡忧接下了这招。朱大能此时也爬了起来,把胡忧护到身后,与候三双战那光头。 “住手,都造反了?啊!” 一条大铁枪出现在了场上,在喊话的同时,大铁枪上下翻飞,把缠斗在一起的两方人马,全都给打开。 胡忧一看到那大枪,就知道是夫长古力来了。古力的身后,还跟着几个队长,几个典军,和一个校尉。看来这下麻烦了。 混乱的场面一下就静了下来,两班的人,全都按各自的队伍站好。胡忧偷眼看去,那三个被自己偷袭成功的人伤得最惨,脑袋还在不停的流血,正用恶毒的眼光死盯着自己。那光头在被古力打开的时候,吃了一下重的。此时正愤愤不平。 “怎么,火气都挺旺呀。入伍第一天就私斗,很给我们纵队挣脸呀。说说吧,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动手。嗯!”校尉一脸怒意的训斥道。 古力和二班的夫长站在了各班的队伍之前,谁也不敢说话。二班的夫长左夫是个红脸汉子,他的腰里挂着钢刀。 胡忧所在的这一队,是一个混编队。一班是枪兵,使的是枪。二班是刀兵,用的是刀。 “怎么都不说话了,刚才打架的时候,不是都很威风吗?”校尉气哼哼的转着步。突然用手一指二班一个头上正流血的兵道:“你过来。” “校尉大人。” “边上站好。” “是。” 校尉在一班的队伍里环视了一眼,在阿骨达的手上顿了一下,缓缓的说道:“好了。现在告诉我。这瓢是谁给开的。” 胡忧看校尉来这招,心里暗骂。不过这时候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躲不掉,干脆光棍点,还能留个好名头。 胡忧一咬牙,站出来道:“报校尉大人,这是小人干你。” “你?”校尉在胡忧的身上,上下打量了一会。看这小子脚步虚浮,身体比那一脑袋血的小上一号,还真有些不信是这小子干的。在他看来,那个手特别长的兵,才比较有可能。 校尉不置可否的点点头,示意胡忧站在一旁,又指着二班另一个脑袋冒血的叫道:“你。出来。” 那二班的倒霉蛋,狠狠的看了胡忧一眼,站了出来。 “这个又是谁干的。”校尉再次把目光看向一班的队伍。 “报告校尉大人,这个也是我。”胡忧看校尉的目光一直没有落到自己的身上,只好自己跳出来说道。 校尉瞪大了眼睛道:“又是你。” 胡忧心里忐忑,表面却硬气的说道:“是的。校尉大人。” “那个该不会也是你干的吧。”校尉指了指还在队伍里的那第三个抱着脑袋的家伙。今天这事还真它娘的邪了,居然两次都看走了眼。 胡忧还真有些不好意思回答校尉这个问题,不过这会不答也得答。 “是的大人,那个也是我开的。” 校尉看着那三个伤者,自忖一个打三个的话,虽说也能打趴他们,但是自己也得带点‘花’。这小子居然只弄身泥,就把三人的脑袋都给开了。 “你很能打。”校尉正视胡忧道。 “那个,我不太能打。”这么多人看着,胡忧也不敢乱说。 三个被打了瓢的家伙实在忍不住心中的怒气,对望一眼,同时道:“报校尉大人,这小子是从背后偷袭我们。” 校尉这才心中释然,冷哼道:“你玩阴的?” 胡忧一看校尉变脸,暗道不好,急中生智道:“回校尉大上,所谓上兵伐谋,在战场上,凡事只看结果,没有阴的阳的一说,能赢就行。” “上兵伐谋!说得好。哈哈......好一个上兵伐谋。不错,不错。”校尉抚须大笑起来。 胡忧此时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从哪蹦出这么一句。现在看来,效果不错。 校尉笑了一阵,突然脸色一正,看着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士。” “回大人,小子胡忧。江南州人。” “嗯。”校尉点点头道:“就冲你的‘上兵伐谋’,今天我升你为一班夫长。”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8章 女兵红叶(上) 军无戏言。。一众典军、队长、大头兵们,共同见证了帝国有史以来,升迁最快的士兵。相信不用半天,整个暴风雪军团都会知道这事。 就在众人以为今天的事,就到此结束的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秦明踏前一步,单膝跪倒道: “报校尉大人。” “怎么,你有话说?”校尉瞟了秦明一眼。 秦明回道:“是,校尉大人。小人自荐二班夫长一职。” 校尉暗道今年这些新兵有些意思啊。刚出了个没什么功夫,却能重伤三人的小子。这里又跳出个自荐夫长的人。我到要看看他想说什么。 “给我个升你的理由。”校尉道。 秦明不卑不亢的回道:“如果我是二班夫长,决不会让我的士兵这么窝囊。” 秦明一开口,就把矛头指向了二班的夫长左夫。 “哈,有意思。”校尉乐道:“你很能打?” “二班上下,一人足矣。”秦明话语平淡的说道。 这校尉名叫罗德里,一向最是爱才。秦明的话,让他有些动容。 “包括二班夫长?” “是。” “好。只要你能把二班全部打倒,今天我也升你为夫长。”校尉一拍手道。按帝律,典军以下的低级军官,升降是不用报备的。直系上司,可以自主升降。 “谢校尉大人。” 秦明拜谢后站起身来,对着二班的人一比手道:“各位,请了。” 二班夫长左夫气得肺都快炸了。这个新兵小子,真是够狂的呀。当众落面子挑战不算,还要一挑全班。 左夫当了两年的大头兵,才熬上个夫长一职。多少次上阵杀敌,怎能让人轻辱。这火一直硬压着呢,现在有机会,还客气什么。闻言是二话不说,抽刀就上。 校尉看左夫拔刀,本想出声,但是看秦明一脸从容,也就忍住没有开口。 秦明站着一动不动,直到左夫的刀当头劈下,一旁看的人都微闭双眼的时候,才突然身子一让,左手一拉,右手猛击左夫肋下软处,一下把他连人带刀,砸倒在地上。 只一招,左夫就趴在地上,干呕不止。 “好。”校尉忍不住叫道。 左夫原没有这么不继,只是一开始他就被秦明给气得不轻,急于想要挣回脸面,才着了秦明的道。如果他能放缓,以平常心来对待的话,至少可以多走几招。 秦明这一手,把二班的人全给震住了。随后上来的人,几乎都使不出平时的五成功夫。加上他们初组成军,相互不会配合,很快就让秦明给个个击破。 秦明整理好衣角,再次单膝跪倒:“校尉大人,幸不辱命。” “好。自古英雄出少年。本校尉说话算话。从今天起,你就是二班夫长。古力,左夫,另作它用。” “谢校尉大人。”秦明拜谢之后,直接走到二班,站在了最前面。 校尉等所有人都站好之后,收起了笑脸,面色严肃的说道:“暴风雪军团一向赏罚分明。你们两班违反军纪,私自斗殴,造成友军不和,影响极恶劣。本因重责三十军棍,逐出军营。 然今念在你们初到,不习军中纪律。现处杖行五十,夫长加倍,留军察看。 此为特例,如有再犯,严惩不怠。” 杖行可要比军棍轻多了。校尉嘴上虽然说得狠,但是谁都看得出来,他很看好这两个新任提拔的夫长。 一、二班所属全部单膝跪倒:“谢校尉大人。” “吉多。” 小队长吉多应声出列,单膝跪地:“校尉大人。” “两班都是你的人,现在由你来执法。” “是,校尉大人。” 胡忧刚升夫长,还没得到夫长的好,就先受了一百杖行,被打了个皮开肉绽。 胡忧被打完之后,直接被人架起,送往医疗部。这是校尉临走之前交待的。因为他看出以胡忧的身板,一百杖行下来,决不轻松。 在医疗部里,胡忧第一次见到了女兵。不过他也只看了一眼,就晕过去了。你别看他刚才挺镇定,其实他吓得不轻,再加上一顿打,身心疲惫不堪。他之所以没晕,是硬撑着,因为他不知道自己会被带到什么地方。现在看到是送来医疗部,又看见女人,他精神一放松,就不醒人事了。 帝国的各大兵团里,一直都有女兵的存在。只是按各兵团的比例并不同样。暴风雪兵团的女兵最少,只占总人数的一成,而且多在后勤部门。南方红粉兵团所属女兵最多,据说达到六成。就连他们的军团长--西门玉凤都是女人。 那个28岁的女人,十四岁从军。十八岁时随她的父亲——当时有“帝国第一猛将”之称的帝国元帅西门战虎出战南疆,迎战宾来,山合,秀金三地联军。在父亲中伏身亡之后,率残部三万人防御穿山口,击溃三地联军十一万大军,斩杀联军上将——阿拉灯而一举成名。 因为新兵还没有正式开始训练,医疗部里也没什么事做,闲得很。队长正和手下两个夫长在聊天,几个小兵在整理应用之物。新兵团并没有征招医护兵,她们都是别地调来的。不过除了队长红叶外,她们都没有上过战场。 “红叶队长。” “怎么,还没训练就伤着了?放床上吧,什么情况?” “听说是让校尉大长打的。” “这么牛,刚来第一天就把校尉大人给弄火了。这我到要看看。说不定以后是个人物呢。”红叶来了兴趣,走了过来。另外两个夫长也跟在了她的身后。 “队长,你可真说着了。听送来的人说。他和别班的人打架,把三个人的脑袋给开了。校尉大人不但没有把他赶走,还把他升为夫长。” “入营第一天就升夫长,有没有搞错。老娘当年干了一年多,累死累活,才升夫长。这就已经够快的了。这小子居然比我还快?还有没有天理了! 嗯。伤得挺重,这个由我亲自来吧。凡梦,你们几个,先把他裤子给脱了。衣服也拔了吧,省得一会碍事。” 突然门帘一翻,一个穿医疗服的的女孩边叫着边跑进来:“红叶姐,大消息,特大消息呢。” 红叶不满的瞪了她一眼道:“含玉,鬼叫什么。你现在大小也是个夫长了。要注意点形像。” “是,队长。”含玉吐吐小舌头。 “什么事,说吧。”红叶问道。 含玉又兴奋道:“红叶姐,我刚才在外面听说。有个兵才来了一天,就被升夫长了。真是传奇人物呢!”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红叶没好气道。 更新更快 “啊。红叶姐你已经知道了?”含玉惊讶道。 “你口中的传奇人物,不就在那躺着吗?”红叶一指胡忧道。 “啊。”正给胡忧脱衣服的凡梦突然叫了起来。紧跟着,围在胡忧身边的几个医护兵也都叫了起来。 ,! , 章节目录 第18章 女兵红叶(下 ) “我说你们能不能镇定点,这上了战场,你们这么鬼叫那还成。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凡梦,又什么事。”红悠的醒了过来。还没有挣开眼睛,胡忧就感觉到自己的身边有人。胡忧习惯性的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默默的感觉着周围的情况。 身上的伤已经不疼了,但是小风一过,凉凉的,似乎没有穿衣服。那人应该就在身边不远处,偷偷的张开眼缝,入眼的是一个女人。女人的穿着和自己来时看到的一样,应该是个医护兵,她在哭什么呢?和男朋友吵架了?还是以为我死掉了.......呸。胡忧我福大命大,刚当了一天兵,就升了夫长,没这么容易死的。 正被胡忧偷看的红叶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转头对胡忧说道: “醒了就起来吧,装什么死呀。” 胡忧是老江湖了,怎么可能被她给诈到。他依然爬着,一动都不动。 红叶擦了擦泪水,站了起来,走到胡忧的身边,强悍道:“再装死,信不信我把你的小蛇牙给拨了。” 红叶说着说要动手,胡忧赶紧投降。好汉不吃眼前亏,可不能让她乱来。 奶奶的,真够强悍的。 “醒了,醒了,美女你可不要乱来呀。”胡忧习惯性的把原来那个世界对女孩子的叫法给带了出来。 “你叫我什么?”红叶愣了一下,声音略带激动的说道。记得当年她与丈夫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叫自己的。当时自己还骂了他一句‘臭流氓’。 胡忧最擅长察言观色,红叶的表现这么明显,他一听就感觉到了红叶的不对劲。心想着肯定是因为这声美女造成的,而且这女人似乎不是生气。于是大胆道: “美女,我叫你美女呀。” “哇。”红叶一下就扑到胡忧的身上大哭了起来。 红叶的这个反应,把胡忧吓了一跳。心说这是什么毛病。难道几辈子没听人叫过美女吗,这么激动。 胡忧没敢乱动,就那么任由着红叶抱着哭。反正让女人抱着,自己也吃不了亏。胡忧没意见,小胡忧火到挺大,因为红叶的胸部正好压在他的小脑袋上,这让它很不爽。 红叶被重重的顶了一下,马上就想到了那是什么。红着眼睛,红着脸,一下就退离胡忧的身上,背过身去。 胡忧中心暗道可惜。不过这也好,初到军营,也不知道这里的规矩,万一弄出点什么事,那可就不好了。 “快把衣服穿上吧。”红叶声如蝇蚁的说道。 “谢谢美女。” “不许乱叫美女。”红叶嗔道。话刚出口,她又发现了自己的不对。这种语气,有多少年没有用过了。 “那我应该叫你什么?”胡忧随意的问道。 “我叫红叶。” “那我叫你红叶姐好了。小弟名叫胡忧,初来乍到,还请红叶姐多多关招。”胡忧的江湖习气还没能改过来,顺着杆子就上。 红叶没有回话,算是默认了胡忧的叫法。过了一会,见胡忧没有动静,她不由开口道:“你好了没有?” “红叶姐,你这里还有没有多余的衣服,我这身都打烂了。”胡忧苦笑道。他在那努力了半天,才发现这身衣服,腰部以下,全成了布条,连都遮不住。 “我这全都是女装,没有适合你的。给你块毯子,你先批着吧。反正一会还要上药。” 更新更快 “这也行?” “有什么不行了。你要还是不要。” “要。谢谢姐姐了。”胡忧这回连红叶两个字都省了。 ,! , 章节目录 第19章 遇挫(上) 以胡忧的‘嘴码’,加上红叶的有意交结,两人很快就像多年的朋友一样,坐在一块聊起天来。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胡忧身上虽然只批了条毯子,但是他这人脸皮一向够厚,跟本不拿这当一回事。 在聊天的过程之中,胡忧发现红叶对于军中事物非常的精通,有很多见解,胡忧初时听不明白,不过结合了前世看过的电视电影之后,他又发现红叶讲得非常有道理。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更是有心交好这位姐姐。此时的胡忧,虽然自认看过不少关于三国,三十六计之类的电视。但是那毕竟只是电视。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如果按着电视里演的那样去打仗,那和找死差不了多少。 “红叶姐,你说作战最讲究的是什么?”胡忧问道。 “我觉得作战最讲究的应该是速度,你就拿咱们暴风雪军团来说吧。每次出兵作战,都要调战车千辆,骏马数万。还数十万的士兵。别的不说,单单只一个吃喝拉撒,就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就像有一次,咱们和安融开战。那场仗,你来我往,打了大半年。打到后来,双方的后勤都难以支撑,最后不得不停战。这样的仗,费时,费力,耗费大量的金钱,完全收不到效果。” 胡忧一拍大腿道:“红叶姐说得太好了。这就是兵贵速胜吧。红叶姐这么有才,不去当将军,在医疗部实在是太委屈你了。” “当将军,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这些也是听我先夫说的。” “先夫?姐姐你......” 红叶黯然道:“我丈夫以前是暴风雪军团的一个督将,几年前战死了。” “对不起,我不知道。” “没事,都已经过去了。我也已经习惯了。那个,你把毯子拉一下。” “毯子?”胡忧低头一头,小胡忧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了出来。“哦,这家伙一见美女就乱来,回去我再收拾它。” 胡忧和红叶两人聊得越来越投机,红叶对帝国各方面的军事都非常的了解,这让胡忧受益良多。 其实有一点,胡忧不知道。红叶的丈夫当年之所以能官致督将,有很大一部份功劳,都应该算在红叶的身上,无论是家世还是学识,红叶都帮忙不少。这也是红叶的丈夫战死之后,所留下的那些将士,对红叶依然尊重的原因。 在红叶的丈夫死之后,红叶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谈过军事方面的问题了。没想到今天会跟胡忧聊这方面的事。 不知不觉又是一个小时过去,这时候红叶正在给胡忧讲当年和丈夫一起争战的故事。胡忧听得是羡慕不已,中心更是下定决定,一定要想办法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部队。 “糟了。”红叶正讲着,突然叫了起来。 “红叶姐,怎么了?” “那个.......嗯.......”红叶的脸色有些红,说话也没有了刚才的利索。 “究竟是怎么了?”胡忧很奇怪红叶怎么突然变成这样。 “那个,我刚才把手下的人都支了出去,现在我们在里面这么久,她们肯定会有什么想法的。” 胡忧看红叶脸红的样子,心中暗笑。前一秒钟还是将计谋略样样精通的女将军,这转眼就变成了一个害羞的大姑娘。胡忧决定逗逗红叶。 “红叶姐,你说你刚才把手下人都支出去,你本意是想干嘛?” 红叶脸色更红道:“还不是帮你上药嘛。” 胡忧已经看出了红叶对自己有点意思,而他对于红叶的才智也非常的欣喜。暗想着军营毕竟是以实力说话的地方,像今天这样轻松的升职机会,肯定不会再有。如果能征服红叶的话,以她的才智和在军中的人脉,对自己将会有非常大的帮助。这样各取所需,岂不是皆大欢喜? 胡忧本就不是什么迂腐之人,否则也不会和王张氏搞在一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本就是江湖中人的生存之道。古语有云,慈不掌兵,义不掌财,仁不经商,不慈不仁不义者,才能混迹江湖。 胡忧的师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曾经告诉过他,男人征服女人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床上。虽然他的师父一直没怎么能以身证明这句话,但是胡忧却相信,这绝对是句至理名言。 想到这些,胡忧有意瞄了红叶的胸部一眼,语带一丝轻薄的说道:“红叶姐难道就没有别的想法吗?” 胡忧这个分寸拿捏得非常的好,既起到了挑逗的意思,又不至于让红叶太过难为情。而且他已经想好了补救的话,只要红叶有生气的征兆,他马上就会抢先用出来。这一招是江湖八大门之一的‘飘门’把戏。胡忧虽然做不到飘门前辈一张嘴就能把死人骗活,但是哄哄女人,他还是有这个自信的。 “要死了,不许胡思乱想的。”红叶拿眼一瞪胡忧,但是自己却又先扭捏起来,小脸红红的,不知道想些什么。 这种小女儿的神态,让胡忧看得一呆。刚想再进一步有所行动。红叶却已经站了起来。 “不要说笑了,快趴下。”红叶道。 胡忧看红叶去拿药就已经猜到了她要干什么,不过他还是装傻道。“这......会不会太快了一点?” “少费话,不乖乖的,姐姐可要打了哟......” ***************** 胡忧从红叶那里出来,身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对于胡忧能这么快恢复,见贯了伤兵的红叶都很惊讶。胡忧自己到是慢慢的习惯了自己有些异常的身体。伤好得比别人快,这也是一项在战场上存活的优势吧。 虽然最后没有能和红叶勾上,但是胡忧却觉得今天这一顿打,真是太值了。不但被升为夫长,还能有机会结识红叶,并与她有了一定的交情。 后勤部给胡忧另分的住地,但是胡忧并没有搬过去。他依然回到了一班的营帐里。 “夫长.......” 班里的士兵看到胡忧,纷纷的给他致敬。帝队的等级是非常严格的。下级对上级不敬,按律是可以处死的。当然,这仅适用于下层军中。到偏将以上的级别,可没有谁敢这么乱来。 中层以上的军官,各种社会关系盘根错节,一般的军法,对于他们并没有多大的约束能力。这也就造成了基层干部和中高层军官之间,存在相当大难以调和的矛盾。这是在开国之初很难看到的。 胡忧仔细看过一众士兵的眼神,从他们的眼中,胡忧看到了一种不信任。 是的,胡忧虽然因打架而被升为夫长。但同时,他也暴露出了自身能力不足的问题。军中首重的就是武力,胡忧的武力,明显还不能服众。 胡忧也知道,这是他目前最大的问题。 更新更快 第二天,新兵团正式开始整合训练。 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出席了新兵团的成立仪式,并在台上发表了讲话。 这是胡忧第一次看到苏门达尔。苏门达尔身上的那身暴风宝甲,深深的吸引了胡忧的眼球。相比起暴风宝甲,胡忧身上连普通箭矢都可以轻松射穿的厚藤甲,简直就是垃圾。所以胡忧有理由期待属于自己的宝甲,甚至更多。 ,! , 章节目录 第19章 遇挫(下) 与胡忧同样射出热烈眼神的,还有原属于一班,现在却是二班夫长的秦明。WWW.ZHUAJI.ORG相比起胡忧,他似乎更有能力穿上那身甲衣。至少从现阶段来看,他的机会比胡忧多。 二分队属于长枪兵的序列。此时二分队的人,全都分到了长枪。胡忧仔细看了手中的枪,这种枪和古力手中的大铁枪是同样的,只是型号上,比古力的小了一号。全枪大约两米长,枪头实心,枪身为手指头粗的木制,拿在手中,份量挺沉,大约有十五六斤的样子。 秦明分到枪的时候,当场就耍了一手漂亮的枪法,惹得全分队所有士兵的注目。而同样在昨天大出了风头,一夜名传整个暴风雪军团的胡忧,却连拿枪的手势都不对。 各队整队完毕之后,长枪教头冲林出场。 “枪不破甲,同于不扎......平日能洞墙则战场能破甲.......用枪最忌,弃枪孤注。” 冲林说到这里的时候,有意无意的看了秦明一眼,因为刚才秦明在耍枪的时候,就曾经多次让手中的枪飞出去。那是看起来很帅,在战场上却是找死的做法。 胡忧的眼睛没有跟着冲林的眼神而动。他在动心,默默的记下冲林的话。 第一天的训练结束之后,胡忧抱着自己的枪,来到军帐外的一处小树林里。默念着教头所教的动作要领,把铁枪一枪枪的扎在树上。 简单的动作,重复而单调,不好看,却又花费大量的体力。胡忧身上是汗如雨下。不过他依然默默的咬牙,再咬牙。 第二天起床,胡忧顿感全身酸痛。每一块骨头,每一处肌肉,都仿佛像有蚂蚁在咬一样。吃早饭的时候,他手中的筷子,两次掉到了地上。 第二天的训练和第一天的一样,教头冲林依然是让大家习惯扎法。在排队的时候,胡忧感觉自己的手好像都已经快找不到了,但是开始训练之后,他还是咬着牙,认真的扎出每一枪。 “出枪要先轻后重,盖留不尽,以防左边。致彼枪出尽时,彼死尽也。”冲林边念着要决,边游走于队伍之中。在胡忧一枪刺出时,他突然用手中的枪在胡忧的枪尖上敲了一下,胡忧的枪应声飞了出去。 “出枪时不要尽出全力,要看清当时的形势,留一分以求应变。”冲林对胡忧说道。 “是。”胡忧躬敬点头,捡起被打掉的枪,继续练习。 一天的训练下来,胡忧的双手虎口已经崩开。这是意料中的事,胡忧也没有太过在意。打断骨头重接时他都没有眨眼,更何况小小的虎口之伤。 从戒指里拿出药,随意的洒上,胡忧来到小树林中,继续给自己加训。古人云笨鸟先飞,胡忧自认脑子决不比别人笨,但是他却很清楚,论身体,这里的人,天赋都要比他高很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想要获取,就必须先要付出,甚至要比别人付出的更多。 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这三十天来,胡忧除了正常的跟队训练外,每天雷打不动的给自己加练扎树五百枪。 从一开使只能扎入树皮,到现在能扎入树中半寸。胡忧用巨大的毅力,为自己获得了一点点的成绩。虽然离破甲还有很大的距离,但是他自信,只要持之以恒,总有一天,他会成功的。 军中的训练,每半个月,会有一场对练性质的比武。以摹拟实战的方法,来让大家适应战场的气氛。上一次胡忧自知还差得太多,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参加。这一次,他打算试试,看看这一个月的苦练,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 这一个月以来,胡忧已经和手下的8个兵都混熟了。一个班满员的情况下,是一个夫长带十个士兵。胡忧的班情况不太相同,只有八个士兵。因为他们原来的夫长古力还没正式接任就调走了,原为一班士兵的秦明去了二班做夫长,而胡忧自己又坐上了一班夫长的位子,这样一进一出,就少了两个。为这事,胡忧去找过队长吉多,却没有得到补员。 校场中央,两个士兵你来我往,打得正热闹,胡忧有些手痒,一拍身边的朱大能道:“朱大能,一会咱们练练。” 胡忧选朱大能是有原因的,这些天来,据他观察,全班里,就属朱大能练习最不认真,而且他的武力应该也是全班最差的。胡忧觉得自己胜他应该没有问题。他还没有自大到认为练习了一个月,自己就能打过阿骨达那个手特别长的家伙。 “夫长你要跟我打?”朱大能吃惊的看着胡忧,他没想到,胡忧居然找上自己对练。 胡忧一拍朱大能的肚子说道:“怎么着,不行?” 一个月来,朱大能也知道了胡忧的脾气,对这个没有架子的上司,也挺对味口的,于是半开玩笑的说道:“行不行,不过我要问清楚,是真打还是假打。” “废话,当然是真打了。假打我还不如回去睡觉好。”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这一个月来,他刻意的和手下的兵融合在一起,现在看起来较果不错。 在胡忧看来,对手下摆架子的人,是没脑子的。手下的士兵是为官者的依靠,上到战场上,就是把脑袋拴在一起的兄弟。冲锋陷阵,靠的就是他们。对他们摆架子,那就是嫌自己命太长了。为上者,以威服众,而不是靠摆架子服众。 朱大能缩了缩脑袋,压低声音道:“夫长,在一百多人面前,你不怕落了面子?” “面子个屁,上到战场,技不如人,命都没了,还讲什么面子。我告诉你,今天要是你输了给我,我就把你的晚饭给候三。为了你的肚子,自己想想吧。” “夫长,这可是你逼我的。”朱大能诡异的笑道。 胡忧猛的醒悟过来,原来这家伙说了半天,是在套自己的话。看这家伙挺胖的,脑瓜子挺鬼呀。 胡忧和朱大能换上对练枪头,一同站入场中。这还是胡忧第一真正面与人交手,虽然是对练,但是他的心里还是有一丝丝的紧张。 强压下脑中的杂念,胡忧仔细观察朱大能的站位,以找到一个出手的时机。 相比起胡忧,朱大能随意了很多。他居然就那么拖枪站着,都没怎么看胡忧。 他居然还打了个哈欠! 胡忧看准这个机会,看准了朱大能的胸口就扎了过去。一个月的苦练没有白费,枪如电闪一般,就到了朱大能的胸前。 枪都已经快扎上来了,朱大能竟然还动都没动。这让胡忧有些恼火,暗骂着今晚一定饿这小子一顿,让他长长记性。 想到这里,胡忧又加了一分力,先扎他一枪在说。 可就在这时候,一直没动的朱大能突然向右移动了半步,手中的枪一个斜拉,用枪尾在胡忧的枪尖上一敲,枪势不减,枪头直指胡忧的眼睛。 枪尖在胡忧眼前一寸处停住,胡忧愣在了当场。 只一枪就输了,如果在战场上的话,只这一枪,自己的小命就没了。胡忧想过很多种结果,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居然会输得那么快,输得那么惨。 ,! , 章节目录 第20章 青龙献爪 小树林里,胡忧面对着一个月来扎出的树坑,沉默着。。每天五百枪,得到的是这样一个结果,这不得不让胡忧深思。 是自己不够努力,还是天赋不行。 这一个月以来,团训认真,休息的时候还再加训。刮风不休,下雨不走,就算是手累得抽筋,也是稍微好转,就马上又继续练习。 而朱大能在做什么?每次团练,他只扎那么几枪就偷懒了。一解散就四处找人嬉戏。或是跟候三斗嘴皮子。 可就是这样,自己都没够挡他一枪。 胡忧不断的在脑海中反复的重复着朱大能的那一枪。他那枪出得平平无奇,却是那么的高效。他当时如果在进一寸的话,自己就算不死,眼睛也要被废掉。他是怎么做到的呢? 胡忧尝试着把朱大能的动作分解,经过无数次比划之后,他猛然发现,自己做不到朱大能的那种准度。 朱大能的那枪,明显是冲着自己眼睛来的。也就是说,他在出枪之前,就已经决定了进攻的路线。 胡忧试着在树上画上一个指头大的圈,然后用枪扎。十几枪之后,他发现自己的枪,十之要偏出那个圈外。即使有一枪能在圈内,也不是在圆圈的正中心处。 紧接着,胡忧回想到,朱大能的枪指着自己眼睛的时候,枪头完全没有颤抖的迹象。直到他收回枪头前,枪尖与自己的眼睛都使终保持在一点上。 “用枪之道,在稳和准吗?”胡忧自言自语道。 猛然,胡忧想了起太史公送的那本故事书里,似乎有一个关于枪的故事,里边的人物对话,有提到到用枪的。他赶紧把书找出来,快速的翻开。 “有了。将后发踵着力于一端,奋十二分力,发十二分满,后手力透前手外,自踵至枪尖为一条,其体直。顾出枪长而重,手熟则速。一人发枪,多于三四人,长矣,重矣,速矣。” 一开始,胡忧看得并不是很懂,不过他结和了自己的亲生体会之后,发现这段话说的是双脚一虚一实,着力于一脚,全力出枪。要求以全身之力出枪,要决是出枪要快,要准。 “这个和教头说是似乎不太一样呀。”胡忧边看边思考着。可惜这个故事很短,只提了这么一句话而已,说得不是很明白。 “会不会在别的故事里还有类似的东西呢。”胡忧暗忖。 胡忧把书一页页的翻开,快速的翻看。连续翻了几十页,他找出了几句似乎有用的话。 “刺虎贵准,以中其目。” “人游场之用,却又须留性。非为社稷立功名,而动辄血流骨折。” “枪有五法,青龙献爪。” “......” 细细读来,这些话好像在说着什么,但是却又相互不连着,有些不知所云。胡忧看得有些头痛,把书放在身边的石头上,歇息一下脑子。 就在这时候,林中不知道突然发现了什么事,惊起了几只小鸟。这些鸟在飞过胡忧头顶的时候,居然拉下一陀屎。还好胡忧正好向上瞄了一眼,及时躲了过去。不然这鸟屎肯定砸在他的脑袋上。 可是胡忧是躲过了,那放在石头上的书却没躲过。那屎正好落在书上。 胡忧气得要命,指着那鸟骂道:“可恶的臭鸟,哪天胡忧大爷不爽,把你的贼鸟窝给掏了。” 既然暂时想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决定先从准头方面练起,看看效果怎么样。不行的话,回去找朱大能问问看。三人行必有我师,不耻下问嘛。 胡忧找了片树叶,把书上的鸟屎给刮掉。正想在找什么东西擦了一的时候,胡忧突然愣住了。因为他无意中发现,那鸟屎弄脏的地方,似乎出现了几个字。这几个字是在青龙献爪这几个字下面的,胡忧记得这里原来是空白的,没有字。 “会是什么?”胡忧顾不得鸟屎的恶臭,仔细辨别那几个字。 “扎必尽?” 后一个字上还粘着鸟屎,看得不清楚,胡忧又用树叶轻擦了一把,出来一个‘力’字。 “扎必尽力?什么意思,难道说........” 胡忧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电影,似乎秘集都是要用特殊的方法才能看到的。这个不会这么变态,要用鸟屎吧。 别管它是不是,胡忧的手已经动了起来。他小心的把树叶上的鸟屎擦在‘扎必尽力’几个字的上下左右,很快,越来越多的字出献在了‘青龙献爪’这几个字的下面。 胡忧变得非常的兴奋,难道说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头,其实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奇人? 在用鸟屎把整张纸全都擦试过一遍之后,胡忧得到了百多个字。 “古有名士,射牛不中,中之必命。真留非数年之功不可,假留则抛校枪也。青龙献爪,初学三枪即止,扎毕尽力。少歇更扎。多则手滑无实用。每扎以索穿钱,行之人。熟后钱后贴纸,过钱不伤。 身法宜侧而忌平,宜蹲而忌立。平则阔,立则长,侧则短,所备者少也。能蹲坐而进退如风,身心如一,枪心如一,则无往而不利。” 字数不多,胡忧却足足反复看了一个小时。边看身思考,揣摩。什么是精华,这一字一句都是精华所在。 “初学只扎三枪吗?” 胡忧小心的把书收回戒指里,抱枪来到树下。小马步,侧身而站,枪交右手,平心静气,用心去感觉枪的存在。 “嘿。” 胡忧猛的一枪,直扎身前大树。脚借地力以达腰,腰手连动,心随枪进。 “噗。” “叭。” 枪头扎入树中,枪杆应身而断。强大的后挫力,使得胡忧连退几步,一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这一枪,几乎用尽胡忧全身的力气,他坐在地上好一会,才爬了起来。在出枪的那一刻,他感觉到有一股力由脚到手,直透枪尖。那种感觉,说不出的爽快。 来到树前,胡忧脸上出现了惊喜之色。因为这枪,居然入木八分有于。胡忧相信,如果不是最后时刻,自己的手微颤了一下,导致枪与手没有成一条直线,使得力稍偏在枪杆上,那么这枪,应该可以扎得更深。 枪杆断了,不能再继续练了。胡忧把枪头从树上拔出来,往小树林里走。他要为枪从新配上枪杆。 军营里是有后备配杆的,不过胡忧不打算用那个。那种是很普通的木杆,遇折易断。在枪杆断的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词‘避震器’,也就是弹簧。然后想到了白蜡杆。 白蜡杆取自白蜡树。它通体洁白如玉、坚而不硬、柔而不折,杆身可弯曲到180度不劈裂,柔韧性强,自身纤维密度稠,有较强的自然拉力,在干燥的地方不劈裂,在潮湿的地方不变形,其弹性、韧性是其它木质不可比拟的,被中国古代首推为做枪的最好材料。 枪法在中国古代是可以“了却君王天下事”,封妻萌子的绝学,素有百兵之王的美誉。白蜡杆从来都是兵王就好的伴侣。胡忧不知道这里为什么要用硬木枪杆,但是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积累下来的东西,决不会是空来风,胡编乱造的。 白蜡树的皮叫做荆树皮,是一种药材。胡忧跟师父的时候,亲自采收过,所以胡忧认识白蜡树。 虽然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清楚这里究竟是什么空间。但是这个地方和生他养他的祖国,无论是天气还是地理都很像。这里大部份的值物,和原来的世界也没有什么区别。所以胡忧相信,这里应该也会有白蜡树。他要造一只属于自己的白蜡枪。 胡忧今天的运气不错,很快,他就在发现一颗很不错的白蜡树。费好好些力气,胡忧终于弄出了一根长二米二的白蜡杆。 只见这根白蜡杆沉重密实,表面发青,没有一点疤节,笔直如切。把枪头装上,枪头不比枪把细多少。发力一抖,杆身直震,杆头振幅虽不大,但持久。 胡忧再来到树前,平心静气,按青龙献爪所记,一枪刺出,‘噗’的一声轻响,入木一寸有于,而且因为白蜡杆特有的弹性、韧性,像避震器一样,让回弹的反作用力减少了很多。 “好枪。”胡忧忍不住低声喝道。 第二天,胡忧来树林的时候,带来了几枚铜钱。他没有把铜钱像书中说的那样,用绳子悬着,而是一枚枚把它们钉在树上。 用枪扎钱眼,胡忧知道自己的水平还达不到这个地步。所以他给改良了一下,把铜钱钉在树上,再以枪扎铜钱,这样力度和准头,全都可以练到。 换上白蜡杆后,胡忧的白蜡杆无论是灵活性还是在反震力上,都要好很多。但是在控制准头方面,要比原来的硬木枪难。因为白蜡杆受力后,有一种颤力。这使得枪头不把好把握。这很可能就是这个世界不用白蜡杆的原因,当然,也有可能他们还没有发现白蜡杆的好处。 第一轮的三枪,胡忧没有一次扎中铜钱。不过他没有因此而发弃。没有成功,那是因为自己做得还不够好。他相信国人五千年的智慧,不会给他指条的。 三枪过后,胡忧停下来休息。以青龙献爪的方式扎出的三枪,要比一般的扎枪累很多。三枪过去,胡忧身上大半的力气都消耗掉了。 趁着休息的空当,胡忧把那本故事书又翻了出来。他对这本书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虽然用发现青龙献爪的办法在书里并没有在发现别的东西,但是书中本身记载的故事,就很有看头。 太史公的故事都不是很长,初看起来,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仔细再看后,又似乎总能让人联想到什么东西。同一个故事,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更新更快 日子就在这样看书,练枪,看书,练枪里一天天的过去,转眼又过去了三十天。 经过三十天的练习,胡忧对白蜡枪的控制已经熟习了很多。准头从前三天的一枪不中,到现在每刺出五六枪,就能有一枪刺中铜钱。 两个月的刻苦练习,胡忧的身体也比原来壮了不少。也许是因为用枪的关系,往日略显油滑的脸角,多了几分刚毅的线条。 ,! , 章节目录 第21章 对赌(上) 天风历1118年,帝国38年十一月。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再过一个月,年关就要到了。 胡忧此时没有训练,他现在甚至不在新兵团的驻地溪甘,而是在几百里外的林梅森林里。 林梅森林在青州的最西端,也是帝国版图西北角上的一个角落。从地图上看,穿过林梅森林,过了龙江山脉,再往前走,就是池河帝国的领地了。 地图是这么画的,但是千百年来,从来没有人能够这么走出过。先不是龙江山脉终年冰封,连绵千里,飞鸟难渡。单单只是林梅森林,就足以让人望而生畏。 十五天前,胡忧所在的新1兵团第三联队被调入林梅森林。他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在十一月十五日之前,抓到一百只雪灵猴。 雪灵猴是林梅森林特有的物种,它能体雪白,来去如风,而且狡猾似狐。十一月的林梅森林,早已经是大雪纷飞。在这样的环境下,别说是抓,就是想发现也是相当困难的。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三号了,第三联队所有抓到的雪灵猴加起来,还不到三十只,这让联队长偏将林克非常的恼火。这不,正在营中躲避风雪的第三联队所属一千人,全都被他赶了出来。 “这鬼天气,这鬼地方,真不是人呆的。”朱大能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把脖子努力往衣服里缩。 “是够冷的。”胡忧认同道。胡忧估计,现在的气温至少零下二十几度。他还是第一次来这么冷的地方。 平时在班里最跳的候三,今天也奄了。一向喜欢和朱大能唱反调的他,也说不出什么歪理来。这地方确实非常的冷,他也很认同。 “嘿,我说兄弟们,都别缩着。越缩着就会越来的,你们看我,习惯了,也就没事了。”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西多夫拍着胸口道。 众人看了西多夫一眼,全都没兴趣搭理他。如果说整个联队里,谁最抗冷,当属这小子无疑。 西多夫是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的曼陀罗人。池河帝国地处天风大陆西北部,那里最热的地方,也要比林梅森林冷得多。终年平均气温只有零度。从那地方出来的人,跟本不知道冷为何物。跟他说这些,简直是浪费气力。 “我说西多夫,你能不能多穿件衣服,我看你这样,都替你冷得慌。”出生在中州的里尔多没好气的说道。中州地处帝国的中心,是帝都龙城所在地。那里常年温差不大,冷天不太冷,夏天不太热。所以里尔多的抗寒能力是班里最弱的几个之一。 西多夫抖了抖身上的单衣道:“没事。我这还觉得热呢。呵呵。” “你们有谁知道,这雪灵猴是用来干嘛的?”朱大能突然问道。 胡忧想了一下道:“上峰一直强调要抓活的,而且不能有伤口,我想应该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吧。” “夫长猜中了一点点边,还有谁知道?”朱大能又问。 “我听人说,这雪灵猴是要送往帝都的。具体用来干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西多夫也加入了这个话题。 “朱大能,难道说你知道?”候三习惯性的顶道。 朱大能笑笑道:“我只知道个大概。不过我们班里,有一个人肯定知道。” “谁?”胡忧问道。他对这次的任务也很好奇。一开始军队调动的时候,他还以为要打仗。后来他才知道,是要他们抓猴子。全联队一千多号人,来林梅森林这种地方,只为了抓一百只猴子,这可算是大手笔了。 “拉雷。”朱大能指指里尔多身边的一个白脸青年道。 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全都转到拉雷的身上。拉雷出生帝都,是班里最文静的一个人,为人有些内向,很少主动说话。平时只和同样来自中州的里尔多走得比较近。 “拉雷,你知道雪灵猴是用来干什么的?”胡忧问道。这个拉雷非常的腼腆,如果不是用透视眼扫过的话,胡忧曾经一度怀疑他是学花木兰代父从军呢。 “我听我父亲说过,也不知道对不对。”拉雷细声细雨的回答道。 “那能不能给我们说说?”胡忧也放轻了声音。他还真有些担心会把拉雷弄哭呢。 “我父亲交待过,这事不能外传的。”拉雷弱弱的说道。 “有什么不能传的,不就是那么点事吗。”朱大能大咧咧的说道。 “朱大能,你知道你就说好了,干嘛要拉雷说。”里尔多不满道。 “我这不是想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嘛。”朱大能道。 “朱大能,还是你来说吧,让我们都了解了解这是怎么回事。”胡忧以裁决者的口气说道。他虽然官不大,但却是这组的夫长,还是有一定话语权的。 朱大能点头,一脸卖乖的样子道:“在说之前,我想先问大家。有谁知道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在哪里?” “说重点。”候三伸出头丢出几个字,又缩了回去。远远看去,这家伙就像一只被人暴打过的赖皮狗,全身上下,边个正形都没有。 朱大能看了拉雷和一直站在拉雷身边的里尔多,说道:“我就直说了吧。雪灵猴最珍贵的地方就是它的脑子。它是整个大陆公认除了人外,最聪明的动物。” “脑子好?难道我们抓雪灵猴是为了训养它们,以为军队用?”胡忧问道。 在胡忧想来,如果雪灵猴很聪明,又有训养方法的话,那它很可能有军事方面的用途。这也许就是拉雷不肯说的原因。 胡忧之所以会这么想,那是因为他在行走江湖的时候,曾经看到很多关于这方法的东西。江湖八大门中的飘门就有训猴子、山羊来赚钱的戏法。古代也有训鹰来侦察敌情的故事记载。把雪灵猴用作军事,并不是没有可能的,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1章 对赌(下) 胡忧这时也反应过来了,他来自以菜闻名的国度,对吃他并不陌生。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这一千人在这里挨冷受冻,只不过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食欲而已。”胡忧一语道破其中的玄机。 “夫长猜对了,正是这个原因。我们这次出来,其实是为准备年礼的。每年给皇室一百只雪灵猴,这是咱们兵团的惯例。如果你能猜中吃法,我就更服你。”朱大能对胡忧坚起大姆指道。 胡忧哈哈一笑道:“这有何难,如果我猜中了,你怎么说。” “夫长大人,有一点我得先让你知道,雪灵猴的吃法可不同一般。”朱大能提醒道。 “你就说你输什么吧。”胡忧自信的说道。吃猴子,中国人那是祖宗。 “十个金币。”朱大能道。雪灵猴的吃法是个秘密,他不信胡忧能猜得出来。 胡忧摇摇头道:“赌钱多没意思,换点别的。” “别的?”朱大能想了想,一咬牙道:“我出来得急,也没带着什么。我这有本武学秘法,是其家传留下的,你有本事就拿去。” “武学秘法?”胡忧眼睛一亮,他现在最需要的就是这个。一枪败给朱大能的画面,又再次浮现在他的脑中。他出的那一枪,一定是有说法的。 “就是这个,赌不赌?”朱大能从怀里拿出本封面都已经发黄的书,晃了晃又收了回去。 “好,就赌这个了。”胡忧重重的点头道。 “等等。”朱大能说道:“对赌讲究的是公平。你虽然是夫长,但是也要拿得出像样的东西才行。” “我有一本故事书。”胡忧首先想到的是太史公给的那本书。以书赌书,看来挺公平的。 胡忧的话一出,全组的人都笑了起来。就连比较内向的拉雷都没有忍住。 朱大能好不容易才忍住笑道:“夫长大人,你该不会是耍我吧。” 胡忧刚想说这个故事书不简单,但是他还是把这个念头给压回去了。他的心里隐隐的升出不想让别人知道这书的念头。 伸入出怀,胡忧装作拿东西,实际上是把那条蛇鞭从戒指里拿出来。 “看看这个怎么样。”胡忧把蛇鞭递给朱大能。 朱大能是识货之人,虽然他并不认识雪里红蛇,但是他很快就看出了这蛇鞭的不凡之处。蛇鞭经过与胡忧的第一次融合之后,已经变成了三尺来长,朱大能拿在手上,突然一鞭抽向身边的树身上。 “啪!” 所有人都为之动容。大树被抽出一条深深的痕迹,而蛇鞭上连一点花痕都没有留下。所有人都对蛇鞭来了兴趣,而胡忧却对朱大能留意了起来。 胡忧一直都以为朱大能是组里功夫最弱的一个人。但是从上次的那枪,和今天的这一鞭,朱大能不经意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胡忧发现,朱大能决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的功夫说不定还在以武力成为二班夫长的秦明之上。 “好东西。”朱大能两眼射出热烈的火花。看来他对这条蛇鞭非常的喜欢。 “赌你的武学秘法怎么样?”胡忧说道。 “行,太行了。”朱大能连连点头。 朱大能家里世代商人,他的想法与一般人不同。在别人看来,武学秘法是很珍贵的,而在他眼里,武学秘法无论多么珍贵,都是可以复制的,抄一本就多一本。可是这蛇鞭可不同,这是不可复制的,唯一的东西。 胡忧道:“那就这么定了。为了公平起见,我们还需要一个公证人。咱们把赌注都交到他的手里。然后你和我分别把雪灵猴的吃法写好,交到他的手上。 如果我们写的一样,那就是我胜,东西归我,反之归你。怎么样?” 朱大能同意胡忧的办法,胡忧让朱大能来选公证人。让所有人意外的事,朱大能居然选了候三。这一点连胡忧都没有意料到。朱大能居然最信任整天和他对嘴的候三。 一切说好,胡忧和朱大能两人在空地上分开,拉开二十米的距离。除了候三坐在两人中间之外,所有人站在外围做见证。 胡忧拿笔在手,想了想,觉得写文字表达也许不太清楚。于是他改成画画。他画的是一个中间挖洞的方桌,几个人围桌而坐,然后一只猴子的头,从那小洞中伸出一半,被东西紧紧箍住。然后一个人用小锤轻轻一敲,猴子的头盖骨应声而落。猴的脑部就完全裸露在食客们的面前。这时,有较馋一些的人,已经用汤匙伸向红白相间的猴脑,随着桌下垂死猴子一声惨叫,拉开了生食猴脑的血腥序曲。 胡忧有一定的‘册门’功底,虽然做不到他们的以假乱真,但是画得还是很不错的。他形像的把人们生吃猴脑的一幕,完全展现于纸上。这画让候三看得差点就吐了出来。候三的心里承受能力本没有这么差的,坏就坏在这猴子的猴和他的姓同音,而胡忧画中的猴子,又和他有那么几分相似。 候三在看完双方交上来的答案之后,把蛇鞭和武学秘法全都塞给了胡忧。 “候三,你确定你没有看错?”朱大能有些不舍的看着那条被胡忧收起来的蛇鞭,就像是看着离别的情人一样。 候三似乎能明白朱大能的心情,并没有像往日那样出言恶心他,更没有对朱大能的疑问生气。因为他知道,朱大能那是不舍,而不是对他有怀疑。这一点,从朱大能选候三做为公证,就能够看出来了。 更新更快 候三拍拍朱大能的肩,把胡忧的画塞进他的手里,自己转身离开。 朱大能打开画只看了一眼,小心的叠起来收好。 朱大能那留恋的眼神,差点让胡忧忍不住要把蛇鞭当场送给他。不过他脑中瞬息间想起一个牧童把草吊在牛头前的故事,他又把这心思给压了下来。现在送出蛇鞭,虽然是一个拉拢人心的好机会,但是,却还不是最佳的时候。让牛看得见却吃不着的草,才是最好的草。那把小草,可以让牛按牧童的意思前进。 ,! , 章节目录 第22章 再升一级(上) 林梅森林的暴风雪连刮了三天,却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狂风夹着冰粒打在脸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样的天气,就算是偏将林克再怎么暴跳,也不能把士兵强行赶出军营去抓雪灵猴。特别是三天前发生士兵冻死在雪地里的事故之后。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七号了,留给林克的时间只剩下八天,而他的任务,还差整整六十只雪灵猴。 这次的任务,是林克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按惯例,负责抓捕雪灵猴的偏将,将会作为使者把雪灵猴押送到帝都去。代表暴风雪军团,把雪灵猴做为贺年礼,送给当今的皇帝,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大帝。 而巴伦西亚大帝为显视对暴风雪军团的恩典,也会有礼物赏赐下来,由使者带回给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 这么一个来回走下来,就是一件大功。按惯例,军团长会让这位使者官升一级。也就是偏将升督将。这已经是军团中不成文的一种规则,也是偏将升督将最安全无危险的途经。要知道如果在战场上,想升这一级,可是要拿命来换的。 为了这个机会,林克可是不惜以平调新兵团做为交换才得来的。如果办砸了,他损失可就惨重了。升不了级,手下上过战场的老兵还换成了新兵,都不算,他要面临的还将是军法的处制。给皇帝办礼物都办砸了,打你一顿那是轻的。在功过部上记下这笔,这就是一生最大的耻辱。 越积越厚的雪,像一坐大山一样,重重的压得林克喘不过气来。桌前罢着精美的食物,他却一口也吃不下。 林克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这个偏将的职位,也是靠着身为军团长三姨太的姐姐才得来的。可是他也知道,肯定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 可问题是,应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这么大的暴风雪,走出军营是九死一生的事。虽说军令如山倒,林克可以强行的把士兵们赶出去寻找雪灵猴,但这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还用不是为好。 正在烦脑的时候,突然一句话浮现在了他的脑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对。”林克一拍桌子站起来叫道:“传令兵。” “在。”传令兵是二十四小时候命,随时准备传答命令的。 “传我将令,从今日起,凡抓住一只雪灵猴者,赏金币十枚。凡抓住二十只雪灵猴的组,夫长官升小队长,凡抓住五十只雪灵猴的小队,队长升典军。至今没有抓到雪灵猴的小组,三日内必须交上至少一只雪灵猴,否则全组上下,按怠命交执法处。去吧。” “得令。”传令兵领命而去。 接到将令之前,胡忧正在营中和组里的士兵喝酒。帝国的军营并不禁酒,因为林梅森林天气寒冷的原故,军需部还特意加发了烈酒下来。 营门被推开的瞬间,地堂上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脾气不好的朱大能被吹了一脸的烟灰,张口刚要骂,看到走进来的是传令兵,到嘴的话又被他咽了回去。 传令兵都是将军的亲信,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带表的是身后的将领。骂他们虽然没有骂将军的后果那么严重,但是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轻易得罪他们。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 传令兵走之后,所有组员的目光全都看向了胡忧。看他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 胡忧不慌不忙的一一扫过自已手下的这八个士兵,对阿骨达举杯道:“感谢你给我们带来的温暖。” “啊呜......”全组的人都高兴的叫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自己不用到外面去享受暴风雪的肆虐了,因为阿骨达曾经抓住过一只雪灵猴。他们不在受惩罚之例。 烤着暖暖的篝火,喝着小酒,透过门缝,看着那些或为任务,或为钱财官位而走出军营,被暴风雪吹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天下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金币虽好,但也要有命用不是? 其实在听到‘升官’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确实动心过,特别是看到秦明带着二组的人出去的时候。不过手下士兵们的眼神,和外面恶劣的天气,胡忧在心里做了判断,认为即使强行出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与其白费力,还不如卖个顺水人情。 相对外面的冰天雪地,屋里舒服的日子很好过,在吃喝打屁聊天之中,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天黑的时候,胡忧收到消息,秦明的小组,收获到了一只雪灵猴,不过他们的代价是一个组员滚下雪坡,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 一条人命,换一只雪灵猴,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些。虽然士兵上了战场,也是九死一生,但是那至少还能说是保家为国。为抓雪灵猴而死,这算什么?生命换美食? 第二天的暴风雪似乎比昨天更加大了,胡忧靠在床头上看着,看着从朱大能那里得来的武学秘法。 “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盖德化则心感,力挟则意违,守乃生机,攻乃死机。彼攻我守,则我之心闲,我之气敛,我之精神勇力,皆安适宁静;于是乎生气蓬勃,任人之攻,无所患也。攻我者怒气上涌,六神暴跳,而不守于舍;于是乎神轻气散,而其力自不能聚,纵一时鼓噪......” 看到这里,胡忧扫了一眼窗外,正好看到秦明带着手下又列队出去。看来死个把手下,他并不会放在心里。 “这秦明真够玩命的......以镇宁临之,不须与攻杀,片时即自败矣。” 合上书,细细的揣摩书中的大意。朱大能的这部书,虽然叫做武学秘法,其实里面并不像‘九阴真经’那样,记载着绝世武功。书里记载的大多是各种武学基本功法和学武心得体会。这对于初涉武技的胡忧来说,是非常有用的。先不说这世上跟本没有绝世武功这种东西,就算有,真给一本‘九阴真经’,胡忧没准也只能当天书看了。 今晚的天气格外的冷,地堂烧着篝火,身上盖着行军毯,胡忧依然冷得难以入睡。摸着黑,把自己的水壶拿过来,狠狠的往嘴里灌了好几口烈酒,这才好了一些。趁着酒劲,胡忧紧了紧身上的毯子,这才得以入睡。 雪下了一夜,天亮的时候,居然放晴了。军营里也热闹了也来,足足下了七天的暴风雪,把所有人都憋得够呛。 一大早,胡忧就把八个兵全都叫了起来。天已经睛了,今天必须得出去抓雪灵猴。秦明这几天顶着暴风雪出去,连连得手了几只,现在整个军营里都要谈论他。在心里暗中与他叫劲的胡忧,绝不能允许自己差他太多。 “嘿,我说大伙,有谁看到我的酒壶吗?”正在整装的候三突然叫了起来。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2章 再升一级(下) “马拉戈壁的,我看咱们是遭贼了。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里尔多骂道。他的酒壶到还在,不过他身边好友拉雷的酒壶也不见了。 一时间,屋里人人都在找自己的酒壶。找到了连叫还好,找不到的破口大骂。 “都噪吵什么?”胡忧从外面推门进来。他一早到屋后练枪,觉得时间差不多可以出发了,这才回来。 “夫长,你的酒壶还在吗?”候三跑过来问道。 “酒壶,那不在床.......嗯,不见了?”胡忧扫了一眼床头,没看到自己酒壶。回忆了一下,似乎早上起床的时候,就没有看到酒壶。但是昨晚睡着前,肯定还是在的。他记得很清楚,昨晚睡前自己还喝过酒。 “怎么回事?”胡忧问道。酒壶虽然不值钱,但是在这冰天雪地,是外出必备的东西。在林梅森林,没有烈酒,是很容易冻死的。 “夫长,我们遭贼了。”朱大能哭丧着脸说道。 “我们是遭了贼,但是肯定不是人干的。”一直没有说话的西多夫说道。 候三听得西多夫的话,哆嗦道:“西多夫,你可不要吓人。” “我看你是属老鼠的,胆子那么小。”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 胡忧摆摆手道:“让西多夫把话说完。” 西多夫继续道:“大家看夫长脚下的雪迹,今天我们之中,只有夫长出去过,而地上也只留下了夫长一进一出的脚印。” “这说明什么?”里尔多问道。 “这说明这屋子里除了夫长外,就没有人进出过。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夫长把酒壶拿走,那么就不可能有人能拿了我们的酒壶,再从这里出去。” “酒壶肯定不会是夫长拿的,你的意思是......屋里有脏......东西?” “不,我想我知道是谁拿的了。”胡忧和西多夫对望了一眼说道。 “谁?” 众人全把目光放在胡忧的身上。 胡忧反指指墙角上的一个洞道:“具体是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是那洞肯定能给我们答案。对吗?西多夫。” “夫长果然聪明。”西多夫竖起大姆指。 “你比我聪明。”胡忧笑了笑,转身对候三道:“候三,你的轻身功夫最好,你上去看看有什么发现。” “我去?”候三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快去吧,敢违命砍你脑袋。”朱大能一脚踹在候三的上。把他揣得往前跑了几步。 候三借着这股冲力,一下爬上了墙角,回身骂道:“朱大能,回头我再收拾你。” 候三身体瘦小,那洞虽然不是很大,却让他硬给挤了过去。 没一会,候三就拿着个酒壶趴在洞外叫道:“夫长,你看。” “果然是那样。看清楚上面的环境,不要声张,马上回来。”胡忧吩咐道。 “是。”候三似乎明白了胡忧的话。应了一声,又消失了。 下面的人,除了西多夫外,全都猜不透胡忧这句话的意思。 这次过了挺长时间,候三才再次出现在洞口,看他满脸兴奋的样子。要不是胡忧刚才交待,他肯定要叫出来。 “大家帮帮手,让候三下来。”胡忧吩咐下面的人。 “夫长,上面有很多小脚印。你猜是什么动物留下的。是雪灵猴!” 众人哗然。雪灵猴的脚天生六指,非常的特别。人们抓捕雪灵猴最常用的方法,就是在雪地上找雪灵猴留下了六指脚印。这是所有人进入林梅森林就已经学会的东西,没有人会怀疑候三会看错。 “大家安静。”胡忧双手下压,止住了众人的声音:“候三,大约有多少数量,有没有办法追踪到它们的老巢?” 候三是猎户家庭出生,对于追踪很有一套。他用力的点点头道:“数量大约在五六只左右,但是以它们敢来军营偷酒判断,它们的数量决不只限于这么些。它们所经过的地方全都是人迹稀少,加上现在雪又已经停了。我至少有七成把握,找到它们的老巢。” “不,候三,我要你全力以赴,必须找到雪灵猴的老巢。”胡忧命令道。 “是,夫长。”候三严肃的敬了个军礼。 胡忧压下心中的激动,总动员道: “弟兄们,升官发财的时候到了。这是老天送给我们的大礼,美酒佳肴花姑娘正在向我们招手,咱们要是错过,是得后悔一辈子的。 现在我命令,全体组员整装,带齐工具,五分钟后,全体出发。” 胡忧的话上不得台面,但是却非常对士兵的胃口。众人轰然应声,马上各自准备自己的应用之物。 拉雷非常细心的锁紧了营房的大门,还在门后加了一条毯子。胡忧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记在了心中。 一行人准备好之后,由候三领路,从墙洞爬出去。那小洞已经被候三用刀给劈开了,就连身材最壮的朱大能,也可以很容易的通过。 胡忧他们的营房是背山而建,出了墙洞,外面就是山坡。路非常难走,好在开路的候三很有经验,不但给众人挖出蹋脚的地方,还不时从上方垂下绳索,以方便大家攀登。 胡忧注意到候三每走出一段距离,都回停下来仔细的查看地上的印记,同时还在比较显眼的地方,划出特别的标记。 胡忧虽然从小行走江湖,但是在这方面,他自认比不了候三。这让他不由的又想起了老鼠的故事。果然,每一个人都是一只小老鼠,平时他们不起眼,但是关键的时候,却可以发挥出让人惊喜的能量。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一一看过自己手下这八个兵。他们之中,还有谁难够给他带来惊喜呢? 雪地湿滑,山路陡峭,走这样的路,最为耗费体力。渐渐的,胡忧感觉身体有些吃不住了,身后的朱大能也在大口的喘气。很意外的,胡忧发现,本组看起来身体最弱的拉雷,居然连呼吸都没有乱。 细心,耐力好。胡忧在心中为拉雷多添上了一笔。 突然,走在前面的候三向后打了个禁声停步的手势,所有人全都停了下来。 胡忧对候三打了个寻问的手势。候三连比带划的表达了发现目标的意思。 胡忧打出手势,让候三留守,剩下的小心的后退,以免惊动雪灵猴。 退出足够的距离之后,胡忧放底声音道:“成败就看这一刻了。现在我来进行分工。阿骨达、朱大能、西多夫你们三人做先锋,配合候三突入巢。奥托,加马你俩分别在左右两路,把漏网的给我拿下。拉雷和里尔多负责接应,什么地方需要,马上帮忙。 都听明白了吗?” “明白!” “很好,这是我们全组第一次联合行动。一定要干得漂亮!” 胡忧布置得非常详细,只可惜全都没有用上。因为洞里的雪灵猴全都喝醉了。除了两三只在朱大能他们冲进去的时候,微微反抗了一下,剩下的二十多只,全都没费吹灰之力,就落入了他们的网中。整个猴洞,二十七只雪灵猴,无一逃出,全部落网。 胡忧一下为林克填补了近半的缺口,这让咱们的偏将大人欣喜若狂。当场任命胡忧为队长,并把承诺的赏金加倍,又凑了个整数,给了六百个金币。 正当胡忧和大伙欢呼的时候,秦明满身是血的出现在了校场上。 ,! , 章节目录 第23章 青楼楚馆(上) 校场上,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秦明的身上,当看清秦明身后拖着的东西时,顿时有人惊呼了起来。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格林尼熊!” 格林尼熊是林梅森林另一特有的珍品。它的数量极少,还不到雪灵猴的百分之一。但格林尼熊的残暴程度,却是雪灵猴的百倍。 格林尼熊可谓全身是宝。它的胆是药王录上排名前三的珍贵药材,向来是皇家贵族的珍品,并非是一般大富之家能拥有的。除此之外,它的皮毛能抗寒,牙可以做成很精美的饰物,它的熊掌,也是一大美食。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林梅森林里有格林尼熊,但是要抓到它却非常困难。它的耳、鼻非常灵敏,顺风可闻到半公里以外的气味,能听到300步以外的脚步声。别看它外表愚拙,实际上机警过人,除非它自己出现,不然的话,在茫茫林梅森林,你就算出动万人军队搜索,都难以发现它的行踪。 秦明的身后还跟着两人,一个失去了一条胳膊,一个瞎了一只眼。胡忧知道,那是二组的士兵,他更关心的是二组其它的士兵到哪去了。不过从那两人的惨状看来,恐怕是凶多吉少。 偏将林克接到消息,亲自跑了出来。他今天真是太高兴了。不但一天之内,完全了大半的雪灵猴任务,还能收获到一只格林尼熊。 秦明三人和格林尼熊很快被林克派人带走,校场上的人,也纷纷散去。胡忧也带着自己的士兵,回营房去。虽然升了队长,但是因为兵力还没有得到调配,所以胡忧现在还是只有八个手下。 “你们猜二组的人怎么样了。”营房里,西多夫正和大伙讨论着这个问题。 候三说道:“这还用问,我看全完了。” 奥托也加入进来:“二组的人也真够倒霉的,才入伍没多久,就八死二残。” 候三说道:“我看呀,主要是跟着秦明才弄成这样的。还好咱们的头不是他。” 西多夫问道:“你们说秦明手下的兵弄成这样,他会不会有什么事?” 里尔多道:“有什么事?草民而已,谁会管。我敢打赌,他不但没有事,而且还会升官。”他来自中州,对这些事了解比较深。 “不会吧,这也行?”西多夫从小在池河帝国长大,对曼陀罗帝国的内部国情了解还不深。 “不信你等着瞧好了。咦,夫长,哦不,应该叫队长了。队长回来了,我们要发财了。”候三手舞足倒的说道。 胡忧刚到营房,就被通知可以去领赏金了。帝队的办事效率挺慢,这发钱到挺快的。 胡忧抱着金币回来,看着所有人都在那伸头,不由笑骂道: “都傻站着干什么,还不过来帮我一把。六百个金币可够重的。” “队长,我来帮你。我最不怕重了。别说六百,六千我都能拿。”候三反应最快,一下跑了上来。 “候三,就你那小身板,小心别把腰给弄拆了。” “哈哈......”众人全都大笑起来。相比起二组的惨样,他们可要幸福太多了。 六百个金币被扎成六筒,胡忧把包着金币的红纸撕开,屋里顿时亮了不少。 “我的乖乖,真亮眼呀。”候三忍不住叫道。 胡忧扫了一眼众人的表情道:“这次能得到这些,是大家的功劳。希望大家以后也能保持这样。朱大能,你来把金币给大伙分了。” “是,队长。”朱大能是八人之中,表情最为淡定的一个。 朱大能先把六百个金币分成两半,然后再把其中的一半分为9份。 “队长,这是你的。”朱大能把胡忧的那一份推了过去。 “这么多?你没弄错吧。”胡忧愣了一下问道。 “按惯例,所有的奖赏,主官先分一半,剩下的,在和所有人平分。不能分开的,由主官独得。这是334个金币,我不会弄错的,队长你收起来吧。”朱大能说道。 胡忧看了众人一眼,心里已经知道朱大能说的不错,按理自己是应该独得这么多。但是他却不想这么做。有很多东西,是金币买不到的。 “收个屁。我无家无口的,要这么多金币干什么。你再重新分过,大家平均就好了。这次的赏,是大家共同得到的,谁也没少出力。没理由我独得这么多。” “队长,这是你应得的。”朱大能说道。 “是呀,队长,朱大能没有算错。我之前都已经算过了,我得33个金币。”候三指着属于自己的那一小堆,很满足的说道。33个金币可不得了啦,在家乡可以盖间不错的房子。 胡忧可不这么想的,抓过朱大能递过来的金币,正当大要都理所应当的认为他是收起来的时候,他却边数着金币边念道着:“西多夫最先发现雪灵猴偷酒,应记一功,多分十个金币。候三探路有功,多分十个。拉雷细心关门,做到了军事保秘,没有让别组知道我们的行动而抢功,金币也应多分十个。朱大能......” 胡忧一一数过每一个队员在这次抓捕雪灵猴过程中,所做出对团队有利的事,并按功劳的大小,给每人都加发了金币。甚至连没怎么出力的奥托,因为他在上山的过程中,拉了队友一把,避免了队友的受伤,也获得了胡忧加发了五个金币。这事奥托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 拿着胡忧加发的金币,每人的感触各不相同,就连最不缺金币的朱大能,也在心中对胡忧升起了敬意。这已经无关于金币多少的问题,大家都在心里感觉到,跟着胡忧这样能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的上司,很有被重视的感觉。 跟着他,有意思。特别是对比了秦明那组人的遭遇之后,他们更深刻的体会到胡忧身上那股浓浓的人情味。 往后的几天,天气非常的好,再受到胡忧那组的刺激之后,所有的人,都变得努力起来。原来担心完不成任务的林克,居然第一次担心雪灵猴是不是抓多了。时间还有两天,雪灵猴已经达到了128只。林克下令,停止抓捕雪灵猴的行动,全军休整一天,第二天开拔回师。 胡忧在领到赏金的第二天,就没有再见到秦明。直到开拔的前一天,才得到消息说秦明抓获格林尼熊有功,被林克升为队长,调入1分队。至于原2组的那些士兵,就像是被吹散的烟尘,再没有人提过,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在回师的前一天,胡忧得到了林克的招见。做为抓到雪灵猴最多的小组,胡忧和他的队员,被林克招入到护送雪灵猴进帝都的队伍中。 大队行到美归镇,在这里进行休整。之后,部队会分为两路。一路由林克的副手加里梅校尉带队,继续前行,回军驻地溪甘。另一路由林克亲自带队,转道南下,护送雪灵猴入帝都。 美归镇是通往林梅森林路上的唯一一个大镇。林梅森林虽然自然条件恶劣,但是它的周围野生动物资源丰富,风景独特。每年都会有大量的游客和猎户来到这里,也就造就了美归镇的繁华。 更新更快 在来的时候,并不觉得美归镇有多好。可是在林梅森林里住了几十天,再次见到美归镇,那感觉无疑好太多了。 由于地处盆地的关系,美归镇的气候明显要比林梅森林温暖很多。这也让大家冰冻了不少日子的心,变得温暖起来。 美归镇有两大特产,一是各种美味的野味,二是青楼。 ,! , 章节目录 第23章 青楼楚馆(下) 青楼在曼陀罗帝国属合法的行业。帝国大多数名将墨客,都喜欢逛青院,看上中意的青楼女子娶归纳妾,乃是堂而皇之,无容讳言的事。事实上,帝国二皇子阿西梅的母亲索菲雅就是出生青楼。 青楼是许多风流艳史的产生地。在帝国,无论是升官请客托人办事,还是友人相逢,把酒聊天,都喜欢在青楼开席喝酒。除了花费比较高外,它几乎等同于普通的酒楼。 青楼女原称为艺妓,不过在巴伦西亚为索菲雅做了首诗--‘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之后,帝国的民众就改称她们为‘神’女。行内人自称倌人。 神女大都挟有一技之长,或长于诗,或长于画,或长于音乐,或长于巧辩。她们有自己的专用户籍,为帝国的身份证明。其身份要比专门唱戏表演供人玩乐的歌舞女‘优伶’和‘家奴’要高上一等。后两种是没有身份户籍的人,其主人可以任意的将他们送人,就算是弄死,也不会有人前来过问。 军队休整,说白了就是休息。不用列队,不用出操。胡忧本想利用今天的时间,好好看看武学秘法里记载的‘贯虱箭法’。此乃六艺之一,战场求生保命之技。讲究的是一备法,二振气,三安和,四定位,五志彀,六审固,七忘形,八力齐,九神往,十洞微。这是用箭之人都知道的常理,对胡忧来说,是非常有用的东西。 可是刚看到备法,还没来得得明了大意。胡忧就没法看下去了。手下一群兄弟觉得营中无聊,几个口袋里有了小钱的家伙,非拉着胡忧到街上玩玩。和兄弟打成一片是胡忧一直致力在做的事,自然是不会推脱。于是乎胡忧跟着大伙,出了军营。 美归镇的主街道很有特色,一条横街,一条直街。两条街两别起自东西、南北四门,在镇中心相交,把美归镇分主四个大块。 横街主要卖的是林梅森林附近特有的物种。主要以肉类为主,有活的,也有腌制的。当然也有用动物角质骨头加工的工艺品,不过这些比较少。美归镇毕竟地处偏僻,没有中原地区的繁华,这些能看不能吃的东西,在这里没有什么市场。 想玩乐,那就得是直街了。直街上酒楼,赌场,青楼那是一家挨着一家的开,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常。 胡忧和他的小组这次是全部出动,在林梅森林里苦了这么久,谁也不想再呆在军营里。一行九人走在街上,浩浩荡荡的,还挺威风。 “我说,咱们不能老这么干走吧,你们有什么节目吗?”胡忧边咬着手里的肉脯边说道。 刚才经过一个小集市的时候,胡忧扔给朱大能一个金币,让他买了一大包的零食。几个大男人也不客气,各自咬着自己喜欢的东西,在路上走着。 “队长,别急嘛。再往前走一会,马上就有好玩的东西了。”候三神秘的笑道。 杜啸天对这里的玩艺还不是很了解,闻声问道:“有什么好玩的玩艺,你先给我说说,让我先开开心。” “他能有什么好玩的,不就是想去赌场嘛。”朱大能在身后插嘴道。 “嘻嘻,朱大能,这回你可猜错了。赌钱多没意思呀,我有更好玩的地方。”候三得意的笑道。 候三这赌鬼居然说赌钱没意思,这引起了大家的兴趣,纷纷开口追问。偏偏候三这小子就是不说,恨得大家牙痒痒。 胡忧眼珠一转,呵呵笑道:“候三,你小子快说吧。不然兄弟们拆了你的骨头,我可不管哟。” 朱大能几个听到胡忧的话,眼睛全都亮了起来,一个个摩拳擦掌,一副要动手的意思。 “别介,别介呀。队长,你这招也太毒了一点吧。”候三苦脸道。 “哈哈哈。”众人看到候三吃憋,全都哄笑起来。 “你再不说,还有更毒的呢。是不是呀,队长。” “就是,队长有的是办法收拾你小子。” 一番笑闹,让彼此的感情又更进了一步。大家推推搡搡的,好不快活。这正是胡忧希望看到的。 候三最终还是招了,从他的口中,大家得到了一个名词--翠红楼。一间青楼的名字。 听说要去青楼,大家的眼睛全都透出了狼一样的光。都是生理正常的男人,出来当兵又已经几个月了,谁心里没揣着团火气。相比女兵占六成的红粉兵团,暴风雪军团里女兵不多,分到新兵团里的更少,平时连看一眼都困难,哪轮得到他们这些大头兵染指。 红粉兵团,那可是男兵梦想中的天堂呀。此时的他们,谁也没有料想到,未来有一天,他们会穿上红粉兵团的红色战衣。 翠红楼是美归镇名气最大的青楼,消费也是属一属二的。如果不是口袋里装着刚刚分到的赏金,他们可不敢走进这销金窟。 众人来到翠红楼门口,叫得最欢的候三看到翠红楼那漆黑发亮的大门,一下子就蔫了。这小子生平最大的喜好是赌钱,这来青楼还是第一次,属于初哥一个。 胡忧到不是初哥,行走江湖多年,他什么没见过。但是这帝国的青楼,他也是第一次来,不懂这里边的规矩,他也不敢跳在前面。 最后还是朱大能站了出来,带着大家往前走,这才让候三暗自松了一口气。 龟公的眼睛最是明亮,他早就注意到胡忧这群人了。看到胡忧一干人等走过来,没等靠近,他就主动的迎了上来。 “哟,客人来了。里边请,里边请。” 龟公的称呼是很有讲究的,他叫客人,那是说明来人是生客。如果是熟客,那他就会叫某老某少。要是他按来人家里的排行,叫大少,二少,那说明这个客人不但是熟客,而且出手极为大方。如果他叫的是官职,那可就不得了啦,说名来人身份不一般。 院里的人,会根据龟公的叫法,布置相应的迎客方法。各地虽然略有不同,也不过是大同小异而已。 朱大能显然对青楼非常的熟习,他不时的把所知道的东西告诉给大家。胡忧表面虽然不说,但是心里却很明白。朱大能的话,大多是讲给他听的。 龟公只把胡忧等人送到内院门,就不再往里走了。朱大能拿出五个铜板放到龟公的手下,俗称下角钱。 “有劳。” “谢客人赏。”龟公响量的叫了一声,特意把‘赏’字拉长,这才离去。 内院早有‘观察’等候在了这里,听到那长长的‘赏’字,这才迎了出来。观察可不是老鸨。老鸨是青楼的老板,一般的客人,她是不会亲自迎接的。 观察--顾名思义,就是观察来客的身份财力,布置相应的接待等级。看是用楼内的头牌,还是普通的倌人。这可是技巧活,讲究的是一眼洞穿来人的贫富贵溅。 “小女子姓黄,伺候各位爷。几位大爷请里边奉茶。”观察这话是对着胡忧说的。她一眼就看出了朱大能是个中的老手,但是从朱大能的站位,她知道,胡忧才是这群人里的头。 中厅的桌头上,已经摆放了一套粗茶碗,碗中水雾迷漫,显然是刚泡好的。 胡忧一路走来,口有些干,落坐之后,闻着茶香不错,就想要拿起来,润润喉。 朱大能轻轻碰了胡忧一下道:“队长,先别急。” 胡忧点点头,看朱大能下一步准备干什么。心中暗想着这青楼里的规矩还真不少。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黄观察看众人都没有喝茶,这才笑脸如花的出声问道:“不知道几位大爷今天来,是喝酒,还是听小曲呢。” 候三听到黄观察这话,心里就有些急了,张嘴就要说话。他可不是来喝酒听曲的,这来了半天还没有倌人出来坐陪,算是什么事。 朱大能一脚把候三准备要说的话给踢回去,对黄观察说道:“先打个茶围吧。” ,! , 章节目录 第24章 依莎贝尔(上) “打茶围”,有明暗两种意思,说起来和双项选择差不多。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明里的意思是客人让倌人来陪着喝茶听曲。暗含的意思是先相相这里的倌人质素怎么样。要是满意,再继续玩下去,如果没有合意的,那就到此为止了。 对青楼方面,也是这样。青楼方面也会通过这个‘打茶围’打试探客人的实力和喜好,以做出相应的安排。 黄观察看来人果真是玩家,不由心中暗喜。到青楼来的人,越是讲究,能赚到的钱就越多。如果他们刚才一进门就喝茶的话,那就是纯粹来泄火的。这种人只要安排女人就行,赚不了多少钱。 “好咧,那就先打个茶围。各位大爷稍待,我去安排一下。” 黄观察说完躬身离去。 朱大能看黄观察出了门,这才把这打茶围的规矩告诉大家。 众人之中,有懂行的,像来自中州的拉雷、里尔多都含笑点头。半懂不懂的西多夫、加马等几人,则细细的寻问一番。只有那全不懂的候三,很不服气的坐在那哼哼叽叽。他刚才不是不想喝茶,而是眼睛一直瞪着黄观察的胸脯,把这茬给忘了。 时间不大,只听得房外高叫一声“见客!”黄观察领头含笑的走了进来。 一霎时,屋里笑语喧哗,花枝招展,香风阵阵。七长八短的走进十数个女子来,也有大的,也有小的,也有高的,也有矮的,燕瘦环肥,拥拥挤挤的,都挤在一间房内。有的打情骂俏,有的弄眼丢眉,有的咭咭咯咯的笑作一团,有的动手动脚的玩做一块。一个个徘徊顾影,卖弄风情,好不热闹。 “乖乖,真漂亮呀。”候三看得眼睛都直了,这时候你问他叫什么名字,你准会回你‘你妈贵姓’。 胡忧看得也很心动。这些个倌人千娇百媚,个个动人,真是不可多得的极品。虽然来到这里之后,他先后上过王张氏和黄金凤,可是她们俩个,哪比得这些专门伺候男人的倌人勾引火气。小胡忧此时都性奋的站了起来。 在坐的男人,包括说话细声细气的拉雷都很心动,也就朱大能这时候比较冷静。他冷哼一声道:“听闻翠红楼乃美归镇最大的青楼,难道说黄观察就是这样招待客人的吗?” 胡忧听到朱大能的话,这才压下了火气。侧目一个一个看过去,发现这些倌人,不是有些俗眼俗眉,便是有些土头土脑,还真没有什么出类拔萃的在里头。看来古人说三天不见女人,母猪都变嫦娥这话一点不假。细看起来,这些倌人当中,没有一个比得了王张氏的,更别提黄金凤了。 黄观察闻听朱大能的话,不但没有生气,脸上的笑意,反而更浓了。一挥手让这些倌人全都退下,笑脸如花的说道:“几位大爷稍安勿燥,小女子这就再去准备,包保大爷们满意。” “这话可是你说的,如要再是糊弄,可别怪哥几个另寻他处。”朱大能敲着桌子道。 “得咧,你就请好吧。” “朱大能,没看出来,你小子还是花中高手呀。”胡忧竖起大姆子笑道。 “队长你可别这么说,我这些道道也平常得很。队长以后多来几次,功夫肯定会在我之上了。”朱大能自谦道。 胡忧哈哈大笑道:“自家兄弟,你就不用拍我马屁了。” “我这可不是拍马屁。你不知道,你现在可是咱们暴风雪军团的名人。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这才几个月,就升为队长了。这种速度,别说是在暴风雪军团,就算是放眼整个帝国,你也是独一份的。”朱大能敬佩道。 胡忧脑中闪过一个人的身影,摇头道:“你别忘了,秦明现在也是队长了。” “他?哼。他哪能和你比。知道军中的伙计私底下怎么叫他吗?血修罗!那种踏着手下士兵的血往上升的人,我打从心里看不起他。”朱大能愤愤不平的说道。 “话不能这么说。林梅森林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们谁也不知道。林克偏将既然升他,肯定是有道理的。”胡忧沉声道。 候三难得没跟朱大能唱反调:“队长,这次我可不帮你了。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对待手下士兵的。秦明这人,我也不看好他。他升个队长就死伤整组的人,如果官再大点,不知道还得死多少人呢。” “不说这些了。今天咱们是出来寻开心的,今天我请客,大家玩个痛快。”胡忧一摆手,毫气的说道。 “哇,好耶。” “队长,我真是爱死你了。” “队长,我能不能要两个。” “只要你搞得定,别说俩个,三个都行。” “他呀,我看就一快刀手。一,二,三,收工。哈哈......” “见客。”随着黄观察的一声娇呼,内堂里又走进了几个倌人。 这次和上次不同,进来的一个个都安静得很。仔细一看,大约都是十岁的样子,质素比刚才那批,好了不只一个档次。 特别是最后进来的那个倌人,年约二八,身穿着一件玄色夹袄,湖色春纱裤子,一双四寸金莲,着一双宝蓝平金弓鞋,头上只梳了条辫子,不像别的倌人留了发髻。明眸皓齿,玉面朱唇,月挂双眉,霞蒸两靥,姿态娇娆,丰神姽婳。胡忧一看,眼就亮了起来。 “她叫什么名字。”朱大能一眼明白了胡忧的心思,帮胡忧问道。 “这位大爷好眼力,她叫依莎贝尔,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佳人。她呀,不但小曲唱得好,还是个清倌哟。”黄观察把依莎贝尔轻轻往胡忧的方向推了几步,介绍道。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清倌指的是第一次接客的倌人,她们的头上只梳辫子,待第一次留客过夜后才改梳成发髻。黄观察就算是不说,朱大能也已经看出来了。 胡忧虽然第一次来帝国的青楼,规矩不是很懂,但是清倌是什么意思,就不需要朱大能解释了。男人对于这些东西,还是有些天赋的。 黄观察最懂男人的心思,也瞄了胡忧一眼,就含笑的提点道:“依莎贝尔,还不给几位大爷见礼。” ,! , 章节目录 第24章 依莎贝尔(下) “小女子依莎贝尔见过各位大爷。WWW.ZHUAJI.ORG.”声音清脆,有如黄莺鸣叫。 “队长,你看......”朱大能靠近胡忧小声的讯问。 “不错,就她了。”胡忧对这个依莎贝尔是相当的满意。第一次上青楼就能遇上这样的女子,不得不让人感叹他的运气。 朱大能得到答案之后,就不再说话了。规矩他已经给大伙都说了。下面要看他们的了。大家一快出来玩,自己不能把风头都占了。 胡忧对朱大能的懂事也相当满意。就凭这份收放自如,他在胡忧的心里的份量就能加重。 胡忧的手一伸一缩,一枚金币飞向黄观察手中的盘子里:“黄观察,让依莎贝尔小姐上碟子吧。 各位兄弟也别都看着了,手快有,手慢可就没有了。候三,你不是说要俩个的吗,还在那发什么愣。” “我要这个。” “候三,你别跟我抢,那个是我的。” 一阵混乱之后,每个人都选中了自己看上的倌人。 “上碟子,上碟子.......”众人懂不懂的都一阵乱叫。 胡忧一下又拿出八枚金币,帮众人把赏钱都给了。 黄观察笑得嘴都合不上了,这才刚打茶围,就拿了九个金币,这后面的赏,那还少得了。 打茶围是青楼的第一道程序。按青楼惯例,打茶围一般是两小时,这期间客人只能与倌人言谈嬉笑,打情骂俏,听歌唱曲,并不会真正发生关系。如果想要入房留宿,那还得经过吃花酒和点香灯。 当然,也有不打茶围,不喝花酒,直接开房点香灯的。那就要看观察的本事了。总之是玩的样子越多,她能到手的赏钱越多。 “姑娘们,上碟子了。” 随着黄观察的一声娇唤,被选中和没选中的倌人全都退下去。没过一会的工会,被选中的倌人每人手捧一小托盘回到厅中。 胡忧抬眼细看,那小托盘里装的是一个精细的茶碗和一些干果。心中暗道这就是上碟子了。 托着小托盘的倌人分别落坐于胡忧一众人等的身边,胡忧选中的依莎贝尔,自然就坐于胡忧的身边。 “大爷,请多茶。”依莎贝尔行了个万福礼,用纤纤玉手把茶碗端到胡忧的面前。 “好,好。”胡忧早就口渴了,接过茶碗,大喝了一口。放下茶碗道: “刚才听说你的小曲唱得不错,给我的弟兄们来一段吧。” 依莎贝尔道:“是,大爷。那小女子就给大爷唱曲蝶恋花吧。唱得不好,大爷可千万不要笑话奴家。” 接过侍女递来的琵琶,依莎贝尔檀口轻张:“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依莎贝尔声音甜美,一曲蝶恋花唱得委婉动人,就连候三都听出些滋味来,连连叫好。 “好。”胡忧拍手叫好:“依莎贝尔小姐果然身怀绝艺。 朱大能,让他们上些酒菜来,这干喝茶多没意思呀。” 兜里有钱好办事,金币一扔,满满一桌精美的酒食就全上桌了。一群人怀里抱着美女,嘴里喝着小酒,不时玩些猜拳,行酒令,玩得好不快活。 大约喝了一个多小时,这花酒喝得也差不多了。大伙儿醉眼迷离,都想着这最后一项点香灯了。 黄观察果然是个人,胡忧刚要叫她,她就出现了。 “黄......观察,来来来。”胡忧多喝了两杯,这舌头有些大:“把香灯准备好,大爷和弟兄们要点香灯了。” “回大爷的话,香灯已经为各位大爷准备好了,随时都可以点。 不过......” “不过什么?”胡忧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金币,拿在手里惦量着。 黄观察看那一大把金币,咽了口唾沫道:“大爷你也知道,我们依莎贝尔还是个清倌。所以按规矩,你得先点大蜡烛。” 胡忧手一晃,扔了一个金币给黄观察:“一切都依你,快去办吧。” 黄观察不舍的又看了眼胡忧手中的金币,这才下去。她还以为胡忧一高兴,会把那些全赏给她呢。 胡忧虽然多喝了几杯,但是他这人精,怎么可能做出那种蠢事。他这么做,完全是给手下看的。人生四大铁不是--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吗!他要让大伙记得,今天这钱是谁出的。 一阵折腾之后,候三一伙全都各自点自己的香灯去了,胡忧终于也来到了依莎贝尔的香房。 床边,依莎贝尔衣着单薄,头上盖着块红布,手上抱着个小香炉,正等待着胡忧的到来。 红烛闪烁,美人在卧,待君采摘。这时候除了太监,恐怕没有男人可以忍得住了吧。 胡忧借着酒劲,掀开红盖头,花香飘散,依莎贝尔完美的曲线,出现在他的眼前。点燃那盏合欢灯,拉过美人的小手,刚要进一步的行动..... 突然,一声急促的号音,尖锐的冲入胡忧的耳内。胡忧神色一变,顿时酒就醒了大半,马上扔下美人,冲出香房。 那号音是紧急集合令,闻号音不回营者,那是可是重罪。要受军法处治的。 “集合。”胡忧大喝一声,候三一伙提着裤子就跑出来了。 “队长,我这才刚上......”候三心有不甘的想说话。 “别他妈的废话,闻号令不回营,你有几个脑袋。”胡忧展现出了队长的风范。一扫人已经齐了,心中暗自点头,下令道:“一组全体成员听令,跑步回营。” 胡忧带着手下冲出青楼,看准方向就往军营赶。一路上,遇上好些暴风雪军团的战友,也在朝着军营方面赶。不过他们大多都是用走的,没有谁像胡忧这样带队跑步前进。 胡忧不管别人怎么样,他只知道,没有纪律的兵,是成不了大事的。他不允许手下的兵,出现散漫的情况。哪怕现在他手下只有八个兵。 大营里,各部队已经在校场集合。偏将林克,一身铠甲,立于封将台之上。胡忧一阵急赶,归于本队之中。 站好之后,胡忧很意外的发现,医疗部队长红叶带着手下的医护兵,正好列队在他的旁边。 “红叶队长,发生了什么事?”情报是事关成败的先决条件,有机会打听,胡忧肯定不会错过。 红叶吸了吸鼻子,皱眉道:“你这满身酒气,身上又有女儿家的香味,一定是上青楼去了吧。” 胡忧知道瞒不过,嘿嘿笑道:“红叶队长果然料事如神,闲来没事,和弟兄们到青楼逛了一下。红叶队长,军中是不是出了什么大事了?” 红叶皱皱柳眉不满道:“这么多天不见,见面连姐姐都不叫了,就知道打听事。” 胡忧算是服了红叶了,只好倍笑道:“红叶姐,你就别玩我了......” 红叶脸上略有得色:“好了,不逗你了。” 接着脸色一正道:“据体出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不过我收到消息,那巴坡出现了暴民。我想应该是和那里有关。” ,! , 章节目录 第25章 暴民事件(上) 近年来,天灾不断,加上帝国第一大河九州河多处泛滥成灾,暴民事件时有发生,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可是那些暴民大多出现在南方幽州一带,青州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暴民事件。 “暴民?有多少人马。”胡忧最关心的是暴民的数量,要知道他们这里可是只有一个联队,千来号人的兵力。 红叶看了眼点将台上的林克回道:“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想来,也就在三五百之数,那地方不大,不可能会有很多暴民的。” 此时台上的林克正和边上副将加里梅说着什么,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出发了。 胡忧底头盘算了起来。三五百人马,并不是很多。现在这里有一个联队,一千挂零的人马,虽说都是只抓过猴子,没上过战场的新兵,但是拿下他们应该不成问题。毕竟是受过训练的兵,又倍数于他们,这都拿不下没有多少战斗力暴民,那还有什么脸见人。 “红叶姐,你到过那巴坡,能不能给我说说,那里的地形是怎么样的?”虽然觉得拿下他们没多大的问题,但是胡忧还是想多了解那里的情况。 通过红叶的介绍,胡忧终于对那巴坡有了一些认识。 那巴坡是一个什么地方呢?那巴坡不大,算起来,也就是一个村子而已。从地图上可以看到,那巴坡地处美归镇的东南部50公里处,从那巴坡再往东南方向走50公里,就可以到乐同城。也就是说,那巴坡是美归镇和乐同城之间的一个点。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美归镇是暴风雪军团的统治区,而乐同城是司马家的大公子司马寿当家,属于地方官的序列。而两地之间的那巴坡,却即不属军统区,也不属于地方区,他是一个家族自治地。 那里原来是一片荒地,三十多年前,太祖皇帝曼陀罗一世把这里分封给了手下大将--马里伯爵。 马里伯爵在这里建立了他的世家,再把那些跟他一起打天下的老兄弟全都迁在了这里,这才渐渐的有了人气。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这里也算是发展成为一个小繁华之地吧。 也许是因为在战争时期杀戮过多,马里世家虽然荣耀,但是人丁一直不旺。在一年之前,家族的最后一个接班人意外死亡之后,马里家族就断了香火,而那巴坡也就成了一块无主之地。 军方和地方都想把这块地收入自己的囊中,只是苦于没有合理的借口。这一年多来,军方和地方为此打了不知道多少次口水仗,也不知道是哪方,先污蔑对方与马里家族继承人的死有关,接着双方都拿死人大作文章,弄得那巴坡是人心惶惶。 通过短暂的交谈,胡忧也知道了红叶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说来好笑,红叶之所以会出现在这里,是来为雪灵猴做保障工作的。 雪灵猴生长在林梅森林那极寒之地,从这里到帝都,路途遥远,气温差巨大,雪灵猴不耐热,很容易会生病。猴脑讲究生吃,死了不行,生病自然也不行。所以派出一队医疗兵一路跟着南上,也是惯例了。 军情紧要,部队走得很急,在匆匆集合之后,就上路了。红叶是医护兵,并不属于战斗序列,所以并没有来。林克把医疗队和一百名士兵留在了美归镇,守护那些雪灵猴。 说来有些讽刺,这边马上就要开战了,林克居然还想着他的猴子。看来这年头,士兵的命,还不如贵族的一顿美食来得珍贵呀。 胡忧他们这个联队是步兵联队,除了典军以上的将官,传令兵有马外,就连胡忧这个队长,也没有马。50公里的路,有得他们走的。 “快快,林克大人有令,所有人加速前进,违令者军法论处。”传令兵骑着大马前后跑着,看到有走得慢的,抬手就是一马鞭。 “狐假虎威的家伙。”朱大能吐了个唾沫低声骂道。 “快走吧,小心被他们听到。”胡忧看了一眼,摇摇头道。 “队长,朱大能,刚才在翠红楼,你们上了没有?”候三的轻身功夫最好,是众人里走得最轻松的。人人都走得气喘吁吁,只有他还有心情找人聊天。 “上个屁,老子才刚脱衣服,号就响了。”朱大能满脸不爽的说道。 候三道:“你愿得了谁,谁让你搞那么多花样的。按我说,下次咱们再上青楼,直接点香灯,放完炮走人,那多爽呀。” 胡忧笑问道:“候三,你也没上?” 候三可惜的摇头叹息道:“可不是嘛。我刚把那小神女给扒了,正要提枪上马,就被你那一嗓子给吓回去了。 队长,说起来咱们完全可以完玩再走的,你看其他人,我们都回营多久了,他们才回来。不也没见有什么事吗。” 胡忧脸色一沉道:“候三,平时你爱玩爱闹我不管你。但是这军令,你必须给我时时的遵守。我不管别人怎么样,在我这里就是不行。 你给我记住,军令如山倒,如果有一天你敢违令,可别怪我不念兄弟的情面。” 候三看胡忧不高兴,也不敢再放肆,赶紧卖乖讨好道:“队长,你可千万别生气。我也就那么一说。你叫集合的时候,我可是第一个跑出来的。连裤子都没有穿好呢。” “这才是兄弟嘛。”胡忧拍拍候三的肩膀道:“下次再上青楼,我给你找个清倌。”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胡忧有意无意的竖立起自己的威信。 “多谢队长,我候三一定听你的话,好好干。” 五个多小时的急行军,除了中间略略的休息了一下,全军一直不停的往那巴坡赶。队伍一开始还好一些,跑到后来,都全乱了。胡忧非常努力的,才让自己的小队保持完整。 “候三,快到了没有。”朱大能身子最大块,跑得挺吃力。 “快了。大约还有个两三公里吧。”候三轻松的说道。 胡忧跑得也不轻松,大口的喘着气。要不是这段时间每天都早起练枪,身体壮了不少,恐怕他早就趴下了。相比之下,候三的耐力真是让人羡慕。 “停止前进,就地休息。” 在离那巴坡还有一公里的地方,部队终于停下来休整。 “西多夫,你还有水吗,给我喝点。”朱大能汗如雨下的矗在那里,硬木枪都快被他压弯了。 “我也没有水了。”西多夫摇晃了水壶道。 “我这还有点,接着。”胡忧把自己的水壶扔了过去。早知道要这么跑的话,就应该准备一些诸葛行军散。今后一定要注意到这些问题。 朱大能也不客气,接过水壶就猛灌了几口,水壶递给西多夫。 这时候候三从前队跑了回来,把众人叫到一块,低声的说道:“还不知道吧,前面已经打起来了。” “怎么回事,是哪方面的人。”胡忧问道。 章节目录 第25章 暴民事件(下) “他娘的,司马寿那个混蛋。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林克得知乐同城的人已经先到,恨得一马鞭抽在身后的大树上。 林克暴跳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他已经死命的催促部队了。可他的部队是步兵,人家司马寿可是直接调一联队骑兵过来的。 “偏将大人,你先别着急上火,我看同乐那边不见得能拿得下那巴坡。”副官加里梅说道。 由于这事的暴民事件,原定回军驻地的加里梅也改了行程。 “屁不见得,那巴坡那些乡巴佬能守得到我们出手吗?”林克恨恨道。 按帝国惯例,如果两路人马同时看中一个地方,那就采用轮换制。先到的部队在另一支部队到达的时候,还可以攻打五个小时,如果不能取胜,则换由赶到的部队进攻。五小时一换。这个惯例仅适用军团与地方军之间,以防止出现两大系统相互争功的行为。 不得不说,太祖皇帝在平衡军团和地方军之间的实力上,是做了多方面的考虑的。不过有一利必有一弊,他的后人能不能像他那样利用好军团和地方之间的争斗,就要看他们的驾驭能力了。 “大人,你不要忘了,巴拉克的手下都是骑兵,骑兵在攻城方面是最弱的。”加里梅提醒道。加里梅可没有林克的裙带关系,他能坐到校尉兼联队副官,可是流血流汗换来的。 “这里又不是城。”林克道。 “这里虽然不是城,但是这里曾经是马里伯爵的领地。现在暴民占据的马里府,府门坚固,院墙结实,巴拉克的骑兵占不到半点便宜。我们的希望很大。” “但愿吧。我先去歇会,你在这里盯着。到时候叫我。” ****** “候三,你有没有打听到这些暴民是怎么回事?”胡忧问道。 “打听到了。听说是马里家的亲卫兵搞出来的事。 “亲卫兵头子是马里家那个死鬼的妻舅。那死鬼死了之后,那亲卫头子不但没有解散亲卫兵,还以马里家族的接班人自居。对那巴坡的村民大肆收租,欺男霸女,弄得天怒人怨,村民苦不堪言......” “别他娘的在这里卖文章,说正事。”朱大能骂道。 “想知道你自己不会去打听吗?”候三好不容易得个表现的机会,让朱大能给搅了,马上反口回击。 “候三,长话短说。”胡忧道。 “是。”候三继续道:“简单的说,就是那亲卫兵头子前段时间抢了人家的老婆回去玩,弄得人家老婆上了吊。人家男人外出回来不干了,带人把那亲卫头子给宰了。就那么档子事。” 在两支联队的环视之下,谁都不会看好这只临时成军的暴民队伍。此时的两位军队的首脑巴拉克和林克,都想着怎么样把那巴坡抢到自己手里,从而为己方建立军功。他们谁都没考虑过,这些暴民是怎么样从马里家族的亲卫兵手上,抢下马里府并杀死亲卫兵头子的。 轻看敌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巴拉克这次就付出了血的代价。 由于路上出了些问题,巴拉克的骑兵只不过比胡忧他们快了一点点而已。暴风雪军团的人赶到的时候,他不过只是刚刚开始进攻。 骑兵的作战重点是在平原上,攻城并不是他们的强项。可是巴拉克跟本不管这些,他只知道拿下这些暴民,那巴坡就属于乐同城的地盘了。 步兵想要变成骑兵不容易,因为他们没有马。骑兵变步兵却容易得多,只要下马就行了。不论别人是不是这么想,至少巴拉克现在是这么想的。 看不起暴民的巴拉克,跟本没做什么战略部署,直接命令全军下马,马上攻城。在他看来,只要一个冲锋,就能拿下马里府。 然而,从马里府出来的箭,给巴拉克上了他永生难忘的一课。一开始,马里府对于巴拉克压上的大军,并没有什么反应。在离马里府还有二十步距离的时候,一阵箭雨,让冲上来的部队像倒草一样的倒下大半。 那巴坡的土地不多,为了生活,这里的人经常会结伴到林梅森林附近打猎,所以人人的箭法都很不错。 被亲卫兵头子凌辱了老婆的人叫陈大力,那巴坡人,其祖上曾经是马里伯爵手下的战将。他这次外出,就是到林梅森林打猎,准备换些钱好过年。他从小习武,箭法出众,加上人缘好,是那巴坡年轻一代的领军人物,大伙都听他的。而他的老婆梅香,更是那巴坡第一美人。 陈大力一直就看不惯那些亲卫兵的行为。但是因为其家祖曾经是马里家的人,所以能忍得过的,他都忍了。 男人什么都能忍,但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都忍了,那就不是男人了。在得知妻子的遭遇之后,他一怒之下,就杀上马里府。那巴坡的人早被欺负惨了,现在有人带头,自然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大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拿起家伙,全跟着陈大力往里冲。 亲卫兵平时只知道鱼肉乡里,贪图享乐,早就没有了锐气。陈大力来得又太突然,等他们反应过来之时,大半都见了阎王。 报了血仇,脑子冷静下来之后,陈大力也知道这次是闯了大祸了。要是自己一个人,这事还好办,背井离乡,隐姓埋名,还能过活下去。可是全村大半青壮年都参与进了这事,这要怎么办好。 有人说去申诉,有人说装傻,有人说干脆学当年的太祖皇帝,就地起兵,弄不好还能坐上皇位。 正在大伙吵吵嚷嚷的时候,有人来报,同乐城的骑兵杀到。陈大力无奈之下,只得带人退守马里府,再做打算。 林克被加里梅叫醒之前,还在做着美梦。坐在那还有迷迷糊。 “什么时候了?”林克问加里梅。 “快酉时了。” “娘的,还不到两小时,巴拉克这么快就拿下马里府了。害老子白跑一趟,收兵回去了。” “大人,巴拉克还没有拿下马里府。”加里梅说道。 “没拿下你叫我干什么。”林克气得直瞪眼。 加里梅回道:“巴拉克部死伤过半,已经无力再战。现在该我们上了。” 林克大喜过忘:“哈哈,真是老天有眼呀,合该本将军领这一功。传令兵,传我将令,全军上下,准备进攻。” “大人,慢来。这群暴民实力颇强,我们得从长计议才是。”加里梅忙叫道。 “记议个屁。这些乡巴老,我挥挥手就得踩死他们。这次老子得下手快点,不然同乐那边的支援到了,我可这煮熟的鸭子就飞了。” 更新更快 “大人,巴拉克的失败近在眼前,这群暴民不简单呀。我们......” 林克不耐道:“好了,你不用多说了。之前你不是说过,巴拉克的骑兵不善攻城吗,他败是应该的。 你别忘了,我的是步兵。步兵天生就是攻城的料,这功我领定了。你下去准备吧,二十分钟之后,我要坐在马里府里喝酒。” ,! , 章节目录 第26章 破府毒计(上) 林克认为要破乱民易如反掌,加里梅可不这么看。。林克不学无术,不知道马里伯爵,那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可是他不知道,并不代表加里梅也不知道。 马里伯爵乃太祖皇帝手下一员大将,他最得太祖欣赏的地方,就是守城。当年在金沙州的石平城,他以8000人马死守石平城180天,硬生生的挡住前朝紫荆花帝国十万从燕州杀来的兵马,为金沙州的安定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这一战,让马里一战成名,得到太祖皇帝的重用。之后多次为太祖皇帝把守城池,从未被敌人破过。马里府虽然不是城池,但是他是马里伯爵的家。要想以手上这一千新兵蛋子攻破它,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然而就算是加里梅知道这些,又能怎么样,官大一级压死人,做为副将,林克说攻,他敢不听令? “冲啊!” 随着林克一声令下,第二联队盾兵在前,弓兵在后,叫嚣着往上冲。 胡忧他们是枪兵方阵,身在居中的位子。 “啪。” 胡忧一把把奥托拉到住,反手一巴掌打在他的脑袋上。 奥托被胡忧打了个莫名其:“队长,你干嘛打我。” “你猪呀,冲这么快干什么,不要命了。”胡忧低声的喝道。 “队长,你平时不是经常说,打仗不能怕死的吗?”奥托觉得自己挺委屈的。他平时出彩的时候不多,这次本想在胡忧的面前好好表现一番,所以命令一下,他就往前冲,没想到却被胡忧打了一巴掌。 胡忧气得差点又要给他一巴掌,不过现在不能实现,先记着再说。 “我说的是不怕死,不是让你上去送死。你自己看看前面,府墙厚而高,濠沟深而宽,大门紧闭,弓箭乱飞。我们没有冲车,没有云梯,没有投石机,就你手上这条破枪,别说冲不到府门,就算让你冲到了,你打算怎么办?是拿枪捅门,还是扎墙?你到了那里,除了成为活靶子外,再没有半点作用。” “队长,按你这么说,咱们就不上去了?”奥托问道。 胡忧转身叫道:“上还是要上的,不然治个临阵脱逃之罪,咱们全得玩完。朱大能,快想个办法,不然咱们全得死在这里。” 胡忧虽然想着立功,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想要送死。这样进攻只会送命,跟本没有成果,傻子才往前冲呢。再说他和他的组员。一个个都没真见过血,能不吐就算是不错的了,这仗跟本没法打。 现在的形势是三个方阵相距并不算远,他们身后还跟着弓兵。必须得保持向前移动才行。不然被发现不尊将令,可是要吃军法的。想要活命,必须得想一个办法才行。 朱大能脸色也不太好看。他也看出事不可为,看胡忧有意的放慢步子,他也紧跟在胡忧的身边,跟本就没有往前冲:“队长,上青楼我还可以,攻城我可不在行。” 拉雷脸色苍白的说道:“队长,我们不如往右边移,那里有个死角,可以躲上一阵。” 胡忧看看拉雷,又看看一直护在拉雷身前的里尔多,点点头,小声的对身边的朱大能几个说道:“为今之计,也只能先按拉雷说的做了。弟兄们,大家紧挨着,都别走散了。动作小心些,别人他人查觉。” 这几个可是胡忧好不容易才刚刚收拢起来的人马,他要拿来做种子用的,可不能不明不白的死在这种没用的地方。 拉雷说的地方在马里府和沟渠之后,左前面是吊桥,现在桥已经被收起来了。大多数士兵冲到这里就没什么法子了,只能对着高高的围墙干瞪眼。 从府出来的箭,把盾牌打得叮当乱响,一声声的惨叫不断的传来。胡忧和他手下的兵却片毛不伤,安全得很。 “队长,咱们联队的损失很惨重呀。”候三瞄了一眼,赶紧把头缩了回来。 胡忧没有理会候三,他正注视着战场上的动向。这是他第一次上战场,面对飞来的箭支和不断倒下的战友,他以为自己会怕,可事实上,他非但不怕,反而能很冷静的注视着这一切。 林克的战略明显是错误的,他跟本就没有观察过敌情,就这样忙目的发动进功。胡忧判断,用不了多久,林克就会下令收兵。因为按这样的进度下去,这个纵队的人马,坚持不了多一会。 “将军,这样下去不行的。我们的损失太大了。”加里梅看着一个个倒下的士兵,难过的说道。如果换成是他,他肯定不会下这种愚蠢的攻击命令的。 “不急,再等一下。等我们的弓箭兵上去了,情况就会好的。”林克固执的说道。士兵的生命在他的眼里,跟本算不得什么。死掉就再征好了。只要拿下这个马里府,暴风雪军团的领地就能向南挺进50公里。这可是大功一件。 纵队之下,一共有三分队,共三百个弓箭兵。这些被林克借以厚望的弓箭兵,却并没有给林克长多少脸。 马里府里的暴民,大多是打猎的猎户出生。他们手中的弓箭虽然不是制式装备,但是每张弓都是他们亲手制作,跟着他们出生入死多年。 在弓箭方面,无论是准头还是力度,暴民都要强过这些新兵蛋子,再加上他们身藏府墙之上,居高临下,视野开扩,所占的优势就更大了。 “嘿,又中一个。哈哈!陈大哥,你些帝国的士兵真是不经打呢。你看他们射出的箭,一点准头都没有。这要是进山,十有要让野兽给吃了。”刘小三得意的笑道。这已经是他第十八次射中目标了。他射出的箭很毒,专找他人的要害去。 “呀,他们怎么退下去了。喂,别退呀,咱们再好好玩玩!哼,真是的。”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6章 破府毒计(下) 刘小三在城头射得正爽,正等着下一批军兵攻上来。.此时陈大力让他去加固城门,他有些不太乐意。 “陈大哥,我看不用了吧。咱们兄弟的弓箭如此厉害,又有护城河隔着,我看他们跟本就过不来,何必加高什么墙呢。就这我还觉得高了呢。” 陈大力脸色一沉喝道:“你知道什么?就这点死水,能叫护城河?让你去你就去,别跟我在这墨迹。” 刘小三看陈大力生气,也不敢再多耍嘴皮子。赶紧找了几个弟兄,按陈大力的吩咐去做了。 刘小三很小就没了爹,十多岁的时候,又死了娘。平时没少受陈大力的照顾。要不是陈大力,他刘小三早就饿死了。这次听到梅香的事,他是第一个操家伙,大声嚷嚷着拉上一众兄弟,跟陈大力一起杀进府来的。谁微微有些犹豫,马上被他那破嘴骂个狗血淋头。要不是他,事情也许不会闹得这么大。 军营这边,林克正在大发雷霆。死伤三百多人,居然连个府门都没有摸到,这怎么能让他不生气。此时的他,无比的怀念自己原来手下的那些老兵。以前有他们在的时候,自己跟本就不用操心那么多,只要告诉他们目标就好了,什么问题,他们都能自己解决。 加里梅躬身站在林克的身边,一句话都不敢说。跟林克这么久,他早已经摸清楚了林克的脾气。知道他是一个没什么本事,又好面子的人,现在他正在气头上,无论说什么都是找骂。 朱大能两眼担忧的看着不远处的战场。那城躺下了三百多个兄弟。很有一种兔死狐悲的感觉。 这次他们应对得当,才没有造成无谓的损伤。但是要再这样下去,迟早也会有小组里的成员会躺在那里,说不定就是他自己。 “队长,你看咱们这次能有胜算吗?”朱大能问道。 胡忧说道:“当然。” 在胡忧看来,不论现在对林克的指挥有什么看法,做为一名士兵,脑中都必须要有必胜的信念。 朱大能说道:“可是我看不到有任何胜利的希望。巴拉克的骑兵全废了,而我们的损失也很大。想要攻下这马里府,恐怕还得另调攻城步队来才行。” “那到不用。”胡忧摇摇头道:“如果我军能和巴拉克合作,要拿下马里府并不难。 你来看,我们有弓箭兵,盾兵和长枪兵,而巴拉克手中的是骑兵。 现在档在我们面前的是两道难题,一是头上的箭,二是那条沟槽。只要破了这两样,其它的,一切就都好办了。” 朱大能听得胡忧的分析,眼中一亮道:“队长,按你说应该怎么做?” 看候三他们几个也围了过来,胡忧微微提高声音,继续说道:“首先,让骑兵和盾兵进行组合,利用骑兵的速度和盾兵的防御力,达到沟槽。用沙袋把沟槽给填上。” “然后枪兵负责破门,弓箭兵负责火力支持,盾兵掩护,打开一条通道之后,再用骑兵冲击,枪兵尾随......就可以一举拿下马里府。” 拉雷非常的赞同胡忧的战术:“队长的计策果然不错,可惜我们暴风雪军团和同乐城的人,是永远不会站在同一阵线上的。除非......” 西多夫自小生活在池河帝国,没有拉雷那么多的顾忌。他插嘴道:“除非是太祖皇帝重生。不然没有人能够让两大集团同心合心去做任何事。” 所有人都认同的点头。 胡忧在心中暗想,真的是这样的吗。难道只有太祖皇帝能成事。太祖皇帝也不过是草民出生,他能成,其它人也必定能成。王候将相,宁有种呼! 其实在候三告诉胡忧事情的起因经过和那些暴民的身份之时,胡忧的心里就已经想到了一条必胜的毒计。这条计比他刚才说的那条要容易得多,可操作性也更强。但是,这是一条绝户计,太过恶毒。虽然以前在原来的世界,电影里的鬼子就这么干过,但是他却不能这么干。 这计说来也简单,只要派人把那巴坡里的村民,以暴民同党的名义,全部抓起来,押到马里府前。或是逼他们顶在前面档箭,或是几分钟处决一个都行。这样就可以不费一兵一卒,逼那些暴民投降。这些暴民说白了不过是只懂得哥们义气的普通村民而已。看到自己的父老乡亲被抓,被杀,他们敢无动于衷? 这条计太过狠毒,胡忧不敢说出来。为了一场无关痛养的仗,坏了自己的名头太不合算。像这样的计策,必须要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民主大义之前,才可以用。对本国的百姓这么做,对自己来说是得不尝失的。 胡忧能想到的东西,别人同样也想到了。他认为这样做不合适,有人却认为这么做是最好不过的了。 这个人是谁,这个人就是秦明。 秦明此时正在林克的营帐之中,对着林克述说着他的计划。他的计划几乎和胡忧所想的如出一辙。 林克听了秦明的这个毒计,顿时脸上就露出了笑意。 加里梅在一边听得心直颤,看林克有意动之心,赶紧出言阻止:“将军,这么做万万不可呀。” 林克闻言大怒:“这有什么不可的。那些村民知情不报,又与暴民沾亲带故,本就应该与暴民同罪。” 加里梅努力的劝道:“将军,这么做杀戮太重,有伤天和呀。” 林克大怒道:“放屁!杀几个草民有什么大不了的。” 秦明躬身道:“加里梅校尉,林克偏将这么做,完全是为了对手下士兵的生命负责。这是爱护士兵的表现呀。” 秦明这话明里是对加里梅说,暗地里,却是小小的拍了一把林克的马屁。最主要的是把事换一种说法,变得顺耳好听。 “秦明,你!”加里梅气得嘴唇张抖,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 林克听得秦明的话,心中暗暗的点头。暗道可不是吗,我这可是为了手下士兵着想。苏门达尔军团长不是常说要以计取胜吗?我这也是计破敌。来日见来苏门达尔将军,他肯定会夸奖我的。这次又立一功,回去再好好求求姐姐,让她吹点枕边风,说不定能升郎将呢。 这事越想越美,林克不由的笑了起来。 “秦明。” “小人在。” 更新更快 “此事就交于你去办,拿下马里府,我给你记功。” “是,偏将大人。小人赴汤蹈火,誓必拿下那巴坡。”秦明自动的把功劳给升了一级。 林克听得大喜:“哈哈哈......好!有志气,很有我当年的风范。去吧。” ,! , 章节目录 第27章 马里兵书(上) “队长,最新消息。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候三窜到胡忧的身边,低声的说道。 胡忧问道:“什么事?” 候三说道:“我刚刚打听回来的消息。秦明队长向偏将大人献计,要智破马里府。” 胡忧心中微微一动,这个秦明,果然不是省油的灯:“智破?怎么个智破法?” 候三说道:“听说是去抓暴民的同党,回来逼马里府里的暴民投降。” 就在候三说话的这个当口,突然一边的朱大能指着远叫道:“队长,你看那边。” 顺着朱大能所指的方向看过去,胡忧不由得暗吸了一口凉气。只见远处,秦明带着百十号士兵,押着几百个老百姓正往这边过来。这些老百姓里没什么壮年,大多不是老人妇女,就是小孩。对面这些如狼似虎的士兵,他们一个个吓得是面如土色,泪流满面,哭声震天。 朱大能脾气最是火暴,那惨样他看得眼睛都红了,扛起枪就要过去。 胡忧一把拉住朱大能道:“朱大能,你想要干什么!” 朱大能看着胡忧道:“队长,你看看,这就是他们所谓的暴民同党吗?秦明他实在太混蛋了。我要找他去。” 朱大能边说着还边要往前走。 胡忧低声喝道:“朱大能,你给我回来。你这是干什么,难道想造反不成!” 朱大能一脸痛苦的说道:“队长,那都是老人和孩子呀。” “我知道那是老人、孩子,还有妇女。可那又怎么样,秦明他是奉将令行事。你过去就是违令,他可以直接砍了你。你长了几个脑袋?” 朱大能不服气,还要说话:“队长,我......” 胡忧摆手,叹息道:“你不用多说了,我知道你怎么想,但是这事我们管不了。下去。候三,看着朱大能,出了差错,我唯你是问。” “唉!” 朱大能把手中的长枪重重的扎在地上,退到后面去,眼不见为净。 秦明压着百姓,一路不停,直接往马里府走,直走到离马里府只有一箭地的小坡上,他才下令停止前进。 秦明站在队伍的最前头,亲自对里边喊话:“里边的人听着,你们的同党已经尽数落网,我限你们在五分钟之内,打开府门,放下武器,出来投降。 我的耐性不好,千万不要让我等。每晚一分钟......” 说道这里,秦明随手从身后拉出两个百姓,‘唰唰’就是两刀,两个百姓顿时血流如注,软软的倒在地上。 “......这就是榜样。” “爹.......陈大哥,我们跟他们拼了。”荆无命双眼通红,手中的弓被他握得‘咯咯’直响。唯一的老爹被砍死当场,他死的心都有了。 刘小三也一脸奋怒的叫嚣道:“荆无命说得对,陈大哥。我们杀出去,为荆老爹报仇。” 陈大力把目光从秦明的眼上收回来,越过荆无命和刘小三,一一看向其它的村民。看他们人人低头不语,心中暗叹一口气,知道今天败局已定。家小全落在人家的手里,这仗还怎么打。 陈大力长长的吐了口气说道:“我们准备投降吧。” 陈大力此时,心里说不出的苦涩,真可以说是百中滋味在心头。妻子的仇是报了,可是这次,却因为自己的事,把全村人都给连累了。 刘小三红着眼叫道:“大哥!” 陈大力喝道:“我意已决,你不用多说。如果你还当我是大哥,就听我的。” 刚才在说投降几个字的时候,陈大力特别留意了身后的那些人,发现他们全都松了口气。知道自己如果硬要撑下去,不用那些官军动手,身后这些人为了家小,就能拿了哥几个的人头。 义气和亲情,有时候是没得比的。世上有多少人,会为了义气,而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家小,惨死人自己的眼前。这样的人就算是有,有是极度危险的人物。 陈大力看了眼身后无语的众人,提声叫道:“请问对面的将军姓什名谁。” “本人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乃秦明是也。” “好,秦明将军,我们同意投降。那些村民们都是无辜的,请不要再伤害他们。” 秦明冷哼道:“只要你们束手就擒,我保证他们会没事的。” 陈大力青筋暴露的叫道:“希望你能遵守你的承诺,不然我就算是化为厉鬼,也不会放过你。” 这是陈大力唯一能为这些跟着自己的兄弟,做的最后一点事了。 “秦明赢了。” 胡忧看着那慢慢打开的府门说道。 朱大能哼道:“哼,那个屠夫。果然不愧为血修罗之号。走到哪里,就给哪里带来血腥。” 秦明拿下马里府,林克是大喜万分。不过他现在并没有急着去看秦明和那些个抓到的暴民,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抄家。 不错,拿下马里府,占领那巴坡,这是大功一件,但是这是官面上的事,再说那煮熟的鸭子也飞不了啦,早一会看,晚一会看,都没有什么大问题。 抄家可不一样,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油水,是可以进林克的腰包的实惠。马里家族从太祖皇帝开始,世袭封地伯爵。那巴坡虽然不大,但是多年的积累,那钱财能少得了?现在马里家已经无后,那些亲卫兵死得死,跑的跑,就算不死,也可以把他们抓回来,安个除暴不利的罪名也好,鱼肉百姓也罢,反正他们是别想从马里府拿到一个铜板的。这还不该林克发财吗? 该小说,这时也接到命令,被派入马里府,进行这名为搜查余党,实在收财的勾当。 进是进来了,不过胡忧现在还不是林克的亲信,所以没分到什么好地方。什么主房,书房全都没他们的份。他们到是也得了一个房--厨房。 ,! , 章节目录 第27章 马里兵书(下)已a签请收藏 “你们说,这叫什么事。.”候三骂骂咧咧的一脚踢飞了只破碗,满脸不愤的说道:“本还以为这次就算没分到肉,也能喝口烫吧。这下到好,连口干饼都吃不上。” “好好搜搜吧,说不定能有什么值钱的玩艺呢。”朱大能在一连说着风凉话。他还在为刚才的事不爽,所以故意气候三,候三不爽了,他就能开心一些了。 候三怒道:“搜个屁,马里家就算是再有钱,也不可能把东到厨房里来吧。娘的,要是能搜书房就爽了。” “书房,你做梦去吧。那地方能分到你头上?” “行了,都别吵了。大户人家的事,谁说得清楚,说不定这里真有宝贝呢!大家快点动手,好早点收队。”胡忧制止了候三两人的斗嘴。 说实话,被分到这个地方,胡忧心里也挺郁闷的。如果可以选的话,他宁愿找个地方看会书,都比在这里浪费时间强。贯虱箭法他已经被拖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详细的领会其中的意思。 西多夫抱着只烧鸡道:“对长说得不错,你们看,我不就找到好东西了吗?” 候三看有好吃的,一下就扑了过去:“哇,西多夫,给我来点。” 厨房挺大,但是有用的东西并不多。全都是锅碗瓢盆,瓶瓶罐罐。众人搜了半天,除了那只烧鸡有些价值之外,还真没见到什么好东西。 “马拉戈壁的。”候三一脚踢飞了一个碍着他的罐子。 罐子直飞墙角,‘咣’的一声,摔成了粉碎。 “嗯?” 罐子的破碎声引起了胡忧的注意。罐子砸在墙上的声音不太对劲。 胡忧那不良的师父经常说,江湖人要耳听六路,眼观八方。胡忧在师父的叨念之下,对于这些不正常的声音,格外的敏感。 胡忧瞟了眼众人,看他们都在各自乱翻,没人注意自己。于是他借着找灶台的机会,靠了过去。 从罐子破碎的声音,胡忧判断那墙角有一堵墙是空心的。厨房的墙为什么会空心?这是一个很可疑的地方。 胡忧没有直接去敲那墙,因为他的内心里隐隐的告诉他,这事不要让其它人知道。胡忧用的是他的透视眼。 在经过几个月的身体锻炼之后,胡忧的精神力和体力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使得透视眼也变得好用了一些。现在他已经可以随时使用透视眼了,只是透视的时间还不长,冲顶也就是二十秒的时间。有一次胡忧强行多用了两秒,脑袋足足晕了大半天,才恢复过来。 二十秒时间虽短,但是用好了,能给他带来的帮助的巨大的。比如说现在,通过透视眼,他就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情况下,看到墙内的情况。 这墙果然是空的。墙角靠灶台的这边的墙里有个空洞的地方,洞口被砖封着,掩饰得非常好。洞里藏着一件东西,用红布包着。不是财宝金银,像是一本书。 “会是什么书呢。”胡忧的心养痒的。这本藏在厨房,又封得这么好的书,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刚才还感叹时间过得太快的胡忧,这会又觉得时间变慢了。 “手脚麻利点。候三,别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小心下次去青楼,我一个神女都不给你叫。” 候三苦着脸道:“队长,你看这里全都翻遍了,实在没什么能过得了眼的东西。再找下去,我看就得拆墙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胡忧恨不得把候三的嘴给封起来。这个家伙,嘴巴怎么就那么毒呢。拆墙,老子现在就等着你们都出去了,好拆墙拿到里面的那本书呢! “搜完了你就先出去,顺便看看外面的长廊,看不定能有什么发现。”胡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自然些。 “是,队长。”候三早就在这里呆腻了,就地打了个空翻,一溜烟跑了出去。 西多夫看候三出去,也有些呆不住了:“队长,我......” 胡忧摆摆手:“你也出去吧。” 这么左一个,右一个,不到一会工夫,厨房里就只剩下胡忧和阿骨达两人了。 “阿骨达,走吧,这里看来不会有什么发现的。” 阿骨达说道:“队长,我总感觉这厨房里应该有什么,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候三说得对,也许我们应该拆两堵墙试试。” 胡忧心说,就等着你出去,我好拆墙呢。 胡忧为露声色,笑着拍拍阿骨达的肩,拉着他往外走: “走吧,阿骨达,感觉这种东西有时是信不得的。拆墙找不到,难不成你还要把这地给刨了。” 阿骨达还有心多找一会,看胡忧这样,也就没再说什么了。毕竟感觉这东西,有的时候确时是不准的。 “哎哟。” 在临出门时,胡忧突然叫了起来。 阿骨达忙问道:“队长,你怎么了?” “嗯,没什么,突然肚子有些痛。你先去和候三他们汇合吧,我方便一下,马上就过去。对了,交待候三他们,到正厅门前的空地集中。 阿骨达道:“队长,你真没事?” “放心吧,这是小问题。快去吧。” “是,队长。” 阿骨达走了之后,胡忧赶紧窜回到厨房里,用手中的枪敲开洞口的砖,一把抓出那书,连看都没来得急看,抖手放进戒指里。再找东西把那洞填好之后,这才长出了一口气。 正厅前,已经有不少在在这里集合了。看他们每人手里都或抱或捧着东西,候三几个脸色都不太好看。早知道拿两罐子充古董,也比空着手强呀。 胡忧对这些完全不在意,他的心早就飞到戒指里去了。他现在最期待的,就是那书里写的是什么内容。 林克坐在厅中的太师椅上,心里美得不行。什么叫升官发财。他觉得自己就是痊释这句话最好的例子。士兵们手中的东西,那就是他的财。至于升官,更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没跑了。 心中最不爽的,当属加里梅。副官是什么,副官就是后娘养的。有好事主将去,黑锅就得副官来背。 好在多年的媳妇总会有熬成婆的机会,此次帝都之行后,林克升了督将,主理师团,这联队主将的位子就空出来了。 加里梅想到这里,心又活络起来,暗想着到时候自己多四处活动活动,多散些钱财,争取把头上这个副字给去了,坐上联队长的位子。师团副官的位子,那是打死也不去的,爱谁谁去。 人心隔肚皮,各人有各人的想法。可别管怎么说,今天算得上是大获全胜。林克是当场许诺下了大家的赏钱,在大家的欢呼声中,大队人马打道回营。 吃过晚饭之后,胡忧才终于有机会查看自己的战利品。从戒指里把书拿出去,打开红布包,一本古色古香的书,出现在他的手中。 这书用薄牛皮做封面,页数不多,也就二三十页,封面上写着四个大字--马里兵书。 ,! , 章节目录 第28章 春情炙热(上) 部队在那巴坡就地扎营,一是为了战后修整,二是看着那巴坡这个地盘,等待兄弟部队来接管。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胡忧本以为陈大力那伙暴民会被就地处决,后来经过打听,他才知道,原来林克把他们全都除去户籍,编入奴军。 奴军说白了就是赶死队,打仗的时候,冲在最前面做炮灰的人。他们和胡忧、候三这些人不一样,因为没有户籍,他们是什么待遇也没有的。没有军饷,没有装备,吃的是残羹剩饭,穿的是无甲的单衣,就算是战死,也不会有半个铜板的抚恤金。林克不用,那才真是脑子进水了呢。 按帝国律,师团以上的部队才可以有奴军。不过林克升督将已经是必然的事,所以早几天准备也不为过。最主要的是没有人会拿这点小事来跟他过不去,军团长的内弟,谁会不开眼得罪他。 兄弟部队连夜赶到了那巴坡,来的也是一个联队的人马,是一只骑步兵混成部队,联队长叫博坎普,军衔偏将。博坎普带来的可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杀气腾腾的。到达的时候,差点把站岗的新兵给吓跑。 帝号虽然已经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但是平时打打土匪,抓抓暴民,强折些民房,军地两方的争斗,还是有的,这些事做多了,也就成了老兵了。 胡忧看着这些兵,心里羡慕的要命,按马里兵书上说,这些就是勇兵了。 马里兵书并不是马里伯爵所写,而是马里伯爵的儿子小马里收集各方面的战例资料所作。书中的文字并不多,但是字字千金不易。在书中,小马里把兵分为五类。 刚入伍,只进行过训练,没上过战场的兵,被称为新兵。也就是胡忧他们现在这一种。在小马里的眼里,这样的兵,还算不上一个合格的兵。他在书上这样写道:兵者凶器也,刃不沾血,不能称之为凶。 小马里眼中的另四种兵,指的都是上过战场的、沾过血的,或有必死之心的人。分别是勇、智、死、奴四种兵。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就像陈大力他们那种,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 胡忧曾经暗暗拿自己手下的几个兵做对比,经过马里府一战,候三和拉雷勉强算得上是智兵,而朱大能则应该算勇兵吧。 “什么智兵勇兵,这一战,谁都没有杀过人,手中的武器比脸还在干净。全都是新兵蛋子。”胡忧低声暗道。 “胡忧,是你吗。你在这里干什么。”黑暗中传出了女人的声音。 胡忧把兵书收好,转身对红叶笑道:“红叶姐,你怎么来了。”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这地方难道只有你能来,我却来不得吗?” 几月不近女色,加上前几天在青楼又被吊在半空,被红叶这么一瞟,胡忧顿时感到全身上下一阵燥势。 胡忧讪笑道:“这哪能呀。我不是觉得这里风大,怕姐姐你着凉嘛。” 红叶在胡忧身边坐下道:“看不出你还挺会关心人,算你了。” 胡忧顿觉得一阵香风直往鼻子里钻,小胡忧最受不得这个,马上就发起火来,一跳一跳的。要不是裤子拉着它,弄不好它这就要出来和人家拼命。 红叶拨弄了几下额边的发丝,小脸微红道:“看什么,没见过女人吗?” 胡忧口花花道:“女人是见过不少,但没见过这么漂亮的。” 红叶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媚眼道:“去,毛都没长齐,就敢吃姐姐的豆腐。” 胡忧装傻道:“我的头发可不少。” “我说的又不是头发......”红叶接口刚说了一句,发现这话不对,马上用小手掩住口,完了还瞪了胡忧一眼。 胡忧心中计得,哈哈大笑起来。 小胡忧知道这话指的是它,火气更大了。自从上次山洞出来之后,也不知道怎么的,它光长了四颗蛇牙,却怎么都不长毛发,跟个小和尚似的。 红叶被胡忧笑得有些羞不过,轻跺蛮足,娇声的嗔道“你还笑。” 这时的她,眉不描而弯弯,唇不朱而颗颗,脸不粉而如雪,腰不束而蜾蜾,眼含水而鲜鲜,哪像一个26岁的大姑娘,分明就是一个没经人世的黄毛丫头嘛。胡忧不由看得有些呆了。 胡忧傻呵呵的说道:“好好,呵呵,我不笑,不笑。” “看你那傻样。我来问你,你这么晚了,跑到小树林里干什么。是不是在做什么坏事?” “天地良心啊。红叶姐,这看这里除了大树就是石头,能干出什么坏事来呢。” 红叶没好气的说道:“我哪知道。你们男人总古古怪怪的。” 胡忧心中一动,靠近红叶,悄声的说道:“红叶姐,你是不是见过什么人在树林里做坏事?” 天虽然比较冷,但是只有条件允许,胡忧每天早晚都会练两次枪。这会胡忧也是刚练完枪不久,身上出了不少汗,这一靠过来,红叶就闻到一股很浓重的气息。这是真男人的味道,红叶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过了。 红叶只感觉身体一阵阵的发软,小脸红红的像被火烧一样,身体里那沉静的血液,又开始滚烫起来,脑中不由的又想起第一次见到胡忧时的景像,还有那常常出现在睡梦中的小蛇牙。 红叶的手很无力,不但没有把胡忧推开,反而有把自己推向胡忧的趋势。 “靠那么靠干嘛,臭死了。” 胡忧再也压不住心中的火气,一把抱住的红叶,张开大嘴,就吻下去。 “你干什么,放开我,你......呃.......”红叶的声音被淹没在了胡忧的吻里。 胡忧虽然称不上是花花公子,但是也经历过几个女人。特别是在经历过王张氏之后,他更懂得红叶此时需要什么。 胡忧的手口挤动,嘴上着红叶温润的小舌头,一双大手,不断的在她的敏感处滑动。或轻或重,或击或扣,没一会的功夫,红叶就像没了骨头一样,半推半就,软软的倒在胡忧的怀里。 ,! , 章节目录 第28章 春情炙热(下) 衣带渐宽,春情涌动。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月亮害羞的落进了云里,鸟虫怕惊醒这对男女,而停止了鸣叫。 “不要.......”红叶的声音很无力,像是在说话,却更像在呻吟。 胡忧不是初哥,他知道女人说‘不要’的含意。当年还是初哥的时候,这两个字,是给他带来过惨痛记忆的。何况现在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红叶此时也早已经是意乱情迷。从第一眼看到胡忧,她那颗平静如水的心,就已经起了波澜。总是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要想,可是却总是忍不住去想。孤枕独眠,天明却总是尽湿薄被。有时候,她甚至会骂自己,可是对于一个只有26岁的青春丽人来说,这,难道有错吗? 即使有错,也错不在一个小女人的身上。她原来是有丈夫的,是有一个完美家庭的。可是是谁夺走了她的丈夫,夺走了她生儿育女,相夫教子的生活。如果不是世道动乱,锋烟四起,他的丈夫,怎么会早早战死沙场,留下她每日对镜泪断肠。 照看雪灵猴的工作,原本不用红叶带队的。红叶是接到胡忧会随行进帝都的消息,才自动请命而来。在来之前,她曾经千万次提醒自己,最多只能看看他,最多只能和他说说话。可是当她路过小树林,远远看到胡忧坐在里边的时候,她却忍不住走了进来。忍不住,说了那些话,忍不住点起了那堆本不该燃起,却又早晚会燃烧的欲火。 夜晚的小树林里很冷,可是胡忧和红叶却都全身冒着热气。铺在石块上的衣衫,早已经掉到了地上,光滑的皮肤贴在冰凉的石块上,带给人一种另类的刺激。 前进,前进,再前进。化全身力量于一点,认准目标,全力而入。可一,可二,也可以再三再四,生命不熄,运动不止。 胡忧因为练枪而变得粗糙的手,游走在红叶光滑的肌肤上。肌肤胜脂,滑嫩透红,无情的岁月,不但没有在上面留下半点的痕迹,反且为她增添了少女所没有的柔情。 红叶除了‘胡说八道’之外,没有半点反抗的力量。不过她也无需反抗,她现在需要的,是享受这迟来了很久的性福。 瞬间暴发的快感,让胡忧久久回味,不愿回落到人世之间。 “姐,你真美。” “嘘,不要说话,让我把这一刻记在脑海里......” 红叶体贴的拭去胡忧额前的汗珠。胡忧说得不错,得到雨露的红叶,焕发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娇艳。 第二天,大军兵分两路,按原计划,林克带队,送雪灵猴进帝都。而加里梅押着暴民回军溪甘。 林克部这次攻打马里府战损不少,为防路上再出意外。按上级的命令,博坎普派出一个300人马的纵队,由手下头号大将,骑兵校尉科库率领,暂归林克调遣,一同前往帝都。 候三看人家骑马,他走路,心里羡慕得要命:“朱大能,你看那些骑兵多威风,要是有一天,我们也能转成骑兵,那就爽了。” “转骑兵,你会骑马吗?”朱大能习惯性的讽刺道。他们两人的斗嘴,也算是组里的一大特色。 候三不服气的叫道:“我是不会,你会吗?”候三是猎户出身,长年在山里打猎,跟本没机会骑马,自然是不会的。 朱大能道:“我当然会。组里有谁不会的,我看就你不会。” 朱大能这话还真没说错,这个组里,除了候三外,还真就没有谁不会骑马的。 候三嘴硬道:“哼,那有什么了不起的,有机会,我一定要学会骑马,而且骑得比你们都好。” 胡忧没有理会身后两个吵嘴的手下,他一直在脑中思考着马里兵书上记载的东西。马里兵书的实战篇里,有一章是专门阐述步兵与骑兵对战的。他正以科库的纵队为假想敌,假想林克部所属全部人马与科库的骑兵纵队交战。胡忧已经在脑中推演了很多次,发现要想取胜,是非常困难的事。 马里兵书上有一段话,胡忧非常认同。按小马里的说法,兵种之间,并没有先天的强弱之分。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只有战略战术精密合理,布制周祥的部队,才难取得最后的利胜。 “3比1都不能取胜,不是步兵天生打不过骑兵,而是第二联队的战力太差了。”胡忧在心中暗道。 胡忧此时很希望自己能升为典军,因为典军有制定训练计划的权力。 因为是给皇帝送年礼,所以部队在过乐同城的时候,没有受到什么留难。要知道平时暴风雪军团的人,想要过乐同是很麻烦的事。除非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亲来,或是有皇帝的调令,不然超过五百人以上的编队,跟本没有可能过得了同乐城。 司马寿在这里最大的任务,就是把暴风雪军团封在青州。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向内地发展。 在司马寿的统领之下,同乐城就像是一颗钉子一样,档住了暴风雪军团向燕州发展的道路,这也是苏门达尔最恼火的地方。 可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军地双方的利益争斗,从来都是这样相护制约的。苏门达尔同样也不会允许同乐城的人马,进入到自己的地盘之内。 进了燕州,天气就变得温暖多了。八百里秦川山脉,把来自北方的寒冷,全档在了青州的境内。说来大自然的能力真是神奇,八百里秦川山脉,把青州南下的路,全给封死了。如果不是在同乐城那里留下个缺口,青州就是另一个世界,永远都不可能画进曼陀罗帝国的版图里。 过了乐同,外面的世界,就是一马平川了。燕州,帝国九大州里面积最大的一个州。这里是前朝都城所在,其繁华程度隐与帝都所在的中州有一拼之力。 曼陀罗帝国,是中原历史上唯一一个以南统北的国家。太祖皇帝出生幽州,起兵中州,得天下之后,为念旧情,力排众议,舍古都燕州浪天城,而定都中州,取龙城为帝都。 经过几日的行军之后,胡忧随队来到了古都浪天。浪天建都近千年,虽然在战火中受到一程度的破坏。但凭其深厚的底蕴,很快就从战火中恢复过来。现在虽已不是都城,但是它人文气息,却要在建都不过三十八年的龙城之上。 浪天得名于九州河,取浪花滔天之意。九州河乃帝国第一大河流。它由北到南,直灌而下。除青州段天冬天结冰之外,其它河段,长年川流不息,波涛汹涌,浪花滔天。 浪天地处九州河的中上段,这里河面宽阔,岸平水深,是天然的良港,水运发达。满载的货船,放流而下,十多日可达帝都龙城。青州的矿石,花河州的煤,还是江南州的米,都可以利用这条水路,快速的分销到全国各地。 后勤兵过了同乐城,就没有跟过来。百多只雪灵猴,被分装在十个大铁笼里,由各小队轮流负责运押。 按说一小队三十人,负责押一辆车,是很轻松的事,作为队长,基本不用干什么活。不过这对胡忧的队不适用,胡忧现在虽然是队长,但是他的兵源一直没有到得补充,队里连他在内,一共才九个人。所以他必须得看紧点,不然出问题就不好办了。好在两天才轮一次,也不算太辛苦。 因为是礼队,胡忧他们进城并没有受到地方军太多的为难。先头打前站的人,已经提前到了浪天,在城东的港口,有三条大船在等他们。 浪天的街道,车如水,马如龙,无比的繁华。像胡忧他们这样的车队,每天经过浪天不知道有多少,所以也没引起什么哄动观望的情况。 到是暴风雪军团的这些兵,一个个睛睛乱瞟,大呼小叫。 “哇,这浪天可真漂亮,美女又多,一个个奶大腿长的,真想冲上去抱一抱。” “候三,你说话能不能文明一些,活像个流氓。” “流氓怎么了。我说的是事实嘛,你难道没想过。刚才走过的那个大高个,你不也看直了眼吗。虚伪!” “行了,我说你们两个,整天吵来吵去的,也不闲累得慌。候三,快过来搭把手,这车轮我看八成是有问题,不太好使。”胡忧擦了把汗,指指车轮道。 “好的,队长,我来,我来。队长,我说你还是到一边歇会,喝口水吧。当官嘛,思意一下得了,你看其它队,谁像你那这么卖力的,一直跟在车边看着。” 章节目录 第29章 你真没用 (上) 浪天东城码头,这里本是应该停着大船的地方,现在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 偏将林克满脸怒气,指着管事陈有才的鼻子,跳脚骂: “你说什么,我们的船被人家给抢走了?你他娘干什么吃的。” 这事由不得林克不生气,他兴冲冲的带人,马不停蹄赶路,想早一天到帝都,现在手下却告诉他,早就已经预定好的船,没了。 这不但是一盆凉水浇到林克的头上,同时还给他来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陈有才大气都不敢出,等林克骂完了之后,他才哭丧着脸道:“大人,小的也没有办法呀。那些人出比我们高一辈的价钱,船老大就跟他们走了,我拦都拦不住。” “你难道没有报咱们暴风雪军团的名号?” “报了,可是人家跟本不听这些。还说什么这里是浪天,不是青州,暴风雪军团管不地这里。” “哼,黄初秋那个老匹夫,他也不想想,没有我们暴风雪兵团驻守青州,他的浪天城守能坐得这么安稳。 我不管你用什么手段,马上给我把船弄回来,耽误了时间,我要你的脑袋,快滚吧。” 陈有才如闻大赦,躬着身子,退步道:“是,大人,小的一定办妥。” 林克是越想越气,只觉嗓子都冒烟了,对手下叫道:“来人呀,给我拿酒来。娘的,气死我了。” 加里梅提醒道:“大人,你就不问问是谁把我们的船给弄走了。” 林克灌了口酒道:“问个屁。敢动咱们暴风雪军团的船,在浪天,除了黄家的人,还有谁。” 加里梅猜道:“那你让陈有才去......” 林克厉声道:“等着吧。我这是给他们一个机会。不把船还我,我就找黄初秋去。哼。” 林克再不说话,闷头喝酒。按计划他这酒应该是在船上抱着美人喝的,可是现在他却被耽误在了这码头上,真是非常不爽。 候三听说有船坐,挺兴奋,可是到了码头,左看右看都没见着船,不由奇怪道:“队长,不是说有船在这里等我们的吗?怎么没看见。” 胡忧瞟了眼水面,没好气的说道:“你问我,我哪知道。去给我打听一下,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候三最喜欢做这样的事,马上应声:“是,队长。” 朱大能擦了把汗,提议道:“队长,那边有个茶摊,咱们过去坐坐吧。” 胡忧看了眼已经被卫兵看管好的雪灵猴,点头道:“也好。” 没一会,候三就回来了。 “队长,听说咱们原来定下的船,被人家高价抢租走了。现在林克偏将正在发脾气呢。” 胡忧奇道:“嗯,还有这种事。是谁这么牛,军部要的船,也敢抢?” 候三说回道:“听说是黄家的一个远房侄子。” 胡忧暗道:“浪天黄家?” 浪天黄家的大名,胡忧可是听说过的。浪天黄家是公爵世家,这个家族世代住在浪天。虽然没有封地,但势力却极大。现在的浪天城守,就是黄家的家主,已年近六旬的黄初秋。 胡忧喝了口茶道:“看来这次我们遇上麻烦了。” 候三大咧咧道:“管他呢,这是大人们的事,与我们没有关系。队长,我刚才还打听到,有一家青楼挺不错,要不咱们.......” 胡忧一巴掌拍在候三的脑袋上,笑骂道:“给我死一边去。这船随时都有可能会来,上青楼,你想都没别想。 没见识的东西,咱们马上就要到帝都了,那是天子脚下,什么好东西没有。到时候我给你找一打,让你连床都下不了。” 里尔多哈哈大笑道:“队长,这事包在我身上了。到时别说下床,我要他手指头都动不了。”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 陈有才再次回来的时候,带给林克一个消息。船有,但是要明天才能来。林克虽然很冲,但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他也没有太多的办法。就凭手下这些新兵,林克是不敢去找黄初秋的。不过这事,他已经记下了,等有机会,他肯定会还回来的。好在这次的时间还算比较充裕,只要明天上了船,顺流而下,就不会有什么大的问题。 其实林克所遇到的这种事,在全国各地都时有发声,这并不是什么其怪的事。军团和地方守备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有事没事,相护拆一下台,这是坐在皇坐上的那位,很乐意看到的。 今天走不了,就只能在浪天城里过一夜。林克喝得半醉,又一肚子的气,也没心思管扎营的事。带着几个亲卫摇摇晃晃的走了。浪天城的青楼有名得很,他不怕没有地方去。 加里梅接到消息的时候,林克已经出去好一会了。林克自己玩得潇洒,可苦了加里梅了。这全军上下,近千号人,今晚住哪呀?总不能就这么扔在码头上吧。 没办法,加里梅只好去找司库商量。司库是专管钱财的。曼陀罗帝国是没有文官的,像司库,司马,司粮,军师这种属于文职性质的人员,一般都是由直系的武将自己安排。 比如说林克这支联队,司库,司马这些位子上的人,全都是他林家的人。如果他不在这支联队上干了,这些人也会跟他一快离去。新来的长官,自然也会带来新的司库,司马。 别说是林克这小小一个联队,就算是浪天城这种常住人口达数十万的大城,也同样是这样。除了城主由帝国皇帝任命外,别的管理人员,上到司法,司库,司马,下到保长,全都是黄初秋的人。就算是军队,虽然名义上隶属于帝国皇帝,但是钱粮都是黄初秋管着。所以在浪天,他就是王。 曾经有人置疑过这种制度,篆文说这种制度的种种不适。不过他的文还没发,就被抓起来了。事关高层大族的利益,谁都容不得这种沙子出现。 司库是林克的远房亲戚,长得白白胖胖的,是有名的守财奴。谁从他这里拿一个铜板,他肝都疼。 和这样的人商量,加里梅都不到任何的结果。按加里梅的意思,他本意是想让司库拨出一些军费,在附近包下一两家客栈,让军兵们可以好好休习一晚。 但是司库以没有这项预算为由,一个铜板都没有给加里梅。加里梅气个半死,却没有半点办法,最后只能让传令兵传令,全军就地安营。扔下这个命令之后,加里梅也不管了,浪天的青楼又不止一座,难道他就不会玩吗? 胡忧接到这种不可思意的消息,当即就愣了: “什么?在码头安营?我说候三,你没有听错吧!” 这叫什么事,没船也就算了,现在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队长,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候三往码头那边指了指,那边已经有人开始搭帐蓬了。 “得,看来今晚真要睡码头上了。”胡忧摇摇头,放下茶杯道:“都别坐着了,再不回去抢块好地方,今晚弄不好得睡河里去。” 搭帐蓬对于军人来说,那是家常便饭的事。很快,在胡忧的指挥下,帐蓬就搭好了。胡忧这队人,因为今天推车,所以就不用值岗。离天黑还有很久的时间,睡觉还太早。一时间,大家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候三在众人的逼视下,吞吞吐吐的对胡忧说道:“队长,那个,今天是不会有船来了,要不,我们......” 胡忧合上了手中的书:“怎么,是不是又想说上青楼?” ?#~@ 章节目录 第29章 你真没用 (下) “啊,太好了。.我就知道队长肯定会答应的。” “走走走,我已经打听到了一处不错的地方。” “我先说好了,这次我们什么茶围、花酒的都不要,直接点香灯,先上了再说。”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希望这次不要再发生什么紧急情况才好。” “乌鸦嘴,你就不会说点好听的。” 一群人咋咋呼呼的,簇拥着胡忧出了营。刚上大道,就听到身后有人喊: “胡队长,胡队长等等。”声音很甜,是个女人。 候三凑过来,小声说道:“队长,是医疗部的红叶队长。” 来人正是红叶和她手下的含玉、凡梦几个女兵。看她们的样子,也正要出去。 一起赶路有一段时间了,加上红叶有意无意的接近,两队人也都挺熟的。 两队刚一接近,最小的凡梦就问道:“候三,你们这是要上哪去?” 候三兴许是兴奋过度,连想都不想就回道:“队长带咱们上青楼玩。” 胡忧恨得差点没一脚把候三踢到九州河里去。你答什么不好呀,偏偏把这个说出来。说就说吧,还把老子也带上。虽然这里的青楼都是合法的,但更当着女人的面,特别是当人红叶这有过关系的女人面说去青楼,胡忧还真有些不太自在。 红叶瞟了胡忧一眼,说道:“听说浪天的青楼挺不错的,不去可惜了。” 候三得意道:“我就说这里的青楼有名嘛,队长还不太愿去。” 胡忧一脚踢在候三的上,把他拉到后面去,不让他再乱说话。 “红叶队长,你们这是要上哪?” 自从那晚小林树一夜之后,他还没有再和红叶聊过。 红叶道:“军中的药材不太够了,我们去采购一些。” 胡忧提议道:“咱们顺路,一起走吧。刚才在来的路上,我看到有家药铺挺大的。” 红叶瞄了胡忧一眼,一语双关的说道:“我怕耽误了你上青楼,你的兄弟会造反?” 胡忧嘿嘿笑道:“没事,敢造反我把它牙给拨了。” 论起脸皮的厚度,胡忧这个老江湖,可不会薄。 候三有些担心的问道:“队长,你们在说什么,拔什么牙?”他的牙可不太好,上山打猎那会,不小心崩掉一颗门牙。胡忧说要拔牙,他有些怕怕。 候三不明白,可是红叶手下那个鬼灵精凡梦却听出来了。她大眼睛一转叫道:“我知道。胡忧队长他......” 红叶小脸一红,赶紧在凡梦的腰上捏了一下,低声啐道:“死丫头,就你聪明。” 凡梦小声的问道:“队长你是不是跟......” 红叶又捏了凡梦一下,道:“走了。你不是说要买胭脂吗?我知道一家不错的。” 含玉看看胡忧,又看看红叶,若有所思的笑了。 浪天不愧为前朝都城,不但商铺林立,各种沿街小摊也不少。一路上卖元宵、馄饨的,卖卤鸡、卤肉的,卖西瓜、香瓜的,卖油条,大饼,针头线脑,水粉饰物的随处可见。胡忧洒出不少铜钱,重点用小饰物和小吃,把几女给哄开心了。当然,也少不了兄弟的,候三朱大能几个,也弄了不少好吃的。 一路玩一路走,不大一会,就到了胡忧说的那家药铺。巧的是,药铺的对面,正好开着一家青楼。这让胡忧又吃到了红叶的一个白眼。 “队长,我们上这边,还是上这边。”候三指指药铺,又指指青楼。看到青楼里的那些花姑娘,他有些走不动了。 胡忧有些无奈道:“你们先进去吧,我陪红叶队长卖好了药,再来找你们。” “队长,你可快点呀。晚了就没好的了。” “快去你的吧。” 红叶她们所需的药并不复杂,没几下功夫,就买好了。 出了药铺,红叶看着对面的青楼道:“今天多谢你了,快去找你的兄弟吧,不然他们都等急了。” 胡忧点点头道:“好,那我去了。你们路上小心点。” “嗯。” 凡梦顽皮的笑道:“胡忧队长再见。注意保护你的牙哟。” 胡忧回了凡梦一个鬼脸,转身往对面的青楼走去。刚走了没两步,就听到身后凡梦叫道:“你要干什么,走开?” “小妹妹,长得挺水灵呀,来,陪大爷喝一杯,好好乐乐。” 胡忧转过身来,刚好看到一个大汉把手伸向凡梦的胸前。 红叶护住凡梦,冷喝道:“放肆,不想死的滚开。” 大汉不但没有退后,反而把手伸向了红叶:“哟,这个美人更美。嘿嘿,我喜欢。” 胡忧大步过去,把红叶拉到身后,冷冷的说道:“你最好收回你的狗抓。” 大汉看有人打扰,怒道:“小子,这里没你的事,给我滚。” “嗯,你光天光日,竟然敢调戏良家妇女,难道城守黄大人平时就是这么教你的吗?” 胡忧第一眼就看出了大汉身上穿的是浪天城的军服,知道对方是浪天守备军的一个夫长。 “暴风雪的小子,给你死。”大汉被胡忧一顶,恼羞成怒,二话不说,一个酒瓶就砸过来。 “小心。” 胡忧一歪头,躲过酒瓶,就听耳后生风,再想躲,已经来不急了,结结实实的吃了一拳。 胡忧心中大怒,反身想要还手,‘砰’,下肋又中了一脚,连连退了三四步,这才站稳。 大汉吐了个唾沫,不屑道:“哼,就凭这两手,也敢学人强出头。” “胡忧,你没事吧。”红叶跑过来,扶住胡忧。 “让开。”胡忧推开红叶,迎向大汉。 “怎么,暴风雪的小子,还想打。” “我要杀了你。”胡忧两眼发红,看准大汉的心脏部位,一拳打过去。 那大汉眼看胡忧的拳到,居然连躲都不躲,硬生生的扛胡忧这拳。 胡忧的拳头打在大汉的身上,像打在铁板上一样,反到震得自己手心发麻。 “砰。”又是一脚,胡忧趴在了地上。一时手脚发软,站都站不起来。 大汉狂笑道:“哈哈哈......暴风雪军团的人,就这熊样吗?哈哈......哈......啊!” 只笑到一半,大汉的笑声变成了惨叫。 胡忧这时抬头再看,大汉的一条手臂,被齐肩砍断在地上。他正半跪地哪里,双眼射出仇恨的光茫。 秦明擦了擦手中的刀,冰冰的说道:“这就是侮辱暴风雪军团的下场。” “小子,你是谁。”大汉厉声道。 ?#~@ 章节目录 第30章 美人赠弓(上) 一阵阴风吹过,刚才还阳光明媚的天空,一下黑暗了下来。有经验的人,已经在为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做准备,街上的小摊,也一下子少了很多。 胡忧两眼望着天边的那朵乌云,像是想要研究它的形成过程和它所经历过的历史。对于身边不停呼唤他的红叶,似而不见。 “红叶姐,胡忧队长他怎么了,是不是受伤了。”凡梦担心的问道。 红叶看胡忧怎么叫都没有反应,急急的说道:“凡梦、含玉,你们俩快去把候三,朱大能他们找来。” “哦,我们马上去。”含玉拉上凡梦就往对面的青楼跑。两个身穿军装的女孩,惊起了一阵莺莺燕燕。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她们来抓偷欢的相公呢。 红叶蹲在胡忧的身边,四处检查着他可能受伤的地方,嘴里还不停的叫道:“胡忧,你怎么样,回答我。” “胡忧,你到是说话呀。” 找不到伤口,胡忧又没有反应,这让红叶急得泪水直流。 “红叶姐,怎么样了。”含玉边跑边叫道。 含玉的身后,跟着衣衫不整的朱大能一伙人。没一下,就把胡忧和红叶给围在了中间。 “我就知道会有事的,唉,看吧,又没上成。”候三嘀咕着。 “队长,队长。红叶队长,我们队长这是怎么了?”朱大能叫了几下,看胡忧没有动静,不由的问红叶道。 “现在还不清楚,咱们先回营地再说。” 一行人七手八脚的把胡忧送回营地。胡忧在军中,大小也算是个名人。军里没有人不认识他和秦明这两个入队第一天就升官的人。 胡忧的受伤,引来了不少人的围观。还好,适时而来的暴雨,在此时帮了胡忧一把。 按红叶的命令,胡忧被直接送进了医疗部的营帐之中。军中稍微是个官的人,全都花天酒地去了,胡忧受伤的事,也没人管。 以胡忧的体质,那几拳只不过让他有些岔气而已,跟本就没有让他受伤。胡忧现在得的是心病,他钻进了自己设制的牛角尖之中。 今天的遭遇对胡忧的打击很大,秦明临走前说的那句话,更是深深的刺伤了他。让他对前途产生了怀疑。 胡忧表面上嘻哈,其实在内心的深处,他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他知道在身体条件方面,相比于这里的人,他存在着劣势。但是他相信勤能补拙,他相信付出皆有回报。 入伍以来,不论风霜雨露,他都早起练力,晚上练功。在校场上,他流下的汗水最多,在人后,他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磨穿了自己的手。 他真可以说是起得比鸡早,睡得比鸡晚,练得比牛勤,跑得比马苦。每次当他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总是咬紧牙告诉自己,坚持下去,就能成功。 可是努力却没有得到回报,一个喝醉了酒的夫长,三两下就把他打扒在地上。这还是对方用拳,如果是换成兵刃,在战场上,对方直接就可以‘秒杀’他。 这么久的努力,流了这么多的血汗,换来的居然是这样的结果。不用秦明说,胡忧也知道自己很没用。 一切的理想,都变得那样的幼稚。既然迟早要被别人‘秒杀’,还有什么努力的必要吗? “唉......”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 红叶一直就守在胡忧的身边,看胡忧有动静,马上叫道:“胡忧,胡忧你醒了吗?胡忧,快回答我。” 胡忧刚才一直沉进在自己的意识之中,对身边所发生的事,半点都不知道。此时感觉得有人在叫他,才睁开眼睛。 “红叶。” “胡忧,你终于醒了。真让我担心死了。你哪里伤着了,快告诉我。”红叶急的问着,一只药箱已经抱在了手中,只要胡忧一说出受伤的地方,她马上就会给胡忧用上最好的药。 胡忧看自己身在医疗部的帐中,大概想想,也能猜出之后的经过了。自己的事,恐怕已经被全军传为笑柄了吧。 “受不受伤又怎么样,反正将来上了战场,也不过是多一具枯骨而已。” 红叶听着胡忧的话风不对,赶紧说道:“你怎么敢这么说话呢。你平时练功那么用心,将来到战场上,肯定能建功立业的。” 胡忧每天早晚练功,红叶是知道的。自从和胡忧有了关系之后,红叶就更加留意胡忧的事。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早就看出了胡忧的志向远大。所以即使已经和胡忧发生过关系,没事的时候,她也尽量不去打扰胡忧。让他能有更多的时间,安排自己的事。 “建功立业!呵呵,我原来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每天拼命的努力着。手破了没关系,脚肿了,也没问题,只要能让自己变强,一切都不是问题。 可是我得到了什么。大街上随便拉出一个人,就能把我秒杀。 秦明说得没错。我是一个没用的东西。”胡忧几乎是用吼的,把这些话说出来。 自从断骨疗伤,参军入伍之后,胡忧就一直压抑着自己。他要用自己的血汗,一点点的建立起自己的霸业。 别人睡的时候,他在挑灯看书。别人还没有起,他就已经在外面练枪了。他就像是一条拉紧的弦,在任何时候都提醒自己,不能够松懈。 今天的事,像一块寒冰一样,一下冻住了胡忧的这根弦,让他一下迷失掉了方向,如身坠雾中,前途一片迷茫,无助的像个孩子。 红叶终于明白,胡忧并不是身体受伤,而是在心里受到了打击。红叶是过来人,她知道再刚强的男人,也有脆弱的时候。伸出玉手,红叶把胡忧的脑袋轻轻抱入怀里,希望以女性特有的温柔,让胡忧平静下来。 胡忧从小就没有母亲,这一刻,他却感受到了一丝母性的温暖。他闭上了眼睛,希望这丝温暖可以更多一些。 红叶看胡忧平静了一些,轻轻的抚摸着他的脑袋,缓缓的开口,似是对胡忧说,又似梦呓。 “一个人在高山之巅的鹰巢里,抓到了一只幼鹰,他把幼鹰带回家,养在鸡笼里。因为幼鹰比较小,所以它总被鸡欺负。幼鹰不服气,它想要赢回一局。可是每次的结果,总是比上次更惨。 所有的动物都告诉幼鹰,它永远都打不过鸡的。安于现状,会过得比较好一些。可是幼鹰不这么看,它认为自己必定能够战胜鸡。 于是幼鹰想尽办法,让自己变得强壮。虽然这样使它遭遇到更多的磨难,但是它从没有放弃过。通过努力,这只鹰渐渐长大,羽翼丰满,鹰击长空...... 胡忧,在我心中,你就是那只鹰。雄鹰出世,那区区小鸡,能难得住你?” “雄鹰出世,鹰击长空,红叶姐,你认为我是鹰吗?”胡忧喃喃问道。 红叶姐道:“难不成,你想?” 胡忧一下从红叶的怀里跳了起来,双眼看着夜空,坚定的说: “我是鹰,我是雄鹰!” 红叶拍手笑道:“这才是我看中的男人嘛。跟我来,我送你一样东西,助你鹰击长空。” ,! , 章节目录 第30章 美人赠弓(下) 红叶毫不避讳的拉着胡忧出了军帐,来到自己的小账。。从一个古朴的盒子里,拿出一把弓,交到胡忧的手上。 “这是我家传的宝弓,名曰‘换日’。现在我把它送给你。希望它能助你一臂之力。” “红叶姐,这.......” 红叶打断胡忧的话,说道:“如果你是雄鹰,就收下它。” “好,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我胡忧绝不弱它‘换日’之名。” 直到这时,胡忧才仔细的打量手中的弓。只见此弓通体乌黑,入手冰凉之中,又微微带着一丝暖意。样式古朴,弓身上满是花纹,不但防滑,而且还很美观。一般的弓,大多有一米二高,重五六斤。而张弓比普通的弓小了近一倍,全长还不到六十厘米,重量却达到近十斤。最的是,这张弓居然可以折叠。折起来之后,只有小臂长,非常易于携带。 “好弓。”胡忧虽然还没有多少机会接触到弓,但是他知道,这把弓绝对不是凡品。 胡忧一时技痒,不由开力拉弦。 “嘿。” 胡忧猛运全身的力气,把弓拉个满月。瞬间,胡忧感到这张弓,与自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血肉相连的感觉。闭上一只眼,以河对岸一块大石为目标,刚瞄了一眼,胡忧就愣住了。此时的胡忧,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他居然看到对岸大石头上的一只蚂蚁。 自从那次从山洞出来之后,胡忧就发现自己的眼力非常好。不但能夜视,还能短暂的透视。可是在百米之外,看到蚂蚁,还是不可能的。一般人在光线良好的情况下,在百米外能看清一个人长什么样,那就算眼睛极强了。更何况现在还是晚上,天又下着雨。 胡忧敏锐的感觉到这肯定是因为这张弓的关系,果然,放下弓之后,他只能看到黑呼呼的石头,再也看不见蚂蚁了。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弓,这简直就是电影里的阻击枪嘛,还是反器材的那种。不知道其它人用这弓,会不会也这样。 想到这,胡忧让红叶也试试。不过红叶再怎么努力,也看不到胡忧所说的蚂蚁。这样看来,又不全是弓的原因了。 胡忧抚摸着弓身道:“红叶姐,这弓没有佩箭的吗?” 红叶摇头道:“没有。这弓从传下来之时,就没有原佩的箭。不过这点你不用担心,这弓什么箭都能用。改明我帮你拿些箭让你试试。” “可惜了。这弓的制作这么好,如果有原佩的箭,肯定更加的完美。” 话刚说完,胡忧突然发现自己握弓的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些字。只看了几个字,他马上反应过来,这些字是弓身上那些花纹印出来的。 胡忧一开始没有看出来,是因为这些字像印章一样,是反着写的。而且这些并不是常用的字,而是‘疲门’专用的暗语。 胡忧记得那次之所以能出山洞,也是因为他在洞壁上发现指路的暗语。为什么这个世界会有疲门的暗语呢。山洞里有,这弓上也有。 红叶见胡忧看着自己的手掌发呆,不由问道:“胡忧,你在看什么呢?” 胡忧想知道红叶能不能看懂这些暗语,于是把手伸过去,说道:“红叶姐,你看我手上的这些花纹,漂亮不漂亮。” “这有什么漂亮的,跟鬼画符一样。”红叶笑道。看来红叶并不认识这上面的字。 胡忧趁机在红叶的手上捏了一下道:“红叶姐,我变一个戏法你看好不好。” 红叶小脸微红,却又有些好奇:“什么戏法。” 胡忧道:“你刚才不是说这弓没有原配的箭吗。我这就给你变出一支来,你信不信。” “不信。”红叶摇头。这弓是她的,有没有配箭,她比谁都清楚。 胡忧道:“那我们来打个赌怎么样。” “好呀,赌什么?” 胡忧轻笑道:“如果我能变出箭,就算我赢。那么今晚我就留在这里过夜,你要陪我。”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如果你输了呢。” 胡忧肯定的说道:“我不会输的。” 红叶不依:“那可不成,你这是摆明占我便宜。” 胡忧霸道的说着:“你是我的女人,我本就应该睡在你的帐里。” 话音未落,突然,胡忧左手握弓,一拉一按一旋,只听‘咯’的一声轻响,一支箭从握把里弹了出来。 “哇!” “啊!” 红叶吃惊的掩住了小嘴。这张弓在她家已经传了十几代了,从来没有听说握把里还藏着一支箭。 胡忧兴奋,红叶吃惊,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刚才红叶只叫了一声,帐篷里却有两声惊呼。有一声略小一些。 胡忧把箭抽出来,拿在手上细看。这箭非金非玉,箭头呈锥型,箭尾镶嵌着火红色的翎羽。箭身的中部,刻着‘换日’两个古字。 胡忧用箭尖在桌上轻轻一划,桌面马上出现了深达半指的划痕。 胡忧把箭交到红叶的手上:“这才是真正的换日箭。” 胡忧之所以能发现这箭上的秘密,并不是偶然。因为刚才印在他手上的那段文字,说的就是取箭之法。此为,胡忧还知道了这弓的另一个秘密。原来这弓的强硬度和弓弦的力度,是可以调的。这弓调到软的时候,连几岁大的小孩子都能拉开,而调到强时,力能举鼎的壮汉,都拉不开,弓的威力随软硬度而改变,按弓身上的文字记载。最强度的满弓,配上换日箭,可以把太阳给射下来。 这话太过夸张,胡忧是不信的。但是次顶级可以射穿城墙这一条,胡忧则认为完全可能。 “这箭真漂亮。”红叶拿着换日箭,爱不释手的说道。女人看事物的角度,总是和男人有所不同。同样的箭,胡忧看中的是它的威力,而红叶却看中它的美感。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别想转移视线。现在你输了,愿赌服输吧。” 红叶矜持的挣扎着:“你不怕让人发现吗?” “外面这么大的雨,当官的又全都去了青楼,谁会来管我们。” “可是含玉她们会知道的。她们就住在隔壁。”红叶小脸已经变得通红。胡忧的坏手,摸得她心颤颤的。 胡忧回想起含玉的眼神道:“我想该知道的,她们早就知道了。” “可是......” “你怎么那么多的可是?” “这是最后一个了。” “好吧,你说吧。” “人家的‘好朋友’来了。能不能给你换个地方?” 刀柄,最后还是悄然而去,一行清泪,湿了衣襟。 ,! , 章节目录 第31章 帝都龙城(上) 一夜的大雨,第二天,天空放晴了。\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 早起的士兵钻出帐篷,开始收拾东西。胡忧趁着这个混乱的时候,离开了红悠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 两个小时之后,各级长官才姗姗而回,士兵们也开始分批上船。 昨晚的一夜暴雨,河水上涨了不少。浓浓黄黄,其中夹杂着不少小动物死尸的河水,看起来有些恶心。还好暂时没有看到死佬漂浮其上,这多少让人觉得舒服一点。 船开没多久,一向强壮如牛朱大能居然开始狂吐。一打听才知道,这家伙昏船,看他昏得极厉害,胡忧指派候三照顾朱大能。事实上,就算是胡忧不说,候三就已经在照顾朱大能了。这对整天吵架的活宝,其实感情比谁都好。 安顿好了手下人,胡忧回到船仓中。胡忧现在大小也是个队长,是不用和士兵们一起挤在船底的。在昨天之前,胡忧本把打算像以往一样,与朱大能他们住在一起。但是红叶送的这个换日弓对他的吸引力实在是太大了,他得找个地方,仔细的好好研究一下。 一连三天,胡忧除了不时去查看手下兄弟的情况之外,都在研究着手中的弓。三天来,他看过,摸过弓箭上的每一条花纹,每一个文字,拉弓不下千次,却没有射出一支箭。 原配的换日箭只有一只,不到万不得以的情况之下,胡忧是舍不得用的。好在胡忧已经把换日箭的图样尺寸给画出来,怕不清楚,他还标上注解,只等船到帝都,找一好的铁匠按图打造,就以有箭可用。 除了弓箭之外,胡忧对上边的文字很感兴趣。他已经暗中查过,军营里除了他之处,没有人识得弓箭上的文字。这让他非常的惊奇,山洞里和弓箭上的这些‘疲门’特有的暗记文字,讲究是谁写上去的?这里面又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呢? 因为河水瀑涨,水流加快的关系,十几天的水路,只用了九天多一点的时间,胡忧他们的船,就已经到了塘长。塘长距离帝都龙城不过50里,乃帝都的北大门,与南边的莲白,东边的容雏,西边的村阳太,东北边的洛埠,西南边的兰静并称帝都六大卫城。 到了塘长,就已经可以说是进入了帝都的势力范围。不过这里的居民,却并不自称住在天子脚下。毕竟龙城建都不过短短38年。在曼陀罗帝国人的心里,古城浪天,才是真正的帝都。就算到现在,还有不少老一辈的人,私下里自称为紫荆花帝国的公民。 紫荆花建国千年所留下的痕迹,岂是短短38年就能完全取代得了的。就算是被称为天风大陆历史以来最伟大的皇帝,曼陀罗一世里杰卡尔德,也做不到。 胡忧他们的船在塘长被皇家骑兵团给拦了下来。林克对于连次受阻是暴跳不已,却又丝毫没有办法。皇家骑兵团是曼陀罗帝国最精锐,也是最庞大的军团,编制50万人,是暴风雪军团的两倍多。军团长库比拉斯亲王,是当今皇帝巴伦西亚的亲叔叔。无论从哪个方面比较,林克都不敢在这里充大个。 林克这次来帝都,时间本来是很充裕的,但是在路上几次耽误,时间就变得有些紧了。到了帝都,怎么也得留出一两天打点,所以必须得尽快过了塘长才行。 再生了一会闷气之后,林克把亲信陈有才找来,让他去打听消息,看看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陈有才领命而去,很快就回报。 “回将军,小的已经打听到了。近期因为普降大雨,中州出现了不少流民。为确保帝都龙城的安全,皇家骑兵团奉命盘查各方要道。” 林克不爽道:“他们查他们的,与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我们暴风雪军团的人,看起来像流民吗?” 陈有才上前几步,压低声音道:“将军,他们这才故意刁难我们,想弄些油水。我打听过了,不只是我们的船,其它各路进帝都的船,都被按下来了。” 林克听道这话,也就释然了。只要钱能解决的事,都不算个事。“他们胆子也太大了。我还以为只有我们山高皇帝远敢这么干,没想到他们在皇帝的脚下也敢这样。 他们想要多少,打听到了吗?” “打听到了,他们要1000个金币。”陈有才回报道。 林克点点头道:“1000个金币,嗯,黑是黑点,但也还算合理。给他们吧,别为这点钱,误了我们的正事。” “将军,是一条船1000个金币。” 林克心火一下就上来了,怒骂道:“一条船一千,他们怎么不去抢。”不过想想,这本来就和明抢差不了多少。最后还是忍痛让陈有才把这事给了啦。 有了金钱开道,剩下的事,就好办多了。没过多久,三条大船又得以继续前进。一路放流,终于在天黑之前,来到了鹧鸪江码头。 鹧鸪江码头乃帝都北郊,也是林克之行的目的地。帝都城防森严,带甲兵士是不能进入的。林克只能在这里扎营,改明再选些机灵的士兵,换上便衣,把雪灵猴押到外城司礼处。 第二天一早,林克就带人进了帝都。胡忧一伙不是林克的亲信,没被选上,到是落了个清静。不过他们也没有闲着,一大早全都换上了便装,出发到帝都。 章节目录 第31章 帝都龙城(下) 里杰卡尔德之所以在这里建都,也许就是看中了这里天然的地理环境。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他把皇城建在了‘回’字的内圈,这使得帝国的权力中心,就像是一个岛一样,浮在水上。然后在以大船连成浮桥,分八个方向,与外城相连,交通陆路。一但有战事,只要把浮桥一撤,任你有十倍,二十倍的兵力,也休想攻入内城。 “看到了吗,那就是水上皇宫。”里尔多指着皇城,意气风发的说道。生为中州人,看到眼前这壮丽的影像,自是让他感到自豪的吟道:“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从这里看下去,风景真的非常美,特别是内城水上皇宫,四面环水,金碧辉煌,胡忧几人,个个赞叹不已。 此时朱大能却在一边哼哼道:“大伙想不想听一个关于帝都这个水上皇宫的故事?” 候三撇嘴道:“得了吧,朱大能。你能有什么故事,你又不是帝都人。要说也应该由拉雷来说才对。” 胡忧知道朱大能这人看起来粗狂,肚子里知道的东西可不少。于是开口道:“我到想听听有什么好故事,如果说得精彩,今天大家的费用,由我包了。” “耶。好哟。” “朱大能,快说呀。” “说得精彩一些,不然小心我揍你。” 在众人的起哄声中,朱大能缓缓开口道:“你们别看这水上皇宫看起来雄伟。在当初,这样的设计,是遭到了许多御用风水师反对的。因为从相理上看,这是一个‘龙困浅水,根基不稳’之局。皇城作为帝国的权力中心,用这样的设计,兆头很不好。 军方也有人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因为这样的布局,看似完美,实时上却非常的危险。一但外城落入他人之手,水上皇宫就会陷入敌人的包围之中。八座浮桥一断,到时候守是好守了,但是想要攻出去,却要比登天更难。 不过在老皇帝的一声冷哼之下,御用风水师和军方大员的嘴,全都闭上了。在曼陀罗帝国,里杰卡尔德就是神,惹他不高兴,那后果可是很严重的。敢质疑他的决定,敢说他的江山不稳,敢说帝都会落入他人之手,皇城会被围,谁的脑袋硬得过板斧不成? 老皇帝一意已决,没有人再敢说半个不字。他们唯一能做的,只能尽可能的预防这些不利因素的出现。” 说到这里,朱大能看了眼众人,看到胡忧一脸深思,这才继续说道:“知道他们用了什么手段来预防这些不利的因素吗?” “加派重兵,加强城防。”胡忧说道。 “队长说道不错。军方确实扩编了皇家骑兵团,而且还拨重金,打造六大卫城,以拱卫帝都。 不过有一点,我想你们都猜不到。在建设水上皇宫的时候,御用风水师秘密用一千零八名童男女的血筑基,以破‘龙困浅水’局。 所以内城不应该叫做水上皇宫,而应该改称‘血上皇宫’。” “荒谬。”胡忧骂道。 与此同时,另一个声音叫道:“住口!朱大能,你不怕掉脑袋吗?” 叫住口的声音来自于拉雷,这个往日说话秀气得像个女人的小个子,此时的表情,却带着一股威势。 胡忧甚至可以看到他眼中一闪而过杀意。 气氛一时变冷了下来,还好这时候候三出来打圆场。 “好了,好了,不过是一个故事而已,看你们那认真样。 咱们不是说好了要去点帝都神女的香灯吗,再不快点,漂亮的都让人给抢没了。” 在候三的打哈哈下,虽然大家最后并没有吵起来,不过听完这个故事之后,大家也没什么心情在一起去青楼寻欢作乐了。 拉雷首先提出想自己四处走走,里尔多应声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是中州人,在帝都有自己的朋友,之前他们就提过想要借机回去看看,是胡忧拉着他们一起出来玩的。现在情况变成这样,胡忧也不好再拦他们,于是让他们走了。 拉雷和里尔多两人走了之后,胡忧看大家玩兴不高,自己心里又惦记着找铁匠加工箭矢的事,于是干脆让大家全都散了,各自找乐子去。 于是乎,他们这个队伍的人越走越少,在进入帝都龙城之时,胡忧就变成独自一个人。 帝都龙城的外城共设九门,取九极之数的意思。胡忧从安定门进帝都得帝都,对这里的繁华,完全没有半点观赏的心思,一连问了好几个人,终于查到了铁匠所在的地方。 帝都原来不过是个小城,建都之后才得以阔建,由于新旧街区交通复杂,胡忧又是第一次来,转得头都晕了,才找到了光明路。 光明路是官家的称谓,老百姓管这里叫做打金街。打金街,顾名思义,在帝都从事打铁打刀的,金银饰品加工的,农具加工的,总之凡事以金属加工为生的手工艺人,全都集中在这条路上。 光明路虽然称谓路,实际上是一条背街,准确来说,叫做小巷更贴切一些。胡忧刚走进路口,就知道找对地方了。这里的空气明显比其它地方要热上不少,还有那叮叮当当的打铁声,都说明了这里的作用。 胡忧来到这里,反而不急了。他没有马上就拿出图纸去找铁匠,而是慢条斯理的从街头走到街尾,把所有加工的铺子全都看了一遍,特别注意店内的人气、工匠数量和店铺规模。 胡忧在心把那些店面冷清,炉火不旺,规模太小,条件简陋的店给否决掉。在胡忧看来,一个手艺出众的工匠,来找他加工各种东西的人,肯定多。那些炉火不旺,冷清得几乎都难以为继的店面,肯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连常用工具都已经生锈的工匠,决不可能是好工匠。虽然这样的判断不一定准确,但是对这里不熟习的胡忧绝对适用。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32章 藏金楼 藏金楼不是胡忧的首选,因为他觉得要打造箭矢,还是铁匠铺比较靠谱一些。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可是没想到这里的铁匠铺只会打造农具和一些简单的菜刀,对于箭矢,没有什么能力。 实际上胡忧刚到帝都,对这还不太熟习,不知道这其中的原由,也是很正常的事。帝都的铁匠铺以前并没有这么不堪。他们不但能打造箭矢,还曾经打造出不少名兵利器。作为南方的城镇,这里的手工业是相当发达的。 自从龙城成为帝都之后,各行各业都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可是以打造兵器为生的铁匠业,却进入了一个瓶颈之中。因为帝都对于兵器的管理相当严格,平常人家藏刀三把以上,就是重罪。所以来打造兵器的人自然就少了。为了生存,以打造兵器为生的铁匠艺人,一是转往他地,另起炉灶。二是留在此地,转行为打造农具或是饰品。这么经过二三十年的演变,帝都自然也就没什么打造兵器的名家。 胡忧进走藏金楼的时候,里面正有不少的男女在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曼陀罗帝国的男女相对平等,所以女人上街,参军,甚至从事各种商业经营,是很正常的事。相比起胡忧印象中的古代,这里并不是那么封建。 “哟,客官来了。请这边里。”店小二见生意上门,很热情的上来招待。 这藏金楼的规模确实不小,光店小二这种接待员就有七八个之多。 店小二跟着胡忧转了几圈,看胡忧都没有中意的东西,这才开口问道:“不知道客官想要来点什么呢?” 胡忧问道:“嗯,我也就是随意看看,你们这里都有些什么呢?” 店小二介绍道:“客官这你可就问着了,我们藏金楼可是帝都最大的打金店。我们不但有各种成品供顾客选择,还可以按顾客的要求,设计打造自己喜欢的东西。” 胡忧听到店小二这话,心中一动。打金店的手艺精细度可要比打铁铺高很多,如果他们真可以按要求打造成品的话,那么要打造出自己所需的箭矢,完全是可以办到的。 胡忧试探的问道:“如果是自己拿来的图纸,你们的工匠也能打造出来吗?” 王二神气道:“听口音,客官应该不是帝都人吧。不是我王二夸口,你到街上随便找个人问问,我们藏金楼那是多少年的老字号了。说句大不敬的话,有我们藏金楼的时候,还没有曼陀罗帝国呢! 只要你能拿得出图纸,无论你要打造什么,我们藏金楼都能给你打造出来。” 胡忧道:“如果我要打造兵器之类的东西呢?” “别说是兵器,连战车我们藏金楼都打造过。想当年太祖皇帝强攻浪天城,久攻不下,没了办法,悬赏全国,求攻城之计,历经三月,无人敢接。后来你猜怎么着?”王二说道这里,开始卖关子。 胡忧是老江湖了,怎么会不知道王二这点小计量,可是他实在是想知道这藏金楼的实力,于是只好顺着王二的意思,开口问道:“后来怎么着?” 王二满意的点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神色看了胡忧一眼,这才问道:“听说过霹雳车吗?” 霹雳车胡忧当然听说过,他虽然不是辎重部队的,但是在暴风雪军团这么久,连大名顶顶的霹雷车都不知道,那他还算什么兵嘛。 霹雳车乃一攻城的利器。说霹雳车,也许大家还很陌生,因为这是太祖皇帝给起的名字,虽然霸气,却没有显示出它的特点。如果说他的另一个名字,大家一听就知道它是怎么用的了。 霹雳车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投石机。它可是把重达千斤的石块,砸向都对方的城头。千斤巨石从天而降,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磕着就死,碰着就伤,城墙都可以砸塌下来。其威力可见一般。 胡忧点头道:“当然。” 小二又问道:“那你知道霹雳车最早是谁建造出来的吗?” 胡忧耐着性子回道:“听说是一个叫做鲁游的人。” 说实话,这个店小二挺讨厌的。这到不是说他贫嘴,而是这家伙每说一句话,都喜欢让人家猜,以此来显示他比人家知道得多。 王二没理会胡忧语气中的不满,又问道:“那你知道鲁游是什么人吗?” “不知道。”胡忧摇头道。事实上,他听小二说了这么多,已经隐隐猜出这个鲁游肯定和藏金楼有什么关系。像王二这种性格的人,胡忧在跑江湖的时候,见过太多了。 这种人,你就得让他有表现的机会。不然的话,他会把话扯得更远,直到你答不上来的时候,他才会显示自己的高明之处。想要让他痛快的说出来,你就得让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高明了。 “哈哈......”看胡忧答不上来,王二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告诉你吧,鲁游鲁大师,正是我们藏金楼的楼主。” “不知道我可不可以......”胡忧已经摸清了这个家伙的脾气,故意只说一半的话。 “你想见我们楼主?” “正是。” 王二的头摇头跟拨浪鼓一样:“那可不行,我们楼主已经多年不见客了,除非有什么精的设计,不然他是不会见你的。” 胡忧拿出换日箭的图纸,连同一个金币,一起塞到王二的手里。 “小二哥你就帮帮忙,帮我把这图纸交给鲁游大师。我想鲁大师应该会见我的。” 王二本张口就想拒绝,但是摸到图纸下的东西,他又舍不得了。做为藏金楼的人,王二只用手一摸,就知道胡忧塞过来的是一个金币。 “这.......好吧,看你这么诚心,我就帮你试试。不过我可说好了,楼主见不见你,我可不敢保证啊。” 王二这几天迷上一个青楼的女子,正愁着不知道上哪弄钱去相会呢。这凭空掉下的小财,可足够上几次青楼的了。为了和情人相会,王二这回算是豁出去了,就算是被楼主骂一顿,他也要拿下这个金币。 只要这个王二肯帮递图纸,胡忧自认就算是成功一半了。他对换日弓可是有足够信心的。 没一会,那王二就回来了,看他那苦着脸的样子,胡忧就知道事情不。果然,王二把图纸往胡忧的手中一塞,说道:“楼主不见你。” 胡忧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楼主说了,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箭矢。也许那折叠弓不错,但是这箭矢,他没有兴趣。” 胡忧本怀疑这个王二跟本没把图纸拿给鲁游,不过听到这话,他知道这王二虽然喜欢耍些小聪明,但是这图画确实是递上去了的。因为胡忧画这支箭矢的时候,并没有标明这是什么箭,没有些功力的人,是看不出来这是折叠弓用箭的。 这鲁游越是难见,胡忧就越想见他一面。现在胡忧想的已经不只是想要打造箭矢的问题了。他想得更远。 这鲁游能发明发霹雳车,说明他的打造工艺相当了得。如果自己的手下能有这么一个人才的话,那么用处可是大大的。 如果此时有人知道胡忧心里在想什么,肯定会骂他自不量力。他一个小队长,居然敢生出收鲁游大师为旗下的想法,这不是自不量力是什么。要知道以鲁游的地位,就算是当今的皇帝巴伦西亚,也不见得就能让鲁游乖乖的听话。 鲁游这人一向行事全凭喜好,出人意表,除了喜好设计创造之外,对金钱权力名望,全不关心。当年他以十八岁之龄,创造出霹雳车,名动天下。天风大陆多少人想收他为己用,都没有成功。就连太祖皇帝都曾经私下说过,鲁游此人,杀之容易,用想则难。 胡忧满脑子都想着怎么样能让鲁游为己用的念头,连什么时候走出藏金楼都不知道。 “胡忧,胡忧.......”肩头被人连拍了几下,胡忧这才回过神来。 “胡忧,你怎么了?你不会又......”红叶一脸担心的问胡忧。她还以为胡忧又犯病了呢。 “没事。”胡忧摇摇头。 “吓死我了。”红叶拍拍胸脯道:“你刚才在想什么了,我都叫了你好几多次了,你都没有反应的。” 胡忧没有回答红叶的问题,指指不远处的一个茶楼道:“你有什么急事吗,如果有空的话,陪我坐会吧。” “嗯。” 两人要了壶茶,相对而坐。胡忧一直在脑中考虑着要不要把藏金楼的事,跟红叶说一说。也许多一个人,能想到多一个办法。正好这时,红叶问起胡忧找人打造箭矢的事。胡忧一咬牙,干脆说了出来。 红叶听完胡忧的叙述,吃惊的问道:“什么,你想让鲁游帮你做事?” “是的。”胡忧点点头。 这事要是换了一般的女人,肯定会说胡忧异想天开,或是直接说不可能。但是红叶却没有这么做。虽然胡忧从来没有说过,但是她却知道,胡忧的心理,一直藏有远大的理想。这也是她为什么把家传的换日弓给胡忧的原因。 红叶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胡忧之所以对她说这件事,是信认她,并想从她这里得到帮助,所以红叶是决不会在这个时候打击胡忧的。 可是红叶更知道,以现在胡忧的实力,别说不可能收服得了鲁游,就算想到办法,让鲁游甘心跟着他混。现在也发挥不了鲁游的作用。这对胡忧不但没有好处,反而会带来巨大的问题,弄不好,会有性命之忧。所以她必须得让胡忧暂时放弃这个念头。 红叶在脑中措好了词,这才说道“你的这个想法很好,像鲁游这种巧匠,如果能用好了,绝对能大大的提升军队的战力。 不过有一点,我不太明白。你是想把鲁游弄回去,为联队或是暴风雪军团所用,还是为你一个人所用呢?” 红叶这问题看似轻巧,里面藏着的东西可不简单。她这么问,一是想试探胡忧的野心有多大。如果胡忧只是想升官的话,那么他把鲁游收服之后,引见给林克,至少马上就能官升一级。这就说明胡忧的野心并不足够大。 还有一点,红叶想知道胡忧对自己的信任程度。要知道胡忧如果回答要把鲁游收为己用。这话传出去,那可是有造反之嫌的。曼陀罗帝国的江山本就是造反得来的,对于这个非常忌讳。如被告发,虽然不至于杀头,但是再想升官,那可就没什么可能了。所以不是绝对信任的人,这种话是决不敢说的。 红叶是聪明,不过这些小计量对于胡忧这种老江湖来说,不过是小聪明而已。他一眼就看穿了红叶心里的想法。胡忧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心里暗暗的高兴,他一直就想把红叶绑在自己的战车上。现在机会上门,胡忧当然不会放过。 胡忧左右看了四周,见离他们最近的人,也在十米之外,决不也可听道他们的谈话,这才对红叶说道:“我对太祖皇帝的功绩相当的佩服,如果有机会,当效仿之。所以你应该知道我的答案了吧!” 既然要说,就把话给说大点,大到红叶听了都心惊的地步。 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最大的功绩就是带人造反,推翻了前朝紫荆花帝国,自己当了皇帝。效仿他,就是和他一样,也要坐上皇位。 红叶听到胡忧的话,脸色都变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不但野心如此之大,而非还敢当面说出来。 “你......你怎么敢......”红叶尽全力压低自己的声音,才不至于让自己叫出来。 胡忧喝一口茶,淡淡的说道:“这有什么不敢的。里杰卡尔德连传承千年的紫荆花帝国都能推翻,这区区三十八年的曼陀罗帝国,又算到了什么。” 终于把自己的野心说出来,胡忧感觉全身如六月天冲了桶凉水,舒爽无比。这个念头,他以前只敢在心里想,现在敢说出来,更让他有成事的信心。 来到这里越久,看到的事情越多,胡忧就越清楚的知道,这个曼陀罗帝国看似强大,内部却有非常严重的问题。从太史公给的那本故事书上,胡忧了解到,这个仅仅只有三十八年历史的新帝国,甚至还不如被推翻了的前朝。 胡忧想到这里,继续说道: “以军治国,本就是一个错误。在加上里杰卡尔德的刻意,让军地两方势力,变得相互对立,这更是错上加错。 在我看来,里杰卡尔德虽然名噪天下,却名不副实。他没有一颗铁石心肠,跟本不佩坐上开国皇帝之位。 里杰卡尔德故意让军地双方不合,看是巧,实是优柔寡断的做法。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那些跟着他打江山的各级将帅级其子弟,相互制约,从而让他家的帝位稳固。但是他却没有想到,只有鸟尽弓藏,才是最好的办法。 也许他有想到,但是他却没有能做到,才会为帝国留下这巨大的隐患。一个小小的那巴坡暴民,军地两方人马,都不能迅速解决,一但有战事,那后果是可以预见的。 这样的皇帝,这样的帝国,我胡忧取而代之,又有什么不对的。既然它迟早要亡国,还不如在我手底下,重新建立一个全新的帝国来得更好。” (元旦之际,本书将大爆发,敬请期待。) ,! , 章节目录 第33章 计气鲁游 红叶自认胆子不小。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如果胆子小的话,也不敢在树林里就跟胡忧发生关系。可是胡忧的一番话,却让她听得两脚发抖,全身发漂。 这么直接批判太祖皇帝,公然说要取而代之的言论,红叶活了26年,还是第一次听到。胡忧的话,就像一记震雷一样,在她的心里,炸出了一个大洞,埋下一颗与以往所不同的种子。 胡忧在说完这些的同时,一个计策,在他的脑中升起,一点点的变大,直至变得圆满。 王二连着擦了两遍眼睛,才敢确认,眼前这个男人,就是刚刚那个给了他一个金币,让他把一张图纸拿给楼主看的那个男人。 王二从小就在打金店里长大,自认眼力不错,赤金过眼,可以断出成色。珠宝玉嚣,一眼就能分出真假。 可是他怎么也不能把眼前这个人,和刚刚才一脸迷茫离开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样。不错,这个人无论从长像身高还是衣着,都和那个人一模一样,可是这人给他的感觉,确完全不同。 对,就是感觉。 这人和刚才那人,就像是足金和渡金,虽然外表都是一样的,但是内在的东西,却天差地别。可是究竟差在哪里,王二又说不上来。总之就是不一样。对了,就像是穿着小二服的楼主,无论怎么看,也不像个小二。 “怎么,才一会没见,就不认识了。” “不,不,不敢,客官里边请,客官里边请。” 胡忧说道:“不用那么客气了,我是来见你们楼主的。” 王二的脸一下就苦了起来:“客官,不是我不帮你。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呀。刚才为了你的事,我已经被楼主骂了,要是再去,他肯定把我赶出藏金楼不可。 我看要不这样吧。你过几天再来,到时候我拼着再被骂一顿,也一定把你的图纸看给楼主看一遍。” “别给我装一副死了爹娘的样子,这个你先拿着,回去买酒喝。”胡忧一伸手,抓出五个金币,塞进王二的手里。 “这......客官,你这钱,我实在是不能要呀。”五个金币,让王二的整颗心都狂跳起来。不错,藏金楼是有很多金银,可那是藏金楼的,不是他王二的,那是能看不能动,跟墙上的画没什么分别。这五个金币可不一样,只要一合手,就姓王了。这可以上多少次青楼,喝多少次花酒了。 可是金币虽好,却不长久。藏金楼这份工作,不但可以让他糊口,而且还是他自小的梦想。为了五个金币,而失去这份工作,王二是说什么也不愿意的。 “放心拿着吧,我保证这次鲁游决不会骂你的。难不成你以为我金币多得可以随意扔不成?”胡忧抓起金币,直接塞进王二的口袋里。 沉甸甸的金币,一放进口袋王二马上就有了感觉。这时候在要他掏出来还给胡忧,那和拿大钳子往下镫他的肋骨差不多。想想都觉得肝疼。 “大爷,你让小的干什么,你说吧。”人说酒壮熊人胆,这沉甸甸的金币,比酒更壮胆。王二决定豁出去了。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心说一看你就是要钱不要命的主,多给你两钱,让你跳河都干吧。跟我玩苦情,你还嫩点。 “别弄得那么悲壮,我这又不是让你去送死。这事办好了,说不一定你们楼主还会赏你呢。” 胡忧拍拍王二的肩膀,从杯里把换日弓给拿出来,放到他的手上,说道:“你把这把弓拿给你们楼主,再帮我带一句话,其它的就没你什么事了。” “真的?”王二一看这回不是递图纸了,心里高兴得不得了。暗道和着该我王二今天发财。 “那还假得了。带话,你没有问题吧。” “当然没有。”王二拍着胸脯道:“带什么话你说吧,我保证给你带到。” “那就好。你把这弓给鲁游的时候,你就告诉他--鲁游乃欺名盗世之辈,他的制造设计根本不入流。” 胡忧这话一出,王二直接就坐到地上。鲁游一辈子唯一的好爱就是制造设计。在亲手制作出得意之作霹雳车之后,更是以天风大陆第一巧匠自居。你可以说他疯,可以骂他狂,但是在制造设计这一点上说他不入流,他绝对是暴跳如雷,和你拼命都不是奇怪的事。 金币虽好,还要有小命花才行呀。王二一下把口袋里的金币,连同之前胡忧给的那个,全掏出来,塞回给胡忧。 “大爷,大爷,小的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待乳小儿,你就绕了小的吧。这话小的是万万不敢说呀。楼主听到这话,非杀了我不可。” 胡忧的脸一下就冷的下来,一只手抓过王二的脖子,冷冷的说道:“别跟我那么多废话,拿了金币去办事。” “大爷,楼主他真会......” “他会杀了你?”杜啸天道。 “是,他会杀了我的。”王二猛点头。早知道事情是这样,他打死也不敢来沾胡忧的身呀。还以为今天要走财运,没想到,原来走的是奈何桥啊。 “鲁游要杀,最多也就杀你一个。你要不去,我不但杀你,还杀你全家。” “大爷,你.......” “你去是不去。”胡忧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王二脖子被拿着,眼珠子都快翻出来了,话都说不出来,只能猛点头。 “嘿嘿,这就对了嘛?乖乖办事有钱拿,这不是很好吗!马上去,我就在这里等着。我警告你,别给老子玩花样,不然的话,你就等着给全家买棺财吧。” “咳咳咳......是,大爷,小的这就去,马上就去”王二边说边往里边跑,一不留神,差点没撞在门柱上。 “呵呵,这小子,肯定是属老鼠的,胆子这么小。” 王二如火烧一样跑去找鲁游,一点没敢在路上耽搁。胡忧那一出,把他给吓得不轻,稍微跑慢一点,他的眼前马上就浮现出一口口的棺材。他对胡忧说要杀他全家是深信不疑。 “楼主,楼主......” “怎么了,火烧房子了。”鲁游正在摆弄着自己刚弄出来的一个小设计,看王二慌慌张张的冲进来,开言喝道。 “不是,不是,楼主,店外来了一个客人,他让我把这个拿给你看。”王二边说着边把换日弓递过去,生怕慢了这弓会咬他的手。 “什么破弓......”鲁游还没反应过来,换日弓就已经到了他的手上。随意的瞟了眼手上的弓,马上就愣住了。 鲁游虽然为人狂傲,但他是有真学实材的人。他一眼就看出了这弓虽然不起眼,但是却决非凡品。无论是设计,还是制造,甚至是那些弓身上的花纹,都做得极其精美。 王二正想着怎么把胡忧让带的话给说出来呢,一抬眼,看鲁游整个人呆在哪里,不由得升起了好奇之心。换日弓虽然是他拿来的,但是他一路往这边跑,跟本就没来得急仔细看一眼。除了知道是把弓外,别的什么也不知道。 “不错,不错,此弓极好。”鲁游试着拉了几下弓弦,夸奖道。 王二刚想趁着鲁游高兴,把胡忧的话给说出来。鲁游却抢先问道:“这弓是谁拿来的,他有说过什么吗?” 鲁游主动问起,这到随了王二的心意了。 “这弓是一个年轻人带来的,他让我给你带句话。他说,他说......” “他说什么?” “他说你乃欺名盗世之辈,你的制造设计跟本不入流。”王二趁着自己还能开口的时候,一口气把胡忧要带的话给说了出来。 “啪!” “哼!” 鲁游一手把换日弓给拍在桌子上,气得脸色发青,胡子都翘了起来。 “好大的胆子!你去把他给我找来,我到要看看,是什么人敢出言辱我!” 鲁游给胡忧的第一印象是身材高大,虽然已年过半百,却依然强壮有力。手臂上布满的那些横七竖八的伤痕和火疤,说明了此人是个实干家,而是不是那些只会抱着书本胡言乱语的所谓专家。 “这弓是你的。”鲁游看胡忧如此年轻,心中的怒意更大。他平生最是看不起那些靠着有些出生,无学无术,口出狂言的世家子弟。他一看胡忧,就像那样的人。 “不错。”胡忧感受着鲁游那霹雳般的怒火,神色没有半分的变化。 胡忧出生‘疲门’,虽然没跟师父学得多少高深的医术,但是十几年的江湖生涯,让他的阅历极其丰富。 人们都说,江湖人没什么真本事。但是他们哪里知道,骗人也是一门学问,你至少要知道他不知道的东西,才能骗得了他。江湖八大门,门门都有自己吃饭的绝活,没点真本事,早就饿死了。 胡忧一听王二说鲁游亲自参与霹雳车的打造,马上就判断鲁游这人的性情肯定火暴。常在炉火旁的人,每天让烟火熏烤,五脏少润而干燥,火气自然大。能出个阴柔的人,那才是怪事了。 断出鲁游的性情之后,胡忧又在红叶那里,打听了鲁游的出生,然后结合鲁游少年之时,就已经以霹雳车而名动天下,所以得出鲁游这人在骨子里,肯定是一个高傲之人。这才定量身给他定下计策。 现在看来,第一步是相当成功的。接下来的成败关键,就要看换日弓的了。如果鲁游能看出换日弓的设计,那么一切白费。如果看不出,哼哼,鲁游半个身子,就要塞进胡忧的口袋里了。所谓半由人事半由天,必胜是不可能的。但争胜,却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做一件事,要完全看到成功才去做,那永远都没有成功的可能。只要有五分的把握,再加上一点点运气,成功其实并不遥远。 鲁游看胡忧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心中的火气更盛。一拍桌子喝道:“你好大的胆子。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何出言辱我。” “看不惯而已。”胡忧淡淡的说道:“我这人最看不惯那些没有真凭实学,却又自夸了不起的人。” “满口胡言。我弱冠之年就以霹雳车名传天下,你凭什么敢说我没有真凭实学?今天要不把这话说清楚,你休想走出我这藏金楼。” “有没有真凭实学,不是靠嘴说的。咱们只要打一个关于制造设计的小赌,就可以知道了。如果你赢了,我当场给你磕头认错,并把换日弓送你做为赔罪。”舍不得孩子套不得狼,舍不得老婆,抓不了流氓,胡忧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你出题吧。”在制造设计方面,鲁游自觉整个天风大陆,没有谁可以比得了他的。在这方面,他自信得很。就算是没有这把弓,为了名誉,他也要赢。 “这不急,刚才是说你赢了,我把弓送你。并给你认错。如果你输了,又当如何?”胡忧问道。 “我不可能输。”鲁游道。他不相信这个世家子弟会有什么真本事。 这到不是说鲁游的眼力差,才把胡忧错当了世家子弟。恰恰是因为鲁游的眼力好,看到了胡忧身上的贵气,才自然而然的,把胡忧看成出生不凡的人。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那可不行。赌博本来就是有输有赢,谁都不可能必胜。如果你不敢下注,那我们就别赌了。” 鲁游哇哇叫道:“不行,这局我们非赌不可。你想要什么你说吧。” 胡忧问道:“随我要什么?” “随你,你说就是了。”鲁游根本不信胡忧能在设计制造方面赢他,所以说得很随意。 “那好。如果我赢了,你要全心全力的帮我工作十年。”胡忧终于说出了他的目的。 此时的胡忧,表面上看似平静,事实上,他的内心却在狂跳不已。事情能不能成,就看这鲁游入不入套了。胡忧选择十年,而不是一辈子。一是为了增加成功率,二是他相信,十年的时间,足够他炸干鲁游身上的所有东西。 和胡忧的想像不一样,鲁游听完他提出的赌注之后,并没有马上答应,而是一脸冷笑的看着胡忧。 胡忧心中一缩,暗想自己看来还是小看鲁游了。一个能以弱冠之年,就制造出霹雳车的人,绝不是一个傻子。谁把他当傻子,那自己才是真正的傻子。 “绝不能让他冷静下来,不然的话,一切都泡汤。”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胡忧知道,自己唯一的倚仗,就是趁鲁游脾气上来的时候,脑子糊涂做错事。他从让王二小拿换是弓进来开始,就一直用各种方法激怒鲁游,而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果。现在这最后一击,绝不能让鲁游给缩回去,必须要让他发怒。 “怎么,名动天下的鲁游鲁大师怕了?”胡忧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不屑:“刚才不知道是谁说随我要什么的。嘿嘿,怪不得咱们的鲁游大师设计出霹雳车之后,三十八年来毫无建树呢。原来是个食言而肥的反复小人而已。 人无信则不立,看来世人要重新品评一下我们的鲁游大师了。对了,不知道鲁游大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言而无信的呢。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十年前?二十年前?又或是三十年前?还是........三十八年前?” 说到这里,胡忧突然加大的声音:“如果是三十八年前的话,那么霹雳车的设计制造者,究竟是不是......” “住口。他奶奶的,老子今天跟你赌了。说吧,怎么赌。输了老子给你白干十年。”鲁游终于忍不住吼了起来。 ,! , 章节目录 第34章 诈骗之道 霹雳车之后的三十八来,再没有顶极设计出现,这是鲁游多年来心中的痛。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一个好的作品,不光需要扎实的功底,更需要石破天惊的灵感。 这三十八年来,鲁游制作过无数的东西,又全都亲手毁掉了。因为那些东西和霹雳车比起来,就是一堆狗屎,臭不可闻。 作为一个设计制造师,一辈子能拿出一件像霹雳车这样的设计,足以受到世人的敬仰。以前的那些设计名家,直到死后多年,他们的故事,依然让世人传唱。 霹雳车的设计工艺,超过之前的任何一个名家。鲁游作为霹雳车的设计建造者,被人传唱,也是实至名归的。 人说出名要趁早,鲁游坏就坏在出名太早了。如果他到晚年,才设计出霹雳车,那么他这一生,可以说是完美的。但是他十八岁就因霹雳车而名动天下,之后却再无建树。这样的日子,让他怎么过,让世人怎么传唱。 鲁游最不愿让人提起的事,就是十八岁以后,他做了什么。因为之后三十八年的时间,他的名下,完全是空白一片。 难道说是这个世界的东西已经制造完了,再不可能有好的设计了吗? 当然不是,在霹雳车之后,人们又发明制造了无数的东西。别的不说,就说战车类的,就先后出了巢车、望楼车,还有木牛车,这些无一不是设计巧而实用的精品。可是却全都与鲁游无关。 三十八年,那是两个十八岁还多呀,自称设计大师的鲁游,一无所出。现在居然有人连霹雳车的出处,都产生怀疑,这让鲁游怎么可能忍得住? 王八好当气难受,这样的羞辱,就连王八都忍不了啦,鲁游还会不暴跳吗? 鲁游气得跳脚,胡忧心里却乐开了花。 胡忧确认道:“你真要赌,不反悔?” “老子说话办事,向来言出必行,嘴里说的话掉到地下砸一坑。你出题吧,我到想看看你这黄口小儿有什么顶了天的本事。” “哈哈哈哈,好!我现在有些喜欢你了。这出题也简单,咱们都是痛快人,就别来那些弯弯绕了。我相信你也不是那种输打赢要,死皮赖脸的人。 我这里有一张图纸,麻烦你先看看。”胡忧从口袋里拿出换日箭的图纸,交到鲁游的手上。 鲁游接过图纸一看,心里顿时明白了大半。气得哼了一声:“原来这张图纸是你的。” 杜啸天大方的点头道:“不错,这图纸是我的。我本是想找你打造图上箭矢的,可惜你不肯。” “这种普通的箭矢想要我鲁游出手,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鲁游把图纸拍在了桌子上。 胡忧哈哈大笑道:“普通,哈哈,你居然敢说此箭普通!那好,咱们就赌这箭矢好了。 这支箭有个名字,叫做换日箭。而之前我让王二送进来的弓,名曰换日弓。这一弓一箭乃是一对。 我不怕明着告诉你,这支换日箭就藏在换日弓里。我无论你用任何方面,只要在不破坏弓体本身的情况里,把换日箭拿出来,就算你赢。要是拿不出来,哼哼,我家最近缺个使唤人,麻烦你鲁游大师屈就了。” 鲁游大吃一惊道:“什么,你说这弓身里藏有一支箭。”这弓之前他就已经拿在手中把玩过,却跟本没有留意到弓身之中,还另有玄机。 胡忧似做贼一样,放低声音问道:“不错,这换日弓里不但藏有换日箭,而且可以随时取用。鲁大师,以你的名望,我给你半天的时间,来破解这个设计,应该不算是欺负你吧。” 鲁游道:“半天就半天,我就不信这小小的弓能难得了我。” “好。”胡忧突然大喝一声,把正在看换日弓的鲁游吓了一跳。 “我们就以半天为限,六个时辰,12小时之里内,破解机关,取出换日箭,就算你赢。如果办不到,那你就拿两套衣服,跟我走吧。” “王二,别在外面偷听了。去给我拿些好酒好菜来。顺便给你们楼主点上一支朝天香。” 胡忧早就知道王二必定在门口偷听,这到不是他能听声辨位,只听心跳或呼吸,就能知道门外有人。 胡忧之所以敢确定王二躲在外面偷听,完全是江湖行走多年,对人性的了解罢了。人说好奇心可以杀死猫,好奇之心,人人有之。 胡忧今天两次来藏金楼,先让递图纸,后让带弓箭,之后又面见鲁游。这么不同寻常的事,王二这个引线人会不想知道?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特点,这年头可娱乐的东西不多,很多人就全靠着听些小道消息而活着。再加上王二的这条小命还没有完全定下,是不是属于他自己,他在外面偷听是必然的。 胡忧只不过是按人性来推断而已,王二却差点吓得连魂都没有了。他自信自己已经藏得够好了,所选的位子,既不靠门,又不挨着窗。这样都被胡忧发现,真是没天理了。此时在王二的心里,胡忧跟本不是人,他是神。不,他是来自地狱的恶鬼,连神都怕他。 胡忧并不知道,他今天的几次动作,已经在王二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恐惧。他更不知道,他这一喝,喝出了一个一生都不敢背判他的手下。 王二此时哪敢怠慢,马上按胡忧吩咐的事去办。很快,胡忧的桌前就摆上了酒菜。一只巨大的朝天香,也点燃了。 朝天香是祭天用的香,它的燃烧时间,不多不少,正好就是六个时辰。现在鲁游的命运,就系于这只香上。 “你也坐,陪我喝两杯。”王二送得酒菜进来,胡忧就不让他再出去了。一来这事,他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二来,有人陪着说话,时间会比较容易过些。 鲁游根本不管身边正发生着什么,他自从知道换日弓身里藏有换日箭之后,整个人都沉浸在了对换日弓的讲究之中。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就这么过去。鲁游已经摸遍了换日弓上的每一个地方,每一处花纹。但是却对解开换日弓的这个设计,没有一点头绪。弓身上确实有引起他注意的地方,但是他已经试了无数的办法,都没有成功。 胡忧一开始,心里也捏了把汗。他之所以敢拿这个来赌,胜算是建立在红叶家族多少代人,都没有发现换日箭的基础上的。 但是鲁游毕竟和一般人不同,他是设计大师,很多普通人一辈子都弄不明白的东西,他往往看一眼就知道其中的奥秘。再加上为了使赌局得以成立,胡忧不得不告诉弓身藏箭这个秘密。这使得换日箭被找出来的可能性更高。 不过现在,胡忧却不着急了。他小口的喝酒,小口的吃菜,只等香灭,就可以取得这一赌局。 胡忧之所以这么自信,是因为他发现鲁游跟本不懂什么是密码装制。要想拿出换日箭,必须按几种特定的方法,逐一的打开对应的密码装置。而鲁游的手已经几次碰在了那些密码点上,却没有任何的反应。 拿出换日箭的方法,其复杂程度,不下于胡忧原来那个世界的保险箱。鲁游就算是知道密码点,想要破解,都是很困难的事。现在他连密码点的存在都不知道,还谈什么破解, 时间在任何时候都是公平的,不论你愿不愿意,它总是以同样的速度,一点一滴的在流逝,一去而不复返。 鲁游从一开的不屑,到之后的惊讶、疑惑、迷茫最后归于不信,他感觉自己被骗了。 在朝天香还剩下最后一小段的时候,鲁游把换日弓拍在了桌子上,脸色涨红,怒发冲冠的指着胡忧骂道:“小子,你骗我。这弓身里跟本就不可能藏有什么狗屁换日箭。” 骗?胡忧确实骗了鲁游,但那是之前骗他对赌的事。不过现在鲁游已经入套,就算他知道被骗也没有办法了。至于这个换日箭,胡忧是吃定鲁游了,还用得着骗! 一直在一旁喝酒吃菜的胡忧,不慌不忙的放下手中的筷子,给自己倒了杯酒,舔了一口道:“鲁游大师,你还有十五分钟的时间。” “屁时间,这弓里根本就不可能藏箭,就算是一百年,也没用。” “这么说,你打算认输了?”胡忧轻蔑的说道。 彻底收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用各种的手段,把他打得体无完肤,打得他疼,打得他痛,打得他毫无反击之力,打得他从内心深处,对你产生深深的恐惧,再没有信心和意志反抗你,背叛你,他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你。 这是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看到的一段话。胡忧一直把这句话深深的记在脑子里,每当有空的时候,他就会反复的揣摩这句话,每次都有不同的心得体会。 鲁游叫道:“什么认输,你这个赌局根本就不成立,我认什么输。” “哈哈哈,看看,看看吧,我之前说什么来着?我一开始就说鲁游是一个食言而肥的反复小人。果然没错吧。 王二,你认识眼前这个人吗?他就是堂堂霹雳车的设计者,藏金楼的楼主,世人传颂的鲁游大师,一个出耳反耳的小人.......” “住口!”鲁游抓起换日弓扔向胡忧道:“你如果能当我的面,把你所说的弓箭给拿出来,我鲁游马上认输。从今天起,往后的十年,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当真?”杜啸天脸上的笑意越来越深了。 “我鲁游向来言出必行,说过的话,决不后悔。” “如果我让你扫地,刷马,做饭,洗衣服,你也干?” “你赢了,就算你让我帮你洗脚都行。”鲁游怒吼道:“你要是输了......” “你直接砍我脑袋。”胡忧两手一翻,换日箭出现在了他的手上。网已经洒得足够大了,是收鱼的时候了。 “......你要是输了......你要是输了......输了.......”鲁游两眼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手中的换日箭,脑子像被一万斤的大铁锤砸过一样,口中反复喃喃着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胡忧一把推开桌子,拿着换日箭来到鲁游的面前,喝道:“鲁游,现在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不可能......不可能.......输了......输了.......”鲁游一下像老了十岁,两眼畏惧的看着胡忧,在胡忧把换日箭塞进他手中的一瞬间,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坐在地上号啕大哭。 这一次的打击,对鲁游来说,真是太大了。事实对于这个少年成名的奇材来说,有些太过残酷。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弱者为肉,强者食之。人们的眼中,永远只有赢家,没有人会为失败者流一滴泪。 王二醉酒迷离的看着那个曾经心目中的神级人物,现在坐在地上痛哭的楼主,心中五味杂成。 胡忧当然不会看着鲁游就这么毁了,不然之前所做的事,岂不是白废了。收人得收心,胡忧知道,最后一击,应该出场了。 胡忧转头看向王二,对他对了一个眼色。王二虽然贪财好色,为人却非常机灵。他一看那意思,就明白了胡忧让他出去。 按说王二是藏金楼的人,跟本不用听胡忧的吩咐,胡忧也没有资格使得动他。但是王二却非常恭敬的躬身退下。可见王二的反应能力之强。 胡忧的视线一直停留在王二的身上,直到他出去并把门关好之后,这才来到鲁游的身边,以沉稳的口气说道: “鲁游,你知道你为什么少年时就已经以霹雳车名动天下,可是却三十几年来,没有半点成就吗?” 则才还在痛哭的鲁游,听到胡忧的话之后,哭声一下就没了。胡忧所问的话,不但是他多年以来,一直弄不明白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随着一年一年的过去,已经变成压在他心头上的大石头。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这块石头总是在他的脑中旋转着,压着他无法入睡。 看鲁游的注意力已经放在了自己的身上,杜啸天提高音量说道: “想知道答案吗?今天我就告诉你为什么!因为你失去了年少时的冲劲。初生牛犊不怕虎,长出犄角反惧狼。鲁游呀鲁游,你是心里负担太重,压住了你的灵气。 你每当有一个想法的时候,是不是都会不自觉的拿来跟霹雳车作比较? 你是不是每次在动手制作东西的时候,总是会想这东西如果不能超过霹雳车,世人会怎么看你? 你是不是总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总是觉得头疼,却又找不出原由。” 胡忧是越说越兴奋,不知不觉之中,就像回到过去跟师父行走江湖时一样,什么话都敢往外说。只有你不敢想的,没有他不敢说的。总之是不把你震个头晕眼花,乖乖拿出钱来,他决不收口。 “鲁游呀,你在制造设计的时候,应该.......不应该........就拿我来说吧,我每当要制作一样东西的时候.......”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每问出一句,鲁游就不自觉的点一下头。他发现胡忧每说出一句话,都是他内心所想,却又说不出来的。 ‘骗、诈’两字,是胡忧的拿手好戏。疲门行走江湖,想要让别人乖乖的把钱拿出来,就得先让他服你。要让他相信你随手拿出来的药丸,就是灵丹神药。吃下去不但能包治百病,补精壮阳,还能养生长寿,福及三代。靠的就是一个嘴上功夫。要能无中生有,把死的说成活的。这样药丸明明没有用,那人吃下去之后,也感觉自己全身上下,舒服了很多。 这种本事,往坏了说,叫做骗人。往好了说,那就是心理医生,心灵疗法。能在江湖上混得好的人,个个都是心理专家。因为他只有知道人家的心里在想什么,需要什么,才能‘对症下药’,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按江湖上的说法,只要拿住那人的心脉,要钱,要财,要色,那就随你予取予求。 ,! , 章节目录 第35章 射虱箭法 “妹妹你大胆的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头.......” 回营的路上,胡忧高兴得不行。.这次对鲁游所使的战法,可谓效果出奇的好。每想到鲁游被他说得痛哭流涕,最后跪在自己的面前,大叫师父指点迷经,胡忧就忍不住对天吼两句变调的歌曲,以发泄自己心中的激动。 按胡忧最开始的想法,不过是想用计让鲁游与他对赌,然后用鲁游的赌注,逼着鲁游为他做事。 可是没想到在最后收官阶段,胡忧的临场发挥非常出色,只靠着上嘴唇碰下嘴唇,居然硬生生的把鲁游的心里防线全面攻破。当已经接近崩溃的鲁游,跪在他面前再次痛哭的时候,胡忧就知道,别说十年,就算是死,鲁游这辈子也不会想着离开了。 当然,最后收服鲁游的,还是胡忧当着鲁游的面,做出的那个简易的潜望镜。连胡忧自己都没有想到,当年为了偷看女人洗澡,苦学而来的这么点光学知识,居然能为他成功的收获一个大师级的人物。 当时鲁游被胡忧一连串的语言攻势,击碎了整条心理防线,而跪在胡忧的面前...... “大师的话,句句在理,乃至理名言。小人愚钝,请大师指点迷经,以求在制造一道上,能有所突破。” 看到鲁游的如此反应,胡忧才知道,自己的话得有点过了。别人不知道,胡忧自己心里还不清楚吗?在制造设计方面,人家鲁游才是大师,他胡忧算是哪根鸟毛呀。 现在鲁游跪在胡忧的面前,求指点。胡忧心说,我指点你个屁呀。老子连把刀都打不出来,你要老子教你什么?打手枪? 胡忧刚想着用话把这事给圆回去,猛然看到桌上的一面铜镜,他心念电闪,来了主意。 “鲁游,我来问你,你觉得设计制造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创新,不断的创新就是设计制造的生命。”鲁游回答道。这是设计制造千年来的定理,只要是这一行里的人,没有不知道的。 “错。”胡忧重重的说道。 “啊!”鲁游一下张大了嘴。这也就是现在,如果换了几个小时前,胡忧敢对于这个定理说个‘不’字,鲁游肯定上前大嘴巴抽他。 “设计创造最重要的不是创新,而是改造。把一样或几样东西,经过加工改造,使之变得更合理。它的功能不一定要是全新的,但是一定要比原来的功能要好。” 鲁游有些茫然的说道:“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胡忧心说,不明白就对了,我自己也不明白的。 “嗯?这么简单都不明白吗?就比如说,你的霹雳车。霹雳车原来只能一次投一块石头,如果你经过重新的设计改造,让它一次能投三块或更多更重的石头,那就算是成功了。 霹雳车还是原来的霹雳车,功能并没有改变,但是攻击力,却变了。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胡忧不知道鲁游是不是已经明白,他自己却好像悟到了什么东西。 对了,霹雳车为什么一定要用来投石头呢,如果把石头换成火油或是毒药,那不是更可怕。胡忧猛的想到这点,马上出言打断鲁游的思路。他决不能让这样的改造在不为自己所用之前,出现在战场上。 “好了,好了,先放下你的霹雳车吧。今天你既然叫我一声大师,我便教你一招终极的改选之术。” 鲁游眼睛一亮道:“什么终极改造术?” 鲁游这人从小痴迷于设计制造,对老婆的兴趣不大,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技巧技术。你要是能在这方面争服他,别说叫大师,叫爷爷他都不在呼。 “嗯,这是我的不传之密,没有我的许可,你不能对任何人说起,更不能让人知道我会改造之术。” “是,是。” “看到那面铜镜了吗?”胡忧指指墙边道。 “看到了。” “去把它拿过来。”胡忧说道。 “是。”鲁游非常听话的一路小跑过去。 胡忧趁鲁游走开的时候,又仔细的把潜望镜的制作方法回忆了一遍。好在这种简易的潜望镜,胡忧当年曾经做过好几个,映象要点都记得很清楚。 鲁游很快就抱着铜镜走了过来。这铜镜制作非常精美,反光度非常不错。 心有定计之后,胡忧就不那么急了。他在椅子上坐了下来,喝了口小酒道:“以你的手艺,用它切了出两块比金币稍大的些的方型,没有问题吧。” “没问题,没问题。”鲁游连连点头。 “那还不快去,注意不能让镜面花了。”杜啸天低喝点。 “是,是。”鲁游抱着镜子,一溜烟跑了。 胡忧心中暗笑,别怪我欺负你。人说学无止尽,达者为师。小爷我正好在这方面,知道得比你多一些,吃定你,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鲁游不愧为制造大师,没多少,他就拿着两块方形的铜镜回来了。胡忧接过来仔细的看了看,也不知道鲁游是怎么切开的,这两块小铜镜边角圆滑,而且大小完全相同。 “嗯,还算过得去了。”胡忧把玩着手中的铜镜道:“你再去,按着这个铜镜的大小,做一个长方形的中空盒子。” “大师,你看这样行不行。”没过多久,鲁游就把一个按胡忧要求做的盒子,交到胡忧的手上。 行,有什么不行的。事实上,小爷不过是需要两面平面镜和一个牙膏盒而已。胡忧在心里暗笑,表情却非常的严肃。 胡忧拿着盒子和小铜镜,来到鲁游的面前道:“你看好了,这两样东西,都是你亲手做的。你觉得它们能有什么功能。” 鲁游摇摇头道:“刚才在加工的时候,我就已经想过了,但是想不出来。” “以你的资质,想不出来也没什么奇怪的。我就不为难你了。你看好了。” 胡忧双手连动,把小铜镜和盒子组装起来。因为鲁游的尺寸大小做得非常准确,胡忧没费什么功夫,就组装出了一个简易的潜望镜。 “喏,看明白了吗?”胡忧把潜望镜放到鲁游的手里, “这.......”鲁游拿着潜望镜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拿到窗台边去,蹲下,头不要高于窗台。嗯,对,盒子竖着,一头对着眼睛,一头向着外边。你的眼睛有答案了吗?” “啊!”鲁游不敢相信的搓搓眼睛,又对准潜望镜,四处观看。 “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这就是终极改装术的奥之处......” 有了这个潜望镜,之后的一切,都可以用水到渠成来形容。想想吧,当一个全大陆知名的制造大师跪在地上,求着要当徒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又哼起歌来。 “队长,队长,你捡到金币了?这么高兴。”朱大能那可恶的声音,把胡忧拉回到现实中。这时他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回到了军营之中。 “怎么,你们都在,没有出去玩?”胡忧问道。 候三道:“什么去玩呀,我们正打算去找你呢。队长,你一连三天没有回来,是不是看上哪个头牌了。嘿嘿......” 胡忧没好气的一脚飞在候三的上:“去去去,一边玩去。” “哎哟,力道不错,按这身体,再睡两天都没问题。哈哈哈.......”候三躲在奥托的身后,拍着,哈哈大笑起来。 “一会再收拾你。”杜啸天笑骂道。 “朱大能,我不在的这几天,没有出什么事吧。上头有没有说什么?” “哪能有什么事,这几天,除了上岗的小队人比较齐外,营里能回来一半人就不错了。上面的人,哪有上面的人啊。营里连夫长都没几个。” “不会吧。”胡忧素来知道军中纪律涣散,不过他没想到,居然到这样的地步。之前他还为没有回营的事而忐忑呢。 “什么不会吧,队长级回营的,你是第一个。不信你地营里走走,看是不是你官最大。” “呵呵,那一会我可要去威风威风了。”胡忧笑着从口袋里抓出一百多个金币,塞到朱大能的手里。 “还有几天,我们就要回去了。这好不容易来趟帝都,不好好玩玩怎么行。你替我领兄弟们去好好玩玩。吃点好的,喝点好的。 你们呀,别只光着自己享乐。这不过年了吗,大伙也留心看看,有什么合适的。衣服鞋帽,首饰玩艺什么的,都买上他一些,让驿站给往家带。让家里也过个热热闹闹的年。” “队长,我们有钱。”里尔多忍不住说道。他虽然是新兵,但是带兵的人,他可没少见。他还从来没见过像胡忧这样的官,不但分赏钱的时候给兄弟多分,每次上青楼酒店的,都是他请客,连大家的家人,他都张罗着准备年礼。 “我知道你们有钱,我这话还没说完呢。你们身上的钱,也给家人寄回去几个,别全花在神女身上了。神女也不过是偶尔拿来发泄的,家里的老婆孩儿,老爹老娘才是我们的亲人。” “队长,这太多了。”朱大能素来自认自己就够大方的了,只是没想到,胡忧一下就拿出一百多个金币。这一路上吃吃喝喝全是他的,这又拿出一百多金币,恐怕他身上也没几个了吧。 “多就多给家里带些好东西,你也是,别以为家里什么都有,那是不同的。 行了,都去玩吧,互相照顾着点。别惹事,但是也不能怕事。有什么事,并肩子上,都是一队的人,谁他妈自家人吃亏他偷笑的,回来我抽他。” 打发走了朱大能他们之后,胡忧来到营后的一块大空地上,在一个大树下面,竖起了一个箭把。 在藏金楼的这几天,胡忧让鲁游按着换日箭的样子,亲手打了100支箭。其中有三只,是用藏金楼收藏的精铁打的。 平心静气,双脚不丁不八,胡忧平站在箭把五十步之外。按射虱箭法的要决,前脚小指傍对,后脚依前而立,再少退半步,与肩同宽,两眼平视,头如蹲鹰。 这些要决,胡忧早就已经背熟在心里,平时也不知道做过多少次,但是他依然按着要决,一字一句来做,决没有半点怠慢。 站定约一有刻钟之后,胡忧才把换日弓拿出来。因为胡忧打算把换日弓当成自己以后的主力武器之一,所以他并没有把换日弓放在戒指里。这个能藏东西的戒指,不到万不得已,胡忧是不会让任何人知道它的秘密的。 胡忧左手持弓,虎口冲急,顶腕窝正直,大指压在中指上,稳稳的架住换日弓,这才用右手从箭壶里捏出一支新打的换日箭,架箭于弓的右边,用左手姆指微微顶住,深吸一口气,收矬腋胯,双手齐分,右肘微微高提,前肩缓转,自足而膝,而腹,而腰,而肋,而胸,而肩,而臂,而肘,而腕,而虎口,依次缓缓用力,全身连动,坚定而稳固的把换日弓拉开。 瞬间,远处的箭靶在胡忧的眼中变大,就连箭靶后面大树上趴着的一个知了,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嘣!”换日箭闪电而去,胡忧的视线,也恢复了正常。 “刷!”换日箭偏过箭靶,连后面的大树都没有碰着,直接扎在了草地上。 “可恶。”杜啸天暗骂了一声。重摆姿势,捏箭再射。 一连三箭,没有一箭是射中箭靶的。 弓是宝弓,箭是出自鲁游的手,自然也没得说,但是这胡忧的技术,却是奇烂无比。虽然胡忧早就知道,手里拿着最先进阻击枪的人,不一定就能打中目标,他在心里也早有准备,自己就算有宝弓,就算能很清楚的看见目标,也不见得就能箭箭命中靶子。可是三箭过去,连根毛都没碰着,他还是忍不住在中里暗骂猪头。 又是一连五箭,除了一箭碰巧射在箭靶后的大树上外,余下几支,还是没有任何的建树。手握换日弓,相对于其它人,已经是算开金手指了,可是这样都还射不中,胡忧不勉有些心浮气燥。 又发了十八次空炮,胡忧一巴掌打在自己的脑袋上,骂道:“马拉戈壁的,胡忧你真是猪。” 正在胡忧懊恼的时候,一个清丽的女声,在他的身后响起。 “射不命中,必有所以。学不专心,诸病自起。节傍扫翎,指骨弗平,窝对打袖,转臂失候........” 胡忧听出了这话中的门到,不由问道“红叶,这是?” “这是先夫祖传下来的射虱箭法反求篇。”红叶说道。 胡忧激动道:“这似乎是专门说射不命中的,你快给我说说。” 红叶点点头,伸出双手,按于胡忧的胸前,缓缓开口道:“弓开不定,乃心不静。箭出匆忙,乃心彷徨。曲腰凸臀,膝力不匀。仰面垂骸,关颈不直。关颈不直,胸膛不出......” 红叶边念,边巧手如花上下翻飞,指正杜啸天的姿势站位,平顺胡忧心里的激动和恼火,让他平心气静下来。 “......得心应手,久而成矣。射虱贯杨,不出乎此。胡忧,你再试试。” “嗽。”弓弦轻震,又是一箭飞出。虽然依然没中,但是却比之前好得太多了。 “身势,手足,心眼,气力,精神归于一箭,心手相忘。手中无弓,心中无箭,射虱箭法,随心所欲!” “嗽!”还是偏了一点点。 “嗽!”只偏一点点,擦边而去。 “唰!啧!”正中红心。 “中了。”胡忧反身一把把红叶抱了起来,在她的脸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谢谢你红叶,你真是我的福星呀,哈哈哈......”胡忧大笑道。 “还不放人家下来,那边有人看呢。”红叶小声的说道。 “看就看,管它呢。来,看本王再射红心......” ,! , 章节目录 第36章 祸从天降 年关已近,帝都还是山花漫烂,北国早已经风雪交加。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七天前,按林克的命令,胡忧他们这支送礼部队,拔营起程返回青洲。 按以往的惯例,胡忧他们这支送礼部队,一般会在年前赶回青洲的暴风雪军团总部阳程,介时,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会在那里,举办迎新酒会。而负责送礼的主官,也会在酒会上,接过由苏门达尔亲手颁发的督将令牌。 由于回程的水路,是逆流而上,行船的时间要比来时多一倍不只,如遇大雨,就更难计算。所以急于回程的林克,并没有再选择水路,而是改走陆路, 因为回程再没有那些笨重的大铁笼子,一开始胡忧他们走得还算比较轻松。不过胡忧他们毕竟是步兵,步兵无马,比不了科库他们那些骑兵。七天的路走下来,他们一个个都老实了。每天除了赶路之外,谁都没有心情说话聊天,除了想睡觉外,什么也不想干。 可就算是这样,林克对行军速度还是非常不满意。因为他想了早点赶回去,趁着年关这个各军中大佬齐聚的时候,走访他们,把应该送的东西给送上,把应该拉的关系都拉好了。 林克虽然有个好姐姐再背后撑着,但是要想混好了,还得看这些个大佬的脸色。他这督将的官位是跑不了啦,但这是驻地可还没定呢。不好好打点打点,要是被调到什么老少边穷的地方,那可就没什么油水可捞。 所以尽管胡忧他们已经按比平时行军的速度快一倍在赶路,林克还是觉得这个速度太慢了。他恨不得现在就飞到阳程才好呢。 这一天,胡忧他们来到了梦州的顶泗,这一带尽是山地,地势非常险要,路很不好走。往往一边靠着山,另一边就是百丈的悬崖。按原定的行军路线,本来是不应该经过这里,而是取道坡三过坡大,然后再沿着九洲河往上游进入安董的。 但是林克觉得这样行军太慢,临时下令改由顶泗过坡大进安董,这样不经坡三,就可以省出两天的时间。林克却不知道,他这个临时的改变,差点让他丢了性命。 “这路可真够险的,你们看,科库他们,连马都不敢骑了。”朱大能指着走在前面的骑兵队说道。 候三一如既往的和朱大能抬杠:“哼,那是他们胆小。这种路有什么险的,少见多怪。以前我在山上打猎的时候,走的那些路才真叫险呢,说出来的吓死你。” “哟哟哟,你就吹吧,把牛都吹死了,你就牛了。兄弟们说是不是呀。哈呵呵.......” 朱大能的话,惹得大伙都笑了起来。 候三不服气道:“什么吹,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你就知道了,那种路你要敢走,我叫你亲爹都行。” “哪用那么麻烦,你不是说科库胆小吗?有本事你上马走两步给我们大伙看看。还不用远,走五十米,我马上就叫你一声爹。” 朱大能是看死了候三不会骑马,才敢这么说的。说实在的,对于候三上房上树的本事,朱大能也打从心理佩服。他和候三斗嘴,更多的不过是取乐而已。当然了,斗了这么久,这也成了一个习惯了。 “我.......你........”候三被将了一军,一时说不出话来。 “你们都别吵了,我看着这事有些不太对劲。”胡忧底声喝道。 胡忧这么一喝,队里的声音一下全没有了。这几个月以来,胡忧在或软或硬的技巧下,终于为自己建立了一定的威信。手下这些兵,基本也能管住了。 朱大能警觉的四处张望:“队长,怎么了,难到有敌情。” 胡忧指着头上成群的蜻蜓道:“不是,你们看这天上的蜻蜓。” 朱大能看了一会道:“很普通呀,有什么特别吗?” 候三在一边答话道:“你那眼睛能看出什么东西。这些蜻蜓明显比别地方的个大。” 胡忧摇头道:“这不是个大的问题,你们有没有发现,这些蜻蜓越飞越低了。” 候三随意的说道:“也许它们飞累了吧。” “队长,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这些蜻蜓为什么越飞越底。”拉雷靠了上来。小队里就属他是最细心的。之前他也发现了今天的蜻蜓要比以往多了很多,只不过他没把这事和别的什么联系在一起。 胡忧说道:“你们帮我仔细看看,这些蜻蜓是不是在捕食。”因为这个世界是原来的世界不太一样,所以胡忧还有些不太确定心中的猜想。 拉雷道:“是的,队长,那些蜻蜓确实是在捕食。这有什么问题吗?” 候三也叫了起来:“对对对,我也看到了,确实是。” 胡忧摇摇头道:“这条路你们以前有谁走过吗,前面还有多久可以走出这个险段。” 阿骨达开口道:“我以前走过一次,按现在的速度,至少还有走三到四个时辰。” 胡忧的脸上出现焦急之色:“阿骨达,你能确定真还要走这么久?” 阿骨达肯定的说道:“当然,前面再走一点,就到一线天了,那里比这边还要险。能一个时辰过完,那就算是快的了。”阿骨达除了手比一般人的长外,记路也是他的专长之一。无论是什么路,他只要走过一遍,就能牢牢的记在脑中,多少年都不会忘记。 “不行,我必须马上通知林克偏将,让他下令往回走,希望还来得急。”胡忧说着停下脚步,就要往后走。 胡忧他们和科库骑兵的一部走在前面,林克的轿子在他们后面大约500米开外。 朱大能叫住胡忧问道:“队长,你先别急,能不能先告诉我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是呀,队长,你就这么去,偏将不会听你的。” 现在谁都知道林克在急着赶路,让他往回走,那是很难的事。 “要下雨了,要下暴雨,再不赶紧,弄不好,我们都得死在这里。” “下雨,不会吧,这太阳这么毒,怎么可能下雨。”奥托叫道。 胡忧有些气急,忍不住骂道:“你懂个屁,蜻蜓底空捕食,是因为雨前气压低,昆虫多在底空浮游。而且今天的蜻蜓比往天明显增多,这出明将有大雨要来。” “队长,就算是要下雨,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吧?” “严重,你们知道什么叫做严重吗?你们看看这些山,连棵树都没有。一但被暴雨冲刷,形成泥石流,那威力比一万辆投石车齐射都可怕。 你们再看看这里的地势,左边悬崖,下面是大河,右边的泥石流一但形成,我们连躲地方都没有。现在唯一的办法,只有回头。 跟你们说不清楚,我必须得让队伍调头,希望老天能再多给我们一个时辰的时间,不然这千多口人,连人带马,谁也活不了。” 胡忧说完不再废话,转头就往身后跑。 “队长,我跟你一块去。”朱大能也跟在了胡忧的身后。他虽然还没有完全听明白胡忧的话,但是他相信胡忧决不是胡言乱语。 “马拉戈壁的,我也去。”候三见朱大能跑了,也跟了上来。 这路本来就不大,胡忧他们三人这么一跑,整个队伍马上就乱了。还没跑出50米,他们就被分队的典军给拦了下来。 “站住,你们干什么。乱跑什么,马上归队,回到自己位子上去。” 胡忧急急的说道:“典军大人,我有紧急情况,必须马上面见林克偏将。” 典军喝道:“胡忧,你休得多言。你以为偏将大人是说见就见的吗?马上归队,不然军法从事。” 这典军名叫莱切斯,他当了五年的大头兵,才升上队长,之后又用了五年,才坐上分队典军的位子。对于胡忧这种武力不强,升级却超快的人,一直心存不满。此时更是连问都不问原由,就把胡忧给塞回去。 胡忧看那些蜻蜓越飞越低,急得团团转。曼陀罗上下级等级非常森严,虽然这个典军不过大胡忧一级,但是胡忧敢违令不尊的话,这个典军是有权力拿下他,甚至是可以当场处死的。 “典军大人,情况紧急,请容我说两句。”胡忧还想要努力。 “我说了,马上归队。”莱切斯的手已经放在了刀把上。 “马拉戈壁的。”胡忧在心中暗骂。回去是不可能的,实在不行,胡忧考虑是不是可以硬顶这个典军。 胡忧和莱切斯在路中间的对峙,已经影响到了队伍的前进,队伍进一步的混乱。见有好戏可看,有些人干脆停了下来。 胡忧短短几个月,连升两级,在引来很多关注羡慕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人的猜想。军中甚至有人谣传胡忧是什么豪门贵胄之后。现在看他敢公然和上级对抗,更有人坐实这个猜想。 “怎么了,你们都杵在这里干什么。耽误了行军,你们有几个头脑。莱切斯,你是怎么做事的。”正在胡忧盘算着应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声音传了过来。 听道这个声音,胡忧的脸上闪过一丝惊喜。因这他听出了这个声音是属于罗德里校尉的。那个在他进军营第一天,就升他为夫长,并打了他三十军棍的人。 “回校尉大人,是小队长胡忧和他的部下在闹事,下官已经在处理了。马上就好。来人呐,给我把胡忧一干人等押下去。”莱切斯一挥手,他身后的几个大汉就跳了出来。 “慢着!罗德里校尉大人,我有紧急情况要禀报。事关在场所有人的生死,请听我胡忧一言。”胡忧大叫道。胡忧知道罗德里这个人赏罚分明,肯定会听听他怎么说的。 莱切斯大怒道:“还敢胡言乱语,马上给我押下去。” 罗德里叫住了莱切斯,对胡忧挥手道:“等等,胡忧,我记得你。你过来。” “是,校尉大人。”胡忧一看机会来了,赶紧跑到罗德里的面前。 “你刚才说事关在场所有人的生死,是什么回事。我可先警告你,如果你胆敢信口雌黄,扰乱军心,我决不轻饶。” “校尉大人,下官决不敢这么做。大人你请看......”胡忧以最简单易懂的方式,把整个事的起因结果给说了一遍。 罗德里听完胡忧的话,半信半疑的问道:“真会有这么可怕。”他平时只知道有雪崩,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下雨也会这么可怕。 胡忧认真的说道:“校尉大人,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这次应该不单单只是下雨,还有可能会出现地震,形成泥石流的可能性非常大。” 罗德里当机立断道:“希望你的判断是错误的。你跟我来,这事得马上报告林克偏将。” “是,校尉大人。” 林克听完胡忧的话,一脸不以为然道:“什么下雨地震,还那泥什么泥......” “泥石流,偏将大人。” “啊,对,泥石流。咱们先不管它什么流了,只凭几只蜻蜓,你就说这天会下雨,而且是大暴雨,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 你知不知道,顶泗这里半年风沙风年干,一年到头,连小雨都没有几场,暴雨更是从来就没有过。” 说别的林克可能不清楚,但是说起顶泗的事,他可是知道的不少。当年他老爹曾经在这里的打过仗,每次说道当年经历的时候,对这里的天气可没少埋怨。林克是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 胡忧还真不知道林克对这里的天气居然这么熟习,但是不管林克怎么说,他还是相信自己的判断不会错。 “偏将大人,这天气是事,是可以变的。以前不下雨,并不能代表永远都不下雨。还请大人想信我,马上让部队回转,丢下重物赶路,也许还来得急。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呀。” “这........”看胡忧说得那么认真,林克心里也有些发毛。相比起赶路,自己这条命,似乎要更重要一些。 “偏将大人。我觉得胡忧的话,可信度极高。即使错误,也不过是耽误一天半天的时间,这对大局,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之后我们只要再赶赶路,也就是了。”罗德里帮话道。 罗德里虽然不会看天气,但是他会看人。他从胡忧的眼里可以看出,胡忧说的都是实情。再说胡忧也不是拿脑袋来开这种玩笑的人,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想法,他还是觉得回头会比较好。 “胡忧,你敢用信命担保肯定会下雨吗?”林克犹豫一下说道。 马拉戈壁的。如果不是走不掉,老子早跑了,还有时间和你们在这里浪费。天大地大命最大,老子这是在救你们,你以为是害你们呀, 骂归骂,但是以现在的情况,胡忧也只有硬着头皮顶下去,现在他敢说个不字,不用等下不下雨,弄不好林克就收了他这条小命。 “回偏将大人,末将愿用项上人头担保。要是不下雨,你把我脑袋拿去好了。” 胡忧这话说得视死如归,内心里却把林克前七后八十几代女性亲属全给问候到了。 罗德里看胡忧敢说出这种话,里心对他的信任又多了几分,于是又对林克道:“偏将大人,我看......”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先出去吧。”林克一挥手,打断了罗德里的话。 “是。” 胡忧和罗德里相互看了一眼,行礼退下。 两人走离林克不远,胡忧马上忍不住问道:“校尉大人,你看偏将大人会不会下令军队转头。” 事关生死大事,胡忧已经在心里决定了,如果林克还要继续往前走的话,他只有想办法先自保再说。如果是在战场上,看到危险往前冲,那还说得过去。但是现在他明知道前面是死路,泥石流马上就要来,还一扪心思往前走,那就是脑里坏掉了。 只是可惜了朱大能那些新收不久的小弟,费了多少心思,才把他们拉到手里,还想着将来在战场上怎么发挥他们个人的本事呢,现在战场都没上,就这么眼看着他们没了,胡忧中心还真有些不舍。 这个事,使胡忧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念头,也更加强烈了。偏将,只要先坐上偏将的位子,才能让部队按自己的意志行事。 正在胡忧猜测,林克犹豫之时,刚才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起了异动。只瞬间的功夫,乌云就遮住了阳光,整个天空都暗了下来,天边猛然一紫,一道闪电如死神的镰刀一样,划过整个空间 “轰!”一声巨响,天地变色,地动山遥。 “乖乖,队长那张嘴,真是神了。”候三愣愣的看边这转瞬之间的变化,口中喃喃自语。 朱大能一巴掌打在候三的后脖子上,把他打了个突,大叫道:“你傻了,还不快走。上面已经下令马上原路后撤了。快点。” “嘿,刚才那人叫什么来着,对了,叫胡忧。他要说下雨,我还骂他傻呢,没想到真说来就来呀。”一个汉子对身边的同伴说道。 “得了吧,现在保命都来不急,你还有心说这个。快快,往回赶。”说话的人边说边挤,不过挤了几次,都没有挤出路来。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赶个屁,你看这人挤人推的,跟本就没路可跑。原地站着,说不定还能多活两分钟。” “啊!”汉子的话声未落,不远处就传来一声惨叫。 “看吧,这是第十七个了。” ,! , 章节目录 第37章 天灾大难 现在整个队伍是一片混,这样暴虐的天气突变,很多人别说见过,就算听都没有听说过。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长期纪律不严的弱点,在这一刻表露无疑。士兵找不到长官,长官也没心思再去理什么士兵。有一个人带头跑,后面的一群全都乱了。一窝峰的四处乱跑。有慌不则路的,直接跑到了悬崖下。泥石流还没有来,他自己就先寻了死路了。 林克本来还想着稳定部队,但是当他多瞄了一眼那天边乌云的时候,他的想法马上就改变了。他现在最后悔的是没有早听胡忧的话,下令部队往回赶,不过当他发现连给自己抬轿子的人都已经不见了的时候,他也就没空再后悔了。 现在逃命要紧,赶紧跑吧。 所有人都在逃命,胡忧这时候反而不跑了,因为他知道,这样乱成一团,跟本就跑不了。胡忧很清楚,虽然自己每天都很努力的锻炼,但是由于先天的关系,自己的身体强壮程度,还比不了这里的人,这样混乱的相互冲挤,很容易造成踩踏事件,一个脚打滑,就可能丢命。 要想活着走出这次的灾难,唯一的办法,是找到朱大能他们。只有和他们在一起,才有可能走出危险。 胡忧此时紧紧的挨着背山的一边靠着,眼睛不停的在人群之中寻找。他打从人群一开始乱的时候,就已经在留意这方面,不过一直没有看到朱大能他们经过,所以他知道朱大能他们还在后面。 随着人群不断的往两头散开,胡忧终于看到了朱大能他们。让胡忧高兴的是朱大能和候三他们,居然一个都没有乱跑,都像自己一样,贴靠着山的一边站着。 “朱大能,候三,你们都快过来,快点。”胡忧扯开嗓子叫道。 候三眼尖,第一个看到了胡忧:“是队长,队长在那边,我就说队长肯定没有跑吧。” 朱大能大步就跑向胡忧:“别他妈的废话,队长叫我们过去,快。” “哼,我又没有聋,你当我听不见吗。”候三习惯性的回嘴,看弟兄们都走了,只好在后面嘟嘟嘟嘟的跟着。 朱大能一跑到胡忧的面前,马上问道:“队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在胡忧成功的预测了天气突变之后,队里的人,看胡忧的眼神都不一样了。以前对胡忧是尊敬,现在隐隐的带着一丝畏惧。 “别说那么多了。朱大能,你带几个兄弟,去把偏将留下的那个轿子抬过来。” “是,队长。” 朱大能也不问胡忧要那个轿子干什么,毫不犹豫的就带人按胡忧的话去做了。其他的兄弟也没有什么疑问,因为他们都相信,胡忧肯定能把他们险地。 朱大能跑开之后,胡忧也没有闲着,他带着候三几个,来到一处之前就已经看好的地方,说道:“候三,你们几个快过来,跟我一起把这里挖开,快点。别光用手,用刀,用匕首。咱们能不能活命,就看它了。” “队长,轿子已经抬过来了。” “嗯,好,拉雷,你的手比较巧,你带两个弟兄把轿子给拆开。重点把扛子给弄下来,注意不要伤着主体。 朱大能,你再去找些木条回来。近量找那些粗大结实的。 剩下的弟兄,加把劲,再挖深一点。快,大家都快一点。” “候三,那里别挖了,就挖这边。” “队长,我只能找到这些,能不能行?” 朱大能抱着些旗杆和枪杆,和一些搭帐蓬用的杆子跑了回来。 “小是小了点,也只能将就了。你想办法把它们以五、六根做一困绑起来,绑结实了。这些还不够,再去多找点。” “队长,轿子已经拆好了。” 拉雷也很快的完成了任务。 “很好。” 胡忧看了已经被拆开的轿子一眼道:“你和里尔多,西多夫三人一起,把朱大能绑好的杆子拿过来,把这些地方加固。对,就像这样,给我顶死了,别让这块地方有摇动的可能。” 胡忧吩咐完拉雷,又马上叫道:“候三,候三。” 候三一脸泥的跑过来:“队长,我干什么。” 胡忧指着顶上的一块大石道:“你想办法到这上面去,尽量把那里,还有那里给平整出一个夹角。尽可能的让那里变得光滑。 “是。” “轰。” 又一声巨响,天空闪过瞬间的紫色,雨开始下了起来。单单一个‘下’字,并不足以形容此时的雨势,也许用一个‘倒’字,更能说明问题。 “候三,你行不行。” 胡忧在下面叫着,雨实在是太大了,虽然相隔不远,胡忧却难看到上面的情况。 “没问题,放心吧队长。” 候三的话飘飘忽忽的,仿佛来自很摇远的地方。 “你小心一点,弄完后马上下来。” “弟兄们,我们再加把劲。加马,去把轿子弄进来。” “快,大家动作都快点,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朱大能,你到.......” 胡忧扯着嗓子在雨中指挥着,他要赶在泥石流形成之前,挖出一个足可以让大家避过这场灭顶之灾的洞。 胡忧选择的这个地方,是之前就已经看好了的。这个一个山体的突然部分,整个形状有些像屋檐。胡忧现在就是带人想办法把这个‘屋檐’扩大加固,以期让它能在泥石流来之时,为大家挡住冲击。 “队长,不好了,我听到远处有轰隆隆的声音,泥石流好像下来了。”候三从顶上跳了下来。 “好,知道了,大家赶快进来,尽量往里挤。朱大能别管那些了,快进来......” “哗。” 在朱大能跑进洞的一瞬间,外面的泥石流已经冲到了。 候三后怕的说道:“乖乖,朱大能,我还以为你被冲走了呢。” 朱大能往里挤了挤,道:“放心,你死了我都没死。队长,你说咱们这次能不能活过着出去。” 胡忧的目光死死的盯着外面,虽然事到如今,看不看都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胡忧说道:“尽人事,听天命。这次还真要看老天爷的意思了。” “队长,你说偏将大人和其他的弟兄......” “凶多吉少。” 胡忧给出了四个字,就没再言语。这沿路两边连个躲的地方都没有,一边是悬崖,一边是泥石流滚滚而下的山体,危险度可想而知。当然了,这也不是必死结局,这条路那么长,泥石流不可能无差别的全部冲击到。只不过侥幸能活下来的,基本都是祖坟冒青烟的主。 想到来时的近千号人,能生还的没有几个,大伙的心全都沉了下来。不过他们来没来得急为遇难的同仁哀伤,一个声音提醒他们,他们也不见得就能成为幸存者。 “喀嗤。” 胡忧喝问道:“是什么声音?” “队长,顶上裂开了。” “不好,快想办法加固,不能让它变大!” “队长,不好,这边也开了。” “无论用什么方法,一定要顶住.......”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世纪,也许还要更久一些,雨终于停了。满天的乌云散去,太阳再次出现在天空,一切似乎都恢复了之前的状态,除了这条已经几乎全部被泥石流冲毁了的盘山路。 候三从泥水里把头抬了起来:“队长,我们死了吗?” “啊呸。” 胡忧从嘴里吐出一大块泥,刚要说话,突然脸色一变叫道:“大伙快跑,这里要塌了。” “轰,哗啦啦啦.......” 临时的避难所,发出最后的痛苦呻吟。 胡忧清点了一遍人数,这才松了口气:“还好,全都活着。” 路已经全被泥石流给封了,右边的那些山,经过这场大雨,足足小了一圈。 “队长,我们现在怎么办?” 朱大能的视线从远处收了回来。他的脑子现在是一片混沌,除了问这句话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说什么。 “想办法先回顶泗,其它的以后再说。” 胡忧等九个幸存者,蹋着松泥的沙石,深一脚浅一脚的往来时的路走。越往前走,胡忧他们才越知道自己能活着,是多少的幸运。 这一路上,到处都能看到人尸、马尸和泥石搅和在一起的场面。全身被埋起来的,还好一些,有些地方在泥中竖着一只手,或是一个脑袋,那才叫恐怖呢。 “呃。” 拉雷第一个忍不住吐了起来。之后接二连三的,又吐了好几个。这些人死得真是太惨了,就连经历过初极战场的他们,都看不过眼。 胡忧也有吐意,不过他强忍住了。他不断的在心里告诉自己,现在他是整个队伍的核心,必须要坚强的面对。如果连这点都忍受不了,将来上了战场,那还如何生存。 “队长,那好像还有一个活的,我刚才看见他动了一下。” “是的,我也看到了。那人......那人好像是偏将大人。” 胡忧看着那人也有些像林克。虽然他半个身子都被埋在了泥里,但是他的上身却还在外边。 胡忧道:“朱大能,你跟我上去看看。其它人留在原地。” “是,队长。” 林克所处的地方非常危险,离悬崖不过是半尺多的距离,如果雨再下久一些,或是冲力大的一些,林克此时肯定尸骨无存。 胡忧和朱大能两人,非常小心的接近林克。一段不长的路,他们走了近十分钟。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胡忧两人已经能非常清楚的看见林克的脸了。 朱大能道:“队长,真是偏将大人。” “嗯,你站着别动,注意四周的动静,我来看看。” “队长,你小心点。” 朱大能有些担心的看了眼不无底的悬崖。 “知道了。” 地上都是湿湿的烂泥,胡忧走得非常小心,好不容易,才来到林克的身边。 “偏将大人,偏将大人,林克,林克将军......” 胡忧叫了几声,看林克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解开林克的衣襟,把手插进去。突然,胡忧感觉到林克心口下方,似乎有什么硬东西铬了他一下,摸起来好像是个宝盒之类的东西。胡忧心中一动,手一翻,把盒子收入了戒子里。再一摸林克的心脏,隐隐感觉到有心跳。 “还没死。”胡忧在心里暗暗的说道。 正当胡忧暗想着要不要救林克的时候,林克突然眼一睁,两手紧紧抓住胡忧。 “胡忧,救我.......” 林克只强撑着说出这句话,又昏死过去。 “救他!” 胡忧这时候也已经考虑清楚了利弊。林克是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小舅子,他虽然无能,但是身份却是摆在那里的。救他肯定能为自己带来巨大的利益。 退一万步说,就算最后带不回去活的,死的利用好了,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资源。 “偏将大人,你能听道我说话吗?我是胡忧,你放心,我会尽全力救你的。” 胡忧瞬间就做出了决定,回头对朱大能喊道:“偏将大人还活着,快,想办法找些绳索,让上面的兄弟把偏将大人拉上去。” “是,大人。” 朱大能走了之后,胡忧把林克的衣服拉开,同时往他嘴里塞入一些江湖急救的药物,先保住他的心脉再说。 “队长,绳索已经找到了。” “好,把一头扔下来,另一头想办法绑好了。好,听我的指挥,慢慢的往上拉。” 在胡忧的指挥之下,费了九年二虎之力,林克终于被拉了上来。胡忧第一时间就是探林克的呼吸。你别说,这家伙能力虽然不怎么样,命到挺硬。 做了个简易的单架,几人轮流着,深一脚浅一脚的往顶泗走。 又往前走了一段,在经过一个大泥堆的时候,胡忧似乎隐隐的听到了什么声音。 “大家停一下,你们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胡忧叫停了队伍。 “队长,死了这么多人,死得那么惨,不会有鬼吧。” 候三这辈子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恐怖事,瞬间近千人的部队,几近全死光了。走到哪里都是死人,他是越看越怕,脸色都泛着青气。 “啪。” 胡忧一巴掌煽在候三的脑袋上骂道:“就你这熊样,还出来当兵。死人又不是没见过,你用得着吓成这样。” “队长,他们死得太惨了。” 候三这句话算是道出了大家的心声,连一向和他斗嘴的朱大能,都没有出言反驳。 不错,死人他们是见过。但是死成这样的,他们真没见过。那些绝望无助的眼神,那些从地里伸出来的手,他们这辈子也难以忘记。 “啪!” 胡忧又一巴掌打在候三的脑袋上,这次用力比上次大得多,打候三打得一恍,差点没撞在泥上。 “马拉戈壁的,什么叫做惨,这就叫惨了?啊!一场天灾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看你们一个个都像什么样子,你们是军人知道吗?你们现在还有一点军人的样子吗? 你们要是认为他们惨,就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为他们做些事。都他娘给老子站得像个男人点。 候三,用你的耳朵给我仔细听听,看是什么地方发出的声音,说不定这附近还有活人。” 刚经历一场大灾,胡忧本来不想骂人。但是他发现如果不把他们骂醒,这些人说不定就毁了。 胡忧虽然没有学过心理学,但是走惯江湖的人,谁都有把子眼力劲。他早就已经看出了候三,朱大能他们不对劲,候三这时候撞上来,正好给了他这样的机会。 “是。” 候三被胡忧连打带骂,到是比刚才好了很多。听说这附近可能还有活人,他也马上注意了起来。虽然他不见得就认识这些人,但是现在能多看到一个活的,那也是莫大的安慰。 候三的耳朵果然不一般,很快,他就发现了胡忧所说的声音,并找到了声音的出处。 “队长,声音是从这个泥堆里传出来的。是人声,我听道了。” 候三的话,让在场的人全都振奋了起来,胡忧还没有下令,他们就冲上去,想要把泥挖开。 胡忧大声的喝道:“都给我住手,干什么。你们这么乱来,不死都被你们弄死了。都给我闪一边去。” 胡忧骂完人后,仔细的打量这个大土堆,这土堆靠着山的一面,比别的地方要凹进去一些,如果不是正好被泥石流正面冲击,这到是个不错藏身之地。 正观察着,突然,胡忧发现了一条马脚,猛的想到了什么。科库的手下,有几百匹战马,可是这一路上,他们却没看到多少马尸,想来是因为天灾突来,马受了惊,全掉到山崖下了。可是在这里有马尸又有人声,太不寻常。 “候三,你再仔细听听,人声大概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现在听不到了,不过之前听到的声音很沉闷,像是有回声,大概在这个方位。” “好,干得不错。你们几个过来,朱大能,你们几个,从这边挖挖看,小心一些,如果挖着马的话,马上停下来。剩下的挖这边。” “是。” 一群人按着胡忧的话做了起来。 由于胡忧在灾难面前的表现,他的话,更有信服力了。 ,! , 章节目录 第38章 如此历史 按着胡忧的要求,没挖多久,朱大能就叫了起来: “队长,你过来看,真有马,而且还不是一匹。(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胡忧沉声说道:“看来和我相像中的一样,就从这里挖,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里面应该是科库他们。” “是。” 众人齐应声。 “一定要小心,宁可慢点,也不要急进。不然造成二次蹋陷,他们就没救了。” 朱大能一伙,有的用手,有的用刀枪什么的,一边小心的挖土,一边加固四周。随着第一匹马被挖出来之后,接二连三的,又有好几匹马被挖了出来。 “队长,这里有一个洞,里面有人。啊,是科库校尉。” “别大乎小叫的,把他们一个一个弄出来,快。” “里尔多,你去清理出一块空地,人救出来后,把他们一字排好。” “是队长。” 随着众人的努力,第一个被埋的人,终于被送了出来。 “队长,是科库校尉。” “别管他是谁,放在那里躺好,心口向上,里面的人加快进度。拉雷,你想办法往洞你扇点风,增加里面的空气。” 胡忧交待完这些之后,马上跑到科库的身边。科库的整个脸都已经紫了,眼角肿起一大块,还不时的有血丝滴下来。只看这些,胡忧就知道,这家伙还活着,不过窒息很严重.再不急救,也活不了多久了。 窒息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人工呼吸配合心脏按压,不过胡忧可不打算给一个男人进行人工呼吸,再说科库的呼吸道里全是泥,跟本也进行不了人工呼吸,等清理完呼吸道里的泥,他也基本没命了。 于是呼,胡忧没有经过半点犹豫,拔出随身的匕首,一刀就切开了科库的气管。 “呼。”科库如漏了气的皮球一样,一下从切口出泄出不少废气,胡忧又连连动手,终于暂时帮科库恢复了呼吸。 胡忧回头看到朱大能正瞪大了两只牛眼看自己,不由喝道: “朱大能,你傻了。还不把人放下来。”“啊,是,是。”朱大能这下才反应过来,把一直抱在怀里的人,放在科库的旁边。完了他又忍不住瞄了科库一眼,看科库胸口不断上下起伏,这才放心下了。 “你以为我要杀了他?” 胡忧看朱大能的表情就知道朱大能心里在想什么? 朱大能擦了把头上的汗水,连连摇手道:“不,不,我知道队长这是在救人,只是,这方法太吓人了。” 胡忧拔出匕首的时候,他刚好就在胡忧的身后,把胡忧的动作全看在了眼里。 “我还有更恐怖的,你要不要试试?” “不要,队长,你可千万别吓我,我这人胆小。” “那还不快去救人。” “是,是。”朱大能一溜烟转身就跑,好像后面有野狗追他一样。 “吓不死你。来,让我看看下一个是谁。” “秦明!”胡忧手中的匕首颤了一下,眼中的神色飘忽不定。胡忧一直视秦明为自己的对手。秦明无论从功夫,长像还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都是一流的。这人有手段,又够心狠手辣,前途无可限量。同一军中,有这样一个对手,决对不是什么好事。周瑜和诸葛亮的故事,就足以引起胡忧的警觉。此时如果借机解决秦明,绝对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好机会。 杀,还是不杀。胡忧的心里在巨烈的挣扎着,脑中又浮现出了那句话--你真没用,你真没用..... “马拉戈壁的,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 猛然,胡忧眼中杀机一现,手中的匕首电闪而出,就在这个时候,躺在秦明身边的科库突然一声大吼,从地上坐了起来。胡忧心一惊,手一跳,匕首滑过秦明的气管,留下了深深的伤痕。 切开气管,秦明体内的浊气,一下泄了出来。胡忧心中暗叹,一次绝好的机会,就在这犹豫间,错过了。 泥堆里一共挖出了十八人,不过还活着的,不过五人而已。除了秦明和科库,另三人都是科库手下的骑兵。 五人之中,科库恢复得最好,这也许跟他最先被救出来有关。清理完呼吸道和缝合上气管之后,他已经能活动手指了。 秦明缺氧也不是很严重,不过他的背在躲避泥石流的时候,被一块大石砸中,伤得不轻,想要马上站起来,比较困难。 胡忧领着自己手下的八个兵,用了大半天时间,才把这些伤兵弄回到顶泗。回到顶泗,胡忧才知道,他们这十五人,是唯一在这次灾难里,活下来的人。 一支近千人的军队,除了十五人外,全部葬身泥石流的消息,如长了翅膀一样,几天之内,就传遍整个帝国,引起各方震动。 胡忧提早预警,智避天灾,使得手下八个士兵无一伤亡,而后又割喉救人的事,更是上到帝国皇帝,下到平民百姓,无不交口称奇。有好事者甚至把胡忧的这些事,编成故事儿歌,四处传唱。胡忧之名可谓一夜红遍大江南北,百姓可能不知道帝国的皇帝是谁,但是绝对都知道帝国有胡忧这么一号人物。 胡忧一行人回到顶泗的当天,就被顶泗镇守奥维马斯接进镇守府,好吃好住的招待着,等待上头的指示。因为林克一直没醒,而科库和秦明又都有伤,胡忧现在成为了这支部队的指挥官,所有的事,都由他来决断。虽然只有十五人,但是顶着的可是一个联队的番号。这让胡忧暗爽不已。 胡忧现在还不知道外界对他的传唱,更不知道,他已经多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他向奥维马斯借了三百个兵士,每天都忙于清理死难者的遗体遗物。三百人,足足干了七天,才基本收拾好了残局。胡忧还把每个死难者的骨灰遗物分别封装,打上编号姓名,编造成册,待血酬下发之后,一同送回他们的故里亲人手中。 事发的第八天,胡忧正带着朱大能几个,清点最后一批死难者遗物,顶泗镇的士兵来报,帝都派来了特使,专职处理这次的事故。 胡忧一直认为这事应该会由暴风雪军团的人来处理,没想到,居然会是帝都方面的人,一时间有些忐忑。跟着士兵来到镇府前厅,看到镇守奥维马斯正陪一个人城守在说话,赶紧上前行礼。 “暴风雪军团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见过城守大人,镇守大人。” 来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身穿一身白金甲,白金甲上特有的甲纹,一看就知道是皇家骑兵团的人。 城守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翻,这才开口道:“你就是不死鸟胡忧?” 胡忧心中暗骂,这该死的外号,也不知道谁给起的,表面上却一脸恭敬的回道:“末将正是胡忧。” “嗯。”城守淡淡的哼了一声,用还算客气的口气说道:“我是皇家骑兵团库比拉斯亲王帐下城守苏克,奉巴伦西亚陛下和库比拉斯亲王的命令,前来调查这次的灾难事件,希望你能好好配合。” 胡忧大声的回道:“是,苏克大人,末将一定全力配合大人工作。” 苏克一挥手,门外进来几个士兵,看来是准备做记录的:“好。现在你把你所知道的事件经过,详细的给我说一遍吧。” 胡忧从怀里拿出已经整理好的册子,双手捧着道:“报苏克大人,这是末将这几天抽空整理出来的材料。包括事件的起因经过和伤亡记录,都有详细的说明,请大人过目。” “哦!”苏克眼中闪过一丝异色,他没想到胡忧居然已经准备好了这些。要知道军人低级将领会做这活的可不多。无论他写得怎么样,能想道事先做记录,这就能算是很了不起的事了。 苏克接过胡忧交上来的材料,随手打开。一看始他并没有很在意,只是想随便看看而已,但是只看了两页,苏克就放不下来了。曼陀罗以军治国,军中识字的人,本就不多,会写记录的就更少了。苏克之所以这次被派来,就是因为他在这方面有专才。可是当他看到胡忧的记录之后,他觉得自己以前写的那些,简直就是个屁,连屁都不如。 苏克以前称之为的记录,不过是用简单的文字把事件记下来而已。但是胡忧这个记录就不同了,他不但用文字,还画了很多的图表。什么死伤,损失记录得都非常明确详尽。简单易懂,使人一看就能明白,比他写的那些,不知道强了多少。 苏克再一次打量了胡忧,问道:“这些都是你写的?” 说实话,苏克还真有些不敢相信,手中的这份记录是出来眼前这个年轻人之手。虽然这一路行来,他就已经听到了不少关于胡忧的事,包括胡忧一入新兵营,就被升为夫长,之后又被升为队长和这次灾难中的表现,但是他始终认为,传言不免有些夸大。可是现在看来,自己也许还是小看这个叫胡忧的年青人了。 胡忧这还是生平第一次做这种记录,之前也没有看过军中其它人是怎么写的,他完全是按着自己所想来做,也不知道做得怎么样,被苏克这么问起,还真有些没底。 “这些确实是末将所写,如有不当之处,还请大人示下。” “嗯。”苏克点点头,再次翻开记录,他这次不是在看,而是在思考。思考把胡忧挖到皇家骑兵团的可能性。 建国三十八年来,由于太祖皇的余威和曼陀罗帝国的军威,周边各国虽时有犯边之意,小摩擦是有,却一直没有哪个国家,敢与帝国全面开战。 无论是邻国,还是本国民众,都无不深知帝力的强大,但是苏克却知道,这所谓的强大,不过是浮云而已。 当年跟随太祖皇帝打天的老将,老的老,死的死,三十八年的春秋,早已经扫去了他们的虎威。当年那批铁血天下,令敌人闻风丧胆的悍兵,年绩最小的,到现在也快六十了,养儿弄孙,尚且不怠,再上战场,那是不可能了。 三十八年的平静生活,已经让很多人都忘记了战争的残酷。其他的军团暂且不提,就拿皇家骑兵团来说,这个号称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团,现在不过是让那些富家公子,世家之后混个资历的地方而已。这些人说好听了,算是将门之后,实际上,不过是没见过血的蛋子而已。平日打架斗狠,一个比一个厉害,真把他们拉上战场,哼,能站直不趴下,那就算是好样的了。 苏克这个城守,虽然也没有亲自带兵打过仗,但是他是生于战火,长于战火的人。他几岁就跟在父亲的身边,眼里看到的战场,比现在年轻人吃过的酒席还多。苏克深深的知道,父亲苏武虽然到死也不过是一个镇守,但是父亲那个镇守的能力,比现在他这个城守要强的不是一点半点的。 帝国这条大船,已经出现了洞眼,可是大家似乎都看不见。他们都还沉醉于往日的强大之中。帝国真的还很强大吗? “唉......” 苏克长长的吐了口气,忧心呀。 “报大人,酒席已经备好。” “嗯,知道了。”奥维马斯起身对苏克道:“苏克大人一路车马劳顿,我看是不是先用了饭,再慢慢详查此事?” 苏克沉吟了一下,点头道:“也好,那就劳烦了。” “这是下官应该做的。请苏克大人随下官前往。” “嗯。胡忧呀,你也一起来吧,我还有些事想问你,咱们不如边吃边聊。” “末将遵命。” 一同入席的除了苏克之外,还有与他同来的两个副将。奥维马斯这边,也有两个副镇守做陪,加上胡忧,一共有七个人。 七个的身后,各站着一个侍女,加上两个布菜的,一个传菜的,一共十个下人伺候在侧。七人吃饭,十人伺候的场面,胡忧还是第一次见到,不由有些好奇。 奥维马斯接过待女的酒壶,亲自给苏克满上,举杯道:“苏克大人能来得我们顶泗,是我们顶泗上下的光荣。我提议,这第一杯酒,敬苏克大人。” “不!”苏克摇头道:“这第一杯酒,应该敬此次天灾遇难的将士们。” “是,是,苏克大人说的是。”奥维马斯干笑道。 向死难者敬过第一杯酒之后,酒宴这才算是正式开始了。在坐之人,能爬到现在的位子,除了胡忧之外,基本上都是酒桌上的老手,几杯酒过后,气氛也就开始热烈起来。 苏克有意无意的,就把话提扯到军队上面。 “按我说,我们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就是天风大陆上最强大的。 紫荆花帝国师团厉害不?那可是横扫了宁南半个国家的军团,遇上我们曼陀罗帝国的军队怎么样,不一样被打得落花流水。小长安一战,奥斯马尔五万精锐,两个时辰不到,就被咱们皇家骑兵团全歼。五万人啊,才跑出去27个。嘿,那叫一个带劲。恨我晚生了40年呀......” 胡忧嘴里咬着鸡脚,心里暗骂道:“就你这熊样,早生40年,也就一炮灰。” 这个副将所说的小长安一战,胡忧在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上看到过。那一场仗,可以说是奠定了曼陀罗帝国基业的一场大仗。紫荆花帝国师团是紫荆花帝国最精锐的师团之一,素有长胜军之称。那场仗败北后,紫荆花帝国的气势,受到了极大的打击。才始得紫荆花帝国最后走向了灭亡。 不过太史公书上的记载,和这个副将的说法,却有非常大的出入。紫荆花帝国师团的编制确实是有五万人,可是当时小长安一战,紫荆花帝国师团不过只有三万人而已,因为其中的两万人,被秘密的调入当时的都城浪天,平反宫中的暴乱。 而曼陀罗帝国的这场仗,胜得也没有那么轻松。当时的里杰卡尔德,也就是后来曼陀罗一世,太祖皇帝,清楚的知道战胜紫荆花帝国师团的意义。他是看准了机会,借紫荆花帝国师团最精锐的两万人马调离之机,先命人对奥斯马尔用毒,得手之后,又抽调十二万人马,以四倍的军力,围攻紫荆花帝国师团,最后以八万人的生命代价,才取得了胜利。 而且这仗打的也不是两个时辰,是足足打了三天三夜,奥斯马尔毒发,里杰卡尔德才攻入小长安。 两边的说法,天差地别,胡忧并不完全相信太史公书中的记录,但是他更不相信曼陀罗官方的说法。 历史都是胜利者写的,它虽可以经受考证,但同时又是最不可相信的东西。它不过是一种为上位者服务的工具而已。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曾经试图查证小长安一战的数据,但是这些数据都很模糊。胡忧甚至找不到当时里杰卡尔德对小长安用兵的准确数字。除了太史公记录的数字胡忧看起来比较靠普外,胡忧居然看到有些官方的书里说,里杰卡尔德当时围攻小长安时,不过只有一万军队而已,其中半数以上,还是民夫。 也就是说,里杰卡尔德只用了不到五千的正规部队,围攻奥斯马尔五万人,而且还只让27个人跑了。 只要是正常点的人,都不会相信这个说法。可是居然没有人敢正面质疑,这不禁让胡忧感觉到好笑的同时,也为奥斯马尔感到庆兴,如果不是紫荆花帝国师团的人数,整个天风大陆都熟知的话,弄不好,他恐怕要背负50万军队被一万人打败的臭名吧。 ,! , 章节目录 第39章 凄风苦雨 苏克对这种每次一谈到军事,就拿当年说事的习惯是打从心里不以为然的。(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不过他也不敢当面驳斥什么,现在的大环境就是这样,随意把自己放在人民的对立面上,是很严重的错误。虽然这所谓的人民,早就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民,一群靠着父辈功绩爬上位的公子少爷而已。 副将发言之后,在坐之人,几乎每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当然了,内容无一列外的,说的都是当年的辉煌。 每一个话题,胡忧都在心里的仔细的思考,却不发表任何的评论。一是因为他的职位低微,二是跟本没有必要。胡忧虽然参军还不到半年,但是对军中风气,乃致整个帝国之风,都有了相当的了解。聪明如他,是不会作出这种蠢事的。 苏克一直都有留意胡忧的表情,但是结果却让他有些失望。因为他不但看不到胡忧有发言的意思,甚至还不到胡忧有任何的思考。他只看到胡忧在不断的喝酒吃菜。这让他非常的失望。 有一点,苏克却没有留意到,一个小小的队长,在这样的环境里,能安然的吃喝,这就不是寻常之人可以做到的。 当然了,苏克之所以没有留意到这一点,这与他的出生有很大的关系。将门之后这个身份,让苏克很少能够真正的接触到普通的老百姓。这使得他虽然能在大方向上,看到了帝国的弊端,在细节方面,却还远远不够。 细节决定成败,正是因为这一点,让苏克轻看了胡忧,从而放弃了招胡忧入皇家骑兵团的念头。 多年之后,当胡忧和苏克再次坐在一起,谈论起今天的事,不由让人感到唏嘘的同时,又引发了另一个问题。如果胡忧今天进了皇家骑兵团,那么还有没有那个让整个天风大陆都称为噩梦的不死鸟呢? 答案恐怕就没有人能够知道了。 胡忧就在这种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之下,失去了他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有可能加入皇家骑兵团的一次机会。 酒席过后的第三天,苏克返程回帝都复命去了。马上就要过年了,没有人会为这千八百条意外逝去的生命,而放弃喜庆的。 十天来,林克只是短暂的醒过两次,大部分时间都在昏迷之中。大夫、术士都请过不少,病情却不见有任何的好转。胡忧判断林克应该是脑部受到过撞击,造成淤血才会这样。不过这地方也没有什么先进的设备,正实不了这个判断。 胡忧这半个江湖医生,对于脑外伤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所以也不打算轻易的出手。这玩艺弄好了不见得是大功,弄死了,麻烦却多多。 林克醒不过来,科库和秦明到是恢复得挺快的,十天的时间,已经能吃能睡,能跑能跳了。胡忧估计,就算放条老虎进来,他们都可以弄死。 林克不醒,最大的麻烦就是去留的问题。胡忧他们这十几个人,隶属于暴风雪军团,地方官员管不到他们。皇家骑兵团虽然可以节制,可苏克临走的时候,却又没有下任何的命令。按理说,他们应该按原计划回青州,但是林克重伤在身,行动不便,万一路上死掉了,干系重大。留下来,似乎也不是个办法,苏克走了之后,奥维马斯明显对胡忧一行人,冷淡了很多。今天甚至连火食都不提供了。毕竟军地之争,还摆在那里。他也不可能对胡忧这些军团中人太好的。 胡忧想来想去,只能把科库和秦明找来,一同商量对策。 胡忧先问这里军级最高的科库:“科库大哥,你看我们现在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才好呢?” 一手来的亲兵,全部死于这次灾难,对于科库的打击相当的大。军人战死,那是荣耀,以这种方式死,对科库来说,太过憋屈。所以即使伤已经恢复了,科库的意志还是一直消沉,除了喝酒,他是什么事也不管。 听到胡忧的问话,科库放下手中的酒壶,看了胡忧一眼,摇摇头道:“你们看着办吧,我没什么意见。” 科库的官职比胡忧的大,他不愿说,胡忧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只好把目光放到秦明的身上。 “秦明,依你的看法呢?” 秦明这次被胡忧救了一命,对胡忧的态度比往日好了一些。不过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他轻轻抚摸着脖子上被胡忧留下的伤痕道:“我们遇灾的消息,军团长应该已经知道了。我想,他很快会命人来处理此事,我们只要呆在这里就可以了。” 胡忧点头道:“嗯,现在看来,也只有这样了。不过青州离此,路途遥远,加上冬天雨雪不断,想来年关之前,军团的人是到不了的。 军地两方的过结,由来已久,奥维马斯想来也没有留我们过年的意思,我看咱们是不是换一个地方住?” “你决定吧,找好地方,告诉我一声就行。”秦明说完,站起来就离开。科库摇摇晃晃的也跟着走了,看来他也没什么意见。 “马拉戈壁的,这叫什么事。”杜啸天暗骂了一声,喝道:“朱大能。” “在。” 朱大能从外面走进来。 “你去看看,镇里有什么地方,找一处能住的。我们趁着年前搬过去。总比这寄人篱下的强。” “是,队长。” 朱大能应声转身离去。 “回来。” “队长,你还有什么吩咐。” “记得找一处大点的,兄弟们也都要一起过去。” 朱大能明白胡忧口中的兄弟们,指都是死去士兵的骨灰和遗物。黯然的应了声,脚步有些沉重的离去。 朱大能足足出去大半天,才拖着疲惫的脚步回来。 胡忧问道:“怎么样,找到了吗?” 朱大能摇摇头道:“队长,找不到。” 胡忧不由火道:“为什么,难道这么大一个顶泗,连间空房都没有吗?” 朱大能八尺高的汉子,此时的声音,却变得有些哽咽:“队长,不是没有空房。只是那些人,一听说是我们要,都不租给我们。说什么大过年的,弄些骨灰遗物的,晦气。” 胡忧也知道不是朱大能不尽力,而是这事不好办,唉了口气道:“唉,我知道了。你先去休习一下吧,明天把候三他们都叫上,四处找找,多问几家。另外呢,看有什么破庙之类的地方,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找好了,我们就搬。省得人家镇守大人赶人。” “是。” 房子没有,破庙还是有的。在好心人的指点之下,胡忧他们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的地方。用板车搬了两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在年末的最后一天,住进破庙,算是有个新‘家’了。 胡忧关上那破了大半的庙门,心中不由感叹。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没少住这种地方。不过那时候,大多是因为没钱才那样。没想到来到这里,还有住破庙的一天。 “嗯,这里是破了点,不过胜在自由,自己的地方,不被人管,也不用看人家的脸色,连吸口空气,都舒心很多。” 进到庙里,看朱大能他们全都像死了爹妈一样,杵在那里,心火一下就上来了:“都他娘的怎么了你们,一个个哭丧着个脸。咱们这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你们懂不懂。瞧你们那熊样,小小的灾难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一点挫折都受不了,还称什么男人。把双脚,当女人好了。没出息的东西。” “好了,都别在这傻站了。今天是大年三十,明个是初一。别人大鱼大肉,好吃好喝的过大年,咱们也不短人家什么,凭什么就不能高高兴兴的,把这年给过了。 现在我来分配任务。朱大能,你负责去买酒。记得要好酒。多弄点,至少要够兄弟们醉两回的。 候三,你去弄肉。你不是会打猎吗。去,给老子弄点野味回来。 拉雷,你心比较细。去弄些作料,还有锅碗瓢盆什么的。 嗯,里尔多,拉雷的东西比较多,你跟拉雷一块,帮帮他。顺便看有什么合适的吃食,都弄回来。生熟不忌,能吃就行。 奥托,加马,你们两个去弄些喜庆的东西回来。什么烟花炮竹啊,大红灯笼都行。 阿骨达嘛......” 阿骨达主动的说道:“队长,我跟候三一块吧,看看有没有蘑菇山菜什么的,顺便打点柴回来。” 胡忧点头道:“那行,你就跟候三去。对了,想办法弄条大鱼和活鸡回来。年年有余,大吉大利,好采头。好了,就这样吧,大家分头去办。咱们也过他个热热闹闹的大年。” “是,队长。” 朱大能七人齐声领命。 一直没说话的科库开口道:“朱大能,等一下,我跟你一起去,你小子不见得能找到好酒。” “我去弄些钱纸元宝什么的。” 秦明留下这么句话,也跟着出去了。 西多夫一直在那等着,看所有人都出去了,自己却似乎被遗忘了一样,不由有些急着道:“队长,我呢,我干些什么。” 胡忧哈哈一笑道:“放心吧,忘不了你小子。你到那边的空地挖两个坑,再磊上一个灶台,一会东西回来,我亲自给你们露两手。” 西多夫不敢相信的问道:“队长,你还会做饭?” 胡忧笑道:“我可是大师级的人物。一会让你舌头都吞下去。快去吧。” “是,队长。”西多夫扛了把大刀就开干。 “胡忧队长,你也给我们仨分配点任务吧。”这时候三个幸存的士兵也围了过来。他们三个直属上司都死了,现在也甘心听胡忧的。 “你们仨个,嗯。这么着吧,内斯塔打扫一下卫生,马纳曼想办法弄个大缸,打点清水回来。因斯,木工活会吗?” “会一点,在家的时候,跟我爹做过。” “我一看就知道你干过,咱们现在还差些桌椅,你想办弄解决了。不用那么讲究,能坐就行。” “是,队长。” “好,都去忙吧。” 众人都各自去忙,庙里一下就空了。胡忧来到耳室,看看林克。 林克躺在这庙里唯一的床上。 一个偏将,落到如今这个地步,也挺惨的。要不是发生意外的灾难,他现在应该穿着华丽的衣服,拿着精美的酒杯,和各名媛贵妇赏花吧。 “唉,事事无常,林克大人,今天咱们落到这步田地,虽不能全怪你,但是你多少也有些责任,这样想,你也就不觉得自己委屈了。 如果你有兴致的话呢,就努力点,爬起来,跟兄弟们喝杯酒,一起守岁。如果觉得没意思,你就继续睡你的,等咱们军团来人了,你的好日子也就到了。” 胡忧说完之后,微微帮林克整理了一下,盖好被子,离开了耳房。 胡忧走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林克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嘿嘿,想不到我胡忧到这里的第一个年,居然是在这里过。” 胡忧正自嘲着,突然听到门外‘咣咣’的有人在砸门。 “我靠,人说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山中有远亲。老子都弄到这副田地了,难道还有人来拜年? 哼,希望不是什么来找不自在的,不然的话,也怪不得老子不客气了。” 胡忧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走了出来。门本来就是半扇,开与不开,跟本没多大分别。人家砸门,不过是提醒里面的人,有客人来在到而已。 胡忧今天的客人,让他有些意外。 “红叶!” “胡忧。” 红叶看到胡忧,不故一切的就扑了上来。红叶并没有和大队人马一起返回,她一到帝都,就被她强母亲强硬拉回家,非要她留下来过年。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官致皇家骑兵团城守,他要留女儿在家过年,就算是苏门达尔也不能说什么。 红叶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回帝都过年了,于是也就没有拂母亲的意思,拉着和自己最要好的含玉和凡梦,一块留在了帝都。也正因为这样,她们三个才躲过了这场大难。 红叶一接到礼队路中出意外的消息,顾不得其他,马上就和凡梦,含玉赶过来。不过因为她得到消息较晚,途中赶路过急,又跑死了马,这才晚了这么多天。 “胡忧,胡忧,你吓死我了。你知道不知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红叶在胡忧的怀里哭得跟个泪一样。因为灾难来得太突然,消息传得非常混乱,一开始她收到的消息是林克部从上到下,无一生还。直到后来,她才知道,胡忧不但没有死,还因此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 不过就算是这样,在没有亲眼见到胡忧之前,红叶的这颗心,还是一直悬着的。 胡忧擦去红叶脸上的泪水,底低声的安慰道:“傻瓜,我胡忧福大命大,怎么会死的。好了,别哭了。凡梦她们都在笑你呢。” 胡忧从小就跟着他那无良的师父行走江湖,每天接触的也大多的偏门之人,还从来没有试过有一个女人,因为担心自己,而哭成这样。 红叶抱着胡忧,娇声道:“笑就笑嘛,我才不怕呢。我不管了,以后我要跟在你的身边,就算是人家说什么,我也不怕。” “这......” 胡忧有些犹豫。虽然帝国男女关系并有那些封建王朝那么封闭,也没有什么从一而终的说法,但是跟一个战死将军的夫人在一起,对自己的前途是好是坏,这是必须要考虑的事。别说此时的胡忧,还不知道红叶家势。就算知道,也同样得考虑。 事实上,不能怪胡忧有这样的考虑,每一个想要成就大事的人,都会仔细分析每一件事利弊的。 成功不是必然的,所谓一将成名万骨枯,做万骨容易,成一将难。要想比别人活得久,就必须得比别人考虑得更多,更远,更复杂,更快。 胡忧从小就生在江湖,对这些道理,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这些东西,对于大多数人也许并不适用,但是对于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胡忧来说,这已经成为了他的本能。 “怎么了,你不愿意吗?” 看胡忧不出声,红叶两眼含泪的抬起头。 “我当然愿意。”胡忧瞬间已经在脑中有了答案。对于现阶段的胡忧来说,红叶绝对是利大于弊的。再说,红叶对自己,确实有情。 “队长,你们好了没呀,我的脚已经站的很酸了耶。要不你们忍忍,让我们先进去,你们再亲热,怎么样。” 凡梦看两人大事已定,跑过来笑道。 红叶直到这时,才发现自己和胡忧的姿势非常的暖昧,娇羞不过的叫道:“死丫头,小心我撕烂你。” “啊,红叶姐,要淑女,不然小心胡忧队长不要你哟。” 凡梦咯咯笑的转身就跑。 “死丫头,你还说。” 破庙里多了三个女孩的加入,一下就变得充满生气。随着外出人员一个个抱着大包小包的回来,破庙里的年味,变得越来越浓了。 “队长,你看我弄回什么。野山鸡哟,这可是大补的好货。我和阿骨达运气,端了它一窝。” “候三,干得不错。留出一只公的,一会祭拜兄弟们。弄两只肥的,我给你露两手。” “是,队长。” “队长,你和红叶队长她.......” “多事,快干你的事去。” “别急嘛,队长。你泡妞那么厉害,也教我两手嘛。” “好,你伏耳过来.......” “真的,这也行。” 更新更快 “怎么不行,你找梦凡试试不就知道了。” “好,我马上去。” “嘿嘿,去吧。我会想念你的......” ,! , 章节目录 第40章 酒誓 候三抓回来的鸡真不错,一身漂亮的彩毛,肥肥的肉身,让人一见就忍不住相像它的美味。\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胡忧抓了一只最肥的,走着那个刚挖出来的泥坑边,准备弄个叫化鸡。这是他的拿手好戏,好久没有吃了,还真有些想呢。 洗去了一身尘土的红叶,换了身衣服,来到胡忧的身边。像个顽皮小女孩那样,偷偷从身面捂住了胡忧的眼睛。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红叶了,不过却没有转过身来,故意让红叶得手。女人有时候就喜欢玩些小游戏,红叶一路赶来,也吃了不少的苦头,让她开心一下,也没什么不好。 “猜猜我的谁。”红叶自认计得的变粗了自己的声音。 胡忧没有出声,张嘴轻轻在红叶的小手上,咬了一下。 红叶惊叫一声,把手收回去:“呀,你这人怎么这样的,坏死了。” 胡忧哈哈大笑道:“不咬一下,哪能猜出是谁呢!怎么不在里边休息一下?” “不想睡。你要杀鸡吗,我来帮你拔毛。” 胡忧笑道:“谢谢哦,不过我杀鸡是不用拔毛的。” 红叶大眼睛闪出疑惑:“这也行?” 胡忧得意道:“当然,我胡忧说行的事,就没有不行的。” “你就吹吧你,小心一会吃出一嘴的鸡毛。” 红叶边说着边好奇的看着胡忧的动作。 胡忧把鸡放到一边,在新挖的泥抗里,弄出些干净的新泥,加上水,和成团,拿在手中,不断的揉着。 红叶蹲在胡忧的对面,两手叉着脑袋,看了好一会,忍不住猜道:“你该不会是想用泥土来做包子吧。” 胡忧笑道:“是呀,做好了,先让我们的红叶尝尝。” 红叶微微噘起小嘴道:“哼,我才不要呢。” 胡忧看红叶可爱的样子,忍不住想逗逗她。眼睛一转,突然认真的说道:“别动。” “怎么了?” 红叶被胡忧吓了一跳,果然不敢乱动。 “你的脸上有个虫子。” “啊,那怎么办。” “别怕,我来帮你。” 胡忧说着用满是泥浆的手,在红叶的小脸上滑拉了两下。 红叶紧张的问道:“好了吗?” 胡忧强忍着笑:“还差一点,这边再弄一下。” “嗯,这样就差不多了。好一只漂亮的小花猫。哈哈哈......” 红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被胡忧给捉弄了:“啊,讨厌了,你坏死了。” “哈哈哈.......哎哟,别踢,别踢,踢坏了宝贝,你可就没有性福了。” “谁让你这么坏,让你变太监才好呢,哼。” 胡忧正和红叶打情骂俏,候三突然大叫着从破庙里冲出来。 “啊,救命呀,队长,快来救我.......” 凡梦拿着把刀在后边撵着:“候三,你往哪里跑,看本姑娘今天怎么收拾你。” “这个凡梦,她......” 红叶想要过去,却被胡忧拉住了:“别理他们,不会有问题的。” 红叶忍不住猜道:“候三对凡梦做了什么,把凡梦气成这样。” “我告诉你呀,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 胡忧在红叶的耳边偷偷的说着,这是他教候三的,哪能不清楚。 红叶的小脸一下就红了。“啊,他怎么敢......你个坏东西,肯定又是你捣的鬼。” 胡忧无辜的说道:“嘿嘿,是候三求我教他的,这可不能怪我。”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道:“哼,你们这些坏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胡忧大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嘛。” 经过各人的努力,一顿丰富的年夜饭,终于成功出炉了。最让胡忧想不到的是红叶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居然还会做菜,胡忧偷吃了一下,味道还挺不错的。 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问道:“队长,祭品供样已经弄好了,是不是可以开始了?” 胡忧环顾了四周一眼道:“那就开始吧。把所有人都叫过去” “是。” 祭台前众人的表情开始变得严肃起来,虽然准备得有些仓促,没有牛羊三牲,但是有鸡有鱼,还有些瓜果,也算是有模有样。 秦明和科库都已经站在人群中,胡忧的目光分别看向他们,看他们都没有主动上前烧第一柱香的意思,于是也没再做谦让,大步来到灵位前,燃起三支朝天香,端正三拜,香炉之后,倒了一杯酒,高举额上。 “我死难的兄弟们,愿你们灵魂安详,家人珍重。各位死难的兄弟,你们的阴灵不远,回来再与兄弟们喝一杯酒,黄泉路冷,你们要多多保重。 你们此去数百人,到了新的世界,要相爱相互......你们的家人,兄弟们会代为照顾.......此去阴阳路.......愿你们安息。” 胡忧一番祭词下来,致情致性,周围之人,听了无不黯然神伤,红叶几女甚至都已经抱在一起,流泪不止。 胡忧的师父参在没有生意的时候,也曾经假扮过风水先生,胡忧跟在他的身边,也多少学了一些东西。那个无良的师父,曾经告诉过胡忧,仪式为死人做,却是给活人看的。所以用词用语,一定是让活人听了动情,才能多拿钱。胡忧知道自己这次做到了,不过他的奖品不是钱,而是人心。 胡忧之后,众人一一灵前上香。候三本也想像胡忧那样来上两句的,不过肚子没货,最后还是算了。 胡忧大看都烧过香了,这才说道:“好了,大家整理一下,准备开饭吧。今天是大年三十,咱们兄弟好好喝一顿。”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从庙们里传来:“慢着,我还没祭拜死去的弟兄们呢。” 顿时,所有的人,都转向了发声的那个方向。 只见一个人,驻着支木棍扶着墙,站在那里。是林克。林克他醒过来了。 胡忧的反应最快,三两步就走了过去。 “偏将大人,你醒了,这真是太好了。” “胡忧,扶我过去,我要给死难的弟兄们上香谢罪。” 胡忧愣了一下,因为他感觉林克整个人似乎都不同了,往是的林克,是绝不会说出这种话的。 “这......好,你小心一些。” 在众人的目视之下,胡忧扶着林克,一步步的来到灵位前。林克轻轻推开胡忧,一下跪倒在地上。 “各位死难的兄弟,我林克今天是来给你们谢罪的。如果不是我急着赶路,也不会错选了这条死路,不但自己差点丢了性命,更害得你们枉死他乡,我林克死不足惜,可是却让你们千百余条性命因此枉死,林克愧对你们和你们的家人呀。” 林克一番话,说得声泪惧下,真可谓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胡忧亲手点燃三支朝天香,来到林克的身边:“偏将大人,这是天灾,咱们谁也挡不住的。所谓天灾无情人有情。我们这些活下来的人,更要好活着,在有能力的时候,为他们的家人,尽一些绵薄之力,我想死难弟兄们的在天之灵,也会得到安息的。” “胡忧,你说得不错。悔不该当初不听你的话呀,不然想必能有更多的弟兄活下来。” “死都已亦,偏将大人,给弟兄们上柱香,送他们阴阳路上,一路好走吧。” 胡忧把手中的香递到林克的手中。 “好,你扶我过去吧。” 林克上完香,胡忧让朱大能他们把祭台给撤了。一行人入坐,年夜饭正式开始。 “偏将大人,今天是大年三十,你给弟兄们讲几句话吧。” 胡忧对坐在主位上的林克提议道。 林克道:“胡忧,你直接叫我林克就好了。我这条命是你救回来的,何以有脸再当得起你这声大人。” 胡忧心说,还好你记得是谁把你救的,不然我这力算是白出了。 胡忧慷慨激昂的说道:“偏将大人,你可不能这么说。我只不过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而已。你是军中主帅,别说是救你,就算是为你送命,这也是应该的。” 林克感慨的说道:“胡忧,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有能力的人。相信你将来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我以曾经做你的主官为荣。” 林克说完这话,接过胡忧递过来的酒杯,站起来,对众人说道:“话就不多说了,林克愧对大家,今天借此酒,向大家赔罪。” 林克喝干了手中的酒,拍拍胡忧道:“胡忧,你也给大家说两人句话。” “就是,队长,你也来给整两句吧。我觉得你说话特有水平。” 候三也叫了起来。 胡忧笑道:“候三,你这是骂我的吧。” 候三严肃的双手举起酒杯,单膝跪道:“队长,我可是打从心里佩服你的。今天当着在坐的各位弟兄,我候三对天发誓。从今往后,我候三就跟定你了。你让我往东,我决不往西。你让我死,我决不活着。” 候三这么做,有一个说法,叫做酒誓。这是天风大陆表忠心的一种传统。只有出于自愿,才能这么做,不然就算是皇帝都不能命人发酒誓。 只要胡忧喝下了候三这杯酒,就算是仪式成立。如果以后候三背叛胡忧,那就是整个天风大陆的公敌,说人人得而诛之,那有过。瞧不起,那是肯定的。 “说得好。”朱大能猛的站起来,拍着候三的肩膀说道:“候三,认识你这么久以来,也就这句话,像是人话。“ 朱大能说完,同样举起一杯酒,单膝跪在候三的身旁: “队长,我朱大能也算一份。这次要不是你,我这条命就没了。从今天起,我这条命就是你的。” “队长,也算我一份。” “对,我也是。” “平时队长对我们最好,每天喝酒吃饭,都抢着给钱,还给我们的家人送东西,又救了我们的命。 这辈子,摊上这们个长官,没得说。我也认准队长你了。其它的人,我谁也不服。” 一时间,群情激动起来,队里八个人,有六个人举起酒杯,对胡忧表了忠心。那场面,看得其他人,特别是林克震撼不已。他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兵还能带成这个样子的。 拉雷受气氛感染,也举起了酒杯,不过里尔多在他的身后,死命的拉着拉雷,没让他跪下。别人里尔多不管,可是拉雷的身份,不能这样做啊。 胡忧心里对候三、朱大能的表现,还是非常满意的。做了这么多事,终于算是有回报了。不过当着林克和科库这些上司面前,他可不能表露出什么。这酒他肯定要喝,但是喝法得有讲究。不然被传出私拉山头的话,那可好说不好听。 “你们这是干什么,都还没喝酒呢,就一个个全都说胡话了。全都坐好了,饭菜凉了就不好吃了。” 六人举着手中的酒怀齐声道:“对长,你就答应我们吧。我们都是真心的。” 这时候林克说话了:“胡忧,这酒誓之酒,你怎么能不喝。你要不喝,他们今后还有什么脸面在天风大陆上立足。” “偏将大人,这......” 林克推了胡忧一把道:“去吧。这是六颗跳动的心。” “我看他们是想灌死我。” 胡忧当先接过候三的酒,一口喝下去。接着分别喝掉朱大能,西多夫,阿骨达,奥托,加马五人手中的酒。 正当胡忧喝完加马手中的酒,准备转身回坐位的时候,内斯塔,马纳曼,因斯这三个幸存的兵,相互对望一眼,也单膝跪下,齐声的说道:“天灾那天,我们曾经发过誓,谁能救我们的性命,我们此生就跟跟谁,为奴为役,绝不后悔。 胡忧队长,请你收下我们。” 胡忧心说,这怎么的,还有意外的收获,又来三个。 胡忧道:“你们怎么也要来。” “胡忧队长,我们的命,是你救下的。请你也喝了我们的酒。”三人不但是单膝跪下,连头都扣在了地上。 “好!你们既然看得看我胡忧,咱们今后就是一个战壕里的弟兄,有我胡忧的,就有你们的。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胡忧毫气的说完,一口气连喝三杯,把这三人也收下。 你别说,这天风大陆表忠心的办法还真特别,酒量小点的,还真有难度。 胡忧微微有些摇晃的回到自己的坐位上,说真的,他最希望的是科库和秦明也来这么一下。可惜,这两个人,似乎没有这样做的意思。拉雷和里尔多,胡忧当没有看到。他早发现这两人身份不一般。至于是什么身份,现在还不清楚。不过肯定不在林克之下。 “胡忧,你的酒量不错嘛。”林克笑道。 胡忧道:“偏将大人,你就别笑话我了。这什么都没吃呢,就被灌了那么些酒。我这脑袋都发晕了。” “既然那么多杯酒都喝下去了,我看,也不差我这一杯吧。”林克说着,和候三他们一样,单膝跪了下去,双手举起酒杯。 林克这一举动,别说是胡忧,恐怕在坐的,除了林克自己,谁都没有想到,也不敢想吧。一个偏将向一个队长效忠,这是在天风大陆历史里,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偏将大人,你这是......”胡忧心中狂喜,脸上却震惊的看着林克。 林克再提高了一些自己的手,说道:“很不巧,我也曾经立下过与他们三人同样的誓言。就在我被山石砸重的瞬间。 他们的酒,你都喝了,我的酒,也不会不喝吧。” 胡忧苦笑道:“偏将大人,你别跟我开玩笑了。” 林克严肃的说道:“我是认真的。” “可是在军中......” 胡忧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是意思很明显,这酒喝下去,那么在军中,谁听谁的。 “军中的事,以后再说。此酒不喝,你不是看不起我林克。”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41章 帐下谈军(上) 大年初五,暴风雪军团的人,终于来到了顶泗。胡忧一行人,也终于结束了破庙的生活,得以回军青州。 事实上,林克醒来之后,胡忧他们就已经不需要再留在这里,但是鉴于死难者的遗物过多,路行不便,这才多留下来几天。 五天的破庙生活,虽然苦了一些,但是对于这些劫后余生的人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结果了。相比起那些死难的兄弟,他们至少还能感受这种清苦的生活。 这一次的年礼队,可以说是有史以来,最为悲剧的。林克损失了这么多的部下,还把皇帝回送给军团长的礼给弄丢了,回去升官,那是想都别想了。别说他只有一个做军团长姨太的姐姐,就算他有个军团长的妈也不行。 科库算是比较无辜的一个,他原本并不是年礼队伍里的人,要不是因为那巴坡的事,他跟本就不会来帝都,也就不会损失掉手下的几百名士兵和战马。要知道他的那些兵,可都是见过血的老兵,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了这种天灾里,怎么能让他不心痛。科库直到现在,也没有完全恢复过来。 其他的人,秦明脖子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伤疤,朱大能他们受到了惊吓,红叶三女虽然躲过了天灾,但是策马狂奔几百里,也着实吃了不少苦。 细算下来,这次年礼队,唯一有收获的,也就只有胡忧一个人了。胡忧这次不仅得到了九个人的效忠,还得到了一个不死鸟的外号。 外号这东西,可不是自己起的,必须得别人起。不死鸟这名号,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胜在霸气十足,寓意也不错。胡忧一开始虽觉不够拉风,不过现在,也慢慢喜欢上了。 另外,林克一直以为已经丢失掉了的皇帝回礼,实事上,就在胡忧的戒指里边躺着。胡忧听说这东西是皇帝给军团长苏门达尔的礼物,心里就一直痒痒的,很想知道盒子里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过红叶大部份时间都在胡忧的身边,加上破庙这地方也不怎么样,这使得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那个玉盒里装的是什么。不过皇帝送的东西,想来不会太差。这是胡忧的另一个收获。 还有一个收获比较空头,因为还没有经过最后的证实,所以还不知道究竟会是什么。 这次的天灾,林克部几乎全军覆没,只有胡忧的小队,完完整整,一个都没有死。加上他又救了林克和科库,这一个偏将一个校尉,外带一个秦明和三个兵,怎么说,也算是大功一件,赏是肯定有的,只是还不知道,是加官,还是赏钱。这个现在还不好猜,得看苏门达尔的意思。 苏门达尔对这次的事件,还是很重视的,他派了一个郎将来顶泗。郎将可是团长,这位又是骑兵部的郎将,手下管着五六千号的人马,在军团里,那可是属于高官,不是军团长的亲信,跟本不可能坐到这个位子。 这个连年都没能好好过的郎将名叫奥特加,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像个白面书生,不怎么像个将军。 不过谁敢因为他的外表而小看他,那可就大错特错了。林克私下里,曾经偷偷的告诉胡忧,这个奥特加看起来文弱,手上功夫却非常了得,最擅长的是使刀,素以快刀闻名军中。他的刀法,在暴风雨军团里,至少可以名列三甲。 奥特加带来了三百名士兵和数十辆大车,这使得胡忧他们,一路上都挺舒服的。每天在车中吹牛打屁,风不吹,雨不淋的,就到了青州。 奥特加这人似乎不太爱说话,除了见面的时候,和胡忧他们说过几句之外,就一直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如果不是停车吃饭的时候能见到他,胡忧甚至以为这个郎将不在队伍里呢。 “哈,真冷呀。”候三缩了缩身子道。 “可不吗,在燕州还不觉得怎么样,这秦川一过,天气看着就知道不同了。” 里尔多非常认同候三的话。他是中州出生的人,对于青州的寒冷,还是很不适应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拿出酒壶,灌了一大口酒,说道:“这种天,如果能泡个温泉就爽了。” 候三接话道:“温泉,好像听说阳程有,回头问问偏将大人,他肯定知道。” 大难不死的林克,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比以前好说话得多,对身份官级,分得也没那么清楚了。要知道以前的林克,可不会和下级说太多话的。现在,经过在破庙里的几天相处,林克也逐渐的融入了这个队伍中。平时没事的时候,大伙也常在一起聊天。 胡忧随意的说道:“到时候再说吧。对了,你们有谁去过阳程吗?” 候三和里尔多一个个都摇头,他们都没有去过。这辆车里看来没有谁去过。胡忧本想打听一些关于阳程的事,现在也没办法。事实上,这些事,问林克是最好的。可惜由于级别的关系,林克不可能与他们同车。 就这么又走了五六天,胡忧一行人,终于到了阳程。阳程、乐同是青州最大,也是最繁华的两座城。相比起帝都、浪天,阳程要差很多,不过这里特有的北国风光,却也是相当不错的。 胡忧他们的车,直接被拉到奥特加的驻地军营。傍晚吃饭的时候,他们才被告知,苏门达尔会在明天接见他们。 连日的赶路,大家都累都够呛,谁都没有心情再干什么,到了营地,全都早早睡了。 第二天,天没亮,胡忧一群人,就被传令兵给叫起来,换上新军衣,前往军机楼。军机楼也就是苏门达尔平时办公的地方。 一开始,胡忧以为苏门达尔会同时招见礼队的人,不过直到出门,他都没有见到林克、科库、秦明他们几个,就连内斯塔那三个兵也没有看到,跟着来的也就朱大能这几个手下的兵。 “队长,我怎么觉得这里有些渗得慌。” 候三看着门外那些枪明刀亮的士兵,有些坐立不安的。 朱大能冲外瞟了一眼,并没有过多的在意。他的胆子要比候三大得多:“这就叫做气势,你懂不懂。” 胡忧正在猜想的苏门达尔究竟想要干什么。他们天没亮就已经到了军机楼,可是到了之后,就被安排在这房里,也没吃的也没喝的,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门外还有士兵看着,不让随意走动。 手中的资料太少,胡忧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除了坐等,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就这么一直坐到快中午的时候,才有传令兵过来。 传令兵的口气相当横:“你们谁是胡忧?” 胡忧听到叫自己的名字,赶紧站直敬礼道:“报告长官,未将是胡忧。” 传令兵一般都没有正式的级别,但是他们却有见官大一级的特权。这个传令兵手上拿着的是军团长的令牌,就算是林克来了,也得叫一声长官。 “嗯!”传令兵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冷哼一声道:“跟我来吧。” “是,长官。”胡忧看到朱大能他们一眼,试着问道:“请问长官,他们.......” 传令兵不耐烦的说道:“让你跟着就跟着,问那么多干什么。” “是。” 胡忧看这家伙很不友好,只能老实的跟着。 军机楼听起来像是一栋楼,实际上非常的大。胡忧跟着传令兵一层一层的往里走,经过了七八道关,才来到一个小花园前。 “你正这里侯着。” 传令兵把胡忧放在一个岗亭边,就自各去了。岗亭不远处,有一个巨大的石碑,上书‘擅闯者死’四个大字。八个看起来就像是高手士兵守着,防贼一样的防着胡忧。胡忧本想上去套近呼的,想想还是算了。看他们那表现,也搭不上什么话。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那个传令兵才再次来到岗亭,把胡忧带往花园中间那栋唯一的建筑。这并不是军机楼的正殿,而是后书房。苏门达尔平时喜欢在这里办公。虽然一路过来,都没有见着什么人,但是胡忧却隐隐能感觉到,四周都有眼睛在看着他。如果不是有传令兵带着,他知道自己是走不到这里的。 书房门外,只有两个老者把守着,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传令兵对他们却格外的恭敬,一一给两人行了礼,这才走进书房。 苏门达尔正在看着文件,传令兵跨前一步,单膝跪到书案前,道:“启禀军团长,胡忧已经带到,正在门外候着。” 苏门达尔丢开手中的文件,道:“叫他进来吧。” 胡忧走进书房,偷眼看了苏门达尔的位子,单膝跪道:“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 苏门达尔瞟了一眼胡忧:“你就是胡忧?” “禀军团长,未将正是。” “嗯,胡忧,你起来回话。” “是!”胡忧从地上站起身来。 苏门达尔翻动着手中的文件,淡淡的说道:“听说你这人很有本事呀。” ,! , 章节目录 第41章 帐下谈军(下) 胡忧听着这话,虽猜不出苏门达尔的意思,但是他知道,这不是让他接话的,所以他站直着一言不发,等着苏门达尔后面的话。。 苏门达尔足足等了两分钟,这才接着说道:“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没过三个月,又升队长。听说你还得了个‘不死鸟’的外号,比我当年可强呀。 据我所知,帝国还从来没有过升官像你这么快的,你算是帝国第一人了。” 胡忧恭谦道:“那都是长官们的错爱,未将愧不敢当。” 苏门达尔摆摆手道:“你也不用自谦,没有些本事,是不可能在军中混得好的。资料上说,你是江南州的人?” 胡忧心里有些嘀咕。暗想着,该不会是身份上出了什么问题吧:“未将是江南州柳江人。” “江南州可是个好地方呀,山清水秀,气候温和,比我这青州可要好上太多。你为什么不就近加入红粉兵团,而要千里迢迢的跑来青州?” 胡忧来之前,就已经想过这个问题,早有准备。于是从容的答道:“红粉兵团自然也很不错,只不过本人自小就听闻军团长的名号,一直视您为心中的英雄,所以,我就来了。” 苏门达尔哈哈哈大笑道:“你小子很会说话呀。怪不得能让林克向你发酒誓。” 听到苏门达尔这话,胡忧马上单膝跪下:“小人之前并不知道偏将大人会那么做,请军团长大人降罪。” “酒誓乃天风大陆的传统,属私人的事,我这个军团长管不到,不过,你这么做,让我很为难呀。” 胡忧知道苏门达尔这是话里有话,以前跟师父在江湖上行走的时候,没少用这招,所以他什么也没有说,就那么静静的听着。 苏门达尔从胡忧进门,就一直留意着胡忧的一举一动。在没有接见胡忧之前,苏门达尔已经把胡忧的资料完全看过,也详细的问过林克和科库关于胡忧的事。他们两人对胡忧的评价,让苏门达尔也很心动。 林克因为对胡忧发过酒誓,他的话,苏门达尔只能信一半,但是科库向来敢直言,他的话可信度非常高。再加上第一天就升胡忧为夫长的人,是一向有识人之名的罗德里,这更能证明问题。只可惜,罗德里也在这次的天灾中死掉了,不然苏门达尔还想要找罗德里问问,他对胡忧的看法。 做为一个长驻边关的军团长,苏门达尔比苏克更早意识到帝中的问题。虽然多年以来,帝国没有大仗,但是小的边关摩擦,还是不时会发生的。 苏门达尔做为暴风雪军团的最高军事长官,在很多问题上,他看得比谁都清楚。以前跟安融发生冲动,一般随便调个纵队上去,就基本能解决问题。虽然现在也同样是一个纵队,但是这个纵队,确不能随便调哪队都行。一定要调那几支精英部队才打得过。一般的纵队,已经不能完成任务了。 常归的冲突,现在已经变成了面子工程。对外,苏门达尔一直展现着暴风雪军团的强悍,让安融错误的认为,帝国的军队,还是如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一样能征惯战。实事上,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面子,他维持得很辛苦。 士兵尚且如此,各级军官就更不用提了。苏门达尔清楚的知道,自己手下的将领虽多,但像林克这种花花头,和各豪门世家出生的公子,就占了半数以上。真正能带兵上战场的,没有几个人。苏门达尔有时连想都不敢想,一但真有大仗,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从几年前开始,苏门达尔就开始有意识的发掘和培养军中正真有用的人才。无奈歌舞升平三十八年的帝国,兵源大不如前,收效甚微。精兵是找到了一些,但是将才,几乎没有遇上一个。 苏门达尔从各方面反馈回来的信息,和此时的表现来看,眼前这个年轻人,很可能就是他想要的将才,这怎么能不让他多加留意呢。 胡忧并不知道苏门达尔心里在想什么,苏门达尔在观观察他的同时,他也小心的在观察着苏门达尔。暗自猜着这个五十八岁的军团长,在想什么。 苏门达尔看了胡忧良久,这才继续说道:“胡忧,我想听听你对帝队的看法。” 胡忧心中一动,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说道:“军团队大人,末将初入伍不久,这个话题有些太大了。小人不敢乱说。” 苏门达尔把自己的气势放下去,以一个长者的口吻说道:“我这人就是喜欢听新兵的意见,咱们随意聊聊就好,不用当真的。” 这似乎是一个机会,说还是不说,要怎么说,胡忧在心里犹豫着。江湖人最善察言观色,胡忧已经看出了苏门达尔对自己似乎有提拔之意。这话如果说好了,升一级,怕是肯定的。 但因为是初次碰面,胡忧对苏门达尔的性情并不了解,不知道这个人,是喜欢听恭维话呢,还是爱听打击话。要是一个不对,把苏门达尔给惹恼了,在他的心中留下不好的映像,那对自己今后的发展,可是大有阻碍的。 危险和机遇从来都是并存的,只是看你有没有那个能力抓住。 胡忧边思考着,边留意苏门达尔的脸色。但是苏门达尔这人也是老狐狸一个,半点都看不出他心中真实的想法。胡忧实在没有办法,只能从苏门达尔的年纪上打主意。 以苏门达尔六十上下的年纪,和军团长的军衔,应该是建国之前,就已经入伍了的。那么,他就应该对之前的帝队,有一定的了解。 胡忧虽然没有见过之前的帝队怎么样,但是胡忧知道,以现在的帝队战力,决不可能在众强环视之下,推翻紫荆花帝国,而建立现在的曼陀罗帝国。 胡忧决定,赌一把。 “将军既然让未将说,那未将就斗胆说几句。以我看来,帝国徒有百万军队,却没有一战之力。” 苏门达尔眉头一挑:“怎么说?” 胡忧看苏门达尔没有发怒的意思,就知道自己这把赌对了。于是接着说道: “现在人们一谈起帝国的军队,总是说三十八年前的军队如何如何厉害。可是谁也没有意识到,我们现在的军队,已经不再是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了。 三十八年前的那支军队,是在帝国最混乱的时候,成长起来的。他们之中的很多人,从小在生活在战乱之中,没有一点能力的人,早就被环境所以淘汰,跟本活不下来, ?#~@ 章节目录 第42章 抉择(上) 胡忧越说越激动。(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他也是一个年轻人,也同样有年轻人的血性。回想起天灾时那惨烈的场面,他真有些管不住自己的嘴。 苏门达尔静静的听着胡忧的话,胡忧说到激动的时候,他也跟着不时的点点头,却一直没有打断胡忧的意思。 胡忧说着说着,猛然收住了嘴,凡事适可而止,今天的话已经够多了。在说下去,反而会起到反作用。 “未将年纪尚轻,不知天高地厚,一时口快,还请将军赎罪。” 苏门达尔摇摇手道:“嗯,你先下去吧。” “是。”胡忧临出来之前,偷偷瞄了苏门达尔一眼。可惜这老狐狸脸色不愠不火,也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胡忧本以为自己回被带回刚才那个房,与朱大能他们汇合,没想到,却被传令兵带到一个房间里。 “你就先在这里休息,军机楼乃军事重地,随意走动者,杀无赦!” 传令兵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胡忧看他那张脸,像是被人暴过菊一样,也没敢再多问什么。 “杀无赦!好有气势的一句话。”胡忧发现,自己很喜欢这句话。 这房间里有床,有桌,有茶,有水,环境还挺不错。胡忧四处看了一下,在桌前坐下来。 “苏门达尔这是什么意思呢?软禁?我似乎还不够这个格吧。这个老狐狸,查小爷的底,还故意问这么多事,肯定有什么目的。我可得小心一些。 还好当时偷的是江南州的身份证明,两地远隔千里,查证不便。不然的话,说不定还真会出什么纰漏。 任它风高浪急,我自不动如山。现在唯有静观其变了。” 胡忧喝了口茶,合衣在床上趟下来。 “唉,长这么大,还没有睡过这么好的床,让我试试再说。高床软枕,还真是不错。嗯,如果红叶在就好了,这床滚起来,一定很爽。” “对了,不知道有没有人在暗中监视我。”想到这,胡忧从床上跳起来,小心的在房中四处查看。最后确定没有被监视,这才安心了一些。 “睡觉时间还早,看会。” 胡忧在拿书的时候,猛的想起那个从林克身上得来的玉盒。到手这么多天了,一直没什么机会,都还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呢。 又一次把房间查看了一遍,胡忧从戒指里把那个玉盒拿出来。 “让我看看老帝皇到底送什么给苏门达尔。” 玉盒略比巴掌大一些,通体碧绿,自成一体,上下无字,什么也没有写。 开口之处,密封着防止他人私开的火漆,火漆上有三世帝皇巴伦西亚的金印。胡忧可不管他加盖的是谁的印,身上的刀箭在见苏门达尔的时候,已经被收上去了,胡忧从戒指里拿出把匕首,小心的把玉盒给弄开。 “嗯?” 看到玉盒里的东西,胡忧愣住了。 玉盒里一个金属制做的人手型的东西,像是一件工艺品,也可能是一件武器。胡忧发愣的原因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他在这东西上,看到了是换日弓一摸一样的花纹,也就是那些神秘的疲门文字。 “飞天爪。” 胡忧把东西从玉盒里拿出来,仔细的辨认着上面的字。 通过上面的那些疲门暗字,胡忧知道了这个东西的名字叫做飞天爪。飞天爪和换日弓一样,也同样以花纹的形势,详细的记录着它的用法。 胡忧按着上面的说明,按动几个隐藏的机关,飞天爪无声无息的松开,由一块合整在一起的整体,变成了一个像扯线木偶式的人型手。胡忧试了一个,通过尾部的制作端,可以让这个手作出和人手一样的动作。 “真是精巧啊,通过尾部这条丝线,用好了,这就是一个加长的第三支手呀。可惜这个控制起来,很有些难度。对了,试试那个看看。” 胡忧想着,从戒指里拿出雪里红蛇,试着把两样东西合成一体。没想到,雪里红的尾部突起,刚好可以很完美的镶嵌在飞天爪把手部。由于雪里红特殊的延展性和可控性,居然可以通过雪里红来控制飞天爪的动作,这比用丝线控制要容易很多。 这一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他一直都知道这雪里红蛇鞭是个不可多得的宝贝,只是却都没有发现让它发挥功能的办法。只用来当鞭子用,真是太可惜了一些。现在能与飞天爪这么天衣无缝的配合,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看我把那边的茶杯拿过来。”胡忧坐在床上,把飞天爪给甩出去,用蛇鞭控制飞天爪的动作。 因为还不怎么熟,胡忧控制得有些吃力。不过飞天爪还是抓住了杯子。 胡忧得意的刚想把杯子抓过来,‘啪’的一声,整个杯子被抓成了粉碎。 胡忧跳下床就跑向桌子边,吃惊的暗道:“我的娘,这东西也太锋利了吧,这要是抓在脑袋上......” 胡忧把脖子一缩:“杀人于无形呀。” 胡忧这时才意识到,这个飞天爪和雪里红蛇的组合,是一件杀人的利器。雪里红蛇身的最大可控延伸长度是十多米,也就是说,如果这东西练好了,胡忧可以利用飞天爪隔着十多米杀人,不,按飞天爪的设计用法,应该是可以用它在三十米内,做任何人手可以做到的事。 神奇,真是太神奇了。 欢喜的拿在手中摆弄了好一会,胡忧把飞天爪藏好,趟在床上,思考着另一个问题。随着换日弓和飞天爪的先后到手,这让胡忧不得不正视另一个问题—— 从换日弓和飞天爪的设计工艺和独有的疲门暗记花纹,以及用料来看,它们完全是同一个时代,同一批人,甚至是同一个人所制作的。那么这个世界上,究竟有多少件这样的宝贝,它们又分别是什么,如果都把它们全部收集起下,又会怎样。 还有,是谁制作了它们,上面又为什么都会有疲门独有的暗记文字,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谁能看得懂这上面的文字,谁会使用它们。 一个问题变成了许多的问题,胡忧每一个问题都想要解开,但是到目前为止,每一个问题,似乎都没有答案。 苏门达尔再次接见胡忧是在第三天的下午,这次接见的地方不是后花园书房,而是军机楼的主楼议事厅。 “未将见过军团长大人。” “嗯,胡忧呀,这几天住到还好吗?” 苏门达尔放下手中的笔,来到偏坐的木靠椅。 “来,坐坐。” 胡忧半边坐在椅子上:“谢大人关心,军团长这里好吃好喝,未将住得很好。” 更新更快 苏门达尔道:“嗯。你入伍之前,应该上过学吧。” 胡忧回道:“小人家境不是太好,年少时,跟老师学过些字画,没正式上过学堂。” “嗯,这样啊,那么你有没有兴趣去上学呢。” ,! , 章节目录 第42章 抉择(下) 胡忧没想到苏门达尔会提起这个,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上学?将军,未将不明白你的意思。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苏门达尔喝了口茶说道:“嗯,是这样的。咱们天风大陆在百多年前,曾经由各国共同出资,建立了一所旨在培养军事人材的学院——哥伦比亚军校。 我想让你到这个哥伦比亚军校去上几年学。” 胡忧疑惑道:“我好像只听说过皇家骑兵学院。” 苏门达尔解释道:“皇家骑兵学院是我们曼陀罗帝国自己建立的军校,只招收咱们曼陀罗帝国的学员。而这个哥伦比亚军校,是各国联合创办的,面向整个天风大陆。校址并不在曼陀罗帝国境内,而是在天德。那里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领地。” 胡忧沉思道:“将军的意思是让我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学,毕业后再回军中效力?” “是的,不过你也可以选择不去。以你这次所立的功,按理,我应该升你为典军。现在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升为典军,继续留在军中。二是不升官,由我暴风雪军团保送,进入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学费由军团出,生活费自理。你可以回去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 胡忧毫不犹豫道:“不,不用考虑了,我选择去哥伦比亚军校。”这是想都不用想的好事,还要犹豫,那就是傻子了。 不错,如果选择前者,胡忧马上就可以升一级,成为拥有百名手下的分队长。这对没有任何背景的平民兵来说,已经算是一个很不错的职位了。很多人当一辈子兵,都不一定能坐到典军的位子。 可是这个选择,绝对是一个短视的行为。难道说苏门达尔让胡忧去哥伦比亚军校回来,只是为了省下一个典军的名额吗?那肯定不是。如果他不是想要重用胡忧,是不会让胡忧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去的。相比起这个,一个小小的典军,又算得了什么。 此时的胡忧并不知道,同样的选择,在一天之后,也摆在了秦明的面前。至于秦明的选着是什么,只看胡忧单身上路,就知道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当他们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之时,要走哪一条路,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没有欢送,没有人群,在胡忧上路的时候,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他将前往何处。当胡忧想要去和朱大能、红叶他们告别的时候才知道,包括林克在内有所有人,早在三天前,就已经奉调离开。至于去了哪,以胡忧的权限,无从知道。 拍拍苏门达尔给的身份证明,牵着匹军中的老马,胡忧两袖清风,孤身上路,一切和来时,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分别。 天德在天风大陆的西南边角上,胡忧要想去到那去,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走青州出境,过安融,然后转向池河帝国,再途经色百帝国,最后再通过两个小国,保德、西靖,到天德。 但是这条路相当遥远,气候极度恶劣不说,池河和色百还在打仗,危险度和艰难度都很高,胡忧想都没想,就直接弃用了。 至于另一条路,就是胡忧现在走的这条路。和送礼队当时的走法一样,到了帝都继续往南,经幽州或江南州出境,然后横穿整个宁南帝国全境,也就差不多了。 这样走的好处多多,气候温和,道路相对熟习,这些都不算什么了,最重要的是胡忧可以途经江南州。他现在怎么说都挂着江南州人的身份,对江南州的事物一无所知,那也太说不过去了。 青州到帝都的路,胡忧已经是轻车熟路,一路走来,并没有太多的故事。只不过,胡忧发现,这一路之上的流民似乎又比上次经过的时候,要更多了一些。 胡忧这次没有进帝都龙城,而是在塘沙转道,绕过帝都,经盘古坐小船从江运进入江南州。胡忧的目的地是柳江,这是他身份证明上的家乡。 “江南州素来以产粮和糖而闻名,终年无雪,四季如春,粮种二道,水美鱼丰,人民富足。”这是胡忧在太史公的故事书上看到的介绍,也是胡忧对江南州的第一映像。 然而,胡忧一到江运,就发现,现实的情况,和书中记载的完全不一样。胡忧发现,这里的人民一个个面有菜色,并不像生活很富足的样子。 一路前行,胡忧很快又发现了另一个现像。这里的男子很少,而且大多不是没有成年,就是五十岁以上老者,或是四肢不全,久病在身的人。总之街上看不到几个壮年男子,路上多见妇人和小孩。这不由让胡忧感觉有些奇怪,现在并无战事,为什么会这样呢? 刚好路边有个酒馆,走了半天路,胡忧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决定进去喝口茶,吃点东西,顺便打听一下消息。 店小二看胡忧过来,忙上前招乎。 “客官来了,里边请,里边有上坐。” 招呼胡忧的是一个女人,长像一般。胡忧心说,连店小二都是女的,这还真是少见。 胡忧问道:“姑娘,这里有草料吧,我要喂喂马。” 女小二牵过胡忧的马道:“没问题,包你满意。客官里边请?” “嗯!” 胡忧抬步向酒馆里走。女小二把马交给其他人后,又急急的跟了进来。 酒馆里的人不多,多是些行脚的客商。胡忧选了副临窗的坐头,坐了下来。 女小二先给胡忧倒上杯茶,这才问道:“客官想要吃喝些什么?” “给我来壶酒,来点牛肉,花生,再随意上两个菜,一小锅米饭。” “好咧,请官请稍坐,饭菜马上就得。” 女小二说完,高兴的下去了。这可是她今天做的最大一单生意。 酒馆客人不多,没等多久,胡忧要的东西,就如数上来。 “客官,你的东西齐了。” 胡忧叫住准备离开的小二:“小二,陪我喝两杯怎么样,我想向你打听些事。” “这......” 女小二有些犹豫。由于身为女儿身的关系,经堂有想吃豆腐的客人,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姑娘不要误会,我只是想打听点事而已,没有别的。” 胡忧边说着,连给女小二塞过几个铜板。 女小二见着钱,心里盘算了一下,暗咬银牙一翻手,把铜板收了起来:“那行。不知道客官想要了解些什么,只要我知道的,一定如实相告。” 胡忧喝了口酒,问道:“我看这街上男子颇少,不知是何故?” “客官想来是外乡人吧!” 胡忧点点头,没有开口,等着小二的下文。 女小二继续道:“我们江南州,多出手艺人。年前,巴伦西亚大帝要修皇陵......” 女小二拿了胡忧的铜板,说得十分的详细。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巴伦西亚那个老家伙,刚坐上帝位,就为了修自己的皇陵,而在江南州抽调了几十万的民夫,使得江南州壮劳动大量缺少,才会造成现在的情况。 更新更快 离开江运,胡忧一路往江南州腹地进发,不过到了秀罗,他就没有在往前走了。因为他要去的柳江,已经被官军封索了起来。经过打听才知道,柳江正在闹瘟疫,已经十室九空 被这样封着意昧着什么,胡忧相当的清楚。以现在的医疗水平,对付瘟疫的办法不多。为了防止大面积的暴发,被发现瘟疫的地区,一般都会隔离。在无水无食无外援的情况下,里面的人能不能活下来,那就要看天意了。 现在进去,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胡忧只好打马转向,转道州象,出江南州,进入宁南帝国。 ,! , 章节目录 第43章 似遇贵人(上) 天风大陆的贸易挺发达,不交战的时候,各国的边关盘查得也不是十分的严格。胡忧进入宁南帝国,并没有花费太大的力气。 天风大陆一共有七大帝国,分别是曼陀罗,宁南,林桂,池河,色百,林玉和苍悟。七大帝国之中,公认曼陀罗帝国的军力最强,而宁南则最富。 曼陀罗帝国的军力,现在还算不算是最强的,胡忧已经不想再提了。曼陀罗帝国现在就是一只纸老虎,吓唬吓唬人还行。真要哪天遇上个醉汉,这膜膜一捅就被破掉。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胡忧几乎不用想,就能知道。史书上对于这些的记载,从来就没有少过。 不过对于这宁南最富,胡忧却是深感认同。胡忧在宁南帝国里一共走了二十七天,所到之处,所见之人,无不是衣着华丽,食有酒肉。就连最次的脚夫,都能时常出入青楼楚馆,眠花宿柳。 人说国富则民强,胡忧现在身为军人,最关心的就是宁南帝国的军力部属情况。 宁南帝国的驻军和曼陀罗帝国不一样,这里的军队并不参与城镇管理,平时看不到什么大批的军队。不过从普通的城卫兵来看,胡忧发现,说宁南经济最富而军力最差,想来应该是一个错误。 别的都不说,单单从装备上来看,宁南士兵的装备就要比曼陀罗帝国的好上太多。曼陀罗帝国的士兵,现在身上穿的,还是三十多年前的制式藤甲,虽然轻便,但是防御能力极差。 再看看人家宁南帝国的士兵,最普通的城卫兵,身上穿的都是轻铁甲。由此可见,人家的主力兵团装备会有多好了。 从青州到天德,胡忧足足走了两个月的时间,这一路上的见闻,让胡忧感慨良多。特别是军力上,除去宁南这些大国不说,就连一些小国,也比书中记载的有长足的进步。胡忧现在甚至有些后悔,当初来的时候,因为选择往色百那条路走,这样就可以亲眼看看,真正的战场,是个什么样子,也就可以知道,现在的曼陀罗帝国,到底差了人家多少。 哥伦比亚军校,占地极大,胡忧从进门开始,足足找了20多分钟,才找到了报名的地方。掌管报名的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头,他上上下下打量了胡忧好几遍,才开口说道:“曼陀罗帝国暴风雪军团的?” 胡忧站直身体:“是的,老师。我是暴风雪军团新1团.......” 胡忧还没有说完,老头一摆手道:“我对你的番号级别没有兴趣,哥伦比亚军校只有学员,没有将军。” 老头说完,在胡忧的报名表上盖了一个印,然后从桌堂里拿出一个牌子丢给胡忧道:“从今天起,你就是哥伦比亚军校的一级学员,去吧。” 老头说完之后,就不再搭理胡忧,胡忧本来还想问问班级,食宿之类的问题,看老头一点想要说话的思意都没有,想想还是算了。这些个小事,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弄清楚的。 拿着个一级学员的牌子,胡忧离开了报名处。抬头四顾,正想找个人问问学校的情况,一个倩影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里。 感觉有些眼熟,胡忧定睛一看,心中惊讶:“怎么会是她?” 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会在哥伦比亚军校里看见这个女人。 谁? 美归镇翠红楼胡忧选中,却因为紧急集合令没能上的那个清倌——依莎贝尔。 可是她为什么会在这里,难道这哥伦比亚军校,为了解决学员们的生理问题,还安排了这个调调? 胡忧一向自认聪明,可是一时之间,却没有反应过来,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两眼直愣愣的看着那个女人。 那女人手里抱着本书,边走边读,显然没有看到正站在路中间的胡忧。一个正在发愣,另一个又不看路。按女人此时前进的线路,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两人撞在一起,想来是必然的结果。 不过这样的结果,并没有发生,那女人在离胡忧还有几步距离的时候,猛然停了下来,皱着眉看着胡忧。 胡忧此时也早就回过了神来,笑着对女人说道:“人生何处不相逢,美归镇匆匆一别,美人姿色更胜从前了。” 听得胡忧出口轻薄,女人的脸一下就冷了下来。她此时来到哥伦比亚军校之后,身边各种自认风流的家伙,就不断的了现,真是想找一处清静之地都没有。 胡忧看这女人不说话,又自顾自的说道:“怎么,不记得我了。呵呵,不记得也不奇怪,所谓众人记得和尚,各尚记不得众人。你每天和那么多人打交道,想不起我也是正常的。 我给你提个醒,你肯定就能想起我来。那次我和兄弟们去翠红楼点你们姐妹的香灯,最后关头,军号响了,我们兄弟们都提着裤子往外跑,这事想来你应该有影响了吧。” “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翠红楼,翠绿楼,我只想告诉你,你追女仔的方法已经过时了。我已经当众说过,我来这里是上学的,不是找丈夫的。请你以后不要在来纠缠,不然我对你不客气。” 女人冷冰冰的说完,转身就要走。 “等等。”胡忧一把拉住女人的手道:“我又没有说过要你还回金币,你用不着装做不认识我.......” “砰!” 胡忧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女人一脚踹了出去。 女人出手还挺重,胡忧一气退出五六米,一坐在地上,随身的东西,洒得到处都是。 女人踹完胡忧,就怒冲冲的走了。胡忧坐在地上好一阵,才爬起来。抚摸着被女人踹过的地方骂道:“马拉戈壁的,这个小皮娘,出手这么狠。哪天老子非把你扒光了按到床上去。” 章节目录 第43章 似遇贵人(下) “欧阳寒冰?” 胡忧一愣。(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原来这女人改了名。看来她肯定是怕我把她在青楼做过的事暴出来,才会这么生气。这个可恶的女人,总有一天,我要让她好看。不过她的身手居然还在秦明之上,看来只能智取,不能强攻呀。 男人瞪大了眼睛:“你不知道?” “小弟我刚来报道,对学院的事,还不是很清楚。” 男人释然:“怪不得。” “小弟胡忧,还没请教兄台的大名。” “哦,我叫林正风。” 胡忧问道:“林大哥来学校挺久了吧。” “嗯,我已经呆了五年了。不是我吹,这哥伦比亚军校里大小事物,就没有我不知道的。” “那真是太好了,小弟我初来乍到,以后还请林大哥多多指教才好。” 林正风看胡忧对自己这么尊重,一脸得意道:“哈哈哈,那有什么问题。胡忧兄弟既然初来,今天不如就由我来做个小东道,算是给你接风。” 胡忧嘿嘿笑道:“那怎么好意思让林大哥破费,这个东,自然是由小弟来做。” “也好,那就由你做吧。” 林正风一点抢的意思都没有,直接顺着胡忧的话,就把这东推给了胡忧。 “这个狡猾的家伙。”胡忧心里说道。 这个林正风,看起来虽然游手好闲,不是什么好鸟。但是胡忧初到这里,什么东西都不了解,正需要一个像林正风这样的老鸟给指点。小老鼠有小老鼠的用处,林正风此时出现就很有用。 胡忧身上并没有太多的东西,来时骑的老马,在报名之前,已经卖掉了。其他的东西,大多都在戒指里,身上就一个小包和一些零碎,收拾一下,就可以跟林正风走。 林正风轻车熟路,很快就把胡忧带到了一个食堂里,毫不客气的点了一大桌菜。 没等酒菜上齐,林正风就端起酒杯道:“胡忧兄弟,咱们先走一个。” 胡忧赶紧也拿起酒杯:道:“这杯算我敬林大哥。” “别说什么敬不敬的,都是自家兄弟。” 林正风说话之间,已经三杯酒下肚。拿着个大鸡腿咬了起来。 胡忧行走江湖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对此也没太在意,喝了口酒问道:“林大哥刚才说的冰美人是什么回事,能不能再给兄弟说说。” “这有什么问题。”林正风丢开手中的鸡骨头,抓了根肉肠塞到嘴里道:“咱们学校美女不少,其中最漂亮,最难上手的,当属冰火双美,她们的身边,从来不允许有其他男人靠近。” “冰火双美?”胡忧看着林正风,等待着他的下文。 “不知道了吧。”林正风得意的喝了口小酒道:“冰美人就是你刚才看到的欧阳寒冰了。听小道消息说,她是身份好像是哪个国家的公主,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我也不知道。学校对学员的身份都是保密的。除非她自己愿意说,不然的话,很难查得到。” 胡忧疑惑道:“我们这里不是军校吗?难道说公主也要打仗的?” 林正风愣愣的看着胡忧,好一会才问道:“你是天风大陆的人吗?” 胡忧心中一跳,而不改色的回答:“当然。” “我还以为你是来自其它大陆的呢。”林正风笑道:“咱们天风大陆,除了色百帝国不让女人上战场之外,其他国家,女人领兵都是很正常的军。 公主作为皇位的继承人之一,不会带兵,那还能行?” 林正风说着,压低声音道:“要知道皇族夺诣可是很残酷的事。” 胡忧现在只想打听更多的消息,并不想讨论皇族之间的血腥,这种事他已经听说得太多了。 “这么说,欧阳寒冰应该不是色百人了?”胡忧转移话题道。 林正风嘴里含着块鱼肉说道:“那可不一定,色百女人虽然不上战场,但是她们却可以主导参与国事,学些兵法战法,也不是什么太奇怪的事。” 胡忧点点头道:“你说得也有道理。那个火美人呢,火美人也是哪国的公主吗?” “那到不是。她是曼陀罗帝国红粉军团的人。” “红粉军团?”胡忧还以为曼陀罗帝国只有自己一个人来军校呢,没想到红粉军团也派有人来。 林正风第一次停下了筷子,一脸向往的说道:“你不会连红粉军团也不知道吧?那可是男人做梦都想加入的军团呢。” “红粉军团我当然知道,只是没想到,区区一个军团里的人,也能那么牛。” 林正风解释道:“在哥伦比亚军校,牛与不牛,是和身份出生没有什么关系的。这里讲究的是实力,就算你是王子,没有实力,在这里,也不会有人鸟你。 这个来自红粉军团的黄金凤,不但人长得美,而且功夫了得.......” 胡忧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打断林正风的话,问道“林大哥,等一下,你刚才说她叫什么名字?”。 天下没有这么巧的事吧,遇上依莎贝尔已经很巧了,居然还会遇上她! “火美人黄金凤,有什么问题吗?”林正风的话被胡忧打断,有些不爽,却没有表现出来。 “没有,我是想问你,知不知道她家是曼陀罗帝国哪里的?” 林正风似乎失去了说话的兴趣:“那我就不知道了。” 结识林正风,对胡忧来说,是一大方便,有这只老鸟在,胡忧很多问题,都可以得到答案。 用过饭后,林正风把胡忧带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林正风已经喝了成,走路都东摇四荡的。开门进了屋子,林正风边向屋子里那唯一的床走,边含含糊糊的说道:“为了避免各国学员出现争端,学校是不提供住宿的。今天晚了,兄弟你就先在我这里休息一晚吧,明天我再带你去找住的地方。” 胡忧看了眼这如垃圾场一样的情景,苦笑的说道:“哦,好,多谢林大哥了。” 林正风摆摆手,话没说完,就睡过去了:“不谢,我先睡了,你自己找地方睡得了,哪里都可以,就是别上我的床,我这人不喜欢床上除了我之外,而有别的男人......” 胡忧看林正风睡下,又再次观察这个屋子。这屋子挺大,装饰得也还算可以,只不过能睡的地方,却不多。除了那张床外,也就只剩下那张长椅。别的地方,四处散乱的扔着七七八八的东西。 胡忧和师父行走江湖之时,大通铺,小旅馆,什么样的地方都住过,要找个睡觉的地方,还是难不了他的。 长椅上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几天没洗的衣服,吃过的饼子,弓箭......胡忧甚至还发现了几件女人的肚兜、一些铜板和几个金币。 章节目录 第44章 奇正会馆(上) 天边的启明星刚刚升起,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胡忧睁开眼睛,从长椅上爬了起来。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看了眼还在床上熟睡的林正风,胡忧推开门,走了出去。 简单洗漱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白蜡杆软枪,开始了今天的练习。这是胡忧的习惯,只要条件允许,他每天都是会这样做。虽然因为先天的关系,胡忧就算再怎么努力,相比起朱大能他们,进步还是太小。但是他从来没有产生过放弃的想法,因为他知道,这些是保命的本钱。进步虽然慢,但总归是有进步的。放弃,就再也没有进步的可能了。 一遍自定的枪法训练下来,胡忧全身的衣服都已经透湿了。天德这个地方不比青州,这里的天气相当的炎热。因为靠近海边,听说这里不时的,还会有风暴来袭。 歇了一口气,胡忧把白蜡枪放到一边,从戒指里拿出换日弓和飞天爪,左手平伸,举起换日弓,右手以飞天爪引出一支换日箭,锻炼眼力。 换日弓和飞天爪这样的组合使用,是胡忧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在把玩飞天爪的时候,无意中看到飞天爪上有个缺口,似乎有着什么用。胡忧灵感一闪,拿出一支换日箭一对比,尾箭居然和那个缺口大小不差,最神奇的是,箭尾一接近那个缺口,缺口上马上就能自动的生出一种吸引力,把换日箭给吸住。以这样的方式,把换日箭架在弓上,不但非常顺手,而且稳定性大大的曾强。 这样的发现,让胡忧大喜过望。先不说这样的射箭方式,能最大程度的减少弓弦对手指头的伤害,胡忧最高兴的是通过这个设计,他可以从另一方面印证心里的猜想。这换日弓和飞天爪不但同出一门,而且他们之间是可心相互配合使用的。也就是说,换日弓和飞天爪,本应该是一套。 证明了这一点,胡忧不禁的产生了更多的联想。如果这两样东西本是一套,为同一个人使用的话,那么它们的原主是谁呢?它们为什么会失落?最重要的事是这一套东西,是只有这两件呢,还是有更多的部分,如果能收集全这套东西,又会发生什么事? 前两个疑问,胡忧只是有兴趣知道,但是并不是一定要知道。他最想知道的,是最后一个猜测。在胡忧想来,能用上这种极品装备的人,肯定不会是一般人,他怎么的,也应该至少是个将军以上的人物。如果是将军以上的,那就不应该只有这两样装备,他还应该有头盔,铠甲,指挥刀等更多的东西。 胡忧做了一个小时的瞄准练习,却没有射出一箭。他这样做,是为了训练自己的定力和耐力。从拿到换日弓的那一天起,胡忧就把自己定位成一个阻击手。他要射杀的,不是普通的士兵。他要用这换日弓,点杀敌方的将领。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一个将领的价值,要比十个,百个,甚至千个万个士兵都要来得高。 时间过来很快,转眼之间,天已经大亮了。近海的地方,会更早的看见阳光,空地上,也开始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 胡忧也结束了早上的训练,收拾好东西,回到林正风的屋子里。今天说好了,要和林正风去找屋子租住,胡忧自知身上的秘密太多,就算林正风要他在这里长住,他也是不肯的。 最重要一点,胡忧隐隐的觉得,林正风这个人,似乎并不应该是他所表现出来的这个样。虽然林正风一直刻意的表现出一种市井粗俗,但是在胡忧的眼里,他做得太过,他在隐藏着什么。 说得更严重一些,胡忧在林正风的身上,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成分。 胡忧回到屋子里,林正风才刚刚起床,正坐在那里望天,看他那样子,也没有出去锻炼的打算。 根据林正风的介绍,胡忧对哥伦比亚军校也有了一个大体的了解。这所国际级的学校,还是很有一些特色的。 这里对住宿的管理基本没有,学员一般自己安排住宿的地方。学校内外都有房子出租或出售。区别只在于,校内的房子,是以会馆的形势出租的。按月交费。会馆会为住客提供热水,跑腿,代收信件通知等相应的服务,收费也相对较低。 而校外的房子则相对要贵一些,除了住房之外,并不提供任何的服务。当然了,如果你有钱的话,也可以自己买些丫头或优伶来服侍你。据林正风说,有些个学员,还自己买了房子,带了家眷管家来。总之你爱怎么样都行,没人会管你。 上课方面,这个学校就更特别了。哥伦比亚军校所设的课目非常多,什么战场指挥,车马运用,后勤保证,刀枪棍棒,拳脚弓箭,只要你能想到的,这里都有相应的课目。 学校的学员也不特定非要学什么课目,你对什么感兴趣,找到相应的教学点,就可以了。一级学员没有分,每完成一个课目的学习,会得到一点的积分,学员级别也会升一级,拿到九个积分,就可以向学校伸请毕业。 当然,你也可以继续留下来学习。只要你喜欢,又没有犯什么严重的错误,在这里学到死都行,学校是不会赶你走的。据说有几个升级狂人,已经积了近百个积分了,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不过这每年的学费,可不是一个小数目。一般人经不起这么折腾,富贵人家,也很少有谁会愿意一辈子沉迷于学业之中的。 胡忧对于学校的这些个做法,相当的满意。在来之前,苏门达尔也没有要求胡忧学什么,胡忧完全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目。 听了林正风的介绍之后,胡忧决定选择校里的会馆租住。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因为会馆在校内,上课比较方便,还提供食物和必要的服务。这让他比较看中。 二来会馆相对也比较便宜,要知道苏门达尔只帮出学费,食宿费是要求自己解决的。胡忧之伍之后,虽然也得到了不少的金币奖励,但是为了笼络朱大能这些人,他的花费挺大,现在所剩的也不多了。来这里的目的既然是学习,胡忧也没打算弄什么半工半读,四处分心。所以这钱还得省着点花。 最重的是胡忧相信‘寒门出人才’这句话,选择住会馆的人,大多都是家族出生相对较差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也都是真正为了学习,跟他们混在一起,应该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东西。如果再能结交或是收服几个人才,那就更好了。 听胡忧要选择住会管,林正风不由的有些惊讶。因为从见面之初,林正风就感觉胡忧这个人,不论从气度还是接人待物的表现来看,都不像是一个贫苦人家出生的人。 昨天吃饭的时候,林正风特意试探过胡忧。他点的菜虽然都不名贵,但是要的两壶酒却不一般。一顿饭吃下来,足足花掉了二十个金币,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足够平常人家,过上一年好日子的。 可是胡忧付帐的时候,对这个数目,却没有皱半点的眉头,很爽快的就给了。能拿出二十个金币,吃一顿饭的而不皱眉的人,居然会选择入住会馆,真有些说不过去。 的人比较杂,所以环境并不是那么好。 我见意你还是像我一样,自己在外面租个房子,想要整齐点呢,我可以带你去买个丫环或优伶。 这样全弄好了,也不过是几百个金币的事,住得舒心不说,还有美人伺候着,不知道多爽。” ,! , 章节目录 第44章 奇正会馆(下) 胡忧明白林正风的意思,他也知道,天风大陆上的男奴女婢都是合法买卖的。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如果按林正风的说法,虽然一开始的支出会多一些,但是婢女是终身的,以后离开之里之时,还可以把婢女给卖了,细算起来,这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胡忧自己有自己的想法,他可不是来这里享福的。福是要享,但却不是现在。现在有机会,不多努力流汗,将来一但开战,就有自己哭的时候了。 胡忧也不抹林正风的面子,笑着说道:“林大哥说得不错,不过小弟还是想先到会馆去看一下。不瞒林大哥,小弟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住过会馆,对会馆也挺感兴趣的。如果确实不好住,那就按林大哥的提意,另在外面找个房子,到时候还要麻烦林大哥帮忙,带小弟去买个优伶呢。” 听到胡忧这么说,林正风也就释然了。每个人的嗜好不同,想法也各样。拿自己来说,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不过是借此机会,脱离开家族一段时间,过些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已。宁愿房子一团乱,也不买个婢女,不就是为了过些不一样的生活吗。 “那行。那咱们就先去会馆看看吧。” 哥伦比亚军校里有三家会馆,林正风想了一下,把胡忧带到奇正会馆。这是三大会馆里,最老牌,也是学员最多的会馆。 茶房的到是相当的热情,听说胡忧想要住在这里,马上跑前跑后的给胡忧介绍会馆历史,带着胡忧去看房间。 “不是我吹呀,我们奇正会馆可是和这个哥伦比亚军校同时诞生的。这么多年来,不知道多少将军元帅曾经住过我们这里。 看见那边的将军牌了吗。那上面可是有各国的将军亲笔提字的......” 胡忧问道:“先生不知道怎么称呼?” 对于这种吹嘘历史的事,对胡忧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他才不会去在意这个茶房说什么呢。 茶房回道:“小兄弟你直接叫我茶房就行了,我喜欢别人这么叫我。” 胡忧笑道:“你到挺特别,职业就是名字,呵呵。对了,我这人呢,比较喜欢住高一点的房间。我刚才看到,你们这里有三层楼,不知道三楼还有没有空房。” 茶房满脸的笑容道:“小兄弟你这可问着了,三楼刚好还有一间空房。我告诉你呀,这间空房可不得了,听说以前可是奥斯马尔将军住过的呢。 奥斯马尔知道不?那可是当年紫荆花帝国的师团长,响当当的人物呢!” 林正风在一边哼哼道:“奥斯马尔都死了几十年了,他当年住过的房间,那不得五六十个年头,还能住人?” 茶房的脸色一干,很快反应过来,又换上笑容道:“这位公子你有所不知,我们奇正会馆可是年年都会修缮的。保证是常住长新,两位不如随我去看看,我包保俩位满意。” 胡忧、林正风跟着茶房来到三楼的房间。房间很普通,一桌一椅一床一窗和一个小衣柜,并没有茶房口中说的那么好,不过整体来看,还是挺干净的,从小窗看出去,还能看到远处的悠悠青山。胡忧感觉还是挺满意的。 “这房间一个月多少钱?”胡忧问道。 茶房看胡忧问价,知道胡忧对这房间有意思,脸上的笑容都快要乐开了。 “这房间便宜,包茶水打扫跑腿,一个月两个金币。” 林正风不屑的说道:“就这破地方,一个月两个金币,你不如去抢好了。胡老弟,咱们到别地看去。一年二十四个金币,我都够在外边租个房子了。” 事实上,林正风并不在乎钱,他是对会馆没有好感。就算说一个月一枚金币,他也一样不会满意的。 茶房看林正风有拉着胡忧走的意思,马上急着:“这位公子,你别急嘛,我的话还没说完的。这每天还有顿早餐,我还没说呢。早餐可以随意的,管饱。” 胡忧拍拍林正风的肩膀,笑着对茶房道:“说实在的,我也觉得你这里要价高了一点。你看这样成不成,我再多加你一个金币,你管我一日两餐。早餐就随意了,但是晚餐必须得有肉。你要是同意呢,我就在你这住了,如果不行,我在另找他地。” “这......”茶房底头计算了一下,一月三个金币,一年就是三十六个金币。虽然得管饭,但是会馆每天都有学员订餐的,到时候给匀一下,也就有他吃的了。 现在的学员是越来越叼,会馆的生意大不如前,这房间空着也生不出钱来,不如就租给他好了。 茶房心中有了定计,这才抬头对胡忧说道:“我看你也挺老实的,就依了你吧。不过我这是赔本赚吆喝,你得先一次一年的房钱才行,不然我不好对上头的大老板交待。” 胡忧心说,小爷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小爷老实呢。哈,行走江湖的人老实,那还不早饿死了。 每个月三个金币,租到房间,还解决了吃饭的问题,胡忧对此也挺满意的,这样一来,就可以不受干扰的用心读书了。 胡忧点头道:“好吧,我就一次给你一年的钱。不过条件咱们刚才已经说好了,你要是收了钱不认帐,那我可要告到学校领导那里去。” 茶房拍着胸口道:“放心吧,咱这可是百年的字号了,早餐管够,晚餐有肉,我记得清清的。这位公子不还在这的吗,你可以请他做个证,如果我拿了钱不做事,你大可把这会馆给砸了。” 给了钱,拿了茶房给的收据,胡忧这房间算了租下来了。请林正风吃了顿饭,表示感谢之后,胡忧独自回到了房间里。 这房间实际上就是一单间,没有洗浴的地方,说一句条件简陋,并不为过,不过胡忧对这里还是挺满意的。这还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个房间。虽然是租的,但是也算是成全了他一个童年的梦想吧。 房间在三楼的最里间,平时没什么人会来到这里,挺安静的。会馆的学员,大多还在上课,胡忧也还不知道,自己的邻居都是些什么人。 拿过从茶房送来的茶水,给自己倒了一杯,捧在手上,胡忧开始仔细的思考着自己应该学习那方面的课目。 胡忧不是冲级狂人,他没想着,把所有的课目全都全完。他没有那个精力,苏门达尔也不会给他这么久的时间。要学,就得学最有用的东西。 经过仔细的思考,胡忧决定首要的,就是学习战场指挥类的课目。他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成小兵,站在金字塔尖,才是他的目标。 心中有了定计之后,胡忧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美美的洗了个澡,早早的上了床。好好休习一晚,明日正式开始自己的军校生活。 ,! , 章节目录 第45章 斗智(上)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亮了大地。。胡忧结束了惯例的晨练,吃了茶房准备的早餐,带齐应用之物,随着上学的学子,走在上学的道路上。 有时候想想,这人生还真如做梦一样,几个月前,自己还在和师父一起,每天为了生计,动着脑筋,怎么样去骗人的钱。上学读书,简直就是做梦也没有想过的事。如果不是跟那‘册门’的姐姐学书认字,自己就是简直就是一个大字不识的文盲加流氓。 谁能想到,几个月后,自己却会来到这异界,以新的身份,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按着从校方那里领来的课目表,胡忧费了好大的劲,才终于找到了教学的地方。 胡忧所选的第一课,就是兵法。再他看来,兵法是战场指挥的重中之重,是战场指挥艺术。不懂兵法的人,是不可能打胜仗的。 兵法的教学地点,在学校西北角的最边上。胡忧刚找到它的时候,还不太敢确定是不是这里。因为这一路走来,其它的学课大多都是在房间里教学的,可是这个学兵法的地方,居然是在一个帐蓬里。 看了眼帐蓬前‘兵法部’的三个比指头大不了多少的牌子,胡忧确定自己没有来错地方,拉开帐蓬,走了进去。 兴许是来早了,帐蓬里连半个人影都没有。胡忧也不是很在意,随意找了个位子,从戒指里拿出那本马里兵书,细细的读了起来。 时间不大,帐蓬门被再次掀起,胡忧转头一看,心说真是巧了。正想着怎么着她看一面,没想到,她自己就出现了。 这个进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被胡忧骗了身子的黄金凤。黄金凤一身软皮甲,看起来英气逼人。 胡忧站起起,向黄金凤走了过去:“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呀,想不到,我们会在这里见面。之前听人说,学校有个火美人黄金凤,我就想着应该是你,几个月不见,你还好吗?” 黄金凤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冷冷的说道:“你是谁?” 胡忧一愣道:“你不认识我了?我是胡忧呀。” 黄金凤冷冷的说道:“我不认识你,请你让开。” 胡忧脱口而出道:“你怎么会不认识我呢,你上长了一乳痈,还是我治好的,你忘记了。” 黄金凤脸色一变,‘呛’的一声,拉出随身的宝刀,指着胡忧道:“我说了,我不认认识你。你要是敢再胡言乱语,我让你再死一次。” 胡忧道:“你明明就是黄金凤,不然的话,你怎么知道我差点死过一次。” 黄金凤哼都不哼一声,一刀就劈了下来。胡忧敢紧往后一退,不然这鼻子都要没了。 差点被劈了一刀,胡忧有些恼火:“你干什么,想谋杀亲夫呀!” 黄金凤眼睛红红的叫道:“你给我滚远一点,我黄金凤不认识你这种无赖。” 正在这时,帐蓬门再次被人从外面掀开,欧阳寒冰走了来,拉过黄金凤道: “说得好,金风妹子,咱别理那这个无赖。” 胡忧无故差点被黄金凤劈了一刀,气还没过,又看到这个冤家路窄的欧阳寒冰来搅局,不由闷声说道:“不知道是谁无赖,收了人家的钱,却不履行自己的服务。” 欧阳寒冰听胡忧又提起这事,不由脸色大变道:“我之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叫欧阳寒冰,不是你说的那个什么依莎贝尔。你要上什么翠红楼是你的事,别把我扯进去。” 欧阳寒冰说完,冷哼一声,拉黄金凤到里前面的坐位去了。 胡忧看着走开的两女,嘴角带起了一丝笑意。看来自己的学校生活,真是越来越精采了。 胡忧想着精采,却不知道,他马上就要尝试什么叫做精采的生活。 黄金凤被欧阳寒冰拉到前面坐下,脑子里一直想着之前胡忧和欧阳寒冰的对话。她虽然在心中很恨胡忧上青楼的风流和跟红叶那不清不楚的关系,但是胡忧怎么说也是夺走她第一次的人。 女人对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总是怀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素的。所以黄金凤隐隐的,还是想多知道一些,关于胡忧的事。 黄金凤终于忍不住偷偷的问道:“欧阳姐姐,你刚才和那个坏人说什么翠红楼,是什么意思?” 欧阳寒冰恨恨的说道:“我哪知道那个无赖是什么意思。他非认定我是什么叫依莎贝尔的女人,还说点了我的香灯什么的。” 黄金凤底声骂道:“翠红楼,点香灯,原来这个混蛋去那种地方不是一次两次了。” 欧阳寒冰奇怪道:“金凤妹妹,你说什么那种地方,点香灯又是什么意思?” 黄金凤气道:“欧阳姐姐你不是曼陀罗帝国的人,你听不明白也不奇怪。在我们曼陀罗帝国,点香灯是男人上青楼点神女陪夜的意思。” “神女?那不就是技女!那个混蛋,居然敢说我是技女,我这次非杀了他不可。” 欧阳寒冰气得小脸都白了,拉出刀,就要去和胡忧拼命。 黄金凤赶紧拉着欧阳寒冰道:“欧阳姐姐,你冷静一些,在学校里伤人很严重的,弄不好会被学校开除。” 欧阳寒冰赌气道:“开除就开除,不给这混蛋一些教训,我咽不下这口气。” “欧阳姐姐,为了那样的人被开除不值的。你不是说要当将军的吗,这么冲动,怎么能做将军。” 黄金凤心里知道欧阳寒冰的功夫还在自己之上,她要真对胡忧下杀手,胡忧这条命就完了,于是拼命想办法稳住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被黄金凤这么一说,也冷静了一些。冷哼一声道:“你说得不错,将军斗智不斗力,等我好好想想,怎么样出这口恶气。” 黄金凤看欧阳寒冰那不断闪动的眼睛,不由在心里升起了一丝担心。弄不好,胡忧这次要比被打一顿更惨。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家惦记上了。他正绕有兴趣的跟一个新认识的学员在聊天。这个学员显然不像胡忧第一次来上兵法课,他能一气说出很多关于兵法的知识。最巧的是,这个学员也住在奇正会馆同。只不过胡忧住在三楼,而这个学员住在一楼。 这个学员名叫吴学问,此时两人正在聊着关于奇正会馆的事。 只听吴学问问胡忧道:“胡忧,你觉得我们住的奇正会馆这个名字,有没有什么说法的?” 胡忧对这个会馆的名字,还真没有研究过:“这个不过是一个名字而已,还有什么讲究吗?” “不然,不然。”吴学问大摇其头道:“在我看来,这个会馆的名字,暗含着一种兵法战计。我曾经研究过,常规的作战的方式,不过“奇”、“正”两种,可是“奇”、“正”的变化,却永远未可穷尽。“奇”、“正”之间的相互转化,就像顺着圆环旋绕似的,无始无终。 奇正运用,变化无穷。在战争中,没有一成不变的打法,也没有拘泥于固定模式的战术,只有随机应变,出奇制胜才能战胜对方。所以奇正会馆,并不是普通的名字。” 胡忧听完吴学问的话,不由沉思道:“听你这么说,我到是想起了一个人的话。他曾经说过“奇正之变,不可胜穷”,认为正与奇互为依托,又相互转变,在相生相变中创造战机,给敌人出其不意的打击,使之措手不及,从而收到出奇制胜的效果。” “说得好。”吴学问一拍桌子道:“里杰卡尔德在河天城时,曾经有一次军队全部调出,敌人来犯,却来不及调兵回援,当时城中只有几百士兵,形势十分危急。里杰卡尔德万般无奈,下令大开城门,自己独坐在城门墙上,安然喝酒。 来犯之兵,驻足城前,却不敢贸进,恐有伏兵,命令撤退。里杰卡尔德,就这样以奇正之道,一改过去用兵的常势,吓走来兵,得以保全性命。” 胡忧道:“这不就是所谓的空城计?” “空城计?好名字,好叫法,你是怎么想到的?” 胡忧心说这还用想,小爷我从小靠着这个故事长大的。每次店家来收租钱,师父他老人家,可没少用这个计。大开房门,愣是装成屋子没人。 更新更快 “呵呵,我也是随口一说。”胡忧口中说着,心里却想着另一个说法。据太公故事书上记载,里杰卡尔德在河天城用的可不是什么空城计,他当时一门心思的,就是想投降。他大开城门,是为了不引起误会,而坐在城头上,也是不喝酒,而是摆下酒席,以讨好来犯的敌将,以求今后的日子能好过一些。谁知道那个敌将却是个胆小鬼,不但没进攻,反而跑了。这才让里杰卡尔德躲过一难,不然曼陀罗帝国的历史,也许就不是现在这样了。 历史总是胜者写的,对错尚且不论,但是这个方法,确实是让里杰卡尔德受益匪浅。也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智计。总之成功就是有道理了。 胡忧和吴学问随意的聊着,不知不觉,帐蓬里的学员已经来得差不多了。胡忧抬头正想看看是不是开始上课了,突然听道前台一个狂暴的声音叫道:“胡忧,谁是胡忧给我站出来。” ,! , 章节目录 第45章 斗智(下) 胡忧听得一愣,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边上的吴学问偷偷的捅了胡忧一下道:“那么维埃里教官,水平还行,但是脾气很冲,最恨人家说他长得难看,你要小心一点。” 胡忧表示感谢的点点头,心想着我又不傻,没这么蠢去捅他的马蜂窝。 胡忧站起来答道:“学生是胡忧,不知道维埃里教官叫我有什么事?” “你就是胡忧?小白脸的样子,你觉得自己长得很帅吗?竟然敢对教官不敬,来人啊,给我拉下去,重打十军棍。” 哥伦比亚军校在住宿方面虽然管理很松,但是在课堂上,完全是采用军队的管理方式,所以惩罚学员,那是常有的事。这个胡忧入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他可是签过同意书的。除非你马上退学,不然教官打你,是完全合法的。 这是当初各国合办这个学校的时候,就已经定下的规矩,也是哥伦比亚军校的一大特色。 哥伦比亚军校报名的时候,就不问你的身份,所以就算你是王公贵族,亲子亲王,也照打不误。而已在这里被打的人,基本上回去也不敢说什么。因为就算是王子被打了,他的皇帝老爹也不会管,说了反而丢自己的脸。正是冲着这一条,一些望子女成龙成凤的权势之人,才会送自己的孩子来这里上学。 打他们是有权力打,但是胡忧总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打吧。胡忧抢在外面执法队进来之前说道:“维埃里教官,你要处罚我,我没有意见。不过你至少得给我一个理由。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还是第一次见面,你说我对你不敬,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吧。” 维埃里看胡忧还敢狡辩,显得更是生气,一拍桌子,来到胡忧的面前,两只龅眼看着胡忧,道:“你要理由是吗?好,我就给你一个打你的理由。 你看这个是什么?你不会不认识吧!” 维埃里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手中摊开。胡忧一眼就看到了,那是一个一级学员的牌子,牌子上写着胡忧两字。 “这是我的名牌,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小心掉的。” “很好,就怕你说这个不是你的。”维埃里冷笑一声,又拿出一张纸,在胡忧的面前打开道:“你掉的可不单单是名牌,还有这个。” 胡忧看到维埃里手中的纸,脸色一变。认真来说,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一副简单的素描画。画上的主角正是眼前的这个维埃里教官,不过这形像嘛,画得就有些过分了。 维埃里这人,丧门眉,三角眼,长得本来就比较对不起父母。这画到好,除了脸盘子画得一看就知道是维埃里之外,整个把维埃里画成了三分不像人,七分好像鬼。 维埃里冷笑道:“这两样东西,我是一块得到的,你不会说你不知道吧。” 胡忧在江湖上混了这么些年,如果直到现在还不明白发出了什么事,那他不如买根面条上吊去好了。 这事胡忧想都不用想,就知道百分百有人要害自己。而自己刚到军校,认识的人加起来还不到五个,得罪过的人,更是用膝盖都能想必到是谁。 胡忧直接把目光转到了前面的欧阳寒冰身上。这女人到也不躲,一脸得色的正欣赏自己的杰作。看到胡忧看向过去,欧阳寒冰还背着维埃里,用口语做了个活该的口形。 大意落入他人的套子里,除了认栽,胡忧现在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名牌和画在一起被人家拿到,这叫做黄泥掉裤裆,不是屎也是屎。 欧阳寒冰这招是算准了维埃里的性格反应来的,胡忧如果不服,和教官吵起来,那么无论最后有没有理,都很可能会被开除。如果胡忧乖乖认罚,她就算是出了口气了。怎么能不得意。 黄金凤有些担心的说道:“欧阳姐姐,你这样会不会太狠了一些。” “金凤妹妹,我告诉你,对付这种无赖,就要狠一点。” “可是......” 欧阳寒冰把黄金凤的‘可是’给拍了回去:“咱们一会再说,现在先看戏。” 胡忧不是蠢人。他的心里很明白,现在维埃里是怒火中烧,跟他解释,跟本没有多大的用处。自己只要还想留在这所学校,就只能忍着。人在屋檐下,就由不得你不低头。想强势,现在还不是时候。 “你个小皮娘,你给小爷等着。跟我玩阴的,你也不打听的听,谁才这方面的祖师爷。” 胡忧在心里暗骂,脸上却了笑容:“呵呵,维埃里教官,你先不要激动,这里面肯定是误会了。” 维埃里哼道:“误会?” 胡忧心说,就怕你不搭话,你一搭话,这事就好办了。 “是的,维埃里大人,这确实是误会了。不错,这画的确是我画的,但是我决没有对教官不敬的意思。 非但没有不敬,我还是很崇拜你的。我在没有来到哥伦比亚军校之前,我就已经听说了你的大名,早想着做你的学生,可是因为年纪还小,所以家父一直不同意我离家上学。使得我们直到今天才能见面。” 胡忧行走江湖,全靠着一条三寸不烂之舌。几句话下来,就把问题的重心给转移了。 “还有这样的事?我都不知道呢,那这画又是怎么回事?”维埃里问道。 胡忧看维埃里的的口气比之前好了不少,心说有门,于是继续说道:“说起这画,话可就长了。你知道的,我一直就很想见你一面。可是呢,却都没有机会。 我是寝食难安呀?实在没法了,我就想着,真人见不着,能有张画像看看,也是好的。于是,我就专程找了之前来过军校学习,有幸见过你的人,打听你的样貌。再跟据他们的描述,亲手画了这画。 奈何我的画艺不精,把英名神武的教官,画成了这样。教官你会生气,也是难免的。 更新更快 这事完全是我的错,教官你打我十军棍,简直是太少了。按我说,你应该打我二十,不,三十军棍才行,不然的话,就算是我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 教官,你就处罚我吧。” 做戏做全套,胡忧说到这里,居然给维埃里来了个单膝跪倒,行见军礼。 ,! , 章节目录 第46章 吓不死你(上) 维埃里是教官,给他行见将军礼,也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胡忧行走江湖之时,什么事没有干过,哭坟孝子他都做过,更何况是一个军礼呢。 胡忧不当一回事,维埃里却被胡忧的一翻说词给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特别是这个最后的军礼,更是给足了他面子。 “快起来,快起来。我还真不知道,我的名气居然有这么大。 哈哈哈,好好好,你的心意,我已经明白了。赶快坐下上课吧。不过你这画功,实在是需要加强一些。” 胡忧心说,总算是把这一关给过了。“是,教官,我回去之后,一定拜访名师,为将军画一个最最完美的画像。” “这个无赖,真够不要脸的,那样的话,他都说得出来。” 欧阳寒冰看胡忧这么轻易就过了关,气得把手中的笔都给折了。 黄金凤心中暗道:“那个混蛋,更不更脸的事,他都没少干。” “厉害,兄弟!” 吴学问在胡忧坐下来之后,给了胡忧一个大姆指。 胡忧对吴学问笑笑,把目光转向欧阳寒冰,不但故意在她敏感的地方打转,还同样用口语给欧阳寒冰回了一句:“小皮娘,小爷总有一天,要点了你的香灯。” 欧阳寒冰被气得差点没当场吐血,拉刀就要冲过来和胡忧拼命,还好黄金凤把她拉住,才没让她发飙。 哥伦比亚军校大部分的课,是没有什么初级高级之分的,除了有些课,必须从基础学起之外,大多讲究的是随到随学,启发式教育。这教战计谋略更是如此。 维埃里被胡忧的一顿马屁拍下来,心情格外外舒爽,讲起课来,不但声音洪量,而且表情动作也比以往要丰富得多。让学员们听得都挺爽的。所以除了欧阳寒冰在生气之外,其它学员都挺佩服胡忧的机智,虽然他用的手段确实有些那个。 太阳一起一落,就是一天过去了。不知不觉之中,胡忧已经在哥伦比亚军校呆了七天。七天的时间,胡忧通过吴学问,基本混熟了奇正会馆里的一干学员。一切都不在是那么的陌生。 通过进一步的了解,胡忧自然也知道了一些学员的基本情况。胡忧刚来军校之前,还以为这个军校,是专门为各国的军人设立的。 胡忧猜得不错,一开始,确实是这样,不过现在,早就已经不是这样了。 经过胡忧的了解,哥伦比亚军校在成为立之初,各国都在给军校下拨过钱,作为办学的经费。不过随着天长日久,这样的办学经费越来越少。到后来,各国都自己建立有军校,对哥伦比亚军校,除了承认它的资格学历之外,基本就不太给什么经费了。 学校的学员,真正的现役军人只不过是一小半而已,大部份来学习的人,都不是军人。实事上,现在的哥伦比亚军校,为了生存,只要经过一定的考事和教上一笔建校费用,是谁都可以上的。这些非军职学生,才是学校生存的跟本。 胡忧也是直到现在才知道,苏门达尔说的学费军队里出,不过是一个顺水人情。因为根据当初的办校协议,凡是有军方高级将领推荐来的军职学员,哥伦比亚军校都是不收学费的。皇家虽然已经不太给学校经费,但是这个协议,校方却不敢不尊。不然只要哪国宣布不再承认哥伦比亚军校的学历资格,那么校方就会失去这个国家的生员。 学得文武艺,卖给帝王家。凡是自费来这里上学的学员,除了少部份,是被家族送来管教的之外,大部分都是有一定理想的人。他们和胡忧一样,都想发迹起来。只不过,他们选择的道路和胡忧不一样而已。 胡忧是直接入了伍,而这些人,想得更远一些,他们是学了东西之后,才去入伍,或是想办法给将军当幕僚或客卿,这样比直接去当大头兵,更有发展。如果哪个帝国不再承认哥伦比亚军校,那他们也就不会再来了。 这天,胡忧和几个混得比较好的学员在一起喝酒聊天。这几个人分别是吴学问,林正风,因扎吉,范尼和劳尔。这几个人里,除了林正风之外,其它人都住在奇正会馆。林正风这个家伙,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以往他很讨厌会馆,现在却基本每天都来报道。 一群人说着说着,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把话题给扯到了维埃里的那幅画上。在坐的几个,除了吴学问和胡忧选了兵法课外,其它人都没有选这门课,虽然也听说过这事,但是都不是很清楚详情,于是就起哄让吴学问详细的把经过给说出来。 吴学问也不推迟,就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给说了,完了他还加了一句道:“依我看,胡忧这一次,肯定是让人给害了。” 胡忧喝了口酒,闷哼一声道:“这还用你说,我早就知道。” 林正风目光闪烁道:“这么说,你也知道是谁要整你了?” 胡忧点头道:“当然。” 另一边的劳尔嚷嚷道:“是谁?告诉兄弟们,咱们帮你找回这场子。” “对对,胡忧你别怕,我们都会帮你想必办法的。”因扎吉也叫了起来。 一桌都是二十来岁的年经人,喝了点酒之后,都热血上涌。 胡忧把弄了手中的酒杯道:“这个让吴学问说吧,我想他应该也猜出是谁了。” 吴学问嘿嘿一笑道:“你们全都不要吵吵了。这个人,你们没办法对付的。” 范尼皱皱眉问道:“谁那么大的来头,难道是哪个王子不成?” 劳尔不在呼道:“就算是王子又怎么样,我们打他一闷棍,他也不知道咱们是谁。” 吴学问笑道:“只咱我告诉你,你也不敢打她。” 林正风不耐烦的叫道:“哎呀,吴学问你道是快说了。婆婆妈妈的,像个女人一样。” 吴学问呵呵一笑道:“我到不是女人,不过胡忧这次,还真是让女人给整了。冰美人欧阳寒冰,你们谁敢去揍她?” 劳尔一听这名字,就大摇其头道:“欧阳寒冰?这女人我可打不过。” 林正风心中一怒,脸上却是坏笑着对胡忧道:“你这家伙,还真跟冰美人给干上了。还是因为上次的事?” 胡忧苦笑道:“算是吧。” 众人一听,这里面还是内幕,纷纷打听。这次轮到林正风大出吹头,把胡忧和欧阳寒冰在树林里的那点破事,全给抖了出来。 众人听闻胡忧居然敢说欧阳寒冰是青楼女子,全都哈哈大笑起来。 一阵笑闹之后,林正风正色道:“欧阳寒冰这个女人,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人长得漂亮一些,功夫好一些,就谁都不放在眼里。我们得想个办法,让她吃苦头才行。不然长此以往,我们男人还有什么面子在这里混。” ?#~@ 章节目录 第46章 吓不死你(下) 林正风眼睛一亮道:“你有什么好主意?” 胡忧道:“欧阳寒冰这个女人,功夫是很厉害,不过在我看来,女人终究还是女人,只要我们如此这般.......” 众人听完胡忧的话,无不抚手大笑,兴奋不已,只有因扎吉有些担心的问了一句,这样会不会太毒了一点。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不是问完之后,他自己也笑了。 计谋已定,在坐的人,是有一个算一个,大家分工合作。 上学的路上。黄金凤问欧阳寒冰:“欧阳姐姐,你听说了吗?” 欧阳寒冰听得不明不白:“什么?” 黄金凤左右看了看,小声的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我听人说,你住租的那间屋子,以前曾经有女学员,因为家里反对她的恋情,在里面上吊了。” 欧阳寒冰不以为然道:“那又怎么样,战场上那天不死人。又不是没见过。” 黄金凤急道:“那怎么同呢。那女孩子是上吊死的,有怨气,阴魂不散的。有人说,在你没住进去之前,经常能听到里面传出女人的哭笑声,很恐怖的。 你有没有见到过?” 欧阳寒冰啐道:“才没有这种事呢。我一直住得好好的。” 黄金凤担心道:“你还是小心一点的好。” “得了,别说这些无聊的了。” 欧阳寒冰挥挥手,结束了这次对话。 一天的课下来之后,欧阳寒冰回到了租住了屋子。因为她比较喜欢清静,所以她租的这屋子有些偏。来时本来是有跟着护卫和使女的,不过都被她赶回来了。 跟黄金凤说话的时候,欧阳寒冰到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过回到这空荡荡的屋子,她却感觉心里有些毛毛的。 “欧阳寒冰,你是胆小鬼吗,这不过是无稽之谈而已,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欧阳寒冰在心中自己打气。 握着刀,把里里外外都检查了一遍之后,欧阳寒冰的心安定了下来。也就没有在把黄金凤的话放在心里,和往日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 睡到半夜的时候,欧阳寒冰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什么人在说话。似有似无的。仔细听又听不清说些什么,不理它嘛,它又总耳边飘。 “谁!” 欧阳寒冰大喝一声,点起灯火。那声音又不见了。可是当她睡下之后,那声音又来了。 欧阳寒冰在心中嘀咕:“该不会真像黄金凤说的那样吧。” “不,这肯定是风声。自己吓自己而已。” 自从第一次听到那种声音之后,一连几天,欧阳寒冰都能听到那样的声音。声音出现的时间不固定,有时是前半夜,有时是后半夜。欧阳寒冰白天在房子周围找了好几次,都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可是一到晚上,那声音又来了。 “嘿,你看欧阳寒冰这几天精神似乎不太好呢,你说是不是到你出场的时候了。” 吴学问撞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 胡忧瞟了前面的欧阳寒冰一眼道:“急什么,再调着她几天。今晚轮到劳尔了。这家伙的口技不错,让他多加点料。” 吴学问道:“你说我们这么做,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胡忧阴阴一笑道:“我们又不打又不骂的,能有什么问题。最多不过就是让她神经衰弱而已。” “神经衰弱是什么?” 吴学问没听说过这个名词。 “就是让她睡不好觉。” “你这招可真够损的。别说一女人,我有时候想想,都感觉心里发毛。” “这叫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好戏还在后头,你就瞧好吧。” 一连几天,欧阳寒冰失眠得很厉害。每次好不容易睡着,都会被一些奇怪的梦给惊醒。然后就睁着眼睛到天亮。 黄金凤看欧阳寒冰好几次把空筷子放进嘴里,都没有发现,不由担心的问道:“欧阳姐姐,你这几天精神很差,是不是病了。” “嗯。”欧阳寒冰轻哼了一声,没什么反应。 黄金凤又问道:“欧阳姐姐,你怎么了?” “哦,没事。”欧阳寒冰很想把这事告诉黄金凤,可是她又不愿意说。她不想让自己这个唯一的朋友,感觉自己很脆弱。 黄金凤担心道:“我们是好姐妹,如果你有什么事,一定要告诉我。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嗯,我知道了。我没什么胃口,想回去休息一会,你自己吃吧。”欧阳寒冰说着站了起来,想要付帐,却发现没带钱。 “我给就好了,你回去休息吧。” “嗯,下来算我的。”欧阳寒冰推开只吃了一口的饭,有些茫然的离开。 在床上躺到半夜,却怎么都睡不着。今晚的屋子,安静的可怕。欧阳寒冰总是感觉到周围有无数的眼睛,正在看着自己。 “也许洗个澡会好一些。”欧阳寒冰心烦意乱的坐起来。她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不然的话,再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疯掉的。 温暖的水,泡在身上,感觉很舒服。欧阳寒冰却没什么安全感。随着拿过手边的酒壶,大喝了几口,任那火辣辣的热流,烧灼着嗓子,这才感觉好了一些。 屋子里水气弥漫,如玉的肌肤上,几滴小水珠正在滑过。黄金凤说的那些话,又浮现在了欧阳寒冰的心头。 欧阳寒冰以前从来不信鬼神之类的东西,她觉得那是边远贫困,活不去下的人,才会以这些来做依靠,尽管她的母亲每天都会上香敬神,然后跟神说一些奇怪奇怪,怎么也听不懂的话。但是她还不相信这些。就算这个世上有鬼神,那也与她没有任何的关系。因为从某种程度是,她,也可是算是神,无需信任何人。是的,她就是这么骄傲的认为的。 欧阳寒冰一出生,就注定了高贵无比。整个哥伦比亚军校都很好奇她的身份,也有人猜她可能是一位公主。但是从来没有人敢大胆的再往下猜,因为那需要很大的勇气。 没错,欧阳寒冰却实是一位公主,但生为公主的同时,她还有另一个身份——女王。宁南帝国的未来的女王。 宁南帝国的女王,怎么能怕什么鬼怪呢?欧阳寒雨是这么想的,但是她却忘记了,女王只是一种封号,并不是万能的。除去这个封号,她和普通的女人,并没有太多的两样。在有些时候,她甚至要比普通的女人,还要更脆弱。 现在欧阳寒冰就很脆弱,连续几夜没有睡好,就算是一个铁打的汉子,也经常不住这样的折磨。在一瓢热水兜头淋下之后,欧阳寒冰决定搬家,明天就搬。搬到哪里都无所谓,总之离开这里就行。 胡忧进入到房里的时候,正是欧阳寒冰兜头淋下热水的时候。她一双大大的眼睛,紧紧的闭着。失去冰冷伪装的她,显得是那么的柔弱。 胡忧今晚是过来完成这最后一击的,这是他们之前的计划。每人来装鬼声吓欧阳寒冰一晚,然后由胡忧突然跳出,以一招野鬼现形,吓欧阳寒冰个半死。 胡忧身上批着白色的床单,头上带着用狗毛做的假发,还有那突出的野猪牙和不时冒着‘血泡’的嘴。真鬼是不是这么装扮的,扮过几十次假鬼的胡忧并不知道。但是胡忧知道,这样的装扮,足可以把一个正常的人吓个半死,这是得到过无数次验证的。此前最近的一个受害者是吴学问。这家伙下午被胡忧吓晕过去,直到现在都还没有醒过来。 按计划,胡忧的任务很简单。只要出其不意的跳出来,吓一吓欧阳寒冰,然后离开,前后不过一两分钟的事。可是胡忧已经在房外近二十分钟了。因为他来的时候,欧阳寒冰正好刚脱下衣服。是欧阳寒冰如玉的肌肤,让胡忧改变了计划。 ,! , 章节目录 第47章 误打误撞(上) 胡忧来的时候,没想到欧阳寒冰会洗澡。WWW.ZHUAJI.ORG.因为按常理说,欧阳寒冰这时候,应该是躺在床上才对。实事上,所有正常的人,在这个时候,都应该躺在床上睡觉。除了像胡忧这种,准备装鬼吓人的无聊人士。 胡忧不是来的,但是看到欧阳寒冰玉体之后,他的眼神,就移不开了。胡忧早就知道,欧阳寒冰是一个美女,但是他没有想到,欧阳寒冰居然可是美到这样的程度。所以成为了必然的事。 胡忧现在很恨,恨当时美归镇的那声紧急集合令。如果不是那个集合令,这具美得如艺术品的玉体,早已经在他的身下了。 胡忧直到现在还坚定的认为,这个欧阳寒冰,就是当初翠红楼的那个清倌依莎贝尔。改名换姓的把戏,他见得多了,才不相信世界上会有这么巧的事,让他再遇上另一个完全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 一副完美的玉体,看得胡忧欲火衷烧。他决定要收回自己的债。他可是给了钱的,这具玉体,他拥有一晚的权力。 于是呼,胡忧走进了房里。这也怪欧阳寒冰大意了,她的房门,居然没有上锁,胡忧只轻轻一推,就无声无息的开了。 欧阳寒冰只看了胡忧一眼,就晕了过了。她甚至说不清自己看见的是什么。她只知道,那东西非常可怕。比她此生见过最可怕的东西,还要可怕一百倍。 胡忧愣了好一会,才想起原来是自己身上的装扮把欧阳寒冰给吓晕的。苦笑着把身上这些吓人的东西,脱下来,扔到墙角。 “胆子这么小,就别学人住这么偏嘛,真是的。”胡忧把欧阳寒冰的身子移好一些,这么一个大美人,要被洗澡水给淹死,那可就太可惜了。 “哇,皮肤好滑,摸起来像是牛奶一样。” “喂,醒醒,醒醒,我是来收债的。你还欠我一晚呢,也是时候清数了吧。” “快起来,别装睡了。你可是职业的,不会想这么就糊弄过去吧。这样我可不算数的哟。” 胡忧边说着,边经经拍着欧阳寒冰的脸。这脸又滑又嫩,他还真舍不得用力。 胡忧当然知道,按‘人中’是弄醒欧阳寒冰最好的办法,不过他不想那样做。欧阳寒冰的功夫可是在他之上,如果她醒过来翻脸,胡忧半点便宜都占不到。趁现在有机会,多赚一点便宜才是真,省得以后后悔。 拍了几下脸,看欧阳寒冰没有醒,胡忧的胆子就更大了一些。从脸到脖子,再一路向下,没过多一会时间,两颗浮于水面的红樱桃,就落到了他的手中。 “软中带硬,硬中有软,手感真是不错。比红悠的睁开了眼睛,先是茫然,然后马上变成深深的恐惧。 “你醒了?”胡忧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柔一些。 “怎么是你。”欧阳寒冰问道。 胡忧眼睛一转,决定来点软的试试看。都说女人受到巨大惊吓之后,精神防线是很松动的。说不定,能有比上一次更多好的结果也不一定。 “我刚好路过这边,突然听到有人惊叫,就进来看看。我可是有敲门的,不过没有回声,我看没门锁,就进来了,没想到是你。 你没什么事吧?” 骗人是胡忧的拿手好戏,说出来,简直都不用打草稿的。 经胡忧这么一提,欧阳寒冰脑中瞬间回忆起晕倒前看到的东西,尖叫一声,扑到胡忧的杯里,哇哇的哭了起来。 “嘿嘿,有门。”胡忧在心里暗暗的对自己说道。 “别怕,别怕,有我在呢,什么都不能伤害到你的。”胡忧很自然的轻抚着欧阳寒冰的后背,底声的安慰。 从他口中说出来的那些话,连他自己听了,都觉得挺无耻的。 “有鬼,有鬼,好可怕的鬼。”欧阳寒冰完全是吓得脑乱了,现在的智力,连平时的一成都不到。 “没事的,有我在,哪怕是鬼,也不能伤害你。”胡忧看了眼墙角的那些道具。暗想着,刚才应该把它们扔外面去的。 欧阳寒冰就像一颗风中的枯草一样,全身不停的发抖:“我好怕,好怕。你不要离开我,不要离开我.......” 杜啸天心中暗道,只有傻瓜才会现在离开呢:“不会的,我不会离开你的。” 胡忧正想着用什么方法,把欧阳寒冰弄到床上去。欧阳寒雨突然一抬头,吻住了胡忧的嘴。 点点的如花蜜一样香甜的玉露,从欧阳寒冰的小嘴,不断的流入胡忧的心里。胡忧忘情的着,不让它们有一丝的浪费。哪怕这一吻,会吻到断气。 “哦。” 胡忧忍不住呻吟了一声。都说有些女人再受到刺激之后,会分泌大量的雌性激素,看来还真有这么一回事呢。 欧阳寒冰应该是真的动情了,当胡忧进入她的时候,她疯狂的动了起来。她的动作很生涩,却相当的猛烈。小胡忧不甘被欺负,一场大战,你来我往,打得火热。直到天明,战火才停歇了下来。 更新更快 看着杯中熟睡的欧阳寒冰,胡忧的眼中有些迷茫。这时候,他终于有些相信,欧阳寒冰不是翠红楼的依莎贝尔。因为欧阳寒冰不但还是完壁,而且她的动作简直生涩得过份,跟本不可能是青楼出生的女子。据朱大能讲,青楼的女子,从小就学习过伺候男人的技艺,像欧阳寒冰这样的,明显是不合格的。 轻手轻脚的下了床,胡忧偷偷把之前的那些道具给拿到外面,找了个地方,藏了起来。弄完之后,胡忧也感觉挺累的,于是又再次回到床上,把欧阳寒冰搂在怀里,没一会,就睡了过去。 胡忧之所以敢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他傻大胆,而是因为欧阳寒冰一直都是清醒的,特别是后半段,她还主动和胡忧聊了几句,所以胡忧并不害怕自己这一睡,就醒不过来。 ,! , 章节目录 第47章 误打误撞(下) 当胡忧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身边的欧阳寒冰已经不见了,举目四看,才发现欧阳寒冰坐在桌前发愣。\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眼睛红红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怎么了?”胡忧温柔的给欧阳寒冰披上一件外套。 欧阳寒冰身体一震,回身看到是胡忧,这才平静了一些,看着手中的杯子道:“我不知道,我的心好乱。” “不要这样,有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我会帮你的。”胡忧试着把欧阳寒冰搂过来。欧阳寒冰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着胡忧抱着了。 美人在抱,胡忧的心里有些小得意。暗道什么冰美人,要搞定也不是那么难嘛。胡忧此时并不知道,他之所以这么轻易的得手,并不是关于他的魅力,而是因为另一个更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他也是回到青州,才知道的。 欧阳寒冰靠在胡忧的怀里,却一直没有说话。胡忧知道,因为事出突然,欧阳寒冰现在肯定有很多事想不通。不过他不打算让欧阳寒冰想得太明白,不然他的问题就大了。 胡忧在欧阳寒冰的耳边吻了一下,轻声问道:“饿了吗,我们出去吃点东西吧。” “嗯。”欧阳寒冰哼了一声,算是答应。 出外的时候,胡忧想拉欧阳寒冰的手,不过这次,欧阳寒冰不让。 欧阳寒冰挣开胡忧的手道:“我们的关系,不能让别人知道。” “为什么?” 欧阳寒冰很坚定:“你不要问了,总之是不可以。” “那好吧。”胡忧知道她不会说,也没有再多问。 吃东西的时候,胡忧想尽办法,终于逗得欧阳寒冰露出了笑脸。欧阳寒冰虽然出身高贵,比一般人接受过更多的教育,但是再怎么说,也不过还是一个十九岁的花季女孩而已。历经了惊吓和之后,她不由得对胡忧这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产生了一丝依靠。 实事上,昨晚是欧阳寒冰这么久以来,睡得最好的一晚。这是她对胡忧的态度变化最大的因素之一。她从胡忧的身上,体验到了一种被保护的感觉,或许应该称之为安全感吧。 欧阳寒冰笑了,之后的事,对胡忧来说,就好办了。胡忧虽然读书不多,但是他经历过的,见过的事太多太多。随意的找几个话题,就能吸引住欧阳寒冰的注意力。 胡忧看着远处的一个小水潭道:“咱们到那边走走吧,去吹吹风。” “嗯。” 胡忧在水潭边,拉住了欧阳寒冰的小手。欧阳寒冰本能的想抽回来,胡忧在她耳边说道:“让我握一下,这里没人,不会有人看到的。” “你看,那边有好多的鱼。哇,那鱼好大。对了,你有没有吃过烤鱼?” 欧阳寒冰摇摇头:“烤鱼?没有。” “嘿,今天你有福了。” 胡忧边说着,边脱掉身上的衣服。 “你要干什么?”欧阳寒冰微微有些紧张的说道。 “帮我拿着。”胡忧把衣服往欧阳寒冰的手中一塞,一个猛子,跳入了水里,直接潜了下去。 欧阳寒冰还想要说话,可是已经来不来了,只能看到胡忧入水时荡起的水波。 一分钟,两分钟...... 水面已经渐渐的恢复了平静,胡忧却一直没都没有上来。欧阳寒冰有些慌了,在岸边叫道:“胡忧.......胡忧,你快上来.......胡忧.......” “啵。” 水面一动,一条一尺多长的黄鱼,从水中直飞向欧阳寒冰,跌在她身边的草地上。 胡忧跟着也上了岸。 “怎么样,我的鱼不错吧。” 欧阳寒冰一把抱住胡忧道:“你吓死我了。”胡忧下水的那一刻,她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孤独感。 “嘿嘿,没别怕,我的水性好得很,就算在水里睡觉都没问题。”胡忧拍拍欧阳寒冰道:“我们来烤鱼吧。很好玩的,我教你哟。” 胡忧把欧阳寒冰带到一处相对平坦的水边。 “你会杀鱼吗?” “不会。”欧阳寒冰从小在帝王家长大,那见过这个。 “不要紧,你看我做就可以了。”胡忧熟练的杀鱼,升火,没一会,阵阵鱼香就飘了出来。 “这样就可以吃了吗?”欧阳寒冰深深的吸了口气道,这种新奇的做法,她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当然......还不行了。”胡忧逗着欧阳寒冰道:“都还没放佐料呢。” “你有带佐料吗?” 胡忧把鱼交到欧阳寒冰的手上:“嘿嘿,让我再教你一招吧。大自然有很多天然佐料的。来,你先帮我拿着。” 欧阳寒冰有些紧张道:“你可要快一点,我不太会这个的。” “只要不放那么低,就没事的。别弄糊了就行。” 胡忧也没走远,保证欧阳寒冰能够一直看到他。 随意的找了些香草,草果之类的东西,再偷偷从戒指里弄出些盐和香料,胡忧很快回到欧阳寒冰的身边。 香料一洒到鱼身上,马上就了鱼香,欧阳寒冰忍不口的咽了口唾沫。那无意的性感动作,差点让小胡忧造反。 鱼得了之后,胡忧把一块最肥美的肉递给欧阳寒冰道:“试试看,味道怎么样,小心烫哟。” 欧阳寒冰好奇的尝了一点,马上就喜欢上了:“嗯,真好吃。” 胡忧笑道:“嘿嘿,好吃就行。” 欧阳寒冰刚才没有吃多少东西,这下被胡忧的烤鱼引起了食欲,加上心情也好了不少,几乎大半条鱼,都被她给吃掉了。 洗了手,胡忧两人背靠在大石头上,静了一会,欧阳寒冰悠悠的说道:“胡忧,谢谢你。” “傻瓜,谢什么。” “如果不是遇上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你知道吗,这几天,我真的很害怕。我很累,又总是不敢睡,每当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很多的鬼怪。它们向我冲过来,我大叫,可是没人理我.......” 胡忧还真不知道,他们这次的恶作剧居然把欧阳寒冰吓成这样。有些心疼的把她抱过来,安慰道:“没事了,有我在,你不用再害怕了。” 欧阳寒冰缩在胡忧的怀里道:“胡忧,你能不能帮我找一个房子,我不想再住在那里了。” 胡忧巴不得欧阳寒冰搬地方呢,因为那里留下的线索太多,欧阳寒冰一但冷静下来,就很容易发现蛛丝马迹。 “这没问题,你想搬到哪里?” “我不知道,以前我只一心想要安静的地方,现在我不想在那样了。” 胡忧坏笑道:“那你不如搬到奇正会馆好了,我想办法把你的房间,按排到我隔壁,这样我们做事也方便一些。” 欧阳寒冰脸一红道:“谁要跟你做什么事,下流。” 胡忧一身气道:“嘿嘿,当然是下流了,不然还会上流不成。” “胡忧,你哪里......哪里为什么会长牙齿的。” “这个我也不知道呀,要不我们一起研究研究。” “才不要呢。” 胡忧哈哈大笑道:“不要,不知道昨晚谁大喊着‘我还要’的。” 欧阳寒冰回想起昨晚的情景,羞得转身就跑:“我不理你了。” “哪里跑。”胡忧反身就追。 欧阳寒冰一个滑步就跳了出去,咯咯笑道:“咯咯咯,你有本事,就来抓我呀。” 胡忧一个箭步,又扑了过去:“敢笑我,被我抓到,要你好看。” 欧阳寒冰一闪身,胡忧美人没抱着,到摔了个狗啃泥。 胡忧吐了口唾沫,暗骂道:“马拉戈壁的,我最讨厌这个里的人,个个天份都比我好。” “哼,天份不如你们,但是我的脑子比你们好。” 眼睛一转,胡忧哎哟一声,趴在那里不动了。 “胡忧,你怎么了。”欧阳寒冰果然上了当,赶紧跑过来看。 看准机会,胡忧一个翻身,把欧阳寒冰压在了身下: “嘿嘿,这下我看你往哪跑......” 欧阳寒冰脸红红的,半闭着眼睛:“你坏死了,居然骗人家。” 更新更快 胡忧一语双关的说道:“嘿嘿,你那么厉害,要追上,总得使些小手段才行的。” 欧阳寒冰还想说话,被胡忧一口吻住。她‘嗯’的一声,全身一下就软了。 小水潭今晚有‘战事’,大家请勿靠近,以免惊起鸳鸯无数! ,! , 章节目录 第48章 英雄迟暮(上) 时光如水,光阴似箭。.胡忧在军校的生活,一晃就过了一个月。这一个月来,他每天早起练武,之后是一天的军事课程,然后是傍晚陪着欧阳寒水一块看日落,散步,或是烤鱼...... 人们总是不断的追寻着幸福,幸福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如果忘记学校以外的天地,这里,也许就是幸福原地吧。 按欧阳寒水的要求,胡忧和欧阳寒冰之间的关系,做得很保密,学校里并没有什么人知道胡忧拥有这么一种别样的幸福。 今天的胡忧与往天一样,天没亮就起身,按着自己制定的计划,开始今天的练习。自从跟欧阳寒水在一起之后,胡忧的精神力进步了很多。他的透视眼和箭法,也因为精神力进步的关系,得到了大大的增强。 胡忧很希望自己的武力也能有长足的进步,不过很可惜,欧阳寒水所用的练习方法,似乎并不适合他。欧阳寒水用那种方法,能成为一个高手,而对胡忧,却半点用都没有。 胡忧现在唯一能够提高自己武力的方法,就是加强自己的运动量,增加自己对武器使用的技巧而已。至少在找到属于自己的‘秘籍’之前,他只能这样。 胡忧完成了今天的练习,习惯性的抬眼往右前方的小路看去。果然,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从那条路上走过。他虽然少了一只手,但是他这却不影响他前进的脚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胡忧发现自己的身边,多了这么一个人。准确的来就,或者应该称他为一个观众吧。 胡忧曾经试过,在他练习之前,怎么都看不到这个人。而每次结束练习之后,却总是能够看到他从一旁走过。 这不是巧合,也不是偶然。因为胡忧曾经有意的改变自己的练习地点,或是练习的时间。但是无论怎么样,当他的练习结束之后,这个人就会走过他的身边。每次都是如此。 因为自己的秘密,表面上是看不出什么东西的,所以胡忧也并不在呼他看,也一直都没有理会他。不过今天,他决定去会一会这个人。他不喜欢自己的身后,总是有一又眼睛注视着。 “请等一下。”胡忧从后面追上了那个独臂老人。 独臂老人停住脚步,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漠然的问道:“有事吗?” 如果换成是其它人,也许会直接质问独臂老人为什么偷看自己练习,有什么目的之类的话。不过胡忧并没有那么做,他一脸笑意的对独臂老人说道:“我一早起来,还没有吃早餐,可是我又不想一个人吃,不知道老人家可否赏个脸,陪我一块吃点。我想,你应该也没有用过早餐吧。” 独臂老人一声不吭,足足看了胡忧得有四五分钟。胡忧也一脸笑意的平视着独臂老人,一声不发,似在等待着独臂老人的答案。 “喋喋,喋喋.......”声音很刺耳,不过可以听出,独臂老人是在笑。 独臂老人笑了一阵之后,才问道:“你请我吃早餐?” 胡忧含笑点头:“是的。” 行走江湖多年,见过的怪人怪事很多。虽然并不认识,但是胡忧可以感觉到,这个人,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好。如果你有酒的话。”独臂老人痛快的回答道。 胡忧笑了起来:“那有什么问题。” 没回会馆,胡忧和独臂老人反身走出了学校。早上就卖酒的地方可不多,想要喝酒,只能到校外街角的那个酒肆。那里任何时候,都有酒卖。 店老板看有生意上门,赶紧招呼:“两位,来点什么?” “给切两斤熟牛肉,再来两斤上好的女儿红。” 独臂老人在一边插话道:“来两坛,两斤不够喝的。” “那就来两坛,不够再叫。” “好咧,马上来。”店老板看一早就有大主顾上门,挺高兴的,马上忙了起来。 二人就坐,胡忧主动拿起桌上的茶壶,给独臂老人倒上:“老人家,请喝茶。” 独臂老人也不客气,连个谢字都没有,拿起来就喝。 没一会功夫,酒菜就上来了。胡忧也不问其它,一个劲的布菜倒酒,似乎他本来的目的,就是要拉着这独臂老人来喝酒的一样。最后还是独臂老人先开了口: “你小子挺有意思的。” 胡忧笑问道:“何以见得?” 心说跟我比装傻,你也不打听打听,小爷出生在什么地方。光喝酒,不谈正事的,我见得多了。不过可惜,你也没处打听去。 独臂老人没有回答胡忧的问话,一口喝掉了手中的酒。 “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请我老头子喝酒了。” 胡忧也不以为意,给老人倒上酒道:“我这人也不常请人家喝酒。” “哦?”独臂老人停下了喝酒的动作。 胡忧继续说道:“对我眼缘的人,我才会请他喝。” 独臂老人点破道:“应该是对你有利用价值的人吧。” 胡忧豪不脸红的大方承认:“也可以这么说。” 独臂老人第一次放下了手中的酒杯。 “你是真小人。” 胡忧坦然道:“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君子。君子这个职业,不适合我。” “那你觉得你适合做什么?” 胡忧看着独臂老人的眼睛,一个一句的说道:“把‘子’字改成‘王’字,我想我会很喜欢的。” 独臂老人冷哼道:“你到是挺有野心的,你行吗?” “将相本无种,帝王也是人做的。没什么行不行,只看你敢不敢。” 独臂老人顿了一会,才说道:“也许你经过过了真正的血火战场,你就不会这么想了。一将成名尚且万骨枯,更何况一个君王。” “你知道我没有经历过战场?”胡忧开始慢慢的把话题拉到自己想要的方向。 “嗯。” 胡忧追问道:“为什么?” 独臂老人冷哼道:“因为你的身上,没有血腥味。” 胡忧一语直言,肯定的说道:“可是你有。” 独臂老人一把抓过手边的酒坛,一气喝掉里面的半坛酒,大口的喘了好一会气,才说出两个字:“是的。” 独臂老人平静的说道:“我想你最想知道的事,是我为什么会跟在你身边吧。” 胡忧没有答话,他知道,老人会给他答案的。 果然,独臂老人继续说道:“因为你的眼神,你的眼神与我年轻时的一样,那么藐视生命,为我独尊。唯一不同的是,我有效忠的对像,而你却没有。” 胡忧认真的点头道:“我想,我知道你是谁了。” 独臂老人无所谓的摆摆手道:“我是谁,对你来说无所谓。” “是的,我同意你的话。”胡忧和刚才没有任何分别的给老人倒上酒,道:“你觉得我可以达到你当年的高度吗?” “你?”独臂老人的气势瞬间一变,瞬间马上又消失无影,平静的说道:“你不行。” “哦?”胡忧等待着独臂老人的下文。 独臂老人问道:“知道在战场上,最重要是什么吗?” 胡忧肯定的说道:“活下来,完整的活下来。”没有生命,那肯定是失败的。缺手断脚,也不是成功。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完整的活下来。”独臂老人喃喃的重复了两遍:“可惜呀,我知道的晚了一点。小子,你很有想法呀。不过你就算是知道,想要活下来,也不容易。知道战场上,大多数人是怎么死的吗?” “自然是被敌人杀死的。” “错。”独臂老人毫不犹豫的否定胡忧的答案。 ,! , 章节目录 第48章 英雄迟暮(下) 这个‘错’字,如果出自别人的嘴,胡忧肯定当他疯子。.但是现在,胡忧却静下心来,重新的思考。猛然,他想起了天灾时的情况,脱口而出道:“是踩死。现在的大型战场,动辄几万,几十万人一块拼杀。 场地就那么大一点,四处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在这种情况之下,被人砍一刀,不见得会死。但是万一你不小心滑倒,那么肯定没命。” 独臂老人似乎挺开心的说道:“喋喋喋,你小子果然有点意思。这个问题,我问了不少人,但是只有你答上来了。” “在一个万人列队中,只要有一百人突然乱走路,至少一瞬间就能踩死二百人,踩残踩废的不计其数。这时候什么刀枪都是假的,就算你穿上宝甲,也必死无生。要想战场活命,不容易呀。” 胡忧嘻哈的笑道:“嘿嘿,老人家,看在我请你喝酒的份上,你总不能看着我去送死吧。有什么保命的绝招,教小子两手怎么样,反正你也用不着了。” “这点酒就想换到好东西,你不觉得太容易了些吗?”独臂老人冷笑道:“今天就喝到这吧,以后再说。” 独臂老人就这么说走就走了,胡忧却一点也不生气。他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会看上他,他只知道,被这个人看中,肯定能得得好处的, 胡忧对着独臂老人离去的背影,在心里默默的说道:“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你,你的命还真够硬的。整个大陆的人,都以为你已经死了,没想到你却还好好的活着,比你的老对手,更长命。” 这个独臂老人是谁?也许有人已经猜到了。不错,他就是当年紫荆花帝国师团的师团长,小长安一战,被弄得英名尽失的——奥斯马尔。 正是那句‘藐视生命,为我独尊。’让胡忧想到了他。除了奥斯马尔外,天风大陆上,还有谁能够以五万人马,让整个大陆为之颤抖,有谁当得起为我独尊这句话。 里杰卡尔德?胡忧从来都不相信,曼陀罗的这个开国皇帝有这种本事,虽然他手中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但是他的胜利,与其说是战术,还不如说是用尸体堆积起来的。 奥斯马尔唯一错的地方,就是因为他的目光不够远大。他选择了效忠紫荆花皇室,而不是自立为王。不然的话,历史也许就要改写了。 和胡忧料想的一样,第二天,独臂老人再次出现。胡忧依然请他喝酒,他也依然答应。还是昨天的那张桌子,两人又聊了起来。 “你想到了吗?”独臂老人没头没恼的问道。 胡忧点头道:“站稳别趴下。”要确保自己不死在他在的脚上,站稳,是唯一的选择。 独臂老人继续问道:“然后呢?” “后面这个问题,我昨晚想了一夜,也明白了你为什么说我不能成功的原因。” “哦?” 胡忧继续说道:“因为我一直练习的都是弓箭和长枪,这两种东西,在战场上威力不小,但是真遇上乱战,确很难保命。 弓箭就不说了,这东西近身没用。而长枪太慢,出枪之后,很难收回。我想,我应该加强短兵器的运用。” 独臂老人点点头,又摇摇头道:“你说的对,但也不全对。兵器是会丢失的,短兵器虽然快,但还不是最快的。 战场上,最好的保命武器,事实上就是我们的双手,你也可以理解为拳头。不求一拳头能打死人。只要这一拳头下去,能暂时保住自己的命就行。 战场保命,说白了,就是站稳了,拳头硬。小子,慢慢琢磨吧。” “你这就要走?” 独臂老人点头道:“嗯,我在这里已经呆得够久了,也是离开的时候了。” 胡忧还真没想到,奥斯马尔这么快就要走:“你不多教我些兵法谋略之类的东西?” 奥斯马尔笑笑道:“我觉得这几个字,已经足够了。” “你就不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别人想有的,我有过了。无所求了。” 胡忧看奥斯马尔如此豁达,也不由笑了:“难道你不觉得应该给与你拥有同样睛神的人,留点有记念意义的东西?” “你是我见过的最无赖的人。既然你问起了,这个你拿去吧。反正我留着也用不上了。”奥斯马尔扔给胡忧一个小布包,飘然而去。 “同样眼神的人.”胡忧在心中默默的念着,他知道,奥斯马尔这一离去,就再也不会出现了。奥斯马尔究竟是不是因为他所说的眼神,而找上自己,胡忧不知道。不过胡忧却知道,奥斯马尔的命不久矣。因为奥斯马尔转身的瞬间,他的眼睛里,已经没有生命的光彩。 直到奥斯马尔的身影完全消失,胡忧才打开了手中的小布包。拿出里面的东西,只看了一眼,胡忧马上发疯似的往奥斯马尔离去的方向追过去,连酒钱都忘了给。 然而,奥斯马尔已经消失在了转角之中,就像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胡忧一拳打在身旁的松树上,内心之中,充满了后悔,早知道,应该早点打开布包的。 小布包里是什么?是一双黑色带金丝纹的手套。这是胡忧继换日弓和飞天爪之后,得到的第三件带有‘疲门’暗字的东西。但是这双名为天丝的手套,与前面两件不同,它上面有一行用笔写的‘疲门’文字——这东西送你玩。 很明显,这行字是奥斯马尔写的,因为这行字很新,绝对是近期所写。通过这行字,胡忧知道了奥斯马尔现身的真正原因。奥斯马尔肯定是看到换日弓,才出现的。 换日弓除了表面的文字和做工比较精巧之外,大体看起来,无其它的弓箭分别并不是那么大。加上来路没有问题,所以胡忧平日练箭的时候,用的就是换日弓。 胡忧判断,奥斯马尔之前肯定见过换日弓,不然他不会从胡忧用的仿换日箭,推断出胡忧懂得疲门暗文字,而特意在临死之前现身,并送给胡忧这双手套。 奥斯马尔是胡忧来到天风大陆之后,唯一发现懂得疲门文字的人,他本该可以解答胡忧心中很多的疑问,可惜却就这样错过了。这怎么能让胡忧不失落。 “可恶,可恶,可恶呀。”胡忧越想越气,一拳一拳的打在松树上,发泄着自己心中的怒火。 “胡忧,你干什么?”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声音之中,隐隐带着焦急。 说话的是黄金凤,她刚才无意之中,发现胡忧疯狂的从身边跑过,于是就跟了过来。 看胡忧停在松树下,黄金凤本打算转身离开的。可是看到胡忧这样自虐,不由的又有些心疼,于是忍不住走了过来。 胡忧一转身,抱住了黄金凤。用尽全身的力气,那么紧紧的抱着。黄金凤本可以偏开的,但是看到胡忧那忧郁的眼神,她微微犹豫了一下,就让胡忧抱住了。 黄金凤虽然与胡忧相处的时间不算很长,但是胡忧给她的印象总是很有办法的人。无论是当时为自己治病,还是被欧阳寒水陷害,他都很轻易的就解决了。在黄金凤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见过胡忧这样无助过。 “胡忧,你怎么了。”黄金凤轻抚着胡忧的脑袋。对于这个生命中第一个男人,说她心中没有情,那绝对是骗人的。她之所以恨胡忧,不过是恨他当年的不告而别和他的风流而已。她忘不了的是胡忧曾经带给她的欢乐。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没事。”胡忧发泄了一阵之后,恢复了过来。既然奥斯马尔懂得这种文字,那就证明天风大陆上,还是其它人懂得这种文字。错过了奥斯马尔,再找其它人好了。 “那我走了。”黄金凤推开胡忧道。 “金凤,你别走。” ,! , 章节目录 第49章 鸡飞蛋打(上) 胡忧反手又把黄金凤抱住,在她耳边说道:“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想你。我不会放开的,除非你说,你不会离开我。” 刚才黄金凤任着他抱住,胡忧就知道,黄金凤对他还是有情的。黄金凤是胡忧第一个心动的女人。要知道,为了她,胡忧可是连‘卖身为奴’都做过了,还差点失了性命,怎么能就这么让她离开呢。 “你放开我。”黄金凤挣扎得有些无力。以她的功夫,要把胡忧摔出去,并不是太难的事,然而她却没有这样做。 “不放,就是不放。我的心为你而跳动,放开你,我会死的。我这么深爱你,你不会这么狠心,让我死吧。”相比起说情话,整个天风大陆上所有的人加起来,可能都不是胡忧的对手。因为没人做得到像他这样不要脸。 黄金凤嗔道:“你这个无赖。” 胡忧又死不要脸的说道:“是的,我就是无赖,为了你,我连命都可以不要,做个无赖,又算得了什么。” 胡忧如果是在乎脸面的人,他早就饿死了,还能活去现在!只不过,这个脸要怎么个丢法,那可是有技巧的。 黄金凤哪经历过这个,被胡忧这绵绵的情话,说得骨头都轻了。特别是胡忧这个家伙,边说还边有意的往黄金凤的耳朵里吹所,弄得黄金凤整个人怪怪的。 黄金凤小脸通红,那声音柔得,都快滳出水来。“你先放开了。” 胡忧心中暗笑,却不肯放手道:“不行,除非你答应不离开我。” “嗯。”黄金凤似有似无的哼了一声。 “真的,太好了。” 胡忧松开黄金凤,不过却依然抓住黄金凤的一只小手,说什么也不放。 黄金凤试着挣了几下,看胡忧完全没有放开的意思,也就只能由着他了。 黄金凤问道:“你怎么一大早的就喝那么多的酒,还在这里锤树?” “因为想你呗。”胡忧油嘴滑舌的笑着,心里却在想着,怎么能把欧阳寒冰那块冰和黄金凤这团火给放到一起。到时候自己一手抱着冰,一手抱着火,不知道多爽。 “油嘴滑舌。”黄金凤啐了胡忧一口,心里却是满心欢喜。毕竟她只是吃醋,并没有恨死胡忧。对于这个人生之中的第一个男人,她心里还是有情的。 还好她不懂听心术,不然让她知道胡忧现在脑子里冒着什么坏水,她非把胡忧给活劈了不可。 胡忧嘿嘿笑道:“嘿嘿,你怎么知道我的舌头很滑,哦,我想起来了,你偷吃过。” “你要死了,让人听见。"黄金凤敢紧用手封住胡忧的嘴。她却没有想到,这样做,更能吸引别人的目光。 胡忧在黄金凤的手心上舔了一下:“男欢女爱很平常嘛,我说我自己的妻子,谁敢反对。” 胡忧的油嘴一开,哄得黄金凤几乎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直道被胡忧拉进会馆的房间里,才发现这事不太对。不过此时已经微微晚了一点,胡忧已经吻住了她香甜的小嘴。 因为保密的关系,欧阳寒冰虽然搬了家,却并没有搬来奇正会馆。而且她从来不来这里,所以胡忧并不担心她会突然出现。是需要巧安排的,现在可还不是时候。 “唔。”黄金凤只感觉一股暖流瞬间流经全身,所有的力体,都被抽掉了。懒洋洋的,连一只手指头都不想动一下。 胡忧一双手开始攻城略地,黄金凤的反击很无力,没一会功夫,就多处领地失守了。小胡忧一往无前,四蛇牙奋勇杀敌,黄金凤节节败退,很快就丢盔弃甲,一泄千里,胡说八道了。 过后,胡忧细心的帮黄金凤擦去身上的香汗,不时给予深情的一吻。 黄金凤突然一口咬住胡忧的肩膀,闷声哼道:“我什么都给了你,以后再让我发现你上青楼,或是和别的女人不清不楚,我就咬死你。” 胡忧心中一惊,敢忙笑道:“我的乖宝贝,我什么时候上青楼了。” 黄金凤哼哼道:“还想狡辩,我可是亲眼看到的。你不但上了青楼,而且还和那个叫红叶的女人不清不楚,哼。” 胡忧心说,还真没发现,黄金凤这丫头居然是个醋坛子。看来以后跟欧阳寒冰在一起的时候,可得小心一点,不然可有得头痛了。 “嘿嘿,别生气了。我去青楼不过是跟兄弟们喝喝酒,可没跟那些青楼女子做过什么。再说了,她们比起我家金凤可差远了。” 胡忧这句到是实话。他似乎没有青楼命一样,每次去青楼,都会出问题。给了钱都点不了香灯。 胡忧在黄金凤的身上,一阵手脚乱动,把话题转开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怎么会加入红粉军团的。” 黄金凤趴在胡忧的身上,回忆道:“那天,我和你分开之后,就被我父亲关了起来。我求他,可是怎么也不肯放我出来。 直到第三天,我三哥黄金豹偷偷告诉我,你被父亲乱棍打死,丢于后山。我才从家里跑了出来。 我到后山找你,找了很多地方,可是无论怎么找,都找不着你。你知道吗?当时我很绝望,我走呀走呀,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 后来我无意中,撞上了红粉兵团的外办人员,听说他们正在征兵,我就去了。之后,我就成为了红粉兵团的人。 我一直以为你已经死了,可是谁知道,那次我被派出去,执行任务,居然无意中看见了你。 我当时有多高兴,你知道吗?可是我想过去叫你的时候,你却进了青楼里,之后又为了一个女人和别人打架,还受了伤。 当进我很气,想不理你的,可是我又舍不得,于是晚上的时候,我偷偷的去了你们的军营。没想到,居然让我看到你和那个女人在一起鬼混。哼!” 黄金凤说着气不过,又咬了胡忧一下,不过这次可比上次要轻多了。 胡忧轻抚着黄金凤的发头,心疼的说道:“对不起,让你为了我吃了这么多的苦。都是我不好,不过你放心,我以我一定好好的待你。” 黄金凤靠在胡忧的怀里撒娇道:“这可是你说的哟。” 胡忧肯定的说道:“当然,我说的。” 黄金凤噘着小嘴道:“那你老实交待,除了那个女人之外,还与什么女人有过来往。你要是再敢骗我,我要你好看。” 帝国三妻四妾是很平常的事,一般的女人,也不太会管男人的风流债。胡忧不知道黄金凤为什么会这么在乎这个。他本来想把欧阳寒冰的事,告诉黄金凤的。但是想到黄金凤的醋劲,他又犹豫了。 没错,这时候如果说出欧阳寒冰的事,黄金凤也许还是会放过胡忧这一次。可是胡忧要是想在和欧阳寒冰保持关系,那可就难了。鱼是美味,熊掌也鲜,鱼和熊掌无论放弃哪一样,都不是胡忧所愿意的,再说还有个红叶呢。更何况胡忧的远大理想可是做皇帝,皇帝哪能只有一个妻子。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把欧阳寒冰的事给压下来。他相信以他的能力,很容易就可以搞定黄金凤。等到黄金凤同意接受其它女人了,再把欧阳寒冰给说出来,不是更好。 胡忧搂过黄金凤哄道: “你呀,真是个小醋坛子。我现在除了你之外,可没有其他女人了。” 黄金凤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猛的撞开,一个冰冷声音,回响在房内: “你有没有骗她我不知道,但是你这次骗了我!” ,! , 章节目录 第49章 鸡飞蛋打(下) 声音刚落,欧阳寒冰踢开门走了进来。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黄金凤惊叫道:“欧阳姐姐!” 胡忧心中大叫乖乖不得了,这边才刚开始,抓奸的就来了。“欧阳,你听我说......” 欧阳寒冰歇斯底里的叫道:“你不用说了,我没想到你是这么无耻的人。你骗了我的身子,骗了我的感情,骗了我的一切。” 胡忧有些听不懂欧阳寒冰的话。看这意思,不太是像来捉奸的:“欧阳,你说什么,我不太明白。” “你还敢狡辩?好,我让你知道个清楚明白。”欧阳寒冰一抬手,哗拉乱响,一堆东西仍到了胡忧的床边:“你好好看看,这些东西,你不会不认识得吧。” 胡忧在东西扔进来的瞬间,就已经看清楚了那些东西。欧阳寒冰扔进来的不是别的,正是胡忧当天扮鬼吓欧阳寒冰时所用的那些道具。当初以为只要藏好了,就不会有问题。现在看来,没有一把火烧了这些,真是大意了。 事到如今,胡忧也不得不认了。欧阳寒冰连罪证都带来了,再狡辩,也没多大意思。“不错,这些东西确实是我的。” 欧阳寒冰冷笑道:“哼哼,还算像个男人。” 黄金凤听了个没头没脑,却也猜到了大半:“欧阳姐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欧阳寒冰一指胡忧道:“你想知道,问你的男人吧。” 黄金凤坚决的说道:“不,欧阳姐姐,他不是我的男人。刚才一分钟前是,但是这一刻,不是了。” 胡忧眼看大事不好,敢紧开口:“欧阳,金风,你们听我说.......” 黄金凤冷冷的说道:“你不用再说了。我这个人,一生最恨别人骗我。以前的事,我可是不追究,但是这次,你当面骗我,我决不会原谅你。” “金凤妹子,对于这种人,我们不用再多说什么了。胡忧,从今天起,你我恩断意绝,行同陌路,再无半点关系,你好自为知吧。 金凤妹子,我们走。” 胡忧愣愣的看着两女离去,自嘲道:“哈哈哈.......胡忧呀,胡忧,前一刻还想着冰火双收,这下弄了个鸡飞蛋打了吧。世事无常,世事无常呀,哈哈哈.......” “胡忧,你没事吧。” 吴学问从门外伸了个头进来。这小子刚才在楼下喝酒,看到欧阳寒冰怒冲冲的上来,他就知道这事不对。躲在门外,把一出好戏全给看了。 吴学问是胡忧重点想要笼络的对像,胡忧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笑话,故作无所谓的说道:“哈,有什么事。女人而已,只要你有权有势,什么样的女人得不到。” “说得好。”林正风也从外面伸头进来,大声夸讲道:“女人如衣服,破了再做新的就好了。” 胡忧心中暗骂道,这个家伙怎么也来了。林正风可不同于吴学问。吴学问是住在这里的,在会馆里很正常。但是林正风不住这里,他虽然也和吴学问他们有来往,却都是胡忧拉着他,他才会来奇正会馆的,平时胡忧不叫他,他跟本不会出现。 有了这个怀疑之后,胡忧就留上了心。欧阳寒冰的突然出现,实在是有些可疑。那些道具是藏在她以前住的屋子里的。欧阳寒冰早已经不住在那里,有什么理由会无缘无故的找到这些东西呢。 胡忧心中的疑问,半点没有写在脸上。潇洒的笑道:“哈,我就知道林正风是最了解我的人,我正要去找你喝酒,没想到你却来了。正好吴学问也在,走,咱们三个,今天好好的喝他一顿。” “哦,今天有什么好料子吗?”林正风笑得有些干。心中后悔不应该这时候出现的,现在想走,还走不了啦。 胡忧猜得不错,这次欧阳寒冰突然出现,不但和林正风有关,而已还是他一手导演了这出戏。 林正风一直就对欧阳寒冰有意思,胡忧伴鬼吓欧阳寒冰的那天晚上,林正风也偷偷去了。只不过当时因为临时有些事,耽误了一下,去到的时候,胡忧已经成了好事。胡忧藏道具的事,他是看得清清楚楚的。 林正风一直都想找机会,揭穿胡忧的把戏,把欧阳寒冰弄上手。今天无意中,看到胡忧把黄金凤带回奇正会馆,他认为时机来了。 林正风故意找人,在欧阳寒冰的附近,学出当时扮鬼吓她的那种声音。欧阳寒冰一听到这种声音,马上就想起了当时的事,当场就逼问那人,那人不但自认曾经去吓过欧阳寒冰,还供出是胡忧认让他这么做的。为了取信欧阳寒冰,他还主动带欧阳寒冰去找出胡忧用过的道具。于是就有了欧阳寒冰怒闯奇正会馆这一幕。 林正风刚才看计得手,一时忍不住,想看看胡忧的衰样,再趁机去接近欧阳寒冰。没想到胡忧跟没事人一样,还拉着他喝酒。 经过这么久的相处,林正风知道胡忧这个人,表面看起来没什么,实际上很有心计。如果借机走人,怕引起胡忧的怀疑,所以也就没敢马上离开。 林正风虽然掩饰得不错,还是被胡忧看到了他眼神中的一丝慌乱,心里的疑点更多了。 “好料子当然有了,烤鹿胎怎么样,这可是大补的哟。”胡忧脸上在笑,心里却在。这个鹿胎是他花了大价钱才弄到的。本打算今晚和欧阳寒冰共享,现在却便宜别人了。 吴学问兴奋道:“哇,鹿胎,这可是珍品呢。胡忧你真是有办法。林正风你说是不是。” 这鹿胎可是与雪灵猴齐名的美味,和雪灵猴一样,都是得拿命去拼才能弄到的东西,有钱都不一定能弄得到。 林正风心里都快哭了。这下子,更走不了啦:“胡忧当然有办法,我第一次见到胡忧的时候就知道了。” “那还等什么。”胡忧穿好衣服,从床上跳下来,说道:“我和林正风负责去弄鹿胎和酒,吴学问,你去把因扎吉,范尼他们几个都给找来。今天我们喝他个不醉不归。” 会馆是最藏不住事的地方,胡忧的这点破事,没一会,全会馆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有些想等着看胡忧笑话的人,看胡忧没事人一样,拉着林正风他们喝酒聊天,都感觉挺失望的。 劳尔是最后一个敢赶到的人,他听说胡忧弄来了鹿胎,特意去找了一只雪鸭。雪鸭没有鹿胎那么名贵,却是与鹿胎共桌的绝配。鹿胎性属大补之物,现在又是夏天,吃鹿胎没有女人,是很难过的。雪鸭性凉,刚好可以综合掉那种多余的热火。 胡忧本就有心灌林正风,所以开吃没多久,他就冲林正风去了。左一杯,右一杯的,变着法子找林正风喝。 林正风本就是富贵出生,酒量也相当不错,加上胡忧自己心里不痛快,也喝了不少。等从林正风嘴里知道了事实的大概经过,胡忧自己也站不起来了。 胡忧心中虽然恨不得当场砍了林正风,但是他还记得这里是军校。学校对学员的私生活虽然管得不严,可是杀人那是绝对不可以的。杀人尝命,这是军校的铁律。在这里,哪怕是王子杀人,也一样处死。这是写在校规上,各国皇室都认可的。 吴学问,因扎吉几个,还是第一次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真像。对林正风愤怒的同时,也对胡忧于此事的处理很信服。最重要的是,胡忧在这种事上,都没有瞒他们,这表示了胡忧对他们的信任。 胡忧自己都没有想到,这次的事,对他今后收服吴学问,因扎吉,范尼和劳尔之四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多年之后,有一个不开眼的史学家称此为美人换江山,差点被胡忧给砍了。当然,这是后话了。 ,! , 章节目录 第50章 红巾之乱(上) 按下胡忧喝得大醉,被吴学问,因扎吉,几个抬回房间暂且不表,单说欧阳寒冰和黄金凤出了奇正会馆之后,两人来到当日胡忧烤鱼的小潭边,互道委屈。最后一致决定,再不见胡忧此人,连夜打点行装,一同离开天德,退学而去。 日上三竿,胡忧突然睁开眼睛,猛的想起黄金凤、欧阳寒冰离去和林正风的阴谋,胡乱穿了衣服就冲出房门。 “胡忧。”吴学问在胡忧经过的时候,叫住了他:“如果你是想去找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的话,就不必了。她们昨晚已经退学离开。” “你说什么?”胡忧抓住吴学问的衣襟,脸色铁青的叫道。 吴学问拍拍胡忧的肩膀道:“冷静一些,你应该已经听懂我的话了。” “呼。”胡忧长长的吐了口气,坐在吴学问的身边,拿过吴学问的茶,一口喝了下去。 看胡忧能这么快冷静下来,吴学问在心中暗暗点点头。他在收到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女离去的消息时,也大吃了一惊。他也没想到,这两女如此刚烈,居然为了这事,连军校也不上了。 喝了茶之后,胡忧的心平静了很多。看着远处被风吹散的白云,问道:“你还知道些什么,一块说出来了。” 吴学问问道:“你怎么知道?” 胡忧脸上带出了一丝笑意,仅管他此时并没有什么值得开心的事:“你一早在这里等我,不就是有消息要告诉我吗?” 吴学问笑笑道:“你的好朋友林正风也退学离开了。” “他是去追欧阳寒冰的?”胡忧的话,冷得就像是西伯利亚的冷空气一样。 “恐怕是了。不过他是今天早上走的,相差了一晚,而且似乎方向也不太对。”吴学问边说着,边留意胡忧的眼神。 “是吗?”胡忧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表面上却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而是站起来往外走。 吴学问问道:“你去哪?” “上课!” 欧阳寒冰和黄金凤离开之后,胡忧的生活就得简单起来。早上依旧天不亮就起,除了练箭和枪法之外,他还增加了短兵器的使用。但是无论使枪还是用箭,他的脚下都坚持一种步法——马步。这样一可以练腿力,保持下盘稳定,二可以聚气精神,让自己更专心。 奥斯马尔的话,对胡忧的影响很大。只一个‘稳’字,就不那么简单。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别的地方,都包含了很多值得去推敲的含义。 学军的课,胡忧除了之前的兵法理论外,又加学的几门,包括行军和侦查。下课之后,胡忧不是拉着吴学问讲究谋略运用,就是去找因扎吉几个对练。虽然在身手方面,胡忧依然差了他们一些,不过进步却是每天都有的。 这三人之中,胡忧最喜欢和范尼对打。范尼是来自池河帝国的老兵,虽然今年才26岁,但是他十八岁入伍,已经有八年的兵龄。 池河帝国和百色帝国长年交战,能在战场上八年而不死不残,需要的绝对不仅仅是运气。范尼能交给胡忧的东西很多。 通过与范尼的交手,胡忧在次印证了奥斯马尔的话。范尼虽然自己也说不清怎么才能在战场上存活而不死,但是胡忧出可以看出来,范尼非常注重下盘的保护。有时候宁愿吃胡忧一拳,他都不愿让身体出现不平衡的状态。跌倒的事,更是绝不允许发生。 值得一提的事是,范尼的拳法相当好。他非常喜欢近距离贴身发力,他自己解释这手在战场上的习惯,因为在战场,经常会出现一刀砍出去,突然刀断的现像,这时候作为后备武器的拳头,能活动的空间已经不多了。胡忧结合他的出力方法,称之为寸劲。这也是他练习的重点。 充实而忙碌,这是胡忧近段学院生活的写照。在整个军校里,他虽然不能称为最勤奋努力的人,但绝对是其中之一。 军校里不是只有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两个女生,她们离开之后,军校里还有很多女生。但是胡忧对她们都不感兴趣。一来,胡忧觉得她们比不上两女,二来,胡忧也没有时间浪费在她们身上。 曼陀罗帝国虽然与天德相去千里,但是曼陀罗帝国的消息,还是不时会传到军校。从上次回传的消息,胡忧知道,整个曼陀罗帝国大部份区域,都已经连续七八个月不下雨了。胡忧和吴学问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他们一致认为,如果情况进一步恶化,问题迟早要出现。实事证明,他们判断得没错。 帝国39年7月,连续无雨,燕州先闹旱荒,又暴蟥灾。天灾加蟥灾,使得燕州赤地千里,寸草不生。成千上万的老百姓不是活活饿死,就是因吃了树皮、草根后哀号惨毙。人们为了活下去,易子而食之事,已经不算是新闻了。只是与以往不同的是,以前都是半夜偷偷来,现在是大白天的,就光明正大的这么干。 帝国对燕州的灾荒,反应缓慢,灾祸暴发两个月之后,才慢不惊心的给燕州下发灾粮。虽然是晚了很多,但是灾民知道有灾粮下发的时候,还是兴奋不已,奔走相告的。 然而,让灾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是他们必须用妻女或是自己卖身为奴,才能从灾官那里,换到仅可以充饥的口粮。当然,你也可以用钱去换粮食。不过那种天价,不是这些苦哈哈的灾民吃得起的。 灾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生死都无路,终于,在积聚灾民最多的古城浪天,暴发起了民变。 事情的经过很简单,因为之前听说浪天有灾粮可领,所以大量的灾民,都想方设法的赶往浪天。浪天城守黄初秋为确保浪天安全,不但不给发粮,还下令驱逐,造成大量灾民死伤,冲突不断。城守为恐吓灾民,居然于闹市活剐十八名与官军冲突者。谁知没吓住灾民,反而激起了民变。 “要出大事了。”胡忧放下手中的文件,走到窗外,默默的看着校场边那颗在风雨中被打得树叶乱飞的梨花树。 这次的民变,虽然很快就被镇压了下去,但是胡忧心里知道,星星之火,已经被点燃,更多的民变,随时都可能暴发。到那时候,想来就不能再称之为民变了,那叫做战争。 “不行,我不能做看客。这是我胡忧的机会,我一定要参与进去。”胡忧猛然关起窗子,在心中对自己说道。 大树落叶之初,你没有参与。等大树倒了,哪还有你的木柴可分。 胡忧说干就干,马上就开始打点行装。他此时的学分还不够毕业,但是他已经顾不上这许多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一所学校,能比真正的战场教能它的学员更多的知识。拿命去学的东西,才是最宝贵的。 章节目录 第50章 红巾之乱(下) 两人都没有把话说明,不过他们的心里都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事实上与外面正下着的雨无关。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吴学问笑了笑,拿起桌上的酒壶,倒了一杯,递给胡忧,然后又自己倒了一杯,拿着手上:“送你。” “谢了。”两只酒杯碰了一起,发出如刀枪相碰的声音。 胡忧放下酒杯,一抹嘴道:“说真的,我很希望和你一同上路。” 吴学问双手合什道:“我也想,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前途未明,还望一路保重。” 胡忧向吴学问伸出一只手: “多谢。希望你有一天,能来找我。” 吴学问也伸出手,与胡忧的手,握在一起:“那你可要把命活得长一些才行。” “你小子。” 胡忧在吴学问的肩膀上打了一下道:“带我向因扎吉他们告别。” “一定。” 胡忧与吴学问分开,独自走向门外。在走进雨中之时,身后再次传来吴学问的声音:“我在林家老店为你准备了一匹马和干粮,祝你一路顺风。” 胡忧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他没有回头,只是给吴学问打出了一个收到的手势。 胡忧在林家老店取了马,又自已补充了大量的酒水干粮之后,直接上路。对于赶路,胡忧有一个别人所不能比拟的优势——空间戒指。 虽然这个戒指只有两个立方大小,但是这已经足够为胡忧提供巨大便利了。要知道两个立方的空间,可是能装下不少东西的。 胡忧认准了方向,就一路急赶。除了必要的休息之外。他几乎没怎么停过。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尽可能快的回到青州。 青州和梦州相邻,梦州出问题,青州肯定要乱。而暴风雪做为北方兵团,这次无疑是要唱主角的。再不快点回来,好角色全被人给抢没了。 胡忧心中所计算的事,终于在胡忧上路的第十天成为了实现。帝国39年9月18日,曼陀罗帝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暴乱,终于暴发了。 燕州一夜之间,十八个城镇同时举起了义旗,无一例外,全部以‘推翻曼陀罗,复国紫荆花’为号,组织联合暴动。因为他们全部以红布包头,自称红巾军,所以史称这次事件为红巾之乱。 红巾军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仓放粮。这一举动,得到了广大灾民的拥护,只十天的时间,红巾军就由最初不到一万人,发展到了几十万人,震惊朝野。 曼陀罗三世帝巴伦西亚,在收到消息后无比震怒,当即下令暴风雪军团和青州,燕州的地方守备军队,全力镇压叛乱。命令发出之后,巴伦西亚觉得不解气,又追加了一条命令——罪株三代。 很多年之后,跟据史学家列举的曼陀罗帝国亡国十大错误排行中,这条追加的命令,被选入前三。因为这个罪株三代弄得很多无意造反的人,也不得不被逼造反。使得红巾军的遗祸,多年不能完全平灭。 胡忧接到红巾军举义的消息时,恨得把手中的茶杯给砸了出去。紧赶慢赶,还是晚了一步。最好的角色,轮不到他演了。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加入义军,也从来不想信,义军会取得真正的成功。因为胡忧知道,帝国的基础并不在这些苦哈哈的农民身上,他们的声势再大,也不过是一时的。他要选的,不是这条路。 胡忧来到帝都的时候,帝都已经实行了戒严,进出城门非常的困难。胡忧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进入到外城,至于内城的水上皇宫,那是绝对没有可能进去的。 在入城的过程中,胡忧对于帝国皇帝的了解,又多了一分。巴伦西亚绝对是个怕死的家伙。燕州的叛乱,离帝都还隔着一个梦州,跟本不可能有这么快祸乱到这里。 巴伦西亚此时最应该做的,是从帝都发兵,协助平燕州之乱。要知道只单单帝都附近,就有号称帝国最精锐的皇家骑兵团五十万大军,只要出调二十万,加上暴风雪兵团和地方守备的部队,要平乱真是太容易了。 可是巴伦西亚不但没有这么做,反而在帝都实行戒严,这完全是本末倒置,让红巾军得到更好的发展时间、空间。 当然了,这只是胡忧的草民想法。他现在还是一个没有经历战场考验的人。他的想法是不是最正确的,现在也不得而知。就算他是对的,也不会有人采纳的。灾民也说了,没有饭吃,是会死人的,可是高高在上的那些人,他们会相信吗?他们只要保住手里的肉,跟本不在呼你有没有饭吃。 胡忧进帝都的目的是找鲁游,上一次离开帝都之时,他吩咐过鲁游,要全力打造更多更好的换日箭。现在他是来取的。 胡忧一见到鲁游,就被这老头子给拉进了秘室。只看这老头的脸色,胡忧就知道,他肯定有什么好东西要给自己。 鲁游刚把胡忧后进房,就急不可待的对胡忧说道:“快把你那支换日箭拿出来。快点。” “干什么?” 胡忧到没有鲁游表现的那么急,虽然他也很想知道鲁游究竟捣鼓出了什么东西。 鲁游兴奋道:“我发现了一种新的合金技术,帮你打造出了一百支改良的换日箭。你快把你那支换日箭拿出来让我对比看看。” “嗯。”胡忧翻手拿出换日弓在手上,一阵眼花缭乱的舞动,换日箭出现在了他的手里。实事上,要拿出藏在换日弓里的箭并没有那么麻烦。胡忧这么做,不过是增加一点神秘感而已。 “呐。”胡忧把换日箭交到鲁游的手上。 鲁游拿到箭却舍不得走,两眼还直愣愣的看着胡忧手里的换日弓。 “怎么?”胡忧问道。 鲁游咽了口唾沫道:“其实你应该同意我研究你这把弓的。我相信只要你让我把它拆开研究,我肯定能做出把一样的。 胡忧一瞪眼道:“你想都别想,快去拿你的箭吧。” 胡忧是说什么都不会让鲁游把换日弓拆开的。鲁游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把换日弓的特性。他只知道换日弓身里能藏一支箭,非常的巧,也想自己弄出一把来。可是他却不知道,胡忧看中这把换日弓,跟本就不在于它能藏箭,而是它像瞄准镜一样的功能。 胡忧到现在除了知道这个功能与精神力有关之外,还弄不清楚它是怎么实现这种功能的。他可不想为了满足鲁游的好奇心,而失去这种功能。再说了,像阻击枪一样的弓,有一把在自己的手中,就足够了。 鲁游的手艺果然不错,他新制的这些箭矢,几乎与原装的那支换日箭没有多大的差别。不过胡忧可以肯定,鲁游造出的箭在威力上,还是比不上原装这只的。 胡忧把玩的手中的箭问道:“你为什么每支箭上都打上我的名字?” 鲁游嘿嘿笑道:“我这批箭可不是给你射着玩的。它虽然比不上你那只真正的换日箭,但是相差得也不会太多。好箭要用在将军脑袋上,不留个名,怎么行。” 胡忧皱眉道:“你才做了一百支,这也太少了点。” 鲁游两手一摊道:“没办法,其中有一种材料太难找了,我也是无意中得的,跟本没人知道它的名字,用完就完了。一箭一个将军,我想也足够了。一般士兵,你用平常箭就行。那个容易,我打了十捆,放在库房里。” 更新更快 胡忧想想,鲁游说的也有道理。也就不再说这事,而是问题另一个事。 “我上次说的那个弩弓,你弄得怎么样了?”胡忧上次离开的时候,按记忆画个了弩弓的图纸给鲁游。他对这东西也不太懂,丢给鲁游弄。弄好了,又是一种利器,反正这家伙闲着也是闲着。 鲁游听道这个,苦脸道:“弩弓是弄出来了,不过威力方面,还比不上弓箭,还要好好的研究一下。还有你说要连发,暂时还做不到。” 鲁游说着又兴奋道:“不过你也别着急,你说的那种弹簧我是弄出来了。我试过,却实有些用。我再想想办法,应该不久就能融合起来。” , 章节目录 第51章 火线升官(上) 胡忧当晚在鲁游的藏金楼住了一夜,这是这么多天来,睡得最舒服的一晚了,赶路的日子,就是不好受的。第二天一大早,胡忧就补齐了干粮食水,带上鲁游新打造出来的箭矢,离开帝都,继续北上青州。 胡忧现在暂时还没有空理会鲁游。鲁游是他为将来布置的棋子,做用相当关键,但是现在,胡忧却还用不上。因为胡忧还达不到那个高度,过早的把鲁游暴露出来,对他是没有半点好处的。 胡忧现在的首要目标,就是赶回青州,去夺取属于他的那一份机会。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错过了,那就一切都没有了。胡忧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晚了一步,一定要再陪努力才行,他不允许自己错过这次的机会。 出了帝都,过卫城塘长之后,胡忧的路就变得难走起来。大路上满是躲灾避祸的人群。拖家带口的,几乎把路都给堵死了。 因为帝都已经戒严,包括六大卫城在内的帝都圈盘查都非常严格,灾民跟本就进不了城。于是两头不到岸的灾民,只能大量的聚集于城外,形成难民潮。 活的人,死的人,睡满了大路的两旁,那些传令兵所采用的方式是用马鞭一路乱抽来开道。他们每队一百人,轮着挥鞭往前冲,躲得慢的被抽上几鞭,那还算是好的。运气不好的,直接就踩死于马下。等百人队通过之后,连一块整肉都剩不下了。 可就算是这算,他们的通行速度也还是不够快。有些灾民甚至会在他们通过的时候,故意跳出来,然后死于马下。对于看不见希望的他们来说,这也许是一种不错的解脱吧。 对于这些,胡忧除了摇头叹息,又能怎么样。民为国之本,现在谁把他们当成国本?在上官的眼里,他们不过是随意可以踩踏的草而已。 胡忧过了埔沙镇就不再走官道了。他用一些食物,向一个老山民打听到了一条山路。山路虽然很难走,但是能清静些。那些每时每刻都在耳朵响起的哭喊声,对人的神经是一种折磨。不过最主要的,是有人看他落单,想要抢他的马来果腹。这对他是一个很大的麻烦。反正有马也走不快,胡忧很干脆的把马送给了一群逃难的女人,并指点她们找一个僻静的地方杀马。 希望她们能活下来吧。 跋山涉水,胡忧足足用了两个月,才回到了青州阳程暴风雪军团总部。两个月远离人群的山野赶路,让胡忧无论是体力还是毅力,都有了长足的成长。最让胡忧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和换日弓产生了默契。 山林里的威险无处不在,不可预知,换日弓的远程杀伤力,是胡忧最好的保命手段。这两个月,他几乎手不离弓,弓不离人。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哪怕是睡着了,胡忧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弯弓搭箭,百步穿杨。 阳程的街道,比以往要冷清了很多。人们脸上的笑容,也不太容易看到了。胡忧找了个地方,简单的梳洗了一下,马上赶往军机楼。 “站住,干什么呢?” 胡忧在离军机楼近千米之外,就被守军给拦了下来。 “弟兄们别误会,我是来见军团长大人的。”面对指向自己的利箭,胡忧举起双手,表示自己完全没有恶意。现在可不同以往,人人神经都紧张得很,胡忧可不想自己辛辛苦苦赶回来,是来做箭靶的。 “站着别动。”一个典军从掩体后跳出来,小心的来到胡忧近前,大约五六米远的地方,手握着刀把道: “你是哪个部分的?” “报告典军大人,我是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 “新1团?” 典军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翻,突然喝道:“你是奸细!” “典军大人,我不是奸细,我真是新1团的。我的林克大人手下的兵。”胡忧站直道。 典军问道:“林克偏将?” “是的。林克偏将。顶泗天灾的时候,我还跟他在一起呢。” “林克偏将的部队现在应该在梦州,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受苏门达尔军团长的指派,前往天德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听闻国内有变,日夜兼程赶回来。今天刚刚才到阳程。” 典军听胡忧说得有理有据,终于放松了一些戒备,不过手还是没有离开刀把。 “你的军牌。” “有忧双手慢慢的拉开衣服,把挂在脖子上的军牌露出来。暴风雪军团每一个奉令外出的人,身上都会有这么一块军牌。这是身份的证明。 “解下来给我。”典军向后用了个安全的手势道。 “是。典军大人。”胡忧把军牌解下来,交到典军的手上。 典军接过来,仔细的辨认了之后,这才还给胡忧。 “你就是不死鸟?”典军表情缓和道。 胡忧笑道:“这都是兄弟们开玩笑胡乱叫的,当不得真。”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没有本事的人,是没有资格得到外号的。你的事,我听说过。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嘿嘿,咱曼陀罗帝国可属你独一份呀。”典军脸上也有了笑意。 “这可不是只我一个,秦明队长不也是第一天就升了夫长嘛。” “秦明,哼,那个血修罗,拿士兵不当人命的家伙,提起他我就有气。我一个远房表弟在他手下干,去了趟林梅森林,就没回来。 别人不知道,我清楚得很。他完全是因为你才升上去的。不过这人脑子好使,会钻,没办法,气也没用。他呀,现在已经升到我头上去了,现在是校尉了。” 胡忧听得心中一惊道:“秦明已经升校尉了?” “那可不,前几天刚升的。算了,不说这些了。你在这等着,我去给你通报一下。” 胡忧行礼道:“多谢典军大人。” “得了,得了,不用那么客气。以你的本事,说不定过几天,就该换我给你行礼了。” 典军把胡忧安排在一处耳房,就往军机楼走。他属于外围警戒人员,只能到门外,也是进不去的。 苏门达尔刚结束了一个会议,正躺靠在椅子上,闭目养神。连日来的忙碌,让这个快六十的老将军,脸上写满了疲惫。 红巾军此次掀起的风浪之大,就连一向有远见的苏门达尔都没有预料到。讨伐的部队越调越多,红巾军却越来越壮大,苏门达尔的日子也不好过呀。 最让苏门达尔可气的就是那些地方守备部队,平时要钱要粮要地盘,一个个凶得跟什么似的。真的战事起来了,却完全是一点用都没有。浪天号称有五万守备部队,真打起来的时候,居然连二万人马都不到。一个浪天,他们就敢吃掉近三万人的空饷。现在浪天丢了,那个浪天城守黄初秋居然来个倒打一耙,把屎盆子扣在暴风雪军团的身上。 其实苏门达尔最不满的是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只不过这个不满,他不敢讲出来罢了。黄初秋和他的家族,浪天还没真正开战之前,就已经弃城跑了。巴伦西亚对此不但视而不见,反而死命的让苏门达尔平乱。 苏门达尔前后已经调了十一万部队去燕州,现在手里只剩下九万人马,再调部队,弄不好连青州都要没了。帝国暴出红巾军叛乱之后,安融就没有一天消停过。三天两头天搞事,就是想挑起争端。一但让他们发现,暴风雪军团只不过是一个空壳子,他们肯定会扑上来的。 有时候逼急了,苏门达尔真想去问问巴伦西亚皇帝,平灭红巾军,难道一定要用暴风雪军团的兵吗?其它四大军团都在干什么。特别是皇家骑兵团足足有五十万的兵力,到现在居然一兵都没动。他们全都是摆来好看的吗? 想到这里,苏门达尔觉得自己的心又疼了。这个老毛病,近来发作得越来越密,苏门达尔真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多久。 “唉,帝国从此多事了。”苏门达尔长长的吐了口气,看着窗外的枯藤老树喃喃道。 “报!” “进来。” “报军团长,胡忧求见。”侍卫长科奇士单膝跪于桌前道。 “胡忧?”苏门达尔一时没想起胡忧是谁。 “军团长,就是被你派到哥伦比亚军校的那个小队长。”科奇士提醒道。这个侍卫长是苏门达尔的亲信,知道不少事。胡忧的事当时也是他处理的,他自然还记得。 “嗯,我想起来了,那个得了个不死鸟外号的小子。他已经毕业了吗?” “应该还没有。”科奇士知道苏门达尔看中胡忧,所以一接道胡忧回来的消息,马上来报。他只匆匆和胡忧说了两句话,也没深谈,对胡忧突然回来的经过,也不太了解。 苏门达尔想了想道:“让他进来吧。” “是。” 胡忧跟着侍卫长进到房里,头都没抬,就先行礼道:“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队长胡忧,参见军团长大人。” 胡忧这时候还不知道,因为战事的关系,两个新兵团早变已经打散混编进了其他兵团里。新1团和新2团的番号,早就已经撤掉了。 “你起来吧。” “谢军团长。”胡忧站直在苏门达尔的面前。两人相距五六米的距离,相互都能看得很清楚。 “胡忧,你不在军校里好好上你的课,跑回来干什么?” 胡忧早就知道苏门达尔肯定会有此一问,所以在心里,早就已经有了腹稿。 ?#~@ 章节目录 第51章 火线升官(下) “嗯,你道是挺会说的。\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那我就派你到浪天前线战场去,你看怎么样?”苏门达尔看着胡忧的眼睛道。以苏门达尔的老辣,只看眼睛,真能知道,一个人心里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这正是胡忧心中最希望的事,眼中露出明显的喜色,大声应道:“末将令命。” “你别回答到这么快,你知道浪天现在的情况吗?”苏门达尔问道。 胡忧眼中闪过的那丝喜色,苏门达尔看得很清楚,心里也挺高兴。暗道如果黄初秋那个老家伙也能像胡忧这样,现在的情况,肯定不至于弄成这个地步。 城守,城守,那就是用来守城的。黄初秋这个城守一跑,整个浪天城的守备部队,几乎全都失去了作用。说句不好听的,浪天城完全就是黄初秋供手让给红巾军的。 “末将一路走的都是人迹罕至的山路,消息不是很灵通,对浪天城的现状,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无论情况有多么糟糕,末将都誓死听从军团长的命令。军团长要末将怎么做,末将就怎么做。” 苏门达尔突然问道:“你难道就不怕死吗?” 胡忧一个单膝跪倒在地,大声的回道。“军人战死杀场,马革裹尸那是荣耀,也是末将所追求的。”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站起来大笑道:“说得好,帝国有你这样的军人,怎愁红巾之乱不平,怎愁帝国不兴。” 连日以来,每天接到的都是红巾军多么厉害,部队又有多少伤亡,哪一部的地方守备部队又临阵脱逃,各方面对平叛不利的冷语,苏门达尔听得心都烦了。突然听到胡忧这个激昂壮志的话,怎么能让苏门达尔不高兴。 苏门达尔大笑过后,高声喝道:“胡忧!” “末将在。”胡忧再次跪倒。这时候多跪几次,是有好处的。胡忧暗暗在心中道:现在多跪几次,是为了将来全天下之人,都跪倒在我的脚下。 “即日起,我升你为步兵校尉,统兵三百。这浪天嘛,你就不要去了,近日安融人很不老实,恐怕会有战事,你就调防天湖吧。” “末将遵命。”胡忧领命道。虽然没能上前线部队,但是能连跳两级,也算不枉这两个月的辛苦,胡忧也感觉挺满意的。 见完了苏门达尔,侍卫长把胡忧送出来。 “胡校尉,恭喜你呀。军团长很看重你,好好干,前途无量呀。” 胡忧非常尊敬的说道:“多谢侍卫长大人的抬爱,末将还年轻,什么事都不懂,以后还请侍卫长大人多多指教才是。” 刚升了个小官,就在侍卫长面前牛,那就蠢人才干的事。要知道侍卫长虽然军职不高,但他是苏门达尔身边的人。就像是皇帝身连的太监一样,随时都能看到苏门达尔。有时候他们的一句话,就可以左右你一身的命运。 侍卫长拍拍胡忧的肩膀道: “唉,胡忧老弟,你也不用太自谦了。我跟在军团长身边这么些年,从来没见过军团长像今天这么高兴的。你很聪明,我看好你。” “多谢侍卫长大人。” “对了,侍卫长大人,末将这次从天德回来,路过帝都,无意中得了个东西。那卖家说,这是鲁游大师亲手打造的,我也不是很懂,你是这方面的行家,想请您帮着看看。” 侍卫长问道:“哦,是件什么宝贝?” 胡忧回道:“算不得是什么宝贝,是一把匕首。因为要去参见军团长,我没敢带在身边,放在耳房了。侍卫长如果方便的话,还请移步跟我过去看看。” 侍卫长动容道:“鲁游大量亲手打的匕首?这东西可是少见呀,要知道鲁游大师可是很少亲自打造小兵器类东西的。近十几年来,更是没有作品问市。相传他已经熄火不干了。” 鲁游是帝国成名几十年的大师级人物,他的霹雳车直到现在,都还是各军威力最强大的利器之一。他曾经有几件小作品流于市面,无一不是精品。武器是军人的第二生命,谁不想拥有一件过硬的保命家伙。特别是侍卫长这种高手。 “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这个东西,听说是鲁游大师年轻时打造的。” 侍卫长有些心痒道:“快,带我去看看。” 胡忧心说,这东西看不看都是你的。你急个什么劲。为了送你点东西,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呢。 胡忧和侍卫长进到房里,胡忧打开桌上的包袱,伸手进去,把藏在戒指里的匕首拿出来,再装作从包袱里找到的样子,转手递给侍卫长。 “侍卫长大人,麻烦你了。” 侍卫长接过匕首,边埋怨道:“这么贵重的东西,你居然就这么放着,真是太不小心了。以后可千万别这样。” “末将谨记侍卫长的教诲。这东西怎么样,是不是真货?” “看起来到挺像,等我来试试看。”侍卫长说着抽出了随身的长刀。 “叮。” 两相互砍,发生一声清脆的长音。 “没什么变化,看来我是被骗了。”胡忧说道。 “不。”侍卫长摇摇头,随手一抖,长刀一分为二,‘咣铛’,半截刀身掉到地上。 胡忧装作不懂的夸道:“侍卫长好功夫。” “不是我功夫是,这刀之前就已经被砍断了。好匕首呀,这确实是鲁游大师的真品。老弟你这次是捡到宝了。”侍卫长抚摸着匕首,就像摸着情人一样。 胡忧心说,我当然知道这是真的。我亲手在鲁游那拿的,难道还有假不成。 “真的?我看也很普通嘛。” 侍卫长瞪眼道:“嘿,你真是有宝不识呀。这东西用好了,能保条命的。” 胡忧吃惊道:“真那么厉害?” “那可不,一件好的武器,可是军人的半条命呢。你快把它收好吧,别再随意乱放了,丢了可惜。”侍卫长说着,把匕首递回给胡忧。那不舍的目光,跟色狼看到美女差不多。 胡忧笑得把匕首轻轻推回去:“我这人忘性大,这匕首,还是侍卫长保管比较合适。” 章节目录 第52章 我的部队(上) 天湖不是湖,它是一个关口的名字。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天湖关地处曼陀罗帝国的最北端,往北再走一公里,就是曼陀罗帝国和安融国的国界线了。 胡忧受领将命之后,马上起程,赶往天湖关。那里有三百人马,在等待着他。三百人在其他人眼里,也许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单位,微不足道,可有可无。但是在胡忧眼睛,这三百人,却是他的火种,能为他照亮前途的希望,是对他这一年多来,无数努力的肯定。 天湖关住兵三千,由督将德尚统领,手下三个偏将,分别是博坎普,比埃霍夫和莫伦特斯。胡忧到来之前,德尚几个正在开会。 此时发言的是博坎普。 “督将大人,安融现在的动作是越来越大,我们必须得加强戒备才行啊。” 莫伦特斯也出言道:“嗯。红巾军的声势越来越大,我们边关太被动了。” “打就打,怕什么的。我还怕他们不来呢。他们要是敢来,来一个我砍一个,来两个我杀一双。”比埃霍夫粗声粗气道。这一员鲁将,说话一向不怎么喜欢经大脑。 德尚喝道:“那要是来一万,来十万呢,你杀得过来吗,真是胡闹。用兵乃生死大事,岂可儿戏。” 被德尚这么一喝,比埃霍夫就没了脾气。德尚是他的老上级,他就算敢跟苏门达尔叫板,也不敢在德尚面前放肆。 “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我收到消息,咱们军团近期可能还要抽调人马去浪天,到时候,我们的压力会更大。” 博坎普闻言变色道:“督将大人,这怎么行。边关的人手已经很吃紧了,再抽人,这边我们还怎么守。” 德尚摇摇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军团长大人现在也很头痛。可是这是上面的意思,他也没法。” 因为浪天战事吃紧,边关很多地方的守军,都被抽走了。天河关因为地理位子非常重要,相比起来,还算是好的,直到现在还是满员。可就这样,德尚的压力也很大,因为按战时准备,这里应该是驻守一个混成团,而不是现在的一个三千人的师团。 混成团是一个特殊的编制,实际上,它是一个缩小版的军团。混成团编制没有明确的人规定,由战况决定,大约五千至一万人,指挥官级别为郎将,下属两到三个督将。也就是说,现在天湖关的战力,无论从指挥级别到士兵人数,都达不到战时的标准。这是非常危险的。 比埃霍夫叫道:“我弄不明白,皇家骑兵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出动。他们可是有整整五十万人编制的。难道说,他们都要留在帝都生孩子吗。” 这一次,德尚没有喝止比埃霍夫,他同样不明白皇家骑兵团为什么不进军浪天,反而在帝都实行戒严,这太让人费解了。 德尚他们长期驻守边关,交通不便,级别不够,哪里能知道帝都的事。之前苏门达尔的猜想,是正确的。皇家骑兵团驻守帝都,三十八年无战事,早已经成为了理想的镀金之地。 有权有势家的孩子,在皇家骑兵团里当大官。没权但有钱人家出生的孩子,则在那当小官。就算是小兵,也都是帝都圈出生的孩子,从小生活就相当富裕。由这样群体所组成的兵,平时骄横跋扈,欺负小老百姓,到是相当有一套,真让他们上战场,一个个还没见敌军,腿肚子就开始转筋了。 各家的孩子各家知,帝都的官家富户,谁家没有孩子在皇家骑兵团里,他们怎么可能眼看着自己的子侄上战场去送死。人家的孩子可以牺牲,他们的孩子,那是万万不能有事的。那可是亲儿子呀,掉根头发都要心痛的。 正因为这样,浪天的事才刚刚暴出,各权臣就向巴伦西亚进言,为保证帝都的安全,要实行帝都戒严。他们的目的很简直,就是不让皇家骑兵团开赴战场。只要守住帝都无事,他们也就没事了。其它的地方,让他们打去好了。除了皇家骑兵团外,不是还有四大军团和地方守备部队吗?就这样,皇家骑兵团跟本就没有动过。 会议开得压抑而沉闷,说来说去,都是那么点破事。增兵不可能,加粮也不可能,现在唯一有点用的,就是祈求老天不要让安融开战,如此而已。 “报。”帐外传令兵的声音,让在坐的四位,听到了点不一样的声音。 德尚问道:“什么事?” “禀报督将大人,军团长新派了个校尉下来,现在已经到营外。” “哦。”德尚精神一震,问道:“他带来了多少人马军备?” 一个校尉三百人马,少是少了点,可也是一份战力呀。现在人马正吃紧,能分到点是点。 “呃。”传令兵微微犹豫了一下,接着回报道:“督将大人,这个校尉是一个人来的。我没看到还有其它的人马。” “一个人?奶奶的!让他进来吧。” 胡忧进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来错地方了呢。帐下四个大老爷们,一个个都跟死了老爹一样看着他。 难道说自己卖过假药给他们吗? “你叫胡忧?”德尚看完胡忧传交上来的,苏门达尔的亲笔信,这才开口。 “回督将大人,末将是胡忧。” “嗯,听说你是从哥伦比亚军校回来的。” “是,大人。” 德尚显然不太想和胡忧深谈什么,挥挥手道:“博坎普,你手下缺个校尉,就把他编入你的帐下吧。” “是,大人。” “好了,今天的会就这样吧。大家回去忙吧。” 散会之后,博坎普把胡忧带回自己的军中。博坎普是马步联队长,手下有骑兵有步兵,胡忧分到他这里,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坐吧。” “谢偏将大人。”胡忧还不清楚博坎普的脾气,不敢放肆。 “你用不着那么拘谨的,我这人喜欢随便点。如果没有记错的话,我们应该是第二次见面了吧。” “是的,在那巴坡末将有幸见过偏将大人一次,没想到偏将大人还记得小的。” 在那巴坡,胡忧和博坎普对过一次眼。那时候博坎普率骑兵驰缓林克,真可谓是威风凛凛。 博坎普摇头道:“不对,不是那次。” 那巴坡时,胡忧不过是一个小兵,博坎普跟本不会留意他。 “是在阳程,那时你和林克天灾后回营。对,就是那次,我听科库说,你还救了他的命。” 胡忧回道:“恕末将鲁钝,我不记得在阳程有见过偏将大人。” “你确实没见过我,我是远远看了你一眼的。好了,不论以前见没见过,以后咱们会经常见的面的。” “大人说得是。” “你既然来来我的部队,那么就得好好的干。你以前怎么样,我管不着,不过在我这里,就得听我的。” “末将遵命." 该小说 章节目录 我的部队(下) 胡忧心中一惊,他知道博坎普口中的项夫人指的是红叶。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博坎普是红叶先夫项庄的旧部,项庄对他有知遇之恩。项庄死后,博坎普对红叶相当的照顾,但是他为什么要问自己呢?胡忧心中电闪着博坎普这话的意思。 “哦,就是做医护兵的红叶队长。”博坎普解释道。 胡忧平静的说道:“我从去军校到现在,一直没见过她。” “哦。”博坎普不置可否的点点头,似对胡忧说,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红叶队长和项庄将军一样,很关爱士兵,我们这些老部下,都很敬重她。” 胡忧直到离开军帐,都没有弄明白博坎普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科库是博坎普的部下,博坎普对他和红叶的事,肯定多少知道一些。胡忧不能确定,博坎普这么说,是警告自己好好对红叶呢,还是另有深意。 “博坎普此人很有心计,以后跟他打交道,一定要小心。” 胡忧默默的在心里告诉自己。博坎普作为他的顶头上司,要弄死他,方法真是太多了,希望博坎普不是红叶的爱慕者吧。 这事一时没有答案,胡忧暂时也没有功夫考虑这个问题,只能先把它留在心里。 第三纵队的防区是天湖关以西十公里处。这里要比天关更靠近安融,属于第一战线,一但有战事,这里将是最先打响的地方。 “队长!” 胡忧刚进军营,就听到了一个熟习的声音。寻声看去,一个廋小的身影站在那里。 “候三。”胡忧叫道。 “哈哈哈,队长,真是你,太好了,我还以为自己眼花了呢。”候三高兴的跑过来,看他的眼睛,居然隐隐泛红。 “呵呵,我也没想到你小子在这里.” 胡忧看到候三也挺高兴的。这可算是他的直属部下了。 传令兵在胡忧的身后提醒道:“校尉大人,我们还是先进军帐去吧。” “嗯,不好意思,看到老兄弟,一时有些激动。候三,咱们一会再聊。” 胡忧在候三的肩膀上重重的拍了一下,和传令兵继续往军帐走。那里三个典军,九个队长已经接到命令,在那里等着了。 胡忧走进军帐,表情严肃的一一扫过眼前的十二人,没让传令兵介绍,而是自己开口说道:“各位,在没有正式上任之前,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胡忧,江南州人,二十一岁。从今天起,我和大家就是同一个战壕的兄弟,也是第三纵队队长,希望大家能够支持我。” 军帐之下,十二个人,有十二张不同的面孔,人人表情都非常严肃,但是内心里嘛.......目光之中流露出很多东西。 从他们的目光中,胡忧看到了惊奇,不服,羡慕,嫉妒甚至是藐视。 胡忧没有理会他们,继续说道:“我知道,你们之中,也许会有人在想,二十一岁的校尉,肯定是哪个贵族世家的公子,闲着没事,跑来这里渡金的。 别说是你们,就算是我,也同样会这会想。小到一个夫长,大到军团长,或多或少的,都掌握着手下士兵的生命。士兵把生命交到上司的手中,最怕的是什么? 他们怕遇上一个不懂得珍惜他们生命的上司,怕遇上一个草包无能的饭桶。跟着这样的上司,别说是一条命,就算是有十条命,都不够死的。 我不是什么贵族,我跟大家一样,也是从小兵做起的,所以,你们现在心里想的东西,我也全都想过。军中名将无数,我不敢自称是最好的上司,但是我至少是最了解士兵的上司之一。 我不敢保证我的士兵不会战死,但是我敢保证,每一条付出的生命,都有其价值。我希望你们也能和我一样。” 胡忧的一翻话说完,众人的目光与之前又不一样了。青州暴风雪军团,是五大军团之中,过得最苦的军团。这里的兵,多是平民的子弟。他们最怕的,就是遇上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上司,胡忧的话,让他们安心很多。 胡忧说道这里,笑了笑,道:“话不能让我一个人说了,我看在坐的,也有人想要发言。哪位有什么想法的,或是有什么想问的,大可以提出了,大家讨论一下。我现在还没有上任,就算有谁想骂我一顿,都没有关系,当然,前提必须是骂得有道理。谁先来?” “我。”一个典军首先站了起来:“我是一分队长默克,我想知道校尉大人的功夫怎么样。” 默克此人身体极壮,手臂差不多有胡忧的大腿那么粗,一看就是员猛将。 胡忧点点头道:“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在点子上。你就算是不问,这个我也要说的。 老实说,我的身手不行,比起默克典军,或是在坐的大多数人,可能都要差一些,这是事实。不过我会继续努力,提高战技的。在这一点上,希望大家能多帮助我。 好在兵以勇胜,将以智取。我相信这个不足,并不影响我统兵的能力。” 另一个典军里克尔梅拍着手道:“说得好,我喜欢你的诚实,也相信你是有智慧的人。科库是的我好朋友,他曾经不只一次在我的面前提起过你。他常常说,那次天灾如果你是首领,肯定不会有这么多人遇害。我想我同意他的观点,欢迎你,不死鸟!” “欢迎你,不死鸟。”十二个人同时行礼。 “这么说,我接管第三纵队,没问题了?” 胡忧本来还以为要多费一翻口舌,没想到,接管如此的顺利。 “当然,我们早就知道你会来。天灾之时,一千多号人遇难,你的兵却一个都没事,只这一点,我们就服你。” 胡忧与里克尔梅互拍肩膀,问道:“哈哈,原来你们一早就知道我。对了,科库他现在好吗?” “他呀,顶泗天灾全军覆没,回来之后,降级成了小兵,现在在第一纵队。” 胡忧吃惊道:“天灾并不是他的错,他怎么被连降四级?” “这是他自己要求的。不用为他担心,他的命硬,又有本事,很快就会升上一来的。” “那就好。”胡忧点点头。科库是一个难得的将才,是早就上了他的计划名单的。 “今天能认识大家,我很高兴,可惜军中无酒,不能和大家痛饮。这样,等战事过后,我请大家上青楼,喝花酒怎么样。” 众将笑道:“我们可不敢跟你上青楼。” 胡忧愣道:“为什么?” “因为没有一次能成功的,难受呀。哈哈哈.......” 胡忧笑骂道:“可恶的候三,把我这点老底都泄完了。” 里克尔梅笑道:“呵呵,这个你可不能怪候三。你可是咱暴风雪军团的名人,谁不想知道你的事。这些呀,都是士兵们逼候三说的。” 胡忧没好气道:“别推到士兵们头上,我看呀,最坏的就是你们几个家伙。” “哈哈哈.......”众将全都大笑起来。 胡忧是交际好手,没几下功夫,就跟大伙混得跟好朋友一样了。笑闹了一阵,瞟眼看到那传令兵还在那站着,打住笑道:“好了,该是我正式上任的时候了。” 众将也都严肃起来,各自按之前的排位站好。 传令兵接到胡忧的示意,大步走向正中,打开军令宣读道:“令:即日起,命胡忧为暴风雪军团第十八师团第一联队第三纵队统领校尉。此令,暴风雪军团第十八师团督将德尚。帝国三十九年。” 宣读之后,传令兵把委任状交给胡忧:“校尉大人,恭喜你。”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53章 新官上任(上) 接过了委任状和印信,胡忧正式成为了第三纵队的校尉。胡忧真正成为校尉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寻视他的士兵。这是他做梦都梦过很多次的场景。 “校尉大人,我这就让弟兄们集合,听你的训话的。”了解到胡忧的意思之后,里克尔梅说道。 “不,不用集合。我更想看看兄弟们真实的生活状态。顺便我也想了解一下,我们的防务情况。”胡忧道。 里克尔梅说道:“也好,那就由我陪你去吧。” “好。那就由里克尔梅典军陪我巡视,你们就不用陪同了,各自回去忙吧。现在是非常时期,还请各位多多用心才是。” “是,校尉大人。” 众将行礼之后,全都退了出去。 “里克尔梅,咱们走吧。”胡忧对自己的这些新部下还挺满意的。至少他们没有给他舔麻烦。 “校尉大人你看,这就是我们的防区了。”里克尔梅指着前面的一个山谷口给胡忧介绍。 胡忧问道:“我们守的就是这个地方?” “是的。这个山谷是安融通往我国的一个小路。” “我们和安融有通商吗?” “之前有,不过现在已经断了。两国现在关系紧张,不适合通商。” “嗯。那个山谷是属于安融的,还是我们的。” “属于安融,不过安融并没有在那里驻兵。” 胡忧仔细观察了那个山谷,摇头道:“这样我们守起来,很困难呀。他们完全可以藏在山谷里,可是我们却看不到他们。你们有走过那个山谷吗?” 里克尔梅回道:“以前有走过,道路非常不好走。事实上,安融的人,也很少有人从这边过境。军队更是从来没有发现过。” 胡忧问道: “经验是靠不住的。以前没有,不代表以后不会有。这样的地形对我们很不利,我们必须得小心。咱们有没有可能在山谷里设岗?” “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也有提过。不过上头不允许。怕安融会借此挑起事端。” “嗯,上头考虑的也对,现在我们的情况,确时不适合开战。走吧,去和士兵们聊聊。” 里克尔梅提醒道:“校尉大人,马上就要开饭了。我们还是先回去吧。默克他们应该都已经在等你了。” 胡忧皱皱眉,问道:“你们平时都在一块用饭的吗?” 里克尔梅道:“除了轮值的人外,队长以上的都是在小帐用饭的,这样有利于大伙的交流。” “是吗?”胡忧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淡淡的说道:“有时候,我们也需要和士兵多多交流的。走吧,我们再四处看看。” 两人走过一个山谷,胡忧指着远处一个小队问道: “那边的兄弟是哪一部的?” 里克尔梅回道:“那边是第九小队的,队长是维拉。今天是他们轮值。” “嗯,这个轮值一般是怎么安排的?” 里克尔梅微微落后胡忧半步,说道:“三个小队分守三个方向,九个小队分三批,按早,晚,空的顺序排下。轮空的会操练半天,休息半天。” “排得还挺好,谁都没有闲着。这是谁想出了的?” “这是我们三个典军一起想出来的。” 胡忧道:“嗯,这样做挺公平,不过你们有没有想过,这样安排,当值的人太多,而士兵的操练又太少了?” 克尔梅有些无语。他们当时还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胡忧笑道:“好了,这个问题,我们在例会上再讨论。那边的兄弟们看来要开饭了,咱们过去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第九小队的士兵正要吃饭,突然看到新来的校尉胡忧走了过来,全都吓了一跳,赶紧禀报小队长维阿。 维阿今天轮值,并没有到小帐去用饭,闻信赶紧迎过来:“校尉大人。” “呵呵,你叫维阿,我记得你。” 胡忧摆摆手,没让维阿说话,转身对士兵们笑道: “呵呵,大伙看样子要开饭了,我和典军大人也来参加一个,怎么样?” 士兵们还从来没见过这种事,一个个傻看着胡忧,也没敢答话。 “怎么,一个个都装做没听见,是不是怕我把你们的饭吃没了?放心,我这人吃得不多的。”胡忧笑道。要让士兵为你拼命,就得和他们同甘共苦。这是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无数次看到的语句。 一个胆大的士兵开口道:“校尉大人要吃,我们就是不吃也行啊。只怕校尉大人吃不惯。” 胡忧无以为意的笑道:“哟,都是爹生父母养的,你们吃得,我一样吃得。今天我还就吃你那一份了。” 士兵们看胡忧不像是开玩笑,都有些动容。在他们眼里,校尉已经是很大的官了。一个校尉和他们一起吃饭,那是做梦也不敢想的事。 “校尉大人,你不能......这不合......”维拉看胡忧已经去拿碗了,急跟跟什么似的,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里克尔梅拉了维拉一把道:“维拉,你别管那么多了,下令开饭吧。” “典军大人,你也.......” “去吧。” “是,兄弟们,开饭了。”维拉没了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喊道。他那表情,都快哭出来了。 那装饭的大木桶开打,胡忧才明白了刚才那个士兵说的话,也知道了维拉的脸色为什么那么难看。因为木桶里装的跟本不是饭,而是野菜粥。 “来来来,谁都别跟我抢,我是第一个。”胡忧不动声色,拿碗走在了第一个。他知道,现在所有的士兵都在看着他。 当胡忧当着士兵的面,津津有味的把一碗野菜粥喝下去,所有的士兵,脸上都写满的震惊。 “士兵们平时就吃这个?”离开第九队的防区,胡忧看似平淡而又不太平静的说道。 里克尔梅已经很久没有吃过野菜粥了,刚才勉强喝了半碗,总觉得肚子不太对劲。 里克尔梅解释道:“帝国今年大旱,粮食绝收,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战事随时会起,士兵们随时都要流血,吃这些,怎么有力气杀敌。带我去粮库。” 胡忧深深知道,粮食对于士兵士气的重要性。你平时就给他们吃些野菜粥,战时却想让他们为你卖命,哪有这么好的事。 胡忧和里克尔梅来到粮库,远远的就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他给里克尔梅打了个眼色,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 “大伙都在吃饭呐。”胡忧平实的笑着,看不出有什么异样。 “啊,是校尉大人。”几个管粮库的人都连忙站了起来。由于校尉还不够资格自开府帐,没有自己的司粮官,所以这几个管粮库的人,实际上并不属于第三纵队的士兵,他们是偏将博坎普的人。 胡忧笑道:“坐坐,都不用拘束,我也就是随便看看而已。” “校尉大人,你用过饭了吗。我们也是刚吃,要不一块吃点。”粮官自持是上面派下来的人,不归胡忧管,所以也不是那么害怕胡忧,胡忧让他坐,他还真敢坐。 更新更快 “好呀,我刚好也饿了。我和里克尔梅典军加入,你们自己不会饿肚子吧?”胡忧的笑容依旧,如果有人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的笑有些冷。 粮官并没有留意胡忧的表情,还挺得意的说道:“校尉大人哪里话,你说别的,我这里没有,要吃的,那还不有的是。你尽管敞开来吃好了。” “那我们可就不客气了。”胡忧暗压着火气坐下来。外头阵前的士兵吃的是野菜粥,粥里几乎都没见什么米。这里吃的却是白哗哗的大米饭,不但如此,还有酒有肉。 . , 章节目录 第53章 新官上任(下) 边吃着,胡忧边天南地北的和那些管粮的聊了起来。看胡忧这个校尉似乎没什么脾气,几杯酒下肚,几个粮官也都放开了,什么话对往外说。 “几位大哥在军中时日也挺久了,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小弟初来,有很多事不太明白,想向几位请教,不知可否?”胡忧捏着酒杯问道。 里克尔梅听着胡忧居然与几个粮官称兄道弟,不由有些皱眉。不过他并没有出声,想看看胡忧究竟想要干什么。他觉得胡忧来这里,肯定不是吃饭那么简单的事。 粮官头被胡忧连着灌了几杯,已经有些喝多了。居然拍着胡忧的肩膀,称起了老资格:“校尉大人你有什么只管问,只要我知道的,我一定告诉你。” “那就先谢了。嗯,是这样的。我对士兵的每日的口粮分配,有些不太明白。你是粮官,肯定知道吧。” “那当然,我干的就是这个,那还能不知道。之前呢,是队长以上的每人每天二斤大米,或是等同的面粮其他。肉是队长二两,每高一级,多二肉。比如你是校尉,每天就有二斤大米,六两肉。士兵则是每人一斤半粮,一两肉。” 