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淘宝女王》 章节目录 第一章 传说中的驿马宝藏 “盈禄大当家的,不要再挖了,鬼影森林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回去吧!”一个四十多岁,身材矮壮,一脸大叔相的男人哀求道。 大片黑荒阴郁的密林中,二十几个青壮年男子正在一块空地上奋力挖着什么。 周围,高耸入云的黑色巨木有如一个个身着铠甲的铁卫,肃穆地静立着,龙鳞一样坚硬的树皮上,有自然纹路形成的怪眼,虬扎的树枝在半空处纠结,笼罩住大半天空,昏暗的光线和细雪慢悠悠的洒下来。 “大当家,听说最近有幻鬼出没,您要保重贵体啊。”中年男人见他说的话没人理会,又一次望向空地边缘舒缓的矮坡。 在那儿,有一个年轻的姑娘静静的站着,一直关注着挖地的进度。 她东方式的相貌算不上顶美,不过甜美秀气,纯真无害,很容易让人放松戒心,身材虽然是中等高度,但却也玲珑有致,身上穿着火红色的狐狸皮袍子,同色的靴子、帽子和手筒,在这幽暗湿冷的地方,看起来特别干爽暖和。 “皮特真好心,不然你自己先回吧。”她语气轻柔地说。 “可是大当家,不能为一个没有多少可信度的传言就来挖宝。这儿是哪儿?鬼影森林!等闲人进都不敢进,您还要大肆动土?万一惊动了传说中的恶魔” 什么?自己回去?那还不如一头撞死在龙眼木上!连一只苍蝇都知道鬼影森林有多危险。 “小四四。”被称为大当家的女孩似乎不耐烦的轻叹了一口气,“让皮特大管家好好回想一下家规。” 立即,她身后四个高大的奴隶保镖中最强壮的一位向前跨了一步,手中布满倒刺的皮鞭“啪”的一声在半空中卷起一个鞭花。 皮特瑟缩地看了看他的主子,见她在身后四个巨人保镖的环绕下,有如一朵开在光秃岩壁上的小红花般娇俏可爱,不知情的人绝不会相信她居然是塔撒大陆最有钱的大金主。 不过他却停止了劝谏,倒不是怕,只是不知道这主子又想出什么怪花样来折腾他。 “盈禄家的目标是?” “赚钱!” “盈禄家的家训是?” “死也要赚钱!” “大当家我的口头禅是?” “是钱我就赚!” “这不得了?”大当家耸了耸肩,还是没舍得把手从温暖的手筒中抽出来,“越危险的地方越是有发财的机会,传说这里有八百年前做为自由骑士的驿马家族的宝藏,我好不容易找到了藏宝图,当然要亲自检验一下这传言的真实性。所谓富贵险中求嘛!” “可是**孤儿小姐,我的大当家,这里也许有幻鬼。”皮特紧张的向四周看看,只觉得龙眼木上每一只眼睛都在看他,害他周身发毛。 “幻鬼已经灭绝很多年了。再说,我有奴隶,而且个个都是极品。”孤儿看看那二十几个壮劳力和四个百里挑一的保镖,顺便也看了看伏在她脚下的粉红色小猪。 这一只,也是能指望的吧?能吧?! 皮特明知道大当家绝不会听从他的劝告,因为自从她莫名其妙的出现,就对金钱和宝藏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执念,可还是忍不住想唠叨。 风吹过高大的龙眼木树梢,似乎是魔鬼的低吟、远处低矮的杂草灌木丛仿佛在抖动、半空中无声飘落的降雪也显示着不吉之兆,以他纵横大陆四十多年的经验来看,以他对大陆传说的熟悉来看,今天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假如他不阻止的话。 一定会的! 可惜,在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才能让大当家离开鬼影森林的时候,耳边就传来了阵阵惊呼声,接着感觉脚下的地面震颤了起来。 “地陷啦!”纷杂的喊叫中夹杂着恐惧,看来不止一个人害怕这个鬼地方。 可是,不是真的惹怒了传说中的幻鬼吧!前不久,有商队为了抄近路而从鬼影森林经过,结果遇到了传说中的幻鬼袭击,只有一个人活着逃了出来,还疯掉了。 他吓得想跑,可还算勉强保持住了身为管家的觉悟,硬着头皮向空地中央的土坑冲去。 孤儿早皮特一步到达。 她看得清楚,根本没有什么魔鬼、幻鬼,只是地面塌陷了,这使她一阵兴奋,因为那意味着宝藏的传说相当可信,至少这下面有地宫。 “后退后退,沿着坑边走。”她沉着的发布命令。 奴隶们听到她温柔的声音,立即镇定不少,连滚带爬的在同伴的帮助上爬了上来,急速退后。 孤儿不说话,注视着深坑的中心。 那里,传来沙沙的声响,泥土和潜藏的树根、石块还在不断下陷,看来土坑下有一个相当深的、更大的坑。她和她的人不断后退,直到背部贴上龙眼木的坚硬树干。 她等着,耐心的等着,眼看着地面像黑色的潮水一样不断下落,过了差不多十分多钟,泥土的滚动终于停止了。这时她惊奇的发现,先前挖的土坑在面积上而言已经扩大了十倍不止,深度更是无法描述,感觉上,似乎她是在她家十八层楼顶往下看。 而且就像水落石出一样,深坑的中心真的有一块巨大的石头,足有三米高、宽和厚都差不多有两米。 她立即从怀里拿出高倍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番。 据目测,这巨石的表面不像一般的石头那样粗糙,而是非常光滑,石面上泛起的隐约青光,好像含着一层会流动的水。而石头的四面见棱见角,似乎是一块经过切割的巨型宝石。 难道真的有传说中的驿马宝藏吗?如果不是,怎么会在泥泞的土地下有一块这么大的石头?如果是那他们盈禄家的财富会翻倍的! “我要下去看看。”她一挽衣袖。 小四四往前一步,摇了摇头。 皮特也阻拦道:“大当家,这事简直太怪了,你身为一家之主,不能轻易犯险。” 可是见到这么神秘而奇怪的东西,孤儿哪里忍得住。 “放心,我有我的飞天猪,不会有事,你们在上面戒备着。”她拍拍奴隶保镖的肩,又对皮特笑了一下,因为有了收获而心情舒畅,“咱们没带飞龙骑进来,你们下不去,难道还要等从森林出去再想办法吗?让别人抢了先怎么办?还是我来吧!” 都是跟随她好几年的人,看她摩拳擦掌的劲头,知道拦不住她,也只好四散开,纷纷拿起武器对准深坑,好像那里是龙潭虎穴。 孤儿心中觉得好笑,伸脚轻轻踢了一下睡得正香甜,雷打也不动的小猪,“起床啦,有任务。” 说着,心中默念着驱使咒,然后轻叫道:“小猪,飞吧!” “嘭”的一声,本来尺大的粉红色小猪突然变形,在冒出一朵像蘑菇云似的东西后,变成了直径约两米的圆桌大小,而在它的侧面,生出两只伸展开后也有两米的翅膀。 孤儿敏捷的一跳,抓住小猪背后一缕贯穿头尾的黑毛,“小心点,这不是上天,入地的话比较危险。” 小猪“哼”了一声,因为还没睡醒,飞得摇摇晃晃的,看得坑上所有的奴隶和大管家皮特提心吊胆。 好不容易,终于落到了坑底,孤儿立即跳下小猪,先是谨慎的围着立在中央的大石观察了一番,然后才戒备的靠近。 摸摸,确实表面光滑,不过对于石头的质地,她有些失望。 这不是宝石,而是比较奇特的石头,类似于汉白玉,不过是青色的,也许可以用她的名子命名为汉青玉。但奇怪的是,这石头的样子不像天然,绝对是人工切割过的,不得不说,切工还很好。 什么人会在这个地方埋下一块这样的巨石?为什么要埋在这么深的地方?也不怕挖出地下河来。可是这石头既然奇怪的存在,就一定有原因的吧?驿马家族的传说不可能空穴来风。 因为这坑底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孤儿的胆子大起来,细细的抚摩石面,没有发现一丝缝隙,但是奇怪的是,她突然听到一丝微弱但又稳定的声音,正是来自石内。 咚咚咚! 她吓了一跳,因为感觉这是心跳的声音。她想逃跑,可几乎是下意识的,她抽出腰上挂着的,紫金家的泰娅送给她的金柄小弯刀,敲了一下石头。 不过是轻轻的敲一下罢了,大概只有震碎一块豆腐的力量,那石头却突然抖动起来,接着发出卡卡的声响,整块看来坚硬无比的石头出现了一道细小的裂缝,之后裂缝变大、生长,好像大树的枝枒一样,张牙舞爪的遍布石面。 孤儿聪明的后退,想跨上小猪飞到半空中观察,那样比较安全,没想到小猪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居然在这个时刻睡着了! 咔嚓! 一声脆响传来,孤儿本能的蹲下身子,抱住了头,只听“啪啪”之声夹杂着破空之声不绝于耳,身上也被打到好几下,尽管隔着火狐狸的皮袍也疼痛不已。 她心里明白,那块大石碎了。 注:自由骑士相当于雇佣兵。 章节目录 第二章 冰封骑士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巨石迸裂的过程终于结束了。 孤儿很小心的抱头缩在一边,感觉身上的碎石没有一万片也有八千片,身子稍微一动,哗啦啦掉了一地。勉强抬头看看,就见离自己脑袋不过三寸的地方,插着一支箭,箭杆是最珍贵、最坚硬的酸棠木制成,上面刻着族徽,笔画简单,四条弯曲的线组成了一个写意的铜钱形状,正是他们盈禄家的标志。 唉,真感动死了,一定是坑顶的奴隶为了保护她,慌乱中射来的,就算差点误伤,也是一片好意。孤儿想着,尽量不去考虑奴隶们是想射死她这个奴隶主,好获得自由的可能。 人嘛,最要紧懂得哄自己开心,万事要往好的方面想,不然背负太多重担,会崩溃的,她认为这就是“难得糊涂”的最高境界。 可是目光再放远一些,她真心希望自己如果能暂时失明更好了,因为那样她就不用看着小猪在这种情况下还睡得香甜,身体外膨胀出一个淡红的气圈,把碎石和乱箭都挡在外面。 不气!不气!人家会魔法呀,这是羡慕不来的,谁让她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叫地球、叫中国的地方呢?再说了,猪嘛,就是应该这样,她指挥挖坑时就趴在她脚边睡觉,她冲向深坑时它呆在原地睡觉,她退回到空地边缘时它仍然睡觉,可以不顾忌主人、不顾忌环境,睡了吃、吃了睡,这是猪的权利。 不过呢,猪肉最近涨价得厉害,好久没舍得吃了,何况这种能烤得香香脆脆的小乳猪 小猪似乎感受到了被架在火上烤的威胁,惊醒了,可孤儿的目光却越过它,一寸寸扫过被融化的雪粒打湿的坑底黑褐色泥土,往巨石那边瞧去。 只一眼,她就惊得跳起来,其速度之块吓得小猪撒蹄就跑,还讨饶似的哼哼了两声,以为它的女主人马上就会生火。 而那边,巨石已经不见了,原来的地方伫立着一块巨大的冰晶,刚才的石头好像只是为了保护冰晶而设置的外壳。冰晶有着天然的棱角,虽然鬼影森林中天色黯淡,细雪也下个不停,但冰晶却折射出美丽的七色光彩,分外迷人。 可这不是让孤儿震惊的,使她全身僵硬的站在那儿,眼神被牢牢吸住的,是冰晶中的东西——其实是一个人,一名骑士,被封印的骑士! 他悬在冰晶之间,呈一种俯视的姿态,身高足有一米九左右,强壮魁梧,宛如战神降临。他身着黑色的铠甲、黑色的护肩、黑色的靴子、黑手的皮质护臂、手套以及黑色的面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冰晶的关系,铠甲看来闪闪发亮,好像是全新的。 在他手中,握着一柄巨剑,剑尖垂地,剑身有半尺多宽,双刃,剑长只比身高一六三高的孤儿矮一点点,没有剑鞘,剑的护手宽大,上面似乎刻着徽记。 可惜的是,他的铠甲很光亮,剑却锈蚀了,掩盖了剑身本来的面目。斑驳的锈迹显得苍凉无比,预示着冰封骑士被深埋在地下很久,带着他的荣誉和尊严,亦或是自由与仇恨。 孤儿不知不觉凑得很近,几乎贴在了冰晶上,隔着火狐狸皮袍,仍然感觉得出冰晶上的刺骨寒意,可她还是看不清护手上的徽记,辨别不出他是塔撒大陆上十大家族中的哪一族。 但肯定的是,他不是零人,因为零人没有族徽。 “大当家,请上来吧,下面实在太危险了。”孤儿正在考虑要不要把这冰晶及其封印的骑士搬走,在塔撒大陆当做木乃伊来收费展出,头顶上传来皮特的呼叫。 她抬头望去,见皮特半个身子都探了出来,连忙摆了摆手,让他离开。一来她还要对这次的投资进行判断,二来她怕皮特掉下来摔死,凭白损失一个管家,好歹他也是资产哪。 再者,卖给她所谓藏宝图的零人绝不是骗她的,否则在广袤阴郁的鬼影森林中不可能有这样一片空地,空地下也不可能有这样一个深坑。而这黑衣骑士不仅以冰晶封印,外面还罩了石壳,肯定是个大人物,甚至是神级的,如果她放他出来,会不会获得重大报偿? 还有,大人物用的东西自然是高级货,他的铠甲她从未见过,也就是说,在塔撒大陆绝无仅有,他的宝剑也许打磨一下就是稀世奇珍。现在大陆的局势不安稳,神兵利器可是最贵重的货物! 她要冷静的判断一下,这宝藏值不值得她冒险,虽然她还不知道如何解开封印。 “大当家,您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要考虑整个盈禄家族的安危,求您上来吧!blablabla”皮特不肯走,不过孤儿相信他是自己害怕了,倒不是对她这主子多有爱。 她想喝止皮特的絮絮叨叨,可是突然感觉一股寒意自冰晶处袭来,并不是真的有什么袭击她,而是一种感觉,虽然她不会魔法,可是她有敏锐的感觉。 愕然回望,冰封骑士还是如雕像般静默,并没有动,但鬼使神差的,孤儿似乎被一个心底的声音招唤,慢慢走了过去,费力的搬起两块石头摞在一起,垫着脚,摇摇晃晃的站了上去。 冰晶中被封印的骑士带着狮头面具,根本看不清长相,不过贴在冰晶上,孤儿的目光似乎穿透了面具造成的阴影黑暗,看到了那被封印骑士的眼睛! 他的眼睛是闭着的,但在孤儿看过来时,突然缓缓张开,在震惊和疑惑中四目相对。登时,孤儿感觉一束冷光直入她的瞳孔深处,同时她的面庞也映入了对方的眼瞳。 一瞬间,她呆了,因为她从没看过比这双眼睛更蓝更深邃的,好像有玄冰在燃烧,炽焰狂卷,似乎能烧到人的灵魂深处。 诸神在上,他的封印是如何解开的?! 惊慌中,她连惊叫也堵在喉咙,本能的一退,摔下了石头。 应该不是她重重落地时的震动所造成的,她自问还没有那个本事,但在她落地的一刹那,那块看似完美无瑕的冰晶却像是一块被严寒冻得发脆的玻璃,出现了一道细小裂缝,发出清脆却又尖锐的声音,狠狠划过她的心房。 仿佛是雪崩一般,最微小的震动却形成了最彻底的崩塌,透明的冰晶碎片并没有像外层青石一样四散迸裂,而是快速滑落,在孤儿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已经尽数落在地面上。 铠甲的甲页发出刺耳的金属刮擦声,那个冰封骑士稳稳落地,尽管孤儿感觉他已经苏醒,但他却一动也没有动,有如神祇般威严肃穆。 这件事太意外了,孤儿根本无法反应,而这时,头顶却传来皮特的叫喊,他的大嗓门都岔了音,可见怕得有多厉害,“大当家,有幻鬼!快逃啊!” 眼前的冰封骑士根本就不是幻鬼! 孤儿想着,不过面对着这样一个全身都包在铁和硬皮革中、不知是美是丑、是邪是正、是人是兽、是老是幼的巨人型男人(骑士应该是男的吧),还有他的巨剑,她还是感到害怕,急忙念起驱使咒,大叫一声:“小猪,飞吧!” 小猪刚才被孤儿的邪恶念头吓得清醒过来,此时巴不得能将功折罪,因此变化得无比快速,起飞也又稳当又及时。 升到半空时,孤儿一拉小猪的左耳,示意它停飞,一人一猪悬浮在深坑的一半处往下观看。 一望之下,孤儿惊得差点掉下去,因为那冰封骑士不知何时动了,此时正抬头望着她,他的巨剑也缓缓举起,还好不是对着她,而是直指苍穹。 不过是一把锈迹斑斑的剑罢了,比巴雷铁匠的打铁锤还难看,但握在这骑士手中,却让人感到了一种君临天下的气势。 “点火把,点火把!快快快!向东南方向走!”皮特又叫了起来,声音惶急不已。 孤儿这才感觉到情况不妙,猛拉小猪的右耳,让它快速飞到坑顶,正见到大量白色的雾气从密林中冒了出来,除了东南方向稍弱,其他地方就如同挂上了白色帷幕一样。 她听过幻鬼的传说,知道他们并不是真的鬼,只是因为掌握一种能隐形的魔法,能凝聚白雾,能杀人于无形,是一种非常凶残的怪物。不过幻鬼据说已经灭亡了很多年,为什么这个时候会冒出来? 只见地面上,她的人分为两队,一队由皮特带着,点燃了以魔石粉为燃料的鹿角火把,扫荡着飘过来的白雾,另一队由两名奴隶保镖带领,连珠般的射出全大陆最凌厉,却也最昂贵的箭。小四四和小三三则站在坑边,似乎要接应她。 “别管我,你们跟着皮特快跑!”孤儿叫。 她的管家也许胆小怕事,但为人却圆滑机警,头脑清醒,在逃命方面特别有天赋,这是屡经她验证过的,所以她到哪都带着他。而地面上的人都是她的财产,她宁愿自己冒点险,也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其实现在她已经非常肉疼了,虽然寻宝这件事本来就是高投入也高风险,投资失败也有可能,可是她没挖到宝,却挖出了个被封印的怪物已经够倒霉了,难道还要造成更大的损失吗? 她冷眼旁观,感觉那些幻鬼是为冰封骑士而来的,因为他们并没有攻击她的人。想来他们不是世代化解不开的仇敌就是同伙,可她的奴隶们在慌张之下把那一壶一壶的箭全射了出去,那种高级货是需要很多金币购置的,原本她只想唬人用。 而且,假如奴隶们在此战中受点小伤,受点惊吓,她还要花钱给他们看病,这么大的损失谁来弥补? “底下的骑士听着。”她使劲喊,生怕那冰封骑士听不到,“根据塔撒大陆的惯例,在公共土地挖到的东西,属于挖掘者。所以,你是我的奴隶。你最好给我记住,早晚有一天我来领走你!” 骑士沉默不语,只是把剑尖改指向了孤儿,杀气腾腾。 这什么态度?!奴隶如果都是这个样子,她这生意还做不做了?只可惜她没带着克制奴隶的专用刑具,只好以后再找他算账。 她孤儿的奴隶还没有一个不顺服的,该属于她的财产也一分不能旁落,否则她就是违反了族规。 不过,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先闪人吧! 章节目录 第三章 孤氏三姐弟 “姐,别磨蹭了,再不走就错过时间了。” 孤儿正在奋力杀龙,没时间理会连门也不敲就闯进来的妹妹小立。 “这回走不了,就得下个月的农历十五了。”小立恶劣的问了一句,“赶不上当当拍卖大会也没关系吗?” 有时候真想打死这个孩子啊!孤儿叹了口气。怎么每句话都戳中她的心窝? 她当然不能赶不上这个拍卖会,那会使她损失很多钱。这回贩的当当素质相当不错,为了卖出好价钱,她一直好吃好喝的养着,如果错过大集,零售的价钱就会比较低。 所以,她只好放弃了追了好久的那条龙,关掉电脑。唉,有了龙就可以飞了,而飞,意味着在这一等级区内没有敌手,况且得到它还能得到不少装备。 花钱买的话,要五十块到一百块呢。 “你一年中有一半时间呆在塔撒大陆,回地球的有限时间能不能不沉迷于游戏?你在那边看到的龙还不够多吗?”小立继续唠叨,小小年纪却和管家婆差不多,“你已经二十七了,应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考虑,你天天呆在家里,哪有机会认识男人。” “男人我有的是。”孤儿咕哝了一句,拿了件刺了锈的棕色皮披风出来。 像她这样在地球和塔撒大陆间穿梭的人,有了这披风,就可以遮盖住里面穿的衣服,保护自己不会因奇装异服而被注目。 弟弟曾经警告过她,不许穿塔撒大陆的衣服回地球,不然他就自杀。因为那边的衣服是有一点点暴露,他绝不能允许姐姐被他的朋友看到身体的重要部位,那样他会尴尬,既而自尊受伤。 用塔撒大陆的话来说,这孩子倔得没法,就像生铁,实在欠打!可是,谁让这个弟弟这么贴心又能干呢?为了她以后的幸福生活,还是忍了吧! “那些全是你的奴隶好不好?不能算你的男人,除非你把他们收了房,不过你又不肯。”妹妹语气懊恼的耸耸肩,“为什么我们家就你一个人有魔力,就你能wx 穿越,我和哥就不行。不然的话——” “为什么你和你哥这么漂亮高挑,我就和缩了水一样,还长得还这么安全呢?”孤儿对比了一下自己一六三,而妹妹一七六的身高,无奈地道,“这就叫遗传,我还想和你们换换哩。这种事,你去问爸好了。” “爸死了。”妹妹飞快地说。 孤儿皱起眉,不禁有点发怒,“他没死,我说了很多次了。他只是**失踪了。” 无意中触到这种禁忌话题,姐妹俩都静默了一会儿,直到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高喊,“小立,我禁止你再和姐顶嘴,不然我打死你。” 小立闻言立即一跳三尺高,摩拳擦掌的去和哥哥吵嘴,似乎还有点兴奋。 孤儿叹了口气,无奈的跟在后面。 他们的家坐落在繁华都市中一栋高级公寓内,这大厦有十八层,他们住在顶层,三室两厅,父亲常开玩笑说,这是十八层地狱,他们一家子全是恶魔。 感谢父亲给他们带来了舒适的生活,虽然母亲在生弟弟妹妹时难产而死,但他们一家四口还是很快乐的,直到七年前父亲失踪。 那一年,她二十岁,她的那对孪生弟妹才十三岁。 好在父亲留下了一笔钱和一封信,那笔钱足够支撑到弟弟妹妹大学毕业,而那封信开启了只有她才遗传到的魔力,也揭开了她的古怪使命之旅。 不过,从十三岁就管家的弟弟在开始时不太会统筹钱财,又经常纵容她这个姐姐买些稀奇古怪的没用玩意儿,所以在他们交了大学第一年学费的时候,家里已经没有存款,日常生活要靠她淘宝小店的收入来维持。 其实说到这个就惭愧了,她的淘宝小店经营不善,所以生意清淡,赚的钱仅够支付家里的水、电、燃气、电话、上网等零碎费用,吃饭、穿衣、娱乐和诸多奢侈项目全靠弟弟妹妹勤工俭学,弟弟做健身教练,妹妹做平面模特来支付。 不得不说,这是两份赚钱大大滴工作,弟弟还好歹要流点汗水,妹妹干脆摆摆样子就能赚钱。 而她则幸福的在家做宅女,而且宅得彻底,衣服中大多是睡衣,男人全是网上认识的,从不见面,爱情是书里的,人生目标在游戏中实现。 当然这只是她的一半生活,另一半的她却在塔撒大陆混得风生水起**这边她是平凡普通、身无分文的贫穷的小女子,那边她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族的大当家,声名鹊起,当地人普遍称为盈禄伯爵小姐的大金主;这边没有一个男人给她送过花,那边她的追求者比苍蝇都多,还有几个为此决斗而送了命;这边她是甩手大掌柜,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被弟弟照顾得无微不至,那边则有一大族的人要她负责保护身家性命,事无巨细都要拿主意。 七年来,她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有时候感觉相当分裂,需要不断的适应角色。后来她干脆把那边的生活想像成一个实境模拟游戏,这样就好多了。 不过,她还是分不清更爱哪边的生活,在地球,安逸舒适,在塔撒大陆,新鲜刺激。但无论如何,父亲交给她的使命还没有完成,而她绝对绝对不能逃避。 “我连咱们这个姓氏也不喜欢。”厨房传来小立的声音,“多古怪啊,居然姓孤,为什么不姓独孤,好歹和隋文帝杨坚的老婆搭上点关系。再看爸给咱们三姐弟起的名子,孤儿、孤独、孤立,难听死了,好像一辈子都隔绝在人类社会之外似的。” 小独笑了一声,“爸还不是一样,叫什么孤家寡人,你听说过姓孤,叫家寡人的吗?真不明白当初妈怎么会嫁给他。” 小立闻听,叽叽嘎嘎的笑了起来。 好了,他们两个已经和谐了。他们是孪生,照理说,没有比他们更亲近的人了,可是这两个天天吵得鸡飞狗跳,不过吵过之后能立即合好,似乎没吵过一样,这大小也算奇迹。 “小立,有人买了魔晶戒指,你帮忙发一下货。”孤儿深吸了一口气,把烦恼全扔在脑后,以迷糊且快乐的姐姐形象出现在弟妹面前。 魔晶首饰系列,是以她从塔撒大陆上带回的魔晶碎片制成的。在店上说,是她纯手工制造,其实她连缝一粒钮扣都不会,全是小立做的。 小立为人豪放开朗,可偏偏手巧得很,就好像弟弟小独长相和行为极为男人,身材好得冒泡,可是却有副居家男人的心肠,把她和小立照顾得妥帖周到。她常想弟弟属于那种绝种好男人,无论谁做她的弟妹,一定是前世做过大善人修来的。 “哦,那种魔晶首饰卖得很好哦,如果你肯多弄点魔晶来,我能设计出更多花样。姐,你的淘宝店就有名了,你也发财啦。”小立丢了一枚樱桃在嘴里,笑眯眯的。 “两边的东西不能随意带太多,不然会有麻烦的,不然我们贩钻石多好,那边多的是。”孤儿道,然后双重标准的指指饭盒,“小独,给我多带点菜,方便面也行,实在受不了那边的大块烤肉,那对牙齿的要求太高了,每回都嚼得我腮邦子疼。” “早准备好了。”孤独拿起大号军用背包,一边说一边把瓶瓶罐罐装进去,“凉拌菜放在真空盒子里,免得水分流失,调料我帮你调好了,放在瓶子里,你一次不要放太多。这是我给你做的盒饭、紫菜包饭,还有一点咸菜,上回你不是说吃肉太油腻吗?这一包是日常药品,不要乱喝水,否则会拉肚子。还有毛巾,不要和那些野人混用,说不定有寄生虫。哦,这边是小猪要吃的狗粮。” 听到这个名子,厨房桌子下一只棕色的、毛茸茸的小狗抬起黑亮的眼睛看了看,然后又趴下继续睡。 没错,这是孤儿的那只飞天猪,会魔法的宠物。不过当它和孤儿来到这边的时候,总是变成小狗的模样,除了背上那条贯穿头尾的黑毛不变。 毕竟一家人养一只狗是正常的,如果是一只粉红色的猪—— “小独,盈禄家是大陆首富,我在那边是公主般的待遇,过得很奢侈,我只是不喜欢吃太多肉。”孤儿摸摸她身体强健,略有点大男子主义,却比母亲还关心她的弟弟,“所以,你只要帮我多带蔬菜,再带一些药品就好了,不用那么麻烦。” “怕什么,反正有奴隶帮你背。”小独耸了耸肩,神情和小立一模一样,“爸常说,在家千日好,出门半日难,爸不在了,我不管你们两个,谁管?” 此时,背包已经全放满了,他又拿起旁边一个足有五十斤重的背包,“这回我买的是散装巧克力,价钱比较便宜,反正你是拿去喂龙,这好比茉莉化喂牛,它又尝不出好坏,数量足够就好。”说着,他抬头看了一下钟表,然后颓然道:“总说提前,又晚了,还得爬墙。” 小立暴发出一阵大笑,率先出门去按电梯,小独提着两个超大的背包,肩背上肌肉虬张,孤儿则跟在最后,深深看了一眼自己的家,锁上了房门。 这里才是她的家。 注: 1,当当就是男*隶的简称,灵感来自电影《千机变**花都大战》,电影中把男奴称为“铃铛”,本书中的奴隶都是战争奴隶或者监狱里的罪犯,所以称为“当当”。 2,塔撒大陆除了十大家族及其他们的属民外,还有一种人叫“零人”,是指生活在最底层的,没有家族归属的人民,也包括血统不纯的贵族子弟。他们人数最为众多,但是地位低下,生活困苦。 章节目录 第四章 游乐场可以穿越 游乐场环一座不知名的小青山而建,离市中心并不远,夏天的时候晚上十点关门,但是八点钟就不售票了。冬天的时候,会整体提前两个小时。 现在是夏天,而且早就过了八点,所以孤氏三姐弟坐出租车绕到游乐场偏僻的后门。好在七年来总是错过时间,所以三人轻车熟路的借着一棵大树翻过高大的围墙,进入了游乐场,只是在搬运那两大包东西时费了点力。 “姐你不能带过来一个奴隶吗?”小立抱着较小的包,气喘吁吁地问。 “这个问题你问好多次了,怎么记不住,未老先衰啊。”小独抢先答。 “可是小猪可以。” “她是魔兽,也是有魔力的。” “但是塔撒大陆其他有魔力的人和兽就过不来。” “那一定是有原因的,你根本无法理解。” “你到理解,说来听听?” “再说我揍你!” 两个人又吵起来了,孤儿只好端出姐姐的架子来喝止。 唉,她真不愿意走在这一对高大漂亮的弟妹中间,衬得她像一只灰溜溜的小耗子,每当这个时候,她就很乐于wx 穿越到异世界去,不过她至今无法明白,那个wx 穿越之地为什么会在游乐场的鬼域迷宫内。 鬼域迷宫是一个地陷式的小型迷宫,利用自然的山势建在挖空的山腹中,黑暗的、弯曲迂回的小道两侧布置了一些中国传统故事中、地狱里的可怕人物,加上突然会跳出的电子的自动音效和灯光,完全是用来吓吓小朋友的,不过真正的十六岁以下的小朋友不能进入。 好在地宫有一个入口、两个出口,否则在入口处负责收票的阿姨会很疑惑,为什么每个月圆之夜都有三个年轻人进入,出来的时候却只有两个人。也幸好游乐场内有纪念品和超大的毛公仔卖,否则拎着大包小包的三个人真会受到特别怀疑。 而在鬼域迷宫内有一条岔路,走到尽头会发现此路不通。 据说是当初修建迷宫的时候,本来设计这边有个弯角,可惜在修建过程中遇到了一块超硬的巨石,无论如何也打不通,最后还不知道弄坏了什么地层,连地下水都冒出来了,于是只得改道。 结果这里成了一个死角,因为地面上总冒着奇怪的浅水,通道尽头也有水滴不断滴落,而后顺着山缝流走,所以从地貌上看,和《大话西游》中的水帘洞差不多。 走到迷宫入口,孤儿不禁停下脚步,抬头望望。 农历十五日的圆月挂在天空,清辉遍洒,有一种让人心头软软的美丽,而不知为什么,今天的月亮好像特别贴近似的,给人如梦似幻又有些妖异的感觉。 这感觉让她想起在鬼影森林中挖出的那个冰封骑士,那天她带着奴隶逃跑的时候,幻鬼并没有追击他们,但那晚在森林边缘居住的农民都听到了幻鬼似喜似怒的咆哮,也不知道是欢呼那名骑士解开封印,还是扑过去撕咬攻击了。 孤儿很不希望是第二种,因为那名骑士从惯例上讲是属于她的奴隶,尽管她现在不能把他关起来,然后再卖出高价,但至少算是隐形财产,将来有无数把他收服的可能,所以当然不想凭白无故的损失。 说起来她的挖宝的行动已经算是一次失败的投资了,在这种情况下当然能捞一点就捞一点,想来那个骑士也许能值不少钱,也许会突破她贩奴以来的价钱纪录。 说句不恰当的比喻,所谓贼不走空,如果一次行动一点东西没得到,会影响她以后的运气。 她可是一个背负重大使命的人,除了努力,运气也很重要。 那天从鬼影森林逃出后,正好是月圆之夜,是她从塔撒大陆回家的日子,如果错过了那一次午夜的wx 穿越,她就要等下一个月。所以她来不及管冰封骑士的事,匆匆忙忙赶回了家。 其实弟弟妹妹的自我生活能力非常强,她这个当姐姐才是实际上的累赘,但是如果不能每隔一个月就看看他们,她心里就放不下。母亲不在了,从实质和精神上来讲,她应该代替母亲的角色,何况这对孪生兄妹的生活中从没有过母亲。 至于那个冰封骑士,她那个没有顺服的奴隶**他被封印在冰里,被埋在地里都没死,想必过一段时间也不会出什么事,她慢慢再想办法收回自己的“财产”好了。 “现在对一下时间。”走到迷宫死角的时候,像往常一样,由小独协调姐弟三人的时间,因为孤儿wx 穿越必须在月圆之夜的晚上零点,前后不能错过十秒,所以在时间上要力求精确。 之后的两、三个小时,姐弟三人就只能站在洞里聊天、等待,不过他们也不能快十二点才过来,因为就算他们买的是三张全年通票,但迷宫的入口一锁门,他们照样进不来。 孤儿曾一度担心被清场的管理员发现姐弟三人躲在这儿,但自从游乐场建成七年,也是孤儿的wx 穿越活动持续七年来,他们一直没被发现过。 也许是因为游乐场怕游客有危险,在迷宫各处都设有监视器,工作人员在监控室观察各地段就可以了,并不需要亲自巡逻。而这边是死角,就算有人闯入也会立即离开,所以并没有装监控仪器。 七年的时间,来回wx 穿越了八十几次了,孤儿早就习以为常,只有小独还是会每次担心。 而就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她面对不断有水渗漏的那面光滑的石壁,双手手掌轻轻抚过,口中默念咒语,就见那块坚硬到建游乐场时无法施工打通的石头,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我走了,你们两个不许吵架。”她嘱咐,之后在小独的帮助下,奋力扯住两个背包,差点绊了一个跟头,之后一步迈进了那扇水门。 时间刚刚好。 十秒钟,石壁又恢复了原样。 小立摸摸坚硬湿冷的石头,喃喃地道:“奇怪的世界。” “你说哪一边奇怪?”小独问。 “两边都奇怪,虽然那边的样子我不知道。”小立习惯性的耸耸肩,“记得吗?我们曾经试验过好多次,就算这石头变成直立着的水池样,当我们试图跨过去时,也是会撞上石头,唯有姐姐可以通过。不过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来回奔波?” “姐一定有理由。”小独叹了口气,“只是她不说罢了。其实我应该承当责任的,我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可惜我没有魔力,但愿姐在那边平安。” “放心啦。”小立拍拍哥哥的肩,“姐看着迷迷糊糊的,认真起来可精了,不然怎么会用短短的七年时间,就把一个孱弱的盈禄家族治理成塔撒大陆的首富家族?” 兄妹俩一边说一边走,只留下那面冰冷的石壁,和已经进入异世界的姐姐孤儿。 章节目录 第五章 迎宾龙 从幽冷潮湿的石洞,一步就踏入铺满厚厚长叶草的深坑,孤儿长长的呼出一口气,之后把沉重的背包扔下,裹紧了披风。 她在等“迎宾先生”来减轻她的负重,之后送她回到盈禄家的城堡。 盈禄家的领地在“飞轮海”中心的一个孤岛之上,这也就是盈禄家在武力匮乏的情况下,还没有被其他家族灭掉的原因。这海倒算不得天堑,因为一贯风平浪静,景色还很优美,说是旅游胜地还差不多,不过塔撒大陆上的人不惯行船走水路,骑龙进犯的话又有点劳师动众了。 在其他家族的眼里,盈禄家族不值得征讨,因为这家族的人不过是一群胆小谨慎的生意人,要钱的话开口就好,他们不敢不给。飞轮海的地理位置在战略上也不是要冲之地,孤悬一地,抢来也没什么大的作用,还落个侵略的名声。 再者,盈禄族人都是制作奢侈品和工艺品的高手,如果这一族人被消灭,大陆上的生活只怕单调好多。 这倒应了老子的一句话,大致的意思是没有用的树木容易保住生命,用孤儿的话来说:就是废柴活得长吧。 昂**昂** 两声熟悉的号叫声传来,在这月色凄清的夜晚听着怪瘆人的,可孤儿脸上却露出了笑容,因为她的“迎宾先生”来了。和往常一样,她站在这深坑里不过三分钟,它就会出现。 它是一条龙,据说是能喷火的火龙,虽然孤儿从没看它喷过。不过它体形格外宠大,起飞时,翅膀扇动卷起的气流堪比运输直升机,在陆地上飞,体重轻一点的人不敢靠近,在海上飞的时候能把海浪扇起好高,就连它走几步路,小点的石头都给它震得乱滚。 人们都怕它,因为它是一条巨龙,和大陆上其他被训练为飞龙骑的龙不一样,人们总是惧怕庞大的东西。不过孤儿不怕,倒不是她胆子特别大,是因为这条龙还在龙蛋状态时,她就认识它了。 说是认识,其实不过是七年前她第一次wx 穿越,就落到了这个深坑中,这里原本是一个荒弃的龙窝,不知道为什么龙妈妈离开时扔掉了这只龙蛋。 龙蛋是与众不同的橙色,蛋壳上布满鳞片,像一个表面粗糙的巨大桔子,诱人而鲜艳,孤儿wx 穿越时恰巧坐在龙蛋上,当时龙才啄破蛋壳,她一屁股坐到了小龙的脑袋上。 当她摔倒在地并能够使眼神聚焦时,小龙湿漉漉的大脑袋和黑溜溜的大眼睛把她吓个半死。 为了拉关系,为了不被吃掉,她把自己带的巧克力给了龙吃,但拒绝所谓的稚鸟心理,拒绝当这小龙的干妈,只是为它起了个名子叫小蛇。 因为依照中国的传统说法,小龙等于蛇。 小蛇的生命力顽强到令人发指,仅靠本能的寻找食物,和孤儿偶尔给它送一点残羹剩饭就长成了庞然大物,也不知道它是怎么长的。不过因为孤儿的wx 穿越比较定向定时,每回都落在它的窝里,又每回给它带回几十斤巧克力,所以小蛇现在为孤儿服务,也算孤儿的半个魔宠。 “小蛇,你是一头恶龙,别总傻了巴几的。”看到小蛇摇动大尾巴,把周围的石头击得粉碎,孤儿不禁教导道,“人家都怕你,哪知道你是迎宾龙,见谁都开心。” 孤儿拍了拍巧克力袋子,然后打了个向下的手势,那是她看驯大象节目中学到的。只见小蛇开开心心的跪伏在地,让孤儿和小猪爬上它宽大粗糙的背,然后又衔起孤儿的两个背包,动作熟练极了,可见经常这么做,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孤儿从不坐小猪横渡飞轮海,虽然这海虽然风平浪静,更像个避风港似的地方,但毕竟也是海,孤儿怕小猪这种不牢靠的东西把她摔到海里。 再说了,明天一早要启程去自由贸易城邦参加当当拍卖大会,路上要走三天。一般情况下,皮特大管家会带着奴隶先行一步,她则骑着龙舒舒服服的飞过去,只要半天时间就行。 小猪没有飞行的耐久力,除了携带方便,没有其他优点。小蛇就不同了,不仅可以长途飞行,到了拍卖地点,还可以帮助孤儿向买家展示奴隶的素质。孤儿之所以平常带着小猪而不是小蛇,只是因为小猪吃得少点,可以省钱,但关键时刻还是得小蛇出场。 小蛇极其善良,或者说是脑残,但是它有一个非常恶劣的毛病,喜欢叼了东西甩出去。它觉得这是游戏,可是附近家里养着魔宠或者幼龙的人家都特别恨它。 人家如果带着自己的幼龙或者魔宠出行,一定会小心避开它,因为只要让它看到,它就一定会冲过去,兴奋地叼着人家宝贝的后颈,远远的甩出去,才不管对方落地时会不会摔断了腿,撞碎了脑袋。 做为小蛇的监护人,孤儿不知道接到了多少告状,后来她干脆废物利用,即让小蛇甩个过瘾,又帮助了自己的事业。 她虽然什么生意都做,是钱就会赚,但最主要的营生之一是贩卖战争奴隶。那都是各大家族,他们称之为各大国家之间互相征伐的所造成的“剩余价值”。这些奴隶原本是骑士、士兵、加入部队的农民、或者是监狱的罪犯,当然,他们也都是男人。 贩卖奴隶和贩卖牲口是一样的,一般人都会挑聪明强壮的买,有时还会拍卖出很高的价钱,但是所有这些素质除了从外观上判断,其他全是口说无凭,所以孤儿想到了个绝招。 她从地球那边弄来了降落伞,提前给奴隶们做一些简单的、理论上的技术培训,比如打开伞拉左边绳子,调整方向拉右边绳子之类的。然后到达拍卖现场附近,让奴隶们背起伞包,再由兴奋得昂昂直叫的小蛇依次叼起他们,甩得又高又远。奴隶们为了活命,到达最高点就会打开伞包,以从天而降的姿态让买家检阅。 强壮而聪明的奴隶着陆时又稳又准,表现欲强一点的还会摆个pose什么的,差一点的就人仰马翻,最差的可能会摔伤,孤儿称其为自然损耗。摔死的情况倒没有发生过,因为小猪的作用在这里体现,它速度快,完全可以接住某些自由落体。 这种心明眼亮又别具一格的拍卖方式兼具了贸易和娱乐两大内容,因此大受欢迎,甚至要竞拍孤儿贩卖的奴隶需要买票才能入场,有的人不买奴隶也会进场看天降飞人,所以孤儿又赚了一笔门票钱,所以孤儿的奴隶都会卖到最高的价钱,也所以她成了全大陆最大的奴隶贩子。 只不过在训练小蛇能定点甩出奴隶,而不是随意乱甩的时候,颇费了孤儿一番心力。不过赚钱嘛,哪有不付出劳力的道理。 越过波光鳞鳞的飞轮海,小蛇稳稳的落在特意为它修建的“停机坪”中。皮特大管家早就等在一旁了,一见孤儿就立即跑上来迎接,带着一脸狗腿的神色。 孤儿的四个贴身保镖就跟在皮特身后,其中力大无穷的小四四拿起了孤儿的背包,至于那包巧克力则归小蛇自己当家作主。 “大当家,一路安好?”皮特殷勤的问,态度虽然诚恳,可是七年来总说这一句,孤儿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只点了点头,骑上她那匹灰白相间的大马,那是为她早就准备好的。 其实按照这里的习俗,她应该被称为盈禄伯爵小姐,因为早在多年前紫金家族称王的时候,分封了其他九大家族继承人永久世袭的王位和领地,盈禄家得到了飞轮海和伯爵的头衔。 虽然现在大陆是混战之局,没有统一的统治者,也没有人承认紫金家族的王者地位,但大家还是习惯性的这样称呼,其他九大家族也是一样。可是孤儿不喜欢这种西方的称呼,所以在她的领地,大家全被迫改成了东方腔的东方称谓。 “都准备好了吗?”她问,一带马缰,朝着自己的住处**灰色城堡而去。 “按照您的吩咐和我们平常的习惯,所有奴隶都授过课,也打扮得整齐干净,明天一早就坐船前往自由贸易城邦**不破之城。”皮特边走边说,始终保持在孤儿左后侧一米之遥的地方,显得恭敬极了,“这次的奴隶是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为了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的战争中彼此俘虏的,因为都是新兵,年轻得很,长得不错,身材也好,一定会卖个好价钱。他们交换战俘时只交换了贵族,可是让我们做了一笔大生意。” “这是为他们好,俘虏不投降就会被杀掉,被卖去做工总比没了脑袋强。那几个伤残的就留下吧,给巴雷铁匠当学徒,或者和马倌养马。”孤儿吩咐,策马前行,小猪在马后紧紧跟随,而远方码头传来小蛇满足的叫声。 她本想回到城堡再询问冰封骑士的事,以显得不那么在意,但她在家的这一个月中,几乎每天都会在飘着白雪的黑色梦境中醒来,每次,她都会看到那个黑衣骑士冰冷的看着她,蓝眼睛里杀气腾腾,之后举起他的巨剑。 这让孤儿很不安,也很生气,因为塔撒大陆还是挺迷信的,总做这样的怪梦意味着有不吉利的事会发生。可是别人从瓶子中放出个恶魔,就可以满足一个愿望,擦一下神灯就可以得到神奴,为什么她挖出一个人,却没有得到利益? 她心中对那冰封骑士好奇得不得了,简直忍耐不住,此时假作无意的问道:“那天在鬼影森林**后来我叫你打听过,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冰封骑士是谁?” 注:飞轮海本来是台湾一个偶像团体的名子,被本六忍不住恶搞,用于本书中海洋之名。嘿嘿。 章节目录 第六章 阿德斯军团 听到这个话题,皮特驱马向前,和孤儿并排而行,把四个保镖甩在身后,神秘兮兮的道,“大当家,这可算是个惊人的消息了。我派出了四个探子,花了二十个金币才搜集到一些消息。” “别卖关子,讲吧。我的账目全是你管,你已经抽了不少油水,你猜我会不知道吗?所以别和我提金币的事,我不会补给你的。” 皮特有点尴尬,咳了两声道,“身为管家,为大当家效劳是应当的,我这样说,只是为了表示消息的珍贵性和真实性的程度。”他又沉吟了一下,才说,“当天我们离开的时候,听到过幻鬼可怕的叫声,现在可以肯定的是,那些怪物不是为了去吃掉冰封骑士的,而是追随他。” 这答案正是孤儿所期待的,但她还是吃了一惊。 只听皮特继续说道,“幻鬼的叫声持续了一夜,惊得森林附近的猎户和农民不敢入睡,连牲口都被吓死了好几头。这些没教养的下流坯子,问几个问题罢了,居然叫我赔偿了损失。”他仍然忍不住抱怨自己花了多少钱。 不过孤儿不理他,他只得往下说,“后来在天蒙蒙亮的时候,有不少人都看到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手持巨剑、黑得像幽灵,带着一队黑衣骑兵,后面跟随着大群的幻鬼。他们从鬼影森林中出来,静悄悄的没有声音,然后就消失了。那些下等人们认为那是传说中死灵骑士,带着他的阴兵路过那里,而死灵骑士的出现是邪恶和灾难将临的象征。我奇怪的是,传说幻鬼已经灭绝了,前些日子不仅出现,咱们还遇到了那么一大群**也许幻鬼也是死灵重生。唉,这么说来,塔撒大陆**” 皮特后面说的话,孤儿根本没有入耳,她满脑子都在想那名冰封骑士的事。 死灵骑士吗?不像啊。因为不会有死灵拥有那样一双湛蓝深邃的眼睛,像火一样燃烧的。 而且,她挖他出来的时候,明明只是一个人,哪来的高头大马?哪来的大队骑兵?也许这只是农民和猎户,甚至皮特的夸张说法,可是他究竟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传说中凶残且灭绝许久的幻鬼会出现并拥护他呢? “听说他的马也是幽灵马,全身都披着护甲,高大得像龙,眼睛像两盏灯,根本是为战而生的。所以我说,亲爱的小姐,我的大当家,咱们这回可闯了大祸,但愿那死灵骑士不要查出我们是谁,否则他来找麻烦可怎么办?就算他想感谢,我们也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我不管他是谁,我只知道他是我的奴隶,他属于我。”孤儿语调稳定的宣布。 皮特大吃一惊。他知道他的这位主人对金币的热爱超越一切,但这样要钱不要命的行为还是让人有点难以接受。 “没有人敢以死灵做奴隶。”皮特惊吓之下,居然顶嘴,“就算他肯做遵守惯例,谁敢收啊。” “我敢哪。”孤儿一提马缰,神态温柔的微笑道,“任何人都应该有主人,就算死灵骑士也是一样。关键是怎么找到他,降服他。” 皮特不禁一激凌,因为以他服侍大当家七年的经验来看,她越是温和,就越可能发生可怕的事、想到可怕的主意,“您不是要找死灵骑士吧?可是**可是**”他惊疑地问。 “你果然是个合格的管家,这么善解人意的。”孤儿还是笑眯眯,“说吧,你是不是已经听到了什么小道消息?” 皮特抬眼偷瞄孤儿,见她温和的看着他,脸上无害,可是目射寒光,只得咕哝道:“鉴于您深入鬼影森林是为了寻找八百年前突然衰落的驿马家族的宝藏,所以我特别找了几个吟游诗人,让他们唱了一段驿马家族的传说。听说驿马家在最强盛的时期,不知为什么分裂为了两支,其中有一个叫阿德斯的骑士,带领他的手下反出了驿马家族,成为了自由骑士,宣称只为战争而生。在那个时候的大陆上,所有人听到阿德斯军团都闻风丧胆,他们战力绝伦,阿德斯本人更是所向无敌,谁雇佣了他们,谁就拥有胜利。当然,聘请他们的价钱也非常非常的高,有时候会让国家破产。可是为了胜利,谁又会在乎呢?所谓驿马宝藏就是从那时候流传下来的,据说说他们的财富多得数不清,连盔甲全是金子打造,武器上镶满了宝石,其他用不完的财宝就埋在了一个地下通道之中**” 孤儿听到这儿,两眼发亮,恨不得立即返回鬼影森林一趟,看阿德斯的宝藏是不是埋在那块冰晶之下,假如那名冰封骑士就是阿德斯的话。 皮特察言观色,知道他的大当家想些什么,连忙弥补道,“其实这只是传说,根本有很多漏洞。如果盔甲是纯金的,根本不能起到保护作用,顶多是在青铜盔甲外镀上一层黄金。刀剑上镶满宝石更是不可能的,那样他们会无法战斗,想来也就是在刀柄上镶上一颗半颗。他们是战士,又不是娘儿们,要那么多装饰品干什么,实用才是第一位的,依我看**” 他住了嘴,因为他看到大当家眼睛里仰慕金钱的桃心不少反多,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现在大陆局势不稳,征战时有发生,上好的武器和盔甲的价钱要高过黄金。而当年高妙超凡的冶炼技术已经失传,现在大陆上最好的铁匠也打造不出神器一样的盔甲武器。 所以,假如真有过那么一支强大的自由骑士军团,他们的武器和盔甲就当于神的遗落,而伴随着阿德斯军团的荣誉和胜利,那些东西会增加更大的价值。 如果找到这些东西,大当家已经无可计数的财富还会大量增加。何况他的话给了大当家提示,那些武器盔甲是镀金镶宝的,除了它们的战斗价钱,还加上了装饰价值,这样的话,就能赚到更多的钱。 还有那传说中的、埋在地下通道的宝藏**这简直是要了大当家的命,她不疯狂才怪。 果然,孤儿脸上带着很感兴趣且兴奋的神色问:“阿德斯军团以前在哪一带活动?就是在鬼影森林那边吗?不过不太可能,没有人会把他封印在自己的埋宝地,却不挖出宝藏的。”她目光烁烁,似乎所要的一切就在眼前。 “这个我可不知道,吟游诗人也只是根据传说来唱,做不得准的。再说,就在阿德斯军团强大到无法战胜的时候,他们突然消失在了人们的视野之中,其中原因和他反出驿马家一样是个谜,说不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灾祸和瘟疫,这可真是不吉利。我现在只希望咱们上个月挖到的不是阿德斯,随便他是哪个被封印的倒霉蛋儿都好。” “这个大陆还真是有很多秘密啊。”孤儿笑着叹了口气,“难道这就是天命,要我去挖掘的?”说着她一夹马肚,大灰马轻快的闯入了城堡之中。 皮特只注意到了“挖掘”两个字,被那表面词义吓得浑身冷汗,生怕大当家要重返鬼影森林。 而孤儿却记起盈禄家的长老曾经说过,在塔撒大陆上,有两个地方不要轻易去闯。这两个地方的名子中都带有一个“马”字,一个是惊马古道,一个是大战马坡。惊马古道是通向不破之城的道路,已经被她走得轻车熟路,而大战马坡又是什么地方呢? 皮特看来是不会老实告诉她的,她不费那力气应付他,干脆去问长老好了。 结果长老告诉她,大战马坡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的自由骑士军团频繁出没并安营扎寨的地方。而且据说,军团的首领有非凡的魔力,可以召唤幻鬼。 冰封骑士、幻鬼、宝藏、大战马坡、自由骑士、阿德斯军团,当所有这些条件凑在一起,答案似乎很明显了。于是孤儿决定去那里一趟,看看那地方是否存在有助于她降服“死灵奴隶”的东西。 但目前,还是当当拍卖大会最要紧。 第二天一早,皮特带领整整一百名奴隶由水路赶往做为自由贸易城邦的不破之城。临行前,孤儿看到这些奴隶个个干净整洁,吃得胖嘟嘟的,气色也很好,对皮特的工作非常满意。 其他的奴隶贩子舍不得给奴隶好吃好喝,也不给他们换衣洗澡,他们以为这样是省钱,可他们始终不明白,这会影响奴隶的价钱,就好像超市里的蔬菜,简单整理清洗过的菜会放在塑料包装里卖,价钱要高上随便卖卖的两倍。 不懂得投资,就不能赚大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赚苦哈哈的小钱,就不如直接转行,做别的营生。 要知道贩奴也是挺辛苦危险的差事,要对付卖俘虏的某家族军队、要应付勒索的各地方官僚、要防止奴隶带来瘟疫、要盯着过路的强盗抢劫、还要提防奴隶暴动,上演异界版斯巴达克思。 这其中防止奴隶意图逃跑或者暴乱是最难的。 别人只会用捆绑和鞭打的方式,而孤儿却懂得利用魔法和技术,发明了一种很奇妙的腕箍。要知道盈禄家有的是能工巧匠,制成的腕箍可以感受的奴隶的脉动。 当他们拼命奔逃、或者意图实施暴力时,脉动加快,腕箍就会收紧,上面镶嵌的、有迷惑作用的魔晶就会刺入他们的血管,魔力散发。不久,他们就会迷茫,然后就会跑回来。加上平常她对奴隶们比较人道,顾及到他们的尊严和生命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奴隶会乖乖就犯。 魔晶是她从零人中的游荡者身上买的,也算是投资之一。当然卖出奴隶后,她会把腕箍取下,反正如果奴隶出手后再逃跑,责任也在不她了。 事实上她希望各家的奴隶都会经常逃跑,这样的话那些人还会不停的买,奴隶的需求就源源不断了。 所以说,市场也需培养和引导啊。 章节目录 第七章 半个怪梦 皮特走后,孤儿处理了一些家族内部和生意上的事,就跑到藏书阁去了。 盈禄家族的藏书阁非常大,其藏书之丰富,典籍之古老,只有司文家族的图书馆可以媲美。因为那名冰封骑士的关系,孤儿对驿马家族、对八百年前从驿马家分裂出去的阿德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长老告诉她,藏书阁中有关于大陆历史和各大家族庞杂而丰富的血源树,也许她可以从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整整两天,孤儿就呆在藏书阁里,除了上厕所,就连吃饭也是让仆人给送上来。那些大得可以当床用的羊皮书,那些小巧而隐秘的丝绸卷轴,孤儿从来没有这么感兴趣过。 只不过,她看书看得头昏脑涨,也没有得到一丝与之有关的信息,除了枯燥的图谱和干巴巴的历史解说,书籍没有给她任何提示。 她有些失望,继而想到是自己笨了。驿马家的分裂说不定是个丑闻,在注重荣誉甚于一切的塔撒大陆,这种事绝对不会被记载下来,更不用说那些宝藏了。 那宝藏给孤儿的感觉好像是海盗之宝,本身就是个传说,能否得到还得看运气。 沮丧之下,疲劳也渐渐袭来,耳听着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孤儿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飘着白雪的黑暗梦中,她再一次看到了冰封骑士,透过他的狮头面具,她看到了他冰冷又燃烧的眼睛。 两人对视,孤儿感到从所未有的害怕,但她动弹不得,眼看他举起巨剑。 叮铃** 不知哪里响起一声清脆的马铃声,近得仿佛就在耳边,就在巨大羊皮书的书页里,但又远得像在天幕之后传出,夹杂着空气中的湿润的雨意,把这脆弱的寂静一瞬间敲成齑粉! 孤儿醒来,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身处一处空旷的地方。天色已晚,深蓝天幕中有红白二色的细云,像两条绳索一样扭转纠缠在一起。 她吃惊的抬头望着,见那两条怪云不住向两边拉扯,似乎要把一个黑幕从中间硬生生撕裂。她收回目光,颇为意外的看看周围,寻思:难道还在梦中吗?为什么感觉如此真实?那个向她举剑的冰封骑士去了哪里? 还是,她又wx 穿越了,wx 穿越到另一个遥远的时空? 再抬头看,不禁又是吃了一惊,因为天幕不知何时已经拉开,天空好像电影屏幕,本来空虚一片中出现了奇怪的景象,就这么突然、直接、意外的闯入了孤儿的眼里! 沙漠,一片广袤无垠的金黄色沙漠出现在了天上,占据了半个天空。沙漠中的每一粒沙都是如此耀目,把周围依然昏黑无比的云层都渡上了一层金边。在沙漠的正中,是一片相当宽阔的平川之地,好似一个面积巨大的盆地,两侧则是两座高大的沙丘,一轮如血残阳挂在沙漠的上方,看起来残酷而美丽。 一瞬间,孤儿有些恍惚,难道自己是在看水幕投影的电影,或者是海市蜃楼?幻觉?次声波?大自然全息录放机?再或者,她看到是民间所说的鬼怪大战? 她猜测着,眼睛却一眨不眨着看着这奇景,连恐惧都忘了。感觉自己的视角随着一个冥冥中看不见的镜头不断变换着,‘它’让她看到什么,她就能看到什么!仿佛她的灵魂被带到了那片沙漠上,没有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只见那两座高高的金黄色沙丘之上,慢慢地浮上了两条移动带,由远及近、左黑右白,就好像是人在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奔跑,逐渐看到地平线上升起景物似的。再细看,哪里是移动带,分明是两队人马! 只见这两队人马越聚越多、越走越近,在站到沙丘最高处时都停了下来,排成两堵密密麻麻的人墙,隔谷对峙! 左侧的人马身穿黑色盔甲,手持黑色的长茅和黑色盾牌,普通士兵的脸上蒙着黑色布巾,骑兵的脸上带着黑色面具,全体黑压压的一片,仿佛连天色都黑了下来似的。 而右侧的人马身穿白色盔甲,和左侧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所有的装备和武器都和黑方差不多,但却全是纯白之色。 夕阳下,双方军纪严肃,队伍整齐,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有战马的喉间发出焦虑的喷气声,铁蹄蹬踏下的沙子发出不耐的呻吟!空气中充满着无法消弥的浓重战意,宛如一张绷紧了的弦,随便一点小小的外力都可以让空气燃烧起来! 他们的盾牌和盔甲闪烁着幽幽的冷光,长茅和战剑刃口雪亮,锋利无比,隐隐散发着渴血的气息,就连士兵的眼睛也焕发着异样的神采**紧张、期盼、决心、无畏、信念、生的渴望、死的恐惧,乃至凶狠和残忍! 弓已满、箭在弦,厮杀就要开始,局势一触即发! 一阵微风吹过,沙谷内被烈日暴晒得萎靡不振的植被更紧地缩起了枝叶,空气中凛冽的杀气令一只黑蝎子惊惶失措,惊恐地一头扎进滚烫的沙子里,就连最低贱迟钝的沙漠蚁也似乎感受到了什么,迅速躲藏在沙棘下的窝里! 此时,在这大战前的平静下,在这随时会崩塌的画面里,一个人影动了一下,从整齐的队伍中策马前行,慢慢走出了队伍,成为了这天空中的唯一景物! 孤儿一下就看出他是黑方的最高指挥者,不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队伍最前排的中心,而是他身上那冷肃沉着的气度、那静穆如夜空一般的傲然、那高大的如山体魄、那如亘古不化的寒霜一样的眼神,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而且,他非常像那个冰封骑士。其实,根本就是他。 他没有说话,只是驱马在黑军面前慢慢走了一趟,仿佛王者在巡视他的臣民。他的马也是一匹高大神骏的黑马,身高腿长、威风凛凛,黑色的皮肤如同黑色丝缎,黑色的护马具闪着微光,带着一身地狱里来的气息! 他没有盾牌,在这成千上万的军队中,他是唯一一个不使用盾牌的人,只是提着一把巨剑,正是孤儿看到的那一把,剑身黝黑,刃口雪亮,又长又深的血槽显示了这剑的主人的凶猛和霸道。 他走了一趟后又回到了队伍最前排的中心,面对着白方的军队,以极缓的动作举起了手中的剑! 夕阳照在他的剑上,反射过来一道刺目的光芒,夕阳如血,他的剑光也如血,而当他的剑举到头顶正中时,黑方的军队爆发出了一阵整齐如一人怒喊**嗬!嗬! 同时,所有的兵刃全部举起!一瞬间,茅尖如林,向一柄柄匕首指向了天空! 冰封骑士就那么举剑静默着,待那万人大喝声的回音响毕,决然把剑向下一挥,就好像砍向敌人头颅一样的果断,地上的沙被剑气划出一条长痕,而他身后的黑军则如开闸的洪水般冲下了沙丘! 刹那间,脆弱的平静彻底消失,就像从没有存在过一样,半空之中传来的厮杀声、马鸣声、怒吼声响彻了整片沙漠,震耳欲聋,四周全响起嗡嗡的回音,好似和天空呼应着一样。 面对黑军的狂海怒涛一样地冲过来,白军并没有慌乱,沉着的采取了守势。他们队伍的前方有三名骑在马上的将领,在黑军飞速越过沙谷底部,向右侧沙丘袭来时,三名将领指挥最前几排的士兵以一种长刺在外的高大盾牌为墙,后面几排的士兵向黑军放箭。 登时,飞箭如蝗,特制的箭头鸣着尖锐的响哨,如鹰击长空一般向着黑军最先冲到的士兵毫不留情的袭去! 武器刺入血肉之躯的声音、中箭士兵的惨号声纷纷响起,最先冲到的黑方骑兵如一排排碎木一样倒下,但是这并没有阻止下面的士兵继续顶上来,倒下一批,又补上一批,就像是攻山头一样,踏着伙伴的尸体、躲在狂奔的战马背后,死去的士兵头部都是朝着山头的方向,没有一个向回撤退,而活着的士兵还再攀爬! 硬弩、投石机、像标枪一样掷出的长茅也如雨点般搅乱了白军的阵营,而他们也同样以生命和血肉做为后面伙伴的盾牌,白的战袍、红的血,牺牲就如呼吸一样不能停止! 那冰封骑士一直站在高高的沙丘上冷然四望,等到最后一个士兵也投入了进攻,才策马疾驰而来!他的马比谁的都快,他的作风比谁都勇猛,所以后发而先至,很快就战斗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的出现宛如死神降临,使得本来就勇猛的黑军士兵愈发不顾性命!白军将领见状,立即调了一批弓箭手集中向他攻击。可是,他虽然没有盾牌,却如同有魔法一般,随着那柄长剑的横劈竖砍,身体四周淡淡地散发着一团黑气,那些如雨点一样洒落的利箭在他身外一尺就碎成寸段! 什么也不能阻止他!他带着狂风扫落叶的气势、君临天下的狂野,带领着黑军士兵一步一步前进,终于登上了沙丘顶端,迫得白军后退到千米开外! 那里,虽然还是沙丘起伏,但地势平缓多了,白军失了地利的天然优势,却仍然没有慌乱,在三名将领的指挥下,井然有序地摆开了硬碰硬的死战架式! 向前! 不知从哪个阵营中传来一声呼喝声,就如冲锋的号角一样,刺激得黑白两军疯狂地杀向对方。双方的士兵如潮水一样互相渗透进对方的腹地,拥挤着近距离残杀! 一时之间,血浆和残肢横飞,惨叫声一出就会被另一声呼号所压倒,不顾性命的互搏转眼间把沙地都染红了,如血的夕阳被地上的血腥映衬得黯淡了下来,前一刻还美丽的金黄色沙漠,此刻已经成了修罗场!这注定是一声惨烈的战役,因为双方都不重视己方的伤亡,只想把对方击败,获得这残酷的胜利—— 孤儿站在夜空之下,目睹着不知哪里来的这场大战,看着生命如鸿毛般轻贱、看着人性中凶残一面的集体爆发,不忍心再继续看下去。可是不知道有什么力量在暗中控制着她,她就是无法把目光从战场上挪开,让一直以来都会晕血的她虽然胸麻欲呕,却始终抬头望着半空! 所有的将领都戴着面具,因而看不清面目,只有一名异常骁勇的白军将领因为奋力厮杀而使头盔下的一缕黑发散落了出来。他和那冰封骑士一样,有着万夫不挡之勇,在人群中左冲又突,杀敌无数,白色的盔甲上沾满了敌人的鲜血。 他望了一下不远处对敌如摧枯拉朽般的冰封骑士,砍倒两名冲到他身前的黑军,把背在身上的长弓拿了下来,搭好一支比寻常的羽箭大上两倍的铁箭,以他超人的臂力,拉弓如满月,沉着地瞄准,然后把铁箭疾射而去! 铁箭射出后并没有刺耳的响哨声,但破空而去的尖啸却更加动人心魄,带着万钧之力,挟必杀的决心,眨眼间到了冰封骑士的身前。 这一次,他的长剑舞出的剑气没能阻止铁箭的前行,铁箭就那么一直扎向他的心脏处! 冰封骑士对此似乎没有感到意外,不过他的应变速度显然超过了铁箭飞来的速度。他猛一拧身,那铁箭擦臂而过,但尽管如此,他的肩头还是被激起一篷细细血雨,同时一片铠甲从他的战袍上掉落下来,并穿云破雾,竟然从半空中落到了孤儿的脚下! 而天空中,那铁箭余势未衰,在冰封骑士险险避过这一箭后,依然向前飞行了数十米,像一箭双雕那样射死了两名站在一起的士兵才算停止! 一击未中,白将军懊恼不已,可是最佳时机已过,他的周围又围上了一层层的黑军,他只好再度奋战起来。冰封骑士那边也是如此,战场上没有一点喘息的机会,只能不停地杀、杀、杀! 还有什么比战争更恢宏、更残暴、更热血沸腾、也更泯灭人性的?!那些被鲜血刺激得红了眼的、失去理智的士兵在濒死的前一刻还在挥剑互砍,似乎杀戮就是他们唯一的需要。 长茅,砍剑、匕首、羽箭,甚至牙齿和拳头,都是武器和力量! 不知过了多久,天空中的景物不断变换着,似乎这战争持续了一天一夜。从沙漠到到了荒野、又从荒野打到一座坚固的石城边!黑军惨烈的、不知疲倦地前进,白军不甘地、分批分部地撤退,之后就是杀戮更甚的攻城。 滚油、沸水、巨石、更多的羽箭、更多的死亡,当太阳不知第几次成为夕阳时,比寻常城墙高大坚固数倍的石城也终于被攻破! 血流成河、遍地的死尸断肢,城门口堆满了已经分不清敌我双方的士兵尸骸,以至于后面的军队无法能过。那冰封骑士一提马缰,黑马一声嘶鸣,就那么踏着那些尸身从城门处奔进了城里! 战争似乎结束了,地面上的孤儿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 这是什么?是残杀还是对生命的掠夺?这是悲剧性的一幕,生命很疼痛,而死亡没有! 章节目录 第八章 不破之城 “大当家,您该回去休息了。”一个柔和的声音响起,同时有人轻轻推了一下孤儿。 她一惊,醒来,泪水满面。 侍女显然吓了一跳,不知所措的看着她,“大当家梦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了吗?不如我叫长老来解梦,可好?”说完,想起侍女的本份,连忙递了一条柔软的羊毛巾过来。 孤儿尴尬的抹了抹脸,“没事,我只是想起父亲。” 是啊。她想老爸了。他一离开就是七年,生死未卜,他可曾想过女儿的无助吗?再者,那使命究竟是什么? “可惜我没那份幸运,能够看到老伯爵大人。”侍女叹了口气,扶孤儿起身。 孤儿啼笑皆非。 老伯爵大人?老爸听到这个会笑歪了嘴的。他是老顽童还差不多,哪有点人们想像中的伯爵样子。 不过这番对话让她怪怪的心情恢复了不少,但突然又想起梦中,那个冰封骑士的一片肩甲落在自己的面前,于是立即跪在地上,四处乱找。 侍女不知道她在找什么,慌乱中也跪在地上,一边茫然的搜寻,一边问,“大当家,您在找什么?” “肩甲,一片残破的肩甲!”孤儿冲口而出,随即又愣住了,自嘲地笑笑,停手。 不过是梦罢了,哪来的肩甲啊?真是疯了,居然把梦境当成真的。不过,刚才的怪梦也太真实了。不能怪她。 “什么样的肩甲呢?硬皮的?铁的?青铜的?白银的?”侍女急于讨好孤儿,还在找。 孤儿怕解释起来麻烦,只得道:“大概是青铜的吧。不过**呃**并没有什么重要。我先去睡了,你随便找找,如果找不到就算了,我也可能放在别处了。” “我会帮您找到的!”侍女面容坚定,忠诚勤恳。 “那**如果能找到**你先替我收着,回头再给我。”孤儿说着,逃一样离开藏书阁,也不知为什么要这样紧张。 回到住处,孤儿却怎么也睡不着了。 那个怪梦是什么意思?是她胡思乱想,她的猜测停留在了大脑皮层,还是有什么预示呢?不过,那个梦似乎没有做完,因为梦中的结局是冰封骑士大胜,攻城而入。后来又发生了什么?和他打仗的另一方又是什么人?那个白衣将军又是谁? 她觉得自己变白痴了,因为这些虚无飘渺的事本与她无关。对她而言,最重要的是赚钱,然后还有她的使命,何必为了不相干的事情烦恼。 可是她虽然这样劝自己,可就是不能把那战争场面从脑海中赶出去。这不是预兆她这趟的当当拍卖不顺利,甚至遇到兵戈之灾吧?! 目前大陆上很不太平,盗贼横行,有的还是小股雇佣兵和一些逃兵,非常有战斗力,并且难以防范。这对她这种马帮似的生意人,实在是危险。 这些人有时候抢奴隶是为了结伙,壮大自己的力量,不过她的奴隶虽然都戴了腕箍,有时候会迷糊,但战斗力还是不错的,应该没事。 如果遇到那个冰封骑士呢?应该什么反抗都是多余的吧? 孤儿苦恼的摇了摇头,不知道为什么又想到这个人身上了。或者是因为她的心疼吧,损失了一个高质奴隶,换作是谁都会心疼的。 但是这个梦让她不安,她想明天一早就走,赶上皮特,不然心里还真是不踏实。 想到这儿,她跳下床喝了一种掺了花汁的牛奶,有类似于安眠药的效果。她想强迫自己入睡,明天好精力百倍。 又折腾了一会儿,她终于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漫天飘洒着白雪,四周一片黑暗寂静,但那个冰封骑士却不见了。 而当孤儿在梦中疑惑的时候,侍女在巨型羊皮书的最后几页,发现了夹在书中的一块压平的肩甲,青铜铸,边缘有一丝暗红色的血迹。 侍女很高兴,因为她帮大当家找到了东西。她知道明天大当家就出发去不破之城,打算等她回来就把肩甲交给她。 刚才大当家好像很紧张这块肩甲似的,说不定这是他父亲留下的遗物。而她帮她找到了,大当家高兴之下,也许会升她进主屋当侍女,那她可就高兴了 第二天一早,孤儿带着小猪,骑着小蛇,启程前往不破之城。 小蛇对这趟路线相当熟悉,闭着眼也有飞到,因而不用孤儿操心驱驾它。 从名子上来看,不破之城的意思相当明显,那是一个攻不破的城池,自从这座城池建起到今天,没有人攻破过它。 不破之城建在不破之山,地形条件从战略的角度看,绝对是易守难攻。 山的四面都是绝壁高岭,围绕着一个气候温和且丰饶的盆地山谷。外山的东、西、南三面是差不多与地面呈九十度角的坚硬山崖,只有北面坡度较缓,唯一的出口也是在北峰的山腹中。内山则平缓自然,可以从容爬到山顶,俯瞰山外广袤的平原。 北峰出口正对着一条宽阔的石子路,由于长年人来人往,石子已经成了石粉,冬季来临的时候,踩上去滑得不行,于是只好再势石子,然后石子再化成石粉,久而久之,这条大道比之周围的土地高出了一尺有余。 这就是有名的惊马大道。 之所以叫惊马大道,是因为北峰入口处雕刻着两尊魔神,一左一右,手中各举一柄长枪,在头顶处交接在一起,似乎正在拼斗。 两柄长枪形成了一个半圆的穹顶,下面就是一个巨大的铁闸,用粗如锚链的铰盘控制,行人出入必须打开铁闸。如果有人要强行闯入,守在门边的守卫就会毫不留情的杀死闯入者。 就算有军队在铁闸开启时强行闯入,只要城中之人把一块上古留传下来的魔晶放在祭坛之中,门口的两尊魔神就散发出黑暗的魔力,所有进入惊马大道的马匹和人类都会失去意识,任人宰割。 所以,千百年来,没有人敢硬闯此路。如果要爬山攻入,北山边缘只有一条羊肠小道可供人通过,狭窄到不能双人并行,马更不用说,连骡子和山羊都很难上到山顶。 骑飞龙的话,当然可以从空中进入内山山谷,但一来飞龙也惧怕祭坛上的魔晶之力,二来就算飞龙能避过魔晶的影响,山谷内早就设好的机关炮台就会发射弩剑飞石,那么飞在空中的龙和骑士,就成了活靶子。 总之,要想攻入不破之城,不管是上天还是入地,都无路可走。只有在城主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有商户出入,做些生意。 而出了北峰口,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不破之山是此处唯一居高临下之所在,谁占据了不破之山,在平原战争中就会取得很大的优势。而且不破之山地处塔撒大陆的中央,把十大家族分隔了开,当十大家族互相争斗的时候,只能相邻领地的家族才能征战,要想攻打地处远方的家族,必须要绕道而行,或者连邻国一并攻击。 不破之山和不破之城本来是紫金家族还称王的时候,由紫金家族所建,后来王国四分五裂,不破之城就荒败了,直到,一群女人占据了这里。 最初,这些女人只是在各大家族遭到迫害的人,或者是走投无路的人,有被诬陷为巫女的,有被称为邪魔的,还有生活在最低层的妓女,被临国追杀的公主等等。她们仗着这天嵌和当时的大陆混乱而占据了不破之城,打败了很多妄图进入的男人。 再后来,此地的女人繁衍生息,渐渐使不破之城变成了一个繁华的城邦。它不隶属任何一个家族,可以进行自由贸易,为各大商户,甚至各大家族所接受。 和中国传统神话中的女儿国一样,女人们虽然在此处繁衍生息,却牢牢记住祖先的教训,绝不允许山谷中出现男人,哪怕是亲生儿子,也要在五岁之后送走。进入山谷的男人只有一种身份,那就是奴隶。 很多家族打过不破之城的主意,因为不破之城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条件实在太好了。甚至形成了一句谚语:不破城破,天下可得。 意思是,要想夺取天下,不破城就非夺下不可。可是因为各大家家族都仰仗着不破之城内的贸易带给他们武器、盔甲、奢侈品,也因为各大家族对这里都虎视眈眈,闹到最后谁也不敢动手,不破之城就自由的伫立在这个战争不断的混乱世界,宛如世外桃源。 但不破之城中的女人对各大家族都没有好感,只除了盈禄家族,因为这一家族从未主动挑起过征战,也没有意图攻打不破之城。更因为自从七年前孤儿继承了盈禄家的爵位以后,在她的操作之下,不破之城对盈禄族人不但没有恶感,反而非常喜欢。 经过半天的轻松飞行,孤儿终于到达了不破之城。 城外,已经有成千上万的商旅在等候了,人群密密麻麻的,就算在她和皮特约好的西山之侧也都有商户把货物存往在此处,害得孤儿找了半天,才让飞龙安全落地,并且限制住它又要咬人家拉载货物的小马,以丢到半空中的**。 皮特早就等在这儿了,那一百个奴隶也井然有序的坐在一处,还排成了一个方阵,还没有开始拍卖就引起了好多人的注目,对这批奴隶的素质啧啧称赞。 “大当家,这次的集市相当大,看来咱们可以狠赚一笔。”因为人多,天气热,皮特满脸是汗,但是看来又特别兴奋。 孤儿看着他,想到闪闪发光的金币,心情也立即好了很多,把那个怪梦带来的不快和不安全部扔在脑后,问道:“你测算好了吗?咱们新选的贩奴场所和不破之城广场间的距离,够不够小蛇甩来甩去的?” “大当家放心,我已经努力测算过好多回了,绝对没问题!” 孤儿点了点头,“今次是三天的大集,我怕小蛇甩出奴隶的位置不对,伤了别人可是要赔钱的。” 皮特再三保证,孤儿这才放心。 平时她不是这样婆婆妈妈的,只是今天实在是有些奇怪的预感,或者那个梦的影响还没有消散。 “这回我要和城主谈谈,在城内建个贸易办事处,以后再来做生意,也好有个落脚的地方,省得每回都得和各大商户排队等候,实在是烦哪。”孤儿说着,抬头望了望天空。 就见今天的太阳格外刺目,天空中一丝云彩也没有,这也是天气这么燥热的原因。偶尔,一两条龙慢悠悠的飞过,是不破之城驯养的,用于空中巡逻之用的。 如果说不破之城有什么缺陷,就是她们只有数量极少的飞龙。其实也算不上缺陷,因为她们不打算攻打别人,别人要想围困她们也不可能。 山谷中气候宜人,女人们完全可在其中自给自足,外面围个百八十年,里面的生活也不会受影响。所以说,不破之城不需要龙,只要把四周山岭高岗上的守卫做好,谷内半山腰上的防御工事中准备充足的弩剑,外面的人就攻不进来。 当然,那块魔晶也要重兵把守,因为北峰的入口安全就是凭借着魔晶激发上古魔神之力,如果失了魔晶,城门大开,惊马古道就成了敌军攻城的康庄大道。 魔晶不会出事吧?不知道为什么,孤儿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而这念头才一出现,她浑身的热度忽然退了,发起冷来。 “看,城主下令开门了。”正在她疑惑之时,和,身边有人高叫了一声。 立即,本来只是嘈杂的地方变得人声鼎沸起来,大家全急着向前拥,恨不得早一步到达城内,好在城内的交易场中选个位置好的摊位。他们不像孤儿,因为与城主关系密切,可以提前搭好她的商帐。 “大当家,我们走吗?”皮特见孤儿不但不动,反而还坐在了地上,不禁问道。 “不和他们挤,最后进去就好了。”孤儿答,望着涌动的人潮,心中莫名其妙升起的不安,又莫名其妙的退却了。 章节目录 第九章 人种馆 城门只有一处,商户却太多,所以当孤儿最后一个进城后,已经是傍晚了。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而三天的大集,从明天就要正式开始。 身后,城门紧闭。 抬头望去,四面山岭的高岗守卫森严,城中广场的方向,有一道银紫光芒冲向天际。那是魔晶散发的保护之光,有了它,就能激发入口处魔神的魔力,任何人马都不能接近惊马大道。 不破之城的女人从来不会懈怠守卫,也不会放松警惕,因为在这个混乱的世界,女人生存艰难,就算贵族小姐也没有多少人权,常常沦为政治的牺牲品,或者是男人的玩物。出身低贱的女人更是如同牲口一样,任人买卖宰割。如今她们格外珍惜自己的保护之地,外敌根本不能入侵,不破之城是全大陆最安全、最自由的地方。 可不知为什么,孤儿总觉得一片欢快热闹、又忙碌嘈杂的景象中有些不易觉察的阴谋味道,可是她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是一种预感。 不过盈禄家可不是以预言能力著称的家族,只是善于积蓄财富。也许,一切只是那个怪梦引起的,梦中的那场厮杀太过悲壮残酷,而且她总觉得自己也是那场战争中的一员。 “大当家,您看准备的如何?还有什么欠缺的地方吗?”在进入提前就搭建好的盈禄商帐后,皮特殷勤谦虚的问。 所有的商帐和摊位都设在不破之城巨大的圆形广场上,在广场的边缘围成一圈,但盈禄家的商帐最显眼,因为搭建得极其气派,其大小和布置不是普通商帐可比的,更不用说那些小摊位了。而商帐旁边还用布幔围起了一大片空地,设置了坐椅,是拍卖奴隶的场地。 明天盈禄家的第一笔生意就是拍卖当当,虽然其他人在布幔之外也可以看到空中飞人,但想看到最终的落地情况,甚至买下一名奴隶,就非得买票进入不可。 孤儿走到商帐正中,停下,见帐内的仆人忙个不停,路过她身边时匆匆行个礼,就又去搬运货物,但整体上忙而不乱,井然有序,不禁满意的点点头道,“不愧是盈禄家的管家,你值得天底下所有的赞誉,应该给你发个勋章。” “我发誓要效忠盈禄家,效忠于您,自然尽一切努力。”皮特说得谦虚,但神色间却有些自傲,“至于勋章,大当家太抬举我了,我不过是执行大当家的命令罢了。” 他是应该感谢孤儿的,如果不是孤儿看出了他的商业才能和为人处世的圆滑机灵,为排众议的破格提升他为大管家,他现在还在盈禄家的后厨做工,只能在买卖水果蔬菜时抽点小油水,哪有机会接触这么大的生意。 而在这次的大集上,孤儿不仅贩卖奴隶,几乎所有的大陆紧俏商品她都会买卖,不过因为货物品种繁多,数量又大,在经得城主的同意后,提前就运抵了不破之城,在城中女战士的押运下,集中存放在广场。她在地球的那一个月,皮特又搭好商帐,测试小蛇甩人的距离,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当然,他们能有这样的特殊待遇是因为盈禄家族的领主是女人,也是塔撒大陆唯一的女商人、女伯爵,平时还带给不破之城很多利益和方便。 甚至**各种情报和消息。 “今晚要给当当们弄点好吃的,谁知道被卖到别人家后会有什么待遇。”孤儿吩咐。 孤儿生意经第一条:要善待你的财产,这样才能生出更大的财富。老爸从前总那么说,虽然他连账目也算不清楚。 “大当家是全大陆最仁慈的贵族小姐。”皮特一躬身,毫不犹豫的拍马屁,“不过我得问一句,您是今晚去拜会城主呢?还是集市之后?” “集市后吧。”孤儿想了想道:“平常有小股商旅出入就算了,每回有这样的大集,她都非常忙碌,因为她要负责全城的安全,提防有十大家族的斥候混进来。