不愧是专业的,都喝成这样的,这个粮官还能说得清清楚楚。 “那现在呢?” 说来现在的标准,这个粮官有些迟疑,似乎想到了什么。边上另一个粮官看这个粮官不说,以为他忘记了,连忙表现似的抢话道: “现在是灾年,日子自然也就没有之前那么好过了。不过算起来也容易,就是标准的一半,一天粮两天吃。” “嗯,原来是这样。本将还有事,几位慢慢喝吧。” 胡忧说着,转身就离开了。 等胡忧走远了之后,先前那个粮管才说道:“我怎么感觉这事好像有些不对。” “嘿,有什么不对的。咱们再喝,今天这酒呀,喝得痛快。” 胡忧离开粮库,脸色沉得厉害。之前他看士兵们吃野菜粥,就觉得这里面肯定有问题。现在虽然是慌年,但是军粮是首供的。有一定的保证。不可能苦到要吃野菜粥。 里克尔梅现在的心也很忐忑,刚才那野菜粥,他也是喝了的。每人每天七两五的粮食供给,按一日三餐计,每餐也有二两五的米,就算是不够,但是不至于到刚才的那种程度。更别提每天的半两肉了,那粥里,哪有一丝肉花。 “校尉大人,你准备怎么办?”里克尔梅试探着问道。不知道怎么的,胡忧总不说话,他觉得心里毛毛的。 胡忧冷冷的看了里克尔梅好一会,觉得他应该与这事无关,这才说道:“我怀疑有人在私扣军粮。这事你先不要声张,等我调查清楚了再说.” 新官上任三把火,胡忧决定在这粮食问题上,点他一把火。 “是,校尉大的。”里克尔梅应道。他心里很清楚,有人要倒霉了。军中扣粮的事,里克尔梅多少是知道的。这事他没有过问,一是因为将领们的粮草从来没有少过。二来粮官是上面下派的人,动了他们,就等于打了上峰的脸。三来这早就已经是普遍现像,哪个当官的,屁股下面没有屎,你弄人家,小心人家反咬死你。撕破脸,对谁都没有好处。士兵都没有出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吃饱没事,给自己找麻烦。 胡忧浪迹江湖这么多年,这些事,他要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如果他只是想平平静静的在军中混下去话的,他要比任何人都更会做人,而且能做的更漂亮。 但是,这不是胡忧的理想。他想要的东西,远远比这些人做梦才能梦到的还要多得多。所以胡忧才会抓住这事不放。因为他知道,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 民心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有时很容易得到,有是却很难。比如,当一个人,饿得快要死的时候,你给他一块面包,这个人,也许就归你了,就算他不为你卖命,也至少对你心存感激。当一个人什么都有了的时候,你再给他一块包面,他对你的就不是感激,而是愤怒,因为他觉得你这是在侮辱他。 粮食的问题,也许在别人眼里,确实是个小问题。当官的不管,士兵到是想出声,但是他们的声音太小,没有人能听得见。所以这个问题,也就不会成为问题。至少在问题暴发出来之前,它不会是什么问题。就像浪天的暴乱一样,在没有暴发之前,谁都不会多看那些饭都没得吃的灾民一眼。 现在谁都不在乎这个粮食的问题,对胡忧来说,是个绝好的机会。只要运用好了,对他的好处,是难以想像的。那绝不仅仅是三百个士兵的拥护,他得到的将会更多,比相像中的还要多。 不过胡忧也知道,这个事,绝不能乱来,得用智。不然要是因为这个,把上头都得罪光了,那他胡忧,也就玩完了。 打发走里克尔梅之后,胡忧一直在思考的这个运作的问题。不知不觉,来到了自己的帐篷前。 “队长,啊,不,校尉大人好。” 胡忧听声音就知道是候三,这小子的嘴对于自己这次能顺利接管部队可是出了大力的。正因为他在军中的宣传,自己才那么容易被里克尔梅他们接受。 胡忧笑道:“是你小子,你怎么站在门口。” “嘿嘿,我听说要给你安排侍卫,我就主动请了命。他们知道我的你的老部下,就让我带着我的部下来了。” “进里边坐吧,咱们好好聊聊。” “是,校尉大人。” “你小子混得不错呀,才几个月不见,你就升夫长了。”杜啸天在椅子上坐下来。 候三嘿嘿笑道:“嘿嘿,相比校尉大人,我差远了。” 胡忧对候三的懂事很满意,一口一个校尉大人,并没有因为大家曾经同在一个营房而放肆。 “嗯。坐吧。” “接着,这是野兔肉。” 胡忧扔过一块在山里烤的兔肉。 “朱大能他们怎么样,你有消息吗?” 候三也不客气,咬着兔肉说道: “我也不太清楚,你走之后没多久,我们新兵团就和老兵团混编了。我曾经打听过,消息很散,我想他们应该都去了浪天。不然我肯定能找到他们。” 胡忧点点头道:“你的那些手下怎么样,都听你的吗?” “那当然。”候三得意道:“不是我吹,他们就像我听你的一样,让他们干什么,没二话。” 胡忧笑道:“你小子到算有些长劲,以后你就跟着我吧。先做侍卫,以后有机会,我再帮你提上来。” 候三一听这话,马上放下兔肉行礼道:“未将谢校尉大人抬爱。” “得了,私下里不用给我来这套,你们几个,我可是当兄弟看的。我好了,决不会让弟兄们干看着。” “那是,我们兄弟伙都知道大人仗义。” 两人闲聊了一会分开之后的事,胡忧话一转说道: “候三,我有个事,想要让你去办一下。这事有一定的危险性,你干不干?” “校尉大人,你看你说的。自从天灾之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要我干什么,只管吩咐一声就行,我绝无二话。” “好,够兄弟。事情是这样的,我怀疑军中有人私扣粮草,但是现在具体的情况,还不是很了解。所以我打算让你去暗中调查这个事。最好能给我弄回些证据回来。” 更新更快 “校尉大人,这种事我最拿手了,你放心交给我就行。” “就是因为知道你拿手,所以我才让你去办。不过这事事关重大,我要你完全保密。除了你我之外,不许再有第三个人知道。你能不能做到?” “我保证打死也不说。” “好,这事办好了,我记你一功。弄砸了,我可绕不了你。”胡忧最后这句话,是故意用半玩笑,半认真的口气说给候三听的。一是为了让他好好办事,二是借机敲打候三。 , 章节目录 第54章 人心所向(上) 胡忧上任三天,除了每天四处巡查防务和跑到军中与士兵一起用餐之外,就是和士兵们混在一块,闲聊吹牛,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即没有叫将官们开会,也没有集全士兵训话。那些个典军队长们,都觉得有些看不懂胡忧,只有里克尔梅心中隐隐的在猜着,胡忧肯定在策划着什么。 第三天晚上,候三出现在了胡忧的营帐之中。他脸上的表情很兴奋,似乎是有什么发现。 “先喝点水,再慢慢说。你看你,屁大点事,就全写在脸上,以后怎么做大事。”胡忧没急着问候三,而是先让候三坐下。 “是,校尉大人说的是。”候三喝了口水,脸上平静了一些,心里确已经笑翻了。胡忧虽然没有说马上升他的官,但理一句‘做大事’,就很能说明问题。 胡忧等候三静下来,这才开口道:“好了,说吧。” “是,校尉大人,我连着查了三天,终于让我查到了。问题就出在那几个粮官的身上。你看这个。”候三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斗,放在胡忧的桌上。 胡忧拿起来看了一下,道:“这是什么?” 候三解释道:“这个是分粮用的器具。他们在斗上做的手脚。用这个斗分出来的粮,要比原定的少很多。” 胡忧把玩着手里的量斗道:“这个我看得出来,我的意思是只用这斗做手脚,士兵们的粮也不会差的那多呀。” “如果这斗只用一次,当然不会差那么多了。不过这斗可不只用一次。” “你的意思是说,他们大斗小斗都这么做,层层吃?”胡忧动容到。过一次斗就少一次,这粮食还真不够过多少数斗的。 “是的,不但是粮官们这们做,他们还勾结了伙夫。伙夫那边又再吃一节,那粮就更少了。 这个是我无意中得到的帐本,你看看就全明白了”候三又从怀里掏出个小本。 胡忧看了候三一眼,冷哼一声说道:“以后有东西,给我一次全拿出来。在我面前,你不用玩那些个小聪明。” 候三被胡忧的眼神吓的一哆嗦,连忙回答:“是,我记住了,以后绝不再有这样的事。” 忧这才拿起帐本,细细的看了起来。和候三说的一样,看完之后,他就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那些粮官不但是自己大斗进小斗出,而且还勾结伙夫也这么做。他们扣出来的粮食,不但自己吃,而且还偷偷往外卖。这一本帐本,就是他们几个人相互分赃的证据,上面详细的记录着每次克扣的数量和各人所分到的数目。最可笑的是后面居然有一张定单。上面写着买家什么时候定要多少粮食,收多少定金,以及交货时间。 胡忧合上帐本,摸出一个金币,放到候三的手上说道:“你这次干得不错,先去休息吧。” “校尉大人,我帮你办事,怎么能要这个。” “拿着吧,有机会请你下手的兄弟吃喝点好的。” 候三走了之后,胡忧独自想着怎么走这一步棋。没错,只凭手上的这个帐本,胡忧就可以下令,直接把那些个粮官、伙夫都抓起来。就算是要砍了,上面也不能说他什么。 但是问题真的有那么简单吗? 帐本上虽然没有出现除了粮官之外的那其它分脏记录,但是胡忧却知道,没有写上,不表示就没有。胡忧相信,粮官如果没有搭通天地线的话,是绝对不敢这样做的。这个问题相当复杂,决不是一时意气就能解决的事。 想了大半夜,胡忧终于想到了一个釜底抽薪之计。这个计即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又不用自己做出头鸟,还能让那些粮官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终日。 第二天一大早,胡忧就把里克尔梅给叫了来。里克尔梅不但是典军,也同时充当胡忧的传令兵。因为胡忧还没有自己开府设帐的资格,所以他还没有私属亲信传令兵。 “校尉大人。”里克尔梅走进胡忧的营帐,躬身行礼。 “里克尔梅,我要你传我的命令,从明天起,所有将官,包括我在内,用餐必须与士兵在一起。没有特殊情况,不许另外就餐。 还有,士兵吃什么,将官也吃什么。同一锅吃饭,没有任何分别。” “校尉大人,这样不合规矩。”里克尔梅提醒道:“将官是有一定特权的。” 胡忧强硬道:“别的部队是怎么样,我不管。在我的部队里,没有这样的特权。你按我的命令传下去就行,谁要是想不通,有什么想法的,让他亲自来找我。” 里克尔梅眼中射出了一丝光彩:“未将遵命。” 胡忧上任所下达的第一条命令,以公开的形式下达到部队,没过半天的功夫,就引起了军中的议论不断。 将官们与士兵同锅吃饭,这可是听都没听过了事。虽然胡忧这几天与士兵共餐的事,很多士兵都知道,还有士兵真跟胡忧一块用过饭。 但是大伙都觉得,那不过是三五天的事。等胡忧的新奇劲过了,自然就不会再这样的。但是这次以命令的形势下达,那就大大不同的。 士兵们对自己的伙食是早就有意见的,但是他们都是敢怒不敢言。现在胡忧的命令,让全体将官与士兵同食。士兵真是觉得大快人心,一个个都等着看将官们的好戏。 听到命令,最先跳起来的人,就是那些个粮官和伙夫。这几天他们听说胡忧一直和士兵们一块用餐,就感觉要出事。他们虽然有想过给胡忧加餐,但是摸不清胡忧会在哪个小队里吃饭,所以也没能实行。而且他们也认为胡忧和士兵一块用餐,就是觉得新奇好玩,过个三五天,吃不了那个苦,自然就不去了。 可是他们万万都没有想到,胡忧居然给他们来这一手。这个以命令下达的形式,可就不是三五天的问题了,那是长期的事。长期让整个纵队的将官跟着士兵一块吃野菜粥,就算是将官们不说什么,上面的人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要是这个消息传出去,十八师第一联队第三纵队,从校尉到士兵,三百余个守在第一防线的官兵,全都吃着野菜粥过活? 哈,那就不单单是一个纵队的问题了,那是整个暴风雪军团,乃或是整个帝国的问题。别说是他们几个小小的粮官,就算是军团长苏门达尔都顶不住这样的压力。要知道军粮可是优先供给的,前线士兵更是先中之先。一线官兵都没得吃了,先不管国内的民众会怎么想,其它国的人会怎么想,最重要的是三世皇帝巴伦西亚的那张脸往哪放? 胡忧这小小的一个手段,不可谓不毒呀,简直是杀人不见血。 命令公布的当天,士兵命就发现自己碗中的饭菜全都不同了。不但是足足的白米饭,居然还有肉。有几个士兵吃着吃着,都快哭出来了。大伙虽然都没有说,但是谁都知道,这是胡忧给他们带来了。因为胡忧跟士兵们一块吃饭,他知道士兵们的苦处。 “校尉大人,你这招干得实在是太漂亮了。你都没听到,士兵们全都在背后说你的。”候三得意道。 “哦,他们说我什么?” “他们说你才是真正了解士兵的人,你是他们的主心骨。” 胡忧道:“嗯,我们这么做,相信粮官们是不敢乱来了,不过按军中的供粮标准,士兵们最多只能吃个半饱,这还是不够的。” “这就已经不错了,再就点野菜,过得去了。”候三不在意道。以前吃野菜粥,现在有饭吃了,还有什么好想的。 “吃野菜是不行的,要想士兵们发挥战力,必须得让他们吃上肉才行。候三,你是猎户出生,你给我去查查,附近什么地方,可以打到野兽。” “不用查了,我知道哪有。” “你知道?” “是的,不过我说出来,你可不能罚我。” 胡忧一看候三的表情,马上就想到了一个地方,对面的山谷。这一片,应该只有那里,可以打到猎物。 “是那里?”胡忧没有点明,不过他相信候三知道他说什么。 三知道胡忧已经猜到了地方,解释道:“这里吃得实在是太苦了,我没有办法,只能这么做。” “你是怎么办到的,怎么穿过军中的防线?”胡忧紧张的问道。如果说候三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过去,那么安融的人,也同样可以这样过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弄不好哪天起床,才发现脑袋不见了。 “我是利用我们轮值的时候过去的。班里的兄弟给我打掩护,我带一两个人过去,完事后,再摸回来。” 胡忧释然道:“原来是这样,怪不得你说你的手下都听你的。 章节目录 第54章 人心所向(下) 第二天,胡忧把手下三名典军和九个队长招集于大帐,专门商讨关于从新布防的事。. “各位,这几日,我巡视了我军的防务,觉得现在的布防虽然不错,但是耗人力太多,使得士兵的操练不够,所以我想略做修改,不知各位有什么看法?”胡忧环视着手下众将官说道。 里克尔梅道:“大人提出此议,想必心中已有成竹。还请校尉大人示下。” “嗯。”胡忧点点头:“那就先由我来开个头吧。这个计划,也许还不是非常成熟,还请大家听完之后,多给点意见。 我仔细研究过我军防线,经过初步的计算,我认为用一个小队30个士兵布防已经足够了,用不着一个分队百人布防。 我观察过士兵,一天两岗,对士兵来说是相当疲劳的。如果我们改用小队布防,我们手下九个小队,就可以分成九岗。我打算把两岗改为三岗,隔两日轮换一次,这样士兵们不但可以得到充分的休息,还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操练。不知各位觉得如何?” 三分队典军欧文看大家都不出声,于是站起来道:“校尉大人,我不同意你的看法。我觉得如果敌人来犯,只一个小队的人马,不足以应付。” 胡忧问道:“哦,那么欧文典军觉得多少人合适?” “这......”欧文被胡忧这么一问,一时有些答不上来。 胡忧挥挥手,示意欧文坐下,继续说道:“欧文典军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如果真有敌人来犯,一小队的军力,确实不足以应付。在这里,不是我说丧气话,依我看,别说是一个小队,就算我们整个纵队三百人全上,我看也不见得能抗住来犯之敌。如果谁敢说自己带三百人就能守住这里,那我要说,他不是人,是神。因为只有神才可以做到。” 胡忧说的这个是事实,如果安融真的选择从这里进攻,那么区区三百人,是不可能挡得住一支军队的。众将官对这也无从反驳。 “看来欧文典军对我军的防务,在认识上有微微的偏差。在我看来,我们的防务重点,并不是阻止敌人,而是发现敌人。发现敌人并以最快速度通知军部,才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所所以说,派一个小队或一个分队值勤,并无太大的分别。 里克尔梅,你有什么话要说?” “是的校尉大人,我同意你的看法。不过有一点,我想提醒你,除了发现敌人和通知军部外,我们还有阻敌的责任。如果敌人一但来犯,就算我们军力不足,也要誓死阻敌。” “我同意你的话。我之所以要调整防务,就是为了这个。我们驻守在这里,当然不能够看到敌人就跑了。谁如果这样做,不说军法会处罚,就算是我们自己,也没脸再苟活于这个世上。 我这里有一个简单的防务图,大家可以先看一下。” “候三!” “是,校尉大人。”候三早就得到了胡忧的吩咐,一听胡忧的命令,马上把一个阵图挂于板上。 胡忧指着图道:“大家请看。这里,是安融的山谷,也就是我们的防务重点。 我打算在这里,这里,还有这里.......这些视角好的地方,参建五个了望台,分别监视着谷口。 别外,我提议在这一块地区,秘密的挖设陷阱,拒马坑,散兵坑.......” “这么多!”默克吃惊道,看到胡忧画出的陷阱,他有种头皮发麻的感觉。 “不算多。”胡忧看了众一眼道:“每一个陷阱,都是一份战力,我恨不得把这一块挖成个湖! 安融不来,那还则罢了,他们敢来,就让他们尝尝我们三纵队的厉害。” “看了校尉大人的部署,我还真想看看,那些安融人冲上来是个什么样子,哈哈哈.......”三个典军,九个队长全都大笑了起来。 胡忧跟人大家笑了几句,严肃道:“我到不希望真有看到的那一天。 兵者,国家大事,存亡之道,不可不查呀,各位!” 胡忧的新防务,条理清晰,信服力强,得到众将军一致同意。事实上,就算他们不同意,胡忧要强行通过,他们也没有反对的余地。只不过胡忧不想显得那么独裁,所以才在这里用了软刀子。 胡忧两天之内,先是以强硬的势态,命令将官与士兵同食,再先软刀通过新防务布置。一软一硬,初步在军中,建立起了自己的威信。现在他正在进行下一个布置——练兵。 新防务通过之后,胡忧当即下令全军集合。借着新防务公布的机会,他顺势提出了自己早就已经计划好的练兵计划。 “兄弟们,平时多流汗,战场少流血。练好杀敌本领,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你们自己!升官发财娶媳妇,有命才能好好活。” 这是胡忧在公布练兵计划后的唯一训话,很多年之后,依然被老兵们传唱。 胡忧的练兵计划,有一套完整的奖惩制度。对每一个小队,每一个班,每一个士兵,都有详细的要求。 除了普通的训练,胡忧还会定期的组织对抗练习。以小队为单位,进行贴近实战的演练对战。 更新更快 当士兵们发现对战第一名的小队,得到的奖励是吃肉吃到饱之后,那股子热情,真是挡都挡不住。为了吃肉而战,几乎成为了士兵们的口号。至于肉从哪里来,那就不是士兵们关心的事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胡忧每天除了完成自己的训练计划外,还每天坚持与士兵共同训练。他甚至也会参加单兵的对抗比赛。因为他的单兵比赛都是蒙面按号牌的形势进行的,所以跟本不存在什么放水之说。胡忧自己也经常被打得鼻青脸肿,但是他却得到了大量的贴近实战的经验,身手进步相当快。 其中有这么一个场景,最让士兵们称道。那就是胡忧经常在被打得鼻青脸肿之后,拉下自己的面具苦笑道——这次又没有肉吃了。 胡忧最开始这么做的时候,几乎把打他的那个士兵给吓晕过去。不过慢慢的,大家也习惯了。胡忧不但没有因此而被士兵嘲笑,反而得到士兵的拥护。很多士兵都在心里对自己说,开战的时候,一定要保护胡忧大人的安全,那怕是用自己的生命。 , 章节目录 第55章 神射女亲卫(上) “校尉,我想和你比箭法。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哲别行礼之后对胡忧说道。 胡忧抬抬眼皮,哈哈笑道:“你又来,你已经输给我很多次了。” 哲别是一个年仅十八岁的士兵,他的身体有些瘦弱,但是却有一股子牛劲,箭法极准,在一次由胡忧组织的射箭比赛中,他获得了第一名。在那次比赛中,胡忧一共发现了十多个射箭很不错的士兵,哲别是他就喜欢的一个。胡忧已经把他调入了候三的小队里,暂时充当侍卫。 哲别没有在意胡忧的笑,倔强的说道: “我相信我这次一定能赢你。” 胡忧点点头,温和的笑道:“这一次你打算和我比什么?”在和士兵相处之时,胡忧大多时候脸上都带着笑容,很少板着脸。 哲别说道:“比射铜钱,百步之外,箭要把铜钱钉在树上。” “这个看起来很难。想要把铜钱钉在树上,那么箭尖就必须射进铜钱的小孔里,是吗?”胡忧问道。 哲别解释道:“是的,而且还必须让箭在飞行的时候,与铜钱保持一致,不然铜钱就会飞走,或是不能钉在树上。” “你射得怎么样?” 哲别脸上闪过一丝自信:“百步之内,十中九。” 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 杜啸天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不过距离得在两百步之外。你要是能赢我,我给你一只狼腿。” “校尉大人,我不要狼腿。” “哦,那你想要什么?” “我想做你的侍卫。” 胡忧奇怪道:“你现在不就是我的侍卫吗?” “不,我的意思是做亲卫的那种,随时跟在你身边,帮你做任何事的。” “那不行。”胡忧摇头道。 “为什么。”哲别停下了脚步,两眼不解的看着胡忧。 胡忧也停了下来,靠近哲别,在她的耳边说道:“因为你一个小丫头,做我的亲卫不合适。” “你怎么知道.......”哲别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她入伍已经一年多了,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这个秘密。所有人都拿她当成男人,有时候就算是她自己都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孩子的身份。 “我是校尉,无所不知。”胡忧可不会告诉她,自己拿透视眼偷瞄过她的事。当时哲别拿到射箭第一名的时候,是胡忧亲自给她发的奖。哲别在接过一块肥牛肉的时候,胡忧就注意到她的手指特别的纤细,不像是一个男人的手。他觉得奇怪,就瞄了哲别一眼。 “那我也要当你的亲卫。”哲别依旧倔强。 “当我的亲卫是要做很多事的,比如要帮我放澡水,擦背,你也能做?”胡忧笑道。 哲别的脸上闪过一丝红晕,还是很坚定的说道:“能,只要你让我做你的亲卫,我什么事都可以做。” “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当我的亲卫呢?” “因为我很崇拜你,你懂很多东西。士兵们都说,你是一个好官,你来了之后,大家的日子都比以前要好过多了。还有.......” “还有什么?” “还有,你的功夫不够好,我怕你会遇上危险。”哲别小声的说道。 “哈哈哈,你的功夫好像也不怎么样,除了箭法。” 哲别急道:“功夫不好,我可以苦练的,就像你一样,每天都加练。实在不行,我还可以帮你挡刀,谁想伤害你,必须得先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胡忧听得心中一震,他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对他说这一句。而且这话出自一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女孩子。 胡忧知道,她的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胡忧沉默了良久,才开口道:“好吧,我答应你。不过那是你赢了我之后的事。” “太好了,我马上去准备。”哲别完说转身就跑,看起来像是怕胡忧会反悔一样。 “保护我?”胡忧看着哲别跑开的背影,心中略略有些伤感的喃喃道:“在我的那个世界,你才是需要保护的人呢!” 哲别要与胡忧比箭的消息,很快就在军中传开了。不需要站岗的士兵,全都围在了校场上。挂铜钱,量步子,大家都抢着做准备工作。 “我看哲别这次还是不行,她都比过多少次了,一次也没能赢过校尉大人。” “就是,校尉大人的箭法,真是神了。” “我看不一定,哲别的箭法也很厉害的,而且穿钱钉树这一招,他已经练了很久了。校尉大人从来也没有练习过。” “这样看来,校尉大人有些吃亏呀。不过我还是看好校尉大人。上次比那个箭石子,校尉大人不是也没练习过,后来还不是赢了。” “反正我这次看好哲别。” “我说校尉大人获胜。” “.......” 军中在胡忧的有意引导下,尚武之气很浓,说话也很随意。不过有一点,胡忧的军中是禁止赌钱的,所以士兵们就算是再怎么吵吵,也没人敢说出一个‘赌’字。 “快看,校尉大人过来了。校尉大人必胜!” “哲别必胜。” 胡忧的出现,使气氛达到了。分属两方的支持者,又打起了嘴仗。 胡忧来到哲别的身边,看哲别已经全身收拾利落,正专心的擦着她的弓。别的不说,光她那份定性,就相当的难得。对一个射手来说,不受环境的左右,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开始吧。”胡忧对哲别说道。 哲别点点头,举起了右手,打出一个手式。这是胡忧发明的,是要裁判的动作。为了体现公平,每一次军中的比赛,都会设三名裁判。裁判并不是特定的,而是在比赛的最后一刻,现场抽号抽出来的。只要是在现场的人,都有做裁判的资格。 经过现场的抽签之后,今天的三名裁判产生了。选裁判的过程很简单,每个士兵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编号。有意做本场裁判的人,会把自己的编号放进一个水罐子里。一阵摇动之后,谁都编号掉出来,谁就是裁判。 这个编号也是胡忧来了之后,才推行的。原来军中只有将官外派任务时,才会有编号留档,胡忧则改成全体士兵都有,而且是每人两块。一块略圆,一块略方。 胡忧称它们为士兵牌。士兵牌上,除了数字外,什么也没有。不过在一个专用的记录本上,对应记录有这个士兵包括姓名,出生在内的全部详细情况。这记录本由胡忧亲自保管,平时放在他的空间戒指里。 士兵牌则由士兵自己保管,做为他们的身份证明。士兵如果阵亡,则由他的直属上级或战友拿走方的那块,圆的则放入死者嘴里,以便战后清查。 裁判按例宣布比试规则之后,比试开始。比试由五箭定输赢,中多者为胜。哲别做为挑战者,射第一箭。 胡忧定的两百步距离,对于哲别来说,也是很有难度的,她之前也没有试过这远的距离。她站在线前,瞄了很久,才射出第一箭。箭矢应声而出,‘叮’的一声,箭射中了铜钱,不过铜钱没有能钉在后面的树上,而是被打飞了。 第一箭,哲别失败。 “该我了。”胡忧对哲别笑笑,拉开了换日弓。实事上,胡忧存在作弊的行为。他的换日弓拉开之后,眼睛往一个特定的地方,注入一点点精神力,是可以像瞄准镜一样,把目标放大的。这是换日弓的特性,也是专属于胡忧的秘密。 透过换日弓,胡忧能很清楚的看到被细线吊在树上的铜钱。此时有些微风,铜钱在小幅度的轻微晃动。 所有的士兵都屏住呼吸,紧张的看着胡忧。两百步之外,射中铜钱并要把它钉在树上,就算是最有名的箭手,都不敢保证一定能做得到。这除了需要精湛的技艺之外,还需要一点点运气成分。 风向,风速,空气的湿度,甚至连呼吸心跳,都对箭的准度有很大的影响,胡忧就算能很清楚的看到那个铜钱上的孔,可是想要射中,并把它钉在树上,也是非常困难的事。 “嗖。”胡忧一箭射出,箭矢直插在大树上,铜钱掉在了地上,确没有发出响声。胡忧这一箭,射中了吊铜钱的细线,没有射中铜钱。 “又该你了。”胡忧收起换日弓,看着自己这个倔强的对手。 “这次我一定能成功。”哲别冷静的说道。 引弓搭箭,哲别的动作一气呵成。看准一枚铜钱停顿的瞬间,箭矢如飞虹掠过,‘叮’的一声,插在了大树上。 “哗。”士兵声音一阵喧哗,有人叫道:射中了,铜钱在树上。 裁判的手势,肯定了大家的话。铜钱和箭,都留在树上,那是事实。 1比0,哲别领先胡忧一箭。 胡忧再次拉箭的时候,感觉自己站在了点球点上。虽然没有门将,但是那铜钱孔却要比球门小太多太多。 ‘叮!’胡忧的第二箭,依然没能成功,这次他射中了铜钱,但是却把铜钱射飞了。铜钱飞起的瞬间,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哲别的第三箭,运气不太好。在箭矢接近铜钱的一瞬间,铜钱被风吹得微动了一下,箭尾扫中了铜钱,使它不停的旋转着。 , 章节目录 第55章 神射女亲卫(下) 胡忧虽然两箭都没有成功,不过他找到了一些感觉。\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这一次,他调整了弓的强度。他不再考虑那铜钱上的孔,他打算用暴力。 换日弓被无声的拉开,胡忧能清楚的感觉到肌肉的跳动。缓缓的排出肺中的空气。这一刻,胡忧感觉自己和换日弓血肉相连。 在肺气完全空掉的一瞬间,胡忧松开了手,脸上了自信的笑容。他有感觉,这一箭,肯定能中。 “叮。”箭头与铜钱撞击的声音,要比之前的几次,都响得多。铁箭带着一点红光,深深大树中。 “中了!”人群暴起巨大的欢呼声。这次箭矢发出了声音,却没见着铜钱飞起,肯定是成功了的。 不过裁判这一次,却迟迟没有宣布胡忧是否射中,他们三人都聚在了大树前,交头接耳的,不知道在商量着什么。 “怎么回事,中不中?”有士兵忍不住叫道。 裁判们商量了一会,其中一个跑了过来。 “校尉大人,我们需要仲裁。” “怎么回事?”胡忧问道。 裁判回道:“箭矢穿过了铜钱,铜钱也钉在了大树上。不过铜钱是整个炸开成了四半,分别镶在树杆上。这个我们之前没有料想到,所以没有判定标准。” “好吧,你选仲裁吧。”胡忧点点头道。 仲裁是在裁判不能判断结果的时候,再次由抽号产生的,是裁判制度的一个补充。不过需要到仲裁的情况从来没有出现在,这还是第一次。 胡忧由着他们弄去,在哲别的身边坐下,和她聊起天来。 “你的名字是你自己起的,还是父母起的?”胡忧问道。 “是我母亲起的。” “有什么含义吗?”胡忧问道。他曾经看过哲别的资料,上面只记录了母亲的名字,没写着父亲。 “没什么含义,只不过我父亲就叫这个名字。” “那你父亲呢?” “我不知道,我生来就没有见过他,我母亲也从来不肯说。” “原来是这样。你母亲身体好吗?” “不知道,她在我十岁那年出门之后,就没有再回来。我找了很久,都找不到她。”哲别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伤感。 “可怜的女孩。”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道。 “你和我差不多,我也不知道我的父母是谁。不过这也没什么,只要我们活得好好的,他们也会开心的。不管他们在哪里! 对了,军中不是有女兵营吗,你为什么扮成男人来当男兵?”胡忧最好奇的就是这个问题。 “你觉得哲别这个名字应该出现在女兵营中吗?”哲别的反问道。 “呵呵,这到是一个不错的理由。”胡忧苦笑道。 哲别自己解释道:“从小,我的母亲就把我当男孩养。我穿男孩的衣服,和男孩玩一样的游戏。事实上,除了我母亲之外,你是唯一知道我是女孩的人。就连我从小的玩伴和邻居,都不知道我的这个秘密。我很奇怪,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个也是我的秘密,呵呵.......他们过来了,看来有答案了。” 裁判道:“校尉大人,通过仲裁的裁定,你的箭,被判无效。因为之前我们所比的是箭头穿过铜钱的孔,而你的箭把铜钱射开了,也就没有孔了。所以就算铜钱和箭都留在大树上,但是你的箭,还是不得分。” “我要上诉。”胡忧夸张的举手道。 “这是最终的结果,你没有上诉的权力。再说了,我们的上诉官校尉大人是比试的参与者,所以你认命吧。”里克尔梅哈哈笑道。这家伙是这次的裁判之一。 “我觉得这对我很不公平。”胡忧看着两人,苦笑了起来。 “校尉大人,比赛继续了。”士兵们集体欢呼道。 “这们这些家伙,一个个就盼着我出糗。小心我让你们操练全部增加一倍。”胡忧笑骂道。 “我们才不怕呢,校尉大人,你可别忘了,士兵出错,长官的惩罚是加倍的。” 士兵们一个个像过年一样,开心的哈哈大笑。 胡忧的功夫也许不够好,但是他却成功的收获了士兵们的心。士兵们并不需要一个无敌的指挥官,他们要的,只是一个能懂他们的上司。这一点,胡忧做到了,而且做得很让人信服,让人无话可说。 在将官们的眼里,胡忧是一个智者,在士兵们的眼里,他更像一个兄长,一个知心的朋友。胡忧坚持着对士兵的公平,就像今天的比赛一样,由士兵们组成的仲裁和裁判,都没有因为胡忧是这里的最高长官,而偏帮于他。 胡忧让士兵们对军中有了归属感,让大家意识到,军营是一个大家庭,这里是大家的。他让士兵知道,士兵也是一个人! 多年以后,一个士兵在回忆录‘我所知道的胡忧’里写道:“我们大家都自发的尊敬他,他下达的每一条命令,我们都尽可能好的执行。他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上司,我们永远爱待他。” 比试继续进行,哲别的最后两箭,发挥得异常出色,两发两中,五箭之后,她拿到了三分。 而胡忧则又暴掉了两枚铜钱,最后的一箭,他甚至整个射穿了铜钱,使得铜钱挂在了箭尾上不停的上下摆动。 这最后的一箭,得到了全体士兵的一致称赞,也为胡忧带来了一分,总算是没有被打一个光头。 3比1,胡忧输给了哲别。在事先定下的规则之中,胡忧输了。 不过在士兵的眼里,胡忧并没有输。因为他箭头上所带的威力,让所有的士兵为之疯狂。由其是箭矢穿透铜钱的那一颗,所有的士兵,眼中都闪现出狂热,欢呼之声,响彻整个校场,差点没把正在值勤的第三小队从远处的眺望台上震下来。 “你赢了。”胡忧对哲别伸出了手。 “我赢了!我可以做你的亲卫了!”哲别的小脸激动的通红,眼中隐含着泪光。小手紧紧的抓住胡忧的手,像是怕了跑了一样。 胡忧开玩笑道:“去给我准备洗澡水吧!” “是。”哲别转身就跑。 “你的弓!” “这傻丫头。” ,! , 章节目录 敌踪惊现(上) 帝国40年1月,红巾军分兵二十万,全力南下,兵锋直指帝都。. 3月,红军兵进入梦州,梦州地方守备军半数望风而逃。起东镇守希佚城自尽而死。良大城守奴哈帅部投敌,4月,红巾军已经打通燕梦两州通道,兵指曼陀罗帝国心脏——中州。 “胡忧大人,水已经放好了。”哲别在胡忧的身后小声的说道,射箭比试之后,她成为了胡忧的亲卫。 “嗯!”胡忧放下手中的战报,双手柔着额头。 哲别伸出纤纤玉指,帮胡忧轻按着太阳穴,试探着问道:“战报上说什么,我看校尉大人似乎很心烦的样子。” 胡忧道:“红巾军已经打到中州了,我们的太平日子不多了。” “中州与我们相隔这么远,与我们有什么关系?难道说我们纵队会被调去平乱?”哲别不解的问道。胡忧有时会教她一些军事知识,她多少也懂一点,不过并不全面。 “不,我指的不是中州。先别洗澡了,你跟你出去一趟。我总觉得今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是!”哲别得到吩咐,马上去准备。 “校尉大人。”第九小队队长维拉给胡忧行礼。第九小队今晚值晚班,天黑才上的岗,现在还很精神。 胡忧问道:“有什么情况吗?” 维拉回道:“没有,一切都很正常,山谷那边很安静,甚至比以往还要安静。” 胡忧道:“那就好,晚上执勤挺冷的,你们要多注意身体,别着凉了。” 维拉笑道:“放心吧,校尉大人。有你送来的兽皮,大伙都很温和。再说了,现在吃好睡好,又操练了这么久,大家谁的身体不是壮壮实实,谁吹几下风就敢生病,我抽他。” “你这个队长可够狠的。哈哈哈。” “好了。我随意看看,你不用理我了。” “校尉大人慢走。”维拉行礼送胡忧。 “呼,这鬼地方,都四月了,还这么冷。哲别,我们到那边去看看。” “校尉大人,你是担心安融人有动作吗?”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问道。 “嗯,你只要多想想就知道了。进攻别人,最好的时机是什么,就是别人衰弱的时候。你说,一个病人和打一个强壮的人,你打哪一个更容易取胜?” 哲别回道:“当然是病人。” 胡忧点头道:“不错。我们国内的平乱不利,现在红巾军已经逼进帝都,帝国已经生病了。如果安融人真有心进犯的话,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 “我想安融人是不敢来进犯我们的。我们可是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 “最强大的军队?哼!那不过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而已。如果帝国的军队真强大的话,红巾军的叛乱,就不会持续这么久了。 唉,也许是我想多了,走吧,回来洗澡。” “好,今天我给你擦背吧。”哲别借机道。 “不用。” “为什么,你说做亲卫要帮你擦背的,可是你都不让我帮你擦背。”哲别对于这事一直耿耿于怀。 胡忧笑道:“你还小。” 哲别不满道:“谁小了,我都已经十八岁了。” “我不习惯男人帮我擦背。” “我可是女孩子。” “可你的名字像男人。”对于这个名字的问题,胡忧叫着真的很便扭。他想帮哲别改个女孩子点的名字,可是哲别死活不肯。胡忧也没有办法。 哲别气道:“这也算理由?” “那天我问你为什么不进女兵营,而进男兵营,你不是就用这个理由的吗,我只是........不对!”胡忧正说笑着,突然站定了身子。 哲别急道:“怎么了,什么不对。” 胡忧仔细的回忆了一下,说道:“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问维拉有什么情况的时候,他怎么回答?” “他说一切都很正常啊。” “不,他说‘山谷那边很安静,甚至比以往还要安静’!” “这有什么问题吗,那山谷本来就很安静。”哲别还是没有明白胡忧的意思。 胡忧摇头道: “不,问题就在这里。山谷是安静,但是今晚太安静了,连一点虫鸣声都没有。” 哲别回忆道:“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是这样。记得上次来的时候,是有虫鸣声的。” “动物是很敏感的,它们往往可以预感危险,虫子也不例外。虫子不叫,说明它们预感到了危险。 不行,这事必须得查清楚才行。” “虫子有危险,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吗?”哲别可没有胡忧这种对生物的知识。 胡忧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抽出身出一支鲁游打的箭,交道哲别道:“现在我没有时间的给你解释。你拿我的令箭,马上去找里克尔梅他们。让他们马上紧急集合所有部队。告诉他们,这不是演习,所有武器装备都带上,谁敢不尊号令,出声惊敌,杀无赦!” “是。”哲别严肃的领命而去。胡忧之前虽然也有做过夜间敌袭的演习,但是这次胡忧说出‘杀无赦’,那就证明肯定是出大事了。 “候三,过来。”哲别走后,胡忧向身后打手势。每次胡忧夜间巡查的时候,候三都会带人跟在百步之外的。 “校尉大人。”候三快步跑了过了。 胡忧问道:“你上次去山谷里打野物是什么时候。” 候三回答道:“是四天前,按你的吩咐,我们五天才过去一次的。” 胡忧的军中那些用来做比试奖品的肉,都是候三秘密从山谷里打回来的猎物。因为那边已经不属曼陀罗帝国,所以胡忧也不让候三去得太频密,五天才过去一次。 胡忧问道:“你上次去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事,或是一些与往常不一样的东西?” 候三想了想,摇头道:“没有,一切都和往常一样,没有什么分别。校尉大人,山谷出了什么事吗?” 胡忧命令道:“现在还不知道,我怀疑安融人的军队藏在里面。你马上过去,把事情给我查清楚了。” 候三犹豫道:“可是现在不是我们的兄弟站岗。”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以前过去山谷偷猎的时候,胡忧都是安排一些已经知道内情的人接应的。 胡忧当机立断道:“情况紧急,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你拿我的令箭去,就说是我的命令。快去快回。” 候三领命道:“遵命。” “小心一点。” , 章节目录 第56章 敌踪惊现(下) 没一会的功夫,里克尔梅,默克和欧文三个典军连襟赶到。(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里克尔梅行礼后问道:“校尉大人,出了什么事。” 胡忧没有马上回答里克尔梅的话,而是反问道:“部队集合得怎么样了。” 里克尔梅回道:“命令已下达,各队长正在集合队伍。你要求禁声,所以会稍慢一点。” “嗯,那就好,你们三个跟我来。”胡忧点点头,领头带着三个典军回到眺望台下。维拉看胡忧去而复反,还带来了三个典军,吓得赶跑了过来。他还以为自己犯了什么错了呢。 “校尉大人,典军大人。” 胡忧摆手道:“好了,维拉,不用行礼了。候三回来了吗?” “还没有,校尉大人,候三他.......”维拉想向胡忧回报候三出关的事。刚才候三是拿着胡忧令箭出关的。维拉没有拦,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胡忧打断道:“是我让候三过去的。你现在回到你的位子上去,告诉你的士兵,刀出稍,弓上弦,进入一级战备。还有,候三回来了之后,让他马上过来见我。” “未将遵命!” 里克尔梅问道:“校尉大人,你让候三去了山谷?” 胡忧回道:“是的,我怀疑安融的军队已经埋伏在山谷中。” 欧文不敢相信道:“这怎么可能。” 胡忧说道:“战争的事,没有什么不可能呢。这山谷你们都不是第一次来。你们仔细听听,今晚的山谷是不是特别静,连虫子的叫声都没有。” 默克问道:“这说明什么?” “这说明虫子预感到了危险。我们都知道,山谷里是野兽出没的地方,虫子和野兽生活在一起的,所以野兽不可能让它们认为有危险。 你们想想,除了野兽之外,还有什么是危险的东西。” 三个典军相互看了一眼,同时色变道:“是人。” 胡忧点头道:“不错。不单是人,而且还是军人。只是军人散发出来的那种杀气,才会使虫子感觉到害怕。 如果我判断不错的话,这山谷里,至少有一支见过血的老兵。” 里克尔梅问道:“校尉大人,这和判断天灾是不是同一个道理?” 胡忧准确预告天灾的事,他们都只是听说,这次是亲眼看到了。只是谁都不希望,胡忧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正确,就说明真有敌军,那就是要打仗了。打仗虽然是军人的职责,但是除了战争狂人,谁会喜欢打仗呢。 “差不多吧。”胡忧摇摇头。上次的天灾,现在想起来,都还有点后怕呢。 “校尉大人,候三回来了。”欧文指着远处跑过来的两人道。 胡忧的眼能夜视,远远看到候三的脸,他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是正解的。 候三还没等行礼,马上回报道:“校尉大人,山谷里真的有敌军。” 候三的话,让三个典军的脸上全都变了色。看向胡忧的眼睛里,更多出了一分尊敬。 胡忧低声喝道:“镇定些,慢慢说。山谷里有多少人。兵力布置怎么样。” 候三道:“他们派了岗哨,我不敢太过靠近。不过黑压压的一大片,怕几千人肯定是有的。” “几千人。”三个典军全都倒吸了一口冷气。这里全部人马加起来才三百人,这仗怎么打。 胡忧继续问道:“能不能判断出他们什么时候进攻?” 既然敌人都已经来了,慌是没有用的。问清楚敌情,做好准备,才是现在应该做的事。 候三回道:“这个不好说。不过他们还没有集合,想来没那么快。” 胡忧回身道:“哲别,纸笔。” “是,校尉大人。”哲别马上打开行军包,拿出写军情专用的信纸。 胡忧接过来,就着手‘刷刷’写下几行字,加盖上自己的军印,交给候三道:“马上快马送给偏将大人,务必请求偏将大人和督将大人火速增援,不得有误。” “未将遵命。”候三接令离去。 “里克尔梅,以你判断,敌军会是什么时候进攻。” 里克尔梅是三个典军之中的智将,胡忧自识打仗经验不够,得多听各方面的意见。自然是先问里克尔梅。 里克尔梅也没推诿,以自己的经验推论道:“敌军深夜而来,想必是要偷袭我们。依我看,很可能是半夜,那是士兵们睡得早熟的时候。” 虽然多年没有什么大型战事,但是边境摩擦总是有的,在这方面,里克尔梅还算是有些经验。 胡忧认同里克尔梅的看法: “嗯,我也是这么想的。现在离半夜大约还有一到两个时辰,我们必须加紧部署。此战事关生死,不可大意。各位有什么好的想法,都说出来商讨商讨。” 默克提议道:“校尉大人,我们也许可以进行反偷袭的。” “这个想法不错,只是恐怕行不通。”胡忧否定道:“从这边到山谷,一路平坦,难以隐藏,大队人马过去,肯定会被他们发现。 而且他们占着山谷的有利地形,军力又数倍于我们。过去只要死路一条。” 看大家没在提出什么新的战术,胡忧总结道: “看来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依靠我们的防御工事,死守待援。好在我们近期又加强了几处新工事,相信可以顶一段时间。” 胡忧分析的句句在理,三个典军也完全同意胡忧的看法,就连提出反偷袭的默克,都没在有反对意见。 “走吧,我们该去校场了。” 胡忧领着三个典军来到校场,校场已经黑压压的站满了人。八队整齐的队伍,按平时的列队,各自站好。二百多名士兵,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胡忧在场中站定,令官跑步上前,行礼道:“报校尉大人,暴风雪军团第十八师团第一联队第三纵队奉命集结完毕。 纵队九个小队,除第九小队执勤外,其于八个小队,共计278人,全部到齐,请指示。” “很好。”胡忧回礼之后,踏进一步道: “兄弟们,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咱们平时流汗训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沙场建功。 现在,我们的机会来了。安融人已经洗干净了脖子,等着我们去砍。 他们现在就在山谷里,居然想要偷袭我们,真是太可笑了。他们一定不知道,他们所面对的将是一支什么样的部队。这一次,我们将用手中的刀箭,好好的给他们上上课。 我知道你们很想呐喊,但现在不是时候。因为我们不能做那种随意暴露目标的笨蛋。 让我们痛杀光安融人之后,再大声喊出胜利的声音吧。” 胡忧说完,高举自己的右手,沉声道:“胜利属于我们。” “刷。”所有的士兵都同时高举起右手,两眼紧紧的看着胡忧。 胡忧在举起右手的那一刻,心中的热血随之点燃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苦练,为的就是这一天。现在,他人生中所要指挥的第一仗,马上就要来了。 胡忧的训话结束之后,士兵在各自队长的带领之下,进入各队的位子。这样的演练,他们已经进行过了无数次。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位子在哪里,任务是什么。夜暮之下,一切都在静悄悄的进行着。 “怕吗?”胡忧问身边的哲别。说实在的,他有些紧张。这毕竟是他的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仗。他是校尉的同时,也是一个战场上的初哥。 “不怕。”哲别坚定的说道。 “为什么?”胡忧没想到哲别这个十八岁的女孩子,看起来比自己还要镇定。 “因为校尉大人在我的身边。”哲别道。她就像个追星族一样,对胡忧有着近似狂热的崇拜。在她看来,只要有胡忧在,就没有什么值得她怕的东西。 胡忧到现在还不知道,哲别在比试射箭的时候,心中所默念的,不是别的,而是胡忧的名字。因为胡忧就是她的信仰。 胡忧笑了笑,纠正道:“呵呵,是你在我的身边才对。” 哲别笑笑,没有说话。 胡忧看了眼前面的动静,道:“你以前上过战场吗?” 哲别回道:“上过,不过我没有杀过人,也没有让人伤过。” “这怎么说?以你的箭法,要射几个,并不是难事。” “因为那时我怕得要死,连拉弓的体力都没有。” 胡忧半命令试的说道:“原来是这样。不过这次可不能再这样了。我要你多拉弓,专射那些领头的。” 哲别认真的说道:“我听你的,校尉大人。” “很好,但是在杀敌的时候,你要注意保护自己。” “还要保护校尉大人。” 胡忧笑道:“对,还要保护我。” 跟哲别随意的聊了一会,胡忧心中那丝紧张的情绪,也慢慢的消息了。抬头看了眼天,天夜比刚才又暗了许多,夜更深了。 大约又过了半个时辰,山谷里隐隐的传来了一些响动。不知道是马惊了,又或是什么动物被吓着了,声音有些杂。 ?#~@了月的光亮,所有的人都屏住了呼吸,一场夜幕下的战争,正迈步而来。 , 章节目录 第57章 血战黄龙道(上) 夜,静得可怕,屏住了呼吸的士兵,甚至可以清晰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山谷前聚集的安融人越来越多,比士兵们之前想像的还要多得多。黑压压的一排排,与他们与身后的山谷连成一片,仿佛那片黑暗,全都是安融人。 一个年轻士兵在发抖,老兵无声的给他递过一个安慰的眼神,好像在说‘不用怕’。年轻的士兵环视了一眼身边的同伴,心也慢慢的安静了下来。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有战友,他有三百多个日夜相处的战友,他们将共抗敌军。 安融人摸上来了,他们走得很小心,似乎不想惊动眺望台上的士兵。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在三百多双眼睛的注视之下,他们的动作是多么的好笑。 胡忧没有出声,哲别没有出声,第三纵队的所有士兵都没有出声。他们的目光,都在注意着空地上的那些白色的石块。他们在等,等安融人走过那些看似随意散落的石块。安融人不知道踏过那些石块意味着什么。不过,他们很快就会知道了。 “啊!” 黑夜的宁静,被一声惨叫打破,那是第一个踏过石块的安融人,他第一个明白了踏过石块意味着什么。 接二接三的惨叫,不断的响起,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黑夜不再宁静,它开始用另一种方式来诠释黑暗。 “刷刷刷!”第三纵队的阵地响起密集的弓弦震破空气的声音,箭矢如雨点一般,洒向试图演绎一幕偷袭战的安融人。 身边的同伴一个个倒下,安融人的眼中,开始出现慌乱。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箭矢不断的射来,他们却一点都没有听到敌人的声音。他们甚至不知道,箭矢来自何处。也许,是来自地狱吧。 第三纵队的士兵们,人人热血都在沸腾着。但是他们还牢记着胡忧的命令,没有任何人发出一点声音。他们要做的,就是瞄准一个目标,射倒,然后再瞄准一个目标,再射倒,如此反复。 这就是打仗吗,似乎太容易了一些。在老兵的记忆里,打仗似乎不是这样子的。他们记忆中的战场,四处都有人在吼叫,到处都一团糟。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现在确时是在打仗,因为吼叫声正不断的从对面传来。 “怎么回事。”安融人的将军在大叫着。 “报告将军,我们被伏击了。前面是曼陀罗帝国的部队。” “他们有多少人?”铁克拉问道。铁克拉外克野兽,手下统领的是安融精锐部队之一的第七混成团。第七混成团因为铁克拉的关系,也被人称之为野兽军团。 野兽军团的兵源大多来于军中犯了军法的士兵和杀人重犯。他们作战勇猛,悍不畏死,手段相当凶残,除了铁克拉之外,没有人能管得住,也没有人愿意管,更没有人愿意做他们的对手。 “不知道,对面一点声音都没有,只有四处不断射来的箭。我们的士兵没有见过这种战法,他们都很害怕。” 铁克拉怒道:“怕,怕什么。我们是野兽军团,是安融最强大的部队,没什么好怕的。下令骑兵部队,给我冲过去,给我踏平那些装神弄鬼的臭虫。我就不信,一个小小的黄龙道,还能挡得住我的脚步。”对于士兵的生命,他并不怜惜,罪犯有得是,死了再招就是了。 野兽军团之所以为人害怕,最大的一点,就是来源于铁克拉的治军理念。虽然他每次出战,军中士兵至少都会有半数的伤亡,但没有死的那半数,才是最可怕的。战场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没有点本事的点,跟本活不下来。 “是,将军大人。”传令兵命令而去。 “看来又要大流血了。”副将在一边笑道,这种事,他见得太多了,生命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数字,他们才不会在呼。无论是敌军的,还是自己的。 铁克拉嘿嘿笑道: “嘿嘿,好久没有闻到这种味道了。不过话说回来,曼陀罗那边的战法太诡异,以前都没有见过。不知道是谁在统兵。” 副将满不在呼道:“管他是谁,反正遇上我们,都要死。只是可惜了这次的偷袭,居然没有成功。” 铁克拉冷哼道:“要不是本田龟佑军师大人下了严命,换了我的脾气,早杀过去了,才不管他什么偷袭不偷袭的!” 雷动的马蹄声,响彻整个战场。安融人的步兵退开,骑兵冲了上来。 “校尉大人真是神了,安融人的战法,居然和他之前说的一模一样。”里克尔梅佩服的低声喃喃道。 胡忧的目光紧紧的盯看战场,安融人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手中的换日弓一直拉着,却直到现在,还没有射出一箭。因为他还没有发现自己的目标。 安融人的骑兵大批的冲上来,又大批的倒下。胡忧之前部置的陷阱、拒马、尖锐的铁刺发挥了巨大的用作。 “嗖!”胡忧终于射出了第一箭,安融一个将官落下了马。 “一个百夫长。”胡忧淡淡的说道。 “他是我先看到的。”哲别低声的说道。 “你的动作太慢了。”胡忧拉出了第二支箭。这些箭都是鲁游特意帮胡忧打的。每一支上都刻有胡忧的名字。胡忧要用它们,为自己的第一仗打出名头。 安融人的骑兵先后冲上来三次,都被打退了回去。不过胡忧他们现在也不好受。之前所准备的陷阱之类的东西,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而且天已经慢慢的亮了,他们的身影都已经暴露了出来。部队中也开始出现伤亡,再不是一面倒的格局。 “校尉大人,我们的箭矢不多了。” “传我命令,小队交互后撤,退守第二战线。”胡忧道。 “是,校尉大人。” “校尉大人,候三夫长回来了。”传令兵跑到胡忧的身边。 “把他带过了来。” “校尉大人,”候三来到胡忧的身边,有些不太敢看胡忧。 胡忧问道:“援军呢?他们什么时候到?” 候三回道:“没有援军。” 胡忧厉声问道:“没有援军?为什么?” 更新更快 候三说道:“安融对我们发起了全面的进攻,所有一线的防线,都受到了攻击。德尚督将命我们一定要死守黄龙道。等候命令。” 胡忧骂道:“马拉戈壁的,死守,老子只有三百人,对方至少有几千人,怎么死守。” 里克尔梅跑了过来:“校尉大人,安融人攻得很猛,援军再不来,我们就顶不住了。” “顶不住也要顶,我们现在没有援军。命令各部,退守大寨。” , 章节目录 第57章 血战黄龙道(下) 胡忧口中的大寨,就是黄龙道的最后一道防线。.同时也是军营前的最后一道屏障。大寨高不过五米,虽以石头彻成,但是算不得什么坚堡。 克尔梅领命而去。 “候三,你再去军部。就说我们遭到安融猛烈进攻,伤亡惨重,请求增援。” “是。” “传令兵。” “在,校尉大人。” 胡忧命令道:“你去让粮草官伙夫把准备的饭菜拿上来,士兵们已经打了一夜,不吃些东西不行。还有,多准备些水。我刚才看很多士兵的水囊都空了。” 开战之初,胡忧就下令伙夫做饭,并且把所有的肉食全都煮了。不过安融人的进攻如潮水一般,一波接一波的,一直就没有停过,士兵们跟本就没有时间吃。 胡忧纵队三百余人,能退回大寨的将将两百上下,而且几乎各个都带着伤。大寨之前,胡忧也同样修筑有工事,暂时可以缓一口气。 “校尉大人,你看,安融人退回去了,我们赢了。”哲别叫道。 “别高兴了,他们这不是退,而是在修整,他们想要一口气吃掉我们。”胡忧只看了一眼,马上就明白了安融人的意图。 “我知道的,只是想让你开心一下而已。”哲别收起了笑容:“校尉大人,你说我们会不会死?” 胡忧坚定的说道:“当然不会,你还没有帮我擦背呢,我们怎么能死。” “如果这次我们能不死,我给你擦背好不好.”哲别就算再怎么坚强,毕竟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第一次面对生死的考验,不免有些伤感。 胡忧笑道:“当然好。这些该死的安融人,弄了我一身的泥,回去之后,一定得好好洗洗才行。” “兄弟们,抓紧时间吃饭。吃饱了,咱们好接着揍这些该死的安融人。” “校尉大人,我们会赢吗?” “当然,胜利是属于我们的,这一点,我从来没有怀疑过。” “校尉大人,安融人至少有五千人马。而且听说来的是野兽军团。” “野兽军团怎么了,五千人马又怎么了,还不是一个个都被我们像靶子一样干掉。 五千人,分到兄弟们手上,不过是每人砍十来刀的事。你别告诉我,你吃了这么多肉,还砍不出十来刀。” “校尉大人,我可以的。” “这才是我的兵。好好干,我看好你。”胡忧拍拍士兵的肩膀。 “野兽军团吗?不错的名字。” 现在胡忧就是这里的主心骨,是全军的信心来源,就算是战事在怎么难,他也要让士兵们看到希望。有希望才有斗志,没有希望,就一切都完了。 “校尉大人。”候三再次赶回来。他的身上带着血,看来这趟跑得并不轻松。 “候三,情况怎么样。” 候三回道:“东线已经失守了,德尚督将命我们退后到五十里外的洞拉,与大军汇合。” 听到这个消息,胡忧摇了摇头,这败退得也太快了。集合起队部,胡忧站在队部前面,道: “接德尚督将的命令,我军后撤至拉洞。我需要一个小队跟我断后,你们谁来?” 维拉大步出列,半跪于胡忧身前道:“校尉大人,你先撤。我们第九小队愿意为你断后。” “不,应该由我们第一小队断后才是。” “校尉大人,让我们第六小队来断后吧,我们小队还有十八个人,人数最多。保证完全任务。” 刚宣布要人断后,一下就有五六个队长跑出来,抢着要求断后,这是胡忧所没有想到的。断后意味着什么,大家都很清楚,除死之外,再无其他的第二种可能。 “维拉,你起来。你们也都起来。”胡忧双眼通红的说道:“你们都是最好的战士,也是我胡忧见过最好的兵。以三百人挡住安融五千人马一天一夜,这足可以让我们感到骄傲。 你们的精神,让我很感动。很好,现在我命令,第九小队留下,其余人马,马上撤退。” “胡忧大人!你不能啊!” “听我把话说完。我在接掌第三纵队的时候,我就曾经说过,我不会让我的任何士兵白白牺牲的。 当然我自己也不会白白牺牲的。你们不需要担心。” “各队长听令。” “未将在。” “命你们各自带队,马上撤退。” “校尉大人,那你........” “里克尔梅,默克,欧文,马上带人离开,不得有误!” “校尉大人!” “执行命令!” “是!” 虽然心有不甘,但是在胡忧的命令之下,士兵们还是红着眼睛,执行胡忧的命令。 “好了,他们都走了,我们也应该准备了。”胡忧目送送士兵们有序的撤退后,转头对留下来的人道。 “校尉大人,你也撤吧,我和兄弟们誓死为你断后。”维拉再次单膝跪于胡忧的面前。 “誓死断后。”第九小队的士兵也同时跪了下来。 胡忧喝道:“叫什么叫,都起来,惊动了安融人,老子要你们好看。你们以为我是留下来送死的吗。告诉你们,谁都不用死。” “校尉大人拉听不明白胡忧的话。谁都知道,断后就意味着战死。他们想不通胡忧为什么说谁都不用死。 胡忧说道:“我在这里这么久,难道没有些准备吗?你们分两队,各自把这两边敲开,就明白了。” 断后的士兵将信将疑,按胡忧的指断,敲开几处地方。一个个密封罐子,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维拉仔细辨认后,惊叫道:“是火油!” 胡忧冷笑道:“不错,就是火油,我们要让这些安融人知道知道什么叫做烤猪。” “维拉听令。” “未将在。” “命你带人将火油埋于各处,完事之后,马上撤退,追赶前方的队伍。”胡忧下令道。 “是,校尉大人。”维拉领命之后,却没有走。 胡忧问道:“还不去?” “校尉大人,那你?”维拉想问,又不太敢。 胡忧早知道维拉会问。之所以留他,就是要他问的,不问怎么行。 胡忧笑道:“我要去会会那个野兽将军。” “将军,那很危险!” 第九小队的士兵,顿时全都动容。胡忧很享受这样的目光。 “危险?”胡忧高深的笑道:“维拉,你完成任务之后,马上带队撤离,不得有误。去吧。” “是!” “哲别、候三,我们走吧。” 胡忧在第九小队官兵的注视之下,和哲别、候三爬上了大寨右侧的峭壁上。憋了这么久,好不容等来了一仗,不给自己好好传一下名,那怎么行。 虽然第三纵队以三百人,于黄龙道抗击野兽军团一天一夜,已经足够传名了。不过那是属于集体的,胡忧要给自己也传传名。 人在江湖飘,最重要的是懂得抓住机会。胡忧要借野兽军团的名,来宣布自己的横空出世。 野兽军团重整了队伍,开始新一轮的进攻。因为胡忧的部队从昨晚打到现在,都没有出过声,所以铁克拉还不知道,第三纵队的人,都已经跑了,现在大寨已经空了。 “来了。”胡忧远远的注视着安融人的前进,嘴角挂出了冷笑。这个地方,是他选了很久才定下来的,视野非常好,加上换日弓的帮助,他能看得很清楚。 “再近一点,对,再近一点。”胡忧的箭头锁定在铁克拉的右眼上。射日弓的射程已经被调到五百步,比普通的弓远了两百步,这是胡忧现在能射出的最大距离。换日弓的最大射程是多少,胡忧不知道,他现在也还达不到顶极水准。调至六百步,他就拉不开弓了。 铁克拉跟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头上有箭在指着,还在一步步的往前走。刚才友军传来的消息,大军已经攻破曼陀罗帝国的防线,他这边有些晚了,必须得抓紧时间才行。 “八百步,七百步.......”胡忧在心中默默的计算着。身上的汗水,大颗大颗的滴落下来,要保持五百步的满弓,对他的体力要求非常大。他能感觉到拉着弓弦的手指,火辣辣的,如果不是带着奥斯马尔给的天丝手套,弄不好,手指头非断掉不可。说起来这个天丝手套真是不错,不但防水防火,而且刀剑难伤。 哲别一边观察着安融人的动向,一边留意着胡忧的情况,她知道胡忧是想射杀铁克拉,但是她帮不上忙,因为她的弓射不了那么远,三百步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相比起来,候三要轻松得多,他只要等安融人靠近,然后从这里把火扔下去就行。 安融人终于发现了大赛是空的,于是大量的涌入。铁克拉得知曼陀罗人已经跑了的消息,恨的打马前冲。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58章 日薄西山(上) “轰!轰!轰!” 在胡忧箭矢射出的同时,候三一连扔下三个火球,点燃了大寨。WWW.ZHUAJI.ORG火油遇火则燃,没有半点的延时,瞬间把最先冲进大寨的安融人,围困在大火之中。黑色的浓烟让人无法睁开眼睛,没多久,空气中居然能闻到一丝肉香。 “可惜!”胡忧暗道一声,收起了换日弓。那一射虽然射中了铁克拉,但是铁克拉的反应太快,只要了他一只眼,确没能要他的命。 虽然心有不甘,可是想要再寻这样的机会,已经不可能了。只能先撤退再说。 胡忧在拉洞汇合了第十八师团的其它各部,这才知道,原来昨夜安融同时对十九个边境点发动了进攻,天亮之时,已经有十一个边境被突破。像他这样,坚守到撤退命令才撤退了的部队,整个军团仅仅只有五处。而另外的四处地方,都是至少驻守有师团级部队的。只有胡忧的黄龙道,是纵队驻守。 在这里,要解释一下青州这个地方的地里位子。青州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它的南边与曼陀罗帝国之间的连接,由于秦川山脉的横断关系,只有乐同城一个接点。而北边的情况却大大的相反。青州与安融之间是全面接壤的。 如果按地理位子来说的话,青州与安融的关系要更亲一些。从历史上看,青州也几度曾经是安融的国土,而最近的一次,就是三十八年前。 有人用青州做过一个很形像的比喻。青州就像是一个小妾,每当中原地区强大的时候,它属于中原,不论中原的国家叫做曼陀罗还是紫荆花,或是别的什么,它都属于中原。但是中原弱了,它是变成安融的了。 实事上,就是这么简单。 安融是一个没有太多资源的国家。一年至少有六个月的时间是处于大雪冰冻期。相当于中原的其它地区,青州也是一个没有资源的地方,那里除了雪灵猴之外,几乎没什么东西可以让人记住。因为中原能出好东西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青州这又冷又穷的地方,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趣。 可是青州对于安融来说,却是那么的美好,青州能种多种食粮,有矿产,有森林,有的东西太多。 一个占着,却没多大用处。一个很想要,又总是得不到。这就是青州现在的处境。安融一直都很想得到青州,为此他们愿意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不惜与曼陀罗帝国一战。曼陀罗帝国对青州却没有那么看中,虽然在这里设立了北方兵团暴风雪军团,其用意也不过是不想让人家抢走它一个玩具而且。这也是为什么,红巾军在浪天暴乱,帝国五大军团之中,只有暴风雪军团被大量的抽掉,而别的军团,却一兵未动的最大因素。 在典军以上级师团会议上,胡忧看到了很多位子都是空着的。相比起自己这一边,典军一个没死的情况,其它地方的战况看起来要更惨烈,比埃霍夫偏将的肩膀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而莫伦特斯的身边,除了他以外,一个人都没有。 “莫伦特斯偏将遭到安融两个军团的进攻,手下三个校尉,九个典军全部战死。第三联队一千于人,现在所剩不过百人,而且半数都是伤员。”博坎普在胡忧的耳边说道。 “这么惨?”胡忧吃惊道。一千多人战死九百多,生还率还不到一成。 “嗯,相比之下,你算是很好的了。一个纵队还能给我带回二百多人,将官级别的,只损失了三个队长。”博坎普道。 听到博坎普这话,里克尔梅三个典军,心中都非常感动。他们心里很明白,要不是胡忧,他们这个纵队,恐怕一个人都回不来。用三百个每顿只吃野菜粥的士兵跟安融的野兽军团打,还想有人能存活?别开玩笑了! “那我们第十八师团,这次的伤亡岂不是很大?”胡忧问道。 “何止大那么简单,你知道我们师团现在还剩下多少吗?一千二百二十三人,不,是二十二,刚才我进来的时候,又挂掉了一个。是比埃霍夫的一个校尉,临阵脱逃,被督将大人处决了。”博坎普道。 “真想不到。”胡忧摇摇头,心中暗道可惜。死了一千七百多啊,这要是全划给自己,那该多好。 胡忧心中有很多的计划,可惜却没有那么多人供他实现。就拿黄龙道来说,他相信,如果当时他手下有三千人马,铁克拉的野兽军团,一个也别想过得来。 “我们师团算是还好的。守黄江的第七师团,守平和的第十一师团,活着的都不过五百人,最惨的是第九师团,他们的部队之前被抽了一千人去浪天,没有得到人员的补充,从督将到士兵,全部战死,一个都没有回来。还有.......”博坎普心中似乎有很多压力,他不停的找话说,像把压力发泄出来。 胡忧在一边听着,默默的一言不发。这就是帝国引以为豪的军队吗?暴风雪打成这样,其它军团呢,他们又还能好多少? 大约等了二十多分钟,德尚才终于出现了,要不是一早说知道他没事,弄不好胡忧还以为他也已经死了呢。 胡忧他们等的时间挺长,真正开会的内容却很短。除了各自汇报战损之外,内容一共就两点。第一点,安融对帝国不宣而战,挥二十万大军压境。第二点,拉洞也守不住,全军继续后撤。 没有谈援军,没有谈什么收复失地,也没有总结失败的错误,更没有人提到过,在战争开始之前,前线的一线官军,军粮严重的不足。整个会议的重点,就是撤退,除此之外,再无其它。 “真是憋屈,早知道是这样的话,我们还不如战死在黄龙道的好。”默克一马鞭抽在身边的大石关上,打得碎石乱飞。 “呵,你看上去不很累嘛,还这么有力气。”胡忧刚好走过,出言道。 “校尉大人。” “校尉大人。” 默克和里克尔梅行看到胡忧,赶忙行礼。这是发自内心的尊重。 胡忧在两人的身边坐下来:“怎么,你们两个人在这里聊什么呢?” 默克刚想说话,被里克尔梅抢先话道:“没什么大人,只是默克肚子里有气,想要发泄一下。” 默克粗声粗气的说道:“里克尔梅,你别拦着我。我心里的话,再不说出来,我就要暴了。” 胡忧随手拨了根草,咬在嘴里:“默克,有什么你就说。” 默克大叫道:“校尉大人,我弄不明白,我们现在还算不算是一个军人,还算不算是暴风雪军团的士兵。” 胡忧问道:“你觉得呢?” “我觉得不算,我们跟本就不配被称为军人。军人以保家卫国为己任,可是我们现在在干什么,我们在自己的国土上,被安融人追得到处跑。 安融人杀死了我们的同胞,烧了百姓的房子。而我们呢,就只是知道跑。从天河跑到拉洞,从拉洞跑到这里,然后呢,再接着跑。 我们还算是军人吗?我觉得自己现在就像是一条丧家之犬.......”默克说到后面,已经哭了出来。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不到伤心之处,谁会哭呢。 更新更快 过年了,事挺多。从今天起,本书每天中午11点,一更。喜欢本书的朋友,欢迎在书评区交流。如果手里有票,给几张就更好了。 打赏?那更好,江南就先拜谢了。 =====================================================江南一梦。 , 章节目录 第58章 日薄西山(下) “够了。(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胡忧喝道:“你自己看看你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你不但不像个军人,你还不像个男人。 你这样对得起那些死去的兄弟吗?啊?” “跑,跑很丢脸吗?我们现在是在撤退,撤退! 撤退是为了找到更好的作战时机。安融人现在势大,我们不避其锋芒怎么办?安融现在调集了二十万的军队,我们现在有多少人?整个暴风雪军团才二十万人,现在在青州的还不到一半。 正面冲上去是什么后果?难道你觉得我们全部战死了,才叫做军人吗?难道你觉得我们一路上挖陷阱,断桥梁,不算是抗敌吗?枉你还是个典军,不但不好好的安慰士兵,居然跑到这里像个娘们一样哭? 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胡忧一通骂,把默克骂得连头都不敢抬。胡忧说得不错,现在除了跑之外,他们没有任何的办法。 可是要跑到哪里,才算是个头呢?默克不知道,胡忧也不知道,也许苏门达尔知道,又或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帝国皇帝知道吧。 这一天,胡忧终于接到了消息,全军到令归城重整。令归是青州最北部的一个大城,那里城高十米,是个可以一战的地方。 胡忧来到这里才知道,苏门达尔已经抽空了青州所有能动的部队,并颁布了战时紧急征兵令,在令归和峒独两城布下防线,誓要与安融一战。 苏门达尔以令归为重,布兵八万,由苏门达尔亲自指挥,与峒独副军团长克雷斯波率领的五万士兵,成为夹角之势,互为依靠,不许安融再往前一步。 十三万对二十万,有城池两座,看来似乎有得打。事实上。苏门达尔现在跟本没得选,有没有得打,都要打。不然安融人再往前进的话,就到阳程了。阳程是暴风雪军团的总部,同时也是青州的中心,那里一马平川,无险可守。所以令归、峒独两城破,整个青州也就算是完了。 正是华灯初上、夜风飘飘之时,令归城的大街小巷一片潇杀之气,往日的繁荣,如潮的人群,五光十色的灯火,喧闹的赌窟、香艳的青楼,都被一队队紧张巡视的官兵所取代。笑容从人们的脸上消失了,留在他们眼中的,只有那深深的恐惧。未知的战争,像一块大石,压得所有人都透不过气来。老百姓早就已经跑光了,现在令归除了8万暴风雪军团的官兵之外,就是一座空城。 正带领手下士兵加固城防的胡忧,接到传令兵的命令,说军团长苏门达尔要接见他。胡忧放下手中的活,跟在传令兵来到城主府,也就是现在的战时临时指挥部。 城主府前的卫兵一个个如临大敌,也许在他们的眼中,每一个人都像是安融人,每一个人,都随时可能冲上来,给他们一刀吧。 “他们的精神压力太大了。”胡忧摇摇头,在心里暗想道。 没在花厅,胡忧被侍卫长直接带进了书房。透过不算明亮的灯光,胡忧看到了桌后的苏门达尔。半年没见,这位老将军的脸上,皱纹似乎更多了些。 “末将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胡忧单膝跪于桌前,给苏门达尔行礼。 “起来吧。”苏门达尔放下了手中的书。胡忧瞄了眼书名,那是一本帝国史。这书胡忧也看过,不过他并不喜欢。因为这书的内容,比他以前和师父行走江湖抓肥羊时说的话还要假。书里全都是歌颂里杰卡尔德多么厉害,帝队如何强大了。全书之中,没有一处记录着失败的地内容,似乎帝国每战必胜一样。 “黄龙道一战,你做得很好,只是那一箭,可惜了。”苏门达尔看着胡忧道。 “末将学艺不精,辜负了军团长大的厚爱。”胡忧站直道。 “哈哈哈,胡忧,你太过自谦了。五百步之外取敌将之眼,我暴风雪军团二十万人,也只有你能办到,这是值得骄傲的事。”苏门达尔肯定的说道。 “我研究过你在黄龙道的防御,做得很好。看来你在哥伦比亚军校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对于令归,我想听听你的看法。” “军团长大人。”胡忧不敢相信的看着苏门达尔。暴风雪军团比他级别高,资格老的将领多的是,他没有想到苏门达尔会问他。 苏门达尔说道:“这次我们暴风雪军团已经不能再退,令归、峒独两城也绝不能再丢。我想多听听各方面的意见,你只管放心大胆的说好了。” 有一个事,苏门达尔没有告诉任何人。帝国三世皇帝巴伦西亚已经下了密令,令归城破之日,就是苏门达尔身死之时。 不过有一件事,就连苏门达尔也不知道,巴伦西亚在给他下了这道命令之后,自己已经偷偷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秘密离开帝都龙城,到红粉军团的大本营凤凰城去躲一阵。红巾军的先头部队已经出现在塘长了。虽然六大卫城还在手中,虽然他还有五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但是他却不敢呆在帝都,打仗会死人的,他怕啊! 胡忧在脑中考虑了得失利弊,这才说道:“大人,依末将看来,我们单单只是守城,是不行的。我们必须要加大对纵深的防御。” “哦,怎么样加强纵深的防御,你接着说下去。”苏门达尔第一次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大人你请看。”胡忧来到地型图之前说道:“我们现在在令归,而西边的是峒独。令归与峒独之间的距离是二十公里。想必大人的战略是想以两城形成夹角之势,如果令归被犯,则峒独出兵,打安融人的后路,让他们两面受敌。如峒独被犯,则令归出兵。” 胡忧指着地图,一点一点的分析道。 苏门达尔点头道:“不错,我的目的就是让他们道尾不得兼顾,一点一点消耗他们。” 这并不是一个很深奥的战略,有点军事知识的人,都能够看出来,苏门达尔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胡忧从地图上抬起头,看着苏门达尔道:“恕末将斗胆请问一句,如果安融人直接把军营建在令归和峒独之间的二十公里区域,那么军团长打算怎么办?” “安融人把军营安于两城之间?”苏门达尔听着一愣,他到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安营最讲究的就是安全,平稳,有谁会把营地安于两城的攻击范围之内呢? “是的,安营于两城之间。在一般的情况下来看,这样安营是兵家的大忌。但是现在的情况并不一样,安融此次进兵二十万,在总军力上,要高过我们。而且还有一点,军团长大人想必要比末将更清楚,安融人是很希望与我们来一场大决战的。 令归与峒独之间,有一处地方叫做金骨山,它距离令归和峒独的距离,刚好都是大约十公里上下。如果安融在这里安宫的话,那么他们无论打哪一个城的距离都是相等的。他只要留下五万大军留守营地,就可以以两倍于我军的人数,攻击任意的一个城池。” 苏门达尔接口道:“而且我们的连防之势,也就不攻自破。就算我们两城倾全军之力,他们也很乐意和我们一战,好可怕的地方。” 胡忧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苏门达尔自己说出最后的结果。胡忧毕竟只是一个小小的校尉,人单力薄,如果让苏门达尔觉得是胡忧在控制局面,那对于胡忧来说,决不是好事。胡忧读书虽少,却也知道,杨修是怎么死的。 章节目录 第59章 妙计算己(上) 曼陀罗帝国的人,应该永远的记住本田龟佑这个名字,因为正是他一手策划了安融对曼陀罗青州暴风雪军团的偷袭计划,造成暴风雪军团重大的损失。.虽然他后面所做的事,比这次偷袭计划更可恶该死一万倍。 本田龟佑是安融国的军师,在曼陀罗帝国,军师一般是没有指挥权的,然而在安融军里,本田龟佑却手掌生杀大权,就算是有着野兽之称的铁克拉见到本田龟佑,也会感觉到一股来自地狱般的阴冷。 相比起本田龟佑那廋小得近乎有些可笑的身躯,铁克拉的身形明显要高大得多。可是铁克拉此时却跪在本田龟佑的帐前,底着头,一声到不敢出。 本田龟佑手里正把玩着一只金色的箭矢,这只箭矢是铁克拉刚刚交给他的,箭矢的尾部,刻着‘胡忧’两个黑字,黑字的背景用简单的线条画着一支鸟——不死鸟。 “胡忧!”本田龟佑把箭矢轻轻的放在桌上,用平淡的语气说道:“就是这个人,用三百人的部队,阻击了你一天一夜,让你损失近千人马,还丢掉了一只眼睛?” “是的,军师大人。”铁克拉右眼上包着黑布,让本就丑陋的面貌,显得更加的可怕。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军师淡淡的问道。 “末将不知道,我没有与他碰过面。”铁克拉的头更低了,身子还隐隐的在发抖。本田龟佑喜怒从来不行形于色,出手杀人之时,更是没有半点的先照。他身子虽然廋小,却会一种很邪的功夫。军中没有人敢看他的眼睛,因为和他对视过的人,都死掉了。铁克拉见过那些死人,全身无伤,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本田龟佑又拿起了那支金箭,像看珍宝一样,细细的观赏:“我本以为你是最先攻过青州地界的人,你让我很失望呀.......” “校尉大人,洗澡水已经准备好了。” “嗯,放那行了。”胡忧的眼睛一直盯着地图,不停的在上面写划着。此时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苏门达尔,正尝试着做一份自己的防御图。虽然他知道,这跟本用不上。 今天早上,苏门达尔招开了偏将以上级军事会议,胡忧虽然资格不够,但是他却自信的以为苏门达尔会破例让他参加会议,可是结果让他很失望,苏门达尔并没有叫他。 开会的结果,实事上没有结果。胡忧曾经偷偷的问过博坎普偏将,博坎普偏将告诉他,会议上确实有人提出过在金骨山驻兵的提议,相关理由也与胡忧所说的差不多,但是大部份军官都觉得安融不可能在那里安营,所以最后并没有通过在那个设立军营的议题。只是象征性的派了两千人在那里弄一个小军营,作两城沟通之用。 得到这个答案,胡忧只是轻轻的叹了一口气,没有说什么。他唯一庆幸是的,自己没有在那两千人的名单里,因为他知道,那两千人,死定了。 “大人,我有些不明白,你又不是主将,为什么要制定这么多作战计划呢?”哲别来到胡忧的身后,轻轻的给胡忧揉按着颈肩上的几个穴位。这是胡忧教她的。因为长时间的坐在椅子上,这些地方会不太给力。 “呵呵,以后到你当上将军的时候,就会明白了。”胡忧把桌上的东西收拾了一下,这些东西,他是从来不让哲别动的。所以哲别虽然知道他在做计划,确不知道内容是什么。 “我不想当将军,我只要一直做大人的亲卫就很满足了。”哲别嘟嘟嘴道。跟胡忧在一起久了,她开始显现出一些女孩子的特性。当然,这大部份是胡忧的功劳,他没事的时候,会逗一下这个小丫头,让哲别常常记得自己是一个女孩子。 “你到是没有野心,我很奇怪,当初你当兵是为了什么。”杜啸天闭起眼睛,享受着哲别的穴位推拿。这丫头在这方面很有天赋,认穴很准,虽然她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但是胡忧一教,她马上就会了。 哲别道:“我当兵就是为了吃饭,不为别的。” 胡忧问道:“难道不当兵就没有饭吃吗?” “天总是不下雨,地里长不出粮食,村里的人活不下去,都出去要饭。我不想要饭,于是就来当兵了。 听说那些去要饭的,大多都饿死在路上,还有人吃小孩子。”哲别说道后面,手上有些颤抖。 “好了,不说这些了,洗澡吧。”胡忧说着站了起来。 哲别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开始帮胡忧解衣服。这个可不是胡忧教的,是哲别硬要这么做的。因为胡忧来令归的时候,上面曾经给胡忧派来过一个女亲兵。当时胡忧不在,哲别就向那个女亲兵了解了一些工作细节,所以知道一些女亲兵应该做的事。 很可惜的是,胡忧回来之后,没有能见到那个女亲兵。因为按军中归定,要偏将以上的军官,才能配女亲兵的。胡忧只是校尉,级别不够,那个女亲兵是军部弄错了,又被收回去了。 胡忧知道这事之后,直叫那天真不应该出去,哲别却在一边咯咯的笑个不停。从那以后,哲别就开始学着女亲兵做一些事。不过更进一步的事,她却没有做。也不知道她是没学会,还是什么原因。总之胡忧也没有要求过。 “大人,你这里为什么会长有牙齿的?”哲别第一次帮胡忧换衣服的时候,就已经无意中发现了小胡忧很特别,只是没好意思问,直到今天才问出来。 “不是每个人都这样的吗?”胡忧很无耻的问道。哲别还小,胡忧没想过就这么吃了她,但是这并不妨碍胡忧挑逗她。有时候胡忧到是觉得这么挑逗比真吃更有意思。 事实上哲别并不小,只有太瘦,胸部也没有长开,让胡忧感觉小而已。胡忧当时破黄金凤身子的时候,黄金凤比哲别还小呢,不过黄金凤的发育可比哲别要好的太多。 “别人才不是这个样子的呢。”哲别小声的说道,脸色羞红得像一个苹果。 胡忧呵呵说道:“你见过?” “不告诉你。”哲别把头转过一边。越跟胡忧相处久了,她越发现自己以前对胡忧认知有错误,不过她却没想过要离开胡忧,反而的,有些喜欢胡忧这样子对她。 “呼,泡泡热水就是爽呀。你要不要也下来泡一泡,这边还有位子的。”胡忧指指边上一个很小的空间道。 “不用了,我给大人擦背就行。”哲别拿过毛巾,细心的给胡忧擦背。洗过一遍之后,又开始给胡忧进行穴位按摸。 “大人,你的肌肉好像更结实了。” 章节目录 第59章 妙计算己(下) 兰帕德是第七师团的督将,今天是他被调到金骨山的第十五天。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在安融突袭边境的时候,兰帕德的部队,也损失不小,全军死伤过半,被调到金骨山之前,他得到了一点补充,现在手下有两千人。 兰帕德接到调令的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金骨山在哪里,而是猜想自己这次又得罪谁了。因为嘴比较多的关系,被莫名奇的调防,对于兰帕德来说,是很平常的事情,他早就已经习惯。 “唉,他们在城里享受,却把我弄到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联络?联络个屁,都半个月了,连个鸟都没飞过。太阳下山又一天,睡觉去了!”兰帕德嘟囔几句,刚返身要回营帐,突然听到一阵巨烈的马蹄声,他又站住了脚步,暗想着会是谁来。 突然,兰帕德发现那是一个冲击阵,而阵列的最前端,要一个独眼的丑汉,那丑汉单手持狼牙棒,正向着这边冲杀过来。 “他妈的,这次中奖了,是铁克拉!” “敌袭!” 守在最前面的卫兵叫尖着,慌乱着。有些士兵拿出武器往上冲,有些士兵却扔了手中的家伙,转身就跑。 狼牙棒在铁克拉的手中,就犹如死神手中的镰刀一般,每一个接近他的帝国士兵,都被他砸得血肉四溅,脑浆直流。很多士兵看到他的凶残,都惊惶的丢掉武器,呼喊着四处逃命。 铁克拉单眼圆睁,带着他的野兽军团,一步不停的,直冲军营而来。 “组队,迎击。”兰帕德一连砍了好几个后退的士兵,才终于勉强的组织起了队伍。向铁克拉反冲过去。 “为曼陀罗的荣誉,冲呀。”兰帕德挥伍着大刀带队冲向铁克拉,慌乱之中,他甚至没有找到自己的战马。 铁克拉几下狼牙棒就砸开了兰帕德散乱的方阵,他现在看每一个人,都像是胡忧。他要砸碎每所有人的脑袋,只有鲜血,才能让他感觉好受一些。 “咣!” 兰帕德的大刀与狼牙棒碰在一下,一下就错开了过去,挥刀砍倒一个安融人,兰帕德翻身上了马。不过他还没来的急回身,铁克拉的狼牙棒又砸了回来。 “啵!”兰帕德的脑袋,开出了灿烂的血莲花,这一次,他不需要再去猜得罪谁了。 “给我杀,一个不留。”铁克拉无情的说道。 战局完全是一面倒的,第七师团的士兵,尖叫着,慌乱着,丢盔弃甲,兵器、旗子丢了一地,完全没有半点战力。打到后面,野兽军团的人,几乎已经收起了武器,直接纵马,把第七师团的士兵,踩成肉泥。这里已经不是人间,这是地狱。 “报军团长大人,金骨山第七师团遭到安融野兽军团的袭击,全军兰帕德督将以下,二千官兵,全部战死,无一活口。” “知道了。”苏门达尔咬着牙道。 胡忧得到金骨山丢掉的消息之时,脸色相当的平静,这是他早就已经猜到的结局,现在不过只是证实而已。他肯关心的是苏门达尔会不会马上下令派出部队,重新抢回金骨山。不过他等了很久,都没有看到有部队出城,看来是不会有了。 接下来的事,完全和胡忧之前预想的一样,安融二十万大军,安营金骨山,把令归和峒独之间的通道,完全的隔断了。令归现在已经变成为了一座孤城。 帅帐,胡忧在这里再次受到苏门达尔的招见。帅帐正中,挂着一副巨大的军事图,四周围列放的兵刀弓箭,寒光闪闪,带着一丝血腥之气。 “果然和你预料的一样,安融人二十万大军,在金骨山安了营。”苏门达尔高座于主帅之位,俯视着站在帐下的胡忧。 胡忧仰视着高高在上的苏门达尔,眼中射出一丝渴望。不是对苏门达尔本人,而是对苏门达尔的那个帅位。那个帅位,是他梦想的,梦想的第一步。可惜,他现在离那里还很远。 胡忧很想问苏门达尔为什么没有依用自己的战略,在金骨山布下重军防卫。不过这话,他不会问出口的,他没有那么笨,去当面质疑主帅的用兵。再事情已经发生,结果已经无法改变的时候,去质问这些,想要证明什么?证明你比主帅更聪明? 苏门达尔感慨完了之后,就没再说话,帅帐里一时间变得很安静。胡忧也没有开口,他在等,等苏门达尔这次找他来的目的。 过了良久,苏门达尔把神游的目光,再次放在胡忧的身上。 “胡忧。” “末将在。”胡忧挺直了腰杆,正视着苏门达尔。 “依你看,我军现应该如何应对安融之人。”苏门达尔问道。 “断粮道。”胡忧肯定的说出三个字。这是他早就想好了的,本应该那天与金骨山设大营计划一块说,可惜那天苏门达尔并没有听完他全部的话。不过现在说出来,却比那天说,还要显得重要。 “断粮道!”苏门达尔重复了一遍。 “是的,不但是断粮道,而且还要断一切能断的东西。比如辎重,通信等等......”胡忧回道。 “具体的说说,你的想法。”苏门达尔坐直了身子,做倾听之状。 “是,大人。以末将看来,此次安融二十万大军入侵我青州,军力虽强,但也有其弱点可寻。 兵书有云: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安融二十万大军,在我青州腹地作战,先不论战况如何,粮食的消耗,就是一个不小的数量。他们此次突然发兵,追求其速,随军所带的粮草辎重肯定不多。之前安融人一直停步不前,我想肯定是因为军中辎重不足,没有攻城之器的关系。 现在安融的攻城之器的拥有量怎么样,我们暂时不去理会,但是他们的粮草不够,那是肯定的。粮草是消耗品,每日都要需用。二十万大军一天的粮草消耗巨大,绝对不是运一两次就可以解决的。 所以粮草的问题,应该是他们现在最大的问题。我们只要断了他们粮道,他们纵有二十万大军,也叫嚣不得。” “你说得不错。”苏门达尔同意道。实事上胡忧所说的问题,苏门达尔同样也深有同感。令归城里虽然储备有大量的军粮,但是8万人马的吃喝,也是苏门达尔最为头痛的问题。 苏门达尔思量了一会,从帅位之上,站起来: “胡忧。” “末将在。” “我封你为断粮将,领偏将衔,带军三千,专断安融草粮辎重!”苏门达尔喝道。 “断粮将!”胡忧听得脑袋一大,升偏将那是好事,带军三千,那更是超值,要知道一般的偏将只有一千人马,督将才有三千人呢。可是这专事断安融粮草辎重,可是玩命的任务,弄不好就得‘光荣’了。胡忧提出这个方案,也不是为自己设计的。领了这个命令,金骨山第七师团的下场,弄不好,就是自己的写照。 “要命,要命,真要命,出个计策,把自己给圈进去了。”胡忧在里心暗暗的说道。 苏门达尔看胡忧的脸色阴睛不定,一下就冷了下来:“怎么,你想抗命。” 胡忧全身一震,知道自己一时心神大乱,露于了表像。 “军团长大人的命令,末将誓死完成。军人以保家卫国为天职,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末将决无二话。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末将只是觉得这个‘断粮将’不太能显出军威而已。”胡忧流着汗道。 “嗯,原来是这样。”苏门达尔这才释然。 “那你觉得什么名字比较威风呢?” “‘不死鸟特战队’,不知道大人觉得怎么样?” , 章节目录 第60章 妙计选兵(上) 胡忧出了帅帐才发现,自己背后的衣服全都被冷汗湿透了。\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那才那一瞬间,胡忧能明显的感觉到苏门达尔的杀气,他心里很清楚,如果当时他的反应慢一点,他的人头,马上就得换个地方安置。 “呼,还是定性不够呀,如果是师父在的话,肯定又挨骂了。” 胡忧回到屋子,喝下整整一壶茶之后,才真正把这颗心给定了下来。回想起刚才的情况,直到现在,胡忧都还感觉到有些后怕。 定过神来,胡忧开始仔细的思考自己的新任务。苏门达尔交来的这个任务,对胡忧来是,是人生之中,最大的一个危机。 要在敌控区断敌人的粮草辎重,这是非常危险的事。那完全是一种野战的生活,没有补给,没有支援,除了三千士兵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气有,唯一不缺的,就是那无尽的敌人。这完全是在干老虎嘴里拔牙的勾当,把安融人惹恼了,派大军追杀千里,都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其危险程度,九死一生都不足以形容,弄不好,就是十死无生。 但是危机危机,危险之中,却又蕴含着巨大的机会。先不说被升为偏将,领兵三千这些即得的利益。单单是在现在青州所有军队,都龟缩于令归、峒独两城之中,不敢出战的情况之下,胡忧带军在敌控区内与安融周旋这一条,就足够胡忧扬名万里,成就盖世英名。这事如果得到广泛的宣传,胡忧将拥有无数的崇拜者。这对他未来的帮助,那是难以想像的。 可以说,胡忧只要能不死,他就是英雄的似的人物。这一点,对于胡忧说来,那非常重要的。里杰卡尔德之所以能推翻紫荆花帝国,建立属于自己的王朝,与他当时在中州民间的人望,是脱不了关系的。 俗话说,危险越大,利益也就越大。如果可以选,胡忧很想选别的,不过他现在也没得选。去,可能不一定会死,如果不去,那苏门达尔肯定就不会放过他。既然是非去不可,那就一定要有一个周密的计划。有计划不一定能成功,没计划,肯定很难成功。既然已经付出了生命的危险,胡忧当然要得到最大的利益。 苏门达尔给了胡忧三天的准备时间,胡忧足足用了半天的时间,才把计划的大纲给大体的做出来。还好,这个断敌人的粮草辎重,看得简单一点,不过也就是放大版的偷鸡摸狗而已,只不同的是目标和失败的后果。偷鸡摸狗的目的是在不别人发现的情况下,把鸡狗偷了,失败的后果多是被打一顿。断粮草辎重的目标则是把敌人的粮草给毁了,失败的后果,那就是死。当然,跑掉了就不用死。不管别人是怎么想怎么看的,但是胡忧就是这么想的,因为这样能让他感觉轻松一些。 “哲别,去把候三给我找来。”胡忧合上手上的计划,吩咐道。 “是,偏将大人。” 候三就在胡忧的屋子附近喝茶,哲别很快就找到了他,并把他带到胡忧的面前。 胡忧被升为偏将的事,全军都知道。只不过胡忧的任务,知道的人不多。 “大人。”候三给胡忧行礼。候三的行礼与别人不太一样,别人的行礼,是带职位的,但是候三只叫‘大人’,不带职位。这是胡忧让他这么做的,以视亲近。 “候三,我有一个事,要你去办。” “大人,你吩咐。” “我奉苏门达尔军团长之命,组建一支新部队。人选问题,我交给你去办。我要你在两天之内,在这令归城里的8万士兵中,找三千人。要射箭好的,跑得快的,机灵的,或是有特殊能力的,总之,要好兵。”胡忧下令道。 这是胡忧从苏门达尔那里获得的唯一优待,他可以用将令,自主寻找自己的士兵,典军以下的,都可以。不过,胡忧也有自己的想法。 候三问道:“大人,将官要不要?” 胡忧回道:“只要兵,最多到夫长,往上不要。第三纵队的原属,你就不用去了,他们都划归我的直属队。”偏将和校尉最大的不同,不是在于领兵的多少,而是偏将可以有资格,自己设府立帐,组建直属部队和幕僚官。 “末将领命,保证把最好的兵,全选到我们的部队中。” “快去吧。” 胡忧也不问候三要怎么选士兵,因为胡忧相信,候三有能力办好这事。情报消息,可是候三的特长。他如果连这点小事都办不好,以后在军中,也就没有他的位子了。 候三拿着令箭走出胡忧的房间,心中高兴不已。同样的令箭,前几天拿在手里,像征的还是校尉,现在拿在手里,那可就带表偏将了。 出来混的,最主要的就是跟对大哥。候三很庆兴,自己跟对了胡忧。胡忧的步步高升,候三是有眼睛看的。入伍才没多久,就已经是偏将了,这是多少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程度。 虽然候三自己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小的夫长,但是他从不为自己的前途担心,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胡忧很看中他,只有跟着胡忧,升官那是必然的事。 事实上,现在候三虽然只是一个夫长,但是在第三纵队里,就算是里克尔梅这个典军,对他都很客气。这里面的原由是什么,候三心知肚明。如果不是因为胡忧,没人会拿他候三当个人物。 正是因为这样,候三才不断的在心里提醒自己,千万不要以什么老部下自居。候三在胡忧的面前,从不摆什么老战友的身份。他总是告诉自己,胡忧可以拿他当兄弟,但是他却不能自不量力的拿胡忧当兄弟,必须要把胡忧当成上司看,全力的完成胡忧交待下来的每一个任务。 那些敢借着当年一点关系,就敢拍着上司肩膀称兄道弟的人,往往都会死得很难看的。 “胡忧大人真不错,可惜呀,就是青楼运差了一点。开始干活了。”候三笑了笑,把胡忧给的令箭给收起来。 两天之内,在八万人之中,找到符合胡忧要求的三千人,在别人看来,也许是一件难事,但是在候三看来,这却并不太难。对于找人,候三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夫长,看你红光满面,又领新任务了吧。”一士兵看候三回来,嘿嘿的笑道。 候三得意道:“那当然。”在胡忧面前,不能显什么,但是在自己的士兵面前,候三却不在意让士兵知道,他跟胡忧的亲近。 “夫长大人,这次又有什么好任务?”士兵偷偷问道。对于候三能经常为胡忧办事,候三手下的这几个士兵可是非常羡慕的。 候三完全是按照胡忧当年的做法,把自己手下的这九个士兵调教的服服贴贴。候三虽然没有钱,也没有机会请手下去喝花酒,但是他用自己的打猎的特长,在黄龙道找回肉食,就足以让士兵对他死心踏地了。 候三神秘的说道: “这次的任务,你们也有份。” “我们也有份?”士兵一下兴奋起来。能帮胡忧大人办事,那可是第三纵队的光荣。说出去很有面子的。 “候三夫长,胡忧大人让我们干什么?”一士兵问道。 候三挺有官气的挥挥手道:“去去去,把其它几个都叫来,等人到齐了,我再告诉你们。”营中只有五个兵,还有四个没回来。 士兵们一阵纷回乱找,听说要给胡忧大人办事,士兵们一个个都赶了回来。 候三看着自己的手下九个士兵,学着胡忧的样子说道:“兄弟们,这次我可是为咱们组带回来了一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看见没,这是胡忧大人亲手给的令箭,偏将令。” “这个任务办法好了,那是给我们组长脸,胡忧大人也会记住我们。办不好,嘿嘿,你们夫长我的脑袋得搬家,你们的也得搬。” “夫长大人,你就说是什么事吧,我们跟你干,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嗯,既然大家挺有信心,我就告诉你们吧,胡忧大人要我们呀.......”候三把胡忧的要求,仔细的告诉手下的九个士兵。这事他一个人也做不成,必须要动用集体的力量。 “夫长,两天之内,八万人里选三千人,这也太难了吧。” “就是呀,夫长,我们又都不认识他们,怎么选。” 士兵们听到任务之后,全都觉得这事有些难办。 “所以你们是小兵,我是夫长嘛,要办好这事,得动脑子,不然光看名字,就够咱们看一星期的,那还搞个屁。 更新更快 你们都听好了,我教给你们。我们不了解那些兵的特长,那些部队里的人,还不了解吗?就像咱们第三纵队,有谁不知道哲别箭法好的。 你们呀,只有随便找个其它部队的人套近呼,就能得到不少的情报。找到第一批人之后呢,你们就告诉他们,胡忧大人接到军团长的命令,要组建一支新的部队。以胡忧大人在军中的名望,想加入胡忧大人帐下的士兵,那是多了去了。 有了第一批人加入,那事情就更好办了。你们可以让他们也去打听,就这么加入,再加入,一路滚下去,一个带一个,别说三千,三万人都能弄出来。”候三给手下兄弟出计道。 . , 章节目录 第60章 妙计选兵(下) 这一点,候三说得没错,胡忧在暴风雪军团里,算得上是一个名人。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入伍第一天升夫长,天灾时提前预警,带手下士兵逃过大难,事后帮死难者寻回遗体。黄龙道以一纵队300人之力,独抗野兽军团5000人一天一夜,金箭取安融大将铁克拉右眼。这一桩桩,一件件,士兵们都知道。在暴风雪军团里,说起胡忧,谁都能说出一些关于胡忧的故事。 在暴风雪军团里,士兵之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句话说是的暴风雪军团里两个新起的将星,一个是胡忧,另一个则是秦明。大体的意思是指,跟着胡忧的士兵,一般生命都比较有保障。这个说法,最先出自那次天灾。那次天灾,全军近千人几乎死绝,只是胡忧的手下,全都生还。近期又多了一个例证,胡忧三百余人,硬顶野兽军团五千人马一天一夜,才死了不到一百人,又是一个很好的说明。 一开始,士兵们并不知道安融的野兽军团有多厉害,体会不深。但是第七师团两千余人,不到三十分钟,就被野兽军团全数踩死肉酱,无一人生还,这对士兵来说,绝对是一个震撼。震撼之后,士兵们不由更坚信遇不死鸟不死这句话。也更佩服胡忧。这可是发生在他们眼皮子底下的事,生活活的例子。 而随跟着秦明的士兵,那就倒了血霉了。秦明在林梅森林抓个雪灵猴,就弄得手下十个士兵,全都没命回来。天灾时,他的士兵,又全死了,他自己的命,还是胡忧救的。现在他在浪天与红巾军做战,几乎每仗下来,他手下的士兵都剩不了几个。秦明的官也升得很快,但是哪个士兵听说要调到他的麾下,那脸苦得,跟死亲娘差不了多少。在秦明的手下,要活下来,真是太难了。 “夫长,那要是有人想偷懒,或是想帮着亲友调到胡忧大人的帐下,随便乱来怎么办。他们报谁是谁,我们都不知道的。”一士兵问道。 候三拍拍这个士兵,赞赏道““嘿嘿,你小子到聪明,这问题问到点子上了。我们这次为胡忧大人办事,说句不好听的,那可是为咱们找生死兄弟。如果让那些个吃白饭的混进来,可是要害死大伙的。 所以你们找第一批人的时候,一定要多用心思,至少要好几个人都认为他们好,你们才能要,谁给我马虎,我可饶不了他。 你们确认了要的人,让他们去发展下面的人时,一定要明确的告诉他们,要对下面的人负有连带关系。 谁找的人被查出是混水摸鱼,没有真本事的,不但那个人会被开除出去,就连收他们的那个上家,也同样不准许进入我们的新建部队。 对了,咱们还得加上一句,就说胡忧大人会对此事亲自抽查。相信以胡忧大人的名字摆在那里,他们是不敢胡来的。” “候三夫长,你真是太有才了。这些全都是跟胡忧大人学来的吧。要是我能跟胡忧大人学两手,那该有多好。” 候三得意的哈哈笑道:“嘿嘿,这有什么难的。在胡忧大人的手下做事,只要有本事的,都会得到重用,你们这些小子,努力吧。” 士兵甲道:“候三夫长说的对,哲别现在不就成了胡忧大人的亲卫了。有一天,我也要成为胡忧大人的亲卫。” 士兵乙笑道:“你得了吧,你的箭法能比得了哲别吗?” 士兵甲满怀信心的说道:“我箭法不行,但是我可以努力呀。只要努力一定行。” 士兵乙也点头道: “说得不错,只要努力就能成功。这是胡忧大人常常说的。我也要努力,不过我不当亲卫,我要做胡忧大人手下的大将。” 候三满意的点头道:“看你们这么有志气,我再告诉你们一个窍门吧。胡忧大人也不单单只要箭射好的,只要是有自己特长的人,他都会重用。这是我从胡忧大人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里悟道的,胡忧大人曾经说过,小老鼠也有救老虎的能力,你们仔细想想吧。 好了,都别在这里贫了,全都给我干正事去。记住,我们要为胡忧大人挑最好的兵,要给自己挑最好的生死弟兄。” “是,夫长大人!” “哲别,你在想什么呢,老事一副有心事的样子。”胡忧放下手中的茶杯问道。从候三接令离开之后,哲别的眉头就一直皱着。 “大人,我在想,你让候三夫长一个人去选士兵,会不会太难了一点。”哲别早就想问这事,但是却一直不敢问。现在胡忧问她,她才鼓起勇气说。 胡忧笑道:“呵呵,我还以为你在为什么事伤脑筋呢,原来是这个。 候三选人这事,你不用担心。这事我既然交给他去办,那就是相信他一定有能力办好这事。” “大人,你难道就不担心候三夫长为了交令,随便乱找些士兵回来吗?毕竟他也不熟习其它部队的人,两天时间,也不够他弄一场8万人的比赛,怎么会知道谁的箭法好,谁比较机灵。” 胡忧点点头道:“你能提出这个问题,证明你真的有仔细想过。不过你想得还不够全面,你要学会,跳出自己的思维去看一件事,看事的整体。 比如说,候三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有什么样的特点,他的能力在哪里。我又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要让候三去办这件事,如果我让你去办这件事,你又会怎么去办。只要你想清楚这些,你就能明白了。” 哲别苦脸道: “大人你说的东西好复杂哟,要想这么多东西,才能得到答案,我宁愿不想了。反对做你的亲卫,只要保护你的安全就行了。” 更新更快 “你呀,再过两年长大点,也就不会这么想了。做亲卫也是要动脑子的。” 胡忧说着,来到了窗前,远远看出去,城主府若隐若现的藏在蒙蒙的细雨之中。 苏门达尔,你以为三天时间,我不能从八万人里,挑出好兵吗?你还是太小看我胡忧了。 . , 章节目录 第61章 自封司令(上) 第三天中午,离着苏门达尔给的期限还有半天的时间,胡忧就已经拉着他的人马出了城。. 胡忧不能不走,他必须走得快一点,他要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之前,马上离开令归城。 胡忧为什么要走得那么急? 他这一下,把军中的好士兵全给刮了一遍,不走快点,等其他的将官反应过来,他就走不了啦。你把人家的兵王全给弄走了,人家还不跟你玩命? 事后证明,胡忧这一步,走得全完是太正确了。听说为胡忧选兵这事,有将官都找到军团长苏门达尔那里去闹。不过现在苏门达尔也没了办法,部队都已经开出城了,难道还要追回来?再说了,苏门达尔也很想知道,胡忧拿着这些精兵在手,能做出什么样的事。 胡忧一出城,就把部队全都拉到了距令归城东北方向50公里的猫儿山,这是他早就已经想好了的地方。 猫儿山山高林密,山势险要。附近二十公里内,杳无人烟。胡忧在从天德回来,奉命到黄龙道任校尉的时候,就曾经路过过这个地方。当时他就记住了这里。所以胡忧在接到苏门达尔命令的时候,马上就想到了这里。 很多人都会认为,断安融的粮道,其实是一个很容易干的活。只要一拥而上,杀了押运的人,再一把火把东西全烧了,那就可以了。 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相像得这么简单的事,要真要做起来,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首先,想要烧人家的粮,你总要先知道粮草在什么地方,会经过哪里吧。那些被押运的粮草,都是动着的,每一段时间,它们所在的地方都不一样。所以,情报那是必须的。当然,你也可以不要情报,安融的大营里肯定有粮,但这是胡忧三千人马能做的到的事吗? 有了情报之后,那接下来就是策划问题了。在哪个地方下手,要怎么个下手法,得手以后应该怎么跑,跑错了方位又怎么集合归队,都是一个必须考虑的问题。 再一个,胡忧的这三个人,全都是刚刚从各各军种里抽出来的。他们之间甚至谁都不认识谁。这样应该怎么样交流,怎么样合作,怎么个打法。三千人本来就少,再各自为战,那就更什么事也干不成了。 所以,胡忧现在最重要的,不是怎么去行动,怎么样去破坏安融人的粮草辎重供给,而是把手下这些兵,全都整合起来。整合部队,必须要有地方,猫儿山附近没有人烟,也没有任何的资源,安融人不太可能会来这里,所以这里最适合胡忧的要求。 经过半天的行军,胡忧把自己的新部队,拉到了猫儿山。不得不说,候三的方法真的很不错,这三千人,个顶个的身体素质都不错,还有很多,一看就是老兵。 此时,胡忧正站在一个临时的高台上,看着自己手下的这三千士兵,加上原第三纵队的人,准确的来说,胡忧此时有三千三百一十八人。 “弟兄们,你们当中有人认识我,有人不认识我。不过想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我是谁。不错,我就是胡忧,也有人称我为不死鸟。 在说正题之前,我想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怕不怕死?” “不怕。”有一个士兵叫道。 “说不怕的,那都是骗人的。生命人人都只有一条,谁都不想死,也都怕死。就算是我的外号是不死鸟,但是我也同样怕死。”胡忧看着士兵们说道。 胡忧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做为普通的民众,怕死那是很正常的事。但是,做为军人,我们就不能怕死。我们既然吃了这碗军饭,成为了军人,就要有一个军人的样子。军人,必须要有自己的荣誉,要有保家为国的使命感。我们军人都怕死了,那么我们的父母兄弟姐妹,妻子儿女们,由谁来保护!” “你们之中,还有很多人,不知道今天来到这里,是为了什么。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组织一支部队,去战斗。去和那些入侵我们国土,杀害我们同胞妻女的安融人打仗。” “打仗,那是会死人的,这毫无疑问。在我还没有正式宣布军队成立之前,哪一个怕死的,哪一个可以任由安融人在头上拉屎,可是容忍安融人强暴你的妻女,杀害你的父母兄弟的,可以站出来。我的部队里不要这种没有骨气的士兵,你出来,我可以亲自送你回令归,回到原来的部队里去,我绝不追究任何的事,也不算你逃兵。谁他娘的进了我的部队,还敢贪生怕死,有令不尊的,老子直接就砍了他。 在场的有没有这样的人,站出来。”胡忧的最后一句,几乎是用吼的。每一个士兵能都听得很清楚。 “胡忧大人,我们都跟你干。” “我们要跟你一起去杀安融人。” “安融在金骨山杀死了我的弟弟,我要报仇。” “.......” 台下的士兵,发出各种声音,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队伍。很多年以后,一个将军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写到。我当时真的很怕死,但是我不敢站出去。胡忧大人当时说的话,实在太毒了。要是真站出去,别人的口水都能把我吐死。 “我再问一下,你们可要想好了,有没有人想要退出的。有没有。” “没有。” “有没有?” “没有。” “很好!没有一个人退出,你们都是真男人。”胡忧喝道。 这个讲话,胡忧一早就布置好了的。从找‘托’到气氛的烘托,到语言的使用,胡忧都已经计算过。这种时候,就算是真有人想退出,也不敢站出来。 胡忧这样,也不能算是无耻,实事上,所有古往今来的统帅,无一不曾经做过这样的事。胡忧不过是用了一点点江湖人常用的手段而已。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他现在没有时间一点点去像带第三纵队时那样,用各种办法,把这些来自各个不同部队的人心,全统一起来。 一位名将曾经说过,士兵总是无知的,你不须要他们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做,你只要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那就可以了。士兵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有了思想,部队也就不存在了。 胡忧环视了在场所有的士兵,继续说道: “我们在场的人,都是来自不同的团队,有来自第一师团的,也有来自第二,第三,第四......第十八师团的。无论来自哪个师团,从今天起,我们在场的所有人,都有了一个新的归属——不死鸟特战队。 我们都是不死鸟特战队的一员,是不死鸟特战队里的生死兄弟,是背靠背的战友。 从今天起,你们都是我不死鸟的兵,我将带领你们一块战斗,一块升官发财分金币,一块上青楼喝花酒,你们说,好不好。” “好!”这一次,士兵们暴发起前所未有的热烈欢呼。胡忧的话,真是说道他们心里面去了。胡忧的故事,他们听过很多,可是直到自己亲行经历过了,他们才相信,原来胡忧和别的将官,真的不一样。至少那些将官在分金币的时候,就没来没有想过让士兵们也分一份,哪怕是很少的一份,可有胡忧却很明确的说出来。这时候,就算之前有想过要走的士兵,也都不再想走了。跟着这样的长官,有前途啊! “不死鸟!” “不死鸟! “不死鸟......” 不知道谁带头喊了一句,所有的士兵,也都跟着喊了起来。 别把士兵都想得那么高尚,士兵们也是人,他们之中,很多人来当兵,过着这种刀头舔血的生活,就是为了吃饱肚子,就是为了升官发财,就是为了找女人的。 没见每一支部队都有督战队吗?督战队可不是杀敌人的,那是杀自己人的。所以别总是拿什么民族大义来跟他们说教,给点实际的,那才是硬道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这个跑江湖出生的人,可以说是对人性太清楚了。跑江湖的靠的就是利用人性的弱点来混饭吃,这是胡忧的强项。他就这么着,一软一硬,把这支散乱的部队,在精神上,先整合起来。给他们目标,给他们梦想,和那似乎光明的前景。 训完话之后,就是开始分队整编了。鉴于这次的任务,有些类似于游击的性质,所以胡忧也没打算每次的行动,都弄得全军一同冲上去,所以胡忧经过分析,决定以一百人为一队,以分队作战的形势,根据敌情,灵活的调配兵力。可以每队单独上,也可以几个队合起来打。 新收的三千人,胡忧让他们先各位找自己熟悉的战友,灵活组队,然后在帮他们相护调配,一共组成三十个队。每队队长由士兵们自己选出。用什么方法,怎么选,胡忧不管,但是选出之后,经过胡忧正式批准任命之后,队员就必须听队长的。队长有权无须请示批准,处理自己的队员,严重抗命的,队长可以直接处死,之后再上报。 . , 章节目录 第61章 自封司令(下) 原第三纵队的人,胡忧没有将他们与新收的三千人混编,而是按原来的编制,让三个典军带队。(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三个典军也改称队长。而候三和他的手下,则被胡忧划出来,命令组建情报队,由候三为队长,人数以百人为限,自主在部队之中选人。 这样,胡忧的手中,就拥有了33个战队和一个情报部队。其中以三个原典军手上的人数最少,平均每队不过7第三纵队的人,都是经过胡忧亲自训练过的,而且彼此熟习,又经历过与野兽军团的大战。 而权力最大的,就是候三的情报部队。他们主要负责侦查敌情、制定作战计划,调配联系作战部队。虽然除侦查敌情外,其它的都是胡忧在亲自决定,但是候三的地位,一下就显露出来了。 事实上,胡忧最想的是把所有部队,全部按他脑中所知的军师旅团营,主官,副主官,政委,参谋长这样的现代军事编制来弄的,不过现在的时间太紧,也没有这么多的指挥官供他运作,最主要的还是他现在的权限不够,不足以改动军队的编制,所以暂时他还做不到这一点。不过他让士兵对他的称呼做改变,还是可以做到的。于是胡忧很臭屁的不让士兵叫他偏将,而是叫‘司令’,先过过瘾再说。 部队一共在猫儿山驻扎了三天,这三天里,胡忧亲自教给士兵们一套相互联系的暗语,以便保秘。这套暗语事实上就是江湖黑话和一些切口暗记。教完之些之后,胡忧下达了他当上司令的第一个命令,私自外传暗语者,杀无赦! 第四次的早上,胡忧把三十三个队长,全部招集于自己的帐下,每人发了一支金箭道: “从今天起,我们不死鸟特战队就要各自开拔,希望大家各自努力,不辱我不死鸟特战队的威名。” 三十三个队长,早就已经雀雀欲试了。胡忧可是说过,此次出战,每队所获得的战利品,七成归各队所有的。这是真真正正的得利,谁不想要。 “我们一定不负司令所望。”三十三个队长,全都给胡忧单膝下跪行礼。胡忧改动的很多的东西,但是这个单膝下跪的礼,他没有改。他很享受这个。 行完礼之后,各个队长走出军帐,带着自己的部队,各自离去。他们将分头摸到各自的区域,在没有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前,他们可以带着自己的部队,各自为战,也可以与其他小队联合作战,总之胡忧给了他们很大的自由性,由着他们去弄。 当最后一支部队离开之后,整个营地安静了下来。候三的部队,早一天就出发去打探消息去了,整个军营里,就只剩下了胡忧和他的亲卫哲别。 “嘿嘿,这下我成真正的光杆司令了。”胡忧看着空地嘿嘿笑道。 “大人,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问道。 “干什么?不我们现在什么也不干,先找个地方好好睡他一觉再说,这几天,真快把我给累死了,简直可以说是心力交瘁。”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胡忧还是感觉相当自豪的。首先,他把三千散乱的人马,初步的打造成了三十三个团队。让他们形成了一定的战力。 而且,这三天以来,胡忧跟本就没有睡过。他把自己所知道的关于游击战的战法战术,因材施教的交给三十三个队长,经过三天的推演,三十三个队长,多少都学会了一些。胡忧真的很期待这种垮时代的战法,在这里,能弄出什么样的成果。 “走吧,我知道有一个地方,有一个很不错的山洞,那里还有个温泉呢。” 部队全部开出去了,这里也就没用了。不快点离开,弄不好,还会有危险。 胡忧带着哲别往山上走,从天德回青州的那两个月山野生活,让胡忧练就了非常强悍的野外生存本领,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自己在野外过得更好。 “大人,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要问你。” “哦,你又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是不是关于女孩子的特殊情况?”胡忧坏笑道。 他最喜欢逗这个小丫头,这事几乎已经成为了他的一种生活调剂。 哲别小脸一红:“不是啦,我是想知道,为什么你把所有的士兵都组了队,自己的身边却一支队伍都不留呢?” “你觉得是因为什么呢?”胡忧爬上一处陡峭的石壁,把手伸给哲别。 哲别拉着胡忧的手,跟着爬了上去:“我就是想不明白,才问你的呀。” “如果我说我忘记了给自己留一支部队,你信不信。”胡忧笑道。 “才不信呢,你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把这事给忘记了。”哲别略带娇气的说道。在只有她和胡忧两个人的时候,她开始显露出一些女孩子的特性。不过仅限于只有她和胡忧两人的时候,只要多出一个其他人,她比男兵还男兵,完全看不出一点女孩子的样子。 胡忧苦笑道:“你肯定是没有听过江太公的故事,那个家伙,可比我还要聪明。封神之后,还不是弄得自己没位子。” 哲别问道:“什么江太公的故事?什么意思?” 她怎么可能知道江太公是谁,自然不知道胡忧话中的暗意。 “那个故事以后在告诉你吧。”胡忧道:“我之所以没有给自己留下部队,一是想给他们一个机会,看看谁最有本事,做得最出色。 再说了,所有的战队,都是我的部队,这里面跟本不存在留下什么部队的问题。我们两个人,可能随意的加入他们之中任何一个战队,跟他们一起行动,你不觉得这样很不错吗?” “听说你么说,好像也蛮好的。不过你的安全问题怎么办。” 胡忧很不负责的说道:“这个就要问你了,你可是我的亲卫呢。” 哲别跺脚道:“你怎么可以这样的。”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一伸出去,抓着上面的树道:“来,抱紧我,我们荡到上面去。” “啊!”一下飞出去,哲别忍不住叫了一声。 “哈哈哈,你觉得这样,还有人能伤害到我吗?” . , 章节目录 第62章 惊人发现(上) “好,现在我们再次熟习司令所教的常识。WWW.ZHUAJI.ORG 树木,通常可以利用隐蔽身体.......如果身上的东西吃完了,可以先吃动物,兔子什么的,不行就吃虫子,再不行,吃植物。 不要饮用从杂草中流出的水,而以从断崖或岩石中流出的清水为佳.......” 这是胡忧在进营地时,听到的话。说话的人是第八战队队长阿隆索,听他讲话的,则是第八战队的士兵们。 这些东西,是胡忧在猫儿山时突击教给各队队长的。都是他在江湖上闯荡和在山地生活的一些有用经验。在胡忧看来,这些东西,在军中也能用得上,于是就整理出来,先教给各队的队长,然后再让各队队长教给手下的士兵。 胡忧和其它将官的想法不同,别的将官,只注意如何能打胜仗,并没有注意士兵们的生活细节。但是胡忧却认为,士兵的生活细节,才是打仗最关键因素的其中之一。如果士兵无意之中,喝到了不干净的水,那肯定就会有身体不适。而身体不适,肯定会影响到战力,战力受到影响,那么要赢得一场战斗,那就难了。 细节是关系到成败的东西,绝对来不得半点的马虎。胡忧虽然没有听说过一颗铁钉亡掉一个国家的故事,但是丰富的江湖生活经历告诉他,很多时候,成败往往就由一个细节决定。要知道他和师父在一次‘抓肥羊’的时候,就曾经因为一点很小的事,导致骗局的失败。那次他被师父打得屁股都差点开了花,教训很惨痛。 “说得很不错,大家学习的热情很高嘛。”胡忧笑着走进军营。 “司令官好。”阿隆索转身看到胡忧,马上下跪行礼。其实他早就知道胡忧来了,他是故意继续说的。 士兵也全都跟着单膝跪下,给胡忧行礼。 “大家都起来吧。阿隆索,你继续,我在旁边也听听。” “是,司令官。”阿隆索转身给士兵们继续讲起来。 士兵看胡忧在一边站着,全都很用心的听。其实就算是胡忧不来,他们也听得很认真,因为士兵们觉得这些东西很新奇,以前从来没有人教过怎么隐藏起来,不让敌人发现,怎么样能找到干净的水,迷失了方向,怎么样找回到原来的路。 胡忧等阿隆索上完一课之后,才跟着阿隆索走到一处山坡。这里四下没什么人,算是一个比较清静之处。 胡忧看了一会蓝天白云,这才转身对阿隆索问道:“怎么,听说你对我有些不满?” 话题很严肃,但是胡忧的脸上,却挂着笑容。 “司令,我可不敢对你有不满。我只是觉得你给我分的地盘太不好了。你看这都一个多星期了,其它兄弟部队全都干得有声有色,收获丰富。我们第八战队,连个安融人的影子都没有遇上过,什么也没捞着。 看到别的兄弟部队都吃香的喝辣的,功劳、金币都弄了不少,我们第八战队连个鸟毛都没得,弟兄们的见意挺大。 司令,你看能不能给我们小队换个区域。”阿隆索看来怨气很大,一开口就‘呱唧呱唧’的说了一大段。 阿隆索没法不抱怨,他和他的第八战队,被分到了黄龙道以南的一片区域,这里是之前胡忧第三纵队驻防的地方。这里虽然也有一条路通安融,可是因为路不好走,安融的粮草辎重跟本就不经这里运。 这要是换成以前的情行,士兵们巴不得没有敌人来呢,不来更好,咱们也不用干什么事。可是现在可就不一样了,按胡忧的规矩,每次战队出击,所获得的战利品,可是有七成归战队所有。 那也就是说,抢到安融的东西,除了上交三成外,本部队员工可以有一多半东西自己分掉私有。要是抢到一车金币,哈,那可真是发财了。 当然了,金币在粮草辎重队里是不常有的,但是每一个东西,胡忧都细分了价值。毁掉安融人一台攻城车,胡忧奖励队里多少金币,那可是写得白白明明的。 人都向往自己能过得好一点,谁不想为自己和家人多弄点油水。尤其听到其它部队又得了多少好东西,积了多少军功,自己这边连一点响动都没有,那哪成呀。阿隆索这几天,几乎被手下的士兵们吵得头都大了。要不是胡忧有严令,不许各部在其它的战队的区域抢活,打乱人家的布属,阿隆索早就已经带着自己的战队杀过去了。 胡忧看阿隆索的怨气那么大,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在心里高兴不已。阿隆索有怨气那证明什么,证明士兵们开始向往有仗打了,他们的心态已经和之前不一样了。 之前的士兵,是害怕打仗的。都说曼陀罗帝国的军队战力有多么厉害,跟本就不是那个事。三十八年的和平,不但磨灭了将领的血性,同样也磨灭了士兵的战气。士兵来入伍当兵,大多是为了混口饭吃,或是弄点军中的资历,跟本没想要打仗。 这也是为什么安融突然进攻的时候,暴风雪军团几乎没有一支部队能够顶得住的主要因素。士兵们已经不习惯打仗,也害怕打仗了。安融人冲上来的时候,士兵往往都是往后跑的。就算是有哪支部队平时的训练比较好一点,可以顶一下。但是士兵的士气跟本就跟不上,这哪能有什么战力。 现在,胡忧就是要用金钱,名誉,权力,女人,这些人类与生俱来就向往的东西,来重新唤醒士兵们对战争的渴望。让士兵们知道,只要去打,勇敢的打,他们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让士兵们从怕战转变成敢战,自己争着去战斗,是胡忧的治军理念。 胡忧之所以给各个战队划分各自的区域,他的目的是让士兵们自己看看,人家敢打的,能打的,收获到了什么,而你不敢打的,没仗可的人,会是怎么样,能收获到什么。有对比,才能有说服力,看着别的战队,大把大把的拿好东西,你难道就不眼红? 当然了,在这事上,胡忧还是弄了一些小手段的。他的这个手段,就是让候三的情报队在各队里传递消息的时候,故意的透露,甚至是夸大其它战队的收获。什么哪个战队又得了什么好东西了,哪个战队毁掉敌人多少辎重,胡忧大人说要赏什么了。 弄个各个战队从队长到士兵,一个个向往得不得了。热血那个烧呀。已经尝到甜头的战队,想要得到更多,还没有开打的队伍,也不断的墨迹情报员,要求得到任务。 士兵们的热情是极度的高涨,不死鸟特战队正式出动一个星期,就已经弄得安融人的后勤粮草辎重部队头痛不已,每次压运粮草辎重都是小心加小心。最可气的是,安融人派出大部队围剿,却又找不到那些讨厌的家伙。他们总是跑得比兔子还快。 胡忧任着阿隆索发泄了一会,这才说道。“好了,阿隆索,你也不要抱怨了,我今天过来,可是为你带来了大卖买的。” “太好了,司令,终于到我们第八战队开和了。我这就去集合队伍。”阿隆索兴奋的说道。 “回来。”胡忧脸一沉叫道:“你急什么,莽莽撞撞的,像什么样子。你要知道,你现在是一个队长,手底下管着成百个士兵,他们把性命交给你,你是要对他们的生命负责。” 在没有加入不死鸟特战队之前,阿隆索是一个夫长,已经入伍七年,是一个老兵,战力极强。他是候三亲自发现的并招入部队的第一批人,据候三说,阿隆索这人本来几次都有机会升典军,就是因为脾气急暴,得罪了上司,才一直被压着。胡忧看了阿隆索的详细资料和本人之后,也觉得阿隆索是个人才,所以也挺看重他,这才让阿隆索当上了队长。 “是,司令,我知道了。”阿隆索被胡忧说得很服气,没敢再多话。 胡忧看阿隆索老实站好了,这才说道:“以后给我注意一点,下面我们来说说这次的任务。 根据我们所获得的情报,安融人近期将会运一批攻城车到金骨山的大营,以加强攻城的进度。 我们这一次的任务,就是要毁掉这一批攻城车。不过呢,因为这一批的攻城车数量比较多,所以安融人派了一支二千人的部队全程保护,任务比较危险。你的战队敢做这个任务吗?” 阿隆索一拍胸脯道:“司令,你放心,我们又不是和那两千人打,只要烧了攻城车,就行了。我们战队保证能够完成。”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62章 惊人发现(下) 阿隆索吃惊道:“司令,你也去?” 胡忧笑道:“怎么,我就不能去?” “可是那很危险。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阿隆索有些为难的说道。如果胡忧在他的战队里出了什么事,那可不得了。 “危险是处处存在的,咱们不能怕它,而是要征服它。好了,去集合你的部队,咱们十分钟后出发。” 阿隆索带着第八战队的全部士兵,跟着胡忧一同出发,在一片树林边,汇合了情报队,两队人马汇成一处,钻进了树林里。 阿隆索看到情报部的队长候三也在,就知道这次的行动一定不小,心情也变得激动起来。 胡忧曾经有过严令,部队行军之时,是不能随意开口说话的,所以整支部伍,一百多人,全都默默的走着。除了脚下不时传来树枝被踩着的沙沙声外,整支队部非常的安静。 部队按行军阵型,分为三段,每段相隔五十米左右。候三的情报队走在最前边,一路警戒着前面的动静,并不时在树上留下一些标计。 胡忧和阿隆索走在中间,身后大约有六十人左右。剩下的则在后面,负责警戒身后,以防有敌军突袭。 由于受到不死鸟特战队对粮草辎重的疯狂破坏,本田龟佑也对应的派出了不少的部队出来进行扫荡,所以每一分钟,都可能会遇到敌人,大家都不赶松懈。阿隆索还是第一次出这样任务,尤其紧张。手一直紧紧握在刀把上,看样子随时都准备砍人。 胡忧看着阿隆索笑笑,也没有说什么。每个人总有第一次,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习惯了,也就好了。还有一点,这主要是候三的情报队的问题,他们总是弄得随时都可能有敌人冲出来一样,使得阿隆索这个老兵都有些疑神疑鬼的。 边的草丛里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阿隆索手一紧,刀就已经拿在手里了。身后的士兵看阿隆索拔刀,也都一下各抓刀枪,部队都停了下来。 后面的尾队,看中间的部份做出战斗的准备,也全部刀枪在手。观察着四周的动向。 胡忧对士兵们的反应相当满意,看来阿隆索虽然一个星期没有执行过任何任务,他却也没有闲着,把手下的士兵操练的很不错。 情报队的人也同时拿出了马刀,分出两个人,顺着声音摸过去。不一会,他们抓了一只兔子回来,并打出手势,没有发现敌人。 正当士兵们想要放松的时候,候三却马上打出手势,把大家继续戒备,他自己几步走过去,一把抓过兔子,仔细的观察起来。 “怎么回事。”胡忧也靠上去,小声地问道。 “司令,你看。”候三把兔子的后脚拉过来,指着上面的一处血迹道。 “它受伤了吗?”胡忧问道。 “不,这不是它的血,这是人血。”候三把手指从嘴里拿出来。 “人血。”胡忧的脸色变了变,这兔子身上的血还是湿的。那说明这受伤的人离这附近不远。 胡忧下令道:“朝这个方向,仔细查查,看看有什么发现。” “是,大人。”候三带着几个情报部的人摸了下去。 “阿隆索,让所有人原地警戒待命。”胡忧转头对第八战队队长道。 隆索领命向部份打出手势,并指挥士兵们警戒。 候三摸出大约一公里,终于发现了目标。前面有一个安融人的临时军营,军营的四周警戒着大批的士兵。从神情看,有些紧张,似乎守着什么重要的人物。 “他们会是什么人?”候三在心里打了个问号。由于情报队人手不足,候三也不可能了解到整个敌控区里的情况。只能重点的注意一些大型辎重车队的动向,并通知附近的战队,进行有选择的破坏。然而这些人,明显不是辎重部队。 候三打了手势,让几个士兵留在原地,自己小心的往前摸,准备靠上去,看看这里有什么秘密。 靠上去之后,候三隐隐的就能听到军营之中,传出女人的哭声,候三正在想着怎么样钻进军营里,突然两人个士兵向他走了过来,吓得他马上趴在边上的草丛里,一动都不敢动。 “将军这次的性致真高,这是第三个了吧。”一个士兵说道。 “可不是嘛,从早上弄到现在,听得我都有些受不了。”另一士兵说道。 “你受不了管什么用,你以为你能吃上一口吗?” “嘿,我到想,可是将军玩过的,都是死人了,我可没有那个兴趣。” “奶奶的,鸟都硬了,尿都尿不出。嗯!” 一阵热尿流在候三的头上,候三只能在那忍着,连动都不敢动。心里把两个士兵祖上十八代女性,全都问候到了。 “哎。你说,将军为什么一直都不动那个什么公主?” “那谁知道呢,不过那个公主可真他妈的漂亮,看得我都眼晕。” “我听说呀,那个公主是要押回去献给三王子的,所以将军才不敢动。” “你消息挺灵呀,还知道些什么,快给兄弟说说。” “那不行,我可是好不容易才知道的。” “得了,我知道,不就是酒吗,等回去之后,我好好请你喝一顿。” “算你上路,那就是告诉你吧,不过你可不能到处乱说。” “放心吧,我是那样的人吗。” “我听说呀,这个公主可不简单,是宁南帝国的呢。为了抓住了,三王子可动用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宁南帝国公主,这.......” “什么?宁南帝国公主?”胡忧瞪着候三问道。这可是惊天的秘事呀。这个安融的什么三王子胆子也太大了吧,居然敢把宁南国的公主都给抓了。那可是七大帝国之一! 不过想想,胡忧也就释然了。曼陀罗帝国还不是七大帝国之一,安融也不是说打就打。宁南帝国与安融之间还隔着曼陀罗帝国呢,又没有国土接壤,他怕什么。再说只要做得够机密,谁又能知道这事是他做的。 “你确定是南宁国的公主吗?”胡忧问候三道。如果真是宁南国公主的话,那么这里面可是有大动作可以做了。它的价值可比毁些攻城车要大得多。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63章 不按牌理(上) 天风大陆的情报传递方式,主要都是通过人来传递,效率低下,所有人的信息量都相对的闭塞。.如果是近一些的地方,那还好一点。相距远的地方,或是没有用专消息来源渠道的人,往往收到消息之时,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很久的时间了。 胡忧生在这样的环境里,又没有自己一套完整的情报来源,所能得到的消息量就非常的有限。所以他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秘密抓了宁南帝国公主的安融三王子,和这个被安融三王子抓的宁南帝国公主,都是他的老熟人,而且是熟到不能再熟的人。 安融国的三王子是谁?就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里交的第一个朋友,还在他家里住了一个晚上的林正风。 宁南帝国的公主那与胡忧就更熟了,他们不但认识,而且还曾经睡在一张床上,有过露水姻缘的欧阳寒冰。 那天林正风使计,揭穿胡忧对欧阳寒冰使用的手段,气得欧阳寒冰和黄金凤一块离开哥伦比亚军校,他却因为被胡忧查觉,拉着一起喝酒,而错过了去追欧阳寒冰的时间。 第二天林正风很早就打点好了东西,想要去追欧阳寒冰,却意外的接到安融秘使送来的秘令,要他马上赶回国。 林正风对欧阳寒冰一直就有色心,心想着安融与宁南帝国相距几千里,之间又隔着一个曼陀罗帝国,此回安融之后,也许就再没有见面的机会了。于是离开天德之前,他就给在天德的手下秘令,不惜一切代价,秘捕欧阳寒冰送回安融。 以有心算无心,安融秘探不负三王子所托,还真把欧阳寒冰秘密的抓到。由于这一路之上,安融人和胡忧一样,走的也是山路,所以一直都没有让人发现,无风无浪的,就到了青州。 安融三王子得到消息也相当高兴,马上传令在青州与暴风雪军团打仗的军师本田龟佑,派人安全的把欧阳寒雨给送回安融。 林正风是安融王林洪元最喜欢的一个孩子,本田龟佑似乎对林正风的做法很不满,却又很大肚的派了一个千夫长领千人队接手,继续把欧阳寒冰给押回安融。鉴于不死鸟特战队在青州四处搞事的关系,为了安全,本田龟佑还特别制定了一条相对安全的路线。 本田龟佑所选的这条路线,是一条相对的小路,平时一般不会有粮草辎重经过,所以遇上不死鸟特战队的可能性相当小。 这在外人看来,是迫于林正风的王子身份,真实的情况会是怎么的,也许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本田龟佑所派的这个千夫长名字叫做巴雷西,巴雷西这个人,领兵打仗都很不错,但是唯一有一点不太好的,此人非常的好色。 派个色鬼押送欧阳寒冰这种美女,这个.......应该不会有问的吧? 当然这个色鬼千夫长巴雷西是不敢搞三王子要的女人的,但是他可以玩别的女人嘛。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是全都躲在令归和峒独两人城了,可是平民百姓还有很多呀。老百姓往哪跑,他们跟本没有地方跑。 反正为三王子送女人的这个任务,也没有限定时间,所以这个巴雷西就一面前进,一面让士兵出去,给他找女人回来。有时玩得兴起,他就干脆不走了,命令全军驻扎。 巴雷西这个人玩女人和别人还有些不太一样,他很喜欢暴力,所以被她玩过的女人,大多都会被玩死玩残。 世上的事,往往就是有这么巧合的。胡忧他们发现的那只兔子身上的血,就是被巴雷西玩过的一个女人的血沾上去的。如果不是胡忧刚好带队经过这里,又这么巧发现这只兔子,并派人追查的话,那么欧阳寒冰很可能就这么被送到林正风的帐下,之后的很多事,也就不会发生了。天风大陆的历史,甚至会改写。 胡忧下令改变战略目标之后,第八战队马上就地隐藏了起来。对方有一千人,胡忧这边只有一百多人,力量对比几乎是一比十,绝对大意不得。 而且他们这次的目标是把那个宁南帝国的公主给活着弄出来,这样的行动必须用巧,调大队人马冲杀肯定不行。逼急了安融人弄不好杀人灭口。不然让南宁帝国知道安融人抓了他们的公主,那可不是好玩的事。 解救人质胡忧以前是听说过很多,但是真正自己带人干,他还真是第一次。他虽然把自己的这支新部队叫做不死鸟特战队,可是他们跟本不懂解救人质这种事要怎么做。别说是他们不懂,就算是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应该怎么个弄法。 一切行动都是胡忧按着自己的相像,摸索着来。还好现在胡忧并不知道,那个被抓的公主是欧阳寒冰,没有什么心里压力。最坏的打算不过的解救不成,公主被弄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不过是用中可用的筹码少一个而已。 这话说起来似乎有些残酷,但是现实就是这样。在战场上,谁会去在意一个自己并不任识女人的生命,哪怕这个女人,是宁南帝国的公主。在没有足够利益的前提条件之下,没人会在呼。 部队停止前进,候三被胡忧再次派出去探查敌情。要把人弄出来,至少要知道安融人把那什么公主关在什么地方吧。 候三直到黄昏才回来,他看到胡忧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摇头。 “怎么,一点都查不到吗?”胡忧问道。 候三摇头道:“他们的戒备实在是太严了,我最多只能在附近的树上往里瞄几眼,跟本进不去。” “这么厉害!” 胡忧心中有些失望,他本以为候三能给他带回更多的消息。候三的本事他知道得很清楚,候三说进不去,那就是进不去了。 但是说进不去就进不去了?胡忧很不服气,他记得师父曾经说过,肥羊之所以不上勾,不是他们太聪明,而是你给他们的诱惑还不够,方法没有找对。世上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之所以没有办成,那肯定是方法不对,而不是没有办成的可能性。 胡忧并不崇拜他的那个无良师父,但是胡忧却会记住这个师父的一些话。因为这个无良师父大半辈子都在江湖上混,什么离奇古怪的事物都见过。有时候从那满口黄牙的嘴里吐出来的言论,往往比那些个什么所谓的专家要一针见血得多。 “走,我跟你去看看。” 胡忧觉得候三应该有什么东西没有留意到,自己亲自去看看,也许能想到办法。 候三已经来回过两次了,可谓是熟门熟路,很容易就带着胡忧来到安融军营外围。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个军营的防卫,发现情况还真像候三说的那样,真没什么地方可以进去的。 胡忧跟着候三进到树林里,这才吐了口气道: “看来这里有高手呀,所有的防卫都做的很好。” “可不是嘛。”候三深有同感。 比起暴风雪军团的军营,这安融人的军营要严密得太多了。 “那边冒烟的是什么地方?”胡忧指着远处的一缕青烟问道。 “那是临时的火房,在做饭呢。看样子,他们今天是不打算走了,就住在这里。” “做饭?”胡忧心中一动道:“走,我们过去看看。” 候三道:“那边我之前也看过了,做饭的地方不在营地里,过去也没什么用。” 胡忧奇怪道:“伙夫不在营地里做饭,为什么?” 这太不寻常了,一般情况下,做饭都是在军营里的,因为火夫没有战力,必须要给予保护才行。 候三肚子里有些怨气的说道:“那谁知道,也许他们的将军不喜欢在玩女人的时候,听到劈柴的声音吧。” 今天候三已经来这里三次了,除那被淋了一身尿,知道这里面押着一个宁南帝国的公主外,什么消息都没查到,这让他相当的不爽。 胡忧看着那炊烟道:“别管为什么了。我们过去看看。” 那里,也许就是一个突破口。 “得从这边绕过去。” 候三听令带路。 两人怕惊动守卫,绕了很大一圈,才来到了安融人做饭的地方。趴在处草丛里,观察着那些伙夫的动向。 伙夫做饭的地方在一个山脚处,除了一面靠山之外,三面都很空旷,视野很开。靠营地的一边,有一条连接军营的通道,不过想不让二十几个伙夫发现,进入那条通道,跟本不可能。而且那通道口还守着卫兵呢。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63章 不按牌理(下) 胡忧指指火夫头上的小山,在候三的耳边问道: “候三,你有没有办法到那山上去。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候三看了一眼,提醒道:“那个没有问题。司令你想从上面察看情况吗?那里可看不到什么东西的,角度不太对。” 胡忧阴笑道:“不,我们去给他们加点料。” 来到小山上,胡忧仔细的观察了好一会,才 把目光收回来,略带兴奋的说道:“很好,和我想的一样,角度刚刚好。” 从这里看下去,刚好可以看到一口大锅,这简直就是投药的天然地方呀。 “司令,我不太明白。”候三有些糊涂,在里又看不头军营里的情况,他想不通胡忧兴奋个什么劲。 “你很快就明白了。”胡忧找了个相对平坦的地方,一下把乌头,闹洋花之类的麻药全都给弄出来。 “这些是什么东西?”候三对草药不是很了解。 “别管它是什么东西,快过来帮我把它们弄碎了。小心,没弄进嘴里。”胡忧没时间给候三解释。他必须赶在火夫做好饭之后,把这些药给弄碎,并找机会下到安融人的食物里面去。 “嗯,好了,量虽然不是很够,迷不倒他们,不过让他们好好睡上一觉,应该还是可以的。 美中不足的是这玩艺有点微苦,不过这也没办法了,只能将就了。” 准备工作弄好了之后,胡忧让候三用绳子把他从小山吊到半山的树上去,他要在那里,等待最好的投药机会。这药最理想的,就是能投到汤里,那样药很快就能溶解到汤里去,别人很难发现。 不得不说,胡忧今天的运气真是不错,火夫还真要烧一锅汤。胡忧看得很清楚,那汤里还有些肉片。 “肉汤,那可是很有市场的。”胡忧在心中暗笑。 安融的伙夫们正在专心做饭,跟本没有发现一条细细的线,正一点点的从上面降下来。那些药已经被胡忧用树叶包住,现在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药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入汤里,一切就大功告成了。 药包离锅还有七八米的时候,一个伙夫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突然抬头,吓得胡忧一动都不感动。还好那伙夫的眼神不太好,烧柴的烟又很大,没让他发现那个悬着的药包。 直到把药包成功的放进汤里,胡忧才暗暗的松了口气,暗自得意道: “一年多不操此业,手法还是没有半点生输,看来老子天生就是做这个的。” 天黑之后,胡忧进行着他的战前训话。 “弟兄们,你们渴望已久的战斗要来了。今天晚上,我们第八战队,将要干一笔大的买卖。这笔买卖一但成功,第八战队的名声,将响彻整个青州!战功也将一举超越所有的战队。金币美人,都会有! 告诉我,一百对一千,你们害怕了吗?” “不怕。” 士兵们一个个兴奋的底声喝道。金币的魅力,有时候是无比巨大的。更何况司令已经说了,那些安融人都被他下了药,只要摸上去,给他们一刀就行。一对十,不过是一人捅出十刀,简单得很。 士兵眼中的斗志,让胡忧很欣慰。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很好,我们不死鸟特战队,是从来不知道害怕的,因为我们是不死鸟。” “不过有一点,我还要再次提醒大家。我虽然已经给安融人下了药,但是他们人数太多,睡得也许不够死。你们一定要牢记战法,尽可能的从军营里开始,越是多的消耗敌人的数量,对我们越有利。 好了,大家各自准备吧。谁的刀子不够锋利的,可以磨一下。也可以选择原地休息,不过不许出任何的声音。从现在开始,谁弄出声音,军法从事!” 今晚的天上,没有月亮,星星也不多。胡忧的行动时间,定在半夜。现在离行动时间还有一个小时,但是很多士兵都自觉的醒了过来。 实事上,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没有多少人真能够睡着。百多人去干掉千余人,这是一个相当疯狂的指令。在很多士兵的眼中,也同样闪现出疯狂。 一个月之前,如果谁告诉这些士兵,他们将会去执行这种疯狂的任务,并要取得成功。恐怕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但是现在,他们却很想试试,试试自已是不是真的可以,因为胡忧说过,他们是可以的。 阿隆索早就睡不着了,他正一遍遍的以一块大石头练习着胡忧所教的杀人技法,咽喉和心脏,只有看准两点,把刀插进去就行。 阿隆索觉得胡忧教的方法真的很不错,简单精练。阿隆索很想知道,胡忧是怎么总结出这一套东西的。 在阿隆索想来,胡忧肯定杀过不去人,可是他万万都没有想到。在他想来杀过很多人的胡忧,直接现在,还没近距离杀过一个人。因不胡忧一着都是用弓箭。这些计法,不过是胡忧从一个距离这里很遥远的地方,在一个叫做电视的东西里偷出来的。 所有士兵都看到胡忧在笑,却没有人知道,胡忧的心里,也有些紧张。他射杀过人,但是却没有近距离杀过人。用弓箭杀人和用匕首杀人,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以往,胡忧一直在尽可能的避免后一种体验,但是今晚,这个戒肯定是要破的,入伍之前,胡忧就知道迟早有这么一天,自己的两手,会沾满血腥。那一天,看来就在今晚了。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64章 智救佳人(上) 胡忧的出手势,所有的士兵全都停了下去,并各自分散。WWW.ZHUAJI.ORG.那是准备战斗的手势,他们都能看懂,也都知道应该怎么做。因为只单单这几个手势。他们已经练习了整整一个小时,几乎都已经刻了他们脑子里了。 半夜的军营,相比起白天来要冷清很多,远处夜鸟的叫声,听起来很刺耳。安融人的卫兵与白天的站法一样,只不是一个个看起来,都有些精神不振,巡视的步子看起来有点像是在梦游。胡忧的麻药计量虽不足以把他们全部都放倒,但是对他们的影响还是有的。 胡忧,候三,阿隆索,还有另外三个从战队里精选出来的士兵,在第八战队百余名队员的注视之下,以潜行的方式往前爬。 目标有三十多米,他们每一个人都很小心,哪怕是一根草,也绝不能让它发出任何的声音。不然只要哪个卫兵喊上一嗓子,他们就全完了。 二十米。 十米。 近了。 胡忧六人都把匕首咬在了嘴里,为了防止匕首的反光,他们还特别涂上了一些草汁,这玩艺咬在嘴里,味道可不怎么样。很苦,也许沾上些血,味道会不一样。 目标有六个,门的左右两边,分别有两个安融的卫兵,还有两个在门洞靠后一点。要在同一时间,同时除了六个卫兵,并不允许发出任何的声音,这对胡忧六个人来说,很有点难度。 这个活要求胡忧六个人的动作必须高度的统一,并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如果谁慢上一秒,行动很可能就会失败。行动失败的后果,很可能就是遭来大队人马的追杀。 大约离卫兵还有八米左右,胡忧停了下来。仔细的观察着安融六个卫兵的移动规律。手指分别指向候三、阿隆索和另外三个士兵,并对应的着指出他们每个人要负责的目标。 在确认了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目标之后,胡忧伸出了三个手指。 三.胡忧缩回了一跟手指。 二。 一,手指消失,六条身影猛的窜出草丛扑向目标。 一手捂住卫兵的嘴,刀子同时从脖子划过。小说上都说这时候应该能听到什么刀子划破皮革的声音,如果有机会,胡忧很想告诉那些写小说的家伙,刀子划过脖子的瞬间,是没有任何声音的。有的只是那喷射而出的热血。 也许是第一次执行这种任务,都有些紧张的关系。胡忧几个,每人下刀都很重,阿隆索负责的那个卫兵,整颗脑袋都被他给割了下来。鲜血带着气泡,如涌源一般涌出,血腥之气,瞬间弥漫整个空间。 一招得手,几个人都有些愣了。还好胡忧第一个反应过来,低声喝道: “把他们拖到草丛里去。” 胡忧的话,让阿隆索几个人如梦初醒,赶快按胡忧的话做。 藏好尸体回来,胡忧六个人的身上,全身批上了安融士兵的衣服。 第八战队的士兵看六个卫兵又都站回去,吃了一惊之后,才想起那是胡忧他们。这时候胡忧又打出手势,后队的士兵开始小心的潜行而上。这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中进行着。 安融人的军营因为是临时性质,所以帐蓬扎得不是那么规范。胡忧选择从最外围的军帐开始下手。 安融人的军帐棚挺小,每个军帐里,都挤睡着二十名士兵。人与人之间几乎都是相连着的,有一个动,弄不好边上的人就会醒。 胡忧不敢大意,以每一个士兵应对一个目标的方式,每个军帐摸进二十一名队员,统一指挥,二十个队员同时捂嘴割咽,以求同时致命。 还好安融人的头都朝着统一的方向,头的前边有半米宽的过道,不然这招还真不好用。二十人同时下刀,胡忧还真听到了一些声音。那是刀与骨头摩擦的声音。 执行进军帐任务的队员,全都是经过胡忧和阿隆索双重挑选的。都是上过战场,亲手杀过人的老兵。百多人中,一共选出了三十几个心理素质最好的,由阿隆索亲自带队,一个个军帐的掩杀过去。一但发现那一个士兵的精神状态不对,马上换掉。 这一片区一共有五个军帐,阿隆索第五次从军帐里出来之后,一百个安融人就那么无声无息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司令,关押女人的地方找到了。”候三潜回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问道:“有没有发现南宁的公主?” “没有,里面的女人我看着谁都像公主。” “有很多女人吗?” “有二十几个,个个都长得漂亮的。” 候三说话的时候,眼中闪着光。他还是第一次以一种高人一等的姿态,看到那么多女人。 胡忧低声骂道:“马拉戈壁的,这么多,带我去看一下。” 候三领着胡忧,小心往向前边一个军帐摸过去。这里的卫兵也已经被解决掉了。胡忧从候三划开的帐布,进入了关押女人的军帐。 只看一眼,胡忧也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这关押女人的军帐里,东几个,西几个的绑着二十几个女人。有的被打得全身是伤,有的看起来,还算没什么问题。这些女人一个个头发散乱,跟本就看不出哪一个是公主。 胡忧正在头痛,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转头问候三道:“之前这个军帐外有多少卫兵?” “两个。”候三肯定的说道。有一个还是他干掉的,他当然记得。 “不对,我看她们都是安融人抓来泄欲的,没有一个是公主。公主不应该跟这些女人关在一起,而且两个卫兵也太少了。”胡忧肯定道。 他可不像候三没见过女人,一见女人就迷糊。 “候三,你再去找。” 候三问道:“那这些女人怎么办,她们都是我们曼陀罗帝国的人。” 胡忧冷酷的说道:“她们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价值。” “可是.......”候三还想要说什么。 “执行命令!”胡忧底喝道。 三用力咬了咬牙,很不舍的领命而去。 胡忧在军帐里呆了一会,又再一次看了眼帐篷里的这些女人。候三离开时的那丝不情愿,胡忧看得很清楚。在理智上,胡忧是绝对不会理这些不相关女人的。 因为这些女人跟本没能力自己走,要弄出去,会非常的困难。弄不好,全部人马都要栽在这里。 最重要一点,青州敌控区之内,像这样没有跑出去的女人太多了。就算救了这一批,安融人还是能很容易的再抓回一批,甚至更多。 但是胡忧做为最高指挥官,却又不得不考虑士兵们的感受。有候三这种情绪的人,第八战队里肯定还有很多。如果这次就这么眼看着,却不向她们伸出援手,手下的士兵会不会觉得他是一个冷血的人呢?如果因为这事,寒了士兵们的心,那以后队伍也就难带了。 “不行,绝对不能让这样的事发生。士兵死掉了,可以再招,人心寒掉了,那我这么久以来的努力就全白费了。将来我再对士兵说什么为了保护妻女姐妹,父母兄弟打仗,还有谁会听我的。就算是第八战队全都因为这二十几个女人拖累而死,也必须得救她们。”胡忧在经过一翻内心的争扎之后,终于下了决定。 这个决定,以一个将军的角度来看,绝对是不理智,不冷静,感情用事的行为。但是胡忧想要做的,不仅仅只是将军。所以他必须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问题。要比将军看得更远。 “哲别,去把阿隆索给我找来。”胡忧钻出军帐,对身边的哲别说道。 别领命而去,很快把阿隆索给带了过来。 阿隆索身上沾满了血,连脸上都有不少。可以看出,他的精神相当的亢奋。 “司令,再继续杀过去吗?”阿隆索一见胡忧就问道。他还是第一次发现,打仗有时候可以这么容易的。 “我们的第一目标是救人,不是杀人。”胡忧冷哼道。胡忧这句话是提醒阿隆索,也同时在提醒自己。战争,有时候是会让人失去理智的。他刚才自己都有想过,如果这么一批批的掩杀过去,也许在天亮之前,就可以把安融这支千人部队全部抹杀掉。那样不仅可以很从容的救出公主和那些女人,还能得到大批的装备武器。 然而事情真的会有这么顺利吗?胡忧知道,他们现在就像是在踩钢丝,你这一秒没有掉下去,不代表下一秒也不会掉下去。就算下一秒还是没有掉下去,你也不可能一辈子都不掉下去。 是,现在一切都很顺利,但这是计算和运气的双重结果。现在安融人还有九百多,就算能成功的杀掉一半,安融人的兵力,也还是远远高于他们。这种算盘打不得。 “司令,我太兴奋了。”阿隆索看胡忧的脸色不对,也不敢再乱说话。 “你是一队之长,必须要时刻保持头脑冷静,适当的兴奋是可以的,但是你要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军帐里有二十多个我们的姐妹,你带一些弟兄,把她们全都带出去。 你亲自去,弄出一点响动,惊动了安融人,我军法从事。” “是,司令。”阿隆索领命道。 . , 章节目录 第64章 智救佳人(下) 候三这次去了很久,足足比之前多花了三倍的时间,才回胡忧胡忧的身边。. “情况怎么样,有没有发现。” “没有发现类似于公主的人。不过在主帐边上,有一个的小帐篷。那里的守卫相当严,宁南国的公主,很可能就在那里面。”候三边说着,边偷偷的瞄身后那个关押女人的军帐。 “别看了,女人全都已经搬出去了。” 胡忧之所以用搬而不用救,完全是因为阿隆索的原故。阿隆索这个粗人,他怕女人会突然惊叫起来,干脆下令士兵把女人全都打晕了,再抬出去。你别说,这结果还真挺不错的。 候三松了口气道: “嘿嘿,我还以为大人会不理他们呢。” 胡忧瞪了候三一眼道: “别废话那么多,你有没有办法在不惊人别人的情况之下,进入小帐里。” 候三摇头道:“这个恐怕不行。主帐那边的卫兵要比这边多很多,而且都是高手。” “嗯,这个看来有些麻烦。”胡忧在脑中飞快的思考着。今晚冒这么大的险,只弄出去二十几个女人,他是绝不会甘心的。而且过了今晚,再想有这种机会,那就不可能了。今晚一定要找到那个什么宁南公主,并带出去。 “实在不行,只有来招打草惊蛇了。”胡忧喃喃的说道。 “打草惊蛇,怎么做?” “候三,你去找几件完全没有血迹的安融衣服回来。” “哲别,你去传我的命令,让所有的士兵全部撤出营地,以最快的速度到第一汇合点待命,无论这边传出什么动静,都不许停步或回转。” “大人,衣服来了,你看看行不行。” “士兵们撤得怎么样了?” “已经全部撤出军营。正按你的命令赶路。” 胡忧点头道:“很好,候三,哲别,我们把这些衣服换上吧。” “大人,你穿上这衣服还真有些像安融人。”哲别看着穿上安融军服的胡忧道。 “安融人本来就和我们长得一样,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哲别问道:“大人,就我们三个人留下,能干些什么?” 胡忧笑道:“怎么,你怕了?” 哲别咬了咬嘴唇,道:“跟在大人的身边,我才不怕呢。” “不怕就好,这次我们要唱一出好戏。嗯,候三回来了。” 候三报告道:“大人,已经准备好了。” 胡忧道:“很好,五分钟后,你开始行动,然后马上撤离。” 候三急道:“大人,我也撤,那你怎么办?” “我有我的办法,去吧。” 五分钟之后,十几个帐篷同时起火,众多尾巴拖着火把的战马,发了疯一样,冲着主帐方向就冲了过去。马群跑过,又点燃了不少的军帐,士兵们还都在睡觉,突然身处火海里,都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喊叫着四处乱跑。平静的军营,一下炸锅一样,大乱了起来。 “嘿,候三这家伙干得漂亮。”胡忧忍不住夸道。 屁股着了火的战马,全都被击起了野,横冲乱撞,四五个士兵都拦不住,一不小心,就被马给踩死踩伤。 主帐是军营里唯一没有火的地方,不过看来顶不了多久,受惊的战马大多冲着这边跑。 主帐可是千夫长巴雷西的大帐,守在边上的卫兵那敢怠慢,包括守小帐的卫兵,也都冲上来帮忙。 胡忧和哲别紧挨着,边叫着救火,边往小帐那边靠。现在整个军营一阵大乱,跟本没有人留意到这两个人。 胡忧看左右没人,一刀破开小帐蓬布,从帐篷后钻进小帐。 “你干什么?这里是禁地。”一个安融士兵喝道。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这个小账里还有个女卫兵。 “军营火势太大,将军有令,马上转移的安全的地方。”胡忧镇定的靠上去。 “你!”那女卫兵还想说什么,不过已经说不出来了。 “胡忧!” 胡忧还没说话呢,那个被绑在柱子上的女人先开口了。 “马拉戈壁的,这里也有人认识我?”胡忧心头一震,把头转向声音来处。 等胡忧看清那个被绑着的女人,这才大吃一惊道:“欧阳寒冰?怎么会是你?难道你就是宁南国的公主?” “别说那么多了,还不快放开我。”欧阳寒冰叫道,声音中隐隐带着哭腔。再怎么强悍的女人,在这一刻,心情也不会平静。 胡忧瞬间也反应过来,一刀砍断欧阳寒冰身上的绳子。 欧阳寒冰兴许是绑得有些久,血脉不通,直直就倒向胡忧。 胡忧一把抱住欧阳寒冰:“欧阳,你怎么样。” 欧阳寒冰躺在胡忧的怀里说道:“我没事,他们给我吃了软骨散,一时使不出力。” “没事就好,此地不宜久留,哲别,快把衣服拿过来,帮忙换上。”胡忧边说着边解开欧阳寒冰的外衣。 “别让其它男人碰我!”欧阳寒冰抓住胡忧的手,阻止他的动作。 “哲别是女人,不是男人。”胡忧情急之下,也顾不得哲别的身份问题了。 急急忙忙给欧阳寒冰换上安融人的军服,胡忧和哲别架着欧阳寒冰钻出小帐篷。这会的军营比之前还要混乱,除了少数几个地方没有着火外,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在燃烧着。 胡忧架着欧阳寒冰,专往人多的地方挤。只有人群最多最乱的地方,才能最好的掩护到他们。 一个百夫长拿着马鞭,四处组织人去救火,刚好撞上了胡忧几个。 “你们几个,干什么呢,快给我去救火。” “大人,他被马踩着了,必须马上医治。”胡忧硬着头皮说道。 “军医在那边,把他送过去,马上回来。” “是,大人。”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65章 早安,公主(上) “呼,终于跑出来了,真是要命!”一气跑出五里地,胡忧把欧阳寒冰放在一处草丛上,趴在一边大口大口的吸着气。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豆大的汗珠滴在石板上,都能听出响来。 “这没久没见,没想到你的功夫还是那么差。 你都不学轻身法的吗!”欧阳寒冰揉着自己的胸腹不满道。 这样被扛着跑,真的很不舒服。 “呼!”胡忧直接在欧阳寒冰的身边躺下来,闻着欧阳寒冰身上散出来的阵阵体香说道:“有学,不过那玩艺对我没什么用。” 轻身法是天风大陆的一种奔跑技巧,主要起到平稳身体的做用。 胡忧到是真有学过,不过他觉得用不用轻身法,跑起来都差不多的。 不光是这个轻身法,其实胡忧早就现了,这个天风大陆有很多各种各样的技巧,无论是奔跑蹦跳,还是打斗枪刀,都有各种的运用方法。 可是很奇怪的是胡忧无论怎么学,就算是学得很熟练,也用不出来。 或者说,他用出来的结果,和别人用出来的,跟本不是一回事。 胡忧曾经很认真的研究过这个东西,为什么会这样,可是直到现在,他也没有弄明白。 就像上次在书里得到的那套青龙献爪枪法,招式都已经练得非常熟了,可是用出来,跟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 这个怎么说呢。 就像是空有招式,没有武功心法支持。 对,就是这个意思。 胡忧可以体会到,他现在所用的,完全就是蛮用,而不是内力。 可是最让胡忧想不通的是这个大陆,跟本就没有练习内力的方法。 这里的人,都是怎么做到的呢。 就这个事,胡忧也问过朱大能,红叶他们,他们也说不清楚。 只能隐隐的告诉胡忧,他们体内天生有一种与力气不一样力量,这个究竟是什么,怎么来的,他们也不知道。 就像是一个人的力气是怎么来的一样,谁也说不清楚。 胡忧总结原因,这应该与他跟本不是这个大陆的人有关系。 他的身体表面上看起来,和这个大陆上的人,没有什么不同,实事上骨子里,并不一样。 这个结论,一度让胡忧很苦闷,但是他并不放弃,因为他相信,总会有一天,他会弄明白这些。 所以哪怕是用不了,但是现好的技巧,他还是拼了命的去学习。 胡忧的理念是:学了不一定能用,不学肯定永远都用不了。 欧阳寒冰柔着自己的身体,娇哼道:“可是那对我很用会,我的骨头都快被你颠散了。” “公主就是公主,果然是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 来,让本将军看看,哪一块骨头被颠散了。 是不是这里。” 胡忧伸出一支手,搭在欧阳寒冰的腿上。 这么好的机会,不重新把握住,把欧阳寒冰给追回来,今天这险,不是白冒了吗。 欧阳寒冰挣了挣,见没有挣掉胡忧的手,也就没有再理会他了。 胡忧看欧阳寒冰没有生气,手开始一点点的往上滑动,没一会,就从小腿滑到了大腿。 欧阳寒冰瞟了一眼守在四五米外的哲别,看她并没有往这边看,于是偷偷在胡忧的手背上掐了一把道:“别乱摸,你骗我的事,我还没有原谅你呢。” “嘿嘿,你还记着呢,我还以为你已经忘记了。” 胡忧的脸皮与城墙有一拼,一句话就想让他把手拿开,跟本不可能。 再说了,他把手搭在欧阳寒冰腿上,欧阳寒冰并没有强烈的反抗,他就知道,欧阳寒冰心中已经不生什么气了。 现在不过是面子的问题而已。 胡忧想得不错,实事上,欧阳寒冰在胡忧出现在军帐时,就已经不再气胡忧了。 女人总是崇拜英雄的,就算是身为公主也不例外。 胡忧能冒死来救她,她心中感动非常,怎么可能还生什么气。 “想让我这么容易忘记,你想得美。” 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道。 “嘿嘿,许久不摸,好像更加有弹性了。 对了,你怎么会变成什么公主的,这是什么回事。” “你不知道?”欧阳寒冰小脸上流露出一股柔情,外带一点小调皮。 “你从来都没说过,我上哪知道去。” 胡忧无赖的把脑袋枕到欧阳寒冰的大腿上。 这样睡,感觉要更爽一些。 在天德那会,胡忧每次带欧阳寒冰出去钓鱼,都喜欢这么躺着。 欧阳寒冰的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体香,胡忧很喜欢。 欧阳寒冰伸出纤纤玉手,摩擦着胡忧的脸道:“我是宁南帝国的公主,生下来就是了。” “那你怎么被安融人给抓了,那个安融三王子又是谁?”胡忧收起了笑脸问道。 从来只有他动人家的女人,别人动他的女人,那是绝不允许的。 “是林正风,安融的三王子,是林正风。 安融人乘我不备,在我的水里下了药,准备要把我抓了,献给林正风。 林正风那个卑鄙小人,我一定要杀了他。” 欧阳寒冰恨恨的说道。 “原来是他,我早应该想到。” 胡忧一下坐了起来:“不用你动手,让我来,我要亲手灭了他。” “他又没有抓你。” 欧阳寒冰噘噘嘴,露出一种小女人的风情道。 胡忧一把拉过欧阳寒冰的小手,霸道的说道:“他抓了我的女人,那就不行。” “谁是你的女人。” 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心中却有一股浓浓的情素在升起。 她可以感受到,胡忧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对她的疼惜。 “那还用问么。” 胡忧一下搂过欧阳寒冰,大嘴狠狠的吻在她哪略有些冷凉的小嘴上。 欧阳寒冰嘤咛一声,双手抱着胡忧的脑袋,指尖深深插进他的跟之中,同时张开樱唇,将胡忧的舌头,引进了自己的小嘴里,忘情的吻着。 欧阳寒冰被安融人抓住的这两个多月以来,每一天都在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 特别是被巴雷西转押之后。 主帐那每天都传出的女人惨叫,更是让她的神经紧紧的绷着。 她不知道自己的命运会不会像那些被奸杀的女人一样,或是比她们更加的凄凉。 这些她都不知道。 欧阳寒冰真怕,她是真的非常非害怕。 以前她是公主,她的身边有护卫,自己又有不错的身手。 可是被安融人抓住之后,她什么也没有了,什么也不是了。 她变得比普通的弱女子还要弱,随便任何的人,都可以凌辱她。 虽然她是林正风要的人,一般情况人,安融人都不敢对她怎么样。 可是谁知道呢,也许某个士兵多喝了两杯,就敢冲进来,拔掉她的衣服。 又或者一睁开眼睛,就看到那个可恶的林正风正对着自己笑.......欧阳寒冰没有告诉胡忧,她被抓的这两个月以来,想得最多的,不是南宁帝国的人什么时候能来,而是胡忧。 因为欧阳寒冰相信,这个自己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肯定会像个英雄一样,独闯虎穴,把自己这个公主救出去。 哪怕胡忧的功夫,还比不上以前的她。 但是她却确信这一点。 从踏入曼陀罗帝国国界的那一天起,欧阳寒冰就期待着胡忧的出现,她能感觉到这里有胡忧的气息。 然而从幽州到中州再到梦州、燕州,一直到青州。 离安融越来越近,而胡忧却始终没有出现。 每当有些什么风吹草动,欧阳寒冰都会以为是胡忧来了。 希望慢慢的变成失望,就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胡忧终于出现了。 欧阳寒冰表面看起来,没有因为两个月的囚禁生活而受到伤害,似乎很轻松,还会抱怨胡忧颠得她骨头都散了。 其实她的内心,现在很脆弱,她一直在压抑着,不让自己暴。 欧阳寒冰还在证实,证实这眼前所生的一切,并不是自己幻想出来的梦境,这是真实生的事。 证实这一次不会像往日那样,睁开眼才现,自己依旧被绑在那冰冷的柱子上。 胡忧的吻,点燃了欧阳寒冰的爱火。 这是最原始的感情爆。 欧阳寒冰热情的回应着,她要做,她要把那来心底的恐惧化为爱火,再猛烈的喷出来。 她相信胡忧能做到,因为她曾经不只一次的体验过那种漏点的喷射。 胡忧还真没想到,欧阳寒冰表现得比他还要热情。 欧阳寒冰几乎是用撕的,把胡忧身上的衣服给拔下来。 有些拔不开的,她甚至还用嘴咬。 “哲别还在边上.......”胡忧本还想给欧阳寒冰一点点提醒,告诉她这里无论是地点,还是时间,都不太对。 不过当欧阳寒冰一口把小胡忧给咬住的时候,他知道,一切都是多余的了。 胡忧从自欧阳寒冰和黄金凤同时离开之后,就没再有过女人。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65章 早安,公主(下) “马拉戈壁的。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哲别用从胡忧那里学来的话骂了一句。现在最难受的人,就是她了。那对狗男女,居然完全当她空气一样,就这么在草上乱来,而且还叫得那么大声。最要命的是哲别还不能走开。她是胡忧的亲卫,无论在任何的时候,都不能离开胡忧,就算是现在这种情况,也不能。 当胡忧的亲卫真有这么惨,这个时候都不能离开? 当然不是,胡忧之前就给哲别打过眼色,让她回避一下。是她装做没有看到,依旧倔强守在身边的。 哲别已经十八岁了,在帝国,十八岁的女孩子,被视为成年,是可以嫁人了的。哲别虽然因为长期的营养不良,发育得不是很好,可她也是正常的女孩子,对男女之事,也相当的好奇。欧阳寒冰的身材,对她的震撼很大。以已比人,她才发现,原来自己和其它的女孩子相差是那样的巨大。 哲别一直想不明白,胡忧为什么除了对她口花花之外,却从来都不对她做什么,现在看到欧阳寒冰的身子,她觉得自己找到答案了。 “如果我的胸部,也能像这个公主那么大,大人他.......”哲别按着自己的胸部,做起了自己的少女春梦。 “吼!” 胡忧的一声低吼,终于把那将升不升的太阳给吼出了地平线。一夜的漏点战斗,欧阳寒冰早已经无力迎合。一双美丽的大眼,含情的看着胡忧。两人的身下,连小草都湿透了。 “开心吗?”胡忧俯下身子,亲吻着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回吻了胡忧一下,美目瞟了眼哲别的方向,有些害羞的说:“都让你的侍卫看光了。” “这可不能怪我,我提醒过你的。再说了,公主出嫁的时候,不是都有陪嫁待女的吗,听说还会帮推的。”胡忧嘿嘿笑道。 “你想见见我的陪嫁待女吗?”欧阳寒冰妩媚的说话。 胡忧刚要说不想,可是身体已经出卖了他。 “它很诚实。”欧阳寒冰笑道。 “那给它点奖励?”胡忧软情的轻抚着欧阳寒冰的发丝。 “找你的小哲别去。”欧阳寒冰撒娇的扭动着身体,吃吃笑道。 “我可没对她这样过。”胡忧在欧阳寒冰的耳边偷偷的说道。 “才不信你呢,我还不知道你吗?”欧阳寒冰在胡忧的背上掐了一把。许久不见,他的肌肉又结实了很多。记得第一次的时候,一抓就留下几条深深的血槽。 “我说的可是实事,不信你问它。” “哎哟!别动,你想弄死我呀。”欧阳寒冰娇呼一声。 “嘿嘿,真想再来一次。可惜呀,天亮了!我们该起来了。”胡忧拉过边上的衣服,帮欧阳寒冰擦去身上的汗珠。 “我想多躺一会。”欧阳寒冰缩了一下身体,这让她能感觉很充实。哪怕在这野外,可是抱着胡忧,还是能让她感觉很安全。 “小心别惹火上身。”胡忧坏笑道。 “才不怕你呢,有本事你再凶。哦,你还真来,我不行了........真的........” “马拉戈壁的,他们不知道天已经亮了吗!” 三天之后。 “你说林正风真会来这里吗?”欧阳寒冰趴在草丛中,小声的问道。 “应该会。”胡忧盯着远处的军营说道:“巴雷西在遭遇到这么大的损失之后,居然还没有拔营离开,肯定是接到了什么命令。之前我判断他是因为在这里玩女人,才没有走。现在看来,肯定不是因为这个。” “你的意思是说,林正风之前就下了命令,让他们在这里等着?”欧阳寒冰说道。 “不用猜了,我们的老朋友来了。”胡忧看着远处的一队人马道。 欧阳寒冰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远处过来的是一队约两千人的安融骑兵,领头的不是别,正是林正风。 “我想他肯定还不知道你已经被我救走了。”胡忧看着林正风神采飞扬的样子说道。 “为什么?”欧阳寒冰不解的问道。 “如果他知道失去了你,肯定不可能还笑得那么开心。他那性急的脸,一看就知道是冲着你来的。”胡忧冷冷的说道。 “我要杀了他。”欧阳寒冰咬着牙道。 “现在还不行,我们要等机会。我说过,我会帮你的。”胡忧拉过欧阳寒冰的手,在嘴边亲吻着。 “咦,那边的又是谁。”胡忧的目光被另一支队伍吸引了过去。那队人不过百多人,胡忧却感觉到那边似乎要更危险。 “不知道,不过中间那个穿黑长袍的人,我不喜欢。”欧阳寒冰也同样看到了另一个方向来的小队。 “黑长袍。”胡忧听到欧阳寒冰的话,也留意到那个穿黑长袍的人。正在这时候,那个黑袍人也有感应似的,把头转向了胡忧他们这边。 胡忧突然感觉一股冰冷的寒气从自己的心底升起,脱口而出道:“遭了,他发现我们了。” “怎么也能,我们离他这么远。”哲别不信道。两边相距至少五六百米,而且他们三人又是藏在草丛中,就算是天风大陆公认视力最好的黑鹰,也不见得就能发现他们。 “不,我也有那样的感觉,我想我们最好马上离开这里。”欧阳寒冰也认真的说道。 哲别还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那小队人一下分出了五十多骑,向这边冲扑过来,脸色瞬间就变了。抬手就要拉弓。 胡忧一把抓住哲别的手:“不要冲动,我想他也只不过是感觉到我们,还不能确定。一但暴露,我们将面临几千人的追杀。快撤。” 胡忧他们藏身的地方是一处坡地,马要跑上来并不容易。小心的缩回身子,确定那边的人不能看到他们之后,胡忧三人转身就跑。 胡忧边跑边问欧阳寒冰道:“那个人是谁,太很怕了。” 欧阳寒雨皱眉道:“我也不知道,我从没听说过安融有这么厉害的人。” “林正风身边有这样的高手,看来想要他的命,并不是那么容易,我们得从长计议才行。” 欧阳寒冰刚想说话,胡忧突然脸色大变道:“不好,他们之中有追踪高手,快走。” 这一次,不用胡忧解释,欧阳寒冰和哲别也都听到了身后转来的马蹄声。 欧阳寒冰喘气道:“这样不行,我们跑不过马的。”虽然安融人的药力已经慢慢的在减弱,但是她的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这样跑很辛苦。 “往右边跑,那里有一条小河,应该可以帮到我们。”胡忧拉住欧阳寒冰的手,以最快的速度向进冲。跑到河边,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相互拉住,不要松手。到那边水草最多的地方。” 三人刚藏好没多久,马蹄声就到了。铁蹄砸在石块的声音,很清晰的传到三人的耳朵里,吓得他们连大气都不敢出。 头顶上安融人的战马踩着的石块,没头没脑的砸下来,胡忧一只手抓住欧阳寒冰,另一只手伸向哲别,把她的小手也抓在手里。 有了胡忧的大手握住,欧阳寒冰和哲别都感觉到了一丝安慰,狂跳的心,也慢慢的平静了下来。 河水冲淡了胡忧三人的气息,安融人似乎还不太死心,一直在岸边徘徊,久久不愿离去。 青州的河水,大多都是高山上的冰雪融化而成,相当的冰凉。胡忧的情况还好一些,哲别和欧阳寒冰就惨了。特别是欧阳寒冰,从小生活在宁南那种温暖的地区,抗寒力很差,没有多久,她的脸色就开始发青。虽然很不淑女,但是一行青鼻涕还是流了下来。鼻子显然不会顾及现在是什么情况,该出手时就出手,该流的鼻涕它一样流。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哗!’ 一块拳头大的石块正正的砸在胡忧的左肩,胡忧痛得冷汗直流,却一动都不敢动。转动看了眼欧阳寒冰,冷汗没流完,热汗又冒出来了。 欧阳寒冰已经张大了嘴,她要——打喷嚏。 . , 章节目录 第66章 似水柔情(上) 打喷嚏会死人! 这话平常如果谁这么告诉你,你肯定不会相信。WWW.ZHUAJI.ORG. 但是现在,胡忧连想都不想,就能百分百的确信,如果让欧阳寒冰这个喷嚏打出来,真的是会死人的。而且还是死很惨的那种。 头顶就是安融的追兵,胡忧甚至可以感觉到马鼻子里喷出的热气。在这个时候打喷嚏,想安融人听不到,除非满天神佛都是你二姨父,拼了命的保佑你。 胡忧一个大嘴印在欧阳寒冰的小嘴上,脑中才传出要阻止这个喷嚏的决定。这一刻,身体的判断快过了脑子,这是本能的反应。 在两张嘴碰到一起的瞬间,胡忧用力的吸掉欧阳寒冰嘴里的空气,把她那个马上要打出来的喷嚏给阻止了回去。 这是一种很另类却很有效的方法,胡忧也是在一次无意中发现的,没想到居然可以用在这里,而且还能救命。 欧阳寒冰很感激的看了胡忧一眼,她知道自己刚才发生了什么事。另一边的哲别却不知道欧阳寒冰的情况,看胡忧在这种时候,居然还色胆包天的去吻欧阳寒冰,恨不得一脚把胡忧给踹飞出去。当然,这只是女人小小的妒忌,想想而已。 又过了二十多分钟,头上终于安静了下来,安融人似乎已经走了。可是胡忧却依然拉着两女,静静的一动都没有动。 哲别听了几分钟,感觉上面的人已经走了。刚想开口说话,小嘴一张就被胡忧给吻住了。 哲别虽然偷偷瞄过胡忧的身体,但是被胡忧吻住,这还是第一次。小脸一下就红了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身子都软了。胡忧不断的给哲别打眼色,示意安融人并没有走,千万不要出声。可是哲别的眼神很迷离,似乎没有焦距一样,跟本没有看懂他的眼色,逼得胡忧一直不敢收回自己的嘴。 这样亲吻下去,似乎不是办法。胡忧实在没折,只好在哲别的小舌头上,咬了一下。舌头的刺痛,让哲别从‘甜蜜蜜’中回过神来,她终于看懂了胡忧的眼神,微微的向胡忧点点头,胡忧这才得以把嘴收回来。 在敌人的搜索之下连吻两女,这让胡忧感觉到一种另类的刺激,明知道这是要命的行为,胡忧的脑中却闪过再来一吻的诱惑。欧阳寒冰似乎看到了胡忧眼中的,偷偷的伸出小手,掐了胡忧一把,同时娇嗔的送了他一个小白眼,才没让胡忧再次做出什么坏事。 又过了十分钟,头顶上再次传出了脚步离去的声音,胡忧这才长长的出了口气。刚才头上战马离开的声音,胡忧听到了问题。马蹄的声音有些轻重不一,胡忧判断,有些安融人下了战马,站在岸边,细听着周围的动静。那时候如果哲别说话,肯定会暴露的。 哲别听到脚步离开的声音,也知道刚才犯了个小错误,暗中吐了吐舌头,在心里把这个错误的偷偷怪到了胡忧的身上。埋怨着如果不是胡忧在那里和欧阳寒冰接吻,自己肯定会发现这个问题。 人命关天,胡忧不敢大意。又在水里泡了十分钟,再一次确定安融人已经走了之后,胡忧才给哲别打手势,让她上去看看情况。哲别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令命而去。 “如果金凤妹子在的话,你就死定了。”哲别离开之后,欧阳寒冰玩味的说道,大眼睛闪过一丝小得意,一副我发现了什么的样子。 “什么?” 胡忧装作不明白欧阳寒冰的意思,这事可不能乱认。全天下的女人,就没有不吃醋的,黄金凤的醋劲大,这个公主也不会好的哪里去,不然她也不会在这个时候说出来。 欧阳寒冰瞪了胡忧一眼道: “你刚才偷吻了你的小亲卫。” 胡忧苦笑道:“那是环境的需要,我不阻止她,她肯定要开口说话的。” “那它呢,也是环境的需要。”欧阳寒冰掐了可怜的小胡忧一把,翻翻白眼道:“如果换了金凤妹子,肯定撅折它。” “不会吧。”胡忧有些骇然,换了黄金凤那个小醋坛子,还真保不准。 “你要不信,改天可以试试。”欧阳寒冰一脸得色,像是捡到什么宝贝一样。 “你好像一点都不生气。”胡忧突然发现,同为女人,欧阳寒冰要比黄金凤要大方得多。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欧阳寒冰笑笑,主动缩进胡忧的怀中,柔情如水的说道:“换了以前,我肯定也会生气。不过现在,我不生气了。自从你把我从安融人里手救出来之后,我就已经属于你,只属于你一个人。” 胡忧轻轻环抱住欧阳寒冰有些冰凉的身子,他能感觉得到,欧阳寒冰那股浓浓的爱意。之前在哥伦比亚军校的时候,胡忧还不能确定欧阳寒冰是不是真的爱上了他,但是这次再相遇,胡忧知道,欧阳寒冰是真爱他的。 “大人,安融人已经走了,我们安全了。”哲别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打扰了这股浓情。 “嗯,好。” “欧阳,我们可以上去了。”胡忧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 欧阳寒冰没有反应。 胡忧觉得不太对,把欧阳寒冰转过来,面像着自己。只见欧阳寒冰双眼紧闭,牙关紧咬,嘴唇发白,小脸青紫。 “欧阳,欧阳,你怎么了。”胡忧有些着急,用力的接着欧阳寒冰的人中,她却没有反应。 “大人,怎么了。出了什么事。”哲别在上面不知道情况,焦急的问道。 “还不知道。你快下来,帮我把欧阳拉上去,她似乎有些不对。” 经过胡忧、哲别七手八脚的努力,终于把欧阳寒冰给拉上岸,放平在草地上。 哲别看胡忧又是掐人中,又是按脚底的,欧阳寒冰却都没有反应,不由猜道:“她会不会是受伤了?” “应该不会,她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要是受伤我肯定知道。” 胡忧虽然是这么说,但还是把欧阳寒冰全身上下仔细检察了一遍,不过没找了伤痕,这让胡忧十分的担心。 “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寒风吹过,穿着湿衣服的哲别声音有些打颤。 “我们必须先离开这里,安融人说不定会再来。最好能找一个山洞什么的,欧阳的身子很冷,得给她升个火。” 青州地区的山不少,用了大约半小时,胡忧他们找到了一个被青藤包裹着的山洞。胡忧先亲自进去看过,感觉还算满意,这才把欧阳寒冰抱进去。 “哲别,你快把欧阳身上的湿衣服脱了,我去找些柴,升个火。”胡忧放下欧阳寒冰,顾不得休息的说道。 “嗯,我知道。” 胡忧擦了把汗,又跑出洞外。他必须找点干柴。洞的右边有一块小树林,他知道那里有他需要的东西。 胡忧抱着柴回到山洞的时候,哲别已经把欧阳寒冰身上的衣服给脱了下来,山洞里有些黑暗,欧阳寒冰那雪白的玉体,在黑暗中隐隐的泛着银白的光。 真美。 如果换在平时,胡忧肯定会过去吃些小豆腐,不过现在,他可没有那份心。没有打火机的生活,升火不太容易。胡忧很是怀念他的那个美女图打火机。 胡忧直到现在还不明白,为什么那天在山洞醒来的时候,身上除了戒指和那条死蛇,别的东西全都不见了。 火刀打火石,弄了三四分钟,胡忧终于把火给点燃了。 “哲别,快把欧阳的衣服拿过来,先帮她烤干了。”胡忧趁哲别不注意,从戒指里弄出一张行军毯盖在欧阳寒冰的身上。 哲别早就知道胡忧不时可以从身上拿出一些东西,可是她怎么找也找不到,胡忧到底是把东在哪里。要知道胡忧身上的衣服,都是她帮洗的,她并没发现胡忧衣服有藏东西的地方。天风大陆并没有空间魔法这种东西,哲别哪会想到秘密在胡忧手上的戒指里。 “大人,你快过来看。”帮欧阳寒冰烤衣服的哲别突然叫道。 “怎么了。”胡忧一下跑了出来。 “你看这个。”哲别指着欧阳寒冰裤子上的血迹。 胡忧就着火光看了一眼,马上跑回到欧阳寒冰的身边,分开她修长的双脚,仔细一看,全都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胡忧豁然开朗,心头一真压着的石关,也松了一些。总算是知道欧阳寒冰昏迷的原因了。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66章 似水柔情(下) 现在最好的方法就是用红糖、葱头、老姜煮水给欧阳寒冰喝下去汗通经,不过胡忧现在没有这些。. “哲别,你想办法烧点热开水,等我回来。” 胡忧边说着边往外走。 “大人,你去哪?”哲别追问道,独自在山洞里,她有些怕。 “我去找点药,很快回来,你帮我看着欧阳。” 胡忧跑出山洞就直接钻进了小树林里,仔细的辨别寻找着有用的草药。 人说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 小树林里,草药不是少,但是全都是凉性的居多,好不容易碰着温性的,又是带毒的,用不上。 差点没把胡忧给急死。 胡忧急得正骂娘,一只不开眼的蜜蜂也不知怎么的,居然跑来扎了胡忧一下。 胡忧痛得直跳脚:“马拉戈壁的,老子没又有骂你,你扎我干什么。 惹急了老子把你的窝给捅了。” “咦,等一下,蜜蜂,蜂蜜,哈哈,有办法了。 小家伙,你的窝在哪呢?”“让我找找,让我找找。” 在林中转了好一会,胡忧终于找到了蜂窝,这下可把他乐坏了。 蜂蜜乃百花之精,功能清热,补中,解毒,润燥,止痛。 生则性凉,故能清热;熟则性温,故能补中;甘而平和,故能解毒;柔而濡泽,故能润燥;缓可去急,故能止心腹肌肉疮疡之痛,其中的补中和解毒最适合现在的欧阳寒冰所有。 取蜜可是有方法的,胡忧这种老江湖,可不会像那些菜鸟一样,拿着棍子去打,然后被了狂的蜜蜂追得到处跑。 胡忧所用的方法很简单,他找了些干草,绑在一根木棍之上,点燃之后,躲在一边,远远的用小火去熏蜂蛹,并不断的轻敲蜂桶去搔扰蜜蜂。 没过一会,蜜蜂受不了,就开始搬家到别的地方去了。 一个完整的蜂窝就这么很容易的到了胡忧的手里。 回程的路上,胡忧又找到了一些艾草,真是好上加好。 胡忧回到山洞的时候,哲别正在给自己烤衣服。 她把欧阳寒冰的衣服披在身上,因为是女装的关系,她并没有穿到身上。 “欧阳怎么样了?”胡忧一进来就关心的问道。 哲别没想到胡忧这么快回了,突然听到声音,吓了一跳,赶紧把欧阳寒冰的衣服穿在身上。 这还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女人的衣服。 有些不太习惯,不过感觉似乎还不错。 衣料很软滑,比男人的粗布要更贴身。 看胡忧只关心欧阳寒冰,哲别暗暗撇撇嘴:“没有醒过,我有想给她喝一点水,不过她的嘴咬得很紧,我弄不开。” “这个我有办法,这水已经开过了吗?”“嗯,要不要再加热一些。” “我看看。” 胡忧用手试了一下水温:“温度刚刚好,你帮我拿着这个。” “这个是什么东西。” 哲别伸手接过胡忧递过来的蜂窝,一脸奇怪的问道。 “蜂窝呀,你没见过吗?”胡忧边说着边抽出匕,小心的刮开蜂窝底部的一些外皮,然后在上面开了一个洞,一股浓烈的蜜香,飘散在空气之中。 “我知道是蜂窝,可是你拿它干什么用。” 这种东西,哲别的家乡也有很多,但是从来没有人去碰它们。 “一会你就知道了,接住那些流出来的蜂蜜,把它们化到水里。” “你打算给公主喝这种东西?”哲别瞪大了眼睛。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这种恶心的东西也能吃。 “聪明。 这可以一种很好的药材,平时补身也很不错。 我家乡的女孩子,还喜欢拿它们丰胸,听说很管用。” 胡忧得意的笑道,成功的找回合适的药材,他的心情好了不少,又习惯性的逗哲别。 “丰胸?”哲别眼睛一亮,眼中闪过欧阳寒冰的傲然身材。 “你似乎挺感兴趣。” 胡忧估计着蜂蜜已经差不多了,用手堵住了那个洞,顺便尝了尝,这蜂蜜真不错,很甜。 个我”哲别有些语无伦次。 她也很想拥有像欧阳寒冰那样的身材,可是又怕胡忧笑她。 再说了,这种事,女孩子怎么说得出口嘛。 这处世不深的小女孩,哪是胡忧的对手。 胡忧一眼就看穿了她的那点小九九,这话本就是他故意说给哲别听的,会猜不到?“好了,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一会有时间我教你怎么弄。 现在帮我把欧阳扶起来。” “哦。” 哲别感觉自己的脸很烫,心跳得前所未有的快。 欧阳寒冰被哲别扶坐起来,身上的行军毯一下就滑了下去,一对大白兔暴露在哲别的面前,让哲别看得有些愣神。 哲别突然很想知道那么大,摸起来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刚想行动,胡忧却过来了。 “欧阳现在身子很弱,小心别让她再着凉了。” 胡忧拉过毯子,细心的帮欧阳寒冰盖在身上。 然后拿出一只竹管,小心的从欧阳寒冰的嘴角插进去,有了这条竹管,喂药就容易多了。 “我怎么没想到这样。” 哲别恍然道。 “这是一种小技巧,看过了,你以后就记住了。 扶好她,别让她乱动,不然会呛着她。” 胡忧说着喝了一大口勾兑好的蜂蜜水,含在嘴里,给欧阳寒冰渡过去。 这个动作,他做得很柔和,充满了柔情,看得哲别眼睛直放光。 “好了,有半碗也就差不多了。” 胡忧放下碗,把欧阳寒冰扶下躺好。 “这样就行了?”哲别问道。 “不要小看这小小的蜂蜜,它的作用可不小,特别是这种纯天然的。 你要不要来点尝尝?”别听说蜂蜜能丰胸,有些雀雀欲试。 “放心吧,这东西不苦。 甜的。” 胡忧把碗塞到哲别的手里,到火边去处理那些艾草。 直到现在,他身上的衣服都还是半湿的,他自己都没有注意。 做艾条是胡忧以在跑江湖时经常做的事。 只要把艾草最细嫩的部份摘选下来,揉碎成细蓉,再用大的艾叶把它们像卷烟一样卷好,就能得到一支艾条。 可别小看这小小的艾草,它可是有百草之王称号的。 它能温经散寒,行气血,逐寒湿,虽然妇女月经期间不宜艾灸,但是对现在的欧阳寒冰非常有用。 胡忧做好艾条之后,就火点燃一头,回到欧阳寒冰的身边。 分给哲别一些。 “我炙小腹和肚脐,你炙涌泉和足三里。” “这个怎么做?”涌泉和足三里这两个穴位,往日帮胡忧按摸的时候,胡忧有教过她。 不过这个艾条她却不知道怎么用。 “在穴位上方约一寸处熏灸,至皮肤温热红就行,注意千万别烧着我的宝贝了。” 胡忧笑道。 “哦。” 哲别按着胡忧说的开始做起来。 说真的,她真的有些羡慕欧阳寒冰。 如果可以换的话,她愿意现在躺着的是她。 “如果换成是我,大人会不会也帮我这样做呢?一定会的,大人很疼哲别的。” 小女孩的心思,又在哲别的心里涌动着。 在蜂蜜和艾炙的双重作用下,欧阳寒冰的身体慢慢的变暖了起来,没过多久,她终于睁开了美丽的大眼睛。 一睁睛,欧阳寒冰就看到了胡忧。 胡忧正很认真的帮欧阳寒冰炙着檀中穴。 小腹的几个穴位,他已经全都炙过了。 胸前微微的炙热感,让欧阳寒冰感觉很舒服,很温暖,她就那么静静的躺着,一动不动的看着胡忧,心里甜甜的。 “你醒了。” 胡忧很快感觉到了欧阳寒冰注视的目光。 “嗯。” 欧阳寒冰温柔的点点头。 “感觉怎么样?”“刚才我感觉自己似乎被放在了冰窖里,不过现在很温暖。” 欧阳寒冰道。 “那就好了,刚才差点吓死我。” 胡忧了拨开欧阳寒冰有些散乱的秀头,低头吻了她一下。 欧阳寒冰双手圈上胡忧的脖子,热情的回吻着。 “要我。” 欧阳寒冰喃喃的说道。 “那可不行。” 胡忧笑道。 “为什么?”欧阳寒冰缩进了胡忧杯里。 她觉得这里,比火还要温暖。 “小傻瓜,你的好朋友来了。” “呃,真不是时候。”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67章 四姐妹花(上) 欧阳寒冰很快就在胡忧的杯里甜甜的睡着了。(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她的睡像很乖,可是长长的眼睫毛又不时会动一下,给人一种调皮的感觉。睡着的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公主,反应有些像小女孩子。你看她的小手,还紧紧抓着胡忧的衣襟,像是怕胡忧会偷偷跑掉一样。 胡忧轻手轻脚的帮欧阳寒冰盖好毯子,来到火边,发现哲别正盯着那个蜂窝在发愣,不由心里有些好笑。看来无论在什么样的世界,什么样的环境之下,女孩子总是爱美的。就算是名字和打扮都很男性化的哲别也不例外。 “在想什么呢?”胡忧在哲别的身边坐了下来。哲别在想什么,他当然知道。他这是有意的在逗逗这个小丫头。 “没......没什么。”哲别眼神慌乱的掩饰着,不过她的演技真的不怎么样。 “有些饿了,咱们弄些吃的吧。”胡忧并没有揭穿哲别,这样才更有意思。 “哦,好。大人你今天想吃什么?”哲别问道。他们身上连个包袱都没有,不过她知道,胡忧可以弄出吃的。这是她和胡忧的小秘密,虽然她并不知道胡忧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她却很高兴她知道,胡忧能做到。 “做点肉汤吧,一会可以让欧阳喝一点。”胡忧一翻手,把一块半斤左右的牛肉递给哲别。这块肉还是在黄龙道时,候三打回来的。戒指只能装东西,不能产出东西,没有东西装进去,也就拿不出东西来。 哲别习惯性的仔细看了眼胡忧的手,才把牛肉给接过来。抽出匕首,小心的把肉给切开。 “大人,我真发现你越来越神秘了。”哲别边切着肉边说道。明灭的火光,把她的脸映成了红色。 “哦?”胡忧添柴的手顿了一下,看向哲别。这丫头经常会弄出点惊人的结论,胡忧到想知道,她这次会说什么。 “真的,大人。有时候我觉得你真不像人。”哲别说道。 “你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呢。”胡忧摸摸鼻子,苦笑道。这话还真是够惊人的。 在军中,除了哲别之外,没有人敢这么跟胡忧说话的,就连候三也不敢。哲别一开始也不敢,胡忧一点点的调教,她的胆子才慢慢的大起来。胡忧可不喜欢身边跟着个木头一样的亲卫,那样的生活太无趣了。军营,或是说这个世界是冷酷的,胡忧必须找给自己找一些温暖的光源。比如说——朋友。 “大人,我可不敢骂你哟。我的意思是说,你有时候就像神一样,几乎无所不能。”哲别激动的挥舞着手上的刀,连切肉都顾不得了。在某些方面,她对胡忧有一种不可理喻的崇拜。 “神?我已经很久没做了。注意你的肉,别弄火里去。”胡忧呵呵笑道。以前跟师父跑江湖的时候,他可没少装神弄鬼,这是他赖以生存的手段。 “不怕,你再变一块出来不就得了。嗯,还是不要了,太浪费。”哲别自言自语着,突然她抬头看着胡忧,很认真的问道:“大人,你有什么不会的东西吗?” “为什么这样问?”胡忧往火里舔了几根柴,顺便把一个铜制的盖碗架到火上。这碗是胡忧特意让鲁游打的,烧水做饭都可以,现在他要烧点水。 胡忧这一动,火堆里不时跳出火星,哲别瞪了胡忧一眼,退开了一步,怕被火星烫着。看火星小了一些,哲别又扑闪着眼睛道: “因为我发现你似乎什么都会。你会练兵,又是治病,又会变戏法。” “小心别切着手了,我可不吃人肉。”胡忧对哲别的刀功,真没什么信心。别看这丫头箭射得很准,玩刀却不成。上次就把指甲给切进了菜里,最可气的是还让胡忧吃到。 “别把我看得那么神,我不会的东西,远远要比我会的多得多。我不过是比你们多知道一些你们所不知道的东西而已。” “总之我觉得你很神!”哲别的眼中闪过浓浓的期许。或许在这一刻,她真是希望胡忧能够成神,那样她就能赐予她,她想要的东西。 “好吧,好吧,告诉我,小丫头,你想要什么?”胡忧亲昵的抚摸着哲别的小脑袋问道。和哲别相处久了,胡忧也能大体读懂她的眼神。当初她说要做亲卫的时候,也是这样看着胡忧的。 胡忧七岁就成为了一个孤儿,然后跟着师父四处流浪。一地不流三天的规矩,使他很难交到一个同龄的朋友。从七岁到十二岁这五年,胡忧几乎就没有过朋友。当他看到其它的同龄小孩子在一块玩耍,都会很羡慕。他曾经无数次想要融入那些玩打水仗,过家家的小团体,哪怕只是漫无目的的疯跑,都行,只要能有个伴。 可惜,他很少有成功的时候。孩子们总是害怕一切陌生的东西。少数的几次成功,都是他偷了师父做药丸的蜂糖分给孩子们,才得到了认可。不过等孩子们嘴里的甜味消散后,他的朋友也消失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哲别,就看到了她眼中的落寞。虽然哲别掩饰的很深,胡忧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样的眼神,他曾经拥有过五年,太过熟悉。 从那一刻起,胡忧就暗中的对哲别有所照顾。只不过他做得并不明显,哲别自己都没有发现。胡忧只想很纯粹的对哲别做些什么,让她能快乐一些。因为他可以想像得到,这个从小被当成男孩子来养的女孩子,曾经失去过多少快乐和美好。胡忧自己都不知道,在他的内心里,已经把哲别当成了小时候的自己。 “我想你教我用蜂蜜丰胸的办法。” 哲别终于鼓起勇气,说出了自己的愿望。她的声音比蚊子叫大不了多少,不过胡忧却听到了。 “呵呵呵.......” 胡忧笑了,笑得很开心。经过这么久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让哲别慢慢的,一点一点的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知道女孩子应该拥有什么。当然,这还不够,他的最终目标,是让哲别换回女装,以一个正常的女性,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大人,好不好嘛。”哲别扭了一下身子,略有些生硬的撒娇道。 “好,当然好。来,我告诉你,还记得以前我教给你的那些穴位吗?对对,重点是胸部的那些,你这样........这样........这样.........每天早晚涂上蜂蜜揉十分钟。只要打通并活跃那些经络,它们就会慢慢的长大的。” “蜂蜜是用来涂的?”哲别很认真的听着胡忧的叙述,并提出问题。 “涂一些,吃一些。你长期营养不够,这是妨碍发育的最大因素。无论吃或擦,蜂蜜对你都大有好处。”胡忧像一个哥哥一样,怜爱的说道。 “谢谢大人。”哲别露出了甜甜的笑。 胡忧怪笑道:“胸部的穴位有些复杂,要不要我亲手帮你做一遍,让你体验一下?” “不用了,大人,我已经会了。”哲别连连摇手,那脸羞红得,都快滴出水来。 “真可惜,我可是专业.......”胡忧刚想再调笑哲别几句,突然收起笑容,看向洞外。 胡忧进洞之前,用了一些江湖小手法,做了几个巧的预警装制。现在其中的一个,让人给碰着了。 “大人?”哲别也发现了胡忧的不对,小声的询问。 胡忧把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个有外人闯入的手势。哲别二话不说,马上放下刀,用胡忧以前教过的方法,熄灭篝火,架弓搭箭,对准洞口。 胡忧静静的听着外面的动静,换日弓也到了手上。这个洞非常的隐蔽,洞口小,而且另有通风口,烟火并不会从洞口飘出,又经过一定的修饰,胡忧有信心别人很难发现。 “会是哪一方的人呢。”胡忧在心里想着。首先他就排除了是自己人的可能性。这一片区域,并没有不死鸟特战队的人,他也没有留下任何的暗号,他们的人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难道是安融人?似乎也不太可能,之前安融人已经放弃了追踪,不可能这么快又找到这里。 此时,离洞口不足三十米的地方,出现了四个女子的身影。四个女子都是骑装打装,身上挂着武器。 “踏月,有什么发现吗?”旋日问道。 “找不到小姐的气息,似乎到这里就消失了。”踏星疑惑道。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小姐身上的气息是不会消失的,我想应该是被什么气味给掩盖了。小姐肯定就在这附近,我们俩俩一组,分头找。纳月和扶辰一组,踏星跟我一块。”旋日命令道。看来她是四女的头。 “她们在找什么?”胡忧透过小洞观察着外面的那四个女人,已经两个多小时了,那几个女人还是不肯离开,一直在周围不停的搜索着什么。 “大人,你说她们会不会是安融人?”哲别压低声音在胡忧的耳边问道。 “不知道。”胡忧摇摇头。 , 章节目录 第67章 四姐妹花(下) 大风大陆很久很久以前,是一个整体的国家,之后才分裂开的,所以每一个人的长像都差不多,语言差别也不大,只不过口音不太一样而已。所以很难从外观看出一个人是哪国人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个国家都有一套相当严格的户籍制度。没有户籍的奴隶,都哪个国家,都是奴隶。青楼女子虽然地位也不高,但是她们有专用的户籍,就要比没有户籍的人好得多。 “你说她们会不会是来找我们的?”哲别道。这个地方除了他们三个人外,似乎没有其它有价值的人或东西了。 “找我们?我不记得我什么时候有幸认识这四个美佳人。”胡忧舔舔嘴唇。这四个女孩子无论是身材长像都一流,只要是男人,都会喜欢的。 “大人你还真是色呀。你都已经有公主了,还想着其他的女人。依我看她们也没有公主长得漂亮嘛。”哲别撇撇嘴,在心里还加了一句,她们没有哲别漂亮。 胡忧嘿嘿笑道:“小丫头,这你就不懂了。好色是男人的天性。你虽然扮了十几年的男人,可是并不是真正的男人,你很难明白的。 她们四个长得确实比不上欧阳,但是把她们四个人同时放在一起,绝对能让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为之疯狂的。” “有没有这么夸张呀?”哲别不信道。 “你仔细看看她们的脸,你就明白了。对比看看。” “听你这么一说,她们四个长得还真有些像。”哲别喃喃道。 “不是有些像,她们除了衣服不一样外,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如果我判断没错的话,她们应该是四胞胎。 四胞胎的机率有是多少你知道吗,百万分之一。四胞胎能同时存活,而且还能长得这么漂亮的,简直是绝世珍品。 想想吧,如果能把这四姐妹花......哦,不跟你说了,你不是男人,不会懂的。”胡忧说到这里,打住了嘴。 “这有什么不懂的,不就是想全收入房中嘛。不过大人,我看你是在做梦。”哲别恨恨的说道。不知道为什么,一听到胡忧夸别的女人漂亮,她就感觉心里不爽。 “嘿嘿,是男人都会做这种梦的。不好,她们过来了。”胡忧刚笑了一半,就笑不出声了。那四姐妹似乎发现了什么线索,开始往这个方向过来。 “我们现在怎么办。”哲别拉开了弓箭,打算一有机会,就先干掉一个再说。 “别射,这里的地形不利于我们。箭一射出去,我们就暴露了。咱们快走。”胡忧阻止了哲别的动作,转身抱起欧阳寒冰,往另一个出口走去。欧阳寒冰睡得很沉,被胡忧这么抱着跑也没有醒过来。 “旋日,小姐的气息就在附近,我能感觉到。”踏星说道。 “是的,我也感觉到了。”旋日点点头,仔细的查找着这四周。直觉告诉她,要找的人,就在这附近。 “你们快来,这里有一个洞,我和扶辰发现了一个山洞。”纳月一组终于还是发现了胡忧隐藏的洞口。 “大家小心,小姐很可能就在里面。”旋日拉出了圆月刀。这是她们四姐妹的标准配置,每人都有一把。 四女准备好了之后,由追踪最好的踏星第一个进洞。旋日几个也随后跟上。 胡忧几个已经离开,洞里空无一人,扶辰拿着一跟艾草回到旋日的身边。 “旋日,你看。” “原来是这个,怪不得。这边的石块还是热的,他们肯定走不远,给我追。”旋日下令道。她们四姐妹自己也不知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习惯性的以最精于计算的旋日为首。 “大人,我们这样跑不了多远的。”哲别叫道。 因为要抱着欧阳寒冰,他们的速度受到很大的影响,后面的人明显是追踪高手,双方的距离正在拉近。 “到那边的乱石堆去,她们只有四个人,我们借助那里的开阔地势干掉她们。”胡忧咬牙道。扔下欧阳寒冰自己跑,那是胡忧绝对不会干的事。说不得这次只能辣手摧花了。 “我左边第一个紫色衣服的,你右边第一个水色衣服的。这个距离足够我们射出两箭。我数三声,然后咱们同时射出第一箭,之后自由射击。”胡忧拉起换日弓说道。 “是,大人。”哲别也挽起了弓,找好了她的目标。 “对不起了美人。”胡忧默默的念着,找准了目标的心脏位子,调整呼吸。 “三!” “二!” “放!” 弓弦轻响,两支箭如流星赶月,直奔旋日、纳月的心脏。别看哲别是个小丫头,她出手也够狠的,和胡忧一样,找的也是心脏的位子。 旋日、纳月发现箭的时候,箭已经到了身前,想要躲,跟本就不可能了。特别是射向旋日的那箭,比另一支还要快上许多。旋日只能微微的移开要害,闷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同时倒下的还有纳月。 踏星和扶辰反应非常快,马上趴到地上,快速的翻滚到边上的草丛里,再没有声息。 “哲别,要小心,都是高手。”胡忧架着箭,却失去了目标。远处隐隐传来的杀气告诉他,那边草丛中看不见的地方,同样也有两支箭对准着他们。 战局一时变成了僵持,这时候谁都不能犯错,犯错的人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胡忧,我们怎么在这里。”也许是感觉到了杀气,直到这时候,欧阳寒冰才悠悠的醒了过来。 “宝贝,别动,我们遇上了一些小麻烦。”胡忧依旧搭着箭,用换日箭特有的放大功能在扫描着对面的草丛。虽然这样做非常消耗他的精神力,但是现在这样的生死关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是安融人?”欧阳寒冰慢慢的爬到胡忧的身边。 “不知道,是四个姐妹花,身手非常了得。还好我和哲别已经干掉了两个,不然咱们就玩完了。”胡忧缓缓的说道,目光一直注意着前面的动静。 听到胡忧的话,欧阳寒冰全身一震,惊呼道:“四个姐妹花?” “不用担心,不论是谁,我都不会让他们伤害到你的。”胡忧安慰欧阳寒冰道。 “是不是四个长得一模一样,大约十岁的女孩,长得很漂亮,使弯刀的。”欧阳寒冰急急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胡忧惊讶的瞟了欧阳寒冰一眼。她之前一直在昏睡,不可能知道这些的。 “快住手,她们是我的人。”欧阳寒冰眼泪都快下来了。 “你的人?”胡忧终于转头看向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终于哭了起来,眼中含泪的说道:“她们是我的侍女,肯定是来救我的。” “不会吧。”胡忧瞬间想起了欧阳寒冰所说的陪嫁侍女。马拉戈壁的,这下可亏大了。 “以后再跟你解释,你射中的那两个是穿什么颜色衣服的。” “一个紫色,一个水色。” “天呀,是旋日和纳月,你这个笨蛋,你们怎么会打起来的。”欧阳寒冰泪水更多。显然她和侍女的感情非常深。 “踏星,扶辰,是我。快把箭放下。都是自己人,误会了。”欧阳寒冰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大声叫道。 “小姐,是你吗?”远处传来的回声。声音娇柔之中带有一股悲切。 “是的,踏星,是我。”欧阳寒冰扶着胡忧站了起来,泪水不断的往下流。 “小姐,他们杀了旋日和纳月。”女孩子的哭声从草丛里传了出来,接着两个拿着弓箭的美少女出现在了胡忧的面前,前眼之中交织着悲伤和愤怒。 “我知道,我知道。”欧阳寒冰快步跑过去,与两个侍女抱在一起。她和这四姐妹从小一起长大,可以说是比亲姐妹还要亲。 女孩子近距离看起来刚才还要美,看着那带雨的梨花,胡忧的心都快碎了。这四个姐妹花原本应该是属于他的呀,现在让他干掉两个,另外的两个还不得恨死他。 “不行,不行,我得去看看那两个,说不定还有救。”胡忧想着就往旋日、纳月倒下的地方跑。 “呛!” 胡忧刚跑了两步,脖子就被一把弯刀给架住了。 “大人。”哲别反应极快,瞬间搭上一支箭,对着踏星。 “踏星,你干什么,快把刀放下。”欧阳寒冰焦急的叫道。 “小姐,是他射死了旋日。我要为旋日报仇。”踏星哭叫道。 “踏星,别乱来,快把刀放下。他是姑爷,杀不得。”欧阳寒冰急急的叫道。这时候她已经顾不得其他了,先阻止踏星再说。 踏星听得全身一颤,握着刀的手都因用力过猛而发白,内心在极度的挣扎着。射杀自己姐妹的凶手居然会是姑爷!是公主的爱人。 “踏星,把刀扔了,他死了,我也活不了。”欧阳寒冰靠上去道。 “小姐。”踏星终于扔下了刀,扑到欧阳寒冰的杯里,放声的哭了起来。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哲别这才松了口气,收起弓箭,急急的走到胡忧的身边,护着胡忧。刚才是她大意了,以后绝不允许再有这样的事发生。 胡忧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拿刀架在脖子上。那一刻,他离死神是那么的近,几可闻到腥血。 长出了一口气,胡忧定神道:“你们先别急着哭,她们也许还活着。” . , 章节目录 第68章 江湖医生(上) 胡忧的一句话,让在场的几女全都安静了下来。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所谓关已则乱,旋日纳月虽然中箭倒下,但是不见得就一定死了呀! 扶辰最先反应过来,转身就往旋日那边跑。胡忧注意到扶辰的速度,如果单论速度的话,自己肯定不是她的对手。扶辰的动作相当轻盈,如柳条轻舞,美,而且快。她显然练习有这方面的技巧。一想到技巧,胡忧就头痛。他练会了也使不出啊。 扶辰很快就跑到了旋日倒下的地方。此时的旋日两眼紧紧的闭着,一支金色的长箭惯穿了她的身体,箭头从背部突了出来,鲜血止不住的流淌着,点点腥红,让绿草穿上了红装,这是一幅用血画出的美人醉卧图。 “旋日,旋日......旋日她还没有死,有还在呼吸!”扶辰惊喜的叫着,两行清泪泉涌而出,不知是喜是悲。 “别动,千万别动她。”胡忧看扶辰本能的想去扶旋日,敢紧大声的叫道。同时脚步不停,加快跑过去。 很多人看到自己的亲友跌倒受伤,总是本能的想要去搀扶,殊不知这样反而会加重他们的伤势。旋日这个可是箭伤,胡忧可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 哲别怕胡忧有失,也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边,一步不离。踏星扶着欧阳寒冰,也慢慢的靠了过去。 “情况怎么样?”欧阳寒冰问刚刚给旋日、纳月两女做完初步检查的胡忧。 “旋日的伤离心脏半寸,应该是中箭的瞬间避开的。纳月的伤在心脏之下,箭头卡在了两根肋骨之间。”杜啸天擦着手上的血,尽量让自己心态平静下来,给人信心,也给自己信心, “我不是问伤在哪里,我要知道她们有没有救。”欧阳寒冰嘶叫道。从小一起长大的姐妹被情郎重伤,她的心情,怎么能不纠结。一边是千里寻来的侍女,一边是虎口救出她的情郎,两方的目的,都是为救她,却因为误会弄成这样。欧阳寒冰是多么希望自己当时没有睡着,那就什么事的不人发出了。 然而她那时候病了,有得选吗? 胡忧心疼的看了欧阳寒冰一眼,他能理解她现在的心情。可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胡忧不想骗她,只能无奈的摇头道: “纳月的伤不致命,肋骨挡住了箭头,内脏没有什么问题。旋日比较麻烦,虽然没有伤着心脏,但是穿透性伤口,使得她大量出血,能不能过这一关,只能看她的运气了。” “这么说,旋日可能会死了?”欧阳寒冰颤声颤声道。旋日是她最看中的侍女,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异常的聪明,向来是她的智囊。欧阳寒冰很多事都是交给旋日打理的,如果旋日有事,对她的打击真是非常大。 “是的,不过我会尽全力救她。”胡忧老实的说道。这样的伤就算是放到拥有全套现代化设备的医生面前,也非常的麻烦。更别提他这个江湖医生半桶水了。 “那你还不快点动手。”欧阳寒冰急声道。欧阳寒冰曾经跟黄金凤深谈过,知道胡忧和黄金凤之间的故事,也知道胡忧懂得医术。 胡忧苦笑道:“我也想快,可是现在什么准备也没有,我无从下手。” “姑爷,你需要什么,我马上帮你想办法。只求你快救救旋日和纳月。”哭道。姐妹连心,她不能看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姐妹就这样离去。而且出手的还是姑爷,她连报仇的机会都没有,那是多么痛苦的事。 扶辰嘤嘤的哭声,引得其他几女也跟着流泪。胡忧的心都酸得都快碎了,这孽造大了。不过他知道,现在不是哭的时候。 “你是扶辰吧,别哭了,我保证会尽全力救她们的。你听好了,我现在需要一个火炉,开水,剪刀.......”胡忧一一把自己需要的东西给说出来。还好他是江湖医生出生,不需要像那些正规医生那样,一定要有ct机,磁共振之类的仪器才能工作。要不然别说是扶辰,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也找不到那些东西。 胡忧交待完扶辰之后,趁别人不注意,从戒指里拿出个小型的帐篷。当初把这个帐篷装进戒指的时候,胡忧还曾经犹豫过。因为这个帐篷有些大,就算是捆得再好,也要占到戒指三分之一的空间,没想到现在却用上了。 现在最好的去处是应该回到山洞里去,那里不但可以遮风避雨,还很隐密,不怕被安融人发现或是其他人打扰。但是旋日和纳月现在都不能移动,不然会加剧伤势的恶化,胡忧也只能就地搭帐篷,做个临时的急救中心了。 “哲别,以旋日为中心,把帐篷搭起来。千万别碰着她们俩。” “是,大人。”哲别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点点头。她真是不明白,这么大的帐篷,胡忧是藏在什么地方的。 “哲别,我来帮你。”欧阳寒冰道。她现在对胡忧的帐篷从哪来可不感兴趣。她只关心胡忧能不能救旋日和纳月,这才是最重要的。 “欧阳,你的身体还没好,在旁边休息吧。”胡忧关心道。欧阳寒冰现在站都站不稳,帮忙太勉强了。 “是呀小姐,这里交给我就行,你先休息一会吧。”扶辰也在一边劝着欧阳寒冰。 欧阳寒冰咬着嘴唇道:“那好吧。胡忧,你一定要救好旋日和纳月,不然我绕不了你。” “我保证尽全力。”胡忧这可是真是话,两个小美人啊,就这么死了,多可惜。 “你们有谁学过医术的?” 这次可是大手术,胡忧必须得给自己找一个助手,不然很多事他一个人没办法完成。这时候胡忧不由在心里想起了红叶,如果红叶在就好了,这个军医是最好的人选。可惜这只是一个美好的心愿,红叶此时并不在这里。说起来,胡忧已经很久没见过红叶了。 扶辰可怜楚楚的说道:“旋日学过医术,我们都没有。” 胡忧摇摇头道:“旋日现在看来帮不了我们,踏星,你来吧。我需要你的帮忙。” “嗯。”踏星用力的点点头,走进刚搭好的帐篷里。 “哲别,你负责警戒,别让任何人靠近。” 哲别点头问道:“大人,要不要联系候三他们?” 胡忧想了想,道:“不用了,各小队的位子离我们都很远,再说他们来了也没什么用,人多反而容易暴露我们现在的位子。” “是,大人,我知道了。”哲别挽起弓箭,去执行警戒任务。 “扶辰,你照顾好你家小姐,她的病还没好,身子很弱。顺便呢,把这些药煮一下,武火烧开,文火熬大约十分钟。五碗水煮成三碗。”胡忧说着把刚配好的药交给扶辰。 扶辰流着泪道:“好的,扶辰知道了。姑爷,你一定要救旋日和纳月。” “放心吧。”胡忧点点头,走进帐篷里。 帐篷里,胡忧定了一会神,这才说道:“好了,现在我们开始吧。纳月的伤轻一些,我们先从她开始。” 帐篷里的一块大石头上,胡忧已经把他的全部家当都拿了出来,加工过的,原生的草药扔了一大堆。 看着踏星一点点的把纳月身上的衣衫剪开,胡忧的眼睛有些发红。那如玉的肌肤,顽皮的大白兔,粉嫩的红樱桃,真是勾人眼球。就是那插在左胸下的箭矢,看着让人神伤心痛。 “踏星,你恨我吗?”胡忧边检查的纳月的伤口边问道。说说话,能有利于心情放松。胡忧的手,现在抖得很厉害。江湖医生现在要当神医来用了。 “恨!”踏星毫不犹豫的回答。如果不是欧阳寒冰的关系,她早就和胡忧拼命了。四姐妹之中,她可是追踪暗杀的高手。她真下定决心杀胡忧的话,以胡忧的身手,不见得能跑得掉。 “真坦白。”胡忧笑笑。他发现就算是四胞胎,这几个姐妹的性格也不一样。扶辰是那种可爱小妹妹型的,喜怒都写在脸上。而踏星则是冷酷型的,脸上几乎没什么表情,这一点到和胡忧第一次在哥伦比亚军校见到的欧阳寒冰有些像。 “如果你救不了旋日和纳月,我一定会杀了你,然后再自杀。”踏星看着胡忧的眼睛道。 “放心,我不会给你这种机会的。按好了。”胡忧说着猛的拔掉纳月身上的箭矢,一股血液像喷泉一样,喷在了胡忧的脸上。 “啊!”纳月惨叫一声,马上再次晕了过去。 胡忧扔掉手中的箭矢,马上把早就准备好的止血药死死的按在纳月的伤口上,在没有任何的麻药之下,纳月就算是已经晕过去,依然疼得身体不停的抽动。 跑江湖的,最拿手的就是伤药。因为这个保命的东西,绝对不能假。大约过了三四分钟,纳月身上的血慢慢的止住了,身体也不再抽动。 章节目录 第68章 江湖医生(下) 旋日的问题要比纳月严重的多。.胡忧的那一箭,整个贯穿了她的身体,不但造成相当大的贯穿性伤口,而且还伤着内腑,能不能救活,胡忧还真不敢说。只能看旋日的命是不是够硬了。 胡忧再一次的为旋日检查伤势,虽然之前胡忧已经帮她上了止血的药,但是旋日被对穿的身体,还是止不住了一直再流血。此时最好的处理办法,是为旋日输血,可是胡忧做不到,一来没有这方面的所材,二来没有血液分析设备,随便乱输血,弄不好旋日这条美丽的生命,直接就没了。 忧叹了口气,死马全当活马医吧。 “踏星,你那里有没有锋利的匕首?”胡忧叫住端着药进来的踏星。他刚刚才想起来,鲁游打的箭,一般的利器是弄不断的。 “你看这个行吗?”踏星一伸手,一把黑色带金色暗纹的匕首出现在了她的手里。 “屠龙匕?”胡忧看着那些金色的暗纹念道。 “什么?”胡忧的声音有些含糊,踏星并没有听清楚。 胡忧这才想起来,踏星应该也看不懂这些以暗金纹构成的疲门暗语:“哦,我说你这匕首挺漂亮的,叫什么名字?” 踏星摇摇头头:“匕首还要起名字吗?我不知道,听说这是我父亲留给我们四姐妹的唯一东西。” 忧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道:“你把药给纳月喝下去后,马上过来,你需要你的帮助。” 踏星走开之后,胡忧再次打量手中的匕首。屠龙匕,没想到宁南帝国也有这样的东西。换日弓,飞天抓,屠龙匕,之后还会有什么呢,它们又在哪里呢?全找齐了又会怎么样? 胡忧脑子里再次升起了这样的疑问。一伸手,拿出一支换日箭,屠龙匕一挥,箭身轻轻一震就分成了两段。 “好锋利的匕首。”胡忧心中暗赞。 “准备好了吗?”胡忧看向踏星。经过仔细的观察,胡忧还是决定把箭从旋日的背后拔出来,让箭完成整个对穿的过程。 星哼了一声,看着旋日身上的伤,她深感到自己身上相同的位子,也一阵阵的疼。很小的时候她们四姐妹就发现,在她们的身上,有一种很奇的心灵感应。如果说四姐妹有一个伤着了,其他三个也会感觉到同一部位不适。又或者一个人的心情不好,其他三个也同样会感觉心情莫名的烦躁。 胡忧长吸了一口气,一手按着旋日的光滑的粉背,一手紧紧的抓着已经屑掉了箭尾的箭矢,猛的一拉。 “嘶咔!” 箭矢与骨头摩擦发出了一种让人牙酸的声音。 “快按住伤口。”胡忧叫道。 实际上胡忧就算是不叫,踏星也已经这么做了。大把的止血药粉被按在旋日的伤口上,足足过了近五分钟,伤口流出的血才算止住。从头到尾,旋日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仿佛已经失去了感觉一般。如果不是她的身体依然是温暖的,胡忧几乎要认为她已经死掉了。 “呼!”胡忧重重的出了口长气,坐在帐篷边的一块大石头上。让他这么一个江湖医生来进行这种大手术,真是赶鸭子上架。 欧阳寒冰没等胡忧出第二口气,马上问道:“旋日和纳月怎么样了?” 胡忧说道:“现在还不知道,要等过了今晚,她们醒过来了,才能知道。”刚才的药里,他加了几种麻药。在药力的影响下,旋日和纳月今天是不会醒来的。至于明天她们能不能醒来,那就得问问老天爷了。 “还要明天才知道吗。”欧阳寒冰有些黯然的低下了头。虽然她也知道两女的伤很重,但是她还是希望胡忧告诉她,两女已经没事了,很快就会醒来。 “嗯,明天就能知道了。”胡忧说着站了起来。 “你上哪去?” “药品不多了,我四处看看,能不能找到有用的草药。我很快会回来的。” 这一夜格外的漫长,包括身上还有病的欧阳寒冰在内,谁都没有合过眼。哲别和踏星轮流的负责警戒工作,扶辰照顾着几个伤员,而胡忧每过半个小时,就会检查一遍旋日、纳月的情况。然后就是把欧阳寒冰抱在怀里,低声的安慰着。 就在刚才,扶辰向欧阳寒冰报告了宁南帝国近期的情况。欧阳寒冰失踪之后,宁南帝国老皇帝欧阳向天非常震怒,已经连杀了好几个办事不利的人,并扬言要对安融出兵。 不过安融和南宁之间相隔着的曼陀罗帝国,是不可能让宁南帝国的军队穿过国界的,所以现在间接使得曼陀罗帝国和宁南帝国的关系相当紧张。 四侍女这次是私自跑出来的,她们的目的是找到欧阳寒冰并带回去。从欧阳寒冰的口中,胡忧了解道,以旋日为首的这四个姐妹花,从小就经过最严格的训练,不但负责欧阳寒冰的起居饮食,还负有保护任务。如果不是胡忧和哲别箭法奇准,一但让她们近身,再多几个胡忧哲别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胡忧很想问欧阳寒冰,为什么在哥伦比亚军校和被林正风抓的时候,四侍女都不在她的身边。不过他自己想想,也就知道答案了。肯定是欧阳寒冰厌倦了到哪里都有人跟着的生活,才不让四侍女跟着的。请得起保镖的有钱人,大多都有这毛病。 再漫长的黑夜也有过去的时候,无论人们愿不愿意,阳光还是再一次重临大地。 天慢慢的亮了起来。 胡忧收回按在旋日额头上的手,眉头皱在了一起,他最不愿看到的事发生了。旋日和纳月都有被感染的迹象,她们都在发高烧。 “大人,她们怎么样?”哲别偷偷的在胡忧的耳边问道。一夜没合眼的她,眼睛红红的布满了血丝。 胡忧摇摇头道:“情况不太。” “那怎么办,我看我们还是想办法跑吧。踏星和扶辰现在看我们的眼神越来越不对了,我怕她们会干出什么事。”哲别瞟了外面一眼道。 胡忧瞪了哲别一眼道: “跑什么跑,有欧阳在,她们不敢怎么样的,欧阳是主,她们是仆,她们敢动我?” “那可不一定,咱们干掉人家两个姐妹呢。话说起来,你那一箭也太恨了,居然把旋日给射了个透穿。”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那是在打仗,怪得了我吗?我又不认识她们。早知道她们是欧阳的侍女,我才舍不得下手呢。” 还说什么不死鸟,我看就一大色狼。哲别在心里嘀咕着,不过这话她可不敢说出来。 “大人,我看咱们还是想办法找到候三他们,至少调一个战队过来。不然万一有什么事,以咱们两个人的身不过人家。我敢保证,她们这次肯定不会再给我们射箭的机会。” 哲别看胡忧愣在那不知道想什么,半天不回答,不由又出声道:“大人,你听到我说话了没有。” “别吵,我有办法了,之前怎么没想到呢,真是的。” “什么办法。” “蜂蜜,快把那些蜂蜜给我。快点。” “大人,那些蜂蜜.......” “别装了,你以为我不知道,那些蜂蜜你全偷偷装进水袋里了。快拿出来,要丰胸,我改天再帮你弄点好的。实在不行,我就帮你亲自出手,保证帮你弄对大白兔。” . , 章节目录 第69章 慈不掌兵(上) 哲别做梦也没有想到,胡忧会当面说出这样的话来。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一下闹了个大红脸,咿咿呀呀的好一会,都没有说出话来,只知道在那里瞪眼。 实际上,在以前的江湖圈子里,胡忧的嘴溅是有名的。从七岁开始,就一直生活在那种下九流的环境里,跟着个以坑蒙拐骗为生的师父,又从来没有上过正规的学校,那能出得了什么好鸟。 现在的胡忧已经算是收着性子的了,不然找个脸皮薄点的人,丢到胡忧的面前。胡忧光用嘴都能弄得他要去自杀。 “快点,人命关天,先救了人再说。”胡忧看哲别还在那里愣着,不由又开口道。 其实哲别有些误会胡忧了,这次胡忧还真不是有心对她口花花,全是为了救人心切。 “哦。”哲别红着脸点点头,把水袋解下来给胡忧。 胡忧接过,拿在手上掂量了一下,足足有大半水袋蜂蜜,在心里点点头,有这么多的话,想来应该是够了的。蜂蜜是百花之精,无论是营养方面,还是药效方面,都有很不错的表现。特别是它的解毒杀虫能力,更是比一般的草药强得多。细菌是西医的说法,在中医来说,那就是虫。 胡忧不知道蜂蜜对箭伤的效果怎么样,他只知道,蜂蜜对治疗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蛔虫病、肿恶毒.......等等全球各种疾病都有作用。事实上,蜂蜜也是江湖医生最喜欢用的一种跳方。不过江湖人用的都是江湖货,那些个蜂蜜大多都是假货,现胡忧手里的这些,可是真正的野生好货。 胡忧拿了个碗,倒出大半碗蜂蜜,也不兑水,就那么给旋日和纳月分别灌了下去。她们的身体太虚弱,得先给她们补充点营养。蜂蜜可是纯天然的葡萄糖,对她们好处大大。 做完了这些之后,胡忧从戒指里拿出了一颗草乌,在一块干净的石片上,小心的研磨了起来。 平常的药既然没有效果,胡忧只能挺儿走险用毒药了。不懂医术,或是医术不高的人,都会以为毒药就只能毒死人。他们却不知道,毒药乃药中之王者,只要能够驾驭它们,它们往往能收到普通草药达不到的效果。从兵法来说,如果说普通草药是正兵的话,那么毒药就是奇兵。以正御敌,以奇胜之。 胡忧端着以生川乌,生草乌,生半夏,生南星,生马钱子配出的五虎散,来到旋日的身前,看着旋日那娇美的小脸,高崇的双峰和那雪白,粉嫩的肌肤,他又有些犹豫了。 江湖中人,一惯爱剑走偏锋。疲门中人与其他七门全属骗人不同,疲门对于医病,还是有一定的真本事的。疲门医病下药,常常会有这么一句话——治得好是你的运,治不是你的命。 有些人以为这指的是江湖医生下药没个准,全是碰运气,实事上,这话并不是这么理解的。 这句古话以现代白话的理解,是说一些重病之人,在正常医院已经没有任何可能医好的情况之下,在看不到任何希望之时,去救助于那些有真本事的江湖医生,也许还有一线的生机。 因为江湖医生敢用在正归医疗制度之下,医生所不敢用的药。如果你的身体能够适应这种药,那么你就可能会好。如果你不能适应的话,那就会加重病情,甚至会死。这是就命与运。 五虎散就是江湖医生的一种偏招,它是刀枪箭伤的圣药,但是一般的医院是绝对不敢开给病人的,因为它有巨毒。就算是江湖医生,会用也不会常用。因为现代人已经不再懂得感恩,你救了他的命,他不见得给你好。治死了他,那你就完蛋了。能骗到钱的地方多多,何必兵行如此的险招呢。 但是胡忧此时却不得不用,以旋日的伤势和并发症来看,如果再得不到有效的控制,她就很可能会死。以现在的医疗条件,胡忧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办法,只能拼一拼了。蜂蜜只能补身,对于箭伤,它还差了点。 “旋日,看你的命了。” 胡忧一咬牙,把调入了五虎散的蜜糖水给旋日灌了进去。在灌了大把半之后,胡忧把剩下了一小半,灌进了纳月的小嘴里。以胡忧最开始的判断,纳月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可是她到现在还没有醒过来,而且开始发烧,胡忧不得不冒险也给她来一些。 做完了这一切,也就没有胡忧什么事了。剩下的要看旋日和纳月自己,生与死,已经不是胡忧能够左右的。 胡忧没有告诉任何人,他给旋日和纳月下了最剧烈的毒药五虎散,他只是交代了之后走进帐篷的扶辰不要动两女,然后就走出了帐篷。 找了一块大石坐下,随手拔根草咬在嘴里,胡忧开始想着自己的事。等这边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他就得回到自己的队伍中去了。 不死鸟特战队,这是胡忧为自己打造出来的队伍。哲别已经不只一次的问过胡忧,为什么把这支队伍分成三十几个战队,让他们各自为战,除了让候三的情报部送些情报之外,胡忧这个最高指挥官一点都不会理会他们。 对于这个答案,胡忧就连与他最亲密的哲别也没有告诉。为什么要这样做,胡忧知道自己的理由,绝对不能公开。 胡忧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胡忧在进行优胜劣汰。胡忧没怎么带过兵,但是在江湖上长大的他知道什么叫做丛林法则,适者生存。只有有本事的人,才能在这种战争的环境里生存下来。 不错,胡忧手下的这三千人,算得上好兵,但是却算不上精兵。怎么样才算精兵?在胡忧看来,只有那种在战场上百战余生,不死不残的兵,才算的上是精兵。 胡忧想要真正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精兵部队,那么他所要进行的第一步,就是筛选。怎么样一个筛选?很简单,用战场就可以。战场从来都是最残酷,也是最真实的。它不会说慌骗人,倒在战场上的,没有精兵,只有死人。只有那些上过战场不伤不残的人,才称得上的精兵,才是胡忧想要的兵。 把所有部队分组给仍在敌战区里,不过是胡忧的粗筛而已。这叫做小队练胆。即能锻炼各战队长的指挥能力,又能锻炼个个士兵对战场的适应能力。 总是跟着几千几万的大部队走,有战况一哄而上,打不过一通乱跑,是锻炼不出精兵的。只有让他们经历过为生存而战的苦,他们才会懂得怎么样让自己在战场上生存下来。 第一阶段的战斗,胡忧给每队都划定了各自的位置区域,那时候安融人还不知道有这个一个战队在敌后,这样便于各小队的适应。 第一阶段之后,胡忧已经传令各战队各自为战,只要他们愿意,随便他们怎么样发动对安融后勤的进攻,除了情报队会给全们提供所需要的情报进,胡忧不会给他们任何的命令。现在正在进行的就是第二阶段战斗。所以胡忧出不出现,不死鸟特战队都能够自由的出击。 第三阶段的话,胡忧就要把所有的部队重新集结了。胡忧要亲自率领他们,去打几个大仗。在冲击安融人的同时,更进一步的筛选部队。 胡忧相信,在经历完这三个阶段之后,自己就将真正的拥有一支不错的部队。这是他的期望,也是他的希望。如果给这支部队定下人数的话,胡忧希望是一千人。他没有忘记自己是一个偏将,手中所真正掌握的人数,不过就是一千人。 , 章节目录 慈不掌兵(下) 三千多人,最后留下一千,战损七成。\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在别人看来,胡忧这样的筛选,太过于血腥。但是如果能换一个角度来看问题的话,很多人就不再会这么想了。 首先,打仗本来就是会死人的。相比起那些无能的将军,几万几万的损失掉士兵的性命,胡忧并不觉得这种做法,会过于血腥。因为胡忧至少可以保证,这三千人的部队,不出大意外的话,最算像这样一直被扔在敌后,到战争结束,至少有五百人可以活下来。经过三个阶段的筛选的不死鸟士兵,安融人要想杀死他们,可就不太容易了。他们已经拥有了活命的本钱。 胡忧敢说让自己的部队有六分之一活到战争结束,别的将军,有谁敢说这样的话吗? 军团长苏门达尔恐怕也不敢这么说。根据胡忧最新得到的情报,在苏门达尔亲自领军的令归,八万的驻军,已经在安融的进攻下,阵亡掉两万了。而副军团克雷斯波所防卫的峒独,则战况更加的艰难,峒独的五万守军,现在已经不到两万。 安融的军队完全像胡忧在战前分析的一样,死死的占据着金骨山,手中二十万大军,以压倒性的兵力优势,想打令归打令归,想袭峒独袭峒独,苏门达尔这几个军团头子,一开始似定的以犄角之势对抗安融军的计划,跟本就没能实现。 金骨山这个要命的地方,无论是距离令归还是峒独,都是十里。探子就算是探到安融人在集结军队,都不知道他们打算攻令归还是打峒独。战争从一开始,暴风雪军团军团就全局都陷入了被动。 五万士兵,在有城防的情况之下,就那么死掉了。如果当初军部认真的考虑胡忧重兵把守金骨山,以三点对抗安融大军,那么十三万对抗二十万,就算是兵力差了一些,但在进可以攻,退可守,三点相互支援,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哪会让人家打得那么惨。相比起他们这种错误,胡忧的筛选损失,又算得了什么。 慈不掌兵,这是胡忧在升为偏将时对自己说过的第一句话。‘一将成名万骨枯’,胡忧的师父虽然只是一个靠骗人讨生活的江湖医生,但是他经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当胡忧在山洞里,亲手一根根打断自己的骨头,再重新接起来的时候,他就深刻的知道,要想不成为‘万骨’,不但要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要狠。 “在想什么呢,想得那么咬牙切齿的。”欧阳寒冰柔柔的声音在胡忧的身边响起,病还没好的欧阳寒雨,脸色苍白得让人心疼。说实在的,她虽然是一个公主,但是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胡忧感觉她更像一个邻家女孩。 “没什么,只是在想一些事而已。”胡忧伸手把欧阳寒冰抱入了自己的怀中。来到这个世界,胡忧知道,自己变了。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变得有些可怕。在原来的世界,他最多也就是骗骗人,怎么可能对旋日射出那么要命的一箭。此刻,胡忧的心里,是有自责的,但是他同样也知道,要想在这乱世生存,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几乎没有其他的选择。如果同样的事件再次发生,他还是会这么做,而且会射得更准。这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无人可以逃脱。 欧阳寒冰顺从的让胡忧抱着,看着胡忧那眼中的血丝,她有些心疼。对于胡忧射杀自己的侍女,她从来没有真正的怪过他。欧阳寒冰同样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之下,胡忧没有半点的选择。如果当时不下手,谁知道现在情况是怎么样。 “还在担心旋日她们吗?”欧阳寒冰冰凉的小手,轻轻抚过胡忧的额前,想要把他的眉头给抚平。 “我相信她们会好起来的。”胡忧把脑袋埋进欧阳寒冰的怀里,闻着她身上的馨香,让自己的杀欲能平复一些。他本是一个混江湖的小骗子而已,虽然知道在这个世界自己应该怎么做,但是有时候,他还是需要一丝温柔。 “我也相信。”欧阳寒冰就那么让胡忧抱着,一动都不动。静静的,仿佛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人。 “小姐!”不知道过了多久,扶辰的声音,打破了这样的宁静。 “怎么了?”欧阳寒冰没有离开胡忧的怀抱,就这么开口问道。 “纳月醒了。”扶辰看了胡忧一眼,一脸欣喜的说道。 “真的!”欧阳寒冰一下也高兴了起了。 “旋日呢,她醒了没有。”胡忧把头从欧阳寒冰的怀中抬起来。 “还没有,不过她的呼吸比之前平稳了许多,应该是已经有了好转。” “走,我们去看看。”胡忧拉着欧阳寒冰的手道。 “嗯。” 踏星守在纳月的身边,看胡忧进来,拉过毯子,盖在纳月的身上。虽然之前因为治伤的关系,胡忧什么都已经看到了,但是这时候踏星却不想再让胡忧占便宜。 “小姐。”纳月看到欧阳寒冰,弱弱的叫道,还动了动身子,看似想要起来。 欧阳寒冰快步走过去,轻轻按住纳月道:“别动,你身上有伤,还没好呢。” 纳月刚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胡忧,脸色一变。欧阳寒冰从小跟这四姐妹一起长大,当然知道纳月此时的想法。她对纳月摇摇头道:“不用紧张,这是姑爷,你们之前是误会了。” 胡忧此时也靠了过来,含笑的对纳月说道:“我现在可是你的主治医生哟,你可不能对我生气。 呵呵,醒了就没事了,过几天我保证你活蹦乱跳的。” 纳月看看欧阳寒冰,又看看踏星和扶辰,有些急着的问道:“旋日她怎么样了,我亲眼看到这个坏.......他射中了旋日。” 胡忧抢在几女这前说道:“旋日比你伤得还轻呢,她刚刚睡着,晚些才能和你说话。 来,我先帮你看看伤势。” 听道胡忧这么说,几女都没有再开口。她们都知道,纳月才刚刚醒过来,不能太激动。 纳月听说旋日没事,也松了口气,注意力很快就落在了胡忧的身上。她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上没有穿衣服,可是胡忧却一点没顾及的拉开了她身上的毯子。他怎么能那样的。 胡忧事实上跟本不是检查什么伤口,伤口早就被上药包了起来,不用透视眼是看不到的。他就是不爽踏星见着他马上给纳月盖上毯子,小小的报复一下而已。 “好了,看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你们可以聊一会,不过纳月不要说太多话。 我去给纳月配些药,让她吃了之后,好好的睡一觉,这样对伤口有好处。”胡忧盖回毯子,对欧阳寒冰道。 胡忧刚准备出去,突然‘咦’了一声,走向旋日。旋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张开了眼睛。他们刚才的注意力全都在纳月的身上,没有谁留意这边。 “美女,你醒了,感觉怎么样?”胡忧嘿嘿的笑道。 两个女孩都醒了过来,胡忧的心里也松了口气。此时胡忧心中有些小得意,看来自己的医术还行,没白跟师父十三年。最主要是四胞胎姐妹都没事,嘿嘿,以后可有得爽了。旋日,这名字真不错。如果四姐妹一快上的话,还真是旋日了呢。哈哈哈......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旋日和纳月也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这两女不愧是学过武的,身体条件非常的不错。才三天,纳月就可以慢慢的走动了。 章节目录 第70章 血斧战魂(上) 回程的路上,胡忧边走着,边把玩着手里的一个皮囊。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皮囊是红色的,一面有红色的长毛,一面是光滑如镜的皮。 这个皮囊不大,只不过只两只手合起来的面积略大一些而已,是欧阳寒冰临分手前送给胡忧。 按欧阳寒冰的话说,这是一个护心镜。 护心镜胡忧当然知道,他甚至也自制了一个。 这是一种放在战衣胸背部位用以防箭的铜镜。 一般位于胸口正中的位置,多为圆形,正面凸出,较其他部分甲片厚;其表面比较光滑,因此被称作“镜”,在受到攻击时可以起到缓冲、转移正面攻击的作用。 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护心镜基本都是用金属做的,像这种皮质的护心镜,胡忧还真是第一次见,而且还是带毛的。 想起之前欧阳寒冰把这个护心镜拿出来的那个香艳镜头,胡忧不由的有些失神。 这个护心镜欧阳寒冰是直接从贴身的内衣里拿出来的,上面甚至还带着欧阳寒冰身上的体温。 想到这个护心镜所放的位子,胡忧就不由很恶意的在想,如果这个圆型的皮质护心镜,在多一个,然后用细线穿起来,再带在身上,那会是什么?胡忧邪邪的笑了笑,把思绪拉回到这个护心镜上。 胡忧用刀试过,这个皮制的东西,确实是刀不能伤。 这东西之前在欧阳寒冰的身上是没有的,想来是日月星辰四侍女与欧阳寒冰汇合之后,才给欧阳寒冰的。 说起这日月星辰四侍女,胡忧更想得到的是踏星手中的那把屠龙匕,而不是这个看起来像个罩杯的东西。 不过因为那是四侍女的亲人留给她们的唯一东西,胡忧不敢开口。 就算胡忧是一个从小就靠着骗人吃饭的江湖小混混,他也不好意思在重伤了人家两个姐妹之后,再厚着脸皮问人家要那唯一的家传之物。 胡忧正想着,突然脚上一滑,整个人失去了平衡,虽然努力的稳住身子,没有让自己摔倒,但是手中的那个护心镜却飞了出去。 “咣!”“大人,你没事吧。” 哲别急忙问道。 “没事,只是脚滑了一下。” 胡忧摇摇头道。 “大人,我们现在可是在敌占区耶,你就不能用心点吗,走路都不看路的。” 哲别有些气恼的说道。 自从和那个宁南公主分开之后,胡忧就不时对着手中这个什么护心镜呆。 这在哲别看起来,很要不得。 “这东西,还是我帮你收起来好了。” 哲别说着想到把那个护心镜没收掉。 “别动。” 胡忧阻止住了哲别的动作。 哲别气得直瞪眼,却又没有半点办法。 “这东西有古怪。” 胡忧把护心镜捡回来,仔细的看着。 他早就觉得这东西不太像什么护心镜,虽然它确时有护心镜的功能。 刚才这个护心镜掉在石头上的声音,骗得了别人,却躲不过胡忧的耳朵。 那绝对不是皮草掉在地上应该有的声音。 “大人,这不过是一块皮草而已,有什么古怪。” 哲别看胡忧那么认真的样子,也有些好奇。 古怪,肯定有古怪。 胡忧在心里说道。 因为他刚才用透视眼试过,没想到居然看不透这个东西。 透视眼都看不透,难道还不足以引起胡忧的兴趣吗?要知道这还是胡忧拥有透视眼之后,第一次生这样的事。 可是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等等!胡忧突然转头看向哲别道:“你刚才说什么?”“我说这东西看不出有什么古怪的。” 哲别有些不解的看着胡忧。 “不,不是这句,之前那句。” 胡忧急急的说道。 刚才哲别说话的时候,他瞬间有一种灵感在脑海中闪过,可惜没能抓住。 “之前那句,之前”很多人有时会不经意间忘记自己之前说过的话,哲别想了一下,才想了起来:“这不过是一块皮草而已。” “对,就是这句,嘿嘿,小丫头,你立功了。” 胡忧哈哈笑道。 哲别被胡忧那高兴的样子弄得满头的雾水,她明不明白胡忧说的是什么,又是什么东西立功了。 “你没看过鹿鼎记?哦,对了,你不可能看过。” 胡忧摇着手中的护心镜道:“你刚才说得不对,依我判断,这不是一层皮,这是两层,或是好几层皮。 咱们想办法把它弄开,就知道答案了。 说不得我这次要当当韦小宝了。” 从刚才的撞击声音看来,这个皮囊里,肯定夹藏有什么东西。 “把它弄开?它可是刀不能伤的,怎么弄?”哲别早已经习惯了胡忧的口中不时蹦出些听不懂的词,她只关心自己听得懂的部分。 “刀不能伤,并不代表就不能弄开,肯定有办法的。” 胡忧干脆找个地方坐下来,仔仔细细的观察起手里这东西。 反正他也不赶时间,早一天晚一天招集部队,对他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嘿,还找不到你。” 以胡忧的贼眼,很快就现了端倪。 原来在皮囊的边缘隐蔽之处,有一小段像拉锁一样排列着的东西。 这个世界也许没人能看出这精巧的设计,但是胡忧是什么人呀,在以前的那个世界,连三岁小孩能明白拉锁是怎么回事。 顺藤摸瓜找到拉锁头之后,胡忧只是简单的解开了几道暗锁,就把皮套给拉开了。 “马拉戈壁的,这哪是什么护心镜,这不过就是一个皮质好一点的皮包嘛。” 胡忧兴奋的说道。 “让我看看这里面有什么。” 胡忧想像着能从这皮包里拿从的东西。 珠宝?藏宝图?马拉戈壁的,可千万别是信用卡,这鬼地方可提不了款。 “咦,这是什么东西?战斧?”看着自己从皮囊里拿出来的东西,胡忧觉得自己的脑袋在阵阵的晕。 此时出现在胡忧手里的,是一个小斧头。 它样子就几乎和北美印第安人用来捕猎野兽时的轻型短柄飞斧一样一样。 一面带尖,一面弧形带刃,造形非常漂亮,可是只有巴掌大小,这玩艺能干什么?胡忧想找些文字说明之类的东西,可是把皮囊翻了个遍,什么也没有找到。 战斧的斧身上,也没有任何的文字。 “奇了怪了。” 胡忧嘟嘟囔囔着,心里老大的不服气。 在他看来,没有谁会这么无聊,做一个这么好的皮囊来装这么一个没用的,像个装饰名的东西。 胡忧不死心的又用透视眼去看那皮囊。 这一看,又让胡忧愣了一下。 这次又能透视了。 胡忧在心里暗道:“这么说来,问题不在皮囊身上,是这个小战斧。” “哎哟。” “大人,怎么了。” “没事,没事。” 胡忧揉着眼睛,刚才他用透视眼看了小战斧一眼,一阵强烈的反光,晃了他的眼睛。 “难道这东西与精神力有关?”胡忧脑中灵光一闪,心痒痒的马上想试试看,不过他今天连着用了几次透视眼,所拥有的精神力已经用完了。 从第一次现精神力到现在,胡忧对精神力的理解比以前多了不少。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可是在增加精神力方面,却非常的缓慢。 一直以来,胡忧都按着从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书上,说的方面练习着精神力,这都快一年了,也不过只是改善了透视眼的一个时间限制。 胡忧一直怀疑那本的方法有问题,但是他也无从证明,是不是还有别的方法。 因为除了在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上,记有关于这方面的东西外,胡忧得不外其它相关的资料。 , 章节目录 第70章 血斧战魂(下) 第二天一大早,胡忧没有像平常那样,马上开始身体的锻炼,而是背过哲别,把那柄小战斧拿在手里。. 因为有了昨天的教训,胡忧没敢再对小战斧用透视眼。 他稍稍作了一下准备之后,以使用换日弓的方便,把精神力集中于小战斧上。 精神里一灌里战斧之中,胡忧猛的就觉得手中一重,然后就什么感觉也没有了。 “马拉戈壁的。” 胡忧足足看着手里的小战斧近两分钟,才从口中吐出这个词。 震惊,无比的震惊。 刚才那一瞬间,时间虽短,但是以胡忧的眼力,足可以把刚那的事,看得清清楚楚。 就在胡忧把精神力灌入小战斧的瞬间,战斧浮现出了两个古朴的大字——血斧。 在字体浮现出来的同时,整个血斧像吹气球一样,瞬间就大了几十倍,重量也同步的增强。 胡忧可以感觉得到,在那一瞬间,手里的这把小战斧,与一把真正的战斧没有任何的分别。 古朴而锋利,斧头呈立体倒三角型,斧柄刚直而不滑手,尾部略略上翘,有一小锤。 整把战斧如和田白玉一般,晶莹透亮,却又杀气腾腾。 对,就是杀气腾腾。 让胡忧呆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为那突然变大的战斧。 胡忧行走江湖多年,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见过,一个东西突然会变大,只能让他感觉到惊奇,还不至于让他呆那么久。 真正让胡忧呆的原因,是来自战斧里的那股杀气。 在战斧变大的瞬间,胡忧的心里涌起了无边的战意。 那是一种我自横刀向天笑的霸气,是那种天大地大,唯我独尊的气势,当然,还有一种射出精华之后的疲惫。 胡忧身上的精神力太过弱小,只一瞬间,就被战斧给抽了个干净。 如果不是长期自我锻炼出来的那股毅力和狠劲,他现在肯定不会是站着,而是趴在地上。 “这个世界的东西,真是太古怪了。” 良久之后,胡忧才喃喃的说道。 通过血斧那两个字,胡忧知道,这柄战斧和之前得到的换日弓、飞天爪并不一样。 相比起来,这战斧要更神秘。 换日弓和战斧都涉及到了精神力的运用,这让胡忧不得不对精神力更加的重视起来。 胡忧知道,所谓的精神力,就是意念,为生物体脑组织所释放的一种不可见的力量。 现代科学一直有所研究,但是收效不大。 再次回忆刚才战斧变大的瞬间,和以往自己使用换日弓的感觉相对比。 胡忧知道,如果自己的精神力能足够强大,那么无论是换日弓,还是战斧,都将会变成自己的神兵利器。 可是要怎么样提高精神力呢?胡忧再次把王富贵老婆王张氏那里,得到的那本书给拿了出来。 每次看到这本书,胡忧都有些想笑。 因为这本书开篇就说,此乃修仙之书。 修仙?在胡忧的理解,这和神棍差不了多少。 江湖下九流里出生的他,对这种事物,见得太多太多。 以他的经验,越是神秘的东西,就越假得厉害。 魔术神秘不?假的!胡忧看这本书,并不是为了修仙,而是想找到一种有用的精神力锻炼方法。 这本书里有没有记录这样的方法?有!不过太杂太乱了。 这本书里记录了各种的‘修仙’办法,一条条看下去,足可以让你看到爆头。 但是在胡忧看来,真正有用的,不见得有多少条。 看了个乱七八糟之后,胡忧不由得又回到了之前他练习过的那个方法。 虽然这个方法,无论怎么看,也不可能修得成仙,但是胡忧觉得,它多少有点用。 至少胡忧真正的证明它确实能让精神力增加。 这个方法是什么?书中写得很复杂,但是在胡忧总结出来之后,就两点——注意力和记忆力。 按书上的理论分析,精神力就是注意力和记忆力结合出来的成果。 刚开始的时候,胡忧之所以选择这种方法来练习,就是因为它比较靠谱。 不像那些动不动就七天不吃饭,或是跳火坑什么的,那些方法有没有用暂且不论,要命那是肯定的。 “从今天开始,加强注意力和记忆力的练习,就这样!”有了结论之后,胡忧把书收起来。 说起这书,胡忧不由的有些感慨。 来到这异界还不到一年,自己这个连正归学校都没有上过的人,都得了多少本书了。 在王张氏那里得了本‘修仙’的书,乐同城的史太公给了给本故事书,在那巴坡时又了本马里兵书。 我的天,还好没有立志做赌圣,不然这‘输输输’,一本接一接本的书,就足够要自己输死。 “大人,你在干什么呢,大老远的就看到你在这边咬牙切齿的。” 哲别一脸孤疑的问道。 哲别的手里抱着套胡忧的衣服,那是拿来给胡忧换的。 因为以往胡忧每次锻炼完了之后,衣服总是会被汗湿掉。 “哦,你来了。” 胡忧这才看到哲别。 因为精神力被战斧抽掉的关系,胡忧的注意力很涣散,如果不是哲别说话,胡忧几乎就没有注意的她。 “大人,你怎么了,脸色好像很难看的样子。” 哲别注意到胡忧今天的神色很差。 胡忧摆摆道:“没事,许是昨晚没有睡好吧。 时候差不多了,我们收拾一下赶路吧。 这几天已经在路上耽误了太多的时间,今天赶赶,争取在天黑前,和候三他们汇合。” “哦。” 哲别点点头,拿过衣服,准备给胡忧换上。 “不用换了,今天没出法汗。” 胡忧没有要换衣服的意思。 今天都没有运动过,衣服都还是干的,换什么换。 哲别关心道:“没出汗?大人,你是不是哪不舒服?”今天的胡忧太反常了。 哲别跟着胡忧这么久,除了特殊情况外,还没有出现过胡忧特意出来练功却没有出汗的情况。 “都说了没事,快走了”胡忧说着转身就走。 “大人,小心!”哲别惊叫道。 “咣!”“马拉戈壁的,这里什么时候有颗树。” 胡忧摸着脑门骂道。 刚才只顾着说话,都没有看见身后的树。 “大人,你没是吧。” 哲别有些哭笑不得的问道。 这么大一颗树,说撞上就撞上,真的没事吗。 说是赶路,不过因为胡忧的精神不好,只走了一半的路,就不得不停下来休息。 后面的路,哲别说什么也不敢在走了。 那可是要翻过一座陡峭山涯的,以胡忧状态,哲别真怕他会直接走到山谷里去。 第三天的下午,胡忧才和候三汇合上。 今天他没敢再试那柄战斧。 胡忧很清楚,以现在自己的精神力,跟本用了不战斧。 更新更快 所以在精神力没有大进之前,胡忧不打算再动它。 不过那个装小战斧的皮囊,胡忧倒是利用上了。 他想了个办法把皮囊一分为二,成为了两个半球型的东西,然后用线穿起来,让哲别带在胸前。 那带法吗,就不细说了,总之凡是男人,几乎都能猜到。 , 章节目录 第71章 胆大包天(上) “大人,你确定是这里吗?怎么不见候三他们?”哲别不自觉的拉了拉身上的衣服。 从自穿上胡忧给的那件两个半球型的奇怪衣服之后,她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这样做了。 长这么大,哲别从来没有穿过这么奇怪的衣服。 胡忧说这是新型的护心镜,她怎么看都觉得不像。 护心镜不是都只有一个放在左边的吗,为什么右边也有一个呢。 再说了,两个半球型的东西,完全可以做成两个护心镜,胡忧干什么用线穿成一对,让她穿上,而且穿的那个地方,还那么羞人。 “就是这里没错的,你看,这是他们留下的记号,想来他们应该就在附近。” 胡忧肯定的说道,不时拿眼睛去瞄哲别。 对于现了这个时代的第一件女性内衣,有胡忧的心里还是有些小得意的。 每次看到哲别不习惯的偷偷拉衣服,他就有些想笑。 可惜呀,哲别胸前实在是没有什么货,这要是换成让欧阳寒冰穿得话,肯定相当的不错。 这玩艺可比肚兜更能突显女人的曲线呢。 “吱吱!”胡忧和哲别大约等了两三分钟,远处传来几声鸟叫。 胡忧微微一笑,搓指吹出个暗号,然后找了块石头坐下来。 胡忧坐,哲别可没有坐。 虽然暗号是对了,但是做为亲卫,她必须时刻的禁戒着周围的情况。 “大人,可算见你了。 再见不着你,我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候三给胡忧行了礼之后,那嘴巴就突突的往外蹦字。 胡忧皱了皱眉:“怎么,出了什么事吗?”候三道:“三天前,军部派人给我们传了道命令,令归城粮草紧缺,让我们在十天之内,至少弄一万袋粮食回去。” 胡忧听到这个命令,顿时火起,拿眼睛瞪着候三:“一万袋?开什么玩笑,当老子会变还是怎么的。 这是他祖母谁下的命令。” 候三拿军令拿出来,交到胡忧的手里:“大人,这是军团长苏门达尔将军的亲令。 命令在这里,上面有军团长的签字。” 胡忧接过军令,仔细的看着上面的命令,在心里把气强压了下去。 候三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苏门达尔的亲令。 看来就算是玩命,这次也要拼一把。 军令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除了依令执行,没有任何的办法。 在心里叹了口气,胡忧把命令交给哲别,让她收好。 然后拉着候三问令归城现在的情况。 跟据候三的述说,令归现在的战事非常的紧张。 安融人攻得非常猛,令归原来的八万守军,现在只剩下四万多,几乎已经阵亡了一半。 而且粮草告急。 现在守军已经把每天三顿饭改成两顿了。 “安融方面怎么样,他们是攻城部队,应该损失更大吧?”候三回道:“安融的情况我们也不是很清楚,估计他们应该还有十二万人左右。” 胡忧有些默然。 安融这次出兵二十万,还剩下十二万的话,那就是战损八万。 暴风雨军团在令归城死掉四万,峒独大约死了二万五,一共六万五左右。 依托城墙,双方的战损居然如此接近。 看来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已经全都烂掉了。 虽然令归、峒独的城防都不是太好,可那毕竟是占着地利的。 胡忧摇摇头,这仗打得还真够惨的。 这才多少天呀,就死掉这么多人。 依托城墙的防御,都战死这么多,要是平原作战,不知道要死多少。 这令归城现在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绞肉机,每天都有大量鲜活的生命,消亡在兵刀之中。 “乐同方面还是不肯派援兵吗?”“乐同,哼,他们巴不得咱们暴风雪军团全部战死呢。” 候三吐了口唾沫,不屑的说道。 说起乐同城方面的地方守备军,暴风雪军团的人,没有不恨的。 平时无战事,两方吵吵也就算了。 可是现在安融人大军来犯,他们居然还坐在一边看戏。 胡忧对这事也有看法,不过他管不了这些:“算了,这不是我们讨论的问题。 咱们还是看看怎么样弄到这一万袋粮食吧。 你对这事怎么看,咱们要从哪里弄到这么些粮食。” 候三拿出一副草图,放在大石头上,整理了一下语言,这才说道:“一万袋粮食,不是小数目。 无论从时间还是数量来看,我们都只是有一次机。 必须一次过弄够这个数,然后运回城里去。 不过弄到粮食咱们怎么运回城,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嗯,你说得不错。” 胡忧点点头道:“以往我们各战队,都是就地把粮草烧了,只取少量自用。 现在要把粮食给带回城,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这运输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你先说说看,咱们从什么地方弄这么多的粮食。” 候三回道:“无非是抢一部分,跟战区的老百姓借一部份。” 胡忧沉思了一阵,摇摇头道:“不能再去打扰老百姓了。 今年天灾,老百姓都饿死多少人了,那仅有的一点粮食,是他们在这乱世活命的唯一指望了。 我们要再拿走他们的,他们就没法活了。” 胡忧这话说出来,边上的所有人都点头。 胡忧的不死鸟特战队成员,全都是中下层出生的士兵。 他们大多都来自普通的家庭。 他们都明白,候三说的借,实际上和抢是没有什么分别的。 如果执行的这样的命令,那么被抢的那些老百姓,肯定没法活下去。 那里面,说不好,就有他们之中的亲人呀。 候三提醒胡忧道:“这是军队的惯例,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单打安融粮食队的主意,那我们的时间肯定来不急。 从接到命令开始,我已经让各战队尽可能的收集粮食了,可是到现在,我们才拿到了一千袋左右,差得太多。” 胡忧摆摆手道:“你说的我知道。 但是我们现在最紧要的是想到运粮的办法。 不然别说一万袋,就算是一千袋,我们也运不到令归城。 安融人的大营离令归城不过十里,我们跟本没有可能在安融人的眼皮底下,把粮食从这边运过去。 这可不是一两百担粮食,一万袋,那得用要车拉的。” 问题一下又回到了原点,这一路上,大家都在动脑筋,可是直到回到营地,也没有谁想到一个好的办法。 营地里,之前被分散出去的战队,已经全部按胡忧的命令,都收拢了回去。 三千二百多人,经过十几天的以战队为单位的对安融后勤袭扰之后,能回到这里的,还有二千五百多。 比胡忧预想的要好一些。 看来候三选出来的这些人,能力都还不错。 一回到营地,胡忧马上招集各战队队长进行商讨。 各种各样的计划被想出来,又…的全都被否定掉。 两个小时过去,无论是粮食的来源,还是运粮的方法,都得不到一个好的方案。 军帐里的声音越来越大,有脾气暴的队长,几乎都要吵起来了。 胡忧坐在主位上皱着眉,眼中看着这些吵吵闹闹的队长,脑中不断的把自己代入各种各样的场景里。 想像着如果自己是诸葛亮,刘伯温,鬼谷子那些人,现在应该会怎么办。 “唉,真是头疼呀。 如果能有一个军师就好了。” 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 更新更快 现在他已经是偏将,有资格自建府帐,有机会得收集各方面的专材才行。 “奶奶个熊的,惹毛了老子,直接带队杀进安融人的大营去,抱着粮食就跑,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第七战队的阿隆索赌气的吼道。 胡忧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站起来叫道:“阿隆索,把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 章节目录 第71章 胆大包天(下) 胡忧这么一开口,营帐里顿时就静了下来。 那扯着脖子乱叫的阿隆索吓了一跳,脑袋一缩赶紧解释道:“司令,那个,我就一气话,没有别的意思。 你知道的,我是粗人,实在想不出什么法子。” 胡忧骂道:“少给我废话,老子让你说你就说。” 阿隆索不知道胡忧是什么意思,只能硬着头皮,把刚刚的话,又重复一遍:“奶奶奶奶个熊的,惹毛了老子,直接带队杀进安融人的大营去,抱着粮食就跑,我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 同样的话,阿隆索说得完全没有刚才的气势。 不过这已经够了,随着胡忧在地图上一阵乱画,一个大胆包天的计划,在胡忧的脑子里渐渐的形成。 各战队长包括候三和哲别,谁们没敢再开口,全都愣愣的看着胡忧。 看胡忧手里的笔不停的在金骨山打出一个个圈,个个都感觉心惊肉跳的,全拿眼睛瞪阿隆索。 “奶奶个熊的,司令不会真像俺说的,带队冲进安融人的大营,抱着粮食就跑吧。” 阿隆索抱着比较别人大一圈的肚子暗想。 越想越觉得心惊肉跳。 “候三,这是什么地方。” 胡忧指着金骨山的一处地方道。 “那是黄天岭,金骨山的主峰。” 候三回答道。 “那这里呢?”胡忧又指着另一个地方问候三。 “这里是黄花岗。” “从这里能爬上去吗?”候三犹豫了一下,这才回答道:“可以,不过很难。” “嗯,应该就是这了。” 胡忧在黄花岗的位子上重重的画了一个圈。 从地图上看,黄花岗是一个小山峰。 那里与地面有大约百米的落差。 从地图上的地里位置和数据,就能感觉到那里很险。 “大人,你是想”典军里克尔梅试探着问道。 矮子里拔高的,在胡忧的帐下,他算得上是一个有点脑子的智将,最先明白过来胡忧心里的想法。 胡忧丢开手中的笔,扫了在场的所有部下一眼,点点头道:“不错,我准备从这里出手。” “司令,那可是安融人的大营,有十二万军队的。” 第九战队队长维拉骇然道。 他不怕死,但是绝对反对找死。 “就因为是安融人的大营,我们才有可能拿到粮食,并回到令归城。” 胡忧严肃的指着地图道:“你们来看,从金骨山到令归,只不过十公里的距离。 只要我们能成功的拿到粮食,沿着黄花岗一线撤退,就能有机会离开。 粮食,安融人的大营里肯定有,所以粮食来路的问题,就可以解决。 至于运输,这里离令归不过十公里,这个问题也能得到解决。 最重要的是,我们在这里行动,还可以得到我军的接应。 即拿到粮食,又打击得敌人,这么好的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安融人既然要把大营安在金骨山就近打我们,那就怪不得我们就近偷他一把了。 嘿嘿”说到最后,胡忧笑了起来,仿佛带着二千五百人去敌营里偷粮,和他以前跟师父去偷人家的鸡,难度差不了多少。 说起胡忧的军事能力,还不过是个半桶水都不到的家伙,但是偷鸡摸狗的能力,别说是在坐的队战队队长,就算是整个不死鸟特战队,恐怕也没几个能比得了他。 江湖漂泊十三年,胡忧自己都记不得,为了填肚子,他和师父究竟干过多少次偷鸡摸狗的勾当。 也只有他能想得出,用这种办法是弄粮。 胡忧是这里的最高长官,他的话,就是命令。 既然已经定下了这个基调,其他的人就不能再说什么,只能按着胡忧的这个基调,来圆满整个计划。 事实上,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除了这样,他们也再想不出其他更好的办法。 各战队的队长,都算得上是老兵。 虽然胡忧的这个计划,让他们一个个听得小心肝都扑通扑通的跳,但是他们还是硬着头皮的挖空心思,围绕着胡忧的略战,提出一个又一个的想法,尽可能的把计划完善。 这可是要去驻着十二万人的大营里偷粮食,那跟在老虎嘴里拔牙没有什么分别。 一个弄不好,大家伙团吧团吧,还够人家安融人吃顿饱的。 为了自己的小命,谁也不敢大意。 一阵疯狂的讨论之后,一个疯狂的作战计划,终于出炉了。 大家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全都把心给提了起来。 这次真不是开玩笑的,稍有差错,就是一个死。 没有回到令归城里之前,谁敢放松下来。 候三的情报队是第一个被派出去的部队,他们必须要在大部队达到预定地点之前,尽可能多的打探到情报。 胡忧的军事能力虽然是半桶水,但是他比较任何人都清楚,打仗最重要的就是两点,一个是情报,一个是后勤。 无论是多么强大的军队,这两点随便哪一个做的不好,都得玩完。 所以胡忧对情报一向看得最重。 “阿隆索,你这次算是立了一大功呀。 给司令大人出了这么个计策,没看出来,你胆子还挺肥。” 走出营帐,维拉忍不住开口对阿隆索说道。 “我那不过是气话而已,谁知道司令他还真敢那么干。” 阿隆索摇恍着大脑袋,刚才在里面,吓得他后背心都湿了。 “你别说,咱们这个司令跟别的将官还真不一样。 老子当了这么多年的兵,就只见过他这么一个对我脾气的。 说干就干,有胆有色,嘿。 对了维拉,听说你在天湖的时候就跟着司令,你给我们说说,那时的你们,是怎么样的。 是不是也像这样,经常弄出什么顶破天的计划。” 说话的是鲁梅尼格,这家伙是在令归被选进不死鸟特战队的。 很有些特点,个子矮小,却天生是个大嗓门。 小小的脸上,留着把大胡子,远远看去,都不知道是人是怪。 “嘿,说起在天湖的时候,那日子过得,比现在爽多了。” 维拉一挺胸,得意的说道:“那时候司令还是校尉,带着我们三百来号人,每天比射箭,比操练,玩两军对抗。 鲁梅尼格,你说说,你们在驻守安融西的时候,每顿吃什么?”“那不青菜和饭,还能有什么。” “有肉吗?”“肉?今年天灾,还能有米饭吃就不错了。” 鲁梅尼格撇撇嘴。 “看吧,我就知道。” 维拉更是得意,那嘴咧得,都快合不上了。 “难道你们还有肉吃?”阿隆索忍不住问道。 “当然!不过那是在司令来了之后。 之前那日子,兄弟们过得那叫一个苦呀,说出来你们都不相信,我们纵队,顿顿喝野菜粥,还不管够。 饿得我们是一个个脸青脑袋晕的。 司令来的之后,嘿嘿,好日子就来了。 只要你认真操练,基本上都能有肉吃。 还不是一般的肉哟”胡忧看着消失在小树林后的几个战队长,笑道:“这个维拉,嘴皮子到挺不错。” 哲别道:“你的兵,没有哪个嘴皮子差的。” 胡忧笑道:“也包括你吧。 我看你现在就越来越牙尖嘴利。” 哲别想笑,不过却没有笑出来,她一脸担忧的看着胡忧,咬了咬牙,这才说道:“大人,我们这次的计划很危险,要不你就别去了,行不?”“不去?”胡忧愣了一下,他没有想到哲别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胡忧不同意的说道:“做为不死鸟特战队的最高长官,我的部队去拼命,我在一边看着,那怎么可能。” 哲别急道:“可是大人,你是偏将,你完全不用亲自上第一线的。” 胡忧摆摆手道:“你不用多说了,我不去是不可能的。 我不但要去,我还要走在最前面,给兄弟们探路。” 开什么玩笑,自己制定的战略,自己不去,这要传出去,以后还怎么带兵。 有哪个士兵愿意把命交到这样的长官手上。 “大人”哲别的眼睛已经含着泪花,虽然危险还没有遇到,但那是可以预见的,怎么能不让人担心。 哲别现在的心情,是说不出的复杂。 她一方面,高兴自己有这么一个长官。 可是另一方面,她又很担心胡忧。 有时候,哲别还有些恨自己,恨自己的功夫不够好,不然就可以更好的保护胡忧了。 胡忧知道,哲别这是在担心他的安全。 抓紧了拳头,拍拍特别道:“放心吧,我的命硬得很!”这一战,就是不死鸟特战队祭旗之战了。 那老话是怎么说的?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 与胡忧的骡马还没有拉出来相比,在浪天的秦明,已经表现出了自己是一匹千里马的特性。 血修罗之名,已经不仅仅只是在暴风雪军团内部流传,其他军团的人,也都听说了他的名号。 他的资料,甚至已经放在了其他军团将官的桌面上。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72章 亲探敌营(上) 月亮像个大饼一样,挂在天上。 它那永恒而又柔和的光,洒落在大地,洒在一群正在赶路的行人身上。 夜已经很深了,是谁还在赶路?远远看去,似乎是几个男人。 这几个男人深更半夜的,不在家里抱着老婆睡觉,跑到荒山野地里来做什么?难道有病?“呸!”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以压下心中的那份慌乱。 这里是离金骨山不到三公里的一处小挖地。 定下偷粮计划之后,整个不死鸟特战队二千五百人,用了两天的时间,潜到了这个地方。 安融人的戒备明显比以前强多了,相比起从令归从来时的畅通无阻,这短短八十公里的回家路,他们至少避过了十七次安融人的各路部队。 胡忧再次打开手里的那份简易地图,这个地图刚才因为安融人突然出现,被胡忧抓成了一团,现在他不得不再一次的打开,仔细研究着候三情报队得回来的情报。 “欺负人,真是太欺负人了。” 胡忧边看着,还不停的在心里暗骂。 这地图是情报队在山上,利用观望和经验画出来的。 很草,很不详细,能表现出来的东西,不过是冰山之一角。 但光光是这像,就足够胡忧倒吸一口冷气的。 地图上密密麻麻的排列的无数的小黑点。 每一个小黑点,在现实意义中,带表安融人的一个营房。 这些比麻子脸上还多的黑点,换算出来得多少人马,代表着多大的战力,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清楚。 一想到自己还要带队去那里偷粮,胡忧就觉得自己的脚肚子转筋。 这都还不算什么,谁让人家安融人多呢。 可是你本来人马就已经很多了,怎么还把食粮放在整个军营的最中间,这还让不让人偷了。 “你确定粮草是放在这里?”胡忧第三次问候三。 “是的,大人。 整个营地最大的营帐就是在这个地方。 我亲眼看到一个运粮车队在那里卸车,绝对不会错的。” 候三拍着胸口道。 “司令,安融人里有安营布阵的高手。 他们的营地,每一个帐篷之间,都按着一定的顺序排列。 不但帐篷之间相互呼应,而且每一层都不一样,比上次我们偷袭巴雷西的那个营地要更严密,就连黄花岗那处山洼上,都有布兵,我们跟本就没有办法进去。” “我知道你的意思,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没有退路,这个粮食我们必须得拿到。 不然的话,别说军部会给我们个抗命罪,就算不追究,一但令归城破,我们连一点退路都没有。 你别看我们之前小战队袭击,似乎挺容易。 那是安融人不理咱们而已。 一但令归城破,令归以北的地方,就落在了人家的手里。 到时候我们连个难藏的人狗洞都没有。” “司令,有新情况。” 胡忧和候三正在商量的时候,一个候三情报队的士兵跑到了胡忧的身前。 “什么情况?”胡忧忙问道。 “安融人的大营突然动静很大,他们在集合部队。” 士兵回报道。 “集合部队!冲我们来的?”候三心中一惊。 如果真是冲自己这边来的,哪自己这两千多号人,除了夹着尾巴跑外,没有第二个选择。 拿人家祭旗,到时候不知道是谁祭谁。 胡忧摇摇头道:“应该不是,我们的行动一直非常隐蔽,安融人应该还不知道我们就在他们的鼻子底下。 我猜,他们应该是想连夜攻城。 你再去查探,让兄弟们尽量靠近一点,一查到他们的目标,马上来报。” “是,司令。” 士兵单膝行礼,领命而去。 士兵离开之后,胡忧仔细的考虑了一会,对哲别道:“哲别,你传令下去,让各战队做好准备,随时准备出。” “是。 大人。” 哲别跑步离开。 “候三,走,咱们到前面看看去。 在这里看不出个名堂。” “司令,你和我去?”候三瞪大了眼睛。 “怎么,我就不能去吗?”胡忧瞪着候三道。 要比瞪眼,他可不会输给任何人。 “司令,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边很危险,你想要了解什么,吩咐一声就行了,你是部队的最高长官,怎么能深入险地。” 候三脸上冒汗道。 “少给我罗嗦,没看出来你小子比我还能说。 这是命令,马上执行。” 胡忧哼道。 “是,司令。” 说道是命令,候三没有办法。 在军中,抗命可是重罪,严重的连审都不用审,在阵地上就可以直接砍了。 候三算是跟胡忧最久的兵,但是他绝对不敢公然的违抗胡忧的命令。 就这么着,胡忧,候三,哲别再加上两个传令兵,一行五个,向安融人的营地摸过去。 胡忧本有心不让哲别跟来,不过哲别似乎看出了胡忧的企图,她很聪明的把传令任务下达给了传令兵,以最快度回到胡忧的身边,赶上了这最后一趟末班车,以亲卫的身份跟在胡忧的身边,一起行动。 胡忧对此没有办法。 哲别这个亲卫是他定下的,只能随她跟着。 五个人的队伍,并不是并列的。 他们以五人侦查小队的行进方式,由候三在顶在最前面开路,胡忧和哲别在中间,十步之后,是两人传令兵。 五个人的队伍,除了哲别比较菜一点之外,其他的都是潜行的高手。 胡忧虽然是第一次正式的参加这种对战阵的侦查,但是他有十几年偷鸡摸狗的经验,干起这事来,一点也不会比候三这个打猎出生的差多少。 世上的事,本就是这样,到一定的程度,都不过是殊途同归。 无论是偷鸡,打猎还是侦查,无非都是尽可能的不让敌人现自己而已,唯一不同的,不过是敌人是人还是兽。 候三潜行的能力相当的厉害,相对瘦小的身体,此时却成为了他的优势。 只见他在前边忽高忽低,左弯右转,脚步轻柔而又快,虽然相距不过二十多米,有时候他给人的感觉却是那么的不真实。 甚至可以说,他有时候跟本不像人,而像是一条黑暗中不断接近猎物的猎豹。 每跟草,每一棵树,都能成为他隐身的道具。 候三的动作,胡忧看得很清楚。 他心里明白,就算是自己全力像候三这么做,也不见得就能像候三做得那么好。 这个人。 天生属于这样的战斗,他是一个天生的职业侦查兵。 猛然,前面的候三突然举起了手,打出一个有情况的手势。 这些手势都是胡忧参照以在电视里看到的手法弄出来的,虽然因为胡忧记得不是很清楚,有些乱七八遭,很多和原来的差别很大。 但是全队统一学一种动作,就变成了正统的了。 胡忧看到手势,一拉哲别,猫身进了身边的草坐里,连一个头都不露出来。 , 章节目录 第72章 亲探敌营(下) 不到三分钟,一队安融人的小队出现在了候三之前的位子。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这一小队,大约二十多少,看来应该是安融人的哨兵。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算了一下,以他们刚才的度,此时应该刚刚走了一半的路。 也就是说,安融人的前哨,距离大营约在一点五公里左右。 拥有这么多的部队,那么严密的营阵,安融人居然还布这么远距离的前哨,看来安融方面的指挥官,是一个心思非常慎密的人。 不知怎么的,胡忧的脑中,浮现出那个把全身包在黑袍里的人。 那个能在双方距离五六百米的情况之下,就能现自己和欧阳寒冰的人,看来在安融的身份很高。 他会不会就是安融部队的指挥官呢。 哨兵显然并不知道他们的周围趴着这么些人,很随意的按着原定的线路,很快就没了影子。 在确定哨兵离开之后,候三从藏身的位子走了出来,给胡忧几个打了个安全的手势,猫着腰又往前摸。 胡忧五人前前后后躲过了五批哨兵,才进入到了金骨山。 安融人的营地是背山而建的,他们充分利用了金骨山的地势,在山凹处弄起了巨大的军营。 候三有些喘息的说道:“司令,就是这里了。 如果想要看得更清楚,我们得爬上那对面的山,不过现在看来时间不太够。” 在别人看来,候三刚才走得很轻松。 可是他人并不知道,候三这一路走来,要比平时多花了多少力气。 带着个长官潜入敌阵,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心里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胡忧深深看了一眼候三道:“咱们的兄弟现在在哪?”说到潜行,胡忧也许比不了候三,可是说到蒙人,十个候三也玩不过胡忧。 胡忧打七起就开始坑蒙拐骗,多少老江湖都上过胡忧的当。 说到骗人,他可以算是这方面的祖师爷,他一看候三的眼睛,就知道这家伙故意指了条难走的路出来。 那山离着这边那么远,就算是拿到情报,也赶不急送出去。 候三看瞒不过胡忧,只好指出了正确的位子。 “兄弟们在前面的小山坡上。” 胡忧哼了一声道:“我们过去。” 候三看胡忧更要上去,有些急了:“大人,那边真的很危险。” 胡忧的脸色一下就冷了下来:“我知道我在干什么,你只要按我说的做就可以了。 这一次,我就当你是记错了地方,我不希望再有下次。” 虽然知道候三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但是胡忧也不打算惯着候三这个脾气。 部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一切都以上级的指令行事。 除了命令之外,他们不应该,也不可以有自己的思想。 胡忧绝不允许自己的部下弄什么小动作。 思想,胡忧可以有,部下不能有。 “是,司令大人,决不再有下次。” 候三单膝跪下,他知道胡忧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看候三这样,胡忧的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些:“前面带路吧。” 随着候三来到情报员所在的地方,胡忧不由的倒吸了一口冷气。 现在胡忧才知道候三为什么一直不愿意带他过来,这哪是侦察,这简直和玩命差不了多少。 这片地本身的险要,一路上哨兵不断,那就不说了。 单单说想要从这里看到安融大营的情况,就是一个玩命的活。 只从脚下站在的这片地,是看不到安融大营里的。 要想看清楚大营里的情况,必须爬上几颗斜长在山涯边的树,只有那样,才能看到那边的动静。 山涯边的树,因为缺少养份的关系,长得都不是很大,最多也就是比一拳头粗一点,人爬在上面,随着小风,不停的上下摆动,说不好什么时候,就可能会断掉。 就算是树不会断,万一有个闪失,也同样掉下山崖,丢掉性命。 几个情报组的兵,都没有想到胡忧会亲自来到这个地方,看到胡忧的时候,都有些愣。 他们可都是老兵了,当了这么久的兵,还从没来有见过将级的官员亲自跑来侦察情报的。 “情况怎么样?”胡忧主动的开口道。 他可以骂候三,因为候三有错。 但是他却不能骂这些正在用命来收集情报的士兵。 如果没有亲自来到这里,胡忧怎么也想像不到,他们收集情报居然是那么的困难。 一士兵回道:“报告司令,安融人还在集合之中,其目的暂时还不清楚。” 胡忧狐疑道:“还在集合,这么久?”从情报传回营地,再到胡忧来到这里,已经过了大半个小时了,安融人这是要干什么。 “他们集合了多少部队?”“以列队阵型看,大约十万人。” “十万!”胡忧脸色一变,看来自己判断得没错,这是要打大仗了。 不然的话,对付自己那二千多人,派个一万就足足有多了。 胡忧不顾哲别的反对,自己爬上了一棵树。 来都来了,他不能只听着士兵的汇报,他得亲自看看距体的情况。 胡忧爬树,和士兵直接玩命可不一样,他把飞天爪拿了出来,一头抓在树上,一头绑在自己的腰部。 没点安全措施就玩命,那是脑子坏掉了。 胡忧爬着之前,特意看了候三一眼,看他两眼直直的看着他的做作,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他相信以候三的智力,应该已经明白了他刚才没有对士兵骂出口的话。 做这么危险的动作,连条绳子都不绑,那真和玩命差不多了。 胡忧这次可以不骂士兵,但是这次之后,再出现这样的情况,他肯定会骂的。 爬在这样的小树上,下去又是悬崖,胆子小点的人,还真干不了这样的活。 就算明知道自己身上有保护措施,胡忧也非常的小心,等爬到能看见大营情况的地方,他的手心也出了汗。 下面的安融人,黑漆漆的站了一大块。 看着那灯火通明的样子,胡忧突然现,自己之前的判断似乎有误。 如果安融人是想偷袭,似乎不可能打这么亮的灯火。 这不是明摆着告诉人家要去偷袭吗。 要知道情报部队,可不是胡忧明的,军队里本来就有这样的编制。 虽然看不见,但是胡忧相信,令归和峒独方面,同样也派有人出情侦察消息。 正在胡忧纳闷的时候,下面的安融士兵突然同时叫了起来,似乎像是在欢呼什么。 他们的声音在山谷中回响,听得不是很清楚。 好像是在叫什么王子。 王子?胡忧猛的反应过来,他们肯定是在叫安融三王子,自己在哥伦比亚军校的同学,那个曾经派人抓了欧阳寒冰的林正风。 他不是早就已经来了青州吗,难道说,他现在才来到安融大营?胡忧突然有些恨这个世界,这里真是太原始了,军方连个卫星都没有,要不然很容易就能知道,下面正在生着什么事。 胡忧一头雾水的退了回来,把飞天爪收好,问候三道:“有没有别的办法,靠得更近一些。” 候三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没有了,来到这里,已经是很危险了,再往前,想不被现,那是绝不可能的。” 胡忧知道候三这次说的是实话,可是冒这么大的风险,就只能在这远远的看几眼,连下面是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他绝对不甘心。 在胡忧看来,风险和收获一定要匹配。 就像以前他和师父去偷鸡一样。 既然冒着被人家打一顿的风险,那就一定要把鸡拿到,不然就太亏了。 胡忧全力的转动着大脑,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没想到方法而已,只要方法对路,肯定能实现。 想着想着,一个比进敌营更大胆的想法,浮现出了胡忧的海脑里。 这样进去,会被安融人现,如果那样进去呢?看到胡忧脸上挂出的笑,哲别感觉心里一颤。 虽然跟在胡忧身边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但是她对胡忧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她知道每次胡忧这样笑的时候,肯定就会有什么鬼点子出现。 果然,胡忧接下来的话,验证了她的经验。 胡忧问道:“你们说,安融这十几万的部队在这里,士兵相互之间都认识吗?”候三摇头道:“那不可能,除了在同一个部队或是同村的,不然他们相互之间,不可能都认识。”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那就行了。” 哲别小声的问道:“司令,你该不会是想混进去吧?”“聪明,只有打入敌人的内部,我们才能得到消息。 你们应该都抓过鱼吧。 只有混水,我们才能够摸到鱼。” , 章节目录 第73章 好肥的胆子 一阵夜风吹动着树梢,‘沙沙’的声音,惊动了以树安家的鸟儿。 熟睡的鸟儿,睁开眼,猛然看到出现在自己眼前的夜猫。 想要飞,已经来不急了,夜猫出手如电,一顿美食到手。 张嘴正要享用,一条狗静悄悄的出现在了它的背后这是生在动物界的一场小战争,苏门达尔站在窗台边,完完整整的把它们尽收了眼底。 “如果那阵风能来得早一点,会不会就不用生之后的血战了呢?”苏门达尔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叹了口气。 他心里其实很清楚,无论那阵风来得是早是晚,这样的血战,也同样会生。 你不会怪那只吃了虫子的鸟,就不能怪那抓了鸟的夜猫,因为它们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 夜,已经很深了。 苏门达尔却没有半点睡意。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从床上爬起来,第三次来到窗台边。 战事一天紧过一天,此时城中的粮草,已经快消耗干净了。 跟着自己守城的士兵,从八万变成了四万。 从纸面上看,那不过是一个字的改动而已。 可是苏门达尔却知道,这个小小改动的背后,代表着的是一条条鲜活生命的消失。 代表着有父母失去了儿女,有妻子失去了丈夫,也许还有孩子失去了妈妈吧。 昨天早上的那场攻城战,苏门达尔记得很清楚,当时东城的墙体,已经被安融人的撞墙车给硬生生的撞开了一个大洞,是一个纵队的女兵,用她们的,硬生生的挡住了安融人的进攻,直致增援部队的到达。 五分钟,只是短短的五分钟,包括校尉在内的三百多个女兵,全部倒在了安融人的刀下,是她们用自己的生身,阻止了城破的悲剧,为活着人的,争取到了一丝喘息的生机。 曼陀罗帝国,从来不缺少好兵。 无论男女,他们都是好样的。 可是自己手里有这样的兵,为什么这场仗,还打得如此艰难呢?苏门达尔早就已经知道,曼陀罗帝国的军队战力,在一天天的下降。 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子,早已经变成了虚衔。 帝国早就不过是纸老虎,现在两把刀,捅破了这个纸老战。 浪天的黄巾军,在短短几个月内,就已经高哥猛进,破燕州,梦州,兵锋直指中州。 而这边的安融人,只一次袭击得手,就拿下了半个青州,如果令归城破,连剩下的半个,都要落到安融人的手里。 什么时候,号称天风大陆第一军力的曼陀罗军队,已经破落了任由这些小国、反贼欺负的地步了。 这要是放在三十八年前算了,还是不要提三十八年前了徒生伤感而已。 尤西比奥是安融第七大队第一小队队长,来自安融的瓦纳村。 他的手下本来有二十个兄弟,不过现在,连上他自己,已经只有六个了。 尤西比奥从小就向往自己能够成为一个士兵。 尽管他的父亲和两个叔叔,都死在了战场上,却仍然没有熄灭掉他成为一个士兵的。 因为只有成为战士,立下军功,才能让他从一个下等民,成为一个贵族。 尤西比奥最大的心愿,是能成在一个低等的贵族,哪样他就能力有资格分到一块土地。 尤西比奥记得父亲曾经说过,他们家以前曾经拥有过一块土地的,尽管那是一块很贫瘠的土地,但也是他们家族的骄傲。 这个愿望,昨天本来有机会实现的,要不是那些可恶的女人,尤西比奥相信,自己不但能成为一个低等的贵族,拿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说不定,还能分到两个女奴。 在自己的土地上,身边还有两个能为所欲为的女奴,那是多么美的生活。 狠狠的吐了口唾沫,尤西比奥又回想起昨天的情景。 当时曼陀罗人的城墙已经被撞出了一个大洞,自己的小队,是第一支从破洞冲进令归城里的队伍。 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自己甚至都已经看到女奴在招手了。 就因为那些女人,让这一切,都成了泡影。 她们猛的扑了上来,用枪,用刀,甚至用牙,硬生生的挡在了自己的前面。 自己的刀都已经砍缺了口,却依然死战不退。 她们的血明明也是热的,怎么就那么不怕死呢!要不是她们,自己现在肯定已经在城里了。 候三在胡忧的耳边说道:“司令,现了六个哨兵。” 胡忧下令道:“来得正好,把他们给我弄回来,要活的。” “是。” 候三领着手下十二个人,摸了上去。 哲别也拔出了随身的匕,守护在胡忧的身边。 尤西比奥还在想着女奴的事,突然感觉脖子一凉,他的经历告诉他,那是一把锋利的匕。 它可以很轻易的割断自己的喉咙。 昨天一个死命抱着他的曼陀罗女兵,就被他那么干过,她的血喷了他一脸。 可是在大营边上,怎么会有匕顶着自己,难道是那些曼陀罗人?“想活命的话,别出声。” 候三冷冷的对被制住的安融人道。 尤西比奥没敢出声,因为他知道,就算是拼命的大喊,也没有人能听到他的声音。 大营里的呐喊声,太大了。 候三压着六个俘虏回来的时候,胡忧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 以表示对这次行动的满意。 “把他们分开,眼睛和耳朵都堵起来。” 胡忧轻声的喝道。 六个安融人都按胡忧的意思绑好,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六个士兵,然后在其中一个士兵的面前站定。 以前在电影里,经常能看到审问犯人的情节,这一次,胡忧要亲自试试。 胡忧让士兵拉开安融人堵着耳朵的破布,那被蒙的眼睛却没有解开。 人天生对黑暗有着恐惧。 一个人,当眼睛被蒙着的时候,感觉会自动的提升,对疼痛由其敏感。 “姓名。” 胡忧轻喝道。 听到那人问话的声音,尤西比奥觉得有些好笑。 自己可是安融最勇敢的战士,难道会怕那软绵无力的声音吗?尤西比奥觉得这个问自己话的人,肯定是一个没见过血的娘娘腔军官。 这些出生地曼陀罗贵族的人,跟本不懂什么叫打仗。 他虽然向往成为一个最低等的贵族,但是同样看不起那些曼陀罗贵族。 尤西比奥决定不去理会那个人的问话。 如果只这轻轻如棉的问话,自己就马上什么都招了,那还算什么勇敢的安融士兵,还有什么资格得到土地和女奴。 胡忧看安融人跟本没有理自己的意思,轻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世上的人,无论是哪个时空,哪个时代,总是有很多不懂得合作的人。 我问你话,你老实回答我就好了嘛。 你不合作,我就会很难作的。” 胡忧边说着,右手拔出了匕,左手慢慢的捂住安融人的嘴,突然,手起刀落,削掉了尤西比奥右手食指的十分之一。 尤西比奥正暗中嘲笑着这个啰啰嗦嗦的曼陀罗人,突然只觉得一股钻心的疼痛从食指传来,想要大要叫,却完全叫不出声,衣服瞬间就湿透了。 那个魔鬼,他砍掉了自己的食指。 胡忧在这么一直按着身下的尤西比奥,直到他平静下来,这才松开了压在他嘴巴上的左手。 “姓名?”胡忧的问话依然很轻柔,柔得就像那三月里的春风。 尤西比奥还沉浸在巨痛之中,跟本没有留意到,那个恨心的曼陀罗人,又再一次问出了问题。 “哦!”又是一声被压抑了的惨叫,又是十分之一的手指头,离开了身体。 这一次,少掉的是姆指。 “姓名?哦,不好意思,我忘记了你是不会说的。” 胡忧喃喃自语的说道。 又一次钻心的痛,尤西比奥都哭了。 这次不是因为痛,而是委屈的。 老天做证,这一次,他真的想回答的,无论那个恨心的曼陀罗人问什么。 感觉到捂着自己嘴的手再次松开,尤西比奥没等那个曼陀罗人问,就先开了口。 从姓名到部队的番号,甚至连什么时候偷看女孩子洗澡,尤西比奥全部都说了出来。 他宁愿被送到最危险的战场,也不想再见到这个魔鬼。 候三几个情报兵,骇然的看着胡忧,满脸的不信。 拷问情报的工作,他们也干过,而且不是一次两次了。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容易就把什么事都招出来的安融人。 能说的,都已经说完了。 尤西比奥正想着,要不要招出自己今天穿的是什么颜色的内裤,又是一次钻心的疼痛,那个混蛋,居然又给了他一刀。 胡忧在尤西比奥的耳边说道:“我只是问你姓名,你废话太多了。” 尤西比奥腿一蹬,接着气晕了过去。 对其它两个安融士兵如法泡制,胡忧很容易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 从姓名到部队番号到营地位子,三个安融人,没有一个敢说假话的。 三相对比,完全一样。 穿上安融士兵的衣服,胡忧挥挥手,让手下把那六个被拔光的家伙给弄下去。 胡忧书少,自然也就不懂什么优待俘虏的说法,倒霉的尤西比奥永远也没有机会在自己的土地上拿封赏玩女奴了。 哲别,候三,和另外三个士兵,穿上从安融士兵身上趴下来的衣服,怎么着都觉得不舒服。 穿惯了自己的军服,突然换上安融人的打扮,总是觉得心里没底。 这要是一个弄不好,死在自己人的手里,那才叫一个冤呢。 士兵们相护苦笑的时候,有一个士兵无意中看了一眼胡忧,差点条件反射的想要拉刀扑上去,还好他反应快,才没有落下一个谋杀长官的罪名。 事实上这个士兵并不知道,在心里产生这种条件反射的,并不单单只他一个人。 实事上,每个第一眼看到胡忧的士兵,都有拔刀的冲动。 因为胡忧装扮的实在是太像了,特别是鼻子底下的那一小挫极有安融人特点的胡子,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安融人。 “大人,你这胡子是怎么弄出来的,差点吓我一跳。” 哲别有些不太好意思的对胡忧道。 刚才胡忧转过身来的时候,她的手都摸到刀把了。 “怎么样,像不像?”胡忧有些小得意的问道。 他这招可是当年对着镜子苦心琢磨出来的。 “像。 它是什么做的,会不会掉下来?”哲别好奇道。 跟在胡忧的身边,她总能不时看到新奇的东西。 胡忧把脸凑过来。 “你摸摸看就知道了。” 哲别小心的碰了几下,在确定那胡子不会掉下来之后,这才敢放胆的去摸。 这一摸,还真摸出不一样来。 “我知道了,是头。” 哲别有些雀跃。 还好她马上想起了自己现在的装伴,才没有做出女孩子特有的动作。 胡忧嘿嘿笑道:“聪明。 为了任务,牺牲你一些头,你不会有意见的哦?”“我的?”哲别吃惊的叫道。 胡忧什么时候割了她的头,她一点都不知道。 “废话,那不是你的是谁的,我的头那么短,跟本做不了什么。” 胡忧边没好气的说着,边用眼睛瞄候三几个已经换上安融人军服的人。 他这是故意在和哲别调笑,以让气氛变得轻松一些。 不然这几个菜鸟,一个个手脚僵硬成那样,怕还没有走进安融人的大营,就让人家给逮起来了。 调笑了几句之后,胡忧看候三几个也慢慢的有些适应了现在的状况,于是一挥手,领着五个冒牌兵,大摇大摆的向安融人的大营走去。 胡忧的江湖上流浪多年,早已经练成了做贼心不虚的强大心法。 要什么会什么,装什么像什么,这是在江湖混饭吃的基本法门。 胡忧在这方面,天份可很高。 安融人建造的大营,大多都是就地取材,再加上一些马车什么的,依着地势,做出了一个行军营。 如果你觉得这个大营用料简单,没什么防御力,那你就错了。 单单只是大营前面的陷马坑,铁刃板就能给敢于进攻的人,造成很大的麻烦。 营门下,大约守着三十多人,有的站定不动,有些四处游移,巨大的火把,把那一片的地面照得纤毫毕露,别说是一个人,就连一只苍蝇都躲不过他们的目光。 营门的两边,设有两面大锣。 那是用来示警的,只要大锣一响,马上就会冲出大量的部队。 从那个倒霉的尤西比奥嘴里,胡忧知道,营门后面随时都驻有一支刀枪出鞘的千人部队,随时准备迎敌。 越接近营门,候三几个就越紧张,一个个脸色都苍白得不行,那手在身上擦了又擦,还是满手的汗。 反观胡忧,完全是一派气定神闲的样子,走起路来,一摇三晃的,还不时大声的骂上几句粗话。 跟本不像是来偷营的样子,到好像在逛街游花园。 几个士兵心里全在颤,胡忧心里却定得要命。 他早就从尤西比奥那里套得了暗语切口,这些守门的士兵又不认识他,他有什么好怕的。 骗人,他可是专家级的。 “都他的给老子走快点,不就是巡几回山吗,一个个像死了亲娘一样。” “娘的,骂你们骂得老子都饿了。” “那谁,脚步放大点,刚刚那脚踢得还不够是吗?”胡忧一路骂骂咧咧的领着大伙走向营门,候三几个在后面跟着,屁都不敢放一个。 “嘿,我说小队,火气够大了呀,他们怎么着了。” 一守门的小队长嘿嘿笑道。 军队里上级骂下属,那是稀松平常的事,不骂才是不正常呢。 胡忧看这家伙跟自己平级,也不用敬礼什么的,大摇大摆的靠上去道:“嘿,别提了,带着这帮傻蛋,差点没把我给气死,找条猪都比他们强。 你这还有水没有,我都快渴死了。” 那小队长自我感觉良好的笑道:“找条猪来可不会打仗,兵吗,总是要好好教的。 打骂还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呵呵,你来得不巧,水都喝完了。 你回营再喝吧。” 边上小队长手兵的士兵,一个个在心里暗骂。 谁不知道这家伙骂人跟骂孙子似的,这会到又成了老好人了。 “娘的,我就知道这几天时运不济。 你就说前天城破的时候吧,我带人第一个跳进去,眼看着要得头功,硬是让那些个臭娘们给顶了出来。 头功没抢得,还丢了十几个兄弟。” 胡忧边说着边自己动手去拿那小队长的烟杆子,自顾自的吐云吐雾。 候三几个在边上看着,都快急疯了。 这什么人嘛,这么危险的地方,不说赶紧走,居然在这里和人聊天,还抢人家的烟抽。 “那仗我也听说了,确时可惜了,差点就破城。” “谁说不是呢。” 胡忧唉声叹气的摇着头,一脸肉痛的样子,伸手又装烟丝。 那小队长一把抢回烟枪:“抽一口就得了,我这里快没货了,回去抽你自己的。” 胡忧不依不饶的说道:“别那么小气嘛,这不还要对口令嘛,让我再来口。” 章节目录 第74章 漫天过海 “大人,刚才差点被你吓死。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 那个小队都让你走了,你干麻还非留在那抽什么烟。 你又不抽烟的。” 离开营门足够远了之后,哲别才拍着胸口道。 刚站在那里,她吓得心都快跳出来了。 “你以为我不想快点走呀,要不是我把暗号给忘记了忧说道一半就住了嘴。 因为他现候三几个看他的眼神似乎有些不对。 哲别捂着脑袋道:“你把暗号给忘记了?”胡忧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嘿嘿,也不是全忘,就是不记得哪句是上句,哪句是下句了。” 候三几个人听到这话,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敢情刚才大家伙的小命,是在线上悬着的。 稍微有些小风,就得把命给丢了。 胡忧看了候三几个一眼,心里暗笑。 那暗号他并没有忘记,而是打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说。 因为暗号是小队级以上的人才知道的,刚才抓的那六个安融人,只有那个队长知道暗号,跟本没办法验证。 胡忧相信,那些安融队长从被抓开始,就知道自己将要面临什么样的命运。 胡忧是怕那个安融人临死之前会摆他一道,让他自投罗网。 胡忧虽然不知道那个队长会不会这样做,但是他相信换了他,肯定会这样来一手,所以为了以防万一,胡忧是宁可装疯耍混,把这关给混过去,也不愿用暗号。 胡忧懒得理那几个张着大嘴的家伙,一抬手说道:“走了,咱们摸过去看看,校场那些人的怎么回事。 我总觉得那里有些不对,又不是过年,那些安融人有必要在那里瞎喊那么久吗?这都快一个小时了。” 来天风大陆已经快一年的时间了,胡忧基本适应了这里的环境。 他是一个本性随机多变的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是什么样子。 现在身处险地,他更是拿自己开涮,以缓和紧张的气氛。 对于这些,哲别是了解比较深的人。 经过一段不算短的相处之后,她才现自己很难给胡忧下定意。 胡忧可以很严肃的在士兵面前训话,也可以抱着女人在她的旁边乱来。 胡忧经常会用语言来调戏她,却又从不实质性的占她便宜。 而且,胡忧居然可以看出她是女儿身,不时可以变出一些她想像不出他藏在什么地方的东西。 胡忧就像一个迷一般,每天都在哲别的面前,却又让她怎么都看不透他。 如果胡忧那个无良师父知道哲别心里的想法,他肯定会有如遇上知音一样高兴。 因为他从胡忧七岁的时候,就开始收养胡忧,带着他跑江湖。 可是十三年过去,他都不敢说他已经看透了胡忧。 胡忧就像是一块海绵一样,在下九流的环境里,吸收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十三年的江湖讨生活,让胡忧像变色龙一样,长出了一层保护色,无论是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还是和他上过床的女人,都不知道,胡忧的真正内心世界,是什么样的。 也许就连胡忧自己,也说不清楚吧。 看左右没人,胡忧领着哲别几个窜进了营帐后面的一条草沟,小心的往校场那边潜行。 “大人,我们现在已经扮成安融人了,干什么还要偷偷摸摸的。” 哲别不太理解胡忧的做法,刚才他在营门的时候,大摇大摆的,怎么成功进来之后,反而谨慎得要命。 胡忧瞪了哲别的一眼道:“你以为你穿了身安融人的衣服就变成安融人了?我们是进了报的,当然是越少和人碰面越好。 从现在开始,谁都不许出声。” 校场在山窝前的平地上,从营门过去,得走不少的路。 就算胡忧见沟就钻,见树就躲,还是不可避免的和不少安融士兵正面遇上。 有些地方跟本就钻不过去,必须得靠身上这身虎皮。 还好这一路还算顺利,终于让胡忧慢慢的接近了校场。 此时他就趴在离校场大约百米左右的草沟里,观察着那边的动向。 胡忧看了半天,有些迷惑的问道:“我说,这些安融人身上的衣服怎么和我们的不一样?”听得胡忧自己先开了口,候三才给胡忧解释道:“大人,那是皇家近卫军,穿的是禁军服。” 之前胡忧可是下了禁口令的,胡忧不开口,他们不敢乱说话。 胡忧又问道:“那禁军守在校场外干什么?”这些禁军一看就很彪悍,比胡忧身边这几个歪瓜裂枣要强得多。 哲别小声的说道:“应该是保护他们的三王子吧。” 胡忧摇头道:“不对,如果按之前我们计算,校场里有十万士兵集会的话,这些禁军应该在里面保护他们的王子才得。 十万士兵都在里面,他们站在这里要防谁?”今晚的事怎么看都透着诡异。 深更半夜,十万人集中于校场,大喊大叫的,难道只是为了欢迎林正风?看看不出什么名堂,候三提意道:“大人,我们还是先想办法到粮仓去吧。” 他可记得进来的目的是粮食,而不是参加安融人的集会。 胡忧说道:“不,这边才是我们的重点。 如果我没有猜出的话,林正风根本就不在校场。” 哲别满脸不信的说道:“林正风不在校场?那怎么可能!”“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我不但敢说林正风不在校场,就连你们之前计算出来的那些情报,也是假的。 这校场里是有人,但是绝对没有十万人。” 胡忧的思路越来越清晰,除了脑子里正再想着的可能,胡忧想不出还有什么理由,能够解释现在的怪事。 “大人,你的意思是”胡忧说出了答案:“林正风很可能给我们来了一招漫天过海,他们主力部队,可能跟本不在这里。” “漫天过海是什么?”“别管那是什么,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查探他们的虚实。” “大人想混进校场去?”胡忧摇头道:“不,有禁军守着,我们肯定进不去。” 哲别又问道:“那我们怎么打探?”她就像是一个好奇宝宝一样,胡忧每回答她一个问题,她就马上问出另一个问题。 胡忧终于不爽了。 他看了眼身边的候三,把嘴靠到哲别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人说胸大没脑,你没胸的,应该很聪明才对。 怎么笨得要死,遇事多动动脑子!”哲别的耳朵非常的敏感,被胡忧喷出来的气息,弄得整个脸都红了起来,一颗少女之心,狂跳个不停。 虽然努力的阻止,但是胡忧和欧阳寒冰抱在一起,在草地上狂疯的情景,又浮在了她的脑中。 胡忧离开了校场,带人往厨房摸。 如果这次林正风真的是玩漫天过海的话,那么他的目的肯定是要攻打峒独或是令归。 打仗不能饿肚子,战前肯定得让士兵饱餐一顿。 所以到厨房来更容易得到消息,危险性相比去校场要低得多。 胡忧让几个士兵都在厨房外藏好了,只带着候三,大摇大摆的走进厨房。 厨房此时已经停了工,大部份人都离开了,只有几个小兵在打扫。 胡忧一进门,就拉过门边一扫地的士兵嚷嚷道:“还有饭吗,刚才老子巡哨,没吃着饭。” 小兵赔笑道:“队长,你来早了,我们还没开始做饭呢。” 虽然不同部队,但是胡忧穿的是队长的衣服,他可不敢得罪胡忧。 安融人的等级观念比曼陀罗帝国的还要严。 曼陀罗是隔两级可以有权直接处死下面的人。 安融这里是大一级就可以直接砍了。 “来早了?”胡忧不讲理的一把推开小兵,大步过去,掀开一个锅盖道:“你这叫没做饭,信不信老子砍了你。” 小兵忙道:“大人,小的不敢骗你。 那是我们几个的。” “好呀,原来你们在这里偷吃。 今天撞在我的手里,算你们倒霉。” 胡忧眼一瞪,‘呛’的一下,把刀给拔了出来。 “冤枉呀,大人。 我们从昨晚零时开始,就一直在忙,到现在一粒米都没进呢。 怎么敢偷吃。” “真的?”胡忧满脸不信。 小兵信誓旦旦的说道:“真的。 不信你问他们,十万大军的饭,还是加量的。” 胡忧冷笑道:“那好,今天我就先放过你。 如果让我现你骗我,嘿嘿”“不敢,不敢,小得哪敢骗大人。 大人,你慢走,慢走啊!”可怜的小兵被胡忧吓得脸都白了,看这瘟神走了,这才长长的说了一口气。 “小杰,上头不是严令不许说做饭的事吗,你怎么敢”“严令个屁。 我要不说,那魔神还不砍了我?呸,老子今天也够倒霉的,忙了大半夜,累个半死,还被吓个半死。” 候三跟在胡忧的身边,从头到尾,把胡忧的表演完完整整的看在眼里,心中佩服的要死。 原来情报还有以这么拿的,今天真是开了眼了。 回想起刚才胡忧的神态,整个就是一不讲理的安融下级恶军官。 候三不禁在想,这也就是弄了套小队长的衣服,把是弄套王子的衣服,大人会不会直接指着将军的鼻子骂人。 胡忧出了厨房,脸色就沉了下来。 综合几方面的信息来看,林正风这次玩的就是漫天过海。 在校场上乱喊的那些兵,完全是掩人耳目用的。 真正的十万大军,早就已经开出去了。 只是不知道,他们要打峒独,还是打令归。 “这个林正风,倒是真有些本事,一来就玩一次大的。 那么我应该怎么办呢?冒这么大的风险,得来的情报,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 胡忧不停的在脑子盘算着。 候三跟在胡忧的身边担心道:“大人,我们现在怎么办。 是不是马上派人去给两位军团长送信?”胡忧摇头道:“林正风现在说不定已经到了地头了,我们就算是把信送到,也没用。” 候三急道:“难到我们就这么看着?”现在暴风雨军团的日子,本就已经过得很艰难。 要是让林正风偷袭得手,峒独令归,无论是哪一个城被攻下,军中的士气都会大受打击。 以后的日子就更难过了。 胡忧冷笑一声道:“这么好玩的事,让我坐在一边看,那怎么行。” 经过仔细的分析,他终于在心中下了定计。 候三精神一震:“大人,我们怎么干?”“不急,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胡忧摇摇头。 他现在只是有了一个大体的方案,还有很多细节没想好。 再说这里是安融人的营地,多呆一分钟,就是多一分钟的危险。 君子尚且不立危墙,小子就更不能立了。 由于之前跟那个营门官混得挺熟,胡忧领着候三几个,很容易就出了军营。 一到安全的地方,胡忧马上抽出一支令箭,交到候三的手上:“候三,你带人火赶回营地,命令不死鸟特战队,全员上下,马上开拔到此与我会合,不得有误。” “大人,那安融人的哨兵?”“一个不留。” “是。” 候三接令之后,胡忧又拔开两支令箭,分别交给身边的传令兵,命令道:“你们两人分别拿我将令,赶赴峒独、令归,无论如何,一定要想办法,面见军团长或是副军团长,对他们”“明白了吗?”“明白。” “去吧。” 胡忧连下三令之后,长出了一口气。 当官的感觉就是不错,够刺激。 “大人,你准备怎么干?”哲别虽然把胡忧的三道命令都听得很清楚,但还是没有弄明白胡忧想干什么。 或是说,她已经想到了,却不敢相信,胡忧真敢那么干。 胡忧狠狠的说道:“怎么干,哼。 他林正风有漫天过海,老子就还他一招围魏救赵,再加个顺手牵羊。” 想到即将要来的大战,胡忧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有沸腾的趋势,连一直在睡觉的小胡忧都抬起了头。 “大人,你该不会是想进攻安融大营吧。” 哲别终于说出了自己心里的猜测。 胡忧赞赏的看了哲别一眼道:“不错。” “大人,安融人就算派出了十万大军,可是他们的大营里至少还有两万部队,我们才两千多人,能打得过吗?”“兵贵精而不贵多,两万人又怎么样,老子的部队可都是精选出来的。 以有心算无心,他们照样得吃憋。 再说了,我又没想着一口全吃了他们。 我们只要给他们一点麻烦就行。 小哲别,少爷我这次玩的是战略战术,层次很高的。” 胡忧瞟了眼哲别的胸部,嘿嘿的笑道。 哲别不满的噘嘴道:“人家已经长大点了。” 胡忧总是喜欢有意无意的在这方面气她,她都快恨死了。 胡忧很认真重看了一眼道:“大了吗,没看出来。” 反正各方面的人马都没有到,闲着无聊逗逗小丫头也不错。 哲别知道斗嘴自己是斗不过胡忧的,赶紧转移话题道:“大人,你能不能教教我,你准备要怎么做的。” 胡忧大嘴一撇:“教你,有什么好处?”“交会了我,那我就可以帮你出谋划策呀。 这样你不就多了一个谋士吗。” “去,少给我玩虚的。” 胡忧不见兔子不撒鹰。 “那我给你打洗澡水,洗衣服。” “这本来就是你应该做的事。” 哲别苦脸道:“那你要什么,人家什么都没有。” “看你也拿不出什么好东西。 这样吧,回去之后,把你收藏的蜂蜜给点我。” “你要蜂蜜干什么?”哲别瞟了眼胡忧的胸部。 似乎在猜着胡忧的用法是不是和自己一样。 胡忧气得一巴掌拍在哲别的脑袋上:“你那眼睛乱瞟什么,我可是男人,用不着丰胸。” 哲别委屈的说道:“好嘛,给你就给你嘛。” “这还差不多。”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道:“看你这么乖,我就教你一些吧。 现在安融人主力尽出,大营空虚,虽然有两万多人,但是那是虚的。 我们真要对付的,事实上没并有那么多。 听到那些傻叫的声音了吗,那些已经叫了一个多小时的傻蛋。 按我估计,要造成这样的动静,他们大约得用到八千到一万人。 也就是说,大营里有近一半的兵,废在那里。 就算出战,也不过是疲兵,战力最多是平时的一半。 另外就是换班的士兵和哨兵了。 换班的士兵都在睡觉,就算反应够快,也不过有两成的战力。 哨兵巡视在外,也没有威胁。 我们最大的障碍,不过是营门驻守的那支千人部队。 咱们不死鸟特战队,弄死那一千人,没有问题吧?”哲别想了想说道:“二千多打一千,又是偷袭,那肯定没有问题。” “嗯,攻进大营之后,我们马上兵打三路,一路四处放火,燃他个一塌糊涂。 一路直冲粮仓,能抢多少抢多少,一路阻击校场方面的反扑。 我们这次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赶在林正风回援之前,撤出战斗。 军团长那边配合好的话,我们还可以打林正风一个伏击。 章节目录 第75章 乱战 夜更深了。. 齐拉维回头看了眼苏门达尔那关上的房门,脸色黑得跟锅底一样。 侍卫看到齐拉维的脸色不好看,全都把脸转过了一边。 他们用脚膝盖想都能知道,这位花花公子少将军,肯定又被军团长骂了。 这时候去惹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齐拉维本想找人出气,看那些士兵一个个全都学乖了没机会,冷哼了一声,迈步下楼,心里腹诽着老爹的种种不是。 “少将军好。” 侍卫长科奇士刚要上楼,看到齐拉维下来,敢紧闪开半个身子,给他问好。 “嗯。” 齐拉维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答应。 科奇士看齐拉维没有停下脚步,暗暗的松了口气。 他心里清楚,这位军团长唯一的儿子,刚刚被骂了一顿,心情肯定不好。 虽然齐拉维也不敢拿他了出去,但是离他还是远一点的好。 谁知道科奇士的高兴还没过,已经走过科奇士身前的齐拉维又站住了脚步,转头看着科奇士手上的一只金色箭矢问道:“科奇士,你拿个破箭上来干什么?”科奇士恭敬的回道:“这是不死鸟特战队统领胡忧的令箭,他派了手下过来,要求面见军团长大人。 我这正要报告给军团长大人。” 虽然科奇士和齐拉维都是督将,大家是平级。 但是齐拉维的身份摆在那里,他可不敢在齐拉维的前面放肆。 要知道出到外面,人家叫他督将,可是叫齐拉维少将军的。 “不死鸟特战队?”齐拉维底头想了想,问道:“是不是那个在军中乱抢士兵的乡下佬?”科奇士这才想起眼前的这位少将军不爽那个胡忧。 当时不死鸟特战队成军的时候,齐拉维手下好几个士兵被胡忧拉走。 为这事,齐拉维还和苏门达尔红过脸。 科奇士有些无耐的回道:“正是这个胡忧,少将军。” 果然,齐拉维一听到胡忧的名字,脸色就更不好看了,重重的哼了一声道:“那个乡巴佬,我早晚要收拾他。 他这次见军团长干什么?”“我不知道,他的属下拿着令箭来,说是一定要面见军团长大人。” 科奇士擦了把汗,他心里清楚得很,那个胡忧这次要有麻烦了。 齐拉维脸色铁青的叫道:“放肆!他以为他是谁,随便丢出支破箭就想见军团长。 军团长是那么随便就可以见的吗。 别管他,走,陪我喝酒去。” 科奇士犹豫着说道:“少将军,怕是胡忧那边有紧急军务吧。” “他一个在敌控区打打粮草的部队,能有什么紧急军务。 我老爹已经几天没睡了,这才刚睡下,别去打扰他了。” 齐拉维半推半拉的,硬是把科奇士给拖走。 军务,屁个军务。 相比是令归的平静,峒独就要热闹多了。 这里杀声阵阵,火光冲天。 撞墙车那沉闷的声音,让大地都在颤抖。 半个小时之前,安融人十万大军,突然出现在墙下,二话不说,就开始攻墙。 峒独守军跟本没有任何的防备,当时大部份士兵都在睡觉。 很多士兵连甲衣都来不急穿,光着膀子就冲上了城头。 “第一,第三,第十五纵队,去城南。 第二十七联队,全部上城东。 顶住,给我顶住。” 克雷斯波两眼血红的狂叫着。 安融人的进攻非常的猛烈,袭击得手之后,更是得理不饶人。 一个个跟不要命似乎,呐喊着往前冲。 峒独城在安融人的眼里,就像一块方糖,每个士兵都想扑上去要咬上一口。 两边人马射出的箭,密密麻麻跟下雨一样。 哪个运气不好的,一不留神就被射成刺猬。 可是没人管这些,两边人都挥舞着带血的兵刃,相互对砍。 “三皇子的计策果然高明,看来用不着天亮,我们就可以拿下峒独城了。 到时候看那本田龟佑还有什么好说的。” 西瑞尔在林正风的身边讨好道。 “嗯,现在言胜还为时过早。 曼陀罗人也拼得很凶。” 林正风一脸得色的说道。 这一次,他是不顾军师的反对,强行以自己的身份下令,动这次偷袭。 现在得到这么好的效果,他当然很得意。 西瑞尔瞟了军帐那边一眼道:“三皇子英明神武,布下这计,现在大局以定,胜利那是迟早的事。 曼陀罗人不过是强弩之末,顶不了多一会了。” 军帐里本田龟佑脸无表情的坐着,对外界的打杀之声,听而不闻。 整个人都在灯影之中,没人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十里外的金骨山营门外,气氛显得有些诡异。 守营的士兵,一个个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一队呼呼喝喝走过来的士兵。 走在最前面的那个队长,安融的士兵们都有印象。 特别是腰里别着一杆大烟枪的门官,对那个拿着皮鞭乱抽的队长更是熟悉。 刚才没多久前,那家伙还抢他的烟抽。 可是他不是只有五个手下了,怎么一下变得这么多人,这得有百来号吧。 “嘿,还没下岗呐。” 胡忧远远的就给那营门官打招乎。 “还没。 你这是上哪弄了这么些人,干什么用的?”营管远远问道。 他已经看清楚了,除了胡忧自己穿着军服外,那些人都装着民服,看着像是老百姓。 “你不知道?”胡忧一脸惊奇的样子,小声让手下加快度。 “我还以为你已经知道了呢。” 胡忧继续装迷糊,手里的鞭子不时挥舞着。 营门官还有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知道些什么,突然现这队人已经过了警戒线,赶紧叫道:“停,停下来。 没有将令,你不能带他们进军营。” “我说你招什么急嘛,这些都是三皇子要的人,你看,我这不是有将令吗。” 胡忧嘿嘿笑着,加快度靠上去。 营门官看情况似乎有些不对,刚想拔出腰中的刀,就听到一声尖利的呼哨声,那百多人猛的就往前扑,紧接着光影一闪。 后面还有更多的人闷声扑了出来。 营门官想叫,但是已经不出声音了。 刚才那道光影,早就扎在了他的心口上。 事情生的太突然,守门的士兵还没有明白过来是什么回事,就倒下了一半多。 刚才那些看起来是死狗一样的百姓,一下像打了鸡血一样,拉刀就跟人跟命。 不死鸟特战队特点队沿袭了以前第三纵队的风格,无论是砍人还是被砍,都闷声不吭的,挥着刀就往前冲。 习惯了在大喊大叫之中作战的安融士兵,突然遇上这么一支部队,非常的不适应。 你拼着命的砍人家一刀,人家连哼都不哼一下。 面对这样的部队,未战心都胆怯三分。 示警的铜锣声并没有响起,不过营门后的那千人队已经冲出来了。 胡忧在感叹这些人反应奇快的同时,拉着哲别,拼命的往自己的队伍里钻。 他和哲别的功夫都不怎么样,这种近战式的拼命,并不合适他们。 他们只能在人群里抽冷子射冷箭。 此时的营门前,真是比过年还热闹。 两双的箭矢连绵不绝的射出,也不管它能不能射中,反正是射了再说。 有冲得猛的特战队员,已经冲进了大营里。 这些人牢记着胡忧之前下的命令,四处倒火油。 到处乱放火。 被警戒部队挡在外面的特战队士兵,闷声不响的往里突。 什么战术,什么阵型,在这里全没用,漫山遍野都是相互砍杀的人。 战斗是越来越激烈,双方在营门外杀来杀去,可谓是刀刀见血。 胡忧一箭把一安融队长射了个对穿,在里心暗暗的得意,这种躲在一旁抽冷子的事,他最喜欢做。 刚想再找下一个短命鬼,哲别一把把胡忧拉到一边道:“大人,部队太乱了,完全没有一点阵型,挥不出攻击力,人多的优势,也显然不出来。” 胡忧不以为然的说道:“阵型个屁,打群架哪还有什么阵型的。 砍翻就得。” 阵型这东西,胡忧听说过,不过他觉得那都是放屁。 两军对冲,有时候连人都踩死了,哪还有什么阵型不阵型的。 哲别差点没晕过去:“这是打仗,不是打群架,你至少要弄个攻击主力点吧。 你看现在大伙都四处分散。 有些弟兄已经冲进大营里了,有些还在放面晃。 你不是说你上过军校的吗,怎么什么都不知道的。” 之前她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直到两军打起来她才现,这仗和以前打的不一样,特乱。 被哲别这么一说,胡忧也现这仗打得有些不太对。 天河那仗,他打得很好,那是因为他主守。 他用的招术,大部份都是从那本马里兵书里找出来的。 马里兵书是一本专教守城的书,里面守城的办法非常多,但是主动进功的一点都没有。 胡忧是上过军校,要是他只上了几个月就跑回来打仗了。 那时候他主要学的都是怎么跟人玩心眼的战计,跟本就没有学过阵法。 现在要用起来,还真是抓瞎。 “不行,不行,这样打下去,跟本就没个结果,弄不好,咱们全得让安融人给吃了。” 胡忧看着越来越乱的战场,出了一脑门子汗。 不死鸟特战队跟本就没有合练过阵法,自己又不会这些,现在要摆阵,‘龙门阵’也许还行,动嘴皮子是他的强项。 这战斗阵他还真不给力。 “阵法,阵法,一元,两仪,三才,四象,五行,,七星,八卦,九宫”胡忧一着急,把当年看武侠小说看到的那点东西,全都给捣鼓出来了。 “大人,你说什么呢。” 到处打成一团乱麻,哲别听不清楚胡忧在叨叨什么。 胡忧叫道:“这样,别的阵法看是来不急了,咱们只能试试两仪阵,也许能有些用。 传我命令下去,让士兵两两为一组,冲着营门给我往里冲。” 胡忧口中的阵法,都是些在小说里看来的东西。 别说他不会,就算是会,那些也都是个人用的小阵法,和行军打仗用的阵法跟本就不是一回事。 真正行军打仗的阵法,像一字长蛇阵,二龙出水阵,天地三才阵,四门兜底阵,五虎群羊阵,六丁六甲阵,七星北斗阵,八门金锁阵,九字连环阵,十面埋伏阵等等这些,才是大军团作战时用的。 真正的军阵要通过操练,士兵们要学会进退的规矩、聚散的法度,熟悉各种信号和口令,在战斗时做到令行禁止,协调一致,挥整体合力。 把一万,十万,甚至是百万军队的力量,汇集在一起,可攻,可守,可战,可退,让每一个士兵,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那才军团做战的指挥艺术。 胡忧突然而下的命令,顿时让战场变得鸡飞狗跳,混乱无比。 谁都不知道胡忧为什么要下这样的命令,但是不管他们知不知道,都要执行。 于是呼,一个在战场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场面,出现了。 因为胡忧下的命令并没有指定谁和谁一组,所以接到命令的士兵,很自然的就近随便找一个战友,然后组成一对。 他们的武器跟本不匹配,有拿长枪的和玩匕的成了一组。 有用弓箭的和使长刀的挤在了一处。 更有甚者,被边上的两个人同样看上,两边一夹,变成了三人一组,战情太紧,一时找不到别的兄弟组队,干脆就这样打着先再说。 不死鸟特战队的人乱,安融人更是打得满头的雾水。 这边打得正高兴呢,突然对手不见了。 这不见就不见吧,刚想另找一个人砍,那边又同时冲出两个或三个人,砍自己一个,这不是要了亲命吗。 很多安融人就这么莫名其的被砍倒,到死都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 都说战场是最好的练兵场,三三两两组合起来的不死鸟特战队士兵们,打着打着,慢慢就现了这种打法的好处。 两人组合在一起,不但砍人的时候,火力更猛,防守的时候,也比一个人轻松多了。 随着战士们越来越适应,这种组合的战力,开始挥出来,然后变得越来越强大,渐渐的安融人就顶不住了。 胡忧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战场,吃惊得都说不出话了。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一个无心插柳,居然真能柳成阴。 哲别激动的叫道:“大人,你真是聪明,你的办法真是太有效了。” 胡忧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在那乱叫道:“快,快把这些组合方式都记下来,他祖母的,这些以后就是老子的独门绝活。 两仪都能那么厉害,那三才,四象,八卦,九宫弄出来,那得多强大。 哇哇。” 士兵们也有些愣,怎么刚才还很强大的安融部队,一下就变得不经打了。 经常是同伙把对方的刀一架,自己再把枪往前一送,就干掉一个,跟砍瓜切菜差不多。 一千多人的部队,这还没打几下就全部消灭了。 “大人,我们该进去抢粮食了。” “啊,对对,差点给忘记了。 都愣什么愣,赶紧的,第一到第十战队,进攻营帐,第二到第二十战队,阻击校场的回军,二十一到三十战队,抢粮食,能抢多少抢多少,拿不了的,全给我一把火烧了。 其它和部跟着老子做机动。 马上行动。” 胡忧把之前分配的任务,又再次叫了一遍,士兵们哄然而去。 “三皇子,士兵来报,我们的大营正在遭遇敌人的进攻。” 西普乐一脸惨色的向林正风报告道。 林正风正想着怎么让这一仗打得再漂亮一些,闻声整个人都呆住了。 “你说什么?”“敌人偷袭了我们的金骨山大营。” 林正风一把掐住西普乐:“他们怎么敢,有多少部队?”西瑞尔眼睛都翻白了:咳”林正风这才现西瑞尔被自己掐住。 “快说。” “咳咳,具体有多少部队,我也不清楚。 下面,下面人回报说,整个大营都乱了套,到处都是曼陀罗的人。” 峒独城里,汉弗莱城守向克雷斯波报告道:“副军团长大人,安融人撤了。” “呼!”克雷斯波长长的出了口气,这一仗打得太惨了,要是安融人再攻半小时,峒独就丢了。 “我们还有多少兄弟。” “不到一万了。 南墙被撞开的那个大口子,填掉我们两个联队。” 汉弗莱的眼中隐有泪光,整整两个联队,两千名战士,都在他亲手送上去,战死在他面前的。 “安融人为什么撤退,查到了吗?”“和之前那个士兵说的一样,是他们的部队,袭击了安融人的大营。” “那个胡忧真干了?二千多人打人家的大营?”“是的,如果不是他们,峒独和我们就都玩了。” 克雷斯波认同道:“嗯,安融人这次太狠了,居然调十万人偷袭我们。 没死算我们命大了。” 汉弗莱想起那个士兵带来的话:“大人,我们要不要追击安融人?”克雷斯波眼睛一亮,随即暗淡下去,看着城楼下面的士兵,默默的摇头。 士兵们顶住了十万大军的进攻,早已经累得站不起来了,还拿什么去追击安融人。 那个胡忧的计划是不错,但是跟本不可能实行的。 , 章节目录 第76章 各有心机 这里是安融军营的中部区域,战斗一直在继续着。. 冲天的火光,几乎把天都烧着了,所有安融人的帐篷,都着着火。 不少安融人在胡忧的人冲上来之前,已经跑出了帐篷,有些人则没有。 他们留在了那个狭小的帐篷里,没有能够出来,也不会再出来了。 滚滚的浓烟,四处飘散着。 那些用牛皮合着粗麻制成的帐篷,被点着后所散出来的气味,又酸又臭,非常呛鼻,就算偶尔会带出一丝肉香味,也没有人愿意去多闻。 双方的士兵都顾不得这些,他们依旧你死我活的拼杀着。 “里克尔梅,粮仓那边的情况怎么样。” 胡忧用一条手巾布捂着鼻子,这个大陆缺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连防毒面具都没有。 “粮仓已经拿下,弟兄们正在装粮。 我们找到了许多大车,只要时间充足,我们可以得到很多粮食。” 里克尔梅全身兴奋得颤抖。 他从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能参加这么疯狂的战斗,以少胜多的战例他不是没有听说过。 但是下令两千多人进攻一个拥有两万多人的敌军大营,里克尔梅自认没有那个魄力。 胡忧皱了皱眉,看着那些已经出现疲态的士兵,他知道,这支部队,恐怕不能再争取太多的时间了。 别看现在似乎赢得了一些主动,但是在林正风强大的军力面前,这些主动,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胡忧肯定的说道:“林正风现在应该已经接到消息了,我们必须尽快的离开。 我再给你五分钟,五分钟之后,无论抢到多少粮食,你都马上带部队离开。” 林正风手上可是有十万部队的,要是和他们正面的碰上,胡忧知道,他的部队连还手的力都没有。 “是,司令。” 里克尔梅领命出去。 候三急匆匆的跑来报道:“司令,校场那边快要顶不住了。” 校场那边的战斗是整个战场最关键的部份,虽然那些安融人瞎叫了几个小时,可是他们毕竟有近万人。 不死鸟战队的战士现在只能以一千多人,借助简单的工事硬顶着上万人的冲击,战斗打得非常辛苦。 胡忧命道:“除情报队外,其它的战队全都给我上。 至少要顶住他们二十分钟,不然我们将会前功尽弃。 候三,你亲自去。” “是,司令。” 候三冲胡忧身后最后的一点预备队一挥手,大喝道:“弟兄们,跟我上。” 预备队一走,胡忧身边一下就空了。 说是留下情服队,事实上情报队此没有任务的,不过只有五六个人而已。 情报部队一百多人,早就已经分散去了。 监视林正风的回军,战场情况,哪不需要人。 胡忧是偏将,是可以组建卫队的。 之前他有想过把第三纵队旧部划入自己的卫队,但是他从来没有真正把第三纵队当成真正的卫队来用。 到是候三的情报队更像是胡忧的卫队。 不过由于情报部有些特殊,非战时还好一些,战时个个都忙得要死,留不下几个人,所以算起来,胡忧跟本没有卫队,只有哲别这么一个亲卫兵。 预备队一走,哲别就紧张得要死,紧赶组织剩下的那几个情报队员保护胡忧。 由于胡忧对情报部的重视,再加上这只部队的队长是候三,所以情报部的战力要比其他部队更高一些。 大营里的安融人已经完全打乱了,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有规模的进攻,胡忧的安全暂时还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冲上几个不开眼的,很快就被砍翻了。 不过这只是一开始的情况,在胡忧拿出换日箭,点杀掉安融人一个大队长之后,安融人就开始不约而同的向这边攻过来。 恨得哲别差点没一巴掌把这个不安稳的傻蛋司令给拍死。 “马拉戈壁的,不就宰了个大队长吗,没这么大的罪过吧。” 胡忧抱着箭在军营里四处乱窜,专往自己的部队里躲。 说起来胡忧也感觉挺郁闷的,每天练功他是最努力的一个,可是功夫就是没什么长进。 练来练来,就落了个身体比较强壮而已。 “司令,林正风的部队已经退出了峒独城,正在全力的往回赶。 先头部队二十分钟左右达到。” 一情报部士兵跟在胡忧屁股后面跑了好一会,才在人群中好不容易挤到胡忧的身前。 胡忧这个家伙,功夫虽然不怎么样,四处乱窜到是非常在行。 这都是长期跟城管战斗练出来的,在这种混乱之中,想要找到他,可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二十分钟?”胡忧火燃屁股的跳起来叫道:“运粮车走出去多远了?”“大约两公理左右。 车上的粮草太重,走不快。” “,传令让里克尔梅给老子快点,实在不行,扔掉一些,减轻重量。 对了,令归那边还没有消息吗?”士兵回道:“没有,那边没有任何派兵援助我们的迹象。” “我知道了。 快去传令。” 胡忧心中暗骂不已,苏门达尔算什么狗屁军团长,连这么好的战机都不懂利用。 “哲别,哲别。” “大人,你叫我。” 胡忧气急败坏的叫道:“传命部队,十分钟之后,分批撤出战斗,准备跑路。” 战斗打到现在,胡忧自己也知道,他这第一次组织的千人规模战,打得那叫一个稀里糊涂。 连指挥官都被追得到处乱跑,这恐怕是其他部队很少见到的场面。 同时他也知道了自己的不足之处,需要学习的东西,真的还有很多很多。 相比起胡忧的气急败坏,林正风简直就是脸色铁青。 这眼看着就要拿下峒独城了,大营却让人家给爆了菊花。 弄得他火急火燎的扔下到手的胜利果实,全力回救。 “铁克拉,你对我们这位三皇子怎么看?”本田龟佑放下车窗的帘子,瞟了眼同车的铁克拉问道。 “太嫩。” 铁克拉摸了摸右眼上的眼罩,简单的吐出两个字。 “哦,说说看。” 本田龟佑似乎突然变得很有兴致。 要知道从林正风的偷袭开始,他就没有说过一句话,完全像是一个摆设一样。 铁克拉分析道:“不得不说,他一开始的偷袭,用的方法虽然很可笑,但是毕竟还算是成功的。 至少大军突然出现在峒独城的时候,曼陀罗人跟本没有什么防备。 不过之后的攻城就差得太多了,完全没有挥出十万大军的优势,不但迟迟拿不下峒独城,还造成了极大的伤亡。 这些都还不是最错的地方,他最不应该的就是在眼看就要拿下峒独的时候,全军回援金骨山大营。 依我看,他只要派两个万人队回援就足够了。 剩下的八万人,继续强攻峒独城,才是正确的选择。” 如果此时有其他人听到铁克拉的话,肯定会瞪大眼睛。 铁克拉在安融将士的眼中,完全就是一个野兽一样的人。 他和他的野兽军团,作战从不讲究任何的战术,就知道一股子往前冲锋,再冲锋,跟本没有人会想到这个莽汉居然会作出什么战情分析。 铁克拉也从来没有在人前显露过这方面的能力。 本田龟佑阴阴的笑道:“嗯,你说得不错。 林正风以为他上了两年军校,就什么都懂了。 他跟本不知道,战场和军校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地方。 这次他恐怕要吃点苦头了。” 铁克拉叹了口气道:“可惜曼陀罗的军队太弱,不然的话,这一次,林正风至少得损失五万的部队。” “你说的不错!”本田龟佑满意的点点头。 看来自己的教导没有白费。 “说说看,如果你是曼陀罗的指挥,你会怎么做。” 铁克拉知道本田龟佑这是在考教他,于是正色道:“如果是我的话,我会让峒独城部队咬住林正风的尾部,不用打,就那么跟着。 然后用那个偷营的部队,把林正风引向令归城,而令归城分出一步,在半路设伏。 这样就够林正风喝一壶的了。” “嗯,看来你已经明白了一些用兵之道,可惜这样的事,现在不会生。 克雷斯波是个儒将,没有铁血将军的血性,他不敢,也不忍把手上仅有的万多人拿出来冒险。 苏门达尔到是有一定的魄力,不过他已经老了,能力不行了,他那儿子,嘿嘿又是一草包蛋。 从我们的探马回报看,令归城那边跟本没有动作,甚至连一点应该有的接应都没有。 可惜了。” 本田龟佑长长的叹了口气,也不知道生为安融军师的他,到底在可惜什么。 沉静了一会之后,本田龟佑话锋一转,说道:“对那个胡忧你怎么看,从情报上看来,这次的袭击,应该是他做的。” 听到胡忧的名字,铁克拉忍不住去摸那已经空掉了的右眼,恨恨的说道:“这个人,我迟早要收拾他。” 本田龟佑冷笑道:“放心吧,这笔帐,我已经帮你记下了。 要不是这小子对我们还有点用,单单他带人断我们粮草辎重的事,我就收拾他了。 哪轮到他在那乱跳。” “不过话说回来,这小子比起林正风来,到是强了不少,两千多人就敢去进攻金骨山大营,他的胆子真够大的。” 铁克拉喷气呼呼的说道:“要不是军师你做了这么多的布置,我看他不见得就能想到进攻大营。” 每次一听到胡忧的名字,他的独眼总会射出仇恨的目光。 如果胡忧能听到这个差点被他一射死的铁克拉口中的话,他肯定会跳起来。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在别人的注视之中。 他更没有想到,他心血来潮的奇袭大营,居然是按着人家思路走的。 不管胡忧能不能想到,总之他现在没有时间想,他正在逃命。 如果这次逃不了,他这辈子都不用再想了。 在胡忧的指挥之下,不死鸟特战队除了先期运粮跑走的人马外,剩下的分成三组,轮流依靠地势,进行就地阻击。 他们必须要为粮队争取到足够多的时间。 安融人的回援度比预想中要快上五分钟,五分钟虽然不多,换成平常,不过是喝杯茶的时间。 这在战场上的五分钟,却足够改成一场战斗的胜负。 就因为林正风的回援快了五分钟,使得胡忧的部队没有来得急完全脱离纠缠,直接被衔尾进攻。 尤其是第一波的攻势,差点把胡忧这支粉嫩的不死鸟特战队直接冲垮。 如果不是这条路比较窄,不利于骑兵冲击,胡忧的部队早就完蛋了。 此时的战况对胡忧非常的不利,安融追上来的部队都是骑兵,冲击力非常强大。 而胡忧的人全都是步兵。 看片的时候,胡忧比较喜欢步兵的,可是现在,他是多么希望自己能有马。 候三在胡忧的身边大叫道:“大人,我们的拒马枪太少了,这样下去,恐怕顶不住。” “顶不住也要顶,第三梯队的阻击阵还要多久的时间能弄好。” 胡忧边说话,手中的换日箭还不停的射出。 胡忧这伙家不射人,光找马脚招呼。 往往是一箭射出,就有一匹马翻倒在地上,给安融人造成不小的混乱。 候三有些泄气的说道:“应该还要十多分钟这样,不过就算是弄好了,也顶不了多久。 我们的人马太少了。” 安融整整冲上来一个骑兵中队,小五千人马。 而他们这边现在撑死不过一千五百人,这仗跟本没法打。 胡忧擦了把汗问道:“粮草队还要多久可以进到令归城。” 候三回道:“按现在的度,还要半小时左右。” 胡忧咬着呀说道:“好,那我们就再顶他三十分钟,时候差不多了,咱们就往山上跑,老子还不信,他们的马还能爬山。” 说话间,候三把一安融小队长给射落马下。 胡忧夸道:“干得不错。” 那个小队长胡忧也看见了,还没来得急出手。 被候三抢了去,不过他一点都不生气。 这是在打仗,可不是在玩。 只要能杀敌就行,谁会管他是谁杀的。 胡忧这边不好过,安融骑兵同样也不好受。 胡忧弄出的这个三段式阻击,是骑兵最讨厌的。 这样的方式让骑兵的冲击力跟本挥不出来。 每一次进攻,都要顶着箭雨往前冲,损失非常巨大。 最可气的是每次眼看就要突破,那个可恶的曼陀罗人就在路上点火。 这火你还非救不可,因为那火全是在最狭窄处放的,火不灭马过不去。 这打战连带灭火,那哪受得了。 胡忧边打,嘴里还不干不净的。 他早在心里,把苏门达尔家的女性亲属全给问候了。 苏门达尔这次被骂的有些冤枉。 胡忧派去的兵,被齐拉维给晾在一边,苏门达尔跟本就没有接到消息,哪知道胡忧偷了人家的大营,还被人追着暴菊。 此时到有一个人非常的着急,却又没有半点的办法。 谁?科奇士。 少将军齐拉维这回是故意要整胡忧,硬拉着科奇士跟他喝酒,怎么都不放科奇士离开。 科奇士这酒呀,每一杯到嘴里都是苦的。 科奇士虽然是苏门达尔的亲信,但是也不敢公然跟齐拉维翻脸。 齐拉维打仗没什么本事,整人的手段科奇士可是见过的。 人家的身份摆在那里,科奇士和齐拉维玩不起。 酒桌边,科奇士陪着笑脸道:“少将军,我看这酒也喝得差不多了吧。” “这才哪到哪呀,我让厨房做的七味鱼还没上呐。 咱们有得喝。” 齐拉维道:“科奇士,你该不会是不给我面子吧。” “那哪能呀。 能陪少将军喝酒,我高兴还来不急呢。 只是这军务”“科奇士呀,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喝酒嘛,就要喝得开心。 这大半夜的,还有什么军务,就算有,也等天亮再说。 来来,咱们再干一杯。 这女儿红就是爽。” “哦,好”“我x,顶不住了,撤,快撤。 放火,烧死他几娘崽的。” 哲别很无奈的和候三对望一眼,跟着胡忧身后跑。 她和候三今天真算是开了眼了,他们还真不知道,原来骂人还有这么多骂法的。 胡忧那张嘴,从安融的骑兵部队冲上来之后,就没有停过,仗打了多久,他就骂了多久。 这哪像一个将军嘛,真是比流氓骂人还狠呢。 哲别真不敢想像,要是那些话是对着她骂的,她还有没有勇气继续活下去,光听听都让人抓狂。 候三留在后面点着了火,也快的撤退。 身后洒了火油的枯木,瞬间浓烟滚滚,火舌四溢。 今天这一战,让候三对胡忧的了解,又多加深了一层。 这个了解,不是指胡忧的脏话,而是胡忧在作战之中,想出的这些天马行空的办法。 胡忧的这些办法,看似都很奇怪,但是却又都很有效果。 章节目录 第77章 林中血战 “报三皇子,曼陀罗人的主力向西南方向山区逃窜。(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林正风挥退士兵,满脸怒气的看着自己的手下大将:“卡洛斯,应该怎么做,难道还用我教你吗?”卡洛斯是安融第六骑兵联队万夫长,这次回援金骨山大营,他亲领着五千精兵,保护三皇子林正风第一时间回援。 卡洛斯犹豫的挫词道:“回三皇子,山区地势错综复杂,林高路险,不利于我军进攻。 依我看是不是追击他们的粮草部队,那样会胜算更大。” 山区是骑兵部队的死地,进入山区,战马不但不能挥出冲击力,反而会成为累赘。 西端尔看着卡洛斯那张黑堂堂的脸,表面不动声色,心里却在暗笑。 别人不知道,他心里却清楚得很。 林正风之所以会这么火急火撩的跟着部队赶回去,根本不是因为什么金骨山的大营,而是对方那个指挥官,那个从林正风嘴里抢走了心爱女人的胡忧。 林正风为了得到这个宁南帝国的公主欧阳寒冰,不惜冒得罪整个南宁帝国的风险,秘密派人抓回欧阳寒冰,那是下了多大决心的。 可是在最后关头,就在林正风带人兴匆匆从安融赶到青州的时候,就在林正风最意气风的时候,巴雷西确告诉他,欧阳寒冰让人给救走了。 这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直接抽在林正风的脸上。 林正风当时的表情,西端尔直到现在想起来,心都还有颤抖。 巴雷西被林正风亲手用皮鞭抽得,都快不成人形了。 偷鸡不成蚀把米,这就是林正风的写照。 不但没成染指欧阳寒冰,还要承受南宁帝国随之而来的怒火。 现在卡洛斯居然让林正风放弃对一手造成这一切的胡忧进行追击,而去追什么运粮队,林正风会同意?西端尔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自己在军事方面确实不行的话,这一次,第六骑兵联队,就是他的了。 “我不要那什么粮队,我就胡忧的人头。” 林正风面面目狰狞的叫道:“传我领命,不惜一切代价,追击敌军主力,活捉胡忧。 不死鸟,哼哼,这次我看他怎么死。” 看着五千骑兵如山洪一般,滚滚改道进入山区,林正风一屁股重重的坐回到车坐上。 谁也不知道,当初查出是胡忧带着百多人潜入巴雷西营地,把欧阳寒冰救走的时候,林正风心中的愤怒有多强烈。 这已经不是仅仅事关女人的问题,这是侮辱。 林正风不用想就可以知道,当这消息传回到两位皇兄耳朵里的时候,他们会是一副什么嘴脸。 为一个女人而引起宁南帝国的怒火,恐怕父王就算是再宠自己,这往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了。 这一切原本都不会生,自己原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得到欧阳寒冰。 是那个胡忧,那个该死的混蛋。 林正风猛的站起来,他誓要用胡忧的血来洗刷这一切。 “西端尔,牵我的马来!”胡忧,你觉悟吧!苏门达尔暴怒是什么样?就是现在这样。 这位年近六旬的老将军,须怒张。 齐拉维,梅阿查,科奇士一众暴风雪军团的核心将领,谁都不敢说话,一个个都含眼低着头,不敢出声。 苏门达尔由不得不怒,不死鸟特战队偷袭安融金骨山的消息,居然让人给隐瞒了下来。 他居然是在大批粮草运进城了之后,才知道有这么个事。 他能不生气吗?不死鸟特战队冒了多大的风险,为令归城几万将士的生存,拼了老命的去抢粮食,令归城四万将士,居然一兵不出,就这么站在一边,看着辛苦运回粮草的部队,被安融人一波接一波的进攻。 在战事这么紧急的关头,居然有人胆敢把不死鸟特战队的传令兵整整晾了一夜,致使部队错失了一场千载难求的胜利,使那些用血用命给令归城换回粮食的部队主力,被追击入山区,生死不明。 这事一但传出去,会寒了多少人的心。 以后谁还敢,谁还会去卖命!“这是犯罪。” 苏门达尔一掌拍碎了桌上的茶杯,任着那四溅的茶水,打湿了那套他最喜欢的战袍。 与安融这一战,打成这样,早已经让暴风雪军团的脸面被人扔在了地上,被人无情的踩踏。 就算是暴风雪军团两线作战,就算是暴风雪军团不完整,也不是战败的理由。 在兵力相差不大的情况之下,在自己的地盘上,暴风雪军团居然让安融人突袭而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丢掉半个青州,正副军团长都遭遇围困,粮草不济,毫无还手之力。 这就是号称曼陀罗帝国五大军团之一的暴风雪军团吗?这就是开国皇帝里杰卡尔德战斗过的军团吗?这就是号称天风大陆最有战斗力的部队吗?不是,这全都不是。 苏门达尔甚至没有脸告诉人家,自己是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曼陀罗帝国大五军团长之一。 苏门达尔几夜不睡,就是为了找出一个办法,为暴风雪军团带来一场胜利。 无论在青州,还是在浪天,暴风雪军团都已经失败得太多了。 可是谁知道,自己这才刚刚睡了几个小时,一场唾手可得的胜利,居然就那样从身边溜走了。 如果时间能够回到几个小时之前,如果自己能够第一时间见到胡忧派来的人,苏门达尔誓,他至少有一百种办法,让安融人的追击部队,吃一个巨大的亏。 让他们知道,暴风雪军团不是好惹的。 让他们知道,暴风雪军团,也有打胜仗的能力和决心。 可是现在,他却什么也做不了。 一切,都已经晚了。 安融人的军队,已经全线的回防,他们已经调动了大量的军队,看死了令归城,除了在一边看着,他什么也不能做。 苏门达尔没敢去看那些冒死为令归城运回急需粮草的不死鸟特战队的将士,以他们立下的战功,他本应该去的。 可是他不敢,他怕有士兵问起,他怕有士兵当面问他,我们在拼死血战的时候,你苏门达尔在干什么!睡觉?苏门达尔敢说当时自己正高床暖枕的睡觉吗?在手下将士誓死死战的时候,做为一军之长的他,居然毫不知情的在呼呼大睡!苏门达尔的眼睛越越来越冷,那目光就像是一股来自西伯利亚的寒流,瞬间射向了科奇士,从牙缝之中,挤出两个冷冰冰的字:“是谁?”“马拉戈壁的,安融人看来是和我们玩真的。” 胡忧看着那些把战马骑进山里的安融人,咬牙切齿的骂道:“哪有骑兵进山追步兵的。” 哲别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这一刻,她都已经没有了语言。 难道这位喜欢让人家叫他司令的偏将大人,在挥军偷袭了人家的军营,大肆的烧杀抢掠了一翻,被人家红着眼的追兵进追进山里,还认为人家是在跟他玩游戏吗?别说是哲别,就算这些人里,跟着胡忧最久的候三,大多数的时候,也不知道,这位能让自己心甘情愿对他酒誓,誓死效忠的偏将大人脑子里,到底在想着什么东西。 候三有些苦笑的笑道:“大人,也许是我们刚才干得人家太狠了。” 可不是嘛,虽然他打仗也不是很多,但是骑兵冲进山区里追步兵这种事,别说是遇见过,就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这要多大的仇,才能把人家逼到这份上。 难道是之前大人单独行动的时候,偷了人家老婆?别说,候三这小子还算是有点天赋,居然随便这么一猜,就猜了个不离十。 不过这话让胡忧听见了,胡忧非把候三吊起来打一顿狠的,才嚎叫着告诉候三。 是对面的安融人,抢他女人。 这场战斗,不是女人所引起的,却是因为女人而变得惨烈的。 安融人像出了窝的蚂蚁一样,漫山遍野的往上扑。 马能走的地方,他们就骑马,马上不了的,他们就用脚。 万夫长已经传达了三皇子的严令,就算是死,也要把敌方的指挥官抓住,送到三皇子的面前,才可以死。 “他娘的,安融人该不会是弄了几万人来吧,我怎么觉着眼都看花了。” 胡忧擦着眼睛看着下面那些有马无马都往上冲的安融士兵。 候三沉重的说道:“不知道,我们的情报部队跟本接近不了。 看这阵式,恐怕得有。” 胡忧一拍脑袋道:“马拉戈壁的,这次安融人的指挥官是谁,这也太不讲理了。 不就是拿了他一点粮草吗,他居然动人民战争来对付老子。 拼命谁不会,咱们就跟他们好好玩玩。” “三皇子,你放心好了,咱们这次肯定能抓到那个该死的胡忧。 两个步兵联队已经到了,咱们这次用人泡死他。” 西端尔在林正风的面前讨好道。 “哼。” 林正风冷哼一声,没有说话,不过心里,还是挺满意的。 就这片山区,已经投入和正要投入的部队,已经达到了两万五千人,他不相信,胡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能跑得了。 胡忧嚣叫完要跟人家拼命之后,继续带着人往山里跑,似乎刚才那些话,不是他说的一样。 众人还没有跑出五百米,就听见身后‘轰’的一声,接着就是哗哗的石块滚落下山的声音。 下面传来的那些马嘶人叫的,让哲别听得一阵阵心颤。 要知道,那石头落下来的地方,正是他们之前趴着的那个小山坡。 只要他们跑晚一些,那些石块,就该砸在他们的脑袋上了。 “这下安融人少少也得损失好几百吧。” 哲别在心里默念着,目光停留到跑在前面的胡忧身上。 就在十分钟之前,胡忧叫停了正在狂跑的士兵。 大家还以为胡忧决定要在哪里,对安融人实行一次阻击,没想到胡忧却让大家在那里挖石头。 而且对每一个开挖的角度,都做了详细的说明。 “大人,你是怎么想到的。” 哲别终于忍不住跑到胡忧身边问道。 “什么?”胡忧跑路向来很专心,没有注意哲别的问话。 哲别提醒道:“那些石头。” 哲别知道那些石块之所以会滚下来,肯定与胡忧留在那上面的几个士兵有关。 那几个士兵每人手上都有一根吊着石块的绳子,虽然现在她还想不明白,那是怎么用的。 不过她知道,那肯定是重点。 胡忧得意的嘿嘿的笑道:“一个小陷阱而已,我还会很多。” 说到这些机关计巧,这里的人,应该没有谁能比得上胡忧。 那可以他以前吃饭的本领,利用的都是药戏道具的原理。 只不过,把道具放大了无数倍罢了。 胡忧刚才一看见那些杂乱的石块,他就知道,那些和他之前玩过的一种叫多米诺骨排的戏法非常相似,只要人工达成一定的条件,就能以点带面,弄出一场小规模的泥石流。 如果只是他自己,当然没有办法弄出来。 不过此时他还有上千的士兵,那就变得容易多了。 胡忧没有学过什么建筑结构学,不过因为玩得多,他对个个点的支撑力,判断的非常准确。 所以在他的挥指下,一个人工的泥石流,砸在了安融人的头上。 从这个泥石流开始,安融人走进了一个天灾不断的山区里。 这里说不定哪一块石头会滚下来,说不定哪一棵树会倒,说不定哪块满是脚印的土地上,会出现什么陷阱。 总是随着胡忧的泥石流大获成功,那些个打过猎的,装过陷阱的,甚至是下水摸过鱼的士兵,都来了劲,各种和样的陷阱,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变成了要命的武器。 安融人不怕打仗,他们从一生下来开始,就知道,自己国家的处境相当艰难。 他们的天气寒冷,他们的土地贫瘠,他们做梦都想要突进到中原地带。 他们需要战争来改变自己贫困的生活。 为了能够过上向往中的好日子,他们从小就准备着拿起刀枪,和那号称天风大陆军力最强大的帝国干一场。 他们刻苦的训练,不怕任何的强敌。 可是现在,这些追进山区的安融士兵,两眼迷茫了,有了恐惧。 他们现在找不到对手,需要面对的,却是各种各样的陷阱。 每走一步,都要格外的小心,因为一个大意,就可能丢掉自己的性命。 这样的仗,他们不知道要怎么打。 安融人讨厌这样的战法,不死鸟特战队的人,却非常喜欢干样的事。 只要是敌人不喜欢的,他们都会喜欢。 以前,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们,仗还能这样打的。 不需要与敌人刀枪想抵,只要拼命做陷阱,然后跑就行。 这简直是太爽了。 士兵们每做好一个陷阱,都会有意无意的看胡忧一眼,想看看他这次又会弄出什么新的东西。 不得不说,这个武力并不是很强的指挥官,用他的脑子,征服了大家。 他做出来的那些陷阱,威力总是很大,花样也非常的多变。 他总是能最好的利用环境,而不是像士兵那样,只懂得利用工具。 没有人能够知道,他们的这个司令,究竟是怎么样知道哪里可以利用,哪个地方,只要挖开几个小石块,就能造成一次不少的塌方。 士兵们不知道,胡忧自己却清楚得很。 这是他的透视眼和以前偷鸡抓狗时积累经验的完美结合。 每看到一处有利的地方,胡忧总会用他的透视眼扫一遍,看看有没有可能利用那里,给后面那些像野狗一样,死咬着不放的安融人,弄出一些麻烦。 一直处于极度亢奋状态的胡忧,跟本没有注意到,他今天对透视眼运用的次数,比往日多了十倍都不止。 如果是换了平时,他肯定早就已经用不出来了。 可是现在,他确依然可以很随意的使用。 令归城主府的大堂上,此时的空气格外的凝重。 科奇士的汗,大颗大颗的滴落在地面上,却没敢伸手出擦一下。 ‘是谁’,苏门达尔只问了两个字,科奇士就完全理解那两个字里的含意,也知道答案,可是他不能说。 如果苏门达尔在私下问的话,他肯定会说,可是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不能说出来。 他要怎么说,难道说是因为苏门达尔的儿子,想要整那个胡忧,故意隐瞒下了情报,造成这样的情况生?隐瞒军情,这要是追究起来,那可是死罪。 科奇士虽然不喜欢齐拉维,可是齐拉维是苏门达尔的唯一儿子。 他这么公然的把齐拉维说出来,军团长要怎么做。 杀或是不杀,都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杀,苏门达尔就将绝后,白人送黑人,这对一个六旬老人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事。 不杀,军法何在,军心何存。 科奇士死咬着牙,决定不说。 军团长对他恩重如山。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没有苏门达尔,他科奇士也许早就已经死掉了。 今天,就当是报恩了。 胡忧正忙着指挥人做陷阱,一个士兵的带来的消息,让他整个人都愣住了。 “司令,我们前面的路,被大河给隔断了,无路可走。” , 章节目录 第78章 身陷绝境 士兵的话,如一记响雷,在胡忧的脑中炸响。(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前进已无路,后又有追兵!怎么办?难道今天这一百多斤,就交待在这里了吗?不行,绝对不行,大不了,老子游水逃走好了。 以老子的水性,一条河还弄不死老子。 就是不知道,这样算不算逃兵。 胡忧在愣神过后,在心里打起了自己的小九九。 对于曼陀罗帝国,胡忧没有任何忠心可言。 这里并不是他真正的祖国,没有人可以要求一个不属于这个国家,从小就以坑蒙拐骗为生的人,为这个国家死战,直到把身家性命扔在这无名的山头。 如果安融人愿意,让胡忧带人反过来和曼陀罗人开战,胡忧也是可以答应的。 他不会有任何的愧疚。 做皇帝的愿望当然很美好,但前提是要留着一条小命。 没有了小命,再美好的愿望,也不过是个屁。 “司令,我们保护你突围!”一个士兵叫道。 “司令,我们保护你突围!”一群士兵叫道。 “司令,我们保护你突围。” 所有的士兵,出了同样的声音。 这怎么可能?正想着怎么逃离战场的胡忧,猛的像被人点了穴一样,全身僵硬起来。 转头看向自己身后的士兵,胡忧的心中,百种滋味在心头。 离开令归城的时候,自己的手下有三千多人,现在,除掉押粮草回令归城的士兵之外,跟在自己身边的,已经不足千人了。 战斗从昨晚开始,打到现在,已经过去十多个小时。 士兵们没吃没喝,面对着十几倍于自己的敌人,他们没有一个人抱怨过。 候三的眼光很不错,他们都是好士兵,好战士。 看着那一张张疲惫的脸,很多士兵身上的战衣,都已经变成了布条。 那不知是属于敌人,还是属于他们的暗红色血渍,已经让战衣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面对那如蚂蚁般扑上来的安融人,面对已无退路的现实,他们的眼神,却依然的那么刚毅。 这不正是自己要的兵吗?胡忧的心神在巨烈的震动着。 这一刻,胡忧有些后悔对他们进行那种残酷的所谓筛选。 纵始是一将成名万骨枯,可是真正的名将,在取得胜利的同时,更应该尽可能的让自己脚下的枯骨更少一些。 哪怕只是少一副,对一个家庭来说,也是无比重要的。 胡忧本以为自己可以不在乎士兵们的生命,他以为在他看来,这些士兵的生死,与他跟本没有多大的关系。 因为他本就不属于这里,这个天风大陆,本不应该有他胡忧的存在。 直到之前的那一刻,他都还觉得,自己身处的,不过是一个奇怪的梦境之中。 但是现在,这一切不同了。 这不是梦境,这是真实的世界。 在胡忧的内心深处,一个声音在响起:他们是你的士兵,你想要到哪里去。 你能丢下信任你的士兵,独自逃走吗?“不!”胡忧大叫起来,他现在已经不是一个江湖混混,他是一个将军。 是眼前这群士兵的指挥官。 士兵把性命交到了他的手上,他就应该对他们负责。 胡忧血气上涌,对着士兵吼道:“天无绝人之路,我们肯定能够找到回家的办法。 我把你们带出来,就要把你们都带回去,让我独活,我做不到。” “候三。” “末将在。” 胡忧拿出一支令箭,大声的说道:“命你带情报组,去为大家找一条回家的路,不得有误。” 这一刻,他是一个真正的将军。 “末将遵命。” 候三大步上前,接过胡忧手中的令箭。 胡忧狞笑道:“现在,让我们给安融人来点狠的。 谁想要我们的命,我们就要他付出血的代价。 不死鸟不死!”“不死鸟不死,不死鸟万岁。” 士兵们一下像找到了灵魂一般,变得杀气腾腾。 看着士兵们一个个重新燃起斗志,胡忧满意的笑了。 马拉戈壁的,要是就这么跑了,老子的皇帝梦,什么时候才有着落。 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三皇子,胡忧所部占据了一个山头,对我们进行顽强的阻击。 我们的伤亡很大,攻不上去。” “攻不上去!两万多人的部队,拿不下那千多人,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方法,损失多大,黑天之前,拿不下胡忧的人头,你们提头来见。 滚,都给我滚!”“一群废物。” 林正风越想越气,一鞭子抽在马屁股上,打得那匹战马,不停的悲嘶。 “咱们的皇子好像打得不怎么顺利呀。” 本田龟佑放下手中的战报,淡淡的说道。 “军师,大营已经全毁了,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铁克拉看着眼前的一片狼籍。 烧毁的帐篷,倒在血泊中的士兵。 整个金骨山大营,除了营门还竖在那里外,其他的一切,全都毁了。 本田龟佑阴笑道:“这次我们的三皇子出尽了风头,我们也不能什么都不做。 峒独城昨晚闹了大半夜,现在想必也累了,咱们给克雷斯波那老家伙,杀个回马枪。” “高呀!”铁克拉击掌大笑道:“克雷斯波恐怕做梦也想不到,我们会调头再打他一次。 只不过士兵们连夜来回跑,体力消耗很大,要打的话,伤亡恐怕不小。” 铁克拉说着与本田龟佑相视一笑道:“看来我们的大王林洪元需要再次征兵了。” “大人,安融人的进攻越来越猛,士兵们伤亡很大,我们恐怕顶不住了。” 哲别在胡忧的身边说道。 胡忧看着山下那些蜂拥而上的安融士兵,头也不回的问道:“候三那边还没有消息吗?”这已经是他们的最后一个山头了,这个高地如果再被攻下,面对十数倍于自己的敌人,他们将再无任何办法。 哲别摇摇头道:“没有。” 实事上哲别不回答,胡忧也知道答案。 如果真找到出路,哲别肯定一早就说了,不会是现在这样的表情。 胡忧转眼看向身边的士兵,看着那些咬着牙,把一块块石头滚下山,来不急看成果,又马上去找另一块石头的士兵,心中不由有些凄然。 这已经是安融人的第八次进攻,箭矢早就已经用光了,许多钢刀都断成了碎片,安融人再冲上来,恐怕得用牙咬了。 胡忧正想着,一不留神,被身下的一块石头给咯了一下,弄得老2生痛。 胡忧刚想骂,突然灵光一闪,也许可以那样。 胡忧对哲别说道:“哲别。 你去找找看,附近有没有隐秘的山洞”“大人,你想干什么?”“先去找,回头你就知道了。 能不能保住小命就要看这回了,细心点,越隐秘越好。” “可是大人,我的任务是保护你。” 哲别还有些犹豫。 胡忧就她这么一个亲卫,她走了,胡忧的身边就没人了。 “快去!再罗嗦,老子直接开你的苞。” 哲别的小脸登时血红血红的,转身就跑。 胡忧拍拍小胡忧嘿嘿得意道:“看来还是你有办法。” 面对苏门达尔的逼视,科奇士死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肯说。 他不敢去看身边的齐拉维。 他知道自己只要看上一眼,这个全身都在颤抖的少将军,马上就万劫不复。 苏门达尔握刀的手,越来越紧了,科奇士知道,当那把刀拔出来的时候,自己的生命就将走到完结。 临死之前,科奇士没有想过,以自己的命换齐拉维一命,到底值不值。 他的心头,只是流过一丝悲哀,都说虎父无犬子,老将军怎么就摊不上一个好儿子呢。 算了,报了老将军的恩,自己也就一了百了啦。 “报!”就在苏门达尔准备拔出令刀之时,一个士兵跑了进来。 “什么事。” 苏门达尔放开了握刀的手,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 科奇士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他对科奇士的了解,比科奇士自己还要深。 难道说他看不出科奇士在护着谁吗?“报军团长大人,安融兵六万,再次进攻峒独城。” 在场的各路将军,听道这一消息,相互对望了一看。 他们虽然没有说,但是谁都知道,峒独城这次完了。 哲别回来的时候,看到胡忧正在抱扎伤口,脸色都变了,马上冲过去:“大人,你受伤了!”“没事,挨了一下。 来,帮我弄弄。” 这伤是一安融兵用的刀划上的。 伤在手臂上,不算很重。 安融人的第八次进攻,差点把这最后的阵地给端了。 胡忧和士兵们,几乎是用牙把他们咬下去的。 胡忧的白蜡枪这回也开了张。 让他一枪捅死一个。 这刀伤就是那安融士兵临死之前的反扑。 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现在已经不足五百人。 一个个全都杀红了眼,借着安融人退下的时机,赶紧就地休息。 对于那横七竖八死在阵地上的尸体,谁也没有心情去多看一眼。 这就是战争,谁也不知道下一秒,自己会不会和这些已经躺下的士兵一样,丧命于这无名高地上。 “你怎么不小心一些。” 哲别手忙脚乱的接过胡忧递来了伤药,赶紧给胡忧扯血。 胡忧问道:“怎么样,有没有找到?”“我在后山靠河之处,现了一个山洞。 洞口只容一人爬进入,非常的隐蔽。” “你进去过没有,里面大约能装下多少人?”“挤一点的话,应该可以进去八百人左右。 不过洞口很小,需要一些时间。 大人,你是想让大家藏到洞里去?”“不错。” 哲别担心道:“这样行吗,以安融人的势态,他们肯定会疯一样找我们的。 万一让安融人现,我们就死定了。” 要知道那山洞就只有一个出口。 洞口一但暴露,他们和网里的鱼没有什么两样。 胡忧道:“就这样躲起来,当然不行。 我们得让他们放弃找我们。” “不找我们,那怎么可能?”哲别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 安融人调了两万多人,把他们困在这里,动了八次进攻,死了近两千人。 现在恐怕恨不得鞭他们的尸,吃他们的肉,怎么可能不找。 “那有什么不可能的。 我来问你,如果你的敌人都已经全死掉了,你还找不找?”“当然不了。 可是我们不是没死吗?”杜啸天嘿嘿笑道:“没死不要紧,只要让安融人认为我们死了就行。” 每想到这个办法是老2带来了灵感,他的笑容就很yin荡。 “来,我告诉你,应该怎么做”胡忧行走江湖多年,脑子里各种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多的是。 这一次,他准备利用人的思维惯性,玩一个骗术。 这个骗术,是他以前在一部电影里看过的。 定下了计策之后,胡忧马上命令大家各自做准备,并让人把候三的情报队也找回来。 这场戏少了他们,可玩不转。 哲别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先带着那一部份伤兵,先躲到洞里去。 而胡忧则带人去挖石块,要想骗术成功,他们还需要再弄一次泥石流。 这时候老天似乎也有意帮胡忧的忙,居然开始下起雨来。 纷纷飞飞的,虽然不大,但是对视线却很有影响。 卡洛斯刚刚被林正风叫去臭骂了一顿,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的。 对于久攻不下阵地,那位三皇子显然已经失去了耐心。 他已经下了严令,这一次再攻不下对方的阵地,就要把卡洛斯的脑袋,塞进里。 卡洛斯从小兵做起,一步一步走到联队万夫长这个位子,战功无数,还从来没有被谁当着脸这么骂过,他的怒火可想而知。 卡洛斯从小就被教育要终于林家,他不能把怒火泄在林正风的身上,要洗刷这样的耻辱,只能用敌人的血。 这一次,他决定亲自带队,把怒火泄到那个可恶的曼陀罗人身上。 点了五千人马,卡洛斯拉出自己的战刀。 这把战刀曾经无数次痛饮过敌人的血,这一次,他要让那个自称不死鸟的人,后悔活在这个世上。 “全体出击,后退者死!”卡洛斯举起手上的战刀,布了出击的命令。 这一次,就算这五千跟随着他南征北战的老部下,全部死绝,他也不允许任何人后退一步。 要就是踏平曼陀罗人的阵地,要就是战死在这里。 卡洛斯的部队,听到命令,如蝗虫一般,冒着雨,顶着不停飞下的石块,树桩,断刀和临时制作出的那种没有铁箭头的箭矢往上冲。 曼陀罗人似乎也知道了这是他们最后的一次挣扎,阵地上人头攒动,做着他们最后的抵抗。 “你们这次死定了。” 卡洛斯冷笑着。 说实在的,他有些佩服这些曼陀罗人。 从被衔尾追上开始,他们已经做得足够好了。 用不到一千五百人的兵力,顶住了八次进攻。 不过这些不是卡洛斯放过他们的理由。 对于这样的对手,他最喜欢的方式是让他们绝望,然后撕碎他们。 以前,他也是这么干的。 面对着越来近越的安融士兵,已经弹尽粮绝的曼陀罗人,明显开始慌了。 他们甚至把阵地上的尸体都砸了下来,只为了延缓死神的脚步。 “这样有用吗?”卡洛斯冷哼一声,命令部队再猛一些,再快一些,还有五十米,不,还有三十米,他的部队,就能把那些曼陀罗臭虫给全都踩死。 那些曼陀罗人已经无力抵抗,他们已经呆住了,箭也不射了,石块树桩也不砸了。 投降?“哼,我不接受投降。” 卡洛斯狠狠的把一口唾沫吐到地上。 “轰!”唾液落地的同时,山头上的阵地传来了一声巨响,紧近接‘哗哗哗’的山木碎石,不断的落下,几乎是瞬间,把整个阵地给埋了。 卡洛斯张大了嘴,命令含在嘴里,却怎么也不出去。 敌人都全给埋了,还打谁。 “将军,曼陀罗的阵地塌了。” 副官跑过来报告道。 他这是一句废话,所有有眼睛的人,都已经看到了,跟本不用他多说。 但是职责所在,他不得不说。 卡洛斯怒道:“搜,给我搜,别让这些臭虫有一个漏网的。” “将军,还有二十多人,没有被埋,往河边跑了。” “追,给我追。” 胡忧看着身边的候三,哲别,又看看跟着他们身后的二十几个士兵,嘴角的笑,笑得很得意。 这些士兵,全都是来自于候三的情报部。 他们都是精选出来的,最忠心,水性最好的战士。 之前的戏,演得相当的逼真,现在,胡忧将和他们共同完成这出戏的高氵朝部分。 “兄弟们,该咱们表演了。” 胡忧看着那些小心翼翼靠上来的安融士兵,嘿嘿的笑道。 “告诉我,你们怕吗?”“不怕!”“你们后悔吗?”“不后悔。” “好,都是我的好战士。” 胡忧哈哈大笑。 他不但是脸上乐,心里好更乐。 他知道,躲进山洞里的那些战士,只要能活着回去,这辈子,都会忠于他胡忧。 这片大陆上,有哪个指挥官会亲自掩护士兵的?以前没有,现在只有他胡忧。 这都还得不到士兵的忠心?那真是没天理了。 做好了跳河的准备,胡忧准备再给自己来点宣传,或是恶趣味。 “我是不死鸟特战队司令胡忧,我决不投降。 不死鸟不死。 不死鸟万岁!” , 章节目录 第79章 李代桃僵 林正风的身前,卡洛斯单膝倒:“报三皇子,敌军阵地发生塌方,阵地被埋,幸存二十余人” 林正风问道:“那个胡忧呢?”别人死不死,跟本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他要是只是胡忧的命。 虽然很不想说,卡洛斯还是不得不说:“跳河了。” “跳河!” 林正风的脸瞬间铁青得厉害。他不顾一切的调了两万多人,打了这么久,这样的答案,他怎么能够甘心。 林正风一字一顿的说道:“命令部队,给我下河去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三皇子,这恐怕不行啊。”卡洛斯脸上的汗都下来了。这回可真是要了亲命了。 “你敢抗命!”已经被怒气冲昏了头脑的林正风,手已经握在了刀把上。 卡洛斯再次单膝跪倒道:“末将不敢。三皇子,那河水湍急,跟本不可能下得去人的。胡忧那二十几个人跳下去,瞬间就没了踪迹。” 林正风知道,他可以命令士兵上战场去拼命,但是让士兵跳进河里去送死,那可是做不到的。现在就算是再气,他也只要硬压着。 “领我去看!” 胡忧喊完他的口号之后,拉着哲别,头也不回的,转身就往河里跳。哲别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这么的疯狂的事。双眼紧紧的闭着,连看都不敢看一眼。这一刻,天地之间都静了下来,兵刀声没了,喊杀声没了,除了耳边乎乎的风声,再无其它。 “砰!砰!”两声闷响,胡忧和哲别以0.1秒之差,双双坠出河中。巨大的冲力,把他们直拉入河底,再深一些,也许就到阎王殿了。 河水非常冷,胡忧入水的一瞬间,只觉得全身发麻,汹涌的河水生出巨大的拉扯力,像是要把他撕成碎片一样。那条为防止哲别被水冲散的绳子,把手勒的生疼。 “踢水,尽可能的浮起来。”胡忧猛的一拉手中的绳子,把哲别拉近自己的身边。相比躲在山洞里听天由命,他更喜欢这种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感觉。他可是在钱溏江涨潮时游过泳的人,这种程度的水,跟本要不了他的命。 “啊咳咳!”哲别剧烈的咳嗽,刚才的一道浪头,把她给呛了一下。她努力的想要抬头,可是水浪一股一股的打得她直往下沉。 “真够菜的.”胡忧狂笑了一声,干脆伸手把哲别给抱进怀里。哲别的身子娇小,抱在怀里的感觉不错。只是可惜胸部依然没什么手感,胡忧借机摸了一把,只是有个小花包而已。 胡忧转头看了身后一眼,就这么会功夫,刚才的那个山头已经不见了。水面上人头点点,那是跟着他跳下来做掩护的士兵。想到此时林正风的脸色,胡忧忍不住心里有些得意。林正风恐怕正在骂娘吧。 “感觉怎么样。”胡忧回过神来,问脸色发青的哲别。 哲别的嘴唇都发紫了,身体不停的颤抖着,也不知道是冷的,还是吓的。 “你是疯子。”哲别好不容易才蹦出一句话。 “呵呵,敢骂我,水没喝够是吧。”胡忧嘿嘿笑着,作势要松手。 “不要。”哲别跟本顾不得其它,像八爪鱼一样,缠上胡忧,一双秀脚,紧紧的盘在胡忧的腰部,怎么都不肯松开。 “这姿势,啧啧,名招呀,老树盘根呢。”被哲别这么一夹,小胡忧马上就有了反应,大胡忧看来没想着什么好事。 这样被一个人抱着,如果不是胡忧的水性极好,早就沉到水里去了。那还敢胡思乱想。 别突然感觉被什么顶了一下,忍不住尖叫。 “嘿嘿,意外,意外,是水冲的。”胡忧嘿嘿的打着水花笑道。 哲别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没敢开口说什么。她当然知道刚才胡忧所干的好事,可是现在人在屋檐下,她也没有半点法子。 边吃着嫩豆腐,边被水冲着往前走,这种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正在胡忧想着如果把哲别换成欧阳寒冰会有多爽的时候,河道变宽了,水流也慢了下来。胡忧看准了方位,打出飞天爪,牢牢抓住岸边一棵歪脖树。 胡忧好不容易把哲别拉上岸,自己却疲累不堪的躺在了岸边。如果以水路计算的话,这里离刚才的那个山峰,至少有二十多里远。 候三那些士兵,也陆陆续续的爬上了河岸边。回想刚才发生的事,就像发了一场梦般的不真实。从落差二十几米的山崖上跳下来,真是够玩命的。 二十几个人跳下来,此时爬上岸的,只有十来个人。胡忧的目光看向候三,见候三摇头,知道士兵全都跳下来了,没有人留在上面,这才微微的安心下来。候三被胡忧安排最后一个跳,防的就是这一手。要知道如果有一个人没跳,那洞里藏的几百号人,基本上就是个死了。 看了眼身边正在解绳子的哲别,胡忧感觉有些可惜。这里的布料做得真不怎么样,都全泡湿了,也没见着什么走。 “谁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胡忧四处打量着。 候三低头想了一会道:“我们刚才在水里转了两个弯,这里应该是令归城的后面。脱离接战区了。” 胡忧扯动着身上那比布条好不了多少的军服,懒懒的说道:“不错,算是捡回了一条命。这里看起来挺安全的,咱们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好了。” 话是这么说,胡忧还是打出手势,让候三带人四处查看。这好不容易才偷回条命,别一个大意,给丢在这里了。 候三虽然很已经很疲惫,依然毫不犹豫的带人去执行胡忧的命令。 之前的无名山头上,安融士兵还在漫山遍野的四处游走着,每每看到倒在地上的曼陀罗人,他们总要用枪或用刀再砍几下,以发泄心头的恨意。这一仗,他们打得实在是太窝火了。 山洞里,几百不死鸟队员挤在一块,不敢发出半点的声音。外面不时有声响传进来,让他们知道,安融人还没有走。 胡忧跳河的喊话,他们都听见了。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喜欢让士兵叫他司令的男人,没有进到洞里。他用自己的身命,来掩护大家。 在胡忧跳河的那一刻,很多士兵都想要冲出去,哪怕是死,他们也要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可是最后,谁也没有冲出山洞,因为胡忧在出洞的时候说过,在没有确定安融人全部撤走之前,谁敢走出山洞,就是违抗他的命令,就不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 不死鸟特战队不过是一支成立还不到两个月的部队,可是在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为身为他的一员而骄傲。没人愿意违抗司令的命令,没有人愿意被赶出不死鸟特战队。所以,谁都没有敢走出山洞。 此刻,所有士兵的眼睛都是红的,有的甚至还含着泪水。在他们的记忆里,掩护送死的从来都是士兵,士兵为长官而死,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什么时候听说过,居然有指挥官为普通士兵做掩护,做梦也没梦过这种事。 山洞里很静,静得士兵可以听到洞外安融人的讲话声。那些骂骂咧咧的声音,他们听得很清楚。最近的距离他们不过十多米左右。 士兵们的心情非常复杂,他们在担心被安融人发现的同时,又在心里,隐隐的期待安融人能发现他们。因为那样,他们就可以在不违反命令的前提下,冲出去和安融人拼命。每一个士兵都握紧了自己的武器。只要安融人发现洞口,他们马上和安融人拼命。然后去找他们的司令。 “来吧,来吧,你们这些狗日的,你爷爷在这里” “来呀,只要多走几步,老子就可以要你们的命了。” “” 不少士兵都在心里默默的念道着,可是安融人始终没有发现这个洞口。渐渐的,外面的声音静了下来,人似乎都已经走掉了。 “呐,自己去找个地方换上吧。”胡忧把一套干净的衣服塞到哲别的手里。哲别的衣服虽然不走,但是湿漉漉的,小风一吹,她就一直不停的在发抖。这丫头的身子骨,还是太弱了。 “大人,还是你自己穿上吧。”哲别拿着衣服,看着胡忧。相比起来,哲别身上的衣服要好得多。胡忧身上的那些,都快成布条了。 “叫你换你就换,哪来那么多废话。”胡忧不耐烦的挥挥手道。 别用力的咬着嘴唇:“那你怎么办,你还能再变出一套吗?” 胡忧看哲别那天真的样子,不由好笑道:“一会呀,我给每人都变一套。” 看着哲别躲入了草丛里,胡忧笑了笑,拿出个酒壶,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在身边保护他的士兵。大家的衣服都是湿的,没有堆火,会很难扛。可是这里虽然相对远离战区,但是也并不安全,篝火燃起,就会暴露目标,胡忧可不敢拿命开玩笑。 哲别回来的时候,看胡忧正光着膀子在那跟士兵们聊天,心中暖暖的。她知道胡忧只有一套衣服,现在却给了她。虽然只是单衣,哲别穿在身上,还是感觉从里到外的暖和。 胡忧的脾气有些怪,各级的将官都有些怕他,但是士兵却都很喜欢他。因为胡忧对将官一般都比较凶,对士兵却很好。没事的时候,他总是喜欢和士兵们聊天吹牛。他似乎知道很多东西,总能把和他聊天的士兵,侃得一愣一愣的。 这一夜,山洞里的士兵、河畔边的士兵,都没有入睡。令归城里,也同样有很多人,没有入睡。 军被俘,一万余暴风雪军团将士,战死。书房里,苏门达尔正在看最新的战报。峒独城,终于还是丢了。峒独城顶住安融六万部队五个多小时的进攻,终于城破。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城守汉弗莱将 这是苏门达尔今天接到的第二个坏消息。而第一个坏消息则是不死鸟特战队,除运粮回来的那几百人外,其余的队员,在安融两万多人的围攻之下,大部战死,胡忧等二十余人,被逼跳河,生死不明。 看完战报,苏门达尔揉了揉眼睛,默默的看着窗树的大榕树,一言不发。他心里很清楚,峒独城破,令归城也坚持不了多久了。也许明天,或就是今晚,安融人的铁骑,就会来到这里。这是一个不死不休的局。 据帝都传来的最新消息,巴伦西亚大帝已经在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拜西门玉凤为元帅,调集皇家骑兵团六万,红fen军团十万,狂狼军团七万,黄沙军团七万,共三十万部队,近千余名将领,内清乱党,外抗安融。其中西部狂狼军团七万大军已经就近开拔,先进军浪天,后转战青州。 今天窗外没有上演螳螂捕蝉的好戏,苏门达尔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把它转投在齐拉维的身上。 齐拉维已经在这里跪了很久了,苏门达尔进门的时候,他就一直在这里跪着。齐拉维没说他为什么要跪在这里,苏门达尔也没有问,不过他们彼此都知道,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有些东西,心里清楚就可以了,不一定要说出来的。 “那个士兵,伤重不治死了。”苏门达尔淡淡的说了一句。 那个士兵?令归城里有近四万的士兵,苏门达尔指的是谁? 外人很难听懂苏门达尔这没头没尾的话,齐拉维显然是听懂了。他轻轻的呼了口气,脸上的神情也放松了许多,跪得也更直了。 “青州一战,我们打得很不好,完全没有一点拿得出手的东西。峒独城丢了,令归看来也保不住。这次巴伦西亚是不会放过我们的。” 苏门达尔静静的说着,不知道是说给儿子听,还是说给他自己听。 齐拉维再三犹豫,终于还是开口道:“巴伦西亚自己连帝都都丢了,他” 苏门达尔怒喝道:“住口!” 齐拉维眼中闪过一丝不服,最终还是没敢顶嘴。 苏门达尔给自己倒了杯酒,上等的花雕,让整个书房弥漫起浓浓的酒香。没有喝,苏门达尔拿在手里把玩着。 老来得子,苏门达尔对齐拉维真可谓是要什么给什么,有求必应。穷养儿子富养女,直到把孩子宠坏了之后,苏门达尔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苏门达尔了解自己的儿子,知道他生性高傲,眼高手低,喜好女色,喜好攀比,说是一无事处也许有点过,但比作绣花枕头,却是一点没有错的。 齐拉维不是一个好儿子,但他是苏门达尔唯一的独子,亲儿子。就算他有万般的不是,苏门达尔也要保他。那个胡忧派来的士兵,要怪,就只能怪他没有摊上个好爹了。 过了好一会,苏门达尔才说道:“明天,我会改组不死鸟特战队,成立不死鸟师团,你过去任团长。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得抓点军功在手里。” “父亲。” 齐拉维心中狂喜,他知道,苏门达尔这是要把胡忧的功劳记到他的头上。敌后断安融人的补给,夜袭安融大营,抢回大量的粮草。只要有这些军功在身,就算是到时候巴伦西亚有什么动作,他也不会受到波及。 齐拉维虽然打仗不行,但是论到这种事,他比谁都聪明。只一转脑子,就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什么。 苏门达尔叹息道:“我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你要好自为之。” 齐拉维担心道:“父亲,我们这样,其他的将军,会不” 苏门达尔冷哼一声道:“他们比你聪明,知道规矩的。只要有我在的一天,谁也不敢乱说话。你退下吧,以后机灵一点。” “是,父亲大人。” 齐拉维恭敬的行礼之后,离开了书房。跪了这么久,脚都麻了,得赶紧找人捏一下才行。上次得手的那个医护兵,对这个挺拿手。她应该已经把床给暖好了。先来点女儿红,再来点美女香,嘿嘿,芙蓉帐暖,宵一刻值千金啊。 苏门达尔一口喝掉手中的酒。温酒已经转冷了,今晚的天气,有点冷呀。 “啊糗!” “啊糗!” “啊糗!” 胡忧摸摸鼻子,今晚的天气,还真是有些凉。 哲别看着鼻子都红了的胡忧,关心的问道:“大人,你没事了。” 胡忧道:“有点冷。” 哲别道:“要不我把衣服脱下来还给你吧。” 胡忧撇撇嘴道:“你那一件单衣有什么用。” 哲别道:“那怎么办。衣服都还没干呢,你又不让升火。” 胡忧一脸诡笑:“我到是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你过来,让我抱抱,咱们相互取温。” “啊!”哲别的小脸瞬间就红了,结结巴巴的,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个,那个” 胡忧就喜欢逗这个小丫头:“我把衣服都给了你耶,抱一下都不让,你也太小气了吧。” “那好吧。不过只能一小会。”哲别考虑了很久,终于咬着嘴唇点头。刚才还感觉冷的身体,这会都热了。 胡忧看哲别那红通通的小脸,真是让人忍不到想要咬上一口:“那我抱了哟。” 哲别算是把自己给豁出去了:“你抱吧。” “嘿嘿,还是算了吧。让士兵看到我抱男人,我这脸往那搁哟。” “可恶,又被他耍了。” , 章节目录 第80章 兽行 山洞里的不死鸟战士,直到第二天天色微明,才派出几个情报队的士兵出洞探路,在确定安融人已经全部撤走之后,士兵们才一个接一个的从洞里爬出来。. 每一个士兵,出洞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山崖边去眺望。虽然现在离胡忧他们跳河已经整整过了一夜,可是他们还是希望能够发现些什么。 视线不清,河水看起来流得比昨天还湍急。 驻足良久,士兵们的脸上,除了挂满失望之外,再无半点神色。每个人的眼睛都是红红的。他们都知道,这条命,是胡忧舍身帮他们从死神那里偷回来的。 里克尔梅擦了擦眼睛,按之前胡忧下的命令道:“各战队整队回令归城。” “大人,我想为胡忧司令上一柱香。”一个士兵突然哭叫道。 士兵的话音还没落,另一个士兵一脚把他踢翻在地,大声的骂道:“上你奶奶个爪,胡忧大人又没死。” 被踢倒的士兵没有任何的反抗,因为他也同样希望那士兵说的是真的。只要胡忧大人真能不死,就算是多踢几脚,他也不会生气。 “说得对,胡忧大人是不死鸟,他不会死的。”有士兵应喝道。 “不死鸟不死!”更多的士兵回应。 “不死鸟万岁!” 所有的士兵,都在回应。 “咣哗!” 齐拉维脸色铁青的把酒杯给砸在了地上。他很生气,因为他有足够多生气的理由。 就在刚才,齐拉维已经做好了接管不死鸟特战队,成为新不死鸟师团的督将。可是就在苏门达尔准备当众喧布的时候,士兵却来报告,不死鸟特战队残部五百余人,摆脱了安融人追击,在里克尔梅的带领之下,出现在了离令归城一公里外。 齐拉维听到这一消息,满脸的笑容顿时就冻结了。他恨不得那几百人全部死掉,而不是像个叫花子一样,邋里邋遢的回来。他们身上那些干结的血,那满脸泥灰的脸,那衣不裹身的军服,那断刀破弓,都严重影响齐拉维的心情,让他看了都想吐,真是恨不得冲上去,把他们都砍了。 事情的发展和齐拉维猜的一样,苏门达尔没有宣布让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的决定,哪怕是胡忧并没有在这几百个士兵之中。 就算是齐拉维再蠢也知道,此时如果苏门达尔宣布改换不死鸟特战队的指挥官,不用安融人来进攻,令归城都会完蛋。寒了心的士兵,就算不兵变,也不会再用命守城。 入夜,齐拉维在女人身上发泄着怒火的时候,收到了胡忧回城的消息。那个可恨的不死鸟,居然真没死。 这一晚上,令归城欢声雷动。不死鸟的威名,响彻云霄! 峒独城,这个由暴风雪军团副军团长守卫的城市,此时已经变成了安融人的地盘。远远看去,巨大的林字旗迎风招展,向人们讲述着城头变换大王旗的事故。还好,峒独城里的百姓,早就已经跑光了,不然不知道还会发生多少惨绝人寰的事。 林正风此刻的脸色与齐拉维是一个色的。胡忧回到令归城的消息,如一个响亮的耳光,煽在林正风的脸上。调了两万多人对付人家不到两千人马,居然还让人家跑掉五百多,领头的一个都没死,林正风觉得每一个看向全的目光之中,都带着嘲笑。 那个胡忧,真是太可恶了,林正风发誓,一定要让他死! 是夜,胡忧合衣躺在床上,却并没有入睡。今天他收到了一些足以让他仔细思考的消息。他派回来送信的那个士兵,在回到令归城的时候,有士兵看到,并没有受伤。而苏门达尔确告诉他,那个士兵重伤死了。在死之前,什么也没有来得急说。 胡忧听苏门达尔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做出的表情是完全相信,但是他的心却在颤抖着。以胡忧察言观色的本事,他可以肯定,如果当时他有露出一点点怀疑,现在绝对没有命躺在这里。 躺在床上,胡忧总结了自己从入伍到现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第一天入伍,就升为夫长。没多久,抓雪灵猴立功,又升为队长。天灾时因护着自己的小队全身而退,得名不死鸟。接受包括林克在内的十几人的酒誓。带三百人顶住野兽军团进攻,箭取安融野兽军团团长铁克拉右眼。断言金骨山会成为安融人的大营。成立不死鸟特战队,敌后断敌人的粮草辎重,以百人夜袭巴雷西千人行军营,救出几十名被抓女子。夜袭安融金骨山营地,获得大量粮草,派人送信为正副军团长出谋划策,在林正风两万余人进攻之下,计脱身。 这一脏脏,一件件,综合起来,就是四个字——锋芒毕露。 得出这个答案,胡忧背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这段时间,满脑子想的都是立功,想要尽可能快的往上爬,被权力的,蒙避了双眼,居然忘记了人性的本质,忘记了揣摩他人的心里。 你不死鸟是威风了,可是你置到现在为止,几乎没有获得一场胜仗的暴风雪各级军官于何地?还记得你回令归城的那晚吗?那么士兵们只知道狂喊不死鸟,可有一次叫过苏门达尔? 胡忧呀胡忧,你比苏门达尔还能耐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十三年的江湖经历,都他娘的活到狗身上了吗?一个嫉妒,就可以要了你的命啊! 胡忧越想,冷汗就越涌,直到整件衣服全部被汗湿透。苏门达尔和几个将军看他的眼神,特别是那个少将军齐拉维的眼神,全在胡忧的眼前浮现出来。活到现在还没有被人从背后放冷箭要了小命,真是奇迹了。 这天清晨。胡忧正窝在士兵中间,边和士兵们聊天打屁,边用着早饭。胡忧嘴里不时吐出的黄色小段,惹得士兵们哈哈大笑,几度喷饭。 突然间,整个令归城疯狂的响起了警钟,军号像催命符一样,一声响过一声。 “敌袭!” 士兵们丢下手中的饭碗,抓起刀枪登上城头,各就各位,做着战前的准备。城楼之上,没人敢说话,只有士兵粗重的呼吸和风吹军旗声音,交织在一块。 黑点一个个的跳出地平线,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直到可以用肉眼把他们看见。 胡忧还是第一次站在城头上,这样俯视着敌人的来到。那一声声战鼓,那哗哗的脚步声,给他的感觉很不好。 一支安融军队出现了。他们的长弓、长矛、刀剑,在温暖的阳光下,闪着异样的寒光。在别人的土地上,走得那样的耀武扬威。 不错,他们也有他们的理想,他们也有他们想要的东西。土地,粮食,女奴,甚至是温暖的阳光。这些理想,看起来并没有错,只不过,他们的理想,是要用别人的血肉和生命来实现的。 “他们在干什么?”一个士兵惊呼着,指着那些蜂拥而至的安融人。他们并没有像往常那样,一来到,就迫不急待的发起进攻。今天,他们很从容。他们展开了长长的队伍,在城门前分成两队。一队沿城向西,一队沿城向东,缓慢而坚定的往前走。 “他们在包围我们。”胡忧在心里说道。峒独城失守之后,青州中部唯一剩下的曼陀罗军队,只有令归城这三万人了。 胡忧记得,在他刚回城的那会,他们还有近四万人,这十几天的工夫,他们又损失掉了一万人。三万人,只是一个数字,而不是战力。实际上,令归现在可战之人,已经不足两万。因为三万之中,有一万人是伤兵,医护兵,火夫等等非战斗人员。他们也许也可以拿起武器,但是决对没有战力,属于一刀死的那种。 从情况部队得回来的情报看,安融人刚刚进行过一次增兵,现在总兵力超过十万。兵力对比是五比一。占尽了兵力优势的安融人,也许不想再这么一点点的割肉,想来锅大的。也许是不想再把士兵损失在攻城上。总之,他们现在包围了令归城, 安融人的军队还在不断的出现,刀山剑林,一望无际,似乎那条来路上,可以无限制的走出无数安融人。 安融人的主力,在距离令归两公里处停下了脚步,开始扎营。这是一个对守城之人极具侮辱的距离。两公里,骑兵一个超长的冲锋就可以杀上去,捣毁他们的大营。可是他们却就这么把大营安在距离城墙两公里的位置上,他们是在示威。 两公里,就算是胡忧的换日箭也射不到那个距离。胡忧和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们,就在这里看着安融人,烧毁那些依城而建的村子、庄园,房舍。那些曼陀罗人曾经的家园,现在都在大火中颤栗着。 火光冲天,烟雾腾腾,如果只是这样,士兵们也许还只是觉得心痛,毕竟这是在打仗,想要保存房子,那是很难的。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就不单单是心痛,而是心碎了。 安融人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当着令归城三万士兵的面,就这么公然的被他们抓来的女人。在安融人新搭建起来的营寨前面,在那已经被砍光了树的空地上,护城河边一个个曼陀罗的女人,被撕碎了衣服,被yin笑的士兵,扑倒在身下。女人凄厉的叫声,在令归城的四周不断的回响着。 “这些狗日的。”胡忧忍不住骂道。这样的事,他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曾经在书里看到过,有一个民族就曾经这么干过。那时胡忧只是在书中看过,虽然觉得很惨,可是映像却不深。他想像不出,那是怎么样的景像。可是现在,这样的事,就发生在他的眼前。那被撕碎的衣服,那绝忘的眼神,那不忍目睹的下身,和舒爽过后,插在女人身上的长刀,那惨叫 “司令,我们杀上去!” “司令,下令吧。我们的姐妹妻女,正在被安融人!” “司令,哪怕是死,我们也要” 不死鸟战队的士兵,一个比一个激动,眼睛都红了。只要胡忧一声令下,他们马上就会扑向安融人,把他们撕成碎片。 “原地警戒!”胡忧重复了一遍苏门达尔的命令,在无人的转角坐了下来。这一刻,他不敢看那些士兵的眼睛。他怕自己会一下忍不住,让士兵们冲出城去,把那些安融人的脑袋,全塞进他们的里。 胡忧虽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但是此时,他当那些女人是他的亲姐妹。 挥军进攻,这是很容易到的事。胡忧知道,只要他一声令下,手下这一千多号战士,会毫不犹豫的冲出城去。 但是胡忧同样知道,他不能。这是在打仗,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安融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把他们气出去。冲出城,那就上了他们的当了。一但放弃了城池,面对城外十万安融士兵,暴风雪军团这两三万残兵,他们杀起来那是轻松加愉快。 令归城破,受苦的可就不是那几百个女人了。而是整个青州的百姓。到那个时候,安融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烧杀抢掠,整个青州都将被安融人踏在铁蹄之下,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这样的命令,胡忧怎么能下。 五月二十八日,这是安融人围城的第四天,城外的哭叫声停了,城内外都安静得可怕。三天以来,安融人在城门前,虐杀了至少一千个女人。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从红眼,到哭泣,到有人自尽,到麻木,再到现在的沉静。他们沉默着,把这笔血仇刻在心里。他们等待着,让安融人偿还。十倍,百倍,千倍的偿还。 今天,安融人似乎失去了耐性,他们没有再虐杀女人,而是吹起了军号,擂起了战鼓。在战鼓声中,无数安融人呐喊着,向令归城扑来。 报仇的机会来了。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们,紧紧抓着自己的武器,嘴角泛起残忍的微死。被磨得锋利的箭矢,已经架在了弓弦之上,随时收割安融人的生命。血债必须血来尝。 大地在颤抖,城墙在颤抖,可以预见,他们将要面对的攻击是怎样的凶猛。但是这一刻,没有一个士兵会感到害怕。他们等待这一刻,已经很久了。 近了,近了,越来越近,就在士兵们准备放箭的时候,突然,他们全都惊呆了。 他们忘记了安融人的卑鄙和狠辣。冲在最前面的,不是他们想像中的安融人,而是手无寸铁的平民。他们之中,大多是老人、孩子,还有少量的妇女。安融人用皮鞭抽打,用枪戳、用刀砍,逼着他们前进。 哭声、哀号声响成一片。士兵们的手在发抖,因用力而发白,箭已在弦上,可是他们却射不出来。 军官们再狂吼:“放箭!放箭!” 但是士兵们却犹豫了,手中的箭矢越拉越紧,却怎么也射不出去。 那是他们的同胞呀! “放箭!” 齐拉维一鞭子抽在一个士兵的身上,那个士兵连动都没有动一下。第二鞭,第三鞭士兵依然不动,拉满的弓弦,都已经割进了他的肉里,那箭,依然没有射出去。 走得慢的俘虏,被毫不犹豫的砍杀,安融人的脚步,越来越近了。胡忧的脸上,流淌出了两行泪水。从懂事到现在,他就没哭过,可是这一刻,眼泪不经他同意,就流了出来。 “放箭!” 一声凄厉的声音传来,不是来自齐拉维,也不是来自苏门达尔,是来自那些被押着往前走的民平,来自一个女人。 女人只叫出了这一声,就被安融人砍倒在了地上。 “放箭!” “放箭!” “放箭,杀尽安融人,为我们报仇!” 女人的叫声,如一块巨石砸入了平静的湖里。被押着的平民,突然像商量好了一样,反身扑向安融人。 安融人慌了,一刀接一刀的砍杀那些被绑着的平民。倒下的平民,面带微笑,拿刀的安融人,却心神不定。 “不死鸟特战队听令,放箭。”胡忧的叫声,响遍整个墙头。在叫声响起的同时,一支金色的箭,划过长空,射在一个安融护旗兵的脑袋上。那个安融护旗兵,被箭中蕴含着的巨大威力,暴了头。 在这支金箭的带领之下,士兵们的箭,开始如暴雨般射出。不单单是不死鸟特战队守护的城墙,而是整个令归城,都在射出雨一般的夺命之箭。 章节目录 第81章 血战令归城 ‘人命溅如狗’,这句话,在此时此刻,得到了充分的诠释。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尸体,已经在令归城下,垒成了一座环城的地毯。活着的时候,他们有的是安融人,有的是曼陀罗人,现在他们不用在费心分什么国家的人,他们只有一个名词——死人。 哈姆雷是一个安融人,今年刚满17岁。家里有母亲,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可爱的妹妹。他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累死在了那贫瘠的土地上。他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让母亲和弟妹,能够顿顿吃上饱饭。至于娶妻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跟本养不起。 哈姆雷从出生就没吃过饱饭,长期营养不良,个子长得很小,不过现在,这却是他的优势。聪明的他,总是能躲在战友的身后,以避免被箭矢射中。就这么的,他居然冒着箭雨,来到了令归城下。 地上的血水,已经把哈姆雷的鞋子给打湿了。这双鞋是他的母亲在临行前,连夜赶制给他的,他一直都很珍惜。有的时候他宁愿打赤脚,也舍不得穿这双鞋。 现在哈姆雷穿着母亲亲手做的鞋子,等待着一个属于他的机会。三王子的话,他记得很清楚,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士兵,将得到一百个金币的赏赐。只要能能拿到这一百个金币,母亲和弟妹的生活,就会得到改善。如果再能给妹妹买上一条她最喜欢的裙子 云梯刚架上令归城头,哈姆雷就豹子一样往城头上冲。他用余光扫了眼四周,心里很得意,因为他确定了自己是第一个蹬上云梯的。只要再上几步,一百个金币,马上就可以到手了。 ‘啵!’ 哈姆雷很清晰的听到一声轻响,喧闹的世界,顿时静了下来。他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变得很轻很轻,妹妹那可爱的脸,浮现在了他的眼前。 大铁枪贯穿的哈姆雷的身体,他意识到,自己要死了。他的身体抽搐着,有一些后悔。他后悔忘了问三皇子殿下,第一个登上令归城头的人,是不是生死不论,都能得到那一百个金币。 守城的士兵,从敌人的身体里,抽回自己的铁枪,狠狠的一口唾沫,呸在地上。这个是他今天杀掉的第一个安融人,他知道接下来,还有会有更多。他也曾经有想过,给自己的妹妹买一条好看的裙子,可惜他的妹妹,已经死在了安融人的铁蹄之下。现在他没什么梦想。心中,只有对安融人的仇恨。 战争,没有因为一两个士兵的梦想破碎而结束,现在,一切不过只是刚刚开始。安融人还在一队队的前进,扑过护城河,冲到城墙下。爬上云梯,冲上城头。有失败的,没爬到一半,就惨叫的掉下来。有成功的,在一阵刀劈矛刺之后,同样被打落地面。一个士兵倒下了,另一个士兵继续着。 令归城的箭雨,依旧在倾泄。负责扔石头的士兵,把一块块滚石,砸到安融人的头上。负责倒油的士兵,把滚烫的热油淋在安融人的身上,有时候,也会溅到他们自己,不过没有人在乎。 林正风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他想用那些平民来让令归城的守军投鼠忌器。他并不知道,他的做法,点燃了令归守军上下的怒火。他们暂时忘掉了被克扣的粮饷,贵族的欺压,他们抱成了一团,一心想的只是怎么样把安融人杀光。 第七联队,第十九联队,第八队 林正风没有时间去想什么错误不错误的问题,他红着眼睛,一道道的命令传下去。一支支部队,在他的命令下,扑向令归城。一支部队被打死打残了,那就再上一支。一支不够,那就两支,三支,无数支。 在督战队的驱赶之下,一队队的安融士兵哇哇叫着往前冲。有些冲得慢的人,直接就被后面的部队给冲倒,踩死。 弥漫战场的血腥味,刺激得所有人都发狂。有些督战队员血液上冲,拉刀就把身前的士兵给砍了。也不管那个士兵有没有临阵脱逃。 踩着尸山血海,借着令归城的箭雨变弱的机会,终于有安融士兵登上了城头。守城的曼陀罗士兵也早已经杀红了眼,丢掉手里的弓箭,拔刀就上。双方展开了最惨烈的白刃战。 随着一处城门的失守,越来越多的安融士兵,像找到方糖的蚂蚁一样,全都涌了上来。 无数的士兵在对砍,无数的兵刀插进对方的身体,无数的血洒在城头上,脸上,手上,身上。谁都知道,退一步,就是死,你不杀人,人就杀你。 杀吧,砍吧,这里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人在意谁对谁错。活下来,或是死掉,除此之外,再没其他。 不死鸟特战队的守段压力很大,似乎因为这里是第一箭射出的地方,安融人报复性的把这里当成的主攻地。光是云车,这个地段就布了不下三十架,还有什么撞墙车,攻城车,只要战场上有的器械,这里都有,而且数量还是最多的。 “马拉戈壁的,安融人太欺负老实人了,弄这么多人来打我这边。”胡忧边一支支箭矢往墙下射,边骂骂咧咧的。 哲别早就已经习惯了胡忧嘴里的胡说八道,就这主还敢自称老实人,真是要命。 候三跑到胡忧的身边大叫道:“偏将大人,安融人上来了,你快撤。”回到令归城不久,胡忧就没再让士兵叫他司令了。 胡忧瞪眼道:“撤个屁,这里到处都在砍人,你要我往哪撤。快叫支援,快点。” “报军团长大人,胡忧偏将所部告急,请求增援。” 苏门达尔达起身皱眉道:“又告急?” 传令兵回道:“是的,大人。胡忧所部防段,受到安融人的重点袭击,城墙已经坍塌了大半。现在正与安融人进行白刃战。” 苏门达尔看了眼独子齐拉维,问传令兵道:“胡忧的情况怎么样?” 传令兵回道:“不知道,整个城门都打乱了。” 苏门达尔点头道:“嗯。好了,我知道了。” 对于援兵的事,苏门达尔提都没有提。一旁的齐拉维,嘴角牵起,似乎露出了笑意。 ¥¥¥ 峒独城。 本田龟佑战在城墙上,远眺着令归城的方向。那边的撕杀,就算远隔二十公里,都能隐隐听到。 铁克拉退后一步,站在本田龟佑的身边。他的野兽军团没有参加这一次的攻城,他显得有些悠闲。 本田龟佑看着天边那黑烟集成的乌云,淡淡的说道:“看来他们打得很凶呀。” 铁克拉道:“林正风这次是拼命了。他来青州这么久,寸功未见,有些急了。” 本田龟佑扬扬眉毛道:“年经人总是火气大的,看来咱们要再一次请求增兵了。” 铁克拉道:“军师大人,这次林正风调集十万大军攻城,难道还是没有胜算吗。要知道令归现在可战之兵,最多也不过两万人。军力可是五比一。令归城又不是什么坚城。” 本田龟佑摇头道:“打仗是不能这么算的。林正风错就错在,不应该用那些平民来激怒曼陀罗人。仇恨,有时候是非常可怕的战力。 再说了,我也不会让林正风这么轻易得手的。” ¥¥¥ 激战从天明打到黄昏,已经打了整整一个白天了,令归城现在就像是一个绞肉机,每时每秒,都在收割着生命,没有人能让它停止转动。 安融人的攻势还在继续,他们似乎有死不完的士兵。小小的护城河已经全都被尸体给堵死了,河水散发着呛人的血腥味。别说喝,普通人闻一下,都可以吐死。 近十个小时的高强度作战,不论是胡忧的士兵,还是暴风雪军团的其他士兵,现在都已经身心疲惫。城头上的弓箭,基本上都已经射完。白刃战从中午打到现在,大家都已经变得有些麻木。无论是砍人还是被砍,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之前为砍倒一个安融人而欢叫的场面,早就已经不见了。有些士兵甚至打着打着,就倒在了地上,也不知道是被砍伤了,还是睡着了。 令归城不好受,进攻的安融一方,同样不好受。林正风此时正坐在行军帐里,两眼布满的血丝。十个小时的高强度攻城,他的部队伤亡人数要比守城的曼陀罗人高得多。特别是第一波段的进攻,光是填护城河,部队的死伤就不下一万人。现在己方的部队虽然已经可以不时的蹬上对方的城头,可是能上去的毕竟还是少数,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攻城之前,林正风的自信是满满的。本田龟佑拿下峒独城的作战过程,林正风没有看到,但是各种数据,他还是有仔细的研究过。本田龟佑以五万兵力攻打峒独城,并没有遭遇到多大损失,就活抓了暴风雪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在林正风看来,令归虽然是苏门达尔亲守,但是战力也不见得能比峒独强多少。林正风觉得自己的军事能力,并不在本田龟佑之,手握十万大军,拿下令归城,应该是很容易的事。 可是林正风万万没想到,自己计尽出,十万大军拼死进攻,损失近四万人马,居然还没能拿下令归城。这让他如何不愤怒。 卡洛斯在军帐外转了三圈,终于还是硬着头皮,和几个联队长来到林正风的面前。他知道林正风现在的心情极坏,可是他非进来不可。今天的损失已经非常大了,他不能看着士兵就这样死去。万一上头怪罪下来,林正风是皇子,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他们这些领兵的,日子就难过了。 卡洛斯道:“三皇子,天已经快黑了,我看是不是暂时收兵,从长计议为好?” “是呀,三皇子,士兵们打了一天,到现在还没有吃饭。” “三皇子,今天拿下令归城,恐怕不太可能。我军的伤亡太大了。” “三皇子” “住口!”林正风猛的抬起头来,血红的眼睛,一一扫过跪在他面前的将领。今天早上出兵攻城的时候,同样也是这帮人,信誓旦旦的保证一两个小时之内,就可以拿下令归城。声尤在耳,现在他们又一个个说要收兵。 这兵,是想收就能收的吗?难道我林正风十万大军,还拿不下这小小的令归城! 众将看林正风不开口,一个个都不敢说话。外面的撕杀依然在继续,军帐里一时却落针可闻。 林正风沉默了好一阵之后,似乎下定了什么决定。卡洛斯几个刚想要在心里松口气,没有等来林正风的撤退命令,而是等来由林正风嘴里念出的一份长长的名单。 林正风也没有看什么文件,就那么用生冷的口气念道:“第五纵队苏克拉,七纵索斯劳尔,千夫长阿克瑕丝,千夫长叶炜,千夫长” 林正风一口气念了十七个中级军官的名字,每听到一个名字,卡洛斯等人的眼睛都猛的跳动几下,不知道林正风这是想要干什么。 林正风说完之些名字,停下来,仔细打量着眼前一众高级将领,直看得他们一个个害怕得低下头,这才说道:“这十七人,作战不利,造成我军重大损失。我刚刚已经下令,将他们捉拿,不知道各将军,有什么意见吗?” 众将军伏首道:“三皇子英明。” 意见?开玩笑。谁敢有什么意见。就算是有,也不能说呀。 林正风冷笑一声道:“都没有意见吗?很好。传令兵!” “在,皇子殿下。” 林正风最后看了众将军一眼,道:“传我命令,苏克拉等十七人,作战不利,贻误战机,就地处决,脑袋悬于军阵之前,以儆效尤!” 卡洛斯等人听到林正风的话,脑门子都出汗了。那可是十七个千夫长以上的将官啊,就这么说杀就杀了。林正风现在一气杀十七个千夫长,下一步,恐怕就要砍万夫长了吧。 林正风下完命令之后,回到自己的帅位坐下来,开口道:“卡洛斯。” 卡洛斯浑身一哆嗦,颤声答道:“末将在。” 林正风道:“我命你全权负责此次攻城,指挥各部人马,拿下令归城。” 林正风说着抬手解下自己的宝剑,继续道:“有不服调配者,可先斩后奏!” 林正风此话一出,别说是卡洛斯,就算是其他的统领和站在林正风身边的西端尔都脸色大变。先斩后奏,这可不是开玩笑的,那可是上方宝剑,说砍谁就砍谁。 卡洛斯心里很清楚,要拿下令归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可是这命令,他不能不接。不然的话,林正风第一个就会砍了他。 卡洛斯跪地接过林正风的配剑,高高举起道:“末将尊命。” ¥¥¥ 令归城上。 胡忧看到安融人终于退去,累得一屁股坐在城墙上,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就躺着几具尸首,不过他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这一仗打得真够苦得,到现在足足打了十二个小时,手都快抬不起来了。 哲别今天没怎么杀敌,她的任务就是守在胡忧的身边,保护他。虽然是这样,她也累得不行。胡忧从来不会在一个地方呆上超过三分钟,她都不知道自己在这段城墙上,和胡忧跑来跑去多少次了。 哲别看胡忧直接坐在城墙上,不由开口道:“大人,别坐那里,全都是血。” 胡忧累得都不想说话,女人就是麻烦,她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环境,难道还有哪个地方是不带血的吗? 这时候候三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跑出来,把两个馒头塞给胡忧道:“大人,赶紧的,先吃点东西。” 胡忧看候三身后跟着的士兵,正在给大家分发馒头,这才咬了一口道:“安融人退了没有。” 候三摇头道:“恐怕没那么快,他们正在整队,看起来,他们还要连夜攻城。” 胡忧骂道:“马拉戈壁的,那个可恶的林正风,他还让不让人活了。” 候三苦笑道:“我看他现在恨不得生吃了我们。” 仗都已经打成这样了,很显然,林正风没有让他们活下来的意思。 胡忧摇摇头,看向哲别道:“你那个蜂蜜还有没有,给我喝两口。” 哲别解下水囊摇了摇道:“最后一口,你之前已经喝掉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正在这个时候,一个传令兵跑到胡忧的身边道:“胡忧大人,苏门达尔军团长请你到军部一趟。”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82章 老狐狸 因为是去见苏门达尔,胡忧没让哲别跟着去。主要是这丫头今天真是累坏了,胡忧想让她多休息一下。 跟在传令兵的身后,胡忧一路走过城墙。之前他以为自己所守的那段城墙是打得最惨的,可是这一路走来,他才知道,每一段打得都很惨。准确来说,是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天没有下雨,地上却非常的湿滑,湿滑不是因为水,而是因为血,来自于死者和伤者的鲜血,滴血成河。 一些排水处理得不是那么好的地段,踩上去吱吱有声,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摔个狗吃屎。说来有些好笑,安融人和曼陀罗人生前恨不得砍个你死我活,死了之后,他们的血却汇聚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在经过一段城墙的时候,以胡忧的心性,都大吃了一惊。这一小段城墙,是由二百多个女兵负责把守的。那个女兵队长,胡忧以前见过,圆圆的小脸,二十岁上下,长得非常可爱。可是现在再看到她,胡忧几乎没敢认,都说男人一上战场,就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个女队长上了战场,同样全变了。 这个平时逗几句都会脸红的女兵队长,此时居然裸着上身,一头淡黄色的头发,湿漉漉的,已经完全被血染成了红色。再看她手上的钢刀,砍得全是豁口。 “战争让女人走开!”,这句话是谁说的?在是天风大陆,兵刃跟本就不会因为性别而有任何方向上的改变,在你死我活的战场上,哪有男女之别。 胡忧有些后悔,没有带着把好刀。也许送给这个女兵队长一把好刀,在下一次安融人的进攻时,她会多一分生存的机会吧。 以前,胡忧只能在电影之中,看到战争的残酷,直到来到这里,他才真正明白,战争是怎样的残酷。 相比起热兵器,冷兵器的残酷度,绝对超出常人的想像。在电影里,被人一枪暴头,看起来很惨。可是在这里,那是最痛快的死法。都不用眼睛去看,只要用耳朵听听那些重伤却未死士兵的哀嚎,就足以说明问题。 城主府也许是唯一还没有经历战火的地方,这里有重兵把守,安融人还没有来得急破坏这里。金碧辉煌的装饰,与府外的血肉横流对比,让胡忧几疑自己再次穿越了。城主府大厅的中央,居然摆着一桌酒席。 闻着那随风飘来的肉香,只塞了个馒头的胡忧,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心中暗想着,难道说苏门达尔要请自己吃饭? 苏门达尔高坐主位,桌前除了他之外,再无旁人。看到胡忧进来,苏门达尔挥手屏退了传令兵,对胡忧笑道:“胡忧偏将,来了。” 胡忧看到苏门达尔的表情,心里咯噔了一下。酒席加奸笑,这该不会是要给小爷来鸿门宴吧。 胡忧强压住转身就跑的冲动,单膝拜倒于苏门达尔的身前:“末将胡忧,见过军团长大人。” 苏门达尔哈哈一笑道:“无需多礼,胡忧,你起来吧。” 胡忧道:“谢军团长大人。” 胡忧表面虽然依引平静,内心里却在打鼓。祖师爷有言,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苏门达尔虽然还没有到献殷勤的地步,但是他的表现绝对不正常。胡忧在心里提醒自己,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才是。 苏门达尔不知道胡忧在心里想什么,事实上,以他的地位,也无须去在意一个小小的偏将此时心里想什么。 偏将,在士兵的眼里,属于高官,在苏门达尔的眼里,和一个普通的士兵,并没有太多的分别,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长官会去关心一个士兵想什么的。在绝对的权力之前,其它的一切,不过都是浮云而已。蚂蚁再凶,也不会让大象感觉到害怕。 苏门达尔平静的摆摆手道:“胡忧,坐吧。你入伍到现在,咱们也没有能好好的聊上几句,借着今天有机会,咱们好好的说道说道。” 说道?说什么?胡忧在心里暗道:我和你似乎没有什么好说的吧。 心里是这样想,可是胡忧却不能把这样的话给说出来。虽说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可是此时的胡忧,绝对没有找剐的意思。 以前,胡忧凭着自己领先于这里的知识,并不太看得起这天风大陆的人,可是现在,他已经不敢这么想了。每一个空间,都有他自己的游戏规则,有时候,并不是说来自一个游戏规则比较完备的世界,就可以在其他的世界所向无故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你不会玩,一样会被无情的淘汰。 胡忧忐忑的坐了半边的屁股,说道:“军团长大人,末将才疏学浅,什么都不知道,还望苏门达尔大人指教才是。” 苏门达尔哈哈一笑道:“唉,此言差矣,年轻人应该有一往无前的勇气才是。我老了,很多时候,就算是想要指点年轻人,那也是有心无力。 你们年轻人,才是早晨五六点钟的太阳,未来的世界,始终还是你们的。” 胡忧心说,就我现在的样子,顶多也就是个两…钟的太阳,想要发光,那还早得很呢。 胡忧心里有腹诽,脸上却并没有半点的露出来。聪明如他,自然知道,苏门达尔后面还有话。现在他不须要表现什么,只要等待着苏门达尔后面的东西就好了。 前面的那都是套话,后面要说的,才是重点。现在唯一能做的,只能祈祷,苏门达尔接下来的话,不太要命才好。不过看现在的形势,可不那么乐观。 果然,苏门达尔接下来的话,就让胡忧的脸变了色。苏门达尔并没有马上说什么,而是先拿起那纯金打造的酒壶,亲自给胡忧倒了一杯酒,这才说道:“胡忧,听说你的箭法相当的不错。” 箭法不错?这是想让自己去干什么?胡忧瞬间就在心里跳出了两个问号,这茬可千万不能接。善泳者死于水。这时候被苏门达尔说箭法不错,恐怕不是什么好事情。 胡忧装傻道:“军团长大人过讲了,小人的箭法,稀松平常要紧,也没什么过人之处。” 胡忧这会连末将都不敢说了,直接自称小人。他甚至还想自称草民呢。虽然他早已经不想再做草民,但是做草民,总比做死人好不是? 苏门达尔一摆手道:“胡忧,你也不用太自谦。你在黄龙道一箭取安融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之事,军中早已经在传唱了。 铁克拉可是安融大将,他的厉害,我也是知道的,要伤他可不容易,更别说取他的眼睛。你做得很不错。” 胡忧心说这次真正是要命了,这个苏门达尔究竟想要老子干什么呢。 胡忧一供手道:“军团长大人过讲了,小人只是运气而已。”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道:“运气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听说你那一箭,是在五百步之外射的。可惜了,如果再近一点的话,别说是一只眼,就算是要铁克拉的命,那又有何难。” 胡忧这次没敢再答话。苏门达尔绕来绕去,都在说箭法的事。这个老家伙,该不会是想要老子再去给铁克拉一箭吧。 不成,不成,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老子可不是赵云,没有那在敌军之中,杀他个几进几出的本事。也不是那拉灯大叔,自爆自己,点亮万千人。 胡忧正想着这茬应该怎么说好,苏门达尔却没有给胡忧说话的机会。他一抬手,把杯中之酒,一口饮尽道:“令归城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呀。咱们这几万人,朝不保夕,这一刻不知道下一刻的事。 想我曼陀罗帝国,从太祖皇帝建国以来,三十八年威震天下,哪曾发生过这样的事。咱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号称天风大陆最强的军队,被一个小小安融打成这样,我无脸见里杰卡尔德圣祖呀。” 苏门达尔说着眼珠子都红了,偷眼看了胡忧一眼,发现这小子居然没有太大的反应,心里不由恨的得荒。他之前虽然亲自决定送胡忧到哥伦比亚军校学习,实事上,对胡忧的了解并不是很多。或是说,他对真正的胡忧并不太了解。 按说以苏门达尔对胡忧的恩德,现在这样的情况,说算是苏门达尔不说,胡忧也应该自动的跪于地上,痛哭流涕,表示为主将万死而不辞。可是这个家伙却坐在那里发傻,并没任何的表示,这怎么能让苏门达尔不生气。 以胡忧的机灵,当然已经猜到了苏门达尔心里想让他干什么。可是这茬他不能接呀,这可是要死人的。这时候除了装傻,胡忧还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这里可是苏门达尔的地头,谁敢怎么着?苏门达尔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人头落地,都不带解释的。 苏门达尔可不是胡忧不答话就没办法了,做为上位者,他有的是办法。胡忧不答话,他直接下令就行。君要臣死,将要兵亡,他跟本不用给胡忧任何的选择。唯一的分别,只看他要怎么说而已。 苏门达尔示意胡忧喝掉杯中的酒之后,抚杯说道:“胡忧,从你入伍第一天起,本将就已经留意到你了。你很聪明,也很爱国。忠君职守,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胡忧心中暗骂,老子他娘的就不是这天风大陆的人,爱个屁的国。你这老家伙如果知道我连身份证明都是假的,搞不好,直接当我奸细抓起来了吧。 胡忧浪迹江湖,基本可以说是编瞎话长大的,可是这一刻,他也不能不佩服苏门达尔说瞎说的水平。这苏门达尔不混江湖,真是太浪费了。 胡忧道:“大人错爱,小人愧不敢当。” 苏门达尔一摆手道:“你是有本事之人,这点我可能肯定。金麟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我苏门达尔别的也许不行,这点眼光和自信,还是有的。你将来的成就,绝定要在我之上。” 胡忧看苏门达尔今天是吃定自己了,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再装傻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了。苏门达尔一军之长,拍你马屁,你不吃。回头就该请你吃刀了。 胡忧心里暗骂,行动却足以做为军中的典范。只见他一撩战袍,单膝点地道:“军团长错爱,胡忧万不敢当。旦有吩咐,万死不辞。” 苏门达尔大笑道:“好,老夫果然没有看走眼,自古英雄出少年,胡忧,你就是那少年英雄。” 胡忧心里暗道,这年头不死成不了烈士,老家伙,你要小爷干什么,你就说吧。 苏门达尔没让胡忧等太久,他看了胡忧一眼,继续说道:“胡忧,今天本将要交给你一个任务。” 胡忧很上道的说道:“任凭军团长大人差遣。” 门达尔欣慰道:“我就知道我不会看错人的,胡忧,你不枉我一翻心血。只不过这次的任务九死一生,你如果不愿,大可以推迟。” 胡忧暗道,老家伙,你费了这么多心思,我如果敢推迟,你还不直接砍了我。别说是九死一生,就算是十死无生,老子也得先应下来再说呀。 胡忧这小狐狸也不是吃素的,当下再次跪倒道:“军团长有命,小人万死不辞。” 苏门达尔一对死鱼眼,仔细的打量了胡忧好一会,这才一提威风说道:“胡忧,我要你去刺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 胡忧大吃一惊,这还真是一个十死无生的任务啊。林正风此时在十万大军的保护中之,先别说能不能接近他,就算是能成功干掉他,他手下的士兵是吃干饭的吗,能让自己潇潇洒洒的弄死最高统帅,拍拍屁股就那么走了? 胡忧心里清楚,苏门达尔弄下这么一个阵式,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去,也许还不一定死。不去,那就马上血溅当场。 只是有一点,胡忧还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苏门达尔今天会亲自单独接见他?按苏门达尔军团长的地位,似乎不太用得着他亲自出马才对。 胡忧的心里有疑问,不过他知道,苏门达尔是不会为他解答的。不管这里面藏着什么,还是先过了这关再说。 胡忧在心里想着,行动却一点不慢,马上第三次单膝跪倒领命道:“末将尊命。请军团长大人不用但心,小人这就下去准备,马上出发,不杀林正风,决不回城!” 胡忧说完转身就想走,苏门达尔却又叫住胡忧道:“胡忧,你也不用急。现在天夜还早,不利行藏,我已经做好了安排,等天黑之后,你再行动不迟。 这桌酒席,是我特意让厨房给准备的,你先随便吃一些。他日功成而归,我再给你庆功。” 苏门达尔的意思非常明白,说得好听,他是不想让胡忧泄露了行藏。说不好听的,苏门达尔是一话不入三人耳。不让胡忧有机会告诉其他人,尤其是他的下属。 胡忧此时除非马上造反,不然他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再次回道席中,吃喝起来。酒菜的味道虽然挺不错,可是他的心情却坏到了极点。这他的是死前最后一顿饭啊。 苏门达尔陪着胡忧喝了一杯酒,就离开了正厅,空荡荡的主厅里,就只剩下胡忧一个人。不过胡忧知道,这只是表面现像,在他看不到的地方,不知道多少人躲在那里。只要他稍有异动,这脖子上的脑袋,就得换一个地方。 齐拉维一直就躲在后墙观察着,看苏门达尔过来,马上忍不住问道:“父亲,你说胡忧这次是不是死定了。” “你说呢?” “要在十万大军之中,取林正风的命,我看那是必死无疑。只是父亲,如果胡忧侥幸得手,那我们不是要坏菜?” 苏门达尔看了齐拉维一眼,心里暗叹。如果这个儿子能有胡忧一半的能力,自己今天又何必要出此下策!先不说胡忧的箭法怎么样,就单单是他刚才的应对,就要比自己这个儿子强得太多。如果不是官级高胡忧很多,又做了那么多的布置,苏门达尔还真没自信一定能压住胡忧。 苏门达尔从猫眼里看了一眼正在吃喝的胡忧道:“能成事,自然是好。不能成事,于我们也没有什么损失。” 苏门达尔的话,说得并不是那么明白。因为他觉得齐拉维应该已经听懂了。 齐拉维一心想着自己的事,跟本没有听懂苏门达尔话里的含义,他着急的问道:“父亲,如果这次胡忧死了,不死鸟战队,是不是就真归我了。” 苏门达尔哼道:“都说过你多少次了,别老是只知道玩女人,眼光要放远一些。 你也不想想,一个小小的不死鸟战队,用得着我花这么大的手脚?”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83章 血之醒觉 “呸!” 胡忧狠狠的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对城头上的齐拉维比了个他看不懂的中指,一猫腰,钻进了城墙边的草丛里。WWW.ZHUAJI.ORG. 他娘的,一想起在城门上齐拉维看自己的眼神,胡忧的心里就不由的发寒。胡忧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有得罪过那个少将军,怎么那个少将军看自己的眼神是那样的不友好。 虽然齐拉维每次看过来的时候,脸上都挂着笑,但是胡忧可以很明显的感觉到,齐拉维的不友好,觉得他看向自己的眼神,就像是自己上过他的老婆一样。 没敢站着,胡忧从满是死佬的护城河上爬过。护城河的水,就早就被尸体给塞住了,水中散发出阵阵令人恶心的臭味。爬出老远,胡忧忍不住扭头看了一眼背后黑洞洞的令归城,一股寒意涌上心头! 大约爬了近二十分钟,胡忧终于不用在面对那些让人呕吐的死尸。在一个小泥坑里,小心的洗去身上的血水,胡忧开始清点自己身上的东西。虽然他还没有决定,是不是真的要去阻杀林正风。 换日弓一把,箭矢两捆,每捆一百支。鲁游特制的箭矢一百多只,原装的换日箭一支,这是现在胡忧最强力的远程武器了。接下来,飞天爪一副,白蜡枪一把,还有一副天丝手套,两把普通的匕首。对了,还有把没什么用的小战斧。除了背上背着的换日弓和手上的手套外,其他的东西,胡忧全放在戒指里。 剩下的就是一些吃食了。吃的到是挺丰富,苏门达尔刚才那桌酒席,近半的酒菜,让胡忧给偷偷的装进了戒指里。回想起齐拉维走进大厅的那吃惊样,胡忧知道,他肯定把自己当饭桶了。 那又怎么样,管他呢,没有足够的食物,到外面,要怎么活。只要这次能够活得命回来,胡忧不介意那些人怎么看他。 枪打出头鸟,说真的,胡忧这会都已经后悔了。如果不是之前一直想尽办法出风头,今天也不会落着这么个下场。军中比自己功夫好的人有的是,苏门达尔别人不找,为什么偏偏选自己,还弄得那么神秘? “呸,真当少爷是傻子吗?”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为自己愤愤不平。飞鸟尽,良弓藏,这话胡忧是知道的。可是他没有想到,这飞鸟还满天,苏门达尔就对他下手了。 整理好身上的装备,把各种能够保命的东西,按自己的习惯放好,胡忧满怀着怨气,悄悄在草丛之中潜行。 第一次独自一人摸进敌战区的感觉很不好,身边没个伴,总是觉得心里没底。胡忧不是没想过找一个地方藏起来,一直躲到战争结束。可是现在他跟本没有这样的条件,一来,这里已经被安融人给包围了,四面都是安融人的部队,跟本没有地方躲。二来,就这么放弃掉这么辛苦才得到的东西,胡忧还真是心有不甘。 不死鸟特战队员,哲别,候三,难道要眼睁睁的看着,这些跟着自己同经生死的手下士兵,就这么城破而亡吗? 转过一棵大树背后,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人都是有感情的,胡忧也不是冷血的动物。胡忧本以为自己可以想办法一走了之,管他什么安融人,曼陀罗人,与他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想起那一张张疲倦而坚韧的脸,想起那个头发都被鲜血染红的女兵队长,想起那些大叫着‘放箭’的平民,不知道怎么的,胡忧感觉自己的心在抽动。 是难过吗? 胡忧不知道,至少以前跟师父一起骗人的时候,他从没有过这种感觉。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胡忧看向远处那些又再列队的安融人。用不了多久,他们又将再一次的攻城。一次又一次,安顿人已经发了狠心,不拿下令归城,他们这次恐怕不会收兵的。 令归城里,现在能战的人,已经不足一万了,如果不出现什么意外的话,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城破身死。那么,等待着自己的,又会是什么呢? 胡忧咬着牙想了好久,他决定去试试看。赌一把自己和林正风的运气。如果真能有机会干掉这个同学,胡忧不介意给他一箭。如果不行,那也算是尽人事,听天命了。自己不是救世主,搭上性命做英雄的事,那是决计不能干的。 相比起那不时传出号令的安融营帐,黑暗的丛林有些怕人。想起那不远处的尸山血海,胡忧心头一股寒意泛起。他原以为自己已经都见识过了,不会太在意那些。可是现在他才发现,当自己一个人静下心来的时候,还是会感觉有些害怕,依然还有胆怯的。 如果这时候,身边能有一个同伴,那会要好一些吧。就算他帮不了什么忙,也能够相互壮胆。现在想来,以前那个无良师父,在他偷鸡时起到的,就是这种作用。 胡忧拔了很多杂草树叶,把自己给伪装起来。这个空间跟本没有什么野战服一说,想不让安融人发现,还得多动点脑子才行。 离安融人进攻还有一些时间,胡忧决定先休息一会。没有混水是摸不着鱼的,只有安融人再次进攻,才可能找到刺杀林正风的机会。想起这个家伙曾经抓了欧阳寒冰,胡忧又为自己找到了一条刺杀他的理由。在与欧阳寒冰分手的时候,胡忧可是答应过帮她杀林正风的。 整整一天的硬仗打下来,胡忧的体力消耗很大。刚刚闭上眼睛,胡忧居然睡了过去。还好只是瞬间,胡忧马上醒了过来。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事,要是在这里睡着,那可能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胡忧正在苦痛着接下来的时间怎么打发,突然感觉到危险,马上找地方藏身。胡忧刚把自己埋进草丛里,远处就出现了几个安融士兵,胡忧知道,这是安融人的斥候部队。 一,二一小队斥候,一共有五个人。看他们互换之间没有任何语言交流,却能很默契的搜索着前进,胡忧的心里升起了一股寒意。 这种五人一队的斥候队,胡忧听候三说过。据候三说,这些人都是由安融精锐的老兵和资深猎人组成,属于皇家斥候序列,非常厉害。只要一点蛛丝马迹,他们就可以发现目标。如果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发现这种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他们干掉,不然的话,想要躲过他们的追踪,几乎不可能。 胡忧心中大叫着倒霉,居然会遇上这些人。真的要干掉他们吗?现在可是五对一,胡忧不觉得自己有能力无声无息的干掉他们。 就这么一会功夫,胡忧身上的汗都下来了。 要怎么办? 眼看着那些人越来越近,胡忧真是进退两难。 回忆自己一路摸来的过程,胡忧决定赌一把。说真的,他还真不信这些斥候能有这么厉害。 黑暗的森林里,胡忧静静的潜伏着,像一只随时要扑出去的猎豹。胡忧感觉此时的自己,有些像杀手,这是一个他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事的职业。可这时候,他就觉得自己应该是杀手。 尽可能的放低自己的呼吸,胡忧静静的注视着那个五人的小斥候队,他们似乎还没有感觉到来自不远处的危险,走得不紧不慢。 突然,一个斥候的目光看向了胡忧这边,胡忧心里一颤,心中涌出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这种感觉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但是胡忧确知道,那个斥候发现了他。 “唰!” 架在手中的箭矢顺风而去,瞬间穿过了那个斥候的胸膛,巨大的冲力,把他带得往后飞出半米多远。 一个斥候反应最快,那中箭的斥候还没有跌落地面,他就已经低喝道:“敌袭!” 看着那瞬间散开的余下四人,胡忧又架上了支箭,却没有急着射。他正在寻找着下一个目标。既然已经出算让这几个家伙,活着离开这里。 吸收过光影果的胡忧眼能夜视,再加上换日箭的特性,在这片黑暗的森林里,胡忧还是占着一点优势的。这些斥候虽然头顶上顶皇家两个字,但想要在黑暗之中,马上确定胡忧的位置,并不是那么容易。 又一个倒霉鬼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里,那个家伙正躲在一颗树下张望着。通过换日弓,胡忧能看到他的额头上已经出了汗,看来这家伙相当的紧张。 这一次,胡忧没有瞄准那个家伙的心脏,而是找上了他的肋部偏下部。把箭从那里射进去,并不会马上要他的命。胡忧要利用那个家伙,在同伴的心里,营造出一种恐怖的气氛。先让他们害怕,再让他们出错,这是胡忧的打算。 瞄准,松手,箭矢如电而去,射入了那个倒霉鬼的肋下。一声惨叫,倒霉鬼的手中的弓箭摔了出去,爬倒在草丛上。出呼胡忧意料的是,他居然只叫了一声,就没有再叫了。 死了? 不,胡忧知道,那家伙没有死。 第三支箭架在弓上,胡忧继续锁定那个倒霉鬼,静静的等待着,思绪绝对的冰冷,心跳也比平时慢了近一倍。 一分钟,两分钟,随着时间的过去,胡忧有些失望。他发现自己的判断再次错误,剩下的三个人,居然没有一个去拉那个倒霉鬼一把,就那么静静的让他趴在那里流血。 没有友情!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叹息,看来电影里的情节都是骗人的,没有人会冒着生命危险,去拯救重伤的战友。 突然,胡忧的心里内,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想法,他暗想着,如果是他趟在那里,会有人来拉他一把吗? 哲别,候三,欧阳寒冰的名字,一一掠过胡忧的脑海,最后不知道怎么的,升起了红叶的名字。 她,也许会吧。 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庆兴,猛的感觉背心一寒,想都没想,原地一个打滚,一把钢刀,砍在了他之前趴着的草皮上。这几个斥候果然厉害,就这么会的功夫,居然确定了胡忧的位子,并摸了上来。 滚出去的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害怕,另一把钢刀,又砍向了他的脖子。利刃划破空气带起了尖啸声,非常的刺耳,用不了一秒钟,它就可以割进胡忧的脖子里。 换日弓虽然神奇,却不利于进战,胡忧在打滚的时候,已经弃掉了换日弓。意念在戒指里一闪,胡忧只感觉手中一重,也来不急去看是什么出现在手中,对着安融人的脑袋就砸了过去。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这是胡忧此时心里唯一的念头。 钢刀贴上了胡忧的脖子,却失去了前进的动力。钢刀的主人,像会变戏法一样,突然之间,从上到下,分成了两半。 胡忧也没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只感觉脖子上的危险解除了,于是顺势砍向了另一个安融斥候。把那个斥候连人带刀,砍成了两断。 “啊!” 一声惊叫在胡忧的耳边响起,胡忧一个前扑,窜了出去,没感觉后面的人追上来,这才转过头来,发现那最后一个斥候两眼空洞,一脸惊恐的愣在那里,连手中的刀都扔在了地上。 怎么了? 胡忧的脑中闪过问号,看了眼另外两人的方向。出现在他眼中的场景,让他的肚子瞬间一阵痉挛,差点当场就要吐。 只见刚才偷袭胡忧的那俩个斥候,一个横着,一个竖着,都被劈成了两半,肠肠肚肚流了一地。其中一个没死,还在不停的蠕动着。 这是自己造成的吗? 胡忧不敢相信的看向自己的右手,没有看到想像中的钢刀,出现在那里的,是一柄战斧。战斧白光闪闪,状若透明,上面没有粘上半点的血迹。 胡忧瞬间就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一切,都是这柄战斧造成的。之前他就知道,这柄战斧是一个宝物,可是万万没有想到,它居然如此的可怕。 这要是失手砍在自己身上....... 胡忧想着心中一颤,手一轻,战斧不见了。没有变成原先小战斧,而是完全没了。 胡忧很想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是现在他没有时间,五个斥候三死一重伤,那边还有一个完好无损的。 摸出白蜡枪,胡忧必须解决掉这最后一个斥候。 那斥候似乎完全没有发现胡忧的靠近,依然那么两眼空洞的站着,两手空空,没有拿刀。 胡忧可不管那么许多,抖手一枪,刺了过去。斥候一动没动,就那么任着胡忧把他刺了个对穿。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的倒下。 胡忧哪里知道,这个斥候,在刚才的瞬间,已经被吓破了胆,就那么硬生生的吓死了。在他的两个同伴被胡忧劈开的瞬间,这个斥候就站在胡忧的身后,准备发动致命的袭击。两个同伴的惨死,直接击穿了他的心里防线,胡忧的战斧虽然并没有落在他的身上,可是他已经吓死了。 危机消除,一股巨大的疲倦袭向胡忧,胡忧身子一软,跪在了地上,直接就晕过去,不醒人世。 月光下的森林,变得异常诡异,风不吹,虫不鸣,整个空间,似乎都已经凝固成了一副油画。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翻过身子,仰面躺在地上,透过浓密的树冠,依稀可以看见月光。 事实上,胡忧早就已经醒了,他没有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到心底的恐慌。 刚才在昏倒的一瞬间,胡忧似乎朦胧的看到自己未来的生涯,那是一个充满死气和血腥的未来。今天这短短的时间内,五条鲜活的生命,就在他的手中结束,将来,又将有多少生命,在他的身上,变成白骨。 之前,胡忧也射杀过人,可是那些经历给胡忧的震撼,远远没有这一次强烈。当战斧破开敌人身体的时候,胡忧能很明显的感觉到,那些旺盛的生气,在自己的眼前瞬间的消失,而自己的精神却瞬间的旺盛。 那种感觉怎么说呢? 吸食! 胡忧感觉那些生命被他给吸食掉了,就像以前看过的电影里,有人可以吸别人的内功来自用一样。胡忧感觉他吸收了那些人的生命力。 让胡忧害怕的还不是这些,他害怕的是,自己居然有些期待这样的感觉,这是一种无法用良知压抑的杀欲! 脱下右手的天蚕手套,同之前在梦中看到的一样,那柄小战斧,不是消失了,而是变成了一个像纹身一样的东西,印在了他的掌心,火红如血,栩栩如生。 战斧的斧柄上,有两个黑色的小点,那似乎带表两个生命的逝去。胡忧现在还不知道,这把小战斧什么时候会再次幻化,出现在自己的手中,不过他可以肯定。它,会再次出现的。 握紧拳头,胡忧感觉那个纹身给了他一种力量,一种可以操控他人生死的权力。 视线再一次落在那两个黑点上,胡忧突然很想知道,当那些黑点足够多的时候,他将会达到一种怎样的高度。 全力出手,白蜡枪刺入树身二寸有余,威力比以前强了近一倍。 不错,这确实是一种力量——操控生死,至高无上。 . , 章节目录 第84章 守猎禽兽 无悲无喜,胡忧默然的收回白蜡枪。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相比起其它的武器,这支白蜡枪几乎平凡到不值一提,枪头是普通的制式,枪杆是自己做的,值不了几个钱,也没有任何的特殊功能。 但是正因为如此,胡忧对于是这支枪的感情,却与其他的武器并不一样。换日弓也好,小战斧也好,它们虽然威猛霸道,与胡忧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其联系,却依然让胡忧感觉不到安全感。这样的安全感,只有这支普通的白蜡枪才能给予。 也许是与出生有关吧,相比起换日弓的富贵,白蜡枪要更实在,也更亲切。在胡忧看来,这支白蜡枪,就是他一步步走过来的见证,当白蜡枪受到万民景仰的时候,也就是他胡忧的成功之时了。 自嘲的笑了笑,想要真正成功,那至少还要很多年,现在做梦,还太早。安融五个皇家斥候失踪,肯定会派人出来寻找的,唯今之计,还是尽快的离开这里,才是正途。 把五具死尸拖到树林里藏好,以免被人太轻易发现,胡忧再次拿出换日弓,往前面摸去。身后令归城的战鼓又响了起来,那边的战事,又开始了。 冷笑一声,胡忧突然觉得自己此时有些像黑暗之中的独狼。胡忧没有什么信仰,唯独对狼偏爱。因为狼是最聪明的动物,它懂得卧薪尝胆,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尊严,而在自己弱小的时候,去攻击比它强大的敌人。这是胡忧从小就已经学会的处事之道。 十三年的江湖生活,对别人来说,是残酷的,可是胡忧却从中学会了很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将在这个战乱四起的天风大陆上,一点点的展现出来。 丛林里的荆棘很多,胡忧没敢用砍刀去开路,而是小心的向前摸着。刺杀林正风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任务,之前的胡忧,有些抗拒,现在,他却有些期待。当箭矢射入林正风体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大约半个小时过去,胡忧离安融人的营地已经很近了,他能够很清楚的看到,那些四处乱跑的传令兵,和大吼大叫的安融低级军官。找了处相对隐蔽的地方,胡忧把自己藏了起来。摸进安融大营绝对是不实现的,胡忧从来没有打算那样做。现在,他要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守猎的机会。 从戒指里摸出一只鸡腿,胡忧给自己补充着食物。夜晚的丛林,水气有些重,趴在草丛里,身子会感觉到湿冷,不时还有蚊虫的袭扰。 也许因为不是前线的关系,这里的士兵,相对的有些松懈,没有任务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坐在一起,有些人在抽烟,有些人在谈笑,更多的人,在休息,这么高强度的攻城战,他们同样也付出了很多。 不时的,有大队长,甚至是万夫长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如果胡忧愿意的话,至少有一个万夫长,此时会倒在胡忧的箭下。那个万夫长与胡忧之间的距离,最近时不足二十米,胡忧能清楚看到他牙上的菜叶。 然而,那个万夫长不是胡忧的目标,他一动不动的,看着那个万夫长在二十米外,拉出家伙,哗哗的放水,小风吹来,尿味极重。胡忧不禁很恶意的在想,如果这个万夫长是女人就好了。 哈! 这个念头,让胡忧打发掉不少的时间。胡忧不是专业的阻击手,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让他趴在这里,什么也不想,那是不可能的。 胡忧正在自我意yin着,突然,一个营房的后面,转出了五个人,不是普通的士兵,其中有一个千夫长,另外四个,都是百夫长。四个百夫长合力的扛着一个麻袋,千夫长在后面跟着,正往胡忧这边靠近,看得胡忧有些莫名其,他们这里要干什么? 判断出他们不可能是发现了自己,胡忧尽可能的把自己埋进泥里,这一带的泥比较松,之前胡忧就已经把自己埋得只露出头手,这下除了眼睛外,胡忧已经没有什么东西,露在外面了。 那五个人在之前那个万夫长撒尿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们似乎没有发现那里曾经被人撒过尿,又或者,他们跟本就不在呼那些。 距离已经足够近了,胡忧终于借助那麻袋上的洞,看出了里面装的是什么。那个破洞,告诉胡忧,麻袋里装着的是一个女人。 女人不知道是被喂了还是怎么着,两眼紧紧的闭着,不出声,也不动。被倒出麻袋之后,就趴在了草丛上。 “千夫长,你先来吧。” “嗯,这妞不错,你们几个上哪弄来的。” “嘿嘿,是早上从那帮曼陀罗人里挑出来的。我们寻思着就这么顶到阵前被射杀,太可惜了,于是就扣了下来。” “你们胆子可不小,这事万夫长知道吗?” “千夫长大人,你就放心好了,没有万夫长的默许,咱们也不敢那么干。万夫长那里留下两个,这个是我们孝敬大人你的。” “嘿嘿,算你们懂事,这笔我记下了,以后少不了你们的好。” 千夫长也不避讳几个手下,当即脱了衣服,就趴在了那个女人的身上。动了一会,他似乎对女人没有反应而感觉到不满,拉出一把匕首,在女人的身上扎了一刀。 “啊!” 在巨大的疼痛中,那女人一下就醒了过来。像刚刚通了电的玩偶一样,哭叫着对那趴在自己身上的男人又推又拉。 千夫长一脸舒爽的表情,似乎对女人的反应很满意。女人的反应一但弱下来,他就毫不犹豫的又扎上一刀,那女人又会再一次的反抗挣扎,哭叫怒骂。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居然会在这种地方,看到这样的事。以前,胡忧曾经背着师父,偷偷的去看过类似的小电影,感觉很刺激。现在,这样的事,就在他二十米外,真实的上演着。胡忧感到的不再是刺激,而是愤怒。 女人的哭叫,让胡忧又想起了那些被押到城下,大叫着‘放箭’的平民,想起被林正风授意抓去的欧阳寒冰。好几次,胡忧都想要干掉那个千夫长,可是理智告诉胡忧,冲出去,只有死路一条。 三个小时,整整三个小时,千夫长上完到四个百夫长上,女人的惨叫,一直没有断过,到最后,女人挨刀,只是抽搐,已经再不能做出什么反应。 安融人发泄之后,只留下那千疮百孔的女尸。女人眼含血泪,注视着胡忧所在的方向。 胡忧体内的热血,随着女人越来越小的反应,变得越来越冷,眼神冷得已经看不见任何的感情,射出的,只有死光。无边的杀意,在胡忧的心中燃烧着,之前劈死那两个安融斥候的阴霾,再也没有了。 “轰!” 胡忧脑中猛的炸雷惊响,右手掌心战斧幻化而出,晶莹的斧身上,一段血红的小字,散发出淡淡的红芒——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古来仁德专害人,道义从来无一真。世间从来强食弱,可伶麋鹿有谁伶?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看破千年仁义名,何处英雄不杀人?” 瞬间,字隐去,只留下如火样燃烧的‘血斧’二字,胡忧直到此时,才终于知道,原来这把战斧,名为血斧。 “好一个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胡忧全身热血如沸,之前那些隐去的小字,一字一句印在他的脑中,融入他的血液里。此时,他对血斧不再有恐惧,因为这把血斧,将是他的伙伴,他们将并肩作战,屠尽世间一切敌人。 血斧轻抖,女人闪出感激之色,平静的闭上眼睛,一个黑点,出现在了血斧的斧柄之上,这是第三个黑点,来自于一个屈辱的灵魂! 胡忧再次退回到草丛之中,静静的,犹如一只等待着猎物的狼。 一夜,就那么过去,转眼即到清晨。 这一夜,安融人没有半点停顿的进攻着令归城。一个万人联队拉上去,攻不进,撤下去休整,又另拉上一个经过休整的联队,如果反复,就这么,整整打了一夜。 胡忧用不着去关心令归城现在怎么样,他知道,只要战争还在继续,令归城就依然坚挺着。偶尔,胡忧会想到哲别,候三,或是那个光着上身的女兵队长,不过他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安融人的营门。胡忧坚信,林正风一定会出现在那里的。 咬着嘴里的鱼腥草根,胡忧静静的看着营门那越来越多的士兵。从衣服上看,这些士兵属于皇家卫队,他们正在进行警戒工作,看来是有什么大人物要出来了。 用皇家卫队做警戒工作,会是谁要出来?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不需要太过浪费脑力。亲爱的林正风同学,你要出来了吗? 胡忧咽下嘴里的鱼腥草根,拿出一支鲁游打造的金箭架在换日弓上。这种金箭是鲁游特制的,箭身上刻有‘不死鸟’三个隶形小字,箭身金色,却不会反光。因为加工比较困难,鲁游一共只给了胡忧一百支这样的箭,一般情况下,胡忧都是拿来当令箭用。 透过换日弓的特殊瞄准能力,胡忧仔细的观察着这群士兵。他们的身体都很强壮,脚步有力,一看就知道比一般的士兵要强很多。警戒工作完成之后,一个千夫长走了出来,又再次检查了一遍,这才满意的反身回来。胡忧知道,正主马上要出来的。 随着一个响亮的口号,大队人马出现在了胡忧600步开外的营门内。营门内人影闪动,还看不清楚林正风在什么地方。 又过了一会,那群人开始向外移动,领头走在前面的是几个百夫长,之后是几个万夫长。万夫长的中间围着一个人,不时的讨论着什么。那个被围得相当严密的人,就是安融三王子——林正风。 胡忧知道自己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不中,就再不可能有成功的机会。等了一夜,成败就在几秒钟的时间,必须得抓住。 600步的距离,换日弓能够箭到,不过杀伤力不足,这一点,胡忧很清楚。他还不能出手,得等林正风的接近,最好能把距离拉到450步,那样胡忧有八成的把握,把林正风送回老家去。 林正风走出营地,却又没有骑马,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去什么地方。看他们走走停停的样子,胡忧真想冲上去,踢上几脚,以加快他们的速度。 还好,他们走得虽慢,但确实是在走着。距离一点点的正在拉近,58步 “对,就是这样。宝贝,到爸爸这里来”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着,林正风每一步的接近,他的把握就要更大一分。 500步,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此时林正风已经走进了这个距离。胡忧的心跳在加速,不过他却依然没有动。考虑到林正风身上可能存在的护甲,胡忧还是觉得450步的距离,把握要更大一些。 这时候,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爬出来的虫子,在胡忧的肋下咬了一口,疼得胡忧眼角直抽。而最要命的是,林正风居然停下了脚步,没再往前走了。 马蹄声响起,一队斥候从另一个方向转了出来。 该死是,是皇家斥候队,他们肯定是已经发现了那几个被杀掉的斥候。一但让林正风知道这附近有斥候被杀,胡忧可以肯定,林正风绝对会跑回到军营里躲起来,并加强戒备。就算他不这么做,他的手下,也会这样干的。 眼看斥候部队马上就要和林正风汇合,胡忧心急火燎,那只虫子还在撕咬着他,他已经没有感觉了。两方人一汇合,林正风就会有防备,到时候,就再无机会了。 500步距离,虽然不够理想,但是现在,也只能赌一把了。 深深的吸了口气,屏住呼吸,胡忧寻找着一个最致命的角度。心脏是最致命的选择,不过那不是最好的选择。林正风就算不用亲自上战场,但是他的身上,肯定是有护心镜的。胡忧想要射林正风的脖子或是脑袋。 不过这两个地方可不可找,林正风不是正面向着这边,射眼睛没什么机会,脑袋侧部,又有头盔护着,很难确保致命。而他的身边,又站着一个万夫长,好死不死的,刚好封住了射向脖子的角度。要射死这个万夫长,是挺容易的,不过他不是胡忧的选择。 眼看斥候队已经在人群的外围停了下来,一个队长模样的人,正大步跑向林正风。胡忧这边还没有找到机会,不由得气恼 “难道要就这么放弃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吹起了一股小风,林正风似乎被迷了眼睛,往后退了一小步。他那雪白的脖子,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 机会! 胡忧毫不犹豫的射出了箭矢,一道金色的闪电,瞬间划过500步的距离,林正风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林正风刚一倒下,他身边的军官就把他围了起来。胡忧想再补一箭,也没有机会了。这时已经有士兵在军官的指挥下,往这边冲过来,胡忧赶紧躬身逃命,连给林正风做遗体告别的时间都没有。 三皇子在营前遇刺,安融军队瞬间就炸了锅,就算隔着500步,都可以听到那些万夫长的怒吼。 胡忧还没跑出百米,就听到身后传来马蹄声。不用看都知道,那些家伙出动了骑兵部队。平地上跑给马追,那是找死的行为,胡忧赶紧往树林里窜。 林中的荆棘刮在皮肉上的感觉,绝对是无比美的,特别是在高速奔跑的情况下。没跑出半个小时,胡忧身上的衣服就成了布条,小屁股都露了出来。小胡忧到是很兴奋,看来它也很想要露头。 在一个树洞里躲到天黑,胡忧这才爬了出来。远处的火把在闪动着,看来他们还没有放弃抓捕。好在距离挺离,暂时不会有什么危险。 看了眼自己的身上,胡忧不由得有些苦笑。他在现就像是一个破麻袋,全身上下,都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嘶!” 一跟布条牵动了伤口,让胡忧暗吸了一口冷气。 在荆棘里跑了近两个小时,胡忧的身上,至少被荆棘割开了数百个血口。还好这些口子都不大,不然光流血就足以要了他的命。血口大多都已经结了疤,不过情况并不比之前好多少。由于没有时间处理,血口大多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微微一动,全身都像被小刀割一样。 看了眼手中的那个战斧纹身,斧柄上的黑点没有增加,胡忧猜想,那是因为用箭的关系,所以林正风的死,没有增加黑点。 没敢多管身上的伤口,胡忧从戒指里拿出刀伤药吞下去,出点血不要紧,就重要的是不能发炎,不然会很麻烦。 肋下那处被虫咬的地方,又痒又麻,似乎有重毒的现像。罪魁祸首已经找不到了,胡忧不知道自己是被什么咬的,只能祈求不是蜘蛛之类的东西,他身上可没有这一类的解毒药。别没死在安融人手里,反而栽在一不知名的虫子身上,那就太冤了。 , 章节目录 第85章 功成逃命 小心的寻视了四周,胡忧一屁股做在一处草地上,边注意着四周的动静,边把几颗刚找到的草药放在身边的石头上,顺手把匕首给拿在手里。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在丛林里已经躲了两天了,胡忧不但没有能回到令归城,反而离它越来越远。安融人这次看来是铁了心要抓到胡忧,他们的搜捕工作,一刻也没有停过,日夜都在进行着。 加上之前的一天,胡忧已经三天没有睡过觉了。上眼皮和下眼皮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次架,相信迟早得翻脸。不过相比起小命来,胡忧现在可顾不了它们的感受,别管多累,他也不允许自己睡下去。 肋下被虫咬的地方,非常麻烦。溃烂并流出恶臭的黄水,而且还有扩大的趋势。使得胡忧不得不在有限的休息时间里,抽出时间来处理它。 把收集来的草药放到嘴里嚼着,胡忧割开了肋下的衣服,用匕首一点点的清理伤口上的腐肉。刀子割在别人的身子,那是感觉不到痛的,割在自己的身上,那就不一样的。用刀一点点的割自己的肉,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凌迟已经很惨了,还要自己动刀,想想都能把人吓个半死。 没一会功夫,胡忧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如果离得近点,还能听到牙齿被咬得‘咯咯’响的声音。肋下的地方,下刀非常不方便,这使得胡忧的苦痛要更多一些。 割开外层的表皮,一股腥臭的黄水急涌而出,肿涨的感觉暂时是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痒麻。这是一种打从心底涌上来的痒麻,痒得胡忧真想一刀扎下去,给自己来个痛快的。 疼还可以忍,痒却非常难忍。不过此时,就算是难忍,也得忍着。 胡忧已经用尽了全力来控制手中的刀,可是它依然不听话的颤动着,怎么都不能准确的割开伤口上的肉。每个人都有自我保护的本能,而胡忧在这一方面,要比一般人更强。用自己的大脑指挥自己的刀,去割自己身上的肉,这明显是违反本能的行为,手自然不愿意的生出反抗。 这种本能的抗拒,不但没有减少胡忧的痛苦,反而把胡忧致于危险之中。胡忧心里非常清楚,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就算是安融人在不久之前,刚刚搜索过这里,但是第二波,第三波的搜索,用不了多久,又会来。必须得抓紧时间,把伤口处里好,马上离开才行。 咬咬牙,胡忧一狠心,一刀扎在自己的大腿上。刺骨之痛,让手稳定了下来,也许是它也怕了吧。对别人狠,不算什么。能对自己狠的人,才算是真正的狠。 从这方面来说,胡忧算得上是一个狠人。断骨重接,匕首剜肉,不是铁汉,做不到这些。 直到把嘴里嚼烂的药草敷在伤口上,胡忧才长长的出了口气。还没来得急包扎,突然,胡忧的脸色一变,远处传来了呼喝声,安融人又来了。听这动静,来的人还不少。包扎伤口是来不急了,得赶紧跑路出行。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胡忧猫着腰,一手紧紧压着伤口,顺着草丛往后退。之所以选择在这里处理伤口,那是因为这里的地形比较复杂,有几个方向,可是让胡忧开溜。 刚刚走出五六百米,胡忧就停了下来,前面有一队安融人正往这个方向搜锁着。连着换了几个方向,都发现了安融人,这情况可不太。 “马拉戈壁的!” 胡忧暗骂了一句,不用问都知道,安融人的斥候肯定是发现了什么线锁,现在已经把这一带封锁了。 安融人的推进速度虽然不快,不过这样的距离,被发现那也是迟早的事。 怎么办! 胡忧的眼睛四处瞟着,希望能找到一个藏身的地方。这次安顿人围上来的至少有小两千人,一般的地方,可是藏不了的。 正急得团团转的时候,一声鸟叫,引起了胡忧的注意。一棵老树上,有一个鸟窝。藏在树上,那是不行的,不过树下的那个烂泥潭,到是可以利用一下。 那片烂泥潭,胡忧之前曾经看过。那是一个天然形成的小沼泽坑。不是很大,顶多也就和半个篮球场差不多。要来藏人,不是很理想,不过胡忧此时已经没有太多的选择了。 深吸了口气,胡忧往另一个方向跑出七八十米,故意留下了一点线索,指出一个错误的方向。然后小心的退回来,爬上树,利用飞天爪,把自己荡到沼泽边。做这一步,可要小心,别看这沼泽不大,大象掉进去都得死在里边。 仔细的计算好高度距离,胡忧把飞天抓上的细线,一头绑在老树的根部,另一头,绑在自己的腰上。检查过没有问题之后,胡忧才慢慢的把自己沉进沼泽里。 绑在身上的细线越来越紧,胡忧终于没有再往下沉。此时的胡忧是整个人悬在沼泽里的,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那根细丝。那是胡忧的生命线,如果它出了什么问题,胡忧就算是把自己给埋了。到那个时候,安融人是找不到他了,不过他也再没有命出来。 沼泽里的压力非常大,那些臭泥浆,死命的往胡忧的鼻子,耳朵里钻,就连菊花似乎都感觉很有压力。最惨的还是那些伤口,虽然胡忧已经草草的包扎过,但是他还是能清楚的感觉到,有泥浆已经灌进去了。 靠着那根用来喂药的竹管,胡忧维持着缓慢的呼吸,他把自己想象成一块石头,就算是感觉到泥里有什么东西一直在拱动,他也不敢去理会。希望别再有什么不开眼的虫子,再给咬上一口才好。 沼泽里的世界,非常奇。在这里,整个天地,似乎就只剩下了胡忧一个人。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还能感觉到血液在血管里流动。最神奇的是胡忧居然能感觉到右手心的那个战斧纹身,在随着心跳的频率而跳动着。 血流越来越慢,胡忧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越来越冷。他不知道自己能够坚持多久,他只知道,自己必须坚持下去。 猛然间,右手心剧烈的跳动了几下,胡忧知道,是安融人到了。隐隐的,他可以听到上面的声音,知道这次来了不少人。 绑在身上的细丝猛的颤了一下,胡忧身上的冷汗都下来了。还好,过了好了一会,都没有感觉有人要拉那根细线,耳边也传来了马嘶的声音。看来不是有人发现了那根线,而是有人把马绑在了树下。 老树下长着不少杂草,胡忧此时只能祈求那马不是很饿,别把那些草全给吃了。要不然,一根被拉得笔直的线,很容易引起安融人的注意。只要有一个人发现了那条生命线,胡忧这条小命,也就算是交待在这里了。 安融人一直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在这里安营。胡忧没敢出去问一声,只能默默的玩着扮石头的游戏。 又过了一会,耳边哗哗的传来水声,还不时有水滴经竹管滑进胡忧的嘴里。热的,骚气很重。 马拉戈壁的,有人在上面撒尿。撒就撒吧,你他祖母的别往竹管里灌呀。不知道下面有人吗? 胡忧在下面腹诽着,却没有任何的办法。别说是撒尿,就算是拉屎,他也得忍了。现在胡忧唯一可以做的,只能幻想着正在干这事的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虽然有些变态,但是这么想,多少能让他的心里好受一些。不然一想到那些甘露来自男人呃还是别想的好。 睡意越来越重,之前睁着眼睛,还能硬撑着,此时闭着眼睛,一不小心就会睡过去。现在这种情况,是万万不能睡的。一但真睡过去,那就永远也醒不过来了。 胡忧一直不断的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睡。可是情况似乎越来越糟。身体是越来越冷,睡意却越来越浓。三天没睡,真是难熬呀。 破烂而飘着黑烟的城头上,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们,默默的吃着手里的馒头,目光不时瞟过那个新来的长官。那个穿着一身金甲的家伙,是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儿子,人称少将军的齐拉维。两天前,安融人停止攻城之后,他就接管了这里,不死鸟特战队,因为他的到来,也改编成了不死鸟团。 部队的规模扩大了,队里很多人也都得到了升官,不过却没有谁能高兴得起来。因为他们原来的指挥官胡忧偏将,失踪了。 没人知道胡忧偏将去了哪里,士兵们只知道,那个肯用自己生命来掩护大家的司令,那个士兵们能把命交给他的胡忧大人,被军团长叫去之后,就没有回来过。 有人猜胡忧被秘密安排了任务,有人猜胡忧应该是升了官,调到别处。士兵们都尽可能的往好处猜,因为他们谁都不想说出心里的那个答案,他们不希望这里面有什么阴谋,他们都希望胡忧还活着。 哲别几次想冲到城主府质问苏门达尔胡忧的消息,都被候三给硬拦了下来,为这事,他们还大大出过手。不只是哲别,很多士兵都想要去打听胡忧的消息。只要能得到胡忧大人的消息,哪怕是死,他们也愿意。 如果不是候三用坚定的语气告诉士兵们,胡忧大人总有一天会再回来,再带领大人一块杀敌,不死鸟团,也许早就兵变了吧。 这两天,军中一直留传着一个消息,说安融人之所以停止了进攻,是因为他们的三皇子林正风被人一箭射穿了脖子。消息上说这箭是齐拉维射的,不过不死鸟的士兵都不相信。 这里面的疑点很多,首先齐拉维跟本没有那种箭法,以他的身份,也不可能去进行行刺。最重要一点是安顿人现在正全力抓捕那个刺客,而齐拉维却在这里。以上这些都不说,如果真是齐拉维刺杀的林正风,为什么没有直接传告全军,而是要散部这些小道消息呢。这太诡异了。 相比起那种无稽的消息,不死鸟士兵们都在心里猜着那个刺客会不会是胡忧。首先胡忧的箭法大家都清楚,全完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林正风被刺的前一晚,胡忧去见苏门达尔就没回来过,计算起来,时间很符合。胡忧有能力,也有时间做这个事,现在又没有回营,弄不好,安融人抓捕的人,很可能就是他。 这个猜想,谁也没有说出来。士兵们只要相互用眼神交流,就知道这些同生共死的战友们,和自己想的是一样的。 钢针无声的插进肉里,胡忧猛的清醒过来。这已经是第七针了,唯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不睡过去。 可恶的安融人,居然真的在这里扎营,他们难道不知道,此地已经有主了吗。 在心中盘算着时间,胡忧悲哀的发现,现在最多是晚上十点多的样子,离天亮,还有很长的时间。 泡在沼泽里这么久,腿部已经麻木得没有知觉了。绑在腰上的细线,也已经勒进了肉里,胡忧不敢肯定,这细细的绳子,什么时候会把自己切成两半。 咬牙又硬顶了两个多小时,胡忧感觉自己的呼吸越来越烫。以胡忧十几前江湖医生的经验,他知道,自己正在发烧。 三天没有睡觉,大量的体力消耗,又泡在湿冷的烂泥里这么久,不死就算是很不错了。发烧,很奇怪的事吗? 屋漏偏逢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胡忧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运气不是很好。可是这一次,真可以说是背到家了。日子本来就难熬,现在居然又来个发烧,这真他祖母的是——太爽了! 随着时候的推移,胡忧的呼吸越来越热,五脏六腑似乎要烧起来一样。与之相反,身上却越来越冷,精神也已经进入了半迷离状态。胡忧咬着牙又扎了自己几针,却已经完全没有疼痛的感觉。 无限凄凉的滋味,涌上胡忧的心头,前世今生所有的事,如电影一样,在胡忧的脑子里回放着。 “咔!” 胡忧的牙咬得太紧,把用来呼吸的竹管给咬啐了。 难道这次真要死了吗?胡忧一时万念俱灭,面对将要来到的死亡,他居然第一次显得是那么的从容。 全身上下,连根手指都动不了啦。此时别说是怕安融人发现,就算是想自投罗网,也没有可能了。 这样安静的死去也不错,我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莫名其的来,又悄悄的消失,只可惜我的帝皇梦,始终没能圆呀! 就在这个时候,胡忧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一个图画。图画正中,是一个个身穿宝甲,身背玄黑弓,右手握着一把战斧的人。他的身后,有一面大大的帅旗,旗上画着一只全身燃烧着黑色火焰的神鸟。帅旗的下面,躬立着一排威武的将军,将军之后,是无数的士兵。 那人 ‘轰!’ 图画在出现的瞬间就炸开了,胡忧感觉全身火般灼痛,一股火热从左手的戒指窜出,化成千丝万缕,奔涌于各个大小脉穴之中。火热还没有过去,右掌心一股奇寒,杀将出来,向火热撞去。 一寒一热,在胡忧的体内缠斗,胡忧只感觉全身经脉,似乎全都爆炸开来。小胡忧此时也被激怒而暴涨。 什么断骨重接,什么切肉疗伤,相比起胡忧现在的痛苦,那些跟本就不算什么。水深火热已经不足以形容,也许只有那句求生不得,求死也不行,才能略微表达胡忧此时的境遇。 在此安营的安融人,跟本不知道他们要找的人,就在不远处的烂泥里。领头的一夜未眠,还在分析着胡忧可能的动向。他们哪里知道,如果胡忧这次死在沼泽里。那他们的计划再怎么周详,也还是一辈子都找不到胡忧。除非他们没事把那个沼泽给刨了。 竹管被咬碎,胡忧此时已经不能呼吸,不过巨大的痛苦,已经让他忘记了去注意这些。他很希望自己能够晕过去,这样死前也能平静一些,不用受这么痛苦的折磨。可是长期以来锻炼的毅力,却得到了超限制的发挥。他不但没有晕过去,反而无比的敏感,每一条神经正在经历什么痛苦,每一个细胞正在受到怎样的撕裂,他都知道。 这样的痛苦,胡忧不知道承受了多久。也许是几分钟,也许是一天,也许是一年又或更长,这些对于他来说,都完成没有意义。他只想知道,这样的痛苦,什么时候结束,有没有结束的可能。 日月交替,一天又一天,又是一个注定了不会记入史册的七天过去了。岸上的安融人早就已经离开,沼泽里的胡忧,却依然没变化。至少从外表上看,和七天前,是一样的。 然而,真的没有变化吗?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不。 变化很大。 就在刚才,胡忧突然发现,那些火热、冰冷都已经退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舒爽。一种从里到外,包括大脚指在内的舒爽。比躺在美人的怀里更舒服,比精华更爽快。 胡忧的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 章节目录 第86章 军团冲突 第三卷《龙游浅水》计划中的分卷,我就不细分了,大家知道就行。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兄弟们,胡忧的故事,将要越来越精彩了——江南一梦 。。。。。。。。。。。。。。。。。。。。。。。 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是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他居然能够在这恶臭的沼泽里,感受到生机灵动。那些恶心的蛆虫,似乎都变得可爱起来。 怎么会这样? 胡忧有些茫然,那么热烈的生命气息,他还是第一次感爱到。动了动手指。指尖划过烂泥的感觉是那么的清晰,像抚过美人的肌肤一样。周围感觉不到任何的危险,那些安融人,好像已经离去了。 “逃过一难?”胡忧问自己。 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为他没死。可是为什么会没死呢?他记得,那根呼吸用的竹管已经碎掉了。 “对了,没有竹管,我怎么呼吸?”胡忧终于想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精神不由得有些松懈,嘴角一松,一股泥水直冲而入。 “哇,呸!” 胡忧把一嘴的泥吐出来,手忙脚乱的扯着细绳,回到地面上。 地面上的安融人果然已经离去,看到那绿树红花,鸣叫的小鸟,胡忧突然有一种很想哭的冲动。 不用死真好! 放眼看去,视线似乎清晰了很多,天地之间,万事万物,一块石头、一株小草,都隐隐的能感觉到充满着浓浓的灵气,它们好像都活过来了一样。沙沙的微风,轻抚脚边,是那么的温柔,就连那臭沼泽都似乎——马拉戈壁的,更臭了。 借着沼泽边的水,洗掉身上沾呼呼的泥浆,虽然那股臭气依然挥之不去,但感觉还是比之前要好了很好。 仔细的观察了四周的动静,确定安融人一时并不会再来,胡忧找了块大石头,坐了下来,隐隐的提了口气,刚才的那种感觉又再次出现,体内有一股气流充斥着,暖暖的,非常的舒服。 胡忧心中一动,暗想着自己是不是在机缘巧合之下,练成了什么内功之类的东西。 九阴真经?如来神功?还是葵花宝典? 小胡忧跳动了一下,抗议葵花宝典这么一说,它小日子过得挺好,没想过要下岗。 事实上,现在就算是金大侠来了,也不知道胡忧究竟炼成了什么东西。他那个无良师父,就更不知道了。 其实胡忧什么也没有练成,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他的体质改变了。 实事上,在此之前,胡忧虽然穿越到这个世界,可是并没有完全容合进这个世界。对于这个世界来说,胡忧是一个陌生的个体,并没有任同他。胡忧的身体,也同样没有认同这个世界。 胡忧和这个世界,就像是两条平行的线,虽然都在运动着,却并不重合。这也是为什么胡忧一直死命的练功,却得不增长的原因。 这一次,胡忧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在沼泽那种几乎全完封闭的环境里,在面对死亡的本能挣扎中,被胡忧吸在内体,却一直没怎么吸收的光影果,形成了一个异变诱因。光影果不但把胡忧的生命潜力给激发出来,而且还再一次激活了血斧和雪里红蛇两大异宝。 雪里红蛇性属yin邪,热毒无比。血斧性属酷冷,饮血无数。两大异物被光影果激活,在胡忧的体内争斗,可畏是殃及了胡忧这个池鱼。如果不是胡忧之前就已经吸收过一部分的雪里红蛇精华,又长期自我强化身体,那么在第一次冲击之下,他很可能就已经暴体而亡了。 两种异物在体内争斗,胡忧的身体为了自保,当然得作出反应。因为胡忧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在某种意义上,他也属于一种世间罕见的异宝,勉强有了与两大异宝对抗的资本。 这整个对抗的过程相当的复杂,真要说清楚胡忧的身上具体发生了什么,跟本是不可能的。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胡忧在这次争斗中,得到了好处。他的在得到加强的同时,因为体内的两大异宝,也得到了这个世界的认可。应该说,从现在开始,胡忧才算是真正的完成穿越,成为天风大陆的一员。由此发展下去,他会达到什么境界,那就谁都说不上来。 胡忧一抬手,右手心的血斧出现在了他的手里,一种血肉相连的感觉,从心底生起。这是血斧第一次胡忧主动唤出,没有什么念咒语,就这么的一感应,血斧就出来了。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这个血斧是个什么来历,怎么会拥有这么奇怪的特性。也许它此前的主人欧阳寒冰会知道些什么吧。不过现在两人相隔千里,要问她,似乎也不太可能。 胡忧在心里隐隐的觉得,就算是欧阳寒冰,也不见得就能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如果她知道的话,当初她把这个血斧连同那个皮囊送给自己的时候,就应该会说的。可是她当时并没有说,那个皮囊,也是作为一种防御性的东西,送给胡忧的。 实事上,胡忧猜得没有错。欧阳寒冰确实也不知道这个血斧的存在。别说是欧阳寒冰,就算是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血斧是个什么玩艺。 因为这个血斧并不是天风大陆的产物,它来自一个叫遗忘大陆的地方。在那里,血斧是属于圣物级的东西。可惜关于遗忘大陆的记载,千年前,就已经被当时的紫荆花帝国下令销毁掉了。千年前的紫荆花帝国,那可是天风大陆的霸主,它要销毁的东西,民间是不可能再存有的。随着紫荆花帝国的逐渐败落,四分五裂,直致在三十八年前,被里杰卡尔德这根稻草,弄得烟消云散。关于遗忘大陆的记事,还能有多少资料被保留下来,又在谁的手里,那就无从知道了。 唤出的血斧,没有再像之前那样,大量的消耗胡忧的精神力。拿在手里,光彩流动,与真正的战斧,没有任何的分别。拿在手中把玩了一会,胡忧猛的砍向身后的那颗酸枝树,光影过后,拳头粗的小树,哗哗倒下,切口平滑如镜,像被打磨过一样。 一斧过后,胡忧只觉得阵阵的头晕。苦笑一声,胡忧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还不足以驾驭这柄利器。 想到这个,胡忧不由自觉气苦,自从来到这个天风大陆,在运气方面,似乎比以前好了很多,接二连三的,得到了不少好东西。不过无论是血斧还是换日弓,自己都没有能力发挥出它们的威力。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明珠暗投。 收起血斧,胡忧猛的精神一震。因为他突然感觉到,一丝丝的灵气,正透过皮肤的毛孔,融入他的体内。之前是不是这样,胡忧不清楚,但是现在,这样的感觉,相当清晰。 之前用血斧所消耗掉的精神力,正一点点的得到补充,感觉很明显,要比睡觉恢复快很多。胡忧静静的坐在石头上,感知着这个过程。那一丝丝的灵气,似乎来自大树,花儿,小草,又或是石块,沼泽,不,应该说是来自天地之间的万物生灵。 这个过程,是看不到的,不过胡忧可以确信,这不是错觉。他完全可以感觉到,他的身体,确实正在发产这样的变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这样的感觉消失了。胡忧感觉自己又恢复到了用血斧砍树之前的那种状态。胡忧激动得两眼通红,他终于知道了为什么朱大能他们,练功都不怎么勤快,体质却要比他好,恢复得也要比他快。原来一切的答案,在这里。他们的身体,可以自动吸收天地灵气为己用。 明白了这些,胡忧的信心再次大增。一理通,百理明。胡忧虽然还不清楚,自己之前为什么不能收吸天地灵气,但是现在,他知道,他与这个天风大陆的人,再没有任何分别。现在大家都处在同样的环境里,谁弱谁强,那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谁能更多更好的吸收灵气,谁就成为强者。强者无捷径,唯一‘勤’字尔。天道筹勤,只有肯流血流汗的人,才能够成功。 胡忧此时的心情,可畏大好。这个发现,在胡忧看来,收获远远要大于刺杀林正风。杀一个林正风,算得了什么。只要自身的实力得到突破,万军之中,取敌人的首级,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为了证事心中的猜想,胡忧打算在这里多留一天。这片烂沼泽地,现在已经被胡忧看成了福地,新的生活,就从这片烂沼泽开始。 整整一天一夜,胡忧就在这块烂沼泽地上渡过。他反复的利用血斧来消耗身体的灵力,累得不行的时候,就坐在大头块上打坐,感受着灵气入体的恢复过程。在此期间,胡忧还几次跳进沼泽里,去对比沼泽和地面上的恢复情况。相比之下,胡忧发现,在沼泽里的恢复速度,大约比地面上快两陪。至于打坐嘛,对恢复速度并没有任何的帮助,只是看起来,比较正统而已。 一天一夜的反复消耗苦练,胡忧感觉自己似乎比昨天又强了一点。一开始,手中的血斧只砍一下,他就觉得非常的疲惫,头皮一阵阵的发晕发麻。现在同样还是只能砍一下,身体疲惫依旧,却没有了头晕的现像。这就是进步的证明。 第二天一早,胡忧收拾东西,往令归城方向摸回去。胡忧从来没有想过,就这么找一个地方,隐居起来,埋头苦练。因为他知道,要想成功达成自己的梦想,武力是很重要,但却不是唯一的。只有武力的人,那是莽夫,成不了王者。要想成为王者,他必须付出和收获更多。 走出山林,胡忧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路上都没有发现安融人的行踪,也不知道安融人是不是已经放弃了搜捕。摸索着小心前行,终于在第三天,令归城再次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 第一眼看到令归城,胡忧吓了一跳。只见令归城上人头攒动,外城军营,军情鼎盛,大批的人马,正在修缮城防和在操练。 一开始,胡忧还以为那是安融的人马,令归城已经被他们破了。可是仔细看看,那些人并不像是安融人,而且暴风雪军团的战旗,还插在城头上。这说明,令归城还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只不过暴风雪军团的战旗旁边,并排的插着一面金色的狼头旗。 看清了那面狼旗,胡忧有些恍然:“那是西部狂狼军团的狼头旗?援兵到了!” “什么人!” 胡忧继续向前没走多远,就被一队警戒部队给拦了下来。这小队的人,身上穿的都是明黄色的军服,看来是狂狼军团的士兵。 曼陀罗帝国一共有五大军团,每一个军团的军服样式,都是统一的制式,不过分属各军团的军服颜色,却都是不一样的。像暴风雪军团的军服,就是绿色的。而据胡忧所知,狂狼军团的军服,则是明黄色的。 胡忧曾经对各大军团的军服颜色,做过评价。在胡忧看来,红fen军团的粉红色军服,最有吸引力。而皇家骑兵团的白色军服,最装逼。狂狼军团的黄色看起来挺贵气,东部黑十字军团的黑色军服最神秘。而自己身上穿着的绿色暴风雪军团的军服,最草根,还好头盔不是绿的,不然戴起来心里真有些便扭。 胡忧看狂狼军团的士兵一脸的警惕,兵刀都拿在了手里,进紧出言道:“是狂狼军团的兄弟吧,别误会,我是暴风雪军团的。” 狂狼军团一个队长冷哼一声,道:“你是暴风雪军团的人?” 胡忧回道:“暴风雪军团不死鸟特战队统领,偏将胡忧。” 狂狼军团的队长脸色一变,大喝一声道:“此人是奸细,给我拿下。” 狼军团士兵一把就把胡忧围了起来,不由分说,就要动手。 胡忧看事情不对,大喝一声道:“住手,我是偏将,你们敢以下犯上!” 以下犯上,在曼陀罗帝中,那可是重罪。就算是分属不同的军团,军衔等级也同样森严。胡忧喊出这话之后,狂狼军团的士兵暂时都停止了动作,转头看向队长,看他怎么说。 队长看士兵停手不前,大怒道:“还愣着干什么,不死鸟特战队早就已经改编成不死鸟团,统领是齐拉维郎将,此人自称暴风雪军团的人,却连这个都不知道。不是奸细是什么。给我拿下。” 那队长的话,胡忧听得脑袋嗡的一声。不死鸟特战队改编成了不死鸟团,统领成了苏门达尔的那个儿子,少将军齐拉维! 那老子呢? 马拉戈壁的,终日玩鹰反被鹰啄眼,自己辛辛苦苦带出来的部队,居然为他人做了嫁衣! 胡忧只感觉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愤怒,瞬间冲上大脑。面对冲上来的狂狼军团士兵,胡忧差点忍不住就要唤出血斧,和他们拼命。 “住手!” 一个声音喝停了狂狼军团的士兵,同样也惊醒了胡忧。声音很熟悉,胡忧抬眼看过去,来人居然是哲别。哲别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他们挤进人群,瞬间就拉出刀枪,把胡忧护在了中间。 哲别眼中带着泪花的说道:“胡忧大人,你没事吧。”从哲别不停的喘息来看,她显然不是路经此地,而是从什么地方赶过来的。 胡忧还没有答话,就看到城里大队的人马冲出来,一个个全都眼睛红红的,拼命往这边赶。跑在最前边的,是胡忧的老部下候三。 候三拿着把砍刀,刚一近前,就大声喝道:“谁敢动胡忧大人!除非从我们的尸体上踏过。” 跟在候三身后的士兵,一下就把胡忧和狂狼军团的这个小队,全围在了中间,人人兵刀尽出,杀气腾腾。大有一言不合,就抽刀拼命的架式。 狂狼军团的士兵,没有了之前的威风,从队长往下,全都慌了神。经过几次大战之后,胡忧的这些手下,一个个都成了百战老兵,论砍人拼命,他们可不怕谁。 一股浓浓的战友之情,属下之意,弥漫在这不大的空间里。被士兵们护在中间的胡忧,感触最深。他的心灵,被深深的震撼了。从小闯荡江湖,四处漂泊,受尽人情冷暖的他,何曾想过,有一天,会有这么多血性的汉子,用命来保护自己。 更新更快 这突如其来的情况,顿时引得城防大乱。特别是狂狼军团的人,看到自己军团的人,被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围在人群中,一下全都火了起来。也不管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提着刀,也冲了过来。 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得到消息晚的,还在往这边赶。狂狼军团的士兵,也不相让,两方推推搡搡,虽然还没有动刀,但是场面却非常的火爆。 双方只要有一个人忍不住,擦枪走火,两边的人马,马上就会打起来。 事情从发生到发展,只经过短短时间,除了少人外,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机灵的士兵,已经去向上面汇报了,而更多不明真相的士兵,还在涌出。其中包括很多不是不死鸟特战队的暴风雪军团士兵。 , 章节目录 第87章 蕾娜塔 这一次的青州之战,暴风雪军团对战安融,可以说是完败。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特别是令归、峒独两城之战。十三万大军,被安融人打得,到现在加上重伤的都不足三万人。峒独城丢,副军团长克雷斯波让安融人给活抓,十万士兵的生命,灰飞烟灭,这真可以算得上了奇耻大辱,曼陀罗帝国建国三十八年来,从没有过的惨败。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打得有多苦,其它军团的人不知道。他们只知道,暴风雪军团这一次,不但是丢了自己的脸,而且把整个曼陀罗军队的脸,全都给丢了。 狂狼军团来此次接到命令,出兵七万,以先头部队之势,从驻地金沙州华西城出发,先打古都浪天,再转战令归,一路之上,摧枯拉朽,势如破竹,跟本就没能遇上什么像样的抵抗。 说红巾反军有多强,他们没有见到。说安融人有多厉害,他们也没有领教过。他们只看到了暴风雪军团,被人打得像个破麻袋一样,处处都是破洞。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狂狼军团无论是军官还是士兵,都看不起暴风雪军团的人。他们骄傲的认为自己是救世主,没有他们,暴风雪军团一个也活不了。在狂狼军团士兵的眼里,暴风雪军团的人,应该对他们感恩代德,甚至是自绝以谢天下。所以这几天在令归城里,狂狼军团的人,看暴风雪军团人的眼神,总是透着蔑视。在他们的眼里,暴风雪军团的士兵,跟本无颜苟活于世。 令归城里剩下的暴风雪军团士兵虽然不到三万,能战斗的,还不到一万。可是他们都是百战的老兵。是他们用命,才守住了令归城。是他们用血,让安融人攻进青州的南部地区的梦想破灭。 仗打得难点,这没什么。就算是战死了,那也是平常的事。可是这么巨大的付出,居然被兄弟部队瞧不起,那他们怎么能服气。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更是看不起狂狼军团的人。在他们的眼里,这些所谓的狂狼军团士兵,跟本就是没见过血的脓包,他们来的时候,安融人都已经撤了,凭什么在这里摆出一付救命恩人的嘴脸。 这几天的相处,暴风雪军团和狂狼军团的人,那是矛盾多多,相互都有些挑事的意思。这次胡忧的回归被围,就像是往火油桶里扔火星,一下把两个军团士兵的火,全都点着了。 事情由于不明真像的双方士兵加入,变得愈演愈烈,狂狼军团刚好有一只部队在这边操练,一下就涌过来三四千人,暴风雪军团的士兵此前大多在城中,都是见不死鸟士兵往外冲,才跟着跑出来的,人数上,显然略势一些,不过也有两千多人。 到这个时候,胡忧想要控制局面,也控制不了啦。他被护在了最中间,巨大的吵闹声,就连身边的哲别都听不清他说什么,更别提对外下什么命令。就算是要下令,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除了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没有人会听他的。可是现在,围在胡忧身边的不死鸟士兵,不过区区几十人而已。更多的,都在外围。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和狂狼军团的士兵,现在就像是锅里的绿豆和黄豆一样,相互交织在一起,以胡忧为中心,相护乱推。跟着候三来的不死鸟士兵,本来是刀枪向内,包围狂狼军团的那个小队,现在却不得不转向朝外,挡住疯狂涌挤进来的两方士兵。如果让他们这样没有理智的挤进来,中间的人全都要被挤成肉饼子。 胡忧这个时候,绝对是很清醒的,他知道这样发展下去,肯定得出大乱子。有些地方,已经有脾气火爆的两军士兵打起来了。必须得尽快的压下这个事才行。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呛!”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城墙上响起了一声锣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要一个身穿明黄色狂狼军官服的女人,一脸寒霜的站在墙头之上。 胡忧不知道这个女人是谁,只知道这个女人是狂狼军团的一个女将军。这时候,那个女将军做了一个手势,‘哗’的一下,狂狼军团的士兵,如同潮水一般的退出去。没一会的功夫,就在外围的空地上,列出了整齐的队伍。 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一下全都傻了,狂狼军团的士兵不挤了,他们这边挤着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一个个全都停下了脚步,相互交头接耳,不时指指点点的。 一场两军混战的危机,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那个女将军化为无形。 胡忧一眼就看出了此中的门道,那个女将军在狂狼军团中,有着无比威信。这样在乱军之中,迅速让己方的人马无条件的退出并集合,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做到的。在暴风雪军团,也许只有苏门达尔能做到,不过肯定做不到这么好。因为暴风雪军团跟本没有进行过这种相关的训练。 “哲别,那个女人是谁?”胡忧问身边的哲别。哲别此前一直在城中,应该会知道一些。 哲别两眼射出崇拜之色道:“那是蕾娜塔城守,狂狼军团军团长苏亚雷斯的女儿。她非常的厉害,这次狂狼军团的七万援军,就是她带来了。听说只用两天的时间,她就打散了浪天的红巾军,抓获两千多俘虏。” 胡忧看着那个站在墙头之上的女人,心中暗吸了一口冷气。这个女人看来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居然已官致城守。别人听到这个消息,也许会更注意她的出生。可是胡忧并不那么看,齐拉维不也是军团长的儿子吗,现在还不只是一个郎将而已。 这个女人如果没真实的本事,就算她父亲是狂狼军团的军团长,也不敢升她到如此的高位。先不说这个蕾娜塔狂狼军团援兵统领的身份,单单只看她刚才露的那一手,就知道,她绝对不是一个可以小看的人物。加以时日,这个蕾娜塔弄不好可以发展到与红fen军团长西门玉凤的高度。 相比起人家的好出生,胡忧不由得有些暗恨。从之前那个狂狼军团小队长的口中到得的消息,胡忧已经知道。自己辛苦打出来的队部和战功,让人给摘了桃子。苏门达尔这个老狐狸,恐怕早就已经在算计自己了吧。 在胡忧暗恨的同时,蕾娜塔的目光,也滑过了胡忧的身上。手下人早已经把胡忧的身份,报给了她。别的士兵也许看不出这里面发生了什么事,蕾娜塔从小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她怎么会不知道胡忧正遭遇着什么。 蕾娜塔没有想过为一个小小的偏将鸣什么不平,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暴风雪军团是苏门达尔的地盘,她没有必要,为一个偏将得罪那个老狐狸。对于胡忧的事,她只会观注,却不会开口。 不过蕾娜塔到是对这个胡忧的事挺好奇的,只从他手下士兵不惜一切来护卫他,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角色。 这一次的青州之行,蕾娜塔感到挺满意。在浪天见到了一个秦明,这里又有一个胡忧,暴风雪军团这两年,到是挺出人材。如果有可能 蕾娜塔眼中光芒一闪而逝,转头遥望南方。那里有一个更强大的对手,在等着她。她,应该也快来了吧。 令归城主府。 书房。 胡忧单膝而跪,高大的书架之前,苏门达尔正坐椅上。书房里一片空静,除这一坐一跪的两人之外,再无其他人。 这样的情况,已经近一刻钟了。 从胡忧进入书房行礼之后,就一直是这样。高坐的苏门达尔直到现在,都没有开口,两眼看着窗外,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胡忧的脸色相当的平静,他心里清楚,齐拉维接管不死鸟特战队已经是铁板订钉的事,不可能再有任何的改变。 胡忧从懂事开始,就已经知道,无论是哪个世界,都不可能有公平这么一说,特别是在上位者的眼里。规则就是他们制定,并用来践踏的工具。无需遵守。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不过是一个天大的笑话而已。一面说说,下面听听,谁也别拿这种事当真。 如果是在没有得到血斧之前,遇上这种事,胡忧还可能愤怒,但是现在,他不但不会,反而在心里,隐隐的感觉到高兴。因为他已经看到了自己向前的希望。水致清则无鱼,只有暴风雪军团的这潭水混了,像他这种有准备的人,才会有机会,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胡忧现在,只是在等。等苏门达尔对自己的处制。 胡忧心里很清楚,苏门达尔现在最希望的,就是他死掉。不过现在,苏门达尔做不到这一点。胡忧没有死在安融人的手里,现在回城,苏门达尔也找不到理由处死胡忧。 苏门达尔让自己儿子上位的事,许多眼睛都在看着。特别是刚才在城门前的一幕,更是引起了很多人的观注。苏门达尔就算是再怎么想胡忧死,也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那样干。不然的话,不说不死鸟战队的人不服,就算是暴风雪军团的士兵,也会在心里有想法。 苏门达尔一但那样做,暴风雪军团将再无战力。谁还敢为这样的人卖命?狂狼军团的人,也在一边看着呢。暴风雪军团的这次惨败,多少目光盯着,如果再暴出这样的事,这个军团长之位 又过了十分钟,苏门达尔的目光,从窗外收回来,落在胡忧的身上。胡忧的沉稳,让他有些意外,不过,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隐隐的,苏门达尔觉得自己这次,走错了一步棋,不过事已至此,也只能走下去了。 苏门达尔终于开口道:“胡忧,你这次做得不错。” 苏门达尔没有明说胡忧做的什么事不错,只是一个不错而已。 胡忧心里如明镜一样,自然明白苏门达尔此时的心情。他的表情没有半点变化,平静的回道:“末将只是听命行事。” 苏门达尔脸上露出了笑容。他之前最怕的,就是胡忧不懂事。如果真是那样的话,虽然有失军心,但是有些事,他还是不能不做。就算是要冒些风险,也总好过留下大患。不过现在看来,这个胡忧,还是很聪明的。 苏门达尔的心里一喜一忧,胡忧这样的表现,是对他最有利,同时也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苏门达尔一直都知道,爱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往往不出声。而这个胡忧,更想一匹狼。还好,这匹狼,现在还在他的控制之中。 苏门达尔从桌前上拿起一份文件,在手中拍了几下,递给胡忧道:“这是任命书,你看看吧。” 胡忧心中一突,不动声色的接过任命书,恭敬的打开,看着上面的文字。 “任命胡忧为奴营统领,领督将衔。” 任命书上的文字就这么短短一行,左下角是苏门达尔的亲笔签名,和暴风雪军团的大印。 胡忧心中冷笑,脸上却作出了狂喜之色,拿着任命书的双手,都在不停了颤抖着。没有说话,却表现得非常激动。 苏门达尔一直注意着胡忧的表情,看到胡忧现出狂喜之色,心中略微的又多松了一口。脸上的神色,更加的缓合。 苏门达尔注视了胡忧好一会,确定胡忧是打从心里高兴,这才开口道:“此次青州一战,暴风雪军团出现了很多问题。经过各将军研究,觉得原分散于各军之中的奴兵,没有发挥很好的战力。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原各部奴营,全部抽调出来,组合成统一的奴军营。奴营统领,是我提议让你做的,你的意思怎么样。” 胡忧单膝跪倒道:“末将谢军团长大人栽培,赴汤蹈火,绝不敢辜负大人之期望。” “嗯!”胡忧满意的点点头,抚须道:“本坐一直很看好你,好好干。” 胡忧感恩道:“是。末将紧记大人教诲。” 胡忧离开之后,齐拉维从书架之后,闪身出来。一脸不解的问苏门达尔道:“父亲,你为什么不借此机会除掉胡忧。” 苏门达尔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齐拉维有些不满的说道:“之前你不是说要除掉胡忧的吗,你现在这么干,以胡忧在士兵心中的地位,到时候他在外面乱说什么,那不死鸟团,我怎么管。” 苏门达尔恨不得一巴掌煽在这个笨儿子的脸上,想不到自己一生自负,临了却生出这么一个鼠目寸光的东西。 苏门达尔强压着怒气道:“你处理好你的军务就行。不死鸟团的事,胡忧是不会插手的。 别整天就知道玩女人,有时候,得多动动脑子。” 齐拉维不服气道:“玩女人有什么不好的,你不是说,如果我能拿下蕾娜塔,你还要升我的官吗?” 苏门达尔道:“这话我是说过,现在依然做数。只要你能让蕾娜塔从了你,你想要怎么做行。” 齐拉维得意道:“作数就行,打仗我不行,对女人,我可是有一套的,你就瞧好吧。对了,听说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也没有成亲,把不我干脆来个二一添作五,连她一块办了。” 苏门达尔一拍桌子:“滚!” 胡忧走出城主府,回头冷冷的看了一眼,心中冷笑。苏门达尔自以为计得,他却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对于去奴营做统领,胡忧还是很满意的。 按马里兵书上说,好兵分四种。勇、智、死、奴。 勇兵指的是勇气超人、不怕牺牲、不怕负伤的,锐气旺盛、年轻壮勇、强横凶暴、臂力过人能拉直铁钩、强壮有力能冲人敌阵捣毁敌人金鼓、撕折敌人旗帜的人。 智兵则是体态奇异,步履稳健、动作整齐的,能翻越高山,行走远路、轻足善走、才技胜人,能任重致远的,在前能看查敌情,在后能制造迷雾,假像诱骗敌人,在困境之中,能找到出路,水源,食物的兵。 死兵指的是原贵族大臣现已失势,想重建功勋的人,阵亡将帅的子弟,急于为自己父兄报仇的人,入赘为婿和当过敌人俘虏,要求扬名遮丑的人,因自己贫穷而愤怒不满,要求立功受赏而达到富足心愿的人, 奴兵虽然排在最后,但是这些重罪刑徒,被除去户籍或是两军交战所得的俘虏兵。战力却不可小视。相比起其他三种,这奴兵最容易得到。 还有一点苏门达尔恐怕还不知道,这些平时只用来冲锋做赶死队的奴兵,一但被收服,将是怎么样的可怕。他们可不管你什么国家大义,什么民族真理,只要谁能让他们服气,谁能给他们好日子过,他们就会把命卖给谁。这可是最最理想的兵种。 胡忧从知道这个兵种开始,就一直想要弄上一支。现在苏门达尔把他们全归一个营,哼,他会后悔的。 此时的苏门达尔,正想着怎么样把胡忧和他的奴营送去做炮灰。他却不知道,正是他的这么一个决定,为胡忧奠定了将来名震天下的基础。 , 章节目录 第88章 奴营奴兵 来到奴营已经三天了,胡忧没有任何的动作,他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军帐里,对外面的事,不闻不问。.军中关于胡忧的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士兵们明面上不敢说什么,私下里,却是任何的猜想都有。不过从胡忧的表现和原不死鸟特战队在城门前的动作来看,胡忧是站在了舆论的制高点的。 可是那又怎么样,帝国从来都是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地方。士兵作为最弱势的群体,他们的声音,是没有人去理会的。 候三和哲别听说胡忧被调奴营,都为胡忧而愤愤不平,原不死鸟特战队的十几个队长,还想要去上血书。不过这些热血的汉子,在行动之前,被得到消息的胡忧拦了下来,全拉到无人的地方,骂了一顿。 当时包括候三和哲别都在场,不过胡忧具体说了什么,下面的士兵并不是很清楚。只知道经此之后,无论的哲别、候三,还是各战队长,都老实了起来,再没有任何的动作。 有胆大的士兵,私下找战队长去打听情况。不过得到的,只是他们诡异的一笑,并没有只言片论。士兵却似乎从这笑声里,明白了什么,也同时变得怪怪的。 在胡忧回来的第二天,新的不死鸟团,得到了一些兵源上的补充,使得不死鸟团的人数达到了两千人。虽然还没有达到满编的五千人马,不过在大战之后,这已经是暴风雪军团在令归城人数最多的部队了。 齐拉维现在可谓是春风得意。他心里清楚,浪天城的红巾军已经被打散,被调派到浪天的暴风雪军团士兵也将陆续回归,介时,不死鸟团肯定会再一次得到补充。达到满编不成问题。有了这只百战老兵,从此之后,他就可以青云直上了。 齐拉维一高兴,就喜欢玩女人。在女人身上奋力驰骋的他,并不知道,不死鸟团,正在慢慢的发生着变化。很慢很慢的那种,不过慢与慢的叠加,会衍生出什么,现在谁也不知道。 天门关,曼陀罗帝国和安融的交界。从这里往北不到一公里,就可以进入到安容的地界。此时这里正有一只安容部队,缓缓的向北。队伍不乱,却显得没有什么气势。士兵们每走一会,都不由自主的抬眼看向那辆被重重护卫的马车。马车里,躺着身负重伤的三王子林正风。 每多看一眼那辆马车,安融士兵不由得都感到晦气。连日来的血战,眼看令归城马上就要城破,青州大片的地方,唾手可得。谁知道三皇子在这个时候,却莫名其的遭到刺杀。他居然在自己的大营前,被人一箭射穿了脖子。如果不上他皇子的身份,士兵们几疑林正风是不是曼陀罗人那边的。帮人哪能帮得那么出脸的。 军师本田龟佑在三皇子重伤之后,马上就接管了军队,下令全军,主动放弃已经到手的峒独城,回军安融。 眼看着到手的赏赐,女奴,土地全都化为乌有,回国之后,还不知道会因为这次的失利,遇上什么惩罚,士兵们一个个全都忧心忡忡,有读过两天书的,不由还感叹一声——前途迷茫啊 “军师,我想不通。”铁克拉来到本田龟佑的身前,面带愠色的说道。 本田龟佑依旧把玩着手中的茶杯,两眼平视着天门关以南的大片土地,没有任何的反应,似乎没有听到听到铁克拉的话。良久,本田龟佑才叹息道:“多美的景色呀。铁克拉,你猜苏格拉底大帝,如果还没死,看到现在的情况,他会怎么想。” 苏格拉底大帝是天风大陆的一个传说。千年前,正是他一手统一了天风大陆,建立起了无比强大的紫荆花王朝。 铁克拉的眼中,瞬间闪过狂热之色:“苏格拉底大帝如果还活着,这样的事,永远也不可能发生。” 本田龟佑喝了口茶,淡淡的说道:“如果是里杰卡尔德活着呢?” 铁克拉的脸色沉了下来,冷哼一声:“那个叛徒。” 本田龟佑似乎早就知道铁克拉的反应,摇了摇头,道:“你想不通我为什么会撤兵?” 铁克拉道:“不,现在撤兵,安顿人会势气大落,这对我们的计划有好处。” 本田龟佑略带安慰的说道:“看来你已经慢慢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那么你是想不通浪天的事?” 铁克拉点头道:“是的。” 本田龟佑转身看向铁克拉,一语道破道:“你不是想不通,你是不甘心。” 铁克拉全身一颤,脸上露出痛苦之色道:“是的,我是不甘心。那可是我们的都城啊,它已经失落了三十八年,好不容易才回到我们手中,我们怎么能就这么轻易的放弃。我们应该” “住口”本田龟佑打断了铁克拉的话,冷声道:“你认为以我们现在的实力,可能守得住浪天吗?我们隐忍了这么多年,难道就是为了再一次失败?曼陀罗帝国三十万大军,已经直扑而来,避其锋芒,是我们唯一的选则。这一点,阿尔沙文想得要比你长远得多。” 铁克拉的嘴动了几下,却没有能说出话来。他知道,本田龟佑的话是对的。可是就这么放弃浪天城,他还是心有不甘。 良久,本田龟佑把手中的茶水,缓缓倒于是那线边界线上,长长的唉了口气,转身道:“走吧。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铁克拉突然叫道:“我们的路,会越来越宽阔吗?” 本田龟佑顿了一下,没有回答。路会不会更宽阔,那要取决于这条路上,有多少人在走。 十天之后,暴风雪军团调派浪天镇压红巾反军的人马,全数归队。苏门达尔的兵力达到八万,而胡忧的奴营人数,得了个整数,三千人。这个数字,比之前多了近三十倍,要知道胡忧初到奴营的时候,全营人马,还不到一百人。 这十多天来,胡忧一直在军帐之中,练习运用血斧。自从能感应到天地灵气之后,胡忧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力量增长快了很多。十多天的闭门不出,他的武力,高出了往日近一倍。这是值得高兴的消息,不过胡忧并不是很满意。因为他知道,一开始的速度会很快,接下来,就会渐渐变慢了。 奴营的生活,是最平静,也是最苦的,准确来说,这里是被人遗忘的地方。奴营的士兵,并不用像普通的士兵那样,进行日常的操练。哪怕每次冲锋奴兵总是第一个冲出的队部,也没有人会操练他们,因为跟本就没人关心他们的死活。战死是他们的命,不死是他们的运气。 和操练一样,奴营的吃住行,也几乎没有人管。半饥半饱,行军帐严重不足,对他们来说,那是常事,药品,更是跟本没有。兵器嘛,更不用说,直接就被忽略掉了。有把柴刀那就算是不错的,没有的,你就用手抓,用牙咬好了。你还别想着在战场上捡,就算是捡到好家伙,也得上交。奴兵,拿这么好的武器想干什么,要造反啊。 奴营的补充人马,胡忧还没有看到,就已经先听到了哀号之声。往日还算清新的空气,也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 收起手中的血斧,胡忧知道,应该是他出现的时候了。 按以往的惯例,奴营的统领,一般是可以带部分亲信兵过来的。人数大约是奴兵总人数的一半。不过显然苏门达尔并不想给胡忧这样一支军力。所以胡忧这个新奴营的统领,除了他自己之外,一个正常身份的士兵都没有。就连亲卫兵哲别,都没有带过来。 对于这点,苏门达尔没有任何的指势,胡忧也装做跟本不知道。来到奴营十几天,他连打饭,都是自己动手。胡忧当然知道,有很多人在等着看他的笑话,不过他并没有在意。谁看谁的笑话,现在还不说不准呢。 胡忧走出营帐,就看到了或坐或躺着的众多奴兵。整个军营看起来乱七八糟,什么柴刀,镰刀丢了一地。 看到胡忧这个一身督将军服的人走出军帐,趟在地上的家伙,只是瞟了一眼,也就视而不见了。就连几个躺在胡忧军帐边的奴兵,也没有起身行礼的意思。这在别的部队,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在奴军里,却很正常。 在奴军里,军纪,和个屁差不了多少。 胡忧也没有动怒,他用眼神在人群之中,打量起来。这些奴军有老有少,有壮有弱。最大的胡子都花白了,最小的,看起来,还不到十三四岁。胖的二三百斤的都有,瘦的,呵,不知道有没有胖的一条脚重。纯爷们,一个女人都没有。军中无丑女,只要是个女人,早被有点办法的人给弄走了,又怎么会被丢进这种地方来, 别管老少胖瘦,这些人的眼里都透着一股子冷漠,不屑,和无所谓,满不在乎。 奴军,是一支没有希望的部队。虽然按帝国律,当奴兵八年,或是有重大功劳,是很以得到赦免的。然而奴兵是一个高消耗兵种,别说八年,有些人八天都过不了。装备奇差,上阵又冲前,一场仗打下来,死一半,那是少的。弄不好,一锅全汇,毛都剩不下来。 想在这样的部队里活八年,那是梦想。想要得到重大的立功,那是更不好能的事。就那么点军功,还不够上面分的,什么时候,落得到奴兵的身上。 胡忧打量着这些奴兵,心里到是挺高兴。这就是马里兵书上说的四大强兵之一了,现在看来,挺不错的。至少那种眼神,胡忧很喜欢。冷漠,不屑,无所谓,满不在乎,但是却没有害怕,恐惧。 顺着几乎算不上路的路,胡忧在坐卧着的奴兵之中穿行,要很小心,才会不踩到这些连让路都懒得的家伙。 突然,胡忧的眼神一凝,没想到,在这里,居然还遇上了熟人。那个背墙而卧的胖子。就算是看不到他的脸,胡忧也能认出他是谁。 这个倒霉的家伙,他犯了什么事,被扔到了奴营里。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个弧度,大步走过去,右脚轮圆了,一脚冲着那家伙的股屁就过去了。 速度很快,眼看就要正中目标,那个胖胖的身边,突然灵活的一动,一摆腰,躲过了胡忧这必中的一脚。胖手一挥,一点黑光照着胡忧的面门就过来了。 胡忧看着那直蹦而来的黑光,一动不动,那是一把柴刀带起来闪亮。就算是柴刀,砍在脸上,也同样能要了胡忧的命。可是胡忧就是没有闪避的意思。 边上有看热闹的奴兵,看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个都大惊失色。杀个把人,在奴营算不了什么。可是一个督将死在这里,弄不好,整个奴营都要被屠杀不算,还可能会连累家人。 帝国的法律,可是很残酷的。奴兵犯罪,那可是轻则株连三族,重则九族全灭。奴营里的士兵,之所以不敢乱来,最怕的就是这条。一人死了不要紧,别害得整个家族都跟着你遭难。 有人想要阻止,不过已经来不急了。那柴刀去势很急,瞬间就已经到了胡忧的脸前。年少的奴兵,眼里已经出现了死色。年老的则直摇头。 一切全完了 完了? 那怎么可能 柴刀在临近胡忧面门的时候,猛的停了下来。漫天的杀气,瞬间化为无形。柴刀被丢在了地上,柴刀的主人,单膝跪倒在胡忧的面前:“胡忧大人。” 众奴兵一下全让眼前这一幕给弄傻了。这他娘的是什么事,谁出来说道说道啊。 吃惊,这还不算什么。接下来的情景,才让他们更吃惊呢。只见胡忧躬身把那人给拉起来,张开双臂,一把把那家伙给抱住,满心欢喜的笑道:“朱大能,你小子怎么在这,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这个胖子,不是朱大能还有谁。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个躺在墙角下,要死不活的家伙,就是自己的老部下,那个总喜欢和候三逗嘴的朱大能,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这么镇定的站在那里,等着柴刀过来。 朱大能显然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上老上司,也高兴得不行,直抱着胡忧大叫大笑着。被丢进奴营很悲惨,不过见到胡忧,朱大能就知道。日子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这到不是朱大能对胡忧盲目的信任,而是多次的经验,让朱大能对胡忧充满着信心。 周围的奴兵看着抱在一起的两个人,心中满是羡慕,他们都知道,那个胖胖的家伙,苦日子到头了。有个督将照着,就算是被充为奴军,日子也不会太难过。说不定人家过几天,找个由头,就能调走。这种事也不是没有过的。有谁见过当权大官的亲戚要坐牢的,那简直是笑话。 一阵兴奋之后,胡忧松开了朱大能。现在可不是叙旧的时候,他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示意朱大能跟在自己的身后,胡忧找了块空地,让朱大能搬了几块石头,然后站在上面。 环视了四周一眼,胡忧一提气,大声道:“奴营全体集合。” 奴营平日有战事,是敲锣集合的。像胡忧这么用喊的,他们还是第一次看见。众人的反应不一,有慢悠悠爬起来集合的,有爱理不理的。有睡着了的,装作不知道的,有重伤起不来的。 十分钟过去,奴营三千人马,在胡忧面前排队的,还不到一千。那队形也是零零散散,跟本没有一个军人的样子。 胡忧一点没有生气,就那么站在石头上,注视着手下的这些兵。奴营里是没有军衔的,不是不设,设有,但是各届长官从来不管这事。反正打仗就是呼啦往前冲,升个奴官,也活不了几天,谁闲着没事,来弄这些东西。所以奴兵就全是兵,军中连个夫长都没有。 又过了十分钟,该集合的,都已经集合了,不想集合的,跟本就没有动。 胡忧没管那么许多,他清清嗓子,大声道:“我,名叫胡忧,军中有个外号,叫不死鸟。 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该小说我的话。活腻味了的,就当我没说好了。” 胡忧说这么短短的几句话,说完就完,也没管下面的人听不听。说完环视一周,胡忧喝道: “解散” 奴兵众看胡忧弄了半天,就这么几句话,也没觉得有多大意思,更没有往心里去。稀稀拉拉的又散开了。该坐的坐着,该躺的又回去躺好。有人之前的位子被人给占了,嘟嘟囔囔几句,另找一地,像条癞皮狗一样,把自己扔在墙角。只有少数的人,感觉这里面可能有事,留在附近,留意着胡忧的下一步动作。 , 章节目录 第89章 以血立威 半个小时过去,胡忧一动不动,不言不语。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目光一一打量着眼前这些奴兵。军帐里的情况,他没有看到。不过他知道,有些人,压根就没有出来。 就在奴兵们都懒得去猜这个奇怪的督将要干什么的时候。胡忧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动作。 “集合” 简单的两个字,声音比之前的那一次,要高了几度。神经比较敏感的士兵,隐隐能听到一丝淡淡的杀气。 胡忧二次叫集合,有聪明的奴兵,已经察觉到这里边有事了。赶紧的跑到胡忧的面前站好。当然,无论是什么地方,都有刺头,就是有人愣装没听见,连动都没动。而且这样的人,还不在少数。 这一次,胡忧又是等了十分钟。情况比上次好了一些,来了大约小两千人。还有近一千人,没有动作。躺着坐着的都有,之前怎样还是怎么样。 胡忧平静的走下石头,向那些依然没有集合的奴兵走过去。第一个目标,他早就已经先好了。 那个靠墙而坐的大汉,他从胡忧走出军帐的第一秒,目光就一直看着胡忧,但是胡忧的两次叫集合,他都没有理会。胡忧从他的眼睛里,可以看到一种蔑视的眼神。那人的身边,还跟着百来个和他同样的行动的奴兵。不问可知,他是那群人的小头子。 哈里森,在这里算得上是老资格了。他是奴营里,军龄最长的人。因酒醉杀死上级长官,被充入奴营,已经有七年了。在正常情况下,下级杀死上级,一般都是直接处以极刑。他之所以留得一条生路,是因为他身上的军功很多,士兵的受戴和一个城守的求情,才免于死罪,发配奴营。 别的奴兵,在奴营八年,就可以获得赦免,但是哈里森不行。他是奴营成立以来,暴风雪军团之中,唯一一个终身发配奴营的人。除非身死,不然他没有可能离开奴营。 哈里森冷漠的观察着这个新来的督将,胡忧给他的第一感觉是很年轻。虽然胡忧很努力的做出很老成的样子,但是哈里森还是一眼就看出了这个督将,还不到二十岁。 二十岁的督将,虽然少,哈里森还是见过几个的。之前见到的那几个,无一例外的,都是高官之后。靠着娘老子的身份打点,用不了几年,就升到高位。很多年以前,哈里森自己,也拥有着这样的一条坦途之路,如果没有怒杀那个偏将的话。 哈里森本能的轻视这个年经的督将,不过很快,哈里森发现这个年经的督将,和他想像的不一样。因为哈里森从他的眼里,没有看到那种理因出现的轻浮之眼,反而看到了一份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的沉稳。于是,哈里森对这个年经的督将,奴营的新统领,产生的兴趣。他决定给他制造一些麻烦。 朱大能看胡忧走向哈里森,心中猛的一紧。他被扔入奴营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在这个新的奴营没有组建之前,他与哈里森同在一个师团下属奴营里,对哈里森有一些的了解。知道这个人很强悍。而且是有勇有谋的那种。在浪天的几次大型攻城战中,朱大能亲眼看到,这个哈里森和他的身边的那些奴兵,被顶在最前面,冒着箭雨往上冲,伤亡却比跟在他们身后的其他部队要小很多。 朱大能知道,那可不是简单的运气好就可以解释的,那是在血与火中,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他们知道,应该怎么样在战场上生存下来。那不是普通士兵都可以做到的。 别的不用多说,只凭这个哈里森在奴营里生存的七年,就很能说明问题。那个人很强,这是朱大能给哈里森的评论。 朱大能知道,现在阻止胡忧,那肯定是不行的。他知道胡忧想要干什么。整个奴营的人也都知道。如果胡忧此时一但停下来,那么今后他在奴营的统御力,将会大大的降低。这里与其实的部队不一样,如果只是想要奴营打打仗,那么并不需要收服他们,甚至不需要管他们。只要打仗的时候,让他们往前冲就可以的。反正死了还会有新的补充进来。 朱大能是聪明人,他跟在胡忧身边这么久,怎么会看不出胡忧心里真正想要什么。胡忧是一个想要成大事的人。他决不只是希望这些奴兵和玩偶一样,他想要收服这些人,为己所用。 这一点,朱大能十分同意胡忧的想法,他现在生在奴营里,比任何人都更明白,奴营的战力和作用。可是要收服奴营,并不是这么容易的事。至少他朱大能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办法。 朱大能不能阻止胡忧,但也绝不容胡忧有任何的损伤。他紧了紧手中的柴刀,跟在了胡忧的身后。哪怕胡忧此时要面对的是哈里森,哪怕哈里森很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一步步的靠近哈里森。此时奴营里,大部分的视线,都跟在他俩的身上。他们眼里闪过兴奋的光芒,督将对抗哈里森,这事有看头。 胡忧在哈里森前面大约两米处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两眼平静的看着哈里森,缓缓的开口道:“我说集合。” 哈里森正了正身子,嘴角牵出了一丝笑意道:“我听到的。” 胡忧声音转冷道:“听到了,为什么不去。” 哈里森掏了掏耳朵,道:“因为我不想。” 胡忧没有再说话,猛的踏前一步,居高临下,右手寒光一闪,力劈而下,直取哈里森的面门。 哈里森没想到胡忧全直接动手,不过他反应极快,手中柴刀横架而上。 没有半点声音,哈里森手中的柴刀一分为二,脸上同时划出一条长长的血痕。血痕鲜血迸射,皮肉翻卷,相当恐怖。 朱大能连同所有的奴兵,全都瞪大了眼睛。谁也没有看清楚,胡忧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奴兵还好一些,以为胡忧本身就那样强悍。可是朱大能算是最了解胡忧的人,他想不明白,胡忧的武力,什么时候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 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反身往回走。哈里森身边的一个奴兵,受此刺激,突然抓起镰刀,猛扑向胡忧。 那个奴兵速度非常快,而且很突然,眼看镰刀就要劈中胡忧的脑袋。此时无论是发愣的哈里森,还是朱大能,都已经没在办法阻止那个奴兵的行为。 眼看着胡忧就要死于镰刀之下,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即,只见胡忧右手寒光再闪,那奴兵全身一顿,一条长长的血横,从脑袋直划夸间,瞬间分成整齐的两半,血肉肠肚,流了一地。 整个过程之中,胡忧连头都没有回过,像是后脑长着眼睛一样。 “谋杀长官者死。” 冷冷的六个字,从胡忧的嘴里吐出,震慑全场。 奴营的士兵,没少见血腥的场面。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样,感到恐惧。那种打从脚底板升起的恐惧,让他们本能的打颤。连看胡忧的眼睛都不一样了。 胡忧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再次站在石块之上,目光环视全场,冷声道: “集合” 这一次的声音比前两次都要小,可是效果却出奇的好。就连几个重伤的奴兵,都被同伴架到在胡忧的面上,自动的列队。 朱大能回到胡忧的身后站着,整个人如梦游一般。他从来没有想过,半年前跟本打不过他的胡忧,居然可以如此轻松的打败哈里森,并活劈一个武力不弱的奴兵。 在众人的眼里,这一切,胡忧似乎做得很轻松。事实上他们并不知道,这已经是胡忧的极限了。如果没有血斧,他跟本不可能做到这点。 两斧,这是胡忧现在能使出的最大力量。胡忧还是两天之前,才刚刚能使出第二斧的。这第二斧使出之后,胡忧已经被抽空了全部的力量,此时谁要是推胡忧一把,胡忧马上就倒在地上。 胡忧之所以能得到这样的成果,全完是智慧和血斧运用的完美结合。第一斧,胡忧占的是居高临下,出其不意之利。胡忧是算准了哈里森用的反应,所以全力而下,断刀伤人,做得极其完美。要论真正实战,现在的胡忧,还不是哈里森的对手。 第二斧,胡忧是转身之前,就已经看到了那个奴兵的动作。他在转身的瞬间,已经同时劈出了血斧。那奴兵扑上来虽快,实际上是他自己撞在胡忧的血斧之上的。只不过众人的目光,大多集中在那个奴兵身上,并没有注意这一点。这是非常精准的计算,胡忧这辈子读书不多,这算是他此生做得最完美的一道习题了。 哈里森也站在队伍之中,脸上的血还在流,他却没有去理会。胡忧这一斧,算是给他破了像,但是他并不在呼。对于一个今天不知道明天生死的人来说,相貌的问题,跟本不在考虑的范围。 哈里森是真正的被这个叫做胡忧的督将引起了兴趣。他很有兴趣想要知道,这个胡忧想要干什么。他又想让奴营为他干什么。多了这个督将,这个新奴营,也许要变得有意思了。 “我,胡忧,外号不死鸟。从今天开始,奴营由我做主。我的规矩很简单,尊我号令的,有好日子过。违令的,杀无赦。” 胡忧的话依旧很短,比之前的还要短。但是说服力,却比之前强十辈不止。 这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没有人会去在乎弱者的声音。胡忧的一手铁血,震慑了不少的人。效忠什么的,还谈不上。不过至少,这些奴营的奴兵,开始观注胡忧的动向了。‘违令的,杀无赦’,这一条,他们已经见识到了。他们都很想知道,这个‘尊令的,有好日子过’,会是怎么样的。奴营里,还会有什么样的好日子过吗? 军帐里,胡忧闭着眼睛,感受着一丝丝灵气入体的舒爽,这是一种美的感觉。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娱着,暖洋洋的,像沐浴在阳光之中一样。 朱大能从胡忧出现在他面前的那一刻起,就主动的跟在了胡忧的身边。此时,他在守在军帐外,脑中盘算着胡忧下一步会怎么做。 胡忧此时也在想着和朱大能一样的问题,唯一不同的是朱大能还没有想到办法,而胡忧想的是怎么样实施会更好。 胡忧不同于朱大能,十几年的江湖漂泊,让胡忧学会了很多东西。他看事物的眼光,和朱大能是不一样的。胡忧要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更清楚,人心的更要性。要怎么收服身处底层的人心,他脑中的办法太多了。 胡忧在奴营立威的第一天,转眼就到了下午。努营中仅有的几个伙夫,开始做饭。 准确来说,这不能称之为做饭,因为他们连一点米都没有。摆在他们面前,能煮的东西,就是些烂菜叶子,煮糊的锅底饭,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们的工作也很简单,就是把这些每日例行送来的东西,加水烧开就行。日复一日,年复年,都是这么干的。幸运的时候,能看到一些边角肉,不过今天,显然没有。 几个伙夫无精打采的做着饭,嘴里讨论着今天刚刚发了威的胡忧。干伙夫只是他们的兴趣,打仗的时候,他们也是同样冲在最前面的,所以对新来的这个强势的新统领,他们也挺感兴趣。 伙夫甲道:“嘿,你们说,咱们这个新来的统领怎么样,我看着他与以前的那些都不同。” 伙夫乙大咧咧的道:“小年轻一个,不过武力到是挺强的。一家伙把那偷袭的傻蛋给劈成两半。挺不错。” 伙夫丙道:“何止是不错,那个跟着哈里森的家伙,在奴营里也有几年日子了,武力也不弱。胡忧大人能把他劈了,那可是了不得的。换你试试?” 伙夫甲道:“哈里森脸上挨的那下才叫惨呢,都破了像了。可惜呀,我当时站在后面,精采的都没看着。” 伙夫乙道:“我到是看着了,不过我没看清胡忧大人用的是什么武器。你们有谁看清了吗?” “我还以为只有我没看清呢。当时我只看到亮光一闪,别的什么,还真没看清。” “我也是。” “我也没看清。想来应该是宝刀之类的东西。” “唉,你们说,胡忧大人为什么能这么年轻就当上督将,是不是什么大家族之后?” “好像不是,我听一个兄弟说,胡忧大人是从士兵一步步升到督将的。” “那怎么可能。” “谁说不可能。我也听说了,胡忧大人进新兵营的第一天,就被升为了夫长。” “我只听说秦明新兵营第一天,升的夫长。” “孤陋寡闻了不是。人家胡忧大人升官还在秦明之前。我还听说呀,胡忧大人和医护兵的小队长红” 伙夫说到一半,突然闭住嘴,两眼直直的看着前方。奴营里的人,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瞬间就知道有事发生。转头一看,他们也都愣住了。 胡忧正想悄悄靠上去,听听这几个伙夫在聊什么,没想到这还没近身,就已经让他们发现了。身形露了,胡忧也没有再躲的意思,带着朱大能,大摇大摆的走了过去。 胡忧远远就问道:“哥几个,都忙着呢弄什么好吃的呢?” 奴营吃什么,胡忧能不知道吗?他这也就一招呼而已。 几个伙夫看到胡忧乐呵呵的走过来,一个个全都感觉腿肚子有些发凉。今天的吃食可真不怎么样,这个胡忧万一看到了生气,把他们几个全给劈了,那就惨了。刚才说到人家被劈,他们都挺兴奋。这会轮到自己,可就没人高兴得起来了。 “督将大人好。” 有机灵的,赶紧给胡忧行礼。礼多人不怪,在没有摸清胡忧脾气之前,还是老实点好。 有一个人带了头,其他的伙夫也全都单膝跪倒,给胡忧行礼。 “见过督将大人” 胡忧等所有人都跪倒了,这才笑道:“快都起来吧。这里到处是泥,就不用行礼了。” “谢大人。” 伙夫们从地上爬起来,一个个都拿眼看着胡忧,他们都知道,胡忧的伙食不是在这里开的。因为胡忧虽然是奴营的统领,但是本身不属于奴兵,自然不可能和奴兵们吃一样的东西。所以他们都暗猜着,胡忧没事跑这里干什么。 胡忧没管伙夫们心里想什么,自顾的开口道:“肚子饿了,特意跑过来看看,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先给我来点。” 胡忧边说着还边去开锅盖,一个个锅开过去,胡忧的脸色是越来越黑。到后面,胡忧脸上的笑容没了,一张脸,比正在灶上烧着的黑锅底还难看。 胡忧一抬手,丢掉了手中的锅盖,用几呼是从牙缝里挤出的声音道:“兄弟们为国打仗,出生入死,就吃这些?你们是不是把好东西都给藏起来,吃掉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伙夫们叫道:“督将大人,我们可不敢呀。” 胡忧道:“哼,晾你们也不敢。岂有此理,他们居然让我的兵吃这些东西。他们这是喂人还是喂猪。 走,操家伙,咱们找地方讲理去” 本章节由16e , 章节目录 第二卷 崭露头角 090章 无赖督将 090章无赖督将 食物,是一个人生存的保障,古语有云:饱暖思yin欲。这句话就很能说明问题。一个人只有得到了最基本的饱暖,才会去追求更多的享受。如果一个人,饿得连站都站不住,你就算是放一个脱光了的大美女在他的面前,他也不会去多看一眼的。 奴营现在最缺的就是这个温饱的问题,温的问题,比较好解决,围个破布,塞些干草,虽然是难看一点,但是总归还是可以有温暖的。只要肯动点脑子,至少还不至于会冷死人。 吃饭的问题,就比较难办了。食物它是一个消耗品。别说一日三餐,就算是一天只吃一餐,那也是很大的一个基数。而奴营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在这个食物上。 奴兵在军队里的地位非常低,甚至还不如军中的战马。跟本不会有人去关心奴兵所面临的问题。这食物的供给,在平时的情况下,也许还好一些。可是现在是荒年,又逢战乱,在正规士兵的饭碗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奴兵的肚子问题,就更是没人理会了。饥一顿,饱一顿,那还是好的,饿死个把,那也是正常的事。 胡忧要想把奴营抓在自己的手里,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食物的问题。天大地大,肚子最大,民以食物为天,只有能解决的这个最根本的食物问题,才能让大伙跟你干。让士兵饿着肚子跟你去拼命,做梦去吧。 朱大能当然也看到了这个食物的问题,但是他想不出解决的办法,所以也就没有往这方面深想下去。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不但看到了这个问题,而且还打算从这个方面下手。这让朱大能又是吃惊,又是好奇胡忧究竟打算怎么干。 几个伙夫听胡忧叫喊着操家伙,全都傻了。讲理?这军中那里有什么可以讲理的地方,别说是军中没有,就算是整个帝国,也没有讲理的地方呀。说去讲理。那不是笑话吗? 可是他们看胡忧的表情很认真的样子,完全不像是在说笑话,又有些犹豫了。饿肚子可不是好受的事,如果这个强势的督将大人真能给大伙弄上些吃的,别说是肉了,就算能吃上大米,或几个馒头,那也是一大享受呀。 几个火伙夫心情很复杂的拿起家伙,木棍,柴刀,菜刀什么都有。有些人是禁不住食物的诱惑,有些人是怕了胡忧。胡忧可是说过的,遵命的有好日子过,那不听令的样板,现在还罢在墙角下呢,谁想去做第二个? 胡忧看几个伙夫都拿起了家伙,心里微微的点点头,看来之前的发威,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不然这样的命令,肯定很难执行。 难道胡忧就打算带着这几个伙夫是解决食物问题吗? 当然不是。这几个伙夫不过是引子,胡忧知道,用不了多一会,跟在他身后的奴兵,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的。 满意的点点头,胡忧大手一挥道:“都跟我来。” 胡忧说完领头就走,朱大能紧跟在胡忧的身后,接着是几个犹犹豫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怀着害怕和兴奋的交织心情,跟在胡忧身后的几个伙夫。 看到这样的队伍,从厨房那边走出来,奴营的士兵一个个全都傻眼了。 这又是唱的哪出呀? 这个新来的督将大人,他又想干什么? 到哪里都不会缺好事之人,有大胆的跑上去打听。他们当然不敢直接去问胡忧,那些跟在胡忧身后的伙夫,自然成为了最佳的解答人。 从伙夫嘴里听到了答案,那是有些人摇头,有些人兴奋,有些人当即就加入了这支队伍里。 胡忧对身后发生的事不闻不问,带队只管向前走。走到校场中间的时候,这支部队的人数,已经达到了一百多人。 有了这一百多人的基数,那加入的人,就更多了。奴营过的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这里从来就不缺胆小的人,等胡忧来到营门前的时候,身后已经跟了五六百个拿着乱七八糟武器的奴兵。还有不少反应慢的,正在赶来。而更多的,则远远跟在队伍的后面,形成另一支更加庞大的队伍。 奴营经常会出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因为防止奴兵生事,奴营外一般都会驻守着其它的部队。他们的任务,就是看着奴营。这样的部队,一般都是轮值的。 今天轮值的是暴风雪第五师团,师团长是克劳德。第五师团在青州曼安之战暴发之前,就已经调到浪天平红巾军去了,三天前才回到青州。这个师团在浪天期间,主要负责后勤补给,基本上没有经过大的战火,编制还算是比较完整的。 第五师团的警戒线与奴营相隔不到五十米,奴营突然大量人马冲出营地,他们马上就发现了。警戒的一纵队马上迎了上去,把以胡忧为首的奴兵给堵住。其他的接警士兵,也同时快速集合,随时准备支援。 纵队长怒冲冲的从队伍里走出,看到奴营领头的人穿着督将的军服,眉头不由皱了起来。隐隐的觉得今天弄不好要出事。 纵队长给胡忧行了一个礼,压着火问道:“督将大人,请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胡忧的督将身份摆在那里,纵队长就算是不满,也得客气一些。胡忧可是正牌的督将,与他的师团长平级的。他能对奴兵凶,却不敢对胡忧凶。 胡忧上下打量了一眼这个拦住队伍的纵队长,轻松平常的说道:“没想干什么。这不吃饭的时间到了吗,我和兄弟们去吃饭去。” 胡忧的话,让这个纵队长的脸色一下就变了。如果只是胡忧自己出去吃饭,那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胡忧的伙食本就不在奴营之中。但是胡忧带着这么些人去吃饭,那就是有心找事了。 奴兵是身份在军中连马都不如,一个督将和奴兵混在一起,还称兄到弟的,这个纵队长还真没见过。 最好]oo】。n~et纵队长在心里暗叫倒霉,这样的事,怎么就让自己摊上了呢。这要怎么办,他也没有个主意。放过去,那肯定是不行的。可是不放,胡忧的军衔可是在他之上。要拦还真有些难度。 纵队长想不出办法,只能拖着,好在师团长也在军中,只要拖到他来了,那也就没他什么事了。 胡忧怎么会不知道这个纵队长在心里想什么呢。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清楚,这要真冲过去,就算见到苏门达尔,这食物的问题,也不见得能够解决。而且就算解决了,也不是胡忧想要的那种。 胡忧要的是立威,不是哀求。求来的东西,那是没有任何价值的。 威怎么个立法? 去苏门达尔门前横?那肯定不行,军中的等级制度可是罢在那里的,谁敢让苏门达尔没有面子,苏门达尔就敢让你没命。 胡忧一开始的想法,就是冲着这个守在奴营外的师团去。这是一个与他平级的单位,刚刚好,可以满足他的需要。 胡忧上前一步,逼视着这个挡在面前的联队长,冷哼一声道:“校尉,这事与你无关,请你让开。” 跟在胡忧身后的奴兵,看胡忧这是玩真的,也都跟着上前了一步,用一种不怀好意的眼神,看着这挡在他们前面的三百余人。以前他们可不敢这样做,现在有领头的,他们才不会怕呢。 联队长的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豆大的汗水,已经滑落到了脸庞。前眼的这些奴兵,给他很大的压力。那种压力,是来自于心底的。 们不能过去。”联队长的声音有些打颤。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后退,把路给让出来。这样面对着这些人,感觉真是太难受了。往日他怎么就没有发现,这些奴兵有这么强的气势呢。 两边人马正在对视着,气氛变得越来越紧张。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士兵从后面跑上来。士兵的手里,端着一个大碗,碗里有菜有肉,还有白花花的米饭。 士兵愣头愣脑的,似乎没有发现这边紧张的气氛。边跑边喊着:“校尉大人吃饭了,校尉大人,开饭咯”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那个士兵的身上。士兵毫无觉查似的,挤过人群,把手中的碗塞到那个联队长的手里。 联队长抱着碗站在那里,都快哭出来了。这不是把他架到火上烤吗。他这饭是吃也不是,扔更不行了。 胡忧要不是戏演得好,差点都要笑出来了,这小子,胡忧可是认识的。这个士兵叫黑蛋,是候三的一个手下。胡忧怎么会不认识他呢。胡忧没想过针对第五师团。他的选择是任意的,第五师团不过是撞在了他的枪口上。不过他也不是一时火冲上头,弄出的这么一出。事前,他可是做了一些功课的。这个黑蛋,就是他的功课之一。 纵队长刚想要把手里的碗塞回给边上的士兵,胡忧哪能让他如意,眼疾手快,一把就把碗给抢了过去,渍渍有声的说道:“校尉大人的伙食不错呀。有菜有肉,哎哟哟,还有鸡蛋呢。” 纵队长都已经要恨死那个士兵了,正在人群里找呢。暗想着有机会非弄死那伙伴不可。听着胡忧的话,他才注意到,今个这伙食,还真是不错呀。 胡忧这么一鼓动,不说是奴兵,就连正规士兵也大吞口水,这都多久没吃过这些好东西了。原来当官的平时居然吃得这么好。 朱大能看准了时机,傻里傻气的说道:“督将大人,要不咱就别去讲理了,这里的伙食挺不错,咱们就在兄弟部队里吃得了。” 这话一出,奴兵是群情激动呀。他们可是过年都吃不上这些好饭菜的啊。看到这些好东西,一个个跟流氓看到花姑娘一样,都走不动道了。纷纷应喝: “对对,咱们就在兄弟部队这里吃了。” “我不要肉,饭管够就行。” “有酒吗?” “” 胡忧看这气氛已经足够热烈了,大手一挥道:“弟兄们,既然第五师团的兄弟那么客气,请咱们吃饭,那我们就却之不恭了。 走呀,吃饭去。” “哗啦” 胡忧走第一个,身后的奴兵全跟上了。这回上的可不是三百多人,奴营里能走的,全跟上了。走不了的,爬也得爬过去啊。 可怜的联队长,早被胡忧给扔到了一边。他还在哪一个劲的解释呢。可是有谁听他的。 胡忧带人直冲第五师团的食帐。地点他早就查清楚了,来这里跟回自己家一样熟。 可巧,第五师团的士兵听说奴营闹事,饭都没来得急吃,正在集合呢。食帐这边,就十多个伙夫在,那管得了什么事。看到大批人马来势汹汹,转头全跑了。 奴兵来到食帐,那跟耗子掉进米缸几乎没有任何的分别。胡忧大手一挥,他们就一拥而上。没别的,就一个字——吃。 连吃带拿 克劳德赶到的时候,看到眼前的情景,整个人都傻了。实际上,克劳德来得并不慢。他也就比奴兵晚到那么两三分钟而已。不过就这短短的两三分钟,食帐里的食物,已经本没了。 这可是第五师团的粮食呀,都让奴兵给抢了,那他的兵吃什么? 克劳德当时就不干了,一声令下,把奴兵全给包围了起来。 第五师团五千人马,眼珠子都红了。这可是在踩他们的脸啊。让奴营的人这么来一下,以后第五师团的人还怎么抬得起头,还怎么见人。 奴营的奴兵可不管你以后怎么见人,食物就是他们的命,到了他们手里,那就是他们的,谁敢来抢,他们就跟谁拼命。 “哗啦”一下,奴兵们有菜刀的拿菜刀,没菜刀的扛板凳,捡石块。 比横嘛,谁怕谁 克劳德是越看越火,哇哇大叫道:“胡忧,你给老子滚出来。” 胡忧知道,又该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了。他咬着个馒头,拖着白蜡枪走出来,用一种很欠扁的声音说道:“喂喂喂,谁在叫我?” 克劳德指着胡忧的鼻子叫嚣道:“胡忧,你这是纵兵行凶。你知罪吗?” 胡忧一脸委屈带无辜道:“克劳德大人,饭可以乱吃,这话可不能乱讲呀。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纵兵行凶了。我纵了那门子的兵,又行了哪门子的凶? 你今天可要给我说清楚,不然我可是和你到苏门达尔大人那讲理去。” 胡忧这斯从来都是有理走遍天下,没理也一样走遍天下,胡搅蛮缠那就是他的生活计能。想都不用想,直接就给克劳德来了个倒打一耙。 克劳德骂道:“你带人抢我的饭菜,不是行凶是什么。” 胡忧嘿嘿笑道:“兄弟们,这位师团长大人说我们这是在行凶,你们说是不是呀?” 奴营里有人高喊道: “被抢饭菜,那是他们没用。连饭菜都保不了,还说什么打仗呢。” “就是,这些饭菜,还是我们帮他们吃的好,省得浪废了。” 有胡忧在前面顶着风雨,奴兵们跟本就不怕什么第五师团的人。一个个胆子肥得很,什么话都敢说。 克劳德气怒道:“都给我闭嘴。胡忧,你抢了我们第五师团的饭菜,不能就这么算了。你怎么说。” 胡忧大嘴一咧道:“你去报官好了。” “你” 克劳德突然发现,自己面对的就是一无赖。要想跟无赖在这讲理,跟本是没用的,这时候,还得看谁的拳头大。于是大手一挥,向身后的士兵喊道:“奴营目无军纪,私出营地,给我全部拿下。” “慢着”胡忧喝道:“克劳德督将,我劝你最好别那么干,不然你可要后悔。” “呸”克劳德一口唾沫吐到地上,大喝道:“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些溅民,怎么让我后悔。 第五师团听命,给我上。” 胡忧手中的白蜡枪一挥道:“奴营听令,打狗回营” “报报军团长大长,奴营和第五师团打起来了。” 苏门达尔眉头一跳问道:“打起来了?怎么回事,难道奴营要造反?” “回军团长,不是造反,是奴营的新统领胡忧督将带手下的奴兵,把第五师团的晚饭给抢了。” “胡忧?”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听到这个名字,苏门达尔坐了回去。这个胡忧被放下奴营,十多天来,一直都很老实,他这是要干什么?苏门达尔不得不好好的推敲胡忧的用意。 如果是要平时,苏门达尔会毫不犹豫的收拾胡忧。可是现在的情况可不太一样,先别说狂狼军团和暴风雪军团的人,都在留意着胡忧的动静。单单他今天收到的元帅西门玉凤的亲笔信,就是一个麻烦。西门玉凤的信上,可是点了胡忧名字的。苏门达尔不知道西门玉凤怎么会知道胡忧,在没有弄清楚这些之前,他可不准备动胡忧。 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同时也收到了奴营和暴风雪第五师团,打起来的消息。 这消息让蕾娜塔先是一愣,接着就是大感兴趣。那天在城门前,不死鸟特战队的人,誓死保护胡忧的做法,已经让蕾娜塔注意上了胡忧这个人。这几个,蕾娜塔更是看过了胡忧的全部资料,印象深刻啊。 , 章节目录 第91章 雄兵三十万 这几天,令归城的上空,弥漫着一股诡异的气氛。.无论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还是狂狼军团的人,他们的目光,都停留在一个地方——奴营。 奴营这几天,可谓在令归城里出尽了风头,他们正在干的事,是帝国成立三十八年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他们在抢友军的粮食。 他们不乱抢,每天只抢一次,抢完就回营。抢多抢少,那就要视对方的反抗而定。反抗激烈,他们就抢得多。反抗不强,他们就抢少一些,给对方留一半吃的。抢的对像也很固定,哪个师团轮值看守他们,他们就抢哪个师团的。 奴营吃得苦,这在军中算不得什么秘密,大伙都知道。实在饿得爱不了了,出来抢点,这也是说得过去的。士兵们最奇怪的并不在这里,他们奇怪的是军团长苏门达尔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对奴营这样的作为,视而不见。每有将官向苏门达尔禀报此事,他都只是点头,却没有任何的指示。 事实上,有一点,军中的很多人都不太知道,胡忧之所以敢这么做,完全是有所依仗的。四十二年前,当时里杰卡尔德还没有成为曼陀罗帝国皇帝的时候,跟据当时军中食物武器供给问题不公的背景下,曾经在军中颁布过一个条例。条例上说明,一个的师团,可以完全拥有自己的食物,武器供给体系,并可以要求所属军团,提供这一体系的保障。 这个条例,完全是应当时各路旗下义军不合,资源分配不公,纷争不断而制定的。简单解释这份条例的意思,就是每一个师团都有公平分享资源的权力。因为当时成军之初,各支部队鱼龙混杂,指挥不一,所以这个条例并不规定兵种。 之前的奴兵,是分属各师团统管,没有的食物,武器供给体系,吃喝完全要看各级统领的脸色,所以没吃没喝,这是很正常的事。 但是奴兵被全部调集一处,合整为奴营,这个性质,就于之前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苏门达尔从来没有说过,可是从惯例来说,奴营已经是一个的师团建制。是有权要求专属的食物,武器供给的。 苏门达尔之前成立奴营,完全是想缓和不死鸟团强行划归儿子齐拉维后,在军中所产生的矛盾。所以把胡忧提一级,调为奴营统领。他并没有留意到这个的食物,武器供给问题。 现在,胡忧钻的就是这个控子。苏门达尔既然不给的食物,武器供给,那他就自己抢。一但苏门达尔正式过问这个问题,胡忧就可以按条例提出要求的食物,武器供给。这个条例虽然是四十二年前颁布的,但是从来没有宣布废除过。更没有人敢说里杰卡尔德的条例失效,所以就算是苏门达尔都必须按例行事。到那时候,苏门达尔就必须按军中条例,重新分配军中的食物,武器供给,划拨奴营应得的那一部分。 这可是苏门达尔不愿看到的,他成立奴营,并把胡忧调到奴营做统领,本就是包藏祸心,怎么可能当奴营是一个的师团,把本就紧张的物资,重新分配,划归给奴营呢? 那绝不可能。可是奴营成为师团,已经是实事。在这种心军不定之时,苏门达尔又不能出耳反耳,宣布撤散奴营。 在这一点上,胡忧和苏门达尔形成了一个默契。胡忧根据苏门达尔对第五师团被抢的反应,已经猜到了苏门达尔的底线。聪明的胡忧知道,只有不是太过份,只抢食物,苏门达尔是不会管的。 狂狼军团军团的城守蕾娜塔在这事上的做法,与苏门达尔不闻不问正好相反。蕾娜塔对奴营的这种行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有士兵亲眼见到,在奴营抢粮食的过程中,蕾娜塔的身影曾经远远的出现过。 今天,轮值看守奴营的又是第五师团。又到了吃饭的时候,第五师团的人,从上到下,都大为的紧张。 第五师团是第一支被奴营抢的师团,他们比其他任何师团,都更明白奴营的厉害。他们跟奴营交过一次手,映像深刻。 说是交手,那天的对战,跟本算不上什么交手。那些可恶的奴兵,一个个像泥鳅一样滑,出手极其猥琐,什么下流的招式都用。打得过就一拥而上,打不过就跑,弄得到处鸡飞狗跳,让第五师团丢了食物,还被其它师团看了笑话。 蕾娜塔站在高高的城墙之上,注视着第五师团的营地。临风而战的蕾娜塔,一身戎装,引人侧目。美丽的眸子,闪出兴奋的光芒。 晚饭时间马上就要到了,蕾娜塔估计,胡忧的奴营,很快就会出来抢食。 “那个家伙,这一次又会用什么损招呢?”蕾娜塔喃喃自语着,心中一一回放过胡忧这几天用过的招术。 无中生有,暗渡陈仓,隔岸观火,笑里藏刀,顺手牵羊,调虎离山,欲擒故纵,胡忧这几天使用的方法,在别人的眼里,极其下流猥琐,可是在蕾娜塔的眼里,胡忧的这些方法,是很高明的战计。如果加以改量,用到战场上...... 蕾娜塔在想着,突然第五师团的营地里,烟尘弥漫,之前第五师团所处的地方,一个大洞,出现了哪里。 饶是蕾娜塔,都忍不住捂住了小嘴,苦笑摇头。胡忧那个混蛋,他这次,居然在第五师团的营地下面,挖了个坑,把第五师团的师团长克劳德给埋了。 “哟呵” 奴营的士兵一看计得,从营房里,地道下钻出来,趁着第五团军群龙无首,乱成一团之际,一哄而上,看准食物就扑。 蕾娜塔在城墙之上,看得清楚。这些个奴兵看似四处乱窜,实事上跑位非常有规律,分工清楚。有人专事拿食物,有人专事阻击,有放哨到,打闷棍的...... 呸,还有猴子偷桃的。 一阵混乱过后,奴兵们大获全胜的跑回了营地里,第五师团的士兵,追到营门,一个个又灰头土脸的回来了。军中规矩,没有军令,是不可以随意进入奴营的。那些混蛋躲进乌龟壳里,第五师团的人再气,也没有办法。 奴营校场上,刚才还四处乱跑的奴兵,此时在哈里森的号令之下,一个个整齐的排成列队。哈里森现在是胡忧的传令兵,专事整队集合的工作。 胡忧高坐于高台之上,身后堆着的是刚刚抢回来的食物。食物可是很好的东西,胡忧从定下抢食这个计划开始,就没打算这么容易,就让奴兵得到食物。好东西,好总好好利用才行。 利用食物之助,胡忧现在已经基本上控制了奴营。至少到目前为止,奴兵之中,还没有谁敢和胡忧对着干的。奴兵们心理都清楚的很,没有胡忧在前面撑着,他们跟本不可能这样肆无忌惮的去抢其它师团的食物。谁都知道,在奴营里和胡忧对着干,就是和自己过不去,别说成为全民公敌,就算是为肚子着想,那也是不合算的。 胡忧很喜欢奴营里的这种气氛,这里以强者为尊,谁有本事,谁能够为他们带来好处,他们就听谁的。在这里,就连哈里森这样的老兵,都很识实物。自从给了哈里森那一斧之后,他就好实多了。让他做传令兵,他也没有二话。 哈里森整理好队伍,大步来到胡忧面前,行礼道: “报告督将大人,奴营三千士兵,除例行值勤和重伤人员之外,其余二千九百人,集合完毕。请指示。” 胡忧的目光一一扫过眼前的奴兵,满意的点点头。经过几天的操练,这些吊儿郎当家伙,看起来已经有了些兵样子,加以时日,他们必将堪当大用。 胡忧站起来,给哈里森回了一个礼,下令道:“开始吧。” “是” 哈里森跑步前进,又回到奴兵面前,大声喝道:“各战队听令。第一战队,五公里越野,第二战队障碍,第三战队........” 哈里森的命令下达之后,各战队立刻开始分散行动。这可是要打分的,最后一队没有食物,为了肚子,不拼命可不行。 宽阔的校场上,奴兵们像蚂蚁一样,各自按要求,做着自己的训练项目。这一边负重跑步,泥浆里匍匐前进。抓绳攀上高,就地打滚。过独木桥,爬绳网....... 那一边徒手格斗训练,刀枪训练,组合合击训练。奴兵有自成一组的,两人一组,三人一组,相互攻击,锁喉,擒拿,偷袭.......单打独斗,互相掩护,倒下,站起来,倒下,又站起来...... 校场之上,到处是尘土飞扬,暴喝声此起彼伏。汗水,擦掉继续。流血?自行处理晕倒,拉下去,泼瓢凉水,醒了继续。醒不了,哈,今晚没饭吃。人权,这里没有人权,想要食物,就必须这么干。 奴兵们在训练的时候,都会有意无意的看胡忧一眼,眼中露出一种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狂热之色。 胡忧此时已经不坐在高台上了,他也在训练着。他不但练,而且他所做的,是士兵的两倍,甚至是。 在融合了血斧之后,胡忧终于知道了这个世界的秘密。这个世界上的人,天生有一种精神力。这种精神力不是实体,是一种能量的形势。这种精神力是每一个人都有的,这是他们的力量源泉。 虽然没有做过详细的研究,胡忧还是可以以他的见识,生活经验判出,这种精神力存在着先天,后天的个人差异。 普通的民众,是不知道这些精神力存在的,这就像是人的力气一样,是一种很平常的东西,没有人去注意。 可是胡忧不一样,他原本就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人,这些普通民众都有的东西,胡忧之前并没有,所以胡忧对这种精神力特别的敏感。 胡忧很快就发现,这种精神力是可以通过后天而加强的,虽然每个人的加强程度不一样,但是有一种,胡忧可以肯定,那就是精神力和力气一样,身体强越悍强就越多。 明白了这些之后,胡忧再看从王富贵老婆王张氏那里,得的那本关于精神力方面的书,也就不会那么吃力了。以胡忧现在的眼光来看,那就是一本前人总结精神力特性运用的书。胡忧之前跟本就没有发现精神力这种东西,当然是不会运用的,提高那更是不可能。这也就是胡忧之前无论怎么努力,武力提高都很小的最根本原因。 实事上,胡忧还有一些东西,他现在还不知道。那就是他初到天风大陆之时,是完全没有精神力的,但是被雪里红蛇咬了一口的那次,他的体内,就已经有了雪里红力的精神力。但是因为蛇与人的物种不同,那种精神力,胡忧身体里是有,但是吸收缓慢,基本上真正能用上的,非常之少。 而也正因为这样,得不到吸收的那股原属雪里红蛇的精神力,依附在了胡忧的骨骼经络之上,默默的保护并强化他的骨骼经络,如果不是这样,在被黄金凤他老爹下令毒打的那次,胡忧就死掉了。跟本就不可能有他之后的断骨重接,更不可能遇见欧阳寒冰,得到和吸化血斧。 这些事,胡忧的身体都知道,但是胡忧自己并不知道。而这些事对他未来的影响会是怎么样,如果他能真正的吸收雪里红蛇的精化,光影果和地灵池水的灵气,又会怎么样,他自己就更是不知道了。 胡忧直到现在,还只知道他被雪里红蛇很恶毒的咬了一口,对于其他的奇遇,那都是注定被埋葬于历史长河的秘密。 胡忧一直都想着,怎么样破解换日弓和山洞里出现的疲门文字之迷,他从来就没想过,他的身上,藏着整个天风大陆的人,都不知道的迷团。而且这些迷团和未知——更多。 夕阳斜照,天边晚霞如火。相比想江南,青州的苍凉总是要来得更多一些。 西门玉凤把目光从天边收回,落到身前的士兵身上,回想起临行之时,巴伦巴亚陛下的话,她不由得在心里,长长的暗叹了一口气。眼前这些士兵,将会有多少,要血洒沙场,骨落异乡。 慈不掌兵,身为元帅,西门玉凤本不应该如此的心慈。可是这次的争战,却又不得不让西门玉凤为之伤神。 在西门玉凤看来,这次的出征,实在是太过于勉强了。今年是曼陀罗帝国建国三十八年来,最困难的一年。这一年来,上有天灾,下有蝗灾,千里良田颗粒无收,百姓易子而食,军中粮草不济,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出征的好时节。 可是浪天城变,内有红巾军造反,吓得巴伦西亚弃帝都避走凤凰城。外有安融人进边,占领半个青州。这两大事件,让曼陀罗帝队的威名扫地,周边各大国的蠢动,都使得此仗不得不打。 西门玉凤很清楚,曼陀罗帝国必须要以一场大胜仗,来证明帝队的强大,以压下各国的蠢动之心。不然的话,下次进犯的,就不单单是安顿这种小国。七大强国,都会来犯。那时候,帝国才真正会是狼烟四起,山河破碎。 “安融,只有拿下安融这只鸡,才能震住四方之猴。” 巴伦西亚虽然胆小,但是他说的这句话,西门玉凤还是非常认同的。要想避免与各国发生大战,那么这次,曼陀罗帝国就必须要灭掉安融——杀一儆百。 想到这里,西门玉凤一双凤眼射出了自信的寒芒。 此次皇家骑兵团出兵六万,狂狼军团出兵七万,黑十字军团出兵六万,本部红fen军团出兵十万,这可就是三十万大军了。再加上暴风雪军团剩下的八万人马,西门玉凤手中掌握的兵马,超过三十八万人。这已经是曼陀罗帝团近半数的兵力。 西门玉凤有足够的信心,凭借着这股力量,灭掉安融。安融人不是要打吗,他们不是一直想要得到肥美的土地吗?这一回,就连那些贫瘠的土地,都不再留给那些安融人。 看了眼天色,西门玉凤珠唇微张道:“西门霜” 西门霜听道声音,策马上前:“元帅大人。” 西门霜是西门玉凤亲卫军红fen卫的侍卫首领,她和另一被看为智囊的西门雪并称为红fen双花,都是和西门玉凤从小一块长大,几可以称得上的亲如姐妹,是西门玉凤的绝对亲信。 西门玉凤命令道:“天黑已晚,下令全军停止进行,原地安营。” “是” 西门霜领命而去,没有半点的迟疑。 西门玉凤满意的点点头,问身边的另一女子道:“西门雪,我们离令归还有多远。”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92章 再遇故人 客心惊夜魂,言与故人同。.开帘觉水动,映竹见床空。浦口望斜月,洲外闻长风。九秋时未晚,千里路难穷。已如臃肿木,复似飘飖蓬。相思不可寄,直在寸心中。 一首夜梦故人诗,道尽了诗人心里对故人的思念。胡忧今天也遇见一个故人。 谁? 那巴坡的陈大力。陈大力是被抬进奴营的,一支长箭,插在他的右胸,昏迷不醒,人世不知。 陈大力身边还跟身两人,刘小三和荆无命。他们一前一后的抬着陈大力,被士兵压到奴营。刘荆两人也不见得比陈大力要好多少,也是一身的伤。自己都有些站不住了,还依然抬着陈大力,怎么都不愿放开。 陈大力一身破衣,全身是血,要不是那巴坡之时,胡忧对这个聚集两三百人,依靠马里府,对抗军地两千人进攻的汉子印象极为深刻,差点都认不出他来了。 签收了陈大力这三个,胡忧并没有马上过去,尽管他对陈大力这个人,非常的感兴趣。他要等一个适当的机会。 别人也许不知道,看过马里兵书的胡忧,对这个陈大力的能力,可是有一定了解的。胡忧曾经对照书上的内容,分析过陈大力依靠马里府应对官军进攻的办法,得出了结论是陈大力这个人,对于守城方面,有着极强的造诣。 由于经验和实际操作的关系,胡忧对书上提到的很多守城之法,都还参捂不透。但是胡忧却发现,陈大力在马里府所用过的很多方法,都隐隐能在书上找到。这说明,陈大力就算没有经过系统学习,也肯定用心研究过守城之术。这样一个人,胡忧怎么会对他不感兴趣。 只是陈大力这伤,似乎太重了,不知道还有没有救。 刘小三、荆无命两人抬着陈大力,自行找了一块无人的空地坐下。对于那些营帐,他们看都没有看一眼。 在奴营中生活过的人都知道,那少得可怜的营帐,只有最强势的人,才好以住进去。荆无命几个,现在明显没有任何强势可言。只要没有人来打扰他们,他们就心满意足了。 刘小三两人刚陈大力放下,马上就为陈大力检查伤势,看到陈大力依然活着,刘小三在暗松一口气的同时,心里不由升起对前路的担忧。 为陈大力小心的处理了伤口,刘小三靠墙而坐。望天无语。从自在那巴坡抗暴失败,他们这些当时跟着陈大力攻占巴里府的村民,就被扁做了奴兵,没多久,被调到浪天平乱。同来的兄弟,各散东西,生死不知。现在只于他们三人。 想起陈大力的伤刘小三感到阵阵的无力。陈大力的伤,非常重,箭矢贯穿了他的右胸,现在离死,不过也就多口气而已。如果不是他和荆无命两人拼死抬回来,早就被当死尸给处理了。 可是抢回来又有什么用?奴兵缺衣少药,跟本就没有管他们的死活。这样的重伤,能坚持多久 想到这里,刘小三不由阵阵心痛。他从小就是孤儿,如果不是得陈大力和嫂子梅香的接济,早不知道死哪去了。现在梅香嫂子死了,陈大力又变成这样,真是....... “水,水........” 陈大力的呻吟声,打断了刘小三的思绪。听到陈大力要水,刘小三马上去抓身上的水囊,可是摸出的,却是一个扁皮囊。 “荆无命,你那里还有水吗?陈大哥要喝水。” “我去找点回来。” 荆无命的话不多,直接以行动表示。刘小三这才想起来,荆无命的水囊,早在昨天已经破掉了。 “我这有水,拿去吧。” 胡忧把一个装满水的水囊递到荆无命的手上。荆无命冷冷看了这个穿着督将服的男人一眼,没有伸手。他一向对军官没有任何的好感。 胡忧就那么平举着水囊,没有任何收量着这个冰冷的男人。他可以感觉到,这个冰冷的男人,全身上下,透着一股子死气。 杀手型男人。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想着。 正忙着照顾陈大力的刘小三,只回到看了一眼,就马上猜到了这边的情况,赶紧跑过来。推了荆无命一把,双手接过胡忧手里的水,哈腰道:“多谢督将大人,多谢。” 刘小三抱着水,回身拉过荆无命,小声的说道:“你跟督将大人对什么眼,快跟我回去。” 荆无命又看了胡忧一眼,这才跟着刘小三回到陈大力的身边。刘小三忙着给陈大力喂水,而荆无命的眼睛,始终着盯着这个慢慢靠近的男人。 胡忧在离陈大力十步的距离外,停了下来。他能很清楚的感觉对荆无命的敌意。知道再靠近,荆无命就会出手阻止了。 “你们的朋友似乎伤得很重。” 胡忧看了陈大力一眼,淡淡的说道。 荆无命提防道:“如果你想把陈大哥赶出去,先拿我的命。”这一路之上,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军官想把陈大力给丢走了。荆无命觉得,这个督将想干的事,和那些军官一样。以陈大力的重伤,没人照顾,马上就是个死。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那样做。 胡忧看着荆无命的眼睛,问道:“他是我奴营的兵,我为什么要赶他走。” 没等荆无命开口,胡忧又接着说道:“不过他的伤很重,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医治,他活不过三天。” “扑通” 刘小三一下跪在了胡忧的面前,哀求道:“督将大人,求你救救陈大哥吧。我刘小三当牛作马,报答你。督将大人,你也说了,陈大哥是你的兵啊。” 胡忧摇摇头道:“奴营没有医护兵,我想你是知道的。” 刘小三何尝不知道奴营没有医护兵奴兵在其它人眼里,跟本没有任何的地位。别说没有医护兵,就连药物供给都没有。平时谁受伤,只能自己处理,好得了就好,好不了就死。死了扔出去,就是那么简单。 可是刘小三实在不能看着陈大力就这么死了,但凡有一点希望,他都不会放过的。他虽然不认识胡忧,但是他却感觉到,这个督将似乎和别的军官不一样,至少别的军官,就不会把水给他们。 刘小三还在苦苦哀求道:“督将大人,求你想想办法吧。陈大哥他是好人啊。他是在浪天乱平受的伤,他的血是为帝国而流的.......” 此时,其他的奴兵已经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不时的把目光瞟过来,想看看督将大人想要干什么。 胡忧的目光扫过刘小三和荆无命,淡淡的说道:“奴营没有医护兵,不过我略懂一些医术。到是可以帮你们看看。能不能救,没有任何保证。你们如果愿意,就把他抬到那边的帐篷里,如果不愿,那就算了。” 胡忧说完也不等回话,就那么离开了。 刘小三和荆无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心里都没有底。他们都不知道这个督将大人的医术怎么样,这可是一条人命啊,弄不好就完了。 刘小三语气并不是很坚定的和荆无命商量道:“我看这个督将大人有些门道,要不咱赌一把?” 荆无命看了眼已经走远的胡忧,直接走到陈大力的身边,以行动带替了回答。 说是赌一把,事实是不赌也不行了。刘小三和荆无命都很清楚的知道,陈大力这伤再拖下去,那就是一个死。抬到胡忧那里,说不定还活有一丝线生机。 胡忧早就知道陈大力的箭伤很重,可是割开了陈大力的衣服,胡忧才知道,陈大力这伤,已经不能用‘重’字形容了。因为箭矢插得太久,中箭的肉,都已经烂掉了。一拉开衣服,就是一股臭肉味。外伤最怕拖,这箭伤可要比旋日的那箭伤难多了。 “能活到现在,也真算是命硬了。这伤几天了?” “记不清了,总得有十来天了。” 回答的是刘小三,荆无命一般情况下,很少有话说的。 胡忧又问道:“一直没上个药?” “头几天,有个医护兵给了我们一些药,之后就没了。” 刘小三说起医护兵的时候,荆无命的脸上划过一丝温暖。不过胡忧和刘小三都在注意陈大力的伤口,谁也没有注意到他。 “你们两人把他的衣服全脱了。” 胡忧把匕首拿在油灯下烤着,这地方也没酒精,全拿这个当消毒。 刘小三和荆无命帮陈大力脱了衣服之后,就老实的站在一边,看到胡忧摆弄着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他们也弄不懂胡忧是算大夫还是术士,也不敢问。 胡忧烤好了刀,又把止血药,刀伤药之类的东西一字排开。清点一遍现有的存货。这段时间一直都没什么机会补充,这身上的药物越来越少了。 “你们谁把他身后的箭给弄断,一会好拔出来。” “我来。”荆无命接过胡忧的匕首,挥手把箭给尾给切断。 拔箭不是问题,关键让胡忧头疼的是陈大力伤口上那些坏死了肉和内腑的问题。右胸可是最要的部份,挨着肺,如果里面也有坏死,那基本上,也就没得救了。 “朱大能,你那好了没有。好了就给他喝下去。我们快要开始了。” “哦!” 朱大能端着磨入了川草乌的酒,走向陈大力。因为陈大力的伤非常重,胡忧让朱大能给准备了两份,份量轻的,陈大力喝下去,重份量的那份,当麻药外用。烈酒可以消炎,这也算是一举两得了。 一切准备就绪,胡忧让刘小三和荆无命按住陈大力,左手猛的把箭拨出,右手的匕首连动,唰唰的在陈大力的伤口上,切下好几片死肉。这切肉可慢不得,陈大力的伤口没有箭矢的压制,血流可不小,不马上处理伤口包起来,陈大力没多少血也以流的。 刘小三几个看胡忧切人肉跟切猪肉差不多,心里都有些发毛。杀人对他们来说,并不稀奇。可是从活人身上切人肉,他们还都是第一次见的。 切肉刘小三几个没见过,胡忧接下来做的事,他们就更没见过了。看到胡忧居然拿着一根缝衣服的针,在那给陈大力缝合伤口。在场的另外三个人,都有些瞪眼。这个督将大人,他拿人当衣服了,这也能缝? 胡忧针线活的水平,真是惨不忍睹。人肉的操作性又很差。弄出来的作品,那叫一个惨不忍睹。还好陈大力是男人,如果换成是女人,胸口被缝成这样,不死也没法活了。这真是太难看了,没脸见人啊 “呼,好了。你们把他的伤口包起来吧,能不能活命,就看他的命有多硬了。” 胡忧正说着,突然发现荆无命的眼睛里,射出尊敬之色,胡忧心里刚一喜,却马上发现荆无命的尊敬并不针对他的。胡忧顺着荆无命的目光看过去。穿过帐篷上的破洞,胡忧终于看到了荆无命的目标。 “红叶?荆无命怎么会认识她?” 胡忧边想着边拉走出帐篷,他注意到,荆无命动了动脚步,却并没有跟出来。回想起刘小三之前的话,胡忧瞬间就有了答案。之前刘小三说过,曾经有一个医护兵给过他们一些药,如果猜得不错的话,这个给药的,应该就是红叶了。 “胡忧。” 红叶一看到胡忧,马上飞跑过来。一般的士兵,是不可以随便进奴营的,但是红叶这医护兵,并不在此列。 看到红叶的眼中,带着闪闪的泪花,胡忧不由暗叹了口气,喃喃道了声傻丫头。 “呜呜.......” 红叶看到胡忧,再顾不得其他,趴在胡忧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 胡忧轻抚着红叶的秀发,任由她发泄了一会,这才低声哄道:“傻瓜,哭一会就得了,再哭可就不漂亮了。” 对于哄女孩子,胡忧还是有些经验的。他知道女孩子都是感性动物,她想哭的时候,一定要让她哭一会,不然你很难哄得了她。越哄越哭,相当的麻烦。 “哼,人家本来就不漂亮,有什么好怕的。”红叶娇哼着,哭声到是停了下来。 胡忧嘿嘿笑道:“谁敢说我家红叶不漂亮,我跟他拼命。” 红叶伸出小手,捂住胡忧的嘴,撒娇道:“不许老和人家拼命。你知不知道,每次一听到你的消息,人家都担心得不行。” “好好好,咱不拼命。”对于这个大自己几岁的小女人,胡忧还真没有什么办法。二十六岁的女人,正是最成熟的时候,她的吸引力,有时候可以说是至命的。 胡忧说着拉起红叶的手道:“这里灰大,走,到我的帐篷去,咱们好好聊聊。” 被胡忧这么一拉,红叶想起了来这里的目的。微一用力,反手抓住胡忧的手,娇哼道:“军团长大人真是太不对了,你立了那么多的功,怎么能把你调到奴营来。走,我们找他说理去,他要是不给我个交待,我就告到到巴伦西亚陛下那里去。” 女人有时候是万万不能惹得,特别是爱郎被人欺负的时候,她们会像狮子一样,不牺一切来保护她们任为应该保护的东西,哪怕前边是刀上火海。 在红叶看来,胡忧此时就是被苏门达尔给欺负了。红叶还在路上的时候,就收到了胡忧被调入奴营的消息,马上气冲冲的赶过来。 红叶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她老爹红方正虽然只是个城守,比苏门达尔要底两级,但却是帝都里的实权在物,帝都外城城守,可不是谁都能当的。 红叶从小就在帝都长大,见惯了豪门大户。小时候,她连皇子都打哭过,苏门达尔是吓不了她的。她要真为胡忧的事闹起了,苏门达尔的日子,也不见得就会好过。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红叶在帝都的身份,不过只比公主差一些,如果不是之前的丈夫是暴风雪军团的人,她跟本就不会到青州来。看这姑奶奶发了脾气,胡忧赶紧拉住红叶道:“红叶,你干什么。别胡闹” 正所谓一物降一物,红叶发起飙来,连红方正都有些怕她,可是到了胡忧这,却被吃得死死的。胡忧拉,红叶顿时就没了脾气,一脸委屈道:“人家这不是想为你讨个公道嘛。”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讨什么公道,这奴营是我自己要来了,与别人没有关系。你别吵吵了。给我乖乖的,不然我可要惩罚你哟。” 胡忧说着,目光有意无意的瞟向红叶的翘臀。开什么玩笑,这好不易容才把奴营这些家伙给收拾得听话了,就这么走,那一切不是都白费了?再说了,先不说红叶去找苏门达尔跟本不会有结果。就算有用,让一个女人为自己出头,这样的事,胡忧可做不来。 ?#~@逗笑道:“这就算是欺负了?我都还没有怎么样呢。再说了,你不是也很喜欢吗?” 红叶不知道想起什么,脸色变得更红。娇羞不住,佯装生气的噘嘴道:“哼,你就是欺负人家,不跟你说了。” . , 章节目录 第93章 兵指安融 今天的令归城很热闹,至于热闹到什么程度,胡忧不知道,他只知道,帝国新任元帅西门玉凤和她统领的三十万大军到了。 城内大部份的军官,都受命出城十里,迎接女元帅的到来,不过胡忧并没有去,因为他不属于那大部分的范围里,苏门达尔选择性的把他给遗忘了。 “马拉戈壁的,一个从十几岁开始,就在战场上打滚的女人,肯定满身伤疤,漂亮不了。” 胡忧自我阿q了一把,感觉郁闷的心情好了不少。 朱大能刚做完一趟训练回来,听到胡忧的话,忍不住笑道:“大人,我听人说,西门玉凤元帅长得可是非常漂亮的。” 胡忧闷闷的说道:“漂亮又能当饭吃吗。” 朱大能笑而不语,他知道胡忧是很想见见那个女元帅的。漂亮不漂亮暂且不说,只凭西门玉凤26岁就坐上元帅之位,胡忧就对她很有兴趣。 “笑什么笑,走,我们练练。”胡忧说着站了起来,紧了紧身上的衣服。最近他加强了自己的实战训练。大战马上就要来了,不多练练,到时候弄不好,就得把命丢在安融。 朱大能顿时脸就苦了起来。他刚刚按胡忧制定的训练大纲做了一遍,气都还没有顺过来呢。 朱大能商量道:“大人,能不能歇会。” 胡忧哼哼道:“动作快点,哪来的那么多废话。别跟我说你很累,上了战场,敌人可不会因为你累就不砍你。” 胡忧说着拿过手边的白蜡枪,往校场中走去。以他现在的武力,用血斧的话,胡忧自信,可以砍翻朱大能。不过用这白蜡枪,胡忧现在还不是朱大能的对的手。 朱大能摇摇头,苦着脸跟在胡忧的身后,他早就知道,胡忧会用这句话来顶他。什么敌人不敌人的,那都是套话。朱大能心里清楚得很,胡忧这会想借对练,来发泄心里的不满。 说起来,朱大能挺佩服胡忧的毅力。胡忧所制定的那个训练大纲,他刚刚费了老大的劲才做完,对里面的难度,相当清楚,自知以自己的体力,一天最多只能做两次。可是胡忧却一天做三次。那种枯燥的训练,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下来的。现在奴营的士兵,大部份人,还只能完成大半套的训练量,其难度可想而知。 哈里林正带着队操练,目光不时落在校场中正恶斗的两人身上。他直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那天胡忧是怎么砍断他手中的柴刀,并在他脸上留下长长血痕的。 哈里林是奴营的老兵了,曾经多少次经历生死,他自己都已经记不得了。可是那天胡忧所展现出来的杀气,他却一直深记于心。 只要再近一点点,脑袋就会被劈成两半,哈里林从来没有任何一次,如此清晰的感觉到死亡的存在。 这几天,哈里林一直都在偷偷的观察着胡忧,以他的眼光看,胡忧的武力并不是很强。他曾经找机会跟朱大能打过,知道朱大能的武力不错,但还不自己的对手。这个胡忧,武力明显还不及朱大能,可是为什么...... 哈里林轻轻抚过脸上的伤痕,这个问题,他还要更多的时间,才能找到答案。 与此同时,城外的气氛,此时却已经达到了。西门玉凤一身凤凰战甲,骑着黑马,出现在众人视线,瞬间引来了无数的欢呼。 如果此时有冷静的人,去寻问那些忘情欢呼的人群,他们在欢呼什么。那些人并不能给出什么答案。因为他们现在,只觉得全身的热血都在沸腾。 三十万大军,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可以踏平安融,一血之前的耻辱。是的,安融人这次的进攻,已经激怒了骄傲的曼陀罗人。他们都决定,给安融人一些好看。 蕾娜塔做为狂狼军团的指挥官,此时正站在苏门达尔的旁边,她能很清楚的看到那个叫西门玉凤的女人。 蕾娜塔从小就聪明过人,有着极高的军事天赋。她一直都知道,南方凤凰城有一个名叫西门玉凤的女人。当她十五岁那年,从父亲口中得知这名字之后,她就把这个女人,当成了自己的对手。现在,她终于见到了她,然后,她将超越她 在人群之中,有一双眼睛,也在观察着西门玉凤。这双眼睛冰冷,锐利。眼睛的主人,一身绿色的偏将军服,即表明了他的身份,也展现出了他的风采。 他的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伤痕,看起来有些狰狞,却并不影响他的魅力,反而让他全身散发出一种邪意的气质。 不时会有女人的目光,落在这个男人的身上,但是男人却不为所动。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女人,不是他的追求。 “这个女人很强。”秦明轻轻抚过脖子上的伤痕,在内心里,给西门玉凤下了定意。 很强,在秦明看来,这就是赞美。至于西门玉凤长得美不美,那与他没有任何的关系。如果把西门玉凤和她身上的凤凰宝甲同时放在秦明的身前,让他选择的话,秦明毫不犹豫的,会要宝甲。 选择宝甲,并不代表秦明怕死。而是因为凤凰宝甲象征着权力和身份。穿上它,证明他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度,权力的高度。到那个时候,只要顺着这个高度,再进一步,那就是他的目标所在。到那一天,天下的女人都可以任取任舍,一个西门玉凤,又算得了什么。 西门玉凤是一个相当雷厉风行的人。部队只在令归休整了五天,就下令开拔。暴风雪军团的八万士兵,除去因伤和必要的防务人员外,有五万人加入到西门玉凤的大军之中。一时之间,西门玉凤的兵力,达到三十五万。 开拔之前,军中接连的招开军事会议,胡忧都没有能够参加。现在,他除了知道三十五万大军,将会分兵五路出兵安融之外,对其他的军事部属,一无所知。 又去看了一次陈大力,胡忧回到了自己的营房里。陈大力这个家伙,果然是属蟑螂的,从拔箭疗伤到现在,不过几天的时间,他就已经能慢慢的下地走路了。 陈大力能这么快恢复,也不全是胡忧的功劳,红叶在这里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红叶现在已经请调进了奴营,成为奴营的专职医护兵,这可是奴兵制度出现以来,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胡忧也很惊讶,红叶是怎么说服上面调来奴营的,不过红叶对于这个问题,总是笑而不答。 红叶请调入奴营,还带来了凡梦和含玉。为了保护三女在奴营的安全,胡忧专门下达了命令,任何敢对三女不敬者——杀无赦。 不过胡忧的担心,显然有点多余。红叶三个女人一到奴营,就成为了三千奴兵的宝贝,一个个爱护得不得了。这可不单单是因为三女长得漂亮的关系,更重要的原因,这三个女孩子是医护兵,到了战场上,那可是可以救命的。 红叶三女的到来,让胡忧在军中的人气,得到极大的提高。奴兵们把这一功劳,记在了胡忧的头上。觉得这是胡忧为他们争取而来的。 事实上,这几天,胡忧亲为陈大力疗伤的事,已经在奴兵之中,成为了一个热门的话题。士兵们在闲暇之余,都喜欢讨论胡忧这个新任的统领。他们越来越发现,这个督将大人,和其他的长官不太一样。他们也从对胡忧的恐惧,慢慢的开始有些喜欢胡忧这个长官了。 其实,士兵是很单纯的。一个长官,能不能得到拥护,在于他是否顺应士兵之心。太史公的故事书里,有一段话,胡忧一直记得。他的原话是: “你能使人民富贵,他们就可以为你忍受贫贱;你能使人民安定,他们就可以为你承担危难;你能使人民生育繁息,他们也就不惜为你而牺牲。单靠刑罚不足以使人民真正害伯,仅凭杀戮不足以使人民心悦诚服。刑罚繁重而人心不惧,法令就无法推行了;杀戮多行而人心不服,为君者的地位就危险了。” 这说得是一个民政的问题,胡忧现在没有什么人民,他手中,只有这三千奴兵。不过在胡忧看来,道理都是相通的。人民也是士兵,士兵也是人民,只要按这样做,就可以把这三千奴兵给紧紧的抓在手中。 所以胡忧入主奴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这些奴兵有饭吃,不饿肚子。为了达到这一点,就算是去抢,他也不在乎。饭都不让人吃,人家拿什么去为你拼命。 现在,胡忧已经不再当太史公的这本书是故事书看了。他觉得这是一部非常伟大着作。太史公通过一个个故事,简明的把国民管理、内政,战争等各方面的知识,一一道出,每一个故事,都有很深的含意在里面。能不能看懂,看要看个人的造化了。 胡忧想着,又把故事书拿出来,仔细的品读。他心里很清楚知识的力量是强大的,要想真正的达成自己的梦想,必须学习更多的东西。 胡忧正看着,朱大能来报,军部给奴营下拔了一批粮草。 “苏门达尔给我们送来了军粮?”胡忧放下手中的书,转而看向朱大能。 朱大能回报道:“是的,大人。全都是米面。现在已经运到了营门外,正等你去签收。” 胡忧起身往外走:“走。看看去。只有粮食,没有武器装备吗?” 朱大能回道:“只有粮食,没见着有别的东西。” 胡忧来到营门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不少奴兵在围观。胡忧也没有跟来人多聊什么,在得知从今天起,每天都会有军粮供应奴营后,就签收了粮食,让士兵们把粮食搬回去。 从今以后,粮食是不用去抢了,可是这个武器的配备没有着落,还是让胡忧很不爽的。这可马上就要上战场了,士兵们都还没有像样的武器,真是让人忧心啊。 正带着凡梦和含玉给伤兵治疗的红叶,把目光从胡忧的身上,收了回来,心中暗暗的说道:我也只能帮你这么多了,以后,就要看你自己的。 胡忧正猜着苏门达尔为什么突然那么好心,给奴营配粮。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红叶在暗中帮的忙。她本来还想给胡忧争取一些武器装备的,可惜没能成功。毕竟她的父亲不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能打着父亲的名号,为胡忧争取到粮草,已经算是很不易容了。 三十五万大军,不可能同一天出发。奴营的开拔命令是三天之后。三天之后,胡忧就要正式参与进这场,无论对曼陀罗帝国,还是对他都有重大影响的曼安之战。 终于到了奴营开拔的日子,胡忧高坐于马上,看着一队队正前进行的队伍,全身的热血,也沸腾起来。 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兵团作战,激动之于,他不免心里也有些忐忑,这仗会打成什么样子,现在还真不知道呢。 对于这场大仗,胡忧可是饿补了不少知识。士兵们只要知道,鼓是为了作战,为了发动进攻而用的;金是为了防守,为了退兵,为了停战而用的;旗是为了出动军队,为了节制军队,为了抑止军队而用的就行。 可是胡忧要学的却很多。 比如那些各种形色的旗帜,胡忧就必须要看懂。哪怕这些西门玉凤弄出来的花样,他觉得很白痴。 “一是举日旗,白日行军;二是举月旗,夜里行军;三是举龙旗,水里行军;四是举虎旗,林内行军;五是举乌旗,丘陵行军;六是举蛇旗,沼泽行军;七是举鹊旗,陆上行军;八是举狼旗,山上行军;九是举弓衣旗,表示要载上粮食驾车而行的意思。” 在胡忧看来,这简直就是把自己的行军明摆着告诉敌人。敌人都不用靠近,就能知道你是行军路线和地理情况。 “唉,女人就是喜欢这种华而不实的东西。” 胡忧想着,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戚上尘镇守。 戚上尘是东部黑十字军团军团长古力特的爱将,听说还和古力特有什么亲戚关系。他现在是胡忧的顶头上司。 至于为什么胡忧现在会有一个来自黑十字军团的上司,那还得从西门玉凤的兵力组成说起。 这一次出兵安融的三十五万士兵,分别来自中部的皇家骑兵团,东部的黑十字军团,南部红fen军团,西部狂狼军团和北部的暴风雪军团。 帝国大五军团都出了兵,要怎么管理,这是一个要经过思考的问题。经过多次的军事会议,最后定下来的方案是以师团为编制,打散五大军团,大军分五路先锋军,每路五万人马,西门玉凤为中军指挥,统军十万,共进安融。 以胡忧所在的第五路军为例,它就是由红fen军团和黑十字军团和暴风雪军团,狂狼军团和皇家骑兵团五方人马组成的混编军团。第五路军兵力五万,设一城守带五个镇守。每一个镇守统兵一万。 戚上尘就是胡忧所在万人队的镇守,而他们的上司城守,又是来自狂狼军团军团的陈一迟。听说这样组合,是为了防止各军团抢功躲过,更好的对安融作战。在胡忧看来,这就是一个笑话。这样的混编军,能有多少战力呢? 说实在的,胡忧对于这一次大军进攻安融的行动,并不是那么看好,尽管这次出动了三十五万大军。 首先这个发动战争的时间,胡忧就不看好。现在曼陀罗帝国正值荒年,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不知道饿死了多少人。这样的情况,应该是休养生息才对,跟本不应该开战。 二来,三十多年没有进行大型战事,从上到下,无论是将官还是士兵,手都生得很。别看他们现在一个个趾高气扬的,一但有什么变数,丢盔弃甲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就算有严明的法度,到时候也不见得有用。暴风雪军团这次为什么输的那么惨,光这因素就占了大半。几十个安融兵追着几百曼陀罗士兵打的情况,胡忧可是亲眼看到过的。 再来,现在的武器明显跟不上时代,身上的护甲,还大多是二三十岁前的老样式。同样是中箭,人家穿铁甲的不见得会死,他们这些穿藤甲的,八成得玩完。 还有最重要一点,这一次,可是要深入他国作战。开战这么冲忙,关于敌人的情报资料,地理天气情况,兵力分布,这些重要的东西,究竟收集了没有?如果有收集,为什么连一点最基本的地理资料,都没有下发。 还有,军中主帅西门玉凤长期在南方,她和她的红fen军团,能不能适应北方战场?她能不能指挥得了其他几大军兵,合力作战?还有这种混编,会带来什么问题?太多太多的不确定,怎么能让胡忧看好这场战争。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二卷 崭露头角 094章 初战 094章初战 没有到过安融的人,永远也不能想像得到,安融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进入安融已经三天了,曼陀罗士兵对安融人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清楚。因为从垮过国界线以来,他们就没有遇上过安融人的正面进攻。 但是这三天,让他们足以对安融的天气,地理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天气恶劣,道路难行,这就是曼陀罗人对安融最直观的印象。 这不,刚才的天空还见不到一片乌云,这会马上就刮起风来。这还不是普通的小风,这是沙尘暴。 “马拉戈壁的。”胡忧狠狠的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紧了紧挂在头上的衣服。远远看去,这家伙就像是一个阿拉伯女郎一样。整个脑袋,只露出两只眼睛,别的地方,全捂得严严实实的。 其他的士兵,也好不到哪去。一个个是八仙过海,各想办法。往脑袋上绑衣服的,套臭袜子的都有。最有创意的还要数军中的那些个伙夫,他们直接把做饭用的大锅给扣到了脑袋上。你别说,这招还真有点用。 沙尘暴刮了得有半个多小时,突然毫无征兆的就没了。士兵们是‘呸’声一片,谁嘴里没吃几口沙子,还不赶紧吐出来。 “奶奶的,这哪是人住的地方。”朱大能嘟囔着把脑袋上的袜子给弄下来。 每次看到朱大能那袜子,胡忧总感觉胃有些抽筋。他有些想不通,朱大能那袜子又不是黑丝,他怎么那么喜欢带着这个来挡风沙。难道他就不能选些别的吗? 胡忧想着,转头看向红叶。在他看来,这挡风少嘛,还是红叶三女比较有优势。她们身上都有丝巾,风沙来的时候,一拉丝巾就可以了。比臭男人们的办法好得多,至少要好看得多。当然了,如果她们能把丝巾换成肚兜嘿嘿,那就更诱惑了。 “集合,继续前进” 一个声音在军中响起来,胡忧不用看,也知道这个声音是来自谁的。 戚上尘。那个下命令不喜欢用传令兵,老是喜欢自己吼的镇守大人,这只万人队的统领。 胡忧觉得这个戚上尘真是枉费了他老爹给起了这文雅名字,那个一身胸毛的家伙,随便叫个什么黑蛋,大牛就得了,叫什么戚上尘嘛。要不叫这名字,可能这一路还好走一些。这上尘上尘的,不是招沙尘暴嘛。 胡忧心里怨念挺多,可也不敢耽误镇守的命令,赶紧让朱大能和哈里森整队,继续上路。戚上尘那家伙脾气可不好,被他骂了又不能回骂,很不合算的。 一阵混乱之后,大队继续前进。胡忧的部队是奴营部队,打仗自然是顶在最前头的。第五路军,本就是先锋。而戚上尘部一万人,又是第五路军最突然的部队。而胡忧的奴营,是戚上尘部顶在前面开路的。看看吧,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形势。 走在先锋之前的,那就属于先锋中的先锋了。这个说法,听起来挺威风,不过胡忧对此并没有什么好得意的。俗话说枪开出头鸟,越走在前面,死得越快。 这进入安融的第一仗是怎么打起来的,谁也说不清楚。总之就在胡忧让朱大能和哈里森去集合部队的瞬间,只听得前路突然一阵马蹄声起,大队的安融人就杀了出来。 胡忧一听到马蹄声,就知道大事不好,只来得急交待红叶,凡梦和含玉这三个医护兵紧跟在身边,这仗就打响了。 朱大能和哈里森反应到也挺快,马上带了一队奴兵,保护胡忧。不过这战场之上,想不被人砍,还得靠自己。胡忧白蜡枪在手,可不敢大意。 安融这支骑兵,人数并不是很多,也就两千上下,不过他们选择的时机相当好。正在曼陀罗人刚刚躲避风沙,还没有半点准备之时。 安融人一冲出来,曼陀罗士兵就乱了。现在的曼陀罗军队,早已经不是三十八年前威震天风大陆的那支。多年来的安逸生活,使得他们对战争都很陌生。平常操练的时候,就不是那么用心,现在一打起来,那点东西全给忘记光了。 胡忧的奴营还算是好一些,毕竟是一直被顶在最前后的部队。虽然从没经历过大型汇战,但是小仗还是打过的,对于打仗,多少还有些认知,再加上胡忧到任之后的操练很严,基本上反应还算是挺快的,在经历了初期的混乱之后,马上就开始的反击。 其它的那些部队,那就真是没法说了,有些甚至真是连刀枪在哪里都找不到。要不是奴营顶在最前面,后面的那些,不知道要死多少。 要说安融人还真是不含糊,二千人打一万人,他们居然也敢这么上。先别说他们的战力怎么样,光这胆色,就让你说个服字。如果所有的安融人,全都是这样,那可真是难以想像呀。 胡忧身上的督将服,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祸事到不少。一开战,安融人就看着他这个方向冲。尽管朱大能和哈里森一把钢刀、一杆长枪,左砍右辟的带人挡在前面,但是安融人的弓箭,可没少往这边招呼。 马革裹尸说来好听,胡忧可没打算自己试试,他的手中白蜡枪乱飞,护着红叶几个往后退。 还好,曼陀罗士兵愣了会神之后,总算是反应了过来,在戚上尘大喊大叫之中,黑十字军团的士兵,首先开始了反击。 战场,永远是练兵最好的地方,在这里学不好的就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谁也不敢调以轻心。不想死的唯一办法,就是拿起武器,把想要你命的人给砍了,就是那么简单。 简单?也不那么简单。不是每一个人,天生下来,就可以杀人不眨眼的,哪怕是以打仗为职业的士兵。看到那些士兵边射箭边哭的样子,你都不知道是应该感叹,还是应该发笑。 曼陀罗人毕竟人多,在行成反击之后,渐渐的就抢回了优势。安融人也很最好明白自己的形势,眼看不敌,转身就撤出了战场。 看样子,曼陀罗人应该算是胜了。可是这会,却没有人能够笑得出来。短短不过十分钟的交战,曼陀罗人兵力损失十分之一,而安融人才死掉二百人,损失达到1比5。面对这样的结果,还有谁能笑出来? 也许你可以说人家安融人偷袭,不讲规矩,可这就是战争,敌人是不会和你讲规矩的。 胡忧的损失也挺大,因为奴营是被顶在最前面的,首先受到攻击的就是他们,再加上他们的装备太简陋,这一下就被人家干掉了五百人,死亡人数占全军一半。这让胡忧心痛不已。 不过有坏事也有好事,经过这一战,奴营的装备到好了不少。胡忧是江湖出生,对抢东西,绝对是有一手的。安融人刚一撤退,他马上就下令奴兵赶快抢装备。 这个命令到是十分对奴兵的脾气,被弄到奴营的,基本上也没几个好鸟。他们也不管你是安融人还是曼陀罗人,总之倒在地上的,全给他们给洗劫了。反正死人也用不上这些东西了。 朱大能回报道:“大人,其他军团的士兵对我们的做法有些不满。他们说那些武器是他们军团的。” 胡忧撇嘴道:“不满个屁。告诉下面的人,谁来过问,就说借来用用,打完仗再还他们。再哆嗦的就别理他。敢来硬的,揍他。” 朱大能有些担心道:“要是戚上尘来了怎么办?” “戚上尘没有这么笨,这些用不上的装备不给我们,下次再有事,老子就放那些安融人过来。马拉戈壁的,让老子的人拿菜刀帮他们打仗,想得美。” “对了,你调一百人给荆无命,就说是我说的,让他保护红叶三女。她们掉一跟头发,我砍了他。” “荆无命?”朱大能对胡忧这个命令有些不解。军中的人那么多,他不表明胡忧为什么单单让荆无命做这样的事。 “去吧,按我说的做。” “是。” 胡忧为什么让荆无命去保护红叶?这可不是临时想出来的,胡忧早就有这个打算。胡忧早就发现,荆无命对红叶是相当的尊敬,他也从红叶那里证实了,陈大力重伤那会,红叶确实有给过药给他们。当时接药的,就是荆无命。 胡忧的眼睛是很毒的,他知道荆无命这样的人,虽然对谁都挺冷淡,但却是很重义的人,不然的话,他也不会跟着陈大力一起攻打马里府。他既然视红叶赠药为恩,那么他就一定会全心全力的保护红叶的安全。这样的人,不派他派谁。 戚上尘此时正在暴跳,哪有时间管这边的事。他一边叫人回报陈一迟之前的战事,一边命人处理死伤者,整理部队,继续进进。安融人的这场袭击,像是一记耳光狠狠的打在他的脸上,一向看不起安融人的他,怎么能忍得下这口恶气。 一个小时之后,部队继续上路。戚上尘似是有意想找回场子,部队的行进速度,要比之前快了不少。不过他没能如愿,安融人再没有出现过。 走到天黑,部队安营。胡忧本还以为安融人晚上会来偷袭,不过这样的事,并没有发生。一夜无话,转眼到天明。 第二天,过了中午,安融人又来了。还是昨天的那群安融人。又是袭击了一阵,打不过就跑。 一连三天,几乎都是同样的时候,安融人就会来这么一下。弄得戚上尘上暴跳如雷。胡忧觉得这事有蹊跷,可是又一时弄不明白,安融人这究竟是想干什么。第一次的袭击,还算说的过去,对他们造成了千人的损失。可是后两次,安融人也没捡到什么便宜,为什么还如此乐而不疲呢? “红叶,你说安融人会不会有什么阴谋?”胡忧自己想不通,他打算请教请教红叶。红叶毕竟经历过几年战事,而且军事能力不错,胡忧觉得她应该可以给出些答案。至于请教女人会不会丢脸,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这种无聊的问题。 红叶皱着眉头想了一会道:“现在我也看不出什么问题。也许安融人是想要阻击我们,为后面的部队争取时间吧。你看出了什么吗?” 胡忧摇摇头道:“没有。不过我总觉得安融人这样做很奇怪。” 第四天,安融人又来了。不过这一次,他们没有像之前那样,打不过马上跑。而是打一下退一下,总是保持着双方的接触。 “大人,今天的安融人有些反常呀。”朱大能道。 “嗯。你也觉得。” 朱大能道:“是的,大人,按说打到这种程度,他们应该跑了的。你说他们今天怎么不跑了?” 胡忧正要说话,突然脑中灵光一闪,脸色大变道:“不好,安融人这里要把我们引到某个地方。他们要全吃了我们。” 朱大能也跟着脸色大变道:“那怎么办?” 胡忧急道:“得马上通知戚上尘,让他停止追击才行。戚上尘现在在哪里?” 朱大能回道:“在右边路。” “传令兄弟们小心埋伏。我去找戚上尘。” 胡忧说着说打马转右。 戚上尘被安融人连搞了三天,差点没便密,很不耐烦的听完胡忧的话,一挥手道:“埋伏我们八千人马?安融人还没有那个本事。他们哪是在yin我们,他们是跑不了啦。老子今天好不容易缠住这些可恶的安融人,非把他们全干掉不可。” 胡忧没想到戚上尘居然会这么说,愣了一下说道:“镇守大人,我仔细分析过,安融人这四次的袭击,每一次兵力都在两千人左右,而他们前三天的损失加起来,少说也有五六百人,今天还是这个数,这说明他们的兵力,一直都有补充。这很可能是针对我们的计策,咱们不能上这个当啊。” 戚上尘冷哼道:“上当?我们曼陀罗军是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他一个小小的安融,也配让我们上当?” “镇守大人” “好了,你不用多说了。今天我就灭掉这两千人让你看。我到要看看,这些个胆小的安融人,有什么本事让我八千人马上当。你回到你的部队里去,让你的人,加紧进攻。你这几天干的事,我可都看在眼里,别逼我办你。” 戚上尘说完就不在理会胡忧,拿出一支令箭道:“传令兵,传我命令,全军加强进攻。” 马拉戈壁的。胡忧在心里已经把这个戚上尘给骂死了。什么天风大陆最强的军队,现在这种部队,他还敢大言不馋的说出这种话,见过不要脸的,还真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官大一级压死人,更何况人家是部队指挥。就算前面是火海,人家说跳,你也得跳。 胡忧一回来,朱大能马上问道:“大人,戚上尘怎么说?” “说个屁。用暗语通知我们的人,都给我眼睛放大点,别他祖母的冲那么快。” 两军又交缠了大约二十分钟,在经过一个土坡之后,突然就听得身后传出阵阵马蹄声。 朱大能惊叫道:“大人,不好了,我们的身后出现大批安融骑兵。” 跟本不用朱大能说,胡忧也看到了,不单单是身后,前面也同时出现了大批的安融骑兵,这下就连傻子都知道,他们中了安融人的埋伏。 “向左突,进树林去。”胡忧当机立断道。 奴营是步兵序列,除了胡忧外,其他士兵都没有马的。戚上尘的黑十字军是骑兵部队,冲在最前面,奴营的士兵在胡忧的有意拖延之下,现在已经被拉在中段,并不在交战区。脱离战场要比其他部队方便一些。 安融人突然冲出大批的军队,曼陀罗人一下就崩溃了。有人往前突,有人往后跑。骑兵步兵,全都搅在了一块,什么队形,全没了。一个个哭爹叫娘的。什么天风大陆第一军队,屁 “快,突进行树林里。”胡忧看戚上尘已经被砍倒在地,也没有了任何的顾及,大声叫道。戚上尘死了之后,胡忧就是这支万人队官最大的人。按帝国战时条例,他现在可以代管军权,直致新任长官接任。 朱大能和哈里林一把钢刀,一去长枪在前面开路,胡忧握着白蜡枪,紧紧的跟在他们的身后。战马早就被安融人射死了,胡忧也没有打算再找一匹来坐。现在骑马,不是给自己招箭吗? 安融人这次至少出动了两万人马,清一色的骑兵。无论在人数,还是对时机的把握,都相当的好。虽然胡忧已经下达了正确的命令,可是战况依然相当的混乱。各军团的士兵,都有些各自为战的意思,胡忧的命令,得不到很有力的执行。情况变得十分的危急。简直可以说是危如悬卵。 “见鬼的,朱大能,打出我的旗号。”胡忧大叫道。 “大人,打出你的将旗,安融人就是主攻你的。” 胡忧何尝不知道,打出将旗,就像是在黑暗中点灯一样,把自己暴露出来,戚上尘刚才就是那样死的。 胡忧咬牙道:“管不了这么多了,再不组织起有效的反击,咱们都得玩完。依令行事,把我的不死鸟战旗打出来” , 章节目录 第二卷 崭露头角 095章 置之死地 095章置之死地 黑色镶金丝边的不死鸟战旗在战场上升起,瞬间引起了两方士兵的注意。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安融士兵看到这战旗眼睛都红了起来,很多人毫不犹豫的就甩开打得正酣的对手,转身扑向那面不死鸟战旗。三王子林正风遇刺重伤的消息,他们可是全都是知道的。此次出兵,皇室已经正式下达了悬赏令,凡能杀死不死鸟胡忧者,无论身份,赐封安融勇士称号,赏金币一万,良田百亩,女奴百名。士兵拼死打仗为了什么,不就是为名利好日子吗?什么国家社稷,他们可不管那些。现在好日子就在眼前,那还不拼命? 胡忧可不知道,他现在在安融人的眼里,已经变成了封号,赏金,良田,女奴,他只知道,这不死鸟战旗一经打出,安融人就像吃错了药一样,疯狂的向这边冲过来。 “马拉戈壁的,老子也就是一个督将,他们用不着跟吃了伟哥一样兴奋吧。砍戚上尘那个镇守的时候,也不见他们这们疯狂。” “大人,别说了,快走。”朱大能大叫道。这什么人呀,神经那么大条,敌人都杀了来,他居然还有心情在这里感慨。 胡忧这下也反应过来,现在不是玩的时候,赶紧下令道:“哦哦,我知道。朱大能,打旗语,让所有士兵退守树林,依树林之利,阻击安融人。” 其实胡忧自己也没有注意到,他对于战场的适应能力,已经习惯很多了。如果不是心情放松,他怎么可能有心情说那样的话。 “是,大人。”朱大能挥动着大旗,打出胡忧的命令。 曼陀罗的士兵看到了旗令,总算是知道了应该怎么做。边抵抗着安融人的进攻,边往树林移动。 一阵混乱,胡忧终于带着五千余人,钻进了树林里。开战之初,谁也不会想到,才短短几天功夫,一万多军队,就死伤过半,连镇守都死掉了。 安融人还在进攻,面对这近两万安融骑兵,曼陀罗人一个个心里都在打鼓。说不准自己什么时候,就会成为倒在阵前的那个。 胡忧选择的这个地方,是一个坡地,马要冲上来,不是那么容易,勉强的可以算得上一个山头阵地吧。 马里兵书有云:“凡战,所谓守者,知己者也。知己有未可胜之理,我且固守,待敌可破之时,则出兵以攻之,无有不胜。法曰:知不可胜,则守。” 知道自己不能取胜,还拼命要想胜,那是傻子的行为。胡忧现在的思想就只有一个固守待援。 胡忧知道,第五路军主力就在他们的身后,大约在二十里之外,陈一迟城守的手里,还有四万军队。只要能顶到陈一迟的大军到来,他们不但没事,而且还可以反过来,吃掉安融人这两万人马。 战争中的防守,可不是怕死的行为,这是出于对形势的了解,知道自己的力量一时不能战胜对方,就应当固守,等到有了打败对方的时机,再出兵进攻,这是兵书里说的非常清楚的,胡忧也记得很清楚。也许是江湖天性使然,他对于怎么样保命,总是很有心得。 只不过,胡忧这次把宝压在了那个叫陈一迟的城守身上。陈一迟,只听这个名字,啧啧,似乎就不那么吉利呀。 “大人,我们的箭矢消耗太快,现在已经快用光了。”在前面指挥弓箭兵的朱大能回来报告道。 说是弓箭兵,事实上,也不过是配备了弓箭的士兵而已。他们的战力,比起真正的弓箭兵,那还是差远了。至少真正的弓箭兵配箭就要比他们多得多。 胡忧不用看,就能知道前面的战况。那些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从来就没有断过。这样的防守做起来有多困难,可想而知。 “援兵到了没有。”胡忧皱着眉问道。现在他们全靠着箭矢顶着安融人的进攻,箭矢一但告馨,他们将会更加的被动。 朱大能摇头道:“已经派出了三波人突围报信了,可是现在还是没见有什么动静。” 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道:“咱们不能把命交到别人的手里,必须尽快的想个办法才行。 哈里森,第二防线准备得怎么样了。” 哈里森回道:“已经差不多了,我们设了绊马索和伏击队,现在正在加紧挖陷阱。相信可以顶一阵。” “嗯,朱大能,你先回去,箭矢射完了之后,马上带人退守第二防线。哈里森,你也要加快速度,第一防线顶不了多久,我们的时间不多。” “是”朱大能和哈里森领命而去。 胡忧的临战指挥不可谓不正确,只不过安融人的进攻,太过犀利,两道防线,最多也就顶一个小时,就被安融人给破掉了。胡忧此时真是心急如焚,没了办法。最可恨的是军中已经开始出现逃兵了。再这样下去,他这五千人马,用不了多久,就全都要死光光。 “胡忧,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说话的是红叶,正在想办法的胡忧也没有注意到她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红叶,你跑到这里了干什么。不是让你到后方去吗?”杜啸天有些皱眉道。他现在已经够烦的了,脾气可不太好。 红叶看胡忧的语气很严厉,不但没有生气,心里反而一暖,她知道胡忧是怕她伤着。 “胡忧,你先别急,打仗一定要冷静,这是第一要素。”红叶平静的说道。她打小生于军家,在这方面,可要比胡忧见得多。 “嗯” 红叶的话,让胡忧的心情顿时安静了一些。红叶说得没错,急是想不到办法的。 长出了一口气,胡忧缓合道:“这边的情况很危险,你还是先到后面去吧。这里交给男人就行。” 红叶噘噘嘴道:“你可不要看不起女人。西门玉凤元帅不就是女人吗,你难道还敢让她躲到后面去? 再说了,我是来电】脑访}最快】给你出主意的” “出主意?”胡忧愣了一下,马上一拍脑袋道:“该死的,我怎么把你这个女军师给忘记了。你有什么好办法,快告诉我。” 红叶有些犹豫道:“我可当不起什么女军师,我也是刚才结合了这里的地势,临时想出来的。也不知道能不能行。你听了就当个参考好了。” 胡忧急道:“好好,我知道,你快说吧。” 红叶整理了一下思路道:“不知你注意到了没有,现在安融军马虽然强盛,但是我们占了地利,他们的骑兵,暂时是攻不上来的。现在我军士兵之所以节节败退,是心中怀疑是否能取胜,他们没有一颗取胜之心,所以不肯奋力作战,出现逃兵,也是因为这样。” 胡忧定心一想,情况果然是这样。虽然现在安融人有两万兵马,自己这边只有五千人,兵力对比是四比一。不过因为自己一开始就选择了坡地,使得安融人的骑兵起不了什么作用。而且这里的地势,也不可能让两万士兵同时进攻,所以此时看似危险,实则一时半会,安融人还攻不上来。 想到这里,胡忧的心不由又多定了一分。原来自己这一边,还是有优势的,只是一时没有看到而已。看来自己打仗的经历还是太少了,只是本能的判断出对自己有利的地势,确并没有好好的加以利用。 胡忧同意道:“你说得不错,只要士兵们都能够全力的抵抗,安融人想要打败我们,一时半会,还是做不到的。可是怎么能让士兵们全都拼死杀敌呢?” 这是一个很要命的问题。胡忧自信,只要多给他一些时间,让他训练这些士兵,他就可以评自己的手段,为这些士兵全都听他的。就像是当初的第三纵队那样。可是现在,敌人显然不打算给他这个时间。 红叶两眼一寒,吐出两个字:“死战” 胡忧全身一震道:“怎么死战。” 红叶回道:“山后大约一公里处,有一个山谷,山谷四面环山,只有一个出口。我们只要把部队带入山谷里,然后告诉士兵们,全军已经处于必死的境地,不打胜仗就没有生路。” 巾帼不让须眉! 这是胡忧此时的闪过心里的念头。这个女人,真够恨的。居然敢想出这样的计策。主动把五千士兵,放入绝境,就算是男人,也不敢想出这么大胆的战略吧。 可是仔细想想,红叶这个计策确实有可行之处。士兵们没了退路,也就不再想着逃跑了。不拼命肯定是个死,拼命说不定还有一条活路,也只有这样,才能让士兵们瞬间凝聚起来,大家绑在一起,才有可能撑到援军到来。 好一个置之死地而后生。 红叶说完这些之后,就不再开口。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这个决定必须要由胡忧来做。她相信她选则的男人,肯定做出最正确决定的。 胡忧脸色阴晴不定的考虑着成败得失,猛的一咬牙道:“马拉戈壁的,奶奶的。” 话很粗俗,但是说出此话的胡忧,此时全身上下,却散发出一股让红叶为之迷醉的霸气。红叶知道,自己的选择并没有错。这样的胡忧,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他有一赌生死的勇气 敢对自己狠的人,同样也敢对别人狠。别看胡忧出生江湖,整天过的是坑蒙拐骗,偷鸡摸狗的勾当,但是在他的心中,是有一股子狠劲的。这一点,从他敢断骨重接就可以看出来,他有光棍的狠劲。 心中有了定计,胡忧就不再犹豫,马上把两个助手朱大能和哈里森叫过来,重新制定作战计划,尽可能的以最小的代价,退兵山谷,拼死抵抗。 当胡忧说完自己的计划之后,朱大能和哈里森的眼里,全都射出了不可思议的目光。朱大能还好一些,毕竟跟在胡忧的身边有些日子了,对胡忧经常会出怪招,有一定的免疫力。哈里森的震撼最大,他当兵这会久,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疯狂的战略。 哈里森的眼里,渐渐的射出一种疯狂之色。“一把押五千条人命,这个督将大人,有点意思啊!也许跟着他,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十里外,第五路军大帐。 陈一迟高坐于帅位,看着手底下四个镇守和一众高级将领。就在刚才,他们收到了先锋军戚上尘部遭遇安融人袭击的消息,现在正在开会讨论这个出兵的问题。 陈一迟看着众人道:“各位将军,有什么看法,大可以说出来,咱们好好讨论一下。” 一位来自红fen军团的女镇守特丽莎站出来道:“城守大人,现在不是我们讨论的时候,前方友军正在苦战,我们应该马上出兵去救援才是。” 特丽莎的话音刚落,另一个来自皇家骑兵团的镇守克林斯曼道:“我不同意特丽莎小姐的看法,戚上尘前车有鉴,这次袭击,说不定是争对我军的一个诡计。我们应该小心为是,决不能冒进。” 特丽莎对这个克林斯曼一向没有什么好感,这个人仗着自己是皇家骑兵团的人,经常带人到红fen军团来找事,调戏军中的女兵。现在对他的印象就更差了。 特丽莎当即怒道:“克林斯曼,那么以你的意思,我们就这么坐视不里?” 陈一迟看两人话风不对,赶紧插嘴道:“特丽莎镇守此言差矣了。我们这不是正在商量着出兵的事嘛。克林斯曼镇守说得也不错,现在我们身在敌国,一切还是小心为上” 无名山谷。守在谷前的士兵,一个个疯狂的抵抗放安融人的进攻,弓箭早已经用完了,他们现在用的是刀,长枪,拳头,甚至是牙齿。谁都知道,现在已经到了最后的生死关头,一但让安融人冲进来,他们全都得玩完,谁都活不了。 此时他们可不是为什么帝国打仗,刚才胡忧督将已经说了,这是为生存而战。顶住能活,顶不住,就是一个死。大家不抱成一团,都他的得死在这个异乡的无名山谷里。 没有人想死,所以大家都在拼命。现在没有什么军团之分,有的,是一群不想死的人。用拼命的办法来活下来,听起来很可笑,可这却是唯一有可能活下来的办法。 胡忧狠狠的给自己灌了口水,一口唾沫吐在地上。从安融人来袭开始,这仗打到现在,已经近三个小时了。第五路军主力,距离身后不过二十公里,三个小时就算是爬也爬到了,可是援兵依然没有到。这怎么能让胡忧不骂娘。 看着已经疲惫不堪的士兵,胡忧紧了紧手中带血的白蜡枪。红叶选的这个山谷,地理条件非常的好。谷口还不到二十米宽,跟本展不开大部队,这为防守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可就算是这样,他们现在剩下的士兵,也已经不到四千了。一千多名士兵,长眠于此。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更生生的让二十米宽的谷口,缩小了一半。 看了眼那些蜂拥而上的士兵,胡忧知道,安融人的进攻,又开始了。这些该死的安融人,他们这哪是打仗,他们是在玩命 甩了甩有些发酸的手臂,胡忧再次架起了换日弓,三个小时激烈战斗,他已经记不得自己点杀了多少安融人的将官,他只知道,还有更多的将官,等着他去点杀。 胡忧在观察敌情的时候,士兵们的目光,却落在了他的身上,这个唯一还有箭矢的人。士兵们是轮换着把守谷口的,每一轮死守半个小时,然后退下休息,换另一波上。可是士兵们确都知道,这里有三个人,从来不轮换,其中之一的,就是那个拿着弓箭的男人。 是的,男人。此时士兵们更愿意这样在心里称呼他。因为他跟本就不像是一个督将,哪有督将亲自顶在最前面,一箭箭射杀敌军将领的。说起来,他的箭法真好,每一箭出,都必定有人倒下。如果不是他不间断的射杀安融人的小队长,中队长,甚至大队长,造成安融人的指挥混乱,他们也许顶不了这么久。 不死鸟吗?也许跟着他,真能不死 “大人,要不你休息一下,让我来替你顶一会。”朱大能对胡忧说道。胡忧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他能看得出来,胡忧的体力消耗非常大,他拿弓的手,都在颤抖着。 胡忧哈哈一笑道:“休息?安融人可不想让咱们休息,看看,这不又上来了。” ?#~@ 章节目录 第96章 地狱?十八层! “哗哗哗........” 安融人的箭矢,如雨点般的射过来,压得曼陀罗士兵一个个全爬进泥里。有机警的士兵,边躲还还伸手出来抓那些掉落在四围的箭矢,缩着脑袋,再把箭矢给安融人射回去。 胡忧背靠在一块石头后,大口喘着气。安融人这次的进攻,要比上次来得更猛一些。这一阵箭雨,压得大伙都喘不过气来。 山谷的仗打得现在,胡忧在心里计算过,安融人的伤亡,至少也过三千了,可是安融人却依然没有放弃的意思。 胡忧直到现在还弄不懂这些安融人,为什么要冒着随时被援军操了后路的危险,在这不利于大军团和骑兵作战的地方,拼死进攻。难道吃掉他们这五千人,对安融人来说,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胡忧哪里知道,如果不是他在这里,安融人早就撤兵了。在安融人看来,弄死胡忧,比弄死西门玉凤还要来得迫切,还要更有价值。这次的进攻,整整打了半个小时,可安融人却没有撤退的意思,还在一个接一个的往前冲。部队的损失非常大,朱大能已经按胡忧的命令,把后面两个梯队,都调上来了。之前那个梯队能活着下去了,不过区区百人,而且大部分都带着伤。 肉搏战可是要比热武器战残酷得太多了,打到现在,很多士兵的兵器都都断了。尽管撤下去的士兵,全都把武器留在了阵地上,可是很多士兵用以和安融人拼命的刀枪,都是断刀。有些枪,不过只剩下个枪头,还死死的被士兵抓在手上。 至于那肠肠肚肚,血肉模糊,还是不要多看的好。弄个没有上过战场的人来,吐都把他吐死了,跟本不用等安融人来杀。那个惨呀,别提了,随手抓把泥,都能拧出血水来。 安融人又一次气势汹汹地涌了上来,这次他们居然推出来一辆霹雳车。这可是用来攻城的重武器备。一块巨石从天而降,那呼呼的风声,飞溅的尘土,将迅速卧倒在壕沟中的士兵,盖成了一个个土人。“呸”胡忧拍拍有些发懵的脑袋,吐出嘴里的泥土:“马拉戈壁的,这些安融人,太不讲理了,居然连霹雳车都用上了。他当我这里是城墙啊。” 胡忧边骂着,边后悔,刚才进树林的时候,跑得太快了。居然忘记了把这些辎重给毁掉,现在让安融人反拿过来攻击自己。经验不足,经验不足呀。 还好前锋营中也就只有这么一辆霹雳车,要是多来几辆,那可有得受的。鲁游这玩艺,能够在战场上威风几十年,直到现在,还是攻城的重要武器,那威力可不是开玩笑的。小心的探出头,安融人正推着霹雳车向这逼近。看来他们是想推近一些,调整角度,再来几火狠的。 这样下去可不行,必须得把那辆霹雳车给毁了,不然这山谷没法守。这玩艺虽然原理简直,那威力可是一点都不简单。大颗大颗的石头经过它投射出来,那是碰着就死,擦着就伤,谁受得了呀。 胡忧心想着大叫道。“朱大能。” “是,大人。”朱大能满头泥灰的跑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指着霹雳车道:“看到那个家伙了吗,想办法把它给我毁了。” 霹雳车四周都有安融人守着,想要冲上去,把它毁掉,那可不是容易的事。绝对的九死一生。 朱大能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没有半点犹豫的说道:“是,大人。我马上带人去干掉他。” “不,还是我去,做这种事,我有经验,这都已经准备好了。”插话的是哈里森。他的腰间绑着两个大皮囊,那里面不是水,装的全是火油。 胡忧知道在这方面,哈里森绝对要比朱大能要更适合。他深深的看了哈里森一眼,道:“小心点,我要你活着回来。” 哈里森淡然一笑道:“督将大人,你放心,我从来没想过要把命扔在这里。” 仗打到这个份上,谁都在拼命。这时候跟本没有时间想什么怕死不怕死的,不毁掉那辆霹雳车,这一谷子的人,全都得死。 哈里森一声高喊,顿时有百十号人,跟在他的身后,冲了出去。 “掩护友军,杀”胡忧大叫道。 安融人箭雨送来不少的箭矢,曼陀罗人也顾不得还在四处乱飞的箭矢了,一个个不要命似的,捡到箭矢马上就射出去。 “轰”又是一块大石头砸下来,几个躲闪不急的士兵,顿时成了肉饼。 石头落下的地方,离胡忧不过两米远。差点被砸死的胡忧,顿时就火了,把换日弓往身上一背,抓起白蜡枪大叫一声‘杀’,就冲了出去。 大能一转头,看到胡忧冲了出去,赶紧抓了把砍刀追上去。 曼陀罗士兵此时已经被打红眼了,看督将都冲了出去,也不管那么多了。一个个哇哇叫的也跟着冲锋。 五十米 二十米 十米 五米 曼陀罗人在胡忧的带领之下,居然向安融人发起了反冲锋。 忽然,山谷里传出了‘嗵嗵’的战鼓声,是红叶亲自擂起了战鼓。世界猛的静了下来,又瞬间变得更加的喧嚣。山谷里的曼陀罗士兵,无论男女,只要还能站起来的,全都哇哇叫着,在阵阵战鼓声的伴随之下,往安融人扑了上去。有些人,甚至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安融人慌了,他们的脑海之中,想起了老人讲过的故事。曼陀罗士兵是有着光荣传统的,他们一但拼起命来,比谁都狠。 胡忧是冲进了敌阵,才知道自己热血上脑,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不过此时他并不后悔。虽然他一直以来,都喜欢用在江湖上学到的那套东西,做他的生人准则,但是他毕竟是一个二十郎当岁的年轻人,他有着和普通年轻人一样的血性。那几米之外的血肉模糊,激发起了他一直隐藏着的血性,让他得以放纵一回。 紧了紧手中的白蜡枪,胡忧狂喝一声,冲进了敌军之中。白蜡枪特有的枪颤,引得枪头上下翻飞,由如寒星点点,暗夜星光,这正是那招来自太史公故事书里的枪法——青龙献爪。 青龙献爪,枪如游龙。这还是胡忧苦练这招这么久,第一次真正的在战场上使用。而且还是在这种混战之中。 平时练习的时候,胡忧一般都会给自己幻想出一个假设的对手。直到冲进这乱军之中,他才发现,原来这个青龙献爪,非常适合混战。 胡忧舞动着手中的白蜡枪,看似漫无目的,事实上却是经过计算的在乱军之中游走。他心里很清楚,以他这一枪之力,杀不了几个安融人,他的目的也不是杀人,而是尽可能的打乱安融人的阵形,让他们乱成一片。收割生命的活,让跟在后面冲上来的兄弟来完成就好了。 四方八面安融军兵,潮水般涌至。安融人虽然都很想杀胡忧立功,但是他们并不认识胡忧,不过他们认识胡忧身上的督将军服。能杀掉敌人一个督将,那可是一大军功。安融军是最重军功的,一切的荣华,都与军功相关联。所以胡忧的出现,就像是在狼群之中,扔进了一块肉,顿时成为了安融人眼中的美味。 胡忧很快就发现了安融人欲杀他之心,这话说来可笑,打仗谁不想杀了对方。不过胡忧的感受并不一样,只从那些疯狂扑上来的安融士兵眼神里,胡忧就知道,在安融人的眼里,他和普通的士兵是不一样的。准确的来说,是价值不一样。 经过几次简单的试探之后,胡忧更是确定了这一点,他开始在安融人和曼陀罗人之间乱窜,经他这么一搅,战场更乱了。胡忧在四处乱跑,安融人后面紧追,而曼陀罗士兵又夹在其中。 双方士兵是边跑,边追,边相互砍杀,没有任何的阵形,列队也全冲散了,完全都是各自为战。 这一带的山谷道都不是很宽,也就三四十米左右,安融人的人数优势,在这里体现得并不明显。曼陀罗士兵之前就已经被安融人打红了眼,此时又在胡忧的身先士卒之下,更是激起了一股拼死的斗志。渐渐的,反而在这混战之中,取得了一些局部的优势。 要说胡忧这家伙,真是一个坏胚子。他似乎觉得场面还不够乱,居然开始四处放火。这片地区,平时没什么人经过,四处的枯枝干草相当多。胡忧很轻易的就弄得四处着火,黑烟直冒。 奴营在平时训练的时候,有练习过遇到烟火的情况,一个个都很机紧的按着平时的训练,找东西捂住口鼻。其他的曼陀罗士兵虽然没有学过这些,但是在周围奴营士兵的提点之下,也大多做了一些防护工作。 可是安融人不会呀,也没人教他们之些。除了一些机紧点的,学着曼陀罗人捂住口鼻,大部份安融人跟本不拿这当回事。 要不说胡忧坏呢,这家伙看安融人不注意烟的问题,脑子一动,就开始往外冒坏水。他边跑着,边暗中把藏在戒指里的龙延香,羊角叶之类的药物,扔进火里。可巧,这山谷里的植物之中,有一种叫洋金花的金色小花,也具有性质。算是无意中帮了胡忧一把。 这些东西,全都是迷香之类的药物,被火烧着了之后,散发出大量的迷烟。虽然药不够多,药效也有限,燃烧产生的烟气,还不足以让没有护住口鼻的安融人产生生理反应或失去神志。可是这种迷烟闻多了,那还能不受些影响?特别是在这种大家你死我活拼命的时候。一个微微的分神,就足以把命丢掉。 于是乎,安融人开始出始了奇怪的现象,很多人打着打着,突然会有瞬间的愣神。一开始,曼陀罗人还没有留意到,但是慢慢的,他们就发现了。 最先发现这种问题的,是胡忧的奴营士兵。在尝到甜头之后,他们更是留意这方面的机会。一但安融人现出这种现像,他们手里的刀枪,马上向安融人死命招呼。很多安融人到死也没有弄明白,他们的脑子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之类的场景,只是瞬间的眩晕,然后就把命给丢了。借着迷烟的帮助,曼陀罗人的优势变得更加的明显。很多安融人在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就被曼陀罗给砍了。死了的,那也没什么好说的,死了就死了。可是那些有过类似经历却没死的安融士兵,却开始慌了起来。特别是一些比较信鬼神的安融士兵,更是开始乱叫。 不安,惶惑,恐慌,久攻不去失去信心的情绪,开始在安融士兵之中传播,始得安融士兵的斗志,低落了下来。 就在这个时候,哈里森那边也得手了,霹雳车被他成功的点燃。一颗已经装在霹雳车上的巨石,突然反身砸进了安融人的后队之中。安融人的恐慌更大了。不知道是谁带头往后跑,引起了安融人的溃退。 正所谓兵败如山倒,在战场上,失掉气势是非常可怕的。安融军官拼命的阻止,可依然没有办法让士兵从拾信心。 “杀” 胡忧看准了这个机会,握枪在手,怒喝一声,居然追杀起尾队的安融人来。 溃势已现的安融人,已经无心恋战,只想着赶快逃命。跟本就不管此时他们在人数之上,还占着绝对的优势,丢盔弃甲,只顾埋头跑。甚至不知道有时候追在他们身后的人,比他们还弱,人数还要少。 特丽莎帅部赶到的时候,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不是说安融人发起进攻,友军岌岌可危吗?怎么现在被追着打的,反而是人数众多的安融人。 特丽莎一开始,还以为这是安融人的疑兵之计,后来她发现安融人是溃退,马上下令发起进攻,痛打落水狗。 有了特丽莎这一万生力军的加入,安融人的灾难这下算是真正的来了。 特丽莎属红fen军团,她的手下,有近一半的士兵,都是女兵。五大军团之中,也唯有红fen军的女兵比重会如此大。 其实红fen军团,之所以女兵的比重很大,有三个重要的因素。第一,是因为她们的军团长西门玉凤是女人。第二是因为红fen军团所处的南方,男人相对较少,大多被巴伦西亚弄去修皇城帝陵去了。三是因为红fen军团对女兵的待遇,是五大军团里最好了,又很乐意招收女兵。 红fen军团是五大军团里,唯一有女兵做为主战部队的军团。这里的女人,可不像其他军团那样,多半是招进来,让长官亵玩或是做医护兵的。她们可是真上战场,真砍人,和男兵没有什么分别。 其实在天风大陆上,男人与女人的分别并不是很大。这里是力量,来源于这里特有的灵气。吸收灵气越多的人,也就会越强。这种吸收灵气的能力,并不分什么男女性别,每一个个体,都是的。 当然了,这也讲究一种先天后天的关系。这就和吃饭一样,不是你吃的多,就一定能成为举重冠军的。能吸收更多灵气的人,只能说他的天赋要更好,身体素质更强。但是想不流汗下苦功,就能怎么怎么样,那是做梦。 胡忧也是得到血斧,感受到了天风大陆这种特有的灵气,才知道为什么人人都说,红fen军团的战力非常强。 其实只是动动脑子,就能够明白,西门玉凤在这里面,占了一个优势。相对于男人当兵有五大军团,或是地方守备部队,很多种部队选择来说,曼陀罗帝国的女人想当兵的,大多都会首先进入红fen军团。而越是强势的女人,就越想要进入红fen军团。而红fen军团有这么多的女人,会不吸引优秀的男人来吗?所以在兵源上,西门玉凤的兵源素质,本身就要高过其他军团。 只要再操练得当,红fen军团的战力,还会差吗?别忘记了,红fen军团还有西门玉凤这么一个人物。巴伦西亚在秘密撤出帝都的时候,哪也没去,直接跑到红fen军团的凤凰城,难道还不能说明原因? 听到号角和战鼓声摇天撼地的传来,胡忧先是一惊,接着就是狂喜。他祖母的,这援军终于来了。 “进攻,给我杀” 胡忧舞动着手里的白蜡枪,疯狂的叫着。这是他打得最爽的一次反攻了。他感觉自己的身上,像脱胎换骨一样,全身的精气神,都达至最巅峰。这被安融人逼着破釜沉舟的一仗,让他得到了快速的成长。 在胡忧、特丽莎的两面进行攻之下,安融人如同老鼠,四处乱蹿,恐慌而可怜,和之前的气势汹汹对比,何其鲜明。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97章 女诸葛 一场遭遇战,打散安融人两万骑兵,胡忧这一下,算是在第五路军里,一举成了名。这是一支混成部队,不管你以前在军团里,有着怎么样的光环,来到这里,不能做出一点成绩,是没有人会理你的,也没有人知道你是谁。 胡忧很幸运的在刚刚进入安融之初,就以这么一场遭遇战,打响了自己的名头,在第五路军之中,有了一定的名声。 当然了,这份功劳,更多的,应该归功于红叶。要不是红叶的当头棒喝,胡忧也不可能想出以破釜沉舟的战法,把部队置之死地而后生。 先锋军统领戚上尘阵亡,第五部队最紧要的是另选一个先锋将。在特丽莎的保荐之下,胡忧很顺利的成为了第五队部的先锋军统领。 要说顺利,其实也不太顺利。因为按战前的军力等级部署,先锋军为一万人,统领为镇守级军官。而胡忧现在只是督将,在级别上,差了两级。所以不管特丽莎如何进言,第五部队统领陈一迟,都不同意调拨给胡忧一万人。 最后经过第五部队军部讨论决定,在现有先锋军的基础上,加以一定的调整,总兵力最后定在五千人。 就这样,胡忧就成为了五千先锋军的统领。这里面,其实有派系之争的问题,不过胡忧没有往心里去,这样的事,他见过太多了,不足为怪。 虽然五千人,在五路先锋军之中,兵力是最少的,但是胡忧却已经很满意了。他情愿当这五千人的先锋统领,也不愿意伺候一个上司,坐在他的头顶上。不管那个上司是有能力,还是草包,又或能带来先锋军的人员补充。 胡忧掌管先锋军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发布了一个战争思想。这是他结合自己在军校时学习到的东西,和他的江湖经验弄出来的。大体包括几点: 第一、部队扎营之时,必须筑墙挖壕,扎营之地要顶上宽平、背山面水、柴水方便,扎营阵形应成两个三角形的合体,一营要开两门,前门正大,后门隐僻。 第二、行军之时,求稳忌迅,规定日行40里,少者20~30里,行军时七成兵力备战,三成负责辎重行装,行军时要大量派出小分队探路,尾队也必须戒备。 第三、行军前,必须提前察看地形,要做到小径小溪、一丘一壑,都要细细察明,并绘图呈上。 这所有的一切,都讲究一个稳字,以避免偷袭之事,再次发生。按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行进计划,可是这个计划,却给胡忧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陈一迟那边又来公函了。”军帐里,红叶一脸苦笑的看着胡忧。这已经是连日来的第三封公函了。 “又是让我们加速行军的?”胡忧把头从地图上抬起来,这是情报部刚刚送来的军图,上面标注着明日行军的地理情况。 “很显然。”红叶抬抬手道。遭遇战之后,红叶被胡忧调到身边,封为军师。 督将已经可以自组帐府,胡忧有这样的权力这么做。虽然这在外人看来,有点以权谋私的性质,但是胡忧并不在乎。在军中,这样的事很平常,上司不会管,下面的人管不了。 再说了,在某些军事方面,红叶的能力,确实要高过胡忧。胡忧并不觉得请教一个女人军事上的事,有什么问题。 胡忧愤愤道:“这个陈一迟,真是混蛋。难道他不知道,这里是安融人的地盘吗?一步走错,满盘皆输的道理他都不懂吗?” 红叶起身来到胡忧的身边,伸出纤纤玉手,帮着胡忧柔按着肩膀道:“以陈一迟的军事能力,他怎么会不知道。只不过从其他部队传来的消息,现在第五部队的行进,已经是最慢的了。无论谁坐在他那位置上,都会这样做的。” 胡忧郁闷道:“可是我们的情况,和其它部队并不一样,从我们的情报显视,这片区域,是安融人最为看重的地方。发生大规模战争的机会,非常高。 这些情况,我们不是已经上报军部队了吗。这个陈一迟为什么还要不停的催。” 红叶柔柔的说道:“我想这个答案,你心里早已经清楚了。” 红叶就是这么一个外柔内钢的人,从外表上,你很难看出来,她敢想出那种以五千余人对战两万安融人,置之死地而求生的战法。 杜啸天叹了口气道:“我知道,是因为他不信任我。我们暴风雪军团这次对战安融,打得太窝囊,也是一方面的原因。” 胡忧换了口气,接着说道:“其实最重要的是我们找不到安融人有大兵力在附近的证据,要是我们能找到这些,他们也就没有话说了。” 红叶安慰道:“这里毕竟是安融人的地盘,在他国作战,情报严重不对等,是很正常的事。你也不用为此事太过自责。至少我是相信你的判断的。 以安融人的性格,不可能眼睁睁的看着我们大军压进,他们肯定会有所动作,现在其它四路军都没有遭遇到安融人像样的抵抗,我们第五路遇上这种情况的几率相当高。” “嗯”胡忧点点头,然后苦笑道:“可是我们现在必须加快行进的速度,不然我这个先锋将,弄不好,就会被陈一迟给撤下来。 说起来,我还是比较希望由特丽莎来领军,她的能力,比陈一迟要高多了。” 第二天,胡忧迫于压力,只能下令部队加速前进。他此时还不知道,他和红叶所判断的安融部队,早就已经在远处看着他们了。 林正南,安融二皇子。和老三林正风和老大林正阳俊美一样,林正南的长像,也算是挺俊的,只不过,他的长像偏柔,看起来不是那么阳光。 事实上,出生皇家的人,长成歪瓜裂枣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是他们那个国人的省美能力与其他国家的人差别太大,以丑为荣。不然这么一代代的传承下来,王子公主长得能吓死人的,还真不那么可能。毕竟一国的美女,都让皇家先选了。 人说像由心生,林正南的性格就和长的长像一样,属于阴柔类,更确切的说,应该是属于阴狠类的。在他的心里,没有多少亲情,虽然他这次主动出战,名义上打的旗号,是为三皇子林正风报一箭之仇。事实上,在他的内心里,恨不得林正风早点死,那才好呢。 林正南在这片山区,已经埋伏好几天了。这个地方叫做马鞍山。马鞍山山高林密,是安融境内,最高的山之一。藏十万人,跟本一点问题都没有。 林正南早就收到消息,这次曼陀罗人出动了三十五万大军,进攻安融,以报复安融入侵青州。他更知道,那个射了林正风一箭的胡忧,就在这第五路军,而且还是充当先锋将。但是当胡忧的部队过去的时候,他并没有发起进攻。因为区区一个胡忧,和他那五千人马,跟本不能满足林正南的胃口。他要一举把第五路军的五万人马,全都吃掉。他要证明给老皇帝林洪元看,他林正南要比林正风强得多。 阳光之下,林正南就这么远远的目送着胡忧的先锋军从眼皮子底下过去,没有下达任何的进攻命令,进管只要他一声令下,手下十万大军,马上可以杀出去,把胡忧这五千人,给一口吞了。 半天之后,终于,林正南等待的机会来了,手下的士兵来报,曼陀罗人的第五路军主力,已经进入到了马鞍山地界。 林正南对于这个消息,真是太喜过望,马上传令让士兵做好进攻准备。这里是安融人的地盘,他们自然对这里非常的熟悉,知道哪里可以躲人,进攻的时候,应该从哪个地方开始。 接到林正南的进攻命令之后,各部队就按着先前的部属,进入到战斗地点,等着陈一迟的大军将到,然后把他们连皮带肉,一口给吐了。 陈一迟大部队前进,也是有放游骑兵侦查四周动向的。不过那些个游骑兵跟本没有拿安融人当一回事,再加上前面的先锋部队,已经安全通过,所以他们跟本就没认真的查看。等他们发现安融人的时候,安融人早就磨好了刀子,等着他们了。 当陈一迟遭遇到安融人进攻的时候,整个脸都绿了。安融人已经杀了上来,他还没有明白过来,这些安融人从什么地方钻出来的,有多少兵力,是谁带队。这一切,他完全不知道。 非常仓促的应战,第五部队四万来自五大军团,分属不同作战序列的四万人,就这么着,跟十万安融人打在了一起。第五部队随军带着不少的重型攻防器械,都没有来得急展开,就和安融人干上了。 当然了,曼陀罗四万军队,也不是让人当菜吃的。首先红fen军团的战力就相当的不错,特丽莎是所有将官之中,最先反应过来的人,她的部队,也是最先有效抵抗安融人进攻的部队。 要说林正南为了隐蔽部队,选的这个地点也不是很好。山地作战,不利于马,所以也就不能进行骑兵冲击。红fen军团这一万部队顶住安融人第一拨进攻之后,战斗就开始变得焦灼起来。想要一时半会分出个胜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什么,主力部队受到安融人的进攻。”胡忧刚刚走进帐篷,就听到了手下士兵的报告。 情报是后队的士兵传来的,安融人发起进攻之初,有反应快的曼陀罗士兵,不管不顾的埋头就跑,直接追上了二十里外的胡忧先锋部队。 接到这么个消息,胡忧马上升帅帐,把手下将官全都叫了来。 “哈里森,你把查到的情报,给大家说一下。”胡忧阴沉着脸,做在主位上。安融人避过先锋军,直接进攻主力部队,显然是有备而来。换句话说,人家是不屑于打他们先锋军,不然他们全都得玩完。 虽然今天加快了部队的前进速度,可是派出去的游骑兵,居然没有能发现安融人的大军所在,这让胡忧的脸色,怎么能好看得了。 “是,大人。”哈里森上前一步道:“根据分析,安融人之前应该是藏在马鞍山一带,等我们先锋过去之后,才借机偷袭陈一迟城守的主力部队。” “别给我说这些没用的。”胡忧恼火道:“现在我对安融人从哪里出来,没有半点兴趣。我要知道安融人有多少人,他们的战力怎么样,主动部队能顶多久。” “大人,这方面的信息,我们现在还不清楚。派出去的探子,还没有回来。”哈里森回道:“现在唯一能确定的是安融人的兵力,绝对要倍数于我们,不然他们不敢直接找上主力部队。” 胡忧硬压上火气道:“那就是说,安融人在兵力上,肯定高于我们了?” 哈里森回道:“是的,大人。” 平静了一会,胡忧看向自己手下的这一众将官,问道:“依各位看,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别管安融人现在有多少人马,战场的情况怎么样,先锋军现在应该怎么做,才是重点的问题。 主力部队被攻击,先锋军回援,那是必须要做的事。可是先锋军只有五千人马,怎么个回援,什么时候回援,这就是一个问题了。 很快,胡忧手下的这些将官,就分成了两派。一方说应该马上回援,一方面说应该等等看,看视战况而定。 两派的人,那是各有自的道理,各有各的想法,吵来吵去,也没有一个确定的答案。但是这时候什么也不做的话,别说安融人会怎么样,头顶上的军法,就不会放过他们。可是,总不能领着五千士兵去送死吧。 胡忧一时之间,也想不出一个好主意,转看看向军师红叶。 “红叶,依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这一次,还是红叶第一次以胡忧军师的身份,出现在胡忧的军帐中,参与军事动行的商议。以往她医护兵队长的身份,是不能参与战前议事的。 经胡忧这么一问,将官们这才想起,军中有个新的女军师。虽然他们的从心里,并不服气红叶当军师,不过此时,他们还是希望红叶能说出一个好方法出来的。 红叶对胡忧这么当面问她的意见,感觉挺满意。这说明胡忧还是很重视她的。红叶是一个很淡薄名利的女人,要不然,以她的身份才能,也不会入伍这么多年,还只是一个小队长。她之所以帮胡忧,就是因为喜欢胡忧。为喜欢的男人,她可以做任何的事。 红叶从接到主力被攻击开始,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现在胡忧亲口问她,她才开口说道:“马鞍山一带的地形,并不合适大规模的骑兵做战,第五部队主力,有四万人马,只要顶住安融人的第一拨进攻,我想,就算是安融人倍数兵力,也不见得能很快的吃掉陈一迟城守的部队。” 听着红叶的分析,包括胡忧在内的所有人,都觉得说得有道理。都在等着红叶后面的话。 红叶环视了众人一眼,这才接着说道:“我们先锋军只有五千人马,此处距离战场,有二十里的距离,现在马上回援,在体力上,我们的消耗很大。” “军师的意思是,我们就在这边看着,不回援?”一个将官插话道。 红叶摇摇头道:“友军受到攻击,我们肯定是不能束手旁观的。但是我们应该怎么个援法,还得多多的思考才行。五千人马虽然不多,用好了,却可以收到不错的效果。” “红叶,你就直接把你的想法给说出来吧。”胡忧也有些急了,那边可正在打仗,每一分钟都在死人。红叶这种慢吞吞的说话方式,他有些受不了。 红叶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这才来到军图前,说道:“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这里是马鞍山,这边,则是现在的交战的战场。” 红叶在军团之上,一一指出现在各部队的地理位置,接着说道:“想必大家都已经发现了,现在我们的主力部队,如果想要突围出来,唯一的方向,就是我们这边。” 章节目录 第98章 防卫之花初开 o98章防卫之花初开想通了原地防卫比回援好之后,胡忧的脑子整个就活泛了起来,下令道:“来人,传我督将领,全军马上以大营为中心,加修环形工事。WWW.ZHUAJI.ORG” 与敌人交战,不管是在山地、森林、平原还是陆地,都必须占据高点。 占据了高点,可以利用地形和地势顺势向下出击,便于冲锋,阻敌。 占据高地,这是战场上交战的原则。 这些东西,在天风大陆的兵书里有,总结得并不是很具体。 但是在胡忧的思想里,这一点,却是很重要的。 所以当他看到兵书里提到这方面战例的时候,就非常留意这方面的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每次准备出去骗人的时候,都会让胡忧做很多的准备工作。 胡忧心里有自知之明,论到军事素养,他现在还比不了这个时代的名将,至少现在,他还达不到那些名将的高度。 别以为你比别人多见过了一些东西,就能事事都比别人强。 其实那些都是嘘的,怎么样在这战火纷飞的世界,生存下来,向着自己设定的目标,一步步走过去,越来越接近,才是实的。 在别的地方,暂时还比不了别人,那么多在别人不留意的地方,总节出可为自己的用的东西,也是一种越强者的方法。 “大人,你还记得陈大力吗?”在胡忧巡视攻事进度的时候,朱大能突然没由来的说了一句。 “陈大力,当然记得,他怎么了?”胡忧转头问道。 注意力都放在工事上的他,并有注意到这个名字代表着什么。 朱大能看胡忧还记得的陈大力,这才回道:“刚才荆无命告诉我,陈大力想见你。” 毕竟胡忧现在已经是督将了,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说见就见他的。 再说现在军情又这么紧急。 如果不是胡忧平时很好说话,朱大能也不敢随意的传这个话。 “陈大力要见我?”胡忧停下了脚步,有些疑惑的看向朱大能。 突然,胡忧一拍手道:“陈大力,太好了。 我怎么把他给忘记了。 让他来见我,不,不,马上带我去见他。” 朱大能提醒道:“大人,陈大力现在只是一个奴兵,你不须要亲自去见他的。 我去把他找来就好了。” 胡忧连连摇手道:“陈大力身上的伤还没好全,谁去见谁还不是一样。 快点,咱们时间不多了。” 胡忧到来的时候,陈大力吓了一跳。 他没有想到只是让荆无命想办法去带个话,胡忧直接就跑来了。 “督将大人。” 陈大力急急忙忙的,就要给胡忧行礼。 “军情紧急,不用多礼了。 陈大力,你要见我,是不是想说关于防卫的问题。” 胡忧开门见山的说道。 “啊”陈大力还没有回话,他身边的刘小三到先吃惊的叫了起来,瞪大着眼睛,看着胡忧。 一直跟在陈大力身边的刘小三,是唯一知道陈大力想见胡忧原因的人。 胡忧亲身过来,已经让刘小三很吃惊了,没想到胡忧还能一语道破陈大力的心思。 陈大力瞪了刘小三一眼,用带着敬佩的语气说道:“督将大人果然是料事如神。” “得了,别给我玩这些嘘的,对于这次阻击,你有什么想法,快说来听听。” 陈大力在那巴坡死守马里府的事,胡忧一直就忆深刻。 胡忧知道,陈大力不会无顾的想要见他,现在军情紧急,他也不想玩什么弯弯绕。 陈大力也是性情中人,要不然也不会不计后果的为老婆被辱一事,带人冲击马里府,弄得被贬为奴兵。 陈大力虽然从来没有当面对胡忧表达过,要什么誓死效忠之类的话,但是胡忧亲自为他治伤的事,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胡忧的那份情,他不会忘记。 “大人,你既然看得起说我的看法吧。 我认为大人现在所修的防卫工事有问题。” 陈大力此话一出,在场的几个人,脸上都有些变色。 这些工事,可都是胡忧亲自下令修的。 这第一句话,就说胡忧的工事有问题,换个小心眼的上司,直接就可能得丢命。 一个小小的奴兵,居然敢否定督将的决定,这胆子也太肥了吧。 “说下去。” 胡忧没有理会众人的反应,看着陈大力说道。 其实他之前在巡视的时候,也觉得什么地方似乎不那么妥,只是一直没有现具体的方面。 “大人,你请看。” 陈大力从怀里拿出一张简单的地图道:“这里是我们现在的位子。 我仔细的看过这里的地形,这一带,是一个低坡顶台的反扣碗地形。 大人现在修的环型工事,在正常的情况下,是正确的。” 说道这里,陈大力停了下来,看向胡忧问道:“大人,我可不可以知道,我们这次,将会面对多少安融人的进攻?”陈大力的这个问题,可是属于现在的机密。 在一般的情况下,敌我双方没有交战之前,上级是不会提前让士兵知道,敌我战术部属的。 就像是现在,如果告诉士兵,他们将要面临十万安融人的进攻,弄不好,军心都会不稳。 看过集结号的人都知道,谷子地摆明了就是被放弃的棋子。 这种事,如果让士兵知道了,怎么可能还有心阻击敌人。 名将曾经说道:士兵并不需要思想,不需要有自己的思考,他们只要知道,指挥官的命令是什么,就可以了。 有了思想的士兵,就不再是好兵。 “八万以上,只多不少。” 胡忧没有任何犹豫的说道。 胡忧比这个时候的将军,最大的一点不同就是不迂腐。 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 如果在这个时候,不告诉陈大力真实要面临的情况,那就说明他不信任陈大力,也就得不到陈大力的全力相助。 信任是需要相互的东西,你在不信任人家的同时,也就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信任。 当然,以胡忧的江湖经历,他不可能很轻意的去相信别人,但是他知道怎么让人家感觉到他的信任。 老江湖了,连这点做不到,那不是白混了。 “和我料想的一样。” 陈大力的眼睛,一下变得炙热起来。 军中的规矩他当然也是懂的,如果不是因为对胡忧有一颗感恩的心,他跟本不会想要去见胡忧。 “督将大人,你看。 这里是我们现在布置的环形工事,如果以安融人八万兵力计,我们的五千人马,将要受到的压力”陈大力边说着,边在那简易的地图上勾划,只几笔,胡忧就看出来的。 以现在环型工事的布置和兵力,跟本顶不住安融人的第一波进攻。 胡忧这一下,终于现之前心里那丝隐隐的不安,来自什么地方了。 陈大力说得没错,以平常的情况下,如果是兵力一比一,甚至是一比三,他的这个环型工事,都可以完全挡住安融人,让他们不得寸进。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兵力比达到十五,甚至是一比二十,那么这个工事在如此饱和的攻击之下,跟本顶不了多一会。 “以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胡忧问道。 看出问题不算本事,现在最后需要的是解决问题。 “工事上移,移到这块平镜面。” 陈大力在坡顶之上,重重的划了一个圈,自信的最后总结道:“放弃棱线部,把工事构筑在山坡平台上。 这样不但可以对进攻一方的动态一览无余,还可以用山坡的弧度,抵消敌人的冲击力,弥补我们兵力上的不足。” “好办法”胡忧只在脑中把陈大力所说的东西,转了一遍,马上就可以肯定,这个工事修筑办法,比他之前的那个好。 这里面,用的就是一个巧,只不过把工事的高度上提,完全放弃中下段阻击,就可以更好的利用环境因素为自己所用。 这就是细节决定成败呀。 胡忧当即抽出一支令箭:“陈大力,现在我命令你全权负责这次的工事修筑,你可以全权调动任何人配合。 哈里森,你跟着一起去。 有胆敢抗命者,就地阵法。” “是”“是”陈大力和哈里森离去之后,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出了口气。 如果不是来见陈大力,那么以之前的那个工事部署来阻击安融人,不说是全军覆没,至少手下这五千人马,能活下来的,绝对不会过三成。 这个决定,救了一船的人啊。 与此同时,第五路军主力,依然与安融进行着血战。 战斗呈焦灼态势,双方的人马损失都很厉害,可以说每一分钟,都有士兵倒下。 有些干脆就抱着一块死,到死也分不出谁是安融人,谁是曼陀罗人。 和胡忧、红叶料想的一样,第五部队主力,在强突后路不成的情况下,选择了向前进的策略。 这是一个很无奈的决定。 因为越往前,也就越深入安融国内,与元帅西门玉凤的中军,相隔也更远。 被安融人吃掉的机会,也就更多。 现在,就连最有战力的红fen军团特丽莎,也感觉到了前途的渺茫。 现在如果是她指挥,最多也只能下令尽可能梯队后撤,撤到哪算哪了。 现在谁都没有想到,走在最前面胡忧那五千人马,会变成他们的救命稻草。 不是没有人想起胡忧那支先锋部队。 可是四万人都被人家打成这样,胡忧那五千人,又能起得了多大的作用。 当不被人们寄以厚望的先锋军,变成希望的时候,会是一种怎么样的心情,没有亲身感受过的人,是永远猜不到那种心里的。 “冲”“冲”“冲上去,给我杀光那些曼陀罗人。” 林正南此时心情好得跟过年似的,大喊大叫,有些忘乎所以。 十万对四万,林正南现在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己方的士兵死多少,跟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 只要把这支曼陀罗部队干掉,那就是大攻一件。 趁着现在老三重伤,老大不得宠的大好机会,在老头子的脸前露脸,那对将来挣皇位,可是大大有利的。 远处沙尘滚滚,喊杀声越来越大,眼力好的,已经可以远远的看到一大堆边打边跑的人马。 安融人也真是打红眼了,居然硬生生的追着第五部队主力打了二十里路。 相比起那边的喧嚣,胡忧这边显得异常的冷清。 小风吹过,甚至让人感觉有些凉意。 胡忧第一次现,曼陀罗五大军团的军服,是那样的好看。 红,黄,白,绿,黑,就算是和安融人打混在了一起,也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来了,应该是我们表现的时候了。” 胡忧把嚼在嘴里的草跟狠狠的吐出去,拿起随身的换日弓。 好久没有开张了,今天看看能不能打到几条大鱼。 胡忧的五千士兵,此时全都是居高临下,从心里上,就有优势。 一个个心情写意的张着弓,搭着箭,等着敌人上门。 这样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很多士兵都在心里佩服胡忧,原来打仗还可以这么轻松的。 虽然之前挖工事的时候,一个个都累得不行,可是相比起下面被人追着打的兄弟,这里算是天堂了。 “是时候了,朱大能,擂鼓。 红叶,打旗语。” “咚”‘咚!‘“咚”寂静的山坡上,突然响起了战鼓声,一面黑色镶金边的不死鸟战旗,在山坡上升起。 “是不死鸟战旗,是胡忧大人的先锋军。 旗语是让我们往山坡上撤”“不死鸟不死,咱们有救了”“太好了。” “”特丽莎的脸上,顿时也现出了狂喜之色。 不过军事素质极高的她,马上就现如果这样一窝锋的往山坡上冲,部队的损失,会非常大。 陈一迟什么都不管的带人跑上山坡,她却不能学着陈一迟那样。 特丽莎虽然生为女儿身,但是却看不起像陈一迟那样的人。 “传命我红fen军团士兵,全力断后。” 特丽莎当即下令道。 红fen军团的回军反击,为其它的友军挣取到了后撤的机会。 林正南看着自己的攻击部队像潮水般的向山坡上冲击,顷刻又像退潮般地退下,在山坡上躺满了士兵的尸体。 恨得大骂。 “上,上,给我冲上去,给我把这个小小的山坡踩平了。” 由不得林正南不骂,这眼看着一场大胜,就那么一点点的越来越远,他是吃人的心都有了。 现在他非常的后悔,早知道这样,拼着提前暴露的危险,他也要挥军把胡忧的这五千人先锋军先弄死。 现在不单单是老三林正风恨胡忧,林正南绝对比他更有恨胡忧的理由。 这个该死的胡忧,他难道不知道,这场胜仗,很可能关系到安融大位的继承吗?很可惜,胡忧并不知道这里面还关系着这么多战争以外的事。 他现在正和黄金凤并肩和安融人拼命。 他本来可以在山坡上,拿着换日弓点将的,可是无意之中,却让他在断后的红fen军团之中,现了黄金凤的身影。 于是马上把军务暂时交给红叶指挥,亲自带着一千人马,杀将下来。 不冷静?是的,这一次,胡忧是做得不够冷静。 但是,这正是他的血性在燃烧。 胡忧一直以来,都当黄金凤是他的女人。 自己的女人有难,怎么可能在一边看着。 这样还算是男人吗?“金凤,你先撤上去,快”胡忧用手中的白蜡枪挡开砍向黄金凤的刀,大声的叫道。 “我不要你管。” 黄金凤并不领胡忧的情,手中双刀,毫不犹豫的砍翻一个想要从身后偷袭的安融人。 安融人在林正南的疯狂命令下,一个个叫嚣着的往前冲,一张张狰狞的脸孔,满是沉沉的所杀气。 在安融士兵的眼里,眼前这些曼陀罗人,跟本不是人。 他们是一个个铜板,一块块土地,砍倒他们,就能给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 至于自己会不会反被砍倒,他们没想那么多。 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存方式。 胡忧知道,黄金凤还在赌气。 这个醋娘子,直到现在,都还不肯原谅上次的事。 在战场上都还没有忘记这些事,黄金凤这醋劲还真是大得可怕。 一晃身子,一柄长枪擦身而过。 胡忧一脚踢翻那个扑上来的安融士兵,刚想要给他补一枪,黄金凤已经顺手削断了那人的脖子。 真够狠的。 胡忧不知道怎么的,感觉自己的脖子也凉凉的,心想着黄金凤要也给他来这么一下,那还真是要命了。 “金凤,咱别闹了,这里很危险。” 胡忧还在试图劝黄金凤。 黄金凤一瞪眼道:“谁跟你闹,特丽莎大人还没有下令撤退,我怎么可能先撤。 你走开点,别来管我。” 胡忧刚要说话,一柄长枪又狠狠的向他刺来,那是之前被胡忧捅了一枪的安融长枪兵。 战场上,耳听八方不太能做得到,因为太吵,但是眼观六路,拼了命也得做到,不然这小命就没有了。 更新更快 那个枪兵一动,胡忧马上就知道了。 不过这次胡忧却装做不知道,任着那枪扎过来,他动也不动。 他要赌一把,赌黄金凤对他的反应。 中文网 , 章节目录 第99章 醋娘子 “小心” “呛” 黄金凤左手刀架开刺向胡忧的枪,右手刀怒劈而出,猛烈的爆发力,把那安融士兵劈飞出去。WWW.ZHUAJI.ORG “你这个傻蛋,刚才差点没命,你知道吗”黄金凤非常生气的怒骂胡忧,在她看来,胡忧刚才的那个动作,真是太危险了。只差一点,那支枪,就会把胡忧扎个透心凉。 胡忧是一个很爱惜生命的人,他可不会随随便便的把自己放于险地。这一次,虽然是赌,但是他却有着必胜的把握。 自从在沼泽里与这个世界融合了之后,胡忧已经和这个世界的人一样,可是吸收天地灵气为自己所用。加之之前所学的那些技巧,虽然与别人还有一定的差别,但是这个距离,每天都在缩小。特别是连日经过几次大战之后。现在的他,比起之前的他,早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那个安融长枪兵,之前已经中了胡忧一枪,现在是强弩之末,跟本没有伤得了胡忧的可能。胡忧有信心可以在枪头临身的瞬间,躲开他的枪。他这么做,就是想试试黄金凤心中的对他爱意,是不是真的那么冷淡。 胡忧一直相信一句话,责之深,爱之切。黄金凤的恨意那么深,在她心里,肯定还是爱着自己的。 现在证明,胡忧是对的。从黄金凤着急的眼神,就能知道黄金凤对他,绝对还有情。 胡忧根本不去理会四周的环境,对着瞪眼的黄金凤笑道:“我就知道在你的心里,还是爱我的。” “你滚一边去,我没有空和你说这些。”黄金凤挥着手中的刀,左手刀在空中,划过一到美丽的弧,挡开一个从左边砍进来的长刀,一脚把那刀的主人给踢飞出去。 “你要我怎么样,才肯原谅我。”胡忧擦掉脸上的血渍。那个安融士兵真够惨的,被黄金凤一脚踢得直喷血。 对于这个问题,黄金凤没有回答。她的双刀,如劈风般,连着砍倒了三个安融人。一时之间,她和胡忧所站的地方,居然空出了一块空地。看来安融人也发现这个火辣的女人,不好惹。 这时候,特丽莎看其他的部队已经撤得差不多了,也下达了让红fen军团撤退的指令,率部往山坡上撤。胡忧叹了口气,看来今天是没有办法挽回黄金凤了。不过好在已经知道了她也在第五部队里,以后还有的是机会。 胡忧刚一回到山坡上,红叶就迎了上来,陈一迟已经接管了全军的指挥权,这时候没她什么事了。 “胡忧,你没受伤吧,刚才差点吓死我。”红叶看到胡忧回来,眼泪都差点下来了,顾不得周围士兵的惊讶,一下就扑向了胡忧。 红叶刚才虽然一直在用旗语指挥着部队,但是她的注意力,就没有离开过冲下山坡的胡忧身上。之后陈一迟接过指挥权之后,她更是一心一意的在留意胡忧。她是经历过丧夫之痛的人,绝不想更不能再体会一次那样的感受。胡忧刚才的危险动作,红叶是看得清清楚楚,差点没急得把心都急跳出来。 胡忧一抹脸上的血,安慰着小脸惨白的红叶道:“放心吧,我没事。” 黄金凤没有追回来,却把红叶给吓着了,这个买卖,似乎做得有点亏。 红叶上上下下把胡忧检查了一遍,这才安心一点:“没事就好,下次可不许这样了。你现在是督将,要有督将的样子,不能随随便便乱来的。” “是了,我知道了。”胡忧拍拍红叶的香肩,顺便瞪了一眼几个在一边装傻看戏的士兵。特别是朱大能,你看他那样子,嘴张那么大,他以为开饭了吗? 对于红叶这个女人,胡忧还是打从心低有股子敬意的。她不但无私的为自己做了不少的事,还在军事上给予全力帮助。相比起欧阳寒冰的柔情似水,黄金凤的任性火暴,红叶这个成熟的女性,给胡忧更多的是一种温暖。她有情人的体贴,又有母性的关怀爱护。 随着第五部队全力退守山坡,战火再一次变成了焦灼。虽然在人数上,安融人还占着很大的优势,但是曼陀罗人,也有了地利的优势,这仗看来有得打。 遭遇战,一直打到天黑,最后以安融人收兵告终。战斗的前部,安融人的偷袭,让第五部队损失挺大,不过在之后的攻防战中,由于曼陀罗人有地利的优势,安融人也没有再能讨好,算起来,这是一个不胜不败之局。 吃过晚饭不久,胡忧被招到了帅营,这里正进行会议。这还是胡忧第一次以先锋军统领的名义,参加军事会议。虽然这是特丽莎向陈一迟提的名,不过陈一迟没有反对,这说明胡忧在第五路军里,已经有了一定的地位。 实事上,只要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一次,如果不是胡忧率部建立山头阻击阵地,第五路军大部,都会被安融人吃掉。甚至全军覆没都不是没有可能的。 帅营里,所有的将领都到齐了。陈一迟坐于主坐,特丽莎等四个镇守,分坐于两边。再接下到,就是包括胡忧在内的郎将、督将了,他们在这里没有坐位,都是站着的。 胡忧行了军礼之后,就默默的站在了最后。这是督将以上级会议,官最小的就是他,站在最后,也是应该了。 陈一迟深深看了胡忧一眼之后,正式开始了会议。陈一迟这个人,不但是出兵慢,说话也很慢,一字一字往外吐,听得真是让人着急。 他先是拿腔拿调的总结了一下这几天的行军情况,和各部的表现之后,声音一正,用很严肃的口吻说道: “各位,现在我们第五部队的情况,很危急。山坡之下,十万安融人,大有一口吃掉我们之心。我们必须同心协力,才能过渡此关。不知哪位将军,有破敌良计?” “城守大人,依我看,咱们现在的情况,不但不危险,反而还是大大的功劳。”一身白色皇家骑兵团战衣的克林斯曼开口道。 “哦,克林斯曼镇守,此话怎讲?”陈一迟问道。 “大人,现在我们第五路军,以五万人马,拖住安融十万大军,让他们不得回援其他地区,为其他各部队的进攻,创造了便利,这难道不是大功一件吗?”克林斯曼略有得意的说道。 如果胡忧是一个莽夫,现在肯定冲上去,吐克林斯曼一脸口水。见过不要脸的,可是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现在这种情况,叫做拖住安融军队?现在是被人家围困在这里 胡忧注意到,特丽莎在克林斯曼说话的时候,露出了一丝鄙夷的眼神。看来她也同样的看不起这个人。 陈一迟对于克林斯曼的这种说法,到是感觉挺高兴的。他之前一直苦恼现在的处境,克林斯曼这么一说,他到觉得真是那么回事,露出满脸的笑意,连身子都坐直了一些。 特丽莎终于开口了:“克林斯曼镇守这个‘拖’字用得好,只不过,我想请问克林斯曼镇守,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继续拖下去呢?” 克林斯曼回道:“这个嘛.........在我看来,如果能拖到西门玉凤元帅的中军到达,配合元帅的中军,来个两面夹击,一举吃掉这十万安融人,也未尝不可。” 克林斯曼这个回答,初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办法。西门玉凤的中军有十万人马,那里集中了各军团的精锐。如果能等来中军,夹击这十万安融人,胜算是非常大的。此时已经有人在心里,同意克林斯曼的这个说法。胡忧注意到,陈一迟城守的眉头也挑了挑。 “放屁”特丽莎猛的站起来道:“拖到元帅来?克林斯曼大人,我怀疑你在说这话之前,有没有用过脑子。” “特丽莎..........” “城守大人,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咱们先不说元帅大人的中军离我们有多远,什么时候能到的问题。也不说这十万安融人,随时都可以撤走的问题。我只想请问克林斯曼大人,现在我们几万人马在山上,后勤粮草补给被断,武器箭矢严重不足,安融人又倍数于我们,我们可以顶多少天?” 特丽莎这话虽然表面上是说给克林斯曼听的,事实上,却是说给在场的所有人听的。现在第五路军被困于山上,马上就要面临断水断粮,武器箭矢无以为继,全军已经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这个时候,还去抱着什么愚蠢的幻想,做什么白日梦,都是找死的行为。 特丽莎此话一话,帐中所有的人,都大为色变。原来这里,跟本没有什么美好的糖饼,他们离着地狱,是如此的近。 胡忧在心头反复的念着六个字——巾帼不让须眉。 这哪是巾帼不让须眉,这简直就是须眉不如巾帼嘛。之前胡忧听克林斯曼说的那些话,就觉得有问题。特丽莎这话,就像是当头棒喝,直接让胡忧整个人都醒了。 克林斯曼不服气的蠕动的嘴唇,却想不出一句找回场子的话。陈一迟脸上那股得色,完全没有了,取而代之的,又是会议刚开始时那副要死不活的嘴脸。 “特丽莎镇守,依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陈一迟问道。面子与性命相比,似乎还是性命更加重要一些。 特丽莎摇摇头道:“我暂时也想不出办法。” 会议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特丽莎也没有办法,难道说现在已经进入死局了?悲观的人,情绪低落了下来,觉得这是一个表现机会的人,在低头苦思,希望能借此一鸣惊人。 陈一迟看大伙都不说话,开始点将。 一个被陈一迟点名的郎将回道:“以我看,我们应该来个反偷袭,把安融人的粮食抢了,我们的粮食问题就解决了。” “我想我们还是向其它部队求援的好。”这是另一个将军的回答。 这都还算是比较靠谱的,不靠谱的更多。总之答什么的都有,可是真问到具体计划的时候,谁都答不上来。抢粮怎么个抢法,求援派谁去,向哪支部队求,都没下文。 陈一迟越问,眉头就越皱,这一路问下来,就到了胡忧这里了。对于胡忧,他似乎也没抱什么太多的希望。 “那个谁,胡忧,你也。”陈一迟的语气之中,透着一股不耐烦。 特丽莎此时也把目光看向了胡忧,她是这里唯一跟胡忧有过接触的人。知道胡忧此人,很受手下士兵的爱戴,也听说了胡忧不少事,觉得胡忧也许能带来什么好计策。 胡忧听到陈一迟点自己的名字,站出来行礼说道:“城守大人。”胡忧对这个叫陈一迟的家伙,没什么好感,不过现在大家都在一条船上,还得同心协力才行。 “末将入伍不久,对于兵法战计也不是很懂。我觉得此时我们应该一方面先安抚部队,让他们从刚刚经历过的袭击之中,缓过气来。另一方面,则应该先了解敌我双方的实力,打探对方属于哪方面的部队,最高指挥官是谁,他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再决定应对之法。” 以胡忧看来,在对敌人完全没有任何了解的情况之下,所想出来的办法,都是不实际的。只有掌握到敌人的信息,才能决定应该怎么做。 比如说有些将军提议去抢安融人的粮食,可是他们并不有想过,安融人中军,是不是有粮食可抢。说不定安融人现在也饿得不行呢。 “我同意胡忧督将的看法。”特丽莎不等其他人开口,就接着胡忧的话说道:“我们现在对安融人的这支部队,完全不了解。现在谈怎么退敌,太过想当然。我提议,先派人去侦察安融人的信息,敌我双方的兵力对比,兵种构成,主将身份,再商谈计划会比较好。” “哼,我还以为特丽莎大人会有什么好办法呢,到最后,还不是什么事也没做,说了等于白说。还说什么我们的粮草不够呀。难道说打探到敌情,我们的粮草就有了。”克林斯曼刚才被特丽莎的抢白,弄得很没有面子,这会一找到机会,马上就阴阳怪气的在一边说着风凉话。 这一次巴伦西亚封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做元帅,皇家骑兵团的人,是很不服气的。这么多年以来,皇家骑兵团都是皇帝亲军的存在,哪一次战事,不是皇家骑兵团的人最威风。现在到好,连元帅位子都没有保住,还要来这种能冷死人的地方打仗,他们自然就更不爽了。新仇旧恨加在一块,克林斯曼自然要想办法打击来自红fen军团的特丽莎。 这个军事会议,没有开出任何的实质结果,大部份的时间,都是在吵架。几个军团之间,谁也不服谁,稍微有一个话不头,马上就开始斗嘴。 胡忧走出军帐,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样的军队,真能打出什么胜仗,那还真是老天无眼了。 想到这里,胡忧真的很想见见那个西门玉凤,如果有机会,他还真想当面问问这个女元帅,她的脑子里在想什么。难道以她的智慧,会没有事先考虑到,对几大军团实行混编,会出现指挥不灵的问题吗? 可惜,胡忧现在还是人微位低,这样的问题,他是没有什么机会当面问西门玉凤了。 胡忧一回到自己的军帐,马上让人把朱大能和哈里森给找来。让他们分别带人,去查看这一带的地势,如果能找到一条出路,那就更好了。 陈一迟这些人是靠不住的,胡忧可不想把自己和手下这五千人,断送在这种大敌当前,还在为军团之间利益互相争斗的上司手里。 朱大能和哈里森离去之后,胡忧不由又想起了黄金凤。算起来,胡忧现在有三个女人,最喜欢哪一个,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对于黄金凤,他肯定是最刻骨铭心的。 如果不是因为黄金凤,他现在也许还在什么地方摆摊想着怎么骗人,或是在什么地方偷鸡摸狗。因为黄金凤,才让他明白了自己不能再做让人随意践踏的草根,才让他立下了一个普通人想想的觉得害怕的大志。 当皇帝,以前不过是随便想想,当被黄家打断了全身的骨头,像条死狗一样,被丢到后山,胡忧才真正的把这个玩笑式的言论,当成了自己的目标。 “在想什么呢,想得那么出神。”红叶端着盆水走了进来。哲别留在不死鸟特点团之后,她似乎自动的成为了胡忧的亲兵,在生活方面,一着默默的照顾着胡忧。 “哦,没什么。”胡忧摇了摇头。 红叶把水盆放在桌上,挽起衣袖,给胡忧拧了把毛巾:“我让人烧了些热水,来洗洗脸吧。今天出了一身汗,洗一下,会舒服一些。” 章节目录 第100章 绝路 入夜,鸟不叫,虫不鸣,安融人也没有了动静,他们似乎没有连夜进攻的打算。WWW.ZHUAJI.ORG 胡忧让红叶去休息之后,自己却半点睡意都没有。看了一会兵书,心似有悟,于是按着兵书上的思路,思考着这次的战事。 红巾军浪天造反,历时一年多,现在虽然已被打散,但是他们所留下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浪天古来就是富庶之地,红巾军的造反,不但让帝国损失了大量的金钱税收,还让帝队士气大落。再加上今年的天灾,几大产粮重地,都颗粒无收,上头虽然有像征性的发放灾粮,但是都被各级官员,想尽办法,一级一级的盘剥,弄到最后,灾民不但得不到灾粮,想要活命,还得卖身为奴,才有饭吃。巴伦西亚那个皇帝更好,浪天战事刚起没多久,红巾军都没进中州,他就弃了帝都,跑到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也不知道他是怕死,还是借机去那里泡马子。 贪上这样的皇帝,这样的官,老百姓除了哀叹命苦,还能怎么样。连基本的活命都难以保证,你还能让他们怎么样? 别的地区怎么样,胡忧不知道,暂且不说。单单是胡忧知道的青州,现在就是人无固志,地无坚城。军中几可以说是将不良,兵不精,法令不全,人无斗智。 可笑的是帝国的上层将领,还在做着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梦。他们一厢情愿的,还再认为自己拥有着像三十八年前,那支可以推翻紫荆花帝国的强大部队。 他们也不想想,他们是怎么对待老百姓的。老百姓连吃都没得吃,要易子而食。军队里都有士兵要吃野菜粥过活了,还有谁会像当初一样,为这个还很年轻,却已经腐朽的帝国去拼命。胡忧甚至敢说,如果哪方势力敢保证他们打进来之后,能让老百姓过得比现在好,那么帝国的老百姓,会举。就像是有个笑话说的欢迎来搞一样。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帝国没想着怎么样休养生息,改善民生,积攒国力,发展军队,居然在吓退安融人,收入回青州之后,为了那不切实际的面子问题,继续出兵安融。 兵书有云,兵者,国家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又云,不知地利不可行师。 现在帝国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却三十六万大军,开进安融。先不说这出兵的粮草钱粮的消耗,会给帝国带来多少负担。单单是军在他国,人情不通,地里不明,情报不准,就足以造成重大的损失。 进入安融地界以来,第五路军已经多次遭遇到安融人的偷袭,现在更是被安融人困于山中,就已经能说明问题了。 “唉,无论怎么看,都没有胜算呀。” 合上手里兵书,胡忧长长的叹息了一声。虽然早就已经料到,这场仗不好打。现在看来,仅仅是不好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啊。 “大人。”看得胡忧走出军帐,值夜的士兵马上行礼。 胡忧这几天的表现,士兵们都是看在眼里的。他们心里都清楚,如果不是胡忧,他们也许早就死在安融人手里了。胡忧的勇猛和智慧,都很让他们信服,所以他们对胡忧这个遇敌带头往前冲的长官,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胡忧向卫兵点点头,问题:“候三和哈里森回来了吗?” 卫兵恭敬的回道:“回大人的话,还没有。” “一有他们的消息,马上来报。” “是”卫兵应声,看胡忧往外走,犹豫了一下,壮着胆子问道:“大人,你这是要去?” “我随便走走,就在这附近,你们不用跟来了。” 胡忧找了块处于黑暗中的石头,坐了下来,看着天上的星星,定定有些如神。如果说一条生命的消亡,天上就会多一颗星星的话,那么用不了多久,天上的星星,将会更多。也许会是三十六万颗。 耳边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胡忧头都不用回就知道来人是红叶,只听这脚步声,他就知道。她的步子,总是那么温柔。听人说,红叶在军中,也挺泼辣的。可是胡忧从来没有见过红叶泼辣的样子,他眼中的红叶,总是水一般的女人。看到她,总是让人想起江南一梦笔下的女人,柔情似水,惹人怜惜。 “你怎么还没睡。” 胡忧轻轻的问道,像是怕惊醒了这里的宁静。 红叶来到胡忧的身边,靠着胡忧坐下来,给这青草地,带来了一阵女儿香。 “睡不着,出来走走。在想什么呢,看你一副心情重重的样子。”红叶把头靠在胡忧的肩膀上,吐气如兰的说道。 “在想你呀。”胡忧笑笑道,他不想把烦心事说给红叶听。也许是胡忧心里大男子主意思想的关系吧,他总是觉得,战争不应该让女人参与。在他看来,战争是男人的事,女人应该走开。 “骗人,我的帐篷就在你隔壁,如果你在想我,那么我要告诉你,你走错方向了。”红叶撒娇式的轻轻锤了胡忧一拳,这才继续说道:“你是在担心战事吧。” 胡忧早就知道这个理由骗不了红叶,闻言不由笑道:“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做女人不应该太聪明的。” 红叶舒服的靠在胡忧的怀里,梦呓似的说道:“一个好的女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聪明,什么时候笨笨的。我猜,你现在需要一个聪明的女人。” 胡忧苦笑道:“真是说不过你,来吧,我的女军师,现在来告诉我,本将军应该怎么做呢?” 红叶撒娇似的说道:“我有些冷。” 胡忧拉过红叶有些冰凉的小手,把她整个揽入怀里道:“知道外面风大,又不多穿件衣服。” 红叶自己调整个了一个更为舒服的姿势,在胡忧看不到的地方,偷偷露出一个计谋得逞的得意,还吐了吐小舌头。她似乎早就算到胡忧会这样做,才故意少穿一件衣服的。 “怎么样,有没有暖和一些?”胡忧把头埋进红叶的秀发里,呼吸着淡淡的女儿香问道。他又怎么会不明白红叶的那点小心思,不过是装傻而已。 “暖和多了,就像是在烤火一样。”红叶得意的笑道。 “那现在可以说了吧?” “当然可以,不过你要先告诉你,你刚才在想什么?” “都说了在想你了。” 胡忧又和红叶调笑了几句,这才把刚才想的那些东西,告诉红叶。 红叶是一个最好的听众,静静的听着胡忧讲述他的看法,每一句话,都听得很认真。直到胡忧讲完,她才开口道:“你的看法,我非常的赞同,只不过,有些方面,你多少想得过于悲观了。 不错,帝队战力,比起三十八年前,确实是弱了很多。不过依我看,这并不是士兵的问题,之前山谷那一战,你也看到了,士兵还是有能力,有勇气,敢于争胜的。” 红叶说到这,叹了口气,接着说道:“现在我们最大的问题,是在指挥和制度上。 咱们先说说指挥,西门玉凤元帅是一个军事天才,她有很强的能力。可是她现在缺少大量有能力实行计划的中下级将才。帝国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这对帝国来说,乃是幸事,同样也是不幸的。 三十八年的和平生活,使得我们的各级指挥对于战场都太过陌生。拳一日不练手生,何况是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的将军呢。他们还需要一个适应战场的过程。” 胡忧有些苦涩的说道:“这个适应的过程,就是需要流更多的血,牺牲更多士兵的生命。” 胡忧毕竟是来自文明社会的人,这些道理,他虽然都明白,但是每当说起的时候,他总会感觉思绪万千。在他的内心之中,始终还是有一块柔软的地方。 胡忧自认算不上是妇人之仁,也不断给自己灌输慈不撑兵,义不撑财的道理。他也会为了胜利,下一些狠心的决定。可是从来没人知道,在夜深人静之时,他一闭上眼睛,那些在他身边倒下的士兵身影,就会在他的脑中浮现。 有时候胡忧也会嘲笑自己,是一个坏人堆的好人。他好色,却做不到像其他将领那样,利用手里的职权,去玩弄手下的女兵。他爱财,却做不出为了自己的钱袋子,去剥削士兵的粮响。他渴望建功立业,却做不到像秦明那样,视士兵的生命于无物。 红叶似乎能感受的胡忧内心的那丝苦涩,她反手抱住胡忧,安慰道:“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胡忧长出了一口气,振作起来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我明白的。你再给我分析一下制度的问题吧。” 红叶转过身来,对胡忧说道:“制度的问题,其实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往日的言论之中,时有提及,不如由你来告诉我吧。” “也好,那我就来。”胡忧在脑中整理了一下说道:“政事我们先不说,单单说军事好了。军团和地方守备之争,五大军团之争,还有.........” 胡忧正说着,一个士兵跑过来回报,朱大能和哈里森,已经回到了营地,现在正在军帐之等胡忧。 胡忧与红叶对视一眼,结束了这次谈话,马上赶回军帐。不论是指挥的问题,还是制度的问题,活命才是最大的问题。现在安融人大军围在山下,随时都可能攻上来,性命堪忧。有命在,才能去思考更多的事,命都没了,那也就什么都不用想了。 “大人” “大人” 朱大能和哈里森看到胡忧和红叶进来,马上行礼。这两人身上的军服都破烂不堪,有些地方甚至都成了布条。看来这一路之上,并不是那么顺利。 胡忧挥手道:“军情紧急,别说这些了。快说说,你们有什么发现” 哈里森和朱大能相互看了一眼,朱大能上前一步,回道:“大人,我和哈里森发现了一条小路,可以翻过这座山,脱离这边的战场。” 胡忧听到这个消息,眼中闪过一丝喜色:“快说说,是怎么样的路。安融人会不会知道有这么一条路。”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说道:“安融人应该不会知道有这么一条路,因为严格来说,那跟本不算路。” 胡忧皱眉道:“这怎么说?” 朱大能解释道:“大人应该还记得,我们在顶泗遇到天灾时,走过的那条路吧。我和哈里森发现的这条路,比那条路还要险上十倍都不止。只能单人靠着悬崖挪过去。特别是后半程,一不小心,就会没命。之前我和哈里森就差点掉下去,所以弄成现在这样。” 胡忧这才注意到,哈里森一只手臂是吊着的,明显是折断了。 “红叶,给哈里森处理一下伤势,朱大能,你接着说。说仔细一点,这条路在什么位置,究竟有多难走。” 听完朱大能的叙述,胡忧的心都凉了半截。原来这条路是朱大能和哈里森无意之中发现的。之前胡忧是让哈里森和朱大能分别行动,可是这山上有可能有路的地方,就那么几处,最后他们两人不可避免的碰到了一起。 两人交换情报才知道,谁都没找着路。两人不甘心就这样回来报告,决定合起来,再把所有可能的地方,在看一次。之后是朱大能无意中发现,山崖边长着一种藤类植物,绕山而长,看起来挺结实。他就试着爬过去。然后才发现了这条不是路的路。 说起来,这条路不过就是一圈长在悬崖边的木藤。谁也不知道他们能坚持多久,可以让多少人过去。总之一但藤断,那就是死路一条。哈里森就是一脚踩断了一跟藤,没丢掉小命,只弄折手,算他运气。 胡忧不用去地头看,只用脑子想想,就能知道这路有多险。而且凭着那些藤,要过去几万人,绝对是不可能的。别说那只是树藤,就算是水泥做的,也经不起几万人踩。 “好了,你们俩先去休息吧。” 打发走了朱大能和哈里森,胡忧陷入了沉思之中。红叶静静的坐在胡忧的身边,以她女人特有的直觉,她知道,胡忧此时肯定在计算着什么。 陈一迟此时也没有入睡,现在这种情况,他哪里睡得着。他到不是担心这场战会打成什么样,他现在担心的是自己能不能活着离开这个鬼地方。 在知道安融人把他们围困在这里之后,陈一迟马上就派出亲信,去找其他的出路。不过亲信的回报,让他很失望。无路可走。 陈一迟出生名门,贵族之后,这次是看准三十六万大军,进攻安融,极有胜算,为了赚些军功,才走路子插上一脚的。可是谁想到,事情的发展,居然会是这样。 现在被安融人围困于此,粮草给养又在之前被袭时跑丢了,眼看小命危在旦夕,他是多么的后悔加入这北征安融的部队里,怎么还能睡得着。 陈一迟是越想越后悔,越想越恨,想着想着,他不由连胡忧都给恨上了。在他看来,如果不是胡忧选错的阻击地点,他现在怎么可能会被围困于此。 陈一迟跟本就没有想过,如果不是胡忧带先锋军在这里设阻击阵,帮他们扛住安融人的进攻,为第五路军争取得一个重整的机会,他可能早就成了安融人的刀下鬼,哪还有空在这里怨天尤人。 “报。” 一个亲人看陈一迟没睡,走进军帐。 “是不是安融人进攻了?”陈一迟有些色变的问道。他现在最怕亲兵进行报事了。 亲兵回道:“回城守大人,是胡忧督将来了,他说有要事想要求见。” 陈一迟听到胡忧的名字,就觉得不爽,冷哼道:“他又有什么事。” 亲兵看陈一迟的语气不太好,知道陈一迟对胡忧肯定有了芥蒂,于是口气之中,对胡忧也不那么尊重的说道:“他不肯说,说是有什么机密情报,要向你禀报。” 陈一迟本不想见胡忧,不过想想,现在身处险境,说不定胡忧真有什么重要的情况要报。万一耽误了,弄不好,反而会害了自己的小命,于是硬压下不满道:“让他进来吧。” “是。” 亲兵退出去,没一会,把胡忧领进军帐。 “末将胡忧,见过城守大人。” 一迟冷眼瞟了胡忧一眼,也没有叫他起身,语中不咸不淡的问道:“胡忧督将深夜求见,不知所为何事?”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依旧恭敬,似乎本就应该是这样似的:“回城守大人,末将的手下在寻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条可以避过安融人的小路。末将觉得事关重大,故马上来见城守大人汇报。” “小路”陈一迟听到这话,一下坐直身体,脸上也浮现出了兴奋笑,他这是看到生路了。陈一迟的态度是一百八十度的大变,亲自跑过来扶胡忧:“哎呀,胡忧督将快快请起。来人,看坐,上茶。 胡忧督将,你快给本将说说,那是什么样的小路,具体在什么地方。” . , 章节目录 第101章 妙计夺权 走出陈一迟的军帐,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第五路军有这样的指挥官,怎么可能打得了胜仗。不过好在很快就会没有了。胡忧转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帅帐,嘴角牵起淡淡的笑意。 回到自己的军帐,胡忧马上上床休息。今晚安融人看来不会有什么动作,不过明天肯定又了一天的苦战。在胡忧看来,这些人都是一帮战争狂人。 出呼胡忧的意料,第二天安融人居然并没进攻。从山上往下看,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不少的安融人都在搬石头,谁都看不明白,他们在搞些什么。 朱大能一脸不解的问胡忧道:“大人,这些安融人真是奇怪,难道他们要在这里盖房子吗?” 胡忧暂时也不知道安融人想要怎么样,摇摇头道:“别管他们干什么,总之进攻我们是肯定的。让弟兄们抓紧时间,挖战壕,修阵地,别的事,不需要理会。” “是,大人。弟兄们一直按着你的命令在做,并没有偷懒。只不过........”朱大能说到这里,有些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话不太好说出口。 胡忧皱眉道:“你什么时候给我整出这种毛病,有什么话你就说,别给老子装娘们。” 朱大能靠近一步,小声道:“大人,整个第五路军里,只有我们先锋军在备战,其他的部份都在一边看着,也不帮手,弟兄们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是你心里不舒服吧。各队有各队的任务,你别给我整什么花花肠。记住,命是自己的,谁也帮不了你。快去做事吧,一会我要去检查。” “是,大人。” 看着朱大能离去的背景,红叶对胡忧说道:“你错怪朱大能了,他并没有不满意,之前我还听到他在训下面抱怨的士兵。” 胡忧点头道:“我知道朱大能不是那样的人,不过他生为我的人,有时候就得受些委屈。先锋军里,大部份人相互认识的时间都不长,除了一起经历了几场仗外,几乎都没什么了解。我现在也没有时间去教他们。只能把朱大能竖起来,让他们看看,我是怎么带兵的。” 第三天,随着安融人队部里推出的近百辆投石机,胡忧终于知道安融人为什么要收集石头了。投石机和鲁游的霹雳车相比,简直可以称得上简陋。霹雳车用的是百斤重的巨石,一经发射,那真是地动山摇,草木横飞。而安融人的这种投石机,最多也就是用到十斤左右的石块,威力差得太远。 不过霹雳车的主要任务是攻城时,用来破坏敌方城墙的,非常的笨重,在这样的山地战中,跟本用不上。而安融人这种投石机,虽然简陋,却很轻巧,四个士兵,就可以扛起来,甚至可以扛着发射,威力也不可小看。 安融人这一招,可让第五路军吃足了苦头。他们把投石机作为主攻力量,百十辆组成方阵,由士兵扛着往前顶,每一辆投石机的左右前后,还跟在不少的士兵。有的专事保护,有的专事发射,有的什么也不干,就抱着石头跟着,随时补充弹药。 海碗大的石块,对城墙构不成半点威胁,但是要砸破脑袋,却是足够了。安融人这招一经使出,防卫第一线的曼陀罗士兵,立刻受到了极大的损失。天上下着石头雨,头都抬不起来,这仗怎么打。 林正南此时可谓是威风八面,他的人马本就几倍于曼陀罗人。现在有了这批投石机,他有信心,可以把躲到山上的这几万曼陀罗人,全都给一口吃掉。他此时甚至已经可以预见自己胜利班师的场面。 相比起林正南,第五路军的日子,就有些不好过了。陈一迟在会议上大拍桌子,但是却也得不到一个破敌的办法。安融人借着投石机之利,一点点的往上攻,一线交战路军,损失惨重。 “大人,滚木擂石已经用得差不多了,再这让下去,我们顶不了多久了。” 朱大能满头大汗的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着现在的战况。 这山上的树木本就不多,大树更少,巨石收集又困难,加上安融人进攻的这一面,坡度落差不是太大,平时用来往城墙下砸的滚木擂石,收效很低,所以这两天收集来的滚木擂石,才一会的功夫,就已经消耗的大半。 “顶住,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让安融人从我们这边突破。我去军部看看,看能不能拿到一些箭矢。”胡忧把话扔给朱大能,转身就走。 胡忧的这五千人,被调防第二战线,顶在第一战线的后面。安融人的攻破第一战线之后,直接就是冲着他们来了。接战还没有多久,胡忧的先锋军损失已经过千,他的心在滴血呀。 “胡忧,你上哪去。” 半路上,胡忧遇上迎面而来的红fen军团镇守特丽莎。 胡忧回道:“回禀特丽莎大人,我要去主帐面见陈一迟城守。安融人的进攻太猛了,我们先锋军武器箭矢严重不足,损失太大了。我必须请求城守大人给我调配箭矢武器。” “原来是这样。你不用去找陈一迟了,我从红fen军团给你调配一些箭矢。”特丽莎说着马上吩咐手下,从自己的部队里,给胡忧调配箭矢,并抽两千人马,协助先锋军抗敌。 胡忧看特丽莎不请示陈一迟城守,直接下令,就知道军中肯定出了什么事,他甚至可以猜到,陈一迟肯定是利用那条小路,带人做了逃兵。不过表面上,他却半点没有表露出来,做一脸的茫然状。 特丽莎下完了领命,左右看了一眼,对胡忧说道:“胡忧督将,你跟我来一下。” 胡忧点点头,也不多问,跟着特丽莎回到她的军帐之中。 特丽莎的军帐是镇守级别的,要比胡忧的大上不少,乃是特丽莎平时开会和休息所用的地方。胡忧一进来,就闻到了一股女人特有的脂粉香,这气味比他那满是男人汗臭的军帐要好得太多了。打仗期间,十几天不洗澡,那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不是身边有红叶,他的军帐更是要不得。 特丽莎进到军帐,马上挥退了左右,直接了当的开口道:“现在军情紧急,我也不跟你绕弯子了。有件事,我现在必须要告诉你。陈一迟和克林斯曼那几个混蛋,带着亲兵,扔下部队跑了。” “这怎么可能?临阵脱逃可是死罪,他们怎么敢?”胡忧装做什么都不知道的,一脸吃惊的说道。似乎把小路告诉陈一迟的事,与他无关一样。 特丽莎叹了口气道:“这是事实,我已经派人查过,他们是从山后的一条小路跑的。现在第五路军里,你和我已经是最高级别的指挥官了。” 胡忧心中冷笑一声,道:“特丽莎大人,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胡忧之所以告诉陈一迟小路的事,就是要给陈一迟一个推手。像陈一迟这种指挥官,留下军中,只会坏事,越早走越好。至于特丽莎,胡忧是算准了她肯定不会走的。 果然,特丽莎的回答和胡忧想像中的一样:“我已经下令毁掉了那打小路,今天就算是要战死在这里,我也决不能给红fen军团丢脸,给西门玉凤元帅抹黑” “特丽莎大人,我愿与你共抗安融人”胡忧大义凛然的说道。 特丽莎如男人一般,重重的拍着胡忧的肩膀道:“好样的,我就知道,你是一条汉子。从现在开始,让我们同心协力,一场漂亮的。” 胡忧道:“末将愿听特丽莎大人差遣大人,这城守离开的事,会不会对军中产生影响。还有这指挥方面,会不会有问题?” 特丽莎道:“这个你不有担心。按帝国律,我现在已经是第五路军的最高长官,指挥方面不会有问题。至于士气,现在后退已无路,投降安融人也不会比战死好得了多少,除了拼死一战,谁也没有退路。在我看来,没有了陈一迟,我们的士气,反而是更高。” 特丽莎说这话,是因为她有绝对忠心于她的红fen军团为依仗,和她在军中的威信。这是胡忧所不具备的,他虽然在中军也打出了不死鸟的名气,但是相比特丽莎,他的资历还太浅。胡忧知道,自己还需要努力。 和特丽莎说的一样,在宣布陈一迟等一众将领临阵脱逃之后,特丽莎借助红fen军团和西门玉凤的威名,很轻易的就接管了第五路军的指挥权。而士兵的士气,也没因此受到很严重的打击。 任谁都知道,陈一迟他们之所以敢跑,是因为他们有所依仗,就算是被抓,他们也不会被处死。而普通的士兵则不会有那样的好命,除了拼命,他们是没有半点选择的。 特丽莎接管军队之后,一面重新部防,同时招开军事会议,这一次,胡忧也有参加会议。不过有一点,胡忧不是很明白,为什么特丽莎会点名让红叶也参加这个会议。 会议时间非常短,没过多久,特丽莎就直接拍板胡忧提出的突围提议。这效率要比陈一迟在的时候,不知道要高了多少倍。 其实胡忧早在被安融人围困之初,就已经在计算着怎么利用这里的山坡地形,实施全军突围。他之所以从来没有提出来,是因为他知道,陈一迟是没有这种胆量,反其道而行之,正面冲击安融人的。说了也等于白说,还不如不说。 特丽莎虽然身为女儿身,但是她的军事能力和果敢决策远远要高于陈一迟,胡忧刚陈述完他的计划和可行性,特丽莎就同意了胡忧的计策。 曼陀罗人冲锋号吹响的时候,林正南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真不敢相信,连山头阵地都快守不住的曼陀罗人,居然还敢向他发起反冲锋。他用了四个字来形容此时曼陀罗的行为——自找死路 安融士兵也没有想到,曼陀罗人居然会在他们离胜利越来越近的时候,给他们来了这么一手。他们低估了曼陀罗人拼命的决心。 下达冲锋命令之后,特丽莎亲帅她的红fen军团,冲在了最前后。红fen军团的士兵,几乎是用填命的方法,以肉身之躯,冲垮了安融人的投石机阵。 投石机被近身之后,战力就大大的减弱了。冲在最前面的红fen军团士兵,如虎入羊群一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毫不留情的砍向这些杀死他们兄弟姐妹的安融人。光是冲击这个投石机阵,红fen军团就至少有两千士兵,永远的倒在了这里,成了命丧异乡的亡魂。 胡忧的先锋路军,是紧跟着红fen军团之后,冲杀下山的。先锋军里有半数以上的士兵,来自奴军。打仗冲在最前面,对他们来说,本就是家长便饭,何况前面已经有红fen军团的人开路,所以他们打得很从容。 胡忧挥舞着白蜡枪,在朱大能,哈里森等人的保护之下,冲下山坡。他很担心跟随红fen军团冲在最前面的黄金凤,可是现在整个战场已经是一片混乱,他跟本就不知道黄金凤在什么地方。 对于红叶,胡忧则是做了现条件下能做到的最好的保护。红叶被他安排正了中军阵里,派荆无命,陈大力他们保护她的安全。胡忧知道,红叶对陈大力,荆无命他们有赠药之情,这情陈大力几个,一直都记在心里。荆无命平时更是自动的保护红叶,所以他才会有这样的安排。 “二王子,我们的前线部队被曼陀罗人冲垮,现在已经崩溃”林正南的亲信一脸焦急的跑来禀报。 林正风正气急败坏的织织队伍反攻,闻言一马鞭抽在亲兵的脸上,大声骂道:“通知各路将军,不惜一切代价,给本王拦住曼陀罗人,要是让他们跑了,本王第一个砍了你。” 眼看着到手的胜利弄着这样子,林正南恨得眼睛都红了。要他就这么承认失败,他怎么能甘心。 亲兵来报言,却无故挨了一马鞭,脸上拉开了一条半尺长的血口。那血口上的皮肉,向两边翻着,直接就破了像。 亲兵心里恨的要命,却不敢向林正南表示什么。忠心耿耿办事,却落到这么一个下场。林正南还说什么曼陀罗人跑了,第一个砍他。他不过是一个报信的,凭什么要他来背负这个责任。出得营帐这亲兵是越想越气,干脆给几路将军传了放行曼陀罗人的命令,自己找机会换了身曼陀罗士兵的军服,混入曼陀罗人的部队里,跟着一起跑了。 特丽莎冲入安融阵营里,顿感觉四周的压力非常大。这一路从山上冲下来,连匹马都没有,体力消耗非常的厉害,安融路军又是陪数于他们,要想真正突破,并不那么容易,而且之后还有断后的问题。 突然特丽莎发现,西南方向的安融人有撤开的迹象,也来不急细想原因,马上抓住这个机会,从西南方向往外突,终于打开了一条缺口。 林正南在高处看得清楚,看着马上能再一次成功的围住曼陀罗人,居然有一支部队给曼陀罗人让路,气得他差点吐血。他哪里知道,正是因为他刚才拿亲兵出气,使得亲兵假传了他的命令,才给了特丽莎一个突围的机会。等他查清楚原由的时候,特丽莎和胡忧,带领着第五路军,早就已经成功突围了。 第五路军突出安融人的包围,马上向西门玉凤元帅的中军靠拢,这是特丽莎之前和胡忧商量好了的。其他四路军队的情况,他们现在都不知道,只有先向西门玉凤靠拢一条路可以走。 “红叶,你没事吧?”趁部队暂时休息的时候,胡忧马上到中军找红叶。 “我没事。”红叶勉强的给了胡忧一个笑脸。这一路跑下来,她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体力消耗非常大。 “没事就好。”胡忧松了一口气,伸手擦去红叶脸上的血渍,这是突围的时候,沾上去的,现在都干结了。 之前他已经在特丽莎的队部中,看到了黄金凤。黄金凤在突围的时候,受了些刀伤,不过并不是很严重,经过处理,已经没有什么大问题。 两个关心的女人,都成功的突围出来,胡忧还是感到很欣慰的。 “我们现在已经摆脱安融人了吗?”红叶边上下打量着胡忧是不是有伤,边问道。 胡忧摇头道:“还没有,现在我们用逐次阻击在跟安融人游斗。你快抓紧时间休息,我们不能在这里停留太久,稍事休息,马上就得上路。” 安融人不甘心失败,追得非常紧。他们第五路军已经没有战马,长时间的奔跑,体力消耗非常大。为了保留一定的休力,不至于遇到突发事件,无力还击。胡忧这才逼不得已的下令让部队原地休息。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红叶道:“嗯,我知道了。你不用管我的,我会照顾自己。” 红叶知道胡忧现在的担子很重,不想他为自己担心。实事上,胡忧能够在这个时候还抽时间来看她,她已经很高兴了。 “荆无命,保护好红叶军师。”胡忧嘱咐了荆无命一声,带人离去了。他现在可不单单只是先锋军的统领,第五路军的许多事,他也得做决策。 . , 章节目录 第102章 走线接肠 夜幕降临,胡忧接令把部队驻扎在一处小林树边。\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跑了一天一夜,他们终于摆脱掉了安融人的追击,扎营命令下来的时候,军中有一半的士兵,直接躺倒在了地上,他们真是太累了。 胡忧刚在一处大石头上坐下,还没来得急喝上一口水,特丽莎的亲兵就找了过来,说是让胡忧去中军帐开会。 胡忧摇了摇头,硬咬着牙,才站起来。对身边的红叶笑了笑,给了她一个安慰的眼神,迈着沉重的步子,去特丽莎那里开会。 这一天一夜,胡忧几乎没有休息过一分钟,两条脚,都有些麻木了,连踢到石头,都不知道疼。 “特丽莎大人。”进入军帐之中,胡忧边给特丽莎行礼,边看了一眼帐中的其他人。 在胡忧进来之前,帐中已经有十多个人在这里,只看他们身上的红色军服,胡忧就知道,他们都是红fen军团的人。 这些人似乎也都知道胡忧的事,见胡忧进来,都主动给胡忧点头打招呼。不过也仅此而已,并没有什么其他亲热的举动。 胡忧的位子被安排在了特丽莎的左下手,算是一个挺不错的位子,如果只按这个位子看的话,胡忧现在应该算得上的军中二号人物。 胡忧坐下之后,会议就开始了,看样子,他们之前是在等胡忧。 胡忧知道没再有其他人来参加会议,不由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连特丽莎也没能看开这军团之争。她招开军事会议,居然没有叫其他军团的将领来参加。 要知道第五部队中,不单单只有红fen军团和暴风雪军团,这个混编团里,还有狂狼军团,黑十字军团和皇家骑兵团的人。 以现在这样的情况,应该大家同心同德,共渡难关才对。连开会都不叫上其他军团的人,这还算什么团队。 人单力薄,胡忧知道,此时说算他提出让其他军团的将领过来开会,也不会有人接纳他的见意的。 自从陈一迟等几个军团首脑跑了路之后,那些没有了最高长官的部队,就成了后娘养的。就连最牛的皇家骑兵团,现在说话也小声了很多。 由于之前的克林斯曼仗着自己皇家骑兵团的出身,经常明里暗里,瞧不起其他军团的人。甚至还带人调戏其他军团的女兵。现在克林斯曼跑了之后,女兵最多的红fen军团掌权,皇家骑兵团变成军中最不待见的人,当然不敢再像以前那么放肆。 反过来,暴风雪军团的奴军,由于胡忧的关系,现在的地位,到是提升了很多。虽然依然还是没有身份,但军各种军需武器的配备,已经与其他部队没有太大分别了。 会议的议题,说白了就是一个,商讨怎么与西门玉凤元帅的中军汇合的事。第五部队几遇安融人,这一次,更是被迫强行突围。全军五万人,现在只剩下刚刚两万挂零。陈一迟等几大首脑临阵脱逃,粮草辎重全丢,军力疲惫,已经不可能再单独作战了,只有与中军汇合,从重整编,补充粮草,才是正途。 和中军汇合,是所有与会将领都同意的。现在唯一没有定论的是怎么个汇合法。主要的意见有两种,一部份人认为,全军往回走,主动与中军汇合。另一部分则认为在中军前进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中军到来,再与之汇合。 两种观点各有自己的理由,各有支持,两方意见相持不下,谁都拿不定主义。对于这种的争论,胡忧没有心思去听,要不是特丽莎之前帮忙不少,这次又是专门派人通知他来开会,他宁愿回去睡一觉,感觉会更好一些。 那不是吗,这有什么好挣的。说白了,想急于回去与西门玉凤汇合的人,是被安融人打怕了,想早点回到西门玉凤那里,以寻求保护。 而想在半路等西门玉凤中军上来的,则是那些不是很服气的将领。在他们看来,被安融人打成这样,真是太丢脸了。他们想要回找场子,找回些面子。最低限度,他们不能忍受自己像被人打了的狗一样,巴巴的跑回的主人的身边。 可惜这两种说法,都不太能摆上台面。所以这些做了子还要立牌坊的将领们,各自都摆出大局为重,大义凛然的借口,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有些理由之蹩脚,听得胡忧直想吐,他哪还能坐得下呢。这些人真是太不专业,骗人都不会。难道直接把真实的心里话说出来,会死吗?在坐的谁不知道谁在心里想什么,偏要在这里绕弯子。 “胡忧督将,对于这事,我想听听你的看法。”在胡忧准备睡着的时候,耳边传来了特丽莎的声音。 “我?”胡忧坐直身子道:“依我看,咱们除了直接回军与西门玉凤元帅汇合之外,再没有引二条路可以走。 现在的我们,要粮没粮,补给全无,要是再被安融人追上,我们会很麻烦。还是早点见元帅的好,不然睡觉都得睁着眼。” 胡忧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在他看来,到现在这种时候,还去顾什么面子是可笑的。这两万多人,再有个七八天得不到粮食补充,就得喝西北风了。到时候不用安融人打,他们一个个都得饿趴下。既然已经决定抱西门玉凤的大腿了,那就做得彻底点好了。面子这种东西,在胡忧的眼里,从来都比不上命重要。 再说了,听说西门玉凤长得挺漂亮的,抱她的大腿,不算丢人。 “报” 讨论还没有结果,一个士兵火烧屁股的冲了进来。 众将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全都紧张的看向那个士兵。他们现在最不想听到的消息,就是安融人追上来了。 “出了什么事?”特丽莎还算镇定的问道。毕竟这一跑经历过很多,就算是安融人追上来,也是意料中的事。 士兵回报道:“特丽莎大人,是元帅的凤凰卫。” 凤凰卫 听到士兵说出凤凰卫,在坐的人,无不动容。身为红fen军团的人,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凤凰卫呢 凤凰卫是西门玉凤的亲信,一共有十二个成员,全都是女性,人称十二金钗。她们都是西门玉凤亲自培养出来的人,平时以西门玉凤待女的身份,留下军中,一般情况之下,是不会外派的。一但外派,必有要事。 “来的是谁,现在在哪里?”特丽莎一下站了起来,喝问道。 凤凰卫在军中的地位特殊,要进营地,军帐,跟本不须要禀报。现在只见士兵进来,却不见十二金钗,特丽莎怎么还能坐得住。要知道上一次凤凰卫不进军帐,奉的可是格杀令。那个城守一出军帐,就被就地处决。这次第五路军打了大败仗,谁也保不齐西门玉凤会有什么反应。 士兵被特丽莎的反应吓了一跳,哆嗦道:“来的是大凤,她身受重伤,现在正在营房接受华老的治疗。” “快带我去。”特丽莎听得不是格杀令,在心里松了口气。虽说人总有一死,但是晚死总好过早死,谁不想多活几年。 “特丽莎大人,我跟你去。我懂一点医术,说不定能帮上忙。”胡忧跟上特丽莎道。 特丽莎犹豫了一下,点头让胡忧随行。胡忧成功治好陈大力的重伤,特丽莎是有所耳闻的。这几天,她也亲眼看到,胡忧在不用指挥部队的时候,带着红叶,去给士兵治伤。 士兵把特丽莎和胡忧两个,领到一个已经严密防卫的军帐中。帐中简易的床上,躺着一个双目紧闭的女人。一个老者,正在查看着她的伤势。那女人就是十二金钗的大凤。而老者,就是之前士兵口中的华老了。 士兵报道:“我们是在离此三里外,发现大凤姑娘的。遇到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样了。什么话也没说过。” 听到这话,胡忧诧异的看了那个士兵一眼,这个消息,刚才他在大帐中可没有说。看来他是故意等到这里,才告诉特丽莎的。 特丽莎点点头道:“好,我知道了。吩咐下去,加强警戒。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靠近此帐二十步之内,违令者格杀无论。” “是”士兵领命而去。 胡忧也看出来了,这个士兵明显是特丽莎的人。 士兵离开之后,特丽莎来到大凤的身边,问正在给大凤查看伤情的老者道:“华老,她的伤势怎么样?” 华老摇摇头道:“她的伤势很严重,小腹被开了个大口,看来不行了。” 特丽莎急道:“那能不能让她醒过来,我有问题必须要向她了解。” 大凤死不死,特丽莎到不是很在意。打仗嘛,生生死死,是很平常的事。就算她是西门玉凤的待女,也不可能是不死之身。特丽莎现在最关心的是大凤为什么会在这里。是有紧急军情,还是西门玉凤元帅出了什么事。 华老还是摇头道:“对不起,大人,我无能为力。她的肠子都断了,药石对她已经没有作用。” “能不能让我试试?”胡忧进来之后,一直没说话,直到这时才开口。 胡忧之所以一直不说话,是因为他在观察伤势。大凤的伤,真是非常重。她的肚子上被开了一刀,肠子都流了出来。如果不是她的功力深厚,早就死掉了。 “你?”华老惊讶的看向胡忧。他怎么都不会相信,眼前这个青年人的医术会高过他,要知道他可是药王录的传人,108种药物玩了几十年,早已经了然于胸。现在大凤的情况,已经没有任何一种配伍,可以救得了她的命。 “反正都是个死,让我试试,也不会影响大局。”胡忧淡然的说道。对于华老不信的目光,他不想解释什么。实事上,胡忧也没什么把握。要不是华老已经判了大凤无救,以大凤的身份,他是不敢乱出手的。 “那你就试试吧。”特丽莎对胡忧并不抱太大的希望,她也不太相信华老都摇头伤势,胡忧能有什么办法。 胡忧点点头,站到了之前华老站的那个位子上,先撕下一块衣布,绑于口鼻之间,以阻隔这浓重的血腥味。 华老本是打算出去的,此时他确改变了主意,决定看看这个年青人,准备怎么为大凤治伤。华老可不是医护兵,他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完全是因为他的兴趣。这老头是个军事迷,听说要打仗,自己屁颠屁颠跑来的。鉴于他的名气,特丽莎也不敢得罪他,就把他留在军中,当个客卿。 胡忧再一次仔细看了大凤的伤势之后,拿出五虎散和着从哲别那里抢来的蜂蜜,给大凤灌了下去。 华老看胡忧给大凤罐药,摇了摇头,一副不以为然的神色。大凤到肠子都断了,用药还能有什么用。 胡忧给大凤罐了药之后,转头看了特丽莎和华老一眼,拿出一根带着线的针,一点一点的,把大凤的肠子给缝结起来。 五虎散的药力还没有散开,大凤现在是完全处于没有半点麻醉的状态。就算是昏迷,也痛得全身直哆嗦。 特丽莎能当上镇守,死在她手时里的人有多少,她自己都已经不记得了,说是已经有了一颗铁石般的心,都不为过。可是现在,她却不忍再看那满手是血的胡忧,和不停抽搐的大凤。 华老此时已经瞪大了眼睛,做为药王录的传人,他从小就与药为伴。从记事起,长辈和师父就教他各种医术。从药的伍配方法,到外伤跌打的处理,他是无一不精。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肠子断掉,可以像缝衣服一样,缝起来的。 看胡忧之前的动作,他很明显从一开始,就打算这样干。可是就这么缝起来,难道真能有用吗? 胡忧没管特丽莎和华老有什么反应,他正专心的做着自己的事。说起来有些好笑,他这个天天被城管追的江湖医生,来到这里,到有些往真医生方面发展的趋势。 先是帮黄金凤医了乳痈,之后又帮旋日,纳月医箭伤,然后又是陈大力,现在则帮这个大凤医刀伤。只是不知道这个大凤的运气有没有之前的哪几位运气那么好,能成功治好。 唉,还是那句话,治得了是你的运,治不好是你的命。阎王要你三更死,谁能留你到五更啊 缝好了肠子,胡忧又把大凤的肚子上的伤品,也给缝合起来。弄完了这一切,胡忧累得差点没直接坐到地上。用疲惫的眼神,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成果。别管怎么样,看起来是比之前要顺眼多了,至少不像之前那样,肠子在那甩呀甩的,看到就头皮发麻。 “怎么样?能不能治?”看到胡忧停手,特丽莎一连问了两个问题。 胡忧摇摇头道:“现在还不知道,我之前给她下了药,要醒来,治少要十二个小时之后。” 特丽莎问道:“要是十二个小时醒不过来呢?” 胡忧苦笑道:“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胡忧知道,特丽莎现在最关心的是大凤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可是对此,胡忧也没有办法,大凤的伤那么重,除非是神仙,不然谁也没有办法让她开口。 “老先生,我身上的药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胡忧来到华老的面前,恭敬的对华老说道。 华老现在对胡忧可以说是非常的好奇,想都不想就点头道:“没问题,你想要什么药,只管开口,只要我身上有的,我马上给你。如果我身上没有,我马上去给你想办法找来。” 胡忧对华老的爽快也挺有好感,他早就看出这个华老不是一般的人物,跟本不可能是一个小小的军医。于是也在心里,起了结交之心。所以一开口,就非常的有礼。 “那我就先谢谢老先生了。”胡忧拱手道:“我需要三十头的三七三颗,雪山一支篙两个颗,还有就是红花,归尾,熟地” 胡忧一口气说了二十多种药材,胡忧曾经看过这个世界的药王录,说的这些药,全都是药王录上有的,所以他可以肯定,华老绝对能拿出来。 至于药王录上没有的,胡忧就必须自己想办法了。比如说,他现在还需要童子尿来和药,这个就必须另想办法。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以前胡忧小时候跟师父时,童子尿是最不缺的,他自己就能供给。不过现在嘛,就麻烦一些了。 胡忧所说出的药,大多是活血补血的药,并不是很特别。华老一听,就知道胡忧用来干什么用。只是那雪上一支篙,华老不是很明白,胡忧打算拿来怎么用。要知道这雪上一支篙可是巨毒之物,又名三转半。顾名思义,用它和药,最多只能在石块之上磨三圈半取粉,多半圈,就会死人。而胡忧居然一次就问他要两颗,这够毒死几头牛的份量了。 华老把胡忧要的药,全给胡忧之后,就守在一边看着。看胡忧怎么用这些药。 胡忧也没有躲着华老的意思,把得来的药,分成两份,一份让人煮水,一份自己磨碎。至于华老关心的雪上一支篙,则和田七一起磨碎,直接洒在大凤的伤口上。e , 章节目录 第103章 玉凤难飞 胡忧的一通乱搞,华老全都看在眼里,有些东西,他能看明白,有些东西,他从来没有见过。 特别是听到胡忧让朱大能去找童子尿的时候,华老都都瞪大了眼睛,他不知道胡忧要那东西来干什么用。之后看来胡忧拿尿和药给大凤灌下去,他差点没跳起来。要不是看到胡忧之前的作法,都挺有道理,华老肯定会认为胡忧在这里乱来。 胡忧做完这一切,很没有形像的坐在了地上,身上的督将服,都快成了他擦汗的抹布了,两个袖子上全是汗渍。 特丽莎现在是一军之主,不可能在这里愣等大凤醒来。她早在胡忧弄药之时,就已经离开了,不过之前给她报信的那个士兵,却留在了帐外,看来他是特丽莎留下来听信的。 “有几分把握。”华老挨着胡忧坐了下来,看似随意,却又很认真的问道。 胡忧累得连话都不想说,不过还是回答华老道:“半分把握都没有,这样的伤,放在哪里,都非常的麻烦。能不能活回一条命,全看她自己。” “嗯!”华老同意的点点头,他并不知道胡忧口中的‘放在哪里’,指的其实是另一个世界的相对先进的医疗技术。他的理解是无论谁来,都很难弄。 坐了一会,华老又问道:“你以前学过医?”他很明显的对胡忧产生的兴趣,先不说大凤是不是真能救过来,只胡忧之前缝合伤口的做法,就很让他惊讶,如果事实证明这招能有用,他也很有兴趣试试。 虽然生为药王录的传人,华老这人,确并不保守,他是这么多年以来,唯一愿意和术士交流相处的大夫,对于游医,他也没有什么排斥的心里。 “跟过几年师父。”胡忧一口气缓过来之后,感觉好了很多。他虽然还不是很清楚华老在医界的地位,但是他知道,交好华老,肯定不会有坏处。 华老问道:“你的师父叫什么名字,我这人好交朋友,说不定还认识他。” 胡忧心说,你会认识他,那就有鬼了,除非你也是穿越过来的江湖医生,以前一起和我那无良师父骗过人。 胡忧回道:“师父他老人家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他的朋友都叫他铁公鸡。” 华老笑道:“铁公鸡,这名字到是有趣得紧。小兄弟叫胡忧吧,依你刚才所说,大凤没有这么快醒过来,我看咱们不如到我的帐下吃点东西,慢慢等,你看怎么样?” 胡忧也跟着笑了起来:“华老有请,敢不从命。”这里血腥味很重,大凤一时半会,又不会醒,换个地方,当然是不错的选择。 华老在军中的地位果然特殊,他的军帐就设在特丽莎的军帐不远处,算是享受着将军的待遇。 胡忧跟着华老去到他的军帐,华老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出一小瓶酒,给胡忧倒了一杯,两人聊意的聊了起来。 话挺投机,聊到深夜,胡忧才离开了华老的帐篷。 “你回来了。” 胡忧的帐篷里,红闲的。” 铁克拉动了动嘴,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本田龟佑看出出了铁克拉心里有话,问道:“你有什么想要对我说吗?” 铁克拉咬了咬牙,道:“军师大人,我不是想说什么,我是有些事想不明白。” 本田龟佑静静的看了铁克拉好一会,才说道:“是因为林桂人吗?” 铁克拉早就想问本田龟佑为什么要把林桂帝国的人扯进来,现在看本田龟佑主动询问。他也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重重的点头道:“是的,军师大人。我不明白,我们之前的计划不是挑起安融和曼陀罗帝国之间的战争,然后从中得利吗。这里面为什么会有林桂帝国的事。” “你觉得呢?”本田龟佑并没有直接回道铁克拉的问题。 铁克拉道:“我觉得我们只要让安融和曼陀罗帝国相互消耗兵力,然后从中取利就行,林桂帝国的人,参与进来跟本是多余的。” 本田龟佑淡然道:“你说的不错,我们之前的计划,确实是那样。不过现在曼陀罗人三十六万军队开进安融,你认为安融人能顶得了吗? 计划永远都是比不上变化的,在必要的时候,我们必须修正我们的计划。” 铁克拉还是心有不服道:“可是我还是觉得我们付出的代价太大了,我不觉得那些战前还在睡觉的林桂人,值得这个价。” 本田龟佑猛的收起笑脸,冷声道:“我之前已经教过你了,在这个世界上,不要小看任何人。 你任为一支能在战前,还能轻松睡觉的部队,是没有战力的吗?林桂帝国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帝国统一,消灭苍梧,合林桂、桂林为一国,他们的战力,绝对不会像你想像的那么弱,你等着看吧,他们会给西门玉凤一个惊喜的。” “报元帅大人,发现敌情”一士兵快马来到西门玉凤的面前,单膝跪倒道。 西门玉凤和西门雪对望一眼,问道:“敌人在什么方向,有多少人马。” 士兵回道:“四面都发现敌踪,山高林密,不知道具体有多少敌人。” 西门玉凤冷声道:“再探” “是” “西门霜” “末将在。” 西门玉凤下令道:“命令各路部队,收拢结成密集防御阵形,注意各方动向,随时准备交战。” “是”西门霜领命而去。在没有亲自领兵的时候,她是西门玉凤的传令官。 西门玉凤连下了几道命令之后,这才暗松了一口气:“西门雪,你怎么看。” 西门雪从听到部队被围的消息,就一直低头在思考着,闻言抬起头道:“元帅,这事不太对呀。以安顿的军力,这几年虽然有些增强,但也还没有达到恐怖的地步。 在我军前面,还有五支先头部队,分五路直指都城。安融人自保尚且不急,不可能有能力,再调集这么多的部队,来攻击我们的中军。” 西门玉凤问道:“你的意思,这是安融人的疑兵之计?”西门雪所说的问题,也正是她之前考虑的问题,无论怎么计算,安融人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调集到足够的兵力,来围攻她的十万中军部队。 西门雪摇头道:“疑兵之计也说不过去,他们何必浪费这么多的资源来干这种事呢?”西门雪越想越是觉得这事太不合理了。 西门玉凤打断了西门雪继续想的念头道:“好了,现在不是想合理性的问题。有一句话叫作存在就是何理,现在我们已经被包围,还是先顾眼前吧。” “元帅,敌军人数至少在二十万以上,或许还要多” “元帅,敌人的攻击力非常强大,第一阵线失守。” “元帅,第二阵线黑十字军团部全员战死” “元帅,第二阵线青州军团第十一团只于秦明偏将等十一人,其他所部,全员战死。秦明偏将请求支援” 各路战报,如雪花一般,传入帅帐,每报一条消息,帐中各将,脸色更难看一分。开战还不到短短半天时间的,敌军已经连破两道防线,整团整团的部队拉上去,用不了一个小时,就全员阵亡。士兵们流出来的血,把天都染红了。 “元帅,这样下去不行,我们需要调援军。” “是啊,元帅,请下令先锋军回援” ?#~@ 章节目录 第104章 解析女元帅 军帐中的争吵,没能持续多久,就随着战事的紧急而结束了。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时间都用来争吵了,什么议题都没有达成,不过此时,也没有人在去关心那些。无论以后怎么样,现在必须先活下来再说。 敌人的进攻,非常猛,跟本不给人任何喘息的时间,西门玉凤虽然已经非常努力的控制部队,但是各军团跟本就不是一条心,现在她除了能够指挥自己的嫡系红fen军团之外,其他的军团,已经指挥不灵了。 此时,部队已经被切成了好几个部分,敌人的进攻猛是一个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各军团各有各的想法,有的军团在抵抗,有都则想着跑路。部队已经没有了阵形,整个战场是一片混乱。 “元帅,这样下去不行,我们还是突围吧。”西门雪向西门玉凤提议道。这是她现在唯一能够想出的办法。 西门玉凤虽然不甘心,但是她也知道,现在大势已去,以现在的形势,想要逆转,跟本是不可能的。就算她不下这个领令,其他军团,已经有人突围了。 西门玉凤无奈的发出指令:“下令部队,各自突围” “敌人似乎是冲着我们来的,这都已经三天了,他们还死咬着我们。”军事会议上,西门雪分析道。 “很显然是这样的。”西门玉凤双眼布满了血丝,这还是她从军以来,第一次被敌人弄得这么狼狈。 此时,在西门玉凤的帐下,只有红fen军团三万余人还在听令。其他军团的部队,早于接战之初,就各自分散突围了。 一开始还有一些其他军团的部队跟在西门玉凤的身边,不过当他们发现红fen军团是敌人的主攻目标之后,他们就带着自己的属下,利用各种机会,脱离了红fen军团。 西门雪道:“我们的粮草已经不足,如果大凤她们不能急时带回援军,我们将会非常被动。” 西门玉凤咬呀道:“不行,我们不能把希望寄托于别人的身上,命运,必须撑握在自己的手里。” 西门霜道:“我同意元帅的看法,元帅,你说怎么干,我都听你的。” 西门霜和西门雪虽然也算得上是从小一块长大,但是她们的性格,却是完全相反。西门雪更多的是用脑袋解决问题,而西门霜则习惯于用拳头来解决。她身就一副女儿身,却长了一副男儿脾气。 西门玉凤走到地图前道:“以我们现在的情况,必须得找到一个落脚点。你们来看。” “青风镇?”西门雪眼睛一亮,她似乎已经能隐隐的猜到西门玉凤的想法。 西门玉凤点头道:“不错,这个青风镇虽小,却是这一地区的交通枢纽,我们拿下这个青风镇,不但可以得到补给,还可以像钉子一样,钉在这里,收拢其他的部队。” 西门雪提醒道:“这确实是一个办法,不过大人,如果要攻打青风镇,我们就必须要面临两面受敌的危险,那样损失会很大的。”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我们现在已经没有选择了。” 是的,西门玉凤现在已经没有别的选择。敌人现在是咬着红fen军团来打,他们的策略是要一点点的把西门玉凤给消耗掉。 西门玉凤是一个性格刚烈的女人,她宁愿冒险进攻青风镇,也不愿这么被敌军一点点吃掉。 西门玉凤是红fen军团的支柱,特丽莎收到她被围的消息,马上集合部队,前去支援。特丽莎着急着赶路,胡忧的部队,到成了垫后军,走在了最后。 “传令下去,部队扎营,加派双岗。” 胡忧用布满血丝的眼睛,看着眼前的士兵,兵士们接连几场大战,接着又连日赶路,极少休息,一个个都已经疲惫不堪。再得不到好的休息,就算是能赶到欧阳玉凤那里,也没有什么战力了。 “大人,特丽莎镇守的部队,已经快了我们很多了,我们此时再提早休息,恐怕到时候不太好说话吧。”朱大能在胡忧的身边提醒道。 特丽莎所部,此时至少快了他们五十公里,朱大能知道胡忧是为了士兵好,但是他怕特丽莎那边,会气恼胡忧。 “不好说话就不跟她说。”胡忧喝了口水道:“士兵们都已经太累了,这样赶下去,跟本没有战力。西门玉凤身为一军之帅,手低下有十万军队,如果连这几天都顶不了,那也不值得咱们去救她了。” 胡忧这话,多少带有出气的成分。这段时间,他都被安融人进攻过多少次了,也没见哪次有人能提前来增援他的。现在却又要他巴巴的赶就增援别人,他当然不爽。 朱大能知道胡忧的决定已下,是不太可能改了,于是也不再说什么,对胡忧行礼之后,下面布置警戒的事。 现在候三不在,警戒部队的事,胡忧暂时交给朱大能负责。朱大能的布防能力也不错,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 当官的好处就是什么事都可以交待别人去做,胡忧下令扎营之后,基本上就不用他去做什么了。他四处巡视了一会,就了一个大石坐了下来。 刚坐没一会,胡忧就听到身后转来了脚步声,他知道是红叶来了。 “大凤的情况怎么样?”胡忧没等红叶接身,就开口问道。 特丽莎忙于赶路,把大凤留在了胡忧的后队。胡忧让朱大能给弄了辆马车,把大凤安置在车上。红叶是医护兵出生,被胡忧安排到马车上。一来可以照顾大凤,二来胡忧心痛红叶走路太累,让她在马车上,能得到休息。 红叶挨着胡忧坐下道:“还好算,刚刚吃过药,现在已经睡下了。她的伤那么重,多休息,有利于恢复。唉,多好的女孩子,希望她能尽快的好起来吧。” “听说你们之前认识?”胡忧随意的问道。 红叶道:“大凤?我们只是见过几次面而已,没有什么交情。到是西门玉凤我还熟点。” 红叶之前从来没有跟胡忧说过,她与西门玉凤的关系。现在借着大凤这个话题,主动的提出来。 胡忧轻轻把红叶搂进杯里,道:“跟我说说西门玉凤好吗?” 叶在胡忧的怀里扭动了几下,为自己找了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她现在越来越习惯被胡忧抱着的感觉了。 红叶想了想,决定先把自己和西门玉凤的关系给说出道:“我和西门玉凤从小就认识,小时候,我们经常一块玩,算是很好的朋友吧。直到她十几岁的时候,随她的父亲,前帝国元帅去了南方,之后我也嫁给我的前夫,去了青州,我们之间,就再没什么联系。一直到这次,我们才再见面。” 胡忧问道:“她在你的眼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红叶在胡忧的怀里换了一个姿势道:“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非常要强的人。她的骨子里,有一种不服输的性格,不像我那么软弱。” “你这可不叫软弱,是温柔。”胡忧纠正道。 红叶笑了笑,没有反驳胡忧的话。虽然她从来没有正式的和胡忧公开什么关系,胡忧也从来没有说过,要娶她之类的话,但是在她的心里,已经当了胡忧是她的男人。对于自己男人的话,红叶是不需要去反驳的。 其实红叶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胡忧不是池中之物,迟早有一天,他会冲天而起的。这样的男人,是不会被女人很牵累的。他需要女人,但是女人不会是他的全部。 红叶从来没有想过,胡忧会娶她为妻子,至少,红叶从来没有梦想过,能成为胡忧的正妻。就算是胡忧愿意,她也不会同意的。 爱是什么? 红叶说不清楚,她只知道,爱一个人,就要为他着想。她毕竟是一个寡妇,这是一个不可以改变的事实。她不想胡忧因为她,而受到他人的嘲笑。那样她会很心痛的。 也许一开始跟胡忧的时候,欲的成份更多一些,但是经过这么久的相处,红叶知道,自己是真真正正的爱上的了胡忧。所以站在胡忧的角度来想,胡忧应该娶一个身家清白的女子为正妻,而不是她这个嫁过人的女人。 对于胡忧,红叶没有什么奢求,在她看来,只要留能在胡忧的身边,不时能看到胡忧,在他渴的时候,送上一杯香茶,在他冷的时候,给他送上一件衣服,在他有疑惑的时候,能尽量给他解答,那就已经足够了。那就是幸福,简简单单的幸福。 胡忧并不知道红叶的心里在想什么,他现在正在分析西门玉凤的性格。虽然大凤很明确的告诉他,西门玉凤此时被困西子口,特丽莎也正日夜兼程的往那里赶。可是胡忧总觉得,西门玉凤现在应该已经不在那个地方了。 胡忧很仔细的看过西子口那个地方的地图,作为一个现代人,胡忧对地图的理解,远远要高于这里的人。 这个时代的地图很简陋,画得并不是那么标准,可是胡忧在终合的那一带的地形之后,他发现,西子口不是一个利于作战的地方。那里四周没有城池,也就是说,补给会很困难。 身在他国作战,身处一个没有补给的地方,就等于把自己置于死地之中。胡忧相信,以西门玉凤的能力,应该能明白这个道理。 胡忧沉吟了一下,问红叶道:“以你对西门玉凤的了解,她是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 红叶有些疑惑的看向胡忧问道:“坐以待毙?什么意思?” 胡忧解释道:“简单来说,就是你觉得西门玉凤元帅,会不会只是等着援兵来解救,而不会去自己想办法,渡过难关。” 红叶思考了一阵,说道:“我记得有一次,我和西门玉凤偷偷跑出去玩,身边没带着任何的人。她不小心,掉进了井里,我在上面,感觉的害怕,不知道怎么办好。 她身在下面,却还安慰我,告诉我,只要去找人来,就可以把她救上来。后来我带人回去的时候,她已经自己爬上来了。在爬的过程中,还伤了手。 我记得我当时问过她,为什么明知道我会带人来救她,她还要自己不惜受伤的爬上来,你猜她当时怎么回答的。” 胡忧脱口而出道:“命运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上。”这是胡忧心里的想法。在红叶说这个故事的时候,胡忧已经把自己带入到了故事之中,他想着如果掉进井里的那个人是自己,会不会坐在井里,什么也不做,坐等人来救。 胡忧心里的答案是不可能,他不可能坐在井里,什么也不做的,只等着人来救。实事上,那次被黄金凤的父亲打断全身骨头,丢到后山差点死掉的那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 如果那一次,胡忧把希望寄托于黄金凤来救他,那他很可能早就已经死掉了。这个血的事实证明,命运永远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才是最有保证的。 “你怎么知道?”黄金凤非法惊讶胡忧的回答,因为西门玉凤当时说的正是这句话。 虽然那时候红叶年纪还小,还不太明白西门玉凤这句话里的意思,但是这句话,她却默默的记在了心里。因为西门玉凤当时说这话的时候,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强大的自信。让红叶不由自主的,在心里产生了一种震颤。 看红叶吃惊的表情,胡忧知道,他已经得到了他需要的答案。用力的搂了红叶一下,淡然的说道:“因为她和我是同样的人。” 营地搭建完全之后,胡忧马上招开了军事会议,红叶做为军师,也在会议的名单之列,她现在已经不属于军中的医护兵序列,而是胡忧的幕僚,是胡忧私人幕府的第一个成员。 看手下众将都已经到齐之后,胡忧对坐于他下手的红叶说道:“红叶,你先来给大家讲讲西子口的地势地形。” “好的。”红叶来到早已经挂于帐中的地图前,给大家说道:“地图上的这个红点,就是西子口。这里方圆几十里,全都是无人区,地理条件很恶烈.........” 红叶边对比着地图,边说着。众将虽然不太明白胡忧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分析西子口的地理环境,但是他们都听得很认真。 现在可是战时,多知道一点东西,都可能会保住自己和手下士兵的命。没有人会拿自己的命开玩笑。再说他们都知道,这次援军要去的地方,就是西子口。 “........总的来说,西子口是一个没有粮草补给的地方。”红叶结束了她的分析,坐回到之前的位上。 胡忧给了红叶一个赞赏的眼神,环视了众人一圈道:“刚才的分析,大家都听到了。有谁有不同的意见吗?” 红叶的分析,非常的正确。虽然大家对西子口都不是很熟悉,但是从地图上看就知道,那里没有城镇村落,就算不是绝对的无人区,但是部队在那里,想要得到当地的补给,是几乎不可能的。 看众将全都没有意见,胡忧这才继续说道:“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如果换了我是西门玉凤元帅,被不幸的困于西子口,我会怎么办。”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哈里森道:“哈里森,如果是你现在被困于西子口,你会怎么办。” 哈里森紧皱着眉头道:“我应该会想办法突围。” 胡忧继续问道:“你不等援军吗?” 胡忧之所以第一个问哈里森,不是因为事先和哈里森沟通好,而是他知道,以哈里森这种一直身在奴营的人,是不会把求生的希望,寄托于援军身上的。在帝国的军中,从来没有人拿奴兵当人看,他们死不死,跟本不会有人去关心,又怎么可能会有援军去救他们呢。 哈里森听到胡忧的问题,脸色一暗道:“不会有援军来的。” 胡忧点点头,走过哈里森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坐回去,似对哈里森一个人,又似对所有的人,说道:“以前没有,以后,会有的。” 之后,有胡忧又一连问了好几个人,不单单是奴营,其他军团的将官,胡忧也同样问。众将给出的答案各不相同,有说死守待援,有说突围而出,有说在等等看看,有生猛的回答,直接和敌人拼了。 此时回答问题的是朱大能。朱大能跟胡忧最久,对胡忧的了解也最深。虽然同样也没有跟胡忧沟通过,但是他知道胡忧现在想要什么答案。 只听朱大能说道:“不论是突围,还是待援,被围于西子口,首先要考虑的,都是一个粮草的问题。 章节目录 第105章 王者写史 帝国三十九年十月,曼陀罗帝国远征军主力中军,于安融西子口遭遇敌军重兵埋伏。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元帅西门玉凤带三万本部兵马,突围而出,无奈兵进青风镇。 西门霜受西门玉凤之命,带一万红fen军,为先行军,夜袭青风镇十里之外的安融驻军营,大获全胜,大军连夜直奔青风镇,于次日清晨,兵围青风镇,并同时发动进攻。 青风镇地处安顿交通要道,虽为小城,但是城防坚固。青风镇守军在获悉城外驻军被歼之后,果断把原来的四个城门,堵死其三,只留下一个东门,以做进出之用。 西门玉凤对此战非常重视,亲自出营查看地型。只见安融人留下的东门,城门高大,全以巨大的石块所堆砌,不由心中暗恨,此这一战,不知道又有多少血性士兵,命送他国。 西门霜长了一副美女的身材,却生了一桶火暴的脾气,看西门玉凤神情暗然,不由跳出来说道:“元帅,让我上,中午之前,我一定拿下此镇。” 西门雪忧心的说道:“此镇守将,能果断的封死三门,只留一门,用以作战。看来不是一个易与之辈,现在我军攻城重器尽失,只靠人力,此仗艰难呀。” 西门玉凤沉默不语。她十几岁从军,到现在虽然不过二十六岁,却已经是身经百战之将。 身经百战,却从来没有遇到过像这次这么艰难的情况。西门玉凤早就知道,帝国的军力,早已经没有了三十八年前的气势,安融此战,也不会那么一帆风顺,但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几大军团联军,居然会被安融人一次突袭,就打完全溃散。 都说太平胜世,这太平久了,也不是一个好事情——忘战必危呀。 一马鞭抽在身边的百华树上,西门玉凤冷哼一声,下令道:“西门霜” “末将在。‘ “命你带两万红fen军,火速攻城,无论如何,午时之前,必定拿下青风镇” “是。” 看着西门霜领命而去,西门玉凤长长的出了口气。现在她已经是箭在弦上,就算前面是刀山火海,她也要跳过去。 身后的追兵,还在死死咬着不放。如果不能在他们杀上来之前,拿下青风镇,他们必定要受到敌人的两面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西门雪在西门玉凤下命令的时候,几次想要说话,都只是张嘴,没有出声。她心里知道,现在西门玉凤有多难。西门玉凤让西门霜只带红fen军团上,而没有调其他军团余部的人,是因为她现在,只能依靠本部的红fen军团了。 ‘元帅’,不过是巴伦西亚大帝封的,平时还好一些,像现在这种情况,其他军团的人,又有多少人会真正听令呢。与其让他们上去磨洋工,还不如让直系部队上的好。要知道,现在他们可没有多少时间了。 在心里叹了口气,西门雪来到西门玉凤的身边,道:“元帅,你也不用太过伤神了,相信西门霜必定能完成任务的。此处风大,我们不如先回营再议。” 西门玉凤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她知道,这个从小玩到大的西门雪,已经看透了她的心思。也只有在西门雪、西门霜的面前,西门玉凤才会放下伪装,表露出自己真正喜怒哀乐,才不用装女将军,装得那么辛苦。 西门玉凤虽然十几岁就从军,其实她并不喜欢打仗。每次看到身边的人战死沙场,她的心,总会没由来的疼。 可是这个世界往往就是这样,很多事,都不由得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历史的车轮,总会给你安排了位置,并推着你往前走,从来不会问你是不是喜欢。 西门玉凤之所以坐上今天的位子,有大半原因是赶巧。如果不是当年随父出征,父亲前帝国元帅西门战虎意外生死,她也不会成为什么帝国女元帅吧。 与此同时,第五路军先锋军胡忧的五千人马,在胡忧的一通忽悠之下,也改了道,他们不再按特丽莎的命令,赶往西子口,而是按胡忧的判断,转奔青风镇。 这是胡忧根据红叶口中描述的,西门玉凤的性格而做出的决定,也可以称之为一次赌博。胡忧赌西门玉凤绝对不是那种死守西子口死地的人,至于胡忧为什么会判断西门玉凤打青风镇,这也是一种赌,赌西门玉凤与他心有灵犀。因为胡忧把自己放在西门玉凤那个处境的时候,他选的就是青风镇。 胡忧的这个违命的决定,在多年之后,一直是史学家争议的焦点,各方的说法不一,有人觉得胡忧此举,奠定了日后称霸的基础。也有人认为,胡忧这个险冒得太大,是不可取的侥幸心理,如果西门玉凤当时并不在青风镇,而是在西子口,那么胡忧很可能会被以违令罪处死。更有人认为,这就是胡忧的本性,他天生就是一个机会主义者。 胡忧此时并不知道几十年后,人们会怎么说他。他只知道,出名早趁早,有好机会,一定要把握住。既然已经判断了西门玉凤不可能在西子口,那就没有必要傻傻的赶到那里去。 “大人,青风镇方向,有战事” 两天的行军之后,朱大能终于带来了胡忧想要求的消息,这两天,胡忧广布斥候,为了就早敌人一步,发现情况。 胡忧听到朱大能的话,精神一震,马上问道:“什么情况,快给我说说。” 朱大能走到地图之前,在青风镇的点上,画了一个大大的圆道:“大家,我们的斥候在青风镇两里之外,发现了敌人的部队,他们已经把整个青风镇给包围了。” “包围?”胡忧皱眉道:“有多少安融军队?” 朱大能迟疑了一下,道:“敌军人马大约在十万左右,不过我综合了各方面的情报,和一个斥候的说法,我怀疑” 看朱大能说一半又不说,胡忧急道:“怀疑什么,别他娘的像个娘们一样,你这习惯不好好改改,小心哪天我抽你。” 红叶在一边看着胡忧的暴粗,微笑着摇了摇头。她知道,胡忧这次是真的急了。红叶比谁都清楚,胡忧这几天过得并没有他在士兵面前表示的那么轻松。 在红叶看来,胡忧这次违令改变行军路线,是有些急燥,不过她并不会阻止胡忧。因为她相信胡忧的判断,她从小就认识西门玉凤,她知道,西门玉凤肯定不会在西子口待援。这是胡忧的一个机会。不过西门玉凤是不是真在青风镇,现在谁也不知道。 红叶已经在心里做好了为胡忧违令脱罪的打算,实在不行,她会动用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帮胡忧。现在她是宁可看着胡忧出错,也不愿看着胡忧,总是被各方面打压,而无出头之日。 在红叶的眼里,胡忧不是池中之物,他是金鳞,他需要一个高飞的机会。如果他真能成功的救援西门玉凤,那么他在帝国的声望,就会如日高升。而不用像现在那样,虽然立功无数,名声却出不了暴风雪军团。 这一次胡忧被调奴军,胡忧自己虽然似乎很满意,但是在红叶的心里,是有气的。如果不是胡忧不让她乱来,她肯定在把这事给搞大。当年那个敢把王子打哭的红叶,真要发起威来,也不是好惹的。 想到这里,红叶不由又看了胡忧一眼。这个愣头青,直到现在,还只当她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呢。 “什么,你怀疑进攻中军的不是安融部队,这怎么可能?”胡忧听了朱大能的话之后,脸色变得很惊讶。这里可是安融的国土,居然有十万部队不属于安融,那事情就复杂了。 红叶看胡忧反应有些激动,暗中伸手过去,抓住胡忧的手,提醒道:“大人,我们不如把那个斥候叫上来,问清楚一些。” 胡忧只是想到这事的可怕程度,一时的反应过激而已,被红叶这么一提醒,马上也就冷静了下来,点头对朱大能道:“你去把那个斥候叫上来,我要亲自问话。” 朱大能早有准备,转身出去,没几分钟,就把斥候给带进来。这个斥候是奴营的人,听完他的回报之后,胡忧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按那个斥候的说法,他无意中在敌人的部队里,发现了一个当年的熟人。那个人是林桂帝国的士兵。斥候和那个士兵还带点亲,应该是不会看错的。 经过一阵思考之后,胡忧下令,全军行军至隐秘之处,派有经验的斥候,弄清楚这十万部队,究竟来自何方。 青风镇。 在西门霜的强大攻势之下,西门玉凤的部队,终于拿下了青风镇。虽然损失很大,但是总算是得到了一个暂时安身之处。 不过西门玉凤的日子,并不是那么好过。随后而来的敌军,马上就包围了青风镇。现在攻防战,已经打了两天了。 “雪儿,你在想什么?”西门玉凤来到西门雪的身边,看她一直站在城头沉思,不由开口问道。 西门雪沉思道:“元帅,你有没有发现,安融人的军力,似乎一下提高了很多。” 西门玉凤道:“安融人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入侵我国,日夜练兵,军力提高并不奇怪。” 西门雪摇头道:“不,我指的不是这些。元帅,你仔细想想。按说我们五路先锋军,二十五万人马,顶在前面,目标直指安融都城。安融人应该全力防守尚且唯恐兵力不足,怎么可能调动二十万以上大军,来偷袭我们的中军部队,而现在,近留下十万人马,跟我们在这里耗。 元帅你看看城外这些围城的士兵,他们作战相当的有经验,每次攻城,都进退有度,一看没有机会,就马上退回去,似乎一点都不着急的样子。” 西门玉凤听西门雪这么说,也感觉有些不太对,思索着说道:“按你这么看,他们似乎一点都不在意都城的得失。这是为什么呢,说不通呀?除非他们跟本不是安融人。” 西门雪大胆的说道:“如果这十万大军不是安融士兵,那就能说通了。” 得出这个结论,两女都有些骇然,相互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担忧。如果这十万大军,真的不是安融的士兵,那就说明有其他帝国在暗中帮安融。那势态就严重了。 “真是林桂帝国的军队?”胡忧再次接到朱大能的回报,反而没有第一次的反应那么激烈了。 朱大能道:“是的,大人。咱们天风大陆虽然各国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但是各地的人,在口声之上,还是有所不同。几个曾经跟林桂帝国人接触过的斥候,都肯定的回报,此现围困青风镇的队部,就是林桂帝国的人。” 忧点点头,如果只是一个斥候这么说,那还可能有错。但现在几队斥候都一致回报,那就没有错了。 红叶问道:“大人,你想怎么办。”在两人独处的时候,红叶会叫胡忧的名字,不过在有其他人的时候,红叶还是叫胡忧大人的。这里毕竟是军中,红叶还得为胡忧的威信着想。 胡忧想了一会道:“西门玉凤元帅被困青风镇是事实,无论对方是安融人,还是林桂人,与我们都没有太大的关系。我们的目的是解救元帅出困。” 胡忧的话,朱大能和红叶完全同意,不过他们很快就有了新的问题,或是说,这个问题,一直就在,只是他们之前没有讨论过而已。那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现在只有五千兵马,而敌军有十万人,包围西门玉凤于青风镇,他们要怎么样,才能把西门玉凤给救出来。 红叶看了眼朱大能和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哈里森,最后还是向胡忧提了出来,而胡忧回答她的,则是一个很邪的笑脸。 青风镇,西门玉凤的凤眉轻轻的憩着,似是有无限的心事。西门雪和西门霜都坐在西门玉凤的身边,她们都知道西门玉凤在烦恼什么,可是她们此时,也都没有办法。 是什么让堂堂帝国元帅难成这样? 粮草 青风镇的粮草不多了。 围城的敌军,已经连着攻打了七天,各路回援的兵马,还没有一支来到。虽然西门玉凤早已经在粮草上动了各种的脑筋,可是随军的粮草和打下青风镇得到的粮草,还是越来越少。三万大军的吃喝,可不是一个小数目。每天几万斤粮食的消耗,也不是一个小小的青风镇可以供给的。 “元帅,我们的粮草,最多还能支持五天,如果五天之内,援兵不到,我们就很难坚守了。”虽然不想说,西门雪还是不得不说,作为军师,她有义务不断的提醒主帅,军中现在最紧急的问题。 拿下青风镇,确实给他们带来了一个暂时的据点,也得到了一定数量的粮食和水源补充。可是现在青风镇在敌人十万兵马的包围之下,又再一次成为了死地,处境艰难啊。 “逼急了,我带人跟那些林桂人拼了。”西门霜火暴的说道。通过多日来的观察和情报收集,她们现在已经确定了城外的军队,并不是安融的部队,而是属于天风大陆八大帝国之一的林桂帝国。 林桂帝国处境,与曼陀罗帝国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并不一样,林桂这几十年,一直都处于战乱的状态。他们和桂林帝国几十年来,就没有停止过交战。 说起来,林桂帝国与曼陀罗帝国之间,还是有着深仇的。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本是一个国家,号称林氏帝国。林氏帝国是最早脱离紫荆花王朝而的国家,因为那里远离中原地带,当时的紫荆花王朝也无力征讨,所以林氏帝国发展极快。一度成为天风大陆除紫荆花帝国之外,最为强大的国家。 里杰卡尔德推翻紫荆花王朝,建立曼陀罗帝国之后,他发现林氏帝国对他存在很大的威胁,于是就肚子里冒坏水,暗施离间计,挑动当时的林氏帝国两位王子不和,暗中又勾结了一股林氏帝国国内的反对派势力,造成林氏帝国一分为三,分别变成了林桂帝国,桂林帝国和苍梧帝国。 其中由反对派势力建立的苍梧帝国,因为完全是曼陀罗帝国的军队在暗中控制,一度还曾经是曼陀罗帝国的飞地。直到之后里杰卡尔德抽干了苍梧帝国的油水,觉得那里已经没有什么用处,才同意苍梧帝国完全。 换句话说,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长期战乱,完全是由曼陀罗帝国一世皇,里杰卡尔德一手弄出来的,林桂帝国又怎么会对曼陀罗有好感。 不单单是林桂帝国,就连桂林帝国和苍梧帝国,对曼陀罗帝国也没有好感。桂林帝国恨曼陀罗帝国的原因,也是分裂国土。而苍梧帝国本应该对曼陀罗帝国有爱,可是里杰卡尔德刮得人家实在是太狠了,用苍梧帝国老百姓的话说,里杰卡尔德连地上的泥都刮走三尺,真是弄得人家苦不堪言呀 但是当年的曼陀罗帝国,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兵多将猛,谁敢轻易缕他的虎须。 现在,嘿嘿,那就不一样了。e , 章节目录 第106章 邪门地道 青风镇二十里外的山谷,是一个藏人的好地方。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胡忧的第五路军先锋军五千余人,就藏身在这里。 有人要问了,胡忧火急火燎的赶到青风镇,却又不马上援救西门玉凤,把部队拉来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呢? 嘿,胡忧这小子看敌军势大,自己那么点人马,跟本没有可能硬抗人家十万军队,把西门玉凤的部队解救出来,于是他又开始冒坏水了。 胡忧经过严密的勘察,把手下的五千人马,拉进了这个山谷,把他们变成了矿工。不错,就是矿工,不过他们挖的不是矿,当然,也不是寂寞,而是地道。胡忧要从这里,挖一条长达二十里的地道,直达青风镇,把西门玉凤和她的部队给偷出来。 江湖八大派里,没有盗墓的,胡忧对于打盗洞,一知半解而已。不过奴营里有这方面的人才。 谁? 哈里森 哈里森当了七年的奴兵,可是没有被贬为奴兵之前,他是在花河州渡过的。花河州盛产煤。那里的煤产量,占地曼陀罗帝国的七成以上。 哈里森在那里当兵的时候,曾经管过一个很大的煤区,因为爱好,他还专门和一些老煤工,学过定位打洞方面的知识,在这方面,有着很高的造诣。 在令归城抢粮之时,哈里森就展现过这方面的能力,暴风雪军团第五师团的师团长克劳德,就曾经让哈里森的地道给坑了。 胡忧当时对此印象非常深刻,再下决定救西门玉凤的时候,他第一个就想到了哈里森和他的地道。所以当红叶问胡忧要怎么救西门玉凤的时候,他才会笑得那么邪。 十月的安融,已经非常冷了,这里的地都成了冻土。这对打地道来说,真是有利有害。利的是土地很硬,挖出来的地道非常的结实,一般情况下,不容易塌方。不利的因素,则是地太硬,不好挖 当官的好处,在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胡忧很无赖的把这个任务派给了哈里森。至于哈里森要怎么做,他一点都不理会,只要哈里森给他一条地道就行。而朱大能则变成了监工,每天向胡忧汇报哈里森的进度。 胡忧自己呢,当然也没有抱着红叶这个大美人在胡搞。咱们的胡忧大人,现在正在学习帝国史。 学帝国史可不能只看帝国官方出的那本,那都是胜利者写的东西,一片的歌功颂德,大量的水份。 胡忧的史料来源,一部份来自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一部分则来自包括红叶在内的人口相传,当然了,帝国官方出的那本帝国史,胡忧也是要看的。那里面虽然大量水份,但是在编年史方面,记载还是很全的,几乎每一件关于曼陀罗帝国的事,上面都有记载。 此时,胡忧正看着关于里杰卡尔德分裂林氏帝国的讲述,在官方的记载里,这是一件功德无量,几乎可以说是大公无私,做的全是为了当地民众谋幸福的事。 不过事实是怎么样的,那就得看你怎么判断了。胡忧别的方面,也许还不太清楚,关于这一点上,他却有着大量类似的知识。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用武力,为自己赚取更多的利益。 “吃早餐了。”红叶端着盘子走进军帐,拿过胡忧手里的书,放在一边,略带娇嗔的说道:“多大的人了,也不知道休息一下。” 红叶表面虽然这么说,但是对于胡忧的勤奋,还是打从心里高兴的。 胡忧伸了个懒腰,一脸邪笑的说道:“突然发现,身边有个女人真好。” “谁是你的女人。”红叶小脸有些泛红,心里如吃了蜜一样甜:“哎呀,你的手多脏呀,快去洗洗手再吃。” 军中没有什么好伙食,早餐不过是一碗粥而已,看到胡忧喝得开心,红叶的嘴边,也露出了笑容。 胡忧对军中的伙食,有着明确的规定,军中从他而下,无论是士兵,还是军官,伙食都是统一的。只这一条,就为胡忧带来了不少的拥护,现在手下这五千人,已经基本上,都听胡忧的。 “吃完早餐,把衣服脱了。”红叶边为胡忧整理着床,边说道。男人在这方面,就是没有女人细心,胡忧这床上的毯子,都搅和成一团了,红叶费了老大的劲,才把毯子给折叠好。 看红叶为自己整理东西,胡忧的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意,不过这斯,就是一个欠修正的主,特别是单独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很难保持正行。他听了红叶的话,眼珠一转,惊叫道:“脱衣服,这大白天的,不太好吧。” 胡忧突然惊叫,把红叶吓了一跳,明白过来胡忧话里的岐意之后,红叶不由的白了胡忧一眼,啐道:“流氓,整天脑子里想着坏事。看你的衣服多脏,又是汗,又是泥的,脱下来,我帮你洗洗。” 胡忧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道:“早说嘛,吓得人小心肝都快跳出来了。” “你还贫” 红叶忍不住抽了胡忧一下,不过她这一动手,就被胡忧抓住了机会,一个顺手牵羊,把红叶这只小白羊给拉进了怀里。 胡忧今天早上练过枪法,他也没有洗澡,就直接坐在帐篷里看书,身上一股浓浓的男子气息,顿时让红叶的身子发软,小脸发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流露出动情的光芒。 从来进入安融之后,由于战事紧张,胡忧已经很久没有和红叶发生过什么了,此时看红叶如此的诱人,也动了花花肠子,低头在红叶的小脸上亲了一下,刚要进一步的行动,就听到帐篷外传来朱大能的声音。 “大人,你在吗?” 红叶一听到声音,马上急急的从胡忧的怀里挣脱开来,手忙脚乱的整理着衣服。看她那忙乱的样子,明明还没有来得急做什么,却被她弄得已经做了什么一样。 胡忧笑了笑,也没有提醒红叶。听朱大能说这话,胡忧就知道,朱大能肯定事先问过卫兵,知道红叶在帐篷里,才会这么问的。 要知道在一般情况之下,朱大能或是哈里森有要事报告,都是在外面叫声‘大人’,就可以直接进来的。这是胡忧给朱大能和哈里森的特权,也是一种笼络人心,以视亲近的手段。 看红叶整理得差不多了,胡忧这才出声道:“是朱大能吧,进来吧。” 朱大能走进军帐,边行礼边偷偷的瞟了一眼满脸通红的红叶。 虽然红叶并不在军中刻意隐瞒跟胡忧的关系,胡忧身边的亲信,也大多都知道他们俩的事,但是被朱大能这么看,她的小脸还是有些挂不住。找了个借口,就跑掉了。 朱大能看红叶跑出去之后,这才一脸笑意的说道:“大人,我没有打扰你和红叶队长那个啥吧。” 正所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朱大能跟在胡忧身边久了,说话也带上了点胡忧的那种痞气。长期跟在胡忧身边的人,想要保持清纯,那是很难的。 胡忧瞪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再多嘴,小心我严刑拷问你被丢进奴营的原因,你小子死都不肯说,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问题。” 胡忧直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朱大能为什么会被贬入奴营。每次他好奇问起这事,朱大能总是一副打死不说的嘴脸,恨得胡忧差点没把这家伙吊起来打。 其实以胡忧奴营统领的身份,他要查这事,是很容易的。不过他不但没有这么做,还把朱大能的那份卷宗,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朱大能,不让其他有人机会看到。他是对这事有兴趣,但是他要朱大能自己告诉他。朱大能如果一直接不想说,他也不会逼朱大能的。对于这一点,朱大能表面上虽然从来没有说什么,但是却把这份情,深深的记在了心里。 朱大能看胡忧又提这事,一脸苦笑的投降道:“大人,你就放过我吧。我这身细皮嫩肉的,可经不起你的拷打。别说打了,你就是切我一手指头,我也受不了呀。” 朱大能这说的是,胡忧在青洲带不死鸟特战队,进攻安融人金骨山大营时,审问情报时所做的事。 胡忧笑骂道:“马拉戈壁的,这事你也知道,你这情报功夫跟候三学的吧。” 提起候三,朱大能眼中闪过一丝想念,好久没有跟候三斗嘴了,他还真有些记挂候三:“不知道候三这家伙现在怎么样了。” 胡忧摇了摇头道:“我只知道他在第一路军,应该还好吧,用不着为这个家伙担心的。以他那机灵劲,全军死完了也轮不到他。” 提到候三,胡忧不由得也想起了不死鸟特战队的那些兄弟,还有那个小亲卫哲别。胡忧早已经在心里对自己说过,不死鸟特战队总有一天,他会要回来的。 把心里的情素放下,胡忧收起调笑,正色道:“好了,不说这些了,说正事吧,你一大早过来,有什么要告诉我的。” 朱大能看胡忧不再说笑,也收回起了笑脸,其实他今天过来,并没有什么急事,不然也不可能在这里,跟胡忧谈笑。公事私事,他是分得很清楚的。 朱大能回报道:“今天早上,我去查看地道的进度,哈里森告诉我,在地下发现了一个干竭的旧地下河道,正好与我们的方向相同。进度应该可以比预期的要快。” 胡忧听到这个消息,顿时来了精神。青风镇可不是什么大城,西门玉凤困守于十万林桂军之手,随时都可能会出问题。地道能早上一天打通,就多一分机会,不然西门玉凤城破,这地道打通,也没有什么用了。 胡忧问道:“哈里森说能快几天,我们什么时候可以进入青风镇?” 虽然现在军中已经是日夜不停的在挖掘,但是这进度,还是不那么令人满意的。胡忧这几天呆在军中,都有些疲了。真有些想干一仗的意思。 朱大能回道:“地下河道的情况,现在还没有完全探明。按哈里森估计,如果一切顺利,我们后天就可以打通到青风镇的地道。” “实在不行,我们也只有拼了。”西门玉凤接过西门霜说的话。硬拼十万敌军,伤亡会有多大,想想就能知道。不到万不得已,西门玉凤不愿那样做。可是这个问题,她不得不考虑。 西门玉凤现在对援军已经没有多大的信心了,脑子里想的,是怎么把这些跟自己拼死作战的士兵,活着带离安融。 这场安融之战,本来打得就很勉强,再加上林桂密秘出兵,战事就更难了。 ………… 帅帐之内,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元帅大人,西门的地下,似乎有动静” 西门玉凤问道:“西门的地下?什么动静?”士兵说得不清不楚的,她听得有些不明白。 士兵解释道:“是这样的,元帅大人。今天我在巡视的时候,无意中发现,水缸里的水,一直无故的振动,所以我就.........” 这士兵刚才说得太简单,这次又说得太复杂,不过西门玉凤已经听明白了他说的是什么,于是打断士兵的话道:“你的意思是,敌军在城下挖地道。” 士兵犹豫了一下道:“我是这么怀疑的,不过这里面,又有些奇怪。” 西门玉凤带上头盔,往外走道:“带我过去,有什么怀疑,路上说。西门雪,你跟我一块去。” 军情紧急,西门玉凤可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里慢慢听士兵的解释。 来到士兵所说的地方,西门玉凤和西门雪对望了一眼,都明白了士兵口中的奇怪,是什么意思。 挖地道攻城,因为工程比较大,较果然也不是很好,所以在一般的攻城战中,很少出现。而在大多数以挖地道来攻城的战例中,大多都是以破坏敌方的城墙为目的。 也就是说,敌人挖地道的时候,一般都只是挖到城墙下面,以挖墙角的方式,造成城墙塌方,以利进攻。 可是现在这个动静,却是来自城中心的空地,这弄得大家有些莫名其,难不成,敌军异想天开的想从这里挖个洞上来,好发起进攻? 这也太可笑了吧,上面的人,至少有一百种办法,在地里的人钻上来之前,弄死他们。这和送死,有什么分别吗? 想不想得通敌人的目的,那是一回事,可是这地里的洞静,西门玉凤还是不敢大意的。她从紧缺的兵源之中,抽了一千人过来守着,就是要看看这里面究竟卖的是什么药。 随着地里的动静越来越大,地面上的士兵,也开始紧张起来,一个个都已经刀枪紧握,随时准备应付这奇怪的事件。 此时在地底下的哈里森,还不知道头顶上的事。他正指挥士兵们往上挖。经过多次计算,他已经可以确定,头上就是青风镇了,为了防止计算误差,他还多挖长了一百多米。 胡忧此时也在地道里面,他听朱大能汇报,地道快要通了,于是就提前进来了。二十里的地道,不是那么好走的,他要想第一时间见到西门玉凤,就必须提前进来。 地道里的空气很浑浊,水气夹着汗气和一股说不清是什么味的气体混在一起,闻着鼻子很不舒服。可就这样的空气,还不太够呢。特别是对于要干活的士兵来说。这几天,已经有超过一百名士兵,昏倒在地道下面。 特别是最后这一段,因为怕被敌军发现,哈里森跟本不敢开通风口,大多数士兵,都是在这最后一段缺氧倒下的。 终于,地道下出现了一丝亮光,正卖力往上挖的士兵,心情变得兴奋起来。这几天,没日没夜的五千士兵流水作业,终于要见到成果了,谁会不高兴。 “大人,快通了,已经能看到上面了。”朱大能赶紧跑到胡忧的身边,汇报最新的情况。 连日发生了这么多事,胡忧也沉稳了不少,交带朱大能道:“记得让士兵先把我们的军旗竖出去,别造成误会。” ……………… 地面上,西门玉凤的手已经抬了起来,士兵们的目光,都在注意着西门玉凤的手,只要那手一挥,他们马上就会开始攻击。与地底下比起来,这里的气氛,要显得凝重得多。 突然,一面黑色的旗子,从地面那个小洞里伸了出来。旗子一开使卷着,看不出是什么旗。不过旗子完全伸出来之后,那么一抖,所有人都看清楚了,那是一面黑色镶金边的不死鸟战旗。 “不死鸟?”西门玉凤的目光看向了西门雪,她一时记不起来,联军属下,有谁是用不死鸟为记的。 毕竟胡忧现在只是一个督将,又一直被苏门达尔压着。虽然在暴风雪军团本部,和安融国内,他已经算是有点威名了,可是相对于西门玉凤来说,还是太陌生。如果是蕾娜塔在这里,她肯定一眼就认出是胡忧的旗号,因为她在令归城的时候,一直有留意胡忧。 章节目录 第107章 祸福与共 看到一身督将服的胡忧从地道里爬出来,满是泥土的样子,西门玉凤的眼睛,一下就亮了起来。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之前刚刚听到过的,关于胡忧事迹,又在一次浮现在了她的脑中。 之前听到的,都是虚的,直到这一刻,她才感觉到,胡忧真实的存在。不知道怎么的,身体突然有一种想要扑进胡忧怀里的冲动。当然了,这不过是瞬间的冲动而已,那是绝对不可能成为现实的。 虽然之前相互都听到过对方的名字,不过严格来说,这还是两人第一次真正意见上的见面。 西门玉凤可以说是对胡忧的第一感觉相当好,先不说胡忧这个人,小伙长得还挺不错,身高体壮却又不显粗鲁,一身督将服穿在身上,显得很威武,虽然胡忧一直不太喜欢身上这身军绿色,但是他这么打扮,确实挺不错的。再加上他脸上那似有似无的邪气,真的很勾女人的目光。 当然,西门玉凤并不是谁长得帅就对谁有好感的肤浅女人。长像虽然有一方面的原因,但是让西门玉凤产生好感的,却并不是这些。胡忧最让西门玉凤感动的是,在她最困难的时候,胡忧神奇的从地洞里钻出来,带给了她希望。 军中的粮草,算上今天,已经只够吃两天了,西门玉凤已经愁得不行,摆在她前面的,就只在两条路,一是再坚守几天,等城中无粮而城破,二是今天,或是明天,趁着军中还有最后一点粮食,全煮了让士兵吃饱,杀出城去,与敌人拼命。 看似两个选择,事实上,结果差别并不是太大,都是死多活少。最后能活下命的,没有几个人。 可是现在,胡忧却奇迹般的多给了西门玉凤一条路,而且是比前两路都要好的路,西门玉凤怎么能不感动。要知道这方圆百里之内,几十万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一支部队,来援救她。这是真正的雪中送炭啊 胡忧可不知道,元帅西门玉凤刚才居然生出过扑进他怀里的冲动。他一爬出地洞,就大步走向西门玉凤。西门玉凤那身凤凰宝甲太显眼了,胡忧只扫了一眼,就能认出,谁是元帅。 “末将第五路军先锋官胡忧,见过元帅大人。” 胡忧边给西门玉凤行军礼,边偷偷的打量着这位女元帅。这一看之下,真是让他有些移不开眼睛。 天使,绝对是落地时双脚着地的那种。真是太漂亮了身材高挑,英气逼人。大眼睛,柳月眉,腰挂宝刀,身披战甲,集刚柔于一身。之前红叶说,西门玉凤比她漂亮,胡忧还开玩笑说西门玉凤整天在战场上,肯定晒得黑黑的,还全身伤疤,现在,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也说不出这种话了。 看到这么一个大美女,能说出那样话的人,还有人性,还是人吗? 西门玉凤直到胡忧给她行礼,这才完全回过神来。暗想自己肯定是这段时间,经历太多的不顺,才会对突然对来救援的胡忧,有那样反应。 说起来,西门玉凤今年虽然已经二十六岁了,可是在感情上,却还是一片空白。西门玉凤父母死得早,没有人为她操心这方面的事。军中不是没有人喜欢西门玉凤,可是西门玉凤是军团长,人长得又漂亮,一般的士兵,谁敢追呀。 “胡忧将军,不必多礼,快快请起。”由于心里对胡忧感觉不错,西门玉凤说话也挺客气,没有摆什么元帅架子。 这里不是议事的地方,西门玉凤想了想,转身走上路边的一座酒楼。酒楼原来的主人,早就跑了,不过因为西门在开战之前,就已经被原来的安融守将给堵死,所以这一带,并没有遭受到什么战火,保存得还不错。 有机灵的士兵,抢在西门玉凤之前,把四处布置了一下。西门玉凤在临窗的主位上落坐,胡忧没敢坐,在边上站着。 这里的景色不错,如果不是城外正在打仗,到是一处很好的休闲之地。胡忧正想着怎么跟西门玉凤说,让她带军队,钻地道跑路,突然一股香味飘来,那如花似麝的儿女香,让他忍不住偷偷的深吸了一口气,一时之间,把脑中想的事都给忘记了。 “胡忧将军,请坐。”西门玉凤看胡忧站着没坐,于是开口道。她心里知道,胡忧不坐,是碍于两人之间的身份,下属在上司面前,没有坐位,在帝国也是很正常的事。可是西门玉凤却不太愿意胡忧站着和她说话。 站在西门玉凤身后的西门雪,听西门玉凤让胡忧落坐,不由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要知道西门玉凤是从来不主动邀请年轻的男子,与她同桌的。下属汇报军情的时候,那就更不可能了。 胡忧刚刚吸进一口香气,突然听到西门玉凤的话,差点没被呛着。他还以为被西门玉凤发现了小动作呢。 虽然心里有些狼狈,但是胡忧不过是微微一愣,然后就神态自若的在西门玉凤的对面落坐,目光平淡,没有显出什么下位者的惶恐。在女人面前露怯,可不是胡忧的习惯。 西门玉凤把胡忧的一举一动,都看在了眼里,看他并不是故作镇定,微微的在心里点了点头。以她的身份,见过的王公贵族也不少,可是没有一个能在与她对坐的时候,能如此平静的。 胡忧哪里是平静,胡忧现在心里可是一点都不平静。元帅可是他这辈子,见过身份最高的女人之一了,换到他来时的那个年代,这就是国防部长,那是他这种天天被城管撵的人,随随便便就能见,并能同桌而坐的人吗。 虽然欧阳寒冰的份身是南宁国的公主,按说比西门玉凤的身份更高。可是胡忧认识欧阳寒冰之前,并不知道她的身份,欧阳寒冰又从来没有在胡忧的面前,表现出半点公主的样子,胡忧跟本就拿欧阳寒冰当他的女人,这和眼前的西门玉凤完全是不同的。 军中现在吃饭都成问题,也就没有什么茶点供应了。西门玉凤在胡忧落坐之后,就开口问道:“胡忧将军这一次带来了多少人马军粮?” 胡忧的人马大多都还在地道里,西门玉凤也不清楚胡忧有多少实力,当然得先弄明白这些才行。 胡忧心说这西门玉凤够直接的呀,一开口就问我要人马军粮。这年头,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呀,我哪能有多少。 胡忧看着西门玉凤苦笑道:“元帅大人,末将手下手下有五千士兵,不过,这会是用不上了。” 西门玉凤闻言皱眉道:“那么不知道胡忧将军此次前来救援,有什么计划?” 西门玉凤这也是以已度人,她以为胡忧也遭遇到了和她类似的哗变,手下的士兵大多各自跑了,带不了什么人来。问计划,这是为了让胡忧的面子好过一些。 西门雪站在西门玉凤的身后,一脸的深思,她发现今天的西门玉凤,似乎有些不太对劲,至于具体是哪里不对劲,她说不上来,不过她觉得,西门玉凤见到胡忧之后,好像变笨了,没有了往日的精明。 胡忧花了这么大的力气,挖了条地道进来,用脑子想想,都知道肯定不是为了把兵和粮食运进来的。而是要把被困城中的人,运出去的。西门雪弄不明白,西门玉凤怎么可能想不到这点,还问出那种笨问题。 胡忧也发现这个女元帅似乎有些笨笨的,不过他在偷瞄了西门玉凤的胸部之后,也就释然了。人家都说胸大无那个啥吗。呵呵。 不过西门玉凤开口问计划,胡忧还挺是挺满意的,这可是他表现的机会。五千士兵没日没夜的挖了这么多天,可不能白费了。 “元帅大人,我的计划就是那条地道。这条地道是我们先锋营五千人马,没日没夜干了好多天,才挖出来的。地道的那一头,在一个隐蔽的山谷。 现在敌军势大,我们不益硬拼。我想着,我们可以来个金蝉脱壳之计,从地道撤退,以图后事。” 胡忧尽量的把话说得漂亮一些,上位者,都是要脸子的人,特别是女人,好起面子来,完全是不讲理的。你要直接说从地洞逃跑,弄不好,对方直接翻脸。最后用了你的地道,还恨上你,那可就不值当了。 西门玉凤暗捏了自己一把,让自己更清醒一些。她也发现自己今天变笨了。以她这么多年的作战经验,一看到那条地道,就应该想到最好的利用方法,怎么能走神那么厉害呢。 “地道有多长,宽度高度怎么样,一个士兵通过要多少时间。”西门玉凤恢复了精明,一连几个问题,都切在最重要的地方。 胡忧回道:“地道长二十里,可以并排走两个士兵。单人通过,大约需要半个小时。要通行一万人,大约得三个小时左右。” “三个小时?”西门玉凤在心里计算了一下,这走地道不是算成法,要把全部人撤出去,至少得近大半天的时间。而且这半天,还要不停的应对敌军的进攻,难度不小呀。 “西门雪,你怎么看?”西门玉凤问道。 西门雪是西门玉凤的智囊形人才,这么重要的军事行动,西门玉凤要听听她的意见。 西门雪沉思了一下,说道:“胡忧将军的计划可行,不过我们要注意几点。一,地道的那边,必须得派人看好,不能发生任何的情况。不然我们就会被堵在地里。 而这一边,必须留下一批战力比较强的人,顶住敌人的进攻,以为其他的部队,争取到撤退的时间。 还有,撤出的先后顺序,必须得事先安排好,不能出现任何的混乱。” 胡忧接话道:“这位西门姑娘说得不错,地道的那头,我们暂时可以放心。我的手下,已经守住了那头,保证不会有问题。带队的是我的军师,也是你们的老朋友红叶姑娘。对了,大凤也在那边,和红叶在一起。” 西门玉凤很想问胡忧跟红叶之间的关系,不过还是忍住了,现在不是关心那些的时候。现在唯一能活命的办法,就是胡忧的这条地道,无路可选,也不用想那么多了,西门玉凤拿出了自己的霸气,直接拍板。 至于先后顺序,西门玉凤派亲信西门霜带红fen军第一师团先行过去,在地道的那头,与胡忧的先锋军,组成防御力量,确保地道口的安全。 “大人,这红fen军团真不辱其名,美女真多呀。”朱大能在胡忧的身边,小声的说道。 西门玉凤有军务要处理,已经带人走了,哈里森去给西门霜带路,这里就胡忧和朱大能两人在。 胡忧喝了一口在楼酒里翻出来的米酒,把酒壶递给朱大能道:“是不是看上谁了,要不要我去给元帅说说?” 朱大能不客气的往嘴里灌了口酒道:“我觉得那个西门雪到是不错,如果能拿下她,到是很爽的。” 胡忧瞪眼看了朱大能一眼,呵呵笑道:“你的眼光到不错,不过我劝你想都别想。你别看西门雪柔柔弱弱的,这样的女人,很难搞定的。你没看刚才,她连看都没有多看我们几眼。” 朱大能左右看了看,小声的说道:“难道连大人你也不行?” “我?”胡忧把酒抢回来,把腿翘在桌子上,懒懒的说道:“我要出马,那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不过我看不上她,我要么不要,要我就拿下西门玉凤。” 男人吗,说到这种事,那还不可劲的吹嘛。反正这里只有他和朱大能两个人,胡忧也不怕人家听道。 朱大能一脸佩服的看着胡忧道:“大人,哪天你教我几手怎么样。元帅大人我可不敢想,要能拿下西门雪,我就满足了。” 胡忧哈哈一笑道:“行,哪天有空,我教你几手。对了,那个西门霜也挺漂亮的,你不来个一起飞?” 朱大能连连摇头道:“西门霜凶巴巴的,我才不要呢,留给哈里森好了,他的口味比较重。” “哈哈哈,你小子这提议不错,就这么着了。” 这两个家伙,真是没脸没皮,就这么三两下,把包括西门玉凤在内的几个顶级女人,给分完了。难得他们还想着给不在场的哈里森也分一个。 随着人员的撤出,防守的难度,变得越来越大,东门的城墙,在之前西门霜进攻的时候,就已经破损严重,连日来,又一直在经受十万敌军的进攻,已经显得摇摇欲坠了。 西门玉凤一身战甲,屹立在城头之上,亲自挥部队的防御。军队从地道撤出,可以瞒得了外面的敌军,却瞒不了城里的士兵,这时候,西门玉凤必须得站出来,让士兵们都知道,她还在这里,没有抛弃大家。 “元帅,已经撤出了一万余人,不过地道出现了一些塌方,进度可能要受些影响。”西门雪来到西门玉凤的身边汇报道。她是负责组织安排撤退的工作的,有任何问题,都得马上向西门玉凤回报。 西门玉凤看看天色,说道:“要尽可能快的抓紧时间,一担让敌人知道我们正在撤退,我们就麻烦了。” 西门雪回道:“我知道,元帅请放心好了。” “嗯,你做事一项妥当,我很放心。”西门玉凤点点头,突然想起胡忧,不由问题:“对了,那个胡忧现在在干什么?” 西门雪不经意的看了西门玉凤一眼,回道:“早些时候,我看到他们在酒楼里喝酒,现在不太清楚。我想” 西门雪正说着,突然张大了嘴,两眼定定的看着远处。就看刚才,她亲眼看到,一支箭矢从城墙里射出,把一个距离在五百步以外的敌军指挥官给射于马下。 “好箭,好箭法”西门玉凤也看到了那一箭的威力,脱口而出夸道。一般情况之下,能三百步射杀敌人,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神箭手了。五百步杀敌,不但要有非常好的弓,还得有非常好的箭法,才有可能完成。 “我们的军中,似乎没有这样的神射手。”西门雪喃喃的说道。城中的人马,九成以上都是红fen军团的人,这样的神箭手,肯定在军中很出名,西门雪不可能不知道的。 西门雪的话声还没落,又是一箭射出。这一箭找得更远,几乎达到六百步的距离,把一个敌军师团级的统领一箭穿了脖子。 距离西门玉凤她们大约两百米开外的一段城墙,暴起了欢呼声,不用问,箭肯定是从那边射出去的。 西门玉凤似乎隐隐猜到那是谁射的箭,转身道:“咱们过去看看。”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东段城墙上,胡忧一脸痞子样的走到一个红fen军团士兵面前,伸出来手道:“你输了,两个金币,拿来。” 那士兵脸都苦了,一脸肉痛的看着胡忧道:“督将大人,我们是赌一个金币的。” 胡忧撇撇嘴道:“没错呀,我也没问你多要,一人一个,我射下俩,不是两个金币了?愿赌服输,可没有耍赖的。快点拿出来,要不我可自己拿了。” “你要能再射杀一个师团级统领,我给你一百个金币”e , 章节目录 第108章 装逼露脸 西门玉凤的声音一起,在场的士兵全都严肃安静了下来。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西门玉凤看到这样的情况,在心中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同样是官,她对比出了自己与胡忧之间的不同这处。其实她很希望能像胡忧这样,跟士兵们打成一片的。 不错,在东边城墙上射箭的正是胡忧。他和朱大能在小酒楼上喝了些酒,得到了一定的休息之后,发现在那里聊天打屁没多大意思,于是两人就决定来前线阵地看看。 此时敌军刚刚进行完一次进攻,正在重整队伍,准备下一次的攻城。战事微稍微相对的缓合了一些。 督将军衔在军中属于中层军官了,所以胡忧虽然不是红fen军团的人,但是他要上墙头,也没有士兵会拦他的。现在可是联军形态,虽然各军团之间有矛盾,但问题并没有严重到那个地步,大家都还算是自己人。 胡忧和朱大能很顺利的,就走上了墙头。可是一上墙头,胡忧的皱眉就皱了起来,他发现这里的气氛太过于严肃了。 城头上,四处充斥着的都是紧张的气氛,即使是敌人暂时退下去,士兵们也都不敢怠慢,全都在全神注意着敌人的动向。只这一点,就可以看到红fen军团平时的训练了。 这在有些人看来,应该是很值得骄傲的事,有这么好的兵,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可是在胡忧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称道的事。因为在体现训练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他们不适应战场的本质。他们还不知道怎么样在战场上,放松下来。 在胡忧看来,一个人做事,无论是打仗还是什么,都应该讲究一张一弛。应该紧张严肃的时候,那就应该紧张严肃。在可以放松的时候,也同样应该放松。 就拿这走路来说把,同样是走一个小时的路,那个从到到尾,走满六十分钟的人,不见得就能比那个中途休息过十分钟的人快,但是他肯定比那个休息过十分钟的人累。 打战的道理也是一样,敌人杀上来的时候,全力拼命是肯定的,但是在敌人没有进攻的时候,还那么死死的盯着,那就没有必要了。那样不但对战斗没有半点的帮助。反而会让自己的体力,无意义的浪费。 很多人觉得,自己站在那里没有动,并不会浪费什么体力。其实这些人并不知道,精神高度紧张,对体力的消耗更大。对于这一点,胡忧是深有体会的。 记得他第一次跟师父出去骗人的时候,当时他几乎从头到尾,就在那站着,什么也没有做。可是当师父得手,拉他走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连一跟手指头都动不了,全身软软的,使不出半点体力。从那之后,胡忧就知道,原来精神高度紧张,比干重体力活还累。 所以在胡忧当上军官,有了一定的权力之后,他就很注意这方面的问题。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以精神力做为第一战力的,胡忧不允许士兵把宝贵的力量,浪费在无用的紧张之上。 胡忧之所以故意去找那个士兵赌箭,就是想以自己的行动,来让这些士兵放松下来。调动气氛,可是江湖人吃饭的本事,胡忧在江湖上混了十三年,这种事对他来说,真是太容易了。 当然了,如果是换在其它不属于胡忧的部队,胡忧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不是那里的指挥官,随性乱来,容易让同僚不满。吃力不讨好,何必呢。 而在西门玉凤这里,胡忧却没有这方面的顾及。首先,西门玉凤已经身为元帅,帝中,她已经是最大的官了,她肯定不会认为胡忧这是在故意跟士兵打关系,想抢她的士兵。 二来,胡忧觉得西门玉凤应该能看出他这么做的目的,就算是看不出,找机会跟她解释几句,她也会了解的。 三来,才是胡忧最最看重,并且担一点风险,也要这么做的理由。这次来援救西门玉凤不能白来呀,他得为自己露露脸。就像上级领导下来,下面的人猛标功绩一样。他得反复的出现在西门玉凤的眼前,让西门玉凤知道他的能力。 特别是千辛万苦射伤林正风的事,胡忧得有所表露呀。虽然那个功动,现在胡忧已经基本确定,苏门达尔要带到齐拉维的头上,胡忧不能明着说,那是他干的。可是他可以表露出自己这方面的实力,让更多人知道,他的箭法了得。当人们有一天,发现齐拉维跟本没有那种能力的时候,自然就有猜想了。 胡忧这么做,可以说是一石几鸟,也可以说有些浮夸爱现。但是出生于江湖的胡忧,却深深的知道。文静是人,是没有舞台,出不了头的。要上位,就得突出。突出自己的特点,展现自己的能力。老黄牛一辈子埋头苦干,你不能说它没有能力,却可以肯定,他永远都不可能出头。 当听到欧阳玉凤说出“你要能再射杀一个师团级统领,我给你一百个金币”这句话的时候,胡忧就知道,他成功了,至少成功了一半。 “元帅,你说的是真的?”在所有士兵都恢复严肃的时候,胡忧接下了西门玉凤这句话。他的两眼射出对金币的渴望,似乎很在意那一百个金币一样。 跟在西门玉凤身后的西门雪,再一次深深的看向胡忧。西门雪从小有一个爱好,喜欢在暗处,观察分析他人的心理活动。她喜欢通过别人的语言动作,来分析他人的心里活动。 比如说,她可以通过别人的细微动作,判断出对方在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她曾经靠这一能力,为西门玉凤化解掉一次危机。 可是此时,西门雪却判断不出,胡忧此时的心里在想什么。她不觉得胡忧是一个喜欢钱的人,可是胡忧此时的表现,确十足的一个财奴。 朱大能看到西门雪的表情,就在心里暗暗的摇头。他知道,刚才在小酒楼里,那个说要分给他的西门雪,十有要飞了。因为她已经对胡忧起了兴趣,想要去了解胡忧。而胡忧这样的人,是不能够去了解的。 因为你知道胡忧的事越多,你就越是发现你不了解胡忧这个人。当你发现你不可能读懂这迷一样的人时,你已经陷了进去,不可自拔了。这是朱大能自己总结出来的经验,而且是男女通用的。红叶不就是另一个例子吗。 西门玉凤笑了,她笑起来很美,只不过敢正面欣赏这种美的人可不多,哪个士兵看到西门玉凤不吓得底头,谁敢大着胆子去看她。 谁敢? 胡忧就敢。他正视着西门玉凤的眼睛,那副迷恋的样子,有些像大灰狼遇上小红帽。 西门玉凤还是第一次遇上这么肆无忌惮,火辣辣的眼神,没由来的心跳突然加快,小脸更是不由自主的泛红。 猛的想起自己不能在士兵的面前,表现出女人的一面,西门玉凤把心里活动压下去,瞪了胡忧一眼道:“本元帅说话,向来一是一,二是二。当的话,当然算数。” 忧一拍手里的换日弓道:“那就请元帅大人选把。” “我选?”西门玉凤心中有些愠色,她知道胡忧有些本事,可是他这话,也太狂了点。 胡忧一点不收敛的说道:“不错,元帅你要我干掉哪个,我就干掉哪个。”废话,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难道还要在这里装‘纯’? 西门玉凤微皱眉道:“你能射多远?” 这事看起来是一个赌局,可是实际的意义,要比金币大得多。如果胡忧再能这么远距离的干掉一个敌军的高级将领,那么对军中的士气,可是有很大激励作用的。 打从心里,欧阳玉凤希望胡忧能赢。一百个金币,相比起军中的士气,孰重孰轻她心里明白得很。 胡忧嘿嘿的笑了,他那笑,说得好听一些,叫有些邪,说得难听一点,他在装逼。 “只要元帅需要,要我射多远,我就射多远。” 胡忧有意无意的把那个‘射’字加了重音,算是暗中吃西门玉凤一把豆腐。朱大能听到胡忧的话,背上的汗都下来了。现在只能求老天,不让西门玉凤听出来胡忧这话里套着的话了。 西门玉凤虽然还是处子之身,也没有过什么男女情事,可是军中是什么地方,高雅的不多,低俗的不少。她十几岁就从军,怎么可能听不出胡忧这话里还藏着东西。要知道,她当元帅可是最近的事,以前她也当过小兵的。 胡忧这一次,算是把西门玉凤惹怒,她冲口而出道:“我要那个正在训话的。” 胡忧顺着西门玉凤的手看过去,顿时也流了汗。西门玉凤口中说的那个敌将统领,可在千步之外,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黑点,连脸都看不清楚。 胡忧讪笑道:“元帅大人,那个,是不是远了点?” 西门玉凤赌气似的点出那个将,心里也有些后悔。她这是被胡忧气着了,才点了那个敌方将军。这么远的距离,怎么可能成功得了。不过这话已经出口,她不能马上收回来。 西门玉凤瞪眼道:“你不是说,想射多远都可以吗?” 胡忧眼睛转了转,一咬牙,突然一个单膝点地道:“末将领命” 这一次,轮到西门玉凤傻了。她只是被胡忧气了一下,想给胡忧一点颜色看看,并不是真的要让胡忧射那个敌将统领。没想到胡忧却真接了下来。这怎么办,被他这么一弄,想要收回成命都晚了。 不但胡忧傻,所有听到胡忧和西门玉凤对话的人,全都傻了。千步以外,乱军之中,射杀敌将统领,这怎么可能。天风大陆最顶级的箭手,也做不到呀。 胡忧可不管那么许多,领命之后,一拉朱大能,转身就走。高风险才有高回报,这次要玩,就玩大点吧。 “大人,是你和元帅大人打赌,你拉我干什么。”朱大能被胡忧拉出老远,这才反应过来,这里面有自己什么事吗? 胡忧一巴掌打在朱大能的脑袋上,骂道:“废话,你以为我是神呀,那么远的距离,你不帮忙,我射得到吗?” “我帮忙,我怎么帮?”朱大能有些傻眼,射箭他也会,不过这可不是多把弓箭就能成事的。 “简单,把距离变近就可行了。”胡忧轻松的说道。 西门玉凤反应过来的时候,胡忧和朱大能都已有走出挺远了。她轻轻的碰了西门雪一下,小声的问道:“雪儿,那俩个家伙要干什么?” “不知道啊”西门雪的眼里,爆出兴奋色彩,她知道肯定要有什么精彩的事要发生。 “快看,他们在下面。” 突然一个士兵指着城下,大声的叫了起来,其他的士兵听到声音,全都低头往城下看。现在士兵一点紧张的情绪都没有了,取而带之的,全都是好奇。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他们都在猜着,那个督将,这是要干什么。 西门玉凤听说胡忧居然跑到了城下,也大吃一惊的走到城头,往下一看,可不是嘛,胡忧和朱大能不但在城下,而且还大摇大摆的往敌军那边走呢。 这都不算,这两个家伙,居然举着他们的那面不死鸟战旗。他们这是要干什么?这也太疯狂了吧。 “大人,你确定我们这么做,不是在找死吗?”朱大能这是越走越心虚,就他们俩个人,就敢出城冲敌军而去,还扛着军旗。这不是普通的找死,这是摆明送死啊。 “那我可不知道,得看对面的家伙,心情怎么样了。”胡忧边走着,边调着手里的换日弓。 随着精神力的增加,他现在最大的有效杀伤距离,已经达到六百五十步。也就是说,他只要推进三百五十步,利用换日弓的特性,就有机会干掉敌人将领。 如果这次能成功,在几万双眼睛的见证之下,只带一个部下出城,干掉敌军将领,那还不名传整个帝国? 胡忧这就是玩命吗? 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胡忧这次这么干,看似冒险,实事上,他是经过计算的。这是一个心理学的计算,也是人的共性。 你想呀,连西门玉凤都没有想到,胡忧敢这么扛着战旗,带着朱大能出城。敌军能想到吗?他们同样也不会想到的。 人的心里,有一个承受的过程。越是超出常理的事,这个过程也就越久。胡忧突然做出如此超反常的事,敌军一时之间,肯定也会有一个愣神的时间。胡忧只要借助这个敌人愣神的时间差,就可以完成这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事。 世上没有办不了的事,只看你有没有想出办法而已。太阳真的不能从西边升起吗?只要你能改变地球自转的方向,不就行了。 至于西门玉凤指定要射的那个敌军统领,胡忧到不是很在意。距离那么远,西门玉凤自己都不知道她之前指的那个敌人是谁,胡忧又何必刻意的去找那个人呢。 胡忧的计划是接近距离,找机会随便干掉一个看着像官的人,然后转身跑回城去,就算是成功了。至于为什么让朱大能一起来,他的最大作用,就是扛战旗。这么大的活,不弄点亮眼的,不是太不合算了。以后茶楼酒馆,哪有故事题材。 这么把胡忧的内心世界解剖了,胡忧的行动,看起来就不那么玩命了。可这真的不是玩命吗,这样跑出城来,本来就是一件玩命的事。对面可是有十万大军的不是玩命,又是什么。 这年代也没有什么望远镜之类的东西,林桂人也没有想到,被他们打得像乌龟一样躲在城里的曼陀罗人,居然会有出城的勇气,所以对这方面,多少有些放松。 不过林桂军毕竟是一支在战火中成长的部队,他们的放松很有限。胡忧又是很装逼的扛着大旗过来,生怕人家看不见他的主。这两相一配合,胡忧不过走出百步,就被林桂士兵发现了。 “敌袭”一个负责警戒的士兵叫道。 要说这林桂士兵才算真正的训练有素,对于突发况,可以说是应对有道。警戒的指令刚一发出,各部队马上按各自师团的方位和兵种,摆出迎敌的准备。 等林桂士兵急急忙忙的做好迎敌的准备,这才发现,面前一片风平浪静,连阵小风都没有,哪有敌袭。一时之间,士兵的目光全都转到那个警戒兵的身上。 那个警戒的士兵,看大家表情不善,汗珠子都下来了,这谎报军情,可是死罪啊。 “真有敌袭,我都看见军旗了。”警戒兵说得有些底气不足。事实上,他并没有看见胡忧,他看见的是朱大能扛着的战旗。战旗是战场指挥的重要工具。警戒兵对它是非常敏感的。可是这会,那战旗又不见了。 难道是眼花? 胡忧转头看朱大能平着举战旗,不由骂道:“我说你小子,把战旗给老子举高点,放这么低,人家怎么看得见。” 朱大能一脸的苦脸:“大人,不用这样吧,真会死人的。” “少给老子废话,不举才死人呢。”e , 章节目录 第二卷 崭露头角 109章 一箭功成 109章一箭功成 “嘿,快看,敌人,敌人。敌人进攻了。” 林桂帝国的警戒兵兴奋的大叫起来,随着朱大能把放战旗举起来,他终于再次看到了那面旗子。警戒兵这会是高兴得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还好不是眼花呀,不然这次就死定了。当兵这么多年,这恐怕是他第一次看到敌人来袭时那么高兴的吧。 敌人? 林桂帝国的士兵一个个瞪大了眼睛。不错,确实是敌军来了。可是他们真的是来袭击的吗,两个人,一面战旗?这也算? 这是在打仗,还是在做游戏。 士兵脸上的表情,一下全都放松了下来。 林桂阵营这边,可是有近万人在整队,准备再一次攻城的。区区两个敌军,怎么可能引起他们在重视。看长官没有下达什么攻击指令,士兵们纷纷的小声议论了起来。 “那俩人这是要干什么?” “不知道呀。怕是打仗打傻了吧。” “嗯,我看像。他们扛的是什么旗,黑色镶金边,中间还有一只燃烧着的鸟,挺好看的。是哪支部队的?” “不知道啊,反正那肯定不是凤凰旗。” “废话。凤凰旗是他们的元帅西门玉凤的帅旗。如果这会是西门玉凤出来,那我们可就省事了。” 不单单是士兵,统领也纳闷呀。打了十几年的仗,还从来没见有过这样的。今天这事看着还真新鲜。 “嘿,你说这俩人扛着面军旗过来,这是要干什么呢?”陈常利一脸不解的问身边的军师罗铜。 陈常利,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统领。第十八集团军,又称为皇家近卫军,这是一支由皇族外戚子弟成员所组成的嫡系部队。别看陈常利这个名字似乎挺普通,可是他的身份,却一点都不普通。他是林桂帝国当今皇帝的小舅子。 这说起名字,林桂帝国皇帝的名字也挺有意思,他叫林光复,取光复林氏帝国土地的意思。说到林光复,就不能不提一下他的老对手,桂林帝国的皇帝林统一。 林光复和林统一算起来是叔伯兄弟,他们以前并不叫这个名字,小时候一起处得还挺好。不过自从林氏帝国被里杰卡尔德阴谋分裂之后,他们各自的父亲,分别称了皇,他们也就变成了死敌。 一国没有二主,这俩人的父亲,分别坐上皇位后,都想把林氏帝国再统一回来,于是几呼是同一时间,把这兄弟俩的名字改成了现在的名字,以视老皇帝的决心。 十年之前,林桂和桂林的老皇帝先后死了,林光复和林统一分别继位,当上了皇帝,也接替了老皇帝,开始新一轮的兄弟内斗。 那位说了,既然是兄弟,又都想统一林氏帝国,那为什么不合好,和平解决争端,共建林氏帝国呢? 哈。如果世界上的事,都那么好解决,就没有战争了。林氏帝国已经被里杰卡尔德分裂了三十多年,各自都建立了政权,相互之间又长年征战,这其中的问题之复杂,哪是那么容易解决的。 除非一方压倒性的干掉另一方,不然一万年都不可能出现和平统一的可能性。还是那句老话,永远只有战争,才能结束战争。没有强大的军力,一切都是屁话。 说起战争,林光复和林统一之间的战争,还曾经发生过不少的趣事,这个后文书,会有提及。现在咱们先来了解一下陈常利这个人。 说起来,陈常利这个人的身份,也不是那么复杂。林光复有三个爱妃,陈梦洁,黄语嫣,李倩雪,人称林桂三后妃。其中陈梦洁最得林光复的宠爱,而陈常利则是陈梦洁唯一的弟弟。亲弟弟,可不是情弟弟。 陈常利这人有些本事,可以说是勇冠三军。冲锋打仗,喜欢冲在前面。只不过,脑子有些慢。能当上第十八集团军统领,这里面,与有陈梦洁有很大的关系。 陈梦洁为了这个弟弟,可以说费尽心机。帮他当上统领还不算,还收罗了不少能人,放到陈常利的身边,甚至还把自己的心腹罗铜,安排给陈常利做军师。 罗铜也看不明白,对面扛着大旗走上来的胡忧和朱大能这是要干什么。之前胡忧两箭分别干掉两个将官的事,他并不知道。这打仗太乱了,离得又远,谁会知道谁是怎么死的。 虽然弄不明白,但是身为军师,罗铜这个人,还是很小心的。他知道事出异常必有妖的道理,于是开口道:“这里面说不定有什么阴谋,将军不如派些士兵上去看看。” 陈常利想想,点点头道:“嗯,那好。” 陈常利一挥手,自然有手下人去调兵下令,这种小事,是用不着他亲来弄的。 ………… “嘿。看来他们发现我们了。”胡忧看敌军分出一个百人队,往这边过来,嘿嘿的笑了起来。 胡忧出城之后,步速一直很快。现在已经距离敌军不到七百步了,只要再往前走五六十步,就可以达到有效的杀伤距离。 “大人,你还乐呢。”朱大能脸色都发白了,抓着旗杆的手,哗哗直流汗。他这下算是彻底服了胡忧,这时候居然还能一脸轻松的说笑,这不是一般的人呀。 朱大能现在也已经算是老兵了,上战场对他来说,也就是平常事。他本身也算是挺勇的一个人,说他怕死,有些对不起他。 可是不怕死,不等于喜欢玩命呀。尤其是在这种情况下,眼看着人家大队人马,就要杀过来,而他们这边才俩人,拼命都嫌人少。 有多少人站在朱大能的这个位子上,不心里发虚的。朱大能此时不转身就跑,已经算是很胆大了,更别提还要扛着旗往前上。如果不是胡忧也跟在身上,朱大能还以为胡忧要弄死他呢。 难道说胡忧就真不怕? 那怎么可能。一个小小的电脑访问o最~快城管都能追得他到处跑,面对这种场面,他的心里,也同样在打鼓的。他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他刚才这话,朱大能看起来是轻松的调笑,事实上,胡忧这是在给自己壮胆呢。 这危险的一幕,居高临下的青风镇城头看得最清楚。此时城头上是一片鸦雀无声,安静得可怕。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在胡忧和朱大能的身上。 西门玉凤看到林桂帝国已经派出了军队,胡忧却像看不见一样,还在往前走,心都快跳出来了。 虽然说不上一见钟情,但是西门玉凤对这个在自己被困之时,唯一带队来援的督将是很有些好感的。她怎么忍心看着胡忧就这么去送死。 “那个傻蛋,人家不过是一时气话而已,他怎么能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西门玉凤眼眼看着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道。至于朱大能,她似乎没有看到朱大能。女人嘛,视力经常会有时候选择性失明的,她们往往只会看到自己关心的人。 西门玉凤很着急,她决定传令让胡忧回来,可是命令还没下达,就听到身边的西门雪一声惊呼:“元帅,快看。” 西门玉凤闻声赶紧转头去看胡忧,只见胡忧居然甩开步子,冲着敌军冲了上去。那面巨大的不死鸟战旗在他的身后,迎风招展,像天生的翅膀一样。 “好美。”西门玉凤瞬时被这一个画面给震撼了。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忘记这个画面。 朱大能现在算是把命豁出去了,他懒得再去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反正要死也不是死自己一个,身边有胡忧陪着,到了黄泉路,也不孤独。胡忧一声加快速度,他就扛着大旗,跟着胡忧跑了起来。 随着距离的拉近,双方人马,已经能看得比较清楚了。虽然依然看不清楚脸,但是身型却已经可以看到个大概。远处的那些敌人,在胡忧的眼里,已经不是一个黑点,变得大约有西瓜那么大了。 为了不让对面的敌人提前警觉,胡忧此时还不敢举起换日弓。武器是一种有杀气的凶气,它看不到,却能感觉到,而士兵长期在战场上打拼,这方面的感觉非常强,胡忧可不想让他们提前发现什么。哪怕胡忧现在离目标,已经不足六百五十步,已经达到了换日弓的有效杀伤距离。 胡忧的脚步并没有慢下来,他的双眼,一直观察着对面高速冲上来的士兵。胡忧根据双方的距离和速度判断,决定再多接近五十步,然后射一箭就转头跑回青风镇。 是的,胡忧只有一箭的机会,一箭无功,那他也就没有机会了。胡忧这次玩的就是一个出奇不意,一但让敌人发现他的目的,怎么可能还给他机会。所以每多近一步,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大一些。 “大人。曼陀罗人此次行为怪异,咱们不如退到后军去。”罗铜看那面不死鸟战旗越来越近,出于安全考虑,对陈常利提议道。 罗铜对地陈梦洁可以说是死心塌地,陈梦洁只要一句话,他甚至可以去死。所以他虽然不是很喜欢陈常利这个人,特别是对陈常利每次上阵都逞强斗狠的行为,打从内心里反感,但他还是一心一意为陈常利出谋划策,劳心劳力。 对于罗铜为什么对陈梦洁这个林桂帝国的后妃那么死心踏地,全世界恐怕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就是陈梦洁,而另一个则是陈常利,陈梦洁本人虽然知道留罗铜在身边,迟早要出问题,但是她必须要依靠罗铜的智慧,如果不是有罗铜在身边,她也坐不到今天这个位子。 相比姐姐,陈常利的脑子比较简单,他很讨厌罗铜,如果不是从小就很听姐姐的话,他跟本就不会同意罗铜在身边做军师。所以他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总是喜欢和罗铜对着干。 咱们先放下罗铜和陈梦洁之间的私情,先来看看陈常利听到罗铜劝他后退时的反应。 陈常利听到罗铜让他退到后军去,冷哼了一声道:“本将军身经百战,哪一次打仗,不是站在最前头。后退?那是脓包做的事。” 陈常利说完这话,不但没有后退,反而几步垮到军前。陈常利这个人,有骄傲的本钱,他不但有一个位高全重的好姐姐,本身长得也相当英俊帅气。光说身高,他就要比罗铜高上一头。身高自然腿就长,陈常利本来就站在比较靠前的位子,这么几步垮出去,一下就突在了最前面,身后跟他最近的士兵,都在几步外,很有点鹤立鸡群的意思。 胡忧边跑着,边找机会给哪个倒霉蛋来一箭。这个倒霉蛋还不能是普通的士兵,弄这么大的阵仗,只干掉个普通士兵,那可好说不好听。 眼看着出击的部队离自己越来越近,胡忧的心里也有些着急了。那边的林桂军全都站成一堆,远远的,胡忧看不出哪个是兵,哪个是官。 突然看到陈常利走出队伍,胡忧心里暗叫一声天助我也。在天风大陆,无论哪一个国家,军官和士兵的军服,都是不同的。胡忧只看了那个走出队伍的傻帽一眼,就知道,那是一个军官,而且级别不低。这还不是天助吗,浪费机会,可是要受惩罚的。 胡忧连想都不用多想,一个急停,没等身子完全停下,他马上就搭弓上箭,只见弓弦轻响,一支金色的箭,瞬间划过天空。 “快撤。回城。”胡忧箭一出手,连看都不看,对朱大能大叫一声,转身就往回跑。再不跑,就不是出风头表现了,命都得丢在这里。 胡忧急停很突然,朱大能发现胡忧突然停下来,也跟着停下来的瞬间,胡忧的箭已经射出去了。朱大能是看着那支箭,射中陈常利的。 胡忧这一箭,选的地方非常毒——眼睛 胡忧对当初在黄龙道,没能一箭要了铁克拉的命,只取了他一只右眼的事,一直耿耿于怀,所以这一次,他要一血前耻。直接就锁定了那个地方。 罗铜猛然见远处金光一闪,就感觉着要出事,马上飞扑向陈常利。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他人还在空中之时,那点金光就已经划过六百步的距离,插进了陈常利的眼里,箭头都从后脑钻出来。 “完了。”罗铜在心里哀号了一声,这种伤,连看都不用看,除了死,不会有第二种结果。 青风镇城头上,西门玉凤和近万红fen军团的士兵,亲眼目睹了这一幕,全都有些呆掉了。 “乖乖,太帅了。原来仗还有这么打的。”一个女兵眼睛都冒着金光的喃喃道。 “哗”城头上的士气,顿时被点燃了起来。也不知道是谁,叫了一声‘不死鸟”紧接着所有的人都同时跟着高声叫了起来。 “不死鸟,不死鸟” 连西门玉凤都忍不住跟着叫了几声。这真是太激动,太兴奋了,不发泄一下不行呀。 胡忧和朱大能往回跑的过程,非常的狼狈,几乎有些连滚带爬。可是城头上已经疯狂的士兵,脑子里记住的只有胡忧和朱大能挺进敌军的英勇,万军之中,一箭干掉敌军大将的英姿。那些不那么好看的东西,谁会记住,谁会觉得不好看。胡忧现在就算是摔一跤,他们都会觉得胡忧摔得很帅。 这一箭,终于让胡忧的名字,传出了暴风雪军团,用不了多久,就会传遍整个帝国,甚至会传遍整个天风大陆。 胡忧此时自己都不知道,他这处心积虑的这一箭,将来会为他带来多少好处。当然,他更不知道,同样拜这一箭所赐,他的人生,又会起多少波澜。 不知道的事很多,胡忧此时没有时间去想那些。林桂第十八集团团,一万于人,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统领死在自己的面前,全都疯狂了起来。拿着刀枪,就杀了上来。尤其是那百多人的先头部队,更是加快的速度,最前面的,离胡忧已经不过三二十步的距离了。 朱大能此时的感触最深,他落后胡忧几步,都不用回头,都能感觉到身后的危险。这个世界,可不只是胡忧一个人会射箭的,林桂人也同样会。朱大能都不知道多少次,擦着箭头躲过。 “马拉戈壁的,叫个屁呀,再不帮忙,老子这下就成死鸟了。”胡忧疯狂的挥舞着双手,示意城头上的士兵,用箭阻击紧咬在屁股后面的林桂追兵。 戏剧的是,城头上的士兵,看到胡忧挥手,又暴出了更疯狂的叫声。他们是把胡忧的呼救,看成致敬了。他们全都错误的认为,胡忧跟本不拿追兵当一回事。 要说关键时候,还得是西门玉凤反应快,要不人家怎么是元帅呢。她第一个发现胡忧的危险。事实上,如果不是热血上头,她一早就应该现了。 西门玉凤意识到情况紧急,急中生智,一把抢过鼓槌,一连三个单音,擂响战鼓。一时之间,鼓声隆隆,杀场震天,一场血战,又要上演了。 而这一战,正是后世史学家公认的,对天风大陆影响最为深远的十大历史性转折战之一,青风镇之战。 , 章节目录 第二卷 崭露头角 110章 元帅绝技 110章元帅绝技 胡忧利用飞天抓爬回城头,才发现自己后背的衣服都已经湿透了。刚才他一直想着怎么在西门玉凤面前,在其他军团面前,扬名立万,还真没有想过,万一失败了,全有什么后果。现在想想,还真有些后怕呢。 一边的朱大能,也是上气不接下气,之前苍白的脸色,现在变成了朱红色。再看看他扛着的那面不死鸟战旗,好家伙,都不知道被箭矢射穿了多少个洞。 “干掉不错。”西门玉凤还没等胡忧站稳,就给了胡忧一个战友之间的拥抱。在这方面,帝国是有这种传统的,多数用于对立下大功之人的肯定。只不过,这几年都没有什么人用了。 胡忧在暴风雪军团立下不少汗马功劳,也没能让苏门达尔抱他一下,没想到却让西门玉凤夺去了第一次。 别看西门玉凤长期在战场上打拼,但是她的身子却是相当柔软的,抱起来,有如温玉一般,再加上她身上那特有的女人香,弄得胡忧都有些失神。 “不知道元帅的第一次,是给了谁。”胡忧有些发愣的在心里想着与此时毫不相干的问题。别想歪了,胡忧可不是在想,他想的是谁第一个给西门玉凤这种立功拥抱。 礼节上的拥抱,一般不会太久的,特别是在这种战时,更不很能太久。西门玉凤只一接触就准备退开。 胡忧脑子里正想着别的事。感觉到西门玉凤要退开,他本能的不想让她走,双手一用力,把西门玉凤紧紧抱入怀中。刚才不过是礼仪性的拥抱,这次好,直接抱实了。 西门玉凤从小学习各种战法技巧,身材非常好。虽然隔着盔甲,胡忧还是能感觉到,西门玉凤胸前的伟大。对于胡忧这种作为,小胡忧是很生气的。 西门玉凤没有想到胡忧胆子那么大,居然敢当着这么多人面前,这么做。心中一惊,本能的就想要用膝盖去顶胡忧。这一招可是防狼术里最毒的一招,以西门玉凤的功力,如果顶实了,那么小胡忧就不是生气那么简单了,它很可能永远都不能再生气。 还好,西门玉凤及时的控制住了这本能的反应,才没有毁掉胡忧今后的性福生活。 “放手。”西门玉凤的声音转冷,对胡忧的好感,被这一抱,抵消了大半。 胡忧听西门玉凤的语气不对,也清醒过来,知道这次占便宜占出问题了,赶紧放手,解释道:“对不起,元帅,我一时有些太激动。” 胡忧的声音很小,只有他和西门玉凤听到而已。西门玉凤也不想把这事弄大,冷哼了一声,把一个小手巾包,塞进胡忧的手里,转身就离开了,什么话也没有说。 到是西门雪在经过胡忧身边的时候,脸上似笑非笑的说了句‘厉害’。 “大人,你真牛,连元帅的豆腐你也敢吃。”朱大能就在胡忧的身边,对胡忧所做的事,那是看得一清二楚。 “去去去,帮着守城去。”胡忧一巴掌打在朱大能的脑袋上,往城头走去。 朱大能了解胡忧的脾气,摸着脑袋,乐呵呵的跟在胡忧的身后,一脸邪笑道:“大人,我觉得元帅似乎对你有点意思呢,不然这事要换了我,她肯定把我宰了榨油。” 胡忧一脸得意的嘿嘿道:“那是,你也不打听打听,咱是什么人。” 欧阳玉凤直回到自己的帅位,都还感觉心跳得厉害。刚才被胡忧突然一抱,她有如被电到一样,真是把她给吓着了。可是现在想起来,却又觉得那种感觉挺好。 “西门玉凤,你在想什么,现在可是在打仗。”敌军又一次大举攻城,西门玉凤赶紧把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弄出去,全力指挥部队。 “这一次,林桂人看来是要拼命了。”胡忧看着城下大队大队扑上来的敌人,一脸严肃的说道。 朱大能在一边答话道:“林桂人这样被你干掉一个高级军官,脸都丢尽了,不拼命那还能成。 对了,不知道那个倒霉蛋是谁。” 胡忧满不在呼的说道:“我管他是谁,总之是个傻蛋。说起来,我还得感谢他呢,要不是他自己傻一个人站出来,我还真不知道射谁好。” 朱大能看着越来越多的敌人在远处集中,开赴过来,苦笑道:“你还是等我们保得命回去,才感谢他吧。” 胡忧自然也看到越来越多的敌军攻上来,此时从城楼上看下去,真可谓是人山人海,刀枪如林。林桂人如蚂蚁一样,不断的汇集,压上,战场上释放出一种冷漠而可怕的气息。 “不好,林桂人这次真要拼命。”胡忧突然叫道:“我得马上去见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这一次,也感觉到了林桂人巨大的压力。现在林桂人已经调集了近六万人压上来,而且看那样子,他们还要组织更多的部队步。 “胡忧那小子不知道把谁给干掉了。”西门玉凤苦笑的看向西门雪。之前林桂人虽然每次攻城都很猛,但是派出的攻城部队,最多不过是三万人左右,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全军压上的。 西门雪看着一路推开士兵,从人群中挤过来的胡忧道:“那小子过来了,你不如亲自问他。” “元帅,敌人调兵操过八万以上,看来要拼命。我们必须加快撤退的速度。”胡忧急急的跑到西门玉凤的身前道。 西门玉凤在胡忧近身之前,就板起了小脸。对胡忧的在提议,更是只哼一声,答都不答。 胡忧一看西门玉凤那样,就知道这个女人,还在气刚才的事。在心理暗骂了一句,‘不就是抱一下吗,有什么了不起的’。脸上却不敢表现什么,一脸认真的看着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似乎没有要理会胡忧的意思,两眼看着城下的战场,一句话也不说。 胡忧等了好几分钟,都最好a没有得到回话,恨得牙痒痒的,暗道这女人也太不识大局了吧。在这种情况之下,还在玩赌气。 “元帅”胡忧又等了几分钟,看西门玉凤还是没有反应,不由上前一步,又再次开口。 西门玉凤一摆手,打断胡忧的话道:“打仗之事,本帅还不需要你来教。你要不怕死,就在边上看着,你要是怕,你就先撤。” 西门玉凤说完这话,就不在理会胡忧。转头叫过十二金钗侍女。十二金钗在城头上的,一共有九个人。西门玉凤一口气给她们下了九道指令,每一道,都点名去执行。每一个领到指令的金钗,都马上按西门玉凤的指令,往特定的地方而去。 胡忧有些看不明白,西门玉凤这是在干什么,正琢磨着,西门雪偷偷碰了胡忧一下,道:“仔细看好了,元帅要出绝招了。” 西门雪说完之话就跑到了西门玉凤的身边,胡忧想细问都不行。 “绝招?什么东西?”胡忧看着匆匆离开城楼的西门雪,在心里猜着。西门雪显然也接到了什么指令。 “咚咚咚。” 三声战鼓声,打断了胡忧的思绪。抬起头来,胡忧才发现,是西门玉凤在敲鼓。此时西门玉凤把身边的人全都派了出去,胡忧反而成了离西门玉凤最近的人。 西门玉凤用余光瞟了胡忧一眼,把注意力放在战场上,一双玉手上下翻飞,或轻或重的敲打着战鼓。鼓声从西门玉凤的手中流出,一会急似奔流,一会柔似溪水,鼓声连绵不断,像是在击打一支曲子。 胡忧两眼死死盯着西门玉凤的一双玉手,眼中射出兴奋的光。以他的智力,当然不会认为西门玉凤此时是在打鼓曲,事实上,西门玉凤只敲了几声,他就知道西门玉凤这是利用鼓声来发指令。 随着鼓声的响起,之前被西门玉凤派到各处的九个金钗,也同时打出了旗语。她们分工很明确,各管一片。手中的凤凰旗,随着鼓声的变化,而打出各种指令。而她们所在片区的士兵,则跟根据旗语,或是放箭,或是往城下倒油,或是分兵 “厉害”胡忧在心里暗叫了一声。西门玉凤现在所做的事,他在军校时也学过,这个叫做细化战法。 细化战法简单来说,就是主将暂时接管中层军官的指挥权,去掉他们自主决断的部份,直接把指令下达到分队,甚至小队里,直接指挥士兵,按命令行事。以求达到全军上下,使如果臂指的目的。 说起来似乎挺简单的,可是要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因为这种战法,对主将的要求很高,他必须要有极强的快速分析战况的能力,并做出准确的判断,并把指令传给士兵,让士兵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做什么。 事实上,这个细化战法,只是几个喜欢研究军事战计的人,靠想像弄出来的东西。这个战法,并不是那么靠谱。至少胡忧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在胡忧看来,它的可操作性太难了。这样指挥纵队联队还行,毕竟人数比较少。可是到师团级,主将就得昏。 指挥士兵战作,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玩艺就像是下象棋一样,只下一副象棋,有些人都常常忙不过来。要是同时得指挥几万人,那就和同时下几副象棋一样,车马炮是多了,可是你要能控制得了才行呀。 而且这个地方,又没有手机什么的,就算你能瞬间想出的应战之法,可是等指令传到士兵那里,局面都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你让往墙下倒油,可是下面的敌人都没有了,你倒了还有什么用。 现在西门玉凤的作法,却给了胡忧一个启示,原来细化战法,还可以这样用的。她用鼓声来转递指令,这就解决了战场之中,指令传送延时的问题。而十二金钗显然平时受过西门玉凤专业的训练,她们负责把西门玉凤的鼓声,转化成士兵们都看得懂的旗语。这么做,不但大大的加快的了指令下达速度,还把解释指令的工作,分给十二金钗来完成,大大的减少工作量。 青风镇的帝国部队,之前大约三万多人,除去连日来战死战伤的,和西门霜带队先撤出去的,城里现在还有大约一万五千人。算起来,每一个金钗,只要分别指挥一千多不到两千人,又是按西门玉凤的指令做,完全不会有什么问题。 胡忧入伍这么久,第一次在如此激烈的交战中,成为了看客。他就这么看着西门玉凤如使指臂一般,通过鼓声,把士兵全都组合成一个巨大的机器。每一个士兵,都是这个机器上的零件。哪个地方敌人进攻得猛,鼓声就会让附近的士兵过去帮忙,什么时候应该射箭,往哪射,角度在哪里,全都由西门玉凤手中的鼓槌指挥。 这还不算最厉害的,最让胡忧佩服的是西门玉凤不但指挥着交战,还同时指挥着部队有顺序的通过地道撤出战场。以不到一万五千人,对战近十万林桂人的进攻,已经很困难了。她还能很果断的分批撤出部队,真是让人不由得不说一个服字。 不知不觉之中,胡忧已经走到了西门玉凤的身边。连续半个小时的擂鼓,西门玉凤的衣服,已经被汗湿了大半。虽然没有走,却有一股很浓的女儿体香,不断的钻进胡忧的鼻子里。如果此时不是在打仗,胡忧一定是觉得自己幸福死的。 林桂人的进攻,还是如疯狂一般,而城中的士兵,因为战场损耗和不断从地道撤出,已经不足八千人了。西门玉凤的指挥依然镇定,她已经完全沉浸于战场里。这一刻的她,才是一个真正的帝国元帅,女战神。她的指挥,几乎可以说是艺术。 “轰轰轰” 地面的震动,惊动了胡忧。胡忧是经历过地震的人,对这方面,非常的敏感。他把目光从西门玉凤的身上移开,四处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突然,胡忧的脸色大变,冲到西门玉凤的身边大叫道:“地震,地震来了,快下命令,让部队各自撤退。地道不能再进去了,突围,下令突围。” 西门玉凤被胡忧突然的反应,吓了一跳,张着嘴巴,一时之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西门玉凤发愣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胡忧已经等不极了,他看西门玉凤还不动,大叫道:“愣什么,地震,地震来了。这里的城墙扛不了地震的。” 地震的可怕,让胡忧一时之间,忘记了西门玉凤才是这里的元帅。地震来袭,都是瞬间的事,他现在跟本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边叫着,边抢过西门玉凤手中的鼓槌,直接敲出紧急撤退的命令。这是军中通用命令,每一个士兵都听得懂的。 “你干什么。你擅自发布命令,是死罪,你知道吗?”西门玉凤听到鼓声,一下脸色就白了,厉声喝道。 胡忧跟本不理西门玉凤,坚持着把命令敲完,鼓槌一丢,伸手就想去拉西门玉凤。 “呛”的一声,一把刀架在了胡忧的脖子上,刀的另一头,是一脸铁青的西门玉凤。胡忧这一通鼓敲下去,所有的部队全部乱了。 冰冷的刀刃,让胡忧冷静了下来。他要去抓西门玉凤的手,停在了半空,一动不动。 “我要处死你”西门玉凤看着已经完全乱成了一团的部队,两眼通红的说道。 西门玉凤生在南方地区,从来没有经历过地震,而曼陀罗帝国又是地处中原,虽然有发生过地震,但是都是小地震,并不是很可怕。所以她对地震的了解,不是很多。 胡忧刚要开口说话,就感觉整个天地都猛的一抖,身体整个飞了出去。还好他飞出去的方向,与西门玉凤的刀不是相像的,不然他这脑袋就得换一个地上放了。 巨大的冲力,让西门玉凤也飞跌出去。这时候功夫多好都不好使,整个天地都在晃,跟本没有着力的地方。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怎么可能敌得过大自然的威力。 “哗哗哗” 胡忧倒地的瞬间同时听到了城墙垮塌的声音,胡忧心理清楚,这个地方绝对不能再呆,得马上跑。不然这边的城墙垮掉,他和西门玉凤都得完玩。 顾不得背上的疼痛,胡忧是连滚带爬的爬起来。他现在脑子已经有大半空白了,除了知道要离开这里之外,什么也顾不得。 “胡忧。” 突然听道西门玉凤叫自己的名字,已经跑老远的胡忧,本能的一回头,就看到西门玉凤一脸痛苦的半躺在那里,一根横梁死死的压着她的腿。 原来西门玉凤在被抛出去的同时,头顶正好有一条横梁砸下来,她人在空中,跟本躲不了,被砸了个结结实实。 胡忧一眼就看到了西门玉凤的情况,这时候,他心底同时有两个声音在响起。一个是反身去救西门玉凤,一个是继续跑。要知道在这个时候,多一带一个人,就多一分危险,少一分生存希望。 , 章节目录 第111章 小玉姐 章小玉姐 人是大自然世界里最自私的动物,在遇到灭顶危险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的安危,然后才是别人的。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胡忧是江湖出生,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是他生存的本能。可是当他看到西门玉凤那双无助而惊恐的眼睛时,他压下了这份本能,反身冲向西门玉凤。 这一刻,胡忧心里没有想过救西门玉凤会获得什么利益,也完全没有考虑过西门玉凤的美色。是西门玉凤的眼神,激起了胡忧纯良的本性。 人,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好人的,同样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坏人。每个人刚刚出生的时候,都是一张洁白纸,他最先接触到什么人,纸上,就会留下什么样的颜色。 狼吃羊,不能说好坏,它不过是为了生存。胡忧从懂事开始,就一直跟着师父,骗人钱财,偷鸡摸狗,也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已。胡忧的师父是坏人吗?从某种角度来说,他如果是坏人,也不会收留胡忧了。 西门玉凤的眼神,触碰到了胡忧内心深处,一个被他封存起来的记忆。那年他十岁,跟着师父,在四川的一个小城卖野药。 四川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那里有很多好的药材,人们也很纯良。因为药好,尽管师父的医术不是那么高明,但还是治好了不少的人。他们在那里,生意不错,混得也不错。所以就多住了几天。 也正是因为这样,胡忧在哪里,认识了一个玩伴。她是房东的女儿,长得非常的漂亮,眼睛大大的,很可爱。 小女孩大胡忧一岁,当时已经上四年纪了,学习成绩非常好。胡忧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小女孩子写作业。他没有上过正式的学校。觉得有作业的小孩子,是很幸福的。 当小女孩了解到胡忧没有上过学,就执意要给胡忧当老师,并给他也布置作业。她可以算是胡忧的启蒙老师。 那天,胡忧和往常一样,跑去找小女孩子玩,小女孩在屋子里的小桌子上写作业,胡忧就趴在那里看。 突然之间,地动山摇,四周的柜子,头上的瓦片,疯一般的抖动。已经跟师父走了三年江湖的胡忧,反应非常快。他一感觉不对,连鞋子都不穿,就往屋子外跑。 当他跑出门的时候,才听见小女孩惊慌的叫他的名字。胡忧回头猛的回头,看到的,就是西门玉凤如今这样无助而又期许的眼神,她读懂了那个眼神,他有知道,小女孩是在向他求救。 当时整个天地都在摇动,大块的石头,不停的砸下。地上,墙上,到处都裂开了巨大的口子。十岁的胡忧也非常的害怕,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可怕的事。 他想去救那个小女孩,可是他没有勇气。当他鼓起勇气,想冲进屋子的时候,屋子突然之间,就塌了下来。胡忧是亲眼看着那双眼睛消失的。 之后的一年,整整一年,那双无助的眼睛,一直不断的出现在胡忧的梦中。他无数次在梦中惊醒,然后在黑暗里,发呆到天明。 此时在胡忧的眼里,西门玉凤不是西门玉凤,也不上帝国的元帅,她是那个无助的小女孩。胡忧已经错过了一次,他不许自己在一次犯下那样的错误。他不许那倒塌的屋子,再一次埋藏那双无助的眼睛。 胡忧用比跑出去更快的速度,冲到西门玉凤的身边,他自己都不知道,他的泪水,已经源泉一样的流下来。 搬开压在西门玉凤身上的横梁,胡忧抱起西门玉凤,死命的往外跑。 “轰” 就在这个时候,已经破碎不堪的城墙哄然倒塌,把快要跑出来的胡忧连同西门玉凤一起,压在了下面。胡忧只是本能的用身体护着怀里的‘小女孩’。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地震过后,紧接着是水泼一样的暴雨,似乎是在为这小小的青风镇而哭泣。自然界巨大的力量,在不到两分钟之内,把这小小青风镇化为了废墟。整个青风镇,连一块完整的瓦片都找不都。 战争并没有因为天灾而停下来,已经杀红了眼的两方人马,在地震平息后的大雨之中,更为激烈的搏杀着。他们要用血,来洗去心中的惊恐。 ………… “这是哪里?”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缓缓睁开眼睛。入眼之处,一片黑暗,一片寂静,就像回到了之初的那片沼泽里一样。脑袋火辣辣的痛,想动,却动不了。 嘴巴干得发苦,微一张嘴,大量的泥粉,不讲道理的灌进嘴里,差点没把胡忧给呛得窒息过去。 好不容易,把嘴里的泥给弄出去,胡忧才发现,耳朵里也有很多泥。泥粉挤在耳朵里,涨得生疼。 努力的感觉着自己的一只手,艰难的把手从泥里拔出来,小心的清理出耳朵里的泥,胡忧终于听到了一些声音。 滴滴答答的,似乎是滴水声。 听到水声,胡忧的精神振奋了一些,他需要水,非常的需要。侧朵细听着的方位,胡忧把手伸了过去。感觉到了,水滴很慢,不过确实是水。 艰难的用手把水接过来,也顾不得水是不是脏的,直接就倒进嘴里。水很冰凉,带着淡淡的血腥味,胡忧强忍着吐意,才把水给喝下水。 得到了水的补充,胡忧的神智似乎清醒了一些,身体的感觉也回来了,浑身似是散了架般,无一处不痛,尤其是肚子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死死的压在那里,让他感觉喘气都很困难。 大口的喘了一会粗气,胡忧用唯一可以动的手,去触摸压在肚子上的东西。入手软软绵绵,不太像石头。会是什么,胡忧又摸了几把,软中带硬,硬中有软,似乎像是一个包子形的东西,还温热着呢。 想到包子,胡忧突然兴奋起来。肚子正饿得不行,他很需要一些吃的。包子滑不溜手,抓不住,胡忧抓了几把,都滑出去了。把他急得不行。 突然,胡忧感觉到包子上似乎有一个指头大小的东西,比较能抓紧,他也不管那是什么,用手段指死死抓住,就死命的往回拉。他想靠着那个点,抓包子抓过来。 “嗯” 黑暗中响起了女人痛苦的呻吟声,把胡忧吓了一跳,迟滞的脑子顿时闪过地震时的画面,那些可怕的画面如真实一般,有声有影。 天在动,地在摇,城楼他都倒塌了,胡忧也被埋进了废墟里面。他只记得当时自己还救了什么人来着。 那双眼睛,对那双眼睛。胡忧脱口而出叫道:“小玉姐姐。” 话一出口,胡忧的眼泪流了下来。 “不,不是小玉姐姐,小玉姐姐已经死掉了。胡忧再也不能见到小玉姐姐了,永远都不能了。” 胡忧的眼中,又浮现出小女孩教小男孩一笔一划写下两人名字的画面。小男孩叫胡忧,小女孩叫黄小玉。 想着想着,胡忧放声哭了起来,哭得像个小孩子一样,边哭边叫着小玉姐姐。黄小玉死的时候,胡忧没有哭。这个哭泣,胡忧已经整整忍了十年了。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原来在内心的深处,这份记忆,还是如此的清晰,如果的刻骨铭心。 “不哭,胡忧不哭,小玉姐姐在这里。” 一个沙哑的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声音来自胡忧的肚子。 昏睡中的西门玉凤是被胸部的巨痛弄醒的,她迷迷糊糊的醒来,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听到胡忧的哭喊。 在被城楼倒塌的瞬间,西门玉凤被胡忧本能的护在了身下,除了之前受的腿伤之外,只是受了一些擦伤,其他的并不严重。胡忧昏迷的时候,西门玉凤的意识还很清醒。她知道所有发生的一切事情,包括上面的拼杀和大雨。 不过西门玉凤动不了,她想呼救,但是声音跟本传不出去。她想喊胡忧,可是胡忧一直昏迷,跟本叫不醒,她刚才是睡着了。 西门玉凤醒来的时候,就听到胡忧歇斯底里的哭泣,口中还叫着小玉姐姐。因为自己的名字里,也有个玉字,所以西门玉凤本能的认为,胡忧这是在叫她。 胡忧现在正处于情感的暴发阶段,听道西门玉凤的声音,他不但没有停止哭泣,反而哭得更加的伤心。 被压抑了十年哭声,是什么样的,没有体会过的人,跟本相像不出那种场面。用文字,也很难表达。反正西门玉凤没听几分钟,就跟着胡忧一起哭了起来。别看西门玉凤是女儿身,她可也是有名坚强的。当年她父亲西门战虎战死,她不但没有哭,反而能接过父亲的令牌,继续指挥部队,并取得胜利,就可见她的坚强。 西门玉凤是压在胡忧身上的,胡忧不能动,她可以动一些。两人是越哭越伤心,最后就这么在这地底下,两人抱头大哭起来。 胡忧那一声声的小玉姐姐,直叫得西门玉凤的心都碎了,不知不觉之中,她真的把胡忧当了弟弟。 由于身上的伤痛和没有食物的补充,再加上伤心。胡忧哭着哭着,就在西门玉凤的怀里睡着了。西门玉凤对胡忧的行为,一点都没有厌恶,反而很温柔的把胡忧抱进怀里,让他的脑袋,枕在自己高耸浑圆的上。 两人就这么紧紧靠在一起,西门玉凤能很清晰的感觉到,胡忧的吸收,打在自己的肌肤上,温温的,又有些痒痒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再一次的醒了过来,这一次,他是真正的清醒了。 醒过来的胡忧,习惯性的一动不动,用意识感觉着周围的情况。这是他以前跟师父时的习惯。 很快,胡忧就感觉到自己的脑袋,枕着一个温暖软棉的地方,耳朵还能听到清晰的心跳声。当他判断出脑袋下面枕着什么的时候,大吃了一惊。 这怎么可能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的脑袋居然有这样的福气,可以枕在这里。偷偷的吸了一口长气,阵阵淡淡的,差点没让胡忧幸福的昏过去。这里可是男人的天堂呢。 脑袋上,有一只玉手,在抚摸着他的头发,有一下,没一下的。从小没有妈妈在边身的胡忧,突然感觉这一刻,很温馨。 胡忧犹豫着,要怎么样让西门玉凤知道,他已经醒过来了。此时的他,脑子里很乱,他不知道自己和西门玉凤之间,发生过什么事,西门玉凤居然可以和她如此亲密。之前的哭喊发泄,他已经忘记了。那段伤心的往事,又再一次选择性的被他封存起来。他现在只知道,自己和西门玉凤被地震埋在了瓦砾之中。 感觉到怀中胡忧的呼吸变粗,西门玉凤轻轻的问道:“你醒了吗?” 忧轻轻的哼了一声,依旧那么趴着,一动不着。让他感觉意外的是,西门玉凤也没有马上拉开他的意思,依旧和之前一样,让胡忧躺在他的胸前。 “感觉好一点了吗?”西门玉凤轻抚着胡忧的脑袋问道。那的声音真的很温柔,就像一个年轻的妈妈,怕吓着怀里的宝宝一样。 忧又哼了一声,把头抬起来。这个地方虽然舒服,但是他不能这么赖着一辈子不动吧。 因为之前本能的护着西门玉凤,胡忧的背上,受了不少的伤,一么一动,就牵动了一伤口,让胡忧又闷哼了一声。 “怎么了。”西门玉凤关心的问题,黑暗之中,她什么也看不见,不时候胡忧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的眼睛,自从得了光影果之后,是可以夜视的。西门玉凤看不见她,他却能很清楚的看见西门玉凤。 “没事,元帅。”胡忧回道。他的两只眼睛,一直盯着之前脑袋枕着的地方。那里的盔甲不知道怎么时候掉了,里面的衬衣也碎成了布条,露出大半的肌肤,雪白滑嫩,让胡忧真是很后悔这么快爬起来。多枕一会多好。 “不许叫元帅,叫小玉姐。”西门玉凤嗔道。之前胡忧那一声声惨厉叫着‘小玉姐’的哭声,已经深深的刻入了她的骨髓里。她已经把自己当成了胡忧的叫口的那个小玉姐。 忧的似乎想到了什么,脸色微微地变了一下,瞬间又变了回来。 “叫一声来听听。”西门玉凤有些不依不饶的说道。 “小玉姐。”胡忧叫道。在这三个字叫出口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心,隐隐的抽了一下。 西门玉凤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摸着胡忧的脑袋道:“这才对嘛,以后你就是我弟弟,谁要是敢欺负你,你就告诉姐姐,姐姐帮你揍他。” 西门玉凤显得非常的兴奋,挥舞着拳头,却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光,已经大泄特泄了。她更不知道,胡忧听到这话的时候,眼睛红了起来。在很多年以前,他曾经听到过同样的话。只是她,并没有能帮他揍谁,反而因为他的犹豫,失去了生命。 “小玉姐。”胡忧感由心升的趴进西门玉凤的怀里,深情的叫道。 门玉凤开心的回应胡忧的叫声,只是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大颗的冷汗流了下来。这是因为胡忧不小心压着了她的伤口,而她却强忍着,没有推开胡忧。 “你怎么了?”胡忧离开西门玉凤怀抱的时候,马上发现了西门玉凤的表情不对。 西门玉凤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没什么,伤口有些疼。” “伤口。”胡忧马上看向西门玉凤的腿,他记得在被埋进来之前,西门玉凤被横梁砸中,伤着了腿。 胡忧这一看过来,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西门玉凤的腿并没有开放性的伤口,但是整条脚肿得差不多有她的腰那么粗。 “疼吗?”胡忧轻轻的在西门玉凤的脚上按了一下:“疼就告诉我,这时候疼比不疼好。如果感觉不到疼,那会很麻烦的。” 胡忧跟着师父这么久,自然知道,如果这么重的伤,感觉不到疼痛,那就表示神精有坏死的可能。 门玉凤轻吸了一口气,那不是一般的疼,疼如针扎。 胡忧又按了几个地方,都听到西门玉凤说疼,这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让这么漂亮女人少一条脚,那是上天的罪过呀。 “小玉姐,我帮你查看过了,你的腿只是砸伤,暂时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不过我们必须尽快想办法出去才行,不然咱们就得困死在这里了。”胡忧叫了几次小玉姐之后,已经能很自然的这么称呼西门玉凤的。 “我的伤不要紧的,你的伤怎么样?”西门玉凤对自己一点都不在意,她关心的是胡忧的伤势。这里黑黑的,什么也看不到,让她很担心。 “我的伤没什么,都是皮外伤。”胡忧能很真切的感觉到西门玉凤对自己的关心,而这种关心,和红叶的那种关心,有类似,却又有些不太一样。胡忧自己也说不上来,具体是哪不一样。 !!!!!!!!!!!!!1! !最!!小!!!!!!6! !新!!!!说!!!!k! ?#~@ 章节目录 第112章 姐弟情重 “对了,小玉姐,你肚子饿了吧,我这里有些吃的,你先吃一点,填填肚子,等一会到了外面,我们再好好大吃一顿。”胡忧从戒指里拿出了一个干饼子,递到西门玉凤的手上。 从自有了这个戒指之后,胡忧就习惯性的在里边存储一些水和食物。之前他是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才忘记戒指里的东西,伸手到西门玉凤的身上找吃的。 “我不饿,还是你吃吧。”西门玉凤怕胡忧只有一个饼,自己吃了,胡忧就没有得吃了。 女人有时候是非常传大的,为了她们在意的地人,她们可以做出很大的牺牲。谁说只有英雄才可以救美人。在需要的时候,女人同样可以为自己心爱的人做出牺牲,甚至放弃自己的生命。 胡忧呵呵的笑道:“放心吧,我这里还有。我是不会让自己饿肚子的。” 胡忧说话的时候,偷偷擦去眼角那滴泪水。他曾经失去过一个小玉姐,今天,他又得到了一个。她们一样的那么爱护他,疼着他。 西门玉凤听胡忧这么说,才把饼接了过去,不过她并没有吃,而是拿在手里。哪怕她已经很饿了。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吃,有些奇怪的问道:“小玉姐,你怎么不吃,是吃不惯吗?”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不是。我要等你吃了,我再吃。” 胡忧瞬间明白了西门玉凤的意思。她是怕自己手里只有一块饼,却骗她还有。他暗暗的摇了摇头,并没有说什么,又从戒指里,拿出一块饼,咬了一口,含糊道:“这饼的味道还不错,你快尝尝看。” 黑暗中的西门玉凤看不到任何的东西,她想努力去看胡忧的手里,是不是真的还有饼,可是她什么也看不到。微微想了一下,西门玉凤开口道:“我觉得你的那个饼比较好吃,我跟你换好吗?” 西门玉凤可不是真的觉得胡忧的饼给吃,她只是要确定胡忧的手里,真的还有饼。 “可是我的这个咬过了。”胡忧说道。他怎么能不明白西门玉凤的那点小计量呢。 西门玉凤道:“咬过怕什么的,你是我弟弟,我才不怕你的口水呢。” 西门玉凤的这话说得很自然。就像胡忧从小就是她的弟弟,她也一直在照顾着这个弟弟一样。 “那好吧。”胡忧把咬了一口的饼递给西门玉凤。他知道,如果不那样做,西门玉凤是不肯吃手上那个饼的。 跟胡忧交换了饼,西门玉凤偷偷的在饼上找着什么,直到摸到那被胡忧咬了一角的地方,她的脸上,这才露出的笑容。 西门玉凤的动作,胡忧清清楚楚的看在了眼里。这辈子何德何能,居然能有一个这样爱护自己的姐姐。 “小玉姐,喝点水吧。”胡忧把水壶递给西门玉凤。这饼很干,没有水就着,很难吞下去的。 门玉凤伸手接过水壶,放到小嘴边,喝了一口。哪怕在这种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她的动作,依然是那么优雅。 “坏弟弟。”西门玉凤放下水壶,娇嗔了一声,小脸带出点点红晕。 “嗯?”胡忧有些莫名其的看着西门玉凤问道:“怎么了。” 西门玉凤道:“你自己喝喝,你给我的是什么。” 胡忧孤疑的拿回水壶,在鼻间闻了一下,呵呵的笑了起来。 “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我都忘记了在小酒楼的时候,我把水壶里的水倒掉装酒了。”胡忧说着,另拿出一个水壶递给西门玉凤道:“你喝这个吧,这个保证不是酒。” 门玉凤接过水壶,先闻了一下,这才小小的口了一口:“甜的?是什么?” 胡忧解释道:“这是蜂蜜水,之前这个水壶装过蜂蜜,我没有洗,就直接装水了,水里还有蜂蜜的甜味。放心喝吧,这水对你有好处。” 门玉凤又喝了一口。她完全的相信胡忧,绝对不会害她的。 “小玉姐。” “嗯?” “我们被压在下面多久了。”胡忧问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回道:“我也不是很清楚。这里黑黑的,什么也看不见。我只记得我睡着过三次。” 忧也明白,在这样的环境里,想要知道时间,是很困难的。跟本没有参照物,连现在是白天晚上都不知道,又怎么知道过了几天。 “上面似乎很安静。”胡忧知道,在这样的环境里,多说说话,能让大家感觉好一些。特别是现在西门玉凤看不见东西,有声音,让她能比较有安全感。 西门玉凤回忆着道:“我记得在我第二次醒来的时候,上面就没有了声音。不知道雪儿和霜儿她们怎么样了。” 西门玉凤的脸上,露出了担心。吃东西的动作,也慢了许多。 胡忧安慰道:“她们俩都很聪明能干,肯定不会有什么事的,等我们出去之后,就能看到她们了。” 门玉凤点点头道:“我也相信她们肯定没有事的。” 胡忧道:“看得出来,你们的感情很好。” 西门玉凤喝了口水,把水壶递给胡忧道:“我和西门雪、西门霜是从小一起长大了。就像是姐妹一样。西门雪最聪明,她的脑子里,经常会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想法,让人都猜不懂她有时在想什么。 西门霜则生了一副男儿的脾气,为人豪爽,功夫也好,行军打仗最是在行。对了,出去之后,我介绍你们认识,你们一定会处得很好的。” 胡忧提醒道:“我们之前就认识啊。” 西门玉凤在道:“我知道你们认识。不过我要介绍你的另一个身份给她们嘛,不然她们是不会理你的。” “另一个身份?”胡忧不解的看向西门玉凤。他的另一个身份,就是专门骗人吃饭的江湖混混。西门玉凤应该不可能知道才对。不说是西门玉凤,这个世界也没有谁知道的。 “我弟弟呀。”西门玉凤笑道:“我还以为你挺聪明的呢,这都想不到。”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现在是不是后悔有这么一个笨弟弟?” “当然不会,我弟弟是全大陆最聪明的人,谁敢说他笨。” “我姐姐才是全大陆最漂亮的人呢,哈哈哈..........” 一块饼吃不了多久,没一会的功夫,饼就吃完了。只吃了个三四成饱,胡忧的戒指里还有几个饼,不过他没有拿出来。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可以出去。食物和水是生存下来的基础,得省着点才行。 “小玉姐,你坐在不要动。我来找找看,什么地方可以出去。”胡忧把西门玉凤移到一个相对稳当的地方,说道。 通过观察,胡忧已经看出来了,这里就是他之前和西门玉凤擂鼓的平台。他们之所以没有被压死在下面,是因为几根柱子,顶出了一个空间。虽然这个空间堆满了碎石,却还是救了他们的命。 “嗯,你要小心一些。”西门玉凤叮嘱道。她也知道自己腿部重伤,现在帮不了胡忧什么忙。要想出去,必须得让胡忧来找路。 胡忧安慰性的拉过西门玉凤的手,拍了拍道:“放心吧。我会小心的。” 胡忧的眼睛可以夜视,所以他并不需要地用手去摸索。安置好西门玉凤之后,胡忧并有急着找路,他在回忆对比之前的城楼,和自己现在的位子。必须得先判断出哪个方向,比较有可能出得去。不然这要挖错了方向,那恐怕一辈子都得睡在这里了。 胡忧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就不可能是什么建筑学方面的专家。不过他的记忆力非常好,完全清醒过来的他,可以回忆起地震前各种物品摆放。通过这些,他能判断出城墙倒下的方位。 “看来应该就是这里了。”经过一翻计算之后,胡忧确定了方位。接下来就是找工具干活了。 戒指里有只匕首,显然在这里不是那么合用。白蜡枪更不行,一枪枪捅要到什么时候。血斧威力到是强大,可砍石头,也不是那么合试,他也没有那么强大的精神力支持血斧。地上到处都是破石头,烂木头,更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正为难着怎么办,胡忧突然想到了西门玉凤身上的凤凰宝甲。胸前的那块,虽然不知道掉哪去了,但是背甲还在。胡忧记得那是一个长条形的,正好可以用来当铲子。 想到这,胡忧又回道了西门玉凤的身边。西门玉凤听到动静,问道:“胡忧,是你吗。” “是的,小玉姐,你没什么事吧。”胡忧问道。 西门玉凤回道:“我在这里坐着,能有什么事。找得到出路吗?” 胡忧道:“大体找到了,不过我没有趁手的工具,所以得跟小玉姐你借样东西。” 西门玉凤不满道:“跟姐姐还说什么借不借的,只要我有的,你尽管拿去好了。以后再跟我说借,小心我不理你。” 胡忧哈哈笑道:“好好好,这次是我错了。以后我看上什么拿什么,这总成了吧。” 西门玉凤听胡忧这么说,满意的点头道:“这还差不多,你想要什么。” 胡忧说道:“我想要你背上的那块背甲。” 西门玉凤听到胡忧的话,想都不想,就伸手把背上的那块凤凰甲给卸下来。如果是西门雪她们看到此时西门玉凤的动作,肯定要大吃一惊。因为这副凤凰宝甲可是西门玉凤最喜欢的东西,一般人,她连碰都不让碰。胡忧这么一句话,她就给胡忧了。 “拿去吧。”西门玉凤把背甲递过来,就像递一支普通的笔一样。 胡忧接过背甲,有些犹豫的说道:“我可是拿去挖土,你不怕我弄坏了?” 西门玉凤不在意的笑道:“你就算拿去扔了,我也不会怪你的。更别说你这是用来把我们救出去。” “嘿嘿,有个姐姐就是好。”胡忧逗笑道。 西门玉凤头一扬道:“那当然。” 靠着手中的凤凰背甲,胡忧用了大半天的时间,终于挖出了一条能通出去的小道。 “小玉姐,你小心一些,别碰着腿上的伤。”胡忧跟在西门玉凤的身后,往外边爬。 胡忧打通这个通道之后。才发现外面是晚上。虽然晚上出去,没有白天那么方便,但是胡忧还是觉得,就算难点,也要马上出去,在外面总比这废墟里强。 “嗯,知道。”西门玉凤忍着在腿上的巨痛往外爬。她腿上的伤很重,每动一下,都钻心的痛。但是依然咬着牙爬着,因为她不想拖累胡忧。 “你没事吧,要不要休息一下。”胡忧听西门玉凤的声音很痛苦的样子,不由问道。 “不用,没有多远了。你能不能帮我在后面推一下,我有些使不上力。”西门玉凤一句话,分成几次才说完。 忧把手放在西门玉凤的腰上,推了几下,发现不受力,于是又改变地方,把手放到西门玉凤的臀部上。 女孩子最敏感的部份被胡忧碰到,西门玉凤的小脸微微红了一下,不过她并没有说什么,默默的感受着胡忧掌心传过来的体温。 “准备好了吗,我数一,二忧有些吃力了说道。他大强度的挖洞,现在也没有什么力气了。 “嗯。好了。”西门玉凤微微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能更好的借到胡忧的推力。 “好,一,二,三。一,二,三.........” 就这么一推一上的,大约用了十多分钟,胡忧和西门玉凤终于吸到了清新的空气。 “哦,终于重回人间了。”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用最后的力气,点起一堆取暖的篝火,胡忧累得直接趴在了地上,连眼睛都睁不开了。 “不要躺在地上,地上很脏的。”西门玉凤看胡忧的脸都快贴入泥里,有些心疼的说道。 胡忧真是累得连一个指头都动不了,懒懒的说道:“不管他了,脏就脏吧,我得歇会,不然我会死掉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拍拍自己那条没有受伤的腿道:“把头放在姐姐的腿上来,看你的嘴都看快吃到泥了。” 这下,胡忧都不好意思再趴在地上了,他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说道:“我还是先帮你看看你的腿吧,久了怕不好处理。”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我的腿没有什么事的。你太累了,还是先休息一会再说。现在天那么黑,也看不清楚。大约还有两个小时,天就亮了,等天亮了,我叫你。” 西门玉凤说着,把胡忧拉到自己的身边,轻轻的让他的脑袋,靠在自己的腿上。胡忧本来还想坚持,可是他实在是太累了。枕在西门玉凤的腿上,不到一分钟,就睡着了。 西门玉凤抚摸着胡忧的头发,嘴角露出安详的笑。 胡忧不是被西门玉凤叫醒的,他是自己醒的。他虽然很累,但是心里一直记着西门玉凤的腿伤。两个小时,一分不差,胡忧睁开了眼睛。 天已经亮了,地震过后的青风镇,一片死静,连声鸟叫都没有。 “怎么不多睡会?”胡忧刚一动,西门玉凤就发现了。她含笑着问道。跳跃的火光,映得她的小脸有些通红。 “睡饱了。”胡忧舒服的伸了一个懒腰。从军这一年多来,他从没有试过,睡得那么熟。头枕在西门玉凤的腿上,让他感到无比的安全,再也不用睁只眼,闭只眼的睡觉。 胡忧从地上爬起来,马上就给西门玉凤擦看伤势。虽然之前在地底看过一次,但是由于条件的限制,他没能详细的看清楚。这次,他要仔仔细细的看,绝对不允许西门玉凤的腿留下任何的病根。 “小玉姐,我得把你的裤子割开。”胡忧大体检查了一遍之后,抬头说道。 西门玉凤的伤主要在大腿上,把裤子割开,女孩子的很多东西,都得暴露出去,胡忧必须要先求得西门玉凤的同意,才能动手。 西门玉凤的脸微微红了一下,显然她也知道割开裤子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不过她并没有犹豫,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应该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吧,姐姐知道的。你是我的弟弟,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不需要顾及太多的。” “嗯”胡忧点点头,心里暖暖的。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感受到这种春天般的亲情温暖。而给予他这些的,却是这个和他完全没有血源关系,甚至与他跟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这个姐姐。 ,偷偷的瞟了一眼西门玉凤神秘的地方。代表是被西门玉凤在脑袋上轻轻的打了一下。 “我可不是故意的,主要是小玉姐太美了,我没忍住。”胡忧捂着脑袋,做出一脸委屈的样子。他知道,西门玉凤跟本没有生气,不然后才不会打得那么轻呢。 西门玉凤俏生生的白了胡忧一眼,微微的噘噘嘴道:“我也不是故意的,我在打蚊子呢。” . , 章节目录 第113章 生死不弃 西门玉凤的伤,看起来很重,腿肿得很厉害,不过并没有伤着骨头,这让胡忧很欣慰。给西门玉凤上了药,胡忧终于松了口气。 胡忧这个人,心情一放松下来,肚子里就开始冒坏水。他看了眼西门玉凤那条没有伤着的腿,眼珠转了转,说道: “小玉姐,要不我们把这条脚也检查一下吧。” 上了胡忧的药,西门玉凤感觉好了很多,腿上不在火辣辣的针扎一样疼了,取而带之的,是一股清凉。她正闭着眼睛,享受着丝丝的凉气,透过皮肤游走于血脉的感觉,听到胡忧的话,奇怪的问道:“这条脚又没有受伤,为什么要检查。” 胡忧坏笑道:“管它呢,咱们先把裤子割开看看,万一有伤你不知道呢。” 西门玉凤能当上元帅,也不是笨人。闻言瞪了胡忧一眼嗔道:“坏蛋,连姐姐的豆腐你也敢吃。” 胡忧摸摸脑袋嘿嘿笑道:“我只是好奇小玉姐的腿没有受伤之前,是什么样嘛。”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女孩子的腿怎么能随便让你们男人看的。” 西门玉凤说着话峰一转,道:“不过你想看你就看吧。” “呃”胡忧瞪大了眼睛看着西门玉凤,这也行?这也太惯着自己的了。 “怎么,不看了。”西门玉凤看胡忧傻在那里,呵呵的笑了起来。胡忧虽然不时一副痞子的样子,但是她一点都不讨厌,反而觉得胡忧很可爱。 胡忧这才恍然大悟,大叫道:“好呀,原来小玉姐也会骗人呀。” 西门玉凤笑道:“你以为只有你会吗,姐姐我骗人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新认的姐弟俩正在调笑着,突然两人的脸色同时一变,转头看向东边。东边沙尘飞扬,显然是有骑兵部队正在往这边来。 胡忧用询问的目光,看向西门玉凤,想知道这是哪方面的部队。西门玉凤摇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来的是哪方面的人。 “咱们得先躲起来。”胡忧三两下把篝火给拍灭,二话不话,背后西门玉凤就找地方藏起来。以他们现在的情况,碰上谁都对副不了,不小心一些可不行。 俩人刚刚藏好,骑兵部队就到了。一共来了一百多人,不是曼陀罗的士兵,也不是之前交战的林桂士兵,来的是安融的士兵。 这百来号安融人,下马之后,就四处散开,胡忧一开始,以为他们是来收尸的。因为这个战场激战之后,还没有人清理过,四处都有大片的战死士兵。安融人做为这里的主人,派人来清理战场,也说得过去。毕竟不处理,弄出瘟疫,遭罪的还是他们安融人。 可是看了一会,胡忧就知道这些安融士兵不是来收尸的。虽然他们每一具尸体都会看一下,可是他们并不是在收尸,他们是在这些死人身上找钱。天风大陆各国的钱币虽然样子不同,但却是可以通用的。只要有钱在手,哪里都去得花得。 倒在这个战场上的,有林桂帝国的人,也有红fen军团的人。虽然打仗难免死人,大家的心里,都早就有准备。可是看到那些安融人在自己死去士兵的身上,摸摸翻翻,偶尔还发生猥亵战死女兵的行为,西门玉凤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 “我已经记住他们了,总有一天,我会干掉他们的。”胡忧紧紧握住西门玉凤的手,低声的在西门玉凤的耳边说道。 对方可是有一百多人,万一西门玉凤一个忍不住跳起来,这俩条小命,就得留下这里了。胡忧不得不小心一些,要知道女人有时候可是很感性的,那些又都是西门玉凤手下的士兵,谁也保不齐,西门玉凤会不会做什么过激的事。 西门玉凤听得胡忧的话,眼睛亮了起来,转头看向胡忧。向到胡忧再次用力而坚定的点头之后,她的脸色,才缓和了过来。 正当胡忧暗松口气,感觉这关应该可以躲过的时候,突然听到远处的安融人,传来了叫声。因为之前他们都是默默的各自做着自己的事,谁都不开口。这突然响起的叫声,显得很刺耳。 安融士兵叫的是:“这里有篝火,还是热的,之前肯定有人。” 士兵这一嗓子,让那些各自行事的人,全都停下了手里的工作,警戒了起来。 这时候,一个看样子是个头的人,四周寻视了一下,打出一个搜索的手势。士兵全都四处找了起来。 这里全都是废墟,没有什么隐秘的藏身之处。如果安融人只是顾着找死尸身上的钱,胡忧还有信心,安融人不会发现他们。但是此时安融人开始地毯式的收索,被发现就是早晚的事了。 “我们得马上想个办法。”西门玉凤说道。她同样也知道事态的严重性。以他们的身份,安融人一但发现他们,是绝对不会放过他们的。 “这里跟本没有地方躲,我们只能挺而走险。”胡忧冷静的观察着四周的动向说道。 西门玉凤问道:“你准备怎么做?” 胡忧指指远处的那些安融人骑来的战马道:“看到那边的马了吗,我们只有抢到马,才可能离开这里。” 西门玉凤考虑了一下,此时除了胡忧说的这个办法之外,还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了。不过她的考虑,又更深了一层。她考虑的是自己腿上的伤,和胡忧带着她走的难度。 西门玉凤前后思量了一会,咬牙道:“这个办法虽然冒险,但是可行。你去吧,小心一点。一拿到马,马上离开这里。” 西门玉凤这是准备牺牲掉自己,让胡忧能更有把握的抢马离开。她的腿伤跟本走不了,胡忧带着她,危险系数要大十倍都不止。 胡忧是什么人,瞬间就明白了西门玉凤为什么这么说话。他坚定的摇头道:“那不行,要走我们一起走。我不能把你一个人丢在这里。” 西门玉凤急道:“别说那么多了,你快找机会走吧。你不用管我,我不会有事的。” 胡忧低喝道:“开什么玩笑,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你要是觉得这里安全,哪我也不走,就在这里陪着你。” 西门玉凤看胡忧不走,语带哭腔道:“听姐姐的话,你快走吧,我的腿走了不,会拖累你的。到时候,咱们都得死” “别的我可以听你得,这个不行。”胡忧边说着,边撕开自己的衣服,结成布条。就要把西门玉凤强行背到身上。 西门玉凤想要挣扎,不让胡忧背她。胡忧只一句话,她就不动了。乖乖的让胡忧把她背上。 胡忧说的是,你不上来,我就喊,反正今天咱要死死一块,要活一起活。 胡忧的背上本就有伤,虽然之前休息了两个小时,但是体力并没有能恢复到在最好的水平。别说最好了,连平时的一半都不到。背着西门玉凤在废墟之间,和百多个正在收索的安融士兵玩躲猫猫,非常吃力。没一会功夫,大颗的汗水,就冒了出来。 西门玉凤静静的趴在胡忧的背上,一动都不动,一双凤眼,默默的流着泪。尽管胡忧在跑动的时候,不时会碰到她的伤腿,她却一声不出,她绝对不能让胡忧因为她而暴露。实在忍不住,她就把手放进嘴里,死死的咬着。 胡忧的大脑,此时在高速的运转着。他要同时留意那一百多安融人的动向,还得保持着接近战马的路线。这种大量瞬间的计算,可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出来的。 也许是胡忧的运气不错,也许是胡忧的计算能力真的非常强。就这么着,无惊无险的,居然让他几乎成功。如果不是安融人的战马,看到生人,突然叫起来的话,胡忧可以说是完全成功了。 “叫就不骑你了?” 胡忧背着西门玉凤,利索的翻身爬上那匹叫得最大声的马。他跟朱大能学过相马,知道这匹马,是最能跑的。逃命嘛,当然得选一匹最好的马。 胡忧上马之后,一拉马绳控制住马匹,手中早就抓在手里的石子,天女散花一般打向四周的马匹,把那些战马打得跑开,一拉马绳,连人带马,窜了出去。 安融人在马叫的时候,就发现了胡忧在抢马,马上从四面八方赶过来。距离胡忧近的,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胡忧几乎可以说是毫厘之差,成功夺马冲出去。 很顺利的冲出三四百步,眼看着就能上大路,成功出逃。突然,身后传来一声口哨,胡忧坐下的战马,一个前蹄高抬,居然整个人立而起。 胡忧大喝一声,死死的抱住马脖子,巨大的冲力,差点让他飞出去。与时同时,绑在他背上的西门玉凤,也重重的撞在他的身上,他是做了夹心饼,两面受力,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畜生,敢阴你爷爷。” 胡忧顾不得那么许多,手一翻,唤出血斧,一斧子削在马屁股上,硬生生的连皮带肉,削掉一大块。 马儿吃了痛,哪还管你什么口哨声,疯一般的往前狂奔。呼呼的风声,使胡忧连眼睛都睁不开,更别提什么控马了,不掉下去,就算是不错了。 就这么不分方向的跑了一个多小时,马儿一个跪地把胡忧抛飞出去,口吐白沫眼看不行了。胡忧只来得急在空中护住西门玉凤,就重重的砸在了地上。这股冲击力非常大,连绑在西门玉凤身上的布条都断了。 “胡忧。你怎么样?”西门玉凤顾不得自己腿上的巨痛,一下扑到胡忧的身边叫道。 “我没事,没事。”胡忧说着,又一口血喷出来,直接喷到西门玉凤的脸上。 尽管西门玉凤见过各样的场面,但是在这一刻,她不由的哭了出来。现在她不是什么帝国的元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不能接受,胡忧就这么死掉。刚才从马上飞下来的时候,本应该是她先着地的,是胡忧更生生的把她转到了上面,自己重重的摔在地上。不然现在躺在这里的,就是她了。 “傻瓜,哭什么。我又没有 西门玉凤眼泪婆娑,捂住胡忧的嘴,不让他把后面的话说出来,瞪眼道:“不许说不吉利的话。” “小玉姐,你凶起来的样子,好可爱。呵呵咳咳。”胡忧说着说着,嘴角又流出了鲜血。 西门玉凤心痛的把胡忧抱进怀里,道:“你不要说话了,好好休息一下,休息一下,你就没事了。” “小玉姐,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的怀抱,很温暖”胡忧仰头看着天空,天色灰蒙蒙的,太阳躲进了云彩。似乎有风,吹着云变幻着各种形状,好美,好美。 凝望着,胡忧突然感觉不到了疼痛,全身轻飘飘,似呼随时都会随风飞起。跟那天边的云彩,融合在一起。隐隐之中,似乎又看到那个小女孩,小女孩在对着他笑。等胡忧想要看清楚她的时候,她却渐渐的长大了,长呀长,长呀长,小女孩子变成了大姑娘,变成了西门玉凤 “胡忧。胡忧你怎么了,回答我胡忧西门玉凤看胡忧的眼神不对,一声一声的叫着胡忧,可是胡忧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没有放弃,她不停的叫着,摇着胡忧的身体。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才回过神来,轻轻伸手,擦去西门玉凤脸上的泪水,笑道:“小玉姐,别哭,答应我,你以后都不要再哭。” 胡忧的突然的动作,把西门玉凤吓个半死,脸都青了,她以为胡忧回光反照呢。 胡忧看西门玉凤没有反应,又继续道:“答应我,以后都不哭。” “嗯嗯,我答应你,我以后都不哭,不哭。”西门玉凤嘴里说着不哭,泪水却跟不要钱似的,拼命的流。她自己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似乎遇到胡忧之后,那个坚强的西门玉凤,变得多愁善感了。 “不哭就对了。小玉姐,你能不能帮我上点药。”胡忧利用刚刚聚集起来的一点点精神力,把伤药从戒指里拿出来,抓在手上。 “上药?”西门玉凤顺着胡忧的目光,看到胡忧的手上,拿着一个瓷瓶,连连点头道:“好,好,我帮你上,帮你上药。”西门玉凤几乎是用抢的,抓过胡忧手里的瓷瓶。 “先喂一点进我的嘴里。不用太多,半瓶盖就行”胡忧交待道。 上药的时候,西门玉凤才知道,胡忧的伤有多重。他的全身上下,擦伤,砸伤,撞伤,割伤,简直是大伤套小伤,小伤里还有伤。很多伤口,都和衣服粘在了一起,跟本无法上药。 胡忧静静的躺在西门玉凤的怀里,不言不动,感受着伤口处的清凉,感受着西门玉凤的温柔,感受着身体里,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血脉涌动。这还是他第一次,清醒着发现自己体内的变化。 正忙着给胡忧上药的西门玉凤,并没有注意到,胡忧的身体,在微微的泛着光。皮肤之下,也有光华在流动。空气之中,无数肉眼看不见了微粒子,围饶在胡忧的周围,通过皮肤的三万六千个毛孔,进入到胡忧的身内,修复着胡忧体内的破损。 一瓶药上了大半,胡忧已经能动了。他抓过西门玉凤还在忙着给他上药的手,拉到嘴边,亲了一下,赤诚的说道:“谢谢你,小玉姐。” “你你没事了?”西门玉凤瞪大了眼睛,这,难道是在做梦。他的伤明明那么重,居然已经可以坐起来了。这绝对不是回光返照,他的眼睛是那么的明亮有神。他在真的恢复了。 胡忧笑笑道:“我说过我会没事的。现在轮到我帮你上药了。” 胡忧接过西门玉凤手里的药瓶,小声的在西门玉凤的耳边坏坏的说道:“小玉姐,你走了。” “嗯,啊”西门玉凤低头一看,可不是嘛。别说之前就被割开的那条裤管,就算是没有割开的那边,也同样成了布条,唯一能遮点东西的,就剩下那条粉红色的小裤裤了。上身就更不用说了,总之那是光处处,一块大好河山。 “不许看”西门玉凤的赶紧用手挡住那美好的光,娇声道。 ?#~@ 章节目录 第114章 急性子红娘 “胡忧,你有喜欢的女孩子吗?”西门玉凤突然看着正在专心烤鱼的胡忧问道。 从地洞出来,已经三天了。那天被马儿托着不辨方向的狂奔,让他们失去了方向。安融这个地方,西门玉凤和胡忧之前都没有来过,对这里完全没有一点了解,现在他们跟本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这三天以来,西门玉凤和胡忧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准方向往南走。安融在曼陀罗帝国的北边,他们知道,只有向南走,才可能回到曼陀罗帝国。 方法是不错,但是操作起来,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先不说胡忧和西门玉凤都有伤在身,就算是没有伤,这向南走的路,也不是一条直线,之其中是有山有河,走起来,哪是那么容易的事。三天走下来,他们不过走了三四十里路而已。 “喜欢的女孩子?”胡忧抬头看眼西门玉凤,坏笑道:“你算不算?” 西门玉凤身上穿的是胡忧的衣服,这一路走来,路上也发现了一些死尸,胡忧在他们的身上,弄到了一些还算是干净的衣服,但是西门玉凤是说什么都不愿穿,胡忧没有办法,只能把自己身上的衣服全都脱给西门玉凤。虽然胡忧一直很不喜欢这身绿色的军服,但是不得不说,这身绿色督将服,穿在西门玉凤的身上,还真挺好看的。虽然是破点,却依然挡不住西门玉凤的美。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我当然不算了,我是姐姐。我说的是其他的女孩子。” 通过几天的接触,西门玉凤对胡忧这个弟弟是越来越满意,也越来越喜欢。她发现胡忧虽然只是一个督将,但是他却知道很多连她这个元帅都不知道的事。 比如说,胡忧总能在无人的野外,在看似跟本找不到食物和水源的地方,找到不少能吃的东西,和干净的淡水。 就说现在胡忧手上烤着的鱼吧,西门玉凤还真不知道,在冰封的河上,敲一个洞,就可以让鱼自己跳出来。 还有,胡忧对草材的认知也让西门玉凤很吃惊。这一路走来,胡忧不断的把各种不同的草药,上在她的腿伤上。而这些药,都是胡忧在路边随意采的,很多西门玉凤以前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的野草,也被胡忧拿来做药材。 别说,胡忧的药还真有效。三天走来,西门玉凤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腿伤不但没有因为走路而加重,反而一天一天的在好转。 “其他的女孩子呀。”胡忧抓了抓头,他到不是不想对西门玉凤说,现在他已经真拿西门玉凤当了姐姐,这种事,对家人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他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说。 来到这个天风大陆之后,胡忧一共和四个女人发生过超友宜的关系。第一个是王张氏,那个肯定不能算。他和王张氏之间说白了,是一个种需求的关系。那时候胡忧刚刚来到这个地方,内心很忐忑,需要一个发泄的渠道。而王张氏正好又在这方便得不得满足,两人可以说是一拍即合,有那么点狼狈为奸的意思。 与王张氏发生关系,就是这么一种需求的关系,有些像胡忧之前那个世界的一夜。以胡忧的性子和出生,他不觉得这里面有什么情爱的关系,当然,他也不觉得自己有对不起王富贵的地方。 再怎么说,胡忧也救过王富贵的命,要不是胡忧救他,他早就被蛇咬死在小树林里,王张氏以后有没有红杏出墙,也与他没有多了关系了。而且胡忧还治好了王富贵的男性生理问题,让他找回性福和成功一举得男。 虽然在道义上,胡忧确实有不那么好的地方,但是王富贵因为胡忧而保住命,又得到相对之前更幸福的生活,算起来,真不能说胡忧有对不起王富贵的地方。 接下来的就是黄金凤了。这是胡忧第一眼就看上的女子。为了追到黄金凤,胡忧可以说是用尽了心机,还差点把命给丢了。 如果说王张氏是胡忧命运的,那么黄金凤就是胡忧命运的折点。要不是因为黄金凤,胡忧不可能会那么坚定的从军,更不会千里迢迢的跑到青州暴风雪军团去从军。如果不在暴风雪军团从军,那之前发生过的许多事,都不会发生了。他今天也许就不会和西门玉凤姐弟相称,坐在这个无名的山洞里烤鱼。 胡忧对黄金凤是用了真情的,两人之间又发生过很多故事。所以,黄金凤应该算是胡忧喜欢的女人之一。 接下就是红叶和欧阳寒冰了。这两个女人,都是从军之后,才认识的。前者是将军的遗孀,后者是宁南帝国的公主。 跟这两个女人发生关系,多少都有些意外的成份。红叶对胡忧可谓是全方面的关心照顾。在军事方面,她可以教胡忧各种知识,在生活方面,她又全心的照顾着胡忧的衣食住行。她有着情人般的体贴,又有姐姐一样的关心,甚至有母亲般的呵护。这样的女子,胡忧怎么能不喜欢。 欧阳寒冰给胡忧的感觉则不同。她给胡忧的感觉是火一样的热情。每次跟她在一起,胡忧都感觉非常有漏点。她可以说是四个女子里,最为接近胡忧性情的女子。无论胡忧想怎么疯,她都能陪着胡忧怎么疯。她对胡忧也很宽容,就算是胡忧差点射杀了她视入姐妹的旋日,她都没有怪过胡忧,反而把错揽到自己的身上。她喜欢并深爱胡忧,胡忧也同样喜欢她。 这样算起来,胡忧其实有三个喜欢的女孩子。可是这三个女孩子,又都各有各的问题。黄金凤的问题在于她很爱吃醋,醋意极大。她喜欢胡忧,可是她不能容忍胡忧的身边有其他的女人。 欧阳寒冰的问题在于她和胡忧离得太远,而身份又是八大帝国里,最为富足的宁南帝国公主。而胡忧早就已经在心里判断,宁南帝国与曼陀罗帝国迟早必有一战。他们之间可以说是国事,军事,家事,多方面的不确定,胡忧很喜欢欧阳寒冰,却不知道他们之间,会不会有结果。 算起来,红叶的问题则相对较小。不过她同样也存在不确定的因素。先一个,红叶嫁过人。这到不是说胡忧介意这方面的问题,而是嫁人本身的问题。 红叶之前的丈夫是死了,可是她和丈夫的关系还在,帝国对于改嫁这一方面,虽然是允许的。但前提是得夫家同意。胡忧曾经查过红叶夫家的事,知道红叶夫家是一个在帝国很有势力的家族,像这种家族,一般都不太许可媳妇另嫁。 提起这个,不得不说一下,这个天风大陆的风俗。这里有一个胡忧看着很奇怪的风俗,也许是因为长期战乱的关系吧,这里的女人,丈夫死了之后,爱上别的男人,跟别的男人好,会反对的人不多,大家都很包容。可是死了丈夫的女人,想要反出夫家,与新爱人再婚,那就很有难度。因为夫家的家里,一般都不肯放人离去。 在这里的百姓眼里,一个女人,嫁入他的家门,那就成了他家里的人。女人死了丈夫,喜欢上别人,是可以的。但是要离开夫家嫁人,则有判家意思,这又是不允许的。总之这里的风俗,简单来说就是丈夫死了之后,女人可以爱上别的男人,甚至跟别的男人上床那都没有问题。可是要反出夫家嫁人,那问题就很难办。夫家不放人。 其实这个风俗正面看起来,是有些怪。不过反过来想想,在又不那么难以理解了。天风大陆长年争战,谁也说不准谁哪天就没了。而天风大陆是一个以家族为大的地方,哪个家族大,人口多,哪个家族就被视为强大。老百姓虽然不能与当权的大家族比强大,但是和同级的比,还是可以的。 比如说,有两个家族都只有十口人,而这家的媳妇嫁到了那个家族去,那个家族就有十一口人,而原来这个家族,就变成了九口人。虽然在财力上,九口人的家族,不见得就变穷了,可是在人口上,他家的人少了人家两个,自然就感觉弱了。 说白了,这个问题的关键,事实上有一半在面子上。风俗得到整个大陆的人认可之后,就成了常理,于是就出现了这种让胡忧很不理解的情况。 红叶虽然出生不错,家族不需要与人家比人口多少,但是她的身上,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至少在胡忧的实力还不足够大到无人敢违背他的话之前,这个问题都是存在的。 西门玉凤哪知道胡忧的脑子里,正想着这么复杂的事,她看胡忧抓头不答话,还以为胡忧害羞呢,不由笑道:“怎么了,对姐姐还不好意思说呀。” 胡忧回过神来,乐呵呵的说道:“是喜欢的女孩子太多了,我不知道应该告诉你哪一个。”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得了吧,就你还想骗我。是没有女孩子看上你吧。” 西门玉凤说着,自己也乐呵呵的笑了起来。这几天跟在胡忧的身边,比她以前当军团长的时候,开心多了。那时候,她每天都得操心军中的事务,在士兵的面前,保持那种她并不是很喜欢的威严。而现在,她则只是胡忧的姐姐,其他的一切,她都不用去管,胡忧什么都帮她做了,她的心情自然好。 “那怎么可能。”胡忧边说着,把边手里已经烤好的鱼,递到西门玉凤的手里:“可以吃了,小心烫哟。” 门玉凤接过鱼,提鼻子闻了一下道:“真香呢。” “那当然了。”胡忧得意道。戒指里的各种香料可不是用来看的,烤鱼加香料,又经过这么精心的调制,怎么会不香:“小玉姐快吃吧。” 西门玉凤正用纤纤玉手挑着鱼上的刺,闻言瞪了胡忧一眼道:“别想用一条鱼就过关,我有话要问你呢。” 胡忧还真些拿西门玉凤没办法,苦笑道:“好好好,那你问吧。” 西门玉凤给了胡忧一个算你识相的眼神道:“我来问你,你觉得西门雪怎么样?” 胡忧警惕道:“姐,你想干什么?” 西门玉凤拿出姐姐的威严道:“我想知道,不行吗?” 胡忧看西门玉凤板着小脸的样子,还挺有意思的,不由笑道:“行,行,姐姐问起,我敢不说吗。” “那就快说。” 胡忧想了想道:“西门雪挺漂亮的,身材也不错,只是比姐姐差了一点。” 西门玉凤啐道:“去,别把我带进去。我问你,你喜欢西门雪吗?” “啊?”胡忧张大了嘴巴,这都哪跟哪呀。他跟西门雪不过是见过几面,连话都没说几句,哪说得上什么喜欢不喜欢呀。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怎么,看不上西门雪?” 胡忧苦笑道:“不是啦。我和西门雪只是认识而以,对她一点都不了解,还淡不上喜欢的问题。” 西门玉凤道:“你不了解不要紧,姐姐了解就行了。西门雪从小跟我一起长大了,是个很好的姑娘。她人漂亮,对军事方面也很有一手,你要是娶了她,肯定对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好,就这么定了吧。回去我跟她说说,等时局稳定了一些,我们给你们挑个好日子..........” “等一下,姐,等一下。”胡忧看西门玉凤这话越来越不对头,赶紧打断道:“姐,你是不是弄得太快了一些,这还什么都没有呢,你选什么日子嘛。再说了,我也不喜欢西门雪,你就别操这心了。” 西门玉凤问道:“你不喜欢西门雪?为什么?” 胡忧笑道:“她太聪明了,我怕她欺负我。”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你不欺负雪儿就不错了,她会欺负你。算了,你不喜欢,那就随你吧。” 胡忧到不是真的不喜欢西门雪,以胡忧的性子,只要是漂亮的女人,他都喜欢。只不过,他本身的感情问题已经很多了,暂时不想再弄出那么多事。西门雪又是西门玉凤的人,万一到时候做了什么对不起西门雪的事,再见面会比较尴尬。 听西门玉凤同意不提这事,胡忧挺高兴,刚想夸西门玉凤几句,没曾想西门玉凤又开口道:“西门雪太聪明,那西门霜吧。西门霜比较没有那么多鬼点子,除了脾气火暴一些,别的都挺好,人也漂亮。你看她怎么样,要是喜欢,我就帮你们把事办法了。” 胡忧心说得,这姐姐看来是改行做红娘了,而且还是个急脾气的红娘,开口闭口,就要办事,生怕他找不到老婆一样。 “姐,你都说西门霜脾气火暴了,还许给我,那不是害我吗。你也知道,我这人一向怕女人,老被女人欺负,你再给我找个火暴脾气的妻子,那我不天天被吊起来打?”胡忧越说越可怜,好像已经被吊起来一样。 西门玉凤瞪看道:“有那么惨吗?” 胡忧道:“只有更惨,没有最惨,姐,你不能眼看着我往火坑里跳吧。” 西门玉凤道:“你小子还挺挑的,怪不得找不到女孩子。好了,那我就让你自己选好了。” 胡忧听到这话,心里松了口气。不过他没敢马上高兴,他要先等等西门玉凤后面还有没有话接着。 果然如胡忧所料,西门玉凤又接口道:“大凤你见过了吧。” “嗯,见过。”胡忧小心的问道:“姐,你不是要把她给我吧。”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都说让你自己挑了。我手下有十二金钗,大凤是老大,后面还有十一个,分别是二凤,三凤...........十二凤,其中大多你也都见过,那天举旗的就是,你自己选吧。十二个姑娘,总有一个你喜欢的吧。” 胡忧看西门玉凤今天这红娘瘾上来,一时半会是下不去了,决定先来手缓兵之计,不然这日子没法过。打发了十二金钗,弄不好后面还有一百零八将呢。这主的手底下,可是有十几万女兵的,别的她缺,女孩子肯定不缺。 “姐,我连她们谁是谁都分不清,怎么选呀。我看不如这样,这事呢,咱们先不急,等回去之后,我在慢慢看,看好了,我就告诉你,到时候在由你出马帮我,怎么样。” 门玉凤想了想,觉得胡忧说得有道理,不过她真的很想马上帮胡忧找个老婆,让她就这么收兵,她有些不干心:“你说得也对。那咱们就回去再说。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喜欢什么样的,我也好有个底子,顺便还能给你些意见。” “我觉得姐姐这样的就不错,你就按你的样子帮我选得了。”胡忧嘴了一大口鱼道。这说话之间,西门玉凤已经把之前接过去的那条鱼,全都去掉了鱼骨,塞回到胡忧的手上。 “哼又吃姐姐的豆腐。小心点,别吃那么大口,也许还有刺,我没发现的。” “呃,你不早说” , 章节目录 第115章 重逢不死鸟 胡忧和西门玉凤的日子,就这样每天说说笑笑的渡过,虽然赶路累点,吃得苦点,但是两个人心情都格外的轻松,感情也越来越好。WWW.ZHUAJI.ORG有时候晚上过夜太冷,他们甚至会很自然的想互抱着取暖。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是西门玉凤缩在胡忧的怀里,甜甜的睡去。而胡忧尽可能给西门玉凤温暖。 他们的感情究竟是不是姐弟之情,似乎有些说不清楚。不过现阶段来看,他们俩人都觉得是。因为他们彼此,都从对方的身上,真真实实的感受到了亲情。 比如说前天,胡忧无意之中,发现了一个温泉。已经多天没有洗澡的西门玉凤,怎么着都不愿走了,非要洗澡。可是她脚上的伤,是不能碰水的。最后胡忧没有办法,只能帮西门玉凤托着那条伤腿,让西门玉凤成功的洗了一个感觉相当不错的澡。 当时西门玉凤已经不单单是光外泄那么简单了,她全身上下,几乎是一丝不挂。依照她的性格,如果不是全完的信任胡忧,怎么可能这样做。 而胡忧那天的表现也相当的不错,他除了忍不住偷偷的瞟了几眼之外,没有做出任何的行动。事后想起来,胡忧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当时居然没有在脑子里,产生什么邪念。要是换一个女人,即使她没有西门玉凤那么漂亮,胡忧也肯定忍不住推倒了。男人嘛,在这种情况下,有多少人真能忍住。 那次之后,西门玉凤对胡忧更疼爱了,因为她对胡忧又多了一分的了解。胡忧的偷瞄,她当然也知道,不过她并没有怪胡忧,在她看来,胡忧只是对女人的身体,有些好奇而已。由此可见,她对胡忧的溺爱。 回忆起那天洗澡的事,西门玉凤不由的也有些好笑,因为胡忧当时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她还逗了胡忧一会呢,弄得胡忧当时鼻血都快出来了。 胡忧看西门玉凤突然发笑,不由奇怪的问道:“小玉姐,你在想什么呢,突然笑得那么坏。”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想知道?我不告诉你。” 西门玉凤这话说得极有女人的风情,她也只有在胡忧的面前,才会表现出女子特有的味道。胡忧是这个世界上,第二个可以看到西门玉凤小女人这面的男人,而第一个看到西门玉凤这面的男人,则是西门玉凤的父亲。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脸色微变,拉着西门玉凤就钻进路边的草丛里。西门玉凤知道胡忧肯定是发现了什么,一句询问的话都不说,乖乖的跟着胡忧钻入草丛里藏好。通过这么多天的相处,西门玉凤已经知道,胡忧对周围的感知力,有着天生的敏锐。这一点,她自认比不了胡忧。 没过多久,西门玉凤就知道了答案。因为她感觉到了大地在震动,这种震动,不是地震,而是马匹奔跑所造成的。 是敌? 是友? 胡忧与西门玉凤相互交换了一个眼神,他们彼此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了担忧。安融人之前曾经发现过他们,再遇上安融人的机会,远远要比遇上友军的机会大得多。 胡忧此时已经把换日弓拿在手上,他不是想要射杀谁,而是要借助换日弓的特性,更清楚的观察来人。 微微的给换日弓输入神精力,远处的山路,变得清晰起来。换日弓这种利用神精力转化达到望远镜效果的特殊能力,真是太实用了。在看清来人之前,胡忧先看到的是对方的军旗。 看到那军旗,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笑容:“是第一路军,我们的人。” “第一路军?”西门玉凤的脸色闪过一丝疑惑。第一路军的资料,快速的略过她的大脑。第一路军的统领是暴风雪军团的一个城守,而暴风雪军团军团长苏门达尔的儿子,齐拉维也在这第一路军里。可是第一军的行军路线并不在这边,他们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虽然西门玉凤对安融的地理还不是很熟悉,但是走了这么多天,她也能大约的知道,她和胡忧现在的方位了。 “是候三那小子。”胡忧突然笑了起来,看到候三,就等于看到了不死鸟特战队的战士,那里可是胡忧的根呀。可惜朱大能和奴营现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不然朱大能肯定也会很高兴的。别看朱大能经常和候三斗嘴,他们的感情其实挺要好。 “小玉姐,我们出去吧。”胡忧有些兴奋的对西门玉凤说道。 门玉凤点点头,她突然有些不太想出去和部队见面。因为她知道,一但回到军中,她和胡忧就不能再像现在这样,自由自在了。她要做回她的元帅,而胡忧,也会很忙。军帐虽然很暖和,却比不了缩在胡忧怀里的感觉。 “什么人?” 先头部队突然发现一男一女站在路中间,马上警惕的喝道。他们也看出了西门玉凤身上穿着的是自己军团的督将军服,但是暴风雪军团跟本没有女督将,而且胡忧身上穿的是安融人的军服。这样的组合,自然要引起他们的警觉。 不警觉不行啊,这次进入安融国境以来,他们已经多次受到袭击了,每一次的不小心,付出的都是生命的代价,谁敢不小心。 西门玉凤此时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威严,完全没有了之前和胡忧斗嘴的小女儿家样子,踏前一步道:“我是西门玉凤,通知计从长,让他来见我。” 计从长是暴风雪军团的城守,也是第一路军的统领。这次五路先锋军,每军混编五万人马,设统领一名,必须为城守或以上级军衔。先锋军统领由各军团长提名,这个计从长就是苏门达尔提名的。事实上,这一次五路先锋军里的五个统领,分别出自五大军团,每个军团一个名额。看起来到也挺公平。 士兵听到西门玉凤的话,一时之间,有些发愣。西门玉凤,这可是帝国元帅的名字,听这个女人的口气,难道她就是帝国元帅西门玉凤? 这可能吗? 元帅身边怎么连个卫兵都没有,而且还跟着这么一个穿着安融军服的人,这又是怎么回事。 胡忧看士兵们一个个愣在哪里没有反应,微上前一步,喝道:“我是不死鸟胡忧,元帅的命令,你们没有听到吗?” “啊” 士兵们听到胡忧的话,又在一次震惊,这才仔细看着这个穿着安融军服的男人。他们虽然不是不死鸟特点队的人,但是他们是暴风雪军团的人。 在暴风雪军团里,没有人不知道胡忧的。胡忧和秦明,是暴风雪军团里最闪亮的两颗新星。士兵没事时候,都喜欢讨论这两个人。特别是胡忧,士兵们讨论得最多。因为他的故事总是很多,说起来也有意思。不像秦明那样,虽然闪亮,可是他的事迹总是与士兵的战死有关,说起来太让士兵心寒。 仔细看之后,有一个士兵认出了胡忧。他是暴风雪第八师团的士兵,被胡忧带奴军抢过两次粮,其中有一次,他正好和胡忧撞上。之前没有注意,这次胡忧自报家门,他也认出胡忧来。 说起来,胡忧虽然被调奴营之后,带着奴营在军中,做了不少鸡飞狗跳的事,让各级士兵军官很是恼火。不过事情过了之后,除了某些军官之外,大部队份的士兵,都并不恨胡忧,甚至还有想要到胡忧手下干事的想法。 因为胡忧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手下的士兵。在军中,能碰上一个肯为士兵做事的将官,是很难的。不是一定没有,但是肯为士兵做到那种程度的人,不多。特别是偷袭安融金骨山大营那一次,敢像胡忧那样先是以身犯险,进入营地打探敌情,而后智取安融人粮草,最后为掩护士兵,带人跳河引开敌人视线的将官,绝无仅有。 其实胡忧自己都不知道,他此时在暴风雪军团士兵的心里,已经有了很高的声望。士兵们之所以没有表达出来,想要转入他的部队。一是因为军规所制,士兵们不可能自由的选择自己的长官。二是因为胡忧现在是奴营统领,士兵不可能为调到胡忧的手下,自愿被贬为奴。 那个认出胡忧的士兵,刚想要叫出胡忧的身份,不过他慢了一步。候三抢在他之前,已经单膝跪于胡忧的前面。 “胡忧大人。”候三说话的声音都有些颤抖的叫道。胡忧虽然现在已经不是他的直系上属,但是在候三,在已经被改组为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眼里,胡忧就是他们的头。师团的番号是什么? 不死鸟 谁是不死鸟? 齐拉维?呸 曼陀罗帝国只有一个不死鸟,他就是胡忧。 胡忧嘿嘿笑了俩声,拍拍候三说道:“嘿嘿,是你小子,快起来吧。这位是西门玉凤元帅,快来见过元帅大人。” “不死鸟特战队候三,见过元帅大人。”候三又向西门玉凤行礼。他故意自报不死鸟特战队,而不是不死鸟特战团,是有意告诉胡忧,他永远是不死鸟特战队的人。 西门玉凤跟胡忧一起这么多天,自然也听胡忧说了不少的人和事。而候三正是胡忧提起最多的一个人。所以西门玉凤虽然是第一次见候三,但是她对候三并不陌生。 对于候三先给胡忧行礼,而不是给自己行礼的问题。西门玉凤并不是那么在意,反而在心里,为胡忧得意。 “你就是候三,起来吧。我听胡忧督将提起过你。你干得不错,以后好好干。”西门玉凤点点头,淡然的说道。 西门玉凤这话虽然很淡然,可是其他听到这话的士兵,都忍不住羡慕的看向候三。一个普通的士兵,被元帅记住,那说明什么。说明这个士兵,前途无量呀。 想到这里,士兵们不由得又看向胡忧,有些人已经在心里打定了主意,有机会一定得想办法调到胡忧的手下去。更有甚者,甚至在考虑是不是做些违纪的事,好被发配到奴营里。不论士兵们怎么想,总之今天晚上的肯定又有新话题了。 “谢元帅。”候三恭敬的站起来。对西门玉凤是不是记住他,他不是那么在意,能见到胡忧,他就很满足了。 候三刚从地下爬起来,就听到身后有人大叫道: “部队怎么停下来了,啊都不想活了是不是,居然敢违反命令。” 这声音叫得很大很嚣张,士兵们一下全都回过头去看那个家伙。说话的这个人,第五部队里的士兵,没有不认识的。这个没有什么本事的少将军,可没少在军中搞事。 齐拉维仗着自己是苏门达尔的儿子,第一路军统领又是他父亲的老部下,在军中横得不行,为点小事,就动辄鞭打士兵,士兵们对他可以说是敢怒不敢言。士兵们现在一个个都在看着,谁也不出声,他们都想着让齐拉维得罪西门玉凤元帅,那就有好戏看了。 西门玉凤听到齐拉维的话,眉头轻轻一挑。她之前就认识齐拉维,苏门达尔曾经带着这个儿子来见过她。虽然胡忧没有明说不死鸟特战队为什么会变成齐拉维的部队,但是以西门玉凤的智力,和对军中现状的了解,怎么会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猫腻。 士兵们都希望西门玉凤能借机让齐拉维难看一下,不过西门玉凤确并不会那么做。她知道,这样跟本没有什么大作用,反而会引起齐拉维的警惕。她要就不弄,要弄,就要直接把齐拉维给弄得永不翻身。不过现在,还不是机会。仅凭齐拉维这几句话,西门玉凤是不够做出什么大文章的。 “齐拉维将军,是我让部队停下来的。”西门玉凤压下心中的不满,淡淡的说道。 齐拉维走过来的时候,也看到了胡忧和一个女人站在路中间,他看胡忧身上穿的是安融人的军服,正想着怎么抹黑胡忧,突然听到那个女人开口,还叫出他的名字,愣了一下,仔细的看了一眼西门玉凤,暂时收回了刚才的想法,行礼道:“末将见过元帅大人。” 齐拉维这人长得不错,又出身将门,军礼行得很潇洒。如果不是知道他的为人,一般很难第一眼就对他产生不好的印象。 “起来吧。”西门玉凤的表情依然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口气。 “谢元帅。”齐拉维尽量让自己看起来高雅风度的一些,偷偷翻眼睛打量西门玉凤。自从上次见了西门玉凤,并一起吃过一顿饭之后,他就一直想着自己样把西门玉凤弄到手。虽然对军事不那么在行,可是他并不是傻蛋,自然知道,如果能拿下西门玉凤,对他有多大的好处。 西门玉凤不想过多的理会齐拉维,指指身边的胡忧道:“这位是胡忧督将,你们应该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计从长城守应该在军中吧,我有军务要与他商议,还请齐拉维将军给带个路。” 西门玉凤真的很美,无论是长像还是身材,都让齐拉维为之迷醉。他的目光,正偷偷的扫过西门玉凤的胸前美好,听到西门玉凤这话,他赶紧说道:“怎敢劳动元帅的玉步,计从长城守此时就在军中,元帅请稍等片刻,本将军马上去把他找来。” 齐拉维很快就把计从长找了来,两人恭迎西门玉凤到帅帐。西门玉凤知道现在还不是让胡忧浮出水面的时候,所以给胡忧打了个眼色,就跟着两人走了,并没有让胡忧一起到帅帐去。 胡忧当然是乐得轻闲,对西门玉凤的做法,很满意。他知道西门玉凤肯定要去接管军权,这里面与他没有多大的关系,去了也帮不上忙。再说他还有自己的事要做呢。 计从长已经下令就地扎营,部队现在是停止前进了。胡忧决定利用齐拉维没空理会他的这个机会,去看看自己的老部下。这么久没有见面,总得联系一下感情。 “大人,弟兄们都想死你了。”候三兴奋的给胡忧带路。因为齐拉维的关系,不死鸟特战团的待遇不错,不需要在前面开路,大多数时候,都是中军的位子。部队安营,士兵们并不能随意走动,所以哲别他们虽然已经收到了胡忧到来的消息,可是却不能过来看胡忧。 “弟兄们都还好吗?”胡忧有些感叹的问道。 候三回道:“总的来说,还算不错。齐拉维对我们还算保护,几次交战,都没有派我们做主力,部队没有受过什么大的冲击。 不过弟兄们都觉得这样没什么意思,不如跟你干来得爽。” 胡忧笑道:“这后一句,是你自己加的吧。” 听到部队没有什么损失,胡忧挺满意的。他就怕齐拉维为什么军功,拿不死鸟战队的人去做炮灰。 候三急道:“我说的可是实话,不信你一会问弟兄们。” 候三说着,突然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两人能听得见的音量道:“别说我们的老弟兄了,就边那些新入编的士兵,也都很想跟着你干。”m 你正在阅读,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我们纠正! 返回:煮酒点江山推荐您使用qq浏览器更新书签 , 章节目录 第116章 为汝梳妆 “大人” 哲别一看到胡忧,就眼睛红红的飞扑进胡忧的怀里。这丫头,早从其他先一步赶回来的士兵那里,知道了胡忧的消息。她想跑去见胡忧,可是军规在那里摆着,她又不能去,可把她给急坏了。 胡忧没有想到哲别会这样,还好反应快,把她给接住,不然让哲别这么突然一撞,弄不好俩人都得倒在地上。 你还别说,这小一个多月没见,这丫头还真有点料了,看来那蜂蜜是多少有点用的,这看着不觉得,抱在怀里,胸膛可以感觉到一些软棉棉的,不像以前全是骨头。 说实话,胡忧也挺有些担心哲别的。你别看这丫头箭法极准,但是她的身体挺弱,没有多少防身能力,一但被敌人近身,她就会很危险。 胡忧在离开的时候,为这事,特意交待过候三,一定注意保护这丫头。看来候三做得还不错,至少现在看来,小丫头能跑能跳,挺健康的。 胡忧这人,心情好就喜欢开玩笑。他连元帅西门玉凤都敢戏弄,又怎么会放过哲别呢。他以前可是最喜欢逗哲别的。 胡忧看了周围一眼,在哲别的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你可是女孩子耶,怎么可以这么乱扑进男人怀里的。” 哲别自从与胡忧分开之后,就每天都在想胡忧。她从小就没有得到多少家人的爱护,遇上胡忧之后,胡忧一直都很照顾她,拿她当一样,经过会跟她开玩笑斗嘴,甚至还会给她讲很多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哲别自小生活圈比较小,人也相对的单纯,胡忧这种老江湖,知道的东西多,对她很有吸引力。跟在胡忧身边不到一年,哲别就已经习惯了身边有胡忧的日子。这算不算爱,哲别还不是很明白,不过她早在心里,把胡忧当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哲别趴在胡忧的怀里,刚想诉说些离愁,被胡忧这一逗,她又像回到了之前和胡忧斗嘴的日子里,连离愁都忘记了。 “人家哪有乱扑进男人的怀里。”哲别小脸红红的说道:“再说人家现在是男人呢。” 胡忧嘿嘿笑道:“去你的男人。你知道我从来不抱男人的。好了,抱一下就得了,小心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 哲别噘噘嘴道:“发现就发现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哲别在说话的同时,还是松开了紧抱着胡忧的手。她到不怕什么让人发现她是女孩子,帝国本来就是有女兵的,让人发现,最多也就是调队而已,并不会被杀头。她这是为胡忧着想,怕会给胡忧添麻烦。 一个小小的哲别,以胡忧现在的身份,还不是很难搞定,就算是被发现女孩子的身份,也添不了多少的麻烦。要是在别的地方,多抱一下,也没什么。可是这里这么多士兵看着,那就不太合适的。 士兵们也是胡忧过来的目的,不可能把他们丢到一边,在这里抱哲别玩。再说了,他知道哲别是女的,可是别人都不知道呀,这俩大男人在这里抱着不松手,在士兵眼里,那叫什么事。再要传出些什么来,那可不好听。 胡忧看哲别退开,笑了笑,小声道:“这才乖嘛,改天我看到好蜂蜜,再给你弄点。” 胡忧说着,那眼睛有意无意的在哲别的胸部扫了一眼,嘿嘿笑着。 蜂蜜是胡忧和哲别之间的一个小秘密,一般人听起来,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哲别听了,小脸都红得要滴水。要知道她那蜂蜜可不是用来吃的,她是用来丰胸的。 被胡忧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哲别微微低下了头。这一低头,哲别就看到了胡忧的裤子上有血,这可把她吓了一跳,赶紧问道:“大人,你受伤了?” 胡忧摇摇头笑道:“没有,这是别人的血,,穿的时候就有了。” 胡忧说完,就走上前几步,去跟里克尔梅这些老部下打招呼。当然了,那些新调入战团的新人,胡忧也要和他们交流交流的。 哲别自动的恢复了她的亲卫工作,跟在胡忧的身后,看着胡忧和老战友们交流感情。直到这时,她这才注意到胡忧身上穿的是身安融人的军服,之前光看人了,她跟本就没有注意这个。 “大人,你能不能先跟我来一下。”哲别看准了一个机会,在身后拉了胡忧一把道。 “嗯,怎么了?”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周围的士兵,无论新兵老兵都对他很热情,他正准备给士兵能说些好玩好笑的东西,大伙一起乐乐呢。 “大人,你身上的衣服脏了,我那里还有一套你的衣服,你先跟我去换上,回头再和弟兄们聊天好吗?” 胡忧想了想,穿着安融人的军服在帝国的军营里走,也不是那么合适,于是点点头,同意了哲别的提议。 跟候三他们打了声招呼,胡忧和哲别来到哲别的军帐。帝国的行军帐,一般都是十人共一个帐篷的。哲别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弄了个双人小帐,而且看样子,还是她一个人睡。 哲别跟胡忧的时候,胡忧是偏将,到了奴营之后,苏门达尔为了稳定胡忧,升了胡忧为督将。所以哲别这里,并没有胡忧的军服,她拿出来的是一套便服。 “这衣服是我的吗,我好像没有见过。”胡忧看哲别拿出来的衣服,有些疑惑的说道。 哲别拿出来的这套衣服,一看就很新,叠得好好的,显然平时保存得很小心。胡忧自从入伍以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穿军服。之前到是有过便服,不过都已经破掉了。跟本没有那么新的衣服。而胡忧的身材要比哲别高大,这衣服肯定不是哲别的。 哲别听胡忧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的嘴硬道:“都说是你的了。” 这衣服其实是哲别买的。她很久之前就买了,一直都没有机会给胡忧。 哲别把衣服放在小桌上,走到胡忧的面前,像以前一样,帮胡忧把衣服解开。给胡忧换衣服,这是哲别以前的工作,她对此已经很熟练了。 胡忧嘿嘿的笑了几声,也不答话。以他的聪明,再加上哲别的表情,他基本也能猜个不离十。看来这丫头,还挺有心的。 “好了。还挺合适的。”哲别给胡忧换好衣服之后,暗暗的松了口气。这是她估摸着胡忧的身形买的,一直很担心,胡忧会穿不合身。 胡忧动了几下腿脚,这衣服确实很合适,穿着也很舒服:“我的衣服,当然合身了,嗯.?” 哲别有些着急:“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哪里穿不舒服,你告诉我,我想办法帮你改。” 哪会有什么问题,胡忧这不过是逗哲别而已。看她一脸紧张的样子,摇摇头道:“不是了,我只是感觉这衣服上,怎么有股子脂粉气?” “呃” 哲别又一次被胡忧弄了个大红脸,这身衣服,她买回来之后,都是与自己贴身的衣物一起放的。那天买衣服的时候,她还一时好奇,买了一套胭脂水粉。不过她从来没有用过,因为没有人教她要怎么弄,又怕让人家看到,所有也和贴身衣服放在一块。胡忧这么一提,她马上就想起那些水粉来。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跟胡忧说。 “呵呵,小丫头不乖哟。”胡忧嘿嘿的笑了起来。同样都是十八岁,哲别和黄金凤,欧阳寒冰她们完全不一样,她更青涩,更可爱,更招人疼,逗起来也更有意思。 哲别知道瞒不了胡忧,双手很小女孩的搓着衣角道:“人家哪有不乖了是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而已。我听那个卖水粉的大娘说,女孩子都应该有一套的。” 胡忧仔细的看哲别的脸,小丫头这几个月来,营养好了一些,小脸也没有之前那么尖,微微圆了一些,显然更可爱。 胡忧问题:“你说的不错,女孩子是都应该有一套的。化妆品是女人第二张脸嘛。不过,你有用过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哲别摇摇头,咬着嘴唇道:“我不知道怎么用,所以一直收着。” “哈哈哈” 哲别这话一出,胡忧几乎笑得打滚,女人可是天生就会用化妆品的,这丫头居然买了都不会用。真是太好笑了。 “笑什么笑了。”哲别有些气恼的叫道。她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被胡忧这么笑,脸上更是有些挂不住。 “好好,不笑,不笑。”胡忧几经努力,才忍住了笑。好家伙,这肚子都快要笑抽筋了。 哲别看胡忧那样子,气得直跺脚道:“哼,就知道欺负人家,你算什么将军嘛。” 胡忧连连摇手道:“不笑,这次我保证不笑。去把你的胭脂水粉拿来,我帮你看看怎么个用法。” 胡忧本想换了衣服就出去的。不过他看哲别买了化妆品都不会用,于是改变了主意,决定教教她。 唉,说起来哲别过得很挺不容易的,从小被当男孩子养,现在又扮男人来当兵。还好她比较想得开,不然弄不好,会有什么心里阴影都说不定。 胡忧一直以来,都想让哲别能重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而不是男人。这次难得她对化妆品产生兴趣,自然得帮帮她才行。 哲别听了胡忧的话,愣了愣道:“你会用?” 在她看来,她一个女孩子都不会用,而胡忧一个大男人,居然还会用化妆品,真是太不可思意了。 在胡忧那个时代,化妆品是非常普通的东西,几乎每一个女人都有。女人不化妆,跟本就不敢出门。有一个笑话,非常能说明这个问题。说有八对新人,一起到影楼去拍婚纱照,等婚纱照出来的时候,谁都分不出,哪张是哪个的。因为八个新娘,化妆出来,全都一个样。最后还是依靠边上的新郎,才确认自己没有拿错。 胡忧在来这里之前,也经历过几个女人。对于化妆品的东西,他又怎么会陌生。帮女孩子化妆,可是哄女孩子的一个非常好的办法。胡忧这种滑头,当然曾经干过这样的事了。而且据江湖传闻,他的手艺还不错。 胡忧当然不会告诉哲别这些东西,他高深莫测的笑了笑道:“你不是说我是神吗。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神不会的。快去拿来吧,不然我可不教你了哟。” 哲别犹豫了一下,过去把胭脂水粉给拿过来。胡忧说得不错,在有些时候,哲别真觉得胡忧是神。因为他知道的东西,真是太多太多了,而且还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见过的。 被胡忧按在椅子上,哲别又有些不放心:“你行不行呀?” 胡忧把胭脂水粉一一打开,边观察着边说道:“男人没有不行事的。你坐好了别动,马上你就知道我的功夫了。” 别点点头,老实的坐着,心口扑通扑通的乱跳,有如小鹿乱撞。 胡忧一一看过那些胭脂水粉,心里也有底了。万事万物,都是相通的。这里的胭脂水粉虽然看上去,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些,有一些分别,不过道理都是差不多的。 女孩子化妆不过就是几个要点。脸要白点,隐隐泛点红。眼要画大点,最好把睫毛弄长。眉毛讲究柳月,嘴唇要红润,最好是有种看起来湿湿点的感觉,那样比较性感。 胡忧大体把各样物品都弄明白了之后,就开始动手了。勾眉,眼线,上粉样上完接着一样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用过没用过的,全按着想像来。边画他还边给哲别解释。哲别也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死命的记着。 “好了。”大约二十分钟之后,胡忧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退开几步,脸有得色的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胡忧化妆的时候,一直不让哲别看镜子,哲别自己还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呢。一听胡忧说得了,她马上跳起来,跑去拿镜子。 我吗?”哲别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发愣。只见镜子里的她,眉儿弯弯,朱唇颗颗,小脸如雪,眼含春水,一个娇俏小佳人。漂亮得她自己都有些不敢认了。 胡忧感叹道:“可惜你穿的不是裙子,不然肯定会更漂亮。” 哲别的眼中,一丝忧郁一闪而过。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裙子,也不曾拥有过。 不知道怎么的,看到哲别眼中的忧郁,胡忧的心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心里猛的升起帮哲别找条裙子的念头。而且这念头一升起,就怎么都压不住了。 “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回来。” 胡忧扔下一句话,就跑出了帐篷。他决定就算是用抢的,也一定给哲别拿条裙子回来。 不死鸟特战团没有女兵编制,之前胡忧组建的时候,就没有。齐拉维接手之后,也没有补充女兵编制,他只是按着胡忧之前的模式,多加些士兵,把战队扩大而已。所以这事,不死鸟特战团帮不上什么忙。 西门玉凤身上穿的还是胡忧的衣服,她就更没有了。 那找谁要呢? 胡忧想着,突然想到一个人。 谁? 齐拉维 齐拉维是男人,他也不会有裙子,不过这小子打仗还带着几个情人在身边,他没有,他的那些个情人肯定有。 胡忧和齐拉维不那么对付,他就算是想借,齐拉维也肯定不会给。明知道结果,胡忧当然不会再去做那种蠢事。说不得,这次只能来一招手空空了。 久不操此计,手眼有些生疏,也不知道手脚还灵不灵活。 西门玉凤和齐拉维、计从长走入主帐,各自坐了下来。主帐很大,却有些空。除了西门玉凤三人之外,再无其他人。 三人刚落坐,齐拉维一拍手,门外进来几个女子,女子的手里,都拿着托盘,盘里酒肉飘香,不用看就知道,全是好酒好菜。这显然是他们还没有进来之前,就已经有人做好准备了的。 帝国今年是历经天灾,,战火,普通的百姓穿无衣,吃无食,但是上层人士的酒肉供应,还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的。有谁听说过有贵族饿死的吗?他们不但不会饿死,还能借此机会,大大的赚一笔。 西门玉凤看到这些,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帝国的风气,不是她一个人可以改变的,更不是现在紧要做的事。齐拉维虽然只是一个郎将,可是他的老爹是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现在大军在安融作战,后勤方面,全都要经过青州供应。青州是暴风雪军团的地盘,此时为这些相对的小事,弄得大家不愉快,是得不偿失的。 齐拉维跟本没有把计从长当第五路军的统领,酒菜上好之后,他都没有看计从长一眼,就以主人的身份,举杯道: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军中条件甚苦,略微薄酒,还请元帅大人不要计较才是。这一杯,我敬元帅大人。” 西门玉凤举杯遥视,摇摇头,淡然的说道:“相比起百姓,这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齐拉维无所谓道:“那些草民,死也就死了,别为他们败了兴致。元帅大人请。” 论坛贴子链接 , 章节目录 第117章 女元帅危险 酒桌上,一直都是齐拉维在说话,西门玉凤似乎有听,又似乎跟本没有在听,她讲究有没有在听,只有她自己知道。(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齐拉维不能代替西门玉凤的耳朵,不过他很自信的认为,西门玉凤一直在听他的讲话。齐拉维曾经在老爹苏门达尔的面来,夸下过海口,要把帝部声望最高的两大女将,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收于胯下。要让她们,成为他的女人。 齐拉维一直很自信的认为自己有这方面的能力。有人说,必须要通过实践才能知道,自己有没有某种能力,盲目的自信,是没有依据的。 不过人家齐拉维的自信,可不是没有根据的,他曾经无数的在青楼楚馆之中,证明了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所以他觉得,要拿下西门玉凤和蕾娜塔,也不会是那么难的事。在青楼楚馆只要一晚上就能成功,大不了在她们的身上,分别用十天,那总成了吧。 呵呵,不得不说,狂人的想法,有时候总是很耐人寻味的。他们总是把那些个旁人看来,很白痴的想法,当做自己行为准则。齐拉维理论来说,也属于这样的一个狂人。 那么西门玉凤现在有没有听齐拉维在那里大吹他的功绩呢? 如果有人此时去问西门玉凤,她肯定会很惊讶的反问你,齐拉维他有讲话吗? 有吗? 没有 西门玉凤在齐拉维说出“那些草民,死也就死了,别为他们败了兴致。元帅大人请。”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把听觉系统有选择的关闭了。她的脑子里,回忆着的是这几天跟胡忧相处的日子,在回忆着胡忧给她讲过的那些故事。 “那个家伙,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那么多奇奇怪怪有意思的事。铁盒子不用马拉,也能跑。呵呵。” 想起胡忧对汽车的描述,西门玉凤的脸上,不由的挂起了笑容。胡忧说的笑话,就算是已经能背下来了,可是每每想起,都还能让她不由的在内心里,发出会心一笑。 齐拉维边说着,边留意着西门玉凤的表情,当他发现西门玉凤的脸上有笑容时,他露出了一丝得意。在他看来,西门玉凤是用比较隐晦的方式,向他表达她的情感。 “也许用不了十天,只今天就能拿下。”齐拉维在里心暗暗的想着,更是卖力的为自己吹嘘起来。 又讲了十多分钟,他发现西门玉凤都只是不时的会带出一些笑意,确并没有回应过他的话。 他觉得这是不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他开始思索着。 自己那么玉树临风,年少多金,那么招青楼女子的喜欢,要不是西门玉凤是元帅,他才不会这么卖力的讨好呢。讨好她,本身就是很给她面子了,怎么可能有什么问题。 简单的用松仁那么大的脑子想了几秒,齐拉维否定了问题出在自己身上的可能性。他把错误怪在了计从长的身上。他觉得如果不是计从长在这里碍事,西门玉凤肯定能表现的更热烈。说不定,都已经主动的投怀送报了。 想到这里,齐拉维就猛给计从长打眼色,让他出去。按说计从长的官比齐拉维高一级,应该是他命令齐拉维,而不是齐拉维命令他。 可是谁让人家有个好爹呢,在这个全民拼爹的时代,光你一个人努力是不够的,还得让你爹也努力,不然你玩不过人家。别看你现在大齐拉维一级,只要人家齐拉维的老爹苏门达尔一句话,你这个城守就没了,你还大人家几级? 计从长看到齐拉维的眼色之后,很识相,他连招呼都没有跟西门玉凤打,就离开了酒桌,走出帐篷。他早就发现,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这里跟本就没有他什么事,可是齐拉维没有让他走,他是不敢离开的。 胡忧从后面钻进帐篷的时候,正好是计从长要出去的时候。他把齐拉维和计从长之间的眼色交流,是看得清清楚楚。他本来只是一时兴起,打算来这里偷条裙子就走的。现在裙子是拿到手了,可是他又不想走了。他得看看这个齐拉维想要干什么。 齐拉维并不知道胡忧居然胆大包天的摸进了这里,他以为计从长离开了之后,这里就只剩下他和西门玉凤两个人了。 二人世界,就是表现的机会,于是齐拉维又看开始说他自己认为还算不错,很能打动女子的话。 胡忧只听了几句,就有点想吐了。这水准实在是太低,听着都有些侮辱他的智商。他有些奇怪,西门玉凤怎么还能在这里坐着,难道她喜欢听这些话? 脑中闪出这个想法,吓了胡忧一跳。虽然他和齐拉维之间,没有什么交情,但是同属暴风雪军团,齐拉维是什么德性,胡忧还是很清楚的。他可不能让齐拉维这种货,成为他的姐夫。别说西门玉凤对齐拉维没情,就算是有情,胡忧也得想办法破坏。 有了这个决定之后,胡忧就认真起来,他得先观察西门玉凤对齐拉维的认可度,然后才好制定计划方案。 仔细观察了一会西门玉凤的表情,胡忧忍不住笑了。西门玉凤跟本就是在发呆嘛,哪有什么喜欢齐拉维的意思。她要是喜欢齐拉维,也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确定西门玉凤对齐拉维跟本没有意思,胡忧的一颗心,又放了下来,脑子转来转去,开使冒坏水:“这齐拉维的脑子恐怕有问题吧,难道他连一点观察力都没有。反正也来了,不如找点乐子。” 西门玉凤耳朵是选择性的过滤掉齐拉维的话,眼睛却没有闭上。计从长出去的事,她是一清二楚,只是没有表态而已。 到这会,吃喝得也差不多了,西门玉凤就盘算着怎么解决今天这事。第一路军的指挥权,她是肯定要拿过来的。现在只是看来硬的,还是来软的而已。按她本人来看,还是来软的好一些,因为第一路军里的红fen军团属下并不多,加上各军混编也很有问题,不到万不得以,她不想和其他军团的人,弄得太僵。 西门玉凤开口道:“齐拉维将军,我看这饭也吃得差不多了,咱们来说点正事吧。”这是她进主帐以来,除了客套话外,说的第一句话。 “叫我齐拉维就行。”齐拉维自我感觉良好的说道。直到此时,他都还觉得他今天应该有收获。看吧,果然是计从长出去之后,西门玉凤就开口了。早知道早些让那个家伙出去,这会说不定,已经美女在抱了。 西门玉凤轻轻摇头道:“还是叫将军好一些,毕竟我们在谈公事。” “公事?”齐拉维的脸色微微变得有些不好看。看西门玉凤的那态度,他有些预感之前说的近一个小时的情话,全白说了。 西门玉凤道:“自然是公事。齐拉维将军,由于军情的需要,我要暂时接管第一路军的指挥权,你不会有什么意见吧。”她本来已经决定用比较软的手段了,只是看到齐拉维那脸色,她决定还是稍强硬一些好点。 帅大人,第一路军的统领是计从长城守,你与我说这个,似乎找错了人吧。”齐拉维美人没有抱成,反而要交出军权,心里非常的不爽。 齐拉维的脑子跟松子那么大,气量也不比脑子大多少。他人生最大的乐趣,就是权和色,谁要想从他的手里抢走这两样东西,他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大家都是同一个系统的人,系统里的事,谁都清楚。齐拉维这么把事推到计从长的身上,明显的是不想交出兵权。西门玉凤又怎么会看不出来。 西门玉凤的声音,微微转冷道:“道理上,我不过是跟你说一声而已。我是帝国的元帅,巴伦西亚大帝亲定总指挥。此次三十五万大军,全都由我指挥,包括第一路军。” 西门玉凤这话的口气,算是比较硬了。她这是明着告诉齐拉维,我是元帅,部队的指挥权是我的。我想要拿回来,就拿回来。 也许是看西门玉凤的语气强硬,齐拉维的态度,突然来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是,是,元帅说得不错,你看我,都把这事给忘了。你是帝国的元帅,收回兵权,是很正常的事。” 胡忧听得齐拉维这话,眉头皱了皱,他本是想给齐拉维来点恶作剧的,这道具都准备好了,可是这会,他又停止了行动。因为他听出了齐拉维的话里,似乎藏着什么。 说起来,西门玉凤在玩阴招方面,水平要低于胡忧。因为她接位的时候,很顺利。经历过的勾心斗角,也没几次。而且这些事,平时大多都是西门雪在处理,所以她并不是那么敏感,没有听出齐拉维话里还有别的含意:“将军能明事理,那就再好不过了。” 人无完人,就算是西门玉凤也不是样样全能的。她在战场指挥上,有着很高的天赋,在与人内斗的之方面,她还是略显有些不足的。 齐拉维笑道:“元帅过讲了,这本就是我应该做的。” 齐拉维说着,拿过酒壶,给西门玉凤倒了杯酒道:“元帅大人,咱们干了这杯之后,我就去把军中各级统领找来,听候你的指示。” “好。” 西门玉凤看齐拉维没有在这里面搞事,也挺满意的。她喝酒也有点量,多喝一杯,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得不说,西门玉凤这一次,是有些大意了。她低估了齐拉维的色胆。齐拉维这个家伙,可是一个色胆包天的人。光暴风雪军团的女兵,毁在他手上的,就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了。 齐拉维的这把酒壶,是一把内有乾坤的酒壶。它里边有一个隔层,隔着里装着药。平时用起来,它也就是一把和普通酒壶一样的普通酒壶,不过当需要的时候,按动把手的小机关,暗藏在里面的药物,就会快速的融入酒里。 齐拉维祸害女兵,就没少用到这把壶。之前我们已经说过了,齐拉维之个人,爱色如命,所有他的酒壶里,长期暗藏有药物。以便他随时可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看西门玉凤把酒干下来,齐拉维的眼中,闪过了一丝狠毒,用不了多久,这具美好的身体,就会倒在他的怀里。 西门玉凤是一个极品的女人,这种女人,存世不多,齐拉维得好好的享受享受,他不但要得到她的身体,还要打击她的精神,最后还要她的命。 西门玉凤干了酒,放下酒杯道:“好了,酒已经喝了,我们走吧。” “走?去哪?”齐拉维眼带得色的问道。 西门玉凤道:“去集合各级统领,我跟你一起去。” 西门玉凤考虑了一下,觉得还是亲自去跟将官们见上一面,顺便把第一路军中的红fen军团人马调到手下直属比较好一些。 齐拉维听到西门玉凤的话,哈哈笑道:“不急,时间还早,我们聊一会,先交流交流感情再说。” 齐拉维边说着,边伸手过来,想要摸西门玉凤的手。西门玉凤一闪手躲过去,厉声喝道:“齐拉维,你太放肆了。” 齐拉维有些丧心病狂的狂叫道:“放肆?哈哈哈,我的元帅大人,你以为你真的是元帅吗?我告诉你,你在我的眼里,不过就是一个女人而已。你要是乖乖的让我爽快,我也许会给你些好日子过,你要是不听话,那就只有日,没有日子了。” 齐拉维这话,顿时让西门玉凤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不过她毕竟是帝国的元帅,也算是经过一些风浪的人。她强压住心里的怒火,迅速冷静下来。齐拉维敢这样做,心里必定有所依仗。她必须得弄清楚这些才行。 西门玉凤道:“齐拉维,你奉劝你还是不要做傻事,我可是堂堂帝国元帅,你要是敢动我,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齐拉维不在意的说道:“元帅。哼哼,那又怎么样。你现在有没有感觉全身无力呀?” 西门玉凤怒道:“你敢对你下药。” 齐拉维哈哈笑道:“下药算什么。这世上就没有我不敢干的事。我老实告诉你,你要是乖乖从我,我会待你好一些的。如果让我不爽,我就” 西门玉凤抢话道:“你就什么,难道你还敢杀了我不成?哼,你不要忘记了,我进军营的时候,有很多人看到我的。堂堂帝国元帅在你的军营里死了,你以为你跑得了。” 齐拉维说道:“谢谢你提醒我,我会知道怎么做的。军中看到你来的,不过是几千人,解决起来,难度不是那么大,只要弄个小遭遇战就可以了。 对了,还有那个胡忧,我早就想干掉他了。这个家伙,我一直就看他不爽,他居然还敢派人传什么信。害我差点丢了小命。正好,借这次机会,我就给你们来个二一添作五好了。 而且就算我干掉你,我也不会有什么事的。现在各部队都在传你死在了青风镇,谁会想到,你会在我这里。” “你怎么敢”西门玉凤气得差点没吐血。几千条生命,在他的口中,居然可以说得那么轻松,这个人,真是太可怕了。不,他不是人,结合他之前的言论,西门玉凤可以肯定,眼前站着的这个东西,是个没有血性的禽兽。 齐拉维放声大笑道:“哈哈哈,我的元帅大人,看来你的记性不太好,我刚才已经说了,没有什么我不敢做的事。 实话告诉你吧,之前我可是有心让你做我女人的。谁叫你视我为无物,还要拿走我的军权。这可是你自己找的,愿不得我了。” 西门玉凤咬牙道:“我会杀了你的。我发誓。” 西门玉凤此时是又气又恨,全身还有些酥麻,除了嘴,哪里都是懒懒的,提不起半点的力气。 帝中的黑暗,西门玉凤早就知道。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黑暗,居然有一天会重重的砸在自己这个帝国元帅的脑袋上。这些人的胆子,也真是太大了。连帝国的元帅,他们都敢实施这种疯狂的手段,可见普通的百姓,已经到了什么样的水深火日之中。 胡忧没有想到,一时心血来潮,想帮哲别偷条裙子,居然会遇上这样的事。 更新更快 胡忧此时眼中已经满是杀机,像齐拉维这样的人,跟本就不配活在世上。之前他就一直怀疑,当时他要对安融金骨山发动偷袭之前,派到令归给苏门达尔送信的那个士兵,为什么会死掉。这一下,他算是明白了。 怪不得浪天的民众要造反,怪不得三十五万大军入进安融一个多月来,不但没有取得一次像样的胜利,反而连连遇上挫败。军中有这样的统领,怎么会不败。 干掉他,干掉他们,把这些混蛋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干掉。 胡忧像狼一样,静静的伏在那里,一动都不动。他在等一个机会,一个瞬间让眼前这只禽兽消失的机会。 , 章节目录 第118章 忍之一时 “咣” 木棍和脑袋撞击的结果,是齐拉维倒在了地上。(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胡忧,你怎么在这里?”西门玉凤又惊又喜的看着胡忧。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会在她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并救了她。这已经是胡忧第二次救她了。 胡忧笑了笑,走到西门玉凤的身边,扶着她的香肩关心的问道:“小玉姐,你没事吧。” 西门玉凤看到胡忧,心里就平静了下来。说实话,刚才她表面上虽然平静,但是内心里,还是很不平静的。背叛,阴谋,各种的情素在都压在她的心里,她怎么能平静得了。 西门玉凤摇摇头,看了眼倒在到上一动不动的齐拉维道:“我没事,你杀了他?” 胡忧淡然道:“没有,我只是打晕了他。” 胡忧刚才确实有杀齐拉维之心,不过在血斧落下的一瞬间,他的脑子一下清醒了过来。不错,这么一斧子干掉齐拉维确实是一件很爽快的事。可是爽快之后,却有很多的麻烦会随之而来。 这么图一时之爽快,是鲁莽之人的做法,是一时头脑发热,不计后果的行为。仇恨可以有,但是却不能让仇恨蒙蔽了自己的眼睛,让自己做出蠢事。 西门玉凤听到齐拉维没有死,暗暗的在心里松了一口气。齐拉维的身份不简单,就这么死在营中,肯定要引起很大的风波。虽然她也起了杀齐拉维的心,但是她同时也知道,现在并不是杀齐拉维的好时机。 西门玉凤暗松一口气,并不是怕胡忧会连累到她。她早已经在心里决定把这事给扛下来,怎么着也不会让胡忧因为救她而出事。 西门玉凤之所以松口气,是因为胡忧能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能保持冷静。这才是她重的。 为将者,必须要有泰山压顶而面不改色的强大自制能力。西门玉凤自知,这方面,自己做得并不好,相比起帝国老一辈的将军,她差得太多。如果不是机缘巧合,她跟本不可能当上什么帝国元帅。 西门玉凤自从认了胡忧当了弟弟之后,就一直想着,怎么帮胡忧取得更大的成就。胡忧能以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只靠军功,不靠任何其他的力量,从一个刚入伍的小兵,升到督将,足见胡忧的能力和野心。 虽然胡忧从来没有对西门玉凤说过他的理想,但是西门玉凤知道,胡忧肯定不甘于只做一个小小的督将。如果可以,西门玉凤愿意把自己这个帅位让给胡忧。不过这肯定是不可以的,所以西门玉凤决定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力量帮胡忧。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说话,不由开口问道:“小玉姐,这个家伙你打算怎么处理。” 西门玉凤想了想道:“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那他”胡忧有些犹豫的看向齐拉维。 西门玉凤道:“就放在这里好了。” 胡忧在心里想着,以西门玉凤的元帅身份,就算是齐拉维醒来,也不敢说什么的。他也就敢来点阴的,只要防范一些,就不会再有类似的问题了。如果他敢来硬的,那正好,只要有确实拿得出手的借口,就算是砍了齐拉维,苏门达尔也不敢明着表示什么。 “那好吧,我扶你。”胡忧走到西门玉凤的身边,拉过西门玉凤的手。 西门玉凤想借胡忧的力站起来,不过由于药力的关系,她的身体,已经渐渐的发热,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胡忧看西门玉凤几次都站不起来,不等她开口,伏身把她给抱起来。之前赶路的时候,因为西门玉凤的腿伤,胡忧也多次背过或抱过西门玉凤,这对他已经是很自然的事了。 西门玉凤笑了笑,把头靠到胡忧结实的胸膛上,想像往日那样,去感受胡忧的心跳声。他的心跳,总是那么有力,她很喜欢听。 不过这一次,西门玉凤没有能如愿。因为胡忧的怀里塞着东西,她听不到。 “你的怀里是什么。”西门玉凤奇怪的问道。 胡忧笑道:“没什么。” “骗人,我看看。”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伸手进胡忧的怀里,把东西拉出来。 西门玉凤虽然身子软得站不起来,一些轻的东西,她还是能拿的。随着她的用力,一条紫色的长裙,出现在她的手上:“是条女人的裙子?” 忧大方的点点头,东西都拿出来了,也没有什么好抵赖的,这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西门玉凤打量了胡忧一眼,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来了一句让胡忧差点没吐血的话:“看不出你还有这种嗜好。” “什么了,不是你想的那样。”胡忧急道。什么叫那种嗜好嘛,这又不是女孩子的肚兜。 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说道:“好了,你不用解释了,你们男人的事,我才不想知道呢。你跑来这里,就是为了这个吧。” 五大军团里,可不是个个军团都有很多女兵的。就算是有女兵,也不可能都跟男兵好。有些男兵入伍久了,有生理需要,会偷女兵的衣服去做一些发泄的事。这在军中,不是什么秘密,西门玉凤当然也是知道的。 胡忧心说‘得,这回还真说不清楚了’。其实只要把哲别的事说出来,也就说清楚了。不过在胡忧看来,尊重他人的,是最基本的做人准则。在没有经过哲别同意的情况下,就把她的事说出来,那是对哲别的不尊重,哪怕他的级别要高过哲别,因为这并不是级别的问题。 西门玉凤看胡忧不说话,不由又开口道:“哟,还不理姐姐了呢,该不会是生气了吧。” 西门玉凤的娇娇的声音,不太像姐姐,这会到有些像妹妹。 “我才没有那么小气呢,扶好了,我们走了。” 胡忧把西门玉凤抱好,最}好最}快转回到他刚才摸进来的地方。西门玉凤怎么也是元帅,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西门玉凤现在的样子。 西门玉凤得意道:“我就知道你不会生气的。不过你这眼光也太差了一些,拿条这么难看的。” 胡忧看不反击不行了,再不开口,就被欺负死了:“我也就随便乱拿的,再说那里也没有什么好货色。要不姐姐给我一条好的? 西门玉凤回道:“我身上穿的还是你的衣服呢,我哪有。”西门玉凤说着,眼睛转了转道:“不过等回到我的地盘之后,我到是有很多,到时候都给你。” 胡忧嘿嘿笑道:“也不一定要裙子的。我记得你里面还有一条不错的。” 西门玉凤小脸一红,她里面确实还有一件小衣,上次洗澡的时候,让胡忧看到了。想到胡忧拿自己的小衣来干那个,西门玉凤不由打了胡忧一下,嗔道:“不许拿我的衣服做坏事。回去我一定得给你找一个好女孩,哼,这次就算了,以后不许再做这种乱七八糟的事,听到没有,不然不理你了。” 胡忧嘿嘿笑道:“我一直很好奇,你们女人有需要的时候,要怎么解决。听说是用小黄瓜,不知道姐姐你” “滚” 哲别在帐篷里等胡忧回来,可是左等不见人,右等也不见人,不由有些担心。于是把脸上的妆给洗了,准备出去看看。 刚拉开帐篷布,就看到胡忧抱着一个人,有说有笑的往这边走,心里不由闪过一丝失望,看来胡忧是把她的事给忘记了。 胡忧正好也看到了哲别,他和西门玉凤都还没有分到帐篷,没有地方去,他就直接把西门玉凤给带到哲别这里。 胡忧对哲别交待道:“正好,我刚想叫你呢,快去帮我准备一些清水和一些冰块。”虽然现在在名义上,哲别已经不属于胡忧手下的兵了。可是在胡忧的骨子,不死鸟特战团,就是属于他的。所以他很自然的让哲别去帮他做事。 别转头马上去办。她已经看出了胡忧抱着的女人,似乎有些不太对劲,知道胡忧肯定是遇上了什么意外的事,心里那丝埋怨,也就没有了。 胡忧把西门玉凤放在哲别的行军床上,安慰道:“小玉姐,你放心吧,不会有什么事的。我很快就能帮你把药解了。” 西门玉凤此时身体已经发烫得很厉害,脑子里不时会闪出一些不堪入目的影像,这是药力发作的反应。她之前一直跟胡忧说话,就是为了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以对抗药力,不过此时,她已经有些抗不住了。 “嗯,我知道。”西门玉凤的眼睛紧紧的闭着。离开了胡忧的怀抱,让她感觉到很空虚。 “大人,水来了。”哲别很快就端着一盆水跑了进来,水面上,还浮着一些冰块。安融的天气极冷,要找些冰太容易了。 西门玉凤的脑子里,再次出现幻像,幻像之中,她又回到了那个温泉里。全身泡在温泉里,暖暖的,而胡忧正在一点点接近她,她的心跳得很快 股刺骨的冰冷,把西门玉凤从幻像里拉出来,睁开眼睛,就看到胡忧站在自己的身边,手里还拿着一块冰。 “小玉姐,你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胡忧看西门玉凤的睁开眼睛,马上问道。 齐拉维的药挺厉害的,胡忧也不能确定,这样能不能帮到西门玉凤。他当然知道,解这种药最好的办法是什么,但是他不想对西门玉凤那样做。因为他很珍惜与西门玉凤之间这份纯纯的亲情。 西门玉凤眼睛是睁开了,不过还没有完全回过神来。她很茫然的看着胡忧,回忆着刚才看到的东西。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回话,转头对哲别说道:“再多加点冰,把两只腿都放进去。” “嗯,知道。”哲别在马上按胡忧的话做,把西门玉凤的脚,按进满是浮冰的水里。 与此同时,胡忧也再次把手里的冰块,按到西门玉凤已经被拉开衣服的胸前。药的原理就是引动人体的嗅觉与分泌荷尔蒙的脑下垂体相关区域,让身体产生错觉反应,从而直接影响人的生理需要。胡忧这是反其道而行,用冰刺激西门玉凤,让她的身体脱离这种错觉。 “呼,好冷。”西门玉凤终于开口叫道。 “嘿嘿,知道冷就对了。”胡忧兴奋的丢掉手里的冰,笑道:“哲别,咱们成功了。” 那冰抓在手里,可不好受,手都冻红了。要不是眼前的这个人是西门玉凤,胡忧才不用这种方法呢,直接推倒又能救人又能爽,那才是男人的梦想。 “胡忧,这是哪里?”西门玉凤渐渐的清醒过来,转头看了眼四周问道。 药就是这样,药力发作得快,去得也快。只要身体得到足够的刺激,也就不有什么事了。就像喝醉的人不一定吐一样,药也不一定非得行男女之事,才可以解的。 胡忧答道:“这里是哲别的帐篷,很安全的,你放心好了。要是累的话,你再睡会,我会在这里守着你的。” “哲别?快扶我起来。”西门玉凤挣扎着要起来。她曾经听胡忧说过,他以前有个亲卫叫哲别。只不过胡忧并没有告诉她,哲别是女的。而西门玉凤是不允许自己睡在其他男人床上的。 “你干什么,好好,我扶你。哎呀,先别急,把衣服穿好先。”胡忧被西门玉凤弄得手忙脚乱,怕西门玉凤感冒,敢紧帮忙。 西门玉凤的衣服,因为之前敷冰的关系,被胡忧拉开了不少。西门玉凤坐起来才发现自己走,刚想骂胡忧怎么能在其他男人面前对她这样,不过当她看到哲别之后,那话也就没有再骂出来了。 “哲别是女孩子?”西门玉凤的吃惊的问胡忧。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是西门玉凤是什么人,她可是红fen军团的军团长,手下十几万的女兵。哲别的装扮也许骗得了别人,但是绝对骗不了她。 “呃,你居然能看出来。”胡忧有些傻眼的看看哲别,又看看西门玉凤。想当年他还是用透视眼才知道哲别是女人的,没想到西门玉凤只看一眼,就知道了。这也太神了吧。 西门玉凤偷偷掐了胡忧一把道:“哼,怪不得你不要西门雪呢,原来自己藏了一个。” 胡忧苦笑道:“小玉姐,我可跟西门雪没有什么关系,你别说的我好像对她始乱终弃好不好。”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那条裙子,你是想拿给哲别的吧。我就知道我弟弟不是那样的人。” 胡忧含冤得雪道:“我早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了,你偏不信。这下知道了吧。”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眼,一副我懒得理你的表情,对哲别招招手道:“哲别,来,陪我说说话。” 哲别也已经知道了眼前这个女人,就是红fen军团的军团长,帝国元帅西门玉凤。看西门玉凤叫她,她马上走过来行礼道:“见过元帅大人。” 西门玉凤拍拍床边笑道:“好了,都是自己人,不用行礼了,来,坐到这里来。” 别看胡忧点点头,这才坐到西门玉凤的身边。 西门玉凤转头对胡忧道:“胡忧,你先出去,我和哲别有些话要说。” 胡忧嘟囔道:“你们说你们的,我又不偷听。外头那么冷,干什么要让我出去?” 西门玉凤看胡忧懒着不动,在那嘟嘟哝哝的,瞪着道:“叫你出去就出去,不听话是不是?” “是,元帅大人。”胡忧大大咧咧的行了个视,转身走出帐篷。 左右没什么事,胡忧想了想,决定再去找那些老部下玩。不过还没有走几步,胡忧就看到了一脸怒气冲冲走过来的齐拉维。 齐拉维的脑袋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胡忧那计闷棍打得可不轻,虽然不能当场干掉他,可是出气总是要的。脑袋都没有敲破,那算什么闷棍。所以胡忧直接给齐拉维开了个口子。 “是你干的”齐拉维看到胡忧,就大步上来,逼问道。 胡忧看着齐拉维那气得扭曲的脸,差点没笑出来。强忍着笑意,胡忧一脸傻像的给齐拉维来了个军礼:“参观少将军。” “别给我装傻,我问你,是不是你干的”齐拉维脸色铁青的瞪着胡忧。全军五万余人,齐拉维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忧。只有他,才敢那么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不但偷偷潜入主帐,还打了上级军官的闷棍。 胡忧可不是傻子,这事他可不能认。哪怕齐拉维就认定了是他打了的,他也绝对不能认。 “少将军,我很想告诉你,是我干得。可是你总得告诉我,是什么事吧。你不说,万一我认了之后,有人告我挣功,你让我上哪说理去。” ?#~@ 章节目录 第119章 纷乱局势 9章纷乱局势 胡忧再次回到哲别帐篷的时候,西门玉凤换了身衣服,正在和哲别说话。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 “还没说完呢?”胡忧懒懒的自己在门边找了个位子坐下来。 “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了?”西门玉凤上下打量着胡忧问道。她刚才叫胡忧出去,是想跟哲别借一件内衣换上,她身上的那件,已经穿了很多天了,虽然期间洗过一次,并不是很脏,但是她还是无法忍受。这才刚换好,胡忧就进来了,这让她有理由怀疑胡忧刚才在外面偷看,要知道胡忧在这方面的记录可不良好。 胡忧看西门玉凤那眼神,就知道她心里肯定在猜着什么,不过哲别在这里,胡忧不会像往日那样和西门玉凤调笑的。他正色道:“刚才在外面遇上了齐拉维,看来他的心情不是太好。” 西门玉凤有些着急的问道:“他没有对你做什么吧。”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没有。不过我想,我们应该做些事了。” “我知道。”西门玉凤站起来道:“我们走吧,先去红fen军团的营地。” 哲别现在已经不是胡忧的亲卫,没有上级的命令,她是不能离开营地的,自然不能再跟胡忧去。胡忧安慰了她几句,和西门玉凤走了。 第一路军有近两万的暴风雪军团士兵,隶属于红fen军团的人马,不过是五千人。西门玉凤直接把红fen军团调到自己的身边,并以红fen军团为中军,从新分配各军团部队的防卫阵形。 弄完这一切之后,西门玉凤和胡忧都松了一口气。他们之前最担心的就是齐拉维搞事,不过现在看来,他还没有什么动作。五千红fen军虽然少了一些,但是西门玉凤有了这五千人,也就不怕齐拉维了。毕竟他还不敢造反。 军帐里,胡忧把候三找了来。这十几天来,他和西门玉凤一直脱离部队,没有消息来源,对外界的事,一点都不知道。而这方面是候三的强项,找他了解最合适了。 军帐里,胡忧对候三说道:“候三,你先把你所掌握的消息告诉元帅吧。” “是,大人。”候三偷偷瞟了一眼西门玉凤和胡忧,他有些弄不明白,胡忧什么时候和西门玉凤搞在一块了,看样子,他们还很要好。 “据我收集的资料显示,进入安融地界以来,帝国五路先锋军和中军,都曾经不同程度的和安融人交过手,由于我军对安融的地理和天气都不适应,所以战况不利,各部队都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中军,损失最为严重,不但被打散,而且还曾经一度传出现西门玉凤元帅战死的消息,当然现在可以证明是误传了” 胡忧和西门玉凤静静的听着候三的讲述,虽然候三说的已经肯定不是现在最新的情况,但是他们还是从候三那里,知道了不少的事。 直到这时候,胡忧和西门玉凤才知道,原来就在他们因为地震被埋没多久,特丽莎所统领的第五路军,也赶到了青风镇。地震之后,特丽莎所部和中军余部,连手和林桂人战在一起,之后西门霜和胡忧的奴军,也赶到了青风镇,三个方面军共战林桂人。那场仗得得非常的惨烈不算,之后又相互追击,断断续续的打了三天,才算完结。 同时,通过候三的嘴巴,他们也知道了第一路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因为第一路军,也同样要回令归城。他们是正好撞上了。 让候三先离开之后,军帐里,就只剩胡忧和西门玉凤两个人。这个主帐当然不是齐拉维的之前的那个,这个是西门玉凤的帅帐,是西门玉凤到了之后,才搭建的。 西门玉凤问胡忧道:“我想听听你现在的看法。” 胡忧皱眉想了想道:“要是我的话,我就不会回兵令归城。因为那样做,就等于这次宣布进攻安融的计划失败了。 不过现在看来,也只有回令归城一条路可以走。林桂帝国暗中出兵,已经超出了我们之前的意料。以帝国士兵现在的战力和后勤补给,想到取胜,已经几乎不可能。虽然不愿意,但是不得不说,我们这次是打了败仗。” “是的。”西门玉凤同意道:“事实上,从接到出兵命令开始,我就已经知道,我们这次的战况不会乐观。失败是我意料之中的事,只是我没有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惨败。 唉,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的帝队,已经严重的衰败了。回令归城也好,看巴伦西亚怎么说吧。” 胡忧犹豫了一下,说道:“小玉姐,我一直有一件事想不明白,不知道可不可以问你.” “有什么事你就说,只要我知道的,我肯定会告诉你的。”西门玉凤回道。 “嗯,是这样的。我发现我们这次的军队组合很有问题。你也看到了,各个军团的混编,跟本发挥不了战力。” “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要这样混编部队吗?”西门玉凤问道。 “是的,这个就是我一直想不通的问题。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这么组军。难道你事前没有考虑过指挥不灵的问题吗?” 西门玉凤苦笑道:“你以为这些编队是我弄的吗?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好了,不过这事,不能外转。 其实这么编排部队,是战前就已经安排好了的。巴伦西亚在交给我帅印的时候,同时交给了我这个作战计划。” 胡忧接着问道:“那巴伦西亚是不是一点都不懂军事,不然他怎么会下令这样编排部队。这打仗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输了能重新来过。这可是要付出士兵生命和一国国运的巨大代价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你在军中这么久,想必对军团之争和军地之争,应该已经知道不少了。可是有一个争点,你也许还不知道,那就是帝王和军团之争。” 胡忧电]脑访}还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不由奇怪的问道:“帝王和军团之间,也有争斗吗?军团本身就是皇室的,这里面还有什么要争的?” 西门玉凤看了胡忧一眼,说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和别的帝国不同,别的帝国,大多是以之前的紫荆花王朝为模式,设立文武两班,文臣治政,武将治军。而我们曼陀罗帝国没有文官,一切事物,全都由武官来定夺,也就是以武统国。 这样的制度,在建国之初,问题还不是那么明显,但是随着各地生产力的发展,武将手中的权力,也就突显了。 就以我的红fen军团为例,南方江南州和幽州都是我红fen军团的势力范围。在那里,一切的军政人事任命,全都由我说了算。我除了每年要交一定的税金给国库之外,基本可以说与帝都没有太大的联系。” “我明白了。”胡忧插话道:“你们五大军团,不,应该说是东西南北四大军团,现在基本上已经算是国中之国,皇室的王权,在那里已经被削弱。你们不造反还好,如果一但造反,那么就会重演紫荆花王朝的那一幕。皇室现在怕的是这个。” 西门玉凤有些意外的看向胡忧,她还不知道,胡忧对政治方面的事,也能有如此的了解。不过这也证明了她之前没有看错,胡忧这个人,决对是一个极有野心和能力的人。 西门玉凤继续道:“你说得不错,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巴伦西亚这几年来,一直想方设法的要消弱各军团的实力。 想必你也知道,浪天红巾军起事,还没有兵进中州,能巴伦西亚就已经逃离了帝都。你以为他真是怕死吗? 别说帝都之外,还有六大卫城护卫着。单单是拥有五十万人马的皇家骑兵团和帝都就足可以保他的安全。他为什么这么急着跑?他这是故意示弱。” “示弱?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吗?”胡忧曾经对巴伦西亚出逃凤凰城做过很多种的设想,但是他还真没有考虑过,这是巴伦西亚故意做给别人看的。 西门玉凤道:“后果他早就想到了。他需要战争,只有战争,才能消弱各军团的实力,才能让他重新控制一个完整的帝国。 你们青州暴风雪军团被安融人进攻的时候,不但皇家骑兵团一兵不出,就连近在咫尺的乐同城都没有出手帮你们,这就很能说明问题。如果不是巴伦西亚有什么暗示,乐同城方面,怎么敢这样。” 胡忧仔细的考虑西门玉凤的话,发现情况还真是像她说的那样。看来这个曼陀罗帝国,比起他原来想像中的,还要乱得多。 想了一会,胡忧又问道:“如果这一切真如你所说,那么为什么这一次,巴伦西亚一命令,你们五大军团,全都出兵呢。如果你们全都不出兵,巴伦西亚不是一样拿你们没有办法,这苦果,就得他自己吃了。” 西门玉凤道:“这就是巴伦西亚的高明之处了。不,应该说是里杰卡尔德搞的。从他还在位的时候起,他就一直在挑动我们五大军团不和。我们明知道皇室没有安什么好心,但是在利益面前,谁都不可能不动容。所以他的计划很成功,几大军团之间的恨意越来越大,怎么可能一条心。 而且这一次巴伦西亚选的时机太好了。安融入侵青州,大半的青州,已经落日安融人的手里。巴伦西亚在这个时候,公告天下要出兵收复失地,哪一个军团不出兵,他就有理由收拾哪个。 到时候只要答应给一点甜头,有的是人乐意出手。几大军团正是看到了这背后的意思,才不得不出兵的。” 胡忧听完西门玉凤的话,长长的出了口气道:“看你刚才迷迷糊糊的就喝了齐拉维的酒,我还以为你跟本不懂这些东西。哪知道你能分析出这么多的事。每一个分析,还都有理有据。” 西门玉凤笑笑道:“你又猜错了。我可不敢带你这高帽子,这些都是西门雪讲给我听的,我只是记下来而已。” 胡忧笑笑道:“那也很了不起了,要是我,我就记不住那么多的东西。之前我还有很多东西不是很明白,今天听你这么一说,我想我已经基本上都找到答案了。 说白了,这交对安融作战,无论怎么样,你们五大军团都注定是个输。先别在说这样的混编之下,你们的军团战力会大大的下降,就算不下降,帝都方面,也不会给你做什么好事的。他们只要在后勤方面脱后脚,你们就一定是个输。这年头,想赢不容易,想输真是太容易了。” 西门玉凤刚刚接管部队,还有很多的事需要去处理,和胡忧谈了一下之后,就代着他们红fen军团做事去了。 胡忧的部队全都不在身边,也没有什么事可做,自己找了一个安静的地方,趁着有时间,他要把从西门玉凤那里听来的消息,和自己知道的信息结合起来,仔细的分析一下,这样的环境之下,自己有可能得到什么。 胡忧一直相信,混水才能摸到鱼。之前由于视线的影响,他虽然已经知道帝国存在着很多问题,却还不知道,帝国事实上,比他想像中的更混。 为了拿回更多的权事,堂堂的帝国皇帝,居然可以不惜牺牲大量士兵的身命,来挑起一场战争,目的只是为了消弱五军军团的事实实力和地位。 真是应了那句话,人命溅如狗,百姓溅如草呀。士兵们拼死拼活,本以为自己做的是保家为国,异域扬威的事。他们哪里知道,他们的存在,不过是各方权力争斗的工具,有时候,他们贡献的,不过是一个个数字而已。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不正是自己希望的呢。只有这样的环境,才可能被推倒重建,才可以最容易的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这事说起来,就像是男人出去寻找一夕情一样,一个很相爱自己男朋友或老公的女人,你是很难上手的,只有那些情感出现问题的女人,才最容易上手。 现在无论是军团还是皇家,对只是顾着自己的利益。他们跟本就没有人去注意,那些老百姓心里又是怎么想的。要知道士兵也是来自百姓的,你这样的牺牲士兵,也同样的伤害老百姓的感情。 老话说得好,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明心者,那就没有天下了。 浪天的民变,现在虽然已经平熄。可以随着现大利益集团的博弈,以后肯定还会出现得更多,更密。三十八年的帝国,已经走向了衰老,他需要一个新的体制,来取代它。 机会从来只会给有准备的人,胡忧知道,如果自己想要在这乱事之中,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那么他做出更我的努力,他还有更多的事要去做。不管最后能不能成功,只有要参与进这个大时代,那么人生也就不需度了。人因梦想而伟大,不敢做梦的人,是不有钱途的。 第二天一早,部队继续起程,按原定计划回令归城。令归城是曼安之战的起来,有将是曼安之战的终点。而它对于胡忧来说,又将意味道什么呢? 胡忧现在是光头将军,手下没有一兵一卒,单人独马,跟在部队前进。他也乐得这样,因为他现在,正需要一点时间,来重新整理自己的计划,而今后做准备。 西门玉凤留意的胡忧一直在思考着,也没有去打扰他。咱天的那翻话,她是故意扯出来,告诉胡忧的。她对胡忧的反应,相当的满意。她的目光就是要刺激胡忧,让他做好崛起的准备。 回令归城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西门玉凤更清楚。别以为西门玉凤在这次安融之战表现得并不好,就可以小看西门玉凤。她如果真的没有些本事,她也不可能不到二十岁,就成为红fen军团的军团长,更别提以二十六岁之年,就成为帝国的元帅。 一个人的成功,不是没有道理的,西门玉凤这一次,比任何人都看得更清,看得更清楚。她一早就知道,这里不是她的战场,所有她把自己给藏了起来,以一个参与的旁观者,来观察这个世界,当她发力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惊讶的。 令归城,这个在短短几个月内,聚集了整个天风大陆目光的地方,些时已经云集了近二十万的部队,胡忧和西门玉凤刚刚赶回来的部队,也在其中。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20章 挺进帝都 三世皇巴伦西亚特使所宣的第一个命令,不是别的,正是免去西门玉凤的元帅之位。WWW.ZHUAJI.ORG 当那个特使用公鸭般的声音,宣布出这个命令的时候,下面听到这个命令的人,表情各有不同。有幸灾乐祸的,有愤愤不平的,也有无所谓与我无关的。 一种米养百种人,每个人都是一个的个体。这一仗打成这个样子,参与的人,都有什么的看法。对巴伦西亚的命令,也各有了解,而他们的理解,大多都是以自己的利益为出发原则的。跟着西门玉凤有利益相关的,当然会愤愤不平了。 陈一迟,克林斯曼那些丢下第五路军不顾,自己顺着小路逃跑的将官,脸上表现的,则是狂喜之色。西门玉凤倒台了,他们临阵脱逃的事,也就没有人来处理,他们也就没什么事了。战败是有人要负责的,但是这个责,用不着他们来负了。 胡忧听到这个命令的时候,抬眼去看西门玉凤。西门玉凤以元帅的身份,站在不到西门玉凤的面部表情,只能看到西门玉凤的背影。不知道怎么的,胡忧似乎感觉到,西门玉凤的背影在笑。 巴伦西亚的命令是撤元帅,并没有撤西门玉凤的军团长之职。也就是说,西门玉凤依旧依是红fen军团的军团长,手下依然有数十万的部队。她的实力,并没有改变。 改变的不过是称呼,之前叫元帅,现在叫军团长而已。胡忧之前对帝国的内部派系,还不是很了解,可是听了西门玉凤的那番话之后,他一下明白了很多事。也明白了巴伦西亚这个命令的含意。 元帅一职是巴伦西亚封的,可封就可撤,这很正常。而这个元帅不过是一个虚衔而已,从之前西子口与林桂人的遭遇战就可以看到,元帅在对五大军团的控制力并不高,真有起事来,西门玉凤除了可以指挥本部的红fen军团外,几乎调不动其他的部队。 胡忧相信,如果可以,巴伦西亚最想撤的,应该是五大军团的军团长,而不是什么元帅。哪怕元帅听起来,要比军团长威风很多。可是军团长这身份,才是硬的,才是实力的像征。 宣了撤掉西门玉凤元帅一职,接下来宣布的是一系列的战报。这部分胡忧只听了几句,就不想再听了。又是一大堆的假大空套话,明明这次曼安之战,帝国已经可以说是完败,可是听完这些套话,怎么让人感觉,这场仗是大胜呢? 按那特便宣的文件意思,这次帝国是在一个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在敌国的环境中,打了一场英勇的战斗。虽然自身死掉了十五万部队,但是取得的成果,要远远大于牺牲,打出了国威军威。 胡忧听完这些话,差点没有当场吐了。真有这么厉害吗,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一上来,就撤了西门玉凤的元帅之职。西门玉凤应该受到嘉奖才对嘛。 嘉奖? 有,特使最后宣布的就是一长串的嘉奖名单,胡忧很愕然的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不过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帝国打算嘉奖他哪方面的军功,又打算给他什么东西。 这一切,那个特使都没有说。只是最后宣布,名单上的人,将于三天之后,起程回帝都。其他的部步,则在令归城待命,等候下一步的指令。 残阳如血,染红了大地,第一次曼安之战,就这么着以安融人的不宣而战开始,以曼陀罗帝国的回兵令归城结束。历时一年多,双方在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死伤数十万人之后,又回到了原点。 青州依然是曼陀罗帝国的,安融人什么也没有得到。一切似乎都和之前没有任何的分别,然后,真的没有分别吗? “在想什么?”红叶少有的一身裙衣出现在胡忧的身旁,温柔的问着正在欣赏阳落日余辉的胡忧。 青风镇与林桂人打了三天之后,红叶带奴营军和西门霜的红fen军合兵一处,先胡忧他们两天,回到令归城。 胡忧收回目光,露出一丝苦涩笑道:“我在想着安融人如果按我们的战报发放抚恤金,会不会全国破产。” 红叶听着胡忧的话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胡忧说的是两军战损比的事。根据特使的那份战报,帝队以十五万人的牺牲,消灭了四倍的安全部队。换成数字来说,就是帝国这一战,自己虽然死了十五万士兵,但是消灭的安融部队达到六十万。 红叶道:“别想这些无聊的事了,这是惯例,战报都是这样写的。” 胡忧笑笑道:“他们也太敢写了。我都不知道,安融全国的兵马加一块,究竟有没有六十万人。 好了,不说这些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红叶在胡忧的身这坐下,拉过胡忧的手,看着胡忧的眼睛道:“我明天想要跟你一起回帝都。” “你也去?”胡忧有些意外的看着红叶。 “嗯,我想家了。”红叶回道。她没有说想陪着胡忧,而是说想家的意思是想告诉胡忧,她家住在帝都。在红叶看来,有些事,也应该是告诉胡忧的时候了。 “哦,那好吧。”胡忧同意道。红叶现在已经不是医护兵,而是他的军师,属于幕僚客卿类身份,只要他同意,就可以让红叶跟他一起回帝国,不需要过问其他人。 这次在那个特使名单里回帝都的人,全都是偏将以上级的军官。每个军官都可以带几个人在身边的。人家都当将军了,总不能没有几个使唤人吧。 “你不问问我家是干什么的?”红叶本以为胡忧会问她家里的事,正等着呢,谁知道胡忧直接同意,什么也不多问。 胡忧不是傻蛋,虽然红叶从来没有明说家里的情况,但是胡忧靠着平时的观察,或多或少的,也大体知道了红叶的背影情况。他只是从来没有说而已。 “我都知道呀最好还问什么。”胡忧把红叶拉过来,在她坐在自己的身边。虽然论年纪,红叶要比他大一些,不过胡忧在跟红叶相处的时候,大多情况下,都是很自然的照顾她。 “你知道?”红叶有些意外,她不记得自己有对胡忧说过这方面的事。 胡忧嘿嘿笑道:“当然知道,我的女人,我能不知道吗。” 红叶听到胡忧这话,小脸微红,心里却很高兴:“你都知道些什么?” “你是帝都人,从小在帝都长大。” “还有呢?” “你家是卖豆腐的。”胡忧有意逗红叶道:“你从小就长得很漂亮,人称豆腐公主。” 红叶被胡忧逗得咯咯的笑,眼眼泪都快笑出来了,趴在胡忧的怀里直喘气。 ………… 西门玉凤用过晚饭,闲着有些无聊,就四处随意的走走看看。明天就要回帝都了,这令归城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来,她想多看几眼这北国风光。 正走着,无意之中,西门玉凤看到了胡忧。虽然天色已经有些黑了,而且看到的又是胡忧的背影,但是她还是一眼就认出那人是胡忧。西门玉凤直接就走了过去。 “臭小子,又在骗女孩子。”西门玉凤重重的拍了胡忧一下嗔道。 “咦,小玉姐,你怎么来了?” 西门玉凤拍胡忧的时候,正好是红叶笑得趴在胡忧怀里的时候。红叶听得胡忧叫小玉姐,不由条件反射的回头去看。她跟着胡忧也有些日子了,还从来不知道,胡忧什么时候多了个姐姐。 红叶不看不要紧,一看真把她吓了一跳,脸整个都红了起来,躲也不是,不躲也不是。 “红叶”西门玉凤之前也看到了胡忧怀里有女子,不过她以为是哲别,所以才上来拍胡忧的。现在突然发现趴在胡忧怀里的女子,居然是自己儿时的伙伴,不由也愣住了。 红叶听西门玉凤叫自己的名字,娇羞得不行,又钻进胡忧的怀里,连连叫道:“不是我,不是我。” 胡忧被红叶的反应弄得哈哈大笑起来,他早就知道红叶和西门玉凤认识,也设想过她们见面的样子,没想到,居然会是这个样子。 “笑什么笑。”西门玉凤狠狠的白了胡忧一眼,把红叶从胡忧的怀里拉出来道:“好了,别躲了,还说什么好姐妹呢,见我就躲,快出来吧。” 红叶也知道,这下没法躲了,只得尴尬的看着西门玉凤,小声的说道:“我本来还想着晚一些去找你的,别想到你到先来了。” 西门玉凤调笑红叶道:“你呀,有了情郎,哪还记得我哟。” “去你的,臭玉凤,看你乱说。”红叶被西门玉凤逗笑了,忍不住打了西门玉凤一下。她俩从小就是很好的朋友,被西门玉凤的玩笑,勾起了不少童年的回忆。 “敢打我,看我怎么收拾你。”西门玉凤这会也起了童心,伸手出哈红叶的痒。这是她们以前经常玩的游戏。小时候只要一出这招,红叶就举手投降了。 “啊,哈哈哈”红叶被西门玉凤哈得到处乱躲,一个劲的在胡忧的怀里乱扭。 西门玉凤似乎也忘记了胡忧的存在,追着红叶哈痒。 胡忧这下算是幸福了,呵呵乐得不行。这两女围着他一追一躲,着实让他吃到不少豆腐。 两女追打了好一会,这才停下来喘气着。两女一阵笑闹,那真是衣裙散乱,光无限,看得胡忧的眼睛都快瞪出来了。 西门玉凤正想对红叶说什么,突然发现胡忧的目光不对,瞪眼道:“看什么看,闪一边去,我跟红叶很久没见了,要好好聊聊。” 胡忧这会哪愿走呀,这么好的风景,是男人都不愿放过的:“你们聊呗,我就在这坐着,保证一句话都不说,不会打扰你们的。”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说道:“我们聊女人的事,不欢迎男人。” “唉,这叫什么事” 一列长长的马车,足足有三百余辆,前行于前往帝都的道路上。这些马车辆辆精致,用料上成,精美的雕刻,烫金的花纹,彰显着造价不凡的同时,也突显出车内之人的高贵身份。如果拿这些马车,与路上那些衣着褴褛,两眼无神的路人相对比,那就更显得气势不凡了。 紫色的曼陀罗花,在阳光之下,散发着耀眼的寒光。路上的行人,只要一看见那车壁上的曼陀罗花,马上低头靠到路边,不敢有半点的多余动作。 曼陀罗花,世传五种;天雨曼陀罗华,摩诃曼陀罗华,曼珠沙华,摩诃曼殊沙华,和最为神秘,不与其他四种颜色混杂的紫色曼陀花。相传曼陀罗花自天而降,花落如雨,是最为洁圣之物,只有天生的幸运儿才有机会见着她。而见到它,则能给人带来无止息的幸福。 然后路上的行人,看见这车壁上的紫曼陀罗徽章,却不见得能带来什么幸福,不走快点,弄不好,还会被护车的士兵,抽上几鞭。因为这车上的紫曼陀罗,代表的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威,对它不敬,就是对帝国的不敬。而对帝国不敬的后果,那就可大可小了。总之是要你死也行,让你活也可以,不过是当权之人的一句话。 每辆马车的前后,都有士兵护卫着,士兵的军服样式都一样,只不过颜色不同,黑白红黄绿都有。胡忧此时也在马车里,他的护卫是穿着绿色军服的士兵。为他驾车的,是一个身穿绿色军服的大胖子。 “马拉戈壁的,这好好的坐什么马车嘛,一天走不了几里地,都快把我给闷死了。”胡忧从车箱里窜出来,一屁股做在车夫的身边,抱怨道。 胖子车夫不是别人,正是胡忧的老部下朱大能,这次胡忧进帝都,自然也把他带上了。这一次,胡忧一共带了三个人在身边进帝都,分别是红叶,朱大能和哈里森。所有进帝都的军官之中,就属他带的人最后少。如果候三不是现在隶属齐拉维,他会把候三也带上。 朱大能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对胡忧也算是挺了解。他知道胡忧这不是在恨走得慢,而是心里不爽。 朱大能笑道:“觉得闷你干什么不到西门军团长那车里去,那边可有不少好玩的东西。” 这长长的车队,要想走快,那是不可能的。之前走得也不快,到没有见胡忧埋怨过什么。朱大能知道,胡忧的发闷是从红叶被西门玉凤叫到她那边开始的。如果红叶此时还在车里,朱大能敢打赌,胡忧不会闲车慢,而是觉得车走得太快了。 胡忧翻翻白眼道:“你以为我傻呀,过那边让她们欺负。你是不知道那边是什么情况,不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 胡忧想着西门玉凤那辆车里的情况,不由心有余悸。西门玉凤那辆车,可不像他这辆如此的空空如野。西门玉凤的车里,简直就是红fen窟,英雄冢。 “没有那么可怕吧,我们这千多号人里,至少有一大半的人,想要进那辆车里去,你有机会,还不去,真是弄不明白,你想什么。”朱大能一脸不解的说话。 胡忧狠狠的说道:“你懂个屁。你别看你这么胖,要到那车上呆一天,你就瘦成皮包骨。你还别不信,你知道那车里都是谁吗? 西门玉凤就不说了,她不是一般人可以对付得了好。那车里除了西门玉凤之外,还有凶巴巴的西门霜,整个憋着整人的西门雪,还有什么大凤二凤,除了红叶好对付一些,你觉得你进去还动得了谁。 这都不算,你没有看这些家伙,一个个的眼睛都在不时的看着那辆马车吗,在这种情况之下,西门玉凤那辆车,已经成了众矢之地,别人都不能进去,就你进去了,还不把他们给气死。你是没有被人用眼睛杀眼过,你不明白的。” 朱大能道:“听你这么说,那地方都快比得上龙潭虎穴了。” 胡忧道:“不是快比得上,那里本身就是,只是很多人看不到可怕之处罢了。” 更新更快 “我就不去。”哈里森在一边接了一句话,跟胡忧久了,他也敢像朱大能这样,不时的敢插些嘴了。刚跟胡忧那会,他跟本不怎么开口,像个闷葫芦。 这样的车队走一整天,也走不出多远,不过是五六十里路而已,这对于马车来说,速度确实是很慢。不过那特使没有什么意见,大家伙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胡忧和朱大能、哈里森天南地北的侃了一通,又回到车里,这几天,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那就是巴伦西亚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把几百号中高级将官招到帝都去。要知道现在可不是平时,军队虽然已经全部调回令归城,但是与安融的仗并没有宣布结束,似乎并不是抽走军中重要将官的好时候。 而且那个特使很明显的在拖延时间,每天只走五六十里路,这到帝国,至少得走一个月,这里面,不合理的地方,真是太多了。 , 章节目录 第121章 皇城见驾 2章皇城见驾 帝都龙城 这个地方,胡忧不是第一次来,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来。经过近一个月的车上生活,车队终于到达了这个曼陀罗帝国的军政中心。 胡忧不知道其他人有什么感觉,他只知道,自己每一次来帝都,总觉得自己离帝都又近了一分。是的,几乎每一次胡忧到帝都,他的军级都会比之前高,离他要的那个目标,又更近了。 这列载着五大军团各级要员的车队进入帝都之时,并没有引起太多的轰动。帝都的百姓,甚至都没有围观这支华丽的车队,也许是相对起其他地方的百姓,他们见得太多,已经没有什么新奇感了。 皇城根住着的人,有些东西,他们也许见过的不一定比别地的人多。但是这种华丽的马车,那们都有些看腻了,这种马车,每天都会出现在街上,这次不过是比平时多了一点,没有什么值得兴奋的。再说了,连肚子都吃不饱,谁会去关心那些。 旱灾,水灾,虫灾,兵灾,今年是连翻上阵,千亩良田颗粒无收,就连一向相对富足的帝都百姓,也受到了影响。饿肚子,已经不是什么太可笑的笑话了。 车队就这么如过客一般的入城,没有打扰到这里的宁静,甚至没有经动一丝尘土。让胡忧有些意外的是,车队并没有如他相像的那样,在外城停下来,而是直接开进内城,也就是帝国真正的中心,被胡忧在心里称为血上皇宫的水上皇宫。 车队进入内城之后,就开始分散,路线似乎早就已经有人定下来,哪个人去什么地方,都很清楚,一点不乱。 从进入内城开始,给胡忧驾车的人,就不是朱大能。因为朱大能他们不在特使的名单上,他们没有进来的资格,全都给留在了城外,而驾车的人,刚是身穿白色军服的皇家骑兵团人马。 