你忙着吧,我先回住处,不必跟来,有他们四个就行了。”孤儿指了指一直跟随着她的四个奴隶保镖。 她并不住在这里,而是住在城内最好的旅店。她虽然以爱钱著称,但也从来不忘记享受。 孤儿生意经第二条:要记得给你的手下空间,时时盯着他,不仅不会增加效率,反而使他紧张。 皮特应了一声,送孤儿到帐口。 一出帐,孤儿正瞧见广场中心的喷水池,以及池水中的白色锥形尖塔。当然还有安置在塔顶的、不破之城的心脏,那块只有拳头大小,却散发着冲天光芒的魔晶。 魔晶如果没了,不破之城就要大难临头了吧?至少也不会那么太平了。奇怪的,她心里又涌出这个念头。不过放眼一看,又觉得自己杞人忧天。 广场上人来人往,大家都为明天的开市做准备,虽然根据不破之城的律法,不得在开市之前私下交易,但买家和卖家在安顿好后,都会四处转转,提前摸摸底。 可是虽然人多且乱,广场中央的水池边却如禁地一般,没有人敢靠近那条红色的警戒线半步。而在警界线内,里里外外有三层女战士守卫。 她们手持寒光闪闪的长茅,戴着半盔,统统长发高束,从盔顶引出,身上穿着硬皮甲,短皮裙和长靴,丰满的胸部以束带固定保护,不至于影响到挥刀舞剑,强健的腰身上,挂着长刀。远远看去,一片健美性感、英姿飒爽、却又军纪严明、冷酷无情,有谁敢靠近锥形尖塔半步,就会当即处死,妇孺老弱也是如此,且无需询问理由。 看到这儿,孤儿不仅暗暗钦佩朱丽城主的铁腕领导政策。 不破之城有工、农、商、学、兵五部,分别负责城内的所有事宜,城主是大家在两年一次的选举中产生的。统领兵部的朱丽从十五岁开始,已经连续当选了七届,她本人也是一个剑术和骑术都超凡强大的人。 在这方面,不破之城比所谓文明地球上的许多国家都更民主。 “盈禄伯爵小姐,又见到您真高兴。”一个沙哑性感的声音从左侧响起。 孤儿回头一看,正是不破之城商部的首领桑德拉,身材高大的女人,脸色好得像是吃生肉的,细细的绿眼睛,显得有些阴险。 “我同样高兴。怎么样,最近生意还好吗?”孤儿微笑着问。 桑德拉虽然负责不破之城所有的商务问题,但她自己本身也有生意*****街四分之一的场馆是她的。不破之城中的女人称之为“人种馆”,当她们需要孩子,或者只为了欢娱时,就会去那种地方。 所以桑德拉“偶遇”孤儿绝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定是看上了这批奴隶中的某些极品,她虽然不敢私下交易,却一定是来探路的。 章节目录 第十章 职业父亲 “也就那样啦,你也知道现在的女人喜新厌旧,没个长性。再说了,男人做这一行也长久不了,总要补充些新鲜货色。”桑德拉暧昧一笑,“怎么样,替换下来的当当可以再卖到别处吗?” “被卖到***场所的当当,按惯例是要在五年之后给予释放证书的。”孤儿垂下眼睛,掩饰心中的恼怒,脸上却还保持着礼貌的微笑,“倘若非要卖,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未必有人会买。做这一行五年,多强壮的男人也成了软脚虾,做不了工又浪费粮食,不如放他们走,成全桑德拉首领的善人名声。” “呵呵,我看大善人却是盈禄伯爵小姐呢。”桑德拉眯起了绿眼,“在不破之城的男人就和大陆上其他地方的女人一样,不过环境不同,所受的待遇难道还有区别?若我被抓到塔撒大陆的任何一个地方,只怕会被扔到妓院或者山林里,不做到死就没有自由,诸神作证,这里的惯例已经非常仁慈了。所谓强者为尊,到哪里都是一样。不过说到强者**”她瞄了一眼孤儿的四个保镖,“你这四个当当不错啊,让给我一个如何,尤其那个最高大的。”她是指小四四。 孤儿心里把这女人骂了一万遍,表面上却露出自嘲的神色,“桑德拉首领手下的当当无数,只是“不破之城的四大当当”就艳名远播,就不用抢我这几个没用的手下了吧?倒不是我舍不得,实在是他们跟着我时间久了,做起事来趁手。如果您真有需要,不如先到我关押当当的地方看看,提前挑好,我明天给您留着不就得了。” 不破之城是自由贸易城邦,是没有战争之地,属民全是女人,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是天堂,人类社会中所有的坏习气,不破之城一样不缺。所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钱的地方就有可怕的江湖,此话一点不假。 而且因为这些女人是那些被侮辱和伤害的女人之后,如今她们成为了主宰,有时候做事之恶劣,比男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拿城中的五部首领来说,孤儿有好感的,不过是城主、兵部首领朱丽和学部的首领娜塔丽而已。而对于商部的首领桑德拉,孤儿不但没好感,还非常厌恶。 这是个贪婪而淫荡的女人,她以一种特殊的迷药控制奴隶,使这些曾经凶猛甚至残暴的男人变得羊羔般温顺,她人种馆中的当当,没有一个不是她的入幕之宾。而且,因为她主管着不破之城的商务,所以对普通商户的勒索和限制也不比别的地方少。 她最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最得她宠爱的一个男人块头有一般人的两个大,孤儿见过一次,那人手臂和胸前全是棕色的毛毛,看着好像巨人和野人的孩子。 而桑德拉垂涎孤儿的四个保镖已久,尤其小四四。但这四个人虽然是奴隶,七年来却和孤儿走南闯北,一直保护她,孤儿怎么会把他们送给这女人当礼物。 “我肯定是需要买进一批新当当的,但是咱们可不能私下交易啊,这是违反不破之城的惯例的。”桑德拉故意诚恳而正直的说。 孤儿知道她的目的就是提前看货,但也不说破,只道,“那当然,谁不知道您一向最是公正。不过我想请您视察一下,看看我们盈禄家有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我们可是老实的生意人,只怕无意中做错了什么却不知道。这边请**”她说着半侧过身,让桑德拉在前面走。 如果可以,她不想卖给这女人任何一个奴隶,可惜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谓形势比人强,尽管这些当当失去了尊严,毕竟还留下了生命。 其实她很不喜欢不破之城这种借种生子的办法,因为那会造成很多孩子的父亲是同一个人。说来可笑,这些当当本来是即将被处死的人,没想到却播撒了众多新生命,有的比较红的当当,可能是全大陆最多子嗣的人。 比如**四大当当。在孤儿看来,他们应该被命名为职业父亲。 “说起趁手**他们四个真的那么好吗?”走在路上,桑德拉突然问孤儿,脸上挂着的笑容无比猥琐。 孤儿很想表现得大方,但却不能自控的红了脸。她支吾了两声,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桑德拉。 这女人永远无法理解,找一个男人不仅只需要他的**,还要灵魂的交融。或者她太理想化了,但是做了当当的男人已经散失了男性的骄傲,她不需要玩弄小羊,她要找也要找个狮子一样尊贵的男人。 想到这儿,不知为什么,她脑海中出现了冰封骑士的狮头面具。 这让她有点慌乱,好在奴隶们住的地方离她的商帐不远。别人贩卖的奴隶都是锁在专门的聚奴场,吃不好、休息不好,第二天开市的时候萎靡不振。而孤儿的奴隶是住在一间大车店似的小旅店中,有吃有喝。 由于天气热,孤儿和桑德拉进入旅店时,奴隶们才洗完澡,都光祼着上身。有几个出身较好的奴隶见有女士进入,尽管已经是奴隶的身份,却仍然觉得不雅,慌忙穿衣,但大部分人没有反应。 桑德拉马上被年轻健壮的新奴隶所吸引,她在他们之间穿行,欣赏着光裸身体上滑过的水珠,散发出母狼一样的气息。 不过令孤儿奇怪的是,一向喜欢壮汉的桑德拉却在一名瘦弱的奴隶面前驻足良久,以各种肢体语言表达要孤儿过来询问的意思。 那奴隶体形纤细、五官优雅,柔软的金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皮肤白皙到有些苍白,一双眸子的颜色很淡,似乎不太爱说话的样子。不过,他虽然纤瘦,但看年龄却不小了,大概是这批奴隶中最大的一个。 孤儿努力回忆皮特给他讲的这批当当的事,似乎记忆中有些印象,当即走上前解释道,“这是艺术型当当,会读会算,被抓住前是个随军的吟游诗人。” “啊,这个是不错。”桑德拉掐了这位奴隶的屁股一把。 原来是从喜欢野兽男变为喜欢小受男了。孤儿心中冷笑一声。把这干狼一样的男人加上一个诗人的头衔,这回不敲桑德拉一个底掉儿,她就不配生为地球人! 〓〓〓〓〓〓 注: 1,斥候,相当于古代的侦察兵,和奸细略有不同。 2,吟游诗人,也就相当于中国的说书人,把民间发生的事编进诗歌,四处传唱。好多历史中没有记载的,都会从他们的故事中听到。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当当拍卖大会 天才蒙蒙亮,孤儿就被窗外鼎沸的人声吵醒。 她住在不破之城最好的旅店,紧临广场,从阳台就可以看到广场的全貌。探身望去,就见所有的商户都行动起来了,空气中弥漫着燥热、兴奋又混乱的味道。 看到这情景,孤儿不得不起身,洗漱完毕后出屋一看,四个保镖已经等在了走廊中。 他们已经跟随了孤儿七年,早就宣誓效忠,所以孤儿没有对他们做任何防范措施,塔撒大陆的男人讲究忠诚与荣誉,这点比地球上的男人强,当然也有十恶不赦、背信弃义、极端卑鄙无耻的坏蛋,但这四个绝对不是。 走到街上,热气扑面而来,四个保镖尽职地站在她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帮她挡住拥挤的人群。其实就算她自己走,来往的人流也会给她让出一条路,在大陆上做生意的人谁不认识盈禄家的伯爵小姐?就算不认识她本人,也认识她那身暗红色真丝长裙,同色的羊皮软底鞋,裙边缀的昂贵的蕾丝花边,还有衣袖边绣着铜钱状的族徽。 这些东西都是属于极其奢侈的物品,就算各大家族的领主拿出大把金币也未必买得到,何况有谁比近年来的盈禄家更有钱呢? 才到商帐,就见皮特一头大汗的跑来,对孤儿行了个礼,道了早安。 “不必应酬我,去忙吧。我看门外有好多商户聚集,想必咱们出货会很快。”孤儿道,“今天我去当当拍卖会那边,这边的事你自己拿主意就好。” “听任大当家的差遣。”皮特笑得阳光灿烂,看来生意形势真的不错,“还没开市,已经有不少商户盯上咱们的酒、丝绸、香料、农具和盔甲,这可都是上等货,我打算还和平时一样,价高者得。” 孤儿点了点头,“不过也要考虑对方的信誉,不是付得起金币就行,还得有金子一样的良心。别忘记留下一些散货,以抽签的形势平价批给小商贩。” 孤儿生意经第三条:永远不要妄图垄断,要给那些小商贩活命的机会。这样其他人才不会联手,己方也不会受到强烈的抵抗。 皮特虽然不理解孤儿的想法,但还是点头,打算照办,临了又想起一件事,“桑德拉首领派了人来,说是她昨天看中的人,希望咱们给取下腕箍,不要从拍卖场走,直接找人送到她的人种馆去就好。价钱随便您开,人到了,她就付钱。” 孤儿闻言微微一愕,秀气的眉不禁蹙塌,感到有些意外,因为这虽然不违反不破之城的惯例,但也从没有人这样做过。难道桑德拉真的喜欢那个一脸娘娘腔相的瘦皮猴吗?为什么她感觉事实绝不会那么简单呢?那女人见识过太多的男人了,就算是太阳神阿波罗下界,她也未必会这样猴急的。 看到孤儿犹豫,皮特凑近了些,低声道:“那个女人不是好货色,可惜她又是这里的商部首领,我看这事咱们也没损失,还是不要得罪她的好。您想,她看中的那个可是个不能提剑骑马的下等货色,就算放了他,他也不可能兴风作浪。其实就算像小四四这样的强手,在这个地方只怕也逃不掉,到处都是女战士呢,凶得很!那女人可是说了,价钱随便您开,不过依我说也不能太高,如果狮子大开口,对咱们以后的生意不利。”在皮特眼中,所有的人和物,都是货色等级来形容的。 孤儿想了想那奴隶柔弱的脸,觉得皮特说得对,于是略点了点头道,“那就二十个金币好了。” 皮特瞪大了眼睛,“二十金币?当初您买下您身后那四个百里挑一的勇士,也就花了这么多。” “是啊。可是桑德拉首领看中的那个可是一位诗人,据说还是个没落的贵族,身上流有精灵家族的血液。这样的当当,身价当然与众不同。”孤儿很认真的眨眨眼。“以后只要不破之城的女人想让自己的孩子有高贵的血统,都会点他的牌子,桑德拉首领不是赚翻了吗?” 皮特两眼瞪着孤儿,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心照不宣的附和道,“对啊,我忘记他的出身了,二十金币一点不贵,还算是贱卖了。不过我倒是担心他的种,他那样子像是不行**”他没往下说。 毕竟他们亲爱的伯爵小姐还没有嫁人,虽说她的年纪大了点,要知道在塔撒大陆,十三岁的女孩就可以嫁人了,伯爵小姐二十七岁的年纪可以当奶奶了。不过听说尊贵家族和精灵家族都有一位超过三十岁的公主没有结婚,反正有钱又美丽的女人嫁人晚一点也没关系,总有无数出身高贵的骑士追求。 孤儿拍拍皮特的肩,对他能顺着她的话撒谎很是赞赏。之后她就前往关押奴隶的那间大车店,让留守的属下把奴隶聚集在那片皮特测算好的空地处,她则以哨子呼唤藏在半山密林的小蛇下来。 小蛇落地,似乎知道又可以玩甩人了,兴奋异常。 而孤儿等开市的锣间一响,就差人把瘦皮猴送到桑德拉的府上去,又连威胁带恐吓,比比划划的要小蛇不许乱甩,而是要甩得见高不见远。 最后,她看到因为瘦皮猴的离去,为奴隶们准备的伞包还剩下一个,干脆自己背上,为了不引人注目,大热的天,还差小二二去拿了件灰色的披风给她。 准备妥当,她又立即返回当当拍卖场。当她坐在主人位的贵宾椅上,因为背着伞包而极不舒服,心中不免觉得自己可能更喜欢现代的生活,虽然平凡,但也不用这样奔波辛苦。 哐! 随着又一声锣响,当当拍卖大会正式开始了。 这不是孤儿带人第一次贩卖奴隶了,所以伙计们配合默契,这边的伙计一敲锣,那边的伙计立即发信号给小蛇,不到一秒钟,一个当当就惊叫着被抛上天空,果然见高不见远,只要操作得当,就一定会落到贩奴场中。 一片惊呼声,发自场内买了票的人,同时也有围在场外看热闹的人。 那些看不到当当落地的人,不时的打听:怎么样怎么样?是摔断了脚骨还是像岩石一样稳当? 什么,这才是今天的第一个?还是个漂亮的小子。哎呀,我怎么没有买到门票呢!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 魔晶失光 而场内的人却可以很好的欣赏第一个当当稳稳落地,虽然姿态不美,歪歪斜斜,好歹还可以站立,再加上他健壮的体魄,秀美的容貌,总体来说,素质真的不错。买家,绝大部分是女人,不禁口水长流。 果然盈禄出品,质量保证啊。 不过这时候还没有起拍,因为要等到所有奴隶聚齐以后才开始,所以坐满了一排排长椅的买家不停的拿着鹅毛笔和羊皮纸记录下编了号的当当们的特征和观感,好方便在起拍时不要花了眼。 只见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当当也陆续从天而降,除了有个别摔个四仰八叉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当当可以安全着陆。旁边,还搭配着孤儿的手下做出的解说。 “第五号当当,身体强壮,看那两条腿,大理石柱子一样,又直又有力——” “第二十七号当当,有精灵血统,看他那对尖耳朵,绝对种性高贵——” “第四十三号当当,野得像马,漂亮得像朝阳,瞧这头垂腰长发**” “第七十六号当当,祖上是尊贵家族的封臣,说来也是贵族出身**” “第九十九号当当,也是最后一个,说来他的来头可就大了**” 场上的人正说得热闹,场下的人也听得开心,写得忙碌,可就在这里,一切突然静止了下来,因为几乎在一瞬间,所有人都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都停下了手中的活儿、嘴里的话,向半空中望去。 天空暗了下来,气温似乎也骤降。 并不是有浓云掩盖了太阳,也不是天色变得阴沉,而是**魔晶的光芒消失了!圆形广场中央的白色锥形塔上,一束光也欠奉,衬得塔身像一块伫立的墓碑。 当意识到这一点,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全体被惊吓了,包括广场上的女战士守卫。 魔晶!魔晶怎么能没有光明?那样的话,不破之城就不再是安全之地了!对于不破之城的信心和热爱全是因这魔晶而起,假如魔晶失去魔力,这里将不再是自由贸易城邦,而是和大陆的其他地方一样,可以任由贵族的铁蹄践踏! 咯啦**咯啦** 一种铁链磨擦的声音在城内的空气中荡漾,尖硬刺耳得好像从地狱深处传出,大家面面相觑,一时无法反应,直到不知道哪名女战士尖叫了一声:“铰盘!” 静默数秒,之后惊恐慌乱的尖叫声、呼喊声、咒骂声几乎同时响起,广场上的人也如通了电的没脑袋苍蝇似的,四处狂奔乱走,前一刻还热闹祥和的局面登时乱成一团,不少人被推倒、被踩踏,于是哭叫声更盛。 孤儿本来舒舒服服的安坐在场中的贵宾席上,头顶还罩着一把遮阳大伞,此时也惊得站起,有好几秒的大脑空白。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铰盘!那是控制北峰入口处大门的。如果有铰盘响,证明大门正在开启,而魔晶此时失光,难道是有人要攻进不破之城?! 眼前,贩奴场内的买家四散奔逃,因大门处拥挤,有的人干脆拔刀砍碎布幔而出。不到片刻,一个以布幔和绳索围好、相对封闭的地方突然不复存在,站在原地没动的孤儿可以观察到整个广场的情况。 这次第,怎一个乱字了得! 到处是逃窜的人,还有不少牲口混在其中,地上散了一地和货物和食品,小孩子哇哇大哭,牛马高声嘶叫,有的人惊慌之下跑进了围绕着水池和尖塔所设的警界线,结果被同样惊慌,但却没有擅离职守的女战士当场刺死。 只不过是魔晶失了光,有人在打开北峰城门罢了,城内居然乱成一锅粥。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人要攻进来,但他们还没攻,已经胜了开头。 好在女兵们并没有乱,孤儿看到广场四周的街道上,正有全副武装的女战士涌出,一队一队的向城门冲去。看来城主朱丽反应很快,女兵们训练有素,可是因为广场上到处是跑来窜去的人,直接影响了她们增援城门处的速度。 “情况不明,先就地躲藏,不要乱跑。”孤儿终于反应了过来,快声发布命令,转身看看一直站在自己身后的四个保镖,“一二三四,你们押着这些奴隶回旅店去,没有得到我的命令,不许出来。还有,一定看着小蛇,不能让它乱飞,说不定会给人误当成靶子。” “小姐,您呢?”小一一急问。 这四个保镖奴隶是有名姓的,不过都是四五个发音以上的长串古老名子,孤儿怕叫起来麻烦,给他们编号为一、二、三、四。紧急时只叫单音,平常没事,就在前面加上“小”字,后而外加重复音,以表示亲昵。 “我有小猪,不会被挤到。”她才说出这话,身后就冲过来一个惊惶失措的、盲目奔逃的商户,把孤儿撞了一个趔趄,要不是小四四拦腰抱起她,她差点摔个嘴啃泥。 “我跟您去。”一向沉默的小四四放下她说,随后向前跨了一步,和那三个人紧紧挨在一起,合成个半圈,提防再有人冲击孤儿。 “我会叫小猪飞得很低,不在弓箭攻击的范围。”孤儿一边东张西望,一边道,“你们快走,看这个情况,马上就要大事不妙。我得到皮特那边去,让他镇定点,看着咱们的货物。” “不,我跟您去。”小四四再说,一脸坚定,“您飞得低一些,我在地面上跟着,万一有人放箭,您只管往下跳,我一定会接住的。” 孤儿本想单独行动,不过此时时间紧急,她不想跟这个执拗得像牛,又强壮的像牛的当当争辩,于是快速点了点头道:“就这么办,无论如何,先留在城里,等我命令!” 她在这块战争频发的大陆上经商了七年,见过打仗的阵势,因此初时的慌乱已经完全平复,现在只是想着怎么把自己的损失降到最小,并且对不破之城突然出现了失守之兆感到分外好奇。 是什么人攻进来了?为什么魔晶会失光?看这个样子,像是谋划已久、里应外合一样,到底是哪个家族干的好事?! “小猪,飞吧。”她跳上小猪的背,这一次,这小家伙似乎也被魔晶的事闹得心烦,居然很清醒,不但稳当的飞了,还照着孤儿的意思飞得不高,仅在一般人头顶上方一点。而小四四就在地面上紧紧跟着。 他们直奔盈禄家的商帐而去,快到达的时候,孤儿恰好看到由巨大尖木和粗铁柱制成的大闸已经拉了起来。惊马大道上,因为没有了魔神的威慑,一队人马已经出现。 他们举着的旗帜上绣着族徽,是一个圆,里面有一个y字形,两侧下方有一对翅膀样的东西,就像会飞的奔驰车的标志。 是追风家族!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 风一样的速度 即使兵马离得还远,即使孤儿身在半空,却仍然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征战气息和大地恐惧又不耐烦的颤抖。 在这种情况下,她顾不得会被站在地面上的小四四看到她双腿的春光,急忙把裙子掀至膝盖,拿出绑在大腿上小巧的高倍望远镜来。 塔撒大陆上女裙的式样很像是欧洲中世纪后期的服装,上身紧裹着腰身,穿晚礼服的话还会小露酥胸,下面的裙子却层层叠叠,很繁复且长及脚踝。所以孤儿把随身携带的东西绑在了腿上,就像电影中的女警把枪绑在腿上一样,她左腿挂着金柄小弯刀,右腿上就是那个望远镜。 在大陆经商七年,全凭着这个望远镜才能处处料敌先机,在强盗或者残兵游勇追上来抢劫商队前安然离开,或者组织手下人以逸待劳的做好对抗的准备,把进犯的人打个落花流水。 奴隶们把这个望远镜叫做“伯爵小姐的神眼”,而现在神眼中的显示的景象让她大吃一惊。 铁闸大开,门边有十几具守门女战士的尸体。 不远处,两个铰盘边站着四个当当,左侧的铰盘边有三个,看衣着是***街上的当当,不过孤儿从不去那里,所以并不认识,但站在右侧铰盘边唯一的一个当当她却眼熟得很。他异常高大雄伟、手臂和裸露的胸前遍布棕色体毛,看来像一头大熊,正是桑德拉最宠爱的那个。 因为认出他是谁的人,孤儿下意识的回身望去。 就见***街方向,桑德拉那栋塔楼形状的人种馆顶层,那个她新买的奴隶,也就是那个瘦皮猴,正拿着一只魔杖似的东西指向魔晶所在的位置,一束淡得几乎看不清的灰光,好像一层皮蛋的壳,死死把魔晶的银紫光芒压制住了。 难道内鬼是桑德拉吗?她为什么要帮助外人攻击不破之城?这里不也是她安身立命的所在吗?她已经身居高位,金钱、男人、地位她应有尽有,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而且,“棕熊”是她三年前卖给桑德拉的,瘦皮猴更是才送过去,他们为什么会突然这么做?难道这个里应外合的计划已经秘密进行了三年吗?可原因和动机究竟是什么? 一瞬间,好多疑问涌上孤儿的心头,而更让她感到撕心裂肺的是,这两个当当都是经她手卖出的,桑德拉甚至还没为第二个当当付过钱呢! 呜** 一声号角声响起,接着,北峰城门外的军队开始行动,继而飞驰,骑兵在前,步后在后,其速度之块,使追风家族清一色的深蓝色盔甲像一**海浪,以不可抵挡之势涌向不破之城。 “四,快去保护皮特,这是命令!”孤儿高喊一声,“你宣过誓保证服从的。”为了表示态度坚决,她又加了一句。 她曾高度怀疑小四四的出身,因为他指挥打仗实在很有水平,曾经带着几个没什么战斗力的仆人和搭伙同行的**商人,拿着简单的武器、利用山川地势击退过一小队佣兵。除了“伯爵小姐的神眼”外,他是确保孤儿行走大陆七年零伤亡纪录的重要一环。 而且他身上总有一丝说不出的高贵和忠诚,说过的话一向算数。 果然,小四四虽然反对孤儿的命令,却还是猛一顿脚,朝盈禄商帐狂奔而去,在惊惶失措的人群中横冲直撞,异常坚定。 其实孤儿倒不是想保护皮特,而是要小四四带领盈禄家族的人保护自己和货物,把损失降到最小。眼见小四四去执行命令了,她立即指挥小猪提升高度,向城内飞去。 她要尽快把情况通知朱丽城主,得找人把那瘦皮猴解决了。这人曾经被她胡诌为吟游诗人,而今明白得很,他是一个巫师,法力还不小的巫师。 只要放倒了他,魔晶就会重放光芒,就算那时候追风家族的大队人马已经入城,魔神之力不能及于城内,至少恢复正常的魔晶还能做为谈判的筹码! 在她看来,这一仗不容乐观。对方处心积虑,而不破之城仓促应敌,开始时就落了下风。 “朱丽城主!”远远的看到一小队人马从城主府内冲了出来,孤儿用尽力气大叫。 城主府的女战士全是骑兵,红色的盔甲,手持长枪,跨下马也披着红色护具,当先一个人还戴着魔神面具,遮挡着她的满头乌发、满月般的脸庞、美丽的黑眼睛和丰厚的朱唇,正是城主。 看到孤儿急飞过来,她一勒马,健马扬蹄,人马均仰望半空。 “塔楼人种馆顶上有一个巫师,是他让魔晶失光,商部首领恐怕与此事有瓜葛。”孤儿简短的报告,“追风家族的骑兵已经快进城门了,必须把他们阻在广场上。” 有两秒种的思索,朱丽果断地选择相信孤儿,快速发布命令,让一小队士兵去塔楼人种馆的屋顶,活捉巫师和桑德拉,然后她叫人向半空燃放了两只烟花状的东西,之后亲自带队直奔广场而去。 期间她没和孤儿说一句话,只是以手碰了一个头盔,像男人一样行礼,表示感谢。 而孤儿报告完毕,也立即返转,想回到商帐那边去。不过才飞到广场,就看到追风家的骑兵前锋已经进入了城内。 当当当! 圆形广场上,急促的锣声响彻半空,广场四周的高塔顶上燃起火把,那显然不是为了照明,而是为了互通消息。塔上的射箭孔中,已经有士兵搭起了弓箭。远处的半山腰则回应着尖锐的响哨,显然除了留在高岗上和半山上,防止飞龙袭击的人必要守卫外,大批战士正下山增援市镇。 “小猪,快飞啊!”她催促,想以最快的速度穿过广场,回到小四四那边。然而追风家族果然不愧这个名号,有比风还快的速度,眨眼功夫,大队人马已如潮水般涌入了城门。 广场上,仍有人在尖叫着无目的的飞奔,但稍微聪明一点的,早就找地方躲了起来,所以地面上除了四处散落的货物,已经空荡了很多。 这边朱丽也已经带人赶到,但她们显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阵容远远不及对方,虽然仍有士兵从四巷及山上增援而来,但整体队形散乱,看着有些慌张。 再看追风家族的队伍,整齐划一,战马嘶鸣,仿佛从天而降的铁军。在最前面,是一匹神骏无比的大白马。马上骑士的蓝色盔甲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胸甲上雕刻着追风家的族徽,双手持一对闪如灿银的轻便战斧,鹰形面具下脸虽然看不清楚,但他身上的气派和风姿,都表明他是这一队人马的首领。 “追风家族万岁!”他忽然举起战斧,高喝一声。 “拿下不破之城,这里的女人和钱就全是你们的啦!”他身后的副将跟着喊叫,之后随着他战斧前指的动作,骑兵们如狼似虎的扑了过来。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 一人一猪从天而降 而不破之城这边,女战士们也已经在朱丽的指挥下摆成了脆弱的防御阵型。 她们虽然日夜训练,严密把守城门,但不破之城不会被攻破的信念已经深入每个人的内心,从没有想过袭击会真的到来。就连孤儿也是这样的认为的,她从来觉得不破之城的女人不会懈怠,没想过和平的太久,人的神经就会麻木。 镶着银边的巨大木质盾牌上刻着不破之城的标志**坚硬的灰岩。但女人们的盾牌组成的城墙却并不坚强,根本阻不住追风家庭骑兵的冲击。 当蓝甲骑兵的先锋冲过来时,长枪、短枪、标枪从盾牌后投出,圆形广场四周的防御塔楼中乱箭齐飞,率先冲过来的第一批骑士如同被伐的树木一样倒下,战马被刺死的时候发出震人心魄的悲嘶。然尔,骑兵的优势就在于冲击,第一波冲击过后,女战士们的阵形就变得七零八落,等第二波冲击过后,就已经完全被冲垮了! 在孤儿看来,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就是厮杀,几方人马冲在一起,不是杀人,就是被杀。在这种情况下,男人们也不会怜香惜玉,在他们眼里,拿着武器的就是敌人! 此时地面的战斗还没有三个回合,追风家族已经占尽了优势,就算不破之城这方不断有援兵从半山下来增援,但追风家族的骑兵把战场分割为数块,使女战士们首尾难顾。 嘭嘭的武器交接声、受伤者的痛叫声、将死者的惨呼声、马蹄的踩踏声混杂在一起,虽然孤儿亲眼目睹过几次小型战斗,但这样直观且激烈的,却是第一次看到。 大部分女战士的头盔是半盔,上面还有长长的头发散出,而且她们没有马,被追风家族的骑兵一冲,登时死伤大半。有的被长枪当胸刺透,有的长剑砍掉头颅,有的被战锤把头盔敲出一个可怕的凹槽,显然连头带头盔一起被砸扁了。 然而就在女战士全面处于下风的时候,朱丽却一马当先,杀了好几个追风家族的骑士,如一团火焰一样,跑到哪儿,哪里的敌人就像化为灰烬一样倒下。 追风家族的首领注意到了这一点,在砍翻一名女战士后,一扣马缰,直冲朱丽而去。 朱丽正以一敌三,奋战不已,那首领策马赶到,大叫着让别人闪开,自己单挑不破之城城主。 枪与斧之间碰撞出火花,两匹战马交错身体,马上之人连过了数招,盾牌在剧烈的争斗中已经化为碎木。而那首领不仅有力,动作还很灵活,朱丽虽然勇猛矫健,但很快就吃力了起来。再几个来回,她一个躲闪不及,被一斧砍中肩膀,肩甲碎裂,鲜血迸留,好在她稍避了一下,所以只是断了肩骨,并没有被生生砍死。但尽管如此,她的人也从马上掉了下来,被那道首领的侍从五花大绑的捆上。 不过那个首领也好不到哪去,朱丽在中斧的一瞬间,以长枪打落了他的头盔。 孤儿坐在小猪背上,看得清清楚楚,但她在战斗打响的一开始就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她估算错了追风家族的骑兵闯到圆型广场的时间,因为她不知道这个家族人如其名,快得像风一样。 因为这个错误,她目前还危险的飞行在圆形广场的正中,进退两难。 四周塔楼内的弓箭手不都认识她,有可能把她当成追风家族的空中兵力,虽然那头粉红色小猪怎么看也不像是战斗型。而地面上的人一旦发现头上飞着东西,也一定会以打下来为乐趣。 偏偏,广场上空没有任何可遮蔽和隐藏的地方,今天的天气又特别晴朗,属于万里无云的那种,小猪即没有能力空中悬停,又不像鹰一样可以滑翔,它每扇动一下翅膀,地面上都会投下巨大的影子。而且孤儿和小四四说可以飞到弓箭的射程之外,但现在看来有点勉强,她现在就是一个空中的活靶子,唯一能做的,只是祈祷别人不要发现她这种半空中的“异物”。 可是你越是期待什么,就往往越会失望。孤儿分不清是谁先发现了她,只是当地面上传来一声惊叫后,地面上还塔楼内的人都开始向她射箭。 为什么会这样?她居然成了双方的敌人。而她只是去提醒朱丽城主,并且计算错了时间而已。没有了做为自由贸易城邦的不破之城,她的生意也没办法做了,她只是要保护这个和平的地方! 嗖嗖的羽箭破空之声,伴随小猪的尖叫纷乱的响起,孤儿来大陆七年,除了第一次wx 穿越,从没这么不知所措过。她想指挥小猪高飞,快速逃离羽箭织成的网,可当一只箭擦过小猪的翅膀,它本能的一缩,变回了原型,一人一猪从天而降。 孤儿眼见地面在眼前放大,惊叫着闭上眼睛。 完了,从这个高度掉下去非要摔死不可。回不到地球了,小独会急死的,说不定会去撞游乐场的那块石头。还有小立,还有失踪老爸,她冰在冰箱里的巧克力还没吃,因为怕胖,早知道吃掉了,反正也得死。 她从不知道人在将死的一瞬间能这么快速的涌出这么多的想法,但她却根本没有摔到地面上,而是感觉被两条手臂一捞,然后身下一顿,睁开眼时,只看到距离很近的地面和因为突然承受重力而一屈的马腿。 当然还有马蹬上的一只皮靴,还有一条强健的大腿。地上,朱丽浑身是血的倒在地上,身上还有踏着两只不同的脚。 “盈禄伯爵小姐怎么会从天而降,是诸神把你赏赐于我吗?”头顶上传来一个声音。 短暂的头脑空白后,孤儿发现自己是趴在马鞍上的,坚硬的皮革压迫着她的胃部,若非她早上只吃了个苹果,这会儿只怕会吐出来。那个望远镜她一直挂在胸口,此时也压在身下,硌得她几乎断气。 勉强抬头看去,正看到一张没有戴头盔的脸,就是追风家族的首领,打倒朱丽的男人。 他有一张英俊极了的脸,像山头青草一样的绿眼睛,满头的金发在阳光下闪烁着黄金的光芒,此时他笑着,带着胜利者的傲慢和掠夺者的优越感,比春天还灿烂,好像天神降临。 她想问对方为什么认识她,但随即想到她那张东方式的面孔在塔撒大陆只此一家,绝无分号,所以问出的话成了,“你是谁?” “亲爱的小姐,您正在追风家族的领主,路易公爵的马背上。”他又一笑,帅得炫目。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 公爵夫人 原来这就是追风家族的首领! 孤儿试着挣扎了一下,却发觉路易公爵的大手牢牢按在她的肩上,让她动弹不得。 “公爵大人,您能放我下马吗?”她感觉自己像一只翻白的小乌龟,四肢徒劳的用力,却一点也没用,只抬头看着马背上的男人,脖子就像要断掉了一样。 “显然不能。”路易慢悠悠的道,嘴角边还噙着笑意,“您从天而降,落到我的马背上,所以您属于我了,我应该感谢天上诸神的恩赐。” 天上根本没有神,只有一只飞行不合格的猪,不然她怎么会掉下来的?!还属于他?这是什么强盗逻辑?!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紧要的关头,孤儿突然想起了那名冰封骑士,想当初她也是一再宣称人家是她的奴隶,果然是现世报,来得快啊。 可是不对,冰封骑士是她挖出来的,按照惯例,从公共土地上挖掘出的无主财产,就是属于挖掘者所有。所以,他就是她的奴隶,这和眼前的情况不太一样。 事实上,情况不仅不太一样,简直还让孤儿震惊不已,因为这位金发碧眼的路易公爵居然说:“既然是上天诸神把您带到我身边,我相信您将是我的妻子。” 此话一出,震惊的不只是孤儿,还包括围绕在公爵身边的几名侍从、号角手和因伤倒地的朱丽。 “公爵大人,恐怕小女配不上您的**呃**尊贵。”孤儿再挣扎了一下,还是徒劳无功,勉强抬起的头看见不远处倒着一团粉红色肉乎乎的东西,不是她那不负责任的小猪又是什么?她掉在了路易公爵的马背上,小猪也砸到了一个人。 被猪砸到应该是什么样子,不用想也知道。那倒霉的骑士和小猪紧挨着,昏倒在地,他的马早惊得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而远处,厮杀还在进行,只不过一片片的红色很快被蓝色的汪洋覆盖,不破之城的守兵败局已成,以至于路易公爵不需要参战,只呆在一边看着就好。 “您的美丽足以使我的尊贵更加光辉。”路易饶有兴味的打量着孤儿,她那与大陆上其他女人相比起来更加纤细柔美的身段、秀气雅致的五官,象牙色的皮肤和黑色的头发。 孤儿平时很是伶牙得齿,但现在却脑子发涨,什么也说不出。 她像一匹布一样横挂在路易的马鞍上,腹腔的血液被挤压到头和脚,难受得要死,可是这位追风公爵大人没有丝毫要放下她的意思。 不过她虽然说不出,脑子倒还清醒。她知道自己的容貌虽然不是顶美,但在大陆上却很特殊,有无数王孙贵族对她表达过爱慕之情,但她不会花痴到以为这位漂亮的公爵对她一见钟情,就算是天底下有一见钟情这档子事,也不会快到这个地步。 对这位公爵大人来说,天下掉下的不是美人,而是一棵一摇就会掉金币的树。只有政治婚姻才会决定得如此迅速不,看到了合适的机会,当然立即就上。 追风家族有些游牧民族的习性,野性狂放,自由率性,以武力为尊,育有全大陆最好的马,拥有全天下最不守规则的人,当然也最是穷困。如果他们的公爵大人娶了天下首富的盈禄伯爵小姐,那不等于在他们的马场边建了一座金库吗? 他以前从未见过她,现在一见之下,发觉她并非面目可憎,那么他“牺牲”一下并不难。 “我拒绝。”半天,孤儿才艰难地说出一句,断断续续的,似乎很迟疑,但其实她只是呼吸不畅。 “由不得您拒绝哦,我攻破了不破之城,城内的东西就都是我的。包括您,我亲爱的小姐。”路易傲慢的一扬头,眼眸中似有一轮碧绿朝阳,“没有比今天更好的日子了,天神作证,今晚您就是我的新娘。” 围绕在他身边的属下本来一直疑惑的看着他,有人还以为他在开玩笑,但见他越说越认真,终于明白这是公爵大人的决定,于是全体翻身下马,对着孤儿叫起公爵夫人来。 孤儿怒火上涌,因为听路易公爵的意思,不仅要强娶她,今天晚上还要公然强暴她,她怎么能束手待毙?在塔撒大陆,或者女人的地位比牲口好不到哪儿去,不过她可是地球来的,绝不会任人摆布。 “不愧是追风家族,娶老婆都这么快。”因为气愤,她说话不客气起来。 没想到路易高声大笑,似乎觉得她很对口味,“风不会停留,风带走一切。”他暧昧的挤了一下眼睛,“不过放心吧,我的伯爵小姐,我的夫人,我在某些方面不会很快结束,怕只怕你受不了哪!哈哈!”说着还拍了她的屁股一下。 他的手下和侍从跟着放声大笑,和不远处的惨叫声对比,显得格外残酷。 孤儿气不打一处来,再顾不得平常在他人前维护的优雅表象,双腿乱蹬。 这一次,尽管她还是不能摆脱钳制,左大腿却碰到了一个凉凉的东西**紫金家的泰娅送她的金柄小弯刀。 她忽然灵机一动,有了主意。 路易的上身穿着厚厚的盔甲,脚上的皮靴也挂了护腿,但他的大腿上没有护具,某些他刚才骄傲得不得了的部位也同样没有,粗羊毛的裤子根本抵挡不住紫金家闻名全大陆的利刃的攻击。 那么—— “看,魔晶重放光芒了!”正想着,不远处有一个受伤倒地的女战士兴奋的叫了起来。 所有人都抬头望去,只见魔晶外的灰色雾气变得若有若无,而魔晶本身的光芒渐渐透出,直到那瑰丽的银紫之光再一次直冲天际。 看来,朱丽派出的那小队士兵制服了那个瘦皮猴巫师。 “不要惊慌,我们已经身在城内,魔神之力伤害不到我们。”路易冷静的对有些惊慌的部下说,“控制住城内的局势,待会儿找人到塔上,把魔晶取下就行了。” 一句话,惊喜与惊慌感瞬间扭转。难道不破之城就这么轻易被攻破了吗?难道所谓最坚固的城池只是个神话? 然而,正当大家都为魔晶之事而牵扯心思之时,孤儿却采取了行动。 她趁没有人注意,奋力拉起裙子,拔出那只比匕首大一点的弯刀,身体拼命一缩,右手抱紧路易的大腿,左手弯曲在肋侧,对准骄傲的公爵大人的老二,“公爵大人,您是要您的子孙根呢,还是要非我做您的妻子?”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 议和 全场静默。 而路易的脸色变了,不过他眼神中还是带点兴味的神色,好像觉得孤儿的举动非常好玩,又好像大人在看一个可笑的孩子在摆弄刀剑。 孤儿镇定的看着他,气势上分毫不退让。 愣了几秒,他抬了一下右手,手中是那柄银色的战斧,“你要做没有脑袋的新娘吗?”他半好奇半威胁地问。 本来他的左手是按在孤儿的肩上的,但刚才在观看魔晶时松开了,而他左手的战斧则挂在马鞍边,这才给了孤儿可乘之机。 “你要做没有子孙根的新郎吗?”孤儿手臂的肌肉绷紧,提防着他有任何异动,一点机会也不留给他,不管他是想指挥战马跳跃以甩下她,或者用另一只手拉开她,都别想在她下刀之前完成动作。 两人一时僵持。 “你说如果我们同时动手,是您先没了脑袋,还是我先没了命根子?”他闪闪发光的眼睛望着她,阳光把他的金光上渡上迷人的光晕,绿眼神满是凉意,可感觉并不凶残。 “是我先没了脑袋。”孤儿老实的承认,“但是我的刀是紫金家的极品,锋利的可以轻易割下马头。所以我想,在我脑袋被砍掉的一瞬,我可以完成一半动作,然后追风家的大夫会帮我完成另一半,因为你的命根肯定不中用了,不如割掉爽快些!” 路易仰天大笑,“伯爵小姐,您非常有趣,我将不再把您当金库看待,您本人也值得我娶您为妻。” “公爵大人,您还真直率,就这么说出您的目的吗?”孤儿全身戒备着,不过口头不肯服输。本来她是连气也喘不过来的,但因为身子微微撑起,现在说话也利落了。 路易骄傲的一笑,似乎世界都在他脚下,“伯爵小姐,我们追风家族是马背上的英雄,驾驭飞龙的神之子孙,不会来那套贵族们的虚伪玩意,无论女人、财富和光荣,我们要什么会自己抢。所以,我为什么不能直说呢?” “今天你抢不走我,除非是没有脑袋的。”孤儿强硬的说,不过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路易迷人的碧绿眼睛,不禁有点心虚。 “伯爵小姐,我欣赏您的勇气。”路易非常认真的说,“可我不会妥协,就算那会使我失了子孙根,追风家族的人也不会低头。” 这话令孤儿心里提着的一口气差点泄掉,她的不安就是来源于此。 追风家族勇猛彪悍,却根本不知道退让为何物,这也是他们虽然武力强大却不能称王的原因。无论哪一个国王,除了必须坚守的尊严与荣誉,还要懂得何时隐忍和低头,这样才能带来最后臣服。而追风家族自由奔放,有时候甚至是野蛮,和他们谈判是很难的,这在她以前和追风家的商贩做生意时早就领教过。 本以为,用他的老二威胁他会管一点用,毕竟那是男性的骄傲和尊严,对追风家族的人更是如此,但没想过这男人居然不受威胁。 “而且**”路易慢慢垂下持着战斧的右手,沉静地道,“我们两败俱伤之后,我会下令我的人马踏平不破之城,杀个鸡犬不留,然后追风家族会倾尽全力攻打飞轮海灰堡。” 孤儿表面上倒还镇静,但心里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破之城不能被灭,它是自由贸易城邦的领袖之地,如果消失,她就无法顺利的做生意,也寻找不到父亲说她必须完成的使命。而盈禄家虽然在她的倡导下已经秘密加强武力建设,但远远没达到能应付战争的地步,这笑起来阳光灿烂的男人,还真会釜底抽薪之计! 唉,看来两相保全比较困难,还是先保一样吧,不破之城安全了,她自己还好办些,要知道她可是有一个秘密**不,是很多秘密。 “好吧,英雄从不妥协。”孤儿顺着路易的调子说,“但是战争可以言和,您带着您的人马离开不破之城,我就跟您走。假如您看不紧我,半路让我逃掉了,您就就断了要娶我的念头。告诉您,我已经把终身献给了龙神,立誓终身不嫁。”至于后面一句,她纯属胡说八道。 “答应一半。”路易想了一下道。 “什么一半?”孤儿搂紧了路易的大腿,心知再这么下去,她必定会因体力不支而落马,到时候什么筹码也没了,一切必须快做决定。 “我答应和不破之城议和,但绝不会放弃娶你为妻。从今以后,就算你跑到天边去,也是我的公爵夫人。我们将以‘你’来互相称呼,以示是一家人。天上诸神把你扔到我的马上,已经说明了这是命运。”他说得无比认真,孤儿却哀叹不已。 什么天上诸神,不过是小猪胆小且不负责任造成的这可怕事实。而且这男人也真是的,他们才认识不到十分钟,有必要自来熟到这个地步吗?他看上的就他的?她看上过很多东西,可是她不能搬回家。 “公爵大人,这怎么行**” “我们好不容易**” “机会只有一次啊,公爵大人**” 未等孤儿说话,路易周围的臣属就开始激烈反对。 路易一摆左手,所有人立即噤声,可见他在部众面前非常有威信。孤儿一直以为漂亮的人都不太威严,今天看来要改变这个观点。 “怎么个议和法?”他眨了一下眼睛,看起来不像是战场上议和,倒是有点挑逗之感。 “带着你的人马退出不破之城,以后你再攻城就是另一回事了。”孤儿不理会他的神情,严肃的说,感觉到手臂上的酸麻。 “小坏蛋,你想得可真好。”路易一笑,“我的人马出了城门,到惊马大道上还不任人宰割?敢情你以为我是白痴公爵?” “我可以让魔晶暂时避光,直到你们退出惊马大道。”朱丽在一边插嘴道。 “笑话,我们一出城门,你们就立即撕毁契约又怎么办?”路易的待从愤愤的冷笑。 “女人也是有尊严和荣誉的!”朱丽虽然还倒在地上,被追风家族的士兵踩在脚下,但仍然怒喝。 “是啊?为什么小看女人。”孤儿已经快坚持不住了,所以决定刺激一下路易公爵,“你们快点做出决定,不要婆婆妈妈的像个**” “婊子!”她找不出合适的词汇,朱丽给她补足。 四周的喝骂声瞬时响起,朱丽还挨了两腿,肩膀上的伤口血流如注,可是她咬着牙一声不吭。 路易皱起眉头,显然朱丽的话激怒了他,不过他不似手下人那么粗鲁,想了片刻道,“好,就照这个条件议和。还有,你要把我的人交还给我,他们虽然是奸细,却也是我的人。” “而我的人要留下来接受惩罚!”朱丽讨价还价,“而且现在必须让双方立即停手!” 好啦,现在是谈判细节阶段,已经不干孤儿的事了,她要想想之后要怎么面对这个口口声声要娶她的、漂亮又野性的公爵大人。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 爱情的脚下 追风家族不愧是风一样的家族,攻城速度快,议和的速度也快,不到片刻,路易公爵就已经和朱丽城主谈妥,号角声和鸣锣声后,双方罢手。 只不过,不破之城的女战士伤亡惨重,而追风家族的士兵们则战力不损。他们排成方阵,列队在他们首领的身后,战马不安的骚动着,但战士却军纪严明。 在塔撒大陆上,人们认为风具有最可怕的摧毁力,而追风家族巫师和祭司们就是掌握的风系魔法,或者领主也会,好在这一次攻城,他们并没有使用魔法,完全是冷兵器时代的小规模战斗典型,凭借的是力量、勇气和凶猛。 到现在,孤儿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决定是正确的,硬碰硬的话,不破之城的神话在今天就将结束。而且她也松了一口气,因为塔撒大陆的人这点比地球人好,至少表面上还讲讲诚信,追求荣誉和忠诚,既然议了和,马上毁约的可能性不大。 “可以让你的刀离我的命根子远一点吗?不得不说,我亲爱的,这相当危险。”路易低头对孤儿道,“难道你想嫁给我后守活寡吗?” 不是我不想啊,可是刚才太用力了,现在左臂肌肉僵得像石头,根本动弹不了了,只能保持原有姿势。 孤儿心想,感觉脖子都要仰断了,这话又说不出口,只得挫败的低下头去,差点滑下马背,幸好路易一把抓住。此时他也发觉孤儿的可笑情况了,干脆让她横坐在自己身前,双手环抱她,轻轻扳动她的手臂,之后取下她的金柄小弯刀。 孤儿本以为会很疼,但没想到他的动作出奇的温柔。 “这柄弯刀算是你给我的结婚信物,可惜我没带什么,回去再给你。”路易说着一拍孤儿的背,“这是什么?你的另一个武器?” “只是衣服,我到哪儿都带着一两件衣服御寒,我**怕冷。”孤儿怕路易发现背上的伞包,随口敷衍着。也幸好路易不在意这些,伞包又有披风遮挡,这才没有泄露秘密。 “衣服就是女人的武器。”路易说着一带马缰,走出队伍,“把我的人带来吧。”他说,虽然是议和,但他却有着胜利者的笑容。 朱丽此时已经简单的包扎了一下伤口,在几名女战士的簇拥下,站在追风军团的对面,红色铠甲上有红得更深的痕迹,整个人好像一朵泣血的火红玫瑰。 她一挥手,就有人把桑德拉和那名男巫带了上来。而不用她吩咐的是,四个里应外合的当当自己从城门处走来,其中就有那个像一头棕熊的家伙。 “带我走!”才一看到棕熊男,桑德拉就叫了起来,并拼命想挣脱押着她的女战士。 她身后的一名女战士抓住她的头发,向后一拉,同时一踢她的膝弯,她立即大叫着跪地,但眼睛还是望向那个男人。平常看来有些严厉刻薄的眼睛中满是泪水,露出小狗一样的乞怜神态。 棕熊男面无表情,只是恭敬的跪在路易的马前,“公爵大人,比尔向您问好。” “很好,比尔,你的忠诚为你赢得了荣誉。从今天起,你不再是铁匠比尔,而是比尔爵士。你将有自己的封地和属民。等回到鹰岩城,你将在大祭司面前被册封为骑士。”路易平静的说,气质高贵冷静,一派诸侯王的派头,迥异于在战斗中的狂野作风。 “谢谢公爵大人,比尔宣誓效忠于您,至死方休。”棕熊男比尔挪动半跪的膝盖,俯头亲吻了一下路易的战靴。 “你不要桑德拉了吗?”明知道朱丽断不会放背叛者离开,孤儿还是忍不住问。 比尔抬眼看了一下孤儿,认出自己就是被她贩卖,但她从未侵犯过他的男性尊严,他至今感激。奴隶贩子在几个自由贸易城帮到处都是,只有盈禄家的伯爵小姐会善待他们,全港口的人都知道。 “尊贵的伯爵小姐**” “她就快成为你的公爵夫人了。”比尔还没说话,路易插嘴道,似乎急于让别人知道他抢了盈禄家的女伯爵为妻,也不管人家愿意不愿意。 比尔显然吃了一惊,而孤儿根本就不辩解,因为根本没有用,到时候以事实说话就好。 “公爵夫人。”比尔垂首表示敬意,“公爵大人曾经说过,谁能帮助攻破不破之城,就会被封为追风家的属臣。我本是铁匠,在与尊贵家族的战斗中被俘,但只有贵族骑士才能被交换或者讨要赎金,我只能被当做奴隶卖到不破之城,但我时刻不敢忘记公爵大人的谕令,历时三年才找到机会。” “你说过带我走的!”桑德拉尖利的声音划过空气,“你说过我会成为爵士夫人,我们会生儿育女,儿子可以留在身边,会有豪门宴会,会有优雅的默剧观看,会有骑士比武大会,不用一生都呆在这全是女人的地方!你说过的,我们可以一起成为贵族。你说过的!你说过的!你说过的!”她绝望的哭叫,震人耳鼓。 路易抓抓耳朵,显得很不耐烦。 “我骗你的。”比尔冷漠的看着桑德拉,眼神中没有一丝感情,反而充满了厌恶,“我和你上床,取悦于你,当你的狗和玩物,放弃男人的尊严,就是为了要你告诉我控制魔晶的咒语,为了让你帮我把巫师带到塔楼顶,为了你允许我随意走动,可以接触来自追风家族的商贩,让他把消息带给公爵大人。除此之外,我对你能有什么爱呢?你从来不把奴隶当人看,比草原上的狼还贪婪,怎么会有人爱你。” 原来这无间道是无意之举,异界版斯巴达克斯,但谁能想到比尔这样看来像棕熊的男人这样有心机和忍耐力呢?果然人不可貌相。 想来,比尔被卖到桑德拉的人种馆后,他的某些能力让放荡的桑德拉对他格外满意,于是他成了她的宠妾。本来在开集市的时候,当当是不得随意乱跑的,但不破之城平常也有小商贩往来做生意,这时候如果比尔利用桑德拉的地位与这些人进行接触,继而联络到路易公爵是可能的。 控制魔晶的光芒,不仅需要借助于某些魔法,还需要一串咒语,那是五个首领才知道的秘密。比尔忍辱负重了三年,当他得知了这咒语,自然立刻就与路易公爵商议破城的计划。他们选在了三天大集市的日子,还借助孤儿之手把男巫当做奴隶运进城来,比尔甚至还发展了三个当当帮手。 而做到这一切,只需要给桑德拉一个不切实际的美梦,并且花三年时间让她相信就可以了。 桑德拉在不破之城地位崇高,无论要什么都可以得到,金钱、美食、美男、权位,可她偏偏想要爱情。多么可笑啊。强势到如此的女人,阴险狠毒、说一不二,却依然倒在爱情的脚下。 可是又哪个女人不想要爱情呢?孤儿也想要,但她不会想藉由男人改变命运,也不会为了男人,伤害自己的亲人同胞。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 逃跑的地方 “好啦,我们走。”路易扣住马缰,“朱丽城主,希望以后还有机会与您在战场上相见。” “那一定会是在不破城之外。”朱丽目光烁烁,带着与她美丽面庞不相称的坚毅。 路易一笑,拐过马头,让出道路。 这位公爵大人还是不相信女人的尊严与荣誉,所以他的人马将分为三批出城,如果不破之城的女人让魔晶重放光明,还留在城内的追风家族的士兵就会继续战斗。说到底,第三批出城的人是最危险的,而他就留在第三批人马之中,当然还有仍然坐在他身前的孤儿。 孤儿一直祈祷她的保镖们不要在这时候盲目出现,尤其是小四四,说不定他会毫不犹豫的为她献出生命,而她绝不想让他死,因为她不希望财产遭到损失,也因为舍不得他这么多年的出生入死。 而这一次,祈祷应验了,直到他们离开惊马大道,小四四也没有出现。 “照顾我的人、我的货物、我的奴隶、我的财产**”临行前,她不断要求朱丽。 朱丽没有说话,但用力点头,孤儿放了心,因为她知道那就是承诺。不过两个女人的这番对答,惹得路易到了城外还在嘲笑。 “你平时就是这么爱惜东西吗?”他笑,脸上依然阳光灿烂,一点也看不出半天前他打了一仗,攻破了传说中坚固无比的不破之城,也看不出他议了和,不管他承不承认,毕竟是被人胁迫这么做的。 “盈禄家善于积累财富,这有什么好笑吗?如果不是我有钱,你会想娶我吗?”孤儿不卑不亢,态度沉着。 “是啊,你是我在不破之城的最大收获。知道吗?你比之那座城一点不差,你虽然没有地理优势,但你比那座石头城美丽。”他直言不讳,“而且我现在抱着的可不只是财富,还是个我从没见过的可爱女人。” 孤儿不理他的恭维话,但感觉得出他的变化。才抓住她时,他总带着调戏的态度,可现在他对她规规矩矩,可见真正把她当成了贵族小姐看待,并不是把她当成掠夺物。 但是尽管他尊重她,似乎还有点爱慕,也尽管他漂亮得没话讲,英勇善战,她却还是要逃,因为用朱丽城主的话来讲:女人也有尊严和荣誉。 而她计划要逃跑的地方,就是惊马大道尽头的一处奇异山地。 不破之城的北峰出口正对着惊马大道,那是一条高出地面的宽阔石子路,从城门口到路的尽头,快马也要走上一个小时,路两边的红色泥土地依山形成了巨大的空地,好像一块小型平原,魔神之力遍及整个红土地。 路的尽头,绵延的山岭锐利的伸出一角,好像一把匕首指向了另一座山峰,从角度上看,有点像f1赛车中的“胳膊肘弯”,一侧是高高的山岭,另一侧则是深谷悬崖。而过了这个锐角,就摆脱了魔神的影响。 从理论上讲,这也是不破之城的天嵌,如果在此处设伏,想进入惊马大道也是不容易的。不过这也就是理论罢了,因为这地方的路并不窄,可以并行五辆马车,而且如果要进入惊马大道,未必非要路过这个锐利的山角,从一侧的山岭也可以,若骑兵冲起来,借助山地还有很大优势。 不过,这地方却是孤儿唯一的机会,她必须一次成功。 不破之城中的女战士不会追出来,为了省马,路易一定会走这边平坦的路,反正过了那个山角就是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了。她只要在那个时候跑到悬崖边上,跳下去就行了。 背上的伞包,本是她无意中背上的,没想到这时候成了她逃跑的助力。 她在地球时玩过跳伞,当时是被她老爸逼的,她至今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带她玩这么危险的东西,而她从来也不是喜欢冒险的人。难道父亲预见到了今天?预见到她女儿必须跳伞以逃生? 不,不可能的,盈禄家的人从来不是以预言著称的,那是精灵家族的活儿。想来不过是老爸的恶趣味罢了,他喜欢看她吓得哇哇直哭,然后呕吐不止,他强迫她玩各种极限运动,虽然她一直玩不好,每回都像死了一回一样,可在逃命的紧要关头,也许足够了。 悬崖跳伞与普通跳伞不同,气流复杂得很,但是比起被强娶,冒点生命危险也值了。一旦她被带进追风家族的领地,盈禄家没有力量攻打鹰岩城,朱丽也不会为她举兵,只有那四个保镖会骑着小猪和小蛇前来送死。 所以,尽管危险,可是必须! “我想去崖边看看。”当三批人马都已经顺利出了惊马大道,孤儿对路易说。 “现在赶着回鹰岩城,我希望三天内和你结婚,你去那里干什么?”路易有些疑惑,还有一点警惕。 孤儿决定刺激他一下,于是回身一望。 只见魔晶的银紫光芒直冲天际,北峰入口处的两尊魔神散发着若有若无的红光,整片红土地上,连一只兔子也不敢经过。 “你怕朱丽城主追出来吗?”她侧过脸,扬起下巴,神情高傲的问。 “如果不是忌惮魔神之力,我会怕一群女人吗?”路易显然有点被刺到了,神情严肃的回答。 “那么你为什么不肯让我停一下?我只是看看我的龙是否还在。它一向在那个地方等我,难道你连让我看一眼魔宠也不敢?或者你以为我会跳崖?” “没有人会因为要嫁给我而跳崖,女人们希望享受这荣耀已久。而你,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成为了那个幸运者。”路易很自傲,而他也确实有那个本钱。 “那么,你可以让我看看我的魔宠吗?” “有何不可,只要你别用太久的时间。”到现在,路易被孤儿挤兑得没有理由说不,只得率先下马,然后抱她下来,“要我陪你吗?山边的风都是魔鬼,说不定他会从我怀里抢走你。”路易调侃了一句,“至于你的龙,你可以带走它,或者我再送你一头做为新婚礼物。” 孤儿摇摇头,表示想和魔宠单独告别,然后在路易的注视下,一步一步走到崖边,心里“呯呯”乱跳,不仅是怕悬崖跳伞,还怕路易突然变卦。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她强迫自己不紧不慢的走,步姿和身体不泄露一点秘密,好不容易到了崖边,探出身子往下一看,不禁头昏目眩,差一点跌下去。 不到高处就不知道深谷的可怕,这悬崖好像一个绝深的矿坑,四面绝壁陡峭,谷底却只见一片森森绿意,间或有一两块灰色的石岩露出来,仿佛是一只怪兽张大了口,獠牙闪亮,正等她自投罗网。 一瞬间,她有点犹豫,心想也许到了追风家族的领地还有机会逃走,犯不着如此冒险,但一回头,就见路易正大步向她走来,一边走一边叫,“站着别动,你会掉下去的。” 山风从崖底倒卷上来,吹得她的长裙飞舞,披风飘扬。她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有些站立不稳,身体微微一晃,感觉风拉扯着她的衣服,把她往崖底拽。 这时候她不得不承认,她是个胆小鬼,这种极限运动实在不太适合她,而这个逃跑的主意简直糟糕透了,眼看路易越走越近,她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和身后巨大而空洞的恐惧感相比,她宁愿先跟这个漂亮的公爵大人离开,以后再想逃跑的办法吧。 又一阵山风吹来,风力很大,孤儿身上的披风都被卷走了。她只感觉有一双无形的手在搂抱她,想让她飞起来。她脚下用力,想向前走几步,没想到地面传来“喀啦”一声,山崖边上碎石很滑,她居然不进反退,双脚已经到了崖岸的边缘,甚至有一只脚跟已经悬空。 “千万别动,我来救你。”路易看到孤儿的险况,大叫一声,开始向前跑。 而他这突然的举动反而吓了孤儿一跳,她没有动,但是重心本能的向后,于是不可抑止的,她直直的掉落了悬崖。 尖叫声被风声所掩盖,最初的几秒慌乱被求生的本能所代替,她估算着下降的位置,然后拉开了伞包。 在降落伞打开的一刹那,她感觉好像被山风拉了起来,山间复杂的气流撕扯着她,她没有风镜,眼睛被风吹得张不开,裙摆像花瓣一样张开,她拼命想看清周围的环境,调整降落的方向,可做得并不好。 不想跳也跳了,安全着陆是下一步的问题。 但她跳伞的技术实在不怎么样,无论如何努力也控制不住方向,任由山风把她吹得东飘西荡,好几次都差点激烈亲吻山壁,吓得她连汗毛孔也闭起来了。 她印象中从天下掉下来的速度是极快的,可这次感觉特别慢,不知道被气流戏耍了多久后,山风推着她突然一个俯冲,向着地面一片葱郁的树冠冲了过去。 她惊叫、咒骂、大声祈祷、可这都阻止不了她的下降之势,浓密的树叶和枝干迎面汹涌的扑来,伴随着噼噼啪啪的树枝折断声、抽打在她身上时她的痛叫声,她不断下落。 “别慌,注意角度。孤儿,千万不要慌乱。”她紧张的提醒自己,要知道她落地的成功率非常低,被父亲逼着玩过三次跳伞,除了第一次侥幸成功,第二次她摔了个嘴啃泥,脸上大片擦伤,差点毁容,第三次更是断了脚。总之她是一次不如一次,不知道这第四次会如何? 更可怕的是,她七年没碰过伞包了。 可是,尽管大片树枝的阻挡降低了她落地的速度,但地面的景色出现之快,还是完全超过了她的眼睛对事物的反应。她只看到眼前黑乎乎一片,也不管那是树干还是岩石,在即将撞上的一刹那,本能的伸出四肢,紧紧抱住,就好像落水的人抓住一切浮木一样。 呯! 她抱着浮木一起倒在地上。还好还好,浮木在下,她没有直接亲密接触地面,不过这浮木很坚硬,她这一下撞得也够戗,而伞面像一张巨大的云,把她和浮木一起罩在下面。 她暗吁了一口气,虽然姿态差点,毕竟安全着陆了,而尽管她身上无处不疼,却感觉没有受内伤。 唉,幸好她拼命的护住了脸,她美丽的面貌才得已保存。只是**不过**这浮木很古怪,质感冰冷而光滑,好像是**金属! 不会是恰巧抱到一大块金子吧? 孤儿兴奋的撑起一点身体仔细看,眼神却撞入一片蓝色里,最深邃的蓝,好像玄冰再燃烧。 “啊,我的奴隶!”透过狮子面具上窄窄的眼缝,孤儿认出了那双眼睛的主人。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而下一秒,她只看到寒光闪闪,伞面被斩为碎片,像漫天飞舞的白蝶,而她则被一只手抓住衣襟,举了起来,双脚离地。 “放手!放手!我才从上面掉下来,受不了高处。啊,要断气了。”虽然抓的是衣服,但让布料这么勒着脖子也受不了。 话音未落,她就被远远扔到了地上,幸好地面上有厚厚的枯叶,不然一定被摔个半死。这死奴隶,真野蛮,看来以后要好好调教,还得用狠招。孤儿坐在地上干咳,瞪着眼前神秘的冰封骑士。 近距离看,他似乎比被封在冰晶中更为高大,也更为冰冷,从头到脚的黑色铠甲依旧闪着寒意的光泽,森然狠戾的杀气在他身周弥漫,连飞虫也退避三舍。 孤儿看不到他的脸,他也不说话,但他的巨剑却垂在手侧,斑驳的锈迹已经退去,剑身散发着幽蓝之光,看来锋利异常。剑的护手上雕刻着一个标记,像s型的火焰,又像是尾部相连的双头蛇,正是驿马家的标记。 “你是阿德斯!”孤儿冲口而出。 本来冰封骑士已经背转身去,一手拉过马缰,似乎就要上马离开,听到孤儿这样说,又停了下来,半侧过身看她。 孤儿这才注意到这是一片林间空地,而自己从天而降,居然把他从马上砸了下来。 今天是什么日子,她从空中掉下来两次,两次掉在男人的马背上。这下可好,她闯了大祸,因为根据塔撒大陆的习俗,骑士从马上摔下来是奇耻大辱。 她侮辱了一位骑士,虽然阿德斯是相当于雇佣兵的自由骑士,但他的荣誉仍然不容玷污。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 舍命不舍财 “呃**那个**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翅膀,所以无法控制降落。”孤儿笨拙的解释,“你就当这是缘份好了,这样想,会不会好一点?” 她偷瞄,而回答她的,是眼前寒光一闪和紧随而来的疼痛。低头一看,自己右小臂出现了一道至少三寸长的口子,鲜血正争先恐后的冒出来,衬着雪白的臂,看来触目惊心。 他敢伤她!还无缘无故的! 孤儿立即就愤怒胜恐惧,怒道:“你干嘛划伤我!作为一个奴隶,你实在太过分了!这世界上只有我老爸可以打我,因为他生我养我,他有那个权利!你算老几?不过是一个兵马俑**”她住了嘴,因为那巨剑的剑尖抵住了她的喉咙,不过她虽然不敢动,还是不服输的怒目而视。 顺便瞄了手一眼,血哗哗的流,好疼! “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隶。”他忽然开口,声音低沉冷漠,似乎从胸腔中发出,却说不出的磁性好听。 孤儿紧盯着剑尖,见上面的血迹正像蒸发一样快速消失,似乎被剑身吸走,而一道幽蓝剑光仿佛隐秘的气息一样盘旋剑身。 也许这巨剑一出就必须见血,所以他要划伤她。她心想。照这么说,他只是取她一点血,而没有杀了她,已经很客气了。 可是,他不应该对她客气吗?他现在应该单膝跪在她面前,亲吻她的脚,请求她的原谅,因为他是她的奴隶。他否认有什么用,事实就是事实。 “这剑叫什么名子?”她在这么危险的情况下,突然像拉家常似的问了一句。 隔着面具,她似乎都能看到阿德斯皱紧眉头。他没回答,但是剑尖缩了一下,让孤儿感觉他不会杀她。 “这么保密?那我以后自己打听好了。” “疾风。”他吐出两个字。 一时之间,孤儿没明白,愣了一下才知道那是巨剑的名子。她很开心,因为交谈是建立关系的第一步,他肯说话,就证明万事好商量。 “这名子很好听,但是请把剑拿开好吗?”因为不敢动,她脖子都酸了,而且手臂疼得要命,“至少容我包扎一下伤口,自由骑士也不会欺凌弱小。” 看不到他的脸,揣测不到他的心意,但巨剑终于还是移开了。 孤儿抬起胳膊,见一缕血迹已经染过手背,不过现在已经不再流血了,显然划得伤口虽然长,却并不深。而这样一把巨剑却能划出轻巧的伤口,阿德斯的武力指数摆明了相当高,从奴隶的价值上而言,他是一等货色,甚至可以加价好几倍。 可是就算胳膊止血了,她也得包扎一下才行,否则碰了脏东西会感染的。这边的医疗条件不太好,受了伤总是用各种古怪的花草和湿泥来解决,她可不敢接受这样的治疗。而要回现代还得等差不多一下月,她不想因发炎化脓而持续高烧。 想到这儿,她拉起长裙的裙摆,学人家的样子用力一扯,不过并没有预想中的嘶啦声,可见裙子的料子质量不错。再拉,还是没反应。于是她左右寻找锐物,眼光一飘看到巨剑光亮亮的闪,剑尖就扎在距她不远的地面上,她想也没想,把裙摆凑地去轻轻一划。 啊,这剑果然锋利到无与伦比,就算紫金家的极品宝刀“王权”也比不过。不过,她才把布条胡乱缠在手上,身子就僵住了,因为她听到了一声愤怒的哼声,虽然轻微,但寒意阵阵,似乎这小片空旷的林地都降温好几度。 哎呀不好,她貌似忽略了一件事,以神兵宝刃去斩女人的裙子也是侮辱骑士的做法,还被很多人认为是不吉利的。几分钟内,她已经严重侮辱阿德斯两次。 “我希望你明白,你就是我的奴隶。”她不知死活的说,企图以这件事来掩盖她侮辱骑士尊严的事实,“你是我从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是我解开的你的封印,不管你愿不愿意,你属于我!”这可是她的财产啊,她这人就是死也要赚钱,舍命不舍财的。 “我可以杀了你。”他慢慢的答,收回巨剑,声音中毫无感情,态度骄傲,“今天容忍你的愚蠢行为,就是为了抹去那一挖之恩,否则你早就人头落地。以后别再让我见到你,那样你只能到地狱去贩奴了。” “塔撒大陆是你的吗?如果无意中遇到也怪我呀。”孤儿走近两步,但被那狮子面具上、狭窄眼缝中的冰冷目光骇得后退了好几步,“你不了解我,我对于自己的财产从来不放手。”她心里发抖,嘴上却硬。 这一次,阿德斯没有回答她,转身上马便走。 孤儿连忙追上,“至少你要带我走出这片林子啊,我连方向也辨不清。喂,你等等我啊,骑士的美德就是保护弱小,这其中包括妇女。喂喂**”她在后面大呼小叫,可前面的大黑马和黑骑士就是不理。 好在这片空地外都是茂密的树丛,马走不快,她穷追不舍之下,居然没被甩脱。而当她试图靠近大黑马,却感觉一种说不出的恐惧感,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似的。 那马比寻常马高大很多,孤儿的头都不及马鞍,马皮有如丝缎般光滑,比无月之夜还要漆黑,马身上披着重甲,马脸上也有护具,一缕黑缨在马的脑门上作装饰物。 皮特说的没错,这马像是暗夜里的幽灵,散发着地狱的气息。 而对这位全身漆黑的冰封骑士,她叫他阿德斯,他有反应,却没有承认,那他究竟是不是呢?如果是,他就是八百年前驿马家分裂出来的自由骑士,也就是说他至少有八百多岁了。 那他现在是什么模样?要知道一个年老的奴隶是卖不上好价钱的,不过他的剑、他的马、他的盔甲可都是极品宝物,价值不菲。从行动上看,他也是身强体健的。 总之,她不会看走眼,把他弄到手,绝对不会陪本。 她一边想,一边锲而不舍的追。不久,霍拉一下,眼前又出现一片空地,可比她遇到阿德斯的地方大多了,空地中间还有一条明亮的小溪。 而和这片空地同时涌入眼帘的,是大批的黑甲骑兵和远处白色的幻鬼。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 好多兵马俑 哇,异界版兵马俑群! 原来传说并不都是假的,当她把阿德斯挖出后不久,鬼影森林附近的村民看到过他率领大队黑骑兵和幻鬼出现。那些人认为他们是地狱里来的凶神带领阴兵过境,吓得纷纷走避,甚至逃离家园,而她却一度认为此事不可信。 阿德斯一直被埋在鬼影森林深深的地下,一埋就是八百年。假如这些兵卒是他当年的部下,难道他们也活了八百多岁?她可不记得塔撒大陆的平均奉命有这么长。 而自从紫金王族失势,四系魔法也随之消失殆尽,目前只有少量人才掌握,而且能力大不如前。所以这些兵士依靠魔法而长命如中国彭祖的可能性也不大。 若说是这些士兵也被封印了吧,那又是谁为他们解开的呢?幻鬼又为什么追随在阿德斯身边?为什么他的军队在他被释放后,第一时间就集结了起来?他们有什么目的吗?有人在背后操纵这一切吗?甚至那个卖给她驿马宝藏地图的零人,现在想想也很可疑。 最最让她遗憾的是,为什么她挖出来的是一个人,不是一只军队?否则她会发大财的! 愕然瞪着眼前这些或坐或卧,貌似正在修整的黑骑兵,还有如雾般散在周围密林中、看不清面目的幻鬼,平常以聪明机智、伶牙利齿著称的盈禄伯爵小姐目瞪口呆,说不出一个字,尽管脑子里转了无数的主意。 而就在她不知所措之时,幻鬼闻到了她鲜美的味道,饥饿的他们迅速向中间的空地逼近,发出“嗞嗞”的叫声。 幻鬼不是鬼魂,是一种传说中早就灭绝的了怪物,但他们无影无形,寻常刀剑无法杀死,他们还能招唤雾气、毒气、杀人于无形,好战嗜血且渴望人类的血肉,总之是闻之人人胆寒的东西,非常凶残。 那天在挖掘现场,孤儿见过幻鬼一次,不过那回离得远,她还骑在小猪上,并没有今天这种直观的恐惧。她甚至怀疑过他们是否就是幻鬼,可现在她感觉毛骨悚然,被人视为盘中餐的滋味实在太吓人了。 忍不住惊叫一声,她跳了两跳,扑到大黑马身边,一把抱住了阿德斯的脚,几乎是本能的反应,根本没有考虑到这个人也许更可怕。 “大人,宰了这疯婆子吗?”一个距离最近的黑骑兵拔出长剑,指着孤儿,好像她的行动冒犯了他们的大人似的,只等一声令下,就会把她砍成碎片。 “今天不杀,以后遇到,格杀勿论。”他简略而冰冷的说,一抬脚,孤儿就被踢到了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扑通”一下坐在溪水里。整个过程快得她根本没有反应,只一眨眼的功夫,人就全身湿透了。 有两个幻鬼就蹲在小溪边,孤儿被甩落溪水中后,正落到他们面前。对幻鬼而言,这鲜嫩多汁的人肉差不多算摆在他们嘴边上,甚至还是清洗过的,哪里还忍得住,分左右向她扑来。 距离太近了,近到孤儿可以看清幻鬼原来是人头蛇身、披头散发的怪物,尖牙像一排排巨型黑针,嘴巴张开后,居然好似大过头! 这可怕的画面在她眼前快速放大,她连躲避也来不及,只短促的惊叫着,身体绷紧,紧闭起双眼,耳边只听“咚”的一声,一种凛冽的冰寒划过她的脸颊。 她以为是被吞掉了头,但却并没有感觉到被咬噬的疼痛。恐惧中睁眼四看,面前景色依旧,她所遇的一切并不是噩梦,而她的头好端端呆在她的肩膀上,倒是她左右两边的溪水中各落入一颗东西,正是幻鬼的脑袋,污浊的血把溪水都染黑了。 她这才感觉害怕,还有极度的恶心,一边惊叫一边爬上岸来。 她狼狈的模样引得黑骑兵们哄堂大笑,连那些青一色的黑色马匹也不断刨着蹄子,好像看得也挺开心的,只有阿德斯没有,但是孤儿感觉得到他的轻蔑。 他本来离小溪较远,此时却骑着幽灵般的黑马站在溪边,巨剑疾风的剑尖还有污血流淌,显然是他杀了幻鬼,速度快到形同鬼魅。而且,他的剑居然可以斩杀号称凡剑不伤身的幻鬼! 不过孤儿还没白痴到以为阿德斯是在保护她,他只是不容手下冒犯他的权威,因为他说了,“今天”不杀她。换句话说,今天她是安全的,只因为阿德斯要报答她挖出他的恩情,从此两不相欠,以后她就和一根草一样在他眼里没有区别,他随时可以骑着他的幽灵黑马践踏。 死奴隶,你等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自己挖他出来后,那一桩桩、一件件他的恶行,全记在她的心理,她发誓要加倍偿还,说不定以后还会把他卖给一个满脸麻子、淫荡变态的大肥婆,或者直接卖到不破之城的***街去,看他还傲慢个什么劲,服务广大妇女去吧! 这个奴隶太欠调教了,可是越难驯服的野马越是上等货色,越激发人的征服**,她孤儿在此地立誓,总有一天要降服他,让他跪在自己脚下,否则就不算地球人。 她发狠似的想着,忽然又记起刚才那个骑兵叫她疯婆子,急忙向左踏了一步,回身凝望溪水。 溪水潺潺流动,左边是上游之地,所以死去幻鬼的污血被溪流冲到了右侧的下游去,左侧的溪水明亮亮的,完全可以当镜子。 可是她急于看看自己的模样,却没注意到脚下,被幻鬼的尸身绊到了,差点摔倒,又引来一阵大笑。 孤儿不理他们,心思落在了幻鬼的尸体上,琢磨着等出了树林后,要让皮特带人回来,运走这些扭曲的尸体。失去生命后,幻鬼们的蛇身立即干枯得像树干一样,鳞片看来坚硬无比,边缘闪着锋利的白光。 她觉得幻鬼的身体说不定可以用来赚钱,四处展览或者把鳞片做成武器什么的。在塔撒大陆上,幻鬼只是传说,还没听说过有谁见过幻鬼之尸,这也算废物利用吧。 临水照镜,她惊得差点跳起来。 这这这**是她吗?长发散了,乱得像小蛇窝里的长叶草,发间还插着树叶和一段枯枝,脸上的泥污横七竖八,身上的长裙破得你乞丐,降落伞被阿德斯斩成了碎片,可伞带还挂在她身上,滑稽极了。 怪不得这群死男人要嘲笑她,怪不得她的美色一点也没动了阿德斯的心。她的容貌虽然在地球上只能算是清秀,但在塔撒大陆,她娇柔的五官是绝美的象征,她也被称为大陆四大美人之一。 所谓物以稀为贵嘛,她的长相,全大陆只有一个。 彭祖,传说中的养生家,活到七百六十七岁,仍无衰老迹象,耳不聋,眼不花,背不弯,腰腿不疼。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 交换 “走。”正当她顾影自怜的时候,阿德斯一提马缰,向从林深处走去。他的疾风巨剑就挂在高头大马的鞍桥上,因为没有剑鞘,始终让人感到杀气腾腾。 他的军令如山,一声令下,那此本来散乱站在四周的士兵立即翻身上马,片刻间就军容整齐,安静肃穆,除了马儿们喷着鼻息,没有人吭一声,表现出钢铁之师的素质,看来传说中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不是空穴来风,也不只是个神话。 就连那些幻灵也不再蠢蠢欲动,自动闪出一条道路,让阿德斯从容穿过。只不过,这片树从除了少许空地,其他各处都是树丛野草遍布,骑着马不能飞奔,只能缓缓前行。 从这些情况判断,显然她刚才跳伞的时候,这队传说中的军团正在就地休息,阿德斯独占了那小片空地,大概才骑上马准备离开,就被她给生生砸下了马来。 也幸好这一幕没人看到,不然以阿德斯的骄傲和冷酷,她可能早就脑袋搬家,连被报答一挖之恩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被封印?现在又来这里做什么呢?是寻找封印他的人进行报复,还是重新建立他的佣兵王国? 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有两件事是确定的: 一,他是她的奴隶,这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容任何人抵赖和反驳。当然,既然他属于她,那他的大军**据目测**至少有五百人,还有大批幻灵也是属于她的。但是她现在可以先不急于宣布主权,甚至可以先采取怀柔的政策,免得被这冷冰冰的男人背信弑主。 二,她一个人是走不出这片密林的,非得这队可怕的佣兵带她出去不可。她跳伞时已经是中午了,就算她根据野外生存手册上的知识,能循着小溪能走出去,恐怕也得在林子中过夜。塔撒大陆不比地球,偶尔出现个大型山猫都让全国人民激动万分,这里的丛林中可是野兽横行,还有很多人所不了解的怪物。她手无寸铁,只有脖子上挂的望远镜,连树也不会爬,火也不会生,还要对付蛇蟊蚊虫,这样耗一夜,不死就奇怪了。 “等等。”眼看阿德斯越走越远,一点没有停留的意思,她高叫一声,追了过去。 阿德斯当然不予理会,好在他速度不快,而两列并行,跟随在他身后的士卒们的马匹,也已经把道路踏平,方便了提着裙子拼命追的孤儿。 “请你等一等。”她气喘吁吁、汗流浃背,更丑的不成样子,“你说今天不杀我,可是你任我**哎呀!”她踩在一个尖东西上,脚底疼得钻心,不由得叫了一声,可是和生命比起来,这点小伤算什么,于是她继续跟随在阿德斯的马后,边走边说,“你任由我呆在树林里自生自灭,和杀了我有什么区别?” 阿德斯继续不理,而他的部下没得到他的命令,又不是在休息状态,也不敢多嘴。 “你得带我出去!这是你的责任,也是你身为骑士的行为准则。” 还是不理。 “这又不费你什么事,带我出去不就得了。只要到了有人的地方,我自己就能回家。” 仍然不理。 “好,你不肯帮我,那我们换个方式。你不是佣兵吗?佣兵就是要钱,我给你钱,你开个价好了。”抬出杀手锏。 可是他,绝对不理。 孤儿心头火起,干脆停下脚步大声道,“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你太虚伪了,不如干脆用剑来得痛快。” 话音一落,孤儿把自己吓着了。 这不是找死吗?而且不出意外的,幽灵黑马停住了,马上之人沉默数秒,然后慢慢半转过头,动作如放慢镜一样,威胁力十足,看来相当可怕,连他部下的那些马匹都感觉出了杀气,显得很不安。 伯仁是哪路神仙,阿德斯肯定不知道,但是虚伪二字的意思,连草叶上的一只瓢虫都清楚明白。 “我是说**呃**疾风不斩**那个无名小卒。”孤儿喉咙发干,不禁伸手摸了摸脖子,以确保脑袋还健在,“你虽然不稀罕小钱,也不屑于骑士荣誉,可是**可是**” 她感觉在那威猛的狮子头盔下,那双无情的碧蓝眼睛正要吞噬掉她。她紧张得直哆嗦,双手都不知道放在哪里好,无意中碰到胸前一个东西,金属光滑,皮质的地方温暖,正是她的望远镜。 像阿德斯这种塔撒大陆的土包子见都没有见过这东西,看来可以做为交换物。刚才因为望远镜上挂着一大丛树叶,这些佣兵们没有看到,现在她奔跑起来,望远镜显露真身。 她本来吓得站住了,和紧紧跟随在阿德斯身后的一名骑兵撞在了一起,他的马近到可以咬着她背上的伞包带玩,此时她却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向前连跑两步,举着胸前的望远镜道,“我愿意把此物奉献给你,作为你带我出树林的报答。” 呆在他左边就好,巨剑在右面,他杀她不太趁手。孤儿心里打着算盘。但随即想到,阿德斯能从很远的地方跃马斩杀违背军令的幻灵,只怕她呆在哪儿也是一样,不过心理安慰罢了。 阿德斯立直身子,显然被勾起了兴趣。 孤儿见状连忙解说,和商店里缠着人购物的店员一样,“这个东西叫伯爵小姐的神眼,只要足够高,视野不被挡住,就可以看到百里之外的情况。这可是苏制军用的,呃,就是雇佣军专用的。”她胡乱解释,“我知道您是以战争为生的人,那么这个东西就重要了,比之占卜用的水晶塔、魔法球还要直观。只要用神眼观察清楚敌情,您更加会是个不败的神话。”她把“你”改为了“您”,说出的谄媚之语,让她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好恶,好寒!但这貌似很有用,因为阿德斯从马上略俯下身,好像要吻她一样。 不过他当然不是吻,而是伸臂到孤儿胸前,一把扯走望远镜,因为动作粗暴,带得孤儿一趔趄,前额撞在他的皮靴上。 “跟着走。”阿德斯终于吐出珍贵的三个字,当然望远镜也老实不客气的挂在马鞍之上。 死奴隶,你给我记住,一笔一笔血债都给你记着哪! 哼哼,她就说这世上没有买通不了的人,一个望远镜不是照样打发掉这个孤高卓然的男人了吗?了不起下回她再带过来一个。 她一直不大批量的携带各种东西穿梭两地,因为怕扰乱时空,但一、两件东西就没关系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 唯一认识的人 全体人员都骑着马,只有孤儿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着。她一辈子都没受过这种罪,就算老爸训练她野外求生时,终究也不忍心太狠,可阿德斯却是铁石心肠。 她一边走一边暗中咒骂,晚上扎营的时候,她看到一些骑兵眼睛发光的打量她。 那是色狼的目光,这让她感到紧张,却并不害怕。虽然在这个地方,女人落了单十之**会受到性侵犯,特别是身处一群无法无天的野蛮佣兵之间。丑女人的结局就是被强奸,然后被割断喉管,漂亮女人至少会留下一条命。 但是阿德斯军团不同,在他没有下令之前,他的兵绝不敢轻举妄动。而这神秘的男人冷血却高贵,显然不是下令让士兵强奸女人的那些下流残忍且粗鄙无耻的货色。不过这是在行军中,到了自由时间他就未必会约束手下了。 再说了,她行走大陆这么多年能毫发无伤,除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的保镖和良好的运气外,自然也有自保之道,那是她的秘密,家传的秘密,唯一由她继承的秘密。 看到三、两士兵凑在一起,指着她窃窃私语,尽管觉得不会被强了去,她还是感到不自在。而且入夜后,蚊子好凶狠,她的手臂和脖子都裸露在外,只好和了泥涂抹。但湿泥变干后,蚊子会从泥巴的裂缝中叮咬,身上的衣服料子也不够厚,隔着衣服也被咬到,让她感觉要被蚊子吃了。 再看其他人,在生起的篝火中扔进一种草,烧起来的时候散发出一点点绿光,像鬼火闪动,可是却避蚊虫。不过没人邀请她去烤火,她也不敢和这帮饥渴的佣兵凑和,只好站起身向旁边的树丛走去。 一入夜,幻灵就自动散开,自己觅食去了。而和中午时一样,阿德斯在不远的一片空地单独呆着,他虽然可怕,却是她唯一“认识”的人。 她一路走,一路有干掉的泥块自她身上落上,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走出不远,那匹幽灵般的大黑马就出现在月光下的林间空地上。 它已经卸掉了身上的铁甲、护具和马鞍,皮毛滑顺美丽得好像会发光一样,要不是它动来动去,看来就好像是用一块巨大的黑玉雕刻而成的。 马儿首先发现她走过来了,警惕的打了个响鼻,但它好像并不觉得她是威胁,又似乎和它的主人一样对她表示轻蔑,只看了她一眼就又低下头去,啃着一棵小树的枝干。 孤儿慢慢靠近,还尝试着表示友好,壮着胆子摸摸大黑马的身体,然后一矮身,从马腹下钻了过去。 它是温热的,肌肉结实,并不是幽灵,只是它和它的主人一样有着魔鬼气息,让同类见了害怕罢了。 “你叫什么名子。”她回过头,看着大黑马专心而执拗的啃着树根,问。 “霜雪。” 孤儿吃了一惊,而后狂喜。呀?这马会说话,这要是弄走卖掉,得值多少钱?这大概就叫价值连城吧? 她跳过去,张大双臂拥抱霜雪,其实只是抬着双手贴在温暖的马身上,“你好棒啊,居然会说话。那告诉我,你几岁了?是男是女?还是处马吗?家里有弟兄几个?” “离开我的马。”身后传来冷冷的声音,低沉而磁性,“你会弄脏它。” 咦,好熟悉的感觉,和刚才马儿回答时的声音一样。孤儿蓦然转身,一眼就看到背对着她,单膝跪在小溪边的阿德斯重新把头盔戴上。 他一起身,空地就显得很满,似乎到处都是他的存在。 好可惜啊,差一点,只差一点就看到他的脸了,晚了一步就只能看到他的头发**浓密的黑发,长到肩膀,略有卷曲。他有很漂亮的头发,也有一双灼人的蓝眼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挡着脸。他的脸上有伤痕还是有秘密? 不过这人可真恶劣,不仅冒充马儿说话,害她白惊喜一场,现在还诬陷她弄脏霜雪。是啊,她是很脏,可是也不至于污染到马。而且她真白痴,居然一时没辨认出他那仿佛带着冰渣的声线,还以为马儿会说话,一定是树林里的蚊子有毒,咬得她的大脑轻度麻痹了。 霜雪呼呼喷着热气,似乎在嘲笑她,同它的主人一样恶劣。看它露出大大的马牙,孤儿恨不得给掰掉一个,可是她惹不起马主。 “剑那么大,却要叫疾风。马黑得像炭一样,居然取名霜雪,真是变态。”她小小声的咕哝一句,硬着头皮走到空地上的火堆边。那火也有绿光闪现,证明可以避蚊。 “离开这里。”淋漓的水滑过他的铠甲,显然他刚才是在溪边清洗身体。 “拜托,让我坐一小会儿,我保证像雕像一样不说不动,不然蚊子会咬死我的。”孤儿被阿德斯的话阻住了脚步,不敢动。 她从小就怕蚊子,这时候让她跪下哀求都成。伴随着她的话语,她脸上一块干掉的泥巴“啪”的掉下来,好像庙里没了香火好久的泥塑,接着,又是一块,模样可笑极了。 看着她可怜巴巴的样子,已经没有半分趴在冰晶上偷看他时的志得意满,阿德斯虽然没生出什么怜悯之心,却容忍了她的接近。 “出声的话,杀了你!”他依旧冷冷的说,但这话听在孤儿耳朵里却温暖极了,因为那意味着她终于可以摆脱蚊子的纠缠。 她差不多是欢呼一声,两、三步就跳到了篝火边。 夜间的林地很冷,再加上蚊子的摧残,孤儿已经很狼狈了,如果不是咬紧牙关,可能会坚持不住。可是谁会爱惜她呢?如果小四四在身边** 她想起那个强壮沉默又温柔的保镖,忍不住落泪,脸上冲下了道道泥痕。不过这只是一时感触,很快她就克制住了情绪。在塔撒大陆,她没有父亲和弟弟可以依靠,必须**坚强。她以前总以为自己来到这里七年,什么罪都受过了,但和今天这一天所发生的事情相比,简直小巫见巫。 阿德斯罪大恶极,路易也是,不过看在他允许她呆在火边,就把她心里记下的血债抹掉一笔好了。至于路易,摆脱了他一时,要怎么摆脱他一世呢? 偷瞄了那男人一眼,见他倚着一棵树半坐半躺,因为戴着头盔,也不知道是不是睡了。他的巨剑疾风横在他身边,蓝色幽光如莹火,不在杀人的状态,居然是美丽的。 他是个谜。 但是,他也是她的奴隶!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他乡遇故知 说好只在火堆前待一会儿,但这波澜起伏的一天实在让孤儿太疲劳了,所以伴随着幻灵彻夜如婴儿啼哭般的厉叫,她睡着了,混乱却又毫无记忆的噩梦烦扰了她一夜,第二天早上是霜雪的喷气声和刨啼声唤醒了她。 阿德斯已经整装跨马,看样子如果她不醒,他也不会叫上她。不过孤儿不指望阿德斯能主动帮她,没半夜把她从火堆边丢开,她已经很知足了。 唉,什么时候她的要求变得这么低了呢?而且是对着一个本应该服务为上的奴隶。 凝望着阿德斯闪亮的黑盔甲被清晨的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边,孤儿机械的走着,数着眼前的金星。她柔嫩的脚底早就磨破了,疼得钻心,受伤的手臂又痒又麻,但大脑的感觉却很迟钝,以至于何时昏倒的都不知道。当她被摇醒时,发现自己是趴在一匹马上。 一瞬间,她吓得直冒冷汗。她不能失去意识,否则她的秘密,她的自我保护机制就会丧失功能! 好在她很快发现,那匹马是霜雪,阿德斯把她像货物一样丢在身后,不过他到底没有把她扔在林子里喂野兽,也算有点良心。 奇怪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感觉安全,或者是因为高烧的缘故,她再度睡了过去,就这么昏昏沉沉的直到黄昏时分。 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是沉默的行军,果然像一队阴兵。期间他们只休息了一次,她感觉自己被扛在肩头,然后被丢在地上,之后又被夹在肋下,再度扔上马背。她难受得呕吐了,结果得到了更好的待遇,她改趴为坐,整个人都伏在一个人的背上,四肢软软垂下。 是阿德斯,她知道。 他对她真恶劣。她东方式的五官在地球虽然普通,但在塔撒因为只此一家,所以被称为大陆的四大美人之一,可在他眼里却不如一匹马。 他没有抛弃她,是因为遵守要把她带出树林的承诺,至于她是活着去出,还是变为一具尸体出去,则根本不在他的考虑范围,而她之所以能改善待遇,完全是因为霜雪的缘故,阿德斯怕她吐在这漂亮的大黑马身上。 其实她瞧霜雪貌似不怎么在乎,不过以后得到它的时候,可以把它当作盈禄家的吉祥物,毕竟它带给她好运气。 迷迷糊糊中,她紧贴着他的背,金属盔甲本来应该是凉凉的,却让她的体温烤得温热,光滑的触感让她觉得很舒服。不过她感觉得出他身体僵硬,那是明显拒绝和强行忍耐的信号。 哈哈!身体虚弱中,她心中暗笑。为了得到那个望远镜,这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骑士居然如此委屈自己,让一个他讨厌的女人整个趴在他背上。他这样的男人一般是不善于和人相处、也不喜欢别人靠近的,能这样大概是极限了。 “止步!”突然,紧随阿德斯左侧身后的上侍从大喝一声。 孤儿在迷糊中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抱紧那堆温热的盔甲,感觉手被不耐烦的拉开,只好再去攀他的肩,完全出于保持平衡的本能。 睁眼向四周看看,惊奇的发现他们终于出了密林,眼前一片开阔,不过她病着,判断不出这是哪里。 “放下伯爵小姐!”咦,这声音好熟悉,为什么听着就想落泪呢? “嗷!” “哼哼。” 这两个声音也很耳熟,貌似是小四四、小蛇和小猪。 阿德斯太高大了,完全挡住了孤儿的视线,她连忙抓紧他的肩甲,探出头去看。只一眼,迷失了两天一夜的她在瞬间就明白了“他乡遇故知”是个什么样惊喜无限的感觉。 “我在这儿。”她呼喊出口,声音的沙哑和干涩出乎她的预料。 “滚开,不要挡了我家大人的路!”阿德斯右身侧后的下侍从喝道,“不然就下地狱去!” “不要误会,不要误会。”皮特跳下小猪,向阿德斯的马跑了几步,举起双手,神态谄媚、貌似投降般的解释,“伯爵小姐掉下山崖,我们是来寻找她的。看来小姐好像安然无恙,盈禄家举家感谢,请把伯爵小姐还给我们好吗?” 我这叫安然无恙吗?孤儿心中暗骂,不过她没力气说话,只看了一眼她的人。 来人有五个,外加两只魔宠。皮特骑着小猪,四名保镖骑着小蛇。小猪还小,皮特又肥胖,目前累得蹲在一边吐舌头,真不知道它是猪还是狗。小蛇体形宠大,看来没有疲劳感,一双溜圆漆黑的龙眼在黑骑兵身上扫来扫去,似乎在衡量咬谁的脖子丢出去比较好玩。 黑骑兵们面面相觑,这才知道为什么他们的首领单独休息,回来后却带着个衣衫破烂,满身肮脏的女人,原来是幸存的落崖女。 而这个时候,上下侍从不能搭腔了,只等他们的首领大人示下。 阿德斯一言不发,回手抓住孤儿腰上的衣服,在孤儿惊叫前就把她扔在了马前的地面上,“把你的伯爵小姐拿去。然后**让开!” 孤儿一直下意识的紧抓着阿德斯的肩甲,这时候被抛出去,那肩甲“嘶啦”一声被她扯了下来。 皮特连忙上前,从孤儿手中硬抢过那片肩甲,又跑回霜雪面前,胖胖的身子又迅速又灵活,他双手高举着那片肩甲,“对不起大人,我家小姐是无意之举,倘若大人震怒,还请改日驾临盈禄家,我们一定奉上一身精美铠甲以示歉意。” 即使隔着头盔,在场的人也能感觉出阿德斯的怒气。 他沉默着,之后一挥手,他的下侍从立即上前,怒瞪了皮特一眼,一把将肩甲夺回,细心收好。 “让开。”他吐出两个字,一抖马缰,纵马前行,看那样子,如果孤儿的人不让出道路,他要么就放马踩过去,要么就挥刀全体斩杀了。 “天上的诸神祝福您,尊贵的骑士大人。”皮特一边高声叫着,一边挥手叫自己人闪到一边去,“您请吧,希望我有机会为你擦洗马蹄。” 前方是平原,马儿可以飞奔了。 孤儿望着阿德斯的背影被身后的黑骑兵和再后的大批幻灵淹没,之后完全消失在地平线上,马蹄践踏起的尘土轻烟一样弥漫,而后消失,感觉像做了一场梦一样。 他走了,以后要到哪里找他去呢?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 传说中的事 “我的老天,我差点吓得尿了裤子。”皮特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一脸心有余悸的模样,而且好像脚软似的,扶住了站在身边的小二二。 “你认识他?”孤儿感到意外。 “诸神保佑,谁要认识这样的煞神哪。难道您没看出来吗?他就是上回您打鬼影森林中挖出来的那位。看那把独一无二的剑,那个天底下绝无仅有的狮子头盔,更不用说他可以驱策那么大一群可怕的幻灵。”说到最后两个字,他忽然放低了声音,仿佛因此会招来他们似的,“看来鬼影森林附近的贱民没有说谎,佣兵大王果然出世了。唉,天下要乱了哪。依我说,大当家,我们得早做准备。刚才不破之城正乱的时候,我们遵照命令,一直藏在商账里不动,后来听到街面上静了下来,还有战马出城门的声音,小四四不放心**是我和小四四不放心,就一起出来看看,结果从朱丽城主那儿听说您在战场上和追风家的路易公爵大人订了婚。小四四**我觉得您不可能这样做,后来朱丽城主也说您是被迫,所以我们俩就一直追到惊马大道尽头,看到路易公爵大人正组织人马下崖去寻您,说您掉下山崖,然后背上打开一把大伞,现在不知是死是活。我们一猜,就知道您是用了贩当当的飞伞,于是赶紧的回去找小蛇和小猪,又叫上小一一他们三个,朱丽城主也派了人,还有咱们的伙计,兵分好几路来找。不过话说回来,您跳了崖,怎么会遇到传说中的阿德斯大人呢?是他吧?他挟持您吗?还是他想抢走您?”皮特语无伦次、滔滔不绝的说着。 “他救了我。”孤儿听皮特说话都觉得累得慌,无力的轻声答道。 幸好,她从没贩奴去过追风家族的领地鹰岩堡,也幸好当当飞降的项目实施的时间不长,不然降落伞逃生计划一早就失败了。话说,她好像不是自己英勇跳崖的,当时还没出息的生出了投降之心,她只是不小心摔下去而已,当然这件事是个秘密,至死也不能说出来,否则她的大当家形象就全完了。 “救**您?”皮特愕然,明显不相信,然后才注意到孤儿的憔悴,像挨了一刀似的大叫一声,“天上诸神慈悲!大当家的,您这是怎么了?您可不能有事,您可是咱们盈禄家的擎天之柱啊。”他眼泪汪汪的大喊大叫,抓着孤儿的手,一个劲儿的用额头轻触,表示痛心。 但痛的只是孤儿臂上的伤口而已。 “我只是生病,还没死呢,回家修养一下就好了。”她倚在小四四宽阔的怀里,感觉温暖舒服,稍微提起了一点精神,“我们快走吧,呆会儿路易公爵大人追来,咱们可没地方躲。”她从密林中往外走的时候就担心这个。 皮特和朱丽知道到崖底来找她,路易肯定也会,除非他真把她当做金库、而不是个女人看。不过她感觉路易不是贪婪冷酷到如此地步的人,这事要放在阿德斯身上倒说不定。 “放心,追风家的公爵大人虽然派了人马来寻找大当家,但是我让我们的人引开了他们。至于公爵大人自己**”皮特一笑,感觉有点幸灾乐祸,“他才要亲自来找您,他的斥候就来报,说是在他攻打不破之城的时候,追风家族的老巢被孤傲家族围攻,他只好留下人继续寻找您,自己急匆匆回去救火了。所以我说,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暂时不会打不破之城的主意,因为九大家族都盯着这地方,谁伸手就会被打。” 路易被迫离开了,孤儿松了一口气。她觉得皮特说得对,但是追风家族本来就是热血、自由、随性又彪悍的游牧民族,他们如果肯动那些政治脑筋,也就不是追风家族了。 “刚才的黑骑士是传说中的阿德斯吗?”小一一插口道,“你怎么确定呢?” “绝对是他没错。你们想,除了他,你们听过有谁能指使幻灵吗?”皮特很肯定,“吟游诗人经常唱起他的事迹,你们难道没听过吗?你们都曾经是战士,我猜阿德斯佣兵军团的恐怖过去,你们一定经常谈起。” “打仗的时候是总有人说起这故事。”小二二接过话来,“尤其战败的时候。”他嘿嘿笑,“我们被打得丢盔卸甲的时候总是说:要是能让阿德斯军团附体就好了。” “可是传说中他被封印于八百年前,哪有人可以被封印那么久还不死?”小三三不信。 “小子,你还年轻,不知道很多事。”皮特摆出能纵观古今的神色,“以前这个大陆上魔法横行,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没有,只怕你们见了,连自己的舌头都要吞下去。不过传说八百年前紫金王族失势,其他九大家族再不尊紫金家族为王,本来最强盛的驿马家突然衰落,阿德斯这尊瘟神也随之消失。与之同时消失的还有四系魔法,现在只有少数人掌握一点皮毛了。” “你也不过四十多岁,又知道什么了。”小二二笑着说。 “可是我对传说心存敬畏呀。敬畏,小子,凡事心存敬畏总是没错的。八百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谁又知道,更没人知道那可怕的事会不会再来上一遍。” “可你既然知道黑骑士可能是阿德斯那尊煞神,为什么还要自报家名?”小四四突然开口,“难道不怕他找上门来吗?” “我说四当当,你脑筋清醒一点好不好?”皮特有点生气,“就咱们大当家那张脸**那张绝美的脸在塔撒大陆找不出第二张,我不说,人家也知道大当家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 孤儿一阵发寒。 不是因为病痛(她现在的难受劲儿比刚才好多了),也不是因为怕阿德斯找上门来(那样骄傲的人是不会那么做的),而是因为皮特说起“绝美”二字。这种吹捧也太恶了,虽然她因为独特的容貌被称为大陆四大美人之一是没错,不过这么当面被人说起,她还真受不了,从心底一直麻上来。 她,不过是个地球上普通的女孩,为了一个还不知道是什么的家族使命而wx 穿越,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特殊的地方。她不过是一个二十七岁还没有男朋友的宅女,而且现在浑身泥污,一定丑得吓人。 “小姐,您怎么了?”感觉到怀里的孤儿打了个寒战,小四四柔声问。 不知道为什么,他从不像别人一样叫孤儿大当家,一直温柔的称为“小姐”。 “没事,只是有点冷。”可不是嘛,皮特说的那话就是让人发冷,“你们谁知道那边是通向哪里?”她指着阿德斯消失的方向。 “那边**是奔大战马坡的方向。”方向感极强的小三三望了一眼远方荒凉的地平线道,“传说那边的战魂冢就是阿德斯军团的盘踞地。”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 公开审判会 原来是回老巢了。孤儿想,心里迅速盘算着,很快就有了个主意。 不过现在还是要先回不破之城一趟,一来她得洗个澡,治治伤,二来她的货物和当当还全在城里,再怎么着,也得先做完这趟生意再说。 不破之城所有与学问有关的事务都归在学部管理,医生当然也一样,其中医术最棒的,当属学部的首领娜塔丽,所以当孤儿回到城里,住进先前那间城内最好的旅店,娜塔丽立即亲自来探视她的伤情。 “你是被什么伤的,就算昨晚沾上了林地的肮脏泥土,也不至于感染化脓得这样厉害。”娜塔丽皱紧了眉头,看着孤儿紫红透明的可怕伤口,还低下头闻了闻,“有死亡的**气味。” “我这胳膊不会废了吧?”孤儿瞪大眼睛,心里一阵恐惧,她可不想做独臂神尼。 她现在超想回到现代去,大概打个消炎针,清洗一下伤口就会好。至于死亡的腐烂气味,只有塔撒大陆的人才这么说,听起来像巫医的话。 话说回来,那个死奴隶阿德斯的剑一定不是凡剑,否则小小的伤口不可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才过了一夜就高烧不止,伤口还恶化成这个样子。 他有魔力,她非常肯定。 “幸好你回来的及时,我想我会有办法的。但是很遗憾,只怕要留下疤痕了。”娜塔丽一脸同情,不过孤儿倒不太在乎。 现代美容医疗发达,回现代做个整形手术就行,虽然手术会带来疼痛,而且浪费钱,但这对她不是摧毁性的打击。 娜塔丽非常钦佩孤儿的豁达,毕竟做为女人,都很爱惜自己的面容和身体,哪怕手臂上有疤痕也是瑕疵,做为贵族小姐,都应该绝对避免。 “桑德拉怎么样了?朱丽城主打算怎么了结这件事?”在娜塔丽给孤儿清理伤口的时候,孤儿问。 娜塔丽叹了口气,柔软的棕色秀发挡住了她的淡蓝眼睛和小巧精致的五官,“城主说明天要开公开审判会。不破之城建城快八百年,桑德拉是第一叛徒、内奸,这事意义重大。” 孤儿也跟着叹了口气。 她对桑德拉从无好感,但是作为女人,她同情桑德拉的行为。 不破之城,女人的保护地,永远安全的所在,在这里,女人就是主宰,不会被欺凌。她们什么都可以自己解决,衣食住行,连男人都是买来的,但,她们还是需要爱情。 这就是女人的悲哀吗? “我来的时候,城主要我告诉你,希望你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能参加明天的公开审判会。”娜塔丽手法轻巧又麻利的包扎好孤儿的伤口,而孤儿因为喝了具有麻醉作用的罂粟花奶,都没有感觉到疼痛,只是脑袋昏昏沉沉的。 不会上瘾吧?这算是毒品还是管制药品?不知道这边的提纯技术怎么样?孤儿胡乱想着,听到娜塔丽的问话,有点奇怪,“我不是本城的人,可以参加吗?” “来集市的商户都还没有走,城主决定三天后重开大集,所以这一次,待在城内的人都可以参加。”娜塔丽直起了身子,“另外还要选一下商部的新首领,这事城主有点烦恼,希望明天可以顺利。你休息吧,我看药物已经生效,没有什么比睡神更能安慰人的。”她说着抚了一下孤儿的额头,那双手微凉而温柔,孤儿的睡意立即袭来。 “你会魔法吗?”孤儿想起阿德斯的剑,迷糊的问。 “四系魔法已经消失。”娜塔丽轻声说,“我祖上是福临家族的人,所以我只懂得一点皮毛。但是,能让人忘却病痛就很好了,我心存感激。” 孤儿没想到娜塔丽这么坦率,想露出微笑,可是不知道成不成功,只在失去神志前虚弱的叫了一声,“一二三四。” 门外立即有几人同时应答,听到熟悉的声音,孤儿安然进入了梦乡。梦里,还是细雪纷飞的黑暗之地,但是看不到脸的骑士不见了。 莫名其妙的,她感到很寂寞。 娜塔丽的医术果然名不虚传,第二天一早孤儿醒来时,烧已经完全退了,身体一阵轻松,除了虚弱和饥饿外,没有任何不良反应。她不得不承认,巫医有时候也是很神奇、很了不起的。 吃了点热乎乎的白米粥,孤儿在四名保镖的簇拥下,骑在一匹小矮马上,到圆形广场去参加公开审判大会。圆形广场因为有魔晶的存在,被城民认为是神圣的地方,任何重要的事情都在那里进行。大集、选举、演兵或者对触犯惯例的人进行审判。 皮特是个好管家,白米粥是他亲自煮的,小矮马也是他安排的。因为孤儿穿梭于塔撒大陆七年,还是不习惯这边的饮食**放着大蒜和胡椒半熟烤肉、简单的煮鱼、燕麦面包和硬面包,以及浓稠的啤酒,所以她教了曾经在厨房干过的皮特一些普通中餐的做法,少量的材料是她自己背过来的。 皮特很高兴做这些,因为他觉得那是对他绝对的信任。在塔撒大陆,可是下毒和放暗箭横行的地方。 “小姐,要不要喝点水?”小二二问,他给孤儿打着一把遮阳伞,引来路边无数人指点围观。 孤儿摇了摇头,虽然晒了会儿太阳觉得头昏,可她从来不是娇弱的人。 这边的人在雨雪天气都是穿着深帽斗篷,贵族女士在野外活动时也会穿,就是那种戴上风帽后都看不见脸的式样,斗篷的材质依身份地位而不同,遮阳伞和降落伞在这边一样是个稀罕物。 降落伞的具体样子除了皮特的几个手下,外人根本不知道,而遮阳伞,孤儿没打算大规模贩卖,只从地球带过来几把,送给了其他家族的达官贵人做礼物,以换取更好的商业地位。 孤儿生意经第四条:永远不要竭泽而渔,不要贩卖所有赚钱的货品,要使一些有意思的精巧东西成为与众不同的时尚标志,而且只有达官贵人可以得到,那会带来更大的利益。 “盈禄伯爵小姐,城主请您坐到贵宾席去。”才一到圆形广场,就有一个穿着半甲的女战士走过来,孤儿认出这是朱丽城主的贴身护卫,以前她到城主家作客时见到过几回。 她依言而行,不过心中却奇怪,因为贵宾席都是城中重要人物所坐的地方,就算她为守住不破之城做了点贡献,也不至于这样吧? 难道朱丽城主这样安排有什么深意吗?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 真正的爱情不是这样 公开审判之地就设在圆形广场上的喷水池边,正对着北峰入口的位置,背后就是祭放魔晶的白色锥形尖塔,前面以红色警戒线为界限,审判与被审判者在红线以里,以外五米处是人们观看的地方。 所谓的审判台就是一块长约六、七米,宽二米多的草席,以一种不破之城所特有的淡红色长草编织而成。这种草生有锯齿,边缘锋利,两边绝对对称,所以被称为“公正草”,代表了不偏不倚、正义的严厉和邪恶者的鲜血。 草席上编织出的图画简单描绘了不破之城的历史,女人们**而英勇的抗击男人的侵略,最后建成这保护之地的故事。从这一点上看,孤儿觉得不破之城的女人比之地球上的女人更具有女权意识,不过她又觉得这有些偏执。 男人和女人不是天敌,虽然在大多数时候,思想和意识上确实南辕北辙,仿佛一个来自火星,一个来自水星,但总体上男女平等才是王道。只是塔撒大陆太混乱了,女人地位又低下,这才造成这样的局面吧。 织成这种草席非常困难,草叶会割得织席者的双手鲜血淋漓,以至于人们分不清草席上持久不退的淡红色是草叶本身的颜色,还是沾染了织席者的鲜血。 孤儿一度想高价贩卖这种草席,贩卖这种公正的观念,让塔撒大陆的各种审判都能踏着这种草席进行,但后来考虑到编织草席过程的残忍,她忍痛放弃了一项赚钱计划。 而不破之城的女人相信,跪在公正草席上受审,会得到天上诸神最公平的对待。 “盈禄伯爵小姐这边请。”朱丽城主的护卫把孤儿送到审判席左侧的贵宾席中,她的四个保镖被特许站在她附近。 其实所谓贵宾席,不过是在审判席两侧搭了两个布棚,棚子中有些厚厚的垫子坐而已。在孤儿到达的时候,除了她和被审判者桑德拉,所有人都到齐了。 四部的首领持剑战在审判席后面,圆形广场上人山人海,魔晶的银紫光芒融入碧蓝的天空中,让人觉得分外安心。人们脸上都是热切盼望的神色,广场上乱哄哄的,似乎昨天的灾难根本只是一场闹剧,不破之城还是坚固的堡垒。 人,果然是健忘的动物,地球也好,塔撒大陆也好,都是一样的。 “把有罪者带上来。”抬头看了看升起的太阳,朱丽城主下令。 桑德拉早就被押在喷水池的另一边,负责看守她的女战士听到城主的命令,立即拉起桑德拉,连推带拽的把她推倒在草席上。她们憎恨桑德拉使不破之城遭遇了危险,还死了那么多兵部的姐妹,昨天的一场小规模战斗,感觉最深的正是这些女战士。 “桑德拉,你承认自己的罪行吗?”朱丽问,声音沉着,听不出好恶和情绪。 桑德拉抬起头看看广场,之后又垂了下去。 才一天时间,桑德拉就苍老很多,曾经好得像吃了生肉一样的好气色如今变成了一片灰败,绝望和惊恐笼罩着她,使她再没有平时的意气风发、颐指气使。 “桑德拉,你承认自己的罪行吗?”朱丽重复,“如果你拒绝回答,我们将视为默许。” “我承认。”桑德拉以细若蚊蝇的声调说着,听不出有多么悔恨,只有被欺骗后的隐含恨意和做恶事被捉住后的仓皇感。 就算她不承认又如何呢?昨天在侵略者面前,在那个欺骗她的男人面前,在所有的女战士面前,一切都坦白明了,卑鄙的背叛者是逃不开惩罚的。 “你有什么要辩解的吗?”朱丽的声音仍然平静如水。 桑德拉快速的抬起了头,眼神散乱,“我**我没想伤害城中的姐妹,我只是想**给他一份功业,好让他带我走!是他骗我的!是他!不是我!” “没想伤害?!”农部首领莉莉脾气暴躁,看到桑德拉就有气,这时候哪里忍得住火气上涌,骂道,“你这个贱婊子,还敢这样说!你不仅把五大首领才掌握的魔晶秘语告诉了你的奸夫当当,还帮他与外界联络,最后亲自把男巫做为当当买去,让他登上你的塔楼,封印了魔晶之力,还让你的当当去开城门。你难道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吗?你知不知道,因为没有防备,我们死了多少姐妹?你被骗是你活该,可你也骗了信任你的城中人,这怎么说?你不过是为了一个爵士夫人的头衔,却把整座城池当做礼物,你凭什么!” “不不不,我真的不想这样。我不知道**我只是**给我个机会吧!我不想死,我没想到过会是这个结果。”桑德拉语无伦次的哀求,在温度适宜的清晨,居然浑身湿透,苍白的脸上又是汗又是泪,虽然没有被捆绑着,但一直跪在草席上不敢起身。 “你不想,可是你却做了。”学部道首领娜塔丽沉声道。 “别杀死我!给我个机会!看在我为不破之城做出的贡献份上。求求你们,我**” “你克扣商户,中饱私囊,还有脸在这儿说这些!你要怎么对那些无辜惨死的姐妹交待!她们的命不是命吗?在你打开城门的一刻,可给过她们机会?!”莉莉气得踏上一步,一脚踹倒桑德拉。 “莉莉,冷静。”一向沉稳内敛的工部首领索菲怕莉莉气愤之下一剑斩了桑德拉,上前阻止道。 可是莉莉这番话正是所有城中人的心声,那些因为突如其来的战事而遭受损失的商户们也很痛恨桑德拉,何况平时还受到过不少桑德拉的敲诈和盘剥,此时群情愤愤,不可抑止。 朱丽镇定的看着这一切,听着人们口中大喊的:吊死她!把她卸八块!把她喂了龙!没收她的家产!之类之类的话,慢慢拔出了佩在腰间的长剑,指向天空。 大家以为她要把桑德拉斩首,立即安静了下来,可是她却保持了这姿势一段时间,待整个广场不再有人说话时才一字一语的道:“天下诸神给予我们最公正的审判,桑德拉有罪。” 民众欢呼! 这本来就是事实确凿的事,不过是为了维护公正的审判程序才这么做。 做了就要付出代价,无论这时候的恶人看起来多么可怜。孤儿心想。这一刻,她突然觉得桑德拉和那个当当之间根本不是爱情。那个男人要的是逃离和爵位,桑德拉要的是爵士夫人的头衔和更大的世界。 真正的爱情绝不是这样的。 “桑德拉罪不容赦,但,我有个提议。”朱丽仍然高举长剑,“她为了男人而背弃自己的誓言,罔顾他人的性命,自私而贪婪,冷血而卑鄙,那么,我们就把她扔到男人的世界,看看她会有什么下场。”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烫手的职位 这是个残忍而宽容的提议。 桑德拉终于留下了一条命,但是没收了她财产,把她扔到大陆上自生自灭,也许生不如死。她在外面没有朋友、没有亲人,而许多人知道她曾经是强横霸道的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那么她的遭遇可想而知, 但这又是个公平的提议。 桑德拉为了男人、为了外面世界的荣华而背弃了不破之城,也背弃了祖先为保护尊严和生命所立的誓言,那么她就应该到那个她向往之地,看看她所抛却的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众人面面相觑。 尽管有许多女战士和受过桑德拉盘剥的人感到不够解气,但又都明白这是个不错的提议,只是没有人说出赞成和反对的意见,所有人都在犹豫,不想第一个表态。 孤儿见朱丽城主的剑还在高举着,有心解围,于是拍了一下手掌,高声道,“不破之城万岁!” “不破之城万岁!”随着她的话音,也有人这样高呼,先是三三两两,之后汇成一片。这证明,大家一致通过了朱丽城高的提议。 朱丽看了一眼孤儿,以眼神表示感谢,之后举剑之手向下猛一挥,桑德拉的右耳立即落到了审判席上。 她的动作快而利落,在耳落的瞬间,桑德拉都没有感觉到疼痛,血也是片刻后才涌出的。 伴随着桑德拉的惨叫,朱丽面无表情的点了点头,立即有两名女战士上前,一左一右押着这位前商部首领回地牢,只等大队商户离开时一起放她。 要知道魔神之力遍及整条惊马大道,在此范围内人与马都会神智不清,除非魔晶不放光明。所以无论是谁,进出不破之城都有时间限制,在非禁行时间,魔晶会被从祭台上取下,时刻一到,不管谁还在城外,魔晶都会被重新放回。 三天大集是闭城期,不可能为了一个被开除了城籍的人而破坏规矩。 “不破之城出了叛徒,打扰了各位的生意,身为城主,我万分抱歉。”朱丽把长剑挂回腰间,虽然被路易砍伤的肩膀造成了她动作的困难,但姿态仍不失优雅,“本城决定,从明天开始重开大集,由于战事给大家造成的损失,请列出清单,不破之城会负责赔偿。” 话音才落,众人就一片欢呼。 这次突如其来的被攻城,人员的伤亡只有不破之城方面,其他商户只是在财产上受了损失,现在听说可以得到赔偿,商人以利为先的面目便暴露无疑。 “不破之城做为自由贸易城邦,一定会保护各位的商业利益。”朱丽继续说话,一城之主的威严使她看来有一种另类的美丽,“但是目前的重中之重,是要选出一位新的商部道首领来,代管一切在不破之城的贸易事宜。”她说到这儿停住了,有意无意的看了孤儿所在的贵宾席一眼。 孤儿心里一抖。 朱丽城主是什么意思?不会**让她来当这个什么首领吧?!哦,不会不会,商部首领是很重要的职位,相当于一个国家的账务部长,手握经济大权,不破之城怎么会让一个外人来担当此职。她是太多想了,一定是高烧后的后遗症。 人群中传来阵阵嗡嗡声,似乎在讨论着什么。其实除了不破之城的城民,外来者哪有资格参与选举? “四部首领昨天商定了一个人选,之后在城主府的门口放了两个石槽和两捆长叶草,一捆是普通的绿色野草,一捆是公正草。”工部首领索菲知道朱丽城主重伤之下,精力不济,所以接过话来,“如果大家同意这个人做商部首领,就把公正草放入左边的石槽,如果反对,就以绿草放入右边。至于这个人选嘛**” 她也看向孤儿所在的贵宾席,孤儿惊愕之下,拼命告诉自己一定是贵宾席中的其他人,哪知道索菲后面吐出的字把她惊得够戗。 因为她说:“就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 天哪,重磅炸弹! 支愣着耳朵听人名,好方便在第一时间巴结的商户们,以及关心城中利益的城民们都大吃一惊,广场上立即和炸了锅一样,有惊讶的、有激烈反对的、有表示不可思议的,有觉得此事可行的** 四大首领似乎考虑过种情况,神色都很平静,而孤儿却和咬了钩的鱼一样,嘴巴张大到无以复加,而且也合不上了。 为什么?为什么是她?这可不是个好应付的差事,纯粹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放不到手心的!朱丽在想什么?她解了不破之城的兵危,完全是为了摆脱路易公爵的强迫性婚约,朱丽不会不明白这一点,犯不着 “呃我**”她站起来,“对四部首领的决定,我感到非常荣幸。” 她本来以为自己的声音盖不过这么嘈杂而纷乱的人声,没想到一开口,全场就静了下来,害得孤儿很被动,还被吓了一跳。被全场人、无数双眼睛盯着,她颇不自在,却还是得逼自己说下去。 “我非常愿意为不破之城效劳。但是**我知道商部首领是非常重要的职位,应该由不破之城的姐妹们来担任,我愿意竭尽所能予以支持。”她说着看向那四个在不破之城中有着绝对权威的四个女人。 她们的年纪都不大,和孤儿年龄相仿,但是早早就挑起守护之城的重担,个个是文武双全的。此时见孤儿的目前扫来,都露出了友好的微笑,似乎知道她有这个反应。 “这样吧,我们先说说为什么会把盈禄伯爵小姐订为商部首领的备选人,这样大家也有个判断。”学部首领娜塔丽说,柔和冷静的声音让人听了心安。 看来她们真是研究了一晚,就在她被阿德斯虐待的时候。她们有备而来,看样子是非让她做这个不舒服的椅子不可。可是为什么呢?这对她们来说也是冒险的决定,这么做一定有原因的。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 三点理由 只听娜塔丽朗声道,“我们推举盈禄伯爵小姐做商部首领的理由有三点:首先,她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大恩人,如果不是她,昨天我们就会被追风家族攻陷,那时候不仅各位商户的财产保不住,城中的女人也都会成为他们的奴隶,任意被欺凌贩卖和杀戮。其次,盈禄伯爵小姐从商七年,为我们不破之城带来多大的利益和好处,大家都知道,她也是对不破之城有贡献的人。第三**”她拖长了声音,显然这一点非常重要,“本城长老会一致认为,盈禄伯爵小姐身负魔力。” 广场上的人都发出一声惊叹,包括孤儿在内。 她**是有那么一点点异常,但那是保护性质的,并不能去帮助别人,在未被侵犯的时候也表现不出来,可是她一直隐藏着这个秘密,不破之城的长老会又是怎么知道的? 四系魔法早就消失了八百年,现在仅有极少数人掌握一点皮毛,各大家族都笼络了掌握了一批魔法师和巫师,也就是所谓“异能者”,奉为上宾,为自己服务,不破之城当然也不例外。长老会就是这样一个组织,其人员都是会一些魔法的女人,年纪倒不一定都很大。 而不破之城的五部首领也都是异能者,因为要搬动魔晶不仅需要特殊的咒语,还需要有点魔力的人才能胜任,并不是人人都行的,所以路易公爵安排了个男巫进来。当然,她们在各自的行业里也必是出类拔萃者,所以五部首领是相当难选的。 现在娜塔丽这样说,孤儿忽然发现自己真是很合适的人选,在急着确定商部首领的情况下,她说不定也是唯一的人选,除了她不是不破之城的城民以外。 她这样想,广场上的其他人也转着同样的心思。所以当她向四周观望的时候,沮丧的从人们的眼神中发现他们犹豫了,不像刚才那样,大多数人都觉得不妥,或者反对。 她感觉事情不妙,想再说些什么,可是又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直接拒绝。要知道这可是在不破之城,如果她太强硬,谁知道会发生什么? 女人疯起来没理智,她自己就是女人,非常了解这一点。 要考虑四大首领的脸面,现在保持沉默,而如果她坚决不答应,结果会是如何呢?禁止她再来不破之城做生意?扣留她?料想伤害她倒还不至于,但以后的商路只怕难走。 接下来四大首领说的是什么,城民询问的什么,孤儿根本没听入耳,满心盘算着要怎么婉言谢绝这件事。不过直到公开审判会和选举会结束,圆形广场上的人都散去,她也没想出好办法,脑海里只反复浮现四个字:死命拒绝。 而她才从贵宾席中走出来,朱丽城主的贴身护卫之一就来找她,转告城主要邀请她共进午餐的真诚愿望。孤儿知道酒无好酒、宴无好宴,肯定与她就任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有关,可是又不能不去,否则就太失礼了,于是只能说先回旅店换个衣服,随后就到。 皮特早就等在旅店中,见了孤儿显得相当兴奋,“您要是做了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以后咱们的生意做起来可顺当了。”他说。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她们非要我宣誓加入不破之城又怎么办?”孤儿的烦恼只在自己信任的人面前才表现出来,“或者就算她们不强迫我做城民,但我要以不破之城商部首领的身份行走于大陆,你觉得会发生什么事?” 皮特是个老奸巨滑的人,不过对孤儿和盈禄家非常忠诚,他只是一时被利益蒙蔽,此时孤儿一说,也感觉出事情并不简单。 “您会时常处于危险之中。”皮特非常沮丧,就好像热腾腾、香喷喷的烤肉送到嘴边却不能吃。 孤儿叹了口气,转身问,“小四四,你说呢?” 小四四抱臂于胸,皱紧眉头道,“除了咱们盈禄家,九大家族都想得到不破之城。这里是战略要地,是塔撒大陆的咽喉,扼守此地就等于占据了绝对上风和主动。不仅如此,不破之城易守难攻,还可以做为退守的坚固堡垒。事实上如果不是有内奸,追风家族一定攻不进来。如果小姐做了商部首领,大陆上的每个人都想从小姐身上拿到打开不破之城的钥匙。” “哪有钥匙,是魔晶和惊马大**”小二二反驳,但随即明白小四四只是比喻。 “所以说,大当家绝对不能接受这个职位。”小三三说,“只是要怎么谢绝呢?我看这里的女人八成都被四大首领说服,投草表决不过是个形式。” “而且他们还说大当家有魔力。”小一好奇道,“您有吗?”后半句是问孤儿。 孤儿胡乱摇摇头,“你们跟我快七年了,看到过我施魔法吗?我猜这只是借口罢了。” 正说着,门外传来店主通报的声音,说城主给盈禄伯爵小姐派了顶轿子来代步,怕伯爵小姐病后初愈,不适宜走路。 这是巧妙的催促法,而且做得这样周到,孤儿想装病不去都不行了。于是她只得换了一件绿绸长裙,长长的袖子遮挡住手臂上包扎的伤口,带着四个保镖前去城主府。 塔撒大陆的天气比较奇怪,北边奇寒,就算夏末也会飘雪,就像孤儿的梦境,而南方就四季如春。飞轮海在南方,鬼影森林在北方,不破之城处于大陆中央,天气多变,早上还要穿天鹅绒的衣服配斗篷,现在却要穿丝绸。 四大保镖不放心城主派来的女战士,硬要亲自抬轿。其实所谓的轿子,有点像中国的滑杆,不过是以木头制成,上面雕刻着花朵,漆成了绿色,远远一看,以为是以花草搭成的。穿着绿绸衣的孤儿坐在上面,像一朵最翠绿鲜嫩的叶子,引得街上的男人驻足,赞叹,并投以爱慕的目光。 孤儿的虚荣心被极大的满足,在地球的时候,她的回头率还没有妹妹的一半,在这边却是名列四大美人呀,这感觉,怎么是一个爽字可以形容的。 虚荣心爆棚使她心情好了一点,就算看到城主府门口的左石槽中,红草已经铺满了槽底,而右边石槽中的绿草却只稀疏的几棵,也给保持假装出来的甜蜜微笑。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 身世的秘密 “饭菜不合你的口味吗?锅?”心直口快的农部首领莉莉看到孤儿没怎么吃东西,不禁皱眉问道。 孤儿客气优雅的笑了一下,奋力进攻一块烤牛肉,以表示自己对丰盛菜肴的喜爱。 在朱丽城主能容纳百人同时进餐的宽大饭厅里,五个女人正在气氛友好的情况下进行午宴,偶尔闲聊两句衣服首饰之类的话题。 对孤儿来说,女人之地的饭菜果然比大陆上其他地方要好一点,烤肉上不但有通常的大蒜和胡椒,还抹了蜂蜜,肉宝宝鲜嫩多汁,其成熟程度好歹超过了一半,莴笋和类似于小黄瓜样的蔬菜分量充足,肉汤中的洋葱不少,使闻起来不太腥。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烤肉和未经加工的菜,而且以肉为主,实在难以下咽,特别是在她突发一场高烧后的情况下。难怪塔撒大陆的人都下颚坚强,天天吃这些东西,腮邦子肯定得到了锻炼。 她艰难的吞下一口肉,端起手边的红葡萄冲肉块下胃。这酒是桌上品质最好的东西,还是她从外港贩运过来的。也许,她应该尝试开个连锁中餐馆,这样她到哪和都可以吃到可口的饭菜了。 口腹的享受,也是人类的大**,应该得到满足。 七年来,她一直做着“正当”生意,从没动过心思要把地球上那套东西搬过来,因为以前父亲说过一句奇怪的话:不要太改变一个世界,否则可能造成混乱。 可是现在,她特别想改善某些地方的环境,以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既然她那谜一样的使命让她必须每年有一半时间待在塔撒大陆,而不是窝在地球上舒适的家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可耻米虫生活。 “锅的身体昨天还在高热。”娜塔丽柔和的声音响起,“我们考虑得不周到了,应该让她吃点柔软好消化的食品。” “我觉得多吃肉才会有力气,这样病也会好得快。”莉莉挥挥手臂,然后用肉叉又放了一大块肉到孤儿的盘子里,“吃掉这个,我包你今天下午就会生龙活虎。” 她在五个女人中是身材最高的,约有一米八,肌肉结实,可是却不胖,看起来像一棵小树一样笔直坚强,红色的头发像火,衬着一对碧眼,显得生机勃勃。 孤儿盯着那块肉,感觉到肠胃强烈的抗议,差不多都绝望了。而且她也不喜欢她们叫她为“锅”,但她也不能怪别人,她的wx 中文名子“孤儿”的发音在这些异界人的嘴里就连音成了“锅”。 为什么她一wx 穿越过来就熟悉他们的语言,而她的语言却被这样歪曲呢? 最重要的,四大首领在外人面前互相连名带职位一起称呼,但私下却亲昵的只称呼名子,她们现在这样叫她,摆明拿她当自己人了,似乎她当定了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 孤儿不喜欢这种半强迫的方式,心里生出了很强烈的反抗心理,不过表面上没有流露出来,还是礼貌的微笑。 “算啦,锅的身体很纤细,与我们不同,吃不下这么多的。”工部首领索菲看到莉莉在力劝孤儿吃东西,插口道:“大家自己人,随意好了。”她有着纤细的金发和灰色的眼睛,看来有些冷漠。 哪里就是自己人了?孤儿想着,微笑道,“感谢朱丽城主的盛情款待,不过可否把这些美味赏赐我的**呃**侍从品尝一些呢?他们从早上一直跟着我,这会儿只怕饿得能吃下一头牛了。” 她用她们熟悉的语言方式称呼四个保镖,而她平时无论参加什么宴会,都不会忘记叫人送吃的给他们。人家用生命保护你,就算是奴隶也要讲一点人权,还有感情。 “当然可以。”朱丽一挥手,女仆立即上前,端了长桌尽头的两大盘油汪汪的烤肉离开。想着一二三四会吃得很饱很开心,孤儿也觉得心情舒畅了些。 “锅是爱护属下的人。”朱丽赞许的点了点头,但就算身为城主,舌头还是和别人一样不利落,仍然称呼孤儿为锅,“这样的人都是好首领。” 来了来了,进入正题了!几个女人东拉西扯了半天,为的就是这个话题。不过孤儿优雅微笑,但就是不搭腔。这时候说话是会丧失主动权的。 “是啊,盈禄家是十大家族中最弱的一支,不过七年,就被锅治理成大陆首富之家,领导才能真是不同凡响。”索菲接下话来。 因为她目光扫了过来,孤儿不得不答道,“过奖啦,其实盈禄家有的是能工巧匠和商业天才,我不过因为继承了伯爵的爵位,就把这功劳全放在了我身上。就像不破之城,人才济济,随便拉出一位姐妹就比我有本事,不过你们不出城门,外人不知道罢了。”她这话一出,四大首领不着痕迹的交换了一下眼神,都明白她在借故推辞。 “说到爵位,我很好奇。”娜塔丽姿态优美的倒满了孤儿的酒杯,打了个圆场,“以前从没听说过盈禄家有继承人,为什么七年前你会突然出现?锅,这个事可以告诉我们吗?” “我是私生女。”孤儿想也不想的回答,“我父亲在飞轮海岸边的渔村和一名渔女生的我。本来他的爵位轮不到我来继承,可惜除我之外,他再没有子嗣。” 父亲大人在上,不管你在哪,不要怪女儿这样说。孤儿念着。我这样把自己一个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婚生子女说成非婚生子女是有苦衷的。那个挂名的,从没见过面的“父亲”也要原谅我败坏您老人家的声誉,毕竟您没有孩子,扔下了这样一大家子人就去了,为了让我顶这个位置,您也只好受点委屈。 “原来是这样,不过盈禄家的长老能在令尊去世二十年后找到你,也真是天上诸神保佑。”精明的索菲点了点头道,“听说令尊去世时有七十多岁了,却能在被诸神召唤走之前生出女儿,有什么秘诀吗?”她暧昧的眨了下眼睛。 “这可就是盈禄家的秘密了。”怀疑这事的人多了,孤儿一点也不慌乱,笑道,“我家祖传有秘药,能让男人持久不衰、老而弥坚、子孙繁盛。怎样,索菲看中什么当当年纪稍大了?我的药可以让他重新生龙活虎。”从地球带两粒伟哥还是不成问题的。 话音一落,莉莉先哈哈大笑,接着其他人也笑。不破之城的女人从来不以两性关系为耻,是完全可以公开谈论和开玩笑的。 其实孤儿倒不喜欢这种风气,她总觉得性是两个人之间的秘密,因为是秘密,所以才甜蜜,很不喜欢某些国外明星的做法,这种事也拿出来炫耀。 至于她的身世,那是她突然出现后,早就和家族中的三位长老商量过、或者说瞎编出来的故事,全大陆的人也只有这三个人知道她是来自另一个时空。不过他们似乎并不担心,早有预料似的,很欢迎盈禄家的继承人到来,还帮她积极编造出身历史,这对于孤儿来说也是个谜。 难道她的祖先,或者说她那玩失踪的老爹和塔撒大陆、和盈禄家族有什么关系吗?.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 软硬兼施 “我只希望魔晶能够生龙活虎。”朱丽突然说了一句,“当当有的是,可魔晶却是稀世之宝,整个不破之城也只有一块而已。” 听到这话,娜塔丽、莉莉、索菲都不说话了,害得孤儿莫名其妙。她知道朱丽的话有深意,可是虽然感觉有一种不安在空气中弥漫,却不能确定发生了什么。 沉默了几秒,莉莉突然一拍桌子,“别绕来绕去了,一个中午什么也没说,闷气得很,直接告诉她得了。”她说的“她”明显是指孤儿。 孤儿对这样的话题转折虽有准备,但四大首领的脸色却让她意外。看样子是发生了什么事,而且是非常严重的事,也许这就是她们非要她做商部首领的原因。 正想着,朱丽突然起身,拔出就算是在吃饭时也随身携带的长剑来,吓了孤儿一跳。 干嘛?她不当商部首领就要被宰了?! 那她肯定**不能宁死不屈,要不先当着?等有机会再挂印而去。但是她绝对绝对不能待在不破之城不走,那样她连地球也回不去了,月圆之夜的秘密也完蛋了,小独等不到她回去,真的是会撞那面石墙的。 她惊愕的瞪着朱丽,脑子虽然飞快的转动,但身体却僵着没反应。 哪知道朱丽提剑走到她面前,突然单膝跪地,双手持剑,举过头顶,“盈禄伯爵小姐孤儿在上。”她这回发音倒清楚,没有叫孤儿为“锅”,“请您无论如何也要接受不破之城商部首领一职,既然您前一天拯救了不破之城,那么请您救人救到底。”她把“你”也尊称为了“您”,表示她非常诚挚并有恳求之意。 孤儿还没来得及目瞪口呆,娜塔丽、莉莉、索菲也起身,学朱丽的样子单膝跪在孤儿的面前,只是手中没有举剑过顶罢了,于是孤儿的脸上出现了超大号的目瞪口呆。 这是怎么回事?好像不破之城面临着巨大的困境,必须由她解决一样。但那是什么事呢?其实只要不是要她的钱,她是很乐意帮忙的,毕竟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嘛。 “呃,请等一下,到底是什么事?都先起来好吗?你们这样**我没办法呼吸。”孤儿终于开口,但她所说的不能呼吸是指心理上的,四大首领却以为她身体不适,莉莉立即蹦起来,半抱半推把她按倒在椅子上,娜塔丽跑过来摸她的额头,朱丽和索菲一左一右,拿着餐巾帮她扇风。 孤儿心中哀叹一声,从四大首领的表现看,她怕自己不能轻易脱身了。 “我没事。”她努力坐直身体,“请直说吧,到底为什么一定要我?” 四个人又交换了一下眼神,而后朱丽道,“由你做商部首领的三点理由已经在公开审判会上说了,但我们还有第四条理由**”她停了一下,可见那个理由有多么震撼,“魔晶坏了,现在只是勉强使用。我们必须有一个绝对的自己人走遍大陆,帮我们寻找遗落在四系魔法之地四块魔法石,带回到不破之城。” 这事太震惊了,于是孤儿再度目瞪口呆。 魔晶**坏了?!那在人们心目中可是几千年前流传下来的东西,永远不会坏。它的损坏与这回追风家族的攻城有关系吗? 看到孤儿吃惊的样子,索菲用她一贯冷静的声音解释道,“想必你也知道,魔晶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命脉,虽然我们自己也训练士兵以抵抗男人的侵略,但是昨天的事让我们相信,我们的武力还远远不能应付战争,魔晶是我们唯一的保障。” “这个我明白啊,可是它**我是说魔晶**怎么会坏的?”已经稍微平复了下心情的孤儿问道。 “控制和搬动魔晶需要咒语,也需要施咒者有一定的魔力,在不破之城,只有五大首领才可以。”娜塔丽接过话来,“可是桑德拉把咒语告诉了那个当当奸细,而那个奸细找来了追风家的巫师,可怕的是,他是个黑巫师,他的黑魔法污染了魔晶,要知道魔晶可是全大陆最纯洁的东西,容不得半点玷污。昨天晚上,本城长老会的几名长老差不多耗尽魔力,才让魔晶勉强维持现状,但很快它就会完全变为没有魔力的石头,绝不会超过一年的时间。” “在一年的时间里,我没办法驯养更多的马和龙,只是防守的话,九大家族如果轮番攻城,我们恐怕坚持不住。”朱丽面色凝重,“所以我们需要一块新的魔晶,由四块属性不同的魔法石融合而成的新魔晶。” 四系魔法,水火土风,早已经消失殆尽,大陆也归于平庸,但传说却还有魔法石还暗藏在曾经魔法盛行的土地上。原来,这就是她被选为商部首领的原因。 她们需要一个能帮她们寻找拥有不同属性魔法石的人,这个人要有在大陆上自由行走的能力,最好还是与所有家族都有生意来往,在各自由贸易城邦都有生意网络的;这个人需要有相当的财力,因为也许魔法石被某些人收藏,要用大量金币购买;这个人必须是她们的人,这样才不会背叛不破之城,而不破之城的人必须是个女人。 综上所述,她确是唯一合适之人选。 “同是不破之城的女人保证不了什么,桑德拉不就背叛了你们吗?”孤儿刺了四大首领一句,在她们脸上看到了混合和愤怒与伤心的神色。 “你不同。”索菲断然道,“你宁愿跳崖也不嫁给强迫自己的男人,要知道路易公爵大人比桑德拉的那个铁匠不知道高多少倍的地位,有多少倍的尊荣,漂亮也有好多倍。可是你不要,这证明你有女人的尊严,我们知道。” 大汗淋漓中惭愧!她是掉下悬崖,不是跳下悬崖的。而当时她确实动摇过,和死掉相比,她很可能会接受那个漂亮公爵的“爱情”,她一点也不确定自己真正面对死亡时会怎样。 “你必须接受这个职位。”莉莉提高了声音,“因为那两个追风家的奸细都是你贩卖的,如果说起责任,你也要承担一点。” 来了!就知道得有秋后算账这一招。尽管这不怪她,尽管奴隶卖出,就与奴隶贩子没什么关系了,但中国有句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如果四大首领以这件事来逼她,她还真有点麻烦。她们现在是软硬兼施,一定要她当商部首领!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 我需要佣兵 “其实你们不必选我为商部首领,寻找魔法石的事我也一定会全力帮助。”孤儿做最后的挣扎,“我坐在这个位子上反而会束手束脚。你们想,如果我以不破之城商部首领的身份在大陆上到处转悠,会有多少阴谋等着我?会有多少眼睛密切注意我?那些觊觎不破之城的人会想要抓我,那些仇恨女人**的人会想要杀我,我寻找魔法石时会增加好多困难,这怎么比得上我暗中进行来得顺利呢?” “我非常抱歉,事先没有考虑周全,但事已至此**”朱丽眨了一下美丽的大眼睛,期待的问,“请你做出决定,要接受这个职位吗?” 孤儿没说话,因为她突然敏锐的发现,朱丽和其他三个人一样,并不为任何事感到抱歉,她们是故意让她坐在火山口被烧烤的。 她拿过桌上的杯子,喝下一大口红葡萄酒,让那酸而微辛的液体流下自己的喉管,脑子里权衡着整件事情的利与弊。如果这只是她一个人的事就罢了,问题这关系到整个盈禄家族,还有那个未知的使命,她必须谨慎。 她不知道那使命是什么,只是在她十九岁时,一个小混混试图侵犯她,却被她突然出现的魔力重伤了身体和心灵,父亲告诉她遗传有魔力的人都有家族使命,必须完成,因为那关系到血与生命。 这是个模糊的概念,却让她从心底感到害怕,说不清是什么,但明白那是她绝不想见到的结果,所以她无论如何也要完成。为了这个使命,她首先要留在塔撒大陆,并且保护盈禄家族。 这个家族有点像海外华人,族人吃苦耐劳、聪明勤奋、能创造出巨大的财富和精巧的物品,但却胆小自私,蔑视武力。 可是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武力是一种必须,他们认不清这一点,所以尽管富裕却备受其他家族的欺压,也不敢奋起反抗,在上一任伯爵大人后、孤儿到来前的二十年中更是如此。 七年来,孤儿的努力使盈禄家成为大陆首富,但她明白富而无力的后果,因此已经在培养盈禄家族的军事力量了。不过她不敢明目张胆,怕引来其他家族的注意,还未长翅膀就会给灭掉。而现在看来,不破之城四位首领的自作主张,把她逼到了不得不选择的境地。 而且正如她所说,以不破之城商部首领的身份行走大陆,会带给她极大的危险,有很多人会打算在她身上打开进入不破之城的缺口,这四个女人的目的大概就是这个。 她们不信任她,也难怪,谁会信任一个利字当先的、经商的“外人”呢?所以她们用这种方法强迫她成为“内人”,逼她不会偷懒,拼命寻找魔法石,以尽快摆脱深入大陆各个地区的危险生活。 同时,她做了这个首领,整个盈禄家就成为了不破之城的后盾,如果最后找不到魔法石,融合不成新魔晶,万一有战事打起,盈禄家的财力可以帮助不破之城。 其实这很天真,地球人在阴险狡诈上高出塔撒大陆的人不是一、两个等级,只要她出了城,就有的是办法脱身,一个身份的束缚又算得了什么。 使她犹豫的是,四大首领的手段让她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盈禄家想偏安一隅,慢慢壮大是不可能的。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为了夺取财富而突然对盈禄家族下手,就像追风家族突袭不破之城一样。之前她还抱着点侥幸心理,现在明白连不破之城都敢打盈禄家的主意,其他九大家族就更不用提了。 路易公爵要强娶她,不也是因为盈禄家的财力吗?现在他们还客客气气的请求,狗急跳墙的时候还不知道会使出什么手段来呢。 她之前没有觉悟,但那不能怪她,她是和平的地球人,是一名光荣且没脑子的宅女,除了打游戏就没杀过任何一个东西(蚊子除外),没有这样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是正常的。 在塔撒大陆这盘棋上,不破之城一直是最重要的位置,而作为弃子的盈禄家因为财力雄厚,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了重要棋子,成为了令人垂涎的对象,谁都想抢它去为己所用。因为战争,其实不过是金钱推动的游戏。 从这个角度上看,不破之城和盈禄家族的地位是一样的。谁都想得到,可是谁也不想先动手,因为动手之人必受到其他觊觎者的攻击。 这是刀刃上的平安,必须尽快做别的打算。 不同意当这个首领,她说不定会被扣在不破之城,就算朱丽很宽容,让她离开,以后想赚大钱只怕有些难了,要知道大陆上最好的伤药和手工艺口都出自这里。 同意当这个首领,盈禄家就会被视为不破之城的同盟,甚至被视为要干涉不破之城的事,占据战略上的良好位置,表面上可能会暂时平安无事,但肯定被人家当成眼中钉,而她自己她会面临危险。 可是七年来她像马帮一样在塔撒大陆四处做生意,搭建自己的商业网络,难道不危险吗?盈禄家族想保持中立,别的家族能允许吗? 所以她决定结盟,好歹在地球的时候,三国演义也看过,知道乱世无平安,弱者结盟是生存的王道。 “好吧,我接受。”她站起身,看到惊喜在四个女人脸上浮现,但在被拥抱以示欢迎之意前,她又补上了一句,“可是我有条件。” 笑容在四个女人脸上凝固,“什么条件,你说。”朱丽很沉着,不愧是一城之主。 “我要秘密结盟,从我就任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的那天开始,盈禄家和不破之城就是盟友。有人围攻不破之城,盈禄家会鼎力相助。同样,有人攻击我们盈禄家,不破之城要出兵解围,最危急的时刻还要打开城门,收容盈禄家所有的人避难。当然所需的骑兵马匹我来提供、盔甲武器你们自己想办法,我相信因为昨天的事,朱丽城主已经决定训练骑兵了,不过我们最好祈祷不要用上这些。” 孤儿相信这条件对方一定会答应,因为这本来就是她们的意思中,只是她们没想到要放到明面上,并且也要付出代价。 “除了这个条件,还有什么?”索菲问。 “我要不破之城中所有商品的独家经营权。就是说,不破之城的东西要卖到大陆上,必须经过我手。” “你已经哪么富有,还要赚这么多钱干什么?”莉莉瞪大眼睛。 孤儿呻吟了一声,“为了保住我的小命去寻找魔法石,我需要雇一队佣兵,最强的那种,听说价钱贵得吓死人哪。”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 桔子长老 这是个无法拒绝的提议,毕竟闭关锁国无论在地球还是异世界都是不可取的,有盟友也好过腹背受敌。 孤儿一直待在城主府,等那四个女人商量了一个下午,晚上的时候就一起吃了结盟宴。在这顿晚餐中,饮食不是最可怕的,令孤儿难以忍受的是要喝结盟的血酒,而且是自己的血。 没想到塔撒大陆也玩歃血为盟那一套,割手指时她运了半天气也下不了刀,结果莉莉帮了她。不知道莉莉是故意还是本来就粗手粗脚,孤儿感觉自己柔嫩的手指都快割断了,大滴的血落入白葡萄酒中,片刻就变成了红葡萄酒。 “从今以后,我们就是彼此的血中之血、肉中之肉,同死共死的好朋友了。”朱丽举杯。 孤儿酒量很差,属于那种不喝正好,一喝就高的那种,但此时为了显出诚意,假装豪迈的学人家一饮而尽,感觉肚子里像着火一样难受。 可那四个女人对她的折磨还没有结束,居然立即带她去见不破之城的长老,而且坚拒任何男人出现在长老院。 孤儿吩咐四大保镖远远跟随,因为酒意醺然,不得不和娜塔丽共乘一骑,好不容易到了长老院,又给丢在一间没有窗子也没有任何家具的冰冷石殿内。 她才病愈,浑身无力,她那东方的胃又装了太多难以消化的肉,难受极了,再加上酒精使她头昏脑涨,于是她再顾不得礼仪和安全,就那么趴在地上呼呼大睡。 纷纷扬扬的细雪中,四周黑暗而寂静,黑与白的对比,格外单调,却又格外鲜艳。那个消失的骑士又出现了,骑着一匹身披重甲的高大黑马,样子好像霜雪,却又有一点不像。 孤儿默默跟在他身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 “你等等我啊。”她叫了一声,不知道为什么落泪。 他却不理,可是他的马走得不快,铠甲的钢铁轻撞声在寂静中远远的传了出去,在湿冷的空气中盘旋。 “你为什么要杀我?” 他还是不理。 “我也想骑马。” 他继续不理,给她的,永远是背影。 脚下传来沙沙的声音,孤儿回身望望,看到她那只金柄小弯刀丢在雪地上,已经快被雪埋了起来,一片洁白中的一点金光显得格外刺目,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感。她想也不想就跑回去拿,但高高兴兴的起身时,却发现黑骑士不见了,空旷的天地中就只有她自己。 她非常后悔也非常害怕,在阴暗的森林中乱跑,可就是找不到出路。 “你在哪里?快来带我走!”她大叫,声音在深木群山中回荡,似乎有无数人和她一起叫。 但是没有人回应她,只有越来越多的纷杂声音排山倒海般向她压过来,无数的尖叫和长嚎。 她躲不开,头疼欲裂,本能的团紧身子蹲下,一动不动。慢慢的,细雪把她掩盖,然后结成冰晶,好像把她埋在冰雪形成的坟墓中。 她没死,她感觉得到,可是她不能动也不能呼吸,似乎只有亘古的岁月陪在她身边。不过时间并不久,黑骑士出现了,但他似乎不是来救她,只是从她身边经过。 “至少让我看看你的脸。”她倔强的不求救,但是好想看他的模样。 幽灵般的黑马终于停住了。 他回过身,抬起双手,慢慢脱下了狮子头盔。 她紧张的等待着,还记得他有齐肩的浓密黑色头发,略卷,玄冰样的蓝色眼睛,不知道他长的是什么样子。 她满心期待,结果却吓得大叫一声,蓦然惊醒。 “天上诸神,您们真是仁慈,还好这是个梦。”石殿冰冷的地面已经被她的体温捂热了,身上还有冷汗冒出,她长长呼出一口气,真心感谢。 梦中的骑士居然有一张皮特的脸,棕色的乱草一样的头发,棕色的眼睛镶嵌在圆圆胖胖的白脸上,一只酒糟鼻突兀的摆在眼睛下面,说话的时候嘴唇像两条香肠有摩擦。 天哪,他是个好管家,忠诚而精明,可是他长得实在是**当然了,人不能以貌取人,可是他** 还好她及时醒过来了,梦中黑骑士高大的身子配着皮特的小号脑袋,不和谐得太吓人了。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自从挖阿德斯出来,就一直做这个怪梦?虽然梦境稍有不同,但意境是一样的。 为什么?这是神的预示还是她做的怪梦而已? “你醒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孤儿吓了一跳,爬起来一看,才发现有三个女人围在她身边,似乎站了一会儿了。 “我们是不破之城的三大长老。”没等孤儿问,一个女人主动说。 为什么长老都是三个?盈禄家也是三个,还有紫金家,难道三是塔撒大陆的吉祥数字吗? “请原谅,我身体略有不适,失礼了。”孤儿优雅的行贵族礼,因为在塔撒大陆,家族中有魔力的长老虽然不能决定家族事务,却具有最高的地位。 “没有关系,我们正好可以探测一下你的魔力。”又一个女人说。 借着昏暗的光线,孤儿看清这三大长老中有两个是中年女人,都有些胖胖的,看来城民们供应的伙食不错。另一个年纪大得很了,却瘦而敏捷,黄黄的脸上纵横交错着皱纹,像一个风干的桔子。不过这桔子脸上有一对锐利的眼睛,一绿一黄,让孤儿当场想起波斯猫。 “结果如何?”孤儿问。 “你有魔力,而且很大,但是被什么压制住了,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东西,有一种凡尘气息。”桔子长老说,声音很生硬。 孤儿吓了一跳,生怕被人看透她出身于地球,连忙露出吃惊的神色道,“难道我招惹了什么,比如亡灵界的怪东西?”塔撒大陆是很讲究出身的,血统差一点,地位就会低很多。在这里,私生子的地位不如狗。 “怕什么,只要是谜,就有谜底,早晚会解开的,只要能承受事实就好。”桔子长老说着,和孤儿在地球上看到的神汉巫婆没什么两样,说话总要打哑谜,让她怀疑他们其实什么也不知道,就是忽悠人的。 “感谢您解惑。”她轻声答,做足了贵族小姐高傲又温柔的样子,心中却疑惑,朱丽把她扔到这儿,到底是有什么事。 桔子长老点了点头,盘膝坐在地上,那两个中年长老一左一右坐在她身边。 “朱丽已经对我说了,你将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桔子长老声音尖利的说,“现在我们就来谈谈你的使命。” 使命?!孤儿吓了一跳。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 慧眼金瞳 “你既然答应做商部的首领,就应当为不破之城找到魔法石啊。”左边的长老说。 孤儿提到嗓子眼儿的心妥帖的落入肚中,但是又有些隐约的失望。原来长老们说的是这个使命,而不是父亲说的那个神秘使命,她还当有人可以提示她,甚至告诉她呢! 父亲只说在契机出现时她就会明白,可她根本什么也不明白,而且她很怕自己始终也明白不了! “当然,我会尽我的一切努力。”她肯定的说。 她也希望不破之城固若金汤,因为身为女人,对这块女人的保护之地有天然的好感,而作为一个商人,对这个自由贸易城邦之首更是喜爱异常。 “可是你知道要找什么样的魔法石吗?”右边的长老说,“那可不是从贸易城邦或者流浪零人手中买的、具有一点魔力的小玩意,也不是唬唬人的,而是真正的魔法石。” 呃**这个**她倒是还没想过。所以,她茫然的摇了摇头。 “我们的魔晶是由四块具有魔法属性的魔法石融合而成,是从第一任城主手中传下来的。”左边的长老说,“大约有一掌大小,是六角柱形,颜色是天然的绿、红、黄、黑四色,代表着水、火、土、风四系魔法。” “呆会儿朱丽会把魔晶带到这里来,我们拆开了给你看,你必须仔细观察,因为组成魔晶的魔法石尺寸和模样差一分,就可能不是纯正的魔法石,而且它们还必须是天然形成,不能经过加工。”右边的长老嘱咐,“还有,要有魔光散发,否则就是成色不纯,也不能融合成魔晶。” 这也太难了吧?孤儿目瞪口呆。 魔法石的样子,她可以用数码相机拍下来,魔法石的尺寸她可以用皮尺量一下,但是它们必须是纯天然的形状与尺寸,不能经过任何外力加工,还要求色泽、纯度高兼有魔力散发,这还不如干脆让她去摘星星算了。 先前她以为那些魔法石只是稀有而已,只要用心就找得到,现在才明白它们简直是绝无仅有,要知道魔法石也是石头,哪可能外形标准到不需要打磨的?还天然六角柱形?!看来要找到它们不仅要努力,还需要超好的运气和缘份,不,是需要奇迹。其实在塔撒大陆上是否存在这种东西都很难说。 要命的是,她得在一年之内找到,否则不如直接备战更理智些。 “我们知道这有些难。”桔子长老忽然开口。 有些难?简直难于上青天! “但是如果这种魔法石能轻易找到,那它们就不是能唤醒魔神之力的东西了。” 也是!不过有了魔法石就能融合成魔晶吗? “魔法石融为魔晶需要特殊的咒语,除了不破之城的三长老,没有人知道。” 咦,桔子长佬会读心术吗?不然为什么知道她心中所想?看来以后要在这位长老面前注意些。 孤儿偷偷向三大长老的方向瞄了一眼,见桔子长老一绿一黄的眼睛目光灼灼的盯着她,心里一抖,不过她表面上却还保持着贵族小姐的高雅风度,只是脸色有些苍白罢了。 “我会送你一件礼物。”桔子长老慢慢地说,因为声音尖利,脸上的微笑显得很恐怖,“这礼物会帮助你寻找到魔法石,就算你找不到,礼物也不会收回。” 礼物?!孤儿听到这两个字就双目放光。而且是肉包子打狗式的礼物,不会再收回去!太好了,那当然不会拒绝。 “您真慷慨,只怕我受之有愧。”孤儿文雅的说着,其实连头发根都充满了渴望。 “不,这不是为你,而是你没有这礼物,就无法分辨魔法石的真伪。”桔子长老说得很认真,让孤儿的好奇心和兴趣越来越大。 “那是什么呢?”孤儿试探道,“不瞒您说,我和族人在塔撒大陆上做生意已经七年了,除了几处禁忌之地,哪里都去过,您的珍贵礼物我也许见过呢?” 见过也得要,宝贝还有嫌多的吗?桔子长老是有魔法的人,说不定会送她一个占卜用的水晶球。自由贸易城里,有的是零人卖水晶球,但那都是假货,所附的魔力都是唬人玩的,真货的价值根本无法估算。 “这礼物是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只有我能送给你。”桔子长老微笑摇头,脸上的皱纹像水波纹一样荡漾开,“但这也不仅是为了帮你寻找魔法石,也有感谢,感谢你肯在这个时候伸出援手。” 这话说得孤儿有些惭愧,因为她是为了家族利益而答应结盟的。于是她暗下决心,一定不会辜负不破之城的女人,不管具有四系魔法的魔法石是否存在,她一定尽最大的努力寻找。 孤儿生意经第五条:欺诈只能赚小钱,诚信才是常胜之师,所以经商要讲诚信,答应了的就要做到。 “我一定会尽力,因为我也是不破之城的一员,请长老们放心。”她说得发自肺腑,自然有几分感人。 桔子长老点头微笑到道“很好,我们没有看错你。告诉你吧,我要给你的礼物是我的左眼。” 这话让孤儿大吃一惊,“眼**睛?!”她向后跳了一步,准备随时呼喊藏身在长老院外的保镖,“这个礼物太珍贵了,我受之不起。”好家伙,要挖下她的眼珠,安上桔子长老那只黄眼,想让她当整形波斯猫啊,门上也没有! 三大长老看她戒备的态度,不禁大笑起来。阴冷而空荡的石殿中,三个据称有魔法的中老年妇女嘎嘎大笑,那场面还真叫一个惊悚,称得上是群魔乱舞。 “亲爱的盈禄小姐,你想到哪里去了。”左边的长老忍住笑,“阿莎长老是要给你她眼睛中的魔力,不是挖眼珠啊。” “是啊,她所有的魔力都在左眼之上,把这魔力给了你,她就会变成普通人,以后只能以智慧位列长老之位了。”右边的长老再解释。 “那究竟是什么?”孤儿扬起下巴,把尴尬化为骄傲与矜持,这本是贵族小姐最擅长的伪装,她做得很好。 “我左眼的魔力叫做慧眼金瞳。”桔子长老,呃不,阿莎长老慢慢地说,“有了这只眼睛,你可以看到被坚硬石头包裹的钻石,可以看到被深藏在泥土下面的宝物、可以看到外表普通的东西散发出的隐形魔光,可以从普通石头中分辨出哪一块是魔法石。” 哇靠,黄金眼!探测仪。如果阿莎长老没晃点她,以后她走到哪里都能乱看,把别人没注意到的宝贝全看在眼里,然后拿回家去,这不是无本万利的买卖吗? 话说如果早有这种眼睛,那天在挖出阿德斯之前就能预见到地面下是什么情况了。那样她会做一下超大超强的奴隶腕箍,一下子就套在他手腕上,不,两手全套上,然后直接驯服他,哪像现在这样要受一个奴隶的气。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 风系魔法 “您的慷慨令我感动,但是请原谅我无法接受您的善意,虽然这对找出魔法石是极为有利的。”孤儿假装推辞,一脸温柔谦恭,心中却狂喜,只是垂下了眼睛,生怕被别人洞悉她内心深处的恶劣。 唉,下回要戴个墨镜出来,眼前有两片黑黑的东西还真有保护心灵的作用,不用担心被人看穿。 “魔力是天上诸神的馈赠,能给予最需要的人也是神的旨意。”桔子长老阿莎平静的说,“如今这力量在我身上已经无用,希望你能用它为不破之城找到魔法石。我们开始吧!” 孤儿本想还虚伪一番,但左右长老突然跳起来,分别抓住孤儿的胳膊,把她强按得跪坐在地上。 一瞬间,孤儿吓着了,脑海中窜出古怪的念头,还以为这三大长老是为稳住她这才样和蔼,她们其实就是要挖她的眼珠子的。 她差点大叫,却被桔子长老伸向她左眼的枯瘦手指吓得一声呼喊也没有发出。眼前只见那手指上端冒出一团金色烟雾,她的眼睛立即感觉又热又涨又辣,就好像切洋葱时被熏的那样,难受极了。 人体的自我保护机制使她本能的紧闭上眼睛,感觉桔子长老好像枯枝一样的尖利指尖轻轻划过她的眼皮,接着眼窝一凉。 完了,一定是被剜了眼珠。墨镜不需要了,以后只能像海盗船长一样戴着眼罩,或者可以安个假眼珠,但好像还是戴眼罩酷一点。 