胡忧也分到了一个屋子,地处皇宫内,不过应该属于边角落的那种地方。因为他在这里住了三四天,除了送饭的人外,他没见过其他的人,那些同来的各级将官,他也在没有见过。 胡忧到是有想过四处窜窜门,看看王子主长什么样,老皇帝有多少个老婆什么的。不过他刚走出屋门,就被告之,这里乃是皇宫重地,没有命令不能跨出房门半步,更不可以随意的走动。 胡忧除了在心里暗骂了一句,也没有任何的办法。这里的侍卫看样子挺凶的,弄不好,他们还敢打人。 “这他祖母的算什么皇宫,老子这是在坐牢。” 胡忧了解到了自己的处境,也证明了路上的担心。看来那个巴伦西亚大帝,这次真的是在玩花样了。 “可是你要玩玩那些大头去,玩苏门达尔那种呀,你玩我干什么。我一个小小的督将,也能入你们的眼吗?” 胡忧愤愤不平,可这又有什么办法,闲着也是闲着,胡忧干脆在屋子里看书,练功什么的。反正已经是这样了,老实呆着看之后会上什么戏码吧。 时间一过五六天,这样的日子,真是让胡忧有些受不了。这个鬼地方,虽然饭菜还算不错,住得也挺舒服,可是这里连个伴都没有,真是把他给闷坏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感觉皇宫不是人住的地方。当然了,他这也是第一次有机会住在皇宫里。 “胡忧,准备一下,晚些时候,陛下要召见你们。”这是士兵的原话,胡忧从这个原话里,听到了一些士兵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东西。 召见你们你们和你,那可是不一样的两个意思。胡忧听了这句话的第一反应是,像他这种处境的,并不单单只有他一个人。而另一个反应,则是巴伦西亚应该已经完成了他的计划,至于这个计划是什么,胡忧现在还不知道。没有消息来源,就算是神仙,也难凭空做出判断。 “好的。”胡忧小跑几步,偷偷把几个金币,塞给那个士兵。钱能通神,很多你觉得不可能办到的事,只要找对路子贡上钱,也不是太难办的。 没有什么好整理的,军人见上层,穿军服是最好的选择。胡忧回到屋子,就躺在床上等着,之前士兵说的是晚些时候,也就是说不是马上去,他完全可以睡着等士兵来叫他。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胡忧与前来接他的士兵,一起走出了屋子。这还是他这么多天以一来,第一次见到屋子外面的东西。 皇宫不愧为皇宫,参天的大树,碧绿的青草,雕廊画柱的建筑,美丽的人工湖,那水纯得你都想到自己淹死在里面。 跟着士兵一通乱转,最后士兵把胡忧带进了一个大殿里,就转身出去了。 “胡忧,你也来了。”一股悠悠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胡忧高兴的转过身来,兴奋的叫道:“小玉姐。” “嗯,好几天没见你了,你还好吗?”西门玉凤撩了撩头发问道。 “我还好,小玉姐,究竟是怎么回事?”胡忧问道。他得尽快的弄清楚,现在是个什么样的时局。 西门玉凤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胡忧的话,过了好一会,她才唉了口气,说道:“帝国五十万军队,于三天前对安融发起了第二次进攻,带队的是新任帝国元帅,皇家骑兵团最高指挥摩弗拉斯。” “五十万”胡忧瞪大了眼睛,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怪不得这一路之上,走得像蜗牛爬,之后又被扣在帝宫里,不许与任何的人联系,玩的原来是这一招。这次被招回帝都的人里,包括西门玉凤,狂狼军团的蕾娜塔,暴风雪军团的齐拉维等等重要的军团高级将领,把他们扣在手里,在以皇帝的名义,要求各军团发兵,二打安融,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是的,五十万。”西门玉凤在道:“除了必要的守军外,巴伦西亚这次抽空了除皇家骑兵团外的各军团几乎全部的主力部队。” “看更新最~快o0~,最快]来这次安融人要玩完了。”胡忧说道。安融一个小小的地方,连个帝国都算不上,怎么可能抗得住五十万人马的进攻。胡忧现在是很不看好安融人的处境。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事事无绝对,我并不看好这次的军事行动。“ 西门玉凤毕竟比胡忧早一步收到消息,她已经对此战,做了相对更详细的分析。 胡忧问道:“你是担心粮草和后勤方面的问题吗?” 胡忧一向最注重的就是这两个问题,而且以帝国现在的国力,这两个方面,绝对是最重要的决胜关键。帝国光是解决五十万人马的吃喝,就得花费惊人。 西门玉凤赞赏的看了胡忧一眼,却又摇摇头道:“你说是这两点,确时是当前帝国最薄弱的环节。不过我担心的不是这些方面。” 胡忧脑中灵光一闪道:“你担心的是林桂方面。” 西门玉凤点头道:“是的,林桂人上次可以出兵,这一次,也同样可以出兵。相比之下,林桂离安融比我们还要近得多。他们可以在我们的兵力进入青州之前,就发现我们的动向,并做出应对之法。” 胡忧想了想道:“你说的不错。可是你怎么就能肯定,林桂帝国一定会出兵帮安融呢。难道他们的士兵就不是人吗,可以白白的为他国牺牲。” 西门玉凤道:“桂林帝国又不是傻子,他们当然不可能做那种蠢事。他们会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 “什么目的?”胡忧追问道。 这时候,已经有不少将领来带到了大殿里,不过胡忧没有心思去理会他们。西门玉凤看来也是同样的意思,他们边走边说,已经走到了大殿的边墙下。 西门玉凤没有回答胡忧的问题,她慢条斯理的看着大殿上的画像道:“我们不如像想想安融人这一次,要怎么应对。我来问你,如果是换了你是安融的主将,现在面对五十万帝国部队的进攻,你准备怎么办。” 西门玉凤这很明显是在教胡忧东西。这几天,西门玉凤一直和红叶泡在一起。她们做了很多胡忧现在还不知道的决定。 胡忧想了好一会,神情凝重的说道:“我想不出安融人在刚刚经历了一个大战之后,还有多少实力来应对帝国五十万部队的进攻。要知道安融的全部人口,不过是区区二百多万,他们跟本调不到这么多的军队。” 西门玉凤鼓励道:“说下去。” 胡忧开了个头,似乎抓住了灵感,又继续道:“借调他国的兵力来自保,这样做的代价是非常高的。如果没有足够的利益,无论是谁,都不会趟这个混水。我还想不出,以安融物力之贫乏,他们能给得出怎么的筹码。要是” “不对。”胡忧突然停了下来,没头没脑的问西门玉凤道:“你是不是早已经想道了。” 胡忧并没有说明具体是什么,可是西门玉凤却满意的点点头:“我也是刚刚想到的,现在还没有证剧证明,这一切会发生。” 胡忧沉默了好一会,这才说道:“看来安融人这一次,也只有这么做了。林桂帝国也不是什么好鸟,他们不可能不在这个时候,狮子大开口。 让安融变成林桂的属国,虽然在理法上,他们低了一头,但是他们毕竟可以保住自己的富贵和一定的地位。这怎么着,也比亡国送命要好。” “皇帝陛下驾到”一个半男不女的声音,暂时打断了胡忧和西门玉凤的讨论。 胡忧转头看了大殿一眼,他刚才光顾着想事,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大殿里已经站满了人。这次被点了名的人,基本上都已经全都到了。他能在人群之中,看到齐拉维和蕾娜塔等人。看起来,他们也没有受到什么虐待,一个个还挺精神的。 西门玉凤拉了胡忧一把道:“巴伦西亚要出来了,这事我们以后在聊。” 胡忧在自己的班位刚站好,巴伦西亚就在八个宫女的搀扶之下,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参见陛下。”大殿内所有的人在一个老太监的引领之下,全都单膝跪下,大声的喊道。 巴伦西亚用目光在众人的身上扫了一遍,这才说道:“免礼,都起来吧。” “谢陛下。”众人又是公式话的回答,这才站好身子,顺眼,底头,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别管心里怕不怕巴伦西亚,这一套肯定是要做的。 胡忧早就知道,这个世界是有皇帝的,而且还不止一个,不过真正见到皇帝,他这还是第一次。 胡忧在巴伦西亚就坐的时候,偷偷瞟了巴伦西亚一眼。发现他和自己想像的不一样,长得即不英俊潇洒,也看不出有什么王霸之气,严格来说,就是一个穿着比较复杂老人而已。就这主,放在街上,胡忧肯定认不出他是什么帝国皇帝。 “众位,你们都是我曼陀罗帝国的贤才良将,此次对安融一战,辛苦你们了。”巴伦西亚开口道。 没有胡忧像想中的那些架子,语调也诚肯的样子,不过胡忧并不喜欢听。因为这个巴伦西亚,跟本就是言不由衷。这仗得成那样,就算再辛苦,也不见得有多辛苦。 没有人敢打断巴伦西亚的话,大家都静静的等着他继续。巴伦西亚停好几秒钟,接着说道:“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跨出一步:“末将在。” “你这次做得不错,我决定封你公爵,并赏金币五千枚,千里马一匹,布” 巴伦西亚一个个名字点下去,胡忧注意到这老皇帝居然可以不用看文件,就能很轻松的叫出每一个人的名字,并说出他们在那些地方,做过做事,立过什么样的功。 胡忧原来以为这不过是走走过场,让太监按着早就准备好的文件,读他一通,也就差不多了。没想到巴伦西亚居然做得这么认真,居然把所有的资料,全都背出现来。 想到这里,胡忧的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一句话——不要小看任何人。 是的,小老鼠也要他的强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能力。巴伦西亚能做到帝国的皇帝,就可以看到,他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更别提他之前还死了一手漂亮的。 大殿达到近千个平米,特殊的设讲,可以让巴伦西亚的声音,在大殿之内,产生回声。虽然相隔二十多米,那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两个人面对面在说话一样。 胡忧静静的听着,他现在很有兴趣听听一会巴伦西亚会给他怎么样的评价和奖励。 “胡忧”巴伦西亚终于念到了胡忧的名字。 “末将在。”胡忧大步向前,他的官职相对比较小,得往前走比较长的一段距离。 “你就是胡忧?”巴伦西亚问道。看来他对胡忧似乎有些兴趣。 “末将胡忧。”胡忧一脸严肃的回道。在这种场合,可不是可能乱开玩笑的。巴伦西亚也许敢杀五大军团长,但是要杀他这个一个小小的督将,还是轻松加愉快的。 巴伦西亚回忆道:“嗯,我在一年以前,就听说过你。不死鸟,不错,不错,你还很年轻,只有好好为帝国效力,帝国不是亏待你的。”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巴伦西亚这堂堂的皇帝,居然能记住他。他在心里暗想着,巴伦西亚是不是出来之前,特意的查过自己的资料,不然怎么可能留意到他这个小人物。 胡忧可不是那么在容易轻易被感动的人,不过此时,他却一脸激动的不停颤抖,像是非常的感激巴伦西亚能记住他。当然了,这都是胡忧做出来的。江湖人卖的不是笑,但是很大曾经上,卖的是脸,他从小就是师父学这个在,变点脸,对他来说,是很容易的事。人家巴伦西亚堂堂帝国皇帝,做出来做戏了,他不配合一些自己行。 巴伦西亚对胡忧的反应,真是非常满意。这几年来,由于各地军团不断的,皇室的大权旁落,对各种事件控制能力,也越来越差。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人看到他会这么激动。 “胡忧,帝国三十八年入伍青州暴风雪军团。于入伍的第一天,就被破格提升夫长,之后没有多久,又升为小队长,分队长”巴伦西亚的脑子里,浮现出胡忧的资料。 ?#~@ 章节目录 第122章 尔愚我诈 “多谢陛下抬爱,末将愧不敢当!帝中卧虎藏龙,大有能人在,末将的箭法稀松平常得很,实不敢自谦。” 胡忧表面上恭敬的站听着巴伦西亚的话,内里心,却一直不停的考虑着。事出异常必有妖,巴伦西亚身为一国之主,跟本不用,也不屑对一个小小的督将这样露骨的称赞。这里面究竟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呢。 胡忧想着,不由又自回忆起了当初在令归城时的情况。当时苏门达尔也是不断的夸他的箭法好,然后就把他派去刺杀当时的安融军指挥,安融三皇子林正风。要不是运气好,老天爷保佑,弄不好,现在骨头都打鼓了。 教训可是深刻的,胡忧是吃过亏,不能再上这当。小心的迎合着巴伦西亚的话,能不开口就尽量不开口。人天生两只耳朵,只生了一张嘴,多听少说,才能活得长久。 什么?你有两个张嘴,呃,那你看着办吧。 不但是胡忧,在场的各级军官,一个两个的都在猜着,巴伦西亚如此大加赞赏胡忧箭法的动机。能当上军官,并有资格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是傻蛋,自然知道很多话说出来的时候,要求表达的并不是表面听到的意思。 由于帝国是以军统国,这使得各路高级将领,已经不单单是纯粹的武将,他们必需要掌握全面的知识,才能够更好的混下去。事实上,相比起军事,在场的很多人,对于各种为官之道的钻营,更有心得。 巴伦西亚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当然有他的考量。此次与安融之战,暴风雪军团在五大军团里,是损失最为惨重的。全军二十万常归部队,死伤过半,可以说是元气大伤。巴伦西亚既然要从新绝对的掌握军权,那自然得向五大军团开刀,元气大伤的北部暴风雪军团,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前段时间,巴伦西亚接到来自暴风雪军团的请功状,上面的内容是为齐拉维请功的。请功理由是齐拉维只人单箭,前出敌营,射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 如果是在往日,巴伦西亚直接就会批同意的。因为军团的事务,向来都是由各军团长酌情处理,报到他这里,不过是一个过场。名义上虽然由他管,事实上,他的话语权并不多。 可是这一次,巴伦西亚并有马上批示,而是把这事给压了下来。他虽然并不太了解齐拉维这个人,但是只凭齐拉维是苏门达尔的儿子,巴伦西亚就基本可以研判,苏门达尔这一次,肯定把他人的功劳,记在了自己儿子的头上。帝国的权贵后代是什么个德性,巴伦西亚是太清楚了,基本没有几个能扶得上墙的。 巴伦西亚觉得这是一个突破口,所以对这方面的事,非常的留意,派亲信收集这方面的情报。 青州暴风雪军团在苏门达尔的经营之下,几乎可成铁桶,军团高层的将领说好听点是荣辱与共,说难听一点,谁的屁股下都有屎。要出了什么事,我好不了,你也别想好过。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即使谁有什么意见,那也是军团内部的问题,没有谁活得不耐烦,敢把情况往外捅。 由其是这个射杀安融三皇子林正风的事,苏门达尔已经和军团里几号人物,都达成了共识。巴伦西亚派去的人,跟本查不出什么有用东西。不过他们的复命的时候,却给巴伦西亚带回别外一个消息,暴风雪军团有一个叫胡忧的督将,箭法非常了得。 于似乎,胡忧一跃跳进了巴伦西亚的眼中,之后的调查重点,也转到了胡忧的身上。查胡忧可比查齐拉维容易多了,很多关于胡忧的资料,就大量的传到巴伦西亚的手上。 巴伦西亚看到胡忧的资料,真是大为高兴。他高兴的不是胡忧的军事才能,而是胡忧箭法和事迹。胡忧也许有很好的军事能力,但是胡忧不是皇族,巴伦西亚是肯定不会重用他的。早在巴伦西亚打算要对各大军团下手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从此再不重用非皇族人员为军团的最高军事长官。 巴伦西亚要利用的是胡忧的箭法,和他在暴风雪军团的威名。他正在想着怎么在不引起大家警觉的情况下,先拿下暴风雪军团。胡忧的出现,真是太急时了。 夸胡忧箭法好,是巴伦西亚计划的第一步,他要以这一步为引子,一点一点的,看似漫不经心的把齐拉维给拉进他的套子里。军中还有什么事比冒名顶功,更让士兵不愤的呢。更别提做这事的人,还是军团长,而受益的人则是军团长的儿子。 巴伦西亚计划得很好,可是那个胡忧却一点都不配合他,这让他很来气。这个二十郎当岁的小子,一点不像一个年轻人。巴伦西亚可是当今的皇帝,哪个年轻人被巴伦西亚这么夸几句,还不得乐疯了。这可是代表皇帝看好,前途无亮啊。 可是这个胡忧,每次夸他,他都在推诿,好像承认箭法好,会死人一样。真是气死个人。巴伦西亚忍了几次终于没有忍住,一拍桌子哼道:“胡忧,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夸你箭法好,你却一再的推诿,是不是不想为帝国做事嗯” 胡忧看刚才还一脸笑容的巴伦西亚说翻脸就翻,赶紧一个单膝点地:“末将不敢,皇帝陛下但吩咐,末将万死不辞。” “嗯”巴伦西亚这才又露出了笑意,说道:“年轻人要有年轻人的样子,你们是点钟的太阳,世界必将有一天,是你们的。年轻,就得活得有朝气。知道了吗” 胡忧看巴伦西亚脸上又有了笑,这才暗松了一口气。马拉戈壁的,这就叫做伴君如伴虎了,真翻脸比翻书还快。什么点钟的太阳,老子从来都是两…钟的太阳,除了日,我就没光过。 “谢谢皇帝陛下教诲,末将记住了。”胡忧恭敬的回道。他此时已经在心里,把巴伦西亚定意为比苏门达尔更狡猾的人,行事说话,更是得小心。 巴伦西亚满意的点点头:“这才像个年轻人嘛。我对你箭取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的事,很感兴趣,你来给我说说乱军之中,射杀陈常利的事吧。” 巴伦西亚说错话了吗?不,并没有,他是故意把两件事混在一起的。 胡忧听得巴伦西亚的话,有些头大,你这究竟要我讲哪一个,这两码事,你别给窜起来呀。皇帝问,总不能乱说吧,胡忧不得不小心的问道:“皇帝陛下,这个,你要听铁克拉的,还是陈常利的?” 胡忧也是刚刚听巴伦西亚说起陈常利,才知道原来自己在青风镇干掉的那个倒霉蛋,居然是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之前也没有谁告诉他这事。 听哪个?巴伦西亚当然要听的是青风镇射杀陈常利的事,因为这个和安融林正风被射杀非常的相似(林正风没有死的消息,还没有传到帝国。)。胡忧射杀陈常利的事,有几万只眼睛看着,绝对假不了。巴伦西亚这是要借胡忧的嘴,把乱军之中,如何射杀敌将的事,告诉在场的人。巴伦西亚是不想做得太刻意,才故意这么说的。 巴伦西亚装傻道:“哦,你看看,高兴得我都搞混了。嗯,你给我们说说陈常利的情况吧。我国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和林桂帝国交过手了。在场的各位将军,相信对他更感兴趣。” “是,陛下。”胡忧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一开始,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我是接到西门玉凤元帅的命令,前去射杀他的。因为他当时正在组织人马,想要再一次进攻青风镇。 相信各位都知道当时青风镇的情况。那时候部队正在通过地道秘秘的撤离,留守城头的,不过只有一万士兵而已,林桂人的军力,是我们的十倍。 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胡忧是江湖骗子出生,骗人说瞎话是他活命的手段,他也有意想在各级将官的前面,表现一下,所以这个战斗的过程,被他说得像个故事一样,迭起,精彩纷呈。就连当时在城墙上目睹这一切的西门玉凤,都被胡忧的故事给吸引住了当时我是看林桂人的先头部队,已经离我很近了,我拉弓搭箭,认准了目标,只见一道寒光,急飞而去。你猜怎么着?” 胡忧这家伙说得入戏,居然不知不觉之中,把吊观众瘾头的技巧给用了上来。他当这是在讲故事了。 “怎么着?”巴伦西亚非常配合的问道。他也被情结给吸引了,问完之后,才想起自己不应该答话的。 胡忧两手一拍道:“天佑我曼陀罗,居然一箭功成,射杀了那个林桂指挥陈常利” “这个小坏蛋,又在耍宝了。”西门玉凤有些苦笑的在心里啐了一句。 “呼,果然好箭。你当时距离陈常利有多远?”巴伦西亚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问道。 胡忧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换日弓的特性,把距离拉近道:“大约三百步左右吧,我当时一心只想着怎么样射杀那个林桂的指挥,没有太注意到这方面的问题。” “嗯,胡忧,你做得不错,帝国会记得你这一功劳动的。”巴伦西亚挥挥手,让胡忧退回去。虽然胡忧一开始的表现,让他不是那么满意,不过他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了。下面,可以进行第二步的计划了。 巴伦西亚看胡忧退回去之后,环视了众将一眼,说道:“胡忧督将这一箭,射得好,射出了我们曼陀罗帝国的威风。 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另一个同样给我们曼陀罗帝国扬威的人。巧得很,这个人也是来自暴风雪军团,他在安融入侵我青州之时,同样用一箭取了安融军当时的指挥官,安融林洪元最喜欢的三儿子林正风。 齐拉维,你也来给我们说说,你射杀林正风,迫使安融军退兵的事吧。” 巴伦西亚此话一出,胡忧犹如醍醐灌顶,瞬间明白了他的用意。原来这个老皇帝,一再提起箭法的事,目的是在这里。 马拉戈壁的,苏门达尔那个老家伙,果然是把老子的功劳给了他的儿子。不知道这个巴伦西亚,花这么大力气,为这事铺垫,是想要抬齐拉维呢,还是踩齐拉维呢。如果西门玉凤说的那些是真的话,巴伦西亚看来是踩齐拉维的机会更高一些吧。 胡忧冷眼看着这一切,心里起浮不定。从巴伦西亚点出齐拉维名字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被巴伦西亚给利用了一把。想到自己出生入死立下战功,不但没有因此而获得嘉奖,反而连战功本身,都成为了他们相互倾轧的工具,心里多少有些不爽。 不过很快,胡忧也就释然了。这本就是一个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世界。强者为王,弱者为奴,是这个世界的法则。在你没有能力去改变他的时候,你只能去适应他。只有在这样的法则之下,做得比任何人都更好,你才有去改变他的能力。这是一个相互的关系。 齐拉维听到巴伦西亚叫他的名字,一下脸色就变得惨白。之前他就隐隐得觉得巴伦西亚似乎在算计着什么,现在他明白了,巴伦西亚玩了这么多的花样,原来是冲着他来的。 没有人比较齐拉维更清楚,那军功是怎么回事。那是胡忧的功劳,不是他的。现在巴伦西亚让胡忧说那么多关于箭法的问题,是表明了他对这方面的事,有观注。 “末将见过陛下。”别管心里愿不愿意,齐拉维也得离众而出,走到巴伦西亚的面前,行军礼。 巴伦西亚今天是绝对的主角,这种一切尽在他掌握中的感觉,真是太好了。面对齐拉维的行礼,他微笑的摆摆手道:“齐拉维郎将不用多礼,日前我接到你父亲苏门达尔的战报,一眼就看到了你的功战,我很欣慰呀。 我和你父亲即是君臣,也是多年的好友,你又和几位皇子差不多大,我一直也把你当自己的子侄看。现在,邹鹰展翅,我真的很高兴。 来吧,给我们说说,你是怎么样射杀林正风的。” 如果不是知道这不是在拍戏,胡忧真的很想去找找摄像机在什么地方,让自己多上几个镜头。巴伦西亚这人真是太会装了,如果放到电视台,他绝对是一个出色的演员。明明心里恨不得弄死人家,却能说出这么让人感到亲切的话。真是比自己这个骗子还会骗人啊。 不,相比起他们,自己哪有资格自称骗子。自己顶多也就骗点钱,人家巴伦西亚,苏门达尔他们,骗的可是整个帝国和千万的民众。 “是,皇帝陛下。”齐拉维硬着头皮答道。林正风跟本就不是他射杀的,他哪知道什么过程。 不要这也不要紧,不知道可以编嘛。反正也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事,随便怎么说不行,有谁会去求证。 胡忧刚才的故事挺精彩的,齐拉维也听了一些。他硬着头皮,结合刚才胡忧说的经过,再自己加一些内容,虽然说得没有胡忧那么好听,但是勉强也算是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给说出来。 胡忧心中冷笑的听着齐拉维的话,最难得的是他居然还一脸很配服的样子。如果胡忧愿意,他至少有一百种方法,能当场把齐拉维揭穿,剃得他体无完肤。 齐拉维说的这个事情经过,别人也许觉得还比较合情理,但是在胡忧的眼前,简直就是漏洞百出,狗屁不通。如果按他那样说的,不但不可能射到林正风,还得把命给丢在那里。 不过胡忧不能也不会那样去做,现在揭穿齐拉维,对他一点好处也没有,而且还会得罪很多人。他要有真有这么蠢,也就活不在现在了。 齐拉维好不容易,把瞎话编完,背后的衣服都湿了。他这辈子,骗他老爹,骗女子的事,做过不少,可是在这大殿之上,骗皇帝和这么多将军,他还是第一次做。还得担心那个胡忧随时跳出来揭穿,真是紧张得不行。 巴伦西亚静静的听完齐拉维的话,然后一句话也不说,似乎在想着什么,弄得在场的将军,一个个心里都没底。 过了好一会,巴伦西亚才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好箭,好箭法。暴风雪军团真是出人才呀,居然一下出了两个神箭手。 了不起,真是了起。 刚才我一直在想,你们一个射杀了安融的林正风,一个射杀了林桂帝国的陈常利,究竟是谁比较利害呢?” “陛下,这个想要知道,并不难。两位将军都在这里,只要让他们比一比,就知道了。”一个皇家骑兵团的将军提议道。 巴伦西亚拍手道:“陈将军这提意正合我意,那我们就让胡忧督将和齐拉维郎将来比他一比”x , 章节目录 第123章 箭神之封 “不行” 齐拉维听到巴伦西亚提议让他和胡忧比箭,脑子一麻,脱口而出的叫道。(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齐拉维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人的事,要说比玩女,他自认要比胡忧强,这比箭法嘛,十个齐拉维也不见得是胡忧的对手。这明摆着要输的事,怎么能比呢,就算胡忧放水,他也得射得中才行啊。 齐拉维这想法,算是一半对,一半不对。比箭法他确实不是胡忧的对手,可是要说比床上功夫,就他那两下子,也不是胡忧的对手。胡忧可是有神器的,随随便便就能以一起飞战他单女。 齐拉维话刚出口,马上就反应过来,自己冲动弄错情况了。这坐在大殿之上的是巴伦西亚,不是他老爹苏门达尔,这样随便反对,弄不好,就麻烦了。 众人的目光,一下全落到齐拉维的身上。胡忧也有些偔然的看向齐拉维,心说这家伙胆子够肥的呀,你是不是吃定了老皇帝不敢杀你。有本事,你冲上去给他一耳光看看,看他会不会砍了你。 齐拉维眼看大事不好,赶紧一下双膝跪倒在巴伦西亚的面前道:“不,那个下请恕末将不敬之罪。末将绝对不是那个意思,末将..........” 武将的最大的礼是单膝点地,没有双膝跪倒的。大殿内的各将军看到齐拉维这家伙做出这种动作,一个个都投去了鄙视的目光。不管他老爹是谁,也不能丢了武将的脸呀。 巴伦西亚到是挺大度,他似乎一点都没有生气,笑着摆摆手道:“不要紧,我知道的。齐拉维呀,你是不是有什么难处,如果是的话,不防说出来,看看我能不能帮你。” 巴伦西亚心里都乐开花了,哪还会生什么气。帝王嘛,有时候也是很大度的,特别是在他们达到目的的时候。 齐拉维当然有困难,可是他敢说吗。难道要当着大伙的面说,我的箭法很臭,林正风是胡忧射杀的,我伙同我老爹苏门达尔,抢了人家的功 这话能说吗,这种话要是传出去,以后他还怎么见人。有些事,是可做不可说的,哪怕大家都心知肚明。 “哦,不是,陛下。我只是突然想起,我惯用的弓刚刚拿去保养了,并不在身边。所以刚才才会那样的失态,还请陛下不要怪罪。”齐拉维憋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个还算过得去的理由。 巴伦西亚一脸失望的说道:“原来是这样,我还想着让你和胡忧在这大殿前当场比试的,既然你惯用的弓不在身边,那比试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对了,那你弓箭是在哪里保养的,宫里有最好的武器匠人,不行的话,我可以派两个人去帮你看看。” 看,看什么看呀。齐拉维跟本就没有弓要保养,哪有东西给人家看的。 齐拉维道:“谢谢陛下关心,我那弓早派人拿去藏金楼了,他们应该能做得不错的。”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原来是拿到鲁游那里,嗯,他的手艺一向不错,想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鲁游的霹雳车每年都是帝费里的一项重要开支,巴伦西亚年轻的时候,曾经负责过这方面的事物,说起来,他和鲁游还挺熟悉的,以前经常在一起聊天喝酒,不过当上皇帝之后,他就没有再见过鲁游了。 现在想想,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还是没有当上皇帝的时候。那时候多开心啊,想吃就吃,吃玩就玩,还可以上青楼喝花酒,还甚至还可以为抢花魁跟人打架。 因为上头还有个老爹,巴伦西亚一直没有想过,会这么快继位。哪想到老爹才当几个月就死掉,过去的快乐,一点准备都没有,就失去了。有时候想想,当上这个皇帝之后,自己还真是失去了不少东西呢。 齐拉维道:“是的,鲁大师的手艺一向挺好,对我那把弓的特点也很了解。” 齐拉维只是听到过鲁游的名字,跟本就没有见过鲁游,这话已经说出来了,也只能硬顶了。 巴伦西亚看了眼齐拉维,问道:“你的弓是什么时候拿去的。” 齐拉维回道:“今天早上,这会应该已经在弄了。”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晚一天拿去保养就好了。” 在一般的情况之下,要保养一把弓,需要十五天的时间。齐拉维看巴伦西亚认可了这个理由,暗暗的松了口气道:“是啊,要是早知道陛下想看比箭,我肯定不拿去保养。”现在帝国还在开战,他觉得十五天之后,他肯定不在这里了。 齐拉维的大气还没出完,巴伦西亚又开口道:“你也用不着难过,鲁游是我的老朋友,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他有办法可以只用三天,就保养好一把弓,并且和普通的技法没有任何的分别。一会我派人去跟他说说,让他加快速度,确保在三天之内弄好。你和胡忧的比箭,就定在三天后吧。” 拉维此时后悔得差点没给自己一巴掌。这嘴怎么那么溅,怎么不说弓箭放在青州,没有带来呢。 齐拉维躬身道:“多谢陛下,不过陛下不用派人知道鲁大师了。刚才我忘记告诉你,那弓用的就是新方法保养的,三天后肯定得。” 齐拉维那嘴苦得呀,跟吃了黄连似的,打断牙齿和血咽,这上哪说理去。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那就好,到时候,我可要好好看看你的风采。” “陛下,末将有话启奏。”一个声音适时的响了起来。 胡忧在后面看得清楚,知道这声音就是之前那个提议比箭的。不用说,这家伙是老皇帝的托。 巴伦西亚问道:“哦,陈将军有什么提议,说来说说。” 陈将军说道:“陛下,其实是红将军有提义,不如让红将军来说,会比较清楚一些。” 巴伦西亚看目光转向陈将军身边的另一个身材高大的武将:“红城守,你有什么好的提议?” 红城守大步上前道:“陛下,这两位小将,小小年纪,就能有如此箭法,实属不易。依我看,单单只是比试箭法,显得不够隆重。” 巴伦西亚问道:“哦?那红城守以为,怎么做才够隆重?” 胡忧心中暗笑的在后面看着这几个老家伙,年纪不小了,还要排出场戏来给大家看,也真够辛苦的了。 红城守道:“末将觉得,应该加点彩头,会比较好。” 巴伦西亚点点头道:“嗯,这个提议到是不错,不过要是赌钱的话,未免俗气了一些。这样吧,这一次比箭,赢的一方,本王赐予箭神的封号,各位以为怎么样。” 别人以为怎么样,胡忧不知道,总之他是吓了一跳。箭神,好威风的称号。他本来对这比箭还真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如果能得到箭神的封号,似乎挺不错。 红城守的想法似乎很多,巴伦西亚这么一问,他又开口了:“陛下这个彩头,非常有吸引力。既然是比箭,不如发布公告,让更多箭法出众的人来进行比赛,这样最后封神的时候,也更有说服力。” 巴伦西亚这次的主要目的,就是想搞齐拉维而且,封号这个问题,他也是临时想出来的,并不怎么在意。不过要是能按红城守说的,多找些人来参加的话,似乎更好也更轰动。现在是战时,把尚武之风挑起来,对今后的布局,也是有好处的。最主要是的,他是封这个箭神的人。 “好吧,那就多找几个。红城守,这事既然是你提出来的,就由你来负责吧。胡忧督将和齐拉维郎将,都是在三百步之外,射杀敌人。 我看就以三百步为标准,谁能在三百步之外,命中红星,就有资格与两位将军争夺箭神的封号。” 三个老家伙一唱一和,把这个议题给定了下来。巴伦西亚更是立刻亲笔写出公告,马上派人传发,这事算是铁板定钉,定下来了。 走出大殿,胡忧一直低头考虑着,究竟要不要把箭神这个封号给拿到手。不错,巴伦西亚说出这个封号的时候,他瞬间就想到了这个封号的好处。 不过这世上的事,有好的一面就必然带着坏的一面。这个箭神封号,是可以带来不少好处,但它同时,也是一个麻烦。俗话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你平时说自己如何如何,没有人会理你,但是你敢封神,那肯定就会有不服的人,找上门来要求比试什么的,到时候就会很麻烦。 胡忧正想着,突然一阵香风飘入鼻中,接着耳朵一痛,被一只柔嫩的小手给抓住了。 “疼,小玉姐。”胡忧边叫着,边无赖的往西门玉凤的怀里靠。香风入鼻的瞬间,他就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了,不然他也不可能让西门玉凤抓他的耳朵。 “小流氓。”西门玉凤收回抓着胡忧的耳朵的玉手,瞪眼道:“你走那么快干什么,叫你都不答应。” 胡忧没吃到豆腐,暗叫可惜。 “你有叫我吗,我怎么没听见。” 西门玉凤道:“我看你是故意装听不见吧。” 胡忧大叫冤枉道:“那怎么可能,有小玉姐这么个大美人叫我,我飞也扑上去了。” 西门玉凤娇哼一声道:“算你会说话,这次就饶了你吧。对了,你这是要去哪?” 胡忧双手一摊道:“那不回房,还能去哪?”刚才见过巴伦西亚后,他们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不过胡忧没有地方去,自然想着回之前那皇宫角落的屋子住。现在这种情况,多少人看在看着他,他不想去找鲁游,以免让鲁游的事,提前让别人知道。 西门玉凤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那破房子你还没住够呀,还想回去。”西门玉凤说着,拉着胡忧的手就往另一个方向走。 这里可是皇宫,胡忧哪都不熟,赶紧道:“小玉姐,你这是要带我去哪。皇宫可不能乱走的。你是女的不要紧,我弄不好就太监了。” “太监才好呢,省得祸害女孩子。”西门玉凤低嗔道:“跟我回家住。” “回家?”胡忧愣了一下,他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个词了。江湖漂泊十三年,他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处。他和师父住得最多的就是旅馆,再好点,就是租个房,可是那些,能算做家吗。 西门玉凤并不知道胡忧心理想的是什么,看胡忧停下来,又在胡忧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怎么着,难道你还真想留在这里偷娘娘呀。我可告诉你,你叫了我做姐姐,你就是我弟弟,自然得跟我回家住。” “回家,回家。”胡忧喃喃了几句,突然感觉心里暖暖的。 .................. 直到被西门玉凤像拉小dd一样,拉出了皇宫,胡忧这才回过神了。刚才他一直在幻想着,即将出现的家,会是什么样子。 皇宫外,已经有一辆马车停在了这里,粉红主色的车箱,配以八匹纯白色的马,再加上十二个穿着红fen军服的女侍卫,那叫一个气派。 “啧啧啧,元帅就是元帅,果然不一样。”胡忧眨巴着嘴道。 西门玉凤一个暴栗子敲在胡忧在脑袋上,嗔道:“笑我是不是,我已经不是元帅了。” 胡忧幽怨的摸着脑袋道:“姐姐,你能不能不打我的头。” 西门玉凤眼一瞪:“怎么,你有意见?” 胡忧底声道:“不是了,只是我听说,打头会变笨的。”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笨才好呢,省得你老动坏脑筋。” “小姐,少爷,请上车。”大凤强忍住笑,拉开车帘道。 胡忧上下打量了大凤一会,笑道:“怪不得我觉得眼熟呢,你是大凤,你的伤好了吗?” 大凤迎迎一拜道:“多谢少爷关心,大凤已经完全好了。少爷对大凤的救命之恩,大凤必将永记于心。” 胡忧嘿嘿笑道:“好了就好,什么恩不恩的,难道看着这么个大美女,我能不救吗。对了,你的伤口有没有留疤,我这里还有些好药,改天找个时间,我帮你好好看看。” 大凤回道:“原来是有疤,不过上了小姐给的药,已经全好了。” 胡忧一脸失望道:“这样呀,你怎么不等晚一点再上药哟。” 西门玉凤在一边哼哼道:“你那脑子里又想什么坏东西。是不是看上大凤了,是就点头,回去我就帮你办婚事。” 十二金钗听到西门玉凤的话,全都掩嘴偷笑,看来她们都很习惯西门玉凤的脾气,连大凤都没有脸红。 胡忧那脸顿时就苦了:“姐,你是不是生怕我找不到老婆呀,开口闭口的就办婚事。” 西门玉凤瞪眼道:“我喜欢,怎么样?” 胡忧无奈的摊摊手道:“姐姐最大,你想怎么样都行,得了吧。” 西门玉凤这才满意道:“这还差不多,快上车吧。” “咦,你们也在。”胡忧一钻进车里,就看到了西门雪和西门霜。 这对娇娃对胡忧可不像大凤她们那么友好,对胡忧的招呼,理都没理,当他是空气一样。 马车在十二金钗的护卫下奔驰在帝都宽阔的大道上,她们的目的是城南的凤园。 胡忧看了看坐在自己身边的西门玉凤,她那如花的娇靥上含着一丝浅笑,凤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看来她对家也充满了期待。毕竟已经很多年没有回家了。那种游子回家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 胡忧看西门玉凤不注意,往她那边又靠了靠,小声的问道:“姐姐,西门雪和西门霜怎么怪怪的,是不是来那个了?” “哪个?”西门玉凤有些不太明白胡忧的话。 胡忧抓抓脑袋道:“就是女人每月总有几天的那个嘛。” 西门玉凤瞪眼道:“小流氓,你问这个干什么?是不是又想干什么坏事,你该不会是想偷.........” 胡忧看西门玉凤的表情越来越怪,赶紧摇头道:“我才没有那么变态呢。刚才我跟她们打招呼她们都不理我,我想看看,是出了什么问题。” 西门玉凤闻言狠狠的在胡忧的腰上掐了一把道:“谁叫你看不上她们,你都不要她们,她们当然不会给你好脸色看了。” 胡忧听着一惊,差点没有跳起来。偷看了西门雪两女一眼,试探着问道:“你该不会是把那事告诉她们了吧。” 西门玉凤不以为意的道:“是呀,这有什么问题吗?” 章节目录 第124章 猥琐管家 凤园,两个苍劲有力的大字,无声的告诉人们,此地为何处。\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 这还是胡忧第一次来达官贵人的府邸,红墙绿瓦,飞檐斗拱,带给他的不只是建筑本身的美,还有那在建筑后面所代表的权势。 马车在凤园门前就停下来了,不是不能往里驶,而是胡忧要求的。他要亲自用脚,来感受权势所能代来的富贵。 踩在青石板所铺的中庭路,路边的参天大树,几乎遮住了半边天。还没有走进主厅,就已经能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气势非凡。 “姐姐,你家可真漂亮呀。”胡忧忍不住感叹道。这就是实力的体现了,没有强大的实力,谁可以在这寸土寸金的帝都城中,拥有这么一块如苏州园林一样的院子。别说这院子,普通人就算是一辈子不吃不喝,也买不起一颗这路边只为观赏的红豆彬树。 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纠正道:“这也是你家” “是,是,我家。”胡忧连连点头:“这不一时有些不习惯嘛。” 走过参天的红豆彬,一个荷溏出现在胡忧的眼前。溏中洁白的荷花,开得正艳,花香飘绕,深吸一口,让人心旷神怡。 “很像姐姐身上的香气呢。”胡忧喃喃的说道。 这话的代价,是又吃到了一个暴栗子。不疼,在这幽静的环境中,却显得很响 “说了多少次了,不许吃姐姐的豆腐。”西门玉凤收回玉手嗔道。她话中虽然带着教训,却掩饰不了她眼中对胡忧的宠爱。要不是这样,胡忧也不敢那么放肆。 胡忧很给面子的摸摸头,咧嘴道:“我又没有吃豆腐,说的是实话呢。” 看西门玉凤又瞪眼,胡忧敢赶跳开,一溜烟,跑到荷溏边,采下一朵莲跑回来讨好道:“姐姐,我请你吃莲子。” 门玉凤眼睛变得温柔起来,摸摸胡忧的脑袋道:“谢谢你哟。” “我来帮你剥。”胡忧剥出一个莲子,放到西门玉凤的手上道:“你吃吃看,很好吃的。对了,不要吃莲心,那个苦。” 看着西门玉凤玉贝一样的牙,轻轻嘴开莲子,胡忧不由得意的笑了。 “姐姐。” “嗯?” “这里为什么叫凤园,是你起的名字吗?” 西门玉凤没有回答胡忧的问题,她往前走几步,在荷溏边的一处石椅前坐下来,默默看着那些出淤泥而依然洁白的荷花。 胡忧知道,西门玉凤肯定是想起了什么往事,也收起了嘻笑,在西门玉凤的身边坐下,不时把手中的莲子,扔进到水里。几条红色的巴哈鱼,对胡忧的莲子产生了兴趣,挣食着这就生长在它们的头上,它们却吃不到的美味。 过了良久,西门玉凤才悠悠的开口道:“凤园是我母亲留下给我的。这里的荷花,也是她亲自派人种的。 母亲的身体一向不太好,生了我之后,身体更是日渐孱弱了。她自知看不到我长大,于是就用毕生的心血,亲自设计建造了这个园子,并取名凤园。她的本意,是想让这座园子,代替她来陪我,看着我长大。可惜我长年在外,真正在这里住的时候,并不多。唉” 胡忧伸手抓住西门玉凤的手道:“母亲是天底下最伟大的人,她不会怪你的。你现在回来了,她肯定很高兴。你看那边的荷花,都笑了。” “扑哧。”西门玉凤被胡忧逗得笑出声来,打了胡忧一下,娇嗔道:“荷花怎么会笑,油嘴滑舌的。” 胡忧没脸无皮的笑道:“嘿嘿,荷花不笑美女笑,也不错。” 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啐声道:“小流氓。” 凤园的布置是四面景,中间房。四面修得的都是园林,真正住人的地方,在荷溏的后面。陪西门玉凤坐了一会,两人起身,往主楼而去。 主楼前,早有几个家将模样的人等候在这里。胡忧瞄了一眼,只见这几个家将个个身材高大,气度不凡,领头的那个老者,别看头发都白了,却依然很有气势,一看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那老者看到西门玉凤和胡忧,马上迎了上来,一脸激动的躬身道:“德福见过小姐。小姐,老奴这日盼夜盼,终于把你给盼回来了。” 西门玉凤见到德福,也很激动,关心的问道:“福伯,你老身子还好吗?” 德福擦擦眼睛,颤声道:“好,好,见到小姐,我哪都很好。小姐,这回你可一定要多住几天啊” 门玉凤点点头,招手让胡忧过来。 “福伯,这是胡忧,我认的弟弟。以后你就叫他少爷好了。” 福伯看向胡忧,眼睛一亮道:“少爷气宇轩昂,气势不凡,一看就是人中龙凤,将来必定了不得。” 胡忧听得这话,顿时眉开眼笑,心说这老头比我还要滑溜,不跑江湖,真是可惜了。 西门玉凤笑道:“他呀,就是一小流氓。福伯你可要交待下面的侍女都小心点,这家伙坏着呢。” 胡忧不满的说道:“姐姐,你可不能这样啊,哪有这么说自己弟弟的。福伯,你可别听姐姐乱说,我这人一向尊老爱幼,不偷女孩子肚兜,不偷看女孩子洗澡,还不随地吐痰,是一个大大的正人君子,四有青年呢。你看我像小流氓吗。” 福伯嘿嘿笑道:“不防事,不防事,人不风流枉少年,只要不用强,你情我愿,女爱,很平常的。老爷在世的时候,就长长叹息想早恋却发现已经晚了,想风流时却发现” “福伯”西门玉凤娇嗔一声。她此时还真有些后悔让这两人认识。她还以为福伯年纪大了,会变得稳重一些,看来那只是一相情愿的想法。以后这两个臭味相投的家伙凑到一块,这府里还真不知道要弄出多少乱子呢。 “好好,我不说,不说。”福伯连连摇手,边说着,还边偷偷的对胡忧眨眨眼睛。胡忧对这老头顿时大生好感,没看出来,这老头还是个极品家丁呢。有机会,可非得好好的跟他交流交流心得。 在福伯的带领之下,西门玉凤和胡忧往屋子里走。外面的风景好,里面的布置,也非常的讲究,处处透着一个‘雅’字。所到之处,文人字画,奇花异草,奇石灵景,曲径通幽,无一处不美。 转过院门,终于来到了正厅,正厅的布置并不华贵,可是胡忧却知道,这里的东西,随便拿一件到外面去,都够他吃半年的。只看这里的布置,那怕他跟本不懂古董字画,也知道这里的东西,每一样都很有来头。 走进正厅,除了西门雪和西门霜之外,大凤等十二金钗很自然的全都各自散去。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十二金钗是西门玉凤的侍女。西门玉凤的一切起居都由她们负责的。福伯显然也很清楚这些,所以他也没有安排其他的侍女上茶。 十月的安融,已经大雪纷飞,十月的帝都,天气却还非常的炎热。胡忧一走进这正厅,就感觉到一阵阵的清爽,这让他不由感到奇怪,这地方连个电灯都没有,空调就更不可能有了,这凉气是从哪里来的。 胡忧对此来了兴趣,就四处找了起来。可是都没有发现什么东西,可以降温的呀。无意中一低头。胡忧的灵光一闪,伸上在地上摸了一下。果然,答案在这里。 “福伯,这是什么石头,怎么会是凉凉的?”胡忧好奇的问道。 福伯自豪说道:“这不是普通的石头,这是一种玉,是老夫人无意之中发现的。它单块没有什么特别。但是按一定的方式拼装,就可以产生很神奇的作用。你别看它现在是凉的,到了冬天,它就变成热的了。有了它,这屋子就算是下雪,也不用烤火。” “这么厉害”胡忧惊讶道。这可是不得了的宝贝呀。要是能拉一车回到之前的那个时代,直接就能带来无尽的财富,哪还用怕什么被城管追。 福伯得意道:“那可不。可惜这种玉的数量太少了,只将将够凤园用。不然咱们就发了。” 胡忧看这福伯又跟自己想到一块去了,对他的好感又更进了一步。心想着没准这老头也跑过江湖都说不定,不然怎么就那么对脾气呢。 胡忧深以为然道:“是啊。要是能大批出产,每天卖他个十车八车的,就足够我们想喝豆浆喝豆浆,想加红糖加红糖了。” “小姐,我回房看书去了。”西门雪突然站起来对西门玉凤道。 西门玉凤点头道:“嗯,你去吧。一会就得吃饭了,你别看那么入迷。” “知道了,小姐。霜儿,你来一下,我有些事得你帮我。”西门雪说着拉走了西门霜。临出去之前,她很明显的瞪了胡忧一眼。 “嘿,我说,你是不是得罪雪丫头了。”福伯撞了胡忧一下,小声的说道。 “算是吧。”胡忧点点头。想起这事胡忧就嘴苦,要不是西门玉凤真的对他非常的好,他还以为西门玉凤是他的阶级敌人呢。这哪有把什么事都告诉人家的嘛。唉,早知道让西门雪也后备,就没有那么多事了。 福伯一脸佩服的表情道:“少爷果然是人中龙凤,唉,以后你可要小心点,雪丫头可是连我都不敢惹的人。” 胡忧不以为意道:“一个黄毛丫头而已,有什么了不起的。难道她还能吃了我不成。” 福伯道:“你是没有吃过她的苦头,不知道厉害。想当年,我只不过是偷了她一个肚兜,她就把呃那个什么,我去厨房看看汤好了没有。” 胡忧正聊得起劲呢,没想到这老头话没说完,转身就跑,不由急道:“福伯,先别急着那汤啊,那丫头把你怎么了。切,跑那么快,该不会是先那个什么,再那个什么了吧。” 西门玉凤叫道:“胡忧,你在那嘀咕什么呢,过来陪我喝茶。” 胡忧转过身去,看到大凤正在给西门玉凤泡茶,眼珠一转,跑了过去。福伯那老头,明显不想把糗事说出来。西门玉凤肯定也知道这事,不如去问问她。 大凤泡茶很有一手,只是几荷叶,就能泡得满屋清香。 “少爷,来品品这茶怎么样。”大凤看胡忧过来,忙递上一杯荷叶茶。也许是因为胡忧救过她的关系,她对胡忧总是很热情。就算是胡忧有时候借机吃她点豆腐,她也不生气。 胡忧调笑道:“美人泡茶,那还错得了,嘿嘿,我来试试看。”这货就是柿子捡软的捏,谁好说话,他就专向谁出手。 “小流氓。”西门玉凤叫胡忧。从进入这正厅之后,她就把对胡忧的称呼给改了。 胡忧抱怨道:“姐,你能不能别叫这个。小流氓,小流氓的,多难听呀。” 西门玉凤翻翻白眼道:“我喜欢,不行吗,以后我就这么叫你。 你刚才在那边和福伯嘀咕什么呢?” “呃。你不说我到忘记了。姐姐,那福伯似乎很怕西门雪的样子,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西门玉凤瞪眼道:“不知道。” 西门玉凤自从认了胡忧做弟弟之后,总是想要在胡忧的面前,尽可能的做出姐姐的样子。可是她从小家里没有兄弟姐妹,跟本就不知道这姐姐应该怎么个做法,似乎只会瞪眼。 就这么一招,对胡忧这种家伙,跟本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对付胡忧这种家伙,唯一最好的办法就是有事没事揍一顿,可是她对胡忧是宠爱得不行,哪里舍得哟。 胡忧最擅长的本事就是察言观色,他一看就知道西门玉凤肯定知道,却不告诉他。眼珠转了转,胡忧决定换一种方式下手。 “姐姐,我看你对福伯似乎挺客气的,他应该不是奴仆吧。” 天风大陆的奴分两种,一种是没有户籍或因为各种原因,被取消了户籍的。而另一种则是有户籍的,不过他们的户籍是跟家主联在一起的。对外他们可以称为家将,对内也就是家奴。 后一种一般多见于权贵之家,他们和家族就像是藤和树的关系,世代依附于家族之中,为家族做事,属于半个家族的人。他们的身份,随着家主的身份高底而起浮,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一般都非常的忠心,也很得家族的重用。像福伯这种能当上西门家族管家的,那地位可算非常高了。一般的小官,见了他们都得客客气气的,不敢得罪。 西门玉凤道:“我什么时候说他是奴仆了。他虽然自称为奴,你可不能当福伯为家奴,知道吗。” 胡忧不明白的问道:“姐姐,你说得我都乱了,福伯他究竟是干什么的。” 西门玉凤有些犹豫,要不要把福伯的事,告诉胡忧,不过她只是闪过这个念头,就决定告诉胡忧。在她看来,胡忧从今天开始,也是这里的主人了。做为主人,他总应该对家里的人,有个了解吧。 西门玉凤看了大凤一眼,大凤知道他们这是有秘事要谈,不是她适合知道的,所以非常懂事的行礼退下。 西门玉凤看大凤退下之后,这才说道:“福伯也姓西门,他算起来,还是我的族叔。” 胡忧看西门玉凤说到这里,就了下来,不由问道“那他怎么会?” 西门玉凤喝了一口茶道:“这事算是一个家族的秘密,我告诉你,你可不能到外面乱说。” 胡忧听到这里,才知道自己随口问的东西,关系重大:“我也就是好奇而已,姐姐如果为难的话,就别告诉我了,我明白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你现在是我弟弟,也算是家族里的人,有些事,你也应该知道的,我相信你虽然顽皮了一些,但是知道事情的轻重,不会把事情说出去的。” 胡忧看西门玉凤如此信任他,不由坐直了身体。很难想像,一个认识时间并不长的人,居然可以完全地信任另一个人。以前在江湖上,胡忧遇上这样人,大多都称之为羊枯,那是比肥羊还要好骗的存在,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稀有品种。每每遇上,胡忧两师徒都是欣喜若狂,大宰特宰。 然而此时,胡忧有的不是欣喜,而是深深的感动。他是打从内心里感叹,能遇上这么一个姐姐,真好。 西门玉凤继续说道:“福伯此人天性放荡不羁,生性风流浪荡,胆大包天。反正基本和你差不多就是了。” 西门玉凤说到这里,忍不住又瞪了胡忧一眼。 胡忧苦笑道:“怎么又扯上我了,快说重点,说重点。”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西门玉凤问道:“神女的由来你知道吧?” 胡忧点点头道:“知道,那是关于索菲雅王妃的故事。她以前是青楼女子,嫁入皇家之后,民间根据皇帝给索菲雅提的诗,改青楼女子为神女。” 西门玉凤道:“你知道得到清楚。福伯的事,就出在这个索菲雅王妃的身上了。” 胡忧骇然道:“不会吧,福伯这么猛,那可是当今二皇子的亲生母亲呢他也敢推倒?” , 章节目录 第125章 臭味相投 “什么推倒?”西门玉凤听不懂胡忧的话。这个家伙经常会不经意之间,蹦出一些跟本听不明白意思的言语。 胡忧脑子里很坏的浮现出满头银发的福伯和索菲雅王妃抱在一起的画面,坏坏的说道:“嗯,就是福伯把索菲雅王妃那个了。” 胡忧左手做了一个圆,右手伸出一根手指,在西门玉凤的面前比划着。 西门玉凤小脸一红,打开胡忧的手道:“正紧一些。” 忧收回手,像小学生一样坐好,腰杆挺得直直的。 西门玉凤看胡忧那搞怪的样子,也懒得理他,接着说道:“你猜得不错,福伯确实是把王妃那个推倒了。” 看胡忧做出一副了然的样子,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道:“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他们是事,发生在索菲雅王妃入宫之前。那时候索菲雅王妃还在青楼,算不得王妃。” “哦”胡忧长长的应了一声,表示明白。想想也知道,如果事情发生在入宫之后,福伯不死也得变太监,怎么可能还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的。 “大约的经过,是这样的”西门玉凤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详细的告诉胡忧。 胡忧听完福伯和索菲雅王妃之间的事,不得不竖起大拇指。这个福伯,真是太强悍了。整个天风大陆,能让当今皇帝带了绿帽子,还没地方讲理的,就他这么一个人吧。 说起来,这个福伯的故事,还真是够传奇的。福伯的的本名叫西门战龙,是西门玉凤老爹西门战虎的堂哥。西门家族的长子。因为出生好,家族在帝国又有势力,家里人也宠着,所以这西门战龙养成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老天都敢撞个窟窿的脾气。只要他想做的,就没有他不敢做的事。 西门战龙在没有出事之前,其实跟索菲雅并不认识,或是说,只是相互听说过对方的名字,却没有接触过。 西门战龙之所以对索菲雅产生兴趣,是因为听说巴伦西亚要娶索菲雅入宫。当时他正在跟一个青楼的红牌在玩,无意中说听那个红牌说起这个事。 那个红牌也许是看索菲雅走运,她也想效仿,才对西门战龙提起这事的吧。可是西门战龙听到这事的反应,却和那个红牌想像的不一样。 那个红牌是想西门战龙像巴伦西亚那样,把她也收入西门家,而西门战龙想的却是那个索菲雅究竟有多厉害,居然弄得巴伦西亚要娶她的地步。 可巧,西门战龙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好是巴伦西亚要对外宣布,将娶索菲雅入皇家的前一天。第二天,索菲雅就将是准王妃的身份了。 西门战龙兴起这个念头之后,就想着抢在索菲雅真正成为后妃的之前,玩玩这个青楼事业做得如此出色的女人。 西门家乃是军方重臣,非常受当时还在位的一世皇帝里杰卡尔德的器重,可以说是身家显赫。 而巴伦西亚虽然出生皇族,但是当时连他老爹都没有继位,他手上也就没有多少权。西门战龙找到青楼之后,青楼的老板权横了利益,同意让索菲雅最后再接一次客。反正当时索菲雅将要成为后妃的事,还并没有公布。算起来,索菲雅还是青楼的女子。 于是呼,西门战龙很顺利的就上到了将来的王妃。那一晚,他真的很爽,想来索菲雅对这青楼的最后一晚,也挺满意吧。 可就是因为这个‘爽’字,爽出问题来了。西门战龙和索菲雅一通乱战,打得天昏地暗,直到天亮才睡下。这一睡,就睡死了,跟本忘记了巴伦西亚第二天要来当众宣布封索菲雅为后妃的事。 而那青楼老板是记得的,但是他进不去啊。西门战龙的护卫守在门口,哪是你说进就可以进去的。 当时那青楼老板急得呀,跳楼的心都有了。随着时间越来越少,那青楼老板急得不行,一咬牙,冲到了西门家族要求面见当时的族长,也就是西门战龙和西门战虎的爷爷。 老爷子听说这事,头发都竖起来了,赶紧亲自快马赶到,想要抢在巴伦西亚之前,把西门战龙给弄走。睡皇家的女人,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呀。弄不好,全族抄斩都是很正常的事。 可是偏偏事情就是有那么巧,里杰卡尔德那天也不知道是吃错了什么药,还是怎么的,居然和巴伦西亚一起去了青楼,然而居然比约定的时间去的还早。刚好跟西门战龙给撞在了一块。 要是西门战龙是普通的百姓,他头上的那脑袋保不住不算,就连九族都得完。还好,西门家族也不是普通的家族,经过多方的努力,终于保住了西门战龙的命,不过他也被里杰卡尔德亲自下令去了户籍,打成奴隶,终身不得恢复。 堂堂西门家族的长子,总不能到人家家做家奴,或是在战场上做奴兵吧,最后经过商议,家族决定,把西门战龙放到西门战虎家做奴隶,于是西门战龙也就改名为德福,成了西门战虎家的家奴。 这就是西门战龙的传奇性故事了。 还好这个西门战龙生性脾气就是那么怪,被贬成奴隶之后,他却喜欢上了这个新的身份,还做得挺开心。不然换了别人,弄不好,早自杀掉了。 “这个福伯还真有些意思,嘿嘿。”听完福伯的故事,胡忧愣了好一会,突然嘿嘿的大笑起来。知己呀,他这下是算找到知己了。 西门玉凤跟胡忧说福伯的事,一方面是让他了解家族的事物,二方面,也有警示胡忧的意思。因为胡忧这个人,也是一个不安份的主,西门玉凤怕他哪天也会弄出什么让人头痛的事来。 可是看胡忧笑成那个样子,西门玉凤就后悔了。这个混蛋,你不告诉他有这种事,还好一些,让他知道了,弄不好,他还要去效仿呢看书~就来o。 “笑什么笑,我可告诉你这小流氓,你可不能给我弄出这种事来,听到了没有。”西门玉凤一边警告胡忧,一边想着现在的三个皇子里,有哪一个有可能娶个青楼女子回去的。毕竟他们有这方面的例子在,弄不好,很可能又出现这样的事。 不过这种东西,哪是西门玉凤能料想得了的。现在没有,不代表以后不会发生。最紧要的在,还是看好这个小流氓。 “放心吧姐姐,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了。”胡忧诡异的笑道。他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去找那个福伯玩。看他刚才的表现,他肯定没有因为被贬成奴而悔改。跟老前辈学习经验,一向是胡忧最喜欢做的事。嘿嘿。 放心,能放得下心才是怪事了。西门玉凤是怎么看胡忧,都觉得不放心,弄不好,这几天这个家伙就得弄出什么事来。 “不行,绝对不能让他乱来,就那么办。”西门玉凤暗自在心里做出决定。 过了没多久,福伯派人来通知,可以开饭了,让西门玉凤和胡忧去饭厅。 西门家族世代从军,基本上全都是战死沙战,没有几个能活得命长的。这一代西门家族的人丁又单薄,最直系的两个儿子,西门战龙跟本就没有取妻,西门战虎只有西门玉凤这么一个女儿。旁系到是有不少,不过此时都在军中,所以这吃饭的人,相对来说,就显的少了。连胡忧算上,到不够一桌的。 胡忧从上桌之后,目光就一直在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在福伯。要不是西门玉凤说起,胡忧怎么都想不到,眼前这个看起来顶多也就是怪伯伯的福伯,当年居然能干出那么强悍的事。 “少爷,你老看我干什么?我的脸上有花吗?”福伯也发现了胡忧的怪异,不由摸着脸问道。 胡忧阴说道:“我在看我偶像。” “你要吐吗”福伯问道,偶像是什么,他哪直到。直接理解成为吐了。 “虽然不怎么上镜,不过还好,用不着吐。啊哈哈哈” “吃饭就吃饭,你笑什么呢。”西门玉凤夹了一大块肉,塞进胡忧的碗里。看她那力度,她恐怕更想直接塞进胡忧的嘴里,好让他闭嘴。 “哦,谢谢,姐姐你也吃,不用管我的,我不会客气的。这个鸡脚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姐姐你试试。雪儿,你要不要来块鸡屁股?” 西门玉凤真是拿胡忧半点办法也没有:“你自己也快吃吧,雪儿懂得自己吃的。” “哦,那我吃了哟。大凤,麻烦你再给我一杯酒。” 胡忧安静下来,大伙这饭,还正式的开吃。十二金钗侍女的身份,并不会跟西门玉凤同一桌吃饭。真正落坐的人,也就西门玉凤,西门雪,西门霜,福伯和胡忧五个人而已。 十二金钗两个人服侍一个,这饭很得那叫一个爽。听说一些权贵的家里,还养着大批的优伶,专在开饭的时候,出现跳舞助兴。可惜西门玉凤家里,并没有这些,不然后胡忧还真想试试这感觉怎么样。 用罢了饭,西门玉凤又把胡忧拉到书房喝开胃茶。胡忧正想着去找福伯交流经验,这茶喝得有些心不在焉的。 “胡忧,胡忧” “啊,姐姐,你叫你。” “你在想什么呢,我都叫了你好几声了,也不理我。” “没有什么,姐姐叫我有事?”胡忧当然不会把自己在正想的事讲出来。 西门玉凤道:“嗯,对于三天后的箭射比试,你有什么打算吗?” 胡忧说道:“打算?我没有想过。反正要赢也不难,要输也容易。” 要是比别的,胡忧不敢说自己一定能行,比箭法吗,有换日弓在手,他还是有几分自信的。这本来就是拿着作弊器跟人家玩,还没有点自信,那也就不用混了。 “你说得到挺容易的,那你准备给姐姐拿回第几名?”西门玉凤问道。胡忧的箭法,她亲眼看过。她相信在这方面,能胜得了胡忧的,整个曼陀罗帝国加起来,也没有多少人。她这问的目的,是像借这个套,把胡忧套上,至少要确保开赛之比前,不让胡忧四处乱跑。 胡忧咬着鸡脚道:“姐姐想要第几名,我就给你拿回第几名。” 西门玉凤心中暗笑,鱼儿要上勾了:“要是我想要箭神呢?” “那我就给你拿个箭神。”胡忧回道。 西门玉凤有意无意的看了福伯一眼道:“吹牛。你的箭法是不错,但是帝都藏龙卧虎,箭神可不是你说拿就拿的。” 西门雪和西门霜不知道是不是收到了西门玉凤的暗示,一个个也摆出了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胡忧毕竟还是年轻呀,又喝了点酒,加上对箭法有足够的自信,最看不得女人那样的眼光。以无比骄傲的口吻道:“我想不出这帝都有随能在箭法上赢我的。” “我就知道有一个。”西门玉凤开始收网了。 “谁?你该不会是说你吧。”胡忧嘿嘿笑道。 西门玉凤摇摇头:“不是我,是福伯。” “福伯?”胡忧转看看向福伯,看福伯那手都起满了褶子,拿筷子颤,有些不信的说道:“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西门玉凤道:“不信?要不我们来赌一把,就当是战事预演,怎么样?” 胡忧刚听完福伯的故事,也想看看,福伯的水平怎么样,于是点头道:“那行,不过赌总得有些彩头吧,咱们赌什么。” 西门玉凤道:“皇帝不赌钱,咱们也就赌钱,就赌自由吧。你要是能赢福伯,这三天我也不管,随意你怎么玩,一切开消算我的。 你要是输了,这三天就乖乖的给我在家练箭,哪里也不许去。” “我似乎有点亏。”胡忧在脑中计算了一下,说道。 西门玉凤瞪眼道:“我还不说你赚了呢,你亏什么。你不是一定赢的吗。” “哟哟哟,还玩上激将法了呢。”胡忧做着鬼脸道:“好,我就跟你赌了。我还就不信,我这次赢不了。” 比试的结果,是胡忧失去了三天的自由。胡忧箭法长处的地方再于远距离杀伤力,和他们定力。可是这一次,西门玉凤比的不是这个。她似乎知道胡忧的弱点在哪里,给胡忧弄了个近距离的射石子比赛。 胡忧和福伯人手一弓,箭无数。看谁能在同一时间内,射中最多的石子。这一下,胡忧输了。这样比射,箭法已经是次要的了,最关键要比的是反应和对弓箭的熟悉。 “我说福伯,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可以一弓同时拉五支箭的,就这样都能同时命中的。你这也太夸张了吧。”胡忧一脸苦笑的扎着马路说道。练习从比赛结束的那一秒钟,就开始了,福伯以冠军身份,成为了胡忧的箭法老师。 福伯道:“你要想学吗,我可以教你,这是我的独门绝技。” 胡忧刚想说我才不要你教,突然看到福伯一个劲的使眼色,不感觉有异,点道道:“好呀,那稳定谢谢福伯了。” “好说。那你好好看着了。”福伯一脸认真的拿起弓箭,一点了点的讲着要领。 胡忧也靠上去,作势在学,下面却用很小说的话问道:“福伯,是什么情况。” “是西门雪来了,快装得认真一些,不然她得打我们的小报告。”福伯小声的说道。 装模作样的教了十多分钟,福伯突然一屁股坐在地上,弓箭也丢掉一边。 胡忧刚刚学到一些路子,正感觉兴趣呢,看福伯不教了,不由急道:“福伯,下面应该怎么样,你快教给我叫。” 福伯摇头道:“西门雪都走了,你还装个屁。” 胡忧回道:“我可不是装,我是真想学这一招。” 福伯好笑的说道:“学个屁,这招就是一个花架子,跟本没有什么用。你别看看起来挺威风,实际跟本一点作用都没有。就算人家站在那里给你射,你也伤不了人家。这就是闹着玩的,射出的箭,连普通的藤甲都射不穿.你要想学,我两钟分教会你。 现在,咱们先去一个好地方。‘ 胡忧也坐到福伯的身边道:“去什么好地方。” 福伯神秘一笑道:“带你去看美景,包你喜欢。” “是什么?”胡忧好奇道。他知道福伯口中的美景,肯定不是普通的风景。要不然他也不会笑得那么坏了。 “跟着来不就知道了。” 福伯走头带路,胡忧亦趋亦步的跟着,心里猜着这传奇老头要带他去什么地方。 跟着福伯七转八转的走了好一会,胡忧的耳边传来了水声,提鼻子一闻,还带着一股特别的药香。 “这是哪?”虽然已经隐隐的猜到了答案,胡忧还是忍不住问道。 福伯道:“装,装,给我装我就不信,你猜不到这是哪里。”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嘿嘿,我知道这是澡堂,只不过,我不知道那里面是谁。” 福伯的脸上,带出诡异的笑容,解释道:“西门雪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用药水来泡一次。一次大约是两个小时。 胡忧也坏笑起来:“原来是西门雪,我们要怎么做?” “你说呢?” , 章节目录 第126章 鱼鳞阵 接下来要怎么干,相信只要是男人都知道。胡忧和福伯相视一笑,各自依自己的经验,选定合适的方位,向那发出水声的小木屋摸了上去。 “你们在干什么?” 当这一老一少两混蛋,准备要大显身手,一探光之时,小屋的门突然打开,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出现在那里。她的表情淡定而从容,似乎早就知道这里会发生什么,而在这里等着了。 “呃”胡忧有些傻眼,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西门玉凤在居然会出现在这里,不过他的反应相当的快,毫不犹豫的开口道:“我和福伯在躲猫猫。” “对对,少爷说这里风景不错,很适合做些有些益生心的运动。”福伯也是块老姜,反应一点不输于胡忧,马上应合胡忧的话。 “是吗?”西门玉凤看看胡忧,又看看福伯,点点头道:“那你们继续玩吧,不过要小心注意安全。” 两个大小混蛋一脸真诚的分别回道: “好的,姐姐,我们一定会小心的,保证不会弄出什么事件。” “小姐你放心好了,做这样的事,我很有经验。” 门玉凤满意的点点头,似乎认可了他俩的话。不过她的眼睛却很明显的射出别跟我来这一套的警告眼神。 胡忧装做看不懂西门玉凤的眼神,一脸干笑道:“姐姐,你要不要也来玩玩看?” “不了,今天有些累,想早点休息,你们玩吧。”西门玉凤的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出了屋子,踏着石板街路,飘然而去。 胡忧直等西门玉凤走远,这才大大的松了一口气,翻着白眼去看福伯。福伯看来对这样的情况见得很多了,不在意的笑笑,指指那屋子,示意继续。 胡忧瞪大了眼睛看福伯,心说这是什么人呀,居然在被人家发现之后,还要继续。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溅中还有更溅人。 不过胡忧也很好奇,在这种情况之下,那个依然飘着药香和水蒸汽的屋子里,还能有什么美景可看吗? “我就知道。”胡忧看着那空无一人的大木桶,叹息道。想不到自己也有变蠢的时候,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下,依然跑进来。 福伯一脸失望的注视着那还没有完全冷掉的药水,似乎看久一些,真能看出人来一样。 “走吧,福伯。这里不会有什么新发现了。”胡忧摇摇头,当先走出了屋子。漏点被冷水浇灭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就是他现在这种样子的。 唉,早知道就不跟福伯一块出来疯了。之前听西门玉凤说他的事迹,还以为他是一个非常了不得的色中高手呢。看来英雄迟暮这词,用在他的身上,也同样适用啊。 “少爷,等一下,别急着走嘛。”福伯从后面追上来。如果只从他那矫健的步子看,还真看不出这是一个头发都白了的老者。 “怎么?你该不会是又有什么好地方要带我去吧。”胡忧没好气的说道。脚下的步子,不但没有放慢,反而加快了。 福伯看来不打算放弃,一路小跑的跟着胡忧,有些气喘的说道:“少爷,你是带兵打仗的人,对阵法肯定感兴趣吧。” “什么阵法?”胡忧没有把福伯的话往心里去,随意的问道。 福伯回道:“就是那种带兵打仗时用的,指挥部队应对敌人进攻或防卫时用的阵法,怎么样,有没有兴趣?” “你说的兵阵?”胡忧一下停下来。在金骨山打安融人大营的时候,他就已经发现了自己这方面的不足。当时虽然灵机一动,用了几招单兵组合的方法,来对付安融人。可是那些跟本就不是军队用的阵法,对付小的战场还行,要打大仗,跟本不可能。 虽然到目前为止,胡忧还没有组织参与过一场大规模的平原战,但是他知道自己迟早要遇上那种仗的。到时候如果不会阵法,那仗也就难打了。 “对对,也可以称为兵阵。”福伯看胡忧表现出了兴趣,乐呵呵的连连点头。 胡忧再一次上上下下打量了福伯好一会,他怎么看,都看不出眼前这个猥琐的老头,能会阵法。这真是怎么看都不像嘛。 福伯看胡忧一脸的怀疑,不由激动道:“怎么,不相信?好,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阵法。” 福伯说着气呼呼的捡过一根树枝,就着树枝在泥地上,横横竖竖的画了起来。边画还边在嘴里嘟嘟道:“阵法简单来说就是“阵形”是军队野战时所用的队形。打仗可不是一拥而上,像群殴一样,谁人多,谁就可以取胜的。 战争是一门艺术,而“阵形”则是艺术的一种最基本的表现。它可是编制组织军队,按主将的愿意,或是进攻,或是防卫,所谓战之有序,进退自如。” 胡忧在只听福伯说出前几句话的时候,就已经收起了轻视之心,一脸严肃的认真听着福伯的讲述。 胡忧虽然不懂阵法,但是他会听,会想,再加上之前看过不少战争方面的电影电视,他能判断得出,福伯是说真的,还是瞎编的。这就和者一样,者也许不一定能写出一本好的小说,但是他们肯定能看出哪本小说好,哪本小说不好。 别看福伯年纪已经大了,吃饭的时候,拿筷子的手都会抖,可是他拿树枝画图的时候,手却一点都不抖。一横一竖,都画得非常的严谨,每一条线,都清清楚楚。没一会功夫,一个简单的阵法图,就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 胡忧的两只眼睛,如看美女一样,看着地上那横竖不一,或圈或点的鱼形阵图,忍不着都想冲上去亲几口。 没错,这就是阵法,这就是阵法图,哪怕跟本看不明白,图中要表达什么意思,要怎么运用,但是胡忧却可以肯定,这就是一个阵图。 福伯把阵图画好之后,又检查了一遍,在细微之处,做了些修改,把手中的树枝一丢,略有得色的说道:“怎么样,我这鱼鳞阵还行吧。” “这个叫做鱼鳞阵?”胡忧已经整个蹲在了地上,头也不抬的问道。 福伯道:“是的。这个是我根据古阵,结合当今天下的兵种武器运用,改编出来的。独家所有,别无分号。” 胡忧对这阵的来历,完全没有兴趣。他是实用主义者,看重的是这个阵法怎么运用,而不是它的历史。跟人打仗,总不能靠谁对阵法的知识了解得多,谁就赢吧。要想分出你是我活,还点看手底的家伙,看谁更硬。 “福伯,你快给我说说,这个阵法是怎么运用的。这个像鱼尾巴的东西,又代表什么。” 胡忧此时看得都快趴在地上了,他已经忘记了这里是哪,更是忘记了身上的衣服,是西门玉凤一个多小时之前,给他换上新衣服。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他的眼里,现在就只有阵法的运用。 不信你现在放个光溜溜的美女在他的面前试试 哦,想来他还是会看的吧。 “好,那我就给你说说,省得你一会又要怀疑我是乱画的。”福伯在胡忧的对面坐下来,他对这什么衣服会不会脏的问题,看来也不是那么上心。 随手抓了一块小石子,放于阵图的中后部,福伯开口道:“这个小石头呢,就代表你,你是军中的大将,所有士兵的行动,走位,都得由你指挥,而布阵的第一要决,就是要保证阵法的引导者,要绝对的安全。不然敌人一箭弄死你,那什么阵法都破了。这个鱼鳞阵的安全部位,就位于阵形的中后部这个地方,所以你要站在这里。” 忧深以为然的点点头,这一点,他很同意。有命才能混世界,没有命,那就什么都没有了。这个道理,无论是阵法还是任何的时候,都是适用的。 福伯看胡忧听得很认真,满意的摸摸胡子,又抓了一把碎石子,放于阵图的中央道:“这里,就是你主力部队集结的地方。看到这些鱼鳞状的小方块了吗,每一片鱼鳞,就代表一个小队。 你作为主将,先先要掌握的,是把每一队按梯次配置,要做到看似混乱,确又有着特定的规律,要做到这一点比较难,不但要有天赋,还得有强大的计算能力,这样才能做到随机应变。” “还有,士兵也必须得熟悉阵法走位吧。”胡忧补充道。他可不单单只是听而已,他边听着,边不断的想像着自己就是阵中的那块石头。要怎么要指挥那些碎石,按着自己的愿意,做出不同的调配。 福伯点点头道:“不错,一个阵法能不能发挥强大的力量,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士兵。有人说,主将是决定成败的关键。我要在后面加一句,没有好的士兵,就算是战神,也不可能取得胜利。 你在布阵之前,必须得让士兵们知道,什么是阵法。你可以不需要让他们知道阵法是怎么运用的,但是你必须要让他们知道,一个士兵在阵法里的意义是什么。” “意义?士兵在阵法里的意义是什么?”胡忧问道。他现在也还不知道,士兵在阵法里,充当的是一个什么角色。 福伯道:“一个组成,士兵在阵法里,不是一个个体,是整体的一部份。你必须要让士兵明白这一点。旗号一出,无论士兵当时面临的环境是什么,都必须依令而动。” 胡忧道:“哦,我明白了。你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必须彻底的服从。哪怕当时那个士兵的刀子,已经切到了敌人的脖子上,但是主将打出退后的旗号,他必须马上后退。反之,就算前面是刀山,看到前出的旗号,士兵必须要往前,哪怕是死。对吗?” 福伯非常意外胡忧的理解能力,他记得当年教西门玉凤的时候,西门玉凤用了好几天,才悟出答案。特别是这句‘哪怕是死’,如果不是了解地到阵法的内含,一般人是说不上来的。 福伯道:“是的,就是这样。不过要想得到这样的兵很难。这不是单靠训练,就可以得到的。” 胡忧自信道:“是很难,不过我相信,我会拥有这样一支,完全听命于我的部队。一定会有的。” 胡忧的自信,不是盲目的自信。他从入伍的第一天开始,就已经在为打造一只属于自己的部队而做着在准备。从朱大能,候三,到哲别,到第三纵队,再到不死鸟特战队,奴营,胡忧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扩大自己的影响,尽最大能力给士兵以关怀,关注。 唯有以心,才能换心,交心。 当年的名将白起,亲自为士兵吸疮毒,以换得士兵拥待,将士用命。胡忧深知这一点,所以他对士兵极好,在他主管的部队里,从他致下,没有一个军官,是有小灶的,必须与士兵同吃同住,这是胡忧铁的命令。哪怕有将官想不通,但是他还是坚决的贯彻执行。 平时的军事训练也一样,士兵的训练量多大,将官的也同样有多大。而且将官必须得带头完成。 胡忧没有亲自为士兵吸疮毒,但是他亲手为士兵治过伤。没事的时候,他就混在士兵里,跟他们一起聊天打屁,与他们在打成一片。 现在的胡忧,虽然还没有能力给士兵能更多,但是他极力的在军中竖立起一个公平的原则。有功奖,有过罚,士兵和将军,都一样。他要让士兵和将军是朋友,是可以两肋插刀的兄弟。 也许有人说,胡忧所做的这一切,目的就是为了让士兵帮他卖命。 不错,胡忧并不否认这一点。他就是要得到人心,就是要手下的士兵指哪打哪。 这有错吗? 虽然胡忧所做的这一切,有私心的成份。但是为将之道,就是要不择手段的取得胜利,而为兵之道,就是军令如山倒,绝对服从,这有什么错。 看看那些平常拿士兵不当人看,战时士兵在前线血流拼命,他们却想着怎么逃命。有功就抢,有过就推的将军吧。相比起他们,胡忧难道不比他们要好得多,强得多? 福伯半靠在身后的大石头上,悠然的说道:“有没有这样一支部队,那得你自己想办法了。我只是说阵法的问题,别的东西,与我无关。” 胡忧笑道:“你也太不负责任了吧。” 福伯不以为意的说道:“责任这种东西,那要看人怎么背负了。我的责任就是看好凤园,照顾好小姐,嗯,现在暂且多了一个你。其他的事,与我没有任何的关系。我管不了,也不想管。” 胡忧试探着问道:“抛去你如今的身份不说,以你身为西门家长辈的心,你对西门玉凤姐姐认我为弟弟,就没有任何的看法吗?” 福伯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小姐还真什么都跟你说了。” 转头看天,福伯的眼中,升起淡淡的疼爱之意:“小姐算是比较苦命的孩子了,才几岁,夫人就她而去,十几岁,老爹又死在了战场上。在别的孩子还在父母身边撒娇的时候,她已经身为一军之长,手下管着几十万人的吃喝拉撒。看是很威风,没有坐过她那个位子的人,又怎么会知道她的苦。 我每年都会去凤凰城看她,我知道,她其实并不开心。虽然她的身边有雪丫头,霜丫头和十二凤她们陪着,但是她还是很孤独的。 可是她这次回来,却不一样了,我看得出,她很开心,是打从内心里的那种。这些是你带来的,是你让她脸上的笑,变得多了起来。 我不管你是谁,以后想要干什么,总之你让她开心了,就不能再让她伤心。只要你能做到这简单的一点,哪怕整个大陆都骂你,我也支持你,当你是西门家的少爷,哪怕有一天,小姐要把西门家给你,我都不会有见意。 但是,如果你伤害了她,做出让她伤心的事,那么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说你好,我也不会放过你的。” 福伯这翻话,说得非常认真,完全没有了之前那一副嬉笑之色。胡忧能深深的感觉得到,福伯对西门玉凤那种关切之情。 福伯年少风流,为人随性,一直没有娶亲,西门玉凤是他看着长大的,也许在他的内心里,已经把西门玉凤当成自己的女儿了吧。 胡忧从地上站起来,恭敬的给福伯行了一个礼,一脸认真的说道:“福伯你放心好了,我胡忧别的不敢说,但是伤害姐姐的事,我是肯定不会做的。” “得了,得了,我又没有死,给我鞠什么躬嘛,真是的。”福伯一下又恢复的原形,嬉笑的说道:“我肯定是被雪丫头的空城计给气的,才会胡言乱语。我告诉你啊,刚才说了什么,我都已经忘了,你记住就行。” 胡忧见过变脸,却没有见过变人。这福伯不去做明星,还真是可惜了。还好他被打成了奴,不然官场上有这么一个主,还真是劲敌呢 “好,我都记在心里了,肯定不会忘。咱们继续说阵法吧。” “不说了。” “为什么,这鱼鳞阵才说了一半。” “想知道另一半?拿雪丫头的肚兜来换” , 章节目录 第127章 冰糖葫芦 鱼鳞阵属于进攻阵形。战阵之前端微凸,战术思想为中央突破。集中兵力对敌阵中央发起猛攻,已方优势时使用,阵形的弱点在于尾侧........ 胡忧放下手中关于鱼鳞阵的要义,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这篇鱼鳞阵法解释,是今天早上从福伯那里换来的,他已经整整看了一个早上了,直现在,不过也只了解了个半懂。没有实兵的反复演练,想要掌握一个阵法,哪是那么容易事的。 房门传来了敲门声:“少爷,你在吗?” “是大凤吧,进了吧。”胡忧应了一声。大凤是十二金钗的老大,本来是侍候西门玉凤的。胡忧入住凤园,身边没有人照顾,西门玉凤暂时让她过来侍候胡忧。 西门玉凤不但是军团长,同时也是西门公爵世家的家主。虽然西门家的属地并不在帝都,但是凤园作为西门家的宅子,家将下人也不会少,这里本身就有很多侍女,但是西门玉凤不放心,怕她们照顾不好胡忧,所以把大凤给派了过来。 西门玉凤却不知道,大凤一过胡忧这里,就被胡忧给带坏了。 “少爷。”大凤推门进来,给胡忧行了一个万福。她现在是侍女的身份,是不会行将礼的。 “大凤,快过来。”胡忧看大凤进来,连连给大凤招手。 大凤跑到胡忧的身边问道:“少爷有什么吩咐?” 胡忧一脸神密的小声问道:“她发现了没有?” 胡忧说得有些不明不白,大凤没有反应过来:“发现什么?” 胡忧急道:“哎呀,就是那肚兜的事嘛,那西门雪发现了没有?” 你以为胡忧手里的鱼鳞阵阵法是怎么来的,那是他用西门雪的肚兜跟福伯换的。福伯那个老家伙,一大把年纪了,也不知道他要那东西干什么。非得胡忧拿肚兜去换,他才告诉胡忧后半段的阵法解释。把胡忧给气得呀,可是又拿他没有办法。 胡忧正头痛怎么去偷西门雪的肚兜呢,正好西门玉凤把大凤派给他,算是给他带了解决方法。 自从上次否定了西门玉凤提议跟西门雪订亲之后,西门雪对胡忧就没有什么好脸色。胡忧想要接近她,并偷到她贴身的东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可是大凤就不一样了,大凤本来就是西门玉凤的侍女,跟西门雪也很要好。有她出马。就容易多了。 胡忧想到这点之后,就给大凤做工作,让大凤去帮他偷西门雪的肚兜。一开始,大凤是说什么都不同意,最后被胡忧软磨硬泡,弄得不行,才同意帮胡忧。这还是胡忧救过大凤命的关系,不然大凤不揍胡忧一顿就好了,怎么可能帮他做这种事。 大凤摇摇头道:“应该没有发现吧,我没见她有什么反常的样子。” 胡忧道:“那就好,你这样,今天你在想办法帮我弄一件。” 大凤吃惊的看着胡忧道:“少爷,你还要?” 胡忧心说,这不要行吗。老家伙今天要教八卦阵,我不把这学费给教了,他不讲给我听呀。 忧点点头,那个要字,他还真说不出口。 大凤犹豫了一下,说道:“少爷,你这种爱好是不好的。你实在要解决的话,帝都有很多青楼,你可以去青楼看看。” 胡忧心说得,这黑锅少爷我得帮那老家伙背上了。福伯呀,福伯,你这是要玩死我呀,少爷这一世清名,算是毁于一旦了。 算了,为了学阵法,少爷我就忍了吧。反正说起了,少爷我也没有什么清名。再说了,名是虚得,怎么比得了阵法实际。 自我阿q了一翻,胡忧心中的闷气也下来了。江湖生活十三年,他什么气没受过,这点小事,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也没有什么了不起来。 “呵呵,我的好大凤,你就再帮我一次嘛,好不好,好不好。”胡忧用上了无懒的手段,有一就有二,大凤已经帮他做了一次了,胡忧有八成的把握可以让大凤再帮他。 大凤被胡忧磨得不行,只好答应道:“那好吧。不过这可是最后一次了,要是让雪儿知道,她肯定骂死我的。” “嘿嘿。我就知道大凤最好了。”胡忧又过一关,得意的笑了起来。至于这是不是最后一次,那得看福伯的口味了。要是他下次改要大凤的,那不就解决了吗。 胡忧心里大定,又拿起阵法图看了起来。大凤的功夫不错,不过对于军事,她的天赋不高,对这些阵图,也不是很感兴趣。她给胡忧倒了杯茶之后,就守在胡忧的身边。 胡忧又看了又个多小时。这才把图纸放下,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阵法也不可能一天就能学会。这个东西,更多的还在于一时的灵感和捂性。 胡忧刚才看得很入神,放下图子才发现大凤守在身边:“咦,你已经去回来了吗?” “我还没有去呢。”大凤回道。之前她在给胡忧整理房间的时候,偷偷的四处找了一下,想找到昨天给胡忧那个肚兜,想看看胡忧究竟拿那个来干什么。如果真如她想的那样,她得考虑把这事告诉西门玉凤。 大凤知道西门玉凤很看重这个新认的弟弟,肯定会想办法帮胡忧的。不过大凤找了很多可能的地方,都没有找到。 当然找不到了,那肚兜跟本就不在胡忧这里,她怎么可能找得到。 “哦,这事你得抓紧一些,别给忘记了,不然我就麻烦了。”胡忧交待了一声,拿起茶学着品起来。现在可不比以前混江湖,混的地方不一样了,要学的东西,自然也就会更多。 不管它什么高雅的,低俗的,胡忧发现什么学什么。就算不能精通,也至少得学个二一,不然人家说什么,他这边一点都不知道,那怎么和人家沟通呀。要知道权力场,可不单单只是打仗那么简单的事,与人交流搞关系,也很重要。 “少爷,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胡忧颔首:“嗯?你说。” 大凤道:“你不是和雪儿不对付负吗,为什么一定要她的东西呢?” 胡忧心说,这哪是我要,是福伯那个老家伙要的。不过这话他可不能说。不然福伯一生气,不教阵法了。独独一招鱼鳞阵,可不足以打遍天下,适应各种战场需要的。 胡忧硬着头皮说道:“嘿嘿,那个,我也说不清楚,这玩艺也没个定数,说不定明天要你的呢。”他现在可是求着大凤呢,可不敢说‘关你什么事’之类的话。 大凤听到这话,小脸一红,低下了头,喃喃的说了句很小声的话。 “什么?”胡忧没有听清楚大凤说什么。 大凤有些慌乱的连连摇手道:“没什么,少爷你忙吧,我先出去了。” “记得帮我办事。” 西门玉凤正好这个时候走了进来,听到胡忧的话,接口问道:“办什么事,要不要我帮忙。” 西门玉凤突然出现,把大凤和胡忧都吓了一跳。还用刚才没有说据体的内容,不然这一次就麻烦了。 胡忧小跑两步,迎了上来:“小事而已,大凤可以办好的。姐姐找我有事吗?” 门玉凤点点头道:“我想你跟我出去一趟,你下午没有什么事吧。” 胡忧道:“下午本来安排了练箭,不过姐姐叫我,我当然得陪姐姐了。咱们去哪,要不要准备什么?” 西门玉凤瞟了眼胡忧放在桌上的鱼鳞阵法图,道:“我都准备好了,你出人就行。对了,明天的比箭,你也准备好了吧,不会有影响吧。” 胡忧道:“没事,我的箭法你是知道的,其实用不着怎么准备。” “好,那咱们走吧。” “这就去?” “嗯。” 跟着西门玉凤出了门,没有看见马车,胡忧不由觉得有些奇怪。刚想问,西门玉凤就解释道:“我们要去的地方,离这里不远。咱们就走着去行了,顺便看看这几年帝都的变化。” “好,姐姐说了算。”胡忧对此没有什么意见。 凤园地处帝都商业中心圈,出门不远就是集市。今年年份虽然不那么好,天灾不断,战乱不断,但是帝都的商业,不但没有受这些影响,反而更显繁华。 听说帝都的房价,光今天就上涨了五成,这都是因为青州和浪天的富户,大量涌入帝都的关系。 穷人流民被挡在了六大卫城之外,能进帝都的都是有钱人。他们来到帝都,总不可能住客栈吧。怎么都得买房置业,自然给帝都带来了异样的繁华。 西门玉凤今天没有穿军服,穿的是一身白色的宫装。长长的裙摆,良好的收腰设计,让她少了几份英气,多了几分妩媚。她似乎也很长时候没有逛街了,看到街上琳琅满目的商品,挺开心的,不时玩玩这个,摸摸那个。 胡忧深知跟女孩子上街上的心得,很用心的陪在西门玉凤的身边,不时说几句笑话,或是指点一些新奇的事物,让西门玉凤看,没几下功夫,就让西门玉凤把正事给忘记了,专心的逛起街了。 胡忧看西门玉凤提议步行出来,应该也没有什么要紧的事,难得看西门玉凤那么开心,他也就没有提醒西门玉凤。 “快看,是冰糖葫芦呢,我小时候最喜欢吃了。酸酸甜甜的,很好吃。”西门玉凤突然指着远处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铺叫了起来。 “哦?那我们过去买一串吧。”胡忧看西门玉凤那么兴奋,提议道。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现在都长大了,还吃那个,让人笑话。” “嘿,这有什么好笑话的,走,让我也体会一下你童年时的快乐。”胡忧说着就拉着西门玉凤的手往那边去。他早从西门玉凤的眼睛里看出了,她是想吃的。 西门玉凤挣了一下,没有挣开胡忧的手,小脸有些微红的任着胡忧拉着过去。 “老板,给我来十串。”胡忧一过去就嚷嚷道。没等老板动手,他就自己动手从草人上拔下一串,放到西门玉凤的嘴边,笑道:“来,咬一口,看看是不是童年的味道。” “嗯”西门玉凤兴奋的嘴开小嘴,就着胡忧的手咬下半个冰糖葫芦,眼睛微闭着细细品尝着。这时候的她,不是什么军团长,而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女孩。 “怎么样,好不好吃?”胡忧问道。西门玉凤咬冰糖葫芦时习惯性的先舔那一下,弄得他的心痒痒的。 “嗯,真好吃,和我记忆中的一模一样,你也尝尝看。”西门玉凤把胡忧的手推到他的嘴边。她并没有注意到,她推到胡忧嘴边的那个,是她刚刚咬过的。 胡忧似乎也没有注意,他顺着在西门玉凤的手,就咬了过去。 “怎么样,好不好吃?”西门玉凤一脸期待的问胡忧,那表情就像一个等人大人夸奖的小孩子。 “非常不错,何止是好吃,真是太好吃了。”胡忧竖起大拇指道。 “我就说好吃的吧,你不知道,那时候我跟红叶最喜欢吃冰糖葫芦了,每一次上街,我们都一定要买的。 红叶她最坏了,有一次,她偷偷咬走我的一个,我一数,那数不对..........”西门玉凤正说着,无意中看到胡忧手里的冰糖葫芦,那数目似乎也不对。 一串冰糖葫芦有五个,她吃了一个,胡忧吃了一个,应该还有三个,可是现在,居然还有四个。 西门玉凤只转念一想,马上就知道了问题所以,小脸当即红了起来。因为她想起自己刚才是咬了半个,而另半个,被她推到了胡忧的嘴边。他们俩吃的是同一个。 “胡忧是我弟弟,这也没有什么的。”西门玉凤在心里给自己找了个理由,却怎么也压不住那狂跳的心。 “怎么了?”胡忧看西门玉凤突然不说话,不由奇怪的问道。 红叶摇摇头道:“没什么,我们走吧。” 忧右手接过老板递来的冰糖葫芦,左着拉着西门玉凤退回到大街上。 “你怎么买那么多。”西门玉凤看胡忧抓着一大把的冰糖葫芦,不由好笑道。 胡忧笑道:“姐姐,喜欢吃嘛,就多买点了。” 西门玉凤眼中过一丝感动,却并没有说出来,拉着胡忧在街上走着。转过街口,耳边的叫卖声变小了很多,路边的房子,也从小门户渐渐的变成了大墙院,有些家的大门还站着守卫,很显然,他们走进了富人区。 胡忧和西门玉凤的都没有开口,俩人就这么手牵着手走着。像对情侣一样,享受着这一刻的平静。对于成日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他们来说,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玉凤,胡忧” 突然一个声音惊醒了两人的平静,西门玉凤轻轻的挣开了胡忧的手,迎着那声音走了过去。 胡忧也看到了那对面的佳人,是一身红色裙装的红叶。 “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晚呀,我都在门口等了你们好一会了,再不来,我就要直接差过去了呢。”红叶高兴的给西门玉凤来了个拥抱,小嘴抱怨的说道。 西门玉凤笑笑道:“离我们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会呢,我这都早到了呢。” “红叶姐,不给我来一个拥抱?”胡忧也凑了上去,死皮赖脸的说道。 “没有你的份。”红叶白了胡忧一眼,看到他手里的冰糖葫芦,眼睛一亮,高兴的叫道:“哎,是冰糖葫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还给我买了这么多。” 红叶边说着,边伸手抢了过去。她跟胡忧早已经有了超友谊的关系,也不拿胡忧当外人。 不知道怎么的,西门玉凤看红叶全拿走了冰糖葫芦,心里猛的有些不舒服,脱口而出道:“那串是我的。” 红叶并没有留意到西门玉凤的异样,娇笑道:“哦,那我给你一串吧。” 红叶说着,把一串冰糖葫芦递给西门玉凤。西门玉凤没有接,自己伸手从红叶的手里,拿回之前和胡忧一起吃掉了一个的那串,紧紧的抓在手里。 红叶并不知道那串冰糖葫芦还藏有故事,她以为那串本就是西门玉凤的,拿回去也很正常。胡忧到是知道那个代表着什么,不过他什么也没有说。 西门玉凤完全是本能的说完了这一切,直到红叶带路让她和胡忧走府,她才发觉自己刚才做了什么。偷偷了瞟了胡忧一眼,又在心里重复着之前刚刚说过的那句话——胡忧是我弟弟。 ?#~@ 章节目录 第128章 真男人 似乎怕胡忧会走丢似的,红叶和西门玉凤一左一右的,把胡忧给夹在了中间。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胡忧对此当然不会有任何的意见。应该说,只要是男人,都不会对这样的待遇有任何意见的。 红叶和西门玉凤隔着胡忧在聊着一些女儿家的事,也不知道她们怎么想的,居然完全不避讳胡忧。胡忧这种厚脸皮,当然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只不过,他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这两女说来说去,都是说她们小时候的事,胡忧又没有参与过她们的童年,听不太懂,他也就懒得听了。 还好这这府里的景色不错,胡忧这瞄瞄,那看看,也挺自得。走着走着,胡忧发现了一个问题。这府里的布局,似乎和正常的结构不太一样。怎么说呢,感觉这府里的布局,全都是反着来的。比如一个套房,大门进去应该是厅,这里却是厨房或是什么别的。 又仔细的观察了一会,胡忧确定了自己的判断,于是忍不住问两女。被两女笑得前仰后合之后,胡忧才知道,原来他刚才进来的地方,是后门。 “马拉戈壁的,真是越活越蠢了,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没有看出来。”胡忧在心里暗骂自己。被红叶和西门玉凤笑,他并不在意,他在意的是自己一向自认眼观六路,却没有发现,刚才进门的时候,那门上跟本没有府名牌匾。 其实说起来,这也不怪胡忧,一来他对这天风大陆还不是那么熟,二来红叶家的这个后门,也太大了一些,几乎和凤园的正门都差不多,胡忧看不出那是后门,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转过一个拐角,红叶把西门玉凤和胡忧带进了一个种满了郁金香的院子。这里的郁金香可真多,黄的,红的,粉的,紫的;单色的,镶边的;形态各异,无有不美。特别是其中一株最高也最大的郁金香,它那黑色的花瓣,黑柔亮丽,有如美人的秀发,散发出阵阵清香,沁人心脾。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满园的花香,加上身边的如玉美人,真是让胡忧几乎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真漂亮,我还在人间吗?”胡忧情不自禁的靠向红叶。 “别借机吃豆腐。”西门玉凤一把拉着胡忧的耳朵,让他的奸计没有能得惩。 “我只是抒发一下感情嘛。”胡忧一脸幽怨的说道。 西门玉凤瞪眼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的那些小九九,告诉你,今天你给我老实点。一会不许你到处招蜂惹蝶。” “哦。嗯?”胡忧猛然发现西门玉凤的话里有话,这里就她和红叶两个女的,哪来的蝶招着。 “小玉姐,什么招蜂惹蝶,我怎么听不懂你的话?”胡忧一脸疑惑的问道:“一会这里会有很多的蝴蝶吗?” “玉凤没有告诉你?”红叶奇怪的看向胡忧。 “告诉我什么。有什么是我应该知道的吗?”胡忧看看西门玉凤,又看看红叶。之前他还以为西门玉凤带他来红叶这里,不过是朋友小聚。不过现在从她们说的话,和表情来看,似乎并不是这样的。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摆出姐姐的架势道:“你看我干什么,想知道问红叶去。” 不知道怎么的,西门玉凤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烦躁,每多看一眼红叶手上的冰糖葫芦,她的这股烦躁就更多一分。 红叶可不像西门玉凤那样对胡忧呼呼喝喝,她缕了缕秀发道:“今天晚上,府里有一个酒会。我想着你也许会喜欢,就让玉凤把你给带来了。” 红叶的声音很柔,看胡忧的那眼神,都要滴出水来了。她这一次说是陪胡忧回帝都,可是一路之上,都被西门玉凤给拉着,跟本没有多少机会,和胡忧单独相处。到了帝都之后,胡忧和其他的将军一样,被安排住进皇宫,她则被老爹接回了府里,更是没有机会与胡忧见面。 当西门玉凤答应带胡忧一起来参加酒会的时候,红叶不知道多开心。不但亲自忙前忙后,布置酒会的应用之物,更是偷偷的给胡忧准备了礼服。为了能早一些见到胡忧,她还多次交待西门玉凤要来早一些,理由是让西门玉凤提前来这里换礼服,实际上,她是为了能多看胡忧一眼。 “酒会?”胡忧的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还从来没有参加过贵族的酒会呢。 叶点点头,她之前还怕胡忧不喜欢,现在看胡忧笑了,她也就安心了。 “什么样的酒会?”胡忧问道。凡事多了解一些,总是比较好的。别到时候愣愣的,什么也不知道。 “还是我来给你解释吧。”西门玉凤抢在红叶之前,开口道。她觉得自己刚才对胡忧太凶了一些,决定缓和一下气氛。 听了西门玉凤的解释,胡忧这才知道,原来今天晚上,在红府有一个郁金香酒会。帝国贵族圈里,每年都会举办无数的酒会,这是显示家族实力的一个很好的办法。 其中最隆重的,当然是由皇室举办的新年酒会。而仅次于皇室酒会的,还有十多个特色酒会,也很受各大贵族的期待。红府的郁金香酒会,则是特色酒色会里,受观注程度最高的酒会了。 特色酒会有一个特点,就是独有,除了举办的家族外,其他家族就算是再有钱,也办不了。 就比如说红府的这个郁金香酒会,就只有红府能办,因为红府有一套家传的秘法,可以把郁金香酿成美酒,别的家族做不到。 “郁金香酒?这个我一是第一次听说,红叶姐,要不你先弄点让我尝尝?”胡忧的师父是个酒鬼,胡忧从小跟着师父混,很自然的就成为了小酒鬼。他不烂酒,却对美酒有特殊的喜好,听说红府特有的郁金香酒能让整个帝都的贵族,都无限的期盼,他自然也很有兴趣。 “放心吧,一会有你喝的,现在时间差不多了,咱们得先跟红叶去换礼服。”西门玉凤亲昵摸摸胡忧的脑袋道。 胡忧早就已经习惯了西门玉凤一会野蛮姐姐,一会柔情姐姐的不停转变。一边的红叶却有些看得瞪眼。 胡忧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的事,红叶是知道的。不过她没有想到,西门玉凤对胡忧能这么好,居然会当着她的面,和胡忧这么亲密。 “还要换礼服?”胡忧有些不爽的说道,他生性喜欢随性,最不喜欢那种连扣子要扣到第几颗都有归定的着装方式。 “酒会当然得穿礼服了。”西门玉凤柔声道。在这一点上,她和胡忧很像,也不喜欢穿礼服。她到不是对那些规矩反感,她是对那要露出很多肉的礼服不适应。穿惯了盔甲的她,总是觉得那种穿了和没穿差不多的礼服,没有安全感。 也正是因为这样,西门玉凤才会来到红叶的家里,才换礼服。 “可是我们有带礼服吗?”胡忧问道。他和西门玉凤出门的时候,都是空着手的。戒指里虽然有衣服,但绝对没有礼服那种东西。 西门玉凤回道:“我的礼服,之前已经让二凤送来了,而你的吗,你得问红叶。” 红叶和胡忧的关系,是半公开化的,即使西门玉凤一开始不知道,现在也知道得很清楚了。对于红叶和胡忧的事,西门玉凤很纠结。一方面她以红叶好朋友的身份,为红叶高兴,因为在她看来,胡忧是一个很不错的男人。而另一方面,站在胡忧姐姐的角度上,她却又不想红叶跟胡忧好,因为红叶的身份,会影响到胡忧今后的发展。而站在女人的身份这,她没敢细想过。 经过两女一翻努力,胡忧总算把这套华贵而烦琐的礼服给弄到身上。这种衣服穿脱的复杂程度,胡忧想想,都觉得头痛。 脸粉胡忧是说什么也不打了,那怕红叶说这是酒会的礼仪,胡忧也不愿被弄成小白脸一样。 在这方面,胡忧是绝对的大男人,在他看来,涂脂抹粉是女人的事情,与他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夸张的袖子,腰带,角头鞋……胡忧觉得自己像个小丑。不过这到不是他最不爽的地方,他最不爽是红叶和西门玉凤换衣服,却把他给赶了出来。这太不公平了,他刚才换衣服的时候,可没有让红叶和西门玉凤出去。 当然,他也不能叫她们出去,不然这身衣服,他穿到死也穿不到身上。 天渐渐黑了下来,胡忧独自坐在郁金香之中,显得有些无聊,眼睛不时瞟过那紧紧闭着的房门。 如果是在凤园,胡忧现在肯定在趴在门上,做些不那么入流的事。弄不好还会和同好福伯交换一些心得。不过在红府,胡忧却不会那么做。玩闹的事,有些地方做得,有些地方做不得。 凤园是西门玉凤的地盘,胡忧在那里胡搞,多少有撒娇的成分,那样可以强加他和西门玉凤之间的感情,西门玉凤也不会怪他。在这里,则完全是另一个结果,会让西门玉凤和他成为别人的话题,这一点,胡忧很清楚。 胡忧正在无聊的看着那些娇嫩的郁金香,突然警觉有人在看自己。顺着感觉看过去,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出现在了院门。 “是他?”胡忧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中年男人。这个中年男人胡忧见过,那天见巴伦西亚的时候,就是他提出比箭要加彩头,才使得巴伦西亚说要把比箭的第一名封为箭神。 中年男人看胡忧发现了他,不但没有离开,反而走进了院子,直向着胡忧走了过来。 胡忧从地上站起来,等待着中年男人的靠近。那天他虽然没有打听这个中年男人的身份,但是此时,他已经隐隐的猜到了,这个男人是谁。 这个院子,是红叶没有出嫁之前住的地方,属于红府的内院,不是亲近之人,一般是不允许来这里的。这个中年男人,不但进来,而且还很自然随意,要猜出他的身份,不是那么难的。 不错,这个中年男人,就是红叶的父亲,隶属皇家骑兵团的帝都城守红方正。 “末将见过红将军。”不等红方正完全接近,胡忧抢先一步行礼。红方正官位是城守,胡忧虽然与他不是一个军团,但是这个礼,还是不可省的。 方正轻点了一下头,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没有生气,却也不见得高兴。 胡忧行完礼就退后一步站着,他知道红方正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着红方正。没有什么描写的强大压力碰撞。胡红两人,就这么平静的相互对视着。 过了良久,红方正才开口道:“我看过你的资料,你这人有些本事。从入伍到现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能从一个新兵升到督将,虽然这里边有很多运气的因素,但是不得不说,你这个人很厉害。” 胡忧静静的听着在红方正的讲话,脸上不怒不喜,平静而自然。 红方正继续说道:“不过我不喜欢你” 胡忧的眉头挑了一下,没有接话,他知道红方正后面还有话说。 红方正自问自答:“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吗?因为你心机太重” 胡忧听到这话笑了。他并不觉得红方正这是在骂他。将者用之以谋,没有心机之人,有什么资格为将。 “你似乎很得意?”红方正有些脑火的的看向胡忧。 胡忧脸带笑意的回道:“应该是感到欣慰吧。” “欣慰?”红方正有些意外胡忧的用词。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人生难得一知已,我难道不应该欣慰吗?” 红方正依旧面无表情的说道:“难怪红叶会喜欢你,你这个人,确实很会说话。” 胡忧笑得很开心的说道:“难道你不喜欢我吗?” 红方正道:“我说过,我不喜欢你。” 胡忧看着红方正的眼睛,摇摇头,一脸自信的说道:“不,你是喜欢我的。如果不是的话,你不会在皇帝陛下面前,为我争取好处。” 红方正冷哼一声道:“你觉得那个箭神的封号,我是帮你要的?” “至少不是帮齐拉维要的。”胡忧把手里的草放到嘴里嚼着。他似乎跟本没有拿红方正当红叶的父亲,帝都的城守,而是把当他成一个多年的老友。 “哈哈哈,有意思。”红方正大笑几声,声音转冷道:“你觉得你这么说,我就会对你有好感吗。年轻人,有没有人告诉过你,太聪明的人,一般都不长命的。” 胡忧摇摇头道:“我从来不想这种无聊的问题。能不能长命与我来说,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活着的质量,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 龟活千年,不如人活一世。苟且的活着,不如一死来得更痛快。” 红方正道:“这么说来,你很有大志了?你的理想是什么?” 胡忧指指天道:“很大,可以想,却不能说。” 红方正的眼中,闪过一丝不为人知的情素,抬抬看了眼天,又再次沉默。他似乎猜到了胡忧话里的意思,又或者,他身本就知道胡忧想要什么。 又过了一会,红方正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整个人似乎松驰了下来。在园中的石椅坐下,指了指对面的另一张椅子,示意胡忧也坐。 胡忧走过去,选择坐在红方正下手的石椅,没有按红方正的意思,坐在他的正对面。 红方正看着胡忧的一举一动,没有说什么。直到胡忧落坐后,这才说道:“红叶是我唯一的女儿,你打算怎么样对她。” 胡忧眼中的自信,转成了一丝淡淡的伤感,呓语道:“我这一辈子,注定要对不起一些人,伤害到一些人,欠一些人。我可以说出很多很漂亮的话,也可以画出一张很大很大的饼,不过我不想骗你。 相信无论是你,还是红叶,都知道,我给不了红叶名份之类的东西。” 红方正道:“你知不知道,我现在很想揍你一顿” 胡忧笑笑道:“你不会的。” 红方正哼道:“为什么,我自己都找不出一个说服自己不揍你的理由?” 胡忧看了眼那依然紧闭的房门道:“因为你和我是一样的人。” 直到红方正走远,胡忧这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刚才和红方正的对话,他表面上一副自信强大的样子,实事上,他的内心,上下起浮,心里也没有底。 更新更快 设身处地,胡忧自认如果自己是红叶的父亲,有人这么对他的女儿,才不管那么多,先揍了再说。 天下没有一个做父亲的,会喜欢女儿的男人的。因为是那个男人,从他的手里,抢走了他最珍爱的宝贝。更别提像胡忧这种,偷了人家的心,却又不给名份的人,真是拿刀砍了都不够解气。 胡忧之所以敢对红方正说那样的话,是因为他算准了红方正不像他这个无赖。红方正是一个真正的男人。 一个真正的男人,只会为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而不会被儿女之情牵绊。 , 章节目录 第129章 有德无德 真男人和真小人的第一次正面碰撞,胡忧这个真小人微微的占了一点上风,甚至红方正没有揍胡忧一顿,也没有让红叶离开胡忧,就算是胡忧的暂时胜力,以后会怎么样,哪就没有人知道了。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还没有发生的事在,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红叶和西门玉凤终于从屋子里走出来了。换上礼服的两女,哪怕是在这美艳无比的郁金香之中,也毫无疑问的,是最最醒目的焦点。胡忧只看了她俩一眼,就把身边的花,全都给忘掉了。谁说人比花娇的,在胡忧的眼里,再美的花,也比不了眼前的这对姐妹花娇美。 一身盛装,精心的打扮,西门玉凤整个人入出水芙蓉一般,娇艳无比,动人无人。在胡忧的注意之后在,她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一丝羞涩,不过她一咬牙,却挺起了胸膛,与胡忧对视道。 胡忧坏坏的眼神,让西门玉凤感觉胸口有如小鹿乱撞,脸上却做出强硬之色,她本能的不想让胡忧知道,她的心里在想什么。不过当胡忧的目光,从她的身上,转到红叶的身上时,她却又有些暗暗的恼了。从没有经历过情的西门玉凤,觉得自己很不正常,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红叶今晚穿的是一件淡红色了复古长裙,裸露的肩膀,雪白的肌肤,颀长的脖子,再加上成shu女人的气质,少女一般的完成身材,比西门玉凤更能勾起男人的想像。 如果说西门玉凤是一朵还没有开花的雪莲,那么红叶就是最火红的玫瑰,热烈奔放,让人忍不住拥入怀中。 胡忧突然有些不想去参加什么酒会了,因为他不想让其他的男人看到西门玉凤和红叶现在的样子。他很自私的想把这一份美好收藏,不让任何人有机会亵渎,就连看也不行。 “小流氓,你发什么呆。还不过来。”西门玉凤叫道,姐姐的威严,这一刻在她的脸上,很明显的表现出来。 “啊忧这才回过神来,一溜小跑,来到西门玉凤的身边,问道:“小玉姐,怎么了。” 西门玉凤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红叶一眼,这才对胡忧小声的说道:“扶着我一点,我站不稳。” “你的脚怎么了?难道是旧伤发作?”胡忧马上看向西门玉凤的脚。这段时间经过休养,西门玉凤的腿伤自己完全好了的呀。 西门玉凤本能的缩了缩脚,不过只做了个动作,她就放弃了。这身礼服的裙摆只到膝盖,下面的部分,跟本藏不了。 胡忧只看了一眼,明白了西门玉凤为什么会站不稳。这不是脚的问题,是鞋子的问题。刚才离得有些远,西门玉凤又藏在红叶的身后处,胡忧没有发现,西门玉凤的脚上,穿着一双水晶高跟鞋。 这水晶高跟鞋足足有七寸高,它不但衬托出了西门玉凤美好的身材,还露出了她那可爱的小脚指。 不过代来美的同时,水晶鞋也给西门玉凤带来了麻烦。长年穿战靴的她,穿不惯了。 胡忧看到西门玉凤的窘况,嘿嘿笑了起来。这种机会可不是常见的,不笑个够,那不是亏了。 “笑什么笑,不许笑。”西门玉凤一个暴栗子敲在胡忧的脑袋上,哼哼道。 “小玉姐从来没有穿过高跟鞋吧。”胡忧伸手扶住因为打人,而弄得自己摇摇晃晃的西门玉凤,笑问道。 “谁说的,我以前经常穿。”西门玉凤嘴硬的说道,不过她这话说得心里有些虚。天地良心,她十几岁就在军营里长大,哪有什么机会穿高跟鞋呀。难道要穿高跟鞋上战场?嫌命长了吗。 胡忧不打算就这么放过西门玉凤,谁让她整天敲脑袋呢,这下算是有仇报仇了,过了这村,也就再没有这店了。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为什么走不了。” 西门玉凤找理由道:“那是因为红叶的鞋子小心了,我穿不习惯。哎,我说你小子怎么问题那么多。你扶不扶我。” “服,服”敢不服吗,西门玉凤发起彪来,可不是开玩笑的。正说她穿高跟鞋确实很好看,胡忧可不想气得她以后都不代穿高跟鞋了。 抓着西门玉凤柔柔的小手,胡忧有些想不通,同样是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拿着刀枪,与敌人拼死,西门玉凤的手,怎么还能那个柔软,边点茧子都不生。 “红叶姐,你要不要扶?”胡忧做人一向分正,不能调笑了西门玉凤而忘记红叶。自然也得调笑一下这个美人。 红叶不客气的点头道:“当然要。” “呃,红叶姐,你不会也是鞋子不合适吧。” “是呀。我这鞋子是新做的,不合脚。” 胡忧一左一右扶着西门玉凤走进会场的时候,马上就引起了会场里,甚至是男性的目光。他们恨不得把胡忧给吃了,好取代在胡忧现在的位子。他一个人拉两个大美人入场,其中一个还是之前的帝国元帅,军方第一号的人物,出了名不给任何男人好脸色的西门玉凤,怎么能让人不羡慕。 要知道西门玉凤虽然被撤掉了元帅之职,但是她的人气,不但没有受到影响,反而提升了很多。因为在那些男人的眼里,追一个将军,比追元帅容易多了。他们又看到成功的希望了。 胡忧可不没有表面看起一的那么风光,他那个累呀,内裤都汗湿了。西门玉凤是真不会走,红叶完全是添乱。他一个人扶着她们俩,还得注意不能让西门玉凤摔着,多大的体力呀。 “小玉姐,你先坐一会吧。”胡忧把西门玉凤扶到桌前坐下,自己也累得瘫在那里。真是要拿。差点没累死。 “你没事吧?”西门玉凤关心看得胡忧。看胡忧大颗大颗的汗往下尚,她是真心疼。早知道这样,她就不穿什么高跟鞋了。 “没事,有问题,缓口气就好。”胡忧大口的喘着气,努力调整自己的气息。这所以累成这样,不完全是因为西门玉凤,这身上的衣服,了增加了他很多麻烦。 这种礼服,为做得好看,简直就是华而不实。穿上之后,胡忧觉得全身上下都不给力,又硬又紧,很影响动作。还好打仗时穿的不是这身,不然真是多少命都得丢。 那不是吗,等敌人的刀砍到,你却连手脚都动不了,那还不得玩完。 “看你这么卖力,奖励你的。”红叶给胡忧倒了一大杯酒,推到他的面前。此时酒会已经开使了,会场里,四处都飘散着酒香。 郁金香酒用上等的米经过传统发酵后,配以郁金、当归、杜仲等二十多种药材酿成。酒的度数并不是很高,男女老少,都可以喝。 水晶杯装着酒色紫红的郁金香酒,只看看就够诱人的了。胡忧大大的喝了一口,只觉得入口醇香,甜甜的,微微又有些酸,还有一种淡淡的药味,口感真的很不错,难怪这些受人欢迎。 胡忧觉得大爽,刚想要开口夸赞,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个高傲的声音。 “这是那里哪的乡巴佬,牛吃牡丹,不识货就不要糟蹋好东西。” 这话显然是冲着胡忧来的,西门玉凤把话完完全全的听进了耳朵里,当然脸就沉了下来。她可以欺负胡忧,可是她不允许其他人动胡忧一跟头发。 胡忧是什么人,他一听这话,就知道有人来找查。自古红颜祸水,这话说起来,似乎对女子不太公平,可是实事就是这样,很多事的因为,都是漂亮美女引起的。或换句话说,很多事,都是男人在看到漂亮女人后,才搞出来的。 胡忧抢先一步,在西门玉凤发作之前,转头看向那个说话的人。说这话的人,自然是男的。二十五六岁左右,一身整齐的白色礼服之下,是一具还算英俊身体。如果他那张脸能再阳光一些,肯定会更加的帅气。 “这位兄台请了。”胡忧一脸笑意的拱手,似乎对男子刚才那话,一点都没有听到一样。 在江湖上混了十三年,这点定力,还是有的。之前没有进会场的时候,胡忧就已经在心里想着,怎么在这里出头风头,让帝都的贵族,知道他胡忧来了。对于帝都来说,他还是陌生的,他在尽快的让自己变得不陌生。 正好,这年头总是有很多傻,胡忧都没有来得急去找,就已经有人撞了上来。胡忧是什么人,他不惹你,你就应该找个地方偷笑了,居然敢撞上来,那不是找死吗。 西门玉凤看胡忧一脸客气跟那个家伙说法,先是脸色变得更难看,不过瞬间,她的脸上,就挂出了笑意。以她对胡忧的了解,她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红叶从那人说话开始,脸上就没有过多的反应。她跟在胡忧身边更久,更了解胡忧的为人,她跟本就不会担心胡忧会吃亏,也不会让胡忧吃亏的。这里可是她的地盘,谁能在这里,让胡忧吃亏。 那男子看水了胡忧,胡忧还那么客气,脸上的得色,更浓了。他就是看到胡忧身边有两个绝色佳人,才有些来踩胡忧,想要在美女的面前表现了。 男人哼了一声,算是对胡忧的回答。 胡忧心里恨不得一脚把这个装逼的家伙踩死,再告诉他,装逼被雷劈的道理。不过他却依然一脸的笑,甚至比之前笑得还要开心。要踩人之前,他得先摸摸这个家伙的底,他可不是那种连人家是谁都不知道,就随随便便出手的人。 胡忧道:“这位兄弟一表堂堂,一看就知道出生不凡,不知道兄弟我有没有荣幸知道?” 那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鼻子向上一翻,哼道:“浪天黄家。” 他这话不是说给胡忧听的,而是说给西门玉凤和红叶听的。再他看来,只要抬出这个招牌,这两女就哭着叫着往他身上扑了。这可是他在浪天得到的经验。 “浪天黄家。”胡忧在心里快速的过了一遍,别的地方他不一定知道,但是这个浪天黄家,他可是知道的。 浪天有多少个黄家?不就是黄初秋那一家吗。知道这主是谁,胡忧心里就有了定计了。 胡忧继续道:“请问这位兄台指的可是浪天黄初秋城守的黄家。” 那男子脸色一变道:“放肆,家父的名号,可是你随便能叫的?” 胡忧点哈腰道:“是是,不好意思,是我的不对。我对城守大人一向敬重,这一时口快,你一定要原谅我。 不知道可不可以告之兄台的大名,好让兄弟我一并敬重?” 那男子看胡忧挺上道,自觉也在美人面前露了脸,得意的说道:“嗯,看你这么识像,小爷我就告诉你,你听好记住了。小爷我叫黄无德。” 不错,这个男子,就是浪天城守黄初秋的独生儿子黄无德。说起黄无德这个人,浪天城的百姓,基本都得暗地里吐水口。他们是敢怒不敢言啊,除了吐水口解恨之外,他们还有什么办法。 黄无德这个人,在浪天可以称之为一大害,和老鼠并列。他依靠黄家在浪天的势力,真可以谓是欺男霸女,无恶不作。要说起他做过了坏事,那真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而不带重复的。 简单的用一句话来总结他这个人,那就是吃人饭不干人事。 说起来,黄无德和去年浪天红巾军造反还有一些关系。当时朝廷下发的赈灾粮,就归这个黄初秋管。不过灾民想从他手上拿到灾粮可不容易,必须拿东西去换才行。拿什么换?拿家女儿还必须得漂亮的那种才行。 黄无德不是红巾军的人,但是他却是加速红巾军造反,给红巾军不停注入新鲜血液的人。正是他的种种行为,让活不下去的老百姓,被迫的加入红军巾。不为别的,只因为那里有口饭吃。 红巾军造反之后,浪天黄家只是派人向征性的顶了一下,就带全家弃城跑了。丢掉那大好的古都,来到了帝都。 自己的儿子自己知道,黄初秋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什么鸟,怕他在帝都惹事,再加上他弃浪天引起了各方面很多的不满,必须上下打点,于是就把黄无德给关在家里,不让他出来。 狂狼军团收复浪天,黄初秋收到消息,就匆匆的赶回去了。因为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家人什么的,都留在帝都。 黄初秋离开帝都的时候,交待过老婆,不许放黄无德出去玩。可是老太太那经过了黄无德的里外攻事,终于还是把黄无德给放出来了。 黄无德以前没有来过帝都,一开始,他也有些怕怕,毕竟这里不是他的地盘。可是一直没有见着出什么事,慢慢的,他就不怕了。因为他发现,在帝都只要有钱,就可以摆平一切。 “黄有德?”胡忧故意装傻,既然想要的都已经拿到了在,那就可以开始玩人了。 “黄无德”黄无德重复了一遍。 “有德?”胡忧强忍住笑,转头给西门玉凤和红叶做了个鬼脸,又一个故意的说错。 黄无德被两次说错名字,气得不行,哇哇大叫道:“黄无德,乡巴佬,你给我记住了,是黄无德” 胡忧一脸茫然的问道:“究竟是有德,还是没有德?” “没有”黄无德怒道。 胡忧恍然大悟:“你早这么说,我不就知道了吗。没有就是缺,你叫黄缺德。” “哈哈哈” 胡忧此话一出,在场的人,全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黄无德不是帝都的人,为认西门玉凤和红叶,那不奇怪。可是他们这些在场的,大多都是帝都人,怎么会不认识为两女的。 他们看黄无德居然赶跑到西门玉凤和红叶那里去吵事,就知道今天要有好戏看了。红叶为人还好说话一些,那西门玉凤可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主,敢去动她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难看。 不过让他们意外的事,一向脾气火暴的西门玉凤,这一个居然没有出手,而是一个年轻男人跳了出来。 这让帝都的这群家伙,顿时大感兴趣,一个个都在相互问着那个男人是什么人,与西门玉凤是什么关系。 能来红府参加郁金香酒会的,都不是普通的人。很快,这些帝都圈里的公子哥,你一点,我一点的,就把胡忧的资料给人肉了出来。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之前黄无德两次骂胡忧乡巴佬,还多次出言不训,在黄无德自己看来在,是在美女面前出风头的事,可是在这些公子哥看来,他那是傻的行为。 敢骂帝事世家,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西门玉凤亲认的弟弟为乡巴佬,那人不是胆子够肥,就是叫错药了。要知道以西门玉凤的地位,就算是当今的三位皇子,也不敢随便得罪地她的。 惹着她的人,一般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再加上旁边还有一个红叶呢。这个叫胡忧的男人,听说跟红叶的关系也非同一般,这里又是红叶的家。 嘿嘿,看来有人需要默哀了 , 章节目录 第130章 帝都水深 黄无德一副洋洋得意,帝都公子圈的人则在等着看热闹,西门玉凤和红叶相视了一眼,交换了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这一刻,胡忧成为了主角,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他的身上。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而想法具体的实施,则要看胡忧的表现了。 胡忧是江湖出生,小的时候,做不了什么,大了一点之后,就专事拉场子的活,他知道人气的重要性,一但人气拉起来了,就不能让他灭下去。 胡忧现在在等着,等着黄无德的反应,耍猴嘛,总要有猴子才行。人们看戏法,看到是猴子,只有胡忧知道,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耍猴子的人。 胡忧一句‘黄缺德’弄得黄无德直接愣住了,他的脑子和花生仁差不多大,一时之间,还没有完全明白过来胡忧话里的意思。 其实黄无德不是反应慢,他是让胡忧给弄愣了。说句不好听的,在古都浪天,他就是土皇帝。哪有人敢当面对他不敬,这会胡忧一上来就来那么一下,还用的是那种卑微的语气,如此的反差,真是让他脑子暂时性的短路。 “你说谁缺德?”大约三十秒钟之后,黄无德终于全面的暴发了。看他那样子,头发都快竖起来了,看来是气得不行。 胡忧看黄无德发作,在心里暗暗的发笑。心说你小子,总算有反应了,还以为你把这名字给认了呢。你喜欢叫黄缺德不要紧,可是我这戏可就演不下去了。 胡忧靠上去几步,手中偷偷从戒指里拿出迷香,打开于上风处,装傻道:“这不是你刚刚说的吗,你说你叫黄无德,无德不就是没有德吗。我记得上学的时候,先生是这么教的。各位,我没有说错吧?” 胡忧一脸无辜的转头看向大伙,是时候统一战线了。这年头从来不缺好事的人,这些帝都里长大的家伙,哪一个不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这么好玩的事,不给点机会,让他们出出场怎么行。 做戏是胡忧强项,从决定拿黄无德来扬名之时,他已经在心里,写下了剧本。只要按着戏路演下去就行。下面该龙套上场了。可惜朱大能,候三他们都不在,不然配合好了,胡忧能生生气死这个小丑。小爷还想去欺负谁呢,你到跑来小爷的头上拉屎。 “对对,先生是这么交的。无就是缺。” “哈哈哈,黄缺德,这是谁起的这倒霉名字。真是笑死我了。” “古城浪天,我看也不过如此吧。还什么文人墨客聚首之地,就出这么个货,我看也是浪得虚名而已。” 帝都公子哥一个个全都发表了意见,虽然不见得全都是一面倒帮胡忧,但是这人气是完全提升起来了。 “你,你无德被胡忧气得脸都变成了猪肝色,指着胡忧你了个半天,硬是说不出话来。最后一口气上不来,眼看着就要倒。 这黄无德别看长得人五人六的,早被女人掏空了身子,加上胡忧一点点药力的影响,唉,今天这人是丢定了。 要不说胡忧这家伙坏呢,他看着黄无德倒下,并不急着去扶。等黄无德一头撞在桌子上,他却又第一个跑上去。 “黄少,黄少,你千万别生气,这要是气死了,可就枉费你大老远像狗一样跑到帝都来了,大好的青春还没有享受就死,这多不值当的。” 时间也差不多了,胡忧估摸着那些大人物也差不多出场了,于是开始上重头戏。 胡忧下药的份量并不重,黄无德脑袋重重的撞在桌子上,巨大的疼痛,让他一下就醒了过了。 黄无德怒喝道:“乡巴佬,敢侮辱我来人呀,给我把这个溅民拉下去五马分尸。” 黄无德此话一出,在场的人,无不色变。五马分尸是前朝的酷刑,帝国一世皇里杰卡尔德在开国的时候,已经正式宣布,废除这条酷刑的。这个黄无德居然敢当众叫出去,而且看他那样子,之前肯定有使用过这种酷刑。 这个酒会是帝国贵族才可以参加的,待从只到门口,就被安排到别的地方了。红方正做为帝都的城守,他家的安全,他还是可以保证的。 不单是红方正家的酒会,别的酒会基本也都是这样。前文书已经有提到,举办酒会,是一种家族力量的展示,怎么可以让参加酒会的人,还带侍从进来,这不是看不起人吗。 黄无德的招唤,并没有能招来他的手下,招来的,只是鄙夷的眼神。而这正是胡忧想要的目的,现在,已经基本上达到了。 胡忧看戏也不演得差不多了,对负一个草包,玩太久,反而显得他的无能,该是收关的时候了。 “五马分尸。”胡忧一改之前的卑微,挺直接腰杆,道:“你到是挺威风的。我有侮辱你吗,浪天红巾军起事的时候,你在哪里,你可有与红巾军一战? 没有吧,红巾军刚刚起事的时候,你们黄家就跑了。是我们暴风雪军团,帮你打的浪天。城守,哼你们守的那叫什么城?我们拼死抢回了浪天,你们却又跳出来了。我今天到要看看,你要怎么把我五马分尸。” 胡忧说着这里,一把撕开身上的礼服,露出一身的伤疤,拍着胸脯道:“看到这些伤疤了来,这都是跟安融人血战的时候留下的。我们他的在战场上杀敌,你他娘的那时候在干什么。在喝酒还是玩女人。啊 还乡巴佬,你知道什么是乡巴佬吗,你这种货,给乡巴佬提鞋都不配。 来吧,小爷准备好了,今天你要不把小爷我分了尸,你就是乌龟王八蛋。” 胡忧一通怒号,配以他那满身的伤疤,真可谓是生色据佳。帝都的公子哥,哪见过这些,一个个全都瞪大了眼睛,没过多久,他们的眼神就炙热起来。 这酒会先到的,都是一些年轻人,而年轻人都是有血性的,他们容易冲动,容易崇拜。你跟他们说什么什么战场惨酷,他们没有什么概念,可是胡忧这一身的伤疤,却足够震撼他们。 胡忧全是在演戏吗? 不。 前半段,胡忧是在演戏,而后半段,他是真情流露,吼出的是内里最深处,最真实的感想。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话,胡忧早就听说过,可是听说和亲眼看到,完全是两回事。 酒会的奢华让胡忧想起以前跟师父行走江湖那没吃没穿的日子,黄无德的话,让他想起了那些吃着野菜粥,跟着他出生入死的士兵。 多少士兵,倒在了战场上,永远都不能再回来。他们生前,可有想过什么酒会,什么美味佳肴?能有一顿饱饭吃,他们已经觉得地生活很美好了。 老百姓其实是很简单的,他们并不向往什么花天酒地,他们只想有几亩良田,能吃上饱饭,再娶上一房媳妇,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就是他们人生最大的期盼。 这样的要求高吗? 相比起这些贵族来说,他们的要求算是超低的。可是就这么低的要求,他们都无法得到。他们用满是老茧的手,养活着高高在上的贵族。他们饿着肚子,养活着这些贵族,灾荒的时候,贵族拿出些米,他们确要拿自己的儿女去换。那些可是他们亲手种出来的啊,却要拿儿女才能换到保命的粮食。 胡忧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么高尚,可是当他想起黄无德在浪天做过的那些事,他真的非常强烈的想要唤出战斧,一斧把这个连名字都没有德的家伙而活劈了。他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压住这个想法的。 黄无德的眼中射出了惊恐之色,他没有上过战场,却强列的感觉到了胡忧身上的杀气。他像一条可怜的狗一样,瑟瑟发抖的趴在那里,他跟本不敢眨眼。他怕一眨眼,就永远也看不到这个世界了。 西门玉凤看出了胡忧的不对劲,从坐位上站了起来,走到胡忧的身边,轻轻在胡忧的肩膀上啪了啪。示意他平静下来。 胡忧一通发泄过后,心里也平静了不少。对西门玉凤笑笑,表示自己没事。 “来人,把他给我扔出去。” 一个清冷的声音,在酒会上响起。同样的话,黄无德咆哮的时候,周围没有任何的反应。而这淡淡的声音才响起,一下就应声跳出来十多个侍卫,二话不出,就把黄无德给架了出去。 对于这样的结果,在场的人并不意外,因为这个声音来自于红方正,在他的地盘上,他要做不到这点,那才真的叫做怪事了。 在场的人注意到的是红方正这个命令背后的含义。黄无德不足为惧,可是他的父亲是浪天城守黄初秋,那可是帝国的实权人物。只看他这次弃浪天城而逃,而没有受到问罪,就可以知道,他的实力,有多么强大。而红方正在这个时候,派人把黄初秋唯一的儿子给丢出去,那么就很值得思良了。 如果红方正这么做是为了力挺胡忧的话,那么可以遇见,不久的将来,帝国将会出现一颗闪亮的新星,也预示着帝国两大利益集团,开始正面的交战。 在场的各个家族世子,都把这一事件深深的记在脑子中,这可是重要的情报,回去得马上报给家族的主事知道。 黄无德被丢出去之后,红方正当即宣布道: “各位,酒会继续。我已经吩咐下去,再开十坛三年陈郁金香酒,让各位尽兴。” “好啊。” “好。” 这消息让在场之人,无不欢呼。要知道红府的酒会,可不是管够的那种。每年提供用以酒会的用酒,都是有定数了。喝完就完,从来没有加过。而这定量的酒里,又有很大一部分,是要留给那些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到的老家伙的,真正分到年轻人手上的,可就没有多少了。 现在红方正专门给他们这些年轻人开十坛,而且还是三年陈酿,那还不让他们高兴坏了。 随着郁金香酒一坛坛的被抬出,现场的气氛又恢复了热烈。今天又有戏看,又有酒喝,真是太高兴了。 红叶看到红方正出来,小脸就变得有些紧张。她和胡忧的事,红方正一直没有表明态度,这让她心里一直接有些打鼓。她现在还不知道,她跟西门玉凤在屋子里换礼服的时候,胡忧和红方正已经见过一次。 “做得不错。”红方正只给了胡忧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算算时间,那些老家伙也快来了,他得去接一接。相比起眼前这些年轻人,那些人,才是真正控制着个个方面的人。 一句话,只四个字,表明的是一种态度。红叶听到这话,一直提着的心,这才平静下来。做了二十六年的父女,红叶了解红方正,知道他已经认可了胡忧。虽然只是认可,离反出夫家,进入胡家的距离还很远,但这却代表着一个好的开始,相信会是幸福的开端。 “胡忧,你没事吧。”西门玉凤轻轻拍拍胡忧的手,把胡忧的视线从红方正的身上拉回来。 “没事,能有什么事。”胡忧笑笑道。现在他已经基本恢复了过来。对于红方正的公开支持,他也很意外。他也没有想到,自己一时情绪失控,居然为自己代来了不错的收获。 与此时同时,胡忧也更多的了解到了,这帝国的水有多深。江湖是什么,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看来十三年的江湖生涯,并没有完,还得继续呀。 “没事就好,你刚才的样子,真把我吓了一跳。”西门玉凤看胡忧已经正常了,这才松了一口气。 “呵呵。”胡忧歉意的笑了笑,问道:“我刚才那样做,会不会给姐姐带来麻烦?” 西门玉凤娇哼一声道:“就凭黄初秋,还不足以给我麻烦,你不用担心我。到是你,浪天和青州相距不是太远,苏门达尔对你又已经心存妒心,你这样得罪黄初秋,对你挺不利的。 要不我想办法把你调到我的红fen军团来吧,青州那地方太远了,我照顾不到你。” “是呀,胡忧,你就听玉凤的,去红fen军团吧。那里可是有很多美女的,适合你。”红叶也在一边帮嘴。她是最了解胡忧的人,直接就打出美人牌。 对于这个提议,胡忧确实很心动。以西门玉凤的爱护,胡忧知道自己进入红fen红团,等于进了温柔乡。就算不能像黄无德那样为所欲为,但是没事调戏个女兵什么的,还是完全可以的。 人说心动不如行动,不过胡忧是心动,却不打算行动。红fen军团是好,却不是他胡忧发展之地。 胡忧之所以入伍,不是为了享受的。他有自己的理想,和为之奋斗的目标。这两年,他为着自己的目标,已经做了很多事,也在暴风雪军团里,建立了一定的地位和人气。 红军军团与暴风雪军团相隔千里,一但选择去凤凰城,那这俩年在青州所做的努力,就全都白费了。哪怕到红fen军团之后,西门玉凤对他特别的照顾,让他再打造一支不死鸟特战团,那也不是胡忧想要的。 胡忧心里很明白,靠裙带上位的人,是得不到士兵真正拥戴的。那样的不死鸟特战团,除了有一个不死鸟之名外,什么也不是。 “不用了,姐姐。我想暴风雪军团更适合我。”胡忧摇头道。 西门玉凤劝道:“我知道你对暴风雪军团有感情,不过我刚刚收入到消息,巴伦西亚正在考虑对暴风雪军团改组。虽然具体的内容是什么,现在还不清楚,不过可以预见暴风雪军团,肯定会发生大变化,说不定,暴风雪军团将会不存在。你何必要留在哪里趟混水。” “有这样的事?”胡忧注意到西门玉凤口中这个改组的消息。这可是一个重要的事情,如果确实的话,那么得早做准备才行。机会永远都是给有准备的人,一但错过了,那就不会再有了。 来帝都已经有些日子了,也不知道暴风雪军团里,现在是什么情况。巴伦西亚的第二次招集令,已经结束。五十万大军开进安融,不知道结果又会是怎么样。 章节目录 第131章 女将军示爱 柔美的音乐,从乐师的手中流入人们的耳朵里,随着一众王公大臣的来到,酒会正式的开始了。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其实酒会一直都在进行着,不过之前那时候,在人们看来,只不过是平常的喝酒交流,真正的重头戏,现在才要开始。 “胡忧,你的衣服破了,跟我去换一件吧.”红叶轻轻拉拉胡忧的衣角道。胡忧身上的礼服,被他地暴力的一扯,已经开了大半,再不不能称之为礼服了。 胡忧的眼神一一扫过那些被红方正引领进来的王孙家主,嘴角带着淡淡的笑意。现在他还只能仰视这些人,不过他相信,用不了多久,他就可以平视这些人,再之后,他要的是俯视。 视角的转变,代表着相互地位的不同,他将在他们视线之外,一点点的超越他们,直到全完站在他们的头顶上,比头顶更高。 “不用了。”胡忧摇摇头道:“我不喜欢那些礼服,穿着不爽。这样也挺好的,就这样吧,至少喘气畅通一些。” “可是”红叶想要说什么,最后还是忍住了。不依常理,正是胡忧的个性,而她之所以喜欢胡忧,有很大一方面的原因,正是在这里。胡忧如果也是一个人按照规则,亦步亦趋来的人,那胡忧也就不是胡忧了。 酒会品酒,其实没有多大的新意,品酒不过也就是一个理由而已。各方面的人际交流,才是重点。越是有名的酒会,有权势的人,就会来得更多。而这种场合,正是接近他们的好时机。 如果换成胡忧没有认西门玉凤为姐姐之前,这时候,胡忧肯定会想尽办法去接近那些权贵,以求得他们在某些方面的支持。不过现在,胡忧不需要那些了,他知道西门玉凤肯定会全力支持他,而且还是真心的那种。 外部有西门玉凤和她们红fen军团,胡忧暂时就不用担心这方面的事了,他今后很长一段时期的重点,将会在暴风雪军团内部。从西门玉凤之前的话,胡忧已经知道,暴风雪军团将会有大的动作。要怎么样那样的环境里,借机取得自己要的地东西,才是重点。 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这是两个胡忧最想要同时抓在手里的部队。在心里,胡忧已经拿他们当班底,视他们为直系。 又喝了两怀酒,胡忧觉得这里没有什么意思,到是有些公子哥,看到胡忧刚才的表现,想到上来和胡忧交结,但是胡忧现在却还不想理他们。 一来胡忧要保持着自己的神秘感,二来,这些人胡忧都不认识,对他们没有大体的了解。他可没见兴趣,一个个的去结交他们,他只要那些可以结交的人。 比较说正在往这边走的蕾娜塔,狂狼军团军团长苏亚雷斯的女儿。帝中女将二号人物,狂狼军团的实际控制者。 “蕾娜塔城守,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今天很漂亮。”胡忧没有等蕾娜塔开口,就主动先说道。 “是吗?”蕾娜塔妩媚一笑道:“那你告诉我吧。” 蕾娜塔今天确实很漂亮,一袭紫色的长裙,完美勾勒出她姣好的身材。长年的军事训练,让她的大腿很结实混圆,不像那些贵族女孩子,看起来没有什么肉。 胡忧从来不觉得,瘦瘦的女人很美。以他并不专业的江湖医生眼光,他觉得那些以骨感美而闻名的女人,都有些病态。喜欢骨感美女的男人,更是难以理解。胡忧想不明白,抱起来全是骨头的女人,怎么那么受男人喜欢。 胡忧笑笑道:“我之前不是已经告诉你了。” “你刚才说的是‘有没有人’告诉我,难道你就是那个‘有没有人’?”蕾娜塔咯咯的笑了起来。 蕾娜塔可以说是最先注意到胡忧才能的人,当她第一次在令归城楼上,看到不死鸟特战队的士兵,誓死保护胡忧,她就知道,胡忧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将才。 蕾娜塔一直在观察着胡忧,也一直在想着怎么样能把胡忧招到自己的帐下。当西门玉凤认胡忧做弟弟的消息,传到蕾娜塔耳里的时候,她当即砸碎了手里最喜欢的水晶瓶。 在蕾娜塔看来,西门玉凤肯定也是发现了胡忧的军事才能,才收胡忧为弟弟的。而自己先发现,却让西门玉凤抢了先,这让蕾娜塔怎么能不气。她当然不会想到,西门玉凤认胡忧为弟弟的时候,她和胡忧两个人,都没有考虑过什么利益的问题,完全是出于真心实意的。 不过蕾娜塔也从西门玉凤的做法里,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灵感。想要一个人,难道一定要招入军中吗?其实还有很多办法的。比如说男娶女嫁。 胡忧笑道:“呵呵,蕾娜塔城守真是风趣。” 蕾娜塔说道“私下场合,叫我蕾娜塔就行了。” 忧点点头,表示同意。 “这郁金香酒真是挺不错的,我还是第一次喝这样的酒。”蕾娜塔轻了一口郁金香酒,品味着说道。 “确实挺不错的。”胡忧又是一口干掉了手中的酒。郁金香酒很淡,在他看到,应该用喝啤酒的方法来喝,才是最好的品酒方法:“你以前没有参加过郁金香酒会吗。我听红叶说,这酒会每年都会举办,以你的身份,应该会受到邀请才对的。” 蕾娜塔回道:“邀请是有,不过我几次来帝都都不是时候,唯一一次撞到酒会日,礼服都准备好了,可是军中又突然发生紧急事件,必须得赶回去。 我还以为,这一次,又要错过呢,没有想到会被巴伦西亚陛下招回帝国。呵呵,总算让我喝到这郁金香酒了。” 胡忧道:“这也许正应了那句话,好事多磨吧。” “好事多磨?”蕾娜塔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同意道“我也觉得是这样,不过我相信,只要我想要的,它一定会来到我的手中。” 电脑}}访手}打一句话用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得到的意思会不一样。胡忧说的是酒的事,而蕾娜塔的理解,则是招胡忧入麾下的意思。 蕾娜塔处处和西门玉凤比,却发现自己处处都输于西门玉凤一筹。这一次,她要以胡忧为赌,一定要赢西门玉凤一次。不得不说,为了赢西门玉凤,她的心态,已经有些过激了, “祝愿你成功。”胡忧笑道。胡忧的性格里,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和任何的人,都聊得来,哪怕是在他跟本不懂的领域。 蕾娜塔撩了撩头发,把一只精致的耳朵给露了出来:“谢谢,不过你不用祝我,你只要帮帮我,我就能成功。” “我帮你?是什么?”胡忧没有听心术,怎么可能知道,蕾娜塔话里的意思是,只要他同意加入到她的阵营里,她就能赢西门玉凤了。 蕾娜塔道:“听说红府里有一个园子,种了很多郁金香,你要是能带我去,不就是帮我成功吗。” 胡忧知道蕾娜塔指的是哪。红府用来酿酒的郁金香,并不是种在府里的。而府里唯一种有郁金香的,则是属于红叶的那个院子,之前西门玉凤和红叶换礼服的地方。 那地方虽然是红叶的,但是以胡忧跟红叶的关系,再加上红方正的认可,他要带人去那里,不会有什么问题。 问题是要不要带蕾娜塔去呢? 胡忧不是傻蛋,他自然看出了蕾娜塔这是在主动的接近他,至于说看郁金香嘛,也不过是一个借口,她后面肯定还有招。 郁金香虽美,但是对蕾娜塔这样的人来说,她观注的肯定不是郁金香。她是有什么事想对自己说呢? 胡忧在心里反复思考着这个问题,最后决定,看看这个帝国二号女将要玩什么。 打定主意,胡忧乐呵呵的笑道:“我这人一向喜欢为美女服务。让美女失望的事,我是不会干的。请跟我来吧,我知道你说的那个园子在哪里,我带你去看看。” 晚上的郁金香园,与白天时又不一样。夜幕中的郁金香花,一朵朵隐现其中。白色的借助月亮的反射,看得最为清楚,金色的在月光之下,隐隐透着金光。而黑神的,永远最神秘。不仔细看,跟本找不到它。 推开院门,胡忧说道:“这里就是郁金香园了,这里种的全都是郁金香。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下?” 蕾娜塔摇摇头,走到一朵紫色的郁金香前,俯身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不用了,我喜欢的是它的漂亮,而不是它的出现和历史。它的故事对我没有吸引力。” 胡忧说道:“你到是很特别,别人看到它漂亮,便喜欢,然后总想去知道漂亮背后的故事,而你却不想知道。” 蕾娜塔缓缓站起来,玉步轻移,往花园的深处走。紫色的长裙与这里的景色,完姜的结合,真是人比花娇,花比人艳。 看胡忧跟了上来,蕾娜塔说道:“我喜欢故事,但是却不喜欢听别人讲述的故事。我要的故事,是我自己一手写的,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有我的参与。” 胡忧吸吸鼻子道:“听起来似乎很复杂,这样会不会很累。” 蕾娜塔话里有话的说道:“只要喜欢,是不会觉得累的。” 胡忧皱了眉,他不想再这么饶下去了,于是沉声道:“可是我觉得很累,蕾娜塔城守,有什么话,你不防直说吧。这里除了你我之外,再没有别人,我们不如都直接一点。” 蕾娜塔笑了笑,轻轻抬手拢拢秀发,在月色之下,她的一双眸子呼明呼暗好几下,这才幽幽的说道:“你对女孩子都是这么霸道的吗?” 忧没想道弄了半天,这女人弄出这么一句话来。苦笑着说道:“你要是没有什么话要说,那我就不陪你了。” 胡忧说完就要走,他已经发现了,这帝国的女人,全都有几副面孔,她们回随着场合的不同,变换出不同的个性和处事方法,非常难以让人琢磨。 那个平时说话都会脸红,上阵却可以光着膀子的女兵队长是这样,西门玉凤是这样,红叶也是这样。这也许就是这个大陆的女人,能与男人并起并坐的原因吧。 “等一下。”蕾娜塔叫住胡忧,风情万种的白了他一眼道:“真是没有风度,陪我赏一下花会死吗?” 看胡忧又作势要走,蕾娜塔继续道:“我很看重你,从在令归城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我发现了一个难得一见的将才。” “好高的评价。”胡忧转过脸来,一脸平静的看着蕾娜塔,他要听的不是这些话,而是后面正在等待的那部分。 蕾娜塔说道:“自从发现你之后,我就一直注意着你的表现。你为什么被调奴营,带奴营士兵抢友军粮草,甚至是对士兵的训话,我都有留意。苏门达尔这样对你,简直是严重的浪费。他居然把你当杀手来用,却不知道你的强项是在指挥战术上。” 胡忧的眼睛猛得一缩,在慢慢的放开。身边有这么一个女人再观察自己的一举一动,他居然不知道,这太可怕了。 “你知道的到不少。”胡忧口气有些不太友好的说道。他喜欢在暗处观察别人,却不喜欢别人知道太多他不想别人知道的事。 蕾娜塔拉过一朵粉花色的郁金香,放在手里婆娑着道:“我知道不算少,但是也还不够多。知道你的资料越多,越是让我看不透。 对了,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安融三皇子在中你那一箭之后,并没有死。” 忧平静的点点头,似乎早就知道了一样。 “你不觉得意外,或是可惜吗?”蕾娜塔对胡忧的反应有些不满,这个消息,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正实到的。而胡忧给的反应,不过只是点点头。这让她感觉很挫败。 胡忧淡然道:“我更好奇你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你能不能给我个痛快的。女人的心思不好猜,我不想浪费脑子。” 蕾娜塔放开手中的郁金香,让它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位子,移步看到胡忧的面前,看着胡忧的眼睛道:“我想嫁给你,这够直接了吧。” 胡忧的瞳孔瞬间放大了。不会吧,开什么玩笑,这算是在示爱吗?马拉戈壁的,活了二十几年,第一次有人对自己示爱,而且这个人不但是一个大美人,而且背后的还掌握着巨大的势力。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看胡忧依然没有反应,蕾娜塔不由有些气脑。这里太黑,胡忧又是背着光,她看不到胡忧的瞳孔产生过变化。怎么说身世长像都不算差,主动对男人说出这样的话,男人居然没有反应,这也太气人了吧。 “不,我在思考。”胡忧摇摇头道:“我被你吓着了,必须得仔细的思考一下。” 蕾娜塔这才露出笑脸道:“你在思考我们的将来?” 胡忧回道:“我在思考你为什么在这么做。” 蕾娜塔问道:“那你想出来了没有?” 胡忧苦脸道:“想不出来。怎么想,这事都不通呀。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嫁给我?” 何止是胡忧想不通,相信如果比尔的女儿突然来敲你家的门,说要嫁给你,相信你也很难想通的。” 蕾娜塔歪了歪脑袋,用小女孩一样天真语气道:“因为我喜欢你呀。” 这个答案,胡忧是猛摇头,还好他脖子挺粗,如果换成细点的脖子,弄不好弄断掉。 胡忧道:“什么都有可能,但是这个喜欢绝对不可能。你不是那种可以随便喜欢一个男人的女人。” 蕾娜塔丧气道:“人家说和笨人说话累,和你这种人说话,也同样累。你直接认好这个答案不就好了吗,干什么一定要我编一个更好合理的答案呢。 好吧,既然你想知道,我就实话告诉你好了。我很看重你在军事方面的能力,想要把你招入麾下。但是我知道,以你的性格,此时更肯定不会离开暴风雪军团。” 胡忧插嘴道:“你怎么知道我不会离开暴风雪军团。” 蕾娜塔没有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你我都知道的事,就不用说了吧。现在暴风雪军团限入了困境,对别人来说,是个灾难,但是对你来说,确是个机会。 你不是一个甘愿寂寞的人,你能忍人做不能忍,是因为你敢想人之不敢想。还要我说得更明白一些吗?” 胡忧心中已经震惊得无可附加了,现努力的保护平静,脸上确不自主的抽动。他感觉自已就像被人扒了光猪,什么东西,都让人家给看清楚了。 都说最了解你的人,是你的敌人,胡忧没觉得自己和蕾娜塔是敌对的关系呀,她怎么能这了解。 胡忧强压住狂跳的心,笑道:“我看你还是说明白一点,省得去猜。” 蕾娜塔一字一顿的说道:“取而代之。” 胡忧又问道:“那我娶了你,我能得到什么?” 蕾娜塔毫不犹豫的回道:“帮助你取而代之。” ?#~@ 章节目录 第132章 架到火上 看着蕾娜塔飘然而去的背影,胡忧的脸上,露出了苦笑。他最终还是没有答应蕾娜塔的提议,哪怕他曾经有过那么几秒的心动。 蕾娜塔开出的条件,确实非常的吸引人,只要同意,几乎可以说是人势两得。人,蕾娜塔,身材娇好,长像也不错,虽然比不上西门玉凤,但是差得也不多,绝对是极品级的人物。势,狂狼军团的全力帮助。狂狼军团,帝国五大军团之一,实力与红fen军团几可说是不相上下,战力要大大的超过受到重创的暴风雪军团。 可是胡忧不敢要呀 跑惯江湖,见过世面的人都知道,天下掉馅饼,砸到自己的头上,绝对不是什么好事,这蕾娜塔一上来,就说要嫁给胡忧,胡忧哪敢答应呀。这也来得太容易了些吧。 “马拉戈壁的,难道这几天走桃花运?”胡忧恨恨的暗骂了一声。虽然他已经亲口的回绝了蕾娜塔的提义,但是就这么看着一个美女从身边离开,还真是有些心里发空。这应该是男人的通病吧,老觉得全世界的女人,都应该是属于自己的。 叹了口气,胡忧走出了郁金香园,这满园的郁金香虽美,但是没有美人在旁,这些娇艳的花,多少失去几分灵气,吸引不了胡忧的目光。 走出没几步,远远的,胡忧看到了一个女子,站在一棵桃树下,似是赏桃,又似是在等待什么人。 “是红扬的钟声,接着是丝竹声起,一队礼乐队步履轻盈且奏且吹,吸引过了胡忧的目光。上百人的侍卫开道,在妃嫔之中,胡忧找到了巴伦西亚。几天不见,巴伦西亚的脸上,似乎比上次略显疲惫之色,不过可以看得出来,他今天很开心。 巴伦西亚身上的龙袍不能称之为龙袍,称花袍要更准确一些。天风大陆和胡忧认识之中的古代帝国不一样,这里没有龙,各国的图腾,都各有不同。前朝用的是紫荆花,曼陀罗帝国用的是曼陀罗花。巴伦西亚的袍上,绣缀的就是一朵金色的曼陀罗花,花用金线秀成,华丽非常。据说这给皇袍上绣花的绣女,还必须是处子呢。巴伦西亚独自走上主席处,一时之间,在场之人,百姓下跪,军将行礼,好不热闹。胡忧的目光,此时没有放在巴伦西亚的身上,而是放在紧跟在巴伦西亚身后的三男一女身上。那三男,是曼陀罗帝国的王子,分别是大皇子加图索,二皇子阿西梅,和三皇子卡西利亚,而那个女的,就是那个出生青楼的皇妃索菲雅了。 三个王子,分属三母,年纪都差不多大,正当青年,一个个意气风发,索菲雅虽然已经为人之母,却看不出岁月的无情,曾经在她有脸上留下过什么,依然是那么的美艳动人,淡淡的风尘之色,再加上后妃的高贵身份,使她的身上,透露出一股特有的气质,就连胡忧都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巴伦西亚坐定之后,环视了众人一眼,这才说道:“众卿平身。” 这里见皇帝不用三呼万岁,高颂祝贺,这一点让胡忧挺满意的。胡忧是骗人的高手,他对那些睁睛说瞎话的骗人方法很反感,世上之人,何人能万岁不死,听着让他恶心。 众将各回其位,都不说话,全都看着巴伦西亚,这是在待他发言。谁知道这会,巴伦西亚却把目光看向了索菲雅,弄得胡忧有些莫名其,也跟着瞪索菲雅。 腰向一痛,耳边传来了西门玉凤小声警告:“小流氓,眼睛不许乱看。” 胡忧心里那个冤呀,这上哪说理去。上哪说也不行,女人天生就是不讲理的,她们认定了的东西,一般很能改变。 这时候,索菲雅站了出来,脆声道:“我曼陀罗以武治国,拥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日前安融小国犯边,我帝国勇武之师,给予迎头痛击,大震我帝国之军威。今日,陛下将在此封赏对安融一战中,有功之臣,同时,举办殿前比箭,以体现我帝国之威。” 胡忧在下面说得索菲雅这些话,心中顿时释然,怪不得巴伦西亚自己不开口呢,看来他也要脸呀。 曼陀罗帝国这次对战安融,完全是大败,那有什么军威之说。胡忧自认脸皮那么厚,都说不出那样的话,看来还是让女人来说比较好一些。 巴伦西亚等索菲雅说完之后,这才站起来,舞动了几下手中的权仗,说出对有功之人的奖赏。 胡忧对巴伦西亚的那些奖赏,很是失望。他还以为有升官什么的呢,到了不过是奖些钱了事。 此时巴伦西亚的目光落到了胡忧和齐拉维的身上,欣然道:“这一次对安融之战,我军出了两个神箭手,而且都出自暴风雪军团。今天本王就亲自给大家介绍我军中这两名神箭手。” “胡忧” 胡忧闻声而出,单膝点地:“末将胡忧,听候陛下吩咐。” 巴伦西亚点点头,继续道:“胡忧督将,黄龙道箭取安融野兽军团铁克拉右眼,致使安融军群龙无首,为我军取得开门红的胜利。” 巴伦西亚顿了顿,又继续说道:“齐拉维。” “末将在。”齐拉维大步上前,看起来很有气势,胡忧在边上看得清楚,这伙家背上的衣服都汗湿了。想来他也没有想到,巴伦西亚会这样把他摆上台面吧。 巴伦西亚瞟了齐拉维一眼,道:“齐拉维郎将,暴风雪军团苏门达尔将军之独子,他继承了我曼陀罗帝国的光荣传统,与安融人一战之中,单人只箭,勇入敌营,亲手射杀安融军统领林正风,为我曼陀罗帝国,大显军威其箭法之神,堪称我曼陀罗帝国第一人。” 胡忧之前还纳闷,巴伦西亚为什么没有提他射杀林桂帝国陈常利之事,现在他知道,原来这个巴伦西亚是有意贬底他的功劳,而突显齐拉维的箭法,更在他之上。 一个取眼,一个取命,当然是后者强呀。 巴伦西亚刚才说的那些话,简直就是把齐拉维往天上吹。人说捧得越高,摔得越重,巴伦西亚这次是想玩死齐拉维呀,他还把苏门达尔的名字也抬出来,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起飞了。一下就让他俩父子名誉扫地。 现在最难受的当属齐拉维了,他抢属下的功不是第一次,可是这次是他最难受的一次。早知道是这样,打死他也不抢胡忧这个功。 ?#~@ 章节目录 第133章 突闻惊变 “齐拉维,胡忧何在?” “末将在” 胡忧和齐拉维再一次跪倒在巴伦西亚的面前,一脸的严肃。(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巴伦西亚暗含深意一笑,道:“两位的功绩,我刚已经当着满朝大臣,帝都百姓说了。 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今天,你们就当众展现你们的神箭之技,以立我国威,也让百姓开开眼界。” 胡忧和齐拉维除了应‘是’之外,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有什么别的办法。齐拉维到是不想应。可是他敢当众抗命吗? 丢人和丢命,一字之差,后果可是要差很多的。 巴伦西亚哈哈大笑道:“好。那就有请两位将军为我和百姓表演绝技吧 为了这次的表演够精彩,让百姓能看得过瘾,军部还专门精选了八名各地箭手,与你俩来一场擂台之赛。 这次擂台赛胜者,将得到箭神封号。” “樋”一声战鼓敲响,八个箭法出众的箭手,鱼惯出场。萧杀之气,慢慢的飘散于空气之中。 胡忧特别注意的观察着那八个人,只见这八个人,个个孔武有力,手臂粗壮,一看就知道,是很好的武士。普通弓箭的有效杀伤距离是三百步,而这八个人,都是在三百步外,射中红心入选的。这说明他们都有在三百步外,引箭杀敌的本事。 如果能把这些人,全都组织起来,弄一个特种部队,专事刺杀,那可是很的搞头的。能记得一个,就先记得一个,说不一定,将来就有这样的一支部队出来呢。 “下面我宣布,比箭开始。”巴伦西亚宣布完之后,就退到王坐去了。刀箭可是无眼的,他得把自己藏好了,谁知道在比箭过程中,会发生什么事呢。万一弄不好,谁想不通,给他一箭,那就不值当了。 十个箭手,包括胡忧和齐拉维在内,全都来到了事先指定的地点。为了以示公平,这次比赛用的弓箭,全都由帝部提供,每个人的弓箭,都是一样的。 靶心三百步,帝国制式的铁弓,最大有效杀伤,也是三百步。这无论是对力道还是准度的要求都非法高,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射中的。 一切准备就序,巴伦西亚的亲卫,才把弓箭交到胡忧他们十人的手上。 十个靶心十个人,一字排开。胡忧对西门玉凤和红叶的方向去了一个笑脸,拿过十支箭矢,一一仔细的查看。练箭这么久,不用换日弓射箭还是第一次。说实话,他心里也没有底。 那个巴伦西亚真是一个老狐狸,他居然在最后临比箭之前,才告诉胡忧等十人,这次的弓箭,全都由帝国提供,弄得他们全都措手不及。 不过这样也好,胡忧也很想试试看,在不用换日弓的情况下,自己的箭法,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之前他一直自认为,用同样的弓箭,他的箭法,不如哲别。如果这次能赢,那说明他还是很有进步的。 令官的旗子举了起来,比试要真正的开始了。别管口头上说得多么好,手底下出活,才是硬道理。 现场一片鸦雀无声,几万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在台上十人的身上。他们将要见证,帝都箭神的诞生。 官手中的旗子划下,嘴中同时喝道。 “刷” 出箭的快慢,略略有些分别。十只箭同时急射而出。点点寒光,有如流星赶月,划破空气,射向各自的目标。 “叮........” 几万百姓,目瞪口呆,十个箭把,插了九只箭,只有一个箭把,什么都没有。比他们预期的高得太多。 懂箭的人都知道,制式的弓箭射程是三百步,而三百步弓的强度,是很难射中三百步外靶心的。这里不单单是箭法的问题,还有一点运气的成分。因为箭矢在接近靶心之时,力道已经很小了,随便一阵风,都可能让箭矢偏开。 人们都喜欢看另类的。九支箭都插在靶心上,他们不去关心。他们关心的事谁的箭不在靶心上。 这一看,众人又是哗然。因为他们发现,那空着的靶心,是刚才巴伦西亚陛下夸得最厉害的,那个一箭射死安融三皇子林正风的齐拉维。他的箭不但没有在靶心之上,甚至只飞到二百步,就落了地。跟本连到都不到。 红叶很紧张的握着小手,直看到胡忧的靶心中插着箭矢,她才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她是除了胡忧之外,最了解换日弓的人。虽然她并不知道,那换日弓具有望远镜的特性,但是她知道,胡忧从练箭开使,就没有用过制式的弓箭。她怕胡忧用不惯那些弓箭。 相比之下,西门玉凤就要冷静多了。因为她并不在呼胡忧能不能成为箭神,她是用姐姐的目光来看胡忧这次比试的,无论胡忧能不能获得好成绩,胡忧都是她最疼爱的弟弟。 蕾娜塔今天也来到了现场,对于胡忧回绝与她成亲的提议,她并不感觉气馁。她自信自己肯定能把胡忧收于麾下。至于是不是箭神,她还真不在呼。她看重的是胡忧的统兵战计能力,就算胡忧封了箭神,她也不会把胡忧当个刺客来用的。将以谋胜,兵以勇强,胡忧的优秀,在于他的脑子。 第一轮箭射出,最高兴的当属巴伦西亚。因为他证实了齐拉维箭法不行的事实,相信只要再过几箭,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这个事实,而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有高兴的,自然就有不高兴的。齐拉维现在的心情很不好。哪怕再有多一个人射不中靶心也好呀,可是现在,只有他一个人不中,真是丢大人了。而且之后还得继续丢。他跟本没有力气拉满整个弓,后面的几箭,他也同样不可能射中。跟本就射不到嘛。 这次的比箭,每人都有十支箭矢,射十次,最后统计成绩,选出箭神。 齐拉维在第五轮的时候,放弃了比赛。他时候是丢不起这个人了,五射全不中,现在他每次举弓,都回遭遇台下人的嘘声。再射下去,他会疯掉的。 胡忧的五箭都射在了靶心中,可是他的心里并不轻松。一直用换日弓,他并不觉得地换日弓有多么的厉害,顶多也就是多了个望远镜的功能。可是不用换日弓,他才知道,原来换日弓无论从力度还是控制度来说,都要全面超越普通的制式弓箭。这五箭,他是用精神力硬撑的。 ............ 帝都外城东门外。 应该因天城中巴伦西亚举行比箭大会,所以这边也提供高了禁戒的级别。红方正没有去会场,他正带人四处的巡视。巴伦西亚现在正在外城看比赛,做为帝都外城城守,他必须得注意各方面的动向,完全确保巴伦西亚的安全。 红方正刚巡视完东门。正要去巡视下一个地方,突然发现远黄沙滚滚,马蹄声急,他不由皱了皱眉。现在帝都已经实地了戒严,一般人连走都不们成乱走,这边却出了一个放马狂奔的。而且看这样子,还不只一匹马。 “给我拦下来。”红方正厉声的说道。 “我有紧急军务,谁给拦我。延误军情可是死罪。”那看上之人,远远看到前路被拦,大叫道。 红方正想刚说管你是什么军情,你要过去是你的道理,我要拦你,是我的职责,紧急军务了不起呀。你的军务再紧急,也比不了特殊情况。 不过红方正这话他没有说出来,因为来人他认识。此人是皇家骑兵团的城守,与他同级,此次跟着军团长库比拉斯领兵五十万,二次进攻安融。 这算算日子,他们的行军也就刚刚进到安融,难着这么快就地胜利了?还是说,又一次失败了 “李将军,我是红方正,王爷现在怎么吗,身体还好吗?”红方正叫道。他没敢直接问军情,而是拐个弯,问库比拉斯的情况。 库比拉斯是巴伦西亚的亲叔叔,他的身体没有问题,那就表示部队没有问题,如果他出了问题,那么一切问题都来了。 在红方正看来,这样做,多少能从来人的口中,得到一些消息。 李将军没有理会红方正的问题,一脸严肃的说道:“红方正城守,军情紧急,我必须马上参加巴伦西亚陛下,请你马上开路。” 他当然知道红方正是什么人,可是这个消息太过震撼,他不能随便说。 红方正一听这话,脸色马上变得难看起来。这到不是因为来人的态度和说话的语气,而是因为他因为,出事了,而且是大事。 九箭过后,十个箭手,已经退出了六个,还有胡忧和另外三个在对决着。胡忧咬着牙,拉开手里的弓箭,他现在是九箭全中,其他三人,都有一箭没有射在靶心中,只要再一箭,他就可以获得那个箭神的称号。虽然是个虚名,不过虚名对现在的胡忧来要,真是太重要了。 引弓搭箭,胡忧的眼前有些发黑,这是精神力使用过渡的信号。大颗的汗珠,从他的头上,身上,不停的流下,脚下的地都湿了。 西门玉凤的手和红叶紧紧的抓在了一起,在场的几万人,也全都静了下来。只要几秒钟,他们就可以目赌着箭神诞生。 这是很有说服力的箭神,所有人的眼睛,都在看着。三百步十发十中,这可是真正的实力,不是封的。 “刷” 一道寒光射出,胡忧的靶心上,又多了一只箭,中了,全中,无可争议的,胡忧用自己的实力,向世界印证了他的箭法,这个箭神,他当之无愧。 就在众人准备要欢呼的时候,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突然响起。一下把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紧急军务,前面的人让开。”红方正大声的叫道。只见他手里握着一把大枪,不断的挥舞着。让得慢的,直接被他给撞开。他预感着这次要出大事,亲自帮李将军开路。 “爹?” 红叶一眼就看到了在人群之中策马直冲的红方正。红方正的脾气她是非常了解的,她知道,要出事了。 知道要出事的不单单是红叶一人,高高在坐的巴伦西亚也同样知道出来了。只是他还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胡忧十箭全中,却没有得到欢呼。他现在也管不了那么许多,边擦着汗,边想着究竟出了什么事。 红方正打开最后一拨人群,一提马,给李将军打通了一条直达巴伦西亚的路。李将军飞身下马,一下跑到了巴伦西亚面片三十多米的地方。这是一个警戒线,就是算有再怎么紧急的军务,他也不可直接跑到巴伦西亚的面前。这就是皇家的谱。 “皇帝陛下,末将有紧急军情禀报。”李将军一身泥土的单膝跪倒,手中举得是一份火漆封口的黄色公文。 伦西亚冷静的说道。他暂时还想不出,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并不急着去看火漆里的内容。他现在还在能着,怎么样利用齐拉维来打击到其他人。 帝国惯例,‘报’,就是直接当面说出要报的内容。 李将军本来有些犹豫,要不要当面把消息公布出来。不过想想,他就决定直接报了,反正这个消息用不了多久,整个天风大陆都会知道。 李将军朗声道:“安融日前向林桂帝国称臣,林桂帝国以保护属国为由,兵进安融。” “哗” 此消息一出,全场哗然。下面的百姓离得远,听不到李将军在说什么。只是这附近的士兵,将军,全都听了个明明白白。这可是天字号的大事件,很多人一下就坐不住了。 胡忧离李将军不远,他也引一时间听到了李将军的消息。他的第一反应是转看去巴伦西亚。巴伦西亚的反应,果然和他想的一样,整个脸都铁青了。 巴伦西亚两个次进兵安融,第一次以西门玉凤为元帅,统兵三十八万,直扑安融,失败之后,他不顾帝国的粮草困难,再次调兵五十万,再进安融。这次他用上了库比拉斯,他的亲叔叔为元帅。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巴伦西亚两次兵进安融,时机都不是很好。可是巴伦西亚确坚决那样做。哪怕是困难很大,他也得做。 这是为什么呢? 理由很简单,因为巴伦西亚是里杰卡尔德的孙子,他接掌了曼陀罗帝国。他不能忍爱在里杰卡尔德手里风光无限的帝国,落到他手里之时,居然要被安融这种小小的国家欺负,他怕自己被其他帝国的人笑话。 说白了,巴伦西亚这是为了面子。青州被安融人打成那样,浪天又出现红巾军造反,让他自觉颜面无存。所以他必须拿安融人来开刀,他要告诉天风大陆所有的人,曼陀罗帝国在他们手中,同样的强大。 巴伦西亚愣愣的看着手里的仔细战报,那是他的皇叔库比拉斯亲笔写的。战报的内容,比李将军刚才报的重严重得多。 现在已经不仅仅是安融向桂林帝国称臣,桂林帝国出兵保护安融的问题,而是桂林帝国明确提出,要曼陀罗帝国对安融进行战争赔款。不然的话,桂林帝国就要兵进青州,与帝国开战。 “混蛋。” 巴伦西亚一把撕碎手中的战报,起身冲下主席台。三个皇子和一众嫔妃,侍卫赶紧跟在巴伦西亚的身后。 台下的马车早已经准备好,巴伦西亚一到,马上开动,赶回内城水上皇宫。 台上的其他大臣,一个个面面相觑的相互对视,谁都知道,帝国风雨飘摇的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对安融两战失利,帝国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子,已经被人丢到地上,再踩上了几脚。随着桂林帝国的强势介入,其他观望的帝国,也不会白白放过这个好机会。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四面与其他七大帝国中的六个有边界相接。当年里杰卡尔德在位的时候,没有少对周围的国家使坏,甚至硬生生的把一个林氏帝国,弄成了三个。 当年里杰卡尔德的军力强大,这个邻国是敢怒不敢言。可是现在帝国的军力,明显的大不如前,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是那些家伙跳出来的时候了。 稍微懂点帝国史的人,都知道,林桂帝国和桂林帝国最是痛恨曼陀罗帝国,现在林桂帝国公然的跳出去,那么桂林帝国也不会等太久,如果找不到一个解决事情的办法,那么很快,他们就会受到多方面的进攻。 ?#~@ 章节目录 第134章 永不忘记 巴伦西亚怒气冲冲的走了,之前的布置,一点都没有用上相比起安融的突然惊变,这边打压各军团的事,他暂时没有心思来弄了 胡忧看着巴伦西亚离去的背影,心中苦笑,这消息来得太不是时候了 唉,晚来几分钟多好,让巴伦西亚先把这箭神的封号给我再走嘛 身后传来轻灵的脚步声,胡忧转过头来,和料想的一样,走过来的是红叶红叶的身边是西门玉凤,微微有些意外的是蕾娜塔也跟了过来 胡忧偷偷的瞄了蕾娜塔一眼,看她不像是过来找碴的,暗暗的松了一口的气对她笑了笑,以示友好 “恭喜你,我今后是不是应该称你为箭神?”蕾娜塔笑脸如花,抢先开口道 “嘿嘿,不敢,不敢”胡忧顶着西门玉凤的白眼,嘿嘿笑道这西门玉凤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之前还老是张罗着要给胡忧找老婆这几天却一看到胡忧跟女孩子亲密,就老拿眼瞪他 红叶来到胡忧的身边,很自然的帮胡忧着因为比箭而弄乱的衣服:“胡忧,你刚才射得真好” 红叶以前在外人的面前,是很少表现得如此亲密的,看来是昨天晚上的经历,让她对胡忧有所改变也许是因为红方正的认同,又或者是看胡忧身边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她得为自己占个位子唉,女人的心是最难懂的,谁知道呢 “我还有射得好的时候呢”胡忧偷偷的在红叶的耳边来了一句 红叶的脸瞬间红了,看来她听出了胡忧话里的歧意 腰间一麻,胡忧咧着嘴看向西门玉凤只见西门玉凤凤眼圆瞪 “不是说从来没有恋爱过吗,这也能听懂”胡忧声的嘀咕了一句 “你在说什么,大声一些”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道 “呃,没什么我在夸姐姐今天的衣服漂亮呢”胡忧糊弄了一句,一脸正色的说道:“看来帝国要出大问题了” 三女都点点头,同意胡忧的话别看她们三个是女的,可是在军事方面,她们都可以算是胡忧的前辈,胡忧都能看出来的事,她们当然也看出来了别说是她们,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是个傻子,都能看出来帝国要出大问题 蕾娜塔提议道:“咱们不如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今后的应对” 胡忧目光看向西门玉凤,对于蕾娜塔的提议,他到是挺认同的不过这会,言权可不在他的手里 西门玉凤淡淡的说道:“改天,今天我们还有一些事胡忧,我们走” 胡忧还想说什么,腰间被西门玉凤掐了一把,硬生生的把嘴里的话给咽了回去乖乖的跟着西门玉凤走 西门玉凤走出了好几步,这才似乎想起了红叶,转头对红叶道:“红叶,你要不要来凤园玩玩,你都好久没有来了” 红叶心里是不愿和胡忧分开的,不过此时她却不能去凤园摇了摇头,说是一会有事要和红方正谈,改天在去凤园玩 胡忧对西门玉凤这么对红叶,微微的有些不满,跟红叶告别之后,就不再开口说话 西门玉凤看胡忧孩子一样的脾气,快走一步,拉着胡忧的手臂,语带笑意的说道:“怎么了,生气了” “没有”胡忧有些赌气的说道 “真是个孩子”西门玉凤拍拍胡忧的脑袋道:“还好意思说自己多聪明呢,人家红叶都明白了,你却没有看出来” “什么?”胡忧听得一呆,问道:“看出什么东西?” 西门玉凤靠近胡忧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我和红叶是从玩到大的好朋友,你以为我会欺负她吗 现在帝国乱像已生,而红叶的父亲红方正又是皇家骑兵团的核心成员,这个时候,我们必须得在表面上,做些样子红叶要想来凤园,还需要我邀请吗?” 胡忧这才释然道:“原来是这样,你怎么不早说”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你有给我机会说吗赌气走快快的,也不等姐姐” 胡忧不好意思的笑道:“嘿嘿,没有了,我哪敢呢” 胡忧说完这话,才意识到,刚才自己确实是在西门玉凤的面前,了脾气对此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以自己的处事原则,怎么可能把心里的真实喜怒表现在行动上呢 想了好一会,胡忧才明白原来他是打从心里,把西门玉凤看成了自己的亲人如果不是这样,以西门玉凤红fen军团之主的身份,他怎么可能会给她脸色看 下了楼台,胡忧就看到西门雪几个已经等在马车边了西门雪今天穿了一身墨绿色的武士服,外披玄黑色的长披风,略显几分英气她一看到西门玉凤,马上迎了上来,嘴轻张,似有话要说 “先上车”西门玉凤淡然道 车上,一水的绝色美女,看得胡忧真有些不知身在何处只不过现在她们讨论的话题,却与美色没有多大关系 胡忧二十岁以前的记忆里,女人和战争,本是不相干的两个端口,可是来到这天风大陆之后,他才知道,这里的女人,不但和战争有关系,而且有时候,还能成为主导 “雪儿,详细的情况查到了吗?”西门玉凤靠坐于车壁边上,只单单看她现在的样子,很难想像,这是一个征战沙场多年的女将军 胡忧也把目光看向了西门雪,西门玉凤之前告诉过他,西门雪是军中的军师,专事掌握战计情报工作 西门雪一脸严肃的说道:“青州距离帝国相去千里,又不是我们的势力范围,加上事突然,具体的消息,我们恐怕还得过一两天才能知道 刚才我们在李将军的手下那里,做了点文章从那些士兵提供的资料来看,今次安融之事,很麻烦” 通过西门雪的讲述,胡忧这才知道,原来巴伦西亚的这个皇叔库比拉斯很有些o~0}}。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能力,只刚刚兵进安融,就取得了一场大胜,一举歼灭掉安融第二军团大皇子林正东部五万余人,使得安融举国震惊他们震惊的不是库比拉斯的战力,以五十万大军,歼灭五万军队,算不上什么本事安融人震惊的是库比拉斯的冷血 库比拉斯在全歼安融五万部队之后,下令把那五万颗人头,全都砍下来,排成四个巨大的人头立体方誓灭安融 安融人这一次是真的慌了,多年对曼陀罗帝国的恐惧,又再次涌上了心头老皇帝林洪元在惊恐之于,听从了总军师本田龟佑的建议,主动向林桂帝国称臣,以求保护 西门雪大体能收到的情报,就是那么多这里面是不是还有什么隐情,安融老皇帝又有什么考量,暂时还不得而知 夜,月凉如水,刚刚下过一场雨的天空,飘着淡黄色的云彩那是积雨云,看来用不了多久,又将有一场雨要下 胡忧独自坐在荷花池边,看着那些雪白的莲花,有些出神西门玉凤到皇宫议事,还没有回来,凤园里显得有些冷清 白天,西门玉凤的马车,还没有到凤园,就被巴伦西亚派来的人,紧急招去了胡忧本来还想好好跟西门玉凤谈谈对安融的看法,也没有来得急 “少爷,姐看来没有这么快回来,你看是不是先开饭?”大凤来到胡忧身边,问道 胡忧摇摇头道:“你们先吃,不用管我,我在想一些事情” “哦”大凤点点头道:“那我给你房议事 “什么,你明天就要赶回凤凰城?”胡忧吃惊的看着西门玉凤这是他走进门房时,西门玉凤跟他说的第一句话 “是的”西门玉凤一脸不舍的说道:“安融的情况,比我们之前想像的还要复杂据刚刚收到的消息,林桂帝国和池河帝国达成了联盟两国将分别出兵三十万,进驻安融现在库比拉斯元帅将要面临包括安融在内的近百万军部队,形势非常的危急 这次二打安融,帝国几乎已经抽空了几大军团的主力部队,如果这次战败,那么帝国将会出前所未有的危机我必须尽快的赶回凤凰城,准备应对各方面的问题” 胡忧在心中暗暗的摇头,这个世界,果然弱肉强食,这都还没怎么着了,池河帝国就跳出出来了 胡忧问道:“那么帝国准备怎么应对,你们之前开会又在商议什么?” 胡忧这个问题,换了别人,肯定不会回答的因为这个现在还属于帝国的机密,不是胡忧这个级别可以知道的 不过西门玉凤却毫不犹豫的给了胡忧答案 “议会的议题不过只有一个,是战是和地方守备派系的,现在是力主一战” 胡忧哼了一声道:“地方守备部队这一次到是硬起来了” 西门玉凤道:“不用他们打,他们当然硬了他们巴不得五大军团实力大损才好呢,那样他们就可以控制帝国了” 胡忧想了想问道:“打就不用讲了,和这一方面,又是怎么一个合法” 西门玉凤回道:“这个是红方正提出来的他认为帝国无力与三国联军对抗,主张以和谈的方式,解决定纷争林桂帝国和池河帝国此次出兵,不外呼为了一个‘利’字只要我们同意对安融进行战争赔偿,他们肯定会收兵的毕竟他们也有自己的麻烦,正真打起来,也不见得他们愿意” “破财消灾,这到是一个办法”胡忧点点头道:“不过这个口子一开,今后这方面的事,就会不断生了他们偿得甜头,肯定会再来的,等到他们的胃口越来越大巴伦西亚的意思怎么样,他比较倾向哪一边?”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巴伦西亚没有在会场,据说他在回皇宫的路上,然病,会议是三个王子共同主持的三个王子的看法各有不同,支持哪一方的都有” 胡忧摇摇头道:“这下热闹了” 能不热闹吗,皇家的兄弟是最没有亲情的帝国三个王子一向是面和心不和,巴伦西亚病倒之后,还有谁能压得下他们在这样的情况下,帝国乱事可见 会议开到半夜,唯一通过的议题就是各级将军马上回归本部,做好一切军事准备,随时等候命令其他的,一切再议西门玉凤要归红fen军团总部凤凰城而胡忧,当然得回他的暴风雪军团,去当他的奴兵头 “胡忧,你还是跟我去凤凰城,青州现在太危险,我不放心你”西门玉凤再次劝道青州现在正处于风头浪尖,无论最后的结果是战是和,那里都是事非之地,西门玉凤怎么愿意胡忧回暴风雪军团去 胡忧心里很清楚西门玉凤对自己的爱护之情,凤凰城虽好,但却不是他要的地方青州才是他的根 胡忧感动道:“姐姐,你不用担心我的放心,你弟弟不会吃亏的” 胡忧安慰着西门玉凤,这次与安融之战,最大的收获,就是认了这个姐姐胡忧一直精于计算,善于利用各种有利的条件,来达到自己的利益可是唯一有对西门玉凤,胡忧从来没有想过,要在她的身上,拿到任何的东西哪怕他知道,只要他开口,西门玉凤肯定会全力帮他 西门玉凤虽然不时对胡忧凶,但那是她疼爱胡忧的表现她对胡忧的感情,可以说是非常的复杂,在姐弟之情的背后,似乎还有一丝其他的情素 西门玉凤自己也说不清楚,那是什么总之每当看到胡忧和其他的女孩子在一起的时候,她的心里,就会感觉到隐隐的不舒服,总想着把胡忧给拉开哪怕是她最好的朋友红叶,也一样 相处久了,西门玉凤对胡忧的脾气也有了一定的了解,知道胡忧这个人,虽然平时嘻嘻哈哈的没个正形,但是他决定了的事,一般很难改变西门玉凤知道,胡忧现在是已经下定了决心回青州,回暴风雪军团去,再怎么劝说,他也不会听的 “好”西门玉凤深深的看了胡忧良久,这才终于点头 西门玉凤爱怜帮胡忧着身上的衣服,像一位舍不得孩子远行的妈妈:“我同意才你回青州去,不过你得答应我两个条件” “好,姐姐你说”胡忧用力的点点头,从来没有感受到亲情为何物的他,终于在西门玉凤这里,体会到了亲情的温暖西门玉凤给他的,不仅仅只是姐弟之情,有时候胡忧甚至觉得,西门玉凤像一个无比宠爱自己孩子的年轻妈妈 西门玉凤道:“第你必须活着,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你都必须活着,我不允许你出任何的问题,知道了吗” 西门玉凤说着说着,眼睛都红了场战之上,谁能保证自己不死没有人,没有人敢说自己在千马万马的战乱之中,让自己毫无损 曼陀罗帝国的五十万大军,已经在青州与三国近百万的军队形成对峙这场仗,要就不打,一但打起来,那将是曼陀罗帝国建国以来,对外最大型的战争过百万人的撕杀,岂同儿戏多少人要倒在战场上,永远起不来乱军之中,谁敢言不死 “好,我答应你我胡忧向姐姐保证”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 此次回青州,将会遇上什么事,胡忧的心里比谁都明白富贵险中求,要想有高回报,就必须得经历高风险,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谁又能随随便便的成功 别的不说,就说现在曼陀罗帝国的三个王子,他们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天来就是王子,可以为富贵的了可是他们要想把王子变成王,就必须要经历一场斗争,成王败寇,能活下来的那个,才会是王败的那个,下场一般都是很悲惨的为什么说帝王家是平均寿命最短的一个群体,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滑落下来 “姐姐”胡忧一把抱住西门玉凤,紧紧的抱着:“你永远都是我的姐姐,我的好姐姐,我哪怕忘记了全世界也不会忘记你永不忘记” , 章节目录 第135章 鲁游出山 太阳挂在天空,像个大饼,不过这个饼是热的。十月的帝都,就像现在的形势那样水深在火热。 在太阳最火热的时候,一辆妆饰华美的马车,缓缓的行驶出了帝都东城门。了解帝情的人,一看这马车就知道,这是南部红fen军团西门玉凤的专属马车。不过现在马车上坐的可不是西门玉凤,而是刚刚辞别了西门玉凤的胡忧。 西门玉凤本想把大凤等十二金钗给胡忧,做他的贴身女侍卫,不过胡忧没有同意。西门玉凤担心胡忧的安全,胡忧又体尝不担心西门玉凤的安全。 西门玉凤在劝说胡忧无果之后,就把自己的专属马车给了胡忧。胡忧这一次,是说什么也推不掉了,于是只能接了下来。青州和凤凰城相去千里,此次一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留下部马车,也算是留下一个念想吧。 胡忧早上就已经辞别了西门玉凤,可是直到中午他才出的城。因为他在离城之前,还得还一个地方,接一个人——机关巧器大师鲁游。 鲁游是胡忧一早就已经说中的人才,一直没有接到军中,是因为他的实力还不足以用到鲁游。算起来,现在接鲁游,还是比之前的计划早了一些,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这眼看帝国马上要发生大乱,谁都说不清楚,今后的时局会变成什么样子。 正好西门玉凤给了一辆马上,胡忧想着,还是把鲁游接出来的好。别藏着藏着,到时候给藏没了。 胡忧在藏金楼一共接了两个人,一个是鲁游,一个是他第一次去藏金楼见到的那个小二——王二。 王二本不在胡忧的计划之中,可是在接鲁游的时候,胡忧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鲁游年纪大了,总是需要人照顾的。王二这个人即机灵,又对各种巧技很了解,何不把他也带上。问了鲁游的意思,他也觉得王二还行,于是胡忧就把王二也带上了。 胡忧此时还不知道,正是应该他的这么一个临时的起意,造就了就一代的机技大师。当然,这都是后话了,现在的王二,还不是人人的敬仰的大师,他正在赶着马上呢。 马车里,除了胡忧和鲁游之外,还有一个人——红叶。 此时回青州,危险重重,胡忧本是不想带红叶回去的。带红叶的提议是西门玉凤的决定,她在胡忧还没有答应之前,就已经派人通知了红叶。 在西门玉凤看来,只有把胡忧交给红叶照顾,她才能比较放心。其他的人,不可能像红叶那样用比对自己还好的心去对胡忧。 红叶一收到消息,马上就赶了过来,她甚至连行礼都没有收拾。看到气喘吁吁的红叶,胡忧也说不出个‘不’字,只能点头答应。 此时胡忧在缩在车箱的角落,拉着鲁游在比手划脚。讨论的话题是鲁游刚刚研制出来的弩弓。 弩弓的设计理念,是胡忧提出来的。他上一次离开帝都的时候,给鲁游留下了一张图纸,和一些他对弩弓的理解,具体的用料设计,都是鲁游一手一脚弄出来的。 “咣。” “马拉戈壁的。”胡忧摸着额头骂道。他刚才说得兴起,又忘记了这宽大的马车里,塞满了鲁游的那些工具,成品之类的东西。一不小心,就得撞着。 “胡忧,你别事吧。”红叶心疼的问道。这已经是胡忧第二次撞着头了,而且这一次听动静,比上一次的更重。 “没事。”胡忧摆摆手,头也不回的拉着弩弓的弓弦问道:“这弓弦的强度不错,射程能达到多少步?” 红叶看胡忧又正谈事,摇了摇头,继续自己的工作。她想在车里为胡忧清理出一片相对较大的地方,就算不能睡觉,也最底程度别让他老撞到头啊。他一心专研那些巧器,不知道疼,红叶可心痛得要命。不过这车上的东西实在是太多,看来要清出一个空间,不是那么容易的。 鲁游看着胡忧手上的弩弓,一脸的激动与得意。这可是天风大陆上又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他的体积不但比弓箭小得多,而且威力强大,使用方便法灵活,绝对是可以全面超越弓箭的不世之作。 鲁游回道:“用上我为它专门设计的弩箭,杀伤距离可以达到四百五十步,比制式弓箭的提高了五成。” 鲁游的语气,很明显的带有一种尊重的意味。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鲁游对胡忧的态度从不满,变成了信服。原因无他,因为胡忧每时每刻,都都带给他无数的新奇事物,让他能得到无数的灵感。 灵感是一个机巧师的生命,没有灵感的机巧师,就是一个死物。鲁游在设计制造出霹雳车之后,灵感就枯竭了,三十多年来,再也没有出过一个像样的作品。像在遇上胡忧,他就像枯木遇上春天一样,又一次迸发出炙热的生命之火。 “四百五十步。好家伙,快赶上子弹了。”胡忧像抚摸情人一样,爱抚着冰凉的弩弓那黑色的弩身,感慨的说道。这个鲁游如果厉害,不过是给他画了一张大概的图纸,他就能真把这东西弄出来。而且威力还比相像中的大。 “子弹是什么?”鲁游的眼睛一亮,他的第六感告诉他,那绝对是一种更加强大的巧器。 “哦,那是我家乡的一种巧器。”胡忧回道。 “他是什么样的,你快给我说说,看我能不能做出来了。”鲁游激动的胡子都在颤,他就知道跟着胡忧,肯定能发展更多的巧器。 “你要做子弹?”胡忧眼睛一瞪,随即摇摇头道:“算了吧,这个咱们以后再说。那玩巧需要很多特殊的材料,我们暂时没有。” 胡忧没有告诉鲁游,这天风大陆是不可能做出子弹的。这时在工艺,还达不到那样的标准,火药也没有办法配出来。 其实胡忧在第一次见到鲁游时,就想着如果鲁游能弄出点枪炝之类的热武器,那就超爽了。如果能有枪炮在手,胡忧相信,要打下一个大大的江山,并不是那么难的事。 不过很快,胡忧就放弃了这个想法。一是这里跟本没有制造火药的原料,二来就算是能造出火药,这里的工艺水平,也做不出枪来。 枪炮乃是现代工业文明达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不是天风大陆这种几近原始的社会,可以弄出来的东西。 鲁游不死心的问道:“要用什么材料,你告诉我,说不定我可以找到呢。” 胡忧摆摆手道:“这个我以后再告诉你好了,现在我们先来说说这个弩弓。你做这么一把弩弓的成本是多少?” 打仗打得就是钱,胡忧要弄清楚这弩弓的制造费用是多少,才可以决定要怎么给士兵们配上。 鲁游道:“这个我到没有算过,大约在两千金币左右把。” “两千个金币?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胡忧瞪大眼睛说道。两千个金币,按这里的物价,换算到他来时那个世界,等于二十万元。二十万买颗导弹都差不多了,到这里,居然只能买把弩弓而已,这也太夸张的吧。打死他也弄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大规模装配部队。 说到关于巧器的事,鲁游是从来不开玩笑的。他一脸认真的点头道:“二千个金币只少不多,你如果想到知道准确的数字,可以让王二来计算一下。我多前不在前台,对物价方面,不是太熟悉。 胡忧心说得,我这听的还是多少前的价呢。一会问王二,他再给我计算出什么通货膨胀,物价上涨,老子就更买不起了。 胡忧不甘的拿着弩弓左看右看好一会,问鲁游道:“你给我说说,这在弩弓最贵的地方在哪里。” 胡忧想着是不是可以拿便宜的东西给代替贵的部份。没有张屠夫,也不能吃带毛的猪嘛,多动脑子,总能像到办法的。 鲁游指指胡忧手中的弩弓道:“最贵的是那弩弦。” 胡忧问道:“多少钱。” 鲁游一脸平静的回道:“两千金币。” 胡忧一下跳起来,又一次撞到头,不过他边理都不理,脸红脖子粗的叫道:“弩弦就两千,这破绳子是什么东西弄成的。” 鲁游一听这放,也跳了起来,发须皆张的叫道:“破绳子?这是我用天蚕丝糅合纯金线,一点一点的,用了一个月,才做出来的。我这还只是就原料钱,我都没说人工费用呢” “天蚕丝?金丝?”胡忧摸着脑袋坐下来,又仔细的看了一编那条弩弦。这弩弦在黑暗之中,微微的发出亮银色的白光,不错,正是和飞天抓上面连着的丝线是同一材料。 “能不能换一种材料,比如牛筋之类的。”胡忧摇摇头道。用天蚕丝和金丝做材料,那哪受得了呀。就算做得出来,弄不好一发到士兵的好上就没了。士兵拼死打一辈子仗,也赚不到一根天蚕丝的钱,你发给他,他还不给你卖了。 胡忧知道,做弩弓最好的是钢丝,钢丝又便宜又好,韧性十足。可是这个地方,工业水平达不到,跟本不可能做得出钢丝来,更别说做成弩弦了。 鲁游摇头道:“牛筋不行,我试过。韧性弹性还可以,但是不耐久,非常容易断。” “那别的呢?总应该有合适的吧。”胡忧不死心的说道。这好不容易弄出一个新武器,不能用就太可惜了。要知道,如果能在军中大量的装配弩弓,那对战力的提升,也不是一点半点的。整体战力,至少得升两成。 “能想到的,我都试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又到天蚕丝了。”鲁游有些无奈的叹息道。一个巧器师,最大的乐趣,就是自己制作出来的东西,能够大规模的推广。不能推广的东西,算不上完美的。 胡忧看鲁游那样,也知道他已经把可以试的都试了。难道真的别有又便宜又好的取带品了吗? “那个,马不行?”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开口的是红叶,她看胡忧在烦恼,也拼了命的帮胡忧想办法。 “马尾?”胡忧一脸茫然的看向红叶,突然一把拉给红叶,抱进怀里,恨恨的亲了一口道:“聪明,马尾巴的毛是用来做琴弦的,做琴弦行,做弩弦肯定也行。鲁游,你说呢?” “马尾巴的毛,马尾巴的毛”鲁游喃喃的重复着,没有马上回答胡忧,他要记算过才知道行不行。 “唉呀,那不有现成的吗,你算个屁。”胡忧说着伸出头对王二吼道:“王二,靠边停车。” 王二的嘴巴里无聊的咬着一株草根,正想着今天能有什么好吃的,突然听到胡忧的大叫,把他吓了一跳:“怎么了,怎么了,着火了?” “着什么火,停车,停车,快快。” 胡忧没等车全完停住,就跳下了车,两眼通红的冲着马屁股就过去了。 王二一脸惊恐的看着胡忧,暗想着他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嗜好。这车里不是有个大美人吗,他怎么会冲着马去。 还好胡忧没会听心术,此时也没有心思去留意王二的眼神,不然他非拍死这家伙不可。你说他种马可以,说他上马,那是觉得不行的。 西门玉凤拉马车这几匹马,可是上好的池河在马,一水的黑色,连跟杂毛都没有。那个神俊,眼光再挑的人,都说不出一个不好。 可是这些马遇上胡忧算是倒了血霉了,几分钟不到,马尾上的毛,全给胡忧剃了个精光。露出一根白生生的尾巴,那个难看哟,让其他的马看见,能活活笑死。 胡忧可不管那些马是什么心情,抱着马尾毛就钻回了车里,一股脑的,全塞给鲁游,急急的说道:“快看看,能不能用。” 鲁游也是一个对痴迷成狂的人,他也不管这是哪里,也不管那些马尾毛脏不脏,马上就动起手来。 胡忧帮不上忙,就在一边看着,眼睛都不带眨的。半躬着身子在那边,鲁游这干活的都没有他那么累。 红叶两眼闪光看着胡忧,这时候的胡忧,是最迷人的时候,当年她之所以被胡忧吸引,也是因为这样的目光。 王二过了好一会,才弄明白车里的人在干什么。有心想去帮忙,不过他跟本就进不了车里。突然发现那些尾巴没有了毛的马,似乎有生气的预兆,赶紧上去哄那些马。也不知道他打算怎么跟马聊。 鲁游是真正的能工巧匠,一把马尾毛在他的手里,一条编一条的,很快就编成了一条细绳。 小心的把天蚕丝的弩弦换下来,把马尾弦装上去,试了一下,对一脸期待的胡忧摇摇头道:“韧性是有了,但弹力不够。” “还是不行啊。”胡忧顿时也有些泄气。 “等等,鲁游,你把牛筋和马尾毛缠在一起试试看。以马尾保护牛筋,因为行。这年头,种们也得完完复合形材料。”胡忧再一次告诉鲁游一个新灵感。 还好鲁游有备牛筋,不然弄不好,胡忧得跑出去杀条牛,拔筋回来。 “我看行。”鲁游按着胡忧说的方法,只编了一小段牛筋加马尾毛,脸上的露出了喜色。做为大师级的人物,东西上手就能大约的知道特性,这小段混绳他一拉一扯,就大约在心里有了底。 “先别说这些,快装上试试。”胡忧在一边催道。他要的不是看着行,他要肯定行,真能用的那种。 鲁游也很想马上证实自己的猜测,加快了手中的编织速度。前后大约用了一个小时,弩弓终于装上了新弦。 “感觉怎么样?”胡忧焦急的问道在调试弩弓的鲁游。 “相比起天蚕丝金线来说,有些软。不过应该能做。”鲁游回道。 胡忧兴奋的在一边直搓手,听到这话,他一把把弩弓从鲁游的手里抢过来,装上一只无羽箭,一个翻身跳出车,像个刚买到玩具枪的小孩子,比划着四处找目标。 一颗松树进入了胡忧的眼中。松树的距离大约在三百五十步左右,在他看来,弩弓能达到这个杀伤距离,就已经足够他打造打一支强大的弩弓部队了。 “刷。” 控弩和控弓不一样,别看胡忧的箭法其准,那是经历反复刻苦训练得出来的成绩。这弩弓他也是第一次用。弩弓轻响,无羽箭飞出去,连跟松树毛对没有碰着。 直到第三箭,胡忧才命中了目标。他欢呼一声,抱着弩弓就跑了过去。只要那无羽箭大半插进松树的树干上,箭尾还不停的颤。 “行了,鲁游,我们成功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挥手大叫道。他已经检查过弩弦,放了三箭,弩弦没有任何损伤的痕迹。 鲁游的老脸上,也射出了激动之色。他可以预见,这弩弓终有一天,是要载入史册的。三十多年了,他鲁游终于继霹雳车之后,又出了一件绝世的作品。 鲁游感激的看着胡忧,这一切,都是那个年轻人带来的。 十年算什么,这辈子,就跟他干了 , 章节目录 第136章 机灵鬼 放下对弩弓的兴奋,马车继续上路。这一次,应为有西门玉凤的面子和红方正的暗中帮忙,胡忧不用与大队将官一同回青州,但是这回军的限期,是已经定死了的。逾期不归,等同于逃兵。胡忧如果是撞在这条之上,就连西门玉凤也保不了他。 一辆马车四个人,算起来也就王二一个随从,还是鲁游的。相比起其他将军,多少寒酸了一些。不得不说,这是军部有意难为胡忧的结果,要不然,他至少可以带上朱大能或是哈里森,也不用做个光杆司令。 不过胡忧对此,并不是很在意,他不是一个讲究排场的人。江湖生活十三年,什么事他没有见过,去年从天德哥伦比亚军校赶回青州,沿路何止几千,还要途经好几个国家,他也不是单人匹马,回到青州。这次坐有马车,身边还有美人伺候着,再加上一个巧器大师在旁,再他看来,这已经是很不错的生活了。 胡忧四人是中午出的帝都,一早上都在鲁游的藏金楼里搬鲁游的家当,之后又急急出城,连顿午饭都没有吃上。 赶路加上胡忧在路上试弩弓,现在已经下午两点多了。车过小集市的时候,正好路边有家两层高的小酒楼,酒楼名为杜康,依河而建,颇有几分景致。 王二看到这个杜康酒楼,心里就转开了。王二是小从在帝都下层长大的,之后又做了藏金楼的跑堂,几年下来,也练就了几分眼色。他从鲁游和胡忧之间的对话就知道,今后自己的主子,很可能就是胡忧。 对于胡忧,王二的心里是有几分敬佩之意的。胡忧的故事多在青州,帝都流传还不多,王二也不是很清楚。但是胡忧身上的军服,他可是知道。 王二记得很清楚,胡忧第一次来藏金楼的时候,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队长而且,而这才不到两年的时间,胡忧身上的军服,就已经变成了督将服。 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就从一个只有三十人士兵的小官,变成手掌几千人的大官。那意味着什么? 在王二看来,那意味着胡忧如果不是世家子弟,就是一个非常了得的人。无论是哪一样,都证明胡忧这个人,前途不可限量。再加上坐下这辆西门玉凤专属的马车,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人们都说,男人最怕入错行。其实这话不对,一个人最怕的是什么,不是怕入错行,而是怕跟错人,站错了边。 哪怕是你得以进行一个最吃香的行业,跟了一个没有前途的上司,你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他自己都混得那么惨,又能给你带来什么?只能把你带向更惨。 王二知道自己很有可能跟上胡忧这么一个很有前途的人,自然也就想着,怎么在胡忧的面前表现一翻了。以他现在的地位,别的也做不了,唯有在小细节方面,做出一些表现。 王二看这杜康酒楼还算不错,觉得是他表现的机会,于是深深的吸了口气,大着胆子,回身俯下腰,敲了敲车门,恭声道:“胡忧少爷,前面有一间杜康酒楼,看来不错,你看是不是停车吃饭。” 要不怎么说王二机灵呢,只看他不管胡忧叫将军,而叫少爷,就能说明他的心思了。我们都知道,叫将军,可以是下属,也可以是尊称,这是一种对外的称呼。而叫少爷就不一样了,这大多是府内的称呼,就算是称其他人为少爷,那也有一种相熟的成份在里边。王二这么叫胡忧,那是告诉胡忧,要尊他为主的意思。说白了,就是咱们是自己人。 马车车厢里,胡忧正在研究着弩弓,有牛筋和马尾毛做弩弦之后,弩弓的成本就大大的降低了。虽然比起天蚕丝做的弩弦,这马尾弦的威力要小了不少,只能大约达到三百五十步左右。不过这也已经比普通弓箭强了五十步,而且体积小得多,携带方便,还具有突然性,只要大量装备部队,战力是可以看得见的提升。 按说这应该能让胡忧很满足了吧。 可是胡忧只是兴奋了一阵之后,他就又开始琢磨了。都说人心不足,胡忧也算是一个人心不足的人。他是见过枪炮的人,只是一把弩弓,怎么可能让他满足。 做枪炮当然不可能,胡忧此时琢磨的是怎么能让弩弓做到连环发射。机关枪和手枪的威力那可是不一样的,单发的弩弓和能连环发射的弩弓,威力也同样差别巨大。 弩弓连环发射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胡忧以前在电视里见过。可问题是他不懂得制作原理,他一个跑江湖的混混,怎么可能掌握那种高深的机械动力原理。 胡忧在想着怎么跟鲁游说,被王二打断,他皱了皱眉,拉开车门上的一个气口,往外看了一眼,想起大伙直到现在,连午饭都没有吃,于是点头同意道:“好吧。” 这一路之上,红叶给准备有干粮,大可不必停吃饭。不过胡忧考虑到鲁游的年纪毕竟有些大了,就算他的肠胃功能没什么问题,但是他的身体,毕竟不再年轻,这要一路之上,餐风露宿,弄病了,损失可就不大了。 像鲁游这样的人才,可不好找。就算有,胡忧现在也没有那么多精力,在去收服一个。人家既然跟了自己,总得善待人家才是。 再说红叶一个女儿家,多少也有些女儿家的私事要处理的,这老在马车上,也不是个办法。总得也给她一点空间。 王二看胡忧答应他的提议,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他觉得自己这一次,做了一件漂亮的事,应该能在胡忧的心里加上分,这对今后的发展,也是大大有利的。 王二心里很清楚,胡忧将致督将,身边肯定已经有了一批心腹之人。他这么一个新人,想要在胡忧的班子里出头,就必须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王二小心的在杜康酒楼门前,把车停下,伺候胡忧下车。胡忧虽然已经官致督将,不过这下车有人伺候,他也还是第一次。军中可没有这么多讲究,以前骑马他都是直接跳下来的。 给王二递过一个赞赏的眼神,胡忧学着王二的样子,向红叶伸出了手。红叶看到胡忧的动作,微微一愣,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把一只玉手,交到胡忧的手上。 胡忧做戏没有做全套,王二是扶着他下马车的,他却是抱红叶下来了。把红叶抱下来之后,胡忧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杜康酒楼来。 黑漆的木质招牌,高挂于正门之上,草书的‘杜康酒楼’四字,方正而有气势,算得上不错的手笔,至少比胡忧那几手鸡爬要好得太多。 由于战乱的关系,有钱人大量涌入帝都,造成了帝都病态的繁华。这个离帝都不远的小集人气也不错,从大门往里看,里面人头攒动,不时传来嘈杂的声音,还挺热闹的。 胡忧拉着红叶,当先上了二楼,王二扶着鲁游,紧跟于胡忧的身后。胡忧拣了个临街能看到河景的干净座头坐下,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鲁游坐在了胡忧的对面。 王二没有坐,他见酒保来没有过来,就自己擦起桌子来。他刚擦没有两下,酒保就满脸赔笑的跑了过来:“让小的来,让小的来,哪敢劳动客官动手。” 王二笑笑道:“没事,在家里也做惯了。你这里可有什么拿手的好酒好菜,可供我家少爷品赏?” 胡忧大有深意的瞟了王二一眼,暗道这小子有几分机灵。没有学着那着高门恶奴大喝小叫,却自己抹桌子,让酒保自己跑来,这可不是什么人都懂的。对于王二‘我家少爷’这个说法,他没有开口,任得王二发挥,想多看看他还有什么本事。 酒保听得王二的问话,略有几分得意的说道:“客官你这可算是问着了。小楼这里有刚宰的肥猪,河里现抓的鲜鱼,还有大虾。如果少爷想尝尝野味,我们还有山鸡,野兔,麻雀可是大补。酒嘛,自然是杜康了。 我们这杜康酒呀,可是大大的有名,我可不是瞎说,有诗为证。嗯,那个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酒保说得兴起,居然还弄出诗来。王二偷眼看了胡忧一眼,看胡忧并没有不耐之色,也就没有打断那酒保,直等酒保说完,他才开口道:“看你说得到是不错,不会是光说不练吧。” 酒保急道:“那怎么会,小楼的酒菜,在这一带可是大大的有名。各位客倌想要吃什么,尽管点,小楼保证能让各位满意。” 王二这次没有再答酒保的话,而是转向胡忧,一脸恭敬的问道:“少爷,你看想吃点什么?” 胡忧拿起茶怀,喝了一口,淡淡的说道:“我对帝都的菜式不是很熟,你看着办吧。” “是,少爷。”王二得了胡忧的话,又才转向酒保说道:“我说着,你记一下,给来个水煮鱼,溜红肉,小麻豆腐,鲜菇汤..........” 王二一共点了六个菜,一个汤,两瓶杜康酒。不一会,酒保就给上了菜。胡忧只看了一眼,就暗暗点头。王二点的这几个菜,有晕有素。有辣的,有淡的,有鲜的,有干的,既照顾的红叶女孩子口味比较淡的习惯,也照顾到了喝酒人的喜好,还顺带照顾了鲁游上年纪,吃不了太硬的特性。果然是一个机灵了小子。 “王二,你也坐下一块吃吧,此去青州,路途遥远,还得辛苦你了。咱们从今往后,就是自己人了,你也不用太过拘谨。”胡忧指指边上的椅子,示意王二坐下。 “是,少爷,王二记住了。”王二连连点头,在椅子上坐了半个屁股。 杜康酒楼这菜做得确实不错,胡忧心情挺好,吃得味道十足,红叶也不时点头,大是称赞。 菜用过半,酒保又给送上白花花,热气腾腾的米饭。这也是王二给安排的,为的是照顾胡忧和鲁游喝酒的习惯。胡忧曾在藏金楼里用过饭,当时胡忧就是先吃菜,最后用饭,王二深深的记住了。 用过了饭,刚把碗放下,酒保的茶也就到了。胡忧喝着茶,看了眼那些已经见底的碗盘菜碟,在心里暗暗的点头。 饭菜酒的分量都是刚刚才,够吃却又不浪费,上饭和上茶的时间,也算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时候,一切拿捏看似平常,却又透着智慧和观察。这王二确实是有几分本事。胡忧自问,,如果换成自己来做,也就是这样了。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思量着。他现在已经官致督将,可以自建府帐。身边确实需要一些机灵的人来分管各个方面的事物。 由于奴营的特殊关系,胡忧身边没人的不便,还没有显露出来。不过他不可能一直在奴营,又或是说,他不可能任着自己部队的钱粮用度,一直掌握在他人的手里。 到时候,一但拿回这些权力,胡忧要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身边无人可用的问题。曼陀罗帝国不设文官,可是这文官的工作,总得有人来做吧。 管战马的司马,管钱粮的司库,主管参赞谋划的,应付突然事变的,总揽军政大计的,保全民生的。还要有谋士,术士,方士.......军队营垒、粮食和财用的收支情况何处不要人呀。 这些文员,都得胡忧自己去找。候三他们,全都是武将,朱大能虽然懂一些后勤,但也用不上。现在胡忧是把这些全丢给红叶,可是他不可能一直把这些压给红叶,现在事情还少,红叶可以应付,以后事情越来越来多,红叶就算有八只脚,也干不了这么多呀。 人才呀人才,无论什么时候,都得需要人才啊。 叹了口气,胡忧的思绪又回到王二的身上。这小子确时不错,很机灵,可是他能不能用重呢? 这一点,胡忧在心里,多少有些疑虑。因为在王二的身上,胡忧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王二的一言一行,几乎与他没有什么不同。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可是胡忧现在自己也是如履薄冰,不得不小心才行。 “再观察一段时间吧,路摇知马力,时间会给出一切答案的。”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道。 时间也不早了,趁着天黑之前,胡忧打算再赶一段路。虽然这次回青州,军部给的限期,还是很充足的。但是出门在外,谁能预料到路上会发生什么意外的情况。抓紧一些时间,总是没有错的。 喝掉手里的茶,胡忧刚想起身下楼,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狂乱的马蹄之声。胡忧抬眼看去,只见远处十几匹快马,正在大路上飞驰。是一群传令兵,随着帝国的军情越发紧张,这样的传令兵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百姓对这些传令兵并没有什么好感。不是因为他们总是带来坏消息,而是他们每一次出现,总是横冲直闯,所过之处,总是鸡飞狗跳,。 特别是那些传加急令的更是蛮横,跟本不管路上是不是有人,他们都照冲过去。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帝国严令了号令到达时间,时过不到,那就是违令。违令者死,帝国的军法在这方面,绝对是无情的。 “呀”身边的红叶突然惊叫着指着前方,一脸焦急之色。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猛的扔下手下的茶杯站起来。 只见一个大约七八岁的小女孩,不知怎么的,突然从路边走出来。而她的线路,正好和那队传令兵交集。 骑兵的速度很快,五十多米的距离,瞬间已经不过二十米了。而他们和小孩子之间,刚好隔着胡忧他们的那辆马车,相互之间,都没有发现对方。 可以遇见,最多十秒钟之后,小女孩就会和传令的骑兵部队撞在一起。而他们相撞的结果,跟本不用去多想。 没有人来得急去救那个小女孩 胡忧想都不想的瞬间拉出换日弓,拉弓引箭,一道寒光,直奔小女孩而去。他当然不是要射杀小女孩,他射的小女孩的手臂。这是他瞬间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他要利用箭的冲力,把小女孩子带回路边去。 这样做,也许会让小女孩失去一只手臂,但是没有手,总比没有命强。两害取其轻,这也是万不得已的办法。 当然,胡忧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射杀那些骑兵。但是这招更危险。先不说射杀传令兵会给胡忧带来多大的麻烦,弄不好就是判国的死罪 单说那些传令兵有十多人,只射下一个,不见得就能救到小女孩,后面的骑兵冲上来,不但那个被射下马的传令兵会被马踩死,小女孩也同样会成肉泥。 所以以一条手臂的代价,来换一条命,虽然有些残忍,却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更新更快 “叮。” 一声轻响,胡忧例无虚发的箭,没有如胡忧所料,射入小女孩的手臂,把她带离危险的境地。 胡忧的箭,在空中闪过一道弧线,打着滚的,掉在了地上。 出了什么事 , 章节目录 第137章 神秘姑娘 胡忧想要看清发生了什么事,射出去的箭,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可是这个时候,那队传令兵刚好冲过那个地方,高速冲过的战马,带起大片的尘烟,就算是有夜视眼的胡忧,也看不清那里的情况。 尘烟吹过之后,胡忧的视线,终于清晰了起来。只见之前小女孩站着的地方,一个姑娘出现在那里。她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飞舞,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就算是距离甚远,似乎都能闻到她淡淡的体香,她是那么美得让人迷醉。 如果不是手中宝剑寒光闪闪,谁会相信,这个穿着绣花鞋的女孩,就是那个打开胡忧一箭的人。 胡忧也不想相信,不过被她抱在怀里护着的小女孩,证实了这个说法。如果不是她,那个小女孩子怎么可能躲得过胡忧射出的箭。 在胡忧看向那个姑娘的同时,那姑娘也同样看着胡忧。看她那一脸寒霜,想来对胡忧没有太多的好感。 说来也是,谁会对一个居然向几岁孩子射箭的人有好感呢。哪怕他的出发点是为了救人。 胡忧突然很想知道这个姑娘是谁,叫什么名字,身住何地。可是当他跑下楼的时候,那个姑娘已经不见了。只有那个躲过一场大难,却全然不知的小女孩,留下了原地。她就像一阵风,飘然而来,又消失而去,不带来尘土,也没有带走云彩。 胡忧若有所失的看着那个姑娘之前站过的地方,良久不语。之后默默的回到马车上,边和鲁游讨论连环弩弓的兴趣也失去了。 “那姑娘的功夫真厉害。”红叶看胡忧一付失神的样子,幽幽的说道。 忧点点头道:“她的功夫,是我目前为止,见到的人中最强的。” 胡忧说这话时,脑中浮现出来是宁南公主欧阳寒冰四侍女之一的旋日,虽说这一箭,胡忧是留了手的,但是为了要把小女孩带开,这一箭的力量,并不小于射向旋日的那一射。以旋日的功夫,当时都仅仅的偏开了要害部位而已。而那紫腰带姑娘,却可以在这样的环境中,同时挡开胡忧的箭和抱起小女孩。可见她的功夫了得。 “可惜缘悭一面,没有能和她认识。”红叶一句话,说出了胡忧的心声。 说胡忧爱上了这个紫腰带姑娘,那多少有些夸张,不过说胡忧对她产生了兴趣,那到是真的。 青涩?冷漠?淡雅?这些词有在她的身上,都不是那么合适。 她像一阵风,像雾,像水中之月,又或更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寒冰。胡忧忘不了她射过来的眼神,那眼冷漠却而充满哀伤。是什么,伤了她的心。 难到是那一箭吗? 胡忧道:“我有预感,会再次见到她的。” 车轮滚滚,时光飞逝。一天又一天的过去,距离青州越来越近,那个姑娘,却再也没有出现过。 “呼” 正靠在车壁休息的胡忧,猛的睁开眼睛,大口的喘着气。他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夕阳西下,天苍野茫,漫天的红叶飘零,一个穿着飘逸长袍的少年,头发像丝绸般在风中飞舞如瀑。一位绝色女子,默默地跟在后面,胯下枣红色的骏马迅速地走向远方,剑光一样疾,只留下翻飞的风尘。 草地上,一条紫色的腰带,落在了那里。随风飘舞着。 绝色女子,似是那个几天前见到的姑娘,而那个少年,胡忧却看不清楚他是谁?会是自己吗? “怎么不多睡会?”红叶看胡忧醒来,给他递上一条毛巾。 胡忧接过毛巾,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挺美的一个梦,自己怎么做得有些心惊肉跳的。 “睡不着了,不睡了。车到哪里了?”胡忧把毛巾递回给红叶。 红叶接过毛巾,又给胡忧递来一杯茶:“大约再有半天,就到乐同城了。” 忧默默的喝着茶,再不说什么。他并不打算把刚才的梦境,告诉红叶。 乐同城,进入青州的门户,也是青州通往帝国的唯一要道。这几日来,由于胡忧无心于景色,大多呆在车里,也时连吃饭都不下车,所以马车的速度挺快,比原计划快了两天,来到了乐同。 从一路上收到的消息,库比拉斯率领的五十万部队,现在与安融,林桂,池河三国近百军联军,形成了对峙。双方不对不和,就这么耗着。 而帝都那边传来的消息,就比较奇怪了。一会说要对,一会说要和,一天三变,研究是要打还是要和跟本没有一个准。胡忧一开使还不停的分析着哪一个可能性更高,现在他懒得分析了。连上头主事的人,都不知道是想打还是想和,他一个下面的人,分析出这些,又有什么用呢。 这玩艺就像是股票一样,别管你弄出多少数据资料,也顶不过庄家的一句话。他说涨就涨,他说跌,他的数据分析得再好,也是一个屁。 胡忧现在只知道,这种变幻不定的消息,对士兵士气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再这样弄下去,弄不好,不用开战,自己都垮掉了。 同乐城是司马家的地盘,司马寿那个老小子,安融出兵青州的时候,他是一兵一卒都没有出过,完全当没事发生过。现在帝国五十万部队进驻青州,到是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商机。 同乐是进入青州的唯一通道,五十万大军进驻青州,大量的物资,每天都会途经这里。别的不说,就那些跑过的补给兵。就在乐同撒下大把的金币。 士兵是一种特殊的群体,他们本身没有什么钱,但是出来却又很大方。特别是这种随时要开战的时候,士兵花钱又更疯狂了。 几乎每一个有机会进乐同城的士兵,都会花光身上全部的铜板。用士兵的话说,他们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更~新o]o今天活着,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活,要这么些钱,留在身上有什么用。还不如花了好,省得有那个么牵挂。 士兵们说得爽快,胡忧听得到不是那么爽快。他知道,这是士兵心里没有底的表现。他们已经失去了信心。随着战局的变化,和参加过第一次对安融之战的描述,士兵们就算是再蠢也知道,现在的部队,已经不是开国时那支战无不胜的部队了。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让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战争了。 他们从忙目的自信,一下转成了自卑。他们没有取胜的信用。他们没有以五十万人,去赢对方百万部队的决心。 他们只是想着,这仗能晚一天打,就晚一天打。能多享受一天,就多享受一天。他们就像是癌症患者,跟本拿钱不当钱,一发到饷钱,就想着怎么样花出去。 同乐城比帝都更加病态的繁华,吸引带了无数的商人。商人逐利,他们跟本不会去在呼你什么打仗不打仗的问题,哪里有些赚,哪里呢赚到其他地方赚不到的利益,他们就会去哪里。 车进同乐城,一直吧自己闷在车里的胡忧,决定下来走走,散散心。士兵可以得过且过,他不可以这样,他要在回到暴风雪军团之前,把自己的心态给调到最佳。他不允许自己在战场上,出现什么底级的错误,葬送自己和士兵的生命。 “王二,停车。”胡忧在车门上敲了敲说道。 车停下来,胡忧把王二和鲁游留在车上,拉着红叶,信步的走在同乐城的等道上。这里的人,似乎都已经忘记了青州一触而发的战火,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热闹异常。 胡忧特意地到城门那边转了一遍,想看看能不能遇上太史公。他现在已经知道了,那个太史公给他的,跟本不是故事书,而是一个个被他套上故事外衣的历史记事。有些记事剥去故事外衣,强入数据之后,是可以还原成兄史实的。 “你在找什么人吗?”红叶看胡忧的目光,一直不停的寻找着什么,于是问道。 胡忧的目光从一个老者的脸上划过,点点头道:“嗯,我在找一个老者。” 红叶奇怪的说道:“老者?我还以为你在找那个紫腰带姑娘呢。” 胡忧转头看了红叶,摇摇头道:“你想到哪去了,我找她干什么?” 红叶噘噘嘴道:“你敢说这几神不守舍的,不是在想她。” 红叶这话带着撒娇的意味,边说着边偷偷拿眼去看胡忧。看他是不是有生气。 胡忧紧了紧拉着红叶的手道:“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不过我没有事的。不错,这几天我确实有想过那个姑娘,只是我的想,只你想的不一样。 不知道怎么的,我总感觉那个姑娘,与我肯定会发生什么交集,虽然她一直没有再说出现,可是这样的感觉,却越来越强列。你能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红叶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摇摇头道:“好像知道一些,又好像不知道。那个姑娘有什么特别之处吗。你为什么会有那样的感觉。” 胡忧沉思了一会,摇摇头道:“我也说不清楚,总之就是有那样的感觉。好了。咱们不说这些了。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从来没有好好陪你逛过一次街,今天我们什么也不想,好好的玩玩怎么样?” “真的?”红叶听得这话,眼睛一亮。无论是哪个时代,只要是女孩子,都是喜欢逛街的。一位伟大的商人说得好,如果你能抓住女人的心里,知道她们要什么,那你就掌握了辉煌。女人,永远是商机保证,不是有句话,男人赚钱女人花吗。 胡忧看在红叶可爱的像小女孩一样,仰头看着自己,两个眼充满着兴奋,忍不住在她的小鼻子上捏了一把道:“真的了,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你经常骗我。”红叶嘟嘴瞪了胡忧一下,拉着胡忧的手,跑进了街市里。银玲般的笑声,洒了一地。 “咦,那边围了那么多人在干什么?”转过一个街口,红叶对一群围在茶楼门外的人产生了兴趣。 “咱们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胡忧说道。江湖出生的他,对于热闹的环境,总是有一种强烈亲切感。因为他以前就是靠吸引人的眼球来吃饭的。 “好呀。”红叶拉着胡忧快步走过去,两条新梳的辫子一摇一摇的,充满着快乐。 “是她?”胡忧护着红叶挤进人群,一眼就看到了那里面的情景,也认出了制造这场围观的人。 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在风中的飞舞,淡淡的体香,让人迷醉,脚上穿着绣花鞋,这不就是刚才胡忧和红叶口中提到过的那个紫腰带姑娘吗? 她也来乐同了,她这是在干什么? 紫腰带姑娘是胡忧给人家起的外号,这个姑娘叫什么,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只见这个姑娘坐在一张红木椅子上了,她的身前有一张八仙桌,桌上有一个棋盘,一套笔墨,一张白纸,一副对联的上半部份,和一把古琴。 那天挡开胡忧箭矢的那把宝剑,此时也放在桌上,剑下压着一张纸,纸上写着:“琴棋书画,任选其一,胜一局收金币百枚,败一局送金币二百。有能全胜本人者,愿终身为奴为婢,就不反悔。” 胡忧看完那纸上的字,惊异的看向红叶,红叶也同样回以胡忧疑惑的目光,看来她也看不明白,这个姑娘这是在干什么。 有好事之人,上说与那个姑娘搭讪,不过那个姑娘并不理会,犹如老僧如定,坐在那里不言不语。 “好来试试。” 一个身穿锦衣的男人,许是看姑娘长得漂亮,想收回家中,许是想在人前出风头,一声高喝,把一袋金币给拍在了桌子上。 “这里有一百个金币,你说怎么玩吧。”锦衣男人一脸得意的说道。 紫腰带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并不去打开那个钱带,而是伸出玉手,一一点过桌上的未琴棋书画,示意锦衣男人随意的选择一样。 如果是换了别人,肯定要以为这个姑娘是一个哑巴,不过胡忧却不那么认为。因为他知道,这个哑巴一般同时会失聪的,这个姑娘能听得见声音,肯定不会是哑巴。 当然,这个姑娘如此的漂亮,谁都不忍心,她会是一个哑巴的。这么弄成哑巴,老天爷也太不开眼了。 锦衣男人选择的是棋,姑娘摆出来的棋是围棋,锦衣男人执黑子,姑娘拿了白的。 胡忧的那个无良师父以前也挺喜欢下围棋的,胡忧从小跟在他的身边,对这围棋也懂一些。 一开始,胡忧也不确定他们下的是不是围棋,因为他来到天风大陆之后,还没有见过别人下围棋。还两人走了一会之后,胡忧就确定了,他们下的,确实是围棋。 爱美之心有皆有之,胡忧当然不愿意看到这个紫腰带姑娘输给锦衣男人,所以他很自然的站在了姑娘的这一边。 看着那执白子的玉手,上下起落,一颗颗的把棋子放入棋盘,胡忧的心里,就是比那个姑娘还要招急,真恨不得跳入场中,帮这紫腰带姑娘共同对负这邪恶的男人。 现在在胡忧的眼里,凡是想赢这姑娘的人,都是邪恶的。居然想让人家姑娘为奴为婢,胡忧绝对的鄙视他。 锦衣男人的黑子,再走了五十步之后,就定在空中,怎么都不动了。胡忧光顾着为姑娘急着,光顾着看人家如玉一般的纤指,都没有怎么注意这棋究竟下成什么样。突然发现锦衣的手不动了,他的心里不由大惊。还以为这个邪恶的男人就赢了呢。 仔细看了棋路的走势,胡忧一颗悬起来的心,这才放回了肚子里。只见棋盘之下,黑子的大龙被白子拿住了龙头,黑子无论是怎么挣扎,都被白子给死死的按住,怎么都动不了。 锦衣男人犹豫了好一会,最后还是没有再落子,向姑娘拱拱手,离坐而出。把椅子给让了出来。 紫腰带姑娘玉指转动,没两分钟,棋盘之上,黑白归位,收起钱袋,又如老僧入定一般,回复了之前的样子。 “这么容易就赚一百个金币。”胡忧喃喃的低声道。美女就是有优势,想当年,胡忧和他那无良师父也在街上摆过棋摊子,不过跟本没有赚到钱,最后白坐一天,晚饭还是胡忧偷了只鸡,才解觉掉的。 锦衣男人输掉之后,又上来了一个人大胖子,这家伙怕得有二百多斤,坐得那椅子都有些发飘,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碎掉。 “嘿,你说,这胖子想比什么?”胡忧撞了红叶一下,小声的问道。 红叶摇摇头,猜道:“不知道,我想应该也是下棋吧。”她实在没法想像,一个胖字拿着古琴弹奏是个什么样子。再说了,比棋是最容易分出胜负,也是最公平的。那比字比画的,就比较没谱了。 胡忧道:“我看也是,这丫头真厉害,居然琴棋书画,样样精通” , 章节目录 第138章 红颜祸水 和胡忧、红叶料想的一样,胖子比的也是下棋。不过这胖子的水平,比那个锦衣男人可就差远了。人家那个锦衣男人至少还有条大龙让紫腰带姑娘吃了,胖子连个龙尾巴都没有弄出来,就让人家姑娘给灭了。 胖子留下一百个金币跑了。那姑娘之前收入多少,胡忧是没有看见,可是这么两下,他可是看见了。短短不过半个小时,就有两百个金币进帐,看得胡忧那个眼红呀,他一年的饷银也没有这么多呀。 眼红归眼红,胡忧看姑娘的眼神,可没有变成看资本家的眼神,爱美之心嘛,你要是换一个男人在这里,当着他的面,赚这么多钱试试,没准他就得冒坏水。 “唉,我说。”红叶捅了胡忧一下道:“你不是对人家姑娘念念不忘吗,要不你也上去试试?说不定能拿下这个姑娘呢。为奴为婢耶,你不想?” 不想? 孙子才不想呢 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婢女,谁会不想。也就极个别大家小姐,妒才嫌能,也许会不想,只要是男人,都想。 哪个男人如果说不想,那得先抓到太医院里看看去,是不是当初割的时候,没有割干净,给跑出来了。 胡忧刚看到‘为奴为婢’那几个字,心里就一直转这个脑筋,可是他手低下的活不行呀。下个围棋吧,他也许还能对付几下,你让他玩古琴?他连摸都没有摸过,锣他到是敲过几下,可人家认可吗? 书画更不用说,他跟本就没有真正上过学,能看懂几个字,还是当初那个宫画的情姐姐教的,写出来跟本见不了人。春宫画他到是能画上几笔,不过这要画给人家姑娘看,嘿嘿人家姑娘那桌上的宝剑,可不是摆来好看的。就算人家姑娘慈悲为怀,不要他的小命,要他的小,那也受不了啊。 胡忧没有答红叶的话,他正看着姑娘的那双玉手,想花招呢。 老话说得好,机会只给有准备的人。胡忧这边的花招还没有想出来呢。那边有招的人,就已经动手了。 就在这片刻的工夫,人群被人强行的分开,红叶一不小心,都被撞了一下,还好胡忧拉着她。 胡忧顿时脸色就阴沉了下来,他现在大小也是个督将,上过战场,见过血,玩过命,这段时间,手底下管的又尽是那些作奸犯科的奴兵。玩文的,他也许会杵点,玩横的,他可不怕谁。 冲进圈里是十几个光着膀子的恶汉,头发圈在脑袋上,腰中绑着黑色的牛皮带,脚上穿着草鞋,胸口处画了两条带鱼,一个个凶神恶煞,就差没在脑门上刻字‘我是坏人’。 领头的一个,刚冲进去,就冲着那姑娘大喊道:“小皮娘好大的胆子,敢在我的地盘上出千,你自己说,该怎么办吧。” 下棋光明正大,又不是玩骰子赌大小,这么多人看着,哪来的什么出千嘛。 恶汉这话一出,不用胡忧这种老江湖,就算是三岁小孩子,也能知道,这丫的是来闹事的。 胡忧看着这十几个人,在心里暗暗的摇了摇头。这水准也点差了一点。你实在是编不出一个合理的借口,干脆什么话也不说,明抢好了。弄这么多弯弯绕干什么,给广大的流氓工作者丢脸。 那姑娘显然是见惯了大场面的人,跟本就没有拿这十几个恶汉当一回事。她拿出一块琴布,慢慢的把古琴给包起来,然后又把笔墨收拾好。有人闹事,这地方肯定是呆不下去了,她这是要收摊。 胡忧看这姑娘从头到尾,都是那么冷静,不由在心中暗暗的佩服。当年他和师父遇上城管,可没有这么冷静,有时候跑得连鞋子都掉了。相比起人家姑娘,真是够丢脸的。当然话又说回来,这些恶汉跟城管也没有什么可比性。 “怎么,想走?你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领头的恶汉在那姑娘要抓棋子的时候,一把抓了过去。他是冲着人家姑娘的手过去的,不过姑娘闪得快,他毛都没有碰到一根,那蒲扇般的大手,直接拍在了桌子上,把桌上的棋子拍得一跳,发出哗哗的声音。 “你想怎么样?”姑娘终于开口了,她的声音甜如空谷夜莺,冷如西伯利亚的寒流。 “我说不是哑巴吧。”胡忧碰碰身边的红叶,小声的说道。 红叶白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 “拿一千个金币出来,我放你走。”恶汉抖着那一脸的横肉说道。 “你认为我有吗?”姑娘放弃了再去收棋子,把桌上的宝剑拿在了手里。 那恶汉自觉身边有十几个人,战力强大。不觉得一个丫头拿把破剑,对他能构成什么危险,跟本就没有在意这个。 “没有也好办法,你不是要为奴为婢吗,就拿你来顶好了。”恶汉说着一挥手:“弟兄们,给我上。抓到美人,我大大的有赏。” 十几个大汉是一涌而上,之前看热闹的人群,看到这边动武,呼啦一下,全都退开了。胡忧和红叶也跟着人群,散开到一边去。在退开的程中,胡忧已经把鲁游做出来的那把样品弩弓拿在了手上,说不得,今天要给这弩弓开开封。 姑娘一脚踢开桌子,当场就砸倒两个大汉,手里的宝剑并不拔出来,连着鞘上下挥舞,左拆右挡,十几个大汉,一时之间,居然近不得她的身。 胡忧在一边看得清楚,那姑娘每每身转腾挪的时候,都有意的护着夹在左肋下的那把古琴。看来她对那琴,非常的重视。 姑娘毕竟是姑娘,一个人对战十几个大汉,打了五六分钟,动作也就慢了下来,几次差点让人伤着。 胡忧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再不出手,那姑娘就得吃亏。用外袍挡着,他的弩弓已经架了起来。射人先射马,擒贼先禽王,胡忧打算先干掉那个头子。 就在胡忧打算出手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暴喝:“住手” 声是一声,不过胡忧听得清楚,是两个人同时叫的。其中一个声音,胡忧听得陌生,另一个声音,胡忧听得就熟悉多了。 随着那声音的落下,两队人马,同时出现在场中。两队人穿的都是军服,一队是绿色的,另一队是灰的。 帝国的军种分五大军团和地方守备部队。军服都是统一的样式,不过颜色不一样。五大军团的军色分别是白,红,黄,黑,绿,而地方守备部队,无论哪一个城,穿的都是灰色的军服。 绿色的那对人马不用多看,胡忧也知道,是属于暴风雪军团的人,而那灰色的也不用说,自然是乐同城的地方守备部队。 胡忧在听到‘住手’的同时,就把手里的弩弓给收了起来。他知道下面的戏码,不用他来演了。 两队士兵,一到现场,就马上分守两边,刀枪出鞘,形成对峙之势。 “是齐拉维”红叶看着那个从绿队里走出来的人,在胡忧耳边小声的说道。 胡忧点点头,他明白红叶这是在提醒他,不要轻举妄动。胡忧此时的目光,落在灰色部队的那一边。那边领头的,是一个年纪稍微比齐拉维大上几岁的男人。这个人,身上穿的是一套灰色镇守将军服,长像粗犷,看来很有些战力。 “那个男人是谁?”胡忧问红叶道。 红叶仔细的看了一会,微摇头道:“这个人我也不认识。不过据我所知,在乐同那么年轻,就当上镇守的,肯定是司马家的人。依身形看,应该是司马寿的弟弟司马无敌。” “这名字可够霸气的。”胡忧说着往后缩了缩,齐拉维此时正往前走,胡忧不想让他看到自己也在这里。 齐拉维明显是认识司马无敌的。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对司马无敌叫道:“司马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司马无敌也大步的走出队列,跟本无视被围在中间的那十几个诚惶诚恐的恶汉,出声如雷的说道:“原来是齐拉维,听说你这次在帝都,丢了一个大大的脸呀。” 司马无敌看来与齐拉维不怎么对付,一开口就揭齐拉维的痛脚。齐拉维这一次在帝都比箭,五箭没有一次射到靶心,最后自己退出的事,已经传遍了整个帝国。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人不知道的。不过敢这么当着他面说出来的,可不多。 “你”齐拉维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现在他最恨的就是人家在他的面前,提起射箭的事。 强忍住气,齐拉维冷哼道:“都说司马无敌多么的厉害,今天看来,也不过尔尔,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居然有流氓当街欺负弱女,嘿嘿,这手段也太儿戏了吧。” 齐拉维这是指桑骂槐。他这话虽然没有明说什么,可是明眼人都可以听出来,齐拉维这是把这十几个恶汉的屎盆子,扣到了司马无敌的头上。暗指是司马无敌弄出的这场戏,想要欺辱人家姑娘。 司马无敌听到这话,脸色也有些不太好看。不过,那十多个恶汉确实是他弄出来的。之前他在府里喝酒。听手下来报,街上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在摆棋,他色从心起,就偷偷的跑来看了一眼。之后,就安排了这么一个局。 先以流氓地痞弄事,再以官府出面,这是帝国有权势的公子,惯常用的方法。别看齐拉维说得那么不屑,这样的事,他自己也没有少干。要不然,他怎么可能说得那么顺溜,都不带想的。 不过有些事,是能做不能说。就像有些潜规则一样,哪怕是大家都知道,但却不能摆上台面上来。 齐拉维这也是被司马无敌地给气的,一时之间,又找不到东西来反击司马无敌,干脆,把这事给抖出来。反正这事现在是司马无敌在干,他没有干。 司马无敌恼火的叫道:“来人呀,给我把这些寻衅滋事之人,全都给抓起来,那个女人,也带上。” 司马无敌这个人,动手的能力,比动脑子强。他一时不知道怎么反驳齐拉维的话,想着干脆把人绑了再说。反正把人给绑了,他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到时候能不能吵过齐拉维,损失也不大。 司马无敌的主义打得好,可是齐拉维不干呀。他也是听说这里有个绝色女子,才巴巴带人跑来的。怎么能眼看着司马无敌得手,自己则两手空空呢。 “慢着。怎么着,你还想明抢?你今天要是敢乱来,我就把你的罪行,告到帝都去。有种你就动动试试,我到要看看,你们司马家到时怎么护着你这个野种”齐拉维大步上前,阻止司马无敌的人动手。骂人无好口,他这心里一急,也想出来司马无敌的短。 胡忧听到这里,把目光看向红叶。红叶明白胡忧的意思,低声解释道:“司马无敌是司马家主喝醉之后推到了一个女奴而生的。” 胡忧笑道:“你到学会偷我的词了,嘿嘿。” 红叶想起刚才自己说的话,羞得不行,狠狠的在胡忧的腰上掐了一把,掐得胡忧直咧嘴。自从那晚听了胡忧的醉话之后,她在胡忧的面前,比以前随意了很多。因为她知道了胡忧的心。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安慰。心情好,女子的心性,也慢慢的表露出来了。 女奴在天风大陆是比青楼女子还要低溅的所在。天风大陆,青楼女子是有ji籍的,如果愿意,她们可以还自由之身。运气好的,像索菲雅那样,做到一国之后都有可能。而女奴则是不行,她们什么都没有的。这个没有,包括她们的身体。要是专属女奴,那还好一些,只要侍候她的主人就行。如果是家族女奴,那就惨了,随便一个看门的,都可以把她们拉去。 司马无敌的母亲,就是一个家族女奴,而且还是上了些年纪的,都不知道已经被多少人玩过。 女奴的孩子,也同样是奴,一般情况下,那些人玩是玩,但是绝对不会把种下到她们的体内。也不知道是那司马家主的能力超强,还是怎么着,居然一射而中,种下了司马无敌这个种。 司马无敌出生的时候,并没有人知道他是家主的种,他是被当成奴隶来养的。从小没少吃苦,小小年纪,就什么脏活累活,都要做,吃得却比猪都差。 也许是这小子种好,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不但不像其他女奴的孩子那样,长得又小又廋,居然长得结结实实,非常的壮,不但如此,他还长得越来越像家主。 一开始,所有人都欺负他,慢慢的,就没有人敢了。甚至有些人,开始跟他暗中打好关系,知道他好武,还有家将暗中教他各种武学的技巧。因为他们都知道,家族的上层,迟早会发现这个孩子的。 果然,再一个非常巧合的环境下,司马无敌与家主正面的遇上,并为家主挡了一刀,差点死掉。之后认祖归宗,并因为那一刀,得名司马无敌。 胡忧抓住红叶的手,道:“别闹,别闹,快看,要有好戏。” 红叶把目光转回到司马无敌那边,果然看到他的脸色,大大的不对了。 往事一一浮现于司马无敌的脑海里,他心里那个恨呀。那段不光彩的过去,是他最不愿意想起的了。 司马无敌的铁拳都已经握得指甲都插进肉里了,齐拉维还没有发觉,一脸洋洋得意的,还给那紫腰带姑娘去了个飞眼。 “给我杀。”司马无敌怒火充头,有到是忍无可忍,那就无须再忍了。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个齐拉维今天是故意过来找他碴的。在阴谋点往深处想,他甚至要认为那个姑娘,也是齐拉维安排的。 齐拉维正得意呢,一转头就吃了司马无敌一记老拳。司马无敌这一下,可是含恨而出,用力极大,一拳下去,齐拉维的门牙都飞了。 “啊呸”齐拉维吐掉满口的碎牙,含含糊糊的叫道:“杀,给我杀” 齐拉维带来的这些人,并不是不死鸟特战团的人,而是苏门达尔的卫队。他们是苏门达尔亲自调给齐拉维的。好不好,就这么一个儿子,谁的儿子,谁不爱呀。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139章 胸中藏兵 江斗村,青州一个老苦边穷的山村,这里虽然离令归城不是很远,但是比起令归城,这个地方简直像是另外一个世界。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胡忧呆在这时里,已经半年了,自他从帝都回到青州,向苏门达尔报到之后,就被派来了这个地方。明面上是练兵,事实上,他是被苏门达尔给雪藏了。 练兵,练什么兵?苏门达尔这个家伙,他居然连奴兵都不给胡忧了。因为他发现,奴营在胡忧的手里,所暴发的战力太可怕。胡忧不但凭着这奴营,打了几场硬仗,还射杀林桂帝国第十八集团军的军长陈常利,智救西门玉凤,并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最可恨的是,他居然让帝国皇帝巴伦西亚都认识了他,还让齐拉维大大的丢脸。 这样的人,苏门达尔怎么能不像防贼一样防着呢,不然再让他出些风头,弄不好,这军团长之位都是他的了。 苏门达尔是绞尽了脑汁,终于想到一个办法。把胡忧给弄到江斗村来,丢给他五千新兵,让他在这边自生自灭。没有战事,又没有好兵,看他还能翻出什么大浪来。 实事上,苏门达尔是有心想要干掉胡忧的,天下之间,没有任何人比死人更没有威胁。不过考虑到胡忧现在是红fen军团长西门玉凤认的弟弟,又在巴伦西亚面前露了脸,听说还和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关系不错,苏门达尔怕干掉胡忧会引起烦,最后决定把胡忧雪藏。 苏门达尔毕竟是暴风雪军团之主,胡忧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这点人事认命,苏门达尔还是有的。其他人,就算是巴伦西亚过问,也拿他没有办法。 暴风雪军团在对安融的战斗中,可谓是损失惨重。加上之前在浪天平乱时的战损,暴风雪军团全军战损超过五成,二十万人,死了一半。 苏门达尔这次是发了狠心,也顾不得大战过后,青州地区的休养生息问题,一口气阔充了十个师团,招进五万新兵,以补充暴风雪军团的实力。 胡忧得的这个新兵团,不叫新一团,也不叫新二团新九团,而是叫团。这名字不错,听起来很好听,可是用起来,就不是那么好用了。 团,在别的地方,一般应该是指得到特别关注,任何物资都优先补给的师团。嘛,就是不同于其他师团的意思。 胡忧这个团,确实是不同于其他的师团。首先他的兵员就很特别。别的师团,都是选那些能打的,壮实的兵。胡忧这个团是个什么玩意?他得到的兵,全都是人家选剩的。什么歪瓜裂枣,谁都不要的,就扔他这里来了。这些人除了手脚齐全外,简直就是要什么没什么。 别说是比胡忧入伍时的那批兵了,就算是比其他同期新兵,也比不上啊。虽说青州刚刚经历过一场大战,今后又随时可能开战,人心不稳,兵员的质量差点,是说得过去的。可是那也差太多了吧。 你看那一个个面黄肌瘦的,拉弓都能把箭砸脚面上,这也算得上是兵?弄些乞丐都比他们好。胡忧接收这些新兵之后,足足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他们调理得像个人样。至少起风的时候,不怕他们被风刮走了。 这半年来,江斗村是静得可怕,外面的世界,都快闹翻天了。和安融三国联军的仗,最终没有打起来。宁南帝国从中调解,曼陀罗帝国赔钱买平安。两战安融,算是都失败了。 还有一个大事,是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全面通商,以减免关税的方式,让宁南帝国的商人,全面进入帝国的各行各业。 说起来,这算是一个好事。曼陀罗帝国背着天灾和国内红巾军的造反,与安融两度开战,之后又大量的赔款,国库都空了,与宁南通商,正好可以一解经济上的困难。 不过这些在胡忧看来,却并不是那样。他是来自经济极发达地区的人,他对经济学虽然不是很懂,但是从小耳闻目染,他知道什么叫做经济入侵。 曼陀罗帝国地处中原地带,因为土地肥沃的关系,一直都是以农业为本,再加上这里跟本没有文官制度,全都是武将在管着国家。 武将能有多少水平呀,有些人除了会打仗之外,连个大字都不认识。那些出生贵族的武将到是识字,可是那些人来军队就是为了混资历的,他们的心思,哪在这里。每天想着怎么样花天酒地都忙不过来呢。哪有什么心情来治理地方。 就这么帮有钱的想着怎么玩,没有钱的想着怎么收刮民脂名膏,要不就是不学无术,只会打战砍人的文盲加流氓,怎么玩得过人家宁南人。 宁南帝国可是天风大陆最会经商,最有钱的国家。把他们放进来,那还不吃得你什么都不剩? 可惜,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发现宁南人的阴谋。他们真的是那么好心,从中调停?说白了,人家是为了自己的利益着想的。无利不起早,人家吃饱了没事干,巴巴来帮你? 做梦去吧。 做梦? 有时候,胡忧真想好好的找个地方,做个美梦。 可是这会,胡忧不能做梦,他真是太忙了,哪有那闲功夫。 被调来这江斗村,胡忧只带在朱大能和红叶两个人。其他的人,他都没有带。不是不能多带,以苏门达尔想要冷藏胡忧的心思,胡忧肯带走十个八个心腹,他高兴还来不急呢。他最苦恼的就是怎么把胡忧在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影响力给抹去,胡忧要是提出带走些心腹,苏门达尔肯定会同意的。 胡忧才不傻,他怎么会不知道苏门达尔的心思,才不会让苏门达尔如愿呢。他把候三,哲别,里克尔梅那些人,留在了不死鸟特战团,把哈里森,陈大力他们,留下在了奴营,就是为了把他的影响力留在这两军之中。 以胡忧在这两支部队里做过事小说就整理的,其他的统领,除非能比胡忧对士兵更好,遇到危险时,能像胡忧那样,用自己来掩护士兵撤退,不然的话,没有个两三年,跟本不可能让这两支部队完全忘记胡忧。 胡忧把这些忠于他的将领,放在部队之中,只要有适当的机会,他一声令下,这两只部队,就会回到他的身边。这样的底牌,胡忧怎么可能自已毁掉。 只带红叶和朱大能进驻江斗村的胡忧,可以说是忙了个底朝天,这半年来,他就没有清闲过一分钟。人员配制,训练计划,军饷粮草,骑步兵比例,那一样不要胡忧亲力亲为,他怎么能有闲着的时候。 别的不说,就这个各级的军事主官,就足够胡忧头痛。别的新兵团,都是三七比,有大量的基层将官,会从老部队调进新兵团,主管各级的事物。 胡忧这里是一个都没有,所有的人事任命,都要由胡忧来弄。可是这些人都是新兵,升个夫长还行,升个队长,也勉强说得过去。可是校尉,偏将这些中层官怎么办?总不能寸功未立,就把新兵升偏将吧,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苏门达尔可是在看着呢,只要胡忧敢那么做,他就能抓住这一条,弄死胡忧。随便一个任用私人,就能让胡忧吃不了兜着走。 胡忧不能升这些官,那就全都得由他来兼任了。一个师团五千人,上面一个督将,下面最大的只是队长,连个典军都没有,中间空着这么多级,胡忧能不忙吗。还好这里师团里没有女兵,不然他弄不好,连女人的月事都得操一份心。 真是累呀。 累是累,不过胡忧累得挺开心的。 团不同于奴营,它是有正规师团编制的。虽然每次上头下拨物资,团总是得到的最晚,东西也最差,但是毕竟是有。在这一点上,苏门达尔也不敢做得太过份。他总不能把一个正规的师团,弄得像奴营那样,拿着菜刀就上战场吧。 半年的时间过去,胡忧是眼看着这些拿刀拿都会砍着自己脚面的菜鸟,一个个成长为真正的战士,那份发自内心的自豪感,真是睡着脸上都能挂着笑。 士兵是可以塑造的,苏门达尔以为这些士兵不行,可是他哪里知道,这些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新兵,才是最好的练兵材料。 因为军中没有老兵,这些新兵,也就没有机会学习那些老兵的油滑,对胡忧的命令,他们是不打折扣的全部服从。而又因为军中没有那些来混资历的贵族子弟,也同样没有让这些士兵感染到贵族子弟的那些浮华,自大和骄傲。 胡忧在接手这个师团之初,就明确的让士兵们知道,他们是被选剩,才会被分到这里来。 人,都是有血性的,所谓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炉香。胡忧是什么人,他是拥有十三年江湖经历的人,对于人性,他知道得太多,见过得太多。他知道怎么样,让一个人燃起斗志,让一群人,聚起不服输的气势,让一个师团的人,明白什么叫做荣辱与共,什么叫做集体的荣誉。 在有意的让士兵亲身遭遇到不公的待遇之后,胡忧成功的点燃了士兵那股不服输的怒火,再加上他很巧的让士兵知道他不死鸟胡忧的辉煌、功绩,和那些传奇的故事。使得士兵不知不觉之中,对胡忧产生了强烈的个人崇拜。 半年,胡忧用足足半年的时间,对团的五千士兵,来了一个集体的大洗脑,把他们洗得干干净净,极度的忠诚。毫不客气的说,这五千士兵,可以不知道巴伦西亚是谁,可以不知道苏门达尔是谁,却永远不会忘记胡忧是谁。 这些士兵,严格来说,已经不是曼陀罗帝国的士兵,而是胡忧借着曼陀罗帝国,借着暴风雪军团的名义和财力,为自己训练的士兵。 苏门达尔这一次,是继把胡忧调入奴营之后,犯下的又一个更大错误。他以为他这么做,是雪藏胡忧,他却不知道,正是他,帮胡忧插上了不死鸟的翅膀,为胡忧他日展翅于九天之上,奠定下了最坚实的基础。 “少爷,老师请你过去一趟。”王二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的说道。两个月前,在胡忧的提议之下,鲁游正式收了王二为徒弟,教给他巧器的制作知识。 “嗯,好,我马上去。”刚刚和士兵们共同完成一次训练的胡忧,擦着满身的汗水道。 由于团中管理人员的缺乏,红叶已经被胡忧派去负责军务去了,擦汗这些由红叶来做的工作,现在得他自己来了。 跟着王二来到鲁游的住地,还没有进门,就被刚刚从里面跑出来的鲁游给拉了进去。 鲁游的住地不过是一个简陋的木屋,除了不漏水之外,几呼称不上是房子。这是胡忧带团的士兵,给鲁游搭的。 胡忧不但给鲁游搭木屋,就连团的营房,也是胡忧亲自画的图纸,指挥团的士兵给搭的。 团刚进驻江斗村那会,是要什么没什么,士兵只能睡在窄小的帐篷里。由于帐篷不够,二十几个人挤一个帐篷,这头放个屁,都能把那头给振醒了。胡忧怎么能看着自己的士兵那样,于是自己掏钱买了应用的工具,又带着士兵自己砍树搬石头,才建成了营房。让士兵的住地,得到大大的改善。 “嘿嘿,别拉别拉,有什么事你就说,最恨男人拉我了,尤其是老男人。”胡忧甩开鲁游的手,笑骂道。 经过半年的相处,胡忧和鲁游的关系,又进精进了不少,他们现在可以说时忘年交的关系,没事的时候,一起开开玩笑,打打屁,都很正常。 “你以为你是美女吗,我很想拉你?”鲁游吹胡子瞪眼道。 “嘿嘿,咱们都不是美女,两个臭男人而已。”胡忧对鲁游的反应跟本是习以为常。人说年纪年老心越小,这个鲁游,除了一脑子的机关巧器知识外,很多时候,与一个小孩子差不了多少。 “好了,别生气了,快说说,今天找我来干什么?” 说道这个,鲁游兴奋起来,又想来拉胡忧,被胡忧打开之后在,他搓着手,从桌底下搬出一个箱子来。 胡忧有些不明白,这个老小子干什么把马上要给他看的东西,装进箱子,藏到桌子底下去。不过这不是他关心的重点,这个老小子,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没事还是不要去过多了解的好。因为了解完了之后,你会发现,他做那些事之前,自己也没有想过,为什么要那么做。就比如就现在,你问他为什么把箱子放在桌子底下,他就肯定说不上来,所以还是不要去研究他的好。 “猜猜这里面是什么?”鲁游拍着箱子得意的问胡忧道。 “猜不出来。”胡忧摇摇头,他才不猜呢,谁知道鲁游会吧什么藏在里边去。上一次,红叶就上了他的大当,猜了半天,里面不过是一双破草鞋。 “真笨,要是红叶在,她肯定能猜到。”鲁游叹息的摇摇头,看来是在惋惜胡忧的智力。 “你要是拿一些奇怪的东西来浪费我的时间,小心我让你好看。”胡忧警告道。 鲁游这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这个特点,胡忧也是近几个月来才知道的,以前他也没有发现。 鲁游这个人的特点是兴趣转移得很快。简单来说,就是鲁游的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出一些其怪的想法,这想法也许是关于盔甲的,可是在制做的过程之中,他也许又会发现这个设计,似乎更有利于鞋子,然后他的方向就改变了。又去做鞋子类的研究,而最后做出来的,很可能不是鞋子,也不是盔甲,而是帽子。 这一次,胡忧要鲁游制作研究连环弩弓。也许这个真的很难,鲁游到目前为止,足足用了半年的时候,也没有能做出一个连环弩弓,反到是因为连环弩弓,让他发明了马刺。这玩意对胡忧来说,也是一个好东西。它的原理很简单,一头尖,一头平,中空,边上有几个卡子,可以单个用,也可以和其他的连在一起用。 对付骑兵的时候,只要把那一个个马刺给组合起来,可以对一片草地或道路实行封锁,马踩上就得伤着脚,而且那马刺头会自动分离钉在马的脚里,让马失去战力。这可以拒马枪好使多了。拒马枪会弄死马,这个可以让马暂时性的失去战力,治好了马还能用。 更新更快 鲁游跟本没有听进胡忧的警告,他嘿嘿的笑了几声,把箱子打开。胡忧随意的看了一眼,没有太注意。又多看一眼的时候,他的眼睛就瞪大了。 鲁游装在箱子里的那东西,上边是一个弩弓的身子,下面却不是弩弓的扳机,而是一个长条形的铁盒。铁盒比弩箭略长一些,上面有一个个小洞。 胡忧的心跳在加快,声音都有些打颤的问道:“鲁游,鲁大师,你做出来了?” 鲁游捋着胡子,道:“刚刚组装完全,你看看,是不是和你说的一样。” , 章节目录 第140章 旧恨生波 “和心里想的一样吗?” “似乎不太一样” 胡忧看着箱子里的连环弩弓,这样子也太难看了吧。上面的部份,到还有些弩弓的样子,下面那叫什么? 这个长方形的铁盒子,是弹夹吗? 胡忧的脑子里闪过疑惑,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有些想笑。 在鲁游诉期待目光中,胡忧把这‘连环弩”好吧,暂且叫连环弩吧。把这连环弩给拿在手里,细细的观察。 鲁游的手艺确实不错,这连环弩做工很精巧,拿在手里,感觉不到那种铁器特有的粗糙,握把也很舒服,就是感觉有些重。如果没有练过,一个普通人单手这么平举着,支撑不了五分钟。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重点,大炮还要重呢,还不是一样能拉着到处跑。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关键是这玩意有用。 胡忧先打开弩弓下面的那个小盒子,里边整齐的排列着三支弩箭。这弩箭看来也是经过鲁游特别加工的,长度要比之前的单发弩箭要短一些。看来鲁游在设计的时候,没有考虑到这个兼容性的问题,单发弩箭和连发的不一样,就不能相护调换来使用了。 不过这个问题到不是很大,以后是可以改进的。 弩箭的排列方式并不特别,不过那些包裹着弩箭的东西,就特别了。别看胡忧对机械学不是很懂,但是他还是一眼就看出来了,这弩箭下面的东西,才是整个连环弩的灵魂所在。 怪不得这个铁盒子那么重呢,弩箭的前后左右并排着近百个大大小小的机簧,大小齿轮,凹凸槽,这么些东西加在一块,能不重吗? 鲁游这盒子里的设计算,简单来说,就跟一个古老的上弦闹钟内部差不了多少。胡忧之前还一直担心技术外泄呢。这里也没有个专利局,连环弩面市用不了几天,就得被人给盗版了。 现在看来是不用担心了,这里面的玩意,不是大师级的巧器大师,跟本看不明白哪是哪。这大师级的巧器大师是那么好找的吗?整个曼陀罗帝国都超不过五个,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一百个吧。 不过还是得小心点才行,咱一本破站盗版了呢,这连环弩只要显现出威力,肯定会引起各方面的兴趣。难保不会有大师级的人因为种种原因,来破解连环弩。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事,必须要做到严格的保密。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得哑然失笑。这玩意能不能用,现在还两说呢,什么版权保护,这也太早了一些吧。这东西要是不能用,就是一堆破烂,谁都不会多看一眼,哪会有什么大师级的人物来破解,破解个屁啊。 强压下心中的胡思乱想,胡忧打算先试试这连环弩能不能用再说。别管它难看也好,重也好,实用才是重点。 “这个怎么用的?”说到要试箭,胡忧才发现,自己看了半天,也没有看明白,这箭要怎么上弦,怎么发射。 王二一直在一边候着呢,听到胡忧的问话,他马上几步来到胡忧的身边,躬身说道:“少爷,我来帮你。” “好,你来。动作慢点,让我看看清楚。”胡忧把连环弩递给王二。 二把连环弩接过去,一步一步的做给胡忧看。王二现在是鲁游的徒弟,也是助手。这连环弩的制作,他本就有参与。虽然他不是主力制作者,但是对连环弩的熟悉程度还是很高的。 大约三分钟,王二把个个部件调到发射的位子,把铁盒盖好,递回给胡忧道:“少爷,已经好了,你只要扣动扳机就行。 “还挺复杂。”胡忧看了王二一眼说道。 王二陪笑道:“是稍微有些复杂,不过这些工作可以在战前做。用的时候,只要扣动扳机就行,也算是挺方便的了。” 胡忧点点头问道:“如果提前弄好,却一直不发射,对内部的构件会有影响吗?比如使用寿命和误发之类的问题?” 胡忧话是故意问王二的,枪炮不用的时候,都要下子弹保养拿,胡忧怎么会不明白这其中的道理。他这是要看看王二会怎么回答。 在胡忧的注视下,王二犹豫了一下,说道:“这个我就不太清楚了,在我看来,那是肯定会有影响的,具体会什么样,师父比较清楚。” 如胡忧料想的一样,王二果然把这个问题,推给了鲁游。 胡忧什么也没有说,转头看向鲁游,在这个问题上,鲁游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一个是‘会’。 之后补了一句话是:“需要时再上弦。” 胡忧再次点点头,对这俩师徒的回答,他感觉还算满意。王二不挣风头,鲁游实事求事,这正事他想要的。 “好,那就让我们来试试吧。” 胡忧没有走出屋子,直接对着木墙就是一弩。这半年来,鲁游打造的那把单发弩弓他没少玩,对于弩箭的威力,非常的清楚。他只要放上几弩,就能从速度,扎入目标的深度判断出弩箭的杀伤力。 机械连动的声音中,一只弓箭瞬间应手而出,深深的扎进木屋的横梁之中。看那样子,入木至少两寸。 “不错。” 胡忧夸了一声,又扣动扳机。依然很顺畅,第二箭也顺利发出,威力和之前的那一箭差不多。 铁盒子里有三支弩箭,刚才王二也分别对三支弩箭进行了操作。不用问,这个连环弩应该是可以三连发的。 胡忧又一下扣动了板机,想把第三箭也发出去。不过这一次,出问题了。铁盒子里‘咔咔’响动了几声,却没有见弩箭发去来。 “嗯?”胡忧脸上的笑容顿时有些僵。这卡箭和手枪卡盒一样,在紧要关头,可是致命的失误。 鲁游和王二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好看。这更新整理}}连环弩之前他们有试射过,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 “我看看。”鲁游一个横步,就来到了胡忧面前。胡忧手中的连环弩可还举着呢。 鲁游是非战斗人员,不懂这些。胡忧却知道,枪口在任何的时候,都是不能对着自己人的。哪怕枪里并没有子弹,这弩弓可还在发射状态,这会是卡住了,箭没有出来,这要是万一又出来呢。 胡忧在发现鲁游上来的时候,马上把弩口转到另一边。就在胡忧转手的瞬间,‘唰’的一声,第三支弩箭飞了出去。 屋里的三人,顿时冷汗都下来了。还好转得快,不然鲁游这条小命,今天就得扔这里了。以弩箭的威力,这么近的距离,这箭要是扎到鲁游的身上,直接就能给他来个透心凉。说算胡忧是神仙,也救不了他。 放下手里的弩弓,胡忧长出了一口气,刚要跟鲁游和王二说这个问题,突然‘轰’的一声,屋门被人暴力的撞开。 一个暴怒的声音,同时响起:“谁他爷爷的给胖爷开这种玩笑” 撞进门的是朱大能,他刚到这屋子边,那弩弓就奔他去了。还好他反应快,不然今天就得挂在这里。 胡忧被朱大能这么一吼,弄得一愣,马上就明白是弩箭惹的祸,赶紧陪笑道:“不好意思,这是失误,失误。我和鲁游大师正在试箭呢,这箭出了些问题,才会那样。这是我的错,你没事吧。” 有错认错,这是胡忧在团里推行的军纪。从他往下,无论是谁,只要证明错了,就得认,不能搞什么官僚主义,强权压理那一套。 长官给士兵认错,这是整个天风大陆只有胡忧的团可以看到的景像,在别的部队,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 领导是什么,领导在某种意义来说,就是神,是绝对不会出错的。就算有错,也是下面人的错。 有一个动物界的故事,对这个问题,做出了很形像的说明。说老虎开了家青楼,找了狐狸来做老鸨,狐狸呢,则找了兔子来台。有一天,狮子来玩,点了兔子的台,老虎和狐狸看大老板来了,得陪着陪几杯呀。结果狮子喝得高兴,心脏病发死了。最后警察把兔子给带走了,理由是兔子长得太漂亮,诱发了狮子的心脏病。你说这兔子上哪说理去? 天风大陆的世道,基本上也有这么黑暗,最下面的士兵,跟本没有任何的话语权。胡忧要想收得士兵的心,就心须要让士兵们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 胡忧的这一个做法,现在看来不过是一种收买人心的手段。他自己也没有想到,几十年之后,会成为一种推动历史高速前进的动力。 朱大能看胡忧这样给自己赔理,心里的气也消了大半。呵呵笑了几声,摸着脑袋道:“老大,下次你要想再给我来一下,最好提前打声招呼,让我也好有个准备。” 胡忧拍拍朱大能的肩膀哈哈大笑道:“行,我下次保证先给你提个醒。” 两人相视一下,这个节也就算是解开了。这就是放低身段的好处。要是胡忧换一种方法,拿身份来硬压朱大能,朱大能在虽然也不敢当面怎么样,但是心里肯定是记住这个事。毕竟那一箭,差点要了他的命,你还强拿身份压他,他这口气,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消。 老话说得好,世上本没有事,只是因为事发的时候,没有解决好,才出了那么多的事。 因为一件事没有解决好的例子很多,比如这同乐城将要发生的事。 同乐城青花楼,同乐城周边最大,最豪华的青楼,素来有西北最大消金窟的美称。比起美归镇东大街一溜的大小青楼,同乐城在数量显得有些弱势,因为乐同城中就只有三家青楼,三家里就有一家名飘大西北,可见青花楼的实力有多么强大。 “怎么样,都准备好了吗?”齐拉维在走进青花楼之前,不放心的再一次问手下。 “放心吧,少将军,一切都准备好了。一会你就瞧好吧。” 拉维满意的点了点头,左手习惯性的摸摸嘴角。从自半年前被司马无敌一拳打碎两颗门牙之后,他就落下了这个习惯。 青花楼的名头那么响,生意自然也不会差到哪去。人还没有进门,就能闻到阵阵酒精水粉的香气。美酒和美女,生色场从来就缺不了这俩样东西,也绝对不能缺少。 齐拉维走进青花楼的时候,跟本没有抬头看一眼那据说是司马懿家主亲自提的,‘青花楼’金字招牌,就那么带人走了进来。 齐拉维一行人刚走进花厅,就引起里面人的注意。毕竟一下涌进十几个穿着军服的人,其中一个穿的还是郎将服,可是很扎眼的。 帝国是以武治国,不让军人上青楼,那是不可能的。他们就是最大的享受阶层,不让他们来,他们还给你好?青楼方面,也不可能不让这些一掷千金军爷大佬,弄这么些场所,不就为了让他们享受,顺便赚他们的钱吗? 将军乐意上青楼玩玩,青楼方面,也乐意将军们没事来搞。可是将军上青楼的时候,随身带着家伙,脸上杀气腾腾的场面,就不是青楼老板愿意看到的了。 齐拉维走进来的时候,手下已经很好的完成了清场工作,之前那些还不知道是什么回事的人,被齐拉维的手下,赶到了另一边去。花厅里,被清理出了一块空地,一张干净的桌子,摆在正当中。这一切工作,全都由齐拉维的手下完成,青花楼方面的人,跟本没有能插手,傻傻的在一边看着。 齐拉维在桌前坐下,一群手下马上就把他围在了中间。半年前齐拉维在乐同城掉了两颗门牙,当时跟在他身边的侍卫全被处死的事,他们可是知道的,谁还敢大意。 相比起半年前,齐拉维的脸色要更苍白了一些。看来他这半年没少参与色酒之事,武勋世家出生的他,脸色苍白成那样,也算是艺术了。 齐拉维在坐前坐定,见还没有老鸨上来招呼,皱了皱眉,用一种极为阴鸷的声音说道:“怎么,不做本将军的生意?” 胡忧要是在场,听到这种声音,肯定得吓一跳。以前齐拉维虽然不学无术,没有什么大用,可是至少说话还是挺阳刚,并不是这种听得让人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别人可以装没有听见齐拉维的话,可是老鸨不行呀。开店没有挑客人的,什么形形色色的客人,都得招呼。 老鸨姓黄,人称黄妈妈,十几岁从业,打基层做起,都现在也三十多年了。她一开始是被齐拉维的所作给弄愣了,现在齐拉维一开口,她马上就反应过来。 做生意当然没有问题,青花楼是大场子,如果客人有特殊的需要,他们还可以有特殊的服务。多黄多暴力都都有,只要不是闹事,他们都会尽可能的满足。 “哟,这位将军,招呼不周,您千万别生气。我呀,在这给你倒茶,陪不是了” 四五十岁的老女人发嗲是什么样,为了防止大家吐,就不多描述了,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想像一下,黄妈妈此时的身形动作。 黄妈妈使出浑身解数的发嗲,可是这对齐拉维说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齐拉维连黄妈妈自陪不是的茶都没有让她倒,就打断了她的话,阴鸷的说道:“哪来那么多的废话,我要听曲,去把虞美人给我找来。” “将军,这个”黄妈妈听到齐拉维这话,脸上顿时现出了为难之色。这虞美人此时正给乐同城司马寿的弟弟司马无敌唱曲,司马家可是这乐同城的主人,青花楼的后台老板,扒了她的皮,她也不敢在这个时候,去把虞美人从司马无敌的身边带走呀。 “怎么,要钱是吧。”齐拉维随手一带金币丢到桌子上,口袋子开着,好几个金币在桌上跳了几下,滚到桌底。 黄妈妈偷眼看了一眼那带金币,估摸着至少得二百个。这要放在平时,她能乐死,可是现在,苦瓜都没有她这么苦啊。 “将军,你听我说” “怎么,不够?”齐拉维跟本就不让黄妈妈说话,又是一带金币,砸在桌上。这一带掉出来的更多,整个花厅都为之一亮。看得边上那些人,一个个暗暗咋舌。刚着被赶走的那股气,一下都没了。相比起人家的有钱有势,自己还真不佩坐在那个地方。 “将军,你听我说。”老鸨看再不说话不成了,眼前这主,看来心里窝着火呢。再这么下去,他丢下出的就不是金币,而是刀子了。 ?#~@ 章节目录 第141章 外忧内战 “放肆,我家主人听闻虞美人之名,特意大老远的从令归赶来,你居然在这里糊弄不想活了。” 开口的不是齐拉维,而是齐拉维带来的手下。这些之前他们都已经排练好的。什么时候应该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们都早已经计算过了。 那手下说完这话,直接把钢刀给拔了出来。黄老鸨估计的一点没有错,这一次,她看到的不是金币,而是刀子。 “将军,请息怒,你听我说‘黄老鸨野战打过不少,来几门土炮,她都不怕,可是这刀子她可受不了。这会脸色都白了,那装出来的嗲声嗲气,也全都没有了。 “黄妈妈。”齐拉维再次用阴鸷的声音,打断了黄老鸨的话,“你还要跟我跟玩花样吗?你别以为我不知道,虞美人已经应了帝都的邀请,今天是在乐同城的最后一场,明天她就起程赶往帝都了。今天我无论如何,都得见到虞美人,你自己看着办吧。” 齐拉维的话,相比起手下要平和不少。可是黄老鸨听得他的话,心里却直发毛。事情发展到这个份上,黄老鸨就算是再蠢,也看明白了。眼前这个人,是特意来闹事的。同时她也猜到,这个人是暴风雪军团的少将军了。 这个齐拉维既然能查到虞美人明天离开同乐,那他肯定也能查到,虞美人现在正给谁献唱。 黄老鸨心里几度电闪,就明白了这事不是她一个老鸨能管得好了。这次是太子爷斗太子爷,他们这种小鸡小鸟,想要不殃及池鱼,最好赶紧闪一边去。 “我知道,我知道应该怎么办。将军请稍候片刻,我去去就回。”黄老鸨说完也不管齐拉维同不同意,马上转身就跑。 司马无敌正听着曲呢,被黄老鸨打断,心头那叫一个火呀。一巴掌就抽到黄老鸨的脸上:“不是说过,任何人不许打扰的吗,你脑子进水了” 司马无敌这一下可不轻,黄老鸨半边脸顿时都肿了。心里那个苦就别提了,可是她却一点都不敢露出来,强做笑脸道:“我怎么敢打扰少爷的雅兴,我这也是迫不得已呀,少爷。” “说说,什么事。如果不能说出一个让我不杀你的理由,你就洗干净屁股等死吧。”司马无敌是下人出人,虽然现在已经认祖归宗,可是他的修养并没有好多少,开口就没有什么好话。 黄老鸨赶紧道:“是这样的,楼下青州暴风雪军团的齐拉维来闹事,他知道你正在听虞美人唱曲,非要让虞美人下去陪他。” “有这样的事。齐拉维这狗屎,他的牙又长出来了吗,居然又来挑老子的火。”司马无敌看了虞美人一眼皱眉道。说真的,他现在心里虽然恨不得弄死齐拉维,可是他却有些不愿意下楼去和齐拉维对面。因为他听曲正上瘾,不想离开。 这个虞美人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呀,帝都多少王公大臣想要把她收入房中都不可得。她明天就要回帝都了,再想要听她唱一曲,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有机会了。 黄老鸨看司马无敌居然一反常态的忍了下这口气,不由暗暗的着急。那齐拉维摆明是冲着司马无敌来的,这会要是不能让司马无敌下去,她今天这日子,可就没法过了。 想到这里,黄老鸨的心里就开始冒坏水。混了几十年的风尘,黄老鸨别的不会,这挑火她还不会吗。下面的齐拉维吓她,上面的司马无敌打她,她难道心里就没火? ‘老娘今天就让你们狗咬狗。’心里下定了决定之后,黄老鸨开始行动。她虽然不是司马家的内亲,但是司马无敌最恨什么,她是知道的。 只听这黄老鸨道:“齐拉维不但是来挑衅,骂得那个难哟,我都不敢告诉你。” 还不敢告诉呢,这比直说还要引火呢。 “那个混蛋他说什么?”司马无敌本来就火大,这下火更大了。 “他骂你少爷,这话是齐拉维说的,可不是我说的哪。”黄老鸨怕司马无敌的火不够大,再用话来刺激司马无敌。 “他说什么说。”司马无敌气得脑门子直跳,他已经在心里预感到齐拉维说的是什么了。半年前,他就说过那话。 黄老鸨在心里冷笑,看司马无敌的怒火已经烧起来了,这才一副愤愤不平的做戏道:“齐拉维他说他说你是咋种,还说小时候上过你母亲,你弄不好,还是他的儿子。他还说” 就这么一句,就够司马无敌暴跳了,还说,还说什么也不听了。司马无敌就算再喜欢听曲,这会也听不下去了,哇哇叫着就往楼下冲。 黄老鸨看着司马无敌急急离去的背影,心里先了一阵得意,接着就是一阵后怕。刚才她也是气的,才说出那样的话。要是齐拉维一会说他没有说过那皯话怎么办,不行,得赶紧赶过去,想办法让他们直接打起来,绝对不能让他们有和解的可能。 黄老鸨临冲出门前,忍不住看了虞美人一眼,早知道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去争一个花魁多好。看看人家,年纪轻轻的,就有那么多高门大户给护着,每天唱唱曲就行,连身子都不用让人家碰,就大把大把钱赚了。哪用像自己这样,老了老了,为了生活,还得做老鸨。 如果胡忧在这里,像黄老鸨这样看虞美人一眼,他肯定会先是大惊,接着瞪得眼睛都掉下来。 这个虞美人是谁?胡忧认识吗? 胡忧当然认识,他不仅认识,还因为她的长像关系,在哥伦比亚军校得到了欧阳寒冰,你说他能不认识吗? 没错,这个虞美人,就是美归镇翠红楼的那个,胡忧给了钱却没有能上着的清官人,那个长得非常像宁南帝国公主欧阳寒冰的女子——依莎贝尔。 那么依莎贝尔为o什么会变成虞美人?这还得从头说起。 那天胡忧因为紧急招集令,给了钱确没有来得急点依莎贝尔的香灯,之后也没有再回过翠红楼,所以他并不知道,依莎贝尔在他离开翠红楼的当天,也离开了那里。 她像阵风一样,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外,直到三个月之前,一年一度的曼陀罗帝国花魁大赛,她才再次出现,以一曲前朝后主的名曲虞美人,一举拿下花魁之名。她的名字,仍然是依莎贝尔,只不过,因为她那曲子唱得好的关系,喜欢她的人,都叫她虞美人。 至于依莎贝尔为什么离开翠红楼,之后又去了哪里,又是为什么参加的花魁大赛,怎么一举成名,从一个青楼女子,变成人人趋之若鹜的词曲大家,这些谜团,就得胡忧以后再慢慢的解开了。 咱们单说司马无敌冲下楼的事。 黄老鸨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司马无敌早就已经是怒气上脑,那还会跟齐拉维聊什么他有没有骂那些话的问题。司马无敌看到齐拉维,马上就动上了手。 这里虽然是司马无敌的地盘,可是齐拉维这次是有备而来,还想一上来就打掉人家几颗门牙的事,不可能老发生。 司马无敌这一次是被齐拉维给揍了,齐拉维表面上只带来了十多个人,实际上他带来了百多人。他心中的恶气,是憋了半年的,这会有机会发泄,还不泄个够本? 司马无敌一出现,齐拉维的人就上去了。司马无敌今天是来青花楼玩的,这里又是他的地盘,所以很放心,只不过带了三四个手下,撞上齐拉维这种处心积虑的心,一下就吃了大亏。被揍得那叫一个惨呀,连她妈妈都认不出他是谁了。 齐拉维带人揍了司马无敌一顿,心中那个爽啊,比做一夜七次郎还爽呢。最后在司马无敌的脸上吐了口大大浓痰,才大摇大摆的带人离开青花楼。 毕竟是一朝之人,司马无敌上次没有杀他,他也没有想着杀司马无敌,不过是多打断司马无敌几颗牙而已。 要不说齐拉维猪头呢,他打完司马无敌之后,居然不想着马上回令归去,反而别找了一找青楼,准备好好犒劳手下这一百多人。 齐拉维也不想想,这里是谁的地盘,他更没有仔细的去了解司马无敌的心信。一个从小被丢人奴隶堆里,受尽各种屈辱的人,他们想问题的方式,那是齐拉维这种从小就享受着呵护长大的人,能明白的。 上次司马无敌没有杀齐拉维,那是因为他占上风,得了便宜,才没有下杀去的。这一次,司马无敌被打成这样,还讲什么亲不亲家乡人,一国同胞? 齐拉维的庆功酒还没有喝完,他所在的那家青楼,就起火了。着火的青楼外,三千弓箭兵,张弓等着,据说整座青楼,没有一个人活着走出来。 “什么?苏门达调兵攻打乐同城?你确定你没有在开玩笑?”胡忧看着朱大能那张大脸,一时之间,有些回不过神来。难道这天风大陆也有愚人节? 军地之间,虽然因为地盘和各自的利益,不时有争斗。可那些都是小冲突,没有听说过,尽起整个军团之力,去攻打地方城池的。这玩笑也开得太大了点吧。 朱大能初时也不想信,不过事实由不得他不信。他等胡忧大笑过了之后,一脸严肃的说道:“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消息最开始是候三通过秘密渠道传给我的。我接到消息也不太相当会有这样的事,于是我又通过其他的渠道去查证,事实确实是这样。先头两万部队,此时已经开始攻城了。” 胡忧看朱大能确实不是在开玩笑,也收起了笑脸。认真的问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 苏门达尔为什么进攻同乐城,这个是重点。苏门达尔不是傻子,也不是吃错了药,没事打友军玩。 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就算是巴伦西亚现在对军团的控制力不强,苏门达尔也不会好过的。说句不好话的,这可是等同于造反啊 朱大能摇摇头道:“具体是发生了什么事,现在我们这边还没有办法证实。从收到的消息看,是同乐城的人,杀了齐拉维。” “齐拉维死了?”胡忧再一次瞪眼,想了一会,点点头道:“我看这个可能性极高,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苏门达尔的疯狂行为。 齐拉维这个人,虽然能力不怎么样。可他毕竟是苏门达尔唯一的儿子。连种都被人家给断了,他能不急吗?” 朱大能认同道:“看来应该就是这样了。大人,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胡忧问道:“我们有接到调令吗?” 朱大能摇头道:“没有。” 胡忧道:“那不就得了,既然苏门达尔没有要我们去的意思,我们就在装傻好了,该练的练,该吃的吃,尽他们狗咬狗,与我们没有关系。” “这也行?”朱大能奇怪道:“大人你难道不响去看看?” 胡忧嘿嘿笑道:“我才不趟这混水呢。让他们打去好了,我们是不用管,也管不着。” 别说是管不着,就是管得着,胡忧也不会管的。这个帝国内部,为个情感,以军队为私人武装,泄私恨的事,胡忧才不参和进去呢。他可以不想团的第一场仗,打的是这么一场糊涂战。 暂时决定了自己的立场,胡忧想到了另一个事,停步问朱大能道: “对了,咱们那批弩弓打造得怎么样了,还没有好吗?” 胡忧下令打造的,是技术已经成熟的单发弩弓。连击弩应该设计上出了问题,现在还在改装之中,一时半会,还提不上议程。 朱大能也停下脚步道:“还没打好。按你的命令,要打一千副,咱天我去看过。现在只完成了五百多副。这江斗村实在是太小了,找不到那么多的铁匠艺人。” 胡忧不是要打一千副,而是先打一千副。按他的设想,是让所有的士兵,人手一把弩弓的。 不过他一时之间,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先打一千副用着。以后的数量,再慢慢的想办法。 “才五百多,上次你不是告诉我,已经有四百多了吗,怎么这么多天,才多增加了一百多?”胡忧对这个数量,不是很满意,五百多,这也太少了一些。 现在苏门达尔因为儿了的事,和同乐城打起来。不管最后是谁赢谁输,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都是自拐实力。 现在安融那边的百万大军虽然已经撤走,可是他们都帝国的野心。一直没有消减过。他们随时都准备再一次上曼陀罗帝国。 苏门达尔和乐同这么一打,把好不容易形成的平衡,又再一次的打破了。一个家国的衰退,意味着另一个,或是周边的几个国家,将得到实惠。他们都在虎视眈眈的等着,随时准备开口大嘴一番。 以胡忧现在的实力,还不能左右时局。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断的提升自己的实力。而弩弓正是最好的办法。 朱大能回道:“这样的速度已经很快了,这个弩弓的工艺,和普通的刀枪不一样。不是一次成形,拿出来就可以用的。” 胡忧设计出来给鲁游做的东西,胡忧自己当然也明白这个弩弓的复杂性。铁匠要打出一把弩弓,至少得先打出二十几个或整体,或巧小的部分。然后再把那些散落的部件组装起来,得出弩弓。这一系列的动作,比打菜刀可是难多了。 不过知道归知道,他不许这个为借口,使得装配部队的时候拖延得太长。要知道,为了打弩弓,他可是把军中的弓箭兵给取消,把买弓箭的军费,那去打弩弓的。现在军中除了有二三十把训练学习用的弓箭外,跟本没有半点的远程打击的力量。 之前青州短暂的平静,还好一些。现在苏门达尔这边挑起了事,谁知道今后会再出现什么问题。 别到时候部队都拉上战场了,这弩弓还没有配上,那麻烦就大了。要知道团因为苏门达尔的打压,已经没有了骑兵,这要是再没有远程的攻击武器,那乐子可就大了。 胡忧想到这里,咬牙道: “我们不能在这样等下去,把已经打造出来的弩弓,马上做为训练用武器,发放下去。让士兵们轮流学习应该用技巧。 另外,让鲁游做些分类,把那些不太重要的部件,选出来,派人送到附近的城镇去,请那里的铁匠帮忙加工。 还有,派些人给铁匠做做工作,如果发现有铁匠有意加入我们,就把他们抬回来。待遇什么的,加辈给。我们必须赶在大乱暴发之前,形成弩弓的战力” “冲,冲,给我杀”苏门达尔状惹疯狂的亲自指挥着部队,进攻同乐城。丧子的打击,使他本就已经花白的头发,一夜全白了。 司马寿一脑门子的汗,上患下跳的叫道:“顶住,给我顶住。苏门达尔他疯了,疯了。派八百里加急,不,派一千里加急上帝都,我要造这老小子。” 曼陀罗帝国的第一场内战,打得如火如涂。这是第一场内战,却绝对不是最后一场 , 章节目录 第142章 青州之变 帝国四十三年春,暴风雪军团军团长苏门达尔怒于独子被害,一怒之下领兵进攻乐同城,引起军地双方第一次大战。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史称青州之变曼陀罗帝国史。 苏门达尔带兵十万进攻同乐城之事,一经传出,朝野震动。一时之间,各种流言非语,满天乱飞。 有人说苏门达尔造反,有人说苏门达尔这是在平反,有人说苏门达尔和司马寿两人没事,在打着玩呢。唉,全世界都乱了,谁知道呢。 巴伦西亚收到青州乐同城之事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事了。青州和帝都相去甚远,消息传递太过费时。三天,一切都已经晚了。 虽然巴伦西亚接到消息之后,紧急招集各部,商量对策。可是青州最大的两大军事集团开战,想要平熄,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等帝国的调停大臣,带人赶到青州,已经是十一天之后的事了。十一天的军地大战,苏门达尔动用了霹雳车,攻城车,楼车等大型攻城工具和近十万的部队。其中包括苏门达尔手下最精锐的近卫军团。 司马寿也同样打红了眼,这老小子,安融入侵青州的时候,他一兵不发,这打起内战来,却一点不含糊。他一方面任命此事的始作俑者司马无敌为全军统领,率同乐五万地方守备部队,依托乐同城防,全力抵抗。另一方面,以苏门达尔污蔑地方守备军,欲争夺同乐城为由,向其他交好的城镇借兵,抵抗苏门达尔。 乐同城是青州进入内地的唯一通道,也是唯一阻止暴风雪军团内扩的桥头堡。一但被苏门达尔获得,那么燕州大片的土地,城镇,都有可能落在暴风雪军团的控制之中。 燕州各城守当然不愿这样的事发生,他们原来各有一块地盘,土皇帝的生活过得好好的,这突然进来一只大熊,那哪受得了呀。 燕州各个靠近乐同的城镇,全都响应司马寿的招集,纷纷借兵与司马寿,对抗苏门达尔。 这些城镇借兵是为了什么正义公道之类的理由吗? 当然不是,各城镇出兵帮乐同城的目的,就是要保住乐同这颗钉子,不让暴风雪军团的势力进入到燕州地区。现在是各家计算着各家的利益,谁有空去管你什么谁对谁错。 真理? 那算个屁呀 各家出兵帮乐同城司马寿的兵马之中,以刚刚接手回古城浪天的黄初秋最为积极。别看黄初秋在浪天民变,红巾军造反的时候,跑得比兔子还快,这一次,他到挺凶的。 古城浪天的满编守备兵马应该是五万人,不过黄初秋没有那么多,他一共才两万人,另外的三万,他吃了空饷。有这些人的名字,跟本就没有这些人。 黄初秋手里只有两万人,这一次他却一口气借了一万人马给司马寿,并且还派儿子黄无德亲自带军,前往乐同城,帮司马寿共抗苏门达尔的暴风雪军团。 “黄初秋借了一万部队给司马寿?”胡忧接到这份战报,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此次苏门达尔攻进乐同城泄恨,胡忧的新兵团并没有接到命令参战。苏门达尔看来是对胡忧极为不爽,在这样的环境下,依然不忘冷藏胡忧。 新兵团不参战,按里说这场内战,与胡忧没有什么事。他大可以歌照唱,舞照跳,该干嘛干嘛。 可是现实的情况,并不是这样,胡忧现在比国务院还忙呢。看看他这屋子里,满屋子挂的都是军事地图和各方面的态势分析图。屋子中间,还有一个巨大的沙盘,这是一个闲着的人吗? 抓住每一个机会学习,这是胡忧一直以来,始终贯彻的事,他怎么可能允许自己在这种局势下闲着。 红叶正把最新的情报,按胡忧地要求分类,听闻朱大能刚刚报来的这个消息,也看了过来。黄初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手笔了。 朱大能回道:“这是候三刚刚回传的消息,消息发出是一天前,领兵的是你的老朋友黄无德,现在应该已经在去乐同的路上了。” 胡忧笑骂道:“什么我的老朋友,他恨不得吃了我呢。他是红叶的老朋友。” 胡忧是有自知之名的,以他在帝都红府的郁金香酒会上当众羞辱黄无德的行为,注定了他和黄无德永远不可们成为朋友。当然了,胡忧也不会愿意有这样的朋友,偶乐利用一下还差不多。 红叶听胡忧把黄无德和她拉在一起,啐了一口道:“去你的,你们说就说,别把我拉上,那样的人,我听着都恶心。” 战事虽然很紧,但必须的放松,还是要的。弦崩得太紧会断,越是紧张的时候,就越得放松,这是胡忧的理论。玩笑过后,胡忧和朱大能相视一笑,开始分析黄无德这一万兵马的调动,会对同乐城,乃至青州地区会产生什么影响。 “不好” 正在分析形势的胡忧突然叫了起来。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放到了胡忧的身上。 这个木屋里,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团的那些新兵,连血得没有见过,见进不了这里。 朱大能和红叶正等着胡忧这‘不好’的后面跟着什么呢,这家伙来了这么一句之后,确又不说了,抓过一支笔,神情紧张的在一张白纸上,不停的写写画画。 朱大能和红叶看胡忧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相视一眼,一同来到胡忧的身旁,看他在干什么。看了好一会,他们却都没有明白胡忧在干什么。 “胡忧,究竟怎么了,你发现了什么?”红叶终于忍不住问道。 胡忧没有回答红叶话,而是转向朱大能问道:“黄初秋真的派了一万人马去乐同吗?” 朱大能看胡忧的脸色凝重,也不敢再开玩笑了,一脸认真的说道:“候三传回来的消息,应该是没有错的。” 胡忧扔下手中的笔,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帝国危险了。” 红叶还是没有明白过来,胡忧在说什么,不由再次问道:“怎么危险了?” 红叶这次问得就很有技巧了,她半边身子都挨在了胡忧的手臂上,小小的女人计,看这个家伙还不说。 胡忧在红叶的身上捏了一把,起身来到木屋东北角,指着那里挂着的一幅地图道:“你们过来看。” 这幅地图,是古城浪天区域图,因为浪天并不在这次的内战范围,所以这个图挂得比较偏,挂上之后,也一直没有在上面,做过任何的标记。还和新的差不多。 在朱大能和红叶的注视之下,胡忧的手不断的在浪天城的地图上,写下一串串的数字和画出或横或竖的线条,没有一会,一张新地图,就让他弄了个乱七八糟,基本都看不出原样了。 胡忧弄完这些之后,才解释道:“你们都看到了吧,这是浪天城的城防分布。浪天是一个大城,他的正常兵力配制。”胡忧说着指指上面的数字,:“在紫荆花王朝时期是三十万,当然,那是以帝都的防卫来计算,兵力是有些过多了。它最合理的防卫兵力,应该是十万,而帝国给它的兵力编制,只有区区五万。” “差了一倍。”红叶接话道。她似乎有些明白胡忧想要说什么了。 “不错。”胡忧点点头道:“浪天五万的防卫兵力,是四十多年前,里杰卡尔德亲定的。因为当时浪天刚刚经历过毁灭性的大战,不足以供养那么多的军队,所以当时里杰卡尔德逼不得已,减少了浪天的编制,不过他当时调去的,是仅次于皇家骑兵团的第二步兵团。 这么多年以来,浪天的人口,越着事道的太平,又变得越来越多,我查过浪天的府志,去年浪天城及周边的统计人口为十万户,如果以每户二十口人计,那就是二百万人。二百万,只多不少。 这民众增加了,军队却一直没有增加过,还是四十多年前的五万编制。现在黄初秋又调走一万乐同,浪天就只剩下四万部队了,这要在平时,还不会有什么问题。 可是现在浪天才刚刚收复,人心不稳,加上红巾军余党肯定还在浪天,一但有起什么事了,来浪天就危险了。” 朱大能听到胡忧的分析,脸上也变了色,之前他还不觉得,事态有那么严重,听胡忧这么一分析,他也觉得浪天很危险。弄不好,浪天会再一次出问题。 “大人,你的意思是说,红巾军的余党很有可能趁乐同城的这一次混乱,再一次出来搞事?”朱大能问道。 “肯定会”胡忧还没有回道,一边的红叶就插口道。 “红叶,你为什么那么肯定?”胡忧奇怪的看向红叶。他之前只是判断浪天回出事,可是他并不能肯定。而红叶的口气,则是绝对的。 红叶没有马上回答胡忧的问题,她皱着眉头,回忆了好一会,才说道:“上次回帝都的时候,有一天我父亲请几个老朋友吃饭,我记得我在帮着上菜的时候,不知道是谁提起了黄初秋,之后有一个人说,黄初秋在浪天大肆吃空饷,五万的编制他吃了三万。” “什么?”胡忧一下就站起来:“你的意思是说,浪天实际上,只有两万部队?你这是听谁说的,可不可靠” 这可以不是开玩笑的,之前有四万部队,胡忧就已经在担心浪天的安全问题了,这要是按红叶的说法,浪天一共才两万人马,现在调出一万,浪天事实上,只有一万人马。 一万人马在现在的时局管两百万人,这真是差太多了。随便出个什么事,就得出大问题啊。 红叶一直抓头,就是因为她想不起这话是谁说的。当时她只是无意中听了一耳朵,也没有往心里去。现在时隔半天,再想回忆,那就有难度了。 红叶想了好久,终于还是放弃道:“我真想不起来,这话究竟是谁说的。不过我记得当时在场的人,都没有反驳,想来应该是有一定的可信度。” 木屋里,一时之间,沉默了下来。虽然并不能证实这话是出自谁的口,但是没有人怀疑这话的可信程度。 一个敢连赈灾粮都要百姓卖儿卖女来换的人,吃空饷的事,对他来说,更算不得什么大问题了。 要知道曼陀罗帝国已经太平了三十八年,三十八年没有大型战事,一些百姓的闹,随便派几个人就能搞定,军队成为了多于而又可能获得巨大利益的地方,只要报点假名字,就能收获大把的金币,这样的事,真是不干白不干,干了也白干呀。 随着这浪天的事深想下去,看来不仅仅只是浪天有这样的事,弄不好,整个帝国的大小城镇,都有这样的事发生。这才是为什么酒桌之上,那些人听到这个消息,并不深谈的原因。 因为这早已经是分开的秘密,只所以提一句浪天,不过是因为他做到比较过份,又或是佩服他的胆大而已。跟本没有什么好说的。 当潜规则不在潜,面是暴露在大众的面前,人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到,失去讨论的兴趣之时,带来的严重后果是好怕的。 轻则业行公信力崩塌,重着毁国灭邦啊。 乱像已现 乱像像少女的大脚,已经一点一点的露出来了。流氓们都已经擦着口水,各自准备着从乱像之中,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好处。 “我应该怎么干呢?”胡忧在心里问自己。他现在手中掌握的不是从精兵里选出来的不死鸟特战团,也不是身经百战而不死的奴营士兵,而是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 这五千新兵,虽然绝对忠诚,可是他们能有多少战力,能再这个乱世之中,发挥多大的作用,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胡忧摸摸脑袋,这几天想事太多,想开始掉头发了。最后胡忧决定,以不变应万变,再看清各方面的形势再说。手里的底牌不多,必须得省着点用才行。用一点,就少一点了。 马拉戈壁的,老子什么时候,也能财大气粗一些。 浪天的战场,因为调停团的介如,暂时平静了一些,不过双方人马,都没有打算就些做摆的意思。都在摩拳擦掌,随意继续开战。 这次来浪天调停的主管,胡忧有过一面之缘,还一起喝过酒,吃过一顿饭。苏克,顶泗天灾时的调查员。他曾经一度很想把胡忧带到皇家骑兵团里。 这个精于计算的城守,现在很头痛。苏门达尔和司马寿现在是暂时不打了,但是他知道,现在的问题解决不了,这仗迟早还得打。 可是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现在这已经不是苏门达尔死了个儿子的问题,而是两万人命的问题。苏门达尔和司马寿对战以来,双方已经有两万多人死亡,近五万人不同程度的受伤。这些算谁的? 算苏门达尔的?他老年死儿子,白发人送黑发人,现在都快已经气疯了,你在把这个错算到他的头上,他还得拼命。 那算给司马寿?更不成了。司马寿是被动挨打的一方,你如果能找到证据,证明齐拉维是他弟弟司马无敌派人搞死的,那还行。怎么着也可以压着他一点。 可现在不是没法证明吗这里是司马寿的地方,别说弄死个齐拉维,就算是弄死他苏克,想不被人知道,那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这怎么可能查找来。 “怎么这那么倒霉,老是遇上这种事呢。”苏克恨恨的说道。比起武官,他其实更喜欢,也更擅长文职方面的工作。可是这帝国没有文官呀 “大人,大人,苏克大人,大事不好了。”一个突然冲进来了士兵,打断了苏克的思绪。 “怎么了,慢点说。”苏克一脸沉稳的说道。苏克就是这么一个脾气,无论遇上多大的事,他都沉住气。也许正是因为他这个脾气,才被巴伦西亚弄来调解苏门达尔和司马寿之间的事吧。 苏门达尔和司马寿这俩人,本来就打得火星乱飞,这要再弄进来一个火暴将军,弄不好之前还是两方找,劝完之后,变三边混战了。 “那,他们,打性子遇上慢郎中,你让他慢点说,他还真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崩。 “谁打起来了,你到是快说呀。”遇上这么个报信的,就算是以苏克的脾气,也不由得着急了:“是不是苏门达尔又开战了?” 想想似乎不像,这没有听到战鼓声呀。究竟是哪里打起来了。 报言士兵重重的喘了口气,情况这才好一一些:“不是乐同城。是青青州以北,安融,林桂帝国,池河帝国再次犯边,黄龙道,鱼秧子领,狮子山一线,已经全部落在了三国联军的手里。 三国联军现在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我青州展开抢光,烧光,杀光的三光推进法” , 章节目录 第143章 生死一线 帝国四十三年也许不是一个好年份,至少对于曼陀罗帝国来说,不是什么好年份。安融,林桂,池河三国,在宁南的调停之下,拿到了曼陀罗帝国大批的战争赔赏,也尝到了以势压人的甜头。 他们在迷迷糊糊的做了一个梦之后,突然发现,一直在他们身边张牙舞爪的狮子,睡着了。他不再拥有强大的军队,他的国内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似乎从一只碰都碰不得的狮子,变成了一头可以随便割肉的割肉猪,想吃的时候,随时可以去割一块。 趁着主守青州暴风雪军团和乐同城发生内哄,安林池三国再次聚在一起,只一顿饭的工夫,他们就决定再次进攻曼陀罗帝国。这块肥肉实在是太肥了,不吃他们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即然好吃,那不妨多割一些,这一次,他们不打算要钱,他们要比钱更好的东西 平地一声雷,天上下起了暴雨。这西北地区的雨和那江南那边的和风细雨可不一样,这里的雨,就和这里的人一样,硬得很。 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站在雨中不言不动的胡忧,很是心痛。尽管此时包括她在内的很有人,也同样在雨中淋着,可是她总是觉得,胡忧的背影,是那么的伤感。 安林池三国家的人,来得真是太快了。部队收到安林池三国再次入侵青州的时候,消息称他们还在百里之外,可是仅仅只过了半天,他们才发现,自己所有部队,已经被包围了。 现在想来,安林池三国肯定不是冲他们来的,他们这前应该不知道,这小小的江斗村边上,住着一支五千人的新兵团。他们的目标应该是令归。可不巧的事,他们撞在了一块。 江斗村是一个小村,这里地处山地,物种并不丰富,人口也少。村里的壮劳力,不是到外地去讨生活,就是入了伍,留在村子里的,不过是百多个老人而已。 这里原来并不驻军,是苏门达尔为了雪藏胡忧,才把新兵团安排在这里。而这里,很可能是他们这五千人马的死地。 此时,胡忧和他的新兵团面对的是十陪于他的安林池联军,五万对五千,在人数已经处于弱势,还是新兵对老兵,这差距就更大了。 胡忧昨天还在感慨自己总是被人欺负,今天他就又一次被人欺负了。 三国联军突然出现之时,胡忧做出了正确的反应。下令所有团士兵,马上撤出江斗村,进入山林。 正是因为胡忧的正确判断,让新兵团避免了一次毫无心里准备的血战。他们全团无损,进入了山区里,暂时性的躲过一难。 可是江斗村的那些老大爷,老太太,就没有那么幸运了。胡忧真没有想到,三国联军居然如此恨毒,连跟本没有战力的老大爷,老太太都不放过。 远处那些在雨中依然燃烧的房子,就是那些老大爷,老太太的家。胡忧跟他们聊过几次天,他们不叫胡忧将团,而要他孩子。过年的时候,胡忧派人给他们送去一些面,意思是让他们过年的时候,能好好吃上一顿细粮。而他们却把送给他们的面,做了饺子,送到军营来。说是要给孩子们吃。 多可亲的人啊 胡忧微微抬眼,让那些无情的雨水,冲进自己的眼睛里,带走一些带有咸味的水。 胡忧不敢告诉这些新兵,那着燃烧的房子里,正在发现着什么事。哪怕有人狂到了,他可不许任务开口。 没有了,江斗村没有了,老大爷和老太太,也再也见不着了。 用力的摇摇头,驱除掉心中的那丝忧伤。现在不是流泪的时候,死者已矣,活下来的人,还得活着,为活着而活。 被包围着不是办法,圈子越来越小,迟早他们要和三国联军遭遇上。胡忧决定冲围。 可是敌人有整整五万人马,而这里的地势又窄而狭长,他们这五千新兵要突转出去,那里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能人手一把弩弓,这个成功率也许要高一些。可是他们现在只有一千把单发弩弓,有四千人,没有远程武器。只靠这一千把弩弓,他能把这五千没有见过血的新兵,带出五万敌人的包围吗?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就算是能成功,活下来的,也不会多吧。 雨还在下着,胡忧一动不动,他在等待。等待一个行动的契机,他要需要一点点时候才行。他要找到一个敌人兵力最弱的环节,一击而中,远盾千里。他的机会,只有一次,错了,也就不在有了。 其实胡忧的心里很清楚,这五千人,能有一千活着离开之里,就是他的胜利。他们可是在五万的敌军包围之中啊 可是胡忧不甘心呀,这五千人,他已经训练了整整半年,每一个士兵,都神他为偶像。他们虽然战力还不行,可是却绝对的忠行,执行命令一丝不苟,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只要假以时日,再经过一定的战斗洗礼,经过血与火的考验,他们绝对可以成为王牌部队,甚至可以比不死鸟特战团更加的优秀。 胡忧有这个信心,让他们成为强大的战斗部队。看看他们刚刚加入团之时是什么样,他们拉弓都能砸在脚面上,再看看现在,几十里的山路路下来,依然可以谈笑风声。这是多大的进步,这是流了多少汗,滴了多少血,才换来的成果。 “尽可能把他们带出来,哪怕只多一个也好”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说起来,胡忧和这些新兵的年纪,也差不多大,有些甚至比他大很多。可是在胡忧的心里,却早已经把他们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每一个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哪一个是可以放弃的。 山地的道路,只是不平的。有些地方有小山包,有些地方,有大山包。部队在这样的地形之中收缩合围,在没有高科技的帮助之下,来做到全军统一进退,那是不可能的。 终于,胡忧等到了一个机会,他挥手发下了命令,部队开始动了起来。 团延续了胡忧部队特有的习惯,哪怕他们的心里,现在已经紧张得要命,却没有任何人发出声音。有人曾经做过试验。在胡忧的部队里,只有胡忧不解除默静,他手下的士兵,就绝对不会开口。 胡忧的计划,是打开一个通道,在敌人的合围成功之前,强行突出。尽可能多的带人活着离开这个包围。 山谷之中寂静无声。胡忧的五千人马,在排成两两长龙,一个接着一个地往前走。士兵们并不需要去猜胡忧想怎么样,想要他们怎么干,他们只知道,按着那个不死鸟的命令去做,就不会有错。 “杀。” 三国联军与团终于撞在了一起,这是双方早就已经知道的事。不能确定的不过是什么时候相遇,战斗从哪一个方向在打起。 相比起团被砍都不叫声的非正常反应,三国联军这一边就要漏点多了。与胡忧部最先交手的是隶属安融的部队。这是胡忧特意挑上的部队。他们富有无比的漏点,他们的军官在咆哮,他们的士兵在怒号。 弩弓第一次出场,被暴出了巨大的威力。在胡忧的指挥之下,弩弓兵的第一次齐射,就让六百多个安融倒下。之后的每一次发射,都有不错的成果。 一边沉默,一边杀声震天,两只反差极大的部队,蹂躏在了一起。砍人和被砍,成为为此时的主旋律。弩弓兵有近身武器,可是他们跟本就不用。他们的双手,在飞速的动着,上箭,发射,再上,再发。 一支支弩弓飞向一个个敌人,对于临身的刀斧,他们不必去理会。 是的,他们不用去理会,因为他们相信,身边的战友,会帮他们挡下的敌人的刀枪。 四个人保护一个弩弓兵,以弩弓兵做为第一杀伤人,这是胡忧定计的战略。 要在混成的战场上,保护一个敌人重点进攻的人容易吗? 不容易,哪怕是四个护一个,有时候,也是不能完成的任务。 安融人再吃了苦头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弩弓的战力强大,他们把杀伤弩弓兵,做为首选目标。 突围战和阵地战不同。阵地战是一方守,一方攻,一静一动。而突围战则是一方要突出去,一方死顶不让突,双方都是运动着的。 这样双方焦灼在一块,弩弓兵要想射杀敌人,就比必须到队伍的前面去,他们需要战友的保护,却不能躲在战友之中。 这样弩弓兵直接面对敌人的机会非常大,战友想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就得花费比平时多一陪,十陪,甚至是百陪的精力。不只是精力,有时候,他们还得用身体去挡刀子。 驽马兵不要命的拼命向前,其他的兵种玩命一样的护着弩弓兵不受伤害。有士兵倒下,更多的士兵,却在成长着。战场永远是就好的学校,在这里所学到的东西,你一生难忘。 在忘情的玩命之下,部队终于打通了一条缺口,刀枪兵硬顶着安融人的利刃,尽可能的把缺口阔大。后面的其他部队,已经在向这边支援了,他们的动作,最好还是快点。 随着部队被打穿,安融人也疯狂了起来。疯对疯,都杀红了眼,同归于尽现象,开始变得多了起来。这个时候,什么战术,什么计划都已经被抛到了脑后,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 每一寸前进的道路,都会向给湿透了,踩在脚下滑腻腻的,每多人身上的绿军服,都变成了鲜红。听说用血染红的布料,永动不会退色,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胡忧全神贯注的关观察着战场的动向,这还是他第一次在后队指挥作战。相比起后队,胡忧更喜欢前线。那里可以更清楚的看清一切,可更能感受到热与火的狂热。 不过此时胡忧不能到第一线部队里进,因为他现在是新兵团的大脑,他得不断的下达指令,以确保让士兵们获得胜利。 胡忧现在用的是从西门玉凤学来的改良改细化指挥法,由于团里没有督将,偏将这种中层军官,胡忧必须要把他的命令,直接传到队长那里。这样才能让每一个小队谁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累’,这是胡忧此时的感觉,大量的瞬间计算,让他的脑袋一阵阵的发晕。脑力劳动要比体力劳动更花费精神力,也更累人。 累也不能说累,更不能休息。这不是要打球,这是在打仗,打赢活,打败死。没有第三种选择。胡忧此时是硬咬着牙在指挥着部队的进攻。 猛的全身一松,通了,全部通了。胡忧在用力的抓紧拳头。好样的兄弟们,居然比预计少花了五分钟,打通出让部队突围的缺口。 “胡忧,我看我们快点,后面的地林桂人已经赶上来了。”红叶从开打之前,就一直在胡忧的身边,负责给胡忧传递消息。 “部队怎么样,已经全部脱离了吗。”胡忧问身边的朱大能。朱大能负责断后,这会一身血腥的回到胡忧的身边。 朱大能回道:“已经全部脱离,不过敌人追得非常紧,我们必须得想办法摆脱。不然会很麻烦。” 以五千部队,突出敌军五万部队的包围,这是值得高呼几声来发泄的事,不过朱大能的回答很平静,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已经让他学会了以冷静的心去看问题。战场上,只是冷静的人。才能活得更久。 “命令部队,加速前进,一定要摆脱掉那些追兵。”胡忧下令道。 胡忧的命令刚刚下达,还没有传下来,一个士兵匆匆来报:“报将军,前方一公里处,发现大量敌军部队。” “有多少人马?”胡忧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刚刚的突围,已经损耗掉他们很大的体力,弩弓也基本用完。这敌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还让不让人活了。 “数量大约五千。”士兵回道。 胡忧刚要松口气,五千敌军,要正面对抗有些难,要打出一条通道跑,还是能行的。这士兵又补了一个词:“骑兵。” 胡忧那个气呀,你这不是大喘气吗 “下次把骑兵放前头说。”胡忧恨恨的说道。 这骑兵和步兵可是不一样的,这不是多一匹马和少一匹马的问题,而是本质的不同。胡忧现在的主要目的是突围,说白了就是跑路。这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后面可还跟着五万敌人呢,不跑路怎么着,拼命?谁的命太长了,不想活了,这样的局势,连命都没得拼,除了跑,只有送死一条。 跑路就是要比别人跑得快,这会遇上五千骑兵,可比遇上五万步兵还可怕。胡忧的团,是步兵配制,也有马,但是很少,在刚才的突围之中,基本上全都死掉了。现在除了几匹带伤的马外。就没有能跑的马了。 怎么办? 难道今天真的要死在这里? 前前五千骑兵,身后五万步兵,无论冲那个方向,都是死路一条。 就算以胡忧的精明,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 朱大能和红叶的目光全都看着胡忧,身边士兵的目光,也全都看向胡忧。他们都知道,现在的形势有多少么的危险,可是他们还是选择相信胡忧。他们相信,胡忧一定能带给他们一条生路的。哪怕今天战死在这里,他们也相信这一点,从不怀疑。 面对士兵们信任的目光,胡忧感觉身上的压力空前的巨大。他知道自己必须想到一个最好的办法,可是现在,他没见那个时间,前后两边敌人的脚步声,都已经很近了,再不做出决定,他们就将永远都没有机会,再为自己决定任何事了。 死人是不需要做决定的。 胡忧还年轻,他可还不想死。废话难道年老的就想死吗? 决定必须做,可是真是太难了,胡忧几次开口,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五千步兵对抗五千骑兵,跟本没有胜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往前冲,基本是个死。 往回跑? 身后是五万步兵,也不见得能好多少。 胡忧长这么大,真的是没有这么难过。如果是他一个人,那还好办一些。现在是全军的命,全都系于他的身上,他一句话,决定的可是几千条生命。 “往前,一路往前,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胡忧终于用尽全力的叫了出来。身后是五万人的敌人,转回身是不可能了。只有以血肉之身,硬顶骑兵看看,只要能抢到一些马,未见得就是必死。 更新更快 做出决定之后,胡忧的心也就定了下来,反正已经是那样了,就不必在多想了,一条道走到黑就行。生死由命,富贵在天,赌一把了。 “传我命令,弩弓兵检查所有的箭矢,全部上膛。长枪兵阻马,刀兵准备随时抢马” 胡忧一项项的吩咐下去,恨不得拉过每一个士兵的手,教他们怎么做。 成不成,就看这一把了。 , 章节目录 第144章 修罗来援 胡忧已经做好了战斗的准备,士兵们也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决心。半年的艰苦训练,锻炼的不仅仅是身体素质,还有一颗坚强的心。 尽管从来没有人想过,他们的第一战,居然会打得如果惨烈,几可以说是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可是遇上了,也就不怕了,没什么了不起的,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胡忧的视线,扫过身边那些脸上写着刚毅士兵,心中暗暗的点头,心中涌起的,是一股浓浓的自豪感。 “这是我的兵”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 纵使他们经验不足,纵使他们还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好兵。 好兵 是的,好兵。 哪怕他们因为经验不足,而造成了这次险境,但是胡忧却并不会去怪他们。 不错,如果是换了不死鸟特战队,或是奴营,今天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如果今天是他们在,肯定能先一步发现三国联军,在三国联军摸上来之前,不声不响的撤离,躲开这场战事。 可是如今的团,只不过还是新兵,他们怎么比得了那些人。奴营就不用说了,这些人本就是在战场上打滚的人,他们一个个都对危险有天生的感知,天知道这些每天都在生死线挣扎的人,身上有多少本领。普通人想要他们吃亏,可不容易。 不死鸟特战团也要比团强得太多。不死鸟特战团的人,在加入之初,就已经是原来各军团的兵王。又与胡忧共同经历过这么多事,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他们还想去占谁的便宜呢,想不知不觉的包围他们,让他们吃亏?做梦 “各队准备”胡忧拿出了白蜡枪,走在了队伍的最前面,危机,是危险,同样也是机会。胡忧要在让这些菜鸟兵亲眼看看,不死鸟的传说,不仅仅是传说。 “快看。是督将大人。他冲在了第一个。”一个团的士兵,眼睛红红的说道。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头本来就是那么勇的人”另一个士兵也是两眼发光。这听得多不如见一次,原来胡忧大人,真的是身先士卒啊。 “都别愣着了,咱们得冲在胡忧大人的前面,保护胡忧大人” “对对,保护胡忧大人。杀呀” 胡忧此时并不有知道,正是因为今天这突如而来的一战,让他真正的收获的了团士兵的心。在日後的岁月中,虽然面临着无数次强敌的威胁,盟友的背叛,甚至是手足兄弟的分道扬镳,团也从没有离开过胡忧,哪怕是团的士兵,已经换过了几碴,团的士兵依然对胡忧不离不弃。 因为忠于胡忧是团的传统,胡忧是团的军魂。无论胡忧是朝廷的将相,还是大逆不道的反贼;无论他是救国的豪杰,还是篡权的枭雄,在士兵的心里,胡忧永远都是他们的头。 他们的忠诚,总是默默的。相比起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辉煌,团的名声,一直不大,于民间的名望,也不是很高,甚至很多人都不认识他们。直到几十年之后,一个史学家,调阅过大量的绝密资料,才骇然的发现,原来最忠于胡忧的部队,并不是民间口耳相传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而是这个新兵团。 现在还处于生死一线的团官兵和胡忧本人,都不知道今后会发生什么事,更不会知道,因为团对胡忧的狂热忠诚,还将会在这天风大陆上,掀起怎样的血腥恐怖。 “杀”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团的士兵们,被点燃了心中的漏点。数千张口,喊出同一个声音。 “杀” 无边的战意,一传十,十传百的层层叠加,举刀为林,射箭为雨。有马很了不起吗?现在谁不喜欢无马的 “杀” 狂暴的喊杀声,居然响起了回音。 不,似乎不是回音。 三国联军的后队,出现了混乱,似乎有人再暴他们的菊花! “他祖母的,不管你是谁,我都爱死你了。”胡忧高兴的在心里大叫。 叫完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同时产生了疑问,这个地区,是谁的部队在? 暴风雪军团的大部份军队,现在都还在乐同城,就算是能赶回来,也会去驻守令归城。有谁会记得这个小小的江斗村还有一支新兵团。 “是科库”胡忧身边的红叶突然叫道。 胡忧也同时看到了科库,不错,那张黑堂堂的脸,那粗犷的身材,不是科库是谁。胡忧怎么也没有想到,来援的居然是顶涸天灾时,那个为手下士兵而哭泣的铁汉。 科库的身上,依然穿着校尉服,看来这个汉子的仕途混得还是不如意。当年胡忧还是小队长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掌管三百名士兵的校尉。现在胡忧已经是督将了,他则还原地不动。 不正常吗? 这也正常。校尉升偏将,是多少人一辈子都过不去的坎。在升官上,不是人人都像胡忧那么变态的。两年不到,就靠着军功,从一个新兵,火箭一样的升到一个手掌五千人马督将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都看见胡忧的好,胡忧背地里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汗,出了多少血,动了多少脑筋,又有谁知道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成功。不是一切付出都会有回报,但是什么都不付出,是绝对没有回报的。 胡忧的目光,只看了科库一眼,就转到了另一个人的身上。又是一个老朋友,又是一个曾经共同经历过天灾的人。一个升官速度,仅仅次于胡忧一点的人 秦明的身形不算伟岸,却绝对是谁吸引眼球的。一身偏将服的他,端枪从敌军身后,一气掩杀上来,是那样的霸气。 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 秦明再一次在世人的面前,展现出血修罗的死气。只见他所过之所,必定血溅肉飞,哀号不断。他似是一个天生的杀神,一张冷酷的面庞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有什么样的将军,就有什么样的士兵。秦明的士兵,紧紧的跟在秦明身后,同样的面无表情,同样的刀刀夺命。他们不但对敌人狠,对自己也同样的狠。胡忧就亲眼看到一个秦明的手下,被砍掉半个脑袋之后,连叫都不叫,硬是抱着砍他的那个敌人,一同滚入马下,让飞驰的战马,踩成肉泥。临死之前,他的脸上,居然还带着狞笑。只有半张嘴的狞笑,连胡忧看得都心颤。 忧迅速对当前的形势,做出了判断,带着团的士兵,向前冲杀,尽可能的与秦明的人,汇合于一处。 胡忧虽然不喜欢秦明,视他为天生的对手,但是他知道,秦明现在是他的救命稻草。现在不是义气用事的时候,为士兵做出最正确的选择,是一个主将的责任。他不会因为怕欠秦明一个人情,而把士兵的生命置于险地。 秦明带来的是清一色的骑兵,相比于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他那一千人马,似乎在人数上,处于劣势。可是事实上,他却已经掌握了主动。 由于时机的选择和自身的战力强大,秦明的一千人马,从敌军的后队掩杀而上,硬生生的从后往前,把敌军给切成两半,使之左右不得兼顾。 在胡忧团和秦明骑兵两面打击之下,三国联军的五千骑兵,逐渐呈现出败像。他们还想死拖住胡忧和秦明的部队,可是他们已经没有那个能力了。秦明部队的冷血,胡忧部队弩弓,让他们的希望,变成了永不可能实现的梦想。在被胡忧秦明两部歼灭掉三分之二之后,他们选择了撤退。 “带你的人先走,去令归。”在挫身的时候,秦明丢给胡忧一句话,战马不停步的杀向已经赶上来的敌军步兵方阵。 秦明的骑兵部队,果然厉害。他们以三角锥型阵,一头扎进了敌军五万人马的步兵方阵之中。如一块砸进水里的巨石,让三国联军的五万人马,掀起阵阵涟漪。一千骑兵,如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虽然摇摆不定,确依旧主宰着沉浮。 “全军向令归城进发。”胡忧把羡慕的目光,从秦明的身上收回来。刚才他的脑子里闪过的是自己的部队,手握弩弓,跃身于马背上的样子。 胡忧一直就有组建一支骑兵部队的想法,他之所以让团全部配上弩弓,而舍弃弓箭,并不是因为弩弓要绝对强于传统的弓箭,而是因为在战马上,弩弓的灵活性和对战马跑动的影响,要远远的好于弓箭。 胡忧的设想是把团打造成为弩弓骑兵部队,只不过,他这个设想,不是一时半会可以完成的。他只能一步一步的走。 战马会有的,骑兵部队也会在的。人就怕不敢想,只要敢想敢干,一切都会有的。 胡忧刚刚到天风大陆那会,他有什么?看王富贵的时候,他甚至全身上下,连一块布片都没有。 而现在,他成为了一个督将,有五千终于他的士兵,还有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心;有欧阳寒冰,红叶等红颜,有西门玉凤这个强力的姐姐,还有一般以他为首的兄弟。今天,他还将拥有更多。 令归城,每一次看到这里,胡忧的感觉都不一样,而这一次在他眼中的令归城,格外的萧条。 “大人,我们要驻守令归城吗?”朱大能来到胡忧在的身边问道。 苏门达尔在了私恨,抽走了大部份的暴风雪军团士兵去年同乐,现在令归城,就算是加上胡忧刚刚带来的部队,也不过只有两万人。 两次对安融之战后,令归城由于其重要的地理位置,已经阳程,成为暴风雪军团的新总部,同时也是青州最为重要的行政中心。区区两万驻守部队,对于令归城来说,实在是太少了。去年安融入侵青州,战况最困难的时候,令归都还有三万士兵呢。 “先守着再说吧。”胡忧摇摇头,这令归似乎已经成为被攻击的带名词,这才多久了,令归就已经多次受到进攻了。去年崩塌的城墙还没有完全修复,那些旧日的灰黑,依稀可见。现在,又一场大战要来了。 突闻一阵马蹄声起,胡忧和朱大能都寻声看过去。 “是秦明回来了。”胡忧淡淡的说道。不知道怎么的,每次看到秦明,他的心中,总是会升起一股无名的压力。他总是本能的不喜欢这一个人,哪怕他曾经救过秦明的命,而秦明刚刚又摔部救了他。他对秦明,依然升不起那种患难与共之情,相信秦明的心里,也同样是这样想的吧。 朱大能明显对秦明也没有好感,他深深的看了秦明一眼,冷哼道:“果然是血修罗,一千多人,能跟着他回来的,还不到三百,一仗战损七成。” 做为曾经的同队战友,朱大能对主动秦明调出第一小队,去第二小队的做夫长的做法,一直心存芥蒂。在他看来,那是一种对战友的背叛。还有再那巴坡的时候,秦明为了逼当年造反的陈大力投降,居然对手无寸铁的老百姓举起刀子,当着陈大力的面,杀死了陈大力的父亲,那做法太不仗义了。 “不过他这一战,确实打得不错。”胡忧在实事求事的说道。尽管他对秦明心里存生看法,对他的所做所为,也多有看不惯。不过对于秦明的功绩,他还是认可的。 不错,秦明这一战,自损七成,看是一场大败。可是胡忧如果这一次,没有秦明出兵援救,团就算能冲破敌军的包围,能活着回到令归城的,也不会超过一千人,甚至可能超不过五百人。无论怎么算,都不可能会是现在的四千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团有半数以上的人,欠着秦明部队的一条命呢。 “嗯,确实不错。”朱大能点头道。这一点,他是不可否认的。 觉得不服气,朱大能还是补了一句“不过他最后的冲杀有些过了。” 胡忧带团撤出战场之后,曾经派朱大能去给秦明打出安全的旗号,让秦明见机撤退。然而秦明跟本没有理会朱大能,又带着部队在敌军的阵营之中,足足多打了近二十分钟,才从另一条路撤离战场。朱大能指的是这个问题。 相比起秦明,朱大能要更喜欢胡忧的处事作战风格。在朱大能看来,胡忧是把每一个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每一次作战,都尽可能的想办法,减少士兵的伤亡。而秦明跟本不拿士兵当人看,他的部队,一仗打下来,往往都得损失大半,甚至有时候,只甚下他一个人回来。 难道不是吗?在林梅森林和顶泗,秦明的部队,不都是全死光,就剩下他一个人活着吗。这些朱大能可是亲眼看见的。 对于朱大能之后补的这一句,胡忧没有接话。因为在胡忧的心里,与朱大能有不一样的看法。 朱大能认为秦明完全没有必须之冲击那二十分钟,胡忧虽然当时并不在场,但是他觉得,秦明应该不会是为了出风头什么的,硬是多在五万大军之中,多呆二十分钟。他之所以这么做,肯定是有原因的。只是现在得道的资料太少,他还不能判断秦明当年的想法。 “走吧,我们下去见见老朋友。”拍拍还要说话的朱大能,胡忧拉着红叶,走在了前面。 秦明三百于人进城,得到了士兵们的掌声。拍手的,多是胡忧团里的人,他们是秦明出击的受益者,自己得表示感谢。 秦明对于掌声,并没有任何的反应,也许是见得多了,也许不削。他下马大步的来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末将见过督将大人。” 秦明是偏将,胡忧是督将,上属给上级行礼,是一种带表尊敬的意思。可是胡忧却完全没有从这个行礼中,感受到任何的尊重。这小子的行礼,和平常的说话,并没有两样,连个笑脸都不给。 “秦明将军,好久不见了。没想到今天一见面,你就救了我一命。”胡忧哈哈笑道:“秦明将军,多谢了。” 更新更快 胡忧回到令归城才发现,原来他的官,现在在令归城里,算是最大的。这里有十多个偏将,就他一个督将。无论这个令归城是不是要守,他都要和这与偏将打好关系。尤其是秦明,因为令归城里很多部队,都是他聚回来的。 苏门达尔带大军去了同乐之后,令归的城防,整个都空了,只有区区不到八千人马,还分属不同的指挥。 秦明是最先发现安融三国有异动的人,他一发现情况不对,马上招集散落于令归周围各村的士兵,使令归城的士兵,比原多了一倍。 胡忧因为被苏门达尔雪藏在江斗村半年,现在在令归城的人气,已经有些比不上秦明,所以在很多地方,得借住秦明的力量。 , 章节目录 第145章 暗涌 “客气,将军也救过我的。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秦明的左手,有意无意的轻抚着脖子道。 秦明的脖子上,有一个鲜红的伤痕,虽然现在已经结了疤,但是从那伤痕的样子,还是能看出那伤痕的当初深度的。只要再深一点点,秦明今天也就不要站在这里了吧。 胡忧瞟了一眼那伤痕,对秦明的动作,没有做任何的表示。那伤痕是怎么回事,全世界没有人比胡忧更清楚了。那是当时顶泗天灾,胡忧在秦明的脖子上留下的。当时,胡忧本是想干掉秦明的。 “难道他已经知道了?”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猜着。他当然不人蠢得去问秦明,是不是知道自己当时有杀他之心。既然秦明没有明说,他也就装傻了。 气份一时微微有些僵,还好这时,科库开口道: “都是一个军团的战友,相互支援,本就是应该的,哪有什么谁救谁的。” 科库这个人,之所以不能升官,其中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为人太直,说话不会转弯,所以经常会得罪人。 科库是一个典型的北方汉子,好交朋友,他拿谁都当朋友。别看他打仗相当厉害,但是在做人上,他是有毛病的。 比如现在,他就拿胡忧和秦明都当朋友,随意的插两人的对话,这就是一个问题。 要知道虽然科库认识胡忧和秦明的时候,他们俩个的官,都要比科库小,科库是他们的上司。 科库当时不以官压力,拿胡忧和秦明当朋友,那是他的事。可是现在,论官职上,胡忧是督将,秦明是偏将,两人的官,都比科库的大。胡忧甚至大了科库两级,按帝国的军法,他是可以越级处死科库的。 面对这样的身份对换,科库还用对年的相处习惯来对胡忧和秦明,那就分分钟会得罪人了。 当然,胡忧不会怪科库,科库这么插嘴,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换个很在呼这些的人呢?当面喝斥,已经算是好的了。至少骂过你之后,他不会想办法再整你。要是换一个坏心肝的小心眼,你就瞧好吧,他那肚子里的坏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泼到你的身上呢。一个上级要玩死一个下属,真是有太多办法了。 “是得不错。”胡忧接过科库的话道:“从现在开始,咱们就是一个战壕里的兄弟了,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两位,我已经备下了薄酒,一是感谢两位的出手相救,二来是想和两位商量一下,这令归城的防守问题。” 没有去城主府,胡忧安排的地方,是他的帅帐。胡忧现在虽然是令归城军职最高的人,但是他并不想出那种无谓的风头。城主府之前住的是苏门达尔,他到那里是议事,是什么意思? 来到胡忧的军帐,三人分宾主落坐。红叶亲自给上茶。因为胡忧还请了其他的将领前来议事,而那些人还没有到,所以正式的会议还没有开始。 “有劳夫人了。”科库接茶的时候,对红叶非常的客气。科库曾经是红叶先夫项庄偏将的属下,项庄以前对他很不错,所以他对红叶是很尊敬的。 红叶顺势问道:“科库将军现在转到秦明将军的部队了?” 红叶这个问题,是胡忧授的意。早在顶泗的时候,胡忧就很看重科库的统兵能力。科库这人,不但对战马非常熟悉,对骑兵战法,也有研究,胡忧一直想要收他收归旗下。可惜当时在顶泗过年的时候,朱大能,候三,等包括林克偏将在内的十人,都向胡忧发了酒誓,科库却没有。这样胡忧很失望,因为胡忧知道,以科库这种性格的人,一但发了酒誓,就等于把命给他了。 今天看到科库和秦明一块出现,胡忧隐隐的感觉到,科库离他似乎越来越远了。 科库听了红叶的问话,沉默了一会,说道:“是的,夫人,我现在在秦明将军的帐下听令。” “那博坎普偏将呢?”红叶追问道。 博坎普偏将是科库之前的上司,他原来也是项庄的手下,曾经做过项庄的副官。 提到博坎普,科库的眼睛有些发红,摇了摇头,以低沉的声音道:“博坎普偏将在同乐城战死了。” “博坎普偏将战死了”红叶一失神,差点把茶壶给碰到地上。博坎普是一个很好的人,项庄死了之后,他在军中对红叶很照顾,算得上是红叶的老朋友。听闻老友战死,还是死于内战,红叶的心情是异常的难过。 随着各将军陆续到达,军帐里开始热闹起来。胡忧看红叶的情绪不高,本想安慰她几句,不过现在时间和空间都不对,只能做罢。 说是把众将军叫来,事实上,大多数时候,都是胡忧在说话,秦明偶尔开口提几句,会议进行得并不是很热闹。 最后商量的结果,是决定坚守令归,等待回缓。这个结果,基本上是大家意料中的事。同乐离令归并不是很远,暴风雪的主力军团,用不了几天就能赶回来。现在城中有两万人马,守个几天,顶到苏门达尔回军,是不成问题的。 “死者已矣,你也不有太难过了。”会后,胡忧轻拥着红叶,低声音的安慰着。现在各军已经加强城防,三国联军没有到达之后,胡忧并不是很帮。 “我知道。”红叶强忍住的累水,直到这时候,才滴落下来:“生生死死,我已经看淡了。我难过,并不是应该博坎普偏将的死,我是替他惋惜。” 红叶把头轻轻的靠在胡忧的胸膛回忆道:“博坎普偏将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对谁都很好。他很爱国的,我记得他曾经说过,这辈子,并不需要活太长的命,只要能有一天,为国战死,也就心满意足了。 没有想到,他两次对安融之战,他们没有出事。却战死在了本国的内战之中。他现在肯定会很难过的。” 胡忧默默的轻揽着红叶,一句话也不说。他虽然只是和博坎普见过一次面,基本可以说事互为陌生人,但是他知道,博坎普口中的为国战死,说的并不是指曼陀罗帝国的皇权,而是为这里的百姓。 人们往往会把百姓和国家,皇权连在一块来说,事实上,百姓和国家可以是一个整体,而皇权和国家,却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 简单来说,忠于巴伦西亚就是指忠于皇权。他是皇权的拥有者,帝国的统制者。皇权不等于国家。一个国家,指的是这里的子民,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文化,民俗习惯等等,忠于国家,就是保护这块土地上的子民,不受到其他势力的伤害,如果而已,与那个高高在上的巴伦西亚,没有多大的关系。 无论是谁当政,他总是想对国家,人家,和他本人联系在一块,成为一个整体。他想让老百姓把对自己民族文化的感情,转嫁到他那个皇帝的身上。忠于皇帝,也就终于了民族,民众。 一开始,确实有民众错信了这个观点,他们以为,忠于兵权,就是受国。他们为兵权抛头颅,酒热血,至死不渝。他们以为这是爱国,等到被骗多了,他们才明白,皇权和国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存在。 皇权是可以被灭掉,换掉的,忘记掉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则是永远在积累,片刻不能遗忘。忘掉自己民族的文化,等同于背叛了自己的祖先,这是比背叛皇权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念。 “马拉戈壁的,我都在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什么国家,民族,文化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与老子没有半个铜板的关系,我与他们本就不是一个时空的。” ............. 令归城这几天都很平静,无风无雨,也没有看到有谁来进攻。城外连半个人影到没有。战争让这个原本很热闹的城市,变得冷清。有门道,有钱的,早已经想办法离开了这块动荡土地。而那些实在是无路可走的,也找地方躲起来了。不到天黑,他们是不会回家睡觉的。 苏门达尔的部队,按说应该已经可以赶回令归的,可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他在哪里,那脑子里在想着什么。 “环消息”红叶一脸凝重的来到胡忧的面前,竖起一根手指头说道。 “关么那方面的?”胡忧有些麻木的问道。这几天尽听坏消息,都没有听过好消息,他都已经习惯了。要不是这话出自红叶的口,他连答都不想答呢。 “关于浪天。”红叶在椅子上坐下,两眼有些出神的看着胡忧。 胡忧摸摸自己的脸道:“你看着我干什么,我的脸上长花了?” 红叶摇摇头道:“浪天的情况,完全和你猜的一样。红巾军再一次竖起了义旗,他们提出外抗安林池,内打贪官污吏的号,一夜之间,夺也了浪天。” 尽管早已经料想到这事迟早会发生,可是真正发生的时候,胡忧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预判准确而高兴。这对于帝国百姓来说,算是一个悲剧。就算时局再差,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老爷们,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的,吃苦的,就后还不是老百姓。 胡忧正想着,朱大能突然冲了进来,急急忙忙的叫道: “报,大人。出大事了” 胡忧抬起头来,摸摸鼻子道:“不用叫了,我都已经知道了。红叶刚刚告诉我的。”胡忧以为朱大能也是来报浪天红巾军造反的。 朱大能看看胡忧,又看看红叶,有些迟疑的说道:“你们都已经知道了?” 忧点点头道:“情况和我们之前料想的一样。浪天再次暴发民变。” “不是,我要报的不是这个。”朱大能摇摇头道:“我刚才还说呢,我都是刚刚收到的消息,你们却这么快就知道了。原来我来说岔了。” “嗯?朱大能,说的不是浪天的事?那你又带来什么好消息?”胡忧问道。他现在基本上把消息对笑话来听了。 朱大能一脸严肃的说道:“我要说的是关系我们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苏门达尔” 胡忧似乎隐隐猜到了什么,追问道:“苏门达尔怎么了?” 朱大能回道:“半个小时前,苏门达尔死掉了。” “死掉了怎么死的。”胡忧的脸色异常的平静。他不知道苏门达尔的死,算是好消息还是还消息。他只知道,自己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之前他就一直在猜心,苏门达尔还没有还不回来。 朱大能道:“根据候三传来的消息,是心疼病疼死的。” ‘心疼病,’这几个字让胡忧想了武大郎,他也是死于这个病的。对于一些不需要的人,心疼病是一个不错的法子。 苏门达尔活着,妨碍了太多的人,让太多的事,不好处理。‘心疼病’吧,让他心疼一块,大家的日子,都会好过一些。如果实力够的话,胡忧都很想让苏门达尔来个心疼病,只是不知道,这一次,是谁出的手吧。 是巴伦西亚?司马寿?还时安林池三国联军的人。似乎谁都有出手的理由。 .................. “各方面的资源都快没有,我看这个令归城,我们守不了多久了。”红叶在胡忧的身边道。 胡忧的目光,一眼放在这些拼命攻城的三国联军身上。三国连军是在胡忧收到苏门达尔死身的当天,突然出现,开始发动进攻的。 打到现在,已经是第三天了。整个青州,现在已经大部分落在了三国联军的手上,令归此时,已经成为了孤城。 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现在也不知道,是谁接管了暴风雪军团的指挥权,反正那个人跟本没有在意,令归城还在敌人的进攻之中。令归城被攻击了三天,连一个援兵,都没有出现过。 不但是令归城,就连整个青州,都已经引起不了人们的兴趣了。三国连军四处的扫荡,确跟本没有遭遇到像样的抵抗。 “不守,我们又能到哪里去?”胡忧喃喃的说道。 城外,足足五十万三国联军部队,一层层,一堆堆的,把整个令归城给围在了里面。想要以不到两万的人马,突出五十万兵力的包围,无论怎么想,都没有可能成功。 突然,胡忧的脑中闪过一个问题,其实在早之前,这个问题,就已经闪出过胡忧的脑海,只是当时,他并没有注意。现在想来,这不太正常呀。 三国联军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他们的进攻并不积极,往往是打几下就跑,跟本就没有进攻过。不然以敌方五十万的部队,怎么也能打了三天,还没拿下令归城。不但如此,军中士兵的伤亡情况也不太正常。两万部队,居然都没有死多少。 这是在打仗吗? 胡忧之前一直以为这是因为三国联军的指挥协调出了问题,三国的士兵,都是出任务试的走过场,典型的出工不出利。 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传我的命令下去,各师团减弱防守强度,不需要与敌人硬拼。” 红叶听到胡忧的命令,一时之间想不明白胡忧在干什么。减弱防守强度的意思是让敌人轻意的攻进城来吗? 红叶没有去传胡忧的命令,因为她认为这个命令,存在着重大的错误,她此时得弄清楚胡忧的本意。 “你觉得很奇怪?”面对红叶的问题,胡忧给出答案道:“我的命令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胡忧说着,走到城墙边,指着远处正在操练的三国联军道:“你仔细看看那些士兵,你见过有哪个国家,在攻城之前在,还要操练士兵的吗?” 红叶想了想,摇摇头道:“没有,这说明什么?” 胡忧说道:“说明他们攻城只是为了做戏,他们的重点,并不在于拿下令归城。反正是陪戏,我们不如干脆少出些了人马。” 胡忧判断得到了证实,随着他的防守强度减弱,三国联军的进攻,也弱了下去,有时候甚至只派百十来号上来,随便放几箭,就回去了。 胡忧的视线,转向了帝都,他知道,那里肯定发生着,他所不知道的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进步,在再解决问题上,已经延伸出很多的方法。要解决挣端,已经不一定需要战争了,尤其是一方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 三国联军确实没有认真地进攻令归城,因为他们已经找到了一个更加好的办法。可以兵不刃血的拿到令归,甚至是整个青州。这是他们一开始就已经制定好了的目标。 章节目录 第146章 惊天秘闻 上头的大佬是不会在呼前线士兵死活的,他们在呼的,永远只有自己的利益。前方士兵打得血肉横飞,两眼血红,后方的几国大佬,却在把酒言欢,真是亲兄弟都没有那么亲。 士兵的英勇杀敌,在他们的眼里,不过是谈判的筹码。死一百人,当五十双,士兵的生命,于他们的眼里,不过是一串数字,高兴时看两眼,不高兴的时候,他们连看都不会多看。看美女都忙不过来了,哪有时间看你那些玩意。死就死把,让下面的那个草民再多生点,不就得了。 令归城,两军的战火,已经暂时的停下来了,什么时候会再打,会打成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因为这不是由士兵们决定的,此时两军前阵的将官,也做不了主,还得看上头的意思。打与不打,都是上面的一句话。 胡忧坐在城头上,看着下边热闹的人群,看着那熙熙攘攘的街市,脑中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如果谁告诉你,这里几天前还在打仗,你肯定会认为他疯了。 “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红叶坐在胡忧的身边,一双玉脚摇呀摇的,可爱之极。 “这就是商人的魅力了。”胡忧长叹了一口声。几天之前,这里出现了一些商人,在阵前给两军卖东西。一开始,大家都防着,可是试着买了些东西之后,发现并没有什么问题,然后大家也都来了兴趣了。 军中的生活是很艰苦的,睡野地,翻野岭是很正常的事情。部队里,除了必须的粮草外,什么都没有。这些商人的出现,大大的满足了士兵的需求。 一开始,商人卖的东西,还仅仅的酒肉之类的吃食。这才没有几天,各样的商品,就都上来了来。简直是吃穿用度,什么都有。没几天就在这里,形成了一个集市。 人说有需求就有市场,这个方圆五平方公里的地区,集中了近五十万部队,要知道军人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一般出手都会很大方的,这是多大的市场呀。 胡忧把视线从街市收回来,看向红叶的腿。那腿藏在裙子之下,随着她的摇动,不时会露出一些小小的光。其实细看起来,看不到什么东西,不过那种偷窥的心理,却很刺激。 红叶无意中发现胡忧的目光不对,脸红红的打了他一下,低嗔道:“看什么看,又不是没有见过。” 胡忧嘿嘿笑道:“没有这样看过。” “讨厌。”红叶白了胡忧一眼,心里美滋滋的。 胡忧忍不住伸手在红叶的小脸上摸了一把,感受着她那弹指可破的肌肤,由衷的说道:“红叶,你真美。” 红叶拿脸在胡忧的手上蹭了几下,低声道:“都二十六了,老了。” 天风大陆各地的风俗并不一样,对于男女成亲,也没有一个年龄的标准,全都是由家里的老人决定的。在曼陀罗帝国,大家默许的成亲年龄是女方十八岁。一般女孩子在娘家住到十八岁,就会出嫁了。 这还算是比较正常的事,因为曼陀罗帝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比较多,打仗不会缺人。要是那些小国,特别是人口少的国家,那十二三岁成亲都是很正常的。有些女孩子在嫁人的时候,甚至连初潮都没有来。 “谁说老了,你现在正是女人最美的时候。”胡忧把红叶搂在怀中,安慰道。他这是实话。,三四十岁都没有出嫁的人,胡忧以前见得多了,他并不觉得红叶二十六岁会老。 远处传来脚步声,红叶赶紧推开胡忧,低头整理衣服。胡忧这个家伙是属色狼的,稍微给他点机会,他就不老实。 走过的是巡逻队,他们全都用羡慕的目光,偷偷的看着这对坐在城墙上的男女,有人认出了胡忧,想要上去行礼,被同伴见机拉走了。人家将军在这里谈情说爱呢,你跑上去干什么。 “他们走了。”胡忧看巡逻队走了,偷偷的在红叶的耳边说道。 红叶猛的从衣服里,把胡忧的手给拉出来,小脸通红的在胡忧的身上掐了几把,边掐还边骂道:“坏人,坏蛋,看你还使坏。” 这不打不行,刚才胡忧趁她不备,背着巡逻队的士兵,把手插进了她的小衣里,差点没把红叶给吓死。还好红叶因为紧张被发现,都没有敢回头看,不然让她知道,有一个士兵差点上来打招呼,她非得把胡忧推墙下去不可。 胡忧嘿嘿发笑,也不还手,任着红叶发嗲,反正也值了。暗想着刚才那一瞬间的手感真不错,有机会得再玩些更刺激的。 “你还笑。”红叶气不过,直拿眼睛瞪胡忧。她算是知道了,胡忧一身的健子肉,跟本不怕掐。 “好好,不笑,不笑。”胡忧强忍住了笑意。这女孩子得不时逗逗,但是不能过份,不然弄发火了,就不好玩了,凡事都得讲究一个度,有道是适可而止,过犹不及。 “哼,下次再敢这样,我要你好看。”红叶看胡忧老实下来,像一个骄傲的小母鸡,露出了胜利的笑容,完了还不忘挥舞着小拳头,而胡忧一点小小的警告。 别看胡忧打仗指挥军队时挺严肃,这小子是一个闲不住了人,又坐在了会,他就有些烦了,下面的街市很热闹,他想下去玩玩。 “怎么,你要下去?不行。”红叶听了胡忧的提议,连连摇头。下面全都是三国联军的士兵,虽然现在暂时停战,可是大家依然是敌对关系,胡忧做为曼陀罗帝国的军官,下去还是很危险的。 胡忧道:“我们不过是随便逛逛,不要紧的。他们又不认识我。”胡忧知道红叶在担心什么,不过在他看来,安全应该不是问题。 叶有些犹豫,她其实对胡忧的提议,也有些心动。在军中待得久了,她也想去看看热闹,卖些女儿家的东西。 “好了,别这这那的了,咱们去去就回。”胡忧没有再让红叶犹豫,拉着她的小手就跳回了城头。 他们当然不能就这么下去,得先回军帐换身衣服。 一个小时之后,胡忧和红叶出现在了一个路边的小茶摊里。斑驳的桌子,漆掉得差不多了,隐约能分辨出几分红色。胡忧和红叶坐在桌前,品着不知名的野茶,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享受着这一分钟的宁静。 良久,红叶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你看这多热闹,要是没有战争,那该有多好呀。” 相比起这片刻的平和,谁也不愿去体验那种血与火的拼杀。尤其是像红叶这种曾经在战火中失去过亲人的人,更不愿意看到,也绝不想再去尝试。每次胡忧上阵,红叶总是把心悬着,直到安回来。她才微微的安心。 胡忧摇摇头道:“那是不可能的。自人类出现以来,战争就一直没有停止过。战争和文明始终交错,既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起着催化和促进作用,可以说,没有战争,人类就不能发展,没有进步。” 红叶出生军人之家,她知道胡忧说得不错,可是生为一人女人,她天性不喜欢战争。喝了一口茶,红叶有些伤感的说道: “难道一定要战争才能解决问题吗?要是有一个聪明的人,能想出一个结束战争的方法就好了。” 胡忧沉默了一会,回道:“第一个问题,我不能回答你,第二个问题,我到是知道一个办法。” “你有办法结束战争?”红叶惊喜的看向胡忧。 胡忧点点头道:“不是结束,而是争取几十年的和平。” 红叶有些失望的说道:“原来还是不能结束的。打了打去,不就是为那一点点权力而已,有意思吗?” 胡忧看着红叶那有些伤感的小脸,微微的在心里摇了摇头。经历了近两年战火,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又更深了一层。红叶出生高门,她并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或是说,她不愿意正面的认识这个世界。 这是个只有强权,没有公理的时代,只有骑在别人头上,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然你连自己所爱的女子都保护不了。 远的不说,就单说红叶。如果不是她的身后,有红方正那么一点点权力,还可以保护她,那她今天还能在这里感怀吗?她也许要考虑是问题是要不要要了那一点点活命的粮食,卖身入大户人家为女奴吧。 就在离这里不远的浪天,那里的红巾军造反就了什么。不就为了想要把权力从新分配,让自己成为权力拥有者中的一份子吗? 权力这个东西,是个好东西呀。 回到令归城,远远的,胡忧就看到朱大能在城门前焦急的等待着,似是在找自己。胡忧示意了红叶一下,向朱大能走了过去。 朱大能一看到胡忧,马上就迎了上来:“大人,你上哪去了,可让我好找。” “我出城看看,怎么,出了什么事吗?” 朱大能凑过来,压低声音道:“现在还没有,恐怕用不了多久,就得出大事。” 看朱大能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胡忧脸上的笑容一收,问道:“什么情况。” 朱大能四周看了一眼,道:“事关重大,我们先回营再说。” 胡忧认识朱大能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朱大能的表情如此严肃,知道这个事,肯定不会小, 胡忧军帐内,胡忧和朱大能对坐于帐下,因为并不清楚朱大能准备要吃的是什么事,胡忧并没有让红叶也一起跟进来,而是让红叶亲自带人,在军帐外把守,任何人不许进入二十米的范围之内。 “现在就只有我们两个人,究竟是什么事,你可以说了。”胡忧一改往日的嘻哈,表情非常的严肃。 朱大能下意识的用目光扫了军帐一遍,手指头沾了茶水,在桌面上写道:“绝密消息,巴伦西亚可能会于近期之内,把青州割让给安融” 胡忧本来对朱大能搞得这么神神密密的,有些不太爽,可是看到这个消息之后,他的脸色脸得非常的难看。 虽然之前巴伦西亚就已经做出过战争赔偿的事。可是割让土地和战争赔偿可以不是一个概念的。战争赔偿,大不了给的是钱,钱这种东西,用完了,也以再去赚,实在不行,大不小就少用一些。 而土地割让出去,那就永远都拿不回来了。那可是祖辈留给子孙最宝贵的财富。古语有云,宁失千金,不失寸土。没有土地,何以为国呀。 “他怎么敢” 胡忧震惊之后,接着是暴怒。他不是天风大陆的人,也不是曼陀罗帝国的人,按说这些土地割让的问题,与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可是这青州,是他的根,他和他的战友们,曾经用鲜血和生命,保护这片土地。他早已经把这青州当成了自己的家乡。巴伦西亚一句话,就这么把用鲜血换来的疆土,无声无息地拱手让于敌人,哪一个热血男儿能够不为之寒心 别说这无关什么国家战略布局,就算这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布局,也不能这样做。 国土丧失意味着国家尊严的失去之前安融人入侵青州之时,暴风雪军团超过五万的士兵,永远的倒在了这片土地上,面对这些尸骨未寒的士兵,你怎么有脸去告诉他们,他们曾经用鲜血守护的地方,将要成为他国的领土 胡忧终于知道,苏门达尔为什么死得那么蹊跷了。‘心疼病’,多好的借口呀 之前,胡忧对于苏门达尔的打压,一直是记恨于心的,前几天接到他死讯的时候,胡忧还曾经暗暗的高兴了一把。可是这一刻,胡忧对苏门达尔的恨,消失了。 苏门达尔这人的品性虽然不怎么样,为了儿子齐拉维,他做了不少的错事。可是胡忧知道,苏门达尔对于青州,是有浓厚感情的。他几乎把一生都奉献在了这片土地上,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爱这片土地。他是不可能同意把青州割让出去的。 所以巴伦西亚死了,为大了广大当权者的需要,他得了‘心疼病’,这么一个军团长,就这么莫名奇的病死了。他的遗体,甚至没有运回青州,而是直接运往帝都。之后会被扔在哪里,那就不知道了。 朱大能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那被胡忧拍碎的桌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胡忧如此的暴怒。在朱大能的眼中,胡忧一直是一个非常懂得控制自己情绪的人。没有想到,他也会有这样的一面。 “他怎么敢”胡忧的手掌迸出了血,他却一点都没有在意,再一次回复着这一句话。 朱大能摇了摇头,他知道现在不是说话的时候,必须得胡忧冷静下来,才能继续后面的话题。他相信,以胡忧的自控能力,这个时间,不会太长的。 时间过去了五分钟,胡忧慢慢的恢复了平静,在椅子上坐下来,长长的出了口气,平静的说道:“好了,咱们继续吧。” 朱大能略微差异的看了胡忧一眼。胡忧恢复平静的时间,比他预计稍微长了一些,可是胡忧恢复的状态,却非常的好,就这么五分钟,就像是任何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这一点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 朱大能把想继续用茶水写,可是桌子已经让胡忧给拍碎了,他犹豫了一下,来到胡忧的身前,用最仅可以两人听见的声音说道:“青州一但割让,咱们暴风雪军团将会发生重大的变动。大人有什么打算吗?” 胡忧定定的看着朱大能,一句话都不说,就那么看着,足足五六分钟,他才冷冷的问道:“你是谁。” 这句话,问得似乎有些可笑,从胡忧加入新1团的那天起,朱大能就是胡忧的士兵。算到现在,朱大能跟在胡忧的身边,已经有两个年头了,胡忧居然不知道朱大能是谁? 胡忧曾经查过朱大能的入伍资料,时面记录有关于朱大能的家族背景信息。据资料上的记录,朱大能出生于这个商人世家,背景并不是太复杂。 可是一个商人世家之生的人,有可能在巴伦西亚还没有把青州割让出去的消息,正式公布之前,就知道这个事吗? 现在也许连巴伦西亚自己,都还在考虑这个事情,朱大能却能说得那么肯定,他的身份,还不值得怀疑吗?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想起了第一次进帝都,他们小队交付了雪灵猴任何,一起去帝都玩时,朱大能对帝都内城水上皇宫的评价。他当时说水上皇宫应该称为血上皇宫,并给大家说了一个真实的故事。 可是那用几千名童男童女筑基的事,同样也是绝对的机密,朱大能又是怎么知道的。一个小小的商业世家,可以知道那么多事吗? 胡忧一直以为,小队时拉雷的身份不简单,看来这个朱大能的身份,也同样的不简单。新1团2师2联3纵队2分队1小队1班,出了个秦明,出了个拉雷,现在又出了个朱大能,还有谁,是不简单的人物? , 章节目录 第147章 开诚布公 朱大能似乎早就已经预料到胡忧会问这句话,当胡忧问出‘你是谁’这三个字的时候,朱大能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惊讶之色,而是现出了苦笑。WWW.ZHUAJI.ORG “希望你不会认为我骗了你。”朱大能在胡忧的对面重新坐下,朱大能还是那个朱大能,但是他身上的气势,却与之前不一样了。 胡忧的脑海里,又想起了第一次去青楼时,朱大能所表现出来的那份从容,不由在心里暗暗的骂了自己一句事后诸葛亮。一直以来,朱大能都有在各种细节上,表现出与众人不同之处,自己怎么就没有发现呢。 是自信,是自信蒙蔽了自己的眼睛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自己说。自从来到这个天风大陆之后,胡忧一直对自己有着十三年的江湖经历而沾沾自喜,他觉得以自己这些特有的经历,可以为他在这片大陆上,打下属于他的辉煌。 不错,胡忧的江湖经历,确实帮了他很多的忙,没有那些江湖经历,没有那些对人性的了解。胡忧不可能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一个刚入伍的新兵,升到现的督将。 可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胡忧利用了这些江湖经历,也同样被这些江湖经历给利用了。说句不好听的,这些江湖经历,在某种程度上,对胡忧的判断,造成了障碍。 那些江湖经历虽然是对人性之认识的汇总,但是它们大多来自于市井,来自于社会的最低层,对于那些高端的了解太少了。 高门大户,世家门第的传承,本身就是一部结阴谋阳谋于一身的活教材。相比起胡忧所总结出来的那些所谓的江湖经历,他们所用的更高端,更高级,更慎重。要知道他们的一个决定,往往关系着整个家族的兴衰命运。他们运用的,又会差到哪里去。 然而哪一种好呢?没有更好,只有融合。多想,多听,多学习,墨守成规必定是个死,只有融会贯通,才是最强大的。 “那要看你给我什么答案了。”胡忧双手抱胸,脸带微笑的看着朱大能。他突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东西要学。 “好吧。”朱大能今天来这里,告诉胡忧那个绝秘的事,就是有意把自己的身份挑开:“故事有些长,你想先从什么地方开始?” 胡忧想了想道:“先说你为什么到暴风雪军团吧。” 胡忧本想一开始就问朱大能身份的,不过他犹豫了一下,最后选择从两人第一次见面说起。因为胡忧也同样相信,朱大能也许有骗他的地方,但是一开始,肯定是没有的。那时候他不过是一个无名小子,谁会知道他要去当兵,并安排了人,在他的身边。只有自大狂,才会以为人家一开始就在算计自己。 “好吧。”朱大能回忆道:“我加入暴风雪军团的原因,其实不是很复杂。我和家里吵了一架,也没有什么地方好去,正好路过寨猛的时候,看到暴风雪军团征兵,于是我就去了。我也没有想到,会在那里遇上你。” 胡忧点点头,对这个答案,他还算是满意。这至少可以说得通朱大能出现的原因。 接下来问什么呢? 胡忧想了一想,问道:“我能知道你为什么和家里吵架吗?” 朱大能微笑着点点头道:“当然。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家里给我说了门亲事,我听人说,那女人长得很难看,就还家里说不要。家里不肯退婚,我想着娶个丑八怪的事不能干,于是就跑了出来。” 胡忧呵呵一笑道:“人家是不要江山要美人。你是为弃丑女啥都抛,不错不错。你进奴营的事,应该与这个女人有关系吧。” 朱大能一竖大拇指道:“厉害,居然连这么不相干的事,都能关联起来。” “这也没什么。”胡忧看了眼那倒在地上的茶杯,摇摇头道:“你的家族想来不会是一个小家族,而你的家族宁愿你出逃,都不许你退婚,那说明说对方家里有强大的实力。在帝国,最有实力的,就是军方。 你的身份我不了解,你的为人,我多少知道一些。你不可能做出什么严重到要被贬为奴的蠢事,所以被人害的成份比较大。 而你宁愿跑路也不愿成亲,第一个得罪的,肯定是女方。让人家发现你在军中当小兵,那还不用手里的那点权力玩死你。” “玩死我到不会,想整我出出气而已。”朱大能苦笑道:“现在我还真有些后悔当初的冲动了,早知道老老实实的完婚多好。” “怎么,对入伍之后的岁月失望?”胡忧玩笑道。 朱大能的脸上,射出了严肃的表情道:“我朱大能这辈子最为得意的事,就是认识你,并和你成为最好的朋友。入伍暴风雪军团,是我这辈子,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算是到我死的那一天,我都不会后悔。” 胡忧笑道:“那你在后悔什么。” 朱大能苦笑道:“我后悔怎么会听那个家伙的话,相信那女人长得很丑,连面都没有见上一面,就跑掉了。” “那女人很美?”提起美女,胡忧顿时精神了起来。 朱大能一脸得色的说道:“非常美,还记得我们之前说过的那个西门雪吗,她比西门雪还有漂亮,不过” 胡忧最恨朱大能说话喜欢留下半截的性子,追问道:“不过什么?” 朱大能道:“不过她也比西门雪泼辣一些,但是我喜欢。” 朱大能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现出迷醉之色,看得出来,他确实挺喜欢那个女子的。 “看你那点出息,见到美女就走不动道。”胡忧不好气的骂了一句,问道:“她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军团的,我有没有见过?” 朱大能摇摇头道:“她叫关天瑜,并不是军人,你应该没有见过她。” “一个猪,一个鱼,你们到是挺配的。呵呵,开个玩笑。她不是军人,那就不是她亲自整的你了。是谁把你弄出奴营的?不会是我们暴风雪军团的谁吧?”胡忧对朱大能的故事,真是越来越想兴趣,真是太有戏据性了,弄出来都可以写小说了。 朱大能对胡忧拿他的名字开玩笑,并不会介意,闻言在笑着摇摇头道:“整我的那个人,你也认识,不过不是我们暴风雪军团的人。你要不要猜猜看?” “我也认识?”胡忧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摇头道:“我猜不出是谁。直接给答案吧。” 朱大能道:“你应该可以猜出来的。” “是吗?”看朱大能点点头,胡忧又想了一会道:“西门玉凤肯定不是,要是她,她肯定把你的事都告诉我了,排出红fen军团,我认识,又有能力垮军团整得你的,应该是” 说得这里,胡忧脑子里闪过一个人,一啪大腿道:“是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只有她有这个可能。” “你怎么不猜个男的?”朱大能有些奇怪的问道。 胡忧肯定的说道:“不可能是男的,要是男的,你就不会笑道那么了,你应该着急才对。” 朱大能点点头道:“你猜对了,就是蕾娜塔。她是关天瑜的表姐。我在浪天平红巾军的时候,与关天瑜见过一面。之后,我就被弄进奴营去了。” “等等,让我想想。”胡忧脑子里闪过蕾娜塔在红叶家,说要嫁给自己的事。那时候胡忧就怀疑,蕾娜塔对他的事,为什么会那么了解。现在把朱大能说的事,加上蕾娜塔和关天瑜的身份,再全都合在一起看,答案终于出来了。 “是你对蕾娜塔说了我的事,对不对?”胡忧脸上的笑容变得有些难看。他一直当候三和朱大能是他最信任的人,严格的说起来,朱大能这次算是出卖了他。 朱大能眼中闪过一丝歉意的说道:“是的,蕾娜塔向我打听过许多关于你的事,我把我所知道的,全都告诉她了。包括我们抓雪灵猴,上青楼的事,她全都知道。 不过你可以放心,蕾娜塔是真的对你感兴趣,并没有任何的恶意。” 胡忧心里又浮现出蕾娜塔当时在红叶家说过的那些话,她开出的那些条件,真是非常的优厚。如果早她是从朱大能那里得到的信息,说不定,当时就答应她了呢。有狂狼军团的相助,再加上姐姐西门玉凤那边,对于胡忧来说,简直就是鸟枪换炮了。 看胡忧不说话,朱大能又开口道:“我能看得出,蕾娜塔对你很感兴趣,她是苏亚雷斯唯一的女儿,在狂狼军团里,人气也很高,如果大人你能和她结合,实力必须大增。她本人长得也很漂亮,你大可以考虑的。” 胡忧摇摇头,把心里的那丝念想给驱逐出去。朱大能应该还不知道他拒绝过蕾娜塔的事,蕾娜塔自己肯定不会把这事说出来,胡忧也不打算给他说这个问道:“这个事,我们以后再说。你刚才说的那事,可能的机会有多大?” 朱大能回道:“几乎可以说是百分百,相信消息很快就回公布出来的。有一个事,我一直想对你说,今天既然已经说开了,那我就索性一块说了吧。 在我们的集团里,一直有人对二世皇拉姆拉克的死有所怀疑,皇帝对外称他是病死的,不过这个病得太蹊跷。里杰卡尔德家族有长寿的传统,老皇帝活了九十多岁才死,之前拉姆拉克的身体一直非常好,没有理做上皇位不才短短一个月,六十刚出头就病死了。” 胡忧闻琴弦而知雅意,他明白朱大能这话里的含意。二世皇拉姆拉克的死有问题,接受益都有罪推论的话,也就意味着上位的三位皇帝巴伦西亚的身上有问题:“你们怀疑的有证据吗?” 有些事,并不需要明说。大家是联明人,都明白的。对于拉姆拉克本人的死,没有人会去关心他。人们关心的是怎么利用拉姆拉克的死因,来拿到自己想要的利益。 朱大能摇摇头道:“我们一直有人再查,不过收获不大,巴伦西亚这个人,藏得很深,轻易想要找点他什么东西,不是那么容易的。我们已经有很多人,死在了这方面。” 胡忧当然也知道,要查皇家的事,不是那么容易的。能够坐上皇位的,都不是一般的人物,没有一个不是经过长期权利斗争而成为胜者的斗士。 马拉戈壁的,算来算去,这个世界没有几个人是简单的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本就是这个世界的生存准则,不适应这个社会的人,早就已经被淘汰了,哪活得到现在。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计算,大人物有大人物的计划。有时想想,活着还真他的累。 “那么拉雷呢,你们有没有查过拉雷的身份?”胡忧整理了脑中的思路,再次问道。既然有人给解答,那不如借机多问一些。 经过今天这个会谈,胡忧一时之间,还真不知道,应该怎么和朱大能相处。以前他都是纯粹的拿朱大能当一个手下看,现在看来,似乎不行了。 朱大能回道:“我是在浪天才和关天瑜见面之后,才重新回到家族圈里的。之前家族的情报网,已经对我关闭了。我没有办法动用到家族的力量,所以并没有查过队里人的资料。 现在我们又都是朋友,我不希望做出有伤朋友的事,所以也没有再查。对于拉雷的身份,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可以肯定,他和皇室肯定有某中联系。” 胡忧笑笑道:“那你也没有查过我的资料了?” 胡忧这是一句玩笑话。蕾娜塔既然想要跟他合作,不可能不查他的身份来历。也不过,这个世界上,有谁能才到他的来历来。 朱大能摇摇头道:“我没有查过,不过据我所知,家族对你的身份是有查的。” “查得怎么样?” 朱大能回道:“什么也查不到,那用以登记的那个身份证明地址,一年多前发生过瘟疫,村里的人,全都死光了,什么线索也没有。” 胡忧心里暗吸了口冷气,还好发生了瘟疫,不然自己的身份,弄不好,就要出问题了。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无论是做事还是想问题,都得留意再留意,因为你跟本不知道。谁在不声不响的查你,在什么时候会暴出你什么料。” “最后一个问题,以后我们怎么相处?”胡忧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决定问出来。他想看看,朱大能对于这个事的看法。这是问题,朱大能肯室也有想必过的。 “我希望是朋友。”朱大能回道。 胡忧拍拍于朱大能的肩膀:说道:“我也希望。” 毕竟是一同经历过生命的人,在战场上,他们几度背靠背,两个人用一条命。这是最真的战友之情。他们共同患难,一块上过青楼,也曾经畅谈过自己关心或并不是那么关心的话题。 谁没有一些自己的秘密呢?朱大能之前没有坦白。难道说胡忧又把自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告诉给谁知道了吗? 有一些秘密,并不等于是背叛,下属也好,同事也好,夫妇,父母,儿女,都可以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空间,只要他们没有用这个的空间,伤害到身边的人,那就算不得背叛。 朱大能的消息,很快得到了证实。十天之后,曼陀罗帝国向整个大陆宣布,将青州划于安融。 此消息一出,整个大陆一片华然。曼陀罗帝国天风大陆第一军事强国的外衣,被狠狠的拔了下来,重重的扔在地上,已经踩过的人,感觉真的很爽。没有来得急踩的人,也都在暗暗的等待着机会。 帝国的士气,从未有过的衰落,民间的暴发出不少民众抗议,不过都被各地方守备部队,残酷镇压。 有一个地方,成为了曼陀罗帝国的亮点,他们公然的打出巴伦西亚卖国求荣,不承认青州,要把青州从安融人手中夺红来的旗号,大规模的阔充实力,一时之间,手下能人无数,愤青无数。这个地方,就是浪天。 红巾军趁着帝国的内乱,再一次占据了古城浪天,浪天城守黄初秋又再一次的弃城而逃。帝国似乎也对浪天失去了兴趣,居然没有再派兵收复浪天,就那么放任着。 曼陀罗帝国这盘棋,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迷雾,无论是生在局之人,还是局外之人,都看不明白。 青州令归城,胡忧抓了把泥土,小心的放入怀里,心中有股子说不出的伤感。当年莫名其的就来到了这里,连把家乡的泥土都没有带,这把泥,就当是对家乡的思念好了。 青州割让给安融,这里就不在是暴风雪军团的管区,他们得离开这里了。 士兵的脸上,满是迷茫,他们有太多的问题想不通,却又没有人能告诉他们答案。 暴风雪军团从开国到现在,已经守护了青州四十年,现在他们却要离开,没有了青州那漫天飘散的暴风雪,暴风雪军团还是暴风雪军团吗? , 章节目录 第148章 新的开始 太阳高高照,晒得人想睡觉。WWW.ZHUAJI.ORG七月的青州,早已经秋高气爽,而七月的这里,却像火炉一样,热得吓人。 这里是哪? 谁知道这里是哪,还有关心这个吗,反正这里肯定不是终点,往前的路,还远得很呢。 直走到夜色已经降临,部队才在一处早已荒芜的村庄里驻扎下来。今天是离开青州的第十七,或是十八天了吧。 离开青州就一路往西,前队走着,后队跟着,谁也不去关心他们要到那里去,反正走就是了。就算有人想知道现在在哪里,也没法知道,自从五天之前进入这块地区之后,他们就没再见过活人。 “马拉戈壁的,这鬼地方,难道是就是传说中的马拉戈壁?不知道有没有草泥马呢。”胡忧拧着衣服上的汗水,小声的嘀咕道。 这拧衣服的动作,胡忧可以说是轻车熟路。能不熟吗,一路走来,特别是这几天,平均个小时,他就得干一次这样的事。这个死地方,真是太热了,怪不得一路上都见不到半个活人呢,这哪里是人住的地方。别说人了,连鬼到这里都难活。 那位说了,这么麻烦,不穿行不行?省得老拧汗。 行怎么不行,你爱穿不穿,没有人会管你的,你想光着跑都行。不过前提是你得受得了这里的太阳。这里一眼看去,视线所到之处,连片树叶都没有,顶着四十多度的高温,还有那勤劳得一分钟都不愿意休息的太阳,你如果没有长着黑哥们那一身黑皮,最好还是把衣服穿上的好,不然连你这身黄皮都得烤糊了。 “来,给你水。”红叶看胡忧拧干了衣服,来到胡忧的身边,把一瓶水递给他。 这么热的天,红叶也不好受。你看她全身上下,包得都快成为了阿拉伯人了。就一双大眼睛露在外面,还盖着纱巾。 “嗯忧接过水,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任着那股清凉,直泄肠胃,这感觉,嗯,和那什么冰红茶有一拼。只不过这水还没有到肠胃里,就有一半化成汗珠了。 “你可以再多喝一点的,反正我也喝不完。”看胡忧小心翼翼的把水瓶递回来,红叶忍不过说道。 胡忧笑笑道:“这么甜的水,一口就很享受了。你也喝一口吧。” 你以认胡忧不想多喝吧,他要是放开来喝,别说一壶,就算是再多拿一壶来,胡忧也能把它给干了。 不过这水可是有量的,每人一天就那么一壶,胡忧自己那壶早没有了,这壶还是人家红叶的。把红叶的也喝没有了,那人家红叶怎么办。水车可还要好几个小时之后,才能把水送来呢。 “嗯”红叶浅浅的就着壶嘴喝了一口,就把水给收起来了。她说胡忧,她自己喝得更少。 胡忧把湿衣服搭在肩膀上,看了眼红叶,坏笑道:“喝了你的水,帮你做点事吧。把衣服给我,我帮你拧拧。” 这旷野之地,周围几万士兵在,女孩子那能脱衣服。红叶顿时没好气白了胡忧在一眼,嗔道:“那么大的太阳,还哂不掉你那些坏心思。” 胡忧嘿嘿笑道:“天热,火气大嘛。” “大人,我们是不是开始扎营?”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请示道。 胡忧接过红叶手中的水,递给朱大能。这家伙身体胖,最是怕热,胡忧知道,他那壶水肯定早就没有了: “先喝口水,休息一下再说,等一会天气凉下来再安营不迟。上吊也得喘口气,士兵走了一天了。” 朱大能也不客气,接过水口了一口,满嘴冒凉气道:“那行,那就等天凉一点,然后我们抓紧点时间。” 忧点点头道:“交待我们的人都注意一些,这鬼地方,早晚温差大,都小心别着凉了。已经着凉的,记得给他们一些行军散,安营的事,就别让他们干了。” 别看这里白天热得能烤人,晚上却又冷得要命。此时军中,已经有不少士兵都感冒了。暴风雪军团出生青州,多冷他们都不怕,可这呼冷呼热,他们还真受不了。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大人。”朱大能把水壶还给胡忧。他也是只喝了一口就不喝了,拿在手里,纯粹是意yin。 胡忧和朱大能在说着话,突然远处传来一人的狂叫: “呜,好呀,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哈哈哈,我马上走,这鬼地方,我一分钟也不呆了。” 胡忧看了一眼,摇摇头,脸中闪过一丝怜悯:“又一个疯掉了。” 大能点点头,没有发表任何的见意。这样的事,这几天不时会有发生,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割地带来的极度失望,再加上这里的地理条件恶劣,很多人的精神,都不同程度的出了问题,随便一些小小的刺激,就会造成严重的心理障碍。 能离开这里的人不是没有,但是肯定不会是那些没权没势的平民。自从帝国把青州割让给安融的消息被证实,就已经开始有人找关系,离开暴风雪军团了。而这种情况从巴伦西亚调青州暴风雪去帝国最西面洞汪城的消息传出之后,达到了。只要稍微有关系的人,都在想办法离开暴风雪军团。 正军团长苏门达尔病死,副军团长克雷斯波峒独城破被安融人活抓,直到现在还下落不明,连驻地青州都割让给了人家,现在暴风雪军团就是没娘的孩子,没人疼。 一开始,那些人还对暴风雪军团抱着一些幻想,毕竟暴风雪军团还是帝国五大军团之一,破船也有三斤钉,就算现在没落了,也还有一些底子。离开青州,也还是有东山再起的可能的。 可是当去洞汪城的调令下来之后,人心就彻底的凉了,所有人都知道,巴伦西亚这是要放弃暴风雪军团了。 洞汪城是什么地方,它地处帝国的最西面,青州虽然冷,但是还有雪灵猴等一些不错的资源,洞汪城有什么,那里穷山恶水,又专出叼民。强盗多得抓都抓不过来,百姓穷得连找一个铜板刮砂没有。食之无粮,饮之无水,听说女人嫁到那里,一辈子都不用出门。为什么不出门,家里穷得连条裤子都没有,怎么出门。 那样的地方,哪是人呆的,军中凡是有点关系的人,都求爷爷,告奶奶,想方设法调离暴风雪军团,宁愿降级,也要离开。去其它哪个军团都行,地方守备队也行,实在不行,就想办法脱离军队,只要不被按逃兵论处,宁愿不当这个兵,也要离开。 就这么着,暴风雪军团十几万将士,到现在不过是五万余人,而这些人里,大多都是没有办法走的,除了当兵什么也不会干的,已经无家可回以军为家的,或是得罪了帝国上层人士,想走也走不了的人,说起来,都是一群可怜人。 胡忧没有走,不是他走不了,而是他不愿走,事实上,在巴伦西亚的调令还没有到青州之前,胡忧就已经接到了西门玉凤的消息。说起来西门玉凤这个姐姐,对胡忧可真是太好了。她不但给胡忧提前传来消息,而且还给胡忧铺好了所有的路,只要胡忧点头,西门玉凤马上就可以把他调到红fen军团去,甚至还官升一级。 这样的好事,不知道多少人做梦都盼望着能落到自己的头上,可是胡忧对于这个安排,却说了‘不’。他没有接受西门玉凤的安排,依旧留下在暴风雪军团,并随军调防洞汪城。 难道胡忧傻了吗?有好日子不过,非得去过苦日子? 胡忧当然不傻,胡忧要是傻,那这个世界也没有多少聪明人了。 现在人人都看不起这五万残兵,认为暴风雪军团,就此要玩完了。可是胡忧却视这些没有能离开的士兵为宝。这五万残兵虽然经过无数次的失败,在整个青州战争中,几乎没有得到过一场像样的胜利,但是他们却是真正经历过大战的老兵。 在战场上,要杀敌不难,想让敌人杀也不难,难的是怎么样在杀敌的同时,自己也活下来。 想要在败仗中活下来,远远要比在胜仗中活中活下来难得太多,而这五万士兵里,除了胡忧那几千新兵,只经历过一场突围战之外,哪一个不是多次经历大战而不死的。人人都知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却没有多少人知道另一句话——有名将,还须好兵。 什么样的士兵,算是好士兵。那些从来没见上过战场的兵,再好也有限。有些士兵,没有上战场之前,叫得那个响啊。什么老子拼的就是一条命,什么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一个个说得好像天下就他老哥子第一一样。 可是真要上了战场,什么都还没有见着,就尿裤子的人有的是。你以为打战是好玩的事,是英雄主义的浪漫吗? 不是,绝对不是。打仗那是好听的,美化的说法。打仗的本质就是两种,一是杀人,一是被杀。战场上,永远都是血肉横飞的,尤其是这冷兵器时代,那些将死未死之人的哀号,听得能让你心脏暴开。 只有真正经历过战场而不死的兵,才可能称为好兵。没有经历过战场洗礼的兵,要走的路,还太远。 现在有这样的兵放在胡忧的眼前,而且一放就放五万,对于一直想要拥有一支属于自己部队的胡忧来说,他怎么还能走得动道。 洞汪城在很多人眼里,被视在地狱,可是在胡忧的眼里,这可是天赐良机,这是老天爷送给他最好的机会。 帝国最西边怎么了,苦点穷点强盗多点又怎么了。帝国最西边,说明那里山高皇帝远,到了那里,帝都的命令,就很难得到有效的实行,也就没有人管得了。 苦穷都不是问题,只要找到办法,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苦怎么出人才,天天大鱼大肉,能养出好兵吗? 老话不是有说吗,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要动心忍性。 这最后一句‘动心忍性’最是厉害,心要动,性要忍,有道是砍柴的樵夫他得忍,忍的是山中无有虎狼嚎;打鱼的渔夫他得忍,忍的是风平浪静好把鱼虾抄;农夫耕田他得忍,忍的是五谷丰登,遍地里好田苗;念书的学生你也得忍啊,忍得是一跃龙门万丈高。金鳞不是池中物,它也要忍到风云再化龙不是? 胡忧现在要做的就是忍,只要等到机会,他朝五万士兵到手,不比那渔樵耕读厉害?实在忍不了了,那不还强盗嘛。没事打打强盗,练兵,得财,安民心,一举三得呀 这么好机会不要?傻子才不要呢。要不是巴伦西亚这次走晕招,你找遍整个大陆,也遇不上那么好的事呀。这就是人品好,老天都眷恋啊。 胡忧不走,红叶当然也不走。红叶的老爹红方正,早帮红叶找了路子去皇家骑兵团,不想去,也可以退役,要怎么样,全由红叶选。 可是红叶就是一门心思跟定胡忧,放下那些大好的生活她不要,跟着胡忧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包得跟阿拉伯女郎似的。人说有情饮水饱,这鸟地方,连水都喝不饱啊 朱大能不走,有意气的成分在,但不全是。他跟在胡忧的身边,有部份原因,是家族的决定。 胡忧是朱大能背后的势力重点观注的人物之一,跟据对胡忧之前的所做来分析,他们相信,胡忧这样的人,绝对不会像流星那样,只闪一阵光就消失无踪。他这样的人,无论被放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值得关注。所以哪怕是洞汪城这种地方,他们也愿意派朱大能过来,他们要近距离的看看,胡忧能做到什么程度。 如果不是有家族的同意,朱大能就算是再怎么想跟着胡忧一块来,也是不可能的。朱大能的家族不可能让下一代的主力人物,跑到洞汪城去养老。所以很多事,不能单单以一个‘义气’就能压倒一切,现实永远是现实的,每个人都需要多方的考量。 太阳的余威,终于还是抵不过大地的厚重,一阵夜风吹过,空气转眼变得冰凉起来,得到了一定休息的团,各自分工,开始搭建宿夜的帐篷。 苏门达尔最后成立的十个新兵团,因为还没有来得急上报建制,所以他们还算不上正规的帝国士兵,算是比较自由的。十个兵团,只有团跟着胡忧,一起上路。其它的九个新兵团,都已经解散了。解散的九个新兵团,有一些选择加入了新兵团,更多的则离开了如今的暴风雪军团,各奔前程。 胡忧此时也在忙碌着,指挥着团的士兵,依靠地利,搭建帐篷营地。这是他的习惯,不同于军中其他将军的习惯,他更多的时候,总是喜欢和士兵在一起。 红叶一如既往的跟在胡忧的身边,成为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士兵们也都习惯了红叶跟在胡忧身边的样子,有时干活累了的时候,偷眼看一眼这个女军师,然后就觉得又有力气了。人品好的士兵,有时候还会得到女军师亲自送来的水,那是他们最高兴的时候了。 “都动作麻利一点,排水沟一定要修,不能偷懒,偷懒的后果,往往都是你晚上要睡在水中。你总不希望一觉醒来,发现自己浮在帐篷上吧”胡忧的声音,在士兵的中间转出,引起了士兵的哄笑。 “大人,今天晚上会有雨吗?”一个士兵大叫着问道。一开始,他可是不敢这样的,入伍之前,他听人说,部队里的军官都很凶,动不动就要处罚士兵。直到加入团,他才发现,那些人说得不对。胡忧大人也处罚士兵,但是他只处罚那些不听命令,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不是动不动就乱处罚。 就像是现在,在非战争状态的时候,你还可以随便的跟他开玩笑,他从来都不生气。 胡忧抬头看了眼那个出声的小战士,哈哈笑道:“是毛利呀,嘿嘿,你小子站好了,小心别摔下来。你是喜欢下雨呢,还是不下呢。” 胡忧的记忆不算是非常好,但是他可以记得住团每一个士兵的名字。这是下过一翻苦工的,要记住五千个士兵的名字和长像,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49章 诡异之城 再多的苦,也有吃完的时候,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这天中午,胡忧在拧衣服的时候,终于发现了一座小城,出现在这漫天黄沙的尽头。 “那里就是洞汪城?” 这是胡忧的第一句话,而第二句话,胡忧是在心里说的。那里就是梦开始的地方了。 怀着激动而又有些忐忑的心情,胡忧像第一次上女方家见家长的大小伙似的,一步一步的接近这个曾经在他脑子里,已经幻想了无数次的地方。 漫天黄砂中的小城,比胡忧想像之中的,还要破败不少了。那些用泥块夹着草根冲压出来的城墙,被雨水冲洗得都已经变成了暗灰色,有几处输于管理的地方,居然长出了小树苗。 城外有些田地,却看不到工作的农夫。胡忧要不是在地里看见了一把锄头和几把秧苗,他还真没有看出来,这里是农田。 “大人,这里似乎不对太呀,怎么都见不到人的?”朱大能皱着眉头道。 “嗯?难道是在午睡?”胡忧摸摸鼻子,道:“传令先头部队就地警戒,派斥候上去看看。” 胡忧因为怕其他的部队带着情绪来,会做出什么对当地百姓不利的事,而造成不良的影响。几天前,他主要要求当先锋军,现在他的团,是第一个到达到目的地的部队,其他的部队,都还在后面。 斥候派出去之后,不一会,给胡忧来回来一消息。这里确实是洞汪城,不过城里一个人都没有。 “城里一个人都没有?为什么?”胡忧看着斥候发愣。这算什么事,玩空城计吗? 斥候回道:“回大人的话,具体的情况,小的也不清楚。依小的看,这城里之前是应该有人的,不知道因为什么,全都离城而去了,现在整个城,都成了空城。” 胡忧看看红叶,又看看朱大能,看他们也全都一脸茫然之色,看来他们也没有想到,事情会是这样。 “前面带路,我们去看看。”胡忧下令道。这么听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来,要想了解第一手的资料,还得亲自走一趟。 “奶奶的,全城人离城而去,他们该不会给老子玩雅玛文明吧。”胡忧边走边嘀咕着。 这城里的情景,和斥候之间回报的一样,城里看不到一个人。家家户户的门上,有的紧锁着,有的大开着。从门洞看进去,可以看到不少鞋帽衣服之类的东西,扔得乱七八糟,有些人家的后院,还晾着衣服,不过都已经被风砂打得跟没有洗一样了。 “胡忧,这里会不会有那个?”红叶有些心里发毛的小声在胡忧耳边问道。咱这女军师打仗不怕,动刀也敢,不过对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心里还是有些发毛的。这个洞汪城里的景像,实在是太过于诡异了。 “瞎说,这个世界那来的那么多鬼。”胡忧抓过红叶有些冰冷的手道:“就算是有鬼,我也能保护里。” 胡忧以前还经常装神弄鬼吓人呢,他哪会怕那玩意。他心里清楚得很,世界上所有看似诡异的东西,都是人类弄出来的。 随意走进一家路边的酒楼,胡忧的手指在酒桌面划过,看着那些印迹道:“看来人们离开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不会超过五天。” 胡忧正说着,突然感觉余光之中,有人影闪过。 “什么人。站住”胡忧大喝一场,一个翻身,跳出酒楼。这可是线索,不能让他给跑了。 “大人,让我们来。”斥候的反应很快,他们也同样的发现了那个人影,抢在胡忧之前,追了上去。 开什么玩笑,胡忧可是将军。让他亲自去抓人,还要手下这些士兵干什么,养着好看的吗? 团的斥候部队,是胡忧一个一个在五千人里挑出来的,虽然比起候三的能力,他们还是差了不少,但是抓个眼前发现的人,他们还是不难办到的。没有一会的工夫,之前的那个人影,就被斥候部队给抓到了。 “放开我,你们这些强盗,放开我”被抓回来的是一个十多岁的半大孩子,他显然不喜欢被这么抓着,边走边挣扎着。 胡忧看这半大孩子,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他也没有急着问话,让红叶拿出一个饼子,交到小孩的手里。面对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方法,不一定都非用狠招的。 “谢谢姐姐。”半大小孩子在接过饼的时候,很出人意料的居然停止了叫骂,给红叶道谢。 胡忧收回了准备要开口的话语,给红叶打了个眼色,让红叶想办法去套那孩子的话。对付孩子,有时候女人比男人有办法。 红叶跟胡忧那么久,只用眼神的交流,就能明白胡忧的意思。她本身就是一个非常联明的女人,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办。 “不用谢,慢慢吃,小心别耶着。”因为还不了解这小孩子的来历,红叶并没有让斥候把他放开,只是打眼色,让他们放松一些,保护随时可以出击的动作。 生逢乱世,千万不要小看任何的人。这个小孩是唯一出现在城中的人,谁也保不齐他会干什么。 “嗯”半大男孩重重的点点头,把那个饼子一分为二,把一半稍微大的小心的放进怀里,这才对着另一半大吃起来。 红叶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拿出水递给男孩道:“饼比较干,来,姐姐这里有水,就着吃会好一些。” “谢谢姐姐。”男孩依旧很有礼貌,道谢之后,这才对着瓶子大喝了一口。 放下瓶子后,男孩犹豫了一下,问道:“姐姐,你能不能把这瓶水给我?” 红叶正想着怎么突破男孩的防线,拿到自己有需要的资料。看男孩这动开口,笑了笑道:“可以呀,不过你得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虎子。。ne】t”男孩回道。 红叶道:“虎子,很不错的名字,是你爹娘给你起的吗?” 虎子有些黯然的摇摇头道:“我爹娘早就死了,这是我姐姐给我起的。” 红叶看了胡忧一眼,问虎子道:“你姐姐一定很漂亮吧。” 胡忧在一边听着直瞪眼,心说你也问点有用的东西吧。你又不是男人,人家姐姐漂亮不漂亮关你什么事。” 提起姐姐,虎子的眼睛一下亮了起来,略有些兴趣的说道:“我姐姐当然漂亮了。他不但漂亮,而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呢” “是吗?”红叶看虎子不像是什么危险人物,打眼睛让斥候完全松开虎子。 虎子看红叶不信,有些急了,呼呼的说道:“真的,我不骗你,骗你是小狗。” 红叶呵呵笑道:“我知道虎子就乖了,肯定不会骗人的。你也觉得你姐姐一定很美,你能带我去见她吗?” 胡忧看红叶离虎子越来越近,怕她有失,也暗暗的靠了上去,动作不大,并没有引起虎子的警觉。 虎子摇摇头道:“姐姐现在不在这里,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我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会回来。” “那你刚才那半块饼,是想要留给谁呢?”胡忧借机插话道。 虎子突然听到胡忧的声音,一下后退了一步,两眼戒备的看着胡忧。 红叶安慰道:“虎子不用怕,这是胡忧哥哥,他不会伤害你的。” 虎子变得有些激动的说道:“他不是好人,他刚才让人抓我,他是强盗。” “我是强盗?我看你才是强盗呢,你刚才偷偷摸摸的在看我,不是想抓我吗?你才是强将呢。”胡忧故意说道。对付这种半大小孩子,他自有他的一套办法。 虎子的脸一下就红了起来,他似乎很恨人家把强盗这个词用在他的身上:“我才不是强盗我不是”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不是强盗吗?” 子一下有些傻眼了,他还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我了好几声,都没有能说出话来,一张小脸在,涨得通红。 “呵呵”红叶一声娇笑,她知道,又是自己出场的时候了:“你们俩呀都不是强盗,我才是强盗行了吧。” “不行,姐姐这以漂亮,不可能是强盗。”虎子更加激动起来。 胡忧心说得,这小子还是个多情种。谁规定漂亮女人就不能是强盗的。红颜白骨,她们要吃起人来,可狠着呢。 “好好好,我也不是强盗行了吧。”红叶咯咯的娇笑道:“来,为我们都不是强盗,握个手吧。” 红叶当先拉过胡忧的手,一起伸向虎子。虎子犹豫了看了胡忧一些,这才把手搭上去。三人算是把手给握了。 经过这么一个配合之后,虎子的心防被打开了,胡忧他们也得到了想要求的消息。 原来这个洞汪城之所以会变得一个人都没有,是因为在五天之前,一股叫做红胡子的土匪,给洞汪城下了贴子,要求洞汪城在今天之内,交出一万袋粮食做为全城的保护费,不然的话,就要进城来抢。 洞汪城的城民,连自己都吃不饱,那交得出一万袋粮食。于是在城守严不开的带领之下,全都紧急的身出城外。 “洞汪城没有地方守备部队的吗?”胡忧皱眉道。土匪下个贴子,一个正规的帝国城镇,从城守到老百姓,全都躲出去了,这叫什么事。 虎子有些不解的看着胡忧道:“地方守备部队?哪是什么?” 得,听都没有听说过,看来这是白问了。胡忧简单的解释了两句,又问道:“你们这么躲出去就没有问题了吗?” 虎子道:“以前都是这么干的呀,只要躲一段时间就可以了。” 胡忧心说这真是一片神奇的土地,城守带着百姓和土匪强盗躲猫猫,随便躲上他一段间,就没有问题了。难道说强盗过十几天,就把事给忘记了?然后想起了,又再回来? 胡忧到过的地方也算不少,听过的奇怪事都可以装两箩筐了。可是这件事,他是怎么想都不通。 看在虎子这里再问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就提出让虎子带他去看见这洞汪城的现任城守严不开,他到要看看,要怎么样一个神奇的城守,才能弄出这么神奇的事。 虎子再又一次确认胡忧不是强盗之后,同意带胡忧去。不过他只能带胡忧和红叶俩个人去。 胡忧点头,表示同意。虎子只带他和红叶去,他和红叶,可以带其他在去嘛。在这么神奇的土地上,就这么一个人带,和红叶去见严不开,那是脑子入水的的才会做出来的事。 “你就是严不开?”胡忧看着眼前这个老男人,眼珠子都差点掉下来。这老男人看来五十多岁的样子,长得跟个大马猴差不多。一身补丁套补丁的旧城主服穿在他的身上,全完不像城主,到更像一个乞丐。来到这天风大陆,胡忧见过的官不少,眼前这个,比最寒碜的那个,还要寒碜一百陪都不止。 严不开看虎子把一个穿着帝国暴风雪军团督将服的男人带来,先是脸色微变,瞬间就马上改成了笑脸,小跑着上前,搓着手道:“是,是,我就是严不开。早就听说顶顶大名的暴风雪军团要来,我们洞汪城的老百姓,都盼着呢。终于把你们给盼来了。” 严不开说着话风一转:“是不是现在就交接呀,我都已经准备好了,料材都是现成的,大人你签个字就行。” 由于暴风雪军团的进驻,洞汪城从此就不在属于地方,而划归入军团管辖。严不开做为当前洞汪城的城守,自然要与暴风雪军团做交接。这是正常的程序,只不过,这个严不开是不是有些太迫不及待了。 “严城守似乎有急事?”胡忧问道。因为严不开的管级要比他高,他一直提醒自己,要把对方看成上司。可是严不开身上的那件破官服和那脸上的谄媚表情,让胡忧很难做到这一点。 “哦,不急,不急。”严不开笑得有些干的说道。 不急,哪能不急呢。严不开早就想离开这个鬼地方了。这里是要什么没什么,有钱都买不着好东西。他才不想在这里呆着呢。 胡忧道:“不急就好,交接工作不是由我负责的,严城守看来还得多辛苦几天。‘ 胡忧现在还不是暴风雪军团的最高长官,他的头上,还有两个城守和三个镇守。他的官级在军中只能排到第六,这些事,是不归他管的。胡忧如果想要真正把这五万士兵抓在手里,这五个人,都是他的对手。 老对手秦明并不在来洞汪城的队伍之中。做为与胡忧同样闪亮的暴风雪军团两颗新星之一,在这个十字路口上,他再一次选择了与胡忧不一样的路。 严不开连连点头道:“好说,好说、十几年都干了,不差这几天。” 严不开的一举一动都很客气,不过胡忧是怎么看他都觉得不爽。也许是军中呆久了的关系,胡忧有些看不得严不开穿着军服,却做出这种唯唯诺诺的样子,给军人丢脸。 胡忧淡淡的说道“那就麻烦严城主了。” “不麻烦,不麻烦。” “严不开城主,这洞汪城有地方守务部队吗?” 听到胡忧的问话,严不开的笑脸一下子就变成苦脸了。 “胡忧将军,你是不知道啊。我们这个洞汪城,那是十年九旱,都百姓连吃都吃不饱,那有钱养守备部队。说出来不怕你笑话,这洞汪城从上到下,就我一个官。” 严不开说着,扯扯自己的衣服,继续道:“你看看,就养我这么一个人。都弄成这个样子。实在是无力呀。老百姓已经很难子,我怎么忍心,再加重他们的负担。” 严不开说得那叫一个声泪俱下,就差没有抱着胡忧的脚,来个痛哭流涕了。 胡忧看着严不开,不知道怎么得,他总感觉事情不是这么一回事。可是洞汪城里的情况,胡忧自己也看到了。以他的眼光,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这个鬼地方,能有什么东西可以弄到钱的。 黄土地极度的贫瘠,离其他的城市又远,路不好走,天气又那么恶劣,这洞汪城的穷,真是穷得实实在在,穷得有道理,穷得强盗下了贴子,都经过会忘记这里还没有抢。 就这么一个城,要守备队有什么用,要来守什么?没准成立一个守备队,强盗还没有打,就把老百姓给饿死了。要是那样的话,还真不如不成立来得好。两害取其轻,大不了强盗来的时候,全城人一块出来躲他个十天半个月好了。 胡忧实在是没有兴奋再跟这个严不开说话,决定晚些时候,再打发了朱大能过来和严不开收集那些关于强盗的资料,向严不开告了个罪,带着红叶离开了。 胡忧的背上没有长眼睛,他并没有看到,在他离开之后,严不开的脸上在,露了了非常诡异的笑。 那一闪而过的诡笑,似乎包含了很多外人所看不懂的东西。这个小小的洞汪城,究竟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胡忧能不能发现并解开这些秘密呢? , 章节目录 第150章 卑微的冷笑 “朱大能,你以前听说过严不开这个人吗?‘军帐里,胡忧问朱大能。 朱大能摇摇头道:“这洞汪城虽然地理上靠近池河帝国,但是中间隔着跟本无法翻越的秦岭,土地贫瘠,可用资源太少,没有战略价值,属于死地,一向不受人注意。我来之前,曾经查阅过这个洞汪城的资料,除了知道这里的城主叫做严不开之外,跟本没有任何其他的内容。‘ 忧点点头,他知道朱大能说的是实情,以洞汪城这样的环境,还真的很难吸引他人的目光。 人的目光,总是向前看的,对于这种要什么没什么的地方,谁会去多看一眼。说实在的,如果不是暴风雪军团调防洞汪城,自己恐怕一辈子也不知道,帝国的版图里,居然还有洞汪城这么一个地方。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去找那个严不开了解一下关于那些强盗的事。我们不来也就算了,既然来了,就不能再任他们猖狂下去。全城人弃城躲强盗,那叫什么事。” “不用去了。”红叶拉开军帐走进来,把一个请柬教到胡忧的手上道:“这是严不开派人送来的,他已经整理队伍,正带人回城。” 胡忧看了眼手中的请柬,请柬本应该是大红色的,可是严不开派人送来的这张,已经变地成了淡红,很多地方,明显的有被磨过,特别是中间写字的那些地方,摸起来手感要比边上薄了很多。 “连请柬都用二手的,这个严不开真是一个人。”胡忧拍拍手里的请柬,笑得有些无奈。如果这个严不开不是真穷的话,那么他一定是一个表演天才,厚黑大师,不然他怎么能想到,并做出这样的事。如果换了一个死要面子的人,让他做出这样的事,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红叶听了胡忧的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刚才她接到这个请柬的时候,还以为是那个小孩子在开玩笑呢。真没有想到,一个城主居然可以干出这样的事情。 “那你要不要去赴他的宴?”红叶笑着问道。 胡忧的脸上,也露出了难意言表的笑意道:“去,怎么不去。去看看咱们的城主又有什么新的创意。不知道他的宴会会有什么吃呢。” 红叶没好气的翻翻白眼道:“弄不好,他请你吃昨晚没有吃完面条。” 团的营地是安在城外的,胡忧看看时间也差不多了,就带着红叶和朱大能一块进城,去赴严不开的酒宴。 胡忧是从东门进的城,这破烂的城门,除了那不知道被风吹雨打了多少年的‘洞汪城’三个石头字之外,什么也没有,甚至没有看门的卫兵。 洞汪城不大,就算是再多起几遍,他也还是那么大。不论脚上穿的是皮鞋还是草鞋,都能在十分钟之内,从东门横穿整个洞汪城到西门。这里连喝的水都不太能满足,护城河那就更不用想了,跟本没有。就那么些破土砖,把一块地给围起来,就是城了。这城也真是太容易了一些。都不知道那还不到五米高的城墙,能干什么用。 陆陆续续的有百姓回到城中,洞汪城里,也开始有了些人气,不过听不到笑声。人与人之间的对话也很少,看起来这里的人都很冷默,就连胡忧这几个陌生人走过,他们也不过是瞟一眼而已,有些跟本看都不看。 按着请柬上的地址,胡忧三人找到了严不开的家。严不开并没有住在城主府,而是住在东门大街。 “就是这里了吧。”胡忧看着眼的前的宅子,叹了一声。 还不错,比想像中的要好,胡忧还以为是茅草房的,眼前这屋子虽然旧点,但好歹也是瓦房嘛。 “应该是吧。”朱大能有些不敢确定的说话。这屋子院门大开,连个看门的也没有,与朱大能忘记中的城主府差太多了。他家一个小管家在外面的房子,也要比这好呀。 胡忧对红叶努努嘴,示意红叶叫门。红叶犹豫的看了眼那大开着的院门,娇声叫道:“严城守,严城守在家吗?” “唉唉,来了,来了。”这院子看来不大,红叶只叫了一声,里面就有了回声。随着声音响起的同时,严不开从院里跑来出来。 “胡忧将军来了,哟,红叶姑娘也来了,还有这位将军,快快,里边请,里边请,寒舍简陋,还望不要见怪。”严不开热情的把胡忧三人往院里让。 “严城守忙着呢?”胡忧边往里走,边客气的问道。 严不开说道:“不忙,不忙,做两个酒菜,一会就得,一会就得” 红叶这时才发现,严不开的衣服上,套着一条围裙,衣袖上,还沾着一些菜叶:“严城守,你还会做饭呢?” 严不开回道:“让红叶姑娘见笑了,瞎做,瞎做而已。肯定比不上红叶姑娘。” 红叶呵呵笑道:“我可不会做饭呢。” 严不开笑道:“那也没什么,红叶姑娘一看就做大事的人,哪像我这么没有出息,整天围着灶台转。” 红叶看了胡忧了一眼,眼睛转了转道:“我也很有心想学的,可惜没有什么天赋,到是胡忧将军比较会做饭。” 红叶这是有心使坏,严不开刚说做饭没有出息,她就来一个胡忧做饭好,有心是想看这个严不开的反应。 严不开似乎完全忘记了刚才说做饭没出息的言论,张口就夸道:“没想到,真没有想到,胡忧将军这种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的人物,居然连厨艺都是一绝。了不得,了不得呀” 你别看严不开这人长得不怎么样,那嘴里的活可不差,不但会咬文嚼字,拍起马屁来,也是滔滔不绝,就这么会走进院子的功夫,他就正面背面的把胡忧三个给夸了一遍。 胡忧很无语的看着严不开,一时之间,都有些想拜他为师的冲动。怪不得这洞汪城的城墙那么薄呢,敢情全长在这主的脸上了。 这个严不开,绝对是个人物。他不但没有摆他城主的架子,反而比低了他几级的胡忧更显卑微。不知道他是自知势比人强呢,还是天性如此。如果是前者,那他的城府,要比这个洞汪城深得多了。 你看他那脸上堆满笑容,连对朱大能这小兵都能点头哈腰,一般的人,谁能做到这一点。 严不开的屋子没有其他城主的那种金碧辉煌,也没有美貌的侍女,你要抬眼看,那屋顶还有个拳头大的洞。如果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那么他因应该是曼陀罗帝国最廉洁的官了吧。 可是胡忧怎么看着,都觉得这里面很有问题。别的都不说,就拿这个洞汪城城守的位子来说吧,这严不开怎么说也是有实地的城守,洞汪城虽然穷,可它是帝国七十二城之一,严不开能拿到,这说明他的背后,也有一股不弱的势力。再怎么着,也不用混得那么惨吧。再说城守的饷银可不低,就算一点不贪,也足可以让他过上不错的生活了。 胡忧想着,绝定试试这个严不开:“城守大人,怎么不见夫人,她不在家吗?” 严不开明显不没有想到胡忧会问她老婆的事,微微愣了一下。要知道帝国将领交淡,一般的不会问及家人的。 “在,在,内子正在后面择菜。”严不开回道。 “这样呀,那我得去拜见一下夫人才行。”胡忧说着就站了起来,转身就要往里走。他算是看出来的,这个严不开无论是说话做事,都是滴水不露。想要在他的身上发现些什么,看来不那么容易。胡忧打算从严不开的老婆那里下手,女人嘛,有时候,有些东西,是藏不住的。 胡忧的动作,让严不开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不过那也只是瞬间而已,他的脸上,马上又恢复了笑容:“将军别急,你先稍坐,后面油烟大,去了怕弄脏你的衣服。还是我去把她叫出来好了。” 胡忧不依不饶的说道:“油烟怕什么的,战场上我什么没有见过,再说了,我不亲自拜见夫人,我在心里不安呀。” 红叶有些奇怪的看着拉拉扯扯的胡忧和严不开两人。胡忧是直意要去拜见严不开的老婆,而严不开很明显不想让胡忧到后面去,这是为什么呢? 虽然胡忧这么干,是有些失礼。可是按严不开之前一直以来的表现,他应该不会介意这事才对。客人到主人家吃饭,见见女主人也是正常的事,这没有什么的呀 严不开最后也没有让胡忧去厨房,他把胡忧按回到坐位上坐下,没等胡忧再说话,一溜烟就跑到后面去了。扔下一句话,说是马上把老婆带出来。 严不开这个‘马上’,有些稍微久了一些,他足足去了二十分钟,才带着一个女人走了出来。 只见这个女人,也是一身粗衣麻布,脸上还有些锅灰,说是漂亮吧,也不是很漂亮,三十多快四十岁的样子。 “末将见过城守夫人。”胡忧没等严不开开口,就一个箭步走了上去,抢先给地女人行礼。他这是要借机靠上看上,近距离收集所需要的情报。 “不敢,不敢,胡忧将军不用多礼。”女人被胡忧突然的动作吓得走退一步,这才反应过来,客气道。 “多谢夫人,今天真是打扰了。”胡忧借话直起身子。这一行礼的动作,让他得到了一点点收获。胡忧可以判断,这个夫人,刚才跟本就不可能是在厨房。一来因为这个夫人的身上没有油烟味,反而有股香水味。二来她的手背,有一点胭脂,而她的发角又有一点湿润,明显刚刚应该是洗过脸。 不是说进厨房就不能有胭脂,她有可能是之前涂的也说得过去。可是如果她的脸上,一直就有胭脂,为什么又要在出来见客之前洗掉呢? 为什么会是这样,胡忧现在手头上的线索太少,还推理不出来。不过可以肯定,这个严不开在刻意的隐瞒着什么。 “咯咯,不打扰,不打扰,这就是内子李氏。饭菜都已经好了,胡忧将军,红叶姑娘,请入席吧。” 酒菜和胡忧预料中的一样,跟本淡不上酒席,一个炒油菜,一个豆腐,还有下白菜熬鸭架。一壶水酒,就那么多了。 严不开是很热情的招待,对于这样的酒席,没有半点过意不去的样子。一直是谈笑风生,还不时给胡忧敬酒。 胡忧边吃着,边留意着李氏的动作。很快他就发现,这李氏表面上是陪着大伙一块吃,事实上,又头到尾,她吃的东西,加起来都没有一口,而且她借机吐骨头,还吐掉了半口。 一顿饭吃下来,胡忧的心里就有底了,看来这小小的洞汪城,水深得啊 饭后,胡忧一离开严不开家,马上就派朱大能安排人秘秘到城民之中,暗查严不开平时的为人品性。 “胡忧,你在怀疑严不开吗?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红叶等朱大能走后,轻轻靠在胡忧的身边问道。 胡忧摇摇头道:“严不开这个人是个老狐狸,他做事滴水不漏,我在他的身上,什么也没有发现。 到是她那个老婆,有些古怪。” 红叶追问道:“什么古怪?” 胡忧把他之前在严不开家里看到的事,告诉红叶,完了补了一句道:“临出门的时候,我看到那李氏的身上,有一件红色的金丝肚兜。” 红叶嗔道:“就知道你不学好,偷看人家女人的肚兜。” 胡忧笑笑,把红叶拉过来,亲了一下,说道:“还记得上次你穿给我看的那件肚兜吗?” 红叶的小脸一下就红了起来。那时还在帝都时,她在景绣楼买了一件肚兜,让胡忧无意中看见,非要她穿给他看。那一晚,胡忧很有漏点,她怎么会不记得。 “不许说这些女儿家的事。”红叶羞不过的说道。 胡忧忍不住在红叶的翘臀上捏了一把道:“我说的可是正是,我记得那说过,那种肚兜只有帝都的景绣楼才有得卖,而且每年只做一百件,价格不斐,是吧?” 叶把脑袋藏在胡忧的怀里,嗯嗯道:“每件得三百个金币。” “真是个小富婆。”胡忧在红叶的身上掏了一把,惹得红叶一阵喘气,这才说道:“知道吗,那个夫人身上的肚兜,就跟你穿过的那件,一模一样” “真的?”红叶一下坐直了起来,转头看向胡忧问道:“你没有看错吧?” 胡忧坏笑道:“别的东西,我可能看错,这个东西,我绝对不会看错。你知道的。” 红叶听了胡忧这话,白了他一眼,一脸认真的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说明严不开一直在骗我们,他跟本没有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么窘迫。” 胡忧也收起了笑脸,道:“所以我才让朱大能去查这个严不开的问题。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丝蛛丝马迹。” ....................... “怎么,你说严不开一直都过着这种简朴的生活?”听了朱大能的回报,胡忧一脸不信的问道。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难道就没有一个群众,发现严不开的问题吗。 朱大能表情严肃的说道:“是的,大人。不但如果,听百姓讲,严不开还把他每年的的饷银也都捐出大半,来接济那些生活困难的百姓。 大人,这个严不开不简单呀。” “你也看出来了?”胡忧看向朱大能:“说说你的看法。” 朱大能点点头道:“严不开这个人,表现上看起来非常的随和,甚至有些烂好人的意思。但是从他的眼神中,我可以感觉得到,他在暗中笑很有人傻” 朱大能的这个说法,一下引起了胡忧的兴趣。他也一直在心里想着,怎么来形容严不开这个人,朱大能的这个形容很贴切。 不错,严不开这个人,却实表现得很卑微,甚至是有些过度的卑微。但是那只是表面上的东西,仔细心心,你确实很难真正的感觉得那得那股卑微。 他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撒旦那样,在冷眼看世人的种种表现。他偶尔会出招,那也不过是跟你玩玩而已。 “给我想办法查他,我要知道他卑微的背后,究竟藏着怎么样的冷笑。”胡忧握紧拳头道。 章节目录 第151章 一群天使 严不开在洞汪城做了十几年的城守,这里已经可以说算是他的地盘了。要在人家的地盘上,查人家刻意隐瞒的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时间已经过了三天,严不开和齐源杰的交接,也完成得差不多了,严不开随时都有可能离开洞汪城,留给胡忧的时间是越来越少,可是他却并没有查到任何的头绪。 “别想那么多了,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了力,没有能查到,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红叶看胡忧眉头一天紧过一天,忍不住开口劝道。 胡忧拉过红叶的手,在脸上轻轻的婆娑着。这洞汪城的空气的比较干,使得红叶的手,比起在帝都的时候,要微微粗了一些。 “严不开还算不得是天,我们现在不过是还没有找到方法而已。只要能查到一点蛛丝马迹,我就能破了他。 马拉戈壁的,这个洞汪城究竟有什么东西能够赚钱的呢?这一穷二白的样子。” 红叶知道胡忧不是那么轻易放弃的人,她不过是看胡忧每天军务繁忙,还要挤出时间来分析严不开太辛苦,才忍不住说那些话的。其实在说的时候,她就知道,如果不是确定无望,胡忧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手。 红叶提议道:“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吧,说不定能有什么灵感。” “也好。”胡忧看了眼桌面上的报告,那些都不是很急,就陪红叶出去走走好了。说不定真能像红叶说的,能发现什么也保不齐呢。 洞汪城是一座没有活力的城,胡忧和红叶走在街上,感觉不到身在城镇中的那种热烈。别说比帝都,浪天那种大城,就算比起以前的令归,这里的人气,也差很多。 人说有希望才会有活力,而这里的民众,能看到什么希望吗?土地贫瘠,种下去的东西,收成好仅够温饱,收成不好,就得饿肚子。除了那几亩薄田,就什么也没有什么了。一眼能看透一辈子的生活,还整天要面对土匪强盗,能有多少活力。能活着,就算是不算的了。 “唉,这里的集市,什么都没有。我还想买些特产呢。”红叶有些失望的拉着胡忧走出市场。 胡忧看红叶兴致不高,开口逗她:“谁说没有特产了,这里是特产多的是,还不要钱,随便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红叶歪头想了想,没有想到来胡忧指的是什么东西,孤疑的问题:“有这样的特产吗,我怎么不知道。” 胡忧认真道:“当然有了。在黄砂嘛你看这漫天的黄砂,不就是这里的特产吗。想到多少,你自己装好了。” “讨厌,又欺负人家。”红叶伸胡忧。 胡忧反应极快,在空中就抓到了红叶的手,拉过嘴边道:“君子动口不动手。“ 红叶笑道:“那是说你呢,我是小女子,不但动手,在还动脚呢。” 红叶说着,就拿脚来踢胡忧。胡忧是转身就跑:“那我也动脚,看谁的脚跑得快。” “别跑,让我抓到你,要你好看。”红叶在后面追了起来。 “我又不是女人,不用好看了。”胡忧边跑着,边给红叶做鬼脸气她。 一男一女,一追一跑,一叫一笑,到是为这死气沉沉的洞汪城,带来一丝活力。 胡忧正跑着,突然发现红叶不追了,也停了下来。身后都没有人追了,还自己疯跑,那不成傻子了吗。你看街上那些人的眼神,不能看在看傻子一样吗。 “怎么了,你在看什么?”胡忧回到红叶的身边,顺着红叶的目光,找寻找她目光的聚焦。 “在看那里。”红叶伸出纤纤玉指,指着一处巷子说道。 随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出现在胡忧线中的是一群半大孩子。大的大约有十二三岁,小的似乎岁。其中一个人,看背影有些眼熟: “嗯?是虎子。他在那里干什么。这小子挺有意思的在,走,咱们过去跟他玩玩。” 胡忧和红叶在尽里不惊动那群孩子的情况下,偷偷的靠了上去。原来这群孩子正在做饭。这群孩子得有十多个,每一个孩子,都有分工。有切菜的,有升火,一个个弄得热火朝天,挺热闹。 “嘿,虎子,做饭呢,有什么好吃的吗,给我也来一份。”胡忧打招呼道。 虎子看来还是这群孩子的头,他在指挥大伙做事呢,听到有人叫自己,转过头来。 “红叶姐姐。”看到红叶,虎子的脸上,顿时有了笑容。 胡忧不爽道:“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就只记得美女。” 虎子笑道:“我也记得你呀,胡忧大叔。” 胡忧指着自己的鼻子,瞪眼道:“马拉戈壁的,你叫她姐姐,叫我大叔?” “别教坏孩子。”红叶看胡忧又暴粗,打了胡忧一下,顺便给了他一个白眼,向前几步,来到虎子的身边,挺亲密的摸摸虎子的脑袋道:“好几天不见了,你跑哪去了。也不来看姐姐。” 虎子呵呵笑道:“我和我的兄弟姐妹在一起呢,有些忙。” 红叶擦去虎子脸上的黑恢道:“你们怎么自己做饭,家里的大人,不给你们做吗?” 红叶此话一出,现场的气氛,顿时冷了下来,之前的那些欢笑声,也都僵住了。几个年幼一点的孩子,眼圈一始泛红。 虎子的脸色也黯然下来,摇了摇头道:“我们都是无父无母的孤儿,是姐妹收养我们的。现在姐姐不让,我们就只能自己做饭了。 不过没有关系,我们自己只能照顾好自己的。再说姐姐应该也快回来了呢。” 提起姐姐,虎子的脸上,又露出了笑容。看得出,他口中的那个姐姐,肯定对他很不错。 “就是,楚竹姐姐快回来了,我昨天晚上还梦到她了呢。她给妞儿带了好多好吃的,好多好多哟。”一个小女孩叫了起来。 小女孩子的声音很甜,胡忧顺着声音看过去。一个圆脸黑头发大眼睛的岁小姑娘,出现在了他的视线之中。 小女孩子身上的衣服,明显要比她大上一号,长长的衣摆,直接就当了裙子用,衣袖把她的小手都盖上了。看她不时扯动袖子,把小手露出来的样子,真是可爱之极。 胡忧只看了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子。笑着走过去,蹲下身子,尽可能的用柔和的声音道:“小姑娘,你很漂亮呢” 妞儿一点不怕生在,一双在眼睛看着胡忧,重重的点点头道:“谢谢,见过妞儿的人,都这么说。‘ 胡忧真是越看越喜欢这个小女孩,被她的回答逗笑道:“呵呵。你到挺自信,你叫妞儿吗?” 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是谁那么狠心,让她成为孤儿。 儿答道:“是呀,哥哥姐姐们,都叫我妞儿。” 胡忧问道:“呵呵,妞儿,哥哥可以抱抱你吗?” 胡忧此时可没有什么男女之心,他就是看这个妞儿时候是太可爱了。粉嘟嘟的小圆脸,看着真想掐上一把。 妞儿摇摇头,噘嘴道:“不要。” 胡忧听得一呆,问道:“为什么?” 妞儿小大人的说道:“因为你是男生,妞儿是女生啊。女生是不能随便给别人抱的。” 胡忧逗妞儿道:“这样啊,只抱一小会也不行吗?” 妞儿歪着脑袋想了一下,还是摇头道:“不行哟。” “那姐姐抱抱行吗?”红叶看胡忧吃瘪,乐呵呵的也跑到妞儿的身边问道。这妞儿长得真是太可爱了,她也很想要抱抱呢。 以妞儿刚才的理由,女生不可以随便给男生抱,这红叶也是女孩子,按说应该没有问题了。不过妞儿还是出人意料的摇头道:“那也不行呢。” 红叶还真没有想过,自己也不能成功,不由急道:“姐姐也不行?我可不是男生呢,也不能抱一下吗?” 妞儿摇摇头道:“不行哟,妞儿还要做饭呢。” 胡忧一直在一边忍着,这会忍不住,哈哈大笑起道:“人家妞儿还得做饭,才没有空让你抱呢。 妞儿,哥哥帮你做饭,吃完了饭,你在让哥哥抱一下,行吗?” 妞儿考虑了一下,问道:“那你做饭好吃吗?” 胡忧信誓旦旦的说道:“绝对的,我保证。” 妞儿大眼睛转动了几下道:“那吃完饭再说吧。” “行,看我的。”胡忧挽挽袖子,开始接手过孩子们的做饭工作。 说是做饭,事实上,这些孩子跟本就没有米。他们那破了半边的锅里,有一些地瓜,一些菜皮,还有一些剩饭,那些青青的,居然是草根。 胡忧看清楚这些东西,眼泪都快下来了。突然之间。他很恨那个妞儿口中的楚竹姐姐。她收养了这些孩子,是不错。可是她怎么能就这么扔下孩子不管,自己到处乱跑呢。亏得孩子们还一直对她念念不忘。胡忧真的很想把她抓来打屁股。 戒指里还有一些吃的,胡忧趁着孩子不注意,全都拿出来,给加到锅里去。有了胡忧那些料,这锅里的东西,才好看一起。至少比较能过眼了。 想放盐的时候,胡忧才发现,戒指里的盐那几天赶路的时候,化成淡盐水给士兵喝了,一直没有来得及补充。 “虎子,你们有盐吗?”胡忧随口问道。话一出口,胡忧就后悔了。曼陀罗帝国是一个内陆国,没有沿海的地区,盐在帝国南方都贵得出奇,更别提这帝国最西边了,简直说是价比黄金都不出奇。这么贵重的东西,孩子们的身上,怎么会有。 虎子听到胡忧的话,回道:“楚竹姐姐留给我们的盐已经没有了,我能这段时间,用的都是这个。刮一点下去就行,和盐一样的。” 虎子说着,又衣服里翻出一块石头状的东西,递给胡忧。 胡忧接过虎子这像石块一样的东西,心中一跳,看没有人注意自己,偷偷的用舌头舔了一下,眼睛顿时一亮。” “虎子,你过来一下。”胡忧强压下心里的激动。 子正和其他的孩子一样,围在红叶的身边,听她讲西游记的故事。正听得入迷呢,胡忧这一会一叫,让他感觉有些不爽,不太愿意过来。 “虎子,这东西你在是哪里得到的?”胡忧指指手里的石块状东西道。 虎子年纪小,也许并不知道这个石块状的东西是什么。可是胡忧却知道,这个也是盐。盐分四在类,分别是海盐、湖盐、井矿盐和岩盐,前三类里,以海盐用得比较多,湖盐、井矿盐相对较少,不过也还有。就这个岩盐,知道的人就不是那么多了。 因为这个岩盐和普通的石头很像,除了一些食盐动物,比如像山羊之类的,它们会舔食之外,一般人基本不用把石头放进嘴里,所以有多人跟本就不知道这也是一所盐。 胡忧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有一次他和师父去到一个山区里给人治病。而那个地方的人,食用的都是这种岩盐。他觉得奇怪,就问人家要了一块拿着玩,之后一个落魄物理老现看到,才告诉他关于岩盐知认识的。 虎子急于过去听故事,心不在焉的回道:“这是从一个强盗身上掉下来,被我捡到的。” 胡忧心中一动,追问道:“当时你们在什么地方。” “东门街,当时强盗进城抢东西,大家都躲到山里去了,我没有去。”虎子说完就跑了。他心里正惦记那罗嗦的唐僧会不会被吃,哪有心情理会胡忧。 “东门街,强盗,岩盐。”胡忧反复的在心里念道着。他隐隐的觉得,自己应该能想到什么。可是那些东西,却在脑子里转着,怎么都不肯出来。 突然,胡忧的脑中闪出一个名字——严不开。东门街,强盗,岩盐,严不开。把这四个词连在一块,打乱再从新组合。如果把强盗和严不开放在一块,再代入岩盐的价值。一个答案,渐渐的浮出了水面。很多之前想不通的事,都能想通了。 “哎,什么东西糊了。” “哇,是我们的饭。” “呜呜呜,傻蛋哥哥把我们的饭煮糊了,我们今天又没有饭吃了。” 深思中的胡忧,被身边一阵杂乱的声音惊醒,有些茫然的抬起头,看眼十几个孩子,包括虎子和妞儿在内,一个个全都拿眼在瞪他。而一边的红叶,却似笑非笑的站在那里。 “怎么了,孩子们?”胡忧还有些没有回过神来。 “坏蛋哥哥,你把我们的饭给煮糊了。”妞儿人最小,嗓门却最大,第一个对胡忧发出了声讨。 “呃”胡忧这才想起来,自己正帮孩子们做饭呢。转头一看,还是别看了把,连锅都烧开了,难还有什么能吃的东西。 “哦,对不起哟,是哥哥走神了,是哥哥的错。”面对孩子们愤怒的目光,胡忧赶紧道歉。 看妞儿气呼呼的又要开口,胡忧赶紧接口道:“我知道这次是哥哥不对了,我陪给你们。我带你们去吃好吃的,吃鸡饭好不好?” 孩子们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肉了,听胡忧提起鸡,他们的眼睛,全都亮了起来。 妞儿两眼冒着星星的问道:“鸡饭是什么,好不好吃?” 胡忧在妞儿的脸上捏了一把,笑道:“鸡饭就时拿鸡和米一起煮的饭,非常好吃的,那香味,隔着半条街都能闻到。” “真的?”妞儿咽着口水,一脸期待的问道:“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吃?”这可爱丫头,听说有鸡饭吃,边胡忧捏她小脸的事,都没有征心里去。要知道她平常最恨人家捏她的小脸了。 胡忧站起来啪手道:“现在,马上,立刻,想吃鸡饭的跟我来。” “嗯,好耶,我能不能吃两碗?”妞儿雀跃道。 “想吃多少都有,包吃管够‘ 胡忧带十几个孩子带回到团的军营里,让军中的火夫,给虎子,妞儿他们做饭。说起来,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在军中开小灶。以前他都是跟士兵一块吃的,这次为了孩子们,破例一次了。 相比起从孩子们身上得来的那个信息,一顿饭算什么。他们送来的,可是远航的风帆。想到这洞汪城很可能有整个西北地方,最为缺少的盐,胡忧的心激动得都快要停止跳动了。 不过胡忧此时必须得强忍着把整个洞汪城翻开找岩盐的充动,此时头上还有两个城守,三个镇守,在没有完全掌控住这五万部队之前,胡忧不打算是把这个消息给透露给任何人知道。 ?#~@ 章节目录 第152章 楚竹 “我想把虎子和妞儿他们留在军营里,你看好不好。”军帐里,红叶缩在胡忧的怀里,两眼看着胡忧,一脸期许的说道。 胡忧闻着红叶身上那淡淡的发香,紧了紧抱着红叶的手笑道:“你似乎很喜欢那些小家伙。” 叶动了动,让自己躺得更舒服一些:“难道你不觉得他们很可爱吗?特别是妞儿,一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我就忍不住想要去抱她。真不知道是哪个父母那么恨心,居然忍心丢下那么可爱的孩子。” 忧长长的叹了口气,红叶的话,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世。是呀,要怎么样的父母,才可以忍心丢下自己的儿女呢。虽然总是在心里,暗骂那个无良师父,可是如果不是那个无良师父,从小带着自己,那么现在的自己,又会在什么地方呢? 人,有些时候,还是应该学会感恩的。 “也许他们有我们不明白的苦衷吧。”过了好一会,胡忧才淡淡的说道。只是不知道,他口中的他们,是指妞儿的父母,还是他的父母呢。 “不管怎么说,丢下自己孩子总是不对的。”红叶肯定的说道。在她温柔情感的地下面,她有一颗敢爱敢恨的的。亲情,友情,爱情,都是她毕生的追求,她最看不重的,就是对小孩子的无情。小孩子,能有什么错呢?他们不曾做过什么,却要去背负那些大人强加在他们身上的苦果。不想养,何必要生,做胡忧的话说,当初不如射在墙上好了。 “不知道孩子们口中的那个楚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胡忧岔开了话题。红叶从小得到父母的疼爱,虽然她也很关心爱护那些孩子,不过她却并不如胡忧了解得那么深。有过被遗弃经历的孩子,其实不是那么想,讨论比如这种类事问题的。无论他们以后过得多么好,这个经验,也永远是他们不想提起的痛。 红叶果然被胡忧的话题给移开了注意力。把思想转移到那个素未谋面的楚竹身上:“孩子们说她很漂亮,我想应该是吧。孩子的目光,总是最纯真的,他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漂亮。” 胡忧摇摇头道:“我说的不是漂亮的问题,漂亮不漂亮,有时候并不能看外表。外表的漂亮,不过是大多数人的看法而已,大多数人喜欢的漂亮,有时候并不是真正的漂亮。 我是在好奇,那个楚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她为什么要收留这些孩子,为什么又要离他们而去,现在她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会回来,或是说,她跟本就没有打算要再回来。” 胡忧一口气把自己心中没有到得答案的问题,全都倒了出来。这些确实是他一直再想的问题,可是至今还是没有答案。那个叫楚竹的姑娘,似乎像是神话故事里的人物一样,只闻其名,却见不到其人。 红叶摇摇头道:“这些东西,我都不能回答你,想要知道,你自己去想办法吧。咱们的胡忧大将军,肯定会有办法的。” 胡忧伸手偷偷的在红叶的敏感部位捏了一下,在她耳边说道:“怎么?吃醋了?” 红叶不依的扭动身子,娇哼道:“我才没有了,谁想要谁拿去好了。” 胡忧一瞪眼道:“谁想要谁拿去,你当我是什么东西了。” 红叶抓住胡忧的病语,顽皮的眨眨眼睛道:“你不是东西啊” 胡忧一个虎扑,把红叶接到身下:“好呀,居然敢说我不是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 “啊,不要”红叶惊叫一声,要叫,不过已经晚了。她就像一只落入虎口的小绵羊,哪时还逃得出来。 “嗯,轻一点。胡忧,我真的很想把妞儿他们留下来,你说好不好嘛,你看他们现在那个样,真是很可怜的。”红叶一头汗水,满脸潮经,在迎合着胡忧的时候,却并不迷失自己。 胡忧把红叶翻过来,加大动作力度,闷哼道:“我没有意见,不过这事得问问孩子们,不要总以大人的意见去左右他们,孩子们有时候会有自己的想法,你任为好的。他们不一定会喜欢。” 红叶猛的全身颤动,好一会,才长长的出了口气,全身软得像根面条一样,出汗如雨,喘气道:“坏家伙,你似乎又变强了呢。我把孩子们留在军营里,完全是为了他们好,他们难道还会不愿意吗?” 胡忧也长长的出了口气,拉过被扔在一边的衣服,柔柔的帮红叶擦去身上的汗水:“看孩子们的想法吧,这个很难说清楚的。他们要是愿意,咱们就把他们留在军营之中,他们要是不愿意,那也由着他们。反正这洞汪城也不是很大,想要照顾他们,还是有很多办法的。只要有心,总能够做好。” “嗯,我听你的。”红叶拿过一条毛巾,接替胡忧的工作。对于胡忧的细心,她很满意,不过身为女人,她更喜欢在事后伺候胡忧。做为女人,要懂得心疼男人,那样日子才会快乐长久。 稍试梳洗之后,红叶在临时的校场上,找到虎子他们。吃过了鸡饭的他们,正坐在校场边,看着团的训练。 胡忧从来没有放松过对团的训练,相比起其他的部队,团的实战在经验还是差太多,想要在战场之上少流血,就得在校场上多流汗。 在所有的部队都到了洞汪城之后,胡忧私底下,接解过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中层管理,也了解他们现在的情况。 自从齐拉维在浪天意外生死之后,不死鸟特战团暂时由齐源杰,也就是现在的暴风雪军团代军团长掌管。 说起这个齐源杰,之前在暴风雪军团之中,他并不显山露水,也没有太多的军功,属于老好人一个,之所以能被选为代军团长,完全是因为他的资历和他的性格。 现在的暴风雪军团,谁也不知道会是一个什么发现,有点心思的,都在暗中观察着,并不急于出头。选这么一个人相对平庸的话来暂时掌权,符合大家的利益。有事可以先让他在前面顶着,没事再把他弄下来,也很容易。 胡忧仔细分析过现今排名在他前面的那五个人。两个城守,三个镇守,要想拿下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这五个人,就是他的最大障碍。至于那几个名义上高他一级的郎将,他到不是那么放在心里。因为那些人,大多数都是做为苏门达尔的亲信提上去的,在军中的威信并不是很高。要对付他们,还是比较容易的,在这一点上,胡忧的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定计。 齐源杰老好人一个,虽然现在是代军团长,但是他的威胁并不是很大,到是另一个城守庄进熙比较麻烦一点,算是胡忧目前最大的敌人。 庄进熙这个人,是一个人物。早前浪天红巾军造反的时候,他就是平乱的领军人物之一。据朱大能提供的资料看,这个庄进熙是平乱时少数几个接连取得胜利的将军。 庄进熙此人做战勇猛,却又并不鲁莽,属于智勇双全式的人物,齐源杰之所以能做上代表军团的位子,多部份的原因,都是庄进熙和他背后庄氏家族运做的结果。有勇,有谋,有家族势力,他没有离开暴风雪军团,必是心中有想法。这样的人要对负起来,相当的麻烦。胡忧至今还没有到想到对负他的办法。 相比起庄进熙,胡忧的不足在于他的资历。排在他之前的五个人,都是在暴风雪军团之中,服役超过十年以上的人。庄进熙在暴风雪军团之中呆了十五年,而代军团长齐源杰,更是服役超过二十年。而胡忧从入伍到现在,满打满算,将将才两年。军队是一个非常讲资历的地方,而资历正是胡忧的硬伤。 不过胡忧也同样有他的优势。现在他在暴风雪之团之中,已经掌握本部团,和并不在他名下,却听命于他的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 本部新兵团有五千人,不死鸟特战团在齐拉维了几仗,损失了一些,现在还有三千多,再上奴营的两千多,胡忧手上掌握人马,达到一万余人。也就是说,胡忧虽然名义上排在第六,但是他的手中,却掌握着暴风雪军团两成的人马。这是硬实力,比什么资历都来得有用。 手中有兵,也就有了话语权,现在胡忧在军团之中,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军中凡重大的军事调动,齐源杰也得和胡忧打一声招呼。不然他边暂管的不死鸟特战团都调动不了。 胡忧另外还一个优势,就是他的名气。做为暴风雪军团,年轻一代最闪亮的两颗新星之一,军中的士兵,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的。特别是经过那些曾经在胡忧手下干过的士兵宣传,军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说出一两件关于胡忧的事迹。 入伍第一天就升为夫长,智取雪灵猴,预警天灾,黄龙道取安融铁克拉右眼,青风镇箭取林桂第十八集团军陈常利性命....... 胡忧可以说的故事,实在的太多了。听说民间已经出现了一些以讲胡忧故事为生的艺人,平时游走于酒楼茶馆之中,说胡忧的故事,生意相当的不错。只可惜胡忧一直身在军中,还没有来得急亲耳听一听,他们是怎么说的。 实力加名声,这是胡忧逐鹿暴风雪军团实际控制权的筹码。当然了,最重要的,还是胡忧的脑子。这是一个斗智的活,只能智取而不能强攻也。 过了大约一个小时,红叶闷闷不乐的回到胡忧的声边,见了胡忧也不说话,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噘着个嘴,生闷气。 胡忧有些好笑的看向红叶,他知道红叶刚才是去劝虎子他们留下军营里,以便照顾。不过现在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这次是吃了憋了。 胡忧一脸嘻笑的问道:“怎么了,谁那么大的胆子,敢欺负我们的女军师?”看红叶地表情,胡忧就知道,她是进来寻求安慰的在。胡忧当然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红叶一脸失望而又不平的说道“还不是那些孩子啰,我让他们在军营里住,他们全都不肯,非说要回去等他们的楚竹姐姐。你说那个什么楚竹,到底给他们吃了什么药,让他们这么念念不忘的。” 听了红叶的话,胡忧并不觉得奇怪。做为有过相同经历的人,胡忧要比红叶更了解那些孩子。他们长期相对的生活,在心里已经有了一套自己的处事原则。请他们吃饭,那没有问题在,要想把他们留下来,那确不是那么容易办到的。 留在军营之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让他们失去了自由。而他们现在什么都没有,就只有一点点自由而已。虽然他们还不到那种无自由,勿宁死的地步,但是心里不自在,那是肯定的。想想小时候,父母偶尔不在家时,你是更愿意留在家中过夜,还是愿意到亲戚家住一晚呢?、 胡忧是宁愿睡路边,也不愿去什么亲戚家住的人,所以他更明白孩子们心里的想法。 红叶看胡忧不答话,又在那边说道:“难道我没有那个楚竹漂亮,没有楚竹对他们那么好吗?” 红叶这些话,多少就有些赌气的成分了。女人受了委屈,总是喜欢到心爱人那里撒娇的。红叶此时就是这样的心理。可是胡忧居然不理她,她当然想着引起胡忧的注意。事实上她此时是在借事做势,她更在意的是胡忧的态度。 胡忧怎么会不知道红叶的那点小心思,天下的女人虽然长得不一样,但是女人的心里,总是大致相同的,有人说电视剧就是最好的情感老师,胡忧在穿越来这里之前,正好看过一些。 胡忧知道,这回不开口是不行了,赶紧哄道:“谁说我们的女军师不漂亮了,那个楚竹算什么的。有本事让她来跟咱们的女军师比比,看谁脱了衣服最漂亮。” “扑哧。”胡忧一句话,就把红叶给逗笑了。逗女人其实很简单的,你只要在她们生气的时候,想办法让她笑,那么很多问题,都不是太大的问题了。 胡忧看红叶笑了,心里挺得意,刚想借机劝红叶几句,突然一个女声,传入军帐里。 “臭流氓,我原还以为你算个人物,没想到却在背后说人家坏话。想看我脱衣服是吗?我敢脱,你敢看吗?” 忧大喝一声,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团里只有红叶一个女兵,这话显然不是团里的人说的。外人进营,胡忧没有得到报告,这详明来人是避过了重重岗哨,来到了这里。 来人的来意是什么,这暂占不提。不论她是善意还是恶意,不声不响的来到军帐前而不让人发现,这等于是在胡忧的脸上,来了一记响亮的耳光。这是胡忧不能忍受的。 女声嘲讽的说道:“怎么,大名顶顶的胡忧忘性这么大,才刚说要我在你面前脱衣服,这转眼就不记得我是谁了?” “你就是楚竹?”胡忧边说着,边留下女人声音传来的方向,刚声刚落,他一个突空,手中血斧一闪而过,划开右后方的帐壁,果然,一个女人的身影,出现在了军帐的另一边。 “是你”胡忧看到这个身影,眼睛瞬间一亮。 红叶借助那破掉的帐篷布,也看清楚了来人的真面目。这个身影,她同样也很熟悉。她和胡忧已经不只一次过这个女子了,胡忧还给她起了个外号——紫腰带姑娘。 酒楼下挡开胡忧的箭,救下差点被马撞的小女孩,乐同城而百枚金币一次,任赌琴棋书画,之后引发齐拉维和司马无敌对战的,都是眼前这个姑娘。 半年多不见,她依然是一身白色长裙,腰中一条紫色的绣花玉带,乌黑的长发,脚上穿的是一双绣花布鞋,手中闪银宝剑。冷漠,淡雅,像雾像雨又像风。 “怎么,等不急要看我脱衣服了?”楚竹的脸上,嘲弄之意非常的明显。都不用开口,任何人都可以看出,她的脸上分明写着我看不起你的表情。 红叶知道这个楚竹能避过胡忧亲自布置的警戒线来到这里,功夫绝对了得,怕胡忧有失,赶紧解释道:“楚竹姑娘,我想你是误会了,胡忧他刚才不过是开一个玩笑而已,你不用当真的。” ?#~@口。”胡忧大喝一声,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他承认,之前自己确实有错,玩笑开得有点过。他可以为此道歉,也可以让楚竹骂回来。但是红叶并没有做错什么,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害红叶。 别说是眼前这个咄咄逼人的楚竹,就算是玉皇大帝来了,也不行。 . , 章节目录 第153章 胡楚斗气 胡忧一声暴怒的住口,声音极大,又很突然,使得楚竹的放到中段,就收了声。楚竹看来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脸色微微一变,马上就反唇相讥道:“怎么,敢做却不敢说了?我看这个女人,没少在你的面前脱衣吧。” 楚竹这话,气得胡忧头筋都快要暴出来了,反口想要骂粗,突然看到楚竹眼中闪过一抹得色,心中一紧,硬是把那股怒气压在心底,这时候要是暴粗口,反而显得自己档次底了。胡忧从小行走江湖,混的是下九流,什么难听的话,他没听过,骂不出来,可是在楚竹这里,他却不愿以那样的话来取胜。对一个女儿家,骂出这样的话,就算是赢了,也是丢脸。 想到这里,怒极的胡忧,反而笑了起来。又手一拱道:“对不起,楚竹姑娘。刚才是我一时口快,才开出那样的玩笑,在这里,我要当着你的面,收回我刚才的话。我拿你跟红叶比,是绝对不对的。脱衣服比,更是不行。我真是个猪脑子,拿根瘦竹杆比牡丹,要胸没胸,要臀没臀的,比什么比,跟本没得比嘛。” 楚竹一开始听胡忧居然忍住气,主动道歉,心里还有些小得意。可是听着听着,楚竹的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了。什么叫做瘦竹杆比牡丹?就算是楚竹的名字里,没有这个竹字,她也听出胡忧这是在说谁呢。 楚竹是属于骨感型的女孩子,虽然长像很美,但是她的身材却很平,和的‘春哥’有一拼。红叶虽然也不是很丰满,但是在胡忧的辛勤浇灌之下,那是该凸的凸,该凹的凹,两人的身材一对比,那是高下立判。 女孩子都是面子比里子重要的人,楚竹被胡忧这么一通品评,肺都快气炸了。一伸手,拉出腰间一条纯牛皮马鞭,想得不想,一鞭子就抽向胡忧。 胡忧心里那个气呀,说不过就打人,这还有没有天理了。这时候如果想帅点,可以听准鞭势,反手抓她的鞭子,借力反拉,让她再吃一鳖,当场出丑。 可是这都是电视里演的情结,现实中就算可能出现,也不是胡忧可以做到的。以这个楚竹展现出来的胡忧,胡忧知道如果自己的手上去,肯定手指都没了。 有工具不用直接上手,那是傻子的行为,胡忧才不做那种蠢事。装逼可是要遭雷劈的。 眼看楚竹的马鞭马上就要近身,胡忧的尽一抖,一点银光闪过,‘啪’的一声,两条鞭子在空间绞在了一起。 马鞭了不起吗,别忘记了,胡忧的戒指里,还有一条雪里红蛇做的蛇鞭。这玩意,可是上古异种的真身,比那普通的牛皮马鞭,不知道要强了多少辈。 胡忧虽然靴子上的功夫不怎么样,但是借着突然之力和蛇鞭的特性,一下就绞住了楚竹的马靴,让她无法抽回去。 比小巧功夫,胡忧也许不是楚竹的对手,但是要比蛮力,胡忧这种每天风雨无阻大强度锻炼的人,可不怕她。别看胡忧这段似乎比之前瘦了一些,力气和精神力,可是每天都在增加的。 楚竹娇哼一声,回力就扯,想连着胡忧手里的蛇鞭一块扯回来。对于胡忧的反应,她在心中,还是很惊讶的。因为以她的眼力,都没有看出来,胡忧手里这条蛇鞭,是从什么地方拉出来的。 胡忧当然不可能让楚竹这么轻易的就扯过去,要不这两年的艰苦训练不是练到狗身上去了吗。这个楚竹别看是个女的,力道可不心,胡忧是沉声吸气,死缠着她。 红叶在一边看着两人条了起来,心里那个急呀。胡忧为她出头,她是很高兴。可是她也同样担心胡忧的安全呀。 应该怎么办,红叶一时之间,有些犹豫。她想把侍卫叫进来,可是又怕引起更大的误会。毕竟这个楚竹能收养虎子他们,还让虎子他们一直念念不忘,想来肯定不是坏人。她的功夫又那么好,乃是宜交好不宜为敌的人啊。 两个相斗的人,可不管红叶心里是怎么想的。楚竹的眼睛是越来越亮,那是强力催动精神力的体现,看来她要出什么绝招了。 因为蛇鞭比较短,加上不能一枪见血,杀伤力不够,所有胡忧很少用蛇鞭对敌,这鞭子上的功夫,也就不是那么好了。他看楚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就知道后面有招。 怎么办呢?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着急。他不想输给这个女人,就算是在自己并不擅长的鞭子上。 楚竹眼中寒光一闪而过,手一拉一抖,牛皮鞭从尾部开始,现出了一层层的波纹。胡忧不知道她这是什么招,不过他能感觉到手中的拉力猛然的增强近一辈,眼看就要抓不住。 胡忧心里那个急呀,无意中看到那蛇头,他有了主意。雪里红的蛇牙因为咬胡忧,而留在了胡忧的身上,可是那蛇头还在呀。随说咬人一定要牙的 胡忧想到这,猛的加大力气突然一个放手,蛇鞭顺着在楚竹的力道,就地飞向了楚竹。雪里红长像奇特,那三角脑袋,一看就知道是条剧毒的蛇。 女人天生就对蛇有一种本能的恐惧,这与功夫好不好无关,是本能的一种。胡忧的突然放手,让楚竹一时有些错力。这种用错力的感觉,让楚竹很难受。再加上看到蛇飞向自己,而那蛇口又大开着,楚竹一下动作就乱了。 胡忧和楚竹之间,本就两条鞭子的距离,不过五六米远。五六米的距离,走起来都用不了一秒钟,更何况是在空中飞呢。 就在楚竹微显慌乱之时,蛇鞭到了楚竹的她边。楚竹并不知道胡忧这蛇都不知道死了多久了,她还以为胡忧把蛇放过来,是要咬她呢。被毒蛇咬上,可不是好玩的事,楚竹当然不能干,勉强用力,想要把雪里红打开。 可是这事偏偏就有那么巧,楚竹这不打还好,这一打打在蛇腹上。胡忧平时也不知道往这雪里红的肚子里灌什么,楚竹这一打,一股白色浓稠物,顺着力道就从那张着的蛇嘴里喷出来,喷了楚竹一脸。 红叶在一边看到清楚,她可是知道胡忧那个满肚子坏水的东西,整天没情的时候,都在弄着什么奇奇怪怪的勾当。有时候在说他是yin虫都不为过。 看到那些白色浓稠物喷到楚竹的脸上,红叶一捂眼睛,心中暗叹了一声,今天这仇是结大了。 果然,楚竹一吸鼻子,脸色就变得非常的难看。她显然已经闻出了那是什么东西,反正女人的身上,产不出那玩意。 “我杀了你。”楚竹‘呛’的一声,怒极而拔出了随身的宝剑。她在同乐城被流氓围攻的时候,都没有拔剑,这会却拔了出来,可见她心里有多气。 胡忧那个头痛啊,说实在的,他真不想跟楚竹为敌,可是今天这误会是一个接着一个来,现在想要解释,到不知道从哪里说起了。光是那蛇肚子里的不明液体,他就说不清楚。 人家已经拔了剑,总不能等着让人砍把,胡忧反手也把白蜡枪抓在手里,嘴里已经做出了呼哨的口形。单挑可能不是这个女人的对人,他得做好叫人的打算。 他这个呼哨一响,就是紧急集合令,到时候团五千人马,都会在第一时间向这边集中。你一个女人再狠,狠得过五千士兵?如果这个楚竹今天真要杀人,那说不得,只能辣手摧花。 就在这个大战一触即发之际,突然一个小女孩天使般的童乐,在场外响了起来:“楚竹姐姐。” 发出叫声的妞儿,她的叫声之中,充满了惊喜,虽然能在这里看到楚竹让她非常的高兴。 妞儿纯纯的童声,让场中的杀气,瞬间就淡了不少,楚竹和胡忧同时转头看向妞儿,手中的武器,都有意无意的收起来。剑枪都是凶气,他们不想让这个天使般的小女孩,看到这种东西。 “楚竹姐姐,我是妞儿啊,你不理妞儿了?”妞儿看楚竹没有答话,大颗的泪水,一下就滑了下来。完全不用经过任何的酝酿。 “楚竹姐姐,妞儿好想你,你不要妞儿了吗?”妞儿边哭着,边往楚竹地那边跑,红叶怕妞儿有失,想要把她抱住,不让她跑过去。不过被胡忧用眼神给制止了。 从妞儿叫出第一声‘楚竹姐姐’,胡忧就看到,楚竹的眼中的杀气淡了下去,第二声,楚竹的目光,就变得柔合起来。他知道,今天这一架,是打不起来了。这个妞儿,还真是一个小天使呢,她出现得真是太极时了。 “妞儿,妞儿不哭,楚竹姐姐最疼爱妞儿了,怎么会不要妞儿呢。”楚竹把剑收了起来,几个垮步,迎上步履蹒跚的妞儿,一把把她给抱了起来。 “太好了,楚竹姐姐还是疼妞儿的。”妞儿刚被楚竹抱起来,那眼泪就像是水龙卷关了闸,一下就没了。 胡忧在一边看得眼睛都瞪了出来,专业,这就是专业呀。记得以前自己演孝子的都哭不出来,不知道被师父暗中掐了多少次呢。有时候肉都快掐掉了,都哭不出来,真是要命。 楚竹在妞儿圆嘟嘟的脸上捏了一下道:“楚竹姐姐当然疼妞儿了。虎子哥呢,你没有跟他在一起吗?” 妞儿甜甜的回道:“虎子哥在看士兵哥哥练武。妞儿不喜欢那些,就想着来找胡忧哥哥玩,所以就过来了。” 楚竹有些意外的看了胡忧一眼,要知道妞儿是很少主动去找人家玩的。没想到这个胡忧能在那么短的时候内,得到妞儿的认同。 妞儿提起胡忧,显然很兴奋,那小嘴嘚嘚的往外吐字。 “楚竹姐姐,你不知道,那个胡忧哥哥笨死了。他还说什么帮妞儿做饭呢,结束把锅都给烧了。不过他的鸡饭真的很好吃呢,妞儿吃了两大碗呢。” 楚竹拍拍妞儿的脸道:“嗯,妞儿真怪。走,我们去找虎子哥哥,还有小牛哥哥好不好。” “嗯”妞儿用力的点点头道:“我知道虎子哥哥在哪里,楚竹姐姐,我带你去。咦,楚竹姐姐,你脸上这些白白的东西是死什么。” “是某人的子孙。妞儿,我们走。” 直看到楚竹走远,胡忧这才长长的出了口气,看着红叶苦笑道:“这个楚竹还真够辣的。” 红叶翻翻白眼道:“你不是一直说想要她做你的侍女吗,这下高兴了吧。臭流氓,你什么时候把那东西将进那蛇肚子里面去的。” 胡忧嘿嘿笑道:“我是在做一个试验嘛。那知道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看来跟这楚竹的误会,一时半会解不开了。让她做侍女的事,还是算是吧,她的脾气那么暴,到时候不知道谁伺候谁呢。” 红叶道:“我到觉得楚竹姑娘人挺好的,要不是你气人家,人这肯定不会是那个样子。” 胡忧摇摇头道:“也许吧,那谁知道呢。对了,你去通知一下士兵楚竹的事,她要带孩子们出营就随她,别到时在弄出什么误会,惹出什么事。” 红叶对着也有点担心,闻言点点头道:“那我去了哟。” “嗯,去吧。” 随着红叶也离开了,军帐里一下从火热变得冷青下来。胡忧喝了口茶,拿出了一个小本纸。这本子是胡忧自己弄得,专门用来记录和收集洞汪城现在的各方势力和个人的资料。 把本子翻开,胡忧的目光,落在了科奇士的资料上。科奇士和他平级,也是督将,之前是苏门达尔的侍卫。为人还不错,胡忧跟他打过几次交道,还送还他一刀鲁游年轻时亲自打的匕首。 说起鲁游,胡忧并没有让他跟着来洞汪城,而是把他安排在同乐城。青州割让给安融之后,乐同城也被割了出去。不过只割了一半,因为同乐城有一边是地处于燕州的境内,不算是割让的范围。 胡忧把鲁游安排在同乐城,一是为了方面他做在各种试验,两是可以就近的观察两军的动向。乐同城的地理位子太重要了,现在又处处这那特殊的时期,胡忧必须第一天时间,了解到当时当地的情况。 当时了,鲁游还是以做试验为主的,让他去收集情报,真是太浪费了。关于情报类的工作,一般都是鲁游的徒弟,胡忧第一次去藏金楼见到的那个伙计王二在做。这小子是个机灵鬼,在某些时候,很有办法。 胡忧打算拿到洞汪城的控制权之后,就把鲁游给请到这边来,大量的设计,改量,制造单兵装备。再在士兵们身上穿的战衣,都还是三十多年前的设计,已经严重跟不上时代了。这一连的几次大仗,曼陀罗帝国的士兵死伤惨重。这里面有各级挥官的问题,也有很多客观因素。比如这士兵的防护装备太差,也是一个重因的因素。一样中一刀,身上的护甲好不好,越别可是很大的。 想法是好,不过现在就想这些,在些早了,在弄单兵装备之前,胡忧必须得把洞汪城和暴风雪士兵都抓在手里,不然一切全白说。而胡忧所选择的突破口,正是这个科奇士。 科奇士做为苏门达尔的亲卫总长。对这方面的认知,要比一般人丰富不少。而且他从小就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肯定知道不少外人无法知道的秘闻。说不定,又能找到一条财路呢。 胡忧比谁都清楚,这打战打的其实就是个钱。有钱就能有好说好穿好战马,没钱你什么都没有,饭都吃不饱,谁还会帮你拼命。别提什么信仰,当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什么信仰都是狗屁。像帝国这样,居然让一线的士兵吃野菜粥,那能打得了胜仗,才叫怪事呢。 胡忧是穷过的人,他最知道穷人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有馒头才有民心,让人家饿着肚子爱国,傻子都不听你的。所以钱是很重要的东西,而且是越多越好。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54章 胎死腹中 洞汪城西门,在一些吃饱饭没有事干的人眼里,算得上是一处风景不错之地。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西门边上,到处都是怪石林云,各种石头奇形怪样的都有,有像人的,有像兽的,不看不觉得,看的人都暗暗的称奇。不少到过这里的文人,到喜欢提诗,写些什么到此一游的字句,以期让后人铭记,曾经有一个他,在这里游玩过。不过之后来游玩的人,看到这些字,多数会骂声傻。 于诗来说,这里算是一处景致,但是对广大的群众来说,这些石头真是太碍事了,如果不是因为这些石头,西门外的路,也不会才只单单是一条羊肠小道。那些破石头,吃不能吃,穿不能穿的还碍事,想挖还挖不走,真是烦人。 科奇士的营地,就在这片乱石之后。这是一个片没有人愿意来扎营的地方。看到那些破石头,谁都觉得心里不爽。而科奇士却喜欢得很,把营安在了这里。 科奇士是苏门达尔捡回来的,从小就在暴风雪军团里长大,之后加入暴风雪军团,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他是生在军团,长在军团,算是一个真正以军为家的人。 二十三岁那年,由苏门达尔做媒,给科奇士说了房媳妇,女方是青州本地的一个富户,名字叫李玉莲,因为家境不错,从小过几年书,很有几分才气,比起科奇士这个行伍出生,那可要强得太多了。 科奇士很爱这个老婆,在他的心里,李玉莲是可以排到第二的人,不过现在,算是排第一了。因为之前在科奇士心里排第一的苏门达尔,已经死了。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李玉莲家境好,出生好,有才气,人长得也漂亮,可是有一点,她的身子不太好。一有个风吹草动,转天刮风不注意,就得生病。而且这一病,就很难好。大把的吃药,也不见有什么起色。 这一天,李玉莲又病了。事实上,自从跟着科奇士来到洞汪城,她就没有好过。这里的天气条件实在是太恶劣,好人来都不见得受得了,更何况李玉莲这样的弱女子。 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科奇士这个侍卫长,也就没有了工作可干。要保护的那个人都死了,他这个侍卫还有什么可做的。小兵不够格让他去保护,够格要侍卫的人,也不会要他。侍卫可是将军身边,最为亲近的人,一般都会从自己的家族里选出,很少在外招募,更何况是给别人当了十几年侍卫的人,他们更是不可能要了。 没有工作,科奇士也就落了个轻闲。苏门达尔生前已经把他提为了督将,虽然手低下没有多少兵,但是敢来惹他的人,还不多。科奇士手底下的兵,可都是给苏门达尔做侍卫的,人数虽少,战力可不弱。个顶个的,可以以一当十。 这天,科奇士外出,给夫人找药。所谓久病成良医,李玉莲经常大把的吃药,科奇士见得多了,自然也就知道一些药。不过人命关天,科奇士可不敢像胡忧那样,随手拔根草不草,树不树的东西,就给人家吃。科奇士的找药,多数都是去找军中相熟的军医,从他们那里,拿到自己需要的药材。 去了小半天,科奇士有些脸色发黑的走回西门营地。苏门达尔死了之后,科奇士这个侍卫长的地位那是直线的下跌,虽然暂时还没有谁敢正面欺负他,可是不跟你玩,不待见你,总是可以的吧。 科奇士去了这小半天的时间,只拿到了两种药材,红花和生地,这还是一个与他非常相熟的军医给他的。而那个军医给他这些药材的同时,很明确的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可不能再给了。理由很简单,李玉莲不是军团里的人。 科奇士中心有气,却发不出来。以前他在苏门达尔身边做侍卫长的时候,多少军医想着法子的给他送药。只要科奇士需要,别说那牛黄犀角,就算要那天上的龙筋,也有人拍着胸脯给他找来。哪像现在,只是要几味普通的药材都不可得,直接一句军中药材紧张,就给打发了。 “唉,这就叫做人走茶凉了。”科奇士自嘲的笑笑,心思确越发沉重了。这拿不到药,夫人的病情该怎么办。这要是在哪座大城,那还好些,军中不给,可以到药铺去买。可是这洞汪城跟本就没有药卖。这里的人,饭都快吃不上了,还吃什么药。真那么倒霉,生起病来,扛得了就抗,抗不了就死,如此而已。反正不过是一条贱命,死了也不会有多少人关心的。 “难道要找术士吗?”科奇士在心里想着。天风大陆有医士和术士俩种治病救人的职业,他们的分别在于医士用药,术士不用药。 军中有术士,不过科奇士从来没有找他们们给林玉英看病。因为他觉得那些喝香灰,踩火盆的治病方法太不靠谱,他舍不得让心爱夫人去受那样的罪。可是现在他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李玉莲好起来,实在不行,他也只能试试看了。 回到营中,科奇士就听到属于回报,胡忧来了,此时正在营帐之中。 科奇士听闻胡忧过来,不由听中一愣,相比起他的落魄,胡忧现在几可以说是如日中天。科奇士长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对苏门达尔打压胡忧,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 说心里话,对于胡忧这个人,科奇士挺佩服。因为他亲眼看着胡忧在苏门达尔的打压之下,不但没有沉沦下去,反而一点点的壮大实力。 可是胡忧来这里干什么呢? 科奇士一下就想到了那把鲁游打的匕首。当时胡忧给自己的时候,说的是暂时放在这里,看来他是要来拿回去吧。 唉,他要就给他好了。虽然自己很喜欢,接军中的常例,让上司代为保管,也就是送给上司的意思。但是如今自己已经失势,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罢了,罢了 拉开帐门,看到胡忧正和自己夫人李玉莲在聊天,科奇士不由得又是一愣。他记得很清楚,今天自己出去的时候,李玉莲还卧床不起,这怎么就能下地了呢? 李玉莲看到科奇士回来,脸上露出了笑容,上前接过科奇士手里的小包道:“官人,你回来了。太好了,胡忧将军和红叶军师已经等了你好久了呢。” 科奇士跟本没有听到李玉莲在说什么,一脸诧异的问道:“夫人,你的身体?” 李玉莲甜甜一笑,解释道:“今天早上你出去之后,胡忧将军和红叶军师就来了,说是受你之托,来给我送药的。吃了那药,我一下就感觉好了很多,身子也松了,人也能下地了。你也真是的,让胡忧将军帮忙炼药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弄得好一点准备也没有。 好了,不和你说了,你快去陪胡忧将军坐会,我去亲自下厨,做几个小菜,好好谢谢胡忧将军。” 看着李玉莲脚步轻快的走出来,科奇士好一会才回过神来。科奇士就算是再笨,也知道胡忧不是来问他要匕首的。送药?胡忧在军中的医名,科奇士也听说过。可是胡忧毕竟是领军的将领,不是军医,苏门达尔又一直与胡忧不太对付,做为苏门达尔的亲信,科奇士怎么可能拜托胡忧帮忙制药呢。 “侍卫长大人,末将冒昧打扰,还望大人勿怪才好。”胡忧看科奇士近前,主动抢前两步,当先开口道。 他并没有因为现在官职与科奇士平级,又或是给李玉莲赠了药,而鼻孔朝天的看人。念旧如之前那样,主动给科奇士行礼。 “不敢,不敢,胡忧将军直接叫我科奇士就好。咱俩平级,这‘大人’两字,可是万万当不起的。”科奇士赶忙回礼道。从自苏门达尔死了之后,已经很久没有人对他如此恭敬了。以前只是听说,这段时间,科奇士是亲身体会到什么是人情冷暖,什么是世态炎凉。 胡忧站起身体道:“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都是大人。既然你不喜欢,那我叫你科大哥,不知可否?” 奇士习惯性的犹豫了一下,又在心时自嘲,科奇士呀科奇士,你以为你还是那个军团人身边的红人,每个人接近你,帮是有目的的吗?你现在什么也不是了,除了有个虚衔,你还有什么。 想到这里,科奇士不由神情有些落陌的点头道:“那就那胡忧将军的意好了。” 胡忧只看了科奇士一眼,就知道他的心理在想什么。在来这里之前,他已经把科奇士现在的处境查得是清清楚楚。江湖求生十三年,更让他对人性,有着深刻的体验。他就亲眼看到过,一个落魄的书记,是怎么招人白眼的。科奇士虽然还不到那个地步,但是他的日子,同样也不好过。 心里想什么,胡忧半点都没有表露在脸上,他一脸笑意的连连摆手道:“科大哥,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都叫你科大哥了,你怎么还叫我将军。叫我胡忧就行。你说是不是,嫂子?”说话的时候,正好看到刚走出去的李玉莲又走进来,胡忧话风一带,把她给圈进来。 科奇士行行伍,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么股子豪气也上来了,拍手笑道:“那好,听你的好了。” 胡忧眼中神光一闪,道:“这就对了嘛。自家兄弟,还那么客气像什么样子。” 李玉莲看科奇士放开了,心里也暗暗的松了一口气。别看她是一个女人,可是她像得要比科奇士要远得多。 一开始,李玉莲并不知道胡忧此次来这里的目的,可是刚才她出去准备做饭的时候,把在胡忧来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又全都一一过了一遍,再加上科奇士看到胡忧的反应,李玉莲就猜出了胡忧的来意。 李玉莲嫁给科奇士已经多年,虽然他们成亲之前,不过是见过几面而已。但是这么多年的共同生活,已经足够让一个聪明的女人,了解自己的丈夫。李玉莲了解科奇士的性子,知道他是属牛脾气的在,稍微有什么不对,很容易认死理。 李玉莲已经看出了胡忧此来,是对科奇士有招揽之心,自然不能让科奇士就这么白白的放过。做为生活在军营中的女人,李玉莲虽然不在军籍,但是对于军中的事,了解得并不少,自然也听说过关于胡忧的事。 李玉莲在心里对胡忧的评价是——就算不能成为朋友,也绝对不要与他为敌。她怕科奇士在内心里,依然念着苏门达尔的恩情,会在胡忧抛出橄榄枝的时候,不但不接,反而得罪胡忧,那问题严重了。科奇士现在虽然和胡忧平级,但是相互手里的实力,并不平级。正是想到这些,李玉莲这才又急急的跑回来。 李玉莲看科奇士没有钻牛角尖,一块石头这才落了地。巧笑如兮的对胡忧和红叶说道:“对对,都不用客气,就当是自己家一样。胡忧,红叶,你们先坐着,好好聊聊,我去给你们做点下酒菜。” 胡忧赞赏的看了李玉莲一眼,越是在这天风大陆呆久了,他就越是不敢小看这里的女人。从蕾娜塔到西门玉凤,从红fen双花西门雪,西门霜,到神色王妃索菲雅,还有那个楚竹和眼前这个李玉莲,光光自己认识的,就有不少聪明能干的女人,而天风大陆数几千人口,还在多少强大的女人,等着自己去认识呢。 “玉莲姐,我跟你一块去吧。让他们男人自己呆着。”红叶扔下一句话,拉着李玉莲一起走出了帐篷。走出老远,都还能听到她们动人的笑声。 两女出去之后,胡忧就接着科奇士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对于什么招揽的事和给李玉莲送药的事,完全连提都不提,就像是跟本没有这么一回事一样。最后还是科奇士忍不住,把话题带到胡忧给李玉莲的药上。 “早就听说胡忧兄弟的医术高明,今天我算是亲眼看到了。为了内子的病,我不知道已经请过多少大夫,可是都不见好转,没想到胡忧兄弟一来,内子的病就好了。” 科奇士的话,让胡忧脸上的表情严肃了起来。他看着科奇士,一脸正色道:“科大哥,有一件事,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你。” 科奇士心中一紧,问道:“是关于哪方面的?” 胡忧向帐篷外看了一眼道:“关于嫂夫人的病情。” “她,不是已经好了吗?”科奇士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他什么都可以不在呼,可是对李玉莲他却不能不在呼。从小没有父母的他,已经把他全部的爱,都投入到了李玉莲的身上,她如果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他真不知道自己今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 胡忧脸色沉重的摇头道:“你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我来问你,嫂夫人最近是不是每到午夜,就会感觉小腹疼。” “嗯” “有时候,下面还会出血?” “嗯” “手足冰冷,脸色潮红,月经不调,经常发烧”胡忧一口气说了七八种证状,但凡是他能想到的,全都说了一遍。 病人嘛,身体不舒服起来,全身都不舒服,尤其是女人,基本上大病小病,外在的表现,基本都差不多。胡忧对于这一套,真是太了解了。 胡忧每说一句,科奇士的脸就多白一分,之后几乎已经完全惨白了。对人科奇士这样的人,你砍他几刀,他都不见得会皱眉,可是他心爱的女人有事,他的心,可是会碎掉的。 “你说的这些情况,全都有。你能不能告诉我,内子究竟是得了什么病,要怎么样,才可以医得好?” 科奇士的语气,几近哀求。这个时候,只要能救得了李玉莲,要他马上死,他都干。 胡忧摇摇头道:“最后一个问题,嫂夫人是不是曾经表现出有身孕的征兆,可是却又从未生过孩子?” 该小说的发抖,往事的一幕幕,闪现在他的脑中。胡忧说得不错,李玉莲却时曾经有过怀孕的征兆,不过时间很短。那时候科奇士有很重要的任务,并不在李玉莲的身边,等他回来之后,李玉莲怀孕的征兆却消失了。去看了大夫,大夫也查不出有怀孕的脉像,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 从那之后,李玉莲的身体,就变差起来,几乎是三天两头的,就会出现状况。找了多少大夫,也查不出问题,而此时胡忧提起这个事,那说明,胡忧肯定是看出了什么。 ‘胎死腹中’,四个大大的黑字,出现在科奇士的脑海里。这四个字,让科奇士颤栗,因为以现今的医疗条件,贪上这个事,可以说是必死无疑,跟本无救。 科奇士不是没有怀疑过这个可能,但是每当这个可能性在眼中浮现,他都直接掐灭掉。他不接受这样残酷的事实。失去未出生的孩子,已经是很惨的事了,难道还要让他连深爱的人,也失去吗 , 章节目录 第155章 抢强盗 真是胎死腹中吗? 是,但是并没有科奇士想像中的那么严重,李玉莲的体内,是有一个因为意外而死掉的胎儿,但是所在的部份,只会引起李玉莲不断的体内发炎,却并不会死人。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 胡忧看到科奇士一脸痛苦的表情,就知道他把问题给想严重了,不过胡忧并不会告诉他。胡忧之所以把气氛搞得这么凝重,就是要科奇士自己觉得这个事,非常的严重,严重到随时要失去所爱之人的地步。 卑鄙? 认真的说起来,这并不算卑鄙,比起某些人的行事作风,胡忧自觉自己还算是过得去了。这不过是个人行事的准则,既然要做,当然得要力求收益最大化啦。 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在为李玉莲解除掉痛苦的同时,又带给科奇士一个新事业的,这难道真的是在害科奇士吗?总比那些上了人家,才告诉人家开机的是卡通片的人强吧。 “科大哥,你也不用太难过了,有道是一命二运三风水,很多事都是天注定的,由不得我们喜不喜欢。相比起天命,我们人类的力量,真是太过弱小了。”胡忧给科奇士倒了杯茶,劝道。 胡忧不会主动说自己能救李玉莲的,这个口他得让科奇士自己来开。他要的不是科奇士的短期听命,他要的是科奇士的忠心。收服科奇士,是收归暴风雪军团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来不得半点的大意。 科奇士从胡忧的眼睛里,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此时脑中,已经是一片空白,他真的不能像想,失去李玉莲的生活,他要怎么样过。 手微微一凉,科奇士抬头看到胡忧把一杯茶推给自己。猛的,科奇士的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胡忧既然能查出李玉莲的病,那说不定,他能救李玉莲呢。 科奇士没有心情喝茶,他两眼通红的看着胡忧,声音嘶哑的问道:“胡忧老弟,我求求你,帮我救救内子吧。我科奇士这辈子,没有求过谁,这次,算我求你了。只要你能救得了内子,你就算让我干什么,我都毫无怨言。就算要我为奴,我都干。” 科奇士没有问胡忧是不是能治得好李玉莲,因为他怕胡忧摇头。他一上来,就用上求字,他想要胡忧给你一个希望。 胡忧本来还以为要多等一会呢,没有想到这个科奇士那么直接,开口就说出了他最想要的话。 科奇士是已经这么说了,但是胡忧确不能马上答应,不然弄得他好像就是为了这个来的一样。虽然他确实就是为这个来的,但是他却不能做得那么明显。这到不是说胡忧做了子还要立牌坊,以他的脸皮,用不着那些东西。 胡忧这是要让科奇士加深自己的映像,要让他记住,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的,不是谁逼他的。 “科大哥,你先不要激动。咱们是兄弟,你有事,我哪怕是拼命也要帮你。可是这个不是拼命就可以解决的事,不怕实话告诉你,对于这个病,我也没有太多的把握。” 看胡忧这话说得,哪是江湖医生,简直就是医科大出来的。他这话的潜在意思,就是这个病我知道怎么弄,但是呢,弄死了,你可不能怪我。 科奇士的思想现在已经被胡忧牵着了,他一脸希望的看着胡忧,小心的问道:“胡忧兄弟,这个病,你有多大的把握。” 胡忧摇摇头道:“如果我师父在的话,应该有八成的把握,我只有五成。” 不知道胡忧那个无良师父听了胡忧这话,是应该高兴呢,还是应该生气。想来他应该是没有多大的反应吧。他们两师徒行走江湖这些年,说过的假话,整整一箩筐,对这个大话假话,有着超强的免疫力,并不会看得比放屁重多少。 “那万一”科奇士擦去那满头的大汗:“我说的是万一,万一失败,会怎么样?” 胡忧长长了叹了口气道:“那结果肯定不会是你想要的。” 怎么个不想要法,胡忧并没有说。这后果会怎么样,那得科奇士自己去想。在这种问题上,胡忧是不会给答案的。有时候不给答案,比给答案更吓人。 科奇士沉默了好一会,才用颤抖的嘴唇,问出最后一个问题:“如是不治,会怎么样。” 胡忧静静的看着科奇士的眼睛,直看得科奇士心里直发毛,他才开口说出四个字:“早晚的事。” 可不是早晚的事吗?就算是一个健壮如牛的人,也难逃不了一死。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规律,每个人都必须经历。就算是皇帝也躲不过,说万岁就真能万岁了吗? 红叶和李玉莲的手艺很不错,做出来的饭很香,可是科奇士吃在嘴里,如同嚼蜡,最爱的人那个样子,他怎么有心情吃得下东西。 用过了饭,胡忧带着红叶告辞离开了科奇士的营帐。这种事,不能逼,得科奇士自己进行选择。胡忧相信,科奇士会做出他想要的那种选择的,除非他跟本不爱李玉莲。如果他不爱,那么他做出什么选择,对胡忧来说,都没有任何的意义了。 “你之前跟科奇士说了什么,把他弄得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回来的路上,红叶忍不住问道。她知道胡忧有意收服科奇士,但是具体要怎么做,她并不是很清楚。 其实胡忧也是看到李玉莲才想到这个‘毒’计的,之前他和红叶来看李玉莲之时,不过只是想着给李玉莲送些药。 胡忧早就知道,科奇士的夫人身上有病,但是具体是什么病,他没有见过人,并不知道。他给李玉莲送来了,是一种万能药,无论是什么病,吃下去,都会有缓解的作用。这是‘疲门’行走江湖的一种偏方,俗称太平汗,意思就是这种药吃下去,好不了也死不了,只能顶一时。 说白了,这就是一种麻药,吃下去可以暂时性的解决痛苦,胡忧带着这种药来,是想要投石问路,没想到李玉莲吃下去的效果非常好,不但马上好转,还能下地走路。 胡忧真有那么神,能查出李玉莲身上有什么病?他是在与李玉莲接触的时候,偷偷用透视眼看的。这次算是老天帮了他一个忙,不然换成别的病,他也没有办法。 胡忧很多事都并不瞒红叶,既然红叶问起,他也就简单的把李玉莲的事,告诉给红叶知道。红叶是一个挺性感的人,听完胡忧的叙述,她的眼睛红红的,都快要哭了。 “李玉莲也真是挺可怜的,据我所知,这么一个病,跟本没有治好的可能。死胎已经结于腹中,任何的药石,对它都不起作用,你真的有办法能治吗?” 红叶是医护兵出生,对于医学类的东西,限于生长的环境,在认知上比不了胡忧,不过对于天风大陆的医疗水平,他还是知道得很清楚的。 胡忧摇摇头道:“我也没有十全的把握,这种东西,有时候还得看运气才行。” 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话说满,这是胡忧自己总结出来的原则。因为当你认为一件事百分之百能成的时候,往往都会出现意外。所以无论是说话做事,都得为自己留个于地。所谓凡事留一线,就是这个道理。 一连三天过去,科奇士都没有来找胡忧,这让胡忧多少有些意外,不过他能沉得住气,要做大事,连这点气量都没有,那能成事也有限。 这天,胡忧真在军帐里看兵书,一个传令兵进来报告,代军团长齐源杰招集各级统领开会。 这还是齐源杰来到洞汪城之后,第一个招开军事会议,看来这个齐源杰也不是摆来好看的,他也开始有动作了。 在红叶的伺候之下,胡忧穿上督将军服。这个天气,穿这身衣服,真的很让人难受,不过招开军事会议,必须得穿,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来到齐源杰的帅帐,已经有不少人先到了,看齐源杰还没有来,他们正一个个拉着衣服,拼命的给自己扇风。习惯了青州那种六雪都能下雪的天气,这随时都能把人烤熟的洞汪城,对他们来说,简直是一个折磨。瘦的人还好一些,胖点的,油都快炸出来了。 和相熟的一些将领打了招呼,胡忧在自己的位子上坐下。齐源杰几个排得上号的人,全都没有来,大家对此也见怪不怪,当官总得摆谱的,像这种军事会议,越是大头,来得越晚。比如说齐源杰,他就肯定要最后一个到场,那怕他此时就坐在旁边的军帐里。 对于这种官僚主义的做法,胡忧挺反感的。一般的晚会之类,你摆摆谱也就算了,可是这军事会议,你也来这一套,就不那么合适了。敌人的刀都已经架在脖子上了,你还要摆谱吗? 这一条,在胡忧的军事改革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子。虽然现在还没有能完全掌握暴风雪军团的全部五万人,但是胡忧对为来军部的规划,一直都在划定之中。只要指挥权拿到手,他马上就能进行实地的操作。 和胡忧想的一样,齐源杰果然是最后一个进来的,他一进来,就坐于主位上,会议也随即开始了。 齐源杰的资料上,写着他今年五十岁,不地从实际相貌上来看,他似乎要更老一些。他的身材挺高大,也许是因为上了年纪的关系,他的背微微有些弯。 称五十岁的人上年纪,有些人也许会笑,其实没有什么好笑的。要知道天风大陆的人口平均寿命不过三十岁,其他很大一部分,不过三十出头就战死了。扣出战乱的原因,生活条件艰苦,也是人口寿命短因素。 齐源杰在帅位上坐看,转头四顾,看到很应该来的将领都来了,他这才点点头,说道:“今天招集各位来,是有一件事要给在坐的各位通报。也许有些人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军粮,直到现在还没有来。现在军中的粮草,只能再支持七天,要是七天之内,帝国的军粮还不运到,我们就得饿肚子了。” 虽然之前大家都已经有了拆测,但是齐源杰此话一出,还是引起一片哗然。按帝国先军统制的原则,军方的物资,是优先供给的。一般在非战时期,部队的粮草,会提前一个月,供给到军部。也就是说,下一个月所需要的粮草,这一个月,就应该到了。 而像这样,部队的粮食只还能吃七天,粮食还没有送到的情况,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各级统领在哗然之后,就变得沉默了。在场的人,都知道,帝国现在已经不想再管暴风雪军团,之前就已经有种种的迹象表明了这一点,这次粮食不到,不过是再一次证明而已。 路远跟本不是借口,洞汪城地理位置是偏了一些,但是并不是帝国最偏远的城镇,军部队的送粮是有专业归划的,如果是有心要送,那么再远也就按时到达。 齐源杰等大家安静下来之后,这才再次开口:“至于粮食不能按时到达的原因,我不想在这里讨论,那对我们目前的情况来是,意义不大。 我们现在就急要的是,怎么解决这个粮食的问道。”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一时半会,还真没有人能够回答。如果换了在别的城镇,实在不行,就地收粮也是一种办法。毕竟军团所在的城镇,本就是属于军团的管制。军团对于各种物资,有调配的权力。 可是在洞汪城,这个办法行不通。洞汪城全部的人口,只不过两万人而已,而暴风雪军团这次开来的有五万人马,军民比例严重的不对等,要两万自己都吃不饱的民众,养五万军队,跟本是不现实的。 那么买粮行不行? 是,这个世界上,只要有钱,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可问题是没钱,这是暴风雪军团最大的问题。 这个月的军粮没有送来,那军饷也就肯不可能送来了。齐源杰可能有钱,但是那些钱,是他私人的,并不是军团的公款。出来当兵,还得自己掏钱买粮食,这似乎有点说不过去吧。 问题不是很复杂,一个话概括,就是没有饭吃。可是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帅帐你的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都想不出个主意。 “怎么,都没有主意吗?那个谁,你说说你有什么办法。”齐源杰看谁都不开口,点将道。 被点将的人在,站起来从用很幽怨的目光,扫了全场一眼,胡忧打起精神,想要听听这个统领是怎么说。 统领的回答,真是恨得大伙差点没脱鞋子扔他。这小心说的办法是,让大家少吃一点。看来这家伙也是逼急了,才放出这么个屁。 齐源杰对这个答案,也不是那么满意,一连又点了几个人,答案是五花八门,听得胡忧直乐,却没有一个能有的。 “胡忧,你笑什么,你有什么想法,大可以说出来让大伙参考参考。 听到胡忧被点名,在胡忧人的目光,都转向了胡忧。人人都想看看,这个在暴风雪军团里人气很有高的人,能给出什么好的办法。当然了,也有人是抱着看胡忧出丑的心里,把视线转向胡忧的。 一种米养百种人,每个人的性格,为人处事,都各不相同。有个喜欢胡忧,有人就想踩胡忧。这都是很正常的人。在很多人的眼里,胡忧能用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一个新兵升到督将的故事很传奇。也有人妒忌胡忧,那么些机会,全都让胡忧得了去,一件也没有砸在自己的头上。 他们跟本不去考虑当机会还没有发生之前,自己在做着什么。更不会去考虑机会真砸在他们脑袋上的时候,是不是有那个能力而把据,做得像他那么好。 胡忧的回答简单明了,他站起身来,只说了一个字——抢! “抢?怎么抢,抢谁?”齐源杰一边追问了两个问题。 胡忧能说出一个‘抢’字,心中当然已经有了计划。抢谁?当然不能抢老百姓,胡忧现在笼络他们都来不急呢,怎么可能抢他们。只有那些胸无大志的猪头,才会会想着去欺负最没有反抗能力的老百姓,因为欺负别人,他准备没有那个胆子。 ?#~@ 章节目录 第156章 一手掌三团 朝来新火起新烟,又是新的一天到来,新火看来是不会有,锋火却要马上烧起来了。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 吹熄桌台上那燃了一夜的气死风灯,胡忧轻轻的把手中的兵书,把在桌面上,柔了柔有些干涩的眼睛,走出军帐。 早晨的洞汪城,天气还挺凉,不过用不了多久,这里又会热得像火炉一样了。 虽然天色尚早,军营之中,已经热闹了起来。早起的士兵,都在忙着整理自己的装备,胡忧昨天开完军事会议回来之后,就下达了一级军事战备的命令,他们都知道,马上要有大行动。 又要打战了吗?每个士兵的表情,都各不相同。有兴奋,有淡然的,也有茫然的,心里没底的。他们毕竟还是只上过一次战场的新兵蛋子,对于战场,他们还不是很习惯。 “早上好,大人。”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身边响起。寻声看去,一个穿着旧棉衣的士兵,正在给胡忧行礼。 胡忧知道,这是晚上后一班的警戒卫兵。 在警戒兵的值日安排上,胡忧部队的部署,与其他部队并不一样。按曼陀罗帝国的惯例,值夜兵是按夜计的,士兵一值就是一夜,然后第二天休息。而胡忧的部队,并不是这样。他是以两个小时计,每个士兵,只值夜两个小时,就会换岗。这样即可以基本保证值夜士兵的休息,又可以保证他们的精神集中,不显疲态。 两种值夜的方法,哪一种好,这很难说清楚,可以算是个有个的好。不过胡忧这一种方法,至少可以保证士兵第二天的精神状态,不用处于梦游,有什么突发事件,依然可以应对。帝国的方法,虽然第二天留下有时间给士兵休息,可是在战场上,哪来的休息机会。军队里以前曾经出过这样的笑话,有士兵说,梦游着就把仗给打完了。指的就是值夜士兵上战场的事。 “你也早。”胡忧笑着给士兵回礼。这是胡忧的习惯,不论是遇上什么级别的士兵,只要有士兵向他行礼,他必定回礼。哪怕是战时,也同样是这样。 回一个礼,不过是几秒钟的时间而已,也用了不多大的体力,却能让士兵感觉得到了尊重。 “大人,早呀。”朱大能远远看到胡忧,马上大步走过来。 “早,准备得自己样了?” 朱大能回道:“按你的吩咐,已经放出了斥候部队,侦查方圆五十公里的地域,大约一个小时之后,第一次情报回传,就会送到你的手上。” 忧满意的点点头道:“做得不错。还没有吃早饭吧,走,跟我吃点去。” 胡忧对朱大能的工作表示满意。自从那一次,朱大能把他的身份说出来之后,两人的关系,不但没有因此而生疏,反而更显亲密。通过朱大能,胡忧也对帝国相对神秘的世家家族,有了一定的了解。 “好的。”朱大能点点头,跟在胡忧的身边:“大人,我有些想不明白,候三不是已经派了斥候部队了吗,我们为什么还要派,难道你还不相信候三的能力?” 这一次,胡忧在齐源杰那里,接下了这个剿匪的任务。这是会议商量的结果,也是胡忧希望要的结果,算得上是一拍即和。 借着这次剿匪的任务,胡忧把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的指挥权暂时拿了过来。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听命于胡忧,这在军中算不得什么秘密,齐源杰在这一点上,也没有为难胡忧。军中的其他将领也没有什么意见。反正只有胡忧能指挥这两个师团,不如名正言顺给他好了。 官面上的话,自然是说得很好听的。不过这些将领,包括齐源杰在内,都没有安什么好心思。剿匪可是要死人的,不但匪徒死,士兵也会死。 他们打的算盘是让胡忧的人和强盗拼,他们则做收渔人之利。送死你们去,分粮大家来,多好的事。 胡忧当然也不是笨人,他早在提出‘抢强盗’这个计划之前,就已经想到了那些将领心里的想法。他之所以还提出来,并主动接下这个任务,就是要名正言顺的把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拿回到手里。 现在那些将领是没有明白过来,才一个个自以为聪明的玩手顺水推舟,等他们以后明白了,那么一切就都已经晚了。 这些猪脑子下棋只想一步,自以为这样,可以让胡忧的势力和强盗血拼,他们好坐山观虎斗。他们却没有想过,以前胡忧手里只有一个团,都已经让苏门达尔让心生戒备而暗中打压了,现在给他手里有了三个团,一万余人,他会做出什么事? 坐山观虎斗,谁是虎,现在还不知道呢。 “这话你是帮候三问的吧。”胡忧听了朱大能的问话,停下脚步,看向朱大能。 胡忧心里很清楚,朱大能和候三虽然一见面就斗嘴,但是他们的交情确非常不错,算得上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朋友。 “嘿嘿”朱大能不好意思的抓抓头,他这话确时是帮候三问的。以前在不死鸟特战队的时候,凡是情报任务,胡忧都必定交给候三去完成。可是这一次,胡忧却同时派出团的斥候和候三的侦察兵,这让候三心里产生了一丝情绪。不过他不敢自己跑来问胡忧,只能让老朋友朱大能来帮着试探一下。 “候三是怕离开我身边久了,我不再信任他?”胡忧直接说出了朱大能藏在心理没敢说的话。 “嗯。候三确时有这方面的情绪。”朱大能被逼到这个份上了,只好大着胆子,把话说出来。 胡忧两眼看着朱大能,问道:“你只是这么想的?” 朱大能被胡忧看得心里有些发毛,弱弱的说道:“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地,我都跟候三说了,你派团的斥候出去,是想要锻炼部队。可是候三偏还是在心里没有底。他想得到你一句话,才会安心。” 胡忧佯装生气的说道:“屁一句话。马拉戈壁的,你去告诉候三,下次去青楼,他一个神女都没有。而你,也没有” “啊”朱大能一愣,拉接一下就眉开眼笑起来。他虽然姓朱,但是却不是猪脑子。上司会和下属一起去逛青楼吗?当然不会,能一块去逛青楼的,只有朋友。胡忧这句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他跟本不拿朱大能和候三当属下,而是当朋友。他们还是可以像以前一样,一块去喝花酒,一块去逛青楼。 看着朱大能急急忙忙的跑去通知候三,胡忧不由的暗暗在心里松了一口气。这段时间,他一直把心思放在整个大军团上,对下属,特别是对前以的不死鸟特战队和奴营的下属,关心得不够,缺乏交流。 胡忧一直以为,与候三他们这些有部下的交情,已经足够深了,无论自己做什么,他们都可以理解并支持。 现在看来,事情并不是那样的,还好今天朱大能提起了这个事,不然胡忧还真不知道,他一直视为心腹的候三,居然在离开他没有之久之后,就在心里产生了得不到信任的想法。 还好,这个事情被点了出来,如果候三一直不敢说,而是把这事给闷在心里,或是朱大能和候三没有那么好的交情,拼着挨骂的而帮候三把想法传来,那么任由事态发展下去,已经在胡忧视为自己手下绝对实力的这三个军团,就不在是铁板一块。 瞬间出现在胡忧脑中的后果,让胡忧背后的冷汗都下来了。以定一定得注意这方面的问题,不然暴风雪军团还没有拿到手里,后院就起了火,那麻烦可就大了。 一路底头想着,胡忧走进了军营。此时士兵已经完成了个人的准备工作,正在准备用早餐。看到胡忧过来,士兵们一个个都叫了起来。 “胡忧大人,今天应该轮到在我们小队里用饭了。” “不对,你次胡忧大人已经在你们小队里用过饭,这一次,应该轮到我们队了。” “你们说得都不对,胡忧大人应该来我们队用饭。” “用我们队,我们队有烧鸡”一个士兵指着自己外号‘烧鸡’的战友,大叫道。 “我们队还有美女呢。”另一个士兵也不甘示弱,他们队里,没有谁的外号叫美女。不过他有办法,自己摆了一个美人的姿势,不过他得到的不是喝彩,而是草鞋和破布。 这就是新兵团的用餐现场,而把胡忧拉来自己队里用餐,则是每次开饭之前的甜点开胃菜。 一开始,士兵们并不敢这样,统领和士兵同锅吃饭,已经让他们很惊异了,谁还敢拉着胡忧与自己同桌吃饭? 不过在一个士兵大着胆子成功的做到这一点之后,这样的情况,开始慢慢的多了起来。之后更是愈演愈烈,发展成了一场争夺战。都都想把胡忧拉到自己的小队里用餐。 这是士兵对胡忧一种爱待的表现,实事上,胡忧无论对那一个小队里用餐,那个小队的食物都不会增加半点,连半滴油花都不会多。 胡忧从来不制止这样的行为,也许有人说,这样闹会让长管失去威信,但是胡忧并不这么看。在胡忧看来,这是一种增进感情的行为。 胡忧没有固定的用餐位子,他跟哪一组吃,都是随机的。随意的加入了一个小队的队长,部队里的吵闹声也瞬间安静了很多,一阵长长的集体叹息加大笑之后,士兵们都老实的各自准备用餐。 被胡忧选中的那一队士兵,像胜利的公鸡一样,一脸的得意。不过他们并不会去帮胡忧打饭,因为胡忧的饭,一般都是他亲自去打的。他会像士兵们一样排队,装好饭后,和那队士兵一块吃盆里的菜。 饭用到一半,朱大能又跑了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一脸兴奋而又有些不好意思的候三。不死鸟特战团的营地在南营,现在也同样在做着出发前的准备。 “大人。”候三来到胡忧的身边,有些忐忑的叫道。 胡忧把嘴里的饭咽下去,抬眼看候三道:“都明白了?” “明白了,明白了。”候三连连点头,不停的搓着手。 胡忧知骂道:“你这个家伙,下次再敢给我胡思乱想,小心我每次上青楼,都让你在一边干坐着。 还没有吃饭吧,去拿个碗,跟着一起吃。” “是,大人。”候三重重的松了一口气,原地翻了个筋斗,高兴的打饭去了。 “马拉戈壁的,去就去,跳什么跳,弄得老子一脸的泥。”胡忧擦着并不存在的泥,笑骂着,引着附近士兵的一阵哄笑。 “胡忧大人,刚才那个大人,是不是不死鸟特战团的候三大人?”一个坐在胡忧身边的士兵,认出了候三,凑到胡忧面上,小声的问道。 胡忧吧啦了一口饭道:“怎么,你认识他?” 士兵一脸神往的连连点头道:“他是我的偶像呢。我以后也要像候三大人那样,成为一个出色的斥候。” 用过早饭之后,胡忧升起帐篷,哈里森,朱大能,候三,哲别,里克尔梅,红叶等一从属于,全都就坐于帐下。 哲别的小嘴有些微微的噘着,她在生胡忧的气。这小丫头,刚才跑来找胡忧,要求从新回到胡忧的身边帮亲卫。胡忧考虑到她现在在不死鸟特战团里的地位,没有答应她要求,于是小丫头有些不满。 红叶的目光,不时瞟向哲别,女人的直觉让她对哲别产生了怀疑。别的男人脑子粗,只是觉得哲别有些书生所,并没有想过哲别有可能不是男人。而红叶身为女人,在这方面要细心不少。 红叶以前也不是没有见过哲别,只不过这一次,她发现哲别很不一样,这个不一样,主要是集中在哲别的胸部上,她发现哲别的胸部,有些不太对劲,那微微鼓起的,不太样肌肉。 红叶的眼睛真的很毒,哲别自从用了胡忧的蜂蜜秘方之后,胸部就开始有了变化,虽然现在规模还不是很大,但已经不再是太平公主了。这一变化,让哲别是一喜一忧。喜的是胸部终于开始发育了,忧的则是,再按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迟早要让人家发现的。所以她很想再回到胡忧的身边,做她的亲卫,而不是现在的女将军。 胡忧从不死鸟特战团后,所做的第一次事,就是提哲别和候三做不死鸟特战团的代统领,把齐拉维留在团里的亲信,全都清除出去。 事实上,齐拉维任不死鸟特战团时所带来的那些将官,在齐拉维死了之后,就已经在不死鸟特战团里,失去了位子,他们很有愿意调离。到是那些士兵,融合进了不死鸟特战团的队伍里,成为了不死鸟特战团的一份子。 看过斥候刚刚回传的消息,在地图上打了记号之后,胡忧把头从地图上抬起来,准备做接下来的布置工作。 这一仗,是在这西北洞汪城打的第一战,以前在青州的荣誉,已经过去。胡忧要在这里,打响自己的招牌。 就在胡忧准备说话的当口,士兵来报,科奇士在营地外求见。 胡忧早就算到科奇士为了李玉莲的事,肯定会来找他的。只是他没有想到,科奇士会在这个时候来。 胡忧让士兵把科奇士叫进来,在心里暗暗的猜着科奇士的来意。以现的情况,他肯定没有功夫去帮李玉莲治病,他相信科奇士也同样知道这一点。如果科奇士连这些对时局基本的判断力都没有的话,那么胡忧就得考虑放弃他了。 胡忧现在是缺人,特别是手头上掌握了三个团之后,他就更是发现自己的人手不够,特点是高级将领,他缺的可不是一个两个的。不过胡忧就算是再缺人,也不会随便的乱要人,他要的是精英,那种把包式的人物,有多远滚多远,是永远都进不了胡忧的视线的。 科奇士一身督将军服,大步走进帅帐,目不斜视,整个人一扫之前的颓废,显然英气逼人。 帅帐之中,二三十个人,科奇士是一个都没有看,直接就走到胡忧的面前,单膝跪倒,郎声道:“听闻胡忧大人不日出兵剿匪,科奇士率警卫营前来报到。” ?#~@ 章节目录 第157章 疑兵之计 有些东西,在心里知道就行,没有必要一定得说出来。胡忧已经明白了科奇士的心意,而且对他以这种方式出现,也是比较满意的。 “剿匪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凡有志想为民众出力者,我们都欢迎,科将军,请坐。” 胡忧轻描淡写的安排了科奇士坐下,因为科奇士的身份,相对比较特殊,胡忧不想针对他特意讲太多。 看科奇士落坐之后,胡忧暗暗的松了口气,压下心里的兴奋,环视了一圈帐下的亲信。这些就是他过去两年来的成果之一了。 从来时的一无所有,到现在的万人追随,胡忧一步一个脚印的,完成了自己初步的架构。回首这一路行来,几经生死,几经磨难,在生与死之间,胡忧疯狂的吸取着一切他认为有用的养分。 成功不是必然的,汗与血却是浇灌成功的必须的东西。 “这一次的任务,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耳闻,在这里,我再正式的告诉大家,我们的任务,是剿匪。洞汪城方圆百里之内,所有为非作歹的人,都是我们打击的对像。 我这人不喜欢喊什么口号,咱们就把这次的任务,定名为剿匪行动好了。” 胡忧说到这里,顿了顿,看所有人的目光,都注意着自己,这才继续说道:“在坐的,认识我都不是一天两天了,我的脾气,大家都知道。对于这次的剿匪行动,我的要求只有一个——干得漂亮。” “胡忧大人,你就直说怎么干吧。我就不信,我们正归部队,还干不过那些土匪”一个来自团的队长叫道。 按说这样会议,队长级的人,是不够资格参加的。可是团除了胡忧这个督将之外,下面连个校尉都没有。三个师团一起行动,总不能开会的时候,一个团的人都没有吧。胡忧是左想右想,干脆叫上几个队长来做代表。 胡忧向那发言的队长点点头,说道:“我们这次是三个师团联合行动,要干一个土匪强盗,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我想信你们有信心也有能力取得胜力。我对我们即将到手的胜利,毫不怀疑。不过,我要的不单单是胜利,我要的是一场漂亮的胜利。” “胡忧大人,怎么样的胜利,才算是漂亮的胜利?”还是刚才那个插话的人问出的这个问题。 胡忧竖起一根指头,一脸自信的说道:“简单,一是消灭敌人,二是保存自己。我既要剿灭所有的匪徒,又要尽可能的减少牺牲。” 简单,这就已经是最不简单的事了。冷兵器时代不同于热兵器时代。热兵器时代的枪炮,不是人人都会做会用的。而冷兵器时代的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越便一个铁匠就会打,只要有手的人,就会用。什么都不会,菜刀,砖头总会吧。 正规部队和土匪除了名称不一样之外,几乎可以说是没有根本性的不同。在大家几乎相等的条件之下,要消灭他人,又要保存自己,是平常难以做到的事。 它不但对士兵有很高的要求,对于将领,也同样有很高的要求。从上到下,只要有一点点行差踏错,都会造成重大的伤亡。所谓杀敌三千,自损八百,有时候,赢和输的比较,不少是那方的人,死得更多而已。老话说得好,打仗没有不死人的。 齐源杰那些人,正是基于这样的因素,才同时把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一同交给胡忧指挥。在他们看来,最好胡忧和那强盗打得全都一块死掉,然后让他们去拿粮草,就最理想了。 说起来,这就是人性的悲哀了。暴风雪军团现在已经落到粮草都要从强盗身上打主意了,还整个想着窝里斗。 胡忧的话,在现场的气氛,暂时沉默了下来。他们都是跟过胡忧的人,对胡忧的个性也都很了解。 胡忧是出了名的爱护士兵,在他们眼里,胡忧对每一个士兵,都像对自己的兄弟一样,弄得有时候,他们都不想做什么将军了。因为在胡忧的军中,做士兵要比做将军在来得更轻松,更幸福。 以胡忧的个性,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很正常的事。受了胡忧的影响,众做的将领,也都对士兵很不错。 可是打仗毕竟是打仗,要想消灭敌人,而自己又很少牺牲,那可不是那么容易成做到的。他们真的很想拍在胸脯,打胡忧做出这样的承诺。可是他们不能呀,因为他们没有办法,难做到胡忧说的那样。 胡忧看手下将领沉默,自然也知道他们心里在想什么。不错,他提出的条件是苛刻的。但是他就是要用这种苛刻来,来告诉手下的这些将领们,士兵的生命是宝贵的,要懂得珍惜。 让大家都仔细的想了一会之后,胡忧才继续开口道:“洞汪城的地里条件复杂,用一句匪多如牛毛来形容并不为过。这里面有因为生活艰苦而活不下去沦为强盗的。也有父辈本就是强盗,子承父业的。也有作奸犯科,躲到这里来做强盗的。 我说那么多,是想告诉大家,强将里也不见就全是凶恶成性的坏人,他们之中,有很多人,也是百般无奈,走投无路,才成的匪盗。 消灭他们,并不等于一定要完全杀死他们。只要我们多动动脑子,争取让那些人,不在为匪为盗,也算是我们的成功。” 听了胡忧的话,许多人的眼见都亮了起来。有口快的,脱口而出道:“这么说来,如果我们都把他们之中的一部份人收编,那不是不但不少损失人马,反而会增加我们的实力了?” “不错。”胡忧欣慰的点头道:“正是这么个意思,不但也不一定非要把他们收编。只要让他们放下刀枪,拿上锄头,也算是我们的成功。” 胡忧说着,目光转冷道:“不过在那之前,我们必须得先来个杀鸡儆猴,打一场硬仗,让这片土地上手机看的人知道,是谁来到了这里。要把他们打痛,打怕,打得他们都不敢也不想打了,他们就怎么乖乖的听话了。” 胡忧相比起其他人最大的优势,不是在于他的军事才能,而是在于他的口才,嘴巴毕竟是他江湖漂泊十三来来,唯一的依靠。 胡忧很轻易的就做功的燃起了大家的斗志。毕竟打匪盗和打安融人还是有分别的,不可能做什么保家为国的理由,而拯救他们,则是一个非常好的说法。 别管结果怎么样,把自己处于正义的一方,是比较有利于士兵士气的。人总是喜欢习惯性的给自己找理由,有了这个理由,他们就可以堂儿皇之的,干自己所谓正义的事。哪怕是杀人,也同样可以那么正义。 胡忧搞好气氛之后,接下来就是军师红叶来讲解了。 “洞汪城西部五十五里外,有一个叫做落石谷的地方。”红叶指着已经被打上几个重要标记的地图说道:“根据我们得到的情报,落石谷里,住人一群人数大约在二千五到三千人盗匪,领头的是一个叫做周龙正的人” 红叶边指着地图,边给大家讲解着他们的第一个目标,也就是杀鸡儆猴里的那只鸡。两三千人的一个团体,正是胡忧需要的立威之物。人数太少,没有什么大的作用,人数多的,也不是胡忧现阶段都对付得了的。 落石谷周龙正,在洞汪城一带,算是恶贯满盈式的一个人物。此人性情阴冷,手段狠辣,在民间有着夜能止啼的恶名。 胡忧在选择目标的时候,第一时间就选中他和另外一股匪徒。这另外一股匪徒,就是给洞汪城下书明说要来抢的那股人马,不过那股人在严不开离洞汪城之后,就没有再出现过,于是胡忧也不用太费神运了。只要拿下周龙正,就能在百姓的心中,得到一个不错的名声。这只鸡不小,就是他了。 落石谷原来是一处很美丽的地上,不个这个美丽,从周龙正来到这里之后,就逐渐的变成了血泪。 人总是喜欢给自己灌以美名,周龙正也同样是这样。明明是土匪窝,他却把自己平日分脏的地方,叫做聚义堂。 聚义堂前,周龙正一有凝重的看来手下一众大小匪徒。 “据刚刚收到的消息,暴风雪军团将会于最期之内,对我们发动进攻。今天招集各位过来,是想看看,大家有什么对策。” “老大,据说这次领军的,是不死鸟胡忧?”一个匪徒问道。 问话的是落石谷的老2,属于军师形的人物。周龙正很多打劫活动方案,都是由他一手设计的。 周龙正严肃的点点头道:“是的。具说这个胡忧现在手里有三个师团的兵力,实力非常的强大。” 老2沉吟了一会,说道:“老大,我们我们还是避一避的好。” “避避什么避”老三一拍桌子,满脸不爽的说道:“我管他是什么不死鸟还是不活鸟的,让他来好了。暴风雪军团那些孬种,连青州都丢了,能有多少战力。 我就不信,以我们落石谷的地形优势,还会怕了他们不成为。他要是不来也就罢了,他要是敢来,我狞下他的脑袋当酒喝。” 老2看老三越说越过份,不由喝道:“老三,你住口。说知道充勇斗狠,你知道这个胡忧是什么人吗?” 老三不服气道:“我管他是什么人,反正让我像乌龟一样躲起来,我是不干的。只有你这种木有骨气的妖人,才一有事就般。以前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你也说要躲,结果怎么样,那些官军还不是一个个让老子抓来砍了。一有事就躲,你是属乌龟的吧。还是绿毛的那种。” 气得脸都红了,知道跟这种粗人没法说,也懒得理他,转头看向周龙正:“老大,这个胡忧与以他的那些人不一样,你这一次,一定得听我的。” 于不死鸟胡忧的事,我多少也听过一些。不过我觉得这个胡忧,多般没有传闻中的那么神。 如果没有绝对的必要,周龙正不想离开落石谷。强盗也是讲信誉的,这要是人家还没有打呢,他们就卷东西路了,以后在这一带,还在什么立足之地。 老2看周龙正似乎有些不太愿意走的样子,不由急道:“老大,空穴来风,必定是事出有因。所谓小心才能使得万年船,我看我们还是暂避一走吧。” “什么空穴来风,你以为你是女人吗?我就不觉得那个胡忧有什么厉害的地方。名气响有个屁用,帝国还老说自己有天风大陆最强大的军队呢。你看安融人一进来,那些人全都傻了吧。”老2说着,一个唾沫吐在地上,道:“什么第一军事强国,那都他们在放屁。” 老2骂道:“老三,我让你闭嘴,你听到了没有。小看他的人,都会死得很难看。你们不相信我,等着瞧好了。” 周龙正拉住暴怒的老2,道:“老2,你也不用太激动,我知道你心里在担心什么。我看不如这样的,我们可以做好撤的准备,但是暂时先不要动,看看情况再说。你看怎么样?” “我同意。”老三叫道:“怎么着咱们也得会会那个胡忧再说。实在不行,咱们再撤也不晚。” 落石谷就三个话事的,老大老三都不同意马上走,老2还能有什么话说呢。他只有选择沉默了。 军中粮草不多了,胡忧不可能在讨论上花太多的时间,在接到剿匪命令的第三天,他下令全军出发。 一万余人,这还是胡忧第一次指挥如果庞大的部队,而且还是忠于他的士兵,说实话,这样的感觉很好。 “大人,我在些弄不明白。我们在人数上,明显占着绝对的优势,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朱大能看着眼前这群衣着破烂,拿着缺口少把武器的先头部队,真是很无语。胡忧分配下去的任务,每一个都是单独保密的,朱大能并不了解,胡忧全部的计划。 在朱大能看来,胡忧完全可以凭着强大的人数优势,一股作气的杀向落石谷,抓到周龙正并把他干掉。而不是像此时这样,把一支两千人的部队,弄得跟难民似的。 胡忧说,这是示敌以弱而取之。朱大能没有见着什么示敌以弱,到是看见了一群要饭的要花子。这也太没有形像了吧。 胡忧看了眼自己的杰作,坏坏的笑道:“你觉得这样不好吗,我到是觉得还挺不错的,很有性格,红叶,你说呢?” 红叶翻翻白眼道:“你们聊就好了,别把我也给扯上。” 胡忧不以为意的笑道:“女人呀,就是爱干净,爱漂亮。唉。” “落石谷的地势,易守难攻,十分的险要。我们如果冒然的进攻,肯定会造成很大的伤亡。我之前已经说了,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 朱大能提醒道:“可是你之前不是说要立威的吗,我们直接冲上去,不是更能体现我们的强大吗?” 看着这些穿得跟要饭差不多的士兵,朱大能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这也就是在胡忧的部队中,才会发生这样的事。这要是在他的家族里,简直是不可想像的。这也太乱来了吧。 胡忧回道:“不用你提醒我,我知道之前自己说过什么。我现在这么做,并没有违反我之前的话呀。 今个这个威,我是肯定要立的。不过让我派人去进攻落石谷那样的险地,我可不干。咱们把他们引下来,再立威不是更好吗?” 朱大能这才明白了胡忧心里的想法,原来他弄出这么些叫花子,是想引周龙正主动下来攻击他,然后再利用有利的地形,把周龙正一举人歼灭。感情不是想去要饭呢。 “你说什么,那个不死鸟只派来了两千人?”周龙正一脸不信的看着来报信的手下探子。 探子肯定的点头道:“是的,老大。我看得清清楚楚的,最多不过两千人,而且装备非常差。你是没有看见,他们有些士兵拿的刀,都快断掉了。就算是伸脖子让他们砍,他们都未必能砍得出血。” 老2警惕的问道:“那别的地方呢,有没有发现其他的部队?” 探子道:“没有,这里方圆五里,都是我们的地盘,有人进入,我们肯定会知道的。” 老三在一边兴奋的开口道:“老大,我们不如一票吧。东边的黄二麻上次打了几百官军,得意得不行,咱们这一次,来个漂亮的,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龙正心里也有些意动,转头看向老2问道:“老2,你怎么看?” 老2一脸深思的摇摇头道:“据传胡忧此人,一向诡计多端,我看这一次,多半又是他的诡计,我们千万不可以上当。” 老2是三个人之中,比较清醒的人。对于这种反常的事,他不抱意太乐观的态度。虽然他暂时还猜不出,那个胡忧究竟想要干什么。 老三一脸不爽道:“我怎么就没有看出这里面有阴谋呢。二哥,不是我说你,你现在的胆子,真是越来越小了。” , 章节目录 第158章 怪才来投 团两千叫化兵不紧不慢的向着落石谷走着,老天并没有因为今天打仗而照顾大家,那火红的太阳,依旧是那么狠毒,晒得人都快要脱皮。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前面不时有战马跑回,那是斥候部队在给胡忧带来最新的战报。连续三次的战报都是‘安全,没有发现任何的敌人。’ 胡忧表现得很淡然,似乎胸有成竹,每次接到战报,总是微笑的点点头,似乎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样。 这两千穿着破衣服的士兵,都是来自团的士兵。对于胡忧让他们穿上这种破军服,他们没有任何的意见,反而显得很兴奋。因为他们是跟胡忧在一起的,这一仗,他们是主角。至少他们自己觉得是这样。 对于其他的部队此时在什么地方,团的士兵也不是很清楚,他们甚至不知道那些人会不会参加今天的战斗。 虽然在团士兵的心里,对这方面的问题,都很好奇,但是他们并不会去多问。当初他们加入团的第一天,胡忧就说过,军队里,只有服从,没有理由,该死的好奇心,更是要不得,那会送掉你的命。 第四次回来的斥候,与前三次不一样了,哪怕是他还没有近前,士兵也知道,这次有情况。 回来的斥候一身是血,连坐下战马的尾巴都被切掉一块,瞎子才看不出这里面有问题呢。 “大人,发现目标,是强盗。”斥候一翻身下马,马上回报道。 朱大能听得这话,精神一振,紧了紧手中的长枪,边上的士兵,也几次做出了同样的反应。 胡忧身边的士兵,是科奇士的警卫营。他们之前就是专职的警卫,既然来了,那就让他们做老本行好了。 说是警卫营,事实上人有些少,算上科奇士,不过只有三十一个人,只是一个分队的编制。不过他们个个功夫都很了得,据科奇士说,这些人,都是他多年的过命兄弟,忠心方面,绝对没有问道。 胡忧选择相信科奇士,因为他知道,目前的科奇士,比他还要紧张他的这条命。胡忧是现在唯一能帮得了李玉莲的人,科奇士就算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会让胡忧有事的。 胡忧扫了那个斥候一眼,问道:“强盗是哪方面人马,有多少人,用什么武器,大概的战力如何?” 这时候边上有士兵上前,去搀扶那个斥候,不过被那个士兵推开了。看来他的伤看着挺厉害,事实上没有那么严重。 斥候硬挺着,略有些吃力的说道:“敌人应该是来自落石谷的人马,使弓箭和刀,人数大约在一千人左右,战力一般。” “是吗?”胡忧笑笑,突然喝道:“拿下。” 胡忧这声暴喝非常的突然,就连跟在胡忧身边已经有些日子的朱大能都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那个斥候已经被科奇士按在了地上。 胡忧赞赏看了科奇士一眼,冷哼一声道:“说吧,你是什么人,是谁派你来的。” 那个被警卫营押着的斥候不但没有现出任何慌张之色,反而哈哈大笑起来:“传闻不死鸟胡忧为人极为精明,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佩服,佩服。” 胡忧对那人的恭维没有半点的反应,依然冷冷的问道:“说出你的身份,我这人的耐性不是很好,你最好不要逼我做出一些事。” 来人微微站直身子,说道:“说是肯定要说的,不过再说之前,我想知道胡忧大人是怎么看出我破绽的。我自信已经做得足够好,与你手下任何一个斥候都没有任何的分别。” “想知道?”胡忧淡然的笑了笑道:“你的破绽嘛,说起来不怪你,要怪只能怪你的父母。” “我的父母?”那人奇怪的说道。 不但是他,就连朱大能也一脸奇怪的看向胡忧。这里面还有人家父母什么事吗? 胡忧没有让他们奇怪太久,直接给出答案道:“因为你的父母没有把你生得像我的兵。你全身上下,可以说完全没有破绽,唯一的破绽是我不认识你” “你难道能认识属下的每一个斥候?”来人惊讶的问道。在他的印象里,军官一向都是高高在上的,平时能瞟士兵一眼,就算是恩德了。眼睛这个胡忧,居然能认识每一个斥候,这简直是不可相像的事。 “错”胡忧摇头道:“不是认识每一个斥候,是认识每一个士兵。只要是我的兵,我都认识” 一边听到这话的士兵,下意识的点点头,他们都可以证明,胡忧这说的是实话。因为他们之中的不少人,都亲生体验过被胡忧叫出名字的幸福。一个士兵,能被统领记住,那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那证明长官的眼里有他。 来人听到这话,算是彻底服气了。虽然没有证实过,但是他相信,以胡忧的身份,不削用这种话来骗他。 来人微微挣开两边押着他的侍卫,一个单膝跪倒道:“本人落石谷宋青山见过胡忧大人。” “你是落石谷的人?”胡忧对来人的身份并不觉得吃惊,对是对他的来意,有感兴趣。 宋青山不卑不亢的回道:“落石谷二当家。” 胡忧哈哈一笑道:“混得不错嘛,居然能当上土匪头,看来有几分本事。” 宋青山回道:“不敢,比起将军你来说,我还差得太运。” 胡忧正色道:“说说吧,你今天以身犯险,意欲何为,是不是看到我兵强马壮,害怕了?想要来投城?” 宋青山看胡忧自豪的指着他那此和叫花子差不多的军队,除了苦笑,还能说什么。 宋青山道:“胡忧将军,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我知道,你的杀手锏不在这里。你说得不错,我今天确实是来投城的。” “为什么?”胡忧收起了笑脸,冷冷的问道。 宋青山也两样非常认真的说道:“因为我知道你的实力” 胡忧冷冷的看着着宋青山,过了许久,才开口问道:“所以你选择了背叛落石谷” “不”宋青山回道:“算不得背叛,我劝过周龙正,但是他不听我的。他不相信你的实力,注意要失败。我这不过是给自己找一条生路而已。为了生存而做出的选择,算不得背叛。” 宋青山的话,为他招来了鄙夷之色。听到这话的人,除了少数几个人之外,大多对他都没有好感。 胡忧问道:“你刚才说要投靠我?” “是的。”宋青山点头道。哪怕是遭到那么多的白眼,他的表现依然没有太多的变化。 胡忧看着宋青山的眼睛,问道:“你今天可以为生存而弃周龙正而投我,他日也会因为两样的理由而弃我而去。你认为我会要你这样的人吗?” 宋青山第一次对视着胡忧的目光道:“一个没有能力的主将,没有资格得到属下的忠诚,如果你不想我再次背叛,那么你只有做得更好。一直成功不失败,自然也就不会有背叛了。如果你一直走昏招,实诚又有什么价值。” 胡忧听闻此话,在心里暗暗的点头。宋青山的话,他同样也认同。背叛有时候背不能算得上坏事,孙武子生为齐国人,却毅然离开乐安,告别齐国,长途跋涉,投奔吴国而去,在吴国成就自己兵法大家之名,死后亦葬在吴国,有人说过他背叛齐国吗? 一个将军留不住人才,那是他自己出了问题,一个国家留不住人才,那就是整个国家出了问题。明知道不可为,却依然要死忠的人,有人视之为英雄,而胡忧则视之为蠢材。 有道是学得文武艺,货卖帝王家。人才与用人之人,不过是买卖的关系,你不能要求一个商人,为了几个光顾了几十年的老顾客,而强撑已经做不下去的买卖,就不能让一个人才在与你交易的时候,不但要付出心血,还要付出生命。 胡忧想要属下的忠诚,但是他绝对不想要那种愚忠之人。每当愚忠之人出现的时候,就代表了那个王朝或势力走向了衰败。这样的事情,历史多有记载,只不过人们往往注意的都是那些忠臣的事迹,而没有考虑过忠臣何以成为忠臣。 要想属下忠于自己,靠的不是什么狗屁信仰之类的东西,而是要给他们希望,给他们实质的利益,给他们可以为你忠诚的理由。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要不断的强大,再强大。当你成为最好的,唯一选择的时候,还会出现背叛吗? 浪天第一次民变的时候,一个将领说过的一句话,让胡忧直到现在,都记忆深刻。当时那个将军抓到了一个带人抢粮的反民,审问的时候,他问为什么造反判国。答曰:“肚子饿,要吃饭。”那个将军当场就暴出一句发人深省,又而让人全身颤栗的话:“吃饭难道比爱国还重要” 人都已经活不下去了,还怎么爱国?爱国居然要饿肚子? 胡忧当时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就走开了。他不是曼陀罗帝国的人,这里不是他的国家,他不爱曼陀罗帝国,但是他却为曼陀罗帝国几经生死。你可以说他是这了自己的目的,才这么做的,但是你不可否认,安融人入侵青州之时,他带人全力阻击的事实,他为曼陀罗帝国流了血。而生为一国之主的巴伦西亚大帝,他做了什么,他把几十万士兵用命保住的青州,轻易的割让给了安融。究竟是谁,更爱这个国家呢? “你会什么?”胡忧收回自己的思绪问宋青山。 宋青山眼中闪过一丝敬佩,他知道,胡忧已经在心里接纳了他。看来这一次,是赌对了。 “我拿手的,将军刚才已经看到了。”宋青山诚肯的说道:“我擅长的是模仿。我可以通过观察,模仿出观察对像的特点,并加以利用。” 胡忧点点头。心说这还是一个怪才,老鼠都有其价值,把这样一个人留在身边,说不定将来能有大用。 胡忧说道:“不错的能力,只不这你刚才表演得并不好。” 宋青山大方的点头承认道:“刚才是我疏忽了,以后我一定不用在犯同样的错误。” “好吧。”胡忧抬抬手道:“你先暂时做我的幕僚好了。” 有了宋青山的加入,情报方面的工作,马上取得了巨大的突破。既然知道周龙正是想要一战的,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胡忧一声令下,部队继续前进。团的士兵,虽然到目前为止,还只是打了一次仗,但是行军方面,却并不显慌乱。胡忧半年的训练,也不是玩玩而已的。行军时应该在注意哪些方面,团的士兵甚至要比一些老鸟更加清楚。 “大人,在往前两公里,就是周龙正设立的埋伏位子了。”宋青山给胡忧汇报道。 “就是那座山丘吗?”胡忧看了看,把目光收回来:“你们选的地方到是不错,这一地区,也就那里还像些样子。是你选的?” 宋青山摇头道:“这是周龙正选的。其实也算不得选,平时我们打劫的时候,就多在这一带。只不过,这一次多动的人马比较多而已。” 胡忧点点头问道:“周龙正这一次,算是倾巢而出了吧。” 宋青山道:“是的,大的。落石谷三千八百余人,全部出动。周龙正说,这次要跟你来场硬的。” “哼”胡忧冷一声,给传令兵打出手势。传令兵二话不话,领命而去。 宋青山在一边看得清楚,知道胡忧早上布置。不然不可能话都不说一句,一个手势,就能让传令兵明白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宋青山的猜想是对的,但不全对。胡忧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他打出的手势,已经包含了具体的命令。 这一招,胡忧是跟西门玉凤学的。青风镇一战,西门玉凤的细化指挥法让胡忧大感兴趣,在凤园的时候,没事他就找西门玉凤或是十二金风学习这一方面的知识。回到青州,他马上就进行这一方面的操练,接受过这方面训练的人,跟本不需要跟胡忧直接对话,就能明白,胡忧要怎么做。 越是近接埋伏地,宋青山就越是疑惑。他刚才亲眼看到胡忧有下指令,见没有发现部队有什么实质的变化,总体看来,与之前的队形差不多,唯一变化的,似乎是比之前更显散乱。 “胡忧这是要故意迷惑敌人,还是这些部队本身就是乌合之众,上不了台面。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其他的部队呢?马上就要进入交战位置了,他们怎么还不出现?难道胡忧就就靠这两千穿得像叫化子一样的真兵,去和周龙正打?”太多的问题,宋青山是想到头暴,都想不明白,胡忧这是什么意思。 宋青山是想到头暴,周龙正就要比他幸福多了。周龙正和老三埋伏着土岭之下,一脸兴奋的看着胡忧的部队,慢慢的接近他们的埋伏点。看着敌人一步步的踢进自己设计的死亡之路,周龙正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要燃烧起来了。 老三擦着自己的鬼头大刀,一脸不削的说我:“我就说这个胡忧是个浪得虚名之辈吧,老大你看,他们的队伍散成那个样子,相互之间,跟本形成不了一点保护作用。这能有什么战力,怪不得他们暴风雪军团在青州被安融人打成那样的。今天就让我们好好教训一下他们,让二哥看看,这个不死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老2就是太小心了一些。”周龙正认同的点点头,突然想起似乎有一会没有见过宋青山了,不由问道:“老2上哪去了?” “那谁知道了,也许是找地方躲起来了吧。”老三不在意的说道。他现在是一门心思好好的打一仗,别的事,他才懒得管呢。 周龙正隐隐的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不过还没有来得急细想,他的注意力,就转移到了战场上。胡忧的先头部队,已经走进了埋伏圈,现在只要他一声令下,这仗就开打了。 周龙正的手已经举了起来,只要这手一下压,手下众匪马上就会万箭齐发,给予胡忧部队第一波的打击。 不过周龙正这手举了快有一分多钟了,都没有能压下去。因为还不是时候。 胡忧的人,是进入了埋伏圈,可是他们并没有进入箭矢三百步杀伤距离之内。那两千叫花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老大三百五十步外打转,就是不进来。恨得周龙正手都举麻了。 “老大,还等什么,打吧”老三急得汗都下来了。这敌人都已经在刀口下了,这么看着心里难受呀。 “等等,再等等。等他们进入箭矢杀伤范围。”周龙正举着手道。他这手举起来了,可就不能放下了。土匪都没有什么文化,他们可不管你为什么放下的手。只要见手放下了,就会开打。 又过了几分钟,周龙正心里都快苦死了。这手举得都麻了,再不进攻,就顶不了了 , 章节目录 第160章 虚质精神力 土匪打完了,可是从土匪窝里解救出去的那百多名女子怎么办?胡忧手中的三个师团,都没有女兵配制,而且以她们这种在土匪窝里被蹂躏了那么久的身体,也不适合当兵。带回洞汪城似乎也不合适,洞汪城的居民一个个苦哈哈的,自己都活得都很艰难,谁会收留这些女子。 要知道天风大陆一直处于战乱,虽然军中也有女兵,但还是以男兵为主力。每打一仗,男兵战死的比例很大,这造成每一个城中,都是女多男少,所以女子并不是那么受欢迎,更何况这些身体虚弱的女子。 可是,总不能放任不理吧。救出来又不管,这于胡忧大将军的名声似乎不太好。 “要不让她们全都来军中当医护兵吧。”红叶犹豫了一下说道。她也看出了那些女子自己都等着吃药,做医护兵,并不是那么适合。可这是她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除此之外,她不知道还能把这些女子送到哪里去。 “要不给她们一些钱?”朱大能在一边小声的提议道。他也同样觉得这事很为难。 哲别等一众将领,静静的站在一边,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有开口。他们都是粗人,让他们打仗那还行,让他们想这些民生之事,他们还真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忧也比较倾向于给钱。每个女子给一些钱,让她们自谋出路也许会比较好一些。 虽然有些不负责任,但这不失是一个解决问题比较好的办法,最多多给她们一些,让她们今后的日子,过得比较好一些吧。 胡忧刚要决定这么干,有士兵进来回报,有一个叫做楚竹的女子,在外求见。 “楚竹?”胡忧把目光看向红叶。这个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她想要干什么? 红叶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猜不出这个女人为什么会来这里。在场的很多人,都不知道楚竹是谁,自然也不可能发表什么意见了。 “让她进来吧。”胡忧想了想说道。对于这个神秘的女人,胡忧还是很有兴趣的。她的每一次出现,似乎都要搞点事出来。 时间不大,楚竹在士兵的引领之下,来到胡忧的面前。依然是白色的长裙,紫色的腰带,绣花布鞋。依然是长发飘飘,花香阵阵。军中一些没有见过楚竹的将领,全都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位踏血而来,却全身上下,没有沾染上半点血腥之气的女子。 要知道这一路之上,还处处尸横遍野,血染黄沙。战争无论其性质是正义还是非正义,都改变不了这残酷的场景。 胡忧此时也看着楚竹,很恶意的在想,这女子是做了很多套同样的衣服呢,还是她这身行头,从来就不需要换。也不知道她睡觉的时候,是不是依然穿着这身。 楚竹进门扫了在场之人一眼,敛裙为礼道:“小女子见过胡忧将军,以及各位大人。” 一阵淡淡的花香,随着楚竹的动作,飘散开来。胡忧忍不住偷偷的吸了一口,心中暗赞,这女人今天变得那么有礼了吗。 胡忧回礼问道:“楚竹小姐,此地尚为战区,不知道你来此所为何事?”虽然两人上次见面,算是闹了个不欢而散,但是人家女孩子有礼,胡忧也不能做得那么小气。 楚竹开门见山道:“我是来为大人解决麻烦的。” “解决麻烦?”胡忧坐正身子,故做不解的问道:“我这人的麻烦一向很多,不知道楚竹姑娘指的是哪一件?” 此时胡忧已经隐隐的猜到楚竹出现在这里,所为何事了。这里是土匪窝,她一个女子孤身一人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弹琴下棋的。如果猜得不错的话,她应该是为了那百多个女人而来。 果然,楚竹接下来的话,证实了胡忧的想法。她就是为了那百多个被土匪抓回来女人而来的。她要求胡忧让她把那些女人代走。 “楚竹小姐该不会是带她们回去做苦工吧。”胡忧半开玩笑的说道。虽然让楚竹带走那些女人,可以解决他一大难题,但是胡忧不能这么随随便便的就把那些女人交给她。他必须要对那些女人负责,不能让她们才出虎口,又进狼窝。 楚竹风情万种的白了胡忧一眼,似笑非笑的娇嗔道:“你觉得呢。” 楚竹这一动作,让胡忧那不争气的心脏一下‘嗵嗵嗵’跳得很厉害。奶奶个熊的,这女人要玩美人计。 冷漠时很清纯,妩媚时很动人,跟妞儿虎子他们在一起时,又很天真,每一个她都很真实,可是又似乎都不太真实。究竟哪一个她,才是真实的她。或是说,真实的她,是什么样子的。 强压着心跳,把目光稍微从楚竹的身上移开,胡忧铁了心道:“对不起,如果你不能说明你的用意,我是不会把她们交给你的。” 楚竹微微有些诧异胡忧的反应,她刚才已经暗中对胡忧用了密法,按她的估计,以胡忧算不上太深厚的功力,应该会着道才对,可是胡忧的反应却并不是那样。 实事上,刚是在场的人里,只有胡忧一个人看到了楚竹的魅笑,其他人并没有那种感觉。 这是精神力运用的另一种技巧,如果胡忧对这种技巧有一定了解的话,他肯定能连想到之前在青州第一次见到本田龟佑时的情行。当时他和欧阳寒冰躲得很好,可是本田龟佑却感应到了他们,并派出人搜索。当时本田龟佑所用的,就是一种感应方面的技巧。他的技巧虽然与楚竹的媚笑不太一样,但是本质上,却没有什么分别。 事实上,天风大陆上的人,虽然天生就会用精神力,可是他们对精神力并不是那么了解。只不过是出于本能的运用,哪怕是稍微掌握一些运用技巧,也是很低级的。 在天风大陆上,对精神力最有研究的当属已经被推翻了的紫荆花王朝。紫荆花王朝立国千年,曾经一度达到过全盛时期。因为国力昌隆,所以在王室的牵头之下,曾经组织过各方面的人才,对大陆事物,进行多种类,多级别的研究,并取得重大的发现。 对于精神力的发现,就是当时最为重大的发现之一。研究者发现,这种不同于力气的力量运用,实事上可以分这实质和虚质两种类别。 实质就是与力气一样,可以增强个体的体能,强化身体,用于作战,劳作,日常生活。而虚质则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它可是通过精神力的释放,而去影响其他的个体。来说,只要对方也拥有精神力,那么就可以对以虚质的精神运用,去控制他,以达到为己所用的目的。简单来说,有些类似于催眠。 紫荆花王朝王室对虚质精神力运用,产生极大的兴趣。在他们看来,这种运用,有利于自己的统制,于是花大金钱人力,秘密对虚质精神力进行研究。由于长期的不懈努力,终于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总结出一些虚质精神力的运用技巧。 由于这一切,都是在皇家控制之下秘密进行,外人对此并没有太多的了解,虽然偶有风声传出,可对于连精神力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民众,也不可能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而随着百年前,强大的紫荆花王朝开始走向衰败,由于局势不稳,帝国再无力支持这种花费巨大的研究,这项秘密的工程,才停止了下来。皇家出于保密的需要,秘秘密处决了所有参与虚质精神力研究的人员,研究成果也全部秘藏,只有皇室直系亲属,才有权调阅。 给紫荆花王朝压上最后一跟稻草的,曼陀罗帝国一世皇里杰卡尔德,并不知道紫荆花皇家还有这么一件秘事。他带人攻破都城浪天之后,下令大肆毁烧宫殿,屠杀紫荆花皇室成员,使得虚质精神力的运用秘密,失去了唯一一次公布天下的机会,这个秘密也成为了永远的秘密,直到今天,也不为公众所知。 “好吧。”在胡忧眼中的楚竹,又恢复了之前的平淡,玉口轻启道:“我打算在洞汪城中,建立一所学堂,免费教孩子们书识字,需要一些帮手。我想让在那些受苦的女人,前去帮忙。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也有一处栖身之地。” “办学堂,这个想法到是不错。”胡忧点点头道:“这是一个利国立民的事,书则明理,楚竹姑娘果然心有大志。” 楚竹问道:“这么说,你同意了。” 胡忧环视了在场之人一周,点点头道:“好吧,我答应你的要求。不过我只是答应,至于那些女子跟不跟你走,那是她们的自由。你可以与她们沟通,但是不能强迫她们。” “另外”胡忧说道这里,声音转冷道:“我只是同意你让她们到学堂里帮忙,如果让我发现,事实的情况,并不是你说的那样,我将会追究你的责任。” 胡忧这最后一名话,有警醒楚竹的意思。从小混迹江湖的他,看多了太多的心口不一,那些女子已经受不了少的苦,他不能让任何人打着伪善的旗号,再去伤害她们。 “多谢你的警告,那么我现在是不是可以去见她们了?”楚竹对胡忧的话,反应并不是太大,似乎听到了,却过耳不闻。 “可以。”胡忧转头对红叶说道:“红叶,你带楚竹姑娘去吧。把情况跟女子们说明一下,愿意跟楚竹姑娘走的,就跟着她一会离去,不愿意的,我们发路费,由她们自行离开。” “好的。”红叶站起来,走到楚竹的身边,道:“楚竹姑娘的行事,真是让我等佩服。请跟我来吧,我带你过去。” “等一下。”胡忧叫住已经转身的两女,说道:“学堂开办之日,记得通知我一声,我要到场看看。如果期间遇上什么问题,也可以派人通知我,只要我能力所及,必定全力帮忙。” “多谢胡忧将军,小女子记住了。” 看着两女离去的背影,胡忧沉思了良久,才摇摇头,把事放开。 楚竹的到来,算是为胡忧解决了一个难题,解决了那些女人的问题,接下来的事,就是整理队伍,准备回军了。 “大人。”朱大能看胡忧回过神来,这才开口说道:“我有一事,想与大人单独谈谈,不知道可不可以。” 胡忧看向朱大能,再扫了一眼在坐之人,说道:“在坐的都不是外人,如果是关于军事,你大可放心直说。如果是私事,那么我们会后在找时间谈。” 胡忧这话,就是说话的艺术了。在这种场合下,如果他直接答应朱大能单独谈话,那么很容易在让场的其他将领,误会胡忧对他们不信任。而胡忧说公事在这里谈,私事会后再谈,那就等于告诉朱大能,你自己判断,你要说的事,是不是适合在这里说,合适你就说,不行回头再说。 是公事还是私事,你没有说出来之前,谁知道你想说什么。这样即为朱大能找了台阶下,又不会伤害到其他人的感情。这是为上者,必须要注意的事。这也是胡忧在太史公的故事书里看到的,正在慢慢的摸索学习中。 朱大能听了胡忧的话,也知道自己这话说得有些不合适。他并不是对同伴不信任,他是看不上宋青山,才这么说的。他是世家出生,对人际交往,也学过一些,知道这次自己犯了错误,赶紧说道:“是的,大人,这次是我疏忽了。在这里,我先给各位陪个不是。 我要说的,其实是关于这次收缴落石谷资产的问题。这一次剿灭落石谷,我军收获不少粮草和部份金银之物。按之前的协定,粮草是要带回去,与其他师团分享的。可是当时并没有提到金币也要分,所以我提议,把金币扣下,用做我军军饷。” 忧沉吟着。朱大能说的这事,也同样是他之前一直在考虑的问题。这一次是团,不死鸟特战团和奴营共同行动,出人出力出性命,流血牺牲夺回来的东西。如果就这么与那些坐在家里看热闹的人平分,哪么对于出了力的士兵来说,是很不公平的事。 可是如果把金币材物都给扣了,那么势必会引起其他师团的不满。这对于今后收归他们为己用,会大大的不利。 胡忧现在是一军之主,再不是当年的那个偷只鸡就够两师徒大喝一顿的江湖混混,每做一件事,都必须要全方面的考虑,不能任由着个人的喜好来。 有人说这太痛苦了。 不错,是很痛苦,但是成大事者,必须得多方面考虑问题。都说乱世出枭雄,你以为枭雄是那么容易出的吗。每一个成功的背后,都是有血有汗有泪的。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他日一朝登顶时,谁还会觉得痛苦吗? “各位怎么看?”一翻思考之后,胡忧在心里,也有了定计,把目光转向一众属下。别管外面的环境怎么样,内部的团结,一定得做好。当两者不可兼顾之时,必得顾着重要的一方,决不能弄得两头不到岸,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朱大能已经发过言,自然不会马上接口,红叶带楚竹去看那些女人,也没有回来,而哈里森不是喜欢出头之人,他也不会第一个开口。哲别一向以胡忧的意志为意志,胡忧说什么是什么,她不会有任何意见。陈大力自觉地位比较低,又没有什么好的想法,也闷在那里。宋青山才加入,更不会说话了。一时之间,场面有些安静。 胡忧看到这样的情况,更加深刻的意识到,自己身边缺少大量各方面的人才。这已经成为了制约他发展的重要因素。 哈里森,陈大力这些人,都是属于将才,让他们打仗行,处理这些文事,却不是他们的长项,想到这里,胡忧不由想起在哥伦比亚军校认识的吴学问,因扎吉那些寒门学子。如果他们在的话,肯定能提出不少有建设性的意见。 过了好一会,候三才弱弱的开口道:“大人,我觉得那些钱,应该全都分给兄弟们。这样大伙才能有干劲。” “嗯,哈里森,你觉得呢?”胡忧示意候三坐下,点了哈里森的名。 胡忧离开奴营之后,哈里森现在是奴营实际上的头。奴营是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外人很难在这里边插得进手,现在算得上是胡忧的自留地。宋青山和他们那三百土匪兵,也暂时被胡忧放在奴营里。在这个地方,就算他们想玩什么花样,也很难玩得起来。要比坏,谁坏得过奴营这帮家伙。 哈里森毕竟曾经是帝国正归部队的将官,家世渊博,考虑问题比较全面。他沉吟了一下,说道:“分金币我不反对,不过这事,最好不要公开,而且不能全分了,不然会为我们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 章节目录 第161章 小草何罪 洞汪城东门大开,胡忧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押着从落石谷得来的粮草,得胜回来。 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有的只是代军团长齐源杰和一众等着分粮的各师团将领。洞汪城不大,也不是驻军之地,胡忧把部队留在了城外,只带着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和哈里森以及科奇士所属三十人进入城中。 齐源杰,庄进熙等一众大小将领,看到胡忧回来,各自的反应并不一样。他们的脸上是全代着笑,可谁知道他们心里想什么。 一阵寒暄之后,一行百来十人,走进了洞汪城唯一的酒楼——醉仙楼。这里已经准备了丰富的酒席。明面上是庆祝胡忧得胜而回,实际上的大家肚子里都没有什么油水,借机会大吃一顿。 青州已经算是帝国比较苦的地方了,可是这洞汪城比青州还要苦倍都不止。当官的想刮油水,都找不到地方。一个个饿都是脸黄肌瘦,连强抢民女的兴致都没有了。 到不是说这些当管的没有吃的,普通的白饭他们还是有保障的。可是这年头,当官的都习惯了酒肉,那淡而无味的白饭,对百姓来说是无比珍贵,可在他们的眼里,那哪是能吃得下去的东西。 “胡忧督将这次得胜而回,给我们暴风雪军团挣了脸。一杯小酒,不成敬意,我代表暴风雪军团全体将士,敬你一杯。”齐源杰举起满满一大杯酒,拉开了这一顿酒席的序幕。 还一杯小酒呢,你看看他那拿的,明明是一个大海碗嘛。洞汪城穷得要命,吃的都不多,酒更是没有多少了。这醉仙楼全部的酒拿出来,不过十几罐,想喝场够的,只得八仙过海,各想办法了。不然别说是醉仙,醉猫你都做不了。 “不敢,不敢,大家同饮,同饮。”胡忧抱着大海碗,嘿嘿笑道。他昨天在落石谷喝了一顿,这会对酒并不是那么馋,不过现场的气氛就是这样,你要不拿海碗,拿个小杯子,人家还笑你蠢呢。所谓进乡随乡里,入乡你就得随俗,别老把自己弄得好像与众不同一样。枪打出头鸟,有时候该缩还得缩。 源杰一口酒下去,长长的出了一口爽气,美得不行。这老小子不好色,就好酒。少一顿不喝,他心里就难受。 “胡忧将军,我看你刚才那长长的车队看来此仗收获不少吧。”齐源杰捋着胡子眯着眼道。 胡忧心说‘得’,这才刚喝了一口酒,就找老子要东西来了。你也不问问我这一仗剿了多少匪,损失了多少人马兄弟,上来就要分东西,也太不要脸了吧。小爷我就算是不要脸的了,比起你这老小子,还差那么一大节呢。 胡忧心里想的什么,嘴里可不会说出来,眼前这位,好歹还是代军团长,跟他对着干,可没有什么好处,赔笑着说道:“托大人的福,这次出去,算是略有收获。” 说好话谁不会呀,胡忧真要说起来,能说三天三夜不重复的。 齐源杰眼睛一亮,抽动着胡子道:“多少?” 齐源杰这话一出,现场的声音,顿时小了很多,人人都伸着脖子,在一边偷偷留意着。这可是事关各个师军的利益,他们都得听清楚,好计算自己应得的那一份。 胡忧也懒得在心里骂不要脸了,反正都已经那样了,骂也没用。 胡忧道:“具体的数目,还得等军团司粮官计算才能知道,我也就知道个大概。这次从落石谷得回来的粮草,应该够全军五万将士吃三个月吧。另外还有一些金银珠宝之类的东西,也都交上军需处去了。” 经过与朱大能一众商量之后,胡忧决定这次采用截留的方法,把从落石谷得到的东西,留下一批。 落石谷这几年抢得很凶,谷里有不少东西。胡忧留下的东西,只有两样,一是米,二是金币。这两样最实际,别的都是花头,没有太大的作用。 “这些强盗,居然抢了那么多民脂民膏,真是太过份了。”齐源杰是嘴里骂得凶,那眼睛都乐眯了。够五万人吃三个月的粮食,那得多少,这次算是一解燃眉之急了。 齐源杰这是光顾着高兴,都没有注意到,民脂民膏似乎不应该用来形容强盗的赃物吧。 “就是,那些个可恶的强盗,都应该抓起来,全都杀掉” “不杀不足以平民恨呀。” “顶楼上,同意” 齐源杰开了口,下面的一众大小将领,全都开骂了。他们嘴里是骂,心里都在计算着,这单单一个落石谷,就有够三个月吃的粮食和那么些金银之物,这洞汪城周边那么些强盗土匪,要是全剿了,那能得多少好东西。老天爷呀,让土匪来得更猛些吧。 一顿连喝带骂之后,众将军一致通过从严从重镇压洞汪城周边匪乱的见意。这打击的范围,从之前洞汪城周边百里,阔大到五百里。他们也不管五百里外,究竟是不是洞汪城的节制范围,一心想的都是怎么从土匪那里拿到更多的东西。要不是有条翻不过的秦岭隔着,弄不好他们连池河帝国的土匪也想帮人家给剿了。 胡忧冷眼看着这些喝得半醉,已经快要接近疯狂的将军们,真恨不得直接下令,把他们砍瓜切菜一样,全都给砍了。暴风雪军团的士兵,大部份都是好样的。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统领,才落得如今这个地步。正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一窝的将领,没几个好东西,还能带出什么好兵。 胡忧正想着,突然感觉有一道目光,停在自己身上。他心中一凛,脸上瞬间换出了自大般的疯笑,大喝大叫,比谁都兴奋。 过了良久,感觉不到那道目光之后,胡忧才借倒酒的时候,看向那个方向,发现那目光来自于庄进熙——这个目前暴风雪军团的二号人物。 胡忧看完庄进熙之后,条件反射的又看向齐源杰,发现这个老小子表面上喝得一脸通红,那双半眯着的眼睛,却并不显醉意,他藏在狂乱之中,暗暗的留意着周围的人。 “一个个全都是老狐狸。”胡忧在心里暗暗的骂了一句,同时也警醒自己,这酒桌之上,虽然看似一团和气,背面确是刀光剑影,一不小心,就要落得万劫不复之地。 第二天,胡忧让部队休整,并没有出去剿匪。别看醉仙楼上,那些将领对土匪强盗一个个大加声讨,可是真要干时,全都缩头,谁都不去,都等着胡忧带人上,然后他们好吃现成的。今天胡忧不动,全军都静下来了。 这洞汪城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天热得跟火炉一样,城外又没有什么树木遮阴,胡忧坐在军帐里看书,衣服都脱光了,还是热得不行,越看越是心烦,干脆把书丢到一边去。 “怎么了?”红叶进来的时候,刚好看到胡忧扔书,不由问道。她知道胡忧平时是最喜欢书了,一般不会这样做的。 “天热,心烦。”胡忧像孩子一样赌气道。 红叶把书捡起,来到胡忧的身边,伸手擦去胡忧脑门上的汗,笑道:“你呀,肯定是昨天喝酒上了火。看不下去就不看吧,我陪你到城里散散心怎么样?” 胡忧想起楚竹要在洞汪城里建学堂的事,也想去看看,一骨碌爬起身道:“好,咱们去找虎子和妞儿他们玩。” 说去就去,胡忧在红叶侍候下,换了身便服。这衣服是红叶到洞汪城之后,亲手给胡忧做的,用的是女儿家做裙子的纱制布料,穿在身上不粘身,很是凉爽。按红叶的意思,是做给胡忧在帐里穿的,哪想到胡忧这个流氓,平时在军帐里跟本就不穿衣服,所以这新衣服也就一直放着。 “胡忧,你要穿这身衣服出去?”红叶有些担心的看着胡忧。 胡忧扯动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没觉着有什么问题,不由奇怪的问道:“是呀,这衣服挺凉快的,有什么问题吗?” 红叶摇摇头道:“问题是没有,可是这布料是女儿家做裙子的,你在军帐里穿穿,问题不大,穿出去恐怕不太好。” 胡忧这才明白红叶在担心什么。再怪的衣服他都穿过,一点小小的面料问题,他跟本就不会在意。笑呵呵的拉过红叶的手,一起走出营帐。 城里毕竟是居民居住的地方,虽然破点烂点,却要比城外军营里的环境好多了。最起马这里有树,有屋檐可以遮挡太阳,不时有小风吹过,还是挺凉爽的。 “呼,要不怎么都说要做城里人呢,这城里就是要比城外好。”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凉快的一些,他的心情也好了一些。 红叶整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道:“其实这洞汪城也挺美的,可惜就是人太穷。我听一个老乡说过,几十年前,这里曾经繁华过一阵,当时这洞汪城的人口,曾经一度达到三四十万呢。” 胡忧来了兴趣:“哦?还有这事,我到是没有听说过。这里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吸引得了那么多人?” 红叶得意的笑了笑道:“还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原来你也有不知道的东西呀。” 胡忧抓抓脑袋道:“你以为我是神呀,什么都能知道。快告诉我,这里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不然小心我惩罚你哟。” 红叶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魅眼,胡忧的惩罚就那么几招,红叶只会爽,才不会怕他呢。 胡忧看红叶不说,坏坏一笑,靠上来,一只色手,就到了红叶的腰上,并按着熟悉的路线往上移动。 “要死了,大街上你就乱来。”红叶拍开胡忧做怪的手,看没有人注意,敢紧拉好衣裙。这小流氓疯起来,可是什么都敢做的,红叶可不敢惹他。 胡忧得意的笑道:“怕了吧,看你说不说。” 红叶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道:“算我怕了你了,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哼我来问你,你知道天风大陆那里的马最好吗?” “那自然是池河帝国了,池河帝国的战马有名的力气大,耐力好。”胡忧想都不想的回道。这方面,他可是做过调查的。他一直想着怎么建立一只属于自己的骑兵部队,对于这方面的事,自然是特别的留意。 红叶点点头道:“算你说对了。那你知道我们曼陀罗帝国哪里的马最好吗?” 忧这才发现,红叶不问,他还真不知道,这曼陀罗帝国那里的马最好。青州的马肯定不好,那里的马虽然大匹,但是耐力不行。南方的马也不好,有耐力,但是个子太小,骑着矮人一头。个子高的人骑上去,脚都快拖到地上了。别说打仗不利,平时骑着也不好看呀。 “不知道了吧。”红叶得意的笑道。能看到胡忧吃憋可不是容易的事。以前都是她让胡忧弄得‘胡说八道’,这次有机会,非得笑回来不可。 “又顽皮是吧。”胡忧动了动手指头,坏坏的笑道。 红叶噘噘嘴,低骂一声‘小流氓’,赶紧说道:“今天本姑娘就告诉你,让你长长知识,你听好了,帝国最好的马产自西北。” “西北?”胡忧皱皱眉,这个说法,他还是第一次听道。 “是的,由于西北特殊的天气原因,这里的马无论是体形还是耐力,都是最好的。” 胡忧思索道:“特殊的天气原因,你指的是白天热,晚上冷?” 红叶对于胡忧的反应很满意,点点头道:“不错,以前我在家的时候,我父亲就曾经跟我说过这方面的事。只不过那时我并不能解理,跟你来到这里,我才知道,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昼夜温差那么大的地方。” 胡忧想了想道:“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这洞汪城当年的繁华是来自于马吧?” 红叶回道:“就是呀。这洞汪城是帝国最西北的城市。要不是当年以马繁华过,怎么可能成为帝国七十二城之一?” 红叶这个问题,算是说到胡忧心里去了,他之前就一直很纳闷,这洞汪城的规模,连个镇都不如,怎么会是一个城的建制呢。 “那为什么这里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胡忧指指空空的马路,这里哪有什么马,连个马屎都没有。谁能想到,这里曾经以马而繁荣。 红叶叹了口气道:“这一段,就是帝国史上没有的东西了。这洞汪城,当年又叫马城,这里因为出产良马,而曾经一度是前紫荆花王朝军马的供给地之一。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你应该听过吧。” 胡忧点点头道:“嗯,听说他们曾经以五万骑兵,就横扫了半个宁南帝国。” 红叶道:“是的,这话虽然说得有些夸大,但是当年紫荆花王朝的骑兵确实非常厉害,而那些骑兵的战马,就是出自这洞汪城。 当年太祖皇帝几次败在紫荆花王朝的骑兵之下,心生恨意,在推翻了紫荆花王朝之后,就派人烧掉了这里的牧草,并下令三十年内不许养马。” 忧一拳打在路边一棵槐树上,以发泄内心的不满。帝国的史书上,里杰卡尔德是多么伟大的人物,胡忧也曾经一度觉得他很伟大。 可是随着了解到的事,越来越多,胡忧才发现,理想和现实,往往都是差距很大的。这再一次应证的那句话,历史是胜利者写的东西。 里杰卡尔德,这个在历书上多么伟大的人物,他怎么可以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把吃上败仗的原因怪在洞汪城上。只因为你一个不爽,就使得这当年几十万人的大城,破落于现在只剩下两万苦哈哈的民众。 让一个以养马为生的城市,三十年不许养马,那和让一个渔民,三十年不许打鱼有什么分别。 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技能,你不让人家做,那就是砸了人家的饭碗。怪不得城外的黄土满天飞呢,原来是里杰卡尔德派人烧掉了上面的草,怪不得那些土地如此贫瘠,跟本种不出什么粮食,那是长牧草的土地,用来种粮食,能长吗 里杰卡尔德为一己之私,不但毁掉了一座城市,还让帝国失去了一处出产良马的宝地,这是人民之痛,是帝国之不幸呀 更新更快 胡忧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敢紧追问道:“那现在呢,现在三十年早已经过去了,为什么这里的人,不重新养回马呢,这是他们的老本行呀?” 红叶摇摇头道:“这里的马之所以好,是因为这里的牧草很特别。而这里的草,自从那次被烧掉之后,就再也没有长出来过。没有草,何以养马?” 胡忧无语的闭上眼睛,脑子里浮现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在烈火中哭泣。是人们一手毁掉的那美丽的草原,伤透了小草的心。 那些小草有什么错,他们用自己的身体,滋养着马群,却遭到无情的毁灭,为什么还要长?长出来再让人类烧吗? , 章节目录 第162章 坏书生 继续往前走,胡忧的心情比之前刚出门的时候,一下差了很多。WWW.ZHUAJI.ORG加上天气也比较热,人的火气被点燃之后,一下子很难缓和下来。 每当看到那些坐在破屋子门前,满脸无一点神彩的洞汪城民,胡忧就会想起那些被里杰卡尔德下令烧掉的牧草。这些城民,他们本应该可以过着那红红火火生活的,可是现在,却变成这样。 洞汪城几十年前,就已经能有三四十万人的规模,如果不是里杰卡尔德,那么发展到现在,这里会变成什么样子? 唉,恐怕人口已经过百万了吧。 红叶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他有时会钻牛角尖,不过过一会就会好。所以她也不劝胡忧,落后一步,不紧不慢的跟在他的身后。 有时候看到胡忧那一脸忧国忧民的样子,红叶不由忍不住想笑。因为联想起他那副流氓样,怎么看他都不是那种把百姓生活疾苦放在心里的人。可是这一次,红叶是真正的感受到了胡忧那种发自内心深处的伤感。她再也没有那种想笑的感觉。 红叶的目光一眼放在胡忧的身上,感受着他那份忧伤。不知道怎么的,红叶突然发现此时的胡忧,像一个伟人一样,无比的高大。 “如果有一天,他真能黄袍加身”红叶的脑中浮现出胡忧在帝都的那次谈话,眼中闪过了迷醉之色。 红叶记得很清楚,胡忧当时说过,他要取巴伦西亚而代之。正是因为那句话,才使得红叶把自己的一颗心,完全系在了胡忧的身上。 这到不是说红叶真的觉得胡忧有一天能当上皇帝。胡忧能不能成功,对红叶来说,并不重要。她在意的是胡忧身上的那股霸气,和他不甘于人下的性格,以及他的努力。 人因梦想而伟大,敢做梦的人,才会有成功的希望。红叶很喜欢胡忧的这个梦,千古帝王梦,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做的。 看着胡忧这两年来,一步步的上位,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谁敢说胡忧的梦,就永远只能是梦呢。 正想着,突然,红叶猛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暴怒。那之前透露受伤感的身体,瞬间犹如发怒的雄狮,须发皆发。 “出了什么事”红叶心中一惊,马上抬眼四处观望。她知道胡忧不会无缘无故发怒的,肯定有什么人或事惹怒了他。 顺着胡忧的目光,红叶很容易就找到了目标。事发地离他们此时的距离,大约在百米开外。几个大脚妇人和一个大汉拖着一个女子在边前走,而后面着是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跌跌撞撞的在后面追。边跑还边不停的大叫着:‘放开我的娘子,娘子,我不能没有你。’ 路上的行人,有人在驻足观看,却并没有人上前去阻止。 女子似乎并不愿走,不停的挣扎着,大哭着。由于她的声音比较小,红叶听不到她在叫着什么。 胡忧的步子变得越来越快,脸上的怒意也越来越重,一股浓浓的杀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红叶要一路小跑,才能跟得上胡忧的速度。 “住手。”胡忧一声暴喝,响彻全场,顿时把在场之人,全都给镇住了。胡忧是上过战场,见过血的人,他那身杀气,可不是什么人都能抗得住的。 “你是什么人。”过了得十来秒钟,那个大子才反应过来,脸色难看的叫道。 胡忧冷冷的看着那大汉,一言不发。直看得那大汉受不住低下头,他才问那个书生样打扮的男子道:“这是什么回事,这女子是你什么人。” 那书生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细长,脸色发白,一看就是少见阳光的主。这短短一路,他已经跑了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连喘了好几口大气,他才结结巴巴的说道:“那是我的娘子,他们要抓走的我娘子” 胡忧听得这话,脸色顿时变得更加难看,对那那个大汉和大脚妇人喝道:“你们好大的胆子,居然敢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强抢民女。今天你们要是不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给你们一个说法。” 此时那个领头的大汉,也发现这个挡路之人身份不简单,赶紧换了一付脸孔,抱拳道:“敢问这位官人,是何方神圣?” 胡忧冷哼一声道:“神圣当不起,我乃暴风雪军团胡忧” “不死鸟胡忧”大汉脱口而出:“你就是那个剿灭了落石谷强盗的胡忧大人。” 大汉此话一出,周围看热闹的人,看向胡忧的目光,顿时就不一样了。洞汪城并不大,城小的好处,就是消息传递的速度相当快,加上胡忧高调剿匪,落石谷一战之后,洞汪城里只要长着耳朵的人,没有谁没听过胡忧大名的。 胡忧身子一挺道:“周龙正正是死于我的手下,你待怎样?” 大汉的脸上的汗都下来了,敢紧连连点头哈腰道:“不敢,不敢,小的真是有眼不识泰山,没有认出将军,还望将军勿怪,勿怪。” 大汉的话音还未落,那书生一个抢步,就跪在胡忧的面前:“原来你就是胡忧大人,我龙袭渔今日落难蒙羞,请大人救我” 胡忧听这龙袭渔的话,似乎认识自己,不由在心里感觉有些奇怪,问道:“你要我救你?” 龙袭渔回道:“是的,大人。草民早就听说过您不死鸟的威名,特携妻子春花,辗转千里,从幽州来投。你若救我,我今后就是你的‘子房’,他日为你出谋献策,创下那万世不朽之基业” 胡忧心说别看这小子瘦,骨头里边全是肉,癞蛤蟆打哈欠,口气到是不小,只是不知道,他有什么本事。 不过看他明知道自己是谁,却依然敢说这话,看来不是吹大气之人。现在自己正是用人之际,如果真如他所说的那样,得一个像萧何那样的人物,到是自己所希望的。 那带人抢女子的大汉,看胡忧的脸色阴晴不定,怕弄不好要坏事,赶紧说道:“胡忧大人,你可别信这人胡说八道。他甜言蜜语,计骗我女儿与他私奔,我还要告官抓他呢。” “你女儿?”胡忧听着一愣,看向那个被几人大脚妇人拉着的女子,她应该就是龙袭渔口中的妻子春花了。 这春花长像甜美,虽然已经哭肿了眼睛,但依然不失为一个小佳人。再看那些大脚妇人拉她的动作,胡忧顿时明白了几分。看来这并不是自己想像中的强抢民女,而是小两口私奔,老岳父追人来了啊。不过这大汉看起来挺年轻,居然能有这么大一个女儿,真是奇事,该不会是头上发绿,不是亲生的吧。 奶奶的,想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呢。老子现在可是将军。 嗯,话说回来,这书生看来胆子挺肥呀,居然敢带人家的女儿私奔千里,这一点就比少爷强。少爷当年就没有想过要带黄金凤私奔,结果被黄家老爷一顿毒打,差点没死在荒山上,成了野狗的美食。 龙袭渔看胡忧的脸色忽明忽暗,哪想到胡忧这是同病相连,想起了旧事。还以为胡忧要怪他私拐民女,赶紧开口道:“大人,我和春花小姐是两情相爱的。” 胡忧心说,要不是两情相爱,就你那小身板,有本事把人家姑娘从幽州弄到这里?唉,都说青官难断家务事,今天为了得一人才,少爷我少不得也要管管这事了。 胡忧一摆手说道:“谁都不用多说了,这里不是说话之地,你们都松松手,跟我回军营去,再慢慢商量此事。 那个谁,先把人松开,怎么说也是你家小姐,你就不怕得罪她,回头没有你的好果子吃?” 领头的大汉看胡忧要管这事,不由在心里暗暗的着急。这衙门自古向南开,这要是到了军营,这事就不好办了。到时候不知道要使多少银钱,才能摆平此事。这几年连年天灾加,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啊。 大汉硬着头皮,试探道:“胡忧大人,我们是幽州人,这似乎” 大汉不提这话还不要紧,一提这话,胡忧的眼睛就瞪了起来,转头冷冷的看着那大汉道:“你是想告诉我,我管不了你们的事?我告诉你,这里是洞汪城,是我暴风雪军团管辖之地,别说你是幽州人,就算你是帝都人,到了这里,你也得给我盘着。 赶紧的,自己乖乖跟着我走,这天气热,老子脾气可不太好。” 得,这下还有什么说的,乖乖走吧。当兵的可没几个好脾气的,别给自己找苦头吃。 胡忧这下算是威风了,一个人押着一帮人走,后面还跟着更多看热闹的。胡忧没有绑着谁,因为他跟本就不怕他们跑。这里是哪,这是洞汪城,城外住着五万大军,百里之内,又全是黄沙,跑,往哪跑。 军帐之中,胡忧先不管那些岳父女子之类的人,他让人把龙袭渔单独带到一个小帐之中,搬了把椅子,坐下问龙袭渔道:“先把你的事给我说说,别骗我,骗人方面,我可是祖师爷。” 龙袭渔恭敬的给胡忧行了个礼,这才把他的故事给说了出来。 原来这个龙袭渔是幽州东安人,与那个春花小姐是同乡。龙袭渔的祖上,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的文官,曾经也显赫一时。紫荆花王朝被推翻之后,他龙家也就家到了中落,传到他父亲,只能做一个教书匠,勉强过活。在龙袭渔七岁那年,就郁郁而死。 龙袭渔受父亲的影响,从小就立志从重振家业,发奋的书,他深信只有文官才能治国,帝国以军统国那一套,迟早要被废除的。到时候,他就可以像先祖一样,以文治国安天下。实在不行,天风大陆上有八大帝国,他也不一定非要留在曼陀罗帝国,其他国家,可是有文官的。虽然在异国为官,会相对比较艰难,不过他相信只要有才,总有出头之日的。 龙袭渔这人天生聪明,对文事有很高的天赋,家中闭门苦十余年,已经在东安一带略有才名。他决定要离开东安,四处游历,以增长自己的见闻,同时也寻找机会大鹏展翅。 可是这东安也有他放不下的人,要离开了这里,他就不能再见到那个一直暗中资助他书的春花小姐了。龙袭渔左想右想,决定带春花一起走。他是过书的人,知道竹门对竹门的道理,自忖以自己的家世,春花家里肯定不同让女儿嫁给他这个一无所有的人,与是他跟本就没有想着去女方家提亲,而是用花言巧语,让春花跟他一起走。 春花姓俞,父亲叫做俞骆亚。俞骆亚这好不容易养大个女儿,却让龙袭渔这小子拐跑了,他能不生气吗。自然得带人追了。 这龙袭渔是个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又带着个女人,跟本就跑不快。还好他有几分机灵,一路之上,不时弄出点障眼法,弄得俞骆亚追错,才一路跑到了洞汪城,才被俞骆亚给逮住。 胡忧听完龙袭渔这话,心里暗骂这小子也是一个没有良心的家伙。你要是去提亲,人家不同意,你再跑,那还有点说头。可你到好,招乎都不打一个,就把人家女儿给拐跑了,这也太可恨了一点吧。 人家好不易容养个女儿让你就那么带走,能肯过你?那还不玩命的追你。不过转念想想,相比起他,自己也不是一个什么好东西,大家算是半斤对八两,谁也别说谁。 胡忧对龙袭渔这嘴上的功夫和他一路躲过俞骆亚用的那些计策,到是挺感兴趣的。这人说起来,算是一个智将。玩计谋的本就没有几个是好人,好人自古都是被人害的,只有坏人,才能想出种种的坏主意。且不管这家伙的人品怎么样,现在自己身边没什么人用,这家伙只要有才,就先留在身边用着先。 想到这里,胡忧决定先试试这个龙袭渔的能力怎么样。于是对龙袭渔道:“你既然口口声声说是来投奔我的,那就我先看看你的能力。如果你能让我满意,你和俞骆亚之间的事,我帮你摆平。” 龙袭渔听得胡忧这话,心中是大为的高兴。其事他一开始跑出东安的时候,自己也没有一个方向。后来无意之中,在酒楼吃饭的时候,听到一个说书先生,说起胡忧的故事。他很敏锐的发现,这个胡忧很可能就是他要寻找的那个人。于是他一边收集打听着胡忧的胡忧,一边奔胡忧而来。现在看胡忧并不计较他拐人家女子的事,而要考他,他自然也就知道,胡忧有意要留下他。 聪明人与聪明人说话,有时候用不着什么都摆在台面上。龙袭渔当即给胡忧行礼道:“大人请出题,如果小人答不上来,也没有脸再麻烦大人出面帮助,小人自行离去好了。” 忧对龙袭渔的反应还算满以,点点头道:“那我就问了,你听可要听好。这洞汪城想必你也呆了几天,对这里有一定的了解。我要问的问题是,这洞汪城很穷,你有什么办法,能让洞汪城在短期间之内,变得富裕起来吗?” 胡忧这个问题,算是非常难的问题了。这洞汪城现在是要什么没什么,交通不便就不说了,连吃饭都很成问题。要怎么才能让它短时间富裕起来?少生孩子多养猪,看来是行不通的。 龙袭渔听完胡忧的问题,没有急着马上回答,而是想了一会,这才说道:“所谓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洞汪城现在是一无所有,想要在短时间内暴富起来,就必须采用非常的手段。 胡忧大人现在实行的剿匪,算是一个方法。那些土匪,多年以来,也抢了不少好东西,打击他们,不但得民心,还得了利益。只不过,剿匪土匪并不是一个长久之计,土匪剿剿也就没有了。” 龙袭渔说到这里,停下一看了胡忧一眼,才说道:“而且对于胡忧大人来说,这必须的土匪,还是得保留一些的。” 胡忧对龙袭渔后面这话,淡淡一笑,没有点头,但是也没有否认。大家都是聪明人,有些事谁的心里都明白,否认也就没有意思了。 胡忧道:“说你的想法,别说我已经做过的事,那没有意义。” 章节目录 第163章 神奇的家族 “大人请看,这就是我的办法。”龙袭渔的这人非常的聪明,他在留了一点时间给胡忧思考之后,这才把答案给公布出来。 胡忧接过龙袭渔递过来的那个金币,拿在手上,仔细的看起来。发现龙袭渔的这个金币,无论是成色还是纯度,都没有什么问题。这确确实实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金币,毫无任何的问题。 胡忧刚想要问龙袭渔,这个金币有什么问题,突然晃眼看到龙袭渔眼中的那一丝得意,胡忧马上就把这话给按了下去。 聪明有时候会被聪明误的,以龙袭渔现在的在胡忧面前的做法,和之前对春花问题的处理,胡忧就能肯定,这个龙袭渔虽然很聪明,但是他的人生经历还但短,知道的东西也许不少,但是都是来自于书本之上,对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还有很多要学习的地方。 做人最重要的是得摆正自己的位子,知道自己处于什么地位。以龙袭渔来说,现在的他相比于胡忧,算是比较弱势的。胡忧让他说计策,他好好说也就是了。只要他说的计策好,自然也就突显出了他的聪明。可是他却还要急于表现,在胡忧面前玩这种小心眼,那就要不得了。 这也就是胡忧,只在呼能力,对这种小心并不是那么在呼。要是选了另外一个心眼比较小的将军,龙袭渔这样的小聪明,很可能是断送掉他的前途。 很多事,必须得自己去学习的,胡忧没有打算教龙袭渔这些为人处事的道理。 “小子,在我面前玩花样子,你还嫩点。”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龙袭渔道。 本来吧,这直接问龙袭渔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是看到龙袭渔那个眼神之后,胡忧心里那股傲气也上来了。他觉得不能在这个时候,让龙袭渔得意,不然今后,想要压他,也就难了。 胡忧可以不在呼属下的人品怎么样,因为好人坏人,都是相对来说的,这个世界上,跟本没有什么绝对的好坏。但是对属下的人,胡忧要求必须能管得住。只有管得住的人,才能称之为属下,这个龙袭渔一开始就想跳,当然不能让他得逞。 再一次仔细的观察这个金币,胡忧很快就发现了这个金币的问题。这枚金币成色和纯度都没有问题,它的唯一问题出在大小上。 龙袭渔的这枚金币,比正常的金币,要小了一圈。分毫之差而已,不是早知道这枚金币有问题的话,还真没有那么容易看出来。 胡忧看出了这一点,也就明白了龙袭渔的做法。这小子的做法说穿了不值钱,归纳起来就是四个字——偷工减料。 做假金币,其实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因为要自己做一个模子,并不是很难,这个技术要求不是很高,只要手比较巧的人,都可以做出来。但是这个材料的来源,就不容易了。 在天风大陆上,金矿的数量非常少,全都掌握在帝皇的手上,普通的民众,是不能私有金矿的。没有金矿,怎么也就做不了假金币了。而龙袭渔正是用偷工减料的办法,硬生生的把源料给省了出来。他缩小的金币本来的大小厚薄渡,以利用一枚金币在重新成为一枚金币之后,另外多出了一些边角料。 “取巧。”胡忧淡淡的说了两个字,把金币丢回给龙袭渔。 “大人,这么说来,我过关了?”龙袭渔一脸笑意的问道。 胡忧点点头道:“可以么说。你这个办法,也不失为一个办法。 不过,这也并不是什么太好的办法。因为你这个方法,必须要有大量的流动金币,无论是流进流出。没有庞大的数量,就凭你偷巧出来那一点点金水,跟本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让人安排了龙袭渔,胡忧再去面见俞骆亚父女。俞骆亚父女被胡忧安排在另一个营帐,那些大脚妇人,并没有安排在这个地方。 胡忧进来之时,俞骆亚两父女在小声的说着什么。看到胡忧,马上就闭上了嘴巴。 胡忧先看了眼春花,看她眼睛虽然还红红的,但是并没有再哭的迹象,看来两父女之前并不是在吵架,这让胡忧心里微微有了底。只要两父女没有见面成仇就好,那么事情就比较好办了。 “大人。” 看到胡忧进来,俞骆亚马上站起来给胡忧行礼。他虽然比胡忧年长,但是胡忧可是官,官见民,总是大一级的。 “俞骆亚先生不用多理,快请坐。”胡忧乐呵呵的笑道。 俞骆亚谢了坐,很不安的坐了半边屁股。他对帝国的军官一向没有什么好的映像。这次要面对胡忧,他还是很纠结的。 “听俞先生之前说,你是幽州人?”胡忧落坐之后开口道。不能上一来就提出要人家的女儿,得先聊聊家长什么的,把话题给打开了,才好做事。 俞骆亚回道:“是的,大人,幽州东安人。” “幽州可是一个好地方呀,听说那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一直想去看看,可惜都没有机会。”胡忧边说着,边给俞骆亚倒上茶。 “那是将军的军务忙,日理万机。”俞骆亚有些摸不准胡忧心里在想什么,说话相当的谨慎。这见官呀,就怕说错话。有时候只要错了一句,那么后果就会很严重。 “是呀,是呀,日理万鸡呢。”胡忧嘿嘿的笑道。对于这个成语的理解,他有着不同的看法。 “俞先生请用茶,这是酸梅子茶,能解暑气。洞汪城这鬼地方,热得可怕。”胡忧说着把茶一转,给春花也倒了一杯:“春花姑娘也试试看口感怎么样。” “多谢大人。”春花伸水纤纤玉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道:“有点酸酸的,还挺好喝。” “呵呵,好喝就多喝一些,茶壶里还有,你自己倒吧。”胡忧指指茶壶,转头看向俞骆亚道:“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俞先生应该是生意人吧,不知道是做哪一行吗?” 俞骆亚回道:“做些牲口的买卖。” 春花喝了茶之后,心情也放开了一些,看这胡忧似乎挺好说话的,不由也开口道:“我家有一个牧场,是太爷爷留下来的。” “哦。这么说来,那一定有很多马了?”胡忧问春花道。他发现这个女子挺活泼的,应该可以从她的身上,拿到不少的信息。 俞骆亚想要提醒女儿不要乱说话,可是胡忧的注意力一直在他的身上,他不敢乱开口。这个年经将军之前发火样子,他可是记得很清楚的,别看他现在很好说话,这当官的,全都是翻脸比翻书快的主,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就翻了脸。 春花就要显得天真灿漫多了,她这会似乎已经忘记了之前那些不快的事,乐呵呵的说道:“将军猜错了呢,我们的牧场不养马的。” “不养马,那你家牧场有什么?”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 春花回道:“有牧草呀。我家的牧场,专种牧草,然后卖给人家。” “牧草”胡忧的眼睛一亮,问俞骆亚道:“想不到俞先生还有这方面的手艺,想来生意一定不错吧。” 马拉戈壁的,有没有这么巧的事呀。那边刚听红叶说里杰卡尔德烧草,这边却跑出一个种草的。难道老天要帮我? 俞骆亚摇头道:“头几年还行,这几年不太好了。连年的干旱,现在老百姓连饭都吃不上,那还会去管牲口的死活。” 胡忧心念电闪着,试探着问道:“既然是这样,俞先生有没有换一个地方发展?” “换地方?”这回轮到俞骆亚不明白胡忧的话了。 忧点头道:“比如来这洞汪城。如果俞先生愿意来这边发现的话,我可以在各方面给你大力的支持。比如在资金上,我可以借给你起动资金,土地也没有问题,还有人种出来的牧草我全包了。保证不会亏待你。怎么样?” 骆亚到是有些心动,这几年由于天灾的因素,他那个牧场也撑得很艰难。胡忧一下开出这么优厚的条件,还是能很吸引他的。 胡忧跟本没有给俞骆亚考虑的机会,拉着俞骆亚说往外走:“别这了,咱们先去看看土地,如果你能在这里种出牧草,你要什么我给你什么,一切的要求,我都同意。来来,跟我来。” “胡忧大人指的是这片地?”被胡忧拉出军帐的俞骆亚,看着眼前这大片的黄沙,吃惊的问道。 胡忧从俞骆亚的脸部表情就能看出来,这事看来不是那么乐观:“是的,俞先生,你觉得怎么样?这里当年是一个天然的牧场,后来出了些意外,草全都死掉了,才变成了这样。俞先生有办法把这里重新变回牧场吗?” 俞骆亚抓了把黄沙,放在鼻子下闻了一会,摇摇头道:“我没有办法。” 胡忧失望的摇摇头,看来自己的想法,还是太天真的了。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好的事,真可能自己想什么就来什么吗。 “唉,算了,不行就不行吧。”胡忧发泄在般的踢非一颗石子道。 石子大黄沙地上滑过,带起阵阵尘土,如烟而去,仿佛是大地再哭泣。 “等一下。”在胡忧准备转身回营帐的时候,俞骆亚突然叫住了胡忧。 胡忧转头看俞骆亚一脸的喜色,不由心中一跳道:“俞先生有什么发现。” 俞骆亚没有马上回答胡忧的问题,而是仔细的看着那颗被胡忧踢下了石子之后,地上留下的那个小坑。 春花似乎也发现了什么,也爬在那里,和俞骆亚一下看了起来。胡忧被这对父女给晾在了一边,不过他并不生气,只要这对父女能给他一个他想要的答案,就算是让他在这里站一天,他都愿意。 “是吗?” “是吧。” “应该是。” “嗯。” 俞骆亚两父女不时发出一些奇怪的短语,胡忧很想问他们说的是什么,却又怕打扰到他们,心里那个急呀,像猫抓的一样。 两父女似乎已经忘记了胡忧的存在,他们分别挖了一些泥,放进嘴里品尝着。良久之后,两人对望一眼,同时吐掉嘴里的泥,状似疯狂的大笑起来。 良久之后,俞骆亚才想起胡忧,一溜身,跑到胡忧的面前,急急的问道:“胡忧将军,你刚才说过的话,还算不算,还算不算。 你说要把这片土地给我给牧草的,对不对?” “啊,算,当然话。俞先生,这片地能种出牧草?”胡忧被俞骆亚弄得有些莫名其。怪不得龙袭渔这么容易就能把春花骗着跟他一起走呢。胡忧算是找到答案了。感情这问题出在这个俞骆亚的身上。胡忧敢保证,龙袭渔是对俞骆亚不感兴趣,不然他要骗俞骆亚跟了一起走,也不是什么难事。 “能,当然能”俞骆亚一脸严肃的说道。 “可是这里那么多年来,寸草都没有长出过。”胡忧提醒道。这个俞骆亚一会一个样,他还真有些不太敢信俞骆亚的话。 俞骆亚得意的说道:“一般的草,在这时当然是长不出来的。知道这是什么地吗,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盐沙地,你尝尝这些泥看。” 俞骆亚说着抓了一把泥,就塞到胡忧的手里。胡忧整个人都傻了,这有人请喝酒的,有人请吃肉的,什么时候,有人请吃泥的。 马拉戈壁的,为了建立自己骑兵部队,胡忧决定拼了。他捻了一些泥,放到嘴里,仔细的品味。一开始,苦苦的,没感觉着有什么特别。地了一会,他感觉到了,确实,这泥有淡淡的盐味。 “怎么样,吃出来了吧?”俞骆亚两个眼巴巴的看着胡忧。 “呸,吃出来了,这泥是咸的,这代表什么?”胡忧把嘴里的泥吐到地上,问道。 “这代表这片地,可以种出百兽草。”俞骆亚的两眼闪得全都是星星。似乎看到了无数的光茫。 “百兽草又是什么东西?”越来越多奇怪的名词跑出来,弄得他有些头晕。 春花看老爹又趴在那里看泥,开口帮着解释道:“百兽草是我太爷爷发现的一种草。这种草可以给大部分的动物吃。无论是马牛羊,鸡狗猪都能吃。而已吃了这种草的动物,无论是个头还是耐力都要比之前高提高五成以上。 我家的牧场就有一小片这样的草,是我太爷爷留下来的。我们一直想把它大面积的种植,可惜它需要泥土很特别,我们试过了很多方法,都没有办法种出来。” 胡忧指指脚下的泥土道:“百兽草需要的,就是这种泥土?” 俞骆亚从地上跳起来道:“不错,就是这种泥土,我敢百分之百的保证,就是它。不行,我得马上回幽州去,把百兽草的种子带来。 老天有眼,祖仙有灵呀,终于让我找到了。哈哈哈。” 俞骆亚说完,大笑着转身就跑了。连追了千里才找到的女子都不管了。 “你父亲经常这些?”胡忧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已经跑远的俞骆亚。刚才还想着怎么跟他提春花和龙袭渔两人的事呢,这会看来是不用了。以他对那百兽草的狂热程度,别说是女儿,就算是他老婆,他都顾不上了吧。 春花咯咯的笑道:“他可不经常这样,对于我们草泥马家族来说,只有百兽草才是我们的跟本。你不是草泥马家族的人,你是不会了解的。” 胡忧感慨道:“草泥马家族,你们真是一个神奇的家族。这家族有什么说法吗?” 春花道:“草泥马家族简单还说,就是以草和泥为图腾的家族。知道我们的牧场为什么不养马吗?因为我们必须要找到最适合百兽草生长的泥土,种出百兽草,才会养马。我们草泥马家族用不就不养马,要养就一定要养出最好的马——草泥马” 让人安顿发了春花和龙袭渔,胡忧有些哭笑不得的坐在军帐中,回忆着今天发生的事,见意的人。 龙袭渔,俞骆亚,俞春花,我的天,这都是些什么人呀,一个比一个强悍。居然还有草泥马家族,还要养草泥马,这可是的神兽啊。要是能成立一支草泥马骑兵团,哈,光听名字就够吓人的。 “想什么呢,笑得那么坏?”红叶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胡忧在那里胡思乱想,不由问道。 “呵呵,没什么,我不过是感慨这个世界的神奇而已。”胡忧笑着拉过红叶,在她的翘臀上摸了一把:“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红叶在胡忧的色了一下,瞪眼道:“没事就不要感慨了,齐源杰刚才派人来,说让人过去开会。” ?#~@ 章节目录 第164章 冲冠一怒 “军团长,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他当自己是什么,居然在没有得到你同意,就敢插手这洞汪城的民事,还说什么就算是帝都的人,来到这里,都要在他面前盘着。” 胡忧还没到的会议室里,暴风雪军团三镇守之一的汉特就当着其他人的面,对齐源杰说道。 齐源杰名义上虽只是代军团长,不过所有人在称呼齐源杰的时候,都很自觉的把那个‘代’字给去掉了,直接叫军团长。 “就是,我也觉得那个胡忧太嚣张了,军团长招集开会,他直到现在还不来。”另一个将官也接口道。 有了两个人的开口,下面的人,也都大着胆子说起胡忧的不是来,看他们那架式,是要把一个商量借城民粮草的会议,改成对胡忧的批斗大会。 地位仅次于代军团长齐源杰的庄进熙一言不发,坐在一边,冷眼看着齐源杰派系的表演,猜测着齐源杰这一次又想玩什么花样。 事实上,暴风雪军团上层大约分为三个派系。一个是齐源杰的军团长派。齐源杰没有当上军团长之前,是一个老好人,无论是说话做事都很谨慎。这也是庄进熙推他上位做挡板的原因。 不过现在看来,庄进熙是犯了一个错误,当他发现这个齐源杰并不是表面上那样的人时,后悔已经晚了。齐源杰上位后,庄进熙才知道,原来这个人,藏得很深。 齐源杰可以说是庄进熙自己扶起来的对手,是他自己一手推出了这个军团第二大的势力,来跟他地做对。 庄进熙的势力,要比齐源杰强上一点,不过差得也不是很大,发展到现在,谁想要弄死谁,也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第三股势力,就得是胡忧的了。胡忧手里有一万多人,游离于齐源杰和庄进熙两大集团之间。谁也不亲,谁也不害,他像条狼一样,就在一边看着,随时等着咬人。 正在这时,胡忧进来了。其实他并没有来晚,他是按着会议的时间来的,是齐源杰这些人来早了。 齐源杰派下一伙人说话的时候,并不避着人,胡忧在进来的时候,也听了一耳朵两耳朵的。不过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不满,这时候与他们翻脸,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要想成大事,必须还得先忍着。忍得等待一个好的机会。 齐源杰看胡忧进来,也就宣布会议开始。 “军团长大人,关于这洞汪城民要求借粮的问题,末将认为并不妥当。我军的补给军粮,直到现在,都没有运到,军中粮食本就不多,哪有余粮借给他们。”还是那个汉特先发的言,这家伙是齐源杰一派的,他话里所表达的意思,其实也就代表了齐源杰的意思。 汉特的声音刚落,庄进熙一系的人就开口了:“我不同意汉特镇守的说法。洞汪城现在是我暴风雪军团的属地,洞汪城的城民,就是我军的城民,我们怎么可以看着城民挨饿而不管呢。” 派系争斗其实是很简单的事,但凡是对手不同意的,我方就支持。但凡是对手说好的,我方就必定打击。这里面没有什么立场的问题,为的就是打击对手。 两人就对于借不借粮的问题,争论不休。从两个人的争议,很快就发展到两个派系之间的争论,规模变得越来越大,人人都有自己的理由,谁也说服不了谁。 胡忧这一派,就他自己过来开会,科奇士本来也有资格参加会议,但是他这次没有来。他把胡忧送到这里之后,就以胡忧侍卫的身份,留在了外面。 胡忧看齐源杰和庄进熙都不说话,他也不开口,静静的在一边听着。这种无谓的争论,跟本没有什么意思,具体要怎么做,还是由上面的人说了算。军中只有命令,没有民主,吵来吵去,有个屁用。 饶有兴趣的看下面的人争吵了好一阵,齐源杰把手举了起来,下面争吵的声音,顿时就没有了。这是齐源杰最享受的时候了。 “胡忧督将,对于这借粮之事,你打算怎么办?”齐源杰问胡忧。 这次剿灭落石谷一战,胡忧所表现出来的战力,让齐源杰产生了警觉。他之前之所以很大方的把暂时受他节制的不死鸟特战团划给胡忧,一来是因为那些人不受他管,而他也不削用那些人,二来是想让胡忧因剿匪而招受到损失,以达到消除军中其他势力的目的。 可是胡忧所表现出来的战力,让他警觉到了胡忧的可怕,他觉得在这样放任胡忧发展下去,会给他带来很大的麻烦,甚至会威胁到他在暴风雪军团里的地位。 正好这时候发生了这洞汪城民要向军中借的粮的事,齐源杰觉得这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他要借着这个机会,先把胡忧给搞下去。打掉胡忧之后,他才好腾出手来,专心的和庄进熙斗。 胡忧听庄进熙这话,就知道这老小子心里没有想好事。这粮借还是不借,关系到是已经不单单是粮食本身的问题了。胡忧必须得好好考虑清楚,要怎么样回答齐源杰这话。 胡忧心里猜得不错,齐源杰这么问胡忧,确实没有在心里安什么好心。如果胡忧说借,那他就准备顺水推舟,把这事交给胡忧去处理。 从落石谷得回来的那些粮食,已经分给各军了。吃进嘴里的东西,谁也不会吐出来。胡忧要想把粮借给洞汪城民,那就得他自己想办法。是动他的那份军粮,还是在去打土匪要,齐源杰可不管,任胡忧自己头痛去。 如果胡忧说不借,那也好办。到时候他会想办法,把消息传出去,说是从落石谷打回粮草的胡忧,不同意借粮给城民。到时候城民会有什么反应,吃麻烦的还是胡忧。 这就是齐源杰想出来打击胡忧的计了,在他看来,胡忧无论是选哪一样,都正中了他的下怀。这简直就是一个绝世好计。即解决了问题,又打击了胡忧。 齐源杰能想到的东西,胡忧会想不到?以胡忧的聪明和这么多年的历练,齐源杰只开了个头,胡忧就知道他心里包藏着什么祸心。 不过胡忧想得要比齐源杰更远。在战略上,胡忧已经决定在今天很长一段时候的工作重点,是拿下暴风雪军团的绝对控制权,并以这洞汪城为据点,发展自己的实力。 出于这个考虑,洞汪城的民心,对他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他心里有一万个推脱齐源杰的办法,此时确不能不按着齐源杰挖好的坑跳下去。 想清楚自己要什么之后,胡忧上前一步道:“末将也以为不能放任城民饿肚子。” 源杰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的微笑,胡忧给出的答案,正是他心里想要的。 “胡忧督将说得没错,有道是军民本是一家人,咱们暴风雪军团做为这洞汪城的驻军,自然不能看着城民受苦。 依我看这样吧,这事就辛苦胡忧老弟了。咱们现在吃的军粮,也都是你给带回来的,我相信你会有办法,不会让我们和洞汪城民失望的。” “什么,齐源杰那个老小子,把城民借粮的事,丢给了你?”红叶听完胡忧的讲述,心里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 她这是给胡忧鸣不平,暴风雪军团是五万大军调入洞汪城,又不是只有胡忧一个人,凭什么所有麻烦的事,全都丢给胡忧,而他们则坐在一边吃现成的。 胡忧揽过红叶劝道:“好了,别气了。那些城民也挺可怜的,我们能帮就多帮一点吧。” “你呀,就是老实,老让人家欺负。”红叶没好气的说话。 老实?胡忧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个词来评价他,差点没有笑出来。 老实?哼,那是那些人还没有见识少爷的手段,等少爷在这洞汪城站住了脚,有他们哭的时候。 胡忧抓了抓拳头,在心里暗暗的下了决定,总是这么托着,不是一个办法。得找个机会,以雷霆万钧,快刀斩乱麻之势,把这些压在自己头上,制约着自己发展的人,全给收拾了。 所谓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老虎不发发威,到让这些人当了病猫。现在浪天的红巾军又一次夺下浪天城,帝国各派势力,忙着内斗,享受着最后虚幻的繁华。大时代马上就要来了,自己再不努力,加快发展进度,就要赶不上那‘二路汽车’,从而被大势所弃。 “好了,别耍小性子了,去把朱大能他们给找来,我要和他们商量一下,这个借粮的问题。”胡忧在红叶翘臀上拍了一掌,让她做事去。 “大人,我认为借粮并不是一个好办法。”在胡忧的会议上,刚刚加入的龙袭渔第一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说说你的想法。”胡忧道。对于这个龙袭渔的表现,他还是很满意的。他的加入,终于打破了每次开会都是一潭死水的气氛。他也想听听这个毒书生有什么好的提议。 龙袭渔道:“以洞汪城收入能力,把粮借给他们,他们跟本就还不上。依我看,我们与其背着借粮给他们的名声,不如把那‘借’字去掉,直接给他们好了。” 胡忧眼睛一亮:“怎么个给法?” 胡忧知道,以这个龙袭渔的个性,肯定不会有那么好心,他这个‘给’字后面,肯定还有文章。 龙袭渔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笑道:“我在洞汪城里住过几天,根据我的观察,这洞汪城民之所以穷,土地贫瘠是一方面的因素,而另一方面的因素,是这里的城民平时都有些无所事事。他们宁愿坐着发呆,也不愿找些事情来做。 我们这个粮,不能白给。得让他们做些事,以劳动来换。做事的有饭吃,不做事的,那就让他们饿着。” 龙袭渔的话,给在场之人,提供了一条思路。红叶最先反应过来,开口道:“我同意龙袭渔的说法,这样我们不担可以把粮草的供给,控制在一个可以控制的范围,对军中的士兵,也有一个交待。咱们不能让他们认为自己流血牺牲而拿回来的粮食,那么白白的分给别人。 这几天,我在军中,已经听到了一些士兵不满其他师团,没有参加剿匪,却同样分到粮食的行为。要是这一次,我们又白白的把粮食分出去,士兵的见意会更大。” “嗯。你们说得不错。”胡忧对红叶和龙袭渔的说法很满意,对于这个方面,他也有考虑过。这两人可以说是说中了他的内心。看来这个龙袭渔还有点用。 会议最后讨论的结果是开设粥场,任何的洞汪城百姓都可以来喝,不过前提是得做事——修缮城墙。 这个办法,不但解决了城民的粮食问题,对今后洞汪城的城防也有好处,可谓是一举多得。活并不是很重,城民们出力有饭吃,也挺乐意的。胡忧算是暂时把这个问题给解决了,只不过,却有人看着不那么高兴。 这天,胡忧正在军帐里研究下一个剿匪的目标,一个士兵急急的跑进来报告:“大人,粥场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胡忧问道。 士兵回道:“中午饭后不久,城民们开始上吐下泻,还死掉了十几个人。城民们怀疑是粥里有毒,群情十分激动,把粥场给围了起来。要讨说法。” “什么”胡忧一下站了起来,急急问道:“现在的情况怎么样,谁在那里负责。” “我回来的时候,已经发生了几起小规模的冲突。事发时红叶军师正好在那附近,是她让我回来报信的。”士兵心有余悸的说道。 胡忧的脸色瞬间就黑了下来,粥厂用的米和士兵吃的米是完全一样的,士兵吃了没有出问题,城民却出了问题,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这是有人在暗地里做手脚。 马拉戈壁的,老子还想找谁的麻烦呢,这些家伙到自己先跳出来了。好,既然你们不仁,那就不要怪我不义了。 胡忧一拍桌子道:“传令兵何在” “在,大人。”帐外侯令传令兵听到召唤,马上跑进来。 胡忧冷声道:“传朱大能,哲别,哈里森,候三,陈大力速火来见。” “是,大人。”传令兵不问任何的原由,马上转身离去。时间不大,朱大能,候三等一众将领,全都急匆匆的赶到胡忧的帐下。 胡忧环视了一眼帐下各将,表情严肃的说道:“事情你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不想多说。刚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有人却不让我们过了。今天我们要来场狠的。他们不仁,就不能怪我不义了。” “大人,怎么做,你吩咐就是,我们全都听你的。”哲别,朱大能等异口同声道。 朱大能一众心腹都知道,胡忧一直在等一个机会。这一次,既然那些人自己把机会送上来,那就怪不得胡忧心狠手辣了。 胡忧再一次,一一看过朱大能一众人等。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这一次,就看他们的表现了。 胡忧命令道:“朱大能” “在”朱大能上前一步,单膝跪下。他知道,自己一直等待的那一天,要来了。他现在是和胡忧绑在一起的人,胡忧势大,他在家族里的地位也就会水涨船高。如果胡忧从此在洞汪城无所做这,那么他下半辈子,就得在这里看黄沙飞舞了。 胡忧抽出一支令箭道:“命你带团全部人马,火速敢往粥场,控制形势,保护红叶军师安全,不得有误” “末将接令。”朱大能接过金箭,转头大步而去。团的人马,他在来之前,就已经下令集合,这一次胡忧要玩多大,他就陪胡忧玩多大。 “哲别,候三”胡忧抽出另一支令箭喝道。 别和候三同时上前,他们两人是对胡忧最死忠的。而他们手下的不死鸟特战团,也是跟胡忧最久,简直把胡忧当成神一样的部队。无论胡忧要他们干什么,他们绝对没有二话。 胡忧下令道:“命你俩二人,带不死鸟特战团全体将士,守护于粥场外围,刀出鞘,箭上弦,随时等候下一步的命令” 更新更快 “是”哲别上前接过胡忧的令箭,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和候三一同离去。跟在胡忧身边做了那么久的亲卫,胡忧就算是没有明说,哲别也知道,胡忧这一次是不动则已,一动势必惊天。 “哈里森”胡忧的目光看向了统管奴营的哈里森,这后面的任务,只有哈里森和他的奴营能最好的执行。 “末将在”哈里森的声音异常的沉重,他知道接下这个命令之后,他和手下几千奴营士兵的命运,将要从此改写。他们曾经被历史遗弃,今天,他们将要从回历史。 胡忧也同样深沉的看着哈里森,哈里森这一步棋,是整个局势里最重要的一步,他如果失败了,那么这两年辛苦的努力,将会全部化为乌有。 , 章节目录 第165章 万众归心 “如有抵抗,就地处决” 这是胡忧留给哈里森的最后一名话,说完这句话之后,胡忧就转身出了军帐。 哈里森与陈大力对视了一眼,相视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到那股疯狂之色。重重一点头,紧握胡忧交下的令箭,大步出去。 胡忧出得军帐,只带科奇士等三十个侍卫,就直奔粥场。 眼前情景,真可谓是鸡飞狗走,相当的火暴。煮粥的锅给砸了,没有喝的粥洒了一地,小孩子在叫,女人在哭,还有不多人在吐着腥臭之物,这都还不算什么,顶在最前面的,才会真正的可怕。 最前面的是百十个人,扛着十向具死尸,呼天抢地的喝叫着。百个人后面,则挤了数千的民众,一个个都嘶声的高叫着——杀人偿命 也许是被压抑了太久,城民们心中的怒火,终于爆发了出来。他们的眼睛,不在麻木,而是变成了凶狠。这已经不是毒死十几个人的问题,而是对帝国不满的发泄。 三十多年算起来,并不是很长的日子。很多当年曾经经历过洞汪城辉煌的人,都还没有死掉。由于他们的口口相传,洞汪城的人,没有不知道帝国曾经给他们带来怎么样的毁灭打击。谁家里没有些惨事,全都集中起来,那就是民愤了。 朱大能的部队已经先胡忧来达到,按着胡忧的吩咐,他们并没有对城民进行镇压和驱逐,而是把他们围在中间,不让他们再把事态扩大化。 远远看到红叶,胡忧松了口气。她被团的士兵层层护着,看来不会有什么事。 红叶的表情到事相当的镇定,完全没有慌乱之色。看来她是早就知道,胡忧不会让她有事的。 “嗵”一声鼓响,震响整个天空。现场的声音为之一弱,他们都听出了这是战鼓的声音。 战鼓,那是指挥部队冲锋的信号,有胆子小的城民,顿时汗都下来了。难道是军队要大开杀戒 “嗵”又是一场声响起,城民们看外转的士兵并没有什么动静,心里也稍稍的安心了一些。这会他们也发现了,这战鼓之声,来自一辆板车。板车之上,不但有一面战鼓,还有一个人。他的手里,拿着鼓槌。看来那鼓声,是他敲出来的。 “是胡忧大人” 有城民认出了胡忧。在这城墙修缮期间,胡忧经常会亲自到现场,找城民聊聊天,说说事,有时候,他还会和城民一起干活,一起同喝那大锅里煮出来的粥。城民们对帝国的官印象一向不太好,可是对胡忧的映像却非常好。要不是这样,刚才朱大能带人带他们围住的时候,他们肯定就乱了。正因为他们认出了那是胡忧的团,才没有去冲击他们。 “胡忧大人,我们有冤了,你可要给我们做住呀”一个城民大叫了起来。 “是呀,胡忧大人,这粥里被人下了毒,我们很多人都中毒了,还死十几个人。” “胡忧大人,你要给我们报仇呀。” 城民的声音一起又大了起来,喊什么的都有。也有喊是胡忧下毒的,不过那声音很小,一下就淹没在人浪里了。因为跟本不会有人相信是胡忧下毒,胡忧可是经常在这锅里舀粥的,他们都知道。 “嗵”胡忧又敲了一下鼓,双手高举,慢慢下压,城民的声音一下就停了下来,他们有关系胡忧有话要说。 “相亲们,你们相信我吗?”胡忧大声的叫道。 “哗哗城民纷纷开口回答。嗡嗡的声音,跟本听不到他们在叫什么。 忧又敲了一下鼓问道:“你们相信我胡忧吧?” “嗵,嗵连三声,胡忧用鼓声来引导大家的节奏。搞气氛是他的特长,没几下功夫,他就把城民的声音给合在了一起,满天回响的,都是‘相信’二字。 “好,既然你们相信我胡忧,我胡忧今天就给你们一个交待。” 胡忧大喝前向前一挥手,他脚下的车,开始动了起来。科奇士亲自带着几个侍卫,推着胡忧的车向前移。 城民们看车子上来,都非常自觉的让出一条路,让胡忧的车过去。胡忧的车在前面的高台上停下来,这是为修缮城墙而做的平台,现在正合适胡忧用。 胡忧站在平台之上,看着台上那黑压压的人群,心中豪情顿声,暗暗在心里,对自己道,他们就是自己的第一批子民了。 齐源杰在听说粥场乱起来的时候,嘴角里挂出了一丝笑意。没错,那毒是他派人下的。他到不是为了毒死胡忧,而是要给胡忧制造一些麻烦。 直到现在,齐源杰终于明白苏门达尔没死之前,要什么对胡忧那样的忌惮。这胡忧真是太可怕了,齐源杰把想借这洞汪城民借粮之机,来打压胡忧。谁想到,却被胡忧弄出一个粥场,不但为他的计划落败,而且还赚取了不少的名声,在洞汪城里聚集了极高的人气。 齐源杰不再呼什么民众的拥护,但是他看不得别人在民间拥有这么高的人气。在属下的献计下,他决定给胡忧制造一些麻烦。他不是想在人气吗,这次看他怎么要人气。 “军团长,我还那胡忧这一次,有得头疼了。”汉特嘿嘿的笑道。这次的毒,是他亲手下的,这一功是跑不了了。 “哼,跟我斗,他还嫩点。”齐源杰冷哼一声,心里却在想着,才死十几个人,是不是太少了点。早知道多弄死几个,这会那些愚蠢的草民,弄定能把胡忧给撕了。 齐源杰正想着下次再给胡忧弄点什么麻烦,突然一个士兵慌乱的冲进来,报告道:“大人,大事不好了,出大事了。” “慌什么,出了什么事,把你吓成这样。”齐源杰喝声道。 “大人,造反了,造反了,大人。”士兵急急的叫道,那一脸慌张之色,不但没有平复,反而更加的害怕。听他那话,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说齐源杰造反呢。 “好好说,出了什么事?再胡言乱语,小心我砍了你。”齐源杰一巴掌抽在那个士兵的脸上,骂道。 士兵被齐源杰这么一吓,更加慌了,连自己刚才想要说什么的记忆了,一脸呆呆的看着齐源杰不说话。 齐源杰那个气呀,真恨不得踹这士兵几脚:“你到是说呀,谁造反了?” 士兵这才回过神来,结结巴巴的说道:“是奴营,奴营的人造反了。” 齐源杰听着这话,到挺高兴,哈哈笑道:“嘿,有这样的事?他们把胡忧给抓了?”在他看来,这算是意外收获。 士兵被齐源杰弄得一愣,好一会才弱弱的说道:“他们不是把胡忧给抓了,他们要来抓你。” “什么?”齐源杰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 士兵回道:“奴营的士兵是来抓你的,说你在粥里下毒,要抓你回去受审。” 齐源杰脸色大变道:“他敢” 齐源杰的声音还没有落,哈里森就已经划破军帐,冲进来了。 “你说敢不敢。”哈里森冷笑道:“齐源杰,你的事犯了,跟我走一趟吧。” 齐源杰怒道:“哈里森,你想要造反吗?” 哈里森懒得跟齐源杰多说,一擦脸上的血,挥手道:“给我拿下。” 另一边,陈大力的行动也得手了。如果是齐源杰被哈里森抓是罪有应得,那么庄进熙被抓,算是有些冤。毒是齐源杰下的,他也是事后才知道。最多也就算过知情人。 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一个也是赶,两个也是轰,既然代军团长都动了,也就干脆稍带的把这个二号人物也给弄出来吧,省得以后麻烦,还找另找机会去搞他。 现场的气氛,已经被胡忧调动得异常的热烈,现在是万事俱备,只等哈里森和陈大力成功而回了。 胡忧与哈里森和陈大力的任务是带在奴营突袭齐源杰、庄进熙的帅帐,把他们给抓到这里来。能要活的就要活的,没有活的,死的也行。 看到远处传来的信号,胡忧知道,哈里森得手了。于是一嗵鼓后,对城民宣布道:“在粥里下毒的人,已经抓到了,大家看,就在那边” “哗”城民齐刷刷的全都转头过去,果然看到哈里森正在把征这边带。 “就是他,我之前看到他夹在人群里,往粥里扔东西”一个城民的怒吼,顿时引得群情更加的激昂。 “杀了他,杀了他”龙袭渔在人群之中尖叫两声,转头就钻到另一拨人群里。 龙袭渔的这两声,顿时被愤怒的人群所接受,一声声的人喊杀声,一浪高过一浪。被气氛烘托起业的城民,跟本就没有注意到,代头叫出这个声音的人,这会都已经不知道跑哪去了。 忧敲了一通鼓,大声喝道:“把犯人代上来,接受人民的审判。” 得,还没有审呢,齐源杰,庄进熙就已经被胡忧定性为了犯人。 多年之年,有历史学家经过研究得出一个节论。胡忧此时之所以能够成功,除了他会笼络民心,不拘一格降人才之外,最大的一点,就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每次在面对那些意外的突发事情之时,胡忧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准确的早到事情的切入点,为自己夺取最大的利益。 而在胡忧的自传里,他对枭雄有这以一个解释——每当机会来临的时候,能毫不犹豫的摒除一切障碍,出手狠辣,以极深的城府,计算一切可以计算的东西,并把他们加以运用,变成自己利点的人。 “杀”胡忧一句话落地,决定了齐源杰和庄进熙的命运。反应过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部队,已经和外围不死鸟特战团的士兵对峙起来,胡忧不可以用太多的时间,来对齐源杰和庄进熙进行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审判只不过是一个过场,有就行,不用在呼时间的长短。 其实胡忧心里很清楚,下毒的只有一方面的人,齐源杰和庄进熙两人之中,肯定有一个是被冤枉了。他们两个派系的人,不可能同心做一件事。 不过齐源杰和庄进熙一同掉,这符合胡忧的利益,只有这样,他才能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所以这两人,必须得死。 权力的斗争,就是这么残酷的,这里面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也就不存在什么所谓的公平。别说是错杀一个,有时候就算是错杀一千,必须去做。这是胡忧在血与火之中,学会的东西,是任由书上都看不来的。 正是因为胡忧的这个理念,使得胡忧再今天后的岁月之中,曾经一度制造出了血色的恐怖。这也是史学家对胡忧诟病最多的地方。直到死后,对他的争议,也从未间断过。 随着两颗人头的落地,人群之中,暴发出了山呼海啸般的呐喊。城民被压抑了几十年的情感,终于全面的暴发出来。 胡忧知道,这是一个收民心,收军心的大好时机。他连续猛擂了一段战鼓,让鼓点敲击在每一个人的心头,最后当着场中数万人的面前,突然血斧一闪,把战鼓劈成两半: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能救我们的,永远只有我们这双手。 我们向往和平,老天带来的却是战争,我们向往美好的生活,而却有人烧掉我们的牧草,让我们换去生活的资本。 连年的灾荒,接连的战火,我们不想接受,却被强加于身。 为什么会这样? 那是因为我们不够勇敢,他们觉得我们好欺负,他们当我们不是人,我们不过是想喝一饭粥而已,他们都要给我们下毒。 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你们过够了吗?” “够了” “你们还想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想!” 胡忧猛吸一口气,喝道:“是的,这样的生活,我们已经过够了,不想再过了。没有救世主,那我们就靠自己这双手。用我们自己的手,打造我们自己想要的幸福 我们生逢乱世,就要学会适者生存。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我胡忧在此对天发誓,只要你们向往幸福,并拥有追求幸福的勇气,我就会给你们幸福 我们不要做草民,我们要用双手,让天空下每一寸土地,每一个人,都拥有自由,尊严而幸福美好的生活” 胡忧的话长,说得很漏点。城民听着他的话,眼睛渐渐的变得坚定,士兵们听了他的话,眼中闪出的是向往。是呀,那是多么美好的梦呀,谁不想过着幸福的生活,谁想像颗草一样,任人踩踏。 很多人哭了,但是更多的人,却在哭的同时嘴角挂起了微笑。一双双眼睛,看向胡忧,目光之中,充满了希望。他们全都相信,胡忧可以给他们带了这样的幸福。 胡忧自己也不知道,原来他可以一气说出那么多让人感动的话。只看台下这些人的眼睛,他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成功了。这将会是他第一批子民,也是最最忠诚的子民。 感动是够了,但是还需要一些漏点。胡忧对这个很拿手,他知道怎么样,可以让这里的每一个人,再次变得狂热起来。 他要让所有的人,记住这份狂热,并把它永藏于心底,成为不懈的动力,神精的力量。 “你们要这样的幸福吗?”胡忧歇斯底里的叫道。他的声音已经沙哑,但是那股漏点却在燃烧着。 “要”现场所有的人,全都齐声叫了出来。没有鼓点的指挥,他们依然叫得那样的整齐,因为这是他们发自内心的情感。苦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允许以后的岁月,还是那样过下去。 胡忧叫道:“那怕是要经历腥风血雨,你们也不怕吗?” “不但” “哪怕是死,你们也依然坚持信念吗?” “坚持” “我,胡忧,从今天起,将带领你们,踏过那满地荆棘,走过那血雨腥风,哪怕是死,也要为我们,为我们后世子孙,打下一份幸福的疆土” “誓死相随” 几万人的暴喝,响彻天际,回荡在洞汪城的上空。每一个人,都被胡忧的话深深感染了,他们是狂热的,幸福地,就像是被催了眠一般,在心里打下专属于胡忧的烙印。 暴风雪军团五万士兵,和洞汪城两万城民之心,从这一刻起,被胡忧收归己有。 容易吗? 更新更快 并不容易,这是胡忧用无数血和汗换回来的成果。在经过那么多努力之后,胡忧终于真正的获得了一份属于自己的力量。 虽然这份力量此时还很弱小,但是胡忧会精心的呵护它,让他成长为让整个天风大陆都为之颤抖的实力。 轻风吹走了浮云,胡忧仰望着那苍茫的天空,耳边传来的是人们疯狂的呐喊。他很享受这样的感觉,他庆幸自己直到今天的每一个选择,是坚持,让自己走到了今天。 今天很美好,明天将会更加的美好a , 章节目录 第166章 秘洞寻宝 据《帝国秘史——论胡忧大帝的发家》一书中记载: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借着民众的这股狂热之势改组军队。\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这是他早就已经在心里计算好了的。 胡忧把不死鸟特战团改名为不死鸟一团,命候三为团长。奴营则改名为不死鸟二团,哈里森为团兵,新兵团改名为不死鸟三团,由朱大能为团长。三个师团平级,武器粮草全部统一由军部供给。暴风雪五万士兵,全部被胡忧打乱原来的建制,分入三个师团之中。使得每个师团人数,达到一万五千余人。 另外胡忧还任命红叶为军师,同时成立一个名为军事委员会的机构,这个机构的负责人为红叶,机构的性质说白了就是节制各师团长的兵权。不过这个功能,并没有一开始马上突显出来,算是一个后手。 这个军事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全都是胡忧的老部下。林克,西多夫,奥托,加马,阿骨达等这些对胡忧发过酒誓的人,全都被胡忧从各个部队调进军事委员会里,朱大能等三个团长当然也是委员会的成员。 胡忧是有把最初跟着他的那组成员,全都放入军事委员会里,不过他并没有成功,因为拉雷和里尔多并不在军中。在军部的花名册里,有这两个人的名字,但是见不到他们的人。胡忧问了候三他们,他们也全都没有人知道,这两个人的下落。 夺权从来都是带着血腥的,那些忠于齐源杰和庄进熙的人,受到了灭顶之灾。胡忧挥动着他的大刀,进行了他从军生涯之中,第一次清洗,近千人倒在了这场权力斗争之下。 后世历史学家对胡忧的这一行为,称为无耻的暴。不过此时,胡忧顾不得这些,为了整个军团的生存和发展,有时候必须得付出血的代价。 “哲别,你过来一下?”书房里,红叶对哲别招招手,示意守在胡忧身后的哲别,来到自己的身边。 胡忧掌握了暴风雪军团之后,曾经有意让哲别出任不死鸟一团的团长,不过这个丫头不肯,执意要回到胡忧的身边做亲卫。胡忧没有办法,只得同意她的要求。现在哲别是胡忧内卫营统领,带一千精选的士兵,近身保护胡忧的安全。 胡忧的警卫力量,分为内卫营和警卫营两个部分,总人数为五千人。这是暴风雪军团最精锐的部队。而哲别手里的这一千人,则是精锐中的精锐力量。另外的四千人在警卫营统领科奇士的手上,实力同样不可小视。 哲别看了胡忧一眼,确定胡忧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这让移步来到红叶的身边。其实以胡忧身边五千人的防卫力量,跟本不需要哲别这么贴身的守着,不过这丫头是个倔脾气,说什么亲卫就必须这样,胡忧拿她没有办法,也只能任由着她。 哲别问道:“红叶姐,你找我有事?” “嗯”红叶点点头,神秘的笑笑道:“你跟我来一下,我有东西给你。” “好的。”哲别跟着红叶走出了帅帐,来到红叶的小帐里。 走进小帐,红叶打开一个箱子,把一个布包拿出来,交到哲别的手上:“呐,你看看喜不喜欢。” 用手试了试,捏起来软软的,像是布或是衣服类的东西,哲别好奇的问道:“是什么?” 红叶笑道:“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哲别孤疑的看看红叶,又看看手里的小布包,她也很好奇红叶要给她什么东西。小布包被红叶系了个蝴蝶结,哲别一拉那长绳,布包就开了,一个红色的缎面肚兜出现在哲别的手里。 “红叶姐别的小脸瞬间就红了,这东西她见过,可是她从来没有用过。 红叶道:“这是我特意帮你做的。怎么样,喜欢吗。” “可我是男..........男人,怎么能穿这个。”哲别拿着那肚兜,像拿着块火碳一样,怎么着都觉得烫手。 红叶拉过哲别的手,呵呵笑道:“大家都是女人,你骗不了我的。快去试试看感觉怎么样,你老是用布条绑,对身体不好的。我们女人呀,有时候就得多疼自己一些。” “红叶姐,你都知道了。”哲别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她重回胡忧身边以来,红叶对她一直都非常照顾,她觉得自己骗了红叶,有些不太应该。 “我呀,看到你的第一眼,就已经猜到一些了。之后通过观察,就更是确定了这个猜测。先去把它换上,看看合不合适,如果不合,我还可以帮你做修改。你自己会穿吧?” 别点点头,那娇羞的样子,纯得像邻家的女孩,一点不像一个驰骋沙场的军人。 没一会,哲别换上了肚兜出来,手里还拿着一根巴掌宽,一米多长的布条。她想把布条给藏起来,可是没有适合的地方。 “给我吧,你以后用不着这些东西了。”红叶接过哲别手里的布条,问道:“感觉怎么样。” 哲别脸红红的小声说道:“感觉挺舒服的,就是有些怪怪的。” 红叶安慰道:“穿多几次,你习惯了。一会我再帮你多做几件,这样你就有得换了。对了,胡忧知道你是女儿身吗?” 哲别点点头道:“将军他知道的。” 红叶嘀咕道:“我就知道那个坏家伙肯定知道。” “嗯?”哲别没有听清楚红叶说的话,疑惑的看向红叶。 红叶摇了摇头道:“哦,没什么。我那里还有裙装,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有些心动,想了想,还是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哲别是怕自己会喜欢上裙子,换回女儿身之后,不能留在胡忧的身边。 “随你吧。你要是什么时候想试试,可以随时过来的。来,我们到那边坐坐,聊聊天。” ........................... “将军。”朱大能一身风尘仆仆的走进胡忧的军帐。 胡忧放下手中的书,笑道:“你回来了,这次的剿匪怎么样,一切都还顺利吗?” 朱大能摇摇回道:“不是太顺利,那些土匪一收到消息,全都躲到防山镇去了,我们这次只剿掉一个不足二百人的小股土匪,物资收获也不是很多。” “又是防山镇。”胡忧的眉头紧紧的皱起来。这个防山镇距离洞汪城大约一百里,属于西北另一大城宝怀城的势力范围。 同是西北的城市,宝怀城可要比洞汪城有钱多了。那里铁矿储量丰富,是西北有名的铁都。城主马泽本手握十万地方守备部队,雄霸一方。 这个马泽本是个贪得无厌的人,为人好酒,好色,好财,所有好东西,他都喜欢。每年出产的铁矿,已经能给他带来非常大的利益,可是他依然不满足,还暗中与土匪勾结,坐地分脏。这西北一线有半数的土匪,全都跟马泽本有来往。胡忧一出兵剿匪,那些收到风声的土匪,就马上躲出防山镇去,在那吃喝玩乐,等胡忧收兵,他们才又出来活动。 “大人,我们必须得想个办法才行,再这样下去,我们马上又要缺粮了。”朱大能提醒道。 现在洞汪城刚刚收回到胡忧的手里,百废待兴,城民加上军团,七万余人的生活,全仗着剿匪在支撑。那些散落在这大西北黄土高坡上大大小小的土匪,现在是胡忧唯一的生命线,这么一剿他们就跑,洞汪城的日子就难过了。 胡忧当然知道,这么靠着土匪经济存活,不是长久的办法,但这是唯一可以到得高速回报的做法。除此之外,一切都需要时间。俞骆亚已经拿了百兽草的种子回来了,现在还在试种阶段,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就算能成功,这洞汪城要重新养马,也不是短期之内,就可以立竿见影的。 “马拉戈壁的,逼急了老子发兵打他。”胡忧恨恨的骂的。 这不过是一句气话而已,以胡忧现在的实力,要粮没粮,要钱没钱,拿什么跟马泽本这个大财主斗。帝都现在看来是已经完全放弃暴风雪军团了。直到现在,应该给的粮草补给还没有到。 对于这一点,胡忧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按说暴风雪军团怎么着也是一个正规的军团,巴伦西亚为什么就这么扔在一边不管了呢? 胡忧在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之后,怕帝都会过问此事,还特意专门准备了一套说词和各种应对的办法。可是现在看来,跟本就用不上。帝都对于这边的事,跟本连理都不理,就当没有这个军团存在一样。 “这办法到是不错,听说那里美女挺多的,我们正好抢他一些回来。”朱大能听了胡忧的气话,笑了起来。 “得了吧。”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咱们现在饭都快没得吃了,你还有心情在这里贫嘴。” 朱大能知道胡忧并没有生气,笑道:“哭也是一天,笑也是一天,生活不容易,能笑咱们就多笑会吧。” 胡忧点点头道:“这到是。唉,这没钱没粮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呀。朱大能,你们家族不是挺大的吗,要不你想办法回去借点钱粮来,以后等我x子好了,我再还给你们。” 朱大能的脸色顿时就苦了起来,一脸苦笑的说道:“我的家族是不小,但是要养活这洞汪城七万军民,还是没有什么可能的。老大你还是另想办法吧,别在我这里打主意了。” “你小子就是一铁公鸡。”胡忧没好气的瞪了朱大能一眼,豪没形象的趴在桌上道:“钱呀钱,我要怎么样才能弄到钱呢。” 猛然,一个念头在胡忧的脑子里闪过,胡忧顿时站起来:“哲别,哲别,准备一下,我们出去一趟。” 红叶的帐篷本就是挨着胡忧军帐的,正跟红叶笑话的哲别,听到胡忧的招唤,赶紧跑了进来:“大人,怎么了,你要出去吗?” 胡忧道:“是的,快去准备一下,咱们挖宝去。” “挖宝?”哲别刚要往外跑,突然觉得胡忧这话似乎不对,转过头来,一脸不解的看着胡忧。 朱大能也同样很想知道,胡忧这个‘宝’从何来。这洞汪城一穷地白,哪有什么宝,他不会是天热烧坏脑子了吧。 朱大能和哲别都在等着胡忧的答案,胡忧却神秘一笑,怎么都不说。要是朱大能不在,哲别还可以用自己女人的优势撒撒娇,看能不能提前知道。这会她当然不会那么做,只能在心里猜着。 三人换了便装,出军营进了洞汪城。不一会,在胡忧的带领之下,三人来到了东大街的一座房子前。 “大人,这是谁的家,你说的宝就是这里吗?这里安不安全的,要不我先叫些侍卫来。”哲别看着眼前这破房子,皱眉道。她对胡忧这么轻车简出的走出军营很是担心。 胡忧拍拍哲别的肩膀道:“放心吧,不会有问题的。这里是前洞汪城城守严不开的房子。他早已经离开了洞汪城,现在这房子是空着的。去把门弄开,我们进去。” “大人,还是我来吧。”朱大能在一边插话道。 “好,那就你来吧。” 朱大能得了胡忧的话,从衣服里拿出一跟铁丝,靠了上去。抓过屋门前的那把大铁锁,三捅两转的,就把锁给打开了。前后还不到三十秒的时间。 “手艺不错嘛,以前干过?”胡忧笑问道。 朱大能把铁丝收起来,回道:“我可是守法公民,这招是候三教我的。” “这么说坏的是候三那小子。”胡忧嘿嘿笑了两声道:“我们进去吧,看看能有什么惊喜。” 严不开这屋子,简直就是清官的代民词。屋子挺大,摆设却是相当的简单,就是一些日常的桌椅家具,没有什么特别的之处。久不住人,屋子里有股子霉味,桌面落着厚厚一层灰。 “大人,这里能有什么宝贝吗?”哲别轻轻的掩着鼻子,在屋子里走了一圈。她看不出来这里边能有什么好东西。真有什么好东西,严不开走的时候,也带走了。 胡忧拿了跟木棒,这里敲敲,那里打打,地面墙头都没有放过,他有感觉,这屋子肯定会有所发现。他之所以没有用透视眼来扫,一是因为这里挺大,他的精神力不足以支持他扫完整个屋子。二来他也很享受这种寻宝的过程。 “慢慢找,别着急,该有的始终会有的。”胡忧正说着,手中木棍敲在墙上的声音一沉,发出空洞的声音。 “有暗墙。”朱大能从另一边靠了过来。拿手中的木棒把那墙的周四敲了一遍道:“这后面肯定是空的。让我来打开,看看后面是什么。” 朱大能是个急脾气,说话间就要暴力破墙。 “不急,先等等。”胡忧叫住朱大能,不让他硬来。 胡忧叫停了朱大能,仔细的观察起这面墙来。这堵墙一堵到顶,没有任何的裂缝,不像能徒手能开的样子,与他想像中的并不一样。 胡忧记得很清楚,严不开叫他老婆出来的时候,去的时间虽然有些久,但是并没有听到有石块碰撞的声音。也就是说,严不开的老婆肯定不是破墙出来的,这里应该有开口。 看着看着,胡忧的目光从墙体移到了脚下。屋子的秘密,应该在这里了。 “把这长椅弄开。”胡忧用手中的木棒敲敲脚边的长椅子道。 哲别应该了一声,上前搬那椅子:“大人,这椅子移不动,定死了的。” 胡忧眼眉一跳:“左右转转看,来,我跟你一起。” “咔咔”两声轻响,椅子在左转不动的情况下,右转却有了动静。一个直径大约一米的地洞出现在了椅子下面。 “是这里了。”胡忧松了口气道。 三人一起伏下身,拿眼往这洞里面观瞧。只见这个洞走的是斜路,看样子应该是通向墙的后面。 洞里黑呼呼的,看得不远。丢块石头下去,发出闷闷的声音,似乎有风从里边吹出来,伸手进去摸了一下,感觉铺着一层厚厚的木板。 “哲别,点个火看看。”胡忧对哲别叫道。 “哦别被胡忧这么一叫,才回过神来。暗骂自己傻蛋,这么黑看不清楚,也不想着点个火。 “大人,你说这后面会有什么呢?”哲别拿火折子给胡忧照着。这火折子比不了手电,点燃了也看不到多少东西。 “弄不好是金山银山,嘿嘿,要是那样,就该我们发一笔了。 更新更快 胡忧翻翻白眼道:“要是那些东西,严不开早就拿走了,还等你来。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这洞应该是通向另一所别院,那里才是严不开真正的家。” 胡忧是江湖出生,江湖人别的也许不行,那眼睛可毒得很。那天严不开老婆刚一出来,胡忧就知道,她老婆肯定不是一个甘于住在这种破屋子里的人。 有些女人天生能吃苦,有些女人,半点苦也吃不了,哪怕是情势所逼,她们也吃不了苦。严不开的老婆就属于那样的人,可是她却住在这个破屋子里,这其中必有问题。 “走吧,咱们下去看看” , 章节目录 第167章 财路 “大人,小心有机关。”哲别看胡忧起身就要往下跳,赶紧阻止道。她不允许胡忧在自己的面前,出任何的问题。这是她刚才答应红叶的,也是她一直以来,在心里想的。 胡忧笑道:“放心吧,我已经看过了,没有问题。” 是的,胡忧确实是看过了。哲别和朱大能只是借着火光看,跟本看不出什么东西。胡忧则不同,得了光影果之后,他的眼睛不但能夜视,还能透视。他刚才已经用透视眼大体的把这个洞扫了一遍。虽然这样做,非常耗费精神力,但是为了安全,还是值得的。 “不行,你是将军,你不能走第一个。”哲别可不管胡忧说什么,总之胡忧要带头下去,她是不答应的。 “那随来打头。”胡忧故意逗哲别道。反正这个洞并不会有什么问题,谁先下去都是可以的。 哲别毫不犹豫的说道:“当然是我了。” “你?”胡忧凑嘴到哲别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你一个女孩子走在前面,就不怕有色狼?” “将军别气得一跺脚,刚想要说什么,突然看到朱大能正一脸笑意的看着这边,赶紧把小嘴给闭起来。心里暗暗的庆幸,还好反应及时,不然就被朱大能发现自己是女儿身了。 “将军,还是我先下吧。”朱大能说道。哲别自以为可以瞒得过朱大能,其实她跟本就不知道,她现在的样子是瞒不了朱大能的。 以前的哲别,是一个平胸的飞机场。营养不好,长得又瘦,整天穿个绿不啦叽的军装,没有人发现她是女孩子,并不是很奇怪的事。可是自从做了胡忧的亲卫之后,哲别的火食就好了不少,再加上胡忧教给她用蜂蜜来调理身子。她是胸也发育了,肤色也好了,哪还可能躲得过有心人的眼睛。 朱大能是世家公子哥,从小身边的丫鬟奶娘不知道多少,在花堆里长大的他,对于女人有独到的见解。他早就已经看出哲别是女孩子,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现在这里的三个人,胡忧是官最大的,不可能让他来打头,哲别是个女孩子,就算是胡忧的亲卫,朱大能也没有让女孩子在前面为自己开路的习惯。再说了,胡忧跟本就不是当哲别亲卫来用的,他朱大能怎么敢让哲别开路。 最后进洞的顺序是朱大能打头,哲别居中,胡忧包尾。按说以胡忧的身份,应该在中间,以便有起事来,朱大能和哲别能保护他。 不过胡忧是怎么都不愿在中间,理由很简单,他不能跟在一个男人的屁股后面闻臭汗。要知道这洞汪城可不是一般的热,以朱大能那身板,发汗量能少得了?这个洞这么小,那味得多重。 跟在哲别的身后,那就不一样了。女人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天生就与男人不一样。男人出点汗,一身都臭了。而女人出汗,却是香的。 地道挺长的,不过在走过开头那一段窄小的道路之后,后面的路就好走多了,也宽多了。开头那段,只能一个人躬着身子走,二三十米之后,就可以两个人并排走了。要不是朱大能的身板比较大,三个人并排走都不是什么问题。 “这地道可真够长得,到底通哪儿?”走了五六分钟,朱大能忍不住回过头来问胡忧。 胡忧和哲别并排着在后面,离着朱大能大约有五米多的距离,胡忧还拉着哲别的小手。 “走就是了,再长也有到头的时候,应该快了的。”胡忧抓着哲别的手回道。在朱大能回头的时候,哲别本能的想把手抽回去,胡忧没有让她得逞。 大能转头继续往前,他知道什么东西可以看见,什么东西应该视而不见。 胡忧问道:“你们有没有觉得,我们这一路似乎是一个上升的路线?” “确实,我也有这种感觉。”哲别说话的声音有些打颤。不是她害怕这里会有什么,而是她感觉冷。 女人就算出的是香汗,那汗也是湿的。这地道里的冷风很侵人,吹在湿衣服上,冷冷的很不舒服。这也就是胡忧就什么抓着她手的原因。如果不是胡忧的手,给她带来一些温暖,她会觉得更冷。 朱大能疑问道:“如果是向上的话,我们走了这么久,这会应该到那了?” 那个屋子的地洞离着地面并不深,如果是一直向上走的话,他们此时应该不是在地下,而应该是在地上才对。 胡忧也同时想到了这个问题,思索着说道:“我们刚才下来的方向,应该是向西。” 哲别叫道:“我知道,我们此时应该是在西门的那片乱石中间。” “你说那片长像奇怪的石林?”胡忧知道哲别指的是哪里。这洞汪城周围五公里之内,全都是一片黄沙,只有之前科奇士驻军的西门边,有片小山。 “不用猜了,我们就是在那之上。”走在前面的朱大能说道。再长的路,也有走完的时候,这条地道,终于头到了。 “哇,这里真美”哲别感慨道。 眼前的景像,却实非常的美。抬眼四顾,胡忧三人此时身处于一座小山谷之中。山谷并不是很高,最多不过是三四十米,但是四面环绕,形成一个天然的半密封形。外面看不到这里边的样子,只会以为这是一座小山。却不知道,这里别有洞天。 “严不开真会享受呀。”胡忧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道。如果不是一路走来,胡忧跟本就不敢相信,此时他距离洞汪城不过是千米之距而已。 千米的距离,形成了两个不同的世界,外面的世界是阳光狂暴,热得几乎是拿油涂在猪的身上,过不了一会,就能吃烤猪。而这里,小桥流水,凉风阵阵,仿佛到了江南的水乡。这里真是太美了,美得就像那桃花园记中的世外桃园。 “快看,那里还有座小楼。大人你真是神了,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一个这么好的地方。”哲别满脸的兴奋。女孩子总是喜欢美好的事物,哲别虽然一直穿男装,但她的骨子里,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女孩。 “你都说我是神了,这世界还有神不知道的地方吗?”胡忧随意的答道。他对什么小楼不感兴趣。他的注意力放在小楼对面的那片石滩上。那里很明白的有开凿的痕迹,边上还堆有不少大小不一石块。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虎子捡到的那块岩盐,就是出自那里。 “大人,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我?”哲别摇着胡忧道。 “嗯,怎么了?你刚才说什么我没有听见。”胡忧转头看向哲别。 “我说,我们去那小楼看看吧”哲别把自己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哦,咱们等一下再过去。”胡忧点点头,大步往那堆看似岩盐的东西走过去。 “大人,你上哪?”哲别看胡忧走向一堆没有用的石头,不由奇怪的问道。 “去看我们的宝藏。”胡忧回了个笑脸,脚步不停的继续往前。 朱大能和哲别对视一眼,也跟着胡忧一起走了过去。 “大人,这些破石头就是你说的宝藏?”哲别捡了块岩盐放在手里把玩着。她怎么看都没有看出来,这与普通的石头有什么不同。 “当然”胡忧肯定的说道。他已经可以确定,眼前的这些,就是他要找的东西。 盐,在海边值不了几个钱,可是在这大西北,乃致整个曼陀罗帝国,都是稀缺之物。真可谓是价比黄金。 那个严不开真是太聪明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看到这里,胡忧之前很多想不明白的事,一下全都豁然开朗了。 看来这西北之地的官,没几个好鸟。马泽本坐拥铁都,每年出产大量的铁矿石,换得大把的金币,却还要和土匪勾结,抢百姓的东西。 而这个严不开,明明发现了,都舍不得把这个消息给公布出来。不用问,那帮红胡子土匪,肯定是严不开的人。这十几年来,他已经不知道从这里运出去多少岩盐,为自己赚了多少金币。 最可气的是他居然还装得比谁都穷困潦倒的样子,一个清得不能再清的官。谁能想到,这个清官在背着人时,享受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锦绣楼的内衣算什么,严不开要是愿意,他可以把锦绣楼所在的,那一条街的铺面全都买下来,都不带还价的。 “骗人,这破石头怎么可能是宝藏,我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它有什么成为宝藏的可能。”哲别噘噘嘴道。在听胡忧说这些石块是宝藏之后,她又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都没有看出这些石块有什么不同之处。 胡忧摇摇头道:“有些东西,是不能用眼睛去看的。” “你该不会是让我用心去感受吧。”哲别不服气道。 胡忧笑着摇摇头道:“不是用心,而是用嘴,你尝尝看就明白了。” 胡忧指指哲别手中的石头,示意她往嘴里放。 “不会吧,这可是石头耶,你让我吃。我的牙可没有那么好。”哲别张大嘴道。 “不是咬,是舔。”胡忧在哲别的小脸上捏了一下道。说到舔,他想起了黄金凤。黄金凤的口技,可是相当不错的。真有些怀念跟这个小醋坛子缠绵的那几天。等这洞汪城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就去凤凰城看看,能不能把这个丫头重新骗回来。 她在红fen军团里,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吧,西门玉凤肯定是照顾她的。对了,西门玉凤也要去看看,不然她肯定会生气。 想起这凤凰城里的西门玉凤和黄金凤,胡忧的嘴角不由牵起一丝笑意。思绪再飘,飘过凤凰城,在更南的地方,还有一个佳人。不知道这个宁南帝国的公主,现在怎么样了。她肯定也有想自己吧。哦,还有那旋日,纳月,踏星,扶辰这四胞胎姐妹,欧阳寒冰可说了,她们是她的陪嫁呢。 “咸的?为什么是咸的,这是什么东西?”哲别的声音,把胡忧的思绪重新拉了回来。一边的朱大能也连连点头,瞪大眼睛看向胡忧。他也在等待着胡忧的答案。 “这是盐。”胡忧给出了答案。 “你说这些石块是盐?可是不对呀,我见过盐,不是这样子的。”哲别不敢相信的说道。她当然知道盐是什么,那种亮晶晶的颗粒,不可多吃,但是三天不吃,就会整个人全身无力。 胡忧解释道:“这是岩盐,属于盐类的一种,与你说的那种海盐样子不太一样,但是本质没有任何不同。” “这么说,我们这次真是找到宝了。”朱大能的反应最快,马上就把这盐与当前军团的处境给连系起来。只要有了这些盐,军团也就有钱了。有钱就有米有武器,就会得到发展。现在正逢乱世,正是男儿立那万世不倒业的大好时机。 “你说呢?”胡忧得意的笑了起来。这段时候光顾着忙军团重组的事,居然把这事给忘记了。之前还为了从哪里弄到钱而烦恼呢,岂不知自己正坐在宝山之上,只要伸伸手,就可以弄到大量的金币。 “可是我们拿这些石块当盐卖,有人会要吗?”哲别问道。她始终对这些岩盐没有太大的信心。 朱大能听到这话,也收起了笑脸。哲别说的不错,盐可是价比黄金的东西,有谁愿意拿黄金换这些石头吗? 胡忧怎么说也比这个世界的人,多了几分知识。心中有货,自然胸有成竹。他把玩着手里的岩盐道:“我不知道严不开是怎么卖这些盐的,但是我肯定不会就那么拿着这石块状的岩盐出卖。我出品的东西,肯定是和市面上的盐是一模一样的。 “这可能吗,差别很大耶。”哲别好奇宝宝一样,问题一个接一个的问个没有完。一边的朱大能到是省事,只要在一边听着,就能得到自己所需要的答案。 胡忧丢掉手里的岩盐块,向那小桥走去。心急着答案的哲别和朱大能,赶紧跟在胡忧的身后,一起走过去。 这小桥是半天然半人工,弯弯如新月,小巧秀气。小桥下的水,清澈见底,穿过那一米多深的水,可以接直看到水底五颜六色的雨花石。 “我想你们都应该知道,盐是可以容于水里的吧。”看哲别和朱大能都同时点头,胡忧继续说道:“但是你们知不知道,盐是可以从水里提取出来的呢?” 哲别和朱大能都摇头。曼陀罗帝国没有海,哲别和朱大能只是吃过盐,却不知道盐是怎么生产出的。 胡忧摇摇头,这在他之前的那个世界,是非常简浅的问题,就连几岁小孩子都知道。在这里,两个成人都不知道。 含了一口水进嘴里,和胡忧想像的一样,这里的水,果然也是咸的。胡忧简单的把制盐的原理,告诉哲别和朱大能。 听完胡忧的讲解,哲别才一脸恍然的说道:“原来只要把这些水煮干,就能得到盐了,那么简单。” “是的,就是那么简单。这世界上的事,很多说起来,都不是那么复杂的。需要的,只是必要的条件。 走吧,我们回去吧。出来已经够久了,再不回去,红叶该到处找人了。” “大人,我想到那边的小楼看看。”哲别有些不舍不得离开之里。这里不但风景美,而且很凉爽舒服。一想到洞汪城那暴热的天气,她就皱眉。 “你很喜欢这里?”胡忧心中一动,看向哲别。 “嗯”哲别用力的点点头。 胡忧想了想道:“那我把这里给你好不好?” “给我?”哲别不明白胡忧的意思。 “是的。”胡忧道:“我让你做盐官,以后就住在这里,专管产盐,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胡忧这话,哲别脸上的笑,顿时没有了。一副马上要哭的样子道:“大人,你不要哲别了?” 胡忧没想到哲别的反应会这么大,赶紧解释道:“你想哪去了,我什么时候说不要你了。这里有盐的事,我们要绝对保密。这产盐的工作,必须得最信任的人来做才行。你又那么喜欢这里,所以我才想让你在这里管盐。” 哲别用力的摇头道:“不要,我不要在这管盐。我是你的亲卫,必须得留在你的身边,没有你的地方,哪怕是再好,我也不去。我不喜欢这里了,我们走吧。” 哲别说着在大步往来路走,那什么小楼,她再也不想看了。 “这丫头,还从来没见过她发这么大的脾气。”胡忧小声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把目光看向朱大能。 朱大能看胡忧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那头摇得比拨浪鼓还快:“大人,你可千万别看我,我这人天生喜欢热闹,你让我呆在这里,我会死掉的。” 更新更快 胡忧没好气的笑骂道:“我又没有说要你来,你急个屁呀。” “那就好,那就好。”朱大能说着也加快了步子,像是怕胡忧反悔一样。 “嘿,你们别跑那么快,等等我” “马拉戈壁的,都不愿来,少爷来。到时候少爷弄一大群美女,嘿嘿” , 章节目录 第168章 经济路线 财政问题,是胡忧现在最头痛的问题,之前没有发现岩盐,胡忧是没有任何的办法,只能勒紧腰带过活,现在既然发现在岩盐这种价比黄金的东西,胡忧就没有理由不把它变成真的黄金。 要知道现在中原地区大乱,再加上宁南帝国的经济入侵,曼陀罗帝国的物价,每天都在飞涨,没有钱的日子,那是过得很艰难的。 提纯盐的问题,是很小的事,朱大能和哲别不愿去,有的是人愿意去的。这并不需要什么太高深的本事,只要是忠心之人就可以。 胡忧入伍两年,别的也许他还不行,这忠心之人,他还是有几个的。根据红闲呢。 经过三天的准备,第一批盐终于成功出来了,现在样品正摆在胡忧的军帐里。白花花的盐,颗颗透亮,真是看得人心情舒畅,这些可都是钱啊 “大人,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哲别抓了把盐在手上感慨道。 “不但看着一样,吃着也是一样的。”红叶把酒菜给端了上来。今天出盐,算是一个好日子,这段时间大家都很辛苦,胡忧要慰劳慰劳大家,特意交待红叶想办法,做了桌简单的酒席,算是开开小灶吧。 “大家入坐吧,今天咱们试试女军师的手艺。”胡忧笑着招呼大家入坐。这十几个人,是胡忧最核心的班底。俞骆亚,龙袭渔,宋青山并不在此列,他们新加入,还没有任何的成绩,还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席上有两个不是侍女的侍女,含玉和凡梦。这两个美丽的医护兵,被胡忧调到了红叶的身边,在军事委员会里任秘书,专事整理军团内部的往来文件。她们因为红叶的关系,现在也算得上胡忧集团里的准亲信。 席上有了这两个美丽的女孩子,气氛就要热烈很多了。红叶是胡忧的女人,朱大能一伙可不敢调戏她,不过对于含玉和凡梦,他们可就没有那么多顾及了。大家都是老熟人,加上心情高兴又喝了点酒,嘴巴没有把门的,那些很黄很暴力的话,不时会吐出来,弄得两女是大发娇嗔。 “红叶姐,你看他们,真是一个比一个坏。”含玉趴在红叶的肩上,撒娇不依着。 因为含玉长得相对更可人,小脸容易红,众人最喜欢斗她。 边上的胡忧喷着酒气的笑道:“哟,谁欺负我们的小含玉了,告诉我,我帮你收拾他们。” 含玉噘嘴道:“就是你最坏了。” “就是。胡忧将军最坏,我刚才还看到他偷偷瞄含玉的胸部呢。”一边的凡梦也举报胡忧的恶行。 含玉看自己又被扯上,赶紧反击:“臭凡梦,要死了,什么话都乱说。胡忧将军是偷看你,又不是偷看人家。” “哟哟,小含玉吃醋了呢。”凡梦坏坏的说完,转身就跑。 “哼,臭凡梦,看人家怎么收拾你。”含玉小脸通红的挥舞着小拳头,和凡梦笑闹起来。 “哈哈哈”一群男人坏坏的哄笑起来。虽然菜微酒薄,大家吃得却很开心。 胡忧举怀道:“现在的我们,已经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时代,来,让我们举杯,共祝明天更美好。” “我们也要干杯。”正在笑闹的凡梦和含玉也跑了过来。 “干” 朱大能擦去嘴边的酒渍道:“哈哈哈,今天真是开心,可惜候三不在,少了个斗嘴的,有些不太过瘾。” 候三被胡忧派去接鲁游去了。现在洞汪城已定,是大量发展武器装备的时候了。 “候三快回来了吧?”胡忧往嘴里扔了颗花生米,在这些老兄弟面前,他从来不摆什么臭架子,还是和以前一样,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不像有些人,手里有了几分权力,那眼睛就往天上看。 “快了,应该再有五六天,就能回来了吧。”朱大能说道。他虽然和候三每坐在一起,就不停的吵嘴,事实上他们的感情挺好。如果候三有什么事,朱大能铁定是第一个拔刀之人,反过来也一样。 胡忧点点头道:“等他回来了,咱们再好好喝一顿,帮他洗洗尘。” 朱大能拍手道:“那行,我那还有几瓶好酒,到时候我拿来。” “那我出只鸡。” “我出花生” “我出” 一群人你一样,我一样的叫了起来。洞汪城的条件极差,有时候有钱也不见得能卖到东西。 “嘿,凡梦,含玉,你们出什么?”胡忧坏笑着转头看向两个青春女孩。这里没有ktv,也没有歌舞表演,只能拿这两个丫头来取乐。 “我们什么也没有耶。”含玉眨巴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道。 “就是,你们大将军喝酒,却让我们小女子出东西,这不是欺负人嘛。胡忧将军最坏了,老想打我们含玉的主意。”凡梦的脾气相对较外向,什么话都敢往外说。 “呀,怎么又说到人家头上了。红叶姐,你看她,老欺负人家。”含玉一开始还猛点头,同意凡梦的说法,谁知道凡梦话风一转,又扯上她,娇嗔不依的叫了起来。 红叶笑着摆手道:“别叫我,找你的胡忧将军帮你出头。” “红叶姐坏,你也欺负人家。”含玉说着转动着大眼睛,来到胡忧的身边,娇声叫道:“胡忧哥哥,你看他们都欺负含玉呢。” 胡忧笑得眼泪都快下来了,抽着快断气的声音道:“别叫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饭后,红叶给大家上了茶,带着含玉和梦凡安静的坐下来。吃也吃了,笑也笑了,是时候谈点正事了。 胡忧喝了口茶,环视了众人一眼道:“现在盐我们已经有了,接下了就是卖出去的问题。大家都说说看,咱们应该怎么把这些盐卖出去,好换回我们需要的东西。” 朱大能提议道:“大人,我们现在最缺的就是粮食和武器,这两样东西,宝怀城都有,我们不如拿到那里去卖。” 科奇士开口道:“我看不太好,宝怀城一向和我们没有什么交情,城守马泽本为人贪婪成性,如果让他发现我们手中有大量的盐,说不定会对我们冒什么坏水。” 科奇士长期跟在苏门达尔的身边,对于这人性的事,有很深的休会,知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自从胡忧成功帮他治好妻子李玉莲的病之后,他对胡忧就已经是死心踏地,自然事事为胡忧着想。 红叶也同意科奇士的意见道:“科将军说得有道理,以我们现在的实力,最好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我们有盐的事,不然我们会很麻烦。” 哈里森霸气的说道:“他要战便战好了,我们现在有五万雄兵,难道还怕他们不成。”现在他手里有一万五千人马,又摆脱了奴营的身份,体内那股被压抑的血性,又复苏了起来。他可是连上司都敢打的主,别看他平时闷声不爱说话,他的脾气可不太好。 胡忧摆摆手,道:“我们和宝怀城迟早必有一战,他不惦记我们的盐,我还惦记着他的铁矿石呢。 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打仗是要钱的,我们现在没有钱,只能发展经济。我们必须在短时期之内,把洞汪城给发展起来。 现在洞汪城的人口太少了,才有两万人,军民比严重的不足。这不利我们的兵源被充。我的理想是把洞汪城主城发展成为至少人口在三十万以上的大城,洞汪城周边区发展成,人口过百万的大经济区,这样才能使我军得到包括兵源在内的资源补充,到时候,不是马泽本来找我们,而是我要收拾他。” 众人都没有想到胡忧的心里,居然已经做了这么大的规划。过百万的大经济区,光是想想,就能让人兴奋。 “可是大人,我们要怎么发展经济,难到只靠盐就可以了吗?”含玉弱弱的问道。之前说军事的事,她插不上嘴,但是说这个经济问题,她到是很有兴趣。女孩子都喜欢逛街买东西的嘛,自然也有些发言权。 含玉的问题,也是在坐之人心里思考的问题。说大话,人人都会,就算是把天吹破,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只是说说,那是没有任何作用的,关键还在一个‘做’字,实际才是跟本。 胡忧道:“光靠盐当然不可能。我们必须要多种经济相结合才成。俞骆亚现在正在试种百兽草,如果他能成功,那我们今后就走一条以养马卖马为龙头,多种经济结合的路线。” 朱大能问道:“大人,我不是泼你冷水,要是俞骆亚的草种不出来,或是种出来,却没有他说得那么好,甚至跟本养不了马呢?” 朱大能这话也就是在胡忧的团队里,他才能说。要是在别的地方,他肯定不敢说。老大刚说要以养马为龙头产业,你就说马不一定养得出来,那不是往领导的脸上抽耳光吗?所谓领导永远都是对的,有困难也要上,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领导喜欢的,说行就行,不行也行,领导不喜欢的,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属下的不服不行。 胡忧这里是广开言路,他对朱大能的话,不但不反感,反且还很高兴。朱大能是世家出生,对经济略懂。他不是泼冷水,而是说出这事的可能性。 事事没有绝对,在没有做成之前,永远都可能存在失败。每做一件事,不但要考虑它的成功,考虑失败也同样很重要。 胡忧点头道:“朱大能说得很有道理,这个问题我也同样考虑过。成功不是必然的,虽然我很有信心,应该会成功。如果养马不行,大家也不用担心,我们还有一条路。大家别忘记候三去了哪里。” 朱大能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你是说卖武器?” 胡忧竖竖大拇指道:“聪明,没白长一身肥肉。 鲁游大师的手艺,相信在坐的都知道。宝怀城又出铁矿石,原料方面不成问题。这是一条必然能成的路。” 红叶皱眉道:“可是卖武器是一个很危险的行业,万一帝国追查起来,我们会很麻烦。”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才把这个排在养马之后。巴伦西亚现在对我们不闻不问,但是谁也保不齐他什么时候又想起我们。现在帝国虽然乱像已生,但是并没有达到全面大乱的地步。在这些方面,我们还得小心谨慎才行。越是低调,对我们越是有利。” 胡忧说道这里,环视了大家一眼。他之所以借着卖盐的事,把这马和武器的问题说出来,就是要加强大家的信心,给他们一个可以有的期盼。 和成功一样,忠心也不是必然的。每个人都有向往好生活的权力,当付出的忠心,总是得不到回报,总是要吃一顿酒席都要大家各自出东西来凑的事,出现得越来越多,那些忠心也就会慢慢的消失了。就像那句笑话一样,你让人家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评什么要求人家爱你 “好了,咱们还是言归正传,回到这个卖盐的问题上来。这是我们的起动资金。只有卖了盐,得到了钱,其他的那些,才可以发展起来。无论的养马还是打造武器,没有钱都是空话。” “将军,你打算把盐拿到哪里去卖,我们是不是要开个店铺什么的?如果是那样的话,我可以做店长哟。”含玉从红叶的身后钻出头来娇声道。 这个可爱的丫头,看来把她俩调回军部是对的。下面的部队,马上要进行大规模严要求的军事训练,要是她两个还在下面部队,可能此时就笑不出来了吧。 胡忧笑笑道:“做店长嘛,可以。不过呢,不是现在。近期之内,我没有开店铺的打算。闹不符合我们现在的情况,我要一次做大笔的。” 朱大能问道:“大人,你要做大户?盐的用量很小,你打算把大批的盐卖给谁?” 胡忧神秘一笑道:“这个就要问你了,你觉得谁可以消耗大量的盐?” “问我?”朱大能皱起眉来。盐的用量很少,要大量的消耗,就得人多。哪里的人最多呢? 朱大能猛的想到一个地方——西部狂狼军团。狂狼军团有二十万常备军,蕾娜塔跟他们的关系又不错。反正他们总是用买盐的,跟谁买不是买呢。 “明白了吧。”胡忧笑道:“我打算先期拉一万斤过去,跟他们聊聊。” “一万斤”听到胡忧这话,在坐的全都倒吸了一口凉气。人家狂狼军团才二十万人,一万斤盐还只是聊聊,那真卖得多少。一个月供十万斤?把他们全都腌成咸鱼? “老大,一万斤是不是太多了一点?”朱大能弱弱的问道。他知道,胡忧这一次又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了。 胡忧可不是把主意打到朱大能的身上嘛。蕾娜塔上次提出要和他合亲,被他给拒绝了。这次拉盐过去,人家蕾娜塔不一定给他这个面子。胡忧想到的是蕾娜塔的表妹关天瑜,她是朱大能的未婚妻,让朱大能去说通关天瑜,再让关天瑜去说通蕾娜塔,就可以做成这笔生意。 胡忧满脸笑意的说道:“不多,不多,一万斤不过是狂狼军团两个月的需求,那怎么能算多呢。” 朱大能整脸都苦了:“可是狂狼军团军用盐是帝供的,他们不见得一定要我们的盐呀。” 胡忧嘿嘿笑道:“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蕾娜塔算起来,可是你小表姨子,你肯定有办法的。” “将军,什么叫小表姨子?”含玉一脸不解的问道。 胡忧解释道:“朱大能的老婆是蕾娜塔的表妹,妻子的姐妹是小姨子,表姐妹不是小表姨子吗?” 含玉咯咯的笑了起来:“不是了将军,你弄错了,妻子的妹妹才是小姨子,妻子的姐姐是大姨妈。” “是什么?”胡忧坏笑道。 含玉以为胡忧没有听清楚,提高声音叫道:“是大姨妈” 军帐中一下静了下来,所有人都忍着笑,看着含玉不说话。 “你们怎么了。”含玉一脸茫然的看着大家,她没觉着自己有说错什么呀。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69章 林中遇美 烈日当空,晒得路边的狗都吐出了长长的舌头,这样的天气,真是不宜出门。WWW.ZHUAJI.ORG满天黄沙路上,却出现了一行车队。 车队共二十辆大车,每辆车两匹马拉着,一人掌车,四个伙计打扮的汉子,守在车的周围。对于那暴晒的太阳,他们似乎没有什么感觉,依然神采奕奕,仔细看太的话,还能看到他们的脸上,有兴奋的笑容,不时会用尊敬的目光,看向车队前的一个年轻人。 伙计眼中的年轻人,二十郎当岁,长得不算是很英俊,却很耐看。他并没有骑马,而是和大家一样,也是步行。汗珠不时从他的额头上滑落,他却并不在呼。 年轻人的左边,同样也跟着一个年轻人。他身材瘦小,长得到是有些唇红齿白的意思。微微的慢了半步,一双眼睛像鹰一样,警惕的不时看向四周。 右边的是一个大胖子,这家伙得有二百来斤吧。随便从他身上扒条裤衩,够一般人做身衣服的了。看他走得满身大汗的样子,肯定不会喜欢这样的天气。 这百来号人是谁呀,这么热的天,还押着那么些车赶路,难道想扮非洲难民? 这队人不是别人,领头的那位,正是咱们那个莫名其来到这天风大陆,然后又用他那一脑子从江湖上学来的东西,成为手握五万雄兵统领的胡忧。 胡忧与手下众将商量了之后,决定把新出产的一万斤岩盐运去卖给狂狼军团的蕾娜塔。于是把军务交给女军师红叶代掌,精选了一百精兵,带着朱大能和亲卫哲别,扮成商队,向狂狼军团的驻地金沙州华西城进发。此时他们刚出洞汪城一天。 “老大,你干什么不坐马车,偏要走路呢?你看这天,热死个人了。”朱大能擦着那流不完的汗,一脸幽怨的说道。 胡忧不是没有马车,他来洞汪城之前,南方红fen军团军团长,他那个将军姐姐西门玉凤把自己的座车送给了他。 西门玉凤送的马车那个漂亮哟,豪华就不说了,关键是人家冬暖夏凉,空间又大,座着多舒服,那不比这走路强? 胡忧瞟了朱大能一眼,笑道:“干什么那一脸死像,想坐你就坐呗,二十辆马车,你想坐那辆坐哪辆。” 朱大能顺着胡忧的目光,看了一眼那些运盐的马车,连连摇头。那些马车全堆满了盐,坐上去还不成盐焗鸡了,哪是能坐人的。 “老大,我说的是西门玉凤将军的那辆马车,不是这种板车。” “那辆。”胡忧两眼望天想了一下,摇摇头道:“那辆马车我是用来收藏的,不能随便坐。” 朱大能那个无语呀:“那红叶军师给你准备的那辆呢,那辆不是也用来收藏的吧。” 这次临出门之前,红叶派人给胡忧弄了辆马车。那马车虽然比不了西门玉凤的那辆,但是也相当不错,坐进去,至少不用被晒得跟狗似的。哪想到,胡忧出来的时候,也同样没有坐。 胡忧看了朱大能好一会,这才说道:“你觉得士兵们推车,我们坐车,合适吗?” 大能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话可说了。他一直想不通胡忧为什么不坐车,而是要走路,这下他才明白,问题出在这里。 胡忧最得士兵爱待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把士兵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用红叶的话说,胡忧对手下的士兵,比对老婆还好呢。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看着士兵推车,而自己坐在车里享受? 哲别忍不住笑道:“咯咯咯,朱管家,你就少抱怨两句吧,心静自然凉。” 朱管家指的就是朱大能。这次出来扮成了商队,总不能还叫将军,大人之类的吧。于是胡忧自命为少爷,而朱大能则成了管家。哲别是书童的身份。 哲别一开始对书童的身份很不喜欢,因为商队里有管家很正常,可是从来没有见过有书童的。不过在胡忧让她在书童和丫鬟之间选的时候,她还是选了书童。她不想让除胡忧之外的其他男人,知道她是女儿身。 朱大能嘟囔道:“什么心静自然凉,那都是骗人的。和尚才玩哪一套呢。” 胡忧笑笑道:“心静不一定能凉,但是你只要静心把这一趟走完,肯定会有收获的。” 胡忧说的这是实话,这也就是他为什么没有坐马车,连马都不骑的原因。环境最是能磨练人的,越是恶劣的环境,就越是能磨练人。上次从青州来到洞汪城,那一路之上,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胡忧发现,那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提高了不少。精神力可是第一战力,这玩艺在战场上可是保命的跟本。胡忧在经历一开始醒觉时候的高速增长之后,精神力的进步就慢了下来。这次让他发现提高精神力的办法,他当然不会错过了。 其实这次胡忧之所以亲自去华西城,并不单单是去和蕾娜塔做生意那么简单,如果是那样,他只要派朱大能去,就可以把这一万斤盐的事搞定。 胡忧之所以亲自去,目的是多方面的。首要的目的,是胡忧要借现在洞汪城相对安稳的环境,多出去走走看看。看各地方的人和事,多学习各方面的经验。 胡忧有十三年江湖经验,但是这些还不足以让他管理好一座城市,而他的目标,也不单单只是一座洞汪城。所以他要学习更多的东西。此去华西,会经过很多的大小城镇,这些都是活教材,可以让他学习到很多东西。 还有就是各种对突发事件的应对了。胡忧知道,这次去华西,路上肯定不会太平,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些将会发生的事,都是不可意料的突然事件,他要借着这些事件,让自己成长,无论是武力还是能力。 最后一点,就是要多见见世面了。在以前的那个世界,他几乎走完了大半的国家,对各地的风土人情,都了如指掌。可是这里,他不过只是对从青州到帝都这一段比熟悉一些,对帝国的其他地方,都不是很清楚。所谓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为了心中的梦想,他必须要让自己像海棉一样,吸收大量的,来自各方面的东西。 总结出来这一句,胡忧这一趟,是借运盐的过程来学习。学习一切可以学习的东西。 押着万斤的盐,车队行进不快,一天走下来,不过走了五十多里。洞汪城是帝国西北最边的城镇,往内地要走一百里,才能走到离洞汪城最近的防山镇。胡忧他们这个车队,今天是不可能进得了镇里了。 哲别请示道:爷,前面有个树林,我们不如就在那里安营吧,兄弟们都很累了,今天咱们就别走了吧。” 胡忧好笑的说道:“我可是独生子,你别给我整出个弟妹出来。少爷就少爷,搞什么大少爷。” 哲别撇撇嘴道:“人家忘记了嘛。叫什么少爷嘛,怪不习惯的。” 胡忧道:“你那是对书童的身份有意见,让你当丫鬟你又不愿。” 哲别看了眼掉队走在后面的朱大能,说道:“我才不要做丫鬟呢,要做也得做小姐。” 胡忧哈哈笑道:“小姐可是要会弹琴绣花的,你会吗?” 哲别不服气的说道:“那少爷要会什么?” 胡忧坏笑道:“少爷只要会调戏民女就成,你要不要试试?” 哲别顿时无语,这少爷也太好当了吧。 胡忧转头看了眼队伍道:“好了,不说笑了,通知兄弟们进树林吧。今晚在这里凑合一晚,明天再进防山镇。我到要看看,那个马泽本的治下,是个什么样子。那里应该有青楼吧。” 这下让哲别找到反击的机会了,警告道:“不许去青楼,不然我告诉红叶姐,让红叶姐收拾你。” 胡忧上下瞟了哲别一眼,故意在她的胸前停了好一会,才说道:“你没有去过青楼吧?” “当然没有。”哲别两手护着胸,胡忧的眼睛看得她心里毛毛的。她最怕胡忧这样看她了,每次胡忧一拿这样的目光看她,她的心就跳得特别的快。 胡忧叹了口气道:“怪不得你怎么扮都不像男人呢。青楼可是好地方呀,是男人都应该去看看的,你不想见识见识?顺便说一句,红叶是不会管这事的。” 哲别道:“我又不是男人。” “那更应该去看看了。”胡忧说着,转头向朱大能叫道:“朱管家,大步向前,防山镇的神女在向你招手呢” 车队开进小树林,虽然只是百来人的队伍,但是这个安营却一点都不马虎。二十辆大车,被扮做伙计的士兵用铁索连着,围成一个圈,建立临时成防御体系。然后才是士兵的营帐,胡忧的营帐在中间的位置,受重点保护。 士兵们心里都很清楚,哪怕车上装的是价比黄金的盐,也绝对没有胡忧的安全来得重要。保护胡忧,才是他们真正的使命。 安好营之后,胡忧才发现,这次出来,什么都带了,却忘记带上一个厨子,这一百个士兵,都是大老粗,平时都是吃现成的,没有谁会做饭。哲别到是自称会做,可她那两下,还是算了吧。 将军亲自给士兵做饭,这事天下有哪个军团发生过吗?说出去都没人会相信,可是这样的事,却在这一百名士兵的眼前发生着。 朱大能在一边看着被围在士兵中间,手法熟练烤着兔肉的胡忧,心里暗暗的点头。有这样的长官,哪个士兵会不爱待。看来这一次家族的选择是对的,如果因为胡忧被调洞汪城就小看他,那绝对是天大的错误。 胡忧曾经跟师父在江湖上漂泊了十三年,混得不好的时候,经常没有钱住旅馆,睡路边野外是常事,对这野外的活计,一点都不陌生。这只野兔,就是他给抓回来的。 把烤得差不多的兔子交给哲别过火,胡忧来到朱大能的身边坐下,看了眼那些对着烤兔子流口水的士兵,道:“有时候想想,能过这样的生活,也挺不错的。找个没有人的大山,盖上个小木屋,带着心爱的女人,养鸟种花,没事烤烤兔子,说说那油盐柴米之事,呵呵” 朱大能把手里的酒壶递给胡忧道:“可是这样的生活,注定不属于你和我。” 胡忧接过酒喝了一口道:“是呀,这两年见惯了血与火的精彩,再在我干心平凡,我真是做不到。” 朱大能道:“每个人都有其注定的生命轨迹,逃不脱,也跑不了。不管你喜不喜欢,它就在那里,如影随形。” 胡忧嘿嘿笑道:“人家都说心宽体胖,你的感触到很多。怎么,又想起你哪个定了亲的美人了?我还真不明白,当初你是怎么相信关天瑜奇丑无比,弄得你要离家出走的。” 朱大能笑笑道:“那时候我一定是吃了猪油蒙了心,不是没人跟我说过关天瑜很漂亮,可我就是认了死理。” “这次你见了她,准备怎么办?她不会又整你了吧。” 朱大能不太敢确定的说道:“应该气消了吧。”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两眼定定的看着一个方向。朱大能心有所感,也同时看了过去。不到二十米之外,一个白裙子,紫色腰带,穿着绣花布鞋的女子,鬼魅一样出现在那里,外围的哨兵,和那些看烤兔子的士兵,全都没有觉察到。 这身标志性的打扮,除了那个神秘的楚竹,还会有谁。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胡忧拿下洞汪城之后,曾经派人查过楚竹的身份,然而一无所获。谁都说不清楚这个楚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洞汪城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是不是叫做楚竹,更没有人见过她的亲人。 一阵夜风吹过,更为楚竹的出现,增添几分神秘的色彩。 “楚竹姑娘,多日不见,神彩依旧呀。”胡忧站起来,先给楚竹打招呼。 楚竹淡雅一笑道:“胡忧将军好雅兴,在这里野营吗?” 胡忧回道:“算是吧。楚竹姑娘不知是否已经用饭,我们正要开饭,不知道能否请楚竹姑娘一块用些?” 胡忧一段话说下来,嘴巴那个酸呀。不知道怎么的,每次面对这个女人,他总是习惯性的说出这些个文绉绉的话。 楚竹颔首道:“也好,我正有意一品将军的手艺。” 胡忧听得这话,心里暗暗的警惕。看来这个楚竹一早就已经到了,在暗中看了很多事,直到现在才出现。不然她不可能知道那兔子是谁烤的。不知道她这次出现,又是有什么目的呢? 胡忧一直不相信,这个楚竹是一个单纯的善心人士。虽然她收养了虎子、妞儿那些孩子,之后又在洞汪城里办学堂,免费教城中的孩子书识字。但是胡忧总是觉得这个楚竹不简单,至少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 “呵呵,我的手艺一般,楚竹姑娘可千万别见笑。”胡忧说着转头向哲别叫道:“哲别,差不多了,可以开饭了。我们今天有客人。” “客人?”这个疏忽了的亲卫直到现在才发现,这里多了一个女人。 “是的,这位是楚竹姑娘,你见过的,不会忘记了吧。”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道。 “当然了,你之前还说让我去楚竹姑娘的学堂认字呢。”哲别收到胡忧的眼色,微微的点点头。在楚竹看不见的角度,给士兵打了个小心警戒的手式。 这些精选出来的士兵,全都是能以一当十的人。接到哲别的命令之后,马上就有了行动。有人在暗中留意着楚竹的动作,有人借顾离开,马上收索这附近的动静。这些都是经过反复操练过的,人人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一只兔子十多斤,看着挺大,但是百多人分,每个人得的并不多,这本是胡忧给加的菜,不是主食。胡忧并没有因为楚竹是美女而多分给她一些,只不过在部位上,给她优待。割给她一块兔腿肉。 楚竹吃东西的样子,像是经过严格的训练,非常的优雅。哪怕她嘴里吃的是兔肉,依然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错觉。 “味道怎么样?”胡忧直到楚竹吃完了兔肉,才开口问道。 楚竹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说道:“相当不错,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烤食。胡忧将军如果有一天厌倦了军旅生活,到可以去做个厨子,楚竹一定前去捧场。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楚竹的嘴里还能吃出玩笑话,闻言苦笑道:“我到是不希望有那一天,听说常在火边烤食,对男性不太好。特别是功能方面。” 楚竹没有回答胡忧这话,她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然后低头思索着什么。 ?#~@ 章节目录 第170章 集市惊变 楚竹的话让胡忧的脑子瞬间高速运转了起来。WWW.ZHUAJI.ORG他的脑子里反复想的是一个问题,这个楚竹为什么要跟着他们。 楚竹虽然没有非常明显的表露出这个意思,但是胡忧是什么人,他会听不出来楚竹话里的意思吗? 如果楚竹只是想和胡忧顺路走一程的话,那她的问话应该是先说出自己要去哪里,再了解胡忧是不是去同样的地方,而不是直接问胡忧要去哪里。 胡忧可以肯定,无论自己说出要去什么地方,这个楚竹肯定也会说她要去同样的地方的。可是问题又回来了,这个楚竹为什么要跟在自己的身边呢? 这个楚竹的行事,实在是太不按牌理了,就算以杜啸天的聪明,一时之间也猜不出这个楚竹的心思。他的眼睛是能透视,但是并不能透心,这女人心海底针,谁又能猜明白呢? 楚竹看胡忧沉默不语,笑脸如花道:“看来是小女子让胡忧将军为难了,胡忧将军想来并不喜欢小女子同行。小女子不敢打扰,还是告辞好了。” 楚竹嘴里的话是这么说,可是脚步确一点都不曾有移动的迹象,脸上的笑容依旧,一副胸有成竹,吃定胡忧的样子。 胡忧看楚竹跟本没有没有离开的打算,这才开口说道:“楚竹小姐请留步,能有楚竹姑娘这么美丽的女子同行,那可是全天下男人做梦都在期盼的事,我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只是小将这次出来得随性,本是想四处走走看看,并没有确定目的地,怕影响到姑娘的行程,才一时不敢多言而已。 我看不如这样,请楚竹姑娘示下要去何地,如适合我,我就跟姑娘一道去好了。”胡忧把这个问题,又推回给了楚竹。这次的行军目的地,只有军团高层的十多个人知道而已,就连同行的士兵都不知道要去哪里,胡忧并不怕楚竹当场揭穿他的话。 “原来是这样,看来是楚竹错怪将军了。”楚竹有意无意的瞟了眼那些装着盐的大车道:“楚竹最近听说金沙州的华西城有热闹可看,所以想去看看,不知道胡忧将军可感兴趣?” “金沙州华西城?”胡忧的眼中闪过一丝厉色,他心里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有人把他的行程出卖给了楚竹。 可是仔细想想,胡忧又觉得不太像。这次知道他行程的人,全都是军团里的核心成员,绝对的亲信。他们将来的发展,已经是和军团的利益挂上勾的,有什么理由要出卖呢。就算出卖,也不是现在。 胡忧接口说道:“华西城到是一个好地方,之前听人说起过,还没有机会去看过。楚竹姑娘既然想去,那我们就一道去好了。” 阴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左右运盐的事并不急,胡忧决定看看这个女子到底想要玩什么花样。 “那太好了。”楚竹啪手道:“这样楚竹就不需要怕那旅途寂寞了。” 楚竹笑着,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看向胡忧问道:“对了将军,我刚才听大伙都叫你少爷,现在我们同行,我也管你叫少爷吧。” “你也叫我少爷?”胡忧意外的问道:“那我叫你什么?” 楚竹想了想说道:“你就叫我楚竹就行,至于这身份嘛,我就暂时充当你的侍女好了。” 得,敢情这女人来这里玩角色扮演来了。当侍女,一开始见这个女人的时候,胡忧还真有这方面的兴趣,现在,嘿嘿,胡忧还真不敢再起这个念头。这个女人,哪里是省油的灯,胡忧现在每次和她接触,都得打十二分的精神,要真有这么一个侍女,不知道要短命多少年呢。 就这么着,楚竹算是半强迫的加入到了队伍里。成为胡忧此去华西城的成员之一。一夜无话,队伍第二天继续起程,傍晚来到了防山镇。 看着那近在眼前的防山镇城门,朱大能请示胡忧道:“少爷,今晚我们是进镇内休息,还是在镇外安营?” 胡忧没有马上答话,而是转头看问身边不远处的楚竹道:“楚竹姑娘以为呢?” 胡忧本担心这个楚竹中途加入,说不定会弄出什么事。不过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暂时还看不出这方面的迹象。今天这一天的路走下来,她甚至连话都没有多说几句。 “少爷你决定好了,楚竹并无意见。”楚竹的回话极为淡雅,看似对任何事的都没有什么意见。 胡忧与朱大能对望了一眼,微微摇了摇头,提声说道:“朱管家,今晚就安排在镇里休息好了。” “好的,少爷。”朱大能接下胡忧的话,下去安排去了。 交了一定的入城费,胡忧一行人进了防山镇。这防山镇虽然只是一个镇,但是比起洞汪城可是热闹多了。胡忧一行人是从西门进城的,进门不远就途经一个市集。只见这里的市集人头攒动,热闹非常。 胡忧看这买的,卖的都生气勃勃,不由有些羡慕道:“这个马泽本到是有几分本事,防山镇尚且能有这般的热闹,那宝怀城看来更不会差到哪里去了。” 朱大能回道:“这铁器向来是重要的生产资源之一,无论的军用还是日常生活,都少不了它。这宝怀城是西北最大的铁矿出产地,而且矿石的品质很好,自然能吸引不少的人气。” 住店的事,自然有机灵的士兵前去打前站安排,这些用不着胡忧操心。一百多人,包了个清静的院子,停车吃饭,一切都是忙而不乱,显示出有素的训练。因为这两天走得比较辛苦,胡忧特许无值岗的士兵,每人喝上二两酒,以驱疲惫。 整个住店吃饭的过程,楚竹都在观察着士兵的一兴一动,不时的低头思索着什么。用过晚饭之后,她借口路途疲惫,早早的就去睡了。 胡忧是个坐不住的人,喜动不喜静,这防山镇的热闹,吸引着他,让他这么早睡,那是不小说就来可能的。喝过了茶,看天色黑了,天气也凉了,他就提议到外面走走。朱大能自然响应胡忧的提议,哲别始终记着自己亲卫的身份,自然也跟着了。 跟小二打听了好玩的去处,三人就出了客栈,有说有笑的在街上走着。不一会就来到了小二口中的西环集。 朱大能向小二打听地方的时候,哲别并没有在一旁。她一直以为胡忧和朱大能是要去青楼玩呢,所以一路之上,都有些不太高兴,当她发现这西环集并不是青楼,而是一个夜市的时候,这才露出了笑脸。 这西环集果然热闹,虽然已经夜幕降临,可是这里完全没有一点晚上的冷清,反而比白天见过的市集更为热闹。 西环集并不是一个集市,而是一个码头。白天这里是运装铁矿石上船的地方,晚上码头工人收工之后,各种卖艺人,耍猴的,卖脂粉的,看相算命的,卖小吃点心的,什么杂七杂八的人,就都开始云集于此,各做自己的营生。 因为铁矿很有油水,所以这里的工人相对也比较有钱,做了一天工,也喜欢玩玩乐乐,三五知己喝点小酒,听点小曲什么的,慢慢的就演变成了这繁华之地。 胡忧看到眼前这一切,真是倍感亲切。他本就是江湖出生,来到天风大陆两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忙于军务,直到现在,才第一次看到这里江湖人的风采。尽管在这里,这些人并不作‘江湖人’这个称呼。 “少爷,这里好漂亮,好热闹。”哲别显然非常的兴奋。她尽管就是这天风大陆的人,但是这也是她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 “喜欢吗?”胡忧笑道。对这个十岁,取男子名字,穿男人衣服的女孩子,他是打从心里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有些像同病相怜,可又不全是, “嗯”哲别用力的点头,以表达自己的喜悦之情。她的生活一向很苦,直到遇上胡忧,她才体验到了一些美好的东西。她对这些,一向很珍惜。 “那边有唱小曲的,我们过去看看。” 西边一角,是唱小曲,说书的天地。十来个艺人,分在几处巨大的火把之下,搭起简单的台子,各显神通。十几种不同的声音,汇在一处,显得有些乱,常常是这边耳朵听的是戏,那边耳朵听的是曲。但是观众们并不在意这些,每到精彩之处,叫好声不断,赏钱打在铜锣里,咣咣作响。 “咱们到不死鸟胡忧奉命艰守黄龙道,这黄龙道可谓是山高水深,条件艰苦很意外的,胡忧三人在一个唱小曲的台边,发现一个说书的把式,带着两个徒弟在说胡忧的故事。哲别听见了那个得意呀,像是那书中的主角是她一样。 “少爷,这是在说你的故事呢。”哲别趴在胡忧的耳边吐气如兰的说道。 胡忧也觉得挺有意思,饶有兴趣的停下脚步,听了起来。以前他喜欢听人说书,没想到能有一天,自己却成了这说书人口中的角色了。 听了一会,哲别发现都没有她出场,有些不满的说道:“少爷,怎么只有说你,都没有说我的,当时我也在你身边呢。”这里的人非常多,里三层外三层的,哲别身子娇小,此时在胡忧的耳边说话,远远看去,到有些挂在胡忧身上的意思。 胡忧听了哲别的抱怨,不由好笑的在哲别的小脸上捏了一把,压低声音道:“就是,怎么能把我们的小哲别给忘记了呢,要不咱上去砸他的场子,真是太不专业了。” 哲别有些犹豫道:“还是不要了吧,人家也是混口饭吃。说不定后面就有我了呢。” “扑哧,哈哈哈正在喝水的朱大能,一下没有忍住,一口水喷出去,直喷了身前那人半身的水。 此时说书的正说到胡忧箭取铁克拉右眼的段落,那人听得紧张,居然都没有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之中,被人‘湿’了身。 哲别看朱大能在笑她,气得狠狠的踹了朱大能一脚。朱大能怕前面那人反应过来,赶紧借机钻出人群。 “呼,这个好辣,好好吃。少爷,吃完东西,我们去那边看耍猴好不好。”小吃摊前,哲别抱着个烤鸡腿,呼呼的吃着,眼睛四处乱转,嘴里还不时嘟嘟哝哝的评价着各种有趣的玩艺。 “好,今晚咱们就是出来玩的。你想看什么都行。”胡忧喝了口小酒道。 “少爷,你说我们洞汪城什么时候也能有这么热闹就好了。”朱大能闷下一口酒,向往的说道。 看到这里的繁华,再对比洞汪城的冷清,说真的,心里还真有些不是滋味。 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环视着周围的热闹,满怀信心的说道:“会的,洞汪城不但会繁华,在不久的将来,我要让它比这里繁华十倍百倍。” 哲别挥舞着手里的鸡脚嚷嚷道:“到时候我还要去听说书,那说书的敢不让我出场,我就揍他。” “哈哈哈,对,揍他。” 三人正说笑着,突然看热闹的人群出现了骚动,骚动是从东北角开始的,没有一会,整个西环集就乱了起来。刚才还乐呵呵听书唱曲的民众,嘴里的笑声,变成了惊叫。孩子的哭喊,妇女的哀号,响彻在夜空之中。 “怎么回事,出了什么事?”胡忧一下站了起来。 隐隐听到马蹄声的朱大能,脸上的几分酒意,一下就没有了:“少爷,别管出了什么事,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晚了怕会有麻烦。” 哲别也扔下手里已经吃得只剩骨头的鸡脚应喝道:“是呀,少爷,咱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胡忧现在的身份不一样了,再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江湖小混混,而是肩负着几万军民希望的人。虽然他很想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却不能由着性子来。 胡忧点头道:“好,跟着人群挤出去,先离开这里,再找路回去。” 三人挤入人群之中,如一叶风雨里的小舟,在人群之中沉浮。此时什么戏台,什么小吃摊,全到已经被人群给挤倒了。胡忧怕哲别走散,紧紧的拉着她的小手,至于朱大能嘛,到不用怕,这家伙二百多斤的体重,只有他挤人,没有人挤他的。胡忧把他当成压路机,顶在自己和哲别的身前,突突的往前走。 眼看着还有不远就可以走出西环集,前边的队伍却停了下来。朱大能借着身高的优势,看得比较远,他转头一脸严肃的告诉胡忧,前边已经被官军封了。 此时前边的人群已经比了冲突,浓重的血腥味告诉大家,此时并不是在演习。 “杀人了,杀人了,官军杀人了所有人听着,原地站住,全都不许动,违命者杀无赦” “官军缉拿人犯,全都站住,谁都不许乱动。” “大人哲别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事是冲胡忧来的,小脸都有些变色了,口中的‘少爷’也变成了‘大人’。 相比起哲别,胡忧就镇定得多,他握着哲别的手上用力捏了一下,在哲别耳边小声的说道:“不用紧张,我们跟马泽本并没有实质的冲突,他知道我们在这里的可能性也不大,不会是冲有我们来的。” “是这样的吗?”哲别还是不太放心。她这是关己则乱,胡忧是她最在呼的人,无论发生什么事,她本能的都是先想到胡忧。 朱大能也肯定的说道:“不会是我们。”这时候他世家子弟的风范体现出来了,异常镇定的站在人群之中,像块巨石一样,护着胡忧和哲别不受人流的冲击。 胡忧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不管这事与他有没有关系,他都不喜欢这种被动的感觉。在他的心里,牢牢的记着一句话,命运在任何的时候,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胡忧命令道:“朱大能,想办法退出去,别管怎么样,我们先离开这里再说。” 朱大能身宽体胖长得比较高,此时相对能看清楚周围的动静。得了胡忧的命令之后,他马上四处找了起来:“少爷,河边的人比较少,我们从那边走吧。” 胡忧道:“好,你前面开路,注意动静不要太大,尽可能别引人注意。” “知道,少爷你也要注意一些,小心有人趁乱搞事。” 有朱大能这个压路机大力的开路,跟在他身后的胡忧相对比较轻松一些,大约五六分钟之后,他们终于成功的来到相对人员较少的河边。 人少掩不住身形,有官军发现胡忧三人的异动,大声的喝道:“嘿,那边那个胖子,站着别动听到没有,河道边那个胖子,和身边那两个人,都给我站住。” 说话间,已经有官军打开人群,向这边冲了过来。 “老大,怎么办?”朱大能看向胡忧。 胡忧直到现在也没有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不过让他这么被官军扣住,他当然是不干的。 “哲别,把弩弓给我。大家准备跳河,咱们从河里离开。”x , 章节目录 第171章 以管窥豹 因为弓箭携带不方便,这次出来,胡忧把鲁游之前做的唯一把连环弩,给了哲别做防身的武器。这把连弩已经被鲁游重新调教过,再没有连射三射卡壳的现像。 哲别听到胡忧的话,毫不犹豫的就把连弩给了胡忧。胡忧接过连弩,对准两个火把就是两弩,趁着火把熄灭的时机,他低喝一声,发出指命。 “砰砰砰”三声水响,胡忧三人消失在了岸上。 借水而盾,这已经不知道是胡忧第几次使出这一招了,招不在老,好用就行。十分钟之后,胡忧三人气气喘吁吁的爬上了岸。吵杂之声依旧,不过已经离他们很远了。 “呼,这水可真冷呀。哲别,你没有事吧。”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问道。今天真是晦气,好好的出来玩,没想到却让人逼得掉进水里。 “我没事。”哲别背过朱大能,两手微护着胸部道。因为之前天比较热,她身上穿得有些单薄,此时湿了水,虽然没有,可初长的小山峦却有些显形。 “我有事。”朱大能闷哼了一声,接下了胡忧的话。刚才跳下水的时候,因为水里比较黑,他没有注意,撞在河里一块突起的石头上,刚才赶着逃命,没有什么感觉,这会放松下来,他才发现,脚上被蹭掉了好大一块皮肉,那伤口哗哗的正在流血。 “我x,朱大能你怎么弄成这样。”胡忧借着月光看清楚了朱大能的情况,赶紧蹲下来给他处理伤口。 流血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的,再怎么强悍的人,多流几斤血,也得发虚。 处理伤口的事,胡忧这几年做得实在是太多了,所谓熟能生巧,他手脚麻利的,三两下就帮朱大能搞定了伤口。 “好了,你应该可以走得了吧,咱们得尽快回客栈里去,地方守备队的人,用不了多久就会找到这边。马拉戈壁的,也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弄得这帮家伙像吃错了药一样。” “应该没有问题,我可以走的,不用为我担心。”朱大能的留意了一下胡忧抱扎在他脚上的干布条。他有些不明白,胡忧全身上下都在滴水,那药粉是瓶子装着的,没有进水还说得过去,这个干布条胡忧是怎么藏的。 朱大能的脚伤多少有些影响速度,不过还好,在避过了两队寻查士兵之后,胡忧三人终于回到了客栈里。 “少爷,你总算是回来了,我们正要出去找你呢。”利塞德看到胡忧回来,长长的松了口气。 利塞德是胡忧带出来这百名精兵的头,他是不死鸟特战队最早的战队长之一,功夫十分的了得,为人也很灵机。 胡忧看了眼利塞德身后的百十来人,对利塞德说道:“我没有事,让大伙都先散了,别惹人注意。朱管家受了点伤,帮他一下。” 对于利塞德没有马上出兵援救,胡忧并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是他出去之前吩咐的。如果有什么突然情况发生,他二十分钟没有回来,利塞德才会出兵。现在离事发还没到二十分钟,所以利塞德并没有做错什么。 胡忧之所以定下这一条,是因为身在他人的地盘,有时候一百人和两三人的力量,差别并不大,盲目的全员出动,反而容易露出目标。 回到租住的那个小院,利塞德重新安排了警戒,这才来到胡忧的面前,问道:“少爷,你们遇上什么麻烦了吗?外边究竟出了什么事,我们需要做什么准备。” 胡忧在哲别的侍候之下,已经换好了干净的衣服。思索着道:“镇里似乎发生了什么大事,你派人去查看一下,有任何的消息,马上回报。其他的暂时不要轻举妄动,以免惹出问题。” 利塞德回道:“回大人,之前突然听得镇里吵闹,我已经派了五个兄弟出去打听消息,此时他们还没有回来,不过相信也快了。” 胡忧点点头道:“嗯,做得不错。你先下去吧。” 利塞德退后了几步,犹豫一下,又走回来,压低声音道:“少爷,有一件事,我想有必要向你汇报。” “嗯?”胡忧看向利塞德:“什么事。” 利塞德左右看了两眼,小声的说道:“我觉得那个楚竹姑娘似乎有些不妥,少爷你要小心一点。” “这话怎么说,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胡忧追问道。他知道利塞德不是那种随便背后说人坏话的人,他之所以会这么说,肯定是发现了什么。 “少爷,我只是怀疑而已。”利塞德说道:“之间你出去之后,店里内掌管的猫突然跑进我们的院子,正好撞进了楚竹姑娘的房间。” “那猫怎么了?”胡忧问道。 利塞德回道:“那猫没有什么问题,它之后又从窗户跳了出去。只不过那个楚竹姑娘,从头到尾,都没有什么动静。我觉得她应该不可能睡那么死的。” 胡忧明白了利塞德的意思:“你是说楚竹之前跟本就不在房间里?” “是的。”利塞德回道:“我怀疑她偷偷的出去了。” 胡忧问道:“那你没有进去看过?” 利塞德摇摇头道:“少爷吩咐过对她一定要尊敬,我不敢轻举妄动。” 忧想了想,试着把楚竹和今天晚上这事关联起来。可惜现在线索有些少,得不出什么答案:“你说她现在是不是已经回来了呢?” 利塞德道:“不知道。这个楚竹有些神秘,除非我们派专人盯着她,不然很难掌握她的动向。” 胡忧站起来道:“走,我们去看看。” 胡忧带着利塞德来到楚竹的房间,先试着推推门,门是紧锁着的,并不能推动。这才敲门:“楚竹姑娘,楚竹姑娘你睡了吗?” 房里幽幽的声音传来:“是少爷吗,楚竹已经睡下了,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胡忧和利塞德对视了一眼,回道:“哦,街上似乎出了事,现在有些乱。我只是过来通知你一声,让你有个心里准备。没有什么事了,你睡吧。” 屋里的楚竹回道:“好,我知道了,谢谢少爷关心。” 离开了楚竹的房门,胡忧问利塞德:“有没有感觉什么不对?” 利塞德回忆了一会,摇摇头道:“没有感觉着什么,似乎一切都很正常。” “不”胡忧肯定的说道:“不正常,这个楚竹之前肯定没有睡。如果我没有猜错,她在回话的时候,跟本不在床上。她的声音之中,没有半点沉声,这说明她是站着的。 你给我通知下去,让兄弟们秘密留意这楚竹的动向,有什么发现,马上回报。记住,这事不能让她查觉到。” 利塞德点头道:“是的,少爷。我知道了。” “少爷,属下有重要军情禀报。”一个士兵跑到胡忧的面前行礼道。 胡忧说道:“是不是已经查到今晚事件的原由了?” “是的,少爷。”士兵回报道:“今晚的纷乱是因为这防山镇的镇守被人杀死于家中。” “大约是什么时候的事?” 士兵回道:“大约半个小时之前。此时地方守备部队已经把整个防山镇都关闭了,在挨家按户的查找凶手。相信用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我们这里。” 胡忧说道:“知道是谁干的吗,凶手有什么特点,男人还是女人?” 士兵回道:“这个不太清楚,一开始他们似乎在查一个用剑的人。之后又多加了上一个胖子和两个年轻人。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资料就这么多。” 忧摆摆手道:“你先下去吧。有任何最新消息,马上来报。” 士兵下去之后,利塞德马上开口道:“大人,他们要找的那胖子是不是朱将军。” 胡忧点头道:“应该是,之前我们回来的时候,遇上了一些意外,有些小冲突。不过没有关系的,这年头胖子多了去了。黑灯瞎火的,他们看得也不清楚。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到是谁杀了防山镇镇守这个事,我到是很好奇。” “嗵嗵嗵开门,开门。快开门。” “快点,他,。” 客栈的门上,传来了巨大的打门声,客栈的小二还没有来得急去开门,那门‘咣’的一声,被让人给砸开了。一队士兵凶神恶煞的冲进来,二话没话,先把店小二给打了。 这可是真打,下手可不轻,三四个士兵,围着店小二打得那哇哇直叫,这才住手。 士兵的动作,把店掌柜给吓得呀,赶紧把早就已经准备好的钱袋给交上去,这才敢开口:“军爷,军爷,小店一向奉公守法,不知道今日所为何事。” “军爷办案。”一个穿灰色军服的地方守备部队典军,恬着个大肚子走进来,那个威风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帝国的皇帝呢。 掌柜点头哈腰道:“辛苦,辛苦。辛苦军爷这么晚还出来办案。小二,死了没有。没死快起来,给军爷上点好酒好菜,让军爷润润嗓子。” “是,是掌柜的。”小二听得掌柜的话,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身上的泥都不拍,就往厨房跑。对于刚才被三四个人围着打的事,似乎全都忘记了一般。 那可是真打,怎么会忘记。只不过这些可恶的兵痞每次来都这样,他早已经习惯了。这一顿打,老板会给钱的。每月一两次,也算得份收入。 那恬着肚子的典军,大模大样的坐在椅子上,喝了口茶,阴阳怪气的说道:“掌柜的,你这里可有胖子?”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掌柜的连连摇头。应付得多了,他也有了经验。反正问啥啥没有就对了,你要死心眼说有,那就给自己找麻烦了。 军喝了口被小二吐了口水的酒,渍渍两声,哈出酒气道:“这两天你这店里,没来什么扎眼的人吧?” “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掌柜的还是那句话。说心里话,眼前这主他就觉得很扎眼,不过这话他可不敢说。 军抓起一只烧鸡,血口大张,咬掉半个鸡腿,满嘴流油的说道:“这开店呀,招子得放亮一些,别给自己找麻烦,也别给军爷添麻烦,知道了吗?” “知道,知道。”掌柜的乖得跟孙子似的,这年头,这环境,想要赚俩钱,就得装孙子。 胡忧在后面把这一幕幕看在眼里,在心里摇头。怪不得每次暴出红巾军起事,浪天就丢呢。这些地方守备部队,除了会鱼肉百姓,还会干什么。镇守被杀了,他们的日子都能过得这么悠闲,还有什么事,是能让他们急的。 那打瞌睡的老天爷似乎听到了胡忧心里这话,他这念头还没落呢,门外哗哗的又是一队士兵冲了进来。这队士兵,与之前冲进来的那就大大不同了。军容,军纪,都先不说,看那身板就知道,一个个平时没少操练。 那个典军一看到这队人冲进来,赶紧跳起来站好。 “校尉大人,防山镇第三团6分队典军马拉多向你敬礼”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队后面走进一来的士兵,军服的袖口上都有一条红线,而之前的并没有这个红线。 “凶手查得怎么样了。”那校尉满脸严肃的问道。 马拉多回道:“报告校尉大人,正在查。” “啪” 校尉一巴掌抽在那个典军的脸上,冷哼道:“你就是这样查的?” 马拉多一张胖脸顿时就肿了,嘴里的鸡肉没来得咽就喷了出去。哆哆嗦嗦的要说话。那校尉一摆手:“你不用多说了,我没有功夫听你的屁话,来人呀,给我拉下去砍了。” “啊,校尉大人,校尉大人,饶命呀。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十八个小妾,我要死了,她们也活不成了大人,啊” 马拉多的话还没有话完,一声惨叫之后,就永远都不用说了。校尉这手,让在场之人,包括在后面偷看的胡忧,脸上都变了色。真够狠的,说砍就砍,而且就在门外,当街那么砍。 看到这里,胡忧转身退开了。后面的事,基本不用看,他知道,麻烦来了。遇上马拉多那个典军,就算来一百个,都可以很轻松的打发了。可是遇上这种校尉,来一个就够你受的。 果然,胡忧退回院子不到五分钟,士兵就来拍门。让人把门打开,十多个袖口上有红线的士兵,要求胡忧这院子里的所有人,全都在院子里集合。 这些士兵的语气都相当的客气,但是从他们的睛神你就能看出来,他们的客气之中藏着强悍。 胡忧和朱大能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面的眼里,看出了深深的担忧。如果那个马泽本的手下,大多都是这样的士兵,那么此时,绝对是一个危险性极高的人物。这将是一个非常难对付的对手。 按士兵的意思,胡忧让所有的人,全都在院子里排好队。为了不引人注意,胡忧打手势让手下这一百兄弟,全都站得东倒西歪的,有些连衣服都没有扣好,扮作被从床上拉起来,没有睡醒的样子。 楚竹此时也走出了房间,她就站在胡忧的边上。胡忧注意到,这楚竹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带着她的剑。 功夫不大,那个校尉在士兵的簇拥之下,走进了院子。他的腿步迈得很大,客栈掌柜要一路小跑,才跟得上他。 校尉来到众人面前,环视了胡忧这百来号人一眼,开口道: “各位,深夜打拢,真是不好意思。本将先在这里,给大家赔礼了。 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是宝怀城马泽本城守治下纵队长索雷特。今日夜访,实事有要务在身,不得以而为之,希望大家不要见怪。我们宝怀城一向尊敬来自各方的朋友。今天多有得罪,还请大家不要见怪。” 这个索雷特校尉的一翻话,说得极有水平,客气却又不失风范,就连胡忧都忍不住在心里暗暗喝采。 不过喝采完了之后,他又升起了担心。这样的人才,在马泽本的手下,不过只是一个校尉而已。那么马泽本的手中,还有多少这样的人才呢? 人才呀人才,胡忧知道自己的根基还浅,对于人才的储备,还是相对太少了。 索雷特一翻话之来,看大伙都没有出声,他也没有太在意,这种事看来他处理得很多了,很有经验。知道自己什么样的话说出去,会有什么样的效果。 索雷特停了一会,继续道:“天色挺晚的,打扰大家太多休息时间,本人也不好意思,咱们现在就开始吧。 更新更快 请问各位之中,谁是领头的,请站出来一步。” 索雷特这话说出来,胡忧,朱大能,哲别三人都没有动,楚竹不可能动,走上前的是利塞德。这一切对外的事物,都是由利塞德出面打理的。 索雷特看利塞德走出来,上下打量了利塞德一眼,点点头道:“这们壮士,身体条件不错,以前可曾经入伍?” 利塞德能被胡忧选出来,自然也有两把刷子。面对索雷特的问话,他不紧不慢的回道:“练过几天拳脚而已。”v , 章节目录 第172章 侍女? 72章侍女? “只练过几天?”索雷特的目光扫过利塞德,转到利塞德身后那百十来号不死鸟士兵的身上,一一的打量着。 胡忧这一百人,全都来自新成立的不死鸟内卫营。不死鸟内卫营本就已经是百里挑一的士兵,这会又从千人里挑百人,那一个个还能差得到哪去,虽然不是什么平均身高一米八五,身如铁塔,帅如明星。但是他们全都是上过战场的悍兵。悍兵自有悍兵的气势,这不是少扣几颗扣子,站歪点身子就能掩饰过去的。 索雷特越看就越是感到心惊。这哪是什么普通的商队,就算是他手下最好的兵,也比不了呀。别说什么手下的兵了,就算是他自己往这人堆里一站,也就将将和这些人差不多而已。 很快,索雷特的目光就落在了胡忧的身上。虽然胡忧在这人群之中,无论是身板还是长像,都很平常。看不出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胡忧给索雷特的感觉,却大不一样。怎么说呢,这个人站在哪里,看似有些吊儿郎当,但是他的气势,却如高山一样,沉稳蓬勃,让人不敢小视。 胡忧看索雷特果然已经注意到自己,暗暗的点了点头。之所以会引起索雷特的注意,可不是因为胡忧的演技变差了,这是他故意放出自己的气势。 从索雷特亲自走进这院子,从他看向利塞德的眼神,胡忧就知道,今个想从索雷特这里轻松过关,那是不可能了。那些扮成车夫的士兵,骗骗普通的老百姓,没有本事的军官都还行,想要躲过索雷特这种人的目光,看来绝无可能。与其躲着,不如主动的把身份暴露给索雷特,看看他有什么样的反应。 其实在胡忧的心里,还有另一个意思。这个索雷特的狠辣,他非常的欣赏,如果有可能,他想要把索雷特给挖到不死鸟军团去。 是的,就是不死鸟军团。在胡忧的心里,他早已经不承认什么暴风雪军团了。现在的暴风雪军团是他胡忧的,是属于不死鸟的,虽然对外这个军团,还是叫做暴风雪军团,可是从胡忧杀掉齐源杰和庄进熙,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之后,暴风雪军团实际上已经得到新生,蜕变成了不死鸟军团。你看他把不死鸟特战团,奴营,新兵团,分别改名为不死鸟一团,二团,三团,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胡忧这是要慢慢的去掉暴风雪军团的印记,淡化暴风雪而强调不死鸟,用不了多久,人们就只知道有不死鸟军团,而忘记暴风雪军团了。 索雷特观察了胡忧一阵,迈步走向了胡忧。内卫营的士兵想要有所行动,被胡忧用眼神给阻止了。索雷特很轻易的就走到了胡忧的面前,不过在有意无意之中,他也走进了内卫营的包围圈里,离他的本部士兵,有了一定的距离。 “你是谁?”索雷特走到胡忧的面前问道。他已经看出了眼前这个男人,才是真正的头。对于胡忧手下士兵的那些小动作,他故意的视而不见,因为他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对他的士兵也有足够的信心。 “你觉得我应该是谁。”胡忧的嘴角挂起了阳光般的笑容。这个索雷特所表现出来的地胆色,更是让他加强了收服此人的决心。手下几将,候三走的是轻灵路线,而朱大能则以稳重为主,他还缺一个霸气十足的将领。 索雷特微微摇头道:“我不管你是谁,你如胆敢生事,那就别怪不我客气。” 索雷特的身上,散发出强大的气势。身体里每个一细胞,每一滴血,都在兴奋的流动着。他已经很久没有遇上这样的对手了。 “有意思。”胡忧突然收起了气势,露出懒懒的笑容。对于索雷特那越来越强的霸气,他视而不见。这就叫做他强任他强,我自不动如山。 在索雷特的气势瞬间受到动荡的时候,胡忧开口道:“索雷特将军,以你这样的人才,只屈居一个小小的校尉,不觉得太可惜了吗?不如来跟我吧,你不是池中之物,我将会给你需要的风云,让你一飞冲天。” 胡忧这说声音不大,刚好只有索雷特可以听见。语气相当的认真,没有半点玩笑之意。 “你是谁。”索雷特眼中闪过一丝异样,再一次问出了这三个字。 胡忧两手抱胸,挺直身子,自有一股上位之气,散发出来。为了给索雷特以压力,他已经暗暗的在心里催动了血斧,将血斧逼于将出未出之境。 感受到胡忧那陡增的杀气,索雷特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这样的杀气,他以前见过。但是那是在一个百战老兵的身上,而眼前这人却如此的年轻。 胡忧微微上前一步,看着索雷特的眼睛,淡然的说道:“我想你应该已经知道我是谁了。” 索雷特本能的退了一小步,才发现自己示了弱,眼中怒意一闪而过,却被他强压了下去。不错,索雷特已经猜到了眼前这个人是谁。在这片大西北黄土高坡上,如此年轻却能表现出如此杀气,手中又拥有如此多高手的人物不多,而他能想到的,只有一个。虽然他从来没有见过此人,但是此人的名字和故事,他已经不止一次听过了。 “你是不死鸟胡忧”索雷特终于说出了自己心中猜想的名字。说是猜想,实事上,他几乎已经可以确认。 胡忧微笑的点点头:“不错,我就是不死鸟胡忧,洞汪城目前的主人。” 索雷特说道:“我听说过你。”面对盛名之下的胡忧,索雷特的反应,并没有他自己想像的那么强烈。那怕在说出‘不死鸟’三个字的时候,他的心脏,确实猛的跳了几下。 “是吗。”胡忧说道:“我却是没有听说过你,不过以后,我会多留意你的。有没有兴趣,一起喝一杯?” 索雷特心中一动,却摇了摇头道:“多谢胡忧将军的美意,可惜末将军务在身。” 胡忧不在意手机看手打}的说道:“那改天好了。听说宝怀城的摘星楼不错,他日有闲,咱们不如摘星楼一聚。” “好”索雷特爽快的答应道:“到时候由末将做东。胡忧将军,末将不打扰了。” 胡忧笑道:“你不是有案要查吗,这就放过我?” 索雷特回道:“区区一个防山镇镇守,想必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劳动不死鸟胡忧的亲自出手告辞了。” 胡忧拱拱手:“后会有期” 索雷特回到自己的队伍之中,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一挥手带人退出了小院,没有任何的拖泥带水。 暂时把索雷特的事放下,胡忧在楚竹准备回房之前,叫住了她:“楚竹姑娘,有些事我不说,但是并不代表我不知道。现在我们算是一个暂时的团体,我希望你在做一些事之前,提前跟我打声招呼,这样对大家都好一些。不然我将不再欢迎你。” “你认为那个镇守是我杀的?”楚竹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色,脸也没有了笑容。 “这是你说的,我并没有说。”胡忧扔下这么一句话,就离开了。给留下楚竹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老大,你似乎很看中这个索雷特。”小院的花厅里,朱大能来到胡忧的身边,小声的问道。虽然他没有听到胡忧和索雷特之间的简短对话,但是他有感觉。认识胡忧快两年了,他知道胡忧心里对人才的渴求,不然他不会连宋青山,龙袭渔那样的人,也网络到身边的。 “不错”胡忧毫不掩饰自己对索雷特喜爱,大方的承认道:“这个索雷特很不错,我很看好他。” “哲别。”胡忧说着转头对小亲卫说道:“你马上给我秘传红叶,告诉她,我要这个索雷特的全部资料。” 胡忧在重新组建军团的时候,同时组建了不死鸟谍报部。这个谍报部属于秘密部队,现在人数还很少,暂时由红叶掌管。 哲别点头道:“好的,少爷。” 自从红叶送给哲别亲手做的肚兜之后,红叶和哲别的关系,得到了一个快速的发展。哲别除了亲胡忧之外,对红叶也很亲近。她跟红叶之间,有一套秘密的联络方法,可以和红叶相互换消息。 “老大,那个楚竹你打算怎么办?”朱大能并不去过问哲别怎么和红叶联系,他是聪明的人,知道什么事是自己应该知道的,知道什么事是不用知道的。胡忧能当着他说这事,已经证明了胡忧没有拿他当外人。 朱大能和胡忧关系是有些复杂的,他和胡忧是从属的关系,但同时也算是一个合作者的关系。朱大能本人很敬佩胡忧,对他也很忠心。但是朱大能背后又有他的家族,除非他脱离家族,不然在很大程度上,他的意志并不能全完由自己决定,有时候为了家族的利益,他必须想更多。 这个问题,胡忧心里清楚,朱大能自己也很明白。这算是他们之间的一个隔阂。正是因为这一点,在很多核心机密的问题上,除非胡忧主动告诉朱大能,否则朱大能会自觉的保持一种不询问,不接触的态度。 那位说了,弄得那么辛苦,干脆不用朱大能这个人行不行? 这是一种绝对的短视的想法。首先朱大能对胡忧的忠心程度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而且朱大能个人的能力也很强,胡忧此时正是用人之际,为什么要弃用朱大能。 再来朱大能是胡忧部队里,为数不多的了解贵族之间往来,在上层社会里,有一定地位的人。胡忧自己是草根出生,军中大部分的人,也都是草根阶层。草根阶层不是不好,但是他们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打江山可以,坐江山他们却无能为力。 胡忧自己心里很清楚,要想真正的打下一片自己的天地,只靠这是草根阶层的人,是远远不够的。他必须通过朱大能,红叶这样有背景的人,认识和接触更多上层社会里的人。所以朱大能算是一条勾通两个阶层的桥梁。不然胡忧连上青楼都不知道怎么玩,怎么和那些人接触。 还有一点,也就是最重要一点,胡忧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在了解到朱大能家族的情况之后,就已经在心里,生出了收服朱大能家族为己用的念头。山不辞土,故能成其高;海不辞水,故能成其深,只有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才能壮大自己。 胡忧道:“楚竹暂时先不要管她,这个女人,短时间之内,应该不会给我们带来太大的麻烦。我有预感,这个女人,将来会对我们很有用。她身上有太多的秘密,我要慢慢的,一点点的把她身上的秘密给挖出来。” “你还不是看人家漂亮,想打人家的主意。”这话是哲别说的。在胡忧的面前,也只有这个小丫头敢说这样的话。 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哲别也慢慢的知道,在胡忧的面前,什么话可以说,什么话不能说。她能感受得到,胡忧对她的宠爱,所以适当的撒撒娇,还是很必要的。 “嘿嘿”胡忧听了哲别的话,笑了起来:“让你说对了,这个楚竹却实挺漂亮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漂亮女孩谁不喜欢。朱大能,你说是吗。” 朱大能也露出了男人特有的坏笑:“嘿嘿,老大说得对。” 这一夜,整个防山镇都不安宁,地方守备队挨家按户彻夜彻查凶手,弄得到处是人心惶惶,受了惊的狗,整整叫了一夜。胡忧的这个小院,相对比较安静,在索雷特来过之后,再没有军士来过。 早晨起来的时候,胡忧得到消息,因为凶手还没有找到,所以防山镇今天依然四门紧闭,没有军令,不许随意的进出。至于什么时候会恢复自由进出,那就不知道了。 “少爷,早。” 胡忧走出房间的时候,很意外的看到了楚竹正端着一碗豆浆在走过来。 “你也早呀,楚竹姑娘。”胡忧挺客气的给楚竹回道。 楚竹嫣然一笑道:“少爷叫我楚竹就好了,我现在可是你的侍女,姑娘姑娘的,听了多见外。” 胡忧心中暗道,这女人又想玩什么花样,难到这玩剑的人,心里都有问题?昨晚骂了她几句,今天到是变得笑脸相迎了。 侍女,这也就是一个说头,一句玩笑话而已。谁真敢把这个女人当侍女来用?这几天胡忧就没敢叫她做过任何的事。 “呵呵”胡忧干笑了几声,没有正面回答楚竹的话。 楚竹也没有在意胡忧什么反应,依旧是满脸的笑意道:“少爷想必是肚子饿了吧,我给你准备好了早点。您是在要房里用呢,还是到花厅用?” “早点?这是给我准备的?”胡忧愣了愣,指指楚竹手里端着的豆浆。 “是呀。我不知道少爷平时喜欢吃什么,所以就自己作主,准备了豆浆。另外油条已经下锅了,一会我去给少爷拿来。”楚竹说完,似乎怕胡忧不高兴,一副楚楚可怜的小心问道:“少爷,你喜欢吃豆浆吗?” 胡忧被楚竹弄得心里像有小猫在抓一样,一个千娇百媚,楚楚可人的美女,问你喜欢喝豆浆吗。那是什么感觉? ‘马拉戈壁的,少爷我比较喜欢吃豆腐。’胡忧在心里狠狠的骂了一声,点道道:“豆浆还不错,挺喜欢的。只不过哲别似乎已经去准备早餐了,这个” 说实在的,胡忧还真有些不敢吃楚竹准备的东西。要是她在里面吐点口水,那还没有什么。毕竟美女的口水也是香的嘛。可要是她的里面放了些什么别的,比如西班牙苍蝇要不要被她反推倒,那可真是为难死了。 楚竹白了胡忧一眼道:“少爷,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所谓各有分工,哲别是书童,是侍候少爷读书写字的。楚竹才是侍女呀,这准备早点的事,自然应该由楚竹来啦。 来吧,少爷,那边花园的景色不错,挺幽静的,合适吃早点。咱们到那里去吃好了。” 楚竹说完这话,也没等胡忧回答。把手里的豆浆碗交到左手,右手轻轻穿过胡忧的手臂,半扶半拉着胡忧往花园走。 阵阵天然的体香,温玉一般的肌肤,不时隐隐能触碰到的,娇俏的笑脸,又美又媚的大眼睛,把胡忧弄得都不知道身在何处了。 这样的美人,换你也拒绝不了呀。所以胡忧很没有悬念的就被楚竹给拉到了花园,按在那小四方石桌台上。 2844小说了笑,楚竹娇媚的说道: “少爷,要不要楚竹先喝一口,为你试毒呢?” , 章节目录 第173章 女人心 凤凰城,红fen军团总部。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 西门雪给西门玉凤上报刚刚收到的消息:“小姐,根据我们最新得到的情报,少爷已经拿下了洞汪城,成功夺取了整个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 西门玉凤接过西门雪的报告,拿在手里,细细的了一遍,点头道:“不愧是我弟弟,做得不错。” 西门雪说道:“他总算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要是他失败的话,那我们主动裁军十万的做法,就亏大了。” 西门玉凤自信满满的说道:“我相信胡忧肯定可以的,在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他比我强。” 西门雪道:“那是小姐你不愿争而已。”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我们始终是女人,女人的归属,不应该在战场上的。” 西门雪摇了摇头,她从小跟西门玉凤一起长大,自然了解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西门玉凤从来就不是一个对权势有野心的人。她一直这么撑着,不过是为了家族而已。 西门玉凤在认了胡忧做弟弟之后,更是生出了把红fen军团交给胡忧的打算。只是几次让胡忧来红fen军团,胡忧都不答应,这促使西门玉凤只能用别的方法来帮胡忧。 胡忧一直想不通,巴伦西亚为什么会对暴风雪军团采取放任的态度。他并不知道,这是因为西门玉凤和巴伦西亚达成的一项交易。胡忧这五万人,是西门玉凤用裁减红fen军团十万人代价换来的。为了胡忧,西门玉凤真可谓是费尽了心机。 西门雪道:“小姐,现在巴伦西亚已经切断了所有对洞汪城的供给。洞汪城那个地方,老少边穷,什么也没有,胡忧少爷的日子,怕是不好过。我们要不要帮帮她?”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我们两地相隔千里,要想帮他无异于远水救火。他要发展壮大,终于还得靠他自己。他那么聪明,肯定有办法的。” 西门雪点点头道:“我也相信他会有办法的,只是这段时间,要苦了他了。” 西门玉凤打趣西门雪道:“之前胡忧在的时候,你们老是斗气,还以为你讨厌他呢。没想到,你到是挺关心他的。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做我的弟媳妇?” 西门雪小脸一红道:“才不要呢,雪儿要一辈子跟在小姐的身边,小姐不嫁我也不嫁。” 西门玉凤拍拍西门雪的脸道:“我迟早也要嫁人的。父亲去了之后,西门家这一支,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直系血亲了,我不能看着它绝后,不然以后在下面见了父亲,他肯定会骂的我。” 西门雪问道:“小姐你打算嫁给谁?” 西门玉凤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帝国的年轻一代,尽是些生色犬马之辈,唉” 西门雪想了想,大着胆子说道:“我到是想到一个很不错的人。这个有毅力,有志气,虽然长的不够帅,却也还不错。” 西门玉凤道:“哦,咱们的女诸葛可是很少这么夸人的,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这一个人,他是谁呀?” 西门雪的眼睛转了转,道:“就是胡忧少爷呀。” “他”西门玉凤一愣,地震身那个相互拥抱的镜头,出现在西门玉凤的脑海里。那被埋在地底下的几天,她睡了这辈子最安稳的时候了。很难想像,在那样的环境之中,自己居然没有做恶梦。不过话又说回来,自从那次之后,自己做恶梦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他不行。”西门玉凤拉回自己的思绪,摇摇头道。 西门雪问道:“为什么,你不是很喜欢胡忧少爷的吗,为什么不能嫁给他?” 西门玉凤瞪了西门雪一眼道:“他是我弟弟,我是她姐姐,怎么能成亲。” 西门雪道:“这有什么的,你和胡忧少爷又不是亲姐弟,你们之前甚至都不认识。再说了,爱人之间,也是可以姐弟相称的。” 西门玉凤还是摇头道:“我和他岁数差得太多了。” 西门雪笑道:“小姐,这个更不是理由了。你今年才二十六岁,胡忧少爷二十二,差了不过四岁而已。红叶小姐不也和你一样大,她现在就跟在胡忧少爷的身边。红叶小姐都不怕,你干什么要那么在呼。” 西门玉凤看西门雪是越说越起劲,突然问道:“雪儿,你是不是很想嫁给胡忧?” “啊?”西门雪被西门玉凤吓了一跳,赶紧摇手道:“不是,不是,我可没有那么想过。” 西门玉凤叹气道:“你和西门霜年纪也不小了,要不是跟着我,也早为为人母了,还有十二金钗也是。你不用操心我的事了,你还是解决自己的问题好了。看中谁,告诉我一声,以我红fen军团的实力,相信不会有人敢欺负你们的。” “小姐。”西门雪眼睛红红的说道:“我和霜儿,大凤她们早已经发过誓,要永远跟在小姐身边的。小姐你如果嫁人,我们要跟你过去做陪嫁丫头。要是小姐不嫁,那我们就一辈子侍候你,咱们相互为伴,开开心心的过完这一生。” 西门玉凤搂过西门雪,轻抚着她的长发,看着天边的云彩,叹息道:“傻丫头,你们这又是何必呢。” 宁南帝国皇宫。 欧阳寒冰慵懒的躺在暖玉水晶床上,看着那蓝蓝的天空出神。这名贵的暖玉水晶床,怎么睡,都不如胡忧那个坏蛋的抱里舒服。唉,快有一年没有见着他了,还真是想他呀。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干什么。 “公主,又在想驸马了?”旋日打趣着着在发呆的欧阳寒冰。 阳寒冰哼了一声,在旋日四姐妹的前面,她用不着掩饰自己的感情。 旋日笑着摇摇手里的文件,笑道:“看来我来的正是时候。” 欧阳寒冰一下坐起来,急道:“是不是有他的信?” “信?”旋日一呆,胡忧什么时候有信来过。就算他想写,这往哪寄呀。这里可是皇宫,一般的东西,是进不了这里的。 欧阳寒冰这时也反应过来,胡忧是不可能有信来的。当时在青州与胡忧分手的时候,欧阳寒冰就特意的交代过,由于两人身份的关系,他们俩的事,暂时不可以让其他人知道。一切的书信往来,都不可以有。 “你手里拿着的是什么?”欧阳寒冰看向旋日手中的文件。 旋日回道:“这是关于曼陀罗帝国最新一期的情报,我看到上面有提到关于驸马的内容,想着公主会想看,就拿过来了。” 旋日是日月星辰四姐妹之中,专事情报工作的。现在欧阳寒冰已经接管了部份宁南帝国的政事,所以旋日有权调阅帝国密探送回来的各国情报。 宁南帝国现在正对曼陀罗帝国实行经济入侵战略,派有大量的密探在曼陀罗帝国的各个地区,定期会有情报回传宁南帝国。不过曼陀罗帝国与宁南帝国之间,相隔遥远,交通又不是很发达,这情报的传送,往往已经不能反应实事的情况了。 欧阳寒冰听到有胡忧的消息,眼中闪过了一丝喜色,马上抢过旋日手里的文件,细细的看了起来。这越看,欧阳寒冰的眉头越是皱起。 欧阳寒冰放下文件,问旋日道:“这洞汪城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旋日知道欧阳寒冰肯定要问这个问题,在来时已经查过了资料,闻言答道:“这个洞汪城是曼陀罗帝国西部最边的城市,是曼陀罗七十二大城里排名最末的一个城,比倒数第二的城还穷十倍都不止,甚至还比不了一个普通的镇。 那是一个已经有名无实的城,听说人口还不到两个万,白天非常的热,最高温度可以达到到45度,晚上却可以泼水成冰,条件非常艰苦。” 欧阳寒冰听得那个心疼哟,眼泪都快下来了:“那是流放,胡忧怎么可以去那么艰苦的地方。他那么喜欢玩,喜欢闹,那里要什么没什么,他一定会过得很不开心的。不行,我得跟父王说,把他调回来,调到咱们绿城来。” 绿城是宁南帝国的都城,也就是欧阳寒冰现在所处的地方。它位于宁南帝国的中部,气候温暖,四季如春,全年无雪,草木长绿。乃是天风大陆最适合居住的城市之一。这里也是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商业非常发达,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天风大陆各国的商人。 欧阳寒冰说着就从床上跳下来,穿上拖鞋就往外跑,旋日赶紧拉住欧阳寒冰,一脸苦笑的说道:“公主,公主,你别激动。那是曼陀罗帝国的事,我们宁南帝国管不了。” 经旋日提醒,欧阳寒冰才想起来,胡忧并不是宁南帝国的人。自己是太过关心他了,才一时之间昏了头。 欧阳寒冰刚平静一分钟,又着急起来:“唉,那怎么办呢。那样的地方,闷都把他闷死了。最可气的是人家要他来宁南帝国,他还不肯,非要留在青州。这下好了吧,连青州都呆不了了,被弄去那什么洞汪城。 我这一时半会又走不出开。对了,这个坏蛋喜欢美女。旋日,不如你们四姐妹过去,帮我好好陪他,顺便看看能不能劝他到宁南帝国来。 哼,这次便宜那个坏蛋了。” 胡忧哪里知道,有两个位高权重的大美人,正在谈论着他的事。他此时正一脸苦笑的看着眼前的豆浆发呆呢。 这豆浆肯定没有毒,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刚才楚竹已经喝过了,这碗边还留有楚竹淡淡的唇印。 胡忧的苦恼与这豆浆里是不是有楚竹的口水也没有关系,对于这种与美女间接接吻的事,他不但不反感,心里还是很乐意接受的。 胡忧头疼的是这个楚竹一下变得这么百依百顺,柔情似水的,所谓何事。事出异常必有妖孽,找不出楚竹这妖在哪里,他这心里不安呀。 “少爷,我正四处找你呢,你怎么跑这来了。”哲别端了碗白粥找了过来。 红叶不在,胡忧的生活全都由哲别来照顾。之前胡忧说想要喝白粥,哲别就到厨房去看。哪想到就这么取白粥的短短时间,胡忧就不见了,急得她四处找。 哲别来到近前,才发现胡忧的身前放着碗豆浆,不由其怪的问道:“咦,这哪来的豆浆?”胡忧已经叫她去要白粥,不可能自己又跑去要豆浆的。 胡忧抬头看了哲别一眼回道:“是楚竹拿来的。” “楚竹?这豆浆不会有毒吧。”哲别不愧为胡忧的亲卫,听到是楚竹拿来的豆浆,反应和胡忧是惊人的相似。 胡忧摇头道:“那到没有,之前她已经喝过了,没有什么事。” 哲别看见那碗边的唇印,瞪眼道:“她喝过了你还喝?” 胡忧苦笑道:“这个不是问题的重点。我头痛的是她说在付起自己侍女的责任,从今天起,我的一切吃喝睡,行动坐卧走,要全都由她来负责。” “啊”哲别惊呼道:“那我干什么。” 胡忧还没有回答,拿着油条回来的楚竹接下了哲别的话:“你是少爷的书童,少爷书写字的时候,归你管呀。” “那不行。”哲别坚决不同意道:“我是少爷的亲卫,这些事本就是我负责的。所有的一切,包括安全,全都由我负责。” 楚竹道:“可是这里不是军营,现在少爷不是也将军。你的身份也不是亲卫,而是书童。” 哲别不服道:“这有差别吗?” 楚竹回道:“当然有差别了。在军营里,亲卫兵负责将军的饮食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在外面,这些应该是侍女来做的,很不巧,我现在是少爷的侍女。” 哲别一时有些无语,在口才方面,她不是楚竹的对手。好不容易,才想到了一个反击的方法:“可是你是女的,怎么照顾少爷的生活,那多不方便。” 楚竹咯咯笑来了起道:“为主人铺床叠被,洗衣做饭,洗澡温床,这本就是侍女的工作呀。”楚竹着说瞟了胡忧一眼道:“就算是主人有什么生理方面的需要,也归侍女管呢。” 小胡忧听得楚竹这话很愤怒,一下抬起头来,胡忧赶紧一巴掌把它拍下去,连连摇手道:“这方面的问题,我有五姑娘,不敢劳动伟大的侍女同志。” 晃眼看到朱大能,胡忧赶紧跳起来,转身就跑:“朱管家,你找我有事谈吧。我现在有空,咱们上那边说去。” 马拉戈壁的,女人的战场,不是男人呆的地方,得赶紧跑路才行。 朱大能看胡忧火烧屁股的跑过来,不由有些奇怪。自己什么时候说要找他谈事了? 三天之后,防山镇再次开放,经过严格的盘查之后,胡忧一行人得以出城,继承他的卖盐之路。 防山镇被封锁了三天,那凶手却并没有抓到。这年头是杀人容易抓人难,要抓什么凶手,那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忧依然选择路行,继续他的苦行僧一般的徒步生活。只不过他这生活过得有些香艳,哲别和楚竹一左一右的,紧紧把他夹在了中间。 这三天以来,楚竹和哲别为了争夺对胡忧的伺候权,可谓是进行着及其惨烈的争夺战。胡忧行走江湖这么多年,见过争房的,争产的,争老婆的,这争着服侍别人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到,算是大开眼界了。 只不过,胡忧这个眼界开得有些痛苦,在某种程度上,他成为了这场战火中的牺牲品,因为哲别和楚竹经常会同时拿上两份饭来让他吃。又或是唉,别或者了,总之那叫一个苦不堪言啊。 可惜胡忧一直盼望的一起飞始终没有出现过,这让他不由感叹这哲别和楚竹的争斗,不够全面呀。 因为身份已经被索雷特知道,为了避免可能会出现的麻烦,胡忧决定不再按原定的计划,途经宝怀城,而是绕过它,走另一条路,取道萍沙进入金沙州。 这天,队伍刚刚走了一个多小时,朱大能就一脸凝重的来到胡忧的面前道:“少爷,我们似乎被人给坠上了。” “知道是哪方面的人马吗?”胡忧问道。他早就知道,这趟出来,不会那么顺利。遇事是必然的,所以早就有了心里准备,对朱大能的汇报,并不觉得意外。 朱大能摇摇头道:“现在还不清楚。按说咱们这一道,最有可能的就是遇上土匪。可是从下面人回传来的消息,却又不像。” ?#~@ 章节目录 第174章 路遇老同学 后面跟着的那伙人,虽然并没有做出什么事,但是让人这么跟在身后的感觉还是很不好的。WWW.ZHUAJI.ORG胡忧仔细的想了想,决定要弄清楚后面这些人,是什么来头,有什么目的。 前面再走不远,就有一个岔路口,胡忧决定,在那里把事情给了结掉。选了一处土坡,胡忧让人把盐车全都藏起来,派二十个人看着,然后带着八十个士兵,朱大能,哲别和那个莫名其非要当侍女的楚竹,在路口处藏了起来。 这萍沙一带,像这样的岔路口非常的多。有人说,路是人走出来的,走的人多了,自然成了路。这句话在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错,可是放在萍沙这一带,却并不准确。因为特殊的地形关系,这里的路,很多都是天然形成的,并不是人走出来的,所以这里的路是很多,但是大多都是死路,或是迷宫路,不了解地形的人,往往要走大半天,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不对,只能原路退回来。 为了避免出错,胡忧在进入这一带之前,不但事先详细问过手下的士兵,证识有人熟悉这一带的路,并让他们把大体的地图画出了,才起程进入这一带地区。 胡忧此时选择的这个岔口,就是一条死路。如果是熟悉地形的人,正常情况之下,是不会转进这条路的。 胡忧这么做,是想给身后的人一个机会。毕竟大路朝天,每个人都有行走的权力。你不能说人家跟在你后面,就是想对你有所图谋。胡忧虽然自认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也没有那么不讲理。如果后面那些人,没有转进这条岔路,那说明大家只是碰巧一道而已,大家就此挫过,不会有任何的交集。如果后面那帮人同样也转进这条路,那就少不得要打声‘招呼’了,至于这个招呼要打到什么程度,那得以实际情况而定。 胡忧一行人藏好没多久,朱大能口中那些人就上来了。人数不是很多,大约二十多个左右。队里有男有女,大多都是二三十年轻人,没有老人和孩子。 从衣着上看,这些人不太像普通的民众,因为他们很多人身上都有那种半身的皮坎肩,这种皮制的衣服,价格都不便宜,一般老百姓很少穿的。 胡忧身后的八十个士兵,全都已经拿出了驽弓,并上好了弦。这些士兵,全都是对胡忧最忠心的士兵,他们可不会管那些人是什么人,只要胡忧一声令下,八十支弩箭,就会飞到那二十几个人的身上。平均每人可以分到三四箭,足够他们享受透心凉的滋味。 那二十几个人,在岔路口停了下来,有两个人自动出列,下去查看地上的印记。因为胡忧一开始就本着一个试探之心,所以他并没有命人,对路上的印记进行处理伪装,那些人很容易就能看到胡忧一行人走的是哪一条路。 几乎没有什么犹豫的,这一行人,就转进了胡忧他们的这条小道。边走着,其中几个人还指指点点的说着什么。 朱大能说得没有错,从这些人的行动来看,毫无疑问的,这些人确实是在跟着胡忧他们。胡忧心中暗骂了一句,一挥手,当先从藏身之处,站了起来。八十个不死鸟士兵,也同步的现身,迅度的把这二十多人给围了起来。 这二十多人反应也非常的快,没有任何人招呼,他们就都刀剑出了鞘,如果没有任何意思情况的话,几分钟之后,这里将会有人要流血送命。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跟着我们。”胡忧白蜡枪在手,冷冷的说道。 对于手下士兵的这次表现,胡忧是很满意的。这还是他领兵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在人数上占着绝对的优势,并第一时间把优势给显露出来。 很明显,此时强势的是胡忧,整个战局现在已经在他的手中。对方同样的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并没有轻举妄动。只不过,他们的眼中,却并没有闪出胡忧想像中的慌乱,这些人一个个都很沉稳。 “看来是军人出生,且是身经百战的老兵。”胡忧暗暗的在心里对自己说。面对这样的敌人,必须小心谨慎,不然被翻盘的可能性,并不是没有的。 胡忧的声音刚落,对方的队伍里,就走出现一个拿着刀的汉子。他往前走了几步,叫道: “胡忧是你?” 胡忧真没有想到,对方的队伍里,居然有人认识自己。而且这声音听着看挺耳熟。寻声看过去,胡忧也认出了来人。 “范尼?”胡忧惊讶的叫道。 范尼是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时候的同学,当时大家都住在奇正会馆,两人关系相当的不错。 “可不是我嘛。”范尼和以前一样,还是那爽朗的脾气,应了胡忧一声,马上挥手道:“误会,误会,大家都把家伙放下,别伤着自己人。” 范尼显然在人群之中,地位并不足够高,这二十多人,听了他的话之后,并没把武器放下来,而是转头看向一个身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 那个年轻人显然是这队伍里的头,刚才胡忧现身的时候,这个年轻人就被保护在了队伍的最里边。 胡忧的士兵,当然也不可能听范尼的话,他们在没有接到胡忧命令之前,是不会放下武器的。所以双方依旧僵持着,只不过气氛微微的比之前要好了一些。 “唉呀,你们这是干什么,真是误会了。”范尼看自己的话跟本没有用,两边的都不听他的,不由有些急了:“胡忧,让你的人先放下武器,别一会真打起来。” 胡忧看范尼那急样不像是装的,想了想,挥挥着,让手下士兵把弩箭给垂下来。这弩箭本就是抬手就可以发射的,放不放下,实事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如果对方有任何的异动,他们同样可以瞬间让这些人血溅当场。 随着胡忧的人把弩箭给垂下来,那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这才有了动作,挥手让手下解除临战状态。不过他们那边,也依然做着随时准备开打的架势。 范尼是唯一一个与两方都认识的人,这沟通工作,自然由他来做。在他的一阵上蹿下跳之后,胡忧终于知道,对方那个领头穿白色缕花衣的年轻人,名字叫做赵尔特。赵尔特是什么身份,范尼没有说,不过胡忧能大体猜出来,这个赵尔特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因为范尼是池河帝国的士兵,而池河帝国的皇族就姓赵。 通过范尼的嘴,胡忧也知道了范尼他们为什么要跟在自己队伍的身后。原来他们是对这里的路不熟悉,已经在这一带转了好几天了,都没有能出去。正巧看到胡忧他们的这支商队,于是就远远的跟着,想借胡忧他们引路,走出这一片地区,这才引起了误会。 误会解开,双方人马这才各收兵刃。由于相互都不熟悉,所以双方并没有兵和一处,而是依之前的行进方法,两方拉出一定的安全距离,一前一后的走着。 这一天路的,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事,直走到太阳下山,两方人马相距大约一里路,各自安营。 “老大,那个赵尔特看来有些身份,不知道是什么人。”胡忧的营中,朱大能问胡忧。 胡忧看了一眼在正远处做饭的楚竹,摇摇头道:“我也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他们是来自池河帝国的人。那个范尼是我在哥伦比亚军校时的同窗,他进军校之前,已经在池河当了八年的兵,手底下功夫还算了得。” “看来他们是秘密进入我国的,咱们要不要派人去探探他们的底?”朱大能问道。 胡忧想了想,摇头道:“不用。我们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但是他们肯定知道我们是什么人。如果我猜得不错,他们会主动来结交我们的。” 朱大能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和那个范尼的关系怎么样。”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实话说道:“在军校时,我们同住一个会馆,大家关系还算不错,经常在一起喝酒。范尼还曾经教过我一些拳脚功夫。 不过现在,大家是各为其主,这个就很难说了。” 胡忧正和朱大能聊着,有士兵进来报告:“少爷,范尼来了,他想要见你。” 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问道:“他是一个人来的吗?” 士兵回道:“是的,大人。” 胡忧点点道:“让他进来吧。” “哈哈哈.......”范尼人还未到,声音却已经先传了进来:“老同学,一年多不见,你混得不错呀。哈哈哈,这位一定是朱大能将军了。” 胡忧看到范尼,也大笑起来:“老范,你就别笑我了,我也就是瞎混而已。坐坐,咱们好久不见,今日重逢,自当要好好一述别情。” 范尼也不客气,在胡忧的对面坐下来道:“好好好,我今天过来,就是找老同学叙旧的。胡忧呀,老同学,你这不死鸟的威名,我可是在池河就听到了。快给我说说,你是怎么办到的。” 胡忧笑道:“得了吧,你就别笑我了。比起你范大将军,我那点薄名,算不了什么。还是说说你吧,你好好的池河帝国不呆,跑我曼陀罗帝国来干什么,不会是看着我曼陀罗现在出了点小问题,想借机赚一笔吧。” “得得。”范尼投降道:“斗嘴皮子,我老范玩不过你,咱们别来这些虚的,难得有机会,老同学好好聊聊怎么样?” 胡忧拍手道:“有你这句话,我胡忧敢不从命?朱大能,让楚竹准备些酒菜,今天我要好好和老同学喝一杯。” 朱大能应声而去,军帐里,顿时就只剩下了胡忧和范尼两人,啊,不,是三个人。哲别此时正坐在胡忧身后呢。她这个亲卫,可不愿在这时候离开。 功夫不大,楚竹就把酒菜给端上来了。她本想借机留在里面伺候,被胡忧给赶了出去,同时被胡忧叫出去的还有哲别。两女都不是很愿意,不过她们并不敢违抗胡忧的命令。别看胡忧平时很好说话,但是谁逆了他的意思,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胡忧的军令一向非常严,他手下的士兵都知道,平时玩的时候怎么都行,当有正事的时候,是绝对不可以开玩笑的。 两女都出去之后,这军帐之中,才正真的只剩下范尼和胡忧两个人。范尼喝了一口胡忧亲自倒的酒,感慨的说道:“还是以前在军校里的生活好呀,那时候多无忧无虑,每天上上课,聊聊天,泡泡妞,打打屁,一天就过去了,那会像现在这样,每天刀光剑影的,今天不知道明天的事。” 胡忧放下酒杯笑道:“你得了吧你,人家感慨一下,我还相信,你有什么好感慨的。你就是一个战争狂,没有仗打,你连饭都吃不好。你会喜欢什么学校生活?” “嘿嘿。让你发现了。”范尼抓抓脑袋道:“我也就是那么一说,现在谁要在让我回学校上课,我才不干呢。 现在的天风大陆多精彩,正是我辈叱咤风云之时啊。” 胡忧同意的点点头道:“这天下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各国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全都积蓄了实力,打是必然的,现在就看怎么打了。” 范尼道:“既然提起这个头,我也就直说了。胡忧老弟,以我看,这大陆之战要打,肯定得从你们曼陀罗开始。” “何以见得?”胡忧问道。胡忧当然也知道,曼陀罗帝国很可能引起全大陆的战争,只不过,他想听听范尼的看法。范尼毕竟是土生土长的天风大陆人,又当了近十年的兵,自然也有他的一套。 “何以见得?”范尼笑道:“老同学你这是考我呢,以你的才智,你会看不出来?你知道天风大陆上这么多国家,竖敌最多的是哪个国家吗?就是你们曼陀罗帝国。 里杰卡尔德当了几十年的皇帝,对大陆做了多少事呀,你们帝国史书上是没有记载,你去翻翻其他国家是怎么写的。 好好一个林氏帝国,让你们一分为三,弄出了桂林帝国,桂林帝国,苍梧帝国。单单这三个帝国,就得恨死你们。 还有宁南帝国,当年让你们抢走了多少好东西,人家的国库都让你们搬了一半,人家上哪说理去。 还有我们池河帝国之所以和色百连年交战,也是你们干出来的好事。 当年你们曼陀罗帝队大陆第一,咱们谁都不敢惹。现在你们连区区一个浪天红巾军都扫平不了,我们还不得找机会有怨报怨,有仇报仇呀。” 胡忧之前只知道林氏帝国是让里杰卡尔德给分裂的,听范尼这么说,他才知道,原来里杰卡尔德的手那么长,天风大陆八大帝国,除了曼陀罗帝国自己外,他全都搞过。弄得现在是没有一个国家不恨曼陀罗帝国。马拉戈壁的,这都快成了过街老鼠了。 胡忧叫冤道:“嘿,嘿,我说,你别老你们,我们的,那是里杰卡尔德做的事,我可没有抢过你们什么,你不能把帐算到我头上来。” 范尼道:“你这话跟我说没用,我才算个屁呀。不过我实话告诉你,别以为里杰卡尔德死了,你就可以推推个干净。所谓父债子还,只要你们曼陀罗帝国还在,这笔帐早晚得算。” 范尼就是这么一个脾气,说着说着,他到是急起来了。声音大得跟吵架一样。 胡忧知道范尼的脾气,不以为意的笑道:“你也别跟我吼,借你的话说,我也不算一个屁。这要打要和,全都是上面的事,上面说打,咱们就打,说不打,谁他的吃饱了没事嫌命长,打仗死的是谁,还不是你我这些人。 来来,勿谈国事,咱们还是喝酒,喝酒吧。” 范尼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闷下两口酒,也就没有什么事了。又乐呵呵的说道:“你说得不错,咱不谈那些鸟事。说说你吧,听说你那天突然离开学校,是去追欧阳寒冰那小妞了,怎么样,追到了没有。” 胡忧一摆手道:“去,你这话哪听回来的,我是因为军务回的曼陀罗,哪关欧阳寒冰的事。” 范尼道:“是吗?看来到是我给弄错了。我还以为你和林正风都是去追欧阳寒冰的呢。” 胡忧问道:“你知道林正风去追欧阳寒冰?” 范尼摇摇头:“我上哪知道去,是吴学问告诉我的。” 胡忧道:“你知道吴学问现在在哪里吗?” 更新更快 范尼回道:“不知道。你离开学校不久,我也奉命回国了。对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了解。” 胡忧借着几分酒意道:“你现在是跟着王子做事吧。” 范尼对胡忧的问话,并有半分的吃惊,闻言竖起大拇指道:“果然不愧是胡忧,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猜到的。实话告诉你吧,我今天过来,一是和你叙旧,二是来给传个信,我们王子有意和你单独会面,你的意思怎么样?” . , 章节目录 第175章 池河王子 “你们王子要见我?”胡忧放下手中的酒杯看向范尼。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那个赵尔特会派范尼过来摸底,胡忧是早就已经料到了的。可是他真没有算到,赵尔特想要见他。 赵尔特可是池河帝国的皇子,之前胡忧怕他会连身份都要保密呢。人家怎么说也是大国的皇子,会有兴趣见他这个名不见经转的人? 其实胡忧并不了解现在国际上的形势。现在曼陀罗帝国几乎可以比喻成被扒掉了外衣的女人,几个大色狼在盯着,小角色也跟在后面,想要分点甜头。现在是各大小国家的目光,都集中在曼陀罗帝国的身上。 胡忧在军团内部所做的事,暂且不提。单单是他重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和射杀林桂帝国陈常利这两件事,就足以让他引起各国高层的注意。 林正风和陈常利,可都是皇亲国戚,在国际上都是有知名度的。胡忧上来就弄得他们一死一重伤,就相当于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之上,想不让人注意都不行。 更何况,安融帝国和林桂帝国已经发下了悬赏令,谁要能把胡忧带到他们的面前,不论死活,都可以得到十万金币。 虽然这条悬赏令,目前只在杀手界和几大帝国高层之中流传,普通的百姓并不知道。但是胡忧脖子上这颗脑袋,价值十万金币,那可是真真正正的地事实。胡忧是不知道,要是让他知道,他自己都想拿这笔赏金。 范尼点点头道:“是的。” 范尼对赵尔特要见胡忧并不觉得吃惊,这段时间在曼陀罗地国的境内,他已经不只一次的听赵尔特提起想见胡忧这个人。他之所以没有直接过来与胡忧见面,而要先搭桥沟通,不过是因为身份的关系。 胡忧低头想了好一会,这才抬起头来,看着范尼的眼睛,一脸认真的问道:“老范,看在咱们同学一场,你老实告诉我。你们这次进入曼陀罗帝国,是不是要对曼陀罗帝国做什么事?” 胡忧这么问的目的很简单,他虽然不爱曼陀罗帝国,但是让他勾结其他国家的人来搞曼陀罗帝国,他是不干的。 胡忧虽然书不多,但是他知道,什么叫做国仇,什么叫做家恨。他现在手下的士兵,全都是曼陀罗帝国的人,让他们打红巾军,打地方守备部队,甚至是攻打帝都龙城,那都可以。但是要让他们与其他帝国的势力,一起来搞曼陀罗帝国,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前面一种,属于家仇,大家兄弟之间,自己关起门的内斗,打死打活,都是一国之人。但是后面一种,就是国仇了。虽然曼陀罗帝国建国到现在,不过是短短四十年,帝国皇室对百姓也并不好,但是这毕竟是他们的祖国,他们的父母妻儿,兄弟姐妹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一但曼陀罗帝国被几国瓜分,那么他们和他们的亲人,就将成为亡国奴,这是非常可怕的事。 胡忧知道,自己一但勾结外敌,做那吃里扒外的事。手下的军队就算是再忠心,都会哗变。这是绝对的禁区,试都不能试,一试就得完。 范尼听了胡忧的问话,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他知道胡忧在担心什么,闻言摇摇头道:“我虽然不能告诉你,我们这次为什么要进入曼陀罗帝国。但是我可以向你保证,王子无意对曼陀罗做任何事,至少在近几年之内,绝对不可能。” 胡忧问道:“你能那么肯定?”胡忧对赵尔特并不熟悉,去见他之前,自然得想尽办法,多套取一些有用的情报才行。而这个范尼,正是最好的人选。这个暴脾气的家伙,你直接问他什么,他嘴巴紧得很。但是你不断从侧面敲,他经常会在不知不觉之中,就把低给露出来了。 这就像是女孩子的裙底风光,你直接过去掀裙子,她非杀了你不可。但是你只要有耐心,守在她的周围,肯定能如你所愿的。她们也不想,可哪防得了那么多。 范尼很肯定的点头道:“我肯定。” 范尼只不过简单的回了胡忧三个字,但是从他的语气和身份地位上,不知不觉的,就暴露出了很多信息。 范尼在赵尔特集团里的身份并不高,这一点从他不能喝退士兵放下武器,就能看出来。如果连他都能那么肯定的确认,赵尔特为未来几年之内,不可能打曼陀罗帝国的主意。那只能说明一点——赵尔特没有那个实力。 换句话说,赵尔特在池河帝国不是一个强势的王子。现在整个天风大陆上的人,都在打曼陀罗帝国的主意,范尼却说赵尔特不会,他的依据,肯定不是仁慈。而是赵尔特不行,也不能。 了解到这一点之后,胡忧的心里,也就有底多了。聪明人有时候,并不需要知道实事的全部,只要给他们一点,他们就能顺着这条线,知道很多。 告诉范尼自己同意与赵尔特会面后,胡忧送走了这个老同学。这一次出来,看来是不虚此行。在防山镇见了一个索雷特,在这里又遇上个池河帝国不得势的王子,盐还没有送到地头,收获已经很大了。 第二天,范尼就传来消息,下午赵尔特会与胡忧会面。虽然胡忧并不介意到赵尔特的营地里去会面,但是赵尔特选的地方,确并不在他的营地之中。 因为下午要见赵尔特,胡忧对今天的行程,略做了一些调整。今天没有像往日那样,走到太阳下山才安营,而是中午过后一点,他就下令在一处树林地,建立今天的营帐。 距离营地两里地之外的一处坡地,胡忧第一次与赵尔特会面。虽然在两人的一生之中,曾经有过无数次的会面,但是这一次会面,对于两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 山坡上,赵尔特一袭白衣,却很自在的坐在草地上,这时候的他,更像一个书生,而不像一个王子。 胡忧吊着两条腿,坐在赵尔特身边不远处的一块o]o~。大石头上。由于两人的落差,胡忧略略有些俯视赵尔特的意思。 这一次会面,两个人都没有带着属下,就连给两人牵线的范尼,此时都不在这里。经过一开始的试探锋之后,两人进入了实质会谈。 “不死鸟之名,果然名不虚传。”赵尔特佩服的叹了口气道:“你能不能告诉本王,你是怎么猜到本王此时不得势的。不要说是范尼告诉你的,范尼已经跟了我十年,他绝对不会告诉你这些。” 对于胡忧的单刀直入,赵尔特显然有些防备不足。他知道自己瞬间的反应,已经被胡忧察觉,所以也就干脆不再掩饰。反正这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事,胡忧只要是有心,迟早总有一天,会知道的。与其那时候产生隔阂,还不如大家摊开来说比较好。 胡忧高深的笑了笑,心说果然和我猜的一样。不过这个赵尔特敢大方的承认,到是值得佩服。 胡忧把一根草咬在嘴里,声音略有含糊的说道:“对于这一点,要猜到也不是很困难的事。首先,你的侍卫虽然都是高手,但是人数太少了一些。二来,你的侍女不够漂亮。三来嘛,你身上还缺少一点上位者的霸气。” 反正都已经猜到了,这理由瞎编就成。胡忧可不会蠢到把自己的路数,交底给赵尔特。这可是吃饭的本事,教了徒弟就饿死师父了。 赵尔特听了胡忧的话,不由一愣:“侍女不够漂亮,这也是理由?” 赵尔特从来没有听过这种理由,再说他的侍女也不差呀,只不过在气质方面,比不上这家伙的那个叫楚竹的侍女而已。 胡忧暗暗偷笑,脸上确一本正紧的说道:“那当然,有道是看一个人的品性怎么样,看他身边的朋友就能知道。看一个人的身份怎么样,看他的侍女,也就明白了。” “你这是歪理。”赵尔特苦笑道:“算你过关吧,反正你都已经猜到了,你爱怎么说都行。咱们闲话少说,谈谈正事吧。你知道我这一次,为什么要与你会面吗?” 胡忧懒散的甩着两条脚,没有半点将军像,流理流气的说道:“如果你是一个公主,我有理由相信,你是因为对我有意思。可惜你却是个王子,而我又只爱美女,不好龙阳。那么答案就很明显了,你是想与我合作。” 这个问题别看胡忧说得轻松,实事上他从昨晚见过范尼之后,就一直在想着这个问题。他知道,赵尔特要与他会面,肯定不单单是想相互认识那么简单。所谓无利不早起,每个人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是有其目的的。特别是像赵尔特这样的人物。 胡忧想了很久,最后才确定这个答案。除了这个答案外,胡忧想不出,自己与赵尔特还可能有什么交集之处。就算有,也不是胡忧想要的。 赵尔特没有否认胡忧的话,他从草地上站了起来,拍拍衣服上的草屑,来到胡忧的身边,斜靠在胡忧坐下的大石头上,看着天上的白云,淡然的说道:“我们池河帝国与你们曼陀罗帝国不一样。那里很冷,种不出太多的东西。我们过的是游牧的生活。追逐水草而去,有草的地方,才能有温暖,才能有生活的希望” 胡忧静静的听着赵尔特的话,没有半点打扰他的意思。他知道赵尔特心中有苦闷,想要发泄出来。这些苦闷,不能在手下的面前表现,只能在他这个还算陌生的朋友面前,略略发泄一下。 赵尔特越说越感慨,他像老朋友一样拍着胡忧的肩头道:“胡忧,你知道吗。我们并不向往你们中原的生活,虽然你们过得要比我们好,你们有温暖的天气,有丰美的土地,有那青山绿水,和那娇嫩得跟花一样的姑娘。 但是那却并不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世界,是在草原上,而不是在这城市里。” 胡忧同意道:“是的。每一个种族都有他们赖以生存的生活方法,这样的生活方式,一但被改变,那个种族,也就不再是原来的种族了。” 废话,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敌人已经够多了,难得跳出来一个不喜欢中原城市的,当然要大加鼓励才行。 赵尔特点头道:“你说的不错,我们池河帝国的人民,就应该在草原上生活。可是有些人,他要破坏我们的这种生活,他们告诉我的父皇,告诉我国的人,城市很好,比草原好上千倍万倍。中原的美酒,要比我们的马奶酒更香。中原的美食,要赛过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很想告诉这个赵尔特,确实是那样的。中原的物产,真真正正的要比草原好上太多太多。不过他不能说,他在等着赵尔特的结论。 “我这次来曼陀罗帝国,就是想亲眼看看,中原是不是有那么好。不是,一点也不,这里的空气浑浊不堪,这里的山是那么的低矮,城市是那样的小,这里的所谓美食,跟本比不了我们的烤全羊。”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是一个神精质王子。他们草原人都住帐篷,想来没有门,所以他肯定不是脑袋被门给夹了,估算被马踢过的可能性很大。 “所以,我要阻止我的子民进入中原,我要把那些说中原好的人,全都赶出去。 胡忧,你说得不错,我确实是想要与你合作。” 胡忧直回到自己的营帐里,那嘴角上的笑,都还平不下来,今天笑得真是有点多,脸都有些抽筋了。 “老天怎么就那么优待我呢,把这么一个天字号的大傻蛋给砸到老子的头上来。马拉戈壁的,刚才我要的是不是太少了,唉,久不操此事,真是连老本行都丢了。居然只是狮子大开口,我应该来个大象开口才对嘛。大象,大象”胡忧心情一高兴,居然唱起了大象歌。 哲别一进来,就来看胡忧一脸傻笑的,两手插腰在那里扭呀扭的,不由奇怪的问道:“少爷,你怎么了?少爷,你不会是让马给踢了吧。” “呸呸呸,说什么话呢,你才让门给夹过呢。”胡忧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刚才的动作,确实有损形像。 哲别问道:“少爷,你不是去和那个池河帝国的王子会谈吧,谈得怎么样了?” 胡忧瞟了耳朵都已经竖起来,摆明了在偷听的楚竹,撇嘴道:“去去去,大人的事,你个小屁孩打听什么。快去看看饭好了没有,这池河帝国的人就是小气,谈了半天,连顿饭也不管。” 这话也就是胡忧这种没脸没皮的人,才能说得出口。他也不想想,他都占了人家多大的便宜了,居然还有脸抱怨人家不管饭。那饭才值几个铜板呢。 不过话又来说回,现在这一切还都是虚的。真正的便宜,还得双方各自准备好,进行交易之后,才能看到实在的。 那么胡究竟和赵尔特达成了什么交易,能让一向冷静的胡忧,喜形于色成这样,这一直是后世史学家争论的焦点,也是胡忧帝国十大谜团之一。 谜团嘛,咱们现在当然还不能说,后文书自会有交待。 第三天,胡忧与赵尔特分道,赵尔特转道向西,而胡忧继续向南,进入到金沙州,目标直指华西城。 金沙州在帝国大版图的西部地区,与色百帝国接壤。西部狂狼军团驻守在这里,最大的目的,也就是看着色百帝国,不让他们乱来。 金沙州的物产相对于洞汪城,或是青州,都要来得丰富。这里没有什么特别重点出产的东西,可是江南州的米,花河州的煤,金沙州都可以自给。 “呼,这金沙州的天气真不错,比起我们洞汪城好千倍都不止呀。相比起这里,我们洞汪城真不是人住的地方。”胡忧坐在马上,走马观花的看着这眼前的繁华。进入金沙州之后,他就不再步行了。 金沙州是帝国这几年来,唯一没怎么遭灾的地方。这里的民众,相比起其他地方来,生活要好得多。 更新更快 当然,这与狂狼军团驻守有很大的关系。狂狼军团从进驻金沙州开始,就大力的改善这里的民生生活。不但鼓励金沙州的民众大力开荒种地,兴修水利,发展水运,兴资修缮公路,桥梁,还鼓励贸易,与色百帝国大力发展多边经贸合作。用金沙州的物产,从色百换回来大量的牛马羊等牲口,使得整个金沙州兴旺发达。 说到这些,就不得不提狂狼军团的军团长,蕾娜塔的父亲苏亚雷斯了。苏亚雷斯这个人,与其说是一个武将,还不如说是一个商人。他是帝国五大军团里,最不管军事的一个军团长。这也是为什么狂狼军团,实际上是蕾娜塔这个城守说了算的原因。 苏亚雷斯不喜欢军务,他喜欢经商。他的脑子里,总能想出各种绝的商业决策。正因为他的关系,使得狂狼军团在五大军团之中,是装备最好的军团。 狂狼军团的‘狂’字,多少与这一点有些关系,狂嘛,自然要有钱,才能狂得起来啦。 , 章节目录 第176章 难缠绝色 曼陀罗帝国四十年八月,就在胡忧拉着盐去金沙州,四处兜售之时,帝都龙城十万皇家骑兵团士兵,开赴古都浪天。 这群在巴伦西亚的宣传影响下,把战争当作当作耍帅的青年人,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的入伍参军,誓要收复古都浪天,杀灭那里的红巾军,把浪天重新归入曼陀罗帝国这个老娘们的怀抱。 不得不说,这一次算是巴伦西亚重掌军权的胜利,他成功的利用了那些幼稚的心灵,让他们把血淋淋的战场,幻想成了英雄主义浪漫的后花园。 巴伦西亚的野心是要重掌帝权,成为一个和他爷爷一样伟大的皇帝。他要把曼陀罗帝国的旗帜,插遍天风大陆每一个角落。 在成功打压了暴风雪军团,和让红fen军团裁军十万之后,巴伦西亚在皇叔皇家骑兵团统领库比拉斯的支持之下,把皇家骑兵团从五十万人,成功的阔充到七十万人。在人数上,仅皇家骑兵团一军的人马,就要超过东南西北四大军团的人数总合。 有了人马,巴伦西亚自然要立威,他要让西门玉凤,苏亚雷斯这些人怕了他。这威怎么个立法,自然是显示军力了。所以巴伦西亚接纳了皇叔的提意,兵发古都浪天。 不得不说,巴伦西亚是一个应该身到墙上的小蝌蚪,而不应该是曼陀罗帝国的皇帝。因为他的大脑结构,是与一般人类不一样的。 他居然听信皇叔库比拉斯的话,要以十万贵族兵,来立这个威。也就是说,这次发往浪天的十万部队,全部都是来自帝国上层的贵族子弟,从将军到士兵,最差的也是有钱人家的公子。 巴伦西亚这一做法,引起了各大贵族的强烈不满,他们的子弟,送入军队是混资历的,可不是去打仗的。 普通老百姓对此做法,却表示欢迎。这到不是因为他们多么爱国,多么殷切的期望着浪天的收复,那些与他们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他们高兴的是,大街上那些恶少爷凶奴少了,自己家的闺女,可以上街走走,而不用担心遭到调戏了。 这些过惯了骄奢yin逸生活的曼陀罗帝国富二代,官二代的战力怎么样?现在还不得而知,他们此时正兴高采烈的,带着大批军需官砸破了百姓米缸得来的粮草,抱着满脑子脑残幻想,走在前往浪天的道路上。也许他们能像强抢民女那样,把浪天的红巾军,全给爆菊了呢?那谁知道。 金沙州华西城。 在经过长途跋涉,吃了不少黄土之后,胡忧终于抵达了这里。没有百姓的夹道欢迎,也没有官方的迎接,胡忧就这么着无声无息的来到了这里。他甚至进了城,都没有通知狂狼军团的人。 “呼,终于到了。”客栈里,胡忧大字型的倒在床上,这一路走来,真把他给累坏了。不过这个累是值得的,这一路走完,他的精神力又增加了一些,这在战场上可是能保命的。 “少爷,来洗洗脸吧。”哲别端着盆暖水走进房里。 忧坐起来,看了眼哲别的身后,有些奇怪的问道:“楚竹呢?” 楚竹和哲别这一路上都在争夺对胡忧的侍候权,这会只有哲别一个人,见不到楚竹,胡忧当然会奇怪了。 哲别回道:“她上街了,说是要买些菜什么的,给你做顿好的,让你好好享受一下。” “买菜?”胡忧摸摸下巴道:“这客栈的厨房不是有现成的吗,她干什么要出去买?” 哲别摇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听她是这么跟士兵说的。” 忧任着哲别帮他洗脸洗手,没有再说什么。不说不代表他不想,他的脑子里,依想在猜着楚竹外出的用意。 胡忧还在猜着,忽地一道熟悉的幽香传入鼻内,不用抬头,就看到那双熟悉的绣花布鞋。胡忧一直很纳闷,这双绣花鞋,走了那么多的路,怎么一点都不见脏的呢。对了,老穿这双鞋,也不知道她的脚会不会臭。 楚竹的手里抓着只鸡,活的还会叫。盈盈来到胡忧的面前,举起手中的鸡,巧笑道:“少爷,咱们今晚有鸡吃了。” 胡忧看看楚竹手上的鸡,又看看楚竹,有些疑惑道:“你刚才出去买鸡了?” “是呀。”楚竹回道:“之前路过集市时,我就看到有人卖鸡,不过那时候队伍正在行进,我不好让队伍停下来,所以一到客栈,我就出去了。还好,那个老板没有卖完。”楚竹说着还拍拍胸脯,一付很庆兴的样子。 胡忧大感头痛的同时,心中也升起了一丝暖意。不论这个楚竹接近自己,到底是什么目的,但是这一路上,她这个侍女,还是很尽职的。 如果不是看不透这个女人,胡忧还真的很想有楚竹这样一个侍女,至少这个侍女带出去,有面子。楚竹不但是人长得漂亮,而且气质高雅,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想想吧,就连池河王子都承认他的侍女比不上楚竹,这得多么的一个人儿呀。 可惜,这个楚竹,永远都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侍女的。虽然这段时间,她极尽的乖巧,不时还给胡忧弹琴唱曲。但是胡忧从楚竹的眼睛里能看出来,她虽然自称侍女,但是她从骨子里,看不起她眼中所有的人,包括胡忧在内。 楚竹的这种眼神,表现得并不明显,但是胡忧却能清楚的感觉到。十三年的江湖漂泊,胡忧已经不知道遇上多少这样的眼神,有时他就算不用眼睛,都是感觉到,这是一种上位者的鄙视。 楚竹偷偷瞄了胡忧一眼,嘴角绽出了一丝似撒娇般的笑意,小脸脸蛋红扑扑的,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少爷,你会杀鸡吗?” “哦?你不会?”胡忧把目光从楚竹的脸上,转到她的纤纤玉手上。那双昨晚用来弹琴的手,正抓着一只小脚土鸡。鸡很精神,一直在不停的动,看来它对自己的命运很了解。 “嗯”楚竹点点头道:“我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杀过鸡呢。少爷你要是会的话,能不能帮帮楚竹?” 楚竹那娇娇声音,对男人简直是致命的毒药。别说是帮她杀鸡,就算是帮她杀人也干啊。 胡忧刚想答应,突然心头猛的一跳。自己刚才怎么就生出那样的念头。帮她杀只鸡没有什么,可为什么会想着帮她杀人呢? 胡忧心中一囹,转念对楚竹笑道:“我这人平生只叫过鸡,杀鸡到也没有做过。我还是帮你问问看,谁会这手吧。实在不行,就把它送到厨房去,那里的大师父肯定会的。” 楚竹的眼睛,在不经意之间,闪过一丝淡淡的寒光。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不想假他人之手,我自己研究研究,想来应该不会很难。” 楚竹出去时,那泫然欲涕,真是我见犹怜,差点没让胡忧大叫,那鸡不用杀也能吃。 楚竹是怎么杀的鸡,胡忧不知道,不过楚竹炖鸡的手艺,确实是相当不错。也不知道她在鸡里下了什么,那鸡汤喝起来,浓香醇厚,一口下去,胃肠暖洋洋的,口齿留香。 “少爷。”朱大能手里拿着张大红请贴,敲门进来。 胡忧用眼色止住朱大能后面的话:“朱管家来得正好,快过来尝尝这鸡汤怎么样。这可是楚竹姑娘亲手炖的呢。”胡忧说着转头看向楚竹,问道:“楚竹,这还有吧?” “有,我去盛。”楚竹看了朱大能一眼,低头出去。 胡忧给哲别打了个眼色,哲别会意的也跟着出去。胡忧不说,她也知道胡忧是要她看着楚竹。 胡忧看哲别关好了房门,这才对朱大能说道:“说吧,什么事,你手里拿的那是什么?” 朱大能把手里的请贴交到胡忧的手上道:“这是苏亚雷斯军团长派人送给你的请贴,他晚上在临溪楼给你接风。” 胡忧接过请贴,看那上面的属名,笑道:“狂狼军团果然名不虚传,居然这么快就知道我到了华西城。我还以会是蕾娜塔的贴子呢,没有想到是苏亚雷斯的,真是给面子。好,时间也差不多,让老爷子等也不好,咱们这就去吧。” 朱大能觉得现在就去,似乎有些早,不过早去一会,也没有什么。于是点点头,转身要去开门,却被胡忧阻止了。 胡忧指指屋后的窗道:“别让那两丫头看到,不然她们肯定也吵着要去。本少爷可没有带女人上青楼的习惯。” 朱大能惊讶道:“你怎么知道那临溪楼是青楼?” 胡忧笑道:“屁话,苏亚雷斯难道会选个澡堂子接待我们?” 胡忧说得不错,临溪楼确实是青楼。临溪楼不是华西城最大青楼,城东的‘’就比它要大一些,不过这临溪楼却是华西城各豪门大户,特别是世家公子最喜欢来的地方。因为号称狂狼军团之花的蕾娜塔经常会陪苏亚雷斯在这里会客。 蕾娜塔可是华西城最有名的美人,她不但是苏亚雷斯的女儿,而且为人多才多艺,诗书礼乐,无一不精。最重要的是蕾娜塔至今还没有婆家。谁要能入了她的眼,得抱美人归,那可是江山美女全都有了。 胡忧和朱大能侍卫也没带的溜出了客栈,几经转折,终于找到了临溪楼。算起来,这是胡忧第三次来青楼了。他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样,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好一点。 临溪楼随便一桌酒就得几百个金币,不是一般人可以消费得起的地方。所以相比起其他的烟花之地,这里要显得冷清一些。但是临溪楼的华贵程度,不是那些青楼可以比得了的。 胡忧和朱大能刚刚走到临溪楼的门前,就看到一个女子脸笑如花的迎了上来。胡忧一开始还以为是这里的神女要上来拉客呢,直看清来人,才知道,原来来的是蕾娜塔的女军师——李菲。 李菲还离着胡忧几步,就敛裙为礼道:“李菲代表苏亚雷斯大人,蕾娜塔城守恭迎胡忧将军,朱大能将军。” 李菲是蕾娜塔的亲信,在狂狼军团中的地位,可以说是仅次于蕾娜塔。苏亚雷斯派她在这里等胡忧,可谓是给足了胡忧面子,也从另一方面体现出对胡忧的看重。 胡忧敢紧回礼道:“不敢当,不敢当,怎敢劳动军师大人在此等候。” 李菲笑道:“胡忧将军真是好记忆,咱们不过是一面之缘,胡忧将军却能记得小女子。” 胡忧哈哈一笑道:“我这个人,别的本事没有。对漂亮姑娘,却是能过目不忘的。” 胡忧这话带有调笑的意思,李菲确并不在意,笑意不改的说道:“大人说笑了,小女子蒲柳之姿,那能称得上漂亮二字。大人请跟小女子来,蕾娜塔城守已经在楼上了。” “有劳李菲姑娘了。” 随着李菲,胡忧和朱大能上到二楼,两个亮丽的小丫环,侍在门旁,见三人上来,赶紧把门拉开。 门分左右,一段琴声,从房里泄出来。那琴声初时委婉,而后变得喜悦,叮叮咚呼的,配以这临溪楼的装饰,几疑让人生出不在人间之感。 胡忧眼中闪过一丝异色,这段时间的,由于受到楚竹的熏陶,他对这天风大陆的音乐,也有了一定的鉴赏水来。虽然他弹不出这样的曲子,但是他却能听出来,这弹琴之人,是此中的高手。 凝神听到曲终,胡忧才走进了房间里。看到那坐于琴前的女子,胡忧不由讶然道:“没想到蕾娜塔城守居然能琴得出这么一手好琴,真佩服,佩服。” 蕾娜塔嘴角微微一牵,露出一付楚楚可人的样子,叹息道:“可只惜还入不了将军的法眼呀。” 蕾娜塔这是暗指胡忧拒绝与她联姻之事。她对自己一向很自信,自信帝国之内,除了在军事方面的成就,不如西门玉凤之外,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输于任何人。哪想到,亲自提出与胡忧联姻,胡忧却不同意。这对她来说,算是一个打击。虽然她当初对胡忧说的那些话,也不过是临时动意。但女人就是这样,她可以拒绝你,你却不能拒绝她。不然你就得有麻烦。 胡忧心中暗骂,这又是一个惹人的妖精。谁要看了蕾娜塔这表现,就敢认为蕾娜塔是弱女子,那肯定死得很难看。 “嘿嘿,蕾娜塔大人说笑了。是我这眼太浅,蕾娜塔大人一近身,就出溜出去了。咦,军团长大人不在吗?”胡忧可不敢与蕾娜塔在这方面深谈,敢紧给转移话题。 这桃花运可不是人人都能享受的,弄不好就得变成桃花劫。这个蕾娜塔也不是省油的灯,得小心应付才行。 “你就一定要叫我大人吗?”蕾娜塔显然没打算就这么放过胡忧,一双眼睛透露出无比幽怨的神色,不知道的,还以为胡忧对她做了什么呢。 胡忧心里那个苦的呀,都能挤出苦胆汁了。他在来之前华西城之前,就知道蕾娜塔肯定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他。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得,蕾娜塔跟他这么玩。 胡忧苦涩的说道:“大人,咱们别玩了行吗?” 胡忧这话一出,蕾娜塔居然作势要哭,吓得胡忧赶紧改口:“娜娜,我叫你娜娜行不?” 胡忧也不管这叫法是不是肉嘛了,关键是不能让蕾娜塔哭呀。这女人的泪眼,有时候能致命的。这里可是狂狼军团的地盘,你把人家的女神给弄哭了,人家都不用跟你说理,直接就得把你拍死。 蕾娜塔哪是要哭,她那是在做戏呢。看胡忧投降,她才收起了那欲哭之样,白了胡忧一眼道:“算你了,以后再敢欺负我,小心我死给你看。” 胡忧心说,还不知道谁死给谁看呢。你再多给我来两手这样的,我就先不活了。 蕾娜塔推开琴,起身道:“父亲有些事要处理,一会便到。我们先喝杯茶,聊聊天,你不反对吧。” “客随主便,客随主便。”胡忧连连点头,借他两个胆子,他也不会在这种事上反对什么呀。那大头还没到,有茶给你喝着,你还想怎么着?找两个神女让你边玩边等? 桌上已经摆了茶具,炉上的小铜壶,正嘟嘟的冒着热气,很显然,这一切都是有所准备的。 更新更快 胡忧和蕾娜塔对面坐下,朱大能那个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也许是李菲拉他走的,反正这一对男女都不在。屋子里就只剩下胡忧和蕾娜塔两人。 小炉上的火焰,一跳一跳的,映在蕾娜塔的脸上,非常的美,看得胡忧有些发呆。连他自己都有些不相信,他居然曾经拒绝过眼前这个女子的示爱。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做到的。 “那个,让我来吧。”胡忧抢在蕾娜塔伸手拿壶之前,把壶给抓在了手里。壶有些烫,他却没有感觉。 蕾娜塔望向胡忧,点点头,想说什么,却又忍住了。一阵小风,把院里的花香,带到了屋子里,看来它们也很好奇,这里将会发生什么。 , 章节目录 第177章 青楼会谈 胡忧对茶道没有太多的研究,不过他以前在电视里看人家弄过。虽然那时候看电视,他注意的都是泡茶的美女,这个茶道不过是附带看的,此时弄出来,却也算是有模有样,至少不会手忙脚乱吧。 在蕾娜塔的注视之下,淡淡的茶香从胡忧手里的泥壶中飘散开来,没用多少时间,就充满的整个屋子。 茶香加上蕾娜塔身上的美人香,把这本就进行过精美布置的厢房,变得更为淡雅,再没有半点那种青楼特有的靡靡之气。 “你以前学过泡茶?”蕾娜塔终于忍不住问道。刚才胡忧使用的几种花式手法,她从来没有见过,感觉很新奇。 “哦,我看人家泡过。”胡忧把茶分入小杯之中,把其中一杯推到蕾娜塔的面前道:“来,试试看,口感怎么样。我也是瞎弄的,要是不好,你可不能骂我。” “娜娜不骂,我骂。”一个粗犷的声音,接下了胡忧的话。随着声音一起出现的,是一个五十多岁上下,穿着员外袍的中年男人。 胡忧寻声看过去,眼睛转了转,赶紧起身拱手道:“末将见过苏亚雷斯大人。” 能在这个时候走进房间的,除了苏亚雷斯,胡忧想不出还有谁。在来之前,胡忧就看过苏亚雷斯的资料,知道这个人不喜欢穿军服,而是喜欢做员外之类的打扮。 胡忧没有猜错,来人正是苏亚雷斯。 苏亚雷斯瞟了胡忧一眼,摆摆手道:“你先别急着行礼,我要先看看我那茶怎么样了。我那可是极品红袍,两片茶长。胡忧,你再泡给一壶怎么样?” 苏亚雷斯听到宝贝女儿的话,那脸皮直跳,赶紧开口道:“宝贝女儿呀,咱别喝茶了,改喝酒吧。喝酒痛快。” 胡忧也觉得喝茶没有多大意思,这喝得心惊肉跳的,还不比喝酒来得痛快。再说这会,他都已经饿了。 酒菜都是事先准备好了的,蕾娜塔一个响指,房门被再次推开。十八个亮丽的小丫环,把酒菜给端上来。 苏亚雷斯当先举杯道:“来,胡忧,为你今天教给我一种喝茶的新方法,我和你干一杯。” 此时这临溪楼已经是全部暴满,从其他厢房里传过来的丝竹之声,女子欢笑声,隐隐约约,似有似无。正是华灯初上喝酒时。 胡忧也忙举杯道:“我敬军团长大人。” 亚雷斯哈哈一笑,把酒干了,哈出酒气道:“痛快。” 胡忧也干掉了酒,放下酒杯道:“早听人说金沙州在军团长的治下,风调雨顺,百姓富足。今天一见,果然不假,这华西城的繁华,比起帝都,也无差别呀。” 苏亚雷斯最得意的就是自己在经济上做出的成绩,胡忧这次算是抓到了他的痒处了,闻言笑道:“那是,这可是我多年以来的心血。怎么样,你要是有兴趣,可以搬到我这华西城来,我送你一座院子。” 别看苏亚雷斯对茶叶很小气,这会到是大方起来。一句话就要送胡忧一套房子,这就叫做财大气粗了。 蕾娜塔陪坐一旁,并不喝酒。此时到成了侍女一样,给俩个喝酒的男人倒酒。这事要是让她的那些爱慕者看到,那可了不得给苏亚雷斯倒酒,那还说得过去。胡忧算是哪颗葱呀,也有资格喝蕾娜塔倒的酒? 胡忧笑道:“多谢大人的美意,不过我暂时没有搬家的打算。” 苏亚雷斯道:“哈哈哈,那就等你想搬家再说。不过话说回来,你的洞汪城比起我这华西城,那可差太多了。” 苏亚雷斯用的是‘你的洞汪城’这一说法,这证明他对胡忧近来的行事非常的了解。知道胡忧已经把洞汪城给控制在了手中。别以为苏亚雷斯只爱好经商,在那之前,他首先是一军之主。 胡忧自信的说道:“现在洞汪城是比不了华西城。不过我相信,用不了几年,洞汪城就会和大人的华西城一样繁华。” 胡忧敢说这话,可是有底气的。如果一切都顺利的话,洞汪城将拥有马匹,机巧武器和盐三个经济主体。之前的洞汪城,只凭马一样,就可以发展成为三十四万人的大城。现在有三大经济收入,胡忧有足够的信心,把洞汪城给发展起来。 “说得好,有志气。”苏亚雷斯拍手笑道:“年轻人就应该有舍我其谁的霸气。你小子很对我的脾气,要是在发展上有什么困难,随时可以来找我。我能帮得上的,一定帮你。” 苏亚雷斯这话说得好像是一时的义气,其实他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虽然是今天才第一次与胡忧见面,但是他对胡忧的了解,并不见得比胡忧本人少。 从自蕾娜塔第一次在苏亚雷斯面前提起胡忧这个人之后,苏亚雷斯就注意上了胡忧。生意人最敏锐的是触觉。苏亚雷斯比任何人都更早的看到了帝国的问题。大乱将至,多一个朋友,永远要比多一个敌人要好。 胡忧等的就是苏亚雷斯这句话,赶紧顺水推舟道:“实不相瞒,我这次来华西城,就是来请军团长帮忙的。” 胡忧正想着怎么跟苏亚雷斯说盐的事呢,这会再不知道抓机会,他也就枉费在江湖上混了十三年了。 苏亚雷斯对胡忧的反应,暗暗的在心里点头。聪明人就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胡忧如果连这点反应都没有,那他也不用提什么重振洞汪城的事了。 苏亚雷斯看了宝贝女儿一眼,问胡忧道:“是什么事,你。” 蕾娜塔也在留意着胡忧要说什么。刚才胡忧说出在重振洞汪城的时候,她的心轻轻的颤了一下,不知道怎么的,她就在心里相信,胡忧有那个能力可以办到。 胡忧看看苏亚雷斯,又看看蕾娜塔,说道:“事件是这样的.........” 胡忧用很简短的话,向苏亚雷斯表达了想与狂狼军团做盐业生意的打算。不过他只说自己手里有盐,却并不讲明手里盐的产量和来源。 苏亚雷斯听完胡忧的话,并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想了一会,才开口道:“你说的盐,就是你刚才用的那些吧。” 胡忧点头道:“是的,品质方面,绝对没有问题,纯度甚至要比帝国提供的要高。价钱却只有市值的一半。不知道军团长大人有没有兴趣。” 胡忧在这卖盐的问题上,表现得并不迫切。做生意,最重要的是不能把自己的底牌亮给对方。如果你让对方看出你急于卖货的心理,那他肯定想办法压你。 做生意是这样,做任何的事,都是这样,绝对不能让对手知道你的底牌,是取胜的关键要素之一。 苏亚雷斯道:“你手里有盐,为什么不就近卖给宝怀城,或是其他的地区,而偏偏要给我呢?” 胡忧听到苏亚雷斯这话,笑了起来:“军团长大人,我可不是给你,而是卖给你。 我早在青州的时候,就听说苏亚雷斯大人做生意很有一套。小将对大人一直心有仰慕,这次有机会,当然第一个就想到了大人你,这次过来。一是为了一睹大人的风采,二是想与大人建立长期的伙伴关系。 我想,我们的交易,不仅仅是盐一样。盐只不过是第一步而已,将来我们合作的方面,会更多。” 苏亚雷斯问道:“哦,除了盐之外,你还有什么好东西?你不如一并说出来,看看我们能合作到什么地步。” 胡忧在心里犹豫了一会,决定把鲁游的事给说出来。狂狼军团在西北多年,这一片可以说是他们的地盘。胡忧相信,就算自己做得再怎么机密,鲁游的事,也迟早会让苏亚雷斯知道的。与其是那样,还不如爽快点告诉他,一来增加谈判的筹码,二来也可以表现出自己的合作诚意。 现在洞汪城是百废待兴,如果能靠上这同一地区的霸主,对洞汪城,对不死鸟军团的发展,都将是很大的助力。 仔细考虑了利弊之后,胡忧说道:“不知道苏亚雷斯大人有没有听说过鲁游这个人。” “鲁游?”苏亚雷斯追问道:“你说的是藏金楼的楼主,霹雳车的发明人,帝国第一巧匠,机关巧技大师鲁游?” “是的。”胡忧点头道:“就是这个鲁游鲁大师。” 苏亚雷斯动容道:“他现在在你的洞汪城中?” 鲁游这么一个机关巧技大师,对于任何一个有眼光的人来说,都是一块难得宝贝。随着战征进程的不断演变,人们早已经摆脱了那种最原始的打斗方式。 战争再不是那种双方排好队,再相互厮杀的模式。它已经逐渐的走向多样化,多兵种,多计策运用的新型战法。各种攻防武器,大型武器的更是越来越多的运用到战场之中。有这么一个机巧大师在军中,有时后比一个师团更有作用。苏亚雷斯又怎么会不明白鲁游这种人的重要性。 苏亚雷斯一向对这样的人才很渴求,可是像鲁游这种机巧类大师,一向都是心高气傲,想要收服一个为军中服务,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这会听胡忧说把鲁游弄到了洞汪城,他怎么能不吃惊。 胡忧看苏亚雷斯的表情,就知道这次的宝是押中了,点头道:“鲁游大师不但在我洞汪城中,而且他已经同意做我的幕僚,现在他是我军中的首席机巧大师,专事负责各种兵器的研发和改良工作。” “你已经收服了鲁游?”蕾娜塔终于忍不住问道。她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足够多关于胡忧的事,可是现在她才发现,每次见到胡忧,都能给她带来很多的惊喜。 蕾娜塔真的是又惊又喜,喜是因为自己的眼光独到,在胡忧还是一个偏将,并没有做出太多成绩的时候,就已经发现了他。 之所以惊,是因为胡忧已经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如果有他全力帮助西门玉凤,那么蕾娜塔想要赢西门玉凤一头,将会越来越困难。 胡忧对蕾娜塔笑了笑,解释道:“说不上是收服,只能说我和鲁游大师是很好的朋友,没事的时候,会在一起做些研究而已。” 胡忧说道这里,决定给蕾娜塔和苏亚雷斯更加一些猛料。他手一翻,把弩弓给拿了出来,放到桌子上道:“这个叫做弩弓,是我和鲁游大师共同研发出来的。它的特点是操作简单,体积比弓箭要小,威力却比普通的弓箭强上五分之一。” “这是你和鲁游大师共同开发出来的?”蕾娜塔没有去看那个弩弓,而是注意到胡忧的话。 找一个机巧大师进军中,虽然不易,但却也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蕾娜塔在羡慕胡忧能把鲁游招入军中的同时,她更在意的是胡忧本身,也是一个机巧大师这个事实。 这个胡忧,究竟还有多少秘密?蕾娜塔是越来越想知道了 . , 章节目录 第178章 手段 胡忧的华西城之行,可谓是相当的成功。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他不但成功的把盐卖给了苏亚雷斯的狂狼军团,最重要的是他与苏亚雷斯暂时性的达成了伙伴关系,当然,这其中蕾娜塔的推动,也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胡忧本想在华西城多住两天,享受一下这里繁华的气氛。毕竟苏亚雷斯很大方的包了胡忧在华西城的全部花费,胡忧在华西城期间的一切吃穿用度,甚至包括在青楼楚馆的消费,都不需要给钱,只要签下大名,自然会有人帮着付帐。 这样的便宜,不占那才是傻子呢。正当胡忧计划着来一场模归盛大的青楼夜晏,让这次一起出来的一百士兵,全都好好开开荤的时候,哲别却给胡忧送来了最新的消息——俞骆亚的百兽草培育成功,并已经进入到试用阶段。 青楼游戏和洞汪城的发展,那边更重要,这在胡忧的心里,几乎是不需要进行对比的问题。 这则由红叶经哲别传来的消息,顿时让胡忧打消了青楼夜晏计划,马上辞别苏亚雷斯,赶回洞汪城。 养马计划,可是关系着洞汪城发展最重要的一步。胡忧绝对不允许半点有失。 “这个胡忧,不是一个简单的人。”华西城东门城楼上,苏亚雷斯收起了那一副乐呵呵的笑脸,严肃的说道。 娜塔看着胡忧离去的背影,点头认同。 这两天蕾娜塔有事没事,都会主动的去接近胡忧。通过这两天的交往,蕾娜塔对胡忧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她发现这个胡忧,虽然表面上总是嘻嘻哈哈的,还喜欢在语言之中,对女孩子进行一些调戏。但实事上,他有着非常强的自我克制能力。以他的地位,居然还每天都坚持早起训练,这在帝国的将领之中,是很难看到的。 还有一点,这个胡忧在人际交往方面,有着非常高的手段。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在很短的时间之内,与任何人打成一片。这是李菲的观察来的结论,蕾娜塔对于这一点,也非常认同。 “听说你曾经想过要嫁给这个胡忧?” 苏亚雷斯的话,打断了蕾娜塔的沉思。她抬起头来,看向自己的父亲。在别人的眼里,苏亚雷斯也许是一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可是蕾娜塔却知道,自己这个不爱管军事的老爹,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狂狼军团的发展,从来就没有偏离过他的轨迹。 “是的。”蕾娜塔点点头道:“不过他拒绝了。” 想起这事,蕾娜塔不由得又有些愤愤不平。那个讨厌的家伙,他居然敢拒绝。 苏亚雷斯想了想,看着天边那朵在空气中飘动的白云道:“胡忧这个人,不是你能掌控的。如果你是因为爱他,而想嫁给她,那么我不会反对。如果你是想把他笼络要你的身边,那么你还是不要那样做了,这天风大陆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掌控得了他。” 蕾娜塔尽极目力,却再看不见那个已经消失在地平线上的男人。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想要压过西门玉凤?又或是为了家族?蕾娜塔二十几年的人生里,第一次现出了迷茫。 用比去华西城少了近一半的时间,胡忧回到了洞汪城。眼前的洞汪城与他离开的时候,并没有太多的分别。然而在胡忧的眼里,它已经不同了。 洞汪城城外五里,红叶收到胡忧回来的消息,亲自带人迎接胡忧回归。她已经习惯了有胡忧在身边的日子,这次胡忧虽然只离开不到两个月,她已经觉得有二十年那么久了。 “大人。”强忍着扑进胡忧怀里的冲动,红叶看着胡忧那被太阳晒成了古铜色的脸,偷偷的在心疼着。她知道胡忧这一路之上,肯定吃了不少的苦。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红叶能想像到这一路风砂打在脸上的滋味。 “那百兽草真的种值成功了吗,快带我去看看。”胡忧一见到红叶,马上问出了最关心的问题。温存可以留到晚上,现在得先办正事。 叶的脸上露出了微笑,她早就知道,胡忧肯定会第一时间问起这事,对这些她早就做好了准备。 “蓝色的?”胡忧看着眼前那大片蓝色的百兽草,惊讶的张大了嘴。他只听说过蓝色的小药丸,还没有听说过蓝色的草呢。看来这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这玩艺真的能吃?”胡忧想起蓝色的小药丸的神奇功效,心说马吃了这种蓝色的草,真的没有问题吗?不会每天都想着‘’吧。 “又不是你。”红叶偷偷打了胡忧一起,小脸泛出了红晕。跟在胡忧的身边这么久,她一看胡忧那个样子,就有胡忧的脑子里,肯定又想着那些羞人的事。 “嘿嘿。”胡忧抓抓头,大嘴一咧,露出了坏坏的笑。对红叶这个红颜知己,他还真是没有什么话说,连这都被他猜到了。 红叶把胡忧带到了马房,这里有一百多匹用百兽草试养的马。这是红叶想出来的,军中的战马不多,她不可能只单单因为俞骆亚的话,就让所有的战马都喂养这种百兽草。选出百多匹先试吃,就算不成功,损失也不大。 “那边那些马,就是吃了百兽草的,你要不要试骑看看。” 胡忧顺着红叶的手指看过去,看到这些军马确实要比他离开的时候强壮了不少,看来百兽草确实如俞骆亚所说,对动物有很神奇的效果。 胡忧在红叶的耳边小声的说道:“这马吗,留到晚上再骑,你直接告诉我效果怎么样就行。” “死相。”红叶似娇似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我让人用这些吃了百兽草的马,与那些用普通草料喂养出来的马,做了几次详细的对比,结果表明,这些吃了百兽草的马,无论是速度和耐力上,都有二成左右的增幅。据俞骆亚所说,如果是从小就用百兽草来喂养,那效果会更好。” 胡忧满意道:“那太好了。别说是有二成的增幅,就算是和一般的草没有什么分别,我都已经很满足了。只要能让这片黄沙地长出草,我就能让这洞汪城焕发第二春。 对了,那个俞骆亚跑哪去了,怎么一直都看不见他。” 红叶回道:“他和龙袭渔去看查地形去了。你说过要送给他一块地的。我让他自己去找他喜欢的地。” 胡忧奇怪道:“他和龙袭渔合好了?” 红叶点点头道:“春花有了身孕,俞骆亚不接受也得接受了。” “靠,龙袭渔那小子还学会了先上车后补票。这样也好,不然我还得为了他两的事,大费脑筋。” 看完了最关心的百兽草,胡忧没有歇着,马上去见鲁游。这一次,胡忧从狂狼军团带回一万把弩弓的定单。他要让鲁游进快的动起来,建立起一套流水化生产线。帝国的形势已经越来越紧张了,他必须让自己的军团尽快发挥战力。 “大人,要同时进行养马和武器加工,我们的人手不够呀。” 在胡忧的内部核心会议上,朱大能首先提出了这个问题。 朱大能说得不错,洞汪城现在最缺的就是人手。洞汪城只有两万城民,刨去那老弱病残孕,洞汪城里能参与工作的人,还不到五千人,而且这些人,还大多都只是将将可以从事一些强度比较轻工作而已,真正有些能力的人,早就已经离开洞汪城,外出讨生活去了。 背井离乡到外面,虽然苦点累点,但总好过饿死在洞汪城不是? 这洞汪城的生存条件,实在是太艰苦了,他们宁愿在外面受到别人的剥削,也不愿待在这里等死呀。 这个洞汪城,从四十年前,被里杰卡尔德下令一把火烧掉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场之后,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没有希望的城市。没有了希望,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嗯,你说得不错,我们的人手,确实不够。”胡忧同意的点点头。这人手问题,是他目前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对于这个,他也很头痛。 红叶犹豫了一会说道:“大人,我们是不是可以考虑用调一些士兵参与到工作中,先把这个马场和加工厂都先建立起来,人员的问题,我们在慢慢的想办法解决。相信只要马场和加工厂建立起来之后,这洞汪城有了生机,人气自然也就好起来了。” 不得不说,这个女军师的能力还是很高的,她想出的这个办法,虽然不能长久,但是在短时间之内,确实能暂时解决人手问题。 “我不同意军师的说法。”哈里森开口反对道:“让士兵参与劳作,别说是在曼陀罗帝国,就算是在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这样的先例。士兵的使命是在战场之上,而不是在田间地头,如果让士兵参加劳作,那么必定会影响训练。现在时局不稳,任何的事情都可能发生,我们必须进快的建立一支有战力的部队,而不是让他们去参与劳作。” 哈里森的口气虽然有些强硬,但是他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天风大陆的军人,都是职业的军人,他们的任务,就是训练和打仗,其他的事,他们都不会去管的。 自从胡忧拿到暴风雪军团的控制权之后,哈里森的心里,就燃起了希望的烈火。他看到了自己重新崛起的希望,他发誓这一次,一定不能再错过。 在胡忧成立的三个不死鸟师团里,哈里森的不死鸟二团,是三个师团中,训练最为刻苦的一个师团。哈里森制定了非常严格的训练计划,并每天亲自监督完成。 现在红叶提意让士兵去参加劳作,在哈里森看来,是个完全错误的行为。那将会使他这段时间的努力,全部付之流水。 胡忧对红叶的这个提议,非常感兴趣。他刚想接话,没想到哈里森就抢在他前面开口,而且还提出如此强烈的反对意见。 轻轻碰了一下想要反驳哈里森的红叶,让她暂时先不要开口。胡忧说道:“红叶军师和哈里森团长的说法,都各有道理。其他人还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大可以说出来。 只有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才能让我们的军团,得到更好的发展。我胡忧是最喜欢听不同声音的。” “大人,我来说两句吧。”朱大能站起来道:“首先我要先声明,我的看法,只带表我个人的观点,咱们的目的,都是为了军团的发展。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一个团结的集体,我不希望因为我接下来的话。引起什么误会,那就不值当的了。” 朱大能是家族出生,家族和军队一样,也是矛盾频发的地方。朱大能从小就学过怎么样在矛盾之间游走。以让各种不同的意见,能共同为家族服务。所以他一上来,先不说自己的看法,而是先来了这么一段话。 胡忧听了朱大能的话,暗暗在心里点头,这也是他为什么先叫朱大能发言的原因。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一样,非常的娇嫩,一点很微小的事,都可能伤害到他。 胡忧做为不死鸟军团的头,必须得小心的呵护这个婴儿才行。如果在这个孩子还没有长成这前,内部就出现分裂,那么什么计划,都成了永远的空话,再也没有实现的可能。 胡忧道:“朱大能,你有什么话,就放心大胆的说吧。在坐的,都是自家人。没有谁会那么小气的。大家说是不是?” 候三叫道:“老大说得对。朱大能你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婆妈了,块那么大,胆子那么小,白长一身肥肉了。” “你这个死猴子,你给我闭嘴。”朱大能笑骂道:“你到是没长肥肉,你也得长得出来呀。看你瘦成那样,上青楼还敢要两个神女,别人家两脚一夹,你脑子都不见了。” “哈哈哈”在坐的男人,听到朱大能的话,全都大笑起来。会场的气氛,一下就缓合了很多。之前那剑拔弩张的样子,也就没有了。 哈里森被朱大能弄得眼泪得快笑出来了,拍着桌子怪叫道:“说不定那样更爽呢。” 胡忧让大伙乐了一会之后,这才开口道:“好了,好了,都别笑了。这个问题,咱天哪天到青楼实地研究才知道。 朱大能,快说你的事,马拉戈壁的,好好一个会议,全让你小子给搅了。” 胡忧笑完之话,自己又忍不住大笑起来。连吃了红叶的好几个白眼,这才止住了笑。 会议开成这样,想要吵起了,也就不容易了。朱大能达到了目的,这才开口道:“哈里森呀,不是我说你。你那老脑筋,应该改改了。谁说士兵就不能参加劳作的,我朱大能就同意红叶军师的提议,让那些个士兵,全都到地里去吃吃苦头去。” 看哈里森又要开口,朱大能摆摆手道:“你先别急,听我把话说完。大家都是带兵之人,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其实你的担心跟本是多余的。咱们三个师团,每个师团轮留进行劳作,并不会影响训练。适当的劳作,还能增加团队意识,这是多好的事呀。 再说了,马场和加工厂是干什么用的。那是养马和制作新式武器的地方,你别告诉我,你哈里森不想把第二师团变成骑兵步队,你难道想让你的部下拿着把破刀就上战场。想想吧,只要抽出少量的训练时间来劳作,就能有宝马,有新式的武器,闪亮的钢刀,坚固的护甲嘿嘿,哈里森,这些你如果都不要,你那份活,我第三师团帮你干了。” “你敢”哈里森眼睛都红了,直拍桌道:“谁说我不要了。” 哈里森没法不急眼,以前他们奴营没少吃破武器的亏,那些例子回想起来,他的肝都疼。谁要是敢说不给他第二师团装备新武器,他能跟谁拼命。 哈里森喘了几口气,呼哧呼哧的说道:“胡忧大人,红叶军师,只要能给我战马和新武器,让我干什么都行。下面那些兔崽子有谁敢不听话,我揍他。” 哈里森不愧是奴营出来了,又被胡忧调教了那么久,转风那个快呀,为了战马和武器,之前说的那些话,全给扔了。 胡忧暗暗的给了朱大能一个眼色,这小子真够机紧的,这么短短的时间,就知道应该怎么配合。 更新更快 哈里森改了口,朱大能全力同意,候三当然也不反对。这让士兵参入劳作的提议,其本上再没有什么阻碍。 大家又进行了细节方面的讨论之后,这个议题算是正式通过了。之后,胡忧让红叶以军事委员会的名义,把这次的会议进行记录,并制成命令下发传达。 这是胡忧第一次用军事委员会这个部门传达命令,朱大能等人都觉得胡忧有些多此一举,他们却不知道,胡忧这招的真正含意。 直到很久以后,朱大能他们才明白,原来这个军事委员会的作用,居然可以大到那个地步。 , 章节目录 第179章 股份制军团 昨夜一场暴雨,让整个天地的空气都为之清新了不少。这还是胡忧来洞汪城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一次经历那么大的暴雨。 “春雨贵如油,那些百兽草,应该又长高了吧。”胡忧站在窗台前,远挑着远处那大片的蓝色,喃喃低语道。 自从那次军事会议之后,五万不死鸟士兵,加入到了洞汪城的产生建设之中。经过大半年的发展,洞汪城的马业和武器加工业,已经初具了规模。很多看到洞汪城发展的年轻人,也结束了在外漂泊的日子,回到家乡,一同为洞汪城的建设出力。 武器方面,除了少量的卖给狂狼军团之外,胡忧主要的把它们用来装备自己的部队。现在的不死鸟军团,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拿着把破刀与安融人拼命的暴风雪军团。暴风雪军团这个名字,如那些破装备一样,全都被扔进了遥远的秦岭大山里。 胡忧现在的财路,主要有两条,一是马,二是盐。百兽草喂养出来战马,确实非常不错,不但长得高大,而且非常有耐力。胡忧命人把好马选入军中,训练成为战马,以便今后作战所用,把差一级的马,对外出售,以换回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食品。 虽然是次一级的马,相比起别地出品的马,依然要好上一个档次,洞汪城的马,现在在市场之上,很受欢迎。几乎到了供不应求的地步。 而盐方面,胡忧不但供给狂狼军团,他还暗中派出亲信,在西北各个城镇,建立起了销售网络。虽然不能明目张胆的卖,但是因为价钱比官方的便宜了近一半,而且品质更好,所以很受当地百姓的欢迎。 在胡忧派人打通了各个关节之后,胡忧的私盐业,几乎已经成为半公开化的产业。帝国的官盐,在这边的销量,被胡忧抢走了五成以上。 这还是胡忧怕影响太大,那些盐官搞事,控制供应的结果。不然这西北的盐业,胡忧早就可以一手垄断了。老百姓都不是傻子,谁会花多一倍的钱,去买官盐。 “在想什么呢。”红人的玩艺。他的目的就是要把大家身上,特别是像朱大能这种背后有家族,有钱的主,把他们的钱给弄出来,让他建城。要光明正大的让人家乖乖的拿钱出来,总得有个什么说法吧。他以前听人家说过,股票很能圈钱,于是他就想出了这么一个东西。 “怎么会不明白呢?”胡忧重新组织了语言,说道:“简单来说,说是把咱们军团分成一百份,你出了一份的钱,咱军团的其中一份,就是你的。” “哦,我明白了。”候三刚一点头,突然跳起来,吃惊的叫道:“老大,你要把咱们军团给卖了?” 胡忧那个头痒呀,连连摆手道:“不是卖军团,是卖拥有权,军团还在我的手上。” 胡忧急得汗珠都下来了,以前那个时代的人,怎么就那么好骗,大把大把的钱往股市里丢。这眼前的家伙,怎么就不懂呢。 正着急呢,突然看到门外有个士兵拿着一张大饼走过,胡忧一个溜身跑了出去,把那饼给抢回来,放在桌前道:“你们看,这个饼就是我们军团。现在呢,我把这个饼切成十份。” “老大,你没有用刀,怎么切?” “不用刀,现在这饼就已经是十份了。”胡忧把开口那家伙给瞪回去,继续说道:“我现在有十份饼,我呢,吃不了这么多,就把其中的四份,分别卖给朱大能,候三,哲别,哈里森,你们四个。那么现在这块饼,就有四份是你们四人的了。” 候三问道:“那我们能吃吗?” “当然不能吃,这其中有六份是我的,我是大头,我说吃才能吃,我说不能吃,那谁也不能吃。” 哈里森嘀咕道:“那我们不是白给钱了?” 胡忧道:“那怎么是白给钱呢,这里有四份是你们的呀。我会不定期的拿出一点分给大家的。” 胡忧说着掰下一小饼道:“这一小块,比如是我们卖马的收益,我们拿出来,分一分。我六份,你们一人一份。看,这样你们不就有了吗?” 候三看着那还不如自己鼻屎大的分红,苦脸道:“这么少?” 胡忧道:“少?等我们这块饼越来越大,你们分得的,也就更多想想吧,现在我们是只有洞汪城,如果燕州是我们的呢,如果整个天风大陆都是我们的呢?” , 章节目录 第180章 拍卖会 胡忧用一个叫做股票的东西,给大家画了一个大大的饼。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整个天风大陆都是不死鸟军团的? 听到胡忧说出这句话,所有人的眼眼全都亮了起来。这话说得是不是有点太大了? 是有点,不过大家对此并不反感,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霸气,敢说,至少证明他敢想。如果连想都不敢想,那么这个男人,也就算不得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生为男人的第一要素,就是目光远大,脚踏实地。为了梦想,敢于去拼搏,就算最后不成功,也没有人会笑你的。就算是有人笑,那又怎么样,对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嘲笑,你跟本不需要去在意。 会议最后商定,胡忧将面向整个大陆,拍卖出百分之四十的军团拥有权,任何的人,都可以购卖。并同时宣布,得到军团百分之十以上的个人或团体,可以有权参加军团关于经济发展方面的讨论,有发表提案,表决的权力。拥有百分之五股权的,可以列席例会。低于百分之五的,只有优先投资权。 同时,胡忧特别强调,股权的权力,仅限于经济方面,对军团的一切军事事务,都无权干涉。 换句话说,胡忧只不过是开放了军团关于居民经济这一方面的权力罢了,军中的事物,还是由军团内部将领,军事委员会的成员决定,外人无权干涉。 “好了,那我们就确定25天之后,也就是下个月的一号,进行拍卖,现在散会吧。” 胡忧做了最后的总结性发言,结束了这个突如其来的会议。与会之人,离开的时候,是各有所思。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分析胡忧的这个做法,对自己是利是弊。 其实不管他们怎么想,胡忧才是这个提议的最大赢家。借着这个股份制的推出。胡忧等于正式宣布了不死鸟地军团的所有人,就是他胡忧。 胡忧之前的话,说得很清楚。他将拿出四成股权来拍卖。他拿出四成拍卖,那么另外的六成呢? 另外的六成连想都不用想,自然是他胡忧的。胡忧很巧的利用了这个盲点,把一个公有制的军团,变成了他的私家军团。而他则成为了这个军团的主人。 这就像之前胡忧拿那个大饼来举例一样,之前那个饼,本来就不是胡忧的,但是胡忧确把那个饼拿来分了,朱大能,哈里森,候三,哲别都得到了一份,剩下的六份,就全是他胡忧的了。大家在分到饼的时候,却都同时忽略掉了一个问题,那个饼,之前是人家那个士兵的。他们把那个饼分了,那士兵不是白白的就损失了一个饼吗? 暴风雪军团名义上是曼陀罗帝国的,现在胡忧伙同他这些党羽,把暴风雪军团给分了,他们成为了暴风雪军团的主人,那么帝国呢?那个在帝国版图上记录的暴风雪军团哪里去了? 这个问题,没有人会去关心。就像刚才那个饼一样,大家分到一份饼之后,很理所当然的,就把那份饼看成自己的东西,有谁会去在意那个失掉饼的人会怎么想? 这就是人性了。 如果二十五天之后,一切都顺利的展开,四成军团拥有权成功卖出,胡忧就等于变相的向世人喧布对军团的所有权。不是统领权,而是所有权,军团将是他胡忧私有的。这和造反封王已经没有任何分别了,只不过是更为隐晦而已。 这是胡忧的第一个隐性的收获,他这么做,另外还有一个收获,就是在经济上。会出钱买军团股权的人,都是些什么人。胡忧虽然说是面相所有的人,公开出售,但是可以想像将会出现的买主,肯定是有经济眼光,手里有钱的主。 他们能看到军团的发展,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收获,所以他们愿意投资。既然投资了,他们肯定不可能给了钱了事,肯定会想办法参与进军团的经济建设。这样无形之中,就给胡忧带来了大量的经济类人才,和计划外的资金投入。 胡忧就这么空手画出了一个大大的饼,在他并无损失的前提之下,却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利益。简而言之一句话,他这是空手套白狼,好处全都让他给占了。 暴风雪军团将要拍卖所有权的消息,一经公布,就像长了翅膀一样,瞬间飞向曼陀罗帝国的各个角落。甚至还有向国外发散的势头。 对于胡忧这么做,外界各人从不同的角度,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骂,有人赞,有人在思考,有人不屑,有人雀雀欲试...... 这些都是胡忧料想中的事,他之所以把出售的时间,定在二十五天之后,就是为了要留出足够的时间,让那些人去讨论,分析,吵闹,甚至漫骂。免费的广告是不打白不打,胡忧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把洞汪城重新拉入到众人的视线里。 借用一句被用烂了的话,时光如水,岁月如梭,二十五天,在胡忧的偷笑中过去,暴风雪军团股权的拍卖会,终于就在今天了。当然还得用暴风雪军团的名义,不死鸟军团,只是内部说法而已。对外还不能用,至少现在不能用。 会场早已经布置好,是红叶带含玉和凡梦弄的,楚竹有事没事,也往那里跑。这个神秘的女人,对这次的军团股权拍卖,似乎很感兴趣。 离开场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胡忧早早的就穿着他自己设计的衣服,带着哲别和楚竹在会场前迎客。往日胡忧在军中,一般情况之下,穿的都是军服,而今天他并没有穿军服,就是要再一次的表达,股权与军权并不一样的意思。 第一个到场的是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她三天之前,已经到了洞汪城。胡忧亲自陪她参观了马场和武器加工厂。看得出来,蕾娜塔对胡忧所做的这些,都很感兴趣。 胡忧曾经多次的找机会套蕾娜塔,对军团股权这方面是否有兴趣,蕾娜塔却总是左顾而言他,并不给胡忧一个明确的答案,弄得胡忧心痒痒的,又毫无办法。 “娜娜,你来了,欢迎,欢迎。”胡忧远远看到蕾娜塔,就用出让身后哲别很翻白眼的称呼。特别是配以他叫‘娜娜’时那猥琐的表情,真是让人忍不住想要扁他一顿。 蕾娜塔给了胡忧一个白眼,她现在真有些后悔让胡忧叫她的小名,这个家伙真是太可恶了:“胡忧,祝你开张大吉呀” 蕾娜塔还了句不怎么搭调的祝语,算是对胡忧小小的报复一下。 胡忧傻笑两声道:“啊哈哈,好说,好说。借你吉言。楚竹,带娜娜小姐先进会场,选个好坐位,好好招呼着。” 跟着蕾娜塔之后来的是一群大汉,身上穿的是地方守备部队的灰色军服。领头的是一个身高近一米九的大个子,留着胡须,光脑袋没有带帽子。 看到这个人,胡忧身后的内卫不由自主的靠近了胡忧几步,哲别也移步到胡忧的身边,小声的说道:“大人,是宝怀城的马泽本。” 胡忧微微的点点头,示意自己知道。胡忧的这次拍卖会,并没有以请帖的形式,传送给各方的宾客。他采用的是公告,大字欢迎天风大陆上每一个宾客。所以马泽本来,也不算是砸场子,只是胡忧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这里,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胡忧心中在计算着,身形可不慢,快走两步,一脸带笑的行礼道:“欢迎,欢迎,马城守,感谢你百忙之中抽空前来。” 虽然胡忧现在已经是暴风雪军团的实际掌控者,但是在职位上,胡忧依然还只是一个督将,在道理上,他是应该给马泽本这个城守行礼的。 马泽本是个天生的大嗓门,一开口,那声音和重低音炮差不多,砰砰的:“哈哈哈,早听说咱们这西北黄土高坡之上,来了一个青年才俊,一直想来一见,可惜俗事缠身。直到今日在才得以见到胡忧将军,果然不凡。” 胡忧客气道:“马城守过讲了。” 马泽本一摆手道:“我马泽本说话向来的有,有二说二,我说不凡,就是不凡。 胡忧将军,你这个军团拍卖真是一个不错的点子呀。有意思,有意思啊” 胡忧陪笑道:“城守大人喜欢就好,里边请,请城守大人里边品茶。” “好,咱们回头再好好聊。”马泽本一摆手,带着十几个护卫,进了会场。 马泽本离开之后,胡忧身后的内卫,很明显的松了一口气。刚才马泽本虽然一直在谈笑,却给了他们非常大的压力。这个粗犷的西北汉子,谈笑中散发出来的气势相当惊人。 胡忧微微瞟了眼身后的内卫,心中一囹,知道他们都感受到了马泽本的强大压力。心说这个马泽本,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这一次他主动过来,看来今后的交集,不会少了。 “嘿,这个大光头的嗓门真够大的,振得我耳朵都声疼。他要是晚上睡觉打呼,肯定很惊人,不知道他的女人受不受得了他。”胡忧说了句笑话,缓合一下内卫的心里。现在毕竟是迎宾,弄得像上战场一样,不太适合。 又接待了几个不痛不痒的客人之后,来了一个让胡忧很意外的人,他没有想到,她居然会来。 “小yu女,你怎么来了。”胡忧看到来人,大跑的迎了上去。 来人正是胡忧在青风镇认的姐姐,红fen军团的军团长,前帝国元帅西门玉凤。陪在她身边的是西门雪和西门霜两人。看她们一路风尘的样子,显然是刚刚才到。 西门玉凤看到胡忧,满脸的温柔笑意:“姐姐想你了,来看看你,不行吗?” “行,当然行。姐姐,我可真是想死你了呢。”胡忧嘿嘿的笑道。之前他还有怕压不住场子,这会西门玉凤来了,那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有西门玉凤这个红fen军团的军团长和蕾娜塔那个狂狼军团的带表,再加上这里是胡忧的地盘,谁敢在这里闹事。真拿水缸做胆吗? “骗人,我看你把我这个姐姐给忘记了,不然怎么都不去看我。”西门玉凤嘴上是这么说,却亲热的拉过胡忧,仔细的看了起来。女人嘛,总是喜欢口不对心的。 西门玉凤心疼的说道:“黑了,瘦了。你呀,都不注意爱惜自己。” 胡忧呵呵的笑道:“现在不是流行黑马王子嘛。”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你呀,就是会贫嘴。找一处安静的地方,姐姐跟你说两句话。” 胡忧知道西门玉凤肯定是有重要的事跟自己说,马上把接待的工作,接给哲别和随之出来的红叶,把西门玉凤带到一个安静的厢房。 胡忧收起笑脸道:“姐姐,出了什么事吗?” 西门玉凤拉着胡忧在自己的身边坐下,拍拍胡忧的手道:“你这个皮小子,这次搞的这个军团拍卖,动静弄得有点大啊。” 西门玉凤这是疼爱胡忧,不想把胡忧吓着。胡忧这次弄出来的事,岂止是有点大,那是相当的大。 军团拍卖的事,在整个天风大陆上都没有出现过。他的这一做法,被各国的密探以加急的方式,送回各国。现在已经弄得沸沸扬扬了,帝都方面如果不是因为贵族覆灭的影响,肯定会对胡忧采取动行。 西门玉凤正是因为这个,才丢下手中的军务,急急从凤凰城赶来给胡忧撑场子的。 胡忧最擅长的就是察言观色,他一看西门玉凤的表情,就知道事情远远比西门玉凤说的要更严重。有些不好意思的抓抓脑袋道:“我这也是逼得没法子了。这洞汪城一穷二白,想要快速发展,就必须要使点非常的手段。这次让姐姐担心了。” 西门玉凤疼惜的摸着胡忧的头道:“我到是没有什么,只是你这次太露锋芒,怕是对以后的发展不利。” 胡忧感觉到西门玉凤的关心,安慰道:“没事的,姐姐,对这一切,我早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 门玉凤点点头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姐姐不会干涉你。你只管放手大胆的去做好了,有什么事,姐姐帮你撑着。” “姐姐。”哪怕是巧舌如簧的胡忧,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他知道西门玉凤这句话的份量有多重。这话里,包含的是不惜一切的意思啊。 “咯咯.........好了,别感动了,你是我弟弟,我为你做什么都是应该了。来,看看姐姐给你带的礼物..........” 在胡忧和西门玉凤说话的时候,朱大能背后的朱氏家族族长,朱大能的父亲朱进财也步入了会场。 胡忧虽然直到现在,也没有见过朱进财,不过这一年多以来,他们却可以算是神交了。 洞汪城的黄沙土,种不出什么粮食,帝国方面,又不给暴风雪军团应得的供给,洞汪城的军民用粮,基本上全都得靠外购。而粮业是朱氏家族的主业,朱氏家族是帝国十大粮商之一,经朱大能从中牵线之后,洞汪城的用粮有七成以上,来自朱氏家族。而朱进财也是胡忧这次的重点观注对像。 胡忧很希望朱氏家族能够购进一定份量的军团股权,这样胡忧就可以借机把朱氏家族绑上洞汪城这条大船。 上午十点,军团股票拍卖会正式开始。由于没有专业的主持人,胡忧只能亲自上阵,主持人,拍卖师,全都由他一人担任。 天风大陆从来没有过军团股权拍卖,但是有奴隶拍卖,所以在坐之人,对拍卖的程序都很清楚,并不需要胡忧来讲解,这也解决了胡忧不少的问道。不然光要把这拍卖规则给讲清楚,就足够胡忧头大了。 胡忧的这次拍卖会,来的人并不是太多,但是份量还是有的。红fen军团的军团长西门玉凤,狂狼军团的蕾娜塔,朱氏家族的族长朱进财,以及那个胡忧心里潜在的对手,宝怀城城守马泽本。这四个是身份最高的人。尤其是西门玉凤,哪怕在国际上,都有她一席之地。 西门玉凤这一次,是摆明来挺胡忧的,拍卖会一开始,她就以西门家族的名义,重金购入暴风雪军团百分之十的股权,使得拍卖会在一开始,就达到了。 狂狼军团军团的蕾娜塔不甘势弱,也以相对高的价格,买入百分之十的股权。她也没有以狂狼军团的名义,而是以她自己的名义买的。 更新更快 另外百分之十,由朱氏家族的朱进财买进,真正激烈的挣夺在最后百分之十的股权拍卖上。宝怀城主马泽本,突然一个异军突起,杀入争夺战。他像是金币多得可以拿去扔一样,连连出高价,把那百分之十股权抬进了一个天价,大有志在必得之势。 然而结果却出呼所有人,包括胡忧的意料。一直站在会场外围看热闹的楚竹,在马泽本就要成功拿到这最后百分之十股权的时候,突然杀出,开出连马泽本都不能接受的天价,气走马泽本,拿到这百分之十的股权。 因为楚竹是胡忧侍女的身份,她的突然出手,使得这股权拍卖会,笼罩诡异的色彩....... . , 章节目录 第181章 惊天发现 胡忧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哪怕是在洞汪城那样的荒漠,他也能吸引到全天下的目光,所以老天也不会让他寂寞的——《朱大能自传》。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成功的靠拍卖股权弄到资金之后,胡忧开始了他的建城之路。他几乎把所有手下力量都动员了起来。三个不死鸟的师团的士兵,除了必须的防卫和马场、武器加工厂的用人之外,全都被他从士兵变成了农民工,拉进的工地里。 就连城里的那些老弱病残孕,胡忧都没有放过,全都给他们找了力所能及的活干。因为胡忧洒下大量的金币,干活就有钱拿,城民们也很乐意参与到新城的建设之中。有些人,甚至不愿拿钱,白给胡忧干活。 朱氏家族对胡忧重建洞汪城的计划很支持,他们包下了所有建材的配送任务。由于朱氏家族从商多年,人面很广,虽然是隔行,他们也能拿到非常低价的材料,这无形之中,给胡忧省下了不少的钱。 胡忧把所有的前期工作,全都分派下去,并让红的胡忧大人,已经很久都没有见到了。 有好事的人,相互打听,到得的答案是众说纷纭。有人说胡忧在书房里和一个美女不知道在干什么,有人说看到胡忧去了秦岭,有人说胡忧又在想新点子刮钱建城什么的都有,但是却没有人说胡忧已经放弃他们,离开洞汪城的。因为他们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胡忧比任何人都爱这座一无所有的城市,那怕这里真的是一无所有。 在人们议论纷纷,都在猜着胡忧跑哪去的第七天,胡忧终于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他的表情非常的古怪,有兴奋,有担心,有惶恐,有得意,有不安,有迷茫 很难想像,他的那张小脸,居然可以同时表现出那多丰富的表情。如果只单单是他,那也就算了,可是大家发现,跟在他身边的那个美女,也同样是这样的多表情出场,弄得大家都有些莫名其。 怎么了? 难道是造人失败? 胡忧一回到洞汪城,连口水都没有喝,马上招开机密极军事会议。与会之人,除了西门雪是红fen军团的人外,其他的全都是暴风雪军团的绝对核心成员。 在会议上,胡忧只说了两段话,就让在场的所有人,全都跟他变出了一样的表情,那速度之快,几快过吃了百兽草的战马。 胡忧说的是哪段句话,居然让大家变成那付样子: 胡忧说的话并不复杂,但是却足够惊人。 第一段:在秦岭发现了储量丰富的淡水资源,只要把水引过来,不但可以让洞汪城拥有护城河,而且还可以解决洞汪城方面百里的人畜用水问题。 第二段:秦岭里出现了极度的超自然崩塌,最多再有一年,秦岭里将会有一座山峰全部滑入深谷。到时候,秦岭这座天然的屏障,将会出现巨大的缺口,曼陀罗帝国和池河帝国之间,将会变得一马平川。洞汪城将会从帝国最内陆的城镇,变成顶在池河帝国前面的战略要地。 秦岭的崩塌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洞汪城将告别平静的生活,成为一个重要的战略要地。意味着洞汪城再不可能是一座似有似无,可以让人遗忘城市。 如果曼陀罗帝国与河池帝国无战事,那么洞汪城将成为曼陀罗帝国与河池帝国交通的通道。河池帝国的牛马羊和曼陀罗帝国的茶叶,瓷器,米面丝绸,都将通过洞汪城往来交易,到时候,洞汪城就算是什么都不做,只靠税收和游客,就可以发展成为一座不输了古都浪天的超极边关大城。 反之,两国一但有战事,洞汪城将是第一个遭遇到战火的城市。数以百万计的池河帝国士兵,将用他们的弯刀和战马,让这座城市生灵涂炭。这里将会变成战略要地,成为两国不断厮杀拼抢的地方。安宁将从此远离这里,笼罩在头顶上的,将永远是惶恐和不安。 危险和机遇,同时落到了头上,是从此发展成为超级大城,还是沦为战火中悲戚的地方,似乎都有可能。谁第一时候听到这样的消息,都会出现这种奇怪的表情。 会议室里,沉默了很久,胡忧才用嘶哑声音说道:“这一次,我们遇上了一个天大的馅饼,是吃得脑满肠肥,还是被它砸个爆头,就得看我们自己的了。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只有我们自己,才能救自己。 除非我们放弃现在的一切,放弃我们的努力,放弃我们的城民和士兵,像狗一样顶着别人的眼白,四处逃窜苟且偷生。否则,我们就必须要勇敢的去面对,这不可预知的未来。 这一次,我不勉强任何人。谁想要离开,我都不会反应,更不会视为背叛,再见也是朋友。 当然,我更希望大家拿出自己的勇气,与我一起,面对这多精的人生。那怕是马革裹尸,也不枉在这世上走一朝。 我给大家一个小时的时间,一个小时之后,没有在这会场时里,就算是给我答案了。” 胡忧说着,走出了会场。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是胡忧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因为从今天起,洞汪城将会变成一座建立在钢丝上的城市,必须大家齐心拧成一股绳,才有可能得到生存和发展。 做不到这一点的人,还是尽早离开的好,以免到时候,害己害人。 独自坐在大石头上,看着那天边飘动的云彩,胡忧再一次深深的体会到,什么是世事无常。 他原来只不过是一个江湖混混,每天躲躲城管,骗骗人,吹吹牛,打打屁,再看看街上那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美女,感叹一下自己的命运,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了。可是谁能想到,有一天,他会莫名其的来到这天风大陆,这个从来做梦也没有出现过的地方。 还在这里,经历了血与火,生与死,拥有了红颜,拥有了忠于自己的士兵和城民,拥有了自己以前做梦也没有梦到过的生活。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而同样是老天爷,他又给了自己一个新的。这秦岭倒下之后,会出现什么,胡忧现在无法预测。他只知道,那将又是一个更为精彩的人生,一个可以付出生命去追寻的人生。 人生啊,真他的太棒了。它的大起大落是如此的快,真是太不可思意,又太有意思了 一个小时之后,胡忧回到了军帐里。只在会桌前扫了一眼,他的心就暖暖的,他知道不管未来怎么样,这一刻,他是胜利的。 会桌前的人,一个也不少。他们的眼睛,他都发出炙热的光。他们用眼睛告诉胡忧,他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他们愿意和胡忧一起,去享受那美丽多采,而又无比凶险的人生。 , 章节目录 第182章 疯狂扩张 “老大,我们跟你干” 看到胡忧进来,朱大能当先站了起来,紧接着,候三都一众核心将领,全都站了起来,他们看向胡忧的目光,是那么的热烈。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别管心里是怎么考虑的,也不管心里有什么目的,在这一刻,他们都愿意跟着胡忧,一同对面对那可以预见的转变。他们选择相信胡忧,可以给他们带来惊喜,因为胡忧已经不只一次的,给他们带来了惊喜。 “是呀,老大,我们都跟你干。” “老大,你就直说怎么干吧。” 看着眼前这一张张并不帅气,却充满着朝气的脸,胡忧的心里是热膛膛的。这是一群敢做敢拼的年轻人,他们有力活,有动力,有不怕一切风浪,敢于去闯荡甚至是牺牲的斗志。有了他们,胡忧对于一年之后的巨变,又更有了信心。 危机,危机,危险之中,永远都充满着机会 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怎么干? 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第一要务,当然是尽快的把洞汪城给建立起来。任他外面风大雨大,也得先把这个窝给先盖起来。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必须分秒必争。在胡忧的一声令下,洞汪城的军民,暴发出空前的力量。拆旧城墙的,挖新地基的,七万军民,疯狂的发起了他们的建城之路。 磊一层石头,上一层浆,没有一个人闲着。有建城任务的在挥汗如雨,做饭的也不闲着,各种米面馒头,一车一车的运到工地。 就连鲁游主管的武器加工厂也没有在一边旁观。他们在本已经紧缺的人手里,调出一批熟练的工匠,给建城大军打造出一批批称手的工具。 如果此时谁有办法飞到天空,从高处看下来,他们会发现洞汪城的人群,如蚂蚁一般在不停的忙碌着。他们分工明确,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应该怎么干。就连几岁的孩子,都知道自己手中的砖块,应该往那里搬。 经过半个月不分昼夜的努力,在洞汪城的原址之上,一座新的城市,正一点一点的,露出了他大概的轮廓。 红叶,西门雪等一众对筑城有一定认识的人,拿着由胡忧和西门雪共同改造出来的图纸,严格的监督着每一道工序的进度。胡忧是喜欢吃豆腐,但是他决对不允许洞汪城出现任何的豆腐渣工程。 由红叶和西门雪她们做监督,那胡忧跑到哪去了?他不会跑到什么地方偷懒看美人去了吧? 当然不会。 胡忧这一次又躲进了书房里,他的对面却不再是西门雪,而是变成了陈大力。 洞汪城现在还只是筑基,除了外围的主体城墙之外,城内还全都是一片空白。除了几条贯穿南北东西的大道外,四周围什么都没有。 这些地方,是陈大力的表演场地,胡忧要陈大力来全面负责洞汪城的城防布置。此时陈大力正在满头大汗的作图。对于胡忧的信认,他非常的感动,他要把自己所学的全部拿出来,把洞汪城打造成一个坚固的堡垒。 “陈大力,你再给我好好说说,这守城之法。我总是觉得,我们做得还不够好。”在又把城防设计图看了一遍之后,胡忧把头抬起来,看向陈大力。 “好的,大人。”陈大力应声点头。相对进攻,陈大力更喜欢防守,他觉得在防守上,更能体现出一个将领的本事。整理了一下思路,陈大力说道:“城防的第一要点是城墙一定要厚而高,濠沟深而宽。城楼之上,要有观察敌情的了望台。以便随时能观察到城下的动作。再有就是防守器械的精良和粮食柴草,特别是粮食的储备最为重要,至少得足以支持三月以上的围城。以上这些都是必须的。做不到这些,那么也就谈不上守城了。” 陈大力在守城方面,有着很高的天赋,这一点他当年在那巴坡马里府之战中,就已经表现了出来,之后更是多次证明。胡忧正是看中他这一点,才一直提升他。现在在军团之中,他是守城的第一将领。 胡忧点头道:“你说得有道理。现在我们地基已经按比普通城墙厚一倍在修,护城河方面,朱大能正带人挖渠,候三带人引水,相信很快就能让洞汪城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守城河,到时候,我们的防卫力量就能更近一步。” 陈大力犹豫了一下,道:“大人,你其实应该采纳我之前的意见的。” 胡忧一摆手道:“那个你不用说了,咱们还是想别的办法。我这个人虽然算不上是好人,但是那样的事,我不能做。” 胡忧口中否定的事,是陈大力之前的一个提议。他提议把洞汪城那片千百年来的祖坟地,迁到新建的洞汪城防圈里,使之成为洞汪城的一份部。这样就可以利用祖坟,来防止洞汪城城民的反水。 历次的战争证明,这是一个非常有用的办法。天风大陆的人,对先祖都非常的尊重,你砍他不要紧,你动他祖坟,他就算是断了气,也要跳起来和你拼命。 战争本就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只要能取得胜利,任何的事,都可以去做。但是胡忧却不同意陈大力这个提议。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心里也不见得有多少道义,但是要让他利用死人来达到守城的目的,他还是不干的。哪怕这个方法已经被认明很有用。 在胡忧看来,人可以坏,但是不能泯灭掉最起码的良知。如果连死人的主意都要打,那这个城不守也罢了。 陈大力摇了摇点,他知道在这方面,是说不动胡忧了。其实在心里,他也认同胡忧的看法,只是现在胡忧让他来设计城防,能有省力的方法,他不可能不提出来。哪怕是将要受到万人的唾弃,他也不在呼。 在胡忧和陈大力商量城防事务的时候,西门雪正带人在东城门上安装悬门机关。 这是西门玉凤发明的这一种城门防卫方式,西门雪已经报批了胡忧,经胡忧同意,在洞汪城东西南北四门,全都设制这样的悬门机关。 这种悬门长二丈,宽八尺,两扇相同,两扇间有三寸重叠衔接;门扇上涂上泥土,门前有濠沟,沟边修有管理悬门的房间,大概可以容纳两到三人。如果敌兵到城门,就可以利用它来近距离观察敌人的势态,进退及左右移动的地位,以通知城上士兵或倒滚油,或放擂石打击敌人。 这种机关,属于战时紧急指挥系统。西门玉凤对军战指挥很有一定的研究,想出了不好的好办法,西门雪毫无保留的,全都用在了这洞汪城的城防上。 经过三个月的全民努力,洞汪城主体终于建立了起来。虽然内城的建设,还有很多地方没有来得急做,但是外城的主体,已经全部完成。看着那青幽宽广的护城河绕城而过,所有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意。为了这条河,可整整十万军民,日夜不停的挖了近两个月的泥呢。 外城有了,剩下的,就是内城的建设了。在这一方面,胡忧依他之前所言,砸下了巨额的资金,为军团的士兵和城民建造房子。旧房子全部推了,全都统一的建造由胡忧亲自设计的新式户形。 这些新建造的房子,每一户都有特定的方位和标准的大小。一开始,人们都很纳闷,胡忧大人设计的那些房子,有些看起来怎么那么奇怪。直到建出了两个区之后,才有老兵无意之中发现,原来不是房子怪,而是排列的顺序怪。因为胡忧设计的顺序,是依照兵阵来的。也就是说,那些房子,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阵法。 至于洞汪城的人口问题,实事上从建城之初,这方面的问题,就已经慢慢的得到了缓解。胡忧像疯了一样,派人在这大西北四处的张贴告示,发放传单。内容只有一条,洞汪城欢迎你,不论是那里的人,只要徒迁来洞汪城,就可以分到房子,食物,金币还有工作。 现在曼陀罗帝国是什么情况,连续两年遭灾加上兵祸,多少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没吃没喝的四处漂泊。 来了就能住有房,吃有食? 在经过一开始的观望之后,大批无家可归或是有家不能回的民众,像蚂蚁一像,涌进了洞汪城。胡忧是来者不拒,有一个要一个,使得洞汪城从一开始的七万军民,在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已经暴涨到了二十七万人。而且据有关部门统计,还有更多的人,在来的路上,相信在半年之内,洞汪城人口会暴涨到五十万人,甚至更多 胡忧疯了吗,一下子不顾根本的收留这么多的民众? 胡忧当然没有疯,时间已经不多了,他必须要让洞汪城是吹气球一样,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暴涨起来。说是拔苗助长也好,说是什么都好,胡忧得要在短时间之内,扩大自己实力。而在这冷兵器时代,人口就是一座城市最大的硬实力。 胡忧继拍卖军团股权之后,又推出疯狂拉人的做法,终于引起了各方面的不满。帝都巴伦西亚亲自发来自笔信,痛斥胡忧这一扰乱地区稳定的行为。而胡忧对此的回应是扩军十五万,挑选那些涌入洞汪城的壮年,招入暴风雪军团之中,使暴风雪军团的士兵,达到满编的二十万人马。 这天,红叶拿着刚刚统计出来的报表,来到胡忧的军帐,忧心忡忡的汇报道:“大人,我们的财政已经出现了巨大的亏空,再这样下去,我们恐怕顶不了一个月了。” 现在洞汪城已经拥有三十万的城民和二十万的军队。虽然洞汪城三条经济主业,马匹,武器制造和盐已经在疯狂的出货,但是所得到的收入,还是不足以支撑五十万人的庞大开销。 五十万人呀,别说一直不断在再建城,建房,就单单每天的吃喝花用,都是一个可怕的天闻数字。洞汪城的经济产业才刚刚起步,哪能支撑这么巨大的开销。如果不是知道秦岭里将要出现的变故,红叶肯定以为胡忧疯了。 “一个月吗?”胡忧点点头说道:“用不了一个月的。” “嗯?”红叶一脸迷茫的看向胡忧,她弄不明白胡忧在说什么。 胡忧从桌面上拿起一份文件,递给红叶道:“这是小玉姐秘传来的,你看看,就明白了。” 胡忧口中的小玉姐,就是红fen军团的西门玉凤。她已经和胡忧建立起了一条绝密的情报共享系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之内,给胡忧提供来自帝都方面的信息。这个系统的负责人,并不是红叶,而是西门雪。她在给胡忧设计完洞汪城的规划之后,并没有返回红fen军团,而是以军团交流的名义,留在了洞汪城。 红叶打开胡忧递来的文件,只看了一眼,就小脸变色,失声的叫道:“巴伦西亚命马泽本进攻我们这是真的吗?” 胡忧点点头道:“小玉姐传来的消息,不会有错。那次会议,她也有参加,并同意通过这个决议。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个命令就会送到马泽本的手里,他会有动作的。” 红叶叫道:“西门玉凤她怎么可以这样,不行,这次我非得好好骂她不可。她居然通过这样的决议,真是太多份了。这样都不帮你,她还算什么姐姐嘛。” 红叶显得非常的激动,对于这次西门玉凤没有阻止巴伦西亚的派兵进攻洞汪城的做法,她非常的不满。要知道这半年来,胡忧为了建设洞汪城,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他不但眼睛睁着就是在想建设洞汪城的事,就连睡觉也都在梦里想。红叶已经不知道多少次偷偷心疼落泪了。 “别激动,先听我说。”胡忧把红叶抱住,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坐下道:“这不关小玉姐的事,是我让她这么做的。” “你?”红叶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看向胡忧。 胡忧重重的点头道:“是的,是我。这是一个坚难的决定,但也是必须要做的决定。早在疯狂引入城民的时候,我就知道,以我们的经济实力,跟本不可能维持这么庞大的人口生存。我们现在急速的发展,事实上是一个畸形。” 红叶接口道:“所以你需要一场战争,你要把宝怀城给兼并掉。”她毕竟是军师,有着很强的分析能力。在经历过开始的激动之后,她也马上的冷静下来,分析胡忧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 胡忧欣慰的对红叶点点头道:“是的。所以我才会在巴伦西亚送来斥责之后,不但不收敛,反而赌气似得一口气扩充十五万的部队。” 人人都以为胡忧疯狂的大量收罗城民,是头脑发热的行为。实事上他们并不知道,胡忧的心里,早就已经有了一套完整的发展计划。 巨变的时间,只不过短短的一年而已。以正常的发展速度,洞汪城不可能在池河帝国大兵压境之前,积攒到足够的实力。只有吐并,才是最快的发展方法。 红叶担忧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但与宝怀城交战,巴伦西亚很可能会宣布你叛国” 红叶说出了心中最担心的事。毕竟现在曼陀罗帝国的正统是巴伦西亚。一但巴伦西亚宣布胡忧谋反叛国,好么胡忧首先在名声上,就会受到严重的打击。手下这刚刚加入洞汪城的几十万民众心里,也会产生动荡。 “不会的。”胡忧回道:“巴伦西亚这次的命令,是以密令的形式布发。这证明巴伦西亚他不敢。 现在世人都知道,小玉姐全力挺我。她虽然之前为了我,裁掉红fen军团十万人,但是她的实力,依然不可小视。 帝国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很微的阶段,五大军团,包括皇家骑兵团,都对皇家阳奉阴违,加上之前那十万贵族兵的损失,和对浪天红巾军的平叛不利,巴伦西亚对帝国的控制已经跌到了历史最低。 在这样的内忧外患之下,宣布我造反不但对他没有好处,反而还会逼得红fen军团也同样背离。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183章 大战之序 在那热情的太阳升起来之前,胡忧收起白蜡枪,擦着汗水,信步的游走于洞汪城中。 胡忧现在已经从军帐搬进了城主府,暴风雪军团的二十万士兵,也都全部从城外进驻到城内。新建的洞汪城非常宽大,足可以把他们他都住进来。 远处传来整齐的口号声,那是军团的士兵正在操练。由于疯狂的扩军,现在胡忧手上已经拥有十个师团,番号当然全都以不死鸟命名。暴风雪军团这个名字,现在已经越来越淡了。 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城市,和胡忧一样,很多人都早早的起床,去开始一天的工作。不时有人在经过时,会把胡忧认出来,然后像老朋友一样,向胡忧打招呼。胡忧也回很友好的回应。在经过早市的时候,更有一些老人,会热情的邀胡忧一块共享早餐。而胡忧总是微笑而有礼的推掉。 这样的事,几乎每天都会重复发生,城民对此也见怪不怪。大家都已经习惯了这个洞汪城的实际统制者,出现在自己的身边。在没有战事的时候,胡忧总是喜欢这样容入民中,没有半点架子,城民们也都很拥护他。 新建的洞汪城,已经超出了一个城的定意,说是城堡恐怕要更为贴切。胡忧不但是在建城之初,就花重金和人力,布置各种各样的城防工事,他还给每一个城民,都建立了身份档案,并发给身份识别牌。没有身份别牌的人,在洞汪城将会受多非常多的目光注意,一但想做出什么有损洞汪城的事,马上就会有难。 别看这些年老的城民一个个都很悠闲的样子,实事上,他们全都是胡忧的线人,他们都是有任务的。他们的任务,就是把每天发生的特别事件,或是不合理现像,报告给胡忧专门设置的一个部门——民生部。 这个民生部是胡忧设立的一个类似情报科的部门。专事收集各种的民生资料,由专业的人员汇总整理,找出重点,然后直接上报到胡忧那里。 胡忧将会跟据上传的资料,了解洞汪城内的大事小事,并下达一定的处理见意。可别小看这个民生部,也别小看那些老人。所谓老而不死就成精,这些老人,一个个精得跟鬼一样,你以为他们都是报那些张家偷鸡,李家偷人的事吗?能过他们那老眼的,可都是有代表性的事,胡忧通过这个民生部,可是急时的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要管理一个城,那和管理一支军队,完全是两回事。在这方面,胡忧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这个民生部,就是他学习的一个触角。 “将军,早呀。” 一双绣花布鞋出现在了胡忧的眼前,白长裙,紫色的腰带,胡忧不用看,就知道是楚竹。 这个楚竹,自从出高价买了军团百分之十的股权之后,就没有再做胡忧的侍女了。她回到了她开的那所学堂里,每天教孩子们识字。 胡忧曾经去那个学堂看过,不过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楚竹的身份,依然像谜一样,让人很难猜透。 胡忧嘿嘿笑道:“你也早呀,几天没见,你似乎又漂亮了呢。” “真的吗?不会是骗人的吧。”楚竹边说着,边从身上拿出一块手绢,很自然的给胡忧擦去额头上的汗珠。以前她做侍女的时候,经常这么干,所以并不会显得很突然。 “谢谢。”胡忧等楚竹收回手之后,出言谢道。 “呵呵,将军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客气了。”楚竹笑语如花,把给胡忧擦过汗的手绢给收了起来:“以前你可从不说谢的呢。” 胡忧笑道:“那时你是我的侍女呀,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嘛。” 楚竹吐吐舌头道:“可是你从来没有给人家发过工资的呢。” 胡忧厚脸皮道:“你比我还有钱呢,不会在意那点的,嘿嘿” 楚竹说的不错,胡忧确实没有给楚竹发过一个铜板的工资。楚竹跟在他身边那一个多月,算是白干了。 “还不如直说你把人家的工资给吞了。”楚竹白了胡忧一眼,话风一转道:“听说将军有意与宝怀城开战?” 说到军事,胡忧脸上的笑意,一下收了起来,认为的问道:“你听说谁的。” 胡忧将于近期之内,和宝怀城开战的事,现在只有他和红叶两个人知道而已。还没有接到命令的马泽本恐怕都还不知道呢。 楚竹笑笑道:“有些事要知道并不是那么难的,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了。祝将军得胜而回。” 看着那渐渐远去的白长裙,胡忧的眼中射过一丝冷芒。总有一天,他要弄清楚这个楚竹的秘密。 这一次,胡忧选择与马泽本开战,实事上是从两方面考虑的。一方面,胡忧需要宝怀城的资源。不单单是宝怀城的铁资源,还有宝怀城的人力,物力,财力。 另一方面,胡忧要借马泽本手中那十万地方守备军来锻炼自己的部队。这一次扩军十五万,使得军团总兵力达到二十万人。在人数上,军队是增加了,可是在战力上,还需要很大的加强。 胡忧需要利用战场,让这十五万新兵,快速的成长起来,以应对将来不可预知的环境。要知道,池河帝国可是长年和色百帝国交战的,他们的军中,从来不会缺少老兵。与其让那些新兵蛋子,一出场就遇上那些可怕的敌人,还不如让他们和地方部队打打,用血与火来锤打他们,让他们快速的成长起来。 朱大能走进胡忧的书房,向正在看地图的胡忧汇报道:“老大,宝怀城突然断了对我们的铁矿石供应,并扬言从今以后,都不再卖给我们铁矿石。鲁游大师正为这事跳脚,你看咱们应该怎么办?” 要来了吗?胡忧在心中冷笑了一声,对朱大能说道:“不卖就不卖吧,以后他想卖也不成了。” 朱大能有些吃惊的看向胡忧:“老大,你的意思” 胡忧冷哼道:“我的意思很简单,他不卖,那我们就自己拿好了。” 朱大能兴奋道:“老大,你的意思是要跟马泽本开战?” 胡忧哈哈笑道:“怎么,手痒了?” 朱大能怀念道:“早就痒了,我这把骨头,都一年多没有上战场了,真想念那血与火的日子呀。” 胡忧放下手中的地图,长身而起道:“放心吧,仗有得你打的。” 宝怀城,马泽本的城主府里,此时在正招开军事会议。 “谁他的让你打草惊蛇的,我不是说了,在没有出兵之前,不许轻举妄动”会议上,马泽本跳脚大骂。 被马泽本骂的是一个镇守,他专事负责宝怀城的铁矿卖买。镇守弱弱的说道:“城守大人,我并没有轻举妄动呀。我只是断了洞汪城的铁矿供应而已,那个胡忧,应该不会知道我们要打他吧。 再说了,咱们都要和他开战了,没有理由还给他提供铁矿,让他加工武器吧。” 马泽本看这个镇守居然还敢还嘴,真是气被一佛升天,二佛出世,拍着桌子大骂道:“你懂个屁。胡忧那小子是什么人,精得跟鬼似的,一有点什么风吹草动,他马上就能知道。 他要是像你这样长了个猪脑子,能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从一个小兵发展成现在坐拥五十万人马的牛人?” 那镇守今天似乎吃错了药,居然还敢开口纠正马泽本的错误:“城守大人,胡忧只有二十万军队,不能称坐拥五十万。” 马泽本那个气呀,法律要是不管,他早砍了这个镇守了。哦,说错了,马泽本在宝怀城就是王法,法律还真管不了他。他之所以不砍这个镇守,是因为这个镇守是他亲弟弟。 “马泽草,你给我坐下。”马泽草身边的马泽木看风口不对,赶紧把马泽草给拉开坐下来。 马泽木和马泽草不同,他天生一张巧嘴,很会说话。他故意让马泽草惹马泽本不高兴,这才开口道:“大哥,我看那个胡忧也没有什么可怕的。 他现在虽然有二十万人马,但是其中的十五万,都是没有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入伍才几个月而已。 到是有五万老兵,也全是吃败仗的货。在青州他们就没有胜过一场像样的仗,咱们跟本不需要怕他们。 虽然那个胡忧有些能力,不过他也就是一个人而已,也弄不出多大的动静。咱们只要防着他那神出鬼没的黑箭,也就没有事了。 既然你怕他有所紧觉,咱们不如马上出兵,打他个措手不及。这一次巴伦西亚大帝把任务交给我们宝怀城,可是我们马氏家族的机会,咱们只要做得漂亮,今天的好处肯定不会少。你不是一个想做州守吗?” “嗯”马泽木的话,让马泽本的气消了不少。都是自家兄弟,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此时生气也没用。 马泽本实事上很看不起胡忧那十五万新兵,在他看来,打仗是很专业的事,不是发身军服,给把刀,农民就可以成为士兵的。 “既然这样,咱们就。传令部队,做好作战准备” 马泽本对自己的部队还是很有信心的。他虽然只有十万人,在人数上,要少余胡忧,但是他这十万人,都有作战的经验,一个个都是狠角色。平时没事的时候,还会扮扮马贼,抢抢商队什么的,打起矿工,那是一鞭子抽下去,就能花花流血。胡忧的那些新兵,在他们的面前,跟本不够看。这次巴伦西亚给了他们马氏家族机会,一定要做得漂亮才行。州守呀,老马家还从来没有州守呢 “大人,马泽本的部队,已经都快到了。我们要怎么做。”候三搓手着,再一次问胡忧。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忍不住问胡忧了。 候三没法不急呀,这次为应对马泽本的进攻,不死鸟十个师团中的四五六七师团,都已经接到了任务。他的不死鸟第一师团,顶了个第一的名号,却连窝都没有出过,那哪成呀。 胡忧瞪了候三一眼道:“你急什么,你现在可是师团长了,要学会镇定,别老在我前面跳来跳去的,先坐下。” 胡忧早在接到西门玉凤传来的消息之后,就已经广布斥候,宝怀城的一举一动,全都在他的眼里。 “红叶,不死鸟第八师团林克所部,现在在什么位子?”胡忧说完候三之后,转头问向红叶。 红叶来到地图前,划下一个圆道:“按你之前的命令,他们已经潜行到宝怀城以东二十里处,随时可以突袭宝怀城。” 胡忧点点头道:“嗯,干得不错。希望他这次不要让我失望。” 胡忧瞟了眼在那个坐立不安的候三,叫道:“候三。” 候三一下跳了起来,三步并做两步,跑到胡忧的面前:“在,在,大人,终于要到我们了,我干什么?” 胡忧用手在地图上点了一个位子道:“我这一次,给你一个任务,你带一千人,去防山镇。” 候三顿时就苦了脸:“将军,那林克去宝怀城带一万人,我这才带一千人,是不是少了点。多给点嘛,不然这名额不够分,下面的兄弟非骂死我不可。咱不死鸟特战队可是你的老部下,你可不能这样。” “说完了?”胡忧冷眼看向候三。胡忧这个人,没有战事的时候,嘻嘻哈哈怎么都行,一但有战事,他绝对是说一不二的主。 候三看胡忧不高兴了,赶紧捂住自己的嘴。这段时间随着手上权力日重,他有些得意忘行了。 候三低头顺眼的说道:“说完了,将军。” 胡忧冷哼一声道:“我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这一次念在老兄弟的份上,我就算了,下次再给我讨价还价,军法侍候。” 候三脑袋上的汗珠都下来了,连连回道:“是,是,将军,候三记住了。没有下次,绝对不有。” 忧点点头道:“你的任务是防山镇。索雷特你知道吧,你去把他给我抓回来。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总之我要活的。就这样。” 候三单膝接过胡忧的令箭:“是,将军末将得令。” 胡忧看候三出去,又拨出支令箭道:“陈大力。” 陈大力出列:“末将在。” 胡忧道:“命你主守洞汪城,不得有误。” “是,将军。”陈大力令命而去。 随着各将领纷纷接令离开,帐下没有接到军令的,只有哈里森一个人了。面对这样的情况,就算是以哈里森的沉稳,也有些坐不住了。 “大人,我们第二团干什么?”哈里森终于忍不住问道。 由于哈里森带的第二团,也就是之前的奴营,在建城之时,表现得非常好,得到了胡忧的肯定。所以不死鸟第二团是军团之中,第一个得到战马配备的部队。哈里森此时手中有一万匹战马,他的部队经过重新调整之后,人数为一万人。也就是说,哈里森的不死鸟第二团,是清一色的骑兵部队。 从奴兵到骑兵,那可不是仅仅的多了一匹马的问题。奴兵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虽然表面什么都不在呼,其实在内心深处,是有一点小自悲的。胡忧给了他们马,就等于给了他们自信。让他们在军中的地位,一下子就提升了起来。 胡忧道:“第二团这次的任务用比较重,我要你带人游走于外围战场,尽可能多的给我俘虏马泽本的士兵。记住,我只要士兵。” 所有人都接令离开之后,胡忧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一战,是洞汪城的第一战,也是胡忧拿到军团军权的第一战,意义之重大,是绝不能有失的。 打好了,就可以为洞汪城,为军团竖起强大的信心。胡忧为了布局这一仗,已经整个两天没有合过眼了。他把所有的一切有可能发生的事,全都在脑中进行过演算,这一次,他一定要赢。 一双玉手,轻轻按压在胡忧的太阳穴上。玉手来自红叶,只有她知道,胡忧的心理有多大的压力。 这是一场由胡忧蓄意挑起来的战争,红叶知道,胡忧最大的目的,是想要练兵。但是这并不是演习,在血与火的练兵中,肯定有人要血染黄砂。 胡忧即想要练兵,又不想士兵损失太大,所以整夜不睡,就是为找研究出最好的方法。马泽本虽然只有十万人马,可以他的士兵装备精良,作战经验丰富。要想用十五万菜兵和五万残兵完胜全们,这本就不是易事。人数多的一方,并不一定就能取胜,更何况要完胜,还要少死人。这有得胡忧伤脑筋的。 “报,将军,洞汪城外二十里,发现敌军先头部队” “来了。”胡忧一身军服站起来,两眼射前刚毅的光芒:“传令各队部,做好迎敌的准备” “是” “红叶,哲别,随我上城头,咱们今天先让马泽本试试,咱们这个洞汪城的威力我要让洞汪城变成马泽本的恶梦!” , 章节目录 第184章 洞汪初战 “将军,敌人攻上来了。”李斯跑到胡忧的面前,大声的汇报道。 李斯是在洞汪城加入的不死鸟军团。他之前没有过从军的经历,更没有上过战场。因为在修城的时候,他表现很出色,他的机灵被候三留意到,再观察了近一个月之后,主动找到他,亲自邀请他加入部队。 李斯加入部队之后,表现同样出色,于是候三又把他推荐给胡忧,现在在胡忧的身边,做一个传令兵。 胡忧看了李斯一眼,发现这个新入伍的新兵蛋子,除了眼睛之中,稍微有些紧张之外,并不显慌乱之色,在心中暗暗的点了点头。夸了一声候三的眼光就是很毒。 转头看往城下,看马泽本的部队,已经大军压境,并继续以主攻队形靠近,胡忧冷哼一声,下令道:“命弩弓兵,弓箭兵做好准备,箭上弦,刀出鞘,随时准备作战。” “是”李斯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为胡忧的沉稳而心悦诚服。说实话,刚刚看到敌人压上来的时候,他的心里确实有过慌乱,曾一度脑子空白,都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好。 是战友的提醒,才让李斯想起来要去给胡忧报告敌情的。在上城头的时候,他的心跳得那叫一个快,脑子里不断想像出各种看到胡忧时的情景。越想,那心跳得就越快。 可是远远看到胡忧沉稳的站在那里之后,李斯的心突然安静了下来,是胡忧的镇定,让他的慌乱淡了下去,脑中想起地是那些关于胡忧的故事。李斯相信,这一次,洞汪城一定会赢的。因为胡忧将军会带领着他们拿到胜利,就像以前一样。 看到马泽本居然一上来就攻城,胡忧嘴角露出了笑意。这个马泽本真是有点太看不起人了。虽然此时城头上站着的多是新兵蛋子,他也不应该这样的。好吧,这一次就让他尝尝新兵蛋子的厉害。 胡忧打出手势,身后那面黑色镶金边的不死鸟战旗开始挥动了起来。胡忧作战的时候,从来不举暴风雪军团的军旗,而是用他的不死鸟战旗。 现在用的这面战旗,是红叶亲手一点点绣出来的,之前胡忧一直舍不得用,这一次,是让它展现威力的时候了。 战旗随着胡忧的出了一阵旗语,不死鸟的士兵都学过旗语,自然知道此时应该怎么办。弩弓部队基本全都是新兵,他们看到令语,一个个全都把弩箭上到弦上,等待着胡忧的下一步指令。 紧张,确时有些紧张。紧张的情绪,往往会给人带来低级的失误。有些平时训练表现非常好的士兵,在这个时候,居然也出现拉不开弩弓的现像。还有些士兵,拉开了弩弓,却怎么都上不了弦。更有甚者,弩弓还没有拉开,反而伤着了自己的手。 当然,这都是极少数的个别现像。这些新兵虽然入伍还不到半年,全都还没有上过战场,没有见过血。但是他们都受过最正规的军事训练。所谓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往日大量的练习,让他们在此刻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 在经过一陈小小的混乱之后,所有的士兵,都已经做好了战斗前的准备。战场的气氛,越来越浓了。 马泽本位于中军之中,坐下骑着的是他最为喜欢的乌云盖雪马。这匹乌云盖雪马是他花大价钱从池河帝国购回的。跟在他的身边,出生入死到现在已经五年了,每一次作战,都给他带来好运。 仰头看向眼前的洞汪城,马泽本的眼中,不由射出了敬佩之色,以前的洞汪城是什么样,他是一清二楚,那破烂得风吹都要倒的城墙,比起现在这宽厚的大城,仿佛是上个世纪的事一样。 马泽本叹道:“这个胡忧,还算有些本事,想不到短短不过半年的时间,就让他建立起了这个新的洞汪城,还配了护城河。” 马泽草哼哼道:“有本事又怎么样,这次遇上我们,算他倒霉。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这就叫做天妒红颜。” “是天妒英才。”一边的马泽木纠正道。 马泽草得意道:“别管他叫什么,总之今天就是他的末日,明年的今天,就是我们的忌日。” “啪” 马泽本一巴掌煽在马泽草的脑袋上,骂道:“他祖母的,不会说人话就别说,别给老子在这里丢人,死一边去。” 马泽草被马泽本打得脸上的笑都缩回去了,一脸委屈的退到后面。他觉着自己说得挺好的,是马泽本太没有文化了,大嗓门不说还打人。 “大哥,咱们开始吧。”马泽木心中骂笑了几声,向马泽本提议道。 泽本再次看了一眼那洞汪城,大手一挥道:“弟兄们,给我杀。城破之后,金银财宝,美酒女人,要什么有什么。” “哗” 马泽本的士兵发声了巨大的哄叫声,主攻的第一,二两个师团,拿着弓箭,刀,枪,长梯,沙袋就往前冲。对于城头那严阵以待的不死鸟士兵,他们像是看不见一样。他们知道马泽本的脾气,这一但拿下洞汪城,他们又有得爽了。 说到这些,马泽本的士兵们,不由自主的又想起了往日的战果。特别是上一次打黄枚镇。那次才叫爽呢。那座看起来相当坚固的镇,不过一个小时就让他们攻破,当时杀得太高兴,停手的时候才发现,整个镇的人被杀掉了九成。 “休休休”不死鸟战旗一个向前指,无数弓箭首先射了出去。马泽本冲上来的人,顿时哗哗的倒了一大片。 弩弓兵在一边看得那叫一个热血沸腾呀,真忍不住也想射上几弩。不过胡忧的命令还没有下来,他们谁都不敢动。 人总是要接受到教训,才知道什么叫做痛。马泽本这些士兵,大大咧咧的冲上来不到十分钟之后,就明白了眼前这个洞汪城,似乎不如相像中的那么好对付。那黑压压的箭雨,让他们跟本抬不起来。 观察了一阵战况,马泽木严肃的说道:“大哥,情况不太呀。那个胡忧的火力太猛,这样下去,我们损失惨重。” 马泽本也不是傻蛋,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下令道:“这个胡忧真是混蛋,居然装备了那么多弓箭,传令让部队退出弓箭射程,这仗有得打,咱们得慢慢玩。” “想跑?”看马泽本的人就撤,胡忧的脸上,露出了残酷的微笑:“下令弩箭部队开火,也该是他们练手的时候了。” 弓箭部队的表现,早让弩箭部队那些新兵看到直羡慕,这会终于得到了命令,他们也不管什么紧张不紧张了,拿起弩弓就玩命的射。 弩弓的射程要比弓箭远,威力更加强大。马泽本的士兵,按经验跑出弓箭范围,以为没有事了,刚停下来休息,弩箭就到了。由于自以为已经进了安全区,这些士兵站得都比较随意,很多人甚至挤成了一堆,跟本没防备。这一通弩箭下来,马泽本倒下的士兵,比之前正面进攻倒下的还要多。 “他泽本气得眼睛都红了,跳脚大骂着。 与马泽本大骂成以反比的是洞汪城传来的欢呼声。这第一回合的交战获胜,让那些个新兵蛋子忍不住大声嚎叫,以发泄心中那刚刚被压抑的心情。紧张从他们的身上,一点点的消失,他们离成为一个合格的士兵,又进了一步。 “小伙子们干得不错。”胡忧满意的点点头,心头也暗暗的松了口气。这第一回合的取胜,对那些新兵来说,真是太重要了。 红叶开口道:“如果你一开始就弩箭和弓箭一起上,威力会更大。” 胡忧点头道:“是的,不过那样就不能让那些亲兵蛋子好好的观察,什么叫做战争了。相比起伤敌,让他们学习到东西更重要。接下来,就是他们表现的时候了。” 马泽本毕竟不是弱手,在经历了一开始的不利之后,他开始稳扎稳打起来。行军布阵,一样样做得有有条不紊,两方的交战,开始进入胶着。洞汪城成了一个巨大的绞肉机,双方的士兵,都在这个绞肉机里挣扎。 战斗进入第三天,双方都打红了眼。 “将军,东城墙被敌军用霹雳车砸开了一个五米多的大口子,第五师团三纵伤亡很大,急需支援。陈大力将军请命调用第七师团。”红叶把最先的战报报与胡忧。 胡忧看了红叶一眼道:“准。让第七师团抽两个纵队上来。另外,征集民家的木材瓦石,凡可用来增加城池守备的,全部上缴。不服从命令的处斩。” 对胡忧的最后一名话,红叶有些犹豫:“将军” 胡忧瞪眼道:“快去,你亲自带人去。” 叶领令而去。 新建的洞汪城,在建城之初,就设计有筑城工具存放处。每七尺一把锄头,五步一筐,五筑有一铁锄,一柄长八尺的斧头,十步一把长镰刀,柄长八尺。十步一斫,一长锥,柄长六尺,头长一尺,用斧削其两端。三步一短矛,长一尺,刀尖五寸。以便随时应对城墙危险。 这些布置,都是胡忧和陈大力经过多次的模拟实验而放置的。他们不但计算到工具的运用合理性,还对每一样工具的放置都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平时不能碍事,战时可以方便找到。 不但是工具,这洞汪城城上,还设制有装水用的水缸、皮盆,第五米就有一个,可容纳两斗到三斗水。以方便士兵战时随时取用,就在水边,还存有干粮。这个干粮有专人看着,平不能随便吃,战时全部开放,任由士兵取用。 最体贴的是城上每五十步还建有一座厕所,高两米,围墙用得全都是铁板,还装有门。以防士兵在上厕所的时候,不被人给暴菊。 胡忧为了这座洞汪城,可以说是绞尽脑汁,费尽了心机,每一种可能出现的现况,他全部队都考虑到了。实事证明,这些全都非常的有用。 第五天,马泽本的疯狂进攻,终于暂时停了下来。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的这个洞汪城居然设计了那么多的城防工事,五天的进攻,他的部队损失了两万多人,居然只不过是砸塌了洞汪城的几处城墙,部队一次登城的机会都没有。 “红叶,统计的数字出来吗,我军的伤亡怎么样?”刚刚睡了三个小时的胡忧,眼睛泛着红色的血丝,问着身边的红叶。 连日的战征,让红叶的皮肤也失去了往日的水份,看起来有些干。听到胡忧的问话,她把刚刚做出来的文件,交到胡忧的手上道:“这五天以来,马泽本一共对我们发起了三十一次的进攻,其中七次是在晚上。我军的总体阵亡人数为8236人,重伤5632人,轻伤不计。 其中第五师团战损最为严重,马泽本的进攻,有十八次以第五师团坚守的南城为主攻点,南城曾经三次破霹雳车砸开,第五师团士兵用命阻止,所以造成5000多人战死。 胡忧在心里暗叹了一声道:“这鲁游的霹雳车还真厉害。近四十年前发明的东西,直到今天,还是那么难对付。” 红叶看胡忧那满是血丝的眼睛,心痛道:“今天看来暂时不会有什么战事,你这几天太累了,还是去多休息一会吧。我在这里看着,有什么事,我马上通知你。” 胡忧摇摇头,长身而起道:“不睡了,走,陪我看看士兵去。他们在第一线拼杀,比我更累。” 红叶还想说什么,却忍住了。她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胡忧决定了的事,是很难改变的。 胡忧带着哲别和红叶,走上城门的时候,受到了士兵们的热烈欢呼。士兵们在欢呼的同时,心中也充满着无限的感动。他们都知道,胡忧这几天以来,一直都在城头指挥作战,这才刚刚下去休息不过短短几个小时,就又出现在了这里。试问帝国有多少将军,能做到胡忧这样的。 胡忧首先来到的是第六师团。在第三天的战斗中,马泽本动用了五万部队,拼死堵塞护城河后,全军发起进攻。十万大军的同时出击,声势浩大,云梯都架到了洞汪城的城头上。眼看着敌军蜂涌而至,马上就要爬上城墙,情况十分危急。当时的第六师团已经离开城头,回营休整。闻迅二话不话,马上从城中找来长竹子,再上城头,硬是拼死把那些云梯顶开,之后又倒下火油干柴,才打退的敌人的那次进攻。是第六师团反应迅速,使得部队免受更大的伤亡。 宝怀城二十里外,第八师团林克部。这是一个三七配制的师团。每十个士兵之中,有三个老兵,七个新兵。 由于每一个师团的设计用途不同,胡忧对每个师团的兵力配制也并不一样。比如说不死鸟第一,二,三师团,所采用的就是八二配制。这三个主力师团里,十个士兵有八个老兵,只配只二成的新兵。 洞汪城的战事像雪片一样通过候三分管的斥候部队,不断的传到林克的手中。林克每多看一份情报,心里的焦急就多一分。 洞汪城已经交战八天了,那里的战斗打得火热,而他这里,却安静得要死。林克这次的任务是偷袭马泽本的大本营宝怀城。 胡忧的命令很清楚——占领。胡忧要林克带不死鸟第八师团,占领宝怀城。林克本以为马泽本的大军开出宝怀城之后,要占领宝怀城并不是一个太困难的事。 可是林克怎么也没有想到,防山镇的守军居然会在他准备进攻之前,突然进驻宝怀城,并四门紧闭,这就让他的任务变得困难了。 第八师团满编为一万人,在出发前,胡忧又多给了他一千警卫营,让他手中达到一万一千人。可是宝怀城得到防山镇的增援之后,人马达到七千。以一万一千人进攻七千人驻守的宝怀城,这让林克没有胜算。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185章 林克立功 “开门,开门” 宝怀城的城下,一群身穿带血灰色地方守备部队军服的士兵,相互搀扶着在下面大叫。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这群人的人数,大约八百人左右,有些人边叫着还不时的往外吐血,那样子惨得真是没法看了。 宝怀城的守军,跟本没有想到,这些眼看着要断气的家伙,居然是来偷袭他们的。看到他们那个狼狈的样子,还以为马泽本的部队,出现了什么重大的变故,赶紧下令把城门打开。 傍晚中的宝怀城,显得有些安静。往日那些来自各地的铁矿石商人,已经因为战事,全都离开了宝怀城,使得这往日热闹的城市,异常的冷清,就连青楼楚馆,都没有了生意。没事干的神女,也暂时性的‘抗日’了。 这么大着胆子带队上来的,正是林克。林克在几经考虑之后,终于决定下令偷袭宝怀城。阴影不打破,将永远是阴影,林克知道,如果自己再犹豫下去,那么自己的一生,就算是废掉了。 在定计的时候,林克想起了胡忧在进攻安融金骨山大营的那一招,他决定照猫画虎,也来玩一次无间道。 定下计后,林克一眼就看中了胡忧特意派给他的一千警卫营士兵。这警卫营的士兵,可是军团里的精英。他们是从五万在青州经历过血战的老兵里选出来的。他们打过浪天的红巾军,与安融人交过手,也对战过林桂帝国。可谓是百战之兵。不用他们用谁呢。 林克的这个计划,可谓是相当的大胆。他先派军中武力比较强并机灵的士兵,去偷马泽本部队的军服。这在平时,那是非常难以做到的事,而在此时,确并不是那么难。 马泽本此人薄情寡性,对那些为他战死的士兵,本跟连看都不愿多看一眼。从战场上拖下来之后,随便找个地方堆着了事。也跟本没有派人去看着那些尸体。林克派去的人,很容易就偷到了八百多套军服回来。这不是他们不能拿到更多,而是林克的计划里用不了那么多。有道是适可而止,过了就会引起警觉的。 拿到马泽本部队的军服之后,林克就让八百多警卫营的士兵,换上那些带着血的军服,有多惨扮多惨,最好是弄得离死还有一口气,就最理想了。 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林克亲自带着这八百扮成马泽本伤兵的士兵,大摇大摆的来到宝怀城下叫门。 宝怀城的守军,对马泽本都很有信心。他们之前接到的战报是马泽本已经把洞汪城给围了起来。他们哪里知道,在马泽本进攻洞汪城之前,胡忧就已经走了林克这一步旗,把不死鸟第八师团,放在了离宝怀城不到二十里的山谷里藏着。他们更不可能想到,居然有人的胆子那么大,会这么大摇大摆来偷袭宝怀城,所以宝怀城的士兵,对林克这支伤兵跟本没有警觉。 不死鸟士兵强压着心里的激动,看着那城门越来越大的展开在他们的面前。那感觉就像是一个色狼藏在暗处,偷看女孩子换衣服一样。那种心情,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宝怀城的士兵,在把门打开之后,就倒了血霉了。他们本来还想问马泽本在洞汪城的仗打得怎么样,他们这些伤兵为什么提前回来呢。哪知道话还没有问清楚,就被人免费的送到了另一个世界,与这个世界再没有半点关系了。命都已经没有了,这仗打成什么样,还用得着他们关心吗? 林克在干掉开城门的士兵之后,马上兵分两路,一方面派人死守城门,以接应后面的部队入城,另一方面,亲自带队,往矿工的住地杀过去。 通过候三的情报,林克知道,在宝怀城里,有一批被马泽本无故乱安罪名,打成奴隶的矿工。那些矿工被抓来之后,吃的是牲口一样的食物,干的是牲口一样的活。每天没日没夜的干活,工钱跟本没有还不算,稍有一点不听话,动辄就会被杀掉。林克觉得,这些人应该对宝怀城的仇恨很大。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些矿工可以对他的计划给予有力的帮助。 林克这么些年的兵书没有到狗肚子里,这一切还真是让他猜对了。那些被马泽本抓来的矿工,跟林克是一拍即和。连想都不想,就自愿跟林克一起干。 这就是仇恨的力量了,在林克带人偷袭了一个武器库之后,那些平时被欺压的矿工,一下从羊变成了狼。扛起刀枪,就跟宝怀城的守军拼起命来。被欺压了那么久,他们对宝怀城这些地方守备队的恨,如潮水一般,出手比不死鸟的那些老兵还狠呢。 被欺压的都是苦兄弟,有不少还相互是亲人朋友老乡,一个得救,自然马上又去救更多的人。宝怀城究竟有多少这样的矿工,林克不知道。他只知道,他的身边,一下就多出了三四千的人马,而且这些人马,还在不断的增加,人数越来越多。 就这么着,林克带着这些矿工,随后赶来的本部兵马,从西城开始,一路掩杀而上,一边干掉马泽本的城守军,一边放出更多的矿工。有些当地被马泽本士兵抢了女儿姐妹的居民,也陆续的加入到这支队伍之中。 宝怀城的守备军,跟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很惊讶的发现,全城都是敌人。就连卖菜的老太太,都敢向他们砸臭鸡蛋。 随着队伍的挺进,林克拿下的地盘是越来越多,遇到的反抗越来越少。有聪明的宝怀城守军,看大事不,敢紧的扔掉武器,脱下军服,装扮成老百姓,才免过了一难。 再帮助林克拿下大半个宝怀城之后,警卫营的士兵,就脱离了林克的前进部队,分散前往城中各处,去执行胡忧下给他们的第二道命令,也是他们此行最重要的命令——拿到宝怀城的户籍人口资料和矿产分布,客户往来资料。 这些东西,对一个城镇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前者可以了解宝怀城的人口情况,和他们的房产地契情况。后者则是宝怀城的经济资源,能变成钱的东西。 胡忧可不是打败马泽本就算了,他要拿到宝怀城全部的控制权,把宝怀城并入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 随着部队的不断推进,林克的人马越来越多,先到的还能抢到武器,后来加入的,拿块板砖都敢往前冲,那热血的程度,真是比狼还狠咧。 到最后,基本都不用林克的第八师团动手,那些矿工和加入到队伍里的城民,就把事情全都给办了。 打到天黑,林克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不觉之中,居然聚集了过五万的矿工兵。这些人被长久的压抑,暴发出来的气势,真是非常的可怕。他们叫嚣着,高喊着,烧,杀,打,抢,震动全城、震动四野。 宝怀城的守兵本来就不多,不过是几千人,跟本不够这些矿工杀的。一人都分不到一个,矿工的情绪变得非常的不稳定。找不到马泽本的守军。他们开始把气出在宝怀城本身上,烧房子,砸楼,他们什么敢干。 “用胡忧将军的话说,真是马拉戈壁的。再这样下去,这些黑得只看见牙齿的家伙,弄不好就得到整个宝怀城给毁了。 不行,不行,不能让他们那样做。胡忧将军可说了,这个宝怀城他要了的。这次老子本来是大功一件,要是让他们把城给毁了,胡忧将军还不得把我吊起来打。弄不好都保不住。 得赶紧想办法把他们的怒火转到其他地方才行。” 洞汪城,马泽本进攻的第十三天。 今天天气不错,老天没有下雨,空气中飘着刺鼻的血腥味。天上有秃鹫在飞,地上嘛,自然是进行着战斗。 连日来的战斗,让不死鸟军团的这些新兵得到了丰富的学习机会。在生与死的边缘学到的东西,永远是最有用,最难以忘记的。 十几天的战斗下来,你已经分不出那个是老兵,哪个是新兵了。他们的眼神全都一样,他们的衣服全都带着自己或是敌人的血,他们手中的刀枪,砍进敌人身体的时候,也不再犹豫。那些曾经犹豫过的士兵,还倒在他们的脚下呢。杀人这种事,杀多了,也就习惯了。这就是战争,他可以让一个人,快速的成长。 “马泽本今天的进攻非常猛呀。”胡忧站在城头之上,看着下面敌我双方的交战,喃喃自语。 十几天以来,胡忧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这里,敌我双方都能看到他。不死鸟士兵视他为心中的战神,而马泽本的士兵,则视他为魔鬼。 胡忧在这里,用他身后那面黑色的不死鸟战旗,指挥着地整个军团的攻守。他洞悉城防中的一切机关。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泼火油,什么时候,应该放滚木。他就是军中定海神针。 正当胡忧要给等在身前的传令兵,下令命令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心里一冷,背后生风,强大的危险信号,打断了他的思路。在身体的本能之下,胡忧想都不想的一个前扑,直接滑到地上。直到这时,他才听得耳边那个叫李斯的士兵,口中惊呼的‘小心’二字。 “有刺客” 胡忧的心中,瞬间闪出了答案,他还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遇上刺客的一天。 先出手的是一个士兵打扮的人,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两个人。在他出手的同时,另外两个人,也同时对哲别和科奇士出手。还好红叶刚刚去传达胡忧的命令,并不在这里。不然的话,她会很危险。 那个刺客一击不中,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手中的刀并没有停下,又向胡忧追砍了过来。 胡忧连身都不敢翻,手脚并用往前急爬两步,只听身后‘叮’的一声,一块地砖被砍开了。要不是胡忧爬得快,他那还算健美的小蛮腰,就要成两半了。 借着刺客拔刀的机会,胡忧终于转过脸来,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他能很清楚的看清来人的样子。这是刺客长像很普通、没有一丝特别,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找不出来的人。他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任何感情流露出来,看向胡忧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杀我。”胡忧冷静的问道。他这是在拖延时间,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内卫部队马上就会上来。他们就在百多米远的地方,赶过来用不了多久时间。 来人跟本不中胡忧的计,他答都不答,马上就又一刀砍向胡忧。 这一刀含着强烈的杀意,这可是真砍,不是开玩笑的。胡忧本能的想抓白蜡枪,才想起自己前爬了几步,白蜡枪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 还好,胡忧的这么些年的苦练可不是白费的,他后退一步,一个抬脚踢向刺客的下阴,给他来了个脚版的猴子偷桃。手上也并不闲着,一个意念,唤出血斧,想都不想就当头劈下。 那刺客看不见血斧,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胡忧手上那股强列的杀气,他放弃退砍向胡忧脚的一刀。收刀转身,向胡忧的后腰而去。 胡忧没有想到这个刺客反应那么快,眼看着刀又到了,自己的脚还在半空中,收是肯定收不回来了。 “拼了” 胡忧在心中暗一咬牙,血斧再闪,劈向刺客的脑袋。胡忧这可不是同归于尽,的腰间那里背着换日弓,他赌这刺客的刀,不可能砍得断换日弓。 刺客显然也看出了胡忧的想法,他才不肯为砍一刀换日弓而把脑袋送给胡忧。他回刀一架,想要先架住胡忧手上的血斧,再使后招。 刺客这一招,走了败招了。没有想像之中的铁器相碰声,更没有火花四溅。刺客只觉得手中一震,瞬间心中大惊。 不过这惊受得有些晚,看来不会有什么开花结果之时。胡忧的血斧在砍断刺客手中的钢刀之后,顺势奔向刺客的脑袋。血斧和头骨发出了一丝轻响,接着一小块头骨飞了出去。 刺客直到死都不明白,胡忧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居然能这么厉害,再砍断他手中的刀之后,还能砍开他的脑袋。 一股血雾从刺客的脑袋喷出,在阳光之下,居然还出现了彩虹,血色的彩虹异常的美丽,可惜他一生只能看一次。 刺客从出现到被胡忧杀死,全程不过半分钟的时间。胡忧这干净利落的动作,全都落在那些赶来救援的士兵眼里。 士兵们之前只是知道,胡忧的箭法非常了得。直到今天他们才亲眼看到,胡忧的近身功夫也非常了得。 看到胡忧成功的杀掉刺客,军中暴起了巨大的欢呼声。胡忧站的这个地方,可是全城的制高点。刺客的出现,士兵们虽然不能急时上来救胡忧,但是胡忧和刺客交手的过程,他们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虽然他们也同样没有看到胡忧拿什么杀的刺客,但那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的胡忧将军,那个不死鸟,他很强 正在欢呼的士兵哪里知道,此时如战神一样接受他们膜拜的胡忧,一点也不好受。本来经过努力,胡忧已经可以砍出三血斧了。可是这十几天以来,他为了战事,劳心劳力,精神力消耗非常的巨大。砍出第二斧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已经被全部的抽空,他现在完全是用毅力在支撑着的。一放松他马上就得倒下去。 那个刺客说起来也算倒霉,如果他不是想架胡忧的血斧,那么胡忧砍出这一血斧之后,就会失去反击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在内卫上来之前,从容的杀掉胡忧。 这是刺客的不幸,是胡忧的大幸。这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之内,胡忧又一次受到了上天的眷恋。 不到两分钟,三个刺客一死两被抓,任务彻底的失败。不死鸟士兵在为胡忧暴出一次巨大的欢呼之后,又一次暴出了欢呼,这一次不是因为胡忧,而是因为城外。 城外的平原之下,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一大群片黑压压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刀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却只能看到雪白的牙。他们得有四五万人,一出现就疯狂的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这群人,就是宝怀城的那些矿工。林克为了不让他们破坏宝怀城,用计把他们的怒火引到了马泽本的身上。带着他们一路从宝怀城杀来。 2844小说的太阳的光芒,来自马泽本本部士兵的惨叫,如孤魂一般,在空气中飘荡。 这里是失败者的地狱,是胜利者的天堂。林克立功了,祝贺他,不死鸟军团十大铁将之一——林克 , 章节目录 第186章 乌云罩都城 林克带着矿工兵的突然出现,改变了整个战局。马泽本的部队,被从后直插而上的矿工兵弄得混乱不堪。朱大能接到胡忧的命令,带不死鸟第一师团一部和第三师团本部人马,对马泽本发起了正面打击。马泽本很快就现出了败像。所谓兵败如山倒,马泽本无耐之下,只能选择突围。 看来马泽本今天是注定了不交好运,他突围的时候,正好撞上带哈里森的第二师团。哈里森正带着第二师团大肆抓俘虏呢。让他遇上马泽本,他还会放过? 哈里森当即亲帅部队,对马泽本进行追杀。在追出十八里路之后,一刀把马泽本劈于马下。哈里森本可以活抓马泽本的,但是他想起了胡忧的话,胡忧说过,只要士兵。 只要士兵是什么意思,那就是不要军官,连军官都不要,那将军就更不能留了。于是哈里森手起刀落,很干脆的干掉了马泽本。 曼陀罗帝国水上皇宫内,被天下无数神女人视为终极奋斗目标的索菲雅皇妃,正在华清池之中沐浴。如玉的肌肤倒影于水中,是那么的引人遐思。还好这里并没有鱼,要是有鱼,也得全迷死在这池子里。 “启禀皇妃,二皇子来了。” “嗯,让他在外面侯着。” “儿臣参见母后”二皇子阿西梅看到索菲雅出来,赶紧行礼。 刚刚出浴的索菲雅,身上还带着丝丝的水气。在侍女的搀扶之下,优雅的在鹿皮毯上坐下。这鹿皮毯可是由刚刚出生的白花鹿做成,做上去软滑如缎,非常的舒服。 “这个胡忧不愧是西门玉凤和苏亚雷斯同时看上的人,果然有几分本事。居然在那偏远得几乎已经被人遗忘的洞汪城,也能弄出那么大的动静。他的资料你已经查到了吗?” 阿西梅回道:“是的,母后,我们的密探已经拿到了暴风雪军团的入籍资料。据资料显示,此人是江南州柳南村人氏。” “等一下。”索菲雅打断了阿西梅的话:“为什么是暴风雪军团的入籍资料?探子的工作什么时候如此轻松了吗?要查入籍资料我还用得着他们?” 别看索菲雅是青楼出生,她寒下脸来,连阿西梅的身子都不由自主的颤了一下。 阿西梅解释道:“母后,这并不能怪探子办事不利。而是柳南那个地方大约两年前发生了瘟疫,常规的处里办法你是知道的。整个柳南全都被封死了,里面的人,一个也没有能出来。现在那里已经被遗弃,跟本查不到认何的东西。” 索菲雅的脸色,这才好看了一些,冷哼一声道:“会有这么巧?” 阿西梅回道:“确实是这样的,这一点我已经从江南州的日志上查到了,而且密报上也有记录。 不过有一件事很奇怪,据我回收到的消息,发生瘟疫的时候,胡忧因为要去哥伦比亚军校学习,曾经路经过柳南村。可是他当时并没有过问这事。按说亲人被封锁在里边,一般人的肯定是要想办法解救的。” 索菲雅接口问道:“他当时是什么官衔?” 阿西梅道:“是队长。官到不是很大,但是从苏门达尔派他到哥伦比亚军校学习这一点,可以看出来,他当时跟苏门达尔的关系不错。他如果想要把家人解救出来,并不是太难的事。可是他跟本就没有那样做。” 索菲雅沉默了一下道“胡忧此人城府极深,说不定当时有什么原因呢,或是他们家人跟本就不在柳南村也说不定。 这次他在西北,先是重建洞汪城,搞出什么军团股权拍卖,接着又疯狂扩大军队;而後打败马泽本,把宝怀城收于怀中。加上其之前的战绩,可见他极具军事才华。他甚至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之下,收服了鲁游,更体现找他的野心和目光远大,难怪连‘她’都看上了他。” 阿西梅又一次听道索菲雅提起‘她’这个称谓,不由出声问道:“母后,‘她’是谁?”这个问题,阿西梅已经问过好几次了,可是索菲雅从来都不回答。这使得他对这个神秘的‘她’,非常的好奇,每次一有机会,他就会借机问一次。 索菲雅看了阿西梅一眼,摇了摇头道:“你现在还不是知道这个的时候,等时机成熟,我自然会告诉你。你现在只要知道‘她’是一个很重要的人就行了。” 阿西梅看索菲雅这次还是不愿说,也就不再问了。别看索菲雅在人前,展现出来的,从来都是国母的高雅形像,只有他知道,索菲雅一但生气,是多么的可怕。在他五岁那年,他就亲眼见过,一个犯了小错的宫女,被索菲雅亲手一刀刀割杀。也就是从那时起,他每次看到索菲雅,都不由自主的从心底冒出寒意,从来都不敢违背索菲雅的任何的决定。 阿西梅把话题重新拉回到胡忧的身上:“母后,这个胡忧看来是一个人才,我们是不是可以招揽他?” 索菲雅道:“胡忧此人非常善于把握机会,能力也非常的强,如果我们给他提供更大的舞台,他将会暴发出更加的可怕力量。” 阿西梅接话道:“那正是我们需要的人呀。加图索已经对老家伙连出晕招的情况,产生了怀疑,我们必须加快我们的进度才行。以胡忧的野心,他肯定会喜欢我们的计划的。” 索菲雅点头道:“你说得不错,就算加图索不怀疑,我们也同样要加快我们的进度。我这几天观察过老家伙,发现他的身体已经产生了耐药性,散的功用越来越小,已经不足以全完控制他的神智了。 咱们就先给这胡忧一点甜头,看看他的反应怎么样。他不是一直要去掉暴风雪军团这个名字吗,我次我就帮他一把。这几天,我想办法让老家伙把暴风雪军团改名为不死鸟军团,并赐封胡忧为侯爵,命他管瞎燕州。” 索菲雅的话,让阿西梅倒听了一口冷气:“母后,这赏赐太重了吧” “重?”索菲雅的脸上闪过一丝嘲弄。会重吗?索菲雅表面上似乎给了胡忧很多东西,可是总的算起来,她不过是给了胡忧一个虚名而已。胡忧掉了能正式的把暴风雪军团改名为不死鸟军团之外,他什么也没有得到。 索菲雅给了胡忧一个侯爵的封号,却并没有封胡忧为不死鸟军团的军团长,说让他管辖燕州,那更是一个大大的饼。 燕州最重要的城市浪天,现在还在红巾军的手里,而其他的城镇,全都在各权势家族的手中,胡忧是除了他现在的洞汪城和宝怀城之外,多一寸土地都不会得到。 这个管瞎燕州,不但不会让胡忧得到半点利益,反而会使燕州当地的家族,对不死鸟军团产生矛盾。而燕州那些家族,又全是大皇子的地盘,正好可以坐山观虎斗。 索菲雅的算盘打得响呀。 索菲雅继续道:“咱们先给那个胡忧一点虚的,以显然我们的实力。如果他识相,那我就会给他更多的东西。哼,野心这种东西,是最可怕,也是最容易利用的。” 阿西梅听得索菲雅这么说,这才明白索菲雅这里头包藏着什么祸心。 “母后这招,真是真是高明呀。孩儿就是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这样的好计来。” 索菲雅风情万情的白了阿西梅一眼,说道:“别光知道拍马屁,你要长进一些。将来这曼陀罗帝国的家,还得你来当。你不是一直想要去宫玩玩吗,这一次,我就让你去西北转一圈” 索菲雅说这话的时候,脑中又闪过那个‘她’。心中冷哼一声。她才不会去关心什么曼陀罗帝国或是紫荆花王朝呢。她现在已经不是那个当年什么都没有的小丫头了。她要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拿到更多的东西。 “没有人可以挑战我的权位,就算是‘她’,也不行。哼” 正在忙得晕头转向的胡忧,那里知道自己正成为他人话题中的主角。击败马泽本之后,他整整睡了一天一夜,才把损耗掉的精神力恢复了大半,就马上投身于他伟大的事业之中。 接管宝怀城,防山镇,安定民心,安抚民众,抚恤阵亡士兵,体恤伤者,多少的事,等着他去处理。说他忙得四四脚朝天,脚不沾地,一点都不为过。 能不忙吗? 说到军力,胡忧手下是有了一些可用之将。可是这政务的问题,那些家伙跟本就帮不上忙。别说红叶,西门雪,胡忧现在是连龙袭渔都派出去了,可是需要他亲自处理的事,依然很多。 现在洞汪城加上宝怀城,胡忧的手底下,已经管着近两百万的人口。事务之繁琐,真是超出了他的相像。特别是洞汪城,之前的高速发展,已经带来了很多的问题,他是一直压着不管,现在可不能不管了。 洞汪城加宝怀城,胡忧想想就头痛。要不是有红叶这个知已女军师在帮忙,帮他揽下了大部份的事,他肯定早疯掉了。 还有那些黑哥们,胡忧最头痛的就是这帮家伙。他们在跟马泽本打了一仗之后,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不愿再做矿工了,他们居然嚷嚷着要参加不死鸟军团。不当矿工要当兵 胡忧现在不缺兵呀,宝怀城这一战打出了不死鸟军团的威风,想要入伍当兵的人,那真是太多太多了。胡忧现在需要矿工啊宝怀城的下面,全都是铁矿石,那些东西挖出来就是钱,就是装备,就是刀枪战甲。这些熟练矿工不挖矿了,要他上哪里去找那么些矿工回来呀。 太阳下山又一天过去,黑夜再次夺回了他的地盘,让整个大地,都陷入黑暗之中。一辆车壁上画着烈火不死鸟的马车,从东门进入洞汪城,在百姓的注目之中,驶进城主府。 这是胡忧的马车,在曼陀罗帝国,只有他会风骚的把自己的外号,做为图腾画在车上。 看了眼驾车的候三,胡忧得意的笑了。他当然有他值得得意的理由,就在不久前,他终于连哄带骗,半强半逼,恩威并用的把那六万多黑哥们,弄回到矿里,去替他挖铁矿石。 这一次,胡忧亲自参与了和那些矿工的谈判,终于和那些暴脾气的矿工们,达成了还算满意的结果。 在那一个个只见门牙不见脸的六万矿工注视之下,胡忧发表了他热情洋溢的讲话,最后同意六万黑哥们,加入到不死鸟军团之中,并专门为他们成立了一个师团——不死鸟矿工师团。 矿工师团的编制福利和正规师团一样,同样享受不死鸟其他师团应有的待遇,只有一点,在无战事时,矿工师团必须为军团的发展挖矿。 在那些矿工为了自己加入不死鸟军团,去除掉奴隶身份,恢复自己地位而高兴的时候,他们却不知道,那个一脸苦像,像是吃了天大亏的胡忧,肚子都笑开了花,好险差点没连肠子都笑断了。 战时打仗,闲时挖矿,这是多好的模式呀。在得到六万士兵的同时,又得了六万矿工,一份钱做了两样事,胡忧不偷着乐才怪的。 “将军,你今天可真是威风,我要是有一天也有能像你那样就好了。”候三看胡忧脸上带笑,赶紧拍马屁。 这一次对战马泽本,不死鸟军团里是人人都立了功,林克甚至立了天功,可是候三却失败了。胡忧让他去防山镇抓索雷特,他没能得手,在已经包围了索雷特的情况之下,居然让那小子给跑了。 候三苦哈哈来到洞汪城,被胡忧大骂了一顿。军职到没有被撤,不过被胡忧给抓来当了车夫。这几天,胡忧游走于洞汪城和宝怀城之间,驾车的全都是候三。 “你现在不也挺威风的吗?”胡忧收回笑脸,冷哼一声道。这个候三,自从当上师团长之后,整个人就变跳了。胡忧早想敲打敲打他,这次他自己撞到枪口上来,正好。 候三死皮赖脸,赔笑道:“嘿嘿,将军,你就别笑我了,我知道这一次是我错了。” 胡忧哼了一声,提高了八度音道:“你候三大爷也知道错?说说,你错在哪了。” 候三看事情有转机,赶紧收起笑脸,严肃的说道:“将军,我知道,这一次,是我轻敌了。我没有想到,那个索雷特那么狡猾,着了他的道,让他给跑了。我保证今后绝对不犯同样的错误,下次我一定抓到他。” 胡忧看候三说得挺诚肯,这才点点头道:“我的脾气你知道。我向来了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你自己说,这一次,你准备怎么着吧。” 候三硬声道:“按军中规矩,我自领三十军棍。” 胡忧道:“那是士兵的规矩。你现在是将军,是团之长。还好你这次,没有造成重大的伤亡,不然的话,你这颗脑袋,就不在你的脖子上了。” 候三吓得脖子一缩,之后挺身道:“是的,将军,我明白。你就看在我这人还有点用的情面下,先把这脑袋再借我用几天。要是我再出错,不用你说,我自己就把这脑袋给砍了。” 候三是胡忧手下大将,在情报方面,他很有一手。加上之前为胡忧立下不少的汗马功劳,胡忧这次不过是吓吓候三而已,真要砍他,也不用让他来驾马车了。 看候三真的认识到了错误,胡忧在心里点点头,说道:“好吧,这一次我相信你。不过就这么放过你,你未免不长记性。三十军棍,你是跑不掉的。 先别笑,我知道你皮厚不怕打。在那之前,你得亲自去给士兵们道歉,要得他们的原谅。这一次是因为你,让他们失去了立功的机会。” 候三听胡忧松了口,暗暗在心里松了口气。他发现胡忧真是越来越有将军样了,每次胡忧生气的时候,他总觉得心里没底。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伴君如伴虎。 十天之后,胡忧举行封赏大会,在大会上,胡忧充分肯定了不死鸟各师团,以及洞汪城的百姓在这次战斗中的表现。 更新更快 在受赏的花名册上,列着长长的名字,不少本以为自己不会受赏的士兵,都榜上有名。这都不算,还有一些在守城战中,为士兵送饭的城民,也得到了胡忧的赏赐。林克更是不用说,他不但得赏,还被胡忧评为全军的表率,号招全军向他学习。 有赏就有罚,候三这次算是以自己的肉身,诠释了胡忧胡忧军纪的威严。他被当着几十万军民的面,重责了三十军棍。 这是胡忧早就已经言明了的军纪,校尉以上的军官,无论是谁,受罚的时候,必须在阳光之下,众人之前。 三十军棍打在候三的身上,却打在了百万军民的心里。从此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平时笑呵呵,遇到老人会主动行礼,碰到小孩子会逗一下的胡忧将军,是一个真正的将军v , 章节目录 第187章 全城皆兵 “这个月,我军的收入共计为三百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七枚金币。”红叶向胡忧回报道。 “这么多?”胡忧听到这个数字,吓了一跳。他以为能有一百万金币就已经了不得了。百万富翁呢,这对以前身上从来没有超过五十块钱的他来说,三百多万,那可谓是天文数字啊。 “不算多。”红叶摇摇头道:“算起来,只是将将够用而已。” “这还刚够?”胡忧再次张大了嘴巴,这大起大落得也太快了吧。刚才还有三百万多金币,这都还没有捂热,就又没有了?以前那五十块钱,虽然少一点,但是放在口袋里发霉了都还有呢。 红叶像是看不到胡忧那张苦脸一样,继续说道:“这还是普通的开销,如果你想要装备部队,咱们还需要更多的钱。军队是一个很烧钱的地方,你现在手下有三十万的部队,每人吃一顿饭,就有得算。再者,你还养着那么些城民呢。” 胡忧苦脸道:“原来当家那么难呀,怪不得巴伦西亚那老家伙,整天出晕招呢。看来用不了几天,我也得像他那样了。钱钱钱,无论到哪里,都需要钱呀。我上哪弄那么多钱去” 红叶看胡忧苦着个脸趴在那里不动,不由挺了挺腰,看胡忧继续努力了,这才说道:“你也不用泄气,我们洞汪城和宝怀城,现在共有盐业,武器加工,矿产和马业,这任何一个行业,做大了,那都是一个可观的收入。只要慢慢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胡忧闷哼了一声,脸上露出痛苦而又爽快的表情,趴在红叶的身上,好一会,才喘着气道:“我知道我们的优势在哪里,只是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西门雪今天从秦岭回来,给我带来了坏消息。秦岭的崩塌在加快,我们的时间很可能比之前预计的还要少。” 红叶喘气的坐起来,拉过身边的毛巾,细心的为胡忧擦去身上的汗水。 “你也不用太焦虑了,池河帝国会对我们发起进攻,只不过是我们的战略考虑,说不定他们跟本没有那个心呢。” 胡忧长叹了一口气道:“现在的曼陀罗帝国,犹如风中的烛火,不设防的肥羊,谁会不想上来咬一口呢。池河帝国也许不会马上打进来,但是迟早有一天,他会打进来的。而到那一天,也许不单单是池河帝国,而是整个天风大陆上的帝国,都会冲上来,国无宁日了。” 胡忧边说着,边在红叶的身上吃豆腐。一段忧国忧民的话,从他的嘴里说出来,跟本没有多少严肃性。 胡忧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没有战事的时候,他无论在谈什么话题,都显得是那么的轻松。这是他的心态。 “报,将军,二皇子阿西梅殿下的车队,已经离开洞汪城百里范围。” “嗯,知道了。”胡忧挥手让士兵退下,看了眼那灰蒙蒙的天,心里回忆着阿西梅此行的话。 这个二皇子,这次突然来洞汪城,很明显是在有拉拢之意。想到这里,胡忧的心里不由的又有气。这小子真是太小气了,给的东西全都是虚的。主理燕州,呸,这燕州有多大一片地是老子能说得上话的。这不是耍人玩吗? “怎么了,那么生气。谁又惹着你了?”路过的西门雪看到胡忧一脸不爽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的问道。 “没事,没事,玩你的去。”胡忧随意的摇摇手,一脸不爽的说道。他现在心情可不太好,不想和这个丫头吵嘴。 西门雪来到洞汪城,帮着胡忧做了不少的事,但是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却没有得到多少的发展,除了谈正事时之外,闲时每次碰上,都会发生斗嘴事件。 “哟,我说你胡忧大将军还真够没有良心的,人家好心问你,你却这样对人家。玩去就玩去,本姑娘还真没空理你呢。”西门雪说着,甩了甩脑袋上的羊角辫,转头就往外走。 由于西门雪的身份,胡忧把她也安排住进了城主府里,他们现在可以说的邻居的关系。 “哎,等一下。”胡忧追上西门雪,他闲着也没有什么事,看西门雪出去,他也想要出去走走。一个人走,不如找个美女做伴,一路吵吵架,也挺有意思的。 “干什么?”西门雪不爽的哼哼道:“刚才让人家走,现在又来追。” 胡忧笑道:“没什么,在府里呆着无聊,也想出去玩玩,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咱们正好做个伴。听说城西来了个戏班,有点意思,咱们不如一起去看看。“ 西门雪似笑非笑的看了胡忧一眼,道:“你这算是在约我?” 胡忧嘿嘿笑道:“算是吧。不知道西门雪姑娘赏脸不?” “本姑娘没空”西门雪扔下一句话,转身就走。 胡忧这人,有时候就是有些溅,他看西门雪不答应,反到来了兴趣,又追上来道:“哎,别急着走嘛。我看你这几天都往外跑,你在忙什么呢。” “管得着吗?”西门雪翻翻白眼。 胡忧道:“我也是关心你嘛,这年头坏人多,小心别让人家给骗了。要是哪天让人骗去卖了,到时候小玉姐问我要人,我交不出来,那多不好意思。” 胡忧边说着,边打量着西门雪手里拿得的布包。那布包鼓囊囊的,似乎装了不少的东西。 西门雪不屑的瞟了胡忧一眼道:“这世上除了你外,谁还敢称为坏人。只要你不来骗我,那我就是安全的。哪天我要是出了什么事,第一个抓你,肯定没有错。哎呀,你怎么乱拿我东西,你不知道女孩子的包是不能动的吗?快还我” “嘿嘿,让我看看这里面有什么。”胡忧躲开西门雪伸来的玉开。他还从来没有看过这里的女孩子,包里都装着什么呢。 “书?”胡忧看到包里的东西,有些傻眼,他还以为那里面有什么女孩子的秘密物品呢,没想到打开一看,全都是书。 “是呀,就是书,你以为里面有什么?”西门雪奇怪的看着胡忧。她弄不明白,胡忧刚才还挺兴奋,怎么一下子又冷了下来。说实在的,她很享受和胡忧斗嘴的时候。觉得很有意思,这比起帝都里那些整天老是甜言蜜语的家伙,好玩多了。所以很多时候,是她主动挑胡忧斗嘴的。她把这视为与胡忧相处的一种方式。 “没什么,还你吧。”胡忧把包塞回给西门雪,这些书让他想起了自己还有很多文件没处理呢。马拉戈壁的,得尽快弄些文官回来才行,不然这日子没法过。 西门雪接过书,背到身后问道:“你不想知道我拿这些书去哪里吗?” 胡忧兴趣缺缺的说道:“除了找个地方看之外,你还能拿到哪去。难不成,你还开书局不成。” 西门雪笑道:“那到不是开书局,我是去楚竹书院上课。” “楚竹书院?”胡忧听到这个名字,不由得又想起了那个穿着白色长裙,身扎紫腰带,脚穿绣花鞋的女人。 西门雪道:“嗯你想不想去看看?我告诉你哟,那个楚竹姑娘水平很高呢,琴棋书画她样样都精通,像你这种痞子最适合去陶冶情操了。” 胡忧想了想,反正那些文件,自己不看,红叶也肯定会处理的。不如跟西门雪去看看,说是偷懒也好,怎么都行,反正今天是没有心情看文件了。 “好吧,反正也挺久没有见妞儿了,正好去看看她。对了,不能这么空手去,让我给他们买些好吃的。” 洞汪城在胡忧的全力治理之下,最先恢复过来的就是个体小工商业。由于胡忧并不对他们收税,所以这一行业,相当的发达。大街之上,随处都可以买到东西。 “来,吃一块,这饼不做。”胡忧把一个烧饼塞给西门雪。 西门雪接过饼,咬了一口道:“看不出来,你对妞儿他们还挺好的。” 胡忧丢了几颗花生米到嘴里,道:“算是同病相怜吧,我每次看到他们,都会想起以前的我。” “你也是孤儿?”西门雪敏锐的听出了胡忧话里的意思。这让她想起来,胡忧似乎从来都没有提过自己的家人。 在洞汪城,胡忧不断的鼓励军中的士兵,把自己家中的父母妻儿接到洞汪城来,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说过,要把自己的亲人也接来。 西门雪用了个‘也’字,那是因为她自己就是孤儿出身。不仅是她,西门霜和十二金钗也全都是孤儿。她们全都是西门玉凤的父亲,西门战虎生前领回来的。小时候是西门玉凤的玩扮加侍女,长大之后,是西门玉凤的助手。 胡忧也警觉到自己出错了话,他的入伍身份明证上,可是写有父母兄弟的:“谁说我是孤儿,我只是说同病相怜而已。” “那你说同病相怜是什么意思。”西门雪问道。 胡忧嘿嘿笑道:“我以前也有那么小过嘛。”身份证明是胡忧的秘密,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并不属于这个天风大陆。 两人边走边聊着,不知不觉之中,就来到了楚竹书院,由于胡忧说想要去看妞儿和虎子他们,所以两人并没有走前门,而是走的后门。 “等一下。”西门雪刚踏进学院一步,就被胡忧给拉出来,压到墙角。西门雪还以为胡忧又想玩什么花样,转头看到胡忧一脸严肃,马上知道胡忧不是开玩笑,而是发现了什么。 胡忧发现了什么? 胡忧看到了一个人。 谁? 巴雷西,那个要把欧阳寒冰押给林正风的安融千夫长。当时胡忧救欧阳寒冰的时候,见过这个人,映像很深,所以一眼就认出了他。 “那个人是谁?”被胡忧拉到大树后面的西门雪也发现了胡忧注意的那个男人。她并没有看出那个男人有什么特别的,胡忧为什么要那么紧张他。 “那是一个安融千夫长,名叫巴雷西。”胡忧小声的在西门雪的耳边说道。 “安融人?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西门雪不解的问道。青州离这洞汪城可不近,她不相信巴雷西也是来上课的。 “这也是我想知道的。”胡忧哼道:“藏好一些,看样子他要出来。” 巴雷西并没有发现胡忧和西门雪在背后跟着他,他四处警惕的看了一遍之后,就离开了楚竹书院,走进一个间叫住悦来的客栈里。 这一次,巴雷西的奉了本田龟佑的命令,前来与一个人接头的。不过他还没有见到那个人,刚才只不过是按约定,放下联络暗号而已。 在巴雷西隔壁的房间里,胡忧和西门雪也要了一间房。 “你要不要找些人来?”西门雪有些担心的看着胡忧。那个家伙,正在想办法在墙上打洞,以偷看那边动静。 胡忧咬牙切齿,汗流浃背的说道:“不用,这一次我要亲自查出这里面有什么秘密,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巴雷西这次来,是要见一个女人。”久不干这活,这手法都有些生了。 西门雪很自然的拿出一条手绢,帮胡忧擦去头上的汗:“你怀疑他是来见楚竹的?”西门雪很聪明的就联想到了楚竹。 胡忧惊讶的问道:“你也觉得那个楚竹有问题。” 门雪点点头道:“我觉得那个女人很不简单。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她的身上有一股特别的气质。是一种贵气,这样的贵气,不因为出现在她的身上。虽然她已经尽力的掩饰了,但是她瞒不了我。” “什么一种贵气,那带表什么?”胡忧到没有留意到这方面,他只是觉得楚竹很神秘而已。 “皇气她的身上”西门雪刚要继续说,小嘴就让胡忧给封住了。胡忧用眼神告诉西门雪,有人来了。西门雪很警觉的马上把耳朵贴在墙上。这年代可没有水泥什么的,用的都是纯木料。仔细听,是可以听到声音的。 隔壁房间的来人,和胡忧猜得一样,确时是一个女人。可是那声音却并不是楚竹的。楚竹的声音很清脆,而这个声音有些沙哑。而说话的内容,也并不是关于什么秘密,甚少胡忧和西门雪听到的,都是些风月事。甚至还有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 来人说了十多分钟的话,就渐渐的没有了说话声,而是变成了男女的喘息。西门雪强忍着羞意,又听了一会,终于没有听下去,离开那墙壁。转头看胡忧听得很入神,不由心中有气,刚想要打胡忧一下,只见胡忧突然脸色大变的冲出房间。 西门雪被胡忧弄了个莫名其,等她反应过来,胡忧都已经跑了出去,紧接着,就听到隔壁的撞门声。 “这流氓他要干什么?”西门雪想起隔壁正在干的事,不由在心里暗啐了一口,可是她又很好奇,于是也跟着走出了房间。 才出门,西门雪就闻到了血腥味,抬眼一看,是巴雷西倒在了血泊之中。而之前他们听到的那个进房的女人,却不见了。 “他怎么样?”西门雪来到胡忧的身边。 胡忧把手从巴雷西的颈动脉收回来,摇摇头道:“真够狠的,一招致命,死了。马拉戈壁的,居然敢在老子的地盘跟我玩这手,给我通知红叶,关闭四门,让哈里森带不死鸟第二团在洞汪城二十里内设卡,候三和朱大能各带本部师团搜城,其于各师团,原地警戒。我就不信,我抓不到那个混蛋。” 胡忧这一次是动了真怒了,这很明显的是在杀人灭口。看来对方已经知道巴雷西暴露,直接派人把线索给断了。 “你要不要把楚竹书院给封了?”西门雪提醒道。 胡忧摇摇头道:“暂时还不要,楚竹书院在洞汪城的声望很高,在没有任何证据前,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平静了没有几天的洞汪城,在胡忧的一声令下,马上就变得风声鹤唳起来。之前满街的小贩没有了踪影,在取尔带之的是四处巡视的不死鸟士兵。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88章 美人恩重 “没有查到?” 胡忧的目光扫过单膝跪于身前的朱大能,对于朱大能带着的这个结果,看来不是那么满意。 朱大能依然跪地,道:“是的,侯爷。末将无能,请侯爷降罪。” 二皇子阿西梅来过之后,胡忧的爵位已经是侯爵。以爵位尊称,这上流社会的习惯,所以朱大能这个世家出生的人,很自然的这样称呼胡忧。而不像候三他们那样,还是一口一个将军,没有改过来。 “降罪的事先不说。”胡忧摆摆手道:“我要知道细节,你是怎么做的,为什么全民动援,得没能找到凶手。” 朱大能回报道:“按侯爷的吩咐,我和候三分别抽调不死鸟第一,第三师团对洞汪城进行搜索,并同时对城民的身份识别牌进行了检查。共查出非洞汪城城民七百余人。经排查之后,全都并无可疑。因为案发时,他们都并不在现场附近。” 胡忧问道:“城外哈里森那里有什么情况?” 朱大能回道:“哈里森将军在接到命令之后,第一时间设立路障,排查各个出城之人,不过到目前为止,同样没有发现可疑之人。” 挥退朱大能,胡忧陷入了沉思。理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之前他以为,以自己全民动员的力量,要找到杀死巴雷西的凶手,并不是太难事的。 现在看来,胡忧知道自己错了。想要成功找到凶手,不但不容易,还很困难。全民动员有没有用?应该来说算有,这一次杀死巴雷西的凶手是没有找到,不过附带的,却抓了十几个犯其他事的人。可见这人海战术,还是有其威力的。 考虑了良久,胡忧对红叶说道:“红叶,收兵吧。看来今天不会有什么结果了。城民都很累了,让他们散了吧。” 红叶问道:“大人,不查了?”对于胡忧的放弃,红叶感觉很奇怪,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胡忧在没有达成目的之前,主动放弃。 “不查了。”胡忧摇摇头,当先走出了客栈。他又何曾想要放弃,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他下达这样的决定,是经过思考的。 查案是一种非常专业的行为,手下的士兵,并不具备这样的能力。现在虽然发动了洞汪城的全部民众,但是能做的事,还是非常少的。身份识别对战时查敌军奸细,防备敌对势力混入,是很有作用的。但是它对查案并没有帮助。 别的不说,就拿对凶手身份的判断来说。如果说凶手是楚竹,或是楚竹手下的人。那么他们本来就有身份识别牌,甚至还有很多人认识他们。这单单是查身份,哪能有什么用。 这件事,让胡忧再一次白明,管理一支军队和治理一个城镇,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里面各有各的别点,并不能想当然来。 这件事也同样让胡忧知道,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有无数眼睛,在时刻的注意着他。那个人或组织,有着强大的实力。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促使胡忧之后大力发展专业司法体系的决心。不过那都是后话,现在胡忧并不能因为巴雷西的死,做太多的事,因为他没有时间去管这暂时不会影响大局的事。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就在巴雷西死的第二天,曼陀罗帝国的心脏,帝都龙城水上皇宫,突然传出一个让整个天风大陆都大为震惊的消息。这个消息与曼陀罗帝国三世皇巴伦西亚有关。 不是巴伦西亚死了,而是巴伦西亚突然公告全国,要各地军团或地方守备队,甚至是家族私有武装,讨伐浪天红巾军。他公开许下承诺,无论是谁,只要能剿灭红巾军,收复浪天,就可以被封为浪天王 此消息一出,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的目光,全都转到了这个前紫荆花王朝建都千年的古城。有人在猜着巴伦西亚此举的含义,有人在暗中计算着自己拿下浪天的可能。 浪天是国际名城,它位于九州河中游沿岸,是曼陀罗帝国的水陆中心和经济中心,更是重要的文化教育中心。紫荆花王朝的千年统制,不但使这个古都成为重要的交通枢纽,更让他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底蕴。不客气的说,现在的曼陀罗帝都龙城,除了地形上可以与浪天一较长短之外,其他的跟本无一可取之处。 龙城建都不过短短四十年,完全是那个不重视文化传统的里杰卡尔德,一手把它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城,强行扩大发展出来的,它在千年古都的面前,是那样的羸弱不堪,毫无底气。 里杰卡尔德弃浪天而建都龙城的做法,一直受到各界人世的诟病。甚至有人在里杰卡尔德生前,就公开发表文章,例举这是里杰卡尔德一生之中,最为重大的错误之一。对曼陀罗帝国的影响之巨,仅次于弃用文官。 当然,发表这种言论的人,遭到了里杰卡尔德的捕杀,现在也许正在地府和里杰卡尔德打官司呢。 胡忧在接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全身兴奋得发抖。他不在呼封王什么的,但是他知道,浪天绝对是兵家必争之地。他告诉自己,要拿下浪天。 此时胡忧的手上,已经拥兵三十万部队,而且之前二皇子带来的诣意里,巴伦西亚有说过,燕州是不死鸟军团的辖地,这浪天名义上,也是由不死鸟军团管理的,收复浪天,他是名正言顺。 “什么?你想要出兵浪天?”红叶听到胡忧的言论,瞪大了眼睛。在听到巴伦西亚那个公告的时候,她就隐隐的担心胡忧会有想法,果不其然,真让她猜中了。 胡忧点头道:“浪天无论是经济还是地理位子,都极其重要,乃兵家必争之地,比起我们洞汪城,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拿下它,对我们今天的发展,将有决定性影响。现在巴伦西亚已经说了,谁打下来,就是谁的,我没有理由说服自己不去动它。” 红叶提醒道:“可是你有没有想过秦岭的问题,一但我们出兵浪天,很可能随时会面临两线作战。以我们的军力,财力都不可能应付得了。” 红叶说得不错,这秦岭的持续崩塌,使得天然屏障消失,洞汪城直接面对池河帝国,一直是胡忧心里最为担心,也是最为头痛的。如果胡忧出兵浪天,那么后方的洞汪城,将要接受一个非常严峻的考验。 胡忧说道:“这个问题,我已经反复的想过了。我觉得我们不能因为怕有可能发生战争,而放弃掉这么一个大好的机会。这样的机会,千载难逢。放弃了,我们不死鸟军团,将会永远困守在这大西北,永远不能进入真正的中原核心区域。有时候,付出一些代价,是可以接受的。” 胡忧的话,让红叶沉默了。虽然胡忧的话里说得并不太明白,但是红叶知道,胡忧的意思是必要的时候,放弃洞汪城。 有舍才有得。在战略上,红叶完认为同胡忧的做法。相比起洞汪城,浪天无论在哪一方面,都要全面超过洞汪城,如果不死鸟地军团能够拿到浪天,那么将会得到十倍,百倍的发展。到时候,不死鸟军团,将会成为一支任何人都不敢视轻的实力。 可是在感情上,红叶却不认同胡忧这样的决定。这一年多来,她每天为洞汪城的建设,是用尽了心思。红叶是眼看着洞汪城像一个孩子一样,从无到有,一点点的长大。这里面,凝聚了太多的心血,要她就这么放弃掉洞汪城,她真是非常的不舍。 这就是红叶和胡忧的分别了,胡忧正慢慢的走向一条枭雄之路。他的触觉越来越灵敏,使他能敏感的发现什么是对他最有利,最应该去做的。 说到这洞汪城,胡忧所花的心血,不会比任何人少。真要算起来,红叶都比不了他。他曾经三天三夜不合眼,只单单是为了让城防结构设计更合理,为了让洞汪城能更好更快的发展,他亲自千里押盐到华西城,与狂狼军团谈判。 可是为了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他却可以舍弃掉这份心血。这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至少换成红叶,就无法做到。 胡忧看红叶不说话,自然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轻轻把这具动人的娇体,抱入怀中,安慰道:“我知道你舍不得洞汪城,说实在的,我也舍不得。我答应你,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放弃洞汪城的。它毕竟是我们的心血,见证不死鸟军团成长的地方。” 红叶静静的靠在胡忧的怀里,感受着胡忧那强而有力的心跳。她知道这身后的男人,正在一点点的长大,这洞汪城小小的池水,留不住胡忧的那颗雄心。 在心里思索了良久,红叶咬了咬牙,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开口道:“胡忧,答应我一件事行吗?” 红叶从青州跟了胡忧之后,一直默默的付出,任劳任怨的为胡忧做任何的事,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胡忧什么。这还是她第一次,说出这样的话。 胡忧紧了紧手臂,让红叶更真实的感受到他的存在,也让自己更真实的感受这怀中动人的躯体。 胡忧说道:“你说,只要是你希望的,我一定答应你。” 像红叶了解胡忧一样,胡忧也同样了解红叶。胡忧知道,红叶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女人,她是绝对不会提无礼要求的。 “我想我想留在洞汪城。”红叶有些不舍而又坚定的说道:“我是洞汪城的城守,我要留在这里,不和你去浪天了。” 胡忧猛的全身一整,心中先闪过的是愤怒。他愤怒红叶不理解他,在他最需要她支持的时候,却选择离开。可是瞬间,愤怒就变成了深深的感动。他知道,红叶要留在洞汪城,跟本不是为了什么城守。红叶对这些权势的东西,完全没有兴趣。 她之所以要留在洞汪城,实际上是一种牺牲,为他胡忧而牺牲。洞汪城是胡忧的根,不死鸟军团三十万军队,除了五万是青州带来的之外,剩下的二十五万,全都是在洞汪城招的兵。 这洞汪城里,有这些士兵的父母亲人。胡忧要想把不死鸟军团带到浪天去,就必须有一个能得到所有士兵和城民认可的,被视为与胡忧同样重要的人,留在这里。不然洞汪城的城民,会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他们一但生出这样的情绪,就会影响到军中的士兵,从而影响战力。 而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唯有红叶,才是能够得到军民同时认可的人。只有她能在胡忧离开洞汪城之后,成为定海神针式的人物,起到稳定军心和民心的作用。才能让士兵和城民相信,胡忧并没有抛弃洞汪城。 “红叶。”胡忧紧紧的抱住了怀里的佳人,似乎想要把她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一样。美人恩重,此生得此知己,还复何求啊 骄阳似火,洞汪城南区也同样热火朝天。南区是鲁游主管的范围,这里被胡忧划成军事禁区。无关人等,是不能随意出入这里的。 此时,不死鸟军团下属团正在更换装备。在与红叶谈话之后,胡忧对不死鸟军团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改组。将之前的不死鸟十个师团,全部重新打乱。 共成立了七个师团,分别为: 由朱大能率领的团。 由候三率领的特种团。 由哈里森率领的野战团。 由哲别率领的内卫团。 由科奇士率领的警卫团。 其中团,特种团,野战团全都为四万编制,包括一万骑兵和三万步兵。警卫团的编制为五万人,包括两万骑兵和三万步兵。内卫团的编制为三万,说是哲别率领,实事上,这是胡忧的直属部队,编制为三万人。人数虽然是各师团之中最少的,但是内卫团为全军的精英部队,全部为骑兵,配制由鲁游最先研制成功的连环弩,马刀,索甲,其战力为全军最强。 另外,胡忧还专门为红叶成立了两个师团,分别为娘子军和矿工团。这两个师团,都为五万编制,矿工团由陈大力率领。而红叶则去除了不死鸟军团军师的身份,以洞汪城城守之名,割管洞汪城与宝怀城,并统领五万娘子军。 红叶退出幕府之后,军师一职暂时由西门雪接任。与此同时,胡忧第一次建立了亲卫营和扩大谍报部队。这两个部队暂时由胡忧直接统领。亲卫营人数并不多,只有一百人而已,全部是由红叶亲自为胡忧挑选的女兵组成,而谍报部队有多少人,除了胡忧之外就没有人知道了。 这都不是胡忧对不死鸟军团改造最大的地方。胡忧改造最大的,是首次引用了军衔制,把什么夫长,校尉之类的称谓全都给换了。胡忧自称为少帅,红叶被受命为中将,朱大能等这些师团长,全部为少将军衔。 还有,胡忧把军服全部换掉,把之前士兵和将军相差巨大的军服,全部换成统一的制式,一等兵的军服和将军的没有分别。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军服上的肩章,一等兵的肩章是一只黑色的不死鸟,少尉的是一只黑色带彩带的不死鸟,而少将的是一只金色带火焰的不死鸟,红叶中将的是两只金色带火焰的不死鸟。大将是三只金色带火焰的不死鸟,不过军中暂时没有大将。 胡忧的军服上,什么鸟也没有。这是红叶提议的。因为胡忧本身就是不死鸟的化身。他不需要任何的装饰。 胡忧对军服的改革,得到了士兵们的一致好评。因为之前的帝服,对士兵的保护性非常差,而且等级森严,明显有歧视士兵的含意。这一次胡忧把将军和士兵的衣服,全都做成一样,让士兵感觉到了胡忧的公平对待。这让他们很满意。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189章 乐极生悲 曼陀罗帝国四十一年五月,胡忧吻别了红叶,挥别了洞汪城欢送的城民,带着一颗枭雄之心,带着不死鸟军团二十万大军,离开那满是黄沙的大西北,向古城浪天进发。WWW.ZHUAJI.ORG 二十万的部队,千里行军,跟本不可能躲过有心人的视线,所以胡忧这一次,并没有刻意的隐藏部队的动向,就那么明目张胆,大摇大摆的开上大路,目标直指浪天。 团少将朱大能向胡忧汇报道:“少帅,前面的桥被昨夜的大雨给冲垮了,我军看来得暂时停止前进。”少帅这个称呼,朱大能一开使觉得很不顺口,不如直接叫元帅来得爽。不过叫多几次,他却发现,少帅听起来,确实要比元帅好听。叫元帅总是让人感觉要面对一个老人一样。 胡忧一身黑色不死鸟新式军服,加上他三年多以来风雨无阻锻炼的身体,和他那张并不十分帅气却很耐看的脸,往人前一站,非常能听引人的眼球。 胡忧问道:“工程部队大约要多少时间,可以把桥修复?” 工程部队是胡忧弄出来的新兵种,人数不是很多,每个师团都配有一些。大约几百人左右。这些人,都是鲁游帮胡忧训练出来的,平时的时候,他们负责维护和修理军中的器械,比如霹雳车,连环弩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与普通的弓箭可不一样,没有专业知识,是弄不好的。当部队出现突发的情况之时,比如要修路,架桥之类似的活,工程部队也会出动。 朱大能回道:“今天肯定是走不了了,快的话,应该明天可以修复。” 胡忧听了点点头道:“那好吧,传令全军安营。这几天雾比较大,要加双岗,结十字阵营,布黄龙阵。” ‘十字阵营,布黄龙阵。这是不死鸟军团的一种阵法术语。这个阵是由鱼鳞阵演变而来的,是一种在水边扎营的常规方法。 朱大能在和胡忧商讨了一些细节的问题之后,领命而去。这里的地势比较复杂,他得亲理亲为一些。 朱大能离开之后,胡忧让传令兵把同样的命令传达给特种团,野战团,内卫团和警卫团。这一次去浪天,他一共带出来五个师团,二十万人。这是他的大部份实力了。留在洞汪城的红叶,手上还有十万人。只要经济条件许可,她会再征兵,以扩大军力,支援胡忧。不过那需要时间,并不会那么快成军。 弄完这些之后,胡忧刚想在一处石头上坐下来,亲卫就上来了给胡忧往石头上铺垫子,弄得胡忧苦笑不已。 这一百亲卫,全都是红叶亲自选的,漂亮就不用说了,最主要是忠心方面绝对没有问题。只是胡忧很有些不习惯这些亲卫,因为她们不太像士兵,到有些像侍女,十人一组二十四小时的跟在胡忧的身边,随时帮胡忧做任何事。胡忧别说是吃饭不用动手,只要他想,放水都可以不用动手。 这让随意惯了的胡忧怎么习惯得了,让她们不用那样伺候吧,她们表面上答应,该做什么,还是照样做。说重两句,她们就哭,弄得胡忧真是一个头,两个大。 有时候胡忧真是弄不明白,红叶搞这么多花瓶放在他的身边,究竟是想为他好呢,还是想把他养成个胖子。 不过说起来,红叶也真是用心良苦了。听说这一百亲卫兵,是她亲自训练过的,某些方面的功夫很是了得。至于那‘某些方面’是哪方面,胡忧当时知道,只是他还没有试过。 胡忧是个喜动不喜静的人,这十几天的行军,真是让他感觉有些无聊。因为身边老是跟着大群的女亲卫,那些将领也不太敢来找胡忧聊天。这些女人一个个都太美了,这血热方刚的,看多了难受。 事实上,胡忧几次都想把这些个女亲卫给调走,但是想想她们都是红叶选的,就那么调走,辜负了红叶的一片美意,再说她们也没有犯什么错,一直尽心尽力的服侍着,就那么让她们走,对她们也不是那么公平,于是就先让她们这么着吧。看看情况再说,实在不行,再让她们去做医护兵好了。 在石头上做坐挺无聊,胡忧想了想,干脆去找西门雪玩。斗斗嘴,聊聊天,也好打发时间。 西门雪这个新任的军师,和红叶的风格有些不太一样。红叶在军中的时候,是什么都管,事事亲力亲为的。而西门雪这丫头到好,什么大事小事全都不管,这行军已经十几天了,胡忧还没有见她主动做过什么,她这军师,跟摆来好看的一样。 西门雪的军帐就在胡忧的帅帐不远处,之间隔着亲卫营而已。这一百亲卫的营帐,永远都是围在胡忧的帅帐周围,把胡忧保护的像朵花一样。 胡忧来到西门雪的军帐,看帐前空空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于是叫道:“西门雪,西门雪你在吗?我进来了哟。” 胡忧曾经给西门雪安排了两个侍女,不过西门雪不肯要,被她赶回去了。这丫头是个怪脾气,侍女不要,侍卫也不要,就喜欢独来独往的。 “胡忧,你先别进来。”西门雪的军帐里在传来了西门雪的回答。声音与往日的清脆不太一样,话语之中隐隐的夹着一丝痛苦和焦急。 胡忧听出了西门雪的声音不太对,又回想起今天早上看到她的时候,她似乎有些不舒服,不由关心道:“西门雪,你怎么了,是不是病了。” 说起来,胡忧对这西门雪挺感激的。虽然西门雪老是喜欢和他斗确,但是胡忧并不能否定西门雪为不死鸟军团做的事。她从千里之外的凤凰城而来,为胡忧‘伟大’的事业,可谓是劳心劳力。她的身体不是很好,可是在胡忧建造洞汪城的时候,她却经常连续几天不睡的帮胡忧完善图纸。洞汪城的城楼上,应该有她一个名字,没有她,洞汪城不可能设计得那么合理。 西门雪回道:“我没事,你走吧,不用管我。” 胡忧才不信西门雪说的没有事呢,要是没有事的话,这会她肯定已经出来了,而不是躲在帐篷里。 “我进来了哟。”胡忧高叫了一句,同时起步往里走。他的脸皮够厚,才不管这里是不是女孩子的帐篷呢。再说了,能看到一些什么不好吗?西门雪可和那些亲卫不同,那些亲卫美是美,但是对胡忧缺少一种吸引力。西门雪到是很能引起胡忧的兴趣。 “别进来”听到胡忧说要进来,西门雪慌张的叫道。她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能见人呢。 “我已经进来了。” 西门雪的话音还没有落,胡忧就已经走进了帐篷里:“咦,你干什么钻到毯子里去,是不是做了什么坏事,没脸见人了?哈哈” 胡忧对着行军毯哈哈大笑起来,在看到他进来的一瞬间,西门雪把脑袋钻去了行军毯里。别误会,她的身上可是穿着衣服的,她只是把脑袋给藏了起来。 “出去,出去,你快出去。”西门雪挥舞着小手,在毯子里闷声闷气的叫道。 身子露在外面,却把脑袋给藏起来。胡忧有些弄不明白,西门雪这是在干什么东西。躲猫猫是这么玩的吗? 胡忧奇怪道:“西门雪,你这是在干什么,新玩艺吗?” 胡忧边说着,边试着去拉西门雪的毯子,西门雪紧紧的护着,不让胡忧拉开。挥舞着手,死命让胡忧出去。 胡忧是那种除了野心之外,好奇心也很重的人。你要是直接让他看了,他也许还不见得有兴趣看。毕竟他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漂亮女人也不少了。对女人有很强的抵抗力。可是你这藏着掖着的,就不能让他不看了。 “这丫头在玩什么呢,今天我非弄清楚不可。”胡忧在心里暗想着,眼睛转了几下,来了主意。 胡忧伸手在西门雪的翘臀上拍了一下,笑骂道:“真不知道你在搞什么,我懒得理你。我走了啊,你要是弄玩了,到帅帐找我,出来十几天了,你这个军师,也应该找些事做才行。我可是给开工钱的,你总不能白拿钱不做事吧。” 这要是换在平时,胡忧要是敢在这么敏感的地方下手,西门雪肯定要和胡忧玩命。不过这一次,她却不满的骂了几句,还是不出来。 胡忧说完做出往外走的动作,却一缩身,躲在了军帐的一个角落里,闭气不作声,两眼盯着西门雪。这捂在行军毯里可不好受,胡忧不相信,西门雪会不出来。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西门雪似乎觉得胡忧已经走了,于是慢慢的掀开毯子的一角,瞄了出来。看门边空空如也,侧耳朵听了一会,没有听到什么声音,西门雪这才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小声的嘟囔了两句,从行军毯里钻了出来。 然后,西门雪的军帐里,就传出了女孩子的尖叫声,和男人的哈哈大笑声。 军帐里的东西不多,空间也有限,胡忧跟本就没有地方藏,他不过是躲到了西门雪的视线盲点。西门雪只是去注意门那边的动静,跟本没有想到,胡忧那个坏蛋居然就躲在她的背后,这一掀开行军毯,就看到了胡忧站在哪里。 在西门雪看到胡忧的同时,胡忧也看到了西门雪的脸。原来西门雪不知是受了水气,还是被虫子给咬了,满脸全是大红包。早上见着的时候,还是一张俏脸,现在却变成了‘猪头’。女孩子嘛,总是喜欢把美的一面展现在人家,这成了‘猪头’,哪还有脸见人,还不得找地方给在躲起来。 西门雪被胡忧的大笑给惹怒了,一个枕头砸向了胡忧,娇哼道:“人家都这样了,你还笑,你个死没良心的。” 胡忧一把接住枕头,那笑声却停不下来。主要是现在这样子的西门雪,真是太好笑了。 “呵呵啊哈哈西门雪,你上哪偷东西让人给打了,怎么弄成这样。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不行,我得把这样子给画下来,咱们冰雪聪明的西门大小姐弄成这样,那可是百年难遇的事呢。” “呀呀呀,怎么哭了。得得得,我不笑了,不笑了,好了,好了,别哭了。” 西门雪看胡忧越来越过份,一时悲从心起,哇的一声,哭了起来。哭可是女孩子的绝招,此招一起,胡忧顿时就没有了办法,赶紧给哄着。 “我知道,是我不对。别哭了,再哭可就不漂亮了哟。” “是谁欺负我们的雪儿了,告诉我,我帮你收拾他。” “要不你打我一顿得了。” 胡忧那个抓头呀,什么办法都用了,可是西门雪那哭声就是不止,那泪水跟开了闸一样,哗哗的。 “马拉戈壁的,这小皮娘,真够能哭的,要怎么样才能让她不哭呢?”胡忧在心里暗想着。 让她哭到自然停,那也是一个办法。不过太没有技术含量。想来想去,胡忧觉得问题应该是出在西门雪那张脸上。 别忘记了,胡忧可是江湖医生出生,江湖医生可不是纯属骗人的,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本事的。至少他们长年行走江湖,全国各地到处跑,见过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并不会少。 胡忧一看到西门雪的那张脸,就知道西门雪是出了风疹,胡忧的师父称这为风疙瘩。这是一种还算常见的病,它如风一样,来得快,去得也过,所以得名风疹。病理多为湿热下注所致,不过这种病多见于小孩子,成人出现的情况很少。胡忧判断西门雪之所以会出风疹,应该是这里的空气比较湿热,加上连日赶路,休息不好,抵抗力差而引起的。这丫头,肯定以为自己要破像了吧。 想到西门雪为什么哭的真正原因,胡忧就有办法了。换了副口气说道:“我数三声,你要是不哭,我就帮你把脸给治好。如果你还要哭,我可就不管你了哟。” 胡忧这次算是猜着了,西门雪正是因为担心脸而哭的。要不是这样,胡忧想要弄哭西门雪可不容易。 胡忧还没有开始数呢,西门雪就止住了哭,肿着一又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看着胡忧,问道:“这病你能治。” 胡忧看西门雪不哭了,暗暗在心里松了口气,人说美人梨花带雨的时候,最漂亮。可是这西门雪肿着个脸哭可不好看。 胡忧得意道:“你说大凤的伤难治,还是你这脸难治?大凤我都能治好,你这是小意思了。” 胡忧把大凤从死亡线上救回来的事,西门雪是知道的。听胡忧这么说,西门雪赶紧说道:“那你快帮我治吧,求求你了。” 胡忧本想马上帮西门雪治,可是他突然发现,西门雪乖巧时的样子,可比斗嘴时可爱多了。想到治好了就看不到西门雪这个样子了,于是肚子冒坏水,决定逗逗这丫头。 强忍着笑意,胡忧哼哼道:“那你还哭不哭了?” “不哭了,不哭了。”西门雪连连摇头。 胡忧心里偷心道:“嗯,这还差不多,那你以在后以还惹我生气吗?” “我哪有”西门雪眼一瞪,赶紧又换成笑脸道:“人家不敢了嘛。” 说实在的,西门雪肿着张脸笑的样子,真不怎么样。不过难得看到她这样,胡忧还是很享受的。 胡忧有些得意忘形的说道:“这还差不多,看你那么乖,叫两声哥哥来听听。” 女孩子为了美,可是什么都做得出来的。再说叫声哥哥,也不会少块肉。西门雪基本没有怎么犹豫,张嘴就要叫。门外一个声音,打断了她那快要叫出口的‘哥哥’两字。 “要不要我也叫两声‘哥哥’给你听听?好呀这个臭小子,枉我把雪儿留下来帮你,你不好好照顾她,却在这里欺负她。今天看我怎么收拾你。” 胡忧一听到这声音,就知道大事不好。能不经通报,就进去到核心军帐里的,整个天风大陆没有几个人。敢上来扯耳朵的,就一个——西门玉凤。 “哎哟,姐姐轻点,疼疼。我可没有欺负雪儿,我们这是在开玩笑呢。”胡忧头都不敢回的求饶道。其实西门玉凤下手并不重,胡忧这不过是陪她玩而已。西门玉凤对胡忧是疼得不得了,她哪舍得对胡忧下重手啊。 西门玉凤稍稍的加重了一点力气:“开玩笑,我大老远的就听得雪儿在哭了。你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坏了,我这个做姐姐的,不教训教训你,你还不得翻天” 胡忧很无赖的借机靠到西门玉凤的身上:“姐姐不用教训了吧,我一向都是很乖的。” 了。 这让胡忧在愣住的女孩子,不是别人,正是小醋坛子黄金凤。这小娘子此时正两眼圆瞪,看来醋劲又犯了。 胡忧那个头大呀,这下日子难过了v , 章节目录 第190章 兵临浪天 “你真的准备去打浪天?” 军帐里西门玉凤喝着胡忧亲手泡来的茶,一脸笑意的问道。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每次看到胡忧,她的心情总是会很好。哪怕这个家伙,经常搞出些乱七八糟的事。 胡忧笑道:“是呀,姐姐,打下浪天好处多多,我没有可能不去吧。”又一次看到西门玉凤,胡忧的心理很高兴。这个姐姐真是没有话说,那么大老远的,专程过来看自己。想想这大半年来,自己一次都没有去看过西门玉凤,甚至连信也没有写过一封,胡忧还真是有些汗颜。 不过这一年多来,胡忧是真的没有空。洞汪城那一大摊子事,经常弄得他是一个头两个大,真恨不得爹妈多生两条脚。不过想来,他爹妈看来不会同意,他们连养都不愿养胡忧,多生两条腿那么高科技的事,他们又怎么会干呢。 西门玉凤点点头道:“你的想法是对的。拿下浪天确实对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很有好处,我支持你的决定。怎么样,你已经想好怎么干了吗?说出来让姐姐听听,也好帮你参考一下。” 胡忧抓抓头,笑嘻嘻的说道:“这个计划嘛,我还没有想好。” 西门玉凤瞪眼道:“你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打浪天,就已经把二十万部队开出来了?你这个坏小子,胆子可真够大的。真不知道,红叶是怎么同意让你这么乱来的。” “姐姐你先别急嘛。这打仗的事,瞬息万变,靠的是实地的指挥,现在想好了,也是没有什么用的。” 西门玉凤问道:“你是不是觉得浪天的红巾军不过是一批暴民,没有什么实力,所以跟本不需要认真对待?” 胡忧听了西门玉凤这话,收起了笑脸,严肃的说道:“不,姐姐。兵者,国之大事,存亡之道,我是绝对不会儿戏的。在来之前,我已经分析了红巾军的几次战例。我发现,红巾军根本不是普通的暴名那么简单。他们有很强的战争意识,和非常专业的作战素养。 那些暴露民也许业余,他们的头领,绝对不业余。这一点,只看他们能避过狂狼军团的锋芒,就地解散,而后又这么快的死灰复燃,声势更胜之前,就可以看出来,他们是非常有组织有目的的。 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没有在战前事先制定任何的作战计划。要知道计划是死的,没有进入战场之前,任何的作战计划,都不过是纸上谈兵,不切实际。” 听了胡忧这么说,西门玉凤的心才放下来。知道胡忧进攻浪天,并不是一时的冲动,更不是因为那什么浪天王的虚名,西门玉凤感觉很安慰。她选择相信胡忧一定能成他人所不能之事。 在西门玉凤沉思的时候,胡忧也同样在喃喃自语的想着什么。说他对进攻浪天完全没有计划,那也不全对。胡忧虽然并没有总的进军方案,但是在很多细节的方面,他已经反复的考虑过多次了。 “好吧。浪天的事,姐姐就看你表演了。你只要知道,无论什么时候,姐姐都会在你的身边支持你。只要你有任何的需要,跟姐姐说一声就行。” 一句平淡的话,听着并不像是什么誓言,但是这话从西门玉凤的嘴里亲口说出来,却有着不同的意义。那带表无论是西门家族,还是红fen军团,都是胡忧的靠山。这不是盟友的关系,而是亲人。西门玉凤是拿胡忧当家人一样的看待。 “姐姐。”胡忧感动的眼睛都有些红了。长这么大,像西门玉凤对他这么好的人,还真是绝无仅有。 红叶对胡忧也很好,但是西门玉凤给胡忧的感觉,是和红叶完全不一样的。红叶更多时候,是一个体贴的情人知己,而西门玉凤则给了胡忧从未有过的亲情。 “得了,得了,抱一下就行,别借机吃豆腐。”西门玉凤打开胡忧道。这小子的拥抱真是用力死了,弄得西门玉凤全身都有些弱软无力,再让他抱下去,西门玉凤怕自己会忍不住呻吟。 胡忧笑道:“嘿嘿,姐姐的身体真是软。抱着像棉花一样舒服,真是舍不得松手呢。” “去你的,小流氓。”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说说那洞汪城是怎么回事吧。” 胡忧知道,秦岭崩塌的事,西门雪肯定已经通知了西门玉凤。对于这事,胡忧并不想隐瞒什么,于是把整个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全都说出来。 西门玉凤详细的听完胡忧的叙述之后,陷入了长久的沉思之中,那紧紧皱着的眉头,看了真是让人心疼。胡忧不知不觉的,把西门玉凤的手抓在自己的手里,与浴无关,胡忧只是想给西门玉凤一份安慰。 足足十多分钟,西门玉凤才从思考之中回过神来,看到胡忧投来那关心的眼神,她给了胡忧一个笑脸,理了理胡忧前额的刘海道:“洞汪城是你的根基所在,你花了那么多心血才发展起来,要是就那么放弃,真太可惜了。 这大西北的资源非常的丰富,只要开发好了,就可以源源不断的给你提供经济帮助。要知道养军队是非常烧钱的,没有经济来源的军队,不可能有壮大的可能。 红叶这一次做得很对,她留在洞汪城,无论对民心军心,都有非常大的安定作用。只是这次苦了她了,把这么重的担子,独自扛在身上。唉,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的待她。” 胡忧认同道:“我知道的,姐姐。红叶一直都在默默的付出,她对我真的很好。” “你的思意是我对你不好?”西门玉凤问道。 胡忧赶紧回道:“我哪有那个意思,姐姐对我当然也很好呀。你可是我亲姐姐。” 西门玉凤满意的点头道:“算你会说话。好吧,这一次我就帮你一把。之前在与巴伦西亚的协议之下,我裁掉了红fen军团十万人。现在我把那十万人调给你,帮你把守你的后方,让你无后顾之忧。” 胡忧吃惊道:“姐姐可是你辛苦培养出来的人呢。”十万人,西门玉凤好大的手笔。胡忧早就知道,西门玉凤就算把那十万人裁出红fen军团,但是以她的控制能力,要把他们招回来,跟本就不是难事。这十万老兵,可不是那些新团蛋子可以比得了的,有了这十万人,洞汪城的稳定系数,就提高很多。 西门玉凤板起脸道:“这么说,你是不要了?” 胡忧无赖了回道:“要,当然要,我这不么跟姐姐客气嘛。”这么从天上掉下来的十万雄兵,不要那才是傻子呢。红叶的娘子军现在正人手不足,刚好可以补充实力。至于忠心方面,胡忧跟本不用担心,他不会给士兵背叛的机会的。再说以胡忧对士兵的好,帝国有哪个将军比得了。包保他们进入不死鸟军团之后,就舍不得再出去了。 西门玉凤“臭小子,就知道气我。” 胡忧正跟西门玉凤在帅帐之中聊天,隐隐的就听到军帐外有人在争吵。初时声音还小一些,之后就越来越大。 “怎么回事?”西门玉凤终于忍不住问道。这可是主帅的军帐外,居然有人在吵架。 “不知道,我出去看看。”胡忧有些尴尬的抓抓头。这声音听着全是女孩子的,他暗想着该不会是黄金凤和他那一百个亲卫吵起来了吧。要是那样,就头疼了。 黄金凤这次既然陪西门玉凤来了,那肯定不能让她再走了。刚才西门玉凤已经同意让黄金凤留下来,只是胡忧直到现在还不知道怎么安排黄金凤。 “我跟你一起去看看。”西门玉凤也站了起来,因为她已经听出了争吵的人中,有一个是西门雪。 胡忧走出帅帐,远远看到那边的情景,吓了一跳:“我的姑奶奶哟,怎么是她们。” 西门玉凤也看到了正在相互斗嘴了几个人。四对二,其中两个她认识,是西门雪和黄金凤。另外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子,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那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子是谁?不就是欧阳寒冰的那四个侍女,旋日,纳月,踏星,扶辰啰。 欧阳寒冰收到胡忧被调洞汪城的消息,心里担心胡忧会在洞汪城吃苦,于是就把手下四个贴身侍女派了来,让四个侍女替她照顾胡忧。 欧阳寒冰远在宁南帝国,那里离洞汪城山长水远,加上她的消息收到又比较晚。四侍女赶到洞汪城的时候,胡忧已经带不死鸟军团离开了洞汪城。 四侍女得知胡忧已经不在洞汪城,赶紧在后面追。刚好胡忧的部队今天因为道路受阻,没有行军,而让她们给追到了。 旋日在青州的时候,被胡忧射过一箭,那支箭她一直留着,没有还给胡忧。那支由鲁游亲手打造,刻着‘不死鸟’三个字的箭,是胡忧的令箭。四个侍女拿着那支箭,一路走到胡忧的帅帐之外,才被黄金凤给拦了下来。 黄金凤当时正跟用丝巾包着脸的西门雪在聊天,她的心情本来就不好,看四侍女在军中四处乱窜的找胡忧,心里有气,就说了她们几句。 四侍女可是宁南公主的亲信,在宁南帝国,就算是许多重臣看到她们,也都客客气气的,被黄金说当然不高兴,于是就顶了回去。 黄金凤看这四个漂亮的女孩子,拿着胡忧的令箭来找胡忧,醋意越来越大,加上西门雪也加入了战团,于是两边人马,就斗起嘴来。 哲别是第一个看到胡忧走出军帐的,马上跑到胡忧的身边乐道:“少帅,你快去看看吧,这事我们可管不了。” 哲别是军中唯一知道四侍女是什么身份的人,也是她暗中告诉卫兵,四侍女才得已一路撞进来的。看到四侍女和西门雪几个吵起来,她很聪明的选择了不加入,躲在一边偷笑。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丫头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也变坏了。 “笑个屁。”胡忧瞪眼道:“出事这样的事,你怎么不早点通知我。” 哲别是胡忧军中唯一可以在没有得到胡忧传唤,随意出入胡忧军帐里的人。胡忧一向都非常宠着她,无论正在干什么,哲别都可以去找他。 “我看你在和玉凤姐姐谈事嘛。”哲别娇声的说道。 西门玉凤也知道哲别是女儿身,她也挺喜欢哲别的,于是也让她跟着胡忧叫她姐姐。只不过,哲别叫姐姐和胡忧做姐姐的意义不一样而已。 “回头我再收拾你。”胡忧在哲别的小脸上,惩罚性的捏了一把,大步跑向那边几女开的‘战场’。再不过去,都不用去浪天了,这边就能打起来。 “喏”哲别在胡忧的背后,可爱的吐吐小舌头。 鲁游训练出来的工程兵能力很强,只一夜的功夫,就已经把断掉的桥给修复好了,让部队得以在第二天渡河。 西门玉凤是特意赶过来看胡忧的,她的身上还有要务,并没有在军中多做停留。只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离开了军营。 只短短一天,胡忧的军中,就发生了大事。四侍女在转交欧阳寒冰给胡忧的亲笔信之后,就留在了胡忧身边。而不死鸟军团之中,也多了一个叫做旋日的女军师。这是四侍女和西门雪吵架之后的结果。 说起这四侍女和西门雪,黄金凤的争斗,胡忧还真是有些头大。这六个女人,全都是非常聪明的女孩子,能力也都很强。特别是旋日和西门雪,这两女都是智慧型的人物,旋日在欧阳寒冰身边的时候,就一直帮欧阳寒冰处理政务。而西门雪跟西门玉凤的时候,也多从事这方面的工作。 她们两个,都是胡忧最缺的人才。可是这两个丫头,也不知道是星座不配,还是属相不和,跟本坐不到一起。她们在联合把胡忧身边那一百个花瓶亲卫给打败之后,就开始了她们的明争暗斗。 胡忧在享受了四侍女帝王级服务的同时,也在享受美女斗智殃及池鱼的烦恼,他的生活,真是痛并快乐着啊。 “少爷,我们离浪天还有一百里,再有一天的时间,就进入到红巾军的势力范围。” 说话的是旋日,她现在和西门雪同为不死鸟军团的军师,专事各类信息的分管工作。这里不是宁南帝国,她不可能叫胡忧驸马,于是叫少爷。 子里正在思考着事情的胡忧,轻哼了一声,依旧在心里想着自己的事。 此地离浪天还有五十公里,骑兵两个小时就可以到达,要是胡忧想要开战的话,现在就可以直接下令进攻。 自从巴伦西亚号令全国进攻浪天,收复失地的公告下达之后,凡是手中有点实力的人,都在计算着自己可能会从浪天城得到什么。 然而他们都只是在看,真正出手的却一个都没有。这些家伙,都是成了精的人物,不见兔子不撒鹰。所以胡忧的二十万大军,是最早兵进浪天的部队。现在整个曼陀罗帝国的目光,都集中在这里。 “西门雪,浪天的兵力布置情况,已经全部查到吗?”胡忧转头问西门雪。虽然以西门雪和旋日领衔的红fen派和宁南派一直在明争暗斗,不过她们的加入,确实提高了不死鸟军团的整体实力,为胡忧完善了不少军队改革而带来的问题。 这浪天一战,是胡忧对不死鸟军团改革后的第一场大战,事关不死鸟军团日后的发展,胡忧不敢有半点的大意。 西门雪看了旋日一眼,回道:“已经查到大约七成,只有几处防卫森严,我们的人混不进去。不过依我看,这些资料已经足够了。红巾军的人马大约在十五万左右,装备相对落后,以我们军团的实力,他们玩不出会花样的。我们完全可以发起进攻。” 西门雪是按常规作战进行分析。无论是那一支部队,在与敌军交手之前,都不可能完全知道对方的底牌,能查到七成的情报资料,已经足够发起进攻了。其他的,就像胡忧说的那样,要打了才知道。 “我不同意西门雪的看法。”旋日反对道:“浪天城的红巾军和老百姓混在一起,非常难以分辨。之前皇家骑兵团的贵族兵,就是吃了这方面的亏。此次浪天一战,关系到不死鸟军团的前途命运,我们必须三思而后行。” 胡忧看两女又有掐起来的苗头,挥手阻止道:“你们说的都各有道理,不过我觉得硬拼并不是最好的办法,我们应该还有别的方向可以入手。”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191章 前朝遗民 不死鸟军团二十万大军兵临浪天,浪天城里的人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世上的事,往往都是这样,有高兴的,就有不高兴的,有喜欢的,就有反对的,正所谓是一种米养百种人,龙生九子,个个不同,想法也就不一样了。 冯布,浪天人,浪天商业协会会长。红巾军起事的时候,他见机得快,带着妻女老小,躲到了乡下,红巾军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的损失。 与黄初秋生在权贵家不同,冯布能在浪天打下若大的基业,完全是得益于他独到的眼光。他原来是一个穷得叮咚响的小子,四十三年前,二十岁的他,以其独到的眼光,看到了紫荆花王朝的衰败,和里杰卡尔德的强大。于是他暗中与里杰卡尔德勾结,以战争财起家,在浪天打下了自己的家业。那一次的选择,是他毕生的得意之作。 这一次,冯布又再次做出了选择。他看到红巾军不可能长久,他想要再一次的辉煌,于是他选择了胡忧。 马车里,胡忧对正不停擦汗的冯布说道:“冯老板,这一次让你亲自冒险,真是过意不去呀。” 冯布连连点头哈腰的说道:“哪里,哪里,胡少爷才真是以身犯险。”这一次,虽然是要冒一点险,但是一想到事成之后,这浪天的盐业生意,将会是他冯家独有,他就很开心。盐业可是一个只赚不赔的行当。它不馊不烂,还不怕没有消路。之前可一直是帝国官家的财路之一。能私卖,那得赚多少啊 冯布想着,又伸头出去看了一眼那东门前正在检查路人的红巾军。胡忧已经说了,只要能成功的进城,再暗中把浪天城里的那些贵族商贾找来,他的任务就算完成了。 找贵族商贾不成问题,那些人都是冯布的老朋友,虽然红巾军弄得凶,但是他还是有办法,联系上那些人的。他已经在浪天住了六十多年了,那里哪一块石头他不知道,不熟悉。 唯有这进城,冯布有些心中没有底。红巾军的人,可是不讲理的,万一有个差错,那可得丢脑袋。 想到这里,冯布不由偷偷看了胡忧一眼。这个年轻的少帅,脸上没有一丝的紧张,这都马上要过关检查了,他还有心情和身边那几个长得很秀气的书童在调笑。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记得当年的自己,也是那样的呢 说道那书童,冯布的眼珠不由转了几下,看到这个不死鸟军团的少帅喜好男风,冯布想着,进城之后,是不是在家奴之中,找几个俊朗的小伙送给他。 胡忧要是知道冯布此时心里在打什么主意,非敲掉他的脑袋不可。他这哪是和书童调笑好男风,他说话的对像,明明就是女的嘛。 西门雪,旋日,哲别,这三个人里面,有一个是男人吗?她们不过是做男人的打扮,和胡忧一起潜进浪天,搞些里应外合的勾当而已。 潜进浪天,这正是胡忧和旋日,西门雪两个军师商量了一夜的结果。浪天是千年古都,这里城高水深,要是硬攻,伤亡必定不会小。 胡忧不想那样蛮干,现在手里的二十万士兵,每一个都是他的命根子。他可不想一战就损失掉大半。 思来想去,胡忧想到了浪天城里的那些贵族。浪天有不少的世家,在红巾军起事的时候,他们动作慢了一些,没有能出城,所以被困于城中。 这些家族,哪家没有些家丁打手恶仆人。单独与红巾军打,他们没有那个本事。但是把他们集合起来,在这浪天城里搞破坏,散布谣言,扰乱军心民心,那可是他们的拿手好戏。 胡忧虽然出生草根,当是他知道,要治理好这浪天城,单单靠草根百姓,是没有用的。浪天城里九成以上的财富,都在那些贵族商贾的手里。他们控制着浪天的经济,粮油百货,水路交通,物流运输等各个行业,只有控制了他们,才能真正的控制浪天。 这一次进浪天城,虽然有些冒险,但是一但成功,那可不单单是里应外合,拿下浪天城而已。他还同时和那些贵族商贾打好了关系,为浪天之后的重建和发展,都打下良好的基础。浪天是不死鸟军团最重要的踏脚石,胡忧要他繁华,而不是破败。 “少爷,快到我们了。”旋日轻轻碰了胡忧一下,提醒道。 胡忧微微的点点头,表示知道,却依然在和西门雪说话,似乎跟本当外面那些红巾军不存在一样。 哲别到了有些紧张,虽然跟在胡忧的身边那么久,她也算是见过不少世面了。可是这样的情况,她还没有遇上过。右手紧紧的抓着把匕首,都抓出汗来了。 驾车的车夫是冯布的人,朱大能本来请命要来给胡忧驾车,胡忧没有同意。一来这家伙块头太大,太扎眼,容易引起他人的注意,二来胡忧还需要他来指挥军团行动。要知道按之前的约定,不死鸟军团正式攻城的时候,胡忧会留在浪天城里,并不在军中。朱大能这个主战师团的团长,要是也不在,那军队会出现混乱的。 车夫在红巾军士兵的要求之下,把车驶到路边。由于不死鸟军团已经大军压到了百里之外,怕有奸细进入,这里的排查比之前严格了好几倍。没有一定身份的人,已经严禁进城了。 “停车,车上坐的是什么人?”一红巾军士兵领着十几个人,围住了冯布这辆马车。 车夫回道:“是我家老爷浪天商业协会会长冯布,和我家表少爷。” “商业协会会长?”领头的红巾军想了想,转头问手下道:“这个算不算有身份的人?” 得到手下的肯定回答之后,领头的这才说道:“把车门打开,让我看看。” 这马车的隔音不是很好,车外的对话,胡忧几个听得是清清楚楚的。听道那士兵问手下会长算不算有身份的人,胡忧差点没笑出来。冯布到是汗珠都冒出来了。 ‘吱呀’一声,车内一亮,车门被人猛的拉开。 那领头的红巾军士兵伸了个脑袋进来,看了几眼,突然大叫道:“奸细” 他这一叫不要紧,冯布的脸都白了,同样紧张的哲别,差点把手中的匕首给拔出来,还好胡忧不动声色的压住她。 那领头的红巾军叫完之后,看车里并没有什么动静,这才满意的点点头,其实他跟本就没有发现什么,叫这一声,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招术。你别看他没有什么文化,这招打草惊蛇,他到了练得炉火纯青,装得非常像。 “呼,刚才差点吧我给吓死。”终于成功过关,哲别后怕的说道。 胡忧轻松的笑道:“多经历几次,你就不会怕了。” 哲别兴奋的说道:“嗯,虽然是有些怕,但是很刺激呢。” 忧无语的笑了笑,这让他说什么好呢。刺激多了,也不好,你看那边的冯布,那脸色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恢复过来呢。 “那个,少爷,你是不是应该把你的手拿开了?现在都已经进城了。”哲别看了眼自己的胸前,弱弱的问道。这手是刚才她要拨匕首的时候,胡忧按上来了。 “呃,嘿嘿,我只是想看看你的心跳恢复平静了没有。嗯,现在好了一点了。”胡忧诎笑的把手收回来。这个解释,让他遭到了西门雪和旋日的白眼,不过这于他那厚脸皮,跟本没有半点的伤害。 马车进城之后,就直接往冯布的家而去。这都是之前商量好了的,胡忧将在冯布的家里,与那些贵族商贾会面。 “冯老板,你家不错嘛,这几年发了吧。”胡忧看着冯布家里那些精美的装饰,感慨的说道。这冯布的家,比起他住的军营,那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呢。 对于胡忧的话,除了哲别认同的猛点头外,西门雪和旋日都是笑而不语。她们俩都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特别是旋日,她本就是住在皇宫里的,多奢华她没见过,冯布家里这里跟本算不了什么。 “哪里,哪里,让少爷见笑,见笑了。”冯布谦虚之中,隐隐的现出一丝得意。这些家当,可都是他一手一脚打下来的,虽然有时所用的手段,卑劣了一些,但那也是本事不是? 胡忧哈哈笑道:“好就好,我又不抢你的。冯老板,咱们现在已经是朋友了,你用不着这么客气,随意点就好。”胡忧本来还想说当自己家一样就行。后来想想,这本来就是人家老冯的家,又把话给咽回来了。 冯布陪着胡忧在家中吃了顿饭,就让胡忧赶出去联络贵族商贾了。这浪天城始终是危险之地,胡忧可没有准备在这里长住。 冯布本来还想找机会给胡忧说说男宠的事呢,可惜还没有来得急说。还好他没有来得急说,不然肯定会给胡忧暴打一顿。 胡忧没有睡午觉的习惯,吃罢了饭,喝了会茶,他觉得有些无聊,于是提议上街上走走。这个提议得到了刚才还怕得要死,这会却胆肥的哲别的赞同。西门雪和旋日在反对无效之后,也只得赞同。 “呼,这浪天真不错,比我们洞汪城可是强上太多了。我还以为这里已经被红巾军破坏得差不多了,没有想到,还是那么繁荣娼盛。”胡忧的目光不时扫过几个站在青楼门前拉客的神女,无限感慨的说道。 每一想到这里不久之后,就是他胡忧的地盘,他的心里,就闪过一丝激动。当年押运雪灵猴路经这里的时候,他就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这座古城的主人,现在他离这个梦想,越来越近了。 “少爷,我们不如进去坐坐?”旋日看胡忧的目光老往那边瞟,善解人意的提议道。 胡忧有些意动,不地想想自己的青楼运,每一次都不是那么好。现在可是非常时期,还是别节外生枝的好。 “不要了,有些东西,还是看看就好,拥有了,不一定幸福呀。走吧,我们四处看看。看能有什么发现。” 浪天的繁华,真是让胡忧越看越是喜欢。他突然发现,用主人目光来看这一切,让他很有快感。他知道,自己这一次,没有来错。 浪天城主府,之前是黄初秋的地盘,现在已经被红巾军给占了。 说起来,这红巾军与一般的暴民并不一样,一般的暴民一但暴动,大多数情况之下,都会进打,砸,抢,烧等一切破坏活动。 可是红巾军并不这样,他们除了开仓放粮给老百姓之外,对这浪天古城,非但没有进行破坏,而且还极力的维护,简直当这里是自己家一样。 城主府里,红巾军的首领阿尔沙文正在与一个人说话。如果是胡忧在这里,他肯定会认识这个人——本田龟佑。这个他答应了帮池河王子赵尔特干掉的安融军师。 本田龟佑身边站着的人,胡忧同样也很熟悉。他曾经想一箭干掉这个家伙,但是却只取了他一只右眼的铁克拉。 “丞相大人,看来索菲雅那个贱人这一次,是真的打算背叛我们了。”阿尔沙文一脸凝重的看着本田龟佑,手里的茶已经拿到冷了,都没有喝一口。 外界都以为,那个号招全民收复浪天的公告,是巴伦西亚皇帝发的,只有他们知道,那是索菲雅那个神女王妃干出来的事。 在这里,是时候说说这本田龟佑一行人的真实身体。阿尔沙文之前称本田龟佑为丞相,哪么他是哪一国的丞相呢? 本田龟佑并不是现在天风大陆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丞相。但是他任丞相的这个国家,说出来却大大的有名,天风大陆上的人,没有谁没听说过这个国家名字。它就是曾经雄霸整个天风大陆千年之久的紫荆花王朝。 本田龟佑,铁克拉,阿尔沙文,都是紫荆花王朝的遗民。他们立志要不择一切手段,重建紫荆花王朝的辉煌。 而索菲雅也曾经和他们有着同样的志向,她在二十几年前,就以身伺虎,使计接近当时还是皇太孙的巴伦西亚,并成功的进入到皇宫之中,慢慢的,一点点的掌握权力。誓要推翻曼陀罗帝国。 不过现在看来,索菲雅已经不想再与本田龟佑他们一伙,在得到权利之后,她准备另起炉灶。所以她不惜动用自己手上的力量,准备借刀杀人,毁掉本田龟佑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据点。 “看来是这样的了。”本田龟佑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们早应该预料到会有这样的事发生。我已经派巴雷西把这个消息汇报公主,请示出动血衣执法队。不过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公主的回复。” 铁克拉在一边粗声粗气的插话道:“要我说,我们自己动手就行。何必要劳动公主和血衣队。丞相,你把这件事教给我了,我包保索菲雅那个贱人跳不了多久。” “闭嘴”本田龟佑怒道:“索菲雅的身份特殊,就算是明知道她已经背叛,没公主或是元老会的同意,我们也不能动她。下次再让我听到这样的话,别怪我不讲情面” 看一向温和阴柔的本田龟佑突然暴发雷霆之怒,铁克拉赶紧闭嘴不敢再出声。他知道本田龟佑绝对不是在跟他开玩笑,如果再多言,下场肯定很惨。 阿尔沙文也了解本田龟佑的脾气,知道这个人对紫荆花王朝有着近呼狂热的忠诚,任何有对公主或是元老会不敬的言语,都会惹得他暴发。所以此时也不敢劝本田龟佑,静静的坐在一边。 过了好一会,本田龟佑才恢复了平静,把身子往那宽大的袍子里缩了缩道:“索菲雅的事暂时不提,咱们现在先来研究研究这个浪天的形势。 现在不死鸟军团二十万大军,已经离浪天不到百里,我们必须要小心应付才行。” 阿尔沙文问道:“丞相,那个不死鸟胡忧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看外界现在都把他说邪了。他真有那么厉害吗?” 更新更快 听到胡忧的名字,铁克拉的呼吸明显的加重了不少,左手不自觉的又摸到右眼上。这失眼之仇,是他这辈子也不能忘记的,他发誓要把胡忧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本田龟佑看了铁克拉一眼,说道:“在青州之战时,我和这个胡忧交过手,算是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不过据体让我说他是什么人,这很难形容。只能说,此子是一个枭雄。 他有着过人的耐性,绝世的箭术,聪明的头脑,极深的城府和野心。枭雄所需要的条件,他全都具备。你绝对不可以轻视这个人,任何轻视他的人,下场都会很惨。” 本田龟佑的目光,转向了窗外变幻不定那片乌云上,他的心里,还有些话没有话出来。那就是他后悔把胡忧当成了一颗棋子。胡忧之所以会成为今天的威胁,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是他当时利用胡忧来对付林正风,那么早在金骨山之时,他就有机会干掉胡忧。那么也就不会有胡忧箭伤林正风而扬名的事,更不会有现在的不死鸟军团。v , 章节目录 第192章 妙取浪天城 曼陀罗帝国四十一年七月,不死鸟军团三大主力师团兵进浪天。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按少帅胡忧的命令,朱大能摔团进攻南门,候三摔特种团从西门发起进攻,而哈里森的野战团,则去了北门。内卫团和警卫团并没有参加直接的战斗。他们在科奇士的带领之下,于浪天城外五里建立中军大营,随时准备策应。 十七日凌晨,不死鸟三个主战师团同时从南西北三门,对古都浪天的红巾军发起进攻,战斗从一开始就呈现白日化。一时之间杀声阵阵,霹雳车发出的怒吼,使整个浪天城都在风中颤栗。 冯布府里,胡忧在此设立了临时指挥部,专事统管由冯布联系而来的各贵族商贾联军。经过五天的暗中联系,胡忧已经成功的在浪天城里,发展出一支由贵族商贾私兵组成的万人部队。 胡忧把这一万人,分成一百个组,配合不死鸟军团的进攻,在城中大肆进行有目的破坏,散布红巾军将大败的谣言。 哲别皱着眉问胡忧道:“少帅,我弄不白明,咱们的军力又不是不够,你为什么不让科奇士进攻东门呢?这样四个方向同时进攻,不是更能显示我军实力吗。为什么要留下东门放空呢?” 这个问题,从今天早上军团发起进攻开始,哲别就一直在想,可是直想到下午,都没有想明白胡忧为什么在这么做。 胡忧给刚刚成功烧掉红巾军一处粮仓的第78小队下达到了新任务之后,在抓过另一份文件的间隙,抬头看了一眼满脸迷惑的哲别,问道:“不明白?” 别用力的点点头。两眼注视着胡忧,希望胡忧能给她一个答案。 胡忧边打开就新送来的战报边说道:“你知道我们进攻浪天的目的吗?” 胡忧在说话的时候,手上的活并不停下。他此时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这也就是哲别,换了其他人,他跟本没有时间去理会。 哲别回道:“这个我知道,当然是拿下浪天,让我们不死鸟军团有一个更好的发展平台呀。” “说得不错。”胡忧赞许的看了哲别一眼,教了那么久,如果她说出胡忧进攻浪天是因为想当浪天王,胡忧肯定会敲她的脑袋。 虽然胡忧对这个浪天王的称号还是挺喜欢的,但是浪天王不过是附带的赠品,虚名而已,跟本没有实质的作用。拿下浪天城,为不死鸟军团拿到一个更好的发展平台,才是胡忧真正的目的。 “冯布,让56小队半个小时之后,把他家主人的库房给烧了。一定要注意,只烧库房,别把店铺也给烧了。烧错了我可不包赔。”胡忧扔给冯布一个命令之后,这才对哲别继续说道:“我们不死鸟军团的目的是拿下浪天,你只有按着这个思路往下想,就明白了。关键是拿下。” “拿下。”哲别低头喃喃的思考着胡忧这个提示之中蕴含的意思。胡忧看哲别一脸认真的在思考,笑了笑,继续处理军情。 浪天城主府。 满头大汗的士兵向阿尔沙文汇报道:“报阿尔沙文将军,城里突然出现了很多流民在四处放火,撒播谣言,刚刚还有人袭击了我们的传令兵。” 阿尔沙文暗骂了一声,问道:“知道是什么人在捣乱吗?” 士兵回道:“现在城里非常的混乱,查不出来。” 阿尔沙文也知道,现在各个城区已经因为战争而全都乱了,下面那些没有经过多少训练的士兵,跟本没有能力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沉思了一会说道:“命令刘刚带两千人去平息事态,任何寻衅滋事者,全部按通敌罪,就地处决。 “是”士兵命令而去。 阿尔沙文用力的喝了口茶,让自己尽可能的保持镇定。之前他已经把这个不死鸟胡忧,看成毕生最大的对手,没有想到,自己还是小看了他。这不死鸟军团比起之前的那些贵族兵难对付太多了。 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大量的进攻利器霹雳车,最可以怕的是他们的霹雳车居然经过改良,以前的霹雳车砸的都是石块,以破坏城墙为主。这不死鸟军团的霹雳车,不但砸石块,居然还砸半斤一个的铁胆。 想到那些铁胆,阿尔沙文的心头就发毛。那一个个铁胆全身上下,都装有锋利的尖刺。那些半尺多长的尖刺,几万个几万个的往城头上扔,不但大量杀伤士兵,掉在掉上的,还阻碍部队的调动。 “那个混蛋怎么能想出这么混蛋的招术,真他祖母的混蛋呀。”阿尔沙文在心头怒骂。 “我知道了”坐在胡忧对面冥思苦想的哲别突然兴奋的大叫着跑到胡忧的面前。 胡忧头都不抬到把水杯塞到哲别的手里道:“先别急着说,给我泡杯茶来,我这嗓都快冒烟了。” 别噘噘嘴,抱着杯子快步去打水。 刚好走进房中的西门雪笑问胡忧:“你这个小亲卫真可爱,哪找的?” “天上掉下来的。”胡忧翻翻白眼问道:“有什么最新的消息?” 西门雪回道:“好消息,野战团已经攻破了北门。现在正与红巾军争夺北门成墙。” “干得漂亮。”胡忧一拍桌子道:“这个哈里森不愧在奴营里呆了八年,他的部队攻击力硬是要得。回头我得好好赏赏他,请他喝顿花酒。” 西门雪瞪了胡忧一眼道:“都这时候了,你还有心想那些事。你的四侍女伺候得你不爽吗?” “嘿嘿,上吊也要喘口气,弄得太紧,神经会断掉的。”胡忧嘿嘿笑道:“还有什么好消息吗,团和特种团的情况怎么样。” 西门雪道:“还在焦灼,不过相信随着野战团的突进,离红巾军全线崩盘的时间不远了。” “嗯,看来是时候到我们表演了。让那些家伙都别放火了,找地方把衣服换上藏好,一听到号令,就给我大叫着往北门跑。” 南门前线,团主攻点。朱大能一身新式不死鸟黑色系军服,肩上扛的不死鸟肩章,闪着金光的光芒,一脸深沉的指挥着部队进攻。 “团长,野战团已经攻进了北门,拔了头筹了。”一团士兵有些沮丧的向朱大能汇报道。他本以为,按进度应该是他们团拿首功的。 朱大能气恼的挥舞着胖手骂道:“奶奶的,哈里森那个家伙吃了伟哥了,那么猛。给我传令部队,让弟兄们加紧攻城,抓到阿尔沙文才是首功,咱们团不能输给野战团。” 士兵眼中一闪,欢叫道:“是,团长。我们团才是最棒的,金币,美女都是我们的。” 西门城头,这里是候三特种团的主攻地,也是红巾军重点防御的地方。此时的阵地上,呈现出的是凄惨、残酷战争画面。 在霹雳车的强大攻击力下,西门城头上的箭台,城垛,台阶,城壁到处到出现了缺口,不少手臂上绑着红色布条的红巾军士兵尸体,软软的挂在墙头上。今天早上之前,他们还能活蹦乱跳,而此时他们再也跳不了了。 打仗没有不死人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战场之上,从来就没有赢家。特种团的士兵伤亡同样也很大,那些躺倒在血泊之中的点点黑色,一眼望过,犹如满天的繁星,散发着凄美的光。 候三两眼血红的拉扯着自己的头发,这还是他第一次指挥一个四万人的师团,对敌人发起进攻。对于一个猎户出生的子弟来说,这是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像的事。他心里清楚的知道,相比起朱大能和哈里森,他的能力并不足够,如果不是一直对胡忧忠心耿耿,他不可能成为不死鸟三大主力师团之一的团长。 特种团的前身,是不死鸟特战队,这是跟着胡忧最早的部队,在三大师团里,也是最有战力的。看着那个挨个躺在地上与敌人纠缠在一起的,一直到死都掐着对方脖子的特种团士兵,看着那给射得稀烂简直不成人样的士兵,候三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候三第一次发现,战争是如此的残酷,那些平时一个个和他吹牛打屁,称兄道弟一起喝酒的士兵,转眼之间,就成了死人。他不知道朱大能、哈里森此时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只知道,他的心很痛。他觉得每一个士兵的死,都与他有关系,他觉得自己跟本不适合当团长。他想要逃开,逃开这一切。 “团长,团长” 士兵的呼唤,让候三惊醒了过来。茫然的抬起头,用询问的目光,看向手下那兴奋的脸。 “怎么了?”候三的声音从未有过的沙哑,那是急怒功心给烧的。 士兵欢叫着说道“红巾军跑了,我们胜利了,我们胜利了。” “胜利了?”候三不解的看向士兵,这天还没有黑,他就做梦了? 转头看向西门城头,候三心头猛的一震,刚才还在拼死反击的红巾军,正慌乱的四下乱窜,特种团的士兵,已经登上了西门城头,正在对顽抗的红巾军进行围剿。 候三茫然的问道:“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 “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阿尔沙文一巴掌拍在桌子,把桌上的文件扫了一地,哗哗的声音,犹如风中飞舞的残叶。 阿尔沙文呼哧呼哧的喝问道:“士兵们为什么会突然集体冲向东门” 报信的士兵,被吓得一哆嗦,结结巴巴的说道:“报将军,具体出了什么事,小的也不知道。 只是听说,城中突然有士兵大叫城破,然后集体冲往东门,冲击了东门的守军,打开东门,跑了出去。之后越来越多的士兵,跟着一起跑了。” “胡忧,那个可恶的胡忧。”阿尔沙文一脚踢飞了桌子,怒喝道:“不死鸟,我与你誓不两立。” 本田龟佑冷静的问道:“现在各门的情况怎么样?我们还有多少部队?” 士兵报道:“南门,西门,北门已经全部失守。士兵们跑了大半,现在只剩下城主府这三万士兵了。” 冷静如本田龟佑听到士兵的汇报,也忍不住露出了惊讶之色。这战况转变得也太快了。刚才还是双方势均力敌,哪怕北门曾经一度失守,也都成功的夺了回来。按正常的情况分析,哪怕胡忧有二十万装备精良的部队,但是要打下这拥有十五万人把守的浪天城,没有一两个月,跟本不可能。 本田龟佑已经做好了与胡忧长期焦灼,反复争斗的打算,他已经与青州方面军达成了增援协议,只要能顶一个月,青州方面的三国联军,就会分批次摸进来,到时候不但可以收拾掉胡忧的不死鸟军团,还可以继青州之后,再割下曼陀罗帝国的一块肥肉。 到那个时候,他就可以把紫荆花王朝失落的都城,重新拿回到自己的手中。为重建紫荆花王朝的事业,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虽然这样做,比原来计划提前了不少,可是本田龟佑有信心一定能成功。哪想到,不死鸟军团的战力是如此的强大,胡忧那个混蛋是如此的狡猾,居然只短短的一天,就打开了浪天城的大门,还引得士兵临阵脱逃,连计划中的巷战都没有发生。 “不对”本田龟佑心中一道亮光闪过,一把抓过那个士兵,阴沉的问道:“最先冲击东门的是哪个部队的人?快说” 是”士兵一阵无语,好一会,才一脸惨白的说道:“我也不知道。谁也说不清是哪支部队最先冲击的东门。他们似乎突然之间就出现了。” 本田龟佑一把推开了士兵,脸色铁青的说道:“是胡忧,肯定是他搞出来的,我早应该想到,最先冲击东门的人,肯定是那些之前四处捣乱破坏的人。” 阿尔沙文一脸惨然的说道:“现在知道这些,已经没有什么用了。我们已经失败了。” “不,我们并没有输,我们还有机会。”本田龟佑思索道:“我敢肯定,胡忧此时就在浪天城里。他天性喜欢冒险,这一切,肯定是他暗中在策划。也只有他,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做出这么多的事。 胡忧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只要抓到他,就可以控制不死鸟军团,就算他们已经占领了浪天,我们也可以逼他们退出去。我们还有翻盘的机会。” 阿尔沙文怀疑道:“丞相大人,你说那个胡忧真的会在浪天城?” 本田龟佑肯定道:“绝对在。” “少爷,我们成功了。红巾军被我们引动起了溃退大潮,至少有十万士兵,冲出东门跑了。”旋日兴奋的冲进书房,兴奋的叫道。 之前胡忧定下这个计策的时候,她只是判断出会有一会的作用。却没有想到,居然能出现这样的奇效。十万红巾军,就这么丢下了阵地,什么也不顾的跑了。真是太不可思意了。 胡忧愣了一下,这才从桌后跑出来,一把把旋日抱进怀里,兴奋的乱叫乱喊。这家伙,又在借机揩油了。 胡忧早在进城之前,就已经定下了强攻三门而留一门的战略。一开始他的想法很简单,他只是想要浪天城,那些红巾军死不死,与他没有关系。他才不会傻乎乎的用自己保贵的士兵,去剿灭那什么红巾军呢。所以他留下东门不打不围的目的,就是想告诉红巾军,这里有一条活路,只要你们从这里跑出去,那就不用死了。 之后联系上城中的贵族商贾,发现他们的家奴手下集合起来,居然有一万人之多。胡忧的心里就转了起来。 这一万人,拿来搞破坏,本是胡忧的目的。可是胡忧觉得这远远不够。他是思来想去,终于想到利用人们的从众心里,玩一招狠的。 什么叫做从众心里?简单的解释是,当某件事,人们在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的时候,总喜欢去效仿别人的做法。 就像你初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想要吃饭或是住店,又不知道哪家好的时候,你就会观察,那家客人比较多,那些一看就冷冷清清的饭馆,你肯定不会去的。 再比如胡忧以前在江湖混的时候,有时没有生意,他们就会给些钱找几个托来哄场,假装买药看病。这样就会引来生意。 更新更快 胡忧这一次,就是弄了一个大大的骗局。他让那一万从各贵族商贾那里弄来的人,全都换上和红巾军差不多的衣服,然后在手臂上绑上红巾军标志性的红布条,看准时机,做败军之像,集体往东门跑。 这一万人真让他们和红巾军正面作战,他们跟本没有那个本事,让他们演戏,那却是他们的拿手的。 突然出现一万人的大溃退,红巾军的军心还能稳定,那就是奇事了。他们本来就是临时成军的,纪律性很差,看着别人都逃命了,傻子才继续死守呢。这么你跑,我跑,大家跑,浪天城也就落到胡忧的手上了。 不死鸟一天取浪天城,说书的这回,又有故事可说了。v , 章节目录 第193章 女装不死鸟 “少帅,不好了,红巾军把我们这一区给包围了” 西门雪带来的消息,让胡忧脸上的得意凝结了。