她胡思乱想,以逃避想像中的疼痛。以前她这样试过很多次,痛苦的时候就转移注意力,这个方法很有效果,她被老爸逼着玩极限运动,摔掉了脚那次也是一样,当时她拼命想像有个白马王子来救她,好脱离老爸的魔爪,居然到医院也没有掉一滴眼泪。 当时医生夸她勇敢,老天作证花痴是感觉不到疼痛的。 “张开你的眼睛!”桔子长老干枯的指掌捧住了孤儿的脸,冰冷而急切的气息听起来像一条蛇的嘶声。 怎么着?挖了眼睛还不够,还要毁容吗?塔撒大陆上白种人、黑种人都有,就是没有黄种人,她是唯一的一个,东方人的皮肤比当地十七岁的女孩还要柔嫩,难道现在要被摧毁吗? 一咬牙,她眼开眼睛,左眼还是凉凉的,不过却很舒服。脸颊有液体流下,也不是血,而是刚才被刺激出的大包眼泪。 眼前是桔子长老那张放大了的、枯槁苍老的脸,皱纹都挤成一团,每一条纹路里都是疲惫与兴奋,“成功了!成功了!我就知道你可以接受,并且发扬光大。”她喃喃自语着,眼睛不再是一黄一绿,两只全是淡淡的绿。 “怎么了?”望着委顿在地的桔子长老,孤儿抚摸了一下自己的脸。 很好,眼珠还在,皮肤光滑如常,脸上湿漉漉的全是泪水,并无不明液体。而桔子长老则好像给霜打了的茄子一样,似乎一秒钟的时间就抽走了她一生的精力。 “我果然没有看错,你有魔力,慧眼金瞳的力量在你身上显现,更加高贵。”桔子长老上气不接下气地说,看样子好像立即要挂掉一样。 立即,左右长老中的一位拿出一面小小的铜镜,另一位拿出自己的水晶球,球上放光,阴暗的石殿立即亮如白昼。 孤儿看到镜子中自己的脸,没变什么样,唯有左眼变成了金色,只是与桔子长老眼中先前的淡金色不同,而是像溶化的黄金,特别漂亮明亮的颜色。 “这就是慧眼金瞳?!”看到自己的变化,孤儿有些吃惊。 “对,有了这只金眼,你可以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桔子长老平静了一点,“它会有助于你寻找到藏身在大陆深处的魔法石。” 这眼睛只要能看到宝贝就好,其他的倒无所谓。孤儿改惊讶为好奇,不断轻触自己左眼框。只希望这不是阴阳眼,她可不想看到不该看东西。 不过**但是**这眼睛的溶金颜色虽然漂亮极了,但和另一只的黑色搭配起来,实在有些怪异,难道她命中注定非要戴墨镜不可吗? “过来,我来教你咒语,你可以随时掩藏起慧眼金瞳,只在需要时召唤出来。”桔子长老总能在孤儿询问前就了解她心中所想,“你看上去可以和平常一样,绝对无损于你的美貌。” “这只金眼非常美丽,但我确实希望可以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寻找魔法石。”孤儿恭敬的一欠身,提起长裙,跪坐在桔子长老身边,跟她学习咒语。 不得不说,她非常没有魔法天分,学了半天才学会,累得已经疲惫不堪的桔子长老差点当场牺牲。看来把魔法给了她,桔子长老的瞬间消耗实在很大,而且失了魔法的她变得更加虚弱了。 这时,朱丽急匆匆走进了石殿,双手捧着一个精致的镶银木盒,想必里面放的就是传说中的魔晶。 孤儿很好奇,在不破之城做过好多趟生意了,却从没有见过这宝贝,此时一见,才发现不过是四块不同的水晶组成(这里的人把水晶也称为石头)。 桔子长老已经没精力了,所以另外两个长老口中念念有词的把魔晶拆开,孤儿绝望的发现四块魔法石是一样大小的,也就是说她的寻找难度又增加了,魔法石不仅要一定的尺寸、光泽、纯度、形状,现在还要求除了魔力不同外,四块的外形必须完全相同,这不是难为死她吗? 四个人,八只眼睛对着她看,她也只得先小心翼翼地拿过一块魔法石,放在朱丽带来的上好羊皮纸上,以鹅毛笔勾勒出其底面积,又用一条细绳仔细量过六角柱形的高度,再仔细观察了它们的色泽和纯度,这才把魔法石又递还到朱丽手里,由两位长老再度嘟嘟囔囔的把它们融合成魔晶。 “你刚才拿的是风系魔法石,黑色。”桔子长老突然开口解释,“四系魔法虽然相生相克,但其中风系魔法据说有摧毁一切的力量,当年四系魔法没有消失时,驿马家族和追风家族掌握风系魔法,相应的,他们也有着全大陆最强盛的武力。” “您是说,我要深入到驿马家的领地和追风家的领地去寻找魔法石吗?”孤儿虽然知道这趟不太容易,但听到这个也有点心惊。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 零人罗兰特 过了半夜,孤儿才回到自己的住处,感觉都累残了。 不过皮特还等在旅店,四大保镖也一脸疑惑,她决定还是先开个小会儿,然后再睡个昏天黑地。按照她的计划,下面的行动可是很辛苦的,不补充一下体力怎么行。 “我已经答应做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她宣布。 四大保镖打从她去往长老院就已经隐约猜出来了,只有皮特震惊不已,“大当家,您可想好,这可是把自己架在在火堆上烤啊。” 孤儿点了点头,表示她考虑到了这一层,而当她把目前的形势和此事对盈禄家族的利与弊分析了一遍,所有的人都赞成她这么做,但也都对她的安全表示了担心。 “我有安排。”她胸有成竹。 “那要怎么做呢?”皮特本来一直站在孤儿的身边,此时不禁慢慢坐下,似乎已经吓得没有力量了。 “我们兵分三路。”孤儿调整了一下坐姿,只觉得周身无一处不疼,快散了架一样。 她明白那是逃避战争、跳伞或者说掉崖、在树林中长途跋涉、外加手臂受伤感染所造成,心里把这四笔账,一人两份,不偏不倚的分摊在路易和阿德斯身上,等着以后让他们逐一偿还,让他们彻底明白明白什么叫宁得罪君子,也可以得罪小人,却绝对不能得罪女人的道理。 “皮特,你和小一、小二二在集市过后,立即回飞轮海灰堡。小一和小二二负担把咱们先前偷偷训练的骑兵及护卫组织起来,加强灰堡的保卫和巡逻。”她慢慢地说。 “哪有人会攻打灰堡?呃,好吧,要提防追风家族的路易公爵来抢亲。”皮特开了个玩笑,其余人也不禁莞尔。 孤儿瞪了他一眼,知道这件事很快便和插上翅膀一样,传遍整个大陆,“皮特你除了处理灰堡中的正常事务外,派几个你的嫡系手下,去把那个卖给我藏宝图的零人给我抓来。记着,路上不要虐待他,我有话要问他。”她继续发布命令。 “大当家,您怀疑上回寻宝的事**是有人陷害咱们吗?”皮特瞪大了眼睛,其实心里也有些怀疑。 孤儿只点了点头,没有说话。有些事不必和手下人详细讲,保持适当的威严神秘是有好处的。比方说她得到了慧眼金瞳这事就不能说,否则一定会带来更多的好奇和麻烦。 当初她带着手下在作为自由贸易城邦之一的国王港口做生意,见到一个喝得醉醺醺的流浪零人被人追杀,她动了恻隐之心,于是日行一善,救下了他。 为了确认这个零人的身份,当然要搜他的身,结果在他贴身的地方搜出来一张奇怪的地图。这张画着弯曲黑线的古旧羊皮纸都快碎了,却被小心谨慎的藏在一个褪色的丝绸小袋子中,贴心放着。这零人全身都破破烂烂的,唯有这个东西干净而高级,显然里面的图不是一般的东西。 这引起了孤儿的好奇,于是用凉水泼醒这个零人,威逼利诱他说出这张图的秘密。 这个零人自称叫罗兰特,是尊贵家族上一代公爵大人的私生子。在塔撒大陆,私生子的地位不如普通人、奴隶的价值比不上某些高档货,一个私生子加上一个奴隶有可能价值低于一匹神骏的战马。 所以罗兰特并不不会因为母亲被尊贵家族的公爵大人一时青睐而得到地位,他的血统被认为是耻辱的象征,结果好的是混在本家族的普通人中生活,结果不好的,就像罗兰特,只能被逐出家族、沦为零人了。 但是据他自己说,他的父亲其实很爱他,不想让自己的私生子一无所有,可是又不能给予他有形财产,只能给他一张藏宝图,让他自己去挖掘财富。 几年来他一直寻找机会,却都不成功,还把身上仅有的钱都输光了,又因为目的地是鬼影森林,所以雇不到人手跟他一起去,而之前有人追杀他,就是因为这张图。现在他为了感谢盈禄伯爵小姐的救命之恩,想把图卖给她。 他说地图上标明的地点就是传说中的驿马宝藏,埋藏着数不清的金银财富,但挖掘它也肯定会有着巨大的危险,所以他宁愿要一万金币,然后买条船做生意,也好过冒险寻宝。 孤儿对罗兰特说的话本来半信半疑,而且有些细节也经不起推敲,但是驿马宝藏的诱惑力太大了,而她也觉得这个零人不敢骗她,毕竟她的商业网络遍布整个大陆,如果晃点她,她一定会把他揪出来,所以经过讨价还价,孤独花五十金币买下了这张图。 人要脚踏实地,罗兰特说要一只商船做生意,小型二手商船三十个金币就可以,雇佣二十五个伙计干上几个月活也只需要五个金币,要知道依公道价,小四四这种极品奴隶也不过一个金币就买得下来。然后再花上十个金币办些货物,还留给罗兰特五个金币,她已经很大方了。 皮特对孤儿花五十个金币买一张不知道真伪的羊皮纸,而不是买一百个身强力壮的奴隶非常不满,可是他无法阻止孤儿的决定,这才有了后来的鬼影森林一行。 现在想起来,这一切似乎太巧合了。 孤独严重怀疑那个零人就是为了要释放阿德斯才骗她去鬼影森林的,说不定阿德斯的苏醒已经注定,否则为什么消失了很久的幻灵会出现?为什么他一出土,就有黑骑兵追随他?那些骑兵,还有可爱的霜雪大黑马是怎么来的?她绝对肯定只挖出了阿德斯一个人。 被欺骗,没什么了不起的。再精明的人也有被骗的时候,说句家乡那边流行的话: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再说她之所以被骗,不过是被贪婪蒙上了眼睛,怨怪不得别人。 对自己的一时贪心,她也没怎么惭愧,身为凡人,这是很正常的。 可是**可是**最让她受不了的是,罗兰特拿走了她五十金币。她受骗上当、损失金钱、身陷险境、被人利用,连败四招,哪能不找罪魁祸首算算明细小账呢! 只是她不明白,这件事为什么找上她?她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特殊能力吗?还是她倒霉,随机被选中?!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 大战马坡 “我们会按照您的吩咐做,但是您自己要做什么呢?”皮特看了看正在沉思的孤儿。 “我要去找一个人,或者说是一队人。盈禄家孱弱,除了将计就计的结盟不破之城外,还需要最强有力的武力保护。”孤儿磨着牙道,“我四处寻找魔法石也需要更多的人跟随,小三三方向感最强,小四四武力最强,所以他们和我一起到大战马坡去。” “大战马坡?!”皮特几乎是尖叫了,苍白的圆脸和不断抽动的棕色眼睛都表明了他此刻有多么震惊和害怕,“您**您去那里干什么?” “我要雇佣阿德斯军团。”孤儿主意已定。 “阿**阿德斯?!”皮特的眼睛越瞪越大,“阿德斯军团已经神秘消失八百年了。” “我把他重新挖出来了。” “那那那,未必是他。”皮特结结巴巴的说,看到孤儿了然又怀疑的眼神,绞尽脑汁解释,“他只是个传说。好吧,那天您在崖底树林是遇到一个看来很像阿德斯的骑士,可那一定是冒牌货,贱民所说的也未必是真。您看,他自己没有承认不是吗?对对,他是往大战马坡方向走了,但是往西去也可以到尊贵家族或者精灵家族**” “那是他,我有感觉。”孤儿打断皮特,感觉从没有这样笃定过。 “可是谁会被封印八百年还活着?”皮特做最后的努力,不过他连自己也说不服,能指挥幻灵的,能不说话就让人吓得发抖的,除了阿德斯还有谁。 他好歹活了四十多年,在大陆上也算走南闯北,爵爷、骑士、船员、刽子手见过不计其数,没有人像那个黑骑士。他骑在马上,不用脱下面具,不用举起长剑,只是转过头来看看,是人就会感到害怕,当时他就差点尿了裤子。 “你别忘记,这里曾经是魔法横行的世界,虽然魔法已死,但仍可复活。你的吟游诗人不就是这么唱的吗?”孤儿稳当的说,那份坚定已经写在脸上。 “大当家,做为您的管家,我必须尽到职责。我得说,您的决定是十分不理智的。”皮特努力显得严肃高贵些,“先不说您作为一族之主,不应该仅听凭直觉就做出轻率的决定,就算是已经下定决心,也要派个男人代表您去才好,身为贵族小姐,是不应该和粗野下贱的佣兵们谈话的,就连看他们一眼,都会玷污了您的高贵。” “可惜这高贵得靠他们保护,皮特,你明知道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凭咱们那点实力是无法自保的。而且我要找到魔法石,就要深入危险的地方,只有他们四个,无法保证我的安全。”孤儿知道皮特是真担心她,所以耐下心来解释,“不错,我是个女人,可是我也是家族的首领,去雇佣阿德斯军团,你认为随便派个人能让他接受吗?他们不比混在港口和码头的散兵游勇,除了要钱,他们还要尊敬。” “这倒是。”皮特低声咕哝了一句。 “所以我必须亲自去。”孤儿下意识的瞄了一下自己裹着绷带的手臂,“危险当然会有,可是富贵险中求这道理,我相信你懂。再者,你的吟游诗人没唱给你听吗?去和佣兵谈判,在他们的地盘,他们会保证谈判者的安全。至于在其他地方,我有小三三,小四四,外加小蛇和小猪,你认为能有多危险?大陆只是不平静,可还没打起来呢!” 孤儿一旦决定了的事情就不会改变,皮特知道自己的奉劝只是徒劳。他有时候觉得这大当家很有智慧,一般女人没办法相比,可有时候又觉得她特别任性,和其他贵族小姐没有区别。 “那**您要保证平安回来。”他要求了一句。 盈禄家不能再没有主人了,二十年的混乱生活再不想重过,家族的长老认定了大当家,扶持别人只怕不能服众。他是以见机快著称的,这会儿孤儿还没动身,他就已经想起后事来。 孤儿又瞄了一眼手臂,知道干净的纱布下是阿德斯给她的记号,一个伤疤,而她一定也会让他吃苦头。 第二天一整天,孤儿都旅店睡觉,对窗外集市重开的嘈杂声充耳不闻。几天来所经历的事情太多,令她缺乏体育锻炼的身体疲惫不堪。 而经历生死的人似乎对物质的需要更加亢奋,这回集市重开,盈禄家的交易状况相当良好,又大赚一笔的快乐心情令孤儿的身体也强壮起来,分道扬镳之时重新活力四射。 她打扮得漂漂亮亮,骑着小猪,让小三三和小四四共乘小蛇,一路向西而去。回想起离开不破之城时朱丽意味深长的目光,想起皮特夸张的怨怼悲伤的神色,想起身边两大保镖的凝重表情,她忽然觉得这是孤儿版的《西游记》。 不过人家唐僧是为了普渡众生而西去取经,她呢?为了一已私利去雇佣凶残的佣兵,凡人和佛的境界还真是天差地远哪。 大战马坡就在不破之城外向西的平原大地深处,背后是精灵家族和尊贵家族交界的领地,是一处冷峻凶恶的灰色山岩。山上没有植物,日光照射的时候,山体看来格外狰狞,月光洒下来时,整座山看来像一个巨大的坟墓。 传说,这里是阴兵和鬼魂出没的地方,夜间没有任何生物敢靠近山脚,而白天又是行者的地狱,因为山路崎岖难行,从山间穿过时,经常会听到岩石可怕的叹息,风的哭号和来历不明的私语。 入山口处是一大片黑色竹林,高大粗壮且韧劲十足的黑竹笔直的伸向天际,若不是竹子外表光滑,还一节一节的,孤儿差点以为是鬼影森林的龙眼木移植到了这里。传说中听闻,山谷中有一个城堡,只要沿着山崖两侧的一个个拱起的石堆走就能找到。 那是战魂冢,当有佣兵英勇而死,就会被带回葬在此处,这些坟墓就是通向大战马坡的路标,这是以死亡绵延成的道路。 多么残酷!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石堡 绕过一道狭窄的山梁,又拐过一个陡峭的山壁,山谷空地中,果然出现了传说中的城堡。城墙是由大块的灰色岩石彻成,堡内的房屋也是,外沿光滑如冰,在白惨惨的日光照射下隐隐散发着蓝光,山间的冷风在堡间发出阵阵尖啸,听起来像马儿的嘶鸣。 整座城堡都是石头的,看起来粗糙、简陋而笨拙,却又坚固、威严而强大,似乎山倒地陷,城堡也会屹立不动,又好像它的主人,八百年封印,却还拥有不变的沧桑。 不过城堡外没有护城河,也没有吊桥,更没有巡逻的士兵,从山口到城堡大门,路程遥远,一马平川,没有任何掩蔽物,石堡仿佛展开了双臂,以冷酷镇定之态,等待着一切闯入者,雇主或者敌人。 这地方偷袭不了,只要进入山口,就在城堡的俯视之下,一点战略迂回都没有。孤儿判断着,指挥小猪落在城堡的巨大石门之外。 小猪哼哼两声,累得趴在地上不动,它还没飞过那么远的路呢,小蛇则站在一边好奇的东张西望。 “来者何人?”城墙上有人高喝一声。 孤儿听到对方的语气,差点笑场。上面那位哨兵就差再加上一句: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了。这让孤儿感觉是在闯一个中国古代的土匪山寨,而不是一个异界的佣兵王国。 “飞轮海灰堡、盈禄家族继承人、孤儿伯爵小姐到访。”小三三高声回答,提到孤儿的名子时,发音准确,语调高贵。 “哇,是女人!还是位贵族小姐呢。” “看看她的腰身,多苗条!啧啧。” “皮肤不白不黑,是漂亮的象牙色!” “她长得和别的女人不一样,真是个美人。” “抱起来一定滋味很好。” 头顶上传来七嘴八舌的评论声,显然城墙上不只一个人。 因为是阴天,孤儿没戴帽子和面纱,身上穿了一件很合身的黑色天鹅绒骑马装,裙长曳地,喇叭状的袖口垂着繁复昂贵的蕾丝花边,衬托出东方人纤细骨架和柔软腰身,长发只随便扎了个麻花辫,但用缀满上等珍珠的发网拢住,衣领处的钻石胸针大得可以当暗器伤人。 她的手上戴着柔软的羊皮手套,为了把163的身高增加到170,脚上穿着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高跟小牛皮马靴,从商店中买的名牌货,花了她三千多块钱。 她刻意打扮得如此华美,因为觉得和阿德斯这样的人谈判,看起来没有超高的身价怎么行。可是她忘记了,阿德斯手下都是粗野的佣兵,就算还拥有骑士的忠诚和勇敢,却也无法无天惯了,在非行军作战的时间,个个和凶徒也差不多。 她很奇怪这些人没认出她,毕竟在树林里曾经见过。但又一想,当时她浑身泥污,鬓发散乱,和现在简直是天壤之别。衣服和打扮可以改变一个人,甚至地位都因此不同,灰姑娘童话的真正含义就是因为她有一双漂亮的鞋。 “嗖”的一声,一只羽箭从孤儿身边射出,随后城墙上传来慌乱的躲避声和铠甲的钢铁撞击声,接着她只觉得眼前闪过一个高大的身影,只穿硬皮甲的小四四挡在她身前,背上肌肉贲起,弯弓搭箭对准城墙上的守卫,完全不顾十几只弓箭齐对着他。 “侮辱伯爵小姐的人,只有死!”他字字铿锵,掷地有声。 “才调笑几句就不行了?以后我还要把你家伯爵小姐搞上床**”有人多嘴。 于是羽箭毫不留情的出手,之后小四四的大手伸向箭壶,迅速又搭上一支,还是瞄准城墙的方向。他臂力超人,城墙上传来惨叫声,显然对方已经中箭了。 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刺激到了,城墙上飞箭如蝗,好在小三三早有准备,打开盈禄家的能工巧匠特制的折叠式盾牌,缩身在其中,挡在小四四身前,箭射在其上,发出咚咚咚的沉重声响。 小猪和小蛇没有保护,自行飞起避难,小猪一直尖叫着左闪右避,小蛇因为体形庞大,只是扇动翅膀,还没有飞起。但翅下之风强劲,吹得好多羽箭歪斜,失了准头,或者力量减弱,射在坚硬的龙鳞上也不痛不痒。 “进入大战马坡,阿德斯军团不是会保护来谈生意的人吗?”小三三高叫,“如果你们做不到,就别自称为***一流佣兵,言出必行。” “这其中不包括挑衅者。”城墙上有人叫。 “是你们先不尊敬伯爵小姐。”小三三回嘴。 “本小姐是来谈雇佣生意的,快去通报,还是你们可以代替阿德斯大人做主?”孤儿第一次开口,却直中要害,而且毫不客气,“假如你们不再是令敌人闻风丧胆的自由骑士,而是专门杀死雇主的乡巴佬,我们立即就走!” 城墙上安静了,显然是阿德斯的名子让他们清醒了一些。过了几秒种,有一个人高叫道:“等在那儿!” 孤儿从小四四背后探出身去,见到大门仍是紧闭,城墙上有十几个人探头探脑的往下看,手中的弓箭已经放下了。 “放心吧,看来他们会遵守承诺,我们的生命安全没有问题。”孤儿安慰身体紧绷着的两个保镖,“待会儿我进去谈事情,你们就留在城堡外,照顾好小猪和小蛇。” “不行,我得跟您进去。他们虽有骑士之名,实际上却是一群杀人放火的恶棍,没有任何尊严和荣誉可言,我不能放心。”小四四激烈反对。 “傻瓜,我们一起进去,以三对成百上千,还不算幻灵,要死也会死个透,何必让他们一网打尽。”孤儿低声解释,“他们是佣兵,要的是钱,不会伤害我的。再者,你们在城堡外,还带着飞龙,对他们也是钳制。你们也知道,佣兵最注重的信誉,否则以后谁会来雇佣他们。如果我有事,你们立即骑龙离开,到处宣扬阿德斯军团背信弃义,那以后他们除了抢劫,就再没有饭吃了。这一点,他们比我们还清楚,所以我是安全的,放心好了。” “大当家说的对。”小三三想了一下道,“我并不是害怕,但大当家的方法最好,我们不能进城堡。” “那你留在外面,我和小姐进去。”小四四很执拗。 “这是阿德斯复活后的第一桩买卖,我不想在不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孤儿拍拍小四四的手臂,因为他太高大,拍他的肩膀太费力。 “可是**” “你不相信我的智慧吗?那可是我最厉害的武器。你们留下等我的好消息,这可是命令哦。”孤儿语气温柔,脸上却露出坚定的神色,那意思就是没人再能阻拦她。 而她的话音才落,嘎啦啦的绞盘声便传来,石门缓慢的开启了。 孤儿深吸了一口气,给了两名保镖一个自信的眼神,之后稳步走进了阿德斯的城堡。 独自一人。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 死神阿德斯 巨大的灰色石堡宛若迷宫,孤儿的方向感本来就差,跟着那个领路的士兵三绕两拐的就辨不出东西南北了。而且这石堡布置得格外朴素,墙壁上到处挂着名式武器、各种动物的头骨(包括人类的),房间内的家具很多都是用沉重的石头制成,那些高大的雕花木门,每一扇都紧闭着,看起来完全一样,并没有清晰的辨认标识。 孤儿要小跑着,才能跟上前方领路士兵的大步,她只记得wx 穿越了一道一道的大门,终于进入了一个类似于议事厅或者舞厅的地方,空旷高广的大厅内没有石柱,椭圆形拱顶是建筑力学的完美结合点,上面刻满了奇怪的文字,类似于咒文。 大厅两侧还是有好几扇门,位置不怎么对称,而厅内最尽头的正方,有一把巨大的石椅,椅背雕刻着狮子,石椅把手的原形顶端是两个咆哮着的狮头,考虑到阿德斯是以雄狮做为军团的徽记,这肯定是他的王座,佣兵之王的王座。 她可不是盲目就跑来大战马坡的,之前在大家都忙着在不破之城做生意时,她狂睡之余,也对传说中的阿德斯军团了解了一番,问的是长老会的桔子长老。 虽然桔子长老一生都待在不破之城中没有出来过,但是她毕竟有了年纪,还是个魔法师,那些鲜为人知的传说也知道许多,反正阿德斯的事迹并没有人真正见到,那么听桔子长老的故事只怕比吟游诗人的更靠谱些。 桔子长老口中阿德斯军团的来历和皮特所讲的差不多,八百年前驿马家族的英雄骑士、不明原因的叛逃、带着一群和他一起分裂出来的手下成为了自由骑士(也就是佣兵),宣称只为战争而生,不倾向十大家族中任何一方的利益,谁出钱就给谁卖命。 但之前,塔撒大陆上很多佣兵集团的信誉度不是很高,素质和人格也较为低下,很多佣兵团体是由强盗、恶贼、黑牢里跑出来的流氓组成。他们骑着良驹、挥舞武器、为金钱而杀人,哪边出的价钱高,哪怕只高出一个金币,也会立即倒戈。每到一处,烧杀抢掠,在战场上如果双方实力相差悬殊,预料到不可能胜利,立即卷铺盖走人。 那时候的佣兵不是可信任的力量,是各大家族为了打破力量平衡而收买的狗,自称为自由骑士,却没有一个人信任他们。 阿德斯军团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先不说他们的战术素养有多高,战时纪律有多严明,就只是承诺如山、言出必行一条,就没有其他佣兵集团可以做得到。 有一场很著名的战役,让阿德斯军团声名鹊起。当时尊贵家族为了大陆王座,联合了与紫金家族接壤的精灵家族和远在东北方向的孤傲家族、北方的驿马家族,向西南方向的紫金家族进攻,四路人马齐聚紫金王城最易攻破的东大门。 那时的紫金家族武力没落,只好倾其国库所有请了好几个佣兵军团,但是四大家族此次联和攻城的士兵有五万之多,有一半是骑兵,很强大。所以当他们的士兵如天边乌云一样涌出地平线,佣兵们立即审时度势,带着紫金家的钱跑的跑、逃的逃。 四族联军嘲笑紫金家族人财两失,当晚在城门外扎塞,以为第二天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进城,分享王位和王城的甜美,但是在转天清晨,却看到一千阿德斯军团的黑衣士兵排着整齐的队列挡在城门之外,头上飘扬着黑底的金色狮子旗、手中举着闪着寒光的长矛和带有倒刺的盾牌一字排开,摆出誓死也要守护王城的劲头。 虽然震惊,但联军以五万对一千也是绝对的军事优势,所以联军还是进攻了。阿德斯军团没有击鼓鸣号,也没有呐喊,只是静静的以命防守。 联军的首领以为会踩平这队新冒出的佣兵,结果第一波冲击却铩羽而归。他又觉得不下三次就可以冲过人盾屏障,但一共冲了三十次,死伤近万士兵也没能成功。 当然阿德斯军团也损失了一半兵力,但他们以一敌百,就是不退,阿德斯更是一夫当关,挡在最前面,杀掉的联军不计其数,黑色的铠甲被鲜血染红,他手中的巨剑疾风豁口了好几处,深深的三道血横槽饱尝着人的血肉,脚下堆积着被他斩杀的尸体,整个人宛若死神降临。 战到此时,联军的人数虽然还是大大多于阿德斯军团,但他们却对这只悍不畏死的佣兵军团产生了深深的怯意,而当晚上寒风四起,大批可怕的幻灵像雾气一样从四野冒出来,随着疾风剑指向联军,阿德斯军团反守为攻。 那一战打了一夜,尸横遍野,血流成河,在紫金王城的中心都能听到战场上的拼杀声,惨叫声。最后联军能逃生的只有一万多人,四大家族的领兵首领全被阿德斯亲手砍掉了头颅,而他军团中的一千士兵也只剩下两百死士,幻灵不计在其中,在曙光来临前隐去。 从那一天开始整整十年,阿德斯军团就成为了胜利和荣誉的象征,他招兵买马,之后的每次大小战役,只要请得动他们,雇佣人没有一次会失望。因为他的关系,其他佣兵集团也开始稍微讲些信誉了,否则就得饿死,或者做强盗被抓住吊死。 他奠定了塔撒大陆佣兵的职业准则:言出必践。他也因为强大和残酷而被称为死神阿德斯。 只是后来,这队令所有士兵都闻风丧胆的军团连同他们的主人一起神秘消失,有人说是天上诸神厌恶他们的杀戮,责怪人间的血腥连天空也污染了;也有人说是天神们怕了他们的勇猛,怕他们杀上天界无法阻挡;更有人说那是各大家族的联手陷害,因为最后连雇主都怕了他们。 总之这是个谜,从没有人想过阿德斯军团会复活。好在他们重出于世的消息还没传遍大陆,于是孤儿想抢先一步,雇佣他们。 这是个传说,可是孤儿相信传说也有自己的道理,不会空穴来风。再说她自己亲眼见过阿德斯冷酷但不卑鄙的行事作风,还有他手下骑兵的整齐军容,连幻灵也必须服从的铁一样的纪律。 所以,她才敢来冒险。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另类魔法 “请等在这儿,小姐。”领路士兵的话打断了孤儿的遐思。 这人还算礼貌,不过一双眼睛也在孤儿身上打量了好几回,让孤儿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紧张,好像自己是一块摆在狼群嘴边的肉。 正想问问阿德斯大人在哪里,忽然听到左边一扇虚掩着的门中传来沉重杂乱的脚步声和刺鼻的劣质酒味。接着,大门被毫无预警的推开,有三个士兵摇摇晃晃的冲了出来。他们穿着便装,彼此纠缠着勾肩搭背,显得已经喝醉了,但看样子又不是很醉,因为他们只是脚步蹒跚,但并没有跌倒。 “哪来的女人?”其中一个黄胡子看到了孤儿,惊喜的叫道,两只醉眼闪着光。 “真的?!天上诸神,长得还很标志哪,一定是大人招来犒赏我们的。”另一个红胡子说。 最后一个花白胡子的没有说话,直接向孤儿走来。 孤儿不是小孩子,在大陆行走七年,早就见识过这群粗野男人的德行,明白那眼神的含意,但是往常她有保镖和奴隶保护她,现在却是孤身一人待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禁感到害怕,连忙向远处跑了几步。 但是她的惊慌和奔跑却如同弱小动物带给捕猎饿狼的刺激,那三个人立即兴奋地围了上来,哈哈大笑着,“美人儿,别跑,来和我们哥仨乐一乐,包你喜欢。” “比尔,别闹了,这是和大人来谈生意的。”那个领路兵试图阻止,不过这三人本就被酒精刺激得头脑发热,这会儿见了女人,还是位平常难得一见的贵族小姐,更是色胆包天,耳朵里根本听不到劝解和威胁,脑子里也忘记了军团守则,只一味要捉女人入怀。 孤儿吓坏了,尖叫着奔跑躲闪,好几次差点被抓到。她可能不怕很多事情,包括死,也可能敢于面对很多事情,包括阿德斯,但是只要是女人,没有不怕被性侵犯的,那是内心深处的恐惧。 “言出必践,你们答应要保护来者的生命!”慌乱中,她大叫,佣兵们的信誉是她唯一的武器。 “只是上床玩玩而已,不会要了你的命。”花白胡子笑着扑击孤儿。 孤儿矮身一躲,但慢了半拍,被抓住了衣服,随着嘶啦一声,左边衣袖从肩缝中撕裂了。她惊叫,而那三个人笑得更加畅快。 “比尔,你快住手,大人不喜欢这样,你好歹保留一点骑士精神吧。”花白胡子就叫比尔,还好像是个小头目,领路士兵对他有些忌惮,那两个爪牙听了他的话却更加起劲的追逐孤儿。 其实孤儿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但他们有些微醉,又带着猫戏耍老鼠的心态,所以她到现在还能保全自身。 阿德斯,你快出现啊!没人能保护她,除了她的魔法,可是她不愿意魔法在众人面前显露,那会让她像个怪物,而且会疼得要死。阿德斯,快来救我! 惊恐中,她心里呐喊着,冷酷无情的阿德斯居然是让她感到安全的唯一希望。或者因为他的高贵和骄傲,一定不屑于这种强奸女人的事在他的议事大厅里出现。 “去***骑士,老子恨骑士,装腔作势的家伙,只配给我来杀!”花白胡子借酒大叫,“我只要女人、钱和酒。给我这些,我把命送上!” “比尔,你再不住手,别怪我不客气。”领路兵见黄胡子抓住了孤儿的头发,她的珍珠发网和长发一起散开,而红胡子正试图去搂孤儿的腰,有点急了,可是他又冲不过去救人,只得高声叫道,“我们不是贱民恶棍,我们是自由骑士,如果你要女人,山脚下的小镇中有的是便宜妓院,几个铜板就能找上一个,何必侵犯盈禄伯爵小姐。” “我就是要尝尝贵族小姐的滋味,看看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她们脱成光溜溜的有什么不同。”花白胡子比尔说着把抢上几步的领路兵奋力一推。 那领路兵没提防他突然动手,被推得向后摔倒,脑袋重重磕在石头地面上,立即就不动了。 孤儿见状手脚冰凉,知道对这三个混蛋的最后阻止也消失了。 她从没有想过在城堡里会遇到这种事情,之前在地球那边遇到过一次,在塔撒大陆的荒野里也遇到一次,两个男人都负伤而逃,她依然保持纯洁,可尽管如此,她还是怕这种事怕得要死。 她真是为这种男人感到恶心,天底下没有比强奸犯更应该被大卸八块的人了。 啊!她惊叫,因为她终于被扑倒了,胸前的衣服给撕下一条,裙角也是。同时,有六只手就要摸上她的身体。她感觉自己就要吐了,宁愿死也不要那脏手碰到自己,于是她闭紧眼睛。 惨叫声如预料中般的响亮,睁开眼,爬起来,看到那三个混蛋酒鬼各自捧着自己手跳着脚哀号,地面上洒满了污血,全是自他们的手臂上流下。 “她是个巫婆!”红胡子叫,有些恐惧,有些疯狂。 孤儿不说话,轻蔑鄙视的目光扫在他们身上,那是一个人看待三只猪狗不如的东西,或者是三团烂泥狗屎时才有的眼神。 看吧,这就是她的魔法,另类魔法、只能自保,无法攻击的魔法、本来不应该被人发现的魔法、同时也是奇特而高贵的魔法。 这目光刺激了黄胡子和花白胡子,他们不死心的冲过来,试图侵犯孤儿,但孤儿遍布在皮肤上纤细却强韧的尖刺毫不留情的扎得他们伸出的爪子血液如注,惨叫着退回,酒意全无。 花白胡子唰的拔出靴子里的匕首,“我要宰了你,剥了你的皮!你是个巫婆,是幻灵和地狱里的鬼所生!必须用火把你烧成灰烬!” “你这种以武力对付女人的下流坯子、软脚虾、不配做男人的混蛋,应该下十八层地狱,在里面被踩成烂泥!”孤儿啐了一声,根本忘记贵族小姐不应该说粗话,“你连水沟里的腐肉也不如,还也敢自称为自由骑士吗?我愿意出一个铜板买你的命,因为你只值这个价钱,还是看在阿德斯的面子上!”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 狮吼面具 她站着不动,因为知道逃也没办法逃,还不如光荣些。朱丽说的对,女人也有荣誉。而她的护身魔法,那遇到男人侵犯就会自动冒出的魔法,能使她浑身长出尖刺,能保护她的贞洁,却无法保住她的性命。 那就好像《西游记》中仙人所赠的七彩霞衣,只要她不愿意,就没有男人可以近她的身。只是当这魔法被别人知道,她就会被人看做巫婆,当这怪闻在大陆上传开,她从此再也无法自由行动。重要的是,那些魔法之刺出现时,她疼得好像万剑穿身,每一次都是如此。 可是和女人的尊严相比,这疼痛就算再加一百万倍,又算得了什么。 “我和你们阿德斯大人有很深的交情,你不怕被他剁成肉陷就来杀我。”她继续傲慢的说,“不敢来的就是个死太监,少在那耀武扬威!” 花白胡子被孤儿的一席话震住了。这就是孤儿要的效果,能唬住人,熬到阿德斯出现就好了,当然前提是他会出现。 但是她吹牛时忘记了一件事,阿德斯被封印了八百年,现在他的手下都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她一个才二十七岁的盈禄家女伯爵又怎么会和这位死神有瓜葛? 所以花白胡子愣了一下就明白了,阴笑道,“你还是个会说谎的女巫,我送你去地狱里和魔鬼说吧!” 孤儿看着他举着匕首冲过来,还是站着不动,显得即高贵又骄傲,但天知道她吓得两腿打颤,根本挪不动脚步了。 她瞪大眼睛,但是视线早就因恐惧而模糊,只感觉匕首的寒光掠向她的喉咙,锋利的刀刃擦过她的皮肤,居然有一种微凉的颤栗感,眼前黑乎乎的一片。 惨叫声在大厅内回荡,恍然间,她觉得那不是自己,因为她的声音没有那么粗,也没有那么足的底气,叫得好像要掀了屋顶似的。 “伯爵小姐,您真镇静,请允许我崇拜您。”有个声音温柔的说,但也带几分嘲笑。 “明明就是吓坏了,硬撑嘛。”另一个声音说,很年轻。 孤儿本能的抬起下巴,倔强高傲的盯着声音的方向。哼,说我硬撑,我就撑到底!不过她的眼睛里全是远景,是那些灰色的石墙,墙上巨大的、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骨,还有一柄铁斧,上面还残留着红褐色的污迹,也许是砍头时留下的血痕。 “我就说她吓坏了,一个女人能有多大本事?”年轻的声音又说,“看,她眼珠不会动。” 我会!孤儿眨了一下眼睛,很意外的,再一次撞进了那双蓝眼睛里**那样纯粹的蓝色,却又那么深邃,冷得像玄冰,却又燃烧得像火。 是什么人,能有冰与火的双重物质? 一瞬间,她有些迷惑,不知此刻身在何地,要干什么,满脑子都是飘着细雪的黑暗树林。她再眨了一眼眼睛,非常用力,然后**终于**聚焦到了眼前的景物,还有**人。 花白胡子还在惨叫,涕泪横流,凶劲完全被恐惧所取代。他粗壮的狗爪子被捏在一只修长有力的大手里,手掌呈现着不符合常规的角度,显然已经被捏碎了。 “大人,求您放过我,我只是想杀死这个女巫。大人,求您。诸神在上,我对您忠诚无二。”他一边惨叫一边哀求。 捏碎他手骨的人冷哼一声,扬手把他甩了出去,就如同丢掉一块烂掉的皮毛。 阿德斯!孤儿呆望着眼前人。他的高大使她沐浴在他的阴影里,他的黑暗里,无法呼吸,不过她拼尽全力也呼出一口气。 她是来雇佣他的!在某种程度上,她应该更有心理优势,虽然她现在的模样像活鬼一样丑,虽然这是在他的宫殿里,可是她有钱给她壮胆。 她打量了他一下,失望的发现他虽然只穿着朴素的白色羊毛衣和粗糙的棕色马裤,并没有穿盔甲,但脸上却戴着个青铜面具,整张脸的上半部全部笼罩在狰狞的狮吼形象下。 他的脸很丑吗?还是什么原因使他不肯将脸示于他人?孤儿凝望着阿德斯。 他露在面具外的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显得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像是被利爪抓的。不过孤儿不觉得难看,伤疤是英雄的勋章,比起那些面白如玉,纤细文雅的漂亮人儿,她倒觉得这种粗旷非常性感,显得沧桑而寂寞。 “伯爵小姐确实吓坏了,不过我猜是大人的面具吓着了她。”那个温柔的声音又响起来。 孤儿回过神,看着阿德斯迈动长腿,大步走向他的王座,另有两个年纪也就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子跟在他身后。 这两个人好像是阿德斯的左右侍从,不过那天在树林见到时,他们都戴着头盔,孤儿没看清他们的脸,而且之前他们的声音也没那么友好,现在虽有熟悉感,却也无法确定。 但今天他们都露出了脸,不像阿德斯一样神神秘秘的,身上穿着便服,都是金发碧眼,模样之英俊和路易公爵完全有的比。而且他们长得一模一样,显然是双胞胎。 “我没有吓坏,我是愤怒,因为我受到了冒犯!”孤儿见那个石头王座离自己有些远,奋力向前走了几步,嘴虽然硬,但她被吓软的腿,还是有些使不上力。 “詹姆,去看看。”阿德斯根本不理孤儿的控诉,向厅内略抬了下下巴。 年轻侍从应了一声,快步走过去检查领路兵的伤情。 “大人,他没事,脖子没断,脑袋也没碎,不过**妈的,流了好多血,脑后有一个大口子。”詹姆说, “把他弄醒。”阿德斯的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端坐在王座上,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轻抚王座把手的狮头,“汉姆,去把那三个人吊死,尸体挂在城门上喂乌鸦。”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 骄阳玫瑰 那三个混蛋一直窝在一边不敢动,此刻听到自己要被处死,立即哀求和哭号起来,但却没敢反抗。汉姆是双胞胎中的另一个,领命后立即出了大厅,招来一小队士兵,把那三个人滚在地上的人拖走。 “死得像个男人,尊严点!”汉姆猛踢了一脚还在挣扎哀求的花白胡子,“你该知道,大人最不喜欢女人进城堡,难道你要把这里变成妓院吗?喜欢女人?大人给你们的钱不够去外面找吗?” 这话听了真刺耳,她可是来谈生意的,不是来献身的,也不是谁买了她,而是她要买下他们这一群男人,必要的话还有幻灵。搞清楚好不好,她才是买家。 早知道塔撒大陆的女人地位低下,贵族小姐也难免如此,只有不破之城是唯一的颠倒乾坤之地。不过听人这样说她,孤儿还是有些气。但是阿德斯在无视她,所以她不管多气也不会主动说话,现在开口是愚蠢的,她倒要看看,他会忽略她到什么时候,如果要和她说话,又会用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没碰到她!”三名大胡子一起辩解。 “是啊,你们想碰,可是没碰成。”领了修士来救治伤员的詹姆接口道,“盈禄伯爵小姐可是真正的‘骄阳玫瑰’,带着刺哪!”他语带双关,然后对孤儿一笑。 骄阳玫瑰是塔撒大陆上最美丽、最高贵的花,像阳光一般娇艳,但到处是刺,花瓣、花茎、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除非剪掉,否则谁也碰不得。 “带刺的不一定是玫瑰,刺儿球也是啊。”汉姆看来是两兄弟中比较臭嘴巴的一个,本来孤儿听到“骄阳玫瑰”的比喻,心中还自得了一番,但汉姆一废话,她的心情马上恶劣到极点。 刺儿球?哼,真是没见过世面的滴滴(弟弟的台湾腔叫法)!她怎么会像那个圆圆丑丑,生满铁锈般倒刺的街边植物?在塔撒在陆上,还能找出她这样优雅动人的腰身吗?没错,在地球上她算不上瘦,顶多算体重正常,可是有比较才有鉴别,和白种女人、黑种女人比起来,她的身姿纤柔得无与伦比。 不过,她的特殊魔法看来是被阿德斯的人看到了,不知道这件事会不会流传出去。这三个混帐王八蛋死了固然好,其他人会不会对外说呢?难道还要给封口费吗? “大人,我们追随您多年,出生入死,以后还要为您效忠,不要为了一个女人杀掉战士!”三个大胡子扭成一团,也不知道是哪位开口。 阿德斯本来如石像一般坐着,听此话略欠了欠身子,“一周后,把他们的残骸丢在大战马坡外。伤害自己弟兄的人,根本不是战士,也不配葬在战魂?彼淇岬拇稹?br> 不理会别人说话,看来是他傲慢的习惯,并不只是针对她。这想法让孤儿好受了点,但同时她也有些失望,刚才还以为阿德斯是因为那三个胡子试图侵犯她而被处以死刑,现在才知道那是因为他们背叛同伴。 那么,假如她没有那个护身魔法,他会任她被强奸吗? 孤儿的目光扫在阿德斯的身上,见他回望过来,一点不退缩的与他对视。 不,他不会。说不出原因,但她就是知道他不会那样,因为他一定会讨厌这种事。这是直觉,女人的直觉,超准的第六感。 事实上,他虽然怠慢客人,因为出现得晚了,还害她差点出事,但毕竟他来得及时,还救了她。他遵守了诺言,在大战马坡的范围,除非敌人或者不怀好意者,来谈生意的人都会受到保护。 那三个人鬼哭狼嚎的被拖出去,大门关上后,连叫声也消失了。此时,领路兵也已经苏醒,也不知道是那个唯唯诺诺的修士的功劳,还是那三只猪的惨叫声使他苏醒的。反正他醒后先是茫然了一阵,然后就开始回答阿德斯的问题,把所有发生的事都说了一遍。 阿德斯听后,并没有像孤儿想像的那样体面道歉,而是挥挥手让手下人全下去,空旷的大厅内只剩下他和孤儿两个人。 “那么你是来谈生意的?”他终于冷冷开口。 “不,我是来闲逛的。”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她能进来,不就是因为他的手下通报过他,才得以被允许吗?他这哪是谈生意的态度,他坐在上面,让她站在下面,还举止傲慢,态度恶劣。一直“你你你”的乱叫,连一声伯爵小姐或者“您”字也不说,真是没礼貌极了! “闲逛者死。”他只吐出四个字,一点不给人留余地,而且不懂得幽默。 “好吧,我是来谈生意的。”好汉不吃眼前亏,要息事宁人,息事宁人,成熟的人不在工作时孩子气。 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顿了一顿,但见他根本不搭话,只好主动说下去,“盈禄家雇请阿德斯军团为飞轮海灰堡护卫队。” “我拒绝。”阿德斯沉默片刻,又吐出三个字,气得孤儿暴跳如雷,恨不得跳上去拉下他面具、掐着他的脖子,在他的鼻子上狠咬一口。 拒绝?!拒绝她还让她进来干吗?耍着玩吗?这人还真是别扭,果然被埋的时间过久,造成了心理上的变态。不过刚才那番暴力行为她也就是想想,在脑海中yy一下出口气,并不敢真的触怒阿德斯,这人看起来冷酷无情,和他硬碰硬相当于鸡蛋碰石头。 于是她只得强按怒气,脸上笑眯眯的问,“阿德斯大人能给我一个理由吗?” “我不和女人交易。” 沙猪!男权主义的沙猪!女人怎么了?女人也是有荣誉的。真该把他卖到不破之城去,杀杀他的傲气与威风。看他的样子**应该可以卖到超高价。 虽然脸挡住了,嘴唇的样子也略显倔强霸道,但吻起来应该不错;皮肤是漂亮的古铜色,没有想像中被埋葬多年的苍白无血色。身材嘛,隔着略旧的白色羊毛衣和棕色马裤,可以看出他双腿修长、臂膀有力、胸肌宽阔、腹部平坦** 喂,孤儿同学,你在想什么?你在谈生意啊,怎么可以分心走神?!果然女人到了一定年纪,什么可怕的想法都会有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 激将法 孤儿“啪”的打了自己的头一下,这举动倒让站起身来的阿德斯大感意外。 这女人,有毛病没有?先是挖他出来,不顾死活的宣称他是她的奴隶;然后莫名其妙的从天而降,把他砸下了马;现在又来谈生意,不知道要让他去杀谁;现在还那么用力打自己的头,难道刚才给吓疯了吗? 不过** “事情已经谈完,请离开石头城。”他居高临下。 “我千里迢迢赶来,可不是为了来专门觐见您的,事情还没谈,怎么能就走?”这破地方居然叫石头城,名子还真直接,和这个死奴隶男人一样,“我们甚至都没有谈过价钱。” 不理人。反而走下王座,向一侧小门走去。 “所谓谈生意,谈生意,不谈怎么有生意。”孤儿不死心的追上去,“你好歹给个价钱。”她一气之下也不用尊称了。 “同样的话,别让我说第二遍。”他走得虽然优雅舒缓,但人高腿长,孤儿还是要小跑才跟得上。 “你不喜欢和女人交易,可是和你交易的并不是女人啊。雇主是盈禄家族,只不过盈禄家的爵位恰巧是我继承了而已。哎呀!”孤儿的裙角刚才让那三个混蛋撕下了一条,此时她走得急,把自己给绊掉了,摔下时恰好抱住了前方阿德斯的脚,好像要亲人家的鞋子以示哀求一样,简直丢脸丢到家了。 她在现代时从没有拜倒在过西装裤下,没想到在异界却没出息到拜倒在马裤下,现代女性颜面何存?! “女人,走开。”阿德斯倒没拔出脚,也没再把孤儿踢开,但显得很不耐烦。 “可是你要听我把话说完啊。”孤儿慌忙站起,样子虽然狼狈,却还努力保持镇静和尊严,“你是佣兵之王,而佣兵的天职就是战斗,你们是为战争而生,活着的意义就在于此,不然你和你的人被封印了八百年,还复活干什么呢?” 阿德斯寒如冰刃的目光扫来,孤儿停住了话头。 这男人似乎被这话刺激到了,而她说这番话时狡猾的设下了圈套,从他的反应上来看,他和他的军队确实是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 真神奇啊!可他们又是为什么、被什么封印的呢? “真的**被封印了八百年吗?”直到看到他的眼神,孤儿才敢百分百确定他就是阿德斯。接着,低头,对手指。 “再说起封印的事,杀了你。” “好好,我不说。”孤儿举手投降,阿德斯肯开口就好,能说话就可以交流,能交流就有的谈,“我知道你以前拥有巨额财富,可是自从封**总之未必取的出来。”这句又是探试和套话,想知道是否真有驿马宝藏这回事?还想知道这宝藏是否还没有出土?她有没有得到的可能性? “还有啊,听说你的军团在最强盛时,麾下有一万士兵、幻灵无数,可那天我瞧,大概只有五百士兵不到了。你这样的英雄人物,必须战无不胜,但要让神话继续,先决条件就是拥有大量的兵力。”她继续说,“你接受了我的雇佣,可以用盈禄家支付的金币去招兵买马,不久你的军团立即就会壮大,而我们盈禄家不过求个平安,谈成这笔生意对你和我都有好处,拒绝是不明智**那个**不必要的。” 阿德斯保持着沉默,不过略侧过脸看着孤儿,这肢体语言表明他在听。 于是孤儿连忙再度劝说,“还有啊,你的这个职业应该是很得罪人的,我是说,战败的一方应该会恨你吧。那你现在虽然还在修整期,也许他们的后代会乘虚而入想伤害你。你也知道有的人很看不开,仇恨会一代一代传下去,所以你的战力要快快提升,他们才不敢轻举妄动啊。” 说得不好!对阿德斯这样骄傲的人说这番话,一定会引起反弹。话一出口,孤儿就后悔了,眼前的高大男人不是常人,不能这样对待,她不该说话不经大脑的。 果然,阿德斯沉默了数秒后,冷声道,“进入大战马坡的人,除非捧着金币,否则,不过是增加死人的数目,有多少也是一样。你进门时没有看到护城河和吊桥是吧?”他突然问。 孤儿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只茫然的点了点头。 “原来那边有一条又宽又深的护城河,河底布满尖桩,可是后来死于城下的人太多了,清理起战场来太麻烦,只好用尸体来填河,上面铺上泥土和石子。”他说着,忽然俯下身来凑近孤儿的脸,左手食指还托着孤儿的下巴。 他凑得非常之近,近到他的呼吸搅进了她的,近到她又被那双冰蓝的眼睛所迷惑。 “伯爵小姐,你刚才进城门时,就是踩在无数的尸体之上,你有魔法,难道没感觉吗?” 这是他第一次说那么多字,也是第一次叫孤儿为伯爵小姐,可是孤儿却心里发寒。 这样残酷的话,他怎么能用这么平静的,甚至是温柔的语气说出来呢?人们叫他死神阿德斯,难道他真的对生命漠视如斯,杀人对他而言只是一场游戏吗? 看到孤儿略带惊恐的眼神,阿德直起身子,嘲讽的道,“离开石头城。”语毕转身就走,可他的手臂却被孤儿一把抓住。 他皱眉,可惜面具遮住了他的表情。 “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佣兵的生命就是战斗,佣兵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一群战士。”孤儿咬着牙让自己不露出恐惧来,勇敢的望着阿德斯的眼睛。因为她明白,只要她稍有软弱,这一趟就白来了,盈禄家和她就还是得不到最强有力的保护。钱是很重要的,但是没有力量守住钱,赚多少也是白搭。 “那怎样?” “你为什么不接受我的邀请呢?”孤儿有些怕,可强迫自己的目光与阿德斯交接,“你离开了整整八百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魔法造成的,但是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从前的样子。每个人活在这世上都有使命,你有你的,我有我的,但你如果不融入现在的世界,何必复活呢?被埋在地底岂不是更清净?” 最后这句话说得很重,但她是有意如此,她在赌这激将法可以成功说服阿德斯接受提议。 她感觉他手臂上虬结的肌肉瞬间变得坚硬如铁,感觉出他面具下那被冒犯的愤怒,可她还是紧拉着他的手臂不放。不是坚定,不是勇敢,是怕被他扔出去而下意识做出的动作。 她看到他刚才丢开那个肥胖的花白胡子是多么轻易,就像丢出去一只玩具沙皮狗。她也被踢飞过,不过那时候她落入溪水之中,没有受伤。现在走廊两侧全是石壁,真被扔出去,她的脑袋非得在灰石墙上洒豆腐脑不可。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 小恶魔 “五十万金币。”过了好半天,正当孤儿的硬撑已经到了极限,感觉这单雇佣生意谈不成,而且她很可能给剁碎了喂狼的时候,阿德斯突然僵硬的说出一句。 一时之间,她没有反应过来,深呼吸三次后才意识到,这是阿德斯同意了麾下的佣兵军团为盈禄家族服务,这个数目是他开出的价钱。 她目瞪口呆,不仅因为阿德斯居然点了头,还因为那个数字之庞大,远远超出了她的心理预期。她知道阿德斯军团的价码很高,做为一支所向披靡的无敌佣兵,而且还是那么讲信用的军团,高价也是应当的,毕竟人家是用生命保护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是**这个价位也太高了吧?! 盈禄家族在她的带领下成为塔撒大陆的首富,就算去年的生意超好,所收入的也不过百万金币,其他如孤傲、追风这样不善经营的家族,一年能收个十万金币就差不多了,阿德斯却狮子大开口要五十万,这不是明目张胆的抢劫吗? 她偷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根本没看她,身体僵硬而拒绝的姿态表明他在等待回答,但耐心不多,而她的双手还抓在他的手臂上。 跟这样的男人讨价还价是愚蠢之极的事,他的话没有虚头,说多少,就一定得是多少。也就是说,她要得到这队佣兵就非要付出这样的价钱。这**值得吗? 如果她花十万金币,就可以雇佣好多佣兵军团,可是他们绑在一起也比不上阿德斯军团,说不定遇到大难还会落跑,那她的钱不是打了水漂了吗?但是,阿德斯军团的光荣和战绩是八百年前的事,他们现在还是那只无敌之军吗?经过八百年沧桑岁月,假如铁军变菜头,她的钱也会打水漂。 好为难啊,似乎怎么选择也有把钱打水漂的风险,这简直是赌博性质的投资。早知道她不应该那么急,事先调查一下就好了,省得现在不上不下的难以决断。 她在犹豫,可是阿德斯的耐心已经告罄。 他略一用力,甩脱了孤儿的双手,“离开石头城。”他第三次说。 但孤儿第三次追上他,“好,我同意这个价钱!”她从牙齿缝蹦出这几个字,说得锥心泣血。这是仓促间的决定,没有理智的判断,只是凭感觉。就在阿德斯要离开的一刹那,成功与失败没有计算,只随便把钱扔到一方。 买定离手!但愿这死奴隶不要让她失望,这简直是豪赌,肉疼,心疼,好疼啊,疼得不得了! 阿德斯很意外。 他说出这个价钱就是换另一种方式拒绝,在他看来,没有女人有这样大的手笔。自从解开封印,他一路从鬼影森林回到大战马坡,途中也曾派人去打听过现在的局势,大略知道现在塔撒大陆上的十大家族继承人是谁,也知道这其中有一位女伯爵,据说是一位面貌迥异的异族美人,独一无二。 见到这位小姐的第一天,他与她相隔冰晶而望,因为初醒,他只记得她黑色中略带琥珀色的眼睛,他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倒景,而她的面貌却不记得了。只是他看到了她手下人衣服上的族徽,知道挖她出来的人就是盈禄家的女伯爵。 第二次,她从天而降,浑身泥土枯叶,蓬头垢面,唯有那又眼睛,让他猜到她是谁,当时他几乎以为这是上天诸神对他的惩罚。而这一次她反抗强暴,浑身上下依然又脏又乱又怪,脸上五颜六色,皮肤上还长出了魔法的尖刺。 他可没瞧出她有多美,塔撒大陆的美人标准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怪不得汉姆说她是疯波子。但奇怪的是她很有本事让他动气,先前她一直叫嚣他是她的奴隶,现在自动上门,希望能做他的雇主。 本该连城堡也不让她进的,但他忍不住有一丝好奇,想知道女人当家的家族能谈出什么生意来。而现在,她接受了他的出价,他就算再不愿,也绝不能拒绝,因为他言出必行。 “但是**”只听盈禄伯爵小姐开了口,他很希望是她反悔自己的冲动,但没想到她却说的是,“我觉得我们应该找个地方谈一下,生意虽然是承诺,但是也应该研究细节。” 阿德斯没有回话,只是沉默着转身大步离开,孤儿把这当做默许,紧紧跟上。她跟着他穿过一条条走廊,一阶阶楼梯和一个个门厅,好不容易进入一间大书房,孤儿已经气喘吁吁,而阿德斯则悠闲的自顾自倒了一杯葡萄酒,坐定。 他傲慢得像是十族之王,看不起女人且冷酷无情,指望他招待是痴人说梦,于是她干脆大方点,径自拉了把椅子,坐在他书桌的对面。心里有点怕他,却逼着自己勇敢,她是他的雇主,不是她的手下,不可能他坐在书桌后,而她站在他面前回话。 “我们来商定一下雇佣的内容和时间。”她开门见山,“五十万金币,买你三年的护卫服务。” “一年。” “两年?” “一年。” “那就一年。” 真过份哪,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简直是霸王条款。不过没关系,先答应他。运动有利于脑力活跃,她在奔跑着跟他来到书房的时候,已经想了些对策。五十万金币不是小数目,她不仅要再开发些新的商业项目,还要想办法在这群男人身上赚回来。 哼,想坑她?她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现代地球人的高智商! 对她的回答,阿德斯再次感到了意外,本来他以为这女人会死缠烂打的讨价还价,到时候他就可以把她扔出去。没想到这女人居然这样干脆,真不知道她是钱多到不在乎,还是脑筋有问题。 “在这一年里,你要听我的命令。”来了,女人开始提无理的要求。 “我只是负责护卫盈禄家族,除了战斗的事,你无权发号施令。”他冷冷拒绝,划清界限。 “那当然,我不会管你们其他事。”孤儿平静的设下圈套,“总之,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是这个意思吧?” 阿德斯怪异的看了孤儿一眼,长年训练而变得敏锐的神经意识到这是个陷阱,但这话从表面上没有任何问题,只得略想了想,点头。 “军粮你负责。”末了,他加了一句。 死奴隶,挺会做生意嘛。“好呀,不过只提供普通食物,我可不为你们饮酒作乐付一个铜板。还有,马匹、武器、你们自己解决。”那可是需要大笔钱财的。 再点头,因为这本就是佣兵自备的,没什么不合理之处,可怎么就是感觉有哪儿不对头呢?眼前的女人虽然外貌很差,但黑琥珀一样的眼睛晶亮灵动,嘴边的笑容让她看起来像个小恶魔。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 陪葬 “那好,但是请问你,你何时到达飞轮海灰堡?”小恶魔进入新的谈判细节。 “三天内。” “我希望你的军队驻扎在海边渔村里,堡中住不下太多人,不过你要带一小队卫兵住在堡里,提防有人绕过你们的防卫攻击盈禄家。”她继续算计。 阿德斯沉吟了下,“现在盈禄家的领地是哪里?” “飞轮海灰堡,还有沿海岸的渔村和盐碱地,西起紫金家,东至福临家,北到大平原边缘,地方是不小,可是不怎么肥沃,也没有遮挡,属于谁骑着马都能踏平了的地方。” “是吗?我倒真想看看是怎么个踏平法。”阿德斯冷冷的,“至于兵士部署,请不要操心了。有我的人在,没有人能渡过海峡。” “我相信贵军团的无敌。但是**”孤儿斟酌着字眼,“你们是骑士,擅长陆战,并不是水手。而且盈禄家庭领地的海岸线很长,只有五百人不到的话就很难兼顾全面。如果有人在防守的缺口处渡海**”她瞄了一眼阿德斯,心想如果他要购买奴隶,训练新兵或者雇佣个人佣兵,她倒可以代理,这样就能赚很大一笔,弥补五十万金币的损失。 “你出了金币,自然就会平安。”阿德斯打断孤儿,啜饮了一下杯中酒,漫不经心的道,看也不看孤儿一眼。 “那万一有人骑飞龙渡海呢?”孤儿不死心。 “你是要终止雇佣关系吗?”他反问,意思相当明显。 哦,这个人!不过是讨论一下安保情况,他怎么就不容人说话的?就算他是无敌铁军,总也有失手的时候,她花了那么多钱,就不能多要求一点吗? “万一你保护不周,我被杀死怎么办?”她赌气的问。 阿德斯很平静,甚至是漠然,“我会退回报酬,并免费为你报仇。” “切,我都死了,复仇和金钱对我有什么用?这世界上,除死无大事,如果偏偏在大事上打折扣,那怎么行啊?” “你不要这些,也随你。” “是啊,我不要这些。”孤儿一直努力保持冷静,这时不禁有点火了,她直起脊背,抬起下巴,“但是我要求你,当我因为你保护不周而被杀死的时候,你要陪我一起埋葬。” 阿德斯本来举杯到唇边,听了这话,手停在了半空,微侧过脸来看向孤儿。 孤儿不退缩的看着他,五十万金币买个以命换命,简直超高价。可是,对这种要求,他会怒吧? “好,倘若你死了,我的坟墓会在你的旁边。”阿德斯没有怒,虽然话里没什么感情,但却掷地有声。 这本来是一句气话,但听到这样的保证,孤儿忽然觉得很安心。他这样的人说到就会做到,这意思也说明他绝对可以保证她的安全,那么她就不必操心他怎么摆兵布阵了,反正现在也不是战争期间。 她只是要防卫一下,好争取时间和空间让盈禄家自身的武力强大起来,顺便由他保护,深入到塔撒大陆的任何地方去寻找魔法石。最重要的,还可以防止路易来抢她做新娘。 看路易的样子,这种事是他做的出来的。他这种人叫什么?性情中人?任意妄为?还是脑袋缺根筋?! 不过,阿德斯这话说的,感觉还真暧昧呀,好像相爱至深的人要殉情一样。孤儿想到这儿,不禁看了阿德斯一眼,正见到他也看过来,连忙把目光挪向左方,心里暗骂自己:慌什么啊你,又没做错事,你连人家的脸都没看过! 然而往左一看不要紧,孤儿吓了一大跳。这才发现左边墙边静悄悄的站着一个女人。那是谁?是一直站在那儿吗?为什么不说话?阿德斯没发现吗?是侍女吧? 不对,这个人**好面熟**啊-啊-啊!居然**居然是她自己!是一面巨大的铜镜映出的自己! 孤儿用力眨了两下眼睛。没错,镜中人正是她! 衣衫破烂,长发散乱,脸上为谈生意而画的精致妆容被泪水和汗水冲的变成五颜六色的,污痕纵横脸颊,皮肤上还有长刺的尖点露出,大概因为一直戒备着面前的男人,护身魔法一直没有完全退却。 总之,好好一个四大美人之一的女伯爵,变成了灰头土脸的仙人掌,这样子有谁会喜欢哪。怪不得叫她疯婆子,怪不得说她是刺儿球呢,怪不得阿德斯对她这样冷漠呢。试问,哪个男人会和个乞丐婆子谈生意,并且还和颜悦色的。阿德斯能这样,已经足够涵养了。 她面色惨白,更见其丑,为了掩饰失态,她忙问,“那么多金币,你要怎么拿呢?”把头深深垂下。 “我自有办法。” “你带人和我回飞轮海,不会带幻灵吧?海边没有茂密树林,只怕没地方安置他们。” “不带。” “你要不要招兵买马呢?” “不劳费心。” “金币要如何支付呢?” “先付一半。” “刚才你和你的左右侍从都看到了我的魔法,我能要求你们不说出吗?”终于问出这句话,强迫自己抬头和阿德斯对视。 丑就丑吧,以后有的是时间证明她可以很漂亮文雅。话说回来,他不过是一个佣兵头子,一个连真容都不敢显露的人,她有必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或者太在意外貌吗? “可以。”他干脆利落的答。 “那你看了我的魔法,会觉得**我是个巫婆吗?”问到最关键的问题。 “你会守约付钱吗?”他答非所问。 “那当然了,一分也不会少。” “那你是什么东西与我有什么相干?” 哼,这个人,真是十足恶劣! 孤儿狠狠白了阿德斯一眼,“管好你的手下人,我要盈禄家的领地中,姑娘们可以安心上街,不允许强暴和抢劫的事情发生。如果他们要吃喝玩乐找女人,可以在一个叫樱花镇的地方找到所有服务。” “不会发生这种事。” “刚才不是差点发生吗?”孤儿指指自己的衣裙和头发,把自己如此狼狈有些气愤。 “那是他们瞎了眼,连丑八怪也要。”阿德斯冷冰冰的说,显得非常不耐烦,显然不想再说话了。 而这话如同火药,在孤儿心里炸响,使得一直努力保持冷静和尊贵的她,瞬间爆发。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 血与火之吻 她挺直腰杆,向书桌后慢慢走去,在离阿德斯一步之远处,站定,“如果我没理解错,阿德斯大人,你的意思是,只要不在战时,你的手下就可以为所欲为,漠视骑士的荣誉,男人的尊严?”他好高,站得近了,必须要仰着脖子才能看到他的眼神,从姿势上来看,这样抬高下巴有些挑衅的意味。 虽然知道塔撒大陆上女人的地位低下,但她却有现代地球人的女性尊严。况且,就算所有男人都轻视女性,阿德斯也不可以。 他是被封印的存在,是神秘的象征,是不灭的传说,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和其他人一样?这感觉也太幻灭了,他应该注定与众不同才对。 “在我看来,男人如果只会欺凌弱小就不配做男人,应该阉割了送到叹息的沙漠去种树。”气愤中,她忘记了这里不是地球,为了符合身份,她不得不端着这个破贵族小姐的架子,也不能说粗话。 阿德斯戴着面具,而她不也戴着一个矜持高傲的贵族小姐面具吗? “难道我受到这样的对待,还应该心存感激吗?”她越说越气,没有哪个女人受得了这个,“我还以为你的人军事素质会不错,哪想到也和游荡各大港口、贸易市场、各个村镇城市的自由骑士一个样,只比酒鬼、赌徒、恶棍多一身盔甲而已。” 阿德斯沉默的看着眼前娇小的女人,盯着她的娇嫩红唇不断说出让他的怒火升腾的话。 他并不想喜欢刚才发生的事,也厌恶强暴的行为,而且也处死了那三个人。他只是厌烦了盈禄伯爵小姐的所谓“雇佣细节”,希望能尽快清静下来,沉浸在那些无尽黑暗的梦中。被封印了八百年,现在想来也挺不错的,待在死寂而温暖的地下并不比尘世间更难受。 他手下的人在战斗中绝对服从命令,也不畏惧死亡,当他们卸下铠甲,时常会做点出格的事。他约束过,石头城内也有纪律,只是八百年的封印,重新复活的他们心中都有野兽。这女人来的不是时候,他还没来得及重整军纪,而那三个人喝醉了,并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可是,她真的很有本事让他动气,比如现在,她那贵族小姐的傲慢神色实在让他光火。高价雇佣过他的人多了,但没人敢这样对他。 她哪里来的高傲,仅仅是因为头衔和血统,还是她所拥有的金钱?是这些不值一提的东西让她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不容侵犯吗?原来八百年前或者八百年后是一样的,地位决定了态度,骑士又能怎样? 人,不过是用来杀的。 “你还承诺保护来谈生意的人的安全,难道贞操不是人身安全的一部分?从这点上看,你背弃了诺言。” “闭嘴,否则我扔你出去。”他喝止她继续说下去。 厚,他这是什么态度?孤儿被阿德斯强硬反应气坏了。他们即做了口头的约定,她就是雇主了啊,温和一点他会死吗?再说了,她是盈禄家的首领,她有义务保护领地里的属民。刚才他的部下表现出了可能烧杀抢掠的恶质,她不该得到他的承诺,以证明没有引狼入室,以证明她雇佣佣兵的决定是正确的吗? “我要你的承诺。”她固执地重复。 “我的承诺?”他冷笑,“你以为我会碰你吗?”她的傲慢挑战了他的尊严。 “想碰我?我的魔法会杀死你!没有我的同意,你一个吻也别想得到。我会喜欢你吗?笑话,我要的不过是你对我的属民做出承诺!”他的傲慢也挑战了她的尊严。 两人就那么互相瞪着,不知名的危险火花在半空中碰撞。 好啊,拼谁的眼睛大?不怕他!她虽然是东方式的细长眼睛,但是他的脸大部分被蒙在面具中,拼起来不吃亏。孤儿想着,因为瞪的眼睛太久,眼睛酸涩难受,忍不住眨了一下。 不过是一眨眼间,她发现阿德斯动了一下,接着两人的距离已经近无可近,她的腰也给一条强健的手臂搂住了,她的身子紧贴着他铁一样的胸膛,他的头就在她的上方,从他冰蓝色的眼珠里,她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你**要干什么?”她觉得他要吻她,这使她很惊吓。 “我要试试你的魔法。”他嘲弄的说,然后压下他的头,吻住了孤儿的唇。 一瞬间,孤儿呆住了,完全没有反应。但很快,她内心的拒绝使她挣扎起来,护身魔法也随之启动,她皮肤的每一部分都生出了纤细但又坚韧的刺。 她感觉阿德斯的身体僵了一下,知道那些刺已经毫不留情的刺入了他的肌肉,可是他不但没有像正常人那样立即甩开她,反而把她抱得更紧,一只手按紧她的脑后。 他的身体冰凉而僵硬,唇舌却柔软而热情,光滑微凉的青铜面具蹭着她发烫的面颊。他吻得粗率霸道,不带半分柔情,完全是一种征服,一种战争,一种挑衅和报复,是宣布强者地位的吻,挟带着鲜血和火气,散发着最浓烈的气息。 他辗转在她唇上多时,之后猛的拉开她,就像吻她时一样突然。 “你的吻和你的魔法根本不怎么样,如果我想要你,你和你的刺也同样不堪一击。”他轻蔑的说,在一个热吻后,居然没有任何情绪的波动,呼吸平稳,“你要承诺,我给你承诺。我发誓永远也不会碰你,在雇佣期间,我的人也绝不会动你的属民一分一毫。” 终于得到了承诺,孤儿应该高兴,但屈辱和愤怒却让差点落泪。她倔强的忍耐着,任泪水模糊了视线,也绝不肯在阿德斯面前示弱。她的衣服被两次出现的魔法刺扎得破破烂烂,而阿德斯则浑身是血,胸膛、手臂,嘴唇。 她不哭,而他也不管身上的血。 这个死奴隶想证明什么?证明他是一切持主宰,还是他的不容冒犯?他想用这种办法让她臣服与恐惧吗?那他可大错特错。他今天以这种方式羞辱了她,今后她一定要他加倍偿还。 这是战争,看谁会征服谁。无关于感情,无关于利益,只是尊严的争夺。 没想到,她迟来得可笑的初吻,她幻想了无数次的甜蜜,居然被一个八百多岁的老头子掠夺走,而且不带一分爱意,充满了血与火的味道。 两人依然对站着,空气中也还是弥漫着对抗的气味,不过片刻后却是孤儿先动了。 她冲向书桌,居然一把推开了桌边的阿德斯,然后拿出鹅毛笔,在一张上好的羊皮纸上快速的写下什么,最后一回身抓过阿德斯被刺得鲜血淋漓的手,狠狠按在纸上。 “我带走你的承诺,三天后你要到达盈禄属地。”她挥挥手中的纸,昂首阔步走出了书房,从没有摆过这么骄傲的pose。 死奴隶,你等着,这份合同只有我这一份,上面有你的掌印,而没有我的。跟来自地球的现代女人比智慧,你就算死了也要给我数钞票! 战争才开始呢!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魔法失误 望着孤儿的身影消失在门外,阿德斯静静坐了下来,举起酒杯放到唇边,却发现酒已经没了。 他轻轻抹了一下嘴唇,不知道是要擦去酒滴,还是那女人的味道。不得不说,她长得不怎么样,可是吻起来很甜,唇像花瓣一样柔软芬芳。 不过她的反应更让他觉得有趣,在他俯下头的一刹那,她似乎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之前的趾高气扬完全消失,接着像一只垂死的小鸟一样死命挣扎,伸出她的尖刺使劲扎他,眼神里满是傲慢和倔强。 可她越是不肯认输,他就越想治服她,看到她的泪水在眼眶中打转,不得不说他很愉快。只是他以为自己应该没有感觉的,但在她怒气冲冲离开的时候,他的心跳却可疑的漏掉一拍。 他又静坐了一会儿,忽略掉这点不正常,然后起身去浴室洗掉身上的血污。她的刺扎得他前胸和双臂鲜血淋漓,手掌几乎被穿透,疼痛阵阵传来,但这些伤和他浑身的伤疤比起来不算什么,多年的战斗生涯、多少次徘徊在生死边缘,使得他的痛觉都麻木了。 最后他摘掉面具,清洗下巴上的血,心想幸好她的嘴唇上不会生刺,脸上的刺也软为纤小,否则他可能输了这场意志的交锋。 这位骄傲而幼稚的盈禄伯爵小姐像一头小山猫,爪子很利,聪明机灵,她试图冷静,可是一惹她就露出小尖牙来吓唬人。或者她很有地位、很有钱、但她显然不了解大陆,不知道如何和强者打交道,不熟悉她身负的已经消失了八百年的魔法。 所以,也许,他可以利用她完成那件事。 而正当阿德斯在计划如何利用孤儿的时候,她正怒气冲冲的向城堡外走。她彻底迷路了,可是因为羞愤,她带着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劲头在城堡中横冲直撞,居然给她找到了城门。 一路上,她遇到不少三三两两在城堡中走动的士兵,其中还有阿德斯的左右待从、那对双胞胎兄弟詹姆和汉姆。她一概无视他们的好奇而狼性的目光,昂着头,大步从他们身边走过去,当比较善意的詹姆试图和她说话时,让她吼了回去。 “看什么看?没见过刺儿球吗?没见过仙人掌吗?”她派头十足的大声道,“快给我开城门,我已经和你们的头儿达成了协议,三天后你们就要为保护我去拼命了。听到没有,快开城门!”她一甩手中的羊皮纸。 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到那张羊皮纸上确实有一个血手印,当然也看得到孤儿唇边和身上的血迹。羊皮纸上的血手印是大人的没错,因为这姑娘不可能有那样的大手,但她身上的血又是哪来的? 虽然有疑问,不过孤儿气势很夺人,于是大家互相使了个眼色,觉得大人既然没有下命令,就应该让她离去,所以孤儿终于走出了石头城。 才出城门,小四四立即迎了过来。 “小姐,您怎么了?”他脸色发白,看到孤儿的样子,以为她出了什么事。 “没事,我只是表演了一下我的魔法,结果**失误了。”她掩饰道,希望脸上花了的妆可以掩盖脸红。 那混蛋佣兵头子,居然性骚扰她,问都不问一声就夺走她的初吻! 三角方块叉的,当时她只觉得愤怒和羞辱,现在看到了自己人,她反而产生了古怪的感觉。嘴唇火烫着,她怀疑被他吻过的地方被烫得起了火泡,可是不敢去摸,心呯呯乱跳,似乎要冲出喉咙了。 死奴隶,你给我等着! 她心里暗骂,可是表面却维持着平静的神色。不得不说,这很辛苦,连同贵族小姐要保持的仪态她也讨厌,还不如在阿德斯面前为所欲为来得痛快。而且她虽然生气,却觉得这趟生意做得对,她相信阿德斯是个信守承诺的人,因为他在剧痛都能如此克制,说出的话也一定会算。 她知道被自己身上的刺扎一下有多疼,她曾经试过,以前对她不怀好意的男人也没有一个能忍耐哪怕百分之一秒的刺痛之苦。 可是当今天她施展护身魔法,她能感觉那些魔法刺深深陷入他的胸膛、他的手掌、他的脸颊,也感觉得出他身体因此而僵硬,肌肉因此而紧缩,可他居然忍耐着这常人无法承受的痛楚,非要吻到她不可。 何况这次施展魔法,她很用力,而他却更加用力的抱她。 宁死也要亲近女人,这要是放在别人身上,简直是色胆包天。可是孤儿明白阿德斯对她没有感觉,他只是要打击她,要他的意志凌驾于她的尊严之上。 令人生气的是,他成功了。好在她在生意上也成功了,好歹弥补一下心灵创伤。 “可是小姐,您会魔法吗?”小三三很惊讶,因为孤儿没有在他们面前用过,“那这些血是**” “抱歉,从来没和你们说过我是会一点魔法的,不过很低级,所以我才不愿意说出口。瞧,这次失误搞得我自己满身伤,真丢人。”孤儿故意轻描淡写的道,躲避开小四四关切怀疑的眼神。 事实上,她确实没什么事,除了心理上受到了打击外。那些魔法刺虽然每次出现都让她感觉很疼,可她并不会出血,现在唇边和衣服上的血,都是那个死奴隶阿德斯的。 不过,她决定找几个长老好好研究一下她身负的魔法问题,因为她想提高魔法的质量。以前她觉得这魔法刺足以保护她不受骚扰,可眼下看来还是有漏洞,虽然像阿德斯这么狠绝的人,估计天底下就他一个。 如果她的身体能发出高压电有多好,这样她即不用感到疼痛,有人敢碰她时也能弹他们到一边去。那个死奴隶能忍耐如此的疼痛,就不信他能抗击电压! “可是您为什么要施展魔法呢?”小四四仔细看了她一下,确定她确实没有大伤,这才问。 “为了显摆啊,为了给那个佣兵头子看看我们盈禄家不是好惹的啊。”孤儿有点沮丧,心知她的家族就是这样孱弱,不然也不用请佣兵了,“你们放心,我虽然出现了失误,不过也吓到了他。”她吹牛,举了举手中的羊皮纸,“看,他盖了血手印,今后一年,阿德斯军团就是我们的护卫,为盈禄家打工。”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 三个问题 两天后,孤儿回到了飞轮海,她前脚一踏进灰堡,后脚就吩咐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后撤,把城门附近的一大排高大石屋空出来,打算给阿德斯军团的人住。不管那死奴隶是怎么排兵布阵的,城门也得他出人来守,毕竟她买下的可是一整支军队的一年。 回到住处,她先洗了个热水澡,由几个女佣用软毛刷帮他擦背、手臂和双脚,把她已经油腻打结的头发梳得光滑溜溜的,然后她就窝在床上想事情。 到这边七年了,她还是不习惯在一群侍女间光裸身体,让她们帮她从头洗到脚,这种程度的侍候已经是她的极限。每当这时候,她就无比想念在地球上的家**纯白色的干净浴室,方便的淋浴,还有每次洗完澡,小独都为她准备好的清凉饮料。 好在洗浴用品、化妆品、贴身用品和一些饮食都是她从那边捎过来的,不然她真不知道要怎么生活。 对她来讲,虽然在塔撒大陆拥有名誉地位,而且还被认为是绝代佳人,非常满足她的虚荣心,但没有没有电脑、不能上网、没有电影和电话,不能打游戏的生活实在是很难忍受的。 两边的环境如此不同,她感觉自己的性格被分裂成两种,本来是温柔、迷糊、得过且过的宅女,二十七年来,除了上学,没做过任何一种正式的工作,也没和人深切的交往过,仿佛是缩在自己壳里自得其乐的蜗牛,到这边却得面临危险挑战,肩负着一个家族的命运,风里来雨里去,还不得不逼迫自己冷静理智。 哪种生活对她来讲更真实呢?有时候她常常迷惑。 她曾经把来到塔撒大陆当成进入了一个无比真实的游戏,那会让她觉得角色转换容易些,而她也玩得很好。但后来她偶尔会产生奇怪的念头,觉得地球上的生活才是虚拟的,毕竟在塔撒大陆上,她每天都和有真正面目的人接触,生与死,病与伤都如此贴近她。 而在地球那边,她不过是对着一台电脑,仅凭一根网线连接整个世界。衣服、饮食、娱乐、金钱、男人,甚至虚拟中游戏中的婚姻,都可以在网上得到,但那是真正发生过的吗?是她所要的吗? 想到这儿,她情不自禁的用力擦了一下嘴唇,想除掉想象中阿德斯的气味,但随即觉得自己太可笑了,在床上翻了个滚,深深的陷入柔软的羽毛床和羽毛枕中,不去想那个恶劣的吻和令人头疼的哲学问题。 