\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刚才他还想着拿下浪天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青楼喝一回花酒,把这青楼运给转回来。这整个浪天城都是他的了,还有谁敢给他倒乱? “马拉戈壁的,没有这么邪吧。”胡忧在心中暗骂了一句。难道说自己的青楼运真差到这个地步,连只是想想都要出问题? “少爷,少爷,你怎么了,不会是吓傻了吧。”旋日看胡忧一副呆像的站在那里,不由担心的问题。 “我x,真是太邪了。”胡忧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叫道:“快,快,快,收拾东西跑路。” “呃” 胡忧的反应把哲别,西门雪和旋日三女都给弄得无语了。这还是刚才那个一脸从容镇定,计百出,指点江山的少帅吗?怎么看着像个街头的混混? 哲别还好一定,她毕竟跟在胡忧身边的时间最久,对胡忧稀奇古怪的表现见过不少,免疫力比较高,恢复得也相对快一些。旋日和西门雪楞是半天没有回过神来。相比起她们之前的主人,无论是欧阳寒冰还是西门玉凤,可都不是这样的。不过想想,这个胡忧除了作战的时候,有点将军像,平时还真不咋地。还老想着吃人家的豆腐,整个就一流氓将军。 “咦?你们怎么了?”胡忧看三女都一副怪怪的表情,不由奇怪的问道。 西门雪终于反应了过来,娇嗔道:“哦,少帅,你现在可是一军之长耶,你怎么能这样的?” 胡忧不解的问道:“我怎么样了?” 西门雪解释道:“主将离开不能叫跑路,那是小混混的说法,得说战略撤退。” 胡忧翻翻白眼道:“那还不是一个意思,跑路就跑路,还要往脸上贴什么金。快收拾东西,别愣了,再不快点,跑路还是撤退都没用。” 胡忧的话音还没落,冯布火急火燎的冲了进来,奔丧一样的哀号道:“少帅,不好了,少帅,死了,死了,这次要死了。” 胡忧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的:“闭嘴马拉戈壁的,老子还活得好好的呢,你叫什么叫。死什么死,你要死了?你可是堂堂商业协会会长,是有身份的人,别他祖母的一副熊样。” 胡忧的一段义正言辞,弄得三女全都翻了白眼。他是把自己刚长的表现给忘记了,三女可都还记得呢。他刚长大叫跑路的样子,比冯布好不到哪去。 冯布被胡忧骂了一顿,稍微好一些,不过那慌张的表情,并没有消失掉,哆哆嗦嗦的说道:“少帅,你要是再不想办法,我们这回就真要死了。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出卖了我们,现在整整三万红巾军,把我们这个区给包围了。指名要抓你,正挨家挨户的搜人呢” “三万?我x,他们还让不让人活了?太不讲理了,真是太不讲理了。”胡忧气得全身发抖,上蹿下跳。暗骂着下次换老子来,老子给他弄十万 想骂着,胡忧一拍脑袋道:“不对,他们应该并不知道我们的准确地点,就算是有人出卖我们,也肯定知道得不多,不然红巾军用不着动三万人,来个小两千,就能像抓乌龟一样,把我们全都给逮了。” 哲别喃喃道:“这是什么比喻,我才不要做乌龟呢。” 冯布气急败坏的说道:“那还不是一样。” “不一样。”旋日明白胡忧话里的意思,替胡忧说道:“只要他们不能肯定我们在哪里,我们就有机会躲过去。现在不死鸟军团已经攻进了浪天城,红巾军这三万人马,坚持不了多久。只要我们挨过这段时间,就没有事了。” 胡忧接话道:“不错,这一区至少有两万百姓,红巾军不可能一一细查,我们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冯布提醒道:“少帅的话是不错,但是我们这里,肯定会被重点排查。你不要忘记了,我们是不死鸟军团快攻城时,才进的浪天。” “这我知道。”胡忧点点头道:“要是换了我,我也肯定肯定查你这里。我到有一个办法,应该可以躲过去。” 冯布道:“你是说密室?那没有用的,红巾军肯定重点查这些地方。” 胡忧摇头道:“不是秘室,我们这一次,来个光明正大的。” 西门雪问道:“少帅,你准备怎么来光明正大的?” 胡忧嘿嘿一笑道:“很简单,他们不是要找胡忧吗,只要我们把胡忧变没了,也就没有事了。” “变没了?”冯布几个全都瞪眼看胡忧,这么个大活人,能说没有就没有吗?他们都猜不出来,胡忧打算怎么把自己给变没了。 “开门,开门,开门” “来了,来了。” “他祖母的,怎么那么慢。老头,认识胡忧吗?” 冯布擦了把汗,心说我到是认识,就是不知道你们认不认识,那主正坐在那呢。 冯布装傻道:“军爷,胡忧是谁?” 红巾军士兵骂道:“别跟我装傻,不死鸟军团的胡忧你不知道?说书的哪天不在酒楼茶馆里说他。他箭取铁克拉右眼,青州” 士兵刚想要解释胡忧的身份,后身一个军官模样的人一脚把那士兵踢开,骂道:“给我死一边去,你是来说书的吗?要不要说说胡忧是怎么一天攻破浪天城的。” “啪”军官自己给了自己一嘴巴,暗骂我怎么也成说书说的了。,那个胡忧的故事可真多,一个比一个牛,听多了弄得我都上瘾。 军官道:“老头,我知道你是谁。识相的赶快吧胡忧给我交出来,大家都好过。” 冯布哭丧着脸道:“军爷,我真不知道胡忧是谁,你让我怎么交呀” “哼,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呐,给我搜!” 军官一声令下,二百多如狼似虎的红巾军士兵,就冲进了冯布的家,翻箱倒柜,犄角旮旯,连茅厕都不放过。 军官也跟着士兵后面进了冯布的家,刚进大厅,他就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仔细一看,一张八仙桌前,四个女人正在打麻将,而且打得正欢,对四周翻箱倒柜的士兵,她们连理都不理。 “老头,这几个是什么人?”军官奇怪的问道。那八仙桌连个桌布都没有,光光的一眼看穿,藏不住人,所以并没有士兵去搜那里。 冯布心说那不就是你要找的胡忧,和他的同伙咯。 这四个在八仙桌打麻将的女人,正是胡忧和西门雪三女。胡忧之前说的把‘胡忧’变没了,其实玩的就是男扮女装。 胡忧这次玩的又是心理游戏。谁都知道,不死鸟军团的胡忧是个男人,谁又会想到,一个堂堂不死鸟军团之主,会换上女儿家的衣裙,还在别人要抓他的时候,大模大样的坐在大厅上打麻将呢。 正是因为想不到,胡忧就偏偏这么玩。人说玩的就是心跳,他这回比心跳还狠呢,他玩的是命啊 “回军爷的话,她们四个是城南金花楼的神女。” 军官上下打量的冯布一会,话中有话的说道:“看不出你身体不错嘛,一起飞都烦了,改玩5p。” 5p个屁。冯布在心里暗骂:我可是很保守的,那几个全都是男人,我才不要咧。 这可是冯布心理真实的想法。说实话,冯布还真有些佩服胡忧这几个人,怎么扮起女人来,可以扮得那么像,比真女人还真呢。 冯布哪里知道,他眼前的这四个女人里,就胡忧一个是男扮女装,其他的三个人,哲别,西门雪,旋日本身就是地地道道的女儿家,女人应该有的她们全都有,只不过大小不一样而已。 正主就坐在大厅之上,那红巾军的士兵就算是把地给挖了,也找不到人呀。翻箱倒柜的找了一阵,偷偷把几处冯布按胡忧吩咐放的金币给收入怀中,红巾军士兵回报,没有发现胡忧的踪迹。 “没有?”军官皱眉道。 士兵道:“是的,大人,这整座房子里,除了眼前这四女一老头,再无其他人。‘ 军官转头问冯布道:“你家里的人呢?别告诉我你家就你和那几个神女。” 冯布回道:“不是,不是,之前我家里还有几个人,这一打仗全都跑了。我这人最怕孤独,于是就把她们叫来,热闹一些。” “哼,要是让我知道你在玩花样,我弄死你。收队。” 胡忧几个打麻将不过是做做样子,耳朵全都竖着听这边的动静呢。听到那军官说收队,全都松了一口气,看来这关是过了。 胡忧还得意的向几女眨眨眼睛,目光不时的扫向哲别。这还是他第一次看到哲别穿女装呢,没想道真挺漂亮的,清清纯纯的,姿色不输西门雪和旋日不说,还带着几分羞涩和可爱。 想到哲别刚走路的样子,胡忧就像笑。这个哲别,男人打扮久了,穿上女儿装,居然连路都不会走。明看到前面有柱子,硬是撞上去,弄得头上起了个小包。 哲别看胡忧的目光老往自己的身上瞟,小脸都红了。手里拿着颗‘三条’,都不知道是打还是不打。 “不对。” 红巾军军官的一句话,吓得哲别差点把手里的麻将而砸出去。胡忧几个的脸色也变了,强压着身体,才没有做出什么反应。 “怎么办,那家伙过来了。他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哲别用唇语说道。这招是胡忧教的,在不方便出声的时候,可以运用。哲别学会之后,一直想找机会试试,没想到第一次用,就那么刺激。 胡忧给了哲别一个稳住的眼神,看向旋日。旋日的方向,正好面向冯布和那个军官。她可以看清楚那边的动静。 旋日微微的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那个军官发现了什么破绽。西门雪也同样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军官想要干什么。 冯布看军官大步往胡忧几人走过去,吓得后背都湿了。不过他又不能什么都不做,硬着头皮问道:“军爷,军爷,什么不对?” 军官哼道:“哼,差点让你给骗了。你们几个,都给我站起来,到那边去,排成一队。” 军官后面的话,是对胡忧几个说的,此时别说是哲别,就连胡忧的手都碰到了藏在胸前的弩箭上。准备一有什么不对,就先干掉这个军官再说。束手就擒可不是他的风格,这时候他的光棍气也上来了,杀一个够本,杀俩赚一个。 用眼神告诉哲别不要轻举妄动,胡忧带头按军官的指示做。这小流氓还给军官去了个飞眼,娇滴滴的说道:“这位军爷,是不是看上我们姐妹了。将军的眼光真好,我们姐妹呀,功夫一流,价钱公道,包保你满意。” “去去去,军爷今个没空。”军官挥手道:“都给我站好了。”说着他转头对身后的红巾军士兵道:“那谁,你们几个过来,把这桌子给我搬开。看下面有什么。” 军官前一段话还让人挺紧张,后一句让胡忧长长的松了口气。心说这家伙原来是怀疑这桌子下面有什么。早说嘛,吓得人小心肝噗通噗通的。 桌子下有什么? 那里什么也没有。看着军官带着手下士兵离开,众人这才真正的松了一口气。冯布在把门关上之后,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这种游戏真是太刺激了,他这种上了岁数的人,以后还是少玩为,伤不起呀。 胡忧得意的说道:“怎么样,我说这法子肯定行的吧。嘿嘿。”这小子刚才也吓得不轻,这会到又神气起来了,不愧是在江湖上混过的,脸皮还真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 西门雪瞪了胡忧一眼道:“你刚才说的那些话,真够恶心的。还价钱公道,你就不怕他真要上呀?” 西门雪虽然是个孤儿,但是怎么说也是从小在将军府里长大,接触的大多都是上流社会。胡忧要她扮神女,她觉得心理很不爽。 胡忧陪笑道:“那不是形势所逼嘛,你看我都穿成这样了,我上哪说理去。” 哲别帮嘴道:“就是呀,少帅也是不得已的。再说这也挺有意思呀。索菲雅王妃也不是神女出生嘛,这没有什么了,雪儿姐姐你还是别生气了。” 西门雪在哲别的脸上捏了一下道:“你就知道帮他。不过说起来,你穿裙子也挺漂亮的,干什么老扮男人。干脆以后就穿回裙子好了。” 哲别摇头道:“我不要,我喜欢扮男人,留在少帅的身边。” 在包围圈里的胡忧几人还有心情调笑,外面朱大能几个收到胡忧被围的消息,全都急得跳脚。指挥着部队,向这最后死守的三万红巾军发起了猛烈的进攻。胡忧可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他出了什么事,整个不死鸟军团都要崩溃。 此时连科奇士都坐不住了,急调警卫团三万骑兵,也杀了进来。弄得小小一片城区,一下挤进了十几万的军队。到处是人挤人,人推人。 阿尔沙文急急从前方跑回来:“丞相,不死鸟军团的进攻越来越猛了,外面的士兵快顶不住了,我们还是撤吧。” 红巾军现在兵力远远要处于劣势,面对不死鸟军团的疯狂进攻,他们抵挡得非常艰苦。跟本无法维系对胡忧的搜索行动。 本田龟佑不同意道:“不行,他们的进攻越猛,越说明胡忧就在这一区。给我加派人手,我一定要把胡忧给找出来。” 本田龟佑是一个为达目的,可以放弃一切的人,士兵的死活,对他来说,不过是数字而已。死多少他都不会关心。 阿尔沙文跪在本田龟佑前面,请求道:“丞相,这些都是我们紫荆花王朝忠诚的战士,给紫荆花王朝留点根苗吧。” 本田龟佑不急,阿尔沙文急了。这三万部队,可不是浪天的暴民。这都是他这几十年来,一点一点积攒起来的。其中很多都是他家族的成员。本田龟佑的手下,不只他这么一支部队,可他这几十年来,就只有这么几万人。要是看到道希望,拼完了也就拼完了,可现在这摆明了是在送死,他怎么能干呢。 本田龟佑冷眼注视了阿尔沙文良久,这才叹了口气,点点头。同意阿尔沙文的撤退的请求。 更新更快 随着最后一点抵抗的结束,不死鸟军团终于拿下了这座千年古都。胡忧用三年的时间,经过无数努力,终于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一个坐拥浪天,洞汪,宝怀三城,手握重兵的风云人物。 自此,胡忧终于正式的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他一天之内拿下浪天城,所展现出来的,再不是他那精准的箭法,而是强大的军事实力。让所有人都不敢小觑的实力。 天空暗了下来,大片的乌云不断的堆积,一场暴风雨,正的酝酿,它将洗去浪天的血腥,还是带来更多的磨难呢? 在这个混乱的时代,不死鸟胡忧和他的不死鸟军团,是将要重书历史,还是做历史中的一个匆匆过客,这就要看他的本事了。v , 章节目录 第194章 流氓对无赖 浪天城主府,胡忧高坐于主座之上,他本应该很开心才对,可是他现在的脸色,却不是那么好看。WWW.ZHUAJI.ORG 西门雪,旋日,哲别,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一众胡忧手下的军师,战将,此时一个个噤若寒蝉,谁都不敢乱出声,因为他们都知道,那个座于主位上的男人,现在心情非常的不好,这时候惹着他,肯定会被打屁股的。分别只在于女生是胡忧亲自出手,而男人则由士兵代劳而已。 “欺负人,太欺负人了。”胡忧一张极度委屈的脸,真能让天下最恶毒的女人都留泪。 这拿下浪天本应该是很高兴的事,胡忧这是怎么了?以他现在的实力,还有谁敢欺负他不成? 有,这年头就是有不怕死的。 谁? 原浪天城守黄初秋。黄初秋这个老家伙,红巾军在浪天造反的时候,他跑得比谁都快。现在胡忧刚刚收回浪天城,他却像从地里冒出来一样,派人给胡忧来信,要求以浪天城守的身份,从新接管浪天城。 说白了,黄初秋是要胡忧和他的不死鸟军团走人,他好干手净脚的重新坐回他浪天城主的座子。 这事胡忧能干? 胡忧又不是傻子,花了那么多的心血,死了那么多人,却给他人做嫁衣。他还想去谁身上赚便宜呢,这黄初秋却想来他这拔牙,他能不生气嘛。 “少爷,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做?”旋日看胡忧的心情似乎平静了一些,试着出声问道。这事情总是要解决的,老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 胡忧愤愤不平的说道:“什么怎么做,巴伦西亚的公告上说了,谁打下浪天,谁就是浪天王。现在浪天在老子的手上,就是我的。黄初秋那个老东西,让他死一边去。我懒得理他。” 旋日犹豫了一下,说道:“可是巴伦西亚的公告上说得并不是很清楚,他只说了谁打下浪天,就封谁为浪天王。他却没有说过,把浪天封给浪天王。” 旋日说得不错,这公告里玩着文字游戏呢。封为浪天王和把浪天给浪天王这完全是两个不同意思,看你怎么理解了。他即可以理解为一个虚名,又可以理解为一个实地。 索菲雅这个女人,这一次藏得很深呀。紫荆花王朝以前是有异姓王的,可是曼陀罗帝国没有这个封号。这个浪天王是干什么用的,之前跟本就没有过先例,这浪天究竟归不归浪天王所有,这要看上面的解释了。 而黄初秋这个城守就不一样了,曼陀罗帝国九州七十二城,每城一个城守。城守的职责,就是代帝国管理城市的,城守是官名,民间的叫法,直接叫的就是城主,一城之主,自然应主理这一城之事。 黄初秋虽然两次红巾军起事,他都跑了,可是他这浪天城守的官,并没有被撤。也就是说,从曼陀罗帝国的法律上看,这浪天城依城是黄初秋的。只是之前暴民起事,他无能为力,现在胡忧赶走了红巾军,他又可以回来做他的城守了。 胡忧赌气的道:“马拉戈壁的,跟老子玩文字游戏吗?哼,玩耍赖,我是祖宗,让他黄初秋来试试,我弄死他。” 胡忧的气话,让下面的朱大能几个有些哭笑不得,哲别却在偷笑,她知道胡忧的流氓本性又上来了,那个黄初秋这一次,肯定得倒霉。 通往浪天的道路上,一队千人骑兵部队在飞快的奔驰着,速度极快,路上的行人看到了,纷纷躲避,生怕被这些一脸横肉的骑兵给踩着。骑兵的中间,护着一辆马车。 这马车非常的华贵,就算是在这阴暗多云的天气下,都同样闪着金光。雕花的车壁,黄铜的车辕,八匹白色的池河车拉着,车顶上一杆大大的旗子,旗子中间,写着一个草书的‘黄’字。有在浪天住过的人,都知道,这是浪天城守黄初秋的坐车。 “老爹,你说那个胡忧会不会把浪天还给我们?”黄无德一脸担心的说道。在帝都的时候,他曾经与胡忧见过一面,还被胡忧给奚落过,让他在酒会上大失面子。每次一提起胡忧,他的脸色,总是不太自然。 黄初秋大约五十多岁,留须,头发有些花白。和电视上常见的反角不同,他并没有长着什么三角眼,上吊眉的。他身材修长,略显清瘦,远远看着,像个慈眉善目的长者。不过他那肚子里,可没有什么长者应该装的东西,一肚子的男盗女娼。都五十多岁了,还尽喜欢找那些十多岁的姑娘陪床,而且还必须是处子,浪天城半数以上的青楼,全是他开的。 两年前帝国先闹水灾,又闹蟥灾,千里良田颗粒无收,黄初秋不但不想着怎么救灾,反而把帝国下拨的仅有的一些赈灾粮,给私扣了。他还与粮商勾结,弄得粮价比金贵,灾民要卖儿卖女,才能买得起粮食。浪天城红巾军起事,可以说有一大半是他的功劳。 老百姓是没了办法,官逼民反,不反就得饿死了。所以红巾军一举旗,就从者如云。说起来,本田龟佑和阿尔沙文,应该给黄初秋送块大匾以记他之功劳。 黄初秋道:“胡忧那个人,是个机会主义者,也是一个流氓无赖,现在浪天城在他的手上,让他乖乖交出来,怕是没有那么容易。” 黄无德道:“那我们怎么办,要和他开战吗?” “开战?”黄初秋瞪眼道:“你都长这么大了,做事要动动脑子,别整天想着打打杀杀的。这老黄家今后还得你来当的,当家需要智慧,智慧你懂吗” “懂,我懂。”黄无德在别人面前人五人六的,在黄初秋的面前,连屁都不敢乱放。被黄初秋骂得连连点头。 “懂,你懂个屁。”黄初秋长叹一声道:“儿呀,我们老黄家这一代,可就你这么一根苗呀。我老了,你要长进一些,不然我百年之后,你如何当得起这黄家的基业。” “老爹,咱别说那丧气话。你老长命百岁,我死了你都还活蹦乱跳的呢。咱还是说说胡忧吧,你准备怎么对付他。” 黄初秋道:“胡忧只用三年时间,就从一个小兵变成现在手握重兵之人,别的不说,单说他这一天拿下浪天城,就足以显示出他的本事。咱们万不可掉以轻心。 胡忧现在最大的弱点,说是根基不稳,虽然他已经有了一定的名气,但是在人脉上,他还差得太多。我们要想拿回浪天城,就得从这方面入手。 来之前,我已经和那些老朋友都达成了协意,他们已经答应,同时向胡忧施压。他胡忧如果识相,把浪天还给我们,那一切都好说,如果他不肯,那我们就把官司打到帝国去。” 黄无德眼睛一亮,拍手笑道:“高,实在是高。那帝都是我们的地盘,到了那里,是龙他得给我们盘,着虎他得给我们卧着,嘿嘿 可是老爹,那胡忧似乎在帝都也有一定的人脉,听说帝都外城城守红方正的女儿红叶,跟胡忧的关系非常亲密。还有那西门玉凤听说还认了他做弟弟。他的实力看来也不弱。我们该不会翻船吧?” “啪” 黄初秋气得一巴掌拍在黄无德的脑袋上,怒道:“你小子就不能说点好听的?帝都高官如牛毛,他们哪一个没有收过我们的钱。一个小小的红方正,还不足已帮胡忧掀起什么风浪。 那西门家嘛,如果换在三十年前,我到有些怕他。不过现在,西门玉凤长年在凤凰城,对帝都的影响力已经大不如前,我们用不着怕她。” 黄初秋说到这里,停了一下骂道:“,说起来这小子的女人缘真好。上的还全是顶级货。” 黄无德羡慕道:“就是,要是能让我也上一上那个西门玉凤就好了。” 黄初秋又是一巴掌拍在黄无德的脑袋上骂道:“那也得我先上完了再说。传令部队,加快行军速度,我们要赶在胡忧立足不稳之前,回到浪天城。” 浪天城主府,赶走红巾军之后,这里成了胡忧的地盘。听说这里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皇宫的一角,胡忧不由的大叫可惜。这只单单是一角,已经如些的富丽堂皇,要是当年里杰卡尔德没有一把火把皇宫烧掉,那得多漂亮啊。 西门雪给胡忧汇报道:“少帅,黄初秋已经到了,现在正在府外。” 胡忧放下手里的文件,冷哼一声道:“哼,这个老小子,来得到挺快的。” 城主府门外,胡忧非常热情的亲自迎接黄初秋。握着黄初秋的手使劲的摇,还好黄初秋不是女的,不然胡忧说不定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是多年的老朋友。哪想到大家相互在心里,都恨不得弄死对方。 “哈哈哈。”黄初秋大笑着挣开被胡忧抓得有些肿的手,笑道:“早就听闻不死鸟的威名,今日一见,果然就英雄出少年。不知道我是应该称呼你为胡忧督将,还是叫你少帅呢?” 黄初秋表面上笑得很开心,不过这话一出口,就打算压胡忧一头。胡忧现在虽然手掌着不死鸟军团,但是他在帝中的官职,还只是督将,在职位上,黄初秋这个城守,要高胡忧几级。理论上来说,以帝国的法令,黄初秋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就能直接砍胡忧脑袋的。只不过以胡忧现在的实力,他做不到而已。 少帅这一职位,是胡忧自己封的,除了在不死鸟军团之中通用之外,在其他地方,跟本算不了一个官职。 胡忧怎么会不知道黄初秋心里怎么想呢。他在心里暗骂了一声,若无其事的笑道:“在黄老面前,胡忧不过是一个辈。黄老要是不嫌弃的话,叫一声小胡就行。” 陪着胡忧一起出来的旋日在暗中点点头,对胡忧的这个应对相当的满意。黄初秋一上来,就想在官职上压胡忧一头,而胡忧则直接到这个力给泄了。这一声‘黄老’叫得真是不错,不但解决了自己的身份问题,还把黄初秋的官职也放在了一边。 黄初秋面色有异的笑了笑,道:“我看还是叫你一声胡贤侄吧。” 黄初秋说完微微一笑,也不等胡忧请,自己就先大步的往城主府里走。弄得他才是这里的主人,而胡忧是客人一样。 胡忧身边的士兵,都有些愤愤,胡忧却跟本没有往心里去。这年头,一切以实力说话,你以为你先进去,这里就是你的了? “西门雪小姐,想不到能再这里遇上你。”黄初秋在经过西门雪的时候,特意停下来给西门雪打招呼道:“上次一别,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玉风了,请代西门雪小姐有机会,代黄某问声好。就说浪天的黄叔叔想她了。” 西门雪这是手里没拿着刀子,不然她非捅黄初秋几刀不可。这个老不修的,为了打压胡忧的气势,真是什么招都用了。‘黄叔叔,叔你奶奶个爪。’一向淑女的西门雪,终于忍不住在心里骂了粗话。 黄初秋在走进城主府之后,就有意的加快了速度,他这是想抢在胡忧之前,坐到城主府那个主座上。不过结果让他有些失望,胡忧居然把那个主位给拆了。大厅之上,摆着的是一套圆形的桌子。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多谢你了,胡贤侄。”黄初秋在落座之后,当先开口道:“我这人一般不太对人说个‘谢’字,今天这个‘谢’字,我是非说不可。 多谢你赶走红巾军,为我浪天从燃光明。我代表浪天城民感谢你和战士们。” 胡忧心中暗骂,你有问过浪天城民的意思吗,他们有投票让你代表吗?你就这么随随便便的‘被代表了他们’,他们同意吗? 既然黄初秋开口闭口,行动坐卧都以浪天城主自居,胡忧也不客气了。收起笑脸,提起一分霸气的说道:“红巾军为祸我浪天百姓,别人不管,我做为浪天王却不能不管。之前我已经和浪天百姓说过了,我不死鸟胡忧,和不死鸟军团,从此以浪天城为家,以浪天百姓为爹妈。 我不死鸟军团可不像那些个属乌龟的,见了危险就躲在壳里去,没事了才伸个乌头出来挣食。 谁要是敢欺负浪天城的百姓,咱们不死鸟军团三十万士兵发誓,就算他再强大,也必诛之。” “放肆。”黄无德一拍桌子道:“这浪天是我黄家的,你胡忧有什么资格,在这里说如此大话。识相的,你马上带着你的人,撤出浪天,回你的洞汪城喂马去,不然咱们到帝都打官司去。” 黄无德看到胡忧的脸,就想起了那次在酒会上的羞辱,现在胡忧嘴上又那么毒,居然暗骂他们是乌龟,他再也压不住那火了,指着胡忧的鼻子大骂道。 胡忧等的就是这个机会,黄无德的手伸出来,胡忧就没打算让他这么容易收回去。在黄无德伸上他鼻子的瞬间,他一伸手把黄无德的手拉过来,在黄无德还没有反应之前,‘咔’的一声,就拆断了黄无德的手指,淡淡的说道:“去帝国好呀,正好我也要到帝都一趟。向巴伦西亚陛下汇报浪天有高官与红巾军勾结之事。” 胡忧这突然的动作,别说是黄初秋,就边旋日和西门雪都没有想到。之前他们商量的可不是这样的。这也太黄太暴力了吧。 忧,你快放手。”黄初秋愣了一下,才反应过快,怒吼道。 胡忧猛的一震,像是这会才发现黄无德的手指,被他压在桌子上一样,惊慌失措的尖叫道:“啊啊,怎么了。黄公子你的手怎么了?对不起,对不起,我这是战场反应,你不因为指我鼻子的。还好,还好,我的刀里没有拿刀,不然军医,军医,快快快,马拉戈壁的,都跑哪里了,要是让黄老断子绝孙,我砍了你们。” “放手,快放手。”黄初秋都快被胡忧给气疯了。那黄无德都在那叫得跟杀猪一样,胡忧还抓着他的手,在那上蹿下跳的。还什么断子绝孙,谁他的拿手指来传宗接代的。 胡忧是继续的装疯卖傻:“啊,咦,我怎么还抓着呢。哦哦,老黄,你千万别急,我军中有最好的军医,包保没事的。这外伤老治,你要是气个脑溢血就不好办了。” “少爷,你这招可真毒呀。”旋日看黄初秋带着儿子充充离去的背景,给胡忧竖起了一个大姆指。 “嘿嘿,别瞎说。”胡忧看着自己的手,自恋的说道:“这可不能怪我,我这手以前学过钢琴,这是激情动作,我自己也控制不了。” 旋日疑惑道:“钢琴是什么?” “呃。是用钢做一种武器吧,我也不是很清楚。别管那么多了,都快分头做事。咱们得尽快的把这浪天城给控制下来。吃进我嘴里东西,他黄初秋还想拿走,哼,想都别想。”v , 章节目录 第195章 计收民心 黄初秋直到出了府,那背上的汗才流了下来,回想起刚才那胡忧的表现,他很表显的感觉到了胡忧的杀气。(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这一点,从黄无德脖子上那道细细的血痕,得到了证实。 黄初秋现在有些后悔这么急急的赶到浪天来,他这是小看的胡忧的狠辣。这小子真是胆大包天,什么事都敢做出来。 此地不易久留,黄初秋一出得城主府,连大夫都没有找,就急急的带着他那一千人马,出了浪天城。前两次,他躲的是红巾军,这一次,他躲的是胡忧。他怕胡忧真的会对他起杀心。这里现在已经是胡忧的地盘,胡忧要干掉他,连点风声都不会飘出去。 浪天城主府的书房里,旋日对胡忧汇报道:“少帅,如你所料,黄初秋已经带人离开了浪天。” 胡忧点点头,‘嗯’了一声,表示已经听到了。这些本就在他的计算之中,并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旋日问道:“少帅,我有些不明白,你为什么不直接干掉黄初秋呢。在这里解决他,不比把问题带到帝都要好吗?” 此时的胡忧,脸上早已经没有了刚才的疯样,放下手中的书,叹了口气道:“你以为我不想干掉黄初秋吗,一想到他在浪天做的那些恶心事,我就想吐。 可是不行呀,我和你的主人不同,在这曼陀罗帝国,我的根基还太浅了。这几年为了发展,我是不惜代价的出风头。现在已经引起了多方的注意。 之前我们在青州或是洞汪城,都山高皇帝远,就算是再跳一些,没有触动那些上层人物世家的利益,他们就算是心有不满,也懒得理我们。 这浪天就不一样了,虽然里杰卡尔德没有定都这里,但是浪天依然是曼陀罗帝国的中心。这里各大势力纵横交错,盘根错节,各个势力在这里都有着巨大的利益。 如果我们一上来,就对黄初秋下狠手,那么所有人都会警觉我们。这曼陀罗帝国表面上是巴伦西亚的,事实上各大家族权势,也控制了很大的一部份,特别是经济方面。一但他们联合起来对付我们,我们将寸步难行。 现在我们的首要目标,是发展经济,经济才是第一战力。有了钱,我们才能有兵有粮。所以必须得从高调转为低调。” 胡忧的一翻侃侃而言,显然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条理说得非常清楚,听得旋日连连点头。 旋日想了会问道:“那帝都呢?你打算什么时候前往帝都?相信巴伦西亚的传令用不了几天就会到了。” 胡忧喝了口茶,拍拍身边的椅子,示意旋日坐下,这才继续道:“这帝都我肯定得去一趟,不过不是现在,我会尽量想办法拖一拖,等把浪天完全控制住了,我才会去。” 说起这浪天,胡忧不由得又有些头痛。浪天有过百万的常住人口,和几十万的流动人口。黄初秋几十年来的乱搞,让这浪天的百姓,对官方的信任度非常底。哪怕是胡忧严命不死鸟军团的所有士兵,绝对要善待百姓,尽最大的可能,避免与当地百姓正面冲突,但是到目前为止,百姓对不死鸟军团依然没有什么好感。看来要想像洞汪城那样,很快就得到百姓的拥护,不是易事。 旋日看胡忧皱眉沉思,也知道胡忧心里在考虑什么。但是对此,她也没有任何的办法。她长于战略战术,对于这民心的收服,她并不擅长。因为宁南帝国百年来,一直都很团结,百姓很拥护皇室,根本不用为这一方面伤脑筋,所以她对这方面知道得也不多。 “旋日。”胡忧思考了良久,转头看向一直陪坐在他身边的旋日。 此时哲别和西门雪都被胡忧派去做事了,这书房里,只有胡忧和旋日两个人。以旋日宁南帝国人的身份,胡忧觉得可以跟她商量一些事。 “嗯?”旋日把目光看向了胡忧,她能感觉到,胡忧似乎在心里有了什么决定。 胡忧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觉得短时间之内,用什么方法,可以最快的把民心宁聚起来?” 旋日刚才就已经在想这个问题,不过她并没有答案,于是摇摇头道:“这一方面,我并不是很懂。如果一定要说一种方法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善待百姓。” 胡忧闻言点点头道:“善待百姓那是肯定的,不过那需要很长的时间长可以。我们现在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等。所谓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收买民心,有时候也得讲究方法。” 旋日问道:“少爷,你是不是已经有法子了?” 胡忧四周看了一眼,确定这里就他们俩人在,于是压低声音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做多难兴邦,众志成城?” 旋日低声把胡忧的话念了两遍,突然想到什么,大惊失色的叫道:“少爷,你是想” 胡忧封住了旋日的小嘴,在她耳边说道:“有些事,心里知道就好了,不要说出来。” 旋日使劲点点头,等胡忧放手之后,她马上着急而又担心的说道:“少爷,你真的决定那么干?这事要是被暴出来,那么你的努力和今后的前途,都会毁于一旦的。” 胡忧脸上无比严肃的说道:“风险和利益永远都是成正比的,没有巨大的风险,就没有巨大利益。这种事,历代的君王都做过,我们不过是拾前人的牙慧罢了。只要操作得当,不用有任何的问题。你会帮我的,对不对?” 旋日全身一震,起身双膝跪倒于胡忧的身前,严肃的说道:“出宫之时,公主曾经对我们四姐妹说过,无论驸马要求我们做任何的事,我们都义无反顾。旋日等四姐妹,誓死完成驸马交下的任何指令。” 旋日这么做,等于是向胡忧表了忠心,愿意为胡忧做任何的事,哪怕是大逆不道,也在所不惜。 “好好,快起更新。来吧。”胡忧把旋日从地上扶起来道:“具体的做法,我稍后再告诉你。你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就可以了。” 这是一段注定不会记录在史书上的对话,胡忧究竟交给旋日一个什么样的任务,旋日四侍女又是怎么样完全胡忧这个指令的,随着对话的结束,也成为了永远的谜。 十天之后: 哲别一脸惊慌的冲进胡忧的睡房,连门都没有来得急敲,就扑到胡忧的床边,大声的叫道:“少帅,大事不好了,浪天城突然爆发了大规模的疫病。” 胡忧披了件衣服坐起身道:“出了什么事,慢慢说,不要着急。” 哲别小脸发白的回道:“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早上,有士兵来报,浪天的老百姓之中,突然有很多人腹泻,恶心,持续的发烧。我觉得奇怪,就派了军医前去查看。 十多个军医看了病情之后,一致认定,是爆发了瘟疫。” “瘟疫?”胡忧一下从床上跳下来,边穿衣服边说道:“马上传令让西门雪,旋日,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科奇士等一众少将级及以上将领,带人分赴东西南北各区,查明情况,两个小时之后,在会议厅招开紧急会议。 “少帅,已经按你的吩咐传令,朱大能等一众将领,已经分赴各区。” 胡忧满意的点头道:“很好。哲别,你和我一起到街上看看去。” 哲别担心道:“少帅,城中爆发的是瘟疫,你还是不要去了吧。要不我替你去看看。” 胡忧断然道:“不行,浪天百姓是我的子民,我一定要去。” 两小时后,不死鸟军团会议室一片寂静,朱大能等一众将领,全都脸色惨白的坐着,谁也不出声。 吱呀一声,会议室的门被拉开,胡忧和哲别走了进来。哲别的脸色有些发青,异常的难看。 “少帅。” “少帅。” 看到胡忧进来,一朱大能等一众将领,全都站来起来。 胡忧走到主位,双手下压道:“大家都坐吧。” “唰”的一声,朱大能等同时坐下,腰杆挺直的看着胡忧。 胡忧环视了众人一眼道:“候三,你先来说说情况。” “是”候三站起来说道:“接到少帅命令之后,我马上带人前往东区。发现东区至少有两万人,发生不明原因的持续发烧和拉稀,呕吐,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七人昏迷不醒,不过暂时还没有出现死亡的情况。” 候三回报完之后,朱大能等一众将领,也分别汇报了各自所掌握的资料,经统计,一夜之间,整个浪天有十八万百姓和两万士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持续发烧和拉稀,呕吐。军医和民间大夫都证实,这是一种瘟疫,而且还是之前从未有过的。 二十万人受到波及,会议室内,又再一次的出现了沉寂。这一次的瘟疫爆发得如此凶猛,波及规模如此之大,简直是从未有过。 按帝国一惯的做法,一但出现瘟疫,出现地将会被隔离,有一村隔离一村,有一镇隔离一镇,为避免瘟疫扩散,所有疫区的人只能在里面自生自灭,不许踏出一步。 可是这浪天城的军民加起来,足有两百万之多呀,难道要全都死在浪天城不可? 胡忧在听取了总结汇报之后,当即下达不死鸟军团最高指令,命令道: “这是我们不死鸟军团和浪天百姓,所经历的最大的考验。命令,医护兵立刻出动,减缓疫情的蔓延,后勤部起动紧急预案,不惜一切代价,想尽一切办法,购进各种所需药材。城中所有药铺,实行军事管控。 命令:团,特种团,野战团,警卫团,内卫团全部出动,维护各区的稳定,有任何趁乱畔事者,就地阵法。 各位,百姓就是我们的父母,这次不死鸟军团与百姓共存亡” 李正明,浪天城东区人,十四岁的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小伙子,由于家境还行,过两年书,现在一间酒楼做跑堂工作。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他发现母亲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他做好了早餐,他觉得奇怪,就去敲母亲的门,看到的,却是一张苍白得发青的脸。 “母亲,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李正明一下扑到床前,焦急的问道。 正明的母亲睁开了眼睛,刚要开口说话,‘哇’的一声,吐着大量腥臭的黄水,满屋子顿时臭气冲天。 李正明的父亲是个当兵的,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战死了。他小从跟着母亲长大,母亲的身体一向很好,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十四岁的李正明一下失去了往日的沉稳,哭叫着问道:“母亲,母亲,你怎么样?” “呃呃”李正明的母亲又干吐了一会,这才虚弱的说道:“我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到街口打水回来,洗漱之后,就这样了。 我儿不有担心,许是受了风寒,休息一会就好了,没有事的。你去上工吧,今天做不了早餐了,你到酒楼之后在厨房吃一点,要记得记帐,等发了工钱之后,要还给老板。我们家虽然穷一些,但是我们干活吃饭,绝对不能贪人家的便宜。知道了吗?” 李正明用力的点头道:“知道了母亲,我记住了。” 李母轻轻的推了李正明一把道:“知道了就好,快去上工吧,不然就晚了。” 李正明听话的起身走了两步,不放心又回到李母的床前问道:“母亲,我担心你,你真到没有事吗?要不我去给你请个大夫看看吧。” 李母牵强的笑了笑道:“我没有事的,你去吧,不用管我。” “那我去了。” 李正明收拾好应用之物,推门离开了家。李正明所工作的地方,离家并不是很远,走路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 可是今天,李正明只走了十分钟,他就走不下去了。他发现街上很多的地人,走着走着,就吐然大吐不止,有些还把屎拉在裤子上。那些人症状,和母亲身上的完全一样。 李正明平常在酒楼做路堂,消息比较灵,知道的事,也相对丰富。他曾经听人形容过瘟疫,也知道得瘟疫的严重后果。他感觉着,这浪天城很可能要爆发传说中的瘟疫。于是他再不去酒楼了,去是转向去了药铺。 刚才临出门的时候,李正明偷偷的把家中用来买米的钱,给装在了身上。他想着下工之后,给母亲抓点风寒的药。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他决定不现去酒楼上工,而是马上买药回家。 药铺的情况,让李正明傻了眼。小小的药铺,已经挤满来早他而来的人。哭叫的,吵闹的,乱成了一团。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挤进药铺才发现,这里早就已经没有药卖了。 连跑了几家,情况都是一样,李正明的心是越来越慌,他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只有这么一个亲人,他不能失去母亲,他发誓一定要为母亲买到药。 李正明疯了一样的在浪天城里跑,他从小生活在这里,他知道那里有药铺。可是他所找到的药铺,不是早就已经没有了药,就是药价太贵,他跟本买不起。 正在李正明极度失望和恐慌的时候,不知道听谁喊了一嗓子,‘不死鸟军团免费发放药汤。’这句话,像一滴甘露一样,让李正明看到了希望,他迅速的赶往了发药的地点 正发药地点,李正明看到了一生重没有见活的景像。这葫芦庙前的空地上,架起了无数的大锅,锅下大火扑腾,锅中散发着浓浓的药香。数以万计的百姓,聚集于此,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一群身穿黑色军服,肩膀上带着镶嵌有不死鸟肩章的士兵,在维持着次序。高台上,一个军官样的人,拿着个大纸筒在喊话,由于这里人太多,李正明仔细的听了好一会,才听清,那喊话的内容是——不死鸟军团与浪天百姓同在 城主府前的空地上,也同样架起无数的大锅,一口锅前,胡忧亲自拿着大勺,给前来求药的百姓分药汤。他已经在这里连续分药两个多小时的,那身上的不死鸟军服,已经让汗水湿透。 “大爷,这是你的,拿好了,可别洒了。” “小伙子,这药真能管用吗?我可听说,怕瘟疫是治不好的。” “大爷你放心,我们这是特效药,保证你会好的。” “真的吗?” “大爷,当然是真的了,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不不死鸟胡忧少帅。” “不死鸟?我听说书的说过,遇不死鸟不鸟,小伙子,你就是那个不死鸟?” “是的,大爷,我就是胡忧。快回来喝药吧。” “好好好,不死鸟好呀,遇不死鸟不死,这下我死不了啦” “少帅,我看你已经忙了很久了,让我来替你吧。” “大娘,你叫我胡忧就行了。你放心,我不累,我们不死鸟都是铁打的。呵呵。” “少帅真会开玩笑。我们浪天城,有不死鸟军团,以后就什么都不怕了。” “对,不死鸟军团,是百姓的军团,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会和百姓在一起。” 百姓听到这话,高兴的大叫,很快响彻全城: “不死鸟不死” “不死鸟万岁” , 章节目录 第196章 军中揭密 风和日丽,正是出行的好时候。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浪天通往帝都的官道上,一支千人部队,步伐整齐划一,相互之间,保持着几乎相等的间距。如果是步行,很多部队都能做到,可是骑兵能做到这个样子,就让人很难相信了。 领头的是一名青年将军,坐下一匹黑马,身上一袭黑色军装,左顾右盼,神采奕奕。人说女要俏,一身孝,这男人一身黑,确也挺威风的,半点没有让人感觉掉入了煤堆。 没有掉入煤堆,这年青将军却有些掉入花丛的感觉。只见他那一匹黑马之后,跟着的是六匹白马,白马之上,六个长像甜美,貌美如花的姑娘,紧跟其后。同样是一身黑色的戎装,穿在男子的身上,显得威风,穿在这六个姑娘的身上,却是那么的娇俏可人,让人看了之后,忍不住赞一声。 “少帅,你要不要喝点水?”扶辰摇了摇手中的皮囊,娇声的问着前面的年轻将军。 不错,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正是我们的主角,刚刚拿下千年古都浪天的不死鸟军团之主——胡忧。在稳定了浪天城民的民心之后,胡忧终于踏上了他的帝都之行。他已经拖着巴伦西亚的命令很久了,除非他马上造反,不然他必须得去帝都接受封赏。浪天王,如果不要中间那个‘天’字,胡忧会更喜欢吧。 胡忧听到扶辰的话,轻轻拉了拉缰绳,转头笑道:“好啊。” 扶辰露出了甜甜的笑,小蛮足轻轻踢了一下马肚子,坐下白马得到信号,快走两步,与前边的黑马并行。 扶辰把手中的皮囊递给胡忧道:“少帅,给你水。” 胡忧并没有伸手去接扶辰的皮囊,而是微微撇撇嘴,斜仰头看了眼扶辰的皮囊,给了扶辰一个你自己想办法的眼神。 扶辰看胡忧那个样子,小脸微微露出了可爱的红色,噘噘嘴,偷偷看了一眼身后的姐妹,轻咬着嘴唇,猛的一个飞身,如一个仙子一般,横过两匹马之间的距离,跳到胡忧的马上,两人一骑,把手中的皮囊,放到胡忧的嘴边,亲手喂胡忧喝水。 候三把一幕尽收眼底,一脸羡慕的说道:“哇,少帅真是会享受,要是哪一天,我也能这样喝水,就了。” 身边的朱大能道:“你?还是算了吧,你没有那个命。” 候三不认同说道:“谁说的,哪天我做给你看。” 朱大能一语道破道:“花钱找神女做吗,那算什么本事。你有能耐,也找四个这么一模一样的侍女,我就服你了。” 候三张了张嘴,却没有能对此话进行有力的反驳,叹了口气道:“我可没有少帅那本事,这四胞胎本就天下少有,还全都长得那么漂亮,更是少之又少,我上哪找去。” 朱大能摇摇头道:“这四个胞胎虽然少有,但是要找,还是可以找到的。只不过,想找到像少帅的四侍女这样的,那就可遇而不可求了。你有没有发现,她们四个虽然长得一模一样,但是要分辨出来谁是谁,却并不困难。” 候三撇嘴道:“这还用你说,四侍女每个的个性都完全不同,一眼就能看出谁是谁。那两眼充满智慧的是旋日,一脸温柔的纳月,冷冰冰的是踏星,说起来,我最喜欢扶辰姑娘,她最温柔也最可爱,还能做得一手好菜呢。少帅真是享受啊。” “享受?”朱大能嘿嘿笑道:“如果没有那爱吃醋的黄金凤,少帅是享受了。” 候三一听这话,顿时也笑了,赶紧抬头往胡忧那边看过去,果然,那小辣椒黄金凤正气呼呼的在那瞪眼呢。今晚肯定又有好戏看了。 旋日就跟在胡忧的身后,对这少帅的恶劣表现,她是全都看在了眼里,不过她此时想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这个少帅计收浪天百姓民心的问题。 旋日一直都知道,胡忧身怀有非常高明的医术,她的命就是胡忧救回来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可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居然能达到那么神奇的地步。 不错,浪天城那场莫名其,突如而来的瘟疫,就是那个男人一手策划,并由她和另外三个姐妹,帮忙实施的。 当时旋日接过胡忧交给她的药,受命和纳月,踏星,扶辰一起,把药下到水井里的时候,她已经作好了会死一些人的心理准备。毕竟药这种东西,非常难以掌握,她自己对药有一定的研究,自认不可能把份量控制到精准。更何况是把药下到井水里,每个人取用的多少,根本无法控制,一但食用过多,死人是必然会发生的事。 胡忧的药下到井水里之后,喝了哪些井水的人,反常非常强列,跑肚拉稀,呕吐,发烧的反应,几乎是瞬间就暴发出来。来势之猛,之可怕,真是连她这个下药的人,看了都有些胆寒。她算着这一次,怎么也得死几千上万人。为了完成胡忧的命令,她已经在心里,作好了面对千夫所指。自古成王败寇,长于皇宫之内的旋日知道,有些时候,有些事,必然要去做的。为了浪天近二百万军民未来的发展,死几千人,可以接受。 可是旋日怎么也没有想到,胡忧给的药反应是猛烈,但是对人体却并不治命。全浪天城有二十万的军民,喝了井中之水,出现严重的药物反应,居然一个都没有死。 这些数据,是旋日亲自请命去统计的,她知道得最清楚。那些出现药物反应的人,在喝了不死鸟军团提供的药物之后,不过是几个小时,就没有事了。就算有些没有吃解药的人,也不过是多拉了一天而已。身体是有些虚,但是跟本不会死人。 也就是说,胡忧对药力的掌控,已经达到了非常高明的地步。他敢用这招来收取民心,是早在心里做好了计算的。 对于浪天这诡异的瘟疫,不是没有人怀疑,但是一来他们查不到证据,执行这个秘令的,只有四侍女四人,就连军中的西门雪,哲别,朱大能,候三这些胡忧的绝对亲信,都不知道这事,那药放入水里,又无色无味,他们怎么可能查到。 二来,胡忧短短的时间之内,通过宣传,放大,作秀等一系列的表演,已经收取了浪天百万城民的民心,把不死鸟之名,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百姓几乎已经把胡忧当成了神一样看来。谁敢在那时候,发出对胡忧不敬的言论,都不都胡忧动手,那些狂热的民众,直接就冲上去群踩他了。 从胡忧的身上,把目光收回来,旋日遥望着南方,她想到了自己的主人欧阳寒冰公主,宁南帝国同样也在进行着权力斗争,不知道公主她现在,怎么样了。 浪天城安定下来,西门玉凤的大万大军,又已经开到了洞汪城,协助红叶防守,让胡忧的心中,没有了后顾之忧。胡忧身边有四侍女精心伺候,又有黄金凤这个小醋坛斗嘴,真是春风得意,心情大好,此去帝都千里之路,他是完全当作了游山玩水,跟本不急于赶路。 黄昏时分,胡忧就下令在一条小河旁,安下营帐,这里风景不错,几女都很喜欢,他也就不想走了。 把指挥安营的事,丢给了两个美女军师西门雪和旋日去弄,胡忧带着朱大能,哈里森,候三等人,跑到了树林里去打猎。跟女子增进感情的方法是调笑,跟男人增进感情的方法,自然多少需要一些血腥。 候三是猎户出生,这打猎自然得听候三的。候三也不推迟,一边给大家讲解各种打猎的技巧,用什么办法,能打到什么样的猎物,一边亲自动手,制作各种简单的陷阱。胡忧几个都很认真的跟候三学,并现学现卖。天还没有擦黑,他们就已经有了很丰富的收获。分别打到了两头野猪和大小野味十几种。最后通知了士兵,才把东西扛回去。 扶辰看到胡忧一行人大获而归,拍手笑道:“哇,少帅,你们收获好丰富哟。下次人家也要去,少帅要教我抓兔子,我最喜欢小白兔。” 军中有扶辰这可爱的女孩,让严肃的气份都减轻了不少。不过说起来,胡忧的部队,在没有战争的时候,一直都是挺轻松的。胡忧总是特意的把军营,营造成家的感觉。 胡忧哈哈笑道:“这你可找错师父了,要抓兔子呀,那还得看我们的候三少将。打猎方面,我们全得听他的。” 胡忧把话扯到候三的身上。浪天城一战之后,他发现候三的脸上,相比往日,笑容明显的少了很多,也不那么喜欢调笑了。前思后想,胡忧觉得应该是候三感到了压力,心中产生了患得患失。 扶辰两眼亮晶晶转头看向候三,娇声的问道:“真的吗,想不到候三少将还那么厉害的呢。” 候三破天慌的居然脸红了,诺诺了几声,抓着头呵呵傻笑:“运气,运气。” 朱大能在一边笑骂道:“看你那得性,让人家小姑娘夸两句,弄得跟雏一样。还说什么要俩神女呢,我看你连一个也搞不定。” 候三怒道:“朱大能你少看不起人,你才搞不定呢。下次我们比比,看谁时间长” 胡忧哈哈笑道:“那玩艺,讲究技艺,时间长可不一定爽哟。” 扶辰被三个男人的话题弄得小脸红红的,却又舍不得走开,捏着衣角站在那里,竖耳朵偷听。 这时候黄金凤走了来过,巧笑道:“哟,说什么这么开心呀,少帅,你是不是想着策划去青楼玩?” 忧三人的笑被黄金凤给憋了回去,一个个面色古怪的相互对视。扶辰可爱的背着黄金凤吐吐舌头,还偷偷给胡忧眨眼睛。 胡忧眼珠一转,就作出了一副傻样,死皮赖脸的拉过黄金凤的手,嘿嘿笑道:“青楼有什么好的,我才不去呢。那里的神女肯定没有我们的金凤漂亮。” 黄金凤道:“是吗,我到听说青楼很好玩呢。这男人嘛,上上青楼也很平常的,少帅要是实在想去,那就去吧。” “真的?”胡忧试着问道。心说这小醋坛今天转性了,变得那么好说话? “当然是真的呀,不过少帅去的时候,记得要带上我哟。” 黄金凤说完这话,在胡忧的脸上亲了一下,留下一脸傻像的胡忧,笑呵呵的离去。 胡忧在心里暗念道:“嘿,这小辣椒的手段越来越高了,有意思。” 胡忧早就已经发现,这次重逢,黄金凤明显比以前有了变化。她的醋意依然很大,但是手段却比之前高明了很多。以前的她,小丫头一个,只知道生气。现在却不一样了,她比以前更有女人味了,似乎还学会了怎么样利用自己的女人的优势,虽然还不是很熟,但确实是有这方面的苗头。 看黄金凤离开了,扶辰可爱吐吐小舌头,拉着胡忧的手,安慰道:“少帅,咱们不理她了,下次你要上青楼,我们可以偷偷去哟。扶辰会帮你的。” 胡忧听着一呆:“你也要去?” “嗯”扶辰用力的点点头,一脸认真的说道:“当然呀,扶辰是少帅的侍女,少帅去哪当然得带着扶辰了。” 得,这日子没法过了。胡忧在心里仰天长叹,上青楼自带侍女,这叫什么事。 巨大的篝火烧了起来,军营里不时传出声声欢笑。篝火旁边,扶辰满头大汗的指挥着一群女兵,烧烤着胡忧几个打回来的猎物。这群同样身穿不死鸟军服的女兵,同样也来自洞汪城。她们是不死鸟军团重组之后招的。 不死鸟军团之中的女兵,和之前暴风雪军团的可不一样。她们全都有正归的建制,待遇地位和男兵一样。别看她们娇滴滴的样子,在某些对精神力的理解运用上,比男兵更出色,战力也一点都不输于男兵。 说实话,刚刚来到这曼陀罗帝的时候,胡忧不太看好女兵,觉得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应该走开,煮饭带孩子,才是她们应该做的。 可是随来随多的实例告诉胡忧,这天风大陆上的女人,不但一点不比男人差,打仗勇猛不说,而且军中有她们在,更能激发男兵的战力。 所以在军团改革的时候,胡忧增加了女兵的编制。为各大师团都配了一部分女兵。比例大约占到三成,虽然比起红fen军团的七成,还少了很多。但是比起其他军团,不死鸟军团中的女兵数量,已经能排到第二了。 另外,为了军团的稳定,胡忧还很鼓励军中的男兵去追女兵,并宣布只要是真正相爱到最后成亲的,不死鸟军团都会送上贺礼,并定每年的七月初七,为不死鸟军团的婚庆节。那一天,不死鸟军团将组织军中婚礼,所有想要成亲的新人,有一对算一对,全都可以报名参加。一切花费,由军团支出。 胡忧还计划算组建一个新的师团——夫妻团。凡男女都是不死鸟军团士兵的夫妻,可以伸请调入夫妻团。这样无论是行军打仗,还是军旅生活,他们都可以在一起。 有人预言,不死鸟夫妻团,有一天将会成为不死鸟军团之中最大的师团。不过此时,夫妻团还只是一个提名,它要到明天的七月初七,才会迎来第一批士兵。 虽然胡忧所做的这一切,全都是为了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和内部团结稳定,存在着很强的目的性。但是不可否认,他的一系列改革,确实让士兵的军旅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现在在不死鸟军团控制的区域,无论是洞汪城,宝怀城,还是刚刚接管没有多久的浪天城,加入不死鸟军团,已经是很多青年男女,甚至是中年人的梦想。只要胡忧愿意,一声令下,不死鸟军团可以瞬间从三十万人扩大到六十万,甚至更多。 不过出由种种因素的考虑,胡忧暂时没有扩军的打算。太高的兵力比,对于一个军团来说,并不是好事。缺少了壮劳力的城镇,将失去活力,制约发展。 篝火边上,已经有男女忍不住围在一起,跳起了舞,唱起了歌,虽然胡忧并没有给他们提供酒,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的热情。 稍远的地方,胡忧,哲别,朱大能,候三,哈里森等十多个不死鸟军团的高级将领,席地而坐,他们正听着旋日讲课。 这也是胡忧搞出来的东西,名为学事训练班。这个班每天会找一个比较方便的时间开课,大多数时候是在晚饭前后,专门学习各种的战法,阵法等军事知识。 老师并不固定,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拿手的绝活,拿出来跟大家共同的探讨,以求用共同学习的办法,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在旋日讲完一个战例的时候,扶辰一蹦一跳的跑了过来,娇声问道:“少帅,时间差不多了,你们也应该下课了吧。” 胡忧在扶辰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道:“是呀,已经下课了,你想干什么,小花猫。” “人家才不是小花猫呢,你说过我烤好东西之后,陪我跳舞的。我们快去吧” , 章节目录 第197章 暗夜四影 帝都龙城,胡忧终于踏入了这曼陀罗帝国的心脏地带。和之前每一次来一样,胡忧的身份,又有了改变。 第一次来,他不过是一个小队长,手下就朱大能,候三等几个小兵,押送雪灵猴而来。之后每次来帝都,他手中的权力都会大一些。这一次,他已经是不死鸟军团之主,见过巴伦西亚之后,他会被封为浪天王。不知道下一次来帝都的时候,他又会是什么身份呢? 帝都城和往日一样,还是那样的辉煌和豪华。事实上,在曼陀罗帝国各处都人心不稳的时候,很多家族和商贾,都已经把家中的产业和生意,迁进了这天子脚下。在他们看来,无论帝国再怎么乱,龙城都会相对稳定,他们在这里,也会比较安全。 正因为这些家族商贾的想法,使得帝都出现了四十年从未有过的虚假繁华,手工业,毛纺织业,冶金业,运输业等等行业,全都远超之前的任何一个时代。 特别是青楼业,酿酒,奴隶,优伶,歌曲,戏子,这些权贵享受喜好的产业,更是变态的兴起。有人统计过,仅去年一年,帝都就新开酒楼一千七百余家,各大小青楼更达三千多家,各大卖场拍卖出的奴隶,达到天闻数字的十万个。这个字数,足足比前一年,多了十倍。 帝都的异样繁华,所带来的是高物价,高房价,高生存资本的增加。仅去年一年,已经有近十万帝都普通百姓,搬离帝都城区,因为他们的收入,已经不足以提供他们在此生存,他们必须得搬到远离帝都的乡下,才能继续的生活。 当然,也有不用搬的。很多家中有漂亮女儿的人,想尽办法,把女儿,甚至的自己的女人嫁入豪门世家之中,哪怕是给五六十岁的老头做七姨太,他们也愿意。因为那样,娘家的一家人,都算找着了饭碗,可以在这艰难的世道里,过上相对不那么困难的生活。 没有人在呼这些像蝼蚁一样挣扎着生存的人,人说有钱不怕米贵,生活在上层社会的贵族世家商贾,跟本没有受到什么实质的影响。他们的生活,依然歌舞升平,他们的敛财手段,更为的多彩而疯狂,他们甚至跟本不在呼曼陀罗帝国明天是否依然存在,因为他们手里有大量的金币,曼陀罗帝国没有了,他们可以去宁南,色百,林桂,甚至是安融,总之他们有钱,可以去天风大陆上的任何一个国家,照样过着他们美的生活。 他们现在之所以还不肯走,那是因为他们还可以借用手中的权势,为自己谋取更大的利益。帝国越乱,他们能获得的就越多。 这里,恐怕已经没有人记得,当年里杰卡尔德誓要推翻紫荆花王朝时的誓言了吧,当年那壮丽的誓言是怎么说来着?四十多年太久,已经找不到了 “这就是帝都了吗?”扶辰一双大眼睛四处乱看着,异常的兴奋。此时她已经不骑马了,而是一身裙装,坐在马车里。 因为帝都不允许任何军团的士兵,大规模进入,所以胡忧带来的这一千人,除了少量的士兵,依然穿着军服,充当胡忧的侍卫之外,所有的士兵,都暂时性的换下了军装,以分散的形成,分批入城。 胡忧笑道:“是呀,这里就是帝都龙城,感觉怎么样?” 扶辰歪着脑袋想了一会,道:“还不错,似乎比绿城还要繁华一些,就是道路似乎有些窄,许是因为路上马车太多的关系吧。” 黄金凤忍不住问扶辰道:“绿城是哪里?” 由于胡忧不断从中调解关系,黄金凤、西门雪两女与四侍女的关系好了一些,并不会像刚见面那样,不时发生让胡忧头疼的挣斗。 扶辰回道:“绿城就是宁南帝国的都城呀,那里很美的,一年四季草木长绿水长清,很漂亮的呢” 黄金凤疑惑道:“看你很熟悉的样子,你去过绿城吗?” 不死鸟军团之中,除了胡忧和哲别之外,其它人并不知道四侍女不是曼陀罗帝国人,而是宁南帝国公主派来照顾胡忧的。 扶辰为人比较单纯一些,听了黄金凤的问话,刚要回答,旋日怕她乱说什么,接口说道:“我们在认识少帅之前,曾经去绿城玩过一段时间,对那里还算熟悉。” “是吗?”黄金凤想了想,孤疑道:“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们四个是怎么认识胡忧,又是怎么成为胡忧侍女的呢。” 黄金凤的这个问题,让西门雪也提起了注意力。她也一直在猜着四侍女的身份。可是她一直都查不出来,这四个各有所长的姐妹,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每次问胡忧,胡忧都是笑而不答,差点没有把她气死。 扶辰一脸小得意的又把话给接了回去:“这个问题,是我们四姐妹和少爷的秘密,不能告诉你们哟。你说是不是,少爷?” 扶辰的乖巧,很难让人对她生气。哪怕西门雪和黄金凤对这个答案很不满,也只能接受了。 哲别看扶辰这段时间似乎很得胡忧的喜欢,不由有些心里不爽。于是插嘴说道:“少帅,我们这是要去哪里?” 哲别的问话,刚好给胡忧解了围,如果黄金凤顺着话题,追问他四侍女的来历,他还真不好回答。赶紧说道:“咱们去凤园,西门家。” 哲别看看西门雪,不解的问道:“是去西门雪的家吗?” 西门雪哼哼道:“不是我家,是少爷的家,我不过是西门家的一个丫头而已。” 胡忧道:“那里是我家,更是你家,你可是在那里长大的,怎么能说不是你家?” 哲别一脸迷糊的看看西门雪,又看看胡忧,说道:“我怎么不明白你们在说什么。” “我知道”扶辰举起小手道:“凤园是西门玉凤小姐的家,少爷认了西门玉凤小姐做姐姐,所以哪里也是少爷的家。而西门雪在凤园长大,那里自然也是她的家。我说得对吗?” 胡忧笑呵呵的在扶辰的鼻子上点了一下道:“是了,就你聪明。” 凤园,老管家德福得知胡忧来帝都的消息,马上就上蹿下跳起来,准备酒席,布置房间,给胡忧安排侍女什么的,能想到的,不能想到的,有用的,没有用的,他是一通乱来。 德福人老了,喜欢热闹,而胡忧跟他又很对脾气,一样都那么色色的,所以他很喜欢西门玉凤这个认回来的弟弟。对胡忧来帝都非常的高兴。 马车来到凤园的时候,德福已经早早的带人在这里等候了,一看到马上,他就一溜小跑的冲过去,亲手给胡忧拉开车门,激动的说道:“少爷,你总算到了。你要是再不来,我就带人去找你了。我都说了出城去接你嘛,你还偏不让,我..........” 德福嘴巴一张,话就突突的往外蹦,机关枪一样,打都打不住。 胡忧对德福也挺有感情,到不是因为德福交给他步兵阵法,而是他在德福的身上,体会到了一种亲人的感觉。德福和西门玉凤一样,也拿他当家里人,这感觉他很喜欢。 耐心的等德福唠叨完了之后,胡忧才一把搂住德福的肩膀,像俩兄弟一样,大笑道:“哈哈哈,福伯,你看我这不是回来了吗,这帝都的路我不熟,来凤园的路,我可是熟得很,怎么可能走错呢。你看,我还给你带回来那么多大小美女呢。” 德福顺着胡忧的示意,转头看向旋日等四侍女,眼睛顿眼一亮,惊喜道:“好漂亮,好水灵的四胞胎,快给我介绍介绍,她们都谁是谁呀,哦,还有这穿男装的小姑娘,也很漂亮呢。” 德福在没有被打成奴隶之前,可是西门家的少爷,有名的花花公子。哲别那男装的打扮,跟本骗不了他那双毒,真是一眼就看出了哲别的女儿身。他这可是本事,不像胡忧用透视眼瞄人身的身体才确定。 西门雪看福伯的眼睛老往四侍女和哲别那边瞧,都不看她和黄金凤,不高兴的说道:“福伯,你的意思是我不算美女咯?” 福的脸僵了一下,瞬间就又现出了笑脸道:“算,算,当然算,咱们的雪儿可是凤园一支雪莲花呢,怎么能不算美女。对了,还有雪儿身边的这位姑娘,一看就知道出自大家,漂亮,一样的漂亮。” 胡忧在一边看德福游走于花丛之中,游刃有余,不由感叹姜还是老的辣呀。看来自己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来,福伯,我来给你介绍。”胡忧拍拍德福的肩膀,一一把几女介绍了一遍,完了胡忧还很诡异的和福伯相视一笑。 扶辰噘噘嘴道:“少爷,你的笑让人家心里毛毛的,你们该不会是想做什么坏事吧?” 德福嘿嘿乐道:“放心吧,我们不会做坏事的,最多带你去看金鱼。嘿嘿..........” 接下来的一通酒席,自然不必说了,那是要多丰盛有多丰盛,胡忧这辈子都没有吃过那么多好东西。 凤园除了主楼外,还有副楼,非常的大。这里本就住有西门家的两千私兵,再安排进胡忧的一千人马,跟本不是什么难事。 因为见巴伦西亚还有一定的程序,所以胡忧递上勤见信之后,还得等候通知,并没有那么快去水上皇宫,还可以在凤园悠闲。 用过饭后,德福就一脸神秘的把胡忧给拉走了。一开始,胡忧还以为德福又要带他去偷看哪个姑娘洗澡,看德福把他带出了主楼,才知道不是。漂亮姑娘可都住在主楼,德福没有理由舍近求远的。 胡忧打了个酒嗝,疑惑的问道:“福伯,你这是要把我带哪去?” 刚才在席上,由于德福一个劲的劝酒,加上胡忧本身也挺高兴的,就和朱大能,候三,哈里森几个军团主将拼起酒来,现在已经有些微醉了。 德福神秘的说道:“别急嘛,一会你不就知道了。年青人得有点耐心。” 胡忧想想也是,于是也不再多问。跟着德福一直往院子的深处走,来到了东院的一个小楼前。 德福指指小楼道:“就是这里面了。” 胡忧奇怪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我以前怎么从来没有来过。” 德福嘿嘿笑道:“这凤园可大得很呢,多的是地方你没有去过的,这有什么好奇怪的。走吧,我们进去。” 胡忧看了眼这小楼,这小楼连盏灯都没有,在月色之下,显然有些阴森森的。说实话,要不是断定德福肯定不会害他,他还真不敢走进这种鬼地方。 壮了壮胆,胡忧跟着德福走进小楼。这小楼很明显装着机关巧信,在他们俩走进来之后,那身后的门就自动的关了起来。 在外面的时候,胡忧还有些害怕。但是既然已经走进来,即来之,则安之,胡忧光棍的骨气也上来了,挺挺胸,大步跟在德福的身边。 德福把胡忧的反应全都看在眼里,看胡忧能这么快镇定下来,也暗暗的点点头。对胡忧的表现挺满意。 俩人进了小楼之后,并不是向上走,而是向下走。一直走了十多分钟,推开一扇厚重的铁门之后,胡忧才知道,原来这凤园之下,还有一个地下世界。 这地下世界非常的宽大,顶高至少五十米,不知道是用什么方式聚的光,下面完全不觉得黑暗,而且空气非常清新,没有浑浊之感。整个地下世界虽然并不雕梁画栋,但是亭台楼,小桥流水,奇花异草,美轮美奂,几可说是人间仙境。 胡忧暗中在心里计算了一下,得出的答案是这里几乎有整个凤园那么大。也就是说,凤园的下面,整个都是空的,包括那荷花池的下面,也是空的。这要多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才能完成这么大的地下工程。这帝国大家族的实力,真是太可怕了。 德福解释道:“这里是我们当初在建造凤园的时候,无意之中发现的。这里和地面的落差,大约有五百米,中间隔着四百多米的岩石层。唯一可以下来的缺口,就是那座小楼。 家族在发现之里之后,就调集了家族内部核心成员,花了整整十年的时间,才把这里建造成这样。 还记得那个荷花池吗,这里的采光,就是从那个荷花池来的。晚上借月光,白天借的是日光。 说起来,上面的凤园,是玉凤的母亲建造给玉凤的,这里才是我们西门家真正的领地。” 胡忧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在经历过一开始的震惊之后,也恢复的淡定。平静的问道:“福伯今天带我来这里,不会只单单的让我看这些亭台楼吧?” 德福的脸上,露出了笑意道:“当然不会,这些死物有什么好看的。我今天带你来,是有东西要送给你。” “东西?”胡忧好奇道:“是什么?该不会是活的吧。” “当然是活的,注意了。”德福说着打了一个响指。无声无息的,胡忧就感觉有人影不断在飘,准确的说,应该是鬼影,因为普通人的肉眼,跟本看不清楚那些身影,究竟是什么。 胡忧一开始有些心里发毛,但是很快,他就知道,这是有人再搞鬼。江湖上,这一类的把戏,多了去了,不过是障眼法而已。 猛的一运精神力,功聚双眼,胡忧定眼看过去,嘴角露出了淡淡的笑意道:“没想到福伯还挺有心的,居然让你也找到个四胞胎,都还那么妖艳。” 德福不可思意的看向胡忧,瞪大了眼睛道:“你能看见她们?” 胡忧心理得意,撇撇嘴道:“屁话,看不见我能知道是四胞胎?” “少爷果然是人中龙凤,我们姐妹服了。姐妹们,现身吧,少爷都已经看到我们了,再躲就没有意思了。” 随着一段娇柔而又带着妩媚的声音响起,只见人影再闪,四个身披黑纱,身材嫚的女子,出现在胡忧的面前。 虽然同样是四胎胞,但是这眼前的四女,和旋日那四侍女给人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旋日四女,青春活泼,就算是不太喜欢说话的踏星,看着也很阳光。 而眼前这四女,虽然同样非常的漂亮,也很年轻,但是她们给人的感觉,却如这地下的宫殿一样,似乎不应该出现在阳光之下。黑暗更适合她们。 德福道:“我称她们为暗夜四影。她们四人,天生具有奇异的能力,可以借用精神力,隐藏自己的身形。十六年前,我无意之中发现她们之后,就把她们带回这里,传给她们家族留传下来秘法,日前刚刚练成。本想让她们到你姐姐哪里去,但是你姐说,让她们跟着你会更有用。你是第一个可以看到她们的人,这恐怕也是天意了吧。 一影,二影,三影,四影,这是胡忧少爷,从今天起,他就是你们的主人了。” ?#~@ 章节目录 第198章 王妃夜宴 “少帅,这事透着诡异呀。” 旋日放下手中的请帖,一双凤眉紧紧的皱着,那苦思冥想的样子,散发出一缕浓浓的知性美。让人忍不住想要轻揽其入怀,询问她为何如此感春悲秋。 意境很好,不过胡忧并没有那么做。因为此时厅中露出这样表情的美女,可不只旋日一人。他真要那么做的话,非得忙死不可。 胡忧的目光,同样也落在那大红色的请帖之上,那请帖是一个小时之前,索菲雅派人送来的。内容写得很文雅,洋洋洒洒百多字,总结起来,不过是一句话,请胡忧去赴宴。 如果单单只是一个普通的宴会,那也不用胡忧那么伤脑筋,但是这个宴会在胡忧递上勤见书十日无果之后,突然出现的这么一个宴会,就耐人寻味了。而且这个宴会的地方,还不是在水上皇宫,而是索菲雅在外城的别院,这不能不让人多深思几分。 胡忧按着有些微痛的太阳穴,苦思道:“你们说这个索菲雅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她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胡忧,西门雪,旋日,哲别,还有凤园老管家德福,在这个请帖送到之后,就开始在这里分析着请帖背后的含意,到现在,已经足足一个小时了。每个人几乎都已经可以一字不差的把请帖的内容给背出来,可是这请帖之后的内容,他们却都想不明白。 德福闷声说道:“依我看,那人索菲雅肯定是看上你了。” 胡忧苦笑道:“福伯,咱们现在说的可是正经事,拜托你老认真一些。” “不,福伯说得有道理。”旋日插话道:“分析之前种种发生过的事,二皇子阿西梅突然去洞汪城,在少帅没有上书任何请示之下,却意外的让暴风雪军团改名不死鸟军团,说让不死鸟军团辖管燕州,却又不给军团任何的武器粮草补给,如果这一切都是索菲雅在背后推动的话,那么这个宴会就能说通了。” 胡忧思索道:“你的意思是索菲雅想要拉拢我?” 旋日点点头道:“恐怕是这样了。这个索菲雅先给你一些虚的,以展现自己的实力,而后再看你的反应,如果你靠上去,那么她会进一步给你一些实的东西,如果你不愿,那么这次进帝都,你可能连巴伦西亚都见不着。” 西门雪疑问道:“旋日说得有道理,以不死鸟军团现在所展现出来的实力,索菲雅想要拉拢,那是很正常的事。不单单是索菲雅这个王妃,现在恐怕很多势力,都在看少帅的动向。 可是索菲雅现在的实力,已经大到足可以左右巴伦西亚的决定了吗?” 西门雪的话,点出了最核心的问题。如果索菲雅以经控制住了巴伦西亚,那么这帝都城的风云变幻,就更为复杂了。 胡忧把头转向了德福,恭敬的问道:“福伯,在这方面,你有什么消息吗?” 德福毕竟是长年住在帝都的人,虽然他现在的身份,只是西门家的管家,但是他之前的身份,可是西门家的少爷,这样一个人,在这帝都有多少门路,可不是一般管家可以比得了的。 胡忧在进帝都之前,已经在众手下的面前,反复强调过,谁也不许把德福当成一个普通的管家来看,必须要对他足够的尊重。所以包括朱大能在内的不死鸟军团一众将领,在德福的面前,都是客客气气的。扶辰那可爱的小侍女,居然还会在德福那里撒娇呢。 德福闻声,环视了众人一眼,犹豫了一下说道:“据小道消息透露,巴伦西亚皇帝身体不是很好,朝中许多事,都是索菲雅王妃在背后主理。” 胡忧动容道:“这个小道消息有多少可信度?” 德福道:“这个很难说,不过空穴来风,未必无因。现在帝都城内暗流涌动,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坐在这里猜想,永远都不会得到答案。胡忧一拍桌子,恨声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咱们这次看就看看这传奇的神女王妃,准备玩什么。说不定,本帅还真能一亲芳泽呢。” 胡忧前面的话,很有气势,不过后面那话嘛,就为了招了不少白眼了。几女全都甩给胡忧大白眼,只有德福很对脾气的嘿嘿直笑,一副为老不尊的坏形像。 经过一番考量之后,胡忧决定此次带亲卫哲别和朱大能,候三四人出席这个索菲雅的宴会。旋日的身份特殊,不合适在公开的场合露面,不然让人知道胡忧的身边,有宁南帝国公主的亲信侍女在,那可是很麻烦的事。哪怕按旋日的说法,她们四个,平时多在宫中,很少外出,知道她们四侍女身份的人并不多。胡忧也不想冒那个险。 而西门雪毕竟名义上还是红fen军团的人,索菲雅的请帖上写明了不死鸟军团胡忧及所部,带上西门雪也不太好。 另外,胡忧新得的暗夜四影,风吟、花颂、雪啼、月鸣也第一次正式上岗。这四女的特殊能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她们事实上那晚之后,就已经在胡忧的身边了,只是无论是西门雪还是旋日,又或是朱大能,都没有发现她们暗夜四影的存在。 至于忠心方面,胡忧并不需要担心。因为暗夜四影已经在德福的主持之下,用她们的血,对胡忧起了血誓。血誓和酒誓可不一样,酒誓是一种精神信仰,而血誓则是天风大陆秘传的。严格说起来,这是一种带点邪性意味的仪式,因为发了血誓的誓人,会将精神力的一部份,引入主人的身上,她们也将成为主人的附属。以主人的意志为她们的意志,永远都不会生起背叛之心,就像在没有人会背叛自己一样。 胡忧对这个血誓非常感兴趣,他想着如果能弄个几万人的血誓,那么他将会有一支誓死忠心的部队。可惜,德福告诉他,这样的血誓,只有像暗夜四影这种,从来没有真正接触过阳光的十六岁处子才可以完成,两者缺一,都是无效的。 试问天下有多少人,会十六年如一日的生活在不见阳光的地方,除非是有意为之,不然真可谓是凤毛麟角。就算是有意为之,十六年不见阳光的人,又有多少能健康成长为有用之人呢。 胡忧在失望之余,也同时感到无比的幸运,这么难的事,居然让他遇上,而且还一次就是四个,还是漂亮的四胞胎姐妹,光想想,就足够他得意得睡梦都能笑醒。 只是有一点,让胡忧比较困扰。这暗夜四影,身上除了能披上那种跟本遮挡不了什么东西的黑纱之外,任何的衣物,都不能穿到她们的身上。弄得每次看到她们四个,小胡忧都很生气。 要知道这暗夜四影跟本不像是只有十六岁的样子,一个个身材前凸后翘,又天生媚骨,说话嗲声嗲气的,再加上那若隐若现的酮体,真可以把人给逼疯掉。最最要命的是四影从出生到现在,除了德福之外,谁都没有见过其他的人,这使的她们对与人的交流很感兴趣,老是有事没事的,就喜欢来找胡忧聊天说笑,哦,我的天胡忧这段时间,鼻子的出血量很大啊 还好,发过血誓之后,除了胡忧之外,只有很少一部分精神力非常强的人,才能感应到四影的存在,肉眼并不能看到她们,不然胡忧真会觉得亏死了。 胡忧,哲别和朱大能,候三来到索菲雅别院外的时候,才知道原来索菲雅请的并不是胡忧一个人。 索菲雅这座别院建于城北的一座半山腰上,整座山都在别院的范围内,占地之大,超过凤园两倍都不止。远远看去,让胡忧想起了以前那个世界的布达拉宫。如果不是知道水上皇宫才是巴伦西亚皇帝住的地方,胡忧几疑这里才是帝都皇宫呢。 山下入口,是一个极大的广场,此时这里已经燃起了万盏花灯,辉煌炫目,照得半边山明如白昼。 各大贵族世家的马车,如流水一般,络绎不绝。车中不时传出姑娘的娇笑,朦朦胧胧之间,哪怕只看到一点身影,都足以引人遐思。 胡忧哼哼道:“福伯搞什么搞,这么大的场面,他居然装作一点风声都不知道,这不是摆明着耍我嘛。” 候三大感兴趣道:“咱别提福伯了。老大,这里真热闹呀。你说我今天能不能弄上一个贵小姐?” 朱大能泄候三的气道:“就你?还是算是了吧。换胖爷来还差不多。” 候三故作不解的问胡忧:“老大,这帝都的姑娘难道口味都那么重,喜欢吃五花肉?” 胡忧把对德福的疑惑先放到一边,哈哈笑道:“去试试不就知道了。今天谁能在这里带回一个贵族小姐,我特批他做夫妻团团长”胡忧说道这里,左右看了看,压低音声道:“谁要是能把索菲雅拿下,我封他做国王!” “老大,你的口味才真正重呢” 别院的侍女,用的全都是宫里的宫女,那一个个千娇百媚,莺语燕声的,不但突显了索菲雅的强势,还让与会的宾客,都觉得大有面子。 在车队之中,胡忧居然发现了黄初秋的坐车。他那豪华的马车,被近百名侍卫护,真是威风大面,完全看不出一点窝囊样。 候三瞟了眼黄初秋的车,很不讲卫生的吐了口唾沫道:“那老小子前世八成是个戏子,真会演。”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一阵香风飘过,顿时让他瞪大了眼睛,愕然道:“没想到居然能在这里遇上楚竹姑娘,姑娘也是来参加宴会的?” 楚竹还是那一副白长裙紫色腰带的装扮,在这万花丛中,并不显得寒酸,反而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她的漂亮,已经不需要用华丽的服饰来衬托了。 楚竹很亲热地挽过胡忧的手臂,笑道:“楚竹也很喜欢看热闹呀,今天这里那么热闹,不来岂不可惜了。” 胡忧一边享受着楚竹似有似无的挤碰,一边在心时暗猜着楚竹的来意。这个女人,真是越来越像一个谜了。与她认识这么久,胡忧甚至连她的性格都没有摸清。这个女人,一会热情如火,一会冷若冰霜,一会温柔可人,一会杀机暗藏,真是像雾像雨又像风,如诗如画又如谜。 黄初秋在侍卫的保护之下,当先往山上走。胡忧身边有暗夜四影,所以跟本没有带侍卫来,楚竹的加入,让他们的人数达到了五人,不过相比起其他的贵族,他的人马,还是显得单薄了一些。 半山的主府修有专用的马车通道,但是与会之人,都很自觉的选择了步行上山。这对胡忧几个战场上下来的人说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是对那些吃饭都不用亲自动手,早给酒色掏空了身子的贵族来说,就多少有些难过了。看他们一个个走得气呼呼的样子,胡忧不觉有些好笑。 楚竹有意的和胡忧保持着亲昵,娇声问道:“少帅在想什么呢,那么开心?” 胡忧笑笑道:“我在想楚竹姑娘的剑怎么没有带在身上。” 这本是一句随口的调笑,但是楚竹的瞳孔却收缩了一下,正在看着远处风景的胡忧,并没有注意到这轻微的变化。 楚竹只是瞬间就恢复了平静,一脸很天真的回道:“这里是宴会呀,为什么要拿剑呢。” 主宅比山下更显奢华富贵,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胡忧总觉得索菲雅的这座别院,似乎是按宫殿来设计建造的。这里的前堂不但面积大,而且空间达十多米高,一边八根金柱直上屋顶,天花布满纹雕,大殿正中,筑有一个高台。现在高台之上,是摆放着花灯等一系列的装饰物,胡忧想着,如果把那些花灯移开,换上个九龙盘金座,那真是和在电视上看到的乾清宫差不了多少了。 此时厅内已经摆设了酒水,百多名宾客的淡笑,听着有些嘈杂,但是并不给人拥挤的感觉。胡忧人少的好处这时候显露出来了,他们五个人,全都进了大殿,黄初秋的人,大部份都留在了外面。 没有人招呼,胡忧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坐哪里,反正现在也没有人落座,他索性带队跑到入门处去。那里有一队宫廷师,一身轻纱衣分站两边,在演奏着。古琴,古筝,琵琶、横笛、腰鼓、等乐器,悠扬音乐,琴声悠悠,比那些贵族的说笑要好听多了。 这些日子以来,胡忧一直过得是刀光剑影,,阴谋阳谋,如履薄冰的日子,这淡雅的乐声,让胡忧的心头,略略的放松下来,闭上眼睛,不知不觉的,竟然沉醉于乐章之中。心如清泉流过,甚是舒服。 “胡忧将军好雅兴。”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威严而又略带温柔的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胡忧睁开眼睛才发现,身边的朱大能,哲别,候三,楚竹,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到了一旁,而此时站在自己边上的,是一个雍容华贵的宫装女人。很显然,刚才那话,出自此人之口。 胡忧在惊讶索菲雅的出场,居然没有弄出什么大牌场的同时,急忙给索菲雅行礼道:“末将胡忧,见过索菲雅王妃。” 索菲雅轻伸玉手,托了胡忧一下道:“胡忧将军不用多礼,此处为宴会而不是在庙堂之上。大家随便就好。” 很明显的感觉索菲雅的手指,在自己的手掌心轻轻的勾了一下,胡忧心中一震,暗道这个女人好厉害。 胡忧避过索菲雅那能勾魂的眼神,低眉顺眼道:“末将尊命。” 索菲雅略有些娇嗔的说道:“都叫将军随便了,将军怎么还是那么拘谨。” 胡忧心中暗骂,这大殿之上,几百双眼睛看着,你让我随便。我怎么随便,给你一个拥抱,还是一个吻。你这不是有心耍我玩吗。 胡忧回道:“是,末将一定随便,随便。” 索菲雅这才满意道:“这才对嘛,大家一团和气,和和睦睦,说说笑笑,不是很好吗。” “是忧摸不清楚这个索菲雅王妃想要怎么玩,只能连连点头。 索菲雅看胡忧一副呆头鹅的样子,掩嘴轻笑了几声,对胡忧说道:“常听人说起不死鸟的威名,看来胡忧将军也并不是那么凶嘛。不知道胡忧将军一会能不能与本妃同桌共席呢?”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索菲雅此话说得很随意,但是你要是随意着听,那你就完蛋了。索菲雅是什么身份,她可是现在曼陀罗帝国最有权势的王妃,她用商量的口气请你共席,那难道只单单的表示一会同桌共饮? 胡忧心里明白的很,索菲雅已经出招了。她表面上说的是酒席的事,暗地里,已经在试探胡忧,要不要站在她那一边。 今天这大殿之上,来的全是高官权贵,比胡忧身份高的,有的是人。胡忧当着这些人的面,以下臣的身份,坐在索菲雅的身边,那就表示胡忧的额头之上,从此刻下索菲雅的名字,以后所有人都是把胡忧看做索菲雅那边的人。 这是一个选择题,胡忧要怎么选呢? , 章节目录 第199章 明争暗斗 这几天闲着没事的时候,胡忧也经常找德福聊天闲谈。德福长住帝都,对帝都的事,也有一定的了解。 通过和德福闲聊,胡忧知道,那水上皇宫里的三个皇子,表面上一团和气,但是私底下,却斗得很凶。 其实就算德福不说,胡忧也能猜得到。自古帝王家,从来就没有多少真正的亲情。尤其是兄弟之间,皇位只有一个,想坐的人却很多。每一个皇子,都带代表着一部份人的利益,就算是他不争,后面的人,也同样要推着他去争。不争就会失势,而一个失势的皇子,无论在皇宫还是在民间,都是没有地位的。 无论是身不由己,还是天性使然,只要有一丝得掌大宝的机会,那么谁都不会放过。而这巴伦西亚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从曼陀罗三十八年坐上帝位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却一直没有定下皇位的第一接替人。这使得大都看到了机会,因此争得也就格外的厉害了。 现在帝国三个有可能坐上帝位的皇子里,以二皇子最没有才,但是他的背后,有一个索菲雅皇妃支持着,似乎最有机会得掌大宝。胡忧如果现在,就靠到索菲雅的一边,似乎前途很光明。 但那只是似乎,别忘记了,巴伦西亚可还没有死。在他没有死之前,就那么公然的表态,绝对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胡忧在头痛之余,也明白了德福为什么明知道这个宴会,请的并不是他一个人,却装做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这个当年的西门战龙,现在的管家德福,是在出题考他呢。 德福这个老狐狸,肯定早就已经猜到了他此时会面对什么样的情况,他不让自己提前知道,是想看自己怎么样临场应对。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德福把珍贵的暗夜四影给了胡忧,已经表明了有让胡忧接掌西门家大位的意思。可是西门家毕竟是一个大家族,胡忧又只是西门玉凤认回来的弟弟,虽然西门玉凤和德福都很喜欢胡忧,但是想把胡忧推上西门家主之位,可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下面的分支虽然在实力上,比不了西门玉凤,但是他们毕竟是西门家的人,他们也有一定的话语权。他们也许不会在呼家主谁来做,但是他们肯定要计算,这个家主能给他们带来多少的利益,又能给家族扛起多少的风雨,如果胡忧不能展现出各方面的实力,那下面的反对声肯定很大。 索菲雅笑脸如花的看着胡忧,很显然,她在等着胡忧的答案。胡忧的头皮很痒,表面一脸笑意的他,在心里把索菲雅家中所有女性亲属,全给问候了。 这个女人真是太狠了,居然直接在这满堂宾客面前,就把他给吊了起来。而且这个时候,他能思考的时间并不多,必须马上就给出答案。 要,或是不要,看到来似乎只是一字之差,可是背后所代表的可不单单是要或不要那么简单。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胡忧在心里大叫着。 索菲雅明显不想让胡忧有太多考虑的机会,看胡忧没有马上回答,她的脸有些转冷道:“胡忧将军,难道和本妃同席会让你很困扰吗?” 胡忧心里骂道,同床我都不怕,同席算屁呀。瞬间,胡忧在心里做了决定,嘴角露出了一丝坏坏的笑道: “当然不是,能与皇妃同席,那是天下多少男人的梦想,末将当然也渴求不已。我只是在想,今天带的侍卫不多,与皇妃同席共品美酒佳肴之后,有人心升妒忌要砍我,我应该怎么办。” 胡忧用大胆的言语,加上那略有调戏意味的眼神,把一个艰难的选择,轻而化开。虽然这话听起来有些轻佻,索菲雅也有可能借题发挥,给胡忧安个罪名。但是这话,确时暂时性的解决了胡忧难题。 胡忧这也是逼不得已,眼前这个女人,可是皇妃,皇妃亲邀同席,不去就是不给面子。胡忧知道,他是不能不去的,但是他又不能让人觉得,他已经站在了索菲雅的那边,所以只能出此下策了。 胡忧的话,让索菲雅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怒意,不过只是瞬间,她就控制住了自己。了然道:“原来胡忧将军是担心这事,这好办,酒宴之后,本妃让宫廷侍卫送将军回凤园好了。” 看着索菲雅那离去的背影,胡忧暗暗的在心头松了一口气。这天风大陆上的女人,确实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以后自己更要小心才是。 “做得不错。” 一个声音又在胡忧的耳边响起,看来胡忧今天的生意真是很不错。 胡忧听到这个声音,在心里苦笑了一声。在帝都他认识的人不多,身后这个算一个,但是这个,也是他不太愿意见到的人。人家的女儿还被他留在西北黄地高坡的,要是人家问他要女儿,他可怎么办呢? 不愿见也得见呀,胡忧转过头来,很恭敬的给红方正行礼道:“末将见过红将军。” 这个跑过来跟胡忧说话的,正是红叶的父亲,帝都外城城守红方正。胡忧来到帝都十天了,也没有去拜访他,不知道这个便宜岳父有没有生气。 红方正一身皇家骑兵团白色军服,精神灼灼,腰板挺直,见不到一丝老态,眉宇之间不怒自威,很有将军的派头。 面对胡忧的行礼,红方正无悲无喜的点点头,沉默了一会儿,红方正环视了一眼这华贵的大殿,和那些有意无意瞟向这边的人群,叹了口气道:“离开席还有一些时间,能陪我出去走走么?” 你是红叶的亲爹,这帝都又是你的地盘,可以说不么?胡忧点点头,跟在红方正的身后,走出了大殿。,早知道这大殿这么多刀光剑影,老子等开席再进来大吃一顿多好。我容易吗我,吃顿饭和打仗差不了多少,难怪人家都说,宴无好宴呢。这白吃的东西,再好也塞牙。 跟着红方正一路往前,直走到一处鱼池边,红方正才停了下来。大殿的乐曲声,这里已经听不到了。阵阵夜风吹过,带来泥草的芳香,真是一处闹中取静的好地方,如果此时身边有一姑娘就好了,可惜要面对一老头。 “胡忧”红方正在沉默了会之好,终于开口了。“在,将军。” 红方正摆摆手道:“不要叫我将军,这是私人的谈话,我现在只是一个孩子的父亲罢了。” 胡忧偷偷瞄了红方正一眼,试探性的问道:“那我叫你伯父?” 方正似有似无的哼了一声,算是答应。 胡忧暗暗在心里松了口气,要是叫伯父的话,那说明红方正就算是气他把红叶留在洞汪城,也还不到要砍他的地步。于是又连连叫了几声伯父,热情得不行。还好他身上没有烟酒茶之类的东西,不然肯定忙着上茶敬烟。与人拉关系,顺杆往上趴,本就是他的强项,就算是寒冬,他也能一张嘴让人感觉到温暖。 “得了,收起你那一套吧。”红方正有些无语的瞪了胡忧一眼,道:“你收复浪天的事,现在已经成为了帝都谈论的焦点。上到贵族商贾,下到平民百姓,茶余饭后,说得最多的就是你。 一天收复浪天城,赶走红巾军,恐怕当年太祖里杰卡尔德皇帝,也做不到像你这样。” 胡忧连连谦虚道:“运气,运气。我其实没有做什么,那都是将士用命换回来的成果。” 红方正摇头道:“大家都是军人,你也不用太自谦了。一个军团的战力怎么样,首先得看那领军之人的能力。我分析过你的战略,无论是战术运用,还是军团战力,做得都不错。 你的计划周详,大胆而别出心裁,能够充分利用手中的资源,特别是打三门而放空一门,和借用贵族私兵的做法,是此战的亮点,也是取胜的关键。” 胡忧还是第一次,听到旁人对自己浪天一战的分析,看红方正说得头头是道,有如亲历一般,不由也对红方正产生了一丝敬畏。看来这个红方正,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能当上帝都外城城守,靠的也是实力。 红方正于公是城守,官比胡忧大,于私是红叶的父亲,也算是胡忧的长辈,就算是胡忧脸皮再厚,也不能在他的前面,弄出什么得意的样子,只能继续自谦,连道:“运气,运气。” 红方正看看天色,在水边的一处大石头上坐下,示意胡忧坐在他的身边。随手抓了块石子,在手中把玩道:“我红方正,死了算一辈子,不死也过了大半辈,一直忙于军事,对红叶母女爱护不够。 红叶天生聪明,长得随她母亲,一样的那么漂亮,只是她们母女命不好,都跟了军人。想必你也知道,红叶之前嫁过人,她的前夫,是我一个战友的儿子,他们的婚事,是我定的。我以为她会幸福,唉,没想道,他早早就战死沙战。 我本想把红叶接回帝都,但是红叶一直不同意,硬是要留在青州那地方。红叶是一个对感情很认真的人,我本以为,她不会再爱上别人,没想到,她却爱上了你。” 红方正说道这里,把手里的石子扔进水里,继续道:“又是一个军人,而且还是一个更疯狂的军人。无论是在青州,在安融,在洞汪城,在浪天,你的每一仗打得都很不错,可是却都在玩命。连我都看得心惊肉跳的,就更别提红叶了。” 胡忧垂头目道:“让伯父担心了。” 红方正摆摆手道:“这是军人的宿命,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红方正说着转过身来,借着月色,很认真地对胡忧说道:“我知道,红叶很喜欢你,但是你却不可能让她成为你的正妻。她这样跟着你,我不支撑,但是我也不会反对。我能拜托你一件事么,以红叶父亲的身份。” 胡忧心说你都已经抬出红叶父亲的身份了,我还能说‘不’吗?想到红叶一直以来,对自己的付出,胡忧站直身子,同样一脸认真的说道:“伯父,你请说。只要我胡忧能做到的,那怕是粉身碎骨,我也一定做到。” 红方正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从胡忧的眼中,他看到了真诚,满意的点点头道:“粉身碎骨,那到不用。你只要帮我好好的照顾红叶,让她过得开开心心的,不要受到什么伤害,就可以了。另外,有机会的话,带她回帝都来住几天,她母亲很想念她。” 以红叶的付出,如果连这小小的要求,都不能答应的话,那胡忧也就不算是个人了。胡忧能感觉得到,红方正对儿女的那种父爱之情,这也是他这辈子,都无缘体会到的感情之一。想到这,胡忧眼睛微微有些湿润的说道:“伯父你放心好了,我答应你,一定好好的照顾红叶。等我处理完一些事情之后,我会亲自带红叶来帝都看你们二老的。” 红方正站了起来,拍拍胡忧的肩膀道:“在你离开帝都之前,来家里坐坐。红叶的母亲,一直叨念着,想要见见你。” 胡忧点头道:“好的,伯父,我明天就去看望伯母。” “胡忧兄,小王久仰大名,却一直没有机会得见,实在是小王之过。小王打算明日在天仙楼摆下薄酒一桌,好好与胡忧兄一聚,顺便给胡忧兄介绍一些好朋友,不知道胡忧兄能不能赏小王这个脸?” 和红方正分开之后,胡忧刚一步入宫殿,就碰见大皇子,他似乎早就在这里等着了,一看到胡忧,马上冲上来,热情的和胡忧称兄道弟。 都说皇家无丑女,这皇家的王子,也没有几个长得难看的。这大皇子加图索长像高大,身上一袭轻铠甲,显然格外的英气逼人。只是他那一脸稍稍有些做作的表情,多少有些不那么自然。 胡忧直等到加图索停嘴,这才有机会开口道:“大皇子真是抬爱了,不知道这天仙楼有什么好玩的吗?” 胡忧依然是用那种带着点痞气的说话方式来应酬加图索。他发现用这样的方式来应付这些帝都的权贵,是一种挺不错的选择。不是太热情,又不会显得冷淡,让人看不出他心里真正的想法。 加图索的母亲是名门之后,相比是二皇子阿西梅的血统要好上很多,又是生为长子,所以更为朝中大臣们接受。虽然索菲雅现在很强势,但是她的神女出身,使终被帝国一些老臣子看不惯,加上阿西梅的自身能力也不是很够,所以这个大皇子继位的呼声也很高。 “天仙楼是不错,不过以小王看来,比起摘星楼还是差了一点点,我说得对吗,大皇兄?”说话是老三卡西利亚,看来他也看中的胡忧手里的实力,也要插一手进来。 加图索刚要给胡忧吹嘘天仙楼的好玩之处,却而卡西利亚给打断了,不由得有些气脑,哼了一声,开口不太好的说道:“老三不去跟那些名门闺秀,却跑到这里干什么?” 在加图索说话的时候,胡忧也在暗中的观察这个三皇子卡西利亚。卡西利亚和加图索的风格完全不同,加图索装了身轻铠甲,外露的是霸气。卡西利亚装的却是公子服。那白色的公子服穿在他的身上,让胡忧多少有些亲切感。因为卡西利亚外露的是花花公子之气。 卡西利亚不以为意的哈哈大笑道:“名门闺秀嘛,什么时候都可以见到的,可是想见大名顶顶的不死鸟,可就不是那么容易了。小弟对胡忧兄神往以久,此时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了。你说是吗,胡忧兄?” 胡忧心中暗骂,是个屁。老子知道你是谁呀,上来就兄啊兄的,还神往呢,你又不是美女,谁要和你神往。 心里的话,胡忧可不敢骂出来,连连点头陪笑道:“三皇子过将,过将了。我胡忧就是一山野之民,哪敢称得上大名顶顶。” “有意思,哈哈哈,有意思。”卡西利亚拍手笑道:“胡忧兄说话真是有趣,这山野之民一说,小王还是第一次听道。咱们不如到那边去,好好说道说道这个问题。小王那些还有几个美女,相信她们对山野之民也很感兴趣哟。” 胡忧心说这三皇子以前该不会也跑过江湖吧,他这嘴可真够油的,一句自贬的话,得他这里,却成了吊马子的优势了,果然厉害。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加图索看卡西利亚不但插了他的话,还要把胡忧给拉走,那脸色顿时就变得不好看了,狠声道:“老三,你懂不懂规矩。胡忧兄我先遇上的,我们正说话呢,你有什么事,回头再来。有没有个先来后到的。” 卡西利亚看来脾气非常的好,被加图索这么说,也不生气,依然脸上带笑的说道:“大皇兄别这么说嘛,胡忧兄又不是青楼姑娘,哪有什么先来后到这么一说。这也太不礼貌了吧。你说是吗,胡忧兄?” 胡忧心说是个屁,你也不是什么好玩艺。加图索的话本来是冲你去的,你却拉来小爷身上来了。 要玩是吗,那我们就好好玩玩。哼 , 章节目录 第200章 火烧王妃殿 吹牛打屁,本就是胡忧的强项。胡忧和大皇子,三皇子玩的是虚与委蛇,你说说,我听听,想答的时候,答上一两句,不想答的时候,那就嘻哈装傻,这从进门到大殿这一路,说的话不少,但是实质的加起来,那是一句都没有,说的全是废话中的废话。 胡忧之所以敢这么干,那是因为他手中的实力。如果他还是那个当年那个送雪灵猴的小兵,人家吃肉,他连看都没有资格的主,别说是大皇子,三皇子这样的人物,就算是给大皇子,三皇子看大门的房门,都不会正眼看胡忧一眼。 无论是哪朝哪代,实力永远是说话的本钱,身份的象征。胡忧现在坐拥有浪天,洞汪,宝怀三城,手握重兵。一日拿下浪天城,使得之前人们并不看好的不死鸟军团,一夜成为了众人的焦点。说白了,不死鸟军团,就是胡忧的胆。再加上胡忧和西门玉凤交好,和狂狼军团也有一定的交情,之前和红方正出去聊天的事,也被众人看在眼睛。帝国五大野战军团,胡忧是除了东边的黑十字军团之外,与其他四个军团,都有一定的关系。这样的实力,谁敢小视。 说句不好听的,你大皇子,三皇子现在是皇子,将来时局有什么动荡,还不见得能不能是王子呢。而且宫中现在有个索菲雅王妃顶在前面,大皇子和三皇子的日子,是表面风光,暗地里多少苦水吐不出来。有句话他们还真不敢往外说,他们都已经快有半个月没有见过巴伦西亚了。 不单单是皇子,很多家族世家,此时也把目光放到了胡忧的身上。他们都知道,胡忧还没有成亲,家里有女儿的,都在想着,是不是可以通过结亲的方式,来与胡忧套上关系。一个不够,那说多结几个,哪个家族没有十个八个待嫁之女。就算是不待嫁的也行嘛,只要能接交上胡忧这个手握重兵之人,三飞,四飞,五飞又算得了什么。他们的口号是,一切为了家族。 帝国? 帝国算个屁,现在谁不知道,帝国已经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巴伦西亚的昏庸,已经让很多人警醒,为自己找到一个靠山,在这乱世之中,大刮一笔,才是王道。 大殿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上来了一批身披薄纱的女子。她们随着乐师的音乐,载歌载舞,一个个是清纯美丽,楚楚动人。可是她们嫚的身体,却吸引不了这些在心里暗打着算盘的权贵。 突然一阵鼓点声响起,那是要正式开席的信号。随着薄纱女子纷纷退下,乐师手中的乐曲,也改换成迎客的乐章。 胡忧环视了大殿一周,心中暗骂那索菲雅还真会玩花样,刚才明明都已经出来了,这会偏要再来一次隆重的出场,以显示她的派头, 随着大殿后门拥出十六个身穿彩裙的宫女,人们的交淡声,也都暂时停下来,他们都知道,宫女之后接着是太监,然后就该是索菲雅粉墨登场了。 胡忧还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了看到太监,不由很感兴趣的瞪大了眼睛。正在这将出未出的时候,突然大殿的灯火,瞬间熄灭。一声惨叫,传到胡忧的耳中,胡忧听出了那是来自太监的声音。那种公鸭叫般的声音,一般人是做不出来的。 还没等众人反应过来,接连的惨叫声,在胡忧的四处响起,浓浓的血腥味,把这大殿的气氛,瞬间从欢乐变成了恐怖。 乐师的琴不响了,女人的娇笑,变成了惊叫,男人的淡笑,变成了呻吟。能不呻吟吗,已经有好几个贵族家主,倒在了地上哼哼着。有些是真中了招,有些则是吓的。 直到这时候,才有人喊出‘有刺客,保护王妃’的话。可是这里四处一片漆黑,连个月光都看不到,怎么保护啊,能保住自己不挨刀子,就算是不错的了。 胡忧的反应非常快,这是战场上生与死锻炼出来的结果。灯火突然黑掉的瞬间,他就已经反应过来要出事。 他是一声不响的往外滑步,离开大皇子和三皇子的身边,所谓池门失火,殃及池鱼,谁也说不准,这两个家伙,是不是人家刺杀的对像,还是离他们俩远点再说。 胡忧的眼睛能夜视,但是这现场已经一片混乱,看不见的人群是四处乱撞,弄得胡忧一时之间,也有些立足不稳。 “主人,你没有事吧。” 胡忧的耳边传来了暗夜四影之一,风吟的声音。她们长年在地下生活,眼球对光的虚求很少,经过短暂的适应之后,她们也可以朦朦胧胧的看到一些东西,只是并没有胡忧的夜视眼看到那么清楚。 暗夜四影算得上是胡忧的真正贴身护卫,她们才不管这大殿之中,发生了什么事。在风吟开口的瞬间,另外三影,已经把胡忧给护在了中间。看不见的人们,此时是惊恐万分,而胡忧的身边,却是香艳得不行。那些什么都遮不住的黑纱,真是要命。 胡忧道:“我没事。快去查看发生了什么事。” “是,主人。”雪啼和月鸣听命而去,风吟和花颂则一左一右的把胡忧给夹在了中间,哪个不开眼的往这边撞,她俩飞起一脚,就把人给踢开。反正黑灯瞎火的那些人也看不见,踢了也白踢。 看不见的黑暗,往往是最让人恐惧的。人们睁眼如盲,根本不知道危险会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谁是他人的目标,谁将要受到攻击。 四处都是尖叫惨叫,好好的一个宴会,已经变成为了修罗地狱。就这么一会,酒席全都给撞翻了,酒香飘于这血腥之中,更显香醇。 胡忧终于在混乱的人群之中,看到了朱大能,候三几个,他们许是在天灾之中,收获到了经验,此时虽然同样看不见,他们却并没有分开,相互挨着,靠在了大殿的一处墙角,一旦感觉有任何人接近,他们就毫不犹豫的飞起一脚,把人给踢开。 朱大能几个不可能是这次刺杀的对像,胡忧看他们相对安全,也就放心了。由于之前与大皇子,三皇子虚与委蛇,使得他和朱大能几人之间,有一段不小的距离,胡忧也没有想着,要过去与他们汇合。 等一下 胡忧刚想要收回目光,突然感觉着什么不对,又再一次把目光看到放朱大能几个人的身上。朱大能,候三,哲别都在,楚竹呢? 胡忧很清楚的记得,楚竹在灯火突然熄灭之前,是和朱大能站在一起的。胡忧的思绪瞬间转到了防山镇镇守被杀一事上,心中一动,对风吟和花颂道:“咱们想办法到后殿去,快。” 实事上,前殿此时已经看不到刺客了,之所以还那么混乱,完全是那些怕死的贵族,在胡乱的鬼叫,和那些什么也看不见,却不得不往里挤的护卫造成的。 胡忧边在风吟、花颂两女开路下往后殿赶,边皱着眉头在分析着此次刺客所用的手法。这里可不是现代,灯里燃的是火油,相互之间,并不相连,不是一合电闸,就可以全部同时熄灭的。 要达到这效果,肯定是有人在灯上做了手脚。从索菲雅出来同时灯火熄灭来看,这下手之人,肯定对索菲雅的安排非常的熟悉,也就是说,这很可能是内部人做的事。也只有内部之人,才能同时做到这两点。 这显然是经过周密策划的,他们的目标,就是索菲雅,前殿的被他们砍的人,不过是借以制造混乱而已。他们之所以没有在索菲雅第一次出来的时候动手,想来应该是他们也没有想到,索菲雅会在席前提前跑出来转一圈,所以没有能把握住那一次的机会。 那么这事会是认干的呢? 胡忧刚才第一个想到的是楚竹,可是按即得利益推论,楚竹杀掉索菲雅似乎并不能得到什么利益呀?算起来,大皇子和三皇子想杀索菲雅的机会还要更大一些。因为没有了索菲雅,二皇子阿西梅也就没有了正争位的实力,那样他们可以少一个对手。 可是如果不是楚竹,那么她为什么要来这里呢? 胡忧可以肯定,与楚竹的相遇,绝对不是巧合,她是特意在这里等他的。打死胡忧也不会相信,楚竹来这里,仅仅是像她说的那样,想要看看热闹。最重要的是,灯火熄灭之后,她不见了。虽然大殿里的人很多很混乱,但是胡忧肯定的知道,楚竹不在大殿里。她那身装扮,和别人差太多,如果在的话,胡忧很容易就能找到她。 脑中的疑问,还没有答案,胡忧却已经来到了前殿和后殿之间的回廊。此处刀光闪闪,兵刀相交之声不断,大约有百多人在这里拼杀。太监和宫女已经全都缩到了墙角。看来他们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哪怕是心里怕得要死,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先一步来到这里的雪啼给胡忧汇报道:“主人,刺客大约有二十人左右,其中有一半是女的。他们的目标是索菲雅王妃,我们要不要出手帮忙?” 胡忧一进到回廊,就看到了索菲雅王妃和二皇子阿西梅。阿西梅生为一个男人,此时却已经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到是索菲雅一脸的镇定,不显慌乱。 相比是前殿,这回廊有淡淡的月光,可以隐隐的看到相互的身影。看来刺客连这些也都计算进去,正好选中这个地方下手。不然黑灯瞎火的,他们也不知道谁杀谁呀。 “别急。”胡忧摇摇头道:“看看再说,不到万不得以,我们不要出手。你们四个藏好了,这里的高手多,别让他们发现你们。不然会很麻烦。” 索菲雅又不是胡忧的女人,她会不会受到惊吓,胡忧跟本就不在呼。再说看她那样子,也不显慌乱,现在冲出去,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胡忧让四影藏好之后,自己也踏入一处黑影里,边注意着场中的动向,边计算着自己怎么在这个意外的事件之中,拿到好处。无利不早起,胡忧可没有打算就那么白白的出手。要是那样,他还不如在一边看着。 “奇怪,怎么也没有见楚竹呢?”看了一会,胡忧在心里暗道。 猛的,胡忧心中一动,转身就往大殿跑。一冲入大殿,他马上就寻找大皇子和三皇子的身影。 三皇子没找到,大皇子胡忧到是看见了。在看见大皇子加图索的同时,他还看到了一点闪光,那是钢刀闪出来的火星。 “叮。” 此时胡忧的耳边才传来了铁器相撞之声,那是钢刀与加图索身上的轻铠甲相碰撞而发出来的声音。 “果然”胡忧在心中暗哼了一声。刚才他就看着那些宫廷侍卫和刺客之间的打斗有些不太对。怎么说呢,虽然他们相互之间,拼杀得很凶,也不时有人受伤,鲜血飞溅,但是怎么看着,都有些假。 再结合灯火熄灭的控制时间,胡忧的脑中闪过一个大胆的猜测。他推翻了之前刺客是冲着索菲雅来的判断,把目标转移到其他人的身上。 按一般人的惯性思维,索菲雅的宴会之上,出现刺客,那么刺客要下手的对像,肯定是冲着索菲雅而来的。但是如果反过来想的话,那结果就不一样了。 难道就不能是索菲雅利用自己的宴会,来干掉一些对自己有威胁的人吗?比如大皇子和三皇子。 如果在索菲雅先遇刺的前题之下,大皇子和三皇子也被刺杀,那么肯定不会有人想到,这其实是索菲雅搞出来的一场戏。她遇刺是假,杀掉大皇子和三皇子,才是真正的目的。 “黄蜂尾上针,最毒女人心,说得一点都没有错。索菲雅这个女人,果然够狠毒。看来她是等不及了,想要早些上位,把这曼陀罗帝国,拿在自己的手中。不行,我不能让她如意。” 胡忧在心里暗念着,马上决定了自己此时应该怎么做,他要救大皇子。 胡忧为什么要救大皇子? 胡忧当然有他的理由,他是这么想的。索菲雅会在这个时候对大皇子,三皇子下手,肯定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既然索菲雅在他胡忧没有表态之前,已经决定了要杀掉这两个有资格和她儿子争位的人,那就说明,胡忧是不是站在她那一边,她都不在呼。 索菲雅不在呼,胡忧可是在呼得很啊。他不知道索菲雅的背后有什么样的实力,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让索菲雅拿到曼陀罗帝国的控制权,对他是大大的不利。 以索菲雅的野心,一但让她掌权,那么她肯定不会允许胡忧这粒眼中沙存在。胡忧心里明白,不死鸟军团现在是已经有了点实力,但是还不足够强大。远远还没有达到正面与帝国抗衡的地步。 不死鸟军团想要发展,必须要一个内斗的环境。左右逢源,闷声大发财,才是他想要的。索菲雅一统帝国,不符合他的利益。 胡忧突然疯了一样尖叫起来:“点火,点火,把灯砸了,点燃火油,我们需要光明” 当然,胡忧用的并不是自己的原声。这直接把火油点燃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要把索菲雅这座宫殿给烧了。他可没有那么笨,给索菲雅留下事后找他算帐的理由。 胡忧这一嗓子,算是一语点醒梦中人。那些贵族权贵们,之前只知道大叫着四处乱跑,都没有想到,去掉黑暗,才是让他们解除危机的根本。 听到胡忧大叫点火,一些反应快的人,马上就觉得这是一个办法。他们此时可顾不得点火之后,全有什么后果,命都快没有了,谁还管得了那些。 也不知道是谁,最先打碎了油灯,用火折子点燃了火油,几乎是好几个地方,同时燃起了火苗。 火油可不是开玩笑的,那是遇火就着,‘轰轰’几声,雄雄大火,把整个大殿照都亮了起来。 胡忧在运用口技叫出点火之后,一下就冲到了加图索的身边,把他拉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刚好避过刺客的一刀。 胡忧大叫道:“大皇子别怕,末将胡忧在此。” ?#~@ 章节目录 第201章 太白楼 暗夜四影明白胡忧的想法,所以并没有上来帮忙。WWW.ZHUAJI.ORG不过随着大殿的燃烧起火,躲在一边的朱大能,候三和哲别,也能看到东西了。 他们三个看到胡忧拿着张椅子,狼狈的和刺客战在一起,那还能在一边看着吗,全都哇哇叫的冲过去,对着刺客就是一通海贬。 表演得也差不多了,胡忧退出了战场,把刺客留给朱大能几个玩,跑到加图索的身边,关心道:“大皇子,你没有事吧。” 加图索嗯哼一声,强作笑脸道:“被扎了一刀,还好我这轻铠甲结实,不然今天就得躺在这里了。胡忧兄,多谢你今日出手相救,小王记住了。” 胡忧在说话的时候,也发现了加图索的左手,死死的压在肋下,那里不停的有血冒出来。相比起那些贵族子弟,这加图索现在受伤之后,还能有这样的表现,也算是很不错了。这让胡忧心里多少有些安慰,至少自己没有救一个废柴。 胡忧道:“大皇子千万别那么说,这本就是末将应该做的事。” 胡忧说着,看了眼这已经大半都在烈火中的大殿,以商量的口吻继续道:“火越来越大了,不如我先保护大皇子离开这里再说。” 加图索同意道:“那就麻烦胡忧将军了。” 胡忧扶着加图索出了大殿,在外面的小广场上,看到了卡西利亚。这小子之前也不知道躲哪去了,看他一脸轻松的样子,显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卡西利亚看到加图索和胡忧出来,马上跑了过来,一脸关心的问道:“大皇兄,你怎么了?” 加图索不想在老三的面前弱势,硬气道:“没有什么,遇上了个刺客,还好胡忧将军及时出手。” 卡西利亚眼中过一丝嫉妒之色,转瞬间消失,恭敬的给胡忧施了个礼道:“多谢胡忧将军出手相救,不然小王今日,就得痛失皇兄了。” 胡忧突然发现,说到演戏,自己恐怕还不如眼前这位三皇子。他心里不知道多么想加图索死呢,居然还能为加图索感谢自己。 胡忧道:“三皇子千万不要这么说,这本是末将应该做的事,可不敢妄自居功。” 卡西利亚笑道:“胡忧将军太自谦了,如此大功不赏岂不让百姓笑我皇家小气。此事我一定报于陛下,为胡忧将军请功。” 加图索那个气呀,好容易才提起一口气,插话道:“此事就不劳三弟费心了,胡忧将军的功劳,我自会向父王禀告的。” 直到这时,加图索的侍卫才找了来,一脸惶恐的跪在地上道:“大皇子,大皇子,末将来迟,还请大皇子降罪” “啪”加图索一巴掌煽在了那个侍卫统领的脸上,重重的‘哼’了一声,什么也不说。那侍卫一脸惨白,看来他自己也知道,他的下场不会太好。 索菲雅的这座大殿,位于半山之上,平时需用的水,都是从山下拉上来的。被泼上火油的大殿,烧起来可没有那么容易扑灭,想救必须要用大量的水。可是这半山之上,哪来这么多水,所有这大火根本就不可能控制。没用多少时候,大火就从大殿向后殿蔓延,看到索菲雅一脸黑灰的跑出来,胡忧在心里肠子都快要笑断了。 索菲雅这一次是真正的偷鸡不成,反失把米,看到加图索只是受了一些轻伤,三皇子卡西利亚是屁事没有,她却赔上了一座花费几百万金币建成的据点,气得她差点没吐血。你看她那脸寒得,都快能当冰箱用了。 胡忧看索菲雅出来了,把加图索交给他的侍卫,跑了过来,行礼道:“王妃可还安好?” 索菲雅不愧为奇女子,这会居然还能笑得出来:“多谢胡忧将军关心,本妃没有什么大碍。” 胡忧如释重负的出了一口气道:“万幸,万幸啊。要是王妃的贵体出了什么事,那可是我万民之不幸,帝国之不幸啊。” 一场夜宴,以大火而收场。胡忧应酬了一翻之后,带着朱大能,候三,哲别一同回到凤园。楚竹在大火之后,就没有再出现过,胡忧问过朱大能几人,他们也都不知道楚竹去了哪里。 胡忧一下车,就到看了四侍女之一的扶辰等在门前。 扶辰娇声的说道:“少爷,你回来了。扶辰给你做了夜宵呢。” 胡忧奇道:“你知道我没有吃东西?” “嗯”扶辰重重点头道:“福伯说少爷在王妃那里,肯定没有吃上什么,所以让扶辰给少爷准备吃的。” 胡忧哼哼道:“福伯又是怎么知道的?” 扶辰道:“因为别院着火了呀,那火光好大,我们都看见了呢。” 胡忧道:“你们都知道别院着火,那怎么不去救我?” 扶辰道:“踏星本来是要去的,不过福伯说,少爷肯定不会有事的,让她不让去,去了反而会弄遭少爷的事。” 胡忧在心里暗骂了一声,这个西门战龙果然是什么都知道。 看德福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迎出来,胡忧不由问扶辰道:“福伯呢,怎么没有见着他?” 扶辰皱皱可爱的小鼻子说道:“福伯睡觉去了,他还交待说,只要天没有塌下来,少爷不要去打扰他睡觉。他还说人老了,记性会不太好,有些事很容易忘记,还好都是小事。” 这话别人听不明白,胡忧还不明白吗。德福的意思告诉胡忧,别院的事,他是故意不说的,让胡忧不要因为这事去找他了。 胡忧除了在心里暗骂德福老狐狸,还能说什么呢。德福把暗夜四影都给了他,对他也算是不错了,还交待扶辰给做夜宵,多少已经有了道歉的意思在里面,胡忧总不好意思去把德福抓起来揍一顿吧。再说那老家伙的水深得很,弄不好胡忧反被他揍一顿都不一定呢。 算了,还是什么都不要想了,今晚是用智又用力,累得不行。先跟扶辰去吃她的夜宵,再让享受纳月的全身按摩才是正道。人生得意须尽欢,有得享受就先享受再说。 “什么,索菲雅王妃遇刺?什么时候的事,福伯你说的该不会是昨天晚上的事吧。”胡忧一手抓着油饼,一手拿着筷子看着刚刚从外面进来的德福。 德福点点头,一脸认真的说道:“就是昨天晚上,不过不是在别院,而是在回宫的路上。刺客事先藏在了水中。” 胡忧问道:“她的情况怎么样?知道是谁做的吗?” 德福摇摇头道:“现在都还不清楚,索菲雅遇刺的消息,现在还是高度的机密。我也只知道这么多。” 胡忧遇有失望的点点头,他也知道,水上皇宫防守森严,能收到这些消息,已经是很不容易了。 用过早饭后,胡忧回到书房里看书。下午他打算去看看红叶的母亲。红叶是家中的独女,红方正两老就生了她这么一个宝贝女儿。现在他把人家的宝贝女儿给留在了洞汪城,怎么着,也得去看看老人家不是。 旋日进来的时候,给胡忧带进来一张大红请帖:“少爷,大皇子派人送来请帖,邀你今晚天仙楼一聚。” 胡忧打开请帖看了一眼,微微摇头道:“大皇子的心还真够急的,居然要带伤上阵。还有一张呢?” 旋日诧异的问道:“你知道还有一张?” 胡忧笑道:“三皇子也不是省油的灯,唉,这帝国的酒,我是有得喝了。” 旋日笑着把另一张来自三皇子卡西利亚的请帖,放到桌面上,问胡忧道:“少爷,你打算去赴谁的约。” 胡忧把卡西利亚的请帖扔到一边,气哼哼的说道:“我又不会分身术,去一个就得罪另一个。现在帝都的情况,越来越混乱,竖敌可是对我们没有好处的,我呀,谁的约也不赴。 你帮我回贴给他们俩,就说我今天实在是身有要事,不能去了。明天,我在太白楼给他们陪罪,让他们一块来。” 太白楼和天仙楼,摘星楼不同,后两家都是帝都有名的青楼,而太白楼则是有名的酒楼,这里没有神女陪吃,更没有喝花酒,打茶围那些调调。胡忧不是不想去青楼,奈何他的青楼运实在不是太好,现在这种多事之秋,还是不要去青楼了吧。 德福对胡忧的决定,没有任何的异议。得知胡忧要在太白楼请客之后,他就派人给胡忧订了位子。 太白楼一共有三层,这在帝都属于比较高的建筑了。能在帝都拥有三层建筑的人,都有一定的路子,开酒楼则更需要路子。德福定的厢房位于太白楼的顶层北端,从这里可以遥望曼陀罗帝国的心脏——水上皇宫。 足可以摆下五桌酒席的空间,此时只在临窗处摆着一桌子。这桌子是胡忧特别吩咐人定制的,桌面为等边的三角形。 西门雪在看到胡忧随手画出的图纸时,眼睛就是一亮。这年代多用长方形或是正方形和圆型的桌子,这等边三角形的桌子,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她感兴趣的原因,不是因为桌子的形状,而是这桌子后面代表的意思。胡忧这是用很隐晦的方式,告诉加图索和卡西利亚,这一张桌上坐的三个人,大家身份是平等的。 胡忧来到太白楼的时候,三皇子卡西利亚居然已经先到了。他的身前,还站着一个五十来岁上下的白胖子,两人喃喃着,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胡忧还没有来得急开口,卡西利亚就抢先一步站起来,大笑道:“胡忧兄来得正好,小王正和李老板研究你这桌子呢。李老板说想要买你的这个设计图,不知道胡忧兄肯不肯割爱?” 胡忧来之前,听德福说过,这太白楼的老板叫做李太白,在这帝都与各方面的权势人物,都有一定的交情,很有一定的实力。没想到他还和卡西利亚有交情。 胡忧先给卡西利亚问了好,这才谦虚道:“那不过是末将一时游戏之作,觉得好玩,就让人做出来让大皇子和三皇子试用看看,算不得什么设计,让三皇子和李老板见笑了。” 听闻胡忧的话,卡西利亚和李太白都大笑起来。这李太白笑起来,一身胖肉都在颤,让人不由得担心,这木制的地板,能不能经得起他的重量。别一出溜,直接下来底层了。 李太白道:“早就听闻不死鸟胡忧将军在战场之下,百战百胜无比威风,一日夺取浪天城,更是传为佳话。没想到胡忧将军还是多才之人,难得,难得呀。” 正在这时候,大皇子加图索也到了,进门就嚷嚷道:“我似乎来晚了一些,大家说什么,那么开心,我在楼下就已经听到笑声了。” 这加图索似乎总是在刻意的放下自己的皇子身份,不过他做得总是没有卡西利亚那么自然。 “李太白见过大皇子殿下。”李太白当先给加图索行礼。胡忧和卡西利亚也站起来迎加图索。 加图索摆摆手道:“都免礼,免礼,坐坐,自家人,都别客气。”加图索边说着,边往里走,然后像是突然看到那三角形的桌子一样,惊讶道:“呀,小王几日不来太白楼,李老板换桌子了?这桌子还挺特别的,不错,不错。” 胡忧心中暗笑,这加图索未免太做作了一些。他不相信加图索不知道,这桌子是他给弄来的。 李太白闻言笑道:“小人可不敢占此功,此桌是胡忧将军设计制作的。刚才小人还在请求胡忧将军把图纸卖与小人呢。” 加图索哈哈笑道:“原来这是胡忧兄的手笔呀,难怪我一看到,就觉得它很亲切呢。” 一翻客套之后,李太白自觉的退了下去,胡忧,加图索,卡西利亚分三边落坐。由于这桌形比较特别,三个人都可以看到下面的江景。 三人正喝茶说笑,厢房门被轻轻的敲了几声,一个怯怯的,如银铃般的娇声,传了进来:“三位贵客,小女子可以进来吗?” 胡忧三人闻声不约而同的转过头来,只见一女子年约十五,六岁左右,长长的秀发,似乎经过悉心梳理,两个羊角辨非常的可爱,小脸看上去秀丽动人而又带着一点点调皮,纤纤玉手端着一个食盘,盘中放着一壶酒。 胡忧转头看了加图索和卡西利亚一眼,笑着对女孩子招招手道:“进来吧,。” 女孩子噘噘嘴道:“人家不叫,人家叫李小玉啦。” 李小玉的话,引得胡忧三人,全都哈哈大笑起来。李小玉的小脸微微一红,轻轻一跺小蛮足,却又并不跑开。 胡忧笑了好几声,这才止住笑道:“原来是李小玉呀,你是要给我们送酒吗,快进来吧,我们正等着酒喝呢。” 李小玉犹豫了一下,迈步来到桌前,用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胡忧三人。 胡忧看这李小玉挺有意思的,不由出言问道:“我能叫你小玉吗?” 李小玉点点头,轻‘嗯’了一声。 胡忧道:“小玉,你这酒壶里是什么酒,有名字吗?” 李小玉道:“当然有名字呀,我爹说,它叫女儿红。已经放了十五年了呢” 胡忧笑道:“哦,还是沉酿呢,我听说女儿红可是谁家的女儿出生而酿的喜酒,最香也最醇。不知道你这酒好不好,给我们来一杯试试怎么样。” 李小玉看了胡忧一眼,摇摇头道:“不要。” 胡忧三人都猜着这李小玉肯定是李太白安排来送酒的,不然这个厢房,她不可能进得来。可是这李小玉却很意外的摇头,这让他们惊讶之余,又不免来了兴趣。 这一次是加图索开口问道:“为什么不让我们喝呢?” 李小玉撇撇嘴道:“我爹爹说了,让小玉来这里给两个皇子和一个将军送酒,可是小玉没见着皇子和将军,所以这酒不能给你们喝。” 这话要是从别人的嘴里说出来,在场的人中,肯定有人要生气。不过这个李小玉真是太可爱了,粉嘟嘟的像个瓷娃娃一样,真的很难让人生气。 卡西利亚问道:“你为什么会没有见着皇子和将军呢,难道我们三个不像皇子和将军吗?” 李小玉很认真的又看了胡忧三人一次,还是摇头道:“不像。”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加图索和卡西利亚都有些傻眼,见过玩花样的,还真没有见过这么玩的。他们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人敢当着他们的面,说他们不像皇子。对皇子不敬,那可是要杀头的。 胡忧瞟了一眼加图索和卡西利亚,看他们都只是瞪眼,却并没有生气,这才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同时也在心里,对这个小女孩子的大胆,暗赞了一声。 不用问,这个李小玉肯定是李太白的女儿,李太白让她上来送酒之前,肯定也交待过她,这厢房里坐着的是什么人。而她进来居然不像一般常人那样倒酒,反而敢跟他们这么说话,这可不是什么人都敢这样的。 胡忧问道:“小玉,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觉得皇子和将军,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 章节目录 第202章 可爱小丫头 胡忧请加图索和卡西利亚来太白楼的目的,说白了就是一种应酬交际。(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人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在很多事的处理上,是需要相互利用的。这么形容,未免有些功利,但是事实确实就是这样。什么人与人的互爱互助,其实不过是相互利用,相互依存。 加图索和卡西利亚都想要胡忧手上的军力支持,来为自己争位添加砝码。而胡忧也希望利用加图索和卡西利亚的身份,来暗中抗衡索菲雅王妃,让她没有机会那么容易把曼陀罗帝国抓到手里,从而在混乱之中,发展壮大不死鸟军团,让自己手中的实力,更加的强大。 三人的目的都很功利,可是没有想到,这么个浓浓的利益气氛,却被一个十四岁的可爱小女孩李小玉给打破了。 可爱的小女孩都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漂亮而聪明。这个李小玉就非常的漂亮,宝石般的眼睛,白里透红的嘴,胖嘟嘟的小脸蛋,乌黑上翘的的羊角辫,整个跟一个瓷姓姓一样。 只单单是漂亮,还不足以说明她可爱,有些女孩子也长的很漂亮,可是却无法让人生出宠爱之心,甚至有些还没有张嘴,就让人感觉到厌烦。 胡忧,加图索,卡西利亚,都不是那种没有见过女人的人,大女人,小女孩他们都见过不少,可是这李小玉却让他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新鲜,与浴无关,反正这李小玉很轻易的就能让人对她产生宠爱之情,哪怕她做错了什么,你也不忍心去责骂她。 胡忧很怀疑,李太白那个长得又白又喧的大胖子,怎么能生出这么可爱的小女孩。 “小玉,你能不能告诉我,你觉得皇子和将军,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这是胡忧问李小玉的话,因为这小丫头刚刚当着他和两个皇子的面前,说在坐的三人,没有王子和将军。 李小玉听到胡忧的这个问题,没有马上回答,而是咬着嘴唇,歪着脑袋,忽闪着大眼睛,在那里想着。 “你可以先把酒壶放到桌子上。”加图索这个粗汉忍不住提醒道。这会他不需要刻意的装扮,也让人感觉很亲民。因为这是他发自内心的举动。 酒壶相对于李小玉来说算是挺大的,她端着想必也有些累了,犹豫了一下,她把酒壶放在了桌子上,不过她很认真的叮嘱三人,不许偷她的酒喝。 胡忧三人全都含笑点头,注视着李小玉,他们都很想知道,李小玉脑子里的皇子和将军是什么样的。 李小玉歪着脑袋想了一会,还是没有说出她的答案,而是转头看向胡忧问道:“我们先说哪个?” “嗯?”胡忧被李小玉的思维方式弄得有些愣神,不过他也很快反应过来李小玉话里的意思,道:“先说皇子吧。” 李小玉点了点头,歪歪脑袋道:“嗯,皇子嘛,我觉得王子一定是骑白马的。” 胡忧好笑的看了眼加图索和卡西利亚两人的苦脸,问李小玉道:“为什么皇子一定要有白马呢?” 李小玉理所当然的说道:“因为故事里都是这么说的呀。” 胡忧道:“平时都是谁给你讲故事?” 李小玉道:“当然是母亲啦。” 胡忧一猜就是小玉的母亲,换李太白那个大胖子,才不会在呼皇子骑的是什么马呢,因为真的皇子,跟本用不着以马来提高身份。马于他们来说,不过是一种工具。不单单是马,任何的东西在他们的眼里,都是一种工具,包括人。 胡忧摇摇头道:“你母亲说得不对,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皇子,他有可能是唐僧。再说了,你见过谁是骑着白马在这里喝酒的?” 胡忧这个问题,到是把李小玉给难住了。小丫头咬着嘴唇,几次蠕动着小嘴,想要反驳,可是都没有能说出话来。 良久,李小玉终于不满的噘着嘴着:“那你说皇子应该是什么样的。” 胡忧哈哈大笑,一指加图索和卡西利亚道:“皇子呀,就应该像这两个位哥哥一样呀。” 李小玉对胡忧的答案非常的不满,挥动着小手道:“说了等于没说。” 李小玉不满的样子,非常的可爱,自然又引来胡忧三人的一阵大笑。 卡西利亚止住笑道:“咱们还是不说皇子了,说说将军吧,小姑娘,你说说将军是怎么样的呢?” 加图索也来了兴趣,逗李小玉道:“她肯定会说,将军是骑黑马的。”加图索说完还玩味的看了胡忧一眼。 “你怎么知道?”李小玉瞪大了眼睛,不可思意的看向加图索。看来她心里的答案就是这个。 正说笑着,李太白满头大汗的跑了进来,有些惶恐的连连给胡忧三人鞠躬:“大皇子,三皇子,胡忧将军,小女不懂事,冒犯了三位,还请三位大人大量,千刀不要见怪。酒菜马上就到,马上就到。”李太白说着转头拉着李小玉的小手道:“哎哟,我的小祖宗啊,你怎么跑这来了。快跟我出去,你母亲正到处找你呢。” “等一下。”加图索叫住了想要拉李小玉出去的李太白。他的语气,已经明显的与之前和李小玉说道的时候不一样了。 李太白脸上的汗的都下来了,赶紧回身行礼:“大皇子请吩咐,小人一定照办。” 加图索看看李小玉,又看看李太白,提高了八度音道:“这是你的儿女?多大了?” 李太白躬身道:“回大皇子,这是我女李小玉,今天刚刚满十四岁。” 加图索指指李小玉刚才放在桌上的酒壶,又问道:“是你让她上来送酒的?” 李太白擦着汗道:“小人哪敢啊,是这丫头顽皮,自己偷偷拿了一壶酒跑上来的。她母亲一转眼不见了她,现在都快急疯了。” 李小玉从李太白出现之后,就躲在了李太白的身后玩衣角,她o那小小的身体,和李太白站在一起,形成非常有趣的对比。 看加图索没有再出声,李太白试探着道:“大皇子,三皇子,胡忧将军,那我先带这丫头下去了。” “不急。”加图索看了卡西利亚和胡忧一眼道:“小姑娘可爱,我们三人都挺喜欢的。李老板不如就让她在这里玩好了。夫人要是担心话,大可以让她也上来。” 加图索这话一出,李太白的脸色,瞬间一变。他是开酒楼的,对上层贵族的那点破事,多少也知道一些。今天来的这三位,可都没有带女伴,这要是喝上点酒,干出什么事。那这小玉儿可就危险了。让小玉母亲上来更要命,那还不让人家母女双p了。 李太白是老来得女,近四十岁,才得了李小玉这么一个宝贝,真是宝贝得不行。从知道夫人有喜开始,他就在酒窖里藏了一百坛酒。这民间为儿女藏酒,是有讲究的,百坛取百岁的意思。至于酒名,生男就叫状元红,生女则叫女儿红。一般人家,都是等儿女生出来,才酿酒。李太白真是太高兴,给提前了。这也是为什么李小玉才十四岁,她的女儿红已经有十五年的原因。 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李太白怎么舍得让她留在这狼嘴里。可现在是大皇子开了口,不从就是抗命。王法可是他们家的,加图索虽然还没有继位,但是要弄死他这小小的楼酒老板,真是太容易了。别看那些贵族世家公子,平时也给他几分面子,可加图索要整他李太白,那些家伙可不会帮忙。这些人情冷暖的事,李太白真是见得太多了。 时间不大,李太白背后的衣服全都给汗湿了。他心里非常后悔,怎么让李小玉给跑了上来。可是现在后悔也没有用,关键是怎么把李小玉给带下去。 李太白硬着头皮道:“大皇子,小女年幼,尚不知事,不如小人留下来,陪大皇子痛饮几杯,又或” 图索一巴掌拍在桌子上,大怒道:“李太白,你这是什么意思。” 加图索本身就是贵族圈里的人,他能不知道李太白心里想的是什么事吗。要是他心里本就如李太白想的那样,想糟蹋李小玉,那么让李太白那么想,也没有什么。可是加图索让李小玉留下,只不过是觉得小丫头挺有意思的,有她在,三人聊天也比较开心。可是却被李太白给怀疑他想干什么,他能不生气吗。虽然他以前曾经干过这样的事,可这次他没有想那样干啊,这上哪说理去。 加图索一啪桌子,李太白直接就跪了下来,那汗珠哗哗的,都快哭出来了。话都不敢说,直拿眼睛去看胡忧,那意思很明显是在求助。 相比起加图索和卡西利亚,胡忧在民间的名声,相对要好上太多。胡忧在民间流传的故事,大多都是怎么英勇奋战,怎么以智对敌,怎么对兄弟义气,对士兵好,从来没有谁听说过,胡忧有欺负民女之类的事。而且这会,唯一可以说上话的,也就是胡忧了,李太白除了胡忧外,没有别的选择。 胡忧一听李太白推脱的话,就知道加图索肯定会发火。加图索肋下的伤还没有好呢,有伤在身的人,脾气都很爆的。李太白担心女儿是没有错,但是正因为他太担心女儿,所以在挫词上,用得太不恰当了。他这么说,加图索不生气才怪。 胡忧暗暗在心里叹了口气,今天是他在太白楼请的客,如果因此而害了小玉一家,还真是有些过意不去。再说李小玉真的很讨他的欢心,这能帮还是帮她一把吧。 胡忧心里还有一个念头,这酒楼是鱼龙混杂之地,只要留心,可以得到很多有用的信息,如果能借机拿下李太白,把太白楼做为一个情报来源之所,实时收集帝都方面动向,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那对胡忧对不死鸟军团,都大大的有利。 胡忧想到这里,向李小玉招招手道:“小玉,来,到哥哥这里来。” 李小玉毕竟还是一个小姑娘,虽然她很聪明,但是经历的事太少了。看到老爹突然给人跪下,她也有些怕了,那小嘴撇着,随时都可能哭出来。 李太白看胡忧开口,心里顿时闪过一丝狂喜,赶紧给李小玉示意,让她按着胡忧的话做,到胡忧那里去。这到不是李太白百分之百的相信胡忧,而是到这个地步,他已经别无选择。要是让加图索的脾气暴发出来,那一切都完了。 李小玉犹豫了一下,迈步走向胡忧。她和胡忧之间不过是十多步的距离,很快就走到了胡忧的身边。 胡忧拉过李小玉的手,笑道:“现在我来给你解释什么是皇子吧。皇子不是骑白马的人,而是一拍桌子,就能让你爹跪下的人。你看,皇子是不是很威风。现在明白什么皇子了吧。” 胡忧用相当轻松的语调,把加图索的发火,解释为了实景教学。即没有拨加图索的面子,又把气氛给缓合下来。 “嗯”李小玉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娇声说道:“原来皇子是很威风的呢。” 李小玉的笑把房中的气氛,又更一步的缓合了下来。加图索看胡忧有意帮李太白,也把火气给压了下去,算是给胡忧一个面子。这事本来就不大,如果因此而与胡忧产生什么隔阂,那才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一场危机,就这么被胡忧巧炒的化为了无形。随着酒菜的上来,房中的气氛又转好了。李小玉最后并没有离开,胡忧让人给加了个小凳子,让她坐在自己的身边。 李小玉显然对胡忧也挺喜欢的,一口一个哥哥叫着,让人听着很舒心。李太白一开始不是太放心,借上菜的机会,偷偷在门外瞄了几次,看胡忧护着李小玉,他慢慢的也就放心了。他心里很清楚,要是胡忧今天不帮他,那么他麻烦就大了。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些事,对有些人说来,不过是一句话的事,甚至只用一个眼神动作,就可以摆平。而这些事,对于另外一些人来说,那很可能就是灭顶之灾,就算是求爷爷告奶奶,哭天抢地跑断腿,也搞不定这人家一个眼神就能摆平的事。 这就是权势了,胡忧如果手上没有不死鸟军团,加图索连看都不会看胡忧一眼,又怎么会给胡忧这个面子。 “少帅,外头有个叫李太白的人,想要见你。” “哦?”胡忧放下手中的兵书,抬头问道:“是太白楼的李太白?白白胖胖的那个?” 哲别比划着手回道:“应该是吧,他确实很肥,有这么大一只呢。他的身边还跟着个小女孩子,应该就是你昨天说的那个李小玉了。” 胡忧点点头道:“先把他们带到花厅吧,我一会就过来。” “哥哥。”李小玉正兴奋的四处张望,看到胡忧进来,马上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胡忧的面前。 胡忧摸摸李小玉的脑袋笑道:“呵呵,原来是小玉来了,你是来看哥哥的吗?” 小玉重重的点头道:“哥哥家好漂亮好大哟,比小玉家大好多,还有荷花和鱼。” “呵呵,那哥哥一会带你去钓鱼好不好?” 李小玉拍手笑道:“好呀,好呀,太好了。刚才我就想去抓鱼,可是母亲不让小玉去,她说哥哥会生气的。” 胡忧拉着李小玉的小手,来到主位坐下。李太白带着小玉母亲,给胡忧行礼。李太白这人长得不怎么样,但是那小玉的母亲,却非常的漂亮。她看起来三十多岁,简直就是一个放大版的李小玉。只不过她的脸上,没有李小玉的顽皮,而是多了一份贤惠,一看就是一个好妻子好母亲。 李太白道:“小人今天冒昧打扰,还请胡忧将军多多见谅。” 李小玉见到胡忧之后,就没有回到自己的坐位上,而是站到胡忧的身前。一双大眼睛四处观瞧,对什么都很好奇的样子。 “呵呵,李老板太客气了。咱们有缘相见,也算是朋友。再说你带小玉来看我,我高兴还来不急呢。还拿来这么多的礼物,真是破费了。” 李太白连连拱手道:“应该的,应该的,昨天要不是胡忧将军解围,小人就闯下大祸了。一点小小的礼物,只是了表心意而已。” 李太白说着看了李小玉一眼,话风一转道:“实不相瞒,小人今天来此,实是有个不情之请。” “哦?”胡忧略略坐正身子,问道:“不知道李老板所为何事?” 李太白道:“小女昨日见到胡忧将军之后,一直对将军念念不望,说很想认胡忧将军做哥哥”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03章 枪战黄金凤 李小玉的思想很单纯,她就是想要一个哥哥。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李太白的目的说不单纯,到也不是太复杂。昨天的事过之后,李太白知道自己必须要找一个靠山。他看得出胡忧的很喜欢李小玉,再加上胡忧的名声也挺不错,又是一颗看得见的希望之星,于是想通过李小玉认胡忧为哥哥,与胡忧拉上关系。 现在时局可是乱得很,李太白就算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宝贝女儿打算一下。帝都的权贵不行可以跑到外国去,他没有那个本事,也不想离开曼陀罗,那么找一个军方靠山,是非常好的选择。实在不行,把儿女送到胡忧那里,胡忧也能照顾李小玉。现在人人都想着怎么找靠山,这放在眼前的机会,不用岂不是浪费了。 胡忧在陪李小玉去荷花池钓了鱼之后,和李太白去了一趟书房。他知道李太白心里是怎么想的,虽然他也非常的喜欢李小玉,但是他不能白白让李太白利用一回。相互取舍才是长久之道。 李太白同样也很上路,从书房走出来之后,就正式成为了不死鸟军团的外围成员,专事给胡忧留意各方面的情报。 胡忧也同时给了李太白一个保证,只要李太白的工作表现出色,将会给李太白拨出资金,让他发展和阔大酒楼的规模。并同时派驻高手,到酒楼暗中保护李太白一家的安全。 留李太白一家在凤园吃过饭之后,胡忧回到了书房。书房里,胡忧手下的两大美女军师西门雪和旋日已经在这里等着了。 西门雪笑道:“少帅运用酒楼套取情报的想法很不错,不过少帅有没有想过,还有一个地方,能收集到更多的情报?” 对于胡忧的机警反应,西门雪到是挺佩服的。到酒楼吃顿饭就能发展出一个情报据点,这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做到的。这里面包含着很多应急反应和人际交往技巧。 胡忧喝了口茶道:“我知道你的意思,青楼确实要比酒楼更能收取到情报。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资源。这得有机会再说。” 说到青楼,胡忧确实有些头疼,这天风大陆的青楼业发非的发达,可是他的青楼运一向都不太好,去了好几次,都是钱去人不爽。唉,真是命苦。 放下青楼的事,胡忧把注意力又转到索菲雅王妃的身上。可惜索菲雅遇刺的事,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消息,连加图索和卡西利亚那里,都没有消息。当然也可能他们收到了什么消息,却不告诉胡忧。毕竟现在大家还只是初步接触,还达不同情报共享的地步。 胡忧又在帝都呆了十天,才终于被巴伦西亚传见。见面的过程非常短,胡忧甚至都没有看清巴伦西亚的样子,就已经让太监给带出来了。 浪天王之名是正式的下来了,胡忧也就不想再在这帝都呆着。想想这事他就来火,浪天城还有多少事,等着他去处里呀,却为了这么一个虚名,浪费他近两个月的时间。 还好这次来浪天,得了个太白楼情报站,得了暗夜四影,还得了个可爱的李小玉,不然这次帝都之行,还真是白来了。 胡忧道别李小玉的时候,小丫头哭得很伤心,直抱着胡忧,不让胡忧走。胡忧好不容易才把她哄好,并答应她,每年都会来看她,小丫头才让胡忧离开。说真的,看小丫头哭成那样,胡忧还真想不走了呢。 带着点点惆怅,胡忧带人离开了帝都,微微有些遗憾的是,这次居然没有能在帝都见到西门玉凤,据德福说,西门玉凤似乎有什么很重要的事要处理,具体是什么事,德福也不知道。 “呼,还是回到自己的地方好呀。” 浪天城主府里,胡忧一觉醒来,看着那天边的白云,大发感慨。他是昨天晚上天快黑才到的浪天城,本来按计划,他还要多一天才能回来,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胡忧居然突然生出了一股思乡之情,下令部队,猛赶了一天,硬是把两天的路,用一天走完。 虽然很累,但是看到浪天城那三个大字的时候,胡忧是打从心里,升出了一股豪情,这是他的城市,他的家。 “少爷,你醒了。”听到胡忧的声音,纳月端着盆热水走了进来。 四侍女各有分工,旋日精于计算,主要是帮胡忧分析情报和提供意见,以供胡忧参考。 而扶辰做饭手艺最好,她大多数情况下,负责胡忧的火食问题。 踏星不太爱说话,精于追踪,哲别不在的时候,由她负责传达胡忧的命令。 说起来,以纳月最温柔,她精于化妆,胡忧的衣着洗漱问题,都由她负责。 胡忧有时候挺感叹,欧阳寒冰是怎么发现旋日四女各有特点,而加以训练,并把她们都培养得那么出色的。 “嗯,醒了。”胡忧坐到床边。自从四侍女来了之后,他就享受着帝王级的待遇。四侍女以前伺候的可是公主,手艺能不好吧。 纳月给胡忧洗了脸之后,就给胡忧换上武士服。胡忧每天都有晨练的习惯,他都是锻炼完之后,才吃早饭的。 经过纳月的打扮,胡忧一出现在校场之上,就迎来了士兵们的阵阵喝彩。士兵们都很习惯胡忧出现在校场上的身影,每次看到胡忧跟他们一起训练,他们都特别的来劲。 胡忧扛着白蜡枪,甩出几个漂亮的枪花,大声道:“嘿嘿,你们这帮家伙,我不在这两个月,有没有偷懒啊?” “没有。”士兵们立正身子,整齐的回答。 “光说不练那是假把式,都动起来吧,老规矩,第一个完成的有奖,最后一个,没有饭吃。你们谁想饿一顿?” 士兵们嘻笑着回答: “不想。” “没有人想。” “那太丢脸了。” 在没有战事的时候,不死鸟军团的军营里,总是很轻松的,哪怕是训练很苦,他们也觉得开心。士兵们已经把军营,当成了自己的家。身边的战友,都是他们的兄弟姐妹。 在胡忧的一声令下,校场立刻变得热火朝天起来。练跑步的,练阵法的,练技巧的,练体能的,每个士兵都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每当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看一眼那肩膀上闪闪发光的不死鸟标志,他们又干劲十足。 “少帅,我们来打一场。”同样一身戎装的黄金凤,手握双刀出现在刚刚练习完体能的胡忧面前。初生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隐隐透着粉色。这从帝都一路回来,每个人都晒黑了不少,黄金凤却依然肤白如玉,娇美不减,那暴烈的太阳,似乎对她没有任何的影响。 胡忧擦着身上的汗水,一脸笑意的说道:“少校,你这是要向我挑战吗?” 西门玉凤把黄金凤留在不死鸟军团之后,胡忧封了黄金凤为少校,留在内卫团里。不过黄金凤并不在内卫团里任职,而是跟在内卫团长哲别的身边,表面上算是哲别的兵,事实上她并不受哲别管。 毕竟是自己的女人嘛,胡忧当然要照顾她一些了。虽然这个黄金凤小醋坛并不是太领胡忧的情,对胡忧身边越来越多的女人,非常的不满。不知道让她发现,胡忧的身边,还有四个只披着什么都遮不住的轻纱,老在胡忧面前晃的暗夜四影,会有什么反应。 其实这段时间以来,胡忧的心思,全都放在军务之上,对男女之事,基本上已经都淡了。自从在离开洞汪城的前夜,和红叶疯狂了整整一晚之后,这几个月以来,除了偶尔吃点豆腐,调剂一下心情之外,他没有和任何的女人,发生过任何的关系。 别说是刚刚加入的暗夜四影,就算是明摆着随便胡忧怎么样都行的四侍女,胡忧也一个都没有动过。 黄金凤一挑眉毛道:“算是吧。” 黄金凤对胡忧的感情很复杂,对于这个骗了她第一夜的男人,她是很喜欢的。可是她受不了胡忧身边有太多的女人。母亲留在她脑中的记忆,真是太深刻了,使得她很恨胡忧的花心。但是,她又舍不得离开胡忧,这次西门玉凤之所以会带她去胡忧的营地,其实是黄金凤主动找到西门玉凤,对她坦白了自己跟胡忧之间的事。 西门玉凤对感情的事,根本没有什么经验。她连自己的感情都弄不清楚,更别提给黄金凤解忧了。左思右想,西门玉凤干脆把黄金凤带给胡忧,让他们自己弄。 “好”胡忧一翻白蜡枪,‘当‘的一声,与黄金凤手上的双刀碰在一起。军中比式,没有那么多的规矩,双方的兵器一碰,就算是开始了。 胡忧经常在校场上与士兵对练,看到胡忧突然和黄金凤打起了,士兵并不觉得奇怪。已经完成任务的,赶紧找个好位子,看胡忧与黄金凤对打。没有完成任务的,心里痒得不行,却并不敢偷偷跑过来看。 别看胡忧在军营之中显得很散慢,士兵们确都知道,在这轻松的背后,有很严格的纪律。无论是谁,在没有完成训练之前,私自跑开的。都会受到重罚。 重罚到不是士兵最怕的,他们最怕的是那样很丢脸。不死鸟军中的执行军法的时候,几乎都是当着大伙的面。在众目睽睽之下,在男兵女兵面前被罚,可不是什么露脸的事。 黄金凤在胡忧初到天风大陆,还是一个菜鸟之前,就已经拥有很强的武力。看胡忧的白蜡枪劈过来,她非常迅速的闪了一下,避过胡忧的枪势,顺势用肩头撞向胡忧的胸口处。 兵器讲究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胡忧的白蜡枪属于长兵器,要想发挥威力,必须拉开两人的距离。他当然不能让黄金凤近身,虽然黄金凤这招有些像投怀送抱,但是她手上的双刀,可不是开玩笑的。 胡忧身子一晃,贴着黄金凤的背而过,快速滑步而出。黄金凤似乎早就知道胡忧会这样闪避,看都不看,反手就是一刀,劈在胡忧前进的方向。 黄金凤这一刀乃是全力而出,劲道强绝得跟本不像是女孩子。胡忧只觉得刀光一闪,前路就被封死了。再往前冲,脑袋都要送人,哪敢硬顶,赶紧一个侧步,变前冲为横移,同时用枪尾扫向黄金凤的下盘。 边上紧张着战况的士兵,看胡忧避过此招,全都连连叫好。不过他们的叫好还没有留下来,胡忧又陷入了险境。 黄金凤像燕子一样,轻巧一个小跳步,就躲过了胡忧的枪尾,左手刀上甩,右手刀连环劈向胡忧的枪尖。 “叮叮叮..........” 黄金凤一连七刀劈在胡忧最不受力的枪尖上,胡忧半边身子都被震麻了。这还是他第一次正面和黄金凤对打,没有想到,这娇滴滴的黄金凤,居然有不输于男人的力量。这玩刀的女人,果然不好惹。 眼看黄金凤右手刀卷起的怒浪,又劈到了,胡忧不由暗暗叫苦,此时他只有一个选择,就是硬挡。 是一声金铁之音,被黄金凤连砍了八刀的枪头,居然被削掉了一小节。 胡忧这支白蜡枪,是当年在青州是时候,他自己做的。枪头只是很普通的制式,这几前跟着他几经生死,损伤也不小,因为用着顺手,一直也没有让鲁游给重打一个。 说起了,鲁游那个家伙,最近迷上了弩弓的改良。他不但夸口要做五连发的连弩,还在想办法做威力巨大,要用马才拉得动的巨大车弩。让他亲造普通又没有新意的枪头,看来并不是容易的事。 枪头被削掉,胡忧非担没有怕,反而仰天长啸一声,枪当棍使,一个横抽打出去。白蜡杆有一个特质,硬中有软,弹性很大。受到一定的力度之后,它的轨迹很难琢磨。 胡忧本来是想在军中推广白蜡枪的,但是后来他发现,军中的士兵,很喜欢用硬木枪,因为硬木枪用法要更为简单一些,而且在对付骑兵的时候,几支硬木枪扎在一起,就能形成一个简单的拒马,这一点白蜡枪做不到。 还有就是因为白蜡枪的轨迹飘忽,在组阵的时候,很容易误伤自己人。所以最后胡忧没有推广白蜡枪,军中也只有他一个人,使用这种类似软兵器的武器。 因为不熟,黄金凤的判断发生了错误,她的左手刀差之毫厘的与胡忧的白蜡枪错过,没有能成功架到白蜡枪。 胡忧这一枪,可是用了全力的,枪如电闪,带起烈烈之风,劲厉刺耳。黄金凤一架不中,这枪眼看就要抽到黄金凤的身上。 胡忧自己也没有想到,黄金凤居然会失手,到了这个地步,想要把枪撤回来,也已经办不到了。 想到这枪抽在黄金凤的身上,她肯定得受伤,胡忧不由大叫道:“小心。” 士兵们看到这一幕,不约而同的都踏前了一步。虽说对练受伤是经常发生的事,他们也都很习惯了。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们全都不愿意看到黄金凤伤在这一枪之下。 好一个黄金凤,临危不乱,在枪要临体的一瞬间,猛的一个铁板桥,身子往后一躬,美好的身形,拉出一个让男人喷血的弧度,险之又险的避过胡忧的一枪之危。 胡忧看黄金凤没有伤着,也大大的出了一口气。刚才他几乎已经能感觉到枪与黄金凤身体的接触。胡忧发誓,那枪至少已经碰到了黄金凤的军服上,伤与不伤,只是毫厘之间。 “哗” 士兵们暴出热烈的掌声,这场对练,真是太精采了。刀光枪影,你来我往,看得他们是心惊肉跳,大呼过瘾。 胡忧趁黄金凤起身之际,赶紧把手里的枪给扔掉,连连摇了,伤着你我心疼,被你伤着我肉疼,这仗没法打。” 胡忧这句话,声音可不小,边上的男兵听到了之后,全都发出了狼一样的嚎叫,女兵则全都娇笑了起来。情话能说得这么有力度的,在不死鸟军团之中,也就他们这个少帅能做得到了。 黄金凤收起双刀,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心里却甜甜的。如果胡忧能不那么花心,她此时肯定忍不住给他一个拥抱。让他知道,不是男人才可以大胆,女人也同样可以。 胡忧得意的给边上看热闹的士兵们挥挥手,在士兵的狼嚎之下,走到黄金凤的身边,柔声的问道:“金凤,你没有伤着吧,刚才差点吓死我了。” 胡忧边说着,还边做出一脸怕怕的样子,又惹来黄金凤的一个白眼。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04章 溪边夜想 午时刚刚过,在浪天的阳光微微没有那么毒的时候,浪天城的北门使出五六辆没有任何标志的马车。马车上了大路,就一路北上,行色匆匆,似乎有什么要紧之事。 车队一路急赶,直到天黑,才在一小溪边停了下来。其中一辆马车之上,当先走下的是四个美丽的姑娘,而后下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少年公子。公子双眉紧锁,似乎有很重的心事。 此时,早从另一辆马车跳下来的朱大能,大步来到这少年公子之前,请示道:“少爷,天后山路不好走,我们是不是在这里安营?” 少年公子正是新封的浪天王,不死鸟军团之主,少帅胡忧。他四下环视了一周这里的地形,点点头道:“好吧,你带人安排一下。今晚就在这时休息,明天一早,继续赶路。” 朱大能领命而去。 纳月看此处溪水甚清,从车上拿了个小木桶,莲步轻摇,到溪边打来半桶溪水,回到胡忧的身边道:“少爷,这一路疲惫,洗洗脸,凉快凉快。” “嗯”正在皱眉想事的胡忧,接过纳月递来的湿毛巾,往脸上一放,顿觉一阵清凉,这赶路的疲惫,一下消除不少。 用过由扶辰做的晚饭,胡忧把西门雪,旋日,候三,朱大能四人招集到篝火边,继续商量军情。 事实上,胡忧这一行人匆匆赶路,要去的地方是堡宁城。堡宁城是燕州北之门户,青州割让出去之后,堡宁城就成为了北出青州的最后一个城镇。 今天早上,胡忧突然收到堡宁城主杜长惟的求援信,说是青州地区的安融,池河,林桂三国联军,最近异动频频,很可能于近期对堡宁城不利。 堡宁城是顶在燕州最北端的城镇,它一但被三国联军占据,那么青州之兵,将可以源源不断的开进燕州,所谓唇亡齿寒,堡宁城丢了,燕州最大的城市浪天城,也不会有好日子过。再说不死鸟军团还有个辖管燕州之名,所以胡忧对于这事,不得不管。哪怕帝都对此事不过问,胡忧的不死鸟军团,也不能看着三国联军进入燕州之地。因为胡忧已经把燕州看成了他的后花园,卧榻之边,岂容他人鼾睡。 “那乐同城守司马寿究竟在干什么,怎么会让三国联军的人,渡过乐同城。”会议上,朱大能出了疑问。由于军情太过紧急,胡忧在接到堡宁城危险的消息之后,马上下令准备,随即上路。根本就没有来得急招开军事会议,商讨这方面的问题。 胡忧皱眉道:“如果杜长惟所报的情况,真是属实的话,那么司马寿很可能已经投靠了三国联军。” 旋日吃惊道:“少帅的意思是乐同城现在已经在三国联军的手上了?”对于来自宁南帝国的旋日来说,这是一个很不可思意的事。 由于宁南帝国非常的富裕,兵力又不是很强,历史上宁南帝国也没少受到他国的入侵。但是宁南人无论是面对紫荆花王朝的不世名将奥斯马尔,还是面对如日中天的里杰卡尔德,都不曾发生过背叛,每座城破,必定伴随着城守战死的消息。 这也是为什么宁南帝力排在八大帝国之末,却从未丢失过一寸土地的原因。宁南帝国民弱,却决不可轻辱。民众为了保卫自己的家园,哪怕只是十二,三岁的娃娃,都可以拿起自己的钢刀。因为宁南帝国的民众,对帝国有爱。 在这里,稍稍提一下宁南帝国的军史情况。宁南帝国也同样是从紫荆花王朝分裂出来的。由于紫荆花王朝国力日衰,对偏离中原地带较远的区域,控制力日渐不足,所以外围区域,纷纷借机,南宁帝国也是如此。 宁南帝国的前身,实际上是一个商业联盟。这是一个由商人建立的国度,所以商业非常的发达。建国之初,宁南帝国的人口只有区区的几百万人而已,比还没有立国的里杰卡尔德所控制的人口还要少得多。所以宁南帝国虽然商业发达,但是军力却非常差。每有战事,就得举全国之兵以对抗,十几岁还没有长成的娃娃兵比比皆是。正是因为这样,宁南帝国之兵,给人的印象往往都是很孱弱的。 这样的情况,在欧阳寒冰之父欧阳普京上位之后,由于外部环境稍好,才得到了缓解。欧阳普京深深知道,人口少是宁南帝国之痛,人口不足则军力不足,所以他上位之后,对内他大力的鼓励人民多生多育,并推出一系列的政策,对多孩子的家族,进行大力的奖赏。使得人口的发展非常快。 而对外,他则采用外交的手段,尽可能不和任何周边的国家发生冲突,有时候明知自己有理,就算吃点亏欧阳普京也忍下来,就是希望得到一个相对和平的时间,以让帝国的新生力量,得以长大成人。 欧阳普京的这一做法,在国内受到很大的压力,有人称他为南宁帝国历史上最没有骨气的皇帝,但是这一切,他都默默的承受着,把所有的委屈,吞到肚子里。把欺负过宁南帝国的人,全都一一记下来,他知道,有一天,他一定可以扬眉吐气。 欧阳普京的这一做法,就连当时被称为天风大陆最聪明的人,里杰卡尔德都没有发现。他看欧阳普京好欺负,简直拿他当了冤大头,有事没事,就想方设法的,敲人家一笔。最疯狂的时候,欧阳普京的皇座,都被里杰卡尔德看中搬走。 这些事,曼陀罗帝国的史书上,并没有记载,也没有人跟胡忧说起过,所以胡忧直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些历史,更不知道,宁南帝国跟曼陀罗帝国同样也有仇。 总而言之一句话,里杰卡尔德在位的时候,依靠手里有强大的军力,是逮谁欺负谁,天风大陆上,没有让他欺负过的国家,还真是凤毛麟角。那主要是因为那些国家,又小又弱穷得内裤都快穿不上了,没有什么好东西让他抢,才被他放过了。 胡忧沉重的点头道:“只有这样,才能解释得了堡宁城之危的由来。” 巴伦西亚把青州割让给安融,桂林,池河三国的时候,由于乐同城有一半属于燕州的地境,所以乐同城并没有完全割给三国,而是一分为二,各守一半。 乐同城是青州进入燕州的唯一通道,由司马寿把守的南半边同乐城,地理位置非常的重要,只要南半城没有丢,那么三国联军跟本无法进入燕州之地。 现在即没有听说乐同城发生战事,而三国联军又出现在堡宁城的附近,那就说明,司马寿基本上已经投靠了三国联军的一方,开放乐同城,让三国联军长驱直入,进入燕州的地界。 胡忧的分析,让旋日四人都说不出反驳的话。他们都是熟悉军情之人,知道胡忧说得很可能就是实事。想到这里,众人不由感到一阵阵的无力,难道说,燕州将会继青州之后,再被割让或是占领吗? “啪”候三狠狠的一巴掌拍在身边的石块上,骂道:“司马寿那个老东西,真是太没有骨气。居然投靠敌国,他那是在判国啊。少帅,咱们不如尽起不死鸟军团,把三国联军给赶出去,那大好的同乐城,司马寿不要,我们不死鸟军团要了。” 别看候三长得像猴子一样,身上没有几两肉,喊出这话时,确时有几分骨气。 “你懂个屁”朱大能心火上来了,转头对候三骂道:“你以为打仗跟吃饭似的,说打就打吗。要是真能那样的话,那我们现在就不是这几个人去堡宁城了,而是千军万马开上去。” 朱大能的喊话,让候三顿时就没有了脾气。这浪天城在燕州的中部,与最北端的堡宁城之间,还隔着好几个城镇。这些城镇,现在都在各大家族的控制之下。目前堡宁城的战事还没有起,不死鸟军团想要开到堡宁城,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现在谁不防着胡忧拿下浪天之后,再向周边扩张。那些家族怎么可能开城让不死鸟军团通过。难道他们不怕胡忧一个反手,直接把他们的城也给吃了吗。 宝怀城的样板还放在那里呢,他们可都是有眼睛看的。不死鸟军团进军浪天之时,要不是有巴伦西亚的号令和胡忧打出收复浪天的旗号,那一路上各地方守备部队,肯定死扛不死鸟军团,弄不好,不死鸟军团到现在还没有打到浪天城呢。 这也是为什么在情况如此紧急的时候,胡忧却只带着朱大能,候三等十几个人赶往堡宁城的原因。兵者,国家大事,牵一发而动全身,不能轻动啊。 胡忧摆摆手,止住了朱大能的话。这家伙是个火暴脾气,再让他骂下去,不知道又会骂出什么来。现在大家的心情都不是很好,还是安静点好。 与众人又对行程做了一些讨论之后,胡忧最后总结道:“现在堡宁城情况不明,我们对三国联军的动向,知之又少,唯今之计,只能尽快的赶到堡宁城,再图后事。” 让朱大能几人各自散去之后,胡忧独坐溪边,看着那月儿在水中的倒影,在心中反复的计算着。他正试图把一些他认为很不合理的事,串联起来看。 第一个不合理的,就是巴伦西亚割让青州割得太草率了。不错,这几年曼陀罗帝国是遇到了很多的麻烦,天灾不断,外有战事,内有民乱。由于三十八年的歌舞升平,帝国的军力,也大不如前。各级军官没有实战经验,而士兵也对战争心有恐惧。 但就算是这样,曼陀罗帝国也没有到要割地求和的地步。虽然安融一战,帝国损失近三十万部队,但是五大军团建制仍在,各城镇的地方守备部队,也基本都没有受到损失。帝国完全有能力在短时间之内,调集超过一百万以上的军力,与三国联军进行决战。 可是巴伦西亚却没有那么做,他像割肉一样,很轻易的就把青州送了出去,那样子就像生怕别人不要一样。 再有就是巴伦西亚为什么要打压五大军团,暴风雪军团哪怕损失很大,又失去了青州驻地,但是暴风雪军团毕竟几经战火的捶打,已经有了战力,新兵也正在补充。巴伦西亚却一纸调令,把暴风雪军团放到那鸟都不拉屎的洞汪城,还把补给都切断了,明显就是不想再要暴风雪军团。这自毁城墙之事,对一个刚刚经历过战火的国家来说,简直是不可想像的。 如果说巴伦西亚遗弃暴风雪军团,是因为对暴风雪军团感觉到失望的话,那西门玉凤的红fen军团又怎么说呢。西门玉凤虽然在安融之战中,也吃到了败仗。但是那并不完全是西门玉凤的错,而且红fen军团的技战水平,也是公认五大军团之中,最为强大的。可是巴伦西亚却逼着西门玉凤自裁十万大军。弄得红fen军团现在只有之前一半的编制,这就更让人匪夷所思了。 再接下来,就是帝都之行了。以不死鸟军团现在手握三十万军队,坐拥浪天城,洞汪城,宝怀城三个城市,近三百万人口的实力,胡忧以为,巴伦西亚不说与他相敬如宾,至少也应该来一个长谈吧。 可是巴伦西亚却只匆匆的与他见了一面,话都没有说几句,就把胡忧让赶出来了,像是怕与胡忧见面一样,这又是为什么呢。 胡忧揉了揉因为用脑过度,有些发涨的太阳穴,再把思路转到索菲雅王妃的身上。胡忧有九成把握可以肯定,大皇子和三皇子遇刺的事,就是这个青楼出生的神女王妃干的。 可是索菲雅为什么这么急于杀死加图索和卡西利亚呢?难道她认为,杀掉这两个人之后,她就可以让儿子阿西梅上位吗?巴伦西亚可还没有死呢! 等等 胡忧突然脑子灵光一闪,如果假设巴伦西亚的存在,并不能阻止索菲雅的计划呢?再大胆一些,假设巴伦西亚已经死了,或者已经完全被索菲雅控制住了呢?又或者索菲雅根本就是想毁掉曼陀罗帝国呢? 想到这里,胡忧背上的汗都下来了。 如果是最后一个假设,那么之前那些想不通的,不合理的事,就都有答案了。索菲雅王妃已经控制了巴伦西亚,而她的目的,则是想要毁掉曼陀罗帝国为到达到这个目的,索菲雅勾结了他国势力,或是说她本身就是她国势力,精心安排到巴伦西亚身边的一颗棋子,割让青州的行为,不是巴伦西亚干的,而是索菲雅一手推动 胡忧突然发现,只有这个解释,才能把之前不合理的种种事件,全都解释清楚了。之前浪天的红巾军,也很可能是他们一伙的。至于发出公告,号招全民收复浪天城的行为,不是他们之间因利益而内讧,就是索菲雅突然发现,控制曼陀罗帝国,比毁掉曼陀罗帝国对她更有利 而索菲雅在回水上皇宫的路上遇刺,则是合作方对她号招全民收复浪天,致使浪天城落入不死鸟军团之手的报复。 隐隐的,胡忧的脑中又闪过了那白色长裙,紫腰带,绣花鞋。楚竹,这个女人,很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个关键点,她在里边,又扮演着什么角色呢? 次日清晨,用过早饭之后,胡忧一行人拔营起程,继续上路。 旋日看着胡忧问道:“少爷,你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错呢。” 由于胡忧决定此行要保密,为暴露行藏,胡忧要求所有人全都改口叫他少爷,而朱大能又变成了朱管家,哲别是书童,四侍女到不用改,还是做她们的侍女。候三的命比较苦一些,变成车夫。暗夜四影也不用改,反正没有人能看见她们。黄金凤和西门雪嘛,胡忧用了些坏心思,让她们扮少奶奶,就是他的妻子一角。 黄金凤一开始对此很反对,她到不是反对扮胡忧的妻子,而是反对胡忧让西门雪也扮妻子。胡忧是好说歹说,才勉强让黄金凤点头的。 扶辰也认同的点头道:“就是,我也发现了,少爷今天还多喝了一碗粥呢。” 胡忧暗暗抓过黄金凤的手,嘿嘿直笑,却并不答话。他能不高兴嘛,虽然只是假扮,但是他成功的让黄金凤经历一场二女一夫的试演,让她适应了一夫多妻的情况,以后要收服这小醋坛也就容易多了。 黄金凤暗掐了胡忧一把,想要抽回自己的小手,却被胡忧龇牙咧嘴的死死抓住,看挣扎不脱,黄金凤也就随他了,不过她的脸却转到的窗外,以示自己很生气。 胡忧死皮赖脸的,才不在乎呢。他又使坏的把另一只手伸向了西门雪。西门雪全身一震,却并没有反抗,任着胡忧把她的小手握在大手里。 胡忧心里那个美呀,暗道这算不算一龙双凤? , 章节目录 第205章 砍人税 经过五日的行程,胡忧一行人于午后,转上了通往荷红镇的官道。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荷红镇虽然名为镇,但是它的规模并不小。由于紧挨着九州河,它的水路交通非常的发达,在燕州一地,算是仅次于浪天的交通枢纽。越是靠近荷红镇,路上的行人也就越发多了起来,马车也没有了之前的速度,只能以比平时稍快一点的速度往前走。 朱大能对荷红镇有一定的了解,对胡忧报告道:“这荷红镇现在是由端木家控制。端木家有点来头,听说和现任皇家骑兵团的军团长,巴伦西亚亲叔叔库比拉斯关系不一般。他们的家主叫端木无情,人和名字一样,谁的情面都不卖。 这个荷红镇在他的手里,发展得挺不错,实力不下于一个普通的城。在帝国三百六十个镇里,排名很靠前。 端木家也是一个比较另类的家族,他们并不发展自己的产业,所有的收入,全靠这荷红镇的税收。” 朱大能说道这里,不由笑了笑继续道:“正是因为端木家所有的收入都在这荷红镇上,所以他们弄出了很多巧立名目的收税方式,弄得这里的居民和往来的商旅都颇有怨言。 说起来,少爷你也许不会相信。这荷红镇不但是进城要钱,住店喝酒要钱,就连上茅厕也要钱。” 胡忧听到这话,在心里暗骂道:这有什么不相信的。少爷我十年前就因为没钱给入厕钱,让那个守厕所的婆娘硬拉着,说什么也不让进,最后弄得少爷我把屎拉在裤子上。 这么丢脸的事,胡忧怎么可能告诉属下知道,闻声点点头,问道:“看来这个端木无情还是有点本事的,就算是这样,这荷红镇依然很热闹,来往行商不少嘛。” 朱大能撇撇嘴道:“端木无情确实是有点本事,不过荷红镇能如此繁荣,与我们浪天也有关系。浪天本是燕州最大的商品集散地,被红巾军占领了之后,很多商家都不敢拉货到浪天做买卖,而转来了这交通同样相对发达的荷红镇。才使的荷红镇发展成为这样。 直到现在,原属浪天的生意,还有七成在这荷红镇,这些生意,我们迟早要抢回去的。” 胡忧笑笑道:“不用迟早,等我们这次的行程完了之后,回去我就把这些生意全抢了。我要这荷红镇一夜之间,从繁荣走向破败。” 扶辰在一边听到胡忧这话,不由咯咯笑了起来。胡忧瞪了她一眼道:“小丫头,你是在笑我说大话?” 扶辰吐吐舌头,噘噘嘴道:“没有了,扶辰哪敢笑少爷,不怕被少爷打屁股嘛。” 扶辰边说着,还边用小手护着自己的小翘臀。那表情很明显,就是在说胡忧吹牛。她这算是对胡忧的小报复,因为昨天她做菜时,有一个菜微微放多了一些盐,让胡忧借机抓去打了三下屁股。 胡忧笑着在扶辰的小鼻子上捏了一把,在她张嘴来咬之前,抽回了手。四侍女虽然是同一天出生,她们自己也不知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不过胡忧到觉得扶辰肯定是最小的,因为四侍女中,就属她最顽皮,胡忧也最喜欢逗她。 胡忧道:“你还别不信,我只要一招,就能不但抢回属于浪天的生意,还能让原属于荷红镇的生意,也全都跑到浪天去?” 胡忧的话,让黄金凤都感兴趣的问道:“什么办法?” 这几天,黄金凤对胡忧似乎好了一些,不时能让胡忧借机抱抱也不生气,有时候还会加入胡忧的话题,不像之前,老是气嘟嘟在站在一边。 胡忧神秘一笑道:“这太容易了,只两个字‘免税’。端木无情不是什么都要收税吗,我给他来一个什么税都不收,那这些人还不全跑我浪天去?” “这怎么行”西门雪不同意道:“税收是一个城镇重要的资金来源,你要是不收税,那怎么养活军团?” 胡忧摇头道:“这你就错了。税收是很重要,但是确不是全部。做为一个城镇的管理者,能赚钱的方法是很多的。比较铺面的出租,和管理的费用等等。 再说了,我也没说免掉一切的税呀。我只是把税种放到比较隐避的地方去而已。反正只要把那些商家拉回浪天做生意,等浪天的商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我们想怎么弄都行。猪要养肥了,才好割肉的。” 扶辰噘噘嘴道:“少爷真是太坏了。”说完这话,她自己又忍不住咯咯笑起来。 胡忧瞪了扶辰一眼,也无奈的摇头苦笑。扶辰的活泼,让他不由想起了李小玉那个小丫头。唉,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她了。还说每年去看她,那怎么可能哟。 黄昏时分,胡忧一行人等才以金币交了入城税,开进荷红镇。端木无情那个家伙,还真够黑的。入城费居然按人头算,每个人要交一个金币才能入城,看那黄澄澄的金币交到门官的手上,胡忧是觉得肝都痛啊。他现在可是穷得很,几十万人跟着他吃饭,每一分钱,都要算着花。转念想到暗夜四影没有要交钱,他的心情顿时又好了不少,怎么说也算省了四个金币。 入城后,胡忧一行人下了车,坐了一天的车,下来走走,会比较舒服一些。胡忧的脸上,有纳月给贴上的小胡子,眉毛也加粗了不少,一般不是非常熟悉的人,不怕会被认出来。 此时荷红镇已经是华灯初上,长街之上,人来人往,两边店铺林立,好不热闹。不知道正享受这太平热闹的人们,知不知道,他们很快将要面临锋烟战火呢。 赶先一步进城的候三,回来胡忧的身边,请示道:“少爷,船已经备好了,你是先用饭,还是到船上再用饭。” 胡忧看了眼几女的脸上现出的疲惫,对候三道:“还是先用饭吧,晚上行船也不安全,在岸上住一夜,明天一早就上船。” 坐船的决定,是胡忧临时下的。这一连五天的急赶,西门雪几女都有些受不了了,胡忧听朱大能说,从这里坐船走水陆到堡宁城,只比马车慢上半天,于是胡忧就决定,改坐船前往堡宁城。这样不但西门雪几女能轻松一些,行藏也没有那么容易让别人发现。 由候三领路,一行人跟着候三一起来到所订的酒楼。这一路之上,候三是嘴巴不停的抱怨着这端木家税种之多,在荷红镇居然连定酒席都要交税。 胡忧对候三的抱怨,只是一笑而过。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人一但疯狂起来,那是什么念头都想得出来的。 候三到是挺有心机,知道这几天大伙餐风露宿,特意定了一个饺子馆,让大家尝尝不同的风味。 胡忧对候三的决定表示满意,别看候三领兵还稍稍差了一些,但是在这些方面,他是非常机灵的。很多事往往和胡忧想到了一块,就算是胡忧不说,他也能知道,胡忧想要什么。这一点,就连一直跟在胡忧身边的哲别都比不了他。 “嗯,好吃。这种圆圆的东西,就叫做饺子吗,让我看看它是怎么做的,改天我学会了,我做给你们吃。”扶辰一连吃了好几个饺子,饶有兴趣的研究起饺子的做法来。 饺子原是青州特有的一种民间吃食,由于比较受欢迎,也慢慢的被推广开来。事实上浪天也有饺子馆,只是胡忧在浪天一直忙于军务,都没有时间带大家一起到城中走走玩玩。 胡忧不出门,四侍女自然也不会自己出去,所以扶辰在燕州几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饺子。 胡忧喝了一口高粱酒,哈出酒气笑道:“你不用研究了,先吃饱了再说。你要想学,有时间我教你。” 扶辰不相信的看向胡忧道:“少爷会包饺子?” 胡忧哈哈笑道:“怎么,不信?” 扶辰摇着可爱的小脑袋道:“不太相信,人家都没有见你做过饭的,你还包饺子?扶辰都不会呢。” 同桌的候三忍不住插嘴道:“扶辰你可别不信,咱少爷知道的东西很多的。而且少爷会做饭呀,我还吃过呢。不单单是我,朱大能也吃过,不信你问朱大能。喂,朱大能,你别光知道吃,问你话呢。” 朱大能嘴里塞着俩饺子,被候三一拍,差点没有飞出来。狠瞪了候三一眼,朱大能点头道:“不错,少爷确实会做饭。他做的叫化鸡非常香,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鸡了。” “真的?”扶辰大眼睛一下亮了起来,转头以半撒娇的口吻说道:“少爷,扶辰都已经给你做了那么多顿饭了,你什么时候给扶辰也做次叫花鸡偿偿?” 胡忧刚要说话,突然听到楼下传来了打斗声,不由传头往楼下看。下楼大约有十多个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想互对打起来。这些人的衣着都很怪异,与一般的平民不那么一样。说得好听,就是另类,说得难听些,叫做脑残。有一个家伙,居然把裤子挖了一个洞,当衣服穿,那不是脑残是什么。 “那些都是江湖混混。”朱大能看胡忧的脸上射出疑惑之色,出言解释道。 “江湖混混?”胡忧听到这个名词,顿时来了兴趣。他自己本就是江湖混混出生,还真没有想到,这里也有江湖混混。 朱大能与胡忧不同,他本就是这天风大陆人,从小在这里长大,知道的事情,自然比胡忧这个投身军营就不管窗外事的人多很多。 朱大能解释道:“江湖混混嘛,也可以说成帮派,人多的有几百人,少的三五成伙。他们并不属于军方又或贵族私兵,乃闲散人等聚在一起。平时靠帮人押货,保镖或是为人出头出气为生,有些也兼做马贼,赌场打手之类的事,说不上是好是坏。 由于他们无约无束,对社会治安很有影响,里杰卡尔德陛下建国之后,曾经对他们进行过打击,几尽绝迹了。这两年年头不好,许多人混不下去,又开始从事这营生。” “原来是这样。”胡忧点点头,心中暗想,这些江湖混混说起来,和以前在书里看到的武林人士差不多。都是借着自己有几手功夫,而不受官府管辖,无法无天。 在朱大能解释的这短短时间,已经有好几个人被砍得血肉横飞,死于非命。行人看到这情况,胆小的都跑了,胆大的却在饶有兴趣的看着。 胡忧指着一群穿着灰色地方守备军服的士兵道:“那些不是荷红镇的守军吗,他们怎么也在一边看热闹,连管都不管。” 候三在一边插话道:“这个我知道,那些砍人的一方,肯定是交了砍人税的。这荷红镇,只要是交了税,什么事都可以做。如果不交税,也就什么都不以做。” 胡忧惊讶道:“还有砍人税,这到听着新鲜。”这端木无情也太有才了吧,连这种税种都能想出来。真不知道他那脑子是什么做的。 候三乐道:“这还算好了,刚才我还看到有人交了强抢民女税呢。” 大千世界,无其不有。胡忧本以为自己见到的事面也不算少了,这荷红镇还真是让他长见识。吃饭,住店,上茅厕要交税,虽然不合理,但是也能说得过去。这交了税就能砍人,强抢民女,就太混账了吧。 说话间,下面的打斗已经结束,砍完人的人,拍拍手走了。那些看热闹的官军,找了两民夫,把死佬拖走,在血迹之上洒点土,算是完事。没一会,楼下又恢复了平静。 胡忧看没有什么热闹看了,刚要转回到桌前,继续吃东西。突然看到一个身影出现在楼梯口,胡忧一愣,接着脸上就露出了坏笑,喃喃道:“不知道这荷红镇有没有调戏男人的税。” 留下身后一脸莫名其的朱大能和候三,胡忧向那个身影走了过去。捏着嗓子对那个身影道:“公子,要陪吗?” 楼梯口离着胡忧他们的桌子并不算远,那边的声音,这边能听得很清楚。扶辰听道胡忧的话,顿时瞪大了眼睛,西门雪更惨,小嘴里的饺子都飞了出去。 胡忧见到的这人是谁,居然可以让他这样。这个从楼下上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胡忧一直惦记着的军师人选吴学问。 吴学问是一个很典型的书生,他只能文,不能武。刚上楼就听到胡忧的怪话,差点没有把他吓得掉到楼下去。一双眼睛瞪得有鸡蛋那么大,看着胡忧像见了鬼一样。 胡忧似乎觉得不过瘾,又用尖里尖气的女声说道:“公子,奴家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奴家呢?” 吴学问后面那人,听到胡忧这话,连楼都不敢继续再上了,转身就往楼下跑。见过玩龙阳的,可没有见过那么狠的,他怕被暴菊呀。 吴学问一开始眼中闪过慌乱,不过很快他就镇定了下来,仔细盯着胡忧的脸,渐渐的,眼睛闪出了狂喜,猛的一把,与胡忧抱在了一起。 胡忧的化妆虽然很,几让他成为另外一个人。但是吴学问和胡忧在哥伦比亚军校同吃同住了那么久,怎么可能认不出胡忧来呢。 两个男人的拥抱,当场让不少人吐了一地。胡忧手下的四侍女等人,更是人人脸色古怪。他们有些弄不明白,胡忧怎么看了一场打斗之后,突然转性了。居然主动去勾搭男人,最可怕的事,居然还让他成功了。 吴学问抱着胡忧,一脸激动的说道:“你小子,这么多年不见,还是那么一副欠扁的样。”吴学问体力不行,但是脑子非常的好。他一看到胡忧这个打扮,就知道胡忧在隐瞒身份,所以并没有叫出胡忧的名字。 胡忧呵呵笑道:“这叫做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你小子还不是一样,这么久没见,还跟个小白脸似的。怎么样,有没有找到富婆包你。” “去你的富婆吧。”吴学问轻打了胡忧一拳,笑骂道:“兄弟混得不如意,正想去找你求包呢。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上你。穿成这样,是因为北方的事吧。” 北方的事是什么事,吴学问并没有说清楚,但是他们俩人都知道,那指的是堡宁城的事。 胡忧微一点头道:“这事咱们找时间聊,走,到我那桌去,给你介绍点美女认识。” 胡忧把吴学问给拉到了自己那桌,候三很机灵的马上给吴学问加了副碗筷。吴学问坐下才发现,胡忧这桌的美女可真不少,从左到右,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纳月,踏星,扶辰,还有男装打扮的哲别,也被他一眼就看穿了女儿身。 吴学问感叹道:“行呀你,几年不见,居然让你弄挤了七仙女。这世间的美女可不多,你好歹也给兄弟留点呀。” 胡忧一摆手道:“都是自家兄弟,别客气,看上谁你挑好了。” 胡忧的话,引来了七女的娇嗔,七个大白眼同样砸过来,差点没把胡忧给砸晕了。这就是美女的魅力呀,带出来真有面子。 , 章节目录 第206章 碰碰船 由于巧遇吴学问,并且对荷红镇的治安问题产生隐忧,胡忧在用过晚饭之后,就下令改变行程,立刻上船。(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并让船家立刻开船,沿九州河北上十余里,才在一处河弯处停船休息。 候三租的这船挺大,七成新左右,船头处包有铁甲,看起来有些像是战船。胡忧对此有些疑惑,吴学问解了答,说这本就是战船,只不过被一船胆大的军官私下以损毁的名义,卖出来而已。胡忧对于这个答案,淡淡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国之将亡,必有妖孽,现在趁着曼陀罗帝国外忧内患之时,各种牛鬼蛇神都跳出来了。连军用物资都敢往外卖,还有什么事他们不敢做的。 叹息也没有用,这样的事,胡忧现在还管不了。他只要能保证不死鸟军团不出现这样的问题,就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战船的品质,就要比一般的船好上不少,这船很宽敞结实,有五六个供客人住的房间。由于候三是包下整条船的,所以这些房间,全都暂时归他们所用。胡忧交待西门雪,给吴学问留一间好的房间,其他的房间,让西门雪几个商量着住。 至于探查船家底细的问题,自然有朱大能出面去弄。他是世家出生,见过不少世面,观察力也还不错,是最适合的人选。 一切的安排都有专人去搞,这些鸡毛蒜皮的事,用不着胡忧来操心。怎么说他也是一军之主,什么事都管,他还不得忙死。 扶辰很乖巧的知道胡忧和吴学问肯定有事要谈,在甲板上给两人准备了一些酒茶点心,就拉着踏星远远的躲到了一边。这样即可以保护胡忧,又不会打扰到他们。 吴学问给胡忧倒上一杯酒,含笑问道:“不知道我是应该称你为不死鸟呢,还是少帅,又或是浪天王?” 胡忧扔了两花生米进嘴了,一条腿踩在凳子上,痞子一样的说道:“这玩艺不过是一个个称谓,爱叫什么都随你。还是叫胡忧吧,像以前在学校时一样。” “好,那就叫胡忧。”吴学问痛快的和胡忧干了一怀道:“当年哥伦比亚军校一别,转眼就两年。你这两年混得真不错,我无论在哪里,都能听到关于你的故事。箭取铁克拉右眼,一日拿下浪天城” 胡忧摆摆手道:“得得,你就别笑我了,我那都是瞎混,上不得台面。” 吴学问正色道:“我说的可是实话,你知不知道,现在在民间,尤其在年青人的心里,你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奋斗目标了。无数的年轻人,想要效仿你的成功。” 胡忧心道:他们是只看到贼吃肉,没见着贼挨打。少爷不知道几经生死,才做出今天这点成绩。要是运气不好,早不知道死哪去了。成功是可以向往,却绝对是不能复制的。 吴学问又给倒上一杯酒道:“对了,我都一直没有机会问你。你离开学校之后,还有没有再见到欧阳寒冰。她可是一个好姑娘呢,失去就可惜了。” 胡忧暂时还不想把欧阳寒冰的身份告诉吴学问,做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嘿嘿笑道:“放心吧,那是我内定的女人,我胡忧是要定了。” “好了,别光说我,还是说说你吧。你这几年怎么样?娶妻了吗?” 吴学问苦笑道:“比起你,我可就差远了。你离开学校之后,很多同学也都陆续离开了。我在学校又多留了一年,完成学业之后,就回到了曼陀罗帝国。 我回家的时候,正是西门玉凤元帅率军进攻安融那会。我觉得那应该是我的机会,可是几次投军,都没有得门而入。当士兵我身体不行,做智囊,人家将军连看都不多看我一眼。 之后家人帮助我找了个西席的工作,给贵族家的子弟教书认字。我干了大半年,实在是干不下去了,就跑了出来。” 胡忧哈哈大笑的拍着吴学问的肩膀道:“清静之地不适合你,做旁观者更不是你的性格。现在正是天风大陆最为精彩的时候,以你的才学,跑去教书,岂不有负多年军校之学? 不怕实话告诉你,早在哥伦比亚军校之时,我就很佩服你军事方面的学识。只不过那时我势小,没敢提这碴。现在我多少也打开了一些局面,兄弟若是看得起我,就过来和我一起干。让我们兄弟携手,一起开创一个属于我们的新纪元。纵使马革裹尸,也胜过蹉跎岁月” 吴学问吃了一惊道:“胡忧,你是想” 以胡忧的言词,配以胡忧说这话时的霸气,吴学问自然听出了胡忧不甘人下的暗意。他一直都知道,胡忧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却没有想到,胡忧居然有如果大胆的之心。 对于这一点,胡忧并不打算瞒吴学问,两眼闪着光的说道:“曼陀罗帝国虽然立国只四十余年,但是百弊已生,现在帝国内忧外患,上层之人,却依然醉生梦死。山之崩塌,已是早晚之事,你我何不借此机会,建立一个新的次序呢。” 吴学问眼中闪过一丝精光道:“你知道,这条路有多难吗?” 胡忧昂首道:“纵使千难万难,只要我们敢于去经历,哪怕是死,我们也将拥有一个精彩的人生。” “说得好”吴学问一拍桌子道:“好一个精彩的人生,就为这句话。我吴学问跟你干了。少帅,请受吴学问一拜” “哈哈哈” 致此,胡忧终于收获了日后被称为不死鸟军团三大金将之一的智将吴学问。历史证明,胡忧这个在哥伦比亚军校,就已经打定注意要收吴学问的决定,是多么有先见之明。 多年之后,曾经有历史学家用十年时间,来分析吴学问对胡忧的作用。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胡忧没有在哥伦比亚军校结识吴学问,那么他一统曼陀罗帝国的时间,至少要延后十年。那样他也就没有能力阻止,那场席卷整个天风大陆的危机了。 一饮一啄,皆是天意。历史永远只有结论,而不会有如果。要是一定要那么算的话,那个把胡忧打成重伤,扔到后山的黄金凤之父,不更应该成为天风大陆的英雄吗? 如果没有他,那么胡忧很可能直现到在,还与黄金凤厮混于黄府之中,也有可能从一个小工升为管事,又或成为黄家的姑爷,完全走向另一条道路,而不会在暴风雪军团从军。 铁头船一路北上,在湍急的九州河面逆行。吴学问回入之后,胡忧的北上队伍,又多了一个人。 胡忧暂时任命吴学问为军师,与西门雪,旋日同为军中参事。不过由于吴学问寸功未有,胡忧并没有给吴学问任何的军衔。 吴学问的加入,稍稍缓解了胡忧手下军师阴盛阳衰的问题。旋日和西门雪不是不够优秀,但是因为她们生为女性的原因,细腻有余而狠辣不足。吴学问虽然只是一个书生,但是他深通兵法战计,知道什么是慈不掌兵,一将万名万骨枯的道理。以前在学校进行兵法推演的时候,胡忧就见识过吴学问的狠辣。 记得那次教学,教官出了一个题,说:在一次关系全军生死存亡的敌后秘密行军之中,部队无意之间,被十几个十一二岁的敌国小孩子发现。问这时候,如果你是将军会怎么办。 有同学说,那些小孩子还不懂事,放掉他们,不会影响大局。 有同学说,他们很可能去给敌军报信,从而造成全军之危,应该把他们抓起来。 有比较狠心的同学说,这些小孩子反正也是敌国之人,为免后患,应该把他们杀掉。 而吴学问的回答则是要斩草除根,如果只是杀掉那十几个孩子,他们的家人,很可能会因为孩子的失踪而起疑,从而同样暴露部队的行踪。唯一的办法是找到孩子所在的村,把所有的村民全都干掉。如果这个村附近,还有其他的邻近村落,那么也要同样干掉,鸡犬不留。 吴学问的回答,当场吓傻了半数的学员,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平时一脸书生气的人,居然能做出那么狠的决定。而且他在说这事的时候,嘴角一直带着笑。 那一次,吴学问得到了全场最高份,虽然很多人都不认同吴学问的做法,但是在那关系着全军之命运,一国之危机的情况之下,就算是于心不忍,也必须挥动手中的钢刀。因为这就是战争,无所不用其极,只为目的,不择手段,才是战争的本质。不让人家下地狱,哪你就得下地狱。 不日,铁头船抵达中平镇,这是到达到堡宁之前最后一个城镇,胡忧正和吴学问探讨军事的方面的问题,突然感觉船停下来了,不由有些奇怪。他之前已经交待过,以最快的速度,直达堡宁城。如非必要,不要停船,难道是出什么事了? 胡忧的疑心刚起,候三就已经跑了进来,向胡忧汇报道:“少爷,这船没法走了。” 胡忧目光一寒,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候三道:“据体是什么事,现在还不清楚。只知道前方很多船都已经折返,有人说是强盗劫船,有人说是出现水鬼之类的,更有人说是三国联军封锁了河道。总之现在是人心惶惶,这船家说什么也不肯再往前走了。” 胡忧皱眉道:“有这样的事?” 水鬼之说,胡忧是肯定不会相信的。强盗和三国联军,到是很有可能。以他们这么些人,无论是遇上那一方的人,都会很麻烦。一时之间,胡忧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 想了想,胡忧问道:“此去堡宁城还有多远的路?” 候三道:“水路的话,还有一天。要是转陆路,因为要绕过一座大山,得走三天才能到堡宁城。” 胡忧点点头,转向吴学问道:“你怎么看?” 吴学问想了想道:“如果是强盗做怪的话,那我们转路陆,虽然会晚了两天,但却不失为一个办法。如果是三国联军,那么转陆路,我们可能更进不了堡宁城了。” 吴学问同样也没有提及水鬼的可能性,那玩艺太无稽之谈了。 “嗯”胡忧点点头道:“按目前的情况,还是水陆对我们比较有利。候三。” “在。” “你去跟船老大聊一下,就说这船我要了,让他卖给我们。” 候三犹豫道:“少爷,你会开船吗?” “放心吧,我以后开过碰碰船” “少爷,少爷,小心,左左左边,啊,右右” 河还是那条河,船还是那条船,可是这开船的人换成胡忧,可把众人吓得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连跟着胡忧一起在万军之中,刺杀敌军统领的朱大能,此时都一脸的惨白。现在哪还有人敢在船舱里休息,全跑到甲板上了。随时准备一有不对,马上跳船。 扶辰咬着嘴唇,一脸担心的看着手忙脚乱的胡忧:“少爷,你以前真有开过船?”这船到胡忧的手里,就像是风浪中的一片残叶,跟着水花,不停的左右摆动。要不是比较结实,早散成木片了。 胡忧咬牙切齿的说道:“我不是说了,以前开过碰碰船吗马拉戈壁的又来了,小心,站好了。” 个浪头打上来,把船打得一跳,巨大的浪花,把几女的衣服全都打湿,抬眼看去,那是光处处,处处光。 可是现在没有人在意那些,没有命,再美的东西,也是臭皮囊。扶辰全靠机紧的抱着胡忧,才没有翻到水里去。一抹小脸上的水,惊魂不定的问道:“那碰碰船究竟是什么船,它是这样开的吗?” 这时船转过一个弯道,进入一个稍微平静的河段,胡忧也微微轻了一口气。这船虽然仍旧像打摆子一样抖,但是多少感觉比之前安全多了。 胡忧也同样被弄了一身的水,但是他的心情却无比的亢奋。好久没有这样玩过了,这种刺激真是让他热血沸腾。命运果然是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比较爽。这船要是换别人开成这样,他早骂娘了。 胡忧哈哈笑道:“那当然,开碰碰船比这个还过瘾呢。都放心好了,少爷我可是开碰碰船的高手,这点小浪花,我跟本没有放在心里过。” 西门雪弱弱的问道:“少爷,那说的那个碰碰船,该不会是专门和别的船相碰的吧。” 忧一愣,嘿嘿笑道:“还是我的大老婆聪明,居然连这也猜得到。我告诉你哟,那碰碰船不但是和其他的船相碰,有时也和桥墩,大石头相碰呢。不然怎么叫碰碰船。” 胡忧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一船人的脸都苦了。早知道胡忧是开过这么一个碰碰船,打死他们也不敢上来呀。这下好,真是上了贼船了。 不。 上贼船还好一些,至少还能反抗。上了胡忧的船,连反抗都不行。 “少爷,我们能不能下船啊” “老大,又有生意来了。这次还是个大家伙,肯定收获丰富。”离着胡忧的船大约一公里外的水面上,一个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家伙,指着胡忧他们那条越来越近的船,兴奋的对一个独眼穿着水靠的大汉道。 大汉嘿嘿一笑,很有气势的说道:“娘的,这几天做得太狠,那些船都跑光了。等了一天,才来了个不怕死的。告诉兄弟们,全都下水,弄了它,回去大块吃肉去。” “是,老大。” 在强盗头的一声令下,百来个穿着水靠的强盗,一个个跟下锅的饺子一样,突突的往水里跳。 这百来个强盗,就是制造了这河面恐慌的人。他们选择了这相对平静的河段,仗着着自己的水性好,在船来之前,潜入水中破坏船底,使船停下来之后,再实行抢夺。他们来这还不到半个月,已经得手了十余次了。 胡忧像开碰碰船一样的开着铁头船,跟本不知道,自己也经成为了强盗眼中的肥羊。因为河水平静,船行得相对有些慢,他觉得不过瘾,居然疯狂的让候三把帆给升到最大。 候三当兵之前,连马都不会骑,对船更不是懂了。胡忧让他张帆,他就张帐,还一家伙直接把帆张到最大。 正好这个时候,河面一阵大风吹过,那被张起的帆一下鼓了起来。船借风力,猛的一个提速,跟万马奔腾一样,以离弦箭之势,逆流而上。 河里正在计划着劫船的强盗,看那船突然加速,脸都绿了。 “老大,这事不对呀,那船怎么不减速反而加速,还晃得像面条一样。不好,它向我们冲过来了。” “娘的,叫个屁,还不快撤。” “老大,来不急了” 更新更快 “兄弟们,快逃命啊” 远远看着出现在视线里的堡宁城,朱大能,旋日一行人,终于长长的出了口气。他们全都在心里暗中发誓,以后打死也不再坐胡忧开的船了。太可怕了,没被颠死,都差点被吓死。 只有胡忧看着堡宁城,喃喃在那自语着什么。如果把他的声音放大,你会听到他在说:不是说有强盗水鬼的吗?怎么都没有见着? 被铁头船碾过的强盗:¥%※%¥#…… , 章节目录 第207章 承诺 堡宁城,燕州北端最后一个城镇,出城再往北走不到一百里路,就是青州的乐同城了。(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因为前面还有一个青州,堡宁城原来算不上什么边城,可是随着青州的割让,堡宁城的地理位置变得重要起来。 胡忧一行人下了船之后,就扮成了商队,进了堡宁城。和堡宁城守杜长惟描述的不一样,这里看上去很平静,没有觉得像随时有战事的样子。只是百姓的脸上,都没有什么笑容,眼中不时闪过一丝担忧之色。似乎在怕有什么事会发生。 “这城好静呀。”走在前面的候三,忍不住说道。 事实上,这堡宁城不算静,车轮声,马叫声,打铁声还是有的,但是这里独独缺了一种声音,人的说话声。 这里的人,似乎都不爱说话,也不爱笑。这一路走过来,除了偶尔听到婴儿的哭声之外,根本听不到说话的声音。使人不由得在里心产生这里很静的错觉。 扶辰噘了噘嘴道:“我不喜欢这里。”换了身粉红色长裙的扶辰,走在街上,格外的显眼。因为这堡宁城的人,不但不爱说话,还不喜欢色彩艳丽的服饰,街上大多以黑,白,灰三种颜色为主调,扶辰的粉红色,就像万绿丛中的一点红。 旋日靠到胡忧的身边问道:“少爷,我们要不要直接去找杜长惟?” 旋日说话的时候,刚好有一队二十来人的城卫兵经过,他们的表情非常的严肃,仿佛如临大敌。不少士兵经过的时候,都把目光放在胡忧一行人的身上。 胡忧直等这些城卫兵经过之后,才摇摇头道:“不急,咱们先找个客栈住下来,慢慢看清楚情况再说。” 堡宁城相比起荷红镇没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税,但是这里却并没有荷红镇那么热闹。以前青州还属于曼陀罗帝国之时,这里做为进出青州的最后一站,还有几分兴旺。现在连北门都已经关闭了,显然再与青州没有什么联系,人气也就更差了。 很容易的,胡忧一行人就找到了一个客栈。老板听说胡忧一行人要住店,亲自跑了出来,忙前忙后的,热情得不行。 胡忧觉得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原来这家客栈,已经三天没有过客人了,老板闲得发慌,见胡忧他们一下来十几个人,心里高兴得像见了亲爹一样。 “少爷请,二位夫人请,哦,朱管家,你也请用茶。这是小店秘制的润喉茶,这堡宁城天气干燥,喝点对嗓子好。” “多谢老板了。”胡忧接过茶,喝了一口,甜中微微有些酸,感觉挺不错的:“嗯,好茶,不错,不错。” 店老板得意的哈哈一笑道:“当然不错,这可是我们的镇店之宝,千金不换的。” 胡忧看这店老板似乎挺健谈的样子,不像城中其他人那样,半天打不出一个屁来,决定在他的身上,套点信息,拍拍边上的凳子,笑问道:“店老板不忙吧,坐下聊聊怎么样?” 店老板犹豫了一下,想想确实没有什么事,也就坐下了:“少爷,你想知道些什么。” 开店的,没有几个是傻蛋。胡忧一让他坐,他就知道了,胡忧肯定想向他打听事。这要是放在以前,他才懒得理呢。可是店里眼下就他们这十多个客人,要是人家生气走了,他这又得空一天。 胡忧看老板很上路,在心里点点头,随意的说道:“这堡宁城以前我也来过几回,可是那时并不像现在这么冷清。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大家都心事重重的样子?” 胡忧说的到是实话,这堡宁城虽然不是进入燕州唯一的通道,但是因为这里的路,相对好走一些,所以每次到南边,胡忧大多会经堡宁城而过。对堡宁城还是有些映像的。 店老板叹了口气道:“唉,少爷肯定不是我们北方的人吧.” “哦,我是江南人。” “那就难怪了。”店老板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道:“以前我们堡宁城,虽然不算是重要的交通枢纽,但是也算是交通燕州,青州两到的一个桥梁,每年进出青州的人,有六成经过我们这里。 我们堡宁城土地不肥,渔业也不丰,到是有几处还不错的景致,所以城中大多数人,都以与往来的游人交易过活。” “旅游城市。”胡忧点头道。 店老板道:“也算是旅游城市吧。那时候虽然日子苦点,但是也还算过得去。可自从青州割让出去之后,来我们这里的游人就少了。 这都不算什么,没有游人,我们还可以想别的办法,人不死,粮不断,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只要肯干,要在这堡宁城活下去,还是没有问题的。最糟糕的是青州割让出去之后,青州暴风雪军团也撤走了。 没有了暴风雪军团,我们这些老百姓,没有安全感呀。对面不到一百里,就是三国联军的驻地,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打过来啊。我们现在就像生活在刀尖之上,生命都得不到保障,老百姓哪还有什么笑脸。” 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老百姓的变化,是因为悲观的情绪。情绪这种东西,是可以被感染的。只要有一个人生出某种情绪,被人认可之后,那么这种情绪就会得到传播,让越来越多的人,都产生同样的情绪。 这堡宁城的老百姓,全都生活在一种悲观的情绪之下,也就没有什么兴趣说笑交流了。你不说,我不说,最后渐渐的,大家都不爱说话了。 胡忧问道:“据我所知,你们堡宁城还有五万地方守备部队呀。难道他们不能给你们一些安全感?” 店老板摇摇头道:“地方守备部队,哪能跟野战军团比呀。他们也就能欺负欺负老百姓,真有战事,他们比谁跑得都快。你看这几年的青州战事,地方守备部队,有做过什么吗?连个像样的仗都没有打过。” 胡忧提醒道:“暴风雪军团也没有打好。” 胡忧这本是一句无意的话,没有想到,店老板一下就不高兴起来,吹着胡子道:“你这话我就不爱听。安融入侵青州之时,要不是暴风雪军团死守令归,峒独两城,别说是青州,就连这燕州,说不定也得丢了。 为了保护我们这些老百姓,暴风雪军团多少好儿女,永远的倒在了青州的土地上。可是巴伦西亚大帝,轻易的就把青州给割让了出去,我们的儿女,死得不值呀。” 店老板说着泪光闪闪,几滴泪水,忍不住滑了下来。老人家这是真的伤心了。 胡忧还真不知道,暴风雪军团在老百姓的心里,还有这么高的地位。店老板的泪水,不由让胡忧也想起了那些战死沙场的兄弟姐妹,民间从来都不缺少英雄,可是他们的流血牺牲,换回来的,却是什么。 远到不说,就说为死守令归城而战死的那五六万士兵,多少人埋骨异乡不算,至今还有不少战死士兵的家属,没有得到抚恤金呢。 胡忧劝道:“大爷,你不要难过了。野战军团,总有一天会回来的。” 店老板的眼中,闪过一丝希望,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胡忧点点头道:“当然。老大爷,如果让你选的话,你想哪一个军团回来。” 店老板想都不想的说道:“当然是不死鸟军团。不死鸟胡忧,本就是我们北方老百姓心中的好孩子。他在青州之时,立下了多少战功。” 朱大能忍不住问道:“那你不希望暴风雪军团重新组合吗?” 店老板像看外星人一样,看了朱大能一眼,撇撇嘴道:“小伙子,平时没事多看点书,要是不识字呢,你就到茶楼去听听说书先生讲故事。 这天下谁不知道,不死鸟军团就是暴风雪军团,他们本就是一样的,只不过改了个名字而已。这你都不知道,还敢来我们北方,真是的。现在的年轻人啊” 朱大能被店老板的一顿抢白嘢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一边的旋日几女吃吃直偷笑。这能让朱大能吃了憋还说不上话的事,还真是不多。 候三找到机会,习惯性的也撇朱大能道:“都叫你多点书了,你还不信,知道丢脸了吧。” 和店老板的一次谈话,胡忧真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好,还是应该难过好。这就是百姓的纯朴啊。军团打了多少败仗,他们都不记得。只要有一次胜仗,哪怕只是很小的一场无关大局的仗,他们都会津津乐道,就像是自己亲身参与的一样。 看店老板说起军团的那几场胜仗的样子,是那么的神彩飞扬,说道士兵战死时,那悲痛欲绝的脸,听到不死鸟军团有可能会回来的那份狂喜,不是心中怀有对军团的爱,怎么能流露得出那样的表情。 “你是对的。”吴学问突然没头没脑的说道。 “什么?”胡忧有些茫然的抬起头,一时之间,他不明白吴学问指的是什么。 “新次序”吴学问说道:“曼陀罗帝国现在的次序,并不适合帝国的发展。我们要为他建立一种新的次序,让百姓不用在流了血之后,再流泪。” 胡忧问道:“你认同我?” 吴学问点头道:“是的,我认同。从今天开始,我会全力的帮你,哪怕是不择手段,哪怕是为万人所唾弃,只要我们能成功的建立一种,能让老百姓的生活充满希望的新次序,我什么都不在呼。” 胡忧道:“你知道我能建立这样的次序?” 吴学问回道:“我相信你能。决定去浪天找你之前,我去过洞汪城。我亲眼看到了那像奇迹一样的城市,也看到了那里的老百姓。他们的眼中,都充满着对未来生活的向往。不单单是向往,他们在一点点的,越来越多的,渐渐拥有美好。 你能让一个没有希望的洞汪城变成那样,你同样也可以,让整个曼陀罗帝国那样。之前我还有一些犹豫,现在,我没有犹豫了。让我们去干吧,放心大胆的去干。” “好兄弟”胡忧紧紧握住吴学问的手,他知道,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的得到了吴学问的心。 客房里,胡忧正在看书,黄金凤和西门雪这对暂时假扮胡忧老婆的两女,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正在相互瞪眼,旋日推门进来道:“少爷,堡宁城主杜长惟来了。” “哦,他来得好快。”胡忧放下书道:“比我想像中的还快了一天。”胡忧说着转头对黄金凤和西门雪道:“两位夫人,陪为夫见客去。” “呸”黄金凤和西门雪听出胡忧话中的歧义,同时啐了胡忧一口,相视一笑,居然又合好了。女人之间的感情,真是让人难以琢磨。 在纳月的伺候下,胡忧换上了不死鸟军团的黑色系军服。他本是想隐藏自己身份的,但是听了那店老板的话,他决定让这堡宁城的百姓,知道他不死鸟来了。给他们一份希望,让他们的脸上,能有机会,多出一分笑脸。 店老板之前正在打瞌睡,突然看到城主的马车停在自己的店前,把他吓了一跳。这会又看到胡忧一身不死鸟军服出来,更是让他惊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虽然店老板没有亲眼见过不死鸟的新军服,但是他听人家说过不死鸟新军服的样式,虽然胡忧的军服,没有不死鸟标志,但是店老板还是可以肯定,这就是不死鸟军团的军服。想到之前胡忧说过,不死鸟军团肯定会重新回来,他不由得心里又是一阵激动。两眼死死的盯着胡忧,似乎想看穿他一样。 胡忧先是对店老板露出了一个微笑,这才打量刚刚下马车进走店里的杜长惟。旋日可不是杜长惟到了这里才通知胡忧的,杜长惟的马车才到街口,她就已经知道了。 这个时间把握得刚刚好,杜长惟刚走到客栈的大堂中间,而胡忧也正好走到那里。两个人虽然是第一次见面,却并不需要介绍,相互一拱手: “少帅” “杜城守” 在杜长惟打量胡忧的同时,胡忧也同样打量这个杜长惟。杜长惟今年大约五十岁上下,肤色有些黑,如果不穿城守服,换上一身普通的布衣,看着有些像农民。整个人给胡忧的感觉朴实无华,第一映像还不错。 招呼过后,杜长惟首先开了口:“少帅大架堡宁城,杜某未能远迎,还请匆怪啊。” 由于胡忧的头上顶着个浪天王的称号,如按前朝之制,王还在侯之上,所以在身份上,并不会低于杜长惟,说话也可以比较随意。 胡忧哈哈笑道:“杜城守这是在怪我偷溜入城呢。小子只是一时好玩,杜城守千万别往心里啊。” 杜长惟面露感激道:“少帅千里赶来堡宁城,杜某已经是感激不尽了,又怎么会对少帅有所不满呢。杜某已经在城主府里备下酒菜,为少帅洗尘,少帅请” 胡忧拱手道:“如此,那就叨扰了。杜城主请。” 店老板愣愣的看着杜长惟和胡忧在自己的身前对话,感觉自己像是在梦中一样。直到胡忧和杜长惟经过他的身边,他才大着胆子问道:“小伙子,你就是不死鸟胡忧?” 杜长惟停下脚步,对店老板笑道:“店家,你这次可是要交好运了,如果你能求得少帅一副墨宝,我保证你这店从此客似云来。” 店老板摇摇头,两眼射出渴望的光,看向胡忧道:“我不要墨宝,我只是想知道,少帅那天跟我讲的事,是不是真的。” 胡忧知道,店老板指的是不死鸟军团进驻堡宁城的事。重重的点头道:“迟早有一天。” 店老板眼中暴出激动的光芒,连连点头道:“好,好,好,我一定等到那一天,就算是死,我也要等到。” 目送着胡忧一行人的马车走远,店老板小心的从怀里,拿出一只黄金打造的不死鸟星章,看了又看,摸了又摸。 这是胡忧离开之前,送给他的一个信物。胡忧说了,这代表达着一个承诺,只要金黄不退色,不死鸟的承诺,永远都在。 “不死鸟军团要回来了,我们的子弟兵要回来了,他们没有忘记我们,他们要重新回来,保护我们,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不行,我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告诉所有的人。只要金黄不退色,不死鸟的承诺,永远都在。 好,小伙子,好样的,好样的” 胡忧进入城主府的时候,大街上突然莫名其的响起了鞭炮声。不是一声,而是很多,四面八方都有,此起彼伏。 不明所以的城民都很奇怪,这不年不节的,为什么会有人放鞭炮。在打听清楚之后,这些感到奇怪的人,脸上也都出现了那种神秘狂喜,同样不年不节的,放起鞭炮来。 随着鞭炮声的不断响起,百姓的脸上,也开始出现了笑容。一颗叫做‘希望’的种子,在他们的心中种下,慢慢的生根发芽。 那一夜,鞭炮响了整整一夜,直到天明 , 章节目录 第208章 霸王枪 客栈离杜长惟的城主府并不是很远,行车大约不过二十分钟,也就到了。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这堡宁城的城主府座落与别的城镇不太一样,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城主府都在城镇的中心位置,就算不是特别的中心,也肯定在附近的临街之处。而这堡宁城的城主府,却偏向城南的一处坡地。 经朱大能解释,胡忧才知道,原来这里靠近堡宁城的一个风景区——小龙潭。因为前任城主贪图这里的美景,硬是把原来的城主府给搬迁到了这里。 说起来,这个杜长惟原来并不是这里的城主,他是一年多之前,才调任到堡宁城的。原因无他,因为这堡宁城的地理位置发生了变化,从原来的太平地,变成了事非所,再加上青州割让出去之后,这里的油水变少了,所以前城主千方百计的运用家族势力,硬是和杜长惟交换地方。 杜长惟也算是贵族出身,家祖原是里杰卡尔德身边的一个近卫军统领,来堡宁城之前,他在中州一个叫石门镇的地方做镇守,那里靠近帝都圈,算是一处不错的地方。虽然只是一个镇,却要比现如今的堡宁城要好得多了。 奈何由于家族人才凋零,又不愿与帝都圈里的贵族蛇鼠一窝,杜长惟在帝都圈里,受到各方面的排挤,杜家的势力也就越来越小。正好,前堡宁城主四处活动,想要换城。那些贵族顺水推舟的,就把杜长惟给推到了这堡宁城。 杜长惟虽说是官升一级,从镇守变成城守,但是他的日子却并不是那么好过。每一区都有每一区的势力,以杜长惟那种与权贵反着来的事行做法,到了这堡宁城,也同样不受人待见。所以当他发现青州三国联军有蠢动的时候,附近其他城镇的官佬爷们,跟本不理他。就好像堡宁城沦陷,与他们也不会有一点关系似乎。 发往帝都的公函,也石沉大海一般,同样没有下文。他哪里知道,帝都的那些权贵,以为杜长惟发信是想要向上面诉苦,对他的公函是看都没有看,就扔在了一边。 面对这样的情况,杜长惟是心急如焚,整夜坐立不安,最后在一个下属的提醒之下,杜长惟才想到了刚刚入主浪天城的胡忧,于是给胡忧发出紧急求援信。 这一带的风景真是非常的美,空气清新,林木茂盛,背靠一座鱼立峰,山峰不大,却建有亭台楼,远远看去如鱼跃龙门。不远处还有一个天然的水潭。水潭之水清澈见底,能见鱼儿嬉戏。飞流而下的瀑布,击打起无数水花。轻风抚过,流浪于空气之中的小水珠,随风而游走,在阳光的照射之后,闪光点点金光,怎是一个‘’字可以说得清的。 城主府门口,恭迎着二三十个身穿灰色军服的人。大多数为男性,只有两个女人,居然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孩童,看来是杜长惟的儿子或孙子吧。 看胡忧从马车上下来,众人齐声道:“见过少帅大人。” 杜长惟解释道:“他们都是我堡宁城的各级官员,听说少帅前来,他们都想要一睹少帅之风势” 胡忧的目光在那拉着孩童的年轻小妇人身上打了一个转,回个了礼,微笑道:“各位好。很高兴见到大家。” 一阵客套之后,杜长惟陪着胡忧进了城主府,这城主府之景,比起府外半点不差,同样的那么金碧辉煌,比之帝都,也豪不逊色。 胡忧大体扫了一眼,笑道:“这里真漂亮啊,依我看水上皇宫也不过如此。” 杜长惟对胡忧的评价,抱以淡淡的苦笑。他这一生,过得相对节简,对这样的金碧辉煌,并不十分喜欢。何奈如要重改这城主府,又需要大批的金币,他虽不喜,也只能将就着住了。 一行人正厅落座,在门前见礼的军官,只有几个跟着进来。那之前牵着孩童的小妇人,亲自给胡忧送上茶水,而后又忙着给送上各种茶点,一人忙前忙后,却不见其他的侍女上来帮忙。胡忧觉得奇怪,不过在这众人之前,也不好询问,只能暗压在心里。 杜长惟道:“寒舍无佳物,一点粗茶,请少帅和各位将军赏光。” 胡忧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虽然他对茶不是很懂行,但是由于喝惯了四侍女从宁南帝国带来的茶叶,所以他也知道,杜长惟的叶,确实算得上是粗茶。相比起这府内的金碧辉煌,这茶显得有些上不得台面。 放下茶碗的时候,胡忧无意中看见那孩童在门外偷瞧。孩童的目光,并不是看向他,也不是看向旋日这些美女,而是看向摆在他桌前的糕点。看孩童不是咽口水的样子,显然是很想吃。 胡忧问杜长惟道:“杜城守,那孩童是?” 杜长惟回道:“那是我的小孙子。” 胡忧笑笑,对那孩童招招手,那孩童迟疑的看向那小妇人,见小妇人微微的点了点头,他才迈步步走了进来。 “杜江见过少帅大人。”孩童小大人似的给胡忧行礼。 胡忧哈哈一笑道:“小朋友你好呀,你叫杜江吗?” 杜江点点头,用好奇的目光打量胡忧,一口好听的童声问道:“你就是说书先生说的那个不死鸟吗?” “江儿不许无礼。”小妇人柔声的说道。 小妇人的声音很好听,清清脆脆的,犹如空谷的夜莺,让人不由在心中猜着,如果她唱起小曲,会多么的动人。 “无妨,无妨。”胡忧摆摆手,问小杜江道:“我就是不死鸟,你听说过我吗?” 小杜江道:“上次母亲带我上茶馆的时候,我有听说书先生说过你的故事。” 胡忧转头看了那小妇人一眼,小杜江口中的母亲,十有,指的是她了。看来这小妇人应该是杜长惟的儿媳。 “哦,说书先生是怎么说的?” 小杜江道:“说书先生说,你打仗很厉害的,还会射箭呢。那些坏人,全让你一箭射死了。我以后长大了,也要学射箭,像你一样的威风。” “好,有志气”胡忧笑着拿过一块糕点,对小杜江道:“为了你的志气,我奖你一块绿豆糕,让你快高长大,早日能横刀立马。” 小杜江道:“大人,你能不能奖我桂花糕?” 胡忧早就发现,小杜江在说话的时候,不时会留意那桂花糕,故意给绿豆糕,是有意试这孩子的反应。看他果然开口,借机问道:“为什么呢?” 小杜江答道:“因为母亲做的桂花糕最好吃了。” 胡忧笑逗小杜江道:“好好,那我就给你桂花糕。只不过,我也想尝尝你母亲手艺,而这里却只有一块,那怎么办?” 小杜江明显没有想到胡忧会这么问道,眼睛急转了好几圈,试探着说道:“要不江儿分你一半?” 怕胡忧不答应,小杜江又补充道:“少帅要一大半好了,江儿人小,要小半的。” 胡忧哈哈大笑,把桂花糕给了小杜江。小杜江很有礼貌的道谢之后,让小妇人给带出去了。 胡忧看着小杜江娘俩的背影,夸大:“好机灵的孩子,杜大人,杜家有此子,将来必门眉光大呀。” 杜长惟老怀大慰:“借少帅吉言。” 胡忧沉吟了一下,试探道:“杜大人,令公子.........” 杜长惟听闻之话,老脸明显一抽,叹了口气道:“犬子两年多前,于青州失踪,现在音信全无。” 胡忧有些奇怪,杜长惟之前在中州任镇守,他的儿子跑到青州干什么去。两年前,不就是安融入侵青州之时吗,那时青州可是在打仗呢。 看胡忧一脸的疑惑,杜长惟解释道:“犬子曾经拜暴风雪军团,副军团长克雷斯波为师,学习兵法,峒独城破之后,犬子就不知去向。” 胡忧听杜长惟这话,猛的想起一个人,问道:“令公子是不是叫杜可风?” 杜长惟全身一震,这才想起胡忧之前也是暴风雪军团的人,虽然与儿子并不同一个师团,但是很可能认识,甚至是知道儿子的下落:“是的,犬子是叫杜可风,少帅你认识犬子?” 胡忧在暴风雪军团,主要是跟军团长苏门达尔打交道。因为正副军团长不太和睦,所以他与那副军团克雷斯波并不是那么熟悉,也就是见过几面,都谈不上什么交情。胡忧知道,克雷斯波的身边,确实跟有一个叫杜可风的轻年人,他比胡忧大上几岁,不与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话。属于那种相互认识,却没有交情的人。 胡忧点头道:“算是认识吧,不过因为所属不同,交情不深。” 杜长惟两手有些打颤的问道:“少帅可知犬子究竟是生是死。” 杜长惟此时已经不是手下掌着五万兵马的城守,他只是一个失去孩子音信的老者。失踪往往比战死,更折磨人。战死虽然悲痛,但是终究会过去。而失踪却让你不得不去牵挂,却又无法寻找,那是多么让人神伤的事。 峒独城破,副军团长克雷斯波被安融人生擒之事,因为有失军威,被列为军中机密,外头虽然有传言,但是从来不曾有官方证实,而且安融方面,也从来没有拿这事做过文章,所以外界知道得很少。 对于杜长惟的问话,胡忧并没有回答,而是拿起茶杯,轻轻的喝了一口。杜长惟一愣,马上想到了胡忧是不想让其他知道之其中之事,强压着心中的求知,没有再问出来,而是改聊其他的事。 小妇人把杜江带下去之后,过了一会,上来告诉杜长惟酒菜已好,请示是否开席。此时胡忧已经知道,这个小妇人名叫茹雪,是杜可风的妻子。因为杜家人丁不旺,所以家中只有一个奶娘兼管家务,平时茹雪也会帮手家务。至于杜长惟的老婆,多年前就已经死掉了。 鳏夫,半个小寡妇,一个奶娘,一小孩子,这样一个家庭的组合,要是换了平时,胡忧那个坏心,肯定又在肚子里猜着这家庭会有什么趣事发生。 不过他此时却并没有那样的念头,因为杜长惟此人,与帝都那些权贵并不一样,他的身上,有一股权贵所没有的正气,这也是他就什么不为权贵所喜的原因,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被换城到这里。 而茹雪这个小妇人,一看就是知书达理,出自大家,有学识,有教养,不然她也不能把小杜江教得那么懂事。这俩人,不符合乱搞关系的条件。 酒席很简单,相当对那些权贵的家宴,这些没有山珍海味的菜式,称之为寒酸都不为过。但是这些平常的家常菜,味道确都非常不错,就边扶辰这个做菜的高手,也不停的称赞。 用过了饭,其他的将领也就都告辞而去了,屋子里只剩下杜长惟一家和胡忧所带来的人。杜长惟心里一直惦记儿子的事,把胡忧请到了书房。 胡忧知道杜长惟心里在想什么,也就欣然答应。在朱大能一伙全都留在花厅用茶,胡忧只带着常人看不见的暗夜四影,跟着杜长惟来到书房。 这书房的布置,就明显没有了外面的那种金碧辉煌。很普通的房间,正门对面,挂的是一副画像。画里那人,应该就是那个做过里杰卡尔德近卫统领的杜家将军了。画中之人与杜长惟有七分相似,一将戎装,显得霸气十足。 胡忧注意到,杜长惟进来的时候,对画像拜了一拜,于是也跟着行了一个礼。杜长惟道了谢,请胡忧落坐,亲自给胡忧倒上茶。 胡忧拿过茶,不等杜长惟开口询问,就主动的给杜长惟说了,关于峒独城破之后,克雷斯波以及一干副军团所部高官,被安融人活抓之事。 因为那时候胡忧的势力还不够大,所以胡忧知道的也不是那么详细,也能大体的给而杜长惟说了个大概。杜长惟紧皱着眉头,一言不发的听完胡忧的讲述,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似乎是放心了一些,又或是得到了些许的安慰,总之他的表情很复杂,没有明显的高兴,也不见悲伤。 微微沉静了一会之后,杜长惟暂时把儿子的事放下,和胡忧闲聊了起来。因为胡忧想多了解一些关于里杰卡尔德的事,于是有意无意的,就把话题给引到杜家的那个侍卫统领身上。 通过杜长惟的讲述,胡忧才知道,原来杜家的那个侍卫统领还是最早跟着里杰卡尔德起事,誓要推翻紫荆花王朝的人之一,可惜他命不好,在接近成功的时候,却战死了。 倒在成功前的最后一步,让胡忧感叹不已。要不是这样,杜家肯定要比现在有权势得多。前车之鉴,让胡忧不由得也在心里提醒自己,决对不能让胜利冲晕了头脑,越是接近成功,就越是要冷静,绝对不允许功亏一篑。 说得兴起,杜长惟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放到桌前道:“听说少帅使得一手好枪法,想必对枪有一定的研究,我这里有一个枪头,想让少帅品评一翻。” 我不但枪好,炮也不错,可惜你家没有女儿,不然到可以让你见识一下。 杜长惟拿出来的这个盒子,非常的古朴,暗金的花纹很漂亮,看来有些年头。打开一看,胡忧不由得有些失望。这盒子里的枪头,与他之前用过的军中制式枪头没有什么分别,而且看来年代久远,还有些锈蚀,暗淡无光。 胡忧刚要随意说两句恭维的话,就不再理会,却不知道为什么,心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的影子,心中有股说不出的味道。 胡忧压住心中的感觉,问道:“我可以看看吗?” 杜长惟露出个笑脸:“当然,少帅请随意看。” 真重 这是枪头入手的第一感觉,胡忧的移目细节看,就再也收入不回目光了。因为他在这枪头之上,又看到了那种神秘的疲门暗语。那此锈蚀的花文,给成了三个疲字文字——霸王枪 胡忧掩饰了自己的激动,故作动容道:“这枪头看着黯哑无光,但是却给我一种很高古的味儿。它就像是一个情人一样,感觉很熟悉,真是奇怪。” 杜长惟欣喜道:“少帅也有这样感觉吗?我也有过这样的感觉呢。我一直觉得这是一个神兵,可惜我拿给别人看的时候,却没有人觉得它好。” 胡忧问道:“你是在哪得到它的?”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09章 各有计算 “胡忧哥哥,你在干什么?”小杜江饶有兴趣的问道。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小杜江叫胡忧哥哥,是胡忧的意思。他不喜欢让一个孩子少帅,少帅的叫他。叫叔叔他又觉得太老,所以他威逼利诱的让小杜江叫他哥哥。 胡忧擦了把汗,指指手中的白蜡杆,又指指霸王枪头道:“我要把这个杆子和枪头装在一起。” 这个霸王枪头,昨天晚上杜长惟已经送给了胡忧。他拿出这个枪头给胡忧看的意思,本身就是想送给胡忧。一来这堡宁城的危机,还得靠手握重兵胡忧帮他解决。二来他也把一份找回儿子的希望,寄放在胡忧的身上。 杜长惟难道真不知道霸王枪是好东西?他虽然不能像胡忧那样,让霸王枪头发出黄色的光,但是从这东西出自皇宫,就知道绝对不简单。他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不知道。 胡忧看到那霸王枪上的疲门文字,就已经升起了把这枪头占为己有之心,于是也就半推半就的接受了。 到现在,发现有疲门文字的武器有换日弓,飞天抓,踏星身上拿着的屠龙匕,还有这霸王枪。胡忧觉得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秘密,所以他尽可能的想办法,收集它们。现在已经出现了四件了,不知道以后还会有什么。 胡忧抬头看了看天色道:“小家伙,你怎么还不去睡觉?” 昨晚来到城主府之后,胡忧一行人就在城主府里住了下来。一来方便与杜长惟交流军情,二来现在堡宁城的老百姓,已经知道胡忧在堡宁城,住到外面,不是很方便。 反正这城主府大得很,多的是空房间,杜长惟家才那么几丁人,住不了那么多。再说是杜长惟请他胡忧来的,管吃管住,难道不应该吗?这十几口人,连吃带住开销可不小,胡忧现在是穷得很,能省一些,就省一些。 至于在这里住会不会打扰到杜长惟一家,胡忧到不在乎。他就这么个痞子性,你能奈他如何。 小杜江小心的向后瞟了一眼:“嘘,别那么大声,母亲在整理房间,我是偷偷跑出来的。” 小杜江四岁老爹就失踪了,杜长惟年纪上太不对,又很忙,所以小杜江大多数情况之下,都是跟着母亲。茹雪虽好,但是毕竟给不了他父爱。胡忧的出现,一下就吸引住了小杜江,所以他没事就喜欢往胡忧这里跑。 胡忧也挺喜欢这小杜江的,小杜江那顽皮的样子,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小时候。胡忧觉得,男孩子,就应该顽皮一些好,小小年纪就被太多的礼教管着,太没有童年的快乐了。 胡忧向小杜江的身后呶呶嘴道:“我可没有大声。” 小杜江的脸一下就苦了,小伙家经事不深,哪知道胡忧是在骗他,还以为茹雪又找来了呢,乖乖的站起来,转身刚要认错,才发现身后什么都没有。 “哈哈哈。”胡忧哈哈大笑起来。 小杜江愤怒的挥舞着拳头道:“坏哥哥,居然骗人。” 胡忧辩驳道:“我这可不是骗人,这叫兵不厌诈。” 小杜江顿时又来了兴趣,气也不生了,好奇的问道:“什么叫做兵不厌诈?那是一个很厉害的招术吗?就像射箭一样。胡忧哥哥,你能不能教我射箭.........” 胡忧摆手道:“停停小家伙,你的问题是不是太多了,你要我先回答哪一样?” 小杜江道:“我都想知道。等我什么都知道了,我就能像你一样,让所有人都叫我少帅。对了,胡忧哥哥,你为什么要叫少帅呢,少帅是什么意思,干什么不叫大帅?” “你还真是一个问题儿童。”胡忧用力把白蜡杆插进霸王枪头里,试了试,觉得挺趁手,满意的点点头道:“你现在知道那些也没有用。你现在的任务是快快长大,等长大之后,你就什么都明白了。” 小杜江又问道:“那怎么样才能快快长大呢?我已经很努力在长了,可是都还是好小一个的。” “多吃饭吧,多吃饭,多运动,就能快快长大了。好了,不说那些了,你要不要试试我这新出炉的霸王枪?”胡忧一抖出一个枪花道。 小杜江拍手道:“好呀,好呀,我也要试试,母亲平时都不许我碰这些的。” 就在小杜江说这话之时,一个穿着白色裙子的女人,走进了院子。这女人正是小杜江的母亲茹雪。 茹雪显然已经沐浴过,没有施半点脂粉的脸上,透着纯纯的气息,眼中闪现出的,是母性的光辉。 这个有着六岁大孩子的母亲,十九岁就嫁进杜家,现在不过是二十六岁而已。生过孩子的她,身材并没有走样,还是那么成熟而漂亮。最动人的是她身上所特有的柔情,与柔弱中的坚强。丈夫失踪两年,她没有整天以泪洗面,哭哭啼啼。而是细心的照顾孩子,照顾家,不得不说,这是一位伟大的母亲,一个好媳妇。 胡忧笑道:“看来你得明天再试了,你母亲来找你了。” 吃一堑,才一智。小杜江刚刚才被胡忧骗了,这次胡忧又来这招,他当然不信:“坏哥哥,又想骗我,我才不信你呢” “江儿,不得无礼。”茹雪的声音,还是那么的好听。 可是小杜江听道这声音,一下就像泄了气的皮球,苦脸道:“是,孩儿知道了。” 茹雪轻步进到胡忧的身前,看了眼胡忧那半裸着上身,露出满是结实肌肉的身体,小脸微微有些发热的说道:“江儿顽皮,打扰了少帅,还请少帅勿怪。” 胡忧没有穿上衣,是因为刚才做霸王枪的时候,衣服汗湿了,随手脱了丢到一边。以他那脸皮,别说只是光着上身,就算是全光,他也不会有什么不自然的。闻言说道:“没事,小杜江很听话,我也很喜欢他。” 要是换一个女人,胡忧肯定会调戏两句,说些我当他自己儿子之类的话。可是面对茹雪,他真不忍心那样,说话也正紧多了。 茹雪点点头道:“那就好。天色不早,江儿该睡觉了。” 茹雪拉过小杜江的手道:“江儿,跟少帅说再见” 小杜江摇摇手道:“胡忧哥哥再见” 茹雪纠正道:“不能没有礼貌,叫少帅” 胡忧哈哈笑道:“不怪他,是我让他叫哥哥的,这样显得年轻一些。” 蓦地急骤的足音自远而近,朱大能大步急行而来:“少帅,有紧急军情。” 胡忧脸色一整,笑容全消,一脸严肃的看向朱大能,道:“什么情况?” 茹雪并不参与军务,看胡忧有事理处理,给胡忧点了点头,拉着小杜江出了院子,在出门前,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 朱大能回报道:“杜城守刚刚派人传来消息,说堡宁城北三十里处,青州方向出现了三国联军的人马,人数大约在一万人左右,很可能是三国联军的先头部队。杜大人请少帅前去议事。” 胡忧的脸上杀机一闪而过,道:“其他地方可还有什么动静?” 朱大能面色凝重道:“暂时还没有相关情况回报,要不要叫候三去查一下?” 胡忧摇头道:“候三只一个人,出去太危险了。你去通知吴学问,旋日,西门雪,候三,到会议室,我随后就来。” 朱大能应声而去。 胡忧看朱大能走后,低声喝道:“风吟,花颂,雪啼,月鸣何在” 胡忧面前的空气一阵晃动,四个身披轻纱的女子出现在他的面前:“奴婢在。” 胡忧命令道:“你们四个分别前往东西南北打探敌军的动向,有任务发现,马上来报。” “是,主人。” 光影再闪,四影消失于空气之中。胡忧提透视眼扫了一眼,刚好看到四影四别于四个方向,急速而去,消失于院外。 城主府会议室里,这里的气氛非常的紧张。胡忧到的时候,包括杜长惟在内的堡宁城一方将领,已经都到了。只于杜长惟身边还有一个空坐位,看来是留给胡忧的。 军情紧急,胡忧也不客气,直接走过去,在空坐上坐下来。在坐下来的瞬间,隐隐的有人哼了一声。胡忧知道那声音是来自一个叫黄祖同的镇守,他是前城守留下来的人,对胡忧只带着这么几个人来堡宁城很不满。 这个黄祖同已经不止一次的在其他的场合说过,胡忧这次一兵不带,跟本无心来帮堡宁城。 地方守备部队和野战军团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并不会随着主将的离开而离开。野战军团是主将到哪,士兵就会跟着开到哪,有些像私人部队的性质。而地方守备军则不会走,是哪个城的兵,就是哪个城的兵。 虽然这一点,在一个城主守一个城几十年不动的情况上来看,并不显得十分的明显。可是现在杜长惟是跟人换城而来的,那就大大的有分别了。 简单来说,杜长惟以前在中州做镇守时的兵,除了一些将领与他同来之外,其他的全都留在了石门镇,而这堡宁城的兵,除了有一万多人是他到了之后才招的外,另外的三万多,都是原城守留下的兵。 兵将相互不熟悉,是堡宁城现在最大的问题。杜长惟显然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巴巴的请胡忧来,哪怕胡忧一兵一卒都没有带来,杜长惟依然待胡忧为上宾。因为胡忧的威信,有助于他统管部队。 实事上,胡忧虽然公开身份只有两天,杜长惟对军中的控制力,就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之前他的军令,经常会被有意的延误,现在虽然同样还有那样的情况出现,不过已经好了很多。 杜长惟有信心,只有再给他多一些的时间,他就可以借助胡忧的影响力,把那把刺头全给架空掉,把军权全都控制在自己的手里。要知道之前那些军官对士兵并不好,士兵对他们,也没有什么忠心可言的。 不过三国联军显然不打算给他这个时间,居然在胡忧入住城主府第二天,就出现在了城北三十里之外。 会议由杜长惟亲自主持,他看胡忧落座了之后,干咳了一声,说道:“我们开始吧。周林,你先说说现在的情况。” 周林是杜长惟从中州带来的将领,今年三十五岁,杜长惟官升城守之后,也顺势让他官升一级,现在是镇守,属于杜长惟的亲信,也算是副官。堡宁城的大部分事物,现在都是他在打理。 石门镇建国以来,就没有发生过战事,周林也从来没有上过战场,身为老将,却是个战场菜鸟。不过他此时并没有因为突然而来的军情,显出任何的慌乱,应声站起来说道:“大约三十分钟前,我军斥候于城北青州方向三十里外,发现三国联军部队。据报人数大约为一万人,目的暂时不详。 接到军报之后,我已经下令各哨楼城楼,加派警戒部队。斥候部也分别派人,前出监视这支部队,同时收索其他区域。 另外,二十分钟前,已经接城主令,调兵两个万,分守东南西北四门,其他三万部队,取消一切活动,原地待命。” 周林条理清楚把当前的安排,详细的作了汇报。胡忧听着在心中暗暗的点点头。这周林已经把现在能做的,全都做到了最好。胡忧自认就算是自己,暂时也就只能做那么多了。 周林之后,堡宁城一方又有几个将领起身发言,说的都是各种准备迎敌的工作。什么动员民夫,什么防火防盗,士兵上街,严防奸细暗中破坏,几乎样样都已经做到了。 以胡忧为首的不死鸟军团一方人员,全都静静的听着,一言不发。旋日的手上,拿着一个本子,不停的在写写画画,胡忧瞟了几眼,完全看不懂她画的是什么东西。 等基本的汇报全都已经作完了之后,位于周林下手的黄祖同,用带着几分讽刺意味的语调问道:“听了那么久,不知道少帅对此战有何高见?” 在坐的,只要长有耳朵,都听出黄祖同对胡忧不敬之意,朱大能的眼中,闪过一丝怒色,不过并没有发作。他了解胡忧的脾气,在胡忧没有反应的时候,下属是绝对不许有任何动作的。这是不死鸟军中第一铁律。 胡忧脸面平静的看了黄祖同一眼,给吴学问打了个手势,让他开口。 吴学问点点头,说道:“各位一直都在说三国联军出兵,我想知道,这一万人,究竟是不是三国联军的人马。如果是三国联军的人马,那么分别是各国出了多少的兵力?分别来的是哪些部队,领头的又是谁?” 吴学问的一句话,直接点在了点子上。凡有战事,军情第一。要是对方跟本就不是三国联军的人马,而是其他兄弟部队的人,那么现在的紧张,就完全是自摆乌龙了。 而如果是三国联军,那么来的又是什么比例的三国联军呢。要知道,安融,林桂,河地三国的军队战力并不一样,战法各有特点,国力也各不相同。知道他们的军力配比,才能知道各国的立场是什么。 再有就是分别出动了那些部队,由谁领军。每一只部队由于军事长官的不同,和兵力兵员不一,其战斗力有天差地别之分。 就像暴风雪军团这样,在苏门达尔的手上,和在胡忧的手上,就完全不一样。苏门达尔的战法比较保守,而胡忧的战法,就要激进得多了。他甚至敢一个人去刺杀敌军的头领。部队由这样的军官统领,谁也猜不到,他们下面会做出什么事。 吴学问的问题一出,对面堡宁城几个之前还洋洋得意的军官,顿时脸色就变得难看起来。很显然,他们对这些并不清楚。 周林脸上的表情,也有几分尴尬。他看了杜长惟一眼,回答道:“我们现在只能确定,对方是三国联军的人马,至于各国兵力比和领军之人,我们还没有查到。” 吴学问不置可不否的点点头道:“这些情况,相信随着情报的汇总,会知道的。另外,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要请问。 贵城之前的布置,似乎都是针对堡宁城里面的,不知道各位对城外有什么布置吗?难道说各位打算让敌军这一万人马,大摇大摆的来到城下,从容的把堡宁城包围起来?” 如果说吴学问的第一个问题,还比较缓合的话,那么第二个问题,就有些铲脸的意思了。他完全可以用另一种方法来问的,但是黄祖同对胡忧的不敬,引起了他的不满。 这不是在斗气,这是必须要争的一口气。胡忧代表的是不死鸟军团,对胡忧不敬,就是对整个不死鸟军团不敬。如果不加以反击,那么胡忧在这堡宁城的地位,就会受到挑战。想要指挥这里的军民抗敌,难度就会大大的增加。 章节目录 第210章 霸气冲天 胡忧之所以一直不说话,是因为他正在听取暗夜四影的回报。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要说这暗夜四影这先天的基因变异,加上后天的所学,真是非常的神奇。 暗夜四影的绝对武力并不算很强,如果要真打的话,胡忧一个人可以打她们两个,如果使用血斧,他可以一举击杀四影。但是她们的这身隐身功夫,就不是一般武力可以比的了。 德福确实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他懂得因材施教并且不贪心,如果是别人遇上这四姐妹,很可能会把她们训练成武力极强的完美杀手。而德福却并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每个人都有灵觉感应,特别是高手,他就算是看不见,也同样可以感应到针对他而来的杀气。所以哪怕暗夜四影可以借用特殊的能力,使别人不能用肉眼看到她们,也不可能成为顶极的杀手。 德福一开始,就把暗夜四姐妹定意在了情报方面。所以暗夜四影最强的是轻身法和情报收集能力。而因为她们一般人看不到她们,用来做保镖,也是非常好的选择,有她们在,至少不怕被人在背后撞刀子。 当然了,你也可以把她们当成侍女来用,只不过老是看到毛巾碗盘四处乱飞,似乎很影响心情。 暗夜四影速度极快,接到胡忧的命令之后,马上就飞速出城,很快就给胡忧带回来最新的军情。她们可是能直接钻进人家军营里的,有什么军情会查不到。只要她们不是妄想刺杀掉敌军的将领,别人很难发现她们。 此时,风吟就趴在胡忧的耳边,给胡忧汇报她们四姐妹的发现。随着风吟的讲述,胡忧的脸色不变,但是心情却决对不平静。这一次看来又不是好吃的骨头。 堡宁城一方的将领,让吴学问的话挤兑得很难看。在吴学问的口中,他们仿佛变成了对战争一无所知的孩童。除了一早就算准了会发生这种情况的城主杜长惟之外,那些将领的脸色都气成了猪肝色。 人往往就是这样,哪怕他们真的是一无所知,他们也不愿听到别人说他们一无所知,这似乎关系着面子的问题,又或这就是人性天生的本性使然。 周林的反应还好一些,因为他一开始就知道,要比实战经验,他的岁数虽然大,但是却不如对面这些不死鸟军团的年轻人。人家可是真正经历过战火,在生与死之间,活下来的战士。而他,不过是看过几天兵书而已。战争不是看几本兵书,就能学会的,那必须要经过血的考验。 黄祖同就没有那么好的涵养了,在他看来,对面坐着的这几个一兵不带的年轻人,做他儿子都嫌小,却在他的面前指手划脚,横挑不是坚找碴,气得脸都通红了。如果不是碍于胡忧的身份,他早就开骂了。 不过让他黄祖同此什么都不说,他可做不到。他扫了吴学问一眼,哼哼道:“说了那么多,全都是废话,动动嘴皮子的事谁不会。有本事你告诉我,敌军的兵力比是多少,是谁领的军。 黄祖同此话一出,就连城守杜长惟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了。胡忧这次带了多少人来,他是知道得一清二楚的。除了那些非战斗的几个侍女之外,胡忧的人现在已经全都在这里了,谁都没有派出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得到什么情报啊。 杜长惟找胡忧来,可不是想和他斗气的,现在大敌当前,再把胡忧给得罪了,那么这堡宁城也就不用要了 杜长惟权衡利益,刚想要喝止黄祖同,并给胡忧道歉,胡忧微微的摆了摆手,没有让杜长惟开口。风吟的汇报已经结束,他表现的时候到了。 胡忧两眼看着天花,没有对着任何人,像跟空气说话一样道:“堡宁城北黄毛岭,安融军先锋军一万,稍后十里,中军五万,统领为安融军师本田龟佑,野兽军团大将铁克拉,东西两面,落鹰山,乱石岗各有两万池河军,领军之人为池河帝国四大公子之一的吴立,南边齐石坡”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一下,环视了一眼已经脸色苍白的堡宁城各级将领,声音平静的说道:“齐石坡发现十万桂林帝队,领军人物为桂林帝国当今三皇后之一的——陈皇后陈梦洁” “什么?”饶是沉稳的杜长惟都忍不住站了起来,一脸不敢相信的瞪着胡忧道:“少帅,你不会是开玩笑吧,三国联军居然调二十万包围我堡宁城,而且连桂林帝国陈皇后都来了?” 杜长惟口中虽然说胡忧开玩笑,事实上在内心里,他已经信了胡忧的话。他虽然不知道胡忧是怎么得来的这些情报,但是胡忧能把藏兵之地,领军之人及兵力所属全都说得清清楚楚,那又怎么会是开玩笑呢。 胡忧在心里叹息了一声,一开始,他听风吟说桂林帝国陈梦洁居然亲自领军十万,堵住了南门,还以为风吟说错了。这小小的堡宁城,有什么资格能让一个堂堂帝国皇后亲自领军来攻。 不过很快,胡忧就知道了答案。陈梦洁不是为堡宁城而来,是为了他胡忧而来的。这个女人,是为弟弟陈常利报仇来的。 胡忧安融青风镇一战之中,带着朱大能在敌军之中,一箭射死陈常利,为西门玉凤扭转了战局。现在人家姐姐抱仇来了。 一通百通,想通了这一点,胡忧一下就想通了很多事。看来这二十万人的目标,不是堡宁城,而是他胡忧。他们布下了一个大大的网,等着他胡忧钻进来呀。 哼,这是谁的主意,他们的算盘打得可真精。他们是看准了胡忧不会眼看着堡宁城落入三国联军之手,而不死鸟军团又不能调入堡宁城,争对性的下了这么一个套子。陈梦洁亲率十万林桂军封南门,不正是要断胡忧南回浪天之路吗? 狠,够狠 胡忧在暗中思考了一阵,知道有些事情瞒不住,就算是现在不说,打起来之后,杜长惟也看书就同样会知道。与其藏着,不如干脆先说出来,再看他们的反应。 想到这里,胡忧站了起了,脊肩猛挺,登时生出一种横扫千军的霸气,双目闪着寒芒的说道:“这桂林帝国陈梦洁,看来是因为我而来的。安融一战,她的亲弟弟,死在了我的箭下。她此来定是为报仇而来。不单单是陈梦洁,安融铁克拉的右眼,也葬送于我的手中。此战十有,是冲我而来。” 各位如果认为胡某人为堡宁城带来了麻烦,那么我胡忧,可以离开堡宁城”胡忧的霸气,不是装出来的,这里千军万马之中拼杀,血与火之中淬炼而出的。就那么一站,足以让人生出屈服之感。边上的黄金凤还是第一次看到胡忧这样,不由看得都有些痴了。自古美女爱英雄,眼前这位,不正是英雄吗 杜长惟此时也战了起来,两眼精光一闪,咬牙道:“少帅绝不能走。别说少帅与他两人之仇乃国仇而非私怨,单只是少帅此行实为驰援我堡宁城,我就不能让少帅离城。” 此时堡宁城一方的将领也全都站了起来,恭敬的说道:“我等愿与少帅共存亡。” 在坐的人中,不是没有人想过逼胡忧离城,而为堡宁城免去一场战争。但是他们知道,事已至此,无论胡忧在不在堡宁城中,三国联军都会对堡宁城发起进攻的。 二十万大军,潜进燕州,那得花多少精力金钱,怎么可能只为胡忧一人,而放弃进攻堡宁城。再者,他们更知道,一旦让堡宁城的军民知道,他们是因为怕了三国联军,而把胡忧给赶走,让他置身于九死一生之地,那么恐怕三国联军还没有开打,他们就兵变了。要是胡忧因此而死了,那他们会更糟,不死鸟军团得知此事,还不得疯狂起来。到时别的不说,提出让胡忧走的人,肯定活不了。 义气,总是经过权衡利弊之后,才会拿出来用的。别忘记了,‘讲义气”关键在于一个‘讲’字,讲而已,并不是做 清晨,今天的太阳升起格外的晚,胡忧破例的取消了今天的晨练,早早的站在了城头之上。一身平整的不死鸟黑色系军服,手中丈二霸王枪,枪樱如血,染红空气一片。 吴学问,朱大能,候三,哲别,黄金凤,西门雪,旋日四侍女,同样一身绒装,分立于胡忧两侧,男显沉稳,女显英气,让不远处的堡宁城士兵,都忍不住偷瞧几眼。他们之前一个个都非常的紧张,可是自从胡忧一行人站在那里之后,他们的心情,就平静了下来。 三国联军并没有连夜对堡宁城发起进攻。他们似乎已经自觉稳操胜券,居然在大摇大摆的来到堡宁城下之后,开始安营扎寨,一副到此郊游的样子。二十万虎狼之师,对五万菜鸟地方守备部队,他们还真用不着那么担心。 很多人对地方守备部队不是很了解,在这里稍稍解释一下。曼陀罗帝国是以武治国,这里没有文官,一切都是以武将说了算,所以地方守备部队,也是部队的编制。 虽然同为部队编制,但是地方守备部队和野战军团是完全不一样的。野战军团平时训练,战是打仗,算是职业兵。 而地方守备部队平时虽然也有训练,但是很少,他们平时最主要的工作,是收税,维护治安,处理邻理纠纷。当然了,打打山贼,抓抓强盗什么的,也属于他们的任务,只不过他们并不是很喜欢这种任务,一般很少干这些事。 相比起打山贼,抓强盗,他们更喜欢欺负老百姓,喝酒打屁上青楼,溜马赌钱强抢个把民女什么的,都是他们的最爱。说白了,他们是军队的编制,但做得是行政方面的事,划分入公差类要更适合。 那么说地方守备部队全都没有战力吗?那到也不是,地方部队有没有战力,那得看他们的头是谁,像之前宝怀城主马泽本的部队,就是很强悍的。只不过像他那样的部队不多而已。城主都忙着醉生梦死呢,哪有心情训练部队啊。再说他们也没有空呀,那么多女人等着他们去宠幸,才没有时间管那些傻老爷们呢 兵书有云,疲而攻之。如果胡忧手上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不死鸟部队,那么昨天晚上,他肯定会借着三国联军远来疲惫之势,选其一角而进攻,让他们吃点苦头,别那么嚣张。 不过胡忧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诱人的想法,这堡宁城之兵,从来就没有经历过战事,让他们贸然出城袭敌,天黑心慌无经验,还不知道他们会弄成什么样呢。要是有点收获,那还好说,要是弄砸了,那军心民心,都会受到影响,这样的了买卖,太不合算了。 杜长惟闻听胡忧上了墙头,也带着他那方面的将领跑了来。杜长惟此人还是很上道的,他自知统兵能力比不了胡忧,所以昨天晚上会后,他已经把堡宁城的战时指挥权给了胡忧,现在堡宁城的守兵,暂时由胡忧来调配。 简单的客套了几句,胡忧首先问杜长惟道:“杜城守,现在城中民众的反应怎么样?” 杜长惟长松一口气道:“还算不错,一开始出现了一些逃命的情况,后来我把少帅亲自主持战局的决定分布之后,现在的情况已经好了很多。百姓们都说,有少帅在” 胡忧皱了皱眉,摆断杜长惟的话道:“后面的话就不用说了。杜城守,现在堡宁城究竟有多少可战之兵?” 胡忧本来一直认为,堡宁城有五万地方守备部队,可是昨晚他接手军务才发现,这堡宁城的守备军中,居然有不少的空编制,有名有营却没有兵,有些得是有兵,但居然是十一,二岁的孩子,跟本就是充数的,所以他不得不问清楚一些。 杜长惟擦了把汉,表现有些尴尬的说道:“这个,不怕实话告诉少帅,我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真正有多少能战之兵。那些兵很多都是前任城守留下来的,我还没有统计出来。不过我新招的那一万五千新兵,肯定能用。” 胡忧心中暗叹一声,又是他娘的吃空饷,对方可是有二十万部队,你只能保证一万五能用,而且还全是新兵? 骂也没有用,现在只能临时抱佛脚,想些应急的办法:“要是临时抽调壮丁,能有多少人?” 杜长惟这一次没有回答,而是把目光看向了周林,同林上前一步,回道:“堡宁城有三十万人口,抽五万壮丁,应该没有问题。” 二十万抽五万,那就不是二十到四十的壮劳力了,而是十五到五十岁的次壮年。 胡忧问道:“加上壮妇呢?” 周林回道:“那还能多三万。” “八万人。”胡忧在心里默念道:“这一仗打下来,无论胜败,这堡宁城看来都只剩下小孩子和老人了。” 就算五万守备军都满营,再加上八万民夫,也不过是十三万人。人数差了敌军七万不说,而且无论是素质还是武器,都和人家差太多。一想到要用这些人去对抗野兽军团,胡忧的头皮就发麻。他都不敢想陈梦洁那边还准备了什么样的复仇军等着他。还有这堡宁城因为之前并不是边境,城墙才十米高,又年久失修,这场仗不用打,都已经输了。 最要命的是敌军二十万人,把堡宁城团团围住,就算是想到撤出城中的百姓,也不可能。想到店老板那炙热的眼神,胡忧不由在心中升起无颜面对江东父老之感。 不行,我绝对不能失去信心,少爷这辈子,遇到过多少的不顺,风里雨里,还不是这样过来的。他们越是要老子死,老子就越是壮大。陈梦洁那个老女人,居然想要我的命。十万大军又怎么样,老子没有见过吗?哼,她想要老子死,除非是在床上,在这战场上,她还不配。 胡忧的一双虎眼越来越亮,心里涌起强大的自信,她要战,那便战,风云变化,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要是连这一关都过不了,那还谈什么争霸天下,不如回家抱女人算了。 胡忧低喝道:“周林” 周林微微一愣,虎目精光一闪,单膝跪倒道:“周林在” 胡忧从身上拿出一只金色的不死鸟,交于周林的手上道:“传我不死鸟军令,堡宁城之民众,有一个算一个,全部进入战时编制,全民总动员,共抗来敌 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周林全身一震:“少帅” “执行命令” “是” “候三” “在,少帅” “命你立即出城,火速赶回浪天,调内卫团,警卫团,特种团所部,限时一个月,驰援堡宁城。 人挡杀人,城挡破城” “是” “朱大能 “在” “命你接管堡宁城后勤军务,总管一切钱粮物资,不得有误” “是”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11章 赶死队 阴云密布,战鼓震天。 三国联军终于对堡宁城发起了进攻,敌军从四方八面而来,一波接一波,犹如那蚂蚁爬向方糖,密密麻麻,黑压压的一大片,那喊杀声,真是如地狱的呖叫,听得你想要撞墙。 与城下敌军相比,堡宁城上的显然要安静得多。胡忧接管城守之后,马上对守军做了重新的布置。 城上每五十步派男子三十人,成年女子二十人,老小十人,共计五十步六十人。城下守楼士卒,一步一人,计二十步二十人。 这是胡忧标准配置,发下不死鸟令,全城总动员之后,胡忧手上的人马,已经不是五万,而是三十万。除了五万实在不能上战场的城民外,胡忧把所有的人,全都混编入部队之中,集全城之力来死守堡宁城。 大敌当前,胡忧是管不了那么多了。所有能用的人,全都用上,就连那五万不能上战场的人,他都没有放过,煮饭之类的杂活,他们还是可以干的。 一开始,周林拿胡忧的军令去征调民夫的时候,还以为会受到百姓的谩骂,可是当他喧布了胡忧的命令之后,却很意外的发现,城中的老百姓非但没有谩骂,反而很积极的要求加入,有很多人甚至要求直接去一线地方防守。 周林永远也不能忘记,当他说胡忧那句‘城在人在,城破人亡’的时候,老百姓的反应是多么的热烈。他们在那一刻,甚至忘记了马上将要到来的战火,他们居然在忘情的欢呼。 胡忧、吴学问和城守杜长惟此时正在南城墙头上,这里是敌人进攻的重点。桂林帝国的军力果然不俗,只开始进攻不过短短二十分钟,他们就已经填平了堡宁城的护城河,足见他们战力之强大。 看着桂林军头上那‘陈’字大旗在中军处随风飘扬,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要不是城里三十五万军民都看着他,视他在主心骨。他真的很想像干掉陈常利那样,单人拿弓,冲进敌营,把那个陈梦洁给干掉。抱仇,抱你奶奶个爪 箭雨和石块,疯狂的从城头上砸下,又一次把林桂军的攻势给打下去。这些有百姓硬是要得,一个个如猛虎一般,不但不怕死,还大方得很。因为城上的石块不够,很多人是拆了自己家的房子,带着板砖来的。 箭雨稍停,林桂兵又上来了。陈梦洁也不知道给他们吃了什么药,居然一个个都跟不是爹妈生的一样,都那么玩命。有些明明都已经中箭了,还不肯退下去,硬要往上冲。难道第一个冲上城头的,可以一睡陈皇后? 胡忧虽然在心里暗骂陈梦洁,但是他一点都不敢小看陈梦洁这个女人。她把十万部队分成了五组,每组两万人,轮留往上攻。打退一组又上一组,每分每秒,都保持着强大的战力。让人心生不能战胜之念头。 胡忧异常冷静的一条条下着针对性的命令,城中三十万军民,有十二万被他调到了南城。往城外看是黑压压的林桂军,往城里看,也同样是黑压压的堡宁城军民。只不同的是,林桂拿着制式的军械,而城内的堡宁城军民,拿着乱七八糟,五花八门的东西,板砖,沙土,碎石,门板,什么都有。有些人甚至抱着馒头在人群挤,哦,他们是送餐小队。 旋日,西门雪几个有作战经验的,全都被胡忧分派到各处城门,指挥军民抗敌。此时站在胡忧身后的,是几个堡宁城的中级将领,他们现在,暂时充当胡忧的传令兵。 突然城内传来了嘈杂的人声,声音伴随着惊叫和呼喊,还有小孩子的哭声。城头上的士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个个都有些分心的转头往城内看。 胡忧大声的喝道:“专心对敌,不许回头”就这么分心的瞬间,林桂兵已经攻到城下了。 新兵就是新兵,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虽然胡忧已经下令不许回头,但是有不少的士兵会在防守的间隙偷偷转头,去寻找声间的来源。那些背后的哭叫,让他们不安呀。 “怎么回事?”胡忧怒问着堡宁城的军官。 一个低级军官回道:“回少帅,是城西失火了。” 胡忧拿出一支令箭,拍在那低级军官的手上,下令道:“失火救火,谁要是再发出一点声音,按扰乱军心论罪,到地处决” 乱世用重典,平时尖叫几声,并不会有什么问题,可是这个时候乱叫,就会把好不容易才移住的局势给丢掉。这些守城的可都是些初经战火的新兵。这打顺了还好,一有不顺,马上就得出乱子。胡忧不允许有任何的不安因素出现。杀几个人,救几十万人,这个选择题不是很难做。 那低级军官被胡忧的狠辣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是依令而去。他也知道,胡忧此时的做是对的,只是他下不了这样的命令而已。自己人也同样杀,果然是少帅。 似乎觉得两万人攻城强度不够,陈梦洁改变了战,把人数增加到三万一组。别看只是增加了一万,城防的压力,马上就大了起来 那些拿着盾牌的、弓箭的、刀斧的家伙,推着檑木车、云梯、霹雳车等攻城器,通通的往上扑。一块块的大石头直往城头飞,就这么半天的夫,南城头已经多处被砸开了。要不是老百姓冒着箭雨拼死修补,这南城早被攻破了。 战鼓再响,近百辆晃晃悠悠的楼车缓慢的向城头移过来。这些楼车全都由木头和铁板组成,车下有几十个轮子,高十二,三米,下面由士兵推进往前走 别看这些东西笨重,威力可不小。一但让他们推到适合的地方,那些弓箭兵就会的爬上楼车平台,以居高临下之势,或用利箭射杀城头上的守军,或是用火箭射入城中,引发城里大火。 想到那样的后果,胡忧的头皮都发麻了。他是最喜欢利用这些巧器的人,什么霹雳车o,连环弩他都喜欢得不行。可是他绝对不喜欢,别人把这些东西,用到他的头上。你说周官放火也好,说他不讲理也行,反正他就是这么一个能占便宜,不能吃亏的主。 这些楼车如一根根刺,扎着胡忧的心头,如一块块石头一样,让他喘不过气来。他可以想像得出,一但让这些楼车进入预定的位子,那么对于堡宁城意味着什么。 城破? 不,胡忧绝不接受一日破城的侮辱,哪怕他曾经让红巾军尝过这种侮辱。哪怕这堡宁城防比之浪天城要差上太多。 “组织赶死队,老子要毁掉那些楼车。”胡忧咬牙切齿的叫道。此时他的眼中,只有战火,只有鲜血,没有其他。 “我去。”黄金凤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因为担心胡忧的安全,她和哲别一直守在胡忧的身后。拿着双刀的她,此时就像一个女战神。 胡忧看了黄金凤一眼,一抖手中霸王枪说道:“我亲自去。” “不行”黄金凤不同意道:“你是主帅,不能轻易冒险” 胡忧两眼血红的冷哼道:“老子没有躲在女人身后的习惯。吴学问,由你指挥战斗。” 胡忧把手中的霸王枪一举,对士兵叫道:“不怕死的弟兄跟我来,让林桂人尝尝我们的利害” “杀,杀,杀。” 胡忧的话间刚落,士兵从者如云,在这样的气氛之下,人们的脑子里往往已经忘记了恐惧。他们的血在烧,不是喷向别人,就是喷向自己。想冷却,死都不可能。 ‘轰轰轰’ 紧闭的城门哄然打开,胡忧手握霸王枪,一马当先冲出城门。黄金凤手握双刀,紧紧的跟在他的身边。而武力并不高的哲别,也护在了胡忧的身后。胡忧本不让她们跟着,但是她们跟本不听,情况紧急,胡忧也拿她们没有办。 对于这两个红颜的誓死跟随,胡忧还是很感动的。为了不让她们受到伤害,胡忧暗中给风吟几个打手势,让她们注意保护黄金凤和哲别。 五千战士冲出城门,见人便杀,毫没半点情面可讲。在此之前,两边人马并不认识,甚至从未见过,但是现在,他们却视对方如杀父仇人一般,恨不得把对方碎尸万段。 林桂人显然没有想到城门会突然打开,还冲出这批杀神,队伍顿时出现了混乱。不过他们毕竟是职业士兵,在中军的战鼓声指挥之下,很快就重新稳定住了站角,虎狼一般,向胡忧这五千赶死队扑了上来。双方都已经是杀红了眼的主,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再没有什么意义。只有杀戮,才是他们要做的。 胡忧是全军的箭头,他锁定了那些楼车的位子,在楼车与自己之间,拉出一条直线,手中霸王枪上下翻飞,抖出朵朵炫目的枪花。每一朵枪花,必定暴出更迷人的血花。 黄金凤双刀在手,如影随形的紧跟胡忧,凡有躲开胡忧霸王枪之人,她必定让他尝试双刀的厉害。二人配合,犹如地狱的杀神,专收人间之性命。 哲别手握连弩,跟于胡忧的身后,专选那些看上去有可能对胡忧够成威胁的人下手。她的箭是百步穿杨,弩箭的准头也同样不差,很多林桂人还没有弄白明是什么回事,就已经倒在了哲别的弩箭之下。 如果说哲别的弩箭发射太快,很多林桂士兵,都是直到中箭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话,那么遇上暗夜四影的林桂兵,就是到死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了。 暗夜四影的眼中只有胡忧,虽然她们按胡忧的命令,分出一些注意力,去看黄金凤和哲别,但是她们的大部分精力,还是放在胡忧的身上。 她们不在呼自己能杀多少林桂人,她们只关心胡忧会不会受伤。如果有人注意胡忧身边情况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发现,很多砍向胡忧的刀子,或是射向他的冷箭,在近胡忧身的时候,会莫名其的被挡下来,跟本伤不到胡忧的身体。而有些士兵,明明有机会砍到胡忧,一刀下去,自己却莫名其的死掉了。 这些都是暗夜四影所做的事。虽然为了护着胡忧,她们都不同程度的受了伤,但是对此,她们并不在呼。 林桂中军显然已经注意到了胡忧这五千冲出堡宁城的人,战鼓不断的响起,四面八方的林桂士兵,接到号令,如潮水般涌向胡忧这五千人,上面的命令,是干掉他们。 胡忧的勇猛,击起了城上军民的热血,他们也犹如疯狂了一般,把箭雨和板砖大量的砸向林桂人。在这一刻,没有人能保持清醒,谁又愿清醒呢。 目标一近一近的靠近,但是前进的路,却变得越来越难。地上已经躺满了林桂士兵,但是他们的人,依然很多。他们前仆后继,他们如癫如狂。 霸王枪发出淡淡的黄芒,从一个身体抽出来,又扎入另一个身体。红色的枪樱更红了,枪头之上,却没有带一丝血渍。终于,第一辆楼车被成的点燃。被泼上火油的楼车,火苗一下窜上十几米高,烟花一般,非常的壮观。 可惜胡忧没有夫去欣赏他的杰作,从城门进攻到之里,让他的精神力大量的消耗,他的手都已经失去了知觉,重重的如灌了铅一样,都快抬不起来了。 但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停,还有更多的楼车还没有毁掉。毅力,精神力没有了不要紧,毅力不能消失了。 强忍着阵阵头痛,胡忧又把霸王枪送进了一个林桂人的体内。那是一个林桂军的千夫长,他本以为他可以杀掉胡忧的。他的刀都已经粘到了胡忧那被血湿透了的军服。可惜他只差了一点点,就错过了荣华富贵,同时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浓烟滚滚,越来越多的楼车在风中燃烧着,那燃塌的楼车,拖着几十米长的火舌,轰然砸下。把下面的士兵,砸成肉泥。 “小心。”黄金凤一个错身,用肩头把胡忧给顶开,让他躲过了一根从十几米高砸下了的带火木条。可是纷飞的火星,却烧着了她的秀发。 胡忧心痛的一声怒吼,想都不想,直接用手去抓黄金凤燃烧着的头发。阵阵的灼热传来,胡忧并没有知觉,把火抓灭了,他的手都快烤熟了。 “你这个傻子。”黄金凤的眼泪都下来了,心痛的骂了胡忧一句。 胡忧挡开一支冷箭,嘿嘿的笑道:“要是看着老婆变光头,那才是傻子呢。” 黄金凤扑哧一笑,让这充满了血腥的战场,多出了一分柔情。那满地焦土,满布焦尸情景,似乎也不那么刺眼了。 号角和战鼓声摇天撼地,围在胡忧身前的林桂军突然如潮水般的散开,胡忧知道,并不是他们把林桂杀怕了,而是林桂人终于忍不住要出动精锐了。 “大家小心。”胡忧低喝了一声,是在提醒黄金凤和哲别,同时也提醒暗夜四影。胡忧知道,暗夜四影为保护他,全都已经受了伤。但是现在,已经顾不得那么许多了。 再次冲上来的林桂人,如胡忧料想中的一样,比之前那些士兵,强了很多。一枪劈开两个飞扑而的士兵,胡忧退了一大步。全身上下,一阵阵的发虚。他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个倒在他枪下的人,他只知道,这不是最后一个。 百辆楼车,已经有七成被点燃,火光把天地都烧成了一片红。火和太阳都代表着光明,可是这里却只有血,没有光明。 战情惨烈得已经到了极点,但是却并没有到终点。有人类的地方,就必然有战争,这已经是历史的定律,没有人可以改变。因为这个世界,你不杀人,人要杀你。 忽的一枪刺着,带起的枪风,尖啸刺耳,有如鬼嚎,胡忧格枪一挡,‘咣’的一声,两枪一沾,马上各自分开。 “不死鸟果然有些手段。”一个好听的女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 胡忧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披宝甲的女人,手握银枪,站在他的面前不远处。 胡忧在心里暗暗叫苦,刚才那一枪,无论是速度,还是角度都无懈可击,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一个高手。 “这位姑娘,我们认识吗?”胡忧装傻充愣,借林桂士兵没有攻上来之际,赶紧回气。那些林桂士兵真是太不要命了,杀了快一个小时,他才第一次得到喘息的机会。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12章 形势逆转 胡忧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皇后可以那么年轻漂亮,身材火爆,而且还有那么高强的夫。眼前这个陈梦洁,听说已经三十多了,可是看上去最多不过是二十岁,几乎和黄金凤看上去差不多。一身战甲穿在身上,英气和媚气同样那么逼人。只交手了一招,胡忧就知道,这个女人很强。甚至比他全盛时期还要强。 “你说对了,我就是林桂帝国皇后陈梦洁,要你拿的人”陈梦洁一声娇咜,举枪便刺。白银枪在她的玉手之下,闪出点点星光,真是招招夺命。 一个多小时的强攻,让胡忧的精神力消耗非常太,左支右挡,显然有些力不从心。有些招式,明明已经在心里想好的破解之,可是在使出来的时候,却又是那么的无力,手中的霸王枪显得是那么的沉重。 之前被胡忧搅乱的林桂军,此时已经再次整理起了队伍,近三万部队,对胡忧这五千敢死队发起了反冲击。五千敢死队之前全凭着一股热血往前冲,这会被林桂兵这么围着打,显得有些错手不急,平时缺少训练和实战的弱势,也开始暴露出来。 只十来分钟,敢死队的死伤就非常的惨重,五千人马,现在能活着的已经不到二千了。无助,焦急,恐慌出现在了他们的脸上,信心正一点一点从他们的脸上失去。后世有军事家曾经专门针对这场战争,进行过分析。不过别管后世的那些个‘砖’家是怎么说的,现在的形势,已经是危险到了顶点。 胡忧麻木的舞动着霸王枪,再一次架开陈梦洁的白银枪。霸王枪上那淡黄色的光芒,已经暗淡了下去,没有了之前的闪亮。胡忧已经几次试图脱离与陈梦洁持纠缠,但是都没有成。这个陈梦洁就像一个死八婆等着要分手费一样,死死的咬着胡忧,怎么都不让胡忧有脱离战圈的可能。 南城头上同样也很危险,虽然楼车已经成的毁掉,但是林桂士兵对城头的压力,还是那么的强大。此时他们已经不是三万一组的轮流进攻了,而是十万大军一起上,誓要用他们的铁蹄踏平这小小的堡宁城。 胡忧不用转头去看,都知道吴学问此时的指挥得有多么吃力。这就是带新兵打仗的弱点,打顺了,他们可以凭着一股血性,在胸口写个‘勇’字,空手扑向敌人,稍有不顺,他们就会信心大失,发挥不出平时一半的战力。 对面这样的情况,久战无的乏力感,也同样的开始涌上胡忧的心头,陈梦洁的咄咄逼人,让胡忧感到一阵的心烦意乱。 偷空瞟了一眼黄金凤和哲别,胡忧的心稍稍的有些安慰。这两女在林桂兵的冲击之下,已经靠在了一下,一个远攻,一个近档,局面撑得虽然有些艰难,但是一时半会,却还不会有什么问题。 虽然已经无力去看暗夜四影的情况,但是胡忧能够感觉得到,她们同样也没有放弃。这四个今年才不过是十六岁的女孩子,虽然跟在胡忧身边的时间不长,平常还老喜欢披着轻薄的纱衣来惹小胡忧生气。但是胡忧却是打从心里喜欢她们。十六年远离人群生活的她们,虽然有一生本领,却非常的单纯。她们以胡忧的意志为信仰,全心全意的为胡忧办事。胡忧甚至都不用给她们支付工资。 就在胡忧走神的这一瞬间,陈梦洁抓住了机会,一个凤凰…头,接连向胡忧攻出了三枪,胡忧虽然反应很快,挥枪一一档下陈梦洁的银枪,但是这三枪,还是让胡忧的眼前一黑,这是将要脱力的征兆。 玩枪的女人,真的很危险——胡忧在心里苦笑了一声,想起刚才在城头上对黄金凤说过的话。再这样下去,弄不好,今天还真得躲在女人的身后不可了。 后世的史学家,不止一次的指出,胡忧身为全军统帅,却总是喜欢冲在第一线的性格,很要不得,因为一但他出了什么意外,全军都会受到严重的打击。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胡忧这种身先士卒的作,无论对士气还是对军心,都有很强的鼓力作用。正是他这种作,才使得将士用命,誓报君恩。 还有一个更为震惊的数据,历学家在统计出来之后,一直不敢对外公布。那就是不死鸟军中的女兵,有八成以上,都偷偷暗恋过她们的主帅胡忧。因为在她们看来,胡忧那种万事敢为人先,乱军之中从容不迫的风姿,让她们很着迷。这也接间的解释了不死鸟夫妻团中的士兵,为什么每次打仗,都拼死往前冲的怪异现像。因为他们不冲,连他们的老婆都看不起他们。 当然了,这些都是后话,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怎么摆脱陈梦洁的纠缠,带队突围杀回堡宁城里去。 朱大能和旋日他们是不用想了,他们现在正把守着其他的城门,等他们接到胡忧被围的消息,再赶过来,黄花菜都已经凉了。老话说自立更生,看来一切全都还得靠自己才行。 胡忧绝对不是那种坐以待毙的人,别看他平常整天嘻嘻哈哈的,没有个正形,可是在他的骨子里,却有着一股比常人更多得多的傲气。越是在危险的情况,他的傲气就越高,就像现在这样,哪怕形势已经如大海上的一叶孤舟,他还是希望用自己的双手来解决问题。 这是胡忧的弱点,同时也是他的优点,如果不是这种的性格,不是骨子里那点傲气和不服输,他也不可能走今天,并一直走下去,走到更远。 胡忧边苦苦的抵挡着陈梦洁的进攻,边急转着大脑,计算着各种可以利用的情势。猛的,他感觉到陈梦洁的攻势虽然招招要命,但是却又都留有回手之力。有几招,胡忧明明已经无力抵抗,她却在可以击杀胡忧的情况之下,微微的错开了胡忧的要害,只在胡忧的身上,留下稍重的伤。 仔细想了想,胡忧明白了这其中的关键。这个陈梦洁看来是自觉已经占尽了优势,想要活捉他,让他吃更多的苦头,而出心头之恨,报杀弟之仇。 想通了这一点,胡忧的心里,就有了定计。既然这个女人要玩火,那就陪她玩一把好了。看这火最后究竟要烧到谁的身上。 胡忧的嘴角,又露出了那种邪邪的笑容。如果是熟悉胡忧的人,这时候应该要警觉了,因为每当胡忧露出这种邪笑的时候,总是会有人要倒霉的。 可惜陈梦洁并不了解胡忧的这一特点,所以这一次,她要倒霉了。 正跟陈梦洁拼斗着的胡忧,突然像吃了定身丸一样,立地站定,对陈梦洁当头劈下的一枪,视而不见。 胡忧的这突然反常举动,不但把黄金凤,哲别几个吓个半死,就连陈梦洁都吓得心中一惊。 陈梦洁被吓着,可不是怕胡忧会死在她的枪下,而是不愿让胡忧死得那么轻松。陈梦洁从小跟弟弟陈常利的感情非常好,虽然他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是陈梦洁却非常的疼爱他。 陈常利的死,对陈梦洁的打击很大。接到陈常利阵亡的消息之后,她把自己关在了房间里,三天三夜,不吃不喝,就算是皇帝来了,她都不见。 这一次对堡宁城的用兵,完全是陈梦洁一手策划的。她整整用了半年的时间,来收集研究胡忧这个人的资料。所有能收集到的资料,她是看了又看,想了又想,说句不好听的,她也许会忘记自己上一次大姨妈什么时候来,也不会忘记胡忧平时喜欢吃什么。 为了帮弟弟报仇,陈梦洁前后整整用了一年的时间,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才完成了这一次的战略布置。现在胡忧确突然不言不动的让她杀,她那里肯过。她是想让胡忧死,但是她绝对不许胡忧这么轻易的就死了。她要抓住他,一点点的扒掉他的皮,割掉他的肉,让他生不如死,天天活在恐惧和痛苦之中。 白银枪快如流星,在空中划出一道闪亮的银光,眼看着就要砸在胡忧的脑袋上,暗夜四影想救都已经来不急了。黄金凤和哲别的眼泪都已经流了出来,她们已经在心里做了决定,要是胡忧战死,她们绝不独活。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陈梦洁的手挽出人意料的微微一扭,手中白银枪偏开了胡忧的脑袋,重重的砸在胡忧的左肩上。 “喀”的一声脆响,胡忧不用看都知道,左肩骨已经被这个女人给打断了。 痛 钻心的痛 痛得胡忧差点要晕过去。 可是胡忧知道,现在还不能够,现在要是晕了,不单单是他,这整城三十五万军民,一个个都将要面对悲惨的下场。 强忍着肩膀上的巨痛,胡忧没有半点迟疑的用尽全身力气,向陈梦洁窜过去。机会只有一次,胜负只在眨眼之间,不胜即败。 胡忧不允许自己失败,为了得到绝对的速度,他已经扔掉了霸王枪,赶在陈梦洁回气之前,像流氓打架一样,一下扑倒了陈梦洁。 陈梦洁的回救,重重的击打在胡忧的背心之上,打得胡忧直接一口鲜血,喷在了陈梦洁的脸上。重伤加上脱力,已经让胡忧陷入了轻度的晕迷。不过这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胡忧手中的一枚不死鸟金星,已经顶在了陈梦洁美好粉嫩的脖子上。那不死鸟尖尖的嘴,闪出危险的光芒,随时可以要了陈梦洁的命。当然,小胡忧此时也有在帮忙,只不过它的帮忙,没有什么杀伤力。同样也是顶,它却吓不了人。 战局瞬间就发生了变化,黄金凤的反应非常的快,本就已经飞扑过来的她,左手刀直接架在了陈梦洁的脖子上。 胡忧冷哼道:“让你的人停止攻城”哲别跟在胡忧的身边这么久,多少也学会了一些医术。在哲别的紧急处理之下,胡忧暂时的清醒,没有昏迷过去。伤口还在钻心的痛,但是他的脸上,却带着笑容。 在陈梦洁被胡忧抓住之后,胡忧身边的战斗,已经自动的停了下来。陈梦洁的侍卫投鼠忌器,没有敢继续杀上来。不过其他地方的战争还在继续着,林桂士兵并不知道,陈皇后已经被抓,依然在不要命的进攻着。 陈梦洁到也硬气,狠狠的呸了一声道:“卑鄙小人,你休想。有本事你就杀了我,我会让你们所有的人陪葬的” 胡忧笑了笑,把目光停留在陈梦洁那美好的娇躯上,有意的在她的胸脯上打转,看得陈梦洁是又羞又怒。 胡忧很淡然的说道:“把她身上的铠甲脱下来。” 想玩,那就好好的玩玩吧。他从来就不相信,美女能斗得过流氓。 黄金凤还有些犹豫,毕竟身为女人,她觉得胡忧正在做很过份的事。但是哲别就不同了,她非常忠诚于胡忧,跟本就不会去管什么后果,胡忧的命令,就是她的行动。她是应声就上,在陈梦洁呖叫出‘你敢’的同时,她已经把陈梦洁的头盔给解了下来。双手不停的又去解陈梦洁的胸甲。经常给胡忧换甲衣的她,对这方面非常的熟手。 陈梦洁一方的人马,看到皇帝居然被一个男兵解甲衣,气得眼睛都红了,纷纷开口谩骂。不过他们并不敢轻举妄动,黄金凤的双刀还架在陈梦洁的脖子上。陈梦洁要是死了,他们一个也活不了。 随着哲别的努力,甲衣一块块的离开了陈梦洁的身体。最引人注意的是她那一头金黄色的秀发和胸前火辣的曲线。从她那胸前暴露的乳沟看来,她的盔甲之下,居然没有穿什么衬衣,最多只有一件小内衣。 小胡忧对此表示很生气,大胡忧也在心里暗骂,这个女人,真是个娇精,要不然她的兵,怎么都那么不要命呢。要换他贪上个这么个火辣的女上司,他也得拼命。只为女上司能多看两眼,死也心甘了。 胡忧的脸上,露出了恶魔一样的笑容,只从陈梦洁的那声‘你敢’,他就知道,美女是斗不过流氓的。 “该死的胡忧,你敢碰我一下,我一定要让你”看胡忧一脸坏笑的走向自己,陈梦洁的心里闪过了一丝慌乱,身为堂堂帝国皇后的她,什么时候受过这样的侮辱。 说真的,胡忧很想狠狠的在陈梦洁的美胸上的抓上一把,让陈梦洁闭嘴。不过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特别是当在黄金凤的面,他还是不敢乱来的。爱吃醋的女人,有时候会做出不可理喻的事,胡忧可不想在这个时候节外生枝。 胡忧是用手指结束陈梦洁的叫喊的,这个坏坯子,居然把手伸进了陈梦洁的嘴里,并在她反应快来之前,把手抽回去。 胡忧的动作,让在场的人,全都傻了。见过不要脸的,还从来没有见过那么不要脸的。有些士兵不由的在心里暗暗的想着,胡忧下一步会不会把别的地方,伸入陈皇后的嘴里。 “让你的人,马上停止进攻,不然我把你扒光了,让你的士兵好好欣赏陈皇后的美好身材。” 胡忧的话说得异常的肯定,所有听到胡忧这话的人,都相信,这个流氓将军,肯定敢那样干。 看陈梦洁的脸色一变,胡忧不慌不忙的又补了一句:“如果你想自杀,那就让他们欣赏艳尸好了。请相信我,一定会让他们满意的。嘿嘿” 陈梦洁屈服了,研究过胡忧的资料的她,知道眼前这个人,就是一个流氓加无赖,他什么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 死,陈梦洁不怕,但是没有为弟弟报仇,又被仇人侮辱,她绝对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她要留着命,把一切的新仇旧恨,全都一一讨回来。她相信自己可以做到,就像她当年说过,自己要当皇后一样。 随着陈梦洁的下令,战场上响起了收兵的锣声。双方的士兵,都很诧异这样的变化。因为最多再有二十分钟,这堡宁城就要被攻破了。而这时候,林桂中军,居然下令收兵。 胡忧对陈梦洁的上道很满意,战场上的动向,他全都看在了眼里,要是陈梦洁跟他硬下去。一但城破,那他就算是杀了陈梦洁,也没有用了。 胡忧板着脸的让哲别把陈梦洁给绑起来,他曾经教过哲另一种很特别的绑人方,哲别在心领神会之下,把陈梦洁绑成了一个很诱人的粽子。 胡忧在黄金凤的瞪眼之下,不舍的把目光从陈梦洁的身上收回来,一脸正气的高举霸王枪,大喝一声道: “回城” “哗,胜利了” “我们胜利了。” 更新更快 “不死鸟万岁” “堡宁城万岁” 亲历了这一幕的堡宁城士兵,一下全都欢呼了起来。只剩下不到一百人的敢死队员,一个个挺直着胸膛,接受着全城军民的检阅。 多年之后,一个参加过这次敢死队的士兵,在自己的将军回记录上写道:遇到他之前,我并不了解不死鸟代表着什么。那次之后,我知道了,不死鸟带表的是——奇迹。 , 章节目录 第213章 让城 “呼,轻点,大小姐,我这是肉来的。\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胡忧泪水汪汪的看着黄金凤,希望这样的表情,能让黄金凤不在折磨他那已经破损的身体。 胡忧早应该想到,黄金凤这个小醋坛子又生气了。 唉,不就是多看了陈梦洁几眼吗,又没有做什么别的。再说了,那能怪我吗,要怪得怪她的身材太火爆。多少士兵都看了,我不看,那不是亏了。 四侍女一脸心疼的看着黄金凤给胡忧处理伤口,可是却又不敢说什么。西门雪一脸幸灾乐祸的在一边偷笑着,看来她对胡忧的惨样很欣赏。 杜长惟在一边苦笑,而陈梦洁被扔在了地板上,由哲别专门负责看管。 这就是城主府里目前的情况。 随着林桂军停止进攻之后,安融和池河两国的部队,也都暂停了攻城。胡忧的力挽狂澜,终于在堡宁城破城的前一刻,硬生生让战争给停了下来。 当然,这其中也有陈梦洁的功劳,要不是她想要活抓胡忧,现在的情况,就得反过来了。 这一战,堡宁城方面损失惨重,战死两万余人,轻重伤加起来,过五万人,房屋损毁的数据,暂时还没有统计出来,不过相信不会太少。 不过现在城里军民的情绪都很稳定,毕竟这一仗,是他们赢了。他们用三十万杂牌中的杂牌军,跟二十万最精锐的部队,打了半天,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是值得骄傲的。 这一战,胡忧在堡宁城军民之中的人气更高了,所有人都知道,几乎是胡忧一个人,为堡宁城带来了胜利。而他们却并不知道,他们的英雄,此时正在受着折磨。当然,就算他们知道,也不过是会心一笑而已,老婆欺负老公的事,他们管不了。清官都难断家务事呢,更何况是他们。 黄金凤冷哼一声道:“你似乎对我的手艺很不满?” 胡忧连连摇头:“不,不,很满意,很满意,只不过,要是能轻点就更好了。” 黄金凤用手在胡忧的左肩捅了一下,道:“像这样?” “嗯”胡忧闷哼一声,陪笑道:“再轻点,再轻点。” 黄金凤瞪了胡忧一眼道:“轻点你不长记性。” 偷偷的替胡忧揉了一下伤口,黄金凤瞟了一眼那边一脸心痛的四侍女道:“让你的侍女帮你处理吧,本小姐累了,要休息一下。” 黄金凤说着走到了一边,在椅子上坐下。刚才那一战,她同样也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全身累得不行。但是不亲自看过胡忧的伤,她哪里能放得下心休息呢。别看胡忧叫得惨,其实她并没有对胡忧怎么样,接骨总是疼的,她不过是在接骨的同时,偷偷掐了胡忧几下而已。谁叫他当着那么多人的们,对陈梦洁又楼又抱的。虽然那是为了战略需要。 看黄金凤终于肯放过胡忧,旋日四女赶紧跑了上来。看才在一边看着胡忧那样,她们真是心疼死了。 掉进了花丛的胡忧在心里暗乐,这才是帝王级的待遇嘛。那一双双小手,小心的为伤口上药,包扎,扶辰那丫头,还不时的轻吹几口香气,哦,爽。 “胡忧哥哥,胡忧哥哥,你真是太棒了,江儿要拜你为师。”随着一声清脆的童音,一个小男孩跑了进来。 另一个柔美的声音,也同意在厅中响起:“江儿,慢点跑,别摔着。” 胡忧从花丛之中探出头来,看是茹雪和小杜江母子来了。小杜江在前面跑着,茹雪在后面跟着,手里还端在一个汤盅。 胡忧对茹雪点了点头,对小男孩笑道:“嘿,是我们的小杜江来了。” 小杜江看胡忧满身是血,关心道:“胡忧哥哥,你受伤了吗?” 胡忧作出一副硬汉的样子,一挺胸道:“没事,大丈夫保家为国,留点血算不了什么。” 说完这话,胡忧又塌下身道:“不过还真是很疼呢,所以呀,小杜江要苦练杀敌本领,以后保护母亲” “嗯,江儿知道了。” 茹雪毕竟是她人妇,看胡忧光着身子在处理伤口,没好意思过来。远远的把手里的汤盅放在桌上,道:“少帅,这是人参雪莲汤,听说对伤口有好处,一会你喝一些吧。” 胡忧每次看到这个柔柔的女人,心里总有一种特别的情素。也许是见了太多的女将女兵吧,这个水一样的女人,让他很舒服。 “好的,谢谢你,夫人。” 茹雪摇摇头道:“一点汤比起少帅保家为国,流血受伤来算不得什么。要说谢谢的,应该是我才对。” 茹雪说着,叫过小杜江道:“江儿,少帅还有正事,我们走吧。” 军事会议上,胡忧问道:“朱大能,食草方面的情况怎么样,可以支持多久?” 陈梦洁被抓之后,三国联军是停止了攻城,但是他们并没有撤走,而是把堡宁城给围了起来。现在堡宁城对外的一切物资供应都中断了。 朱大能从战争还没有开打,就被胡忧派去管后勤资源。对胡忧这一安排,朱大能不但不会感觉到轻视,反而对胡忧很服气。 因为朱大能知道,战争打的其实就是后勤。如果连吃的都没有了,那么再强大的军队,也顶不了几天。一开始,他还想提醒胡忧注意这一点,没想到胡忧直接就把后勤这方面,从杜长惟的手里拿了过来,并派他去专管。这是一种绝对的信任。为回报胡忧的信任,朱大能拿出了十二分的用心,严把每一颗粮食的进出。全力保证后勤的稳定。 朱大能站起来回道:“我已经把全城的粮食都已经集中了起来,分成十个地方,重兵防护。由于之前杜大人已经做了一些战前准备,所以粮草方面还算充足,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之下,可以支持三个月。” 朱大能说着,话风一转道:“不过物品问题,缺少很严重。现在城中有近五万的伤员。就算轻伤的可以不用药,也有两万重伤员必须用药的。 还有,因为战争的关系,很多城民的房子都受到了破坏,更有很多人为了拿到守城用的板砖、石块和木板,把自家的房屋都给拆了。 现在这些人没有地方住,都睡在大街上。一两天还没有问题,要是多过几日,恐怕很多人都得生病。” 胡忧点点头道:“嗯,这是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让城民流血再流泪。建房现在是不可能了,你这样,把那些房子受到损毁的,全都记录下来。特别是那些为守城而拆了房子的,更要详细记录。 另外,去联系那些酒楼客栈,家里有房多的人,算租也好,算借也好,让他们把多出的房间全都让出来。尽可能的好好商量,要钱的告诉他们,战后由不死鸟军团给,不要钱的,发一个不死鸟铜制奖章。” 朱大能问道:“要是软硬都不吃的呢?” 胡忧目光一寒,道:“那就扣起来,查他的通敌问题。” 朱大能会意的点点头,现在可是战时,没有那么多情面可讲,钱名都不要,那就是跟部队对着干,管你有没有问题,逮起来再说。 胡忧揉了一下脑袋,沉声道:“这个药品问题嘛,不能凭空变出来。对了,城中有大蒜吗?” “大蒜?”朱大能有些发愣,这大蒜和药品有什么关系吗? 朱大能有些抓头道:“这个........大蒜不属于战略物资,我没有统计过。” 一个堡宁城方面的军官开口道:“少帅,这个我知道。” 得到胡忧的示意,他继续说道:“开战之前,有一个商队拉过一批大蒜来到我们堡宁城,现在应该还在城中。” 胡忧问道:“大约有多少?” 城官回道:“具体有多少我也不是很清楚,大约有十多车吧。” 胡忧在心里计算了一下,以常规的运力,一车大约是一千斤左右,十多车差不用也有一万斤,基本够用了。 胡忧说道:“这个事就由你负责,找到那个商队,买下他全都的大蒜,然后交由朱大能统一管理。价钱方面,尽量谈,别让人家亏了,去吧。” 城官马上领命而去。虽然他也不知道胡忧拿大蒜干什么用,但是他选择相信胡忧不会做那没有用的事。 解决了大蒜问题之后,胡忧又连续的问了几样东西。分别是高度的白酒,姜,辣椒,胡椒,花椒,猪油等一系列的农副产品,得到的回复都很满意。虽然存量都不多,但是也够用一阵了。 完了之后,胡忧亲自教朱大能怎么做大蒜膏,辣椒膏等外伤代用品。这些都是一些江湖常用的土办法,虽然比不了真正的药物,但是都有一定的疗效。不死鸟军团有专业的药品补给队,只要顶上一个月,这些问题,都全部可以解决。 让胡忧比较安心的是粮食问题,有三个月的粮食,足可以支持到不死鸟军团的来到。现在堡宁城已经开战,胡忧相信,只要是没有反心的城镇,都不敢阻止不死鸟军团过境。至于胡忧下的那不死鸟驰援令,胡忧知道,那些城镇是不太可能出兵来帮的。胡忧要的也不是他们出兵来援,而是一个借口,等这堡宁城的事了之后,他就以这个借口,把那些不听话的城镇,全都给收拾了。 胡忧在公告上点出的那些城镇,刚好就在堡宁城和浪天之间。要么就不玩,要玩就玩大的。胡忧要借这次机会,把浪天和堡宁城之间的势力,全给收归入手下,打通一条北到堡宁城,南通浪天的通道。之后再借机想办法连接上洞汪城,那么大半个燕州,就到他的手里了。到时候坐拥数十个城镇,千万城民,不说是帝都,就算是在国际上,也有他不死鸟一席之地。 当然,这都还只是计划,想要实现,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一口吃不成个胖子,胡忧知道,自己还有很长的道要走。 “少爷,你回来了。时间正好,快要可以开饭了。”扶辰看到胡忧回来,高兴的笑道。 胡忧这几天,借着暂时没有战事,每天都早出晚归的。除了亲自巡查城防,观察敌军的动向之外,胡忧还重点的去看望伤员,和安抚百姓。发现有任何的问题,马上当场下令处理。这些动作,让胡忧在堡宁城的民众之中,有了更高的声望。 胡忧哈哈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小扶辰,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呀?” 胡忧这是逗扶辰玩,堡宁城被围,外面的东西,跟本运不进来,来来去去的,就只有几样主食而已。十几天来,就没有换过。 扶辰甜甜的笑道:“今天吃面条和包子。”虽然吃得不好,但是扶辰每天总是乐呵呵的。似乎从来就没有什么烦心事。 胡忧在扶辰的鼻子上捏了一把,笑道:“包子什么馅呀?” “我知道”小杜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跳出来道:“是面粉馅的。” “哈哈哈..........” 三人全都笑了起来,本来就是馒头,可不是面粉馅的吗。 饭后,胡忧,吴学问,旋日,西门雪在书房里处理公务。其实大多数是吴学问三人在做,胡忧对于行政方面,并不是很拿手,他是以学习为主。他这人有一点好,不懂就是不懂,他不会强把什么事都往身上揽。这里可不是跑江湖,事关几十万人的生存大事,可来不得点半的玩笑。每一个草率的决定,对百姓来说,都是灾难性的。 “咣咣” 敲门声打断了胡忧和吴学问的讨论,胡忧和吴学问对视了一眼,都同时摇摇头。这个时候,唯一会来到这里的,只有城守杜长惟。他已经很多天没有来过了,不知道他今天来这里有什么事。 用手势阻止了要去开门的旋日,胡忧亲自给杜长惟开门,并把他请进来。 杜长惟落坐之后,手里捧着茶,久久不语,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胡忧陪坐在一旁,并不打扰他。 说真的,杜长惟这个城守,算是胡忧所见过的那么多官员之中,最好的一个官了。首先一点,杜长惟这个人不贪。他不贪色,老婆死了十几年,也没有想着再娶一个。他不贪图享受,吃住都比较朴实不说,堂堂一个城守,家时居然只有一个给小杜江做奶妈兼打杂的下人,平常做饭还多是身为儿媳若雪动手。看到他这样,身边带着四侍女的胡忧,都感觉到汗颜。 单这两点,在现今的曼陀罗帝国官场,就很难看到。更让胡忧感觉到惊奇的是这杜长惟居然还把自己的俸禄,暗中分出一半,去救济城中生活比较难的百姓。他这可不是做秀,而是实实在在的做事,胡忧也是很巧合的机会,才知道有这么一个事的。 像他这样的另类,在官场之中,怎么会不受到排挤。要不是他老爹是里杰卡尔德最早的部下,曾经多次救过里杰卡尔德的命,最后又是为救里杰卡尔德而死,在帝国的功臣薄上,清清楚楚的记录着名字,皇家一直对他多有照顾,他恐怕早不知道被踩到哪里去了吧。 这些都是各人的操守问题,如果只单单是这些,胡忧还只会觉得杜长惟是一个好人。但是三国联军进攻堡宁城之时,杜长惟能当机立断的把一切权力,都毫不保留的交出来,就不得不让胡忧佩服了。 将心比心,胡忧自认做不到这一点。哪怕明知道有一个能力比他强十倍的人,胡忧也不可能把不死鸟军团交给那个人来全权指挥。他做不到,相信全天下没有几个人可以做得到,而眼前这杜长惟,却已经这么做了。 杜长惟又沉吟了一阵,终于开口道:“少帅,我有一件事,想要跟你商量一下。” 胡忧看了吴学问几个一眼,问题:“是否需要单独谈?” 杜长惟摇摇头道:“不用了。” 胡忧点点头,给杜长惟添了点茶,道:“那好,那咱们就好好聊聊。” 杜长惟道:“少爷来这堡宁城也有二十天了,想必对堡宁城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这些天,少帅所做的事,我看在眼里,城中的百姓,也都看在眼里。我想把这堡宁城交给少帅,不知道少帅可愿意接收。” “什么?”胡忧一下站了起来,以他的沉稳,也让杜长惟给震住了。 旋日几个也同时动容,不敢相信的相互用眼神询问其他人,以正明自己并没有听错。 更新更快 接收是什么意思?那可不是像现在这样,把战时的权力给交胡忧统管,而是要把这堡宁城交到胡忧的手上,他自己拍拍屁股离开。 杜长惟认真的点头道:“少帅没有听错,我就是想把这堡宁城交与少帅。这事件,我已经考虑了很多天了。这堡宁城地处青州和燕州的交界,乃兵家必争之地。 这次是多有少帅相助,才暂时打成这个局面。他日少帅离开,老夫又该如何。 我是自己知道自己的事,以我的能力,跟本没有办法守得住堡宁城。为了城中的百姓,也为了我自己,我要肯请少帅接管堡宁城。” , 章节目录 第214章 改城为市 杜长惟的话,说得很诚恳,不像是开玩笑,以他的年纪,也不可能拿让城这么大的事来开玩笑。\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 胡忧在经历过一阵惊喜之后,转入了沉思之中。杜长惟让城之事,对于他说来,是一件好事。当时在决定驰援堡宁城之时,胡忧就已经在心里计算着,怎么样把这堡宁城收入自己的怀里。 是的,堡宁城为燕州之边,相距青州乐同城不过是一百里路,骑兵半日可到,并发起进攻。无论从局势还是从位理位置来说,这堡宁城都是一座危城。相信要不是这样,杜长惟也绝对不会把城让给胡忧。因为杜长惟也同样知道,如果没有野战军团入驻,这堡宁城迟早会有城破的一天。 而现在的形势是红fen军团太远,狂狼军团和黑十字军团都无意与三国联军正面冲突,皇家骑兵团更是想都不用想,他们跟本看都不看这里。浪天他们都不管,更何况这堡宁城。现在唯有不死鸟军团了,他们不管,就没有人管了。 杜长惟不是傻,他是看得很透撤的。杜长惟没有前任城主的那种势力,他也不屑攀附那样的势力,所以他不可能效仿前任城守那样,强行用堡宁城再跟别人换地。为避免人破人亡,害人害已。把堡宁城让给胡忧,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严格来说,这也算是一种投资,就像是当年他父亲跟里杰卡尔德一样,虽然最后战死,但是至少还是给他带来几十年的富贵。 经过十几天的接触,杜长惟知道,胡忧也算是那种比较重情义的人,现在以堡宁城相送,他肯定会记住这一份情。有了这份情,今后小杜江母子,就能有一个依靠。 杜长惟老了,儿子杜可风又失踪,生死不明。他必须得为小孙子的将来做打算。人活几十年,也看透了不少的事,他知道,曼陀罗帝国已经走向了没落,被推翻是迟早的事。从今往后,帝国至少要经历一段很长时期的战乱。要想在战乱之中存活,必须得依靠手握重兵之人。杜长惟决定选择胡忧,以一座自己跟本没有能力守住的城,为子孙铺一条家族再起之路,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杜长惟看到的事,胡忧也同样看到了。他知道,堡宁城是一个是非之地,但是他同样也知道,这堡宁城他非要不可。 现在北方,唯一有能力守住堡宁城的部队,只有不死鸟军团。以现在三国联军公然出兵堡宁城来看,三国联军已经计划好了第二步战略,燕州就是他们的目标。他们是想像割分青州那样,再把燕州割出去。就算是割分不了,占领也是可以接受的。三国联军现在就是一条狼,他们已经咬上了曼陀罗帝国这条肥猪,让他们松口,恐怕没有那么容易。 三国联军看上了燕州,胡忧也同样看上了燕州。这堡宁城是燕州北之门户,就像一个人的咽喉,胡忧不允许这么一个战略要地,在别人的手中。除非他就此死掉争霸之心,不然这堡宁城他是非要不可。 胡忧现在不是考虑要不要保宁城的问题,他不是什么脸皮薄的人,人家既然把堡宁城已经送到了他的嘴边,他没有理由往外推。但是这个要法,有讲究。说起来,胡忧现在有些做表子又想立牌坊的意思,他即想要这堡宁城,又想要得别人无话可说。 前思后想之后,胡忧给吴学问几人打了个眼色,吴学问几个很机警,知道胡忧要跟杜长惟单独交淡,于是全都默默离开了书房。他们知道,胡忧并不是有什么事不想让他们知道,而是有些事,还是两个人单独谈会更好一些。 吴学问几人离开之后,书房静了下来。杜长惟说出要把堡宁城让给胡忧之后,就不再开口了,他在等着胡忧的答案。 胡忧拿起桌上的茶,喝了一口,说道:“三年多之前,我曾经遇上个一个老者,无意之中,谈起了这以武统国的问题。” 杜长惟看胡忧偏开了堡宁城,而是把话题转到了整个帝国的制度之上,一时不知道胡忧想要说什么,于是也不打断,静静的听着。 胡忧看了杜长惟一眼,继续说道:“自古以来,治国分文武,有道是文官死谏,武官死战,文武两官,就是帝国的两条手臂,又或是两条脚,缺一不可。 国难之际,不苟且偷生,英勇抗击,宁死不降这是文官的气节。为了大义,为了百性生活,文官不畏帝王之威,逆批龙鳞,不惜抛弃身家性命,直言进谏,据死力争,就算株连九族亦义无反顾。 武官勇抵外虏,身先士卒,宁愿马革裹尸,不惜以身殉国,战死疆场,也不愿忍辱偷生,置民众于水深水热。所谓文官不贪财,武官不怕死,文官死谏,武官死战,才是一个帝国强国之跟本。有此文官武将,才能使帝国千秋不倒,百姓安居乐业。 然而,放眼如今的帝国,文官已无,更何谈直言进谏,据死力争。而武官一手统国,却只知道风花雪夜,文不能治人,治国,治家,治天下,武不能治军,治敌。以武统国,已经从根本上铲除了文官死谏,武官死战的土壤.无文官,武将就失去了制约,他们上下一体,等级森严,只有军令,而再无事非黑白,全都是粉饰太平的酒囊,青楼楚馆的常客。对外外强中干,连一小小的安融,都无力对付。对内穷凶极恶色厉内茬,浪天红巾军,两年不能除。 如此帝国,如何能让百姓安居,外敌不辱” 最后一句,胡忧几乎是喝出来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内心一下变得汹涌澎湃起来,全身上下,散发出一股霸气,大有一种天上地下,唯我独尊之势。 胡忧的一席话,听得杜长惟目光闪闪,茅塞顿开。一张老脸,不停的抖着。这是他父辈用血建立起来的国度,看着这曼陀罗帝国,从富强走向衰败,他的心在流血啊。 判断出帝国无望的那个晚上,他把本。自己关在了书房里,对着父亲的画像,整整哭了一夜。很难想像,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可以哭得那样的伤心。不是心碎,何以如此情伤。 杜长惟不是没有想过,要改变帝国的颓势。前朝不兴,尚且历经千前,而曼陀罗帝国不过短短四十多年,何以变得如此风雨飘摇。 可是杜长惟想白了华发,也找不出一条可以让帝国重生的路,他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应该怎么干。他唯一可以管住的,也只有自己而已。然而想要管住自己,也很难。因为他不愿同流合污,所以被逼来到这堡宁城。满池全污水,奈何做青莲。世人只知荷花出污泥而不染,谁人知道荷花之难。 胡忧的话,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一下把杜长惟那颗死寂之心,又给点燃了。他想强忍着兴奋,却没有能忍住,脱口而出道:“少帅,你打算怎么做?” 胡忧长身而起,目光刚毅的说道:“我要重建帝国的次序。 杜长惟道:“可是重起文武之治?” “不错。”胡忧点头道:“杜大人可愿开这这曼陀罗文官之先河?” “我?”杜长惟指着自己的鼻子,心气高涨,却又颓然的摇头道:“我有何德何能,可担此大任。 胡忧看杜长惟已经心动,趁热打铁的说道:“杜大人当然可以,这几天我一直在民中走访,城中百姓,对杜大人入主堡宁城以来,也多有称赞,杜大人不必妄自菲薄。这曼陀罗帝国,可有先祖的一份心血在,难道就这么看着它破败,大人不觉可惜吗?” 杜长惟确实已经心动,眼前这个年轻人,给他带来一线曙光,让他已经老去的心,又重新生出了活力。五十知天命,他现在已经五十多了,死了算一辈子,不死也大半,何不再经一次风雨,跟胡忧干一场,纵使像先祖那样死去,也算不留憾事在人间了。 杜长惟提醒道:“可是曼陀罗帝国,并没有文官治度胡忧嘿嘿一笑道:“这有何难。帝国之前,也并无少帅,现在不是有了吗?” 杜长惟心中一跳:“少帅,你是想?” 胡忧点头道:“不错,帝国没有文官,我们可以自己有。我打算把堡宁城改称堡宁市,并入不死鸟军团,由杜大人任第一任市长,主管行政,至于军务方面,我会另做安排。杜大人以为如何?”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到堡宁城的时候,早起的百姓,突然发现,四门城楼上,都贴出了巨大的公告,公告从即日起,堡宁城正式改名为保宁市,并入不死鸟军团,由杜长惟任第一任市长。另由百姓公选一百名德高望重之人,进入市府,参与保宁市管理建设。公告之下,是胡忧的金印,和胡忧的亲笔签名。 此公告一出,立即在堡宁城中引起热烈的讨论。识字不识字之人,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虽然都不明白,这堡宁城和保宁市之间,有什么分别,但是他们都知道,不死鸟军团正式入驻保宁市,他们的生命就能够有保障了。 百姓议论得最多的,就是那一百个民选代表的事。虽然只是入府议政,还淡不上什么官由民选,可是这已经是开了天风大陆的历史先河。他们都在期待着那一百人选出来之后,会对这个新的保宁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这个公告的威力,居然暂时大过了城外二十万围城之军。 城主府,啊不,现在应该改称为市府。市府的花厅里,胡忧正喝着扶辰刚刚端上来的白粥。 昨晚胡忧整整和杜长惟谈了一夜,把心中对保宁市建设的相法和理念,大部分对杜长惟说了。使得杜长惟对这个市长一职有了一定的了解的同时,也对胡忧更加的佩服,他也很有信心,做一做这天风大陆第一次出现的市长。 其实这一次胡忧搞出公选一百人进入市府议政,并不是表示他想要搞什么民主制度。对于这方面,他从来没有想过。因为这是一个王权集中制的世界,跟本没有搞民主的条件,胡忧也没有兴趣去搞这种东西。那完全是他的一种笼络人心和对城市管理的一种新尝试,同时也是他和吴学问研究出来的一种选材的手段而已。 胡忧的梦想是做皇帝,他才没有兴趣为这个大陆的民主事业,做出什么贡献呢。 “少爷,这市长是什么东西,扶辰不是很明白呢。少爷能不能教教扶辰啊。” 扶辰看胡忧已经用完了早餐,两眼好奇的看着胡忧,娇声的问道。这丫头对一切新生的事物,都有强大的兴趣。市长这个名词一出来,她就跑去问旋日,可惜旋日也说不清楚这市长据体是什么。因为这是胡忧临时搞出来的东西,还没有跟她讲过呢。 胡忧说了笑。市长是什么?市长说白了,就是没有兵权的城守而已。如果把一个城市,比喻做一个家的话。那么胡忧就是这个家的家主,而市长就是家中的管家,军队自然充当的就是打手了。市长管家中事,军队管打人,就那么简单。而胡忧择是管家和打手的主人。别管他们怎么样,都是胡忧的手下。 心里是这么想的,但是嘴上却不能那么说。这什么管家打手的多俗气呀,胡忧当然得换一个说法。刚要解释,突然见扶辰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一脸可爱的样子,胡忧不由逗她道:“我还以为我们的小扶辰多聪明呢,原来也是笨丫头一个。哈哈哈” 扶辰跺脚不依道:“惹,人家不来了,少爷骂人家笨丫头。哼,不给你吃粥了。” 胡忧哈哈笑道:“我都已经吃完了。” 扶辰噘嘴道:“那明天不给你吃了。” 胡忧和扶辰斗起嘴来:“明天我吃面。”谈了一夜的治国之道,头都快暴了,还是和这丫头斗嘴有意思。 西门雪和黄金凤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胡忧和扶辰你来我往的,谁也不让谁。西门雪不由奇怪道:“你们在干什么呢。一大早的,就在这里斗嘴。” 扶辰一回头,看旋日也走了进来,对胡忧吐吐小舌头,跑到旋日身边,娇声说道:“旋日,这回你可要帮我,少爷他欺负我。”四侍女相互并不知道谁是姐姐,谁是妹妹。不过她们在心里,都拿旋日当大姐头。所以扶辰此时有些向旋日撒娇的意思。 “少爷摸你屁股?” 这话不是旋日说的,是旋日旁边的踏星说的。踏星平时话很少,不过每次开口,都能让人想抓狂。 “呃。我是不是来得不是时候?”刚进来的吴学问没头没脑的听了一句,饶是以他的聪明,也一时没有弄明白,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很没有形像的笑得都快钻到桌子底下去了,整个花厅里,也是笑声一片。扶辰大叫不依,之后自己也咯咯娇笑了起来。这就是城主府早晨的一景。城外依然在围城,却影响不了城内的生活。这一切,都因为这里有一个不死鸟,有不死鸟在,他们都很安心。 房间里,陈梦洁神情淡然的在喝着粥,对坐在对面的胡忧,不闻不问。虽然四肢有三肢被绑着,只有一只手可以动,但这却并不影响她的优雅。一国之后,果然不简单。 胡忧似乎也一点不急,一双贼眼上下打量着这个身材火辣的皇后。陈梦洁身上的铠甲,早就被胡忧让人给除掉了。现在陈梦洁身上穿的是一身普通布制的衣裙。胡忧很坏的故意让人拿小了一号,这衣服穿着,虽然不露肉,却很有看头。 陈梦洁怒道:“你看够了没有”她本想保持自己的高雅,但是她发现,在这个流氓面前,她跟本做不到这一点。高雅在这种人的眼里,连一块面包都比不上。 胡忧很不要脸的回道:“没有。长这么大,我还没有见过皇后呢,当然得多看几眼。只不过,不得不说,皇后,你应该讲究卫生啊” 陈梦洁要不是被绑得动不了,她肯定要扑上来咬胡忧几口。 更新更快 早知道一枪杀了他多好,不然现在也不用受他这样的侮辱。 这个可恶的家伙,自从被他抓到之后,到现在已经十五天,他居然像忘记了她一样。自己可是堂堂林桂帝国皇后,他居然像扔个小狗小猫一样,往房间一扔完事。把她绑成这样不算,还不让洗澡。十五天了,陈梦洁自己都能闻到身上的臭味。 最让陈梦洁不甘心的,是她经过这一年多的努力,眼看就要大仇得报。却在最后一刻,付之流水。她发誓,下次她一定要一枪杀掉这个可恶的男人。 想到这里,陈梦洁不由的叹了口气。这个胡忧十几天对自己不闻不问,今天突然过来,看来没有什么好事了。想不到自己一向自视甚高,今天却要丢人又。 , 章节目录 第215章 逼供陈皇后 陈梦洁对自己的美很自信,她知道,男人没有一个不爱腥的,她更知道,男人最喜欢玩身份高贵的女人。而眼前这个小男人,今天来的目的,就是这个。 看来是无可避免,陈梦洁在心里计算着,是不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身体,来做一些事。比如杀掉这个自称少帅的小男人。 研究过胡忧的陈梦洁知道,胡忧今年不过只有二十二岁,而且他对男女方面的事,也并不避讳什么。他和红闲的喝了口茶,一脸可惜的说道:“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对手,还以为可以好好玩一次呢。唉,我其实还有很多招术没有使出来呢,好久没有用了,也不知道,还好不好使。要不我们再玩会?” 陈梦洁现在很想哭,是真哭的那种,不是刚才那样的装哭。可是她不敢,她怕胡忧又把那视为一种挑战。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脆弱,不过她此时,真的是怕了眼前这个男人了。 能不怕吗?胡忧从一开始,就针对着陈梦洁的防线,进行层层的突破。被抓,被绑,还不许洗澡,十五天没有人跟陈梦洁说过一句话。这种种加起来,没有对陈梦洁的身体,造成半点的伤害,但是对她的精神打击确非常的大。 别的不说,对于一个漂亮的女人来说,十五天不能洗澡,全身上下,散发出异味,这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可怕的打击。越是漂亮的女人,对自己就越是自信。让一个高贵又而自信的女人,全自上下,散发着在臭味,这无异于在她的脸上划一刀。破坏一个人的自信,有时候比杀掉她,更让她感觉恐惧。 “不玩了吗,那我们就来说点正事吧。”胡忧给自己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翘着二郎腿,写意的说道:“我知道,这城中有人与你们勾结。现在,我需要你告诉我,那个人是谁。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我最不爱听的,就是那样的话。” 胡忧的话问了出来,陈梦洁并没有马上回答。胡忧却并不着急,他知道,陈梦洁会说的。这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有时候,对付聪明的女人,比对付笨女人要容易得多。因为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怎么做,对自己才最好。 陈梦洁底头沉思着。这个聪明而又漂亮的女人,她本可以嫁一个小贵族,然而过上那种安稳的日子。但是她不甘心那样做。她觉得那是对她生天丽质的浪费。她不甘于平淡,从小被人欺负的她,发誓要做那个欺负人的人。 她寻找着一切能利用的机会,让自己得到权势。一个女人,在没有强大的背景支持之下,要做到这一点很难。她不只一次的受到过打击,但是她从来没有放弃过。终于,她成为了帝国的皇后。只要再给她一些时间,她说不定,可以成为女皇。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在她最一帆风顺的时候,她从小相依为命的亲弟弟,却被人于千军万马的保护之中,一箭射杀。这对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她可以冷在眼看人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却不能看着自己唯一的亲人,如此的惨死,她要报仇。 报仇陈梦洁在心里对自己说。只要这次不死,只要能活着回去,一切都还有希望。她并没有输,她还有机会,有能力,有实力,杀掉眼前这个男人。招出几个已经没有用的内线,对她来说,算不了什么。无论是敌人,还是朋友,只要价钱合适,只要能为她带来足够的利益,都是可以出卖的。 陈梦洁招了,她招得很撤底。她知道,胡忧既然会来问她这事,那么胡忧肯定已经查到了一些东西,不然他不会那么肯定。 陈梦洁不知道胡忧已经查得了那少,不过那些,已经都不重要了。那种用酒色金钱就可以收买的人,不值得她冒着激怒胡忧的危险,去庇护他们,他们不配。这个世界上,除了弟弟陈常利之外,所有的人,都不佩。 胡忧拿到名单的时候,心情很沉重。陈梦洁写出的这份名单上,洋洋洒洒,一共一百二十六人,这其中包括了原堡宁城的各级将领,其中有几个,还是相当高层的将领。 难怪陈梦洁在攻城的时候,那么信心十足的样子,原来她们不但在城外有强大的军力,在城内还有如此庞大的内线。 胡忧相信,如果不是他出人意料的,在三国联军攻城的第一天,就把陈梦洁给抓住,把那些内鬼全都给震住了,让他们来不急,也不敢再做出什么事的话,这堡宁城在没有被他变成保定市之前,就已经破掉了。 三十五万军民的生命,他们怎么敢为了一点点钱财享受,就那么干。 胡忧把名单死死的抓在手里,眼中闪现出无边的杀机。不要怪我狠,是你们逼我的。 更新更快 “陈皇后,多谢你的配合,希望我们能有下一次合作的机会。” 陈梦洁的脸上,已经恢复了淡然。她知道,交出这份名单之后,胡忧不会再对她怎么样。毕竟城外还有二十万大军在,她是他手中的王牌。 陈梦洁冷笑道:“我也希望咱们能再一次合作,不过角色得反过来” 胡忧哈哈一笑道:“那就让我们共同期待好了,为了表彰你今天的表现,我奖励你一桶热水。陈皇后,个人卫生很重要” , 章节目录 第216章 铲除异已 书房里,胡忧看着从陈梦洁那里得来的奸细名单,久久沉默不语。WWW.ZHUAJI.ORG几个小时过去,愤怒的心已经逐渐的平静下来,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会放过这些人。一百多人,混在了各级的官员之中,只要他们有任何的异动,都就将会给保宁市带来灭顶之灾。 除奸是肯定的,现在摆在胡忧面前的是什么时候动手。是等自己的嫡系部队不死鸟军团来了再动手,还是现在就动手。 等不死鸟军团来,那么至少还要等十几天。这十几天的时间,这些奸细会不会收到风声,做一些事呢? 不等不死鸟军团,直接用保宁之兵,那会不会引起什么麻烦呢。要知道这些奸细里面,有不少是在保宁已经为官多年,各种的关系是盘根错节,更有甚者,也许手中还掌握着其他人的把柄,一但动手,肯定有人出来求情。现在自己在这保宁只有几个亲信之人而已。他们一但联合起来,就算自己是不死鸟,也无力镇压他们。 算来算去,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等不死鸟军团到来,再处理这些奸细的事。给候三的命令是一个月,现在已经过去十五天,再有十五天,候三肯定可以带不死鸟军团抵达。到时候手里有三个主战师团在,谁都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等不死鸟军团到来,再处理这个奸细的问题,同样也有一些麻烦。那就是不死鸟军团初到就杀人,会不会显得杀气太重?再有,难道不死鸟胡忧一定要有大量的士兵在身边,才敢行事吗?难道身边没有大量的士兵护着,就算明知道有奸细,也不敢动手? 胡忧的身后,一个还略带有点点小女孩特有娇声的声音响起:“主人,要不风吟去帮你解决吧。” 开口的是暗夜四影之一的风吟,现在书房里只有胡忧一个人在,她不需要隐藏身体,所以她就站在胡忧的身后。 胡忧转头看向这个发育姣好的十六岁少女,笑笑道:“你打算怎么帮我解决?” 风吟理所应当的说道:“杀了他们就好了。他们让少爷心烦,都该死。” 风吟这话说得很干脆,在她的眼中,除了胡忧之外,再没有其他人。对任何人的死活,她都是不会关心的。这也许有些冷血,但是这也正常。你不能要求一个从出生开始,就一直运离人群生活,直到现在的人,拥有太多的感情。因为她们跟本没有经历过那么多的感情。如果她一开口,就是什么人民疾苦,悲天悯人的话,那才叫做不正常呢。 胡忧拍拍自己的肩膀,说道:“风吟呀,有些事情,你不明白。杀人有时候并不是那么简单的。这里面关系到各各方面的东西。” 胡忧拍自己肩膀的意思,是让风吟帮他揉揉有些酸痛的肩膀。陈梦洁留在他左肩上的伤,表面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还是有些不自然。德福在训练暗夜四影的时候,有考虑过她们的侍女作用,所以让她们学过一些侍女应该会的东西。在这方面,四影的手法相当的不错。特别是她们四个同样动手的时候,那感觉,真是让人陶醉。 风吟非常乖巧的靠了上来,用一双小手,给胡忧轻轻的揉按着。没按两下,花颂,雪啼,月鸣也分别靠在了胡忧的身边,对不是伤处的地方,也进行按摩。她们知道,胡忧喜欢这样的感觉。 风吟把胡忧的手,放到自己的身上,边给胡忧揉按着左肩膀,边说道:“主人,你能不能教教我们,怎么与人相处。我们四姐妹从小就远离人群,很多东西都不知道。” 花颂几个,也同样把目光看向了胡忧。没有经历过她们那种成长道路的人,很难明白,她们内心之中,对人际交往的恐慌。她们除了跟胡忧亲近之外,跟本不知道要怎么面对其他人。隐身,对于她们来说,实事上,也是一种躲藏。 忧轻轻点点头。对于四影,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同样是四胞胎,旋日四女的生活很丰富,各有所长,又见过不少的世面。而四影则单纯得像一张白纸一样,虽然她们有一身别人所不具备的特殊本领,但是更多的时候,她们却像小孩子那样,有太多的东西,是她们不知道的。 看胡忧点头,四影全都露出了兴奋的笑容。人是群居动物,与人交流是人类的天性。她们也想要参与进这个世界,而不是只做一个旁观者。 胡忧整理了一下思绪道:“我给你们讲个故事吧。以后只要有时间,我每天都给你们讲一个故事。你们可以从故事里,吸取你们所需要的东西。” 书房里,只有胡忧一个人的声音,他口中的故事,其实说的是他自己的成长经历。他的人生,到现在不过是短短的二十二年,但是他所经历的精彩,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经经历过的事。 故事是可以育人的,经常反思自己的过去,可以让自己更清楚的认识自己。胡忧在教风吟四人怎么样为人处事的时候,自己也渐渐的从患得患失的境况之中,走了出来,他找到了处理奸细的方法——杀。 没有那么多需要瞻前顾后的东西。之前在民众的面前,表露出来的,都是谦训爱民的一面,乱视用重典,不适当的表现出自己狠辣的一面,那么今后就会出现更多类似的情况。至于那些想要借机搞事的人,让他们跳出来好了。 堡宁现在还有很多不稳定的因素,既然有这个机会,那么就不妨一并解决了吧。 第二天,胡忧就发出了征兵命令,在保宁市民之中,征兵一万。这些兵胡忧称之为兵勇,算为不死鸟军团的预备役士兵。 胡忧想过了,奸细的问题,不能等不死鸟军团来了再处理。现在城外还有二十万敌国部队,万一他们来个破釜沉舟,将要弄出大乱子的。而为防城中之官,相互暗中勾结,胡忧决定这一次,不用原堡宁城的兵,就用这城中之民来干这事。 以胡忧在堡宁的威信,要征一万兵,并不是太难的事。哪怕这次征的并不是不死鸟军团之兵,但依然是从者如流。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就已经征足了一万兵勇。 这一万兵勇,都是之前保宁一战时,表现良好的壮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好谁不好,只要多问几个百姓,就能知道。这堡宁可是他们的家,妻儿老小都生活在这里。他们爱不爱曼陀罗帝国那不一定,但是对堡宁,他们是有爱的。因此这一万兵勇,在忠心上,绝对没有问题。 因为城外还围着二十万大军,所以胡忧的征兵,并没有引起一些人的警觉。没有人会想到,在这样的环境之下,胡忧居然会发动一场清洗。 一万兵勇虽然没有经过训练,但是他们都是有勇气之人,对胡忧也有着一种极度的狂热。胡忧把他们招集起来,进行一个简短的训话之后,就发给他们早已经抄好的奸细名单。 一声令下,整个堡宁全都动了起来。 “少帅,名单之上的208人,除了三人自杀外,其于全部落网。”旋日给胡忧汇报道。 陈梦洁给胡忧的名单,明明一百多个,怎么变成了208人?其余的那些,自然是胡忧添加上去的。 这段时间,胡忧经常在百姓之中走动,也听了不少百姓的申诉。这多出来的几十人,都是平时欺压过百姓的官员。第一个,就是在例会之上,和胡忧不对付的黄祖同。这个黄祖同在前任城守建新城主府的时候,强行征用百姓的土地,强拆民居,大肆敛财。这一次,他并没有出现在陈梦洁名单之中,但是胡忧决定,把他当奸细给办了。 “很好。”胡忧满意的点头,对于这一次的行动,他感到很满意。这些兵勇,果然有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比那些城守兵强多了。看来选择用他们,是个不错的决定。 看吴学问一脸苦思的样子,胡忧不由问道:“吴学问,你觉得有什么问题吗?” 吴学问道:“少帅。我在想,一下抓了那么多人,要审讯起来,是一个很大的工程。而且负责审讯之人,与他们都相熟,这恐怕里面会出什么猫腻。” 胡忧在心里暗笑道:这个吴学问什么都好,就是有些书呆子,有些时候不懂变通,喜欢按程序来。这是他的优点,但是同样也是他的缺点。他这一套,在和平时期,是很好的,但是在这个时候,却有些多余。 胡忧摇头道:“这个事情你不需要头痛,我没有打算审讯他们。” “不审?”吴学问呆了一呆,问道:“少帅打算先关着他们?” 胡忧道:“这堡宁可没有这么多粮食养他们,直接杀头。” “杀头”吴学问脸色一变。 胡忧冷哼一声问道:“这些人通敌卖国,难道不应该杀头吗?” 吴学问道:“话是不错,判国者死,那没有什么好说的。可是少帅只凭陈梦洁的一份名单,就判这二百余人死罪,会不会有些武断。这里面,怕有错杀呀” 胡忧沉默了一阵,起身来到吴学问的身边,拍拍吴学问的肩膀,说道:“现在是非常时期,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留下一人,就留下了隐患,宁可错杀,不可错放。” 吴学问也是聪明之人,他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他知道,胡忧这一招,是一石多鸟之计。这208人里,并不全是奸细。胡忧是要借这个除奸细的名义,把那些有碍堡宁发展的人,也一并灭掉。 快刀斩乱麻,胡忧的手段虽然狠了一些,但是对今后堡宁的发展,绝对是有好处的。吴学问虽然觉得胡忧的做法有些过,但是也并不反对。 吴学问这边的话音刚落,杜长惟匆匆的一路小跑的冲了进来。急急忙忙的行了个礼,问道:“少帅,听说你下令抓了二百多个奸细?” 胡忧看这杜长惟这么急的赶来,心说莫非这些人里面,有他的知交好友,他赶着来求情。 胡忧想到这里,心里微微升起了一丝不爽,不过他并没有表露出来。让过坐椅,道:“杜大人,不要着急,有什么事,慢慢再说。纳月,给杜大人上茶。” 杜长惟谢了坐,喘了几口气道:“少帅来到堡宁之后,所做的一系列事,外抗敌军,内安民心,都很不错。老夫也很佩服。”杜长惟说着这里,喘了口气,继续道:“可是现在正值三国联军围城之时,少帅却一下在军民之中,抓了208人,似乎不太妥当呀。 别的不说,就说那黄祖同吧。此人虽然为人跋扈,但是敌军攻城之时,他也是出了大力的。当时东城出现险情,是他亲带军兵上阵除险,他应该不太可能是奸细,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呀。” 胡忧冷冷的扫了杜长惟一眼,他之前就猜杜长惟肯定是来求情的。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杜长惟居然是来给黄祖同求情的。这个老家伙,怪不得在帝都圈不受人待见呢。真是太迂腐了,一点都不懂得利用形势。 不错,黄祖同确实不在陈梦洁的名单之中,但是这个人,在堡宁当了二十多年的镇守,各种关系非常的复杂,在民中的名声非常的不好。留下这个人,对于今后堡宁的发展,绝对是大大的不利。 现在有机会,不把他给铲除了,将来想要铲掉他,将会非常的困难。他手上有重兵,与城中的贵族商贾又多有联系。再加上杜长惟都说了,黄祖同在这次的守城之中,表现非常好。这样一个人,现在不杀,到敌退之后,还杀得了吗。少爷这可是在为你今后更好的管理保宁而铺路呢。难道你连这么简单的事,都看不出来? 胡忧强压下心头的不满,转身对旋日道:“你去把百姓递的状书给拿来。” 旋日应声而去,几分钟之后,就抱着一叠状书回来。这些都是胡忧在与百姓接触的时候,百姓给胡忧的。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对于状书上记录的事,胡忧虽然没有一一去查,但是他知道,这个黄祖同肯定有问题。 老百姓从来就都最善良的一群人了,他们不是逼不得已,跟本不会做这样的事。况且递上这种状书的,还不是一两个人。光旋日手上这些,就将近有五十多封,实名签字的,就超过两百人。这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胡忧从来都知道,要查一些官员的问题,跟本不用什么官府,只要到民间去,问问老百姓,那就什么都知道了。他们虽然弱势,但是那心跟明镜一样,并不是那么好骗的。 杜长惟接过旋日递来的状书,只看了几封,就放下了。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道:“这状书上的事,我有所尔闻。我曾经派人在暗中查过,也了解到这其中一些东西,确实属实。但是黄祖同并没有判国,少帅订他个叛国通敌,是不是不太妥当呀。” 胡忧摇摇头道:“杜大人,这事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鱼肉百姓和叛国通敌,都是危害帝国,危害百姓的行为,罪名虽然不同,实事上就是一样的事。 这件事你不用多说了,我已经下了决定。这么做,对堡宁,对百姓,都有好处。百姓只会称赞,不会有怨言的。” 杜长惟问道:“那么少帅打算怎么处置黄祖同。” 胡忧冷声道:“叛国通敌,杀无赦” 杜长惟知道胡忧的决定已经不可更改,但还是有些担心的问道:“要是黄祖同手下的人马反起来怎么办?” 胡忧冷笑一声道:“他们敢,就让他们试试好了。” 行刑由胡忧亲自主持,选择的地点为堡宁平时最热闹的东十字大街。二百余个人犯,一字排开,压跪于大街上,那场面非常之壮观。相信许多人一辈子都忘记不了那样的情景。 看到黄祖同也跪于刑场,人群中暴起了欢呼之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奔走相告。至于黄祖同是不是通敌,他们跟本不在乎。 “杀” 更新更快 胡忧宣读完罪行之后,右手高高扔出不死鸟金令,208个早已经准备好的了刀斧手,同时对手中钢刀喷出口烈酒,手起刀落,朵朵血花染红了长街。 一天之内,208颗人头落地,让整个堡宁的军民,都为之吃惊。很多人直得现在才发现,那个在老百姓之中,总是乐呵呵的少帅,有其狠辣的一面。 后世的历史学家,对胡忧这种一言堂,不审而杀的做法,多有诟病。但是他们也不得不承认,生在乱世,也只有这样做,才能最好,最快的解决问题。 208颗人头落地,代表的并不是有208人死去那么简单。这二百多人的死去,为胡忧带来的直接好处,就是这堡宁再无反对的声音。他的一切命令,都可以通行无阻。 , 章节目录 第217章 候三的初恋 江南一块键盘,打不出两家的事,堡宁在胡忧的连番手之下,暂时平稳了下来,咱们再回过头来,看看候三的情况。 不得不说,候三在不死鸟军团之中,是受到胡忧足够重视的一个人。因为朱大能的特殊身份关系,候三简单的家世,在某种程度上,更得胡忧的信任。而候三对胡忧也非常的忠心。 堡宁被围,候三接了胡忧的金令,回浪天城调兵来援。三国联军出兵二十万,将堡宁城团团围住,想要出城,那是九死一生,甚至是十死无生的行为。胡忧相信候三的能力,可以做到。而候三为抱胡忧的信任,就算是面对十死无生的情况,他也没有多半句屁话。接到胡忧金令之后,他是二话不说,马上离城。 候三出城的当晚,三国联军还没有发动进攻,想要趁乱而出,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事。唯一可行的,就是借着月色,偷偷的穿过敌军的包围。 候三从小在山中长大,以打猎为生。区区一个城墙,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他是艺高人胆大,连条绳子都没有用,单单依靠徒手,就从十米高的城墙上溜了下来。全程没有惊动任何的人,就连堡宁的那些守备军,都没有发现候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候三选择的路线不是正南,而是城西边。因为他知道,城南有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在,他们与胡忧有大仇,肯定防卫得非常的严,要想从十军大军之中穿过去,不是那么易容的事。 而城西虽然要远了一些,但是这边是山区,这落鹰山一听地名,就知道很大。池河帝国只有两万兵马在这边,不可能把这一片全都封死了。 实事证明,候三的判断是正确的。他一路潜行入落鹰山,都没有遇上什么危险,这不由让他有些得意。他是山区里长大的人,只要进了山,他就有足够的信心,任何人都找不到他。 可是候三还没有来得急高兴,一声狗叫,就让他大喊不。候三是打猎出生的人,自然也知道猎狗的能力了。猎狗的追踪能力,可是非常厉害的。如果这时候敌人的手上有军犬,那么候三就很难藏得住踪迹。一但被发现,两万人抓他一个人,那可真是死定了。 不过候三的中心,还是存在有一点点侥幸的,因为他在军中也算是有些年头了,无论是在曼陀罗帝国,还是安融,又或是桂林帝国的军中,他都没有发现过有军犬的存在。他觉得这池河帝中,也不应该有军犬才对。也许这只不是过是野狗而已。 虽然有些怀疑,但是候三还是先把自己给藏了起来。他知道自己身负调兵重任,绝对不可大意。 没过一会,候三就暗暗的庆兴自己的小心。原来这池河帝国的军中,不但有狗,而且还是那种超大只的大狗。这种狗因为特产于池河帝国,有个名字,就叫做池河狗。 这种狗身长多在两米左右,远远看去,和一条小牛差不了多少,通体黑毛,非常的凶猛,就连雪狼看到它们,都得绕道。 候三是边小心的把自己藏好,边四处找着有什么可以遮掩气味的东西。 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有找到,不过却让他发现了一个烂泥坑。烂泥坑不大,也就只能藏一个人,候三身材瘦小,要藏进去,不是问题。只不过,那烂泥坑里有堆不明动物的腐肉。那肉都不知道已经多久了,上面爬满的指头大的蛆虫。那蛆虫一动一动的,在腐肉里钻来钻去,非常的恶心。 这要换了一个受美的女人,比如陈梦洁那样的人,就算是宁愿被抓,也不愿躲到这种地方去。但是候三却没有想那么多,一点一点挪进了那个烂泥坑里。怕狗的鼻子太灵,他还把一大团腐肉给顶在头上。好几次,那些蛆都要钻进他的嘴里,他都一动不动。 不一会功夫,那队池河兵就巡了过来,两条池河狗似乎发现了什么,在候三之前趴过的地方,转来转去,不时发出呜呜的声音。 一个池河士兵道:“大黑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会不会是堡宁有人跑出来了?上面可是下了死命令,就连一只蚊子,也不能让他们过去。” 另一个士兵说道:“应该不会吧。这一路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呀。” “我看还是不能大意,把大黑,二黑放开,让它们好好的找一下。” “好。” 此一对话,让候三听得心中暗骂,蜷缩着身子泡进蛆堆之中,大气都不敢出半口。 那两条被称为大黑,二黑的池河狗,果然非常的厉害。只在地上闻了一下,就直直向着候三藏身的地方过来了。还同时对着候三藏身的地方大叫。 就算是藏在烂泥里,候三的背后还是汗湿了。要不是强压着身体,不让身子动,候三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 “有发现了吗?过去看看。”一个似乎小官类的人物,带着七八个士兵,向候三藏身的地方走过来。 “,什么东西那么臭?呃,我x,真他娘的恶心。还以为两个畜生发现什么呢。快,把它们开拉走走走,看得老子晚饭都要吐出来了。‘ 脚步声逐渐远去,候三的脸都变惨白色的了。差一点点,只差一点点,这条小命,就得交待在这里。 又定了好一会神,一颗乱跳的心,这才平静了一些。这种游戏,心脏不好的人,可玩不了。太要命了。刚才候三都几乎可以预想到自己被狗撕成碎片的情景。 恶心? 还好够恶心,不然这条小命就没了。 想着后面还可能遇上这种可怕的池河狗,候三不敢大意,这么恶心的东西,可不是什么地方都能遇上的。 能保命的东西,都不恶心。候三干脆把身上的身服脱上来,包了一大包这种腐肉和蛆虫,背在身上,小心的往前摸。 说实话,这种气味可真够难闻的,还有那蛆虫钻来钻去的感觉,搞得候三直想吐。他是尽量把那些那些蛆虫想像成青楼神女那如水的肌肤,才感觉好受一点。 真不知道蛆虫和神女之间有什么关联之处,能让他产生这样的联想。要是让那些神女知道了,恐怕他将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神女点名字不接待的青楼客。 这么潜行了一夜,候三终于有惊无险了出了落鹰山。候三离开险地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扔进水里,赤条条的泡了他半个小时。才把那身上的恶心东西给洗去。不过那衣服是不能再要了,腐肉都已经容进了布里,跟本没有办法洗干净。 候三不像胡忧有空间戒指可以装东西。全身上下,就那么身衣服,扔了也就没有了。不过这对候三来说,不算个事。 要不怎么说候三是胡忧的兵呢,胡忧当年从山洞出来的时候,就是一丝不挂的。而候三此时也差不了多少。 找了节竹筒把身上重要的东西塞进里面,候三穿着树叶裙就上路了。看他那身材打扮,还真有些像西游记里的悟空。 就这么光着赶了整整半天的路,候三终于在一户人家屋后,偷到了一身衣服,总算是还原成了人类。 身上有了衣服,候三也就没有了顾及,一个月的时间,要从堡宁回到浪天,再带兵赶回堡宁,时间可是非常紧的。他必须得抓紧时间才行。他是甩开大步,就往浪天方向跑。 一阵马蹄声从身后传来,候三擦了把脸上的汗。他已经连续在大路上跑了两个多小时了,饶是以他的体力,也有些不支。他昨晚可是一夜没有睡觉,体力本就已经消耗非常大了。 这时候听到马声,候三自然要打起那马的主意。自从被朱大能笑他不会骑兵之后,候三是拼了命的练习马术,现在不是吹,在不死鸟军团之中,他骑马也算有一套了。 看到后面上来的是一个穿红衣服的姑娘,骑着匹黑色的乌山马,候三皱皱眉:“是个女人?” 候三从石头上跳下来,计算着怎么样可以骑到马。能好好说,当然好,实在不行,女人也得抢了。堡宁现在是朝不保夕,他可没有那么多道意可讲。 “嘿,哎哟,撞死我了。”候三边痛叫着,边偷眼去看那个骑马的姑娘。他已经在心里计算过了,自己长得没有胡忧那么帅气,想要和一个不认识的姑娘,同骑一匹马,似乎有些困难。所以必须要用一些手段才可以。 这骑马的姑娘叫做欧月月,今天刚十九岁,这次是第一次单独出门,要去荷红镇给姑姑祝寿。因为是第一次单独出门,她的心情非常的兴奋,所以这马速不自觉的就快了一些,没想到路边突然冲出一个,撞在她的马上。 没有错,候三这小子是故意往欧月月的马上撞的,他是远远的就已经计算好了速度和时机,这一撞表面上看起来很重,事实上他是一点伤都没有。 欧月月第一次出门,哪知道外面的坏人那么多。还以为是自己贪恋路边的风景,没有注意看路,这才撞到人。赶紧跳下马来,跑到候三的身边,焦急的说道:“真是对不起,我没有看到你。你撞得怎么样,要不要紧?” 候三偷眼瞟了欧月月一眼,看这姑娘一脸着急的样子,心说有门。这要是换一母老虎,恶婆娘,那就比较难办了。 “唉哟,唉哟,好痛呀,我这骨头看来是要断了,活不了了。姑娘,你骑马怎么都不看路的。” 候三边装着痛苦的样子,还不忘记把罪名安到欧月月的身上。这是他的计划之一,先勾起姑娘的同情心和罪恶感,那后面的事,也就好办了。 要不怎么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呢。这小子跟在胡忧的身边,好东西没有学会多少,坏心思却一把一把的全学会了。多好的一个农家子弟呀,就那么被胡忧给带坏了。 欧月月哪经历过这种事呀,看到候三那样,她急得都快要哭出来了。手忙脚乱的,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突然她想起父亲一般处理事情的方法,一转身跑到马背的行囊里,抓了一大把金币跑回来,对候三说道:“真是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撞你的,我赔你钱吧。你有了钱,可以去找大夫医治。” 候三看欧月月转身往马边跑,还以为她见自己撞了人,准备跑路呢。要是那样,说不得,他就得用强了。看欧月月抓了一大把金币回来,他在感慨这姑娘钱多的同时,不由得也在心里生出了一丝愤怒。拿钱解决问题,他最看不起这样的人了。 有钱了不起吗?候三在心里暗骂了一声。他以前可没少见有钱人拿钱欺负人,穷人都有仇富的心里,候三也不例外。 候三心中冷哼一声,决定吓吓她:“哎哟,哎哟,你这时候给我钱,有用吗?我能拿来干什么?我不要你的钱,你走吧,不用管我,让我死在这里好了。等我死后,我会去找你的。” 欧月月听候三前面的话,还以为候三说要放过她了呢。听到后面的话,吓得她尖叫起来。她什么都不怕,就怕那种神神鬼鬼的东西。这候三说死后要去找她,那哪成啊。 欧月月嘴巴一撇,哭道:“我求求你,你别去找我好吗。我真不是故意撞你的。你要怎么样才可以放过好,只要你说出来,我一定帮你。你千万别变鬼去找我了,我最怕鬼了。” 候三这才注意到,这个欧月月长得挺漂亮的,而且看她哭的样子,清清纯纯的,也不忍吓她了。 换了种语气,候三说道:“我也不想去找你,可是你都把我撞死了,我不找你行吗?” 欧月月又要哭,想想不对呀。这人明明还没有死。只要他不死,不就不会去找自己了? 想到这里,欧月月觉得自己终于想到了解决的办法,急急的说道:“不会的,你不会死的。我带你去看大夫。我知道荷红镇有一个很出名的大夫,他一定可以治好你的。你肯定不会死。” 候三心说算你上道,不用我费那么多心思。我也不用你带我到荷红镇,只要往前走到有马卖的地方,你的任务说算是完成了。你虽然长得挺漂亮,但是我可没有功夫跟你游山玩水。 候三提醒欧月月道:“可是我走不了。”这是最后一招了,只有上了马,那就差不多了。 欧月月急急道:“不怕,我有马。我扶你上马。” 欧月月说着跑过去,把马给拉过来。她真的很怕候三死了去找她,只要候三不死,那一切都好办。 候三是半推半就的,让欧月月扶上了马。心里那个美呀,这下终于不用靠两条腿傻跑了。 欧月月把候三弄上马之后,刚要跟着上,可是这会她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一个黄花大闺女,跟一个陌生的男人同骑一马,似乎不太好吧。 候三正美呢,突看欧月月停哪里,不由奇怪的问道:“你怎么还不上来?” 候三一得意,把自己装伤员的事给忘记了。毕竟他的功力还不够,不像胡忧那样,装死可以装到你把他埋起来都不露馅的程度。 还好欧月月正在想着心事,并没有注意到候三的不对,闻言犹豫了一下,摇摇头道:“我还是不上了,我给你牵马吧。” 胡忧心说让你牵马,这条路弄不好半年都走不完,小爷那有空跟你玩呀。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要上,咱们就一下走,你要不上,那对不起的事,小爷也得做一次,这马我就骑走了。” “哎哟,我疼呀。你这走着去,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大夫哟,要死了,要死了” 欧月月一听候三又要死,什么都不顾了,一飞身跳上马背,娇咤一声“扶好”,一踢马肚子,马儿像箭一像冲出去。她也不想想,要是身后真坐着伤得那么重的人,被这马一颠,还不得颠死了,哪还用找什么大夫。 “欧月月,对不起了,你是一个好姑娘,这次算是我候三骗了你,以后我再想办法还你吧。” 候三深深的看了一眼那被他骗去买包子的欧月月,把马儿绑在大树下,转身离开了。胸前还残留着女儿家特有的香味。 候三知道,经过半天的相处之后,他这一辈子,都很难忘记这个名叫欧月月的姑娘了。这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并不是那种喜欢拿钱砸人的人。她单纯而美丽,有一颗很好的心肠。 可惜,堡宁的情况太紧急了,不然好好用用少帅教的那几招泡妞的绝招,说不定,可以追到手呢。 更新更快 唉,别了,我的好姑娘。如果有缘,我们一定会再见的。 转过另一条长街,候三高价买了一匹黄膘马,动作矫捷的飞身而上,认准了浪天的方面,箭一样的冲出去,哪有半点受伤的样子。 奔驰的骏马,带起耳边呼呼的风声,才分开不过十分钟,候三的心里,就升起了一股思念之情。 难道这就是少帅说的初恋吗?v , 章节目录 第218章 浪天生变 28章浪天生变 堡宁,秋风已起,但是天气却并不见凉。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城头之上,两万城防军和八万民众,默默的站在这里,监视着一公里外的动静。 一公里外,安融,池河,林桂三大帝国二十万军队,正在虎视眈眈。那擦得铮亮的刀枪已无血,却依然散发着浓浓的血腥味。 虽然距离上一次三国联军的攻城,已经过去了二十八天了。二十八天以来,三国联军并没有发起第二次的进攻,但是堡宁的军民们,都不敢大意。他们知道,三国联军之所以没有发动进攻,是因为少帅胡忧于乱阵之中,抓了桂林帝国的皇后陈梦洁,让他们投鼠忌器,不敢轻起战火。 但是他们同样也知道,一个女人带来的停战,是不可靠的。谁都不知道,他们会在什么时候,放弃掉陈梦洁。一但他们放弃了陈梦洁,那么陈梦洁就只不过是千千万万普通女人中的一个,再不可能成为什么停战的王牌。 少帅胡忧说过,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一个女人的身上,是不可靠的。只有自己手中的武器,才能让身命得到保证,才能让妻儿老小,不受到敌人的欺凌。少帅说不可大意,所以他们都不敢大意。 “军师,难度我们就为了一个女人,放弃进攻堡宁的大好机会?据斥候来报,不死鸟军团的援军,已经离我们不足两百里了,我们再不进攻,就没有机会了”安融军营之中,铁克拉终于忍不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铁克拉看来,堡宁虽然号称三十五万军民,与城共存亡,但是那些没有经历多少战火的地方守备军,和那些苦哈哈的老百姓,跟本没有多少战力。只要攻下一个缺口,他们力马就得崩溃。共存亡,说得好听,要真能那样,青州也不会那么轻易的,就落到他们手中了。 本田龟佑淡然的把目光从堡宁城头上收回来,轻轻的摇了摇头,道:“看来是这样的了。这个胡忧,真是运气好,居然让他那么轻易的就抓到了陈梦洁。” 铁克拉愤愤道:“难道我们就因为一个女人,而放弃这次的计划?” 本田龟佑的目光转冷,看向铁克拉道:“那你想怎么样?你以为这时候发动进攻,桂林帝国的部队,会同意吗?你不要忘记了,陈梦洁是他们的皇后。皇后要是出事,他们一个也活不了。” 铁克拉道:“就算桂林帝国不参与,那又怎么样。我们手中有六万大军,再加上池河帝国手中的四万,有十万人,要拿下这小小的堡宁城,并不是什么难事。” 本田龟佑的目光又转回了平静,给自己倒了杯茶,小喝了一口。似乎有些苦,他皱皱眉,又再喝一口,感觉却好多了。直到边上的铁克拉急得又要开口,他才淡然的说道:“吴立手中的那四万兵马,你连想都不要想。池河四大公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这个时候,这样的情况,吴立会出兵,他也不配称池河四公子了。” 铁克拉叫道:“那我们就自己干” “砰”本田龟佑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怒道:“你不要忘记了,安融现在是桂林帝国的属国,皇后被抓了,你自己干。好,你去试试,没人拦着你,你上好了。就你自己去,一个兵也不带。你能杀了胡忧,我给你庆功” 铁克拉看本田龟佑动了真怒,也就不敢出声了。他并不是莽撞之人,可是每次面对胡忧,他都忍不住动火。那瞎掉的右眼,就像是盯在他背后的耻辱架,让他无比的痛恨胡忧。 本田龟佑痛骂完铁克拉之后,又拿起了茶杯,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一样,慢慢的品味那苦如胆汁的茶水。没有人知道,他那平静的表面之下,在想着什么。这个安融师,紫荆花王朝的丞相,自从丢掉了浪天城之后,变得更难以让人琢磨了。 池河帝营,主帅吴立一脸享受的躺在藤椅之下晒着太阳。池河帝国很冷,一年到头,见不了几次阳光,所以池河人对于阳光,总有一种变态的偏受。 四大公子,指的并不是池河的王子,而是四个池河帝国年轻一代的佼佼者,吴立是其中之一。 张嘴咬下一颗侍女送到嘴边的葡萄,吴立声音含糊的问道:“不死鸟军团还有多久时间能到?” “回主人,他们距此还有二百里左右,如果日夜兼程而来的话,明天就能到。” “好快。”吴立很讲究的把嘴里的葡萄皮吐在一个水晶碗里,道:“看一个人有没有本事,看他的手下,就能了解一二。不死鸟军团能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之内,从浪天千里驰援堡宁,可见他们平时的训练。 这个胡忧,到是个人,如果有机会,我还真想见见他。 好了,吩咐下去,收拾收拾东西,准备回国吧。这一仗,也就这样了。” “主人,咱们不打了?” “呵呵,不打了。我们本来就是来看金鱼游水的,现在应该看的,都已经看了,还留在这里有什么意思。胡忧吗,我相信,我们迟早会有一见的。我很期待。” “科奇士,我们距离堡宁还有一百里,要是再急赶一阵,明天就可以到达,你为什么要下令停止行军?”候三一脸怒火的冲到科奇士的而来。近一个月的连日奔波,忙得他连胡子都顾不得刮,整个人有些像刚从大山里跑出来的野人。 科奇士面对候三的怒火并不生气。他在下令的时候,就知道候三肯定会跑来问的。 科奇士笑笑道:“候三少将,先别急,坐下歇口气。” 候三摇手道:“我不坐,少帅危在旦夕,我恨不得背生双翅,马上赶到堡宁,哪有功夫跟你在这里坐。你必须马上给我一个解释,不然你可别怪我不客气。” 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候三和科奇士都是团长,肩扛一颗不死鸟将星的少将军衔,不过候三在军中比科奇士要小说就来w整理}}久,所以在底气上,他要比科奇士硬。 科奇士摇摇头,指指正坐在地上休息的士兵道:“我知道你心急着赶到堡宁,但是士兵太累了,必须得休息。少帅给的时间,不是还有两天吗,咱们时间还是很充足的。” 候三看了眼士兵,骄傲的说道:“士兵是累,这我知道。但是我们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是不怕累的。我相信,他们还能坚持” 科奇士点头道:“你的话我同意,我在军中这么多年,不得不说,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士兵之一。” 科奇士说着话风一转道:“但是候三,有一点,你要清楚,我们现在是去打仗,不是在训练。我们必须要保留足够的体力,以应付各种的突然问题。这一点,相信少帅应该给你讲过。” 候三看看士兵,又看看科奇士,沉默了。科奇士的话,让他想起离城之前,跟胡忧的单独谈话。当时胡忧一直强调,让科奇士的警卫团走在前面,候三当时还不明白,胡忧为什么要那么安排,这时候他才知道,原来胡忧的意思,是要让科奇士掌握全军的进行节奏。 科奇士说得不错,士兵是还能赶一段路,如果需要,他们甚至可以今天晚上,就赶到堡宁城下,可是那样,士兵也就失去了战力。这正应了少帅的那句话——欲速则不达 堡宁市府。 胡忧一身戎装,高座于主位,右手举着酒杯,乐呵呵的说道:“陈皇后,这几日胡忧有所怠慢,还请皇后勿怪才好。一怀水酒,当是胡忧给皇后赔罪了。” 陈梦洁经过打扮,换上了一套宫装,看起来非常的高雅。闻言笑道:“本宫怎么敢怪我们风流倜傥的少帅大人。少帅这一次,又想知道什么,不妨直说,本宫知道的,一定告诉少帅大人。 “哈哈哈,皇后真是爱说笑。这只是一顿简单的便饭而已,并没有别的意思,皇后不用多心了。” 陈梦洁美目连转道:“真的没有别的意思?” 胡忧不要脸道:“要说完全没有嘛,哪也不是。我这人泥腿子一个,没有见过什么事面。从小就听人说,皇后长得国色天香,今天有机会,当然要好好见见了。” 陈梦洁有些不明白的问道:“少帅这话似乎不太对吧,我们半个月之前,不是有见过一面?” 胡忧嘿嘿笑道:“那时候我见的可不是皇后。你说是吗?” 陈梦洁瞬间就明白了胡忧的意思,半个月前的那个陈梦洁,一身布衣,十几天没有洗澡,连一民女都不如,确实算不得皇后。 陈梦洁点点头道:“本宫同意你的看法。” 陈梦洁边点头,边在心里想着,这胡忧今天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想道歉?杀弟辱人之仇,是道歉解决得了的吗? 陈梦洁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看了胡忧一眼。这花厅之中,就他们两个人在。而她现在并没有被绑着,这让她忍不住想,在这里杀掉胡忧的可能性有多高。 不过这个念头,陈梦洁只是想想,就放弃了。她知道,胡忧敢这样与她见面,肯定是已经做了万完的准备的。别说是杀不了他,就算是能得手,自己也不可能活着出去。 胡忧瞟了目光闪动的陈梦洁一眼,就知道她在心里打什么主意。不过胡忧并不怕陈梦洁会做出什么事。经过十几天的休息,胡忧的精神力已经完全恢复,陈梦洁的功夫虽然比她高上一线,但是要想杀他,并不是那么易容的事。再来,胡忧相信,陈梦洁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的女人,一般不会做那种蠢事。 胡忧今天之所以把陈梦洁找来,是因为不死鸟军团的援军已经到了,现在正驻军于城外二十里之地,与桂林帝国的十万大军,形成对峙之势。现在手力的力量,已经足够他与陈梦洁进行一场谈判。 胡忧现在,并不想和三国联军正面开战,他还要为自己争取到足够的时间,来慢慢的壮大自己。所以他打算与陈梦洁和谈。 就在胡忧正在考虑着怎么样能成功与陈梦洁暂时停战,并在她身上,打一些小主意的时候,他却不知道,一个让他始料不及的事件,正在浪天发生。 就在胡忧和陈梦洁喝酒的同时,千里之外的浪天城里,一群黑衣之人,借着夜色的掩护,摸上了浪天城头,在一声鸟叫之后,他们突然从黑暗之中跳出来,扑向了值班的不死鸟士兵。 一招得手,大批手臂上绑着白布条的人,从四面八方杀了出来,与不死鸟士兵战在了一起。不死鸟士兵虽然极力反抗,但是一来事出突然,二来对方高手众多,而且人数又几倍于他们,没过多久时间,东门城楼就丢掉了。 康拉德一脸得意的出现在了浪天东门城头之上,看到如此轻易的就打开了浪天城门,他的脸上现出不屑的冷笑。这冷笑是给胡忧的,因为他觉得,胡忧完全是浪得虚名之辈,跟本当不起什么浪天王的称号。 康拉德是什么人? 康拉德是燕州中部白云城的新任城主,自从两年前,老城主,也就是他老爹挂掉之后,他就坐上了城主之位。 二十七岁,正是意气风发之时。康拉德坐上城主之位后,一直等待着一个一鸣惊人的机会。按帝国律,一个城的地方守备部队为五万人左右,按城的大小,最多不过是十万人。而康拉德上位短短不过两年,他的白云城就有近三十万的部队。在人人都少招部队吃空饷的环境之下,康拉德居然招了三十万的部队,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事。 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康拉德是一个非常有野心的人。 如果只单单是有野心,还不能形容康拉德的可怕之处。有野心的人不少,关键看你要怎么做。 康拉德不但有野心,他还非常能忍。早在三年前的天灾出现时,康拉德就知道,曼陀罗帝国早晚要出乱子。 果不其然,之后红巾军造反,安融入侵青州,三国联军兵逼青州,青州被割让出去。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都在康拉德的眼皮子底下发生。可是他除了把自己的老爹干掉,夺取城主之位,秘密把大量无家可归的流民,招入军队之外,他什么事也没有做。 白云城距离浪天城不过是两百里左右,但是在巴伦西亚发出公告,承诺谁拿到浪天,谁就是浪天王的时候,康拉德依然不动,可见其的忍耐程度。 康拉德早就已经注意胡忧了,胡忧的一步步崛起,他是全都看在了眼里。自从胡忧拿下浪天城之后,他就一直在留意着胡忧的动作。他觉得自己的忍耐已经足够了,也是让天下知道他康拉德的时候了。 胡忧这一次去浪天,先是带走了旋日,西门雪,朱大能,候三等军中骨干级将领,之后三国联军兵打堡宁,胡忧又命候三急回浪天城,调走内卫团,警卫团,特种团共十二万不死鸟部队,和包括科奇士,里克尔梅在内的战将,现在整个浪天城,只有哈里森统领着团和野战团共八万人马 康拉德看准了不死鸟军中大多数能征善战的将领,全都不在浪天城,而且偌大一个浪天城,只有区区八万人马把守,简直就是一个天赐良机,于是下令手下调兵二十五万,分批化妆假扮成商人,农夫等各种身份,以各种方式,进入到浪天城内外,打算一举拿下浪天城。 胡忧不是一天之内拿下浪天吗,康拉德就是要借着胡忧的名气,让自己一夜扬名于帝国内外。现在,他已经成功的走出了第一步,他相信,整个浪天城,很快就会落到他的手中。 浪天城主府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在看着哈里森。哈里森现在是留守浪天的不死鸟军团之中,军衔最高的军官,不死鸟三大主力师团之一的野战团团长。现在胡忧,红叶,朱大能,候三,哲别,西门雪,旋日都不在,众将自然听他的。 哈里森眉头紧锁的看了一眼那空着的主位,里心也是七上八下的。往日有胡忧在的时候,他觉得打仗是一个很简单的事,并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可是现在,胡忧不在,他才发现,自己居然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19章 血洗长街 哈里森叹了口气,暗道一声,山中无老虎,只能猴子当霸王了。现在胡忧和一众军师将领都不在,自己得把这个大旗给扛起来才行。 其实哈里森并不是没有能力之人,要不然胡忧也不可能让他在军中,坐到那么高的位子。如果说候三的上位,多少有关于胡忧私心的话,那么哈里森的上位,完全是因为他的能力。 哈里森是帝国正规部队出生,说句不好听的,他当偏将的时候,胡忧,朱大能,候三这些人,还不知道在哪里撒尿和泥玩呢。只不过,八年的奴营生活,磨灭掉哈里森太多的意志,虽然他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但是在自信心方面,他还是受到了一定打击的。他怕这地浪天城,会从自己的手里丢掉。 现在事以至此,哈里森知道,躲是躲不过去了,只能硬抗下来。说真的,被人寄托了希望的感觉,还真是挺不错的。至少现在,没有人敢再看不起他了。 等各方面的情报都报上来之后,哈里森站起了,环视众人一眼,道:“传令下去,严守南,西,北三门,除我不死鸟军团士兵之外,任何人不得靠近城门五百步之内,违令者直接格杀。同时,城中实行宵禁,凡浪天城中老百姓,不得以任何的理由,迈出家门一步,就算是着火,也让他们给我呆在家里。” 哈里森的命令,让在场的将领全都惊异不已。居然一上来,就连发两条争对老百姓的命令,还说什么连家中着火,都不许走出家门,这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 哈里森看了众将一眼,把大家的反应,都在眼里。他知道,自己的领令是有些狠,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以不死鸟军团的战力,哪怕是没有防备,想要正面攻破城门,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现在东门一下就破了,想都不用想,那肯定是有敌人混进了城中。 要想把这些混进城中的人找出来,不是太难的事,因为胡忧为每个城民,都发放了身份识别牌。身份识别牌的最大用处,就是用来查找奸细的。 说是简单,可是现在哈里森做不到这些。浪天有常住人口过百万,加上各地商人旅客,人口至于在一百五十万左右,而现在浪天的不死鸟部队只有八万人,而且还要应付敌人的进攻,跟本没有那么多的军力,一一去识别谁是普通的百姓,谁是奸细。所谓乱世用重典,哈里森在奴营呆了八年,别的没有学会,那个‘狠’字,他却是深有体会的。现在,也只有狠,才能解决危机了。 哼了一声,把大家的注意力,再次拉回自己的身上,哈里森说道:“少帅把浪天交到我们的手里,是对我们的信任。浪天关系着我们不死鸟军团的发展和荣誉,我们绝对不能把浪天给丢了。” 哈里森说到这里,居然笑了。他笑着说道:“往日军中有少帅,朱大能,候三,西门雪和旋日军师的光芒在,照得我们连一点光都没有。这一次,是我们表现的时候到了。让我们用行动,让世人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但有少帅那样的军事天才,我们这些人,也绝对不差” 哈里森的话,一下激起了众将的争胜之心。不错,胡忧,朱大能等一众将领的锋芒实在是太强了,平日里,一提起不死鸟军团,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他们。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不表现一下怎么行。这一次,就让少帅和百姓们看看,他们也同样可以很强大。 少帅当年用区区三百人,就在黄龙道挡了安融野兽军团五千人的进攻,而且还箭取铁克拉的右眼。现在城中有两个主战师团,八万人马,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什么好怕的。 “干,我们干了” 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把会议室里的气氛,给点燃了起来。这些将领,虽然没有朱大能,候三他们那么有名气,但是同样跟胡忧历经过各种战事,骨子里都是热血。杀人不过头点地,有什么好怕的 哈里森看众人的热情已经点燃了起来,继续下令道:“加马,阿隆索,维拉........,我把团给你们指挥,你们的任务是重新夺回东门的控制权,你们能不能做到?” 加马等一众被点名的将领,全都站起来,大声喝道:“誓死完成任务。” “好”哈里森拿出将令,交给加马,郑重的行了个军礼道:“拜托各位了。此战之后,少帅那里,我给各位请功” 加马等领命而去之后,哈里森又分别对各处城防要地,都进行了新的部署。每一个命令都快而准确,体现出了强大的信心。 随着各个将领一一领命离开,会议室里,只剩下三个还没任务的将领,而哈里森里手上的可用之兵,也只剩下一万人。三个将领还以为哈里森要让他们三个和那一万士兵,做后备力量,随时支援各方面的部队,谁知道,哈里森这时却站起来,道:“三位,该是我们表演的时候了。” “少将大人,我们不是后备军吗?”一个中校问道。 哈里森摇头道:“我们现在没有后备军,大家只有拼死,没有后路” 八万士兵要守住浪天这么大一个城,本就已经兵力不足,哈里森从来没有想过,还要留下什么后备军。他之所以留下这一万人马,是要用来清除那些混入城中奸细的。 兴文大街,这里是发生骚乱最为严重的地区。哈里森带着一万骑兵到这里的时候,这里的混乱,还在继续。哈里森这一万骑兵出现的时候,那些制造动乱之人,不但没有跑掉,居然还想依靠百姓的身份,过来冲击哈里森的部队。 哈里森冷笑一声,抽手马刀,下令道:“给我杀,一个不留” “大人,这些人里面,很多都是我们浪天的城民”一个将领提醒道。 哈里森冷哼道:“我们的城民,现在都已经在家里了,在街上的,都是敌人的奸细。全军听令,杀” 哈里森举着马刀,一踢马肚子,人随马走,像箭一样冲了出去,手起刀落,两个想要过来制造军队混乱的白云城人,连反应都来不急,就已经失去了脑袋。 哈里森带来的这一万士兵,大多都是之前的奴营士兵。他们听了哈里森的命令,同样举起了马刀,紧跟哈里森,前扑而去。 那些制造骚乱的人,跟本没有想到,哈里森居然这么狠,敌我不分的通杀,一下全都慌了。可是现在,慌已经晚了。一万铁骑,一万把闪亮的马刀,如黑夜中的闪电,划过长街。 这长街之上,有普通的老百姓吗?你要问哈里森的话,他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有,而且不少。这一带,不少人家的房子都被点燃了,很多老百姓都跑到了大街之上。 但是哈里森现在顾不得那么多了,因为这些人里,有百姓更有奸细,他们之所以要制造混乱,就是为给攻城部队帮忙。如果哈里森有足够多的部队,有足够多的时间,他可以慢慢的分辨出,谁是百姓,谁是奸细。 但是现在,哈里森是即没有人手,也没有时间。每多过一秒钟,浪天城都有落入敌人手中的危险,他必须尽快的解决掉这些骚乱,以除去后顾之忧,回援其他地方。 哈里森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就知道肯定会错杀百姓,所以他没有把这个命令下达给其他的将官,而是由他亲自来完成。他早就已经想好了,所有的责任,由他一个人来承担。只要能保住浪天城,他是在所不惜。 康拉德愤怒的一连砍了三个进攻东门的指挥官,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反击会如此的凶猛。他的人之前已经成功的把东门打开,队部都已经开进了浪天城中。可是这会,不但没有能扩大战果,居然还让不死鸟的反击部队,给一点点逼得退回来。差点没把已经到手的东城给丢了。 康拉德已经下了死命令,只能前进,不许后退,后退者杀。康拉德可不是单单说而已,他是说到做到。他派了亲信前进督战,划着线往前走,但见有后退的,二话不话,冲上去就砍。 康拉德的部队之中,很多都是由流氓土匪收偏而来的。这些人全都是见血就疯的家伙,很多人杀得兴起,不但是杀后退之兵,就连一些跑得慢的,他们也冲上去砍了。 在这样强大的压迫之下,本已经被打退了不少的康拉德部队,又像吃错了药一样,拼命往前冲。居然又让他们给冲进了浪天城中,并占领了一条主街道。 加马带着团的四万士兵,拼死抵抗,他知道,现在城中,唯一能拿来守城的,就只有自己手上这四万士兵了。一但让敌军攻破,那么这浪天城就算是真正的丢了。 战争从来都是血腥而残酷的,这条长街,不可能让四万人同时进入战斗,加马只能两千两千的往上填。他不知道,敌人究竟调动了多少兵力来打浪天,他只知道,两千人拉上去,用不了二十分钟,就甚本没有了。有时候,甚至顶不了十分钟。 加马觉得自己是在梦游一般,除了踩着已漫过脚背的血水,一队队的把士兵往上填之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不死鸟军团的战士,显示出强大战力的同时,也显然出了他们的军事素养,用行动向人们诠释了,什么是一个好兵。 好兵,简单的解释,就是明知道是死,也听令往前冲的兵。团的士兵,现在就是这样做的。相比起特种团和野战团,他们的兵龄要年轻得多,但是他们所表现出来的勇气,却一点也不输于其他两个团。 谁都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冲上去几乎是必死的行为。但是他们没有想过这些问题。他们只知道,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保住浪天城和这里的百姓。 这一次候三急调兵去解堡宁之危,没有调团。这让很多团的士兵,都在心里憋着一口气。现在这些不知道从哪里跳出来的可恶敌人,居然敢来打浪天,正好给了他们出气的机会。他们要为团的荣誉而战,他们要用自己的血来证明,团并不比其他的师团差。他们和不死鸟的其他师团士兵一样,也是强大的,也是可以交付重任的。 道路两边的房屋,很多都在两军的相互的拼杀之中毁掉了。它们几呼都是被士兵们用身体,硬生生的挤塌的。很多撤出来的士兵,直到好一会,才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他们自己都感觉很奇怪,在那样的环境之下,居然还有人能活下来。 不过活下来的士兵,并没有庆兴,他们又自动自觉的,编入另一个两千人的队伍,默默的在休息中等待着,下一行的出击。 天空中闪过一道惊雷,老天似乎也想来凑热闹。 哈里森扔掉第三把已经被砍得翻卷的马刀,用已经发麻得没有知觉的手,捡起地上的另一把马刀。这把马刀上有个缺口,不知道它的前主人,用他做过什么。哈里森用它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敌。 整整三个小时,哈里森带着手下的士兵,血洗了十七条长街。他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了他的刀下。他只知道,街上的人变少了,骚乱也基本上平息了。 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士兵们,一万人现在只剩下五千多了。无一倒外的,每一个士兵的身上,都满是血迹,有敌人的,也有自己的。甚至有些是属于坐下战马的。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战马也不可避免的被伤着。 打到现在,哈里森还不知道,究竟是哪里的部队,对浪天发起了这么凶猛的进攻。他跟本就没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知道,这一次遇上的敌人,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家伙,他们的战力,甚至要越过以往遇上的任何敌人。而且,他们还有一个狡猾的主帅。他居然用超过五万的士兵,扮作平民,在城中制造混乱。要不是当机立断的实行宵禁,哈里森真不敢想像,现在浪天城变成什么样子。 看着这空空荡荡,冷冷清清的街道,哈里森想着,如果让敌人的诡计成功,那么现在,应该有成千上万的居民,正在拼命的涌向各个城门,行李、马车、孩子、牲口、包袱,扔了一地吧。 到时候哭声喊声震天,混乱到极点,就算是拿刀去砍,也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了。那些奸细就地么混在人群之中,涌向四门,然后是城破,人亡 向一个房子倒了半边,却依然留守家中的妇女去了一个笑脸,哈里森一抖缰绳,打马向东门冲去,那边的战事还没有结束,他要去看看。 “康拉德大人,对方的反击非常的顽强,我们快顶不住了。将军们请问是不是可以撤.......撤退。”士兵一脸惶恐的报告道。 康拉德把玩着手中还带着血的刀,他刚刚用这把刀,砍了一个跑来报信的士兵。他居然说部队已经战死超过十万。那怎么可能。不死鸟军团留在城里的士兵,一共才八万,居然能干掉他十万部队,他不相信。那士兵肯定是在骗他。 “你说什么?麻烦你再说一次,将军们说什么?”康拉德歪过头来,看向士兵。这士兵的话有些抖,他没有听明白,最后一句说的是什么,是撤退吗? 士兵看了眼地上还在流血的尸体,那个士兵他认识,一天之前,他们还在一起吃过饭。他说他的妻子马上就要生宝宝了,他很快就能当父亲了。现在看来,他是没有机会当父亲了。自己到是已经当上了父亲,只是不知道,还能不能听到孩子叫一声父亲呢。 士兵结结巴巴的重复道:“将军们请示,是不是可以先撤退。” 康拉德的脸上,露出了笑脸,一脸和气的问士兵道:“你来这里,就是想要告诉我这些吗?” 士兵神情紧张的点点头,他的经验告诉他,康拉德露出笑脸的时候,往往都没有什么好事。白云城里的人,都在传,康拉德在干掉自己父亲的时候,笑得就很高兴。 康拉德叹了口气说道:“以后像这样的事,就不要告诉我了,我不喜欢听。知道了吗。” 士兵猛点头,刚要庆兴自己躲过了一难。不过他的高兴起没有完全升起来,就感到小腹一痛,耳边传来了康拉德冷冷的声音:“忘记告诉你,你没有以后了。” 下了,好大,好大。这是一场暴雨。雨水打在哈里森的身上,瞬间变红,带下大量的血水,可是哈里森手上的血红,却怎么都洗不掉,因为他的刀,总会带来新的红色。 这个后世历史学家口中的杀人魔王,他手上的血,哪是小小的雨水,可以洗掉的。 . , 章节目录 第220章 奔袭八百里 箭去如虹,滚石如雨,杀声震天,血流成河。WWW.ZHUAJI.ORG 城内城外,四处火蛇惊起,浓浓的黑烟,似乎要把天都遮住了。今天和昨天一样,艳阳是依旧高挂。可是人们的心情,却是大大的不同。 战斗整整打了一夜,经历过双方无数次争夺的东门城墙,已经严重的破损,那些彻于高墙上的巨石,已经到了小风一吹,就往下掉的地步。靠它们来守城?它们早已经失去了守城的功能。 现在死守着浪天城不倒的,已经不是石头,而是用血与肉组成为的新城墙。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他们正用自己年轻而热烈的生命,拚死阻挡着那些如水一般拼命涌进来的敌人。 地上早已经被血给湿透了,哪怕今天的太阳是那么的毒,也烤不干这地上的血,浓重的血腥味,飘满了整条街道。那种腥臭,足以让人把昨天的晚饭给吐出来。如果他们昨天有吃饭的话。 “爷爷,那些坏人会不会冲进来?”小女孩有些无助的问着爷爷。她家的房子,就离着战场不过二百米左右,从那破碎的窗户,她可以看到整个战场的实况。 女孩的爷爷面色凝重而坚定的摇头道:“不会” “为什么?”女孩不解的问道。 爷爷摸摸女孩的头道:“因为我们有不死鸟军团。” 是的,我们有不死鸟军团,这是很多浪天城民此时的想法。他们相信,遇不死鸟不死,绝对不是一句空话。不管现在是谁在进攻浪天城,他们都希望那些人失败。因为他们喜欢现在的生活,他们还想继续不死鸟军团来到之后的生活。 以前,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做人民的子弟兵。不死鸟军团来了之后,他们知道了。原来人民的子弟兵是不欺负老百姓的,他们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税收,不会因为什么战备而拆老百姓的房子,不会随便拿老百的东西,不强抢民女,上青楼同样给钱。 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他们觉得,只要这样,就已经很足够了。不死鸟军团做到了这些,所以他们拥护不死鸟军团。 他们希望,不死鸟军团能赢 胡忧,不死鸟军团之主。此时他正挺立在堡宁城的城头之上,嘻哈的笑容,已经在他的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愤怒。 胡忧今天的心情,本来很好。因为经过谈判之后,三国联军的最后一支部队,已经于昨天撤出了堡宁。他本是带着黄金凤,西门雪,旋日等一众大小美女,来这城头之上,弄什么野餐活动的。 可是十分钟之前,一个混身带血的士兵,突然出现在了胡忧的视线之中,虽然距离还很远,但是胡忧一眼就认出来了,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战士。 那战士受了很重的伤,一只利箭,射穿了他的右胸,血不停的从他的伤口处流下来,就连坐下的战马,都被血给染红了。要知道,那原来是一匹白马。 落后那匹血马两个马位的是候三。他带着百来个士兵,小心的跟在那战士的身后,亦步亦趋,看起来有些奇怪。 “候三在干什么?”扶辰也同样看到了这样的情景,一脸疑惑的问道:“出了什么事吗?” “难道是三国联军不讲信义,偷袭了候三的部队?” 说话的是旋日,正在串肉片的她,无意中看到胡忧的脸色变得很难看,马上跑了过来。与她同时跑到胡忧身边的,还有黄金凤和西门雪。 胡忧咬牙切齿的说道:“是浪天出事了。” 胡忧第一眼看到这个情景的时候,也觉得很奇怪,不过他瞬间就明白了那个士兵是来意和候三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士兵,肯定是浪天方面派出来报信的通信兵,而候三因为驻军城外,所以先胡忧一步,发现了这个通信兵。通信兵之所以还坚持往前走,那是因为他接到的命令,是给胡忧报信。而候三之所以亲自护着,那是因为他知道,这个通信兵,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要帮助他完成这个最后的命令。 胡忧说完浪天有事之后,转身就跳下了城墙,就连离胡忧最近的哲别,都没有来得急拉住胡忧。 “少帅” “少爷” “主人” 一群大小美女全被胡忧突然的动作给吓着了,就连平时最沉稳的旋日,都忍不住尖叫了起来。 堡宁城楼比起别的城虽然不高,可也足足十米呀,这么跳下去,那是会死人的。 胡忧没有理会众女的惊呼,他在空中,打出了飞天抓,在城墙上借了两次力,以无比潇洒的势态,安全落地。 如果在平时,这个动作应该得到掌声,但是此时,他不需要那些东西。脚一落地,他就冲着那队士兵冲过去。 那重伤的通信兵远远看到胡忧,灰暗的眼睛闪出了光芒,已经快要干涸的血液,再次热烈起来,用最后的力气,夹了夹马肚子,坐马得到信号,加快了速度。 千里奔行,哪怕是以百兽草喂养出来的战马,都已经有些扛不住了。它非常的努力,也不过只是比刚才加快了一点点速度而已。 城头上了众女,看到这个情景,全都忍不住流下了泪水,扶辰甚至已经扑到了纳月的怀里,放声大哭。 “少帅”士兵用已经干裂开的嘴,发出抖动的颤声。 胡忧的心里,闪过一丝悲痛,但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因为他知道,这个千里报信的战士,不是来看他哭的。 胡忧强压着给战士查看伤情的冲动,冷静的说道:“团通信班下士李广俊,你要报告什么军情。” 李广俊的眼中闪过了一丝激动和自豪,因为他终于通过胡忧的嘴,证明了自己是一个出色的士兵。军中一直有传言,只要是出色的士兵,少帅胡忧都会记住,并能准确的说出他的名字。李广俊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优秀的士兵,但是他从来没有机会,听到胡忧叫他的名字,这一次,他听到了。胡忧少帅叫得很对,一字不差的叫出了他的名字。 “少帅,浪天紧急军情” 尽管已经全身无力,但是李广俊依然给胡忧行了一个非常标准的军礼。 胡忧赞许的看着李广俊,严肃道:“报” “是”李广俊大声的回报道:“浪天以西二百里的白云城主康拉德,于19日夜,调集二十五万大军,突袭我浪天城。敌军来势凶猛,东城门曾一度失手。现哈里森少将正带团,野战团死守浪天城。” 李广俊边说着,边艰难的从怀里拿出战报。他的手一直在颤抖,好几次都滑开了衣襟。候三看着心急,想着上前帮他,不过被胡忧用睛神给阻止了。 几经努力,李广俊忠于把哈里森教给他的战报,拿了出来。记得接这份战报的时候,他们一共有十八个通信兵,现在只剩下他一个了。 胡忧郑重的接过还带着李广俊体温的战报,李广俊全身是血,但是这战报却一滴血都没有沾到,除了微微有些褶皱之外,这战报被保护得是那么的完好。 当然完好,这是十八个战士,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的。 李广俊在把战报交到胡忧的手上之后,就不动了。他的脸上,带着安慰而自豪的微笑,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与他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坐下的战马。 胡忧给李广俊行了个军礼,对旋日道:“记一等功,厚葬” “内卫团集合”哲别满脸杀气的娇喝道。 内卫团的士兵在微微发了一愣之后,马上飞快的执行命令。他们都知道,这个平时基本看不到人影,像摆来好看的团长大人,终于有行动了。 三万内卫团的士兵,在哲别的一声令下,连营帐都不收拾,一个个披上战甲,冲进马营。不过十分钟的时间,三万带甲的内卫团战士,队列整齐的集合完毕。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羡慕的看着这三万内卫团的战士。他们是不死鸟军团之中的精锐,他们虽然从组建到现在,还从来没有打过一仗,但是却没有人怀疑他们的实力,所有人都知道,他们要么不战,战必惊天动地。 三万战士,三万匹战马,三万把特制的马刀,散发出来的,是久经训练,百战余生的战士才拥有的杀气。 胡忧一身不死鸟黑色系军服出现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这个年轻的少帅身上。 此时的胡忧,与他们平时所见到的完全不一样。平时的胡忧,脸上永远带着笑,哪怕是一个普通的士兵,都能很轻松的跟他谈笑,而不会感觉到紧张。他就像冬天的暖日,给人温和。 此时的胡忧不再是暖日,他是一场风暴。无边的霸气,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让人不敢正视。如果说平时的胡忧,给人兄弟般的感觉,那么现在的胡忧,展现出来的是帝王之气。熟悉胡忧的士兵都知道,要有大事发生了。 胡忧端坐于马上,环视了三万内卫团的士兵一遍,突然一举手中的霸王枪,调转马头,如箭一般,电闪而去。 “跟上。”同样一身戎装的哲别,娇喝一声,响彻全场。三万内卫团士兵,应声而动,急追已经跑出老远的少帅胡忧。 警卫团和特种团的士兵,愣了好一会,才想起来,胡忧这次出动,居然没有带着他的三个军师,吴学问,西门雪和旋日。 少帅这是要干什么去? 这是所有士兵心中的疑问,此时就连紧跟在胡忧身后的内卫团士兵都不知道。 “什么,胡忧亲率不死鸟内卫团冲我们而来?”张口镇守江中原听到这个消息,头上的汗都下来了。 江中原今年五十多岁,是条有名的老狐狸,堡宁城被围,胡忧以浪天王的名义,发下不死鸟令,命令各地驰援堡宁的命令里,张口镇也在其中。不过江中原装傻充愣,跟本一兵没发。 师爷猛点头道:“是的,大人,我们应该怎么办?胡忧的公告可是说了,不驰援者,按通敌罪论处。看来他这是要拿我们张口镇开刀呀。这可怎么办好。” 江中原眼皮一跳道:“这个胡忧也太目中无人了吧,我又不是他儿子,他说驰援就驰援?” 师爷慌道:“现在不是儿子不儿子,哦不,现在不是讨论胡忧是不是目中无人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办的问题。胡忧的人最多二十分钟就到了” “什么?”江中原一下站了起来,骂道:“你怎么不早说,二十分钟,我们应该怎么办?” 师爷道:“大人,我们不如投降吧。趁胡忧的军队还没有攻城之前” “投降?”江中原犹豫着,他到不在呼什么面子问题,只是这大好的张口镇,每年可以给他带来哗哗的金币,无数的美女,就这么放弃,他舍不得呀。 “大人,别犹豫了。我们张口镇才一万守军,跟本不是胡忧的对手。早点投降总好过城破好。” 江中原心里七上八下的也没了主意,张口镇有什么实力,他自己清楚得很。张口镇对外号称有三万守备军,事实上不过只有一万人,而且这一万人中,还有一千人,是挂名的。全是什么七大姑,八大姨,外甥娘舅之类的沾亲带故之人,他们全都是占一个位子,拿一份饷银。打仗?还是算了吧,有些还在吃奶呢。 “好,投降,咱们投降。只有胡忧能让我安全撤出张口镇,这镇子我就给他好了。命令士兵,四门大开,放下武器,不放任何人轻举妄动” 江中原说着自己也急急跑向西门,准备亲自迎接胡忧的到来。 江中原刚刚赶到西门,就看到远处沙尘滚滚,三万身穿黑色军服的不死鸟士兵,像一片乌去一般,以极快的速度,直扑而来。 看了眼身边那不停发抖的守备军,江中原在心中暗叫侥幸,还好自己觉得投降,不然想靠这些人靠胡忧打,跟本就是找死。 “少帅,前面是张口镇”哲别在胡忧的身边大声的叫道。马跑得太快,小声了跟本听不见。 “冲过去”胡忧下令道。 胡忧当然知道这个距堡宁城一百二十里的张口镇。之前他还打算等三国联军退军之后,以张口镇开刀,掀起一股风暴,把堡宁到浪天之间的城镇,全都强行的收入不死鸟军团之中。为此,他都已经做好了全盘的计划。 可是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康拉德,打乱了胡忧的计划,挑起了胡忧的愤怒。康拉德居然敢趁浪天城空虚,突然发起进攻,真是不可原谅。胡忧向来都是想着怎么欺负人家,什么时候让人这么玩过。 赶偷袭浪天城,胡忧要让康拉德付出代价。他要用三万内卫团士兵,长途奔袭八百里,先把康拉德的菊花白云城给暴了,再与哈里森两面夹击,一举把康拉德给灭掉。 三十万大军,哼,康拉德以为他们三十万大军就了不起了吗,想踩着老子的头做巨人,他也配 看着那如狂风一般刮过的不死鸟军团,江中原坐在地上,久久说不出话来地。那脸色苍白得连半点血丝都没有。 过了好半天,江中原才擦掉脸上的汗问师爷:“这胡忧在干什么?” 师爷也一头雾水,愣愣的说道:“不知道呀。他们似乎奔东门而去了。看样子似乎是要出城。” 江中原道:“西门进,东门出?这不是穿城而过吗?这张口镇他不要了?” 师爷猛的心一跳,兴奋的说道:“看来是这样的了。误会,误会了,胡忧不是中我们来的。他只是路过,路过打酱油的恭喜,恭喜,恭喜大人,咱们是虚惊一场,虚惊一场呀。” 江中原脸上的血色,也慢慢的回来了,长长的松了口气问道:“这么说,我们是歌照唱,舞照跳了?” “当然。”师爷得意道:“我早就说嘛,胡忧没有理由冲我们来的呀。看,让我说中了吧。” “啪”江中原一巴掌啪在师爷的脑袋骂道:“你那娘的什么时候有说过这话?” 师爷干笑道:“嘿嘿,那个,我是在心里说的。” “滚你的蛋,别跟老子玩这套,快去两美人来给好爷压压惊。这个不死鸟,差点被他吓死,借过说一声就得了,弄那么凶干什么。”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21章 战地之歌 “打” 随着胡忧的一声令下,二百门车弩,吐出一根根海碗粗的巨型弩箭,直奔白云城而去。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这二百门车弩,在这八百里的奔袭路上,大显了神威。几尺厚的城门,被它们一次齐射,马上就毁得连渣都找不到。 这是鲁游刚刚研制成功的武器,一个月前,才从洞汪城秘密送到浪天城,还没有来得急部防,就被回浪天调兵的候三带着去了堡宁。按候三的意思,是要给三国联军一点教训的,哪想到没能在堡宁用上。 白云城的城门,也没有经得起二百辆车弩的一通齐射,应声成了碎片。躲在城门后的白云兵,都还没有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就已经被去势不减的巨箭给砸成了肉饼子。 “杀” 内卫团的士兵,发出惊天动地的怒吼,一个个飞马垮过护城河,从破掉的城门冲杀进去。这一路上,他们全都是这么干的,已经很轻车熟路了。 白云城的士兵,哪里见过这样的打法。自古骑兵在平原,步兵攻城,早已经成了定势,哪有像胡忧这样,用骑兵攻城的。 白云城的士兵是一个个大骂胡忧不讲规矩,太乱来了。可是骂也没有用,胡忧的士兵已经冲进城了,你打还是不打? 因为康拉德想要一举拿下浪天城而建功,所以他调走了二十五万最好的兵,现在白云城虽然还有五人士兵,在人数上要比胡忧还多上两万人,但是这些都是二线部队,在战力上,跟本不能跟不死鸟军团的精锐相比。 这些欺负老百姓很给力的白云城士兵,遇上内卫团算是倒了血霉了。内卫团可不单单有车弩,他们还人手一把弩弓。统一的右手马刀左手弩,一冲进城门,二话不话就是一通射。射完了砍,砍完了射。哪里的白云兵越多,倒下的也就越多。 这还只是单弩的威力,相信等鲁游的连弩装配部队之后,他们的战力,还能有很大的提升。 胡忧并没有在一边看着,他两眼血红的拿着霸王枪,当先弃马冲上城头。士兵们看少帅如此的凶猛,更是玩了命。一个个也跟着翻身下马,争先恐后的追着胡忧而去。内卫团可是相当于胡忧的亲卫,让主帅顶在前面,回去后还不得让其他军团的人给笑死。 淡黄色的霸王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是那样的冷艳。枪尖如仙女的巧手,不停的抖出一个个枪花,伴随着枪花一起舞动的,是一朵朵血花,还有那凄厉的惨叫。 无论是从武器,作战经验,士气,还是能力,白云城一方的部队,都无法跟不死鸟军团相提并论。五万白云军在不死鸟军的强大攻势之下,节节摆退,损失惨重。他们惊慌的跑着跳着,就像是掉进了人间的地狱。 战争从一开始,就是一面倒的屠杀。这些由吃不饱饭的流民,只会欺负老百姓的土匪,和不知世事被骗而来的农家子弟组成的部队,无论是战斗力还是军事素质,乃至忠心,都比内卫团这些身经百战之士差得太多,一次次的败退,让他们的信心也一点点的崩塌。惊慌和恐惧越来越多的占据了上风,在不知道是谁忍受不住,叫了一声‘跑’之后,整个白云军终于被不死鸟军团的强大给压垮了。 三四万人,丢盔弃甲、抱头鼠窜,很多白云军甚至都还没有见到不死鸟军团的人,也跟着吓破了胆,落慌而逃。 内卫团的士兵,一直没有上战场的机会,对战斗的渴望,就像是饿久了的狮子一样,面对这种一面倒的局面,更是得理不饶人。有的杀得兴起,居然一个人就敢追着几百人砍,似乎一点都不怕人家转头来砍他一样。 事实上,这样的事,跟本没有出现过,白云城的士兵,全都已经吓破了胆。他们就像是绵羊一样,只知道成群的往前跑,为自己没有掉队而感到庆兴,跟本没有胆子回头去看一眼,追在自己身后的,到底有多少人。甚至是有没有人。 白云城的留守主帅,康拉德的弟弟康拉杰,是躲在死人堆里,才躲过一难的。你看他那脸,难看的得都快要哭了。他之前知道胡忧带人进攻白云城的时候,心里是多么的兴奋。他想着胡忧只有三万人,而他有五万士兵,又有白云城做防卫,怎么也能赢了胡忧吧。 一但赢了胡忧,他就能像哥哥康拉德说的那样,扬名于整个曼陀罗帝国,甚至是整个天风大陆。不,不是像康拉德说的那样,而是真能那样。康拉德只是说,却无法做到。他怕了胡忧,选胡忧不在浪天的时候攻城。而他康拉杰不怕,他将正面与胡忧来一场决战。 梦想是多么美好呀,可是现实确太残酷了。康拉杰是把一切都想到了,可是却没有想到不死鸟军团的战力。他们居然前后只用了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就破城而入。城楼上准备的那些火油,滚石连用都没有来得急用,那些该死的不死鸟军就杀上来了。 康拉杰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拥有五万守军和一座城,怎么能在短短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就那么完败了呢。唉,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哲别站在胡忧的身边,给胡忧汇报着战况:“少帅,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此战共消灭白云军一万二千余人,俘虏二万八千余人,其他的都被打散了,已经不足为惧,此战我们大胜。” 说完之后,看胡忧半天没有反应,哲别心中一惊,轻轻推了胡忧一把道:“少帅,少帅,你有在见吗?” 忧这才回过神来,道:“做得不错,把俘虏先全都压入大牢里,让士兵打扫完战场之后,就地休息。再次强调一遍,不许打扰老百姓。” 别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去传达胡忧的命令。 哲别走后,胡忧又看着那些城防发呆,他真是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心惊。他真是没有想到,这个康拉德能把一个白云城,布置成如此规模,这次能以三万奔驰了八百里的士兵,攻下此城,还真是侥幸啊。 你看这康拉德把这白云城建得,光城墙就足足有十五米高,八米厚,城墙的设计,还不是通用的正方平面形,而是多边菱形。多少有些数学知识的胡忧知道,这样的设计,要比普通的城墙结实一倍不止。如果用常规的攻城方法,就算是霹雳车,都很难砸开这样的城墙。如果不是用车弩突如其来的砸开了城门,光是要蹬上城头,就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再有这些城墙之后,每隔半米,就有一个藏兵洞。无论你在城下射上多少箭,他往这洞里一藏,除非你的箭会转弯,否则他是屁事没有。 还有这城墙上的一坛坛火油,我的老天,这些要是全都砸到城下,别说是人,护城河都给点燃了。 还有这些防火的,防攀爬的,防投石机的,防坍塌的设计,越看越让胡忧的头皮发麻。胡忧一直觉得,自己一手设计建造的洞汪城城防,已经是超越这个时代的最高水准了,看了这白云城的设计,胡忧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看来自己还是小看了那个康拉德了。 胡忧打算,等这边的事告一段落之后,把留守在宝怀城的陈大力给叫来,让他好好的研究一下这白云城的城防部署,以加强不死鸟军团下属城镇防御的建设。 拿下这白云城之后,胡忧没有再继续下令部队奔袭二百里外,在正和浪天守军交战的康拉德部队。 一来部队已经太累了。这沿路奔袭八百里,说起来挺威风,事实上有多累,胡忧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他身为主帅,都已经累得两腿如灌铅一般,更不要说下面的士兵了。 二来,看到这白云城的防御,胡忧有些不太想走了。这一次是侥幸的拿下了白云城,如果这么主动放弃,让白云城再次落入敌军之手,那下一次,就不知道要付出多少代价才能再次攻下来了。 三来,白云城落到自己手上的消息,相信康拉德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的。浪天城拿不下,老家白云城又丢了,到时候康拉德就会如丧家之犬一般,是进退不得。空有几十万大军又怎么样,饿都得饿死他。 胡忧猜得不错,现在康拉德正在吐血呢。 康拉德此次对浪天城发动进攻,本想着一击而中,所以跟本没有带着粮草补给,每个士兵的身上,只有三天的干粮。他想着三天,怎么也能把浪天给控制在手中了。 可是康拉德哪里想到,这区区只有八万守军的浪天城,是那么能以攻破,每次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到头来却又都失败。 还有那个叫哈里森的家伙,真是太可恶了。他居然敢连自己的城民都杀。使得康拉德扰乱浪天城的计划,完全失败。康拉德本想着,用那五万扮成百姓的士兵,把浪天城搅个天翻地覆,从内部攻破浪天。可是现在,非但没有成攻,还白白的损失掉了五万士兵。 战斗打到现在,二十五万部队,已经只剩下十万了,进攻浪天无望,老窝还给人家给掏了。 “难道我真是不如那个胡忧吗?”康拉德茫然的问着自己。为了在这乱世之中,占有一席之地,自己可是什么事都干了。 说到狠,我杀了自己的老爹,坐上城主之位。说到忍,我从三年前旱灾刚刚发生之时,就已经看到了帝国要出问题,一直在暗地里准备着。三年呀,我整整忍了三年,才看准了这个机会。怎么就会失败呢? “康拉德大人,我军的粮草已经用尽” “大人,用水也没有了。” “大人,士兵听说不死鸟军团占领了白云城,情绪都很不稳定” “大人,军中出现了逃兵,我已经下令格杀,可是逃兵越来越多,杀不完啊” “大人.........” 一个个坏消息在康拉德的耳边响起,康拉德整个人都已经麻木了,什么话也听不进去。他不知道,怎么应该怎么办才好。 “大人,营外有人求见”一个士兵跑进来报道。 “求见?”康拉德茫然的抬起头,这个时候,还有什么人会来见他。难道还闲他不够惨,想要来当面看他的笑话? “来是的什么人?”康拉德随意的问道,他没有觉得来一个人,会对这战局有什么影响。 士兵回道:“他说他叫秦明。” “秦明?”康拉德重复了一遍,他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似乎在哪里听过,可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有个外号,叫血修罗。”士兵提醒道。 康拉德听到这个外号,猛的一震。遇不死鸟不死,见血修罗必亡,这两句话,流传到现在,就连几岁的小孩子,都已经会唱了。 这两句话,指的是原暴风雪军团的两颗新星,不死鸟指的就是现在把自己逼进了绝路的胡忧,而血修罗指的指是另一颗新星——秦明。 秦明这个时候来找自己干什么呢? 康拉德反复的在心里思考着,可是任他如何绞尽脑汁,都猜不出秦明到来的目的。 “秦明带了多少人马?”康拉德问道。 士兵回道:“只有他一个人。” 康拉德再三犹豫,最后一咬牙道:“请他进来吧。” 康拉德知道,秦明这个时候到来,肯定是有所图的。但是康拉德更知道,现在自己已经快到一无所有的地步了,说不定这个秦明,还能他带来转机呢 “哈里森大人,白云城的人马撤了。”士兵一脸兴奋的向哈里森报告道。 里森长长的松了口气,心情一放松,顿时觉得有千斤重担压在眼皮上,怎么睁都睁不开。 四天四夜,那些来自堡宁城的混蛋,他们足足对浪天发起了四天四夜的连续进攻。这四天,不死鸟军团的士兵们,平均每人最多也休息了五个小时,哈里森更是一分钟都没有睡过。身上的军服,都已经成了布条,手中的马刀都砍断了十几把,这少将当得,真是比做奴兵那时还惨呢 很想睡,但是哈里森知道自己还不能睡,还有太多的事,需要他来处理了,别一个不小心,弄得前功尽弃才好。 “真的撤了吗?”哈里森问道。他得再确认一次,这不是因为自己太累而产生的幻觉。 士兵提高了声音,用干得有些发疼的嗓子说道:“是的,少将大人。白云城的人马,已经退出了战斗。现在东门已经回到我们的手中。” 哈里森心中一心,说道:“他们的队形怎么样,有没有出现散乱?” 士兵摇头道:“没有。他们的部队是层层撤出,完全没有任何的混乱。” 哈里森点点头,暗道一声厉害。居然能在如果高强度的作战之后,还能注意保持队形,那个康拉德还真是个人材。 哈里森此时并不知道,康拉德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跟本无力再指挥部队,现在白云城的十万残军,是交由秦明指挥的。 士兵看了沉默不语的哈里森一眼,小心的问道:“大人,我们要不要乘胜追击?” 哈里森摇摇头道:“敌军撤而不乱,说明他们还有一战之力。白云城此城,虽然损失惨重,但是他们的人数,依然多过我们,追上去赚不到便宜的。” 叹了口气,哈里森问道:“部队的伤亡情况,统计出来了吗?” 士兵回道:“还有统计之中,很多部队都打乱了,基层军官战死很多,恐怕还需要一些时间,才能够有具体的数字。大体来说,战死应该在三万以上。没有重伤。” 士兵的最后四个字,声音有些颤抖。没有重伤听起来似乎说个好事。但是实事并不是那样。因为以这几天的战况惨烈程度,只有死和不死两重结果,想要以重伤退出战场,是跟本不可能的。很多不死鸟士兵在重伤的情况之下,想的也不是退出战场,给士友带来麻烦,而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与敌人同归于尽。 看看东门的那条长街吧,那些与敌人同归于尽的不死鸟士兵,和敌人抱得是那么的紧,分都分不开了。这也是为什么不死鸟军团能以八万人,对战敌军二十五万,并打到他们只剩下十万人的原因。毫不客气的说,这三万战死的不死鸟战士,每一个在临死之面,都拉了一个垫背的。 哈里森挥挥手,让士兵退下去。从怀里拿出一个酒壶,先倒了一些在地上,默默在心里念了几句悼文,然后一气灌掉半壶酒。他要从酒中,提取一些能支撑他站立不倒的力量。 三万士兵阵亡,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单次战役损失最为惨重的一次了。三万个鲜活的生命,就那样消失了。这还只是刚刚开始,不知道今后,还要有多少士兵离开。 哈里森的耳边,又传来了那首歌——兄弟我即将远去,离开这片我喜爱的土地。请帮我把我的战马,交给我的父亲,顺便给我的母亲带句话,我想她了。 . , 章节目录 第222章 胡忧被虏 白云城。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晚饭过后,黄金凤回到暂时分给她的房间,合衣躺在床上,身体很累,骨头都要散开了,却怎么也睡不着。黄金凤是偷偷跟着部队一起来白云城的。胡忧本不让她来,但是她还是来了。 八百里奔袭,黄金凤以前做梦也没有想到,居然会有人做出那么疯狂的事。可是现在,她不但是见到了,还自己亲身的经历了一把。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很自豪。 是因为胡忧吗? 黄金凤不知道,似乎是吧。 想起胡忧,黄金凤在不由又想起了第一次与胡忧见面的样子,嘴角挂起了一丝笑意。那个傻蛋,居然胆大到敢去偷看她洗澡,真是不可原谅。黄金凤自己也很纳闷,当时自己为什么没有一刀砍了他,反而跟他说那么多的话,最后还于他。 想着想着,黄金凤越发睡不着了,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从床上爬起来。刚一推开房门,黄金凤就远远看到胡忧站在城头上,看着那天边的月亮,愣愣的出神。 月光之下的胡忧,背影是那么的孤独,让人忍不住升出暗然神杀的感觉。 他,在想家吗? 黄金凤在心里问着,她每次想家的时候,就是那么无住的。 “你来了。”胡忧听到脚步声,头也不回的问道。对于他熟悉的人,只听脚步声,他就能知道来的是谁。 有人说这很神奇,实事上,这并不是什么太神奇的事,因为很个人走路的习惯并不一样,只要留意,就能分出他们的分别。 金凤点点头,与胡忧并排而站。对于胡忧能听出她是谁,她并不觉得诧异。跟在胡忧的身边久了,对胡忧经常能展现出与常人不一样的行为,她已经很习惯了。 看胡忧只打了个招呼,就闭口不语,黄金凤不由问道:“你在想什么?” 胡忧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黄金凤的问题,又过了良久,他才用无悲无喜的声音说道:“康拉德的兵已经退了。” 黄金凤诧异的看了一眼胡忧,因为她没有从胡忧的声音里,听到半点的喜悦。打了胜仗,这本应该是高兴的事,他为什么会这样? 黄金凤说道:“这就好了,浪天没事了。” 黄金凤说到这里,才发现胡忧手上拿着一份简单的战报,借着月光,黄金凤看到了上面写的字。当她看到那用红笔写的部队阵亡三万以上,平民两万遇难的时候,她瞬间明白了胡忧为什么会这样。她想安慰,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 黄金凤心里知道,胡忧对手下的士兵,非常的爱护。这次八百里奔袭,内卫团的伤亡大约在五千人左右,而浪天又损失超过三万,一下有近四万的士兵战死,这对胡忧的冲击很大。胡忧这是心痛的。 “陪我走走好吗?”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轻轻的说道。那声音之中,居然带着一丝祈求。 黄金凤没有说话,主动上前,挽过胡忧的手。这还是她认识胡忧这么久以来,第一次这么做。 大战刚过,战征的印记,依然很深。黄金凤本想选一条能够暂时遗忘战火的路,可是她发现,那跟本做不到。无论走到哪里,首先映入眼帘的,都是那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那不知道是来自敌人,又或是自己人的血,默默的向人述说着,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这就是战争。 是的,这就是战争。血永远都是它的主题,不管这血来自谁,这个主题,都是不会变的。 黄金凤挽着胡忧,不过方向却是由胡忧来掌控的。刚经历战火的白云城,地上显得有些坑坑洼洼,走起来不是那么顺脚,一不小心,很容易崴着。 因为不死鸟军团很轻易的控制了白云城,使得城内的设施,破坏的并不是很严重。几处着火的房子,也都已经扑灭了。空气之中,带着股子烧焦的烟火味,隐隐还能闻到一些烤肉香。不过你最好不要去深纠那肉香从何而来,不然你的胃恐怕会造反。 因为胡忧严令士兵打扰城民,不少士兵此时都在屋檐下休息。一路走过,不少士兵自动的给胡忧敬礼,然后用奇怪的目光,看向黄金凤。黄金凤尽量装做若无其事,但是她的小脸,还是微微的泛红。这么挽着胡忧出现在士兵面前,无疑是公开了她和胡忧之间的关系。虽然这关系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做为女孩子,黄金凤多少还是有些害羞的。 走过一条横街,路边的士兵变少了,一个茶馆,出现在了他们的眼前。 “咱们去茶馆坐坐吧。”胡忧开口道。 金凤轻哼了一声,她是没有什么意见的。 茶馆装修得还不错,看来这茶馆在白云城应该小有名气。 “有人吗?” 胡忧叫了几声,好一会,才有一个小伙子,从柜台后面,伸出头来,有些迟疑的看了眼胡忧和黄金凤身上的军服,问道:“军爷要喝茶吗?” 忧扫了眼还算干净的桌椅,点点头道:“是的,麻烦给我们一壶好茶,再来几个小点。” 伙计回道:“小点是还有一些,不过茶我不会泡。我才来茶楼几天,还没有来得急学泡茶。” 胡忧问道:“那会泡茶的人呢?” 伙计边走出柜台,边回道:“会泡茶的都躲避战火去了。老板给了我一个金币,让我在这里守着茶馆。” 胡忧这才注意到,这个伙计长得很高大结实,大约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头却要比他高出半个头。一身伙计短打装,穿在他的身上,不那么适合,显得有些小。 胡忧想了想,用商量的语气说道:“那你把茶具和茶闲的时候。茶馆给胡忧的印象,是有钱人才能去的地方。他口渴的时候,大多都是喝着矿泉水瓶里装的自来水,能喝上一碗大碗茶,已经算是一种奢侈了。胡忧二十岁之前,最大的梦像,就是能过上一个稳定的生活,不用再颠沛流离。 可是哪想到,老天却跟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在他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之下,把他给弄到了这乱世之中。 一个靠骗人为生的江湖小混混,在这里过上了戎马生涯。以前只是杀过鸡,屠过狗的手,却拿上了马刀,长枪,在战场上砍杀。青州,安融,洞汪,浪天,保宁,还有这白云城,每到一处,都有战事。一个本不属于这里的人,却有杀不完的敌人,安融人,林桂人,池河人,曼陀罗人.........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的敌人。 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跟在自己身边的属下越来越多,管理的地盘越来越多,一手创造出了常人不敢想到的战功,可是那颠沛流离的生活,却依然在继续着。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靠嘴皮子混世界,现在靠的是手中的钢刀。 哎,有时候想想,自己那么不择手段的扩大自己的势力,究竟是对还是错呢。和那些入伍当兵只为了能吃上饭的士兵不同,自己从入伍的那一天,就是带着一颗强烈的野心而去的。 现在,在帝国,自己也算是一个人物了。在别人的眼里,自己是不死鸟,是浪天王,是啸咤风云,手握几十万重兵的一路诸侯。几十万士兵,把他们的命,交到了自己的手上,只要自己一声令下,像今天这种奔袭八百里的事,可以反复的上演。今天不过是三万人那么做,明天可以让三十万人那么做。 是不是很威风? 可是为什么在看到浪天战报的时候,自己的心却涌起落寞和孤独呢。难道自己一直以来,努力想要争取的,不是这些吗?那么自己一直在追寻的,究竟是什么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水嘟嘟的烧开了。黄金凤轻轻的碰了胡忧一下,把胡忧拉回神来。放水,洗茶,泡茶,胡忧平日里,没少看纳月她们做这些事,以他的聪明,早就已经学会了,虽然很少亲自动手,但是他做得一点不比四侍女差。 “来,试试我的手艺怎么样。”胡忧把一杯茶推给伙计。 “你是怕茶里有毒吗?”伙计突然看着胡忧说道。 黄金凤猛的就要去拉腰中的金凤刀,因为这样的话,不应该出自一个伙计的口。敢这样开口说话的人,绝对不是一个为了一枚金币留守茶馆的伙计。 胡忧轻轻的抓住了黄金凤的手,微微摇摇头,没有让她把刀给拔出来。这个伙计不是杀手,胡忧从见到这个伙计第一眼,就知道这伙计的身上,有不错的功夫。虽然他在有意的隐藏着,但是他的身上,并没有杀气。 胡忧对伙计笑笑道:“我只不过是想请你喝一杯茶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伙计笑了笑:“看来是我多心了。” 在伙计拿起茶杯的时候,胡忧也同样举起了茶杯,遥做了一个敬茶的手势。他相信,这茶并不会有任何的问题。因为半个小时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将会走进这家茶馆,并在这里喝茶。这对面的人,更不可能提前知道,并在茶里做手脚。 而之后嘛,他就更没有那个机会了。在他拿茶叶茶碗的时候,风吟全程都暗中跟着他,如果他有什么动作的话。风吟不会不出声的。 “痛快,少帅果然胆识过人。”伙计一改之前的卑微,哈哈大笑起来,看他的表现,跟本就不像十几岁的少年。这样的洒脱,没有几十年的练历,是做不出来的。 胡忧刚想说话,突然就感觉到眼前一黑,一头栽在了桌子上。他并没有晕过去,但是全身上下,连一跟指头都动不了。这突然而来的腋下生变,让胡忧在心头涌起的,不是害怕,而是苦笑——终日打雁,却被雁啄了眼。 黄金凤焦急的叫了一声:“胡忧,你怎么了?” 黄金凤的反应极快,胡忧刚一倒下,她就已经发现了不对,瞬间双刀在手,护住胡忧。她因为并没有喝茶,所以没有像胡忧那样栽下去。 那伙计冷哼一声道:“小姑娘,你难道还想拦我不成?” 以他十几岁的样貌,叫黄金凤小姑娘,还真有些可笑。不过现在,没有人笑得出来。胡忧到是想笑,但是他连嘴角都动不了。 黄金凤紧咬着玉牙,道:“你想怎么样。” 伙计哈哈一笑道:“放心吧,我老人家不好女色,所以你不在我的名单之中。小姑娘,你回家去吧,时间不早,我也得走了。” 书中代言,这个伙计名叫童颜,别看他那脸看起来不过是十四五岁的样子,事实上,他已经八十五岁了,至于他的生份,后文书自会有交代。 童颜说着就欺身而上,黄金凤当然不会让童颜那么轻易就把胡忧带走,娇咤一声,挥刀就劈。 黄金凤的功夫可不低,从小就拜师学艺的她,一手双刀使得炉火纯青,在正常情况下,胡忧不用血斧,不见得能打得过黄金凤。 只见黄金凤的左手刀划过夜空,闪电一般直奔童颜的面门。这一刀砍实了,童颜的脑袋直接就得一分为二。 童颜并没有因为黄金凤的刀,而停下脚步。他似乎没有看到黄金凤一样,继续往前走。黄金凤看童颜如此小看她,更是加重了一分力道,誓要把此人斩于刀下。 说起来话长,事实上从黄金凤出刀到砍向童颜的面门,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眼看着刀光就要砍中童颜,黄金凤甚至都已经能透过刀锋,感觉到童颜的皮肤。可是一切,却就那么结束了。 童颜只看了黄金凤一眼,黄金凤的刀就停留在了离童颜的面门不过是零点几公分的距离上,怎么也不能再砍下去,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托着她一样。 不但是手,全身都动不了了。 黄金凤瞬间脸色大变,活了二十年,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事。看向童颜的眼神,像是看鬼一样。 如果此时有懂行的人在,肯定能一眼就看出来,这个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可惜虚质精神力在天风大陆上,是一个秘密,知道的人并不多,黄金凤小小的年纪,跟本没有可能知道。 不说是黄金凤,就连胡忧也不知道。他直到现在还以为,他之所以动不了,是因为茶有问题。 事实上,茶一点问题都没有。童颜是用虚质精神力把胡忧的神经给锁上了,就像是现在的黄金凤一样,身体已经不由自已控制。 童颜解决了黄金凤,不慌不忙的转头对着空气说道:“你们四个丫头也想上来试试吗?” 这话如果是听在别人的耳朵里,并不能明白童颜在说什么。可是听在胡忧的耳朵,却瞬间就明白,童颜的话,说的是暗夜四影。 “他居然能看见”胡忧心中大骇,之前他动不了,却并不惊慌的原因是他对暗夜四影有信心。看不见的敌人,才是最可怕的。在胡忧的心里,任眼前这人有多厉害,也躲不过暗夜四影的联击。 可是胡忧万万没有想到,这个来历不明的人,居然可以看到暗夜四影。这让他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呢。 今天对白云城来说,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日子。白天,胡忧亲摔三万不死鸟兵,奔袭八百里,攻下白云城。而晚上,这个创造了历史的少帅,却在城中被人虏走了。 接到胡忧失踪的消息,内卫团中的几个高级军官,眼睛都快绿了。特别是哲别,她当即就要命令部队搜城。 “慢着,哲别,咱们现在不能轻举妄动。”黄金凤拦住哲别道:“少帅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他失踪的消息,我们必须得保密不然军团会崩溃的” 哲别怒道:“我不管那些,我只要少帅平安回来” “哲别,你冷静点。不死鸟军团是少帅的心血。他绝对不会允许你这样做的我们应该马上把消息传给西门雪,旋日,吴学问他们,然后再商量怎么处理。” . , 章节目录 第223章 极品祖孙 胡忧醒过来的时候,感觉自己的脑袋都要暴掉了。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似乎有无数的东西,要从里面冲出来一样。 本能的用力摇了摇脑袋,意识开始一点点的回到身体里,胡忧也慢慢的恢复意识。口渴得很,刚想让纳月给倒杯水,话到嘴边,却又止住了。他想起了自己现在已经不在军营之中,而是被一个奇怪的家伙给虏了。 说到那到家伙,胡忧就有气,唉,还是别气了,自己技不如人,栽了就得认。人家能在你控制的城镇里,把你给抓走,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呢。现在最紧要的是弄清楚这个家伙是谁,他有什么目的。从自己现在还好好的活着来看,他应该没有杀心,那么他想干什么呢? “你醒了,醒了就起来,别给我装死。” 一个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胡忧摇了摇头,慢吞吞的从地上爬起来。转过身,只见一个头顶金冠,身穿紫袍,面容古拙,一脸带笑的老者,出现在自己的眼中。 看这家伙并不是抓自己的那个伙计,胡忧不由奇怪的问道:“你是谁?” 这个老者,就是抓了胡忧的童颜,现在的样子,才是他的真面目。之前的装扮,不过是他用虚质精神力幻化出来的障眼法而已。 童颜乐道:“还少帅呢,才刚见过,就忘记了?你刚才还请我喝了茶呢。” “是你。”胡忧的眼中杀机一闪而过,到天风大陆这么久,除了被黄金凤的老爹差点打死之外,这一次,是他吃过的最大的明亏了。 童颜脸一板道:“就是我,怎么着?” 胡忧压下唤出血斧,一斧子劈了这个老头的杀心,苦笑道:“你的化妆术还真不错,脸都老成那样了,还能扮成小年轻。居然连我都看不出一来,有一手。” 胡忧边说着,边留意着四周的环境,这里是一个山洞里,没有点着火,但是他有夜视眼,还是可以看清楚的。手脚没有被绑着,手上的戒指也还在,这让他多少安心一些。 等一下,这里没有点火,这老头却能看见自己。难道他也能夜视? 想来是这样的了,他可以看见暗夜四影,能夜视并不奇怪。 童颜看胡忧眼球乱转,笑道:“你不会是想着怎么逃跑吧?” 胡忧摇头道:“不是,我只是在想,你抓我干什么,我又不认识你。” 童颜居然很随意的在胡忧的身边坐下来,道:“你不认识我不要紧,我认识你就行。好了,别想那么多了,明天还得赶路,早点睡吧?” 早点睡? 胡忧真是骂娘的心都有了。不过想想,这老头都那么老了,他娘肯定更加老,还是别骂了吧。 胡忧想着换了副笑脸道:“还没有请教老人家高姓大名,怎么称呼?” 童颜舒服的靠山壁上,喃喃的说道:“我老家人的名字,已经很久没有用过了。记得小时候,我娘叫我童颜。你想叫我童颜也行,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比较喜欢叫我老家伙,或老头之类的。” 胡忧突然发现,这个自称叫童颜的人,似乎还满有意思的。如果不是他虏了自己,说不定他们还能做个朋友,可是现在,就难说了。 胡忧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想叫你老头?” 胡忧边说着,边小心的移动着自己面向童颜的角度,这个老头是有些意思,但那不是可以抓他的理由。现在不死鸟军团刚打退康拉德,拿下白云城,多少事等着他处理。他可不想和这个莫名其的老头,在这里浪费时间。最多不杀他就是了,看他这么老了,也没几天活头了。 童颜叹了口气道:“现在的小孩子都越来越没有礼貌了。见到老者也不知道尊敬,都是直接老头老头的叫。我看你也差不多是那样,索性就让你那么叫得了。” 胡忧嘿嘿笑道:“那就叫你老头好了。” 胡忧笑着突然右手一动,握着一把匕首就向童颜插下去。既然没打算杀他,胡忧也就没有用血斧。他现在还不想让人知道血斧的存在。 童颜像是睡着了一样,一动不动,胡忧眼看就要得手,确发现自己又动不了了。 童颜眼睛都不睁的眨巴眨巴嘴道:“小家伙,暗里藏刀有一手呀,要不是看你没有心存杀意,我废了你。” 胡忧突然又动不了,吓得魂都要飞了。之前在茶馆里动不了,还可以说是茶的问题,可是这会可没有喝茶,为什么前一秒能动,下一秒就不能动了? 这是什么功夫,点穴吗?”胡忧有些拿不准的问道。刚才这老头连根手指都没有动,似乎也不太像使用了传说中的点穴手法。 童颜摆摆手道:“点穴这功夫我到听过,不过我老人家不会。至于这手活嘛,你猜中的我告诉你.” 奶奶的,说了等于没说。胡忧在心里暗骂着。摊上这么一个强人,自己想要脱身,那是难上加难了。 胡忧就那么被定了一夜,一开始他还能说话,到了后来,他连话都说不了了,整个像个木头人一样,在那里不言不动。这山洞里,蚊子极多,胡忧被定在那里,咬得那叫一个惨呀。说好不骂娘的,最后还是忍不住骂了。最让胡忧觉得不公平的是,那些蚊子居然不咬那老头。 直到天蒙蒙亮,童颜才醒了过来,睁眼看了胡忧一眼,满意的点点头道:“小子,感觉还不错吧。这一次呢,算是小小的惩罚,要是再跟我搞鬼,我老人家可是会不高兴的。我老人家不高兴,那后果可很严重。” 胡忧本能的张嘴,却发现自己可以说话了:“老头,你到底想要什么样,你划下道来好了。是横是竖,我都接着。” 童颜呵呵笑道:“怎么着,火气还挺大。放心,我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你小子挺不错,我老人家看上你了。” 童颜说着得意的上下乱瞟胡忧,那样子还真有看上胡忧的意思。 胡忧心里那个恶心呀,张嘴骂道:“你这个死老头,少爷我可不好那一口。”胡忧骂完又有些好奇道:“看你都七老八十了,还有那个能力吗?” “呸”童颜吹胡子瞪眼道:“我老人家可没有你们那么肮脏,再乱说话,小心我抽你” 胡忧心说这老家伙还真是喜怒无常呀,一会乐呵呵,一会瞪眼,难道脑子有毛病?少爷真是倒了血霉了,居然让这老家伙看上。对了,他到底看上我什么了,这到是得弄清楚才行。 胡忧嘟囔道:“是你说看上我的,难道你有女儿,啊不,女儿有些老,难道你有孙女要嫁给我?” “美死你,我孙女那么漂亮,才不嫁你呢。好了,时间不早,我们走吧。” “老头,我们这是要去哪?” 这是胡忧第一百八十七次问出这个问题。 十天了,胡忧落入童颜的手已经十天了,除了第一天是走路之外,剩下的九天,都在密封完好的车里,连一点光都透不进来。弄得胡忧跟本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透视眼? 别提那个了,胡忧现在是除了嘴能动,哪个地方都动不了,什么透视眼都不管屁用。 “你想知道?”童颜一改九天来不言不语的势态问道。自从上了车后,他就一直在入定,胡忧是说得嘴都干了,他也没有反应,这还是他九天以来,说的第一句话。 你这不是屁话吗,老子十天之前就想知道,可你不说呀。 “是呀,老人家,麻烦你告诉我吧。”胡忧嘴甜道。大丈夫能屈能伸,想要得到消息,就得嘴甜一些。现在是人在屋檐下,该低头时,还得低头。 童颜瞟了胡忧一眼道:“叫声爷爷,我告诉你” “爷爷。”胡忧连想都不想的张口就叫。以前没有生意的时候,他还扮过孝子哭墓呢,叫声爷爷,对他跟本没有难度。再说这老头年纪那么大了,叫爷爷也很正常。 胡忧张口就叫,到把童颜给弄得一愣。不是没有见过不要脸的,可是他还真没有见过,不要脸到这种程度的。这不是认贼作父吗? 呸,我老人家可不是贼。 童颜本来也就那么一说,没有想到胡忧会叫。童颜一生别的都马马虎虎,但是这个信字,他却看得很重。在他看来,人无信不立,没有了信誉,那就没有了一切。所以任何都可以丢,但是一个信字,却不能丢。 “我们去宁南帝国。”童颜回道。 听到宁南二字,胡忧瞬间想到欧阳寒冰。听四侍女说,她一直很想自己。如果这真是去宁南的话,不知道能不能见到她。 胡忧追问道:“去宁南帝国干什么?” 童颜瞪眼道:“到了你不就知道了。” 胡忧现在还不知道,他对面坐着的这个人,是前紫荆花王朝的元老,也就是本田龟佑口中员老会的成员。 这个童颜是个怪人,以前紫荆花王朝还在的时候,就属他吵得最凶。整个上书给皇帝,说这不好,那不好的,这样下去,紫荆花王朝迟早要完蛋。 可是紫荆花王朝真的被灭了,又属他最积极的想要复国。不过他的复国与别人的又有些不同。其他的那些人,都讲究血统,要求所有的核心成员,都必须是紫荆花王朝的遗民。 童颜不那样,他比较开明,主张只要是有能力之人,都可以吸收入队伍之中。以求让队伍能快速的壮大。 之前童颜对胡忧说看上胡忧,不是指他想要对胡忧怎么样,更不是指他想招胡忧为孙女婿,而是他看中的胡忧在军事方面的能力,想要把胡忧吸收入复国组织里。 童颜观察胡忧已经很久了,从胡忧一箭取了铁克拉的右眼,他就已经知道了胡忧这么一号人。按他的计划,本来还想多观察一阵的,可是胡忧突然弄出一个奔袭八百里,拿下白云城的举动,深深的震撼了他。于是他决定,提前对胡忧动手,把胡忧给抓回去。 胡忧一直觉得,他被抓得很冤,如果不是大意,他不可能会被童颜那么易容抓到。事实上,胡忧被抓一点都不冤,如果他知道,眼前这个他称之为老头的人,在五十年前,就已经名列天风大陆十大高手,排名在紫荆花王朝三大高手之内,他就知道,就算不去茶馆,童颜要抓他,也不是那么难的事。毕竟军队讲究的是配合,单人能力,并不是那么强。高手和军队,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马车又这么前行了二十多天,胡忧不是没有试过逃跑,但是跟本就没有成功过。童颜这老头,别看已经老成那样,可是他一身胡忧从来没有见过的本事,让胡忧是吃尽了苦头。如果此时你要问胡忧,最痛恨的是什么,他肯定会告诉你,他最恨这动不动就被定身的生活。 随着相处久了,胡忧也慢慢的摸清楚了童颜的脾气。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话,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这日子才好过了一些。 这天,在胡忧一阵花言巧语之下,童颜终于同意,在下一个城镇停车,到酒楼去吃喝一顿好的。 这个消息,让胡忧大喜过忘。这一个多月以来,吃喝全在车上,差点没有把他给憋坏了。三十几天没有见到阳光,他发现自己都白了不少。 车行了大半天,终于进了庆良城,这里已经不是曼陀罗帝国了。三天前,马车就已经进入了宁南帝国的境内,这庆良城,是宁南帝国仅次于国都绿城的第二大城市,是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非常的热闹繁华,比起曼陀罗帝国的帝都龙城一点不差。 胡忧跳下马车才发现,原来这三十几天来,一直在驾车的居然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女孩二十岁上下,瓜子脸,柳月眉,娇翘的鼻子,一点点嘴,真是太漂亮了。 这老头也太不懂怜香惜玉了吧,居然让这么漂亮的姑娘驾车,受那日晒雨淋,风吹雨打之苦,看得真是让人心疼呀。 “看什么看,再看挖你的眼睛”胡忧还没有来得急说话,一声娇咤,到先把他给骂了。骂他的人,正是那驾车的女孩。 “哟,还是个小辣椒。”胡忧也不生气,嘿嘿的笑道:“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少爷,小丫头太没有礼貌了。” 胡忧有时候会叫童颜为爷爷,既然叫了爷爷,那他现在自然是少爷了。憋了一个多月了,老被人欺负,他想逗逗这女孩子,给自己找点乐子。 至于不死鸟军团的事,唉,暂时先别想了吧,现在这种情况,想也没有用。好在军中还有旋日,西门雪,哲别,红叶,候三,朱大能,哈里森这些绝对忠心又有能力的干将在,相信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乱子。实在不行,西门雪肯定会向西门玉凤求救的,西门玉凤这个好姐姐,也肯定会帮忙的。 想到这时,胡忧不由得又有些心疼。自己的突然失踪,西门玉凤,红叶,哲别,黄金凤她们,肯定着急死了。还有四侍女,她们恐怕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被弄到宁南帝国来吧。 驾车女孩撇了胡忧一眼,哼道:“什么少爷,你现在是我的俘虏” 胡忧那个气呀,在车上让老家伙欺负,下车还让小丫头给欺负,这是什么世道,别以为你驾个马车,就成宝马女了,今个我还不信了,治不了你。闻声恶恨恨的说道:“嘿,我的暴脾气,你个小丫头,几天不打要上房怎么的,居然敢说我是你的俘虏,信不信我把你开除了,车夫都不让你做?” 驾车女孩一点都不怕胡忧,不怒反笑道:“好呀,我巴不得呢。开除了我,就让你来做这个车夫好了。” 胡忧怒道:“好,现在我正式宣布,你被开除了。收拾东西,卷铺盖走人吧。哼,别以为长得漂亮就了不起,这年头,找只漂亮蛤蟆难,漂亮女人满大街是。” 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童颜这时候才下车,闻言乐呵呵的说道:“谁要开除我孙女呀?” 驾国女孩一下跑到童颜的身边,乖巧的扶着童颜,撒娇道:“爷爷,这只臭鸟欺负玲儿。” “孙女?爷爷?”胡忧瞪大了眼睛,这童颜老头真是极品到家了,居然让自己孙女驾车。马拉戈壁的,自己也是被关糊涂了,早该从这女孩说话的口气中听出来,这明显不是下人应该说的话嘛。 臭鸟?她这是骂谁呢。 童颜显然对这孙女爱护之极,闻言大步来到胡忧的面前,吹胡忧瞪眼道:“小子,我警告你,你可以欺负我,但是不可以欺负我孙女,不然我老人家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童颜边说着,还边给胡忧打眼色,饶是以胡忧的聪明,也弄不懂老头这是什么意思。欺负你?这几天似乎尽是小爷被欺负了吧。 弄不明白不要紧,胡忧懂得顺话说话,闻言忙道:“爷爷说的是,说的是,我以后一定好好照顾妹妹,不让她被人欺负。” 马拉戈壁的,这日子没法过了 . , 章节目录 第224章 妙计脱身 庆良城仍是宁南帝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地位仅次于国都绿城。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这里的经济非常的繁荣,大街之上,人来人往,道路两旁,店铺林立,一派欣欣向荣的景像。还有,也许是因为气候比较炎热的关系,这里的女孩子,身着都很火辣,只可惜,就是人黑了点。没有曼陀罗帝国的白嫩 童颜虽然喜怒无常,但还是挺讲信用,说了带胡忧上酒楼,这话到没骗胡忧,三人在街上走了五六分钟,登上这庆良城中一所比较大的酒楼。 这一路行来,胡忧的眼睛一直在乱转,他并没有被绑着,但是他却不敢逃跑。经过这一个月以来的暗中分析,他已经能大约的猜到,童颜的功夫,走的是一种类似意念或催眠的路子,在没有想到怎么样破解这种功夫之前,逃跑是没有成功可能的。之前的几次实验,已经验证了这一点。刚跑两步就全身动不了,那真要命。 此时正是吃饭的时间,酒楼里挤满了人,童颜只淡淡的扫了一楼一眼,就转身往楼上走。按酒楼的规矩,同样的酒菜,一楼和二楼的价钱是不一样的。二楼因为风景较好,当然会比较贵。所以二楼的人也相对较少一些。 也许是因为这宁南帝国的人真是太有钱的关系,二楼虽然相对一楼要安静一些,但是同样也没有坐位,看来今天想在这个酒楼吃饭,有一定的难度。 这事如果让胡忧来解决,以他的能力,要找个空桌并不难。只要给小二塞几个铜板,他肯定会有办法帮你解决的。 不过胡忧此时并不出声,他装傻充愣的站在一边,有心想看看这祖孙俩要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要知道从一个人解决问题的方法,就可以大体的看出人的心性怎么样。所谓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要想战胜敌人,必须要更多的了解敌人才行。 童颜的孙女,胡忧现在已经知道这丫头叫做童玲了。胡忧的注意力更多的停留在她的身上,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胡忧觉得这个丫头是唯一可以利用的人。童颜那老头,活了八十几岁还不死,见过的东西太多。胡忧自知很难在他的身上,讨到什么便宜。这个童玲就不一样了,二十岁的小丫头,年轻啊,年轻总是容易出错的。 童玲显然不打算把这事交给小二处理,她在楼梯口扫了一圈,就直直走到一张临窗的桌前。‘啪’的一声,把一枚金币拍在桌上,娇声道:“这张桌子本姑娘要了,你们到别处去吃的吧。” 那桌前本坐着三男两女,其中一个男的想要说什么,被另一个男子拉了一把,匆匆结账而去。这年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吃了饭还得了金币,干得过。至于尊严嘛,有些人要,有些人懒得要了。 小二非常的机警,看到这边的情况,马上就知道,来了他惹不起的人,赶紧的把桌台给收拾干净,恭恭敬敬请他们坐下来。 胡忧把这些全都看在眼里,暗暗的记在心上。这小辣椒的刁蛮脾气,看来是可以利用的。 酒菜很快就上来了,胡忧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低头猛吃大嚼。还故意吃得吧吧有声,兴高采烈。 童玲厌恶的看了胡忧一眼,道:“你是饿死鬼投胎吗,吃像那么难看。” 胡忧奇道:“吃饭不是图的就一个爽么,人活在世,本来已经装得够辛苦了,难道连吃饭还要装?” 胡忧说着用手一指对面桌,装做小声,实事上确略略提高了一点音量道:“难道要我像那两个小白脸一样,吃饭还装成一副知书达礼的德性?不知道他们晚上把人家女孩骗上了床,是不是也那样。‘妹子,我进了”‘我就动一小下’。” 胡忧后面的那两句话,用的是半阴不柔的声音,学他手中指的那两个男子讲话。他的口技很了得,居然让他学了个八分像。 胡忧手指的那桌人,共坐着一老五少,个个身上都带刀带棍的,看着像是在荷红镇看到的那些江湖人。其中有一个女孩子非常的漂亮,年约十七、八岁,发育非常好,胸前鼓鼓的两团,很惹眼。而胡忧口中说的那两个小白脸,正在给那女孩大献殷勤。 那老者身型刚猛,红红的脸庞,体格骠悍强壮,刚才童玲强行要人让桌子的时候,他曾经往这边看过一眼。至于另外两个女子吗,看起来要比那漂亮女孩大几岁,不过长像普通,那两个年轻男子并不理会两女。 胡忧这话出口,那俩个忙着献殷勤的男子没有注意,许是没有听道。但是那个漂亮女孩肯定是听到了。女孩的俏脸上闪过一丝怒容,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却没有发作。 童玲从小跟在童颜的身边长大,童颜对她非常庞爱,简直是她说要星星就不会给月亮。刁蛮成性,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她听胡忧说得有趣,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咯咯’的笑了起来。 童玲白了胡忧一眼,娇声骂道:“你要敢对我那样,我踹死你。” 胡忧现在哪还像个手掌几十万人马的将军样,整个变回了以前的小流氓,闻言说道:“那俩小白脸是想上人家姑娘,才那样的。我又不想上你,才没有那么溅呢。” 胡忧这话一出,那漂亮女孩顿时脸色一变,那老者显然也听到这话了,不过他没有做声,只是稍稍的瞟了胡忧一眼,面色不善。 童玲也不知道是跟同龄人接触得少,还是觉得胡忧的话题有趣,撒娇一样的打了胡忧一下,娇声问道:“你为什么不想上我,难道我不漂亮吗?还是我的胸脯没有那个女孩子的大?” “噗”胡忧一口气没有憋住,差点把嘴里的一块五香肉给喷出来。这个童玲还真够极品的,居然什么话都敢说。 胡忧偷偷瞟了童颜一眼,看这老头自个的喝酒吃菜,对他和童玲的谈话,似乎并不关心,心下暗笑了一声,装傻道:“全文字w整】理那个女孩子的胸脯很大吗,我到没有注意。” 胡忧说着故意拿眼去扫那女孩子的敏感地带。那女孩子的坐位刚好对着胡忧,她虽然没有听到童玲说什么,但是胡忧那坏眼神,跟本不用语言,都能明白。 女孩子气得小脸都翻白了,恨恨的又瞪了胡忧一眼。胡忧得意一笑,却死不要脸的给她回了一个媚眼。气得那女孩子全身发抖,胡忧却哈哈大笑起来。 胡忧突然没头没脑的大声说道:“确实很大,又大又圆。” 别人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胡忧相信,那个女孩子肯定能知道。胡忧的本意,就是想惹那个女孩子生气,然后制造混乱,看有没有机会跑掉。可是结果却让胡忧有些失望,那女孩听到这话之后,居然转为了平静。 胡忧百思不得其解,在心中暗道:“难道她喜欢人家夸她胸大?” 看这几个人拿着武器,却没有生胆子,胡忧也就把计划给放弃了。看来江湖人也不全都是脾气火爆的,挑不起火,还得另想办法才行。 胡忧想着,把注意力转回到童玲的身上。他发现这个童玲虽然刁蛮,但是却像一张白张一般,没有经过多少事,如果能搞定这个女人,说不定能得到不少的好处。 胡忧天生就是靠嘴皮子吃饭的,在他的有心讨好之下,很容易就和童玲有说有笑起来。童颜也不知道打着什么主意,对胡忧的行动并不理会。任着胡忧拿那些故事逗童玲。 一餐饭,在胡忧的活跃之下,吃得算是挺开心的。特别是童玲的娇笑不断,几成了酒楼的一道风景。 酒足饭饱,胡忧提着让小二打包的点心,跟着童颜祖孙往外走。女孩子都喜欢甜的东西,他这点心,可是用的。 当经过那女孩桌时,女孩突然伸出一只脚,插进了胡忧的。胡忧本已经把这边的事给忘记了,感觉女孩突然把脚伸过来,脑子一转,赶紧压下战场反应,装作不知道似的撞了上去。 要不说胡忧的演技高呢,他的脚刚和女孩的脚相碰,接着就是一声惊叫着往前扑,手中的点心更是顺势的砸在童玲的身上。 胡忧这招借力打力,借刀杀人的坏招,让双方都使料不极。童颜最疼爱的孙女被弄了一身恶心,那还不暴跳? 最的是那女孩,显然也是平时骄纵惯了,居然很适时的用不屑的语气骂道:“一对狗男女,摔死活该。” 胡忧心里那个乐呀,这下好,用不着他在里面挑事了,这架不用挑,就能打起来。 那老者低喝了一声:“漫妮。”转身拦在童颜的面前,抱拳道:“真是对不起,此事错在我方。那位姑娘的衣服我包陪,还有这位小哥,要是受了伤,汤药费也由我出。” 童玲那个刁蛮女,从来只占便宜,哪吃过这样的亏。老者这话还没有说完,她就已经抢过一路过小二手里的汤,抖手泼了过来。小嘴还骂骂咧咧的道:“姑奶奶我陪给你们。” 老者想拦,童颜一个甩手,把老者给截下来。那汤可比暗器厉害多了,躲都没得躲,全泼在那叫漫妮的漂亮女孩身上。 好了,这下整个局面全都乱了。那两个呆头鹅一样的小白脸,大喝一声就扑向童玲,童颜那会让他们得手,一人一掌,把他们劈回去,大喝道:“住手。” 童颜喝声的同时,马上转头去找胡忧。因为就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他已经想到了,这全都是胡忧给弄出来的诡计,不然以他的身手,怎么可能让这个小姑娘给扮倒了。他要是这么菜,早被人在战场上砍死了,还能活到现在? 童颜的反应已经算是够快的了,可是哪还看得见胡忧的影子哟。 童颜心中一惊,转身就往楼下跑,对这边的事,是不管不顾了:“玲儿,追,别让那小子跑了。” 童玲虽然刁蛮,但是也懂得事情的轻重,她恨恨的瞪了漫妮一眼,转身也下了楼。一场挣吵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只剩下那两个呆头鹅公子还趴在地上呀呀叫,和漫妮一头一脸的汤水,证明着这里刚才确实有冲突。 老者直到现在,才缓过气来,喃喃的抖动着嘴唇道:“高手,高” “玲儿,找到那小子了吗?” “爷爷,找不到。那个臭鸟像条鱼一样,连个影子都看不到。可恶,让玲儿找到他,一定要让他好看” 童颜祖孙俩经过简单的碰头,又再次分开,在街道上窜下跳,可是街上人那么多,要找一个故意躲起来的人,哪是那么容易的事。 胡忧现在在哪里呢? 在童颜和童玲对话的时候,胡忧事实在就在他们身后不到一百米的一个小摊前,装模作样的挑选着东西。 正所谓越危险的地方,越是安全。童颜的反应快,可是胡忧的脑子更快。他利用了人性的弱点,把童颜给玩了一把。 胡忧早在被漫妮绊着的时候就知道,以童颜那个老家伙的反应,用不了几分钟,就知道他想借机跑。胡忧心里清楚得很,如果用常规的方法跑,那是肯定不会成功的。必须得用脑子才行。 事实上,童颜反应过来,追出酒楼的时候,胡忧根本就还在酒楼里。更准确的说,胡忧就在距童颜不到十米外的地方。 照常理,胡忧好不容易抓到一个机会,肯定是有那么远逃那么远。但是胡忧却来了个反其道而行之,他跟本就没有跑,而是趁着瞬间的混乱,坐到了另一张桌台前,背对着童颜。当然了,胡忧也不是随便乱坐的。 首先,这张桌台的客人,刚刚离开,伙计还没有来得急收拾,胡忧坐下来,不但不会被桌上的客人给赶走,而且还能借那些残羹剩肴来打掩护。 二来,这张桌子是一个视线盲点,它离着楼梯口很近,可是又不太引人注意。 光有这两点还不够,最重要的是胡忧把身上的外衣给脱了,把里面的内衣穿在外边。胡忧身上的黑色不死鸟军服太显睛,早就让童颜给换给了普通的蓝布衣。这衣服胡忧已经穿了十几天了,童颜祖孙俩都已经和很习惯胡忧这身打扮,他们在找胡忧的时候,自然也习惯性的找蓝色。可现在胡忧身上的衣服,早已经不是蓝色了,他们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发现胡忧。 短短的时间,能充分利用环境和自身的因素,来躲过危险,这就是胡忧的本事了。别看这些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多少失败和汗水总结出来的经验。要想成功,总不是那么容易的。 等童颜和童玲追出酒楼之后,胡忧这才大摇大摆的走下酒楼,然后蹲在了这个小摊前。 摆小摊的女孩非常热情,不断的给胡忧推销着货品:“大哥,这些都是亲手做的,你再看看这些,都很漂亮呢。” 胡忧边留意着周围的动向,边称赞道:“不错,不错,你的手艺真巧。” 女孩看胡忧来来去去都是称赞,却没有买的意思,不由有些失望道:“可是都没有能让你看上眼的。” 胡忧跟本就没有心买东西,可是听女孩这话,他觉得自己似乎伤害到了这个姑娘的自信心,人家姑娘摆摊也不容易,怎么说人家也帮了忙,还是买一两样好了。 胡忧笑道:“谁说我看不上眼,我是东西太漂亮,每一件都很好,不知道选哪一样而已。不如你帮我选好了,看我适合用那件。” 女孩瞪大了眼睛,失声道:“你用?” 胡忧刚要点头,马上发现这事不对。姑娘卖的都是手工制作的手饰,还有一些肚兜,t字裤什么的,这些明显是给女孩子用的。 胡忧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但是一点不脸红,嘿嘿笑道:“开玩笑了,我是给我妹妹买的。” 女孩这才释然,再次露出了笑脸道:“吓我一跳。我还以为” 胡忧接口道:“你还以为遇上变态了?好了,就这几样吧,帮我包起来。” 胡忧有往戒指里放金币的习惯,钱并不是问题。给了钱,胡忧一手拿着东西,在街上不紧不慢的走着,穿大街,过小巷,很快就离开了危险地带。 该小说客栈是不保险的,这青楼可就要好多了。谅童颜那个老头和童玲那个小丫头做梦也不会起到,少爷不但没有急着跑,反而还敢来青楼寻欢作乐。 嘿嘿,你们找去吧,翻破了天,你们也找不到少爷。 只不过少爷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好,不知道这次会不会好点。想来应该没有问题吧,这里可是宁南,不是曼陀罗,怎么着也应该转运了。 , 章节目录 第225章 青楼运转 胡忧的青楼运是不怎么样,但是这青楼他已经来过几次,对里面的规矩,已经可以说了烂熟了。\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其实这玩艺熟不熟都不要紧,你只要知道一个‘钱’字,凡事拿钱砸,那就随便你想要怎么爽都可以了。 胡忧进门一个金币,就把看大门的四个保镖类人物给搞定了。那院里的老鸨,看胡忧出手就是金币,几乎是用冲的跑的胡忧的面前,把胡忧当得比亲爹还亲,胡忧都不想摸她,她自己都死命一个劲的往胡忧的身上靠。一口一个奴家自称,那声音嗲得你骨头都。 老鸨也不知道往那脸上打了多少粉,一说话那粉哗哗的直往下掉,不知道的,还以为下雪了呢:“哎哟,少爷,你都好久没有来了呢,我的女儿们呐,不知道多想你呢。” 胡忧心说:“我以前有来过吗?你女儿想我?嘿,谁知道她们想的是什么呢。不过这样也好,装熟客不显眼。” 胡忧做足了老鸟的样子,在老鸨的胸前掏了一把,哈哈笑道:“这阵子忙嘛。怎么样,这几天有没有新到的货色?哪什么小红,小花的,我可玩腻了。” 老鸨道:“公子真是爱说笑,我们五色花可是有名的天天有新货,包你满意就是了。” 胡忧嘿嘿笑着在老鸨的翘臀上拍了一巴掌,道:“这可是你说的,今天本少爷要是不满意,那可得要你来陪。” 老鸨娇呼一声,嗔了胡忧一眼道:“奴家到是想,就怕少爷闲奴家人老珠黄” 跟着老鸨往里走,这园子里燕燕莺莺,欢声笑语的,好不热闹。胡忧为免麻烦,没有在大堂坐着,直接要了一个厢房。 老鸨紧挨着胡忧坐下,亲手给倒了杯龙井,嗲声问道:“少爷今天要怎么玩呢,是要清倌,还是来个阿姐。” 称青楼女子为神女的,只有曼陀罗帝国,其他的国家,并不那样。清倌和阿姐是两个大类别,清倌指的是刚刚出道的,阿姐则是经验丰富的。再细分下去,还有多种。有按从业时间分的,有按年龄大小分的,各地并不统一。 胡忧沉吟了一会道:“这个嘛,我一时还没有想好,清倌是我爱,阿姐我也喜,有些头痛呀。 不如这样吧,我还没有吃饭呢,妈妈先给我准备一些酒菜,捡拿手的上。然后呢,找个优伶来给少爷唱唱曲,等我决定了,再叫你,你看怎么样?” 老鸨惦了惦胡忧塞进她胸衣里的几个金币,那脸笑得跟花似的。有钱还有什么不行的呢,老鸨连声说道:“如此甚好,甚好,少爷稍坐,等奴家去准备。” 老鸨出去没一会,就带回一个俏生生的小美妞,都说宁南帝国的女孩子黑,这个小妞长得却特白,水灵水灵的,像是刚从树下摘下来的水蜜桃。一双玉手抱着把琵琶,真是我见犹怜。 老鸨看胡忧的眼睛都直了,略有得意的笑道:“这是双儿,出刚刚出师的优伶,她的小曲可是我们五色花的一绝,公子看喜欢吗?” 优伶并不属于青楼女子,在一般的情况之下,那是卖艺不卖身的。不过那只是一般的情况,如果给钱足够,那么黑心的老鸨,会有办如你所愿的。在她们的眼中,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不可以卖的东西。老鸨看胡忧出手就是金币,毫爽得不行,自然想从他的身上,多赚一些。 事实上,做优伶的也知道自己的命运会怎么样。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她们是身不由已的一群人。就连自己的身体,她们说了都不算,只能是听天由命了。她们唯一比较好的出路,就是在没有遇上魔爪之前,能有一个公子喜欢上她们,把她们买回去做小妾,那就算是不错的了。唉,这样的结果究竟好是不好,那又有谁能知道呢。 胡忧闻言这才醒过来,连连点头道:“好好,双儿姑娘是吧,就她了。”胡忧这完全是装的,这双儿虽美,还不足以让他这样。做戏做全套嘛。 老鸨得意一笑,道:“那奴家就告退了,少爷慢慢享受。有任何的需要,告诉奴家一声就成,奴家保证,如少爷所愿。” 老鸨的话,让双儿的身体微微一颤,她能听懂老鸨话里的意思。任何需要,这话还不足够明显吗。但是她除了这一颤,又能做什么呢。 老鸨出去之后,胡忧这才仔细的打量起这个双儿来。肤色幼嫩,身材匀称,哪怕是在这烟花之地,确依然能给人清纯的感觉,真是很不错。 胡忧点点头,问道:“你叫双儿。‘ 双儿偷看了胡忧一眼,娇身给胡忧做了一个万福,道:“是的少爷,双儿伺候少爷。” 胡忧道:“好,不错。你会弹什么曲子啊?” 双儿略略有些骄傲的道:“常见的曲子,双儿都会。少爷想听什么曲子,双儿就给少爷弹什么曲子。” ‘常见’两个字,在这里可不是普通的意思,天风大陆的青楼业非常的发达,常见的曲子过千条,敢说都会,那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光这一点,就足以让双儿有骄傲的资格。 胡忧想了想道:“那好,你给我弹一曲十面埋伏吧。” 双儿听着一愣,微微有些诧异的问道:“少爷要听十面埋伏?” 双儿边说着,忍不住又仔细的看了胡忧一眼。这首曲子她会,但是从来没有在青楼里弹过。因为这是一首描写战争的曲子,而来青楼的人,要听的都是艳曲,比如一八摸之类的,越艳艳好。这上来就点十面埋伏的,双儿还真没有见过。 胡忧问道:“你不会?”他听过的曲子不少,但是能记住名字的,也就这一首而已。 双儿连连点头道:“会的。” 胡忧道:“那就弹吧,弹好了,少爷我有赏。” 双儿乖巧的点头,“嗯”了一声,纤手连动,一段潇杀的曲子,从手里的琵琶流了出来,时而铮铮,时而柔柔,时而如流烟而逝,时而战火满天 双儿的技艺真是非常不错,胡忧就着酒,吃着菜,也觉得很爽快。暗说这来青楼听战歌,少爷也算是古今第一人了吧。 这时候音乐转入低迷,嗡嗡之音,如招唤那战死的亡灵,胡忧不太喜欢这一段,刚想让双儿跳过这一段,直接弹后面的战火纷飞。可就在他将要开口的时候,就听门外走廊传来一个略带中性的声音。 “咦,十面埋伏?” 话音很短,只区区几个字,但是听在胡忧的耳朵里,却如惊雷一般。因为这个声音对他来说,太熟悉而又神秘了。 胡忧在心中暗道:“会是她?她怎么也来了宁南帝国,而且还上青楼?” 胡忧口中的‘她’是谁? 除了楚竹之外,谁还能让胡忧感觉熟悉又神秘的。这个楚竹,从自那次在帝都王妃别院里巧遇上之后,胡忧就没有再见过她。胡忧一直在查着这个楚竹的资料,但是到现在为止,他是一无所获。这次楚竹居然这么蹊跷出现在青楼,胡忧觉得,如果她不是‘拉拉蕾丝边’的话,那么肯定有非常重要的事,弄不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胡忧想到这里,有些坐不住了。他已经听出来了,楚竹进走进了他隔壁的厢房。三楼最后一间,只要稍费些手脚,完全可以听到那边的动静。 可是现在眼前还有个双儿,要怎么搞定她呢。打昏她是一个办,可是这曲音稍停一会,那老鸨肯定会进来的。而且没有琴音做掩护,也不好行动。 应该怎么办呢? 无意看到屏风,胡忧有了主意。这年代还没有先进到在房子建厕所,而厢房是客人留宿的地方,你总不能让客人爽完之后,跑去茅房方便吧。所以这屏风之后,是一个简易的方便处,那里面设有个马桶,可以解决问题。 胡忧决定利用那里,来招瞒天过海。 想着胡忧突然悟着肚子叫了声:“哎哟。” 双儿看胡忧突然不对劲,马上停了弹琴,跑过来,关心道:“少爷,你怎么了?” 胡忧有些痛苦的说道:“没事,我的老毛病犯了,肚子不给力。” 双儿急道:“我去叫妈妈。” 双儿说着就要往外跑,胡忧一把拉着她的小手道:“不用了,我去方便一下就成。不过要请双儿姑娘帮个忙。” 双儿还没经人事,被胡忧一拉手,小脸都红了,本能的觉得胡忧是不是想对她做什么。她本想要挣开,突然想起之前老鸨的话,又放弃了。反正这也是迟早的事,这胡忧看上去还不错,第一次给了他,总比给那些糟老头强。 想到这里,双儿低声呓语般的说道:“双儿听少爷的。” 胡忧此时一心想着隔壁的事,并没有注意到双儿那小脸红得都快要滴水了。看双儿这么听话,决定赶紧搞定她,别错过什么消息才好。 胡忧拿出两个金币塞给双儿道:“我这个老毛病有些麻烦,必须得出恭,而且出恭之时,还一定要有音乐,不然会出大问题。” 胡忧说着,指指那屏风继续道:“双儿姑娘,我现在要去出恭,麻烦你帮我一直弹琴,直到我出来行吗?” 双儿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在松了口气的同时,心中不由得又有些微微的失望。点头应声道:“好的。要一直弹十面埋伏吗?” 胡忧道:“那到不用,你想弹什么曲子都行,不过千万记住,绝对不能停。不然我会落下病根的。” 双儿学琴的时候,连续弹几个小时那是常事,这对她并不是难,更何况胡忧还给了她两个金币,这可够她平时做半个月的了。点头答应道:“双儿记住了,保证不停。” 胡忧满意道:“这就行,我可能有点久,你不要打扰我,只要弹你的琵琶就行了。” 搞定了双儿,胡忧一转身到了屏风后。双儿想到胡忧去那去出恭,微微有些脸红,把头转到一边,纤指轻动,这次流出的,是欢快的音乐。 胡忧来到屏风后边,把屏风拉好,确定双儿看不到他,这才把耳朵贴在墙上。和他相像的一样,这墙的隔声做得很好,要听到那边的声音,必须得下点夫才行。 先用**眼扫了一编,**眼并不能隔着木板,看到整个房间的情况。只能看到一部份,不过这也已经足够了。这一眼,虽然消耗掉他不少的精神力,却也让他知道了那边的布置,基本和这边的一样。墙的那边。也是一个出恭的地方,同样也设有一个屏风,最重要的事,现在那里没有人。 抓紧时间,开始行动。胡忧拿出一把匕首,小心的在墙上工作着。这里的墙,都是用实木做的,要达到目的,不是难事,最主要的是不能发出声音,惊动到那边的人。 经过五六分钟的努力,胡忧终于成的在墙上拉出一条口子。像他这种老手,绝对不会笨到在墙上挖个圆洞,那太容易被人家发现了。他要尽量把这条口子做成自然裂开的样子,这样就算有人无意中看到,也不会联想到什么。 有了这条口子,那边的动静也就可以传过来了。只可惜那边还有一个屏风遮着,只能听到声音,看不到人。不过这样也好,更安全不易容被人发现。 只听墙那边传来声音道:“那个本田龟佑太不像话了,居然现在还没有到。他难道不知道,今天公主会出席吗?” 只这一句话,就把胡忧给震得全身发麻,兴奋得直叫大有收获。胡忧做梦也没有想到,世上居然有这么巧的事。他来青楼,本是想躲童颜的,而偏那么巧,这开口的人,就是童颜。 胡忧心里大叫着:“原来童颜这个老家伙和本田龟佑是一伙的,怪不得他要抓小爷呢。咦,你口说的公主是谁?你到是说话呀” 童颜口中的公主居然没有接他的话,把胡忧给气得差点没把墙给轰开了。 那边沉默了一阵,一个略带中性的声音开口道:“本宫相信丞相会来的。” 这声音一入耳,胡忧全身一震,差点没把马桶给踢翻了。童颜口中的公主,居然是楚竹? 胡忧的大脑急速的运转起来,无数的疑问一个个的涌起:“楚竹是公主?她是哪一国的公主?安融公主吗?如果她是安融公主,那么她跑到曼陀罗帝国收养孤儿,办学堂又是什么意思。现在她又跑到宁南来干什么?她要和本田龟佑见面,为什么要来青楼?本田龟佑不是安融军师吗,什么时候当上丞相了?” 胡忧真是又惊又喜,他有预感,今天能知道许多他不知道的秘密,这青楼运,真是转了。 童颜似乎不太喜欢本田龟佑,他轻哼了一声,问道:“公主,你打算怎么对付索菲雅那个,听说你上次曾经刺杀过她?” 胡忧心中又是一跳,他们口中的索菲雅是曼陀罗帝国的神女王妃索菲雅吗?看来是了,早应该猜到,在水上皇宫刺杀索菲雅的就是这个楚竹。可这是为什么呢? 胡忧是听得越多,越是感觉到迷惑。这没头没脑的,必须得找根线串起来,才能把这些东西给理顺了。 那边继续传来声音,这一次依然是楚竹开口道:“不错,不过那索菲雅的运气好,让她给躲过去了,只是中了一刀。” 童颜叹了口气道:“公主真是太冒险了,这些事,交给属下去做就好。你可是我们紫荆花王朝的希望,你要是出了什么事,我们的复国大计就彻底的失败了。” 童颜这话,让胡忧的眼睛猛的一亮,线索出来了。原来是紫荆花王朝。楚竹是紫荆花王朝的公主。 胡忧的心中是豁然开朗。正所谓是一理通,百理明。以楚竹是已经灭亡掉了的紫荆花王朝为论点,胡忧很容易的就能猜到,本田龟佑不是安融的丞相,而是紫荆花王朝的丞相,而他们口中的索菲雅,不用问,肯定是他们为复国而派到巴伦西亚身边的卧底。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青州会那么轻易的被割让出去了。楚竹之所以要刺杀索菲雅,这也不用问,肯定是索菲雅大权在握,不想再玩什么复国的游戏了。 胡忧想到这里,心中又是一惊。他们汇集宁南帝国,难道是要对宁南帝国下手。他们的目标,该不会是我的公主老婆欧阳寒冰吧 胡忧的耳朵都快贴进墙里了,可是那边却没有了声音。你们这不是折磨人吗,有什么话,快一气说出来呀。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26章 以一敌百 “马拉戈壁的,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胡忧心急如焚的出了五色花,心里一直在反复的呐喊着。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本以为自己的青楼运转好了,没有想到啊没想到,这一次比之前的哪一次都更差,更坏。本田龟佑居然说要十天之内,杀死欧阳寒冰,那可怎么得了呀。 想到欧阳寒冰对自己的好,怕自己没有人伺候,她把从小保护她的旋日四侍女都遣到了自己的身边。现在本田龟佑正是抓住了欧阳寒冰身边没有得力人这一点,准备要害她。真是太可恶了。 胡忧本想在青楼躲两天,然后再想办法回浪天去。现在收到这个消息,他还怎么走得了。他早就在心里,当了欧阳寒冰是自己的女人,这与欧阳寒冰是不是宁南帝国的公主没有关系,她是真的对胡忧好呀。如果胡忧没有收到消息,还说得过去,既然收到消息,难道还能看着欧阳寒冰死不成。 天大地大,现在欧阳寒冰的事最大,无论怎么样,都绝对不能让她有事。不然别说对不起欧阳寒冰,就连旋日四侍女都没有脸再见她们了。 可是要怎么救欧阳寒冰,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这里不比曼陀罗帝国,他的手下有几十万能为自己卖命的部队。还有西门玉凤那个姐姐,凤园的德福,再不济拉下脸来,还能请狂狼军团的蕾娜塔帮帮忙。 在这南宁帝国,胡忧是人生地不熟。别说是找人帮忙,真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哪是哪。如果时候充足的话,他还可以急令旋日四侍女过来,这里毕竟是她们的地盘,有她们在,一切都会容易得多。 可是现在没有时间啊。十天时间,跑个单程都不够,来回就更不可能了。胡忧现在是除了自己之外,谁也指望不上。 胡忧现在是故不得许多了,出了五色花,就马上往绿城赶。他此时并不知道欧阳寒冰具体在什么地方,但是绿城是宁南帝国的皇宫所在地,欧阳寒冰生为宁南帝国的公主,理应该在绿城才对。至于怎么进皇宫,怎么和欧阳寒冰见面,他现在暂时还没有想到。 晚上骑快马,不比白天,有一定的危险性。心急如焚的胡忧管不了那么多了,上了大路,他就一路急催,恨不得背生双翅,一夜而到。 胡忧一边急催着马儿,一边在脑子里整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知道,本田龟佑肯定已经有了全盘的计划,不然他决绝对不敢夸下那样的海口。 说心里话,胡忧刚才真的非常想拿出霸王枪,直接冲到隔壁的房间里,把本田龟佑一干人等,全都给宰了。 他是不断的告诉自己,那样解决不了跟本问题,才没有那么做的。先不说自己独自一个人,能不能打得过他们的问题,单单是这整个计划已经在运行之中,杀了他们跟本就没有用这一点,就足以让胡忧放弃。 再者说,这样贸然的暴露目标,对自己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躲在暗中,才更有利帮到欧阳寒冰。冲动是魔鬼,现在最主要的是冷静,冲动解决不了任何的问题的。 “胡忧,你往哪里跑” 胡忧正在思考着,突然背后一声暴喝,吓了他一跳,转身一看,身后居然是铁克拉摔大队人马杀到。这队人马足足有百多人,全是江湖人士打扮,人人刀枪在手,一看就知道不是好对付的。 原来胡忧走进的那个五色花青楼,是紫荆花王朝这些遗民在宁南帝国的一个秘密据点。铁克拉因为身份级别不够,并没有能参加会议。而是在外围做防御工作。胡忧从楼上下来的时候,碰巧让铁克拉给看见了。 对于被胡忧夺眼之仇,铁克拉是铭记于心,他每天不知道对着胡忧的画像吐多少口水,胡忧就是化成了骨头烧成了泥,铁克拉都能认识他的灰。 铁克拉发现胡忧之后,没有回报给上面的任何的人,而是纠集自己的亲信人马,就杀了过来。他要亲手,干掉胡忧,以出心头之恨。 其实他们早就已经远远的吊着胡忧了,只是之前庆良城人多,他们不好出手,这一出庆良城,他们就再也忍不住了。这也是胡忧因为欧阳寒冰的事,心神不宁,不然他早应该发现,铁克拉的人马跟在他身后。 不过现在说什么都已经晚了,铁克拉一家伙拉来百多人,所谓双拳难敌四手,胡忧还没有狂到自认为能以一敌百,又脚一夹马肚子,赶紧跑路吧。 才跑出三、四十米远,胡忧就觉得耳后生风,这些混蛋,居然开始射箭,伴随那箭矢飞来的,是铁克拉阵阵的狂笑,怪不得他要喊那一嗓子呢,原来他是借着自己的势大,想玩猫戏老鼠的游戏。 胡忧那个气呀,真是热血沸腾,胸中涌起无限的杀机,伏下身子,紧紧的贴着马背,边死命的催动坐下的马儿,边拿出弩弓,点杀那些冲得快的人。一时之间喊杀连天,情况真是危机到了极点。 胡忧的马是在市集上随意买的,虽然已经算是高价马了,但是比起铁克拉坐下的战马,还是稍有不足。这么跑出两千多米,慢慢的就有些不太给力了。胡忧知道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让铁克拉的人给追上。看前面有一片树林,他一咬牙,打马进了树林里。 胡忧一进树林,就拿出火折子,四处乱扔,以期能点燃地上的干草枯枝,从而制造一些混乱。至于什么放火烧林,毁坏公共财产嘛,他现在是顾不上了。 猛的感觉有人接近,胡忧是想都不想,挥刀就往后砍,树林里并不适用长兵器,霸王枪在这里挥不开,还好胡忧的戒指里有一把上好的马刀。虽然算不得是什么宝刀,但是这时候,却是刚好能用。 ‘咣’的一声,胡忧的马刀和身后那人的砍刀碰在了一起。马刀属于轻兵器,硬碰砍刀是有些吃亏的。只这一下,胡忧就感觉右手心手机看一阵阵的发麻。不过那人更惨,被胡忧一刀给劈下了马,马脚不认主,一脚踩在他的肚子上,肠子都从嘴里挤了出来,死像极惨。 说时长,那不过是瞬间的事。胡忧跟本就无心去看身后的战果,又一连几刀,把身后冲上来的敌人给杀退。 就这么连追带跑的过了二十分钟,胡忧渐渐的涌力了一股无力感。来到这天风大陆那么久,他还是第一次单独让百多人追杀,而且带兵之人,还是他手下的败将。 泥人也有三分土气,随着血腥之气日重,胡忧的真怒也上来了,加上前面是一条小河,前路已绝,胡忧猛一咬牙,抽过马头,反身杀了回来。 敌军到没有想到胡忧居然来这招,一时之间,也有些慌乱。胡忧是杀机大盛,管你乱不乱,举刀就砍,居然连连得手,七、八个反应不急的敌人,让他砍于马下。一时之间,胡忧居然占了上风。 不过铁克拉的兵,也不是草包脓蛋,在经过初时的慌乱之后,也渐渐的稳住了战脚,远的用箭,近的用刀,很快就把胡忧的势头给反压了下去。 胡忧心里知道,铁克拉这次是下了决心,要留下他这条小命了。 胡忧从小在江湖里挣扎着长大,虽然表面嘻哈,但是他有一颗决不轻易放弃的心。你越是要让他死,他就越是要活给你看,而且还要活得比任何人都更好。 之前所跑过的树林,已经燃起了大火,胡忧知道,今天要想活得命去,只有利用那片火场,才能有一线生机。 看准了目标,也就有奔头了。胡忧紧咬着钢牙,撕下身上一块布条,把手和马刀给绑在一起,单刀独战百人。那气势,还真是长虹灌日,豪情万丈。 耳边的惨叫不停的飞过,胡忧的身上,也已经新添了二、三十处伤口,那大大小小的伤口,像破了洞的水桶一样,涌出大量的血,杀得已经麻木了的胡忧,此时已经没有了感觉。那些伤口,不但没有给他带来痛楚,反而给他一种变态的刺激。 小小的树林早已经横尸处处,惨叫不断,刀光也不断。胡忧现在打的已经不是什么战法了,他打的是意志,是运气。打的是用一刀伤,换对方一条命。 “去死吧” 一个暴喝声在胡忧的耳边响起,听到声音的时候,同时带来的,是背上的巨痛。铁克拉那个混蛋,居然直到现在才上来捡便宜。 受铁克拉的一下重击,打得胡忧一口鲜血喷出,趴在了马背上,痛得胡忧的眼前一阵阵的发黑。这时候,要是能昏过去,那有多好呀。至少不用那么痛。 可是胡忧不能,现在昏过去,那就永远都不会再醒过来了。瞬间,胡忧的脑子里闪过欧阳寒冰,红叶,黄金凤,西门玉凤,哲别,朱大能,候三,还有数十万的将士和几百万的百姓,还有那飘扬的不死鸟战旗。那些女人,兄弟,下手,百姓都齐声的在大叫着不死鸟不死 是的,不死鸟是不会死的。 胡忧咬紧着钢牙告诉自己,他是不死鸟,不死鸟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都是不会死的,不死鸟就是胡忧,胡忧不会死,更不会死在这片无名的小树林里。 马刀在刚才那一击之下,已经飞了出去。那融入在胡忧体内的血斧,在一片白光之中,闪现出来。一尺来长的利芒,带着金色的火焰,身边的惨叫不停的响起,这一刻,胡忧不是胡忧,他是来自地狱的杀神。 血斧的死光一直再闪,胡忧已经失去了意识,他的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杀 杀 杀 杀尽世间不平事,杀得天惊鬼神嚎 不知道过了多久,耳边的喊杀声,渐渐的消失了。胡忧努力的睁眼,但是看到的,却是一片白茫。身子还在动,但是他却不知道为什么会动。意识早已经模糊,他终于失去了知觉。 无法忍受的口渴,把胡忧从无边的黑暗之中,强行的拉了回来。艰难的睁开眼睛,入眼之处,尽是蓝天白云,耳边居然还传来了阵阵鸟叫之声。天地之间,是那样的祥和。 这是哪 胡忧茫然的看着这一切,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 “哦”潮水一般的巨痛,直到这时才涌向胡忧的大脑,冲击他的神经,让他忍不住呻吟了一声。 深深的吸了口气,艰难的坐起,感觉似乎有些不太对,低头一看,胡忧赫然发现,自己居然还坐在马上。只不过这马,是裁倒在地上的,马儿身上那七、八十道大小伤口,早已经乌黑凝结,再也流不出血了。 记忆直到这时候,才回到了胡忧的身上。原来自己遭到了铁克拉上百人的追杀。看来是这坐下的马儿,把自己带到这里的。 唉,人说动物忠诚,看来真是不假。自己与这马儿,不过是一骑之缘,它却为了自己,付出了一条性命。 “呵呵呵哈哈哈” 胡忧突然疯了一般,放声大笑起来。笑中有血,血中有泪,也不知道他是庆兴自己大难不死,捡回一条性命,还是痛惜坐下这惨死之忠马良驹 以大笑发泄了自己的心情之后,胡忧用了足足十分钟,才从戒指里把皮水囊给拿出来,这在平时对他来说,可是很轻易就可以做到的。 小口的喝了一些水,胡忧才感觉自己好了一些,清凉的水,让他的精神也振奋了不少。 低头看了眼那一身挂着的破衣烂肉,胡忧无奈的摇了摇头。这还叫做身体吗,简直都快成破皮球了。简单来说,就是除了手脚都在之外,没有哪里不带伤的。这全身上下,有多少处伤,他都懒得数了,看着心疼。还好这些伤大多都自动的凝结起来,要不然,光流血就能送了这条小命。 想到这里,胡忧忍不住拉开裤子看了一眼,还有,小胡忧正在睡觉,看来它没有什么事。 微微喘了口气,就着水,嚼蜡一样,把一个馒头给吃下去,胡忧从戒指里找出药包,小心的处理伤口。应该缝合的缝合,应该上药的上药,当他差不多把自己给包成了木乃伊,这才基本完成了一大工程。 本想把这救了自己一命的忠马给埋了,但是看自己身上这些伤,想来埋自己要比埋它要容易一些。这里还是敌人的地盘,不能久留,只能割些柴草,了表心意吧。 给忠马鞠了三个躬,胡忧带着一身的伤,摇摇摆摆的上路。全身只剩下几缕残留的精神力,能这么走,已经是很不错了。还好暂时没有发现追兵,不然这次真是得束手就擒了。 对于昨晚上的事,胡忧有些不太想得起来。他隐隐的知道,最后自己使用了血斧,可是用血斧之后是什么情况,他的脑中却一片空白,似乎没有这方面的记忆。铁克拉有没有被他砍死,他也完全不知道。 努力的走到太阳落山,胡忧再也走不动了,全身的骨头都像要断掉一样,多处缝合的伤口,又炸开了。还有些伤口,不知道是不是没有清理干净的关系,现在是又辣又烫,看来已经发炎了。 胡忧不敢说自己是虎,但是这会,他真有虎落平阳的感觉。唉,如果四侍女在就好了,她们肯定会很温柔的照顾自己的。那可爱的小扶辰,想来又得哭鼻子了吧。 想到四侍女,胡忧不由得又想起了欧阳寒冰,真像快点赶到她的身边呀。可是现在真的走不动了。这里的草地看起来真不错,如果能好好睡一觉,那得多好。再来只烧鸡,来壶酒,唉,生活太美好了。 睡觉是不可能的,在这种地方睡,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有机会醒来。弄不好来条野狗,就得把自己给报销了。要是真那样,堂堂不死鸟居然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死在一条野狗的嘴里,那不是太可笑了吗? 难道就没有又能赶路,又能睡觉的办法吗? 胡忧开始做起白日梦来。人因梦想而伟大,有时候做做梦,还是可以的。有梦想的人,总比那没有梦想的人,多了一份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是? 就这么胡思乱想的坐了二十多分钟,胡忧感觉着自己的体力又恢复了一些,努力的站起身子,想要找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研究过夜的问题。再怎么着,也得把今晚给过了,希望在明天嘛。 刚才几步,一阵马蹄声转进了胡忧的耳朵里,顺着声音,翻过一处小山坡,胡忧才发现,原来自己现在的位子,离大路并不远。 胡忧转着眼珠,看着那由远而近的车队,心里电闪着,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车队来赶一段路。那样的话,不是可以达到边睡觉边赶路的目的了? 一车队有十几辆车,顺上自己应该不是什么问题,关键是怎么跟他们搭上线了。唉,看来还得用老办法,招不在老,有用就成嘛。 想着胡忧得意一笑,向大路走去。时间不多了,得抓紧时间才行。 , 章节目录 第227章 虚龙假凤 “,谁把这些石头放在路中间了。”两个车夫骂骂咧咧的停车下马,把堆在大路中间挡着马车过的石头给搬开。 “是少爷干的,看你载我一程的情份,你骂我的事,就算了。嘿嘿.......” 胡忧得意一笑,趁这机会,钻进了车队最后面的那辆车里。他早就已经看好了,这最后一辆车是拉货的,里面应该没有人。 不知道是胡忧太过于自信,还是他这几天运气真的不怎么好。这辆他认为没有人马车里,不但有样,而且还是两个大美女。只不过这两个美女有些特别,都没有穿着衣服,更要命的是,这两个美女正在做的事,看得小胡忧很生气,大胡忧直想撞墙。 原来这辆里的两个女人,正抱在一起,玩翻云覆雨呢。现在应该正是到了那最要命的时刻,两女叫得那个声嘶力竭呀,跟本就没有发现胡忧进来。 还好胡忧一身是伤,不适合做某些运动,不然真忍不住要扑上去了。 马车已经继续前进了,想换车已经来不急,再说也换不了,除了这辆车,前面的车夫一个挨着一个,上哪辆都得让人家发现了。 胡忧在心里暗叫了一声倒霉,趁两女没有发现他,赶紧找个地方给藏起来。唉,本想睡觉来着。只是这耳边的声音,让他怎么能睡得着啊,阵阵火气往上涌呢。 两声让人的呻吟之后,车里这才安静了下来,胡忧暗暗的在心里松了口气,心说弄完了你们就赶紧走吧,少爷我还得睡觉呢。 这虚龙假凤虽然挺有意思的,可是胡忧实在是没有精力跟她们在这里耗了。要不是怕被她们发现,胡忧早睡过去了,现在这么撑着,真是很幸苦。 人倒霉起来,真是喝口凉水都塞牙。胡忧想这两个女人走,可是这两个女人完事了之后,不但没有走。反而聊起天来。你说这不是要命吗。 “窈莹团长,你真好。人家刚才真快了。要不是怕被人知道,人家真想天天跟你在一起呢。” “妗,你才好呢,我刚才也很舒服。说起来,这次还真得感谢你才成,要不是你帮忙,我们百花团这次肯定没有机会进宫表演。” 百花团? 胡忧本来没有心思听她们说什么,可是听到这个名字,让他一下留意起来。这个百花团胡忧曾经听红叶说过。据红叶说,这个百花团是天风大陆上一个非常出名的歌舞团,成立不过短短五年,已经红遍了天风大陆。 百花团里的成员,个个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美如天仙。尤其是她们的团长,更是美若天人,冷如冰霜,不知道多少皇子皇孙,想要收她入房中而不可得,是一有名的冰仙子。 红叶口中的冰仙子,会不会就是这个叫窈莹的女人?可惜当时红叶说的时候,没有注意她的名字。对了,她们口中说的进宫表演,去的是那个宫?不会那么巧,是宁南帝国的皇宫吧。 胡忧想到这里,不由更留意的听起来。要真是那样的话,还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呀。刚才还在头痛怎么联系上欧阳寒冰,这下说不定,就不用头疼了。 听红叶说,那百花团的团长,正是利用自己的美色,对各国王孙公子若即若离的态度,才游走于各国之间的。如果让他们知道冰仙子居然是‘蕾丝边’,那么百花团的声誉也就一落千丈了。 虽然拿人家的痛脚来威胁人家,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但是少爷我什么事没有做过,再说为了救我那公主老婆,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在胡忧心中盘算的时候,两女又说话了。 只听那个叫妗的说道:“团长你别那么说,我这次也不过是在里边牵了条线而已。主要还是百花团的名气大,有实力,不然我说破嘴皮子,也没有用。” 窈莹道:“总之这次要感谢你。对了,听说这次欧阳寒冰公主也会亲自来看表演是吗?” 妗道:“是啊,就是因为欧阳寒冰公主会出席,所以我们这一次才赶得那么急嘛。说起来,这一次还真是辛苦窈莹团长了。” 窈莹道:“按行程算,只要再赶七天的路,到那里有两天的休息时间,然后演出。也不是很幸苦,我们做艺人的,就是这奔波命。” 胡忧听到这里,心中大定。看来那个铁克拉的计划,肯定与这个百花团的表演有关。也只有这个机会,才能有刺杀到欧阳寒冰的可能。不然就算旋日四侍女不在欧阳寒冰的身上边,欧阳寒冰身在内宫之中,又怎么可能让铁克拉那么容易得手呢。 两女又商谈了一些关于表演的细节,看来休息得也差不多了,这才起身穿衣服。 窈莹坐起来,找了一阵,发现自己的肚兜不见了,不由奇怪的问道:“妗,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肚兜,刚才我记得就在这里的呀。” 胡忧知道,这时应该是他出场的时候了。从暗处出来,摇摇手中一件水色带着阵阵香气的肚兜说道:“团长大人找的可是这个?” “啊” 两女突然听闻男人的声音,一声惊叫,赶紧用手抱胸,掩住自己外泄的春色。 胡忧哈哈一笑道:“不用挡了,我都已经看了半天了。冰仙子果然不愧为冰仙子,真是肌肤如玉,我见犹怜呀。” 胡忧最后一句话,是有意试探。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懒在这百花团里,随着百花团一起进宫,再借机与欧阳寒冰联系。而窈莹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步棋。如果她不是红叶口中的冰仙子,只是一个普通的,跟本不在乎什么名洁的问题,那事情就不好办了。 窈莹不愧是经历过大场面的人,再经过初时的惊吓之后,也镇定了下来。一张人面桃花的玉脸,瞬间就转成冰霜。居然毫不在意胡忧的目光,肚兜也不要了,就那么很自然的拿过衣裙穿上,完全当了胡忧不存在一般。 只看窈莹冷冰冰的脸,胡忧不需要她回答,也知道自己这次是撞到宝了。想穿了衣服就一推六二五,以为别人不会知道你们刚才在做什么?遇上少爷,你想都别想。这说到借机做事,可是少爷的拿手好戏。随便吓吓你,就得让你小脸翻白。 冰仙子窈莹仔细的整理了衣服之后,这才看着还拿着她肚兜把玩的胡忧,冷冷的问道:“你是谁?” 胡忧心说要来了吗?那我们就好好玩玩吧。 胡忧把水色的肚兜放到鼻子下,深深的吸了口气,一脸陶醉的说道:“冰仙子的体香,真好闻呀。有如兰花的优雅,又有白玉花的飘逸。” 窈莹脸色怒气闪过,低声娇咤道:“你这个登徒子,再敢胡言乱语,我马上叫护卫来抓你。” 胡忧闻言哈哈一笑道:“小人天生胆小,团长大人可别吓我。如果团长不怕自己的丑事暴出去,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百花团玉洁冰清的冰仙子,是个喜欢虚龙假凤之人,那你就尽管叫好了。让那些护卫上来看看,咱们的窈莹团长刚才躲在这里做什么。” “你”窈莹的一阵起伏,终于还是没有敢叫人。她自己知道自己的事,这事一但暴出去,那百花团就再没有超然的地位了。到时候,她也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冰仙子,变成了一文不值的女人。没有了那些王孙公子的庇护,在这乱世之中,随便什么人,都可以轻易的欺负她。 可是就这么认输,窈莹却是心有不甘,她强作镇定的说道:“你就算是知道又怎么样,你有什么证据吗,你以为这天下间有人会信你?” 胡忧心说,只要用我不死鸟的名义发布这个消息,这天风大陆有谁会不信? 不过现在胡忧可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不然窈莹有没有事,他不知道,他肯定要有烦。 胡忧呵呵笑道:“原来窈莹团长想抵赖。要证据是吗?好,我就给你一些证据。窈莹团长的下面偏左,有一颗豆大的黑字,右胸有.........” 窈莹怒极而打断胡忧的话:“住口,你不用说了。你想要怎么样,你直说好了。如果你想要我的身子。”窈莹说着把穿在身上的衣服一拉,露出美好的酮体哼道:“我就当被鬼压了一回。” 当机立断,难怪能打下如此的名气。可惜呀,少爷我身上有重伤,心中又有要事,不有还真想做一回那鬼呢。能享受这样一具美体,纵是做鬼又如何。 胡忧脸上带着笑,来到窈莹的身前,伸出手,却没有碰窈莹的身体,而是轻轻的为她把衣服拉上,柔声的说道:“团长大人不要误会了,我想要的不是这些。把衣服穿好吧,还有那位姐姐,也请把衣服穿好吧,小心着凉了。” 胡忧的突然转变,到把窈莹和妗弄得有些不知所挫。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到了一丝忧色。如果胡忧是为色而来,对她们来说,还比较容易解决。现在胡忧居然不要,她们反而害怕了。 胡忧自然知道两女心里想些什么。心中暗笑,别把少爷看得那得简单。要玩心机,你们还差了一点点。 窈莹把衣服再次拉好,犹豫了一下,用比较轻柔的声音问道:“这位兄弟不知道怎么称呼?” 这是要套交情了。胡忧正需要这样,不然怎么借机懒在百花团里,跟着一起进宁南皇宫去。 胡忧当然不能把真实的身份告诉她们,怎么说胡忧之名,现在已经算是小有名气了。保不齐她们会听过。眼睛一转,胡忧给自己起了个假名道:“我叫西门忧,两位姐姐叫我西门就行。” 胡忧借了西门玉凤的姓,反正认了西门玉凤为姐姐,也算半个西门家的人,叫西门也正常嘛。 窈莹两女在脑子里想了一下,对视摇头。这个名字对她们来说,太过陌生,她们以前跟本就没有听过,更别提靠这个名字,知道胡忧是什么人了。 窈莹说道:“那好,那就叫你西门兄弟好了。西门兄弟,不知道你今日此来,所为何事呢。如果可以,你不妨说出来,只要窈莹能帮得上的,一定帮忙。” 胡忧假模假样的叹了口气道:“那小弟就多谢窈莹姐了。实不相瞒,小弟此前来,是为了雅馨的。” 窈莹听着一愣。这雅馨是百花团的台柱子,在百花团的地位,仅此于窈莹这个团长。人气也是非常高的。 胡忧不等窈莹问话,继续说道:“小弟自从无意中见到雅馨一面之后,就一直茶碗不思。我已经对老天发过誓,此生非雅馨不娶,否则宁愿孤独终老。还请窈莹姐能帮我这个忙,西门忧感激不尽” 发誓个屁呀。雅馨这个名字,胡忧也是听红叶说的,跟本连人家是谁他都不知道。他这么说,完全是想要一个借口而已。 窈莹知道了胡忧的目的,不由在心里松了口气。不过想到雅馨也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她不由又有些为难道:“姐姐不是不想帮你,只不过雅馨这个人,你也知道,她的脾气很大。要是用强,恐怕.........” 窈莹也是一个交际高手,她看胡忧一口一个姐姐的叫,也就顺口自称姐姐了。她想着越是把关系打好,胡忧也就不容易出卖她。如果不是那个雅馨也不容易搞定,为了百花团,为了今后的前途,窈莹直接就能把雅馨给送到胡忧的床上去。所以说不要小看女人,女人狠起来,可以比男人更狠。 胡忧之所以说出雅馨,就是知道以窈莹的身份,也不能对雅馨用强,不然他后面的戏,也就没法唱了。 胡忧说道:“窈莹姐不用担心,所谓强扭的瓜不甜,我并不是想要得到雅馨的身体,而是想雅馨爱上我。窈莹姐只要制造些机会,让我和雅馨接近,也就能成了。” 胡忧的聪明之处,就在于他绝对不会把自己真要想要的东西,透露给人家知道的。这就像是以前跑江湖一样,明明就是想骗人家的钱,但是他会想办法,让人家以为不是为了钱。 要是胡忧提出要窈莹让他跟着百花团进皇宫,窈莹肯定不会答应的。因为一但胡忧在皇宫里做了什么事,那可就不是身败名裂的问题的,弄不好小命都得丢。 胡忧早就已经想到了这一点,所以他要借雅馨过桥。制造机会,怎么样制造机会,这首先要留在团里才行呀。这不是顺理成章的,就留下了吗? 窈莹听胡忧说不会对雅馨用强,更是再松了一口气。要制造机会让他和雅馨接触嘛,这到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反正事已经做了,到时候成不成,那就与她无关了。至于雅馨会不会被胡忧追走而离开百花团,窈莹到并不那么担心。她能造出一个雅馨,就能再造出第二个雅馨,只要冰仙子的名气还在,只要百花团的名气还在,她有那份自信。 想到这时,窈莹大方的同意道:“那好吧,看你对雅馨一片痴心,姐姐就帮你这个忙。” 窈莹说到这里,咯咯的笑了起来:“只不过雅馨可是我们的团柱子,你能不能追到她,姐姐可就不能保证了。” 聪明的女人就是这样,先把自己摘出来再说。这样以后胡忧也不能说他什么。 胡忧自信的说道:“窈莹姐放心好了,小弟自有办法追到雅馨的。对女人,我有的是信心。” 窈莹撒娇似的打了胡忧一下道:“你呀,就知道欺负我们女人。姐姐都被你欺负了。” 窈莹这一发嗲,就连阅女无数的胡忧都有些发愣。他刚才还真没有注意到,这个窈莹笑起来,真是非常勾人。怪不得那些王孙公子对窈莹那样趋之若鹜呢。 窈莹看胡忧那样子,心中又定了一分。她相信只要自己多用些手段,把这个小年轻搞定,他就不会再把她的丑事给暴出去。 窈莹白了胡忧一眼,道:“好了啦,你又不是为姐姐来的。我们还是先来研究一下,你要怎么样才能合理的出现在雅馨的身边吧。” 胡忧听着这话,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功了八成。搭上百花团这趟顺风车,基本已经是定局的事。 胡忧道:“窈莹姐姐不用担心,我知道雅馨对新舞蹈最是痴迷,为此我特意的编排了一曲新舞,肯定能够打动她的。” 雅馨对舞蹈痴迷的事,不是红叶说的,是窈莹和妗刚才闲聊的时候说的。 妗吃惊道:“你还会编舞?” 对于这个妗的身份,胡忧还不是很清楚,只知道她和窈莹的关系不一般,但又不是百花团里的人。 胡忧自信道:“那当然,要不我也不敢说能追到雅馨了。” 窈莹沉吟了一会道:“如此甚好,最近我们团里也缺少舞师。我看不如这样吧,我就以百花团的名义,聘请你为百花团的舞师。这样你接近雅馨也就顺理成章了。” 更新更快 胡忧两手一拱:“多谢窈莹帮忙。” 窈莹手一伸,笑道:“那你是不是可以把肚兜还我了?” “那不行,这个我收藏了” “坏小子” , 章节目录 第228章 百花团内 窈莹是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当众宣布胡忧为新聘舞师的。窈莹也不知道是想暗中给胡忧吃点苦头,还是恨胡忧拿了她的肚兜,又或是百花团里的规矩本就是这样,她只说胡忧是新来的舞师而已,别的话什么也没有说。 百花团的成员,对于这个突然而来的舞师兴趣似乎也不是很大。大多都是随意的瞟胡忧一眼,也就这样了。 这到不是她们冷淡,而是舞师是一个非常需要资历和灵感的行业,尤其是名气更是特别的讲究,像‘西门忧’这么一个跟本没有人听说过的名字,你还能要求人家会对你怎么样的热情。 编排舞蹈,说白了和人人都会说话一样,是个人只要有兴趣,都可以做得到。但是它同样也和说话一样,有些人会说话,说得人人都爱听。有些人说出来那话,听得你想撞墙。一个舞蹈编排得不好,也同样让人想撞墙。 胡忧对众人的冷淡,并不是很在乎,反正他费尽心机进入百花团,只不过是为了一张进入宁南皇宫的门票而已。没有人理他,那更好,能白吃白喝到达目的地,他最喜欢了。 借着这个机会,胡忧也得以看到了百花团的成员。百花团的成员人数不少,全都加起来,得有百多号人。不过最出名的,也就是十多个人而已。其中又以胡忧借来过桥的那个雅馨最为有名。 胡忧当然也看到了雅馨。雅馨给他的第一映像就是漂亮。是的,雅馨真的非常漂亮,唇红齿白,体态撩人,单论长像,她甚至比旋日四侍女还美。当然,那只的是单个论。如果要一比四,她是比不了四侍女的。毕竟四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天生就是一种无人能比的优势。 除了漂亮之外,雅馨给胡忧的另一个映像,就是冷淡了。她的冷与窈莹那种冷不一样,窈莹的冷,可以让人联想到冰山yu女,而雅馨的冷,则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意思。 除雅馨外的其他成员,也同样都非常的漂亮,用句个个妖娆来行容,并不为过。那细腰长脚,随便就能让你看得眼花缭乱。 至于那些歌舞姬和乐师嘛,胡忧随意的扫了一眼,也就不再理会了。反正他们对胡忧不感兴趣,胡忧自然也懒得理会他们。 总而言之一句话,百花团里,是阴盛阳衰,女多男少,除了乐师和车夫之外,基本全都是女的。胡忧这一次算是真真正正的,掉入了脂粉阵里了。 这百花团里的等级还挺严,像个小庙堂似的。除了窈莹这个团长之外,下面还有什么大管事小管事,内管事外管事,什么护卫,车夫,仆人什么的,别管他们管不管事,胡忧是懒得理他们的事。最好大家谁也别管谁。 用过早餐之后,百花团一行人等继续上路。窈莹和妗似乎还需要最后面的那辆车做点事,把胡忧安排到了另一辆车里。 这是倒数第三辆车,车里除了胡忧之外,还有五个男的。两个中年人,三个年轻的。胡忧也弄不清楚他们是做什么工作的,随意的和他们点了个头,打了招呼,算是认识之后,他是倒头便睡。身上的伤,经过一夜已经渐渐的有所好转,但是这精神力真是消耗得太大了,必须得尽快补充回来才行。而相比起其他的补充方法,睡觉是最稳妥,也最不引人注意的。 胡忧正睡得兴高采烈呢,突然感觉背后一阵剧痛。那处伤是铁克拉留下的,全身上下,就属那里最重。抬眼一看,原来是一个中年男人踢了他一脚,胡忧是强忍着一刀劈了这家伙的怒气,沉声问道:“你干什么?” 同车的一年轻人,赶紧跑过来,先对那踢了胡忧的中年直男人陪了不是,这才对对胡忧说道:“西门忧,这是大管事。快起来了,别睡了,有活干。 大管事,我们马上就去。你放心好了,我们不会偷懒的。” 那大管事冷哼了一声,骂了句什么,出了车厢。 胡忧这时才注意到,马车已经停下来了。侧耳细听,隐隐的能听到流水声。他对宁南帝国不熟悉,也不知道现在是到了什么地方。 那个给胡忧说话的年轻人叫做刘佳。他见那大管事下了车之后,赶紧一拉胡忧道:“该我们做事了,快随我来。” 胡忧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迷迷糊糊的跟着刘佳一起下了马车。转目四看,他才知道,原来车队已经停在了一个河港边,港口里停着一条大木船,看样子,下面的路还得坐船。 车队里,已经有好些人和胡忧两人一样,都已经下了车,一行人忙前忙后,闹哄哄的一片,也不知道在忙些什么。也有一些歌舞女下了车,不过她们只是在水边看着风景,什么也不做。 胡忧看这情景,有些奇怪的问道:“刘佳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刘佳回道:“在做上船的准备呀。接下来的路,我们得坐船了。别站着了,快跟我来吧,不然一会大管事又得骂人了。” 胡忧拉了刘佳一把,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干什么?” 刘佳很自然的说道:“把车推上船呀。” 胡忧奇怪道:“我们推?那不应该是车夫干的事吗?” 胡忧之所以这么说,因为他知道这个刘佳也是个舞师。按他的理解,舞师的工作只不过是帮团里编排舞蹈而已,不应该连这种打杂的工也得做吧。胡忧到不是想偷懒不干活,可是干活也得有个说法不是,哪能什么活都得乱干的。这是活,又不是女人。 刘佳回道:“按说这是车夫的活,但是团里的车夫少,光靠他们干,得很久的时间,所以我们也得帮忙才行。” 胡忧闻言点点头,同一团的人,相互帮助也是应该的事。反正快点干完事,好继续上路,也符合他的心意,所以也不再说什么,跟着刘佳一块过去 刘佳更新ap显然不是第一次干这样的活,到是挺轻车熟路的。不过胡忧只跟着他推了一辆车上船,就发现了问题。因为整个团百多人,就他和刘佳五六个人在帮车夫的忙,其他人跟本就是在玩耍。 要说那些女的,那也就算了。这些重活让女人来做,也不是那么合适。可是很多男的非但不帮忙,看到他们走过,还用很鄙视的目光瞟他们,那就让胡忧不爽了。 胡忧强忍着怒气说道:“刘佳兄,要说帮忙的话,大家都应该出力才对,为什么那些人都不用做,只有我们几个要帮忙呢?” 刘佳看了那边一眼,压低声音道:“他们的身份,都不属于要帮忙的人,他们是不用做的。” 胡忧不解道:“为什么?这里面还分什么三六九等吗?我们舞师似乎也不属于杂工的序列吧。” 刘佳拍拍胡忧的肩膀道:“让我们干我们就干吧,谁叫我们不是资深舞师呢。如果咱们能有一个姐儿保着,也不用干这些了。” 刘佳的一句话,道出了这个中的原因。胡忧这下也明白了。原来这小小的百花团,也有那高下之分呀。想想还真有些晦气,现在居然连歌舞ji的身份,都在他之上了。 胡忧本想找窈莹要些特权的,想想还是算了。那样反而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不就是推车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反正今天的晨练还没有进行。就当是晨练好了。只不过这身上有伤,还是小心一些的好。 好不容易,把车全都给弄上大船了,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边擦着脸上的汗,边到甲板上找个风大的地方,吹吹风,凉快一下。说起来这宁南帝国的船可真不小,十几辆马车弄上船,都没有占去多少地方。比曼陀罗帝国那些小船可强多了。 停下身来,隐隐的感觉腹部似乎有些火辣,想来是被汗水浸着了那里的伤口,胡忧正打算解开衣服,做一些处理,身后传来了声音:“你就是西门忧?” 胡忧转过头来,看和自己说话的是一个小婢女,长像不错,个子娇小,胸脯鼓鼓的,只不过她那小脸崩得紧紧的,也不知道是谁欠了她两个铜板没还是怎么的。 胡忧不知道她来找自己有什么事,点点头,露出一副笑脸道:“小弟正是西门忧,不知道这位姐姐找我有什么事?” 小婢女拿眼一瞪胡忧,哼道:“谁是你姐姐,油腔滑调的。内管事要见你,跟我来吧。” 胡忧心中苦笑,敢情自己这个舞师是个人就能欺负呀。连个小婢女都能对自己哼哼哈哈的。 离开甲板,跟着小婢女往船楼上走。这里的造船技术明显要比建楼技术高。这时代的楼房,一般最高的也就是四层,可这船一共有五层。甲板上三层,甲板之下,还有两层。当然了,甲板之下的,都是给像胡忧这种身份的人住的,有身份的人都住甲板之上。 每想到这里,胡忧就泪奔啊。我这种身份,哪种身份了,老子可是不死鸟军团之主,浪天王 跟着小婢女来到甲板上二楼的一个房间,内管事正倚窗远眺,身旁还陪站着两个婢女,看来非常神气 窈莹在做介绍的时候,也没有说名字,胡忧也不知道这个内管事叫做什么,他也不关心这个,反正知道这个女人是内管事就得了。 胡忧来到内管事的身后,行了个礼。内管事像是不知道胡忧已经到了一样,连哼都没有哼一声,继续看她的风景。 胡忧心说这女人还挺会摆架子,不理就不理吧,你看风景,我看你,看谁耗得过谁。反正老子在团里的时间,一共就那么几天,怎么过还不是过。说起来,这女人的身材还真不错,就是略微老了点。听说老女人败火,也不知道是不是。 内管事直让胡忧站了好一会,这才沉声道:“你就是西门忧?” 这不是废话吗,我不是西门忧你叫我来干什么。 胡忧应声道:“是的,内管事。” 管事似有似乎无的哼一声,说道:“百花团有百花团的规矩,你虽然是团长请回来的,但是进了团,也得一事同仁。” 胡忧连连应事,心说这是要给小爷来下马威了。 内管事说着话风一转道:“听说你刚才去帮忙推车了?” 胡忧心说这推车又有什么问题吗? 胡忧回答:“是的,大管事让我去,我就去了。” 内管事一下转过身来,带起一阵香风,紧崩着一张脸道:“大管事叫你去你就去了?那他叫你去死,你去不去” 胡忧心中那个恨啊。推车推了一身汗,不夸几句,也就算了,居然还说这样的话。你可别惹着少爷火了,不然少爷把你的车也给推了,败败火。 胡忧的目的是跟着百花团进宁南皇宫,不想太过节外生枝。为了欧阳寒冰,能忍还是忍着好了。 胡忧说道:“大管事是团里的管事,他让我做事。我总不能不去吧。”他还踢了老子一脚呢,我上哪说理去。 内管事哼声道:“你当然可以不去。舞师是我内管事的管事范围。你是我的人,当然可以不听他的。” 奶奶个熊的,少爷什么时候变成你的人了。少爷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得得,你说是你的人,那就是你的人好了。说起来那个刘佳不也是舞师吗,他也推车了,你怎么不骂他? 不用说,这肯定是百花团内部的权力斗争问题了。说起来那个窈莹也真是的,一个小小的歌舞团,你弄那么些管事干什么。大管事,小管事,内管事,外管事,居然有四个之多,有必要吗? 算了,管你那么多呢。反正小爷也不会在这里呆多久,就算你把所有人全弄成管事,也不关的我事。 说到玩权力,胡忧的舞台可要比这小小的歌舞团高级多了,胡忧自然知道,在这个时候,自己应该说什么话。 胡忧回道:“是的,内管事,我知道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啊不,我就是你的人了。无论是水里来水里去,还是火里来火里去,我都听你的。” 内管事听胡忧这么说,脸色才好看了一些,脸也没有那么冷了,语气也温和了不少,娇声道:“只要你忠心于我,我竹娴是不会亏待你的。你做舞师的,就得有姐儿看中。只要是有姐儿看中,你是行也行,不行也行。明白了吗? 胡忧这下才知道,原来内管事叫竹娴。她们的名字都很好听,又不带着姓,看来都是艺名。这个竹娴想来以前也是歌舞伎吧,也不知道名气怎么样。退下来还能做上百花团的内管事,看来有两把刷子。 看胡忧连连点头,竹娴满意挥挥手道:“记住我的话,以后有你的好。上面的姐儿,我都熟,有机会,我会给你推荐的。你先下去吧。” 胡忧告了退,出了房门。心想着世界复杂,从业难,看来到哪都是一个理。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就有争斗,分别只在于所争的权力大小而已。不管争什么,总之呀,做下层的,都是最难受的。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得又想到的自己的不死鸟军团。虽然他从来不说,但是他心里有数,随着不死鸟军团的势力越发壮大,军团内部,也同样出现了这样的权力斗争。 胡忧正想着,耳边又传来了喝声:“你这人怎么走路不看路的,没有长着眼睛吗。” 胡忧吓了一跳,一抬头,只见一个俏婢女正双手护胸的怒瞪着他。胡忧心说离着这么远,我有撞到你吗?你那飞机场用不着护成那样吧 弄不清这小俏婢又是哪个管事的人,胡忧连连赔不是,同时让开路,让人家过去。唉,真是命苦呀,是个人就能欺负自己。 得,惹不起咱躲得起,找地方睡大觉去。 船很大,胡忧也分到了仓房,三人一间,比马车上要好一些,但是在最底层,空气不是很好,跟那同房的人也不认识,胡忧不想下去。想了想,干脆还是躲到马车里去睡好了。之前推马车上来的时候,他就发现有一辆车的门并没有绑死,可以钻进去。 顺着记忆,胡忧找到了那辆马车。这马车之前也不知道是谁住的,弄得挺整齐,被子轻软又舒服,还带着阵阵的女儿香,一看就是睡大觉的好地方。胡忧是二话不说,就钻了进来。高床暖枕,空气清新,波涛阵阵,真是舒服得想呻吟呀。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29章 雅馨 胡忧以前跟一‘飘’门的女孩子挺要好,那女孩子生意好,忙不过来的时候,有时候会拉胡忧去帮忙,所以胡忧对这琴多少有一点研究。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不过胡忧那时学的是吉他,因为吉他当时很流行,他那无良师父说,吉他可以哄场吸引人围观,也不知道从哪弄了把破吉他,扔给胡忧。 青春期的胡忧脑子里只有女人,没有音乐,本不想学。可是后来他发现,弹吉他很能引吸女孩子的目光,让他的心灵很有满足感,于是就玩命的练习。为了学好琴,他还死皮赖面脸都去求一个路边唱歌的‘飘’门女孩子教他。一来无去,琴是学好了,也让他把那女孩子给上了。算是一举两得。 只不过后来,师父看胡忧老去帮人家干活,自己这边的档口都不管,又不让胡忧玩吉他了。再后来,胡忧他们在那没有生意,又转战他地,也就失去的那个女孩的消息。说真的,胡忧当时真的是挺喜欢那个女孩的。她不但聪明,还爱笑,就是命苦了一些,从小没了父母,跟一远房的叔叔,到处卖唱。 胡忧是以教人家识字,骗得人家教他弹吉他的。可惜到了,胡忧也没有教人家学会几个字。因为他当时的水平,也很菜。除了会写‘色’字,就剩下‘狼’字了。 回想起那时候的往事,胡忧不由得有些唏嘘,突然很想再弹一弹吉他,唱一唱同桌的你。想想这把胡琴,那些人看来也不要了,胡忧干脆,动手改造,把胡琴改成吉他。 胡琴和吉他外形有些像,不过有一定的差别。还好胡忧跟鲁游混过一段时间,手也还算巧,戒指里又有些工具,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努力,终于改造完成。胡琴的弦他全拿弩弓弦来代替了,虽然弄得有些四不像,但是总体来说还不错。 调试了几个音节,胡忧忍不住唱了起来。他先唱了首‘同桌的你’,唱完之后,想起自己连学校都没有上过,又哪来的同桌,顿感兴趣索然。想起自己今后的一生,恐怕都要与战火为伴,手中不知不觉的,就弹出了黑豹乐队的‘别去糟蹋’ “没有寂静的日子 寂静的夜 人们的神色显得紧张 手中紧握着枪 起伏的胸膛 眼中是绝望的目光 ..... 别去糟蹋他们的家 别去枪杀那些无知的娃娃 ..... 没有安睡的地方四处躲藏 善良的人们又能怎样....... 以前学这首歌的时候,胡忧只是觉得好听,并不能理解这其中的意思。可是现在,当他真正的经历过战火,在血与火之中,几经生死之后,他终于对这首歌,有了痛彻心扉的了解。 随着歌曲的深入,胡忧已经把自己的感情全都容在了音乐之中。口中唱出的,已经不是一首普通的流行歌曲,而是他真正的心声。在这一刻,他已经忘记掉了这个世界。 在胡忧沉醉于音乐之中的时候,他并不知道,此时车外,有一个女子,两眼闪光的默念着他刚才唱过的歌词:“没有安睡的地方,四处躲藏,善良的人们又能怎样........” 车外这个女子是雅馨,而胡忧现在坐着的这辆马车,正是雅馨的专用马车。那把胡忧认为人家已经不要的胡琴,是雅馨的。她并不是不要,而是婢女在收拾东西的时候,忘记拿了。那把胡琴,对雅馨来说,有着重要的纪念意义。那是她出道之时,在最窘迫的时候,省吃俭用买的。那代表着她的过去。 雅馨发现这把胡琴没有带进船仓,就自己过来取了。却没有想到,偶然的听到车厢之内,传出的音乐声。 雅馨算得上是音乐大家,天风大陆上的乐器并不是很多,雅馨基本全都会。她一听就知道,这车厢里传出的音乐,并不属于她所熟知的任何一种乐器。这勾起了她的好奇之心,想要一探究竟。所以她很小心的靠近了车厢。 胡忧唱出第一首‘同桌的你’时,就对雅馨的震撼很大。她从来没有听过如此轻快而又能勾起人们思念的曲子,第二首‘别去糟蹋’,更是让雅馨感到震惊。那曲中对战火的控诉,真是让她感同身受。 在天风大陆这样的乱世,没有人能够逃避得了战火。每一个人,都被战争影响着。唯一不同的,不过是多少而已。有的人比较轻,有的人直接影响一生。 甲板上,在这停满了马车的一角,出现了一个奇特的景观。车内胡忧沉浸于自己的音乐世界之中。车外,百花团的台柱,沉浸在了对胡忧音乐的解析里。这就是音乐的魅力,它是不分国界,不分时空的。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回过神来,看了眼窗外的天已经黑了,摇了摇头自嘲一笑,玩什么音乐嘛,这下弄不好,晚饭都没得吃了。 随手把改造过的吉他,轻轻放回到桌子上,胡忧开打车门,走了下来。刚下马车,胡忧就愣住了。 雅馨听到车门响,就知道里面的人要出来。她用无比期待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车门,不知不觉的,心跳加快。她有些紧张,却又很坚定的想要知道,刚才是谁在马车里弹琴唱歌。当她看到出来的居然是早上刚刚加入百花团的那个舞师,忍不住惊叫道:“是你?” 胡忧一看到雅馨,就知道这下乐子闹大了,正想到怎么把这事给混过去,听道雅馨的惊叫,本能的连连摇头道:“不是我。” 这场面真是说不出的滑稽。 雅馨两眼看着连连摇手否认的胡忧,非常肯定的说道:“是你,我知道是你。刚才在马车里唱歌的就是你” 胡忧很想说不是他,他加入百花团,只不过是想要一张进入宁南皇宫的门票而已,并不想节外生枝。可是这马车里,就他一个人,不是他,难道还是鬼吗? 躲不过,胡忧就只能装傻了。一副傻傻的样子道:“该死的,我梦游唱歌的老毛疯肯定又犯。真是对不起,雅馨小姐。我刚才睡着了,什么都不知道。打扰到你,真是对不起。” 雅馨一脸孤疑的打量着胡忧道:“你说你刚才睡着了?是在睡梦中唱歌?” 胡忧一脸呆样的点头道:“哦,是的,我从小就有这毛疯。看了几个大夫,说是已经好了的。看了他们骗了我。雅馨小姐,不打扰你赏月了,我去找那些大夫算帐去。” 胡忧把雅馨唬得一愣一愣的,转身就跑。希望她别太把这事放在心上,别来找他的麻烦就好了。 雅馨从来没有遇上过胡忧这么胡说八道的人,一时让胡忧弄得有些找不着北,等胡忧跑远了,她才茫然的抬头看天,瞬间回过神来,低声骂道:“该死的,这天上有月亮吗?” 本想起步去追胡忧,突然想到这里是在船上,胡忧跟本跑不了,也就停下了脚步,转身往马车去。刚才胡忧离开的时候,手里并没有拿着东西,她想着那个她没有见过的乐器,肯定还在马车里,她要先把那乐器找到。 胡忧改造的那把吉他,就随手放在小桌上,雅馨很容易就看到了。拿过那把已经模样大变的胡琴,雅馨疑惑的自语道:“会是这个?” 试着拨弄了琴弦,雅馨的脸上,露出了笑意。没错,就是这个声音。虽然她弹不出胡忧刚才的曲子,但是她可以确定,就是这个。 胡忧摆脱掉雅馨,走下船舱,晚饭果然已经吃过了。那帮家伙,一点饭菜也没有留给他。 因为中午忙着上船,并没有开午饭。今天就吃了一点早餐,这晚饭再不吃,他饿呀。戒指里可没有吃的了。 无视那些嘲笑的目光,胡忧摸着肚子,往厨房走,虽然希望不大,但是他还是想去看看,弄不好,会找着什么吃的呢。实在不行,就去找窈莹,她这个团长,肯定有办法弄到吃的。 胡忧刚走到厨房门口,正巧厨房门就开了,一个小厨娘走了出来,她抬眼看到胡忧,吓了一跳,接着就是一通说:“喂喂喂,你谁呀,来这里干什么。这里是厨房重地,不许随便进来的,快出去,出去。” 胡忧摸摸鼻子道:“这位姐姐,我是百花团的,刚才练曲,忘记吃饭了。不知道姐姐这里还有没有吃的,能否给我一些?” 小厨娘并不是百花团的人,而是这条船的人。她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嘴角一弯,露出笑脸问道:“肚子饿,想吃饭?” 胡忧看着心说有门,连连点头道:“嗯嗯,麻烦姐姐了。只要给我两个馒头就行。” 小厨娘变脸比翻书差不了多少,一瞪眼道:“两个馒头?一个都没有。当初上船的时候,已经说好了的,包吃三餐,定量。今天的供应已经结束,想吃,明天吧。” 胡忧心道现在的女人,真是一个比一个横,奈何有求于人呢,只能陪笑道:“这位姐姐别这样嘛,这样吧,我给你钱,你帮我做点,怎么样?”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胡忧觉得,给点小钱,应该就可以把这事给搞定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往往就是有那例外的事。胡忧不说钱还好,一说钱,那小厨娘的脸色比之前的更难看,都快赶上锅底了,冷声声的说道:“有钱了不起吗,你就是给出金山来,今天也别想拿走一个馒头” 这要换成个男的,胡忧肯定忍不住给他一脚。可这女的嘛,还是算了吧。虽然这地方女人并不比男人差,战场之上,都有大把的女兵,但是在非战时,胡忧还是没有打女人的习惯。 碰上个给钱都不要的主,那还有什么办法呢。算了,还是另想办法吧。胡忧转身离开了厨房。刚走出通道,就看到雅馨一脸笑意的抱着他改造过的胡琴,等在那里。 胡忧想装没看见她,雅馨已经先开口了:“船家的规矩,是不提供第二次饭的。你要是想吃东西的话,跟雅馨来吧。” 雅馨说完,很自信的转身就走。看胡忧求小厨娘那样,雅馨相信,他肯定会跟来的。不过走出几步,雅馨就感觉不对,转头一看,胡忧跟本就没有动。 雅馨暗暗的一跺脚,换做旁人,别说请吃饭,就是要他帮着去干活,他都屁颠屁颠的跟着了。没想到这个家伙像个呆子一样,连理都不理她。 雅馨在这里等胡忧,主要是想问胡忧关于是这琴,和刚才他唱的那两首歌的事。这会看胡忧两次不给她面子,小姐脾气也上来了。暗下决定,今天非要胡忧跟她走不可。 雅馨道:“你是不是没有听到雅馨的话?” 胡忧之前就一直担心雅馨会找来,现在看她等在这里,还叫他去吃东西,那不用说,麻烦来了。 胡忧之前跟窈莹说是为了雅馨而来,那不过是一个借口。他现在一心想的是怎么救欧阳寒冰,可没有想过去招惹谁。尤其是这个雅馨,多少人的目光看着她呢,跟她走近了,想不惹眼都不行。救欧阳寒冰的事,不容有失,千万不能节外生枝啊 胡忧闻声点头道:“听到了,不过我的肚子不饿,不用到雅馨小姐那里去了。多谢雅馨小姐的好意。” 雅馨奇道:“你来这里不是肚子饿,找饭吃?” 胡忧道:“刚才是饿,现在不饿了。” 雅馨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眼睛一转,就知道胡忧这是什么意思了。一脸笑意的看着胡忧,略带调皮的皱皱鼻子道:“你是不是怕雅馨是老虎,会吃了你。” 胡忧不知道雅馨有没有在别人的面前这样过,但是她这小女孩的一面,比她一脸冷淡的样子,要可爱多了。闻言也笑了起来,点头道:“有一点。” 雅馨白了胡忧一眼,道:“放心了,雅馨不会吃你的。快跟我来吧,人家还有很多问题,想到请教先生。算雅馨求你了呢。” 美人的软语相求,换一个人,还真扛不住。但是胡忧知道,这一去,麻烦就大了,坚定的拿出柳下惠的精神,摇头道:“不去” 雅馨小脸一变,声音转冷道:“你真不去?” 胡忧死硬道:“不去。” 雅馨一咬玉牙,道:“好,我看你去不去。” 雅馨的声音方落,就开始解衣裙。胡忧吓了一跳,说道:“雅馨小姐,你要干什么?” 雅馨恨声道:“你今天要是不跟雅馨走,雅馨就大叫非礼” 事以至此,胡忧知道,这次是裁了。这次是再次应证了那句话,女人狠起来,比男人可怕多了。尤其是漂亮的女人! 小方是雅馨的丫鬟,之前那把胡琴,正是她给拉在车上的。因为雅馨从来没有跟她说过关于那把胡琴的事,所以她并不是很重视那把胡琴。直到刚才雅馨很生气的冲出去,她才知道自己闯了祸,正在房间里忐忑呢,看到雅馨把胡忧带回来,眼睛都瞪大了。雅馨可是从来不许任何男人进她房间的。 雅馨看胡忧苦着个脸的跟着她回房,得意得就像是小女孩新得一个洋娃娃一样。脸上都笑开了花:“西门忧先生,快请进。小方,快给西门先生泡茶,把那些点心,肉脯全都拿出来。对了,还有那瓶五花酒,也拿出来,今天我要陪先生喝一杯。” 小方很有理由怀疑,雅馨是不是吃错了药,怎么变得那么反常。这还是往日的那个雅馨吗?她不但把男人带回房,而且还要陪他喝酒她刚才是这样说的吧? 雅馨看小方愣愣的站那不动,又急声道:“小方,愣什么呢,还不快去。” 小方这才醒过来,赶紧按雅馨说的做。人家是小姐,她是丫鬟。人家说什么,她就得听着。 不一会,桌面上就摆上了松子羔,桂花糖,盐水花生,牛肉干等等吃的,还有雅馨刚才点名的五花酒。 雅馨亲自给胡忧倒了杯酒道:“时间充忙,也没有什么可招待先生的,先生将就吃点,赶明儿雅馨亲自下厨,给先生做顿好的。” 反正也已经这样了,胡忧也放开了。一口喝下雅馨倒的酒,很没有形像的扔了块牛肉干到嘴里,大嚼着说道:“雅馨小姐不用客气,我西门忧是粗人,没有那么多讲究,有得吃就行。” 要是换了别人在雅馨的面前这样,雅馨不飞他一脚,也肯定会离席而去。可是现在她已经着迷于胡忧的那两首歌和琴音之中,对其他的事物,跟本不在意。别说胡忧大嚼牛肉干,就算是胡忧趴在地上吃,她都没有意见。 “先生喜欢就行,这个鹿肉也不错,先生尝尝看。” “好,看着就很香。我试试。” 一顿好吃好喝,确定胡忧已经吃好了之后,雅馨这才把胡忧请到小桌坐下品茶。刚才她也陪着胡忧喝了两杯小酒,小脸有些泛红,看起来比平时更美。 ?#~@ 章节目录 第230章 香车绚丽 一曲方罢,雅馨露出了迷醉的神色,一双凤眼,灵光闪动的看着胡忧。是激动,是感叹,还是佩服,此时的她,恐怕自己也说不上来。 说实在的,胡忧的吉他,弹得有一定的水准,但要说相当好,那还真说不上。一来这用胡琴改造的吉他,本就与真正的吉他有一定的分别。二来,胡忧也就是一路边水准,比起雅馨这种音乐大家,还真是差得太多了。 但是胡忧胜在胜在用了一个雅馨从来没有见过的乐器,演奏出来雅馨从来没有听过的曲风。只这一点,就足够他征服雅馨这高傲而又对音乐有着无比热爱的人。 回味了好一会,雅馨盈盈跪于胡忧的身边,给胡忧倒上茶,一脸又是崇敬,又是仰慕的说道:“不知道世上是否真有如蝴蝶那样的爱情呢,一曲梁祝唱出多少天下男女之事,先生真是雅馨平身仅见的音乐大家,无以为报,借一杯清茶,多谢先生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雅馨说着,以一种无比虔诚的姿态,把茶倒入胡忧的杯中。这跪茶礼可是天风大陆一种极高的礼节,一般只有对非常敬重之人,才会行这样的礼。 丫鬟小方在一边看雅馨如此的样子,眼中闪过一丝讶异和不以为然,她到不觉得胡忧刚才弹的那首名为‘梁祝’的曲子,有什么特别之处,到是那歌词写得挺有意思的。 胡忧放下手中的吉他,接过茶喝了一口。他在军中,已经习惯了下属给他行跪礼,对雅馨下跪倒茶一事,他到不觉得有什么突然的。这也许就是上位者的习惯吧。 梁祝本是一个小提琴曲,有曲并无歌词。胡忧刚才唱的歌词,是经过改编的。不过作者并不是他,而是当年那个教他弹琴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虽然识字不多,但是非常有才气。外出开档的时候,唱的大多都是她自己填的词,所以她的生意总是很火暴。 在马车上唱了两曲,又给雅馨当面唱了一曲,胡忧心中那份对过去的思念,也就慢慢的淡下去了。毕竟那已经是回不去的世界,对于他来说,那里已经太过陌生。陌生得就像是前世那么遥远。只能久久回忆而已。 放下茶杯,胡忧脸色淡然的对雅馨说道:“多谢雅馨小姐的招待,天色不早,西门忧这就告辞了。” 雅馨的脸上露出深深的不舍,脱口而出道:“先生这么快就要走?” 胡忧哈哈一笑,摸着肚子道:“吃饱喝足,当然要得找地方好好睡一觉了。雅馨小姐的马上,暂时借我用几天,没有问题吧?” 以胡忧那狗鼻子,早已经从雅馨身上的体香知道之前那辆马上,是属于雅馨的。 雅馨想到胡忧要用那马上睡觉,不由小脸稍稍一红。她那马车就像她的闺房一样,平时从来没有让任何的男人坐过,就连驾车的车夫,都特意找了一个老者。那上面的被子床单,可都是她贴身所用的。 强忍着羞意,雅馨颔首道:“先生想用尽管用好了。”犹豫了一下,她又接着说道:“那马车不比船舱,如果先生不介意的话,留宿在此,也是可以的。雅馨可以与小方挤挤。” 雅馨止话一出,小方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小姐对这小子也太好了点吧,居然连自己的房间,都可以让给他。 要是雅馨没有接最后那句话,胡忧也许还真是考虑留宿的可能性。几个月没有碰女人了,昨天又给窈莹两女的虚龙假凤给勾起了火,还真想找个出口发泄一下。 可是雅馨只是把房间让给他,人却不留下,这对胡忧来说,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那还不如睡马车里呢。那里可是雅馨长年所居之所,比这临时的船舱也爽多了。 胡忧笑笑道:“雅馨小姐不用客气,我这人天生劳碌,有马车睡已经很知足了,不敢再做那鸠占鹊巢之事。” 小方看雅馨把胡忧送走之后,还在那里发呆,不由忍不住问道:“小姐,我看那西门忧也平常得紧,没有什么特别呀,人才得又不俊,你为什么对他那么好。” 雅馨抬头看了小方一眼,摇摇头道:“你经事还少,有些事,你不明白的。男人的能力,并不在其外表上。这个西门忧能自创乐器已经是非常了不起,他还能自创曲风,那就更不得了。以后你一定要对他尊重,绝对不能得罪他,知道了吗?” 小方还从来没有见过雅馨如此的严肃,敢紧连连点头。 雅馨看小方唯唯诺诺的样子,想来她不会做出什么得罪的胡忧的事,心里也略微放心下来。 其实她刚才对小方说的话,只说了一半而已。胡忧能自创乐器和曲风,在这天风大陆上,岂止是不了起而已,那简直就是大师级的人物,只要胡忧愿意,足可以开山立派,为各国达官权贵所敬重。 要知道天风大陆沿曲之听盛行,单单是她们这种歌舞团,就已经能有极高的地位,更别提成独创新乐器之人了。 雅馨已经在心里打定的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拜胡忧为师,把胡忧这种新乐器的使用方法和曲词配合给学会。这样她不但可心脱离这勾心斗角的百花团,还可以自立门户,把自己的演艺事业,发展到登峰造极之地。 这些宏大的计划,哪是一个小丫鬟能够理会得了的。在雅馨的眼里,胡忧已经不是一个人了,他是一块宝,一艘使向成功的巨轮 胡忧哪里知道,自己已经被美女给惦记上了。不过以他那种性格,就算是知道,恐怕也是意得居多吧。 他离开雅馨的房间之时,并没有交待雅馨要对他的事保密。因为他知道,在这条小小的船上,在这个拥有四个管事的百花团,有点什么屁大的事,用不了多久,就会所有人都知道了。现在已经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他进了雅馨的房间,保密跟本不起作用。 胡忧很清楚,雅馨为什么突然会对他这么好。所谓无事献殷勤,必有一想。虽然对天风大陆的了解并不算多,但是以胡忧对人性的了解,这个雅馨,肯定是看中了他手里的这点活。让胡忧比较满意的,是雅馨从来没有对这方面掩示过。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很明白的表露出了这点。 从雅馨的眼神里,胡忧知道,如果他要想在这演艺行当里发展的话,那么凭他这手吉他,再多偷点以前那个世界的曲子,流行歌什么的,要火起来,并不是太难的事。别以为这一行只有女人能干,这也就百花园以女人为主打,才会女人比较多而已。男艺人要火起来,地位同样很高。到时候别说钱财,就是想要上点富贾后妃,也不算个事。 这事如果放在以前,胡忧肯定兴奋眼脸都绿了。但是现在,他的志向,已经不是赚多少钱,玩多少女人那么肤浅,他要用自己的双手,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而他享受的,则是那个过程。像里杰卡尔德一样,建立起一个属于自己的王朝,不是一件无比美的事吗? 轻轻拉过带着雅馨体香的薄被,看着那高挂天上的明月,胡忧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他发现自己真是越来越喜欢这个世界了。 一睡好睡,睁眼已经到了天明。流水哗哗,船儿轻动,太阳初升,又是美好的一天。 刚一睁眼,胡忧就知道车外有人。事实上还在睡梦中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有人靠近了。他不但知道车外的人是谁,还知道她到此的目的。 车外的,不是别人,正是雅馨。此时让他人看到雅馨现在的样子,肯定得吓一跳,或是以为自己眼花了。谁能想到,这位连王子都可以不给面子的才女,此时居然像丫鬟一样,双手端着早餐,伺候在马车外呢 雅馨听到马车里的动静,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娇声说道:“西门先生是否已经醒了,雅馨给先生送早餐来了呢。” 胡忧心说这小皮娘性子还挺急,一大早就送上门来了。唉,这喂到嘴边的美味,是吃好,还是不吃好呢。真叫人头痛 胡忧披了件衣服,推开马车的门。今天的雅馨,穿了一身绿罗裙,一头乌黑的秀发,自然的分垂两肩,特别的迷人。 胡忧哈哈一笑道:“西门忧何得无能,居然能劳动雅馨小姐亲自送早餐?” 雅馨娇媚一笑道:“还望先生不嫌雅馨做的早餐粗陋才好。雅馨可以上去吗?” 胡忧笑道:“这是雅馨小姐的马车,想上便上,似乎用不着问我吧。” 雅馨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眼神,道:“这马车现在可是先生的领地呢,雅馨自然得问过先生才行了。” 话是这么说,雅馨却已经莲步轻移,来到了马车门边,很自然的伸出纤纤玉手,娇声道:“先生不拉雅馨一把吗?” 雅馨的小手,轻滑细嫩,握在手中,让胡忧不由的想起了桂花糕。桂花糕以软滑而扬名,可是比起雅馨的玉手,却还要差上几分呢。只短短瞬间,却让人陪感。 雅馨上得马车,很自然的把手中的食盒放在小桌上,从桌后拿出一个小盆,然后在什么地方拧了一下,居然接出了一盆清水。 说真的,胡忧还真没有注意到,雅馨这辆马车,还有这样的储水功能。 雅馨拿出一条丝巾,在水中湿了一下,递给胡忧道:“先生擦擦脸吧。” 自从四侍女到胡忧身边之后,胡忧对这样的伺候,已经很习惯性了。随手接过丝巾,他才想起来,眼前这个女孩,可不是旋日她们。 在心里苦笑了一声,还说什么王孙公子衣来伸手,纸醉金迷呢。再被这么些女人宠着,自己早晚也变成那样子, 随意的擦了把脸,把丝巾还给雅馨,刚要说话,雅馨却亲自拿着丝巾,给胡忧擦去脸上的一点脏:“这里有些没有擦到,雅馨来帮你吧。”天知道那里是不是真有脏东西。 深深吸了口昨晚一直在鼻间回绕的女儿香,胡忧摇头苦笑道:“雅馨小姐,你知不知道,这样和一个男子亲近,是很危险的。我也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君子,再这样下去,我也不敢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事呢。” 雅馨闻言白了胡忧一眼,娇嗔道:“先生可不许欺负小女子呢。” 胡忧暗叫一声要命。你这是让我不欺负你呀,还是提醒我可以欺负你呀? 一个女子,听道这样的话,还不跑,依然对你那么亲近。这已经是明摆着要把小白兔送到大灰狼的嘴马里了。放着这么个诱人的美食到自己的嘴边,胡忧不禁又忍不住假惺惺的在心里暗问,这是吃,还是吃呀? 雅馨瞟了一眼在那做选择题的胡忧,打开食合把准备的美食,一一摆上小桌。把一个美好的后背,毫不设防的,放在了胡忧的眼前。 胡忧这时候还要在做选择题的话,那就是吃草长大的了。他一个长身,就把雅馨给抱入了怀里。 雅馨娇躯一震,身子瞬间僵硬,俏脸忽明忽暗好一会,而后咬咬牙,放松了自己的身子,略有些喘气的说道:“先生的早餐快要凉了。” 胡忧双手向前游走,已经来到的她的小腹,身体也贴上了她的粉背,身体开始燃烧了起来,伸头在雅馨的粉颈上,吻了一下,砸巴着嘴道:“不怕,还很温热呢。” 雅馨似乎全身无骨一般,顺势往后一靠,任胡忧把她的娇体环抱着。自小练舞的身体,极尽的柔软,别说是三十六招,就算是七十二式,想必她也能招招使用。 几月不近女色的胡忧,已经头上出汗了。开始在雅馨如玉的肌肤上游走,不一会,就游上了高耸的。 雅馨俏脸越来越红,娇躯也开始轻轻的颤料,银牙紧咬着,不自觉的发出诱人的轻哼。她虽然未经人事,但是身在这一行,什么样的风花雪月,她没有见过。自然也知道,再这样下去,会发生什么事。 不过她并不会反抗,因为这本来就是她做了决定的。从小就在世俗间闯荡的她,早就知道,凡想到得到,就必须得先付出。天上永远都不会掉馅饼,要想吃到馅饼,就必须拿出东西去交换。 她心里很明白,其他的那些歌舞伎是没有发现胡忧这块宝,不然她们会比自己更为疯狂。 胡忧呼吸着雅馨那越来越浓的体香,心说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潜规则了吧。想到潜规则,胡忧本是有些得意,却又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些性趣索然。全身的火热,都已经退下来,抱着雅馨的手,也松开了。 雅馨惊觉身后有异,转头看去,却发现胡忧的脸色,已经转为了平静。神情微微一愣,赶紧回忆自己刚才是不是做错了什么,使得胡忧失去了兴趣。 快速的把整个经过回忆了一遍,雅馨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不由心里纳闷,弱弱的问道:“先生,你是不是不喜欢雅馨?” 胡忧哈哈一笑,在雅馨的翘臀上拍了一下道:“雅馨姑娘国色天香,楚楚动人,试问天下,有哪个男子不喜欢。谁敢说不喜欢的,我到要问问,他是不是男人。 哦,肚子‘咕噜咕噜’叫,看来要造反了,让我看看,雅馨小姐给我准备了什么好吃的。” 看胡忧的注意力转到了美食上,雅馨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不由在心里升起了失望与不服。她刚才能感觉得到,胡忧已经很冲动了,可是为什么,他确突然停下来呢?难道是自己不够美吗? 雅馨边伺候着胡忧吃喝,边在心里暗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再主动一点。也许这个西门忧喜欢豪放一点的呢? 想到这里,雅馨不由有些暗恨自己,刚才如果自己能放下那些矜持,给予他更热情的回应,现在应该已经好事得成了吧。 胡忧大口的喝着雅馨亲手熬的白粥,就着可口的小菜。对于自己突然放开雅馨,他到没有什么后悔的。毕竟现在的他,早已经不是初到天风大陆时的他。虽然风流依旧,但是对这种完全没有感情的露水情缘,他已经不是那么感兴趣了。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又想起了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不知道把雅馨换成她,自己会不会像现在这样,可以那么潇洒的放开呢。 算起来,王富贵的孩子,也应该有两岁了吧。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也不知道,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与他们见面。想来无论是男孩女孩,他们夫妇,都会那样疼爱那个孩子的。 “咣咣咣” 更新更快 轻轻的搞门声,打破了马车里的沉静。雅馨从思绪里,回过神来,问道:“是小方吗,什么事?” 雅馨过来的时候,把小方留在了远处放哨。此时敲门的,正是小方。 小方在车外回道:“小姐,窈莹团长要见西门先生” 雅馨看了胡忧一眼,回道:“知道了。‘ , 章节目录 第231章 名誉团长 甲板三楼顶层,胡忧随意的坐靠在椅子上,窈莹和妗分坐于他的对面。前者的脸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而后者则一脸沉思,秀眉微皱,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窈莹巧笑的道:“西门兄弟果然是好手段,居然只用短短一天的时间,就把我们百花团的台柱子给收手怀中,不知道西门先生教了雅馨什么绝世的舞蹈呢?” 胡忧早就知道,自己昨晚进入雅馨房间的事,窈莹肯定第一时间就知道了。只是没想到,她的心那么急,得意道:“我早就说过,对女人有一手。这样能证明我没有骗窈莹姐了吧。” 窈莹小脸一寒,看着胡忧道:“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之前就已经和雅馨搭上了” 窈莹能混到如今的身家地位,也不是个傻女人。这个胡忧出现得太离奇了一些,偏就那么巧,让他撞破她和妗之间的秘事,而且一向对男人不假颜色的雅馨,居然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把他请到房中。这不能不让她对胡忧产生怀疑? 胡忧本就是日夜生活在勾心斗角之中的人,能不知道窈莹心里担心的那点事? 胡忧直接点破道:“窈莹团长是在怀疑我与雅馨勾结,故意撞破你的事,以图谋不诡?” 窈莹身子一颤,她没有想到胡忧反应那么快,而且说得那么直白。既然他已经先点破了,那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好了,独手把百花团从无到有,办成现在的规模,她什么事还没见过 窈莹道:“不错,你想要什么,不妨直说好了。只有我能给你的,我马上给你,你到手之后,立刻走人。如果是我给不了你的,那我也没有办法,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窈莹这话听着,有些像赌气。其实这是一种很高明的以退为进,抛砖引玉的做法。之前她已经和妗就胡忧的事,交换了意见。可是她们都猜不出来,胡忧耍那么多的心思,究竟想要干什么。 不知道敌人的目的,那是最可怕的事了。所以窈莹干脆来个兵行险招,想要先知道胡忧所图为何,才好进行反击。 胡忧闻言哈哈大笑道:“西门忧来此的目的,不是一早已经告诉窈莹团长了吗?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雅馨来的,两位不用想得太过复杂了。 至于两位担心的事,也大可不必。” 胡忧说着,站起身来,看着窗外那红日当空,自信的说道:“百花团虽名动天下,但于我说来,却没有半点可以给我的东西。我要的,是你们没有,也给不了的。” 胡忧突然散发出来的气势,让窈莹和妗都为之一颤,心跳不受控制的加快,连呼吸都有些吃力。还好那只是瞬间的事,随着胡忧坐回椅子里,这一切又消失了。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窈莹与妗对视了一眼,试探着开口道:“那么你想要的是什么?” 胡忧又恢复成了之前的懒散样,道:“我要的东西,与百花团并没有关系,你们不需要知道。 窈莹姐姐唯一应该知道的,就是我加入百花团,对百花团有百利而无一害。非但如此,我还能给百花团带着新的发展。” 窈莹怀疑的问道:“什么新的发展?” 胡忧神秘一笑道:“一种独一无二的乐器,一种足可以让百花团名声大震震天响的演艺方式,不知道这是否足够?” 窈莹的两眼射出了光芒,颤声问道:“你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征服雅馨的吗?它究竟是什么?” 胡忧知道,要想打消窈莹的怀疑,顺利的进入到宁南皇宫,今天就必须拿出点了个响指,道:“既然窈莹团才感兴趣,那小弟就让窈莹姐见识一下好了。相信看完之后,姐姐就不会在觉得我对百花团有何所图了。 雅馨那里,我放了一把琴,麻烦姐姐派人去拿一下吧。” 胡忧的一段话,对窈莹连换了几种称呼,从团长到姐姐,一种比一种亲切,这是一种拉近双方距离的语言手段。 一直没有开口的妗,这时候站起来说道:“还是我去吧。” 妗深深看了胡忧一眼,推门出去。三楼和二楼差距并不远,很快,她就拿着胡忧那把改装吉他走了回来。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她在百花团里的地位,不然雅馨是绝对不会把琴给她的。 胡忧接过琴,向妗道了声谢。他自然看出了妗眼中的疑惑,想来她对乐器也有一定的研究,看出了这琴的不同之处。 调试了几个音,胡忧决定给这两女来点震撼的。那些什么‘同桌的你’对这两个‘拉拉蕾丝边’说来,太普通了。想了想,胡忧决定给他们来一段黑人摇滚。 虽然只有吉他,单调了一些,但是对于从来没有见识过这方面音乐表现形式的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一段摇滚乐下来,窈莹和妗全都呆住了,就连胡忧什么时候停下来的,她们都不知道。看她们起伏的样子就知道,她们此时很激动。 又过了良久,窈莹才长长的出了口气,一脸兴奋的跑到胡忧的身边,激动的叫道:“真是太棒了,你是怎么做到的。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强烈而又有震撼力的音乐。只凭这一曲,先生就足可以名扬天风大陆,无数的人,都会为你疯狂的。” 妗虽然没有像窈莹这样,直接冲到胡忧的身边,但是看她那闪烁的目光,就能知道,她也处于兴奋之中。要不是胡忧在这里,说不定她会直接和窈莹来一场激烈的运动。 胡忧把吉他放下,笑问道:“这下姐姐不会怀疑我对百花团有所图谋了吧。” 窈莹连连摇头道:“不会,不会。就凭弟弟这手绝活,那是要什么有什么。你说得不错,你要的,百花团给不了你。” 窈莹说着,用痴痴的目光,看着胡忧,眼里充满着期盼。 胡忧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结合了她的目光,和雅馨之前所做过的事,胡忧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决定,收雅馨为徒,把这几下子,教给她。并专门为百花团创作一首曲子和编排一个集体舞。” 胡忧的话,让窈莹有如做梦一般。胡忧这么做,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百花团将拥有天风大陆上独一无二的东西,那意味着百花团将不用在跟其他的团体,相互的拼斗。他们将站在一个新的之上,俯视着下面的所有人。到时候再不是他们求着人家去表演,而是人家求着想要看他们的演出。什么王孙公子,什么帝皇世家,他们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什么金钱,名誉,地位,真是要什么有什么,爱什么拿什么 窈莹再也忍不住,一下扑进了胡忧的怀里,狠狠的给了胡忧一个香吻,激动的说道:“西门弟弟,你是我亲弟弟。你说吧,要姐姐怎么抱答你。任何东西,姐姐都给你,都给你” 胡忧哈哈大笑,在窈莹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想要姐姐的肚兜。” “坏小子” 百花团一日之内,变了天。午餐之前,窈莹把百花团全体成员,招集到甲板之上,当众宣布,正式聘请胡忧为团中名誉团长,在团中的地方,与团长不相上下,拥有生杀大权。同同时宣布,雅馨拜胡忧为师,学习演艺技法。 名誉团长这个职位,是胡忧想出来的。之前窈莹说是的封胡忧为总管。地位到是和现在的一样,但是胡忧觉得那总管之名太难听了,总是让他联想到太监,太不吉利。于是就提议让窈莹改为名誉团长。窈莹现在是当了胡忧为宝了,别说叫名誉团长,就是要她叫亲爹,她都能答应,自然随了胡忧。 一夕之间,胡忧是麻雀变了凤凰,从一个默默无名,可有可无的舞师,变成可以与窈莹平起平坐的牛人。连团中的台柱子,都拜了他为师,这是何等的威风。 下面那些团中成员,特别是那几个大管事小管事,内管事外管事,看胡忧的眼神啊,全是嫉妒哟。他们用了多久的时间,经过多少对内对外的斗争,才爬到今天的位子。可是这个胡忧,他仅仅才来了一天,就已经爬到了最顶峰。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同样是人,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那几个昨晚把胡忧那份饭菜给分吃了的人,看向胡忧的眼神,露出掩饰不住的慌乱。手掌生杀大权,那意思是随时都可以叫他们滚蛋啊。 百花团虽然只是一个歌舞团,但它工资高,福利好,有双休还有劳保,长年公费旅游,车船接送,这么好的工作,上哪找呀。只为了几个人分吃了一份饭,就得走路,冤不冤呀。如果不是怕胡忧不要,他们真想把昨晚吃下去的饭,原原本本的吐出来还他。 胡忧一一扫过下面众人的目光,一片的羡慕嫉妒恨。心中不由得有些好笑,你们不用那样吧,少爷只不过在这里呆几天,进了宁南皇宫,咱们就天各一方了,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那都是两说。你们向往的东西,并不是少爷要的。 生杀大权,你们知道什么叫做生杀大权吗?那是真正的动动嘴皮子,就有几千几万,甚至成百上千万人头落地,不是在这百十来人的小团体里发威。这里水浅,不是少爷玩的地方。 按着窈莹的意思,随便的训了几句话,胡忧也懒得再看这些人的嘴脸了。你看那些女的,一个个媚成那样,像是随时都要扑上来,把人给吃了一样。就算是小胡忧天生异禀,后天努力,也扛不住了呀。 地位升了,住的地方也升了。胡忧是直接从船底舱,升到了船顶。窈莹把船上最好的房间,都让给了胡忧。 胡忧走进房间的时候,雅馨正哼着歌给胡忧铺床。虽然事情的发展,有些出呼她的意料,但是结果让她满意。随着胡忧地位的提升,她在团里的地位,也极度窜升。之前她就已经是台柱子,现在更是没有人敢惹她了。 就在刚才,窈莹主动的来找她谈话,不但加了她的工钱,还承诺,百花团从此有三成是她的。这也就是说,她不再是百花团的一个员工,而是一跃成为了百花团的老板之一,就这么一变,至少少奋斗五年。 这一切,都是胡忧带给她的,她能不高兴吗。知道胡忧换了房间,她是飞奔一般的来给胡忧亲自打扫。这活可多少人抢着做呢,跑晚了,可就没有了。 看到胡忧进来,雅馨像小女孩一样,连蹦带跳的跑到胡忧的身边,俏生生的小嘴,一口一个师父,叫得那叫一个甜,都快能挤出蜜糖来了。 胡忧吸吸鼻子,一脸奇怪的问道:“你在给我铺床吗,这床单怎么有股臭味?” 雅馨小脸一红,撒娇道:“雅馨不来了,师父欺负人家。” 胡忧装傻道:“我有欺负你吗?” 雅馨噘嘴道:“当然了。人家看师父没有床单,就把自己的拿来了。这床单雅馨只睡过几回呢,师父就说臭了。” 胡忧哈哈笑道:“逗你的了,我们的雅馨最香了。来,让我闻闻看,是不是很香。” 雅馨咯咯一笑,躲开了胡忧的手,给了胡忧一个白眼道:“才不让你闻呢,一会你又说人家臭了。哼” 聪明的雅馨,已经看出了胡忧并不是很喜欢女色,或是说,他不喜欢那种用交易换来的女色。所以她改变了和胡忧的相处之法,现在看来,收效要比之前的好。 收拾完房间之后,雅馨就缠着胡忧教她谈吉他。胡忧也挺喜欢雅馨的转变,别管她是真是假,总之这样让他觉得很舒服,至少不会让他想起那些恶心的潜规则。 当初学吉他的时候,还真是没有想到,原来这玩艺可以给他带来那么多的好处。这也再一次证明多个手艺好傍身的老话。 随着地位的提升,胡忧的日子也好过了起来。说好过,似乎有些矫情,他现在过的,简直就是帝王的生活。无论走在哪里,都是点头哈腰的人。团里那一百多个美女,包括团长窈莹在内,他是想上谁上谁,全凭他的愿意。 不过他也有他的烦恼,他现在是谁也不想上,可是团里的那些女人,一个个发一样,老往他身上扑。这桃花运太多,有时候也挺要命。弄得他非不得已,连房间门都不太敢出。 干脆,留下房间里调教雅馨好了。 不得不说,这雅馨还真是音乐方面的天才。虽然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吉他和流行乐,但是她是一触就会,一学就懂。才两天的时间,就已经能把吉他弹得有模有样了。 难得有这么好的学生,第一次做人家师父的胡忧,真是上了瘾。把肚子里那点货,全给哗哗的倒了出来。什么通俗的,摇滚的,美声的,民俗的,想起什么教什么。要不是雅馨真有天赋,非让他这个无良师父给弄疯了不可。 至于答应窈莹教给团里的集体舞嘛,胡忧很坏的选择了大腿舞。他用摇滚的音乐,将霹雳舞,热舞,街舞,全都糅合在一起,弄出一个像老上海滩的那种长裙大腿舞。 如果是让懂行的舞蹈家看到胡忧那么弄,不说直接气疯,也得气得暴跳。可是这里,跟本没有人懂那些玩艺,全由胡忧一个人说了算,他是由着性子来,爱怎么弄就怎么弄,到底好不好,也没有人说得准,总之他自己觉得挺满意的。 大船每天顺风而去,平稳而快捷。看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再过几天,大船就到绿城了。 这天闲来无事,胡忧找了些材料,打算给雅馨另做一把吉他。之前那把吉他,只是游戏之作,很多地方都是凑合弄的。平时玩玩还行,真要上台表演,真不是那么得当。就连学了几天吉他的雅馨,都不时噘嘴抱怨,很多谱音,弹不出来。 就要分开了,也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见面。做把好一点的吉他给她,也不枉她师父师父叫了。 让胡忧空手做把吉他出来,他还没有那个能力。他用的还是老办法,拿胡琴改。这一次,他弄了把大胡琴,外形基本与吉他有七分像。 刚戳了几刀,雅馨就一阵香风的跑来了。挨着胡忧坐下,一脸好奇的问道:“师父,你在做什么呢?” 胡忧转头看了雅馨一眼,这丫头刚练完舞,秀发有些汗湿,小脸红扑扑的,看着真想咬上一口。 胡忧道:“你不是老抱怨吉他不好吗,我给你重做一把好的。” 雅馨一听乐了,抱着胡忧的手臂道:“真的吗,太好了。谢谢师父。” 更新更快 这丫头跟别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一脸冷淡的样子,跟胡忧在一起,热情的不行,还一点不设防。 胡忧感受着雅馨的美好,坏笑道:“就这么谢?” 雅馨噘噘嘴道:“那人家亲你一下总行了吧。” 胡忧刚要说话,就听‘轰’的一声巨响,巨大的冲力,把他和雅馨给掀到一边。胡忧爬起身道:“怎么回事?” , 章节目录 第232章 冤家路窄 此时船已经整个的停下来了,胡忧把雅馨扶起来,看她并没有受伤,略略的安了下心,交待了几句,匆匆下到甲板一看究竟。 船头上,已经围观了不少人,胡忧看窈莹也在这里一脸忧色,隐隐的感觉到出了什么事。挤到船头一看,好嘛,什么都不用说了,大船撞到了河底的暗礁,搁浅了。 此时船老大已经爬下船去,用小船划到撞船的到方,查看受损的情况,虽然他还没有上来,但是胡忧以他不多的经验判断,这船十有走不了了。 想到这船走不了,胡忧的一颗心,马上就提了起来。百花团走不了,大不了错过一场演出。他要走不了,可就要出人命的呀。虽然胡忧相信,以欧阳寒冰的护卫,本田龟佑不见得能百分之百的得手,但是世事关己则乱。让胡忧这么被动的希望欧阳寒冰没事,他是绝对做不到的。明知道自己的女人有事,都不能前去救助,那还算什么男人。 看船老大苦着脸的爬回船头,胡忧赶紧问道:“船老大,这船怎么样,还能走吗?” 虽然明知道答案也许不会那么美,但是胡忧还是希望船老大此时回给他一句好话。 不过这一次,老天似乎不打算再宠着胡忧了。船老大无奈的摇摇头道:“船底撞到了河下的暗礁,裂开了个口子。虽然这口子也不是很大,但是必须得进行修补,十天半个月之内,是走不了了。” 胡忧急道:“那我们怎么办?” 船老大摇摇头道:“我会把船资退给你们的。” 胡忧顿时怒火上头,推了船老大一把骂道:“谁要你的船资,你把我们的行程耽误了,你知道吗” 船老大回道:“这位客官,你也别动怒了,我还有火呢,我都不知道上哪发去。这邕河我也不是走一次两次了,往年的这个时候,那河水深得别说河中间,就算是河边,都能行船,哪像今年这样。小心加小心,还是被弄了一下。 唉,这趟拉上你们,我也算是倒霉了” 船老大的最后一句话,一下把胡忧的火给点起来了,踏前一步,一把抓过船老大的衣襟道:“你说谁倒霉。” 窈莹看胡忧跟船老大吵了起来,赶紧分开人群跑过来道:“西门弟弟,别冲动,发生这样的事,谁也不想的。快放手,别伤了大伙的和气。 我们还有时间,可以另想办法的。” 窈莹还以为胡忧是担心会耽误演出的事呢,哪知道胡忧跟本就是担心别的事情。 被窈莹这么一打断,胡忧也把火气给压下来了。他的反常,主要是担心欧阳寒冰的安全。如果不是这样,以他的心计,是不会把这事迁怒于船老大的。 胡忧放开船老大,陪不是道:“不好意思,我一时心急了,多有得罪,还请船家别介意。” 船老大被胡忧刚才所散发出来的杀气,吓得小脸都白了。刚才那一刻,他真怕胡忧直接杀了他。闻言连忙摇点道:“没事,没事,是我读书少,不会说话,得罪了客官。应该是我道歉才是。” 一人退一步,一场风波算是平熄了。但是问题还没有解决,胡忧又问道:“船老大,我们团这次到绿城有要事,这船不能走,我们应该怎么办?” 船老大指指两岸的高山道:“走陆路肯定是不可能了,这一带下去,全都是大山,唯一的办法,就是另找一条船,把你们带上。” 胡忧看了眼那平静的河面,道:“可是这河面这么静,哪会有别的船?” 船老大偷看了胡忧一眼,心里有话,却不敢说。实事上,他这次走的并不是主航道,这一路平时是很少有船经过的。他走这条水陆,完全是因为百花团说要赶时间,而且又许下了重金,提前到达,还会加钱。他就是为了拿到额外的赏金,才选择了这条近路。这也是他为什么骂倒霉的原因。 船老大怕胡忧再发火,当然不敢说实话,宽胡忧的心道:“客官放心好了,这一带的水陆,我老张头也跑了十几年了,熟悉得很。你别看着它平静,过往的船不会少的。我就知道几个老朋友的船,这几天会经过这里。到时候我说几句话,让他们带上你们,完全没有问题。” 事情已经这样了,再说什么都没有用。现在唯一希望的,就是船老大没有骗人,这几天会有别的船经过。 心情不好,胡忧也没有心思做什么吉他了。拿了壶酒,坐到船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着。雅馨也跟着爬上了船顶,乖巧的坐在胡忧的身边,不是偷眼看胡忧。 经过几天的相处,雅馨发现胡忧和大多数男人都不太一样。具体怎么个不一样法,她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胡忧虽然喜欢吃女孩子的豆腐,却又不会做什么实质的事。他似乎懂得很多东西,跟他在一起,永远都不会感觉无聊。 坐了半个多小时,雅馨有些坐不住了,噘噘嘴道:“师父,你不要那么招急上火了。雅馨给你跳个舞,解解闷吧。” 胡忧转头看雅馨那可爱的样子,心情顿时也好了不少,要不怎么都喜欢跟美女呆着呢,美女自然有美女的魅力了。 胡忧喝了口酒,微微点点头,雅馨欢呼一声,踢掉布鞋,光着脚丫子,舞动起来。 美人就算是坐着不动,都能很吸引人的,更何况是跳舞呢。秀发飞舞,长裙轻摆,再加上甜甜的歌音,足可以让人迷醉。 胡忧正欣赏着雅馨的舞姿,突然一下站了起来,两眼看着远处一条从河弯拐进来的大船。马拉戈壁的,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有船来了。 远远看去,那条船比坐下的这条船还要大上许多,但是吃水却没有坐下这条船深,看来上面不像百花团的船这样,拉着那么些重物。 看着看着,胡忧的眉头就皱起来了看书就来wa】po。随着船越来越近,他已经看出了,那是一条战船。如果只是战船,他到也不在意,关键是那战船上,高高竖着的大旗上,写着一个巨大的‘林’字。 安融林字旗,那是安融王室的旗帜。胡忧跟安融王室可不那么友好。三皇子林正风抓欧阳寒冰,让他射了一箭,二皇子林正南,又跟他打过几仗。老大林正阳虽然暂时没有见过,但是以曼陀罗和安融之间的关系,能成为朋友的可能性很低。 不知道那船里的,会是谁呢? 安融不是和宁南帝国也有矛盾吗,他们怎么会来这里? 各种的猜测,不停的胡忧的脑海里运转着。突然,耳边传来了雅馨的娇呼:“是安融二皇子林正南的船” 胡忧看雅馨兴奋的样子,不由心中一酸,男人就是这样,雅馨总在他边上转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怎么样,可是当他看到雅馨为林正南娇呼兴奋的时候,他又觉得阵阵的不爽。 胡忧有些语中发酸的问雅馨道:“你和林正南很熟悉吗,怎么能知道这是他的船?” 雅馨似乎没有注意道胡忧脸上的那丝不快,娇声道:“上次我们去安融表演的时候,雅馨有见过二皇子啊。二皇子还请我们到他的船上玩呢。师父你不知道,二皇子的船上,有很多好玩的东西呢。而且呀,他还有一群乐娘,琴法非常精湛呢。” 雅馨说道这里,调皮的看了胡忧一眼,乐呵呵的笑道:“师父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胡忧老脸一红道:“去你个臭丫头,我有什么醋好吃的。”马拉戈壁的,原来是被这丫头给耍了。 胡忧最担心这船是林正风的,那样就真是冤家路窄了。如果这船真是林正南的,胡忧到是可以微微的放心。因为他虽然和林正南打过几仗,但是双方并没有见过面。就算林正南见过他的画像,但是以这时代的画像手法,跟本就不可能靠画像认出人来。 最重要一点,谁能想得到,名震天下的不死鸟胡忧,会改姓为西门,混在这小小的百花团里,做一个什么名誉团长呢。就算是想像力再丰富的人,也不敢想这样的事。 雅馨美目转动的抱着胡忧的手臂,噘嘴道:“明明就是有嘛,雅馨都看到了呢,还想不承认。”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去去去,一边玩去,小丫头一个。” 船顶上的胡忧和雅馨还在纠缠不清,下面的甲板已经站满了兴奋的人。这么大一条船开过来,看到的可不单单是胡忧一个人,早有看到的人,去把船老大和窈莹找来了。 安融人的战船,船老大没有任何的发言权,不过窈莹的交际手段,却在这个时候,得到了发挥。 两艘大船缓缓靠近,窈莹就通过小舢板当先上了安融人的船。大约十多分钟,窈莹一脸兴奋的走出船头,对这边连连打手势。这边船的人,看懂了窈莹打的是准备换船的意思,也全都兴奋起来。这一次绿城之行,可是意义重大,要是错过,无论对名誉还是金钱,损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下面的人抛绳连船,架板过车,忙得不亦乐乎,胡忧却跟本没有露面。反正这些事,自然有那些大小管事处理,用不着他。他已经打定主意,尽可能的少和安融那边的人接触。现在可是如入虎穴,万一被谁认出来,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一阵忙碌,百花团的人车全都过到了安融的战船上,胡忧也藏在人群之中,跟了过来。这船他也得坐呀,不过来怎么行。 按胡忧的打算,是过来之后,就钻到船舱里,在下船之前,打死也不出来。可是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并不好,他刚踏上安融的战船,窈莹就亲自找来了,拉着他就往正厅拖。说是林正南要见他。 胡忧吓了一跳,都想着怎么跳船跑了,这才想起来,林正风要见的是百花团的西门忧,而不是他胡忧。做为现在百花团的二号人物,胡忧要是不去,那就更引人注意了。硬着头皮,去吧。 跟在窈莹来到正厅,妗,雅馨和一众在百花团里比较有点地位的,全都已经在这里了。胡忧有意瞟了雅馨一眼,看到她和往常一样,一脸冷淡的坐在那里,不由有些好笑。这丫头真是人前人后两个样。在他面前的时候,像个小孩子一样那么顽皮,此时才真像一个历尽风尘的女子。 林正南看到窈莹拉着胡忧进来,主动的推开几个缠着他发嗲的歌舞伎,迎了过来,未语先笑道:“这位想必就是窈莹团长口中的乐曲大家了吧,小王最是喜好乐音,咱们以后可得多亲近亲近。” 胡忧装做迷惑的看向窈莹,窈莹解释道:“西门先生,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是安融林正南皇子。二皇子,这位就是我刚才给你提起的西门忧先生了。” 胡忧在心里暗道了声晦气,给林正南拱手道:“西门忧见过二皇子。” 林正南一身武将服,看起来挺威武,人倒挺随和,笑道:“西门先生不用多礼,小王是个随性的人,咱们随意就好。” 林正南接着又道:“西门先生可是复姓西门?” 胡忧点头道:“是的。西门庆是我的前辈。” 林正南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阵,看得胡忧心里有些发毛,这才说道:“先生单名一个‘忧’字,到是让我想起了一个老朋友。不知道先生是哪里人呀?” 窈莹这时候也才想起来,她也不知道胡忧是哪里的人。当时她和妗被胡忧给撞破了好事,心慌慌的也没有注意到那么多事,就把胡忧给留下来了。之后又被胡忧用吉他给震住,跟本就没有想着问胡忧是哪国人。 胡忧早就想到有人会问这个问题,脸色不变的回道:“小民是海北人。” 海北是天风大陆最南边的一个小国家,海北的意思是海在其南,其在海之北。这个国家以打渔在主业,国力远远低于天风八大帝国,比安融也差很多,属于那种无关轻重的国家。 林正风点点头道:“海北到是一个不错的地方。听人说那里面向大海,非常的漂亮,可惜小王还没有机会去过。来来,我们到那边坐,听西门先生给我们讲讲海北的风土人情。” 胡忧跟本就没有去过什么海北,但是以前他去过很多近海边的城市,说起来自然的条条是道:“海北是一个的浪漫的地方,那里风光旖旎,气候宜人。阳光充沛,雨量充足,植被丰茂。全年花繁叶绿,四季瓜果飘香。那里的女孩子,更是热情如火” 胡忧讲故事的能力超强,很轻易的,就把大家的注意力,全都带到了他的描述里。期间他还特意的加了几个小笑话,听得大伙哈哈大人,就连一向在人前冷淡的雅馨,都忍不住咯咯娇笑。 直到胡忧的描述完成,林正南才长长的出了口气道:“听了先生介绍,小王真是对那海北无比的向往,要是有机会,一定要去看看才行。到时候,还请西门先生做向导才好呀。” 胡忧口中连连称是,心说却道要去你自己去,我才不跟你去呢。你又不是女孩子,带个男人去玩,让我下手那些兄弟知道,还不笑死。 众人喝着茶,随意的聊着天,气氛到也算不错。林正南并不是那种特别文艺的人,说话喜欢带着点军人之气。此时他正在给大伙说他在战场上杀敌的故事。 林正南讲故事的本领,远远没有胡忧那么强。不过在坐的众女都没有真正的经历过战火,对那血肉横飞的战场,多少还是带着些浪漫主意的色彩,所以对林正南的故事,也挺感兴趣的。 窈莹听完林正南说和一个突袭敌人的故事,一脸向往的说道:“原来战争是那样的,二皇子真是了不起,以王子之身,亲临战场,指挥战斗。” 林正南笑道:“守护我安融的国土和子民,是我林家子弟天生的责任和义务,我林正风自然也不能立外。” 窈莹叹道:“总之窈莹就是觉得很了不起,天风大陆那么多国家,以皇子之身上战场的,我看也就安融皇家子弟了。” 窈莹说到这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说道:“刚才二王子说因为西门先生的名字,想起了一个老朋友,二王子的这个老朋友,是不是曼陀罗帝国,自创了不死鸟军团的不死鸟胡忧?” 胡忧听到窈莹把话题扯到自己的身上,气得差点没有飞起一脚,把她给踹到船下去。刚才他那么卖力的讲故事,就是想让林正南忘记掉因为这个‘忧’字的联想。她到好,又把这碴给提起来了。 要知道西门忧这个名字,改得可并不是那么隐秘呀。只要是知道他和西门玉凤关系的人,动点联想,很容易就把这两个名字给联起来。 林正南听闻窈莹的问话,笑道:“窈莹团长也认识胡忧?” 窈莹叹道:“我到是想认识,可惜一直没有机会。二皇子肯定跟胡忧交过手把,给我们说说怎么样。” , 章节目录 第233章 身份暴露 “说起这个胡忧嘛.......” 林正南接了窈莹的话,只说了几个字,就停了下来,低头在那里把玩着手中的茶杯,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他不说话,大厅里一下也就静了下来,人人的视线都停在了他的身上,好奇有之,猜想有之,沉思有之....... 胡忧不知道,在坐的有没有那种以另一个身份,参与别人讨论自己的经历,但是他现在的感觉很不好。他本是一个很能适应环境气氛的人,此时他却觉得有些格格不入。 林正南沉思了良久,这才继续开口道:“胡忧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林正南的话,让胡忧都感觉到惊讶。他还是第一次听到别人公开的当他面谈论他,而且说他的人,还是他的敌人。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亲人,也不朋友,而是你的敌人。只有你的敌人,才最了解你,因为他必须要了解你,才能打败你。 没有人打断林正南的话,此时就连胡忧也被勾起了兴趣,他也很想知道,林正南是怎么说他的。 林正南环视了众人一眼,问道:“你们都知道,胡忧现在是不死鸟军团之主,是坐拥浪天的浪天王。你们有谁知道,胡忧最开始是什么人?” 一个歌舞伎举手道:“我知道。胡忧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个小兵。他入伍的第一天,就被看中,当上了夫长。现在不死鸟军团中的几个主力干将,朱大能将军和候三将军,都是他当夫长时的手下士兵。” 胡忧忍不住看了那个歌舞伎一眼,他还真没有想到,自己那点事,连一个普通的歌舞伎都能像背书那么背出来了。都说名人没有,看来这话是一点不假呀。 林正南满意的点点头道:“这位姑娘说得不错,这些资料,想来你也是从说书先生那里听来的吧。” 看那歌舞伎点头,林正南继续说道:“不瞒各位,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是胡忧此人,肯定是曼陀罗帝国哪个达官之后。各位长年游走于各国,想必对曼陀罗帝国的事,多少也有一些了解。 现在的曼陀罗帝国,全都是认人为亲,为亲而用,各大势力,都在为着自己的利益而挣斗。我知道你们对这些不感兴趣,我只所以提出来,就是想告诉大家,在曼陀罗帝国,并不是有才就能出头的。在有才之前,你还必须有个好爹。曼陀罗帝国早就已经进入了拼爹的时代。没有个好爹,一事无成。 可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胡忧却从无数的蝼蚁之中,冒了出来。可见他的本事和能力。他虽然是我的敌人,但是我却不得不承认,他比我强。当然了,这话我也就是在你们面前说,咱们今天就是闲聊,哪说哪了,出了这个门,我就不认了。” 林正南的幽默,惹得众女咯咯直笑。怪不得雅馨看到林正南的船那么兴奋呢。现在想来,她也不完全是为了耍胡忧,这里面还是有真心成份的。 胡忧此时关心的到不是雅馨心理怎么想,他在思考着自己的问题。不得不承认,林正南给他上了一课。他自认做不到,像林正南描述他那样,去描述林正南。他除了知道林正南是安融二皇子,是林正风的哥哥之外,几乎再不知道其他更多关于林正南的事。 这也许就是一个草根出生的人,和一个帝王之家出生的人之间,最大的差别吧。对敌人的关心太少了。 感觉身边的窈莹碰了自己一下,胡忧从自己的思绪出来,转头看向窈莹。窈莹笑道:“西门先生想什么呢,二皇子在问你话呢。” 胡忧看向二皇子,歉意的说道:“不好意思,有些走神了。二皇子刚才说什么?” 林正南不介意的笑道:“没事,我是想问西门先生对胡忧的看法。西门先生是乐曲大家,想必看问题的角度,会和我们不太一样吧。” 把自己抽离出来,再以另一个身份来评价自己,胡忧还真没有试过。闻言胡忧进入了沉思之中,自我解析道:“我觉得胡忧这个人,也挺普通的。打仗一般般,听说还很好色,与身边女人不清不楚的......” 胡忧当然不能在敌人的面前夸自己,给敌人提高警惕。出口就尽是贬义的话。尽可能的把胡忧的光环给扒了。 当他把自己给贬了一顿之后,才无意发现,百花团的歌舞伎们,包括窈莹在内,都露出了对他不满的眼神,雅馨更是拿眼瞪他。 胡忧不由奇怪道:“我说得不对吗?” 窈莹婉转的说道:“不是不对,是说得不太好。” 林正风笑着接过窈莹的话道:“还是我来说吧,西门兄,你把美女们都给得罪了。你不知道,不死鸟现在在民间,尤其是在女孩子的心里,那可是英雄人物,是梦中情人。他呀,不是好色是风流,多少女孩子想要嫁给他呢。你这么说话,是要得罪姑娘们的。” 胡忧不解的问道:“二皇子不是胡忧的敌人吗,为什么也帮着胡忧说话?”胡忧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在女孩子的心里,居然还有那么高的地位。 林正风坦言道:“胡忧是我的敌人,但那是在战场之上。他日在站场上,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一样是要和他兵锋相见,决不留情的。但是在战场之下,却并不妨碍我夸他,他确实是一个值得夸的人。” 众人又聊了一会,谈兴渐渐的也就淡了,约好了晚上两边各出几个节目,来一个小晚会,大家各自散去。 林正南这条虽然是战船,但是已经做过改造,房间很多,做为百花团的二号人物,胡忧自然只分到了一个的房间。 雅馨一如即往的给胡忧铺床,不过她那小嘴却噘得高高的,表示着她对胡忧的不满。胡忧看她那样子,不由感觉到好笑,逗她道:“小丫头,干什么呢。我有对你做了什么吗?” 雅馨噘嘴道:“雅馨不理你了,你说胡忧将军的坏话。” 胡忧那个冤呀,自己说自己几句,顶多也就算是自谦,没有那么大的罪过吧。连个小丫头都得罪了。 胡忧笑道:“好了,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不说他总行了吧。来了,别噘嘴了,不然就不漂亮了。” 雅馨转过头来说道:“你说的哟,不许骗人。” 胡忧心中暗笑,难道我会溅到没事骂自己玩?那我也太溅了吧。哦,不行,不行,这句就算是骂胡忧的坏话了。 胡忧道:“保证不骗人。” 雅馨哼哼道:“这还差不多,那人家就原谅你一次好了。” 看雅馨已经把床给铺好了,胡忧拉着雅馨坐下,用很认真的口吻问道:“雅馨,我能不能问你一个事。” 雅馨点点头,忽闪着大眼睛道:“师父想问什么,要是关于女孩子的秘密,人家可不说的。”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我对你那点小秘密,没有兴趣。我想知道,你们为什么会对那个胡忧那么崇拜呢?” 雅馨想都不想的说道:“因为他帅呀。” 胡忧瞪了雅馨一眼道:“去,你又没有见过他,你知道他帅不帅,说不定他长得和我一个德性呢。快说正事” 雅馨小声的嘀咕道:“他肯定长得比你帅。” 胡忧没有听到雅馨说什么,问道:“是不是在骂我呢。” 雅馨连连摇着小手道:“没有了,人家哪敢呢。人家在想嘛。” 通过雅馨的嘴,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受人崇拜主要有几个方面。第一点,当然是他几次单枪匹马于敌军杀将的事。二是他打仗总是冲在前面。三是他在浪天瘟疫的时候,亲自给病人发药的事。还有他经常和士兵同饮同食一块操练啦,军中的纪律严明啦,从红巾军的手中收复浪天啦......等等事情。 这些事经过那些游走于各茶楼酒馆的说书先生,不断的放大宣传之后,把他的形像树立得无比的高大。简直就成了女孩子心中的梦中情人,年轻人心中的傍样。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草根的出生,所有人都相信,胡忧可以做到的事,他们也可以做到,甚至是超越。 雅馨离去之后,胡忧趟在床上,回忆着之前大厅上的事,和雅馨刚才说的东西,心里无比的感叹。看来自己误打误撞的,居然在普通民众的心里,树力起了很高的声望。这是一个好事,同时也是一个不怎么好的事,就看自己怎么去利用他了。 半睡半醒之间,突听舱门一响,接着就是脚步声传来。之前雅馨离去的时候,胡忧靠躺在床上懒得动,所以这门并没有更上。 胡忧偷眼看了进来的人一眼,是个小婢女。这个小婢女胡忧认识,知道她是妗的丫鬟,叫小艳。不知道她偷跑进房来,想要干什么。 胡忧暗中调整了自己的姿势,让自己处于随时可以反击来袭的状态。静静的躺着不动,看她想要干什么。 小艳先把门给关好了,才来到胡忧的床边,小声的叫道:“团长,西门先生。”边叫还边轻轻的摇动胡忧。 胡忧看她并不是在试他有没有睡,而是真想叫他起来,这才睁开眼睛,问道:“是小艳呀,你来我房里干什么,是不是团里出了什么事?” 小艳笑着摇摇头道:“没有,咱们现在在二王子的船上,那能有什么事呢。我是奉小姐之命,来请西门先生的。” 胡忧疑惑道:“你家小姐?” 小艳道:“就是妗小姐呀,西门团长不会忘记了吧。” 胡忧回道:“妗小姐我当然知道,只是她找我有什么事?” 小艳神秘一笑道:“是好事呢,西门团长去了就知道了。”小艳说这话的时候,神情媚艳,似乎在暗示胡忧什么。 闲着也没有什么事,胡忧也想去看看,他一直就觉得这个妗挺神秘的,只是一直没有什么机会接近,这次她既然自己找上门来,那就一探究竟好了。 随着小艳来到妗的房间,这里已经准备了一桌酒菜,小艳把胡忧按坐桌前,神秘一笑,就出去并合上了门。胡忧正想着这是不是一个阴谋,妗一身轻纱,款款从里间走了出来。 虽然已经见过妗光着的样子,但是此时妗那若隐若现肌肤,还是吸引住了胡忧的目光。 妗故意走得很慢,让胡忧有机会把想看的东西,全都看了去,这才来到了胡忧的身边,伸出纤纤玉手,给胡忧倒了杯酒道:“这是上好的百花酒,西门先生请品赏一下。” 胡忧不知道这妗这是要玩什么花样,举杯却并没有喝,拿在手里道:“不知道妗小姐找我来,有何要事?” 妗贴近了胡忧,有意无意的用酥脆磨碰着胡忧的手臂道:“先生先品过酒,妗再说不行吗?” 胡忧不但没有喝,反到把酒杯给放回到桌上,正色道:“妗小姐还是先告诉在下的好,不然这酒小弟可不敢喝。” 妗似娇似嗔的白了胡忧一眼,半开玩笑又半认真的说道:“如果妗说,旅途寂寞,想找先生聊聊天,行吗?” 这很明显的算色诱了,胡忧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过想想,被一个‘拉拉蕾丝边’色诱,到也挺刺激的。他经历过的女人虽多,但还真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但有一点,胡忧心中紧记,天上永远都不会掉馅饼,即使是掉了,那里面也肯定有毒。 胡忧笑道:“聊天那是肯定没有问题的,只要妗小姐愿意,小弟随时都奉陪。只不过,妗小姐旅途寂寞,似乎不应该找小弟吧。” 妗蹙起黛眉,娇颜欲泣道:“西门先生是不是觉得妗是一个下溅的女子,而看不起妗?” 胡忧在心中暗竖一个大姆指,这女人有一套,居然能演出这么好的戏。胡忧毫不怀疑,只要妗想,下一步,马上就可以哭出了。 胡忧摇头道:“各个的性取向不同,这是各人的自由,与品格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妗小姐不需要太过介意,我也不会因为这事,而看不起妗小姐的。在我的眼里,人人生而平等,没有谁能高谁一头。” 妗眼睛一亮,哭脸瞬间又变成了笑脸,欣喜道:“好一个人人生而平等,妗还是第一次听道有人说这样的言论呢。” 妗说着,挨着胡忧坐下,道:“妗并不是那喜欢虚龙假凤之人,所有的一切,都是被逼的。妗今天斗胆请先生来,是想请先生帮妗脱离苦海。” 男人呀男人,有时候就是伤不起呀。妗这一坐下,阵阵体香,直往胡忧的鼻子里钻。再加上那一身根本遮不住多少东西的轻纱,和现在谈论的话题,大胡忧能忍,小胡忧却很生气 胡忧故作惊讶道:“要我帮你?有些事,我可是帮不来的。” 妗挨着胡忧,吐气如兰的说道:“先生不用自谦了,我相信天下没有什么事,可以难得住大名顶顶的少帅呢。对不对,胡忧先生。” 胡忧全身一震,眼中寒芒一闪而逝,瞬间变成了苦笑。他知道妗刚才只不过是试探他,她也许知道了些什么,但是并不确定。而她刚才那么抱着他,叫出他的名字,是想有意确定他的身体反应。那一震,已经把什么都暴露了。 既然这样,胡忧也就没有必要否认了。想来这妗跟本不知道他混进百花团的真正用意,她不敢拿这事怎么样的。如果她想向林正南告密,也早就已经去了,用不着现在这样。 胡忧苦笑道:“妗小姐果然冰雪聪明,不知道你是怎么认出胡某来的呢?” 妗先是惊呼了一声,以表示自己也很惊讶,这才说道:“妗也是猜的。之前我就一直觉得先生英明神武,不像是一个普通人。刚才的谈话提醒了我,先生很可能就是不死鸟。于是就大胆一猜了。” 胡忧逼视着妗道:“你觉得我会相信吗?如果我猜得不错,大船搁浅的事,与小姐有关吧。”妗聪明,胡忧也不笨。这前他就觉得那船撞得有些蹊跷。 这么宽的河面,以船老大十几年的经验,哪不走,偏偏撞那去。如果是天有大雾还有可能,那么大的太阳,那样的光线都能撞上,船老大早活不到今天了。 妗白了胡忧一眼,一脸怕怕的说道:“少帅别那么凶嘛,人家招了还不行吗。少帅还记得曼陀罗索菲雅王妃别院着火那一次吗。当时人家也在了。只不过妗的身份低微,只是愰眼看了少帅一眼,所以有些记不住。之前二皇子说想起老朋友,妗才记起来的。” 胡忧点点头,算是认同妗的这个解释,也只有这样,才是比较合理的。说了那么半天,也该是说正题的时候了,胡忧脸色一正,问道:“你先买通船老大,故意撞船,现在又把我找来,究竟想要干什么,你可以说了。” 妗咬牙道:“妗想少帅帮忙,解散百花团” . , 章节目录 第234章 皇家多秘事 “解散百花团?” 胡忧知道妗来找他,必然是有事要他帮忙,但是他却没有想过,妗居然想要解散百花团。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她不是和现百花团长窈莹的关系挺好的吗,两个人都那样了。而且她在百花团里的地位也挺高的,这是为什么呢? 妗也看出了胡忧心中的疑惑,苦涩的笑了笑道:“少帅一定觉得这事很不可思意吧?” 看胡忧点点头,妗继续道:“这是一个秘密,妗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少帅想听吗?” 胡忧苦笑道:“我可以选择不听吗?” 妗白了胡忧一眼,脸上露出欲泣之色,凄苦道:“少帅怎么忍心不听?” 胡忧无奈的摇摇头道:“得得,你还是说吧,不然我怕这邕河要泛滥了。” 妗嗔了胡忧一眼,娇声道:“我就知道,少帅是个好人。”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好人这年头,可是骂人的话。” 妗扑哧一笑,然后看着窗外的夕阳,神情转为落寞。之前她的表情千变万化,那些都是做出来的,这一刻,胡忧却知道,是真实的。那种忧郁得让人一见而神伤的眼神,不是做就可以做出来的。 妗玉唇轻启,以回忆的方式,给胡忧讲述了一段小说戏曲之中,经常演绎的故事。故事算不上新奇,但是这样的故事,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一种悲剧。 就算是胡忧,听完了妗的故事,也忍不住唏嘘。沉默了良久,胡忧才开口道:“这么说来,这个百花团原来是你姐姐创建的,之后却被窈莹给夺去了?” 妗擦去娇颜上的一滴清泪,点头道:“是的。如果只单单是抢走百花团,那妗到不会觉得悲伤,只会惋惜而已。可是千不该,万不该,她不应该狠心害死我的姐姐。” 胡忧理解道:“所以你就想着解散百花团?” 妗道:“是的。她做的这么一切,都是为了得到百花团。我不杀她,我要解散百花团,让她一无所有。百花团是我姐姐的心血,我不能看着它落到害死她的人手中。 我之所以买通船老大,就是想延误行期,让百花团不能按时出演,而造成声名受损。按我之前的计划,只要这么多来几次,尤其是那种重大的场合,关键的演出。这样慢慢的,百花团也就不会再有人请了。 可是没有想到,他们的运气这么好。居然遇上安融二王子的船。” 胡忧拿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感觉着美酒与味觉感官的碰撞,沉声道:“你这么做,本是无可后诽,但是你有没有想过。现在多少人靠着百花团生活,这是他们在这乱世之中,赖以生存的本钱,他们也要养家糊口的。你要是解散了百花团,那他们怎么办。” 妗咬咬牙道:“我没有想过那么多。我不杀窈莹那坏女人,已经算是很仁慈了。” 是的,如果是站在妗的角度来说,她为姐报仇,只是解散百花团,确实算不得太过分的事。换成什么狠心之人,弄不好就不是只单单把船弄得搁浅了,直接弄沉他们都做得出来。 胡忧真没有想到,自己只不过是很单纯的想借百花团入宫的机会,跟着进去而已。哪知道会遇上那么多的事。唉,人说有人的地方,就少不了纷争,看来这话,真是说得没有错呀。 妗看胡忧不语,咬了咬牙道:“少帅你可知道,窈莹已经计划好了,再让百花团提高一些名声,就把整个百花团卖与他人。” 胡忧听着一震,转头看向妗道:“这怎么可能。百花团里的人,不都是自由之身吗,怎么可以能卖得了?” 妗摇头道:“百花团里的成员,理论上来说,确实是自由之身。可是少帅你不要忘记了,天风大陆上的户籍制度。百花团成员的户籍,都是靠在百花团的。一但百花团把他们除名,那他们就失去了身份。” 胡忧接口道:“没有身份,他们也就成为了奴隶,到时候他们连就卑劣了奴隶都不如,所以谁拿到百花团,也就等于成为了他们的主人” 胡忧说道这里,声音转冷的看向妗道:“你要解散百花团,不同样也把他们打入万劫不复之地吗。你还让我帮你,对不起,这个帮,我帮不了你。” 胡忧说着,起身就要离开。妗悲鸣一声,从身面紧紧的抱住胡忧,美好的娇躯,与胡忧完全是零距离的接触。 妗哭道:“少帅,你告诉妗,难道为姐姐报仇有错吗。难道我那苦命的姐姐,就应该在那大好年华之时枉死?” 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把身后的妗拉到自己的身前,看着她那不停颤动的长长睫毛,忍不住伸出手,替她擦水泪水。 妗在刚才的叙述里,完全没有提到她自己。但是胡忧可以想像得出,这几年来,她吃了多少的苦。为了接近窈莹,她甚至不惜用自己的清白之体,假扮同性恋,那对她的心灵,是多大的伤害。 女人的眼泪,总是能让男人心软。尤其是漂亮的女人,更是如此。胡忧也是男人,面对妗这样的女人,他心软了。他本不想管那么多事的,可是现在看来,不管还真不行了。 轻轻拍拍妗的香肩,胡忧安慰道:“好了,别哭了。世上没有解不开的结,咱们再好好想想,总能想到办法的。” 妗仰起头,看向胡忧,怯怯的说道:“少帅答应帮妗了吗?” 胡忧点点头,道:“我这人啊,就是看不得女人的眼泪。这事我管了,不过你得答应我,一切都得听我的。” 妗破涕为笑,用力的点头道:“好,妗听少帅的。” 说着,妗又小心的问道:“少帅打算怎么做?” 胡忧想了想道:“解散百花团我不同意。” 看妗又要开口,胡忧抢先道:“你先听我说完。你的目的,不过是不想让窈莹得不到百花团而已,实事上,这并不需要解散掉整个百花团的。咱们只要把她赶走就可以了。我能帮的,也就这么多。你要是愿意,那我们就试着合作看看,你要是不愿意,那你就按你想的自己弄吧。” 胡忧说着,声音转冷道:“如果你想用我的身份威胁我,那我可以告诉你,我这个人,平生最恨的就是受人要挟。敢那样做的人,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的。” 妗的眼中,闪过一丝慌乱,连连摇头道:“妗不敢。妗知道,安融和林桂两国,对少帅悬赏十万金币。但是妗不会要那些钱的,妗并不缺钱,只是想为姐姐报仇而已。” 胡忧点点头,道:“那样就最好了,来,我们坐下聊会。” 看妗乖巧的坐下,胡忧问道:“你跟窈莹接触这么久,她一点都没有对你的身份有所怀疑吗?” 妗道:“少帅指的事因为姐姐吗?她不会知道的,我与姐姐长得并不像,而且用的都是艺名,姐姐也从来没有在她的面前提起过我,她是不会知道的。” 胡忧点点头,笑道:“不知道我能否有幸知道妗小姐的真名?” 妗犹豫了一下,说道:“妗复性欧阳。” 胡忧一愣,道:“你可是宁南帝国人?” 妗知道胡忧联想到什么,点头承认道:“是的。如果要算起来的话,当今宁南帝国的皇帝欧阳普京是我伯父,欧阳寒冰公主,是我的唐姐。”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妗还是个皇室血脉,难怪他总是隐隐的感觉到,妗的身上,有股贵气。有些类似于楚竹身上的那种,但是比楚竹身上的还要更淡一些。 宫主流落风尘,看来这里面,又有一段辛秘呀。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又想起美归镇翠红楼的那个依莎贝尔,她与欧阳寒冰长得真是一模一样,这绝对不是偶然,里面肯定又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 可惜依莎贝尔现在已经不在美归镇了,看来要查出那段往事,也不是那么容易。唉,算是,一切等见到欧阳寒冰再说吧,如果这次不能让她脱险,那真是一切都不用说了。 接下去的几天,胡忧尽可能的不出房门,死懒在船舱里做宅男。林正南到是派人来请过几次,胡忧借口在编新词曲,躲着不去见他。 让妗认出来,已经让胡忧警惕起来,保不齐又有什么故事出现,让人引起对他的联想,那就不好办了。 这几天,胡忧除了雅馨之外,到是不时的与妗在一起。从妗的嘴里,胡忧知道了这一次百花团去绿城,实事上是去参加一个叫做民歌节的盛大庆典。 这个民歌节是宁南一个古老的节日,在南宁帝国还没有建立之前,就已经有了。之后由于南宁帝国的建国日,也特意选在了民歌节的这天,两相相加,那就更是声势浩大了。 做为天风大陆最富有的国家,每到民歌节这一天,宁南帝国皇室,都会举行盛大的国庆典礼,与民同庆。只要是天风大陆上有名演出团体,他们都会邀请。当然了,各国的政要,也会参加。这次安融二王子林正南,就是带表安融来参加这个节日的。 至于因为林正风抓了欧阳寒冰使得安融和宁南不和的事,胡忧也想明白了。现在安融已经成了桂林帝国的属国,桂林帝国,池河帝国和安融现在已经绑在了一起,宁南帝国如果不想和三国对着来,那么他就不能和安融当面的翻脸。 站在一个帝国的角度之上,只有利益是永恒的,仇恨是可以忘却的。哪怕两国曾经发生交战,只要利益合适,也可以成为好伙伴。想通了这一点,那么一切也就全都明白了。 吹去吉他上的碎屑,胡忧满意的点点头。这几天躲在船舱里,他大部份的时间,都在弄这个。现在终于完工了。 放下手中刚刚完工的吉他,胡忧走到船窗边,看着那显得有些落寞的夕阳,愣愣的有些出神。明天就要到绿城了,不知道在绿城,又会发生怎样的精采。 “呓吖”一声,身后的舱门被推开,雅馨的小脑袋,从门后钻了出来。偷瞄了胡忧一眼,小丫头轻手轻脚的来到胡忧的身后,刚想要从后面捂住胡忧的眼睛,胡忧开口了:“臭丫头,是不是又偷懒了。现在不是练舞的时间吗?” 这几天,胡忧这里只有两个人会来,一个是雅馨,一个是妗。妗每次来,都会敲门。只有雅馨才会不敲门偷偷跑进来,胡忧几乎不用猜,就知道进来的是谁。 雅馨噘噘嘴,不服气的打了胡忧一下,哼道:“师父一点都不好玩。人家才没有偷懒呢,舞都已经全都练好了呢。” 雅馨说着愰眼看胡忧放在桌上的新吉他,一下就高兴起来,欢叫一声,跑过去一把抱起吉他,喜滋滋的跑回来,乐道:“原来师父已经做好了呢。雅馨还以为要到明天才能完成呢。” 雅馨说着,自顾弹了起来。这丫头的天赋确实非常高,只这么几天的时间,已经能很熟练的掌握吉他的运用了。当然了,这也跟她从小练琴有很大的关系,所谓一通百通。精通了一种乐器之后,再学别的,也就容易多了。 一曲弹罢,雅馨欢喜的说道:“这把吉他要比前一把好很多呢。雅馨要了哟。” 胡忧笑道:“本来就是为你做的,你有了新的,把之前那把给我吧。” 雅馨那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不要,那把师父说是送我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骂道:“你这臭丫头,还挺贪心。好了,你喜欢就全都给你吧。来,过这边来,我跟你说点事。” “哦。” 雅馨乖乖的把吉他放下,跑回到胡忧的身边,还很乖巧的拿起茶壶,给胡忧倒了一杯茶,娇声道:“师父喝茶。你想要跟雅馨说什么,是不是又有新的曲子?” 胡忧拿着茶杯,把脑子里考虑的事情,再想了一遍,这才说道:“雅馨你今年几岁了?” 雅馨奇怪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十九岁呀,师父不是知道的吗?” 胡忧点点头道:“那你喜欢音乐,喜欢表演吗?” 雅馨用力的点头道:“嗯,雅馨最喜欢了。雅馨喜欢这种四处漂泊的生活,又能唱歌,又能表演,又勇看到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和吃到好多不一样的美食。” 雅馨边说着,一双大眼睛,都在放着光。十九岁,在胡忧以前的那个世界,还属于一个小孩子,长在温室里的花朵。而在这里,却已经是一个成人。 别看雅馨在胡忧的面前,表现得像个小孩子一样的天真可爱,事实上,她有很丰富的阅历,她很清楚自己需要什么,喜欢什么。在什么的环境应该怎么做,在面对怎么样的困境之时,应该做出怎么样的牺牲。 这是胡忧通过这几天的观察,对雅馨的了解。以雅馨的睿智,如果从政,那肯定是一颗政治新星。在这女人也同样可以有很高地位的天风大陆,只要给她机会,她就能达到很高的高度。 只不过,这丫头对那些政治权力争斗不是很感兴趣,她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喜欢四处游走,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 胡忧经过几经考虑,决定把这个百花团从窈莹的手上拿过来,交到雅馨的手里。他相信,百花团在雅馨的手中,肯定能得到非常好的发展。妗经过思考和胡忧的开解之后,也同意了胡忧的处理意见。现在胡忧就和要和雅馨商谈这方面的事。只要雅馨同意出任新的百花团团长,那么他就会着手处理窈莹的事。 虽然这里不是不死鸟治下控制的地盘,但是别忘记了,欧阳寒冰可是宁南帝国的公主,有她出面,这事要办成,并不是那么困难。个人再怎么强大,还能强大得过国家机器? 当然了,在这之前,胡忧必须先拯救欧阳寒冰于危险之中,这是当前的第一要务,绝对不可能改变。 胡忧笑道:“你呀,就想着玩。臭丫头,我打算让你手接手百花团,做百花团的团长,你觉得怎么样?” 雅馨听得这话,一下瞪大了眼睛,道:“师父你在跟雅馨开玩笑吗?那怎么可能” 胡忧正色道:“你只要说做不做就行了。” 雅馨犹豫道:“雅馨是很想做呀,可以窈莹团长怎么办?” 胡忧道:“你只要有兴趣做就行,其他的事你不用管,我会帮你处理好的。” ?#~@在雅馨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道:“你似乎在怀疑我的能力?” 雅馨抱着脑袋,委屈的道:“没有了,人家只是怕师父难办嘛。老敲人家的头,会变笨笨的呢。” 胡忧哈哈大笑的在雅馨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道:“你这鬼丫头,还是笨点好。现在就是太精了。好了,你先去玩吧,这事先不要告诉任何人,等我弄好了。你就做你的团长就行” , 章节目录 第235章 初入绿城 绿城,宁南帝国的国都,与曼陀罗帝国的帝都龙城不同,后者完全是因为里杰卡尔德一已之念,而得到扩张的城市,而前者,则是千百年来,自然形成的城市。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相比起龙城那轻浮的繁华,绿城的繁华,要显然厚重太多。 站在船头,胡忧眺望着这坐城市。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欧阳寒冰在这里的关系,胡忧觉得这座城市,很亲切。虽然是第一次到这里,但是胡忧却并没有生出陌生感。 邕河穿城而过,把绿城劈成两半,相比像龙城的妖娆,这里要显得刚毅不少。建筑依河而建,几座小桥,巧的把东西两城,连接在一起。桥下有水,桥上有人,岸边有屋,屋后有树,树上有果子,哦,还有那顽皮的孩童,正想办法要吃到那树上的果子。好一个悠闲而美丽的城市。 也许是因为民歌节的关系,城内的牌楼前,挂着很多的大红灯笼。街上人头攒动,人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不少小孩子,还穿上了新衣服,就像是过年一样。不,比过年还热闹。胡忧在曼陀罗过了几个年,没有一次如此喜庆的。 这是一座从建成之后,就没有受到过战火的城市,几次战火烧起之时,它都很幸运的躲过了。这里人口众多,经济繁荣,闻名整个大陆。 战船泊岸之时,宁南帝国有外使来接,也有不少富贵商贾,听说百花团与林正南同船,等特意跑来,想要一睹芳颜。人在初生的时候,并不分三六九等,但是随着掌握的权力和名气的提升,三六九等也就分出来的。百花团的女孩子,难道就比街上随处可见到的那些女孩子漂亮吗,其实并不尽然,但是因为她们有名气,所以也就变得金贵了。 岸边敲锣打鼓,好不热闹,胡忧夹在车队之中,下了船。在那些衣着华丽的权贵眼中,是看不到这些下人的,所以没有人会注意到车队里,有一个这几年名动天风大陆的新将星。胡忧的下船,没有惊动任何的人。 离民歌会开幕的时间还有两天,在一阵热闹寒暄过后,百花团的人,也全都上了车,住地早已经有打前站的人,安排好了,一切似乎都已经走上了一个定式。只要按部就班,应该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雅馨在上马车的时候,硬把胡忧拽进了她的香车之中。胡忧刚一坐定,她就钻进了胡忧的怀里,怎么都不肯出来。 胡忧觉得奇怪,不由问道:“小丫头,你干什么?” 雅馨从胡忧的怀里,抬起头,眼中隐隐有水气的看着胡忧说道:“师父,昨晚雅馨做了一个梦,梦见你走了,不要雅馨了。” 胡忧从雅馨的眼里,看到了浓浓的依恋,在心里叹了口气。女孩子的第六感,果然强大,居然让她感觉到了。 说实在的,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胡忧也挺喜欢这个精明的丫头。只不过,两人的生命轨迹并不一样,分开是必然的事。雅馨不可能跟着他去经历战火,他也不可能跟着雅馨去四处流浪,坐看云卷云舒,风云变幻。 胡忧是风云变幻的制造者,不是旁观者,他是无意之中,闯入这个大时代的人,也将是改变这个时代的人。虽然他现在手中的权势,还不足够大,但是这个时代,已经因为他的到来,而稍稍的在变化着。 胡忧摸摸雅馨的脑袋,笑道:“傻丫头,我怎么会不要你呢。” 雅馨眼睛一亮,高兴道:“那你答应雅馨,一直都不会离开” 雅馨自己也分不出,对胡忧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一开始接近胡忧的时候,是有很强的目的性的。可是慢慢的,她就忘记了那些目的,因为她想要的东西,还没有开口,胡忧就都已经全都给她了。 雅馨现在对胡忧的感觉,有些像父亲,哥哥,情人的混合体,非常的复杂。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爱上了胡忧,她只知道,她不想离开胡忧。胡忧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胡忧没有正面回答雅馨的问题,错开道:“我会在民歌节的台下,看雅馨表演的。” 雅馨静静的趴在胡忧怀里,不说话了。她有预感,民歌节之后,胡忧就会离开她。而且以后,他们都很难再见面了。 胡忧抚摸着雅馨顺滑的长发,也没有出声,他知道,聪明的雅馨,肯定已经猜到了什么。这个鬼丫头。 搂着怀中的雅馨,胡忧开始观察着绿城的布局。这是胡忧的习惯,每到一处地方,都先了解那个地方的城建情况。 绿城虽然没有历经过战火,但是这里的防御却并不差。二十米高的城墙,是胡忧所见过的最高的城墙了。要知道帝都外城的城墙,也不过才十八米高。这高出两米的城墙,可不是单单多起两米那么简单。 城墙的高度每高一米,所花费金钱,就要比前一米高出一倍。因为它不单是材料更难运上来,还关系到地基,墙体,设计,制造等多方面的东西。 看来这宁南帝国,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战争的预想。谁要再拿几十年前的老眼光看他们,说他们军力不行,迟早有苦果吃。 绿城的道路很宽阔,可以并行六辆马车,道路两边的店铺,那就不用说了,做为大陆第一经济强国的都城,这里的繁华程度,用脚指头想想,就能知道。 绿城给胡忧的整体印象是繁华,整齐,极具大都市的气息。要是把马车换成汽车,胡忧几乎要以为,自己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了呢。 马车来到住地,百花团的众女,全都下了车。她们长年在外演出,每个人都知道怎么样调整自己。她们现在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休息,把精神先调回来,然后检查自己的表演装备,进行简单的训练,这些都是不需要人来教的。 晚饭过后,窈莹组织大家进行最后一次的节目汇演。这些东西,胡忧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次了,自然没有兴趣,随便找了个借口,就跑到了街上。 脚踏实地的感觉,与坐在马车上的又不一样。相比起坐车,胡忧更喜欢走路。因为走路,能让他更真实的感觉到这个世界的存在,更能感受到这里的历史。 越是往前走,街上的人也就越多,牌楼的那些灯笼全都亮起来的,远远看去,如都市的霓虹,绚烂闪烁。灯笼之下,还三五成群的站着不少的年轻男女,不时有歌声传出,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 胡忧隐隐的猜着,那会不会是男女在对情歌。想想觉得挺有意思的,就打算过去看看。刚走几步,胡忧就看见街对面有人对着自己猛摇手,借着灯火一看,胡忧暗道了声巧的同时,也叹息了一声,居然会在这里遇上了债主。 原来对他摇手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哥伦比亚军校的老同学范尼,而范尼的身后,则站在一身公子哥打扮的池河帝国王子赵尔特。 都已经让人家看见了,不过去可不行,不然那小子一嗓子喊出来,让谁听见,那麻烦就大了。 左右看路上没车,胡忧横了过去,先和范尼来了个拥抱,再到赵尔特的面前,开口说道:“你们池河可不仗义啊,居然与林桂安融搅在一起,差点没在堡宁城把我给干了。” 赵尔特挺友好的打了胡忧一拳,苦笑道:“那可不关我的事,是老头子和本田龟佑那些人搅在一起干的。我早让你干掉本田龟佑,你可是答应我了的,却还没有做到。” 胡忧翻翻白眼道:“你以为本田龟佑是蚂蚁呀,说踩死就踩死。我不想吗,那得看时机。怎么样,听说你们那今年马匹大丰收,什么时候送兄弟几万匹?” 赵尔特做出要昏倒的表情道:“几万匹,你不如去抢,卖了我都没有几万匹马呀。都做少帅的人了,还那么扣门。” 胡忧道:“别叫少帅,现在我是西门。没有人知道我来绿城,你别给我暴出来了。” 赵尔特好笑的故意惊慌四顾,道:“得了吧,还没人知道你来了呢,我不就知道了。你不在你的浪天呆着,跑这干什么来。难道你也想和寒冰公主相亲?” 胡忧心中一跳道:“什么相亲?” 马拉戈壁的,刺杀的事还没有搞定,怎么又跳出去相亲来。这欧阳寒冰搞什么搞,等看到她,非得抓她来打屁屁不可,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 赵尔特奇怪的看着胡忧问道:“你不知道?”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又没有人告诉我一声,我上哪知道去。,是怎么回事?” 赵尔特道:“说起来,我也不是很清楚具体的情况。我也听说宁南老皇帝似乎想在民歌节上搞个什么相差会,叫什么非诚勿扰什么的。” 街上的行人越来越多,虽然有范尼在前面护着,胡忧和赵尔特还是被挤到街角去。这里临水,蚊子不少。 胡忧‘啪’的一声,打死一个来吸他血的蚊子道:“马拉戈壁的,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咱们找个地方慢慢聊,你请客。” 赵尔特苦笑道:“你这打地主分田地呢,每次都吭我。好吧,好吧,咱们找个地方去,凤飞楼怎么样,我昨天去过一次,那里的妞不错。” 胡忧皱皱眉道:“青楼?”他的青楼运一向不怎么好,别又弄出什么事来。 赵尔特指指周围的人群道:“哪不是青楼你以为还能去哪,这几天每到晚上,也就青楼营业,别的店全关门了。” 胡忧奇怪道:“为什么,现在开店生意不是很好吗?” 赵尔特瞪眼道:“你不知道民歌节是干什么的?看看那边的红灯笼下面,那些男男女女都在对歌相亲呢。事关终身大身,生意再好,也没有人开店了。” 胡忧还真不知道,这民歌节还带着相亲呢。那个妗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居然没有提这个。 得了,也没有地方选了。一个将军,一个王子,总不能老蹲在大街上聊天不是,青楼就青楼吧。胡忧还有很多事,要向赵尔特打听呢 人个地方的经济怎么样,最简单的一个方法,就是看那里的青楼夜店怎么样,由范尼开路,胡忧跟着赵尔特一同转进花街。只一眼,胡忧就见识到了这里的繁荣娼盛。 整条花街,一眼望去,得有上百家青楼林立着。家家的门脸都极为讲究,门口站着的,可不是大茶壶,全都是水灵灵的小美女。路人走过,这些小美女也不上来拉客,只是摆好姿势,让你自己看。比那些看到男人就冲上来的可高级多了。 胡忧不由暗自庆兴,还好先说了让赵尔特请客,不然今天可得大出血了。舍得这样的包装,那里面的花费能少得了?扛座金山来,她们都有办法把你弄得只穿内裤出去。 赵尔特所说的凤飞楼,是这花街里门脸最大的一家,装修得那个豪华,就不用说了,金碧辉煌都不足以形容,你看人家那墙,就差没有镶宝石了。 三人进了凤飞楼,开了个厢房,在胡忧的执意之下,赵尔特没有叫女人,只是吩咐上了酒水。 非常时期,胡忧真不敢叫女人啊 两人干了杯酒,赵尔特笑道:“少帅怎么着,转性了?上青楼不叫女人,这可不是少帅的风格哟。听说书的说,你哪次不得叫十个八个的。” 胡忧摆手道:“别听那些人胡说八道,叫十个八个的,谁玩谁呀。别说这些了,说说正事吧。你小子不是在周游列国吗,跑来宁南干什么,也想相亲?” 赵尔特道:“相亲我到是想,但是我资格不够,懒得做那个梦。对了,听范尼说,你可能认为寒冰公主,是不是真的?” 胡忧转头看向范尼,范尼笑道:“我也是猜的。宁南皇室姓欧阳,她的封号又是寒冰公主,我觉得应该是她。” 胡忧心想着欧阳寒冰一向低调,之前跟本没有几个人知道她。现在突然转成高调,还直接用名字做封号,也不知道这其中又是什么原由。 想着这事也瞒不住,胡忧点头道:“不错,寒冰公主应该就是我在军校时的同学。” 胡忧说着瞪了范尼一眼道:“什么我认识,你不也认识吗?” 范尼和胡忧同窗几个月,相互之间,也有所了解。明白胡忧瞪眼的意思是问他,有没有把他和欧阳寒冰之间的事,告诉赵尔特。 范尼微微的摇摇头,话里有话的说道:“当时大家都不是很熟,我不敢确定嘛。” 胡忧听范尼的话就知道,他并没有乱说什么。不熟,什么叫不熟,欧阳寒冰跟胡忧那会,可没少跟着胡忧一块去和范尼他们喝酒。这都不熟,那就没有熟人了。 看范尼嘴巴挺紧的,胡忧心里也挺满意。其实就算是范尼把胡忧和欧阳寒冰的事,告诉赵尔特,胡忧也不能怪范尼,所谓各为其主,现在范尼本就是跟赵尔特混,说出来也是应该的。 赵尔特哈哈笑道:“原来还有这么巧的事,可惜我当时因为有些事,没有去哥伦比亚军校上学,不然我也认识寒冰公主了。说不得,还能一亲芳泽呢。” 胡忧对赵尔特的话,翻了翻白眼,心说你一亲芳泽,那我干什么去?欧阳寒冰可是我的女人,你要敢动心思,老子像对付林正风那样对付你。 赵尔特似乎对欧阳寒冰,并没有他说的那么感兴趣,随意的说了几句关于她的话,话题一转,一脸神秘的对胡忧说道:“知道吗,秦岭里出事了。” 胡忧心中猛的一跳,难道自己担心的事已经发生了?洞汪城马上要兵临城下? 胡忧连忙追问道:“秦岭怎么了?” 赵尔特四周看了一眼,压低声音道:“秦岭里有一座山持续崩塌这事,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洞汪城可是你的地盘,如果连这事你都不知道,哪你也不配称什么少帅了。” 胡忧恨不得踹赵尔特一脚,这小子,就是水话多。他在池河帝国不得志,弄不好就与这方面有关系。 胡忧不满道:“这事我知道,不用你来编排我。说重点的。” 赵尔特一瞪眼道:“这顿你请” ?#~@ 章节目录 第236章 暗室花开 23章暗室花开 “帮你上位?” 胡忧正视着赵尔特,这句话到不是很难懂,关键是这句话背后的意思。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赵尔特现在虽然在池河帝国不得志,但是他怎么说也是正牌的王子。 随着秦岭的持续崩塌,池河和曼陀罗帝国之间的天然屏障,很快就将不复存在。这对于想要建立一个西到洞汪城,东到浪天城,北到堡宁这么一个区域性势力范围的胡忧来说,是一个非常不利的消息。 池河帝国要不就不出兵,一但出兵,那么胡忧的地盘,就首当其冲的会最先受到冲击。这对一心想要扩张势力的胡忧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虽然适当的战争,可以提高不死鸟军团的战力,胡忧也可以借这个机会,向帝都方面,要挟更多的资源。 但是从长久来说,还是弊大于利的。哪怕现在有西门玉凤抽调的十万红fen退役兵帮忙把守洞汪城这个关口,胡忧也不想引来一场对帝国的战争。 那么如果让赵尔特上位,是不是对自己有好处呢? 胡忧此时在脑子里考虑的正是这个问题,无利不起早,没有利益的事,可能有人会干,但是胡忧是绝对不是干的。 虽然赵尔特说了,只要他能上位,保证肯定不打洞汪城。不过这句话,胡忧也只是听听,并不会真往心里去。因为这种承诺太没有力度,太过单薄,就像是男生在骗女生上床时,说肯定是娶她一样,跟本是不可信的。 但是赵尔特的话,却提醒了胡忧。如果池河帝国内部,局势不稳,各利益团集之间,相互争斗的话,那么他们就很难发动对外的战争。别忘记了,池河帝国的旁边,还有个宿敌色百帝国在。一个色百,已经足可以牵动他们很多的注意力。 胡忧在心里默默的念道着:“如果能让池河帝国内部出现五到十年的纷乱那么我就可以拿到五到十年的发展时间。如果再能与赵尔特暗中联合,不时的出兵洞汪城,大家打一场表演战,那么可以提升的就不单单是战力了,对民众的凝聚力,对帝都的要挟,扩军,对抗那些眼红的世家” 胡忧想着那后面的种种好处,兴奋得几乎要发抖。这绝对是做得过的买卖呀,而且是稳赚不赔的那种,就算是帮赵尔特挣权失败,也可以借机弄得池河帝国鸡飞狗跳,那样不但对洞汪城有好处,就连堡宁城的压力,也会大大的减少。三国联军少了池河帝国,那就等于少了三分之一的军兵,安融不足为惧,剩下的也就剩下一个林桂帝国了。如果再能挑动林桂帝国和桂林,苍悟两国之间的矛盾,哈 所有的想法,瞬间全都浮现于胡忧的脑海之中。前后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胡忧就已经基本的确定了下一阶段的目标重点。 孙武子说得好,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战力重要,但是战略更为重要呀 赵尔特看胡忧瞪着自己,久久不语,不由有些心里没底的说道:“少帅,你是否不愿意?” 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道:“我这人,一向对朋友看得很重,最愿意的就是帮朋友的忙了。” 胡忧说到这里,苦笑道:“可是我胡忧何德何能,敢垮下海口,帮王子上位” 赵尔特道:“少帅太过自谦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少帅空手创立不死鸟军团,手握几十万雄兵,浪天,洞汪,宝怀,堡宁,白云五城在手,早已经向世人证明了你的实力。只要少帅肯出手帮忙,小王相信,咱们必定能成事。 少帅重朋友,小王也不是那背信弃义之人,他日一朝大权在手,自然少不了少帅的好处。到时候战马,武器,美人,金钱,只要少帅开口,小王绝无二话!” 胡忧心说就你小子,连老头子的反你都造,还说不背信弃义。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别看你是王子,你和我差不多,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胡忧到是很想向赵尔特打听白云城现在的情况。自己突然失踪,对军团内部的震动肯定很大。下面的人也许不知道,但是上面的高层,肯定都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失踪,不知道他们现在是怎么应对的。 不过胡忧不敢问,人心隔肚皮,别看现在两人坐在一起喝酒,谁知道下一刻,大家会不会兵刀相见呢。再说让人虏走的事,也不是什么光彩的行为,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 虽然不敢问,但是胡忧还是能从赵尔特对他的信心之中,可以看出,不死鸟军团目前应该并没有出现什么大问题。 胡忧沉吟了一下,说道:“王子,此事事关重大,融小弟考虑考虑,过几日在答复王子,不知可否。” 赵尔特看胡忧没有回绝,脸上也露出了笑意。对于胡忧说要考虑,他自然是同意的。这么大的事,如果胡忧随口就答应下来,那么他还真有些心里怕怕呢。这毕竟是关系到他身家性命的事,一但失败,胡忧大可以拍拍屁股走了,他的日子可就难了。 接下来聊的,就都是风月事了。因为两人都各怀心事,又没有叫清倌做陪,话题渐渐淡了,两人约定了联系手法,各自散去。至于那酒资嘛,当然还是赵尔特出,只喝了一壶酒,却要给一百多金币的冤大头,胡忧可是不做的。 出得飞凤楼,街上对歌的男女,非但没有散去,反而比之身肯热闹了。只不同的是,之前是男女各自成群,而现在则变成了男女混和了,这显然是对歌的收祸。 看着那一双一对牵着小手的男女,胡忧不由想起了红叶,黄金凤她们。她们至今还没有收到自己的消息,肯定很担心吧。 游子总有想家时,想到红叶她们,胡忧的心也涌起了一丝惆怅,一时之间,似乎转回到初来这天风大陆之时的无依。走在这热闹的街道之上,心里却空空的。 访问25~8o回到住所,雅馨她们的彩排已经结束了,各房之中,隐隐传来燕燕莺莺之声,看来她们都还没有入睡。 拉过薄被,半靠在床上,想着之前跟赵尔特提起的事,如果真要实行,应该从什么地方入手。 正想着,门上传来敲门声。胡忧皱了皱眉,起身前去开门,只见雅馨一身素白小衣站在门口,她显然是练舞完后,刚刚出浴过,身上还带着水气,发角湿漉漉的。小衣之下,是一条睡裙,一对因长期练舞而练得结实修长的,俏生生的出现在胡忧的眼前。 还从来没有见过雅馨如此打扮的胡忧,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这才强拉回自己的眼神,笑问道:“怎么还不安睡,明天还要早起呢” 洗去铅华的雅馨,脸上带着浓浓的忧色,闻言摇摇头道:“雅馨睡不着。” 雅馨平日出现在胡忧面前的时候,总是未语先笑,一副快乐的样子,今晚这突然的转变,到让胡忧有些不知所措,急忙关心道:“怎么了,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胡忧说着,不由得还伸走去摸雅馨的额头,见并不烫手,这才微微的松了口气。还有一天,自己就要离开了,要是这丫头这会生病,那他的心里,少不得又要多一份牵挂。 雅馨拉住胡忧想要收回去的走,拉着放到自己的脸上,用小脸轻轻婆娑着,在胡忧还没有反应过来,她要干什么之前,她已经半挨半倚靠进了胡忧的杯抱里,仰头垫脚,主动的吻住了胡忧的嘴。 胡忧本想躲开,可是对于美人的主动献吻,一个血性男儿,又怎么能够躲得了,随着雅馨的索吻越来越激烈,胡忧一下也暴发开来,一把将她拥个结实,狠狠的吻住了她香唇。 雅馨像是整个被抽去了骨头一般,软入了胡忧的怀中,一张玉脸,已经通红一片,嘴里喃喃着不知道低呤什么,很明显的已经动了情。 直吻到快要断气,两人这才分开,胡忧刚要张嘴说话,雅馨已经掩住了他的嘴,不知道从哪里生出来的力气,硬是把胡忧回推进了房中。 反推倒? 胡忧的心中升起了疑问,不过用不着他多想,雅馨已经给了他答案。她的纤纤玉手,在解胡忧的衣服。 胡忧已经几个月没有近过女色了,把雅馨这么一挑,他的火也直冲上头,双手不受控制的,插进了雅馨的小衣了。里面的风景,一面柔滑。这丫头,里面居然什么也没有穿。 许是胡忧用的力气有些大,雅馨的口中,发生了喃喃之声,不过她并没有推开胡忧,反而更加的疯狂主动。 一切身外之物,很无辜的被扔在了一边,随着雅馨的一声闷哼,暗室之花,雪白的床单之上,开出了一朵无比娇艳的血样梅花。接下来,自然是满室春香,呻吟与喘息齐唱,水天共一色,巫山急。 良久,良久,良久雅馨发出了一声撕叫之后,趴在了胡忧宽阔的胸膛上,秀发早已经湿透,大口的喘着香气。 胡忧在雅馨快要掉下去的时候,一把搂住了她滚烫的娇体,深深的吻住她的嘴唇,道:“还疼吗?” 雅馨小脸通红的打了胡忧一下,娇声道:“你坏,笑人家。” 胡忧一个俯身,又把雅馨给压在了身下,直吓得她大声尖叫,又哈哈大给道:“看你还说我坏,谁比较坏呀。” 雅馨白了胡忧一眼,却不敢再淘气了,乖乖的趴在胡忧的怀里,一脸满足。 胡忧抚摸着雅馨湿漉漉的秀发道:“为什么要把小白羊给到大灰狼的嘴巴里。” 雅馨轻轻的在胡忧的胸膛上,咬了一口道:“雅馨知道,你很快就要走了。” 看胡忧要说话,雅馨掩住他的嘴道:“不要骗雅馨,雅馨知道的,从下船的那一刻,雅馨就已经知道了。 你是雅馨长那么大以来,唯一对雅馨好的人。雅馨给你,不后悔。有了这一次,以后雅馨不论到哪里,都会想念你的。” 雅馨今晚从进门开始,就没有再用‘师父’两个字来称呼胡忧,而也没有叫胡忧西门先生,一直用‘你’来带称胡忧。 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他不知道雅馨为什么可以那么肯定他会离开。但是这一次,雅馨确实是说对了。最多两三天之内,他是必须会离开百花团的,甚至逼窈莹离开百花团,让雅馨做团长的事,之后也不在需要他亲自出面了,解除掉欧阳寒冰的危机之后,他会让欧阳寒冰来弄这些次的。 也就是说,此次一别之后,他与雅馨,与百花团成员再次见面的机会,微呼其微。 想了想,胡忧开口道:“跟我走吧,离开这百花团,结束这种漂泊的日子。” 雅馨看着胡忧的眼睛,想了好一会,摇摇头道:“你差点让雅馨动心了呢。不过雅馨不能跟你走,演出是雅馨的生命,离开了演出,雅馨就变成了无根之草,那样雅馨会枯萎的。” 虽然早就已经知道了雅馨会拒绝,可是再次听到雅馨这么说,胡忧还是隐隐的感到一丝的心痛。 每个人都有什么的梦想,虽然目标并不一样,但是追求梦想的理念是不会变的。如果它会因为某些人,某些事而放弃,那么梦想,也就不能称之为梦想了。 叹了口气,胡忧伸手入薄被之下,从戒指里,拿出一个银色的戒指出来。这戒指的造形,是一只腾空欲飞的不死鸟,因为加入了特殊的材料,就算是在只有烛光的房间里,也能闪出一圈淡淡的银光,就像环绕在不死鸟身上的火焰一样。 把不死鸟银戒拿到雅馨的手边,胡忧故作轻松的说道:“小丫头,看你那么乖,送你一个小玩艺。” “嗯?” 雅馨这时才注意到胡忧手里的戒指,眼睛一亮,脱口而出道:“好漂亮。” 胡忧笑道:“喜欢吗?” 雅馨连连点头道:“喜欢,快给我。” 接过胡忧手里的不死鸟戒指,正喜滋滋的把玩着,突然,雅馨猛的全身一震,一脸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道:“这,这是不死鸟?” 由于太过意外,雅馨连说话都有些结巴了,小舌头直打转。 胡忧点点头,淡然道:“是的,这是一只不死鸟。” 见到赵尔特之后,胡忧已经不怕自己的身份暴露了。那怕不能跟着百花团入宫,他也可以通过赵尔特进入到宁南帝国的皇宫里。要不是怕本田龟佑那些人,知道他与欧阳寒冰的关系,从而引起他们防备的话,胡忧甚至可以公开自己的身份。 这里已经是宁南帝国的都城,虽然私底下,宁南帝国和曼陀罗帝国之间,同样存在着很多利益斗争,但是表面上,两国现在是合作关系,而非敌对关系。只要宁南帝国不对付他,其他国家的势力,是不敢在宁南帝国的都城公然对他怎么样的。 雅馨两个眼直瞪瞪的看着胡忧,脸上的表情,不断的变幻,紧紧咬着嘴唇,好一会,她才鼓气勇气问道:“那么你是不死鸟胡忧?” 胡忧还没有回答,雅馨又自问自答道:“是了,是了,肯定是了,西门忧,胡忧,我早应该想到的。” 雅馨喃喃着,突然接过胡忧的手,恨恨的咬了一口,咬得胡忧直咧嘴。 胡忧怕伤着雅馨的小贝牙,不敢用力争开,忍着痛道:“痛痛,小丫头,我那可是肉来的。” 雅馨松开胡忧,瞪眼道:“痛你活该,谁让你骗雅馨,哼。” 嘴上是这么说,不过雅馨的小手,还是很心疼的帮胡忧柔着那被她嘴过的地方。 胡忧苦笑道:“我又不是故意骗你的。” 雅馨白了胡忧一眼道:“反正你就是骗雅馨了,咬一口,算是惩罚。再说你刚才还咬了雅馨呢,都出血了呢。” 胡忧瞟了雅馨的下面一眼,顿时也没有话说了。严格来说,他刚才确实也有咬雅馨,虽然大都用的地方不一样,但是同样用到了‘牙’这一凶器。 看胡忧的眼睛乱瞟,雅馨的小脸一红,捂住胡忧的眼睛,娇声道:“不许看,大色狼。” 胡忧嘟囔道:“刚才不知道是拉着我看的呢。” 两人又笑闹了一片,在雅馨纠缠之下,胡忧也给雅馨说了戒指的故事。不过这个故事,胡忧经过了一些改造,并没有说它是代表男女定情的信物,而是男女相爱的纪念。 看雅馨不舍的一直在把玩着不死鸟戒指,胡忧笑道:“这是用来带在手上的,我来帮你带上去吧。”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37章 母女花 一夜风雨之后,胡忧醒来之时,雅馨已经不在身边了,只有那床单上的红梅花,还在述说着昨日的动人。(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一翻简单的洗漱之后,胡忧正想去哪吃顿好的,以补回昨夜的消耗。昨晚雅馨那丫头,真是太疯狂了,久不操此业,一夜劳顿,这腰还真有些顶不住。 刚要出门,窈莹的丫头跑来通知胡忧,窈莹交待让胡忧到大堂去。 想着自己身上这荣誉团长之位,还得坐一天,胡忧摇摇头,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站好这最后一班岗吧。 来到大堂,百花团的成员,已经全都到了。胡忧偷瞟了雅馨一眼,只见这丫头一脸的精神,跟本不像是经历过激烈交火的样子,只不过她嘴角那丝春情,还是暴露了她昨夜的好事。经历过人事的女孩子,和没有经历过的,是完全不一样的。 窈莹远远看到胡忧,就向着胡忧招手叫道:“西门老弟,来这边坐。” 胡忧在窈莹身边的空位坐下,环视了众人一眼,看大家似乎在等人的样子,不由奇怪的问道:“窈莹姐,你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窈莹回道:“在等皇后啊。” 胡忧更是奇怪:“皇后?宁南帝国的皇后吗?” 宁南帝国的皇后似乎是欧阳寒冰的母亲,不是说她长年理佛吗,这百花团明天就要进宫了,她今天跑来干什么? 窈莹这才想起来,昨晚通知消息的时候,胡忧并不在场,所以他还不知道。于是给胡忧解释道:“不是宁南帝国的皇后,是林桂帝国陈梦洁皇后,昨晚她派人来通知,今天要和我们百花团的成员,一块共进早餐。 我们百花团在桂林帝国演出的时候,陈皇后对我们很是照顾。这次........” 窈莹说的话不少,但是胡忧听进去的没有几句。陈梦洁那个女人要来这里吃早餐,马拉戈壁的,让她看到少爷,那还不得翻脸。在堡宁那会,少爷可没少让她吃苦头。 胡忧刚想找借口离开,外面把门的已经高叫起来:“桂林帝国陈皇后到” 胡忧那个恨呀,早知道多睡会多好,昨晚累了一夜,干什么起这么早嘛,真是的。 这个陈梦洁也真是奇怪,难道说她与这个百花团有什么关系吗,居然跑这来和百花团的人吃早餐。 想避也已经晚了,那就见一见吧,反正这里不是桂林帝国的地盘,也不怕陈梦洁咬了他。 皇后出场,自然有皇后的气势。一大群人,前呼后拥的冲进来,跟这辈子没有吃过早餐一样。当然了,人家并没有那么不济,只不过胡忧心里不爽,看人家也不爽而已。 窈莹看陈梦洁进来,带头跪下行礼。胡忧看窈莹行这样的大礼,瞬间明白了,原来她是桂林帝国的人。要不是这样,以百花团于各国之外的身份,见到权贵,哪怕是皇帝,最多也就是行半跪礼,不用这样爬得跟张像片似的。 胡忧跪天跪地,实在不行的时候,也跪跪那些实力比他强大的人,但是要他跪陈梦洁,他才不干呢。反正两人的仇,也不是说几句好话,下下跪就能解决的,干脆做做大丈夫吧。宁可站着死,也不跪着活。胡忧不但站着,还站得跟支标枪一样。 陈梦洁一眼就看到了胡忧,全身一震,一双凤眼,先射出仇恨,后射出羞愤,之后又变得极为复杂。 陈梦洁的表情,不但让窈莹等人疑惑,就连胡忧自己也有些搞不明白。仇恨羞愤都还说得过去,她之后那些复杂,又是什么意思。 管她呢,反正她已经看见少爷了,少爷也不藏着。 胡忧想着,大踏步来到陈梦洁的面前,这个过程之中,陈梦洁的侍卫,想要阻挡,被胡忧给瞪了回去,转头看陈梦洁并没有反对,侍卫也不敢有大动作。 胡忧哈哈一笑,给陈梦洁行了个贵族礼,道:“陈皇后别来无恙啊,听说这几天桂林帝国普降大雨,看来人畜饮水洗澡的问题,应该已经得以解决了吧。” 陈梦洁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紧咬玉牙道:“多谢少帅惦记,林桂这几日水量还算丰富,洗澡绝对不成问题。” 陈梦洁‘少帅’两字一出口,在场之人,无不脸色大变。他们都知道,这天风大陆上,只有一个人,弄出了一种叫‘少帅’军衔,来给自己用。那个人,自然是不死鸟胡忧。 百花团的人,尤其是窈莹和那些曾经妒忌胡忧的管事,反应更是强烈。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那个如传奇一般的人物,居然跟着他们同吃同住了那么多天,他们都不知道。 只有雅馨的小脸上,露出了一丝得意,如果有人注意看的话,还能看得妗的脸部表情,也挺丰富的。 胡忧深深的吸了口气,一脸痞子像的说道:“可以闻得出来,皇后所言不假。” 陈梦洁脸色猛的一变,却在瞟了雅馨一眼之后,又硬压了下去,带着一丝勉强笑意的说道:“少帅还是那么爱开玩笑。” 陈梦洁在压下怒气的时候,却没有发现,在那一瞬间,胡忧的脸色,变得比她更加的难看。他刚才深吸一口气,多少有点调戏陈梦洁的意思。可是他吐出那口气的时候,才猛的发现,陈梦洁身上的体香,居然和雅馨身上的一模一样。 虽然这体香相当的淡,但是胡忧天生一只狗鼻子,对各种气味非常的敏感,二来雅馨这几天没事就往他身上腻,昨晚更是在他的房间里呆了大半夜,这体香胡忧真是太熟悉了。 一开始,胡忧还没有留意,可是陈梦洁偷瞟雅馨的那一眼,却提醒了他。陈梦洁和雅馨之间,说不定有什么关系。 雅馨昨晚上已经说了,她很小的时候,就没有见过她的父母,是一对夫妇把她养大的。那对夫妇对她很客气,并不让她叫爹娘,而是直接叫名字。 胡忧当时就觉得很奇怪,在天风大陆这种很重家族关系的地方,就算是养父母,也没有直接叫名字的。唯一一种可能,就是雅馨的出生很高贵,那对养父母,不敢让雅馨叫他们父母,连叫叔叔婶婶都不行。 胡忧的脑子极快,见过的各种奇怪事又多,一瞬间就把种种不合理的事,与陈梦洁给联系在了一下,得出的结论是,陈梦洁搞不好和雅馨有什么特殊关系,而这种关系,陈梦洁自己知道,雅馨并不知道。 再往深处想,陈梦洁之所以没有当场发火,而是硬压着,那是她以为胡忧已经查到了她与雅馨之间的关系,并提前一步,来百花团里做手脚。 想到这里,胡忧打算试试陈梦洁,虽然这样做,似乎对雅馨有些不太公平,但是如果能帮着雅馨查到她真正的身世,那也算是帮雅馨了。 胡忧哈哈一笑道:“还是陈皇后了解我呀,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整天没个正型,如果有什么地方得罪到皇后的,还请皇后勿怪才好。 既然今天这么巧,在这里遇上,不如我给皇后介绍一个朋友吧。” 胡忧说着,转头对雅馨招手道:“雅馨,过来,师父给你介绍一个大美女。” 看胡忧在陈皇后面前如果的放弃,桂林帝国的那些侍卫,都很愤怒。陈梦洁可是他们私下里才敢亵渎的女神呢,这个胡忧居然敢公然的调戏,太过份了。 可是当事人陈梦洁都没有说什么,他们自然是敢怒不怒言。不过他们也挝佩服胡忧的,因为胡忧做了他们想了多少年,也不敢想的事。公然调戏梦中女神,那可是很刺激的事呢,弄不好小命都要丢。 陈梦洁看胡忧向雅馨招手,脸色又是一变,不过她很快的掩饰了起来,除了胡忧之外,看到的人并不多。即使是看到的,也不会联想到雅馨的身上,大多都是觉得胡忧说话太大胆,气着了陈皇后。 雅馨小脑袋有些迷惑,不知道胡忧干什么要叫她过去。不过她还是很听话的来到胡忧的身边,轻轻叫了声师父。 胡忧用余光观察着陈梦洁,亲密的揽过雅馨的香肩,转过身来,对陈梦洁说道:“陈皇后,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新收的小徒弟雅馨,很聪明可爱的哟。 雅馨呀,这位呢,就是桂林帝国的陈皇后了。陈皇后人很好的,快叫陈阿姨,有陈阿姨罩着你,以后你去桂林帝国演出就不用怕有人欺负了。” 雅馨有些犹豫的在胡忧的耳边说道:“师父,雅馨以前见后陈皇后的。可是叫阿姨不太好吧。” 胡忧在雅馨的小翘臀上拍了一下道:“小丫头,师父让你叫你就叫,啰嗦什么。” 雅馨这几天经常跟胡忧一起玩闹,昨晚更是把处子之身,都献给了胡忧,所以对胡忧的亲密举动,并不反感。 可是在一边把这些全都看进眼里的陈梦洁,却又是另一种感受了。胡忧猜得不错,陈梦洁确实跟雅馨有着非一般的关系。说得更明白一些,雅馨是陈梦洁的亲生女儿。 至于陈梦洁为什么有这么大一个女儿在民间,那关系到另一段辛秘,后文书自然会有提到。 雅馨是陈梦洁女儿的这个秘密,知道的人并不多。陈梦洁自己都一直刻意的想要忘记这件事,她也是一年前,才无意中看到雅馨,并根据雅馨脖子上的项链,知道雅馨是她女儿的。 毕竟是自己的亲身骨肉,尤其是在唯一弟弟意外身死之后,陈梦洁对这个儿女,更是珍惜。可是这个秘密,又是绝对不能暴露的,所以她只能暗中借机接近雅馨,却不能做任何引人注意的事。 还好,雅馨和陈梦洁长得并不像,所以陈梦洁可以大胆的借机来见她,并不怕会让人发现。 可是偏偏事情就是有这么凑巧,陈梦洁这次借吃早餐名义,来看雅馨的时候,居然遇上了杀弟仇人胡忧。 而胡忧这个流氓,居然只靠鼻子,和一点点的猜想,就敢大胆的把两个身份天差地别,看起来跟本没有任何关联的人,给联系在一起。这样的事,也就胡忧这样变态能想得出来。 雅馨听了胡忧话,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之中,乖巧的叫了陈梦洁一声陈阿姨。陈梦洁心里那个苦呀,真是应也不是,不应也不是,还不能表现出愤怒。最后只能硬着头皮,点点头,什么话也不说。 胡忧心里那个得意呀,这一次算是真正的意外收获了。雅馨对他很好,他不会对雅馨做什么,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对陈梦洁做什么。 陈梦洁是桂林帝国的三个皇后之一,虽然只是之一,但是她是最有权势的。只要搞定她,那么就能让堡宁得一份安宁。这边搞定陈梦洁,那边搞定赵尔特,单单一个安融,胡忧跟本就不放在眼里。只要桂林帝国和池河帝国不出兵,胡忧就可以得到暂时的和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算是再卑鄙的事,他也能做。 陈梦洁本是想借吃早餐的名义,偷偷看看雅馨。可是见到胡忧这个倒味口的家伙,她哪里还吃得下。只吃了几口,就没有心思吃了,弄不清楚胡忧的目的,她是坐立不安呐。 胡忧的心情是大好,这次被童颜那个老头抓,还真可以算是因祸得福了。如果不是这样,他现在肯定在浪天,白云,又或是不死鸟军团治下的哪一个城,总之是怎么都不可能收到欧阳寒冰有事的消息,而跑来绿城。不来绿城,又怎么能体会到这边的精彩呢。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所以说,万事都得向前看,别受到一点点不顺,就说什么虐主。天天让你捡钱玩女人,那很有意思吗。 胡忧边吃着东西,边等着陈梦洁找他谈判,他知道,陈梦洁肯定会找他单独谈一些事的。到那时候,他就可以探陈梦洁的底,看自己可以在这个意外的收获之中,得到多少好处。 事情的发展,与胡忧所料不差。陈梦洁甚至都没有另找机会,吃过了早餐之后,就直接在这个客栈里,要了一个房间,和胡忧单独会面。 房间里,胡忧悠闲的品着茶。他不急,一点都不急。现在的情况,是谁更能稳住,就能得到更多的利益。陈梦洁的情结已经明显的波动如此强列,他有什么好急的。 陈梦洁此时的心,确实很乱。她哪里知道,胡忧遇上雅馨,完全是偶然。她跟本没有想过,偶然这个可能,她考虑的是胡忧处心积虑的接近雅馨,要价肯定不会低。 可是雅馨是她的痛脚,一但雅馨的事被公布,那么不管她在桂林帝国有多大的权势,都将瞬间消失,并且包括她,包括雅馨,包括她那一系的人,全都要遭受到皇帝林光复的怒火,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无论胡忧要什么,她都得给。就算是给不起,也得给,她已经没有任何的选择了。因为没有人比她更了解林光复的可怕报复心理。 看胡忧一直不开口,陈梦洁幽幽的探了口气道:“咱们都是聪明人,聪明人不需要说太多拐弯抹角的话,少帅做了那么多事,甚至不惜亲自出马,加入到百花团来,当然不是闲着无聊那么简单。 少帅需要什么,告诉梦洁好了。咱们也算是老相识了,希望少帅不要太为难梦洁才好。” 陈梦洁这一次,算是把自己放得很低了。现在是势比人强,由不得她不低头。她不是没有想过,对胡忧用强。可是她不敢,因为她太了解胡忧这个人了。他是一条狡猾的狼,没有十足的把握,他是不敢这么大胆的出现在她面前的。 如果胡忧知道此时陈梦洁心里考虑的问题,肯定得笑断肠子。他现在哪有什么布置,整个不死鸟军团,就他一个人在这里,陈梦洁要是动手干掉他,弄不好红叶他们连个风都收不到。 今天的这个会面,是太多的巧合,撞在一起,才发生的。要是昨晚就让他知道陈梦洁今天会来,他早不知道跑哪躲起来了。哪还会有现在的见面。 胡忧左顾而言他道:“雅馨这丫头挺漂亮的,又很听话,我很喜欢。” 陈梦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猛的一口气没有压住,站起来,指着胡忧的鼻子骂道:“胡忧,你不要太过份。天下漂亮女人有的是,你要玩我不拦你,可是你别搞雅馨。我告诉你,你别逼我,大不了咱们一拍两散。哼” 章节目录 第238章 皇后也是女人 陈梦洁突然豪放的举动,把胡忧给吓了一跳。(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胡忧之所以那么说话,不过是想要探陈梦洁的底线而已。正所谓漫天要价,落地还钱。哪想到陈梦洁居然一点不讨价还价,直接就把衣服给撕了。 身为男人,有这样的风景,那是一定要看的。胡忧一眼望去,虽然还隔着内衣,但是还是能看到陈梦洁身上那山峦叠嶂,高山出平湖,肌肤如玉,没有半点雅馨身上那种青涩,就像是熟透了的苹果,完全看不出一点生育过的样子。胡忧之前猜雅馨是陈梦洁的女儿,可是这一会,他又有些犹豫了,雅馨那个丫头,真是出自这成熟性感的身体吗? 陈梦洁大方的任着胡忧欣赏,完全没有想到遮掩的意思,道:“你不是说要上皇后吗。来吧。” 说真的,胡忧还真是有那种想要扑上去的冲动,不过他硬生生的忍住了。陈梦洁的大方,让他不得不多考虑更多的问题,虽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可是天下牡丹花不少,胡忧可不想吊死在陈梦洁这朵带刺花上。 看胡忧没有反应,陈梦洁一个欺身带到胡忧的面前,几乎要碰着胡忧的前胸,阵阵体香,直往胡忧的鼻子里钻。这个女人,似乎被气急了,又似乎是已经豁出去了。 胡忧本能的想退一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可是恍然之间,他看到了陈梦洁眼中的那丝嘲弄,心中顿时生出顿怒气,一反手,把陈梦洁拉进自己的怀里,并在她挣扎的时候,一口吻住了她的香唇。直到她的挣扎停止,这才放开她。 陈梦洁拨开因为挣扎而遮住眼睛的发丝,大口的喘气着,两眼怒视着胡忧,就像一个被欺负了的女高中生,想要扑上来咬他一口一样。 胡忧刚想说话,陈梦洁却突然出人意料的再次上前一步,主动的吻住胡忧,这一次她极为热烈,比之前挣扎的时候还要强烈,甚至还搂住了胡忧的脖子,整个人都吊在胡忧的身上。要不是胡忧的身体强壮,力气够大,非得让她拉到地下去。 香甜的蜜汁在两人的口中搅动,这对敌人,像情侣一样,热吻着。整个天地,似乎已经消失了,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了他们。 如果一天之前,谁要敢说,他们会这样做,哪怕是最有名的神算子,都会被他们给无视。他们本就是冰与火,无论是任何的事情之下,都不应该出现现在这样的情况。 但是世间的事,就是那么就不清楚,而又没有理由的。人是多变的动物,在人的身上,发生什么事,都是可能的而不可测的。 陈梦洁离开了地胡忧的嘴,俏脸上涌起一种决绝,呐喊一般的低吼道:“来吧,让我看看你的本事。你不是说想上皇后吗,我就是皇后,来吧” 胡忧被陈梦洁那成熟的yu体弄得情火全面高升,真想像昨晚那样,把陈梦洁给放倒,大刀阔斧的大干一场。但是他知道,那绝对不行,用了极大的狠心,才把陈梦洁给推开。 陈梦洁心里惊讶于胡忧的忍耐,居然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是把她推开,暗道他果然是做大事之人。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她的心里,更感不愤。她虽然贵为皇后,但是有多少事,是她无法对人言的。 平日在皇宫里,大到行动举止,小到一言一行,甚至是一个眼神,都得小心翼翼。今天她要放纵一回。她要用自己的身体,报复一些人而也只有胡忧,敢和她那样做。她也只愿意和这个胆大妄为的男人,那样做。 陈梦洁的脸上,露出轻蔑的冷笑,道:“怎么,不敢。咯咯咯,想不到一向胆大妄为的少帅,也有怕的时候。你不是自称不死鸟吗,连死都不怕,居然会怕我这个手无寸铁的女人?” 胡忧自然知道,陈梦洁这是气自己连翻的让她难看,苦笑道:“不死鸟的意思,指的可不是不怕死。你虽然手无寸铁,但是要杀人,还是可以的。” 胡忧早就知道,陈梦洁是一个无论从智力还是武力,都不能小看的女人。小看她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 陈梦洁看胡忧不肯就犯,继续加力,不屑的冷哼道:“这么说来,你也怕死了?” 胡忧无所谓的点头道:“那当然,世人都怕死,我胡忧又岂能例外?”他觉得今天的陈梦洁,似乎越来越不对劲了。 陈梦洁的没有答胡忧这话,顾影自怜的轻抚过自己如玉的肌肤,道:“难道我不美,不值得你冒险吗?” 胡忧这会还真是有些头大了,他考虑过陈梦洁的种种反应,但是此时陈梦洁的反应,却是他怎么都不敢想的。 之前胡忧是想用这样的方式,来探陈梦洁的底,再以她的反应,做为自己开价高低的依据。可是这会,到有些像陈梦洁要主动的投怀送抱一样。偏偏他回不能退,一但他真示弱了,那么他就什么也得不到,还得处处让陈梦洁给牵制。 想到这里,胡忧的心不由一寒。如果陈梦洁所做出的这些举动,都是经过计算的,那她真是太可怕了。她真是为达目的,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这也是弄巧成拙,无意之间弄出来的事呢?似乎后者,更有可能。 胡忧唉了口气道:“如果陈皇后不美,那这世上的美女就没有几个了。我这人不怕冒险,但是有些险我可冒,有些险,我是不会冒的。” 胡忧说这话的意思很明显,虽然没有明说,但是他已经明确的表示了自己不会为陈梦洁这样的女人,冒险的。选句话的意思,陈梦洁这样的女人不配。 陈梦洁是聪明人,自己能听懂胡忧的话。她决定给胡忧一点动力,或是一些诱惑,笑了笑,摇摇头道:“如果我告诉你,这具身体,十八年来,都没有男人碰过呢。就算是桂林帝国的皇帝林光复,都没有碰过。而且,他从来就没有碰过” 胡忧听着全身一震,这绝对是一个惊天的秘密。难道说,这里面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东西吗? 陈梦洁把胡忧的反应,完全看在了眼里,对胡忧抛了个媚眼,一副清纯如水的表情,道:“知道吗,你还是十八年来,第一个吻我的男人。” ‘轰’ 胡忧的脑袋,一下就炸开了。他在心中大叫着,我的天,原来自己遇上了一个超级怨妇啊。难道林光复真的不行吗,放着这么一个大美女,还是皇后,居然十几年都不碰一下?难怪她的反应那么奇怪,她这不是怕了自己,她是在报复林光复啊。 给帝国带顶绿帽子,这想法还真够诱人的,但越是这样,胡忧越是不敢动陈梦洁了。现在底牌还在自己的手上,一但上了陈梦洁,那底牌就到了她的手上了。到时候别管自己怎么威胁陈梦洁,她都有了鱼死网破的本钱。只要她把这事对林光复一说,林光复还不举全国之力,弄死他胡忧吗。 不行,不行,游戏不能这么玩,太被动了。胡忧越想,脑子越是清明,笑道:“那胡忧还真是幸运呢。百花团明日就要进宫了,我这个荣誉团长,还得去看看这帮女人,不要弄出什么事才好。陈皇后,咱们下次再聊吧。” 胡忧说着转身就要走,虽然这么走了,有些示弱,但是那也没有关系,王牌还在自己的手上,现在看来,这张牌还是很有用的,只要运用得好,一样可以为自己带来很多东西。 陈梦洁看这都不能让胡忧就范,脸色转寒,暗到这小子也太鬼了,不能就这么放他走。急上几步,张开双手,拦在胡忧在的面前,冷笑道:“怎么,占了便宜就这么走了。”软的不行,就来硬的。现在陈梦洁脑子里想的已经不是什么报复的问题,她甚至暂时的放下了弟弟的仇恨。她要找回自己做为女人的尊严,她要为自己证名 胡忧在撞到陈梦洁之前,停了下来,道:“那么皇后想要怎么样。” 陈梦洁赌气道:“今天你要么就按你刚才说的,把我给要了。要么从今往后,不许再见雅馨,并且要发下毒誓,不许拿雅馨来要挟我。以后见到我都要绕路走” 胡忧心说这个陈梦洁看来是打定主意,要把今天这事给了了。发什么毒誓的,胡忧到是不怕,那玩艺对他来说,和吃饭没有什么两样,平常得很。但是被一个女人这么逼着,这要是传出去,人家还以为他胡忧不行呢。 胡忧本就是血性之人,被陈梦洁这么一弄,无边的怒火,也烧了起来。猛的踏前一步,贴住陈梦洁的身子,冷哼道:“你以为我真不敢动你。” 胡忧这一步上来,又快又猛,冲击力很大,把陈梦洁撞得往后倒。但是陈梦洁也是吃了王八铁了心了,硬是双手撑着墙,又还原回刚才的姿势,跟胡忧胸贴着胸,硬顶着不退。冷哼道:“我今天就要你上,你不上就不是男人。” 杀人不过点头地,胡忧脸一黑,心一横,后退一步,手一用力,把陈梦洁身上那件雪带绣着牡丹花的肚兜就扯下,扔到一边,道:“是你逼我的,还要继续吗?” 陈梦洁一声轻呼,本能的双手护胸,却又马上松开,坦然的矗立着,紧咬着牙道:“来呀,有种你就来。你要不敢,我就这么冲出来,告诉全天下的人,不死鸟胡忧欺女人于暗室,非礼桂林帝国陈梦洁皇后。” 陈梦洁脸上那绝觉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不是开玩笑的。俗话说舍得一身剐,敢马皇帝拉下马。看来她是压抑得太久,要来一次全面的暴发了。 胡忧长这么大,经历过的女人也不少,但是疯狂成这样的,他还真是第一次遇上。陈梦洁的举动,对他的冲击非常大。之前脑子里考虑的那些问题,都已经不不复存在的。实事上,考虑也没有用,只要陈梦洁这么着冲出房去,不说桂林帝国皇帝知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了。 马拉戈壁的,要玩是吧,好,那就来吧,谁怕谁 忍无可忍,那就无需再忍,什么考虑都去他娘的。胡忧理智急降,情火猛升起,想都不想,一把拉过陈梦洁,就抛到床上去。紧接着一窜身,也扑了过去。现在大家是针尖对麦芒,都弄出真火来了。赌的全都一口气,至于其中的事,全他祖母的扔一边去。 流氓还会怕女人,这说出去,不是笑话吗? 没有任何的前戏,直接刀枪对决。可以感觉得到,陈梦洁的身体在颤抖,痛得她本能的退缩,只凭身体的反应就知道,她真的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进行过这种活动了。 但是陈梦洁的脸上,却像半点感觉都没有,仍是脸容冰冷的冷笑,全神神情木然,没有任何不满或拒绝的动作,当然也没有赞成或鼓励的意思。她现在要的不是享受,是赌气。女人疯狂起来,很难用理性去理解。 陈梦洁的漠然,更激起了胡忧男人的自尊自大之心。男人在别的事情上,可以不行。但是在这事上,得到这种反应,那是很要命的事,比凌迟还难受。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随着胡忧加大攻击力度,陈梦洁也不能再保持冷漠。一场大战,就这么随着陈梦洁的挑战,胡忧的应战,打了起来。其热烈程度,真是飞砂走石,日月无光....... 没有人敢去偷听胡忧和陈梦洁的谈话,更没有人知道,他们在房里干什么。百花团的人,都在默默的准备着明天的工作,雅馨在准备的时候,不时会偷眼去瞧一下,那座于院子中间的建筑,胡忧和陈梦洁进去已经大半天了,可是却依然没有要出来的迹象。 那屋子里的男女,现在在干什么?说出来你也许不信,陈梦洁在洗床单。呵呵,这也许就算是冲动的惩罚了吧。 胡忧坐在一边,看陈梦洁那吃力的样子,不由问道:“要不我帮你一把吧,看你那洗法,弄不好到明天都没有洗干净。” 陈梦洁白了胡忧一眼,恨恨的说道:“还不都是你。” 胡忧摸摸鼻子道:“似乎不能全怪我吧,我那点东西,还不够你喝一口的呢。” 陈梦洁想到刚才的事,小脸瞬间就红了,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冷漠,到有些像刚过门的小媳妇。紧咬着嘴唇,死命的搓着被单,看那样子,就像是在搓胡忧的皮一样。 过了良久,陈梦洁才悠悠的说道:“有时候想想,做一个普通的女人也不错,做皇后,听着挺威风,对人欢笑背人泪,我的苦,又有谁知道呢。” 一阵过后,陈梦洁对胡忧的态度,似乎好了很多。不过这绝对算不上朋友,两人现在的样子,有些像敌人在停战的时候聊天。 胡忧把一件衣服,披到陈梦洁的身上,对这个女人,他同样感觉有些复杂。她不同于之前任何的女人,如果真算起来,他还真有些对不起陈梦洁,因为再怎么说,陈梦洁的弟弟,也是死在他手上的。 胡忧道:“家家都有本难道念的经,每个人的风光背后,都有他无可对人言的苦。有没有兴趣,给我说说林光复的事?” 陈梦洁拉了拉胡忧披上来的衣服,道:“你不是已经猜到了吗?” 胡忧不敢相信道:“难道他真是只爱男风,不好女色?” 陈梦洁点头道:“是的。皇宫的妃子,他跟本就没有碰过,包括我们三后妃在内。他每年选秀女,不过都是掩人耳目而已。” 胡忧低声道:“怪不得你刚才那么饥渴” “啪” 陈梦洁甩手把正洗着的枕巾给砸了过来,还好胡忧的反应快,不然非砸在他的脸上不可。可不要忘记了,陈梦洁的身上,有不下于胡忧的功夫,这点准头还是有的。 胡忧走过去,把枕巾放回水里。他知道,陈梦洁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人活世上,谁又不是有故事的人呢。 夜深了,胡忧躺在床上,看着天上那轮明月,愣愣的有些出神。这是他自己的房间,下午的时候,陈梦洁已经带人离开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虽然有过亲密的接触,但是两人的关系,依然是敌非友,唯一不同的事,两个敌人之间,有了不为别人所知的秘密。虽然并没有过什么约定,但是这个秘密,他们俩都是不会说出来的。 漏点过后,胡忧并没有和陈梦洁谈是边境的问题,陈梦洁也在没有对胡忧提过关于雅馨的事,俩人就这事,似乎已经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 至少之后两个还会不会发生今天这样的事,谁也说不清楚,这也是一个特意避忌的问题,谁都没有说。 但是不管怎么样,胡忧还是在心里松了一口气的,至少短期之内,堡宁那边的问题,暂时的平静下来了。至于这仗还会不会再打,那是肯定会的。青州那块地,胡忧迟早要收回来,那是已经写入日程的计划。 , 章节目录 第239章 潜入内宫 第二天,终于到了进宫表演的日子,胡忧一早起来,把自己洗漱干净,应该带的东西,全都检查了一遍,这才走出房间。 胡忧知道,今天是非常重要的一天,别管之前心里想着什么,这一会,都得要暂时的放下才行。 这一次来绿城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救欧阳寒冰,如果失手,胡忧自己都无法原谅自己的。欧阳寒冰为他做了那么多的事,这一次是他回报欧阳寒冰的时候了。 因为百花团这次入宫,是受到了宁南帝国正式邀请的,所以宁南帝国一大早,就已经派了使官来,帮忙打点一切。当然了,使官来此的目标,也是保证入宫之人中,没有什么危险份子。 胡忧出来的时候,使官正在点名,这是他的第一项重要的任务。核准进宫之人的名单和身份。 对于胡忧的晚来,使官有些不满,不阴不阳的说了胡忧几句。如果是换在平时,一向不能吃亏的胡忧,就算不明着顶回去,也要在暗中找回场子。不过这一次,胡忧完全没有往心里去,现在没有什么事比得上救欧阳寒冰更重要的,他不想节外生枝。正所谓是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这时候跟这手中有点小权的使官过不去,弄不好会受到什么刁难。 讨人喜欢,是胡忧的拿手好戏,几个小马屁拍过去,那使官已经乐呵呵的了。他当然不知道,这个拍他马屁的人,已经暗中成了宁南帝国的驸马爷,不然他就不是乐呵呵的,而是痛哭流涕了。 窈莹看胡忧没有和使官吵起来,也暗暗的松了口气。陈梦洁来过后,百花团里的主要成员,都已经知道了胡忧的身份。看一个小小的使官,敢那样跟胡忧说话,弄得她们的心里都很没有底。 庆典晚会正式开始的时间是晚上,但是必须要提早前去准备,所以点完名,没有什么问题之后,众人就坐进了使官带来的马车,前往皇宫。 雅馨主动和胡忧同坐一辆车,这在众人看来,也是很正常的事,胡忧没有说什么,现在他也暂时的把雅馨的事给放下了。 雅馨今天的精神不错,非常兴奋,看来并没有受昨天陈梦洁来的影响,坐在胡忧的身边,吱吱喳喳的说笑着。 胡忧表面上在听着雅馨说话,事实上他在心里,计划着今天的行动。现在是敌明我暗,胡忧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要找欧阳寒冰,以免打草惊蛇。 不能让别人知道,那么胡忧就只能靠自己了。跟着百花团虽然能进到宁南皇宫里,但是百花团准备演出的地方,离着内宫还很远。这段路就是胡忧的困难。 当然了,胡忧也可以等表演开始之后,再借机去见欧阳寒冰,但是那样必须到晚上。胡忧不知道本田龟佑他们具体下手的时间,让他那么等着,他是不愿意的。 还好,旋日等四侍女平时没事的时候,也会不时的跟胡忧说起皇宫里的事,所以胡忧对皇宫里的部置,也不是一无所知的,至少他知道欧阳寒冰的寒冰宫在什么地方,自己应该怎么找到那里。 雅馨说完一个小笑话,看胡忧并没有反应,不由噘了噘嘴,道:“师父今天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怎么都不理雅馨的?” 胡忧已经在心里,把今天的行动大体的总结了一遍,看雅馨不高兴的样子,笑道:“哪有了,我只是从来没有进过宁南皇宫,有些紧张而已。” 雅馨不可思意的看着胡忧,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歪着脑袋道:“这有什么紧张的,哪里的皇宫,还不都差不多,只不过是里面住着的人不一样而已。师父你放松点就好了,你又没有节目的,紧张个什么劲。” 胡忧看雅馨一副老鸟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道:“我虽然没有节目,可是你们表演的,都是我编排的节目呀,我能不紧张吗。你们也真是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才学了没有几天,就敢上这样重要的地方表演。” 胡忧说着,忍不住伸手在雅馨的小鼻子上捏了一下道:“尤其是你,居然还把节目改成了弹吉他,你可别给我演砸了,弱了师父我的头的。” 这一次的表演,在雅馨和窈莹的极力要求之下,已经把之前的节目表给修改了,加了一个由胡忧编排的舞蹈。就是胡忧恶搞出来的那个‘大腿舞’。胡忧知道她们是想借这次民歌会,一击而中,再次打响百花团的名头。对此到没有什么意见,那个舞蹈的特点,主要是在音乐上,舞蹈本身是很容易的,就算是跳错一些,只要节奏不错,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雅馨伸手打开胡忧,不依道:“又捏人家的鼻子,人家可是化了妆的呢。师父你放心了,雅馨保证不会出问题的。再说你又不是靠弹琴吃饭,就算是错了,对你也不会有什么影响了。” 胡忧哈哈大笑道:“我是怕你没有饭吃” 雅馨娇声道:“雅馨才不怕呢,要是没有饭吃,我就去找师父。” 雅馨说着,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道:“师父总不会不给雅馨饭吃吧。” 胡忧板着脸摇头,看雅馨的小脸苦了下来,这才笑道:“放心了,雅馨什么时候来,都有饭吃的。我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像个小猪猪一样。” 雅馨娇哼一声道:“人家才不要呢。” 车队在两人的谈笑中,来到第一道宫门,在宫门前停下来,接受第一次检查。从这里进去,一共要经过三道门,每一道都要重头检查一遍。三编检查下来,至少要去两个小时的时间,这也是为什么晚上才表演,他们早上就得进宫的原因。这进一次宫,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特别是像百花团这种,带着大批道具的。 雅馨显然不止一次经历过这种上事,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的不快。胡忧也借检查的机会,四处留意着这皇宫里的布置,尽可能的找到旋日几女全文最快]说过的地方。虽然这只是外围,但是谁知道,会不会用上呢。凡事多小心一些,留意一些,那是没有错的。正所谓是有备无患。 一连三重门,三遍的检查之后,百花团一行终于到了临时划分出来的安全区。这里离主会场大约有一千米左右。百花团的人,暂时得在这里做准备,化妆,休息什么的,到快开演的时候,才可以进入到会场区内。 胡忧没有节目,具体的表演管理,也不用他负责,东西卸下之后,他就开始小范围的溜达。现在人员刚刚到,那些侍卫都看得比较紧,并不是开溜的好时候。胡忧的计划,是午餐之后开始行动。 利用行动前的这点时间,胡忧把安全区周围的情况,全都查了个遍,对于结论,他不知道是应该高兴好,还是应该哭好。 应该高兴的是这些侍卫的守卫相当的严密,连茅厕边上,都站着人,几乎可以说是苍蝇难过,蚊子难飞。外围都那么严密,内宫更不用说,这让他对欧阳寒冰的侍卫,又多了一些信心。他们总不会比这些人更差吧。 那为什么要哭呢?还是因为这些侍卫看得太严了,他没有机会离开安全区啊。如果连这里都离开不了,那还说什么去内宫? 也许是因为百花团人数比较多在关系,他们被安排在的这个安全区,是靠近河边的一个花园里,这里是皇宫的外宫东面,偏离中轴线。其他的三面,全都是空地,或是高墙,哨楼,要想人不知鬼不觉,在不惊动任何人情况之下离开这里,相当的困难。 胡忧是左思右想,觉得只有那条内河,可以利用。看来这一次,又得游水了。还好天热挺热,游水也不错。 旋日四侍女在提起皇宫的时候,说的大多都是她们平时经常去的地方,外围她们并不常来,所以说的也不多。胡忧不知道,这条河是不是可以通进欧阳寒冰的住地,如果可以的话,到是一条近路,他决定试试。 午饭过后,雅馨她们都开始去做准备工作了。胡忧知道,自己行动的时候也到了。之所以选择午饭后。侍卫的精神开始松懈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当然是与雅馨有关,午饭后她要准备表演,基本没有什么时间再来找胡忧了。不然让她发现胡忧不见了,四处找的话,那可是一个烦。 细节决定成败,这是胡忧那个无良师父唯一说得比较有用的几句话之一,胡忧一直紧记于心。 借着没有人留意自己的机会,胡忧溜到了河边,连衣服都没有脱,就在一处视角相对盲点的地方,潜进到河里。进到河里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往河底潜。现在可还是白天,胡忧可不想没有游出几步,就让哨楼上的人发现,而乱箭射死。 想到这,胡忧不由得感觉有些气苦,自己这一次可是去救人耶,而且救的还是他们的公主,他们不敲锣打鼓的欢迎自己,已经是很不像话了,居然还用箭来对着他,真是没处说理去。 把心中乱七八糟的东西给弄出去,胡忧拿出早就已经准备好的竹管,抓在手里。这个时候,他可不敢把竹管伸到水面吸气。这河水可干净得很,基本没有什么杂草,一根不停往前飘的竹管,是很容易引起别人注意的。他准备的这些竹管,只能为他在水里换一口气而已。不过他在戒指里藏了很多,应该是足够用的了。 一开始,还算顺利,无惊无险的,就让胡忧借着河底,潜出了三百多米,成功的离开了安全区的范围。可是胡忧还没有来得急高兴,问题就来了,这水中居然出现了铁栅栏。看来负责皇宫守卫的人,早就已经想到,有人会通过水路,往里面摸,一早就在水中放置了这个东西。 这可怎么办? 胡忧有些犯难了,上浮肯定是不行。河面上出现个人头,已经很容易让人发现了。要他浮上去,翻过铁栅栏,再回到水里而不让人发现,那太强人所难了。 胡忧此时有些后悔,没有问踏星要她的屠龙匕。要是有那玩艺在,要切开这铁栅栏太容易了。不过那是四侍女的父亲,留给她们姐妹四人唯一的东西,胡忧又怎么好问人家要呢。虽然那屠龙匕上,同样记录着一些神秘的‘疲门’文字。 想了想,胡忧咬咬牙,这时候唯一可以用的,也只有血斧了。只有血斧可以无声无息的在水里把铁栅栏给切开。 通过这么久的练习运用,胡忧在精神力满的时候,已经可以砍出五斧了。这算不上什么太好的成绩,但胡忧也没有办法,因为血斧消耗的精神力,实在是太大了。 用血斧切铁栅栏,简直是切豆腐差不了多少,但是消耗的精神力,也同样可观。加上在水里的氧气不太足够,当他切开一个足可以通过的缺口,身子都有些发虚。 成功的钻过铁栅栏,胡忧不由在心中暗骂,那些守卫设计者,也太变态了一些,居然用孩子手臂那么粗的精铁来做栅栏,真是太浪费了,有钱也不是那么花的。 继续贴着河底往前走,没过十分钟,新的问题又来了。这一次,到不是铁栅栏,而是出现了岔道,现在摆在他前面的路有两条,一条偏左,一条偏右。 这条河可不是直的,胡忧在河底游了那么久,有些失去了方向,加上这皇宫他本来就不熟悉,这下他还真不知道,应该往那边走。 时间不等人,胡忧急速的在脑子里,想着办法。突然,一个大胆的,也是唯一可行的办法,浮出胡忧的大脑。这个办法说起来很简单,但是实行起来,很危险。那就是依靠两条水路上的防御强度,来判断前进的方向。防御强的那一边,肯定是通往内宫的。 “欧阳呀,我的欧阳公主好老婆,你可知道,为夫为了见你,要历经多少磨难吗?” 胡忧暗中叹了口气,也算是给自己一些动力之后,开始小心的观察起岸上的情况来。这工作可是危险的活,因为要看清楚岸上的防御情况,他必须得尽量上浮到水面上,这样一不小心,就得有箭飞到他的头顶。可不是开玩笑的事。 出了几身冷汗,胡忧终于确定了右边这条路,是他要走的。原因无他,因为这边光光是明岗,就有七八处之多,暗哨虽然看不见,但是胡忧可以感觉得到,不下五处。这也多亏了换日弓的特殊能力,不然想要先一步发现那些岗哨在躲回水里,还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当然,就算有换日弓,这事也不容易。 继续往前,连续的出现了两道铁栅栏,胡忧都一一切开,顺利通过,当他叹着气,准备切开第三道铁栅栏的时候,突然全身一震,因为这一道铁栏栅,已经被人给切开了。而且从切口上看,还非常新,像是不久之前,刚刚被人弄开的。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胡忧之前,已经有人通过了这里。这很可能是本田龟佑他们的人,他们已经赶在了胡忧前面了。 胡忧心里那个急呀,可是速度却又不能快了。这在水底潜行,速度一快,就会出现浪花水纹,那样很容易就会被上面的哨岗给发现。 心里越急,动作越是要轻柔,这种煎熬就像是老婆要生孩子,却偏偏遇上堵车一样,真的很要命。胡忧是不停的告诉自己要冷静,再冷静,才没有让身体加快速度的。 不过发现这被破坏的铁栏栅,对胡忧来说,也有一点点好处,他多少也可以节省一点精神力,不用那么辛苦了。 “嗯,这一道没有切开,难道是我的路线不对?” 胡忧在一道完好的铁栅栏前,苦苦回忆着之前是不是走岔了哪一个路口。想来想去,刚才一路过来,除了第一个铁栅栏之后,有一个岔路之外,并没有岔路了呀。 难道 胡忧的念头还没有转完,就被头上传来的说话声,吓了他一跳,赶紧一动不动的,扒在河底,恨不得钻到泥里面去。 河面上,是两个宫女在说话。她们就站在河边,如果胡忧浮上水面的话,那么他肯定能够看到,宫女身后的那堵红色高墙。那里,就是他要去的内宫了。 更新更快 好不容易等那两个宫女走开,胡忧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刚才的情况真是太危险了,要是那两个宫女再多靠近河边几步,一低头,就能看到他。这里的水太清了,很能完全藏住人的。 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这水里的情况,胡忧很艰难的得出一个节论,这条水陆走到头了。想到真正的进入到那满是王妃公主住的内宫,他必须得改走陆路。 那些走在他之前的人,之所以没有切开这最后的铁栅栏,理由也正在这里,河道从这里,开始转弯了,并不真正的通进内宫,切开意义不大。 马拉戈壁的,那些人很明显的有内应接应,可以从容的进入内宫,少爷要怎么办呢? , 章节目录 第240章 淑谨皇妃 已经到了内宫门口了,要怎么样才可以进去呢? 胡忧想得有些头疼。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虽然天热,泡在水里挺舒服的,但是也不能总是这么泡着不是。胡忧决定先摸上岸再说。 也许因为已经到了内宫门口的关系,这里的防卫,反而没有之前的那么严格了。除了宫门那边,站着一队十多人的侍卫之外,这小河边并没有设制太多的哨岗,想来老皇帝也不想自己的老婆,整天被人瞄着吧。 胡忧猫在水里,等待着机会,功夫不负苦心人,十多分钟之后,终于让他等到了一个空子,从水里成功的摸到了路边的一棵槐树下。 槐树不是很大,但是因为角度的关系,刚好可以让胡忧藏住。要是多来一个人的话,还真没有办法。 一身的湿衣服,穿在身上,非常的不爽。胡忧躲在槐树后面,小心的把衣服脱下来,准备换上干的。 可别小看这个平时很不起眼的活,这会要做起来,可不太容易,即要尽可能的不发出任何的声音,又不能让衣服露出去,让别人发现。 衣服刚换了一半,胡忧刚把湿的衣服脱掉,穿上一条干内裤,情况在出现了。从不远处的转角,走出来一队人。打头的是几个拿着方巾的宫女,接着是太监之类的人物。看他们的衣着,挺华丽的,想来在宫内的身份,不会太低,至少他们所伺候的人,身份不会低。 胡忧的目光,扫过太监宫女,停留在了他们护在中间的那辆小轿车上。这小轿车可不是胡忧以前见过的汽车,而是上面一个轿厢,下面有轮子,靠人力推动的车子。这种车有个好处,就是没有轿子那么颠簸,虽然速度不快,但是很受一些达官贵人和中老年妇女的喜欢。 从这轿车的外饰来看,里面坐着的应该是皇妃之类的人物。这样的车,侍卫一般是不敢检查里边的。皇帝的老婆,哪是一般人说见就能见的? 胡忧觉得,要想混入内宫,这个轿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可是此时车队已经离得很近了,要怎么样才能让他们停下来,从而借机上车呢? 在路中间放石头的那种老办法,在这里肯定行不通。还没有出去,就得让人家给发现了。再说了,皇宫的路中间有大石块,这不是很可疑的事吗? 脑子急转,突闻树上一声猫叫,胡忧来了主意。他可不管这猫是谁的,反正这猫是要被他利用上了。 胡忧掐着猫脖子,把那猫从树上给弄下来。这猫还挺肥,得有三斤多重的样子,这要换成走江湖那会,够胡忧好好的来顿干锅了。猫的身上很干净,还带着淡淡的女儿香,看来是哪个公主的宠物,顽皮跑到这里来的。 把整个行动的步骤,在心里计划了一遍,胡忧抱着猫,躲在树下。那猫被胡忧掐着脖子,显然很难受,不停的挣扎着,如果这里有什么保护动物协会,它肯定要告胡忧虐待。 车一点点的靠近了,胡忧聚精会神的等待着最好的机会。机会可只有一次,要是错过了,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来了。 在轿车快要通过身前这槐树的瞬间,胡忧把手中的猫,用巧劲给抛向轿车,尽量做出猫自己从树上跳过去的样子,为了引人注意,在抛出去的时候,他还狠狠的在猫身上掐了一把。 “喵” “咿嘎” 猫儿的突然出现,顿时造成了车队的混乱,混乱不是很大,但这对胡忧来说,已经足够了。借着这个机会,他成功的射到了轿车下面。到了那里,他并不停手,一只手吊着底盘,一只手瞬间唤出血斧,从下往上切。他必须要赶在车到宫门前,切开一个口子,钻进轿车里面去。要知道侍卫虽然不敢检查车内,但是车底是例行要看的。 连续切了几个铁栏栅,胡忧对用血斧来切割东西,已经算是挺有心得了。精铁都挡不住血斧,这种木制车底,更是没有什么机会了。胡忧几斧就把车底给开了个口子,并在车里的人发出叫声之前,制住了她。 车厢里挺宽敞的,在外面看着,还不觉得,进来之后,胡忧才发现,这车厢要比一般的马车还宽一半多。车里的布置算不上非常的华丽,空气中迷漫着一股檀香的气味,在胡忧进来之前,里面坐着一个女人。不过现在,这个女人,已经被胡忧给掐着了脖子。这是一种让人不发出声音的好办法,比用武器好使。 一只小猫,制造不了多少混乱。这时候外面已经到了混乱的尾声。一个太监的声音,在车外响起:“启禀皇妃,是水仙宫主的波猫突然从树上跳下来,奴才们已经把它抓住了,咱们这就继续起启。” 胡忧稍微松开后妃的脖子。皇妃在胡忧的威胁之下,不敢有任何的动作,只是轻嗯了一声,表示同意。 车队继续进前,胡忧这下才松了口气,暗道这皇妃还挺上路的。那个水仙公主,看来应该是欧阳寒冰的妹妹,这次也算是间接帮了他一个大忙,以后见着她,还得好好感谢她才行。 为什么胡忧猜水仙公主是欧阳寒冰的妹妹,而不是姐姐呢?理由很简单,因为胡忧知道,欧阳寒冰是宁南帝国的长公主,公主里她是老大。 说起来,欧阳寒冰他老爹欧阳普京命也挺苦的,居然一连生了十八个女儿,刚好凑一个高尔夫球场。空有诺大一个后宫,几百妃子席人什么的,却半个儿子都生不出来。还好,这天风大陆并不十分的重男轻女,不然他这个皇帝可要头痛了。 车队在宫门前接受了简单的例行检查,终于顺利的通过宫门,进入到内宫之中。胡忧看这么一直掐着人家的脖子,也不是一个办法,再说他也得向这个女人打听点事,想了想说道:“咱们的打个商量,只要你不叫,我就放开你,怎么样?同意的话,你就点点头。不过我可警告你,你本书]整理w要是敢叫,我对你可不客人。” 看这女人点了点头,胡忧小心松开了手。不过离得并不远,随时防备着这女人乱来。 女人看来挺老实,并没有做出什么让胡忧感觉危险的举动,这让胡忧放心不少。 放松下来,胡忧才有机会仔细的看这车内的部置。这车厢很大,却很空,除了一排车座之外,并没有太多的东西。最显眼的是一个小紫金香炉。香炉里燃着檀香,香炉的后面,则是一幅佛像。 女人似乎并不很怕胡忧,平静了一会之后,她开口问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进我的车里。” 胡忧把目光转回到女人的身上,之前女人的长发,遮住了她大半边脸,而且胡忧也没有时间去注意她长什么样。这会她拨开了长发,胡忧也终于看清楚了女人的样子。 这女人看起来四十多岁,一身素白的布衣,手中拿着个小玉佛,看着不太像皇妃,到有些像出家之人。 不过胡忧可以确定,这个女人肯定是皇妃,而已他还知道,这女人是谁——淑谨皇妃,欧阳寒冰的母亲。虽然胡忧从来没有见过淑谨皇妃,但是他能百分之百肯定,眼前这个女人就是她。因为她和欧阳寒冰长得至少有七分像。 认出眼前这淑谨皇妃的身份,胡忧不由在心中苦笑,暗道这下好,抓谁不行,居然把老岳母给抓了,那不是要命吗。 胡忧尽量做出一副好人的样子,只不过他这身形像,似乎不怎么样。他像超人一样,把内裤穿在了外面,但是他忘记在里面穿秋裤了。之前时间太紧,他跟本就来不急穿外衣,反正他对这些,也不是很在乎,可是现在对着欧阳寒冰的母亲这样,似乎有些不太好。以胡忧的脸皮,这会也有些老脸通红。 胡忧和气的说道:“你放心好了,我并不是什么坏人。” 坏人从来不说自己是坏人,胡忧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有些好笑。也就只能骗骗三岁小孩子而已。但是让人惊讶的是,淑谨居然同意胡忧的说法。 淑谨皇妃打量了胡忧一眼,微笑道:“我知道,这从你的眼神里能看出来。只不过你所用的方式,似乎不是很恰当。” 淑谨皇妃笑起来很美,脸夹之上,还有两个小酒窝。不过胡忧对着她,并不会生出什么男女之间的热火,这不单单是因为她是欧阳寒冰母亲的关系,最主要的一点是这淑谨皇妃全身上下,带着一股很淡然的平和之气,让胡忧这样的人,都忍不住心生敬意。 胡忧笑得有些傻道:“我这也是形势所逼,才会这样的,还请伯母不要生气才好。” 胡忧没有叫皇妃,而是叫伯母的做法,让淑谨皇妃听着一愣。她仔细的打量了胡忧一眼,不太确定的问道:“你是胡忧?” 这次论到胡忧愣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淑谨皇妃居然会知道他。不过转念一想,他就有了答案。不用问,这肯定是欧阳寒冰告诉她的。不过她也太聪明了吧,居然只靠自己的一个称呼,真能猜到他的身份。 胡忧闻言点头道:“是的,我和寒冰是哥伦比亚军校的同学。” 淑谨皇妃乐呵呵的打趣胡忧道:“不只是同学那么简单吧。冰儿每次跟我提起你的时候,那表情可不是一般同学哟。” 这哪还是什么打劫嘛,这分明就是笨女婿见家长。 饶是以胡忧的脸皮,这时候也有些扛不住了。不好意思的说道:“伯母,请容我先把衣服穿起来,再和你慢慢聊。” 胡忧说着,也不管淑谨皇妃同不同意,走到淑谨皇妃的背后,妆模作样的拿出个小包,把里面的衣服拿出来穿上。空间戒指的事,是他的秘密,胡忧不想让太多的人知道。 淑谨皇妃等胡忧把衣服穿好了,这才问道:“你是来找冰儿的吧,为什么不直接送贴进来,而要弄成这样呢。” 胡忧刚认出淑谨皇妃,就想跟她说欧阳寒冰的事。毕竟如果能得到她的帮助,接下来的工作,就容易多了。可是他不知道皇妃对他的态度和心理承受能力怎么样,现在看来,欧阳寒冰的这个妈妈,应该完全没有问题。 胡忧正色道:“伯母,我跟你说件事,不过你得先答应我,千万不要着急上火。” 淑谨皇妃奇怪的看了胡忧一眼,颔首道:“你有什么话,尽管说好了。我的一生,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变故,早就已经看淡了。” 胡忧点头道:“那我就放心了。” 胡忧说着,把自己怎么听到本田龟佑的阴谋,和为什么要这样进入内宫的事,用尽量简练的语言,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他并没有注意到,在他说这些的时候,淑谨皇妃的眼中,闪过一丝奇怪的眼神。 车队一路前行,开进了东宫,在淑谨皇妃的帮助之下,胡忧没有惊动任何人,就进到了淑谨皇妃的住地。 胡忧问淑谨皇妃的道:“伯母,你能不能派人带话,让欧阳寒冰过来你这边,这样我就能保证她的安全了。不然我不放心。” 淑谨皇妃指指桌上的茶道:“你不用着急,我刚才已经派人通知冰儿了,冰儿马上就会过来的。” 胡忧闻言点点头,放心的喝着茶水。这一路潜行进来,他还真是又累又渴。说实话,他对淑谨皇妃的镇定,还是相当佩服的。他在初闻欧阳寒冰有危险的时候,心里都慌得不行。可是这淑谨皇妃听闻女儿有事,居然还能谈笑风声,果然不愧是理佛之人。 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突闻门外太监高唱:“寒冰公主驾到。” 胡忧的精神一下提了起来,总算没有白费这么多天来的辛苦,终于在欧阳寒冰出事之前赶到了。 胡忧抬头往门口看去,一身雪白宫装的欧阳寒冰,如仙女一般,出现在胡忧的视线之中。两年不见,欧阳寒冰的脸上,已经少了一份少女的天真,多了一份成熟,没有变的,则是她的娇颜。她还是如当年那样漂亮。 欧阳寒冰显然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见到胡忧。看到胡忧的那一刻,她猛的一震,紧接着大颗的泪水,就掉了下来。娇呼一声,顾不得淑谨皇妃还在旁边,一个飞身,就扑向了胡忧。 胡忧早就已经张开了双手,等待着乳燕归巢。抱着欧阳寒冰那如玉的娇体,在空中转了两圈,在欧阳寒冰的娇呤声中,一口吻住了欧阳寒冰的红唇。 两年的等待,两年的两地相思,不但没有冲淡他们之间的感情,这感情反而更深了。两人忘情的吻着,仿佛天地之间,就只剩下他们两人一般。要不是淑谨皇妃还在身边的话,说不定这对动情的男女,马上就要上演一场,专属于男女之间的战争。 良久,欧阳寒冰才气喘吁吁,喃喃的说道:“胡忧,真的是你吗?我没有在做梦吧。” 胡忧紧搂着欧阳寒冰的娇体,像上学时那样,用额头顶着欧阳寒冰的前额道:“小傻蛋,这当然不是做梦了。我是特意来看你的。” 欧阳寒冰疑惑道:“可是你是怎么进的皇宫,又为什么会在母后这里?” 胡忧哈哈一笑道:“这里面可有很多故事哟,要说完至少得三天三夜,咱们改天找时间,再慢慢的说好了。现在,先让我看看,我的小公主是胖了,还是瘦了。” 小公主是胡忧对欧阳寒冰的昵称,那并不带表真正的公主。当时胡忧还不知道欧阳寒冰是公主的时候,就经常这么称呼欧阳寒冰,特别是在床上的时候。 胡忧说着,猛的一用力,把欧阳寒冰整个横抱起来。刚要说话,就感觉脚下突然一空,整个人直往下跌。由于事出太突然,他跟本没有办法采取任何的措施,只能本能的护住怀中的欧阳寒冰,不让她伤着。 “轰” 胡忧和欧阳寒冰如滚地葫芦一样,掉进了深深的黑洞里,之前站过的地方,亮光一闪之后,又恢复了原样。 更新更快 胡忧摇摇有些懵懂的脑袋,一脸迷茫的抬头看看上面已经合上的地板,又看看身下厚厚的稻草,喃喃的骂道:“马拉戈壁的,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们太重,把地给压穿了?” 答案显然不是这样,这里可是皇宫,一个帝国最重要的地方,怎么可能出现这样豆腐渣工程。胡忧很明显的是踩着了陷阱之类的地方,掉下来的。可是淑谨皇妃的东宫里,为什么会有陷阱,而且还让他们踩着掉下来? 如果只是胡忧一个人掉下来,那还说得过去,毕竟他是闯入者。可是欧阳寒冰是这里的主人,又是淑谨皇妃的亲生女儿,她为什么也会跟着下来。 一时之间,胡忧的脑子里有太多的想不通,又或者可以想通,却不敢去确认的答案。因为这个答案,真是太可怕了。让胡忧不敢去想,不敢告诉身边的欧阳寒冰。但这是纸包火的事,就算胡忧不说,以欧阳寒冰的聪明,会猜不出来吗? , 章节目录 第241章 偶遇秘穴 “是母后,是母后让我们掉下来的,她为什么要那么做?” 欧阳寒冰一脸凄苦的说出了胡忧不忍说出来的话。人最不能接受的一种经历,就是被人出卖。而在被出卖之中,最最痛苦的,则是被致亲出卖。那样的事,真是想想,都让人伤神啊。 事情简单得跟本不需要用太多的脑子去想,这里是东宫,是淑谨皇妃的地盘,如果不是淑谨皇妃在暗中做手脚,胡忧和欧阳寒冰不可能掉进这个深洞里来。 胡忧的眼能夜视,这里虽黑,却无碍于胡忧看向欧阳寒冰的视线。此时的欧阳寒冰,脸上满是迷茫,眼中是浓浓的,掩饰不住的黯然。她恐怕是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最敬爱的母亲,居然会对她做这样的事的。 欧阳寒冰的表情,让胡忧感到心痛。他伸手搂过欧阳寒冰,让她那无助的心灵,暂时可以有一个依托的地方,低声安慰道:“别难过了,事情也许并不像你像想的那样。你以前不是常常跟我说,伯母很疼你的吗?天下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会不疼爱自己儿女的。伯母这么做,肯定是有苦衷的。” 还有些话,胡忧心里很明白,但是他不忍对欧阳寒冰说。‘天下没有哪个做父母的,会不疼爱自己儿女。’这话放在别的地方,是可以行得通的,但是放在帝王之家,却是不一定适用。 帝王之家,出生就带着权势,在世人的眼里,这是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但是世人并不知道,帝王之家,有权有势,有吃有喝有美女,几乎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他们都已经得到了。唯一缺的,只有一样——爱 无论是父母子女之间的爱,又或是兄弟姐妹之间的爱,在帝王之家,都是很缺的。缺到基本上可以说没有。在这里,他们不敢去爱别人,也不敢让别人爱他们,一个‘权’字,毁掉了多少美好的东西。 听了胡忧的话,欧阳寒冰的情绪似乎好了一些。依进胡忧的怀里,伤感道:“知道吗,这两年来,我不止一次的幻想着,我们之间重逢的情景。” 欧阳寒冰说到这里,苦涩的笑了几笑道:“但是我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结果居然是这样。” 胡忧紧了紧搂着欧阳寒冰的手,嘿嘿笑道:“这样不是也不错吗,至少到老的时候,可以给孙子讲的故事,又多了一个。” 欧阳寒冰轻打了胡忧一下,嗔道:“你这人,怎么一点都不急的,什么事都无所谓的样子,还孙子呢,等你有了儿子再说啦。” 胡忧看欧阳寒冰的心情转好,坏笑道:“那我们就先来为儿子努力吧。” 胡忧说着,一双大手,开始在欧阳寒冰的身上游动着。欧阳寒冰任着胡忧放肆了一会,这才打开胡忧的手道:“不要胡闹了,我们必须想办法出去。不管母后这一次,为什么要这么做,我们都必须查清楚才行。” 胡忧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用这样的方法,让欧阳寒冰重新提起精神来。等到了她这句话,自然也就不再乱来了。 胡忧先简单的给欧阳寒冰查检了一下,在确定她并没有受伤之后,这才把她拉起来,点起火折子,四个细细查看。 掉下来的那个口子,是不用看了。从这里到上面,至少二十米高,四边光滑如玉,上面又盖着厚厚的铁板,就算胡忧的身上有血斧,也没有那个能力,从原路出去。他们现在只能寄希望于那并不一定有的另一条出路。 通过观察,可以看出来,这下面是一个小室屋。这里很暗,几乎没有半点光线,但是空气却并不显得浑浊,很显然是在什么地方开有气孔。 胡忧来天风大陆三年,已经多次几经生死,又有与西门玉凤被埋在地下的经历,所以此时,他并不觉得十分的害怕。以淑谨皇妃的做法,胡忧估计着,她应该暂时还不会对他们下毒手。 离开掉下来的那个地方,胡忧拉着欧阳寒冰小心的往前走,大约走了五六米,转过一个弯之后,出现在胡忧两人面前的,是一个石制的房间。 房间里石桌石椅,石床石凳,一应俱全。如果这里不是地下二十米的话,这里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平常的住家一样,唯一的分别不过是木器变成了石器而已。 胡忧看着这一切东西,靠在壁边,说道:“看来这里还挺不错的,还白送我们一间房。要是找不到路出去,我们干脆就在这里生儿育女好了。就是不知道,这里的火食怎么样。” 欧阳寒冰早在哥伦比亚军校之时,就已经习惯了胡忧这种性子。知道胡忧就是那种刀架到脖子上,也能乐呵呵的人。越是紧张要命的时候,他就越是能保持冷静。闻言白了胡忧一眼,握着胡忧的那只手,却更紧了。 虽然聚少离多,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但是两个人就像是一起生活了几十年一样,彼此都能了解对方的心意。 把整个屋子转了个遍,胡忧的脸色,也慢慢的凝重了起来,他们没有在这里,找到任何有可能是出口的地方,这让胡忧感觉很不好。虽然淑谨皇妃不一定会杀他们,但是胡忧却不喜欢这种命运被别人掌握在手里的感觉。 欧阳寒冰叹了口气道:“似乎没有其他的出口。” 胡忧在心里,同意欧阳寒冰的话,但是口中却说道:“先别急着下结论,以我多年的经验,一般在这样的情况之下,都会有什么意外收获的。” 欧阳寒冰疑惑的看着胡忧,问道:“小说是什么东西?” 胡忧呵呵笑道:“那是一种专门用来yy的东西。好了,不说那些没用的。咱们再从头来一遍,不到最后关头,决不轻言放弃” 欧阳寒冰重重的点头,她就是喜欢胡忧那永不服输的劲头。虽然她贵为公主,但她却为认识并与之相爱而骄傲。 这事如果让胡忧知道,这小子肯定会说:连我都很羡慕你,那么年轻就能认识我 两人在这石室里,前后查找了三遍,一开始是四处看看,东敲敲西敲敲,之后干脆变得一寸寸的摸过去,耐心的查看每一寸地方。 此时胡忧和欧阳寒冰采取分工的方法,因为不愿分开,他们的分工,不是一人一面墙什么的,而是一上一下的查,两人轮着,一人查头上,一下查脚下。 欧阳寒冰按着胡忧教给她的方法,在墙上边摸边敲着,这样的进度很慢,而且很有可能,跟本就是徒劳,但是欧阳寒冰做得无怨无悔,认认真真。理由只有一个,她相信胡忧。胡忧说这里有出口,那就一定有出口。 当手指滑过一片普通的石壁时,欧阳寒冰突然感觉有异,又把手滑了回来。手上的感觉告诉她,那里确实有些不太一样。 欧阳寒冰不禁大喜道:“胡忧,你快看,这里似乎有问题。” 胡忧就蹲在欧阳寒冰的脚边,闻声马上站起来,问道:“怎么样,发现了什么。” 欧阳寒冰指着洞壁道:“我觉得这里的手感与别的地方不同,有些热。” 胡忧把手放到欧阳寒冰说的地方,仔细的摸了摸,确实,这巴掌大的地方,摸起来要比别的地方热一些。 胡忧心中一动,轻轻的拉开欧阳寒冰,道:“冰儿你到我身后去,让我仔细看看。” 等欧阳寒冰站到身后,胡忧猛的把精神力运于眼上,强行用透视眼,看石壁后面的东西。因为这石壁相当厚,不过一秒钟的时间,胡忧的精神力,就消耗掉两成,眼睛火辣辣的痛,还带着阵阵头晕。 欧阳寒冰看胡忧似乎立足不稳,赶紧扶住胡忧道:“你怎么了?” 过了一会,胡忧才终于缓过这口气,暗道一声‘厉害’。拍拍欧阳寒冰的小手道:“放心吧,我没事。” 刚才这一秒钟,胡忧的消耗虽然大,但是他已经看清楚了,这石壁的后面一尺外,是一条通道。至于这巴掌大的地方,为什么会热,则是因为,它的另一面,放着一盏长明灯。 胡忧道:“这后面似乎真有另一条路,不过我们要敲开这石壁,不太容易。” 胡忧现在的精神力已经消耗非常大了,血斧不能再用了,得别想办法才行。 欧阳寒冰提意道:“用那边的石凳来敲行不行?” 胡忧想了想道:“应该可以,我们试试看。” 做石凳的材料,明显要比这普通的石壁要好上不少,胡忧采用从电视上看来的,一些关于结构方面的知识,用了近半天的时间,在砸碎了三个石凳之后,终于破开了那一尺多厚的石壁。 欧阳寒冰看到后面的通道,兴奋的扑到胡忧的怀里,欢叫道:“我们成功了,这后面真有出路。” 胡忧舍不得让欧阳寒冰做苦力工,这石壁大部份是他砸开的,此时累得都快坐到地上去了,苦笑道:“美人,别跳了,让我休息一下。” 欧阳寒冰有些不好意思道:“对不起,我太高兴了。快,靠在我身上休息一下,我帮你按摩。” 稍息了一会之后,胡忧两人爬过了那个通道。这边的情况,与之前那边的不太一样。之前那里,是人工挖的,这边明显是天然生成,而且还一路都有灯火。 胡忧和欧阳寒冰走得很小心,谁都不知道,这洞要通向什么地方。走了大约十多分钟,欧阳寒冰突然一声惊叫,藏到胡忧的杯里。 胡忧定睛一看,原来在通道的近头,散乱着很多骸骨,有的仍具完好人形,有的骨头都碎了。骸骨边上,还有不少刀枪兵刃,很明显这些人是因为相护拼杀而死的。 胡忧拍拍欧阳寒冰的粉背道:“放心吧,没事的,不过是一些骨头而已。” 欧阳寒冰虽然也读过军校,但是却不像胡忧已经在战场上的血火里混了那么久,看到这些东西,多少还是有些怕的。脸色有些发青的说道:“真的没有关系吗?” 胡忧肯定的说道:“放心把,就算有事,我也会保护你的。” 欧阳寒冰闻言露出了笑脸:“嗯,你真好。” 胡忧拉着欧阳寒冰,往那些骸骨走过去,从散落在地上兵器的锈浊程度看,这里的年代,已经相当久远了。弄不好,还没有宁南帝国之时,他们就已经在这里了。 得出这个结论,胡忧不由得在心中升起疑惑,这些人为什么要在这地底下争斗呢?难道这里有什么宝藏? 因为欧阳寒冰害怕,胡忧也没有一一的查看那些骸骨,打算通过也就算了。可是正当快要完全经过的时候,突然一个盒子,引起了胡忧的注意。 胡忧轻轻拉住了欧阳寒冰,凑过去看。那盒子上有字,努力的辨认了一下,只见上边似乎写着“xx精神力”,前边的两个字,已经看不太清楚了。 胡忧喃喃的说道:“会是什么呢?” 胡忧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这盒子已经引起了他的兴趣,不让他弄个明白,那是不可能的。他左手拉着欧阳寒冰,伸右手去拿那个盒子。 那盒子是木头做的,也许是之前经历过太多的碰撞,胡忧刚一碰着,只听得喀喀两声,那盒子就分成几半。 胡忧一惊,拉着欧阳寒冰连退几步,看并没有什么危险,这才又欺身上去,把从盒子里露出一角的锦缎给拉出来。 “虚质精神力” 五个大字进入胡忧的眼里,把胡忧看得心跳猛的加快。“虚质精神力”是什么东西,他并不知道,但是他知道,这五个字,是用‘疲皮’文字写的。这种文字,已经多次出现在了各种地方和武器之上,他一直想追查这种文字究竟出自哪里,没想到,居然又在这里发现了。 欧阳寒冰并不懂‘疲门’文字,她看胡忧对着一块画满乱七八糟东西的布发呆,不由奇怪的说道:“这是什么东西?” 胡忧道:“这是一种文字,我在家乡的时候,有学过一些。”对于欧阳寒冰,除了实在是不可以说的东西之外,一些不算是绝秘的东西,胡忧还是可以告诉她的。毕竟太多的事,藏在心里,对他来说,也是一种负担。 欧阳寒冰闻言点点头道:“原来这也是字呀,上面写着什么?” 胡忧把锦缎小心的收起来道:“我现在也不是很清楚,似乎是一些练功的方法,等以后在慢慢的研究好了。现在我们最重要的是先找到出去的路再说。” 穿过通道之后,是一个大石室,这个石室要比之前的胡忧他们掉下去的那个,要大上十倍都不止。这里有更多的骸骨,地上散落的,不仅仅是兵器,还有金银,玉石,字画之类的东西。 这让胡忧越着越是疑惑,不停的在脑子里猜着,这些人究竟在这里拼抢什么? 这时一直没有开口的欧阳寒冰,用略略有些颤抖的声音道:“他们其中的一部队人,似乎是前朝紫荆花王朝的士兵。” 胡忧听着精神一震,拉着欧阳寒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些人的身上,又没有穿着铠甲。” 欧阳寒冰指着地上一个像草帽一样,奇怪的兵器道:“我在书上看到过那个,那叫血滴子,是前朝秘探部队所用的武器。” 胡忧经欧阳寒冰这么一提醒,才注意到,这四处散落的兵器里,确实有不少这种叫血滴子的东西。因为年代久远,很多都已经没有了原样,一开始,胡忧还以为是帽子呢,所以并没有注意到。 胡忧笑道:“冰儿果然聪明博学,你不说,我还真不知道这是武器呢。” 欧阳寒冰笑得有些勉强道:“我也是刚刚才想起来的。这么多的骸骨,吓都快把我吓死了。要是你不在我身边,我真不知道要怎么办好。” 胡忧宽欧阳寒冰的心道:“骸骨而已,不用怕的,有话不是说吗,活人比死人可怕。他们死都死了,不会再害人的。 对了,冰儿,你那么聪明,能看出来他们为什么在这里拼杀吗?” 欧阳寒冰想了想,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不过从出动了密探来看,他们应该在抢什么重要的东西吧。我只能肯定,这东西不是金钱之类的。” ?#~@ 章节目录 第242章 当次公公 “不行,我必须要去查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欧阳寒冰说着,急急的就想要赶到会场去,刚才在洞里的时候,她还可以压住自己的情绪,但是出困之后,想到母后的突然转变,加上心系着父皇的安危,让她怎么还能坐得住。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胡忧一把拉着欧阳寒冰,什么话都不话,霸道的先给了她一个深深的吻,直吻得欧阳寒冰安静下来,胡忧才放开他。 欧阳寒冰似娇似嗔的锤了胡忧一拳,嗔道:“你这人,人家都快担心死了,你还这样。冰儿现在真的没有心情,等以后人家再给你,到时候你要怎么都行。” 胡忧哈哈一笑道:“这话我可是记住了不过你这次可是误会了,我只不过是想让你冷静下来而已。 我觉得这个这事,处处透着古怪,咱们要是就这么冲进去,不会查到什么东西的,再说今天还来了那么多国家的使节,咱们必须得详细计划一下才好。” 欧阳寒冰啐了胡忧一口,低声哼道,哪有这样让人家冷静的。听完胡忧的话,她又抬起头来问道:“你已经想到办法了吗,你要怎么做?” 胡忧拉起欧阳寒冰的手道:“不是我要怎么做,是我们一起做。跟我来。” 欧阳寒冰早就知道,胡忧肯定会帮她的,这种话,她跟本不需要问。只不过她很奇怪,胡忧这是要带她到哪里去。看胡忧拉着她往下人住的地方走,不由问道:“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胡忧转头在欧阳寒冰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的公主老婆,这次咱们要来做次小偷了。我们偷两套下人的衣服,想办法混进会场去,再借机行事。” 欧阳寒冰毕竟是公主,将来的皇位继承人。听得胡忧说个‘偷’字,心里微微有些不太适应,但是转念一想,她又觉得很刺激。从小到大,她想要什么,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哪有过偷东西的经历。 以胡忧的巧手,在欧阳寒冰这个‘地主’的帮助之下,很容易的就偷到了两套衣服。这活算起来,也算是他半个老本行了,做起来简直是如鱼得水。 墙角处,欧阳寒冰佩服的看着胡忧道:“你真厉害耶,我都还没有看清呢,你就已经得手了。” 胡忧好笑的把一套侍女服塞到欧阳寒冰的手中,心里暗笑,想不到这玩招手空空,还能得到夸奖呢。 胡忧道:“别说那么多了,快把衣服穿上,咱们的时间不多。” 胡忧边说着,边把偷给自己的那套往上身套。他本想给自己偷套侍卫服的,可是这内宫里,跟本没有侍卫的住地,他只能很悲哀的偷了套太监的衣服。要不然怎么办?穿侍女的,又扮一次女人? 太监名声虽然不怎么好听,但是多少也算半个男人嘛,在胡忧看来,总比扮侍女强点。再说了,他完全可以把自己想像成韦小宝嘛。说起来,他和韦小定还是有些相似的,韦小宝偷了一个公主,他这次不也偷了一个公主吗? 想起韦小宝,胡忧突然想到那小说里的情切,转头问欧阳寒冰道:“冰儿,你这几天,有觉得你母后与往日不同吗?” 胡忧此时在心里猜的是那个淑谨皇妃会不会被人给假冒了。 欧阳寒冰正在把侍女服往身上穿,大片的春色,全都展现在胡忧的眼前。虽然已经被胡忧看了无数次,但是现在被胡忧这么看着,她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偷偷的用小手遮住一些春色,欧阳寒冰问道:“什么和往日不同的地方?” 胡忧解释道:“就是什么生活习惯之类,与平时不同,像是换了个人一样的那种。” 欧阳寒冰顿时领悟过来,脸色有些不好看道:“你的意思是说,母后被人给抓了,之前我们看到的那个,是被人给假扮的?” 胡忧安慰欧阳寒冰道:“这只是一个假设,你仔细想一想,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欧阳寒冰低头想了一下,摇头道:“我和母后分住两宫,除了每天请安外,平时不太在一起,所以我也不太能确定。不过你今天遇上母后的事,却挺奇怪的,母后一向很少离开东宫,你却能在外宫遇上她。” 胡忧看欧阳寒冰并不能提供什么有用的线索,不由感觉有些失望。转移话题道:“我们还是先想办法进去再说吧,这一次我们只是简单的换了衣服,没有易容化装,让人让出来的可能性很高,你一定要在声线和举止方面多加注意,否则会给辨认出来的。” 欧阳寒冰点点头道:“我知道了,不过我很少在公众的场合露面,认识我的人并不会很多,还是你得小心点才行,你现在可是名人呢。” 胡忧看欧阳寒冰还能开玩笑,也微微的安了心。暗道这女孩子还挺坚强的,要是换了自己被至亲出卖,不知道会怎么样。 想到这里,胡忧没由来的心一痛,难道从小被抛弃,还不算是出卖吗? 两人都换好了衣服,胡忧带着欧阳寒冰潜出下人的住地,等待着机会。按胡忧的计划,如果能遇上池河帝国的赵尔特,那就最好了,那样他和欧阳寒冰可以混进这个池河王子的队伍里去。 不过有句话叫做人算不如天算,胡忧并没有能遇上赵尔特,到是让他看到了,昨天与他经历了一场男女战争的林桂皇后陈梦洁。 胡忧咬咬牙,拉着欧阳寒冰迎了过去,陈梦洁就陈梦洁吧,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她应该也能帮一把的。 胡忧一靠近陈梦洁的队伍,马上挤眼弄眼的对陈梦洁道:“欢迎皇后大驾,小人是奉命来给皇后引路的。” 陈梦洁本不太注意胡忧这穿着太监服的人,闻声猛的一愣,小脸不知怎么的,居然红了起来。还好她毕竟是经历过大风浪的人,很快就反应过来,回道:“如此就有劳公公了。” 胡忧在心里暗骂了声晦气,这声‘公公’叫得,口味也太重了一些。摇摇头,拉着欧阳寒冰一起加入到陈梦洁的队伍里。 因为此地已经是宁南皇国的内宫,陈梦洁的手下,大多都留在了外面,身边只有两个侍女和两个侍卫而已。胡忧和欧阳寒冰的加入,到让队伍的人数,增加到七个,算是比较大的团体了。 陈梦洁的侍女和侍卫,显然并没有看出胡忧这假太监,只是微微有些奇怪,为什么之前陈梦洁拒绝了太监的领路,这么却又同意这个太监领路。 陈梦洁对胡忧的感情相当的复杂,经过了昨天的冲动之后,现在连她自己都已经搞不清楚,到底是不是还恨不得胡忧死。没有见胡忧的时候,她觉得她还是想胡忧死的。可是看胡忧带着一个女孩子,要加入她的队伍,她生出的却是酸气,又不是恨意。 陈梦洁瞟了眼身后的侍女护卫,问胡忧道:“看公公对这皇宫挺熟悉的,不知道做了几年太监了?” 胡忧心里那个气呀,压低声音反击道:“也没有多久,具体的时间,皇后知道的。” 女人斗流氓,多少有些吃亏。陈梦洁哪会不明白胡忧话里的意思,恨恨的瞪了胡忧一眼道:“小流氓,你弄成这样,想干什么。你不老实说,休想我会帮你。” 胡忧当然不能把欧阳寒冰的事给说出来,闻言随口的编了个理由,指指欧阳寒冰,小声的说道:“闲着无聊,骗个小宫女玩玩。放心吧,不会给皇后找麻烦的” 陈梦洁看了欧阳寒冰一眼,暗中在心里惊讶欧阳寒冰的漂亮。她之前没有见过欧阳寒冰,更不可能想到,堂堂宁南帝国的长公主,居然会穿着侍女的衣服,跟胡忧混在一起。 陈梦洁收回目光,冷哼一声道:“你的胆子也太大了,玩女人居然玩到皇宫里来。” 胡忧嘿嘿笑道:“我的胆子大不大,皇后难道还不知道吗?” 陈梦洁显然又想起了昨天的事,恨恨的瞪了胡忧一眼道:“那你敢不敢再来一次?” 这次轮到胡忧不敢答话了,暗道女人一但放开了,比男人更可怕。 陈梦洁看胡忧一副噤若寒蝉的样子,忍不住娇笑了几声,像个胜利者似的,白了胡忧一眼,低啐道:“没胆鬼,你不用那样子,你想要,我还不给你呢” 跟着陈梦洁,胡忧和欧阳寒冰很容易的,就来到了会场主中的主宾席。此时台上有乐师在演奏,但是确还没有到正式开始的时候,会场里显得很吵杂。胡忧巡视了一遍,在东北角看到了百花团的人。不过没有看到雅馨,看来她还在做着上场前的准备。 胡忧正跟陈梦洁有一句没一句的斗着嘴,突然感觉衣角被扯了几下,回过头来,看到欧阳寒冰一脸忧色的看着自己,心中一惊,赶紧拉着她到一边人少的地方去,问道:“怎么了?” 欧阳寒冰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神,一直都不太安宁,我想到内宫里去看看。” 按胡忧的意思,是在这里等欧阳普京和淑谨皇妃出来,因为这里人多,发生事情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看到欧阳寒冰那个样子,他真是不忍心,让她一直这么煎熬着,想了想,点头道:“那好吧,我们就摸到里面去看看。你有没有办法,在不惊动他人的情况之下,潜进去?” 欧阳寒冰点点头道:“父王曾经告诉过我一条秘道,通过那条秘道,我们可以到任何地方。” 胡忧心说又是暗道,这帝王家看来还挺喜欢玩地道战的。不过转念想想,这也是正常的事。帝王家从来都是最危险的地方,随时都会出现意外情况,有时候,一条秘道比一个军团,更能让人放心。因为地道是不会出卖人的。 随着欧阳寒冰进入秘道,胡忧才真正见识了这秘道宏大。怪不得欧阳寒冰说通过这秘道,可以去任何地方呢,这哪里是秘道,完全就是一个地下皇宫嘛。 欧阳寒冰显然对秘道非常熟悉,按她的解释,在她知道这个地道的时候,真已经按皇帝的要求,把所有的机关部置,全都记在脑子里了。 地道的通风做得非常好,在下面走着,一点不觉得气闷,胡忧问道:“冰儿,这个秘道,除了你之外,还有多少人知道?” 欧阳寒冰回道:“除了我,就只有父王知道了。” 拉着胡忧避过一处机关,欧阳寒冰继续道:“这是专门参建的皇家秘道,只有国主或是继承人才能知道的。你别看这下面看似平静,修建的时候,一共做了二千七百八十一道机关。要是没有关机图,就算是进来一万人,也得死光。” 胡忧惊讶道:“这么夸张?” 欧阳寒冰道:“不夸张。这条秘道的建设,集中了当年天风大陆十个最杰出怪才之中的七个,它的威力究竟怎么样,我也不是很清楚。我试一道给你看看,你就知道了。” 欧阳寒冰说着就要去拉一个手边的机关,胡忧吓了一跳,赶紧抓住她的手,摇头道:“不用了,不用了,这玩艺可不是开玩笑的。好为容易做的机关,咱们就别浪费了吧。” 边往前走,胡忧不由的又想起之前那条秘道的事。如果不是两边的秘道并不相通,而且年代相差很大,胡忧几乎要认为,那那边秘道里死的那些人,是这边秘道的设计师呢。 完工,杀人,毁图纸,这不是帝王家为了保密,经常使用的方法吗听说里杰卡尔德当年建水上皇宫之时,很多人都是非正常死亡。弄不好,那里藏的秘密还要更多。 “你们答应把雨儿还我的,雨儿呢,她在哪里,我要见她” 秘道里突然传来的声音,吓了胡忧一跳,抬头看过去,才知道,原来是他在想事情的时候,欧阳寒冰打开了一个机关。那声音并不是在秘道里响起的,而是从秘道外的房间里传进来的。 欧阳寒冰小声的在胡忧的耳边说道:“是母后。” 胡忧点点头,表示明白,他已经听出来了,这声音是来自淑谨皇妃的。 胡忧问欧阳寒冰道:“雨儿是谁?” 欧阳寒冰摇摇头,一脸忙然的说道:“我也不知道。” 胡忧隐隐觉得,自己应该知道,可是现在他顾不得去想那些,房间里的谈话,正在吸引着她。 只听房间里,一个男声道:“淑谨皇妃,你似乎忘记了我们的约定。你想要见欧阳寒水,必须拿欧阳寒冰来和我换” 胡忧心中一动,问欧阳寒冰道:“有没有办法看到他们?” 欧阳寒冰点点头,按动了手边一个机关,一个铜钱大的小洞,出现在胡忧的左手边。胡忧暗道一声好巧的手法。把眼凑到那个小洞上,房间的情况,尽现于胡忧的眼中。 房间里有两人,一个就是之前把胡忧和欧阳寒冰弄到地洞里去的淑谨皇妃,而另一个,则是之前说话之人。他穿着宫女衣服,显然没有选择胡忧走的太监路线。 胡忧仔细的辨认了一会,那个女装打扮的男人,他并不认识。他很老鸟的坐在一张椅子上,反到是淑谨皇妃是站着的。 淑谨皇妃道:“我们当初的约定,只是不让冰而出度今晚的庆典,并不是要把她交给你” 胡忧把目光看向欧阳寒冰,看欧阳寒冰轻轻的松了一口气,也在暗中点头。原来淑谨皇妃并没有想要害欧阳寒冰,只不过是不想让她参加庆典而已。如果不是自己突然出现的话,她看来也不会发动机关,把他们关到地洞去了。只不过,这淑谨皇妃的思想是不是太单纯了一些,那些人花了那么大的力气,难道只是为了不让欧阳寒冰参加庆典吗? 那男人哈哈一笑道:“原来你还记得呀,不错,不错,我们的约定,确实是不让欧阳寒冰参加庆典,你已经把她给关起来了吗?” 淑谨皇妃此时看来也觉得事情不太对,可是她没得选择,只能点头道:“是的,我已经把她关起来了,她不可能再参加庆典的” 那男人从椅子上站起来道:“关在哪里了,带我去看看” 淑谨皇妃有些慌乱的后退了一步道:“我确实已经把冰儿关起来了,她不会再去参加庆典的。我求你快告诉我,雨儿在哪里。二十年了,从她出生到现在,我还没有见过她啊,我那苦命的孩子” 欧阳寒冰突然全身猛的一震,靠向胡忧,急急的问道:“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说有一个女孩子长得和我一模一样,还说她收了你的钱,却没有让你........那,那个。” 胡忧在听到欧阳寒水那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想到了当日在翠红楼看到的那个清倌依莎贝尔。现在他已经有九成的把握可以确定,淑谨皇妃的口中的雨儿,说的就是依莎贝尔。 胡忧点道道:“看来我当时见到的那个依莎贝尔,应该是你的姐姐或是妹妹。” 欧阳寒冰抓着胡忧的手道:“那她现在人呢?” 胡忧摇摇头道:“我不知道,她已经不在美归镇了。” . , 章节目录 第243章 永不言败 “那你怎么不找她?” 欧阳寒冰说完这话,自己也知道有些不太合情理,那时候胡忧又不知道依莎贝尔是欧阳寒水,为什么要去找她呢。(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自己当初在哥伦比亚军校,听胡忧提到这事的时候,不也没有往心里去吗? 知道了整个事情的原因,欧阳寒冰心中对淑谨皇妃的那丝恨意,也消失掉了。在她的心里,反而升起了一丝对母后的怜悯。虽然她还没有做母亲,但是生为女人,她可以理解母亲对子女的那种爱。母爱,永远都是无私的。 欧阳寒冰的心中,此时也很好奇。为什么欧阳寒水的事,她从来没有听任何人提起过呢。无论是父王还是母后,都没有说过。 此时房间里的情况,又发生了变化。那个男人执意要去看欧阳寒冰被关的地方,但是淑谨皇妃怎么都不肯。想来她已经深感到,自己被欺骗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跟本无意让她见那已经失踪了二十年的女儿,他的目的,是想对欧阳寒冰不利。 那男人不耐的说道:“如果你还想见欧阳寒水的话,那么马上带我去见欧阳寒冰,不然我保证,你一辈子,也别想再见到她。二十年,哼,一百年你也休想” 淑谨皇妃此时已经哭出来了,虽然年过四十,但是她梨花带雨的样子,还是非常漂亮的。就连胡忧看了,都有些心疼。 马拉戈壁的,想什么呢,这可是欧阳寒冰的妈妈,不许乱想不可以 胡忧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偷眼去看欧阳寒冰,看她并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这才微微安心了一些。唉,男人呀,有时候就是要不得。 淑谨皇妃哭道:“你休想再骗我了,我死也不会让你伤害冰儿的,我已经失去了一个孩子,我绝对不许自己再失去另外一个孩子” 那男人嗯道:“你难道真的不怕死吗,我告诉你,我的耐心可是有限的,你别逼我。” 淑谨皇妃正和那男人纠缠的时候,门外又进来了一个男人。这男人比之前那个要高一些,他穿的到是和胡忧一样的太监服。太监服男人进来就对那宫女服男人喝道:“嘿,你在干什么呢,完事了没有。” 听他说话的口气,品极应该比宫女服男人高。 宫女服男人回道:“这个溅人说已经把欧阳寒冰给关起来了,但是她怎么都不带我去。” 太监服男人闻言来到淑谨皇妃的面前,冷笑一声道:“我没有那么多时候跟你玩,识像的,你马上带我去找欧阳寒冰,不然我可就不客气了。” 淑谨皇妃硬气道:“我已经说过了,我是不会让你们伤害我女儿的,你们就算是杀了我,我也不会让你们得逞” 太监服男人冷笑一声道:“杀你,那不是太便宜你了。” 太监服男人着突然一伸手,‘嘶’的一声,撕下了淑谨皇妃前襟的一小块布。 “啊” 淑谨皇妃本能的双手护胸,惊叫了一声。 欧阳寒冰的手已经抓得发白,要不是怕伤到母亲,她早冲出去和那两个男人拼命了。 胡忧此时心里也很着急,这场面虽然好看,但是他不能任由它发展下去呀。不然别说欧阳寒冰不原谅他,他自己也不能原谅自己的。 可是现在要怎么办才好呢,这个淑谨皇妃明显没有自保的能力,东宫的侍卫侍女,肯定已经被她调走了,更重要的是,现在还不能确定,他们一共进来了多少人。 又了一声惊叫,淑谨皇妃身上的布料,又少了一大块,欧阳寒冰忍不下去了,谁都可以预见,事情再发展下去,会生发什么事。 欧阳寒冰双眼血红的对胡忧说道:“帮我杀了那些人,我要他们死” 胡忧心里头的火气也很大,可是他知道,越是这样的情况,就越要冷静。别偷鸡不成失把米,救人不成,反陷进去就愚蠢了。 胡忧回道:“冰儿,冷静一些。这样冲出去不行,咱们得想个办法才可以。对了,之前的那些机关,可以用吗?” 欧阳寒冰摇头道:“那些机会只对地道内有用,外边是管不到的。” 胡忧头痛道:“这就有些难办了,我想他们肯定不止这两个人进来。要是他们抓了你母后威胁我们,我们会很被动的。” 面对这样的事,欧阳寒冰跟本不可能冷静下来,她现在脑子已经全都乱了,完全只能依靠胡忧,急声道:“那你赶快想办法呀,你不是一向鬼计最多的吗” 胡忧苦笑道:“我这不正在想吗。别急,肯定有办法的。” 胡忧说着,瞄了外面一眼,顿时怒火就上来了。淑谨皇妃的衣服,此时已经被撕了下来,只剩下一件素白色的肚兜了。 那两个男人,一直在笑着,不时用下流的话侮辱淑谨皇妃。看来他们是想用这样的办法,来逼淑谨皇妃说出欧阳寒冰的下落。 淑谨皇妃在哭,但是她并不软弱。一有机会,她就会踢打那两个男人。哪怕那样做,并没有多少伤害力。 胡忧知道,自己再不做些什么,欧阳寒冰就得暴发了。情况紧急,已经融不得他去想太多了,一咬牙,他把换日弓拿了出来,打算先干掉一个再说。 欧阳寒冰确实已经到了爆炸的边缘,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子女,看到母亲受辱,还能保持冷静的。如果真要有那样的子女,只能说那子女跟本就不是人。 欧阳寒冰看胡忧拿出弓箭,一把就抢了过去道:“我来” 胡忧想了想,点点头。欧阳寒冰在军校的时候,箭法也挺不错的,干掉一个,应该不成问题。 如果在平时,胡忧把换日弓给欧阳寒冰,身上应该还有驽弓。可是弩箭早在庆良城与铁克拉对战的时候,就已经射完了,连弩弦都被他拆了给雅馨做吉他,想要和欧阳寒冰同时点杀那两个男人,跟本不可能。 用霸王枪吗? 那是近身武器,不似合现在用 左想右想,不适合也得用了。现在只能冒险了,为了老岳母,这次得拼命 胡忧想着,在欧阳寒冰的耳边说道:“冰儿,我下去引开一个人,你找机会干掉一个,然后想办法保护你母后。他们应该不止这两个人,你要小心一些。” 欧阳寒冰担心的看了胡忧一眼,想说什么,但是却忍住了。狠狠的吻了胡忧一下,重重的点头道:“我知道了,你一定要小心。他们的武力不低” 何止是不低,这两个人一看就是高手中的高手,胡忧现在精神力损耗很大,别说血斧,就算是霸王枪,他也只能发挥一半的威力。 胡忧故做轻松的笑道:“放心吧,我会没事的。我这条小命,还得留下来以后给孙子讲故事呢” 通道无声无消的打开了一个缺口,胡忧利用飞天抓,滑到地上。给欧阳寒冰打了个准备的手势,突然哈哈哈的大笑起来。 胡忧的突然笑声,把那两个男人吓了一跳,一转身看到是一个小太监,太监服男人给宫女服男人打了个眼色,让他过去搞定。 两个男人不认识胡忧,但是淑谨皇妃一眼就认出了胡忧。瞬间就明白了,胡忧肯定是来救她的。 淑谨皇妃只是一时被失踪女儿的事,给蒙了心,但是她并不是傻蛋。她很清楚,胡忧出现在这里,那么欧阳寒冰肯定也附近,寻找着机会。 胡忧像傻了一样的,依然在哈哈大笑。宫女服男人是离开了淑谨皇妃,可是那穿太监服的还在。他得制造机会,让欧阳寒冰能一击即中,就算不能一箭射杀,也至少要重伤他才可以。 胡忧的突然出现,让宫女服男人也不敢小视,他边小心的走过来,边骂道:“小子,你是谁?” 胡忧很恶搞的举起一只手道:“我是动感超人” 这是胡忧下来之前,跟欧阳寒冰定的暗号,意思是动手。刚才在宫女服男人开口的时候,淑谨皇妃接到了胡忧的眼神,猛的退了一步,这是他们唯一的机会。 胡忧喊出那话的同时,右手猛的往前刺。这看着似乎是个无用的动作,因为他和那宫女服男人之间,至少还有三米的距离,就算他的手再长,也不能可伤着那男人。 但是如果手中有霸王枪,那就不一样了。胡忧在空手前刺的时候,戒指里的霸王枪,瞬间出现在了他的手中。这一招,他可是练习了很久的,今天终于能用上了。 宫女服男人突然看到金光一闪,一只闪亮的枪头,向自己面门而来。他来不急去细想那枪是怎么到胡忧手上的,赶紧身子向左一滑,右手前拍,躲过了胡忧的一击。 胡忧心中一惊,暗道这家伙好厉害。想归想,手里的活可不敢停,一个回枪,又扫向宫女服男人。 宫女报男人双脚不动,居然空手就来抓胡忧的枪头,胡忧弄不清楚他的实力,不敢大意,人随枪走,把霸王枪斜划上拉,指向他的眼睛。 胡忧出了秘道之后,欧阳寒冰就双眼注意着淑谨皇妃那边的情况,架起换日弓,竖着耳朵,等待着胡忧那奇怪的暗号。 换日弓到欧阳寒冰的手里,并不能像胡忧那样,会出现瞄准器效果。但是欧阳寒冰还是有信心,一箭射杀那个太监服男人的。 突闻胡忧喊出‘动感超人’四个字,欧阳寒冰应声射出了箭。胡忧怕欧阳寒冰用不惯换日弓,威力不足,特意给了欧阳寒冰那支原装的换日箭。要知道那支箭,就算是胡忧,也只是试射过一次而已,之后就宝贝一样的,藏在换日弓里,再也舍不得用。这次为了欧阳寒冰,他算是豁出去了。 换日弓配上换日箭,那是最佳的完美组合。欧阳寒冰的箭法,虽然比不了胡忧和哲别,但是也算不错,一箭射出,正中那太监服男人的左胸。换日箭在他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穿身而过,钉在了地上。 欧阳寒冰第一次亲手杀人,整个人都软了,那手抖得都快不像自己的一样。还好她还记得自己应该做什么。赶紧从通道滑下来,去与淑谨皇妃汇合。 胡忧和宫女服男人一连交手十几招,慢慢的就落了下风。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力,他都已经消耗太大了。现在是全凭毅力在硬撑着。 宫女服男人看胡忧的攻势已经弱了下去,更是得理不让人,连连出击,招招取命。两人杀得是难舍难分。 欧阳寒冰此时已经到了淑谨皇妃的身边,把母亲给护在了身后。她看门外并没有像胡忧预计的那样,还会出现更多的敌人,心里微微的松了口气。可是当她看到胡忧险象环生之时,心又提了起来。 在军校那会,因为胡忧不懂得运用精神力,所以欧阳寒冰的武力,要比胡忧强不少,但是这会,随着胡忧的血之觉醒,欧阳寒冰已经大大的不如胡忧了。 欧阳寒冰想去帮胡忧,但是她有自知之名,上去跟本做不了任何的事,反而还会影响到胡忧。欧阳寒冰是急得团团转,却又没有办法。 猛的,欧阳寒冰看到了插在地上的换日箭,赶快过去,把箭拔起来,架上,寻找着可以帮到胡忧的机会。 胡忧和宫女服男人打斗的同时,也不时的留意欧阳寒冰那边的动向。他和欧阳寒冰算是有点心灵相通,一看欧阳寒冰架箭,就明白了她要干什么。 胡忧能看到,宫女装男人同样也能看到。他现在也是越打越心惊,太监服男人被射杀他可是看到了的,他可不想也尝试那样的滋味。他现在是尽可能的贴着胡忧,让欧阳寒冰投鼠忌器。 其实胡忧之前的猜测并没有错,此时摸进皇宫的人,不只眼前这两个。只不过那些人都有别的任务,所以此时,这里就只有这两个人而已。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武力很自信,要干掉欧阳寒冰和淑谨皇妃,两个人已经是绰绰有余了的。 胡忧的出现,完全是意外。而那个功夫最好的太监服男人被欧阳寒冰射杀,更是意外的意外。如果胡忧不是给了欧阳寒冰那支原装的换日箭,使得速度和力量都大了一倍的话,用一般鲁游打的箭,欧阳寒冰就算是偷袭,也没有能力一箭射杀那个太监服男人。 欧阳寒冰此时是心急如焚,她的箭已经架了很久了,但是一直都找不到机会出手。胡忧的动作已经比之前更吃力了,随时有可能被对方杀死。 相比是欧阳寒冰,胡忧此时的心里,如明镜一般,场中所有的变化,他都看在眼里,对于自己的形势,他也非常的清楚。 胡忧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自己反而能进入到一种前所谓有的空明。也许是因为之前,他一直都没有遇上这样的高手吧。人的潜力是无限的,但是必须得外力强逼,才能暴发出来。有句话不是说吗,人都是逼出来的。 宫装男身前忽地爆起了一团寒芒,欺身而上。他很明显是看出胡忧已尽油尽灯枯,想要抓住胡忧,以图后路。 胡忧看他如此的轻视自己,那股子天生的倔强,又暴出来了。尽管两手已经重如灌铅,他还是咬牙顶上,不但没有丝毫采取守势,反而用的是硬碰硬的打法。 胡忧到天风大陆以来,是几经血战,凡是每一次对敌,他都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能一次一次的活下来,看起了,似乎有运气的成份,但他真正靠的,就是这股永不言败的精神。他这么一拼命,到是让他挽回了不去颓势。 宫装男此时是恨不得生撕了胡忧,他有些弄不明白,胡忧这个家伙,是吃什么长大的。明明早就无力再战,却硬是像牛皮糖一样,硬是不倒。他此生也算是交战无数,除了败给刘一虎外(太监服男),再无敌手。没想到,今天却遇上这么一个家伙。打了那么久,还不能把他杀死,让他在心里,升出一种窝囊的感觉。 想到这,他已经放开了被欧阳寒冰箭指的顾及,出全力对付胡忧。今天哪怕是死,他也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胡忧连接九刀,虎口都已经裂开了,但是他却没有丝毫的慌张失措,依然一枪接一枪的发起进攻,枪刀交击之声,不绝于房中,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里在打铁呢。 胡忧越打,心气越足,身体的感官,几乎已经被他给封闭掉了。战场拼杀这么多次,他感觉这一次,是最爽的。但是现在,他要结束这个拼杀了。 就在宫装男一刀劈下的时候,胡忧手中的霸王枪突然被从中砍断,霸王枪头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飞了出去。 这一惊变,引得欧阳寒冰母女都忍不住惊叫出声,宫装男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但是胡忧却没有半点慌乱,因为这一切,都在他计算之中。 在宫装男笑得最得意的时候,一把匕首插进了他的心口,此时他才发现,胡忧笑得比他还开心。 . , 章节目录 第244章 清纯的暧昧 胡忧脸上的笑容一僵,双脚一软,很华丽的倒在了地上。\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他倒下的速度,甚至比那宫装男更快,更直接。 胡忧的衣服已经完全透湿,血汗都有,分不出哪是血哪是汗心里想着要爬起来,不能在美人的面前丢脸。但是脑袋爆炸一般的痛,让他跟本无能为力。 胡忧知道,那是精神力和体力过度消耗所制,至于有没有受伤,说真的,他还真不知道,因为他的全身,都已经麻木掉了,跟本就没有知觉。 欧阳寒冰脱口而出的欢呼,在胡忧倒下的瞬间,变成了惊呼,什么也顾不得的,扔掉手中的换日弓,急急冲到胡忧的身边,把胡忧抱进自己怀里,让胡忧的脑袋,靠在她胸前的美好了,连连低呼着胡忧的名字。 淑谨皇妃也跟着欧阳寒冰一块跑了过来,脸上满是焦急的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迟疑的说道:“他受伤了吗,为什么脸色那么难看?” 胡忧艰难的睁开眼睛,笑笑道:“似乎中了一刀。” 欧阳寒冰脸色变得更为焦急,失声道:“哪受伤了,在那里?” 欧阳寒冰在胡忧的身上一通乱找,最后还是在淑谨皇妃的提醒之后,她才发现,胡忧的伤在手大臂上。主要是她侧抱着胡忧,那个角度被挡着了。 这伤是胡忧在完成最后一击的时候,硬扛下的一刀,深可见骨 欧阳寒冰发现了伤口,又不放心的问胡忧道:“是不是这里,还有别的地方伤着吗?” 胡忧有气无力的说道:“我也不清楚,全身都麻木了,你自己找吧。” 欧阳寒冰气急道:“你这人呢”想到胡忧是为救她们母女俩才受的伤,也不忍心再责备,敢紧给胡忧再仔细的检查伤情。 淑谨皇妃在一边看欧阳寒冰不得要领的样子,提醒道:“要不把他的衣服给脱下来吧,这样比较能看清楚一些。” 欧阳寒冰现在也是急昏了头,跟本没有考虑这样做是不是合适,赶紧把胡忧身上的身服给解开。解了几下,看不好解,干脆拿出胡忧之前给她的匕首,把衣服给割了。 胡忧现在头脑还算清楚,但是全身累得是连眼皮都不想动了,一双贼眼打量着淑谨皇妃只穿着肚兜的身子,任由这两母女去弄。 “啊” 正给胡忧解裤子的淑谨皇妃突然惊呼一声,脸颊通红的转过头去,长长的睫毛不停的颤着,美好胸前,急速起伏。 原来淑谨皇妃心急着找伤口,一下没有注意,手猛的一拉,把胡忧的内外裤子,一下全都给拉了下来。这样的情况,自然让她看到了一些不应该看到的东西。她哪见过那里还长牙的呀,自然吓得惊呼。 欧阳寒冰刚把胡忧的衣服给扔到一边,突闻淑谨皇妃的惊叫,还以为她又发现了伤口,连忙问道:“又伤在哪了,重不.........” 欧阳寒冰说道一半,声音也小了,后面的话,恐怕她自己都听不到。 欧阳寒冰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赶紧拉过手边的衣服,盖在胡忧的身上。胡忧心里那个冤呀,心说这是我的错吗?我可是好好趟着,什么也没有做呢。 不过这话可不能说,欧阳寒冰手上可还拿着匕首呢,她一个挥刀斩情丝不要紧,胡忧这边可要从扮太监变成真太监了。 欧阳寒冰也不知道跟老娘说什么好,红着一张脸,给胡忧包扎伤口。淑谨皇妃偷眼看胡忧的大半身体,已经被盖住,又反身回来帮欧阳寒冰的帮,两母女都默默做事不说话,气氛一时变得有些尴尬。 这对母女,都一心系在胡忧的伤上,跟本没有注意到,淑谨皇妃的身上,还有问题。只穿了一件白色肚兜的她,虽然没有外泄春色,但是多少,还是有些关不住的东西,落到了胡忧的眼里。距离那么近,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 胡忧回过一口气来,已经有力气说话了。可是这时候,他是打死也不说,靠在欧阳寒冰的怀里装死。 欧阳寒冰和淑谨皇妃帮胡忧把伤口包好,自己也弄了个满头汗。要知道胡忧身上的伤,可不单单在大臂上,那只是一处大伤,另外还有十几处小伤呢。她们又没有学过护理,弄起来自然要难很多。 母女俩阵阵的体香,不停的往胡忧鼻子里钻,加上半靠在欧阳寒冰的yu体上,真是舒服得胡忧想呻吟。如果可以,他还真希望能这样躺一辈子。可是这时候,他不开口是不行了。欧阳寒冰母女是没有事了,欧阳普京那边,搞不好,还有危险呢。 胡忧装作痛苦的呻吟了一声,把母女俩的注意力,拉到自己的身上。其实跟本就不用装,随着感知的恢复,他现在是全身都疼。那个宫装男可真是厉害,胡忧打他一个,比在战场上来个冲锋好不了多少。 欧阳寒冰听道胡忧的呻吟,终于打破了沉默,关心道:“胡忧,你怎么样,有没有好一点?” 胡忧一副舍已为人的高大英雄形象道:“我没事,你们不用管我。快去通知你父皇和侍卫,不然你父皇又或是与会的宾客出事,都会很麻烦。” 胡忧这话,算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刺客的出现,胡忧的受伤,一连串的事,弄得欧阳寒冰母女俩是心性大乱,都没有想到,进宫的刺客,也许还有同党。 这一次,淑谨皇妃比欧阳寒冰反应快,一下就站起来道:“我去。” 现在这种情况,自然是淑谨皇妃比欧阳寒冰更适合去报信。不然留在这里,不是更尴尬吗。 胡忧看淑谨皇妃就这么冲出来,也不知道是应该哭好,还是应该笑好。心说你们母女俩不是合伙玩我的吧。淑谨皇妃穿成这样,你们难道都看不到? 胡忧看欧阳寒冰没有反应,只好开口叫道:“淑谨皇妃,请等一下。” 淑谨皇妃留步,不解的看向胡忧。 胡忧苦笑道:“那个,外面天气有些凉了,伯母多穿件衣服,会比较好一些” “啊” 这次的惊叫,也不知道是出自谁的口,总之胡忧觉得自己的耳膜很痛。 欧阳普京是怎么处理后面那些事的,胡忧不知道,淑谨皇妃出去不到一分钟,他就在欧阳寒冰的怀里睡着了。他的神精和体力都透支得非常厉害,要不是刚才有可遇而不可求的美景,他跟本顶不了那么久。 胡忧这一睡,就过去了整整一天。直到第二天的下午,他才睁开了眼睛。入眼处,已经不是他倒下的那个地方了。陌生的装饰,陌生的床,陌生的空气没有胡忧熟悉的体香。胡忧有些失望的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这里,并不是欧阳寒冰住的寒冰宫。 当然不可能是寒冰宫,胡忧虽然和欧阳寒冰发生了亲密的关系,但是他还不是真正的驸马。欧阳寒冰还没有出呢,怎么能光明正大的让胡忧住到她的屋子里去。 胡忧现在住的是百合楼,属于内宫的一角。这百合楼平时是给皇家的女亲,比如淑谨皇妃的妹妹那样的亲戚住的地方,这还是建成以来,第一次给男人住。 胡忧正在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一个小宫女端着个铜盆走进房中,她看胡忧已经醒了,高兴的说道:“公子你终于醒了,太好了。” 声音很甜,还带着点童声。 胡忧寻声看去,只见这小宫女最多不过是十五岁,长的到是挺漂亮的,只不过身体还没有发育。胡忧心道这欧阳寒冰干什么弄个小女孩子来照顾我。 胡忧觉得嗓子干得很,有些沙哑的说道:“能不能给我一杯水?” 小宫女笑道:“当然可以呀,柔儿马上给你倒。” 喝了柔儿倒来的水,胡忧顿觉得精神了不少,把杯子还给她道:“谢谢,你的名字叫柔儿吗?” 柔儿用力的点头道:“嗯,是寒冰公主帮我起的哟,好听吗?” 胡忧笑着点点头道:“好听,这是一个很美的名字。” 柔儿略有些得意的说道:“那当然了,姐姐们都说好听呢。” 柔儿说着,歪歪脑袋,想了想问道:“公子你叫什么名字呢?” 胡忧听着一愣,心说这小丫头胆子够大的,居然敢问他的名字。胡忧虽然从来没住过皇宫,但是他知道,宫女都有很严格的规矩,一般是不能乱说话,更不能问宾客名字这种问题的。这到不是什么怕泄露机秘,而是以侍女的身份,不够格。 胡忧本就是随性之人,愣了一下,也就不觉得有什么大问题了。这柔儿虽然还没有发育,但是长得挺可爱,胡忧也挺喜欢的。于是就把自己的名字,告诉她。 胡忧本想着,这柔儿听道他的名字,怎么也应该礼貌性的夸几句吧。可是他却没有想到,柔儿听到胡忧的名字,居然噘嘴道:“胡忧,听起来好像忽悠呢,忽悠可是骗人哟,你是不是经常骗人的?” 胡忧被这柔儿弄得有些哭笑不得。这丫头何止是大胆,那胆都包天了。居然敢拿他的名字开玩笑。 看胡忧没有回答,柔儿又说道:“你怎么不说话,难道柔儿说得不对吗?你不会是生气了吧。” 胡忧苦笑道:“我可没有那么小气,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并不代表任何的意思。对了,你今年多大了?” 柔儿想都不想的说道:“十八。” 胡忧要不是手还没有什么力体,非在柔儿那可爱的小脸上捏一把不可。这丫头,睁眼说大话,就她这身板,哪可能有十八岁呢。” 这丫头胆子太大了,胡忧决定吓吓她。故意板起脸道:“小姑娘,骗人可不行哟。” 柔儿看来跟本不怕胡忧,反到了瞪了胡忧一眼道:“人家哪有骗人了,人家是十岁加十八个月,是你自己不会算。” 胡忧心说你之前有说十岁吗? 还真没有见过这样的顽皮的宫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胡忧决定跟她玩玩。小丫头骗子,还敢跟少爷玩心机。 胡忧故意了瞟了柔儿的胸脯道:“原来还不到十二岁呢,怪不得。” 柔儿顺着胡忧的目光,看着自己的前胸,奇怪的问道:“什么怪不得?”猛的,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娇声道:“你是不是在说我的胸部小?哼大有什么了不起的,人家将来定肯能长大的,很大,很大,像木瓜那样的” 胡忧一口气没有憋住,哈哈大笑起来。这丫头,绝对是一个妖孽级的。这究竟是谁教出来的宫女,真是人才啊。 柔儿看胡忧笑得眼泪都出来了,不高兴的噘嘴道:“臭胡忧,你笑什么笑。你是不是在笑我的胸部长不大” 胡忧看柔儿一副张牙舞爪要咬人的样子,赶紧止住笑道:“不是,不是,会长大的,肯定会长得木瓜那样。” 柔儿这才满意的点头道:“这还差不多。”柔儿说着,神秘的在胡忧的耳边小声的说道:“我偷偷告诉你,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呢。其实柔儿已经有在长大了呢。” 胡忧一时没有听明白柔儿说什么,本能的问道:“什么在长大?” 柔儿气呼呼的瞪了胡忧一眼,道:“胸部了” 胡忧被柔儿那么一吼,吓得个哆嗦。这丫头嗓门真够大的。 遇上这么个极品宫女,胡忧还真是没有话说,点点头道:“是是,胸部有在长大。” 柔儿的气是来得快,去得也快,这会又露出了笑脸,道:“咱们别说我了,我问你个事。” 胡忧瞟了柔儿一眼道:“什么事?” 柔儿大眼睛转了转,道:“你觉得淑谨皇妃和寒冰公主,哪一个的胸部大一些?” 胡忧听到这话,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眼前这个小萝莉,真的是宫女吗? 柔儿看胡忧不答,噘嘴道:“你别告诉我你不知道,你肯定有看过。” 胡忧心说,我是有看过,但这可不能说呀。真是要命了,欧阳寒冰从哪弄来的宫女,这么强悍的。 “快说,快说,快说,你不说,我可要打你了哟。” 柔儿边叫着,居然爬到了胡忧的床上去。 胡忧那个汗啊,连忙叫道:“嘿嘿,你别上来,快下去。” 这要让人看到,有好说不好听啊。 柔儿不依不饶的叫道:“不下,你不说,我就不下。” 柔儿边说着,还去捅胡忧的伤口。 胡忧那个恨啊,强忍着痛,把柔儿给抓住,按在床上,伸手‘啪’的一声,在这丫头的小屁屁上打了一下。 可恶呀,真是可恶的小鬼。不打不行。不过你别说,手感还真不错。 胡忧正回味呢,门口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把他吓得差点没掉床下去。 “你们在干什么?” 胡忧看看站在门口的淑谨皇妃和欧阳寒冰,又看看自己还停留在柔儿小屁屁上的手,都快要哭出来了。这下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胡忧以为这很惨,可是他没有想到,后面还有惨的呢 柔儿看到淑谨皇妃和欧阳寒冰,一下从胡忧的床上跳下来,跑到淑谨皇妃的身前,一脸委屈的悟着小屁屁,道:“淑谨娘,那个臭胡忧他欺负人家” 胡忧心里那个气呀,这小丫头要玩死少爷了。淑谨娘?这是什么意思? 淑谨皇妃看了刚才的情况,又听柔儿那么说,脸色一下变得有些难看。 还好欧阳寒冰比较护着胡忧,抢在淑谨皇妃说话之前,问柔儿道:“十八妹,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心儿她们呢?” 这个叫柔儿的小丫头,不是别人,正是欧阳普京最小的女儿——十八公主欧阳水仙,人送外号小魔女,柔儿是她的小名。之前胡忧扔向淑谨皇妃车桥的那只波猫,就是她的。 而欧阳寒冰口中的心儿,才是她真正派来照顾胡忧的宫女。如果不是这里是皇宫,太多的眼睛看着,欧阳寒冰肯定要自己亲自来照顾胡忧的。 淑谨皇妃得到欧阳寒冰的提醒,也反应过来,这个在自己身前撒娇的小丫头,可不是普通的角色,这后宫里,没有一天不让她搅得鸡飞狗跳的。她的话,最多只能信一半。 胡忧看淑谨皇妃和欧阳寒冰的反应,也知道自己肯定是被耍了。虽然他有些不太承认,自己居然被一个还不到十二岁的丫头耍,但是这已经是摆在了他眼前的事实,就算是不认也得认。 柔儿看淑谨皇妃并没有如自己料想的那样,帮着她出气。不由噘着嘴,大眼睛不停的转着,不知道冒着什么坏水。 柔儿瞬间就已经想到了办法,噘着小嘴道:“人家是听说寒冰姐姐的心上人受伤了,特意过来看望的。谁知道却让我听到,胡忧哥哥他说........” 胡忧一听柔儿只说一半话,就知道这鬼丫头又要搞事,刚想提醒,哪知道心急的欧阳寒冰已经开口了:“他说什么?” 章节目录 第245章 躺着见皇帝 “呼那个小魔女终于走了。” 看柔儿被淑谨皇妃带走,胡忧长长的松了口气,大字型的躺在床上,连动都不想动。他真是宁愿再跟那个宫装男打一仗,也不愿意再多与欧阳寒冰这个十八妹相处一秒钟。 胡忧一直就觉得,自己已经够邪恶的了,哪想到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宁南皇室里,居然跳出这么一个可怕的小丫头。 欧阳寒冰看胡忧那样子,没好气的打了胡忧一下,道:“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连一个不满十二岁小姑娘的便宜都占” 胡忧冤枉道:“那可是她自己爬到床上来的呢,又关我的事?” 欧阳寒冰翻翻白眼道:“那的?” 胡忧这下没有话说了,说真的,刚才抓着柔儿打屁股的时候,他确实有些用心不良,不然那么多方法他不选,偏选这个? 现在想来,刚才在与小丫头的交战之中,自己也没有完全吃亏嘛。 胡忧自我阿q了一把,顿时感觉心情好了不少。不然一想着完败给一个小女孩,他就觉得真是太没有面子了。 欧阳寒冰看胡忧一脸坏笑发呆的样子,不由又打了胡忧一下道:“又在想什么呢。我可告诉你,不许你打我母后的主意” 胡忧听着一呆,他可真没有想过打淑谨皇妃什么主意。她怎么说,也是欧阳寒冰的妈妈,乱来也不能乱来到那个地步吧。虽然那淑谨皇妃真挺漂亮的。 猛的,胡忧觉得欧阳寒冰这话里有歧义呀,不打淑谨皇妃的主意,是不是可以打柔儿的主意? 去,还是算了吧,那个小魔女,还是躲她远一点好。有她在身边,天无宁日了。 胡忧赶紧撇清道:“放心了,我是那样的人嘛。我可是正人君子里挑出来的” 欧阳寒冰瞪了胡忧一眼道:“知道就好,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花花肠子。” 胡忧苦笑道:“我真没有想过。” 欧阳寒冰比了个剪刀的手势道:“都已经拿来比较了,还敢说没有想。你可告诉你,想可以,但是绝对不能做。你要是色胆包天,我就让你做..........” 欧阳寒冰剪刀手一合道:“你知道了” 胡忧连连点头:“知道,知道,完全明白。” 马拉戈壁的,这次真是给那次小魔女害死了。不过这欧阳寒冰思想瞒开通的,居然还让想。嘿嘿,那样的事,也就只能想想吧。 欧阳寒冰看胡忧点头了,也就放心了。以她对胡忧的了解,她知道,只要她不许的,胡忧是不会做的。在这事上,她对胡忧还是有信心的,虽然这家伙总是满肚子坏水。 欧阳寒冰语转温柔的说道:“记住你答应我的事。好了,脱衣服吧。” 胡忧脸色一呆,道:“那个,我现在身体有些虚耶。” 欧阳寒冰气极反笑出来,似娇似嗔的白了胡忧一眼,娇骂道:“想什么呢,我是要给你换药。整天尽想着坏事。” 胡忧心说,你不想,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给胡忧重新换了药,欧阳寒冰忍不住叹道:“你这身体也不知道是什么做得,昨天的伤,今天居然全都已经收口了,我看再有三天,你就没有事了。” 胡忧苦脸道:“你看到的那只是皮外伤,我内心的伤,你是看不到的。” 欧阳寒冰吓了一跳,急紧的问道:“你有内伤吗,怎么不早说,我去叫太医来” 欧阳寒冰说着就要往外跑。 胡忧抓着欧阳寒冰的手道:“不是内伤了,是心里有伤,我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打击。” 欧阳寒冰不解道:“谁又打击你了?” 胡忧道:“还不是你那个十八妹咯,我被她吓着了,你必须补偿我。” 欧阳寒冰没好气的说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胡忧耍赖道:“我抓不到她,当然得抓你了。来,上来让我抱抱。” 胡忧说着往里移出一些位子,把欧阳寒冰往床上拉。 欧阳寒冰犹豫的看了门外一眼道:“让人看见” 胡忧才不管那么多呢,硬把欧阳寒冰拉过来道:“看见就看见,怕什么。难道她们还敢抓奸” 欧阳寒冰真是拿胡忧没有办法,只好半推半就的,躺在胡忧的身边,让他给抱着。这个怀抱,她不知道已经等了多久了。 胡忧身上有伤,精神力,体力又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并不能对欧阳寒冰做什么。他把欧阳寒冰抱在抱里,述说了离别之后的事。 欧阳寒冰静静的趟在胡忧的怀里,听着胡忧讲述着青州两人分别之后,胡忧是怎么射了林正风一箭,怎么认西门玉凤为姐姐,怎么组建不死鸟军团,怎么拿下浪天城。 胡忧的三个女人之中,红叶最温柔,黄金凤最泼辣,而欧阳寒冰最通情,也最宠着胡忧。胡忧什么事都可以跟她说,甚至连和什么女人发生过关系,都不需要避讳。因为欧阳寒冰是不会为这些事生气的,她自己都还送了四个侍女给胡忧呢。 当听到雅馨居然是林桂皇后陈梦洁的私生女时,欧阳寒冰异常惊讶的说道:“想不到居然还有这种事,这次到是让你占便宜了。” 胡忧也不抵赖,点头道:“这次算是碰巧,暂时搞定陈梦洁,我也安稳一些。对了,那百花团的事,你帮我搞一下。还有那个妗,你看能不能照顾照顾,怎么说你算是你的表妹。” 欧阳寒冰有些吃味的掐了胡忧一把道:“你的风流债,却要我来帮你还。快说,你是不是把妗也给那个了。” 胡忧在欧阳寒冰的小嘴上亲了一下道:“那可没有。” 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道:“我看你是没有来得急吧。” 欧阳寒冰说着,忍不住又打了胡忧一下道:“真不知道我上辈子欠了你什么。好啦,百花团那边的事我帮你弄,还有妗嘛,我得看看,她家的事,有些复杂。” 胡忧大喜道:“我就知道还是寒冰老婆好。” 欧阳寒冰哼哼道:“别给我说好听的,我帮了你那么多,你怎么报答我。” 胡忧道:“精尽人亡,在所不辞” 欧阳寒冰嗔道:“谁要你的臭精。这样吧,我帮了你那么多,你就在这陪我一年好了。这两年父王要我学主政,很多事都千头万绪的,我想你来帮我。” 说真的,胡忧也挺想帮欧阳寒冰的,可是他有自己的事业,他要留下来,那不死鸟军团怎么办。 胡忧有些为难的摇头道:“这个我恐怕不行,我那边还有很多事呢。” 欧阳寒冰哀怨的说道:“你为什么一定要做得那么辛苦呢。来宁南吧,父皇已经立了我接任大位,等我上台之后,我就把皇位转给你,让你来当皇帝,那样不好吗。” 胡忧感动的拉着欧阳寒冰的手道:“如果是在三年前,甚至是一年前,你对我说这话,我恐怕都难以拒绝。可是现在,我不行。 冰儿,你是最了解我的,我现在想的已经不是当不当皇帝的问题了。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我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权势我爱,但是白得来的权势,我不要。”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在门口响起: “有志气,难怪冰儿那么喜欢你” 男人的声音? 胡忧心头一跳,这宁南王欧阳普京有十八年女儿,没有儿子,宫里又全是太监。现在内宫之中,除了他是男人,就只有一个男人了。 我x,老岳父来抓奸 欧阳寒冰听到声音,可没有胡忧那么多的想头。一下从胡忧的怀里钻出来,跳到地上,小脸通红的叫了声父王。 胡忧看这会再爬起来,也慢了,干脆在床上装伤员,反正这伤也没有好。他打算躺着见这宁南皇帝欧阳普京。 欧阳普京看胡忧死狗一样懒在床上不下来,恨不得给他一脚,刚才真是口快了,干什么一脱口,说出那样的话。这家伙,有一点胸怀大志的样子吗? 欧阳普京心中暗哼了一声,这几年他加紧了对各国情报的收集,这曼陀罗新冒出来的将星,他也是有所了解的。别的不说,就凭他能潜入内宫之中,救下欧阳寒冰母女和报信,就已经展现出了他的实力。这样的人才,曼陀罗帝国不要,他可求都求不来呢。 对于欧阳寒冰和胡忧相爱的事,欧阳普京到没有什么意见,毕竟胡忧并不能算是太差的人。帝皇之家,已经是权中之极品,欧阳寒冰不可能非得找个门当户对皇帝来嫁,找个有才的就很不错了。 只不过胡忧的行事作风,让欧阳普京有些头痛。先别说刚刚柔儿还告了他一状,那丫头的话,是做不了什么数。但是胡忧这人在女人方面的问题上,确实是有些乱来。虽说男人风流,欧阳普京并不反对,但是他嫁女可是拿整个国家做嫁妆的,欧阳寒冰却只能是胡忧几个女人之一,做老爹的,心里当然会不平衡。 欧阳普京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的床边,看胡忧还是没有爬起来的样子,不由哼哼道:“我听柔儿说,你已经很精神了,怎么,你打算就这么一直在床上装死?” 胡忧被欧阳普京当面拆穿了心事,老脸微微一红,傻笑道:“不敢,不敢,我只是装重伤而已,不是装死。” 欧阳普京听着一愣,自从他坐上王位以来,二十几年了,还从来没有人敢用这种口气跟他说话,柔儿已经够顽皮的了,在他面前,还不是老老实实的,最多也就噘噘嘴。 欧阳寒冰在一边看着那个汗啊,心里这死人,又做搞怪。她想过去拉胡忧起来,却让欧阳普京用眼神给阻止了,只能在一边干着急,却没有任何的办法。 欧阳普京对外虽然被人私下里说是最没有骨气的皇帝,但是他是一个非常有志向的人。正是他的忍辱负重,才让宁南帝国的军力,有了长足的进步。现在宁南帝国虽然还背着八大帝力最差的称号,但是真要打起仗来,宁南再不是当年那无兵可用的尴尬帝国了。 上到朝臣,下到百姓,没有人知道欧阳普京的心里在想什么,他的行事更是难以让人琢磨,此时欧阳寒冰以为老爹会生气,哪知道欧阳普京非担没有生气,反而乐呵呵的拉了张椅子,坐在胡忧的床边道:“那你就装重伤好了,咱们就这么聊。” 欧阳普京这么一弄,到让胡忧感觉难受了。就算欧阳普京不是宁南帝国的皇帝,他也是欧阳寒冰的老爹呀,这样躺着和他见面,看来还是不太好的。 胡忧想着,就想要坐起来。欧阳普京一摆手道:“别动,别动,你就这么躺着就行。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欧阳普京说着,转头对欧阳寒冰说:“冰儿,你也别站着了,去给我弄点酒菜,我和胡忧边吃边聊。” 胡忧听到酒菜,这才想起来,自己醒来到现在,就喝了柔儿给的那杯水,还没有吃过东西的呢。这躺着怎么吃呀,边吃边聊,你是吃着东西,来聊我吧。 胡忧什么都能吃,这种吃亏的事,他才不干呢。厚着脸皮,一咕噜坐起来道:“这装重伤不好玩,咱们下次再玩好了。” 看欧阳普京想要开口,胡忧赶紧说道:“之前我就一直纳闷,柔儿那小魔女是谁教出来的,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原来这问题,出在陛下的身上。” 欧阳普京笑笑道:“胡忧,你是不是觉得已经吃定我了,一点都不怕我?” 胡忧一呆道:“我为什么要怕你呢。帝皇不是用来怕的,是用来爱的。小时候,我刚上学那会,老师就说,好皇帝爱民如子,按这话来说,我算是你的儿子。儿子似乎没有必要怕老爹吧。” 欧阳普京眼睛一亮,点点头道:“你说得到是不错。民间和朝上不少人在暗地里说我是软骨头皇帝,对这一点,你怎么看?” 胡忧心说这是要出考题了。事实上,胡忧从欧阳普京进门说的第一句话,就已经知道,欧阳普京这次来,不是用皇帝的身份来的。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敢那么放肆。 在胡忧的理念是,与不同的人打交道,要用不同的手段。没有来宁南帝国之前,胡忧就已经在旋日四侍女那里,知道了不少关于欧阳普京的事,对他的性子,也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他知道,与欧阳普京这样的人打交道,唯唯诺诺绝对是没有用的,那只能让他看不起你。胡忧躺着见欧阳普京,看似大胆,事实上,这是他的一个试探。 成功不是天上掉馅饼,想有就有,必须要胆大心细的人,才有机会得到。现在看来,一切都很顺利。 胡忧就那么坐在床边道:“‘软骨头皇帝’,说出这话的人,都是草包。如果是平民,那也就算了,朝臣的话,年纪大的,让他们告老还乡,年轻的让他们滚蛋。” 胡忧说着,瞄了欧阳普京一眼,看他一脸倾听的样子,知道是自己表现的时候了,继续说道:“所谓有钱有势,落后就要挨打,一直以来,宁南帝国有钱,又并不落后,军力却在八大强国之中,排在最后。不是士兵做战不勇,也不是装备太差,更不是长官饭桶,唯一的问题,出在人口上。 宁南帝国在经济上,是一个强国,但是在国民数量上,却一直人丁不兴。咱们不用说一个帝国了,就说一个普通的家庭就行。 有一个家庭,家里有十个儿子,虽然长得不壮,但还算是健康。而另一个家庭,儿子非常的强壮,却只有一个。这两个家庭要是因为什么事,打起来,你说是十个儿子赢,还是一个儿子的赢。想来答案不用多想,所谓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是十双手呢? 以现在的科技水平,精兵路线是可以走,但是人数优势,是绝对不能少的。打仗说白了,就是看谁能承受更多的死人。虽然这么说,有些冷血,可事实上,就是这样。 曼陀罗帝国,当年号称风天第一军事强国,最主要的一点,还是里杰卡尔德舍得死人。用二十万人,对敌两万,全奸敌人,自损十八万,这在别人看来,算是大败,在里杰卡尔德看来,却是大胜。因为敌人死两万就少两万,他死十八死,再招好了。这样百战不死的兵,自然也就成了精兵,越打越强。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而宁南帝国不同。有钱,但是人口太少,跟本经不起消耗。陛下为了解决这一道难,外结盟友,内定政策,息事宁人,鼓励生育,短短二十多年,人口已经翻番。如果以五百万人口为基数,翻番就多出五百万壮劳力,这些可都是军队的人选,五百万壮劳力,就是五百万士兵。” 胡忧说到这里,笑问道:“陛下,这个话题,咱们就不需要深谈了吧。” 欧阳普京叹了口气道:“不死鸟果然名不虚传。曼陀罗已经没有钱途了,来宁南吧,将来冰儿继位,你就是亲王。我把积蓄了二十几年的战力给你,让你一展抱负” . , 章节目录 第246章 内宫的女人 月色如水,胡忧叫宫女给搬了把椅子,坐在花园中的葡萄树下,看着天边的月色出神,这几天,他似乎喜欢上了发呆。\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 欧阳普京给的条件很诱人,同样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可要比欧阳寒冰更有说服力,可是胡忧最终还是没有答应。 胡忧看得出来,欧阳普京在离开的时候,上微微有些不爽的。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胡忧不想那样做,用他自己的话说,那种白来的权力,他不要 为什么不要? 有时候胡忧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难道一直以他的努力,不就是为了这些吗,现在唾手可得,却又让它逝去。 想了良久,胡忧喃喃自语:“我要的,也许是一种精彩吧。” “你的选择,真是叫我意外。” 一个女声在胡忧的身后响想,胡忧转头看去,是淑谨皇妃。她美丽的脸庞,带着一点点的欣赏和淡然。 看胡忧的目光,在自己的身体上下打量,淑谨皇妃的脸上,现出了一点淡淡的嫣红。她从来没有遇上过,像胡忧这样的男子,这个放肆的男人。 强忍着转身离开的冲动,淑谨皇妃软语道:“陪我走走好吗?” 胡忧点点头,站了起来。经过一天的休养,他的体力已经基本恢复了,只是精神力出展缓慢,看来还需要一些时候。 星光之下,一男一女,在黑色中的御花园里走着,如果能除去彼此的身份,这将会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淑谨皇妃明显有很重的心事,走了十几分钟,却一句话也不说。还好这御花园够大,一时半会,也不会走到尽头。 又走了五六分钟,胡忧有些忍不住了,觉得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一个办法。淑谨皇妃虽美,却是一只可远观,不可亵玩之人,于是开口道:“不知道伯母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淑谨皇妃看了胡忧一眼,道:“你可否不要叫我伯母,因为这个称呼,从你口中叫出来,我听着怎么那么奇怪。” 胡忧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想起柔儿的叫法,冲口而出道:“那我叫你淑谨娘好了。” 淑谨皇妃狠狠的白了胡忧一眼,娇哼道:“我看起来已经可以做你母亲了吗?” 胡忧被淑谨皇妃的话,弄得一呆。心说你女儿都已经二十岁了,我比你女儿大不了几岁,你能做她娘,做我娘似乎也没有关系吧。 似乎看出了胡忧眼神中的那丝不认同,淑谨皇妃问道:“你今天多大了。” 胡忧道:“二十三吧,我也不是很清楚。”胡忧本来还想说,父母死得早,没有人帮他记这些,想想还是算了。父母虽然把他遗弃,但怎么说也生了他,还不是要咒他们早死了。 淑谨皇妃在水边的一处石头上坐下,拍拍身边的另一块石头,看胡忧也跟着坐下,这才说道:“我十三岁入宫,十四岁生了冰儿,和水儿,已经算是很早的了,你觉得我有可能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儿子吗?” 胡忧脸色一呆,看了看自己的手指,十岁做妈话,似乎有些难度。 淑谨皇妃看胡忧那呆样,不知道想起什么,咯咯的笑了起来,娇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这么简单的算数题,你不需要还动用道手指头吧。” 胡忧傻傻的看着淑谨皇妃,在心里暗想着她十三岁的时候,应该会是一个什么样子,脑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十八公主柔儿,无意识的点点头,想来应该是那样了。 淑谨皇妃被胡忧看得有些受不了,投降道:“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骗你的。你想叫淑谨娘,就叫淑谨娘好了。” 看到淑谨皇妃眼中闪过的那丝得意,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又被耍了一次。马拉戈壁的,这宁南皇宫平时都是吃什么的,怎么这里的女人,一个比个妖孽。 淑谨皇妃默默的与胡忧对视了良久,叹了口气道:“胡忧,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胡忧有些反应不过来的点点头道:“你说。” 淑谨皇妃嗔道:“我是认真的,真求你。不是以什么后妃的身份,是以一个母亲的身份。” 胡忧大约已经猜到了她想到说什么,也把脸色转成了严肃,认真的回道:“你说吧,只要我能帮的,一定帮你。以不死鸟的名义。” 淑谨皇妃眼中闪过感动,道:“谢谢你,胡忧。我想要你,帮我找到我的另一个女儿。” 似乎怕胡忧还是不明白,淑谨皇妃解释道:“就是你跟冰儿说的那个依莎贝尔,我可以肯定,她就是我的另一个女儿欧阳寒水。” 淑谨皇妃说起女儿的时候,眼中闪过母亲的慈爱。她那柔柔的样子,让胡忧忍不住去想自己的妈妈。不知道她有一天,会不会也想着找自己呢?可惜,真算她想,也没有机会了。这个世界,已经再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 胡忧忍不住道:“淑谨娘,我可以抱你一下吗?” 淑谨皇妃心中一惊,不过看到胡忧那纯纯的眼神,却点了点头。她不知道,自己勾起了胡忧内心里,什么样的心事。但是她知道,此时的胡忧,想的并不是男女之情。 双手抱紧淑谨皇妃,胡忧的心里,升出了一种游子回家的感觉。他在心里,告诉自己,这就是一个母亲的怀抱,这个怀抱,真的很温暖。 良久,胡忧放开淑谨皇妃,用异常认真的口气道:“淑谨娘,我答应你,一定尽全力,为你找到女儿。” 停顿了一下,胡忧继续道:“你能不能给我说说关于欧阳寒水的事?” 淑谨皇妃点点头,看着那天上的明月,思绪渐渐的回到那段让人心碎的往事之中,玉口轻启道:“冰儿和水儿,原本是一对双生姐妹。冰儿早出生一些,是姐姐,而水儿,则是妹妹。 在她们满月的时候,我按习俗,带她们到法华寺敬香........” 通过淑谨皇妃的述说,胡忧终于知道了这段连欧阳寒冰都不知道的往事。原来在淑谨皇妃敬香的时候,寺庙发生了意外,突然着火滔天大火。慌乱过后,清点了人数才知道,只一个月大的欧阳寒水和奶娘不见了。 具体的细节,淑谨皇妃并没有多提,表现上看起来,似乎是不想太多的回忆往事。但是胡忧知道,这其中肯定还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事。 比如法华寺的火就很可疑,胡忧可以肯定,在淑谨皇妃上香前一天,甚至是前三天,法华寺就肯定已经被皇家的护卫队保护起来了,在那样的情况下,别说人,就连苍蝇都很难通过。可是却有人可以放火,还是那种很大的火。 既然淑谨皇妃不想说,胡忧也就没有追问这方面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何必一定要去揭穿呢。不为别的,就算是为了欧阳寒冰,自己也得出一份力。再说依莎贝尔可是收了他的钱的。不找到她,岂不是亏死了。可惜呀,那时候依莎贝尔还是刚出道的清倌,这会应该已经不是了吧 淑谨皇妃如果知道胡忧在心里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事,肯定要瞧胡忧的脑袋。这家伙的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了,老是会转到别的地方去。 胡忧想了想,问道:“那你们这么多年以来,都没有找过吗?” 淑谨皇妃道:“当然找,二十年来,从未有断过。可惜派出哪么多人,却二十年来,都没有收到任何的音信。” 胡忧道:“那这次的事件,又是怎么回来,他们是怎么找到你的?” 淑谨皇妃知道,胡忧说的是这次贼子进宫的事,叹了口气道:“他们是三个月前,找上我的。当时他们送来了这个。” 淑谨皇妃,拿出一条项链。胡忧一看,就明白了,因为他在欧阳寒冰的身上,见过这样的项链。这是一种稀有金属打造的银白色项链,项链的下面,有一个吊坠。欧阳寒冰的那个,是一个冰样的吊坠,而淑谨皇妃的这个,则是一个水滴型。 之后的事,淑谨皇妃不用说,胡忧也大体能够猜到了。那些人肯定是用欧阳寒水来威胁淑谨皇妃,让她提供进宫的便利,并要她困住欧阳寒冰。 做为一个母亲,在儿女受到威胁的时候,是没有选择的,所以也就发生了之后的事。还好欧阳寒冰也理解淑谨皇妃的痛苦,不然这俩母女,肯定会决裂。这对淑谨皇妃来说,将又是一件心痛的事。 胡忧知道,这事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和那些想要复国紫荆花王朝遗民有关。越是接触到这个组织,胡忧越发现,这些遗民虽然从来没有正式的出现在台面上,但是他们手中掌握的力量,绝对不会少。 胡忧想到这里,猛的心中一惊。他们二十几年前,就已经在曼陀罗帝国,安排了索菲雅,那么其他的国家呢? 他们的成员,除了已经知道的楚竹公主,童颜,童玲祖孙,本田龟佑这个安融军师和铁克拉这个大将外,还有谁? 早在二十几年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布置了势力,那么现在,他们又发展出了多少势力? 胡忧隐隐的觉得,这些紫荆花王朝的遗民,很有可能,成为他最大的敌人。一想到要对付那些身藏在暗处的家伙,胡忧就感觉一阵阵的不爽。 特别是那个叫童颜了老家伙,他那一身怪异的功夫,太可怕了。胡忧知道,再次遇上他,还是要被他抓到。 猛的,胡忧的脑中灵光一闪,想起了之前和欧阳寒冰在地洞里得的那块锦缎,沉思自语道:“说起来,那个老家伙的功夫,会不会就是虚质精神力呢?” 那块锦缎,胡忧得到之后,就把它扔进了戒指里,一直没有时间的看。这会他突然很想看,只是碍于是淑谨皇妃在身边,他不好拿出来。 淑谨皇妃似乎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聊天了,又拉着胡忧聊了好一会,看天色已经太晚,这才离开。 她在离开之前,对把胡忧关入陷阱一事,做出了道歉。同时她也再一次的拜托胡忧,一定千万帮她留意欧阳寒水的下落。 胡忧自然是一一应了下来,等她离开之后,胡忧也懒得回房,就在水边,就着月光,看起了锦缎上的文字。 锦缎上的文字并不是很多,大约也就三千多字的样子。那上面的字,胡忧全都认识,但是通看一遍之后,他却并不能明白那上面的意思。 ‘疲门’的文字,只不过是一种行走江湖时所用的暗语,与真正的通用文字,差别很大。很多时候,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环境里,带表着非常多的意思。对于胡忧这种完全没有虚质精神力基础的人来说,无疑有些像天书。 “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一个小女孩子的声音,在胡忧的身后响起,胡忧背上的寒毛都竖起来了。暗道又是那个小魔女,她怎么又来了。 柔儿问完话,也不管胡忧理不理她,上前几步,硬是把胡忧挤开一些,一屁股坐在胡忧身边的石头上,拿一双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胡忧。 胡忧真是拿这个柔儿没有半点法子,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挪挪身子,移开一些位子,让这丫头坐稳一些,不然她掉到水下,自己还得下去救她。 胡忧还想在研究一下那锦缎上的文字,于是想着怎么样,把这丫头给骗走。故意瞟了柔儿那跟本没有发育的胸部,道:“小丫头,天色都那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睡眠不够,可是很影响发育的哟。” 柔儿对胡忧的目光似而不见,一脸很大人的叹了口气,说道:“心里有事,睡不着。” 胡忧听着这话,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你个屁大点东西,能有什么心事。” 柔儿白了胡忧一眼道:“我的肚兜被坏人偷了,一想到坏人拿人家的东西去做坏人,人家就不敢睡了。” 胡忧知道这丫头又在说胡话,这皇宫里,除了他和欧阳普京外,不算那些太监,基本上就全是女人了。别的也许没有,这些玩艺,不知道有多少,堆起来难成一座山的,谁会偷你这丫头的东西。要偷也偷淑谨.........哦,不,这种念头不能起,别让这丫头给带坏了。 胡忧不以为意的撇嘴道:“就你这丫头的东西,才不会有人偷呢。要来跟本就没有用,也许是风吹走了吧,你用不着那么担心的。” 柔儿噘嘴道:“才不是呢,我刚才都看见了,有人在水边,拿着我的肚兜不停在看。” 胡忧心说难道真有?猛的,他马上就反应过来,这丫头在说他的。他手里这块锦缎,远远看是有些像那玩艺。 胡忧摇摇手中的锦缎道:“你说的那个人,该不会是我吧。”因为并不担心柔儿知识这上面的字,所以胡忧在她出现的时候,并没有收起来。 柔儿撇撇嘴道:“你知道都已经承认了,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胡忧那个恨呀,自己就够无赖的了,这丫头比他还恨。真眼说睁话,还不带脸红的。 胡忧道:“嘿,我说,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看清楚,这是你的肚兜吗?” 柔儿很认真的看了一眼,点头道:“是的,就是这个,花色玩全一样。你给我看看,线条是不是也一样。” 柔儿说着,向胡忧伸出了小手,示意胡忧把锦缎给她。 胡忧刚想如她的愿,猛的反应过来,这丫头跟本就是不什么肚兜不见,见是想骗他的东西。 小丫头,少爷可是干这行出生的,让你就那么骗了,以后还用出去混? 胡忧想着,哈哈一笑道:“丫头,你以为我回信你吗,想骗我的东西,你还嫩点。” 柔儿瞪了胡忧一眼道:“你给不给我。” 胡忧道:“不给,你咬我呀?” 柔儿没有咬胡忧,而是啪啪手,站了起来,自语自言的道:“不给就不给吧,我去告诉淑谨娘,有人拿人家的肚兜了做坏事。” 胡忧真是败给这丫头了。虽然淑谨皇妃不见得会信,但是之前才刚刚发现打屁股事件,这会又出个肚兜事件,总是不太好吧。 胡忧有些无耐道:“算我怕你了,我就让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肚兜。” 胡忧说着,把手里的锦缎递给柔儿。柔儿眼中闪过一丝诡异,接过锦缎,看都不看,就塞进自己的衣服里,说:“算你识像,我就原谅你一次吧。以后也不许这样哟。” 柔儿说着转身就要走,胡忧一把拉住她。这都什么跟什么嘛,那可是少爷的东西耶。 胡忧青筋直跳道:“小丫道,把我的东西还我。” 柔儿咯咯笑着,一挺小胸脯道:“大傻蛋,你想要,自己拿好了。” 胡忧哼道:“你以为我不敢?” 少爷不要脸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里呢。别说你那小胸脯跟本没有货,就算是波涛汹涌,少爷也敢伸手进去。 柔儿有些心虚的看着胡忧,换成别人,她敢肯定,可眼前这人,她似乎不太能确定。她发现自己的招有些不好使。 “你敢乱来,我就叫人” . , 章节目录 第247章 柔儿不哭 “叫人?” 胡忧哈哈的大笑道:“小丫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周围的人都给支走了。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现在想叫人,会有人来救你?识相的,快把东西还我,不然你可不怪我不客气了哟” 柔儿小脸微微一变,胡忧说对了,在她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把周围可能会出现的人,都给支走了。这是她一向的惯用伎俩。 柔儿心中暗道肯定是欧阳寒冰出卖了她,不然胡忧才来一天,不可能知道这些事的。 柔儿是欧阳普京最小的女儿,因为从小聪明可爱,最是得欧阳普京和各王妃的宠爱。在后宫之中,除了欧阳寒冰之外,她就是小霸王,宫女没有谁敢不听她的。 因为从小生活在后宫里的关系,她除了欧阳普京之外,从来没有见过真正的男人。所以她对胡忧很感兴趣,老想到找他玩。 柔儿也是一个倔皮气,她不肯向胡忧认输,赌气道:“就不,就不,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胡忧一副怪伯伯的坏笑道:“这可是你逼我的哟。” 看胡忧的魔爪伸向自己,柔儿一声尖叫,死命的挣扎着,想要跑掉。胡忧哪肯让她就这么跑了,不然上哪去找她。 柔儿也学过一些功夫,但是她那点水平,想要从胡忧的手上跑开,跟本不可能。不一会,就已经累得小脸通红,喘气嘘嘘了。一颗黄豆大的可爱汗珠,挂在了她的鼻尖上。 胡忧如果这时候用强的话,要拿回锦缎,跟本不是问题,但是他却并没有那么做。他突然发现,这丫头挺可爱的。 胡忧从小一个人玩,跟本没有儿时的同伴。他能理解,柔儿为什么会这么顽皮。这丫头,肯定是在孤单了,才会想要找些事来,吸起别人的注意。左右也没有什么事情,就陪她玩玩好了。他相信,柔儿玩够了,就会把东西还给他的。 胡忧猜得一点没错,全中柔儿的心理。帝王家看似威风富贵,但是这里是很孤独的。柔儿虽然有十七个姐姐,但是她们并不跟柔儿玩。大一些的,都各有什么的事情,小一些的,看柔儿得宠,就孤立她。而那些太监宫女,哪敢和柔儿玩呀。 不过胡忧露算了一样,那就是柔儿虽然叫柔儿,但是她的骨子里,确有一股不服输的性子。被胡忧这么抓着,都不能反抗的,她那里肯呀。 大眼睛转了转,柔儿突然对着胡忧的身后叫道:“父皇,你看自胡忧非礼我” 因为柔儿虽然挣扎,但是她之前跟本就没有乱叫过,所以胡忧并没有捂着她的小嘴。这会柔儿一叫,到把胡忧吓了一跳,本能的一把柔儿松开。 虽然胡忧瞬间已经反应过来,这又是柔儿的诡计,但是已经晚了。柔儿在胡忧松手的同时,猛的往后急退,一下脱开了胡忧的控制范围。 这里可是水边,柔儿的注意力,一直在胡忧的身上,早把这事给忘记了。连退几步,一脚踏空,猛的就往下坠 胡忧把这全都看在眼里,大叫一声‘小心’,飞扑过来。可是还是差了一点点,没有能抓住柔儿的手。 “轰” 一声闷水声,柔儿已经掉进了水里,瞬间就沉了下去。 这下乐子大了。 柔儿虽然顽皮,但是这么可爱的女孩子,又是欧阳寒冰的妹妹,胡忧怎么可能看着她掉进水里不管呢。 胡忧连衣服都没有脱,就跟着窜进了水里。身体刚一进水,胡忧就吓了一跳。这潭水表面上看来,非常的平静,和普通的水,没有什么两样。可是这水温真冷呀,凉凉寒气的进透心肺。 还好胡忧的水性了得,硬顶的寒意,一下找到柔儿。柔儿此时在胡忧的五六米外,她显然不会游泳,一脸惊恐胡乱挣扎着,身子却直往下沉。 胡忧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柔儿给弄上岸。可是这丫头已经小脸惨白,明显是溺水了。 “柔儿,你怎么样,柔儿?” 胡忧叫了几声,看柔儿没有反应,一低头,马上给柔儿做人工呼吸。这救溺水之人,可不能犹豫,晚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弄不好,4~6分钟就会死亡。 大约过了一分钟左右,柔儿终于睁开了眼睛。由于惯性的作用,胡忧并没有注意到,柔儿已经醒了,又再次把一口气,送入柔儿的小嘴里。 柔儿是眼开看胡忧吻住自己,往她的小嘴吹气,那眼睛瞪得好大。小丫头哪经过这个呀,一下小脸的通红了,连身子都软了。 胡忧抬头的时候,才发现柔儿自己醒了,惊喜的问道:“柔儿,你醒了,没有事了吧。还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柔儿的反应很奇怪,看着胡忧不说话。当胡忧以为她还没有清醒,又准备询问的时候,她才开口,小声的嗔道:“讨厌,偷吻人家。那可是人家的初吻呢。” 胡忧脸上的黑线直冒,这都什么跟什么吗。我可对这个小丫头没有兴趣。 胡忧道:“看来是没有事了。我送你回去把,不把衣服投了,回感冒的。” 柔儿偷看了一眼胡忧还留在自己胸前的大手,乖乖的点点头,居然破天慌的没有拿这事反击。 胡忧一把抱起柔儿往她的水仙宫而去,他当然不知道路,都是柔儿指点她的。 水仙宫的侍女看到柔儿一身是水的被胡忧抱回来,吓得脸色对白了,赶紧给准备热水,干衣服什么的。 忙乱了半个小时,胡忧和柔儿终于对面坐下。柔儿换了身水色的公主裙,看上去还真有几个公主的样子。 胡忧此时也换了身衣服,正在喝着热茶。他怕小丫头还有什么事,所以并没有离开水仙宫。 柔儿一改往日的顽皮,变得文静了许多,看上去特别的可爱。把胡忧的锦缎推回给胡忧,小丫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谢谢你刚才救了我,这个还给你吧。” 胡忧笑道:“你确定这个不是你的肚兜了?” 柔儿小脸一红,娇嗔道:“你是不是不要,不要我就拿来做肚兜了” 胡忧吓了一跳,赶紧抢过来。这小魔女可没有不敢做的事,这要真给好做成肚兜,那还真拿不回来了。 这年头可没有什么吹风机,锦缎还有些湿,胡忧拿过来的时候,随意的看了一眼,就愣住了。两眼死死的盯着上面的人体穴位图。这图之前也是没有的。 穴位图上有很多红线黑线,边上还有不少文字解释。胡忧一眼就认出了那是运用方法,找了一条同样是用眼前的技巧,胡忧在心中默默的按着那些口决做了一遍,突然看向柔儿。 顺间,柔儿身上的衣服就消失了,一具滑嫩的yu体,出现在胡忧的眼前。胡忧猛的心中一跳,瞬间明白了虚质精神力的意思,同样也知道了,之前童颜用来对付他的,就是虚质精神力运用方法的其中一种。 要知道刚才胡忧能看穿柔儿的衣服,用的可不是透视眼,而是虚质精神力运用里的隔空看物。在隔空看物的下面,还有定身法,控制法,搜神法等等,一共二十一招。 胡忧看得心中大喜,一下就迷了进去,对身外之事,完全忘记了。 柔儿不知道胡忧在干什么,更不知道胡忧刚才已经把她给看光了。她趴在胡忧的对面,两眼亮晶晶的看着胡忧,比乖宝宝还要乖。 月沉日出,当胡忧把二十一招运用之法,全都看完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也许是因为本身就有透视眼的关系,胡忧除了那招隔空看物之外,剩下的二十招,全都使不出来。这不由让他有些失望。 抬头看向柔儿,胡忧这才发现,小丫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爬在桌子上睡着了。长长的睫毛,随着她的呼吸,有节奏的在颤动着,也不知道她梦到了什么,小嘴居然还带着笑意。 胡忧看了她好一会,轻轻的对着熟睡的柔儿自语道:“这丫头乖巧起来,还真是挺可爱的。” 忽听得耳边传来声音,胡忧寻声看去,原来是柔儿的侍女,正在门外偷瞧,一副想进来又不敢进来的样子。 胡忧对侍女招招走,让她们想办法,把柔儿弄到床上去睡,在这里睡也不好。 可是侍女明显怕吵醒柔儿,都不敢动手。胡忧想想,干脆让侍女带路,自己动手把柔儿给抱起来,放到她的床上去。 在放开柔儿的时候,胡忧遇上了麻烦,这丫头环着胡忧的脖子,怎么都不肯放手,也许在梦中,她把胡忧当成大树了吧。 胡忧花了了大的功夫,才从柔儿的‘魔爪’里脱身,长长的松了口气,暗道这丫头,睡着了也那么缠人。 交待宫女好好照顾柔儿,胡忧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百合楼,打算好好睡一觉。 刚一进门,就看到欧阳寒冰坐在那里。 欧阳寒冰看胡忧回来,迎了过来,瞪了胡忧一眼道:“听说你在十八妹那里过了一夜?” 身为大公主,这内宫之事,没有瞒得了欧阳寒冰的。 胡忧笑笑,搂过欧阳寒冰的纤腰,道:“是的,昨晚出了些小意外,不过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 欧阳寒冰白了胡忧一眼,道:“你知道我想什么,坏蛋。” 胡忧哈哈笑道:“你的思想可不纯洁哟。呼,一夜没睡,都快累死了。你来得更好,陪我睡会。” 欧阳寒冰问道:“你吃早餐了吗?” 胡忧摇摇头:“没有,小丫头不管饭” 欧阳寒冰温柔的把胡忧按到椅子上,道:“我已经让人给你准备了,先吃了东西,在去睡。” 在吃早餐的时候,欧阳寒冰很委婉的提醒胡忧,有些事不能由性子来。很多人,都在看着他的。 胡忧点点头,表示明白欧阳寒冰的话。他也知道,这里不是欧阳寒冰一个人的地方,有时候做事,都顾及一些。柔儿虽小,但是她毕竟是公主。留在她的水仙宫里过夜,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对她的名声,还是不好的。 接下来的日子,胡忧基本就没有再出过百合楼了。这到是不他怕什么,而是他完全迷上了这虚质精神力。虽然收效不大,但是以胡忧的个性,是不会那么轻易就放弃的。他觉得自己是没有找到方法,才会收益甚微。 柔儿从那晚之后,每天都会来找胡忧玩。如果胡忧没有空理她,她就老实的坐在一边,半不会打扰胡忧。内宫里的人,都很惊讶,这个小魔女,什么时候变成乖乖女了。 这天,柔儿又来找胡忧,看胡忧在那发呆,她就乖乖的坐在一边。这几天,胡忧经常这么发呆,她都已经很习惯了。 胡忧当然不是发呆,他在练习把人定住的精神力运用。他是亲身吃过这招的苦头的,知道这招非常的有用。 大约两个小时之后,胡忧回过神来,轻轻的叹了口气。还是不行,完全没有进展。 柔儿看胡忧醒了,敢紧把手中早就准备好的水杯,递给胡忧,娇声道:“胡忧哥哥,你喝水。” 几天的相处,胡忧也摸清楚的这丫头的性子。看她那么乖巧,还主动倒水,就知道她肯定有什么事。 胡忧接过水,喝了一口笑道:“小丫头,这一次是让我帮你抓猫,还是抓狗?” 柔儿养了很多小动物,猫狗小鸟什么都有。但是她总是不喜欢绑着它们,所以那些猫狗整个满世界跑,胡忧都已经帮她抓了好几次了。 柔儿摇摇头道:“不是它们的问题,它们现在都很乖了。” 柔儿说着,抬头看向胡忧,眼中似乎隐隐有泪花的说道:“寒冰姐姐说,你快要走了是不是?” 胡忧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已经在这里住了七天了,也是时候走了。温柔乡虽好,却不是他久留之地。 胡忧点头道:“是的,后天我就走了。” 柔儿问道:“你为什么要走呢,是不是柔儿乖,又惹你生气了?” 胡忧笑着摇摇头,柔儿刚开始那两天,确时让胡忧很头痛,不过现在,已经好了很多了。每天跟她玩玩闹闹,也挺开心的。 胡忧回道:“不是那样的,柔儿一直都很乖呀。我呀,是有事要办,必须得离开了。” 柔儿不舍道:“那你什么时候会在来?” 这个问题,胡忧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他不想骗柔儿,然张口就可以给出答案。 柔儿看胡忧沉默不语,咬着嘴唇道:“你是不是以后都不来了。” 胡忧道:“当然不是啦,我也是不能确定时间而已。柔儿那么乖,我当然得了看柔儿了。” 柔儿勉强的笑了笑,哀求道:“柔儿从小就没有朋友,一直都很孤单的。姐姐们都不跟我玩,父皇又总是很忙,这么多年来,只有胡忧哥哥会陪柔儿玩,胡忧哥哥,你不要走好不好。柔儿答应你,会很乖很听话的。” 柔儿说着,已经爬在胡忧的杯里哭了起来。胡忧赶紧手忙脚乱的哄她。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她给哄好了。柔儿却懒在胡忧的怀里,怎么都不肯出来。 胡忧知道,这丫头已经把他当成了朋友。记得当年自己与第一个玩了三天的朋友分开时,也像现在的柔儿那样,哭得很伤心。 可是分分合合,本就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阶段,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一辈子跟在自己的身边。 胡忧没有去给柔儿说什么大道理,他搂着脸上还挂着泪珠的柔儿,给她讲故事。给她讲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童话故事。 胡忧离开宁南皇宫的时候,特意选择在了晚上,那时候柔儿应该已经睡了。 之前已经分别跟欧阳普京和淑谨皇妃做了道别,此时只有欧阳寒冰来送胡忧。 欧阳寒冰问道:“你真的不去跟十八妹说再见吗?” 胡忧远远的看了一眼水仙宫的方面,摇了摇头道:“不去了,我特意选这个时候离开,就是不想看到小丫头哭。” 胡忧的话间刚落,就看到了宫门外槐树下那个娇小的身影。是柔儿抱着她的波猫站在那里,她显然已经知道,胡忧会在这个时候离开。 胡忧叹了口气,暗道还是没有能骗过这个丫头。 柔儿抱着波猫,看着胡忧走过来,眼睛红红的,泪水不停的在眼框里打转,她却强忍着,不让泪水落下来。 柔儿哽咽的说道:“胡忧哥哥,柔儿不哭.” “嗯” 一向不轻易落泪的胡忧,突然之间,感觉自己的眼睛热热的,伸手摸摸小丫头的脑袋,强做笑脸道:“我知道,柔儿最乖了。” 柔儿用脑袋磨蹭着胡忧的手道:“胡忧哥哥,你还会给柔儿讲故事吗?” “当然” 柔儿放开手中的波猫,笑中有泪道:“胡忧哥哥,你能不能再抱柔儿一下。” “当然” 章节目录 第248章 蓓蓓佣兵团 “啊呜,啊呜” 一声紧似一声的狼叫,把胡忧从睡梦中惊醒。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胡忧有些恼火的坐起来,掀开门帘,向外头看了一眼。第三拨了,这些可恶的,不过是比两个拳头大一点的土狼,真是够烦人的。 这里是林桂帝国的境内,胡忧在离开宁南帝国之后,并没有按人们遇想的那样,直接反回曼陀罗帝国。而是转北而上,经过几个小的部落,进入到到林桂帝国的境内。他的计划是从这里过安融,进入到河池帝国去。他要去帮赵尔特上位,当然了,这是比较好听的说的。说得难听点的,他是要去搅乱池河帝国,从而为不死鸟军团争取到几年的太平。 胡忧在宁南帝国的时候,已经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知道了不死鸟军团近期的事。自从他在白云城失踪之后,红叶从洞汪城赶到了浪天,在那里主持大局。 当初胡忧进行军团改革的时候,朱大能,候三,哈里森都是少将,而红叶则是中将军衔,是不死鸟军团之中,除胡忧之外,军衔最高的人。 有红叶在浪天主持大局,胡忧并不会担心。因为红叶无论是在军中,还是在将领之中,都有很高的声望,没有人会不服她。 胡忧通过欧阳寒冰的情报网,把自己平安的消息,给发了回去。并下令红叶代管不死鸟军团的事物。 因为胡忧设置有特殊的秘文暗语命令,所以在身份验证上,不会出现任何的命令不通问题。红叶拿到命令之后,会依令行事的。 胡忧仔细的考虑了良久,现在不死鸟军团已经控制了浪天,洞汪,堡宁,宝怀,白云五城,需要一个消化的时间,暂时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军事行动。 而在无意中搞定陈梦洁之后,桂林帝国短时间之内,不会对堡宁用兵。桂林帝国不出兵,安融也不敢乱来,这样唯一会对不死鸟军团发动进击的,就只有池河帝国了。 当然,这是国外的情势,在国内,现在也同样有不少人眼红胡忧的地盘。不过因为国内各掌权者,都在相互的观望,短时间之内,不死鸟军团与国内势力进行一场大战的可能性,并不会很高。 所以胡忧急急的赶回浪天,并不会有太多的意义,还不如干脆直接去池河帝国捣乱来得有用。只要搞定池河帝国,不死鸟军团至少可以得到一年到两年的和平时期,这比直接回浪天有用得多。 最重要一点,也是让胡忧下决心暂时不回浪天的原因,事实上还是出自童颜那里。上次在白云城被童颜抓的经历,让胡忧非常的不爽。 他心里很明白,以童颜那身神奇的本领,能抓他一次,就能再抓他第二次。除非他二十四小时躲在高度戒备的部队里,不然迟早会给童颜抓到机会的。 胡忧不允许自己在同一个坑里,连着绊倒两次。以前他不知道童颜使用的是什么招,无从破解,那还说得过去。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童颜使用的是虚质精神力,那么胡忧就不能再让他得逞了。他要先学会重怎么对付童颜,再回去。 那刺拉刺拉的狼爪子抓挠地石发出的声音,让胡忧的头皮有些发麻,看来这一次,他是大意了,小看了这些才不过两斤重一只的土狼。 这些土狼,与胡忧之前在青州林梅森林里,见过的雪狼可不一样。这是桂林帝国特有的一个物种。它们个头都不大,大的最多三斤,小得才看斤,全身土黄色,看起来和小狗差不了多少,看来并没有太多的战力。 说起来,胡忧和这些土狼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仇。这里还是桂林帝国的边境地带,人烟稀少。胡忧走到这里,看天色晚了,就在这里安营,打了只野兔烤来吃。 就在胡忧吃烤兔肉的时候,来了几只土狼,围着他打转,想要问他要吃的。胡忧以前没有听说过这种土狼,觉得挺好玩的,就随手扔给它们一些骨头。 这一扔,问题就出来了。别看这些土狼个子小,吃得可真不少。几口吃掉骨头之后,又问胡忧要。胡忧这只野兔本来就不是很大,刚够他吃饱而已,当然不能再给了。这些土狼看胡忧不再给吃的,就冲胡忧吼叫。 胡忧好心给点吃的,还被吼,心里那个气呀。就拿石头砸它们,把他们赶跑了。 胡忧觉得它们走了,应该也就没有问题了,谁知道这些土狼小气得要命,居然找了帮手来报仇。 它们第二次出现的时候,来了五六十只,集体向胡忧吼。胡忧当然不怕它们,又用老招,拿石头砸,把它们给赶跑了。 这次是第三次了,来了足足过千只,看得胡忧头皮都有些发麻。这些该死的家伙,战力再差,也多少有点不是。蚁多咬死象,这要一千只全都扑上来,胡忧这一百多斤,恐怕就得交代在这里了。 看着这些土狼气势凶凶的样子,胡忧忍不住骂道:“马拉戈壁的,老子不过是丢了你们几块石头,你们不用这样吧。“ 这时候,一个女声从胡忧的身后传来:“谁让你惹它们。你不知道,它们是不能着惹的吗?” 胡忧被那些土狼的叫声,弄得头昏脑涨的。突然闻听人言,一时没有反应过过,傻傻的自言自语道:“我x,这畜生还会说人话” “你骂谁呢” 胡忧这时才听出来了,声音是来自身后,转头一看,不由傻了。只见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出现在那里。 这女人一头的金发,几乎有胡忧那么高。这都不是重点,让胡忧傻的原因是这个女人身上居然穿着皮甲。皮甲就皮皮甲吧,胡忧在战场上也不是没有见过。但是他真没有见过,有人拿皮甲当内衣裤穿的。 这个金发女人的全身上下,就一巴掌大的皮内裤和皮胸衣,虽然外面还有条披风,不过那玩艺,被胡忧给wo忽略掉了。 “原来是没有穿鞋子,怪不得走路没有声音呢。” 胡忧喃喃的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小腿移上大腿,经过波涛汹涌的时候,停留了很长的时间,转到脖子上的时候,他有些犹豫了。他很担心这火暴身材的主人,长了一张能让人看了吐出隔夜饭的脸。要是那样,就太可怕了。 胡忧想着,又把目光从脖子往下移,在答案没有揭晓,希望没有破灭之前,多看一眼是一眼吧。 女人被胡忧盯着胸看,不由有心里有气,冷哼道:“你看够了没有。” 胡忧这才把目光转到金发女人的脸上,这一看,又是一呆。女人的这张脸,要是换到男人的身上,肯定会被人骂人妖,但是长在女人的身上,却很不错。 是的,这个金发女人并不是很漂亮,但是她的脸蛋,配以她火暴的衣着身材,真给人一种别样的美感。 胡忧喃喃道:“人家说的脑残非主流,想必指的就是这个样子吧。” 金发女人此时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她行走江湖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人家跟他说话,他连理都不理。两色跟没有见过女人一样,死死的盯着人家的身体,一张嘴还不停的喃喃着什么。 胡忧看着那具离自己越来越近的体,又喃喃道:“呀呀呀,还会变大呢。” 金发女人此时已经来到了胡忧身前不过三米外的地方,扯着嗓子吼道:“你看够了没有” 胡忧心中暗笑,这时才抬起头来,一脸呆样的看着金发女人,说道:“大姐,你找谁?” 金发女人听道这话,差点没晕过去。 这时候,远处又跑来了一个人。不过这次,是一个男的。他一口气跑到金发女人的身边,问道:“团长,就是这小子把土狼给招来的吗。” 看金发女人不答话,那男人凶了胡忧一眼,道:“小子,你不知道土狼是不能惹的吗?” 胡忧的目光,跟本就没有离开女人的身体,闻言抬头看了男人一眼,回道:“我叫无名。” 男人骂道:“谁问你的名字了,我是问你为什么把土狼招来” 胡忧驴唇不对马嘴的回道:“我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男人傻傻的回头,看向金发女人问道:“团长,他不会是傻子吧?” 金发女人脸色发青的冷哼道:“你究竟是什么人,说话正紧一些。” 男人也转头问胡忧道:“喂,我说,你究竟是不是傻子? 胡忧把目光从金发女人的胸器上收回来,像看白痴一样,瞟了男人一眼道:“你见过有这么英俊潇洒的傻子吗?” 金发女人上下打量了胡忧一遍,冷哼道:“别管你是不是傻子,收拾东西,跟我们走吧。” 胡忧奇怪道:“干什么,我住得好好的,干什么要跟你走?”完了胡忧又突然大喜道:”是了,我知道了,美丽的小姐肯定是看上我了。好好,我这就跟你走。” 金发女人冷冷的瞪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走了。胡忧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呵呵直乐。 那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跑了,忍不住叫道:“喂,我说,你的帐篷不要了吗?” 胡忧跟本没有停下脚肯,只是转了个身回道:“要要,我还要的,麻烦你帮我一下。谢谢啊” 那帐篷是他在市场上买的,不是军用品,跟本不用怕那男人会发现什么。 男人那个气呀,如果不是古老流下来的规矩,他才不理胡忧呢。 在是胡忧知道男人心里想什么,肯定要问,规矩是干什么,要杀人越货吗?这女人是什么团长,看样子不像是军队的人呀。 规矩很简单,一句话——遇上土狼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同伴,不论是否认识。 其实就算是胡忧不知道那男人在想什么,也同样在心里猜着,这些人的身份。 男人看胡忧就这么走了,跟本没有回来收帐篷的意思。叹了口气去把胡忧的帐蓬给收了。这头年,就属老实人被欺负得厉害。 胡忧像个流氓一样,跟在金发女人的身后。他心里很纳闷,这女人穿成这样,会不会被蚊子咬呢。不过这样看起来,还真是养眼呀。 跟着金发女人走了大约十分钟,终于到了目的地。原来他们的营地在这边,与他之前的那个,不过是隔着一个小坡而已。 这是一个百多人的商队,共有二十多辆车,还有百多匹马。说是商队,似乎不是太准确,因为这队伍里还有老人和小孩。 此时这百多人,从老到小,人人是如临大敌。看到胡忧出现,全都用很奇怪的眼神,看向胡忧。看来他们都知道是胡忧把土狼给招来的。 胡忧这一次,打算以色狼加无赖的本色演出,来伪装自己。他看那金发女人在一块石头上坐下,很自动自觉的走到人家的身边,又拿眼睛瞪着人家看,边看还问道:“美人姐姐,你叫普斯卡丝吗?” 这是刚才进营地的时候,胡忧听到别人这么称呼这个金发美女的。 普斯卡丝看了胡忧一眼,懒得理他。她就讨厌这种色狼了。 普斯卡丝是依族人,这种衣着打扮,是他们依族人流传了几千年的穿法。胡忧以前之所以没有见过,那是因为依族人只有桂林帝国才有,而且她们基本上都不出桂林帝国的范围。 胡忧看普斯卡丝不理他,又问道:“这些人怎么全都紧张兮兮的,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呢?” 普斯卡丝冷哼道:“准备作战。” 胡忧心中暗笑,终于舍得开口了吗。 胡忧装傻道:“准备作战,你们要打仗吗。我可是和平主义者,不打仗的。你们还是不要准备作战了吧。弄得气氛多不好。” 普斯卡丝没好气的瞪了胡忧一些,指指那近千只远远跟过来的土狼说道:“不准备作战,难道要给那些土狼做晚餐?” 胡忧不屑的说道:“那些叫做土狼吗?它们只会叫,又不进攻人,怕什么的。” 普斯卡丝瞪大眼睛道:“不进攻人?它们现在是还没有开始进攻,等它们进攻,你的小命就没有了。” 普斯卡丝说着看看天色道:“还有半小时左右,它们就进攻了。” 胡忧不解的问道:“你怎么知道还有办个小时?难道那些土狼咬人还看时间的?” 胡忧这次算是猜中了,这些土狼,只会在月亮升到正当空,也就是夜里两点钟,才会发动进攻。没到那个时候,它们只会叫,并不伤人。这也是土狼的一大特色。 普斯卡丝显然对胡忧很反感,对胡忧的问题,听而不闻,站起来,往营门走。 看胡忧又厚着脸皮跟着,她终于暴发了,一挥手上的长矛,指着胡忧道:“你要是在来烦我,我就杀了你” 胡忧脸色一呆,无比委屈的说话:“我只是想保护你,不让那些小狗,哦,土狼咬你。好嘛,好嘛,我不跟着你就是了,不过你答案我,一定要小心身体哟。” 看普斯卡丝是躲麻风一样的躲走,胡忧不由暗乐,这女人真是有意思呀。对了,先打听一些消息,了解了解情况再说。 营中的大人似乎都在怪胡忧招来了土狼,全都不理胡忧。胡忧碰了一鼻子灰之后,把魔爪伸向了那些孩子。 用一些糖果,胡忧很容易的就从孩子们的嘴里,得到了不少的情报。 原来这并不是一个商队,而是一个家族在徒迁,也就是搬家。这个家族的人,要搬到桂林帝国以西的福永城。因为怕路上不安全,这个家族重金请了一个佣兵团做全程保护,普斯卡丝就是这个拥兵团的团长。 说起了,这个佣兵团的名字,让胡忧觉得挺有意思的。一般的情况下,佣兵团起名字,都喜欢做什么‘无敌”必胜”定达’之类似,比较有霸气的名字,而这个佣兵团的名字,确很耐人寻味,叫做蓓蓓佣兵团。 蓓蓓佣兵团的成员,一共有二十人,在桂林帝国,算于一个不大不小的团体,因为这一次的任务比较大,他们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团里除了普斯卡丝之外,另外还有五个女性成员,让胡忧失忘的是,她们并不像普斯卡丝那样打扮。不然六个都那样性感装扮的女人,弄定相当惹火。 胡忧这十几天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走,也有些烦了,听说这里人要去福永城,他就上了心。福永城与安融东部交界,正是他要经过的地方。这个蓓蓓佣兵团名字虽然有些怪,但是有个性感美女团长,跟着他们一起走,路途应该不会很寂寞。嘿嘿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大家注意了,土狼快要进攻了。老人和小孩,尽可能的藏进中间的几辆马车里,不论外面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 “大家再检查一些装备,准备战斗” 胡忧看所有人都很紧张,自然也不敢不意。想要人家带着一起上路,这次自然得表现好一些。 接下来的旅途,应该会很愉快的。 , 章节目录 第249章 杀戮无边 土狼的脑袋里面,似乎有一个时钟一样,月亮刚升到最高处,近千只土狼,同时仰天长啸一声,向营地扑了上来。 一只只长得跟小猫似的土狼,像吃错了药一样,全身毛发竖起,尖叫着往营地冲。那奔跑带起的阵阵灰土,就连晚上都能看很清楚。 胡忧来到天风大陆,打仗的场面,已经见过太多了。可那都是人对人的,这人对狼,还是这种小小狼,看得让他怎么感觉那么奇怪。人人都很紧张,可是他却怎么都紧张不起来。 “杀” 蓓蓓佣兵团长普斯卡丝一声娇咤,当先把一枝劲箭,射进了那只特别肥大的土狼体内。那只刚才还挺威风的土狼,一下就成为了死狼了。 在团长的号令下,蓓蓓佣兵团的二十名团员,各守一地,拉弓引箭,忙得不亦乐乎。 受到佣兵团保护的这个家族,被称为黄氏家族。家族中的壮年,也派人参加了对付土狼的战斗。可战之人,一共只六十多,这要对付一千多只土狼,似乎有些悲壮的意思。 劲箭不断的射出,一只只土狼,奔跑着鲜血就猛地喷洒出来,如同一个爆裂地水管,栽倒在地上。后面的土狼,踏着它们的尸血,继续往前扑。 刚才那个帮胡忧拆帐蓬的男人,叫做莱尔,他加入蓓蓓佣兵团已经近两年了,也算经历过很多的场面。 此时,他正拿着一把大刀,守在同伴的旁边。他的任务是把那些近身的,没有中箭的土狼砍杀掉。因为土狼的数量太多,他们的人数又少,漏网成功近身的土狼很多,他的生意很好。 莱尔手中的大刀,快如闪电,刚从一只土狼的身上抽出来,又顺势插进另一只土狼的身体之中。前后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已经有三只土狼,死在了他的刀下。不过在拼命中,他也受了两道虽不致命,却狰狞恐怖的伤口。那是土狼在临死之前的反击。 土狼的个头都不是很大,但是它们数量非常多,又跟本不知死。一只只哇哇叫着冲上来,见什么咬什么。谁不小心被它们咬到,虽不致命,但是肯定得少一块肉。就算是杀死了它,它都不松口。 普斯卡丝不愧为团长,手中一条三米多长的皮鞭,上下翻飞,每一只吃到她皮鞭的土狼,都一声不响的被抽出去,不用看都知道被抽死了。 胡忧就在普斯卡丝的不远处,亲眼目睹着她的威猛,在脑子里想着,如果把自己放到土狼的角度,这普斯卡丝就是一个爱死恩姆女王。胡忧现在算是明白了,普斯卡丝那身打扮,就是女王装嘛,还是皮鞭女王的那种,不知道她玩不玩滴蜡。 此时人人眼里都只有土狼,却没有人注意到胡忧在干什么。 在这种情况之下,胡忧当然也在杀土狼,只不过胡忧的杀法有些特别,他没有用箭,也没有用他的霸王枪,他用的是石头。 这山地上,什么都不多,石头却是要多少有多少。霸王枪容易露出身份,换日箭已经不多了,再说用来射这种小家伙,也太浪费了。胡忧一开始,就看好这满地的石头。 不说板砖无敌吗,石头也是可以无敌的。 石头到了胡忧的手上,简直比冲锋枪还恐怖。胡忧是看都不看,就大把的石头往外砸,那石头像是暴雨一样,一只只土狼都没有弄清楚是什么回事,就被胡忧的石头给砸了个脑浆崩裂。 莱尔一刀砍出去,还没有来得急收回来,一只土狼就扑到了他的面门。莱尔发现它的时候有些晚,想反应都已经来不急了。看着那已经接近眼睛的狼爪,莱尔只能勉强的躲开眼睛,把脸给土狼。在这种情况下,能不瞎就不错了,脸麻,那就不要了。 莱尔都已经准备着忍受那被狼爪抓破脸皮的巨痛,可是那剧痛却并没有发生。莱尔有些奇怪的睁开眼睛,却见那只扑向他的土狼已经死了。 莱尔很疑惑那土狼怎么了,可是这时候,跟本没有时间去让他想那些无用的事,在庆兴了一秒钟之后,他又投入了战斗。 土狼扑向莱尔的时候,普斯卡丝刚巧往这边看了一眼。她离着莱尔有七八米远,想救是来不急的。可就在她叹息的时候,一颗拳头大的石块,突然飞了过去,非常准确的砸在了那只土狼的脑袋上,直接暴开了它的头。 普斯卡丝微微有些呆,她也不知道,那颗石头是从什么地方飞出来的。因为她反方面找过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那个地方有人。到是让她看到胡忧趴在地方,似乎在吐? 想到胡忧之前对自己的纠缠,普斯卡丝不屑的吐了口唾沫。依族的女人,并不怕被男人看,对于两性的事,她们比男人更开放,更主动。但是她们从来都不会正眼看那种,好色又没有什么本事的男人。那样的男人,永远也不可能上她们的床。 那个胡忧,绝对是一个脓包。杀狼而已,他都会吐,那要见到杀人,他还不吐死了。真是废物点心。 “呸,马拉戈壁的,这臭泥,居然飞到老子的嘴里来了。” 胡忧狠狠的吐了口唾沫,在地上扒拉一大堆石头,塞进衣服里,站了起来。装了一身石头的他,看起来有些可笑,但是土狼是绝对不会那样认为的。 狼是一种天性动物,他们可以本能的感觉到哪里最危险,从而避开那个方向。如果此时有人注意胡忧前面的空地,那么他就会发现,胡忧前面的土狼,明显的要比别地方的要少很多。 胡忧重新装好了石头,看了眼前的阵地,觉得不够刺激,土狼太少了,他得找个狼多的地方,那才好玩。 不知道为什么,胡忧明明知道这些土狼,也不是很惹的,可是他就是兴奋不起来。也不知道是因为它们的个头太小,还是因为........它们不是人。 想到后一个答案,胡忧打了一个哆嗦。马拉戈壁的,那样的想法可不好,弄得自己好像杀人魔王一样。 “老子可是很清纯的呢” 胡忧很不要脸的自夸了一句,转头看到一个女佣兵的防守区狼多得不行,那个女佣兵已经快顶不住了。 胡忧二话不说,一个箭步冲过去,一把拉着人家的衣服,把人家给推一边去。两手如八爪鱼一样,把石头砸出去。 那女佣兵看一只只土狼被胡忧砸暴脑袋,整个人都呆住了。石头那么厉害,还要弓箭干什么。 胡忧砸完了身上的存货,看那女佣兵还在发呆,不如笑道:“美女,你喜欢吃青椒吗?” 那女佣兵也弄不清楚青椒和香蕉是不是一样的,偷瞄了胡忧的下面一眼,脸红红的,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胡忧看这女佣兵居然能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发花痴,也瞒佩服的。可惜他还是比较喜欢那个普斯卡丝女王,于是指指自己之前站的那个地方道:“那边的土狼少一些,你到那边去吧,等完事之后,咱们再好好交流青椒的问题。” 又是两轮发疯一样的砸石头,胡忧暗呼了一声痛快。他前面的阵面,现在已经是尸体血肉,堆积如山了。土狼的残肢断臂飞得满地都是,血腥味混杂进空气之中,臭不可闻。 大体力的消耗,让胡忧感觉自己的肚子有些饿了。当这个反应跳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在战场上感觉肚子饿,这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看来不只是心里,就连身体,都没有认同这是一场战争。 胡忧瞟了一眼那些土狼,心想着,不知道这些土狼烤起来,会不会好吃。看它们的个头,应该肉挺嫩的。 想到吃,胡忧的肚子真是越来越饿了。那些土狼的叫声,也让他越来越无法忍受。他扫了眼那大约还剩下三百多只的血狼,突然一个热血上涌,冲出了阵地。 既然身心都不能兴奋起来,那就改变环境来兴奋好。 冲出营地的感觉,顿时让胡忧体会到了别样的不同。感受到危险的身体,自动的紧绷了起来。 “是了,这才是我要的。” 胡忧冷笑一声,扔着石头往前冲。 一开始,营地里的人,并没有注意到胡忧,人人都在顾命,谁会留意那些离自己太远的人和事。可是随着一个女佣兵惊叫的‘小心’两字,有人开始发现了胡忧的不对。 叫出小心的人,正是之前被胡忧拉开的那个女佣兵。她按胡忧的话,来到之前胡忧防守的那个区域,突然发现,这边的土狼,确实要比别的地方少很多。 女佣兵很纳闷为什么会是这样,可惜此时月亮正好钻进了云里,她看不清楚太远的地方。越着月亮再次出来,女佣兵终于看到了,原来这里并不是土狼少,而是杀掉的土狼太多,活着的少。 眼前的地上,像地毯一样,至少躺着超过两百只的土狼。那些土狼,无一例外的,全都是暴头而死。 看到这样的场面,女佣兵的头皮有些发麻,直看到一块带血的石头,她才猛的想起,这些很可能是刚才那个男人干的。 女佣兵想到这里,不由自主的瞄了胡忧一眼,刚好看见胡忧跳出了营地。女佣兵吓了一跳,想都不想的,就叫了一句‘小心’。 此时的胡忧,并没有听到女佣兵善意的提醒。他甚至听不见身边所有的声音。一只只土狼,被他看成了一个个敌人。 安融人,桂林人,池河人,马泽本的人,白云城的人....... 全是敌人,眼前的土狼,不再是土狼,全都是敌人,他们有枪有刀,有箭有马,他们全身带血,他们刀刀要命......... “杀” 胡忧突然一声狂暴的怒吼,双手一伸,霸王枪闪现在他的出七朵枪花,带起七朵美丽的血莲。 胡忧枪随人动,人随枪走,扑进了狼群之中,淡黄色的霸王枪,带出点点金芒,与天边的明月,交相辉映,美丽异常。 凡是胡忧身边的土狼,是碰枪则死,见枪则亡。它们悲鸣,哀号,嘶叫,都改变不了已经注定了的命远。 霸王枪如刀切黄油一般,把大片的狼群,分切成一片片,一丝丝,一缕缕,然后消失,消失,消失......... 普斯卡丝停下了手中的皮鞭,莱尔止住了手中的大刀,所有在营地里的人,全都已经住手,愣愣的看着那个如疯狂一般,在屠杀土狼的人。 他们的前面,已经没有了半只土狼,胡忧像一盏烛火吸引着飞蛾一样,把所有的土狼,都吸引到了他那里,然后依然像烛火一样,把它们一一杀死 “那个人是谁?” 人群之中,终于忍不住有人问出了这个问题。 是呀,那个人是谁? 更多的人,都想要知道这个答案。 “他似乎说自己叫无名?” 普斯卡丝回忆起胡忧之前那无耻的自我介绍,她发现那张色色的脸,跟本无法与眼前这个威武的男人,重合在一起。他们怎么可能是同一个人呢? 胡忧跟本无视普斯卡丝等人的目光,也不知道那些被他杀得心惊胆寒的土狼在想些什么,他已经陷入了无边的杀戮之中。他的眼睛血红如火,他和血液运转速度,比平时快了三倍。他身上的温度高得几乎要把衣服给点着了。 准确来说,胡忧此时已经走火入魔。这可不是什么武侠小说里的走火入魔,真气乱转。胡忧是心灵失去了控制。 胡忧毕竟是一个自来现代文明的人,来这之前,他除了杀点鸡狗之外,从来没有杀过人,也没有想着要去杀人。 可是在这里,胡忧经历了太多的杀戮,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很适应这样的血与火,其实他不知道,在心里的深处,某一个他刻意忘记的地方,一直在进行反抗。 那是现代文明和冷兵器血火战争之间的对抗,之前因为胡忧一直偏向于血火战争,所以现代文明一直被压抑着。 但是压抑并不代表消失。它不但没有消失,反而在不段的积蓄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强烈,直到此时,终于暴发了。它们需要一个发泄的缺口。土狼,正是它的选择 土狼越来越少,直到最后一只在胡忧的霸王枪下暴体,天地突然安静了起来。感觉不到危险的身体,自动的解除了警报。 胡忧静静的站着,像从远古就一直挺立在这里的雕像,双眼紧紧的闭着,一动不动。大量的血水,从他的身上流下来,打在地上,滴滴答答的。 胡忧的身边,没有一具完整的土狼尸体,全都是大大小小的肉块。红的,白的,肠肠肚肚,到处都是。 莱尔心有余悸的来到普斯卡丝的身边,小声的问道:“团长,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普斯卡丝也满脸的震撼。她做佣兵已经五兵了,也算是经历过不过的战斗,可是她从来没有想过,杀狼也能杀得那么惨烈的。这并不是真正的战场,她却闻到了硝烟的气息。 普斯卡丝有些拿不定主意的回问莱尔:“你觉得我们应该过去吗?” 莱尔摇摇头道:“我不知道,不过我想,咱们还是不要过去的好。那些土狼死的太惨了,我可不想变成那样。我敢保证,这时候谁去碰他,肯定会变成碎片的。” 普斯卡丝认同的点点头,随即又问道:“那我们就这样看着他站在那里?” 莱尔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 这时候,有人惊呼:“快看,他动了。” 是的,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胡忧动了。 胡忧茫然的睁开眼睛,看着满地的血水发愣。他的记忆出现了空白,他想不起发生了什么事。 胡忧只记得,自己似乎突然感觉肚子很饿,然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之后,他就发现自己站在满地的尸块之中,而之前已经打定主意不用的霸王枪,此时确紧紧的抓在手中。 远处的惊呼,他听到了。他知道那些是什么人,但是他有些不太清楚,自己是什么人,在干什么。 普斯卡丝来到胡忧的面前,有些迟疑的问道:“你没事吧?” 胡忧看向普斯卡丝,目光之中,爆发一股火花。普斯卡丝的装扮,激起了胡忧的冲动,特别是她那被土狼拉了一个口子的皮胸衣,胡忧真的很想伸手进去,看看能不能抓到一只又白又胖的大白兔。 该小说了那股冲动,两脚一正,给普斯卡丝行了个大陆通用的贵族礼,笑道:“我叫无名,身高176公分,体重70公斤,无车无房,还未娶妻。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爱好,喜欢吃青椒吗?” 普斯卡丝还没有来得急开口,胡忧又抢话道:“哦,我记起来了,你叫普斯卡丝,蓓蓓佣兵团的团长。那么我想请问一下,你的身高三围是分别是多少,平时喜欢什么休闲活动,最重要的是有没有男朋友,想找一个什么样的男朋友,对于婚前性.........” 胡忧像倒豆子一样,倒出大量的问题,普斯卡丝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有人说,天才和白痴只差一线,普斯卡丝确觉得,那跟本没有差别 . , 章节目录 第250章 另类口味 由于昨晚土狼闹了一夜,在黄家家主的提议之下,普斯卡丝同意,今天停止前进,在此处休息一天。 胡忧直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走出自己的帐蓬,远远看到几个妇女在做饭,边上还有几个六七岁的孩童在玩耍,感觉挺温馨的。无论外面的世界怎么样的纷乱,老百姓要的,不过是平静而已。 妇女看到胡忧出来,眼中并没有出现什么恐惧,反而很大胆的看着胡忧。这就是天风大陆女性的特点了,太多的战乱,早就已经让她们习惯了血腥。胡忧昨晚做的那些事,对她们来说,算不了什么。 看到那些妇女向自己招手,胡忧走了过去,本是想随便点个头,打声招乎也就算了,哪想到那几个妇女却挺热情,硬是把两个刚做好的玉米饼塞给了他。 “你叫无名?” 听到耳边传来声音,正在吃饼的胡忧,抬起了头,是普斯卡丝。她的打扮和昨天差不多,胡忧记得,昨天她的皮胸衣被土狼开了道口子,今天却已经没有了。看来这样的衣服,她不止一件。 胡忧点头笑道:“真好,看来你已经记住我了。” 胡忧的目光,如果昨天一样,还是那么肆无忌惮的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游走。普斯卡丝脸上依然还是有些不爽,不过看起来,已经比昨天好了不少,想来是因为昨天胡忧杀狼时的表现吧。 无论到了哪个时代,总是强者为尊的,有本事的就能受到重视,如果是陀屎,那可没有人会多看你一眼。 因为依族女人特殊装扮的关系,普斯卡丝没少受到他人的瞩目,从小到大,她都已经习惯了,基本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是面对胡忧的目光,她却觉得很不自然,明明身上有穿衣服,却感觉什么也没有穿一样。 普斯卡丝强忍住转身离开的冲动,问道:“你会用弓箭吗?” 胡忧这才注意到,普斯卡丝的手中,拿着一把大号的猎弓。这弓很显然是自己做的,看着很粗糙,没有制式军用弓那么漂亮。但是能拿在美人的手上,看来性能不会太差。 胡忧点头道:“会的。” 胡忧能有今天的成就,有一半的功劳要记在换日弓上,他又怎么能不会用弓箭呢。说起来,当时如果不是红叶送给他家传的宝弓,他现在也许已经走向另一条路了吧。虽然同样也会成功,但是肯定要更加的辛苦。所以说人生的每一个不经意决定,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一生。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的想起了在同乐城见到的那个自称太史公的老人。太史公的那本故事书,可教了胡忧不少的东西。如果说红叶送的换日弓,是他扬名的助力,那么太史公的故事书,则是他战场保命的法宝。 胡忧从太史公的故事书里,不但学到了不少的行事应对方法,还很巧合的在书里,发现了枪法诀窍——青龙献爪,那是一种真正运用于战场的枪法,多少次让胡忧在战场之上,死里逃生。 胡忧知道,太史公是一位不世的智者,他曾经想过让太史公来帮他主理政务。可惜从那次见面之后,胡忧就再也没有得到过太史公的消息。他也亲自到乐同找过,但是都没有任何的收获。 普斯卡丝把猎弓往胡忧的手里一塞道:“会就好,跟我去打猎。” 普斯卡丝也没有理会胡忧同不同意,转身就走。胡忧摸摸鼻子,乖乖的跟在普斯卡丝的身后。美女不论是从前面看,还是从后面看,都是很动人的。 当然,胡忧也不单单只看美女,这手中的弓箭,他也得掂量一下。他心里很明白,营地里粮食非常的充足,跟本不需要外出打猎。普斯卡丝叫他出来,多半有考教探底的意思。如果所料不错,普斯卡丝应该是看好他的功夫,有意吸收他加入佣兵团里。 胡忧猜得不错,普斯卡丝确实是有把胡忧吸收入佣兵团的意思。如果是换了别人,只凭昨晚的表现,就足可以加入佣兵团,并不需要要有什么考验。 胡忧的问题,是出在了他那张嘴和眼睛上,如果单单只是昨晚杀土狼的本事,还不足以让普斯卡丝容忍他。 这一带地处山区,野生动物不少。虽然用的不是换日弓,不过普斯卡丝给的这把牛筋弓品质也是挺不错的。手中有弓箭,要打猎物都胡忧来说,不是什么太难的事。进山没有多久,胡忧就打到了一个獐子,来了个开门红。 普斯卡丝看了眼那头被胡忧一箭穿了眼睛的獐子,这獐子的眼睛生得小,刚才又在快速的蹦跑之中,要一箭穿眼,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普斯卡丝道:“你的箭法不错,把它扛上吧。” 胡忧听得一愣:“扛上?” 普斯卡丝道:“难道你想把它扔在这里?” 胡忧摇摇头道:“那到不是,只是这獐子一百多斤,扛着走似乎不太方便。” 普斯卡丝嘴角动了动,装傻道:“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扛?” 看着前面那普斯卡丝明显比之前扭动幅度大的翘臀,胡忧心中暗骂这女人是故意玩他的。不过转念想想,胡忧又笑了。这个女人,还真有点意思,可以和她玩玩。 普斯卡丝在前面走着,不时会留意身后的胡忧。一开始,她并不是太在意,不过渐渐的,她的脸上,就露出了惊讶。按她之前的计算,这个胡忧扛着一百多斤的獐子,走不出十分钟,真得累爬下。可是这会都已经走了近半个小时了,他除了身上的衣服全部汗湿之外,并没有明显体力不支的迹象。这一点,真算是团中耐力最好的莱尔都做不到。 胡忧现在是表面轻松,暗地里可已经骂娘了。这獐子何止一百多斤,二百都有了。这么扛了半个多小时,走的还全是山路,就算他每天都有锻炼自己的体力耐力,也抗不住呀。 手机看258o普斯卡丝对胡忧的耐力挺满意,觉得这样已经可以了,于是又走了五分钟,停下脚步道:“把獐子先放下吧,咱们休息一下。” 胡忧听到普斯卡丝这话,长长的在心里暗松了一口气,要是再多来五分钟,他真的顶不住了。 看普斯卡丝在一处石头上坐下,胡忧把獐子一丢,也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挨着普斯卡丝坐下。 普斯卡丝皱眉道:“你不能坐过去一点吗?” 胡忧嬉皮笑脸的回道:“没事,我不介意的。” 普斯卡丝看胡忧跟本就不会退开,狠狠的瞪了胡忧一眼,移开一些身子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样不要脸的人,你是不是从来没有见过女人?” 胡忧叹了口气道:“女人见过不少,但是漂亮的不多。漂亮而又敢穿的,还真没怎么见过。普斯卡丝团长,你们依族的女孩子,都是这样穿的吗?” 普斯卡丝的身份出身,胡忧早在昨天晚上就已经打听清楚了。 普斯卡丝并不奇怪胡忧的问题,这种问题,她已经回答过很多次,早就习惯了。于是点头道:“是的,这是我们依族的传统。” 胡忧道:“那你们依族的男人不是很辛苦?” 普斯卡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胡忧指的是什么,疑惑道:“什么辛苦?” 胡忧用眼神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扫了一遍,坏笑道:“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火辣辣的美人,顶不住呀,每天吃人参都补不了。” 普斯卡丝顿时脸上变色,一鞭子抽向胡忧。依族的女人作风大胆,敢爱敢穿,但是却并不yin荡,她们只会和自己看得上的男人好。胡忧这样的话,犯了她们的大忌。 胡忧反应极快,一个跌身,以背着地,窜了出去。普斯卡丝这鞭可没有手下留情,被抽着至少也得皮开肉绽。 胡忧不爽的叫道:“普斯卡丝团长,我不过是开个小玩笑,你不用这样吧。” 普斯卡丝一言不发,看一击不中,紧接着又是一鞭。反正她有也意要试胡忧的功夫,干脆就现在了。 胡忧刚才以背着地,虽然躲过一击,但背还是被石子顶了一下,挺痛的。看普斯卡丝又来,不由火道:“我平时一般情况之下不打女人,你可别逼我。” 普斯卡丝手中的力道,更加一分,娇喝道:“我要杀了你” 胡忧看这女人跟本不讲理,这时候说什么也没有用,只能且战且退。来时霸王枪并不在手上,此时拿出来,肯定是让普斯卡丝怀疑到他身上的秘密,胡忧只能用牛筋弓来做武器。 牛筋弓虽然品质不错,但那是远程武器,近身对大,并不是太顺手。普斯卡丝也不知道是真打,还是试探,总之她的皮鞭是招招全力,专找要害给去。 “啪!“ 被胡忧躲过的一鞭,抽在了那头獐子身上,獐子应声被抽出一道深深的口子,那满是腥气的血肉,弄了胡忧一身。 泥人也有三分土性,胡忧一下火了起来,玩笑开过了,可就不是玩笑了。按这个力道,要是抽在他的身上,这条小命都得去一半。 胡忧想着,决定不再惯普斯卡丝这臭毛疯,拿鞭子就乱抽,真当自己是‘爱死恩姆’女王吗。 普斯卡丝的功夫在佣兵团里,已经算是很不错的了。但是和胡忧比起来,还是有一点点差别的。胡忧这小子,充分的利用了周围的环境,在一棵棵树之间上窜下跳,使得普斯卡丝的长鞭跟本发挥不了威力。还不时用一些下流的话来气她。 普斯卡丝久攻不下,是又气又恨,一失手,忙中出错,一鞭子抽在树上,被那树给缠了起来。 胡忧看准了机会,把手中的牛筋弓一扔,一个飞补,把普斯卡丝按在了地上。 姿势虽然不好看,但是有非常的有用,普斯卡丝怎么挣都挣不开,反而给胡忧带来了不少快感。 这种肌肤之间的摩擦,可是很要命的。胡忧独自在山区里,已经半个月没有近女色了,一下就有了反应,忍不住一低头,就强吻住了普斯卡丝的小嘴。 强烈的男性气息,让普斯卡丝一下软了下来,咬开胡忧的嘴,一脸惊怒的喝道:”你要干什么。”胡忧嘿嘿一笑道:“团长抽了我那么久,这次到我报仇了。” 普斯卡丝大惊失色,又强烈的挣扎起来。胡忧对副女人,很有一套。他知道女人的弱点在哪里,用膝盖在她的敏感禁地一顶,普斯卡丝娇哼一声,顿时就软了。 依族的女人都很开放,并不讲究什么贞洁,普斯卡丝也早就已经懂得了人事,但是那些都是她主动选的,像胡忧这样对她的事,她还真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怎么的,她的心里,反而升起了一股原始的冲动,眼前又浮现出胡忧昨晚杀土狼时的那种霸气。 虽然心中还有一些不服,但是普斯卡丝并不恨胡忧,特别是胡忧还给她的这种粗暴,让她很兴奋,这会,她是真动情了,胡忧没有再次吻她,她却主动的吻向了胡忧。 胡忧不禁有些好笑,这女人还真够辣的,不但穿得辣,行动也辣。看她已经基本被制服,胡忧打算把膝盖移开。这样的姿势虽然引人遐思,但是却很累人。 普斯卡丝感觉到了胡忧动作,猜到胡忧想要干什么,不由脱出而出道:“不要移开,就这样。”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这普斯卡丝居然喜欢这样,心说你喜欢,拿就给你来招狠的。胡忧的膝盖一按一柔,普斯卡丝的身子马上就软了,一脸享受的表情,不用问也知道,她现在很爽。 这么的女人,胡忧真没有遇上过,双手一分,游走在她那动人的玉身上。现在已经不需要再去抓她的手了,得腾出手来,做点别的事。 普斯卡丝只是本能的抗议了一下,就全完放弃了。胡忧一口吻住她那湿润的小嘴,直吻得她喘气声声,然后而顺势而下,一路攻城略地。 普斯卡丝的热情,完全被胡忧给挑了起来,激烈回应着。一头金色的秀发,如风中的柳叶那样,狂乱的摆动。 胡忧其实比较喜欢黑发的女人,但是普斯卡丝的这头金发,也同样很吸引她。忍不住伸手抓过一缕,在手中把玩。 这秀发入手,更见柔滑,几可比得上绸缎。许是抗议胡忧的偷懒,身下的普斯卡丝低哼了一声,反身把胡忧给推开,骑在胡忧的身上,让两人的姿势来了个大转换,变成了女上男下。 胡忧刚想要调笑普斯卡丝几句,突然看她眼中一寒,暗道不好,抓着她秀发的那只手猛的用力后扯,扯得普斯卡丝整个人都往后翻,一把闪亮的匕首,掉在了地上。 胡忧看到那匕首勃然大怒,一巴掌抽在普斯卡丝的脸上。 ‘啪’ 手与脸的碰撞,发出清脆的响声,在普斯卡丝的脸上,留下了五道指印。 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在非战之时打女人。这个女人,真是太可恶了,居然在这个时候还玩刀,她难道不知道,这会让男人留下阴影的吗? “哦” 普斯卡丝了一声,娇笑道:“居然在这样的时候,还能保持冷静,果然厉害。” 胡忧怒道:“废话,不厉害还不得给你玩死。” 普斯卡丝笑道:“原来你是装的” 没头没脑的话,让胡忧听得一呆:“什么?” 普斯卡丝道:“你跟本就没有你所表现出来的那以好色,你之前的样子,全都是装的,不然你不可能在这情情况之下,还能保持冷静。” 胡忧心中,何止是我,你不也一样保持冷静吗。要不是少爷警觉程度高,这一次,还真着了你的道了呢。 胡忧冷笑道:“你的意思是我不敢真对你怎么样?” 普斯卡丝挑衅的看了胡忧一眼道:“你有本事就来好了。我到想见识一下,你有多厉害。” 胡忧知道,这时候再讲客气是不行了,对付这样的女人,就得用一些强硬的暴力手段。 胡忧嘿嘿笑道:“好,这一次,我就让你知道知道,少爷的厉害。” “慢着” 普斯卡丝的叫停了胡忧的动作,在胡忧开口之前,把另一边脸伸到胡忧的面前道:“你能不能像刚才那样,再给我来一下?” 胡忧被普斯卡丝弄得真有些哭话不得,这还真是打了左脸伸右脸。好吧,既然美女有要求,那就勉为其难吧。 对美女怎么能小气呢,人家都已经开口要了,才给一下,那不是太小气了。胡忧直接一个左右开工,噼里啪啦的一连给了普斯卡丝十几个大巴掌,打得普斯卡丝是媚眼如丝,娇呼连连。 胡忧把她刺激得火气也上来了,一把扯掉身上那碍眼的东西,把已经情火泛滥的普斯卡丝扛到石头上,发起全面的总攻。大船入港,水流四溢,大巴掌小巴掌,直落粉背小翘臀 林中的动物,今天很慌乱,它们被那不间断从树林里传出的噼里啪啦声,给吓得鸟都不吃虫了,狼都不敢吃肉了,一对约好的癞蛤蟆都不敢见面了真是纠结啊 , 章节目录 第251章 黄家怪事 “无名,你是哪里人?” 普斯卡丝任由着那从山涧飞流而下的泉水,冲洗着自己那满是红印的yu体,刚才的那一幕,真是太疯狂了,直到现在,她的身子都还会不时的颤抖着。(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胡忧舒服的躺在水里,双眼不时在普斯卡丝的身上打转。这个清潭是他们刚才无意之中发现的。疯狂过后的他们,本打算回营地去,看是看到这山泉,他们再也走不动了。身上又是水又是汗的,衣服贴在身子很不舒服。 胡忧懒懒的说道:“我是韩国人,韩国人川的。” 韩国是一个很小的国家,在天风大陆上,这种小国家几呼是可有可无,如果胡忧愿意,随时可拉上他的不死鸟军团灭掉一两个这样的国家。不过你得小心,他们背后的大国会搞你。 胡忧这也就是随口一说,反正依族人很少有离开林桂帝国的,也不怕她问什么风土人情。 普斯卡丝边弯腰洗着自己的秀发道:“就是那个棒子国么,怪不得你那么厉害。” 普斯卡丝此时可是一丝不挂,这样的姿势,对男人来说,真是太要命了。要不是刚才玩得实在太过,这会都没有恢复过来,胡忧肯定要忍不住扑上去。 胡忧回道:“嗯,是的,我们平时都吃一种叫高丽的棒子,所以也可以叫做棒子国。你别看我们棒子国小,我们可出了很多伟人的。里杰卡尔德知道吗,他就是我们棒子国人。” 普斯卡丝吃惊的转过头道:“曼陀罗帝国的开国帝国是你们棒子国人?他不是出生曼陀罗帝国的幽州吗?” 胡忧心中暗笑道:“那是曼陀罗人胡说的,不是事实,我国早就已经考证过了,里杰卡尔德是我们棒子国人。不但是他,就连苏格拉底都是我国的呢。” 胡忧说到这里,有些忍不住想吐。不过既然要扮韩国人,那就得要这么不要脸。进入桂林帝国之前,他在那里住了两天,那里的人,就是这么说话的。 “开创了千年紫荆花王朝的苏格拉底大帝也是你们韩国的?” 普斯卡丝听到胡忧这话,连澡都不洗了,一下冲到胡忧的身边道:“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那么不要脸了,原来你们全国人都这样。” 胡忧一把把普斯卡丝抓过来,哈哈大笑的对着小翘臀就是一巴掌。这玩艺弄多了,还真会上瘾。 随着这一引动,天雷再次勾了地火,大战一触而发。水边艳红的枫叶,被声波震得纷纷飘落,与这山,这水,这叫声,容成一片,真若人间仙境。 可是这一对忘情的男女,又哪有时间去注意那些,对他们来说,那全是没用的东西。他们正在享受着身心的冲击,专属于男女之间的争战。 良久,普斯卡丝趴在胡忧的怀中,问道:“无名,你对今后有什么打算吗?” 胡忧听到这话,心中一跳。大家都是风流之人,玩的是那风流之事,她这是干什么,难道一夕风流,她还赖上了? 胡忧小心的措词道:“没有什么特别的打算,就是想四处游历一下。” 普斯卡丝一拍手道:“那太好子,你不如加入我们佣兵团吧。我们这次接的是大任务,人手不是很够。本想着在下一个城镇,再招两个人,你的武力很强,一个就能顶两个。你要是加入,我们就不需要再招人了。怎么样,我会给你工钱的。” 胡忧心说,这正合我意。少爷做这么多事,不就是想借机和你们走一道吗。心里是无比的愿意,但是胡忧不想让普斯卡丝知道他的真正目的。沉吟了一下,抬起头看向普斯卡丝,不言不语。 普斯卡丝有些失望道:“你不愿意吗?” 胡忧伸手在普斯卡丝的胸前抓了一把道:“如果这也算工钱的一部份,那么我愿意。” 胡忧就此加入了蓓蓓佣兵团,与大伙一起上路。以胡忧的交际本事,很容易就和团中的成员,打好了关系。 因为胡忧展现出来的武力,已经得到众人的认可,大家也都愿意和他交往。就连那之前对胡忧很不满的二当家莱尔,对胡忧都很友好。尤其是当他知道那晚的石头是胡忧砸的之后,更是拿胡忧当了救命恩人,平时有什么粗活,跟本不让胡忧干。 对了,还有那晚被胡忧拉了一把的那个女佣兵,对胡忧也很不错,她还主动给胡忧洗衣服呢。只不过胡忧对她没有什么兴趣,并没有动她。 至于佣兵团这个奇怪的名字嘛,胡忧也知道了出处。这是普斯卡丝告诉他的,说穿了其实不奇怪,之所以起这个名字,不过是因为普斯卡丝的妈妈叫蓓蓓。普斯卡丝是用她母亲的名字来做名称。 相比起佣兵团的成员,这次保护的标主,就显得有些神秘了。胡忧加入佣兵团已经五天了,除了知道这家人的成员,大多都姓黄之外,任何的消息都不知道。特别是他们的家主,从胡忧加入进来开始,就没有见过他。他一直躲在车里,从来就没有出来过。 胡忧曾经私下里询问过普斯卡丝,不过普斯卡丝对黄家显然也不是很了解。做佣兵这一行的,说白了就是拿钱做事,别管对方是谁,只有给钱,就可以请他们。并不需要什么其他的理由。 胡忧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凡是让他产生了兴趣的东西,他都想知道。这条路还有得走,胡忧觉得应该给自己找点事干。 胡忧经过一番分析之后,发现那天请他吃饼的几个妇女,应该是一个突破口。那几个虽然只是下人,所知道的东西不多,但是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的吧。 心里打定了注意之后,他有事没事的,就去找机会接近那几个妇女。很快的,他就得到了一些看似还算有用的东西。 原来这黄家的家主叫黄九成,大家都叫他九爷。黄九成今年应该是六十多岁的样子,平时很少说话。 黄家的主要成员嘛,有黄九成的孙媳柳氏。柳氏二十二岁上下,本已经有了一个三岁大的儿子叫黄天随,三个月前,又生了一个儿子,叫黄地随。再有就是管家黄管,师爷李佛了。 其他的人,虽然也有许多姓黄,但是却没有一个是黄九成的儿孙。也就是说,真正的黄家人,其实就黄九成,柳氏,和黄九成两个不懂事的曾孙。至于那些整天在营地里玩的儿童,都是些下人的儿孙。 因为这几个妇女也是刚到黄家不久,知道的事,也就这么多了。胡忧虽然对她们的回答有些失望,但还算基本满意。至少名字都知道了。 这天,大队到了一个叫老树的地方,本来想赶路进镇子里的,奈何天公不做美,从午后就一直下雨,之后越下越大,这一带全都是泥路,下雨跟本走不了,只能找地方安营。 因为地上太湿了,用不了帐篷,所以并没有建什么营地,也就是把马车全都卸下马,围成一个大圆圈,今天大家都在车上住。 胡忧平时上路的时候,都是坐在一辆板车上的,但是下这么大的雨,那板车太不舒服了,于是他就钻进了普斯卡丝的马车里。 佣兵团的条件,可没有百花团的那么好,普斯卡丝就算是团长,也没有单独的马车,她是和另外五个女佣兵一快住的。这里本来就已经很挤,胡忧再钻进来,就更挤了。 五个女佣兵平时也跟胡忧有说有笑的,其中一个还经常帮胡忧洗衣服,看他钻进来,也都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他和普斯卡丝偷笑。 胡忧不管那些,今天这泥路难走得要命,他都快累死了。一掀被子,钻入普斯卡丝的被子里去。 佣兵团的人,作风一向大胆,普斯卡丝更大胆,见胡忧钻进来,她也不说什么,直接就钻进胡忧的怀里继续睡。 这里地方太小,跟本不能做什么,胡忧也没有想着做什么,抱着普斯卡丝的yu体,很快就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胡忧被一阵婴儿的哭声给吵醒。他迷迷糊糊的也不当一回事,想来应该是孩子晚上饿了,要找吃的。以前也已经有这样的事发生,一般吃了奶,孩子也就不哭了。 可是今晚这孩子的哭声有些奇怪,不但没有停止的迹象,还越哭越大声。这下不但胡忧醒了,车里的佣兵,包括普斯卡丝都给吵醒了。 一个女佣兵嘟囔道:“那孩子怎么了,怎么一直哭,一直哭,这还让不让人睡了。” 另一个女佣兵也有些不满道:“就是,明天还得赶路呢,这样怎么行。” 普斯卡丝仔细的听了一会,有些不确定的看向胡忧道:“无名,我怎么听着这哭声和平时不太一样?” 胡忧到没有注意这孩子哭声的问题,平时安营的时候,胡忧的帐篷都搭得离黄家这边比较远,对这声音不是那么熟悉,闻言问道:“有什么不一样吗?” 普斯卡丝摇摇头道:“我也说不上来,只是觉得孩子哭得似乎有些痛苦。” 经普斯卡丝这么一提醒,胡忧也留意起来。不一会,他就知道了普斯卡丝为什么那么说。因为这孩子的哭声虽然很大,却给人一种空而无力的感觉。似乎他自己并不想哭,但是却又不得不哭。 胡忧心想着会不会是黄家出了什么问题呢? 想到这里,胡忧对普斯卡丝说道:“你说得不错,我也觉得有点那方面的意思。你要不要去看看?” 佣兵团里,只有普斯卡丝与黄家的高层有接触。别的人,黄家人是不见的,想要了解情况,只有让普斯卡丝去。 普斯卡丝又细听了一会,点头道:“好吧,我去看看。别真出了什么事才好。” 普斯卡丝穿衣出去,胡忧一个人独霸一张床,舒服的躺着,有一句没一句的和几个女佣兵聊天。反正哭成这样,也没有办法睡,打发一下时间也好。 普斯卡丝去了大约二十分钟之后,孩子的哭声没有了。胡忧想着看来事情是解决了吧,于是也就闭上了眼睛。 才睡没有两个分钟,胡忧就感觉有人用力的摇晃他,睁眼看原来是普斯卡丝因来了。 胡忧刚想给普斯卡丝让出一个位子,就听普斯卡丝急急的问道:“无名,你是不是说过,你懂医术的。” 胡忧打了个吹欠道:“懂一点,谁生病了吗?” 普斯卡丝回道:“是黄家那个小少爷,他似乎很不对劲,你快跟我去看看。” 胡忧奇怪的问道:“黄家不是有两个大夫跟着一起来的吗。他们解决不了?” 普斯卡丝道:“就是解决不了,我才来叫你呀。来吧,快跟我走。” ‘疲门’有云,宁医十男子,莫医一妇人。这说的是女人的病情要比男人复杂得多,很不好医。而孩子的病,尤其是这种才出生几个月大的孩子,就更难弄了。第一,他自己跟本说不出哪里不舒服,所以查病难。再来,小孩子的用药,计量非常的小心。少了没有用,多一点就是一个死,非常的麻烦。 胡忧听说让他去给小孩子看病,有些不太愿意。不过他对黄家本就挺好奇,再加上两个大夫,都查不出病因,他也想去看看是什么事情。他想着去看看而已,不配药就行了,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的,于是他就跟普斯卡丝去了。 黄家的马车停在中圈,因为大雨的关系,为了安全,马车已经用铁索相互的连着,之间的距离并不是很远。 胡忧和普斯卡丝顶着雨急跑了半分钟左右,也就到了黄家的马车,在家丁通报了一声之后,两人上了马车。 黄家的这辆车马车,想比胡忧之前睡的那辆马车大上一倍不止,胡忧刚一进门,就闻着了一股诱人的奶香味。不用问,这种香味,决对不是来自于牛。 想到奶香的真正出处,胡忧有些兴奋。暗想着也不知道自己出生那会,有没有喝过这种‘人造品’。 普斯卡丝给胡忧介绍道:“这位就是黄九爷了。 胡忧抬头看过去,只见此人脸孔窄长,眼鼻却挺大,卖相还行,就是看起来有些傲慢,那边的孙媳妇柳氏都忙成什么样了,他不去帮忙不说,还坐在这里拿鼻孔对人家。 柳氏显然是心急儿子的病情,一听到声音,马上跑过来,问道:“这位就是无名大夫吗,求求你快帮我看看,我小儿子这是怎么了。” 胡忧刚要答话,就听那黄九成‘哼嗯’一声,柳氏就不敢开口了,老老实实的后退一步站着,满脸的焦急之色。 胡忧心说这黄九成是什么毛病,你曾孙子都这样了,你还摆臭架子。这要放在我以前那个世界一个就叫医院的地方,你这会都得跪下了。 主人都不急,胡忧急个屁,他本就是来这里看热闹的,看黄九成那样,他撇撇嘴,也懒得开口。 黄九成上下打量了胡忧好一会,这才开口问道:“你是大夫?这么年轻,你出师了吗,会些什么?” 胡忧一听这话就知道了,这黄九成摆明是看他年轻不信他。胡忧以前是跑江湖的,这样的场面见得多了,习惯性的回道:“有志不在年高,医之一道,懂就是懂,不论八十老者,还是八岁小童。不懂就是不懂,哪怕你年过一百,也是空活一世。你别看我年轻,手段可不差。听说过药王录吗,药王录的当代传人华老,是我的忘年交,他有不懂的时候,还得请教我。这位九爷要是以岁取人,那我就不伺候了” 这些都是套话,胡忧几可以说是张口就来,狂是狂了点,但是行走江湖嘛,不把人家震下去,怎么能弄得到钱。 胡忧说完就要往外走,黄九成看来挺吃这一套,赶紧站起来道:“请慢,无名先生请慢,是老夫多有怠慢了。” 胡忧心说看吧,有些人就是这样,好好说话,他却当你死的。老头,你这种人,我见多了。跟我玩,别看你老,这方面,你还嫩点。 黄九成把胡忧拉回来,却不急于让胡忧看病,而是开口问道:“老夫有缘曾经与华老见过一面,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不知道华老现在身体可好?” 胡忧有些奇怪的看了黄九成一眼,心说你叫我回来,难道不是为了给你曾孙看病,而是拉家常的?你看你那孙媳妇都急得直流泪,你却一点都不着急?真是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呀。 胡忧在心中叹了口气,回道:“华老身体还不错,年前咱们见过一面,对了,他似乎说回春丹的药味不够,要来桂林帝国找几味药的,也不知道来了没有。如果有缘,说不定你们还会见面。” 黄九成高兴道:“是吗,那太好了,要是能得到华老亲自的回春丹,那可是一大幸事。” 胡忧看黄九成高兴成那样,不由在心中大骂,原来你个老不死的,叫我留下来,是想和华老头套交情。 胡忧瞟了眼那柳氏大颗的泪水都把前襟给打湿了,不由有些替她心疼,既然来了,好歹帮她看看孩子吧。 . , 章节目录 第252章 最毒妇人心 救人如救火,九爷,我可否先看看孩子?相信如果是华老在,他也会这样的” 胡忧这话,是压着火气说的,黄九成那种对孩子的冷漠,让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黄九成被胡忧的话弄得脸有些干,但是因为不了解胡忧都真正身份,也不敢太得罪胡忧。他也许不会把曼陀罗帝国放在眼里,但是绝对不敢把华老不放在眼里。权贵有权有势有女人,最怕的是什么,不就是生病吗。整个天风大陆的大夫,都尊药王录为祖师,华老做为药王录当代传人,人人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这也就是胡忧这种对华老国际地位不了解的人,才会称人家为华老头,别人就算是在心里,也不敢那样不敬的。 胡忧说完这话,就给柳氏使了个眼色。柳氏虽然一直在哭,却非常留意这边的情况,一见胡忧的眼色,马上转头去看黄九成,看他默认,赶紧给胡忧带路。看她那急样,如果不是黄九成在这里,弄不好,她直接来拉胡忧的手呢。 胡忧跟着柳氏,几步就垮入了房间。其实这也说不上是房间,不过是用轻木板,把一个马车车厢隔成两半而已。 这房间并不是很大,只能放一张小床,剩下一点活动空间而已。不过布置得到是挺雅致的,一个小小的梳妆台上,除了放着女儿家用的香粉之外,还放着几本书。看来这是柳氏闲的时候看的。枣木床摆在靠窗处,透过那垂下的罗帐,可以看着一个几月大的小孩子,躺在那里。 胡忧偷偷的吸了口空气之中的奶香,暗想着不是说柳氏有两个儿子吗,另一个儿子不睡在这? 这只是胡忧的好奇,显然与病情没有什么关系,胡忧也不有问出口。 柳氏心怀感激的对胡忧说道:“麻烦大夫了。” 胡忧这时才第一次正眼看柳氏,顿觉得眼前一亮,这位华服女子,虽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是却并不显老,长得很清秀,一看就是出生大家的女子,身上有股子书香之气。 只是她眼中的哀怨,让人看着不免有些心痛。胡忧一眼就看出了,这个女子不快乐。胡忧猜她并不是因为儿子病,才这样。而是她一直以来都不快乐。她是在默默控诉着生命的不公和委屈吗? 胡忧心中阵没由来的无力,道:“少夫人不用客气,为病患解除痛苦,本来就是我行医之辈的应该做的事。我们还是先看看小公子吧,他是什么发病的?” 柳氏赶紧抢前一步,把罗帐拉开,微微的抽噎了几声,说道:“今天早上之时,地儿还好好的,中午也不见有什么异样。可是从晚上吃完晚餐之后,他就开始不太对劲了。平常他很喜欢晚餐后跟我玩的,可是今天他却不理我,我逗他,他也不看我。我一开始还以为他是累了,哪知道晚上才刚睡下不久,他就一直大哭,怎么都哄不停,然后就没这样了。” 柳氏是边说边哭,其本没有什么重点,东一句,西一句的,说了和没说分别不大。看来她已经被儿子的病情,弄得都有些脑乱了。 胡忧皱了皱眉,也没有再问柳氏,知道以她现在的心情,跟本说不清楚太多的东西,还是自己看好了。 枣木床上,那襁褓中的小孩,正闭目躺在小绵被之中。他现在是不哭了,但是那脸色青紫,呼吸短急,那还不懂人情冷暖的眉头紧紧的皱着,一看就知道他很难受。 别说是柳氏哭,胡忧看到这样的场面,都有些想哭。轻轻的拉开棉被的一角,胡忧把一根手指头,放在孩子的手腕上。这种手法有个说法,叫做一指定三关。因为小孩子的手小,要像大人那样三跟手指诊脉是不可能的,三跟手指放上去,都快到胳膊了,所以给三岁以下的小孩子诊脉,只能用一根手指。 柳氏看胡忧的动作,就明白他要给孩子诊脉,于是提醒道:“大夫,地儿天生反关脉,脉动在手背上。” 反关脉胡忧在还是知道的,这是一种生理性变异的脉位。指桡动脉行于腕关节的背侧。故切脉位置也相应在寸口的背面。有同时见于两手,或独见一手的。 胡忧闻言,在手背上找到寸口脉,给孩子珍起来。胡忧的食指刚一按在孩子的手背上,就感觉孩子的皮肤冰冷,脉动非常急,再细查,还发现停跳的现像。 柳氏看胡忧的脸色不太对,焦急的问道:“大夫,我的孩子是怎么了,得的是什么病?” 胡忧看了柳氏一眼,摇摇头,道:“现在还不确定,你帮我把孩子的小手掰开,我要再看看他的指纹。 指纹指的是浮露于食指桡侧缘的脉络,它是手太阴肺经的一个分支,所以望指纹与诊寸口脉有相似的临床意义。由于小儿切脉部位短小,诊脉时常啼哭躁动,影响脉象的真实性,而指纹处皮肤薄嫩,脉络易于暴露,故对三岁以下的小孩常结合指纹的变化以辅助诊断。 胡忧虽然出生江湖,但是这些东西,他同样知道。要知道‘疲门’可不像其它七门,全属骗人,这一门的人,是有些真本事的。只不过能不能医好,就得看你的命了。 看了指纹之后,胡忧又看了孩子的脚,眼皮,而且还爬在孩子的口鼻边,闻他呼出来的气。 一轮下来,胡忧是身心都出汗,犹豫着要不要把自己的判断告诉柳氏。不过这事,看来不说是不行了,希望这少夫人都坚强一些吧。 柳氏看胡忧一连用了好几种她见过的,没有见过的方法来给孩子做检查,却又总不告诉她答案,不由又急哭了起来:“大夫,我的孩子究竟得的是什么病,求求你告诉我吧。” 胡忧探了口气,瞟了门口一眼,低声道:“少夫人,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必须得冷静,知道吗?” 柳氏连连点头道:“好好,大夫,我都听你的。” 胡忧咬咬牙道:“令本公子这不是病,他是中毒了。” 柳氏刚要尖叫,想起胡忧的话,赶紧用手死死的捂住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发出半点声音。可是声音可以捂住,伤心又怎么能捂住呢。大颗的泪水,如溃提的河水,奔流而来,止都止不住。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尽,能不昏倒就已经算她坚强了。 胡忧刚要开口安慰几句,柳氏‘噗通’一声,已经跪在了胡忧的脚边,惨然道:“怎么会这样,大夫,我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我做牛做马,一定抱答你” 胡忧此时也挺为难的,给小孩子治病,本就已经是一件非常难弄的事,要给孩子解毒,那就更难了。他本来只是想来看看热闹的,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他忍心抽手而去吗? 胡忧扶着柳氏道:“少夫人先起来再说,医者父母心,我会尽全力的。” “可是大夫” “先起来再说。” 看胡忧脸现怒色,柳氏也不敢再跪了,赶紧起来。 胡忧到不是生柳氏的气,他在恨那个下毒之下。哪怕再大的仇恨,小孩子总是无辜的,什么人能下得去这样的毒手呢? 胡忧想着心头火起,口干舌燥。随手拿过手边的碗,就喝了一口。柳氏瞪大了眼睛,看胡忧的动作,想叫,却又不敢叫。只能眼挣挣的站在一边。 胡忧只喝了一口,就感觉味道不太对,回过神来,低头一看。只见碗中的并不是他想像中的茶水,而是大半碗乳白色的东西。 胡忧有些不确定的指指手中的碗,问柳氏:“这是你的?” 柳氏小脸红得都快滴出水来了。那可不是她的吗。因为小儿子病了,已经有两顿奶没有喝了,她涨得太难受,没有办法,只能偷偷的挤到碗里去。可是因为心挂着儿子,她忘记收起来了。当她发现胡忧拿错的时候,想提醒胡忧的,又怕胡忧生气,所以没敢出声。 胡忧看柳氏羞色的反应,不用问也知道答案了。之前他还在想着自己小时候有没有喝过这种奶,现在是不用想了,别管以前有没有喝过,现在他是喝过了。 胡忧本就是一脸皮和城墙差不多的家伙,这样的失误,并不是给他造成太大的困扰,两三下,也就丢一边去了。 胡忧眨巴眨巴嘴道:“味道还不错。好了,咱们现在来说说令公子的问题。” 看柳氏又要哭,胡忧一摆手道:“得了,别整那些没有用的,浪费时间。现在令公子是中毒,这玩艺不好弄。要想解毒,我们就得先知道令公子中的是什么毒。你想想看,有可能是什么人干的。” 柳氏想了好一会,摇摇头道:“我不知道,孩子今天一直都在我身边,没有让任何人抱过,我想不出,谁有机会下毒。” 胡忧听着一愣,他之前还计划则怎么把一个个嫌疑人排除出去呢,哪知道居然一个嫌疑人也没有。 这就太奇怪了,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柳氏不可能说谎。而孩子一直在她的身边,哪想要给孩子下毒又不让她知道,那跟本是不可能的。难道自己检查错了,孩子并不是中毒? 不可能 胡忧否定了这个猜想。 无论从脉像,瞳孔,舌头和皮肤,胡忧都看到了中毒的反应。他敢用项上这颗人头做保,孩子中毒是完全可以确定的。 胡忧问道:“少夫人,你在好好想想,会不会你在上茅房,或是干什么的时候,曾经把孩子交给过其他人暂待?” 柳氏很肯定的说道:“没有,往日我也许有这样过,但是今天,绝对没有过。” 胡忧看柳氏说得那么肯定,有些头痛的抓抓头,问道:“那孩子今天都吃过什么?” 柳氏有些不自然的说道:“他今天就吃了一些奶,别的什么也没有吃过。” 胡忧突然想到黄九成对孩子的态度,不由问道:“九爷似乎不是很喜欢你的孩子。” 柳氏的脸上,现在惨然之色道:“是的,他一直怀疑地儿不是他黄家的儿孙。” 胡忧注意到柳氏说这话的时候,脸上有一股很重的怨念。本想随口问这孩子究竟是不是黄家的,最后还是忍住了。这是人家的家务事,还是别打听的好,再说就算是不是,柳氏也不会说出来的。她又不是傻子,会把实话说出来吗。 胡忧在心里把所有的线索整理了一遍,柳氏没有熟开过孩子,孩子今天吃的又全是妈,那他是怎么中的毒呢? 胡忧想着,不由把目光放到了桌上的那半碗奶上,猛的心中一动,暗道问题会不会是出在这里。 胡忧想着,又把那半碗奶拿了过来,放到鼻子下面,仔细的闻一会,似乎没觉得有什么问题。犹豫了一下,胡忧小心的舔了一些,细细的品味,似乎微微的感觉到舌头有些嘛。 胡忧无视柳氏异样的目光,开口问道:“这奶你是什么时候挤出来的。”怕柳氏误会不答,他又接了一句道:“我怀疑问题出在这些奶上。” 一听到事关孩子,柳氏也顾不得那么多了,赶紧说道:“这是我半小时之前挤的。不过孩子吃奶从来不会用碗的,他都是直接直接喝的。” 虽然有些不太合适,但是胡忧还是要求道:“你再挤一些给我看看。” 柳氏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猛的一咬牙,把衣服拉开,道:“大夫你还是直接看好了,为了孩子,我什么都不在呼。” 因为这马车的房间很小,最多也就只能进两个人。所以此时,这里就胡忧和柳氏站在床边,而且距离并不远。 胡忧看着那挂着奶水的嫣红,有些热血上升,不过他也知道,现在不是想那些乱七八糟东西的时候,强忍着想要乱摸的手,取了一些奶水,放到嘴里一尝。 胡忧表情严肃的说道:“是了,就是这个。看来那个不是给孩子下毒,而是给你下了毒。孩子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过奶给了他。” 柳氏听着一愣,不解的问道:“可是我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呀。” 胡忧解释道:“因为下药的剂量小,你的身体可以承受,而孩子还小,太脆弱了,所以才会出问题。 看来对方是个高手,下药的剂量控制的非常好。我们想要救孩子,必须得把这个人找出来。” 柳氏现在已经是六神无主,赶紧问道:“那我们应该怎么做。” 胡忧道:“你先想一下,在黄家,谁会想对孩子不利。以我估计,他这是冲着孩子去的。” 柳氏脸色一变道:“黄家唯一会对孩子不利的,只有黄九成他一直怀疑这孩子的来路,很不喜欢他。他还曾经想要把孩子给送人呢。” 胡忧皱眉道:“你的意思是黄九成会下毒的可能性很高?我可不可以问一句,这孩子究竟是不是黄家的。” 这是一个对男人很悲哀的问题。由于男女的生理节构不同,男人并不能保证老婆肚子里的孩子,百分百是自己的。这一点,只有女人自己可以保证,而男人就算是经过dna比对,也只有确认八成,想百分百,跟本不可能。很多男人,帮别人养了一辈子的孩子,到了都不知道,那个孩子,跟本就不是他的。 柳氏看了胡忧良久,紧咬着红唇,摇头道:“不是,黄九成猜对了,地儿并不是黄家的子孙。” 柳氏说出这话,一改之前的软弱,冷声道:“这孩子的父亲,是一个很有势力的权贵,黄九成居然敢对我下毒,我是不会放过他的。 大夫你不用怕,只要你帮我把孩子救好,将来我可以保你荣华富贵,金钱美女,享受不尽。” 胡忧心说这都是什么事。怪不得黄九成对孩子的态度那样的呢,原来他是早就有查觉了。那老子现在算什么?胡忧的心那个纠结呀。 柳氏看胡忧低头不语,以为胡忧不信,从怀里拿出一个金牌,递给胡忧道:“这是孩子父亲的信物,你一看,就知道了。” 胡忧接过信物一看,差点没扔出去。马拉戈壁的,上面写的居然是吴立两个字。吴立这个名字很普通,但是信物后面的图案,胡忧可是熟悉得不行。同样的图案,胡忧在堡宁被围的时候可见过。当然池河方面的统领,就是这个家伙。,这也太巧了吧。 胡忧心中一动,装做不懂的问道:“吴立是谁,我不认识。” 柳氏解释道:“他是池河帝国四大公子之首,门下食客三千,又手握重兵,就连池河的王子见了他,都要让三分。 既然已经说了,我就不妨多告诉你一些。这一次,我们母子,就是去池河与吴立公子汇合的。” 更新更快 胡忧问道:“我们不是去福永城吗?” 柳氏道:“是,但是那并不是我们的终点。吴立公子的人会在那里接我到池河去。只要你帮我,我会把你引荐给吴立公子。” 胡忧想了想问道:“那黄九成呢?” 柳氏眼中凶光一闪道:“我会杀了他的,就像杀掉他五子七孙那样。我要让他黄家绝子绝孙 , 章节目录 第253章 佣兵的无奈 有人说,每个人的身体里,都住着两个小人,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WWW.ZHUAJI.ORG胡忧在短短的几分钟时间里,就亲眼目睹了柳氏从天使转变成恶魔的全过程。 这个柳氏,在前一分钟,还是痛哭流涕,我见犹怜,让人不忍去伤害的女子。但是后一分钟,她马上就转变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女人。 如果不是柳氏亲口说出,胡忧还真不敢相信,她竟然已经用各种手段,弄死了黄九成的五个儿子,七个孙子,而且直到现在,黄九成都还只是怀疑小曾孙黄地随不是他们黄家的孩子,对五子七孙先后死去的事,还归于老宅的风水问题。这也是他为什么决定举家搬迁的原因。 胡忧不想去知道黄家和柳氏之间的恩怨,这个世界,没有无原无故的恨,也没有无原无故的爱,每一件事的发生,必有其因果关系。柳氏的手段看来恨毒,也许是因为黄九成的手段更毒呢? 胡忧从来不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也没有想要做什么裁决者,这种谁对谁错的问题,他不想管,也不会去管。他即不是黄家人,又不是柳家人,甚至都不是这天风大陆的人,这与他有什么关系吗? 惨? 这个世界的惨事多了去了,哪天又不在发生呢。他不过是无意之中,知道一些事而已,不需要去解决的。 胡忧现在在脑子里计算的,是自己的事。这一次,他的目的是去池河帝国找三皇子赵尔特,然后呆在他的身边,尽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挑起池河帝国内部的争斗,从而为不死鸟军团的发展,求得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 之前胡忧的计划里,并没有吴立这个人。因为他们虽然有过交战的经历,但是那仗最后因为他抓了陈梦洁,并没有打起来。胡忧也并不认识吴立。 可是现在,仿佛是老天爷安排好了一样,掉下个帮吴立生了个儿子的女人。这么好一个机会,不利用不是太可惜了吗? 胡忧之前还想着,以什么身份呆在赵尔特的身边,现在看来,如果能以一个医者的身份,经吴立这个跳台,进入到池河帝国的贵族圈里,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谁会讨厌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又有谁会去防备一个大夫呢? 胡忧瞬间就考虑了整个事情的利弊关系,他决定和柳氏绑在一起,至于那个黄九成嘛,一个能向几个月大孩子下毒的人,似乎也不值得同情,反正是他们狗咬狗的事,与他有什么关系呢。 胡忧想着,脸上露出了贪婪的笑脸,看向柳氏问道:“少夫人说的可是真话,要是我能让你们母子平安,你就把我推荐给吴立公子?” 柳氏道:“当然,我虽然是妇道人家,但是说出来的话,同样一言九鼎,说一不二。我不需要你做任何的事,只要保得我母子不中毒就行了。” 胡忧试探的问道:“那黄天随大公子呢?” 胡忧问的是柳氏的那个三岁大儿子,在之前的谈话中,柳氏并没有提起过他。 柳氏摇摇头道:“这个不用你管,你只要保住我和地儿就行。” 胡忧心说,看来这里面还有什么故事,不过管他呢,我不过是过个桥而已,不需要连桥是怎么建造的都去管。 胡忧重重的点头道:“好,少夫人,从今往后,我们就是一条线上的蚂蚱,跑不了你,也蹦不了我。” 胡忧这个比喻,听得柳氏心里有些便扭,不过脸上,并没有表露出来。两人算是暂时同一阵线了。 胡忧心想着,即然要利用这个柳氏,那总得先给点表现才行。这个柳氏最看中的是这个黄地随,那可不能让他死了。 至于柳氏为什么会那么看中黄地随这人小儿子,胡忧随便想想就知道,一句话——母凭子贵。 男人嘛,都是风流的,这柳氏的姿色虽然还算不错,但是在权贵的眼里,美女太不值钱了,随便挥挥手,就能大把大把的来。可是儿子就不一样了,那个吴立之所以会派人接应柳氏,这个刚刚三个月大的黄地随,可比柳氏重要太多了。没有了黄地随,柳氏不过是一日货而已,吴立怕是看都不会看她一眼吧。 胡忧转着这些念头,出了房间。黄地随身上的毒可还没有解了。要是换成大人,胡忧也许会用自己的药来试着解毒。可这面对三月大的孩子,他可真不敢下手,还好已经知道了是谁下的毒,胡忧也就有办法了。他打得算到黄九成的身上偷。 对于一个身怀透视眼,又在江湖上坑蒙拐骗十三年的人来说,要偷点东西,那真是轻松加愉快。胡忧借着和黄九成聊华老的事,很容易的就从他的身上,拿到了解药。 风停了,雨停了,天明了,上路了,一切似乎又恢复了之前的样子,只有胡忧知道,计划又一次改变了。 为了不打草惊蛇,胡忧让柳氏装成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按着以往的习惯,应该怎么样,还是依然怎样。 因为有了解药,也就不怕下毒,柳氏也同意的胡忧的话。不同意也不行,现在她的外援还没有来,跟本斗不过黄九成。她再怎么样,也必须要忍到福永城,和吴立派来的人汇合了,才能办事。 这样的结果,让胡忧再一次看到了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影视巨星。如果不是知道其中的内幕,连胡忧都看不出现,那个娇滴滴,总是忍气吞声的柳氏,居然长了一副蛇蝎心肠。 胡忧在佩服她演技的同时,也在心里暗暗的警惕,可不能让人家来一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才好。 日子一晃,又过了十多天。这十多天过得很平静,每天就是赶路而已,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 这十几天来,胡忧的小日子过得不错。除了赶路之外,有空的时候,要不就和普斯卡丝玩玩刺激游戏,要不就和黄九成聊聊养身方面的事。 这个黄九成自从听说胡忧和华老认识之后,对他的态度就好了很多。不时会请胡忧过去用饭,品茶什么的。胡忧为了能看看柳氏的情况,也不太拒绝。反正是有得吃,有得拿,干什么不去呢。 逍遥的日子过得不错,不过胡忧也有自己的烦恼。他的那个虚质精神力练得很不理想,这都已经一个多月了,他除了那抬隔空看物还行之外,别的二十招,他一招都使不出来,也不知道是练习方法的问题,还是什么问题,胡忧也找不出个原因。 普斯卡丝远远看到胡忧在水边发呆,就主动的走了过去,在胡忧的身边坐下,问道:“在想什么呢?” 普斯卡丝自从跟胡忧发生过一次关系之后,似乎有些上了瘾,又或是迷上了胡忧,总是喜欢近接胡忧。 胡忧转头看了普斯卡丝一眼,摇摇头道:“没有什么,我在看风景呢。” 普斯卡丝笑笑道:“这里的风景真是很美呢。” 胡忧伸了个懒腰道:“是呀,有时候想想,如果在这水边,自己盖栋房子,饿了打打鱼,打打猎,逍遥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 普斯卡丝问道:“这是你的理想吗?” 胡忧苦笑道:“想想而已,那样的生活,我恐怕过不了三天。” 普斯卡丝咯咯的笑了起来,她现在是越来越喜欢胡忧说的这些水话了。 笑着了一会,普斯卡丝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问胡忧道:“你真的不打算留下来吗?”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我是一个浪子,流浪才是我的梦想。到了福永城之后,我会继续往前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普斯卡丝不舍的问道:“那你还会回来吗?” 胡忧扔了块石片,在水里打出几个水飘道:“我也不知道,也许会,也许不会吧。以后的事,谁又能说得清楚呢。” 普斯卡丝咬咬牙道:“答应我一件事行吗?” 胡忧看向普斯卡丝,道:“什么事?” 普斯卡丝道:“如果有一天,你再来桂林帝国,一定找我。好吗。” 胡忧心中有些黯然,他知道,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普斯卡丝对他也有了点情,他何尝又不是这样呢。 人,都是感情动物,两个人就算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经常见见面,聊聊天,感情也会好很多,更何况他们还什么都做了,还是那种很激烈的呢。 胡忧点点头道:“好,我答应你,如果我将来再来桂林帝国,我一定找你。” 普斯卡丝笑了,胡忧也笑了,他们都知道,这个承诺很渺茫,此次一别,两人是天各一方,再次见面的机会,很少了。 普斯卡丝重重的吻住胡忧的嘴,低吼一声:“爱我” 胡忧也顺势抱住了普斯卡丝,玩起了他们都很喜欢玩的游戏,还有两天,队伍就到福永城了。 是夜,天凉如水,大陆的气候就是这样,越是往北走,就越冷。 柳氏的马车里,坐着刚刚摸进来的胡忧。他不是来偷香窃玉的,而是来给黄地随检查身体的。 柳氏紧张的站在胡忧的身边,看胡忧把手从儿子的身上拿开,马上迫不及待的问道:“怎么样,地儿没有什么事吧。” 胡忧点点头道:“和我猜的一样,那个黄九成发现药力无用,更大了份量,不过没有关系,一会你把解药吃了,再给孩子过奶就行。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柳氏听胡忧这么说,才松了一口气,道:“还好明天就要到福永城了,不然这样的日子,我真是没有办法过了。” 胡忧安慰道:“忍耐吧,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你的好日子,快要来了。” “咣” 胡忧的话声刚落,车门被人一脚踢开,黄九成拿着把大砍刀,指着胡忧道:“好日子,你们不会再有好日子了。奸夫yin妇,我要杀了你们。” 胡忧在门口被踢开的瞬间,已经护在了柳氏的身前。他和柳氏并没有发生过的接触,不过他知道,解释是没有用的。这时候能保住自己的,只有武力。 胡忧转头看柳氏已经非常机警的把孩子给抱上了,赞许的点了点头。这个女人虽然武力不强,但是脑子相当的好使。胡忧之前还考虑着,到了池河帝国之后,是不是帮她一把,让她弄到一些权势。池河帝国有这样的人在,想要平静,看来是不容易的。 不过别管往后怎么样,得先过了今晚再说。黄九成也是省油的灯,他起来,他要护着柳氏母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胡忧喝道:“黄九成,不论你信不信,我都要告诉你,我与少夫人,并没有任何的媾和。” 黄九成哼哼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就算你什么也没有做,光凭你偷入马车,与柳氏私会,我就要你死。” 黄九成说着手一挥道:“给我上,把柳氏抓住,男的分尸。” 黄九成显然是怒极了,这会,他可不管胡忧是认识华老还是什么老了,开口下的就是死命令。 “住手” 就在双方要动手的时候,普斯卡丝也带着佣兵团的人,赶了过来。营地里发生这么大的动静,她不可能不知道的。她显然赶得有些急,衣服都没有穿好。 黄九成有些惊讶普斯卡丝居然会插手,重重的‘哼’了一声道:“普斯卡丝团长,你难道要插手吗?” 普斯卡丝看看胡忧,又看看黄九成,脸上现出了一丝难色。要知道佣兵有佣兵的规矩,现在黄九成是蓓蓓佣兵团的雇主。也就是他们暂时性的主人。无论是任何的理由,一但他们跟黄九成交手,那么蓓蓓佣兵团的名声,也就毁了。以后将不会再有人聘请他们做任何的事。 普斯卡丝咬牙道:“无名是我蓓蓓佣兵团的人,我不许任何人伤害他。” 胡忧也是懂得佣兵规矩得,听到普斯卡丝这么说,他心里很感动。但是他却不能领这份情,创立一个佣兵团不容易,普斯卡丝和他的团队,以及团队后面的亲人,都是指着佣兵团吃饭的。他不能看着蓓蓓佣兵团毁了,做为有着同样经历的人,他知道,蓓蓓佣兵团对普斯卡丝的感情,和他对不死鸟军团的感情是一样的。 胡忧开口道:“普斯卡丝团长,这里的事,与你无关,你带大家回去吧。你不是已经把这次的雇佣费给了我吗,从那时开始,我跟蓓蓓佣兵团已经没有关系了。现在我并不属于蓓蓓佣兵团的人。” 胡忧说这话的时候,能很明显的看到普斯卡丝身后几个佣兵松了一口气。和胡忧猜想的一样,他们就算跟在普斯卡丝来了,也不一定会动手的。要知道这是一个污点,有了这个污点,他们就算离开蓓蓓佣兵团,也很难再加入其他的佣兵团。胡忧与他们不过是二十几天的交情,还不足以让他们能做出那么大的牺牲。 莫道世态炎凉,这就是社会,这是一个很真实的世界。世界是有游戏规则的,当你的能力,还不足以去破坏游戏规则之前,你必须的遵守。 黄九成似乎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面有得色的说道:“普斯卡丝团长,他的话,你听到了吗。马上带着你的人离开,这里的事,与你们无关。” 这时候,普斯卡丝的身边的佣兵也劝她,要知道她可是团长,她不走,其他的佣兵也不能走,这又是另一条佣兵的规矩。佣兵,看似很精彩,但是他们的身上,背负着很多的条条框框,并不是可以随性而为的。 胡忧看普斯卡丝还在犹豫,哈哈大笑道:“普斯卡丝团长,你还是离开好了。放心吧,这老黄家能一战的,不过只有三十多人而已,比起三四百条土狼,他们还差远了,伤不了我的。” 胡忧这话说得豪气冲天,那些佣兵听着都很佩服。经过二十多天的相处,他们很挺喜欢胡忧的。如果是换成明天,他们与黄九成解除掉之间的雇佣关系,他们肯定会出手帮胡忧,可是现在,他们真的不能啊。 普斯卡丝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一咬牙,带着手下离开了。身为团长,她必须考虑更多的事,不能一时的冲动,毁了大家的前途。 胡忧看普斯卡丝都走了,二当家莱尔却还站着不动,不由说道:“莱尔大哥,你也走吧。”胡忧知道,莱尔有七个孩子要养了,不能在这里把工作给丢了。 莱尔坚定的摇头道:“我不走,我给你观阵,他们要是伤你,我不答应” 胡忧笑笑道:“相信我,他们这几个货,还伤不了我的。普斯卡丝团长在等你呢。” 更新更快 莱尔终于还是离开了,他的眼中,很明显的藏着深深的无奈。他已经不在年轻,年轻时的热血,被社会消磨掉太多,如果再年轻十年,他不会离开,可是现在,他只有离开。 胡忧看佣兵团的人,全都已经退到了远处,嘴角露出了自信的笑。这还是他第一次,站在他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感觉似乎还不错。 来吧,这只是一场小战而已。用不了太多时间的。 . , 章节目录 第254章 以医之名 “你没事吧。” 柳氏看着胡忧手臂上插着的那支箭,有些担心的问道。那支箭本来是射向她的,是胡忧帮她挡了一箭,才没有让她伤着。 胡忧回头看了一眼那已经被他们甩开的追兵,笑笑道:“没事的,你不用担心。咱们得加快速度才行,不然他们又追上来了,这些家伙,真是烦人。” 柳氏也隐隐能听到身后黄家追兵的声音。他们虽然已经逃出了大营,但是并没有能摆脱追兵的追杀。这主要是因为,她手里抱着孩子,本身身体又虚,跑不快。 柳氏道:“是我连累你了。” 胡忧道:“你这是什么话,咱们现在可是一条船上的人,我的荣华富贵还得看你呢。” 这是胡忧的策略,他得让柳氏相信,他们这间是一种利益的关系。 利益关系说起来似乎不太好听,但是有时候,它确要比什么朋友亲情来到要更可靠。因为只有大家的利益相连,才能很好的把彼此绑在一起。只要利益不破,就暂时不会发生背叛的事件。 柳氏咬着嘴唇道:“我对天发誓,只要能平安到达池河帝国,我保你一生富贵” 胡忧心说发誓这种东西,我可是不会信你的。大家现在不过是相互利用而已,用不着那么拼。 胡忧一副感激无比的样子说道:“多谢少夫人抬爱,我无名就算是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定保你母子平安。” 胡忧看柳氏已经把一口气喘回来了,连忙继续赶路,他可不想在来次一挑几十了。刚才要不是蓓蓓佣兵团的人,有在暗中出手帮助,他和柳氏还没有那么容易跑出来呢。至手臂上的伤,那是他故意弄的,总要带点伤,才说能说明自己的功绩嘛。英雄不都是死了之后,才称人英雄的嘛。 “哼啊” 柳氏没有路出两步,就发出了惊呼。 胡忧转头看柳氏要摔倒,赶紧伸手一把抱住她,不让她摔下去,她的怀里,可还抱着孩子的,这一摔倒可很要命。 胡忧扶住柳氏,急急的问道:“你没事吧?” 柳氏皱着眉道:“我的脚崴了。” 胡忧暗骂一声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眼看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没办法,只能受点累了。 胡忧叮嘱道:“你把孩子抱好了。” 胡忧说着,就反柳氏挟起来,向前飞跑。按理说,背着更利于赶路,可是柳氏怀里抱着孩子,背不了。 柳氏除了某些地方比较大之外,整体看来,还是比较轻巧的。对于胡忧这种已经刻苦训练了三年的人来说,挟着她走还不算太难。只不过胡忧得小心柳氏杯里的孩子才行,别一个不小心,把他给压扁了。 柳氏对胡忧的体力感觉得惊讶,不过想想,他敢独自一人四处游走,自己也应该有一些本事,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胡忧一口气跑了近半个小时,看追兵不见了,这才放慢了步子,不过他并没有把柳氏放下了,反正抱着她手感也挺不错的。 胡忧问道:“我们是直接去老树吗,吴立公子的人,是不是已经到了?” 柳氏调整了一下抱孩子的姿势,小嘴有些喘息的说道:“那里是吴立公子在林桂的一个据点,什么时候去,都会有人的。我们只要亮出吴立公子的令牌就行了。” 胡忧紧了紧怀里的柳氏,避开了块大石头,转进树林里,心想了原来那里有一个据点,这个池河四公子,看来也是一个有野心的人呀,胡忧继续问道:“就是那天你给我看的那个令牌吗?” 柳氏下意识的去摸了摸那藏在衣服里的令牌,回道:“是的,那是吴立公子亲手给我的。” 胡忧心说,希望这玩艺不会过期作废,不然少爷我这次就算是白忙活了。 在一处隐蔽的地方,躲过追兵的纠缠,在确定已经没有黄家人跟着,这才转进了大路。柳氏的脚伤,并没有太大的问题,经过胡忧的简单处理,已经能自己走了。而胡忧的箭伤嘛,当然也得弄一下,分已经拿了,再插着,那就不合适了。 也许是因为要见情郎了关系,柳氏的心情看来挺不错,一路上,还主动的找胡忧说话,并给胡忧价绍了吴立这个人。 通过柳氏的嘴,胡忧也对池河帝国的家族关系,有了一定的了解。胡忧之前已经知道,池河帝国实事上了一个属于部落制的国家,赵尔特的家族赵族,是池河帝力最强大的一个家族,也可以称之为王族。 现在听柳氏这么一说,原来吴立家的吴族,实力也很强大,几乎可以和赵族平起平坐。 当然了,女人的话,总是有夸大成分的。不过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从吴立能成为三国联军河池帝国一方的主将来看,他的实力,想来不会太差。 断断续续的走了近五个小时,胡忧三人终于到了老树。这还是后半段,胡忧用钱开道,让三人坐上了骡车,才加快了速度,不然弄不好,得走到半夜。 老树不是一个城,只是一个小镇而已。因为地处林桂,安融两国的边界,这里的贸易还算热闹。进到老树,街上的人也多了起来。胡忧在偏过一辆单轮木头车时,顺了人家一个梨,塞到柳氏的手上。 柳氏也不管胡忧这梨是哪里来的,给胡忧一个微笑,轻轻的咬了一口。这一路走来,可把她累坏了。 胡忧这时才仔细的观察起这个老树镇来,这个老树镇比之前胡忧见过的那些大城不同,全镇大约也就几个平方公里,他们此时所处的中心主街上,大约有三四百幢泥屋、茅寮、石屋不规则的排作两行,形成了一条宽阔的街道。 各种农作物和牲口、卖买的人们,黄粱、黄米、小米、麦、菽、牛、羊等东西,四处可见。镇子虽不大,却还挺繁荣的,就是不知道是否娼盛。 才走入小镇,柳氏就不停的四处找着,不了一会,她低呼一声道:“找了到,就是那家卖黄豆的店。” 胡忧顺着柳氏的目光看过去,果然看到了一家卖黄豆的店,心里有些奇怪,那个吴立的联络站,干什么要卖黄豆呢。 柳氏继续说道:“我进去和他们接头,你先在外面等一下,弄好了,我叫你。” 胡忧知道,柳氏是不想让他知道接头的暗号,点点头,表示明白。他对这种小站点,可没有多少兴趣。 没过多久,一个布衣汉子出来把胡忧叫进店里,胡忧心说,看来一切顺利,已经接上头了。 后院。 胡忧,柳氏和刚才那个汉子,分别落坐。 胡忧仔细观察那布衣汉子,看来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乍看还真像一个做小生意的老板。但是仔看之下,此人的骨架特别粗大,目光有神而灵活,与一般的小商贩比起来,显然很沉稳,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 那布衣汉子也观察了胡忧一会之后,这才开口道:“本人吴鑫魁,乃吴家外事主管,今次是奉命,特意在此等候柳夫人的。听柳夫人说,这位无名兄弟,一路对柳夫人母子照顾有佳,吴鑫魁在此带我家公子谢过了。” 胡忧不知道外事主管在吴立哪里,算是个什么样的职位,不过这吴鑫魁也姓吴,看来有些地位,也有心与他交好。 胡忧回道:“吴管事太客气了,我对池河吴立公子,一向仰慕得很,这次能帮吴公子做一些事,那是我的荣幸呢。” 吴鑫魁对胡忧的回答,并不感觉惊讶。像吴立这种大权在握的人,想要巴结的人多了去了,点头道:“无名兄弟这次算是立下了大功一件,本人会向公子报告的。不知道无名兄弟是哪的人呢。” 胡忧之后已经跟普斯卡丝说了自己是韩国人,那时候说着,是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现在,已经改不了了。柳氏肯定也已经知道他自称韩国人的事,再改难免会让她生疑。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柳氏可是他的一张王牌呢。 胡忧看得很清楚,当他说出自己是韩国人的时候,吴鑫魁的眼中不屑之色,一闪而过。看来他对韩国人的无耻,很不以为然。 胡忧到不觉得那有什么丢脸的,反正他也不真是高丽棒子。他反到觉得,自己这国籍会给他带来好处,至少不会引人防备。甚至无耻嘛,反正他比韩国人也好不了多少。 当吴鑫魁听说胡忧是一个大夫,而不是一个武人的时候,到是挺感兴趣的:“我这人也算是见过几天世面,像无名兄弟这样有那么好功夫的大夫,还真是不多见呢。” 胡忧谦虚道:“吴管事叫我无名就可以了,说起这功夫嘛,小人也算是丢脸了,要不是佣兵团的朋友们暗中帮忙,我还真没有机会跑出来。相信管事大人亲自出手,肯定比小人厉害得多。” 吴鑫魁看胡忧挺上道,暗暗的点点头,笑道:“你能从三十几人的手里,把柳夫人救出,已经算不易了。这样,一会我让人带你去休息,等我处理一些事之后,咱们就起程回池河。” 胡忧知道,这个吴鑫魁肯定是要去处理黄九成那边的手尾工作,也不再言语什么。 第三天,一行人正式上路。胡忧对过去两天的事,不闻不问,似乎一点都不关心,不过他知道,吴鑫魁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受了些小伤。不过他并没有找胡忧帮他医治,应该是自己弄了些刀伤药。 柳氏现在已经变成了柳夫人了,这两天,胡忧都没有见过她,今天临上路的时候,胡忧到是远远的看了她一眼,她的身边,多了个小丫头,看来是吴鑫魁找来照顾她的。 北部山区的天气,阴睛不定,也没有个天气预报。早上还是阳光明媚,下午却又下起了大雨。 这次回池河的人并不是很多,一共就二十多人,五辆马车,柳氏坐在最中间那辆大车里,胡忧也分到了一辆,看来待遇还算不错了,虽然小了一些,还堆了不少货,也算不用走路骑马不是。 胡忧现在的马术,已经算了很不错了。可是他却不喜欢骑马,他也说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小胡忧的关系吧。 胡忧不用淋雨,趴在马车上,看外面的雨中世界。车队的前后,都有戴着竹笠蓑衣的护卫护着,看起来还挺有点派头。 胡忧觉得这吴鑫魁这么做,弄得似乎有些招摇,要是换成他,他肯定不会弄这么多的马车,搞得自己很有钱一样。这不是找贼惦记吗,要知道这世道可不安全。 不过他才刚进队里,并不好说什么。这些大家出生的人,是不会在呼这种事的,说了他们也不会听,何必要出这个头呢。 冒雨走到黄昏,大队人马才停下来,安营生火,做饭煮茶,都有专人做,胡忧并不需要去插手。胡忧看这里的风景挺不错的,雨也停了,就下来四处走走。虽然不用走路,可是坐了天的马车,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雨后的空气,特别的清新,胡忧看得精神爽快。远远看见有条河,胡忧刚想过去,就听身后有人叫他,转头一看,是一个叫大飞的护卫,今天不过十九岁,长得挺黑的,为人有些憨直。 “无名大夫,无名大夫请等一下.......” 胡忧停下了脚步,站在原地。大夫的身份,可是要比侍卫高一级的,他得习惯自己现在身份,有时候,应该摆的架子,还是得摆一下。 大飞脸色焦急的跑到胡忧的身前,急声道:“无名大夫,可算是找到你了。” 胡忧看大飞那着急的样子,不由疑惑道:“大飞,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 大飞擦了把汗道:“无名大夫,你快去看看吧,吴管事突然病了。” “病了?怎么会?” 胡忧脑中急转,难道说他昨晚的伤很重吗?可是今早见着,没有什么事呀。 大飞道:“我们也不知道,刚才他还好好的嗯。突然一下就歪到地上,不停的吐白吐。” 胡忧心中一动,问道:“他是不是先尖叫一声,然后全身僵硬,四肢有节律地抖动,呼吸不太好,面色青紫?” 大飞连连点头道:“对对,就是这样。无名大夫,你真是厉害,居然像亲眼看见一样。” 胡忧心道,这有什么好厉害了,这是羊角风,少爷见得多了。想到这里,胡忧又有些奇怪,吴鑫魁既然有羊角风这样的病,为什么还能得到重用呢。要知道,这种病真像是定时炸弹一样,随时都会发作的。难道说....... 胡忧暂时把心中很想给压了下去,拉了大飞一把道:“别说那么多了,快带我去看。” 胡忧赶到的时候,吴鑫魁还躺在地上,不停的抖动,那些侍卫显然没有遇上过这样的事,一个个都惊慌的在一边看着,不敢乱动。这事把柳氏都给惊动了,她也抱着孩子,远远的在一边看着。 胡忧拨开人群,只看了一眼,就已经确定这吴鑫魁是羊角风发了,二话不话,先把一根树枝横在他的嘴里。这样做是防止他咬舌头。 羊角风发作,一般是不需要怎么急救的,快则一两分钟,慢则最多十分钟,就会过去,自己醒过来。这期间,只要不让他咬了舌头,就可以了。 可是胡忧现在是大夫呀,他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只往吴鑫魁的嘴里放根树枝了事,不然这大夫也太容易做了吧。 这可是一个表现的机会,绝对不能错过。他放完树枝之后,就把吴鑫魁翻了过来,随手在衣袋里,抓了把药就往他的嘴里塞。这些药不过是一些清热去火药,与羊角风跟本一点边都挨不上。不过胡忧可不管那些,他要做出吴鑫魁是他救好的样子。 说来也巧,胡忧刚刚塞进去一把药,吴鑫魁就醒过来了,边上看到一幕的人,眼睛都瞪大了。这也太神奇了一些吧,药到病除了。 顿时,所有人看胡忧的目光,都不一样了。与这样治术高明的人交好,随时都能救自己一命呢。他们过的可都是刀头舔血的生活,谁知道什么时候,会给人家开一刀射一箭,那时候可是先救得活,后救得死的大事呢。 胡忧可不知道,就这么一下,他就已经得到了那些侍卫的认同。他本就是以大夫的身份加入的,把柳氏救出黄家的事,只有几个高层知道,下面的人,跟本不知道。因为本身就没有利益冲突,又加上胡忧的有意交好,他们对胡忧的印象都不错,这下就肯是想着怎么去交好他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正在暗中庆兴呢,这要是晚来一步,吴鑫魁自己就爬起来了,白白少了一个表现了机会。 吴鑫魁刚醒来,看到大家都围着自己,有些茫然,瞬间,他就想到什么,脸色大变。 胡忧把吴鑫魁的反应,全都看在眼里,知道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吴氏家族里,肯定还有人有这种羊角风。吴鑫魁之前肯定见过,但是他并不知道自己也有,这还是第一次发作。 . , 章节目录 第255章 美人与狗 人群散去,胡忧被吴鑫魁拉到了离营地挺远的地方。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胡忧边在心里猜着他要干什么,边跟着他走,反正他总不会是要杀人灭口吧。 吴鑫魁一直走到胡忧之前想到去的那个河边,这才停住脚步,脸色凝重的久久不语。 好一会,吴鑫魁才伸手拍拍胡忧的肩头道:“无名大夫,刚才真是要谢谢你了。没有想到,你居然知道这种病的急救。” 胡忧有些奇怪的看了吴鑫魁一眼,心说这有羊角风的人虽然不多,但也不算少,我能知道,有什么奇怪的。 胡忧不敢乱说话,点点头道:“这没有什么,我以前跟师父的时候,曾经见到一两例这样的病。” 吴鑫魁精神一振道:“那你师父有没有治好过这样的病?” 胡忧一看吴鑫魁那样的反应,就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江湖有句老话,行也行,不行也行,总之无论在任何的情况之下,都不能说不行。你说不行,不是把生意往外推吗。别管他行不行,总之,先把钱弄到手再说。 胡忧沉吟了一下,说道:“到是有治好过的。不过这种病,非常难治,需要很多名贵的药材,而且不是一两天就能成的。” 吴鑫魁说道:“这都不是问题,只要能治就行。你能不能简单的对我说说这病的起因?” 胡忧心说这是要考我了。这羊角风我是没有治过,但是这起因我还不知道吗?就怕说了你不能理解。 胡忧想着,捡了些重点,用比较简单能懂的话,给吴鑫魁解释了一遍。主要强调,这种病会遗传。要是治不好,会一代一代的传下去。只要是血亲,都可能会有。 胡忧不知道这吴鑫魁对医学的东西能听懂多少,但是这一代一代传下去的事,他肯定能听懂。 果然,吴鑫魁的面色,已经告诉了胡忧。他不但听懂了,而且还很明白。 沉吟了一阵,吴鑫魁问道:“无名大夫,不知道令师现在身在何处,能不能找到他老人家?” 胡忧心说知道到是知道,要找他嘛,以你们的科技,也发明不了穿越机。你们要是能发明穿越机,那这小小的羊角风,对你们来说,那也不是个事了。 胡忧眼睛红红的说道:“半年前,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游了。” 师父,我可没有说你死啊。你现在在另一个世界,那不是仙游吗。 吴鑫魁叹息道:“可惜了。哎无名大夫想来已经得到令师的真传了吧。” 真传个屁,他那几下子,也就马马虎虎,没多少好学的。 胡忧仰头,略带自豪的说道:“我七岁跟师父学艺,足足学了十三个年头。师父已经把一身本领,全都教给了我。只不过........” 胡忧说到这里,停了一下,吴鑫魁急道:“只不过什么?” 胡忧心中暗笑,脸上却一脸严肃的说道:“只不过我才出道三年,火候还不太够,怕丢了他老人家的脸。” 吴鑫魁松了口气道:“无名大夫,你真是太谦虚了。” 吴鑫魁说着,脸色一正,两眼看着胡忧,非常认真的说道:“无名大夫,你老实告诉我,对于这个病,你有多少把握?” 胡忧问道:“你指的是羊角风吗?” 吴鑫魁一愣,道:“羊角风?哦,是了,你们还给这病起了名字。是的,就是羊角风,你有多大的把握可以治好?” 胡忧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犹豫,但是也不能把话给说满了,很技巧的说道:“这羊角风的病情很复杂,因人而异。每个人的生活习惯,环境,家势,财力不同,治起来的难度也是不一样的。 简单来说,发病比较轻的,时间不长的,就比较好治。要是时间太久的,那就比较难。不过怎么样,都有治好的机会。” 吴鑫魁显然对胡忧最后的那句话很满意,重重的拍着胡忧的肩膀道:“有机会就好,有机会就好呀。无名大夫,现在有些事,我还不能告诉你,但是有一点,我可以打保票。只要你能治好这病,我保你一世荣华富贵” 胡忧在心里暗笑,柳氏保我一世荣华富贵,你又保我一世,那不是两世了?你们所谓的荣华富贵,能给我什么? 吴鑫魁沉吟了一会,对胡忧说道:“咱们就先聊到这吧,今天这事,你不能对任何人说,到了池河帝国之后,我会给你安排的。” 与吴鑫魁的一次谈话,胡忧的生活又得到了很大的改善。首先是吴鑫魁给他换了一辆马车,这马车可不再是人货混装了,就胡忧自己住,要躺要坐,都可以。还有就是吴鑫魁对胡忧的态度也好了很多,之前吴鑫魁虽然没有明着说过胡忧什么,但是看他的目光,总带着点轻视,现在他的目光,已经换成重视了。 只不过有一点,胡忧有些想不通,这个吴鑫魁既然已经知道了自己会治这羊角风,为什么他不要求自己动手帮他治呢?” 想不明白的事太多,也没有个答案。吴鑫魁既然没有提这个碴,胡忧也就不会自己给提,这玩艺他只是知道,也没有治过,提了治不好,那不是丢脸吗。他现在给吴鑫魁的,不过是水中的月亮画中的饼,能多拖一时,就多拖一时好了。 车队一路出林桂,过安融,都没有出现什么情况。胡忧之前还一直暗想着,这么招摇的车队,会不会遇上强匪。可是这车队一直到进了池河帝国的境内,都没有发现什么情况。只不过,这车队进入河池帝国之后,胡忧却发现,那些侍卫明显要比之前紧张多了,宿营的时候,往往都要派双岗。 这天,吃过饭之后,胡忧借机问大飞,道:“大飞,我看你这几天好像都很紧张的样子,这都已经进了池河帝国了,你怕什么,这里不是你们的地盘吗?” 大飞今年才十九岁,功夫是不错,但是人直,脑子不太会转弯,是一个打听消息的好人选。 大飞那天看胡忧治好了吴鑫魁,就对胡忧挺佩服的,见胡忧问起,他左右看看,附近没有什么人,于是说道:“无名大夫你不知道,正是因为这里是池河,我才紧张呢。” 胡忧问道:“这话怎么说?” 大飞道:“无名大夫,你不是池河人,不知道也正常。我告诉你吧,咱们池河帝国现在有五大势力,就是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吴,李,何,钱。 吴家就是我们吴氏家族,我们吴家是四大公子世家之首。接下来就是李家,何家和钱家了。 王族和四大公子世家,表面上还不错,但是在下面,相互都有看对方不顺眼的。我们吴家和李家就不太对付,而这里又是李家的地盘,我们自然要小心一点。” 胡忧心说这情报到还挺管用。原来每个帝国的势力都一样,大有大斗,小有小争。就像曼陀罗帝国存在军地两军之争一样,这池河帝国也同样有这方面的问题。 这对胡忧来说,是一个好事。他暗暗的记在了心里。他这次的最大目的,可是来搅混水的。要是能让这五大势力来个相互火拼,那就是最理想不过的事了。 可惜了,现在自己在吴家还没有地位,不然在这李家的地盘上,搞些事就爽了。不过这也不用着急,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只要留心,以后这样的机会有的是。 也许是因为行事比较低调,也许是因为这二十几个人,引不是李家的兴趣,车队一直走出李家的地盘,都没有发生什么事。 就这么又走了十几天,车队终于进入了池河帝国的首都金城。金城是池河各大势力头头脑脑的聚集地。各大势力,分别控制着池河帝国的各个地方,但是他们的家主,却都在金城住着。这是池河王室定下的规矩。 金城比起曼陀罗的龙城,宁南的绿城要差了不少。虽然同样是八大帝国的都城,金城比起后两个,明显有距离。它没有龙城的森严,也没有绿城的繁华,它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城市,除了多一个皇宫之外,与一般的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胡忧现在已经是见过世面的人了,这有些破败的金城,引不起胡忧的兴趣。他的注意力,更多的放在这里的城防上。 就这么一看,胡忧的心里就有些冒冷汗。这金城的城墙并不高,也就是十二米左右,比他重建的洞汪城还矮了三米。什么护城河,箭台什么的,也不是很强,但是他们的守备军,却让胡忧看着心里发毛。 也许是因为人种的原因,池河帝国的人,平均要比其他帝国的人高大,加上他们拥有天下最多最好的战马,在别人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补的时候,他们就已经采用了全骑兵制。 胡忧算是看明白了,这池河帝国的金城,跟本没有想着跟来敌打攻城战,谁要来打他,他们就直接用骑兵冲击。这么骄横的打法,能让胡忧不心里发毛吗。 想想那些身材高大的士兵,骑着战马,拿着长枪冲锋,哦,我的天,不好弄啊。最让胡忧不喜的是,他们的军队里,配有很多大型的狗。那种取名为池河狗的狗,一只只有半条牛那么大,马拉戈壁的,他们拿战场当成什么,打猎吗? 想想以后很可能要和这样的部队交手,胡忧的脑袋就很疼。看来得准备些打狗棒才行,打了人,还得打狗。 “无名,无名。” 身边的叫声,把胡忧惊醒过来。胡忧转头不解的看向吴鑫魁。 吴鑫魁看胡忧那呆呆的样子,还以为胡忧没有见过世面,被金城的威武给惊着了呢。脸有得色的说道:“很震撼吧,我当年第一次来金城的时候,也和你一样,都惊呆了,心想着天下怎么会有如此雄伟的大城。改天有机会,我再好好带你四处看看,现在我们得进去了,刚才吴立公子已经传话下来,让我们直接进见,这可是荣誉呢。快走吧。” 胡忧心说:我看我不是高丽棒子,你到才真是高丽棒子。就你这破城,也能把我看呆了?少爷是被你那些池河狗给吓着了。说真的,这些狗还真是问题,将来要是开战,得想个办法,先解决他们才行。 听说能得到吴立的直接招见,车队里的人,都很兴奋,一个个乐得像过年一样,连胸膛都挺直了。胡忧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他很想告诉那些人,人家吴立想见的是儿子,不是你们,你们高兴个屁呀。 人人都挺起胸膛,胡忧反到缩起了身子。他现在是大夫,是医生,不是武士。装什么就得像什么,不能让人觉得你这大夫比武士看起来还要强悍,那就不好了。得把气势全都收起来才好。 吴氏一族的大宅,坐落于城中心偏左一边,与皇宫隔街而望,这可是非常高的荣誉。一般人想住得离皇宫那么近?死一边去。 大宅的四周围有高墙厚壁,如果再引水成护河,那就和城堡没什么两样了。不过看来要弄护城河,老赵家是不许可的,皇宫弄一条,你也弄一条,你想干什么?皇家老大你老2? 不过就算是这样,这吴府也算是气势磅礴,胜比王侯了。 一路行来,胡忧留意着一切可以留意的东西。这金城相比起胡忧所见过的另外两个都城,要显然粗犷很多,少见玉宇琼楼,却不时能见到帐篷。在城市里,还是在都城里都有人住帐篷,这到是让胡忧开了眼界了。 这里的人,男女都特别的高大,特别是那些女的,现在天气可不算热了,她们却还一个个大胆的穿着短裙,看到胡忧他们的车队过去,也不避让,看到长得好的,她们还大胆的对男人吹口哨。 据吴鑫魁说,这里的女孩子都很开放,只要她们看得上你,你要怎么都可以。甚至生了孩子,都不需要你来养的,奶粉钱都不用给。 这听得胡忧直在心里大叫,我的天,这里是男人的天堂呀。怪不得这里一路上见不着几家青楼呢,原来她们直接就提供需求了,用不着花那冤枉钱。 吴府内部占地非常大,里面居然还有牧场、农田和仓库,在帝都的中心,有这样的部置,不得不让胡忧感觉到另类,问了吴鑫魁才知道,原来那些东西,都是特供给吴家高层食用的。胡忧很想问一句,池河帝国的食品安全,是不是有问题,连口放心奶都喝不上。 不过几个在路边调笑的女子,很快就打消的胡忧的这个顾虑,放心奶是有的,就看你有没有本事喝上了。 一路往里走,大约走了半个小时,一个广大可容数千人一起操练的庞大练武场,和一座巨宅矗立在胡忧的眼前,此时练武场上,正有数百人围在那里叫嚷着,似乎在看什么。 胡忧一眼看去,不由一呆,在练武场的中间偏向他们的这一边,一个身穿短皮裙的女孩子,正在指挥一群池河狗,做着种种高难度的动作,阵阵的欢呼,正是送给她的。 这个女孩子身材非常的高挑,最多比胡忧矮半寸,怒胸蛇腰,体态妖娆撩人,上身是紫色的短衣,有些像吊带衫,雪白的脖子上吊着一颗血钻,全身散发的无穷的女性魅力。 两眼灵动,两唇轻咬,随着身体的动作,胸前波涛汹涌,那高大得几有小牛那么壮的池河狗,轻柔的像蝴蝶一样,在她和身边跑动,好一副美女野兽图。 胡忧看得是目定口呆,连眼睛都不会转了,世上居然有这么个人。 吴鑫魁在胡忧的耳边说道:“那是吴立公子的亲妹妹吴紫紫小姐,她无师自通一套非常厉害的训狗术,你可千万别惹她,她要是放狗咬你,可没有人敢帮。” 胡忧苦笑道:“你提醒得有些晚了,她已经发现我们了。” 吴鑫魁一愣,脸上顿显出焦急之色,一颗豆大的汗,砸在地上,都能听出响来。 胡忧愕然的看着吴鑫魁,心说没有这么可怕吧。突然感觉大地在震动,胡忧一抬头,别说汗,他连尿都要下来了。一百多条牛犊大的池河狗,正往这边扑呢 胡忧转身就想跑,被吴鑫魁一把拉住,焦急的说道:“别跑,你一跑,那些狗就会死命的追你。你如果不想死下狗嘴下,就好好的站着。” 吴鑫魁都那么说了,胡忧哪还敢跑,瞟了眼身后的那些武士,也一个个腿打筛,看来他们也吓得不轻。 马拉戈壁的,刚一见面,你这个臭丫头就吓少爷,惹毛了少爷,少爷把你那些狗,一个个都给煮了。 片刻的功夫,胡忧一行二十余人,就给百多条狗给包围了。还好柳氏这时候还在车里,不然那小孩子弄不好得吓哭了。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胡忧是强忍着拉出霸王枪冲动,站在那里的。与这些狗相比,之前的那些土狼,算个屁呀。胡忧敢打赌,来一百条土狼,也打不过一条池河狗。 吴鑫魁非常勉强的干笑道:“表妹,几天不见,你更漂亮了呢。” 吴紫紫嫣然一笑,娇声道:“谢谢表哥。”完了,她一瞪胡忧,冷声道:“你是谁?” . , 章节目录 第256章 狗嘴救美 这是胡忧看过的,最快的变脸了。(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这个吴紫紫,刚才和吴鑫魁说话的时候,还一脸娇俏的笑,对着他就板了个冰雪脸,一句‘你是谁’,短短的三个字,让胡忧的心顿时凉了打截,这丫头,看来不好弄。 不过人不好弄不要紧,弄人不行,那就弄狗好了? 别看胡忧刚才在大群池河狗冲上来的时候,脸色都有点变,其实他并不怕狗。 从小到大,每次没有钱吃饭的时候,他就和师父去偷人家的狗来煮,说吃过的狗比见过的多,似乎有些吹年,但是那么多年算下来,几百只总是有吃的。 要知道他们的生意可并不是那么吃,没有钱要饭的日子是很多的。当然了,有时候,也与钱无关,就是嘴馋了想吃。 吴紫紫看胡忧不答话,一张俏脸,更加的冷了。吴鑫魁在一边看着着急,别看吴紫紫刚才甜甜的叫他表哥,可是他在府中的地位,可和吴紫紫要差上太多,这时候他要敢插嘴,一定是很惨的。 这时候,周围的空气全都静了下来,有些胆子小的,已经在猛擦汗了,这吴紫紫的脾气,他们可是全都知道的,只能顺着,不能逆,一逆就得出事。 这里可有百多条的池河狗,算起来,那真可以算是一个军部大队的配制了。这些狗对吴紫紫可都听话的很,只要吴紫紫一个动作,那狗嘴一张,半边脑袋都得没有了。 虽然他们都没有亲眼见过吴紫紫放狗咬人,但是他们都相信,这个吴立公子平时都有些触的吴紫紫小姐,绝对做得出那样的事。这年头,在权贵的眼里,人命如蝼蚁,咬死个把人,那还算个事? 马拉戈壁的,板什么死人脸,少爷就不告诉你 胡忧没有去看吴紫紫的眼睛,他的目光不停的在那些池河狗的身上打转。这些巨大的池河狗,一只只都露出那长长的猩红舌头,都不用离近,就能听到它们的喷气声,被这么多条眼中泛出绿光狗盯着,胡忧还真是第一次。 胡忧虽然第一次与那么多狗对峙,但是他知道,狗群和马群一样,都有个领头的,只要把那个领头的给搞定,那其他的狗也就怕了。 很快,胡忧就发现了狗王。那狗王的身体并不是最高大的,但是它最壮,别的狗都在乱叫的时候,它并不叫,而是不时的去留意吴紫紫的动作。不用问,只要吴紫紫一下令,它马上就会带着它的狗兄弟扑上来。 胡忧眼中精光一闪,暗道一声就是它了。他抢在吴紫紫再次开口之前,一个小窜步,滑到那条狗王的身前。 那狗王一身的黑毛,油亮得可以与貂皮比美。动物的天性,让它感觉到了胡忧的危险,一张狗脸,露出了凝重之色。 狗的表情,当然不可能那么丰富,这些都是胡忧的感觉。在扑上去的一瞬间,他感觉到了那狗王的惧意。 这是一种非常的感觉,他似乎能够知道狗的心里在想着什么。如果是有时间的话,胡忧肯定会仔细想想这其中的原因。但是现在,他没有那个时间,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把这条狗王给制服了。 怎么制服? 当然不能杀了,那吴紫紫一看就是爱狗之人,这些狗全都是她的心头爱,你要敢杀了她的狗,她就敢杀了你。一条人命换一条狗命,那可不值当的。 胡忧没打算要了那条狗王的命,他刚才已经偷偷的伸手入怀里,把一些羊角叶粉给挟在了手指之间。 这羊角叶是一种催.情的药物,在胡忧以前那个世界,非常的普通,没有那么好的较果。也许是因为天风大陆灵气充足的关系,又或者它已经变了种,与原来胡忧知道的那些羊角叶药性不一样。总之别管怎么样,这些羊角叶的药性非常强。这一点,胡忧在黄家的时候,可是拿黄金凤试过的。要不他当初怎么会被黄金凤给反推倒呢。 胡忧一窜到那狗王的身边,就把羊角叶粉用暗器的在了狗王的鼻子上。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的鼻子是湿的,而且非常的敏感。胡忧的药粉一打在狗王的鼻子上,就粘在了上面。 胡忧做完这一切,就又退了回去。这是他临时想出来的办法,以前也没有试过,不知道效果怎么样,多少还是有些紧张的。 “黑子,给我上” 清脆的声音来自吴紫紫,她本就对胡忧的无视感觉很愤怒,胡忧不回她的话,已经很让她生气了,他居然还敢去动她的狗,真是让她忍无可忍。 胡忧的药才刚刚丢到狗鼻子上,就听到吴紫紫的声音,脸色也有些变。就算是再猛的药,也得需要些时间,才能发挥作用,这么快那够呢。 边上的人,听到吴紫紫的话,全都连忙后退,而那条名叫黑子的狗王,一下就窜向了胡忧。 胡忧猜得没有错,刚才那条被他下药的,就是这群狗的狗王。 不错,吴紫紫是天生控狗高手,但是她并不能一次指挥上百条狗,她的命令,都是通过狗王下达的。这是她的秘密,普通人并不知道这一点。 胡忧非常了解狗的习性,他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跑。狗的天性就是追那些跑的人,哪怕是这狗王经过训练,会找特定的目标,跑不跑它都会攻击,胡忧也不能把背后给它。 胡忧是强压住跑的冲动,两眼死死的盯着那得到命令,窜上来的狗王。 狗王刚才已经隐隐的感觉到了,胡忧的身上,有它害怕的东西,这会再次靠近胡忧,它的感觉更加的强烈。 狗王黑子并没有如人们意料的那样,冲到胡忧的身前,马上就发动进攻,而是扑到离胡忧大约两米的地方,用一双狗眼,死死的盯着胡忧。 “呓?” 人群中暴发出了惊讶的声音。 吴紫紫也很纳闷,这样的事,她也是第一次遇上。黑子做为她的主力狗,一向都是非常听话的,可是这一次,却有些反常。 胡忧看那狂王没有马上发动进攻,也在心里暗暗的松了一口气。 胡忧以为是自己的气势把狗王给震住了。 其实胡忧猜重并不对,不单单是胡忧,在场的所有人,没有一个人能猜到这其中的真正原因。 胡忧的气势,在这之中,是产生了一点作用,但是并不是最重要的。狗王黑子之所以没有扑上来,是因为它闻到了雪里红蛇的气息,它怕的其实是那个。 雪里红蛇是洪荒异种,它的身上,有龙的精血。这个时代的天风大陆人,没有哪个国家以龙来做图腾,但是龙在万古之时,是确实存在过的,只是现在的人们并不知道而已。 雪里红蛇在山洞里咬胡忧不成,反被胡忧给弄死,一身的精华,全都让胡忧给强特的吸去。虽然胡忧不懂运用,甚至是不知道那些东西的存在,但是它们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 胡忧自从吸收了雪里红蛇的精血之后,身上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气息。一般人只是能闻到,并不会感觉危险,闻多的女人,还会被那种气息吸引,甚至勾起情.欲,这也是为什么胡忧特别能招惹女人的原因之一。 人感觉不到,但是动物却本能感觉到那种危险。龙狗之间,可是差着太多的等级,虽然胡忧身上的气息很淡,但那也已经足可已让它们害怕了。 吴紫紫弄不明白,黑子为什么不攻击胡忧。一咬牙,再次下令道:“黑子,上” 吴紫紫的再次下令,把胡忧的火给挑了起来。胡忧已经不是那个初到天风大陆,什么都没有过见的胡忧了。 现在的胡忧,手常雄兵三十万,就连宁南帝国的公主,都对他百依百顺,连皇位都想让给他坐。这吴紫紫不过是一个家族势力中的一个女儿而已,说句不好听的,连吴立他都没有放在眼里,更别说吴立的妹妹了。 胡忧的精神力已经逼到了血斧上,这条臭狗不扑上来,那还算罢了,它敢扑上来,胡忧今天就让它成死狗。 这几天,胡忧经过对吴鑫魁的旁敲侧击,已经大体的猜到了吴立的身上,也患有羊角风病。胡忧相信,他会治羊角风病的事,吴鑫魁肯定已经报给了吴立,此时他就算是把吴紫紫的狗给杀了,吴立也不会拿他怎么样。哪怕吴立再怎么宠吴紫紫,也不会因为她而放弃一个治病的希望。胡忧现在是有恃无恐。 那狗王黑子,眼睛红生像血一样,喘气的速度,明显比之前快了很多。它听到吴紫紫的命令,很艰难的回头看了她一眼,然后做出了一个出乎所有人意料的动作。 它是扑了,但是它没有补向胡忧,而是冲进了狗群里,趴在一条母狗的身上,不停的耸动。 黑子的动作,让在场的人,全都傻了眼,只有胡忧知道,是他刚刚弹在黑子身上的在羊角叶粉起作用了。 吴紫紫一开始没有在注意到黑子在干什么,等她发现黑子居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就干出这样的事,整个人都快气疯了。回想起刚才自己说的‘黑子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她命令黑子那样干的呢。 吴紫紫的脾气是泼辣,但是始终还是黄花闺女,这样的事,她哪看得下去,而已边上还有这么多人看着。 胡忧看吴紫紫气成那样,都快要笑出来了。心说这羊角叶还真是够厉害的,要是哪天给谁来点,不知道他会怎么样。 胡忧正想着,就见吴紫紫一脚踢开脚边的一条金毛狗,大步走向黑子,脸如寒霜的一皮鞭抽在黑子的身上。 黑子惨叫一声,想跑,可是这个时候,它哪里跑得了,狗和人可不一样,这时候它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了。 吴紫紫显然是气急了,一鞭不解气,又连着抽。那皮鞭带着呼呼的尖啸,抽得那黑子是没头没脸的。 黑子是吃了头角叶,可是它下面的母狗没有吃呀。它是里外都被抽,顿时就不干了,四脚乱踢,拼命的挣扎。 胡忧算是见过不少世面了,可是这样的情况,他还真的第一次看到,觉得很过瘾。暗中可惜这里没有dv机,也没有网络,不然这要拍成视频放到网上去,那点击可就得爆了。 胡忧正在看着,突然脸色一变,向吴紫紫扑过去。周围的人,也同时看到了危险,可是他们只来得急发出惊呼,却没有身体的反映。 发生了什么事? 吴紫紫不是正在抽黑子出气吗,她那皮鞭抽得是没头没恼的,母狗刚把黑子给顶开,吴紫紫的鞭子就到了,抽在了两条狗的结合部位。 你想呀,肉身能比得了皮鞭吗,黑子那玩艺是应声而断,血喷满地,成了太监狗。 狗,毕竟是狗。哪怕它再怎么通人性,它还是畜生。 黑子遭到如此沉重的打击,哪还管你什么主人不主人,反身就向吴紫紫给扑过来。如果狗会说话,想来它此时肯定大吼,你要我断子,我就让你绝孙 吴紫紫几岁就开始训狗,十几年来,从来没有遇上被狗反扑的事。看黑子张着大嘴扑过来,顿时就傻了。她从来就没有想过,黑子会来咬她。 此时的黑子,被巨痛冲击的得只剩下兽性了。它现在什么都不想,就是要咬吴紫紫报仇。 胡忧从吴紫紫那鞭抽下去,第一时间就已经反应过来,那黑子肯定要反口咬吴紫紫。按说这事他可以完全不用管,吴紫紫被自己的狗咬,怎么扯也不能把事扯到他的身上。但是身为男人,看见美女受伤而不救,那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胡忧扑出去,完全可以说是男性的下意识本能。 胡忧的速度非常快,远远看去,都能拉出幻影来。他是瞬间就插到了吴紫紫和黑子之间。所有的动作,前后不到一秒钟。就在转瞬之间,黑子已经到了胡忧的眼前,胡忧眼中杀气一闪而逝,依住吴紫紫,狠狠的一脚踢出,正踢在黑子的狗头上。 胡忧这一脚,踢得非常重。黑子的头一歪,颈骨直接就断了。由于胡忧的力气太大,黑子不但没有飞出去,而是很违反物理惯性的,直直落到了地上,口鼻冒血,一动不动。真是瞬间活狗变死狗。 周围的人,看到这样的场面,全都张大了嘴巴,却发不出半点的声音。吴府里的人都知道,黑子是吴紫紫最最宠爱的一条狗。别的狗,吴紫紫都是交给下人打理的,只有黑子,是吴紫紫亲自照顾的,不但是喂吃的,就连洗澡都是她亲自来。别说是下人,就连吴立都不能碰她的这条狗。 现在这个胡忧,居然当着吴紫紫的面,把黑子一脚给踢死了。那吴紫紫还不找胡忧拼命吗? 所有的事,就在吴紫紫的眼前发生,每一个画面,她都很清楚的看在了眼里。她就那么呆呆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足足过了三分钟,吴紫紫才回过神。出呼很有人的预料,吴紫紫没有生气,也没有挥指其他的狗,扑向胡忧。 她就那么静静的看着胡忧,面无表情,像雕刻一样,完全没有一点的表情的就那么看着胡忧。 胡忧本来就不怕吴紫紫,现在放开了,就更不怕她了。怎么说,他也从狗嘴之下,把吴紫紫给救了下来。这女人不感谢他,也就算了,难道还扑上来咬他不成。 胡忧也直视着吴紫紫的眼睛,嘴上带着似有似无的笑。 边上的人,心都快要跳出来了。一些平时跟在吴紫紫身边的人,全都已经把手按在了武器上,只要吴紫紫一声令下,他们马上扑上去,别管这人是谁,他们都会将他拍死。 吴紫紫这次凝视的时间有些久,足足看了胡忧有近五分钟,像要把胡忧看穿一样。 “你是谁” 吴紫紫再一次问出了这句话,之前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她是满脸的不屑与骄傲,现在,她的表情很复杂。 胡忧深深的看了吴紫紫一眼,回道:“我叫无名,来自韩国。” 吴紫紫咬着红唇道:“无名,好,我记住你了” 吴紫紫说完这话,头也不回的走了。她没有再看黑子一眼,也没有理会那些跟着她一起走的池河狗。 周围的人群,也渐渐的散去,刚才还挺热闹的练武场,转眼就安静了下来。除了胡忧这二十几个人之外,再无他人。 吴鑫魁这时才擦着汗来到胡忧的身边,声音有些打颤的说道:“刚才差点被你吓死。快走吧,吴立公子怕是已经等急了。” 更新更快 吴鑫魁说完转身在前面带路,胡忧扫了眼其他同行的同伴,看他们一个个眼神闪烁,有意的和自己拉开了距离,就连之前和自己比较要好的几个,也不敢走在自己的边身,怕是靠近自己一点,就会受到连累一样,心里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看来这次的池河之行,会很精彩的。 胡忧加快了步子,他已经有些等不急,想要看看那号称池河四公子的吴立长什么样了。 . , 章节目录 第257章 花非花 胡忧终于见到了吴立,这个池河帝国四大公子之首。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吴立没有在正厅见胡忧,而是选择了花厅。 胡忧知道,这吴立还没有把他看很重的原因。如果他此时是以不死鸟胡忧的身份来,吴立不但会在正厅见他,而且还而亲自出门相迎,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刚那才样的事了。 不看重就不看重吧,胡忧有办法让他看重的,苏门达尔那么难搞,都能搞定,这吴立的痛脚已经在他的手里抓着,他还能飞到哪里去。 吴立给胡忧的第一映像就是富贵。 他身穿一身金线压秀的白袍,全身上下那是闪闪发光,却并不给人那种暴发户的感觉。仿佛他天生就应该穿成这样,那种草民穿的布衣,不适全他。 胡忧暗暗的在心里互换了一下,自认吴立那身衣服,穿在他的身上,显不出这样的效果。他就是一痞子流氓,穿不出那种贵气。 吴立不是单独见胡忧的,他身边有四个俏婢,俏婢之边,还有站立着三排武士,除胡忧进来的这个门外,全都守着带刀的侍卫。排场十足。 吴鑫魁一进来,就给吴立下跪行礼。胡忧并没有跪,如果是进来之前,没有先遇上吴紫紫,那么他现在是会跪的,对于跑惯江湖的他来说,下跪并不算个事。为达目的,别说跪,就算是趟着那都没有问题。 不过在经历了吴紫紫的事之后,胡忧就改变主意了。刚才在吴紫紫问他是谁的时候,他没有马上回答,还弄出那么多的事,表现出来的是强势。现在他必须得把这种强势保持下去,才不会引人怀疑。 而且强势有强势的好处,他之所以选择吴家,就是想借吴国来挑事,弄得池河帝国内部不稳。这样的工作,太弱势的人,做不了。草民溅如狗,死一百个,当五十双,谁会多看你一眼。 吴立没有理会下跪的吴鑫魁,而是把目光转到胡忧的身上。略带三角的眼睛,上下打量了胡忧好一会,冷哼道:“你叫无名?” 胡忧不卑不亢的回望着吴立,颔首道:“是的,小人无名。” 吴立挥退身边的侍女,坐直身体,看着胡忧的眼睛道:“听说你是来投靠我的?” 胡忧没有半点惧意的回道:“可以这么说。” 吴立点点头,突然喝声道:“既然这样,你见到本公子,为何不跪。” 胡忧挺了挺身子道:“从小我师父就对我说,有本事的人,不需要向任何人下跪。无名自认有几分本事,所以不需要。” 吴立本以为胡忧会说什么跪天跪地跪父母之类的话,没有想到,胡忧居然说出这样的话。 吴立微微愕然,不怒反笑道:“有意思,真有意思,你是本公子见过的,最狂的人。我到想知道知道,你有什么本事。” 胡忧气势已经放出来了,当然不能就这么收回去。大踏前一步道:“我能治好公子身上的羊角风” 吴鑫魁要不是跪着,这会肯定得吓得坐到地上去不可。他可从来没有跟胡忧说过,吴立的身上有羊角风呀。这是吴府的机密,他哪能乱说。 吴鑫魁刚要解释,吴立一摆手,没有让他说话。 吴立冷冷的看着胡忧好一会,眼中闪出无限的杀气,道:“你的胆子很大,你知不知道,胆子大的人,一般命都不长。” 胡忧跟本无视吴立那故意装出来的杀气,哈哈大笑道:“这我到还是第一次听说,我只知道,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年头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吴立脸上杀气一收,道:“听说你是韩国人。” 胡忧点头道:“不错,韩国人川。” 吴立脸色稍缓道:“听说你们韩国人,很喜欢说大话,我怎么能相信你真有治好羊角风的本事。” 胡忧自信的说道:“有本事的人,说出来的话,不算是大话。公子想要证明,一点都不难,只需要小小的证明一下就可以了。羊角风是属于遗传性疾病,我相信贵府不止公子一人有。公子大可以随便找上一人,来试试药。最好是找那每天都会发作的人,我会给公子答案的。” 吴立定定的看了胡忧好一会,突然哈哈大笑道:“有意思,真有意思。好,那我就信你一回。我吴立一向敬重有本事之人,只要你真能治好这羊角风,我许你一世荣华富贵,金钱美女任你取舍。” 胡忧心说又是一世荣华富贵,柳氏给一世,吴鑫魁给一世,你又给一世,这可就是三世了啊。不知道我走的时候,能不能折现呢。我家里那群小不死鸟,可饿得很。 胡忧知道,这回应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不然就不太对头了。 吴立看胡忧那满眼对金钱荣华的渴望,暗暗的在心里点头。他有的是金钱美女,不怕手下贪财好色,就怕下面的人,什么都不要。 离开花厅,吴鑫魁对胡忧真是亲热得不行。长期在下面干事,他早就炼出了一双火眼金睛,自然知道,如果胡忧真能治好羊角风这病,那么他马上就会成为吴府的红人。就连吴立,都要高看他一头。胡忧是他带回来的,只要胡忧得宠,他自然水涨船高,前途不可限量。 吴立让吴鑫魁安排胡忧的住宿问题,吴鑫魁一拍胸脯,就让胡忧住到他家里。看来他是打算吊死在胡忧这棵歪脖子树上了。 胡忧在吴鑫魁安排的房间里还没有坐下,就让吴鑫魁给拉上街了,非说要给他洗尘不可。胡忧看看跟着吴鑫魁一起来的那几个人,差点没有笑出来。刚才他们还一个个像躲梅毒一样躲着自己,这一转眼,又热情起来了。 胡忧是什么人啊,当然不会说破,也是满脸笑意。这些人将来可都有用,搞事嘛,一个人能搞得起来吗? 一行七人,笑声连连的出了吴府,一路上看来路上的其他吴府之人,全都瞪眼。胡忧得罪吴紫紫的事,瞬间就传到了府内所有人的耳朵里,看胡忧他们居然还这么高兴,他们全都很纳闷。 吴鑫魁道:“无名兄对那小楼还算满意吗,要是不喜欢,跟我说,我再给你换一个地方。” 吴鑫魁这次是出了血本了,把一栋刚刚建起的三层小楼给了胡忧住,那本是他预备给三姨太做绣楼的呢。 胡忧露出了只有男人才看得懂的坏笑道:“满意,那是相当的满意,特别是小楼里的物件。” 吴鑫魁听着微微一愣,马上就猜到了胡忧话里的意思。那小楼里,配有一个十七岁的小丫鬟微微,那是他几个月前买的,还没有来得急用,就接到命令去林桂。刚才把小楼给胡忧的时候,他到把这微微给忘记了。现在听胡忧这么一说,他也不好就要回来,一咬牙,给胡忧得了。只要有权,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胡忧现在,可是他飞升的希望。 吴鑫魁哈哈笑道:“无名兄真有眼光,那丫头叫微微,原是一个小贵族家的小姐,因为老爹犯了事,被去了户籍,打成女奴。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弄回来的呢,这回到是让你给享受了。” 胡忧一脸色色的笑道:“吴大哥不会是想要回去吧,我可先说好了,那微微我很喜欢,不打算还你了。” 吴鑫魁心中暗骂,脸上却一脸的笑:“兄弟这话就见外了,只要是兄弟喜欢,别说一个微微,就算是我老婆,你都随便。女人如衣服嘛,兄弟才是手足” 胡忧两眼放光的看着吴鑫魁道:“吴大哥这话可当真?” 吴鑫魁心中一跳,合着我当笑话说,他当真话听了。这小子,真是天包了胆。不行,这话可是得说清楚了,不然老婆生孩子,弄不清楚是谁的。 吴鑫魁笑得有些干道:“呵呵,笑话,这句是玩笑。” 胡忧一脸失望的说道:“可惜,可惜,我还想一睹嫂嫂的风姿呢。” 风你奶奶个爪,再说老子弄死你。 吴鑫魁心里那个气呀,这叫什么人性吗,韩国人就是他的不要脸。 胡忧看吴鑫魁心里不爽还非得陪笑的样子,笑得肠子都快卷起来了。他就是要给这些人留下他很好色好钱的印象,这样才能方便以后行事。 吴鑫魁显然是有些怕胡忧给他送绿帽子,趁话题不深,赶紧转移道:“咱们别说那几个黄脸婆了,无名老弟你来看。” 吴鑫魁一指这满街的长脚短裙女道:“我们金城的美女,那可是有名的又够味又够辣。以无名老弟这个的人才,给不用亲自动手,那些大小美人,就自己往你怀里扑了。” 胡忧明显是想气气吴鑫魁,坏笑道:“清纯女孩虽好,但是味道还是差了点,我还是比较喜欢良家。” 看吴鑫魁的脸都有些发绿,胡忧这才哈哈大笑道:“开玩笑了,兄弟我可不敢把主意打到吴大哥的身上”胡忧说着,脸色一整:“哪怕三位嫂子再美,也不行。绝对不行” 吴鑫魁心说不行个屁,我得防着你点,实在不行,把三个老婆全送回家娘家去再说。 吴鑫魁正想着怎么防这个该死的韩国色鬼,突然听到身后一声娇滴滴的‘表哥’,差点没把他吓到地上去。老子心脏可不太好,可经不起你们这么玩呀。 胡忧当然也听到了这声‘表哥’,心想着这丫头阴魂不散呀,又来了。 吴鑫魁背后直冒冷汗的转过头来,干笑道:“紫紫小姐好?” 吴紫紫叫吴鑫魁表哥,吴鑫魁可不敢叫吴紫紫表妹的。 吴紫紫此时已经换上了一套男装,看起来非常的娇俏,她本来就身材高大,这一装扮,活脱脱一个俏公子,一路引来了多少女人的注意,胆大的,还直接给她飞眼,胡忧都没有她那样的待遇。 吴紫紫瞟了了胡忧一眼,装出跟本不像男声的男声道:“表哥这是要上哪去?” 吴鑫魁还没有开口,边上一个武士已经为色所迷道:“我们去花非花” 吴紫紫高兴的一拍小手道:“花非花好,我早就想去了,表哥,你带上我吧。” 吴鑫魁那个汗呀,都快赶上下雨了,小心翼翼的说道:“可是公子那里.........” 吴紫紫一瞪眼,把吴鑫魁的话给瞪了回去,微微噘噘嘴道:“你敢告诉我哥,我就像对付黑子那样对付你。” 吴鑫魁像起刚才黑子那样,老2都抽筋。活不下去了,活不去下了,那边的无名想要我老婆,这边的大小姐,想要我变太监,我的命怎么那么苦呀。 为了老2着想,吴鑫魁敢不带吴紫紫去吗。于是七人变八人,一起杀向花非花。胡忧本以为这花非花是一个座青楼,可是它的装修明显和他见过的青楼不一样,不由有些奇怪。 听了吴鑫魁的解释,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花非花并不是青楼,而是楚馆。 青楼和楚馆在本质上其实是没有多大分别的,他们唯一的不同,是青楼什么人都可以去,而楚馆则必须要有一定身份的,并与老板相熟的人才能来。说白了这楚馆就是私人会所,里面同样什么都卖,但是只卖给物定的人。 看不是青楼,胡忧不由在心里暗暗的松了一口气。他的青楼运一向不好,现在身边又跟着个一看就是存心吵事的吴紫紫,那就更可怕了。但愿自己的楚馆运,会好一些吧。 这花非花真有些特别,居然没有大茶炉之类的人物在门口把门,整个看起来有些像大户人家的庭院。要不是吴鑫魁带着,胡忧还有些些不太敢这么大模大样的往里走。这池河的狗可不少,不光军队有,民居也有的。整天被狗追,那不合适吧。 吴紫紫显然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一脸好奇的四处乱瞟。每次一跟胡忧的眼神接触,她就瞪胡忧一眼。 胡忧也不管吴紫紫瞪不瞪他,反正没有什么可看的,他的目光总是停在吴紫紫的身上。他这会真的很想问吴紫紫,她的那对波涛汹涌,是怎么藏起来的。 八人直走到主楼前,这才有人出来招待。来人还不是青楼的那种老鸨,而是一个五十岁上下,一身体面打扮,像个管家一样的人迎了出来:“老奴恭迎几位老爷回来家。” 胡忧心说这还玩角色扮演呢。这家老板是谁,还挺会做生意的嘛。看来他的生意人群,是面向吴鑫魁这种高不成,低不就,挂在中间的人。 老管家的一声老爷,除了胡忧和吴紫紫没有什么感觉之外,吴鑫魁几人明显的眼睛放光,连腰杆都挺直了。 吴鑫魁咳嗽了一声道:“嗯,都准备好了吧?” 老管家恭敬的回道:“回老爷的话,都已经准备好了。请跟老奴来。” 八人跟着老管家在厢房落坐,自有侍女送上酒菜,一声声老爷慢用,叫得吴鑫魁几个是心花怒放。胡忧在一边看着也挺有意思的。只不过他很想问吴鑫魁一句,你在这里称老爷,那你家吴立公子算什么,你儿子? 侍女下去,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上场了,这丫的自称大夫人,看她的角色,应该是演原配。只是不知道,这里面谁是她正牌的老公。 不过你别说,她这原配扮得还真像那么回事。完全没有风尘女子的那种脂粉气,一板一眼的,很像真正的原配。 大夫人再桌上扫了一眼,就像胡忧走了过去。看来她之前已经得到信,这一次,重点招呼谁。 她也没有见过胡忧,为什么就能认出是胡忧,而没有错认为是吴紫紫呢? 呵,吴紫紫再扮也是女儿身,人家可是专业的,一眼就看出来了。 大夫人来到胡忧的身边,冷脸道:“老爷今天是不是又翻九姨太的牌子?哼,轮也应该轮到我一回了吧。” 你看她那神精,那动作,这扮像,那哀怨,十足一个独守空房的吃醋原配,真是够刺激的。 胡忧还没有说话,吴紫紫这时开口了,她娇声道:“老爷今天不要九姨太,就要要大夫人。大夫人,到老爷这里来。” 大太太只知道吴紫紫是女的,却不知道她是什么身份,闻言看向吴鑫魁。吴鑫魁是订位子的人,自然得看他的意思。 吴鑫魁不能说什么,只能点头了。于是这大太太,就归了吴紫紫了。吴紫紫一脸兴奋之色,还在大太太的身上卡油。 大太太被吴紫紫给要了,自然到二太太上来招呼。 吴紫紫今天看来摆明了吵事,二太太没说两句话,也让她给抢了。 不止这样,接下来的三太太,四太太,五太太全都让她给弄了过去。胡忧和吴鑫魁这边,是一个都没有捞着。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吴鑫魁那脸都快苦出汗了,这花非花的女人一个个可不便宜,而且是每个厢房,只有九个太太,越小越嫩。这吴紫紫一下抢了五个,他们怎么办? 胡忧到是一点都不生气,他觉得看吴紫紫表演,可比玩女人有意思多了。女人花钱可弄来,要让吴紫紫这样,可不是钱能搞定的。 慢慢看吧,看这丫头能玩出什么花样,嘿嘿 . , 章节目录 第258章 挑拨离间 吴紫紫似乎玩上了瘾,一连把九个进来伺候的夫人,全都给抢了,吴鑫魁被她弄得是苦笑连连,却又不敢说什么。 吴鑫魁不敢说话,其他的人就更不敢开口了,吴鑫魁虽然地位并不是很高,但是他至少还姓‘吴”吴紫紫还会叫他一声‘表哥”其他的几个,比吴鑫魁还底着一级呢。 好在他们今天也都是来做陪的,并不是主角,在一边看着,也没有觉得有什么太过难堪,再说了,能和吴紫紫同桌一共饮,对他们来说,已经很有面子,足可以回去吹牛了,这还有什么好不高兴的呢。 所有人心里都清楚,吴紫紫的这些举动,是冲着胡忧去的。胡忧弄死了吴紫紫的爱犬,算是和吴紫紫结下了仇。 反到是胡忧,像个没事人一样,看着吴紫紫一脸的笑意,那样子像是在看什么,对,就像是在看耍猴一样,嘴角的笑越来越深,似乎挺开心的。 说真的,胡忧真的没有生气。吴紫紫以为她做的那些事,会让胡忧生气。她哪里知道,胡忧看她的这些表演,就像是在看猴戏。在胡忧的眼里,吴紫紫就是一个不懂事正在赌气的小丫头,跟本惹不起胡忧的火。 房间里的景像,现在是非常的壮观。吴紫紫的身边,已经不能说是‘坐’了,简直就是堆了九个女人,算上她,那就是十个女人。挤得都已经有些坐不开了。而其他的人呢,则人只影单,除了酒,什么也没有。 吴紫紫很得意,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做,她只知道,能让胡忧生气,她就会很开心。 可是当她抬眼看胡忧的时候,她的那股高兴劲,却不见了。她发现胡忧跟本就一点都不生气,他拿自己当猴子看呢。 吴紫紫从小就被家里宠着,加上人长得漂亮,家世又显赫,无论是在府内还是府外,人人都让她三分,自然而然的养成了一副刁蛮任性的脾气,认为所有人,都应该围着她转才是事。 现在看胡忧这样,她一下就火了,非常突然的站起来,指着胡忧的鼻子骂道:“胡忧,你究竟是不是男人?” 胡忧心里都快笑开了花,他早算准了最后的结果会是这样。只不过,吴紫紫的发作时间。比他料想的要早了一些,他之前判断,吴紫紫还要忍了忍的。看来他还是高估了吴紫紫的耐性了。 胡忧愕然道:“是呀,你不信我掏出来给你看。” 胡忧一脸傻样的说完就解衣服,弄得花非花的九个女人,全都呵呵的娇笑,他却混然不知一样。 吴紫紫的脸像火烧一样的红,娇喝道:“你要干什么” 胡忧把衣服拉出来,一脸无辜的说道:“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穿的是男装,而且里面没有绑着布条。” 吴紫紫初时有些没有听明白胡忧话里的意思,等她看到胡忧的胸前时,她才反应过来,胡忧那是在说她在胸前绑布条扮男人呢。 看吴紫紫气鼓鼓的样子,胡忧在心里笑得肠子都打卷了。正想再给在她来点狠的。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人给推开了,走进三四个人来。带头之人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穿一身小圆领的贵族服,脸色有些酒色过度的苍白,高鼻梁,细长眼,薄嘴唇。跟在他身后的,一个个五大三粗,肩宽膀圆,一看就是打手之类的角色。 来人进得门来,随意得很,就像是进自己家一样,跟本就不看胡忧一行人等,直接走到吴紫紫的身前,行了个自认潇洒的贵族礼,口中说道:“紫紫小姐,我们又见面了。从自上次王府一会,多少天都没有再见芳颜,小兄为你真是茶饭不思,人渐消瘦啊。” 胡忧是得亏没有吃多少东西,要不然这一桌的酒菜就糟蹋了。这哪来的酸秀才,真够酸的。少爷我就够不要脸的了,他比少爷还强上几分。 来人不是旁,正是池河四大家族之一的李氏家族李进孝。他哥哥就是四大公子之一的李进忠了。 李家和吴家之间,一直明争暗斗,两家家主都是那种表面上乐呵呵,暗地里就下黑手的家伙。虽然还没有正式翻脸,可是就连看大门的都知道,这两家尿不到一个壶去,所以就连家丁之间,都不相护来往。 可是这李进孝却不管那些,他自从第一次无意之中,见过吴立的妹妹吴紫紫之后,就迷上她了。每次一有机会,就纠缠上来。最奇怪是事他哥哥对此居然不闻不问。 吴紫紫看这条癞皮狗又来了,眉头都快皱眉断了。如果说这世界有一个人,吴紫紫最最讨厌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李进孝了。他就像块用过的膏药一样,无论你怎么打骂,他就是贴着你,让你觉得恶心。 吴紫紫刚想要像往日那样骂李进孝,眼角看到胡忧一脸笑意的坐在那里,她顿时更有气,眼珠一转,骂出口的话改了:“哦,原来是李公子来了。” 李进孝被吴紫紫一个‘公子’叫得身子都轻了三分,飘飘然的,比抽了两口大烟还爽呢。连问都不问,就挤开坐在吴紫紫身边的女人,一屁股坐下来道:“我今早起床,听到乌鸦叫,就知道肯定有好事,这不,居然在这里遇上了紫紫,我真是太高兴了,没别的,这顿算我做东。”这小子打蛇上棍的功夫不错,吴紫紫叫他一句公子,他直接把吴紫紫后面那‘小姐’两字给省了。 吴紫紫听李进孝说听道乌鸦叫就见着她,差点没把酒壶给砸到他脑袋上去。不过为了自己的计策,她还是忍了。 吴紫紫亲自拿过酒壶,给李进孝倒了一杯酒道:“这恐怕不行哟。” 李进孝问道:“为什么。” 吴紫紫一指胡忧道:“今天是我表哥为无名大夫接风,你做东算什么。” 胡忧在一边喝着小酒看着,他知道吴紫紫是想把李进孝这麻烦引到他小}说就来。的身上来。不过丫头的手段也太菜了,连色像都牺牲了,还没有点起火来,胡忧打算帮帮她。 吴鑫魁这人,李进孝认识,都是圈子里面的人,吴鑫魁虽然身份低了一些,但是带着吴府的血缘,做为对头,李家又怎么会没有一点了解呢。可是这胡忧,李进孝就不认识了。他看了胡忧一眼,撇撇嘴道:“本公子做东,算他山家有福了,他们爱吃不吃,不吃混一边去。这里只留下我们两个才好呢。” 胡忧要是存心想整吴紫紫,现在拉吴鑫魁走是最合适的了。他一眼就看出了吴紫紫很讨厌李进孝,让她和李进孝单独呆着,和杀了她没有什么两样。 但是胡忧的目的不是要整吴紫紫,吴紫紫一个小丫头,还不值得他动太多的脑筋。他现在已经是手握三十万强兵的少帅了,跟这些一个小丫头斗,也太掉价了吧。 胡忧的目的,是要挑起池河几大势力之间的内斗,这个吴紫紫正好送给他这么一个机会,好就从要家开始好了。 胡忧心中有了定计,一改不说话的样的,冷哼一声道:“什么本公子本公子的,你是谁呀,就在这里冲大头。” 胡忧的一句话,算是把火给点起来了。李进孝怎么能在美人的面前丢脸呢,一下就站起来,指着胡忧道:“小子,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李家李进孝” 胡忧一脸茫然的转头问吴鑫魁:“吴大哥,李进孝是什么东西?” 吴鑫魁好好的一个接风宴给搅了,心里本就有气,顺口说道:“李进孝不是东西,他是” 吴鑫魁两后跟着的‘他是李家二少爷’只说了前两个字,就被胡忧插去了话。 胡忧要的就是前面那句话,后面的就用不着了。 胡忧插了吴鑫魁的话道:“原来不是个东西呀,嘿嘿,怪不得呢。我们吴家在这里喝酒喝得好好的,那什么玩艺不请自来,还说要做东。难道他觉得只金城只有他家有钱,我们吴家就是要饭的吗?‘ 胡忧最擅长的就是嘴皮子,他很巧的就把他和李进孝之间的矛盾,给提升到了两个家族之间的矛盾。此时就边吴鑫魁几个都觉得胡忧说得对,这李进孝就是故意来踩他们的。 吴紫紫看胡忧和李进孝吵了起来,心里得意得不行。这两个人,都是她讨厌的,不但是吵,他们要能打起来,她才高兴呢。她那单纯的心思,怎么斗得过胡忧这种故意便坏的老江湖。真是被人卖了,她还在一边帮着数钱呢。 轮吵架,李进孝哪是胡忧的对手,这个死混混,他骂起街来,那是三天三夜没有重复的。接连几句指桑骂槐,挑拨离间的话骂出来,李吴两家的人,都给挑起了火。花非花的人知道这两家他们惹不起,找偷偷跑了,现在厢房里,就剩下李家的四个人和吴家包括胡忧在内的八个人。 李进孝那见过胡忧这种混蛋,气得轻筋直跳,眼睛都红了,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张嘴就骂道:“你们吴家就是穷光蛋,你们吴家男的个个是奴,女的代代为娼,千人睡,万人骑” 李进孝骂得痛快,把吴紫紫给忘记了。旁人还没有什么,吴紫紫可是正正的吴家女人,被人当着脸那么骂,她那还忍得住。今天一天到现在,受的气比过去一年的都多,胸部又包得那么紧,她不爆炸才怪呢。 “啪” 吴紫紫是抡圆了手中的酒壶,拍在李进孝的脑袋上,直砸得他哗哗流血,眼珠子缝针。胡忧都有些瞪眼,这女人下手太狠了。 李进孝也是从小荣华富贵长大的世家子弟,哪受过这样的罪呀。虽然他是很喜欢吴紫紫,但是他不过是看中了吴紫紫的姿色,想弄过来玩玩而已。现在遭了这样的罪,他不翻脸,那才是怪事呢。 李进孝是强忍着痛,一巴掌煽在了吴紫紫的脸上。 李进孝的手上代着个护手,那是骑马的时候,用来保护手不被缰绳伤着的,上破镶嵌有一些闪亮的金片。这一巴掌下去,其中一片,在吴紫紫的脸上,拉出了一条两公分长的口子。 容貌可是被女孩子视为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啊,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子,越是漂亮,她们就越是在呼自己的容貌。李进孝这一下,算是把吴紫紫给毁容了。 吴紫紫吃了李进孝一巴掌,惨叫着连退七八步,撞着墙才停下来。墙上刚好有面铜镜,让她看到自己受伤的脸。半边脸肿成猪头,那也就算了,可是那深深的,正在流血的伤口,真是比杀了她还残忍啊。 吴紫紫顿时就气疯了,随着抓了个花瓶就砸向李进孝,呖叫道:“杀,给我杀了李进孝那个混蛋” 胡忧看到吴紫紫意外的伤着了脸,心里微微有些可惜。不过这时候,不是惜花之时,千古机会,不用就错过了。他是扛起一张椅子,应该声扑向了李家的人。 “李进孝把紫紫小组给毁了” “杀光李家的人,给紫紫小姐报仇” 胡忧是边打边喊,他其实只用了两成的功力,跟本就是以捣乱的份成居多。这么好的机会,不好好利用那不是浪费了吗。 吴鑫魁几个人,单论武力,并不是十分强悍,李进孝身后的那三个人,可是专业的打一个,都有些困难。是胡忧中间搅水,才勉强的打成平手。 胡忧看吴鑫魁给李家人一脚踢出去,也自己找脚踢,滚到了吴鑫魁的身边,惨叫道:“吴大哥,这样下去,李家人会杀了我们的,你快去搬救兵来,快去。不然紫紫小姐就毁了” 吴鑫魁得到胡忧的提醒,也回过神来,紧紧交代道:“无名,你保护好小姐,我马上回去带大队人马来,杀了李家这些狗养的” 胡忧一脸大义道:“放心吧,李大哥,我用我的性命,保护紫紫小姐的安全” 看吴鑫魁跑了出去,胡忧那个乐呀,过年都没有那么开心。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能笑出现,不然就更爽了。 光一边叫人,那哪好玩呀,得让人家李家人也搬兵嘛。 胡忧想着,坏笑一声,又冲进了场中,边乱打边喊:“兄弟们,顶住。别让他们跑了,吴大哥已经去叫人了,等我们的大队人马一到,他们就死定了。敢动我们紫紫小姐,这次我们非把他们的小都给割了” 胡忧这混蛋,他哪是在提醒自己人呀,他那是提醒李家人嘛。 李吴两家的斗,一般都是三五成群,打玩了也就玩了,不会再弄出后面的事。一般也很少有死人的,最多也就重伤。 可是这次的性质不一样啊,吴立的妹妹给破了像,他们可都是亲眼看见的。吴家上下,可拿这个妹妹当宝贝,这下毁成这样,谁还敢保吴家不下杀手? 吴家的三个保镖相互一对眼,其中两个拼命的护着李进孝,剩下的那个硬突出去。吴家人多都已经搬了救兵,他们不求援,那还不给人家弄死。 随着两方人马帮去搬救兵,这金城就热闹了。 胡忧这个杀千刀的,老叫吴紫紫被李进孝给毁了。吴鑫魁这家伙听到耳朵里满满的,奔丧一样的冲回吴府,在门口就嚷了起来。 吴府的人一听,紫紫小姐被人毁了,那还了得,都不等里面的吴立接到消息下命令,就抄家伙往花非花冲。 李家那边也差不多,弄说有人要弄死二公子,那他们哪干呀,也抄家伙就出来了。 双方数百人,在花非花门口相遇,二话不说,就打了起来。等两边的家主得到消息,这边都已经趴下几十人了。 双方的械斗,把金城城防军都给惊动了,守城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是老百姓造反抢东西呢,敢紧点了二千人马,带着百多条池河狗扑了过来。到地看是吴府和李府的人在拼杀,琢磨了一下,惹不起,干脆哪边都不帮,让他们打好了。 胡忧心里那个美呀,鼻涕泡都快出来了。暗想着吴紫紫弄了个破像,这李进孝也应该来点同等待遇不是。 不过想想,男人对相貌不太重视,对小dd很重视,让他做太监好了。反正他之前也已经玩过不少女人了,让他收收心,也算为百姓造服了。 不过这事不能自己干,得找一个吴家不会交出来的人干才行。 胡忧这么一想,自然就想到了吴紫紫。这丫头正捂着脸哭呢。嘿嘿 以胡忧的功夫,要暗中弄手脚,那太容易了。这几个人打了半天,可都已经个个带伤,他是又不出力,又没有伤着,体力好得很。 更新更快 胡忧是看准了一个机会,用一个巧劲,撞开了一个吴家的人。那人不留意,一个前扑,撞在李家的侍卫身上。李家的侍卫两个打六个,早就体力不支,这一撞更站不移,往后退的时候,刚好代上了李进孝。 别看这些看起来都很巧,这可是不巧合,是胡忧计算好了的。 李进孝脑袋伤得不轻,被撞得四仰八叉的倒在了吴紫紫的身边。 胡忧怕吴紫紫不注意,还提醒呢:“紫紫小姐,小心” , 章节目录 第259章 天才少女 “咔嚓” 瞬间四周是一片寂静 “住手” 吴立和李进忠进来的时候,刚才看到吴紫紫的脚从李进孝的胯下收回来。随着吴紫紫的抽出,李进孝杀猪一样的惨叫,恐怕得把整个金城都给震动了。 李进孝满脸豆大的汗珠,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全身痛苦的蜷缩着,下面不断扩大的血渍,向人们述说着那里的伤情。那惨叫之声,有如杜鹃啼血,一声惨过一声,真是让人闻者伤心,听者流泪。 吴紫紫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她看到吴立进来,一声悲鸣,扑进了吴立的怀里,那女人特有的哭声,与李进孝的悲鸣,想互交挥,一时难分胜负。 胡忧擦了把汗,暗道一声侥幸,无论是吴紫紫的反应慢点,还是吴立,李进忠进来早一步,都达不成现在这样的效果。现在好了,结果无比的完美,别管吴李两家,之前是什么样,这个死梁子都结下了,打死也解不开。现在没有别的事了,躲在人群之中,看下一场的好戏就行了。 胡忧尽可能的在不引任何人警觉的情况之下,缩进了吴府的人群之中,心里偷笑着看吴立和李进忠要怎么处理这个事。 相比是吴立,李进忠的脸色要更难看一些。吴紫紫的哭声,还可以忍受,可是李进孝的那惨叫声,真是太难听了。 李进忠虽然不太喜欢这个游手好闲的弟弟,可李进孝毕竟是他的亲弟弟,出了这样的事,他不能不管。如果连老弟出事,他都不管,那以后还有谁敢跟他混啊。 李进忠亲自来到李进孝的身边,按住李进孝,拉开他的裤子,只看了一眼,就不用看了。还看什么,全都碎了,蛋黄蛋白,红的是血,黄的是屎,还有那一团已经分辨不出原来模样的碎肉,还要怎么看。瞎子都知道,那地方算是完了。 李进忠的脸色,极度的铁青,一步一步走到吴立的面前,咬着牙说道:“吴立,你说怎么办吧” 吴紫紫那踏下去的一脚,李进忠是看得一清二楚,都不用再费劲去找凶手,就知道凶手是趴在吴立怀里哭的吴紫紫。他相信,吴立也是亲眼看到的。 李家的人,也跟在李进忠的身后,压了上去。没说的,只要李进忠一声令下,他们不管眼前的人是四大公子还是八大王爷,都先砍了再说。 吴立也不是让人给吓大的,他一用力,把吴紫紫转得面向李进忠,硬气的说道:“是你弟弟先毁了我妹妹,他那是活该” 胡忧在一边听得暗喝一声说得好,就这样,再强硬一点,他要战,那便战 李进忠这会也看到了吴紫紫脸上的伤口,暗道李进孝那个傻蛋,这干的叫什么事。但是他现在不能势弱呀,一势弱,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李进忠冷哼一声道:“你妹妹不过是受了点小伤而已,我弟弟都已经成了废人。那能比吗?” 吴立哼声道:“小伤?容貌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事关一辈子的幸福,这算是小伤吗?” 李进忠道:“什么一辈子的幸福,不就是难看一点吗,又不会死。” “哇” 听到李进忠这话,吴紫紫哭得更伤心了。其实她也知道,她的那脚踩下去,是闯了大祸的。当时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似乎有一个声音,不断的在她的耳边响起,让她踩下去,重重的踩。她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就使出了全力踩下去,完了她还死命撵了几下,要不是多撵的那几下,李进孝也不会惨成那样。 这个事,说起来跟胡忧也有些关系。胡忧这段时候以来,一直在苦练虚质精神力。他自己觉得没有成果,实事上,是有成果的。只是他也没有个老师,所以他并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进步。 虚质精神力的出现,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能流传开来,一是前紫荆花王朝王室的保密工作做得太好,另一点就太难看出成效。 要想像童颜那样,通过精神力的运用,把一个人给定住,没有几十年的苦练,跟本做不到。虚质精神力,是一种只有到了大成,才能看得见实质效果的功夫。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什么奇遇,最快也得十年,才能看到点东西。每天苦练,却看不出成果的东西,就已经很难吸引到人了。还要苦练十年,才看得到东西,那不是要命吗。如果不是脑子进了水,有多少人愿意练这种完艺。 胡忧除了隔空看物那招之外,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成果。但是他不是深通的人,他的体内有光影果,雪里红蛇的精血,还有地灵泉水和血斧。他几可以说是集众天地之宝于一身了。他以为他几经大难都死不了,那是他运气好,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他早就死了,还能活到现在? 体内有这么多的宝物,这使的胡忧虽然还没有练得大成,但是多多少少,可以运用一些。之前胡忧能隐隐的感觉到黑子的害怕,就是虚质精神力的微弱表现,只是他自己并不知道而已。 而胡忧刚才把李进孝给推向吴紫紫的时候,就一直在想着,让吴紫紫在李进孝的胯下来上一脚。他的这个想法,无意中通过传播,影响到了吴紫紫的行为。从而让吴紫紫一脚让李进孝成了太监。 这是一种很玄的感觉,就连胡忧自己都不知道,是他影响了吴紫紫,才会让吴紫紫按他的想法那样做的。 当然了,要达成这样的条件,非常的复杂,以胡忧现在的精神力,并不能随意的使出来。就像现在胡忧很希望吴立和李进忠大打出手,可是他们却并没有如胡忧的愿。 吴立从小最疼吴紫紫,看她脸上血哗哗的,又听到李进忠那么说,火气顿时有些压不住,反击道:“难看一点死不了是吧。那么我来问你,不玩女人,会不会死?你弟弟那玩艺没有了,也同样死不了嘛,大不了不就是以后蹲着撒尿而已,那有什么的。” 吴立这话,有些冷笑话的性质,胡忧想笑,不过他急时忍住了,反到了李进忠身边有一个不开眼的小子,一下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他这一笑,顿时把其他在场的不少人,都给弄笑了。 李进忠那个气呀,反手一巴掌抽在那个傻蛋的脸上,那小子是乐极生悲,成了出气桶,大牙都飞出去几颗。 李进忠抽完那小子,一指吴立道:“好你个吴立,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到大王那里告你去。” 吴立冷笑一声道:“奉陪到底。你不告我,我还要告你呢。哼,咱们走着瞧” 胡忧看到这样的结果,在那边暗骂呀。这两小子,也太没有种了,居然都没有来场直接火拼。 其实胡忧自己也知道,那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望而已。吴立和李进忠都是一家之主,他们和吴紫紫、李进孝两个可不一样。吴紫紫和李进孝打起来,不过是小孩子打架,影响是有,不会很大。 吴立和李进忠要打起来,那可就不一样了。吴立和李进忠分别是各自家族的代表,他们打起来,那就代表两大家族直接火拼。那可不是开玩笑的话,这关系着几十万人的生死,几百万人的生活呢,当然得三思再三思 是夜,胡忧端着侍女微微泡的茶,站在窗前,远远的看着吴府主楼的灯火通明。那里正在开着紧急会议,他的资历和身份都不够,自然不能参加。别说他,就连吴鑫魁也没有资格参加。 那个会,在吴立亲自审问了胡忧这七个最先去花非花的人之后,就一直开到了现在,胡忧不知道他们具体说的内容,但是大约也能猜个不离十。他的第一步开局,算是走得很不错,应该是想第二步棋的时候了。 胡忧到了金城的事,并没有通知赵尔特。他还不想那么快跟赵尔特见面,虽然见到赵尔特,他会得到不少的助力,但是同时,也会有麻烦,特别是身份的保秘问题,赵尔特身边很多人,都认识他的。胡忧在非必要的时候,不打算去见他。 “无名先生,床已经铺好了,你是否现在就寝?” 说话的是吴鑫魁落在这里的微微小丫鬟。你别说,这微微长得唇红齿白的,非常漂亮,而且很懂礼。让人一见着就很喜欢。 胡忧转头看了微微一眼,摇摇头道:“我还不想睡,你先休息吧。” 微微怯生生的看了胡忧一眼,小脸有些微红的点点头,玉步轻移的走了。 胡忧把目光从她那美好的粉背上收回来,又再次放到那灯火通明的地方。他在思考着,怎么样能够尽快的参与到那里去。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主楼会议室灯火变暗,看来他们已经有了结果。胡忧伸了个拦腰,今天又是用脑,又是用力的,也够累的了,先休息吧,一切等明天再说。 推门走进睡房,隐隐的空气中飘着香气,目光一扫床上,看到那里有个白色的身影在那躺着。胡忧不由感觉奇怪,这微微在干什么呢。她难道没有自己的床吗? 微微刚才显然已经睡着了,不过她睡得并不熟,一听到门响,她就赶快从床上爬起来。素白的睡衣,很简朴,穿在她的身上,却很好看。在油灯的摇弋之中,有如月中的仙子。 怪不得吴鑫魁舍不得想要回去呢,这个微微,真是极品。 微微下得床来,就跑到了胡忧的近前,娇声道:“微微伺候先生就寝。” 看微微的手里还抱着套睡衣,胡忧知道,她是要给自己换衣服。以前四侍女在身边的时候,也是这么干的,胡忧到不觉得有什么不习惯,张开双手,让微微换衣服。 在微微的侍侯中躺下,闻着微微如花般的少女休息,胡忧不由有些心猿马意,更要命的是,微微也爬上了床,就更让他有些受不了。 因为微微是吴鑫魁的人,信任度不够,他现在暂时还不想动微微,于是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道:“你也睡这里吗?” 微微奇怪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微微要给先生暖床呀。” 胡忧听了这话,不由有些好笑,现在才几月天呀,虽然晚上有些凉,但也还不冷,哪用得着暖床。让你暖床,我不是越来越热吗。 胡忧摆摆手道:“天不冷,暖床就免了,你回你屋去睡吧。” 微微的眼中,射出了一丝惊讶,乖巧的点点,走了出去。她听姐妹们说,男人都是很好色的,见到漂亮的女人,都恨不得一口吞下去。没想到眼前这个男人,居然会叫她走。她觉得,这个叫无名的男人,和别人不一样。 高床软枕,这一晚,胡忧睡得不错,一觉起来,天已经蒙蒙亮了。胡忧有早上练枪的习惯,但是在这吴府里,胡忧不太想让太多人注意到他的武力,于是只能压着到院子里活动的念头,在房中做一些简单的运动。 大约练了一个小时,胡忧弄了个满头大汗,整个人也清爽了许多。没有叫微微来,胡忧自己换了身衣服,推开房门。 “先生,你已经起来了。”不知道从哪里跑来的微微,急急的来到胡忧的面前。 胡忧有些奇怪微微是怎么知道他出来的,于是问道:“你怎么知道我起来了?” 微微笑笑道:“这门上装有一条线,先生开门的时候,会碰到线,然后铃铛就会响,我自然就知道了。” 胡忧经过微微的指点,这才发现,原来在门角上方,有一条透明的丝线缠在那里。由于角度的关系,不是非常留意,是看不到的。 胡忧心中一动道:“除了这门上有线连着,还有哪里有吗?” 微微点头道:“有呀。床上那跟吊着的也是,哦,微微昨晚忘记告诉先生了。先生要找微微的时候,只要拉拉那些线就可以了。窗台那里,也有一根哟。” 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这里的房间都有这样的布置吗?” 微微摇摇头道:“吴府里就只有这一栋楼有吧。那是微微自己想出来弄的,别的地方有没有,微微不知道。” 胡忧顿时来了兴趣,道:“你自己弄的?” 微微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道:“是的,要是先生不喜欢,微微可以拆了它们。” 胡忧摇摇手道:“不不,不用拆。你能不能给我讲讲看,你是怎么布置这些线的?” 胡忧曾经跟机巧大师鲁游混过一段时间,他知道,这些线看起来简单,但是要保证它们成功的引动远处的铃铛,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那得经过多方面的布置才行。特别是刚才这门,以他的警察,开门的时候,都没有感觉到这门上还缠着一跟报信的线,可见微微做得有多巧。 微微看胡忧对她弄出来的东西感兴趣,非常的兴奋,马上给胡忧讲了起来。有些地方,她怕胡忧不明月,还拆开来给胡忧看。 胡忧真是越看越惊奇,这哪是丫鬟,这是一个机械动力学方面的天才呀。要是能吧她的才能,运用到军事上....... 胡忧想着,心脏都猛跳了几下,拉着微微到桌前坐下。拿出一把连弩弓,递给微微道:“我这里有一个玩艺,你看看,能不能把拆开,再装回来。” 连弩是不死鸟军团的秘密武器,微微之前没有机会,也不可能见过。她很好奇的接过连弩,拿在手上,仔细的观瞧了一会,抬头问道:“这是一个弓箭吗?”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这是一个能连续发射的连弩,是我无意之中得到的,你试试看,能不能把它解构了。” 微微眼中闪出兴奋的光,重重的点头道:“那微微就试试看咯。” 随着微微的纤手连动,胡忧的眼睛是越来越大。连弩的构造,可要比单弩复杂太多。一般人没有结构图,跟本不可能拆开。可是这玩艺到了微微的手里,却像玩具一样,一下就散成一块块的了。就算是鲁游都做不到她这么快。 微微小脸红扑扑的抬头问已经有些呆了的胡忧道:“是这样吗?” 胡忧强忍着欢呼的兴奋,点头道:“对,就是这样,你再把它组合起来看看。” 微微点点头,又开始忙活了。只用了比拆开多一点点的时间,她就已经把连弩给装了起来。略有得意的递回给胡忧道:“先生,已经好了呢。” 胡忧接过连弩,是看了又看,整个人都快傻了。军中不是没有人能做得像微微这样,但是那些人,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工程兵。 虽然明知道不可能,胡忧还是忍不住问道:“微微,你以前有见过这种东西吗?” 微微摇摇头道:“没有呢,这么精巧的弩箭,微微还是第一见。” 胡忧忍不住问道:“你觉得它怎么样?” 2844小说 章节目录 第260章 无良大夫 胡忧愣愣的看着这个叫做微微的小丫鬟,别管她后面的那些话,是不是真的,但是单单凭她能拆装连弩这一手,胡忧就不能让她给跑了。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 一位名将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人才,不为我用者,必杀之。他这话虽然说得狠毒了一些,却不失是一个至理。 就拿微微来说吧,她不用看图纸,就能把连弩给拆装无误,这说明什么,说明只要任何人得到微微和一把连弩,那么胡忧引以为豪的秘密武器,就再不会是秘密了。能拆能装,那要做出来,也就不再是什么困难的事。要保持秘密一直是秘密,那就得把有可能让秘密不再成为秘密的人和事给解决掉。 不过现在胡忧想的可不是把微微给干掉。他想的是怎么样把她给弄回曼陀罗去。鲁游虽然实力不错,但是他毕竟年纪大了,缺乏一些想像力。胡忧给他说了许多现代的东西,但是他都做不出来。他从年前就一直在研究五连发的连弩,但是直到现在,还都没有成果。 微微这个小丫头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她非常有灵气。如果成让她跟鲁游学个一两年的基本认识,胡忧相信,他将会得到一个关机技巧类的女大师。这可是天风大陆从来没有过的呢。 没想到,这次来池河帝国搞破坏,居然还能有这么一个意外的收获。可是微微是池河帝国人,她愿不愿意跟自己去曼陀罗呢,自己又要怎么把她带走呢 微微看胡忧愣愣的瞪着自己,还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事,得罪了胡忧,怯怯的站在那里,不敢出声。要知道她是被去了户籍的人,在天风大陆,就算是青楼女子,都有户籍。没有户籍,就没有身份,从理论上说,这个人就不存在,和猪牛羊差不多。就算是被人随意的弄死了,也不会有人管这事的,谁会去管猪牛羊的死活呢。 胡忧来天风大陆没有多久,就偷了人家的户籍,对这方面的残酷程度,还没有切向身的体会,就像那些有房有车有二奶的人,很难了解那些没房没车没老婆人的痛苦。 胡忧思考了很一会,才回过神来,看到微微一脸不安的站在那里玩衣角,不由笑着问道:“你怎么了?” 微微看胡忧似乎并没有生气,这才松了一口气,小心的问道:“先生,你刚才在生微微的生吗?” 胡忧奇怪的问道:“我为什么要生你的气,你又没有做错什么。” 微微拍拍胸脯道:“我还以为你气微微说那弩弓难看呢。” 胡忧一听是这话,哈哈大笑道:“那怎么可能,我是那么小气的人吗。再说了,那弩弓本来就很丑,你又没有说错。” 看微微放心了不少,胡忧让微微坐下,问道:“微微,你做这些小铃铛的事,还有别人知道吗?” 微微看了胡忧一眼,摇摇头道:“这都是微微自己做的,除了先生之外,还没有其他人见过。” 胡忧心说那就好,看来还没有谁发现这个天才少女。 想着,胡忧又问道:“微微,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做这些小铃铛呢。这样随叫随到,你不是更辛苦吗?” 胡忧问的这个问题很实际。所谓工作越多就越累。她们这些做侍女的,巴不得像小姐一样,什么都不用做呢,哪有谁想着花心思可以干更多活的。 听了胡忧的话,微微的脸色有些黯然,笑容也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让人心碎的哀伤。 胡忧想起来,吴鑫魁说过,这个微微原来是小贵族出生,因为得罪了大权势,才会被除掉户籍贬为奴的。看来她肯定是想起自己的家人了。 胡忧柔声道:“别怕,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告诉我,我会尽可能帮你的。” 微微的脸上喜色一闪而过,摇摇头道:“谢谢你无名先生,你是微微所见过的最最好的人。但是这事,你帮不了微微的。” 胡忧心说,就我这德性,就算是好人也有限。她到低是为什么事呢。 轻过胡忧一阵连哄带骗,他终于知道了微微这么做的目的。 原来微微花心思做这些小铃铛,是想引起吴鑫魁的注意。她向人打听过来,吴鑫魁建这座小楼,原来是要给三姨太用的。三姨太是吴鑫魁最宠爱的一人女人,三姨太住在这里,吴鑫魁肯定会常来。 吴鑫魁在府内的地位不是太高,但是奴隶这一块,是归他管的。微微是和她母亲一起被打成奴隶的。吴府买她的时候,没有要她的母亲,所以她也就是母亲分开了。现在她的母亲,还在奴馆里没有卖出去。 这次家中突然发生变顾,微微的父亲死了,什么丫环老妈子,都各分了东西,唯一的亲人,就剩下母亲一人。微微是想与吴鑫魁搞好关系之后,求吴鑫魁把母亲也买回来。好能让她母女团聚,为了这事,她真是什么都愿干。 胡忧当然也知道了微微为什么说,他帮不了忙。因为微微的家原来是贵族,贵族被打成奴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买的。只有更大的贵族,才可以把这样的奴隶买回去。吴鑫魁虽然地位不高,但是他用的是吴府的名义,所有他可以买。而胡忧都不是池河帝国人,贵族就更谈不上了,自然也就没有资格买。 微微离开之后,胡忧在想着微微这事。很明显,这微微是一个孝顺的女孩子。要搞定她,只要搞定她母亲就可以。但是要怎么样,把微微的母亲给买回来呢? 胡忧刚才并没有马上告诉微微,他会帮她把母亲买回来。这并不是他不想给微微一个希望,这事他无论找赵尔特还是吴鑫魁,相信都不是太难搞定。但是这些操作需要技巧,不然无原无顾的要买一人侍女的妈妈回来,肯定会引人怀疑的。 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微微的特殊能力,不然为了不死鸟军团的发展,他就得辣手】机看}手摧花了。不死鸟军团的最大优势,就是武器的先进性,一但失去这个,将来开战要损失多大,胡忧连想都不敢想。所以这不是胡忧狠,而是逼不得已。自己不能得到,也绝对不能让别人得到。 “咣咣咣。” 胡忧正想着,吴鑫魁在门上敲了几下,走了进来。 胡忧赶紧站起来,快步相迎:“吴大哥来了,快请坐。” 吴鑫魁脸上有兴奋之色,看起来似乎有什么开心的事,一摆手道:“不坐了,无名老弟,走,跟我去一个地方。” 胡忧跟着吴鑫魁,一些往后院走。那边是吴府的内宅,只有真正吴家的人,像吴紫紫那种身份的,才能住到哪里去。 胡忧走了一会,看吴鑫魁一路穿门过院,不由有些奇怪的说道:“吴大哥,咱们这是要去哪。” 吴鑫魁笑道:“跟我走就是了,今天你可要好好表现。” 胡忧也不再说话,心里暗道好好表现什么。 大约过了十多分钟,吴鑫魁在一处院门前停下来。院门有两个人守着,看来还挺重要的。 吴鑫魁让胡忧在原地等一会,自己走过去,从怀里拿出了个令牌,给看门的人看了之后,又说了几句什么话,这才向胡忧招手,示意他过去。 胡忧想着这里应该是什么大人物住的地方吧,也留意着周围的环境,跟着吴鑫魁往里走。 很快,胡忧就知道这里是哪了。因为他闻到了药香。 这时候,一个老妈子从后堂走了出来,吴鑫魁介绍,这位叫吴妈。吴妈看了胡忧一眼,点点头,问吴鑫魁道:“这位就是无名大夫?” 吴鑫魁回道:“嗯,都已经准备好了吗?” 吴妈道:“好了,跟我来吧。” 跟着吴妈在往里走,在一个厢房之内,胡忧看到了一个年轻人。年轻人大约二十五六岁,目光有些呆滞,看来不是很聪明。 吴鑫魁给那年轻人行了个礼道:“三少,我带无名大夫来给你治病来了。” 胡忧被他们弄得一愣一愣的,都不知道他们这是在玩什么。老实的站在一边看着。 那三少闻声只是看了吴鑫魁一眼,确并不说话,又发他的呆。 吴鑫魁似乎已经习以为常,打完招呼之后,就退回道胡忧的身边道:“这位是三少爷,出生下来,就得了很重的羊角风,每天都会发作。有时候一天要发三四十次。公子说,把他教给你了。” 胡忧这下明白了,原来吴立是要拿这个三少来试药。看这家伙傻呆呆的样子,病情要比吴立那种重多了。看来按吴立的意思,是要治好这个三少,才能信得过他。 吴鑫魁看胡忧点点头表示明白,从怀里拿出一块令牌,交给胡忧道:“这是出入牌,你别弄丢了,不然侍卫是不会让你进来的。公子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一个月之后,他会亲自看来的。” 吴鑫魁边说着边往外走,把胡忧带着一个堆满了药品的房间道:“这里收集了药王录上所有记载的一百零八种药物,你可以随便取用。另外还有什么需要,可以找吴妈,她会帮你的。” 胡忧想了想道:“吴大哥,那我能不能出府呢。羊角风这个病,非常的复杂,除了药王录上的药,我还要找一些特别的药物。” 吴鑫魁想了想道:“不能交待别人去帮你找吗?” 胡忧摇摇头道:“那些药都是师父以前用过的,我也不知道名字,只能见了才知道。一般人找不到的。” 胡忧说道这里,笑笑道:“再说这是我吃饭的营生,总不能不小心一些不是?” 吴鑫魁听到胡忧这话,顿时明白了胡忧的意思。胡忧这是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他的药方。在府里混了那么久,连这点东西都看不透,他也不用混了。 吴鑫魁想了想道:“要出府可以,但是你必须和我一起出去。我想你应该知道,这事是吴家的机秘,绝对不能外传的。” 胡忧点点头,表示知道。能出去就好,不然他很多事可都办不了。 吴鑫魁拍拍胡忧的肩膀道:“本来按公子的意思,是让你搬到这里来住的。是我向公子说了好话,公子才同意,让你依旧住小楼。不过这边,还是给你准备了房间,你要是不想回小楼,在这边睡也可以。公子这次对你非常看中,你要好好干。” 吴鑫魁大小是个管事,不可能陪着胡忧在这里给三少治病,又交待了一些事之后,就离开了。 吴鑫魁走了之后,胡忧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脑子不停的转着。现在事情已经很明显,他要想在吴府里有自己的地位,就必须要先搞定这个三少。 可是这羊角风放到他以前那个医学发达千倍的地方,也是一个大病难病呀。这要怎么弄呢,牛皮吹出去了,没有点效果,那可不行。 想来着去,胡忧决定从那三少的发病次数入手。他不是一天发病几十次吗,减少他的发病次数,不就表现出效果了? 胡忧一拍巴掌,就那么干。 胡忧治不了羊角风,但是他会做麻药。羊角风的发作,是一种脑部精神的问题,是脑部队精神突然出现障碍,才会发病的。只要不让他的脑部精神太兴奋,就可以让他减少发病的次数。 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对病人没有什么好处。因为羊角风的发病是必然的,虽然能用麻药减少他们的发病次数,但是发病的强度,却又会同时的增加。 不过胡忧管不了那么许多,在他原来的那个世界,那些有牌的医生,还不是那样干的吗。反正开药收钱就行,他管你好不好得了。胡忧不过是有样学样而已。先取得吴立的信任,以后他要怎么弄,那还不是看他的意愿了吗。以胡忧的口才,吴立只要信了他一次,他就能让吴立信一百次。 吴府的药可真挤呀。天风大陆的药王录上虽然只有108种药,但是要全都收集齐,可不是一见容易的事。真拿里面的一种叫做血竭的伤药。这种伤药,不管多重的刀伤,外用就能止药,内服还能治内出血,可谓是疗伤的胜品。 别看它的名字听起来普通,它出自一种叫麒麟竭的树,取果实和藤茎中的树脂制成药材。这种树非常少,只有南宁帝国南部的山区险壁上才有,由于地形太险,每次采药,没有不死人的。在民间有一两血竭一条命之说,说的就是平均采一两血竭,就得有一个人摔下山崖死掉。 普通人家,哪用得起这种药,可是这吴府,整整有一大箱,看得胡忧那个眼热呀,差点忍不住,全装在戒指里。 好在他知道现在不是时候,还不能那样做,不过他已经在暗中决定,等他离开之后,这里的药,他得全都收走。 光看可不行,得做事不是。胡忧是翻箱倒柜,把他需要的药全都给弄出来,不一会,他就抓了十几味药在盘子里。其实这些药,全都是配头,拿来充数而已。他真正要用到的,是戒指里一种叫做罂粟果的药。 这玩艺经过提炼就是吗啡,胡忧是无意之中发现了就装进戒指里。这时候拿来用,他还真有些心疼呢。这东西在战场上,可以救命的。它可比血竭还难找呢。胡忧来天风大陆那么久,才见过一株。他到是给了些种子,让纳月种,也不知道能不能种出来。 胡忧现在就打算给罂粟果来麻醉那个三少的神精,以减少他发病的次数。能不能治好,他才不管呢,只要达到目的就行。 上瘾? 那到不会,这罂粟果要提纯之后,才会上瘾,生果用是不会有问题的。不过胡忧现在正考虑把它提纯的问题,如果能让池河帝国上下,都吸食这玩艺,那对他可是一个好消息。只不地这东西的量太少了,实现不了。 胡忧把药调出来,就开火熬。这样的事,可以叫吴妈做,不过胡忧没有叫吴妈,谁知道那个吴妈是什么人,她会在这里,肯定也懂药,胡忧不想让她知道得太多了。百度之所以让人给干掉,不就是因为他知道得太多了吗? 胡忧正在熬药的时候,吴妈来了。 吴妈看了眼弄得满屋子烟火的胡忧,道:“无名大夫,三少的病又发了。你快去看看吧。” 胡忧用力的煽着火,眼泪水直流的说道:“咳咳,不,不用看了,这病我熟。我这正熬药呢,一会等药得了,先给他来一碗,看看效果怎么样再说。” 更新更快 吴妈对胡忧的下药很好奇,看着那药罐问道:“无名大夫用的是什么药,闻着有陈皮呢。” 胡忧笑笑,不理她这碴。这就想探底,那也太容易了些吧。 一会药得了,胡忧就让吴妈把药拿去灌三少,至于这药渣子,当然不能乱扔,他拿那药撵给弄碎了。直到认不出来,他才停手。 这是开头,也为了试试罂粟果的药力,胡忧才用熬的,以后胡忧可不打算再熬了,他要把药做成丹膏丸散再发出去。丹膏丸散神仙难辨,不怕让人看出是什么。 , 章节目录 第261章 救美治伤 天色暗了下来,胡忧离开了药房。吴妈想留他在这里住,他才不干呢,这个地方虽然房屋盖得不错,但是胡忧觉得阴森森的,他不想在那里呆着。回小楼多好呀,还有那天才少女小微微,胡忧得回去看着她。她可是个宝贝,千斤不换的。 三少吃了那罂粟果,效果出奇的好。整个下午,居然只发作了两次。吴妈原来看胡忧那么年轻,还有些不太相信他,现在看他那眼神,都带着电。可惜这吴妈长得不怎么样,胡忧对她可没有什么兴趣。 这地方胡忧只跟着吴鑫魁来过一次,胡忧自觉自己记路的能力挺强,出去的时候,也没有让人送。可是这内府太大了,胡忧走着走着,就有些迷路了。 发现自己迷路了,胡忧不但没有慌,反而有些兴奋。在院子里迷路,这都已经是多少年没有发生过的事了。胡忧觉得很有意思,准备像玩迷宫游戏一样,把原来的路给找回来。 胡忧的记忆力本就非常的强悍,练习了虚质精神力之后,记忆方面的提升也非常大。很快,胡忧就找到了来时的那条路,这不由让他有些失望。 叹了口气,准备原路回小楼,隐隐的,似乎听到远处有女人的哭声。这附近可没有人,要是换个胆小的,这会肯定转身就跑。胡忧的胆子多肥呀,跑江湖那会,他还扮过鬼吓人,他才不怕鬼呢,侧耳细听,觉得声音应该是从右手边那处竹林后传来的,不由升起一探之心。 竹林后面是一个水溏,溏水悠悠,长着一些水藻。胡忧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个观赏溏,不然应该种水仙之类的花草,不应该长这些玩艺。 水溏边上,有一个身穿紫色衣裙的女子,胡忧离得远,又有竹子遮挡,看得不是很清楚,不知道她长得怎么样,只身觉得背影有些熟悉。 这会,那女子正对着水中的倒影梳头,现在天可是快黑了,看见这样的情景,就算是胡忧心里都有些发毛。 谁家的女子,会在这个时候,在这无人的水溏边,边哭着边梳头? 胡忧在心里发毛之于,忍不住想要走近点看看。 他刚走了大约十多米,隐隐能看头那女子的脸时,那女子却站了起来。 难道她就是特意来这里梳头的,这会梳完头,准备回家? 胡忧心里刚升起这样的疑问,那女孩子突然一伸手,把手里的檀木梳给扔进了水里,接着一个飞身,就往水里跳。 在女子跳水的时候,胡忧认出了她是谁。 吴府大小姐,吴立的妹妹吴紫紫。 胡忧没有看清她的脸,但是他看见了她脸上的伤口。 胡忧当即猜到了吴紫紫这是要跳溏自杀,想都不想,脱口而出道:“紫紫小姐不要。” 不过此时,已经有些晚了,吴紫紫已经跳进了水里,突突的正往下沉呐 细算起来,胡忧和吴紫紫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说有,也是胡忧欠吴紫紫的。无论的弄死人家的狗,还是害得人家破像,都是胡忧故意挑事所制。 如果是一个男人,那也就算了,胡忧没有心痛男人的习惯。可是看着这么一个风华正茂的女孩子,死在自己的眼前,就算是胡忧这种没有什么良心的人,看着也不忍心。哪怕是吴紫紫跳水自杀,对他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他也做不出这样的事来。 叫是没有什么用了,胡忧是边跑边脱衣服,到了水边,猛吸一口气,就窜进水里。今年也不知道走什么流运,这已经是今年第二次跳水救人了。前不久刚刚救过欧阳寒冰的十八妹柔儿,这会又来个吴紫紫。再这样下去,迟早得做烈士,下水救人可是风险很高的一种行为,可不能常来。 装着一脑袋乱七八糟想法的胡忧,一气潜进了水底。水里的光线不是太好,看得不清楚,还好胡忧的眼睛能夜视,不然真不好找。 吴紫紫很明显的不会游泳,这天风大陆会游泳的女孩子不多,主要是因为泳衣的发展不到位所制。薄点的衣服是下水就透,平常人家的妇女,看了也就看了,可是这大家小姐,不能随便让人看的。 胡忧救人也救得有经验了,他拉住吴紫紫所作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她后脖子来了一下,把她给打晕了。 常在水边玩的人,知道胡忧为什么会这样。不会水的人,对水天生有种恐惧。就连吴紫紫这种有心跳水而死的人也一样。被水一泡,出于求生的本能,她就挣扎,遇上可以抱的东西,她就死死的抱着不放。被她这么抱着,会水的也游不了了。这也就是为什么下水救人的人,经常人救不上来,自己却给弄死的原因。 所以真正会救落水者的人,第一件事,就是先把落水者给打晕了。落水者晕过去之后,就不会乱挣扎,不用别人救,她自己就浮起来了。这要救起来,也就容易得多了。 费了老大的劲,胡忧这才把吴紫紫给弄上岸。当然了,卡点油总是难免的嘛。这可是救人者的福利,要不美女落水,那么多人抢着救呢。 由于胡忧下水得快,又急时打晕了吴紫紫,她并没有喝什么水,胡忧给她简单的检查了一下,看没有什么事,就掐她的人中穴。 人中穴位于人体鼻唇沟的中点,是一个重要的急救穴位。位于上嘴唇沟的上三分之一与下三分之一交界处,为急救昏厥要穴。稍微懂点医学学识的人都知道。 胡忧一把掐下去,吴紫紫‘嗯哦’一声,张开了眼睛。 吴紫紫睁睛看到胡忧,先是有些迷茫,之后就清醒过来,哭叫道:“你让我死好了,干什么救我。” 吴紫紫也是个辣姑娘,哭叫还不算,还要来打胡忧。 胡忧才没有那么笨,退后一步,不让她打着。 吴紫紫打不着胡忧,又在那里哭叫。胡忧听着心烦,怒道:“别哭了,烦不烦呀,水在那里,又没有干掉。你要真不想活了,就再跳一次,我绝对不救你。” 吴紫紫一下爬了起来,指着胡忧骂道:“你以为我不敢吗,我这就死给你看。” 胡忧没所谓的说道:“好呀,我仔细的看着。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有人淹死呢,今天正好开开眼界。听说泡水死的人,尸体都会肿得像肥猪一样,要多难看,有多难看。我今天到要看看,是不是这样。” 刚才吴紫紫在水里的时候,就已经挣扎了,胡忧算准了她跟本没有勇气,再跳一次。 人,都是有求生本能的。自杀是一个违反本能的事,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才可以做得到。 你以为自杀是那么容易的事吗? 吴紫紫冲到水边,却没有能像之前那样,再跳下去。一来,她真是没有勇气再来一次了,二来,胡忧说得那么恶心,女孩子都是爱美的,就算是死了,她们也不想太难看。要不然,她干什么在跳水之前,还要梳头呢 吴紫紫试了几次,跳不下去,蹲在那里,大哭了起来。 胡忧等她哭了一会,这才走过去,柔声的说道:“这就对了嘛,多大点事,就要死要活的。老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前行已无路,路在转角边嘛。” 吴紫紫那脸又是水,又是泪的,都哭花了。‘哇’的一声,趴进胡忧的怀里,大哭起来。 女人在这方面,就是比男人占便宜。不管对方是难,都可以趴进男人的怀里哭。你要是反过来,男人趴进女人的怀里哭,多温柔的女人,都大嘴巴抽你。 吴紫紫哭了好一阵,又过河拆桥的把胡忧推开,哭叫道:“都是你,都是你害的我。要不是人弄死了我的黑子,我也不会跟着去花非花,也不会遇上那个坏人,就不会弄成这样了。” 吴紫紫这话说得虽然不能叫做全对,但是大体还是不错的。如果她没有遇上胡忧,也不会弄出那么多的事。 人是一个个体,却又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群体。一个人在做一件事的时候,不但是影响到自己,也会影响到其他的人。这个影响的范围,随着那个人的地位不同而不同。有些人,只会影响到自己周围的亲人朋友,而有的人,只不过是一句话,就可以让无数认识不认识的人,一生都为之改变。甚至不只是他的一生,他的后世子孙,都得跟着改变。 胡忧看了吴紫紫好了会,叹了口气道:“好了,你也别哭了。你的伤,我有办法治。” 胡忧这句话,像是一颗仙丹止哭丸,一下就让吴紫紫停止的哭泣,一脸期许又有些不敢相信的看着胡忧。 吴紫紫小心的问道:“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能治好我脸上的伤,让我恢复原样?” 胡忧点点头道:“当然了,我是大夫嘛。只要你乖乖的听话,我就把你的伤给治好。” 吴紫紫忙道:“听话,紫紫最听话了。无名大夫,你快帮我治,帮我” 胡忧之前还在想第二步棋应该怎么走呢,这会不用想了。还有什么事,比吴紫紫的脸伤能治好,李进孝却要永远成为太监更让李家堵心的呢。 胡忧问道:“真听我的话?” 吴紫紫重重的点头,一副乖巧的样子道:“听,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为了这点伤,吴紫紫都能自杀。这会听说能好,她真是什么都能豁出去。 胡忧点点头道:“那我要是想要你一条狗煮来吃呢?” 吴紫紫听着一愣,一咬牙道:“行,我马上去帮你抓狗来。” 胡忧看吴紫紫说着就要去,赶紧把她拉住。她现在这个样子,怎么能见人。别她把狗带来的同时,再带着一大群人来,这黑锅就得他背着了。 “那个还是先留着把,让我先看看你的伤。” 胡忧说着,找了块石头坐下,拍拍自己的大腿道:“来,把脸放到这,让我先仔细” 吴紫紫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按胡忧的话做了。在小脸贴上胡忧有些湿凉的大腿上时,吴紫紫发现,自己的心跳得很快。 胡忧这会是一心想着把吴紫紫治好了,能再一次加深吴李两家的仇恨,对吴紫紫那动人的身体,到有些视而不见。玩女人也是要看心情的,胡忧现在没有那个心情。 仔细的看了一遍吴紫紫脸上的伤,口子挺长,得有两寸左右,伤口不算浅也不算太深,一两毫米吧,开头浅一些,越往后越深,加上又泡了水,按正常情况之下,留下疤痕,那是肯定的了。 不过现在吴府里是什么药都有,胡忧还是有信心,帮她治好的。实在不行,最后要是留了疤痕,再想办法帮她做个磨皮,见人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胡忧想着,偷偷从戒指里拿出一瓶老烧刀酒,这种酒可烈,青州出的,按酒精度来说,得有七十度左右。胡忧平时用它来当酒精用。 “忍着点,会有些辣。” 胡忧交代了一声,就按着吴紫紫的脑袋,把酒给倒在她的伤口上。这里的水可不太干净,再不处理,这脸就真没法要了。 烈酒倒在伤口上,吴紫紫辣得是心都打颤。不过这丫头到也硬气,强忍着就是不叫不动,任着胡忧弄。 胡忧心中暗暗的点头,从小在江湖上打滚的他,已经习惯了那些坚韧的女孩子,最不喜欢那些娇滴滴,让蚊子咬一口,都能尖叫的女人了。 清洗好了伤口,胡忧把自制的刀伤药均匀的洒在吴紫紫的伤上。江湖人什么都是半桶水,刀伤药可是顶级的。以前胡忧那个无良师父就经常说,别看什么白药吹得响,其实放到江湖上,也就是一般,比他强的有的是。 伤口上一片清凉,吴紫紫紧皱着的眉头,也舒开了不少,现在她感觉好多了。 胡忧满意的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拍拍吴紫紫的香肩道:“好了,这伤口在没有完全好之后,不能碰水,不能吃海鲜鱼虾,不能吃酱油等有颜色的东西。” 吴紫紫一一老实的记下,怯怯的看了胡忧一眼,问道:“这样就行了吗?” 胡忧笑道:“当然不行。你这伤还得上几次药,和做一些辅助的治疗。我这几天会在三少爷那里,你知道地方吧。每天早中晚,你来找我,我给你换药。 我可先告诉你呀,无论有什么痒麻疼痛,你都不许碰它,尽可能不要大声说话,不要大哭大笑,不然再崩了伤口,我可不管你哟。” 吴紫紫一听这话,吓了一跳,说话的声音都马上低了八度,柔声道:“知道了。” 胡忧心说早这么乖,我也不会把你弄成这样了。 “那行,天晚了,你先回去吧。要不下人找不到你,不知道又会弄出什么事来。我也得回去吃饭了。明儿见。” “嗯。” 吴紫紫走了几步,又停下来,拿一双大眼睛,可怜的看着胡忧。 胡忧见她不走,不由奇怪的问道:“怎么,你还有什么事?” 吴紫紫咬着嘴唇道:“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你能不能帮帮我?” 胡忧连连摇头道:“让我收留你,那可不行,要是让人知道了,我的清白不就毁了。我可是一个贞洁的人,我走到哪里,贞洁牌坊就跟到哪里。” 吴紫紫那个气呀,要换了以前,她非扑上去咬胡忧几口不可。就他这个家伙,还贞洁牌坊呢。 吴紫紫在心里默念了七遍不能生气,这才把火给压下去,轻轻摇摇头道:“不是那样的,我是想你帮我偷偷回房去,不让别人看见。” 胡忧想了想,点点头道:“那好吧。你应该知道怎么走,不会让下人看见吧。” “嗯” 由吴紫紫领路,拐弯抹角的,胡忧来到了她住的小院。这里的景色,可要比别地漂亮多了,四处种着各种的奇花异草,现在正是纷开之时,阵阵花草香,简直让人误认此地为人间仙境。 胡忧在江湖跑了十三年,大半个国家都去过,什么样的美景,也多少见过一些。他都忍不住叹道:“这里好漂亮。” 吴紫紫的脸上,泛起了一丝笑容,她牢牢的记住胡忧的话,绝对不可以大笑。 “这些都是我亲自布置的。我从小父母死得早,哥哥要处理家族的事,也没有人陪我玩,于是我就只能养养花,逗逗狗狗。它们都是我的朋友,每次看到它们,我都会很开心。” ?#~@ 章节目录 第262章 情窦初开 回到小楼,微微已经准备好了晚饭。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微微看胡忧一身的水,不由吓了一跳,赶紧又是干衣服,又是干毛巾的,一通乱忙活。 胡忧发现,这个微微真是小姐出生,虽然她已经很努力的在做,但是她伺候人的功夫,真是不怎么样。这身上的衣服趴下来,你总得先擦擦身上的水呀,又马上把干衣服套上来,那能舒服吗? 看来天才少女,也不是方方面面都天才的,有强的一面,就有她弱的一面。大科学家不懂生活常识,把自己弄死的,可是大有人在的。 胡忧苦笑道:“微微,微微,你别忙了。你干脆帮我打点水,我先洗个澡,再吃饭好了。” 胡忧本来不想说,但是不说这日子就没法过了。 微微也觉得自己是越弄越乱,连连点头,去弄水了。 胡忧美美的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重新坐回到桌前。今天累了一天,又外加下水救人,这会还真是饿了。 桌上的菜很丰富,四凉四热,在胡忧洗澡的时候,微微又把几个肉菜拿出热了一下,这会正冒着香气,真是看得人食欲大动。就是那主食胡忧不是很喜欢,这里的主食居然是面条,胡忧虽说在北方住过不少日子,但还是比较喜欢米饭的。 还好菜不少,又有酒,问题就不是很大了。喝酒的人,是可以不吃饭的。胡忧拿起酒,先喝了一杯。还不错,上好的三花酒,入口绵滑,至少沉封了五年。 微微看胡忧的杯子空了,又赶紧拿酒壶给胡忧倒上。这项工作,看来她也很少做。一般有经验的丫鬟,倒酒都是倒八分满,那样酒杯拿在手上,不会洒,又很好看。 这微微倒好,直接给胡忧倒满了,都溢出来了,就算胡忧平衡功夫再好,也不是这么玩的,吃顿饭还得练功,那多累呀。 胡忧看了眼有些不好意思的微微,笑道:“你还没有吃吧,坐下来,陪我一块吃点。” 微微怯怯的看了胡忧一眼,小声的问道:“先生,微微是不是太笨了。” 笨? 胡忧心说你是不知道你的价值在哪里,这端茶倒水,可不是你的活。以后你就知道你的厉害了,一人顶三军呢。 胡忧笑道:“那怎么会呢,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女孩子了。” 微微面色一喜道:“真的吗?”随即那小脸又塌下来道:“可是我连倒酒都做不好。” 胡忧哈哈笑道:“那就我来倒好了。你会喝酒吧,陪我喝两杯怎么样?” 池河地处大陆的北方,天气非常的寒冷,胡忧知道,这里的男女,几乎都能喝上几口的。烈酒可是抗寒最好的选择。 微微点头道:“会的,不过我只能喝一小杯,爹爹不让我多喝,说女孩子多喝酒不好。” 胡忧已经从吴鑫魁那里知道了,微微的老爹让人给弄死的事。怕勾起她的伤心,也就没有就这点说什么。 随手拿了个酒杯,胡忧给微微倒了一小杯酒道:“来,我们喝一个。” 微微看来酒量确行不太好,只喝了一小口,她的脸就泛起一片小红云,粉嘟嘟的,真想咬上一口。 边吃着菜,胡忧边和微微闲聊。胡忧原来就是靠嘴吃饭的,嘴上功夫相当的了得,要对付微微这种单纯的小丫头,真是太容易了。一顿插科打诨,外加几个小笑话,就让微微忘记了一杯酒的规定,喝得整个小脸都通红了起来,最后还自己抓酒壶倒酒呢。 好酒的人,就是这样。一开始说不喝不喝,一但喝开了,那就什么都记不得了。酒文化能源远流长那么久,与这方面有很大的关系。 七八杯酒下去,微微都已经有些找不着北了。胡忧不断的用话套她,她是连三围尺寸都全说了,还有什么事不知道的。 一顿酒下来,胡忧这才知道,原来这个微微对机关巧器方面的认识,不是凭空来的。她老爹的家族,原来就是干这个的。天风大陆十大巧器大师,她爷爷占了一个。只可惜她老爹不喜欢巧器方面的东西,而热衷于官场,这才使得家学破落。微微在很小的时候,就有跟她爷爷学过这方面的东西,才能有这方面的天才造诣。 接下来的几天,日子相对平静。胡忧每天都去药房给三少配药,吴紫紫也一天三次的来找胡忧给她换药。随着交流的增加,两人也渐渐的能聊上了,有时候她干脆也呆在药房里,跟胡忧一下弄药。 罂粟果对羊角风的镇定效果,比胡忧预料之中的还要好。现在三少的每天发病次数,已经被控制在了两次左右,甚至昨天一整天,只发过一次而已。不过他整个人还是显得呆呆的,不是很灵活。 通过对吴紫紫的旁敲侧击,胡忧也知道了这个三少的身份。说起来,这个三少算是吴紫紫的唐哥,是吴紫紫大伯的儿子。他一出生,就患有很严重的羊角风病,这么多年以来,一直住在这里。 至于吴紫紫的大伯,她也不知道。具说似乎从来没有见过,府中的一些老人,也从来不提这事。如果不是这里有个三少,吴紫紫都不知道还有个大伯呢。 大家族的事,往往都是这样。这里面的错综复杂,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胡忧对这种家族内部的事,也不是很感兴趣。他要弄的是大环境,这种家族内部小环境,用不上。现在吴立已经完全控制了吴家,就算弄出什么大伯,也没有多少意义。 这会,胡忧正在捣鼓药材。这里的药那么齐,不好好利用,那不是太浪费了。正弄着,几天没有见过面的吴鑫魁,从外面溜达了进来,看他一脸喜色的样子,看来不会是什么坏事。 吴鑫魁进得门来,远远就叫道:“无名老弟,在忙着呢。” 胡忧抬头看是吴鑫魁,也露出笑脸道:“是吴大哥来了,怎么,几天不见,吴大哥是春风得意呀。” 吴鑫魁得意的笑了几声道:“那还不是托无名老弟的福嘛。走走走,别弄这些玩艺了,跟我走一趟。” 胡忧把手里的药材放下,坏笑道:“又去花非花?” 吴鑫魁回道:“别提花非花了。上次那趟事,弄得吴李两家正紧张呢,还去公子非扒了我的皮不可。我们这是要去老剪刀。” 胡忧不明白道:“老剪刀?干什么的?” 吴鑫魁解释道:“老箭刀是金城最大的估衣铺,自然是去做衣服了。” 胡忧越听越糊涂,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道:“做衣服干什么,我有衣服穿呀。” 吴鑫魁哈哈笑道:“不是你穿的这些,是礼服。过几天,王室有个宴会,吴立公子说了,要带你会见见事面。” 胡忧这下才算是明白。看来自己这几天做的事,吴立全都看在了眼里,随着三少的病情明显好转,自己在吴立心中的地位,也水涨船高了。 跟着吴鑫魁一路走出吴府,胡忧发现,越是走到外围,各种侍卫岗哨就越多。胡忧把这些看在眼里,确并没有问出来。随着角色的深入,他得时时记着,自己现在是一个大夫,而不是将军。不能让人看出,他的骨子里有将军的表现。 与吴鑫魁一同上了马车,胡忧往外看了一眼,吴鑫魁居然带了二十几个侍卫出门。连他这么一个小小的管事,出门都弄成这样,看来现在金城吴李两家,相互之间,都防着对文搞事。 老剪刀看来名气挺大的,在金城最繁华的三中路上,一溜七家店全都是他的。里面还有细分,男装,女装,孩子穿的,老人穿的,平时穿的,喜庆穿的。也许是因为皇室宴会的关系,今天来做礼服的人不少。礼服部的伙计真是忙得不行。 胡忧看得有些皱眉道:“这么多人,得等到什么时候。” 吴鑫魁得意的拍拍胡忧道:“那是他们,咱们不用等。今个出来,公子特意给了我‘威唉屁’卡,咱们直接进去就得了。 出了老剪刀,胡忧才知道,什么叫做‘做衣服’。他以前的衣服,都是随便买的,之后又都是红叶,旋日她们给弄的,胡忧是从来都不知道,去估衣店做衣服,原来是那么复杂的事。 就拿这量尺寸来说吧,专人量。从头到脚,量得那叫一个仔细,就差小dd没有量,哪都量到了。胡忧不知道,做出来的衣服是什么样,他只知道,弄这些事,真的很累人。还一身衣服就得三百多金币,要不是有人当冤大头,胡忧打死都不做这样的衣服。三百多金币,买普通的衣服,够他穿十辈子的了。 吴鑫魁看来今天就是特意带胡忧来做衣服的,并没有其他的安排。量了尺寸就带胡忧回府了。衣服做好了,也不需要胡忧自己来取,吴鑫魁到时候会送去给胡忧的。 胡忧告辞了吴鑫魁,看时间还早,就打算再去药房弄会药。他这几天,正在配八宝行军散,这可是好东西,长途行军的时候,吃上一点,可以防暑湿,特别是进了山区,还能防瘴气。 胡忧以前在军中的时候,就想弄一些出来。可是其中的几味药不好找,那时候军中又拨不出那么多的金币搞这些。现在有机会,胡忧当然是不会错过的。反正这里那么多的药,不用也浪费了。 往药房走,还没有到侍卫把守的门口,远远的就看到吴紫紫噘着个小嘴,坐在门槛上,怀里抱着条雪白的小狗。 那小狗是胡忧送送她的,叫小白,不是大型的池河狗,而是一只小本狗,两斤多重,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它本来是一个府中侍卫买回来的,胡忧无意中看到,就跟那个侍卫买了,送给吴紫紫,算是对弄死她爱犬的赔偿。吴紫紫似乎挺喜欢这小狗,这几天到哪里都抱着,‘小白’这个名字,也是她起的。 小白别看长得胖,却挺机灵,远远的看到胡忧,就挣开了吴紫紫的怀抱,跑了过来。围着胡忧的脚边打转,看来是想要抱。 胡忧只抱美女,可不爱抱狗。在它的脑袋轻轻打了一下,它又汪汪叫的找吴紫紫去了。 吴紫紫抱起小白,看胡忧走过来,噘着嘴道:“你上哪去了,人家都等你半天了呢。说好了帮人家上药的,都不见人。” 胡忧看见吴紫紫,也想起了中午那次的药还没有换呢。不过吴紫紫的伤恢复得很不错,现在已经淡了很多。相信只要再有一两天,就能完全好了,一点疤都不留。之前胡忧还考虑要怎么给她磨皮呢,这下看来是用不上了。 胡忧赔不是道:“真是不好意思,我的大小姐。之前吴大哥来找我,我跟他出去了一趟。” 吴紫紫不满的说道:“表哥又带你去青楼楚馆了吧。我真搞不懂你们男人,怎么就那么爱去那种地方呢” 胡忧心说男人活在世上,追求的不就是酒色财气吗,要不为这些,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了。 胡忧道:“这你可猜错了,我们没有去青楼楚馆,去的是老剪刀。” 吴紫紫显然知道老剪刀是干什么的,脱口问道:“你要做衣服吗?啊,我知道了,你肯定是要去参加三天后的皇室宴会吧。” 吴紫紫说着,又有些泄气道:“那皇室宴会一年才举办一次,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呢。可惜我现在弄成这样,都不能去。” 吴紫紫说着,把脸贴在怀中的小白身上,说不出的落寞。这次受伤之后,她似乎一下长大了很多。特别是经历过了那场自杀,让她明白了不少东西。 胡忧看吴紫紫那样,不由呵呵笑了起来。 吴紫紫气不过,打了胡忧一下道:“你坏死了,人家那么伤心,你还笑。” 胡忧笑道:“谁叫每次换药的时候,你都不敢看。你的伤已经好了很多了。再有一两天,就完全没有事了,参加宴会,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吴紫紫惊喜的叫道:“真的,你没有骗我?” 胡忧好笑道:“我骗你干什么,不信我解开纱布的时候,你自己看。” 吴紫紫心动的想了想,嘴着嘴唇摇摇头道:“还是不要了,我要等全好了再看。不过我相信你,你是不会骗我的。” 胡忧摇摇头,也不再说什么。几天的相处,他也大体的了解了这吴紫紫的脾气,但凡的她认定的东西,那是很难让她改变的。她已经说了不看了,那就肯定不会看。 胡忧调好了药,吴紫紫很自觉的把头袋侧在胡忧的大腿上。其实第一次给她上药的时候,胡忧是没有条件,才让她那样做。现在药房有桌子,她是不需要那样的。可是她说什么也不肯靠到桌子上,说什么桌子冷冰冰的,非要像第一次上药那样做。胡忧反正也不吃亏,也就由着她了。说真的,让一个美人把脸枕在自己的大腿上,那种感觉还是很不错的。 今天的吴紫紫与往天不太一样,往天上好了药,她都会在这里逗留一会,今天她却一转眼就抱着小白跑了。她走的时候,只是给胡忧远远的打了声招呼,等胡忧洗手出来,她都已经不见了。 胡忧哪里知道,吴紫紫是听说自己能参加宴会,忙着准备礼服去了。之前她已对对这个宴会不抱什么希望了,所以跟本就没有做什么准备。现在胡忧又告诉她可以去,她当然要准备了。 胡忧更加不知道的是,吴紫紫已经对他产生了一种她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素。