真舒服啊,家总是好的,不管在哪边也是一样。她在外做生意的时候,经常露宿、还有的客店中只提供铺了干净草席的小床。哪像现在,大得变态的床上只有她一个,在上面翻跟斗都行,床顶是花式繁复的薄纱帐子,垂着最高级的蕾丝和流苏。房间又大又明亮,箱子中堆满了她的衣服和珠宝,晚上壁炉中会有火,她的贴身侍女艾丽会睡在床脚边的小床上,方便随时为她服务。 每到这时,她又觉得虽然每天操心费力,还要面临危险困境,但这种生活也是很不平凡、很刺激的不是吗?何况她还是大陆首富,四大美人之一,如果能嫁到好老公,再把弟弟妹妹弄到这边来,她的人生也就很完美了。 不过当她脑海中蹦出“老公”两个字的时候,路易的脸忽然毫无征兆的出现在心里**比阳光还灿烂的金发,俊帅的脸上一双直率坦荡的眼睛,绿得像夏天的山头。 唉,大风大浪的过了七年了,其实因为两边跑,算是三年半吧。但这么多事集中在一起,压在她头上还是第一次。 要怎么摆脱路易公爵呢?要怎么找到魔法石呢?要怎么在精神上战胜阿德斯呢? 雇佣阿德斯军团的目的之一就是防止路易会抢婚,但这雇佣期限只有一年,以后阿德斯能否同意续约、或者她以后能否赚得出这些钱、再或者路易是否非常执着都是个问题。 这事她不想闹太大,万一追风家族为此挑起和盈禄家的战争可就麻烦了。其实在烦恼中,孤儿还有一丝卑鄙的期盼,因为想到因为她而爆发战争,这感觉还真不是一般二般的让人迷醉啊。不过这也就是想想罢了,女人的虚荣心嘛,理智上她并不希望这种事会发生。 所以,能和平解决路易的婚约就尽量不要生事端,反正她确实是从他手里逃走的,按照约定也算是拒婚成功,她怕的是路易不讲理,而这个可能性是很大的。 至于寻找魔法石,显然到处乱撞是不行的,虽然不破之城非常争于办成这件事,但冒然行动只会更耽误时间,不如提前计划好再进行,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功嘛。 她打算先利用起自己构建了七年的商业网络,四处打听一下四系魔法石的情况,比如它们在哪里出现过,被谁谈论起过,那些贩卖假魔法石的人有没有听过真魔法石的信息,甚至传说和演义故事。当然也要和长老们研究一下十大家族和四系魔法有什么关联,方便她直接到正确的地方做正确的事。 最后的问题,也就是和阿德斯之间的战争,她目前真的没有什么好办法能赢他。那个死奴隶刀枪不入、软硬不吃,而且没人知道他的过去,强大到没有弱点,让她想咬人也无从下嘴。 这样的人,感情也许是他唯一的弱点吧,但这前提是他得有感情才行。左想右想,也看不出他是个感情会波动的主儿,吻了她后连呼吸急促一点点,哪怕一丢丢情绪波动都没有,让她怀疑他和他那石头城早就合体为一,根本就是石头人。 想办法让他爱上她再甩掉他,以此伤害他、战胜他是一个很雷的主意,这事只有在三流言情wx 小说中才会发生,况且她可没有本事让石头爱上她,这点自知知明还是有。 看来这是长期的战斗,目前这问题只好暂时搁置,等皮特帮她找来那个卖她藏宝图、诓她去挖了这瘟神出来的零人再说。只要她慢慢观察,就不信一年里他露不出破绽。 想通了三个问题,躺在床上的孤儿露出了邪恶的笑容,打算起要怎么更多的赚钱,并且怎么最大限度使用佣兵权的问题。 而此时,她的贴身女仆艾丽却敲门进来,告诉她有一个在藏书阁中工作的侍女说找到了她遗落的东西。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 他本身就是个谜 孤儿不记得有什么东西丢了,纳闷中招那个侍女进来。 “我叫艾丽,大当家。”她行了屈膝礼,手里拿着一个布包,里面好像装了个扁而锐利的东西。 孤儿更加疑惑,倒不是因为她的名子,塔撒大陆的穷人家女孩,起名子很随意,重名的多了,她是猜不出那布包中是什么东西。 她一伸手,艾丽立即把布包双手举起,另一个艾丽则把布包呈上来。打开一看,她大为惊讶。 “这是什么?”她拿起那片边缘锋利的青铜肩甲,似曾相识的感觉。 “大当家去不破之城参加集市前,曾经在藏书阁找这个东西。”图书馆艾丽看孤儿似乎忘记了这事,有点发急,要知道她升级到主屋来做侍女的梦想可全靠这个了,“当时大当家梦到老伯爵大人,哭醒了,醒来就找这片肩甲,还说要我帮您找到,等您回来呈给您。” 孤儿恍然大悟。 是那个梦,那个残酷的梦境,哪里是梦到老伯爵大人,明明是一场战争,再说她老爸也不是什么劳什子伯爵大人。 梦里的黑骑士和阿德斯外形非常想像,只是因为一直没有摘掉面具,不能确定就是他。假如是他,那个梦说明了什么呢?梦中的黑骑士在攻城,战况非常惨烈,如果是塔撒大陆的历史,他攻击的是哪一方呢?是自主意识的攻城,还是被别人雇佣? 而为什么,她从没听人说过这场战争呢? 重要的是,盈禄家族,或者说是她本人和那场战争有什么关系?她在梦中看到的一切是在半空中进行的,似乎是有摄影机放给她看,而那片肩甲也是从半空中坠落。 照理说这是梦啊,为什么现实中真的有这东西? 正想着,忽然感觉有刺痛感从手指传来,低头一看,是肩甲的边缘划伤了她,大滴的雪珠从她纤白的指尖落到泛着藏青光泽的肩甲上,一瞬间看来,居然有一种残酷的美丽。 贴身侍女艾丽在一边看到孤儿受伤,惊叫一声,慌忙来给孤儿止血,而孤儿却不理会伤口,问图书馆艾丽,“你从哪里找到这个的?” “就在您看的那个大羊皮书里啊。” 她当时也是伏在书上睡着的啊!难道那个书有问题?难道冥冥中有一些她所不了解的安排吗?就像父亲的失踪、就像孤氏三姐弟中只有她能往返wx 穿越异世界、就像她那奇怪的护身魔法。 这就是她的使命吗?解开这个谜?不过这也太古怪了吧,塔撒大陆上的事与她有什么关系,干什么要她来解开谜题?没错,父亲说过,孤家的祖先是有一些塔撒大陆的盈禄家血统,那可恶的祖先也不知道是怎么wx 穿越过来到地球定居的,可一点点血缘不必要非把她卷进来吧。 回想一下,当初阿德斯把她带出崖底密林的时候,她挣扎之时曾经一下扯掉了他的肩甲。要知道铠甲是很结实的,不会这么轻易被扯下来,所以那被扯下的肩甲明显不是原装,是后来配上去的。 那么,现在她手中的这片青铜东西,是阿德斯原装铠甲上的吗?他身世究竟是什么?他为什么被封印?复活又是为了什么? 唉,他本身就是个谜! “大当家,希望我找到这个能让您开心。”图书馆艾丽见孤儿锁紧眉头,心中惴惴不安,生怕这讨好之举起了反作用,因此试探的问。 孤儿回过神来,很明白这女孩的心态,所以当场宣布图书馆艾丽分配到厨房去工作。看艾丽兴高采烈的退下,很不明白为什么她喜欢来主屋工作。如果是她,宁愿呆在藏书阁,平常不用和别人交往,照顾一下三名长老的饮食起居就行了,简单又自由。 “大当家,您要吃点什么东西吗?”贴身侍女艾丽殷勤周到的问。 她是个聪明灵巧的姑娘,不过孤儿有太多秘密不便与人分享,所以她们不像其他贵族小姐与贴身侍女间那么亲密,但艾丽很守本分,又很忠诚,孤儿挺喜欢她的。 “准备一点吧,面包和酸奶酪就好,不要肉。”孤儿点头道,“在厨房准备期间,你把皮特大管家给我找来,我有事要他做。” 艾丽应了一声就下去了,而皮特很快就出现在孤儿面前,可见他早就等着被召唤。 因为好多事要他打点和处理,所以孤儿对他大概讲了一下雇佣阿德斯军团的情况。皮特当然早就知道这件事,但还是感觉有些惊吓。 那群人是谁?阿德斯军团!杀人如麻的军队、魔鬼一样的存在,传说中他们还吃人肉。而他们的头儿是可怕的佣兵之王,能够召唤幻灵和地狱里的鬼魂。虽然他被封印了八百年,四系魔法也消失了八百年,但谁知道他会不会动一根手指就扒了别人的皮。 “要迎接他们吗?”他为难的问。之前小三三和小四四一点也上肯透露这趟雇佣买卖的细节,害他没有任何准备就来见大当家。 “迎接什么?他们是我雇佣来干活的,不是来做客的。”孤儿淡然道,“你叫小一或者小二二派几个斥侯,阿德斯军团一进入领地就立即来通知我。” 他说三天内就到,也不知道是从生意谈好那天算起,还是从第二天算起,反正左右不过一、两天时间,相信这就快到了。 “遵命。”皮特浅浅鞠了一躬,“要不要通知属民和属臣,看到阿德斯军团不要慌乱,更不要去招惹?” “嗯,就这样。”孤儿点了点头,“不过先不要说他们就是阿德斯军团,虽然这事早晚会传遍塔撒大陆,但现在知道他们复活的人还不多,晚点泄露出去,咱们可以准备充分些,不那么被动。” “我亲爱的大当家,他们如果打出旗帜,咱们瞒也没用啊。”皮特两手一摊,脸上挂着苦笑,“那些贱民也会到处说的,流言传播的速度可比您想像的快得多。再说了,十大家族的斥候到处都是,说不定您还在崖底的时候,其他家族的大人们就知道这事了。” 孤独一想也是,不过反正她抢先一步雇佣了阿德斯,她有一年的缓冲时间,没有人会在这期间来骚扰她,除了急性子路易。 “追风家族和孤傲家族的争斗如何了?”想起路易,她的头开始疼了。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 奴大欺主 第二天一早,派出去的的斥侯就来报告说,阿德斯军团已经进入了盈禄家的领地。不出皮特所料,他们是打着自己的旗帜,大摇大摆的从大战马坡到飞轮海而来。 旗子是黑底的骷髅旗,行军是日夜不停的飞奔,好像故意宣告传说中的阿德斯军团重临人世。切,又不是海盗,用什么骷髅旗!这下子全塔撒大陆的人都知道他们跑到盈禄家来了,感觉他是要故意这么做似的,显得别有用心。 不过从他们盈禄家胆小如鼠**不**是淡泊名利的情况看,没有人会以为阿德斯军团要攻打飞轮海灰堡,十之**的人都会判断出是盈禄家雇佣的阿德斯军团,因为窝囊的盈禄家别的没有,就是有钱。 听到斥侯的报告时,孤儿正和三个长老研究大陆历史。那片肩甲来得太奇怪,她要打听一下塔撒大陆到底有没有发生过这么惨烈的战争,之前她又仔细翻阅过那本巨型羊皮书,没有任何收获,她甚至叫人把书搬到了卧室,打算晚上睡在书上看看。 据三大长老说,远古的塔撒大陆是由天上诸神轮流统治,但其中有一个神灵,名叫暗黑破坏神,他喜欢猎杀人类,并以人的灵魂为食,在日复一日的杀戮中还剥夺其他天神的力量,逼得人类和诸神奋起反抗。 可是暗黑破坏神的力量太强大了,无论诸神还是人类都无法单独战胜他,所以诸神就选了十个拥有神之血统的人类,分别授与他们四系魔法,然后联手让暗黑破坏神永远沉睡在地底滚烫的熔岩中。 在这场战争中,紫金家族最为勇敢,贡献的力量也最大,所以被诸神封为塔撒大陆的王族,其他家族都授以公爵之位,唯有福临家族和盈禄家族出力较小,分别被封为侯爵和伯爵。当然比照爵位也分封了十大家族相应的土地,余下更低的爵位和更小块的土地都是各家族的首领分封给自己手下属臣的。 这种情况持续到八百多年前,因为紫金家族三代国王一个比一个更加昏庸残暴,引起了其他九大家族和大批零人的不满,于是紫金王族像远古时期被推翻的暗黑破坏神一样被赶下了王座。但此时的各大家族并不团结,所以最后谁也没能称王,各自己守着自己的领地至今。 也许是利益的关系,八百多年来十大家族的小纷争不断,却再也没有爆发大规模的战争,除各自的领地稍微扩张了一些以外,大陆中心的大平原至今还是公属之地。 当然最被人看不起的盈禄家族还是守着那边辽阔海域和大片盐碱土地,没有农田、没有港口、也没有繁华都城,只有无数的小渔村和天生就会四处做生意的族人。其实海洋里颇多财富,不过因为这块土地科技低下,没有人能意识到,所有贵族都鄙视这片海洋,就像骨子里轻视盈禄族人一样。 这个塔撒大陆史不是孤儿想听的,因为那片肩甲的来历还是说不清楚,可既然除了远古战争,就没有那么残酷的阵仗了(就算八百年前的王位之战也没有那么惨烈),那个梦又是什么呢?肩甲又怎么会藏在盈禄家藏书阁的巨型羊皮书中?假如阿德斯真是她梦中的黑骑士,他和盈禄家有什么联系? 会不会是记载历史的人故意隐瞒了某些战争?毕竟真正的历史没人见到过。又或者**难道**那个梦预示着未来?! 这念头吓了孤儿一跳,不过这样一来,时间上的逻辑好像比较混乱,肩甲的来历解释还是不清不楚。 她被这问题烦的头疼,于是只好不想,打算等有时间的话回去翻翻霍金的时间简史,研究一下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或者找弟弟小独来分析,反正她是想不通了。 她骑着小蛇渡海迎接盈禄家首次雇佣的佣兵团,远远就看到阿德斯骑着霜雪立在海岸边,极目远眺。 但是诸神在上,他为什么那么帅啊?虽然戴着狮子头盔,没有露出脸来,但他骑着高头大马,手握巨剑,阳光照在他的黑盔甲上,隐隐有一层蓝光闪动。那身材、那气质,那pose、简直好得风云变色、草木含悲、人神共愤。 不过帅归帅,性格恶劣也没得救,她是不会拜倒在他的马裤之下的。 而他的手下也都是黑衣黑甲,成扇形整齐的排在他身后。这么多人,却没有一个人发出一点声响,就连战马好像也比别人的马更为沉静。 他们果然是最强的佣兵,从军容军纪上就看得出来。 孤儿凝视着阿德斯,感觉他也从头盔上窄窄的眼缝中在看她。她在半空中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指挥小蛇稳稳落地。但她没有跳下来,因为在小蛇的背上可以俯视阿德斯,这很孩子气,可是非常痛快。一见到这男人她的好斗之心就会膨胀,总想要占上风,大概因为总也占不到的缘故才特别渴望吧。 “欢迎。”她僵硬的说,因为高高在上,还是显得非常傲慢。 她出来前没有特意打扮,甚至故意弄得不堪些。想漂亮很难,想保持脏乱差还不容易吗?他不是觉得她是丑女,而且举止粗俗吗?她就刻意保持这个样子,他对她越看不起,越放松戒心,她就更容易观察他的弱点,然后借机反击。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孤儿,你是聪明的地球人,所以你要沉住气,要准备打长期战争。 听到她的“问候”,阿德斯略一点头,算做回话。 “你要怎么安营扎寨呢?”她再问。 “不劳费心。”他轻轻吐出四个字。 这哪是雇员应有的态度啊,果然是奴大欺主! 孤儿努力压住火气,“我希望我的城堡里也要有守卫,至少一百个。盈禄家没有自己守备队,这也是我雇佣佣兵的原因**呃**之一。”她撒谎连眼睛也不眨。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 顶多算平手 她以为阿德斯一定不会轻易答应,所以准备了一套说词,哪知道他只是一挥手指,他身后的一队士兵就列队而出,领头的人看样子不是詹姆就是汉姆,加上士兵一共是二十一名,排成一个纵队。 这使孤儿很被动,虽然在守卫数目上有很大出入,但她也不好再歪缠,何况从这举动上看,这死奴隶早就料到她会找茬为难,因此做了准备。 于是她只得优雅的一点头,“非常感谢。”她贵族气派十足的说着,然后挥手叫过早就驾小船等在栈桥边的皮特,让他把那二十一个黑骑兵先送到灰堡去。 栈桥是由坚实的龙眼木建造,被海水和阳光日夜侵蚀,已经变得发白,但依然结实,就像一条强健的手臂,直直的伸到海水之中。 孤儿敲了一下小蛇的头,示意它飞回灰堡,但小蛇还没有反应,阿德斯却策马过来,声音冷漠的道,“伯爵小姐请留步,我们需要谈一下。” 孤儿一愣。哦?这倒新鲜,他可是第一次主动要说话。 “好啊,请到我的城堡来,在这里谈话太怠慢了。”她故意表露出一点优越感,隔着头盔都感觉出阿德斯在皱眉。 她怕他会反驳,所以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你是佣兵之王,马上的英雄,不会害怕骑龙过海吧?如果那样,我们在这里谈也成。” 阿德斯看着眼前的小女人,她的长相虽然比那天在城堡时好了一点,但仍然显得不修边幅,不过那挑衅的神态使她的神色看来很活泼,有点狡猾而倔强的劲头。 他知道这女人再激他,他本不该上当的,可是她这种无理的神色让他有些恼怒,就像小孩子试图挑战大人,有时候明知道对方是个孩子,应该不予理会,但仍忍不住火大似的。 他沉默了一秒,毅然下马,一按那条飞龙的背,就跃了上去。 一座小小的城堡并不能使她安全,也不能使她更强势些,她喜欢摆这些样子好显得占上风,就随她好了,反正就算是龙潭虎穴也拦不住他,让她尽早明白并不能操纵一切也不错。 孤儿又一次很意外,没想到阿德斯这么快就坐在了她身后。他并没有搂她的腰,但他坚硬的胸甲紧贴着她的后背,使她不禁没来由的紧张,身子也僵了,感觉脸上还有些可疑的热度。还好,她脸朝前方,只要耳朵不红就不会被这死奴隶看出来。 “坐稳,掉到海里可没人救你。穿这么重的盔甲,只有一直沉到底儿的机会。”她放狠话,可是听来却虚弱无力。幸好小蛇比较勤快,或者背上驮着阿德斯,它也感觉不自在,所以很快的展翅而飞。 空中运输总是比海上运输要快,所以孤儿和阿德斯早一步到达灰堡。一路上,海景瑰丽奇美,碧空如洗,波光麟麟,海面上像洒了无数金币,让孤儿看着就开心。潮湿微咸的空气闻起来非常舒服,开阔的视野也让人心情转好。不过身后坐着这样一尊瘟神,她每回骑龙渡海的美好感觉打了折扣,还因为身体过分僵硬,在小蛇轻微抖动了一下身体时,差点落下龙背。 小蛇身上从来没有装过龙鞍,可孤儿也从来没有出过状况,这次还幸亏阿德斯手快,揽在她腰上避免她落海。 “谢谢。”她惊魂未定。 “保护你的生命是我的职责,虽然你不是因为在战场上要倒下去。”他冷冰冰的,但语气里透着嘲讽和轻蔑。 孤儿恨不得干脆落海算了。她会游泳,说不定可以熬到皮特的船赶到,但阿德斯这样说,那种奇怪的安全感又来了,就是呆在强悍人的身边所特有的那种天塌下来有他顶的安心感。 这是他们在途中说的唯一的话,孤儿只感觉和阿德斯坐在龙背上简直像上刑一般,好在很快她就看见前方出现了一个钻石形的大岛屿,四周是散落的渔寮、盐田、停靠船只的码头和专为小蛇设置的“停机坪”,中心地带是一个巨大的灰色城堡,或者说是一个堡内城市。 因为这领地是海上孤岛,所以灰堡是十大家族中最大的,不过城墙却矮小,四边的角楼也不坚固,防卫能力很弱,这还是孤儿力主修建的,以前还要糟糕。城堡内建着大片的规矩民房,整齐的街道,比之大陆其他地方,外处显示出盈禄家族的属民有多么富足。 看到这些,孤儿更确信雇佣佣兵是正确的,有钱而无力,那就等着被压迫和剥削吧。塔撒大陆上的坏人和地球上的一样贪婪,不过有这不算天堑的海洋,又因为盈禄族人做生意时老老实实给其他家族的人盘剥,七年来没出什么大乱子,但自从不破之城被攻击,孤儿深深有了兔死狐悲之感,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 在阿德斯保护她的一年内,盈禄家族一定会变样。 才落到“停机坪”上,小蛇就飞也似的跑了,孤儿被它带得差点摔倒,又是近在咫尺的阿德斯扶住她。她觉得无比丢脸,本想在自己的地方摆摆架子的,可这第二回交锋却没有挽回面子,顶多算是平手。 因为岛屿和城堡都很大,所以港口和停机坪都备有专门迎送的马匹,相当于机场大巴,或者码头外的出租车,不过不知道是不是阿德斯的煞气太重,他靠近任何一匹马,马儿都是受惊,最后孤儿只好陪他用腿走。 到这时候她无比后悔,干什么要让他来城堡啊?他的话那么少,在海边随便聊几句不得了,非要搭架子。这可倒好,他穿重盔甲没有嫌累,步履还很轻快,她却累坏了,而且晒得发晕。 她在地球上是宅女,平常都不出门,在塔撒大陆是贵族小姐,外出不是骑马就是乘车,有时候小四四还背她,所以她的腿力弱得很,哪禁得住长时间走海边的礁石路? 手搭凉绷抬头看看,太阳很欺侮人,仿佛拼命在照射她,再加上她的衣服腰身很小,束身衣挤走了她腹部所有的空间,这个时候只觉得呼吸困难。 她想让大步走在前面的阿德斯等等她,可是现在她正和人家别苗头,怎么开得了口,只好硬撑,直到眼前的身影和景物模糊,直到她两腿软得像棉花,直到天与地变换了方位。 她没感觉到疼,似乎是倒在了某人的臂弯里,接着胸口一凉,疾风剑的剑尖划开了她的衣襟。 完了,难道要被强奸!可是,她没来得及伸出她的刺。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 被看光了 舒服、好凉快啊! 孤儿在热而疲惫中失去意识,却在凉爽轻松中清醒过来。有那么几秒,她脑海中一片空白,就好像每天早上起床时的茫然,除了残留的梦,一切是全新的,昨夜发生的事都很遥远。 慢慢的,她脑海中出现了一个黑色的影子,明晃的太阳,透不气来的衣服,之后 她看看四周,发现这是她的卧房,周围没有一个佣人,只有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挡在窗边。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也不知道之前发生了什么事,更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光溜溜的躺在床上? 可是,等等,床!还光着身子,一丝不挂! 她猛然坐起,感觉腹部传来隐约的疼痛,那些记忆的片刻瞬间连成一片,最后的镜头是胸口的衣襟被割开,阿德斯俯下身来。 腹部**辣的疼,这不是被那个后的反应吧?不过又似乎不太像,虽然她没有经验,但带h的言情wx 小说看过一堆,书上说如果是被拆吃入腹,感觉应该更复杂些,而她只是肚子疼。 小心掀开被单一看,就见她柔软的腹部抹着一层药油,油光光下是一片乌青,大腿上倒没有血迹。 阿德斯个大变态!一定对她做过什么?可是为什么对她的肚子下手?不管了,正常人没法理解变态的人。头盔男、面具男都是变态,而他一个人占了两样。 可是他人去哪里了?难道摧残完她就跑掉了?那她不是人财两失吗?不,也未必!好在金币还没付给他,至于人也可能只是受到了毒打,仔细感觉,她并没有被“强”后的不适感。 正胡思乱想着,一瞥眼发觉窗口的黑影有些眼熟。再然后她惊叫起来,“你现得稳重一些,可是这情况的确够惊吓。 这是她的卧室,阿德斯怎么会进来的?就算是他把昏倒地她送回来的,也不应该呆在这里呀。灰堡那么大,她的房子那么大,就没有他容身之地吗?领主家的侍女和仆人都是受过严格礼仪训练的,怎么可能让一个陌生的男人待在伯爵小姐的卧室?而且是**的伯爵小姐!可她们却不见踪影。 除非 想到这儿,孤儿大惊失色。身上的刺如雨后春笋般涌出,全身处于戒备状态。 “你地刺要对付谁?”阿德斯看到孤儿的样子,无奈又轻蔑的叹了口气。 “你!”虽然阿德斯真的要对付她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那样容易,但她得有坚强勇敢的态度,因为态度决定一切。 “还是收回你的刺吧,假如你不想太多人知道你秘密的话。”他还是站在窗边不动,高大的身影被阳光衬得半明半暗。 孤儿的卧室很大,但尽管两人之间相隔还很远,她却仍然感觉到了压迫力。不过听到他说话。孤儿初醒时地惊慌和意外略减了些,也能把精神集中在耳朵上一点,果然听到门外传来了纷杂的脚步声,一个声音大叫着,“快点快点,大当家身边怎么能没人侍候。懒骨头们,再这样就削了你们的族籍,都扔到灰堡外去做零人!” 说话人正是皮特,不过他的声音有点装腔作势,有点故意为之。可见他早知道阿德斯就呆在孤儿房里的事,但是却任这种情况持续。 孤儿有点气,但还是先收回魔法刺。以前这护身魔法只在她遇袭时才会出现,自从上回扎了一次阿德斯外,居然可以自行控制了。 片刻不到,门一下子被推开了。皮特身后跟着包括艾丽在内的四名女佣,一起闯了进来。 人多了,孤儿心中的不安平复了不少,问皮特道,“我怎么了?” “您最近太操劳。”皮特背对着窗子说,“所以您在和阿德斯大人散步回来的时候昏倒了。” 散步?还真会说啊!这话听来风光旖旎,好像情人间的约会似的,谁能猜得到他们是两个不对盘地人同行?而她居然丢脸的昏过去了。 “阿德斯大人真是高尚,把您抱|; 怪不得她肚子疼。看看他的肩甲,右边是坚硬的青铜,左边肩头隆起,还有三个尖锥倒刺。看来他是把她放在右边肩膀上扛回来的,不然她早就肠穿肚烂了,不止是瘀伤那么简单。 要感谢他吗?休想!为什么要把她当货物一样扛?有地是方法可以带她回来。也许在他眼里,她和半扇猪肉没有区别。 “当时您昏迷不醒,我又不在,所以艾丽她们帮您脱了衣服。擦洗身子降温,还抹了药油。”皮特再说。 原来是侍女帮她脱的衣服。这倒是正常的事。问题是,她们做这一切的时候,阿 哪儿?看他的样子似乎一步没离开过似的,难道就这了? 这念头让孤儿出了一身冷汗。 “为什么没带阿德斯大人去休息?”她问,心中还存了几分侥幸。 哪知道皮特尴尬一笑,双手对搓着,一副很为难的样子,脖子也缩着,似乎在躲避根本没有的鞭子,“当时巴,“艾丽她们又过份担心您的安危,所以了。” 孤儿差点背过气去。 这意思太明显了,她昏了,所以阿德斯把她扛回了城堡。这里的人都已经知道她雇佣了佣兵,虽然未必知道阿德斯是谁,但也看得出他是佣兵头子,又见他扛着昏迷地伯爵小姐,所以让他直接到了她的卧室。 皮特不在,四大保镖都在忙着安顿盈禄家本来的守卫队,主屋的几个侍女本来就慌慌张张,而阿德斯身上可怕的气质让她们不敢和他说话。心底都盼望他自行回避,哪想到他没有回避,还干脆老实不客气地全程观赏了 想到这儿,孤儿不禁向阿德斯望去,而他的目光也正好扫来。 四目相对,孤儿拼命克制,可脸上还是热乎乎的,料想一定脸红过耳了。这太丢人、太丢人、太丢人了!还是不活了,撞墙去吧! “没什么看头!”他分外恶劣的来了一句。 他不说还好。此话一出,孤儿身子发僵,恨不得立即wx 穿越回地球,永远不回来。可是放眼全床,也没有一个洞让她钻进去。 皮特和四个侍女低头站着,连大气也不敢出,但一定会明白这话地意思吧。 “都滚出去!”她破功了,伪装了半天的高雅破功了,只能把怒火撒在侍女和皮特身上。不过他们也确实该骂。哪有这样地?就这样保护主人?盈禄家的人果然没有忠诚和勇敢的气质! 皮特跟了孤儿七年,从没看过她这样当着别人地面发火,心里也有此惶急,连使眼色,让那四个侍女快快和他一起退下。 “你没有骑士精神。”她俯着头,不敢看那个嘲笑她身材的人,举止和一只斗败的公鸡没有区别。 “骑士除了在圣坛前立下根本不会守的誓言,让领主的剑触碰双肩,骗取女人的爱慕之外,什么也不会做。”他冷冷的回话。“而我,救了你。” “我雇佣了你,保护我的生命不是你份内的事吗?”孤儿虚弱地反击。 “看来我真的应该把你扔在礁石上,让太阳把你晒成鱼干。”阿德斯突然动了一下,一步一步像孤儿走来,身上的盔甲发出清脆的甲页碰撞声。 他一直走到床边。站定,身体的阴影也如一片乌云,笼罩在孤儿头顶。 “你要干吗?”孤儿用被单把自己的肩膀裹紧,全身只留头部在外,“不得无理,不然我叫人了。”她感觉他对她没兴趣,可是因为看不清他的眼神,又不太确定。 “就门外那些人吗?还不值我一剑之力。”他轻蔑的冷笑。 “你到底要干什么?”孤儿骄傲的抬起下巴,其实是色厉内荏。 “我是要告诉你,你真的、真地、真的。没什么看头。”他半俯下身,一本正经的说极度恶劣的话,侮辱人的效果加了至少一百倍。 “滚出我的房间。”孤儿试图平静而高贵,不过声音却气得发抖。 阿德斯伸出手,贴在孤儿地脸上,柔软的羊皮手套传递着冰冷的温度,“没有人能叫我滚,伯爵小姐,如果你还想合作愉快。最好换个态度说话。” “吓唬我啊?我不怕你!也许所有的人都怕,但我不!”她倔强的说。有点不顾死活,但正是他的轻蔑减少了她被看光身体的羞辱感。 阿德斯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是直起身子,以命令式语气生硬的说:“快穿好衣服,我是来谈正事的,要找女人我会找个渔女,至少她们还美。”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 史上最强骆驼 着阿德斯大步离开的高大身影,孤儿第一次认识到自直就错了。 他的心不是冰,冰会融化,他的心是石头。 她得搞清楚,她之所以和他在一起,不是因为感情、不是因为关系,而是因为利益,那么她应该一切以利为上,最大限度的利用他,以使自己辛苦赚来的金币不要打了水漂。 那么为什么那么介意他的态度呢?或者只是因为每次交锋她都被压制得死死的,所以她就更想占据主动,结果急功近利之下,反而使自己输得更多。 这个男人从表面上看来没有弱点,强大、冷酷、无爱无恨,也许把他看成战争机器更正确一点。对待这样的人怎么能急于挽回局势呢?她应该沉住气,慢慢观察,甚至忍气吞声。输给他一次不要紧,输给他很多次也不要紧,重要的是最后赢他一票,赢得他再不愿和她做对。 除非他已成神,否则一定会有弱点。她明白非要跟他拼输赢是孩子气而不理智的,可是这念头却顽固的附着在心上,挥之不去,简直像得了强迫症一样。 不要急,孤儿,慢慢来,先在那死奴隶身上赚回银子,让自己荷包鼓鼓,然后再修理他,你要等机会。 她一边想一边穿上一件深紫色纱织长裙,然后把长发刷得滑顺,高高的扎了个马尾,不再刻意装邋遢。塔撒大陆上没有女人会这样梳头发。不过她不正是领导潮流地人吗?而紫色是最适合她颜色,衬得她的皮肤更加白嫩,眼睛更加黑亮,她不会为他打扮,但干净整洁会使她更加自信。 也许,她来塔撒大陆后太顺利了,顺利的继承了爵位,顺利的收服人心。顺利的把整个盈禄家带到大陆首富的位置,所以她无意间是很骄傲的吧,所以才会冒犯别人,所以才会以为自己一定可以占上风。 阿德斯狠狠给她上了一课也好,凡事都要辩证的看。以后她会选择正确地办法,继续占上风,占这佣兵之王的上风。他是她的奴隶,这一点她绝不忘记。 “到我的书房谈吧。”她对站在走廊中的阿德斯说,因为他在那儿,方圆一百米内都没有生物。 唉。她的仆佣们真是一群没义气没责任感的家伙啊。平时鞍前马后的侍候,摆出一副为了主人可以牺牲性命,一生愿为伯爵小姐鞠躬尽瘁、死后而已的模样,哪想到遇到可怕的来访者,逃得一个也不剩,让她一个人面对。 从明天开始,她要做地第一件事就是加强这帮废柴们的性格素质培养。必要的时候可以采用军训手段。再这样一盘散沙下去,哪天真的发生战争,她可以熬到月圆之夜wx 穿越回去,盈禄家其他人会死成炮灰。 她略提裙摆在前面带路,不管阿德斯跟没跟上。 灰堡中领主住宅最大,可以说大得变态,到处是楼梯和塔楼,像一个迷宫。比地球那家作为wx 穿越之地的游乐场还大。初来的时候她时常迷路。 她把书房布置在东角塔楼的最高处地一个超大地房间里。因为那边风景非常好,打开彩色的落地玻璃窗。从四面都可以看到大海,而且书房远离卧室,不会影响到她休息。至于爬上爬下的路程,就当有氧运动好了。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孤儿身后,心中暗暗有些好笑。 在她的侍女为她擦身换衣的时候,他其实是背转身子,望向窗外的。他根本没看到她的身体,但是他一直受不了她那高人一等地态度,大概她认为自己比别人聪明、富有、而且有地位吧。所以,他要耍弄她、欺侮她,不得不说,这很愉快,或者那八百年地黑暗岁月太寂寞了。 看着她纤柔苗条地背景,她梳的古怪又俏皮地发式,还有她不施脂粉,却并不丑陋的脸,他有一瞬间的 “您要谈什么呢?”孤儿坐在书桌后的皮椅上,“阿德斯大人,请坐。” 哦?是什么原因让她客气起来的?把对他的称呼都改为了“您”。但这客气很疏远,那冰冷的神色实在不适合她,笑嘻嘻的小恶魔模样倒是很可爱。 他依言坐下,“我需要人给我讲解一下大陆现在的情况。”他直言不讳。 算盘打得很精嘛。孤儿心想,摇铃叫躲藏起来的书房仆佣进来,让他拿些饮品。这死奴隶沉睡了八百年,现在这个世界对他来说太陌生了。也许他是打算回到大战马坡的石头城去,窝在城里先慢慢打听目前的局势,但没想到她很快就找上他,所以干脆让她来讲。 这样可就方便多了,不用派出自己的斥候,不用把那些零星资讯汇总成正确的认识,只要听她讲就够了。可为什么呢?她花了钱,还没支使他,却要先当旅游小姐,给他介绍当地风土人情?但如果不说,对以后佣兵的使用是没有好处的,万一他们错误的判断了形势,受损失的可是她、是盈禄家。 好吧,给他讲,做生意嘛,先赔后赚。 于是,孤儿不再斗气,以一种成熟的冷静态度把大陆上的局势,以及八百年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详细讲给阿德斯听。幸好之前她为了那个怪梦的事和长老研究过,算是无意间备了课,但天知道,她为了保持冷静,憋得快内伤了。 忍字心头一把刀,早晚刺死他! 她滔滔不绝的说了一个下午,这才发现平常不觉得,说起来才知道大陆上的事还真是繁杂,她已经尽量简练,最后却还是说得口干舌燥。 她喝了一口仆人端来的、在地窑中阴凉得发甜的葡萄酒,感觉舒爽极了。而看到对面那个头盔男因为戴着狮子头盔而不能喝酒,实在忍不住有点幸灾乐祸。 “这是我从国王港口买来的,滋味和您城堡中的葡萄酒不一样。您的酒是发酸吧?”她对阿德斯举起了杯,“那种品质低劣,我这种叫金色葡萄酒,是黄金一样的颜色,可惜您不能品尝。不然,您脱掉头盔,允许我可以招待您这样的 “我只是佣兵,你支付金币就可以,其他不劳费心。”他不上当,声音平稳,仍称她为“你”。 “本来我还想和您共进晚餐的,看来也没有这个荣幸了。”孤儿耸耸肩,看着窗外渐近的夜色,“如果还有什么要谈的,明天请早吧,我会让皮特帮您准备房间,吃的东西要送到房间吧?”她说着站起身。 阿德斯僵硬的说了声谢谢。 孤儿略点了点头,再度前面带路,心中不禁佩服阿德斯还真能吃苦,且有毅力。天气那么热,她要穿纱织的衣服,喝着又甜又凉的葡萄酒,还紧邻窗边吹着海风才行。 而阿德斯,穿着沉重的盔甲,里面一定还有锁子甲,再里面会有衬衣、皮垫甲,还整整一天没有喝水,居然还能活着。这真是奇迹,或者他是史上最强的骆驼?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 忍者神龟的进攻 定了自己的“作战”策略,孤儿的心放松了,叫来四和她共进了丰盛的晚餐,谈了谈盈禄家自建守卫队和安置那一队佣兵的事。谈笑风生之间,她一想到那个不可一世的佣兵头子躲在房间内吃点硬面包和奶).= 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个成熟的大女人,如今看来还很孩子气哪!可那有什么关系,谁规定她一定要深明大义的,感觉痛快也不错啊。 晚上她睡得很沉,开始时没有梦境,是真正的黑甜乡,不过后来那个怪梦又出现了,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阿德斯(假如他是阿德斯的话)骑马站在树林的边缘,背对着她。 “跩什么跩?不爱理人的话,为什么总是偷偷摸摸跑到人家的梦里。”梦里的她埋怨道,有着清醒时一样的思维。 阿德斯像往常一样沉默着,之后慢慢掉转马头,举起了他的疾风剑突然刺来。 “就算是在梦中,也不要杀我啊。”孤儿惊叫着,抹头就跑,才迈出一步就觉得脚下一空,醒来。 而几乎就在同时,一声极轻的脆响划过了黑暗的夜,好像把空气都敲醉了一样。那声音其实很小,但因为夜的寂静和孤儿的突然清醒而显得格外刺耳。 瞬间,她的身体因为惊吓和茫然而僵着未动,眼睛却向发出声响的方向看去。 那边是窗子,因为飞轮海地区的昼夜温差较大,所以睡觉的时候是关着窗的。但此时,东边的一窗子正慢慢被推开,一只黑乎乎地手伸了进来,接着一条黑影轻巧的跳进来。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借着明亮的月光,孤儿看清那条黑影相当瘦小,外形和动作类似于日本忍者,但衣着又像埃及木乃伊,全身缠满了布条。不过布条是黑绿色的,所以使整个人看起来像堆起来的海藻。 而且,海藻人不止一个,当窗子被彻底推开,陆续又有三条黑影跳进来。每个人身上都背着椭圆形的盾,手中握着短兵器。 难道是忍者神龟?! 就见四条黑影鬼鬼鬼樂樂的比划着什么,一声都没出,然后齐唰唰向床边看来。 孤儿的心吓得“呯呯”乱跳,连忙闭上眼睛,只留一丝缝隙,密切注意着闯入者的举动,心里也快速盘算着。 这是怎么回事?是有刺客来杀她吗?可是为什么?她自认在大陆经商七年,为人处事一直很周到。没得罪过什么人啊。而且为什么这场刺杀没有征兆?是神龟们搞错了刺杀对象,还是这只是个噩梦?冷静啊孤儿,无论如何不要冒失,要想办法脱身才行。 她地卧室太大,想要趁闯入者不备,突然跳起来逃走,显然在速度上不太可能;如果要大声呼救,救援人员还没到,她已经脑袋搬家了;再看睡在小床上的贴身侍女艾丽,状态得和死猪一样。估计就算被杀也还在做梦,根本指望不上;而她的手边连一件防身武器也没有。 最要命的是,她的大宅里房间太多,人们住得相对分散,而这边房间因为有无敌海景,所以除了主人房就是贵宾房。也就是说。现在只有她和阿德斯住,不过在她明确表示对那个佣兵头子比较厌恶后,皮特安排了他住在走廊的另一端,中间间隔了有十几个房间。 在逃命的时候,那可是无法逾越的距离。 因为七年来灰堡中从没有发生过任何事,因为外人进入堡要渡过海峡,所以堡中虽有人巡夜,但她的房子里却没有特殊安保。现在好了,她几乎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她焦急地思索着脱身之法。忍者神龟们却不会等待。他们无声无息的散开,从左右两侧像床边潜来。 一瞬间,眼前的一切都在孤儿脑海里定格,对方的每一个动 限放大、放慢了似的。她冷汗直冒,连毛孔都紧缩了还在装睡,心却狂跳得要冲出喉咙了! 怎么办?怎么办?就要走到床边了!还有一个人已经举起了刀! 也许是生存的本能,就在那四个闯入者、海藻人、忍者神龟接近的一刹那,她猛然跃起。大声呼喝着,奋力把被单掀起。蒙住左侧两人的头,另一手则把床顶上的帷幔用力扯下,缠在另两个人身上,然后跳下床,拉着才惊醒的艾丽飞奔至门边。 还好,她一直没有锁门地习惯,这为她节省了时间。当她把沉重大门拉开,四个忍者神龟才挣脱突如其来的意外反抗,追到门边。 艾丽吓坏了,使劲喊着,“有刺客,救命!有刺客!”惊慌之下,她没有跟紧主人,而是向走廊另一侧跑去。不过她的选择也许是对的,因为那些忍者神龟的目标显然不是她,而是向阿德斯房间方向拼命奔跑的孤儿。 “站住!”其中一只龟嘶叫。 真是搞笑!这时候站住才怪,难道洗干净脖子等着被宰吗?孤儿一门心思向前,赤脚踩在冰冷地地面上,绝不回头看,在生死一线的时候,看也没有用,只能徙增恐惧,失了活命的机会。 耳朵里是追逐的脚步声,还能体会挥起的兵器形成的冷风在脑后掠过,但这些感觉似乎都很微弱,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声大如擂鼓,占据了她整个身心,以至于她都没听到阿德斯开门的声音,没看到他迅速移动过来,没感觉他伸臂拉住她的手,把她粗暴的甩在身后。 可尽管他地动作不那么温柔,却在刺客的剑尖刺入她后心的一瞬间,救了她的命。 四名刺客显然没料到有这样一号人物突然出现,稍微一愣。但也就是这一闪神的时间,阿德斯的疾风剑已经出手,横向一掠,杀气凛然。 离得最近的那名刺客举起那只像龟壳一样的圆盾抵挡,可是在号称死神的阿德斯面前,那防护像纸板一样不堪一击,手起剑落,他地身体、他的龟壳、他地武器全部断为两截,血如急雨一样喷洒出来,同时四散飞溅的还在墙壁上的灰石碎屑。 这一剑,他似乎还没有用力,却连厚厚的墙也差点被砍塌了。 余下的三名刺客见状大惊失色,疾往后退。他们似乎不是常人,应该会一些魔法,因为他们的身形真和电影中的忍者相似,好像移形换位一样,迅速退出已经稍微清醒点的孤儿的视野,似乎忍者神龟的攻击正式失败。 阿德斯没有追,而是仗剑直立,肩背肌肉贲起,虽然只是背影,却依然让人觉得安心,外加帅得冒泡。 孤儿爬起来,两腿还在打颤。她扶着墙走了一步,才想说点感谢的话,就见阿德斯一抬手,示意她安静,接着她就听到一串像是低喃的咒语,柔软呢哝,但听得人后背发麻,全身的汗行都竖起来了,好像是为死灵的祈祷之声。 “离远一点。”阿德斯冷冷说出这几个字。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 死亡之舞 时候孤儿是不斗气的,转身就往反方向跑,但才跑几回,因为在走廊的另一侧又冒出了几名外形如神者神龟一样的刺客。 祈祷声越念越急,没有节奏、没有音阶也没有感情,平板的绵延不断,似乎在催促什么一样。而随着这诡异的弥漫在空气中的声音,更多更多的“神龟”从走廊两侧冲出来,好像这大宅中正举办乌龟赛跑会。 一向安全的灰堡,什么时候潜伏了这么多敌人?这是为什么?而她的人居然一点也没有发现! 阿德斯没有回头,但仿佛背后长眼似的注意到了这种意外情况,“站在我背后。”他命令,和往常一样言简意赅。 不过这回孤儿没对他的语气表示反感,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她速度很快的缩进阿德斯的背影中,一个字也不问,轻轻拉住他白色亚麻布衬衫的底边。 从他的穿着上看,刺客来袭时他正在睡觉。也许是行军的习惯,不在自己的地方他不会脱衣入眠,此时靴子也好好的穿在脚下,只是除下了铠甲。 他没戴头盔,但孤儿还是没能看到他的脸,不仅因为他是背对着孤儿,也因为他蒙着一块面巾。 面巾的材质貌似是贵宾房的床单、围过脸庞,在脑后打了个结。大概是行动仓促,那个结和他浓密微卷的黑色半长发缠在了一起,显然是随便撕了块布戴上就跑出来了。 “要死就快点上来。”她听到他说话,不动的时候,气势已经如此威严。 不过神龟们显然被祈祷声控制了,虽然恐惧在漫延,却仍然步步向前。异常小心的,一步一步蹭。 孤儿更紧的缩在阿德斯身后。但尽量不去影响他的动作。她听到房子中其他人已经被惊动了,皮特的叫喊声和住在大宅另一侧地领主守卫队的奔跑集结声混杂在一起,异常响亮、嘈杂。 守卫队是由四大保镖带领的,大概巡夜的守卫也加入了进来,楼下和楼梯处一片喧哗,听来双方已经开战,只是这边走廊中的神龟们还在慢慢聚拢、靠近,就等着一拥而上。 忽然,平板而柔软模糊的祈祷声中夹杂了一声锐利的尖啸。刺耳得令孤儿觉得自己的脑袋都要被音波穿透了,而那些神龟们却像被电击了一样,跳叫着、疯狂的扑了过来。 阿德斯没有一丝慌乱,体现出了身经百战地高超素质。他近乎优雅的舞动着手中的疾风剑,不慌不忙,虽然剑身太长而走廊太窄,影响了他的动作,但无论神龟们从哪个方向的扑上来,都会撞到他的剑刃。立即变成残体断肢和一篷篷血雨。 孤儿本来提醒自己不要太靠近阿德斯,以免影响他战斗,便不知不觉中,她从背后抱住了阿德斯强健结实、没有一丝赘肉的腰,随着他的脚步移动,配合得居然非常默契,好像和他在跳一支死亡之舞。 她把头埋在他背上,不敢抬头看,也不敢侧耳听,不过随着他肩背肌肉的运动。恐怖地惨叫和哀号还是钻入她的耳朵里、移动之间,赤脚会踩进地上横流的温热血液里,偶尔俯着头,还能看到断手断脚或者人头,空气中浓烈而冲鼻的血腥味让她几欲呕吐。 她来自和平星球的和平年代,就算在塔撒大陆也没有见到过这种屠杀式的杀人法。为什么会有人突然要对盈禄家下手?或者是对她下手!而且是什么人在使用邪术呢? 幸好她歪打正着的把阿德斯留在了这里。这就是所谓的诸神保佑吧!可是这地方显然不能再住了,得换一个住处,以后这里恐怕要被称为恐怖堡了。 在生死攸关的时候,她居然想到这个问题。在强烈鄙视自己之余,她装着胆子向两侧望去。 遍地的尸体,墙上、顶上到处是血液,堵在走廊两端地神龟没有几只了。因为离得近了,孤儿能看到他们眼中极致的恐惧和绝望,可是他们停不住,因为祈祷声没停。所以他们 次冲了过来。 两边同时的冲击,令疾风剑的回挥有些笨拙,剑到之处,阿德斯右侧的敌人还是一样的灰飞烟灭,但左侧地神龟中却有一只看准了剑下的一个空档,一矮身就溜了过来,比草丛中的蛇还要快速,比水中的泥鳅还要滑溜。 他举着闪着寒光的短刀,完全不管阿德斯。目标只是孤儿! 是什么人非要质她于死地?!而那神龟的速度太快了,搏命般的。似乎只要能杀死她就不惜任何代价。在这一刻,孤儿连害怕也来不及,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疑问,总觉得哪里有些奇怪。 “当”的一声响,孤儿眼前一花,定晴细瞧时,正看到刺客们只剩下最后一名还存活着,疾风剑的剑身上全是血,仿佛是蒸发一样,微弱地红色雾气缠绕着剑身飘散,充满着地狱的气息。 而那声当响并不是疾风剑发出,而是来自最后一名刺客的短刀,那可怕的凶器被折成了两截,居然是被阿德斯徒手生生捏断的。 不过他的左手也被砍伤了,满手是血,不知道伤到了哪里。 孤儿的惊呼声还没有冲出喉咙,他右手的疾风剑已经回抹,随着最后的神龟身首异处,这场战斗终于画上了休止符。紧接着,走廊两端都出现了护卫队,危险过去了,他们才赶来,堪比电影中地警察,总在英雄救美之后才姗姗来迟。 “大当家,你没事吧?”皮特尖叫了一声,好像挨了一刀似的。 孤儿勉强点点头,庆幸她穿着塔撒大陆式地保守睡衣,不是从现代带来的喷血小可爱,除了胳膊、脖子和脚外,都包在衣服里,不然她这伯爵小姐的名声可就完了。 低头看看,她头一昏,差点跌倒,太多的血浸湿了她的脚底,太多的残尸躺在她附近,让她如同身处修罗场,从心底寒起来。 “快把大当家扶走休息。”皮特自己也快呕吐了,“诸神宽恕,这简直人,见到这么残酷的场面居然没有晕死过去,实在很坚强。 一边的小四四闻言立即跃入血水之中,背对孤儿,弯下腰,“小姐,请上来。” 他在睡梦中听到主屋这边有异动,立即冲了过来,分外担心孤儿的安全,可惜刺客众多,他一时冲不进来,因为一直奋勇向前,身上还受了些伤,此刻见孤儿没事,大为欣慰。 孤儿恨不得马上跳上小四四的背,脚下的血腥让她一秒钟也不愿停留。以前在大陆游走时,在艰苦的环境下,小四四偶尔会背着她走,涉水、攀山、wx 穿越荆棘丛,她对他那宽阔而温暖的脊背非常熟悉。 不过做人不能太自私,不管怎么说阿德斯为了救她而受了伤,看来还很严重。就算他现在是她的员工,就算对于买断生意,卖方应损耗自负,但做老板的也不能太过无情。 何况,与他跳那曲死亡之舞时,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安全,尽管那是用钱买来的,感觉上却还不错。 于是她只是拍了拍小四四的肩,强压着心头的恐惧和恶心,转身对阿德斯道,“你的手 “这是我自己的问题。”他冷漠的拒绝关心,大步走开。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 为什么选她? 着他的背影,孤儿有点恼火。 这个人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还真是到达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轻轻一句话,就让她对他救命之恩的感激,不到半秒就烟消云散,这可真是本事!不过她才想说点什么,就觉得手被人轻轻牵着,搭在一个宽厚的肩头,然后被背了起来。 “小姐,小心。”小四四低沉而温柔的说着。 还是自己人好啊!她舒服的伏在小四四背上,叹着气想,耳边听到皮特大呼小叫着在前面开路,指挥已经被叫起的侍女到温泉浴池去侍候,还命令守卫跟随守护,又差人叫长老来给她治伤,天知道她根本没有受伤。 “找人给阿德斯大人看看手。”她随口吩咐。 先不论让那死奴隶就这么带伤离开是否人道,只从生意角度来说,他现在是她买断的产品,如果真坏了,她就会承担损失,那可是不划算的。 皮特应了一声,跑了,胖胖的身子格外灵活迅速,行动力十足,孤儿则被小四四背到了浴池。他把她放下后就离开了,期间一声也没吭,头也没回过,十足君子,不像某个恶劣又粗野的佣兵头子。 直到此刻,孤儿才觉得沾满血的衣服和头发有多么难受,被血染红的双脚她想都不敢去想,只觉得脚趾都被血粘连在了一起。 她本来最反感洗澡时周围站着一堆人侍候,就算全是女人,被这样看着**也会不好意思,现在却顾不得这些了,迅速脱掉睡衣,跳入池中。 这个浴池是依天然的地底温泉而建。池子被重新砌过,用料是类似于汉白玉的白色石头,底部铺满圆而光滑的小石子,有点像鹅卵石。池子的形状被修建成盈禄家的族徽、也就是个写意地铜钱形状,在顶部的部分还修了一个小喷泉,那水却不是温泉,而是不知从哪里引来的冷水。 在隐约的硫磺气味中,温泉水形成的热蒸汽和喷泉中的冷水相遇,幻化出飘渺多变的云状雾气。迸出大粒如珍珠般圆润的水珠,使这里长年烟雾缭绕,水汽迷蒙,宛如仙境。 浴池面积不小,能同时容纳十几个人洗浴。池旁边还放置了不少精美的石雕,以及很符合人体工程学地青石桌椅,平时她来的时候总是摆满了各种水果,甜酒饮料和上好的羊毛巾。 浴池周围砌了三米高的宽厚石墙,免得有人偷窥伯爵小姐入浴。不过这浴池是她专用。或者是来了贵客用做招待,平时不许任何人进入,这种贵族生活实在是有够**奢侈。 “把那血迹立即冲洗干净。”她很少这么疾言厉色的命令,不过看到自己和小四四的两对血脚印突兀的显形在池边平整的石地面上,孤儿感觉要呕吐了。 她自己的还好,只有一对脚印,小四四地却是从墙外一直延伸到池边,看来好像有一个鬼与她一起入浴了一样。 天哪,今晚的屠杀到底流了多少血,看样子。小四四的鞋底都被浸透了! 四、五个侍女围着她,用软毛刷帮她刷洗身体。她平常最不喜欢这个,感觉自己像要被宰的小猪,而且这对皮肤也不太好,可是今天她总嫌侍女们力度不够,恨不得刷掉一层皮才能摆脱刚才的噩梦。 当那一切才结束时。她只感到恶心,而现在,却是越想越怕。闭上眼睛,眼前就是一片血红之色和深绿色的刺客,还有寒凛的剑光,无数的断肢。 这是怎么回事?她在大陆七年,从没遇到过这样的事,而且她知道盈禄家孱弱,所以从不曾得罪过谁,现在又是谁要杀她? 以盈禄家的实力而言。就算她和不破之城结盟,对其他九大家族也构不成威胁。九大领主和他们地家臣都精明极了,犯不着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来杀人,更犯不着运用这样的人力和财气来当这个出头鸟。 那么,这又是为什么?难道是为了阿德斯军团而来?但想想,又不太可能。 到目前为此,阿德斯军团的复活,除她和几个亲近的手下之外,对其他人而言还是未知的定论。是个 至是个以讹传讹的传说。是贱民们编造地故事。 毕竟阿德斯军团和四系魔法一样,已经消失了八百多年,这时候突然出现实在太过传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也许有人以为他们是一群无耻的佣兵在冒充,以收取更大的利益、也许有人会来试探。 但不管阿德斯行军时这样大张旗鼓的打明招牌是为了什么,毕竟让身为一方霸主的领主们相信这是真的,也需要一段时间,在情况未明的时候是不会动手的。 另外,那群刺客显然是被一种魔法所控制的。在魔法消失的今天,谁有这样地本事?看样子,忍者神龟们像是长年接受训练的战争武器,是哪一家族暗中培训的他们?这家族暗中进行这个是为了什么?盈禄家有什么她所不知道的秘密吗? 最重要的是:当时那些刺客似乎对她怀有强烈的恨意,当然这恨意是幕后操控者,也就是诵念咒文者所传达。为什么恨她?她做过什么事,无意中伤害过什么人吗?而且这伤害还是足能让别人恨不得她死的。 唉,这回回到塔撒大陆真是不顺利,她也能预感到不平静的日子就要到来了。不过这一切给人感觉突如其来,或者是曾经暗潮涌动,但是她从没有发觉过。假如当初她没有答应做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这些事会发生吗?或者是因为她挖出了阿德斯 想到这儿,她心里突然掠过一束光芒,不过太快了,她捉不住。她只是不明白,挖出阿德斯是这所有变化地根源吗?那么她得到藏宝图是某些阴谋计划中的一环吗?如果是,为什么选她? 必须尽快找到卖给她藏宝图地零人! “大当家,请问,可以请长老给您看看伤吗?”正思虑着,就听到皮特在墙外恭敬的禀报。 “我并没有受伤。”她轻轻一挣,摆脱们侍女们的围绕,走出浴池。 池边,早有侍女准备好干净柔软的毛布和浴袍,几个人一起动手,孤儿很快被擦干,穿上了浴袍。她伸出手臂和腿看了看,皮都给刷得红了,她现在的样子像是蒸过的螃蟹。 “阿德斯大人如何了?”她反问,其实这么半天了,她一直惦记着他的伤。 “请修士看过。” “为什么不请长老去?”长老的医疗技术更高。 “后来是请了长老,事实上是长老修士一起去的。”皮特支支吾吾,“说是刀伤,伤口深可见骨,但阿德斯大人拒绝治疗和药物,坚持自己处理缝合。所以 这个人真是别扭到人神共愤的地步! 孤儿咬着牙想,“我这就过去看看,你派人给我拿点衣服来。记着,我屋里的羊皮书不能有一点损坏。” “您的东西已经全部搬到了书房那边的塔楼里,只怕最近要委屈您住在那边了。现在我只让艾丽带了一套衣服来,希望您能满意。”皮特答,“您请放心,所有的东西都没有沾到一丝血??br> 孤儿点了点头,心里有一点小小的得意。 因为,皮特虽然有时候啰嗦而胆小,有时候又太过圆滑,但他却实在是个超级好管家。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 见脸者死 孤儿敲门进入的时候,阿德斯正静静坐在桌边。 他的左手放在桌上,一道大而狰狞的伤口横贯手掌,但已经缝合完毕,针脚残酷而粗糙,伤口处仍有血水渗出。不过,他的医疗技术也算可以,至少肌肉纹理对得整齐,可见在他的战斗岁月中,受伤和自己疗伤是家常便饭。 她实在不理解佣兵这个行业,想像不到居然有人能以集体性杀人为生,真正的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个男人,一直过的是这种生活吗?长期过这种生活的人想必是很绝情的,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游走过太多回,活着的时候大概只要痛快淋漓,不会有太多牵挂。 那么,她也许可以稍微理解和容忍一下这佣兵头子的恶劣态度,这样以后相处会容易一点。反正不过一年时光,然后各走各路。在这一年中,孱弱的盈禄家一定要强大到可以自卫的地步。 从另一方面讲,不管他是不是为了金币,毕竟救了她的命。 “有何贵干?”他这话听似礼貌,却生硬而冷漠,带着明显的拒绝。 “我来观察一下我的财产损失。”孤儿不客气的闯入,一手抱紧药箱,一手把门关上。立即,血腥气扑鼻而来,来自阿德斯染满血的衣服和桌上的浸血绷带。 孤儿强行压下要呕吐的感觉,把药箱放在桌上,然后跑去把窗子全部打开。此时天已经微亮,清灰色的天空中出现淡蓝、苍白、浅橙色等颜色,浮云若有若无,预示着瑰丽的日出即将来临。而清新的晨间空气则一古脑的冲进了房间。 阿德斯皱了皱眉,很不喜欢这种喧宾夺主地感觉。这里,可是他的房间。而且他注意到这女人说的话。 “财产?”面巾下地脸看不出表情,但语气中有反感的意味。 “忘了吗?在未来地一年内。你和你的军队属于我。”孤儿费尽全力才没提那五十万金币。 “只是战时。”他纠正。 孤儿耸耸肩,给他来个闷声大发财,心里记起当时他们约定的话:有人欺侮我,您帮我打,我欺侮别人。您也帮我打。我要打谁,您就打谁, 这话定义模糊,有很多空子可以钻。哼,和狡诈的地球人比,塔撒大陆上的人还嫩点。 她打开小药箱,把里面地东西拿出来,一卷干净的绷带、一瓶上等的金色葡萄酒、一瓶罂粟花奶、一小瓶云南白药。 “这种药止血消炎的效果非常好,我是从地——从我家乡带来的。”她拧开瓶盖。“把手给我,洒上一点对你有好处。” “不。”他只吐出一个字,其不识好歹的劲头让孤儿想抽他。可是她不敢,因为她铁定打不过他。于是只能解释。 “我说——你受伤了。这会儿如果再有人想杀我怎么办?我得保证你处于最佳战斗状态,你以为我是好心对你吗?盈禄家是商族。保护财产不受损失是第一位的。” “你付了钱,我就会保着你的命。”他强硬的说,但伤手动了动,吝啬地往前挪动了也就那么一寸,手掌微张,对孤儿的好意半是拒绝半是接受。 这个人还真是别扭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叫什么“死神”阿德斯啊,直接叫别扭“阿德斯”不得了。 孤儿心里嘟囔了一句,小心地向前走了一小步,保持着让这死奴隶感到自然的距离,之后把云南白药倒在那道可怕地伤口上,再拿出干净地绷带包扎好。 在地球时,老爸对她的功课一直听之任之,对她差不多是放羊地态度,只要求不留级就好,所以她受的教育只能算是中等,如果爱看书和漫画算是特长,她应该算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之类的人。 不过她十八岁时因为好奇,学过妇幼专业的护理课程,眼前这位虽然即不是妇也不是幼,但好在皮肤也是人类的。 阿德斯身体僵直,尽量拉开两人间的距离。但在他在这个角度,在烛火和晨光的映照下,他可以近距离看清伯爵小姐的脸。 她的相貌是他在被封印前从没有见过的,比之塔撒大陆的女人,她的轮廓不那么深,但五官纤柔雅致,皮肤也不是牛奶白或是炭黑,而是罕见的象牙色,细腻而光滑,很近的看也不会看到毛孔,在烛火的闪动中,她的细长眼睛就像黑玛瑙一样漂亮。 虽然讨厌她贵族式的傲慢和有钱人居高临下的态度,但他不得不承认,和之前所感不同,这女人长得其实很不赖,而且她的手柔软而温暖,触碰起来很舒服。 “这是罂粟花奶,建议你喝一点,可以止痛,而且很快入眠。”她突然说话,打断了他不经意的凝视。 “我不需要。”回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样子。 “伤口那么深,难道你想疼死?” “我喜欢疼痛,那证明我还活着。” 孤儿无语,人家既然喜欢,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只举起那瓶金色葡萄酒,“这个呢?” “留下。离开!”他说着站起身,走到床边躺下,舒展的伸直了身体。 哦,原来他不是拒绝所有的东西,乡巴佬!不过要她离开?恐怕他忘记这是谁的地盘了。孤儿慢条斯理的把药箱合上,瞄了一眼阿德斯。 他脸上还戴着面巾,看不清脸色,但流了这么多血,想必也会有点憔悴。而且面巾不比面具,柔软的布料泄露了一些他脸上的轮廓。 从那些起伏上看,他应该是个很帅的男人,有两条浓而长的眉毛,下方是那双玄冰一眼的眼睛,两道变曲的疤痕从面巾下的颧骨处伸展到接近到太阳穴的地方,和上次他戴面具时露出的、嘴角边的伤痕样子类似,而且同在左脸上,不知道是怎么伤的。 大概因为鼻梁高,他的眉毛和眼睛离得有些近,所以平常看时,他的目光显得格外深邃,看不透一样。此时有一缕卷发垂在他脸侧,柔化了他神秘而凶暴的气质,给这个强壮而恶劣的佣兵头子染上一点脆弱和寂寞的感觉。 他不动也不说,似乎很快睡着了,如果不是紧蹙的眉头泄露了他的疼痛和忍耐的话。 孤儿犹豫了一下,拿着葡萄酒走上前去,近到他身边时,忽然有一种冲动要揭开他的面巾,真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他为什么还蒙着脸,不知道有什么秘密? “别轻举妄动。”他没睁眼,却似感觉到了她的好奇,看到了她情不自禁的动了一下的手。 “你为什么从不让人看你的脸?” “看到我脸的人,都会死。” “你吓我啊,你有魔法?”孤儿吓了一跳,心中有些庆幸刚才没有莽撞。 “我会杀死所有看到我脸的人。”他说的平静,好像是说起吃饭睡觉一样简单。 孤独更好奇了。为什么?为什么看到他脸的人,他就会杀死? “我是你的雇主,你发誓要保护我一年的生命。”她又忍不住挑衅。 “如果你看了我的脸,这个协议自动失效。”他睁开眼睛,冰线一样的目光割断了孤儿的勇气。“切,好稀罕吗?” 我东看一角,西看一块,早晚能拼凑起来,用不着直接看全局,你个笨蛋佣兵头子!孤儿想着,把葡萄酒重重放在桌上。 在走到门边时,她心里突然产生了恶念,转过身来轻佻地说:“你干嘛不说,谁看了你的脸,你就嫁给谁?在我家乡,绝代佳人都是这样的。”说完,立即开门离开。开始时,她还迈着骄傲优雅的步子走,走过楼梯拐角就开始跑,生怕那瘟神追上来揍她。 孤儿啊孤儿,你还真是无胆鼠辈。这事换做小独,以他那么拧的性子,一定和阿德斯对抗到底。六六有话要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 奴隶买卖 接下来的日子,孤儿过得非常忙乱。 首先,发生了这么严重的刺杀事件,死了那么多人,大宅中的主楼是不能再住了,最后和皮特以及众家臣的商量结果是推倒主楼重建。反正盈禄家有的是钱,重建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 而在这段时间内,孤儿就只能住在大书房。 灰堡,说白了就是建在一个大岛上的灰色巨大建筑,堡内的房子都是依地势所盖成。领住的大宅本就在岛上的最高处,大书房所在的塔楼而更是高中之高,是在整个灰堡最高的位置。 它四面都可以看到海景,同时也是四面绝壁,要想到达大书房,必须从塔楼中空的内部爬上一个陡峭的螺旋状楼梯才行。而要想找到楼梯,就得从紧挨着塔楼的大屋内进入。 这次可怕的事件打碎了所有人关于灰堡是无人侵犯之地的梦想,所以孤儿的安全被提到了很重要的高度上,塔楼下的大屋内布下了重重守卫,楼梯下的四个房间,分别留给了皮特,两名保镖和阿德斯。 也就是说,如果再有刺客要闯入孤儿入寝之地,唯一的通路是进入大屋,打倒重重守卫和孤儿的贴身保镖以及死神阿德斯。当然他们可以骑龙从窗子进攻,但那样巨大的生物从半空中飞过,盈禄家的地面守卫队不可能发现不了。 孤儿感觉她的手下们太过草木皆兵了,她现在就像被关进了与世隔绝的单人牢房,这又让想起一个童话故事,一个被关进塔楼的公主,王子要每天爬墙才能相会。 她不喜欢这安排。却还是接受了.因为做为一家的领主,有时候必须忍耐,不能任性地为所欲为。哪怕这违背她的意愿,但让家臣们安心也是她的职责。 不过凡事总有两面性。往好地方面想就会觉得在这次刺杀未遂的事件中还很有收获地。比如之前她一直想让阿德斯多派守卫进了灰堡,但阿德斯只敷衍性的给了二十个人,现在不用她说,他已经给自动加到了一百个,而且他自己也打算长驻灰堡。 他的房间紧邻着楼梯口。如果有事会第一时间赶到,他对工作的态度还是令孤儿满意的,这样以后在两人深入大陆寻找魔法石时,她会安心很多。 旁边地两个房间由四大保镖轮流居住,孤儿把灰堡守卫队给了四大保镖来带领,他们分为两班,轮换负责守卫队的事,哪一班休息,就住在塔楼下的房间里。顺便保护主人。 再旁边是皮特的房间,虽然孤儿不明白如果真出了什么事,胖管家能顶什么用。 其实对于这件事。她自己也吸取了一些教训。当天为了让阿德斯的人守护城堡,她撤了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结果出事的晚上连个发出警报的人也没有。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要刺杀她。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刺杀,但借此机会让盈禄家的人有危机意识。并尽快提高自己家族地武力是必须的。 至于她把守卫队给了四大保镖负责,这举动令阿德斯颇为意外,毕竟其他家族都是依赖荣誉骑士或者家臣、封臣,给奴隶这么大权利的只有这位伯爵小姐一个。 这女人,从在鬼影森林挖出他地那天开始,行事就总是出人意料。 她解开了他的封印,宣称他是她地奴隶、她从半空中掉下来、她用一个古怪地“伯爵小姐的神眼”买了他带她出树林地机会、她不但不离他远远的,还亲自跑到大战马坡来跟他谈生意、她能长出魔法刺、她在那场刺杀事件中表现得很镇定,不叫不闹,也没有昏倒,紧跟在他身后、她还是十大家族中仅有的两个女领主之一。 八百年了,大陆上的势力范围居然一点变化也没有,还是十大家族在统治,只不知道驿马家,他出身的家族又如何了呢?那两个人还活着吗? “你是打算买奴隶呢?还是招募佣兵?”孤儿从一本大账簿上抬起头来。大书房成了她的书房兼卧室,中间以一个巨大的屏风隔开。那屏风是用镶了银边的龙眼木、根据孤儿画的图、由盈禄家的能工巧匠制成,不如中国式屏风那么美,不过也将就了。 此时她正和佣兵头子谈起佣兵军团的兵源问题,因为阿德斯军才只有五百骑士,之前因为性骚扰她而被杀掉三个,调入灰堡中一百人,另有两百人回了大战马坡的石头城,目前只有一百九十七个了。 以这些人保护孤儿是绰绰有余,但要保卫整个盈禄家族就有点困难了,就算阿德斯军团的人以一当百也是一样。而要想恢复阿德斯军团往日的辉煌,重塑那只无敌铁军,除了要保住目前这些精锐外,一定要再招募和训练新兵。在这一点上,孤儿和阿德斯的意见罕见的保持一致。 “奴隶。”阿德斯想了想,回答。 “聪明的选择。”孤儿眉花眼笑,一脸真诚的夸奖,心中却仿佛看到了一个上当受骗的棒槌和大把的金币就在眼前。 雇佣阿德斯军团花了五十万金币的天价,当然要想办法再赚回来,不然这个亏空怎么补?除了想办法开拓新的商路外,取之于斯,赚之于斯也是必要的。 要买奴隶?!她可是塔撒大陆上最大奴隶贩子,只要货从她这里出,她就能狠刮一层。 “您对要买的奴隶有什么要求吗?”她态度和蔼的令人生疑。 阿德斯皱了皱眉,但孤儿看不到,因为把行李搬到了城堡中,他不需要穿沉重的盔甲,也不需要以布巾蒙脸,目前只穿着便装,戴着面具。 “不管他是盗贼、农民、铁匠、面包师都可以,只是不要贵族子弟。”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和这女人做这趟买卖,虽然明知道她会大赚而特赚,但这会省了他不少事。 佣兵是为钱而战的,但钱并不是他的目的。 “这好办得很,我有不少经过简单训练的奴隶,都存放在紫金家的国王港口,直接拨给你就是。我记得对你讲过,国王港口是最大的奴隶市场,整个大陆上的奴隶交易有八成以上在那里进行。放心啦,我的奴隶都是强壮的年轻人,有不少还会骑马使剑,您买来后稍加训练,备了马和武器就能派上用场了。这样高素质的奴隶,一个金币买一个,您要多少?”六六有话要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 小姐,你真伪善 “一万。” 哇,一万?! 孤儿的口水差点流出来。一个上等的奴隶才不过半个金币,她全按一个金币走货,几句话的功夫就赚了五千,实在太顺利了。不过她并没有一万奴隶的存货,毕竟这么多奴隶要吃要喝,要有衣穿,有地方住,她又不肯虐待他们,实在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但以盈禄家的商业网络,立即找出一万奴隶完全没有问题。 “要组建那么大的军团吗?阿德斯大人真有魄力。”她嘴上再度夸奖,心中却骂阿德斯是冤大头,“这样吧,咱们也算生意伙伴了,买奴隶的钱就从我应该支付您的金币中扣除,可好?” 按照她和阿德斯的约定,五十万金币买军团一年,先支付一半,一年后再看服务的满意程度支付另一半。前几天离开灰堡的两百佣兵就是为了运送那二十五万金币回大战马坡的。当孤儿看到自家秘密金库中的金币流水一样被装上船,和那队佣兵远去,她的心哪——唉。 “可以。”阿德斯简略回答。 “那么这就算成交了!”孤儿很高兴,示意站在一边的贴身侍女艾丽,“拿点酒来,我要敬阿德斯大人一杯,以示庆??br> “没有这个必要。”阿德斯习惯性拒绝。 但是孤儿心情好,不与他计较,只笑眯眯的、露出她小恶魔式的神色道,“很有必要!很有必要!艾丽快去,给那个那个- “詹姆。”一直静静的站在阿德斯身后士兵自报姓名,之后又加上一句,“谢谢伯爵小姐。”上回谈生意被强吻。这回孤儿特意留了侍女在身边,还要求阿德斯带上侍从,她说是这样比较正规一点。也是贵族应有的礼节。她看得出阿德斯很反感这些,可她就是想让他觉得不舒服。再说也能提防这石头一样硬而无趣地男人突然再狼性大发。 詹姆长得挺帅的,而且性格温和,艾丽刚才一直暗送秋波,让孤儿又好气又好笑。塔撒大陆上穷人家的女孩都是很傻很天真,经常会爱慕骑士啊。贵族啊什么地,有时候还会送花,献身更是不必说。在她们心中,这些男人是英雄,早晚会带她们脱离苦海。而实际上,他们除了留下了私生子,什么也不会给。 看来她得找机会和阿德斯说,他的兵们不许和城堡中地女孩恋爱,否则就是违约。有一个出事的就要陪一万金币。阿德斯军团军纪严明,只要他下了命令就没有人敢违抗,所以应该是不会出事的。而从孤儿的角度讲。她虽然爱钱,却不愿意从伤心的女孩身上赚取。 “可是。奴隶们要送到哪里?为了方便。我可以提供盈禄家属地——”孤儿再问,心里盘算着。那样地话。这么多人的吃穿用度,训练时用的武器和盔甲、马匹,以及这些东西的日常维护,场地使用费,扰民噪音费,还有杂七杂八的各种费用,二十五万金币中能扣掉他三分之一。这还没算佣兵们逛附近的村镇,为喝酒、赌钱、找女人、锻造更好的武器而支付的钱。 “送到大战马坡去,我的人自会处理正当孤儿地如意算盘打得响的时候,阿德斯的决定断了她地发财大计。原来那两百个佣兵回大战马坡不止是为了运送金币,还是为了去当教官,训练新兵。 不过以两百对一万的话,一个训练班有五十个新兵,这和中国小学教育地班级制度还真是想像。但他们能控制奴隶吗?她亲眼看到无数幻灵跟随阿德斯,那些白色地人头蛇身的东西是否聚集在石头城内呢? “你要答应不能虐待奴隶。”她忽然来了一句。她地潜台词是:不能以奴隶饲幻灵。 阿德斯再度意外。一个见钱眼开的女人,怎么还会管奴隶的死活?在塔撒大陆上没有人会介意奴隶的命运,他们的价值有时候不如一匹马,或者一桌上等的宴席。“不会虐待的,但是训练——那个——很艰苦。”阿德斯没有回话,詹姆却说道,之后他看了一眼他的头儿,见他没有反应,就知道并不阻止,于是继续解释道,“阿德斯军团的战士都是百里挑一,训练的时候当然也很严苛,否则到了战场上就会很容易失去生命,也会输掉战争。” “怎么个严苛法?”孤儿很好奇。 “比如让士兵站在太阳下穿着盔甲曝晒,或者在寒冷的夜里光着身子受冻,如果没有命令,任何一个人都不能离开,必须坚持到最后,死也要死在队列中。又比如训练新兵潜伏,就必须趴在草丛中,把自己当成石头,不管有蛇,有野兽还是有什么,宁愿被吃掉也不能动一动。格斗训练中都是真刀真枪、以命相搏,就算面对自己最喜爱的东西和人,只要是敌对的一方就要杀死。” 这也太严酷了!简直称得上是变态,孤儿听得目瞪口呆。怪不得阿德斯军团战无不胜,永远不会临阵脱逃呢!原来他们经历了那么多非人的折磨。但也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能在战争中尽可能的保住生命吧? 地狱式的训练,就是为了以后活命的机会。可是死在训练场和死在战场有什么区别吗? “通过率——我是说这一万奴隶,最后有多少能成为军团的士兵?”她忐忑不安的问。 “根据以前的经验,能有一千就不错了。” 十分之一?就是说每十个奴隶中就有一个死掉?!诸神慈悲,伤亡率居然有百分之九十! “我不卖了,你们还是自己去买奴隶吧。”孤儿反悔,因为受不了经过自己手的奴隶会那么悲惨的死去。 没错,她贩奴,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赞成这一行当。塔撒大陆上战斗频发,这些战争奴隶如果不被卖掉就会被杀死,免得浪费粮食还要费心看守。这无关人的尊严,因为在这里并没有人权意识,她只想给那些奴隶一个活命的机会,当然她也不否认从中赚到了钱。 不过,如果奴隶被卖出的结局就是死,她宁愿不赚这个钱。 “为什么不卖?”阿德斯接过话题,淡漠的说,“小姐,你真伪善。你不卖,我们会去找别的奴隶贩子,该死去的人还是会死去。难道因为不是经过你的手,你就会感觉舒服一点?感觉这个恶不是你做的?可以心安理得的睡安稳觉?你知不知道,在你进入甜美梦乡的时候,有另一批人正在被折磨死?你保护了一批人,可是间接推了另一批人进火坑,不是吗?” 孤儿从没想过这种问题,她只是想赚钱不昧着良心,既然她改变不了塔撒大陆的状况,就尽可能使那些悲惨的人好过些。她觉得阿德斯这样说有些强词夺理,可一时却没找到反驳点。“你为什么不想想,你给了那十分之一的人做为骄傲男人的机会?”他补上一句。 啊?这也对啊!或者对于有血性的男人来说,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愿意为人奴婢,也许她应该问问那些等着被卖掉的奴隶,看他们如何选择。 “妇人之仁。”他再度补上一句,语气轻蔑。 孤儿有点恼火,怒视着这冷血的佣兵头子,他有一颗石头的心。怎么啦,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此基础上,她不愿意害人,不行吗?她要做仁义之师,不可以吗? “唉唉——其实不会死那么多人的,不过确实有伤亡就是了。对淘汰下来的人,我们是会放他们离开的。”詹姆急忙打圆场。 哦?这还不错,不过这个死佣兵头子怎么看怎么像是滥杀无辜、残暴不仁的人。就算她此刻判断错误,也不是她的错。那么,继续赚钱好了。 “这么多人的日常消耗一定很大,盈禄家在大战马坡附近有商号,不如提供你们日常所需如何?”她问,感觉眼前金光一片。六六有话要说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 车船费 了不久,盈禄家在大陆各处的商号纷纷传递来消息,法石出现的迹象,以及声称卖过真正魔法石的商人们的情况都汇总到孤儿的手上。 只是,还没有找到零人罗兰特,那个卖给孤儿藏宝图的、自称是尊贵家上一代公爵大人的私生子的人。 她有些失望,也有些恼火,因为这证明她挖出阿德斯的事一定是有预谋的,不然罗兰特为什么会消失不见?当时他是一个烂酒鬼外加赌鬼的形象,这样的人总会在各大港口和自由贸易城邦游荡,哪热闹往哪扎,不可能躲起来不见人。 而她绝对相信盈禄家商业网络的寻人和打探消息的能力,所以零人罗兰特的身份很值得怀疑。她只是不明白,如果这是有预谋的,目的何在?为什么选了她? “继续寻找罗兰特,就算挖地三尺也把他给我揪出来。”孤儿吩咐皮特,“不过不要只调查零人,连商人、骑士、水手、甚至贵族都要注意。等过些日子我回来,我会给你一些罗兰特的照片像,分发给各地的商铺就可以了。” “您还要按惯例离开一个月吗?”皮特有些愁眉苦脸,“那阿德斯大人 “不用理他,按时给他和他的人送吃的喝的就行了,但如果有人欺侮到盈禄家的头上,要找他来解决。记得,供应配给要按我订得标准,不准给阿德斯军团的任何一个人高贵客人的待遇,他们是我雇佣的,也就是干活的。”孤儿站起来走到窗边,向下望去。 大书房不仅可以看到无敌海景,也能看到城堡中任何一个角落。她现在就看到阿德斯骑着霜雪在灰堡中溜达。这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大概因为霜雪不能总是拴在马厩里地缘故。 就算是溜马,他也穿着全副铠甲,倒是他的一百名手下还轻松些,都穿着硬皮甲,在詹姆的带领下训练出操。不得不说,他的军团真的有着铁一般的纪律,不像其他佣兵一样,拿了钱就去花天酒地、打架斗殴、又嫖又赌。从来不练功,等钱花光了就四处寻找需要佣兵的领主,再去卖命赚钱。 他的军团是一支真正的军队,无论刮风下雨,每天地训练绝不中断,当然其余时间他会放手下们自由。那时,阿德斯军团中的人和普通佣兵没什么两样,粗野又危险,成群结队的坐船到岸边的渔村或者市镇去。照样花天酒地、打架斗殴、又嫖又赌。 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身体训练得更强壮,在打架中总是会赢,然后晚上会按时回来军营,那时的他们一定会在酒醒状态,至少可以勉强走直线。听说,如果晚一分钟归队,就会被吊死。 她从没见过阿德斯喝醉,**或者赌博,在她看来。这佣兵头子过的是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倒不是他忠实于神,或者在修炼自己的身心,他大概是看不起那些能为他提供服务地人,骨子透出的不一般的傲慢样子实在很欠扁。 距离使人的眼睛产生错觉,现在在孤儿眼里。阿德斯和霜雪加在一起也不过火柴盒大,她忽然产生一个念头,一点恶意,想用弹弓射他。 而阿德斯离她虽然远,却好像感受到了她算计般的凝视似的,抬头向塔楼望来,还举起从她手里抢的望远镜看。 孤儿急忙离开窗边。 这死奴隶,抢了“伯爵小姐的神眼”就罢了,居然还用来反观。她一直随身携带望远镜和紫金家泰娅送的金柄小弯刀,但不过才一次不破之城之行就全没了。望远镜归了阿德斯。那把漂亮又极其锋利的小刀给路易抢了去。 “ 兵没有扰民吧?”她躲得慌张,回头看到皮特纳闷地转移话题。 皮特咳了一声,“堡里的女人们对他们倒是很感兴趣,但他们还好,言语挑逗,偶尔亲个吻什么的肯定有,再深一步就绝对没有了。” 孤儿点了点头,心想阿德斯说话算话。他的部下也不敢违背命令,这样就好。 “他们刚来的时候我怕得要死。”皮特继续说。“传说他们杀人如麻,还吃人肉,现在才知道吟游诗人们唱的歌真不靠谱。不过他说着忽然凑近,神色暧昧搞怪地低声道,“我现在很好奇啊,他们和那位可怕的大人一样被封印了八百多年吗?怎么会这么生龙活虎的?我偷偷捏过一个佣兵的手,是热的呀,绝对绝对绝对是真正的人!” “八百多年前有魔法,那一定有我们不能理解的事。”孤儿略直了直身子,皮特立即站直身体,回到原来的距离,变回温顺谦恭的模样。 “船费收了吧?” 皮特听到这问题,几乎是兴高采烈的用力点头。 本来盈禄家地船队会免费搭载飞轮海两岸的人往返,但自从阿德斯军团的人上了岛,再过海就要缴船费了。为了避免人家说伯爵小姐是针对这群佣兵,所有的人一视同仁,都要买票过海,但盈禄家的属民和善意往来的客人会得到退费处理。说白了,赚的就是佣兵们的钱,而他们喜欢成群结队去岸上,所以这项收益相当不错。 阿德斯不会不知道这件事,可是他保持沉默,孤儿想像着他背后冒火的样子,感觉很开心,虽然阿q了一点。之后她忽然又想起路易,问道:“追风家和孤傲家打得如何了?” “听说追风家族赢了,不过鹰岩堡损坏严重,路易大人正在修整。” 皮特地回话让孤儿暗松了一口气,那个执拗而任性,喜欢自作主张的公爵大人让她紧张。尽管从细节上讲,她从他手中逃脱,算是拒婚成功,可是她却总有不好地预感。 这事早晚要解决,但孤儿还是驼鸟的希望那一天晚点到来。 最近的事太多了,她焦头烂额,有点不能应付的感觉,恨不得早点回到地球去,看到自己的弟弟妹妹,住在自己温暖安全的家里,把塔撒大陆上的一切当成是一个虚拟游戏。 她本不是个强悍的个性,在这边总是努力摆出冷静理智的样子,实在很辛苦。如果要是小独能跟过来就好了。她模糊的想着。她这个弟弟是万能型,有小独在,她就什么也不用管了。 想到这儿,她跑去书桌的抽屉边,拿出自己的史努比狗狗钱包,打开,看到姐弟三人的照片。小立很精明强干的样子,小独不芶言笑,显得比实际年龄成熟得多,只有她傻傻的笑着,看来毫无心机。 为什么是她继承了家族魔法,为什么要派她来塔撒大陆呢?她明明看起来是最不合适的人选哪! 她不禁有点鼻子发酸,还是家人好啊!什么时候能找到命中注定的使命,完成它,然后回到家人的身边,过正常的生活呢!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 跟踪者 圆之夜,孤儿收拾停当,骑着小蛇离开飞轮海灰堡,那是她的定点wx 穿越之地。 盈禄家比较上层的人物都知道她每月一次离开的规律,但是无人敢过问,普通属民自然无从知晓。谢天谢地,塔撒大陆的历法与地球一致,否则孤儿一定会算错日子,造成错乱。 仅凭月亮圆圆的程度,她是判断不出十五是哪天的,毕竟她也不是狼。 “你要乖乖的,不能乱跑,否则遇到抓龙人就完蛋了。”孤儿摸摸小蛇坚硬的鳞甲,轻声道,“等我回来,会给你带一大袋巧克力。” 庞大但温顺的家伙挥动翅膀,鼻子里喷出白烟,看来非常可怕,翅膀也扇起沙石,呛得孤儿连连咳嗽,但她知道小蛇只是在撒娇。 “好啦,如果不愿意待在这儿,就回灰堡,谁不知道你是伯爵小姐的坐骑,没人敢惹你啦,可是你不可以随便抛人玩哦,不然就没有巧克力了。” 小蛇似乎能听懂孤儿的话,发出讨饶的呜咽声,孤儿又安抚了小蛇几句,抬头一望,圆月正当空,在看一下偷藏着的腕表,已经十一点五十五分,心情登时舒畅。 还有五分钟就要回家啦!说起wx 穿越的事情,还是塔撒大陆这边比较容易,因为不用买票就可以到达wx 穿越之地,而且不用太提防被人看到。 龙巢在高山绝壁之顶,没有人能爬得上来,要监视她就也得骑龙飞行,可是半空中没有遮蔽物,如果有人跟着她,她不会看不到的。虽然她略有一点近视。但塔撒大陆空气质量相当好,月圆之夜、天空澄澈,就是有个苍蝇飞也过也能被立即发现。 何况,她还有望远镜,每回飞在半空,紧邻月亮,她甚至夸张的感觉能看到不破之城。尽管这一回她没有望远镜,但不会那么巧被人看到的。 “小猪,别睡了。快下来。”她对还伏在小蛇背上的猪形魔宠威胁道,“有本事你就别动,也别吃哥哥做的肉包子。” 小猪本来懒懒地趴着,团成一只粉红色的蘑菇状,一听到“哥哥”和“肉包子”两个词,立即跳下龙背,在半空中抖抖身体,落地时已经变成了一只棕色小狗的模样,只有贯穿背上的那条黑线不变。 孤儿又好气又好笑。也不理它冲过来咬自己斗篷下掩藏的牛仔裤裤角,走到龙巢最里面,拔开一座石壁前的层层藤蔓,当午夜十二点的一刻,双手手掌轻轻抚摸着那异常光滑的石壁,口中默念咒语。 皎月当空,清辉四散,那面石壁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地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再见,塔撒大陆。”她回转过身,无意识的看了一眼,一步踏到了她原来的世界。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回头的一刹那,她看到天空中显得硕大无朋的圆月前有一个黑点。那应该不会是有人跟踪她。说不定月亮也有黑子,太阳不是有吗? 她没有望远镜,看不清楚,不过那黑点却拥有“伯爵小姐的神眼”,所以把她wx 穿越的过程看的一清二楚。 阿德斯骑在霜雪上,讶异地看着孤儿凭空消失。大黑马肋下伸展出一对漆黑的翅膀,不用扇动就可悬于半空,尤如那个世界里来的幽灵。 自从无意中得知这位长相奇特的伯爵小姐每隔一个月都要消失一段时间,他就暗自加了小心。双月的月圆之夜她离开,单月的月圆之夜她回来。当他听到皮特悄悄和艾丽说起这事的时候,他正爬上屋 四下无人之际,缷下一切的盔甲,心灵的、还有身体得地轻松。 他们对伯爵小姐的离开有各种猜测,一会儿觉得她是有个秘密的地方要休养生息,毕竟一个年轻姑娘要担起这样大一个家族实在不是容易的事;一会儿说她可能还有其他秘密家族需要领导,因为她身世成谜。来历不太明确,只说是老伯爵大人的私生女。若不是老伯爵大人没有子嗣和亲属,怎么也不会让小姐来当家;一会儿又说她也许有个秘密情人,她二十七岁了,追求者多得数不过来,但从没见她对任何人动过心,显然已经悄悄嫁人了,每到单月就要相聚—— 他一直觉得这女人古怪,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秘密,于是他一直暗中观察,当她骑龙离开,他就悄悄跟在后面,以云朵为遮蔽,停在她可能发现他地视线之外。 从她手里得到的“伯爵小姐的神眼”,转换了双方的视觉优势,但无论怎么说,当她钻入那片银色光芒,他还是非常意外。看来,这个女人魔法不只有浑身长刺这么简单。 四系魔法已经消失,但他亲眼见过最强的四系魔法是什么样子,显然她的穿行魔法不属于这四系中的任何一系,那这又是什么呢?她究竟却了哪里?她这样神神秘秘,有什么阴谋吗? 虽然她要做什么事与他没有半点关系,但如果她挡了自己的路呢?要除掉她吗? 他静静立于半空,透过雾气般的云朵,亲眼看到那片银光消失,龙巢中只有雪白的月光照耀,而那条龙笨拙以尾巴和扇动地翅膀扫荡着什么,之后欢快的飞走。 待龙飞远,他一抖马缰,霜雪长嘶一声,四蹄翻飞,乘风踏云般的,片刻就到了。 龙巢中的长草全部躺倒,碎石也铺得整齐,不过看情况,应该是早已废弃的了,那么刚才那条龙所做的,显然是为了方便它的主人出入而进行的打扫。 她的家臣、部下、属民、甚至魔宠都对她很好啊! 在灰堡住了些日子,他看得出盈禄家地人虽然还和八百年前一样缺乏忠诚,但对现任的伯爵小姐十分尊敬而服从,凡此种种都足已证明,她是个好领主。尽管讨厌,他还是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孤儿。”他轻轻念着她名子地古怪发音,慢慢走到龙巢的尽头。 拔开藤蔓,一块光滑的大石出现在眼前,没有任何特异之处,只是格外光滑平整罢了。摸一摸,冰冷而坚硬。用力推,纹丝不动,也没有变化。他举起疾风剑,想把这石头斩开看看,但最终却放下了剑。 如果伤了这块石头,她回不来了可怎么办?他不管她有多么古怪,多么不值得信任,但她有魔力,又很有钱,说不定真的可以利用她实现自己的愿望。 他的世界,必须找回来!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 团圆饭 姐,你怎么晚了?!”孤儿一踏过来,小独就责备。 “拜托,才晚了几十秒。”小立一副受不了的神色,“如果姐有一个月不回来,你不急死才怪,冷静冷静。”她惦着脚,摸摸哥哥的头。 孤儿也照做,不过才一六三高的她,这样做起来比较困难。 小独甩开妹妹的的手,却略弯身子容忍了姐姐,并拿下她背上的背包,感觉手一沉。 “姐你带的什么啊?这么重?”他低声问。 “还有什么,账簿呗。”小立耸耸肩,而孤儿只是尴尬的笑笑。 她做生意头脑还蛮灵活的,寻找商机也似乎很有天赋,见机总能比别人快,不过她对于数字方面,确切地说是算账方面有点缺陷。基本上,她是那种连钱包里有几块钱也数不清的人,银行账户的密码早就忘光光,更不用说那种以纸笔来记载的数字。 在塔撒大陆上做生意,她只管决定货从哪里进,要卖到哪里去,而好歹她有些现代观念,所以经营方法或者商品的花样层出不穷,显得她很厉害、很有一套似的。 但生意中很重要的一环,就是收账、记账的事都由皮特和另几个会读会写的手下来做,她则摆出一幅绝对信任的样子,平常不闻不问,每回回地球就把账簿带回来,说会慢慢审阅。她这样做是被逼无奈,可在手下人眼中,那种“信任”是很感动人、也是很尊敬人的,因此对她愈发死心塌地。 偶尔有人不那么忠诚,会私下贪污一些,或者有人马虎了,出现了失误。但每当她从地球回来就一定会明确指出账目中出现的、哪怕是最不起眼和隐蔽的错误,然后依规定奖惩。 一来二去,做账的人都不敢再玩花样或者更仔细认真了,而孤儿精明强干、不能欺瞒的名声也越来越响亮,到现在账目已经极少出错。不过她为了维持这个印象,还是不得不两个月查一次账。 当然,查账地事都是小独做的。因为他是全能型弟弟,会做饭照顾人、身体强壮有保护感、是电脑高手并懂点会计知识、还是一个手工强人。 每次她从地球带回小独做好、并打印成册的excel表格都让皮特叹为观止,因为账目计算得太明晰、书面太工整。就连那些纸张和墨水都那么干净漂亮,是他从没有见过的。 而当皮特问起,她总是含含糊糊的遮掩过去,这样一来,皮特虽然有些疑惑和好奇,但对她的景仰也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了。 “呃,这回除了账簿还有其他东西,回家再说吧。”孤儿提前给小独打预防针。 双胞胎兄妹应了一声。沉默下来,姐弟三人作贼一样蹑手蹑脚的走出迷宫,小心wx 穿越大半个游乐场,最后熟练的翻墙而过。 实际上,她的包中除了每个月都会带回来地账簿,还有许多从各地分号传来的关于魔法石的信息和一张塔撒大陆的地图。她需要小独帮她做一张电脑分析图,标明魔法石可能出现的地方,以及在哪个地方出现得更频繁,这样她找起来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有时候她总觉得小独才是盈禄家的领主。因为很多事她只是发布命令,但幕后策划和技术工作都是小独在做。 “这外,而小立打开了车门时,不禁瞪大了眼睛。 这两个家伙,不是连汽车也偷吧?现在汽车虽然不贵,但孤家有规定。未经三人全部同意,不能动用超过一万块的存款,所以车子不可能是买地。要说是借的,看小立那个神色又不太像。她这对双胞胎弟妹很早就考了驾照,但再怎么喜欢,也不能不告而取是不是? 唉,家里没有家长就是不行啊,尽 家长是小独,可他还是需要她这个正直的长姐给他指向,做他生命中的灯塔。这样他才不会走上歪路。 “你想哪儿去了,姐。”小立见孤儿一脸震惊,然后谴责性的瞪她和哥哥,忙道,“哥参加了一个什么健身比赛,得了亚军,而我接了个榨菜广告,两个奖金合起来买的车。我们还不是为了接送你方便,哥还说给你惊喜呢!难道你以为我们会偷车?拜托。你是不是骑龙骑得脑子进水啦?” 呃,这个。她没想到一个月没见,孤家双胞胎居然能赚出这么多钱,这车看来是中档的,价钱不会很低。不过,小独的健身比赛为什么没有她说过?至于小立的广告,为什么非给咸菜做广告?她地妹妹是花朵一样的人,哪点像咸菜了! 小独轻打了一下小立的头,“你才脑子进水,而且还是开水。豆腐脑,别废话了,是你开车,还是我开?” 小立想还手,可明显打不过强壮的哥哥,只得嘟着嘴坐进驾驶位里。孤儿心生歉意,眼看小独已经打开车门,只得先坐进车后座,身边紧跟着小猪。 她是个当姐姐的,可是处处要弟弟妹妹照顾,对这个家没有什么贡献,真是废柴一条。 “姐,先喝点这个。”她才一坐稳,小独就递过来一瓶饮料,正是她喜欢的桔子味。之后,小猪也得到了一只肉包子,开心得它差点摇掉了屁股。 “哥,我看你也和小猪一样,是姐姐地狗,那么贴心忠诚。”小立“咭”的一笑,缩起了脖子,因为知道必会挨打。 “我疼姐姐有错吗?是谁来回穿梭时空的,姐在那边一定过苦日子,而且肯定为咱们家做的牺牲,你不同情就算了,怎么一点没有身为人妹的觉悟?”小独没有打小立,因为她正在开车。 “所以我就说小独是世界排名前三的好弟弟。”孤儿接过话来,免得这两个每天争吵不停的家伙在车上就掐起来。 “为什么不是第一?”小独不服。 “这是为了让你有上升的空间,懂不懂?得了第一就不需要进步了。”孤儿摸了摸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小独的头,然后又摸了摸小立地,心中有一种满足和幸福。 塔撒大陆上的人生如此真实,可是地球上的温馨也如此美好,她真不知道要怎么选择生活。但无论如何,这对弟弟妹妹,她是舍不下的。 姐弟三人就这么一路打闹着回到家,和往常一样,小独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饭菜。他们三个人都习惯在月圆之夜的这天不吃晚饭,而是闷睡一整天,等着开开心心的吃这顿每两个月一次的团圆饭,之后各自洗澡后又聚到孤儿的房间,听她讲这个月在塔撒大陆上发生地事。 孤儿当然是报喜不报忧,只是当她说到雇佣了佣兵,小立来了精神,两眼发光的问,“姐,那个阿德斯帅不帅?”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三章 化妆品和军火 很一般,甚至有点丑,还是一个中年大叔,猥琐又肮信口胡说,生怕说了实话,小立会问起来没完,打听各种细节,她这年纪,正是发花痴的好时候。 另一方面,她又怕小独会担心,于是说,“不过他们是信誉最好的佣兵哦,拿了钱,会以生命保护你老姐我的安全。” “可是为什么要雇佣兵呢?难道那边要打仗了吗?很危险吗?不行,姐,我不能让你回去了。”小独果然在脑海中幻想出血流成河的战争场面,而他的同胞姐姐身上中了十几只箭和二、三十刀,倒在血泊里。 “唉,没有打仗啊,万一真打起来,我答应你会先藏着,等月圆之夜穿回来,难道坏人还能追到地球?”孤儿安慰小独,“我刚才不是说了吗?因为我要为不破之城寻找魔法石,所以需要多加一些保镖,另外我还要训练一个盈禄家的守卫队。盈禄家强大了,我就更安全,你不是更放心吗?” 小独一想也对,但立即又想起了另一个问题,“那不是需要很多钱?你刚才说这队佣兵非常贵,武装自己的守卫队也是用钱堆的啊。” “所以,这回回来我需要做一些现代的准备,需要你们的帮忙。”孤儿一捋袖子,摆出一幅大干一场的劲头来。 “又要开拓商业市场吗?”小独问。 孤儿点了点头,“你们也知道,我一向不喜欢把太多地球的商品和理念带到塔撒大陆去,我不想速成那边社会的进步程度,我只想自自然然的在那边做生意,完全我该完成的事。” “你到底有什么事非得在那边完成啊?”小立借机又八卦。可是孤儿坚决不说,就算他们问了好多次也是一样,因为那是父亲的嘱咐。 父亲说:找到你必须面对地使命,完成它,不要泄露给弟弟妹妹一丝一毫。 小独早就知道她不会说,所以尽管担心,却从来不问,只有小立一直不死心,逮到机会就想套出话来。 “要我们帮什么忙呢?”小独再问。 “是这样。我打算弄点化妆品过去,当然不是成品,也不是原材料,我背不了那么多。我是想弄到配方和工艺,然后到塔撒大陆那边去做。”孤儿说出她的计划,“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女人的钱最好赚,塔撒大陆上的服装什么的不错,但化妆品只有一种调了香料的油脂。还有各种花草调配的胭脂、唇膏什么的。所以那边的女人过了十六岁后,皮肤就开始变差了,当然这和天生地皮肤质地也有关系。” “那你要做什么化妆品?”说到这个,小立可有发言权了,毕竟她业余时间是做模特的,“我或者可以帮上忙。”她挑挑眉毛,神色暧昧的笑笑。 “我打死你,给我在家老实呆着!”孤儿使劲点了一下小立的额头,“不用你se诱以取得配方,我想百度一下。在网上就可以查到。我想做雪花膏,不是要做世界顶级四大品牌的产品。” 小立哈哈大笑,“雪花膏?!那也叫化妆品?” 孤儿气得打了她一下,“笑什么,雪花膏虽然不如高级化妆品有那么多功效,但塔撒大陆也没那么多污染和风沙尘埃。食水也是纯天然的,比地球上险恶的空气环境强多了。而且,那虽然是初级的化妆品,也很滋润啊。你要明白,我们淘汰的东西,到那边就是高级到超出想像了。” “一瓶雪花膏,高价卖给不惜金币地贵族小姐,姐你还真会赚哪!”小立忍住笑,虽然一想到六、七十年代盛行的化妆及保养品就觉得古怪。 “这个我看行,回头我帮你查。应该不难。”小独接过话来,一脸认真,“在塔撒大陆,原材料也应该不难找到。还需要什么 “再来一种简单的胭脂、唇膏的工艺和配方,有香水的也来一种,另外就是肥皂。”塔撒大陆上的人用的是一种植物磨成的粉,和洗衣粉的味道差不多,但是很伤皮肤,孤儿从来不用。 她的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液、甚至卫生棉都是从地球这边带地,曾经让艾丽惊讶万分。她胡说那是一个魔法师送给她的。艾丽听后把这些东西锁在了一个石匣,加了三道锁,除了她用的时候,否则不许任何人碰。她曾经送给艾丽一小瓶洗面奶的试用装,艾丽幸福得差点昏倒,因为她觉得连那个磨砂的瓶子都很神奇,充满了魔力。 “肥皂就简单多了。”小立说,“宝洁公司的创始人,当初不过是两个贫穷地移民在后院熬猪皮、做肥皂发的家。” 孤儿点点头,“另外我需要一支火枪或者是猎枪什么的,还有制造弹yao的方法。” 小独吓了一跳,“姐你要贩军火吗?” “不是贩军火,我觉得那只会造成塔撒大陆的混乱。”孤儿连忙摆手。不亲身体会就不知道,枪械真的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增加危险系数,必须掌握在少数正派人手里,才不会造成大面积伤害。 “我只是小小做几只,配给以后我亲选的盈禄护卫队,不会让枪械流行于塔撒大陆的。”她解释,“至于弹yao的制造,当然是为了提供给枪只使用,但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付攻击城堡的人。唉,你别紧张,没有人攻击城堡,我是有备无患。” “姐,我希望你明白,枪只可以在那边保护你,我不反对给你弄一只来,但你千万不要让它在塔撒大陆上普及,否则那边地世界也会是危险的。”小独很担心,只恨自己不能代姐姐去wx 穿越。 孤儿明白他的意思,只点点头,没有说话。 冷兵器时代也是很危险的,虽然不会像现代战争那样,一次死那么多人,但对个体而言也许杀戮更为残酷。可她不能告诉弟妹这些,何况塔撒大陆还曾经魔法盛行,就算现在消失了,谁能保证不会恢复呢?不是连被封印了八百年的男人都复活了吗?还是那么多一队,现在活得和正常人一样,好像从没有沉睡过。 “哥,你不是要去黑市给姐姐买枪吧?”小立问。 孤儿大吃一惊,连忙道,“这个我不许哦!我宁愿放弃这个计划,也不要你做任何违法的事。” 小独微笑着拍拍姐姐的手,“放心,我有个朋友的父亲以前看过林场,他有猎枪。我找他借来,你带回去,让盈禄家的能工巧匠照样做一只不得了。至于弹yao,我朋友地父亲可以教我怎么做。就算**他也会弄,以前他自己炒**,在河里炸过鱼呢。” “这样就好。”孤儿松了一口气。 她这个弟弟果然是万能型,她也会尽力保证枪只弹yao不在塔撒大陆流行,就就让那边还停留在冷兵器和魔法时代吧,她只是需要保证孱弱的盈禄家赢得一点武力上地优势。 那边的铁匠可以提炼矿石做出坚硬的盔甲,也自然能提炼出制造枪只弹yao所需的东西,而接触过这些武器弹yao的人,她会精挑细选,就选最忠诚、或者一生都不愿意离开盈禄家领地的人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 重回大陆 待在家里的这一个月,孤儿过着比小猪还像猪的幸福生活。 每天被小独照顾着,睡觉睡到自然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闲来不是打电动就是上网闲逛,和所认识的男性朋友聊聊天、调**,看看小独的比赛录像和小立的榨菜广告,日子过得颓废但舒适安逸。 偶尔,她会被逼着出去游游泳,因为在家的一个月,她连房门也没出去过,回复到宅女的美好又单调的日子,运动量少得可怜,在这一点上,变身为小狗的小猪倒好些,至少它会被小立拉着出去溜。 所以,她胖了三斤。 雪花膏的制作方法,在网上轻易就找到了六种配方,还有相应的工艺,什么制备啦,加工啦,分别加热a和b到70,完全溶解,搅拌下将a加到b中乳化,搅拌冷却至30啦,总之感觉不是很难,最简单的只需要三种原料。 虽然简单,但在科技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已经是重大的突破了。而且雪花膏的初级护肤作用也挺不错的,三种原料的那种就制成最廉价的护肤品,让穷人家的女孩也可以买来用。 毕竟,每个女人都有美丽的权利。 小立还帮她找到了一种香水,两种胭脂、三种口红、四种指甲油的制造方法,另外还有珠宝首饰展上的大量图片。她是模特,做这个在行,“姐你可以按这个样子制作珠宝首饰,反正在塔撒大陆也不会有人告你侵权。”她说。 这一刻,孤儿深深的感到。来自一个相对和平的、高科技的、物质极大丰富,人民为所欲为的时代还真是有优越感。 至于枪只弹yao地问题,全交给小独处理了。不过在中国。连管制刀具都不让携带上火车,何况是带猎枪上飞机?不过小独的朋友对小立很有点意思。所以要巴结未来可能的大姨姐和大舅哥,居然亲自开车把把父亲和猎枪从林场接了来。 孤儿没听说过**还能炒地,一直担心她家的厨房会给炸上天,好在小独聪明,很快就学会了。他本想找个地方炸鱼试试。不过城市不允许这样做,最后只能作罢,孤儿琢磨着回到塔撒大陆那边再试。 总之,快乐轻松地日子总是很短暂的,一个月的时光如水般流过,很快又到了月圆之夜,孤儿也要重新变回塔撒大陆上的盈禄伯爵小姐,四大美人之一,掌握个大家族的领主了。再也不是得过且过,性格随和,对生活没什么特殊要求地平凡女性地球人了。 “这一次。我要在大陆多待些日子,三个月后再回来。”她把小独做好的账簿、标好魔法石分布情况的地图和一百多张打印好的零人罗兰特的照片放入背包中。 罗兰特的照片是一个追求小立的男生做的。他在警局里做罪犯画像拼图的工作。做一点私活并不违反很严重地纪律。他根据孤儿的描述,从欧洲人面目拼图软件中。一点一点让罗兰特的样子清晰化,清晰到就好像那照片是孤儿亲自给那个骗子拍地照。 有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和很能干地弟弟真是世界上最大地宝藏啊。 不过她说起要三个月后才回来的话题时,小独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他正低头往大背包中装东西,顺便教导小立,东西只要码放整齐,就能节省空间,从而塞进更多地吃穿用品给姐姐。 但不到一秒钟,他就明白了孤儿的意思,立即表示反对,“不行,离家这么久没音讯,我不放心!再说了,有什么重要的事,非要在那边呆三个月啊。”这是姐姐七年来首次提出这样的要求。 “我不是和你们说过吗?我要为不破之城寻找魔法石。那件事并不容易,我想早做完早了,”孤儿尽量说得轻描淡写,“这件事拖得越久,以后遇到的危险就越大,不如速战速决。” 她给出理由,小立倒没什么概念,但那张魔法石分布图是小独亲自做的,他自然明白每找一个地方都要花费不少时间。而姐姐的wx 穿越是定时定点的,一个月的时间要往返于wx 穿越地的龙巢和魔法石所在地,确实在时间安排上有些紧张,行程也比较麻烦。 一想到这儿,他有好多反对的话都说不出口,但情绪上还是激烈反对。姐姐终究是个女人,虽然不明白她要做什么,但肯定和生死不明的父亲有关。父亲为什么不找他呢,尽管那时他只有十三岁,但他毕竟是个男人 “小独,我知道你放心不下姐姐,可是往返来回更会带来麻烦。”孤儿小心的劝道,即要保证小独不过分担心,还得刺激他一下,“你想,如果有人觊觎盈禄家的财富,我这样横穿大陆,并且是有规律的隔月一次,那些要抢劫的人就会摸清规律,实施计划呀。”她说这话时握着小独的手臂,明显感觉他哆嗦了一下,又连忙补充道,“虽然我有所向无敌的阿德斯军团的保护,肯定不会出事,但老吓唬我也受不了啊。” “他们——我是说那个什么斯集团,真的很强吗?”沉默了数秒,小独迟疑的问,孤儿从他的神色中就知道他的意见已经松动。其实要对付弟弟小独很简单,只要让他觉得某些行为对姐姐比较危险就行了。 “他们真的是无敌的,而且非常讲信用,不然怎么会贵得吓死人。我说的都是真的,骗你是小狗。”孤儿保证,但脚边的小猪却气愤的叫了一声,抗议孤儿又拿它做反面比喻。 孤儿眼角的余光看到小猪的反应,马上又加了一句,“何况我还有小猪和小蛇,保证我在有危险时可以马上骑了逃跳。” 小独皱紧了眉头,一瞬间让孤儿以为自己看到了年轻版的父亲,“钱不是问题,重要的是人安全。姐你要和我保证,三个月后要平平安安的回来。” “我发誓。”孤儿说得无比认真,让小独可以放心,“不过我有个要求。”她慧黠一笑,“我这一走就一百天,这么长时间,能不能带个女朋友回来给姐姐看哪。你不要一心顾着家里,交个女朋友也很重要,将来我们孤家就指望你传宗接代呢。” “这件事情——这件事情不用姐姐操心。”小独愣了一下,然后埋头整理东西,脖子上有些可疑的粉红。 小立在一边“诘”的笑起来,“哥害羞呢。哈哈,这年头还有男人会害羞哪。” 小独把东西一顿,有点恼羞成怒,孤儿怕他们俩又吵架,连忙道,“望远镜给我买新的了吧?” 果然,小独的心神给吸引到这件事上来,叹气说道,“已经给你买了新的,外加一把朋友从国外带来的正宗瑞士军刀,都放在包里了。可是姐你什么时候不再丢三落四了?就说这次的事,你为什么没提早和我说要走三个月?我给你带的这些吃的东西都是一个月份量的,只怕不够,要不我再给你买点速食食品,你装在旅行箱中带走吧?” “你想累死我啊。”孤儿差点吓了一跳,差点哭出来,“我可以让皮特学着做,这样我不用来回背了。” 唉,有个特别是疼人的弟弟也很困扰。 因为要在塔撒大陆待上三个月,她这回带的东西特别多,除了刚才放进包里的文件,带的日用品带的是平常的三倍,连巧克力都是三份的。当时小独并没有疑心,还抱怨小蛇的胃口变大了。 “干脆把那箱榨菜带着得了。”小立提议,那是她做广告时,厂家送的。 孤儿本不想带,但为了让弟妹安心,只好在沉重的行李外,还加了小箱咸菜,当然还有冰箱中所有能带上的东西。为了这个,她wx 穿越的时候差点没能成功,因为她有两个大旅行袋,还有一个旅行箱,连小猪都惊到了,wx 穿越过来时忘记了变身,还是棕色毛茸茸小狗的模样。 她差不多是屁股向后,以平沙落雁式摔在龙巢里的,姿态极其不雅观,把长斗篷下的牛仔服、牛仔裤、运动鞋全露在外面了。 而到了这一步,她简直再没有力气观察周围了,因此没注意到一个黑衣骑士,骑在一匹肋生双翅的大黑马上,注视着她的归来,一直看她把很多古怪的东西抬上龙背,然后骑龙而去。 伯爵小姐有什么秘密?他亲眼看她消失,又亲眼看她回来,还带着那么一大堆东西。那两个包,还有箱子似的东西都奇形怪状的,她斗篷下也是奇装异服。 最令他意外的是,在那个女人从变成水银池一样的石壁跳出来时,他似乎看到石头深处有一张年轻男人的脸,和那女人的脸庞极其相似。 是他的幻觉,还是真的看到了什么?石壁后面的世界是什么?等他找回他的世界,一定要搞清楚。 “孤儿。”他再度念着这个名子,因为经常无意识练习,发音已经很准确了,“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可以解开我的封印?你又想得到什么,有什么阴谋呢?”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 准备 孤儿对阿德斯洞悉了她wx 穿越秘密的事一点也不知情,禄家以来,就积极准备着外出寻找魔法石的事,之前还要安排好家里的事,忙得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本文最快\无错到 抓 机阅 读.网 她希望能在百日之内完成不破之城的任务,然后她就可以腾出时间来整顿盈禄家的军务事宜,当盈禄家固若金汤的时候,她就可以安心的按时回家了。 卖给阿德斯军团的奴隶,已经陆续从各个自由贸易港口送达大战马坡,卖给阿德斯军团的给养,也源源不断的从附近的盈禄家商号中出货。 盈禄家族在塔撒大陆上所有的店铺名子都统一称为“淘宝”,这是为了纪念孤儿在地球那边网店生意惨淡的另类方式。顾客只要提前在任何一个地区的任何一家淘宝店支付了某种商品的费用,就不用携带这种商品远行,而可以在目的地的任一家淘宝店获得相同的商品。 这样,免除了顾客运输货物的麻烦、或者自身携带,在半路遭到抢劫的风险、再或者因为不可抗力而差成损坏的可能,因此淘宝连锁店的生意非常兴隆。 而为了这项业务,盈禄家各商号都养了大批渡鸦充当信使,无意间形成了相当紧密的情报网络。 除了生意上的安排外,孤儿打算这次的寻找魔法石之旅只带着小三三和小四四同行,当然阿德斯带五十骑士随行保护是少不了的。人多,旅费也多,更会引人注目,五、六十个人正好是一支大商队的规模。 要知道除了寻找魔法石之事外,她还有好多事情要做,需要人手来帮。其中最重要的是皮特。 虽然她的大管家胆小而圆滑,但对盈禄家绝对忠诚,他表面谦卑,骨子里却看不起其他家族的人,觉得他们野蛮、没品味、不勤劳,成天就知道抢夺地盘和打仗,这样地人饿死才是正经。 有皮特帮她坐阵盈禄家,孤儿非常放心,况且之前在她离开的月份一直是皮特当代领主的。 可是这次她离开的时间比较长。交给皮特办的事即多且重要,所以委托得比较慎重,还要求三大长老帮皮特的忙。 上回的刺杀事件,依然没有找到一丝线索,阿德斯的武力手段冷酷残忍,一个活口也没留下,而从死尸身上又找不到直接证据,只除了他们衣服内衬上绣的一个古怪标志。 那标志是黑色螺旋状,外面罩一颗白色七角芒星。孤儿怎么瞧怎么觉得像一个邪教地徽章,于是要皮特发动盈禄家的商业网络,把大陆上所有隐秘的、或者公开的社团、组织、巫师公会、法师公会全调查一遍。要知道在塔撒大陆上可是有很多组织的,水手、自由骑士、商人、马贩子、甚至妓女。 寻找零人罗兰特的事也要继续进行,当孤儿把照片给皮特,让他分发给全大陆上的各个商号时,皮特的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这画像是怎么画的?好像真正地人头印在纸上,这纸也很奇怪啊,这么光滑。” “我认识很多能人异士。还能做出更稀奇古怪的玩意哪。”孤儿含糊过去。 “我亲爱的大当家,盈禄伯爵小姐,您一定有魔法。”皮特习惯性的吹捧,但也有三分真意,不然他无法理解大当家能做出这么多超出他想像的事。 这回大当家回来后说要努力再多赚钱,好支付雇佣佣兵的费用。另外加强盈禄家的武力建设。对这个想法,他深以为然。一来他知道阿德斯军团有多贵,二来他不想高贵的盈禄家在爵位上最低,还要受其他家族的盘剥和欺侮。 不过当一种名叫“雪花膏”的玩意儿,还有一些涂抹嘴唇、指甲和脸颊地红颜料、分别取名为“胭脂”、“唇膏”和“指甲油”的东西摆在他面 候,他还是非常惊讶。 他是做惯生意的,知道女人的钱最好赚,也知道塔撒大陆上的女人弄过这些涂涂抹抹地玩意儿,但没有一件有大当家带回来的样品好。 那些精美的盒子,以及里面的东西都似乎散发着美丽而迷醉的光彩。他弄了一点给几个地位高的侍女试用时,她们差不多快乐得昏过去了。 这和大当家平时用的一些古怪而漂亮的东西差不多,但从来没有属于过大陆。以前那些东西只是大当家自己用,现在她要拿出来成批制作,当那些贵族小姐或者贫民之女为这些东西发疯的时候,盈禄家的金库只怕要扩建了。 大当家还写好了这些漂亮东西地配方和制作的过程,下了命令要他在百日之内试做成功。那些原料虽然难找,制造过程也挺奇怪的,但他相信当大当家回来时。一定可以直接手签发货令。然后顶多三个月时间,塔撒大陆上的女人会人手一只雪花膏。贵族小姐买金盒子六种配料的,穷人家的女儿买铁盒子三种配料的,当然其余几种好宝贝也会上市。 “皮特,这三个月就辛苦你了。”孤儿像男人一样拍了拍皮特的肩,“你得调查刺杀案件,得寻找罗兰特、得督造这些化妆品、得管理这一大家子人的日常事务、还要负责佣兵和战士们地吃穿用度,每一样都要你操心。不过只要你做得好,等我回来,我会请长老们颁发册封令,荣升你为爵士。” “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为家族服务是我地份内。”皮特一躬身,掩饰心中的狂喜。 爵士的地位相当于盈禄家的封臣,这不仅代表了荣誉,将来还可能会得到封地。虽然盈禄家的封地不怎么肥沃,好歹也是自家的产业,或者将来也可以在那里盖上大房子,生儿育女。 “小一和小二二那边,你不用管,只是他们需要什么,你一定要尽力配合。”孤儿再嘱咐。 皮特非常郑重的答应,保证一定会做到。 孤儿很满意。 她令这两名奴隶保镖训练盈禄家自己的守卫队,并秘密制造猎枪和火药。这一环节是比较危险的,人选也非常重要。小一行事一向稳重谨慎,而小二二是正经打过仗的,还是个小头目来着,这件事交给他们带着十几个精挑细选出来的巧匠来做,是最好的选择。 为此,她还把灰堡西面一大片空置的塔楼和广场划归他们使用,列为禁区,并下令非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入,否则就丢到海里喂鱼。 其实身处冷兵器时代的小一和小二二根本不理解猎枪是个什么东西,对火药的理解就是火术士的可怕妖法,但这不影响他们忠实的执行孤儿的命令。孤儿决定等事后要给这四个保镖以自由,不管他们是不是会留在盈禄家,但她相信他们会绝对保守秘密。 事无巨细,当一切都安排好,孤儿才带队上路,去寻找魔法石。 因为阿德斯留下了汉姆负责留守在灰堡的士兵,自己则带着詹姆同行,孤儿也斗气一样的带上了艾丽。一个佣兵头子都有侍从,她一个贵族小姐不可能连个侍女也不带吧。况且这次一走就是三个月,路人没有照顾也实在不方便。 结果,艾丽快乐疯了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 泰娅 在八百年前,当塔撒大陆魔法横行的时候,魔法一共水、火、土、风。十大家族,除了盈禄和福临家族外,另八大家族分掌四系魔法,而每一系魔法又分为黑暗系和光明系。四系魔法相生相克,光明与黑暗也说不清孰好孰坏,就好像中国的阴阳五行一样。 不过传说中,黑暗系风魔法有着至高无上、摧毁一切的能力,所以掌握这一系魔法的驿马家有着超强的武力,时至今日,纵然他们已经没落,很少在大陆上露面,却仍然没有人敢去挑衅,就连最好斗的追风和孤傲家族也一样,所以驿马家成为了神秘的存在。 孤儿在动身之前,和长老大致学习过古代大陆的魔法历史,虽然现在魔法消失,身具魔法的只有少数魔法公会的人和巫师,但为了寻找魔法石,为了不招惹意外的麻烦,也有必要了解一下。 文曲家族:光明系水魔法,召唤曾为红狐。 司文家族:黑暗系水魔法,召唤兽为蓝狐。 追风家族:光明系火魔法,召唤兽为金蜂。 孤傲家族:黑暗系火魔法,召唤兽为银蜂。 紫金家族:光明系土魔法,召唤兽为白象。 尊贵家族:黑暗系土魔法,召唤兽为绿象。 精灵家族:光明系风魔法,召唤兽为紫鹰。 驿马家族:黑暗第风魔法,召唤兽为黑鹰。 “只有我们盈禄家和福临家没有魔法。”长老在给孤儿讲解了大陆魔法史后悲哀的说,“而大陆上所有的人都相信福临家族是运气之家,与他们交恶就会带来噩运,所以福临家的魔法是好运气。” “我们盈禄家虽然没有魔法,但却能制造这世界上最有魔力的东西。”孤儿骄傲的抬起下巴,对长老坚定地宣布。 “是什么?”长老很好奇。 “金钱。”她直截了当的说。然后离开了长老院。 一生都待在灰堡的长老是不会明白金钱的魔力的,而从没有这一刻,她更想让盈禄家族强盛,也更觉得自己带来枪支和火药的制作方法有多么正确。 切,其他家族有魔法又如何,她先放一冷枪,打碎了聚集能量的水晶球,看那些魔法师还有什么本事! 按照小独所做的魔法石出现情况分布图,上面标有一百多个点。遍布大陆的各个角落。这些点有大有小,表明着魔法石出现次数地多寡。也就是说,在这些地方或多或少都出现过魔法石的踪迹,但是她不能走到哪算哪,没脑袋苍蝇一样的胡乱寻找,必须有计划的一一探访。 除盈禄和福临家族外,在其他八大家族的领地上,魔法石出现的情况频繁,在地图上是大大的点。所以孤儿决定先从这些地方找起。 塔撒大陆中间地带的大片平原是公共属地,十大家族围绕着平原的四周,彼此接壤,好像十只小狗围成一圈,盯着空地中间地肉,而不破之城,就是肉上的樱桃。 盈禄家族的领地不小,但土地狭小贫瘠,背后是广阔的大海。它左边紧挨着紫金家族,右边是福临家族。鉴于福临家族没有魔法石出现,所以孤儿决定出了飞轮海灰堡就往左走,这样转一个圈以后,就可以回家,顺道去拜访一个福临家的阿孟大叔。 以前她在做生意时见过阿孟候爵大人,他是个心宽体胖的中年人。有着软软的金发和堪比弥勒佛的善良笑容,看来确实非常贵气欢乐,怪不得是好运象征的家族领主。 而她带队寻找魔法石之旅的第一站,就是紫金家族。 他们在八百年前是王族,当大陆分崩离析后,再没有人称他们为王,但他们自己还是以王族自居。只是紫金家地人丁自从上次大陆混战后就日渐凋零,如今的紫金王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她是紫金家唯一的正统血脉,名叫泰娅。 一想到泰娅,孤儿的心就软软的。或者这小姑娘激发了她地母性吧。如果她和塔撒大陆上的女人一样早婚,以她二十七岁的年纪, 做泰娅的母亲。 泰娅年纪虽小,但从小就受到王族继承人的教育,没有过真正的童年欢乐,举止端庄优雅得令她这个所谓大人都感到羞愧和不自然。她总是梳着高高的发髻,顶着繁复的金冠,穿着拖地的、缀满宝石的礼服,能端坐在王座上一整天不动。聆听也许她根本不懂地王族大事。走路的时候四平八稳,步履轻盈。金冠上的流苏绝不会互相缠绕碰撞。 每次孤儿在王殿中向上望去,都觉得泰娅像是被某个秘密宗教选出的圣处女一样,集纯洁和柔弱于一体,似乎是个极美的芭比娃娃,虽然锦衣玉食、万众臣服,却任由人摆布,不得自由。 三年前,当泰娅只有七岁时,孤儿因生意上的问题来过紫金王城一次,无意中在王宫的花园里见到这小姑娘开心的追逐小猫。那一刻,她不是小女王,而是一个天真的孩子。 泰娅很喜欢孤儿,特别是当她听说孤儿是除她之外地另一个女领主时更是开心,好像找到了同盟一样。在孤儿面前,她常常不掩饰内心的童真,而孤儿也很喜欢她,常常带些小玩意,甚至从地球带来玩具给她。 在她心里,泰娅不过是个孩子,而且是可怜地孩子。 她的金柄小弯刀就是泰娅送的,紫金家的冶炼技术和制造金属制品的工艺冠绝十大家族。可惜,那柄她很喜欢的刀让路易拿走做订婚信物了。 眼看就要到达紫金王城了,孤儿抬头望了望天,就见天空中有一个黑点,缓缓随着他们前行,举起望远镜再看,视线中中出现了一只矫健黑鹰。 那是阿德斯的鹰,是负责监视前方情况的。她不知道他还有这玩意儿,虽然驿马家的召唤兽就是黑鹰,但现在已经不再是魔法世界了,而且根据传说,他也早反出了驿马家族。 只是他这个人的脾气格外别扭,不愿意与她同行,只派了詹姆和十个士兵随行保护,他自己则远远跟在后面,放鹰来观察情况,万一有人袭击商队,他会尽快赶来。 尽快?!万一赶不来怎么办呢?可是他那人说一不二,霸道得很,孤儿干脆也不跟他废话,一路上倒希望有人来抢劫,反正她有小三三和小四四保护,还能骑小猪飞起来。万一货物受了损失,她要好好的羞辱他一番,谁让他做为佣兵保镖却离雇主那么远的。 为了掩饰此行的目的,孤儿带了一些贵重但份量不太重的东西上路。不过她没带小蛇,因为那太引人注目了,这一趟,她不想太招摇。 “小姐,前方有人。”小四四突然凑近了些,低声道。 孤儿走在队伍最前面,左右两侧是小三三和小四四,佣兵们跟在最后。 她抬头看看,黑鹰并没有尖啸,仍然在半空滑翔着,不禁怒道,“这只鹰不合格,鹰眼一点也不利,前方来人,它居然不示警!” 詹姆本来紧跟在孤儿身后,此时一提缰,挤上前来道,“那是因为来人没有恶意和杀气,不然黑鹰老早就通知阿德斯大人了,鹰眼可是比人眼看得远哪。” “可它比不过‘伯爵小姐的神眼’。”孤儿把望远镜递给小四四道,“快看看前面是谁?” 小四四依言而行,才看了一眼,脸就有点红了。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 欺侮人乃快乐之本 泰娅派的人?”孤儿一看小四四的脸色就明白了,不笑。 也许是因为塔撒大陆上的女孩发育得早,不仅十二、三岁初潮来临后就可以嫁人,就连才十岁的小泰娅也开始青春萌动,也不知道怎么就对小四四很有好感。 每当孤儿带小四四来紫金家的领地,她总是接孤儿去紫金王宫玩两天,名为和孤儿叙旧,实际上是为了看小四四。但是,好不容易见到了,却又小脸红红,连话也不会讲了,对别人倒还是端庄可爱的小女王样子。 小姑娘以为这只是她自己的心事,但只要是成年人,任谁都看得出来。孤儿常拿这个事开小四四的玩笑,而这个强壮,忠诚而沉默的男人却对一个小女孩的爱慕而感到害羞。 “泰娅女王虽然年纪小,消息还很灵通嘛。”小三三对小四四挤了一下眼睛,“咱们每回来王城,小女王都派人来接,生怕王宫,那不是见不到了吗?哈哈。” “怎么个情况?”詹姆横插一句,一脸好奇。 “佣兵,保持纪律!”孤儿喝斥了一句,但脸上却笑眯眯的,所以詹姆根本不以为意,凑得更近些。 “小姐,请不要开玩笑,我只是个奴隶。”小四四低下头,一瞬间,孤儿甚至觉得他有些落寞。 “我会给你自由。”她伸出手,握住小四四的手腕,看他抬起来头,眼睛中满是复杂难懂的情绪。 也是啊,就算小四四恢复了自由,他也不是贵族出身,做了这么多年的奴隶后。恐怕也无法恢复某一家族属民的身份,顶多改籍入盈禄家。这样的地位怎么可能和一个女王一起呢?就算她动用领主地权利,封小四四为爵士,他和泰娅的身份始终天差地远。 才十岁的小泰娅大概也是明白这一点吧,所以泰娅每回只是看看小四四而已,并没有开口向她索要奴隶。话说回来,就算泰娅想要,她也未必会给,因为到这一刻。她忽然感觉小四四沉默的守护已经成为她的习惯,放他走,还真有点舍不得。 而泰娅暗恋小四四的事,对于别人来说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可对于小四四,还真是个残忍的笑话,以后再也不能随便说起。 “詹姆,快去通知你们的头儿,让他跟上来。我们要进城了。”眼看前方来接应地人越来越近,孤儿岔开话题。 詹姆应了一声,没有派人,而是调转马头,亲自去通报。很快,阿德斯率队赶上了。 孤儿本以为阿德斯会拒绝,因为按照他一贯的别扭风格,总是要和她对着干,但没想到这次比较配合。或者是她太情绪化,他只是专横霸道而已。做为价钱这么贵、名气这样大的佣兵团首领,职业道德他还是有一点的。 看他骑着霜雪策马而来,没有穿重甲,而是轻便的皮甲,身材看来比平时清瘦些。他也没戴头盔,浓密卷曲的半长发以一块拖到后腰的黑布罩住。脸上有面巾,初一看去,好像古代的阿拉伯马贼。 他手下约有十几个人也是如此,其余的、包括詹姆在内地士兵却都穿着便装,因为他们要冒充一只商队,保镖模样的人只要十几个就够了,剩下的全是仆人打扮。 看到他冰冷的目光扫过来,孤儿突然感觉很安心,那是四大保镖在身边时从没有过的。也许因为他对敌人残酷无情,让她觉得在最危险的地方也很坦然。只希望在雇佣斯满后,他不要成为她的敌人。 “阿德斯大人,请你拨几个人和我的保镖去一趟国王港口。”她对阿德斯要求。 当初两人的约定是:阿德斯军团保护盈禄家,并不只是保护她,而小三三也是盈禄家的人。她不会忘记此行地目的是寻找魔法石,所以她 四进王城,则派小三三带人去港口打听有没有魔法石 “詹姆,带十个人去。”阿德斯还是没有拒绝,而是冷冷下令。 詹姆一垂首。点了兵领命。 孤儿则和小三三耳语一番,当这一小队人往左转弯。直奔国王港口的方向后,迎接他们的紫金王族侍卫也到了。 “泰娅女王陛下有请盈禄伯爵小姐紫金王宫一叙。”来人朗声道。 孤儿虽然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可却记得他是泰娅地贴身侍卫,于是一夹马肚向前走了几步,“这次我的商队人多,等我在城中安顿好他们,即刻入宫觐见泰娅女王。” “女王陛下已经为伯爵小姐的属下安排好了落脚的地方,请伯爵小姐带上二、三亲随直接入宫。伯爵小姐多日未到,我们女王陛下很是想念。” 孤儿想了想,似乎是很久没到紫金家的领地上来做生意了,她的日子过得忙碌,又两边跑,自然不感觉什么,那个寂寞的小姑娘想必一直盼望她呢。 “你跟我来。”她对小四四说,之后又侧过头看阿德斯,“阿德斯大人,麻烦您和我一起入宫吧。”见他沉默片刻,似乎要拒绝,却终于什么也没说,提马前行,跟在她后面。 一行三人在紫金王族侍卫的带领下畅通无阻的进入了王城,然后再进入王宫。离得还很远,孤儿就看到金冠华服的小泰娅站在王宫二楼地宽大露台上迎接,像一个精美的娃娃。 紫金家自视为王族,很少与其他家族来往,更不用说以王者身份来迎接臣民了,但泰娅喜欢孤儿是众所周知的事,所以偶尔,紫金家的摄政使也会让女王陛下任性一下。 身后,小四四紧张的清了清喉咙,不用回头,孤儿也知道小四四有多么不自在。有时候她不想让小四四感觉难受,可是他不来,泰娅又会失望。相比起来,一个男人的愿望要为一个十岁小姑娘的粉红梦境做出牺牲。 “那个是你的新奴隶吗?”当孤儿进入王宫大殿,按照规矩行了礼,泰娅立即谴散一大队侍女和侍卫,外加摄政使劳伯,跳下台阶,拖着孤儿的手问道,同时连瞄了阿德斯好几眼,脸上露出好奇又恐惧地样子。 “是啊,他是我的奴隶。”孤儿故意大声说,就不信阿德斯会在这个时候发飙。 果然,她略一回头,看到他蹙着眉,眼神不悦,却没有回话。宾果!和他认识以来,第一次占上风,虽然很微小,但毕竟是一个好地开始。 再看一边的小四四,干脆略垂着头,眼神一直看着地板。 “伯爵小姐,你有很多不错的奴隶哦。”泰娅习惯了官方性的语言,就算和孤儿单独在一起,也称她为伯爵小姐。 “您喜欢吗?我可以送给您几个。”孤儿一边说一边瞄着阿德斯,感受到他的怒气,心里愉快极了。看起来有一句话没有说错:欺侮人乃快乐之本哪!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 蛋糕 娅对阿德斯很好奇,所以在晚餐时也要求他在场。 看着满桌的美食,阿德斯却因为戴着面纱吃不了,孤儿心里充满着恶意的快乐,到后来甚至连表面也无法假装娴雅了,不断幸灾乐祸的望着他,迎着他冰冷的目光。 “他为什么不吃?”泰娅问。 这晚餐是在泰娅的私人小厅进行的,否则一个女王和一位伯爵小姐共进晚餐也就罢了,桌上还有两名奴隶,实在是不成体统。 “他是个很有规矩的奴隶,从不与主人同桌吃饭。”孤儿看着阿德斯面前空空的餐盘,想像他面巾下生气的脸和那些餐盘一样雪白。 孤儿给泰娅带了一个毛公仔玩具,是加菲猫,使劲按它肚子的时候,还会发出打嗝的声音。泰娅喜欢得要疯了,所以她今晚的话特别多,完全没有平日表现出的半点端庄。而孤儿也很开心,不仅因为带给了一个十岁小女孩快乐,还因为挖苦了一个八百多岁的老男人。 每回有仆人上菜的时候,他都表示拒绝,显得与餐厅内欢乐温馨的气氛那么格格不入,这让孤儿感觉到一种孩子气报复快感,她甚至觉得自己的心理年龄比泰娅都小。 这很不理智,但不得不说,这很痛快。 “那他真是个好奴隶。”泰娅惊叹,特别加重了“奴隶”二字,然后又转过头来问一直沉默进食的小四四,“你说呢,四先生?” 小四四很高兴因为阿德斯的出现使泰娅的注意力转移了不少,此时听到这样的问话,也不知回答什么好,只尴尬的微笑一下。 泰娅看到小四四地笑容。脸红了。孤儿也惊奇的发现,小四四笑起来真的很好看,斯文儒雅,与他强壮高大的身材对比,即反差强烈又分外和谐。 以前,她为什么没有注意到呢? 再看阿德斯,僵硬得像一块石头,可是满室的人,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 “泰娅女王。我请求您准许我的奴隶退场。”孤儿对泰娅要求,因为她发现这小女王对阿德斯的兴趣超出的预期,如果她把暗恋地对象从温柔厚道的小四四转到了冷酷无情的佣兵头子身上可不是什么好事。 再说,她明白适可而止的道理,虽然占阿德斯的上风很令人愉快,但凡事不可过度,现在是机会让他离开,独自去生闷气了。 “不能再待一会儿吗?”泰娅怀抱着加菲猫,看着阿德斯。居然有点恋恋不舍,脸上也露出小女孩般的娇态,配以她的白金一样的头发,紫罗兰色的眼睛,纯真地笑容,真的令人不忍拒绝。 可是孤儿感觉阿德斯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于是道:“他是我的奴隶保镖,一路上都没有好好休息,实在非常疲劳,请女王陛下恩准他退下。” 泰娅见孤儿坚持。只得同意。 阿德斯起身施礼,而后离开,对宫廷礼仪之熟悉,行礼时姿态之优雅、令人觉得他不是个野蛮的佣兵头子,而是个高贵的贵族,这也使孤儿对他的身世产生了好奇。 八百多年前。他是驿马家的什么人? 见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外,孤儿顾不得餐桌礼仪,随便找了个借口追出去,“需要我叫人送点吃的到你房里吗?”她追在他身后,努力忍住笑。 “不必。我看你已经吃了我那份了,感谢。”阿德斯冷冷地道。 孤儿的得意有点打折,因为她沮丧的发现,他没有想像中那么生气,只是相当漠然,好像刚才饭桌上的一切只是孩子的游戏。而且他说得对。为了气他,她今晚不知不觉中吃了太多的肉食,只怕她东方地胃可能会消化不了。 “菜很好吃。”孤儿嘴硬,“你无法进食,我很遗憾。”她耸耸肩,姿态优美的转身离开,感觉阿德斯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的背影,很不自在。 而晚餐后,她又被 去聊到很晚。 陪小孩子真是件累人的差事。何况泰娅一直追问阿德斯的情况,还时不时脸孔红红的要求小四四讲起出门经商的秘闻。比如各大家族的风土人情、城堡样子什么等等。 当孤儿终于回到卧室,感觉身子好像散了架一样,胃也开始疼。这让她想起初来塔撒大陆时,每天以马代步很不习惯,连大腿也磨破皮,可是现在却适应良好,唯有这种大块的肉食,她地胃始终不肯接受。 唉,和那死佣兵头子斗什么气呢?只怕这一晚上都会不舒服的。 半夜的时候,她果然被疼痛和恶心折磨醒了,额头上满是汗水。她没带艾丽来王宫,于是只得自己到厨房去找点苏打水喝,好缓解一下胃部的不适。可是她才一走出房间,方向感极差的她,就迷失在了繁杂曲折的走廊里。 不对啊?她确实记得往左拐是通向厨房的路。而奇怪的是,她赤着脚走了半天,居然没有遇到一个王宫守卫。 好不容易,她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紫金家地标志,是一个戴着帽子的小人儿形象。她记起厨房门口就有这么一个,高兴得快步走过去。 但她才走到一纵一横两条走廊地交口处,斜刺里就突然伸出一条手臂,把她的身子紧紧箍住。她本能的想惊叫,可是嘴被蒙上了,人也被困在一个怀抱里,丝毫动弹不得。 “别动。”冷冷的两个字,半威胁半命令。 孤儿立即停止挣扎,因为她知道这个人是谁。 “出了什么事?”当那只大手从她唇边放开时,她问。奇怪的是,她并不害怕,只是有些紧张和兴奋,或者是因为他在身边的缘故。 阿德斯没有正面回答,只漠然的道,“与你无关,回去睡觉。”见孤儿不动,他居然拉起了孤儿的手。 这举动在现代地球是没什么,但在塔撒大陆是相当无礼的,尤其面对的是一位贵族小姐。但他做来极其自然,手也干燥、温暖,手指修长有力,一点也不像他的外表那样冰冷。 孤儿努力甩脱控制,停下脚步,狐疑的在阿德斯的胸口闻了闻,之后笑了起来,“哦,你去厨房偷吃蛋糕,好浓的蜂蜜味啊。” “不关你事。” “原来你也饿嘛,那我叫人送吃的给你,你还不要。非要自己半夜去厨房 “你不听话,死了也不能怪我保护不周。”阿德斯似乎有点恼羞成怒,打断孤儿的话头,转身就走。 孤儿不敢出声,但是笑得前仰后合。没有什么比逮到一个死神般的人物,做这种可笑的事了。原来半夜偷跑厨房的不止她一个,这男人也在为别扭的个性付出代价。 哈哈,真好笑。他让她别动,难道是怕她发现厨房丢了蛋糕的秘密?但她怎么会知道厨房有多少蛋糕嘛,看来作贼的还真是全部心虚。不过正因为阿德斯的这种“人性”表现,她似乎觉得这个人可亲多了。 只见他越走越远,似乎真的生气了,孤儿急忙追上去。可是才走了没两步,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凄厉的呼喊,“有刺客!来人哪,有刺客!” 不是以为她是刺客吧?孤儿吓了一跳,哪有刺客在睡衣外随意披着斗篷,赤着脚就跑出来的?不过正当她回转身子,停下脚步发愣的当儿,一条黑影迅速向她扑了过来。 一瞬间她明白了,阿德斯不让她去厨房不是为了蛋糕的事。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 我是烤苹果? 的反应算是快,在黑影冲到面前的一刹那让出了道路贴在走廊的墙壁上。本文最.新章节*爪\*机书\屋已更新。如果这刺客够聪明,就该一直冲出去,不要停留下来生事。 可这刺客偏偏是笨蛋,都已经跑过孤儿身边了,却又折了回来,挥刀便刺,大概是想杀人灭口。孤儿吓傻了,和个靶子一样站在当地,无处躲藏。好在千钧一发之际,阿德斯已经返回,双手抓住刺客的肘关节,用力一折。 孤儿全身发麻,只听到骨头的碎裂声和刺客的闷哼声,还有越来越远的王宫守卫的追击呼喝声,刺客显然不止一个,还有其他同伙接应,玩起了声东击西之计。 刺客手肘被生生折断,疼得差点昏死过去,要杀孤儿的那柄匕首落在了地上,同时从身上还掉下来另一件东西。那是一个木盒,锁得紧紧的,落地时发出的声响传出老远,可见里面装了重物。 这一刻孤儿比刺客动作快,一弯身就抄起那木盒。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完全是出于对财物的拥有本能,根本没有思考。 只是当木盒抱在怀里的时候,她才惊讶的发现自己的臂力居这么强,现在双手抱盒都感觉很沉,刚才是怎么单手抓起来的?难道人的贪婪真的可以战胜一切? 木盒显然非常重要,刺客一见此物失去,怪叫一声就掐向孤儿的脖子,结果另一只手臂再度被折断。这一次他再也忍耐不住,长声惨叫,吓得孤儿从阿德斯腋下钻到他身后去,贴着他,感到安全。 这边的动静如此之大,如果再不能引来王宫守卫。他们就可以集体去卖白菜了。看着追来的一队气急败坏的士兵,阿德斯镇定的一手把孤儿护在身后,一手指向刺客逃跑的方向。 卫队士兵地头头儿正是接孤儿进城的那个人,他见阿德斯大半夜还蒙着面巾虽然感到奇怪,却没多废话,明白捉拿刺客最为要紧。 “汤姆,快护送伯爵小姐回房间去,外面太危险了。”他对一个士兵吩咐,完全没看到孤儿怀里还抱着东西。大概因为她披着拖地的长斗篷,又挤在阿德斯背后的缘故。 “伯爵小姐由我保护,多谢。”阿德斯礼貌的拒绝,之后横抱起孤儿,大步离开。 这应该是回她的卧房吧?孤儿完全迷路了,根本分辨不出东西南北,在她看来,所有的走廊都一个模样,直到阿德斯踢开一扇虚掩的门。她看到粉红色小猪趴在床边,小眼珠叽哩咕噜的转着,才确定这里确实是她地房间。 “如果你再随意乱跑,你的生命安全我将不再负责。”阿德斯有点气恼的把孤儿扔到床上,然后在房间四处巡查了一遍,以确保没有刺客隐藏。 谁理他,赶紧看看木盒中有什么东西才重要。孤儿不吭声,奋力爬起来,解开斗篷,把木盒放在床上。看了又看。 木盒是坚硬的龙眼木所制,四角包金,盒身上雕刻着繁复的花纹,盒盖正中是紫金家的标志,一把精巧的铜锁挂在盒上。 孤儿用力抱起木盒,摇了两下。感觉里面隐约传出金属的碰撞声,“阿德斯,帮我劈开这个木盒。” 阿德斯怪异的望着她,半晌才说,“请你穿上衣服。” 孤儿低头看了自己一眼,“我这不是穿着衣服吗?”情不自禁有了点挑衅犯难地感觉。 她这回穿的不是塔撒大陆那种类似修女袍的睡衣,而是从地球带来的两件套,但也不是性感型的,其实式样很家居。 白色纯棉的质地,印着一颗颗红色桃心。上衣是圆领半袖的短款小t恤,只到腰部,下面是一条同色>.u都可以上街 式样算是很保守了,不过这套衣服很能显示她身材上有西方式的玲珑有致又有东方式的纤细柔美。 “你在引诱我吗?”阿德斯冷冷地,根本没有欣赏美好事物的惊艳感,“我会把这个当成你邀请我上床的意思表示。” “我不是说我没什么看头吗?”扬起下巴瞪他。 “没有上等的蜂蜜蛋糕。烤苹果也将就了。”他的声音毫无感情波动。 孤儿气不把一处来。 没品味的死佣兵头子,没见过市面地乡巴佬!见惯了塔撒大陆女人的生猛。根本体会不出她这种细瓷式的华贵美丽。哼,美色当前,于他而言是苿莉花喂牛,简直暴殄天物。居然说她是烤苹果,那种上不了桌面的甜品小点,外表皱巴巴的零食! 不过她也真是的,干嘛非要得到他的承认,又不是真想和他怎样怎样,行为可真够白痴了。看来女人的虚荣心还真是可笑,人家越不理会,越要展示给人家看。 “对于偷吃的人,我无话可讲。”她不厚道的翻出之前阿德斯地秘密事,然后拿起丢在一边的斗篷,愤愤的披上,再度指向木盒,“帮我把它劈开。” “这不在我服务之列。”阿德斯要走。 “那我换个说法好了。”在阿德斯即将拉开门的一刹那,孤儿连忙说道,“你帮我‘打’这只木盒。” 阿德斯半转过身,疑惑又带点轻蔑的看着孤儿,好像觉得她疯了。 孤儿一笑,阿德斯感觉自己似乎又看到了那个小恶魔,不禁有点警惕,只听她轻声细语的说,“我们之前有约定: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原话就是这样,难道你忘记承诺了吗?现在我要你帮我‘打’这个木盒。” 果然还是上了她的当!虽然有些强词夺理,可是她说的话与当初的约定一字不差。阿德斯无语,只得走过来,摸出靴筒里地匕首。 “如果我没看错,这是那刺客的东西,也很可能是从紫金王族中偷地,你确定要打开吗?”他斜睨着她,看她漂亮的细长黑眼睛中闪烁着又好奇又恶劣的神色,还有点淘气,居然颇有些动人。 “不检查一下怎么知道?”孤儿大言不惭,一点也没有挣扎和犹豫,好像这理所当然。 “你不怕人家最后发现东西在你这里吗?你好像和泰娅女王关系不错。”贵族果然都是一个德行,表面上具备一切美德,背后却什么都做。 “我又没说把这东西收归我有,不过是看看。至于盒子破损,赖在那刺客身上好了。快呀,劈 龙眼木是极其坚硬的木头,堪比钢铁,但阿德斯只挥手一斩,那木盒就应声两开,露出里面的东西来。 宾果!第二回胜利,挟制住他为她所用了,这样早晚能找回场子! 孤儿很开心,更开心的是,她居然在破碎的木盒中看到了一件东西,一件她很想要的东西! 呃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 床上奴隶 盒中其实有三件东西:一个青铜质地的火焰型王冠、雕的印章、还有半个巴掌高的土黄色六角形水晶柱。本文最快\无错到 抓 机阅 读.网 孤儿对其他两件东西仿佛视而不见,全部的心神全集中在那半个水晶柱上。 这,是四系魔法石吗?可为什么是半个?如果这半个水晶柱直的是四系魔法石的一部分,那她的运气还真好,简直算是得来全不费功夫。 她瞪了水晶柱半晌,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跳下床,打开自己的衣箱。她知道她的贴身侍女艾丽没出过远门,所以没带她进王宫,就让她在紫金王城好好玩玩。而她的衣箱中有秘密的东西,当然不能让王宫侍女整理收拾,此时也只好自己乱翻。 一直翻到衣箱最底部,她才找出一个皮面文件夹,拿出里面的记录魔法石形状、大小、高度的羊皮纸和细绳,又跳到床上去和那半个水晶柱比较。 结果是:几乎完全相同,除了这水晶柱只是一半外。 土系魔法分为光明系和黑暗系,难道魔法石也是分为两部分吗?紫金家掌握的是光明系土系魔法,尊贵家族掌握的黑暗系土系魔法,照这样推论,如果在尊贵家族找到另半块,那么就算找到四系魔法石之土系了吗? 想到这儿,孤儿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笑容,不过随即又产生了不确定感。不破之城的长老可没说四系魔法石都是被剖成两半的,这半个水晶柱真的是她要找的吗? 把石头握在手中感觉了一下,入手居然很轻,至少比目测后估算的重量要轻,而且掌心传来一阵温暖舒服的感觉,不像是凡物。 但是。要怎么确定呢? 一边地阿德斯眼神怪异的看着孤儿,眼见她上窜下跳,之后又对那个水晶柱摸了又摸,掂了又掂,脸上的表情一会儿惊喜、一会儿疑惑、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沮丧皱眉,没有平时半点贵族小姐的高傲样子,反而像是在发癫,忍不住开口问道,“这就是你要找的石头?” 孤儿点点头。“不过我不太确定。”她又说,随后暗骂了自己一句。 魔法石的行踪出现得太快,所以她太兴奋了,居然在这佣兵头子面前露出真性情。找魔法石的事他早就知道,因为要靠他的保护走遍大陆,根本没打算瞒,但是自己一直努力摆出的冷静沉着、高傲大方地形象一旦被揭穿,只怕以后的日子不太好过。 唉,失算了失算了! “原来你并没有识宝的眼光。”阿德斯似乎没注意到孤儿的举止异常。平缓地说,语气中也听不出是惋惜还是挖苦,但他这句话却提醒了孤儿。 对啊,她继承了桔子长老阿莎的慧眼金瞳,只要看上一眼,就可以断定了啊。 “谢谢你提醒。”她对他绽放出一朵大大的笑容,立即抱着水晶柱钻进了巨大的衣橱,紧闭双目,默念咒语,感觉左眼微凉。再睁开眼时,左眼已经变成了漂亮的黄色,就像溶化的黄金一样美丽。 此时,以肉眼来看平平无奇地水晶柱,在慧眼金瞳看来却散发着奇妙土黄色的晕光,尤其柱体的顶部。光线虽然柔和却绵延盘旋,足有两个水晶柱那么高,晕光中还有闪亮的尘埃状颗粒,看来就像在水晶柱外蒙着一层瑰丽的星云。 没错,这就是四系之土系魔法石,虽然它只是半个,但孤儿却十分确定。她握着那石头,心中的欣喜没办法形容,尽管这成果来得太快了、也太顺利了一点,实在令人生疑。 当当当! 正乐得不知所以。对着魔法石大大亲吻之时,衣橱的门被人敲响了,“烤苹果小姐,请你出来。” 又叫她烤苹果!哼,出来就出来,还怕了他吗?孤儿抬脚就把门踹开了,意外之喜和被乱起外号的愤怒交杂在一起,举止更无法自控了。 阿德斯反应很快,不然非被她的突然袭击撞到不可。眼见她“蹭”的窜出衣橱,隐约间似乎瞄到她左眼是金色地。但再仔细看,又回复了黑玛瑙的颜色。 这女人,看来有很多秘密啊! “ 就是你要的石头。”孤儿因为没有伪装贵族小姐的表情,所以轻易被阿德斯看穿心思,“你要把它收归自己所有吗?” 孤儿愣了。是啊,石头是找到了,归属还是个问题。不还泰娅,她心里说不过去,还给泰娅吧,这石头只怕千金难买。它被这么郑重其事的收藏在精美地盒子中,还有刺客专门来偷,说明非常重要,不是金钱可以交换的。 那怎么办? “我看你还是收着吧,反正人不知鬼不觉。”阿德斯不知道是不是饿的,今晚的话特别多,“既然想要,何必伪装?” 孤儿挺直了脊背,真想说两句豪言壮语来表示自己人品高贵,毫不贪婪,可是她又真的很想要这块石头,正不知如何回答的时候,又有敲门声传来,这一次是房间门。 孤儿吓了一跳,做贼心虚之下,立即手忙脚乱的把木盒及其中的东**在被子下面,跑到门边时忽又想起身上还披着斗篷,而且这么晚了一个奴隶还待在自己的房间有点奇怪,于是想也不想的脱掉斗篷,乱扯下床上地白被单围在身上,顺手把床弄得乱七八糟,接着用力推了阿德斯一把。 阿德斯本来就站在床边,没有提防孤儿推他,一下就坐倒在床上。孤儿恶狼扑羊般,不对,是恶羊扑狼般抓住阿德斯的衣襟,奋力一撕。 他穿的是朴素的白色亚麻布衬衫,没有外套,但孤儿的手劲小,没有撕破布料,但是把衬衫全拉开了,露出下面坚实平滑的胸膛。 “记着,你现在是床上奴隶。”她没时间和心情欣赏美色,只是低声吩咐有点愕然的阿德斯,同时门外传来第二次敲门声,有点急切。 现在紫金家族的守卫看到这个情形,应该就没什么怀疑了。本来,做为泰娅女王的贵客,半夜不睡觉,跑到厨房那边去就很可疑,而且还恰巧遇到了刺客。如果再让来探查地守卫们发现她房间有个奴隶,两人衣着整齐的谈事情就解释不清了,而且感觉上,这非常像是密谋什么,再加上她地出现和刺客的来临时间高度一致—— 也许泰娅最后会不相信,不过这趟麻烦是免不了的,所以不如演一出戏。 在奴隶市场上,有专门受过训的床上奴隶卖,有男有女,就是为了侍候主人,让主人“性”福的。孤儿从来不买卖这种奴隶,但这时候说阿德斯是床上奴隶,就可以把所有看来不正常的情况掩饰过去,就说刚才两人是xxoo太激烈,饿了,所以去厨房找点吃的,然后回房继续xxoo来着。他们不想惊动侍女,结果无意中遇到刺客,反正厨房有消失的蜂蜜蛋糕可以做证。 感谢阿德斯的胃! 孤儿在电光火石之间就想到这条妙计,不禁在惊慌中还有几分得意,觉得自己随机应变的能力还真不是盖的。不过她跑向房门时太急了,差点让裹在身体上的被单拌倒,但就在这么狼狈的情况下,她还没忘记把自己的头发弄得蓬乱,掐了两下面颊,咬了几下嘴唇以显得红润些,顺便故意喘点粗气,以衬得气息不均,暗示来人她刚刚正在再做某些少儿不宜的运动。 但是她却没有想想,如果真的贵族小姐和她的奴隶在床上,怎么能让她下床来开门?再说,她虽然外形很在某种状态,但床上那位半躺的先生却一脸冷静,连面巾也还没摘掉。 不管怎么说,当第三度敲门声急切响起时,她就这样一幅模样开门了,但门外站着的人却非常出乎她的预料。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 一样的刺客 “小四四!”看清来人,孤儿努力装出的娇喘立即变为吃惊的吸气,“你怎么在这 几乎是本能的,她伸手把小四四猛的拉进房里来,生怕给四处追剿刺客的王宫守卫看到,但她却忘记房间里还有一位,而且她衣衫不整,很容易引人误会。 “我被抓刺客的声音惊醒,怕小姐有事,就来看看,可是看见房门虚掩,您不在房间,于是我就四处去找。刚才回来,看到门又关紧了,而且——”他停住了话头,因为看到阿德斯正从床上起来,一言不发的把扯开的衬衫一粒粒扣上钮扣。 “不是——没有什么事啦。”孤儿看到小四四震惊的眼神,连忙摆手,一边整理自己的头发和衣服,一边道,“和你看到的不一样,我们——在厨房——后来遇到——我是说,必须演戏——然后——这都是假的——算了,不说了,越描越黑!”她没有脱下裹在身上的被单,因为里面装的是紧身小t恤和短裤。很奇怪,在阿德斯面前,她并不觉得穿“地球化”一点有什么窘迫,可当着小四四的面却不行。 或者因为阿德斯一直对她很无理、很轻视,她当然也无需遵守礼节,也当然更可以肆意妄为。但小四四不同,他一直那么温柔有礼的对她,把她当宝贝一样的妥贴安置、细心保护、怕她惊、怕她苦,在他面前,她总是不忍心暴露出一丝恶劣来。 真是白痴啊,小四四做为她的保镖就住在隔壁,听到有刺客。自然会来保护,她怎么会没想到呢?可是,有必要和他解释吗?就算她和阿德斯真的如何如何。从小四四的立场看,他也无权过问不是吗?但不知为什么。看到他复杂难懂的眼神,她像是被捉奸在床一样难受。 “外面情况怎么样?”为了掩饰尴尬,她“严肃认真”地问。 “我听守卫们叫骂说,刺客已经抓到,一共三名。但全部在被抓的一瞬间服毒自尽了,一个活口也没留下。”小四四声音平静的答,似乎什么也没看到,但头却一直微垂着。 “全死了?”孤儿很惊讶。 除了那块魔法石外,盒子里地东西有什么重要的?有人冒着生命危险来偷,事败之后又立即自杀。不过这样一来,是不是意味着她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盒子里的东西据为己有?但是,她只是想要魔法石而已,假如其它两样东西对泰娅非常重要。她怎么好意思不告而取?! 她心中矛盾,情不自禁的看向床。本来,那些顺手从刺客身上q来的东西被她以被单枕头盖住了。哪想到阿德斯这会儿全给翻了出来,毫不客气的拿在手中研究。这样一来。小四四地目光追循而至。看了个满眼。 他只看了一眼,就敏锐的意识到了什么。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小姐,您- 孤儿再度双手齐摇,“不是不是!刺客不是我派的。你想,如果我真要做什么,也会找你,我当然只信任你!其实,我只是想去厨房拿点苏打水喝,结果遇到了刺客。我也不知道盒子里有一块魔法石的!” “果然是吃多了吧?”一直沉默的阿德斯突然插了一句嘴,证明他一直在听孤儿说话。 “那也比饿肚子强!”孤儿有些恼羞成怒。 “你没有注意到刺客和那天刺杀你的人是一样的装扮和举止吗?打起来的招式也是一样地。”阿德斯不理会孤儿的反讽,又冒出一句话。 小四四望向孤儿,因为他自己没有遇到刺客,一切只是偷听守卫们说的话。从刚才跑出房间去找苏打水到现在,孤儿一直处于头脑发热状态,只惦记着魔法石,没有仔细想过别地事情,这时候细细回忆,那个刺客确实与在灰堡刺客她的忍者神龟面颇为相似。 于是她点点头,“是非常像,但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或者是被什么人控制地?为什么我闻到了一丝阴谋地味道?” “你的鼻子很灵,这事怕不那么简单。”阿德斯抛下一直握在手中观察地青铜王冠,就像扔下一块一文不值的金属样随意,“塔撒大陆上有好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组织和魔法师公会,四系魔法消失了,可他们抓着那一点可怜的尾巴不放手,为了家族、利益和私欲,什么都做的出来。伯爵小姐,这世界远比你想的危险。” “或者是为了荣誉和爱。”小四四道。 “根本就没有荣誉和爱。”阿德斯的声音像冰锥一样,冷而尖锐。 “他们——不是专门来对付我的吧?”孤儿想到这种可能。 沉默了几秒,还是小四四开口道,“小姐,这很有可能。先前那场刺杀就莫名其妙,然后您要寻找魔法石,就有人想抢先一步偷走它。感觉上,是要与您作对似的。但,也有可能是巧合。” “可是为什么针对我啊?”孤儿懊恼的走到床边,坐下,感觉眼看着魔法石在眼前,心里舒坦一点。 小四四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们要小心些。雇佣佣兵这件事——您做得对极了。”他说着,瞄了阿德斯一眼。 “我在,她的小命就在。”阿德斯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冷冷甩下一句,边说边往门边走,显然再不耐烦和这两个盈禄家的人再多说一句。 “那么,这些东西,您是要还给泰娅女王,还是——留下?”小四四不理会阿德斯,直接问孤儿。 人人都怕阿德斯,但小四四似乎不怕。当然孤儿也不怕,这人相处久了,感觉虽然霸道不讲理,打起仗来非常残忍,但不是卑鄙无耻之人。最难能可贵的是,他遵守承诺,誓言如山。 “还给泰娅女王。”孤儿说得掷地有声,铿锵有力,而且语气分外有尊严,但内心却在滴血,还要拼上命才能阻止自己改 她不能在小四四面前破坏形象,不能让小四四鄙视她的贪心。在阿德斯面前,她可以想怎么恶劣就怎么恶劣。反正他只是个佣兵头子,为钱而杀人的家伙,她和他,乌鸦落在猪身上,谁也别说谁黑。 可是,对小四四不行。 这句回话让小四四的眼睛里满是光明,温柔中带点疼惜的落在孤儿身上。但正打开门的阿德斯也听到了这个回答,不禁感到好笑。 想像那个女人咬牙切齿的做出决定,看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被拿走时,脖子伸长,眼神哀怨,两只小手要努力抓住裙摆才不至于伸出去抢夺,却不得不保持着贵族的矜持神态,他冷如玄冰的眼睛上染上了一层笑意,连他自己也没意识到,尽管那只是嘲笑,却如冬天的阳光般,虽然不温暖,却明亮。 之前,他以为这一年的佣兵任务不会很难,现在看来却未必。烤苹果小姐有秘密,而还有另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秘密与她有关。她似乎并不知情,可他已经嗅出了危险的味道,这一路上只怕不太平。 “咕”的一声,在走到房间门口时,他空着一半肚子发出一声激烈的抗议。 于是他停下脚步,改为向厨房走去。 要不,就吃点烤苹果吧。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 阿阿 第二天一早,泰娅女王即召见孤儿一行。 之前,她已经派自己的随身侍卫和摄政使劳伯来探望过孤儿,确定她尊贵的客人没有受伤或者受到惊吓。对她这样关心,孤儿感到有些惭愧,毕竟她曾经非常想偷咪了人家的宝贝来着。 她梳洗整齐,表现出端庄高雅的样子,连脚步都轻盈稳健,娉娉婷婷,带着阿德斯和小四四一起到了女王的会客厅。当然,还用上好的丝缎包好那三件东西和碎掉的木盒,让小四四捧着,以示对此物的珍视和对王室的尊敬。 到了会客厅一看,泰娅女王全身正式的装扮,白金长发束起,顶上黄金王冠,紫瞳娴静的平视,活脱脱一个秘教中圣处女教主的模样。她身边站着两个摄政使,一个是劳伯,另一个记不起名子了,两侧还有两队侍卫,这场面很正式很正式,正式到孤儿有点心虚。 她情不自禁倒退了一步,背撞上了阿德斯的前胸,“你会保护我吧?”她低垂着头,貌似执礼谦恭,实际上用压得低得不能再低的声音问道。 “我在,你在。”四个字,一样低声,却让人安心。 孤儿轻舒了一口气,优雅的行贵族礼,然后在泰娅的示意下,同样优雅的落座,在阿德斯眼里,她的前后表现简直判若两人。 “盈禄伯爵小姐亲临王城,不想王宫夜遇刺僚,如有保护不当和搅扰之处,还请原谅。”这话说起来文绉绉的,而且平静客气,一点也不像个十岁小女孩,显然这次是官方会面。 昨晚她和阿德斯没待在自己的房间。而是在厨房附近遇到刺客,果然是被怀疑了吧?泰娅自然是不会怀疑她,但她的两个摄政使都是狡猾、忠诚、又精明的中年大叔。 所以,孤儿也只好咬着舌头回话,脸上还得保持迷人的微笑,“承蒙女王陛下关心,我和我地人都很安全,希望您也贵体无恙。不过佑女王。