这种情素,是在胡忧第一次为她治伤的时候,瞬间产生的,一种很微的东西。那是一朵情窦初开的小花朵。 时间不知不觉之中,又过去了三天。 胡忧换上吴鑫魁刚刚带回来的礼服,一脸的不爽。不是这衣服做得不漂亮,这身礼服包括一顶高礼帽,一根文明棍,外黑内白了燕尾形礼衣,红裤子,大马靴,整个一套加起来,非常的漂亮。 可是这玩艺,穿起来太不舒服了。胡忧终于明白那天量尺寸的时候,为什么量得那么仔细。这种礼服从上到下,全服是紧身的设计,微微大点或是小点,都会出问题。胡忧怀疑,他要是多吃一碗饭,这衣服就得爆掉。真是太紧了。 为胡忧把衣服换上的微微,双眼发光的看着胡忧:“无名先生,这衣服你穿着真帅所呢” 胡忧因为长年坚持锻炼,一身的机肉,结实而冲满着力量,虽然他的身材略微有些偏瘦,但是却非常的合适这种紧身衣。人靠衣服马靠鞍。这身衣服,至少提升了胡忧一倍的魅力。 胡忧有些不太确定的问道:“真的好看吗?” 如果可以选,胡忧宁愿穿自己之前的衣服,穿现在这种,跟本活动不开嘛。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63章 狗咬狗 胡忧坐进马车的时候,吴紫紫的眼睛不由一亮,小脸却没由来的红了起来,低头玩弄着衣角,都有些不太敢看胡忧了。 胡忧也没有想到,吴立居然会叫他同乘一车。他上车之后,注意力大多停留在吴立的身上,到没有去留意吴紫紫的反常情况。 吴立是先注意到妹妹的反应,才去看胡忧的。看到胡忧一穿合体的礼服,他的目光也亮了也来。 吴立道:“无名大夫果然长得一表人才,今晚不知道要让多少金城名门闺秀,为你而疯狂呢。” 胡忧谦虚道:“吴立公子过讲了,无名只不过是一山野小民,什么都不懂,那敢有什么非份之想。只求能见到一点事面,就已经很不错了。” 吴立哈哈笑道:“想不到我们的狂医,居然变得谦虚起来了,这可不像你哟。” 胡忧不解的看着吴立道:“狂医?公子,我不是很明白。” 边上的吴鑫魁解释道:“无名老弟,你还不知道?你在花非花的事,早已经传遍了金城。现在人人都知道,我们吴府有一个医术高明,性格火暴的狂医呢” 吴鑫魁说这话的时候,真是得意得不行。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资格和吴立同车。这在家族之中,可是无比厚重的殊荣呢。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谁带来的,所以对胡忧的态度,真是越来越好了。 胡忧听得这话,在心中暗骂。少爷在花非花可没有做什么事好不好,你们居然把我的名字给传出去,那不是要把我给玩死吗。 赵宫离吴府并不远,要不是为了讲究排场,步行过去,也花费不了多少时间。几句话的功夫,也就到了。 吴府的地理位置,始终要偏一点,赵宫才是金城的中心。这里四面有高大厚实的城墙环护,开挖有宽阔的护城河,看起来非常的威武。 其实以胡忧的眼光来看,这赵宫建护城河,跟本就没有太多的作用,反而有累城防。要知道金城和龙城,绿城可不一样,后两个都城,都地处南方,一年四季,草树常绿水长流。 而金城地处北方,再过一两个月,这河水就冰冻起来了。那时候护城河不就成了一个冰镜子了吗。到时候不但起不了护城的作用,反而让骑兵的冲击力,受到影响。要知道再好的战马,也很难在冰上跑的。 宴会在赵宫内的天坛举行。此时天坛的中心空地上,已经燃起了池河帝国最传统的篝火,不少舞娘,在围着篝火且歌且舞。 池河帝国是天风八大强国里最另类的国家,他们本属游牧民族,可是国中的贵族却偏偏喜欢住在城市里。但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又多还保有游牧民族的遗风。就像这皇宫宴会,各个礼服穿得人模狗样的,却围着篝火玩,你说这不是有病吗。胡忧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只有脑子进水的人,才会这样搞宴会,而池河帝国却已经这么弄了几十年了。 正对着篝火的正南面,是池河王室的席位。再过一会,池河王赵光应和他的儿孙妃子会坐在那里。这也是池河帝国的传统,席地而坐,没有椅子桌子之类东西的。 皇室的席前,另有两排成竖形排下,每席都可以坐十来人,那是众王室贵胄大臣的位子。越是权力大的人,当然也就坐得离赵光应越近了。因为是宴会,每个权贵,都会带着家眷前来,所以席位都很大,坐十来个人的席位,坐进二十人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吴立是四大公子之首,池河王左手边第一个席位,就是他吴府的了。 此时皇室的成员还没有到,先入席的权贵还都比较放肆,说说笑笑的,好不热闹,跟本没有什么紧张严肃之气。 吴立和一身粉色宫装的吴紫紫进场之时,马上就引起了众人的注意,大多数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了吴紫紫的脸上。不是因为吴紫紫是整个池河最漂亮的女人,而是因为他们都听说吴紫紫被李进孝破了像,谁都没有想到,吴紫紫今天晚上,居然还会来。 看到吴紫紫的小脸光滑如玉一般,跟没有半点被破像的样子,所有等着看笑话的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目光。早来一步的李进忠瞬间就成为了笑话里的主角,气得这小子脸色都青了。 胡忧也趁机按排位,找到了另外两个大家族,何家和钱家。看到他们的家主,胡忧差点没有笑出来。 何家的家主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而钱家的家主,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这两个人,也能称之为公子吗? 那何老头也许还曾经做过公子,毕竟他不是一生下来,就那么老的。而那钱家的女人算什么,她也是公的? 吴鑫魁看胡忧露出奇怪的眼神,想起胡忧不认识那两家的人,小声的在胡忧的耳边说道:“那老者就是何家的家主何黄,他三十几年前,已经挤身四大公子,不过那是之前的四大公子,现在已经死得就剩下他一个了。 那个女装打扮的叫钱多多。他不是女的,是个男人。不好女色而好男风,喜欢女装打扮。你可别小看她,她的剑法非常厉害,在贵族圈里,能排进前三。” 胡忧点点头,瞟了钱多多一眼,心道原来是练‘溅’的,怪不得溅成这样。男人不做,做女人,也不知道他还有没有那玩艺。 吴立的来到,自然有公卿大臣来向他问好,李家李进忠和何老头,跟本就没有动地方,很明显,他们不打算过来给吴立问好。倒是钱多多一摇三摆的走了过来。 这钱多多虽然扮做女人,但并不是那么吓人。他的身型娇小,肩膀消瘦,除了嘴大点,到没有什么太多的毛病。要不是胡忧已经知道了他是男人,也不会觉得那么恶心。 钱多多一过来,就用他那假音女声说道:“哟,吴立老大你可算来了,奴家还以为你不来了呢。还有紫紫妹妹,真是越长越水了,听说你受了伤,现在已经好了吧。” 吴紫紫显然不是第一次见钱多多了,她居然能一脸欢笑的说道:“多谢钱姐姐关心,紫紫的伤,已经被无名大夫给治好了。你看,一点疤痕都没有了呢” 吴紫紫边说着,还边用玉指指胡忧。胡忧心里暗骂,你聊你的,别把这假女人往少爷这边扯呀。少爷可不好这一口。 胡忧不好这一口,钱多多显然是好的。他看到胡忧,眼睛都亮了起来,居然还现出了迷醉之色:“你就是狂医无名吗,好好,长得真好看。” 胡忧真想拿把刀,把自己给捅了。就这么着,他还得恭敬的行礼呢:“无名见过钱公子。” 钱多多一摆手道:“无名小弟叫奴家钱姐姐就可以了。” 胡忧强忍着吐血的冲动,又叫了一声‘钱姐姐’。本来还想问候他钱家的女性亲属,想想还是不要了。谁知道他家的女性亲属,还有多少个非女性呢,别问候错了,吃亏的可是自己。 这时候内殿之处,响起了丝竹之声,这是提醒众人入席之声,宴会快要正式开始,皇室成员快要出来了。 胡忧在心里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看来自己的道行还是太浅了一些,被钱多多‘含情脉脉’的瞟了几眼,弄得直想吐。比吴紫紫还不如呢。她都能跟钱多多有说有笑的,那一声声‘姐姐’叫得甜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亲姐妹呢。王亲国戚,公卿贵胄,纷纷入席,盛大的宫廷宴会,马上就要拉开序幕了。负责篝火的宫女们,急急的把一捆捆干柴加到火里。干柴遇上烈火,猛烈的燃烧着,比之前大了一陪都不止。 丝竹之声再起,一队礼乐队步履轻盈且奏且吹,接着是开路的侍卫,再来是宫女太监。 胡忧饶有兴趣的看过去,只见在妃嫔簇拥下,一个年在六十上下的老头,露出了他的那张老脸。这个老家伙,就是当年曾经跟曼陀罗帝国的里杰卡尔德,一起联过色百帝国,弄到大片土地的赵光应了。 赵光应早就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雄风,就连走路,都要挨在身边的妃子身上,看来也没有几年好活了。 胡忧在人群之中,找到了赵尔特,这个三王子,走在人群靠后的位子,比他两个哥哥,落后很多,一看就知道不得志。 赵尔特并没有收到胡忧到池河的消息,所以他跟本没有想到,胡忧居然会在这里。当他发现有目光一着在注视着他的时候,顺着目光找走来,看到身处吴家坐席里的胡忧,整个人狂喜得差点没有叫出来。还好他反应极快,瞬间掩饰了回去,没有让别人发现。如果此时谁伸手心摸他的心,他那心跳得都震手。 按胡忧的计划,是不打算跟赵尔特这么早碰面的。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他哪知道还有这个一个宴会,而吴立又偏偏带他来。 他现在才刚刚进入吴立的视线,不可能推掉。再说这也是观察其他势力的好机会,来就来了吧。相信赵尔特应该知道怎么做的。 赵光应已经年老了,但是威严还是要的,最后走入主位的那几步,他是推开妃子,自己走过去的。那个代表皇帝权威的位子,他只允许他一个人坐。 看到赵光应坐下的时候,差掉摔了一跤,胡忧的脑子里,不由想起一句诗,‘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别管你位有多高,权有多重,你也斗不过时间。这个世界,公平的东西不多,唯有时间,对所有人来说,还算是相对公平的。 只能说是相对公平,因为有权之人,不能增加自己的时间,但是他能减少别人的时间。只要那高高在上的人挥挥人,下面多少人,一辈子的时间都完了。众人都跪伏地上,恭候赵光应入席。 一阵高颂祝贺之辞后,众人各自坐好,全拿眼睛看赵光应。 赵光应举起酒杯,环视了众人一遍道:“今天乃喜庆之日,众爱卿无须多礼,只求上下一乐,足唉让我们举怀共饮此酒” 众人一起欢呼,轰然畅饮,气氛一下就热烈起来。 一杯酒过后,李进忠却出人意料的站了起来,恭敬的给赵光应行了一礼,说道:“陛下,今天是欢庆节,本是举国共同欢庆的日子,但是臣下却高兴不起来。臣肯请陛下,为我李氏一族做主。” 赵光应脸上的笑有些干,随着他年岁日渐老去,对国内的控制力,已经大不如前。四大家族势大,大皇子和二皇子,就快没有公然的站起来,挣抢皇位了。 赵光应能不知道李家和吴家的那点事吗,他老是老,但怎么说也是一国之主,人人都知道的事,他一点都不知道,那还不如死了算了,还当什么皇帝嘛。 可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李进忠居然会选在这个时候,把这事给翻上台面来。 赵光应是硬压住火气,哼道:“李进忠,你有何事,快快讲来。” 赵光应想显示一下皇帝的威严,但是他的身体,却不给予他支持,一句挺威严的话,要分成三次说,哪还有什么威严之意。 胡忧也没有想到,李进忠会在这个时候发难。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赵尔特为什么那么急了。这个赵光应明显已经快压不住势了,而赵尔特的地位,现在又很低,怎么着,他都没有什么机会坐上大位。要不借着这最后的时间,勇一把,他以后也就再没有机会了。 李进忠一指吴立道:“陛下,臣要告吴立纵妹伤人。” 吴立被李进忠这么指着,再不出声,以后还有什么脸面见人,也赶紧站起来,给赵光应行了一礼道:“陛下,你别听李进忠一派胡言。我妹紫紫体弱纤纤,心地善良,哪能伤得了谁” 胡忧闻言忍不住看了吴紫紫一眼,这丫头今天是挺老实的,之前可称不上什么体弱纤纤,要是没有些手段的人,被她欺负死,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吴紫紫到是挺聪明,她知道这时候万事自有哥哥帮她,自然不需要她多嘴。咬着嘴唇坐在哪里,一副要多委屈,就有多委屈的样子,你都不忍心骂她。 李进忠冷笑道:“体弱纤纤,那我弟弟李进孝还会躺在床上?” 钱多多看来是顶吴立的,这时候居然也跳出来说话。他是未语先‘娇’笑,引得众人注意,这才娇声哼道:“一个男人让女人给打了,还把宝贝都废了。这样的人,不死也没有什么用,只会吃死米而已。有床趟着,就不错了。紫紫妹妹那是做了好事呢” 李进忠那个气呀,差点没有把这个死人妖给一口咬死。他不就是曾经在一次宴会之中,喝多了,背地说了钱多多几句,正好让她听道吗。这死妖精却记到现在,处处找机会跟他做对。 你这时候跳出来,老子也不跟你客气 李进忠指着钱多多骂道:“你这个不男不女的妖怪,这是我李家和吴家的事,你给我死一边去。” 钱多多最恨的就是人家骂他不男不女,这李进忠还当着他的脸骂,气得他脸都白了,一抖胸前那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厉叫道:“李进忠,我要和你决斗” 胡忧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心说少爷是不是太多心了。看他们这样,少爷就算是不来搞事,他们也好不了吧。既然你们都已经这样了,那少爷就多加几把火,让你们乱上加乱,一劳永逸。嘿嘿....... 赵光应一身戎马,这会却让人当成了死人处理,气得一摔手中的杯子,怒道:“全都给我住口” 吴立,李进忠,钱多多毕竟现在还不敢明着反赵光应,一时之间,全都住了嘴。 赵光应是吹胡子瞪眼,好一会才平静下来。还好他的脑部血管坚强,不然这会就得爆血管了。 本来挺高兴的过个节,却给他们弄成这样,别说是赵光应,换了谁都得生气。 赵光应现在是恨死了那个挑头的李进忠了,要不是他先搞事,今天就没有这一出。赵光应体力不行,脑子还有。他想着得给李进忠一点教训才行。 长长的吸了口气,赵光应道:“李爱卿,你们说了半天,本王是一点都没有听明白。这样吧,你把整个事情的经过给本王仔细的说说。这里面还有你弟弟李进孝的事,把他也给叫来吧,让本王看看,他究竟伤哪了。” 赵光应此话一出,在场的人,脸色全都变得古怪起来。吴紫紫和李进孝之间的事,怕是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吧,谁会相信赵光应不知道这事。 该小说了没有笑出来。这位老皇帝,还真是位极品皇帝呀。人说人活越老心眼越小,这老头现在哪里是治国,他是在斗气找面子呢。 有意思,这池河帝国,真是越来越好玩了 . , 章节目录 第264章 忽悠皇帝 李进忠的脸色,变得非常的难看。他也知道,老皇帝赵光应是生气了。赵光应的身体,现在是一年不如一年,很多时候,都已经没有精力去管国事,都是在后宫里呆着。李进忠是早就已经有了反心,但是到这个时候,他却依然有些迟疑。 他不敢 是的,李进忠现在还不敢。 赵光应毕竟是跟里杰卡尔德齐名的人物。虽然里杰卡尔德威振天风大陆的时候,赵光应还很年轻,但是他毕竟是真正经历过第一次天风大陆战争的人。没有人知道,在他那副日渐衰老的身体背后,还隐藏着什么。 出头的椽子先烂,没有人原意去做出头鸟,试金石。李进忠也不愿意。可是现在赵光应已经说话了,不反就得按他说的做,这也是他不肯的。 思来想去,李进忠把目光看到了大皇子赵尔康的身上,他和赵尔康算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这几年,他没少帮赵尔康干事,这时候,应该是他出些力之时了。 赵尔康看到李进忠的目光,也知道跑不掉这事。他可以装做视而不见,但是他不能那样做。他今天要不保存李进忠的面子,那么日后,他也就再也得不到李家的支持。他们之间没有多少真正的友谊,但是共同的利益,已经把他们绑在了一起,跑不了你,也蹦不开他。 赵尔康没有李进忠的支持,那他势必要在争位的局势上,要弱于有吴家支持的老2。老三现在人微言轻,不就是因为他得不到各大家族势力的支持吗。 何黄和钱多多都是那种见风倒的角色,现在他和老2赵尔顺实力相当,老头和那不男不女的不会有太大的动作。一但李家不再支持他,那何黄和钱多多肯定倒向赵尔顺,那赵尔康这大位资格,也就算是扔了。 李进忠的情况,事实上和赵尔康也差不了多少。他是和赵尔康绑在一起冲的,如果赵尔康此时不要他,那他在金城的势力,也会大大的受损。金城是池河帝国的权力中心,乃必争之地,在大位争夺已经快要进入白热化的时候,这时候势力受损,关系着的,可是整个家族的命运。 其实不止是赵尔康和李进忠之间,吴立和二皇子赵尔顺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在坐的,近千各级权贵大臣,又有多少人,不是这样。 事非圈,名利场,没有多少人,是可以置身事外的。 胡忧坐在一边,把赵尔康和李进忠之间的眼睛交流,全都看在了眼里。他知道,这时候应该是赵尔康出声的时候了。 果然不出胡忧之料,赵尔康接到李进忠的眼神后,马上就有做动作。 赵尔康踏前一步,对赵光应道:“父王,儿臣对此事,多少有些了解,不如由儿臣来详述吧。李衙内的伤很重,我昨日前去探望,他还没有醒。病体多磨,咱们还是不要打扰他休息了吧。” 衙内是一个官职,由家族内部自己定名,皇室承认,每个月会发给一定的金贴。赵尔康口中的赵衙内,指的就是新一代的‘太监’李进孝。吴紫紫也不是白丁。她的官名是格格,吴格格。这种官在帝国上没有什么权的,能有多大的势力,那决取他所在的家族给他多少了。 赵尔康看赵光应没有出言反对,马上就把吴紫紫和李进孝之间那点事给说了。三言两语的,算是做了个解释。反正在场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也用不着说得那么细。 完了,赵尔康看了吴紫紫一眼,总结道:“当日李衙内是伤着了男根,而吴格格是伤着了脸。现在看来,吴格格似乎已经好了。” 赵尔康的话,把大家的注意力又再一次转到了吴紫紫的身上,吴紫紫噘着个嘴不出声,还是交由吴立来做主。 吴立看赵尔康出招了,也拿眼睛去看二皇子赵尔顺。这时候是他们两个兄弟之间斗了,赵尔顺不能总在一边看着。 赵尔顺也知道,是他出场的时候,咳嗽了一声道:“启禀父皇,据儿臣所知,吴格格当时的伤也非常的厉害。多亏了府中的狂医无名先生出手,才不至破像。不过吴格格这一次,也吃了不少的苦。” 赵光应看看赵尔康,又看看赵尔顺,点点头,‘嗯’了一声:“原来事情是这样。”赵光应说着向吴紫紫招招手道:“紫紫,你过来,让我看看。” 吴紫紫乖巧的走到赵光应的近前,赵光应借着火光,还是能隐隐的看到吴紫紫脸上那淡淡的伤痕。 赵光应问道:“一定很疼吧。” 吴紫紫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边哭边说道:“皇帝爷爷,你一定要帮紫紫做主呢。要不是无名大夫,紫紫现在都已经破像了。你不知道,紫紫那几天有多难过,死的心都有了。” 女人在这方面,是占时优势的。吴紫紫恰到好处的哭述,连胡忧都忍不住在心里暗竖大姆指。这丫头,不愧是大家出生,对机会的把握,真是太强了。 赵光应看来也挺宠着吴紫紫的,低声的安慰的吴紫紫好几句。吴紫紫也懂得见好就收,止住了哭,不时的抽噎几下,以表明她的伤心。 赵光应把吴紫紫给哄好了,问吴立道:“那位无名大夫真乃神术,紫紫的伤,我看过了,不是正真的高手治不了。不知道这无名大夫今天来了没有?” 吴立回道:“回陛下,无名先生就在微臣的身边。”吴立说着回头,把胡忧拉于自己的身边,道:“陛下,他就是无名先生了。” 胡忧赶紧也适时的给赵光应请安问好。 赵光应打量了胡忧一眼道:“你是哪的人?” 胡忧回道:“回陛下的话,小人是韩国人川的。” 赵光应点点头道:“韩国离我池河相距何止千里,吴立那么远请你回来,应该不单单是治脸伤吧。你还有什么本事没有?” 胡忧知道这是一个机会,表现好了,他在池河的地位,马上就能上去,这样要行事也就方便多了。 胡忧是江湖医生出生,要说会什么病,他还不是张嘴就来吗。 牛皮不怕吹,就怕不敢吹,胡忧胆子可是肥得很,一挺胸道:“小人七岁拜师学习医术,前后共一十三年。师父他老人家,无论对风热风寒,外伤内病,各种的奇难杂症,都有研究,小人是得到了师父的真传,这才出师。原想着以一手医术,周游各国,亲身体验我天风大陆壮丽的河山,和各地风土人情。是吴立公子热情相邀,于是暂时留于吴府之中。” 赵光应满意的点头道:“好男儿志在四方,好好好。” 赵光应说着,看了吴立一眼,道:“吴立,本王欲借你爱将一用,不知可否。” 吴立今天带胡忧来,就是有意让胡忧接近赵光应的,这还有什么不肯。就算不肯,他也不会蠢得摇头呀,赶忙连连点头称是。 赵光应对胡忧摆摆手道:“无名大夫,你到本王这里来。人说入宝山不可空回,今天有良医在此,不可错过呀。” 赵尔特在后面看着事态的发展,高兴得都想要大叫。全场只有他知道,胡忧这一次到池河,是帮他上位来的。对于这个不死鸟,赵尔特真是打从心底里佩服。他在战场上的本事,那就不用说了,这几年,只要是掌兵之人,没有谁没听过不死鸟胡忧大名的。 这一次,胡忧可是单人匹马而来,用的还不是少帅身份,只用一大夫的身份,就已经能引起各方面的注意,有这样的人出手相助,赵尔特自忖自己的机会,又多了一分。只是不知道,如果让赵尔特知道,胡忧这次来池河,最大的目的,不是帮他上位,而是借机消弱池河的国力,那么他又会怎么想。 胡忧来到赵光应的身边二尺处站定,他很明白,赵光应虽然是席地而坐,但是他坐下的那金丝蒲团,代表的是他的皇权,自己是绝对不能上去的。 吴立看胡忧站定,也暗暗的松了口气。他没有想到,赵光应会直接把胡忧给叫过去。所以没有交给胡忧这地方的注意事项。看胡忧并没有去碰赵光应的禁忌,这才安了心。要不然,他做的多少工作,全都废了。 于人前的胡忧,在一身礼服衬托之下,更显英气过人。这还是胡忧有意的收敛起气势,才不至于露出他身为不死鸟军团统领的霸气,不然不知道要迷死多少金城的大姑娘小媳妇呢。要不是帮柳氏逃出来的时候,曾经动过武,胡忧觉得装个文弱的书生,会更理想。 赵光应又再一次的打量了胡忧一遍,道:“本王近日一直感觉身体不爽,无名大夫,你帮本王看看吧。” “是的,陛下。” 胡忧行了礼,走上最后几级阶梯,伏跪下来,这会不跪可不行了。 胡忧道:“请陛下伸出一只手。” 赵光应奇怪道:“为何要伸手呢,本王又不是小孩子。” 天风大陆为人看病,有把脉这一说法的,但是他们的把法不大一样,只是做为给小孩子看病的辅助。大多数大夫看的是症状,以症状对药王录上的解说,来给病人下药。而术士跟本连症状都不看,直接就是念咒。胡忧本就是江湖出生,觉得术士都是骗人的,自然对术士不怎么感冒,军中也没有术士,所以到现在,他还没有跟术士怎么打过交道。 胡忧解释道:“这是我师父传下的独门迷法,叫做把脉,以脉像判断病情,大小人孩子都是可以适用的。” 赵光应喜道:“这样的方法,本王到还是第一次听说,那你就给本王好好看看脉像把。对了,要左手还是在右手。” 把脉分寸关尺,浮中沉,三部九候。左手心肝肾,右手肺胃肾,细分之下,还有多种分法,各管一处。 胡忧那个无良师父,药不怎么灵,但是对把脉很有一定的研究,这也算是他交给胡忧唯一的一手真本事。 这大风大陆的人,不懂这些,胡忧也不想解释。只说两边都要,至于要怎么个以脉像定病,他也不说。 三指并拢,搭于赵光应的手腕上,闭眼细查。 场中之人看胡忧那么严肃,也没有谁敢说话,全都静静的看着。 大约过了三分钟,胡忧又换了另一只手,仔细的查看,如此反复三次,胡忧才收手,依然闭着眼睛,一言不发。 一般人把脉,都是左右各一次,胡忧为什么要反复三次? 这也是胡忧那个无良师父总结出来的,有个说法叫做粗,细,精。第一次是粗略一看,第二次是重点排查怀疑有问题的脉像,第三次是确认。 赵光应看胡忧把完脉,就闭眼不说话,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毛病,也不敢出声打扰。 其实胡忧这时候是在装,在坐的全都是池河帝国的权贵,大夫术士,他们见过的也不少,赵光应就更不用说了,全国最好的大夫术士,都集中在他那里。 胡忧虽然治好了吴紫紫的脸,向别人证明了他的实力。但是他心里清楚,比他强的大夫有的是,别的不说,吴立现在就没有百分百的信他。不然他为什么还没有让胡忧开始给他治羊角风呢。 要想出头,就得显视出与别人的不同。说道装逼,胡忧可是这方面的高手。他知道,越是装得神秘,别人也就会越相信他。不过也不能装过了,凡是都得有个度,过了反而会收到反效果。 大约沉默的五分钟,胡忧偷眼瞟了赵光应一眼,觉得也差不多了。于是故意长长的出了口气,睁开了眼睛。 人老了最怕的就是死,特别是像赵光应这种金钱,美女,权势什么都有的人,那就更怕了。这两腿一蹬,不是什么都给人家了吗。但凡能多活一天,无论花多大的代价,他们也愿意。 赵光应看胡忧睁眼,赶紧问道:“无名大夫,本王的身体怎么样。” 胡忧瞟了下面的人一眼,看他们包括三个王子在内,都伸长了脖子,想知道答案,心中暗笑,要是就这样让你们知道了,那少爷还玩什么? 胡忧面有难色的说道:“陛下,小人出师时,师父曾经有过吩咐,在讲术病情的时候,只能告诉受诊者一人所知。这叫法不传六耳” 哼,装逼就是这么装的,少爷就不告诉你们,看你们能怎么办。越是得不到的东西,你们才是越珍惜吧。嘿嘿........ 赵光应皱眉道:“还有这么一个规矩吗?那好,你伏到本王身耳边说好了,其他人都后退十步,谁也不许偷听” 胡忧暗中得意,心说今晚回去,不知道多少人要议论自己了。 胡忧略靠近赵光应几步,用只有赵光应可以听到的声量道:“陛下,你年轻的时候,是不是受过内伤,而这伤在左腰部” 赵光应一听这话,脸色一变。当年他与里杰卡尔德联军色百的时候,曾经有一次无意从马上摔下来,让马踩着左腰,快一个月才能动。这事知道的人很少,就连三个皇子都不知道。 胡忧的站位非常好,说话的时候,也很注意把赵光应的脸,留给台下的众人。所以赵光应这突然色变,下面的人,看得是清清楚楚的。 赵光应点头道:“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已经完全好了。” 胡忧摇头道:“不,陛下,并没有好完,落下病根了。你这段时间,有没有觉得气虚,无故头晕,双腿没有力气,整个人没有精神,记忆力不好,还有,龙根不坚,软而不久,硬而无力?” 胡忧每说一样,赵光应就点一下头,看胡忧的目光,也越来越佩服。他能不佩服吗,胡忧说的这些,都是老年人共有的病症,几乎九成九的人,都是这样。谁要六十几岁,还能在床上像猛虎一般,那他也就不是一般的人了。那是神兽草泥马 胡忧继续道:“这些都是你内伤影响的表像。” 赵尔特问道:“那还有什么别的内像吗?” 胡忧点点头道:“有,但是小人不敢说。” 不敢说你直接说没有就得。说有又不敢说,你这不是玩人吗。 赵光应那个急呀,忙问道:“有什么你就直说好了。” 胡忧犹豫了一下,指指自己的心口,问道:“陛下,你这段时间,会不会经常感觉这里一阵阵的疼?” 赵光应连连头道:“是有过,那又怎么样。” 胡忧卖弄道:“腰为肾,左胸为心,心肾相交,才能勾通天地之气,以供人体之需。陛下的腰伤经久不愈,拖累到了心,现在心也出了问题。” 胡忧说到这里,停下来,两眼看着赵光应的眼睛道:“小人有一句大不敬的话,不知道陛下想不想听?” 更新更快 赵光应此时已经被胡忧给牵住了心神,胡忧说的话,他以前从来没有听过。但是他又觉得,胡忧说得很有道理。 赵光应也从胡忧的目光之中,看出了一些端倪,唉了口气道:“你说吧我想听听” 胡忧正色道:“我看陛下,最多只有十年的命了” . , 章节目录 第265章 接头 ‘最多只有十年的命’,这话说起来,像是在骂赵光应早死,但是你仔细听听,就能明白,胡忧这是变像的在夸赵光应长寿呢 赵光应今年可六十五了,再活十年,那就是七十五岁。天风大陆,连年的争战,加上生活艰苦,医疗不发达,平均寿命不过是三十几岁而已,能活到七十五,绝对是长寿中的长寿。 天风大陆上的人,比较现实。他们只是想活得长一些,但是从来没有人想过,要受万岁而不死。所以这里的皇帝,也没有谁要人家叫他‘万岁爷’的。 赵光应听到胡忧说他只能再活十年,先是一愣,接着就是狂喜,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一改之前的颓废。 这几年,赵光应是自感一年不如一年,他对下面的控制力不够,并不是因为下面的势力越来越大,而是他经常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没有心情去管下面的事,很多事他干脆就不理,这才给了下面壮大的机会。不然别说他才六十几岁,里杰卡尔德没死那会,都九十几岁了,有谁敢在他没死之前,跳出来搞事的。这就是威信,威信不能当饭吃,但是却能用来压人。 人最怕的,就是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现在胡忧告诉赵光应还能活十年,赵光应可不管胡忧是怎么看出来的,反正他就认定胡忧说的是实情了。 想到自己还有十年可活,赵光应是乐得鼻涕泡都快出来了,拉着胡忧的手,兴奋道:“无名先生,你说的可是真的” 赵光应已经信足了这是真的,他想要胡忧再给他确认一下,让他能更快乐一些。 下面的人,包括大皇子赵尔康在内,都只能看到胡忧和赵光应的嘴巴在动,却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看胡忧越来越严肃,赵光应却越来越高兴,他们一个个是越来越好奇。 胡忧认真的点头道:“是的,陛下还有十年” 看赵光应兴奋的样子,胡忧忍不住在心里,暗暗的叹了口气。这一次,他骗了赵光应。赵光应的身体情况,已经非常差了。他的脉像沉而涩,慢而无力,那是身体极度衰弱的表现。最关键的是胡忧在赵光应的身上,闻到了一股‘死气’。这种‘死气’,只有‘疲门’中的人才知道。 疲门里有一句话,医那活蹦乱跳的,别医那快要死的。这里面‘快要死的’,指的就是身上有‘死气’的人。这个死气,多见于老人或是重病人身上,有人觉得是正常的气息,其实不然。 那种气息很怪,似乎有些甜中带酸,很很难用语言形容。胡忧也是经他那无良师父点醒,这才知道的。以往他师父遇上有这种带死气的人,总是分文不收,急急把人打发走,转身就收档开路。连地本都不呆,非得换地方。 赵光应身上的死气很重,胡忧刚一近身,就闻到了。再结合他身上的情况,别说是十年,赵光应能活过这个冬天,就算他命硬了。 胡忧当然不能把实事告诉赵光应,把这事说了,赵光应万念俱灰,哪还有心情提他上位,他又怎么能顺利的完全自己的计划。 赵光应是生死有命,胡忧可不能任由着自己富贵在天。命运,永远只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上,才是最安全放心的。 赵光应心情大好,也就忘记之前李进忠他们弄出来的那些不快了,宣布宴会正式开始。胡忧想回到自己之前的坐位,却被赵光应拉着,吩咐人在皇坐的边上略偏的位子,给胡忧开了一个小席。 这可是池河帝国最高的荣誉了,多少年来,只有立过顶天之功的元帅,才有过这样的殊荣。下面的人,更是好奇胡忧究竟跟赵光应说了什么,居然能让赵光应对他这样。 皇室的宴会,别的不说,奢侈是肯定的了。你说什么蒸羊羔,煮熊掌,油麻鹿尾,上到天上飞的,下到地下跑的,水里游的,你能想到的,这桌上都能吃到。 酒更别提了,三十年阵的清溪泉,管够随便喝,只要不拿来洗澡,你想怎么喝都可以。 节目表演,看得真是男人身热,女人心热,民俗的,大胆的,都有。你如果有兴趣,也可以上去秀两段。 最给力的还得数那篝火,一百零八个宫女,什么也不做,就专门负责添柴。那火光,足可把天边的云彩都点燃一块。 赵光应今天真是兴奋,连连拉着胡忧干了好几杯酒,最后年老精神不行,才被宫女妃子给弄回去。看他那劲头,弄不好回到后宫,还得做些运动。祝愿他好好玩吧,反正也没有几天好活了。 赵光应走了之后,胡忧坐在那里,就有些显眼了。那里虽然说是偏离了皇位一点点,可是偏得并不多,远远的看去,胡忧到成了这池河帝国的皇帝一样。 可是现在没有人敢叫他走,赵光应临走时可是说了,要胡忧在这里尽情的吃喝玩乐,一定要尽兴,才可以走。 赵光应的话,在场的大多数人,可是都听道了的。除非胡忧自己离开,不然谁敢上去把胡忧给弄走? 今天晚上,是属于胡忧的。‘无名’这个名字,注定要一夜暴红。所有权贵都知道,池河帝国从此以后,要多上这么一号人了。 不过还好,胡忧的身份是大夫,又不是池河帝国的人,不会出现什么夺权争位之事,这还是让各大贵族,特别是赵尔康和赵尔顺比较放心的。有脑子活的人,已经在心里暗暗的琢磨着,怎么样与这个新贵拉上关系。是要送钱,还是送女人。 说到女人,吴紫紫今晚异常的高兴,一双美目,不时的看向高坐于台上的胡忧。她觉得胡忧坐在那里,就跟她坐在那里一样,让她感觉很威风。她是看一会胡忧,小脸就红一下,也不知道她那脑袋里想着什么。 吴立此时心中到有些百味杂成,胡忧能在这个宴会上露脸,是他有意安排的。按他的意思,是想借此机会,把胡忧打到赵光应的身边去,这样他就可以在暗中了解赵光应的身体情况了。 可是看胡忧如此的顺利,吴立的心里又有些范触,似乎打从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告诉他,这个无名大夫,不是他能掌控的人。他现在是有些骑虎难下,不用这颗棋吧,那太可惜了。用吧,又怕管不住。 赵尔特现在是最着急,他是多么想和胡忧来一次长淡啊。赵尔特也在皇室的位子里,离着胡忧,不过是二十步的距离。可是这个距离,现在却成了一道垮不过去的槛。让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跑去找胡忧聊天,他哪能呀。容易说露嘴暴露身份不说,他现在玩的可是底调,不能来高调的。 胡忧是懂得见好就收的人,赵光应离开了一会,他也就主动的离开了那个位子。虽然坐在那里,在心里上,确实是挺占便宜的。但是胡忧不需要那样的便宜。那些都是虚的东西,又不是真的,有意思吗? 没意思! 在胡忧看来,有一天,靠自己的双手,真正坐上那个位子,才算是有意思呢。现在过过瘾,也就行了。 胡忧一回到吴府的席位,吴紫紫在靠上来,拉着胡忧吱吱喳喳的一通说笑。这里有些吵,吴紫紫说得又很快,胡忧都有些听不清楚她在说些什么。不过有一点,胡忧可以确定,今天的吴紫紫很高兴。 有高兴的,就有那不高兴的。对面的李家,气氛就明显的有些凝重。李进忠今天是找准了机会,想要搞事,但是最后是什么便宜都没有捞着,唯一的收获,还是个坏消息,这个吴府的无名,看来要当红。 胡忧瞟了李进忠一眼,在心里暗笑着。今天的势态,看起来,似乎是他的出现,让李吴两家,没有能当众的吵起来。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李吴两家,今天弄出这样的事,已经算是当面的翻脸了。至于他们没有当面开打,胡忧并不感到遗憾。这里是皇宫,他们就算是打,也打不出什么花样。这会憋着他们的气,到时候他们会打得更狠的。胡忧要的是那种一发不可收拾的,不是这种小打小闹。 “喂,无名,人家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理人家” “呃?” 胡忧回过神来,看吴紫紫小女人的噘着嘴在那里生气,不由觉得有些好笑的柔声问道:“紫紫小姐,你怎么了,谁惹你生气了,告诉我,我帮你收拾他” 吴紫紫娇声哼道:“就是你欺负我。人家跟你说话,你都不理的。” 胡忧嘿嘿笑道:“我在看表演嘛,没有注意到。你刚才说什么呢?” 此时场中正在跳剪刀舞,十几个拿着大剪刀的女孩子,围着篝火且歌且舞。 吴紫紫噘嘴道:“那样的舞蹈有什么好看的,紫紫比他们跳的好看多了。” 胡忧顺利着她的话,问道:“真的,你也会?” 吴紫紫得意道:“当然了。不过我得回府以后再跳,才不让那些人看呢。” 吴紫紫话里的意思很明显的告诉胡忧,她跳舞只跳给胡忧一个人看。 可惜胡忧这会跟本就没有听到吴紫紫的话,他正借着和吴紫紫说话的机会,用眼神与赵尔特做交流呢。既然已经亮像了,他得找机会,与赵尔特碰面才行。 吴紫紫满脸羞意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可是却没有得到胡忧的回应,不由气呼呼的说道:“喂,你有没有再听人家的话了。” 胡忧把目光从赵尔特的身上收回来,笑道:“有听了,你说你的舞跳得比她们好嘛” 吴紫紫小脸一红,低头玩着衣角。只要胡忧要求她跳一个,她马上就会为胡忧跳。什么让不让别人看,都是虚的,只要胡忧想看,她就跳。 哪知道胡忧非但没有开口要求她跳舞,反而站起了身来,吴紫紫不由急道:“你要上哪去?” 胡忧坏笑道:“刚才酒喝多了,得去放放水,你要不要一起?” 吴紫紫羞不过的打了胡忧一下,道:“要去你自己去,什么话都往外说,脏死了。” 胡忧哈哈笑道:“这可是你问我的呢,再说了,人吃五谷,吃喝拉撒是很正常的事,别以为美女就不需要放水,我看呀,放得还更多呢。” 胡忧说玩就借机跑了。他刚才已经用眼神与赵尔特交流了见面消息,他要与赵尔特短暂的接触一下,交流今后的联系办法。另外,他还有不少信息,需要从赵尔特那里拿到。他毕竟是一个外来人,这池河帝国很多事,他都不知道呢。 在胡忧刚要脱离人群的时候,一个喝醉了的年轻人,轻轻撞了胡忧一下,把一个小纸条,塞到了胡忧的手上。胡忧心领神会的把纸条抓好,先按正常的路线,去了一趟厕所,出来的时候,借机窜到了一处人少的地方。 打开纸条,上面是一个简单的地图。这是赵尔特让人给他的,上面有他与赵尔特才懂的联系暗号。 胡忧按图上画着的线条,很轻易的就避开了人群。这里毕竟是赵尔特生活的地方,他虽然不得势,但是对皇宫布置可是熟悉得很,加上他的暗中策应,要与胡忧来个秘密的会面,不是太难的事。 只可惜有一点,让胡忧不太爽。如果赵尔特是女的就好了,那样他会更兴奋一点。嘿嘿,会女人,总是比会男人感觉更好的。 胡忧来到地头的时候,赵尔特已经先到了,赵尔特远远的看到胡忧,就给胡忧打手势。胡忧又跟在赵尔特的身后,转了几个弯,来到一间空房里,这才停了下来。 赵尔特激动的想要过去拥抱胡忧,被胡忧给推开了。他可没有抱男人的习惯,友好的拥抱也不行。 胡忧问道:“这里安全吗?” 赵尔特激动道:“少帅放心好了,我的亲信,已经把守了四周,有任何的动静,他们都会有暗号进来的。” 胡忧点点头道:“那就好。” 上位的事,赵尔特比胡忧还急呢。胡忧相信,他是不敢大意的。 这房间里什么也没有,两人只能站着说话。 赵尔特道:“少帅,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回来的路上,我已经放慢了行程,可是总等不到你,还以为你不来了呢。哪想到你居然自己来了,而且还混进了吴家里。看你和那吴紫紫关系似乎不错,又给你泡上了吧” 胡忧没好气的蹬了赵尔特一眼道:“上你个头,别说那些没用的,咱们时间不多,先谈正事。 我看你在宫里似乎不怎么得势,这一次,你打算怎么弄?” 赵尔特道:“这几年我在宫里,是有些低调了,不过我已经得到了不少的助力。只要少帅有办法,帮我把赵尔康和赵尔顺给弄下来,我就能控制住五成的河池帝国。” 胡忧听着心中一动,不露声色的问道:“才五成?” 赵尔特叹了口气道:“五成就已经不错了,我不怕实话告诉你,老头子现在也不过是控制八成而已。我们池河是游牧民族,很多地方的部落,是自治的,他们虽然并入池河,但是并不听皇室的命令。” 胡忧点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如果是你两个哥哥,他们能控制多少?” 赵尔特回道:“他们的部署比我要久,如果一方完全铲除另一方的话,应该可以控制到六成。” 赵尔特说道铲除的时候,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他和赵尔康,赵尔顺虽然流得是同样的血,不过兄弟之间,并没有多少亲情。皇室永远是亲情最淡的地方。 胡忧在暗中计算,如果是五成的话,那么池河帝国无论是军力还是稳定性,都已经受到了影响,再加上他们的宿敌色百帝国在环视,想来也没有精力去进攻他的地盘了。 不过为了更安全一些,胡忧打算在削去一成,让赵尔特控制四成的池河帝国。一个分裂的池河帝国,对胡忧是有利的。当然了,也不能把它他给弄垮了,不然又得头痛其他的国家了。 胡忧想了想,道:“吴立是赵尔顺的人,李进忠是赵尔康的人,何黄和钱多多,这两个,哪个是你的?别告诉我都不是,没有他们的军力帮助,你不可能控制五成” 赵尔特犹豫了一下,咬牙道:“何黄和钱多多,都已经暗中投了我。不过他们之间,相互并不知道。这可是我的全部底牌了,我把希望全都寄托在少帅的身上,少帅可一定要帮我。” 更新更快 胡忧心中暗道:这小子有两下子啊,居然不声不响之中,得到两个家族的支持,却还能这么低调。能忍人所不能忍,方可成大事。看来以后与他相交,得防着他一手才行。别让他把少爷也给吞了。 时间比较紧,胡忧只能捡重点的跟赵尔特先交流,然后定下见面的方法和时间,前后不到十分钟,就离开了房间。上一次大号,也就是十分钟的时间,加上来回,就得十五分钟。不能再久了,不然会有人起疑的。 比如那吴紫紫,她今天可是没事就盯着少爷看啊 . , 章节目录 第266章 认个干妹妹 胡忧回到坐席处,吴紫紫马上又欺了上来,不停的拉着胡忧说这说那。WWW.ZHUAJI.ORG以胡忧的聪明,能不知道吴紫紫正是山花烂漫,情窦初开之时吗? 这时的女孩子,正是最叛逆的时候,之前她在府中,高高在上,哪有人像胡忧这样,一出场就不给她面子,还当着她的面,打死了她的狗,之后又是下水救她,又是为她疗伤的。 这种种的种种,加起来,已经足以让吴紫紫对胡忧产生了兴趣。女孩子就是这样,特别的那些身份出身高贵的女孩子。你越是顺着她,她越是视你如无物,你一但引起了她的兴趣,她就会老想着找你玩,想着要了解你。一个女人,如果想要急着去了解一个男人,也就到了沦陷的时候了。至于这个沦陷的时间长短,则要看她的沉迷程度,和那个男人的本事。 如果那个男人只是简单的能引起她的兴趣,身上跟本没有什么货,女孩子能很轻易的就了解了全部,那这个男人也就吸引不了她多久,如果那男人如一口老井,总有那倒不完的东西,那女人则会越陷越深,直致不可自拔。 胡忧就是一个老井一样的男人,十三年的江湖经历,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兼具江湖小子的滑头和军人的重稳,再加上他脑中超出常人的想法和骗死人不偿命的口才,多样的性格,足可以吸引到吴紫紫这种情窦初开的女孩子。吴紫紫就算是用一辈子,也解不开胡忧这个谜一样的人。 吴紫紫表面骄傲,飞扬跋扈,其实不过是被宠坏了的女孩子。她的阅立太少,经事不少,胡忧如果要向她下手,别说一个她,就算是十个她,也玩不过胡忧。 胡忧心里很明白,借助吴紫紫的身份,他可以更容易的打入到吴家之中。以吴紫紫的身份和他现在表现出来的能力,拿下吴紫紫,就等于拿下了半个吴立。整个计划的进程,也会加快很多。 如果是换了初到天风大陆那会的胡忧,他会毫不犹豫的那样干的。混江湖的第一名言,就是‘想吃饭,不要脸’。从他和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之间的那点事,就可以看出,那时候的胡忧,做事并没有讲究,对于什么礼教法看到很轻。 现在胡忧对于那些礼教法,同样也看得很轻。但是三年的军旅生活,却改变了他很多。特别是性格之中的那点刚毅,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这一次的池河之行,被胡忧自己视为一个挑战。他要以一人之力,把池河内部弄个鸡飞狗跳,从而为不死鸟军团的发展,争取到一个相对平静的外部环境。利用一个女孩子对自己的感情,来达成这样的事,胡忧不屑去做。 如果他真想那么干,那还不如回转宁南,按欧阳寒冰的提议,留在那里,等欧阳寒冰做上皇位,再夫凭妻贵,至少也能混上个亲王,那不要强得更多吗。位高权更重,还不辛苦,无危险。 但是那些,已经不是胡忧想要的了。胡忧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他喜欢挑战,不喜欢约束。 是,他刚刚到天风大陆的时候,是有梦想过,突然哪一天,掉下个公主爱上他,让他从此荣华富贵,醉生梦死。 可是三年的刻苦经历,让胡忧明白了,只有亲身去经过那个过程,得来的成功,才是最迷人的。没有过程的成功,与空中楼无异,一点意思都没有。胡忧要的是自己亲手打造出来的一片江山,而不是别人送给他的,嗟来之食不取,也不屑取之。也正是因为这个理念,才成就了天风大陆新一代的霸主,当然,那已经是后话了。 胡忧的一生,是极具传奇色彩的。不过现在的他,还是一个刚刚冒出头的凡人而已。 宴会很奢侈,酒色财气,五光十色,全都占齐了。如果是放一个草民进来,三天三夜,他都不愿离开。但是对于每天都生活在其中的贵族们,却没有太多的新意。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开始有人离场了。最先离开的是李进忠的李家人,他们哪有心情,品什么美酒,看什么表演,没有一开始就走掉,完全是给皇室面子而已。现在面子给得差不多了,他们也可以离开了。 李家人先离场,其他的大小贵族,也开始有人走了。敏锐的他们,已经感觉到了形势的变化,他们得赶快想对策才行。他们可不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必须时时紧跟形势,才能保住自己家族的富贵。 赵尔特本想安排一场针对吴立的假刺杀,让胡忧给否决了,这种东西太小儿科,弄不好反到容易弄巧成拙。胡忧让赵尔特暂时不要有任何的轻举妄动,等过几天,再次碰面之后,才商量下一步的计划。 赵尔特那也是急的,听胡忧那么说,他也觉得那种安排,档次太低,上不上得了台面,暂且不说。就算是实施成功,效果也不是很好,于是同意暂时不进行什么行动。 吴立看人走了不少,也决定带人离开。四大家族有专用的通道,不需要和那些小贵族挤,什么时候离开都很方便。 回程的路上,胡忧没有在与吴立同车,而是被吴紫紫拉到了另一辆车里,吴立对此似乎也不反对。也许这就是他安排的也说不定,要不是有他的同意,吴紫紫敢那么大胆?要知道大家族中的女子,无论多么得宠,要嫁给谁,也很难由她们自己决定。 别说是吴紫紫,就算是吴立自己,都很难决定自己娶谁。婚姻在他们的身上,更多时候,是一种利益的结合,什么爱不爱的问题,对他们来说,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车上,吴紫紫挨着胡忧道:“无名,过几天我要到庙里去上香,你陪我去好不好?”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吴紫紫叫胡忧的时候,把后面跟着的‘先生’又或是‘大夫’两个字给省掉了。 胡忧笑笑道:“好呀,不过就是不知道,到时候有没有空。” o 胡忧虽然否定了利用吴紫紫的可能,但是这并不代表他要完全与吴紫紫划开关系。平时的交流,还是要的,只不过不要她的身体,不做什么吴家的女婿而已。 吴紫紫不满的瞪眼道:“你又没有多少事做的。弄好了药,交给吴妈就可以了。我不管,反正你得陪我去。” 胡忧道:“好吧,好吧,我的大小姐,听你的还不行吗。你说哪天吧,我尽可能的” 胡忧刚说到这里,突然感觉马车停了下来,不由奇怪的问道:“咦,这车怎么不走了?” 这时车才刚刚才皇宫的门口,吴府虽然就在左近不远,但是却还没有到。 吴紫紫也伸奇的摇摇头:“不知道呀。” 胡忧这时候已经推开了车窗,伸头往外看。只见前面一队官兵,把车队给拦下来。这个发现,让胡忧更是奇怪,以吴立在池河的地位,有谁敢公然带人来拦他。 吴紫紫看胡忧伸头出去,也伸了个小头脑往外看,惊呼道:“是秦将军” 胡忧不认识秦将军,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事,赶紧问吴紫紫。 从吴紫紫的解释,胡忧才知道,原来这个秦将军叫做秦启胜,是吴家下属军事力量的统领,池河出兵堡宁的时候,吴立虽然亲自去了,但是真正领兵的,还是这个秦启胜。他可以说是吴立的左膀右臂,长年在外领兵,很少回金城,不知道这一次,他回来有什么事。 吴紫紫毕竟并不参与家族的管理,所能知道的,也只能这么多,别的东西,就算是她有心想跟胡忧说,可是她也不知道了。 胡忧表面上装得不在意,暗地里,却已经留意上了。他判断,秦启胜这次亲自回来,肯定是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发生,而且这事还非常的急,不然他不会直接来这里找吴立。 会是什么事呢? 胡忧一直在心里暗猜着,却得不到达案。他毕竟对池河还挺陌生的,许多人和事,他都还不知道。 车队只停了一会,就继续上路了。胡忧注意到,吴立并没有跟着车队继续回府,他上了秦启胜带来的战马,去了别的地方。 胡忧和吴紫紫一同回到吴府里,应吴紫紫的要求之下,胡忧先把吴紫紫送回她的院里,再返身回到自己住小楼。 这宴会前后加起来,也用了近五个小时的时间。胡忧回到小楼,都已经快夜里十二点了。意外的是微微居然还没有睡,正强打着精神,等胡忧回来。 微微远远的看到胡忧回来,就迎了上去,高兴的道:“先生,你回来了,宴会好玩吗,节目好不好看,是不是有很多东西吃,人多不多?” 看微微那着急的样子,胡忧忍不住在她的脑袋上拍了一下,道:“一样样说,你一口气问这么多,我怎么答你。” 微微跟胡忧相处了几天,也大体的了解了胡忧的脾气,知道他其实是一个很好说话的人,所以她跟胡忧相处起来,也慢慢的有些放开了,没有刚见面时的那样拘谨。 微微噘噘嘴道:“好嘛,好嘛,那你先告诉微微,宴会好玩吗?” 胡忧算是对微微很不错的,因为他想着与微微陪养出一定的感情,这样将来他要带微微回曼陀罗的时候,阻力就会少一些,所以他不太拿微微当个下人看,在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把微微当成一个妹妹。微微一开始,对此不太适应,不过现在已经慢慢的有些习惯了。由于家里突遭巨变,微微在吴府里也没有什么朋友。胡忧能感觉到,几天的相处,微微已经对他产生了一股依恋,这是好事。 胡忧回道:“宴会吧,还行吧,下次我带你去看看怎么样?” 微微高兴道:“真的?可是丫鬟是可以参加的吗?” 微微对宴会的兴趣,是来童年的梦想,她的父亲脾气很古怪,对别是对微微。他每次去参加宴会的时候,都不带微微一起去。微微每次听到别家孩子说起宴会的事,就会很羡慕。可是每当她要求父亲带她参加宴会的时候,他父亲就摇头,总说要到微微满十八岁之后,才能带微微去参加。 微微现在已经十八岁了,可是他却再也不能带微微去任何地方了。所以微微这个童年的梦想,直到现在,都还没有能够实现。 胡忧摸摸微微的脑袋道:“傻丫头,谁说咱们的微微是丫鬟了?微微是我的妹妹,我这个做哥哥的可以去,妹妹当然也可以去呀” 胡忧适时的打出亲情牌。这个机关巧器方面的天才,他是怎么都不会错过的。无论用任何的方法,他都要把她带回曼陀罗帝国去,只有在浪天,她才能真正发挥她的能力。 为什么是浪天,而不是洞汪城? 洞汪城是个随时可能发生战火的地方,胡忧不能把那么重要的部门,放在洞汪城,他早在来河池之前,就已经下令,洞汪城的兵器部,全都秘密的迁到浪天去。所有的人员物资,包括鲁游在内,这时候应该都已经在浪天了。到时候微微自然也得去浪天了。 微微听到到‘妹妹’两个字,全身猛的一震,眼睛一下就红了,眼匡之中,隐隐带着泪花的看着胡忧,有些不太敢相信的问道:“先生,你刚才说的是‘妹妹”你拿微微当妹妹,是真的吗?” 胡忧没有想到,微微的反应会这会大。在他看来,微微是一个很坚强的女孩子。有多少女孩子,能像微微这样,突然之间,就糟到巨变,一下从小姐变成没有户籍的女奴。微微简直可说是一夜之间,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但是胡忧从她脸上看到的,却是对生活依然充满着希望,她在自身都难保的情况之下,还花心思,动脑筋,想着自己和母亲团聚。 有多少女孩子,在经历了微微的经历之后,能做到微微这样。别说是女孩子,就算是男人,又有多少人,可以像微微那么坚强。 胡忧有些感触的点点头道:“是的,如果你愿意,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妹妹,亲妹妹的那种。我会像哥哥一样,好好照顾你的。” “哥哥” 微微一声悲鸣,扑进了胡忧的怀里。一直压抑的情感,在这一刻,终于暴发了。大颗的泪水,如决了提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 家逢巨变之后,微微一次也没有哭过,她总是告诉自己,要坚强的去面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有时候,微微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自欺欺人,也许这个世界,并不会像她想像的那么美好,她也许一辈子,都只能做一个任人的小丫鬟,没有终点,也没有希望。 可是一觉醒来,她又再次鼓励自己,希望尚在人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她要用微笑,去迎接自己的美好将来。 第一次看到胡忧的时候,微微就觉得,这个胡忧,与她之前见过的人,都不一样。具体是哪里不一样,她也说不上来,她只知道,胡忧给她一种没由来的亲切感。 现在胡忧突然说要认她做妹妹,就像一大桶叫做‘幸福’的东西,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淋了她一头一脸。 她没有去害怕,她很高兴,她相信胡忧真的会像对待妹妹那样对待她。她有这种感觉,她的心告诉她,是这样的。 所以,她可以哭了。有一个哥哥在前面为她遮风挡雨,她就不用在强做坚强了。坚强很好,但是它很累人,微微不要了。 微微在胡忧的怀里,哭了个死去活来。胡忧轻轻抚着她的长发,轻拍着她的粉背。通过这几天相处,微微的事,他几乎已经全都知道了。如果不是微微自己说出来,谁会想到,一个整天脸上带着天使般甜美笑容的女孩子,会在几个月这内,经历过那么多的痛苦呢。 抱着微微,胡忧不禁的问自己,如果不是无意之中,发现微微的才能,那么自己会不会对微微那么好呢? 想来不会吧 每个人的得到,必须要与他的付出成正比,天上没有白掉的馅饼,地上没有白捡的苹果,没有付出,凭什么要求回报。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救世主 想要得到? 可以 用自己的双手去拿 好不容易把微微哄睡了,胡忧独自站在窗台前,远远的看着那片亮起的灯火。那里是吴家的核心区,家族之中,所有的大事,都会在那里决定。 章节目录 第267章 身探虎穴 胡忧出得小楼,就一路潜在黑暗之中,黑暗永远是隐藏秘密最好的地方,胡忧今天,却要借助黑暗,去解开秘密。(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 吴鑫魁的住所,也在吴府之内,但是因为吴鑫魁的地位比较低,所有他的这个住所,离着吴府的核心区,还是比较远的。胡忧要潜到那里,有一定的难度。 其实胡忧有一个更易容到主府的办法,那就是利用他身上的通行牌。拿那个通行令牌,以给三少配区药之名义,就可以让他很轻易的直达主府那边。到了那里之后,再出点力,就可以到开会的地方。 但是胡忧不想那么做,一来,胡忧从来没有晚上去过药房,在这个时候,突然过去,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二来,胡忧不想任何人知道,他曾经在这个时候,进入过核心区。 夜黑风高,真是潜行的好时候。胡忧此时是拿出了他偷香窃玉的本事,一连避过三个暗哨,进入到了主府的区域。前面的路,他这几天是常来常往,已经很熟悉了。难的是后面的部份。书房那边,胡忧是大体知道方位,但是却从来没有去过,对这里的部署,他是一无所知。 刚一踏进书房的地区,胡忧的心就感觉到一阵的悸动,这是危险的信号。胡忧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天风大陆之后,身体对危险的预知,要比以前强了不是一倍两倍的。以前要是也有那么强的感应,也就不用老是让城管抓着了。唉,别想那些了,一想就眼泪哗哗的。 危险信号那么强烈,胡忧没有敢在往里闯,哪怕是他并没有看到危险来自何处,但是他还是选择先退出去。 在一处黑暗的墙下观察了好一会,胡忧才发现了危险的来源。原来前面院子的正中处那个石磨下面,居然是一个暗岗。里面至少有四个人,在暗中注意着院里的动静。胡忧之前还想着利用那个石磨藏身呢。他要是过去的话,百分百让人发现了。 马拉戈壁的,他们居然还会玩地道战。 胡忧暗骂了一声,只能另想办法,此路看来是走不通了。 想来想去,胡忧决定上房,从房顶过。那上面的暗岗,总归是要少点的,实在被人发现,要跑起来,也容易一些。 这天风大陆可没有水泥之类的东西,穷人家的房顶,大多盖草,有钱人家的,则是用小黑瓦。小黑瓦不是平的,呈半弧形。瓦分阴阳两种,阴瓦在下,阳瓦在上,相互扣着,把瓦与瓦连成一片,结实而不漏水。 再有钱一些的人家,用的就是琉璃瓦了,琉璃瓦的原理和小黑瓦差不多,但是它比小黑瓦要大一些,颜色也不是小黑瓦的那种黑灰色,而是金黄色。太阳出来,照在瓦上,会发出金光,非常的漂亮。琉璃瓦代表的是权势和财力,吴府的主楼,用的就是这种琉璃瓦。 胡忧从戒指里,拿出飞天抓,先轻轻的打在一棵树上,再借树之力,上到房顶。 上房最要留意的,就是不能发出任何的声音,不然在这种夜色之下,一但发出声音,那只要不是聋子,都能听到。所以胡忧得尽可能的小心才行。 这话说来容易,可是要想在琉璃瓦上走而发出声音,那可是非常困艰的事。要知道那些瓦彼此互扣,可都是中空的。本身又是架上木条之上,胡忧是小心再小心,还是不时的会发现‘咔咔’声,弄得他冷汗直下。这玩艺,真是太要命了。 在房顶上走了大约十分钟,胡忧感觉有些晕。这在房顶上看东西,由于视角的不同,看到的东西,与地上看到的,不太一样。胡忧感觉着,自己似乎找不到书房的位子了。 远远从小楼看过来的时候,这边是只有一片亮光,可是现在,胡忧的前后左右,全都是灯火。人说身在花丛之中,很容易迷住眼睛。胡忧是身在灯火之中,有些迷失方位。 这样可不行啊,要怎么办呢?难道再溜在地面去从新定位? 那也太菜了吧,胡忧觉得这个方法不好,丢脸不说,最主要是一上一下,很容易让人家发现了。 实在不行,揭瓦吧,看看下面是什么地方,这样应该比较好定位。 这年代没有水泥,更没有胶水,每块瓦都是砌上去的,要抽开一块,不是太难。胡忧看好了四周的动静,爬在屋顶之上,抽开了一片瓦。只看了一眼,胡忧赶紧盖回去。下面是一个女人仰面躺在木桶里泡澡呢。这不盖快点,很容易让她发现。 盖好了瓦片,胡忧想想不对呀,自己是往书房那边去的,怎么会有女人在下面洗澡。而且这个女人用的木桶很普通,边上又没有丫鬟服侍,绝对不是吴立的妻妾,是属于下人类的。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自己弄错了方位? 胡忧想着,回忆着自己一路行来,似乎都没有发现暗哨,这明显太不合理了。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吗? 胡忧在屋顶站定,仔细的观察前后左右的房屋,好一会,终于让他发现了问题。原来这些房屋全都是以乾坤阵的布置排列的。之前他没有注意,连着走错了好几地方。 找到了问题的所在,那就容易得多了。胡忧在这里,暗暗感谢福伯,要不是他交给的阵法变化,这小小的乾坤阵,还真要把他给难住了。 从新找回方位,胡忧加快了速度。他已经在路上,耽误了不少的时间。再不抓紧一些,等他到了地头,人家都散会了,那不是白来一趟吗。 当胡忧在屋顶上发现第一个暗哨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这一次,是真有对路了。小心的往前摸索,他不断的告诉自己,不能惊动任何人。 足足用了二十分钟的时间,出了一身臭汗,胡忧终于来到了地头。有一点,胡忧有些奇怪,这里居然没有见着一条池河狗。不然他想要摸进来,还要更难一些。哪怕他已经准备了对付狗的办法。 奇怪是奇怪,不过胡忧现在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了,脚下就是书房,得抓紧时间才行。 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胡忧抽开了一片琉璃瓦。没敢全开,只是开了一条缝,听得见声音,看得见人就行。 趴在细缝处往下看,胡忧松了口气,这回地方没有错,当中坐的,正是吴立。吴立的身边,有一个大汉,黑脸,浓眉,大眼睛,下巴和脸上,都长着胡子,这人正是吴紫紫口中的秦将军秦启胜。其他的几个人,胡忧认识其中的一个,是吴府的总管,别的人他就不知道是谁了。不过这些不重要,关键是听他们说什么。 胡忧是来偷听情报的,可是这会,下面的几个人,包括吴立在内,都不开口,这不是让人着急嘛。 如果可以,胡忧真想敲他们的脑袋,提醒他们赶紧该说什么说什么,不过这显然是不可以,只能老老实实的等着吧。好在看他们都在沉思的样子,看来事情还没有个结果,自己并没有错过最精彩的部份。 又过了一会,秦启胜开口道:“公子,我任为咱们应该出兵曼陀罗,这秦岭的崩塌,乃是天意所致。详细的地形,我已经亲自查看过,要通过战马和粮草辎重,完全不是问题。只要给我足够的部队,我可以从东区,打开一条通往曼陀罗的康庄大道。” 秦启胜这话,让屋顶之上的胡忧,内心狂跳。打曼陀罗?他们这是要弄少爷呀。秦岭过去,就是少爷的洞汪城城,他们是想要暴我的菊花吗? 胡忧强忍着跳下去,把他们全都砍了的冲动,沉心静气,继续偷听。 这时候,一个坐在秦启胜对面的人,皱着眉头开口道:“据我所知,对应秦岭那一边的,是曼陀罗最西部的城市洞汪城。洞汪城现在的城主,是一个叫做红叶的女人。这个女人不简单,她和不死鸟胡忧的关系非常好。胡忧把红叶调到洞汪城,那说明洞汪城对胡忧来说,非常的重要,秦将军你有把握,对付得了胡忧吗?” 秦启胜还没有开口,另一个坐在秦启胜身边的人,插话道:“不就是那个自封少帅的胡忧吗,我不觉得他有什么了不起的。他不来则已,来了我牛毕叫他偿偿厉害” 胡忧心中暗骂,偿什么厉害,要老子咬你一口是不是?他祖母的,这些该死的,怎么会想起打我的洞汪城呢。你们国内自己的事,还不够乱吗? 总管吴能冷笑了一声道:“牛将军,大话人人会说,但是却不是人人都能说的。这次出兵的决定,事关我吴氏一族的兴衰,可不是儿戏之事。 那不死鸟胡忧,以短短三年的时间,空手创立不死鸟军团,手下雄兵三十兵,一手控制包括浪天在内的五座大城。箭伤安融三王子林正风,射杀林桂帝国陈梦洁皇后的胞弟陈常利,堡宁城更以一群乌合之众,硬抗林桂,安融,我池河三国联军二十万,一日之内,八百里奔袭并拿白云城,还有........” 牛毕不耐烦的伸断吴能的话,怒道:“吴总管,你一气说那么多,是什么意思长他人志气灭我威风吗?” 吴能冷笑道:“我只是想告诉你,胡忧这个人,绝对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简单。你立功心切不要紧,别把我吴氏一族百年的基业给毁了。” 牛毕气头头筋直跳,指着吴能骂道:“吴能,你说谁抢功。今天你要不把话说清楚,我跟你没玩。” 吴立一瞪眼道:“都给我闭嘴我问秦将军,没有问你们,再多话,家法伺候” 看牛毕和吴能都不再出声,吴立这才缓了口气,说道:“秦将军,现在国内的形势,与之前的有了一些变化,李家最近的动作很多,在各方面跟我吴家做对。我们必须重新考虑,进兵洞汪城的可能性。那个胡忧,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依他往日的事迹,我觉得,他并不好对付,也许我们的计划,得暂时放一放了。” 胡忧心说,看来李家对吴家的压力,还是很大的。吴紫紫那一踩,还真是为吴立惹下了不少的麻烦。最让吴立头痛的是他还不能把吴紫紫给交出去。嘿嘿,看来得找机会,谢谢那个丫头呀,她这次,可帮了我不少的帮 秦启胜了在场的众人一眼,道:“家主的话,我很认同。这个胡忧,绝对不是浪得虚名之辈,说心里话,如果真要对上他,我没有必胜的把握。” 看在场的各个人,全都有些泄气,秦启胜微微一笑道:“不过大家并不用担心,据我得到的秘报,胡忧此时,并不在洞汪城。” 看吴能刚要说话,秦启胜继续道:“请容我把话说完。我知道有人想说,胡忧应该在浪天城。事实上,我这次赶回来,正是要告诉大家这事。 经过多方的努力,我已经证实了,胡忧不在洞汪城,不在浪天,也不在不死鸟军团控制下的任何一个城镇,他甚至不在曼陀罗帝国” 吴能惊讶道:“这不可能” 秦启胜认真的点头道:“这是事实,我得到确切的消息,胡忧在白云城一役之后,就神秘的失踪了。之后有人在南宁帝国的庆良城见过他,然后就不知所踪。没有人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胡忧在心里大叫,你们几个该死的,老子在你们头上呢 吴立皱眉道:“既然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那么他很可能回到了曼陀罗帝国,胡忧此人非常的狡猾,我们必须得防着他” 胡忧在上面大骂,你吴立才狡猾呢。老子不想着打你,才却要去打我。你说谁狡猾 这话也就胡忧骂得出来,他也不想想,人家吴立说去打洞汪城,还只不过是一个计划而已,他老哥子到好,都已经潜到人家的房顶来了,他还好意思骂人呢。 秦启胜摇头道:“我可以确定,胡忧此时跟本不在曼陀罗帝国,至少他所在的地方,离着他的军团很远” 吴立问道:“这何以见得?” 秦启胜道:“因为胡忧最信任的手下头号女军师红叶,已经离开了洞汪城,去了浪天。现在浪天事实上是红叶在代管。所有的命令签发,用的都是红叶的中将令,而不是胡忧的不死鸟令” 吴立听完秦启胜这话,没有在问了,思考了一阵,道:“胡忧是不死鸟军团的灵魂人物,他不在曼陀罗,对我们来说,却实是一个机会。现在池河帝国内部,派系林立,局势每天都在变化。如果我们能拿下洞汪城,就可以给各大势力,一个宣泄的出口。曼陀罗的巨大资源,足可以让各大势力闭嘴,这样无论是对池河帝国,还是对我吴氏一族,能有着巨大的好处” 吴能道:“公子,既然你早有打算,让各个势力,都分上一杯羹,为什么不联系他们,一起进兵洞汪城呢,那样我们的压力,不就会小很多了吗?” 牛毕不屑的撇嘴道:“你那名字起得真好,真够无能的。洞汪城是东进曼陀罗的桥头堡,只要把它控制在我们的手里,那么各家势力,都得听我们的。那里就是一个关,我们说可以过,他们就能过,我们说过去得交钱,他们得给钱。控制一个洞汪城,比打下十个大城的利益还多,懂了吗,傻蛋” 吴能虽然不服气,但是也找不到反驳的话。因为他也承认,这一次,牛毕比他看得远,在战略上,他确实要差着牛毕不少。 胡忧也在上面感叹,这吴立不愧号称四大公子之首,手下的人才,可真有点能耐呀。只从一点点蛛丝马迹,就能断定,老子不在曼陀罗。可惜呀,你们的胆子还不够肥,不敢猜老子就在你们头上。 胡忧又听了一阵,就不听了。他们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吴立已经命令秦启胜集结军队,吴能调集粮草,趁胡忧不在曼陀罗之际,对洞汪城发动进攻。 想要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再听下去,也没有用。胡忧得在暴露之前,先回到小楼,仔细的考察,好好的计划,怎么样吴立的计划胎死腹中。 无惊无险的安全回到小楼,先把衣服换下来,再来了个凉水澡,让自己的脑袋更加的清醒一些,胡忧静静的站在窗前,考虑着下一步的计划。 现在红叶,西门雪,吴学问,朱大能他们都不在身边,胡忧在这池河帝国,没有一个可以完全信任的人,一切只能靠他自己。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洞汪城的城防虽然是胡忧亲自督建的,又有十万红fen军团的退伍兵,参与城防,胡忧对它的防御力有信心,吴立他们想攻破,得花巨大的代价。胡忧不怕打仗,但是他现在不想打仗,他要给不死鸟军团争取一个平静的发展空间,等不死鸟军团壮大了,别人不想打,他都得找人家打呢。 那叫此一时,彼一时,现在,他得想个办法,让吴立出不了兵。 马拉戈壁的,跟老子玩,老子弄死你们 . , 章节目录 第268章 醋女子 第二天,胡忧和前几天一样,到药房去给三少看病。(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吴妈远远的,就给胡忧打招呼,那热情的程度,还胜往日。胡忧心里明白,吴妈肯定是收到了昨晚皇宫里的消息,知道胡忧大出了风头,刻意的想要与他交好。 人都有个共性,就是捧强的,踩弱的。你比强他,他即使得不到什么利益,也要捧你。你比他弱,就算没有招谁惹谁,也有人想要踩你一脚。谁也说不清楚这是为什么,但是现实很多人,就是这样行事的。 “无名先生,你喝茶” “多谢” 胡忧放下手中的药撵,接到吴妈端来的茶,喝了一口,赞道:“好茶。吴妈泡茶的手艺,真是越来好好了。” 吴妈得意那样,脸都快乐开花了:“哪里,哪里,这都是茶好,我就是随便泡的。” 胡忧心说你可别随便泡,少爷对你可没有什么兴趣。 胡忧放下茶道:“那也要看什么人泡不事。对了,吴妈,我昨晚究研过了,想给三少加大用药的力度,不过目前我还少几味药,不知道找谁解决呢?” 吴妈听着奇怪道:“这药房里,药王录上的108种药,全都齐全,还不能满足先生的需要吗?” 胡忧摇摇头道:“吴妈你是有所不知。这种王录上的药虽好,但是羊角风并不是一种随便就可以治的病,必须得用到一些比较特殊的药材。实不相瞒,这几天我下的药里,其中的几位主药,都是以前我师父亲手踩回来,留给我的。” 吴妈释然道:“原来是这样。府中到是有几个专管药材的人,一般情况下,只要把药名写给他们,就可以补上。无名先生用的药比较特别,这他们可能就没有办法了。如果实在是要采,恐怕得先生自己去。” 吴妈也知道,胡忧用的药,很可能有一些,并不是大陆通用药材。事实上,这几十年以来,已经有不少的大夫,对药王录发过牢骚,觉得108种药材太少了,提议增加一些功效不错的新药。 可是这一提议,受到了老一辈大夫的强列反对。他们的理由是药王录沿用下来,已经千年,每一种药材,都早已经证明了它的功效,体现出药王录创始人的非凡智慧。增加新药材,不但会破坏药王录的严肃性,还是对祖师爷的不敬 提出要修改药王录的人,全都是新进的大夫,隔尔有几个老的,地位也不是很高。而保守派,不但都是些已经把持各国医药业的名医,甚至多身为宫庭御医,他们的地位,不可撼动。结果可想而知。 其实那些反对参改药王录的人,真正想要保住的,是他们的地位。随着医药技术的发展,很都人都知道,药王录上的108种药,并不是万试万灵的。很多病证,药王录上的药对它跟本没有办法。不少游医的用药,有时候却非常的,小小几颗草木,就能解决大问题。很多反对修改药王录的人,在逼不得以的情况之下,也会使用药王录以外的药,这在业内,并不算绝秘的事。 每个行业,都有一定的潜规则,医药这行的潜规则,就是能用不能说。越是身份地位高的,越是说不得。 正是因为这样的背景,所以吴妈对胡忧说要用到特殊的药特,并不感觉奇怪。吴妈能留在药房工作,药之一道的造诣也不会太差,她早就已经怀疑胡忧并不全用药王录上的药了。 胡忧捣鼓了半天,要的就是吴妈这句话。虽然还没有到与赵尔特约定的见面时间,但是昨晚的发现,让胡忧坐不住。他必须在最短的时间之内,对吴立的东侵计划进行打击,让他死掉东进曼陀罗帝国之心。 胡忧只有一个人,就算他再强,也只有一个人而已。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胡忧得利用赵尔特的势力才行。想要连系赵尔特,他就必须得先出吴府。除了一个补药的借口之外,胡忧没有什么好借口。 胡忧皱皱眉道:“要自己采药的话,不是不行,不过对我似乎有些困难。吴妈你也知道,我不是池河帝国的人,对这金城就更是不熟悉了。你看是不是可以派个人给我做向导? 胡忧在早就知道,吴立肯定不会轻意让他出去与人交往的,与其让他们提出派人跟着,还不如自己主动的提出来,更显得坦荡一些。 “无名,你想要出去吗?” 胡忧的话音刚落,门外传来了女孩子娇娇的声音。胡忧和吴妈赶紧转头去看,进来的除了吴家大小姐吴紫紫还有谁。 吴紫紫看没有得到回应,三步两步的跑到胡忧的身前,拉着胡忧的手道:“人家问你呢,你是不是要出去?” 胡忧眼睛转了几下道:“是的,我想出去采点药” 吴紫紫啪手笑道:“太好了,我正感觉无聊呢,紫紫陪你一起出去好不好。不许说‘不”不然紫紫会生气” 胡忧看了吴妈一眼,苦笑道:“我可不是去玩,怎么能带上你呢。和吴妈一起去还差不多。” 吴紫紫不依道:“我也没有去玩呀,采药我可是会的。再说了,这金城哪里我没有去过,熟悉得很,带上我还能帮你指路呢。不然我怕你连回家的路都找不着” 吴紫紫的性子还挺急,边说着,边把胡忧往外拉道:“好了,别说那么多了。我们快走吧” 胡忧叫道:“别急,别急,先放开我。要采药怎么都得准备一些工具呀,不然怎么采,拿手抓呀” 吴紫紫不好意思怕放开胡忧,紧接着又一瞪眼道:“还不是你,又说出去,又没有准备,快去了。人家在这里等你” “公子,你真的不打算派人跟着他们?” 书房里,说话的是吴妈。她是来向吴立报告最新情况的。 吴立摇摇头道:“不用了,这个无名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怎么样,能得到访问手打后大的利益,他不会在外面乱说的。那对他没有什么好处。” 吴妈犹豫了一下道:“哪紫紫小姐的安全” 吴立把目光从已经转过转角的胡忧,吴紫紫的身上收回来道:“这几天金城是有些乱,不过李家还不会那么笨,会对他们下手。他们的安全,不会有什么问题。我听吴鑫魁说过,那个无名,有一身很不错的功夫,保护紫紫,看来是够了。” 吴妈恍然大悟道:“原来公子是想让紫紫小姐和那个无名” 吴立一摆手,打断吴话,道:“好了三嫂,就这样吧。我还有事,三哥那边,还得劳烦你多辛苦了” 如果是胡忧在这里,听到这话,非得瞪眼不可。原来这个吴妈,居然是三少的老婆。这也太随意了些吧,弄个那么难看的。 有吴紫紫在身边,胡忧要出吴府,真是太容易了。连什么出入牌都不用,就可以一路直杀而出。吴紫紫似乎不想让别人跟着她和胡忧,居然一个侍卫都没有带。也不能说没有带,这丫头带了几只狗出来。除了怀里抱着的小白之外,另外还有两只巨型的池河狗。那俩家伙,个个小牛犊般大,比侍卫可强多了,胡忧看着,都有些心里发毛。这要宰上一只,够吃半个月了吧。 吴紫紫的兴致很高,耐着性子走了到了人比少的地方,她一夹马肚子,策马狂奔了起来,偷眼看胡忧也打马追了上来,她更是高兴,卖弄似的急催坐下之马。 吴紫紫的马术真是不错,胡忧如果不是经过苦练,恐怕要比不上她。胡忧忍识的那么多女孩子里面,除了西门玉凤之外,应该就属她最强了。 两匹马一前一后,两条大狗左右跟随,一路从东门冲出,银铃般的笑声过后,留下的是满地的狼籍。大小姐始终是大小姐,对于路边的那些草民,是不会多看两眼的。 一气狂蹦了二十多里,吴紫紫才放缓了速度,两匹马到也神俊,连口白气都不出。两条狗显然就要差一些,跑得狗舌头都吐出来的。 两骑一先一后慢路了一里多路,来到一个峡谷中,吴紫紫这才放缓下来,这时两匹马儿都跑得直喷白气。 胡忧打马跟上了吴紫紫,抬头看眼前这座巍峨的大山,不由感觉心旷神怡。他出来采药,不过只是一个借口,真正的目的,是想借机联络赵尔特。可是此时看到这座美丽的大山,他还真起了采药之心。 吴紫紫娇笑道:“怎么样,这山不错吧。看到那七座山峰了吗,它叫七姑娘山。相传它是由七个美丽的仙子化成的,灵气很足哟,相信一定能找到很多药材的” 胡忧大摇其头道:“不对,不对,不是七个美丽的仙子,现在是八个,八个了” 吴紫紫一脸迷惑的问道:“八个?” 胡忧怪怪的笑道:“原来是七个,我们的紫紫小姐来了,那不就是八个了” “啊” 吴紫紫惊呼一声,一双美目水样柔情的看着胡忧。 胡忧笑道:“好了,别发痴了,不然这里就得改名八姑娘山了” 胡忧说完转身就跑,吴紫紫这才反应过来,娇羞不依的叫道:“好呀你,敢笑人家,别跑,看人家怎么收拾你” 美女的娇嗔,狗儿的欢腾,让这平静的山谷,充满了欢笑之声。 七姑娘山,果然灵气十足,生长着不少的地道药材。采得胡忧嘴都咧开了,暗想着如果有一天,混不下去了,跑来这里采药,到是一个不错的营生。 与药材相互交辉的,还有一朵娇嫩欲滴的美人花。吴紫紫很乖巧的给胡忧打着下手,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采起药来,一点都不怕泥土脏了她的小手。雪白的衣裙沾上了黄色的泥土,反而更显她的美丽动人。 回程的路上,胡忧找了个机会,在与赵尔特说好的地方,放下的暗号,让赵尔特两日之后,到灵隐寺一会。那一天,他会和吴紫紫一起去上香。 两天后的早上,胡忧还在床上睡觉,微微推门进来,轻轻的把胡忧摇醒。 胡忧在微微推门的那一刻,就已经醒了,故意让微微摇了几下,他才坐了起,一脸迷糊的问道:“微微,怎么了,这一大清早的?” 微微小脸有些发红的看了眼胡忧那强壮健美的身体,小声道:“紫紫小姐来了,她说要找你去上香。” 胡忧看了眼天色,有些头痛的说道:“不是吧,这也太早了,天都没有亮。呼,让我再睡会先” 胡忧的话声刚落,就见小白从外面钻了进来,鬼头鬼脑的找到胡忧,就跳到胡忧的床上,咬着他的裤子往外拉。不用问,肯定是吴紫紫叫它进来的。吴紫紫毕竟还是黄花闺女富家千金,让她冲进男子的睡房,她还不敢。 小白不过两斤多重而已,能有多少力气。胡忧一伸手,把这胖呼呼的家伙给拎了起来,拿到眼前,笑骂道:“你这小家伙,真是吃里扒外,无情无意,要不是老子救你,你现在都成狗肉了。不念好不说,居然还来欺负我?” 小白一脸无辜的叫了几声,似乎在反驳着什么。可惜狗能懂人言,人却不懂狗话。胡忧哪知道它在说什么,拎着他的脖子,把它弄到地下,道:“回去告诉你的主人,让她等一会,快去吧。” 这小白也不知道能不能听懂胡忧的话,吧嗒唉呀的跑了。那滑稽的样子,逗得微微咯咯直笑。 胡忧在微微的服侍之下,换好衣服,出到堂前,吴紫紫那小嘴,都快噘上天了。抱着小白在那生气。 胡忧打量了吴紫紫一眼,这丫头今天穿了一身水色的衣裙,长长的秀发,扎了个马尾,显得格外的俏丽。那马尾辫是胡忧那天采药的时候,看她头发松开,而教她弄的。这几天,她一直就是这个头形。因为胡忧说过,不是很喜欢头饰,所以她连一根发簪都没有带。 胡忧笑道:“哟,谁一大早的就惹我们的大小姐生气啊,胆子也太肥了吧?” 吴紫紫本来已经打定主意,噘嘴不理胡忧。可是一听到胡忧的声音,她就忍不住开口了,哪忍得住。 “还说呢,都是你了。说好了陪人家去上香的,睡到日上三竿还不起来?” 胡忧转头看了一眼那窗外还挂着的启明星,好笑的说道:“现在已经日上三竿了?” 吴紫紫的话出口之时,也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但是耍赖可是女人的权力,她眼一瞪,哼声道:“我说是就是,怎么样” 胡忧苦笑道:“你大小姐发话,谁敢把你怎么样。来吧,我已经让微微准备了早餐,我们吃了东西,就上路吧。” 胡忧心里还有话,不过不敢说。上个香起那么早的,他还真没见过。 胡忧哪里知道,吴紫紫之所以起那么早,是听人家说,上头一柱香是最灵的。这次要求的事,对她来说很重要,她当然想越灵越好了。 吃早餐的时候,吴紫紫的眼睛,老往微微的身上瞟,大眼睛不停转着,不知道小脑袋里又在想着什么。几次对胡忧欲言又止的,却又不说话。 胡忧看她奇怪的样子,不由问道:“你怎么了,刚才还一副着急上路的样子,这会又瞄来瞄来的。” 吴紫紫瞪了胡忧一眼道:“什么瞄来瞄去的,人家又不是猫猫。你老实说,哪里骗回来一个这个水灵的小丫头。” 胡忧笑道:“什么骗来的,微微本来就是这小楼的丫头,我没有来之前,人家都已经在了。” 吴紫紫在问道:“那你有没有对人家做过什么?” 胡忧故做不知道:“什么做过什么?” 吴紫紫咬着嘴唇,脸红红的说道:“就是你们男人喜欢干的那种坏事” 胡忧心说这丫头到有黄金凤那醋坛的基因,我都没有怎么着她呢,她到先吃醋了。还好没有怎么着,不然这日子没法过。 胡忧是喜欢自由自在,任意而行的人,最不喜欢有人以管他的口气说话。看吴紫紫这样,也没有了逗她之心,摇头道:“没有。快吃吧,不然一会晚了。” 吴紫紫经事比较少,平时又都是别人宠着她,所有跟本就没有注意到,胡忧的语气已经变了。还是显得有些盛气凌人的说道:“不行,你们男人都爱偷腥,有个这么漂亮的丫头,不出问题才怪。我不能让微微在这里,回头我得把她带回去” “啪” 胡忧一巴掌把筷子拍在桌上,冷哼道:“你试试” 吴紫紫看胡忧拍桌子,顿时脸色大变,长这么大,还没有人敢这样对她,就连吴立都没有这么做过。 该小说 章节目录 第269章 上香奇遇 胡忧转身不管不顾的往外走,大有一往无前之势。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吴紫紫那知道胡忧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顿时就慌了,紧赶跑过去死命的拉着胡忧。 胡忧哪里是想走,他这是要调教一下吴紫紫。这女人对他有感觉,他是知道的。虽然他已经决定不利用吴紫紫的身份,或是说利用吴紫紫的身体来达成他的目的。但是他同样也不会拒绝吴紫紫。等事情结束了,如果自己真喜欢她的话,那么他会把她带回曼陀罗去,当然前提是她愿。如果只是有好感,却不是爱,那就只能当朋友了。胡忧真没有想着,要得到她的身子。 可是胡忧不能让吴紫紫管着他,现在吴紫紫有些以他女人自居的意思,已经有凡事都想插一手的苗头。胡忧要想继续在吴府里活动,就不能惯她这脾气,不然他将什么事都做不了。如果真是那样的话,他还不如离开吴府的好,反正现在他已经在池河帝国打出了名气,也不一定非在吴府里才能成事。 吴紫紫这次真是被胡忧给吓着了,她不知道自己对胡忧的感情,算不算爱。她只知道,自己很喜欢呆在胡忧的身边,看着胡忧跟其他的女孩子说话,她就会不高兴,心里酸酸的。 “无名,紫紫知道错了,你不要走了好不好。这里是我家,也是你家,你以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紫紫肯定不管你。” 吴紫紫拦在胡忧的身前,苦苦的哀求着胡忧。要是一个月之前,谁告诉她,有一天她会这么去求一个男人留下,打死她都不相信。可是现在,她很怕从此失去胡忧,再也见不到他。什么面子,什么矜持,她都不要了,她怕胡忧真会走。 胡忧看吴紫紫哭成那样,心里有些有心疼。他这次虽然没有动人家的身子,但是利用了人家的感情,却是不争的事实。 心痛归心痛,为了自己的计划能顺利的进行,他还得让吴紫紫多吃一些苦头,不然她不长记性,迟早有一天,会坏了他的好事。 胡忧轻轻拉开吴紫紫的手道:“我看我还是走吧,我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可是这里,却像个牢笼一样,让我失去了飞翔的天空。连出个门都要报告的日子,我受够了。” 胡忧说着,唉了口气,又要往前走。吴紫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死命的抱着胡忧道:“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你是在生紫紫的气。紫紫答应你,以后什么都听你的,紫紫帮你去跟哥哥说,让他不要管着你,这吴府你想进就进,想出就出,没有人会再跟着你的。 只要你不走,紫紫都依你,什么都行。无名,你别走了,好不好” 胡忧看似乎也差不多了,再玩下去,别真弄出火来。见好就收,才是正道。 胡忧停步问道:“你说的是真的,真的什么都行?” 吴紫紫连连点头道:“真的,什么都可以,你要什么说就行。” 胡忧问道:“如果我要你不哭呢?” 听到胡忧说‘我要你’的时候,吴紫紫还以为胡忧说要她的身子,心跳急速的加快。听到后半句,她却愣住了。 胡忧看吴紫紫没有反应,又问道:“不行?” 吴紫紫忙抹着泪道:“行行,紫紫不哭,不哭。” 胡忧脸上露出了微笑道:“那你笑一个” “呵呵” 吴紫紫一脸泪花的笑,那样子,真是笑得比哭还难看。 胡忧摇摇头道:“一个大姑娘,又哭又笑,还弄得像个小花猫一样,也不害臊跟微微去把脸吧,不然第一柱香可没有你的份了” 吴紫紫小心的问道:“你答应紫紫不走了?” 胡忧笑道:“是了,不走了” 吴紫紫一下狂喜:“真的,啊,太好了” 两峰挟峙,林木耸秀,深山古寺,云烟万状,这就是灵隐寺给人的第一映像了。它是一座已经有着千年历史的古寺,关于他的历史,已经太多太多,多得你都不知道,应该从何听起。不过有一个故事,你一定要听,那就是相传有天风大陆之时,就已经有了这个寺庙,它是真正立于此千年了。 灵隐寺座落于金城以南的屏山上,寺前365级台阶,并不能骑马,只能步行而上。此时,一阵紧赶慢赶,胡忧和吴紫紫已经来到第二百级台阶的平台上。 吴紫紫喘气着气,一脸担心的问胡忧道:“无名,你说我们还能赶上第一柱香吗?” 虽然前面的台阶上,一眼看去,并没有见着别人。但是吴紫紫还是挺担心,自己赶不上第一柱香。 胡忧笑道:“这句话你已经问了二十几遍了,答案就在上面。上去了,不就知道了。” 吴紫紫有些退却的说道:“可是我有些怕。要不我们今天不上去了,明天我们来早一些,一定可以上到头柱香。” 胡忧心说你烧不烧香,与我没有什么关系。可你不能把我的事给弄砸了。 胡忧安慰道:“放心吧,现在时间还这么早,肯定可以上得第一柱香的。再说了,人说心诚则灵,只要心诚,就一定可以成事。要不然,人人都一定非得上第一柱香,那这灵隐寺,也就不用开了,对不?你只要问问自己的心诚不诚就行,别的,是不用去在意那么多的。” 吴紫紫用力的点头道:“紫紫的心当然诚了。可是人家真的很想上到第一柱香嘛” 胡忧摸摸吴紫紫的小脑袋道:“那我们就上去看看,是不是还有早行人吧” 吴紫紫得到了胡忧的安慰,也安心了不少,感觉自己又有劲了,‘蹬蹬’的往前爬。这些石阶修得可不低,每一阶,都有平常的两级石阶那么高,吴紫紫是走得香汗淋漓,喘气嘘嘘,却依然咬着牙往上爬。 胡忧在边上看着,不由暗暗点头更新w这丫头是娇惯了一些,但是她还是有好的一面的。至少她不像一般大小姐那样娇气,也没有为了上到头柱香,动用家族的势力,阻止其他人上山。 庙门越来越近,吴紫紫的神情越来越紧张,一张小脸,都快绷平了。灵隐寺她以前来过,她知道,那个让香客上香的大香炉,就在进门之处。有没有人抢在了她的前面,只有上完最后一阶石阶,就能知道了。 只差最一阶,吴紫紫闭上了眼睛,口中念念有词好一阵,才猛的睁开眼睛。 “啊” 吴紫紫的一声惊叫,差点没把里面扫地的小和尚给吓到地上去。 吴紫紫不管那些,她一脸兴奋的抱住胡忧,激动的叫道:“香炉还是空的,里面没有香。我们是第一个,第一个” 胡忧笑道:“是的,你成功了。快去上香吧,不然这时候让人家抢在前面,你就又得哭鼻子呢。” 吴紫紫喜滋滋的说道:“人家才不会呢。你在这里等我哟,我去上香” 吴紫紫说着蹦蹦跳跳的去了。胡忧看着她欢快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人有时候还是单纯一些好,单纯容易得到快乐。” 好笑的同时,胡忧也有些摇头。他之前没有想着这个大小姐居然要抢着上第一柱香,他和赵尔特约的可不是这个时候。 看了眼那将升不升的太阳,胡忧叹了口气。看来还得想办法,让吴紫紫别那么快回去。 吴紫紫非常认真的把香插进香炉,看着那跳跃的香火,长长的出了口气。又是一拜,这才回到胡忧的身边,娇声道:“好了,香已经上好了,我们回来吧。” 胡忧指指庙里的各种佛像道:“这么辛苦来的,就这么上柱香就回去,不是太可惜了吗,咱们不如在这里转转,看有什么好玩的。” 吴紫紫之前被胡忧吓了一火,现在是乖得不得了。她当然也不想那么快回去,她是怕胡忧不喜欢这里,才说走的。现在胡忧说留下来游玩,她又怎么会不同意呢。 灵隐寺里的几大殿,都是可以随意参观的。人家这里是真正的寺庙,不是什么集团公司,不搞那种进一个门,收一次钱的勾当。 胡忧陪着吴紫紫进了罗汉殿,指着一个胖罗汉吴紫紫问道:“紫紫,你知道那个大肚子罗汉是什么罗汉吗?” 吴紫紫重重的点头道:“知道,那是弥勒佛。” 胡忧点点头,道:“看来我们的紫紫还是挺聪明的。那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叫弥勒佛呢?” 吴紫紫摇摇头道:“那人家就不知道了。” 胡忧逗她道:“那你想不想听关于弥勒佛的故事?” 不讲点故事,怎么能吸引住吴紫紫,等到赵尔特来。 吴紫紫顿时来了兴趣:“你知道?快给我讲讲。” 胡忧笑道:“看你这么乖,我就给你讲讲吧。弥勒佛又称弥勒菩萨,它是佛教八大菩萨之一,大乘佛教经典中又常被称为阿逸多菩萨,是释迦牟尼佛的继任者,常被尊称为弥勒佛。 弥勒为贤劫千佛之第五佛。自今经五亿七千六百万年出世于第十之灭劫。继绍释迦佛。于龙华树下以三会之说法,化了一切之人天也。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曰:“时诵经仙人者,今此众中婆罗门子弥勒菩萨摩诃萨是。我涅盘后五亿七千六百万岁,当穰佉转轮圣王国土华林园中金刚座处龙华菩提树下得成佛道,转” 胡忧也不管这里的佛和他以前那个世界的佛是不是一样的,反正有东西吸引吴紫紫就可以了。 他说的这些故事,都是他那个无良师父给他讲的。说起来有些可笑,他那个无良师父,过的是坑蒙拐骗江湖生活,吃酒好色,样样来得,却是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不时的,也会给胡忧说一些佛法故事。胡忧记忆力好,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 胡忧的口才很好,很普通的故事,也能让吴紫紫听得津津有味。胡忧一连给她说了好几个,听得她都有些入迷了。 感觉着时间差不多了,胡忧回过头来,想看看赵尔特来了没有。哪想到,这一回头,吓了他一跳。身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站了三十几个人,其中还有几个老和尚,看来他们都是被胡忧的故事给吸引过来的。 其中一个老和尚,神情十分的激动,雪白的眉毛,不停的在抖动着。看胡忧转头过来,他双手合什道:“这位施主有礼了,小僧一灯,见过施主” 胡忧心里纳闷,这老和尚在玩什么?这么老了,还自称小僧呢。他该不会是想让少爷给什么香油钱吧。咱们虽然行业不同,但也算是一条道的。想让我给钱,你做梦 吴紫紫听到有人在跟胡忧说话,也转过头来,看到老和尚站在身后,先是一愣,接着一脸惊喜的说道:“是一灯大师。无名,这位是灵隐寺的主持,一灯大师呢” 吴紫紫说着,赶紧给一灯行礼:“小女子吴紫紫,见过一灯大师” 一灯双手合什,给吴紫紫也行了个礼道:“原来是吴女施主。” 此时胡忧已经在人群之中,见到了赵尔特,他不管这老和尚是谁,他可没有时间,和这个老和尚玩。什么一灯两灯的,少爷可不认识你 胡忧给一灯回了个礼道:“原来是一灯大师。一灯大师你忙,咱们就不打扰了。” 胡忧随便糊弄了一句,拉着吴紫紫就想走。 一灯大师大手一张,非常客气的说道:“施主请留步。” 被一灯大师拦着,胡忧心里不爽,不过他看吴紫紫的反应,这老和尚似乎有些地位,也不敢太放肆,客气的问道:“不知道一灯在灯有何见教?” 一灯大师回道:“不敢,不敢。小僧斗胆请问施主,刚才说的,可是佛法故事?” 胡忧心说你这不是废话吗,你也在边上偷听了不少了吧,你可是专业人士,难道还听不出来我说的是什么? 胡忧点头道:“算是吧。” 一灯大师又问道:“不知道施主是从何听来的?” 胡忧心说你有完没完呀。难道这玩艺只能你讲,我讲不得。你买了版权是怎么的。 胡忧想着,语气有些不太好的问道:“那是我师父告诉我的。一灯大师,你究竟想要干什么,你直说好了。我这还有事呢” 听胡忧用这样的语气,跟一灯大师说话,边上的人,脸色都有些不太好看。不过一灯大师却一点都没有生气,一脸诚肯的说道:“出家人不打诳语,不瞒施主,自从三百前年,我灵隐寺藏经楼失火,致使至宝‘佛家故事集’被毁之后。三百来年,我灵隐寺弟子的脚步,走遍整个天风大陆,也没有能把失传的故事,再收集回来。 今天施主侃侃而谈,显是对我佛家故事大为地了解。小僧想肯请施主把所知道的故事,一一讲术,以让小僧抄录,让至宝回归灵隐寺。” 胡忧心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拿几个破故事当宝的,还真没有见过。这老和尚年纪也挺大了,该不会是没事耍少爷玩吧。可惜少爷没有空呀,不然跟他玩玩,也挺有意思。 胡忧是一心想着跟赵尔特会面,哪有空在这里跟老和尚讲故事玩。 胡忧道:“一灯大师恐怕是弄错了,刚才我说的那些故事,都是随口胡说的。想来应该不是贵寺失传的事故集。” 一灯大师肯定的道:“小僧可以肯定,施主之前的口述,就是我寺失传的故事” 一灯大师说着,从布袍里拿出一个老旧的羊皮卷,小心的打开,递给胡忧道:“这是我寺三百年前留下来的唯一残本,施主一看便知小僧所言非虚。” 胡忧看了一眼这个羊皮卷,那边都磨出丝了,看来有点历史,做旧是做不出来的。他也有些好奇,接过来,打开一看,整个人都愣了。 马拉戈壁的,这也太邪门了吧。 这破羊皮卷并不完整,有很明显被火烧过的痕迹。按比例看,应该只有原来了十分之一大,甚至还要小一些。 卷上也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写着金色的蝇头小字。如果单单是这样,不能让胡忧有什么感觉,可问题就出在这些字上。 ?#~@ 章节目录 第270章 血之融合 胡忧是一个很现实的人,没有好处的事,他肯定不会干。WWW.ZHUAJI.ORG别说什么可以获得一灯的友谊之类的话,胡忧不觉得,获得一个和尚的友谊,对自己有什么用。 难道就因为上香可以打折吗? 他才不要呢,这次要不是吴紫紫要来,而他本身又以这个事来联系赵尔特,他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来这个什么灵隐寺。等这里的事了结之后,他就会回到曼陀罗帝国去,以后都没什么机会来池河帝国了,更别提来灵隐寺。 胡忧是左想右想,也想不出一灯能给他什么东西,偏偏这事还不能问,唉,真是苦恼呀佛家讲究四大皆空,他什么也不给,也是很正常的哟 一灯大师看胡忧在低头琢磨着,本能的觉得胡忧这是在担心故事讲得不好,跟本就没有想到,胡忧是在苦恼着可以从他那里,得到什么好东西。事实上,他早就决定,给胡忧一样东西了,只是胡忧现在还不知道而已。 周围的人是越聚越多,虽然他们都没有开口出声,但是环境还是变得吵杂了起来。 一灯大师主动提议道:“这位施主,咱们不如到后面禅房小座,可否?” 跟你去禅房坐,那赵尔特怎么办? 胡忧装作去看周围的人群,目光却在赵尔特的身上定了一下,想要看看赵尔特是什么意见。 赵尔特和胡忧接触过几次,也算是有了些默契,见胡忧的目光射过来,他是满脸喜色的点头。虽然幅度不是很大,但是已经足以让胡忧看出他的意思,是让胡忧跟一灯大师去。 胡忧不知道这个一灯大帅,赵尔特还能不知道吗。池河是一个游牧民族组成的多民族国家,每一个民族都有不同的信仰,有些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信仰。而佛法虽然在池河并不是那么显眼,但是它却在各个民族之中,都有一定的地位,也就是说,佛法在各民族之中,可以起到信仰之外的调合作用。 这样说起来,似乎很复杂。如果把佛法比喻像做菜用的盐,药材里的甘草,那就容易理解多了。佛法在各民族的眼里,不如族中的信仰来得重要,却可以容易进去,每个人或多或少的,都信一些。而千年的灵隐寺,则是这佛法之中的代表之一。 胡忧看懂了赵尔特给他的眼神,心想赵尔特既然同意他去,那么赵尔特肯定会另想办法,与他联系的。于是点点头,同意的一灯大师的提意。 胡忧去,吴紫紫自然也不愿单独的留在这里,她是死跟着胡忧,胡忧去哪,她也跟着去哪。好在这灵隐寺并不禁止女人进出,没有那么多的禁忌,一灯大师,也没有阻止她。不过其他的人,自然就不能跟去了。 后面禅房的环境,要比前面的大殿要清幽很多,进出的除了大小和尚之外,就只有胡忧和吴紫紫两个外人。一灯身为主持,在灵隐寺的地位自然很高,每一个和尚,无论老小,都远远的给他行礼。一灯大师为人很也谦和,一路行来,也都一一还礼。 大约走了十来分钟,一灯大师把胡忧和吴紫紫领进了一间并无什么特别的禅房。自有小沙弥给送上茶水,退去之后,禅房里,就只剩下了一灯大师,胡忧和吴紫紫三个人。 “当” 悠悠的钟声,从远方传来。阵阵梵背诵经之声,悠悠扬扬的响起。 一灯大师微微一笑,解释道:“这是本寺的弟子在做早课,也是欢迎施主前来” 胡忧心说这老和尚还真会说话,我看做早课是真,欢迎我嘛,不过是你借花献佛的一话水话而已,捧捧别人还行,对我嘛,那就不必了吧。 胡忧打哈哈道:“那小子就多谢了。” 一灯大师不温不火,猛的挺起了脊梁,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逼人的气势。边上的吴紫紫似乎没有什么感觉,胡忧却觉得内心最深之处,有什么东西,似乎正在觉醒。 胡忧全身一震,瞬间脑子一片空白,虽然他早已经从吴紫紫和赵尔特他们的反应,猜到这个老和尚不是一般的普通和尚,但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一灯,居然是一个超极高手。胡忧从来没有如些清楚的感觉到,自己技不如人。他的内心告诉他,如果这个老和尚要杀他,他躲不过一招。 升起这样的感觉,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不过他却相信,这是实事。 一灯大师只是这么来了一下,没有下一步的动作,自言自语的,又像是对胡忧说道:“佛法讲究的是一个缘字。不知施主以为如何?” 胡忧知道,还是不要在这个老和尚面前玩什么花样的好。他刚才那个动作,是故意做给自己看的。什么佛家无怒,这老和尚对自己那连篇的水话,不就是很生气了吗。 胡忧回道:“我也觉得是这样。不然我们也不会有缘在今天相见了。” 一灯大师叹了口气道:“施主果然是有大智慧的人,难怪能通晓那么多佛法故事。” 胡忧笑笑道:“我知道的很也平常。大师,小子大胆问一句,那些故事,对于你来说,真的那么重要吗?” 一灯大师毫不犹豫的回道:“不错。那是佛祖传下来,教化育人的精髓所在,能让千万人知法明理,感化众生。” 胡忧大着胆子道:“按大师的意思,是不是拿任何的东西,都无法与之相比,哪怕是这整千年的灵隐寺?” 一灯大师微微笑道:“施主有话,不妨直说。” 胡忧同样抱以微笑道:“我想大师已经猜到弟子的心声了。” 一灯大师点点头道:“施主是我见过的,最真性情的人,民间有句话说得好,干活吃饭,吃饭干活,这天下没有白吃的饭,也没有白干的活。小僧明白了” 胡忧心说,这老和尚看来不傻,明明就是什么都知道嘛。 一灯大师探wo入杯,拿出一个红色小盒子,放在桌上,推给胡忧道:“小僧今天就做一回俗人好了,这锦盒之物,就算做对施主赠下故事集的一个回礼” 胡忧看那盒子不过是比手指头大一点,暗猜着会是什么呢?装金币的话,最多也就装十来个,这老和尚自己都说了,全寺上下,找这些故事都找了三百年了,他该不会几个金币,就把少爷打发了吧。 难道是大力金刚丸之类的秘药?别逗了,那些都是小说里的玩艺,真实的药丸,跟本就没有那么神奇。少爷就是干这行的,你可别拿这些来糊弄我。 吴紫紫也很好奇,这一灯大师会拿什么来和胡忧交换好些佛法故事。她可没有胡忧想的那么多,偷偷的在下面捅了胡忧一下,道:“快打开看看,里面装的是什么。” 胡忧看了一灯大师一眼,把盒子打开。只见盒子里装着的,是一颗墨色指头大的晶体。晶体为圆型,在日光之下,闪出黑色像火一样的光茫。他刚想问一灯,那是什么东西,突然就感觉到融合入体内的血斧,猛的蠢蠢欲动,似乎像要透体而出一样。 胡忧用很多的精神力体,才勉强的把血斧给逼住,没有让它出来。豆大的汗水,却已经湿透了他的衣襟。 吴紫紫是挨着胡忧坐的,她第一时间就感觉到了胡忧的不对劲,关心道:“无名,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胡忧忍得非常辛苦,咬着牙道:“紫紫,你到外面帮我看着,别让其他人进来,我想跟一灯大师单独说一些事。” 要是换了今天以前,吴紫紫肯定不会愿意出去的,但是现在,虽然她同样还是不太愿意,但是却不敢违背胡忧的意思,咬着小贝牙,点点头,依依不舍的出去了。她出门的时候,一灯大师塞给她一个东西,同样交待不要让人进来。 吴紫紫刚一出去,反身关上门,胡忧的血斧就压不住了,瞬间出现在了胡忧的手上,强大的杀气,充满了整个禅房。 一灯大师似乎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事一样,连脸色都没有变化,还是一脸笑意的坐在那里,慈祥的样子。 血斧往日出现的时候,都是纯白透明的,一般肉眼很难看清楚他的样子。而此时,血斧却呈现出黑色,与那盒子里的小黑球颜色一模一样。 胡忧血斧在手,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一样,显得狂爆无比,眼睛都变成了血红色。 胡忧瞪着一灯大师,指着那从血斧出来之后,就一直在盒子里高速旋转的黑球道:“老和尚,那是什么东西。” 一灯大师两眼死瞪着胡忧手上的血斧,喃喃自语着什么,听闻胡忧的话,连忙说道:“这是舍利子,快,把你手中的血斧靠上去,你将会受用无穷” 胡忧没有想到,一灯大师居然能一眼就认出他手里的是血斧。生性谨慎的他,当然没有那么容易听一灯大师的话,哪怕血斧本身就有靠向那颗黑色舍利子的冲动。 胡忧强压着血斧问道:“靠过去会怎么样,你说告诉我。” 一灯大师的脸上,首次出现了焦急之色,急急的说道:“这个我稍后再告诉你,快点,靠上去,不然要出大事” 一灯大师的话音未落,那黑舍利子已经发生了变化。它旋转的速度,比之前更快了,而胡忧手中血斧的蠢动,也更为强烈。胡忧都已经快控制不住它了。 胡忧咬着牙硬顶道:“你先告诉我,会怎么样” 一灯大师道:“我也不知道会怎么样,我只知道,再不快点,舍利子就要爆炸了,到时候,整座灵隐寺,包括你我,都得完蛋” 胡忧不想相信一灯大师的话,但是身体的感觉告诉他,那黑色的舍利子,已经变得越来越狂暴。它似乎蕴含是无比强大的力量,而且那力量受血斧的刺激,已经达到了临界点。 胡忧很难描述现在自己的感觉是什么,他觉得那血斧就像是有生命一样,受到舍利子的强力吸引,他想要弄清楚事情的真像,才决定怎么做,但是那显然不行。 此时他已经有些欲罢不能,只能保持住自己的一点清明,尽可能阻止不明事件的发生。 “轰” 血斧没有靠向舍利子,可是舍利子却自行的在高速旋转之中,飞向了血斧。 舍利子和血斧撞在了一起,并没有发生爆炸,但是胡忧却感觉与爆炸没有任何的分别。 一撞之下,舍利子不见了,血斧也不见了,胡忧的身体,却涨了起来。一股从未见过的强大能量,从他的手心冲入,狂暴的在他的内体横冲乱闯 胡忧跟本就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想动,但是却动不了。他现在面对的痛苦,比那次在沼泽里的血之醒觉还要可怕。 一张口,胡忧一口血喷了出去,血雾没有散开,瞬间从血红色变成黑色,直接在空气之中,燃烧了起来。 黑色的火焰,把整个禅房都映照成了黑色,这里不再是禅房,有如阿鼻地狱。 远处的诵经之声,猛的停了下来。那边正在做早课的和尚,似乎感应到了这边的不对,远远传来的脚步声,告诉禅房之中的胡忧和一灯大师,他们正向这边跑来。 胡忧现在是完全不能动,一灯大师是不敢动。黑色的舍利子是他拿出来的,他能感应到胡忧身上的血斧和舍利子有交流,但是他也不知道,舍利子和血斧变成这样,会发生什么事。这种事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没有人知道,会发生什么。 突的看到胡忧全身膨胀起来,发出道道黑色的火焰,一灯大师脸色一变,一咬牙,左手结了个法印,右手猛的按在胡忧的头顶天灵之上。 胡忧看到一灯大师的手往自己的头上来,还以为这老和尚要下杀手。他想自保,但是跟本就动不了一个指头,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灯大师的手,放在自己头上。直到感觉一股柔和之气,从头顶灌下,像似要去牵引内体那狂暴之气,而不是下杀手,他才安心了一些。 门外传来娇咤,是吴紫紫的声音。由远而近的脚步声,也同时停了下来。看来了吴紫紫阻止了那些和尚的闯入。 胡忧没有精力去猜门外的情况怎么样,一灯大师的佛气之后,他的全身都开始颤抖起来。不只是舍利子和血斧的能量,似乎还有其他的能量,也在蠢动。 胡忧不知道自己的体内,什么时候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很难受,全身经脉都快要裂开了。他很后悔跟这个什么一灯大帅来禅房。就像那些无知少女,和色狼一起去开房一样后悔。但是后悔是没有用的,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他必须想一个办法,把自己从困境之中解脱出来。在胡忧的信念里,命运一定在掌握在自己手中,他不允许自己如此的被动。 胡忧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让自己冷静下来。用心去感受自己现在的情况。 他闭上了眼睛,关闭掉对外界的一切感觉,仔细的分析自己身内的奇怪异动。 慢慢的,胡忧发现了第一股力量。那是血斧和舍利子,它们相互纠缠着,在自己的体内高速转动。身体的巨大痛苦,大部份都来自于它们。 接下来,是一灯大师从头顶灌下来的能量,那能量很平和,没有半点的厉气。他似乎想要引导那舍利子和血斧的能量,在体内形成一个循环。但是他明显的力不从心。他的佛力不够强大,控制不了。 另外,胡忧还感觉到了几股能量,它们分别来自眼睛,手中的戒指,和下面的那四颗蛇牙,这几股力气都不大,但是却很坚韧。胡忧不知道它们是从哪里生出来的,但是他觉得,这些能量,也许可以帮他。 他先去控制眼睛那里的,但是几经比努力,他还是放弃了。那里的能量不听他的。戒指的能量也一样,不听指挥。最后来到小胡忧脑袋上的那四颗小蛇牙,一开始也不行,在胡忧失望的时候,它们却动了。 那是四股非常小的能量,它们在胡忧的指引之下,慢慢的移动了起来。 胡忧不能确定,这么小的能量,能不能起到作用,但是他现在,除了试一试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办法,只有靠它们了。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关键时候,还得老2挺身而出。 胡忧控制了那四股分别来自四颗蛇牙的能量,猛的撞进了那股由舍利子和血斧形成的黑色能量之中。 ‘轰‘ 一灯大师像是被雷劈到一样,猛的飞了出去,一头撞在墙上。他输进来的那些佛气,却留在了胡忧的体内。 胡忧感觉自己被人放进了一口大锅里,下面烧着熊熊烈火,上面却一直有人在往锅里倒冰水。全身上下,是一会冷,一会热。脑中无数的幻象,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一会回到从前,一后回到纷飞的战场上。 他只能下意识的,用来自小胡忧那点唯一可以控制的力量,去引动那黑色的能量,跟着那股佛力,完成循环路线。他也不知道,那样之后,会发生什么。但是现在,除了那样做,他真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 , 章节目录 第271章 探试 要想带动那股黑色的能量,非常的难。\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唯一让胡忧感觉稍微安慰的,是那四股来自小蛇牙的力量,并不会被黑色的能量吞食掉。它们很坚强的按着胡忧的意思,对那股黑色的能力拉推撕咬,非但没有减弱,反而有变强之势。 当小蛇牙的能量,牵动着黑色能量经过胸前的时候,戒指中的能量,也被牵动了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同源的关系,它们想都不想的,融入动了蛇牙的能量里。也许它们有想过吧,那谁知道。 在此强彼弱之下,胡忧对能量的控制力,似乎提高了一些,那黑色的能量,也似乎比较听话了。 按着那佛力的指引,能量往头上推进。这是非常痛苦的一步,比之前痛苦一百倍都不止。大脑是一切感觉的中枢,它受到冲击的痛苦,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相像的。 胡忧的牙是咬得‘咔咔’响,他知道再痛苦也必须坚持,现在他已经没有另一条路选择了。不拼,那些暴虐的能量,会把他炸成碎片的。 “轰” 就在胡忧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两股来自眼睛的能量,加入了进来。它们一进来,就靠向了那股来自一灯大师的佛力,一阵闪光之后,它们合为了一处,已经分不出谁是谁了。 胡忧在喷出了三口血之后,终于完成了一个循环,然后再不需要他去控制。体内各种的能量,你追我赶的,在胡忧的身体里,高速的转动。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胡忧此时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了地上。不,应该说了躺在地上才对。此时他只能喘气,连转头去看一灯大师的情况都做不到。 这是他第一次在完全清醒之下,感觉到体内的变化。之前的几次异变,他都是无意识的,只有这次,他能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体,发生了奇的变化。 良久,胡忧感觉自己似乎可以动了,于是爬了起来。这时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连一条布丝都没有,本能的伸手摸头,我x,又成光头了。又瞄了眼小胡忧,呃,它现在是大胡忧了,或者应该给它改名叫黄瓜兄弟 马拉戈壁的,这全身光着,和一个老和尚在禅房里,那要是让人看见.........呃....... 胡忧打了个颤,得赶紧找衣服才行。他不怕被人误会,但是误会和一个老和尚有什么事,那本就所剩不多的‘英名’,就更没有了。 转头想问老和尚要身衣服,这一看之下,胡忧吓了一跳。这老和尚之前就已经老得连眉毛都白了,可是他现在的样子,至少比之前又老去了二十岁 胡忧忍不住问题:“一灯大师,你怎么老了?” 一灯大师确实一下老去了很多,之前眉毛白是白了点,至少还有不是。这会别说眉毛,连牙齿都全掉光了,那脸皮皱得......看过沙皮狗吗?虽然这么说,有些不敬,但是老和尚的脸,确实已经皱成了那样。 胡忧问出这话的同时,四处找铜镜。老和尚本来岁数就已经大了,再老点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少爷可还是青春年少呢,别也弄成那样,那逝去的青春,找谁陪哟。 当看到铜镜里的自己,胡忧总算了松了一口气。还好,除了衣服和头发消失之外,别的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到是皮肤变得光滑了,之前那些伤疤,全都不见了。 我的天,那可是男人的勋章耶,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 胡忧抱怨了几句,这才发现,老和尚一直没有回他的话。 这,该不会是翘辫子了吧。要那样可麻烦了 胡忧赶紧把视线放回到一灯大师的身上,还好,眼睛能动,胸前也起伏着,看来还活着,没有死。 胡忧松了口气,轻轻拍拍一灯大师叫道:“一灯大师,你没有事吧。” 怎么说一灯大师刚才也帮过他,他对一灯大师,还是感恩的,没有再叫老和尚。 一灯大师这才回过神来,长长的出了口气,对胡忧说道:“快,试试你那血血斧,看看有什么变化没有。” 一灯大师不说,胡忧还真想不起这个事。刚才血斧和那什么舍利子融合在了一起,也不知道它还有没有。 胡忧暗暗的默念,血斧受到他的召唤,黑光一闪,出现在了胡忧的手上。胡忧看着,有些发愣,这血斧和之前的不一样了,之前是白色透明的,现在已经变成了纯黑色,还带着黑色燃烧火焰。黑色的火焰,围绕着血斧,跳跃着。 “真漂亮” 胡忧看着,自己都忍不住赞了一声。 一灯大师也认同道:“是呀,它真是漂亮。” 胡忧满意的把血斧收起来,问一灯大师道:“你似乎一早就知道它?” 一灯大师意外的摇头道:“不知道。” 胡忧不信道:“那你怎么知道它叫血斧?” 一灯大师转了转眼睛道:“那斧身之上,不是有写吗?” “呃” 胡忧有些无语,虽然他认定,这老和尚肯定不是看到血斧上的字,才知道血斧的。可是他赖死不说,胡忧也没有办法。难道要把他吊起来打一顿。他都这么老了,也不知道吃得了几鞭子。 一灯大师看胡忧有些气恼的样子,笑了笑,说道:“那衣柜里有套僧衣,你先拿来穿一下吧。” 胡忧心说这次亏吃大了,什么都让人家都看光了。 穿好了衣服,胡忧又想着法子向一灯大师了解情况,可是这老家伙,怎么都不说。胡忧以不帮他写佛法故事做威胁,他却说胡忧已经收了礼金,必须得完成承诺。 气得胡忧直骂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连和尚也变得奸诈了。 还想再问,外面转来了‘嗵嗵’的打门声,看来吴紫紫已经压不住外面的那些大小和尚了,他们要进来。其实要不是一灯大师给了吴紫紫一个信物,那些和尚,早就已经冲进来了。 胡忧看今天是没法从一灯大师这里弄到什么消息了,想想自己也没有吃什么亏,来日方长,他总有办法,敲开老和尚这张嘴的。先开门再说吧。 胡忧刚一开门,吴紫紫就第一个冲了进来。她比那些大小和尚还急呢,要不是胡忧让她在外面守着,她早进来了。 吴紫紫一进门,看来胡忧光着光,穿了身和尚的衣服,差点没吓晕过去。颤声问道:“无名,你怎么出家做和尚了” 吴紫紫说着,眼泪都下来了。 胡忧忙哄吴紫紫道:“不是,不是,哎呀,你先别急着哭嘛。我是那种想不开,要当和尚的人吗?” 胡忧这话,顿时为自己着来了白眼。几个跟着吴紫紫进来的和尚,全拿眼瞪他。按胡忧那意思,合着人家是想不开,才做和尚的? 大小和尚见到一灯大师的样子,也是一阵的惊呼。胡忧才不理一灯老和尚怎么解释呢。虽然刚才一灯有输功帮他,但是别忘记了,那个什么舍利子,可是他拿出来的。要不是那舍利子,也不会弄出那么多的事。再说了,他那里还欠着解释呢。这老头软硬不吃,一点口风都不露,真是要命。 吴紫紫听了胡忧的话,微微放心了一些,一脸疑惑的问道:“那你怎么穿成这样,还有,你的头发呢?” 胡忧摸摸那一点毛都没有的头发,笑道:“天热,这样凉快些。光头可是寺庙的特产,既然来了,总得试试嘛。要不你也来一个?” 吴紫紫吓得两手抱着自己的脑袋,连连摇头道:“我不要。女孩子剃光头,难看死了。” 胡忧看吴紫紫不问这事了,给一灯大师打了个再见的手势,对吴紫紫说道:“今天一大早的来,你也累了,我们回去吧。” 吴紫紫点点头,‘嗯’了一声,然后又想起写佛家故事的事,问道:“一灯大师不是说让你写故事的?” 胡忧笑笑道:“我已经和大师说好了,明天才开始写。” “哦,那我们回去吧。对了,明天你来的时候,要带上我哟” 出庙的时候,胡忧没有见着赵尔特,不过他也不用怕,以赵尔特的能力,他会知道自己这几天都会来灵隐寺写佛家故事的。相信明天,他们肯定能见着。 回来的路上,吴紫紫一直追问胡忧在禅房里发生的事,她可不是傻蛋,胡忧头发没有,衣服又不见了,那一灯大师,又一下老了那么多,没有发生什么事才怪。 对于这个事,胡忧也挺头痛的。只好瞎编了一个故事,把吴紫紫给糊弄过去。看她半信半疑的样子,显然不太相信。可是胡忧也没有办法呀,这事太离奇了,他自己都弄不清楚呢,要怎么说。 胡忧和吴紫紫是骑马出去的,刚一回到吴府,下人就告诉吴紫紫和胡忧,吴立让他们回来之后,马上过去一趟。 吴紫紫到没有什么,吴立叫她去,是常有的事。但是胡忧不能不在心里琢磨,这吴立这次,又想玩什么呢? 和吴紫紫一块来到吴立的书房,这还是胡忧第一次光明正大的来,昨晚他是从房顶溜来的,那当然不能算。 敲了门,门里传来了吴立的声音:“是紫紫和无名吧,进来吧。” 吴紫紫对胡忧笑了笑,推门进去。这丫头很会撒娇,娇娇的叫了声哥,就缠了过去。 吴立摸摸吴紫紫的脑袋道:“看你,弄了一头的汗,今天上哪玩去了?” 吴紫紫横了吴立一眼道:“你不是知道嘛,还要问人家。” 吴立宠溺的笑道:“哟,问问都不行了?你告诉我的可是去灵隐寺上香,可是上香要整整一天吗。我记得你以前去,半天不用,就回来了。” 吴立说得不错,吴紫紫是早上天没有亮就出去的,现在天色已经擦黑了。那还不是去了整整一天吗。 原来胡忧和吴紫紫离开灵隐寺之后,并没有直接回府。吴紫紫是怎么看胡忧身上的那身衣服都不顺眼,非拉着胡忧去另买一身衣服换上。 一个大姑娘拉着个‘和尚’去买衣服,真是让不少人大跌眼镜,也弄出了不少的笑话。买好了衣服,都已经过中午了,胡忧总不能什么都不做,总要带吴紫紫去吃顿饭吧。吃了饭,吴紫紫还不愿意回来,又让胡忧陪她四处转。胡忧看吴紫紫今天除了早上那会,都挺听话的,于是就陪着她四处走走看看,也顺便了解一下这金城的地形地势,不知不觉,就已经到华灯初上,这才回到府中。 吴紫紫低头,玩着衣角道:“人家上完香,顺便逛逛街嘛。” 吴立拉着吴紫紫逗了几句,就让她先出去了。 吴紫紫离开了之后,书房里,就只剩下了吴立和胡忧两个人。当然,这只是表面,胡忧可感应得到,吴立身后的屏风那边,至少有七八个侍卫,而门外还有。 胡忧心里知道,这个吴立表面上挺信任他,由着他跟吴紫紫来往,但是暗地里,还是防着他一手。胡忧到不怕吴立派人去韩国查他,韩国那地方,全是说大话的人,没几个实心人,到那你就等于进了阵,很难弄到什么有用的东西。胡忧怕的是吴立从别的地方,知道他的真实身份,要知道他在各种场合出现得也不少,也不是只有赵尔特见过他的。人怕出名,猪怕肥,谁知道还有谁惦记着他呢? 吴立等吴紫紫离开了之后,这长一指边上的茶几,对胡忧说道:“坐吧,陪我试试新到的茶叶。” 胡忧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只能小心的应付。 吴立喝了口茶道:“听吴妈说,你现在缺一些药材?”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那些药不在药王录之中。之前我用的都是自己的存货,现在已经不多了,必须得想办法补。” 吴立问道:“七姑娘山没有吗?” 胡忧早就知道,吴立一直都有派人跟着他,对吴立知道他和吴紫紫去过七姑娘山采药的事,一点都不奇怪。 胡忧摇摇头道:“那些药很特别,七姑娘山没有。” 吴立‘嗯’了一声,道:“你对这羊角风有几分把握?” 胡忧回道:“三少的情况,公子应该也知道的。现在我只能说,我用的药有效,至于要多久能完全治好,我也不敢说。事实上,没有任何人敢说这样的话。” 吴立放下茶杯,看着胡忧道:“你当初进府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那时候你多牛气,现在怎么又缩了?” 胡忧不卑不亢的说道:“我现在也没有缩回去,如果公子不信我的话,那我也没有办法。” 吴立的脸,一下冷了下来,哼声道:“你的意思是你要离开吴府?” 胡忧不甘示弱的回道:“按我的意思,我不想走。但是公子让我走,我也不会死皮赖脸的留下。我还是之前那句话,有本事的人,无需看人脸色。哪里的黄土不埋人,在哪干不是干啊。” 吴立的脸色不但没有因为胡忧的话而变得更坏,反而又露出了笑脸,道:“我也是随口一说,你也不用反应这么大。年轻人,有点脾气是好的。但是也不能太冲,那样对你没有好处。” 吴立说到这里,话风一转道:“你最近和紫紫走得很近呀。” 这吴府里的事,吴立什么都知道,胡忧也不用藏着掖,大方的点头道:“是的,紫紫小脸这几天经常来找我玩。” 吴立点点头,问道:“那你呢,你觉得紫紫怎么样?” 胡忧暗暗的说话,这吴立说了半天,东一句,西一句,讲究想要干什么? 胡忧道:“漂亮,聪明,活泼可爱,挺好的。” 吴立拿起茶壶,伸手亲自给胡忧到茶,看似随意的说道:“如果我把紫紫许配给你,你看怎么样。” 胡忧心中一动,马上电闪着吴立这话背后的意思。眼中做出狂喜之色,翻了茶碗,连连摇手道:“无名不敢,不敢。” 吴立看着胡忧的眼睛,加重语气道:“是不想,还是不敢?我只问一次,你要想好了,再回答。” 胡忧垂头道:“我怕配不上紫紫小姐。” 吴立道:“这么说,你还是想的了?拿出你的气势来,告诉我。” 胡忧知道,以自己现在所表现出来的名利个性,此时必须点头。他百分这百的可以肯定,吴立跟本就是在试探他,而不可能真把吴紫紫许给他。 胡忧一挺胸道:“想,紫紫小姐漂亮又温柔,小人从第一眼看到她,就已经爱上她了。” 胡忧故意说了‘温柔’两字,是有深意的。谁都知道,吴紫紫跟本不温柔,他故意那么说,是突显自己喜欢富贵的个性。 吴立点点头道:“你这段时间的表现,我都看在了眼里。我这人,最喜欢有本事的人,我不会反对你和紫紫的事,但是你要向我证明,你对紫紫的诚意。” 胡忧心说,正题要来了。 胡忧一拍胸口道:“公子有用得着小的,只管吩咐,小的一定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吴立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从身后拿出一张红色的飞签,递给胡忧道:“这是下午宫里发给你的,你先看看吧” . , 章节目录 第272章 大预言 胡忧接过吴立递过来的红色飞签,并没急着打开,而是一脸疑惑的看着吴立问道:“公子这是?” 胡忧心里当然知道,这玩艺八成跟那个赵光应有关系。当时这老皇帝,拉着他同坐席边,相谈甚欢。胡忧还以为他会直接把自己留在宫里做御医什么的,结果赵光应喝醉了,也没有个下文,这会应该是酒醒了,把他给记起来了。 吴立对胡忧没有马上打开飞签,看来挺满意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说道:“这是皇帝陛下给你的私信,我也没有看过。具体什么事,我也不是很清楚,你自己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胡忧才不会相信,吴立不知道这信上的内容呢。虽然这信封之上,涂有火漆,但是胡忧至少有十种方法,可以在不损伤外壳的情况之下,看到里面的内容。这信也不知道在吴立的手上多久了,他会不看,那才是怪事。再说了,如果他真没有看过,也就不会有刚才的试探了。 这书房里,表面上,两人都很平静,一副相谈甚欢的样子,其实谁都在内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整个大环境就是这样,你不吃人,人要吃你。这两家伙,都是那种害人之心和防人之心兼备的人,他们的接触,不可能不波涛暗涌。 胡忧不再说什么,再装就有些太假了。打开信签,信里的话不多,就是几句。总结起来,就一个意思,请胡忧入宫一叙。没有用命令的口吻,看来还挺客气的样子。 胡忧三两下看完,把信签递给吴立,用询问的口吻问道:“公子,你看这.........” 吴立接过信签,装模作样的看了一遍,递回给胡忧,道:“你自己决定好了,紫紫应该很喜欢找你玩的。” 出了书房,胡忧边往小楼走,边在心里琢磨着吴立话里的意思。仔细分析起来,如果不是吴立安排,自己不可能有机会和赵光应说上话,可是现在赵光应的信来了,吴立似乎又改变了主意。这个吴立的心思,还真是难琢磨呀。 胡忧觉得,这个吴立是想让他与赵光应交好,但是又不想他成为御医,他的最后一句话,意思已经很明显,紫紫喜欢找自己玩。那么前提条件是,他必须住在吴家,紫紫才能经常的找他玩,而住在皇宫,紫紫就算是吴立的妹妹,想要找他,也不会那么方便。 想到这里,胡忧微微的松了一口气。如果吴立真想让他住进皇宫当御医,那对他说来,也不是一件好事。御医虽好,但是太不自由,一但住进宫里,将会大大的影响他的计划。 回到小楼,在微微的侍候之下,换衣服吃饭,一切都很平常。转过天来,胡忧和吴紫紫前往灵隐寺,帮着写佛家故事。 胡忧这一次,是甘心情愿帮人家写的。昨天晚饭之后,他在房里偷偷试过了异变之后的血斧,发现它的威力,比之前大了足足一倍。而且运用起来更灵活,能用的次数,也增加了。之前他只可以砍出五斧。现在砍个二三十斧,已经完全没有问题。 唯一让胡忧感觉有些遗憾的,是血斧失去了隐身的功能。不过那黑色火焰围绕的黑色血斧,比之前可霸气了不少。一斧砍出,带着极高的温度,让胡忧想起了以前看过了那些电影里的战神。他觉得现在的血斧,更配他不死鸟的外号了。传说中的不死鸟,身上不也带着这种黑色的火焰吗。 今天没有能见着一灯大师,这个老和尚,似乎有意的在躲着胡忧。派了个中年和尚招呼胡忧,自己跟本就没有出面。 胡忧本想从那中年和尚的嘴里,探点口风,一灯那老家伙,显然早就猜到这一步,弄来的这个中年和尚是一问三不知,恨得胡忧直咬牙。 写了三个故事,胡忧带着吴紫紫离开了灵隐寺。吴紫紫今天到是挺乖的,一开始帮着胡忧磨墨,之后干脆主动带笔帮胡忧写。这主要是胡忧那手字,真是太见不得人了,写慢了还好一些,写快了跟本没有人能看懂他写的是什么。 回程的路上,吴紫紫忍不住问道:“无名,听哥哥说,你下午要到皇宫去?”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老皇帝请我吃饭。” 吴紫紫一脸担心的说道:“你说陛下会不会把你留在皇宫里做御医?” 胡忧笑道:“那怎么可能,就我那两手,哪做得了御医。” 吴紫紫不满道:“谁说你不行,我觉得你是最厉害的,就算是御医也比不上你”吴紫紫说着,又苦下小脸,哀求道:“无名,你别做御医好吗。御医要住在皇宫里的,你要当了御医,紫紫想见你就难了。” 胡忧本想逗吴紫紫几句,但是想想,还是算了。安慰道:“放心吧,我是不会当御医的。你知道,我是一个喜欢自由的人,进了皇宫,这不行那不行的,多没有意思,你说是不?” 吴紫紫重重的点头道:“是呀,就是那样。这么说,你不用做御医了?” 看胡忧点头,吴紫紫兴奋的叫道:“啊,太好了,咯咯咯,无名你真好呢” 回程的路上,吴紫紫一直都乐呵呵的,不时还调皮的打马前跑,让胡忧去追她。胡忧看吴紫紫开心,心里也挺开心的。不过想想,自己和吴家注定有解不开的节,最后还是把那份情素给压了下去。 下午,吴立给胡忧派了辆车,送他到皇宫去。赵光应应该已经早有交带,胡忧一到皇宫门口,就有一个小太监迎了上来,带着胡忧穿门过府,一路往里走。 池河的皇宫相比曼陀罗和南宁都要来得差了一些,不过同样金碧辉煌,一路的美景,有如世外桃园。 在后花园,胡忧见到了赵光应。赵光应今天一身便服,远远看着,和一个普通的老人,并没有什么两样。他今天到是挺悠闲,胡忧来的时候,他居然在钓鱼。 小太监把胡忧带到赵光应的身边,赵光应似乎有感觉一样,摆了摆手,没有让小太监出声,又指了指身边的另一副鱼竿。 小太监无声的行了个礼,退了下去。胡忧明白,赵光应指那副鱼竿的意思,笑了笑,也没有说话,自顾的摆弄了起来。 说到钓鱼,胡忧还是有一小手的。小时候他没有什么玩伴,看到人家钓鱼,他也来了兴趣,偷了师父一根大号银针,自己做了一个鱼竿。结果可想而知,鱼没有钓着,到是让师父给狠狠的揍了一顿。 鱼竿在手,那些童年的记忆,又纷纷涌上了心头。一时之间,胡忧竟然忘记了身边的赵光应,钓着鱼,想着自己的心事。 “无名,快快,拉线” 身边急促的声音,把胡忧惊醒了过来。他刚才居然睡着了,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那活了二十年的世界。那些车,那些楼,那些灯红酒绿...... 感觉着手一沉,胡忧本能得往上一提,一只足有三四斤重的鲤鱼,被胡忧给抽出了水面。那鲤鱼特有的金红色鳞片,在阳光之下,闪出道道金芒。 鲤鱼跳龙门,似乎是一个好兆头。 赵光应看着那在草地上乱跳的鲤鱼乐道:“不错不错,咱们今天就吃它了。哈哈哈,你这条鱼,可比得上我年轻时的那条呢。” 胡忧笑道:“陛下打算怎么吃这鱼?” 赵光应回道:“那还用问,放水煮它。” 胡忧哈哈笑道:“那有什么意思,咱们不如烤着吃。” 赵光应摇摇头道:“烤鱼不好吃。”池河帝国是以游牧民族组成的,平时烤羊,烤牛,烤鸡鸭,烤的东西吃得太多了,说到烤鱼,赵光应真是没有什么兴趣。 胡忧又怎么会不知道池河人的特点呢,他敢说烤,当然是有他的一套准备了。在别人最擅长的领域,做得让他心服,是征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胡忧到没有想着,要征服赵光应,但是加深相互的好感,那到是挺重要的。 胡忧摇摇手道:“那是陛下没有吃过我烤的鱼。我敢保证,陛下吃过之后,肯定会喜欢的。” 赵光应想了想道:“这样呀,那好吧。你的医术,本王是了解了,今天本王就来试试你的厨艺如何。” 赵光应说着,头也不回的喝了一句:“来人,准备烤鱼器物。” 胡忧打断道:“慢着,陛下,我烤鱼用的东西,跟一般人不一样。让我来交待他们好了。” 帮皇帝办事,还能不快?没一会,胡忧交待要的东西,就一一送上来了。胡忧要的东西,并不复杂,只不过,真的与传统的烤鱼不太一样。 他除了炭火,炉子之外,还要了一个平底的大盘子,花生,竹笋,豆腐皮等一大通乱七八糟的东西。 赵光应活了六十五了,还没有见着谁烤东西,要那么多佐料的。赵光应问道:“这是要烤,还是要煮呀,怎么那么多东西?你打算把它们全塞到鱼肚子里?” 胡忧神秘的笑道:“陛下慢慢看,不就知道了。” 胡忧是在弄烤鱼,但是他弄的并不是这个时代常见了的烤鱼,他弄的是以前和无良师父到路边摊喝啤酒吃的那种烤鱼,他相信,就算赵光应是皇帝,也肯定没有试过那样的吃法。 边烤着鱼,胡忧边说道:“陛下的生活,还是挺悠闲的嘛。” 也许是因为出身的关系,胡忧无论是见着巴伦西亚,还是欧阳普京,又或是见前这个赵光应,都没有什么臣子见皇帝的觉悟,在他看来,他们也就是比较成功的普通人而已,用不着拿来像神一样拜。 游牧民族崇尚的是随性,赵光应对胡忧的随意,也没有什么反感。他今天之所以穿便服与胡忧见面,本意就是不想用什么皇帝的身份。人老了,对争权夺利之心,其实已经很淡了。他们更想过一些平常人的生活,但是身在那个位子之上,他们又没有什么办法。 赵光应笑笑道:“相比起少帅,还是差了一点。” 胡忧烤鱼的手,微微一颤,脸上却并没有变色,笑容依旧。这是胡忧江湖十三年生活最大的收获,无论遇上什么突发事件,他都能保持表面的镇定,哪怕他内心之中,正在狂跳。 赵光应叹了口气道:“少帅的镇定,让人佩服,还是老话说得好,成功不是必然的,获得成功的人,总是有理由的。知道本王是怎么认出你的吗?” 胡忧第一个念头想的是赵尔特出卖了他,不过他瞬间就否认了,因为那样对赵尔特没有半点的好处。 胡忧苦笑道:“确实有些想知道。” 赵光应指指胡忧手里的鱼,示意胡忧注意火,这才说道:“我这人有个习惯,凡是我觉得可能成为对手的人,我都会想办法,为他做一个蜡像,与真人一模一样大小的那种,这样时时看着他,我会比较有动力。” 胡忧问道:“这么说,陛下也为我做了一个那样的蜡像了。” 赵光应点点头道:“是的。你是我这十年来,唯一做了蜡像的人。” 胡忧苦笑道:“那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 赵光应哈哈笑道:“那当然。要知道你的蜡像,已经被我放在了里杰卡尔德的边上,那是一个普通人站不住的位子。” 胡忧并没有露出任何骄傲之色,因为那并没有什么好骄傲的。他要做的,是那个给人摆放位子的人,而不是让人摆放的人。这之间的分别,可是很大的。 胡忧问道:“这么说,昨天晚上,我站出来的时候,你就已经认出了我。可是你为什么,还让我坐到你的身边。难道你就不怕,我会对你不利?” 赵光应点头道:“不怕,因为我相信,不死鸟不是那么笨的人。以一条年轻的生命,换我这行将就木之人的命,太不合算了。” 胡忧忍不住道:“可你是皇帝,一条换一命,我并不亏。” 赵光应一摊手道:“现在你还有机会,你可以换换看。” 胡忧听着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谁说这个赵光应老糊涂了,能与里杰卡尔德齐名之人,又怎么会是易与之倍? 胡忧边笑着,边把已经烤得差不多的鱼,放进那平底盘子里,然后加上油和佐料,放在碳火之上,小火慢慢的煎着。不时的,把一些花生之类的东西,加进去,慢慢的,浓郁的香味就出来了。 赵光应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看起来挺不错的样子。” 胡忧道:“我亲手做的东西,岂会差到哪去。陛下,你是不是应该说说,今天早我来的原因了?” 赵光应把目光从烤鱼转到胡忧的身上,问道:“以少帅的聪明,应该已经猜到了吧。” 胡忧心中一动,问道:“难道是因为几位王子争位的事?” 赵光应点点头道:“几子夺位,在皇家向来不可避免,我现在岁数大了,下面的人,也坐不住了。” 胡忧笑道:“你应该不会是想让我帮你选一个继承人吧。要知道,一个稳定的河池帝国,并不符合我的利益。秦岭的事,我想陛下应该也知道了。” 赵光应点头道:“当然,少帅来此,不正因为此事吗?” 胡忧心说,这老家伙原来什么都知道。 胡忧摇摇头道:“我不是很明白,你明知道,我不可能帮你,为什么还要找我。” 赵光应道:“因为我跟本没有想过,要攻打曼陀罗。” 胡忧意外的看向赵光应,在心里判断他这话的可信度。 赵光应说道:“池河帝国以前没有城市,是我把各个部落的首脑,从帐篷里请出来,搬进了城市里。 可是这几年,我越来越发现,城市的生活,不适合我的子民,城市的生活,已经腐化了他们,让他们忘记了祖祖辈辈留下来的生活方式。 我想要改变,但是我发现,那太难了。而且我已经老了,已经心有力而身不从。这么说,你明白了吧?” 胡忧摇摇头道:“可是据我所知,你这十几年以来,一直在扩张。” 赵光应点头道:“你说的不错,但是我的扩张,不是为了土地,我想为池河找到一个强大的对手,让他逼着池河的子民,重新回到草原上去。 我本以为曼陀罗帝国可以,可惜结果却让我很失望。曼陀罗帝国已经没有了当年的霸气,里杰卡尔德的子孙,都是脓包” 胡忧奇怪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像你这样,找对自己的。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那么急于让池河帝国离开城市,退回草原去。” 赵光应闭上眼睛,背书一样念道:“天风大陆乱像已生,千年不遇的浩劫,将要重临大地。我池河帝国的子民,只有回到草原,才可以重新找回自己的信仰,以在浩劫之中永生” 胡忧皱眉道:“你在说什么,我怎么一点都听不懂?” 百度搜索更新更快 赵光应睁开眼睛,道:“这是一个预言,雅玛人在百多年前做出来的。” 胡忧问道:“你的意思是天风大陆,将要发生混战?” 赵光应摇头道:“不是天风大陆,危险来自另一个大陆” . , 章节目录 第273章 阻杀 /名^书273章阻杀 “另一个大6?” 胡忧惊奇的看着赵光应,他来到天风大6已经三年了,从来没有听任何人说过,这个世界,还有另外一个大6。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名书楼名书楼/~他一直以为,这个世界,就只有一块大6,现在听赵光应的意思,这个世界,还有另一个大6,而且还很强大的样子。 赵光应整理了一下思绪道:“这是一个秘密,准确来说,应该是一个刻意被人遗忘的秘密。 想必你已经注意到了,无国的史书记录,都是从千年前紫荆花王朝建国开始的,而我们的年号也是一样,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天风大6事实上,不应该只有千年” 胡忧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至少在紫荆花王朝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人类。人类从展,到建立统一的王朝,需要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开始,就出现统一的国度。” 赵光应满意的点头道:“你的思路果然很广,我只开了个头,你就已经明白了。千年之前具体生了什么事,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千年之前,也就是紫荆花王朝出现之前,天风大6曾经有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那是来自另一片大6上的敌人。紫荆花王朝之所以会出现,也正是对抗那里敌人的产物。可是这些历史,都被人为的隐藏了起来。” 胡忧好奇道:“那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赵光应回忆道:“四十二年前,我曾经跟曼陀罗帝国的里杰卡尔德组过联军,当时我们一起攻进了前紫荆花王朝的帝都浪天,也就是你现在占着的那个浪天。” 胡忧点点头,表现明白。 赵光应继续道:“具体怎么打的,我就不说了。我想说的是,我在紫荆花王朝的内宫之中,得到了一本书。可惜那书的封面被火给烧了,我也不知道那书是谁写的。当时我也没有在意,想着那书既然出现在内宫,总不会差,就随手塞进了皮囊里。直到多年之后,我才现,那是一本预言。” 胡忧问道:“陛下之前念的那段话,就是来自那本书?” 赵光应看胡忧一脸不太相信的样子,微微有些皱眉道:“你是不是觉得我是在讲故事?” 胡忧有些不太好意思的笑道:“陛下说的东西,太了一点,真是很难让人相信。” 赵光应看着胡忧,认真的说道:“如果说秦岭的无故崩塌,那书中早有记载呢?” 胡忧脸色微变道:“那书真有记载这事?” 赵光应点头道:“是的。我在三十年前,就在书里看到过这个记载,不过当时我觉得是无稽之谈,非但没有相信,反而把那书给扔了。” 胡忧目瞪口呆道:“你是说,你把那书给扔了?再也找不到了?” 赵光应苦笑道:“是这样的。当时我太年轻了,血气有些旺。” 胡忧心说,这下好,那不是你说什么都行了。*名书楼名书楼*这样的故事,少爷我开口就来,比你的还生动呢。你做戏也不懂得做全套,要骗人,你至少也得把道具弄好嘛?衷谡庋闶裁矗? 胡忧不想点穿赵光应的骗局,随意的问道:“那书里,就只记载着你池河帝国的事吗,其他的国家一点都没有?” 赵光应道:“有到是有,只是已经三十年了,很多我都记不得了。那书上,其实对每一个国家,都有终告的。 对了,我记得一句对曼陀罗的记载。‘日出东方,中原大地,一颗新星,异界而生?挥新淼某底铀拇ε埽挥谐岚虻哪穸诳斩穑吒叩奈葑涌梢悦到天’,嗯,我就记得那么多了,后面应该还有很多,我也记不住了。因为这几句比较奇怪,所以映像比较深一些。? 胡忧愣愣的看着赵光应,一句话都说不上来?怨庥醯谜饧妇浠捌婀郑墒窃谒蠢矗坏阋膊黄婀帧*挥新淼某底铀拇ε埽侵傅氖瞧怠*挥谐岚虻哪穸诳斩穑撬档氖欠苫吒叩奈葑涌梢悦到天,那是摩天大楼呀? 如果赵光应只说了一句,那也许是懵的,可是他一连说了三个,也都全中。等等,那句‘日出东方,中原大地,一颗新星,异界而生。’说的不会是我吧? 胡忧的心猛的加快,难道自己也出现在了那什么预言之中?马拉戈壁的,最可气的是这老家伙把,那一段究竟是怎么写的?飧鏊览贤罚闶槟愣艘簿投税桑阌旨瞧鹄锤墒裁础<瞧鹄茨阕约褐谰托辛耍愀嫠呶腋墒裁础D阏獠皇且撕蘼? 胡忧那个气呀,真想吧赵光应给吊起来打一顿。不过现在,他是有点相信赵光应说的话了。胡忧不相信这赵光应可以凭空的想出什么没有马拉的车子四处跑这类的话。 胡忧问道:“那另一个大6是什么大6,书里有提起吗?” 赵光应回道:“书上没有说那大6叫什么名字,只说被遗忘的大6。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做遗忘大6。” “遗忘大6,这个遗忘大6有什么呢?它在什么地方呢?它的出现,又会带来什么呢?” 离开皇宫之后,胡忧一直在思考着这些问题?怨庥δ抢霞一铮档貌磺宀怀的,还非要说出来,真是听得让人担心? 算了,别想那么多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应该来的,总要来的,现在猜也没有用,到时候在说。 想不出个答案,胡忧只好把这些问题,先放到一边去。 那个赵光应看来真有让池河帝国退回来草原去的意思,如果真是那样,对自己到是一个机会,得好好的把握才行 看左右没有人,胡忧横过了一条横街,七转八转的,来到了一个夜市上,在一个茶蓬坐了下来,要了一壶茶,坐在街边,看着街上那形形色色的人群?馐撬驼远叵嘣嫉牡胤剑闼闶奔洌灿Ω貌畈欢嗟搅税伞名书楼^org^名书楼^ 胡忧刚坐下没一会,一杯茶的功夫,对面就不问自来的坐下一个人,低低的大帽子,压了大半的脸,好像是见不得人一样。~ 胡忧有些好笑的看了眼赵尔特,道:“你用不着这样吧,什么德行。” 赵尔特微微拉了拉帽子,稍稍多露出一点脸道:“这还不是你选的地方问题,上青楼多好,有得吃有得玩,你到好,选这人来人往的,让人认出来怎么办。” 胡忧笑道:“青楼虽好,但是我的青楼命不好。好了,别说那些了,先说正事。之前传给你的消息,你已经收到了吧,查得怎么样了?” 赵尔特看了周围一眼道:“根据你给的线索,我的人确实查到的东西。你说得不错,他正在大量的集结人力物资,看来最近要有大的行动。” 胡忧问道:“你有没有兴趣弄他一把?” 赵尔特问道:“你的意思是袭击他的人马物资?可是现在并没有?蟊砻鳎钦攵晕依吹模椅裁匆歉闼约赫叶允郑俊? 胡忧心说,吴立不是针对你去的,但是他是冲老子的洞汪城去的呀。他不仁我不义,我不搞他搞谁? 心里想的什么,胡忧当然不会说出来。他与赵尔特的合作,也不过是一个各为其利,没有多少义字可言。他现在到是正在考虑,是不是真与赵光应合作。那个老家伙的水更深,得多考虑才行呀 胡忧骂道:“你笨呀你,他没有搞你,你就不能去搞他吗?打击到敌人,就是帮到自己,这么简单的道理,不用我教你了吧。” 赵尔特点头道:“我同意你的说法,那么依你看,我们应该怎么做?” 胡忧给了赵尔特一个这才像话的眼神,压低说道声音说道:“我已经查过了,吴立最看重的一个大将是秦启胜?飧鋈耸俏饬⒌淖蟀蛴冶郏獯蔚男卸踩际钦飧銮仄羰ぴ诟涸穑勖侵灰氚旆ǜ傻羲湍芨饬⒁桓龀林氐拇蚧鳌!? 赵尔特给胡忧倒上茶道:“这个办法到是不错,如果我们在能做成是李进忠那边干的,那就更完美了。到时候他们两个、边打起来,我们正好坐收渔翁之利。” 胡忧给了赵尔特一个你真坏的眼神,笑道:“那就这样决定了,这事就由你去弄,我等你的好消息” 胡忧说完,起身就要走。 赵尔特拉住胡忧道:“你先别急着走,听我把话说完了。据我所知,秦启胜这个人的武力非常的强悍,属于那种能文能武之人。要是调集大队人马,我到有办法弄死他,但是这里是金城,我的人一动,马上就有人知道。所以.........” 胡忧没好气的说道:“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去吧?” 赵尔特很不要脸的连连点头道:“是的,我正有此意。少帅长于计算,又有一手好箭法,最是适合此事。” 胡忧恨得差点没有直接把赵尔特给掐死,说了半天,他才真正是坐山观虎斗,又不出人,又不出力。不过想想,自己也不是那样吗。大家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 胡忧不爽道:“我去,我的箭一出,那人家不全都知道是谁出的手了,暴露了我不说,又嫁祸给李进忠那边?” 赵尔特笑道:“少帅你先别动气,正是因为这样,我才提议让少帅出手。李进忠的手底下,有一个叫做张良的人。此人箭法出中,号称百步穿杨。当然了,比起少帅他还是差一点的,但是他的箭法,真的很不错。” 胡忧不满的说道:“说重点” 马拉戈壁的,拍拍马屁就让老子去玩命,你以为我傻呀 赵尔特连连点头道:“好好好,说重点。我的计划是这样的,由我负责偷到那个张良长用的弓箭和打探到秦启胜的动向,少帅只需要完全最后一击就可以。其他的包括嫁祸的事,都由我来弄,你看怎么样?” 赵尔特说完又解释道:“我手下真没有这样的要才,不然不敢劳动少帅的” 胡忧想想,如果只是射一箭的话,那还可以。毕竟吴立这次的目标是他的洞汪城,自己也不能把宝全都押在赵尔特那边。 胡忧同意道:“那好吧。不过咱们可说好了,我只负责箭杀秦启胜,其他的事,全都由你来。你要不拿出一点本事,我可要考虑在换合作者了。” 接下来的两天,胡忧的日子过得挺忙碌,每天都去灵隐寺写佛法故事,和去给三少配药。其间还得应付吴紫紫的痴缠和吴立的问话,真快忙得脚都不粘地了。 第三天,胡忧在联络地点,拿到了一张小纸条。纸条之上,有一个地址,和一份简易的地形图,时候则是今天晚上。 胡忧看完之后,把上面的内容,牢牢的记在了心里。他知道,今天晚上,要有事情做了。 下午的时候,胡忧故意陪吴紫紫玩到天黑,很顺理成章的,和吴紫紫一块用晚饭?饧柑欤皇钡幕岷臀庾献弦豢橛梅梗饣疽丫懔送ζ匠5氖铝恕? 席间,胡忧喝了不少的酒,装出喝醉的样子,让吴紫紫送他回到小楼里。胡忧这样做,是不想任何人把事情怀疑到他的身上。 故意的耍了把小酒疯,把吴紫紫和微微都给赶出了房,胡忧重重的把门给关起来,不许她们再进房间里。 弄完这一切之后,胡忧还做了几个小机关,让房中不时能出一些响声,以让外面的人,不会怀疑他不在房中。 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胡忧换上夜行衣,利用飞天抓,无声无息的下了小楼,借着夜色的掩护,溜出了吴府。 这些都是胡忧这几天重点练习的东西,哪里有暗岗,守卫什么时候查什么地方,他都已经了然于胸,一切都很顺利。 在黑暗之处,套上一件外套,胡忧转身就成了一个普通的路人。胡忧要去的地方,是一个酒楼,秦启胜今天晚上,会在那里赴一个亲吴立一派贵族的宴会。 酒楼外有守卫,不过那些临时的防卫,难不住胡忧。很轻易的,胡忧就来到了地图上画着x的地方,在哪里,找到了赵尔特放的弓和箭。 胡忧只拿了箭,没有要弓。他的换日弓可以射任何的箭,没有必要拿那些不称手的弓。看了一遍地形之后,胡忧溜到了酒楼对面的一个民房顶上。他决定在这里等秦启胜出来,再给他致命的一击。 这个民房,离着酒楼的门口,大约三百步距离?飧鼍嗬胂喽砸*找恍蛭怀觯哪勘曷砩暇突岜┞丁R谧防吹娜说酱锏街埃笆钡呐艿簦幸欢ǖ睦选F涫翟谖灏俨街猓褂幸桓龈玫淖杌鞯悖且话愕墓洳涣四敲丛丁D歉鼋惺裁凑帕嫉娜耍肜匆裁挥心歉瞿芰Γ≡衲抢铮苋菀妆┞端纳矸荨N灏俨街馍渖钡腥耍庖丫撬谋曛玖恕? 选定了地点,胡忧架起换日弓,搭上那支赵尔特不知道从哪弄来的箭。箭只有一支,也就是说,胡忧只有一次机会。一击毙命,没有第二次补射。 此时酒席并没有结束,按说胡忧完全可以等上一段时间,在架弓也还是可以的。但是胡忧不允许自己那样做。一个好的阻击手,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等目的出现。而不是等目标出现的之后,才去做准备。再说了,谁又能保证,秦启胜一定会喝到酒席结束再出来呢?他也许下一秒钟,就会出现。 胡忧静静的引着弓箭,把自己想像成一块石头。要做到这一点,不是太容易,为了隐闭自己,他选了一个普通的民房?饧涿穹康姆慷ィ堑牟皇切『谕撸遣荨:窈竦牟菽芎芎玫牟刈,纳硖澹还堇锏某孀樱鹚矗膊辉趺戳羟椤>驼饷椿峁Ψ颍家丫灰Я耸父霭耍媸茄鞯貌恍小? 当视线里出现侍卫的时候,胡忧的感知消失了。在他的世界里,只?履蔷坡サ拇竺牛痛幽敲爬镒叱隼吹娜恕? 侍卫之后,走出了几个衣着华丽的人,胡忧把他们略了过去。因为他们都不是他要的目标。终于,秦启胜出现在了视线之中。 夜色之下的灯光有些黑暗,胡忧的夜视眼,也看不了那么远的距离。还好,酒楼门前灯火通明,让胡忧一眼就认出了那只见过一面的吴立手下大将。 秦启胜的旁边,是那晚同样出现在吴立书房里的牛毕。他比秦启胜走快了一步,挡住了秦启胜的大半个身子。 胡忧没有出手,他还在等待着更好的机会,武将的反应都很快,他怕那个牛毕会先秦启胜感应到?眨龀鍪裁床焕氖吕础1热绶瓷砘ぷ∏仄羰ぁ*庵质虏怀3鱿郑遣灰馕蹲挪怀鱿帧? 终于,胡忧等到了一个机会。在下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那请酒的贵族跟秦启胜说了一句什么。秦启胜的步子停了一下,转头去回话。而牛毕则顺步下了台阶。 机会 不容错过。 秦启胜的转头,成为了他此生最后一个动作。黑色的铁箭,从他的后脑插了进去,带出的血雾,犹如那美丽的血莲花 章节目录 第274章 诱之以‘色’ /名^书274章诱之以‘色’ 酒楼前,猛的一片寂静,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呆住了。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书屋/名书楼名书楼/~也许过了一秒钟,也许是过了一个世纪,一声女人的尖叫,打破了这一刻的平静,瞬间,酒楼门前从极静变成了极动,惊恐的人们,尖叫着四处奔逃。有的跑回了酒楼,有的沿街奔走,有的实在的吓得脚软,跑不动,干脆就坐在地上哭。 牛毕的反应最快,在女人惊叫的同时,他已经闪身进了酒楼里,再度出来的时候,他的手里拿着厚重的盾牌,在他的身后,还跟着大队拿着刀枪的人。那是和他们一起参加宴会的士兵和各贵族的家将?馀1瞎挥辛较伦樱饷纯欤鸵丫氲搅思狭α俊? 胡忧把牛毕的反应看在了眼里,如果可以的话,他真的很想,再给牛毕也来一箭,那样吴立将再少一个大将。可惜,赵尔特那个家伙,只准备了一只箭,要是换箭的话,就达不到预定的效果了。 再说胡忧现在也没有机会了。那牛毕显然知道,远处有一个很厉害的箭手在窥视着他。他把自己防护得非常的好,很难再一箭干掉他。 而且胡忧现在必须要尽快的离开这里才行?ü屑奈蛔樱卸铣黾姆较颍悦挥芯榈娜死此担鞘呛芾训氖隆5钦舛耘1舷匀徊皇俏侍狻K丫送獗呱惫死础? 胡忧正想按之前选定的线路,跳下房顶逃窜的时候,一队官兵,好死不死的,正好经过楼下。经过也就经过吧,最多晚几步,以牛毕推进度,还是有机会在他们到来之前溜掉的。 可是这队官兵显然是现了酒楼前的情况,又看到牛毕紧张的带人摸过来。一些弄不明白事态的长官,出于小心起见,居然命令他的手下,原地警戒。 你说这不是要命吗? 胡忧真是哭的心都有了,当时为了事后好溜走,他故意选了一座临街的房子,现在那些官兵全都在脚下面警戒,那么近的距离,稍微有点声音,就会让他们现。 这可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先藏着再说。那话怎么说来着,见鸡,哦,见机行事吧。 胡忧是眼看着牛毕和脚下警戒的官兵汇合,然后官兵加入到了牛毕的队伍,由牛毕统一指挥,在一声声谩骂式的命令之中,士兵开始了地毯式的收索?恳淮η浇牵恳蛔课荩恳桓隹梢圆厝说牡胤蕉加惺勘惺勘郎狭宋荻ァ? 百多号来人,在红了眼的牛毕将军指挥之下,重点的搜索这个方向五十米到五百米的范围?馀1虾苡芯椋诹朔乐勾炭团艿簦扰扇耸刈×烁鞲鼋挚冢俅油庀蚰诓檎摇*庋鍪潜冉戏咽奔涞陌旆ǎ且彩亲钣行У摹? 胡忧此时全身都已经埋进了屋顶的草里,只露出一只眼睛,观察着四周的情况。按牛毕这种找法,一时半会,不会找到他这里,但是再这样下去,被找到也是迟早的事。而且时间越拖下去,对他越是不利。^名书楼^org^名书楼^ 牛毕肯定已经派人飞报吴立这里生的事,吴立得知手下大将被刺杀,不疯了才怪。~虽然吴家的军队,并不驻扎在金城里,但是弄个几千人地毯试的搜索,他还是可以做到的。如果再有赵尔顺的支持,搞不好,可以调一万人过来。 伸手捏死了一只刚才来咬了一口,这会带着儿孙一起来咬人的臭虫,胡忧努力的想着脱身的办法。 实在不行,只有用那招了。 胡忧想着,小心的往草丛里钻。他的计划是钻进身下的这间屋子里去,想办法扮装成屋里的住户,险是险了点,但是此时,也只有孕妇过独木桥——挺儿走险了。 草房顶难不了胡忧,没用多少时间,他就把脑袋伸进了屋子里。运气不错,屋子里没有人。胡忧小心的修饰了那个钻进来的破洞,进到房里。 胡忧进来之前,就判断这家人应该没有什么钱,有钱人谁会住草房嘛。进到屋子里一看,果然,这是一个穷人家庭,可是穷得也太伤心了。破锅破碗也就算了,居然连身破衣服都找不到。 这怎么办? 胡忧的戒指里都是有几身衣服,但是那些衣服,虽然不华贵,面料却都挺不错的,很明显与这破房子一点都不相称。 难道要一身破衣难倒英雄汉? 胡忧正在头痛的时候,猛然看到床上似乎有一件衣服,拉开破被子一看,还好,确实是一件衣服,只是有个小小的问题,这衣服是女装的。 马拉戈壁呀,难道又要扮女人? 奶奶个熊的,再这样弄下去,迟早有一天,少爷要改称小姐了 得了,女人就女人吧,又不是没有扮过。 把身上的夜行衣给脱了,胡忧把找到的衣裤给穿上?馍硪路,明显是被主人穿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女儿香,这应该就叫做原味了吧。也不知道这主人长什么样,要是一大恐龙,哦,恐龙就恐龙吧,偷了人家的衣服,还有什么好闲的? 胡忧慢慢的穿衣打扮,并不怕这家的主人会突然回来。因为那个牛毕这会已经封锁了这一片区域,除了之前就在家的人外,外出的人是进不来的?饩褪侨Φ暮么Γ阋歉鲆沟模懒艘簿退懒耍岫嗫茨阋谎郏豢赡芘瞿敲创蟮亩病0Γ菝袢绮荩褪钦庋恕? “你小子,收拾收拾,还挺像个女人的嘛。” 全弄好了之后,胡忧对着铜镜里的自己,自恋了一把。扮像还行,应该能过关。 屋顶传来了声音,胡忧知道,牛毕的人,已经搜索到这边了。再一次自我检查了一遍,没有什么纰漏,胡忧点点头。人生如戏,又到了演戏的时候了。 “咣咣咣” 门上传来了砸门声。 “开门,开门,开门” 与砸门声同时传来的,是士兵烦躁的叫门。看来他们的心情不是很好,想来应该是搜索不利,被长官给骂的。^名书楼^org^名书楼^有些长官就是有些心理变态,有事没事的,就喜欢骂下面的人。~有时候,他们骂人都不需要理由,真是想骂就骂?庵智榭觯僭叫。鱿值钠德示驮蕉唷? 在不死鸟军团里,胡忧是严禁这样的事情生的。胡忧在军中,强调得最多的一点,就是骂人可以,但是一定要有说得通的理由,不然士兵是可以投拆的。而且一但查证,胡乱骂人的长官,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士兵投诉长官,别说是在曼陀罗帝国,就算是整个天风大6,也没有听说过。一开始,有些军官跟本没拿这事当事,依然我行我素。然后,就有人知道胡忧的厉害了...... 现在,胡忧的不死鸟军团,是全大6唯一不会有长官无故乱骂士兵的部队。就算是有错,长官也不太骂士兵,而是采用其他的形势,让士兵比被骂还惨。比如说,当众让犯错的士兵上台自己揭自己做错的事。对着几百几千人认错,你想想那滋味吧。胡忧管这个叫做精神体罚。 胡忧为了不死鸟军团的展,真可谓是呕心沥血,什么能想出来的招,他都想了。什么能做的,他全做了。他有个治兵的理念,是这个时代的将领所没有的,就是把士兵当人看,赋予每一个士兵,应该有的尊严?庖彩呛俏裁词艿绞勘鞯脑颉J勘筒菝瘢涫狄蟮牟⒉欢啵侵幌氲玫狡降鹊亩源鞫选? 胡忧任着门外的士兵打了一会门,这才用假音回道:“来了,来了” “他**的,怎么那么慢,滚开” 抽开门杠,门分左右,胡忧还没能卖弄一下自己的女声,三四个大兵,就冲了进来。四处乱翻乱找。 胡忧‘娇’声急道:“哎哟,各位官爷,你们这是干什么?住手,快住手啊。” 一个小头子叫道:“别吵,不然老子可不客气了,到这边来,官爷有话要问你” 小头子的话音刚落,一个声音从外面传来:“老马,干什么呢” 小头子扭头一看,是另一营的同僚,两人平级,在一起喝过几次酒,算是有点交情。 老马回道:“这不是奉命的查刺客嘛,老温,你们队不是查另一区吗,怎么来这里?” 老温拉过老马,小声的说道:“这家是我相好的,我过来看看。让兄弟们手脚轻一些,别把东西都给砸了。” 老马一拍手道:“早说嘛,这多大点事。”老马说着对正在四处翻查的几个士兵叫道:“兄弟们,都悠着点,自己人。” 完了,老马还冲头上嚷了一嗓子:“屋顶的哥几个,下脚轻些,别给踩塌了” 老马这话还真有用,一句话下去,上下几个士兵的手脚,顿时就轻了?饩徒凶龀杏腥撕米龉倭恕1鸸苣隳侨斯俅蠊傩。旃俪。苁怯幸惶椎摹? 老温看老马给面,也挺高兴,笑道:“多谢了,改天一起喝一杯,算我的。” 老马嘿嘿笑道:“那行。对了,既然你熟这里,那就由你看看吧,要是没有什么,我们就去下一家了。” 老温也不推迟,爽快道:“那行,等我问阿花几句。我看不会有什么事,这屋子就这么大点,一眼也就看完了,跟本藏不了人。 老温说着,对胡忧叫道:“阿花,你过来,我问你点事。” 胡忧早在听老温说这里是他情人家,就知道今天这事要糟。马拉戈壁的,今天真是出门不利,没有一件事是顺心的?业胤蕉慊苟愕饺思仪槿思依锪恕? 这下怎样办 胡忧是没穿内衣,不然内衣都得湿了。 闻听老温叫唤,胡忧只能硬着头皮了:“我不是阿花,阿花姐出去了,还没有回来。” 屋子里的油灯有些黑,胡忧又一直侧对着老温。老温看胡忧穿着阿花的衣服,还以为他就是情人阿花呢。 听胡忧说不是阿花,他紧赶手握刀把,喝道:“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 几个士兵看情况不对,也全都刀枪在手,逼了过来。 胡忧急道:“哎哟,温大哥,你不记得我了,我是秋香嘛。阿花的表妹,上次我们见过的。” 老温疑惑道:“秋香,这名字到是挺熟悉的。我应该见过你吗?” 胡忧心说,这名字全国人民都熟 胡忧‘风骚’的推了老温一把道:“好呀,你居然说没见过我。哼,等花花姐回来,我告诉她,你欺负我上次还占人家的便宜呢,这会转头就不认人了。臭男人都是这样,上床认识娘们,下床认识鞋” 胡忧果然不亏是演技高手,这么一招反客为主,把老温弄得一愣一愣的。他是真想不起自己什么时候见过这阿花的表妹,但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又不好说。特别是说到占便宜这事。他心理正盘算,还有没有那样的机会呢。 这时候,老马的手下,也来回报,没有现什么。老马想想,都是同僚,想来也没有什么问题。也就不再问胡忧的话,给老温打了个手势,就带人出去了。 胡忧的换日弓早就藏进戒指里,衣服也藏了进去,他们怎么可能找到什么。 老温看老马他们出去,这才松了口气,看阿花不在,问胡忧道:“那个,秋香表妹,你表姐呢?” 胡忧回道:“表姐买东西去了,已经去了很久了呢,这么久还不回来,就叫人家担心呢。” 老温道:“这一带出了命案,现在正查凶手,整条街都封了。看来她是被堵在外面,进不来了。” 胡忧“娇颜色变”的惊叫一声,双手抱胸,惊恐的说道:“命案,好可怕哟。温大哥,要是花花姐不回来怎么办,人家一个人,肯定不敢睡的。温大哥,要不你留下一陪我吧” ‘美人’邀约共度良宵,老温心跳那个快呀,脑子里尽想着占便宜的事了,哪还顾得上,以前到底有没有见过这个‘秋香表妹’。 老温是真想点头呀,可惜他现在是溜号过来的,还有军务在身,再不回去,一会脑袋都得送人当球玩。 老温艰难的咽着口水道:“不行呀,我还有军条在身。要不明天吧,明天我一定来看你” 胡忧心中暗笑,你肯我还不肯呢。看不出你这老小子,屁大的小官,居然还在外面有二奶呢。 胡忧‘撒娇’道:“不嘛,人家就是要你陪。人家不许你走。” 老温活了三十多了,什么时候遇上过这种艳福,他是真不想走呀。可是不走哪成。 老温哄胡忧道:“那个,秋香呀,你要听话,我真不能留下。要不这样,明天我带你去看戏,当做补尝好了。” 胡忧‘不依’道:“那人家今晚怎么办,花花姐不回来,人家会怕的。”胡忧说着,一噘嘴道:“哼,你不要我,我就去找别的男人好了。” 胡忧现在这个样像表情,他自己看着,都想给自己俩大嘴巴。老温却很吃这一套,也许在心里,他已经拿这个‘秋香’当自己的菜了吧。自己都还没有吃呢,怎么能让人家先尝了? 男人都是这样,似乎总是觉得,这天底下的女人,就应该全都是他的。 老温拉着赌气要往外走的胡忧道:“别别,我怎么会不陪你呢,只是今天真不行。要不这样吧,我带你出去,你去找你表姐。今晚这里看来是住不成了,你和你表姐到‘客家店’住一晚,明天一早,我去找你们。你看怎么样。 胡忧心里想要的就是老温把他送出来,这会他还装呢。假意的想了好一会,这才答应道:“那好吧,不过明早你可一定要来找人家哟。人家知道一个地方,很好玩的,明晚人家带你去” 老温是为‘色’所迷,都快分不出东南西北了,连连点头道:“好好好,明天我一定早点到。” 有老温带着,胡忧很轻易的就出了警戒圈。当兵的之间,都有一定的交情,有时候办起事来,比当官的开口还方便。老温只是跟几个小头子说了句‘这是我的女人’,那些人也都心照不宣了。都是在下面做事的,谁还没有要用谁的那天。” “温哥哥,明天你可一定要来找人家哟” 胡忧给那老温画了最后一个大大的饼,一转身,溜身进了人群之中,就算拿放大镜,也别想再地找到他了。 胡忧最后并没有杀人灭口,他一开始,是有考虑过的,但是最后,他没有那么做。因为这一路出来,很多人都看到了老温和他走在一起,要是老温突然被杀,那么很容易引起别的人怀疑。 那么不杀老温,会不会留下后患呢? 到了明天,老温见到那个阿花,就肯定知道,他被人给骗了。但是他却不见得会向上面报告这事。因为他在这个事里,多次的犯了错,先是工作不在自己的岗,之后又擅自带人出警戒线。 他要是敢报告,那么第一个有事的就是他,他是一步错,步步错,不但不能报告,反而还要把这‘秋香’的事,给吞进去。有苦都没有地方说去。 不知道他现自己被一个男人给‘色诱’了,会是什么表情 章节目录 第275章 官奴馆 /名^书秦启胜的尸体,被送回了吴家。*名书楼名书楼此时正停留在吴立的书房前。血,已经不流了,烟花过后是平静。血莲花一生只能开一次,看过之后,等待他的,就是生命的终结。 秦启胜的眼睛,一直没有闭上,他不甘心呀。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他是应了前半句。最可怜的是,他直到死,也不明白,自己是为什么而死。说被杀就被杀了,连个讲理的地方都没有。 吴立静静的站在书房的窗前,两眼直愣愣的看着秦启胜的尸体,眼中藏着无比的愤怒和委屈。千军易得,一将难求?饽晖罚灰忻子星胍嗌俦疾皇俏侍猓墒窍胍桓龃蠼鞘悄阎帜选? 秦启胜能文能武,有勇有谋,最重要的还是忠心耿耿。 吴立是多么困难的,才拥有这么一个大将,正在交托他重任之时,他却就这么着,说没有就没有了。 吴立真是不愿意相信,居然有人在这么关键的时候,刺杀了秦启胜?衷诹覆荩右丫诩幔俟疃辔逄欤涂梢酝ü潜浪那亓耄勇薜酃亩赐舫牵貌凰滥窈遣辉冢ニ⒛孟滤? 这是多好的机会呀,他吴立将以此为契机,开创一个新的时代。可是这一切,在还没有开始之前,就遇上了挫折,秦启胜就这么在毫无准备之下死掉了?飧鍪澜纾媸谴笃鸫舐涞锰欤梦饬⒏芯跆碳ぁK幻靼祝约旱氖值紫拢褂兴梢源媲仄羰ぁ? 喝什么酒,摆什么酒席 吴立双手死死的扣住窗框,因为用力过度,手指都发白了。早知道会出这样的事,他绝对不允许秦启胜去出席什么酒席。吃顿饭,却要送命,这是断头饭呀 是谁,是谁干的? 这金城会射箭的人不少,但是能在秦启胜反应过来之前,把他一箭射杀的人,绝对不会多。是谁如此的了解秦启胜对吴家的重要性,在这个时候,把他刺杀 吴立狠狠的一拳打在窗台上,很用力的,才让自己站稳,他发誓,要找到那个凶手和他背后的势力,无论花多大的代价,都要干掉他 不为报仇,只为血恨 无论他是谁 牛毕直到天亮,才回到吴府。 没有找到,他派人里里外外,反复的查了三次,都没有找到刺客。他很确定,刺客就在那一片区域,那箭是从那个方向射出来的,可是他整整找了一夜,一无所获。 牛毕已经接到通知,回府之后,马上去见家主吴立。说心里话,他真不想去,他真不愿看到吴立现在的面孔。但是他不能不去,去不一定死,不死肯定死 远远的,牛毕就看到吴立在站在窗台前,听下人说,他从昨天秦启胜的尸体送回来之后,就一直站在那里,不言不动,甚至都没有去上一次厕所。/名书楼名书楼/牛毕深深的叹了口气,他的肾还真强悍呢 牛毕小心的来到吴立的身后,过来的时候,他有些犹豫,是到吴立的身前,还是到他的身后。最后想想,还是去身后吧,那好歹是在屋子里。身前的话,在屋外,还站在秦启胜的尸体边上,似乎不太吉利呀。 牛毕恭敬的双手抱拳行礼:“牛毕见过公子。” 吴立没有转身,两眼看着远处的天边,无悲无喜的问道:“找到凶手了吗?” 牛毕心中一跳,咬咬牙,回道:“回公子的话,还没有找到。我已经下令全力搜索了,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的。” 吴立冷哼道:“很快是多久,我已经在这里等了整整一夜,你还打算让我再等多久。” 吴立说着,转过身来,双眼像看死人一样,看着牛毕。看了一晚上的死人了,现在他是看谁都像死人。 吴立的目光,让牛毕的心直颤。上位者大多喜怒无常,牛毕怕吴立一个怒火上冲,把他给砍了,那就是太冤枉了。 牛毕回道:“公子请勿动怒,我虽然没有抓到刺客,但是我大体可以确定,刺客是谁。” 吴立两眼一瞪道:“谁?” 牛毕心说虽然有可能是别人嫁祸,但是这时候,我不说个人,我就得死了。死道友总好过死贫道。 牛毕肯定道:“是李进忠手下的张良,是那个张良下的手。” 吴立问道:“你能确定?” 牛毕说道:“公子请跟我来,一看便知。” 牛毕和吴立一起出了书房,来到秦启胜的尸体前。牛毕指着那依然插在秦启胜后劲处的铁箭道:“公子请看,这是金城‘铁老汉’兵器店老板铁大成亲手打造的铁箭。铁大成打箭有个习惯,就是会在箭上刻下箭主的名字。公子请看这里,写着的正是‘张良’的名字?” 吴立一看,果然如此。那箭尾‘张良’两字,铁画银钩还带着点点血渍,似乎像是在嘲笑他一般! 牛毕怕吴立不相信,继续用‘砖家’的口吻道:“以秦启胜将军的功夫,能一箭毙他命的人,金城里没有几个人。秦启胜将军遇刺的时候,末将也在不远处,那箭快得跟本就无法用肉眼看到,那张良又号称无影箭,我敢用项上人头担保,必是他无疑” 吴立压了一晚上的火,这下让牛毕给点起来了。吴立一巴掌狠狠的拍在马车上,下令道:“给我点齐人马,带上秦将军的尸体。李进忠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交待,我就给他一个交待。” 胡忧站在小楼前,远远的看着吴府里各种武装力量路进跑出,心中暗暗的发笑。来池河这么久,总算要看到一些成果了。 微微端着早餐进来,看胡忧又在窗前发呆,有些皱眉。她弄不懂,胡忧为什么那么喜欢站在那里呢。 每次看到胡忧站在那里,她总是感觉心跳得很快,她记得那次官兵来抄家的时候,她的心就是这么跳的。^名书楼^org^名书楼^她不喜欢这样的感觉。 把白粥和油条放在桌前,微微来到胡忧的身边,娇声的说道:“无名哥,吃早餐了。” 胡忧转过头来,看微微今天穿了一身鹅黄色的长裙,头上梳了两个小羊角辫,不由笑道:“哟,咱们的微微今天好漂亮呢” 微微看胡忧坏笑的样子,忍不住说道:“无名哥,你笑得好坏哟” 胡忧在微微的小脸上捏了一把道:“什么叫做好坏,你是还没有见过坏的呢。” 微微的小脸一红,有些不太敢看胡忧。她的家教挺严的,从小没怎么接触过男孩子。还不是很习惯胡忧的亲昵,不过她还是挺喜欢胡忧这样的。 微微弱弱的说道:“微微觉得无名哥一点都不坏,是个好人来的。” 胡忧哈哈大笑道:“刚才说坏的,可也是你耶。我怎么一会好,一会坏的呢?” 微微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问题,想了想,回道:“无名哥人是好人,就是笑的时候,感觉坏坏的。” 胡忧摸摸微微的小脑袋道:“小丫头,还真会说话,快来吧,陪我一块吃早餐,吃完早餐之后,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微微乖乖听话的坐下,先给胡忧添了粥,然后再跑出去,给自己拿一个碗,装了小半碗粥,坐在胡忧的对面。好奇的问道:“无名哥要带微微去哪?” 胡忧今天的心情不错,逗她道:“带微微去卖掉好不好?” 微微顿时脸色就变了,用力的摇头道:“不要,微微一直都乖乖的,又没有做错什么,无名哥为什么要卖掉微微。” 微微似乎对这个很恐惧,说着眼泪都下来了。 胡忧没有想到,开一个小玩笑,居然会把微微吓成那样,赶紧哄她,不是要卖她。费了老大的劲,才把微微给哄好了。 微微还有点怕怕道:“无名哥,你真不卖微微了?” 胡忧安慰道:“放心吧。那只是一个玩笑而已。快去洗洗脸,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该出发了。小哭猫” 微微不依道:“微微才不是小哭猫呢,是无名哥吓人家的,无名哥坏。” 洗了脸,因为是和胡忧一起出去,微微还偷偷的打了一些粉。跟着胡忧一起走出吴鑫魁的家,远远看到吴紫紫站在那里,似乎是在等人,微微不由问胡忧道:“无名哥,紫紫小姐也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胡忧心说,吴紫紫不去,我们的事哪里办得成。其实胡忧没有告诉微微,他们这次出去,是要把微微的妈妈给买回来。昨天胡忧借着酒劲的时候,曾经跟吴紫紫说过,需要一个调药的助手,然后很婉转的说微微的妈妈应该可以。 吴紫紫听这话,心里有些不太高兴,但还是答应了胡忧,今天陪他一起去官奴馆,把微微的妈妈给买回来。 胡忧想给微微一个惊喜,所没有提前说这个事。他已经查过,微微的妈妈,还在官奴馆里,并没有卖出去。不然这事,还真不好办。 胡忧点点头道:“是的,紫紫小姐今天会跟我们一起去。” 胡忧本以为秦启胜的事,会影响到吴紫紫?衷诳蠢矗坪醪⒚挥惺裁从跋臁? 吴紫紫远远看到胡忧,就迎了过来。她似乎早就料想到微微会跟来,所以并没有说什么。生气更不敢,上次因为微微,胡忧已经发了火,她可不想再试一次。 微微很乖巧的给吴紫紫问好,然后退后一步,把自己之前的位子,让给吴紫紫。她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现在是一个下人,已经不是小姐了,必须要知道自己的位子在哪里。 吴立和牛毕已经带着大队人马去了李家,府里此时显得有些空。胡忧装作不知道的问道:“紫紫,府里出了什么事了吗,怎么好像少了不少的人。” 紫紫脸上带着一丝忧色的说道:“哥哥带人去了李家,不知道会不会打起来。” 胡忧心说这次肯定能打起来,就算他们不打,赵尔特安排的人,也会暗中让他们打的?馐且怀鲎⒍ǖ南仿耄才懿坏簟? 胡忧问道:“为什么会打起来,难道是你又踢了人家的那里?” 吴紫紫想起那天在花非花的事,小脸一红,白了胡忧一眼道:“才不是呢,这次是李家派人刺杀了秦将军,哥哥带人去理论了。我们不要说这个了好不好,我不喜欢讨论这些家族的事。” 胡忧也只是按正常人的思路随便问一问而已,他知道的东西,比吴紫紫可要多多了。吴紫紫不想说,他自然也就不问了。 吴紫紫今天的情绪不是很高,加上微微不太会骑马,所以今天出行,要了一辆马车。帮着驾车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家丁,车驾得很稳,大约二十多分钟左右,马车停在了官奴馆。 官奴馆是专门卖官奴的地方,一般的奴隶不在这里交易,一般的人,也不能在这里买奴隶?馐且桓龉俣怨俚慕灰灼教ǎ部梢运闶翘毓┌桑倥毓┕偌摇? 看门的兵认识吴家的马车,马车刚一?拢椭鞫纳侠蠢得拧?吹匠道镒诺氖俏庾献希且煌ǖ阃饭腰,胡忧都替他腰疼? 微微下车的时候,看到来的是官奴馆,顿时脸色又一次大变。她是在这里被卖出去的,对这里的印象非常的不好。一双大眼睛看着胡忧,那个委屈哟。 胡忧本来还想给微微一个惊喜,看这样,不告诉她实情是不行了。看来她对奴隶的买卖真是很恐惧,老想着别人要卖她。 胡忧拉过微微的手,安慰道:“放心了,无名哥不是要卖微微了。你不是说,很想妈妈吗,咱们今天把妈妈接回去好不好?” 微微听了胡忧的话,愣愣的好一会没有反应。胡忧知道,这是突然而来的惊喜太大,这小丫头一时有些‘当机’。也不打扰她,让她慢慢的消化这个消息。 过了好一阵,微微才颤声的问道:“无名哥,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今天真的可以把妈妈接回去?” 胡忧摸摸微微的脑袋,擦去她脸上挂着的泪水道:“当然是真的了,咱们现在不是来了吗。咱们进去吧。” 微微重重的点头道:“无名哥,你真好,以后微微再也不说你是坏人了,你是好人,最好的哥哥。” 胡忧早就知道,天风大陆有奴隶买卖,不过这种官奴馆,他还是第一次来。之前他一直很奇怪,以微微的漂亮,她妈妈长得应该也不会很差才对,为什么那么久了,还没有卖出去,难道只是因为微微他父亲以前的官位比较高,有资格买她做奴隶的人少吗? 进到官奴馆,胡忧才知道,那只是其中的一个因素而已。最主要的因素,是这里的官奴,真是太多了。 这天风大陆,讲究大家族。普通的平常人,都有三妻四妾,这当官的不愁吃,不愁穿的,老婆就更多了。如果按一家三代人来算,头代少少七个老婆,二代如果有三四个儿子,哇,再加上三代,一家有几百女人那是很正常的事。抄一家就几百上千的女人被贬成奴,这里的货源真是太丰富了?庋闫鹄矗夤倥恍校故且桓龃笮偷牟的亍? 胡忧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来买微微妈**,所以他拒绝了管事要带他们去看货的提议,要求管事直接把微微的妈妈带来。 这管事不知道胡忧是个什么身份,但是他知道吴紫紫是谁。看吴紫紫默认胡忧的说法,交待人给上茶之后,自顾去了。 微微自走进官奴馆之后,就非常的紧张。一直紧紧的跟在胡忧的身后,这会让她坐,她也不坐,硬是要站在胡忧的椅子边上。 胡忧看微微那害怕的样子,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这繁华的背后,不知道藏着多少看不见的血泪。之前他还想着这奴隶的生意,应该有做头?衷诳蠢矗故撬懔税伞K淙蛔约菏且桓龌旎欤亲芄楣硕十年的文明日子?这种拿人来做商品的交易,总归还是不太适合自己。 时间不太,管事把微微的妈妈给带了出来。胡忧仔细的打量了微微的妈妈,长像不错,与微微有六分的相似,就是眼睛单了一点,看起来没有微微有灵气。不过想想也知道,谁被关在这种地方几个月,还想有灵气,可不太容易。 “妈妈” 微微看到妈妈出来,再也忍不住,一下扑了过去。 那管事的没有让微微如愿,一下挡在了微微的身前,还算客气的说道:“这位小姐,按规矩,你现在还不能接触货品。” 把人说成货品,这管事的真是没有什么人味。不过有人味的人,还真做不了这行。 微微妈妈看到微微,也很激动。泪子吧嗒吧嗒的往下落?牍幢⑽ⅲ从植桓叶? 看母女两被无情的隔开,胡忧有些看不下去,大步走了上来,冷冷的看着那管事道:“808号我们买定了,你让开” 管事挺硬,用那一惯没有感情的目光,看向胡忧道:“这是规矩,在交易没有完成之前,只能看,不能接触。” 胡忧的火一上窜了上来,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样的无情的人。 “我再说一次,让开” 章节目录 第276章 子毒弑父 276章子毒弑父 身为三十万虎狼师之主,真正血火战场里打滚出来的人,胡忧的身上,有着一股一般军官或贵族所没有的气势。说是王者之气,似乎有些过了,但是这样的气势,确实很惊人。 那主管在不知不觉之中,退后了一步,当他觉,想要再抢回之前的位子,却没有那个勇气,在胡忧的逼视之下,往前踏步。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如果自己真的往前踏一步,眼前这个男人,会毫不犹豫的杀掉他。 不只是主管,这一刻,在场的人,全都惊住了。那主管身后的五六个保卫,也没见敢乱动一下。胡忧的气势,虽然不是对他们而去,但是他们同样的,不敢有违眼前这个男人。做这一行的,虽然地位不高,但是他们却有机会,不时见着一些普通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人。可是他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的不安?獠话膊皇窍胱源竽缘南胂瘢怯勺阅谛牡淖钌畲ΑD鞘谴有牡壮龅目志濉? 看那主管已经退开了位子,胡忧满意的点点头,对同样有些吃惊的微微和微妈妈说道:“好了,现在你们可以好好聊聊了。从今天起,除非你们愿意,否则再没有人,可以让你们分开。” 这算是一句承诺吗? 在场的人,不知道胡忧有什么实力,可以说出这样的话,但是他们都打从心里相信,眼前的这个男人,真的可以做到。 微微和妈妈抱在了一起,虽然和妈妈分开,还不到一百天的时间,她却觉得,已经有一百年那么久远。她有太多的话,要对妈妈说。可是那些早在心里想好的话,此时却一句也说不上来,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哭。 哭,大多数时候,带表来哀伤,此时带表的,却是喜悦。 两母女是抱头痛哭,她们都知道,自己运命,从今天起,会生改变。 官奴馆给胡忧的印象并不好,哪怕这里,有很多东西可以看,更有很多如此调教女奴的方法,可以现场的观摩,胡忧也没有心思再驻足。也许以后的某一天,他会有兴趣看一看,但不是今天。 不知道为什么,进入官奴馆之后,他的心情有些烦躁。心中总有一种无法言语的无名之火,让他很要想泄。他也说不出那是一种什么情绪,总之是心惊肉跳的,似乎有什么事要生。要不是这样,以他的心机,是不会做出之前那反常举动的。 不想在这里呆着,让吴紫紫用最快的度,办好微微妈**手续,胡忧一行人,离开了官奴馆。刚上到大街,胡忧就感觉到了气氛的异样。之前还熙熙攘攘的路人,一下子都不见了?踅值揽湛杖缫埃缘檬悄敲吹牟粤埂h绻俅档阋醴纾说丶蛑笨梢猿频蒙鲜枪碛颉? 微微两母女显然也感觉到了不对,前一秒还相互安慰的她们,此时都自觉的闭上了嘴,用那不安的眼神,打量着这看不懂的变化。 吴紫紫也靠向了胡忧,此时,只有胡忧能让她感觉到安全。如果可以,她真的很想躲进胡忧的怀里,那样,就不需要再去管外面的世界了。~因为无论外面怎么样,她都是安全的。 生了什么事? 胡忧第一时间想起了吴立和李家之间的冲突。可单单只是他们,会出现这样的事况吗? 胡忧转头看了一眼满是忧色的几女,给了她们一个安慰的眼神。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肯定是有什么大事生了,要不然,怎么会连车夫都不见了? 正想着,大队的官兵,突然从四面八方现出了真身。刚才还空空如的大街,一下就挤满了士兵,一眼看去,至少有数千人。那拥挤的程度,说句水泄不通,真是一点都不为过。 胡忧本能的反应,这是冲着他来的,不会错,他们的目标,就是他怪不得刚才在官奴馆里,心一直安静不下来,原来事情出在这里。 胡忧转头对吴紫紫说道:“紫紫,带微微母女退回官奴馆去。无论外面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听到了吗” 官奴馆是官府开的,胡忧相信,这些士兵如果目标真是他的话,那么他们不会对官奴馆怎么样。 吴紫紫咬着嘴唇道:“不,我不要,我要跟你在一起” 胡忧道:“按我说的做,要不然,从今往后,我再也不理你你也再见不到我。” 胡忧的话,说得非常的严肃,吴紫紫不敢逆胡忧的意思,留泪点头道:“紫紫听你的,但是你要答应紫紫,一定要好好的” 胡忧微笑道:“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替我好好的照顾微微她们,知道了吗?” 吴紫紫用力的点头,以此来表达自己决心。看着吴紫紫三女退回了官奴馆,胡忧上前几步,环视了一眼这几乎要把长街塞暴的士兵,高声喝道:“有主事的没有,出来一个活的” “胡忧,你可知罪” 一声暴喝从人群之中传出,胡忧听得一愣,他认识这个声音,但是他却没有想过,会在这样的场面,这样的情况之下,听到这个声音。 是那个傻啦吧唧,经常被胡忧占便宜的池河帝国三王子赵尔特 居然会是他 胡忧有想过这些人,可能来自吴家,来自李家,甚至来自赵光应的人马,可是他万万都没有想到,居然会来自赵尔特——这个合作者 不,他应该想到的 赵尔特的出现,让胡忧明白了,自己这是掉进了一个阴谋之中。虽然还不知道细节是怎么样,但是胡忧大体可以猜到,赵尔特不是要依靠他的帮助来上位,而是要利用他来上位。 好好好,好得很。少爷一直自认心计过人,这次是反让人家给玩了。人人都说,会叫的狗不咬人,咬人的狗,通常就算是咬了人,都不会叫。自己早应该想到,赵尔特有如此隐忍的功夫,又怎么会是易与之辈? 胡忧想到这里,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是他人生之中,第一次被出卖,难道不值得高兴一下吗? 胡忧冷笑道:“说吧,赵尔特,你利用我不死鸟的名字,干掉了谁?” 赵尔特闻声脸色微微一变,转瞬之间,恢复了镇定,怒喝道:“大胆胡忧,你阴谋刺杀我父王和两位皇兄,你知罪吗?” 胡忧哈哈大笑道:“赵尔特呀赵尔特,你可真够狠的。居然一次过干掉三个,你怎么不顺手,把你自己也干掉呢?” 胡忧边说着,边留意附近的地形。他心里很清楚,赵尔特没有把他骗到某地在下手,而是选择在这长街之上,公然动手,就是想做给在世人看的?庑∽舆备干毙郑尤换拱炎锟墼诶献拥耐飞希婀欢镜摹? 赵尔特显然不想再跟胡忧多说废话,一挥手道:“众将听令,此人乃曼陀罗帝国刺客胡忧,他就是刺杀皇帝陛下和大皇子,二皇子之下。拿下此人者,赏金千两,封万户侯” 随着赵尔特的一声令下,一条普通的长街,转眼变成了血雨腥风的战场。胡忧知道,自己无需争辩,这里没有人会听他的,他也不需要这些人听他的。 近千的士兵,在赵尔特手下两个大将‘老公子’何钱和‘假女人’钱多多的指挥之下,分守望长街南北两头,同时向胡忧扑杀上来。 这是胡忧出道以来,面临的最?盏某∶妗I洗伪惶死俗飞保淖拢辽倩褂幸黄ヂ恚衷谒肆酵燃懈瞿裢猓鞘裁炊济挥小? 双拳还难敌四手呢,更何况独立面对千人。 打? 开玩笑,这怎么打,自古梁山一条路——跑吧。 一个闪身,躲过迎面而来的第一拨箭雨,胡忧抖手打出飞天抓,勾住官奴馆的房顶,几个窜步,翻上房顶。 房顶这上,赵尔特也布置有人。胡忧刚一踢上房顶,两个弓箭手,改弓为刀,迎面就向胡忧劈来。 胡忧此时已经心如井之水,无悲无喜,手中黑色的火焰血斧一闪出,左面那人,喷血而出,同时一个扫堂腿,把另一人给踢下房顶。转瞬之间,化斧为枪。霸王枪冲天而起,带着黄色的枪芒,强突而进。把这二十多个刚刚浮头,还没有来得急射出一个的弓箭兵,打得非死即伤,跌退房下。 背心一寒,胡忧猛的一个前扑,毫厘之间,避过了一支冷箭,左边又有敌兵杀到。胡忧哪会让他们缠上,右手拿枪,左手飞天抓再次打出,借力飞身到别一座屋顶之上。他不敢进官奴馆?远丶热灰丫愫昧艘谡饫铮运氯ィ豢赡芏怨倥菝挥胁贾茫碌侥抢铮缓镁褪且桓鎏炻薜赝? “少帅,奴家来陪你玩玩。” 在胡忧一连横过七座房之后,钱多多堵了上来,手里一把青风剑,直指胡忧的左心。胡忧虽然笑这个假女人玩剑,但是对他可一点都不敢大意。要知道他号称金城三大高手,就算是有夸大之嫌,少少还是有几分本事的。 在过了一招之后,胡忧就知道,钱多多不是少少有几分本事,而是和他们名字一样,有多多的本事。胡忧是给霸王枪对钱多多手中的青风剑,论武器力量来说,是胡忧的霸王枪占了便宜,但是一击硬碰,胡忧的半边身子都嘛了,钱多多却只是退后了一步,可见在他那女人一样柔美的身体之下,蕴藏着多么强大的力量。 钱多多冷笑一声,挥剑又上。胡忧不想再与他硬碰。钱多多不需要节约力气,他后面还有近千的士兵,可是胡忧不行哟,他除了老2之外,就什么援手也没有了。而且看那样子,就算老2愿意,也不见得能帮得上什么忙,一切都只能靠他自己。必须得省力才行。 可是剑已经临身,胡忧不拼也得拼。 “当当”两声。 胡忧把钱多多砸退几步,强忍着身体的阵阵麻,转身就跑。看准了方位,从右后方用飞天抓翻到另一间屋顶上。 背后尖啸之声又起,胡忧脚刚碰地面,就马上滚倒。还好反应得快,没有重箭。但是右膝撞在了房檐上,痛得他眼泪直流。 咬着牙挑开一个冲上来想要领功的士兵,胡忧不敢多停,又翻身上了另一座房顶。 赵尔特显然对胡忧的上房能力估计不足,没有在房顶之上,重点的布防。连上之前被胡忧干掉的二十多人,一共才百来人在屋顶。 可是就这百来人,也够胡忧受到。他们简直把胡忧当了活把子,手中的弓箭,是追着胡忧而来。胡忧是即要防着空中飞来的箭,又要对付那下面扛着梯子乱跑,一有机会就冲上房顶的士兵,真是太要命了。 胡忧现在是顾不上什么面子不面子的事的,命都快要没有了,面子要来也没有什么用。他现在是有机会就跑,没有机会也跑。边跑他还边放过。那些屋子的主人嘛,这一次是对不起他们了。 不过说起来,赵光应不是想让他们子民,回归大草原去吗,这也算是帮他完成一点遗愿吧。说不定这些被烧了房子的人,居然有人会回到草原上呢。 那个赵光应也就是够倒霉的,威风了一世,居然让自己儿子给弄死了?远卣庑∽樱舱嫦吕慈ナ帧D压止湃硕贾凰祷⒍静皇匙幽兀粗挥欣献硬换岢远樱映云鹄献永矗强墒谴罂诖罂诘摹? 胡忧那脑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都逃命了,还想着那些乱乱七八糟的问题 夜,整个金城安静一片,戒严了,老百姓都被要求呆在屋子里,不许出来。当然,你也可以不听。不过不听的后果,很可能是个死。 “爷爷,今天晚上的月色这么好,我们为什么不能出去赏月呢?” “孩子,今晚不行了,戒严了,谁也不能出去。” “爷爷,戒严是什么,为什么要戒严?” “唉,你还小,长大了,你就会明白了。” “爹,今天这事,透着古怪呀你说那个胡忧,能一人杀掉大王和两位皇子吗,我看这里面有问题呀” “唉,谁说不是呢,看来要变天了。” “你说这一切,会不会是那个三皇子赵尔特弄出来的。” “别乱说,不想要命不许在说了,马上睡觉。你叫记住,无论世界自己变,马儿吃的都是草,我们吃的都是粮食,皇帝的位子爱谁坐谁坐,反正永远都不会到咱家坐咱们老百姓,能活下去,就算是最大的本事了” 胡忧躺在柴房里,静静的听着那从主屋传来的讨论,嘴角露出了苦笑?远亟裉旄傻恼獾闶拢灰敲餮鄱迹贾浪档乩镒隽耸裁词纸拧? 不过赵尔特不在呼这些,只要大权在手,哪管他外面洪水涛天。胡忧对赵尔特来说,不过是一个借口而已,能为自己的权势,找到一件合法的外衣就行。至于别人相不相信,赵光应几个人,都是胡忧一人杀的,他才不在乎呢。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百年之后,会留传什么样的故事,还不是看现在的当权者,想要怎么写了。 肩膀上的伤,又开始痛了,看来吃下去的嘛药,药性已经过去。胡忧又从戒指里,拿了小半颗生乌头,硬吞了下去。乌头这玩艺,有很强的麻醉作用,不过有大毒,吃的时候,一定要小心才行。 药力作很快,胡忧又感觉着全身麻了,轻飘飘的像是喝醉了一样,脑袋也有些沉。他不想吃这些玩艺,但是不吃不行,他虽然从赵尔特的千人大追捕之中跑了出来,但也不是没有带价的。全身上下,小伤就不算了,光是大伤,皮开肉绽,可以看头骨头的那咱,就有十七处,要不是他命硬,早就死掉了?饷粗氐纳耍怀缘懵橐炊嫉猛此浪? 说来胡忧也有些得意,能从赵尔特这样的包围之下突围出来的人,看来不多,事实证明,自己算是一个。 狠狠咬了口舌头,没有让自己睡过去,胡忧在心里,盘算着现在的池河局势?远卣庖淮危昧俗约旱纳矸荩患一锱懒死匣实酆土礁龈绺纾幽壳暗那榭隹矗Ω盟闶巧衔怀晒α恕? 不过相信有很多人,都会和刚才屋子里讲话的两父子一样,对这个理由,不是那么信服的?远卣庖淮危侄问枪欢玖耍亲龅萌床还辉不?蠢此肟刂谱≌鼍质疲皇悄敲慈菀椎摹N饬⒑屠罱遥换崮敲慈菀祝于赵尔特的*远毓馐且帐拔饬ⅲ罱液椭匦抡瞎诘氖屏Γ偷没ㄒ涣侥甑氖奔洹? 想到这里,胡忧苦笑了一声,想不到自己挖空心思,想要把池河帝国弄乱的计划,最后居然是这样完成的。 看来是回曼陀罗的时候了。不过在回去之前。得给赵尔特一些警告才可以?嫔僖撸僖悄敲春猛娴穆稹7彩浅雎羯僖娜耍嫉酶冻龃邸? 赵尔特,你做了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老子为了大局,先不杀你。但是不给你留下点纪念,少爷我对不起这一身的伤。 章节目录 第277章 重回曼陀罗 77章重回曼陀罗 棉花糖一样的大雪,大块大块的往头上砸,用鹅毛大雪,已经不足以形容此时的雪势,就得用棉花糖,才能更好的说明一些问题。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 胡忧踩着那咯吱咯吱的雪,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前走。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秦岭的两边,简直就是冰与火两重天,洞汪城的那一面,长年像沙漠一样,又热又干,而池河的这一边,居然大雪哗哗。 紧了紧身上的衣服,胡忧叹了口气,人说倒霉起来,喝口凉水都塞牙,谁能想像,现在才十月,这秦岭里就敢下这样的大雪。昨天都还没有的。 是的,昨天这秦岭里,虽算不上是鸟语花香,但是‘风景如画’总还是当得起的。小鸟小兔到处跑,真算得上是一处美景良地。胡忧看得高兴,还暗道自己选择从秦岭回曼陀罗的决定对了呢,哪知道,昨晚睡到半夜,这秦岭的气温一下骤降二十几度,直接从初秋变成了寒冬 “马拉戈壁的,真是倒霉。” 胡忧恨恨的骂了一句,出了口鸟气,继续上路?庋┦窃嚼丛酱螅坏阃*吕吹募*笠裁挥校恢赖孟录柑欤苤裉焓峭2幌吕吹牧耍俨徽腋龅胤奖苎裉焱砩系娜兆樱强删湍压恕? 说到倒霉,赵尔特似乎要比胡忧倒霉一些。胡忧是那种只能占便宜,吃不了亏的主?远啬茄嫠话眩趺茨懿桓远鼗挂匝丈? 胡忧在金城里,躲着养了两天伤。等风声刚刚平静一点,这小子就通过下水道,潜进了金城皇宫之。有了偷进宁南皇宫的经验,进起这池河皇宫来,真是轻车熟路。他在皇宫里守了三天三夜,最后给了赵尔特一箭。 别怕,胡忧并没有把赵尔特给射杀了,而是取了赵尔特一只耳朵。他还很嚣张的在箭尾上留了字。八个字,有些像唐诗,如果有八言唐诗的话?獍烁鲎质恰源攘粼谀阃飞稀? 胡忧这一着,把赵尔特吓得呀,他知道,胡忧是不想要他的命,不然就算长着两个脑袋,这条小命也完了。 出了口鸟气,胡忧也就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远亓涠忌倭艘恢唬腔鼓芊殴锹稹T偎盗耍匣实酆土礁龌首拥乃溃彩撬阍诤巧砩系模慌芍乇凡叮悄乃档霉ァ*远厥撬拇ε扇俗凡叮鞘羌Ψ晒诽呐堋? 因为赵尔特的人,追得实在是太紧了,胡忧跟本没有机会,把微微给带在身边。带微微就得带微微的妈妈,带她们一下玩‘官兵抓贼’的游戏,胡忧自认玩不过赵尔特。虽然不愿,也只能忍痛先回曼陀罗去,再想办法,把微微这个机关巧器的天才少女给弄回去了。 临出金城之前,胡忧偷偷的潜进吴府,和微微见了一面,把自己的真实身份,给她大体的讲了一遍,送给她一只金色的不死鸟,并答应她,半年之内,一定接她去浪天。 想起离开时,微微那压抑的哭声,胡忧不免有些心痛。那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庾献夏芗堑么鹩约旱幕埃煤谜展宋⑽⒛概伞? 胡忧离开金城的时候,并没有再去见吴紫紫。~因为吴紫紫当时并不在吴府里,再说她是吴立妹妹,也不见得会愿意到浪天去。再说了,虽然相处了那么久,胡忧却一直拿她当个没有长大的妹妹看,并没有男女的情素。 想着想着,胡忧自己都有些乱了?舛际鞘裁锤裁绰铮萌思野锬阏展巳耍从帜萌思业泵妹茫坪鹾苊挥辛夹牡难印? 抬头看了眼那快要下到山那边的红日,胡忧加快了步子。 咦? 那边黑呼呼的有个洞 马拉戈壁的,怎么又是山洞。 好吧,好吧,这秦岭里荒无人烟,想要住到房子的可能性,看来很小,有山洞过夜,也算是不错了。 硬提了精神,胡忧加快了步子,路上他还捡了块石头,打算试探洞里有没有熊呢。但是走近一看,他知道用不着了,这洞才不到三米深,一眼就看完了,哪有什么熊,连只耗子都没有。 走进山洞转了一圈,还好,除了一些被风吹进来的树叶,什么也没有。唉,什么也没有,那就意味着什么都在靠自己动手了。 打雪灵猴那会,胡忧在林梅森林里生活过,知道在雪地里,应该怎么样让自己过得舒服一些。简单的打扫出一块地方,胡忧先把那些被风吹进洞里的,没有被雪打湿的干枝给归一堆,再冲进雪地里,抱回一些柴火。然后把戒指里的小帐篷给弄出来,用柴火支着,顶在洞前,当个门用?话旆ǎ舛词翟谑翘沉耍谘┗箍梢裕捣绺静恍小? 把火点起来,洞里总算是温暖了一些,胡忧长长的出了口气,这才把戒指里的锅啊,碗呀什么的,全给弄出来,这么冷的天,吃顿热的,那才舒服呢。 有个这样的空间戒指,还真是很方便,只可惜,它的空间还是太小了一点,如果能大点。放进一张床,或是一个棉被枕头全齐的马车,那该有多爽。 再给你准备一个美女怎么样?胡忧,你太贪心了 是啊,似乎想得有些多了。胡忧看着那红红的火苗,有些出神。他还不急着铺床,因为他打算一会把床铺在这火烧过的地方,那样睡起来,会很暖和,阵阵的热气,从地下透上来,怎是一个‘爽’字了得。 把什么肉呀,菜呀,全扔进锅里,再弄上一些干净的雪装进去,架到火上去。可别看它们现在不起眼,一块烧开了,那可就是一锅让人忍不住流口水的肉汤了。 有一根没一根的添着柴,胡忧的思绪,又开始飘?庵忠巴馍畹娜兆樱约扞有〉酱螅膊恢拦硕嗌俅瘟恕s懈鍪穑肯肮咭丫勺匀唬崛ゼ悄切┒鳌? 回想起自己过去的二十四年,似乎总是与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当别的孩子在家,享受父母爱护的时候,自己却已经没有了家。也许曾经有过吧,只是这些在记忆里找不到。 人家的家长,告诉自己的孩子,要诚实不能说谎,自己那个无良师父,让自己懂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骗人钱。~自己那么好色,想来也与那无良师父有关。有多少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敢去乱抱人家女孩子的大腿,还伸问人家要钱的? 胡忧以前就做过,那是他师父教的。 当胡忧第一次以这种方法拿到钱之后,他就对此乐而不疲,花样还不断的翻新。抱上去给钱的,那也就算了。不给钱,胡忧这个混蛋,就跟在人家的后面,边哭边喊妈妈?庹幸怀觯拐婷挥屑父雠⒆幽芸傅霉サ摹?上д庹兄荒苄〉氖焙蛴茫笠坏阍倮矗思揖偷绷髅ゴ蛄恕L斓亓夹模窃牍阉背芍丈碇耙道醋龅? 想到这里,胡忧自己‘呵呵’的乐了起来。自己虽然从小就没有家,还跟了那么个以骗人为生的无良师父,但是自己的历经,是别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谁能在一个世界,让城管追,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让王子派兵追 马拉戈壁的,老子的世界,怎么总是让人追的呢? 二十年前,自己在那个世界。二十年后,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快来到这里四年了,不知道又一个二十年,自己会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肉汤嘟嘟的烧开了,阵阵肉香飘起,胡忧无意识的说了一句:“师父,可以吃了” 愣了一下,胡忧哑然失笑,这辈子,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那个无良师父了。 风雪越来越大,胡忧趟在火烤过的地上,安然入睡?危悄谴号?........ “马拉戈壁的,还真是到了马拉戈壁了。几天还冷的要死,这几天却又烤的少爷成烧猪了。都十月的天了,还这么热,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满天的黄沙之,远远走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男子。那男子边走着,还边不时的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 来者不是另人,正是成功翻过秦岭,进入到曼陀罗帝国领地的胡忧。再往前走一百里,就是他此生的第一座城市——洞汪城了。 不死鸟军团治下,现在有五座城市,浪天最大最古老,人美女多了去。宝怀城有铁矿有煤,资源最丰富。而洞汪城到手的时候,真是要什么没有什么,但是胡忧对它却最有感情。因为那里的一切,包括整个城市的建设,都是他一点一点的弄出来的。洞汪城就像是他的儿子一样,每一处地方,都是他身上掉下来的肉。 胡忧又咬牙走了十五六里路,猛的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的乱叫道:“看到那条河了吗?那是老子带人挖的护城河” “看到那河里的女人了吗,那是老子..........呃,难道今天出门看了黄历?居然那么难得的美景,都让我撞上?” 胡忧心里猛跳了几下,虽然离着还很远,但是胡忧敢拿项上人头打赌,刚才那个背影,绝对属于一个大美女。 一个大大的美女 要不咱过去看看?这里的水可挺深的,要是不小心有个脚抽筋什么的,那可不太好 胡忧嘴里还在问话,身子早就回答了?庵值胤剑庵智榭觯涣巳魏我桓瞿腥耍坪醵贾挥幸桓龃鸢福直鹬辉谟诟约赫乙桓鍪裁囱睦碛啥选? 胡忧像一个可笑的鼻涕虫一样,脚步轻快的摸了过去?饣崴雀詹呕谷饶兀墒撬床槐г沽恕? 越来越近,胡忧隐隐的突然感觉有些不安。惹得他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自己没用,不就是偷看个洗澡吗,都能慌成这样,真是越混胆子越小了。 “爬过这道坡,就能看到美景了。” 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手脚不停的加快动作,美女下水很久了,弄不好,都已经抽筋了呢。 还一点。 再上一点。 就有东西看了 胡忧爬上坡顶,刚要伸头往河里瞄,突然从对面一米之外,伸出个脑袋,与他来了个对眼。 胡忧一愣,转身就想跑,不过已经晚了,一只纤纤玉手,抓住了他的耳朵。如果他可以考虑放弃耳朵的话,到是可以试着跑跑看。 那女子一手抓着胡忧的耳朵,笑脸如花的问题:“臭小子,你想干什么?” 胡忧老脸一红,道:“那个,我口渴了,想过来喝点水。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胡忧边说着,边拿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的眼前这个女子。 乌黑的头还带着水气,没有上半点水粉的瓜子脸,是那样的滑嫩,一双大大的,会说话的大眼睛,满是激动,却偏偏崩着个脸,装生气的样子。再下来,一条长长的毛巾,遮着了美好的娇体,脚上没有穿鞋,还露出一小段雪白的玉脚。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胡忧在曼安之战,认的姐姐,前帝国元帅,现红fen军团之主——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瞪眼道:“别岔开话题,老远就看到你这个臭小子,鬼鬼祟祟的往这边摸了。老实交待,你想干什么坏事?” “他呀,肯定是想偷看咱们洗澡” 另一个声音传来,把胡忧吓了一跳,这里居然还有别人,刚才怎么都没有现呢。 胡忧寻声看去,在坡的后面,看到了声音的主人,是西门霜。西门玉凤的丫头兼手下头号猛将。她的头同样是湿漉漉的,不过已经装带整齐,不像西门玉凤这样,只围了块布。 哦,那块布真幸福 西门玉凤似笑非笑的问胡忧道:“是像霜儿说的那样吗?” 这种事哪能认,打死也不能认呀。 胡忧连连摇头道:“不是,不是,我只是想要喝点水而已。喝水,喝水,嘿嘿........” 胡忧一口咬定了自己的动机,这什么都没有看着,就承认偷看,那不是亏死了。 西门玉凤一脸失望的说道:“原来你不想看呀,唉.........” 胡忧听着一傻,呆呆的问道:“真的可以看吗?” 西门玉凤问道:“你想看什么?” “当然是看洗,呃” 胡忧一看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把后面的话给咽回去?饧柑觳患镊攘υ诒浯罅耍尤蝗蒙僖庵志镁吵〉睦辖甲帕说馈? 西门玉凤瞪眼道:“还说不是偷看。” 胡忧转动的眼睛道:“没有了,我又不知道姐姐在这里的。” 胡忧边说着,边靠过来想要拥抱欧阳玉凤。以前他们见面的时候,经常会抱一抱,算是一种礼节吧。当然了,这个礼节是胡忧明出来的,只有他能用。 西门玉凤一看就知道胡忧想干什么,用纤指顶住胡忧的脑袋道:“你一身脏死了,不许抱姐姐?饫锼η辶沟模憧煜氯ハ聪窗伞!? 胡忧撒娇道:“我要姐姐帮我洗。” 西门玉凤嗔道:“去你的。快去。马车里有食物,洗了澡我们好好聊聊。” 看胡忧还在那噘嘴,西门玉凤小脸红了一下,在胡忧的脸上,亲了一下,道:“这样总行了吧” 胡忧欢喜道:“好耶姐姐你等我,我马上就好” 西门玉凤宠溺的看了眼,像个小孩子一样往水里跑的胡忧,脸上也露出了笑容。有时候,她真弄不清楚,自己认了个弟弟,还是认了个儿子。她现自己,很难拒绝胡忧的要求。刚才胡忧撒娇让她帮洗澡的时候,她的内心,真的有一股冲动,想亲手帮他洗呢 胡忧洗澡上来的时候,西门玉凤已经在马车里给准备好了吃的。说真的,胡忧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回到曼陀罗帝国所见到的第一个人,居然会是欧阳玉凤这个姐姐。虽然是认回来的,但是每次看她,胡忧总是感觉到,一股浓浓的,家一样的温馨。 “臭小子,还傻楞在那里干什么,还不快上来。” “哦” 胡忧擦了把脸上那也不知道是水还是什么别的液体,声音有些哽咽的应了一声,急急忙忙的爬到马车上。 刚一上车,西门玉凤就主动给了胡忧一个大大的拥抱:“你个臭小子,说不见就不见了,你知道姐姐有多担心吗。” 胡忧也有些感触的抱紧西门玉凤,喃喃道:“对不起姐姐,让你担心了。以后我一定不这样了。” 两人足足抱了一分钟,这才分开。西门玉凤擦去眼的泪花,道:“好了,回来就好。来,先喝点冰镇酸梅汤,去去暑气。” 喝了酸梅汤,胡忧把自己怎么在白云城被童颜抓走,怎么到了宁南,怎么去了绿城,见到欧阳寒冰,然后又到池河帝国的事,一五一十的,没有半点隐瞒的告诉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此时不是什么军团长,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当胡忧说道被铁克拉追杀的时候,她真是担心得不行,说道赵尔特背信的时候,她更是义愤填膺。当胡忧说道,在秦岭里苦斗风雪的时候,她不由自主的抱住了胡忧,似乎是想用自己的身体,来温暖胡忧,以助他抗击严寒 章节目录 第278章 姐弟异情 278章姐弟异情 阳光照在脸上,有些刺眼,洞汪城的太阳,永远都是那么炙热。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1, 胡忧睁开了眼睛,他本想再睡会的,可是那可恶的阳光,总是在眼皮上晃来晃去,跟本就没有办法再睡。 “哦” 胡忧呻吟了一声,脑袋有些疼,那是宿醉的后遗症。 昨天晚上,因为胡忧的地回归,整个洞汪城都快要疯掉了。那美味的马奶酒,像不要钱一样,大桶大桶的扛上来,又大桶大桶的被喝到肚子里。 胡忧不知道自己喝了多杯酒,他本以为那些马奶酒不会醉人。不过他似乎错了,马奶酒入口是醇厚,可是后劲也同样可怕。可怕的后果,就是醉倒了酒桌上大半的人。 睁看眼睛,胡忧就看到了西门玉凤。一身地白色碎花长裙穿在她的身上,不但突出了她美好的身材,还显得很清纯的样子。她看胡忧睁开眼睛,急急的把手背到了背后,似乎在藏着什么。 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姐姐,你怎么会在我的房里.........” 话到一半,胡忧有些犹豫了,粉色的窗帘,带小花的薄被,还有那梳妆台,这里似乎并不是自己在洞汪城的房间吧。 四处看的时候,胡忧又同时发现了另一个问题,之前那刺眼的阳光呢? 胡忧眼睛一转,看向西门玉凤问道:“姐姐,你干什么不理我,手里藏着什么?是吃的吗?” 西门玉凤的眼光闪过一丝慌乱,随即连连摇头道:“没有,没有什么东西。” 胡忧孤疑道:“是吗?那你把手拿出来给我看看。” 西门玉凤瞪了胡忧一眼道:“说没有就没有嘛,看什么看。快起来洗脸吃早饭了。” 西门玉凤的小脸紧紧崩着,似乎在生气。不过她眼中那一丝小得意,骗不了胡忧这老江湖。胡忧眼珠连转几次,已经大体猜到了一些东西。 胡忧心中暗笑,想不到堂堂前帝国女元帅,也喜欢玩这种小女孩的游戏。敢打扰我睡觉,嘿嘿,看我怎么收拾你。 胡忧不动声色的‘哦’了一声,坐起身子,掀开薄被,又马上急急盖上,一脸慌张的问道:“姐姐,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内裤?” “你的内裤在..........” 西门玉凤说到这,才反应过来,又让胡忧给耍了,瞪眼道:“快起来,再耍宝小心我揍你” “开个玩笑嘛。” 胡忧嘿嘿笑了几声,翻身下床。他身上全套的睡衣,整齐得很,什么内裤,连外裤都好好的在他的身上。 穿上拖鞋,胡忧对一直站在窗边,两手藏在背后的西门玉凤说道:“姐姐,那我先去洗脸了。” 四侍女全都在浪天,胡忧现在也没有个使唤丫头,洗脸的事,当然得自己来了。 西门玉凤嗯了一声,暗暗的松了口气,心里的小得意,更深了。 正想偷笑几声,西门玉凤突然瞪大了眼睛。原来胡忧在转走的时候,不但没有走出房间,反而是反身扑向了她。 这要是在战场上,西门玉凤至少有十种方法,把胡忧给踢飞出去。可是现在她那舍得那样做。 胡忧正是看准了西门玉凤不会那样,才这么大胆的,以不设防的找死姿势,扑了上来,并在西门玉凤跑开之前,把她给抓住。 胡忧得意的嘿嘿笑道:“想跑,嘿嘿,小白兔还能跑得过大灰狼?乖乖的把藏在身后的东西拿出来,不然我可不客气了哟。” 西门玉凤被胡忧抱住,身体有些发软,不过她到是硬气,道:“不拿我是姐姐,你能把我怎么样。” 胡忧坏笑道:“姐姐不乖,也是要受处罚的。” 胡忧说着,就去哈西门玉凤的痒痒。西门玉凤最怕这个,被胡忧一哈,立即就咯咯娇笑的挣扎着要跑。 胡忧哪会让她给跑了,双手不停的招呼着西门玉凤的弱点。 西门玉凤痒不过,喘气道:“不要了,哈哈哈..........我投降,给你吧” 西门玉凤说着,把一直藏在身后的铜镜给交了出来。她刚才本是要进来叫胡忧起床吃早饭的,看到胡忧睡得那么香,窗台的阳光,又那么好,一时之间,童心大起,就偷偷拿了铜镜,反射阳光去照胡忧。 胡忧早就已经猜到西门玉凤的手里藏着的是铜镜,不但猜到,两人笑闹的时候,他还看到了呢。 他哪是要什么铜镜,他这里‘报复’西门玉凤把他弄醒,哪里会那么容易的放过她。 “嘿嘿,现在才拿出来,太晚了。” 胡忧坏笑着不但没有减弱攻势,反而加强了进击,专找西门玉凤最怕痒的地方下手?饣幔髅庞穹镆丫缓前丛诹舜采希堑么笮Σ恢梗怕姨撸蠼芯让? “你们在干什么?” 一个声音打断了两人的调笑,西门玉凤赶紧推开胡忧,从床上爬起来,道:“那个,没什么,没事。霜儿,你怎么来了。” 西门霜此时还有些发愣。她在前厅等西门玉凤吃早餐呢,可是左等不见,右等也不见,之见还隐隐的听道西门玉凤叫救命,以为出了什么事,赶紧跑来看。谁知道推门进来,却发现胡忧和西门玉凤在床上滚来滚去,一时冲口而出的问了那句话。 “没事,没事,那个,你们继续,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西门霜显然是误会了胡忧和西门玉凤的事,小脸通红的扔下一句话,转身就跑。 西门玉凤虽然已经二十七八了,但是她跟本没有恋爱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西门霜为什么会那样,奇怪的问道:“胡忧,霜儿她是怎么了?” 胡忧哪会不明白被西门霜给误会了呢。你看西门玉凤发髻散乱,长裙都有大半翻了起来,还一脸通红,大口的喘气。别说西门霜,换了别人,十个人有十一个要误会他们之前在干那个事。 胡忧一脸呆样的装傻道:“我也不知道耶。哦,对了,我得快点去洗脸才行。” 胡忧说完,转身就跑。 西门玉凤正奇怪胡忧怎么跑那么快,无意之中,看到铜镜里的自己,小脸顿时就红了。她是情事谈得少,可她不是傻子。西门霜和胡忧的反应,再加上自己的样子,还不足以让她连想到什么吗 “臭小子,坏死了。” 花厅,胡忧埋头吃着大饼和刚刚挤出来的新鲜羊奶。昨晚的狂欢,尽是喝酒了,都没有吃过什么东西。 西门玉凤坐在他的对面,一张小脸一会红,一会白的,手里的油饼,都快被她给撕成了碎片。刚才的事,真是让她每一想起来都脸红。长裙被拉起那么高,小裤裤肯定都让那个坏小子看见了,他肯定是故意的。哼 不过话说回来,自己似乎也不是那么生气。奇怪了,要是换一个人,自己一定杀了他。不,他跟本不可能有那样的机会。 西门霜边吃着早餐,边在西门玉凤和胡忧的身上,瞄来瞄去的。她虽然同样也没有谈过恋爱,但是她经常会去找大凤她们玩。女孩子在一起,没事的时候,总喜欢讨论这种情情爱爱的问题。所以在这方面,她比西门玉凤要更了解一些。 她不管刚才那事,是不是误会。但是她知道,西门玉凤对胡忧是有感情的。西门玉凤自己一直觉得,那是姐姐对弟弟之情,西门霜到是觉得更像男女之情。胡忧这个弟弟,可是西门玉凤认回来的,能有多少姐弟之情呢?男人和女人之间,大多数情况之下,只会有一种情,那就是男女之情。 可是西门玉凤一直就是不开窍,西门霜也不知道怎么跟西门玉凤说这事。感情再怎么好,她也不过是西门家捡回来养的一个丫头,虽然她和西门玉凤的感情非常好,但是这种情爱之事,她只能指头为止,不能说太细。 要知道大家族里,下面的下人,是不可以参与进这一类事件里去的。那毕竟关系主人一生的幸福和整个家族的命运,下人不够那个资格去管。所以她只能提点,不能参合进去。 西门霜现在有些后悔了,早知道现摸清楚房间里的情况,再进去多好。要不干脆不进去,说不定,现在已经能玉成好事了呢。 不得不说,西门霜自以为自己对情事了解,其实呀,她也就是半桶水晃晃,大凤那十二金钗,自己还不是没有恋爱过,她们的话,又有多少能拿来参考的。说道西门玉凤的情事,西门玉凤都没有什么亲人了,爸妈都死了?旅娴娜瞬唤趟拐婷挥惺裁慈私涛髅庞穹锪恕? 人说每一个女人,都有钻牛角尖的时候,看来这话,还真是不假。 花厅里,三人静静的吃饭,各想着自己的心事。屋外的阳光,让墙壁变成了淡黄色,为屋子带来一抹温馨。就连碗筷碰撞之声,听起来都那个么的动人。 胡忧有些不忍打破此时的平静,这几个月以来,虽然没有发生战事,但是他同样是几经生死?刻於家悸窃趺囱葱亩方牵窬媸潜赖锰袅耍残枰煤玫男菹⒁幌隆*庋簿驳某苑梗运此担且恢中睦锏母俊*媸翘娣了? “一会我们去牧场看看吧。” 欧阳玉凤觉得还是说点话好一些,不然她真有些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才好。她老觉得今天都处都有眼睛在看她,让她很不自在。 西门玉凤的提议,胡忧当然赞同。马匹是这个时代最重要的动机力量。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动机意味着什么。那不单单指的是骑兵,有时候,关系整个战局,一军之生死存亡。 自从俞骆亚成功的培养出百兽草之后,胡忧亲自签发命令,任由他在洞汪城的百里范围之内,选一块地,做为他的专用牧场。俞骆亚选的地方,是洞汪城以西的一块地,大约占地有近千亩。西门玉凤口中牧场,说的就是这里。 胡忧亲到,俞骆亚自然是亲自迎了出来。半年之前,俞骆亚加入了不死鸟军团,被胡忧正式任命为‘司马官’。不死鸟军团里,懂玩马的人不少,但是比得上俞骆亚的人不多,所以俞骆亚也算是顺理成章。 看着眼前大片的百兽草,胡忧的心里感慨良多。记得当初地初到这里之时,这里还是满天的黄沙,嘴巴张大点,都得吃着泥,哪有现在这样的美景。 龙袭渔被吴学问要去了,并不在牧场里。吴学问似乎挺喜欢那小子的,看起来有意想要培养他。 因为俞骆亚还有军中的事物要管理,现在牧场里,基本上是他妹妹春花在管。春花别看年纪不小,但是有股子辣劲,请了几十号洞汪城的城民还帮工,就把牧场弄得有模有样的。 说起来,胡忧觉得老天对自己还是挺照顾的,居然无意之中,让他撞上了俞骆亚这三个活宝。春花和龙袭渔之前的情事,还是一团乱,好好吵吵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那么乐此不疲。也许这就是普通百姓过活的乐趣吧。反正在怎么吵,他们也不会引起一场战争。 陪着西门玉凤骑了一会马,胡忧心情放松的在一处坡地上坐下来?ρ舻挠嗷裕冒偈薏荻嗔艘恢朱拍康淖辖鸨摺N⒎绶鞴辖鹕墓猓娣缙鹞瑁腥缒窃轮械南勺印? “真漂亮啊” 西门玉凤在胡忧的身边坐下来,也许是因为骑马的关系,她的发际微微有些汗湿,带出的淡淡女儿香,比那鲜花还要诱人。 西门玉凤看胡忧有些痴迷的样子,忍不住问道:“在想什么呢?” 胡忧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似乎想了很多,又似乎什么也没有想。” 西门玉凤笑骂道:“臭小子,老是喜欢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对了,你怎么时候回浪天去?” 胡忧回道:“过两天吧,我想在这里多呆几天,然后就起程去浪天。” 西门玉凤捡了块石头,把它扔到远处,惊起了几只正在**的蚱蜢,道:“知道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胡忧有些不太明白,西门玉凤为什么突然弄出这么一句话,转头看向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看了胡忧一眼:“不明白?” 胡忧点点头,道:“我觉得我除开认了一个好姐姐之外,没有做过什么了不起的事。” 西门玉凤白了胡忧一眼道:“臭小子,就是喜欢耍确皮子。” 西门玉凤说着,叹了口气,接着说道:“知道我为什么会来洞汪城吗?” 没等胡忧开口,她继续道:“帝国乱像已生,现在巴伦西亚基本已经什么事都不管了,帝国实际上,已经是索菲雅在主理。 帝国这几年来,连战连败,军队士气大落,早已经失去了第一军式强国的威信。连着几年的天灾加**,百姓的生活,是苦不堪言,这两个月以来,已经发生了数百起百姓动乱事件了。其中有十七起人数过千的。 索菲雅下令让我调兵平乱,都是些苦哈哈活不下去的老百姓,我不忍看那样的血流场面,也不想听命于她,就躲到了这里来。 这一次,你的手段虽然有些不太光明,不过你至少使得三国联军暂时不会再有动作。也算是间接帮了曼陀罗帝国的一个大忙了,你一人做事,足可以顶十万兵,不是了不起吗。” 胡忧在意的是暴*的事,吃惊道:“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我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收到。” 西门玉凤回道:“索菲雅已经控制了言路,哪个地方出事,就要在那个地方消灭?衷诒竟娜耍疾皇呛芮宄帝国研究出了什么事,你才刚回来,上哪知道去。? 胡忧点点头,西门玉凤的话不错?庵置裰诒?的事,无论是谁,都会死死压下去的。老百姓听道的,永远都是官方的说法,经过修饰的谎言。 看胡忧紧皱眉头,西门玉凤以为胡忧是在担心浪天的事,安慰道:“放心吧,浪天现的还算稳定,暂时不会有什么问题出现。” 胡忧摇头道:“我不是在担心浪天,浪天有红叶在,不会出什么问题的。我是在考虑不死鸟军团今后的路,应该怎么走。” 西门玉凤问道:“那你想到了吗?” 胡忧回道:“现在时局还不明郎,我想暂时以静制动,发展自己的实力,才是王道。”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看来也只能这样了。对了,即然按你所说,索菲雅是别国派来的奸细,我们要不要把她揭穿了?” 胡忧摇摇头道:“没有用的。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现在巴伦西亚应该已经被她控制了。索菲雅这个女人,非常的厉害,她已经在曼陀罗帝国经营了二十几年,早就建立起了庞大的利益链,一时半会,我们动不了她。不然打虎不成,反受其累。” 西门玉凤认同的点头道:“你说的不错。要不我把红fen军团并入你的不死鸟军团吧。行伍十几年,我真的很累了,每想到要打一场内战,我就觉得心理空虚。” 胡忧心说,何止是一场内战,天风大陆迟早要暴发一场全大陆的战争。还有那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遗忘大陆,这仗看来有得打。 章节目录 第279章 以血换沙 279章以血换沙 胡忧在洞汪城住了三天,起程前往浪天而去。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1,他对洞汪城虽然有感情,但是洞汪城的地理位置太过偏僻了一些,不适合做行政中心,在手下的五个大城之中,只有浪天才担当得起这样的角色。 陪着西门玉凤玩了三天,这三天真的很快乐。西门玉凤的疼爱,让胡忧感觉到了家的温暖。让他那颗流浪的心,得到了抚慰。 至于西门玉凤说要把红fen军团并入不死鸟军团的提议,胡忧是很心动,但是最终没有答应。在胡忧看来,即使要并,也不是现在。红fen军团虽然现在只?率虮Γ撬且桓鼍诺慕ㄖ疲畔孪焦芙现莺陀闹萘街菔缸牵⑷氩凰滥窬啪偷梅牌钦媸翘上Я恕T偎担胍礁鼍藕喜ⅲ膊皇悄敲慈菀椎氖拢叵档椒椒矫婷娴奈侍猓馐禄沟梅乓环拧? 西门玉凤看来还不太想回凤凰城,所以她还留在洞汪城,并没有和胡忧一起上路。 其实西门玉凤不说,胡忧也明白,西门玉凤留在洞汪城的最大原因,是在帮他融合不死鸟军团洞汪城所部,和从南方调来的十万红fen军团退役军人?庋墓ぷ鳎挥兴钍屎献觥? 西门玉凤的牺牲,胡忧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认识这个姐姐不久,她已经为自己做了不少的事了。 “少帅,前面是太安城了。我们要不要进城?” 士兵的报告,打断了胡忧的思绪。 胡忧这次回浪天,并没有带着多少人,全加起来,不过是十多个。自从他带人八百里奔袭白云城之后,燕州辖下各城镇,对胡忧都非常的紧张。以现在的不明郎环境,胡忧不想搞得那些人乱紧张。 胡忧想了想道:“好吧,这几天大家也挺累的?壹铱驼唬蠹液煤眯菹⑿菹ⅰ!? “是” 士兵领令下去,熟练的派出打前站的人?庑┕ぷ鳎际旒怯谛模恍枰嵌嗨凳裁础? 胡忧看了眼士兵麻利的动作,点了点头。经过几年的努力,自己的手下,终于也有了一些不错的人才?啾绕鸬蹦甑囊晃匏校衷谒闶呛枚嗔恕? 太安城地处洞汪城和浪天城之间,是一个中等规模的城市。城主叫里格,胡忧跟他没有什么交情。几次途经太安城,因为各种的原因,胡忧都没有进去过,所以这一次,还是胡忧第一次来。 大队快要进城的时候,之前派来打前战的士兵,一脸焦急的跑了回来。 胡忧远远看到他,拉停了马,在原地等着。他这时候跑出来,看来是发现了什么事。 那士兵确实是有事要报,他看到胡忧停马,直直的跑了过来,行礼道:“少帅,太安城里发生暴*。” 胡忧皱眉道:“是怎么回事,说清楚一些。” 士兵道:“是有人抢米行。” “抢米行?有多少人。” “大约三百人左右。” 胡忧听着这事,感觉挺意外。据他所知,太安城还算是一座生活过得去的城市。虽然也有小偷,混混什么的,可是这种人,哪个城市没有。他们平时也就偷点东西,欺负点可以欺负的人而已,抢米行的话,这事就有些严重了。 胡忧想了想说道:“你前面带路,我们去看看。” 这次负责保护胡忧安全的,是一个叫黄周民的中校偏将。他听胡忧要去看暴*,赶紧下马上来进言道:“少帅,咱们人数不多,这暴*之地,恐怕会比较?铡R挥晌掖巳ゲ榭聪昵椋倩乇ㄉ偎О伞!? 胡忧哈哈一笑道:“黄周民,你也是不死鸟军团的老人了,当年你在黄龙道一战,可是猛得很,独自歼敌十八人。怎么,才过了几天的安生日子,胆子就变小了?” 黄周民没想到几年前的事,胡忧居然还记得那么清楚。当年黄龙道一战,他还只是一个小队长,并不十分显眼,而且歼敌十八个,也不是全军最多的,当时最多的一个杀敌达到三十六人呢。 看黄周民要开口,胡忧摆摆手道:“好了,我知道你不是那怕死的人,担心我的安全吧是,嘿嘿,别忘记我的外号。不死鸟是不死的,不用那么紧张。我们只是去看看,又不是去打仗,就算是打仗,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人,又怕过谁。那谁,开路” 胡忧的一席话,让黄周民的热血都上来了。他当初加入军队的时候,为的不过是想要吃上口饱饭而已?蝗皇泼挥锌可降乃久幌牍约夯嵊惺裁瓷俜⒉频幕帷8亲雒我裁挥兴幸惶欤约耗艿鄙掀R溃运淖世吹酃闹贫龋艿鄙闲N荆鸵丫窍嗟绷瞬黄鸬氖铝恕? 黄龙道一战之后,黄周民就认定胡忧是一个好将军。也是从那时起,黄周民才真正的把军人看成一种神圣的职业。从黄龙道开始,他一路追随胡忧,几乎是亲眼见证了不死鸟军团的从无到有,再到现在的规模。他知道不死鸟军团决对不仅仅于此,它还会不断的壮大,变得更强。 黄周民更知道,胡忧对于不死鸟军团的重要性。为了能接下这个护送胡忧去浪天的任务,他是打败了多少竞争对手,才在同伴羡慕的目光之中,来到胡忧身边的。哪怕此时手下能调动的,不过区区十多人,他也同样在心里发誓,就算是死,也要保护胡忧到了浪天再死?挥腥丝梢栽谒难燮さ紫拢说胶且桓? 胡忧一行十多人,身上穿的并不是不死鸟军团的军服,不过是普通的百姓衣服而已。所以并不会惹人注意。在报告的士兵带领之下,胡忧来到了那家名为‘汇丰’的米行前。 此时的汇丰米行,真可谓是人山人海,除了看热闹的人外,还有大量拿着布袋,木盆,水桶,甚至是帽子的人,死命的往前挤?庑┤舜蠖嗍切├先耍『ⅲ褂懈九墙腥伦磐锍澹鞘且蛭锩嬗腥嗽诜⒚住? 看热闹的人也不闲着,他们不抢米,但在哄笑谩骂,有的小年轻,老往人多的地方挤,一看就知道是在揩油。 胡忧看得有些瞪眼道:“乖乖不得了,真够热闹的啊。我x,那女人衣服都挤开了,还往里冲呢” 黄周民看胡忧越挤越进去,有些着急道:“少爷,小心一些,这里?眨颐腔故峭顺鋈グ桑对犊醋啪秃昧恕!? 胡忧哪里听他的呀。胡忧的骨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痞气,他见人家揩油揩得挺爽的,也想去弄一把。 黄周民看明白了胡忧的意思,心里真是不知道是应该笑好,还是应该哭好。虽说男人都好这一口,但是堂堂不死鸟军团之主干这事,也太说不过去了吧。军中多少女兵在暗恋他呢,他只要说一句话,一天破一处,三十年他都破不完。 “官兵来了,快跑呀” “官兵来了” “大家快跑。” 胡忧刚挤到发米的地方,就听外面乱了起来,看来是地方备守部队的人来了。胡忧在心里暗道,这些人反应真够慢的,这要打起仗了,那怎么得了。 想到打仗,胡忧心中一动,冲到米堆那边,胡乱抓了两把米,塞进口袋里。 黄周民看得有些傻眼,少帅今天是搞什么呀,两把米值几个钱,他不用这样玩吧。 黄周民推开挡在自己前面的一个人,挤到胡忧的身体,说道:“少爷,地方守备部队的人来了,咱们快走吧,不然一会很麻烦的。” 胡忧一点不急的嘿嘿一笑道:“麻烦怕什么的,今天反正也不赶路了,咱们不如来玩场‘官兵抓贼’” 黄周民看胡忧也往他的口袋里装了几把米,不由在心里苦笑。你是老大,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此时太安城的地方守备队已经把整个一条街,全都给封了。几百号地方兵,气势凶凶的冲进来,空着手的,他们不理,手上拿着米的,别管你拿多拿少,也不管你是老,是少,是男,是女,那是见一个抓一个?率址浅5拇直杂蟹纯沟模话不说,拳脚就上去了? 不少人看得情况不对,扔下米袋就抱头鼠窜。也有那死脑筋的,舍不得那米,抱着死不放手。一时之时,哭喊的,喝骂的,跪地求扰的,被打得满脸是血眼珠子缝针的,真是乱成一片,凄凄惨惨。 这里边最另类的,就是胡忧和黄周民了。胡忧两手抱胸,冷眼的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跑不跳,也不出声。黄周民则护在胡忧的前边,不许那些乱跑乱撞的人,伤到胡忧。 混乱了大约十多分钟,百多个抢米的百姓,被押了起来,地上是一片狼籍,什么米呀,鞋子呀,扔了一地。甚至还有两件肚兜也躺在了地上,也不知道它们的主人是谁,总之这肯定是原味 两个地方兵犹豫了一下,向胡忧走了过来。胡忧两人的口袋里有米,他们看见了。可看这胡忧两人的衣着,不像是抢米的。他们有些吃不准。而且其中一个很明显在保护另一个,这弄不好,是哪家的公子。别看他们对百姓横,这种公子他们可不敢得罪。欺负人也是要看人的,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会死得很难看。 两个士兵对望了一眼,其中一个士兵,一改之前的粗暴,挺客气的拱了拱手道:“这位少爷,请问你是?” 黄周民看士兵不抓他们,暗暗的松了口气。什么‘官兵抓贼’的游戏,他才不想玩呢。胡忧乱来,他可不能乱来,这胡忧要是真在路上出点什么事,他没法交代呀。 黄周民正想回礼,相信说好句好话,这两个地方兵也就不会为难他们了。都是从小兵干上来的人,对于军中的做人处事,黄周民还是懂的。 黄周民刚要说话,胡忧在后面撞了他一下,不让他开口。然后就到了胡忧演戏的时间了。 胡忧脸色大变,一脸慌乱的说道:“两位兵爷,有话好话,别打我。我跟你们走,跟你们走。” 胡忧边说着,还边伸出双手,让两个地方兵绑。人家不绑,他还自己用绳子缠手。 两个地方兵本有意放胡忧两人一马,反正放错没有事,抓错那就是大祸了。 胡忧的举动,弄得他们有些面面相觑?饬肿哟罅嘶拐媸鞘裁茨穸加校獯幽谋雷耪饷匆桓霾皇短Ь俚? 如果胡忧是自己的属下,黄周民非一巴掌抽死胡忧不可。可惜不是呀,胡忧是不死鸟军团之主,他黄周民是人家手下的兵 黄周民擦了把冷汗,陪笑道:“是呀,两位兵爷快绑吧。” 百十人穿成一串,一个跟着一个的往前走。被绑着的人,大多都苦着脸,只有一个怪胎,挺高兴的样子,一脸的欢笑,似乎从来没有被抓过,这会终于如愿一样。 黄周民也是苦着个脸,这时候还一脸带笑的,除了胡忧还有谁。 黄周民虽然跟了胡忧转战四处,但是他是下面部队的人,对胡忧的了解不多,他以为胡忧是心血来潮在玩呢,如果是红叶在这里,她一眼就能看出来,胡忧这不是在玩。 胡忧当然不是在玩,他这是在了解太安城的情况呢。太安城地处洞汪城和浪天这间,从这到两地的距离都差不多。胡忧这是打起了太安城的主意,想把太安城弄成一个中转站,交通洞汪城和浪天两地?衷谟姓饷匆桓鍪档乜疾斓幕幔比徊换岽砉? 胡忧在人群之中,打量了一翻之后,选定了身后一排的一个独臂老者,靠上去挺客气的问好道:“大爷,你好呀。” 老者上下打量了胡忧一眼,说道:“年轻人,有事?” 胡忧点点头道:“大爷,你能不能告诉我,这里究竟出了什么事,你们为什么要抢米?” 胡忧这个问题,为自己招来了几个白眼。他自已的口袋里都还装着米呢,他问人家为什么抢米,这不是扯蛋吗? 老者没有给胡忧白眼,俗话说:人老不死就成了精?饣翱刹皇锹钊说囊馑迹囊馑际撬担先思壹氖露啵舜κ卤冉嫌芯椤? 这老者是挺落魄的,但是却有几分眼光。之前他注意到,这个走在前面的年轻人,脚步平稳,毫不慌乱,不像是普通人。当然了,人都是相互的,胡忧会找上这个老者,这个老者也不会太差。 老者点点头道:“抢米,那是因为活不下去了。” 胡忧问道:“哦,此话怎讲?” 通过与老者的对话,胡忧明白了这个事情的原因。 这汇丰米行的老板姓黄,名叫黄世仁。太安城的老百姓背后里都叫他‘不是人’?飧龌剖廊什皇鞘裁春媚瘢氤侵骼锔窳饺耍抵泄唇幔弥种值氖侄危烟渤瞧渌拿仔校颗辶酥螅晌颂渤抢镂ㄒ坏囊桓雒咨獭L渤抢锏娜耍遣怀悦祝蝗恢荒茉诨惴崦仔新颉? 如果只单单是这样,那也就算了。反正给钱买米,在哪买还不是买呢。再说汇丰米行也挺好的,还经常有平价米出售,有年节之时,还派米呢。说不定它的生意做大了,还会给老百姓更多的好处呢。 残酷的实事,总是反称出老百姓的天真。当汇丰米行成为太安城唯一的米行之后,它就变脸了。 之前的什么平价米,派送米,哪还有哟?饣惴崦仔械拿准凼橇咛В惺焙蛟缟系募酆拖挛绲募郏筒灰谎R源纬浜媚蔷退闶怯辛夹牡模惺焙蛩位醵疾怀洌苯油桌锍渖匙邮罚缘惴梗恢辣赖袅硕嗌偃说难馈>驼獬渖匙拥拿姿嵌蓟共桓荒亍? 今天之所以出现这抢米的事件,是因为有几十个城民,实在是忍受不了了,自己套了车,筹了钱,去隔近的城市拉回了几车上好的米。可是在进城的时候,这些米就让官兵给扣了,说什么偷运战略物资。 那些人不服气,就去告官。可以官府跟本不管这事,连状子都不收。再回来,被扣的几车米都不见了,一打听才知道,那些米直接被拉来了汇丰米行众人不愤,就抄家伙来了。 胡忧问道:“这么说,你们抢的米,事实上是你们自己的?” 老者愤然道:“不错。那都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我们就算是分给其他的百姓,也不给他们得利” 胡忧心说我就够坏的了,可是比起这些人来,老子都成乖宝宝了?庑┤硕际浅允裁闯ご蟮模尤荒艹こ稣庋男母巍? 胡忧看老者也在口袋里装了些米,问道:“那官兵来了,你为什么不跑?” 老者傲然道:“我不跑,他们不是要抓我去见官吗。我要当场问问里格,这还是不是曼陀罗帝国,我们还是不是曼陀罗的子民,这里还有没有王法,还让不让老百姓活 曼陀罗帝国,是我们祖辈用鲜血打回来的江山,我为帝国失去了一条手臂里杰卡尔德当年说要让百姓有饭吃,有衣穿的。我这条手臂换回来的是什么,难道就是那些沙子” 章节目录 第280章 失之交臂 280章失之交臂 “啪” 一声惊堂木重重的拍在案台之上,太安城主里格抖着威风,大喝一声:“堂下叼民,你们可知罪吗” 里格两个鼻孔,‘滋滋’直冒粗气,这些该死的草民,真是太不让人省心了。本文最快\无错到抓机阅读网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早上跑来告状,官佬爷哪有闲空理他们,晚昨黄世仁请的红玉楼,喝酒到天亮,席间又放了好几炮,你以为不需要休息的吗。告什么屁状,真是吃饱了没事干。 刚让下面的人给打发了,他们到好,转眼就去抢汇丰米行。那米行官老爷可是有干股的,抢米行不等于抢老爷吗。太岁头上动土,你们这是找死。老爷我今天不杀几个见见血,你们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胡忧把目光从里格的向上,转到老者的身上?ü暗牧奶欤且丫溃饫险呙谐?恚衲暌丫呤逅炅恕? 别看他已经七十五了,又比常人少了条手臂,可是他的身体,依然非常的硬朗。再活十年,那真是跟玩一样,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常宽是行伍出身,最辉煌的时候,在里杰卡尔德的直属团里当偏将,那可已经是很了不得的官了。曼陀罗帝国成立之后,他因为失去了一条手臂,几年的争战,内心也留下了深深的伤痛,所以拒绝了封官,主动的退了役,回乡过起了平常人的生活。 平静的生活过了几十年,但是常宽骨了里的那腔血性,却没有凉掉?庖淮蔚募事蛄福蟛糠莸那褪撬龅摹K纳罟萌ィ梢月虻闷鹱罡呒圩詈玫拿挥邪肟派匙拥拿祝撬床还呃锔竦淖魑运云呤甯吡涞纳砬玖顺隽恕? 里格拍桌子,常宽不但不怕,反而踏前一步,反问道:“城主大人,请问何为刁民?” 里格没有想到,居然有人敢插他的话,而且还是一个独臂的老头。顿时一张大饼脸气得通红,又是一拍惊堂木喝道:“刁民指的就是你们这些人。光天化日之下,你们竟然敢公然哄抢他人的财务,你们难道就不怕王法吗?” 常宽冷笑一声,道:“这太安城,如今还有王法吗?里格,既然你说王法,那我今天就借你的王法一用” 常宽说着,一拉衣服,单手扯出一叠用白宣纸写的状子,抖手打开道:“我今天就要在这当堂之上,告这太安城从你往下的各级官员,包括你在内,你敢接吗?” 胡忧就在常宽的两步之外,常宽的勇气,让他佩服,不过常宽的行为,他并不认同。自古官官相护,民告官是乃天大的笑话。他居然当堂告城主里格,那能有用吗? 不过转念一想,胡忧也就明白了常宽的思意。他这是在发泄他的不满。因为他几十前之后,才猛的发现,原来自己被里杰卡尔德给骗了。里杰卡尔德跟本就没有像他打江山时说的那样,给大家一个食有粮,穿有衣的生活。多少战友的鲜血,换回来的,居然是米里挟沙,状告无门,他这是伤心的啊 一个少了条手的糟老头,里格会怕吗?他当然不怕。 非但不怕,他还觉得挺有意思。他突然很有兴趣,想要看看,这老头打算告他点什么 里格怒极反笑道:“常宽是吧,好,我今天就听听,你给我罗列了什么罪状” 常宽嘴边的胡子抽*动了几下,一咬牙道:“那你就听好了,我今天说的话,不但针对你,也针对整个曼陀罗帝国 ,粮价太高,百姓的生活无以为计。以我燕州为例,每亩水田,产米八百余斤,丰年至多不过千斤。其中一半,要做为租子,上交与地主,?碌淖疃嗖还灏俳铩F渲杏钟卸百斤为税赋。还有各种的临时摊派,战争捐资,又去一百。种地之人,实到手的,不过二百余斤粮? 这还是丰年,要是灾年,百姓种地,非但没有收成,还得同样的交租交税。交不上的,你们官府就要牵牛抢马,甚至是强抢妻女,以充税金,这事你认是不认” 里格非但没有半点为耻,还一脸得色的说道:“我认,我不但认,我还可以在这里告诉你。我府中至少有七个丫头,是这么抢回来的,你能拿我怎么样?” 常宽胸口猛的起伏好几下,最后强压怒气,平静的说道:“你认就好。之前那说的是种地之人?衷谠勖撬邓德蛄钢恕w怨牌瘢呐率亲暇;ㄍ醭逼冢讣垡膊还敲堪俳锪肝迨鐾濉h缃衩渴锪福偷梦迨鐾澹一故歉裟暾竺祝羰羯? 此外如房基坟地,均须另纳税课?磕甑募矍急妒ツ辍h缃徊黄穑鸱客诜亍s钟兄种纸蹇谟闳獍傩眨芍锖崴鳎啡徊还税傩罩阑睢;褂凶罱鎏ǖ谋炯也荒芡晁罢撸蛩猛逯笫抵耍鹌浯獭8跽咚淝灼荩浩淞诶铮徊怀鼍屯览锎颍庑闳鲜遣蝗稀? 里格无所谓的喝了口茶水,悠闲的说道:“认,我全认。” 里格说着,突然一个变脸,把手中的青花杯砸在地上,指着常宽怒骂道:“我就算认,你又能拿我怎么样?雎勇蓿际钦庋龅模饩褪峭醴ǎ愣穑? 本官不过是依王法行事,你又能耐我何?” 里格说着,伸了伸懒腰,道:“时间也差不多了,本官还得去听小曲,就不陪你们玩了。来人,把这些刁民都给我压入大牢,择日处斩。” 常宽指着里格的鼻子骂道:“里格,你这是草菅人命你知道我是谁吗?” 里格嘿嘿笑道:“常宽,我知道你是谁。不过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别跟我摆过去,本老爷不吃这一套。” 里格说着,环视堂下一百多人,假惺惺的叹了口气道:“你今年都七十多了吧,活了那么大的岁数,死了也就死了,可惜了这些年轻人呀,年纪轻轻的,就要陪你一块死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声音插话道:“不可惜,因为我们都不会死” 说话的是胡忧,他边说着,边踏前一步,站在了常宽的身边。 里格冷笑一声,道:“这年头,不怕死的人真多。” 胡忧逼视着里格道:“你说得不错,像你这种不怕死的人,真是太多了。” 里格突然感到?眨成蟊涞亩蕴孟碌氖勘鹊溃骸袄慈耍汛巳烁夷孟拢偷卣蠓ā!? 胡忧哈哈一笑道:“晚了” 话间刚落,就见胡忧双手一分,带在手上的枷锁镣铐纷纷落下。身子一闪,化作一道虚影,直扑里格,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把他的脑袋,按在了桌上。 胡忧手一晃,一把马刀,顶在里格的脖子上,冷冷的说道:“让你的人,全都住手” 别看里格刚才挺狂的,这一会,脸都绿了。慌乱的叫道:“住手,全都住手,谁都不许上来。 好汉,好汉,我什么都听你的,你有任何的要求,只管说好了。要米是吧,我马上让人给装一车,不,十车” 这突然而来的惊变,让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呆住了。一个个愣愣的看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年轻人,不是让铁链给锁着的吗,他怎么就给弄开了,还那么轻易的,就抓了城主里格。 胡忧一巴掌拍在脑袋的脑袋上,把他打得在台面上重重的撞了一下:“给老子闭嘴。再多话,老子先阉了你” 这说别的还行,要被阉,那哪受得了呀。里格脖子一缩,就不敢出声了。 胡忧拍拍里格的脸道:“这就对了嘛,做人要乖一点。刚才我说什么来着,我说我们都不用死,你同意吗?” 里格连连点头:“同意,同意。” 胡忧微笑道:“那还不放人?” 胡忧做出来的是微笑,可是在里格看来,那是多么的恐怖。他也练过几天的拳脚,不过他那些玩艺哪够看?饣崛煤堑穆淼抖プ牛疾桓叶? “是是,放人,放人。来人呀,把这些个刁.........老百姓都给我放了。” 放几个人算个屁,只要过了这一关,转头别说百多号人,就算是千多号人,也能抓回来。今天真是大意了,早知道有这么一个主,审都不审,直接全砍了多好。 头头都被抓了,下面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放人吧。差兵拿着钥匙,把百多号抢米的民众,都给放了。 民众得了自由,有些被吓得不轻的,急急的跑了。胆子肥的,并没有走,只是退开了一些,与官兵拉开距离,依然在看着势态的发展。 常宽跟本就没有动,他一脸若有所思的看着胡忧,眼中尽是迷茫。 里格一脸谄媚讨好的对胡忧说道:“好汉,你看,我都已经按你说的办了,你是不是可以放开我了。刀枪无眼,这伤了谁都不适合,对吧。” 胡忧想了想,点点头道:“你说得不错,杀你也脏了我的手。” 里格心说有戏,连连点头道:“那是,那是。” 小子,只要老子重获自由,看我怎么收拾这你。本官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也不得 胡忧能不了解里格那点心思?这种狗官,都是翻脸不认人的家伙,你一放他自由,他转头就让人砍你。再说了,胡忧既然出手,就没打算那么轻易的放了里格。杀,他是不会杀的,这狗官,他留着还有用。 里格以为胡忧会放了他,哪知道胡忧一摆手,对已经解开手烤的黄周民叫道:“你过来看着这个家伙,他要敢不老实,就给我卸点零碎下来。” 黄周民二话不说的接过胡忧递来的马刀,一把按着黄周民,先切了他一只耳朵,这才回道:“是,少爷” 里格哇的一声,都哭出来了。边哭还边叫:“我可没有不老实呀,你干什么切我的耳朵。” 不死鸟军团的人,没有几个是好鸟。黄周民嘿嘿笑道:“我只是试试刀而已,你也别太在意了。” 试刀?试刀就切人家的耳朵玩? 里格心里那个冤呀,这还有没有能讲理的地方了。 胡忧知道,黄周民是借机出气。他是草民出生,之前常宽点出的那些事,大多都在他的身上发生过。 胡忧笑骂道:“我的刀都不好使吗?我不是吹,这刀砍脖子,那是一刀一个,要不你再试试?” 里格一听这话,尿都差点没飞出来,惊恐道:“别试,不用试了。我敢保证,这位少爷说的话,绝对是真的。” 这可真不能试呀,切个耳朵还能活,切脑袋那可就活不了了。 胡忧把里格交给黄周民,来到常宽的身边,道:“常好先生刚才说得真好,小子想请老先生吃顿饭,不知可否?” (本书首发.起.点.中.文.网) “原来你就是不死鸟军团的少帅胡忧,难怪,难怪,老夫早就应该想到的。不错,不错,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酒店的包间里,常宽微微激动的看着胡忧。胡忧的名字,他早就听起过?幌氲剑尤荒敲吹哪昵帷? 胡忧淡淡一笑,亲手给常宽倒了杯酒道:“常老先生过讲了,小子其实也很一般。还有很多东西,要向你老学习。” 常宽一口喝掉手中的酒,道:“我老了,以后的世界,是你们的了。实不相瞒,我去过你的洞汪城。” 常宽之前在堂上说的那些话,让胡忧挺佩服的。胡忧能看得出来,这老人家对民生问题,很有自己的见解?庖彩撬氤?砗染频脑颉L?硭党龉赐舫牵且蚕胩窃趺此档模谑墙踊拔实溃骸芭叮浅@舷壬醯迷趺囱俊? 常宽摆摆手道:“少帅如果看得起老夫,叫声老哥哥行了?壬壬模姨疟闩ぁ*舛赐舫锹铮淮恚潭桃荒甓嗟氖奔洌右桓黾竿蛉说男〕牵┐蟪杉甘蛉说墓婺!;乖谕蚶锘粕车刂殖隽瞬荩矸拍痢?吹贸錾偎Щ瞬簧俚男乃肌!? 常宽说着,话风一转道:“只不过,因为发展过快,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特别快速的扩张,使得城民良莠不齐,治安的问题很严重。还有,经济体太过单一,只有马匹一样,是不足以支撑整个洞汪城发展的。” 胡忧点头道:“常老哥说得不错,单单是马业一样,是有些地单调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胡忧发现,常宽的见解,很多都说到了点子上,甚至有许多理念,都是很先进的。 胡忧以前不过是一个江湖混混,他虽然经历了二十年的现代文明,脑子里也有相当的知识储备。但是有很多事,他是知道却又不知道怎么说出来。比如他一直都知道,要得天下,就必须要得到民心,但是具体应该怎么得民心,他又不是很清楚。所以他用的方法都很原始。 对军中,他就只知道与士兵同吃同住同冲锋,以前手下几千人,他这样没有问题。但是现在的部队越来越多,三十几万人又分驻不同的地方,再用这种方法,效率太低了。 还有对外的民心问题,他总不能每拿到一个城,都暗中给百姓投毒,再以正义的化身出现吧?庋氖拢诜浅J逼冢鲆涣酱位剐小w咭孤范嘀沼龉恚嫌靡徽校悄某裳健? 胡忧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虽然有吴学问的加入,民生一块,多少得到些改善。但是吴学问毕竟还是太年轻,就算是再有天赋,也还缺少经验。所以胡忧很想把常宽给弄回浪天去。也不需要这老人怎么着,只要他能时不时的给句话,就能让整个军团,走不少的湾路。 胡忧感叹道:“听常老哥一席话,真是让小子收获不小。不知道老哥什么时候有空,能跟小子到浪天玩玩?” 常宽怎么能听不出胡忧话里的意思呢。他其实也挺看好胡忧的,但是他当时被里杰卡尔德给骗了一次,所以更小心了。再说以他的岁数,早就看淡了很多东西,没有了太多的名利之心。 常宽摇摇头道:“浪天一向是我向往的地方,不过近期之内,我暂时不会去。以后吧,在我死之前,我应该会去一次的。” 胡忧心中暗暗可惜的问道:“那不知老哥今后有什么打算呢?” 常宽回道:“我打算去找一个老朋友,其它的事,再说了。人到了我这个年纪,是不需要考虑太多以后的。” 胡忧点点头,他明白常宽的心情。如果是换了一个三,四十岁的人,他有无数的办法,把常宽给弄到浪天去。可是常宽已经七十五了,什么酒色财气,名利权势,对他来说,都已经是浮云。除非他自己愿意,否则没有任何的东西,能吸引他们。 可惜,胡忧此时没有多问一句,常宽要去见的人是谁。不然他就能见到他一直派人寻找的太史公了。那同样是一个非常有才的老人,一本故事书,就已经让胡忧受益匪浅。更何况他本人呢,那是一本活史书呀。 老天总喜欢不时的开些小玩笑,不死鸟军团中的两员老将。就这么轻易的失之交臂。一别又是好几个年头,直到........呵呵,那是后话了。 章节目录 第281章 戏真情假 281章戏真情假 “快走,老实点,小心老子阉了你” 里格被看管的士兵一脚踹出老远,心里那个气呀,可是他不敢出声不算,还得一脸的赔笑。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 被人抓住已经整整一天了,他还弄不清楚,这些在他看来,比他还坏的家伙,究竟是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给钱也不要,美女他们也不喜,就一直押着他往前走,连去哪都不知道?照飧鍪焙颍Ω迷谛》锵赡抢锾∏耍墒窍衷谌幢蝗说鼻蚋咦磐妗? 黄周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些紧跟着的安太城守备军,一些忧色的对胡忧说道:“少帅,后面的人越跟越近了,这会不会出什么问题呀?” 胡忧瞟都不瞟身后一眼,不在意的说道:“放心吧,只要里格在我们的手中,他们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黄周民不安的说道:“你真的要把里格这么弄到浪天去?” 胡忧笑笑道:“那样不是很有意思吗?” 有意思?我的天黄周民觉得自己的脑袋都快要暴了?馍偎б膊恢朗鞘裁床牧献龅模艿饺思业某抢铮殉侵鞲チ耍翊蛐笊谎蜃磐白撸顾涤幸馑肌;浦苊袷窃趺纯炊季醯眯脑嗵痪醯糜惺裁匆馑迹竺婵捎腥思医烁拍兀遣耪馐父鋈耍侨思页迳侠矗榷疾人浪橇恕? 胡忧看看天色道:“走得也差不多了,前面的那片空地,看来还不错,就在那里安营吧。” 黄周民点点头,按胡忧的吩咐去了。今天他这一天,心脏就没有跳慢过。他到不是怕死,他是担心胡忧的安全。胡忧现在是在刀尖上跳舞,他怕胡忧出事呀 “里胭小姐,他们的队伍?吕戳耍颐且灰鄙先ィ殉侵鞲瘸隼矗俊? 里胭怒道:“杀你个死人头,爹在他们的手上,杀上去老爹不给他们弄死了。传我命令,谁敢轻举妄动,军法从事。” “是,小姐。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里胭哼道:“原地安营,我到要看看,他们究竟想要玩什么” “是,在小姐。” 士兵转身就要是传令。 “回来。那些人的身份,还没有查到吗。” 看士兵无言以对,里胭骂道:“没用的东西,滚吧” 看士兵下去传令,里胭远远的看着前面那十几个人的队伍,暗暗的生气。 里格今年四十几岁,一生不知道玩了多少女人,可是就是生不出一个儿子,只有一个女儿,今年刚刚二十岁。长得到挺漂亮的,但是脾气有些不太好,太安城的人,没有不怕她的。 里格被胡忧抓的时候,里胭刚好不在家。等她得到消息,带人赶来的时候,里格已经被胡忧给押出了城。 里格很疼这个唯一的女儿,里胭也挺孝顺的。她想救老爹,但是现在却没有找到机会,所以她带人一直跟着。 胡忧放下换日弓,借助换日弓的地特殊功能,他可以很清楚的看到里胭。两队人马相隔并不是很远,不过是五六百米而已,他早就知道,身后的领军是一个女人,这会他只是想看看清楚那女人长什么样而已。 不死鸟军团的士兵,都在搭帐篷,起行军灶做饭,对后面那数千人的队伍,视而不见?獾讲皇撬堑纳窬筇酢6撬窍嘈藕牵泻窃冢貌蛔潘侨ゲ偬嗟男摹*饫锩嫖ㄒ徊话驳闹挥谢浦苊瘛T谒蠢矗窃诓湃盟傩哪亍? 里格被随意的扔在了地上,没有人理会他,不过他却不敢跑。虽然只要跑出五六百米,他就可以安全,并带人把这十几个家伙,全都干掉。 但是他不敢,他虽然功夫不行,但是眼力还是有的。他心里清楚,这里面随便一个人,都可以在五十米之内,把他抓回来。五六百米的距离,看是并不摇远,对他来说,却已经是天堑。 胡忧把换日弓收好,拍拍手,对里格喊道:“那谁,过来,闲着也是闲着,咱们聊聊天。” 里格的脸有些苦,但是他却不敢不过去。他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谁,但是他知道,他有些怕这个年轻人。 里格心里不愿意,脚步却不赶慢,一溜小跑的来到胡忧的身边,讨好道:“少爷,你叫我。” 身为城主,里格有一身不错的黑厚造诣?衷谑票热饲浚炎约悍诺滓坏悖怯泻么Φ摹*馐焙虺浯笸罚鞘亲约焊约赫也蛔栽冢页榈男形? 胡忧拍拍身边的位子道:“那不找你找谁,这里就我们俩不干事的。来,坐这。” “是” 里格小心的坐到胡忧的身边,虽然只是一块破石头,他却没有敢坐满,只坐了半边屁股。混过官场的人都知道,那是下属见上司的坐法。 胡忧把里格的动作看在眼里,却没有说什么。常宽嘴里的里格,是一无是处,贪婪成性的。胡忧却从中看到了他的一个优点,这家伙能屈能伸,不要脸的程度,与他有一拼。 胡忧指指后面吊尾的队伍,问里格道:“你的人?” 这是一句废话,不过里格必须得回答,不然他会被揍?獍锛一铮桓霰纫桓龈担乇鹗茄矍罢飧瞿昵崛耍崞鹑死葱i的,下手却一点不留情。 里格回道:“是的。那是我的直属护卫军。” 胡忧点点头,道:“那领头的是你儿女吧。” 相隔五六百米,里格看得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可以肯定,带队的肯定是里胭。别人他不敢保证,他知道他的女儿,肯定会来的。 看里格点头,胡忧来了兴趣道:“她叫什么名字?” “里胭。” “里胭?嗯,这名字不错,你起的?” “她娘起的。” 两人像好朋友一样,围绕着里胭,聊了起来。说到女儿,里格的脸上,明显的流露出掩饰不足的父爱。 聊了好一会,里格在回答了无数的问题之后,终于忍不住问道:“少爷,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身份?” 胡忧看了里格一眼道:“你似乎对这挺感兴趣?” 里格笑得有些苦道:“我总得知道,我落在谁手上不是。” 胡忧道:“那你觉得自己落在了谁的手上?” 里格犹豫了一下,咬牙道:“我觉得,我应该是落在了不死鸟的手上。” 胡忧故做惊讶的问道:“胡忧?我觉得我会是胡忧吗?” 里格回道:“我不敢确定,但是我认为你是。” 胡忧说道:“说说看,你是怎么会觉得我是胡忧的。” 里格看了眼那些在忙碌着做安营工作的不死鸟士兵道:“他们是军人,我可以肯定,他们全都是。” 说着里格停了一下,瞄了胡忧一眼,继续道:“我在太安城呆了十年,与燕州各城的权贵,都有一定的交情,他们手下的兵怎么样,我大约也都知道一些?袼钦庋茉谑瞬慷拥奈П浦拢鼓苋绱苏蚨ǖ娜耍允艿焦细竦难盗贰q嘀莩瞬凰滥窬胖猓挥心闹Р慷樱梢宰龅健!? 胡忧还真没有想到,里格会给不死鸟军团这么高的评价。看来这个家伙,也不是只会玩女人,能当上城主,他有他的能力。 胡忧说道:“就算他们是不死鸟军团的人,你又为什么会觉得,我会是胡忧呢。据我所知,不死鸟军团之中,年轻的将官非常多,而且有消息传,胡忧并不在曼陀罗帝国。” 里格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道:“因为我曾经听过很多关于不死鸟的故事,我觉得你就是他。除了不死鸟,我想不出,有谁会那么大胆,敢只身在公堂之上,把我给抓了。” 胡忧哈哈大笑,挺友好的拍拍里格的肩膀道:“别想那么多了。我们吃饭去,今天赶了一天,你不会累吗?” 里格被抓住之后,还是第一次没有听话的按胡忧的意思去做,他两眼直直的看着胡忧,追问道:“你是不是他” 胡忧有以愕然看向里格,他发现此时的里格,似乎与之前的里格不太一样。 胡忧并不怕里格知道他的身份,与里格对视了许久,点头道:“你猜对了,我就是胡忧。” 里格长长的松了口气,道:“果然是你。” 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你似乎有些开心?” 里格道:“不是开心,我是放心。如果你真是胡忧,那我不会死。” 里格的这句话,到是引起了胡忧的兴趣,已经站起来的他,又坐了下来,问道:“为什么你会这么说,你觉得我不敢杀你吗?” 里格摇摇头道:“不,不是不敢杀,而是不会杀。如果我猜得不错。你之所以借机抓我,是想控制太安城。太安城地处洞汪城和浪天之间,虽然不是什么大城,但是它的地理位置特殊,刚好在燕州在中心。不死鸟军团如果能把太安城收入旗下,建成一个聚点,那么不死鸟军团对燕州的辐射能力,将会比现在大上几倍。我说得对不对,少帅” 胡忧不置可否的说道:“说下去。” 胡忧对太安城起意,不过是临时的决定。他只知道,控制太安城,对不死鸟军团会有好处,细节方面,他并没有过多的考虑?幌氲剑飧隼锔瘢尤荒芟氲秸饷炊喽鳌? 里格继续道:“现在曼陀罗帝国各地的形势很紧张,皇权旁落,百姓民不聊生,各大势力,都在留意着四周的动向,轻易不敢出手,以免招来巨大的损失。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少帅要想控制太安城,最好的办法,就是抓到我这个城主。利用我城主的身份,来达到控制的目的。所以我知道,你是不会杀我的。” 胡忧点点头道:“想不到你还是一个很有大局观的人,但是你在太安城做的事,真不是人干的事。你明知道百姓已经很苦了,为什么还在欺压百姓?傩盏拿桌锊羰飞匙樱慊沟辈坏彼鞘侨恕? 里格长长的叹了口气道:“少帅,你也是圈子里的人,有些事,我不说,你也明白。 不怕告诉你,我年轻那会,也是一个充满了漏*点,充满了美好幻想的人。我也曾经正直过,想要干出一翻轰轰烈烈的业事。 然而大环境就是这样,无论官大官小,凡是有点权力的,都在欺压百姓。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想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太难太难了。而且代价太大。” 里格说着,眼中已噙满了泪水,胡忧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人或事,但是他可以肯定,那件事,对他的伤害很深,也是让他变成现在这样的根源。 一夜无事,第二天,胡忧一行人继续上路。身后那几千人,还在不远不近的跟着。 今天的里格,显得有些沉默,一天都没有说话。在胡忧的命令之下,手下的士兵,没有再为难他。大家就这么相安无一事的走着。 第三天的晚上,里格主动来找胡忧,要求与胡忧独单谈一些事。 胡忧跟里格来到不远处的一个坡地上。里格仰望着星空,看着那满天变幻的星星,是那要样的痴迷。好一会,他才开口道:“我可以把太安城并入到不死鸟军团之中,但是有一个条件,你必须答应我。” 胡忧没有马上回答,他先在草地上坐下来,这才开口道:“你先说说看。” 里格咬牙切齿的说道:“我要你帮我杀光大田城孙天放全家。不要问我理由,我是不会告诉你的。你只需要点头,或是摇头就行。” 里格在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十分的狰狞,像一只挥舞着手臂的大猩猩。 胡忧迅速的在脑中调中大田城的资料。大田城在安太城以南百里左右,与太安城差不多大。也处于燕州的中心圈。城主孙天放有帝都的关系,实力不弱。不过如果胡忧要一统燕州,那也是一个必取的城镇。 胡忧说道:“据我所知,大田城有五万驻军,而且有帝都的背景,而你太安城只不过有两万人,你本人又在我的手上,我有必须答应你的理由吗?” 里格愣了一愣,才问道:“难道你没有拿下大田城的计划吗?大田城是燕州南面的重要城市,你要想控制燕州南面地区,大田城是必取之地。你只需要多杀几个人,就可以得到太安城,难道这样的交易,你都不做?” 胡忧呵呵一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自己做,而是要借我的手?” 里格怒道:“我要是能做到,何必求你不怕告诉你,我与那孙天放有不共戴天之仇,这些年来,我拼命的捞钱,不是为了自己的享受,我是要发展势力,干掉孙天放” 里格说的这里,又有些泄气道:“可惜我无论怎么贪,怎么弄,都比不上孙天放。我最多也就只能做到往米里掺沙子而已,孙家是包赌包娼,甚至还扮土匪,打劫过往行商富家,我又怎么能斗得过他” 里格说着,跪在了地上,大颗的泪水,不停的滑落,一个大男人,哭得像个娘们一样,那一声声的干豪,是那样的歇斯底里。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那是未到伤心处。 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不同。谁能想像得到,那个在大堂之上,一口一个刁民,叫着堂下之人的一城之主,会在这里,哭成这个样子。 胡忧任着里格在那里哭,不去劝,也不说话?窭锔袼档哪茄涫狄鹩λ⒉荒选5呛遣幌胝庋幻鞑话椎拇鹩Α?闪耍赜锌上еΓ遣痪醯茫锔裼惺裁戳钏榈牡胤剑残碚婧退锾旆庞谐穑残硪恢贝π幕堑模胍虬芩锾旆拧? 但是与此同时,他同样对太安城的老百姓,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可怜,他哭,还有更多更可怜,想哭都哭不出的人呢。又有谁去同情他们。 里格有一点,说得没有错?飧鍪澜纾褪钦庋*雎勇薜酃丫褚豢槌羧饽茄昧恕T谡庋幕肪持校嗌僭涤新蝗妊娜耍淙吹袅俗约旱娜惹椋淮蚰サ袅死饨牵涞寐槟静蝗獭? 胡忧以前,一直想要打出自己的一片世界,成为一个枭雄。可是这一刻,他第一次生出了改变这个世界的念头。如果能用自己的双手,建立一个美丽的世界,一个没有权力纷争,天蓝水绿,大夫只管看病,老师只管教书......... 去他娘的,老子只是一个混混,又不是救世主,想那些狗屁干什么。什么世界大同,都是狗屁 胡忧把这个念头掐死在脑中,对里格说道:“行了,哭一会得了。孙天放的事,我不会答应你。不过你要是跟着我干,我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自己**想干的事。前提是别跟我玩花样,不然孙天放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你肯定好不了。” 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胡忧又恢复了他的痞气,先把能拿到手的东西,抓在手里再说。那什么大田城,以后在走一步看一步,谁知道明天的世界会怎么样。 同一时间,里格的眼中,闪过一丝冷芒,而在他背后,胡忧的嘴角,勾起了冷笑。 戏,大家都在演,喜剧,苦情,无间道.......哼,看谁是戏王之王。 章节目录 第282章 回归浪天 282章回归浪天 浪天。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 胡忧回到浪天的时候,没有惊动任何的人。至少普通的百姓和士兵,并不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主,已经回到了这座千年古城。 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因为胡忧的回归,而发生任何的改变,应该吃饭的还是一样吃饭,应该干活的,还是一样去干活。 浪天入城是不需要收税的,不但是进城不收税,就连很多商家店面,也不需要交税。很多人把这里称之为无税之城,或是自由之城。 胡忧进城门的时候,被这里的繁华给吓着了。虽然他离开此地,不过短短半年的时间,可是他几乎已经认不出这座城市。 浪天这座古城,在胡忧离开的时候,虽然已经开始慢慢的从战争的阴霾之下,走了出来。但是绝对不像现在这样的热闹。 你看那熙熙攘攘的人群,看那琳琅满目的店铺,看那花枝招展正在逛街的美女**,还有那穿着新衣服在街上乱跑的孩子?衷诓攀拢牍昊褂辛礁鲈拢墒钦饫锶幢裙昊挂饶帧? 跟着胡忧一起回来的十几个兵,包括黄周民在内,全都被这座古城给惊呆了。他们不是没有想像过浪天的繁华,但是浪天的繁华,要超出他们的想像太多了。 黄周民看得有些发傻的问道:“少帅,这里就是浪天?” 胡忧把目光,从几个衣服大胆的女孩子身上收回来,笑道:“这里就是浪天,感觉怎么样。” 黄周民向往的说道:“太棒了,真是太棒了。如果能在这里住上一天,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来交换。” 黄周民身后的士兵,也重重的点头,他们完全同意黄周民的话,不过他们想的不是住一天,而是住一生,再加上个老婆,那就更完美了。 胡忧一巴掌拍在黄周民的脑袋上,笑骂道:“什么屁话,才住一天哪成呀?饫锸俏颐遣凰滥窬诺牡嘏獭7参也凰滥衿煜率勘加谢嶙≡谡饫铩!? “真的?” 所有的士兵都脱口而出,眼中满是向往。 胡忧点头道:“当然。红叶中将已经在制定轮值计划,每一支部队,都会有机会驻守每一个城市的。不单单是浪天。” 浪天是天风大陆最有名的城市之一,普通的民众,也许有人不知道自己的国王是谁,但是他肯定知道,浪天在什么地方。如果不是太祖皇帝里杰卡尔德一意孤行,排除众意,非要定都龙城,浪天不可能落都胡忧的手中。 后世的历史学家,虽然在各种问题上,都纷争不断,唯独对浪天的重要性,是众口一词。所有人都认同,没有浪天城,就没有不死鸟军团的辉煌这一说法。更有人说,是上天选择了胡忧,不然怎么会让胡忧那么轻易的,就得到了浪天城 胡忧离开浪天之时,浪天方圆八十九里,人口近二百万。此时看来,胡忧觉得浪天似乎比之前小了,很多原来的空地,现实都已经住满了人。 胡忧在心里暗暗想道:“看来是居民变多了,是不是要弄些旧城改造什么的?” 一路走走看看,一行人来到了城主府。浪天的城主府,以前曾经是紫荆花王朝的皇宫一部份,它并不是在城中心,而是座落于浪天偏南,临近帝国最大的河流九州河。 府开四门,每个府门都可以驻扎两千人的部队,这是其他的城镇绝对没有的设计,因为城主府的庞大,也有人称其为小浪天。 胡忧走过熙熙攘攘的街道,来到了城主府的南门。因为南门临近浪天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龙城路,本身的设计又足以容纳十几骑并行。所以就算这里是城主府外,路上同样也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甚至还有不少的小贩,在沿街叫专卖。曾经有人提议,禁止小贩在城主府南门叫卖的行为,不过胡忧并没有采纳这一见意,只说了句‘小贩也要讨生活’,这事就作罢了。 小贩自己也是很识趣的,虽然从来没有人说过他们,规定他们摆卖的位子,但是他们自己,还是知道不能打扰到城主府的正常生活工作。他们很自觉的只占用马路一边的五分之一来做买卖,给城主府的进出,空出足够的位子。而且他们在每天收档的时候,还会自觉的打扫路面。哪怕并不是他们弄脏的地方,他们也会打扫干净。在这里卖夜宵的人,更是相互约定绝不卖酒,尽可能让客人不要大声的喧哗。 这就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胡忧一直在为怎么样处理民生问题而苦恼,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无意之中,所做的这些事,已经让百姓很感激了。百姓的要求,其实很简单,他们不需要大富大贵,要的不过是平淡的生活。做小贩虽然风吹雨打也挺苦挺累,但是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站岗的侍卫虽然没有认出胡忧是谁,看他们的目光,不时的扫在自己的身上,不由自主的,站着了身子。能在城主府站岗,被他视为一种骄傲。要知道这是守卫和保护不死鸟军团最高领袖胡忧的第一道岗,也是军团的脸面,不容有失。 胡忧看着暗暗的在心里点头,不错,这就是他要的兵。转头对身的黄周民说道:“好了,别看了,咱们先进去吧。回头我给你们几天假,你们好好出来玩玩。” 黄周民有些脸红的笑了笑,不好意思的说道:“对不起少帅,我有些走神了。”这里的每一样东西,对他都有致命的吸引力,让他有些找不着北了。 站岗的侍卫看胡忧他们往这边走了过来,似乎想进城主府的样子,忙上前客气的拦下他们,语气轻和的说道:“不好意思,几位,这里是城主府,不可以随意进出的。” 胡忧不知道这些侍卫是谁调教的,但是他可以肯定,那人花了不少的心思。绝对是个人才,知道怎么和老百姓相处。 胡忧一时起意,想试试看,这些侍卫能做到什么程度,于是故意装傻道:“不可以进的话,可是我看里面的风景很漂亮,想进去看看。你们这样把美景都关起来不好哟。” 侍卫并没有因胡忧的话而生气,反而乐呵呵的笑道:“这们老兄真有眼光,不是我吹,咱们这城主府的风景,真是美得没有话说。不过我们可没有把美景都关起来。” 侍卫说着一指远处一个露出绿色屋顶的地方,继续道:“看到那个八角楼了吗,那里是前朝的御花园,现在是一个庙会。那里的风景,也非常的不错,还有不少的小吃。老兄可以上那玩玩看?獬侵鞲前旃竦牡胤剑轮氐兀挥型ㄐ泄模遣荒芙サ摹!? 一般人听侍卫这么好言解释,也就不会在这里磨事了。可是胡忧就是来惹人家的,当然不会就这么走了。 胡忧撇撇嘴道:“说了半天,你就是不想让我们进嘛。” 胡忧说着,吃了豹子胆一样,指指黄周民等十几个士兵道:“我们人可多,你不让我们进,我们打你哟” 黄周民那个汗呀。心说还好这是你的地盘,不然你这不是找死吗。人家是上来一个人,和你好好说话,后面那站成两排,每排十个拿长枪的,你当人家是死的呀?舛蓟故悄憧醇模床患目隙ɑ挂唷? 侍卫也看出了胡忧是开玩笑的,所以依然没生气,呵呵笑道:“这位老兄,你就别在这里玩了?嬉蚱鹄矗皇俏掖担阏馐父雠笥眩疾挥梦颐切值芏帧!? 侍卫说着,示意胡忧回头看看那些小贩道:“那些卖东西的朋友,就把你们给收拾了。” 胡忧还以为侍卫要说什么,没有想到,侍卫居然说那些小贩会来帮忙。他一时有些弄不明白,难道说自己离开这半年的时间,朱大能那些家伙,把小贩都收编了? 这似乎不太可能嘛,胡忧可是江湖出生,他一眼就看出了那些小贩全是真的,不是士兵假扮的。 胡忧这次是真不懂的问道:“难道说那些小贩,也是你们的人?” 侍卫得意的笑道:“那到不是,不过你如果真在这里吵事,他们会自发帮忙的。” 胡忧问道:“为什么,难道你们会给他们钱?” 侍卫摇摇头道:“因为他们拥护我们的少帅大人,少帅给了他们喜欢的生活,他们不允许任何人伤害到少帅大人的安全。” 胡忧听到这话,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有些想哭?嫦氩坏剑约阂桓鼋混混,居然也能有这么一天。一切的付出,终有回报,不是吗? 微微的感触了一下,胡忧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脸,站直身子,道:“很好,刚才只是跟你开个小玩笑。呵呵。好了,现在我要进去了。” 胡忧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只黑色的铁质不死鸟,放在侍卫的手上,很自然的拍拍侍卫的肩膀道:“以后好好干,我看好你。” 看到胡忧拿出铁质不死鸟,那侍卫整个人都呆住了?饪刹皇且话愕奶帐纹罚馐且豢偶缯隆*衷谒募缟希且惶跛氪险咀乓恢惶什荒竦纳傥痉虺ぃ嗉右豢挪凰滥瘢椭形拘《映ぁ*獾扔谑枪偕患堆健? 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只有少将以上的级别的军官,才可以不用通过军事委员会,直接升迁少校以下级军官。 这个年轻人是谁,他怎么可以直接升自己的官?英达整个人都愣住了,心里不停的狂跳,他有预感,自己的一生,都将会因为手中这小小的铁质不死鸟而改变。 凡是肩章上的不死鸟,无论是金色,银色,还是黑色的,都是用特殊的材料打的,和脖子上挂的一圆一方两块士兵牌一样,绝对不可能伪造。英达上手就知道,这颗肩章绝对不假。 “这.......你........将军........我........” 英达觉得自己的整个脑袋都进水了,连一句整话都说不上来。 跟在胡忧身边的黄周民,靠了上来,小声的在英达的耳边说道:“小子,你走运了。” 黄周民也坏,他并没有告诉英达胡忧的身份,而是把自己的肩章露出来,让英达看了一眼道:“我们应该可以进去了吧。” 英达本能的点头,突然反映过来,一伸手道:“不行。中校大人,你必须要有通行证,才可以进去。” 黄周民身后的几个士兵,平时也是玩惯了,看黄周民吃鳖,一下全都呵呵大笑起来。黄周民那个恨呀。 胡忧以前经常在部队里和士兵同吃同住吹牛打屁,这英达不认识胡忧,不可能所有的人都不认识胡忧。 英达这一根筋,还拦着胡忧一行人,想要查证身份,里面冲出一人,一下就扑到了胡忧的怀里。 扑进胡忧怀里的是四侍女中的纳月,她正要出门买东西,还在门里的时候,一个士兵跑赤来告诉她,说门外的士兵拦住了十几个人,其中有一个,看起来很像少帅。 纳月一听,心就一紧。她跟在胡忧的身边已经有些日子了,对胡忧也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他最喜欢玩这种把戏。闻言马上往大门跑,只一眼,她就认出了胡忧。 纳月扑进胡忧的怀里,就怎么都不愿出来,死死抱着胡忧,眼泪哗啦的哭道:“少爷,你这半年都跑哪去了。” 胡忧呵呵笑道:“哪来的爱哭美女哟?郏薜煤媚芽茨啬憧此嵌荚诳茨隳亍!? 纳月抬头看了一眼,不单单是士兵,就连街上那些小贩,都一个个在那边注意着这里的动向。 纳月小脸一红,赶紧拖着胡忧往里走。纳月是胡忧的贴身四侍女之一,在府里的地位很高,门官英达这次没有敢拦她,胡忧一行人,跟着纳月,全都进了府里。 英达傻傻的看着已经走远的胡忧等人,喃喃的说道:“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少帅?” 胡忧现在是知道什么叫做众女环绕了,他简直像是被人一下扔进了花丛里的可怜小草。身边旋日,纳月,踏星,扶辰,西门雪,红叶,这是大家看得见的。只有胡忧才看得见的,还是风吟,花颂,雪啼,月鸣这暗夜四影也闻声而来。 一大群美女围着胡忧,那是千般温柔,万种风情。红叶现在是中将了,在手下士兵面前,多少要注意一些影响。四侍女可不管那么多,她们早把自己当成了胡忧的人,一个个全都挤进了胡忧的怀里。不知道是谁,趁乱还狠狠的掐了胡忧一把。 安慰了好一会,费了好大的工夫,才总算吧旋日几个给哄好了。胡忧抹了把汗,真是比打仗还累呢。 四侍女发泄了一阵之后,也恢复了过来,扶辰拉着踏星,直嚷嚷着要给胡忧做一顿大餐,纳月也急急的去给胡忧整理房间去了。 胡忧松了口气,没好气的瞪了一直在边上笑的吴学问一眼,道:“笑什么笑,也不说上来帮帮忙。” 吴学问苦笑道:“少帅,这可是属于你的艳福,我要是敢上来拉谁,她们还不得把我生吃了。” 胡忧哈哈大笑,回到家的感觉,真是太爽了。 一场庆贺那是少不了的。不过这一次,胡忧没有像洞汪城那样喝醉,今晚可不能一睡不醒,还有许多事情要做呢。 黄周民这些人的吃住,自然有人会安排,胡忧在四侍女的伺候之下,洗去了一身的风尘,来到了红叶的房间里。 房间里,这会只有胡忧和红叶两个人了。红叶再也不用掩饰什么,一声娇哼,扑进了胡忧的怀里。胡忧身上那可怜的衣服,还没有穿暖和,就给趴掉了。接下来的,就是红叶无数的娇哼,回响在这燃着红烛的房间里。 一阵暴风雨式的冲击,足足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才停了下来。红叶一脸满足的趴在胡忧的怀里,嘴角挂着一些,只有小胡忧才明白是什么的东西,用如水的眼神,痴痴的看着胡忧。 胡忧伸手,拉过薄被,掩去红叶那外泄的春色,温柔的吻了红叶一下,道:“这半年真是辛苦你了。” 红叶往胡忧的怀里挤了挤,为自己找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道:“我没有什么的,只是有些想你。” 胡忧紧了紧手臂,抱住这个总是默默付出的女人,她总是无怨无悔的付出,却从来不求任何的回报。只要胡忧需要,她可以义无反顾的为胡忧做任何的事。 和红叶亲昵了一会,胡忧把玩着红叶胸前的一点红樱桃,问道:“怎么没有见着朱大能,候三他们?” 刚才的宴会,胡忧不但没有见着候三,就连再低一级的里克尔梅,林克那些骨干,也都不在。 红叶轻轻哼了一声,却没有打开胡忧顽皮的手,胡忧每次事后,都喜欢这样,而她也喜欢胡忧这样。 红叶微微有些喘吸的说道:“候三现在在堡宁,朱大能在白云城。你要是晚回来几天,旋日和西门雪也去白云城了。” 胡忧瞬间就意识到,白云城肯定出了大问题,不然已经有朱大能在那里,为什么还需要旋日和西门雪这两个女军师过去了。 章节目录 第283章 三千万 283章三千万 白云城是不死鸟军团之下,收回来最为仓促的一座城。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1,白云城刚刚拿下,胡忧就被童颜给虏走了,所以白云城并没有经过系统的整顿。 胡忧听红叶说在派旋日和西门雪去白云城,马上问道:“是不是白云城出了什么事了?” 红叶有些忧虑的点点头道:“这两个月以来,白云城接连的发生暴*,虽然都被朱大能给压了下去,可情况并不是很乐观。根据我们的调查,那些暴*并不是民众的自发行为,而是一小部份,别有用心的人,在暗中搞事。所以我想让旋日和西门雪去处理此事。” 胡忧想了想道:“那些人会不会是康拉德的人?” 红叶摇摇头道:“现在还不能确定,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大。康拉德家族毕竟在白云城已经营了那么多年,虽然这一次,意外的把白云城丢了,但是他们的势力,依然存在。” 胡忧暗想着,康拉德的势力,肯定还有,而且应该不会少。不死鸟军团之所以能拿到白云城,那完全是一个意外。如果不是康拉德的野心太大,想趁不死鸟军团主力尽出堡宁之时,想要吃下浪天。胡忧也不会为了震慑燕州其他蠢动的势力,一天之内,八百里奔袭康拉德的白云城。 康拉德虽然输掉了这场仗,但是他的手下,还有十几万的部队,想要重新拿回老窝是很正常的事。 胡忧不怕康拉德,他是对康拉德背后的势力有些不安。根据可靠消息,康拉德现在已经投靠了血修罗秦明。 秦明现在是与胡忧几乎同名的人物,同为曼陀罗帝国两大新星,胡忧对秦明的了解,要比别人更深一些。在别人看来,秦明给他们的第一印象是冷血。不过胡忧却不那么看,他觉得秦明可怕的不是冷血,而是对机会的把握能力。 当年刚入伍的时候,升夫长,胡忧完全是误打误撞,在后面拿石头偷袭人家,被罗德里看中,而升的夫长。秦明却是很果断的抓住机会,展现实力,调组升夫长。 试想一下,如果秦明当时没有那么做,那么小队里,已经有了一个受上司看好,以入伍第一天就升夫长身份的胡忧压在那里,秦明想要出头,就太难了。就算他再怎么努力,最多也就像现在的朱大能和候三这样而已。不可能有机会,和胡忧并称两大新星。 秦明正是想到了这一点,才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硬顶而上,最后也成功升为夫长,早早摆脱被胡忧压着的可能性。 还有这一次,胡忧八百里奔袭,拿下白云城,看起来威风,但是胡忧的损失也挺大。而秦明确是看准了机会,突然插手,巧妙的利用了当时的形势,动动嘴皮子,就把康拉德给收编到了他的势力之中?庵侄曰岬陌盐漳芰Γ人睦溲膳隆? 胡忧仔细的考虑了一下,说道:“要不还是我亲自去一趟白云城吧。” 虽然刚刚回到浪天,但是以白云城的形势,胡忧觉得,还是自己去,会比较好一些。至少有个什么突发*况,他能马上做出处理。 红叶摇头道:“白云城的情况,是有些复杂,不过有旋日和西门雪去,应该足够了。她们俩的能力,也很强,特别是处理这方面的事物,有一定的经验。” 西门雪和旋日,一个长期跟在前帝国元帅西门玉凤的身边,一个跟着宁南帝国公主,未来的女皇欧阳寒冰,能被她们视为左右手,绝对有能力处理这些事。其实上,西门雪和旋日,有一个去白云城都已经够了,红叶这次是加了双?眨Ω貌换嵊刑嗟奈侍狻? 胡忧仔细考虑了一阵之后,也同意了红叶的意见,让西门雪和旋日走一趟白云城。 决定了这个事之后,胡忧以为红叶会开心起来,可是看红叶的脸上,还有忧色,不由奇怪的问道:“还有什么麻烦的事吗?” 红叶看胡忧刚刚回到浪天,身体还很疲惫,本不想说,但是事情比较急,而已胡忧又已经问起了,不说也不行了。 红叶叹了口气道:“嗯,还有就是关于浪天的事了。” 经红叶详细的说起,胡忧这才知道,原来浪天的事,比白云城的事,还要复杂得太多。 事情是这样的,由于胡忧提出了免税这个概念,加上浪天是天然的良港,又是陆路交通枢纽,千年古城,不论是人文还是人流物流,都很发达,加上不死鸟军团的名气,所以引得大量的商家入驻。 不单单是燕州一州,就连其他的州,都有很多商家财团进驻,甚至有些大家族,把整个家族产业,都迁到了浪天。只短短的半年时间,浪天的经济就比之前翻了三倍,人口更是爆炸式的从两百万,达到现在的五百万。具统计,现在的浪天,在各项数据上,已经超过了帝都龙城,在整个天风大陆的城市排名,位列第九 由于胡忧的免税政策,使得不死鸟军团并没有在浪天的繁华之中,得到太多的利益。可是却已经招来了很多的麻烦。 天风大陆第九大的城市,那得多少人眼红呀。人都是看不得人好的,一见好的,谁都想来切一块。 现在是人人都拿浪天当成了肥肉,包括皇室在内,都想在这里拿到好处?窈珊煺蚰切┍焕颂烨廊ゲ坡返某钦颍呛薏坏冒牙颂旄辶恕? 胡忧听完红叶的话,叹了口气道:“看来我们现在是树大招风了。” 紧了紧手,把红叶抱在怀里。就算红叶不说,胡忧也能想像得到,红叶这半年来,身上的压力有多重。不但要兼顾不死鸟军团的军务,还要应付来自各方的压力。甚至还要压住因为胡忧突然失踪而引发的军心不稳。她那小小的身体,扛下了多少的东西。 胡忧真的很庆兴,自己能遇上红叶这么一个女人。如果不是她,胡忧知道自己不可能达到现在的高度。说句良心话,有时候胡忧真是觉得,红叶比他更有资格,做这不死鸟军团的主人。 红叶感受到了胡忧的那股柔情和疼惜,缩进了胡忧的怀里?獍肽昀矗刻熘凰甯鲂∈保缓缶褪怯Ω陡髦指餮奈侍狻N蘼凼切幕故巧恚己芾邸h绻皇亲茉谛睦锔嫠咦约海凰滥窬攀呛堑男难辉诘氖焙颍约阂欢ㄒ锼睾茫峙滤渤挪坏较衷凇? 她是一个淡薄名利的女人,什么权势财富,她都见过,经历过,跟本就不稀罕。如果不是这样,以她的家势,以她的能力,怎么可能只在以前的暴风雪军团里,当一个小小的队长呢。就算不能像西门玉凤那样,成为军团长,但是做一个女将军,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为了胡忧,她却心甘情愿的做着这些,她并不喜欢的工作?挥惺裁刺乇鸬睦碛桑徊还俏税锖嵌选V皇呛艿ゴ康陌锖牵裁炊疾晃? 现在躺在胡忧的怀里,感受着胡忧的那股柔情,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只为这些,她可以更加投入的去做,无论胡忧要她做什么,都没有问题。 胡忧知道,怀里的女人累了,需要好好的休息,但是有些事,他必须要弄明白。也许等到明天再问,也没有问题。可是不问,他睡不着呀。浪天是整个不死鸟军团发展的基石,他不能让浪天出现任何的问题。 胡忧轻抚着红叶那光滑的粉背,问道:“浪天现在,最主要的麻烦有那些?” 红叶回道:“有三个问题。首先的问题,就是上交国库的税金。按帝国的法律,军团治下所属城镇,要按比例上交税金。” 胡忧点点头道:“这个我知道,是按入收比例上交三成,另外的七成,用于军团的建设和管理。” 胡忧说到这里,顿了一下道:“可是我们浪天并不收税,他们也要我们上交税金?” 红叶点头道:“是的。因为我们免税的法令,并没有得到帝国的批准,属于军团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得的那七成,帝国那边不管,除非我们马上独立,退出曼陀罗帝国,不然那三成的税金,我们得交,而且是必须交” 胡忧头痛的按了按太阳穴道:“好吧,好吧,那我们要交多少?” 红叶犹豫了一下,咬着嘴唇道:“三千万金币。” 胡忧听到这个数字,差点没晕过去。以前他口袋里的钱,从来就没有超过五十块。来到天风大陆,情况好了一些,但是也不过是几百金币而已。之后他的帐面上,到是出现过一笔巨资,达到三百万。但是他还没有捂热,红叶就告诉他,那只是帐面有,各种的花消一加上去,就没有了。那样都让胡忧心痛了好几天?饣嵋豢谄蝗虻乃敖穑遣皇前阉咏凸镎穑慷一故窍日敉噶嗽僬ǖ哪侵帧? 胡忧抽*动着脸,强忍着骂娘的冲动,问道:“他们凭什么要我们交这么多?” 红叶回道:“他们凭的是前浪天城守黄初秋的估算。黄初秋当浪天城守的时候,每年上交的税金是一千五百万金币。他估算现在的浪天经济,是当时的两倍。所以要交三千万。” 胡忧骂道:“早知道我当初就应该找机会干掉他这死老头,跟我有仇呀,这么整我” 胡忧在骂这话的时候,肯定是忘记了,这浪天原来是谁的。黄初秋整个浪天城都让他给抢了,那还能没有仇?虽然浪天是胡忧从红巾军的手里抢的,巴伦西亚也默认了胡忧对浪天的合法统制。可是在黄初秋的眼里,不就是胡忧给抢的吗? 红叶摇摇头道:“你就算是杀了黄初秋也没有用。因为他的计算,并没有夸大,换了任何的一个人,都能算出这要样金额,甚至还要更多。” 胡忧有些肉疼的说道:“那也就是说,我们免掉了一亿金币的税金哦,我的天” 一亿金币,那是多少? 胡忧现在真是想一巴掌把自己给拍死了,当时说免税的时候,怎么就说得那么帅,早知道有这么多,免一半也有五千万了?衷诨耙丫党鋈チ耍傧胧账埃鞘遣恍辛恕0?...... 红叶有些好笑的看着正在拉头发后悔的胡忧,她的心里其实也很烦恼,可是不知道怎么的,看到胡忧这样,她却是打从心里开心。因为这样的胡忧,很真实。他不是什么不死鸟军团之主。而是一个被人抢了玩具的孩子。 胡忧苦恼了好一会,这才试探的着问道:“那我们现在有多少钱?” 马上独立那是不可能的,不死鸟军团现在看起来,似乎已经挺强大了,但是基础非常的薄弱,独立那是找死的行为。 别看红巾军占浪天那么久,帝国都没有对他怎么样。红巾军那是和索菲雅里应外合,是索菲雅的暗中支持,才没有事。不死鸟军团要是敢宣布独立,在曼陀罗帝国建立国中国,索菲雅肯定举全国之力来打他。 别看索菲雅现在控制不了五大野战军团,可是地方守备部队,她还是能调动的。帝国共有七十二城,三百六十个镇。一般的城有五万编制的部队,镇的话,每镇有一万到两万,光这些加起来,就有超过八百万的部队。就算是再没有战力,拿出四百万,踩都要踩死他了。特别是那些被浪天抢了生意的城镇,他们打起来,肯定出全力。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索菲雅跟皇家骑兵团的关系肯定不一般,没有库比拉斯的默许,她想控制巴伦西亚,独掌皇权,是那么容易的事吗?皇家骑兵团可是有五十军精锐的,而且装备一流。 胡忧真是想得泪流满面呀,无论怎么看,这个税金他都是要交定了。问题是,军团现在有多少钱? 红叶叹了口气。 听到叹气,胡忧的心顿时又冷了一大块,试探道:“两千万总是有的吧?” 红叶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胡忧颤抖的伸出一根手指头:“一千万?” 看红叶还是摇头,胡忧抽*动了脸皮道:“一百万?” 马拉戈壁的,一百万都没有的话,这日子真是没法过了。 这一次,红叶到是点头了,不过红叶说出的话,让胡忧一下把小胡忧挺进了红叶的体内。 他那是火气太大了,得发泄一下才行。 一百万是有,但那是军费。过两天,就得给士兵发粮饷了。发完之后,那一百万,也就没有了。 不死鸟军团手下三十万大军,别说是打仗,就光光是吃喝拉撒睡,行动坐卧走,哪一样不需要钱。浪天现在没有税收,只靠出租一些铺面,得的钱能养活军队就算是不错的了。如果不是红叶精打细算,军队都得饿肚子,还提什么补充新装备。要知道这半年来,经过红叶的努力,已经有半数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完成新装备的更新。红叶对不死鸟军团的军重性,真是无人能比。 在红叶的身上,又发射了一炮。胡忧的心情,这才平复了一些。问出了下一个问题:“这三千万,要什么时候交?”如果可以,胡忧?鸢甘鞘旰螅踔潦且话倌辏磺?....... 这一次的冲击,比之前的那一次,还要激烈,红叶的眼神有些迷离,小嘴喘气着很动人。可惜她嘴里的答案,却不是胡忧想要的。 红叶断断续续的说道:“年关之前,按帝国法令,年关之前,必须送到帝都”要不是她已经和胡忧打了几百场,换一个人,还真顶不住胡忧的怒火。那四颗小蛇牙,真是太厉害了。 胡忧苦笑道:“现在是十月,年关之前的话,我们就只?铝礁鲈铝恕!? 突然,胡忧又想起另外一个问题,问红叶道:“那洞汪,堡宁其他四城呢,要不要也交税?” 红叶回道:“当然要,不过这四城你不用担心,它们基本可以应付。” 洞汪,堡宁,宝怀,白云四城并不免税,而且除了宝怀之外,其他的三城,基本经济都不发达,需要交的税金,没有浪天这么天文数字。 总算其它四城没有事,胡忧稍稍的松了口气,不然他就真的得去卖血,甚至更进一步,得去做牛郎卖牛奶了。 胡忧又问道:“那还有其他的问题呢?”三千万金币的税金,已经让胡忧很头疼了,还敢问别的,也算他胆子肥了。 胡忧现在是破罐子破摔,干脆一次过,把所有的问题,全问出来好了。反正已经很惨了,看看最惨能惨成什么样? 红叶伸手到床边,拉过一条丝巾,温柔的给胡忧擦着头上的汗水道:“除了税金之外,还有就是管理人员的问题了。别的地方,都还好,浪天这半年来,暴发式的增长,人口比之前多了两倍半,商家比之前多了三倍,可是因为之前经历过战争的关系,很多有识之士,都离开了浪天,而且还有很多管理人员,都是黄初秋以前的人,不死鸟军团之中,又没有几个懂市场民生管理的,所以我们需要大量的引入各方面的管理人员。” 胡忧吻住了红叶的嘴,不让她再说了,因为还有一点,他已经猜到了,那就是各大势力,对浪天的打压。 章节目录 第284章 千头万绪 284章千头万绪 钱钱钱 胡忧独自走在浪天繁华的大街上,由着自己的身体,与那些陌生人擦肩而过。(本书最快更新百度搜索黑yan谷;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1,每一想到要在两个月之内,凑出三千万金币,并且要交给人家,他那心呀,就如玻璃掉在地上一样,片片破碎。 马拉戈壁的,要上哪找钱呢? 我要是给他们打张白张,他们应该不会生气的吧! 要是我........咦? 胡忧正乱七八糟的想着,突然感觉有人在跟踪自己?馓踅稚希跷跞寥恋模辽俚糜屑盖贤蛉耍腥烁谧约旱纳砗螅鞘呛芷匠5氖拢谋澈螅挥腥烁诤竺妫阋窍胧够担蝗幻偷暮笸思覆剑挡欢ɑ够嶙驳揭桓雒廊说幕忱锬亍5比唬埠苡锌赡茏步桓龀裟腥说幕忱铩*飧鼋萄蹈嫠呶颐牵胧够抵埃愕孟让槊樯砗蟆? 在这样杂乱的环境之下,胡忧却很清晰的感觉到,有人在跟踪他。他也说不上来,是怎么知道的,反正就是知道,没有任何的理由。 会是谁? 胡忧首先排除了不死鸟军团的人,虽然他们很有可能,派了人在暗中的保护自己。但是那种保护的感觉,和被人跟踪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胡忧打算要把这个人给找出来。 “该死的,这个人究竟是谁?” 里烟有些狂暴的推开身前一个挡着自己路的人,两眼紧紧的盯着胡忧。 自从老爹被抓,她带着一千多人,从太安城一路跟到浪天。在路上,她好几次想要动手把老爹里格给救出来。可是每次准备下令的时候,她的心就会隐隐的狂跳。总有个声音在告诉她,不能轻举妄动,不然会铸成大错。 就因为这个,她每次的出手都犹豫了,最后硬生生的,就这么一直跟到了浪天。她自己都弄不懂,一向天不怕,地不怕,有什么事想做就做,从不犹豫的自己,为什么这么反常。 她不服气,她要弄明白,那是为什么。 大部队是不可能开进浪天的。里胭把部队留在了浪天东南五十里外的一个小山谷里,自己带了几个人,化妆跟在胡忧的队伍,一直进了浪天城。 看到胡忧进了浪天城主府,她有些傻眼了。她不知道胡忧是什么人,为什么可以进城主府里,她只知道,那个人,肯定和不死鸟军团有关系,她老爹这一次,遇上了**烦。 可是老爹在里面,她怎么能就这么离开。她发现城主府前的大街很热闹,她决定在这里逗留,等胡忧出来。她的计划是无论如何,都要抓到胡忧,然后用胡忧来换她老爹里格。 胡忧不紧不慢的走着,慢慢的,他偏开了大路,他得选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方便行事。浪天现在的人口,已经爆炸式的增加到了五百万,要想找一个这样的地方,不是太容易。还好,胡忧在攻打浪天之前,曾经仔细的研究过浪天的地形图,他知道附近,有这么一个他需要的地方——古杀口。 古杀口,这名字挺怪的,胡忧为什么会认定,这里会没有什么人呢? 因为这里是前紫荆花王朝处决犯人的地方,因为杀的人太多,这里的泥土都变成了红色。据说晚上,这里还有鬼叫,所有人都怕了这个地方。哪怕这里离最繁华的龙城路并不远,也没有人愿意来这里住。 胡忧来到古杀口,扫了一眼,暗暗的头点?饫镆桓鋈硕济挥校谴硪恍┪侍獾暮玫胤健? 远远看到有一块平整的花岗石,胡忧走了过去,抚去上面的浮叶,在花岗石上坐了下来?饫锼淙惶鹜膳碌模欠缇罢媸峭Σ淮淼摹? 因为没有被人为的破坏,这里一切都很原始的样子,四处生长出了很多的玉兰花,小风一吹,满天的花香,真是让人心旷神怡。唯一稍稍有些不爽的,是这里的玉兰花,居然是血一样的红色,要知道别地的玉兰花,可都是白色的。也许这里的凶名,与这些红色的玉兰花,有一定的关系吧。 “既然来了,就出来吧。何必躲躲藏藏的呢。” 听到远处的动静,胡忧把玩着手中的玉兰花叶,漫不经心的说道。 里胭一脸怒色的出现在胡忧二十米外,她的身后,还跟着七个人,那都是她在部队里选出来的高手。七人一出场,就分别占了各个要地,注意场子里外的动静,还来还是有几手活的。 胡忧扔开手里的玉兰花叶,嘴角牵起了一丝笑容,淡淡的笑道:“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里胭小姐。” 里胭被胡忧一口叫破名字,微微一楞,不过也不太在意。安太城认识她的人很多,这个人能知道她的名字,并不很奇怪。那只能证明,他的行动,是有计划的。说不定,是那个不死鸟胡忧主使了这一切。 里胭听说过胡忧的名字,但是她从来没有见过胡忧,所以她跟本没有想到,这个抓了老爹的人,就是那个不死鸟。 里胭怒道:“我不管你是谁,总之,你马上放了我爹” 胡忧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里胭一遍,丰胸,翘臀,眼中含怒,真人比从换日弓里看到的漂亮,就是辣了一些。 胡忧笑笑道:“如果我不放呢?” 里胭咬着牙道:“那你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胡忧身子一哆嗦,一付怕怕的样子道:“难道你要咬我?” 里胭怒极反笑,道:“本小姐会不会咬你,你马上就会知道了。” “给我上” 里胭的七个手下,听到里胭的命令,相互掩护的逼上了胡忧。胡忧表面上随意的笑着,内心里却暗暗的警惕。他从不会在战场之上,小看任何人?恳淮吻岬校吹挠涝抖际鞘О堋? 打了个眼色,让暗夜四影先不要动,胡忧不等那七人近身,就一个虎扑,挥动马刀,砍向了左边的第一个高个子的男人。 高个子看胡忧的刀砍了过来,有些托大的举刀去架。 胡忧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一脚踹在了他的小肚子上,把他给踹了出去。 试出了这些人的实力,胡忧一个虎扑,杀向了右边的第二个小个子男人。把那个想玩扫堂脚的家伙,给踩在地上。 七手八脚,没有花太多的功夫,胡忧就把里胭的七个手下,一一敲在了地上。都是些没有见过血的家伙,以他现在的身手,对付起来,跟本没有什么难度。 把马刀架在了里胭美好的脖子上,胡忧笑得很得意,因为他找到了一条能弄到钱的路子:“下次找些狠角色,他们太不够看了。” 里胭怒视着胡忧,两眼似乎要喷出火一般,骂道:“你这个无耻之徒,快放开我” 胡忧乐道:“放你,那是说放就放的?小妞,你不觉得你太天真了吗?” 里胭道:“那你想怎么样” 胡忧道:“你带人追杀我,对我的心灵,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当然要给点补偿才行。我也不贪,你随随便便的,给个三千万金币好了。” “少帅,冯布会长来了,红叶中将请你过去一趟。”一个士兵匆匆进来禀报。 “这家伙,来得好快。” 胡忧暗道了一声,站起了身子。 冯布在胡忧拿下浪天一战之中,算是立了些功劳的,胡忧也按约定,给了他不少的便利。不过这个冯布,是一个很贪婪的人,据红叶说,这半年多来,冯布的商业协会发展得很快,现在浪天几乎已经有五分之一的经济,控制在了他的手里?啾绕鸷牵纳砑遥梢运狄丫锏搅烁豢傻泄? 胡忧不是很喜欢这个人,因为冯布这个人,是个机会主义者,谁能给他利益,他就倒向谁。 胡忧心里很明白,再这样任冯布发展下去,对浪天没有任何的好处。可是一来,冯布确实是为不死鸟军团立过功,胡忧进攻浪天的时候,是他把胡忧偷运进的浪天,而之后又为胡忧联系了各贵族的私兵,让胡忧能从浪天内部,打开浪天城。 浪天的商家,在冯布的大肆宣传之下,都知道这一点,如果这时候轻易对他下手,那对不死鸟军团的声誉很不好,以后想要再与那些商家有什么合作,就不那么容易了。 二来,冯布这个人,在贵族圈子里,很有一定的人脉。胡忧还需要他来打通这条线。军团想要发展,必须要与这些掌握着经济命脉的人合作,而在曼陀罗帝国,那些贵族,掌握着超过八成的财富。 三来,胡忧现在手上,没有一个足可以信任,又可以在商场上,有很高威望的代言人。朱大能的朱氏家族,实力还行,但是胡忧不想用他们,至少这浪天的经济,胡忧不能交到他们的手中。 因为他们与朱大能有太多的牵连,朱大能已经在不死鸟军团之中,掌握了重兵,再把经济命脉交给朱氏一族,胡忧怕会出问题。 所以,胡忧在没有妥善处理好这些地事情之前,还不能动冯布。 没有做过老板的人,都觉得老钱每天似乎什么事都不用做,就能大把的玩小秘,大把的赚钱。那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胡忧现在坐上了这个位子,才知道,原来当老大,也不是那么轻松的事。他是不太用做什么事,可是他的累,决对不是普通士兵能想像得到的。 一进花厅,胡忧就看到了冯布?饫霞一铮剂噶耍勾┙鸫模氯思也恢浪星谎?此涣成玬imi的老盯着红叶看,胡忧真想敲他的脑袋。 冯布也同时看到了胡忧,火烧屁股一样,从椅子上跳起来,山一样的身驱,一颤一颤的跑过来,满脸堆笑的说道:“少帅,好久不见,你更帅更威风了,哈哈哈。” 胡忧心里的想法,当然不会表露出来,拉着冯布,没有让他行礼,同样乐呵呵的说道:“冯老板,半年没见,你可是发服了哟,最近没怎么做运动吧。” 冯布大笑道:“有做,有做,不过都是在床上。” 胡忧做出了一个男人都明白的表情,呵呵说道:“明白,明白了。” 示意红叶先下去,胡忧热情的把冯布让到椅子上,像多年没有见面的老朋友那样,热烈的相谈了起来。 一阵没油没盐的套话过后,冯布瞟了窗外一眼,小声的说道:“得知少帅回到浪天,我们一班老朋友,给少帅准备了一些节目,还请少帅赏脸出席呀。” 胡忧两眼一亮,问道:“节目?” 冯布神秘的回道:“好节目” 两个两时心照不宣的大笑起来,两个人都知道,对于男人来说,什么是好节目。 冯布今天来的目的,看来就是这个。再跟胡忧又聊了一会风花雪月之后,他就告辞离开了。 冯布离开之后,红叶走了进来。胡忧也不瞒红叶,把刚才与冯布说的内容,大体给红叶说了一下。 红叶皱眉道:“你明天晚上,真要去赴冯布的约?” 胡忧点点头道:“去是肯定要去的。浪天现在表面上已经在我们的手上,但是经济命脉,全都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再没有改变这一形势之前,咱们必须得与他们打好关系。别忘记了,咱们还有三千万金币没有着落呢。” 红叶问道:“你想从他们的身上敲出来?” 胡忧冷笑道:“他们这些年,也吃了不少了,是时候吐点出来了。老子打死打活喝白水,他们坐等喝肉汤,哼,我答应,我的枪都不答应。” 红叶小脸一红,娇嗔道:“你就不能说点好的” 胡忧一愣,看红叶那满脸桃花的样子,知道她是想歪了。不过这种事,也不需要解释,做都做过了,还怕想? 胡忧想着,坏笑的本红叶给拉来怀里,一只大手,不停的在红叶的yu体上滑动?饫锟墒腔ㄌ媸倍伎赡苡腥嘶峤础D欠荽碳ぃ煤煲段薇鹊穆?点,不过她还是严守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让胡忧太过乱来。 突然想起了什么,红叶打了胡忧一下道:“夜来香可是浪天最大的青楼之一,你到了那里,可不许乱来” 胡忧嘿嘿一笑,道:“放心吧,有我们的红叶大美人,其他的女人,哪够看。” 红叶哼声道:“才不信你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今天回来的时候,抓了一个美人回来。老实交待,你上哪抢的民女?” 胡忧在红叶胸前狠狠掏了一把,吸着手上残留的美人香,这才满足的说道:“那个可不是民女,她是里格的女儿。带人跟踪我,让我发现,就抓回来了。” 红叶问道:“你打算对她怎么样?” 胡忧摇摇头道:“好吃好喝的供着就可以了。里格最痛爱这个女儿,有她在手,我们就可以控制里格。过几天,把里格给放回去,这老小子,想跟我玩心机,这次我要他有苦说不出。” 红叶玉指轻点了胡忧的鼻子一下,娇嗔道:“你不会想起做人家的女婿吧。唔,这里不行,啊,你轻点........” 冯布离开城主府,外边早有马车,已经在等他的。他刚一上马车,马车里就有一个声音问道:“那个胡忧怎么说,答应了吗?” 冯布在心里暗骂了声‘你个死项毛’,连连点头道:“项先生请放心,胡忧答应了。那小子就是一个色鬼,我只是提了一个头,他就连连点头,我看他恨不得今天晚上就去呢。” 项毛‘哼’了一声,语转温柔的问道:“见到红叶了吗?” 冯布回道:“见到了。红叶姑娘还是和以前一样漂亮。” 这时候,另一个声音在马车里响了起来,问道:“项先生,这个胡忧真是一个好色这徒吗?” 那被称为项先生的人,叫项毛,是红叶先夫项庄的族弟,一直暗恋红叶?蠲房聪蚴窒抡飧鲂录尤爰易宓哪笔浚实溃骸肮铮阌惺裁纯捶ǎ俊? 公孙摇了沉吟道:“我还没有正式的和那个胡忧打过交道,不过我觉得,胡忧这个人,不太像什么好色之徒,咱们这次要对付他,必须得小心才行。以胡忧如今的实力,一但我们有个行差踏错,那么项家,将会受到很大的冲击。” 项毛点点头,他知道对付胡忧,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他不在呼。红叶是他顶家的人,按帝国的传统,项庄死了之后,红叶应该是他的?饧改辏嗽诩易謇锬玫饺ㄊ疲恢惫瞬簧希衷谙罴乙丫谒目刂浦拢荒茉倏醋藕煲度帽鸬哪腥送媾飧鍪澜缟希芡媾煲兜模挥兴蠲? 项毛没有回公孙的话,转头问冯布道:“夜来香那边,已经安排好了吗?” 别看冯布是浪天的商业协会会长,在人前挺微风的,在项毛的面前,可不敢横。换了任何一个人,一家老小被人给扣了,也得像他现在这样装孙子。别的全不怪,谁叫他家里那些婆娘儿女,哪不去,非去什么帝都玩,还在那惹事,让人家给抓住机会,弄起来了呢。 冯布陪笑道:“都已经安排好了,我找了一个.........” 随着马车的远去,马车里的声音,也没有再传出来,没有人知道,那辆黑色的马车上,藏着怎么的阴谋。 章节目录 第285章 黄金凤发飙 285章黄金凤发飙 明月高挂,雪白的月光,洒落于大地,给浪天披上了一层薄薄的纱衣。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1,浪天是座不夜城。白天的浪天,车水马龙,晚上的浪天,也同样是川流不息,街道之上,人来人往,非常的热闹。 浪天半年来的爆炸式发展,已经引起的各方的观注。尤其是许多怀着梦想的年轻人,他们告别家乡,打点行囊,登上离乡的马车,千里迢迢的来到这里,为了那千分之一的成功机会,付出着百分之百的努力。 一家不起眼的小酒馆里,项毛衣着华丽,却喝着最劣质的老白干。不是没有钱喝好酒,如果他愿意,他可以买下这整座酒馆,甚至是整条街道。 现在的他,可以不皱眉的做到这一点。他喝老白干,那是在怀念以前做不到这一点的时候。 项毛和项庄的身上,流着同样的血,年纪也相差不多,但是两人的命运,却完全不一样。 项庄自小就被家族宠着,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他的。而项毛,真是和他的名字一样,就像一跟毛一样,而且还是X毛的那种,跟本就没有人会去多看他一眼。 项毛第一次看到红叶,就疯狂的爱上了她。可是他什么也不能做,因为他第一次看到红叶的时候,是项庄和红叶大婚之时。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苦,只有他自己知道。 一口喝掉劣质的老白干,让那火辣辣的烈酒,在嘴里燃烧,项毛喃喃的说道:“那边的好戏,应该差不多,要开始了吧。不死鸟,哼,你真能不死吗?” 享受了扶辰亲手做的晚餐,胡忧躺在后院的葡萄树下,看着那天上的明月,享受着这一份难得的宁静?馐兰浠褂惺裁词拢鹊蒙戏购笳饷刺勺牛直咭槐悴瑁肀咭蝗好廊嘶啡疲萌算獾氖履亍? 阵阵来自不同女人身上的女儿香,与清风为伴,飘散于胡忧的鼻间,弄得他心里直痒痒。唉,早知道就不答应冯布的那个什么屁节目了,那夜来香哪会有这小院吸引人。 躺了一会,感觉身边的女人,都转头去看什么,胡忧也好奇的回过了头,这一看,顿时有些傻眼。 只见黄金凤一身水色暗花套裙,正往这边走来?獍祷ㄌ兹沟サタ雌鹄矗挥惺裁刺厣还且惶跤昧媳冉鲜〉牧氯苟选5谴┰诨平鸱锏纳砩希痛蟠蟮牟灰谎恕? 黄金凤似乎刚刚洗过澡,飘散的秀发,还带着点点水气,行走间一阵微风,把她的气息带了过来,让胡忧忍不住深深的吸了一口香气。蛾眉淡扫,玉脸上没有半点脂粉,再加上那露出大段玉脚的暗花裙,真是说不出的诱人风情。 这一刻,胡忧觉得自己不是在这没有电脑,没有*片的天风大陆,他似乎瞬间回到了自己原来的那个世界,而黄金凤,正如电影明星一样,向他走过来。 胡忧回到浪天的时候,黄金凤并不在浪天,她是今天才回到浪天的。她回来之后,就一直躲在房间里,吃饭也不出来,说是要给胡忧一个惊喜。 胡忧现在看到的,不是惊喜,而是满身的怒火,整个人都快燃烧了。黄金凤一向以来,给胡忧的印象,都是风风火火的醋坛子。手中一对金凤刀,那砍起人来,比胡忧还狠呢。加入到不死鸟军团之后,她还老喜欢穿军服。 今天她换下了制服,做青春yu女的打扮,那那种楚楚动人,那种娇艳无力,那半透明暗花裙,若隐若现的缕花粉色肚兜,真是要命要命,真要命啊 黄金凤来到胡忧的身边,在胡忧看呆的脑袋上,轻点了一下,怯生生的说道:“少帅,人家今天漂亮吗?” 胡忧刚要说漂亮,突然心中一动,事出异常必有妖孽,黄金凤今天一改风格,摆明了有问题,少爷可得小心才行。 胡忧心想着,暗掐了自己一把,一本正经的点头道:“还行吧。” 黄金凤在心里暗骂了一句,脸上嫣然一笑,轻轻拉开身上的暗花小衣,噘噘嘴道:“那这样呢。” 这种朦胧的美,真是调足了男人的味口,不心动的男人,不是男人。胡忧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某个部位,在发生着变化?馐焙蛟偎挡缓茫蔷吞バ牧恕? 胡忧点头道:“美,真美。” 黄金凤得意一笑,主动的挨到胡忧的身上,用又甜又腻,听得男人骨头都要轻几两的声音问道:“那人家今晚陪你好不好?” “呃.........” 胡忧这下明白黄金凤在干什么了,这丫头肯定是从哪里得到消息,知道他一会要去夜来香,她这是yin*他不要去?庋就罚拐媸鞘裁创锥汲匝健? 黄金凤看胡忧没有回答,做出一付娇娇欲哭的样子,一脸凄苦的说话:“你不要呀,原来你不喜欢人家。” 胡忧现在真是一个头两个大啊。黄金凤呀黄金凤,你就不能明晚再回来吗。我的老天,你这是要玩死我呀 胡忧把黄金凤往怀里抱紧,哄道:“金凤,我的小乖乖,咱们不要玩了,今晚我真是有事,不去不行的。我也是为了军团的发展,你了解的,对不?” 黄金凤就是黄金凤,装乖乖女,哪是她的戏,还没怎么演呢,她就翻脸了。一下从胡忧的怀里挣脱出来,不满的哼道:“有什么事,一定要去青楼谈吗。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男人的心思,有了一个想两个,家里有了,又想去玩面花。胡忧,今天本姑娘告诉你,你往家带女人,我可以忍了,但是你要是上青楼,那就不行” 黄金凤说着,指着红叶众女道:“这府里有红叶,有我,有纳月,踏星,扶辰,shu女处*女都有,你想怎么玩都可以,但是今天晚上,我说什么都不让你去什么夜来香” 黄金凤是越说越火,胸前起伏不定,大片的嫩肉从衣服下面露出来,真是好一幅美女发怒图。 红叶,纳月等一一被黄金凤点名的女人,一张张小脸,全都通红了。红叶本来就已经跟了胡忧,纳月三女和已经去了白云城的旋日,本就是欧阳寒冰给胡忧的,她们也早就已经做好了与胡忧发生关系的准备。可是这样被黄金凤给点出来,她们还真是有些受不了。一个个都羞得不行。 黄金凤是胡忧身边女人里,唯一的炸弹。胡忧的女人,包括身为宁南公主的欧阳寒冰在内,都不会管胡忧的风流问题,唯一只有黄金凤,对胡忧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是越来越不满。 她虽然已经回到了胡忧的身边,但是她的心里,一直放不下这个问题。大多数的时候,她和哲别一样,充当的是胡忧侍卫的角色,而不是胡忧女人的角色。她回到胡忧身边这么久,除了一开始那段时间之外,之后就几乎没有和胡忧发生过关系。 胡忧对黄金凤的问题,非常的头痛,却一直找不到一个办法,来解决红叶几女和黄金凤的相处问题。如果没有晚上的约会,那么黄金凤今天的转变,真是可以说是让胡忧欣喜若狂。因为黄金凤刚才已经亲口说了,胡忧以后带回来的女人,她不管了。那也就是说,黄金凤许可胡忧身边女人的事实。 至于青楼嘛,说实话,胡忧现在真不是那么愿意上青楼。一来他的青楼远不好,去了那么多次,一个佳人没有玩上不说,还老出事。 二来家里漂亮的女人其实不少了,不说黄金凤和红叶,单单是四侍女和暗夜四影,这两组四胞胎姐妹,就足以让全天下的男人疯狂。 四个一模一样的美人,已经天下少有,胡忧现在有两个组这样的美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再怎么高级的青楼,也没有这样的佳人吧。就这样的美人,他都还一个没有动呢。他跟本就不缺女人,哪用得上青楼找。 可是青楼楚馆是这个时代的交际场所,但凡有些什么大事小情的,基本都是去这些地方商谈。远的不说,就今天晚上,冯布已经约了商界的名流和浪天大部份的贵族,把整个夜来香都给包了。别说是胡忧现在还有很多事得依靠他们,就算是跟本没有事要求他们,胡忧做为浪天的主人,这样的场合,他也需要出席的。 社会的风气,已经是这样了。除非胡忧现在马上就找个地方种地去,不然上青楼的事,免不了,躲不了,也少不了。 胡忧是个很会圆滑的人,但是那不代表他没有怒火。而且现在身边的,都是他的女人,他没有必须,对谁圆滑。更何况,在胡忧看来,黄金凤今天晚上,是在无理取闹。 黄金凤气硬,胡忧也不是软骨头,他一脸冷色的站了起来,看着黄金凤道:“金凤,我想你应该明白,今晚这个约会的重要性。夜来香,我是非去不可的。” 黄金凤两眼恼瞪着胡忧道:“你的意思说是,你真要去” 胡忧回道:“是的,无论你说什么,我都必须去。” 黄金凤死死的咬着嘴唇,两行泪水,哗哗的落下来?鸵灰а溃嚎松砩献詈笠路,光着身子,站在胡忧的面前,丝毫不掩饰的,就那么站着,哭着胡忧道:“你说过爱我的*衷谖椅誓悖飧渡碜樱阋灰!? 胡忧痛苦的揉着太阳穴,黄金凤这样,他就算是铁打的心,也说不出那无情的话。严格的说起来,黄金凤算是胡忧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人。 在黄金凤之前,胡忧不是没有过女人。但是那些女人,对胡忧来说,欲的成分,要更重一些,无论的王富贵的老婆王张氏,还是以前别的什么女人,胡忧更多的,都是一种发泄。只有黄金凤,是胡忧第一眼看上,就喜欢,并以一颗很纯的,没有任何功利之心,去全力追的女孩子。 虽然在追的过程之中,胡忧运用了不少见不得光的手段,甚至还被黄金凤的老爹抓住,差点打死。但是胡忧对黄金凤的情,一直没有变过,哪怕之后他身边的女人越来越多,而黄金凤又因为爱吃醋,老是在闹便扭,胡忧依然很宠着他。 看到这样的黄金凤,胡忧的心,还是软了下来,轻轻的拉过黄金凤,拥进怀里,在她的耳边说道:“我当然要。金凤是我最疼爱的宝贝了,我怎么会舍得不要呢。” 黄金凤任着胡忧抱了一会,这才问道:“这么说,你答应金凤,不去夜来香了?” 胡忧抱着黄金凤,哄道:“我答应你,绝对不碰那里的任何女人,好吗?” 黄金凤推开胡忧,肯定的道:“不行,我说了,你不许去” 胡忧温柔的说道:“金凤,听话,不要任性,我只去一会,就回来倍你。” 黄金凤的声音转冷,道:“我现在只问你一句,你只要回答,去还是不去就行” 胡忧看着黄金凤,没有回答。他的答案,在场的人,谁都清楚。女人视男人为天,但是男人却是视事业为天的。不死鸟军团一路走来,一直都很艰难。多少人为之付出了鲜血和生命,胡忧不能,也不可能为了一个女人,而做出对不死鸟军团不利的决定。 别看今晚的夜来香之行,似乎只是一个普通的风花雪月,一个可去可不去的酒会。那里现在,已经聚集了手掌着浪天经济命脉的各路人物,胡忧已经答应了去,却因为一个女人的哭闹,说不去就不去了,那么他丢掉的,不单单是信誉,那些权贵名流,会认为胡忧看不起他们,今后再想要打交道,会比现在困难十倍,甚至是百倍。 所以胡忧跟本就没有选择的机会,他是必须去的。 红叶在一边,看胡忧和黄金凤僵住了,心里急得不行,她知道自己必须做些什么,但是她却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别看红叶在不死鸟军团中的威信很高,胡忧不在,她可以压得住场面。但是在胡忧身边的女人之中,她多少有些低调。说得难听一些,她毕竟是个寡妇,就算胡忧再怎么疼她,她都有些自低于黄金凤一头。在心里,她是支持胡忧去夜来香的,因为她同样知道,今晚这聚会的重要性,可是她要怎么说呢。 红叶现在是多么?髅庞穹镌谡饫镅剑髅庞穹锸呛堑娜系慕憬悖质腔平鸱锏纳纤荆平鸱镆幌蛱模窃谡饫铮灰痪浠埃蘼鬯锬谋撸伎梢院苋菀椎陌颜馐录压下去? 愿望是好,但是西门玉凤现在不可能出现在这里,不但是她,就连最机智的西门雪和旋日都不在,红叶的身份又尴尬,她真不能随便开口。 黄金凤与胡忧对视了好一会,看胡忧一直不说话,失望的垂下了头,一句话也不说,深深看了胡忧一眼,转身就这么往外走。 胡忧被黄金凤的行为吓了一跳,她身上可是什么都没有的呢,就这么出去,那哪成呀 胡忧叫道:“金凤,你去哪?” 黄金凤头也不回的说道:“你都不要我了,我去看看,有谁要我?飧鄙碜樱不叮腿盟萌ズ昧恕? 黄金凤的行为,让几女全都傻了眼。她们都知道,黄金凤吃起醋来,是非常火暴的,可是她们哪想到,黄金凤的脾气,居然硬到这种地步。她要是这么走出去,一生都毁了 看黄金凤已经走到院门,还没有?吕吹囊馑迹前德盍艘簧盟馈梢谎某骞ィ话驯ё』平鸱铮抛炀臀窍氯ァV蔽堑搅饺硕伎於狭似獠欧挚溃骸吧笛就罚阍趺茨苷庋宰约耗亍:昧耍鹕耍掖鹩δ悖裉焱砩希夷囊膊蝗ィ驮谡饫锱阕拍恪!? 这一刻,在胡忧的心理,什么商贾,什么权贵,都扔到了一边。老子就是不去了,你们又能把我怎么样谁他娘的敢给老子玩花样,老子收拾谁。 也是这一刻,胡忧才真正的知道了,黄金凤对他的重要性。刚才黄金凤转身离开的那个眼神,真是快让他的心都碎掉了。 黄金凤喘气的看着胡忧,一双美目,暴发出了光彩。以她的聪明,她难道不知道这个聚会,对胡忧的重要性吗? 她知道,她当然知道。但是她有不让胡忧去的理由。 黄金凤的泪水,再一次滑落下来,她痴痴的看着胡忧,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今晚真的不去夜来香了?” 胡忧点头道:“不去了,不但今晚不去。从今往后,没有你的同意,任何的青楼,我都不去” “哇” 黄金凤一下扑到胡忧的怀里,放声大哭?婵薜檬翘旎璧匕担缮匙呤? 红叶看到这样的结果,也暗暗的松了口气。也许自己没有出来劝解是对的 黄金凤直在胡忧的怀里,哭了很长的时间,才哭泣着说道:“胡忧,你知道吗,我本应该明天才回来的。但是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你在青楼,被人杀死了。好多好多的血,喷得整个天都红了。” 黄金凤的声音越来越小,在胡忧的怀里睡着了。很久以后,胡忧才知道,黄金凤是从昨晚开始,整整骑了二十个小时的快马,死了两匹马,才赶回来的。她的原计划,不是明天回来,而是三天后才回来。就为了一个梦,她把三天的路,硬缩成了一天。 章节目录 第286章 震怒 286章震怒 “什么,那个胡忧没去?” 项毛一把拧碎了手中的白瓷酒杯,怒视着前来报信的公孙。他坐在这里酝酿了三个多时的情绪,甚至已经幻想着解决掉胡忧之后,自己要怎么样把曾经无数次出现在梦中的红叶,给揽入杯里。可是现在公孙却告诉他,那个胡忧跟本就没有去夜来香,这就像是兴致勃勃的升了炉火,准备烧烤美味食物的时候,一大盆冰水,从头浇了下来,不但浇灭了火,还湿了他的身。 酒馆的老板,有些肉疼的把头转过了一边。又一个杯子碎掉了,?侨嗽诼虻サ氖焙颍岣渡媳忧伞@习宥杂谡飧雒篮玫脑竿惶冶蟮钠谂危鹂茨侨艘伦挪淮恚饽晖罚绞谴┏?人模狗样的人,越是不讲解。 公孙的脸皮抽*动着,加入项家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他从来没有见过,项毛这么大的火。说不害怕,那是骗人的,这年头,家主杀人解气,也是屡屡听闻,他可不想也成为故事里的一角。 公孙战战兢兢的说道:“我们已经布置好了一切,可是等到晚上十一点多,胡忧都没有出现,派去接人的车夫说,胡忧跟本就没有出来过?虺歉锏氖勘蛱思腋静焕怼!? 项毛对着酒壶,连罐了好几口老白干,利用烈酒的灼热,强压住了怒火?饧改辏谌饲埃苁潜硐值帽虮蛴欣瘢丫芫妹挥姓饷创蟮幕鹆恕? 摆了摆手,示意公孙坐下,沉吟了一阵,项毛这才问道:“胡忧为什么会没有去,夜来香有权贵,有美女,正是男人的最爱,他已经答应了冯布,却没有露脸,这是为什么?” 公孙看项毛平静下来,这才暗暗的在心里松了口气,试探着说道:“也许是他突然有什么事,耽误了。” 项毛看向公孙,问道:“这段时间,不死鸟军团治下,有什么极端事件生吗?” 公孙摇摇头道:“相对前期,这段时间相对平静,也就是白云城有些问题而已,但是那些,还不足以惊动到胡忧。” 公孙想了想,犹豫道:“会不会是冯布那边出了什么问题,让胡忧看出了什么?” 项毛摇摇头道:“冯布一家老,都在我们的手里,他不敢乱来的。再说了,如果胡忧现了什么,以他的性格,你现在没有机会,再坐在这里。” 公孙的汗,顿时就下来了。怪不得项毛计划了整个事件,却跟本不露面呢,原来问题在这里。不过知道也没有用,人家家主可以坐在一边,看潮起潮落,他们这些当兵的想不顶在最前面行吗? 公孙没敢让心里的活动,反应到脸上,做出一付聆听了样子,他知道,接下来,项毛会给他新任务的。 果然,项毛如公孙料想的那样,下达了新的指示——查清胡忧没有去夜来香真正原因 清晨,东边的天空,刚刚浮现出了鱼肚白,胡忧睁开了眼睛,偷偷了吻了一下,依旧熟睡的黄金凤。也许是因为被胡忧新长出的胡子扎到,黄金凤长长的睫毛抖动了几下,嘴里喃喃了几句听不清楚的梦话,又沉沉的睡去。 胡忧的手,有些心痛的轻轻抚过黄金凤的粉脚,那里有大片红肿的印记,这可不是胡忧留下的,那是骑快马的缘故,粉脚与马鞍巨烈摩擦的造成的。胡忧八百里奔袭白云城的时候,也曾经留下过这样拉红肿,但是没有黄金凤的这么严重,只从这一点,胡忧就可以知道,黄金凤至少在马上狂奔了千里。 心的给黄金凤上了金创药,胡忧给黄金凤盖好被子,推门离开了房间。在院里进行例行的晨练。一日不练手生,三日不练心生,胡忧不允许自己把?墓Ψ蚍畔铝恕? 也许有人会说,胡忧现在已经贵为三十万不死鸟军团之主,身边有大把的护卫,用不着练得这么苦。 但是胡忧并不会那样看,护卫永远是护卫,就算他们能永远跟在自己的身边,也不见得能一直保护他。 胡忧只知道一句话,命运在任何的时候,都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上,会让他睡不着。 两路枪法练下来,胡忧顿感全向舒服,似乎每一根毛孔,都露出了欢笑。在纳月的伺候之下,胡忧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这会天也已经全亮了,远处传来声声号令,那是部队士兵操练的声音。 胡忧站在原地,静静了听了一会,起步往书房而去。与士兵一样操练的日子,已经慢慢的远去,现在的他,需要把更多的精力,花在军团的建设上来。 推开书房的门,胡忧一眼就看到了红叶。红叶一身简扑的居家服,坐于书桌后,正埋头处理各地送上来的公文。 虽然胡忧才是真正的军团之主,事实上,这些往来的公文,他并没有亲手处理过多少。虽然他不愿承认,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对于这些内政的问题,他除了能在大方向上,把握得比较好之外,细节的工作,他真是做不来。 红叶看来很用心,就连胡忧到了她的身后,她都不知道。直到胡忧的手,轻轻的搭在了她的香肩之上,她才全身一紧,然后绘缓缓的靠进了胡忧的怀里。 胡忧或轻或重的,为红叶柔着香肩,叹了口气道:“昨晚上,委屈你了。” 昨晚上,黄金凤吵闹的时候,红叶几次想要出来说话的动作,胡忧是看在眼里的。他知道红叶为什么最终没有出来阻止黄金凤。有些事,红叶不说出来,胡忧也能了解红叶心里的想法。 红叶的眼睛微微一红,之前她还一直担心,胡忧会怪她袖手旁观,这下她终于放心了。胡忧一直以来,都是理解她的。他不但没有怪她,还返过来安慰她。 红叶摇了摇头,把脑袋更深的埋进胡忧的怀里,享受着胡忧的按柔。据她所知,胡忧可是从来没有为别的女人,做过这样的事呢。 胡忧能感受得到,红叶的那份依恋,又揉了一会,他弯腰把红叶拦腰抱了起来。 红叶轻轻的‘哼’了一声,脸微红的说道:“不要,我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呢。” 胡忧坏笑的在红叶的脸上亲了一下道:“我只是抱你去吃早餐而已,你在想什么呢?” 红叶的脸,一下从微红变成了大红,昨天胡忧在花厅里对她做的事,让她现在想起来,还全身酥麻,芳心乱颤。被胡忧这一抱,她自然是想到了那方面,哪知道,这次是误会了。 红叶羞不过,把头埋进了胡忧的怀里,女儿家一样的,在胡忧的身上,掐了一把,道:“你坏死了,欺负人家。” 胡忧哈哈一笑道:“不知道是谁比较坏哟,看看你的手,掐的是什么地方。” 红叶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胡忧横抱着的,这么一随手,掐到的不是腰,而 花厅里,红叶低头着,心的喝着扶辰刚熬出来的白粥,一张脸羞得跟红布一样。刚才因为抓错了地方,被胡忧给借机处罚了。而在处罚最关键的时候,扶辰却推门进来,什么羞人的样子,全都被扶辰给看到了。 胡忧脸皮极厚,对于这样的事,不会有太大的反应。边吃着粥,边不时偷看红叶的脸,角上,还留着一点点,他刚才使坏的证据,可惜脸上的,已经被红叶给洗去了,不然会更加的惹火。也难怪日本那么喜欢这招,这招对男人来说,真是非常的有满足感。 又被红叶羞瞪了一眼,胡忧哈哈一笑,转为正经道:“刚才你在看什么,看得那么入神?” 红叶抬起头来,看了扶辰一眼,看她脸上的笑意,也收了起来,这才微微定神,把思绪放回到工作中,道:“据暗夜传回来的消息,浪天城下八个区的行政官员,有八成以上,有贪赃枉法,为非作歹的行为,他们不仅和商家相互勾结,狼狈为奸,还有部份强征百姓的土地,甚至是强抢民女。” 胡忧收起了笑容,脸色铁青的说道:“是黄初秋留下来的那些旧官员吗?” 由于不死鸟军团之中,有行政能力的官员太少,所以现在很多方面的行政官,还是用的黄初秋的人。红叶一提起此事,胡忧本能的认为是这些老人出的问题。 红叶看了胡忧一眼,有些不忍的摇摇头道:“不,黄初秋原来留下的官员,是有参与,不过……” 胡忧看红叶犹犹豫豫,追问道:“不过什么?” 红叶叹了口气道:“做得最过份,最大胆的,都是我们新调任的人。” 胡忧不敢相信的一下站了起来,铁青着脸道:“你的意思是说,那些混蛋,都是我不死鸟军团外派的人?为什么会这样?” 胡忧一直觉得,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军官,都是好样的,他们打战勇往直前,就算面临困境,也绝不后退,是可以生死相托的战友,伙伴。可是红叶此时却告诉他,贪赃枉法最过份的,是不死鸟军团外派的地方官?庹媸侨盟皇庇行┦懿涣恕? 红叶早就知道,胡忧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反应肯定会很火大。她从胡忧入伍第一天,就开始观注胡忧。无论是床上床下,说到对胡忧的了解,红叶如果要自认第二,没有任何一人敢称第一。 红叶心里清楚,胡忧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他把军团里的每一个人,都当成自己家人,甚至儿女一样看。如果有外人欺负他们,哪怕只是欺负了一个普通的士兵,胡忧也会暴怒。可以说,胡忧是一个非常互短的人。也正是因为他的护短,才始得士兵真心的爱戴他。因为士兵们都知道,胡忧是他们的靠山,他们不是没有娘的孩子。 红叶就亲眼看见,胡忧为战死的士兵流泪。可是现在,她却要告诉胡忧,他的爱护着的这些人,居然在贪赃枉法,居然在与商人勾结,欺压百姓?舛院抢此担梢运凳呛透钏娜庖谎挥腥魏蔚姆直稹? 胡忧强压住火气,问道:“告诉我,为什么会这样” 这时候一直坐在一边不开口的扶辰,张嘴道:“这个还是我来解释吧。” 看红叶点点头,扶辰继续道:“旋日曾经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我想这个故事,能说明一些问题。 池塘里,有一群鸭子,它们每天都会成群结队的,到池塘边的菜地里偷东西吃,一只只吃得是又肥又胖。有一天,主人受不了了,就把这群坏鸭子,全都杀了,重新换上一批瘦鸭子。 主人想着,这批瘦鸭子,应该不会再偷东西吃了吧,就算是吃,它们那们瘦,也吃不了多少。 哪知道,这批瘦鸭子,比那批胖鸭子吃得更多,更猛,更不要命” 胡忧若有所失的点点头道:“我们外派出去的官员,以前过的都是苦日子,他们没有见过灯红酒绿,没有见过纸醉金迷,他们就是那群瘦鸭子,因为没有见过,没享受过,现在一但有机会。他们吃得比谁都更不要命” 胡忧说着,抬起头,一脸平静的对红叶和扶辰说道:“谢谢你们,我明白了。” 看胡忧一脸平静的往外走,红叶和扶辰对视了一眼,眼中都闪过一丝不安。如果胡忧此时大雷霆,她们到是觉得正常一些,但是胡忧如此的平静,这就让她们的心里,不平静了。 红叶和扶辰的内心不平静,胡忧的内心更加的不平静。不死鸟军团现在才刚刚有了一点点成绩,就出现了这种腐朽势力。胡忧心里很清楚,如果不下狠手,那么今后外派的官员,全都会有样学样,一但展成燎原之势,就再也压不下去了。 胡忧不管帝国其他的地方官员,是怎么做的,他只知道,不死鸟军团之中,不允许出现这样的情况?庖煌恚强次募,直到天亮? 第二天,早起的百姓,突然现,各处的城门之上,全都张贴着榜文?庑┌裎母找豢醇模枷帕艘幌拧J裁茨谌荻蓟姑挥锌醋拍兀拖瓤吹揭桓龃蟠蟮摹薄帧? ‘杀’字的下面,跟着一排字,分别是贪赃枉法,结党营私,强抢民女,横行霸道,放纵行凶,助纣为虐十数条罪状。罪状的下面,跟着一行字,字写的是:“凡不死鸟军团下属有犯者,即日起,三日之内,于城主府南门前自主请罪,三日之后,接受全城百姓举报,凡查证者,杀无赦” 在结尾处,签的是不死鸟军团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死鸟军团军团长胡忧的名字,和血红色的不死鸟大印。 很多百姓,看到公告之后,都很好奇,府主府南门那里,现在会是什么样的情景。于是人群不自觉的往那边涌。 在城主府南门前,百姓先看到的,是一把巨大的砍头刀?獍芽惩返叮绕匠5目惩返洞罅俗阕阋槐叮醋胖辽儆腥氖铮骰位蔚耐缸藕猓对犊醋牛欧棺浪坪酢? 砍头刀的前面,插着三柱已经点燃的朝天香,这香也是特制的,每根都有手臂那么粗。砍头刀的左后方,是一张桌子,桌后的椅子上,高座一人,此人正是胡忧。而胡忧背后的墙上,一块明显是刚刚镶嵌上去的大理石上,刻着如城门张贴的告示上一模一样的‘杀’字和数十条的罪状。只是最后一句话,不太一样,城门上写的‘凡不死鸟军团下属有犯者,即日起,三日之内,于城主府南门前自主以罪,三日之后,接受全城百姓举报,凡查证者,杀无赦’这句话这里没有,而是四个大字‘万民监督’。 胡忧的这一做法,看得百姓都有些莫名其妙。因为胡忧所列的几十条罪状里,有过半的都是平常事。也不能说是平常事,而是百姓早就已经看多了,见怪不怪了。比如那个‘强抢民女’这一条,一般只要不是抢到什么官家家,抢民女几乎是没有什么人管的。在胡忧这里,确顶着一个大大的‘杀’字。 百姓迷惑,不是因为他们真不懂,而是怕胡忧做不到。可是出自不死鸟军团的大官员,却都大为震惊,一个个都心惊胆跳的。他们都知道,胡忧是说得到,做得到的狠角色。 几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外派行政官,闻讯凑到一块,相互商量着对策。 “嘿,我说,这次我们怎么办?” “你干了什么事了?” “我抢了五个民女” “靠,你居然抢了五个,你猛,我才俩。” 另一个说道:“别废话了,两个和五个,有分别吗,都是抢了?衷谏偎ё凡槠鹄矗颐窃趺窗欤俊? “唉,早知道就不抢了,这次弄不好,真要被砍了。我可听说了,少帅弄了一把特大的砍头刀” “要不咱们跑吧” “跑?老子丢不起那人。少帅不是给了三天的请罪时间吗,我请罪去。要怎么罚,我都认了” 章节目录 第287章 三十军棍 87章三十军棍 “快看,快看,又来了一个” “就是,少帅果然厉害,只是张贴了几张告示,那些人就都怕了” “那当然,不死鸟是什么人,他不厉害,能拿下这诺大一个浪天城?” “嘿,我听说少帅前段时间,跑到池河帝国,把人家的帝国赵光应给杀了” “那有什么奇怪的,以少帅的脾气,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你们说,少帅会把这些官都给砍了吗?” “我看不会,公告上不是说了吗,给三天的时间,自请其罪。~这自的应该不会砍,不过那些想躲的,过了三天,就不一定了。” 长街之上,老百姓是议论纷纷,说什么的都有,嗡嗡之声,不绝于耳。 场内,此时是安静一片,三十几个请罪的军团外派官员,跪在了胡忧桌前十米外的空地上,6续还有请罪的官员,赶来自己找地方跪着。 胡忧高坐于椅子上,看着下面跪着的官员,脸色非常的平静,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看着。那些下跪的官员,不是他叫跪下的,是他们自己跪下的。 被调来维持次序了三千内卫团士兵,在维持的同时,不时会偷看场之人一眼,暗暗的庆幸,还好自己不用跪在那里。以后也绝对不要跪在那里。 红叶站在胡忧的身后有一会了,她不知道胡忧的计划是什么,也不敢乱说话。总之无论胡忧怎么做,她都是支持的。 胡忧不紧不慢的喝着手里茶水,直到下面跪着的人数,达到五十多人,他才放下手的茶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正在议论的百姓,看胡忧终于有了动作,全都闭了嘴,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着胡忧。人人都想知道,胡忧今天,究竟要怎么干。 胡忧来到队伍的面前,目光一一扫过跪地之人,这里面,有原第三纵队的老兵,有不死鸟特战队的,也有之后才加入到不死鸟军团的。无论加入时间的早晚,他们都曾经是最好的战士,是值得信任的手下,是士兵们眼的朋友,长官。 胡忧叹了口气道:“你们让我很失望,知道吗?” 胡忧的声音不大,却足可以让在场的人,都能听到。他要让今天在场的人,全都记住这里生了什么,他要让那些想要乱来的人,心里明白,一但他们乱来,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今天,不过是一个警告而已。他要通过这个警告,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胡忧的决心。 跪地的官员,听到胡忧的话,全都低下了头。 胡忧继续道:“不死鸟军团的初期很苦,暴风雪军团被打压到洞汪城之时,二十万的编制,只?挛逋颍彩怯械愎叵担械懵纷拥娜耍蟛糠荻甲吡恕J*碌模径际浅怨啵芄郏钪傩占部嗟娜恕? 我本以为,这样的人,手里有权之后,不会欺负老百姓,贪赃枉法,官*商*勾*结,因为那些,都是他们以前最恨的。你们有谁没有骂过狗官,没有被狗官欺负过的 可是你们让我很失望,这一次是我错了。既然有错,那就要改,不能让错误变得越来越大。” 胡忧说到这里,环视全场一周道:“有功必赏,有过必罚,这是我不死鸟军团的跟本。你们都是我不死鸟军团战士,不死鸟的兵,你们犯错,错在我身” 胡忧说着顿了一顿,大喝道:“红叶” 红叶吓了一跳,本能的立正回道:“到” 胡忧说道:“上司管教不严,致使属下遗祸百姓,军法该当如何?” 红叶回道:“按军纪,上司有失查之罪,责军棍三十” 胡忧点点头,喝道:“行刑队何在?” 四个行刑手跑了上来,单膝跪倒于胡忧的身前:“在” 胡忧道:“准备行刑” “是” 外围的百姓有看没有懂,又开始纷议论。 “嘿,我说,这是要打谁呢?” “不知道呀” “不会是每个官打三十棍吧?” “不像,我到是觉得少帅是想要打他自己” “你疯了,那怎么可能少帅可是浪天王,刑不上大夫,何况是王,肯定不是。再说了,谁敢打他?” “我到觉得有道理?惶德稹8詹派偎?自己说了,他有错。而且红叶将说是上司有失查之罪,你们没听到。” “听到又怎么样,正反我觉得这事不可能” “嘿,嘿,你们别吵了,快看。” 场,四个行刑手准备好了刑具,四根水火无情棍,一字排开,当是一张长凳。那长凳是给受刑之人趴着的。 行刑手回报道:“启禀少帅,刑具已经准备好了,可以行刑” 胡忧点点头道:“很好。” 胡忧说着,从怀里拿出一只金色的令箭,道:“刑队听令。不死鸟军团军团长胡忧,管教不严,致使属下遗祸百姓,按军纪,有失查之罪,责军棍三十立刻执行” 刑队的四个行刑手,一下全傻了,噗通跪下,惊叫道:“少帅” 现在此时也是一片鸦雀无声,虽然之前已经有人猜到,但是真听胡忧这么说出来,同样是非常的震撼。 军团长受刑,这曼陀罗开国四十余年来,从来就没有过的事。官至军团长级别的,除非是判国大罪,不然哪会有什么刑法会加到他们的身上。管教属下不严,那算个屁事呀。他们只要愿意,杀个几百上千人,甚至几万人,只要理由得当,都不会算个事。 别说是军团长这种手掌重兵之人,就算是一个级别比较高的贵族,也早就已经跳出了刑法的约束,不信你看看,那些高官贵族的公子,骑马撞死人的,强抢民女,打死普通百姓的那多了去了,有谁受过刑的,刑法对他们来说,就是个‘鸟’,想玩的时候玩几下,不想玩就装裤裆里,总之就是他家的东西,想怎么样都行?衷诤蔷尤蝗檬勘宰约河眯蹋獠皇强嫘β穑? 开玩笑,胡忧可不是说着玩的。~在众人还愣神的时候,他已经大步的走到了刑场,一伸手,把身上的衣服撕开,光着膀子,自己趴在那行刑的长凳上,说道:“马上执行,违令者斩” “少帅,不行呀” 跪在地上的官员,看到这样的情况,全都激动得不行。他们都是跟着胡忧一起,出生入死打出来的。从黄龙道到令归城,从青州到安融,从洞汪城到浪天,胡忧一路带着他们,取得胜利,拿到荣誉?衷谒灯鸩凰滥窬牛皇鸫竽分杆瞪谩>土腥耍寂宸胡忧的军事才能。在他们的眼里,胡忧几乎就是他们的? 现在胡忧却当着众人的面,为他们挨打。他们怎么还看得下去。 “少帅,是我的错,我不应该强抢民女,这三十军棍,我来。” “不,打我,打我,我收受了贿赂,强拆了百姓的房子” “不。打我,我贪污军费” “打我........” 请罪的官员,一时之间,群情激动,有几个激动得眼泪都下来了。打仗的时候,就算是流血,他们也不会哼一声,现在他们却泪流,那是悔恨的泪水。 边上的维护持续的士兵,一个个都拿眼睛瞪那四个行刑手,有大他们敢打胡忧,就冲上来咬他们的意思。 四个行刑人这会真是死的心都有了,打胡忧听起来很威风,但是那心里压力之大........他们真是宁愿去打一仗,都不愿意站在这里了。 许多喜欢不死鸟军团,喜欢胡忧的老百姓,也叫喊着不能打。一些拿胡忧当梦情人的女孩子,甚至想要冲进场,说要替胡忧挨棒。也不知道她们想挨什么棒,反正整个场面是极度的火暴。 “闭嘴” 胡忧对着那些激动的官员吼了一声,对行刑手说道:“行刑三十棍之后,谁手里的水火无情棍没有打断,以抗命论处。行刑不算,重头打过王家辉,你先来” “是,少帅”王家辉是四个行刑手的头,他流着泪,大喝一声“行刑”,第一个高举水火无情棍,照着胡忧的背脊打了下去。他没有敢留力,唯一能做的,只能尽可能避开胡忧的要害,不伤着他的筋骨。 “一” 随着王家辉的报数,水火无情棍在空划过一道黑影,重重的打在了胡忧的背脊之上。 “啪” 无情棍和胡忧背脊碰撞的声音,沉闷的传遍全场。一开始,还有人以为胡忧这是在做戏,但是第一棍下去,胡忧背上的皮肉,就破开流出了鲜血,谁敢说一声,这是在做戏 “二” “三” “.........” 打到十七棍的时候,王家辉手里的水火棍就断了。四个人轮流执法,他这一棍,不过是第五棍而已。他按着胡忧的命令,不敢留力。打三十棍,他已经受不了了,他怕胡忧说重来呀 红叶早就已经忍不住哭了,这一刻,她不是什么不死鸟军团的二号人物,不是什么将,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一个深爱着胡忧的女人。如果可以,她宁愿那些棍棒,是打在她的身上。哪怕就是把她打死,她都无愿无悔 黄金凤没有哭,她的双手,死死的抓着金凤刀。如果不是胡忧事先已经警告过她,不许她有任何的动作,她此时早就忍不住扑上去,把那几个行刑的士兵,一个个全给砍了。无论是有什么样的理由,她也不许任何人伤害她的男人 纳月,踏星,扶辰,也同样是泪流满面,扶辰早就已经扑入了纳月的怀里,不忍在看这血肉模糊。 踏星的手上,抓着的是最好的金创药。她一下下的数着,打定主意,一到三十,她马上就冲过去,为胡忧处理伤口。一向冷静的她,现在也只能想这么多了。 “二十五” “二十六” “二十七” “啪” 打到二十七棍的时候,行刑队停了下来,不是已经够数了,而是四条水火无情棍,全都打断了。四条用上好枣木做的无情棍,一般的情况之下,打几百棍,都不会断一跟,现在才打到二十七棍,却已经全都断了 一个老妈妈,看不下去,冲到了场边,对着场大叫道:“别打了,棍子都断了,别打了。你们实在要打,就打我老太婆吧” 此时,场边已经很多人,不分男女老少,全都流着泪。他们们是浪天的老百姓,不死鸟军团入驻浪天之后,他们的生活,比之前好了十辈都不止。不但是没有了兵灾,因为不死鸟军团实行免税,连带着物价都便宜了很多,他们可以说是真正得到了实惠的人。 老百姓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他们知道,谁对他们好。所以哪怕是有官员做错了一些事,他们也都没有太过是计较,有些家女儿被抢的,甚至还暗的高兴。在他们看来,做不死鸟军团士兵的女人,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如果是胡忧肯抢,他们肯定乐疯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有人比他们还叫真。看看胡忧背上那一道道生生打出来的伤痕,那身下已经染红了的泥土,那生生打断的水火无情棍,凡是有些良心的人,都心痛呀。 此时跪在场的,已经不仅仅是五十多个官员了,那黑压压的跪了一地。所有不死鸟军团外派官员,全都闻讯赶来跪在了这里。一千一百一十八人,全数到场,哪怕只是拿了百姓一根针的,此时都没有站着。 棍棒是打在胡忧的身上,可是也同时打在了三十万不死鸟军团士兵,浪天五百万民众的心里,甚至是打在整个天风大6,数十亿人的心里?庖豢蹋嗣羌亲〉模皇呛峭盏恼郊ǎ羌亲〉模呛堑牡5? 王家辉几个行刑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之间,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好。四根棍子都打断了,还有最后的三棍,还要不要打?衷谌呵橐丫浅5募ざ桥略偃ト⌒碌乃鹞耷楣鳎切┌傩蘸褪勘岢迳侠窗阉且С伤槠? “王家辉” 一个微弱的声音,在四个行刑手的耳边响起,王家辉知道那是谁的声音,一下跪在了胡忧的身边,地上胡忧的血,染红了他的黑色不死鸟军服:“少帅” 胡忧长长的吸了口气,问道:“已经完了吗?” 王家辉很想告诉胡忧,三十棍都已经打完了,可是他不敢,也不愿骗胡忧,只能流着泪道:“还有三棍。” 胡忧咳嗽了好几声,吐了小一口血,这才缓过来,问道:“那你们为什么不继续?” 王家辉道:“四条无情棍,都打断了” 胡忧有些艰难的抬起头,看看四周那黑压压的人群,和那跪了一地的外派官员,最后把目光,转到四根断掉的无情棍上?獍镄∽樱率终婀缓莸模还獯蔚男Ч雌鹄椿共淮怼? 胡忧问道:“你们没有别的棍子了吗?” 王家辉哭道:“少帅,不能再打了” 胡忧道:“还有三棍,王家辉,全由你来,棍子不断,老子开除你” “二十八” 这是王家辉数的。 “二十九” 这是全场士兵数的。 “三十” 这是在场的所有老百姓,士兵,官员,红叶,黄金凤,纳月,踏星,扶辰,所有的人,一块数的。 随着第五棍水火无情棍的断掉,全场的士兵,全都跪了下来,用一种狂热的眼神看着胡忧。有这样的统领,他们感觉得无比的自豪 全场的老百姓,也同时跪了下来。他们一生,都不会忘记这样的场面。他们要把今天看到的事,告诉所有的人,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他们拥有一个怎么样的统帅 之前已经跪在场的外派官员,他们的目光,死死的盯着那大理石上的刻字,他们要把那上面的每一个字,永远的刻在自己的心里。他们誓,哪怕是死,也决对不犯上一条,永远都不 “哇哇,轻点,轻点,我这可是肉来的。” 胡忧趴在床上,大呼小叫着。不知道那些在心里,无比佩服着胡忧的人,看到他现在的样子,会有什么反应。 不知道已经为胡忧流了多少泪的黄金凤,气哼哼的说道:“原来你也会疼啊,我还以为你不会疼的呢真够英雄的,我真想再给你三十棍” 话是这么说,黄金凤还是心疼的转道对踏星说道:“踏星,轻一些。” 踏星点点头,没有说话。到是一边的扶辰噘着嘴道:“踏星跟本就没碰着少爷嘛,少爷就是喜欢鬼叫。” 胡忧哼哼道:“没有碰着就不能叫了,我可是流了很多血呢” 扶辰给胡忧做了个鬼脸道:“那人家每个月也有流血呀,人家又没有叫得像你这样” 胡忧被扶辰的话给逗乐了,忍着痛笑道:“你这丫头,故意气我的吧” 扶辰擦擦哭得肿肿的眼睛,道:“谁让你害得人家哭得眼睛都肿了,就气你。”扶辰正说着,突然惊叫道:“哎呀,我得去煲点鲜鱼汤,鱼汤对伤口最好了。踏星,你要轻点哟” 扶辰说完就急急的跑了,引得身后一片笑声 胡忧的心里,一片暖洋洋的,他知道,每个女人,都用不同的方式,在关心着他,比如红叶,就借着这阵风,在实行着军团整顿 章节目录 第288章 管家婆 288章管家婆 “你这招玩得可真狠,不过效果非常的好。\ 同步更 新百*度搜黑*岩*谷;9w0w7w8.8c3A4I6h5o7n8g6w7e9n8x0u2e30.9c7o9m81,” 女人都离开了之后,吴学问走进了胡忧的房间,坐在床边,看着趴在床上的胡忧,叹了口气说道。 以他的才学,他能看得到胡忧背后的用意,但是话虽如此,他此自认做不到这一点。人说,能对自己狠的人,才能对别人狠?庖坏悖庋史浅5呐宸胡忧绻埃褂幸凰慷院侨〉萌缃癯杉ǖ牟黄剑敲聪衷冢耆挥辛恕? 大家都是出自哥伦比亚军校的同学,一直以来,吴学问都在心里,有一丝不服。其实换成任何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胡忧入学比他晚,离开学校又比他早,所掌握的兵法,又很多都是他教的。凭什么他胡忧就成功了呢?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书生自有书生的傲气?馑悴坏檬裁炊始桑馐侨诵孕睦铮钫媸档亩鳌? 不过吴学问现在知道了,胡忧为什么能成功,因为他够狠,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知道,这个世界,并有白来的东西,但凡想要,就必须先付出代价。付出不一定有收获,但是不付出,那就肯定不会有收获。 胡忧笑了笑,有些艰难的动了动身子,这三十军棍,比起上次黄金凤老爹打的那次,要轻多了,加上他事前就已经提前服了药,所以他表面上看着伤得很重,事实上,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不过都是皮肉伤,除了有些疼痛外,不会有其他的影响。 胡忧稍稍的坐直了一些,问道:“外面的情况怎么样。” 吴学问回道:“红叶中将已经借着这股风,在全力的整顿军纪?嘈耪馐轮螅凰滥窬诺姆缙辽僖戎疤岣咭桓龅荡巍2恢故蔷停哿σ不岣拥那看蟆!?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道:“这是应该的,不然我这顿板子,不是白挨了。城里的那里商家,有什么反应?” 吴学问佩服道:“你一天之内,就让所有外派的官员自动认错,那些做过小动作的商家,全都非常的惊慌,想托人打探,又没有门路,现在真是茶不思,饭不想了。” 胡忧笑笑道:“让他们慌几天,马拉戈壁的,想想老子就有气,都已经给他们免税了,居然还人心不足,暗地里给我搞事” 吴学问道:“商人求利,是这样的了。钱这种东西,没有谁会闲少的。对了,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胡忧看了吴学问一眼,玩笑道:“下一步,我打算让你出场了。吃了我那么多的白米,你总不能老闲着吧” 吴学问没有好气了瞪了胡忧一眼,叹气道:“我就知道,你是一个黑心的地主。说吧,要我干什么?” 胡忧道:“我要你去帮我收税” 吴学问一愣道:“收税?你浪天不是免税吗,哪有什么税来收。” 胡忧笑道:“免,依然是免,但是那些犯了错的商家,就没得免了。你按他们犯事的严重性,制定一个收税方案。一档一档往上提,我只给你一个大方向,具体的,由你定。对了,同时把这事公告发布下去,从今天起,但凡是不好好老实经营的商家,抓到一次,加一次税,群众举报查证的,给予重奖,我看谁以后还给我完花样。” 吴学问眼睛一亮道,拍手道:“高,你这一手真是高呀。即没有违背你免税的承诺,又把钱收上来了。而且这对那些老实经营的商家,也是一种认可。你这三十棍,可棍棍打出的,都是金币呀” 胡忧苦笑道:“我这也是被逼的,这年头,吃喝拉撒,哪一样不需要钱。我这下面,可是几十万人要养呢。 不过这第一次,你得先悠着点,以警告的意思为主?庑┥碳遥缫丫肮吡送婊ㄑ慌伦ゲ坏剿堑耐唇牛嵊械氖恰!? 吴学问点头道:“这我明白。不过我有些担心,如果我们管得太严,那些商家会不会有想法。毕竟你也说了,他们很多事,都是习惯性的。” 胡忧摇摇头道:“放心吧,以浪天现在的市场情况,就算收三成的税,他们都还有钱赚。再说了,他们不干,有的是人想要杀进我们这个市场。他们是不会走的。难道去了别的地方,他们就不需要交税吗?你只管放心大胆的去干,我知道你行的” 吴学问离开之后,胡忧看着天边的浮云沉思着?庵质账鞍旆ǎて诳词悄苁盏叫Ч嵌唐谥冢箍床怀龀尚В匦氲孟氤鲆惶醺愕牟坡凡判小? 可是要干什么才好呢? 胡忧想了好一会,都想不出个头绪?馐焙颍龀酵泼沤础*庋就返氖掷铮苟俗鸥龃笄嗷ǜ峭耄克肯闫油肜锎隼础? 胡忧深深的吸了口气,道:“哇,好香,扶辰,是什么?” 欧阳寒冰给胡忧派来的这四侍女,长得是一模一样,但是性格差别很大,各人的爱兴趣也不一样?夥龀骄拖不蹲龀缘模髦置朗常寄茏觯宜己芨撸堑淖於急凰沟鹆恕? 扶辰先给了胡忧一个笑脸,把青花碗放到桌面,神秘的说道:“你猜” 胡忧吸吸鼻子暗笑,这丫头就喜欢玩这种,自己又不长记性。之前她跑出去的时候,不说了要熬鱼烫了嘛。 胡忧皱皱眉,故意说错道:“我觉得应该是猪骨头炖北芪。” 扶辰得意的摇着两条羊角辫道:“不对哟,给你三次机会,要是猜不上来,我就不让你吃了。” 胡忧大惊道:“不会吧扶辰那么漂亮的姑娘,哪有那么毒” 扶辰两眼都笑成了月牙,噘噘嘴,娇声道:“谁叫你猜不出来。猜不出来就不给你吃了。” 胡忧要求道:“那好,我就不信我猜不出来。不过你得拿近点,让我闻闻味道。” 扶辰哪会不给胡忧吃,只不过是现在汤太热,一时喝不了,跟胡忧玩而已。 扶辰转了转大眼睛,歪着脑袋想了一想,同意道:“那好吧。” “哎呀,你闻人家干什么了,闻汤,讨厌,坏少爷” “哈哈哈,我先找点线索嘛。嗯,你的身上有葱味,还有姜味和鱼腥味,还有淡淡的花香,还有,哇,你多久没见洗澡了?都臭了耶” “讨厌,人家哪臭了,哼,不给你吃了。” “好好,咱们的扶辰最香了。人香,鱼汤也香” “耶,你猜到了” “嘿嘿,这天底下,能有少爷猜不到的事” 一口口喝着扶辰味来了鱼汤,看着扶辰噘着嘴的样子,真是人生一大享受?庋就繁鹂聪窀龀げ淮蟮男」媚铮亲龇沟氖忠眨媸欠浅5暮谩? 喝完鱼汤,胡忧趴在床上,扶辰有一下,没一下的给他扇着风。 “扶辰。” “嗯” “咱们来聊聊天吧。” “好呀,少爷想聊什么?” “随便,什么都行。要不就说说你去买鱼的事。” “买鱼有什么好说的,市场好脏的,还弄湿了人家的裙子呢。” “是吗?” “嗯,少爷,你不知道,现在浪天的人,比以前多了很多。到处都是人挤人,路也变窄了,还有很多人没有房子住呢。” 胡忧心里突然闪过一丝什么念头,却没有抓住。喃喃的问道:“现在很多人没有房子住吗?” 扶辰没有注意胡忧已经分了心,拉了拉裙子道:“嗯,旋日说,浪天的容量,是两百万人口,现在浪天大约有五百万人,所以最缺的就是住的地方了。很多人有钱都买不到房子呢。少爷不是老说没钱吗,你把这城主府卖了,肯定能得很多钱呢........” 扶辰后面的话,说了些什么,胡忧已经听不到了。扶辰玩笑着要卖城主府,一下让胡忧又重新抓住了灵感。之前一直想着怎么弄钱,那钱不就摆在那里吗? “什么,你的意思是说要扩城?” 红叶?铝烁巧弦┑氖郑淙唤裉煲丫哿艘惶炝耍还故欠判牟幌潞堑纳耍怀槌隹眨砩细匣氐胶堑纳肀摺? 胡忧摇头道:“不是扩城,我是想建四个卫城。我看过地图,浪天的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大片的空地。如果我们在这几个地方,建立起卫城,那么不但浪天的城防会得到大大的提高,同时还解决了现在浪天人口拥挤的问题。” 红叶同意道:“你的想法是不错,可是建城需要很多钱的,我们现在哪有钱呀?” 胡忧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我现在做的不是城建商,我做的是开发商。开发商要弄项目,是不需要钱的。” 红叶不明白的问道:“开发商是什么东西?” 胡忧笑道:“那是一群空手套白狼的家伙。好了,咱别管他们是什么东西,我只要告诉你,建这四个卫城,不但不需要我们花一分钱,还能给我们带回巨大的收入” 红叶不敢相信的说道:“还有这样的好事?” 胡忧心中暗道,这样的好事,多了去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说起来,还真得感谢扶辰,要不是她的提醒,胡忧还真没有想到这么一个赚钱的方法。 开发商最困难的就是拿地,业内有一句话,有地就有钱。胡忧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地了,浪天的四周,多少的空地,他只要想,那就全是他的。建起四个卫城,再来旧城改造,天下还有比开发商更赚钱的行业吗。什么官*商*勾*结,他现在是官商一体了 听完胡忧的解释,红叶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如果胡忧说的可以行得通,那么不死鸟军团的资金问题,就可以解决了。至少在五年之内,浪天可以为胡忧提供巨额的金钱。军团有了这些钱,就可以装备更新式的武器战马,大幅度的提高战力。 红叶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这个开发计划?” 胡忧回道:“当然是越快越好,现在我们首要的,是先把三千万金币凑出来,以我们目前的情况,这三千万必须得交。哼,不过这大头,我只做一次,下次我就不交了。只要有足够的财力,一年之前,我要让索菲雅颤抖” 胡忧说着,又把话题转回来,说道:“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计划,我们需要一个能力强,又完全能信得过的人来负责。我有些头痛,应该让谁来。” 红叶得意一笑道:“说到这个,我到是有一个人选,她肯定能行。” 胡忧问道:“你说的是谁?” 红叶回道:“黄金凤。” “金凤?” 胡忧愣了一下,他之前还以为红叶要说的是旋日。旋日虽然也很有的在大局观,但是她的能力,多在战场上,商场并不合适她。西门雪也同样是这样。黄金凤嘛,胡忧之前到真没有想过。 胡忧有些犹豫道:“金凤她可以吗?” 红叶说道:“你呀,太不了解你身边的女人了。黄金凤出生商家,性格好强,做事雷厉风行,又绝对可以信任。我想不出还有谁比她更合适的人换。” 经红叶这么一提,胡忧也感觉黄金凤似乎挺合适的。仔细想想,黄金凤的性格,不就是电视上那种女强人的性格吗。而且她家世代酒商,对商业这一块,她要比其他人都更了解一些。 红叶看胡忧还在那想,笑道:“你是不是舍不得让金凤累着呀?” 胡忧没有好气的在红叶的翘臀上拍了一巴掌道:“我还舍不得你累着呢。去帮我把金风找来,我跟她谈谈,看她的意思怎么样?庋就返钠⑵苫穑约阂遣煌猓盟裁挥邪旆ā!? “开发商?”一身火红色衣裙的黄金凤,瞪大眼睛看着胡忧。 胡忧点头道:“准确来说,是不死鸟军团商业部长,咱们军团,不能没有自己的经济,我打算让你来,你看怎么样?” 黄金凤想了想道:“你的意思,是让我做管家婆?” 胡忧苦笑道:“算是吧。以后军团的财政,就交由你管了。” 黄金凤点头道:“好,那我干。不过我可说警告你啊,你要是惹我生气,我就断了你的经济来源,让你连饭都吃不上” 其实黄金凤只听了开头,就对胡忧的计划很感兴趣。由于她的军事能力不行,现在在军团之中,她也没有什么实际的工作,除了挂名在内卫团时之外,她几乎就是胡忧的半个护卫。 看到胡忧身边的女人,像红叶这样,能独挡一面,她是打从心里羡慕的,她也很?芪亲鲆恍┦隆6飧鲋凑凭啪么笕ǎ坪跬Σ淮怼K讲辉诤跽饽芪炊啻蟮娜Γ蔷醯茫悄馨颜饷粗匾牟棵沤桓っ魉苤厥幼约骸? 胡忧哈哈笑道:“我要是没有饭吃呀,我就吃了你。” 黄金凤白了胡忧一白道:“整天想做坏事。我先说好了,这个什么开发商,我可是一点不懂的,你要教我怎么弄才行。” 胡忧道:“这个很容易,你呀,先到军团里,找些合适的人,组建你的团队?夥矫婺憧梢哉艺鼙鸢锬悖韵旅娴娜耸卤冉鲜煜ひ恍*业饺酥螅衙ジ遥胰冒狄共椴樗堑牡住? 这是一方面,别一方面,等过两天,我的伤没事了,我会约见城中一些大商家,相信他们会有兴趣的,起动资金,就看他们的了。咱们也别一气搞四个城,一个一个来,只要弄成一个,你就有经验了。” 黄金凤问道:“那我们是不是还要找一批土木方面的人?” 胡忧竖起大拇指道:“看来你已经进入角色了。呵呵,不单单是土木方面的人,你要弄出挤全的图纸,还有模型,只要有了这些,咱们就可以卖楼花了。” 黄金凤奇怪道:“楼花是什么?” 胡忧解释道:“就是图纸上的房子,店铺什么的。咱们承诺盖出来的房子,和图纸上的一样,他们谁想要的,可以让他们先下定金,或是先付款。房子没有盖出来,就先卖掉,这就是楼花。” 黄金凤心里没有低道:“这样行吗,据我所知,现在的商家,都是先货后款的,咱们先要钱,再给人家东西,人家同意吗?” 胡忧不负责任道:“先交钱的,你可以给他们比较低的价格,或是好的地段吗。具体怎么做,这就要看你的本事了,你现在是商务部长,可要动动脑子哟。” 又和黄金凤聊了一会,黄金凤一脸兴奋的离开了。 通过简单的交谈,胡忧挺佩服红叶眼光的,这个黄金凤,真的很有商业天赋,很多事,胡忧提了个头,她就能明白胡忧的意思。她现在唯一欠缺的,就是经验问题。胡忧很期待,她能做到什么样 军团的改格已经大体完成,经济问题又已经找到了办法,胡忧知道,现在他唯一缺少的,就是时间了。只要在给他一到两年的和平发展,他会让整个世界惊奇的 下一步要考虑的,应该是怎么选一批人才出来。人才,无论任何的时候,都是最跟本的。 章节目录 第289章 妖孽级人才 89章妖孽级人才 胡忧的体质,和怪胎差不了多少,昨天的三十军棍,把他打得是皮开肉绽,以他那个惨样,就算是最好的太医,也得判定他至少要在床上,趴一个星期才能起床。可是胡忧这个变*态,只是经过一晚上,就已经好了大半。今天都已经能自己坐起来了。 伤还没好,暂时不能出去练枪,胡忧大清早的,就坐在床头,琢磨着怎么选人才的问题?馔嬉詹缓门运此担苡行┩吠础? 这要是放在他以前的那个世界,就容易多了。电脑一点,先去招聘站,给出条件,用那些简历智能筛选功能,快过滤无效简历,就可以先粗筛一批人出来。 然后再用电脑,找些奇奇怪怪的题目,什么女秘书有两张嘴,一张自己用,一张谁来用的无耻题目,美其名曰的要多维度、全方位考核应聘者的素质、能力和岗位技能。 最后面试,漂亮的,乖乖听话的,知道小嘴给谁用的留下,长得不好的,**不好的,死一边去。就这么着,也就大体完成选才的过程了。能不能用,那是另一回事,关键是用起来舒服就行。不行就再选,反正这世界,什么不多,人才那是多了去了,没见人才市场,都人满为患吗,市场都快要挤暴了。 可是胡忧不能那样做呀,先不说他跟本没有那样的条件,就算是有,他要选的,也不是这种拿来干的,而是要真正有本事的。 胡忧是江湖出生,七岁跟师父,跑了十三年的江湖,根本就没有帮人家打过工,也就是说,他连面式都没有过。到天风大6,唯数不多的两次面式,一次是去黄金凤家的酒房做伙计,那是用钱开的路。一次是入伍那会,他也是投了机的。 再说那两次,选伙计、士兵,基本上是个人都能干,也没有什么复杂的东西。胡忧现在想要的可不是士兵,而是有学识的官。虽然曼陀罗帝国没有官制度,但是胡忧知道,官是非常重要的,他必须得弄一批好的官出来。 “难道要搞个科举?” 胡忧喃喃自语着。他到是知道,古代选人才的方法,就是考科举写章。不过胡忧不觉得会写章的人,就一定会做官,再说弄科举耗时太多,没有个一年半载的,根本弄不下来。他可没有时间,那样去弄 “唉,真是头痛呀。” 红叶推门进来,正好听到胡忧的话,赶紧问道:“你怎么了,头痛吗?那里痛,是不是昨天打伤了,快让我看看” 胡忧苦笑道:“不是伤着了,我是在头痛怎么选一批人才出来” 红叶松了口气道:“早说嘛,吓我一跳。” 胡忧道:“谁让你一进来就扑上来,我哪有机会说。” 红叶也知道了自己的鲁莽,不过女孩子嘛,有时候是可以不讲理的。红叶一瞪眼道:“人家也是关心你嘛。咦,你怎么能坐起来了?” 红叶这才现,胡忧居然是坐在床上的。她可是医护兵出生,对胡忧的伤情很了解,一般这样的伤,都得躺个十天八天的。 胡忧摆摆手道:“好了就坐起来了,这个不是重点,快来帮我想想,怎么样可以又快又好的选到有用的人才。” 红叶摇摇头道:“这个我一直在想,不过没有想到。人才这种东西,得慢慢来的,一个个现才是王道。来,让我帮你先换药,一会扶辰该拿早饭来了。” 红叶说的有道理,怀才就像是怀孕一样,没有那么容易看出来的,必须要一定的时间才可以。 但是胡忧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现在曼陀罗帝国的形势,一天紧过一天,国内国外的压力都很大,一场可以看得见的巨大动乱,迟早要来。胡忧必须得在暴风雨来之前,把军团内部的结构给架好,不然他和他的不死鸟军团,就将就成这个时代的一朵浪花,流星般的辉煌之后,就再无声息。他可不允许自己看到那样的场面。 吃早饭的时候,红叶看胡忧一直漫无心思的,知道胡忧这个人,不想通肚子里的事,就很难安生的吃饭。不由说道:“昨天你那个公告的效果,看来不错。你不如弄个招贤榜试试看。让那些有识之士,自己来投。” 红叶的话,顿让胡忧感觉思路开扩了。一拍手道:“对,咱们就弄他个招贤榜,不过不是让那些人自己来报名,我要让百姓来投票。群众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只有他们才知道,什么人真有才,什么人是水货” 说干就干,胡忧早饭也不吃了,让扶辰去把纳月给找来。胡忧那手字,见不得人,纳月能写一手好字,上次的公告,就是纳月写的,他只管签名就行。 就这么着,继昨天那个‘杀’字榜之后,只隔一天,浪天城各处,又出现了一个招贤榜。 一不识字的小个子问边上的书生:“嘿,我说兄弟,上面写什么呢,是不是少帅又要打人?” :“不是打人,是招人。” 小个子激动道:“招人,是不是招兵,太好了,总算等到了,我去报名,我也要加入不死鸟军团。” 书生看小个子激动的样子,笑笑道:“不是招兵,这次招的是职人员” 小个子不明白的说道:“职人员是什么,干什么的?” 边上有人插嘴道:“职人员就是书写先生,写写画画,管个粮库什么的。” 这下小个子懂了,看向:“嘿,我说,那你不是合适吗,你又识字,正好。” 书生笑了笑,没有说话?馍厦嫘吹氖侨?百姓举荐,不是要自己报名的。他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举荐他。 老树客栈里,项毛喝了口茶,问公孙道:“那小子这一次,又玩什么花样?他可真能折腾呀,昨天才把自己给打了一顿,今天又跳出来搞事。” 公孙回道:“胡忧这一次,似乎是要招人。爷,咱们是不是给他来点料子?” 项毛叹了口气道:“这次算他运气,我刚刚收到消息,帝都那边出了些事,我得马上回去,暂时让他狂两天。” 公孙问道:“难道我们就这么算了?” 项毛瞪眼道:“算了?那怎么可能。还有两个月,就是年关。按规矩,胡忧得去帝都给陛下请安。到了帝都,咱们再收拾他不迟。马上吩咐下去,收拾东西,回帝都。” 公孙应了一声,想起一个人来,问道:“那个冯布,我们怎么处理。” 项毛哼哼道:“这颗棋子先留着,以后咱们在看。” 晚上,又经过一个白天的休息,胡忧的伤又好了不少,已经可以下地,和红叶几个一起吃饭了。为此,扶辰特意做了不好的好菜。 胡忧夹了块鸡背肉给红叶,道:“公告的效果怎么样,有百姓来举荐人才吗?” 红叶接过鸡背肉,心里甜甜的。她只说过一次,喜欢吃鸡背,胡忧就记住了,每次吃鸡的时候,都会帮她夹一块。 “上午没有什么人来,午过后,就开始多了起来。” 扶辰噘嘴道:“当然会有人来了,少爷给那么重的赏,扶辰都想要呢。” 胡忧为了拉起民众的积极性,在公告上写了,只要百姓的举荐和最后入选的人相同,就可以得到一个金币。一个金币,以现在的物价,可以一家四口,过上十天不错的日子了。百姓的积极性当然高了,而且为了拿金币,还都是实名投票的?庋茏黾俚目赡苄院苌佟? 胡忧嘿嘿笑着夹了一块牛肉给扶辰道:“你个小丫头,要钱有什么用。” 扶辰看胡忧也给她夹菜,这才没有再噘嘴,娇声道:“人家要买化妆品嘛。” 胡忧被扶辰给逗乐了,笑骂道:“你够漂亮了,不用画了,省得浪费香粉。” 同样是一奶姐妹,扶辰化妆的水平,比纳月差得太多。纳月可以很轻松的把一个人,易容成另一个人。扶辰到是也能达到,不过她是把自己化妆成另一个人。她每次给自己化妆,都能把人给吓死,挺漂亮的一个姑娘,化妆之后,整个跟车祸现场似的,她一化妆,人人看得都很头痛。可是她自己到乐此不彼,没事就喜欢捣鼓自己那张小脸。 扶辰气哼哼的说道:“下次我一定化个大美人出来,看你们谁还敢笑人家” 胡忧的选才公告,期限是十天。今天是第七天,胡忧有些坐不住了,用过饭之后,他偷把扶辰拉过一边道:“扶辰,咱们今天上街上看看怎么样?” 扶辰四处看了一眼,没见着旁人,这才说道:“可是红叶姐说你的伤还没有好,不许你出去的” 胡忧拍拍胸口道:“谁说没有好,三天前我就全好了,只是她们不信而已。你去不去,不去我可自己去了。” 扶辰是四侍女里,最为顽皮的一个。她也觉得胡忧应该没有什么事了,想了想道:“那好吧。不过我们得偷偷溜出去,不然让红叶姐知道。” 胡忧笑道:“那还不容易,你一化妆,就没有人能认出你来了。” “哼,又笑人家。” 在城主府里,能管得到胡忧的,不过就红叶,黄金凤而已,她俩一个在整顿军团,一个在弄着开卫城的准备,哪有空老是看着胡忧。胡忧和扶辰很容易的,就溜出了城主府。 扶辰每天都是亲自买菜,这浪天的街道,她早走惯了,没有什么新鲜的。不过跟胡忧两人单独出来,这还是第一次,这丫头是相当的兴奋。 出了府门,扶辰甩着两条羊角辫,问道:“少爷,咱们去哪?” 胡忧今天出来,就是想看看投票点的情况,想都不想的回答道:“先去南门的投票点看看,完了咱们再找节目” 扶辰提醒道:“你说过要送我香粉的” 胡忧苦笑道:“知道了,我不会赖你的了。一会我们去慧之堂看看,你喜欢什么,随便你挑,顺便给红叶她们也买一些。” “嗯” 扶辰高兴的用力点头,主动挽着胡忧的手,往南门去。 城主府离着南门不是很远,胡忧和扶辰大约走了十分钟,也就到了。远远的,看到南门前围了不少的人,隐隐还听到有吵闹声传出来。胡忧和扶辰对视了一眼,就往人群里挤。 投票点前,一个少年气呼呼的问管理投票的士兵:“我也要举荐贤能,你们凭什么不让我投票” 那管投票的士兵低头整理着手的投票单,看了那少年一眼,没有理他。 胡忧觉得奇怪,公告上已经说了,无论老少男女,都有举荐权的,这个士兵为什么这样的反应,难道他敢公然抗命? 红叶现在还在整顿军纪,这个士兵,应该不敢公然做出这样的事吧。不然这些老百姓一举报,他就完了。 胡忧碰了碰身边的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问道:“这位老哥,那个士兵为什么不给那少年投票?” 那汉子笑道:“兄弟你还不知道呢,嘿嘿,这事有意思。那少年今年不过才十三岁,已经在这里吵了好几天了。” 汉子说话没有个重点,胡忧听得不是很懂,又问道:“他在这里吵什么?” 汉子回道:“别急嘛,听我给你慢慢说。” 听了汉子的解释,胡忧才知道,原来这个少年叫林松,今年十三岁,从三天前开始,他就一直在这里闹。闹的原因很简单,他要举贤。他推荐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士兵已经给了他一张选票,让他写上自己的名字,投进箱里了。可是他觉得一张不够,缠着士兵多给他一些。 胡忧规定过,每人只有一票的权力,士兵当然不会再给,这个林松不肯,就每天在这里闹。 胡忧仔细看这个林松,脑袋特别大,与瘦小的身材,很不成比例,远远的看着,有些像火柴棍。不过他的眼睛很有神,看来挺机灵的样子。 胡忧看到他,想起了欧阳寒冰的十八妹柔儿,那丫头虽然只十二岁,同样非常的机灵,胡忧有时候都玩不过她。 胡忧觉得这林松会不会也是一个妖孽级的小孩呢,分开人群,走了进去,笑道:“听说你来自荐的,你能干些什么?” 林松上下打量了胡忧一会,胡忧那天自打三十军棍的时候,林松也在场。不过胡忧被扶辰简单的化过装,有些不太一样,林松没有认出来,傲气道:“你是谁?” 胡忧呵呵一笑道:“你别管我是谁,你要能证明你有才,我就能让你加入到不死鸟军团里” 林松眼睛一亮道:“我两岁识字,三岁做诗,五岁写章,十岁已经读书破万,说武我不能上马定乾坤,说我绝对能提笔安天下” 胡忧哈哈大笑道:“小子,你癞蛤蟆打哈欠——口气不小” 林松不服气道:“不,你错了我是茶壶里煮饺子——肚子里有货,没有机会倒出来” 胡忧道:“好,有意思。那我今天就当着大伙的面,考考你,你要是能通过,我保你如愿以偿,职工作,你想干那样,由你选” 林松似乎从胡忧这话,猜到了胡忧的身份,仔细的再次打量胡忧,突然全身一震,微微躬身,一收狂性道:“学生躬请出题。” 胡忧把林松的前后变化,看在了眼里,心暗骂道,这小子果然有几分本事,居然单评我一句话,就猜到我是谁。 胡忧不由有些喜欢这个少年,笑道:“好,那就让我看看你的本事吧” 比武胡忧还行,比的,胡忧连字都写不好,自然不能上。不过他有办法,一伸手把扶辰给拉了出来。可别小看扶辰,她们姐妹可是欧阳寒冰的伴读,从小在宁南帝国宫,受到最好的教育,学识可不低。 胡忧拉扶辰出来的时候,非常留意林松的眼睛,看到他眼闪出的,不是轻视,而是警惕,在心里再一次点头。无论林松最后能不能赢,胡忧都决定把这小子留下来。 比试的结果,在胡忧的意料之,又在他的意料之外。意料之的是这个林松真的非常的厉害。无论是扶辰考他诗词歌赋,还是古解释,他都对答如流。别特是其扶辰考林松的一个名篇‘滕王阁序’,林松一开口:“南昌故郡,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地接衡庐。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 一大篇胡忧看都有些看不懂的东西,他居然洋洋洒洒的从头背到尾,身后人群之,暴出来的掌声,胡忧就是一点不懂,他也知道,林松是一字不错,全给背了出来。 而出呼胡忧意料之外的,则是扶辰那丫头,斗斗出了火,一咬牙,出了个非常使坏的对子,把林松给憋回去了。 也正是这个对子,调教出了日后被称为不死鸟军团最yin*荡智将的林松。 扶辰出的对子,上联是:月经带,月月带,月带月经带。 林松的回答是:月经带是什么? 章节目录 第290章 帝都立威 290章帝都立威 “怎么,又让扶辰给戏弄了?” 胡忧看林松一脸通红的走进书房,呵呵笑道。自从那次文斗之后,林松和扶辰之间,就斗出了火,林松是年少气胜,觉得被一个女孩子赢去,非?挥忻孀樱苁窍胝一爻∽印6龀揭彩切∨⒆悠⑵淙凰罅肆炙晌辶辏匆惨坏悴蝗昧炙桑┤嗣看我患妫突鹦桥龅厍蛞谎吩谝黄穑庖菜闶浅侵鞲锏男戮肮哿恕? 林松硬做无事样的撇撇嘴道:“没事,就一小丫头,我才不和她一般见识呢。” ‘小丫头’几个字,在林松的嘴里说出来,再配以他那付神情,真是有些可笑。林松虽然文思敏捷,但是毕竟才十三岁而已,跟本斗不过大他五六岁,又跟在胡忧身边,学了一肚子坏水的扶辰。林松每次都被扶辰欺负得很惨,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骂句‘小丫头’,出出气而已。除了这样,他还能怎么样呢,要动武,他一个小书生,跟本不是扶辰的对手,别看扶辰柔柔弱弱的,她们四姐妹,可是欧阳寒冰的贴身亲卫,手底下功夫可不一般。 胡忧同情的看了林松一眼,也没有拆穿他。对于林松和扶辰之间的互斗,他是不会管的。在他看来,斗一斗,对他们俩个都是有好处的,反正他们斗的是诗文,又不会打起来。 胡忧道:“女儿家嘛,让一让也算是男人的风度,呵呵,咱们开始吧。” 胡忧说的开始,是指的开始学习。林松的学识是已经很不错了,但是他的年纪还小,阅历太浅,做官什么的,还不足以胜认。于是胡忧把林松留在身边,做一个伴读。说是伴读,实事上,他算是胡忧的半个老师,每天教胡忧一些文学方面类的东西。以他的才学,可以胜认这方面的工作。 以林松的性子,本是想着做文官去的。不过那次与扶辰的文斗,让他的傲气被打压了下不少。连扶辰现在都不过是给胡忧做侍女而已,他算是做胡忧的老师,也能满意了。 至于胡忧的另一半老师,则是吴学问。吴学问与胡忧不同,他在哥伦比亚军校里完成了全部的学业,在对军事和历史两科,很有一定的见解,胡忧当然不会放过他,也让他来教自己东西。 有人会说,胡忧跟吴学问学习也就罢了,跟过十三岁的小孩子学,会不会太丢人了? 有这种想法的人,才是真正的丢人。 正所谓是学无止境,达者为师。人家会你不会,就有资格教你。学问并不是以年纪大小来区分的,没有学识的人,被算是再老也没有用。 胡忧从小是江湖长大,跟着师父东游西混,没有正经的上过学。能像同龄人一样,背着那沉沉的书包去学校,曾经一度是胡忧的愿望。也正是这样的愿望,才使得他死不要脸的去求人家‘飘门’的江湖同道教他识字。 来到天风大陆之后,太史公的故事书和在马里府里,无意之中得到的那本马里兵书,教会了他很多的东西,他在书中,得到了很多益处,也挑起了他对知识的渴望。 之前,哪怕是在行军打仗之时,胡忧也是书不离手?衷诶颂斓氖挛铮旧弦丫桓撕煲叮平鸱铮庋嗜ジ鞴芤淮Γ喽?比较空闲,当然更是拼命的学习了。 通过多年的刻苦,胡忧已经广泛阅读了各种书籍,知识已经相当不错了。他所差的,是把两个世界的知识,融合在一起,取其精化,去其糟粕,整理出一套,特属于自己的东西。 在这方面,胡忧有着别人所没有的优势,他不但拥有比这个世界之人,先进了几千年的文明,还有着十三年的江湖经验?庑┒际腔ㄇ虿焕吹亩鳌? 胡忧现在是不死鸟军团之主,他也把军事当成了自己的事业,最热衷的,自然是军事方面的书箱。 现在胡忧正在想法把这个时代的军事着作,诸家兵法,广泛地搜集、整理,再把了解到的各家兵法重要内容,和他以前在电视里看到的,如孙子兵法,三十六计,战国策之类影视内容合成在一起,弄成一套特属于自己的战争战略理论。 这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随着手中的权力日大,他所能找到的兵书,已经不单单是以前的马里兵书了,各家各派的,有价值的兵书,他得了不少。不过这些都很最深奥,虽然他已经打了三年的仗,但是由于这些兵书上的战例都不详细,史书又都是被当权者任意改过的,这让他读起来往往不能领会其中的要旨。 林松这小家伙来了之后,在这方面,对胡忧的帮助相当的大?庑∽铀底约憾潦槠仆颍拐娌皇谴档模坏痘ɑü印贰?**》看过,就连各国的史书,他也全都通读过,而且几乎能过目不忘。胡忧需要什么战例的时候,只要问他,他都能说出来当时的具体情况。唯一让胡忧不爽的,是这小子往往说出好几个完全相反的版本,最夸张的是,有一次胡忧问他,决定‘紫荆花王朝’命运的‘七国反王’一战的情况,这小子居然说出了十三个不同的版本,听得胡忧比之前还乱,气得他差点抓狂。 不过这林松还是帮了胡忧不少忙的,在他的帮助之下,胡忧用了两个月的时间,终于大体的把一部被他命名为‘胡忧心法’的书,给弄了出来?饫锩娌坏サグň拢褂姓治,经济等各方面的知识,此书虽然非常的粗糙,但是总算是把胡忧脑子里所掌握的知识,做了一个全面的汇总? 此时就算是胡忧自己都不知道,他这个《胡忧心法》,足足影响了天风大陆几千年。当然,那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天风大陆八大强国,就是八个庞大的豪强利益集团。世家豪族的统治,往往是父位子承,世代相袭。 也就是说,你爷爷做了官,那你肯定也能做;你祖上拥有的特权,到你也可享有。在中央政权中,这些强权集团是世代公卿,名门望族,门生故吏满天下;他们一代代积聚起来的政治、经济实力,和对社会财富的掠夺达到骇人听闻的程度。 豪门房屋“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千群,徒附万计”,这是前紫荆花王朝的写照,也是紫荆花王朝被推翻的跟本原因。 但是八大强国立国之后,这样的情况,并没有什么改变,有钱人依然夜夜笙歌,穷人还是那么穷,甚至还要更穷。紫荆花王朝在最后的阶段是非常的残暴,但是他们活了下来,而现在,很多人都快已经活不下去了。 年关将至,胡忧带着三千万金币,再一次踏上了前往帝都的道路。 这三千万金币,是他搜刮了一切可以搜刮的东西,才凑出来的。他非常不甘心,把这些钱,上交给那些权贵用以享乐,但是现在的他,还没有实力,拒绝不交。 这一次,因为押着金币的关系,胡忧带了一万内卫团的士兵上路。可就是这样,他还差点被抢呢。 说来可笑,但是听着,却又有些伤心。在部队过梦州的时候,居然跳出了三千多光着身子,咬着树皮的饥民,要打劫胡忧他们这支刀枪鲜亮的万人部队。 这些都是在皇帝、宦官、豪族、大地主的重重剥削和压迫下,失去土地,离开家园,走上流亡道路的农民。 他们之中的很多人,都卖身给了豪门地主做奴隶,这些都是身子太弱,白送都没有人要的。他们成群结队地到处流亡,为了吃上东西,他们把仅有的一身衣服都当了。男男女女,就这么光着身子,那些女人,干瘦得连胸都平了,男的也差不多全?屡殴牵径颊静晃龋驼饷醋牛且哺页迳侠创蚪佟? 看来他们都是饿疯了,想出来领死找个痛快的。他们已经没有了财产,没有了尊严,没有了灵魂,没有了一切,就连命都只?铝税胩酰钭呕拐娌蝗缢懒撕谩? 内卫团里的女兵,很多看到这样的情行,都忍不住流下了泪水。就算是胡忧,都没有能忍心下令,对他们发动进攻。最后只能分出一批吃的给他们,在他们的千恩万谢之中,带人离开。 看着他们那一双双感激的眼睛,胡忧一点也高兴不起来。他不觉得自己有对他们做过什么,不过是把他们的命,沿长了几天而已。几天之后,他们的命运,又会回到原点,下一次.……他们有很多人,都不会再有下一次了。 与这些饥民成对比的,是在帝都六大卫城之一塘长看到的情景。部队到塘长的时候,那里不知道谁家死了人?醮舐繁凰驮岬亩游椋既チ舜蟀胩踅郑凰娜及滓掳撞迹耸糜形辶恕V魅思一勾蟀诔そ至魉纾灰乃土死竦模伎梢运姹愠裕圆煌甑木偷沟簦菟狄宰闫咛臁? 这只是两起让胡忧记忆比较深的事而已,还有什么地方有众民暴动了,抢粮了,易子而食了,这些听得多了,大家都已经有些麻木了,就算连谈论的兴趣都没有了。 “帝都,我又来了,你还好吗?” 双脚踩在帝都北门的道路之上,一年多没有来,这里依然是那样的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一派繁荣昌盛。 在这里,你看不到任何的流民,因为流民在这里,是生存不下去的。在这里,他们连树皮都没得吃,等待他们的,只有砍在脖子上的刀而已。 “少爷,我们到了。” 胡忧身边的扶辰娇声的说道。红叶代管浪天,黄金凤管财务,吴学问管税收,西门雪还在白云城,这一次的帝国之行,胡忧带在身边的,是包括刚刚从白云城赶回的旋日在内的四侍女,和刚刚加入胡忧帐下的林松,内卫团统领哲别和在隐身暗中,现在已经接管胡忧手下情报组织的暗夜四影。 胡忧不可能带一万士兵进入帝都,大部队由哲别统领着,在城外安营,胡忧只带了五百士兵,押金币到来帝都。 北门的城卫兵,看到胡忧一行人,相互打了个眼色,其中一个看着像头子家伙,上来把胡忧的队伍给拦了下来。 这头子是个偏将,官不算小了,但是开口就没有好话:“嘿,嘿,你们谁呀。那么多人,拿着武器,想造反是吗。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这里是帝都。帝都法令,五人成群,视为造反,你们这都多少人了,还人人刀枪在手” 城卫偏将一口气说了不少话,胡忧微微皱眉。帝都是有五人不可成群的法令,那是刚刚颁布的,不过针对的对像是平民。 胡忧这五百押运金币的士兵,是已经报备过了的。胡忧不相信这城卫官不知道,他这是故意刁难。 旋日几个跟在胡忧身边的女人,没有开口?庵质拢杂邢旅娴娜松先ソ簧妗4耸鼻叭サ氖怯⒋铩R蛭谧隼颂斐侵鞲殴僦保橇粝铝瞬淮淼挠∠螅獯纬隼矗前阉死础K揪褪悄谖劳诺谋獠还且痪浠暗氖隆? 胡忧把英达调来,没有再升他的职,所以他的官还只是队长而已。 这一路之上,有什么问题,都是英达先出马,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队长,不过他代表的是不死鸟军团,所以这一路,所见之人,都还算客气,没怎么敢在他的面前,摆什么架子。 英达排众而出,刚要用他那特有的客气,向那偏将城卫说明情况,谁知道他才刚刚走近,还没有来得急开口,那偏将城卫就一马鞭抽在了英达的脸上,骂道:“什么东西,一个小小的队长,也敢上来和我对话,滚回你母亲的裤裆下面去” “哈哈哈.........” 城卫身后的士兵,全都哄然大笑起来。 扶辰喝道:“你怎么打人” 那偏将一脸色mimi的上下打量了扶辰,嘿嘿笑道:“哟,哪来的骚娘们,我打了那又怎么样,他是你的小情人?就他那样,不能让你爽吧,还是跟我算了,我外号大老2。” 偏将说道这里,耸动了几下身子,yin笑道:“功夫很厉害的哟” “你........” 扶辰一下胀红了脸,气得话都说不上来,一脸委屈的看向胡忧?饫镆悄南帝国,她直接就把这狗屁偏将给砍了,不过这里是曼陀罗帝国,她也看出了这个偏将是故意找事,所以她压着没有动作,把这事交给胡忧? 胡忧拍拍扶辰的香肩,顺便给了同样一脸愤愤的林松打了个眼色,这小子别看整天和扶辰斗,看到扶辰被外人欺负,他也很暴怒。 这偏将公然打了英达,又调戏胡忧身边的扶辰,这等于是当众踩胡忧的脸。 以胡忧的江湖经验,他能不知道是有人在暗中搞事吗? 胡忧当然知道,但是他不打算在这众目睽睽之下,把这口气给忍了。不管背后的人是谁,胡忧都要给他们一个警告。 胡忧打马向前,一直走到那个偏将的面前,并没有下马,冷冷的看着那偏将,问道:“知道我是谁吗?” 不死鸟军团的军服,全都是黑色系,肩章以不死鸟和稻穗为标,这样的军服,整个天风大陆,就不死鸟军团这独一份?飧銎芤谎劬涂闯鲇⒋锸歉龆映ぃ敲此溃飧銎镌诼砩希淮┖谏挡凰滥窬,却没有肩章的人,就是不死鸟军团之主胡忧? 整个不死鸟军团,只有胡忧的军服是没有肩章的。因为他就是不死鸟,不需要用肩章来表明他的身份。普通的士兵,私自除下军服上的肩章,就带表背叛不死鸟军团,没有人敢这么做。 这些不死鸟军团的规矩,随着胡忧的势力日大,不说整个大陆上的人,至少曼陀罗帝国的军人,都知道这一点。 那偏将本只是受命来给胡忧进城找一些便扭,跟本没有想到,只是打了一个小小的队长,调戏了一个女人,就引得胡忧亲自出来。此时,他的头已经见了汗。他身后那些士兵,也不敢笑了,一个个都不自觉的后退了一步。 看那偏将不出声,胡忧没打算就这么放过他,一个翻身下马,踏前一步,逼视着那偏将道:“你不知道我是谁?” 偏将的脚都有些软了,哆哆嗦嗦的回道:“我,知道,你是浪天王胡忧大人。” 胡忧点点头道:“看来你知道我是谁。”胡忧说着一指身后的那些马车,道:“那么你也知道,那些车上装的是什么了?” 偏将脸上的汗一颗一颗的砸在地上,都能听出响来。胡忧身上那股在战场之上,出生入死凝聚出来的气势,不是他这种靠这家族实力,当上偏将之人,可以挡得了的。 偏将声音沙哑的回道:“那是税金” “很好。” 胡忧一个转身上马,回到队伍之中。那偏将还以为胡忧放过他了,刚想松一口气。此时胡忧嘴里的一句话,把他的尿都吓出来了。 “来人,把此冒充帝**人,意图抢夺帝国税金之人,就地正法” 章节目录 第291章 王妃的男人 91章王妃的男人 静 整个帝都北门是一片安静。 有些人,以为自己听错的胡忧的话,忙向身边的人打听。不过他们得到了答案是一致的,胡忧说的就是――就地正法 就地正法在帝都北城门前,当众除死一个偏将级门官? 这在一般人眼里,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别说是一般人,就算是当今曼陀罗帝国最纨绔,最无法无天的子弟,也不敢做这样的事?饫锟墒堑鄱迹鄱嫉某敲牛偷扔诨始业拇竺牛以谡饫锓⒑幔? 谁敢? 胡忧就敢! 这一路之上,胡忧一直是压着火的。不单单是因为要交这三千万金币,还因为这一路上看到的东西?衷诰尤挥腥嗽诘鄱急泵牛弊耪饷炊嗳说拿妫聪侣硗。送钱还要受气,胡忧没有那么好的脾气? 以前胡忧人微权轻,要向人家低头,那是很正常的事。但是现在,生为不死鸟军团之主,他的所做所为,多少双眼睛在看着。今天他要是在这里,把这口气给忍了,那么从今往后,整个不死鸟军团都抬不起头做人。 不死鸟军团的最高首领是胡忧,内卫团更是胡忧的直属部队,他们只听胡忧的命令,不会问任何的理由。胡忧说杀,他们马上就行动,不会有半点的迟疑。 胡忧的命令一下,队伍里马上就冲出五十多人,其中半数以上,以刀枪逼住那偏将身后的城卫兵,另外分出五六人,把已经脚都软了的那偏将架好,手起刀落,一颗人头就落了地。直到死,他都不相信,居然有人敢在这里杀他 动作实在是太快了,就跟排练好的一样,从胡忧下令,到偏将人头落地,前后一分钟都不到。‘大老2’,老2是还在,不过脑袋都已经没有了,不知道老2还能不能用。 胡忧环视了那些?碌某俏辣谎郏蒙舨淮螅慈《寄芴宓纳羲档溃骸盎褂惺裁次侍饴穑俊? 还有什么问题? 城卫兵听到这话,一个个全把身子给缩了起来?衷谒垢矣惺裁次侍猓右丫谀抢锪耍牟弊硬慌碌兜模衷诟艺境隼矗?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一挥手,下令道:“进城” 部队恢复到之前的样子,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前进。除了那被砍了脑袋的偏将外,似乎一切都没有变化。 北门城楼上的指挥所里,项毛静静的看完下面的戏,脸色非常的平静,似乎只不过是看了一出戏而已。 一边的公孙偷看了项毛一眼,没有敢开口。他知道,项毛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平静,这一点只从项毛手里被捏碎的酒怀就能知道?庖丫撬诙次看到项毛捏碎杯子了,而且两次都是因为胡忧。看来以后再和胡忧打交道,得考虑换一些便宜的杯子才行? 不错,刚才的这场戏,就是项毛弄出来的。那个偏将,是项毛找的人。他这么做,就是想故意踩胡忧的脸。可是没想到,事情居然会发展成这样。 公孙犹豫了一下,问道:“主人,我们要不要抓住这事,做一些文章?” 项毛答非所问的冷笑一声,道:“这个不死鸟,有些意思。看来是一个有趣的对手。” 公孙很想问胡忧怎么个有趣法,下一步,他们应该怎么做。不过这些,他都没有能问,因为项毛已经离开了。 胡忧在帝都可没有房子,不过他也不能去住客栈,不然西门玉凤会‘杀’了他的,既然来到帝都,胡忧唯一能住的地方,就是西门玉凤的凤园了。 凤园很大,本身就住有西门家两千私兵,多住胡忧五百人,跟本不是问题。胡忧来到的时候,老管家德福已经带人在这里等着了。 “恭迎少爷回府”十几个俏婢盈盈下拜。 胡忧快步下马,抱住德福道:“哈哈,福伯,好久不见,你还好吗?怎么看着似乎老了不少哟。” 德福算起来是西门玉凤的大伯,又教过他兵阵,胡忧一向不拿德福当下人看。 德福也乐呵呵的笑道:“少爷果然是少爷,一回帝都,就整出了一个大动静呀” 帝都说大不大,有点什么事,很快就在传遍一些有心人的耳朵里,虽然胡忧并没有派人通知德福,但是他之前在北门做的那些事,德福已经都知道了。 胡忧一脸惶恐的说道:“他们不会派人来抓我吧,福伯你可要保我” 福伯哈哈大笑道:“你得了吧,别跟我装了,你会怕这些。走了,进府吧,我可给你准备了好东西” 胡忧也呵呵笑了起来,他怕,现在应该是帝都的某些人怕才对。凶的怕楞的,楞的怕不要命的,谁不怕死的,跳出来好了 “好东西,难道又是花姑娘” 水上皇宫,这座浮在帝都水面上的城中之城,曼陀罗帝国的军政中心。它是那么的宏伟壮丽,宫殿组群是那么的规模庞大,气势磅礴。 不知道为什么,走在这里,胡忧老是想起朱大能说的那个秘闻,这些辉煌的下面,真的埋葬着三千童男童女的骨血吗? 穿过乾坤门,是一个可容纳万人的大型广场?饫锏慕ㄖ,是标准的左右对称格局,主要的建筑物都坐落在中轴线上? 在宫女的带领下,胡忧解除了身上的武器走进养心殿。边走胡忧边在心里骂,交个税还得弄得那么麻烦,真是他娘的。惹毛了少爷,少爷一个铜板也不给你们。 胡忧进养心殿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各城镇的城主镇主在了,在这个交税的时节,他们都要亲来的。胡忧在观察他们的同时,这群穿着华丽贵族服的人,也在观察着胡忧。 “这位想必就是不死鸟胡忧将军了吧。”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贵族,主动上来给胡忧打招呼。 “果然是年轻有为,一表人材呀。听说少帅还没有成亲,我家有一小女,年纪与少帅相当,有空我给你们安排大家一起吃顿饭嘛。” 胡忧被这个自说自话的家伙,弄得一愣一愣的,心说这家伙是谁呀。一上来就说他女儿,难道他是来相亲的? 胡忧还没有开口,边上又上来一人,也三十上下,看来跟这卖女儿的挺熟悉,一把拉开他,对胡忧说道:“少帅,你别听老法的,他那女儿长得那样,你看一眼都想吐。到不如到我哪去,我刚娶了个小妾,还请少爷赏光” 赏光胡忧到是知道,但是赏光小妾要怎么弄?胡忧心说,少爷似乎只会赏精,不会尝光。 胡忧正想着,要不要答话,一个男人的声音响了起来。虽然他只是轻轻的‘哼’了一声,但是已经足可以让人听出,这个男人是天生一副非常好的嗓子,因为他的声音之中,有一种奇异的穿透力。 两个卖女儿小妾的,听到这个声音,全都跑掉了。 胡忧好奇的把目光看向那声音的主人,只见这男的一头酒红色的头发,脸如刀削过一般,棱角分明,长得很帅气,也很有气势。 男人看胡忧看向他,主动伸出手,自我介绍道:“方天赐。” 胡忧连忙也伸出手道:“胡忧” 胡忧听说他姓方,也多少猜到了他的身份。帝都方家,是一个新升起的贵族。方家在帝国的地位,等于不死鸟军团里的黄金凤,帝国的财政大权,现在是方家在管。胡忧这次来交税,就是要交给方家的。 方天赐笑道:“少帅的大名,我早就已经听说了?饫镂谘陶纹模皇橇奶斓牡胤剑勖浅鋈プ咦咴趺囱俊? 胡忧一向不太喜欢比他长得帅的小白脸,不过这方天赐的风度,他到还是可以认可的?ü詹诺奈帐郑溃飧龇教齑陀幸簧聿淮淼墓Ψ颉? 胡忧看了眼那些在交税的人,犹豫了一下道:“我也许应该先去办手续。” 方天赐微微笑道:“少帅的事,我会让专人处理的,一切包在我身上就好。”方天赐说着,从身上拿出一张凭证,递过胡忧道:“这个给你。” 胡忧接过来打开凭证,看了一眼?馐且桓鍪账暗闹っ鳎辛苏飧觯偷扔谥っ骱堑乃敖鹨丫涣恕? 胡忧拍拍手上的证明,笑道:“方兄还真是信得过小弟。你就不怕,我拿着这个跑了,不把钱给你?这可是四千多万金币哟” 浪天城三千万,洞汪城等四城,一共是一千万,胡忧随军而来的是三千万,另一千万,是另路而来,已经先胡忧到了。由于除了洞汪城有红叶是城主外,其中城都没有城主,所以现在全都集中在一起,由胡忧统一交往国库?衷谡獗是乖谘牡钔獾却槭漳亍? 方天赐哈哈一笑道:“跑了那就当我交个朋友好了。” 胡忧心说,你到真大方,四千多万交个朋友,把老子给剁碎,也值不了这么多钱吧。 人家那么大方,那就陪人家走走吧,反正胡忧也想知道,这个方天赐想到玩什么。 这水上皇宫胡忧之前到了来过几次,但是像这么闲游,还真是第一次。由此可见,方家在帝国的势力,已经到了什么程度,帝皇家的后花园,方天赐都可以随便进出。 看了眼方天赐那英俊的脸,胡忧不由在心里暗想,不知道索菲雅的后花园,这小子是不是也能随便进呢? 边看着美丽的风景,胡忧随意的问道:“刚才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一上来就女儿小妾的,他们要干什么?” 正反一时也没有什么主题,胡忧也就随便乱说一个话题,算是先把场面给打开了?庋谱撸幌不丁? 方天赐不温不火的笑道:“那是两个镇主,想以来找靠山的,不用理会他们。” 胡忧点点头,表示明白了?铱可降乃郧耙布团说囊膊簧伲还饷匆簧侠淳退偷模腔拐婷挥辛旖坦D橇礁鋈耍菜闶恰贰恕? 方天赐似乎猜到胡忧心里想什么,说道:“你别看他们那样,他们也不是逮谁都扑上去的。少帅自黄龙道一战成名之后,这些年少帅的威名,真可谓是如雷灌耳,名动四方?衷诓恢蓝嗌偃耍牒蜕偎Ю瞎叵的匾俏矣信菜透偎Я恕!? 方天赐后半句,以半开玩笑的成分居多,胡忧当然也听出来了。也同样玩笑的说道:“以方兄的样貌,将来有女儿,一定很漂亮。” 方天赐深深的看了胡忧一眼,叹了口气道:“可惜,我不能有女儿,要不然,她不但漂亮,还是个公主” 胡忧听道这话,全身猛的一顿?夥教齑?话里有话呀?饽晖罚刹皇巧雠涂梢越泄鞯摹7郊蚁衷谠诘鄱迹屏κ遣恍。撬⒉皇峭酢D训勒庑∽邮窃诎凳荆鞣蒲诺暮蠡ㄔ埃梢运姹憬?墒钦庋氖拢裁匆嫠咦约海空饪墒腔始业木兀芍豢纱飧龇教齑停谕媸裁矗? 方天赐没有对这话做任何的解释,似乎只是说很平常的话一样。转步往一个小停子里走其中一张椅子坐了下来。 “少帅,请坐。” “好” 胡忧暂时把心里的疑惑给压下,在方天赐的对面坐了下来。 方天赐坐下之后,打了个响指。一队俏宫女,端着茶点走来。胡忧扫了那些宫女一眼,她们端的什么上来,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们的身份。宫女是伺候皇族的,也只有皇族才可用,这个方天赐居然可以随便的用,这又更进一步的证明,胡忧心里想的那个可能性。 这几乎已经不用怎么证明了,这方天赐的种种行为,已经摆明了告诉他,他已经把索菲雅给睡了。 睡皇帝的老婆,胡忧也干过,林桂帝国的陈梦洁皇后就让他给上了。不过陈梦洁和索菲雅不同。至少在胡忧看来,不一样。索菲雅现在已经控制住了巴伦西亚,虽然这一点,还没有经过证实。但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现在帝国在谁的手中。 方家的突然崛起,也就是这两年的事,如果方家是因为与索菲雅有关系而上位,那么这个方天赐就是索菲雅的人,而且已经很长时间了。 胡忧的脑子有些乱,想来想去,都没有能抓住这其中的重点。几次他感觉自己已经要抓住那其中的关键了,却又都是一闪而过。 方天赐亲手倒了杯茶,推给胡忧道:“这是今年的新品金丝,索菲雅后妃最喜欢了,少帅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胡忧接过茶,喝了一口,心里想着事的他,哪有什么心思品茶,只是随口道了声‘不错’。 有一句,没一句的和方天赐聊了大约半小时左右,胡忧起身告辞,匆匆的离开了水上皇宫。他有太多的东西弄不明白,必须得尽快弄明白才行。 胡忧一回到凤园,就把德福给拉进了书房。德福长年在帝都,胡忧相信他肯定知道一些事的。 胡忧一进房间,就一脸严肃的问道:“福伯,帝都的方家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吧。” 德福之后还一脸的笑意,听到胡忧的话,也严肃了起来,不答反问道:“少爷今天去水上皇宫,遇上了谁?” 胡忧回道:“我见到了方天赐。他拉我去喝茶,还跟我说了一些很奇怪的话。” 德福愣了愣,追问道:“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胡忧回道:“他说可惜他不能有女儿,不然他的女儿,会是公主” 德福愣眼看着胡忧道:“他真的跟你这么说了?” 胡忧有些不明白的看向德福道:“你知道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德福沉默了一会,叹了口气道:“看来索菲雅是想要向你下手了。” 胡忧追问道:“索菲雅要向我下手,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 德福在书桌前做下来,示意胡忧也坐下,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道:“你一定觉得,方天赐是索菲雅王妃的情人吧。” 胡忧点头道:“如果以方家的崛起来看,就算不是,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单纯。” 德福点点头道:“你猜得不错,方天赐确实和索菲雅王妃有一腿。不过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简单的?馐挛乙丫抵胁榱撕芫昧耍还膊胖酪坏闫っ选? 据我得到的情报分析,索菲雅正在酝酿一个大阴谋。为了这个,她不惜牺牲一切,甚至是她的身体” 胡忧猛的想到了那个关键点,道:“你的意思是说,方天赐不单单是索菲雅的情人,他还在充当索菲雅的皮条客。” 德福点头道:“这个虽然我还没有证据,但是非常有可能?衷诘酃矶嗟闹爻迹丫瓜蛄怂鞣蒲拍且槐摺!? 胡忧说道:“这是当然的。巴伦西亚还没有死,睡了索菲雅王妃,就等于睡了帝皇的女人。索菲雅这是用自己的身体,做一个大大的陷阱,凡是和她发生过关系的人,都已经无路可走,除了死心塌地的跟她干之外,没有任何的出路。要知道索菲雅一但失败,他们怎么都是死” bk 章节目录 第292章 全国暴乱 292章全国暴乱 “你的意思是说,索菲雅想要yin*我?” 胡忧一脸遐想的问道。 @手机端阅读请登陆m.Zhuaji.org看他那样子,还真有些主动上套的想法。 德福瞪了胡忧一眼道:“这事你想都不要想,要是让你姐姐知道你和索菲雅有什么,她肯定不会放到你的” 胡忧呆道:“这和姐姐又有什么关系,再说我也没有什么值得索菲雅舍身的东西嘛。” 德福不屑的说道:“你就装吧,你现在控制着浪天这个千的古都,手底下又有三十万将士,谁敢忽视你这股势力。至于你姐姐的事,你自己想” 胡忧试探道:“你的意思,该不会是指姐姐” 德福一摆手道:“我什么都没有说。总之你要玩女人的话,凤园里的你随便。实在不行你可以去青楼走走,帝都别的没有,美女有的事。但是无论如何,你不可以和索菲雅王妃有任何的关系。” 德福说道这里,叹了口气道:“我西门一族,也算是满门忠烈了?庵指跏颐尚叩氖拢鹑丝梢愿桑颐俏髅偶业娜耍豢梢浴? 胡忧很想说,那你当年又那样做。不过这话,胡忧没有说出来,只是嘿嘿笑着点头,表示明白。 曼陀罗帝国四十二年十二月,还有三天,就是年关。帝都四处张灯结彩,准备迎接新一年的到来。 胡忧交完税后,也什么事可做,领着旋日四女和林松,早出晚归,四处彩办年货。到天风大陆已经三个年头,马上就要跨进第四个年头,他还没有真正意义上,过上一个年,这一次,他打算热闹一下。姐姐西门玉凤已经传回消息,也会回帝都过年?獯魏撬闶怯星兹伺阍谏肀吡恕V豢上Ш煲逗突平鸱锊辉冢蝗换岣饶帧? 此时的胡忧,并不知道,他的这个年,并不能如愿的好好过。有道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世上很多事,都不由得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 早在帝国三十八年,曼陀罗九州七十二城,三百六百个镇,就有一半的地区,发生特大的洪灾,紧接着第二年,又是大旱加蝗虫,安融出兵入侵青州,青州被割让。连年的天灾加**,百姓的生活,早已经是苦不堪言,曼陀罗皇室虽有赈济,但是发下去的一点东西,早被各级官员吃尽分光,老百是靠卖儿女,吃树皮,甚至是人吃人,才活到了今天。 年关,年关,对权贵来说,过年是一个非?睬斓娜兆樱昶诩洌强梢院镁坪萌猓诺平岵剩∠陨莼h欢郧钊怂道矗旯鼐褪且桓龉乜冢荒曜钅压サ娜兆印R蛭旯厮堑媒凰敖蛔饨还倮弦墓攴选=坏蒙侠矗阏饽晁闶枪兀徊簧希阏夤鼐湍压恕? 帝国四十一年,严格来说,不算是一个灾年,至少没有发生大面积的灾害,也没有打什么大规模的仗,应该来说,很多百姓可以过得这一关,饿死的毕竟是少数。 然而这说的只是应该,应该的事,和现实的事,总是有分别的,而且分别还很大?庖桓瞿旯兀习傩毡居Ω媚芄ィ窍衷冢枪蝗チ恕? 为什么过不去? 还是一个‘税’字。就在临过年的第十天,各地的官府,突然了一个公文,所有的百姓,必须交税。 年关交税,已经是常例,交就交吧,往年也是这么交的。 想是这么想,但是识字的人,看过公文之后,脸上全都变了色。有眼光看得远的,当即就判断,这一次要出大乱子了。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今年这个税,与往年不一样?晔墙灰荒甑乃埃衲暾飧瞿旯兀且呀裉欤デ埃澳甑乃埃冀簧侠础? 去前和前年,分别是水灾和旱灾,兵灾,很多老百姓,直接就饿死了?闱炕钕吕吹模泊蟛糠治蘖凰埃切┧敖穑际乔纷诺摹*衷诠乃担淮吻蹇铡? 曼陀罗帝国的税,是全天风大陆最高的,交一年都很勉强,一次补三年,这不是要了亲命吗。 一开始,老百姓还心存幻想,暗道老子交不上去,那些狗官,难道还能吃了老子不成? 狗官不吃人,他们抓人,杀人,牵牛,推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到的。五天的交税期限刚过,各地的官府,就开始了横征暴敛,抢粮,抢钱,抢女人,甚至连内裤他们都不放过。仅仅一天的时间,各地百姓被抢夺的财物不计其数,被强女干的女人不计其数,因为交不起税,被活活打死,放火烧死的百姓,更是不计其数。 仅三天时间,死者满山遍野,尸体大街小巷到处可见。 民不想反,是官逼民反。活不下去的平民忍无可忍,也不能再忍,终于爆发了全面反抗。就在离年关仅仅只有一天的时间,曼陀罗帝国九州七十二城,三百六十个镇,八成以上,出现了暴动。 “姐姐,你的意思,是整个曼陀罗帝国都乱了?” 胡忧瞪大眼睛,看着西门玉凤?庑┦拢际歉崭沾佣赐舫歉匣乩矗蛩愫秃且黄鸸甑奈髅庞穹锔嫠咚摹? 西门玉凤表情沉重的点头道:“现在各地的官员,都在极力的封锁消息。不过这次的事太大,他们是压不住的,最多明天,帝都就会收到消息” 胡忧在大厅里走了三圈,才定住身子道:“这些官难道都吃错药了吗,他们难道不知道,老百姓跟本无力一次交三年的税吗,别说的老百姓,就算是谁要我交三年的税,我也得反”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能当官的,没有几个是傻蛋。如果我估计不错的话,这一次是有势力在背后推动。” 胡忧闻琴弦而知雅意:“姐姐的意思是说,他们就是想要曼陀罗帝国乱?” 西门玉凤点头道:“是的。根据我掌握的消息,这一次不是简单的平民暴*,这里面有地各大家族的影子,还有其他强国的影子在里面。” 胡忧这一次算是明白了。看来很多人都坐不住了,想要脱离皇室的统治,自立山头。他们是要借着这一次的暴*,把曼陀罗帝国拖进群雄割据的战乱时代。 胡忧忍不住问道:“那浪天的情况现在怎么样?”虽然相信红叶的能力,但是胡忧还是忍不住问起。浪天对他来说,真是太重要了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浪天没有事,红叶一开始就做了准备,不过……” 西门玉凤说到这里,有些犹豫。 胡忧一看西门玉凤的表情,就知道肯定有事发生了,忙追问道:“不过什么,姐姐,你快告诉我。” 西门玉凤叹了口气道:“白云城和堡宁也出现了暴*。而且是有预谋的暴*?衷谡饬礁龀牵丫チ丝刂啤!? 胡忧不相信道:“怎么会这样。白云城和堡宁分别是朱大能和候三在驻守,他们不可能也收什么三倍税金的”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清楚,不过根据情报分析,这两城的百姓,受到了煽动,而且大部分的暴*,是临近的城镇弄出来的。” 胡忧摇摇头,看来自己也陷入了这次的阴谋之中,手中的五个城镇,只?氯恕V劣谔渤牵歉静槐魏蔚幕孟耄侵骼锔窈屠镫俣急凰墼诹死颂欤渤遣怀鑫侍猓遣攀枪质隆?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看向西门玉凤,轻声的问道:“那姐姐的江南州和幽州怎么样?” 西门玉凤摇摇头道:“现在的情况,我还不清楚,不过我想,除凤凰城之外,都会出问题。” 胡忧叹了口气道:“这么说来,整个曼陀罗帝国,全都碎了。究竟是谁导演了这一出大戏,他的能力,真是强大” 西门玉凤道:“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各方面的因素都有。不过有一点我不得不佩服,他们抓的这个机会,真是太好了。” 胡忧苦笑道:“是呀,现在各城的城守,镇守,都在帝都过年,跟本没有人能急时处理这些突发事件” 胡忧说道这里,又疑惑道:“不对呀,要是这样,那收三年税的公文,是谁发出去的。” 西门玉凤回道:“这个说不准,有可能是他们一早就已经写好,也有可能是伪造的。” 帝都,水上皇宫 索菲雅接到全国暴*的消息时,刚刚与方天赐进行完激烈的运动。原来一张动人的桃花脸,在接动消息的瞬间,变成了铁青。当即把一切可以砸的东西,全都给砸了。 方天赐给索菲雅披上件衣服,温柔的说道:“现在不是生气的时候,我们紧要的,是先把局面控制下来。” 索菲雅一把推开方天赐,冷哼道:“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 方天赐英俊的白脸抽*动了一下,眼中杀机一闪而过,不过却并没有表露出来。更显温柔的说道:“我这也是怕你伤着手嘛。” 方天赐说着,拉起索菲雅的手,在嘴边吻了一下道:“那些东西,哪配用这双手来砸” 索菲雅的怒气,被方天赐软化了下来,问道:“那依你看,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方天赐道:“当然是镇压这些草民,不好好过日子,居然敢生事,那就让他们去死好了。十万不行就杀百万,我就不信,他们有多少不怕死的。” 索菲雅咬了咬牙,道:“大家不过年” 索菲雅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注意到,方天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耐人寻味的冷笑。 “少爷,宫里来人了。” 扶辰的声音,打断了胡忧和西门玉凤的对话。 胡忧道:“让他到听雨厅等一下,说我随后就到。” “看来索菲雅已经收到消息,姐姐要不要去一趟。” 西门玉凤帮胡忧了一下衣服道:“我就不去了,索菲雅问你,你就说我旅途疲惫,染了风寒,不能前往。” 胡忧想了想,道:“也好,那我去看看。姐姐你早点休息吧。” 西门玉凤点头道:“你一切小心一些。记住,姐姐,红fen军团,西门家都全力支持你的任何决定,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胡忧深深的看了西门玉凤一眼,重重的点头道:“我知道了。” 胡忧来到听雨厅,看到里面高坐一人,身穿绵衣,背插令旗。胡忧知道,这是宫里外事太监,一般做的是传递皇室命令的事,官不大,权力到是不 胡忧两手抱拳道:“给公公请安。” 这公公姓黄,胡忧进来的时候,他正在喝茶,直等胡忧行了礼,他才一脸堆笑的急忙起身道:“不敢,不敢,少帅多礼了。” 胡忧心中暗骂,不敢你刚才坐都跟佛是的,装什么装他祖母的,玩假是吧,谁不会啊。 胡忧客气道:“哪里,哪里,让公公久等了。不知公公深夜前来,有何要事。小将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黄公公竖起大姆指,用太监那种特有的,半男不女的声音说道:“少帅果然忠义。我曼陀罗帝国有少帅如此英雄,实乃帝国之福,百姓之福啊 实不相瞒,老奴今晚前来,是奉了索菲雅王妃之命,前来请少帅和西门玉凤军团长入宫议事的。” 黄公公说道这,故意在胡忧的身后找了一圈,这才问道:“不知道西门玉风军团长在不在府中?” 胡忧觉着这样说话,真是他**的累。不过帝都的风气就是这样,说话总是虚得很,他不喜欢,也改变不了什么。 胡忧回道:“家姐连日赶路,受了风寒,刚刚吃了药,已经睡下了。” 黄公公一脸为难道:“这个,恐怕不好办呀” 胡忧笑了笑,把一叠金币放在黄公公的面前,笑道:“还请黄公公帮忙美言几句。” 黄公公是老手了,只扫了一眼,就知道胡忧那叠金币得过百,笑道:“看来玉风将军的身子有些弱,得多多调理才好。” 黄公公这话说完,桌上的金币也不见了。他不过是需要说几句好话而已,反而索菲雅问起,这事也不会砸到他的头上。 胡忧了一下衣服,带上几个侍卫,上了黄公公带来的车。因为宫里高手众多,胡忧没有让暗夜四影跟着,不然要是被发现,那会很麻烦。 虽然已经是深夜,水上皇宫依然是灯火通明,远远看去,真是非常的漂亮。胡忧来到乾清殿的时候,这里已经聚集了不少的人。大体看去,都是各城守,镇守?庑┤说牧成希行┙辜保行┎患保行┟ψ庞肴私涣飨ⅲ行┠恼驹谀抢铮膊焕怼*媸歉髦稚裉髦盅佣加小? 胡忧在人群中扫了一眼,见着了熟人。帝都外城城守红方正,赶紧走了过去?夂旆秸呛煲兜睦系菜闶呛堑脑栏噶恕? 胡忧给红方正行礼道:“小侄见过伯父大人。” 红方正嗯了一声:“你小子来帝都也不到家看看,还记得我这个伯父?” 胡忧嘿嘿笑道:“这不刚回来嘛,我正想着去给伯父,伯母拜年呢。对了,红叶有托我带礼物给两老,回头我亲自送到府上去。” 红方正摇摇头道:“礼物到是次要,有心就行。红叶她现在还好吗?” 胡忧能看得出,红方正眼中流露出了那份父爱。父爱如山,虽然男人不太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但是父爱绝对不少比母爱来得少。 胡忧回道:“好。红叶现在在浪天,打理事务,等抽出空来,我会带红叶回来看望伯父和伯母的。” 红方正摇摇头道:“看来短时间之内是不行了。各地的暴民事件,你已经知道了吧。” 胡忧点头道:“玉风姐刚好今天回到帝都,她带回了沿路的不少消息,大体我也知道了一些。” 红方正问道:“你对这事怎么看。” 胡忧叹了口气道:“虽然还没有证据证明,不过我认为,这里面应该是有一个巨大的黑手在推动。” 红方正满意的点头道:“你和我想的一样,曼陀罗帝国的和平日子,看来要到头了。不说了,索菲雅出来了,咱们会后再找时间聊聊。” 一阵丝竹之声响起。索菲雅和二王子阿西梅在大群太监宫女的簇拥之下,从后殿缓缓而出。哪怕现在的形势,已经相当的危急,他们的这些排场,依然没有丝毫的减少。 胡忧扫了眼索菲雅的身后,不但是已经很久没有露脸的巴伦西亚不在,就连大王子加图索和三王子卡西利亚都不在,看来索菲雅真的是已经掌握住整个皇宫了?飧雠耍侄握胬骱Α? 一翻例行的礼节之后,各路官员各自站位。胡忧现在是不死鸟军团之主,巴伦西亚封的浪天王,算得上是位高权重,站位也比较靠前。此时站在左排的第二个位子?驹谒懊娴氖腔始移锉诺目獗壤埂? 而站在左边第一位的,则是之前拉着胡忧去逛御花园的方天赐,他起身的时候,冲胡忧笑了笑,胡忧也回了一个笑脸,算是打了招呼。 章节目录 第293章 女元帅的爱 293章女元帅的爱 “会开得怎么样?” 胡忧从水上皇宫回到凤园,天都已经亮了。不过西门玉凤还没有睡,很明显,她在这里等了胡忧一晚。 胡忧感触的拥抱了西门玉凤一把,心痛的说道:“姐姐怎么不休息一下,天气那么冷,要是真受了风寒,我还不得心痛死。” 西门玉凤打了胡忧一下,嗔道:“你姐姐的身子骨没有那么弱,别借机占便宜,快说,宫里决定怎么处理这事。” 胡忧摇了摇头道:“索菲雅这次是疯了,她下令各地城守,马上赶回各自的地盘,调集军队,大开杀戒,全力镇压各地暴民” 胡忧说着,拉起西门玉凤的手道:“现在你想睡也不行了,咱们得马上收拾东西,离开帝都” 西门玉凤一愣道:“为什么那么急,难道索菲雅敢对我们动手?” 胡忧摇头道:“动手到是不至于,不过索菲雅这次走了一步昏招。她不应该把这些城主镇守放回去的?庑┤艘坏氐皆兀榭龌岜认衷诼沂抖疾恢埂T勖堑迷谒从粗埃辖衾肟苑浪从矗芳碧剑盐颐歉哿恕0Γ獯握媸鞘Р吡耍缰滥切┧敖穑也唤欢嗪谩!? 西门玉凤没好气的白了胡忧一眼道:“我看你呀,真是掉进钱眼里了。不就是几千万金币吗,看你那脸,苦成那样” 胡忧苦笑道:“你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我可是穷人,弄俩钱容易吗?” 西门玉凤目光流转的说道:“我可不是汉子,我是小女人。按你说的办,快让人收拾东西,咱们马上离开帝都。” 胡忧犹豫了一下,拉住西门玉凤道:“姐姐,要不你和我一起回浪天吧。” 西门玉凤在胡忧的脑袋上点了一下,笑道:“怎么,担心我?放心了,我打仗的时候,你还在穿开裆裤呢。姐姐得赶回凤凰城去,想办法把局面给控制下来。以后好给你提供支持。” 西门玉凤说着,看胡忧夹着脚,一脸奇怪的站在那里,不由问道:“你怎么了?” 胡忧一脸羞意的说道:“姐姐是色女,偷偷人家。” 西门玉凤这才想起刚才说胡忧穿开裆裤的事,脸上闪过一丝红晕,嗔道:“好了,别耍宝了。快去做事” 胡忧严肃的行了个军礼,道:“是,姐姐。”往外跑了几步,他又一脸坏笑的回头问道:“姐姐,你有没有穿过开裆裤?” 胡忧说完转身就跑,差点被西门玉凤丢出来的杯子给砸中。 短暂的相聚,转眼又是离别。帝都城外,胡忧和西门玉凤紧紧的相拥在一起,近十多分钟,谁都不舍得先松手。 西门玉凤不舍的留下了泪水,胡忧的眼睛,也变得有些通红。好不容易,才哄好西门玉凤,胡忧带着一万内卫团的士兵,转道回浪天。 今天是大年三十,是胡忧在天风大陆经历的第四个大年三十,哪怕之前已经准备好了年货,采办了礼花,这个年,还是没有能过成。 坐在马车里,胡忧望着变得越来越小的帝都,愣愣的有些出神。记忆不知不觉的,回到三年前的那个年关。那一次,因为林克的改道,让他们遇上了天灾。全军一千多人,最后只剩十三人活着,连个过年的地方都没有,最后只能在破庙里过年。 之后收到消息的红叶,带着凡梦和含玉,找到了破庙,与大家共同过了那个年。那一个年,过得虽苦,但是却让他一直记忆深刻。 那样的日子,都能过一个年,现在为什么不能那样呢? 胡忧猛的一震,伸头出车外,叫道:“停车,停了来。” 旋日陪坐在胡忧的身边,被胡忧的突然反?帕艘惶ξ实溃骸吧僖阍趺戳耍俊? 胡忧转头对旋日说道:“我要弄一个迎新晚会,路天天可以走,年三十一年就一次,今晚我要让大家高兴高兴,一起开开心” 旋日眼睛一亮,道:“迎新晚会?” 胡忧解释道:“就是大家一起唱歌跳舞,喝酒放烟花什么的。对了,还得把姐姐也追回来才行。” 胡忧说着,又伸头出去大叫道:“哲别,哲别。” 哲别在胡忧突然叫停部队的时候,已经赶往这边,此时已经到了车外,听到胡忧的声音,赶紧应道:“少帅,我在这里。” 胡忧道:“给我准备匹最快的马,我要去把姐姐追回来,参加迎新晚会。” 哲别被胡忧弄得有些愣,不过胡忧说的追西门玉凤回来,她道是听懂了,连忙说道:“少帅,还是我去追西门小姐吧。刚分开没有多久,很快就能追上的。” 旋日也怕胡忧有?眨涌诘溃骸笆茄剑僖故侨谜鼙鹑ゾ秃昧恕*庥峦砘嵋趺磁颐嵌疾欢愕昧粝吕唇涛颐遣判醒健? 胡忧想了想,点头道:“那好,那就由哲别去好了?鼙穑阋咽赂憬憬睬宄,我是叫她来一起过年,不是什么别的事,你可别吓着她? 这话还是交待清楚一些好,不然两人刚分开没有多久,哲别就是追西门玉凤,弄不好,还让西门玉凤以为胡忧有?漳亍? 哲别应了一声,带了十几个人,打马往另条路跑。 胡忧看哲别已经跑远了,一脸兴奋的转头对旋日说道:“我们来开始做准备吧。” 旋日对胡忧的突发其想,也挺感兴趣,乐呵呵的笑道:“那我们首先应该怎么做?” 胡忧想都不想的说道:“首先当然是先找一块空地了,我上次经过这里的时候,无意之中进过一个山谷,我记得就在这附近,嗯,对了,在东南边,看见没有,那座小山的背后。咱们把队伍开到那里去。” 旋日顺着胡忧的手指看过去,看到那小山不大,也不太起眼,是一个不错的地方。点头道:“嗯,我看见了,接下来呢。” 胡忧说道:“接下来的事还有很多,哎哟,你一个人不行,去把纳月,踏星,扶辰都叫来,我来布置任务。” 在胡忧近似鸡飞狗跳的指挥之下,内卫团的士兵,从上到下,全都接到了任务。除草的,搭台的,准备柴火地,干什么的都有。 刚才还显得有些死气沉沉的部队,一下像被火点燃了一样,暴发出强大的热情,特别是那些女兵的欢笑声,远远传来,真是让男兵像打了鸡血一样,干劲十足。 没有人提出质疑,质疑胡忧这样做对不对,在他们的眼里,胡忧就是天,就算是胡忧说,跑到水上皇宫里搞一个晚会,他们也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旋日被胡忧任命为统筹,统筹一切应用之物的采买,扶辰被任命为大厨,胡忧拨给她两千女兵,让她们配合伙夫,准备今晚的吃食。纳月和踏星也分到了工作,她们负责安排酒水和设立临时的防御体系。胡忧可不想在玩到一半的时候,让人给端了。哪怕这样的事,发生的机率很 “对了,烟花,烟花可不能少” 胡忧跳脚道。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都给忘记了呢?挥醒袒ǎ腔顾闶裁垂竽曷铩? 林松听到胡忧的话,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钻出来,叫道:“少帅,烟花我来,我知道哪里可以弄到最好的。” 林松这小子,没有捞到什么任务,正闲着呢。一听有工作,赶紧跳出来。 胡忧看了林松一眼,道:“小子,你知道烟花是什么吗,你连月经带都不知道。” 关于‘月经带’的故事,林松不知道已经被人取笑了多少次了,现在见胡忧又提起,恨恨的说道:“你少看不起人,烟花我当然知道,我还放过呢。就是一点火,可以在空中炸出火花的那种很漂亮的” 胡忧哈哈大笑道:“那好,你带一百人,去给我搬烟花,能弄多少弄多少。弄不回来,我让扶辰收拾你” 林松撇嘴道:“我才不怕好小丫头呢。” 扶辰拿着个大锅铲,张牙舞爪的叫道:“你说谁小丫头。小林松,别以为我没有听见。哼”她刚发现酱没有了,正要找胡忧想办法,一听到林松这话,马上就抓狂。 林松听到扶辰的声音,脖子一缩,马上不敢出声。昨天他又被扶辰给修理了一顿,在没有找出应对办法之前,他得躲着扶辰一点。 胡忧可不能让林松和扶辰吵起来,要不这事就没完没了了,赶紧打岔道:“扶辰,怎么了,还差什么调味料。” 扶辰道:“我要做些辣子鸡,不过军中没有辣酱了。” 胡忧说道:“行,这个我来处理,你先做别的吧,一会我让人给你送去。” 扶辰点头道:“好,你可别忘记了哟” 胡忧笑道:“放心,忘不了。”看扶辰走了之后,胡忧一转地头道:“你知道烟花,就应该知道辣酱,这个交给你了,快去快回。吃不到辣子鸡,小心我让人干掉你这童子鸡。” 这山谷中的夜晚,显得格外的热闹。 半山坡上,胡忧与西门玉凤相互挨着,看着那一颗颗红色的,蓝色的烟花,射上天空,然后骤然绽放开来,将四周都映得五光十色,整个山谷都为之一亮。 西门玉凤身上披着胡忧的军大衣,玉手拿着一杯桃花酒,目光闪闪的说道:“真漂亮,我记得我上一次看烟花,还是在十几年前呢。那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姑娘呢” 胡忧闻在西门玉凤的发香,笑道:“什么那时候,你现在也是小姑娘呀” 西门玉凤打了胡忧一下,娇媚的说道:“我现在是姐姐,不是小姑娘” 胡忧哈哈笑道:“是姐姐,也是小姑娘” 这时候,又一个巨大的烟花在空中爆炸,把西门玉凤的小脸,都印成了红色。 西门玉凤把脑袋靠到胡忧的肩膀上,喝了口杯中之酒道:“这桃花酒真好喝,要是能每年都喝着桃花酒,看这么漂亮的烟花就好了。” “来来,快起来。”胡忧突然拉着西门玉凤站起来,道:“这么看着不过瘾,咱们也去亲手放几个玩玩。” 西门玉凤的脸上,闪过新奇,又带着一点怕怕的说道:“那个,会不会炸到人的。” 胡忧哈哈笑道:“当然不会了,那只是一种与空气会发生反应的矿石而已,又不是火药,不会伤着人的。” 胡忧说这话的时候,不由暗暗在心中可惜,为什么就不是火药呢。如果是火药,说不定我就可以做出大炮来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天风大陆奇怪的东西还真不少,居然能不用火药,也做出和真正烟花几乎一模一样的绚烂美景 西门玉凤心动道:“真的?”一心想着放烟花的她,没有注意到胡忧口中说出的新名词。 胡忧指着山坡下道:“当然是真的了,你看扶辰她们不知道放得多开心。咱们的西门大将军,不会是怕了吧” 西门玉凤小女孩一样赌气道:“哼,我才不怕呢,我看是你怕才对” “哇,看我来放这个大的” 西门玉凤欢叫着跑来跑去,自从在胡忧的保护之下,她成功放出一个烟花之后,她就迷上了这种瞬间的艳丽之花?嫒绾撬档模窀鲂」媚镆谎炖值谋继拧? 胡忧就是有这种本事,他可以把身边女人藏在内心深处,从不示人的东西,发搅并释放出来?庖彩撬裁醋苣芪说牡胤健? 他与这人世界的人不一样,他可以阴谋算尽,可以心狠手辣,但是他也有可爱的一面。他有时候就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喜欢突发奇想的做一些事情,比如现在,有谁会像他这样,在这种紧张的时局之下,带着一万最精锐的部队,在这个无名的山谷里,放烟花玩。 胡忧的目的很简单,不过是想让士兵们,享受一个难得的年三十而已。不过他却不知道,这个简单的晚会,把他的凝聚力,更推上了高峰。很多经历过今晚的士兵,一辈子,都无法忘记今晚。很多年之后,年三十放烟火,成为了军队里的传统?飧龃常恢毖有牛谌嗣亲羁嗄训氖焙颍谴聪*狻? “胡忧,知道吗,我今天很开心。我今生做得最对的事,就是遇上了你。” 高台边,西门玉凤和胡忧坐在同一块石头之上,看着台上表演的临时舞蹈。西门玉凤今晚一直在喝着桃花酒,这会已经有些醉了。胡忧能感受得到,她那发烫的身体,和不时吐出带着处子香气的酒香。 胡忧拥着西门玉凤,不让她掉到石头下去,她坐得很不老实,老是在动来动去的。 胡忧道:“我也是,能遇上姐姐,我很开心。” 西门玉凤咯咯的笑道:“你真拿我当姐姐吗,我觉得你很多时候,都没有拿我当姐姐。” 胡忧急道:“谁说的,我一直都拿你当姐姐的。我的好姐姐。” 西门玉凤靠近胡忧,嘴里香甜的气息,不时喷在胡忧的脸上,两眼迷离的说道:“要是这样的话,你会老占我的便宜?天底下可没有占姐姐便宜的弟弟哟” 胡忧耍赖道:“哪有了,我可是好孩子来的,你可不能欺负老实人” 西门玉凤歪着脑袋问道:“真没有?” 胡忧刚要否认,猛的瞪大了眼睛。一张香甜的小嘴,吻在了他的嘴上,把他的话,给吻了回去。 足足一分钟,西门玉凤才喘气着松开胡忧,得意的笑道:“还说没有?” 胡忧傻呆呆的看着西门玉凤,一时之间,有些说不出话来。刚才那一吻,他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西门玉凤对他的深情,不是姐弟之情,是男女之情。是特属于男女之间的那种爱。 这一刻,胡忧终于明白了德福那要说没说的话。原来他早就看出来了,西门玉凤是爱着他的。怪不得西门家能那么轻易的就接受他呢。他们哪是当他少爷,明明就是当他姑爷嘛。 西门玉凤此时已经有八分醉意,不过她的心里却很清楚。她自己也一直以为,对胡忧的是那种姐弟之情。哪怕是身边的人,不时的提点她,她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 可是在之前分别的时候,在她紧紧抱着胡忧,不愿离开的时候,她终于顿悟了,原来在她的内心里,一直深深的爱着胡忧?饩圆皇鞘裁唇愕苤椋钦嬲哪信椤R残碜约扞蛹胶堑牡谝谎郏鸵丫狭撕恰? 与胡忧分开之后,西门玉凤坐在马车里,心思一直在飞,她的脑子里,一直在回忆在与胡忧一起经历过的事。 他们曾经一起被压在废墟之下,那一次胡忧曾经压在她的怀里好几天。要是换了别的男人,她早把他推开了。但是她却任着胡忧压在她的身上,甚至不愿他下来,哪怕他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 她之所以被误导,那是因为胡忧醒来的时候,叫她小玉姐。让从来没有恋爱过的她,真以为那是姐弟之情。 想通这些的时候,西门玉凤几次想回转去找胡忧,然后哲别就追来了。西门玉凤无法形容,当哲别告诉她,胡忧弄了一个晚会,让她回去参加时的心情,是多么的激动 现在,她要把心中的爱,表达出来。她不要做姐姐,她要做他的女人 章节目录 第294章 山谷春色 94章山谷春色 这一刻,对胡忧来说,是天地间一片苍茫,台上表演的是什么,他早已经不知道了。~就连坐在他左手边的旋日,坐在他身后的士兵,也从他眼里消失了。 此时他的眼,只看到了西门玉凤,看到她的眼睛,看到她眼里那浓得化不开的情。她就像那寒风之的红梅花,是那让的清新诱人,让人忍不住想要抱入杯,小心的呵护。 西门玉凤居然主动向自己表白? 胡忧以前真是想都没有想过,也许在梦里,曾经有过,但是在现实之,他真没有想过。他最大的满足,不过是借机亲近一下她而已,她的身上,有一股与其他女人不同的英气,让胡忧很着迷。 有一句话,西门玉凤说得没有错,她也许曾经一度拿胡忧当弟弟看,但是胡忧,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在心里告诉自己,她不是姐姐,而是一个玉人。 “我能再试一次吗?” 愣了良久,胡忧才傻傻的说道?盏木鳎祭胨ィ庖豢蹋康孟褚桓雎康埃嗌镁拖褚桓龈崭毡弦档男⊙? 一切来得太快,让他的脑子,有些反应不过来?饩拖袷怯幸桓鋈耍刻於济蜗胱盼灏偻颍墒堑彼伊肆娇榍急溉ヂ虿势钡氖焙颍思胰锤嫠咚丫宋灏偻蛞谎:怯邢牍趺窗盐髅庞穹锔返绞郑蛭庋呐耍谒幕潮Ю铮蓟峋醯貌凰?墒撬姑挥行卸兀髅庞穹锶粗鞫某龌髁恕? 西门玉凤笑了,笑得很甜,甜还带着一点顽皮,微微的噘噘小嘴,道:“你想试什么?” 西门玉凤这是在玩火,这种小女孩一样的天真表情,出现在她的脸上,对男人来说,是要命的。 胡忧猛的热火上冲,有些粗暴的抱起西门玉凤,低头吻了下去。舌头像一个英勇的战士一样,撞开西门玉凤的如玉一般的小贝牙,突入进了她的小嘴里。 这不是普通的吻,这是法国式的湿吻。胡忧像一个在沙漠之,干得快要死掉的旅行者,疯狂的吸取着西门玉凤嘴里那带着处子芳香的清泉。 有士兵现了胡忧和西门玉凤的动作,最先现了,是舞台上跳舞的那些女兵,她们突然像被电到了一样,一下全都停了下来,瞪大着双眼,看着抱在一起的西门玉凤和胡忧。 她们的反常,让其他的士兵,也留意到了胡忧和西门玉凤那里的动作。烤肉的士兵不烤肉了,聊天的士兵也不聊了,所有人都放下了手的活,用一种直崇敬的目光,看着他们的最高统帅。 很多士气在心里呐喊,少帅就是少帅,真是太强大了,居然可以在大家的面前,如此的疯狂。榜样呀,兄弟们。 旋日笑得那个苦呀,胡忧也就算了,他一向喜欢乱来,做出点什么出格的事,大家都已经习惯了。可是一向稳重的西门玉凤,怎么也陪着胡忧疯呀?衷诳墒怯幸煌蛩劬Γ诙⒆潘悄兀且墒裁矗克且谡庵谀款ヮブ拢墒裁? 旋日觉得自己必须做些什么,她咬了咬嘴唇,偷偷的用手指,捅了胡忧一下,道:“少爷,大家都在看你们呢。~” 不提醒一下不行,她怕这两个激动起来,直接忘记了世界的存在,在这里做出少儿禁止的事来?衷谒淙惶煲丫诹耍侵芪У幕鸢眩墒遣簧俚模憧梢匀檬恿玫娜耍吹讲簧俚亩鳌? 胡忧又重重的吻了西门玉凤一下,这才不舍的离开了那张小嘴,转头看向四周的士兵,叫嚣道:“小狼崽子们,看什么看,有本事,自己表演” “啊唔.........” 不知道是哪一个大胆的士兵,带头出一声狼叫,接着满山遍野的,都传出了狼叫的声音 “少帅,再来一个” “对,吻西门将军” “.......” 与胡忧玩惯的士兵,了解胡忧的脾气,知道什么时候可开玩笑,什么时候,必须是钢铁一样,执行胡忧的命令。而现在,正是可以开玩笑的时候。 不但是男兵,很多女兵也参和了进来。那女孩子特有的娇俏声音,与男兵的狼叫汇合在一起,把气氛推向了** 胡忧一举手,整个场面顿时静了下来?馐撬耐信,所有人都瞪眼看着,胡忧接下来会怎么干? 胡忧转头看向娇羞的西门玉凤,笑道:“那些坏小子,要我们再来一个。” 西门玉凤的小脸,红得得快要滴出水来了,却没有跑掉,双手玩弄着衣角,白了胡忧一个风情万种的媚眼道:“你也是坏小子。” 二十六岁的西门玉凤,是一个熟透了苹果,全身上下,散出来的女人味和她那种上位者的气质,融合在一起,再加上这种小女人的动作,足可以让任何的男人疯狂。 胡忧觉得自己越来越热,终于无法控制的,再一次吻住了西门玉凤的小嘴。就算身边有过万的人看着,那又怎么样。 西门玉凤只是略略的挣了一下,就陷入了胡忧的热吻之。女人,一但开放了自己,她们敢做的事,往往出男人的想像?獾敝谝晃牵愕昧耸裁? “哗哗哗........” 四周响起了潮水一般的掌声,不少之前已经眉目传情的男女,也偷偷的拉起了手。他们不敢向胡忧那样疯狂,拉拉小手,还是可以的嘛。 “怎么样,来要不要再来一次” 胡忧松开西门玉凤的小嘴,对士兵们叫嚣着。 胡忧此时真是说不出的意气风,他不觉得在士兵的面来这样,有什么丢脸的?喾矗骄醯谜馐且恢秩儆? 虽然胡忧不愿去想,但是他还是知道,在场的不少士兵,都想把西门玉凤这个玉人,抱进怀。不单单是在不死鸟军团,放眼整个帝国,西门玉凤这种级数的女人,没有几个男人可以忍心放心过。 不过此时,西门玉凤却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只有他,能抱西门玉凤抱在抱里,当着近万人的面,如此的痛吻?饽训啦皇且恢秩儆吗? “要,再来,再来” 有什么样的长官,就有什么样的兵。内卫团的士兵,也一个个跟着叫嚣着。 胡忧哈哈大笑道:“接下来的地活动,少儿禁止,你们自己想像吧” 再给你们看,那就亏大了 胡忧话音刚方落,一个转身,把西门玉凤拦腰抱起来,在士兵们目瞪口呆之下,转身往山坡上跑。 一个愣头兵还没有明白过来,傻傻的问道:“少帅跑到山坡上干什么?” 没有人给他答案,因为留在他身边的,都是同样反应慢的人,反应快的,全跑去搭讪女兵去了。少帅可是说过,要成立夫妻团的,他们也想到参加呢 胡忧一口气跑到了半山坡上的平台,这是他们之前看烟花的地方。 “坏小子,你想干什么?” 西门玉凤吐着酒气,在胡忧的耳边,顽皮的吹了口气。 胡忧哪里还忍得了西门玉凤的顽皮,一下把她横放在一块花岗石板上,以牙还牙的,吻住了西门玉凤那可爱的耳朵。 西门玉凤今晚是情火大爆,热烈的回应着胡忧的热吻,一双粉臂,勾住了胡忧的脖子。直吻到喘气嘘嘘,秀散乱。 帝都虽然地处南方,虽然终年无雪,但是时至年关的天气,还是挺冷的。胡忧和西门玉凤此时,额头上却都已经冒了汗。 “好热” 胡忧喃喃的说了一声,一左抱着西门玉凤,另一只手,游走于她的yu体之间,没有两下,就解开了她的衣衫。 西门玉凤把胡忧的手,按在了胸前,美目如水的问道:“要在这里吗?” 胡忧眼睛都已经红了,低吼道:“这里好,烟花灿烂” 西门玉凤有些害羞道:“可是他们都看到我们上来了,他们会猜到我们在干什么的” 胡忧嘿嘿笑道:“猜到又怎么样,一会咱们还要叫给他们听呢” 西门玉凤打了胡忧一下,嗔道:“坏小子人家可是军团长呢,你就不能给人家留点面子?” 胡忧霸气的说道:“我就是要在这里,宣布西门玉凤是我的女人,让他们妒忌去吧” 西门玉凤噘嘴道:“人家是姐姐啦” 胡忧哈哈笑道:“一会你就知道,是姐姐还是妹妹了。” “嗵嗵嗵” 一边三支烟花炸响,一朵美丽的处子之花在这七彩的山谷之绽放 一夜烟花散去,胡忧领着他的一万人马,继续上路。吃也吃了,玩也玩了,得做正事了?衷诼勇薜酃潜┟袼钠穑酶辖艋乩颂烊ゲ判小D鞘强墒谴蟊居四强烧媸且饲酌摹? 西门玉凤没有随胡忧回浪天,虽然她很想跟胡忧回去,但是她是识大局之人,知道红fen军团的重要性,她得回凤凰城去,拉好自己的人马,随时给胡忧最大的助力。 胡忧是很不舍得,不过他也没有办法,一切以大局为重嘛。 人说采了处子走好运,胡忧这一路从帝都回浪天,到没有生什么意外的情况。当然,这也和胡忧选的路线有关系?獯位刈颂欤敲挥凶?路,而是走的水路。他命人包了二十只大船,把他这一万部队,全都拉上。帝都和浪天之间,有帝国最大的母亲河——九州河。虽然是逆水而行,总好过半路和暴民开战不是? 那些暴民都是穷得比叫花子多条内裤的主,打劫些路上交通,他们还成。在九州河上打劫大船,他们还没有那个能力。胡忧带着他的一万人,不日回道了浪天。 “臭胡忧,你居然敢把玉风姐姐给上了。” 小醋娘子黄金凤见到胡忧做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狠狠的掐了胡忧一把。跟胡忧混久了,她的语言,也变得有些流气了。 胡忧嘿嘿笑道:“我还不是为了你好嘛,这样你和她就真成姐妹了。好了,不说这些了,浪天的情况现在怎么样?” 黄金凤白了胡忧一眼,把一边的红叶拉过来道:“让红叶姐姐告诉你好了。” 红叶姐姐? 如果胡忧没有记错的话,这还是黄金凤第一次主动的叫红叶为姐姐,之前她虽然表面没有和红叶生什么冲突,但是她和红叶之间的关系,可并不太好。她们什么时候成为要好的姐妹了? 黄金凤看胡忧没有反应,嗔道:“怎么,你有意见?” 胡忧连连摇头道:“没有,没有。”管她们是怎么变好的呢,反正她们不吵事就行。 浪天周围的地理环境,胡忧和红叶都很熟悉,所以红叶也不需要拿地图,只是随意的拿茶碗茶碟摆了一个简单的地形道:“现在浪天主城还算是平稳,占时没有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不过周边的情况,就不是那么好了。 整个燕州,有七成以上的地区,生了暴动。其最大的一支,名为烈火军。领头的两人分别叫刘光达和李世奇,这两人据说曾经当个兵,不过现在我们暂时还没有查到他们在那支部队干过。 他们已经拿下了洞拱城,洞拱城至城主以下,两下余人,全都被他们杀于街市。据情报分析,他们手下大约有十万人马。他们不但杀官兵,也与其他的暴民生冲突,战力很强,而且不断壮大。” 胡忧皱眉道:“军队出生,查不到背景。他们会不会是什么势力借机弄出来的?” 红叶回道:“这个机会很大,不过现在我们占时还查不出来他们与什么势力有联系。” 胡忧下令道:“这方面要跟紧一些。白云城和堡宁的情况怎么样?” 红叶回道:“白云城和堡宁的情况已经失去了控制,我已经下令朱大能和候三放弃这两个座城,回军浪天。如果一切顺利的话,他们再有十多天,就回来了。” 红叶说道这里,有些抱歉的说道:“对不起,我没有能守住这两个城。” 胡忧拉过红叶的手,安慰道:“这并不是你的错,换了是我,我也同样会做出这种决定的。以现在的形势,分散兵力对我们没有好处,浪天和洞汪城才是我们的关键。我又怎么会怪你呢。” 红叶感动道:“谢谢你能理解我,我真怕你会怪我呢。” 胡忧笑道:“傻瓜,那怎么会呢。” 月凉如水,胡忧用过了茶点,静静的趟在床上。 “怎么不点灯?” 红叶刚刚出浴,带着一身淡淡的香气,推门进来。后院掉了胡忧之外,住的都是军团的女性高级将领,用的也全都是女兵,所以红叶衣着也相对的随意。 胡忧道:“月夜挺好的,不用点灯也可以看得见。来,陪陪我。” “嗯。” 红叶放下了手的火石,来到胡忧的身边,轻轻依偎进胡忧的怀里,把胡忧的脑袋,放在自己的大腿上。 用玉指抚平胡忧的角,红叶问道:“你在想出兵平暴民的事吗?” 胡忧闻着红叶身上物有的香气,看着窗外的月色道:“不,我没有打算出兵平乱。” 是的,胡忧虽然匆匆赶回浪天,但是他并没有计划着出兵平燕州的暴*,至少在短时间之内,他还不想那样做。 一位名将曾经说过:乱世,才是枭雄的机会。 这几天,胡忧一直在心里考虑怎么借用这次暴*的问题。 这次的暴*,很明显,是有人暗操纵的,如果不是有幕后黑手,不可以能在短时间之内,整个帝国都出现暴*。 即然别人能在乱获利,自己为什么要傻呼呼的去平暴呢。胡忧经过认真仔细的思考之后,他决定按兵不动。他要等幕黑的那支手出来了之后,再把他的手给剁了,把他弄出来的果实,装进自己的口袋里。 红叶有些担心的问道:“这样行吗,索菲雅已经下令全力镇压,如果我们什么事都不做的话,将要面临来自帝都的压力。” 胡忧回道:“当然不能什么都不做,我们还是得做一些地表面上的工作,但是咱们不真打?衷诘那槭疲幻魅罚嬉獾目剑换崛梦颐前装姿鹗д搅Α? 咱们现在只要守住浪天和西北的洞汪城,宝怀城就可以了。索菲雅问起,就以没有军费打她。一想到那几千万白教的税金,我心里就有气。” 红叶呵呵笑道:“你呀,有时候就像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钱嘛,交了也就交了,大不了咱们再想办法赚回来也就是了。至于不出兵的决定,我听你的,你说怎么做,我就怎么做。” 胡忧把手从红叶的衣角下,伸进她的衣服里,轻柔着她入玉的肌肤,道:“我就知道,你肯定会支持我的?饧柑炷阋怖哿耍梦依锤阋恍┙崩伞!? 红叶低头在胡忧的脸上,吻了一下道:“我想听你讲你和玉风之间的故事。” 胡忧嘿嘿笑道:“那你想知道些什么。” 红叶被胡忧弄得春情涌动,哼哼道:“都想知道。” 胡忧爬起身子,把红叶抱起来,放到床上,低头吻住她的香吻道:“俗话说,说不如做,我还是以实际行动告诉你吧” 章节目录 第295章 兵工厂 95章兵工厂 “少爷,可以吃早餐了” 扶辰把刚刚做出来的小米粥和几个小菜,一一摆在胡忧的桌前。~ 胡忧放下手下的战报,扫了一眼空空的餐桌问道:“红叶和金凤她们呢,她们不吃早餐吗?” 扶辰回道:“红叶将去布置城防了,金凤小姐去了小凤凰,她们说不陪你了,让你自己吃。” 小凤凰是黄金凤给浪天第一座卫城起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怎么想着起成这名字的,胡忧也由着她。反正名字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叫什么都一样。 小凤凰在黄金凤的努力之下,现在已经初具规模,由于规划得相当出色,地理位子也好,就在九州河边上,已经有很多商家,提前预定了房子。还有很多商家,想要直接买地,这个可是胡忧想出来的赚钱大计,他才不卖地呢。不过有意买房的人,到是可以提交修改意见,这样在建房的时候,可以按他们的要求建造。 “哦。” 胡忧喝了口小米粥,问道:“那她们什么时候回来?” 扶辰道:“红叶将午是不会回来了,金凤小姐不太清楚。不过我听说她今天有一个什么重要的会议要开,应该也不回来了吧。” 胡忧又问道:“那旋日她们呢?” 扶辰委屈道:“旋日,纳月和踏星上街去了,却把扶辰留下来,不要扶辰去。”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嘀咕,这下好,一个个全成了大忙人,到是我老人家,成了大闲人了。 胡忧拍拍身边的椅子道:“来,陪我一起吃早餐,吃完早餐之后,咱们也找地方玩去。她们不带你玩,少爷带你玩。” 扶辰一下子高兴了起来,兴奋的问道:“少爷,咱们去哪玩?” 胡忧神秘一笑道:“好地方,去了你就知道了。” 扶辰试探道:“不会是去青楼吧,要是让金凤小姐现,她可又得生气” 胡忧瞪眼道:“臭丫头,你以为少爷就只会上青楼呀” 弄了两匹马,胡忧和扶辰两人,出了城主府就一直往东走。浪天城没有受到什么暴民的影响,各行各业,还是如之前一样火爆。甚至有些如粮食,铁器之类的东西,还比之前更加火爆。毕竟无论有没有暴民,饭总是要吃的?衷诘酃酱Ρ?,有能力的人,已经开始屯粮了。 胡忧对浪天的商业管理,采用的是一种放任的管理方式,这里也没有小药丸之类的东西,所以基本上,任何的商品,都是可以自由交易的。胡忧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如战时需要,所有的商品,必须优先供应军团需用。 胡忧和扶辰走走看看,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来到了东区的一家酒楼前?饧揖坡フ嫉睾艽螅媲笆且惶鹾樱莺蠡褂幸蛔健? 扶辰之前没有来过这里,看到洒楼,奇怪的问道:“少爷,咱们要吃饭吗?” 胡忧笑问道:“你饿了?” 扶辰可爱的摸摸自己的小肚子道:“才刚刚吃完早餐没一会,也不是太饿,不过要吃的话,也可以吃一些。~” 扶辰的兴趣是做菜,也喜欢吃。各种各样的小点大菜,她都很喜欢。还好她天生有本钱,怎么吃都不会胖,不然她肯定是四姐妹里,最肥的一个。 胡忧哈哈笑道:“你呀,早晚得吃成小胖猪。来吧,跟我来。” 胡忧把马匹交给伙计,带着扶辰往里走。一开始,扶辰真以为是吃饭,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不是了。因为胡忧带着她一路穿行,连过了几个院子,都没有?吕矗铱茨茄樱且恢蓖笊饺ァ? 扶辰靠近胡忧,小声的问道:“少爷,这里是什么地方,我看那些伙记,都有不错的功夫。咱们这样进来,会不会有?眨俊? 胡忧在过岔口的时候,举起右手,打了一个扶辰看不懂的手势,然后拉着胡忧转进另一条路,这才解释道:“放心吧,不会有?盏摹?这是我们不死鸟军团的一个秘密据点,那些伙记,都是我们的人。” “哦” 扶辰这才松了口气,好奇的四处看了起来?衷谒且丫叩搅司坡ズ笤旱纳畲Γ饫镏肿藕芏嘤窭蓟ǎ⒎缫淮担暗幕ㄏ悖浅5钠痢? 扶辰问道:“那这里是干什么的呢,怎么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胡忧回道:“这里是军团的兵工厂,是红叶秘密建的,我也是第一次来。” 扶辰不懂道:“兵工厂是什么?” 两人走过一条回廊,来到了那座小山前,胡忧指着一个巨大的铁门道:“进去之后,不就知道了。” 扶辰越来越好奇,这一路走进来,虽然一直很平静,但是她知道,很多地方,都布有岗哨?馍蕉辞暗拇筇牛侵苯硬加写┳牌矫褚路的士兵*饫锏姆牢溃伎旄仙夏南帝国的皇宫了,她真是很想知道,这里面究竟是什么? “少帅” 扶辰正想着,一个三十多岁的大胡子,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跑步到胡忧的面前行礼。 扶辰注意到,这个大胡子至少有两米高,大腿粗一样的手臂,一看就是个猛将。 胡忧回了个军礼,笑道:“阿隆索,好久不见,你似乎变得更壮了” 阿隆索是原不死鸟特战队的第八战队队长,跟胡忧也是老交情了。听到胡忧的话,一下苦脸道:“这里都快闷出鸟来了,整天没有事做,就只能练武。少帅,你什么时候放我出去呀?饫镂艺娲舨幌铝恕!? 一个大男人苦脸的样子,让扶辰忍不住‘咯咯’笑了起来。 阿隆索是个暴脾气,除了服胡忧之外,其他人都不太管得了他,被扶辰一笑,他瞪眼道:“小姑娘,你笑什么,小心我揍你哟。” 扶辰的性子本来在四姐妹,就最挺古灵精怪的,跟在胡忧身边之后,更是不学好。阿隆索的瞪眼,哪能吓得了她。 扶辰回了阿隆索一个白眼,娇声道:“大个子,别看你大块,要论打架,你可不一定是本姑娘的对手哟” 扶辰说着,还比了比自己的小胳膊,似在展现自己的实力。 胡忧被扶辰的动作给逗乐了,嘿嘿笑道:“臭丫头你可别惹阿隆索,他可不懂什么怜香惜玉,惹急了,他真揍你” 扶辰顽皮的吐吐舌头,躲到胡忧的背后,撒娇道:“少爷,那你可要帮扶辰呢” 胡忧哈哈笑道:“好了,别闹了。我来给你们介绍一下?飧鍪前⒙,鳎衷诟涸鸨こУ陌踩ぷ鳌0⒙,髂阋脖鹣欧龀搅耍庑⊙就肥俏业氖膛龇沟摹D阋俗潘铱勺ツ闳プ龇埂? 阿隆索呵呵笑道:“那我可不敢。不过少帅,你看我都在这里呆半年多了,你总得换我出去玩玩了吧,我看鲁米那小子挺喜欢这里的,不如换他来守两天。” 胡忧大肚道:“行呀。不过我可说好了,新装备出来的时候,我可先给他的部队” 阿隆索急道:“那可不成,咱们说好了的,新装备得先给我,我的人都在这里守半年了,凭什么给他” 胡忧摊摊手道:“是你自己说不要的嘛。” 阿隆索连连摆手道:“那我不出去了,就在这守着,谁要抢我的装备,我可跟他急。” 阿隆索说着,压低声音,一脸神秘的说道:“少帅你不知道,上个月,咱们这来了一个小姑娘?郏切」媚锾骱α耍焕淳徒饩隽寺秤未笫σ桓龃竽烟狻*衷谖辶笠丫跏猿晒ΑB秤未笫Ω咝说弥苯尤夏切」媚镒隽烁伤锱Ρ吹酶裁此频摹!? 胡忧心说我要不知道这事,这么巴巴跑来这里干什么。微微这丫头,真是天才少女,厉害呀。 阿隆索口的小姑娘,当然就是池河帝国的微微了。胡忧从池河回到曼陀罗,下的第一个命令,就是把微微给接回来。为此他调用了候三手下最精锐的一个特种营,国宝一样把微微送到浪天。 胡忧开玩笑道:“那可是我妹子,你敢动她,我弄死你。” 阿隆索摸着脑袋,嘿嘿笑道:“少帅你是知道我的,我只喜欢打仗,不喜欢女人。你只要把这一次五连弩的装备给我就行。” 阿隆索说着,摇着大脑袋道:“不过我说少帅,你的妹妹也太多了一点吧,你可是悠着点哟” “扑哧” 边上的扶辰一下没有忍住,笑了出来。她还真没有想到,这个大个子,居然还会讲笑话。 胡忧没好气的瞪了阿隆索一眼道:“本少爷的身体好得好,用不着你操心。好了,不聊了,把门打开,我进去看看。” 阿隆索是天生神力,诺大一个铁门,他一个人就推开了。当然,这也跟鲁游的计划有关系,不然他想要推动,可没有那么容易 大门的后面,先是一个巨大的兵营?饫镒ぴ湃寺恚疟;ふ饫锏陌踩4┕?兵营,后面是一条通道?ǖ朗前胩烊坏模筇斓募虻ゼ庸ぃ恢蓖ㄏ蛏畲Α? 阿隆索亲自给胡忧和扶辰带路,在通道里走了大约十分钟,隐隐的,可以听到叮叮当当的金属撞击之声。在阿隆索又推开一道门之后,声音变得清晰起来了。 门里的情景,不但扶辰瞪大了眼,就连心里有数的胡忧,也瞪大了眼睛。 进门是一排的火炉,阵阵的热浪,一下涌过来,胡忧的衣服直接就汗湿了,扶辰身上的更要命,因为地洞热,她之前就已经脱下了大衣,这会汗一出来,她那薄薄的衣服,直接出现了两个小凸点,吓得她赶紧捂着。 扶辰不满的嘟囔道:“这是什么设计嘛,进门弄火炉,真没见过” 阿隆索在这里已经半年了,精细的东西他不懂,这火炉他可知道,解释道:“这个不是普通的火,这是鲁游大师现的地火,火点就在这里,移动不了的。” 扶辰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把目光投向成排的工作人员身上?饫锛蛑本拖袷且桓龅叵侣煲贤豕谎辶偃耍龀觯芾磁芾矗蛱模サ兜模扛鋈硕加凶约旱幕睢s行┓龀侥芸炊行└究床欢窃诟墒裁? 对于胡忧三人的出现,那些人跟本就不理会,依然埋头干着自己的事。 这些人的来历,胡忧到不用阿隆索介绍,他是知道的。 这些人,有一部份是在洞汪城选的人,有一部份,是暗夜现,重金请回来的,有一部份,是鲁游以前的手下伙计。 别看他们现在在这里,似乎蚂蚁一样的工作着。他们可是胡忧的宝贝,每个人都有独到的功夫。胡忧对他们真是又爱又恨,受的是他们不时能给胡忧带来一些惊喜,恨的是这些家伙,一个个都是烧钱的主。别说工资了,就光是每天弄给他们的稀有金属材料,各种巧器的样板,就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 最可气的是,那些比如‘**棒’‘xx’之类极品巧器,买回来胡忧都没有试过呢,就让这些家伙全拆成了零件,胡忧那个心疼呀。 “少帅,哇,真是少帅来了,我远远的看着,还以为是眼花了呢。” 正在检查工人进度的王二,一下跳到了胡忧的面前?庑∽邮锹秤蔚耐降埽衷谥鞴茏耪飧霰こУ哪诓糠止ぃ煲端担龅没共淮怼? 鲁游那老头,只管摆弄自己的东西,跟本不管这些事,这王二也算是在这里,有些小权势了。当年藏金楼的小二,现在也算是混出了头。 胡忧跟王二也挺熟悉的,鲁游能收王二为徒弟,还是他从帮的话。在王二的胸口打了一拳道:“你小子眼睛够尖的,怎么样,这里还习惯吗?” 王二乐道:“这里真是太美妙了,就是可惜女人少了点,不然我真愿意在这里住一辈子呢 少帅是来找师父的吧,来,跟我来,我带你过去。” 阿隆索在一边说道:“少帅,我就不进去了,这些玩艺,我看着头晕。” 胡忧笑道:“用着你就不头晕了。好吧,你去做你的事吧。过几天我让人给你们找点乐子,让兄弟们爽一把。” 跟着王二往里走,里面不但不觉得热,反而很清凉。扶辰觉得奇怪,正想问,不过转过一个湾之后,她就不用问了。原来这边有一个巨大的空洞,洞口冲天,阵阵清新的空气,直接从上面灌下来。 胡忧也说不清这里的奇特地势是怎么回事,按他的眼光看,这里应该是一个火山一样的地形,现在他们是在火山的间,所以才会下有地火,上有天空。但是他查了所有的资料,没有任何一本书记载过,天风大6有火山喷这么一回事。 “哥” 一个清脆的声音,在胡忧的耳边响起,然后就是一个娇俏的身影,扑进了胡忧的杯里。 胡忧抱着这个身影,转了几圈,这才把她放下来,呵呵的笑道:“小微微,几个月不见,变漂亮了哟” 扑进胡忧怀里的,正是胡忧在池河遇上的那个机关巧器方面的天才少女微微。微微来到曼陀罗的时候,胡忧去了帝都,所以她一直没有见到胡忧。 微微看了扶辰一眼,挺起育相当不错的胸脯道:“什么小微微了,人家那里小了。” 胡忧瞄了她一眼,呵呵笑道:“不小,不小,都可以嫁人了哟” 微微撒娇道:“那么久没有见,一见面就欺负人家,不和你玩了?馕唤憬闶撬剑闷劣础!? 扶辰笑道:“你是微微吧,我是扶辰,你叫我扶辰好了。” 扶辰大眼睛转了几下,道:“嗯,扶辰姐姐好。扶辰姐姐,我带你去看好玩东西,咱们不理哥哥了。” 王二在一边对提醒道:“少帅,这个微微小姐有些小坏,咱们这里的人,都怕了她了,你可要小心一点。” 胡忧瞪眼道:“不是吧,微微以前可是很乖巧的。是不是你带坏的” 王二苦笑道:“少帅,我王二哪有那本事。”王二心里还有一句话,没敢说。能坏成那样的,没有胡忧的亲传,那行吗,要知道,坏蛋也是要炼出来的。 胡忧还想跟王二了解一些情况,已经跑开微微,又跑回来,拉着胡忧直催。 在微微那里,胡忧终于看到了阿隆索口的五连弩?飧鑫辶螅梢嚷秤沃芭隼吹娜笃炼嗔恕R咨腻笊恚幌窈窍胂竦奈甯鲂】祝挥幸桓鲂】锥选w板蠹暮凶右脖嚷秤文歉鑫辶笮×艘话攵啵迷谑稚系氖指校浅5牟淮怼? 微微得意道:“怎么样,我说我肯定能做出一个漂亮的吧。” 胡忧认同的点头道:“真的很漂亮,只是不知道,它的威力怎么样。” 虽然没有看到弩箭,但是以这样的设计,胡忧可以猜到,微微肯定把弩箭给改小了。胡忧要这个来打仗的,好不好看那是次要,没有威力,那可不行。 微微噘噘嘴道:“你可以试试看呀。给王二来上一弩就知道了。” 王二吓得脸都白了,赶紧摇手:“别别,我这小身板可受不了。少帅你稍等一下,我马上为你准备试验。” 章节目录 第296章 五连弩 96章五连弩 也不知道微微曾经对王二做过什么,弄得王二似乎真的以为胡忧会拿他来试弩箭的威力一样,丢下句话,转身就跑掉了。~ 胡忧上下打量着一脸无辜表情的微微,笑道:“王二似乎很怕你的样子。” 微微玩弄着衣角,‘乖乖女’这个词,就像是为她量身订做的一样,噘噘嘴道:“微微也不知道啊。” 扶辰也在一边帮腔道:“微微那么乖,肯定不会欺负人的。” 扶辰说完这话,在胡忧看不见的角度,对微微飞去一个调皮的鬼脸,两女相视一笑。 胡忧的心里,生出了一股不祥的预感,在心里暗暗的警惕,以后一定尽可能的不让这两个丫头呆在一起,不然天知道她们会弄出什么事来。 王二不愧是小二出生,手脚相当的快,没有一会的功夫,就已经做好了试箭的准备。什么假人,铁板,靶标什么的,弄了一大堆的东西。 “少帅,已经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 胡忧看了眼凑在一起,嘀咕着什么的扶辰和微微,点头道:“好,那我们就开始吧。” 微微一蹦一跳的跑到胡忧的身边,亲昵的挽着胡忧的手,欢快的娇声道:“哥,让我先来。我先试给你看。” 这个来自池河帝国的小丫头,似乎已经完全走出了以前的阴霾,变得活泼了很多。也许她的性子,本就是这样,之前是被压抑着,现在才获得了解放。 胡忧想了想,把一直拿在手里的五连弩递给微微,叮嘱道:“你可要小心一些哟,别伤着自己了。” 微微重重的点头道:“嗯,微微会小心的。” 说着,微微转头看向王二,娇滴滴的说道:“王二哥哥,帮我把盔甲穿在那个假人的身上,谢谢你哟。” 微微的一声哥哥,叫得王二冷汗都流下来了。上一次,微微叫他哥哥的惨痛经历,他可还是记忆犹新的,这次又听到她叫‘哥哥’,弄不好命都得丢在这里。 王二哆嗦的连连摇手道:“微微小姐的吩咐,王二一定照办,千万别叫‘哥’。” 微微委屈的说道:“可是是你让人家叫你哥的呢。” 微微这话一点不假,王二曾经是这样干过,不过那是在微微刚来这里的时候?醵也是血气方刚的小伙,微微那么漂亮,他当然有像法。在微微刚来的那会,他曾经试图追微微来着,不过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玩不过这个外表乖巧,却满肚子吓人东西的小魔女。再吃了几次苦头之后,他是能躲就躲,躲不过就装死,总之是怎么着也不能和微微呆在一起,不然他的心脏会暴掉的? 王二都快哭了:“微微大小姐,你就放过我吧,我那也是年少不懂事,冒犯了微微小姐,你千万别介意。我这就是帮你准备试箭。” 这地方王二是不敢呆了,赶紧脚下一溜,去按微微的话,帮假人穿上盔甲。~ 胡忧在一边听着王二和微微的话,有些莫名其妙,他弄不明白,王二为什么那么怕微微,不解的问道:“微微,你对王二做过什么,弄得他怕成那样。” 微微一双大眼睛,眨巴眨巴的看向胡忧,不解的问道:“微微很可怕吗?” 胡忧摇摇头,看来想要明白这事,问微微是没有用的,得自己观察才行。 微微没有再理胡忧,转身拉过扶辰的手道:“扶辰姐姐,微微有个绝招哟,表演给你看好不好。” 扶辰也挺喜欢微微的,微微这个女孩,不但人长得漂亮,而且性格也与她很相似,闻言问道:“是什么绝招,快让我看看。” 微微咯咯笑道:“好。”微微说着,对着正在三十多米之外,正给假人穿衣服的王二叫道:“王二哥哥,你把假人头上放的苹果,放在你头上好嘛?” 王二全身一僵,脸都快苦出汁了。好吗,当然不好了。那可是完命的活,弄不好,小命都得没有。 胡忧大约能猜到,王二为什么那么怕微微了。刚才微微和扶辰的对话,他可是听到了的。微微的手上,还拿着五连弩,这时候为王二把苹果放在头上,不用想也能知道,这丫头要表演什么绝招。 胡忧说道:“微微,你要射苹果,放在假人的头上就好了,不用放在王二头上的。”这事他得阻止,弄不好给王二来上一弩,那损失可不小。 微微一脸委屈的说道:“可是放在假人的头上,微微射不的。” 胡忧没好气的笑道:“哪有这样的说法,别胡闹了?醵那边已经弄好了,快让我看看弩箭的威力吧。? 微微失望的乖乖点头道:“哦” 胡忧扬声道:“王二,还不让开,真想来上一弩箭?” 王二如获大赦,敢紧跑开。他的大好人生才刚刚开始呢,可不想来了一弩箭。 试射而已,有个三十多米远,也就足够了。在胡忧叫开始之后,微微的脸上,变得严肃起来。她先快而熟练的把手上的五连弩给检查了个遍,接近猛一抬手,‘哒哒哒哒哒’,一连五次机簧碰撞之声,第次相隔大约一秒钟,声音清脆而平滑。 胡忧运目了目力,只要五支黑色的弩箭,如流星赶月一般,一支追着一支,几乎是同时射在了假人的身上。其一支,直接把假人头上的苹果给炸成了粉碎。 “好快的箭。” 胡忧忍不住赞了一声。 微微垂下连弩,一脸得意的跳到胡忧的身上道:“哥,微微射得怎么样。” 胡忧竖起大拇指道:“相当不错,微微现在就厉害了呢。” 虽然只是射三十米之外的靶子,但是能箭不虚,也是非常了不起的 微微娇声道:“那当然了,以后谁要敢欺负微微,微微就让他好看。~” 微微说着瞪了王二一眼,吓得王二连话都不敢话。不就是骗她叫了声‘哥’吗,这罪也太大了一点吧。 “走,咱们过去看看。” 胡忧现在最关心的就是弩箭的杀伤力,刚才微微的出箭,他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如果弩箭的杀伤力足够强大的话,那么他等于从此多了一支手枪部队。要知道警用的点三八也不过是六颗子弹而已,这五连弩也差不多了。 随着手的权势越来越大,胡忧见过的东西,也越来越多,能让他心跳加快的,已经不多了。 这短短的三十多米距离,胡忧的心跳,却足足快了一倍。除了一支射苹果的弩箭飞了出去之外,?碌乃闹В耸比疾逶诩偃说纳砩稀? 胡忧用手,一一抚过那四支弩箭,像爱抚情人的yu体一样。如胡忧料想的一样,微微确实是把弩箭给改小了?衷谟玫恼庵皱蠹蠹挥惺謇迕壮ざ眩钟胍桓鲂『⒆拥闹竿凡畈欢唷? 弩箭呈黑色,箭头是一个尖形的小三角,箭身圆形,有两路血槽,箭尾是三面铁片打制的定向铁羽,全箭看起来,寒光闪闪,精小而霸气十足。 假人的身上,穿着两套普通士兵通用护甲,外面的那一套,已经被打穿,四支弩箭箭头,全都是镶在第二套护甲上,可惜并没有能射穿。不过这样的威力,已经相当不错了。 胡忧拔了一支弩箭,在手里仔细的观察着,问微微道:“最大的杀伤距离是多少。” 微微回道:“三百步,与制式弓箭差不多。射时间是间隔一秒。可以单,也可以一次射出全部的五支箭。” 微微把胡忧有可能问道的东西,一口气全都说了出来。 胡忧在心里暗暗的计算,这五连弩的杀伤距离虽然和普通弓箭差不多,单位能在单位时间里,射出量比弓箭高五倍?馕辶笏愕蒙鲜腔鹆ρ怪菩偷奈淦髁恕? 胡忧接过微微手上的空弩,看着上面精美的纹路,问道:“每一把连弩的成本是多少?” 无论多么好的武器,没有资金准备,也是浮云?秸蛋琢耍褪亲酆鲜盗Φ谋绕矗星湍苄Φ酶丁:俏裁炊陨辖坏鄱嫉哪潜仕敖鹑绱斯⒐⒂诨常褪鞘盗ρ? “这个还是我来说吧。”王二在再一边接话道。微微和鲁游都是制作狂人,他们跟本就不会是关心,每一种成品,需要花多少钱。他们只管找最好的材料,做出自己心里想要的东西而已。 “每一把五连弩,大约需要一千金币的材料费,而每一支弩箭.........”王二说到这里,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唾沫道:“一千金币” “每支弩箭一千金币?” 虽然早就已经有了心里准备,但是说到这个数字,胡忧还是跳了起来?堪盐辶笮枰磺Ы鸨遥淙皇枪蟮悖还故强梢越邮艿模暇鼓鞘蔷艿亩鳎枰牟牧希圆豢赡芷胀ā? 很是每一支弩箭都要一千,也就是说,微微刚才射了五支弩箭,就去了五千金币。虽然弩箭也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但是打仗的时候,那有功夫是管这些。射一箭就一千金币,这比打*还贵呢。到青楼找十个青倌,也用不了一千金币呀 王二解释道:“这些弩箭,用的都是高强度的合金材料,可以反复用上万次,都不变形,不掉色,不开裂.........” “得得得”胡忧打断了王二的话,这小子推销东西来了。“你说得再好也没有用,一千金币一次,老子射不起。难道用普通的铁制弩箭就不行吗?” 王二道:“你说水货版的,行” 王二撇撇嘴道:“不过由于连弩的压强非常大,普通的铁箭,承受不住那么强大的压力,所以只能用一次,就没用了,那样很不环保。我看还是用正版的好,支持正版,才是王道嘛” 王二不愧是小二出生,那嘴里的话,真是一套一套的。不过他今天遇上了胡忧,像卖贵货,那是门都没有。 胡忧怒道:“再给我说水话,老子弄死你快说说普通铁箭的问题。” 王二一翻手,拿出一支与胡忧手里的弩箭几呼一样的弩箭,递给胡忧道:“这就是普通的铁箭了,少帅你先看看。” 胡忧接过王二手里的铁箭,制造工艺差不多,不过拿在手上,似乎轻了不少,也没有那种流光的色彩。一看就知道,比微微之前射的那种,相了很多。 胡忧把玩着铁箭道:“说说看。” “是,少帅” 王二介绍道:“这种普通铁箭,与正版弩箭的制造工艺完全一样,因为用的原料是宝怀城出的铁矿石,所以相对要求便宜很多,每一支箭的费用,大约在一个金币左右,如果大规模生气,这个价钱还能再低一些。 不过因为材料的制约,铁箭的威力要差了一些,杀伤距离大约是二百五十步,而且不能反复使用。只射一次,就会变形” 胡忧皱眉道:“不能改进吗?” 王二回道:“师父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不过一直得现在,都没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一千金币的可数反复使用,便宜的是一次性消耗品,而且威力弱了。那话是怎么说来着,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胡忧此时有些头疼。如果不知道有什么正版箭存在的话,那么这普通铁箭,似乎也能让胡忧满意了。可是有好的不能用,真是让胡忧心有不甘。 想了好一会,胡忧清楚过去。暗暗的在心里骂了自己几句。都多大了,还这么天真?馐郎系氖拢裁词焙蛴泄昝赖摹*飧臼窍攵疾恍枰嘞氲氖拢袅擞闷胀ǖ奶褂惺裁囱≡衤穑? 普通的铁箭,用料来自于宝怀城,完全可以自给自足。宝怀城的铁资源很丰富,完全不用担心原料的问题。至于那什么正版货,别说是没有钱,就算是有钱,那种合成金属,也不可能大量的生产,跟本不可能满足部队的装配所用。 射程两百五十步,一次性消耗铁箭,跟本就是唯一的选择嘛。 心里做了决定,胡忧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扔到一边去,战争,讲的是实际,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都是没有用的。 “把铁箭给我,我要亲自试试这五连弩的威力。” 胡忧向王二伸出了手?醵只给了他一支箭,他要把五支都装上? 王二眼闪过一丝安慰,他是在社会最下层生活过的人,知道什么是实际。刚才他说的那些话,完全是故意的。胡忧的果断决定,让他很满意,也更坚定了要胡忧做事的决心。 向微微请教了使用方法,胡忧一支一支的把铁箭压到连弩里?飧龌钚枰欢ǖ募记桑共缓玫模峥ㄋ涝诶锩娉霾焕础? 压好了箭,胡忧看向了目标。那同样是一个假人,但是却点燃了胡忧的斗志?挥腥吮人宄,一种新式的武器,会带来什么。那可不是更帅更有型,而是通向胜利与梦想的钥? “咔” 胡忧扣动了射装置,一箭黑色的铁箭,弹射而出,与空气磨擦,生尖啸之声,犹如来自地狱的勾魂使者。 胡忧能很在明显的感觉着,弩箭划破空气时的那激荡。一瞬间,他似乎与弩箭之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连系。说出来似乎有些吓人,可是在那短短的瞬间,胡忧很真实的感觉到了弩箭的喜怒哀乐,那能感觉到,那支箭是快乐的。 “哗” 弩箭没有射假人,而是划着假人,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洞壁这下。 扶辰,微微和王二,都以后胡忧会因为没有射目标而生气,要知道胡忧可是被士兵视为军箭神的。箭神怎么可以脱靶 胡忧的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他并没有因为射不而恼火?喾吹模芸模芗ざ蛭娴母惺艿搅四侵у蠹乃枷耄脲蠹布洳艘恢置烂畹木窳担诨黠诎兄埃撬宰湃缅蠹谋淞嗽吹墓旒#侵皇且桓鏊布涞牧楦校幌氲剑烦晒α恕? “哗哗哗哗” 一连四箭,一字排开的扎在假人的脑袋上,胡忧潇洒的把连弩抛回给王二,说道:“很不错的五连弩,连弩就以这样的标准制作,弩箭用铁制,装配一个师团,需要多久的时间?” 王二计算了一会,道:“如果材料充足的话,以人手一弩五十支箭,大约需要半年左右。” 胡忧摇头道:“半年太久了,我给你三个月,三个月之内,我无论你用什么方法,必须给我一个师团的装备。你要是完不成,我就把你交给微微处置” “好耶。到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他”微微比划着那没有什么威力的可爱小拳头,娇声得意着。似乎已经看到了王二完不成任务的惨样 看完弩箭之后,胡忧又看了几款护具盔甲和一些巧器。让胡忧比较感兴趣的,是一种攻城用的冲锋车。 这种与装甲运兵车原理差不多的冲锋车,每次都装进三十个人,也是胡忧提出的设计理念,外壳用的是铁板,动力采用人力在车内驱动,已经大体成形,相信不久,就可以装备部队了。 章节目录 第297章 备战 97章备战 无论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时间总是在缓慢而又坚定的往前走。一转眼,胡忧回到浪天已经两个月了。 此时的曼陀罗帝国,就像在风雨之的一叶孤舟,漫天的浪花,无情的在敲打着这个只不过有着四十三年生命的王朝。 四十三年,体现在一个人的身上,那是生命走过了半辈子,体现在历史之上,不过是短短的瞬间而已,而体现在曼陀罗帝国的身上,却像是把一个壮年,推向老年的岁月。 四处的暴民事态,现在是愈演愈烈。索菲雅的血腥镇压,不但没有能把暴民给打压下去,反而激起了更多的民怨。老百姓是最能忍,也是最不能忍的群体,在没有暴*之前,他们像牛一样,任人欺压,只要还有一颗米吃,他们都不会闹事。而一但他们实在无法再活下去,揭竿而起之时,你就算是用血,也吓不住他们。 何况,现在的暴*,并不单纯的只是老百姓而已。各路的势力,都在这里面插上一手,他们都想在曼陀罗帝国这片土地上,拿到一份属于自己东西。 曼陀罗帝国,地处天风大6的部,无论是天气,还是地理位置,都是最好的。它没有池河和色百帝国的那种酷寒,也没有宁南帝国的闷热,更没有林桂,桂林,苍梧帝国那种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暴的海啸和台风。它的土地肥沃,它的女人漂亮,它交通着天风大6上的各个国家?馐且桓鋈萌搜酆斓牡胤剑拖袷枪以诶亲毂叩姆嗜猓幌胍弦豢冢? 以前,其他的帝国只敢看,不敢动,那是因为曼陀罗帝国有里杰卡尔德这个难缠的皇帝,和那天风大6最强大的军队。那时的曼陀罗帝国,不去欺负别人,就已经很好了,谁敢来揽它的虎须。 可是现在,里杰卡尔德死了,这个世界,有时候不是在比谁更强大,而是比谁活得更久。里杰卡尔德九十几才死,算不得短命了,可是他活得还不够长,因为他死了,他始终还是没有斗过时间。自古名将如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衰老,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大的敌人。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和里杰卡尔德同样衰老的,还有那曾经威风八面的帝**队。当年那些如猛虎的般的帝国士兵,同样一个个的老去,死去。三十八年的和平,给帝国带来了歌舞升平,但是也带走了年轻人的血性。 不经历风雨,就看不到美丽的彩虹,不经历战争,何来悍兵强将。曼陀罗帝国的头上,还顶着天风大6第一军事强国的帽子,但是他的里子,已经被三十八年的浮华给吞噬。 与安融一战,帝**队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败,连一个小小的安融,都能让曼陀罗这个曾经一度强大到想打谁就打谁,想欺负谁就欺负谁的帝国,吃尽了苦头。居然连把青州割让出去的事,都做了出来 各国的君主大臣,一觉醒来,突然现,曾经强大的狮子,变成了一只肥猪。尽管有些还心存恐惧的人,在心里认为,那是狮子睡着了。但是睡着的狮子,难道和一只猪有任何的分别吗? 有吗? 没有吗? 有吗? 也许有,也许没有,然而无论是有还是没有,大家都已经忍耐不下去了。~正好,曼陀罗帝国国内那种乱成一锅粥的形势,给了他们机会,不插上一手,那不是傻子吗。 来吧,这里民蠢人傻,正好掠夺 胡忧看完手那长长的分析报告,长长的出了口气,调查的情况,与他之前猜想的一模一样,曼陀罗周边的强家弱国,无论国力大小,都把自己所有触角,伸进了曼陀罗的土地上。他们不约而同的,都在利用曼陀罗帝国目前的暴*,他们正通过这些代理人,把自己的势力,一点一点的渗透进来。 烂船也有三斤钉,曼陀罗帝国毕竟强大过,他们都怕曼陀罗帝国疯狂的反扑,而以这种代理人的形势,即可以得到利益,又不用正面和曼陀罗帝国斗,何乐而不为? 真是何乐而不为呀,胡忧长长的叹了口气,如果不是身在曼陀罗,他恐怕也会利用这样的方法来行事吧。 红叶打开手的件道:“根据我们所得到的情报分析,宁南,池池,色百,林桂,桂林,苍梧几大帝国,甚至是安融,韩国这些小国,都有势力渗透进了我国。 经过两个月的混战,那些小的暴*,已经被各种执力铲除?衷诘氖喙墒屏Γ加懈鞴蚴歉鞴诓仆殴笞宓挠白印!? 胡忧喝了口茶,环视了一眼在坐的众将,特别是多看了一眼,分别从堡宁和白云城撤回来的朱大能和候三,问道:“各位怎么看?朱大能,你先说。” 朱大能丢掉了白云城,回来浪天之后,被胡忧降级留用,依然是独立团团长,军衔被降为上校。有功赏,有过罚,虽然丢掉了白云城,朱大能并无大错,但是毕竟是丢了一座城,胡忧不可能不给他处罚?环5幕褂泻蛉那榭觯椭齑竽懿畈欢唷? 朱大能站起来,沉吟了一下道:“我认为,现在的形势,已经大体明朗,我们不死鸟军团,也应该有所动作了。” 朱大能虽然长得胖,但是他有脑子,他知道胡忧这两个月一直没有动作,那是在等待一个值得他出手的机会。而现在,这个机会已经差不多要现成了,也是时候有所动作了。 一向喜欢与朱大能抬杠的候三,也表意见道:“我同意朱大能的看法,我们已经坐在一边看了两个月,也是时候,让他们知道知道,什么是不死鸟了。” 候三虽然没有朱大能的家学,不过他有眼睛看。做为不死鸟军团除暗夜之外的另一大情报系统负责人,他比其他人,更有机会知道一些事。 候三之后,也有多人表了看法。大致的意思,都差不多。从前白云城一战之后,不死鸟军团几乎没有过大动作,很多人已经忘记了不死鸟死团的厉害,这些日子,居然有人把爪子伸向浪天来?饨腥宋奚嘶⒁猓⒂蟹溉诵模匣⒉煌,让人给当了病猫了? 胡忧把大家的意见,一一听进耳里。~军队是一只不断用胜利喂养的怪物,一直沉静会让他们失去斗志。 胡忧示意表完意见的林克坐下,说道:“我明白大家的想法,我也同意大家的看法。咱们不死鸟军团已经静得太久,似时候叫两声了。打,是必然的,不过我们应该干谁呢?” “当然是干烈火军” 这一次,大家的意见,出奇的一致。刘光达和李世奇所组建的烈火军,经过两个月的兼并展,现在已经成为了燕州最大的暴民势力。手下人马达二十余万,目前燕州有七个城在烈火军的控制之。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让不死鸟军团将士不爽的,是这烈火军的行事是越来越嚣张,已经几次挑衅浪天,甚至放话,下一个目标,就是拿下浪天。 不死鸟军团的人,都拿烈火军的话当放屁,但是烈火军却逢人就说不死鸟军团怕了他们,让外界真以为不死鸟军团怕了他们一样。 “烈火军?” 胡忧的嘴角,勾起了一丝淡淡的笑意。他早就知道,这些家伙的选择?饬礁鲈乱岳矗且恢痹诰簿驳目醋帕一鹁恼梗一鹁⒚挥腥煤鞘挥昧硕潭塘礁鲈碌氖奔洌湍玫搅似咦恰6艺馄咦嵌嫉卮ρ嘀莶浚际巧狭撕敲サ某钦颉8傻袅一鹁蔷湍苊运车陌哑吒龀鞘盏狡煜拢庋纳猓龅霉础? 唯一让胡忧不太爽的,是老对手秦明也看了燕州这块地方,带了一支二十万人的部队,进驻金沙州的石平城,随时兵进燕州。胡忧必须防着秦明跑来摘他的桃子。 “好,那我们就干烈火军好了。” 胡忧做出了最后的决定,在不死鸟军团之,没有胡忧的认可,任何的军事行动,都不能展开。 “少帅,这次由我候三当先锋” 胡忧的话间刚刚落,特种团团长候三马上就站了起来。 朱大能嘿嘿笑道:“候三,你是不是昨晚喝酒烧了脑子,你的特种团现在可在洞汪城,你拿什么打先锋,拿你下面去捅人家?人家烈火军可不是娘们” 候三的部队,从堡宁撤出来了之后,按红叶的命令,去了洞汪城。候三是近十多天,才接令从洞汪城过来的,手下只是跟着一起过来的百多人而已。 候三怒道“朱大能你少管我” 朱大能撇嘴道:“我才不管你,这个先锋,我不用和你挣,也是我们独立团的你呀,哪凉快哪呆着去” “喂喂喂,我说,朱大能,候三,你们俩吵个屁,哈里森哈大爷都没有说话呢。要论先锋,哪论得到你们,那是我野战团的活。得得,先别说话,我知道,我的野战团也在洞汪城,不过那没有什么。老子打烈火军,用不着正规部队,现在浪天各大牢里,不是人满为患吗,少帅,请你把那些家伙给我,我用他们就能弄死烈火军那些小子” 奴营出生的哈里森,也表了自己的意见?衷诓凰滥窬牌煜掠腥牵至礁稣角@颂熳な氐氖钦鼙鸬哪谖劳牛破媸康木劳藕椭齑竽艿亩懒⑼牛还彩鞘万人马? 而洞汪城和宝怀城因为地里位置比较近,距离不过百里,被胡忧划为了同一个战区,目前是西门雪和陈大力在那边守着?率粲泻煲兜哪镒泳麓罅Φ目蠊ね牛蛉奶刂滞藕凸里森的独立团,另外还有西门玉凤调去的十万红fen军原属,兵力达到二十八万人,足可以应付包括池河帝国突然入侵的一切战事。 哈里森的说法,到和胡忧想到一块去了。由于浪天爆炸式的增长,人口一下达到五百万之多,这里面有相当一部份的不良份子,不时的弄出一些事端?衷诶颂斓乃母龃罄危家丫恕3ツ切┥瞬〔械模辽儆形逋蛉丝梢杂美创蛘獭*庑┍蛔ソ罄蔚模蟛糠荻际且蛭狼饫嗟奈侍猓退悴皇牵灰崩苯鸷鲜剩怯械氖侨嗽敢飧伞? 可别小看这些牢里的家伙,他们要是弄好了,就是马里兵书里说的勇兵,智兵,死兵,奴兵里的死兵?庑┘一铮际切┎慌滤赖耐雒剑且鸱枥矗搅Σ豢尚∈印? 胡忧伸手制止了要开口的候三和朱大能,问哈里森道:“哈里森,你有办法统御那些牢犯?” 哈里森嘿嘿笑道:“少帅,你可别忘记了,我哈里森是从哪里出来的。比起奴营那些小子,区区几个牢犯,算不了什么。他们要是敢在我哈里森这里跳,哼哼,我让他们知道为什么马王爷有三只眼。”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如果说不死鸟军团之,谁最适合统领那些牢犯,当属哈里森最合试的了。他在奴营里呆了八年,什么事没有见过,简直天生就合适那种黑暗类的地方。 “好,我就把那些牢犯给你,浪天四座大牢,你想要谁,你就拿去。不过我可是丑话说在前头,你要是驾驭不了,让他们弄出什么事来,我可唯你是问” 哈里森一个立正行礼,严肃的说道:“少帅请放心,我哈里森要是做不到,你拿我脑袋当球踢不过少帅,我有一个请求,请你务必要答应” 胡忧问道:“什么请求,你说说看” 哈里森看了候三一眼道:“候三在令归城为少帅选兵的事,末将有所耳闻,我想请少帅暂时让候三协助我,一起组建这个新军。另外呢,在组建的过程之,可能会出一些小小的问题,还请少帅谅解” 胡忧有些意外哈里森居然会想到让候三去帮忙,不由把目光转向候三。候三此人,领兵能力在几大将领之,是比较弱的,不过他鬼点子多,胡忧在青州组建不死鸟特战队的时候,他的选人方法,确实非常好,一下把当时令归城里所有的好兵,全都给收刮了,弄得其他师团气得不行。 胡忧问道:“候三,你愿意去帮哈里森?” 候三虽然被胡忧降了一级,但是他还是特种团的团长,军事上是和哈里森平级的,去帮哈里森,就得受哈里森管,胡忧得看看他的意见怎么样。 候三嘿嘿笑道:“难得哈里森这么有眼光,那我就委屈一下,和他混两天吧。” 候三边说着,还不忘记拿眼神去气朱大能。 胡忧点头道:“那就这么决定了。哈里森,候三听令” 哈里森和候三连忙单膝点地:“末将在” “命你俩为先锋军统领,哈里森为主,候三为副,以牢犯为班低,组建新师团,师团名嘛,就叫灭火好了?奘币桓鲈滦纬烧搅Α!? “末将领命” 胡忧继续道:“哲别听令” 哲别大步上前,单膝点道:“末将在” “你在内卫团调两千人,划入灭火团,协助军团组建。” “末将明白” “红叶” “红叶在” “命你接管浪天城防执行战时条例,控制一切军需物资调配” “.........” 随着胡忧一条条命令的布,沉静了两个月的不死鸟军团,开始进入备战状态。上到军团长,下到一个普通的士兵,都像机械上的一个零件一样,各自忙碌着。 清清茶馆。 领了组建灭火团命令的哈里森和候三,没急着马上去牢房里选人。而在坐在这里喝茶,看他们那悠闲的样子,仿佛胡忧给他们的限期,不是一个月,而是一年。 哈里森亲手给候三倒上茶道:“候三老弟,这次我得先谢谢你的支持呀” 候三摆摆手道:“哈大哥别那么说,咱们都在少帅手下做事,算起来那是一家人,谈不上什么谁帮谁的。你能拉我进来,那是看得起我候三,我还得谢谢你呢不然这次,我肯定得在一边看你们威风” 哈里森哈哈笑道:“以你的能力,少帅怎么可能让你在一边闲着。好了,咱们的时间可不多,说说正事。 对于这次组建灭火军,我有一些想法,想和你讨论一下。” 候三回道:“这次你是主,我是副,你说怎么干吧,我听你的” 哈里森:“没有什么主不主的,咱们就是一起讨论,大家拿出办法。谁的好用,就用谁的。 我先说说我的想法,这浪天四座牢里,现在关的是些什么人,你肯定心里有数?饫锩媸怯幸恍┠苋耍荒芤榻ㄒ桓鍪ν牛故遣盍艘坏恪N蚁朐俣嗯坏闳耍憧丛趺囱!? 候三问道:“这个好呀,不过你打算怎么弄?少帅可说了,选人的范围是在牢里” 哈里森嘿嘿笑道:“别给我装傻,难道你没有法子?浪天想加入不死鸟军团的人,可不少” 候三道:“你想放出风去,让那些想加入的人,主动犯事,被抓进大牢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