我无意中有点收获,但愿女王陛下能够开心。” 话音才落,孤儿就感觉四道灼灼目光射了过来,穿透她的身体,落在小四四双手捧着的布包上。 “不知道伯爵小姐要给我王什么惊喜呢?”摄政使劳伯问。 他大约五十来岁的年纪,一篷红胡子,上面还很feng骚的扑了香粉,从表面看为人很浮华,但他一对眼睛却很精明。鹰眼一样利。另一个不说话的更是个厉害角色,不然以很多人对紫金王座的虎视眈眈,紫金家族早就乱了,哪还能这样安稳如山。 孤儿做为十大家族中最孱弱一族的首领,还是个年轻女子。游走大陆七年,早习惯了这种审视,因此并不慌乱。微微一笑道,“这事说来可巧,所以我才说天佑女王,就算有刺客觊觎紫金宝物,天上诸神也不允许,总会安排人来帮助女王。我很幸运,正是那一个。” “哦?伯爵小姐请明言。”劳伯声音平缓的问,但孤儿听得出他声音里地颤抖和紧张。这老狐狸,居然还装得不在意! 孤儿本想绕乎绕乎这一对装腔作势的摄政使,但一抬眼看到泰娅坐在高高的王座上。虽然精美得像个比娃娃,却满是被束缚的感觉,心中一软。直接道,“昨天晚上女王款待晚宴时。我因为太想念女王,所以只顾着说话,晚上入睡后不久感觉有些饿了。我不想惊动众位王使,于是带着保镖阿 尽管不知道阿德斯为什么大张其鼓的从大战马坡一路到达飞轮海,但全大陆的人都已经知道有个“ 军团”进入了盈禄家的领地,之后也会知道他们是受雇佣。 塔撒大陆上别的没有,奸细、斥候多地是,消息传播得很快。 也许有人会不相信他们就是八百年前被封印的可怕佣兵复活,可这群佣兵还是太显眼了。所以这次她带人出来,都是要他们扮成普通的仆从和保镖的模样,尽量做到掩人耳目,虽然也可能是掩耳盗铃,可这会儿她却一时想不起该给阿德斯起个什么化名,只得“阿”了两声。 “阿阿先生如何?”劳伯问道,伪装不在意宝物的神功已破。 阿阿?这名子也不错! 孤儿瞄了阿德斯一眼,见他面无表情,只得忍住笑道,“我带阿阿到厨房去,吃了一点蜂蜜蛋糕。在这里请容我赞扬一下王宫地面包师傅,蛋糕做得真好吃。我一共吃了阿?” “一个。”阿德斯不得不答。 孤儿肚子都笑得快抽了,脸上却还一本正经的道,“对啊,我吃了整整一个大蛋糕,还真能吃,是不是?” 她明里是问劳伯,暗里是挖苦阿德斯,不过她这种孩子气没有收到效果,因为他无动于衷,而劳伯却和另一个摄政使交换了一下眼色,然后很敷衍的道:“祝伯爵小姐好胃口。那么,然后呢?” 厨房没了一个蛋糕地事,他们会知道的,就算现在不了解,呆会问一下厨子就行了。阿德斯无意间的行为,为她所说的一切圆了谎。 孤儿耸耸肩,“然后我的保镖阿阿自然送我回房,可是没想到半路遇到了刺客,幸好我的阿阿在场,扭断了刺客的两条手臂,保住了我的生命,之后王宫守卫队就来了,我看到了他,阿阿还告诉他刺客的去向。”她指了指一队守卫的队长。 劳伯地目光望去,守卫队长点了点头,而已经死掉的三名刺客中,确实有一个双臂皆断,这也为孤儿的说词提供了证据。 “再之后呢?”潜台词是:你什么时候说到紫金宝物地事? “再之后我就吓得往房间跑,没想到又遇到了我的另一个保镖小四四。”孤儿面不改色地道,“我去厨房,只带了一个保镖,但听到王宫中有捉拿刺客的动静,另一个保镖自然放心不下我,于是跑出来找,我想泰娅女王不会为此治他的乱闯之罪。” “不会不会。”泰娅听到这事和小四四有点关系,生怕他受到惩罚,还没得到两名摄政使的暗示,就大声说。 两个摄政使暗暗摇头,好在这不是大事,由着女王任性也无伤大雅,因此都不做声。 孤儿继续说道:“当时小四四就捧着一个破碎的木盒,说是路遇一个刺客,过了两招,木盒是从那刺客身上掉下来的。” 两个摄政使虽然猜测孤儿手中的东西就是王宫丢失的宝物,但当她亲口说出,还是忍不住震惊,几乎齐声道,“从刺客身上掉下来的?!” “没错啊。”孤儿恶劣的来了一句,“请不用重复我的话。”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 盘问 孤儿一挥手,小四四立即走上前两步,双手高举。另有王宫的太监接过他手中的东西,呈在女王华丽高椅前的小几上。 布包一打开,三人皆惊。不是惊讶的惊,而是惊喜的惊,或者说狂喜更贴切些,显然这东西对王室来说非常重要。 “这正是我王陛下遗失的宝物,感谢盈禄伯爵小姐的帮助,宝物完好无损。”劳伯说,“我们的王宫卫队抓到了三名刺客,可惜他们都已经自行伏法,没办法得知其幕后主使,只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刺客掉落了宝物呢?” 东西到手,这老家伙还是盘问起来了。孤儿想,幸好早就考虑好了对策。 她知道小四四不会说谎,于是从容不迫的代他回答道,“劳伯大人,刺客是什么样子,您想必也见到了。很不幸,我也看到了,他们身穿发黑的绿色紧身衣,像是缠在身上的,背着大圆盾,身手敏捷,手握短刃,头脸蒙得严严实实。在这种情况下,您倒告诉我一下,他们是什么模样?” 劳伯语结,但很快就掩饰过这种尴尬,微笑道,“盈禄小姐不要怪罪,我只是想确定一下您奴隶的行动路线,因为这关系到有几名刺客潜入王宫?出了这样的事,已经是我王宫守卫不严,怠慢了贵客,就怕还有漏网之鱼。3g华夏网佩佩贡献”他一语双关的道。 孤儿有点恼火,很不喜欢他这居高临下,话里有话的态度,心里后悔为了顾忌在小四四面前的形象而把东西还给他们。如果她真把宝贝偷咪起来,还真不信他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敢来搜她的身。况且那三件东西真不是她偷地。刺客也不是她的人,她不过活动过心思想私下截了罢了。 若真是撕破脸,阿德斯一个人就能办了所有的王宫守卫,而小四四能带她安全离开,省得在这儿受这老家伙的置疑。 盈禄家的人怎么了?生意人怎么了?难道就低人一等?她就偏不,要活出所以盈禄人的骄傲来。 “紫金王宫那么大,多走两步就会迷路了,谁还记得在哪条走廊遇到的刺客?”她努力掩饰不快,但脸上还是带出点痕迹,而且语气中不自觉的有些挖苦的意思。“若说有刺客潜伏么道他们一共来了三个还是三十个。我很佩服劳伯大人地谨慎作风,怪不得紫金王城治理得井井有条。” 劳伯哪会看不出来孤儿有些生气了,不过他城府深,还是能不动声色,才要说点什么漂亮话,另一个孤儿不记得名子的摄政使却突然问,“请问盈禄伯爵小姐,刺客后来如何了?”他一直没开口。此时说话显得特别突然。 孤儿耸耸肩,“跑了呗。我的奴隶担心着我的安危,没能帮上忙,还请原谅。不过紫金王族的守卫队天下闻名,抓几个小小的刺客也不用我家的笨奴隶来添乱了。” “只不知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昨夜不归还宝物呢?”那人又说,语气相当无礼,“另外。为什么小姐的奴隶保镖一直不摘掉面巾呢?”他和劳伯一样,五十多岁的样子,不过长得极为瘦削,一脸严酷倔强地样子,一看就是和劳伯搭配好的,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的。 “昨夜没有归还,是因为你们在忙着捉刺客。好好的王宫被人偷袭了,在没有确定安全之前,我哪敢随意乱走。如果宝物从我手中得而复失。谁来承担责任?你吗?还是劳伯大人?”孤儿然不悦,从椅子上站起来,挡在阿德斯身前。“至于我的奴隶保镖,他来自遥远地东方。比追风家的领地还要东,他们的风俗就是不在任何人面前裸露面孔,除了自己地妻子。难道您对他有好感吗?” 她虽然尊敬紫金王室,但那是看在泰娅的面子上,现在她眼看着宝物却得不到,还要撒谎受他人的质询,心里老大不痛快,态度也强硬起来。 哼,难道怕他们吗?不过是没落的王族罢了,盈禄家虽然弱,却也不受人家欺凌! “盈禄伯爵小姐请坐,是路易冒昧了。”劳伯连忙来打圆场,“他是捉拿刺客心切,所以有些冒犯,还请您原谅,紫金家和盈禄家可是好邻居、好朋友呢。” 初听到路易的名子,孤儿心里一凛,下意识的往四周一瞄,想找到那个金光碧眼、高大漂亮的追风公爵大人的影子,后来才意识到那个可恶的摄政使只是和她的“未婚夫”同名而已。 为这个,她也有些莫名其妙地不快,气鼓鼓的道,“正因为是好朋友,我才把东西留下,等着早上送还,不然从窗口丢到花园里,撇清了关系,只怕路易大人还要一通好找。感激的话我也不需要,但也犯不着拿我当刺客一样盘问。现在您也问清了,能否放我们离开呢?还是要关到地牢里,让我们再‘想想’?”她干脆挑明了说,相当不客气,甚至还有点挑衅,看劳伯还虚伪得下去吗? 劳伯和路易只是怀疑孤儿与刺客有关,毕竟他们出现地时间太一致,现在看孤儿气得脸都白了,心中的疑虑消失大半,而且她毕竟把东西送回了,倘若她真藏起来,还真不一定能找到。 他们担心地只是那三件东西而已,或者说是其中的两件,既然没有丢失,心情已经非常好,见孤儿又骄傲又气愤,不禁态度软化。 再者,紫金王族目前还不强大,大陆局势又不稳,将来真的出现战争情况,必须要仰仗相信的盈禄家财力支持,也需要边界的安宁,所以对这位盈禄家的领主不能太过无礼,更不能扣留审讯。于是他们对视一眼,连忙说了一堆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希望事情不要闹僵。 孤儿梗着脖子,似乎伤了自尊,其实她只是因为东西被夺走而气愤、伤心,最后要有点被吓到的泰娅和她说话,她才慢慢恢复客人的温和友好举止。 阿德斯见她挡在自己身前,似乎怕那两个老奸巨猾拆穿他的身份,不禁好笑。他阿德斯什么时候需要女人的保护来着?这娇小的东西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过这感觉很奇怪 耳边只听到孤儿的气似乎消了不少,也表示理解两名摄政使的紧张,宾主双方似乎又融洽了起来。 “不知盈禄伯爵小姐看过这三件宝物没有?”劳伯问了一句废话。 “这盒子被那刺客破坏成这样,我想不看到也难。”孤儿又戒备的竖起了身上的刺,但又忍不住好奇的问道,“恕我眼拙,我也算做过几年生意了,见到的宝贝可也不少,不知道这三件宝物有什么珍贵呢?”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 谢礼 “这个您有所不知,但我们紫金家的人都很了解。”劳伯想了想才道,“这顶王冠叫荆棘冠,是远古诸神大战之后,授予第一任紫金王的。您别看它质地并不名贵,但青铜比之黄金冠要坚硬许多倍。做为一个王族,坚强是一切品质之先。而且,在四系魔法消失之前,荆棘冠充满魔力。第一任紫金王留下圣喻:为王者必拥有荆棘冠。” 她还当是火焰呢,原来是荆棘! 孤儿想着,原来这王冠的重要性在于它的历史意义和象征意义,没有这王冠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王位继承权,难怪两个摄政使那么紧张。昨晚她仔细看过,这顶荆棘冠制造的工艺很奇特,冠内刻满了看不懂的祷文,实在很难伪造。 “至于这个传国青铜玺,等我王年满十三岁,就要用此玺处理国事。它传说是与王冠共同打造的,同时还有一把青铜剑,可惜在多年的战乱之中遗失。这是身为紫金王必不可少的三件宝贝,合称王紫金三随护,唉,如今只有两件了。” 孤儿“咕咚”咽了一下口水。 原来,那块魔法石并不是很重要的,大概只是紫金家历代的遗物而已,劳伯甚至都没有提到。如果她早知道魔法石可有可无,就不用担心泰娅着急,偷咪了那半块六角水晶柱去了,何必像现在这么撕心裂肺。 “不愧是紫金王族,原来是继承有先王伟大遗物的。”孤儿看来很诚恳的捧了一句,心里却惦记着怎么把魔法石弄到手。 “这不仅是先王遗物那么简单,也意味着王权的统一。”老丑且不可爱版的路易骄傲的说。“上天诸神谓我紫金家族为王,这三件随护就是象征,当有一天诸神再度降临,塔撒大陆就又是一番新气象了。” 气象你个头,她来大陆七年,连个诸神地渣都没见到过。据她打听,长老说诸神已经抛弃人类。现在诸侯割据,虽然屡有争斗,但大家还能勉强求生,如果紫金家非要再度让其他家族俯首称臣。那干脆让诸神把秦始皇弄到这边来得了。 依她看,目前十大家族中没有一族有实力统一大陆。而混战,意味着生灵涂炭。 “我看木盒中还有一块土色水晶石,不知道又是什么上古遗物呢?”她把话题导到自己最想知道的事情上。 两大摄政使第三度交换眼色,不明白孤儿为什么对这个有兴趣,而泰娅还高高的端坐在王座上,这么半天,一动也没有动,但脸色疲惫。真是难为了这孩子。 “那只是一块失去魔力的魔法石。”最后还是由能言善道的劳伯来回答孤儿的问题,“在四系魔法消失前,每个家族都有自己的圣庙祭坛,在所供奉诸神的脚下,会置有一块带有不同属性的纯洁水晶。以示对本系魔法的尊敬与崇拜。” 说白了,这就是一个祭物,就好像中国人供奉佛像时地香炉。孤儿恍然大悟。但这。是不是意味着每个家族都有这样一块六角水晶柱呢?怪不得小独做的魔法石分布图上,各大家族的领地上都有魔法石出现的踪迹。 而这些话是家中长老没办法告诉她的,因为盈禄家没有魔力,没有福气,只有聪明才智和金钱。 “请问,这既然只是一块没有魔力的魔法石,四系魔法也已经消失八百多年之久,为什么还这么郑重的与紫金三随护之二放在一起呢?”她再问,想要那石头的愿望已经流露了出来。 别人觉得那水晶柱失去了魔力,只能证**眼不是人人有的。 劳伯有点疑惑。又有点戒备,微笑答道,“您也说是紫金三随护了。既然丢失了一件,那么只好以此石来充数。福临家地阿孟侯爵大人说过。以三件等候三件,说不定有一天能真的引回那把王??br> 能引回来才怪了,这不糊弄人嘛,阿孟大叔净不干好事! “既然不是很重要的东西,可不可以送给我?”孤儿突然单刀直入的提出要求,“劳伯大人,您也说了,其他两件东西是对紫金家极其重要的,甚至说是生死攸关地东西。不管怎么说,我为紫金家保护了三随护之二,谢礼总该有一点。我不要别的,就要那块魔法石。” 她很没有风度的摆出商人斤斤计较地嘴脸,不仅紫金家的人吓了一跳,连她的人也很吃惊,甚至有点不知所措。不过她顾不了这许多了,因为她非得得到这块魔法石不可,不厚着脸皮讨要,她就得要去偷去抢。话说她能交出东西,而没有私藏,已经很有品格了。 “不知您要这块失去魔力的石头有什么用呢?”半天,劳伯才说出一句话,怀疑的目光一直审视孤儿。 作为自诩为王族的他们来说,对于别人给予的恩惠理当厚礼报答。所以,虽然盈禄家的领主小姐实在小气而没风度,可这样要求也没有错,他们不能拒绝。他现在甚至怀疑伯爵小姐打听这些宝贝的来历和重要性不是因为好奇,而就是为了那块魔法石。 “实话说吧,我相信您可以为我保密。大家都知道我已经二十七岁了,但我为什么能保持十五岁少女的肌肤?”孤儿走近王座地位置,开始胡说八道,但塔撒大陆的女人确实过了十五岁,皮肤就变差了,她说的也是一部分事实。 而说自己是为了美容养颜而废尽心机找魔法石,比较容易让这些看不起女人地沙猪们信服。他们很有优越感的说:唉,女人,为了一张脸简直什么都做得出。 他们这样想,就不会太怀疑孤儿地其他动机。 “因为我有一个秘方,就是要用不同属性的魔法石,按照日月天相摩擦皮肤,就能使之光洁年轻,永不衰老。”她继续忽悠,不过她的脸可是中国女人天生细腻皮肤,不是靠石头磨的。她突然想起这番话,是之前听说过,慈禧太后经常用玉石摩脸。 可是啊! “我家里有许多块魔法石,基本上我是见到魔法石就要买的,但之前我所有的魔法石都及不上这一块。既然这石头对你们没有多大效用,不如就送给我做谢礼。同时做为对女王陛下所赐之物的感激,我会送上七彩琉璃花做为回谢之物。您要知道,阿孟侯爵大人说的虽然没错,但以宝物吸引宝物才是正途。这块魔法石已经失去魔力,但我的七彩琉璃花可是塔撒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宝物呀。不如我先拿来给女王陛下看看,也让劳伯大人掂量下,这样的交换是否值得。” 她说着对小四四耳语一番,让他把所谓的七彩琉璃花拿了来。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 得来全不费功夫 其实所谓七彩琉璃花,不过是一个玻璃工艺品,玫瑰花的外形,中空密封的部分装满了水和七彩沙粒,把花倒来倒去的时候,彩沙就随水波流动,如果照着阳光看,还能折射出炫目光线。WwW.ZHuaJI.ORG 这种工艺品在地球上顶多算是漂亮而已,但呈现在塔撒大陆的人面前,那简直就是精美绝伦。毕竟物以稀为贵,在这个地方虽然有工匠会制造玻璃,但只能当窗玻璃用,而且是有色的,外加质量不好。 所以,当紫金家的人看到这个玻璃玫瑰花,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被这精美的工艺品所迷醉,反正失了效的魔法石留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换来这个“皇家异宝”。 真是踏破得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孤儿从没有想到,来一趟紫金王宫就能得到八分之一块魔法石,这也太容易了。是巧合,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还是有什么阴谋?她完全没有考虑到,乐观的她只觉得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本来她是想在紫金王城再待两天的,但拿了魔法石后,她一直担心夜长梦多,万一劳伯和老丑版路易反悔怎么办?交换宝物的时候,他们虽无不舍,但显得非常怀疑孤儿的动机,看来那番美容论并不能完全说服这两只老狐狸。 所以,孤儿如坐针毡的又呆了一天,当天晚上秘密召回了在国王港口搜寻魔法石的小三三和詹姆一行人,第二天一早就走了。 其实她当天下午就想走,但怕惹人怀疑,硬是又待了一天。心长着翅膀。身子却得优雅高贵的在王宫里观赏美景,那滋味,怎么是“难受”二字可以形容的。 “大当家,这一次出门很顺利啊。”小三三策马到孤儿身边,低声道,“但是过了自由贸易城,下一站可是精灵家族。他们很少与其他家族来往,也很少做生意,还对领地的事那么敏感,通过星月森林就很困难了。更不用说在日落城找东西了。” 孤儿也很头疼,她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但只和精灵家族地人接触过两回,而且都是武器买卖。 精灵家族的人自认是神的子孙,远古时期臣服于紫金家族也是因为紫金王英勇无畏,帮助诸神战胜了邪恶。但自大陆分崩离析以来,精灵家骄傲到不屑于任何人为伍,一直顽固的寻找当年诸神远去的离尘之路,试图追随诸神的脚步。 但正如孤儿连个神渣也没看到一样。他们也从未找过过离尘之路,除非全部自杀去地狱之路,可他们当然又不肯,所以就别别扭扭的生存在塔撒大陆上。 吃的,星月森林中奇花异果品种繁多。根本不用耕种就可以吃饱;喝的,全大陆最清澈甜美的白泉就在他们地领地中;穿的,他们用野蚕丝自己织出锦缎。制成衣服;冶炼技术,他们和紫金家族一样久负盛名;娱乐方面,谁不知道精灵家族的人最是能歌善舞,诗词音乐无一不精? 基本上,精灵家族是自给自足的地方,差不多算是与世隔绝。但因为他们的领地特产太丰富,境内的黑山又能开采出一种能提炼出最好钢材的矿石,所以很多家族觊觎精灵家族的领地,八百多年来屡次进犯,虽然从没成功过。却让精灵家族对其他家族的人更是充满戒心和恶感。 那两回和精灵家族地生意,虽然是武器买卖,但他们只捡像样的、新奇的武器买一两样。连价钱也不谈,只以一车矿石为买资。看样子是要拿回去做样子,然后制造出品质更好的刀剑。制成成品武器后,他们也不卖,只留给自己的士兵用。 所以和精灵家族打仗,另一方地武器损失总是很厉害。 孤儿有样学样,那些矿石不管别人出多少价,她也没卖,而是运到了盈禄家打造刀剑 四大保镖和自家的守卫队用了。 总之,虽然精灵家族的领地并不禁止其他家族地人通过,却也不会欢迎外人,所以这一趟不那么舒服是肯定的了。好在她脑袋上顶着盈禄二字,而盈禄家千百年来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和精灵家族从没有过冲突和过节,至少她不会被憎恨就是了。 看来没用的人也有优势啊! 出了紫金家大片平原地貌的领地,路过一个较小的、却一样嘈杂肮脏的自由贸易城邦,丘陵地带的景色慢慢进入了眼帘。 开始时,只是田野间稀疏的农舍,有一些零人居住在其中,耕种土地,饲养牲口,显得比大陆的其他地方要悠闲和安宁,到后来绿意越来越浓,直到一团团、一簇簇的森林气息扑面而来,地平线被青翠地低矮山坡遮挡,松树、枫树、白杨、铁树和各类植物一起挤入视线之内。 当站在较高的地方极目远眺之时,苍绿色、火样的红、白色、黑色、鲜橙色、茶色交杂在一起,山风吹过,层林尽染,美得好像一幅油画似地,而且带着那么一股仙气,好像前方不是凡尘之地。 此地环境保护情况良好。孤儿想着。在地球上,要去世界上保护最好的国家公园旅行,还得去加拿大或者美国,塔撒大陆多好,骑个马就直接逛过来了,风景还绝对比以上地点更美。 “詹姆。”她轻叫了一声。 和前些日子一样,詹姆领一小队人紧随孤儿保护,阿德斯则远远跟在后面,那只鹰也同样在天空翱翔。 “叫你地头儿快点跟上来。”她吩咐。 “现在才到星月森林边缘,离日落之城还远着哪。”詹姆很疑惑,觉得这时候把头儿叫过来是不明智的。 “我们得走森林大道,我怕你们的头儿离得太远,走了其他岔路。” 詹姆很不以为然,“这是森林哪,走哪里不一样,反正方向正确就行了,让马儿自己寻路呗。” 孤儿摇摇头,觉得和这群八百岁的老头子真没办法沟通。 她勾勾手指,让詹姆凑得更近些,然后一本正经的道,“你们被埋了八百年,才被挖出来不久,也难怪思维落后外加土的掉渣。这个世界已经不是你记忆中的样子了,放聪明点,小子,让姐姐教你个乖。” 孤儿提起被埋八百年的事,詹姆没有否认,虽然不知道他们是在哪里被封印的,又是被谁解开的,但这已经证明她所猜测的很正确。这样说来詹姆也有八百多岁了,可他的面目却是个快乐的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所以她干脆冒认了姐姐一职。 “精灵家族对外宣称,森林是自由的,动物与植物是自由的,但进入森林的人不是,除非通过森林大道,经由他们设的隘口进入日落城,否则全被视为入侵。你是要和整个精灵家族打,还是把你们的头叫过来?” 詹姆想了想,飞也似的走了。 注:顺便说一句,玻璃最初由火山喷出的酸性岩凝固而得。约公元前3700年前,色玻璃,约公元前1000.玻璃。伟大啊,我的国人。身为中国人,我无比骄傲和自豪。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 黑马变花马 快,后面的队伍就跟了上来。 看到阿德斯的一瞬间,孤儿想笑。因为在她的软磨硬泡之下,神骏的大黑马霜雪,现在成了名符其实的“霜雪”,全身都给染白了,变成了大白马。 自从在紫金王宫受到怀疑后,孤儿认为阿德斯太引人注目,会给她及商队带来不必要的危险,必须改善这种情况。可是人容易伪装,霜雪却长得太帅了,很容易被人认出来,所以她提议要给马改变颜色。 霜雪是一匹性格狂暴的凶马,在自由贸易城停留的时候,一个不长眼的偷马贼想偷走它,结果差点给咬下半边脸,而且还被踢得大概这一辈子也不能人道了。 阿德斯被孤儿缠得无奈,又不能杀掉她泄愤,最后只得同意,但要求她自己给霜雪染色。他以为霜雪不会让孤儿靠近,但没想到这匹马在一把麦糖面前迅速叛变,乖乖被染成白色。 他很奇怪,因为他知道霜雪不只是因为糖而对那女人表示友好,马是极敏感的动物,除了他,霜雪没喜欢过任何人,但它明显喜欢那个可恶的伯爵小姐,简直莫名其妙。 塔撒大陆的染料不太好,孤儿又怕伤了霜雪的皮肤,没有下重料,结果马在奔跑中出的汗化掉了一点颜料,现在马身一团黑一团白,已经成了一匹大花马,阿德斯的黑色马裤也一样的命运。 “早叫你穿白的了嘛。”孤儿自言自语,眼见黑衣蒙面地阿德斯走近。带着一股神秘性感的味道,心想骑白马的果然不只有王子,当然也不一定是唐僧,也可能是貌似阿拉伯马贼的帅锅啊。 “詹姆,最好叫你们的人全蒙上脸。”她对折回来詹姆说。 “这又是为什么啊?”詹姆都快哭了。 自从反出驿马家,他从来都是和大人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要砍要杀,要走要留,痛痛快快。哪像这次任务,诸多麻烦,伯爵小姐的特殊要求不断,怪不得他明显感觉到大人有时候想杀人。 “你们大人如此伟岸,本来就引人注目了,偏偏只有他一个人蒙面,这不是更会被人注意吗?如果你们都蒙上脸,我就说你们是来自遥远东方的异族。这样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孤儿道,“基本上,我觉得你们不暴露自己的身份比较好,不然我猜这一路上会有不少石头挡路。你是喜欢蒙面呢,还是喜欢踢石头?” 詹姆愣了一愣,无奈之中速去办理。 孤儿望了阿德斯一眼,再度与他地冰冷目光相遇,但她已经习惯他的冷漠。不会感到不自在了,而且对能折腾他和他的人感到恶意的快乐,非常快乐。 她一带马缰。率先走上森林大道。 森林大道很宽,能并行五、六辆马车,弯弯曲曲的延伸到满山的苍翠葱郁之中。路的两侧全是高大的树木,马蹄踏着厚厚地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林木和植物的清香味、土地潮湿的腥味扑鼻而来,让人的心都不禁宁静起来。 一行人沿路沉默的走着,直到前方出现了一座伫立在溪流边的石塔楼。溪流很宽阔。应该算是一条小河,水如亮银般流过溪床,衬得青灰色石头建成塔楼整洁而朴素,看来倒像个磨坊。而沿着溪水,布下了长长的尖木桩和无数铁蒺藜,只留塔楼边地一个入口,这些东西就像野兽的獠牙,咬开了这片森林本有的甜美安适。 这就是梦幻溪水,从白泉溢出地支流,wx 穿越了精灵家的领地,进入紧邻的尊贵家族。孤儿贩的最新一批奴隶就是从这两家为争夺梦幻溪水的所有权而发生小规模战争而来。 精灵家认为这是白泉之水,其他人没有权利享用,而尊贵家认为流经自家领土就是自己地,还想夺回梦幻之溪的源头,结果 败俱伤,最后还是维持原状,精灵家不截断水源,尊星月森林一寸土地。 “现在快中午了吧?”孤儿耳边只听小三三低声问小四四道,“妈的,树长这么高干什么,害我看不到太阳地位置。” 小四四“嗯”了一声,“你看前面,这么多人等着,怎么不见守关的士兵放行?如果是日落城出了什么事,我看绕行好才是正确的选择。从这里折而往东,绕过星月森林就能到达尊贵家的领地。” 他说的虽小声,但孤儿却知道这是小四四故意说给她听的。但她铁了心要找到魔法石,坑蒙拐骗、上刀山、下油锅也拦不住她,何况小小的精灵家?所以她装作没听到,从帽沿下偷偷拿出一块手表看了看。 因为塔撒大陆没有精确的计时工具,所以她偷偷藏了一块手表,比照着这边的中午时分校对好,以计算“塔撒时间”,此时拿出来一看,差不多走了快三个小时。 天气有点热,她穿着深紫色的绸缎骑马装,长裙曳地,上身非常合体,甚至算是紧紧包裹身体,脚上穿了绑着多层绑带的皮凉鞋,头上戴着帽沿很宽的墨西哥式草帽遮阳,帽沿上还垂着白色面纱。 这种装扮什么东西也不能私藏,所以她只好把手表别在帽沿里,偶尔偷看一眼。至于望远镜,她还是绑在了大腿上,所以这时候她尽管急切想看清前方的情况,却不能拿望远镜,否则全体佣兵的目光都会光顾到伯爵小姐的美腿和齐膝小衬裤。 于是她一夹马肚,越过走在最前面的小三三和小四四,向前奔去。这两个奴隶保镖见不但不能说服她,还激得她跑到最前面去,急忙策马追上。 詹姆做为随行卫队的队长,自然也不能落下,最后连殿后的阿德斯也不得不提速。本来井然有序的队伍,就因为孤儿任性前行,立即乱了起来,马蹄纷乱,踏得地面上的枯叶呻吟着断碎,鸟儿也惊起不少。 奔得近了,孤儿才看到隘口的情况。 精灵家虽然对其他家族不太友善,也没有什么生意好做,但还是有人来做点小买卖,还有更多的人是要通过日落城到尊贵家族,或者紫金家族去。普通人不愿意绕行到星月森林的边缘,因为那不仅遥远而且充满危险。 此时,正是中午十二点,但隘口却还没有开,甚至塔楼上连士兵的踪影也没有。这情况,令照射在梦幻溪水上的阳光也显得有些明晃晃的不祥。 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情况让整个领地连守卫也没有?或者他们觉得未经许可没人敢乱闯,但这样懈怠也很不像话,难道日落城出了什么大事了? 能有什么事呢?从表面上看,不像是发生了战争,那又是什么让敏感谨慎的精灵家族变成这样?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 两只神眼 “小三三,去打听一下是怎么回事?”孤儿勒住马缰,队约有百来人的队伍前面。 那些人都是一脸疲惫委顿的样子,她的出现如同抛入死水池的石头,气氛登时活了起来,那些人无不对她好奇凝视,其中在自由贸易城邦远远见过她的小商贩,有的对她行礼,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干脆高声问伯爵小姐好。 她挺直腰杆坐在马背上,高傲优雅的一一点头致意,贵族得不能现贵族。其实她很不自在,她从来不喜欢被许多人指指点点,更不喜欢吃饭的时候身边站着一大堆仆从,也不习惯洗澡的时候由好几个侍女侍候,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坐在盈禄家领主的位置上,好多事不得不忍耐,并强迫自己适应。 片刻,小三三转了回来,“这些人说,隘口已经三天没开了,也没有士兵出来说明是为什么。他们已经等的不耐烦,可是不敢随意通过,已经有一部分人折而向东,打算绕过星月森林。” “没有原因?”孤儿更加感到意外。 “没有原因。而且据他们讲,日落城里非常寂静,连城头的守卫也好久没有出现,整座城都好像沉睡了一样。” 沉睡?这倒奇怪了,难道日落城被什么魔法控制了吗?可是四系魔法早在八百多年前就消失了啊。不行,她得观察一下! 想着,她掉转马头。骑到阿德斯身边,伸出手,“把‘伯爵小姐的神眼’借我用用。”他地肩上停着那只矫健黑鹰,望远镜就挂在马鞍上的一个袋子里。 “不借。”他漠然拒绝。 “小气。我看一下又不会坏!” “不。” “我就是想看看城头的情况。” “付金币。”他的目光扫来,居然有些戏谑挖苦的意思,“我的人过海,你不是也要收钱吗?” 原来他全看在了眼里,只是不说罢了,然后逮个机会就要报复。真是受计较的别扭个性!切,她堂堂盈禄伯爵小姐会输给臭佣兵头子呢? “好吧,我不借了。不过你能下令让你的人全闭上眼睛,在我不同意之前就不睁开吗?顺便再用您老人家的杀人目光逼得那些等着过境地人不敢看过来,做得到吗?”她灵机一动。 阿德斯怀疑的看着她,不知道她又要耍什么花样,但是她神色挑衅,让他忍不住就答应了。从来。他都是个我行我素的人,从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也没人能左右他的想法,更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唯有面前这个女人,总是让他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火,想要压下她的气焰,占她的上风,甚至 或者是因为她三番五次叫嚷他是她的奴隶。尽管现在她不说了,可那眼神和举止还都是那个意思,这让他分外恼火。 “全体闭上眼睛。不得令不许睁开。”他低喝,声音不太,但效果良好,军纪严明地队伍立即执行这古怪的命令,就连詹姆也是疑惑的咕哝一句。之后不打折扣的照办。 接着,他玄冰一样冷而历的目光扫向了那群普通人。被这样杀气腾腾的眼神看一眼,还能抬着头的人一个也没有。 小三三和小四四不知道孤儿要干什么。但是身为跟随在孤儿身边七年的奴隶保镖,本能地明白她的意思,也把头转了过去。 孤儿“咭”的一笑,大剌剌地把裙子一直拉到大腿上,取下小独给她买的新望远镜,无论外形还是性能比之被阿德斯抢走的那个都要强。 死奴隶,还以为不借给我,我就没辙吗?高科技永远能战胜愚昧,武力强横了不起吗?山人自有妙计。也不用避讳他的目光,反正全身早被他看光了,现在就让他欣赏好了,只是大腿而已,比穿短裤露的还少。 流鼻血去吧,异界兵马俑! 她带三分得意、七分炫 持望远镜,看向掩映在大片枫林后的日落城。 之前她来过日落城三次,但每一次都惊叹它的坚不可摧和异样美丽。城墙是由隐隐发红地巨大岩石建成,让人分不清那是被那长年火红不变的枫林映衬的,还是本身是石头泣血。城墙足有五、六层楼那么高,宽得可以在城墙上跑马,墙而上还爬上了些类似于爬山虎的绿色植物,远远看去,整个城堡红绿相间,看来更像个巨大的花园。 不过,要以为这种“爬山虎”有助于攻城可就大错特错了,那都是剧毒的藤蔓,名子很直白,叫“碰着死”。孤儿曾经亲眼看到一匹顽劣的马脱离主人的掌握,从没有此植物的城门口跑到城墙下,只是咬了一口“碰着死”的叶子,就当场毙命。 所以越是美丽的就越是致命的,漂亮的花园也可能是可怕的陷阱,一定要牢记这一点。 日落城的城门上方和城墙的拐角处都建有圆顶塔楼,就连上面的箭孔也是圆形的,初看上去像是长出的蘑菇。不过平时“蘑菇”中总是有“虫子”钻来钻去,现在却一条影子也无。 “怎么回事?”她不禁皱眉,放下了望远镜。 她是想寻找魔法石,但如果精灵家族的领地出了事,对她来讲也是麻烦。是走是留,现在真成个问题。 “没有守卫吗?但是是打响鼻,有点愤怒和不安的样子,连忙拍拍马脖子安抚,“城里可能有人向这边来了,而且是全副武装的士兵。” 孤儿吓了一跳。 不是冲她来的吧?难道是霜雪感受到了杀气?隘口这些人等了三天都没事,她一来就有精灵士兵出城来?哪有这么巧的? 正吃惊的时候,忽然感觉手中一空,新望远镜再度被抢走,阿德斯用它向城门方向望去,“霜雪没有猜错,有人出城了。” “这是我的!”孤儿去抢新望远镜,因为用力过猛,差点趴到并骑的阿德斯的大腿上,“你干嘛不用你的,反正你也有。” “麻烦。”阿德斯轻轻吐出两个字,把望远镜丢给孤儿。 “麻烦就抢我的啊。”孤儿把新望远镜重新挂在大腿上,放下裙边。 “这个可是又不愿意问。 “你有几只眼睛?”孤儿恶劣的道,“所以‘伯爵小姐的神眼’也有两只。” “是战,还是走?”阿德斯目视前方,答非所问。 孤儿愣了几秒才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似乎他也感觉精灵家族的士兵是为她而来的。 不管这是为什么,她都得做决定。于是伸手探进霜雪鞍旁的袋子,以牙还牙的“借”过旧望远镜,向城门方向一望,满眼看到一小队精灵族士兵已经大开城门,策马向隘口而来,长枪的枪尖被午后的太阳照得闪闪发光。 “我不知道。”她沮丧而老实的说,因为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 日落城的邀请 “列队。”阿德斯又低喝一声,自己则提马向前。 他手下的人本来都闭目不动的,听到他的命令,连忙睁开眼睛,按照往常的迎敌习惯,分列为两个纵队,跟在他们的头儿身后。 他们不知道刚才为什么要闭上眼睛,这会儿睁开来也没发现什么异常,除了盈禄伯爵小姐有些气急败坏以外,没发生任何事情。 一边的小三三和小四四见状,连忙退到孤儿身边,一左一右的保护着她,而阿德斯则继续向前,大黑马,或者说大花马所到之处,人们自动退开,闪出一条通道。 “得得”的马蹄声敲击着架在溪流上的木桥,缓慢而有节奏,但就是这平常的声音却在此刻显得如此威严和镇定,对敌人是胆寒的感觉,对孤儿却是安全。就连那匹平时像得了多动症的马,此时也神威凛凛,举止稳重。 阿德斯一直提马走到那拱形桥的中央,站定,黑色的高大背影如山,似乎连午后阳光都被映衬得黯淡了下来。 孤儿一言不发,扣过马缰,也跟在队伍的后面,不管跑还是战,离他近一点总是安全些。 精灵家族的士兵中速前进,离隘口越来越近了,孤儿这才看清他们大约有五、六十人的样子,排成一个方队,身上穿着耀眼的银色铠甲,头盔上的白羽迎风飘动,黑色盾牌挂在鞍侧,手举同色长枪,就连马儿都是纯白健马。精灵家族果然不愧是塔撒大陆上最漂亮的一族人,连军容都这样精致。 他们手中举着地旗帜上透着精灵家的族徽但领旗则与其他旗帜不同,旗上绣有一顶王冠,孤儿看到后吓了一跳,“这是精灵王旗!”她轻叫一声。 “白羽军本来就是精灵王亲属卫队,可是他们跑出来干什么?”小四四疑惑的道,“看样子,他们不像是有恶意。” “那干嘛?来迎接?我们可与精灵王从来没有交情,他又从哪里知道我们会来的?”小三三道。“难道他们是要迎接 他没说下去,但是孤儿却明白他的意思。 是阿德斯的行踪泄露了吗?这也难怪,盈禄家雇了佣兵之事天下皆知,说不定她被刺杀的消息也传扬开了。她出门在外,带着佣兵保护是自然的,虽然她极力掩饰随行中有阿德斯地事,但他那么惹眼,却也难免给人发现真实情况。 精灵王相信阿德斯就是八百年前被封印的、号称死神的佣兵之王吗?那他又是怎么知道盈禄商队已经到达了精灵家的领地?照理说。有了那只黑鹰和望远镜,还有那些佣兵们的严防,应该没有斥候了解他们的行迹才对。再者,日落城三天前就开始变得奇怪了,难道和他们的到来有关? 不,这太巧合了,不太可能。日落城一定发生了其他事情,而且是突发性的事情。否则不可能连隘口都没派人守,听说精灵王塞拉昂是谨慎沉着地人,这举动实在反常。 马蹄声近。精灵王的亲卫队终于来到了隘口前。 孤儿看不到阿德斯的脸,但是看到霜雪虽然有点蠢蠢欲动,却没有长嘶或者刨蹄,这说明对方没有恶意吧? “请问来者可是盈禄家的商队?”亲卫队中为首的一名骑士跃马而出,朗声问道。 孤儿愣了一下。虽然之前也有些思想准备,但听到对方真的是找他们来的,还是感到有点意外。她看对方的言行举止。似乎真地没有恶意,就连头盔上的面具也没有放下,于是给小四四使了个眼色。 小四四立即提马上前,回道,“盈禄家首领、孤儿伯爵小姐问精灵王好。” 对方的骑士一听,脸露喜色,大声道,“我王已经等了伯爵小姐三天了,请随我。” 这情况?!怎么回事?是有阴谋还是天降喜事?孤儿地意外彻底转化为疑惑,一时不知道要怎样抉择才好,不禁下意识的看看前方的阿德斯。 就见他站在桥头,不说也不动,却正好阻隔在精灵王的亲卫队和商队之间,似乎一夫当关,千军万马也不能闯过,心里登时觉得安心,一咬牙对小四四点了点头。 “感谢精灵王盛情,请前方带路。”小四四不卑不亢的回道,之后带偏马头,为孤儿让出道路。 孤儿策马前行,走到桥面上时,与阿德斯擦身而过,近到两匹马几乎挨在一起。 她假装整了整草帽,以极低地声音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她也不管阿德斯是不是明白这句话,“这是人家的地盘,不知道精灵王要耍什么花样,你得小心。” 阿德斯只冷冷的“嗯”了一声,没有说话。 孤儿从他身边走过,忽然闻到他身上地味道很奇特,那是马革味、类似于肥皂的植物粉的清爽味、一点点汗味混杂而成的,当然并不是香喷喷的,也不优雅,但却神秘、粗糙、性感而男性化。 “不知道这些人要什么时候才能通过关隘呢?”当那名亲卫队的队长在马上行过礼后,孤儿问。 亲卫队长奇怪的看了孤儿一眼,似乎对她的多管闲事感到十分不理解。精灵家族对任何人也没有好感,也不欢迎有人踏入星月森林,所以这些人在隘口等待多久,根本不在他们的注意之内。 “我王找伯爵小姐有要事商量,至于隘口的事,我王自有示下。”他礼貌的拒绝回答正题。 “话不是这么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塔撒大陆的惯例是,只要非为战争,任何人都可以自由通过任何家族的领地。尊敬的精灵王既然同意了这条不成文的规定,还设立了边关,就应该遵守承诺,哪有三天不开隘口,也没给个说法的道理?这不公正。” 孤儿反感精灵王表面礼貌,实际上看不起其他家族的态度。不爱与人交往就少联络好了,犯不着骄傲到视人于透明的地步。隘口外的人都是苦哈哈讨生活的人,有各家族底层的属民,有被人轻视的零人,可他们也是人,作为一方领主,怎么能轻易打破自己订下的规则? 他坐在王宫中吃香喝辣,这些小商贩和过境者就得在野外风餐露宿,她看不下去,自然就要为那些人说句话。这事放在以前,她是不会这么莽撞的,现在她有阿德斯,胆气壮了很多,不平事也敢说出来了。 亲卫队长被她问得无语,半晌才道,“不是我王破坏规矩,实在是我们精灵家发生一点事情,我王分身乏术,一切还等伯爵小姐到了王宫再说吧。” 王宫?精灵家也是被封为公爵之位的,可是他们自认是神的子孙,不肯臣服于人,于八百年多前自称为王,可见这个精灵王以及他的祖先都是自视甚高的人,这样的人,有什么事要和她商量? 盈禄家可是谁逮谁欺侮的家族,除了钱,他们什么也没有?难道日落城发生了什么事需要钱,精灵王要找她借?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 打倒那只花 灵王的王宫是一个种满奇花异草的大花园,房子也是建,白色的石屋在花团锦簇中若隐若现,脚下彩色碎石铺成小径,走几步路就能看到点缀其中的小瀑布,泉水叮咚,各色蝴蝶漫天飞舞,还时而有音乐不知从哪里响起。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書屋。重要的是,植物这么多却没有蚊虫,果然是仙境一样的存在。 孤儿忍不住走走停停,在每一朵花前驻足。她这样,不耐烦的不只有阿德斯,亲卫队长更是焦急,似乎精灵王找她确实有急事。 到底是什么事?孤儿心里没底,于是走得更慢。 但走得再慢也有走到的时候,当她来到一个门前有巨大白色雕花石柱的大殿前,居然看到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迎接她。 这可是迎接贵客的架式!可越是这个样子,她就越是觉得这两口子有求于盈禄家,让她心中更添忐忑。 之前她从没有来过日落城,更没见过精灵王夫妇,但现在她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他们的淡绿头发上戴着纤细的金丝王冠和后冠,配上他们的金色眼眸,纯白的袍服、略尖的耳朵和精致的五官,很容易判断。 精灵一族是最漂亮的一族,孤儿到今天才知道这话没有丝毫水分。精灵王夫妇都是中年人了,但男的威严而英俊,女的高贵中带着一点不食人间烟火气的气质,确实像远隔尘世的人。可惜,他们离不了这个尘世。只能这样努力生活下去,和盈禄家在夹缝中挣扎求生是一样的。 一番寒暄之后,孤儿被迎进了大殿中,但并没有停留,而是被邀请到王宫后园中地一个天然植物形成的花棚之下落坐。 “这花可真漂亮,是骄阳玫瑰吗?”她指了指花棚上伸出的花朵,惊叹。骄阳玟瑰是极其罕有而名贵的花,价值比稀有香料还要贵重,她以前见过。但似乎没有眼前的艳丽。 那花有着无法形容的美,花冠含蓄的半拢,枝叶骄傲的挺括,颜色是所能想像的最漂亮地红,晶莹剔透,就像顶级红宝石,又像是旭日东升的阳光,气质华贵典雅。令人迷醉。 “正是骄阳玫瑰,但日落城的骄阳玫瑰是玫瑰之王,别处无法见到。”精灵王冷淡而礼貌的答道,“我以为,只有此花才可以匹配伯爵小姐的美丽,所以选在花棚下招待您。” 哈,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不过千穿成穿。马屁不穿,被一个素来看不起人的人这样夸奖,心情还是不错的。 “谢谢您的夸奖。”孤儿微笑作答。直入主题,“只是不知道盈禄家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地呢?” 精灵王目光闪烁,微笑着看向他的妻子,于是王后轻启朱唇道,“作为尊贵的客人。我们要送您一只骄阳玫瑰,不知道伯爵小姐‘敢’自己采摘吗?” “空手摘?”孤儿吓了一跳,所以冲口而出。谁不知道骄阳玫瑰到处是刺。花瓣、花、花枝、叶片甚至根上,都生满了密密麻麻的小针,用手直接触碰,不是等着被扎死吗? “最珍贵的,总是最难获得。伯爵小姐一力扶持起孱弱的盈禄家,相信明白这个道理。这是我族送给伯爵小姐的礼物,您不会不接受吧?”王后优雅温柔的说着,但怎么听怎么有点像阴阳怪气,客气中还带点威逼和无礼。 孤儿恼火中又感到大为意外,不知道精灵王究竟要干什么?盈禄家和精灵家没有矛盾,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冲突,她甚至都没来过日落城,为什么他们要迎她进城,说是有事商量,现在又来这一手呢?他们葫芦里卖地什么药? 现在她骑虎难下。 不接受这只玫瑰?是对主人的侮辱,如果精 就怀有恶意,正好以此为借口伤害商队。当初卢沟人也是这么做的。 而且这样也行不通,因为她是做为贵客被迎进精灵王宫地,所以身边没有带太多守卫,只有小四四和阿德斯而已。小四四是贴身保镖,常年跟进跟出,阿德斯是不信任精灵王,为了保护她的生命安全而跟随。 她没想到精灵王这道貌岸然的家伙居然这样对待宾客,因为按照塔撒大陆上的惯例,只要是被当做客人迎进来的,主人就不能在自己地地方伤害客人,否则就会受到诸神诅咒和所有人的鄙视,这就叫“宾客权利。”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她才没有防备,所以如果此时撕破脸,就算阿德斯有万夫不挡之勇,只怕商队也会伤亡惨重,这是她不能得罪精灵王的重要原因。 而接受这只玫瑰,却不敢自己采摘,盈禄家就会颜面扫地。她现在可不只是孤儿伯爵小姐,还是盈禄家地领主,虽然盈禄孱弱,但也不能这么不体面的败退。有的事,不能一味保持理智,该做的,哪怕会损失利益也得去做,这就叫气节和尊严。 但是,真的空手摘吗?那些可怕的刺会扎得手出血,会疼,会很疼,会非常疼的。 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孤儿突然忆起阿德斯的那个吻,她的初吻。那样霸道,带有掠夺感,没有丝毫的温柔与感情,冰冷而柔软的唇舌,坚硬的胸膛,任她身体中伸展出长刺,被刺得鲜血淋漓也没有放手。 “我想打倒那只花。”这样就可以让阿德斯代她动手了,因为合同说得明白:她要打谁,阿德斯就得帮她打谁。前几天不是才帮她打碎一只木盒吗?可是这有点不像话,她知道疼,难道人家阿德斯就没有痛感吗?给了钱也不带这样折腾人的。 只是,这本是她心中所想,却不知道怎么,这话就从嘴里溜出来了。 精灵王夫妇莫名其妙,她自己也很惊讶,于是只得咬牙站起,哆嗦着手去摘花。可是,那会很疼的! 而就在她纤细白嫩的小手碰到花的一瞬间,身边黑影闪动,一道冷冽的气息后,一只大手从孤儿肋下穿过,摘下了最美丽的一条骄阳玫瑰。花上的尖刺所得他手上鲜血淋漓,可他根本无动于衷。 孤儿愣住了,直到那朵花被递到她眼前。 遍布花身的尖刺在花朵被采摘下来的一刻全部倾倒,本来能伤人的东西变成了一层厚厚的绒毛,孤儿下意识的接过花,看到阿德斯手掌上全是血,而他的蓝眼睛却无波无痕,镇定的冷淡,坚强的傲慢。 这花不是他“送给”她的,是他为她“打倒”的,只是基于职责。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却又想起那个吻,记忆中满是尖刺和伤害的吻。 当时她没有心动,只有气愤和不甘,可是这时候,当她看到这只花,心脏可疑的多跳了一拍,强烈的撞击着她心房。 “盈禄伯爵小姐,您就是天上诸神派来拯救我们精灵家族的人。”正沉浸在莫名的心乱中,精灵王夫妇突然站起身来,弯身行礼。 章节目录 第八十章 梦示 孤儿手中拿着那只神奇又美丽的花,看到精灵王夫妇的态度转变得如此剧烈,一时之间,非常莫名其妙。 这就是他们迎接她进日落城的原因吗?拯救精灵家? 可是盈禄家除了钱,什么也没有,政治地位低下,武力孱弱,对于自封为王,又自认是神之子孙,看不起其他家族的精灵一族来说,能有什么事求到她的头上魔法吗?但她只会浑身长刺,其他一概不通。 只是目前这局面也容不得她推拒,于是匆匆回了一礼,道,“盈禄家小门小族,能力低微,能帮上忙自然非常荣幸,只是不知道能否有那份力量呢?” 精灵王神色凝重,不似刚才的傲慢与矜持交替,缓缓的道,“如今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只请伯爵小姐原谅我刚才的无礼。逼迫您摘下骄阳玫瑰,就是为了确定您是拯救精灵家族的人。只要您肯援手,不管能不能成功,今后盈禄家就是精灵家唯一之真正朋友。” 哇,这个回礼可大了。就是说,她只要意思意思帮个忙,不论结果,盈禄家都会找到一个大靠山,而且这山是自己跑过来的。 “请问,究竟出了什么事呢?”孤儿不再绕弯子,直问道,“我看连隘口的守卫都撤了,想必问题比较严重。” 精灵王脸色一白,“是非常严重的事,关系到我精灵家族的生存命脉。”他说得太过郑重,孤儿不禁心里打鼓。 果然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能以两家结盟做为代价的事。肯定是需要她搏命地。她要不要那么伟大呢?只听精灵王继续说道,“全城的人民和士兵都去神庙祈祷了,因为白泉出了事.您要知道。白泉是生命之泉,其生死为我族兴亡之征兆。倘若白泉死去,疆界、隘口以及所有凡俗之事,还有什么重要的?” 孤儿无语,因为她有时候实在无法理解塔撒大陆人地思维。一个泉水而已,就算干涸了。再找一眼泉水就是了,非要上升到民族存亡的程度。这边地人总是说神迹,什么事都听从于所谓预示,但她来大陆七年,除了消失的魔法,什么正经的神示也没看到过。 或者盈禄家的长老说得对,诸神已经抛弃塔撒大陆。 “白泉出了什么问题?”孤儿问。她听过这弯神奇的泉水之名,可是没有亲眼见到过。“白泉是仙动之泉,平日里泉水流动。从无停息,充满了生命地力量。”精灵王叹了口气,“可是十天之前。族人忽然发现白泉的水波不再闪亮,之后水流彻底停止。到后来尤如一潭死水。最可怕的是。从上古神战后就清澈无比的泉水,突然变混浊了。到现在——唉,伯爵小姐和我去一看便知。”他说着做了个有请的姿势。 孤儿只得跟着他走,但没有忘记回头看看阿德斯,“你的手——没事吧?” 阿德斯摇摇头,但从他的眉间,孤儿看得出,他的手怎么可能没事,到现在还有鲜血渗出,他只是不说出来罢了,他的忍耐力完全超出正常人地想像。 而白泉,她以前听去过日落城的族人讲过,还看过一幅吟游诗人画的图画,感觉和长白山天池差不多,只是略小一些,但景色是极美地,不然也不会号称仙泉。 可是,眼前这个臭水沟就是传说中的白泉吗? 水面完全被一层又绿又蓝地粘稠液体覆盖,散发着阵阵腥臭,好像有无数条鱼腐烂在面前。泉边有风吹过,但水面却凝着不动,一股说不清楚地死气牢牢笼罩在泉水上空。 孤儿目瞪口呆,只一瞬间,她就理解了精灵王的心,现在连她这外人看到白泉变成这幅模样都感到心痛,何况精灵王呢?这简直是悲剧! “怎么会变成这样?”她惊愕万分。 “但愿我能知道。”精灵王苦笑一声,“目前它已病入膏肓,我愿意以自己地生命换到白泉的康复,可是我怕它终究难逃一死。”他的语调里有着莫名的悲伤,孤儿虽然还是不能理解白泉之于精灵族人在心灵上的重要作用,但听了也感觉挺惨的。 “看看我的臣民,他们都是善良无辜的人,以白泉为自己的母亲和生命之本。”他站在高台上四望,因为他的到来,那些挤在神庙中祈祷的精灵族人都跑了出来,汇集在他的周围,“假如您不能拯救白泉,他们也将消失于大陆上。” 这人真会转移情绪,这么重大的担子,他做为精灵王不去担,干什么推在她身上啊。敢情如果白泉的情况不会好转,就是她的错?! 孤儿表面保持着镇定,暗地里却感到紧张和无奈,“为什么是我?您为什么确定我是拯救白泉的人?” “因为三天前我做了一个梦。”精灵王不紧不慢,又显得分外虔诚的说,“我梦到了精灵族的祖先,我的名子塞拉昂就是以他之名而命名的。他和神庙中的塑像一模一样,带着为我族生死存亡而焦虑的神态告诉我,精灵族有天祸,唯有一位贵族小姐才能拯救。这位尊贵的小姐带着一队蒙面人商队,有一张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奇异面孔,还能不以鲜血为代价取得骄阳玫瑰。我虽然一直避居在日落城,但大陆上的事也曾经听说过,知道全大陆只有您的美貌与众不同,而且还统领盈禄家族经商,所以我判断您就是我族之救星。但为了不冒昧的找错人,我委托我族中的魔法长老以水晶球日夜注视森林大道,当您一出现,并且果真带着一队蒙面商队时,我就知道您是救星。但是请您原谅,我不得不以骄阳玫瑰做最后的试探。” 冥冥中有天意吗?如果没有,她为什么好像被倒霉催的一样,非要大家全带上蒙面巾?再说了,这精灵王会不会说话啊,什么叫面孔奇异?她是东方人好不好?还名列四大美人之一呢。 孤儿有点恼火,又有点绝望。精灵王没有必要编这些谎话,但他的梦和她的出现也太巧合了。她不相信什么神示,但这情况又要怎么解释? 拯救白泉?!她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而且她感觉这回的寻找魔法石之旅实在与以往太不相同了,难道大陆会有什么巨大的变化吗?也许,这些怪事都是从她挖出阿德斯的那天开始的。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一章 两次跌落 “请伯爵小姐拯救日落城的危机。” 正在孤儿发愣的时候,精灵王突然高声道,同时单膝跪倒在她面前。接着,在孤儿还根本反应不过来的时候,那些本在神庙中祈祷,当精灵王出现后就围在高台边的精灵族民们也跪了下来。显然,他们早就知道精灵王的所谓梦示。 这种情况,实在很难让人把拒绝的话说出口,虽然孤儿很想拒绝。 不是她不愿意自身冒险一次,以换来精灵家的友谊和结盟,而是她真的不知道要怎么拯救一弯将死的泉水。看这样子,白泉像是被污染了一样,在地球的家里,她常常在电视上看到因环境污染而使江河出现什么红潮、蓝潮的情况。可是塔撒大陆不同啊,她不知道白泉变化的原因,又如何救起? 但,当一个人面前黑压压的跪着一地人的时候,那个“不”字真的很难说出口,那种被逼到一个不能退后的位子,却无能为力的感觉真的、真的、真的很难受。 她不禁向小四四望去,见他轻轻摇头,示意她这事帮不上忙。再看看阿德斯,他完全没有反应,似乎一切要她做主。而她的心,左右为难。 没错,理智一点吧,孤儿,你很想帮助精灵族人,你也很想让一向被人看不起的盈禄家找到靠山,可是这事你办不到啊。没那么大脑袋就不要戴那么大地帽子。否则只会更倒霉。 她对自己说着,决定还是拒绝,可说出来的话却让她自己大吃一惊,仿佛她身体里住着别人,主宰着她的意志,“好吧,我可以试试,但不保证——” 她只想给大家一个希望,顺便看看能发生什么奇迹。她想说不保证成功,可她的话还没说完,人群中就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仿佛救世主降临。 孤儿目瞪口呆,心里的害怕比上刑场还要厉害。不是啊,她不是这个意思。她只是想尝试一下,没说会救好白泉的病呀! 一向伶牙俐齿的她,第一次结巴着说不出话。只下意识的向后一退。但她忘记了,她和精灵王塞拉昂上站在泉边地一块两米多高,也是两平米大小的雕花青石高台上,这一退使她脚下一空,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她直掉了下去。 两米,不算高,可足够让她摔伤了。也好。受伤了就不用拯救白泉了,至少有个时间缓冲,可以容她和手下人商量一下。 但这会肯定会很疼。看来苦肉计也不是这么好实施的。这一次回塔撒大陆,她一直三灾六难不断,竟然还有人刺杀她这个无名小辈,又遇到这么多事,真是奇之怪哉。 人的大脑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在不到一眨眼的跌落时间里,孤儿心中居然能冒出这么多古怪想法。听说人在死亡的一瞬间还会回想起一生呢! 不过有人比她地大脑还快,一步就跃到她落下的地方。伸出了双臂。于是,她落到了一个怀抱中。 他的肩膀坚硬,胸膛温暖,她的手无意识的抓紧他硬皮甲的边缘,抬头望着他的脸,望着他玄冰一样的碧蓝眼睛。一瞬间,两人都有点发愣,气息搅缠暧昧,接着孤儿有点生气,因为阿德斯破坏了她在半空中想好地,其实是被动中实施的苦肉计。 “干嘛来救我?”她嘟着嘴,瞪着他,心里有点痒痒的坏主意。 距离真近哪,她地手和他的面巾,只要略抬一下,就可 这块挡着他脸的黑布,一窥她一直好奇的他的全貌。脸地上半部和下半部,但拼凑在一起也想像不出他的样子,反而有些古怪的模糊感。而现在是大好机会,他两手都占着。一手拢在她地背后,一手拦在她的膝盖后侧,正横抱着她。她只要小小的动一下,他的面容就会呈现在她面前。 她心里的小恶魔怂恿着,可是另一方面她的理智让她看到了一丝血光。他说过,谁看到他的脸,他就杀死谁,不管这是为什么,但从他一惯行事的风格来看,这事他说得出、做得到。就算在一年内不杀,一年后合同失效,他还是会动手,而且他也可能立即杀人退钱。 再说,现在看他的脸也不是时候,泉边这么多人,只要她扯下他的面巾,全场人就都看到了。这不仅破坏了她探寻秘密的快乐感,还可能给所有人带来杀身之祸。 这个男人,佣兵之王,她的奴隶,还真难对付。不过嘛,烈马驯起来才带劲。 她脑筋迅速转着,为现在看不看阿德斯的脸而挣扎,兼之胡思乱想,却不知道他们两个就这么抱着互瞪已经十几秒了,全场惊呼后,现在又集体惊讶,不明白伯爵小姐和她奴隶保镖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全被刚才的险情吓傻了? “干嘛来救我?”孤儿从发干的喉咙中挤出同样的问话,手则继续紧抓阿德斯的皮甲,免得自己一时冲动,惹来杀身之祸。 阿德斯闭上了眼睛,气得不愿意看她,不愿意听到这么白痴的话。干嘛救她?这还用说吗?保着她的小命是他的职责,为此她花了五十万金币,虽然她在想方设法的往回捞。 但是,从这样高的地方摔下来,地上还长着厚厚的草坪,她大概不至于摔断了背或者脖子,然后就此下地狱去,他紧张个什么劲! “你这是什么态度?是不是觉得我很愚蠢?”她小声的问,有点生气,以手指戳戳他的胸。 这死佣兵头子,永远言语冰冷、态度恶劣。 “非常愚蠢。”他冷冷的扔下四个字,同时毫无预兆的也扔下了她。 孤儿再度跌落,但这次是从阿德斯的怀里。因为离地面距离近,她立马落地,感觉有一双有力的手扶住了她的腰,让她站得稳稳的,没有跌倒。 “小姐,对不起。”小四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为抱了女主人的腰而道歉。 “不,谢谢你。”她微笑着望着小四四,给予他完全不同于阿德斯的良好待遇。 看看,同样是人,差距却这么大,所以说人的素质和出身、地位根本没有关系。 小四四,温柔忠诚,斯文有礼,永远那么可靠,尽管他只是铁匠出身。而反观阿德斯,虽然身世成谜,但好歹是从驿马家反出的贵族,还号称佣兵之王,却粗鲁冷漠,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对她总是恶声恶气的,没半点好脸色。究竟她是雇主,还是欠了他的债?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二章 不会游泳的塞克 “伯爵小姐没有受伤吧?”精灵王从高台上下来,态度很真诚的问。当然,孤儿从他闪烁的眼神中看出,他不是怕他受伤,是怕没人为她拯救白泉。 孤儿直骂自己为什么刚才不直接装晕倒,反正这边的贵族小姐有点风吹草动就表演这出好戏。现在再装也来不及了,只好优雅的道,“承您关心,所幸无事。” “那么,您什么时候拯救白泉呢?”精灵王虽然极力克制焦急的心情,却还是忙不迭的提出了这个让孤儿恨不得一头撞死的问题。 “这个——依我看——基本上——等中午的时候——我得下泉去看看。”孤儿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说出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全身的力气都没了,差点哭出来,“您有船可以给我吧?”要是他没船就好了。 精灵王脸露喜色,用力点头,看起来就像一名阳光中年,“白泉是圣水,我族之人平常不会入泉,星月森林附近也没有大川大河,所以我们没有现成的船只,但是我们可以马上造,明天一早,不,今天下午就能完工。” 孤儿多希望他下个月才完工啊,可此时也只能点点头,疲惫的先回到精灵王宫去休息,对精灵王奉上的很少见的奇异水果也没有胃口吃,一个劲的唉声叹气。 “小姐,您不该——”站在一边的小四四欲言又止。 “你说地没错。我不该脑筋一热就答应的。可是,当时我没办法说不,那么多人,那么多渴望。”因为阿德斯不在,孤儿才得以尽情向小四四诉说苦恼。对他,她从来没有什么隐瞒的,就连慧眼金瞳的事也告诉过他,唯有她wx 穿越的秘密不能说。 “小姐,人人都以为您很精明。实际上,您比谁都善良。但是,我希望您以后可以学会拒绝,这样才不会太辛苦。” 他的语调低沉温柔,孤儿听得心里软软的,随后又叹了一口气道,“事到如今也没有办法了,所以我想先到水面上看看。你也知道。是泉水就有泉眼,白泉现在脏成这个样子,说不定泉眼被什么污染或者堵塞了。”她其实完全不懂水利,只是凭借猜测。 “要怎么看呢?泉眼是在水下呀。”小四四提出问题。 孤儿摇摇头,完全没有办法,如果在地球上还好说,可以弄些潜水的装备下去看看。反正她那失踪的老爸经常训练她做极限运动,潜水地话她自己就可以。但是在这里。她只能在水面上,找一根长棍子什么的,随便探探底。实在不行,也只有等月圆之夜回到地球,弄一身潜水装备来再说。 只希望白泉能坚持到那个时候,而且她也不知道那水的粘稠度如何,看起来倒是非常恶心。倘若水和浆糊一样。那她能顺利下水吗? 塔撒大陆上,肯定没有核泄露或者化学污染的事,她下水后也不会变异成弗兰肯斯坦。但是这个地方有残留的魔法,万一出现点特异事件,她肯定没办法对付。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小姐还是先休息一下吧。”小四四看看略显憔悴的孤儿,“您这次出来一直骑马,没有乘马车,已经很辛苦了,现在还遇到这样的事。” “你去哪?”孤儿看小四四有离开的意思,问道。 “我去学游泳。”小四四露出惭愧之色,“王宫内有一个很深地水池,一个王宫守卫答应教我。” “现在哪来得及,你留下陪我吧。”孤儿连忙道,“这个房间太大了,身边没有人,我睡不着。”在七年的商旅活动中,时常有她睡觉而小四四在一边看护的事情发生。 什么都好,唯一一个根本算不上缺陷的地方就是他不算飞轮海灰堡临海,他也一直没有学会。因为,很古怪的是,他那样勇敢的人却很怕水。而如今,为了要保护孤儿坐小船探白泉,他只得逼迫自己克服心理弱点去学。 孤儿惊讶且感动于小四四的行为,所以阻拦他。 “得有人陪小姐上船。”小四四皱紧眉头,“我是您的奴隶,是您地侍从和保护者,我应该跟随您到任何地方。” “让小三三陪我上船就可以,再说商队中有不少游泳好手。” “可是他们用剑不好,万一水里有怪物呢?”小四四自责的叹了一口气道,“这是我的错,我应该早就料到会有各种情况发生,应该早就学会游水。” “这怎么是你地错?”孤儿不想逼迫别人做难受的事,就算是她的奴隶也一样,强人所难的事她从来不屑,除了—— “让阿德斯陪我上船好了,他用剑天下无敌,游水也很好。”其实她不知道阿德斯会不会游泳,但为了阻拦小四四,先这么说着,“保护我可是他的职责,金光闪闪地职责。”她又想起了金币,肉疼! 小四四想了想,觉得自己就算马上学会游泳,水性也不佳,尽管一心想忠诚于小姐,可是为了自己的荣誉而罔顾小姐的性命,却绝非他所愿。也许,让阿德斯大人保护小姐是最正确地选择。 之前小姐落下山崖,是他把小姐带出的野兽出没的密林;小姐遇刺,是他力战群敌,保护小姐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在紫金王宫的意外中,是他站在小姐身边;就连刚才小姐掉下高台,也是他把小姐接住。 这些事,他也想为小姐做的,就算牺牲生命也没有关系,可惜他总是慢了一拍。这个佣兵之王在武力上确实无人能敌,小姐被他保护,应该是安全的。可是为什么,总是心有不甘,还有一丝隐密的遗憾和痛呢?或者因为有阿德斯在,他显得可有可无,小姐不再是被他守护了。 “要不这样。”看到小四四的犹豫,孤儿想出另一件让他做的事,好减轻他不能跟自己上船的自责,“我看过你套野马,绳子丢得又准又远,干脆你拿一根足够长的绳子站在岸边,我让人在船上钉一个竖粱,如果水面上有什么不对劲,你立即扔绳子套住船,把我拉回来。怎样?” 小四四一想,觉得此事非常可行,而且特别必要,因此答应下来,但他还是执拗的要去学游泳。 他自己有强烈的愿望,孤儿也不好再阻拦,只见他走到门边的时候,突然转身对她说,“小姐,我的原名叫塞克。” 孤儿愣了,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介意自己的原名。不过好吧,以后就叫他塞克好了。 《弗兰肯斯坦》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18创作的wx 小说,被认为是世界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wx 小说。《弗兰肯斯坦》的全名是《弗兰肯斯坦——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译本有《弗兰肯斯坦》《人造人的故事》等)。 “弗兰肯斯坦”是wx 小说中那个疯狂科学家的名字,他用许多碎尸块拼接成一个“人”,并用闪电将其激活。《弗兰肯斯坦》已经成为科幻史上的经典,现在很多幻想类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这个怪物的翻版。 “弗兰肯斯坦”一词后来用以指代“顽固的人”或“人形怪物以及“脱离控制的创造物”等。本书中是指,受到污染后变异的人形。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三章 风系魔法石 接近黄昏的时候,精灵王和王后亲自来通知,船已经造好了。本文最快\无错到 抓 机阅 读.网意思是:她可以下水了。 孤儿不懂,新造的船能直接下水吗?不是得有剧点防水材料、晾干、紧紧龙骨什么的过程吗?可是人家既然兴高采烈的来报告了,她也不能不理会,只好到白泉边去看一看。 “会游泳吗?”她趁人不备,低声问阿德斯,背差不多靠在了阿德斯的胸前。 他点头,而她则松了一口气,真怕他说不会。 其实阿德斯似乎也早有觉悟,知道这种辛苦危险的工作肯定有他的份,因为伯爵小姐付了钱,就一定会让物有所值。又因为这回的工作是在水上,所以他连皮甲也没穿,怕万一落水,会坠得他沉底,只穿着简单的黑色亚麻布衬衫和同色的粗布裤子,脚上也没穿马靴,而是布质的猎人靴。 当然,他脸上还是罩着面巾,只不过去掉了阿拉伯马贼那样包住头发和脸的长围巾,只系了一方黑布,露出了漂亮的黑色卷发。 他一向朴素,一点也不像是出身高贵的骑士,要知道这里好多贵族会染胡子、头发,还在身上挂金铃铛、衣服上绣有精致的纹章什么的,更可怕的是还有人在马鞍和盾牌上装饰鲜花和宝石。 但阿德斯从不弄那套,他行事和衣着都很简单、直接。甚至有点粗砺、就是军人的作派。不过大概因为他身材好、或者气质独特,那些普通地衣服穿在他身上也显得很有型。就算孤儿在地球上的男色时代看了太多的美型男模,依然觉得他非常性感,那是一种很原始、很粗矿、很有力量的性感。 “待会儿你要和我在一起,保护我。”孤儿昂着头,再度低声道。 “小姐,如果你不想让别人都误会你的你的保镖之间有暧昧关系,麻烦你站直一点。”阿德斯不正面回答,而是提醒孤儿。 孤儿这才意识到。为了防止别人偷听到她说的话,她的背部已经完全贴在了阿德斯胸前,从别人的角度看起来,好像是窝在他怀里一样。 她连忙站直,脸孔有点微微发烧,因为她感觉自己好像总是无意识地去挨近他,似乎那样感觉比较安全。她有点尴尬,不知说什么好。幸好精灵王前来解了围,告诉她船已经停泊在了水边。 孤儿往前走了几步一看,差点背过气去。 这就叫船吗?精灵家族是不是长年住在森林里,脑子也变成木头了?这明明是一个木排嘛!就这样一个小东西,全精灵家上下齐心,居然做了一个下午? 不过也难怪时间长,木排的样子实在太优雅艺术了。木质雪白,四端整整齐齐。就连连接圆木的绳子都打着漂亮的花结,长上绑了丝带花饰。 孤儿只但愿那花结会结实,丝带不要碍手。而木排上铺设的鲜花地毯不能滑脚才好。 “你现在就要下水吗?”耳边传来阿德斯的问话。 孤儿这才发现自己在震惊中,已经不知不觉的走到了泉边。身后,以精灵王为首的人距离她有十几米远,身边,只有阿德斯跟随。 因为站在水边。孤儿更深刻感觉出泉水散发地死亡气息,而那可怕的腥臭熏得她差点晕倒,幸好阿德斯握着她手腕。免于她落入臭水沟的境地。 “你不怕这臭味吗?”看到阿德斯泰然自若,孤儿在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八卦。 “如果你在死人堆里待上过两天,然后自己慢慢爬出来,就不会怕这种程度的臭味了。” 好恶!那——“小四——塞克呢?” “他说去找绳子,可以系在木排上。” “难道现在就下水?” “这是我问你的话。” 一瞬间,孤儿有些惊慌,能帮人是好事,可现在好像是上祭台当祭品一样,心情实在不怎么安定。不过,还是来吧,现在她走投无路,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早死早托生,趁着天还没黑,先探探泉水再说,不然这一夜她也别想好好睡。 她又向前走了一步,双脚几乎沾到泉水,但紧紧拉着阿德斯的手,提防自己落水。然后,她凝视静气,施展了慧眼金瞳之术,努力注视着水面。 这黄金眼不是能发现宝贝吗?但不知道可以可以透视污水。 而这一看不要紧,她不禁又惊又喜。 慧眼金瞳没有透视功能,使她无法看到被绿色液体覆盖的水面之下,但是她却看到一缕宝光从水面上升腾起来。那是一缕黑色的光芒,似透明一般,周围遍布星云状地光泽。孤儿从不知道黑色也能这样漂亮的,就好像月光照在黑矅石上,流光阵阵。 精灵家族掌握的是光明系风系魔法,所属之色正是黑色。原来,精灵家地魔法石是在白泉之下藏着的吗?白泉出了问题,和魔法石有关吗?再仔细一看,那缕漂亮的黑色光芒似乎是被什么阻隔了一样,光线微弱,只是挣扎着冲出水面。 “你看到什么?”阿德斯握紧孤儿的肩膀问,忍不住又瞄了她一眼。 她不能掉下去,否则他为了承诺就得下水去救她,他可不想跃入这么朊脏的水。况且,他一直站在这女人之侧,看到她闭目了一会儿,再睁眼时,左眼变成了金色,搭配着她黑发,像牙色地皮肤,就像熔化的黄金一样媚人,明亮。 伯爵小姐的秘密事有很多啊,先是浑身生刺,男人靠不得前,接着莫名其妙失踪在一块大石里,现在连眼睛也会变色。她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身负奇怪地魔法。如果他没记错,盈禄家是没有魔力的家族。他们在是四系魔法盛行的时候都没有,何况在魔法已死的今天? “魔法石在水下面。”孤儿迅速收回慧眼金瞳,还以为阿德斯什么也没看到,“看来我们非要治好白泉,因为我一定要那块风系魔法石。” 阿德斯对孤儿说的话有些意外。他知道她这一次做全大陆的旅行就是要寻找魔法石的,而他也正是利用了她的行程。但是,她怎么知道水下有魔法石?难道,她那只漂亮的金眼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你要怎么拿魔法石?”他问,“就算你拿到手了,精灵王会允许你带走吗?说不定这对精灵家很重要。” “我什么也不知道,先拿来石头再说。不过魔法石外肯定包裹着东西,怕是不容易到手。”孤儿满不在乎的答,“我看,咱们还是先上水面看看再说。” 章节目录 第八十四章 水中有怪兽 上“船”之前,孤儿要求所有的人都要回避,无论听到任何声音也不能偷看,并且没有说明原因。 可是她做为精灵家的祖先梦示之救星,也没有人质疑她什么,全体精灵家族中的人全部进入白泉边的神庙中祈祷,就连精灵王夫妇也是一样。 泉边,最后只留下了孤儿,阿德斯、小三三、小四四(塞克)和一名阿德斯手下的佣兵。詹姆则一直负责管理留守的商队和雇佣军,根本没有来到白泉。 看清场得太干净,孤儿没出息的想干脆一走了之。但考虑到今后盈禄家和精灵家会为此成仇,而且她太想到得到光明系风系魔法石,只得忍耐着逃跑的冲动。 众人一离开,阿德斯就不客气的把木排上所有用作装饰的东西统统去掉——排上鲜花铺就的地毯,长上象征爱与祝福的丝带,还有一切碍手碍脚的东西,然后让塞克(小四四)在木排上钉上坚实的竖楔子,再套上长长的绳索,绳子的另一端系在岸边的一棵大树上,由小三三和小四四看守。如果水面上有什么状况,他们两个可以尽力把木排拉回来。 这方法比孤儿想出的,万一有意外,由小四四从岸边掷绳索的方法实用地多。可见对于面对困境的实际经验,阿德斯实在比她丰富太多。 木排下水时,阿德斯站在排头,孤儿站在排中,双手紧紧抓住两根木楔,船尾是那名佣兵在撑。听说那名佣兵在干上这个以杀人为生的职业前是一名渔夫,所以对于水上作业来说是一把好手。 “准备好了吗?”阿德斯没有回身,问道。 “永远也准备不好,但是——来吧。”孤儿咬牙切齿。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没有风也兮兮白泉寒,孤儿一去兮,揣着宝贝还。 她转头看看握着长绳站在岸上的塞克,略感觉有些心安。而那名佣兵听到命令,立即把比木排还要长的长刺破绿色水面。 孤儿眼看着那长一点点没入水中,直到触到水底,把木排撑得向深水处划去,心里一直发颤。她以前看过一个纪录片。具体什么内容记不得了,印象中只是一弯娴静碧水,一只竹排在水面上划行,青山绿水,鸟语花香,那情景美得令人迷醉,竹排像箭一样在镜子似的水面上平稳滑行。 可是现在她感觉脚下木排的速度比想像中要慢很多,而且因为有滞涩感而显得颠簸。再回头看那名佣兵。一副很吃力的样子,虽然长刺入水面还算顺利,但推动船只却很困难。而每当他一抽,孤儿就看到那只颇有弹性地长上挂着一层绿乎乎的粘液。 “水面下有什么?”她问。 “还是水。”那名佣兵老实的答,“但是水面上这一层绿东西实在很黏,粘在船底下,走不动。” “你的意思是。绿东西只有一层,下面是正常的水吗?” 佣兵点点头,“这绿东西也不知道是什么。拨不动也划不开,就算搅散了,马上又聚起来。妈的,真邪门。哦,对不起,小姐,我不该说脏话。” “没关系,你说吧,只要能为你增添力气就好。”他说的情形,孤儿也看到了,当长从水中拔出,水面上的绿液立即又合拢,而且木排在水上划行,居然不能荡起一丝涟漪,白泉之上地情形确实很古怪。 她不再说话,阿德斯也不说,一时之间,木排上,乃至整个白泉上只有那名佣兵因吃力撑而变得粗重的呼吸声和水面上传来的咔哒声。 水流的响声也不自然呢,白泉到底出了什么事?到现在这个时候,孤儿不由自主的紧张起来,心呯呯乱跳,感觉有危险临近,似乎水下有一只怪兽,正大张着巨口等着它的晚餐和牙签。 她要拼命想像着魔法石握在手中的美好感觉才能抑制住下令掉头的冲动,直到木排行至泉水中央,再也无法前行半步,而且开始慢悠悠地打转,她终于抵受不住了。 水面太静了,静到连心跳也听得清清楚 股死亡的气息笼罩在木排之上。照科学的说法是,对,而且人类地第六感也敏锐的感觉到了。不能再往前了,否则连接岸边的绳索也不够长。 “我们回去吧,看来今天晚上不会有收获。”她对阿德斯说,居然是用商量的口吻。 而阿德斯还没有回答,船身突然一震,骇得孤儿惊叫一声。 下意识的看看水面,竟然发现一直像一块发臭地绿色草坪般的水面,此时不再平整无波,而是有了波浪般的起伏,刚才那一震正是经由水波传递给船身地。 “抓紧。”阿德斯沉声道,手握疾风剑的剑柄,眼睛专注的盯着水面,那名佣兵也放下船,拔出佩在腰上的刀。 水面继续波动,并且越来越厉害,很快就水花翻滚,好像水下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升起,挤压得水波向周围涌动,就连水面上那些绿色粘液也破碎了,四散飞溅。 阿德斯神色镇定,眼神如冰,他伸手举起长剑,虚空一挥。这是要小三三和小四四拉回木排的信号。 他的疾风剑在夕阳余辉下闪着耀眼的光芒,岸上的人看到信号,立即把木排往回拉。但因为水面的阻力,也因为水面波动得厉害,回拉之势非常缓慢,否则可能会翻船。 “咕咚”一声,翻腾的水面忽然冒出一串汽泡,听起来像是吞咽口水的声音,接着水面上突兀的冒出一块大石头,灰褐色,外表布满尖刺,腥臭的气味刺激得人连眼睛也睁不开。而随着它在水面上升起,无数水珠在它身上滑落。 当阳光照在它身上的一瞬,孤儿猛然发现那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只有着坚硬无比鳞甲的大家伙! 石头怎么会从水中升起?这一定是怪兽!以前只听说过鳄鱼在水中伪装成浮木,没想到塔撒大陆有怪兽伪装成石头,沉入水中。 果然被她说中了吗?但之前她只是随便想想,随便说说的,没想到一语成。而目测起来,这怪兽非常巨大,他们只怕难逃活命。 “孤儿,站稳。”阿德斯大喝一声。 在这生命危急的关头,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子,发音非常正确,只可惜孤儿命悬一线,根本没有注意到。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五章 小猪救主 个大浪打来,木排差点被掀翻,幸好孤儿死死抓住竖落水下,但全身都被冰冷的泉水和水面上的绿色粘液打湿了,难受无比。 阿德斯稳稳站在排头,腿部极其有力,他把重心用力压在一侧,勉强保持着木排的平衡,手中疾风剑高举过头,眼睛盯着那怪兽,镇定如恒。 “坐下,不要慌!”眼看着水波越来越汹涌,推得木排剧烈晃动,阿德斯再度嘱咐,同时虚空挥了两下疾风剑,岸上的人得到信号,立即加大拉船的速度,也顾不得木排会倾覆的危险了。 孤儿听话的坐在木排上,双手抱着竖楔,把自己的生命全交在了阿德斯的手上。 、到这一刻她才明白,她原来是如此信任他的,所以才安心在生死关头听凭他作主。这种信任固然是因为阿德斯强大的实力,却也有对他人品的认同。 他虽然冷酷无礼、恶劣残忍,但他说的话一定做得到,他会用生命实现诺言,而且绝对不会卑鄙无耻、下流龌龊。 “大人,它来啦!”佣兵惊恐的叫了一声。 “撑,带她走!”阿德斯头也不回的吩咐道。 佣兵连忙把刀插入刀鞘中,奋力挥动长,极力保持着木排的稳定,同时用力撑起,和岸上拉船的人一配合,木排的速度果然快了些,但船底还像被什么粘住一样。 孤儿回头望岸,就见岸线慢慢放大。小三三和小四四的身影也逐渐清晰。半空中,有一个粉红色地小圆点正向木排的方向飞来,用力睁大眼睛看,竟然是小猪。 小猪救主! 她一阵激动,是那种在绝望中看到光明的感觉,差点喜极而泣。谁把它召来的?是这只每天吃了睡、睡了吃的小东西自己感受到了主人的危险,还是阿德斯?小四四派来的? 小猪,快飞! 她心里念着,因为危险就在身边。感觉时间特别慢、距离特别长。似乎每一秒、每一米都被放大了无数倍,而颠簸让她的肚子里也翻江倒海,身体则随着波浪的掀动,和木排一起被抛上半空,再重重落下。 这是泉上行走吗?明明是怒海孤舟啊!现在木排虽然距离岸边近了些,却仍然没能摆脱身后石头怪兽地追逐。似乎,它还追得近了些,孤儿甚至感觉到了它喷出的鼻息。 她不明白。为什么不太深也不太大的泉底,怎么能隐藏着这样的巨兽。它如果张大了口,能一口吞掉木排及其上的三个人而不会被噎到。 石头怪兽越追越近越追越近,最前端的尖刺几乎挨到了木排上,孤儿吓傻了,一声不吭,心想怎么死都好,千万不能被吃掉。那实在太惨了。而那名佣兵则一边拼命撑,一边高声咒骂,意思是他和怪兽的祖母、母亲、姐姐妹妹全部发生两性关系。生下一窝**小怪兽,其中有一只乌龟王八蛋现在要弑父。 只有阿德斯还是不动如山,任水花四溅,任船身颤抖,任那怪兽快速逼近。他的人一夫当关,他地剑闪着寒光,他有脚死死钉在排头上。毫不畏缩,仿佛白泉因他而渺小,而快散架了的木排因他而变得庞大坚强。 有他在,不会有事的。孤儿心里模糊的想,抬头望向天空,见夕阳明媚,彩霞满天,和水面上的凶险局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好像他们三个人给困在了噩梦中,外人绝无知晓。 吱!头顶一声叫唤,原来是小猪飞到了木排的上空。它挥动着翅膀,试图接近孤儿。但浪头把木排推来抛去,它根本毫无办法。而且因为飞得过低,还差点被一个翻腾的水花打下来。 “过来,抱着我!”阿德斯头也不回,却明白背后地情况,“让猪落在你的位置上!” 孤儿照做,用力抱着 坚强的大腿,让出原位,并呼唤小猪。 小猪是很通灵性地,尽管此时吓得从粉红猪变成了白猪,但还是歪歪斜斜的落在木排上,等孤儿艰难的爬上去。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她一直拉着阿德斯的手,直到距离远了,连指尖也无法触碰。 突然,她想哭。万一,他死在这里可怎么办? 一等她坐好,小猪就慌忙飞起。因为脚下用力不够,差点又落入水中。幸好它也知道生死攸关,奋力撑住。 孤儿心跳得要冲破胸膛了,奇怪地是倒不怎么恐惧,而是惊慌和紧张。因为就算没看到,她也依稀感觉得到,那石头怪兽已经追到了! “啪”的一声响从水面传来,孤儿吓得一回头,正看到那怪兽撞向木排,它巨力和坚硬鳞甲一下把木排撞得粉碎。 那佣兵大叫着落水,拼命抱着一根浮木,而阿德斯则在船碎的一刻,突然跃起,先是踏到怪兽地身体前端,然后再跃到怪兽的身上,准备了半天的疾风剑看准时机,猛的向下挥去。 “当”的一声巨响,震得孤儿的耳朵嗡鸣不止。再看那怪兽,它的鳞甲居然比钢铁还硬,和疾风剑相交,激起火星四溅,但疾风剑还是没入了半部剑锋。 类似于驴叫的长声大嚎中,怪兽在水中翻腾着,水花溅得连半空中的孤儿也感觉到了。同时,在灰黑色的鳞甲下,张开了一道紫黑色的口子,里面有四五排黑色的尖石。定睛细看,那是怪兽张开了大嘴,黑色尖石是它的牙齿。它的嘴和蟒蛇一样,差不多张了一百八十度,露出黑暗而恶心的喉咙! 阿德斯半跪于怪兽的背上,以插入怪兽身体的剑做为支撑,然后用力向下一顿,长剑整只没入。 这一剑,换做是别的野兽早就呜呼哎哉了,但这怪兽不但没死,反而更大声惨叫,拼命甩着身体。它的身体往上拱动,居然又露出水面一部分,更显庞大,像一座小山似的。 最可怕的是,它居然是双头的! 它的外形就其实就是两颗巨大的圆头连在一起,上面生满石刺,身子小得可以忽略,除了每个头上有一张血盆大口外,就只有石刺从中两个小小黑点算做眼睛,另外就是在两头中间有一根像尾巴又像是天线的东西,很长,软软的荡来荡去。 阿德斯的剑正深深刺中其中一个头的两眼之间,绿色的液体顺着鳞甲流了出来,显然受了致命伤。而当阿德斯拔出巨剑时,更是绿液狂涌,那头瞬间裂为两半。 一头已死,另一头却变得格外疯狂,扭转头来,似要嘶咬。但阿德斯动作奇快,又一剑刺入怪兽双头之间的地方,任怪兽如何挣扎,就是不能甩下他。 怪兽被激得发了狂,忽然张开大嘴,奋力吸水,低头奋力吸水,把不远处的碎木排和那名漂浮着的佣兵一起吸到嘴边。 阿德斯拔剑下跃,但已经来不及了,惨叫声中,碎木和那名佣兵被怪兽黑尖石般的利齿咬断,鲜红的血在绿液与清泉之间迅速染开。 孤儿惊呼出口,亲眼看到前几分钟还在说话的男人就这么丢了命,心中一阵发颤。可还没等她回目看向阿德斯,怪兽两头间的触手突然卷向半空,连人带猪全给拖了下来!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六章 真正的湿吻 她惊叫着落入水中。 水,冰冷极了,一瞬间她就冻僵了,这白泉应该名为冰泉才是。因为她是背部朝下,所以眼看着天空消失,水面离自己越来越远,光线也迅速黯淡。 慌乱中,她急忙闭气,想浑身长出魔法刺,扎死这个混帐圆头怪,但不知怎么却施展出了慧眼金瞳的魔法。只见到水底清澈,那些已经被碎的、恶心的绿液全浮在水面上,水中除了圆头怪的庞大身躯外,还有一缕漂亮的黑色宝光,自它的腹部透出。 圆头怪的身下不似它露出水面的那部分那样布满了鳞甲,粗糙难看,而是像剥掉蛋壳的煮鸡蛋般光滑细腻,呈现出淡淡的粉红色。 或者这就是它的弱点所在,它的皮肤质地还真像地球上的鳄鱼!如果能活着回去,它要用圆头怪的皮做皮包、皮鞋、皮带、皮夹克! 孤儿泄愤似的想着,但却身不由己的被圆头怪的触角甩来甩去,耳边伴随着小猪可怜的哼哼声。她试图抓住那触角,用指甲掐,用牙齿咬,好摆脱这种困境,可是她早就晕头转向,耳朵嗡嗡作响,别说反击了,就连保持头脑清醒都很困难。 阿德斯!五十万金币的阿德斯,来救我啊!她绝望的想,开始呛水。 而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大朵水花在水面上绚烂的绽放,白色水花后是黑色的阿德斯破水而入。他向她急速潜来,因为疾风剑的沉重,很快就追近了。 在就要到达孤儿身边时,他猛的挥出那柄巨剑。干脆利落的斩断那条飘来荡去地长触角,在圆头怪的大脑还没有感受到疼痛的知觉时,他又用力把剑掷出。 疾风剑闪烁着黑金色掺杂血红地光芒。箭一样冲破水浪飞行,最后狠狠刺入了圆头怪的侧脸上。圆头怪这才感觉到断肢地剧痛。立即抽搐、惨叫和翻腾,带得水底的水流强烈的来回翻卷,水花从各个角度抽打、撕扯着水下的人. 另一边,好不容易摆脱了捆绑的孤儿立即手脚齐滑,拼命划水。不过水流强大。她努力半天也没有作用。她感觉自己就像身处洗衣机中,完全无法自控,要不是小猪拼命在身后顶着她,她早就沉到水底了。 她看不清东西,眼前全是水,但当她模糊中看到一抹黑影向她游来时,还是立即伸出手臂。 那是他,绝对没有错! 不过阿德斯并没有抓住她伸出地手,而是绕到她身后。一手揽住了她的腰肢,另一手蒙住了孤儿的眼睛,强迫她半转过头。唇同时压了上来。 他冰冷的唇紧贴着孤儿的,把口中含的一口氧气渡了过去。终于没有让她立即因窒息而死。之后拖着她往水面游去! 水的力量好几次差点把孤儿卷走,但阿德斯紧紧抱着她。冰冷的水和他胸膛的温暖、有力地心跳,交错着包围着孤儿,令她在这生死存亡的时候有一种奇异的感觉。 那是生与死地边缘,一线的距离,向前就是死,回身抱着他就能生! 她一反身,在他怀里如鱼般自由,在抱住他脖子地一刻,两人终于冲出了水面。小猪也游了出来,在一边发出劫后余生般地猪鸣。 新鲜的空气冲入肺里,孤儿剧烈地咳嗽,贪婪的呼吸,也顾不得水面上恶心的腥臭味。 “猪,过来,带她走。”她听到阿德斯略带粗鲁的喊了一声。 “你呢?你呢?”她在他耳边呢喃,紧抱着他不放,好像溺水的人对浮木的执着。 “我去杀了怪兽。”“不行,这太危险了!”她双臂还抱着他宽阔的肩膀,但把脸略拉开了些,半侧着对他说。 哪想到阿德斯也正扭过头来对她说话,于是角度刚刚合适,两人的唇再度蹭到了一起。一瞬间,谁也没动没说话,就那么双唇相贴,大张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对方。 隔着那层浸满了水的薄薄面巾,孤儿感觉到了他坚毅唇角的轮廓,还有一丝丝的温暖自他的呼吸而来,居然心跳加速。这是真正的湿吻啊,两人全身上下都浸了水,那块不合时宜的阻隔也是湿的。 他跳入水中,面布被水流冲掉了吧?只是她太慌乱了,失去一窥他真容的大好机会。但是他为什么那么不愿意人家看他的脸呢?在生死关头也不忘记遮挡,现在那块湿面巾贴在他的脸上,根本没有系好,她只要用牙齿一咬就可以满足好奇了,可她就是没敢。 “这怪物杀了我的人,就必死。”暧昧的对视几秒,还是阿德斯先错开头道,“你快离开。”此时,圆头怪正疼得在水上水下的四处乱窜,暂时没有来追击过来报仇。 “你要承诺不会死,不然我扣掉你的金币!”想让他活着,说出的话却是恶劣的。 “我不会死!”四个字,掷地有声。 孤儿松了一口气,在阿德斯的帮助下,爬上了小猪的背,“建议你划开这怪物的肚子,那是它的弱点所在,而且魔法石有可能被它吞了,一起拿回来吧。”她没忘记嘱咐。 阿德斯没理她,托了小猪一把,让一人一猪再度飞上天空猪的耳朵。 从来,她都是喊:飞吧,小猪!今天是第一次下这番指令。要知道圆头怪虽然已经身负重伤,但它毕竟是凶猛的怪兽,就算她相信阿德斯的力量,终究是放心不下。 小猪在天空中盘旋一圈,让孤儿可以正面看到水上的情景。就见圆头怪终于发现伤害它的人了,先是一直游到白泉的最南边,然后在水中加速,向浮在最北面的阿德斯冲来,身子还没到,大嘴已经张开,并且用力吸水。 阿德斯随波逐流,没有一点挣扎的表示,不了解他的人会以为他被吓傻了。直到圆头怪的嘴就要咬到他的一刹那,他忽然按住圆头怪嘴前的尖刺,优雅的侧身,让过了这一攻。一眨眼的时间内,圆头怪的唇角几乎擦着他的身体而过,惊险无比,害孤儿差点落猪。 而当圆头怪的头越过他的身体大半,他准确的抓住仍然插在怪物脸侧的疾风剑,跃上它的头,手脚用力,拔下了长剑。 但这次圆头怪学乖了,不再露出水面逞强,而是迅速潜入水底,把阿德斯也带了下去。孤儿只看到水花如沸水般翻腾不止,之后又蓦然平静,而阿德斯却没有冒出来,急得不知道怎么办好。 “你个说话不算数的,快出来!”她冲着水面叫了一声。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白泉之水却代替他说了。 一股绿液从水下翻涌到水面,迅速浸染了整片泉水,接着一大片粉红的东西浮现,正是圆头怪的的尸体底朝天的飘上来,它的肚皮上,或者说是脑袋下面,有一道深深的剑痕凌厉的贯穿。 最后,阿德斯在一片惨绿中钻出水面,脸上没戴面巾,但孤儿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只看到他剑指半空。 当初,她说他是她的奴隶时,他也这样剑指着她。但这次,不是威胁。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七章 对不起,伯爵小姐 得不说,当救世主的滋味还真不是人类可以忍受的。样被膜拜,就连吃一颗葡萄,也有人立即跪下来,双手高举着,等她把葡萄核吐到手心里。 孤儿很难受,甚至一直担心这些虔诚过分的精灵族人会真的把她塑成塑像,放到神庙里。而且,她最近一年来第一次饿饭,因为实在受不了她在进餐时众人射来热烈而敬仰的目光。 令她奇怪的是,圆头怪在死后不久就强力萎缩,庞大如小山般的身躯很快就缩成了一头猪的大小,而且还是差点不到出栏标准的那种。幸亏精灵全族的人在神庙中都听到了它的巨吼,也感到了地动山摇,否则孤儿真怕他们以为她杀了一头生癞的猪来欺骗精灵族人。 但另一方面,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怪物藏于水底而人们一直不知道。如果它能随意涨大缩小,外形又那么像一块石头,有谁会发现得了呢? 这怪物的血液是绿色的,非常粘稠,泉水大概就是因为它的存在而差点死去,但是为什么会这样,它又为什么会潜伏在水中,为什么之前没有攻击过人类却是个谜。 “这不是怪兽,是魔兽。”当谈论起这事时,精灵王说,显得有点忧心忡忡,“四系魔法已经消失,除了几条仅余的龙,靠残存魔法是无法驯养这样可怕魔兽的。难道大陆上隐居着一个人所不知的、还拥有魔法地超级魔法师吗?” 这种情况孤儿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阿德斯杀了魔兽后。尽管她到处宣扬他只是个奴隶,但仍有无数美丽的精灵族少女爱上了他。在精灵家族修养的几天里,他收到了无数的美女们亲自编织的花冠,再加上他始终黑布蒙面,对人冷淡,自有一种神秘性感的气质,更增加了他的受欢迎率。 “我们头儿在被封印前就是大受女人欢迎的人物哪。”詹姆这样告诉孤儿,神色间很是得意,“以前他骑马经过的地方。女人们都扔满鲜花。” “他受女人欢迎关你什么事?你这么高兴干什么?”孤儿没好气地道,“詹姆土包子,现在已经不再是你们的世界了。” “这个世界我们会夺回来的。”詹姆信心满满。 孤儿没理他,心里想着阿德斯的事。哼,受女人欢迎了不起吗?他这人跩了巴叽的,到底哪好?如果是她,就在他马蹄下扔炸弹,一踩就会飞起无数暗器的那种。 她没意识到自己那莫名其妙的气愤中包含了一丝丝妒忌。只是因为太多女人围着他,也没意识到之前在杀怪兽的时候,她那么想得到魔法石,却一度想要放弃,也只是因为那会让他身处于危险之中。 但说到魔法石,她对精灵王就没那么客气了。阿德斯杀掉魔兽时,确实从它地肚子里得到一块六角形石头,事后孤儿确定那就是光明系的风系魔法石。当然想据为己有。 不过她不想偷偷摸摸的拿,于是干脆张口索要,和在紫金王宫时一样理直气壮。用的理由也一样,什么养颜护肤云云。 精灵王对本族的魔法石被吞入魔兽腹中感到非常意外,因为他说精灵族魔法石已经丢失很久,没想到在白泉下,之后又给魔兽吞了。 “会不会是一只无意间潜入白泉水底的小野兽因为吞了魔法石而变得强大。最后还变成了魔兽?”他疑惑的提出一只可能。 孤儿把魔法石随便往桌上一丢,“就凭这块失去一切魔力的石头?”她撒谎,因为明知道别人看不到魔法石上地宝光。 精灵王一想也是。反正所谓的魔法石就是一块稍微漂亮点的石头,所以就大方地把魔法石赠送,并附带了和盈禄家世代成为朋友的承诺。当然,既是朋友,孤儿就应该帮忙查出怪兽进入白泉之谜的真相。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这个精灵王看似高贵,实际上一肚子算计。就连留下盈禄商队,也是为了等白泉彻底恢复,以肯定孤儿确实是拯救了精灵一族。 之前在阿德斯的示意下,精灵全族地人以类似于纱布的东西上水 ,把那些粘液通通收集了上来,和怪兽的尸体埋在了怪兽已死,当泉面清理干净,白泉也慢慢恢复了活力。 事到如今,孤儿地精灵家族一行也算是圆满成功,下一步打算向尊贵家族进发。临行之时,精灵王送了不少东西,孤儿假意推辞一番,之后就全部笑纳了。 与此同时,阿德斯也收了不少女人的礼物,但是他非常不近人情的全部拒绝了,这让孤儿很高兴,而阿德斯心里盘算的却是另外的事。 那只魔兽,八百多年前他曾经见过,那是驿马家的魔法师养出的可恶东西,贪婪而且无知,是异形魔兽。现在四系魔法已死,这种东西还能被制造和控制吗?它为什么出现?难道大陆上有魔法未消失的地方?难道是那个驿马家的首领掌握了永生之法吗?还是祭司终究帮了他? 四系魔法必须复活,魔法横行的世界才是他的世界。他有太多的渴望要实现、有太多的尊严要重拾、太多的债要算一算,要补偿的、要讨还的,必须清清楚楚。逼不得已,也只好利用盈禄伯爵小姐,只怕,要对不起她了。 她是个可爱的女人,相处下来,他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虽然有时候是很可恶,让他恨不得拿疾风剑砍在她纤细柔嫩的脖子上。但她和其他贵族小姐不一样,那些傲慢和无知都是装出来,她其实是个温柔易感的小东西,贪婪的外表下,心灵善良,活泼清新得像春天草原上的风。 现在他明白为什么她的奴隶会死心塌地的跟着她了,因为跟着国王也未必能享受这样的待遇,那种平等与尊重,信任与友爱,不是大陆贵族做得出来的。 她来自哪里?从那块石头中消失到什么地方?她为什么会在受到攻击时身上生满魔法刺?为什么会变化一只金色的眼睛?她是个谜。 阿德斯站在大房间内最不为注意的角落中,静静凝视着孤儿指挥几个精灵王派来的侍女打包行李,忙了个不亦乐呼,一脸的好气色。 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凝视,孤儿回眸一笑,无关乎感情,只是得到这么多东西太开心了,见到谁都觉得心情好。 但在阿德斯眼中,阳光透过玻璃穹顶洒落在她纤细柔美的身姿上,使她成为最耀眼的所在,尤其她黑眼睛中的笑意,比阳光还要明媚。 他转身离开,心下刚硬:对不起,盈禄伯爵小姐,你得为我的目标付出代价,不管你多么可爱,把我释放出来就是你的罪过。我的心是石头,不为任何人、任何事情而动。 他决然的走,身后孤儿的目光狠狠的在他宽阔的背上烙印。她不知道他内心的矛盾,只觉得这人真是个别扭,她又没招惹他,为什么又这样态度恶劣?!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八章 饮马店 按照事先对行程的安排,盈禄商队的下一个目标是尊贵家族。 尊贵家族与精灵家族的领地接壤,两家还因为梦幻溪水的事频繁开战,算是交恶的邻居。当孤儿走到去尊贵家的路上时才突然想起,盈禄家和精灵家做了盟友,那她在尊贵家的领地是不是会很不受欢迎?甚至会被当作敌人对待? 果然她的政治智慧还是很低啊!当时只以为和精灵家搭上关系,对孱弱的盈禄家是好事,却没想到当力量平衡受到破坏,就会引发连锁反应。这塔撒大陆上,成为两个敌对家族一方的朋友,势必就会成为另一方的敌人,骑墙派虽然被鄙视,至少不会招来麻烦。 当然,福临家不算在其内,每个家族都不想与他们交恶,因为他们相信那会带来坏运气。 七年来,孤儿虽然生意做得很大,但是多在各大自由贸易城邦和港口逗留,除了紫金家和福临家以外,很少到其他家族的王城去。因为魔法石分布的关系,本来她打算这次借机游览兼考察一下各家族的领主城堡,可是目前看来,这趟旅行注定无法顺利。 但不管她如何发愁和犯怵,出了星月森林后,尊贵家的领地还是出现在了前方。在接近尊贵家高大巍峨的黄金城时,天色已经晚了,从他们所在之地虽然看得见城保的轮廓,但因为这一片全是平原地,所以实际上相距还有半天的路程,就算连夜赶路也进不了城,所以他们只好住在黄金大道边的唯一的一间客栈里,客栈的名子叫饮马店。 说是黄金大道。实际上是石头铺就宽阔官道,两边全是绿草茵茵地草地。它之所以名叫黄金大道,是因为要和黄金城的名子相匹配。 塔撒大陆的地貌很奇特。盈禄家地土地贫瘠,但拥有广阔的海洋;紧邻地紫金家拥有全大陆最富饶的平原。还有一个相当不错的内港;再接着的精灵家是森林之地,气候温和、鸟语花香;而旁边尊贵家,除了城门外是一马平川之地,其余的地方全是大片山地。 但他们地山地又与远在大陆东边的孤傲家族的龙牙山不同,不是穷山恶水之地。而是遍布矿藏,全大陆流通的金币和银币,甚至铜钱都是由尊贵家族铸造,然后流出。除了盈禄家外,尊贵家是最富裕的,不过他们谨遵远古时定下的规矩,每年只有一定的开采量,而且只用本家族的人开采。 因此,尊贵伯爵大人的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外间一直流传。黄金城连城墙都是黄金打造,其实是演义来地。 “这家饮马店不错哦,是精灵家和尊贵家领地之间唯一的客栈。这儿的老板娘听说是精灵家和尊贵家地人生下的女杂种,所以两边都不承认她是本家族地子孙。结果她就成了零人。”小三三扶孤儿下马车。指着前方地几间大木屋和升起的炊烟给她讲解。 孤儿为了掩人耳目,本来让队伍带上了一些不太重地商品。以经商掩盖她寻找魔法石目的的,但这些东西不但没卖出去,还因为精灵王赠送的大批礼物而使队伍的负担加重了不少。好在精灵王还送了十几匹健马,外加一辆设计精巧的马车。自从出了日落城,孤儿就和艾丽坐在马车上,使她在路上舒服多了。 “干净吗?”这是孤儿最在意的问题,尽管她一再提醒自己要入乡随俗,但有时候还是无法忍受塔撒大陆上的一些卫生习惯。 总之,地球上设施完备,人们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但环境污染严重。塔撒大陆正好相反,环境几乎没有一点破坏,可贵族生活虽然很奢侈,许多生活细节就显得很简陋。 小三三重重点头,“大当家放心,这里的条件虽然比不上家里,没有软软的羽毛床和枕头,也没有洗热水澡的地方,但贵客的房间每天都会换新鲜柔软的干草,也有热水擦身,出门在外算不错了。而且这儿的老板娘做的蜂蜜蛋糕一流棒,听说尊贵伯爵大人和精灵王在宴客的时候都会请翠西,就是这儿的老板娘做好蛋糕,再由仆人带回去哦。” 听到蜂蜜蛋糕四个字,孤儿不禁抬头看了看天上的苍鹰。阿德斯还是不肯和商队一起走,她身边的警戒任务由詹姆负责。她住店的话,他就带着手下在野外露营,吃自己带的干粮——硬得可以锯来当盒子的硬面包,还有同样硬,要用刀子削着吃的干酪、不能饮酒,偶尔会架起篝火煮洋葱汤喝。 “一会弄点蛋糕我尝尝,真那么好的话,就让老板娘做上二十个,拿去送给阿德斯大人和部下吃。”孤独吩咐着,心里想到阿德斯,忽然有点在意的感觉。 不管他是不是为钱,反正他三番五次舍命救她。如果她的心是石头,这会儿也是热乎乎的了。 她在侍从们的簇拥下往店内走,一进门就感觉一股混杂着酒气、肉香、麦香、皮革味、廉价脂粉味的热气扑面而来。 小小的木屋内摆了三张长长的餐桌,现在有两张已经坐满了人。看那些人的样子,多半是零人,还一些是尊贵家和精灵家的属民。虽然这两家的领袖互相仇视,但普通百姓倒没什么忌讳,照样一起交杯换盏,勾肩搭背,商谈生意。 在座的人中还有两个流浪到此地的吟游诗人,根据客人们的所点,唱起什么:姑娘,我晚上爬上你的窗,之后爬上你的床,之类之类的歌,歌词和曲调都并不淫秽下流,反而有些纯朴的美感,就好像中国西北地区的某些情歌。 而且,确实有姑娘在这些男人们之间坐着,或者说是在男人身上做着。在塔撒大陆,穷人家的女孩在客栈做女仆的同时,也做些皮肉生意,现在这些姑娘们大概就是如此。 “嗨,翠西。”小三三走到最前面,打了声招呼。 老板娘听到有人叫她,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热情的和小三三拥抱,其实听小三三说,他只不过为了生意的事住到过这里几次,和她并没有很深的交情。 她一点也没有精灵家的遗传特征,却不愧是以蜂蜜蛋糕出名的人,头发就是蜂蜜色,一对大而活泼的绿眼睛,圆滚滚的身子闻起来是奶油和甜酒的香气,总之就是客栈老板娘应该有的样子,热情、粗俗、直率、还带一点feng骚,但是讨人喜欢。 章节目录 第八十九章 强盗团 “这是我家盈禄伯爵小姐。”小三三努力挣脱翠西的拥抱,介绍了下孤儿。 “天哪,果然是天使般的人,不愧是大陆四大美人之一。”翠西夸张的叫,“伯爵小姐,真荣幸能见到您。” 孤儿微笑点头,即保持了贵族小姐的优雅派头,也免于和翠西废话之苦,接着她被超热情的迎了进去,和整个商队的人占满了整整第三张长桌。 在她观察客栈中众人的同时,那些人也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要知道很少有人能看到面孔纤秀的盈禄伯爵小姐。到后来小三三和小四四对这些无礼的目光开始发怒,詹姆又摆出要杀人的劲头,客栈中的人才有所收敛。 而那两名吟游诗人似乎立即被她的异于常人的美貌所打动,当场创造歌曲,要死要活的非要献唱,孤儿只得允许,虽然他们声称不要钱,但她怎么能坠了盈禄家的面子,一人赏了一个银币。 期间,她品尝了客栈中的饭菜和那有名的蜂蜜蛋糕,不得不说,饭菜虽然有些粗糙,但那蛋糕的滋味真是无比美妙,于是她当场让翠西做了二十个,着小四四给阿德斯送去。 在吃过第三道菜后,孤儿实在有些累了,翠西就带着她和艾丽到房间中休息,詹姆派了一个人守在她的门外。在帮她擦洗身体时,艾丽不住兴奋的说起那两个吟游诗人的事,还说其中那个棕色头发的长得很强壮,和他结婚一定能生很多漂亮的孩子。 孤儿对那个人没什么印象,模糊中只记得那人有一双凶狠的蓝眼睛,壮得像一牛公牛。少了点吟游诗人们地柔和神情。但当艾丽侍候完她洗浴完毕,请求到客栈大厅再去听几首歌时,她同意了。 这间客栈还算干净。不过房门不隔音,大厅内喝酒喧闹、唱歌调笑的声音就一直不断的传入孤儿地房间。她睡不着。烦躁的翻来覆去,最后突发奇想,要到阿德斯那边去,干脆宿营算了。 她也不知道她想出这样地主意是因为这里太过吵闹,还是想去见见他。反正她麻利的换好了衣服——漂亮的红色长裙,腰身和胸线的设计都很俏皮,布料在火光的照射下还会闪闪发光。 那个土包子小阿阿一定没有见过,因为这式样虽然是塔撒大陆地裁缝做的,但布料可是她从地球上带过来的。这样的纺织技术,塔撒大陆还没有能掌握,也就是说,这种美丽独她一份。 把头发梳成马尾,她转身就走。结果却撞到一个又黑又软的东西上,定晴一看,她不禁惊叫出口。门外詹姆派的守卫听到房间内有动静。先是敲了几下门,听孤儿没有回答。推门闯了进来。结果被埋伏在黑暗中的人当场割断喉咙,从左耳到右耳。连声音也没发出,一刀毙命。 孤儿被人从背后治住,一把明晃晃的刀就架在她的脖子上,使她即不能喊叫,也不能动弹。她地眼前,是一群“忍者神龟”,上次刺杀她未果,这次又来针对她了。 在紫金王宫时,有这样的刺客出现,当时她被看到过。假如他们非要治她于死地,假如他们认出了她,并且在暗处仍有人潜藏,就一定会报告给幕后主使,并一直跟着她呀。为什么她没有注意,却总是要在出事后才发觉自己太不谨慎了? 现在,她严重怀疑这个客栈本身就是个陷阱,不是说小三三和翠西故意害她,而是在那群所谓的普通人中,一定有刺客地人埋伏。之前在她所经过的任何地方,也会有不怀好意地斥候监视她。 她为什么早没有考虑到这一点?为什么阿德斯也不提醒她?照理说,他可是身经百战地人,哪会不明白这样的道理。难道,他以为商队不会有大危险?还是他以为有他在,别人就不敢打商队地主意? 他是很强大,却总是不明白,八百年沧海桑田,世界不再是原来的样子了。况且,没有人会相信古代的死神会重临人世。也说是说,他在很多人眼中是冒牌货,没有多少威慑力。 正自责着,只感觉喉咙处一凉,她脖子上的皮肤被割伤了,吓得她身体发僵,生怕这一刀下去,她的喉咙就全断了,而门外还是歌声阵阵,一片欢声笑语。 到这时候孤儿才明白,那些歌声和喧闹声都是为了掩盖异动声响的,说不定这一客栈的人有一大半是刺客的人,甚至全部都是。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欢乐的气氛和烦杂的声响,她才没有听到有人从窗子潜入了她的房间,詹姆的人和小三三也没意识到危险正在靠近。 阿德斯呢?他那边怎么样了?这些袭击她的人会不会连他一起算计呢?如果这群刺客去攻打阿德斯就好了,那时他一定会明白发生了什么,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来救她。 可是——她突然想起那个蜂蜜蛋糕,这群刺客不会在蛋糕中下毒吧?! 想到这儿,她差不多绝望了。因为她明白,没有阿德斯,以她目前脆弱的守卫,她完蛋定了。 这时,门外传来沉重又跌跌撞撞的脚步声,似乎是有醉汉闯了过来,而且目标就是走廊最尽头的她的房间。不管这人是她的人还是色胆包天、想要偷伯爵小姐的醉汉,她都希望他不要进门,因为她再不想看到有人在她面前死去了。 先是在灰堡中那些刺客,被阿德斯斩成一块一块,然后就是在白泉中,她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佣兵被咬成两段,刚才又有人在她面前被割断喉咙。现在,血腥气一阵阵冲进她的鼻子,让她明白死的严酷。诸神保佑,不要再让她看到有人被杀了。 可是诸神没有听到她的祷告,那个人还是一直走到她房间门口。敲了两下门,然后就这么大剌剌的走了进来。 奇怪地是,忍者神龟们没有杀那个人。而是任由他走了过来,坐在床上。带着胜利的微笑审视孤儿。 那人很强壮,棕色头发,有一双凶狠的蓝眼睛,正是那个吟游诗人,那个艾丽觉得生育能力会很强地男人! “您果然是美丽。而且风味不同。”那人说,然后语气一变,“快放开伯爵小姐,下流坯子们。” 控制住孤儿的人拿走了架在孤儿脖子上地刀,改为抓紧她的肩膀。 “你是谁?别告诉我你是个走江湖的。”孤儿有些气愤,但努力保持着风度。 那人笑了一声,“我隐藏身份,布下这个局,只是为了不失一兵一卒就能得到伯爵小姐。并不是怕了什么。不过好吧,我告诉你,我是孤傲家族的领主。吉利尔公爵。” 这答案让孤儿大吃一惊,随后冷笑道。“我小小一介女流。掌管着一个无权无势的家族,是什么原因竟敢劳动吉利尔公爵地大架。来亲自掳走我呢?” “因为追风家的路易公爵。”吉利尔直言不讳,倒让孤儿感到很被动,不知说什么好。 这这这,又关路易什么事?她想问,可是借着月光,她看到吉利尔公爵的神色,就知道他暂时不会告诉她,所以她干脆骄傲的不理会。 “你认为你带得走我吗?你凭什么?”她怒气冲冲,实际上是在想脱身的办法,但最后她却不得不承认,假如没人来救,她跑不了。 “凭我雇的强盗团,他们可能不像你的保镖那么勇猛,可是善于潜伏,然后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您现在不就着了道吗?” 强盗团?难道也是一支佣兵团队吗?那么第一场刺杀也是被雇佣的吗?雇他们地人又是谁?是孤傲家的吉利尔吗?她记得很清楚,当时有一种奇怪的祈祷声控制着这群人,那是什么妖邪之术?是强盗团地首领做的吗? “我地保镖会来救我地。”她忍下这些问题,只挑衅着,希望吓走对方,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你和他打,连一招也过不上就会给斩成两段。” 果然,吉利尔轻蔑一笑。 “只怕到明天早上你失踪的事也不会有人知道,只不过雇了几个姑娘,你手下地人已经全醉了,不是因为酒,就是因为女人。亲爱的伯爵小姐,看来您不了解男人哪。是男人就是会死在这两件东西上,当然,也有人可能死于蜂蜜蛋糕。” 这句话差点让孤儿的全身血液倒流。 果然她猜对了!吉利尔既然有那么慎密的计划,怎么会不考虑到阿德斯的情况?她本来是好意,希望送一份礼物给阿德斯,没想到却连累她也中招了。 他现在真的被毒倒了吗?!如果他识破了毒蛋糕的事,不可能这么久不来救她,再说小四四也没回来。看来他们凶多吉少! 那现在要怎么办? 她会不会被掳走前途未知,而阿德斯会不会死也结局难料。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第一卷完) 第二卷简介:我有钱就要被抢吗?你们到底是抢钱还是抢人?!本小姐还没收集齐魔法石,大陆上还有太多钱等着我去赚,还有个死佣兵之王需要征服。所以,我一定不死,且耗着哪! 章节目录 第一章 龙牙山 牙山,是孤傲家的领地。龙牙堡,是孤傲家的城堡。 本来,寻找魔法石之旅是从飞轮海灰堡出发,出门往左走,计划绕行大陆一圈,先经紫金家族,然后是精灵家族、尊贵家族、文曲家族、驿马家族、孤傲家族、追风家族、司文家族,最后经福临家族,再回到盈禄家的领地。 只是没想到,才出了精灵家的领地,还没有进入尊贵家的黄金城,孤傲家族的吉利尔公爵就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绕过三个家族的领地,把孤儿劫到了龙牙山。 为什么这么做?他说是因为追风公爵路易。 因为塔撒大陆的地貌奇特,十大家族像一个环,围绕着中央广袤的平原以及不破之城,所以相邻的家族间矛盾冲突比较激烈,相隔远的家族虽然相互也有冲突,但情况好得多,毕竟跨越中央平原争斗,战线拉得过长,过于劳民伤财,而如果通过比邻的家族,麻烦又太多了。 孤傲家就是和追风家相邻,而且要命的是,这是两个狂放好斗的家族,十大家族中,就数他们两家斗争最多。上回追风家的路易公爵以里应外合之计攻破了不破之城,但又风一样迅速离开,就是因为在他出征时,孤傲家大举来袭,追风家族的鹰岩堡差点被攻占。 可是那和她有什么关系啊?难道这个孤傲家的吉利尔公爵也要抢她做妻子,就是因为她有钱?!这世界可真没天理了。男人没素质到这个地步。想要钱不会自己去赚,总是想娶个富老婆,想凭白无故的坐拥金山。 想想这都要怪路易,她在大陆行走七年,盈禄家逐渐富有也不是一天两天,为什么到现在这群野人才想要抢她?都是路易开地好头!他***,金光闪闪的盈禄伯爵小姐成了你争我夺的宝贝了。可惜没一个真心的。 如果要用金钱换得平安和强势,那她还不如嫁给阿德斯,至少他没人敢惹! 想到这儿。孤儿吓了自己一跳。 一直对他存有戒心的,一直想报复他的无礼,征服他的骄傲,让他明白自己应有的位置。他是她从公共土地上挖出来地,他是她的奴隶,他属于她。可是这时候,为什么出现这个念头?不错,有的贵族小姐和夫人在私下里和自己的奴隶上床。但她不会那样。 不过嫁给他 stop!停!孤儿摇了摇头,惹来 “您想摔死吗?伯爵小姐?”他威胁式的警告。 此时他们正在半空中,骑在一头龙上,左右两边,还各有一头龙在飞,每只龙上都坐着两个身披黑色斗篷的人,那模样让孤儿想起《魔戒》中地戒灵。 她和吉利尔共乘一头龙,也被一个黑斗篷从头包到脚。斗篷很暖,龙背上有鞍,基本上这种飞行不算难受。但是吉利尔在身后抱着她,让她极不舒服。 奇怪了,阿德斯抱她的时候,甚至在路易的马背上时,她从没有这种感觉。 她不禁低头望向地面。透过飞舞的云气,她看到黑黑的一片,发亮的也许是河流。起伏不定的不是山脉就是房屋。 事实上她什么也看不清,就算一点也不近视,在这个距离上,没有伯爵小姐的眼神,而且必须是红外线夜视神眼地话,是看不到地面上的。当这是演电影吗?隔着一站地那么远,还能够交换眼神? 但是她总忍不住下望,因为骑小蛇和小猪习惯了,倒没有眩晕感。她多么希望下方出现一点点火光啊,哪怕只有一点也好,那证明阿德斯或者小四四发现她被掳了,会来救她。 “不用看了,没有人知道您被我带走了,还以为您在睡呢 :了。而且,因为地面上没有马匹行走地痕迹,不会有人知道您去了哪里。这事发生在尊贵家的领地上,说不定他们还以为是尊贵公爵做的。哈哈,怎么样?每个人都说我有勇无谋,谁能想到这样高妙的计策是我想出来的呢?” 你即无勇又无谋! 孤儿心里骂,如果真有勇气,为什么不敢和阿德斯正面交战一次?就算大家都认为阿德斯是假冒八百年前号称死神地佣兵之王,就算没有人相信被封印的人还能重生,吉利尔还是不敢打。 想必强盗团的人早就告诉了他,阿德斯有多可怕了吧?强盗团地第一批神龟全部被斩成尸体碎块,一个活口也没留下,但孤儿相信,灰堡中一定有其他家族的奸细,毕竟去灰堡的人虽少,但也有生意人往来。 而且,他一定了解盈禄商队的旅行路线和阿德斯远远跟在其、,而没有一起走的情况,不然也不会想种这种偷袭之计。 几个小时前,她在房间内被绑架,然后一行人从窗子离开,在距离离客栈不远处的密林中找到了接应,然后吉利尔带着她和四名侍卫骑龙离开,而强盗团则像日本忍者一样,迅速消失在黑夜中。 期间,她想过挣扎和反抗,但吉利尔让她透过窗子看到客栈大厅内的情形与人干杯,而艾丽则被另一个吟游诗人抱着,在长桌上跳舞,詹姆虽然还清醒,却让两个妓女缠得无法脱身。 她的人身边都有一个清醒的陌生人,吉利尔是让她明白,假如她发出一点声响,她的人就会立即没命!而就在她从窗口往里看的时候,一个客栈的伙计无意中撞到他们,立即就被割断了喉咙。 忍者神龟们手法老辣凶残,这一刀让那伙计连一声也没有吭出,血被罩在了一块黑布里,等尸体被扔到树林里,路上一滴血也没有流出。遭到这样残害的还有狗,客栈养的两只大狗在见到那些浑身都包在布里的混蛋时甚至都没有叫。 他们有邪术,孤儿相当断定,很怀疑这群身份神秘的强盗团是何时出现的,她之前可根本没有听说过。 在被抓走的过程中,本来她想悄悄脱下点什么,比如鞋子、围巾、头饰什么的,好给后来的追踪者以提示,但当她看到龙,就知道这样是没有用的,龙一飞走,地面上的人就无法判断她被抓去的方向。 让她意外的是,大陆上的龙非常稀少,像她有一只龙就已经很宝贝、很让人羡慕了,没想到孤傲家居然一出现就是三头。 她不知道吉利尔要做什么,多想阿德斯来救她啊,但是却绝望的知道,如果没有特殊的帮助,他不可能找到他。或者等他找到,她已经被吉利尔大卸八块了。 这很有可能,她感觉得出,吉利尔是个凶狠的人。 章节目录 第二章 秘密通知 牙堡很快就到了。 城堡建在崇山峻岭之间,全部由石头建成,和大战马坡的石头堡一样,显得粗而冷酷。在城堡门口有两根上粗下细的巨大石柱,以一种很玄妙的力学姿态伫立着,初看上去,就像两棵巨大的石化龙牙。 孤儿被带到城堡中心的一个大房间里,外面布下了五层防卫,身边还有两个监视她的侍女,好像她有三头六臂,自己能跑出去似的。其实她就算能跑出城堡,就算运气好到还能偷出一匹快马,也照样跑不远。 孤傲家的领地是一片光秃的山地,马儿疾行会伤害马蹄,在这个地方,骑骡子或者一种地球上没有的巨型山羊比较行得通。或者,骑龙。 孤傲家和追风家一样,在十大家族中相对贫穷。追风家是因为家族习性喜欢享乐和挥霍,家族性格自由奔放,没有储蓄习惯造成的。 总的来说,追风家族有点嬉皮和游牧风格,非常野蛮,又非常淳朴,人生宝典是生命苦短,一定要及时行乐,享受快乐比一切都重要,至于将来如何,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 没有钱花了,抢!喜欢哪个女人,半夜跑到人家姑娘的房间里,偷走!如果送给他们金钱美女,他们会看不起你。而如果他们被武力更强的人抢走东西,也没关系,想办法夺回来就是。倘若夺不回,那是自己技不如人,没什么好抱怨的。 她曾经在自由贸易城邦看到过一个追风家族地人。通过一场比武大赛赢了一大袋金币,但转眼间就花光了。他泡在一家有名的妓院三天,包下大批妓女唱歌跳舞,还用葡萄酒洗澡,最后剩下的钱只够买一双靴子和一把刀。不过他根本不以为意,继续过他的穷日子也甘之如饴,还嚷嚷说:至少我还有一双好靴子,一把好刀。 孤傲家族就不同了,他们贫穷是因为土地贫瘠。家族的收入来源于一种不太稀有的铁矿石和贩卖巨型山羊,另外还有些行商的“孝敬”。 他们劫掠是要积聚财富,所有的商队做生意时,如果可以避开龙牙山附近,都不会从这边经过,免得受到抢劫,或者被逼交高额的路过税。真不知道孤傲家族是贵族还是土匪。或者他们心中有气愤吧?为什么在十大家族中,分配给他们地领地这样的地方呢? 不过他们比盈禄家族还好一点。毕竟从战略上讲,龙牙山的地理位置是非常优越的,扼守着大陆东北地区的咽喉要道,易守难攻。这也就是为什么路易那样骁勇善战,孤傲家和追风家又连年争斗,却始终拿不下龙牙堡的原因。 孤儿被关在龙牙堡内三天,期望有人来救她的愿望一天天落空,渐渐感到了绝望。如果没有人发现她被带到这里的蛛丝马迹。就算她最后腐烂成枯骨,估计也没有知道。难道真要一缕芳魂返故乡吗? 她很怕吉利尔要求结婚,但他根本没来看过她。直到第四天早上他闯进房间,甚至都没有敲门。 “孤傲公爵大人,希望您懂点礼貌,有您这样硬闯进女士房间地吗?”孤儿坐在梳妆台前梳头发,身上还穿着被掳来时的衣服。 不知道这个家族的女人是不是生长在山地的原因。都非常高大,她们的衣服孤儿穿不了,而且吉利尔也没有让裁缝来帮她做。虽然一日三餐没少她的。但怠慢之感太明显了,所以侍女和仆人对她也不太尊敬。 “这是我的地盘,我进自己的房间没有必要敲门。”吉利尔满不在乎地耸耸肩。 看到他的表现,孤儿才知道阿德斯虽然冷酷无情,但恶劣的时候至少不那么有恃无恐。当然,上回他偷看昏倒地她换衣服那次不算。想到那件事,想到他昧着良心说她的身材没看头, 得脸都红了。 吉利尔不知道孤儿在走神,看她气恼的样子,还以为是因为自己,不禁有点征服的快感,“小姐,不必生气,或者我应该找人给您做几身衣服。让一位伯爵小姐三天来只穿这一件,实在有些不像话。” “不必客气了,我很好。”孤儿冷冷的看了吉利尔一眼。 他今天地穿着当然不再是流浪的吟游诗人打扮,而是真正的贵族气派。漆黑亮地皮靴,黑色羊毛裤子,金色立领外套,衣领和袖口都绣着孤傲家的族徽倾斜。 这身衣服很华丽,但他太强壮,身材、气质和衣服的颜色、质地和式样都不太配合,再加上他的眼神凶猛,所以整个人都显得奇特,让人看着就不舒服,还不如穿成流浪汉那样。 “请问您大驾光临,有何见教?” 看着孤儿骄傲而拒绝的姿态,吉利尔感到恼火,冷笑道,“我是来告诉您,我已经秘密通知路易,说您有幸光临龙牙堡,让他独自前来,不得和任何人提起,否则您的小命就不保了。” 孤儿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用意,心中有些吃惊,表面上却不露出丝毫情绪,“你要杀他?!” 吉利尔耸耸肩,“我是要娶您为妻,但是之前因为您和他有婚约在身,基于道义,我应该给他一个选择的机会。假如他肯独自前来,我就把您还给他,如果他不肯,我娶您为妻就没什么问题了,因为这相当于他放弃了和您的婚姻约定。这件事事关您的名誉,当然不能给任何人知道,况且他带着大队人马来,是来接未婚妻呢,还是来打仗?我龙牙山可不是任意来去的地方。” “真精明。”孤儿讽刺了一句。 “那当然。其实这对您也有好处,毕竟这可以替您测试他的真心。” “那真是太谢谢了。”孤独冷笑,“公爵大人的算盘打得真精,倘若路易独自前来,你尽可以把他杀死在龙牙山,然后再娶他的寡妇,未亡人,也就是万分荣幸的我。你让他不能泄露这件事,杀了他又有谁知道。倘若他不来,您娶我娶得名正言顺,还可以嘲笑他的胆怯,侮辱他的尊严。想必有你的奸细在他身边吧?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 “十大家族,除了你们盈禄家,哪个家族没有奸细遍布在大陆的任何一个角落呢?”吉利尔不以为意的道,“不过我肯定他会来,他是个狂妄的小子,怎么能不管自己的女人?只不知道他敢不敢孤身前来?如果他敢向别人透露一个字,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我可真是会把刀砍向您细嫩的脖子的。祈祷吧,我觉得美人的脖子还是适合亲吻。” 什么时候我成了路易的女人了?但我宁愿被砍头,也不愿意你这混蛋来吻。孤儿想着,但这话没说出口。她看得出来,吉利尔是个没有道义、没有风度的人,在她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惹怒他是不明智的。 章节目录 第三章 女人当自强是没用的 “路易若不来,你就要娶我是吗?这虽然很荣幸,可是你考虑没考虑过我的意见呢?”她试图讲理。 可是吉利尔不讲理,“您已经是我的座上客了,容不得您反对。” “那我要宁死不从呢?”孤儿有些火大了,“盈禄家虽然孱弱,可好歹也是十大家族之一,同样容不得别人任意侮辱。”尽管知道不能惹怒吉利尔,但也不能太过软弱,不卑不亢说得容易,要拿捏得恰到好处可就难了。 吉利尔玩味的看了孤儿一眼,“我倒想知道,伯爵小姐怎么个死法呢?” 孤儿面无表情,可是心里气极了,如果手中有刀,说不定马上就给这混账一下。纵观全大陆,可能再没有比吉利尔更不名誉的贵族了,这人看着凶狠,骨子还有狡猾和阴险。可是他这招用得可真妙,确实占尽了上风。 要怎么办呢?路易会来吗?如果他能通知阿德斯就好了。可是,这简直是做梦! “别人要做什么,全给你知道,那还有什么好玩的。”孤儿抬起下巴,尽量做到高傲却又不挑衅。她不知道自己做得成功与否,只看到吉利尔的笑容越来越大,显得面容有些狰狞。 不过不怕,如果他敢侵犯她,就浑身长出最尖最长的刺,活活扎死他!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感觉对那魔法控制的程度加深了似的。她还就不信了,这世界上除了阿德斯那种变态的强人能够控制人体的本能反应,视针刺于不顾,来强吻她外,还有别人能做到这一点。 “亲爱地伯爵小姐。您真可爱。”吉利尔忽然赞美了孤儿一句,虽然没有多大诚意,但似乎也不全是假话.“怪不得路易那个到处留情的情种只见您一面就这样着迷,到处和人吹嘘你们的相遇。您有多么美丽勇敢和与众不同。他说您威胁要砍掉他地子孙根,还说您为了打赌,从悬崖上跳了下去。我听到这个,只当他是吹牛,原来他说得不假。那么我更要娶您为妻了。就算是一具尸体,也是可爱的尸体。” 他说着上前两步,孤儿戒备地盯着他,感觉身体里有一股不知名的热流四处乱窜,只要他的脏手一碰她,就要把他扎个半死。想强迫她?没门,除非她真的成了一具尸体。 不过吉利尔走到房间中央就停住了,“只要您不离开龙牙堡,有谁知道您是死于婚前还是婚后呢?其实您凄美的死去也好。这样,在您没有子嗣,而盈禄家又没有其他继承人地情况下。按照塔撒大陆上的惯例,盈禄家的领地归我继承。虽然盈禄家的领地不怎么样。但做为爱的遗产。我很愿意保留。” 原来!他打的是这如意算盘,想着立于不败之地。无论如何都会得到利益。路易来,他就会死,而她会被逼嫁给吉利尔;路易不来,他就名誉扫地,而她还是会被逼嫁给吉利尔。她忍辱偷生,吉利尔会间接掌握盈禄家族,为此他什么卑鄙手段都用得出,她肯定生不如死;她宁死不屈,这混蛋干脆就逼死她,然后直接接管盈禄家了。 里外里,都没有她的活路。她只恨自己为什么没让小独给她弄一只黑枪,小巧型的就行。如果她有枪,这时候就放一黑枪,还能让这吉利尔耀武扬威吗?或者,如果她有强大的魔法,而不是浑身长刺这种被动地,更不是慧眼金瞳这种当探测器用的,她现在也不会这样被钳制。 而她心中最怪的还是阿德斯。为什么非要离她那么远保护她?真遇到突发事件,他根本就赶不及救她。如果这回能囫囵个儿地回去,一定要行使雇主的权利,以后得要求贴身保护。其实也怪她不好,一味采取怀柔政策,现在惯得阿德斯奴大欺主! 但前提是:她得想办法脱身。可目前,她身陷最深地困局,困坐愁城,就是说地她这种人。 “好好想想吧,亲爱的伯爵小姐。”吉利尔还在笑,但是笑得不怀好意,“和我合作,对您来说容易一些,除非您愿意被埋在温暖地土壤中,上面种上一大丛艳丽的骄阳玫瑰,以纪念您的美丽。” “我会好好考虑的,现在请你离开。如果你有贵族男人的慷慨,至少这个房间可以暂时让我支配。”孤儿的语气平和,声音稳当,虽然心里的怒火都要把这个龙牙堡烧了。当吉利尔一离开,孤儿先摔点东西泄愤。人有时不能太优雅了,偶尔也该耍耍贵族小姐的威风。反正这些东西都是孤傲家强掠来的,不帮助他们消耗一下,也对不起那些被他们搜刮的人。 稍微活动了一下后,她有点累了,坐在床上想逃走的办法。想来想去,最后又想到了阿德斯身上。虽然女人当自强,可是没有实力,想也是空想,精神诚然可贵,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从目前的情况看,没有他,她确实走不了。再说,花了这么多钱,当然要物超所值,她指望他也是应该的。 阿德斯,你在哪儿?到底吃了下毒的蛋糕没啊? 阿德斯吃了毒蛋糕,但吃得很少,所以中毒不深。 五天前的晚上,当他看到孤儿差那个叫塞克(小四四)的保镖把蛋糕送来的时候,心中有些异样的感觉,对着那个蛋糕,一时居然没舍得吃,就算在他没有被封印的时候,也很少有人知道他喜欢吃这个,更没有女人送过他。 他本来想让塞克带回感谢之词,但他手下的人见了美味蛋糕很高兴,偏巧一个人随身携带着比武用的木剑和木枪,所以他们临时起意,立即要进行一场小型的比武会,邀请了塞克参加。 塞克推辞不掉,只好留在了营地中,而他骑着霜雪在附近溜了一圈,用“伯爵小姐的神眼”看了看客栈的方向,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只有持续不断的歌声、笑声和吵闹声。 他以为她是喜欢这种热闹场面的,又看他的黑鹰没有反应,就安心的离开了,谁知道天还没亮就被醉得连路也走不稳的詹姆吵醒,说伯爵小姐不见了,他们的人死了一个,客栈的伙计也死了一个,而昨晚和他们一起喝酒赌博的人不见了一半。 他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但蛋糕中的慢性毒药却在这一刻发作了,他自己虽然没有倒下,却也是腹痛如绞。 据他判断,这种毒很奇怪,无色无味,散发的时间缓慢,可见对方做了精确的布置,是有备而来,不是突发性的抢劫事件。而这种行为方式似乎是神秘组织的手法,就像当初要刺杀孤儿的那些人。 但当他忍耐着身体的疼痛,浑身冒着冷汗把附近的地区都巡查一遍后,不禁感到了事情的棘手。六六有话要说 章节目录 第四章 大家都忘记了小猪 林里有龙迹,然后就是纷乱的脚印,但之后一切都消走了,空气中的气味都消失个干净,而那些人的脚印也凭空失去踪迹。 再考虑到那些人的接近,客栈门口凶猛的狗没有发出警报,肯定是身负异术的人。难道又是那些穿紧身衣的蒙面人,听孤儿叫他们什么忍者神龟的? 可是他们为什么三番五次要抓走、或者伤害孤儿呢?她,得罪了谁?她,现在还平安吗? 想到这儿,他的心里仿佛生了一根刺,虽然伤口不露痕迹,也没有流血,但他却明白根本无法忽略它的疼痛与不安。 怎么办?拿了她的钱,就一定要保护她的安全,那是他的职责和承诺。但是,难道只是这些吗?有没有一点点关心她的念头?好吧,有点关心,谁让她没事拿个蛋糕来讨好他?就是这样。 “大人,要怎么办?”身边的詹姆小心翼翼的问。 他知道是他玩忽职守,按照阿德斯军团平常的作法,他一定会受到军法惩处的,但阿德斯大人此时却没有说话,只沉吟了一下道,“这种毒很奇特,有魔法混杂其中,你派人去找精灵王,星月森林中多的是珍贵草药,精灵王一定能想办法解毒。如今盈禄家和精灵家是盟友,他不可能放任不管。” “是。” “你带着没有中毒的人守在这里别动,要提防那群劫匪再动手。” “是。”詹姆再度应答。然后迟疑的问,“那您呢?” 阿德斯还没有回答,就感觉脚下有什么东西咬他地马靴,低头一看,一团粉红色的东西映入了眼帘。 “这不是伯爵小姐的飞猪吗?”詹姆很惊异。 就见小猪咬了一口阿德斯的马靴,然后抬头看看他,晶亮的小眼睛里满是焦急和渴望,之后又再咬了一下,还往东北方向拉。 阿德斯登时明白了它的意思。心中一阵喜悦。 他最担心的就是找不到孤儿被掳到哪里去了,因为如果对方是骑龙而飞,那根本就是断了一切线索,要从客栈中一点点查,就需要很长时间,只怕孤儿的小命不保,就算保住命,也可能被人强占为妻。 真是娶了她还算幸运。万一要是—— 他不愿意去想这样的结局,但这种可能性却是非常大地。他不得不承认,孤儿非常可爱,她纤细的容貌和身段在大陆上绝无仅有,本身又那么富有,爱上她是一件太容易的事了。 可是,所有的人都忘记了小猪。因为它吃过东西后,总是找一个角落去睡觉。容易让人忽略。既然他忘记了小猪的存在,劫匪也可能。而最重要的是:小猪会飞。 假如它够聪明,远远的跟在龙后面飞。偷偷的不出声,那就很可能知道孤儿被劫到了哪里去了。 而且猪地嗅觉非常灵敏,看这样的风向,到东北方应该是顶风,那么它循着龙的气味找到关押孤儿的具体地点也有可能。 “你知道你的主人在哪里?”他低头问。 小猪点了点头。因为张着嘴,圆圆的脸上像是在憨笑。 詹姆兴奋得差点跳起来,阿德斯还是面无表情。但心里却像有狂澜在翻腾,“我去救人,你留下看着队伍,不能再出事。”他沉声道。 詹姆领命,但又想起什么似的道,“因为伯爵小姐丢了,塞克(小四四)急得什么似的。我想您一个人孤身去救人,是不是带上他比较好?” 阿德斯摇了摇头。 他地秘密不能给任何人知道,如果要让霜雪在地面上奔跑,只怕速度要受影响,要想救出孤儿,自然是越快越好。 再者,就算他一个人,他也不相信劫匪能拦得住他! “告诉他,伯爵小姐的队伍和财产需要他的保护,不是非要亲身去救人才是忠诚。”他抚了抚霜雪颈上地鬃毛,“我会救她回来的。”说着一提马缰。 霜雪和他心灵相通,立即长嘶一声,前蹄奋起,接着箭一样冲了出去。 小猪平时反应迟钝,但这时候关系到主人的性命,动作也很快,胖胖的身体飞向空中,很快就变成了一个圆点,在霜雪的左前方指引方向。 詹姆站在当地,很想问阿德斯大人,他地毒虽然中得浅,但毕竟没有解,这样去救伯爵小姐是明智的吗?正想着,就看到塞克向这边跑来,知道还要劝这个人,不禁烦恼。 这真是个不好干的差事。这个塞克明显对伯爵小姐不是一般地主仆感情,也不是一般的忠诚。 那大人呢?大人不是也有点失常吗? 至少,大人焦急了,那可是从没有过的。以前,就是刀架在脖子上,大人还是沉得住气。但愿他看错了,毕竟盈禄伯爵小姐花了那么多钱,理应得到最好的服务。 要说漂亮嘛,伯爵小姐有着别样的风情,是男人就会喜欢。只是爱西不漂亮吗?她可是个能令男人神魂颠倒的尤物啊。 他想着,迎着小四四走过去,打算把这里的事和刚才大人的话全告诉这个奴隶保镖。事实上,他也需要塞克,他们的人折损了一大半,假如再有人来袭击,那才是有好戏看哪。 而另一边,阿德斯奔驰在去往东北方向的土地上,几个小时后进入了无人的大平原。他抬头看看一直盘旋在头顶的黑鹰,又用“伯爵小姐的神眼”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于是低声念出一串咒语。 语毕,霜雪突然变异,肋下升出双翅,扇动了两下就乘风而飞。 一边的小猪本来飞得很快,但霜雪一变成飞马,它惊得差点落地,那对巨大的黑翅膀扇出的风也卷得它的小身子七扭八歪,幸好阿德斯一把揽过它,放在身前。 “方向是哪儿?”他问 小猪向东北方向呶了呶嘴。 阿德斯不禁皱紧了眉头。 东北方向?那是孤傲家的地盘,听说领主叫吉利尔。他为什么趟这趟混水?难道那混蛋对孤儿有什么企图? 他自从解开封印,也特意打听过十大家族的事,想看看八百年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当初那些龌龊之辈能生出什么样的子孙,结果他发现,大陆已经沦落得不成样子了。 而这个吉利尔,干脆以抢劫和敲诈为生,以贵族的身份,却干着强盗的勾当,实在让人不齿。而现在,他抢了孤儿要干什么? 章节目录 第五章 查查 阿德斯日夜兼程往孤傲家族的领地龙牙山赶的时候,堡内迎来了一个特殊的人。 当时孤儿正独自坐在床上发愁,两名监视她侍女早让她的杀人目光逼了出去,因为如果拼体力兼武力的话,她明显打不过这些高大的女人,所以只好利用贵族天生的气势。 床周围的地面上满是她摔过东西的碎片,房间里冷得要命,因为壁炉里的火早就灭了,她像被关起来一样,没人送吃的,也没人探视。她知道吉利尔是要给她一个下马威,可是她乐得清静,幸好前几天她考虑到吉利尔可能要虐待她,所以藏了面包,现在成了面包干藏在枕头下。 她一边啃面包干,一边感受着绝望,没有人帮她,没有人救她,她绝对绝对出不了龙牙山。而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感觉怯生生的,这倒让她比较好奇。 全龙牙堡的人全拿她当阶下囚,敲门时声音粗鲁,这回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派来唱白脸的?哼,有什么招尽管使出来,本小姐要是怕了,就不配生为地球人! “进来吧。”三口两口吞下面包干,喝了点床头的冷水,孤儿应声道。 她坐在床上不动,因为冷,盖着厚厚的羽绒被,语气和举止都极其无礼。话说回来,人家无礼对她,她若还保持礼貌,那真是白痴得可以。 不过门开处,来人却让她感觉非常意外。 是一个极年轻的女孩。大约十五、六岁地样子,从她的丰厚的棕色卷发和碧蓝的眼睛上看,应该和吉利尔有血统关系,但再看那纤细的骨架,柔美的五官,亮晶晶且善意,并带点羞涩的神色上看,又绝对是另一个种性的人。 她身后跟着两个侍女,一个手捧衣服盒子。另一个拿着食物托盘。 “请问你是?”孤儿一见这女孩,声音立即柔和了起来。 她对这种可爱的美少女最没有办法了,就像对紫金家地泰娅,总想去保护她们,何况人家还文质彬彬,并且带了礼物。 那是给她的吧?衣服倒放在一边,重要是那个奶油的香气,明显餐盘中是才烤的面包。 女孩优雅的行了个屈膝礼。“我叫查”她说出一个古大陆的名子,非常之长,孤儿根本没记住,但那女孩接下来说的就明白多了,“朋友们都叫我查查,我是吉利尔公爵大人的妹妹。” “原来是孤傲公爵小姐,失礼了。可是我身体有点不舒服,非常抱歉不能很好地接待您。” 这女孩真和吉利尔有血统关系!可是相由心生。眼前的女孩温柔美丽,虽然有着贵族小姐的大方,但显然比较羞涩。一看就是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女孩儿。 但愿她没有看错。至少,按照爵位来算,她应该下床见礼,可是她没有,查查却似乎根本不介意。 “不。是我哥哥怠慢了盈禄伯爵小姐。”查查道,“但是他希望您能过得愉快,如果您能嫁给我哥哥。就是我的嫂子了。” “我不会嫁给你哥哥的!” 孤儿冲口而出,随即觉得自己太粗鲁了,才想道歉,没想到查查却点点头,“我理解您。可是我哥哥那人是不能违背的,否则您就会吃更多的苦。唉 “这房间太冷了,都没个女仆帮您打扫和生火吗?”她看了看周围地情况,皱起了细致的眉,然后立即吩咐两个女仆放下东西,一个去生火,一个去弄热水来。 孤儿知道自己好几天没洗澡是什么怪味,她现在和垃圾婆差不多,但这也不是她想的,吉利尔不吩咐,仆人们 理会,现在看这小姑娘这么体贴,心里多了一份好感 查查和她哥哥绝对不同,孤儿非常相信自己地直觉。从从查查的衣饰和女仆的装扮看,吉利尔还算疼爱自己的妹妹,但也肯定也严加管束,不然查查不会在提到哥哥的名子时,有些缩瑟,似乎非常怕他,又似乎养成了逆来顺受地习惯。 或者,可以争取到查查的帮助?!孤儿脑海中突然灵光一闪,然后决定立即套近乎,和查查攀谈起来。她特意捡那些与她的被掳、被关押、被逼婚无关地事,就谈谈她走南闯北做生意时的趣闻,又谈谈大陆上流行的衣服和发式什么的。 查查听得津津有味,对什么都好奇,孤儿一问,才知道查查只在八岁时随哥哥一起到过驿马家和福临家,其余时间根本没有下过山,而且吉利尔不允许她养宠物。 这真是真正的金丝雀,宠中鸟,好可怜的娃。而且她这种日子还要持续下去,只不过换个地方,因为听说吉利尔要把才十五岁的查查嫁给驿马家三十五岁的列斯达公爵,以达到和驿马家联姻的目的。那样的话,他就可以得到驿马家的助力,消灭他的眼中钉、肉中刺的路易了。 孤儿没见过列斯达公爵,不过驿马家虽说武力强大,但感觉比较神秘,何况听说他们的领主大人是个涝病鬼,所以这不是一桩好的婚姻。可是吉利尔为了自己的利益,居然牺牲自己妹妹的幸福,可见他平时为查查提供锦衣玉食也不是因为疼爱,而是好好豢养她,以便将来能卖个好价钱。 “你没想过反抗吗?”当听到查查决定接受哥哥的安排时,孤儿吃惊的问,这事要放在她身上,铁定宁死不从。 查查忧愁的摇摇头,“他是我哥哥,我应该服从他的安排呀。” “你自己没有意愿吗?”孤儿循循善诱,努力播洒反抗的种子,“婚姻是一件非常重要且神圣的事,你自己不喜欢,难道要在婚礼的宣誓上欺骗诸神吗?服从哥哥是对的,但是也不能不尊敬神灵。就算你哥哥满意这件婚事,可嫁过去的是你,他不能代你去爱列斯达公爵大人。” 她这样的说法太震撼查查的内心规则了,总觉得有些兴奋而自由的东西要在心里释放,不过她十五年来的教育又给她的心灵套上牢笼,不可能这样轻易突破。 孤儿怕她的思维发生混乱,连忙道,“像我,决不会嫁给你哥哥的。就算他用任何方法逼迫我,就算杀了我,我也不会点头。这世界上什么都可以背叛,唯独爱情不行,因为这不能作假。” “爱情吗?我没有过。”查查瞪大眼睛,之后又沮丧的低下头。 没有少女不满怀爱情的憧憬的,查查也是一样,可惜吉利尔不允许她这么做。 孤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恰好这时热水来了,她很舒服的洗了几天来第一个热水澡,之后穿上了查查带来的新衣服。而且从浴室出来时,房间也已经由另一个女仆打扫好了,床也重新铺过了,炉火也已经生起,她可以舒舒服服坐在床上吃那顿简便但美味的一餐。 章节目录 第六章 逃跑的帮手 儿不知道要怎么回答,恰好这时热水来了,她很舒服来第一个热水澡,之后穿上了查查带来的新衣服。当她从浴室出来时,房间也已经由另一个女仆打扫好了,床也重新铺过了,炉火也已经生起,她可以舒舒服服坐在床上吃那顿简便但美味的一餐。 “这件衣服是新做的,我还没有穿过,可能有点不合身,但伯爵小姐请将就一下吧。”查查告诉她,“明天我就请求哥哥叫裁缝来,给您做一件全新的。” “不需要了,这件很好。”查查比她高,但骨架比较纤细,而且偏瘦,这样正好和了孤儿东方式的身材。 “但是,这张画像是谁画的,太真实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它从床上掉下来。”查查有点不好意思的举着孤儿的钱包,那是她随身携带的,里面有一张孤氏三姐弟的合影,“这个男人是谁?”她指指小独严肃的脸。 孤儿差点给一口面包噎到。 不管来过多少次,不管在这个世界多么成功,塔撒大陆对她而言都是异乡,所以她的衣袋中总放着姐弟三人的照片,时时拿出来看看,以慰思乡之情。那是她从不离身的,刚才因为太急着把身体泡在热水里,结果把钱包忘记在了床上。而照片对于塔撒大陆而言还是太先进了,她本不想给任何人看到,但是现在 “那是我弟弟,旁边的是我妹妹。他们是双胞胎。”既然露了馅,孤儿干脆将计就计。看查查地样子很喜欢小独,不如利用一下弟弟,反正他也过不来,不会真的让他出卖色相的。 “从没听过盈禄家还有一对双胞胎呢!”查查瞪大了蓝眼睛,因为知道一个秘密而兴奋。 “那是因为我父亲者受到伤害,所以秘密把他们安置在一个很平安的地方生活。”孤儿胡说八道,但地球确实相对平安多了。“我弟弟是家里唯一的男丁,我父亲最宠爱的孩子,所以他不想让小独继承盈禄家,那会让他辛苦,妨碍他热爱自由的天性。” 天知道小独是最有责任感的人,如果盈禄家本该他继承,他绝不会退缩,可惜他无法wx 穿越。 “他很可爱。”查查腼腆的一笑。掩饰道,“我是说,‘他们’很可爱,你地弟弟和妹妹。” 孤儿一笑,“他们比你年纪还大呢。” “他们结婚了?”查查惊讶中有些失望。 塔撒大陆流行早婚,女孩十三岁初潮来临后就可以结婚了,像查查已经算晚婚,至于她。那就算千年老妖婆了。不过这边的再婚率也很高,因为连年征战,二十到四十岁的寡妇也很多。还有大批订婚而未结成的,所以她做为大陆最有钱而且未婚的伯爵小姐,还是非常抢手,追求者如云。 “没有。”孤儿摇摇头,“我弟弟一直没有找到喜欢的女孩。他宣称没有爱情就不结婚,而我妹妹,实在很有本领。一般男人看不上眼的。” 查查像是松了一口气似的一笑,不过随即想到自己地未来夫君是传说中疾病缠身且性格阴鸷乖戾的驿马公爵列斯达大人,又感觉说不出的悲哀。 她不知道自己心里想要什么,但是羡慕盈禄伯爵小姐的自由和**,可是她不敢惹怒哥哥,那会带给她很严厉的惩罚。 想到这儿,她不禁一哆嗦,自然而然的看向代表温暖光源的盈禄伯爵小姐,见她伸出手,只好恋恋不舍的把那个奇怪地皮质小包,还有包中那张逼真得吓人的图片还了回去。 “说起我的弟弟小独,那可是相气,心里对弟弟道了声歉,就开始讲述姐弟三人的幸福生活。 开始时,还有杜撰的成份,生活背景也换成了塔撒大陆的,到后来说到兴奋处,已经纯属自然,那些平凡生活的点点 温馨幸福自然涌上心头,背景部分也经常说漏嘴,但入迷了,根本没有注意到。 就这样,一个讲得开心,一个听得着迷,从早上居然一直说到快黄昏地时候,孤儿感觉嘴唇都累得动不了了,可查查还是意犹未尽的样子。这可怜娃,被关得闷死了,听到一点平常事都新鲜得不得了。 不过,孤儿虽然很喜欢查查,甚至觉得比泰娅更可爱,但目前最重要的事还是逃跑,既然套了半天近乎,博得了这小丫头地好感,少不得要对不起她了,希望以后可以补偿她。 “查查,你能帮我逃走吗?”她压低声音,忽然转移话题,查查惊得小脸都白了。 “这怎么行?如果哥哥知道——”她站起身来,双手乱摇,身子居然有些发抖,可见平时对吉利尔有多么害怕。 “你不说,他就不会知道,只会以为是有人来救我。”孤儿连忙解释,“况且我也不需要你做危险的事,只要帮我放一把火,引开门口监视我的人,然后给我弄一套男装,一张出龙牙堡的路线图。如果可以,再给我一只巨型山羊就行了。” 查查还处于震惊之中,而孤儿说的这些更让她意外。她下意识的向四下张望,见房间内只有她和伯爵小姐两个人,连她的贴身侍女都被打发走了,根本不会有人听到。 “可是哥虽然凶一点,可也没那么坏啦,而且我很喜欢你,我们一定会相处得来,不要走吧?或者哥哥会放了你,我听说追风公爵大人是你的前未婚夫,他说不定会找哥哥来要你 “路易不是我的未婚夫,所以他不会为我来冒生命危险,至于你哥,他不会放了我,正如他不会放了你一样。我们两个都是棋子,可我不愿意受他摆布,因为他没有那个权利,事实上没有人有权利摆布他人。”孤儿很严肃很坚定的低声说,“你是个聪明的姑娘,你其实心里都明白对不对?吉利尔不爱任何人,他只要领地和权利,他把你嫁给痨病鬼列斯达是为了追风家的领地,想强娶我是为了盈禄家的领地。他这样做并不能让他得到追风家,因为列斯达未必肯全力帮忙,而他逼迫我也得不到盈禄家。他以为娶了我,杀了我,就可以继承盈禄家,可是他不知道我有弟弟妹妹,我有继承人,那绝不是他!” “可是我不能违背他,他是我哥哥。”查查都快哭了。 “正因为他是你哥哥,你才不能让他走上不归路。这个世界上,是你的东西跑不掉,不是你的,也强求不来。他这样费尽心机,到头来倒霉的是自己,你明白吗?查查!你想让他杀了我吗?让我可爱的弟弟与他为仇?”孤儿正色道,“实话对你说,我雇佣了死神阿德斯做为我的护卫,他承诺保护我的生命,如果我死了,他会倾尽一切力量帮我报仇。他知道我是被强掳来的,我若死了,他势必把帐算到孤傲家的头上,如果他联合了追风家、盈禄家、精灵家来打龙牙山,你觉得你哥能赢吗?” “龙牙山易守难攻。”查查抓住最后一颗救命稻草。 “没错。”孤儿点头,“但是龙牙山没有物产,假如他们围困在山下,你觉得孤傲家的军队能顶多久?” 章节目录 第七章 过犹不及 查呆住了。 其实隐约中,她知道哥哥是多么无情贪婪的人,也知道盈禄伯爵小姐说得对,她更不想让这个很投缘的姐姐被哥哥杀掉,可是,能背叛哥哥吗? 孤儿在一边看得出她的犹豫和挣扎,并不催促。她明白提出这个要太主仓促和冒昧了,但是她没有时间,越拖得久,她就越逃不了。既然男人们不来救她,她就一定要自救。她相信查查是个善良的姑娘,不可能看着她被吉利尔逼死,只是这请求太让查查为难了。 过了好半天,查查皱紧的眉头突然放松,小脸苍白而坚定的道,“好吧,我帮您,便是您要承诺不伤害我哥哥。” 孤儿用力点头。 “那,要怎么放火呢?”答应后,查查又有些为难,毕竟对于善良乖巧的女孩,从没干过这样的事。 “你的侍女可靠吗?”孤儿问。 “绝对可靠,她们是姐妹两个,父母是我哥哥的属民,因为得罪了哥哥,她们差点被卖到妓院去,是我救了她们的。” “那就好。”的时候,注意过周围的环境。这个地方很偏僻,我来的时候连个鬼影子也没看到,只有一侧楼梯,楼梯下堆了不少杂物。” 查查点点头,“这边是荒楼,平常没人来的。我想,哥哥不愿意您被关在这儿的事给别人知道。他常说谁也不可以信任,因为每个领主身边都有好多奸细。我父亲和叔叔 “嗯。我注意过,从这边窗口看下去,院子里几乎没有仆人经过。可惜窗子上有铁栏,不然我就跳窗走了。”孤儿道,“你明天晚上让你的一个侍女提热水来,并带着换洗衣服,就说我要洗澡。这样的话,门口的人不会随便进来检查我是否还在房间内。为了配合行动,我今天晚上就折腾折腾她们。乱发脾气,闹出好多事,让她们一次次冲进我房间,又一次次气得离开。这样明天她们就乏了,会懒得管我。” 说到这儿,查查虽然还是紧张,却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从小到大都循规蹈矩,孤儿说的这番话。让她居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和好玩。 “唉,别笑啊。你要记得,给我带一套男装,再带来一顶宽沿帽,这样我跑起来比较方便。送热水的侍女离开后,你假意送饭,把楼下的杂物点燃。放心,这楼梯是石头的。火势不会蔓延到楼上,但浓烟和火光会惊动门外那好几道守卫。为了能让他们全部跑去救火,你要大声尖叫。要叫得特别惊恐,这就需要一点点演技和你现场地发挥了。你要让守卫们以为火大得不得了,全慌着帮忙去灭火,没时间理会我。” “我提前叫侍女偷偷搬点湿柴过来,那样烟会比较大。”查查完全进入了角色。 孤儿忙不迭的点头。“这样好,但是这些都得你自己做,你的另一个侍女还有其他任务。” “我自己做?!”查查紧张的道。“没人帮我,我怕我做不来。” 孤儿挠挠头,看她这个样子,自己肯定手忙脚乱,于是道,“这样,派来提热水的侍女离开后,就让她楼梯拐角等你,你的另一个侍女,要提前埋伏在一楼的厨房里。” “到厨房干什么啊?这边已经荒废了,是为了您住在这儿才特意打扫的楼上。”查查说到这儿,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您是想通过送饭通道?” “聪明。”孤儿赞,“那天我被送来时,早就观察了地形,还假装和一个看守我地女人争执,跑到过走廊尽头,发现那边有一个食物通道,而且没有上锁。但愿那通道没有卡死,可惜我没办法去试试。” 她到过一些城堡,知道城堡中为了方便主人随时进食,或者餐厅在楼上的,都在走廊尽头设有专门的送食通道,其实就是小型木制的电梯,只不过不通电,空间狭小 子或者轮子做为控制开关。 如果身材娇小,就可以缩在送食通道中上下,不过很多人都不会注意这不起眼的地方。可孤儿注意到了,因为她绞尽脑汁要逃跑,自然连狗洞、老鼠洞都注意,更不用说相当于上下电梯的东西了。 “不用试。”查查沉默了半晌突然说,“这楼荒弃了不少年,但在我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我常常躲在送食通道和父亲玩捉迷藏玩,哥哥从来不知道。前些日子我还到下边厨房去怀念父亲,那个通道的。” 孤儿高兴得差点跳起来,这个主意她考虑了许久,但是因为没人帮忙而不能实施,现在万事俱备,只要吉利尔继续冷落她就好了。 和查查又商定了一下细节,约定了第二天晚上见。她看得出,查查很紧张,事实上她也是,但是她一定要表现出自信来才行。 但从第二天下午开始,她就手脚冰凉,定力真地差劲到无极限。好不容易挨到晚上,查查的侍女之一送来了热水,神色间倒是很镇定,让孤儿自叹弗如。 哆嗦着手换好衣服,她整个人都缩进被子中,提防万一有人多事,闯进来发现她的秘密。昨天她变着花样闹腾,到今天早上,折磨得门外地守卫没一个搭理她的,都觉得她万分讨厌。 火,火,火!快烧起来吧!这种中国神偷们声东击西的潜入王府啊、皇宫啊什么的招数被她运用到塔撒大陆,希望可以管用。 她焦心的等,就在差不多快要绝望,以为查查最终还是没敢动手地时候,她听到了尖叫,“着火了,着火了,快救火啊!”声音极其慌张和惊恐,使孤儿怀疑查查不是装的,她根本就是吓坏了。 孤儿抱着被单跳到门边,紧张的悄悄拉开一条门缝,立即就有一股浓烈地烟火味窜入了鼻端,而纷乱的脚步声和招呼着救火的声音更是此起彼伏。 吉利尔不想让太多人知道孤儿被囚困在这里,所以安排下的守卫都是普通的心腹仆人和女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卫兵,所以出了意外后显得异常慌乱。 孤儿等的就是这一刻,她本来紧张得腿软,但生死关头倒勇敢起来了,估摸着门外的人都走光了,立即开门跑了出去。 走廊里都是烟,呛得孤儿泪水直流,怪不得查查惊慌成这样,看来没少给火热料,结果超出了她的预期。不过在走廊里也不需要辨别方向,只要出门朝与楼梯相反的方向拐就行了。 她拼命的跑,二十来米的距离,在她眼里长得不到头似的,鞋上因为包了布而减轻了脚步声。而当她拉开送食通道的门时,发出了嘎吱一声响,惊得她差点心脏停跳。但楼梯那边还要嘈杂,尖叫、呼喊、噼噼啪啪的木材燃烧声,盖过了一切声音。 孤儿钻进通道,敲了一下板壁,感觉被人拉了下去。 过犹不及!孤儿再度感叹中国文字的伟大和精妙。这场火烧得太过了,只怕吉利尔会被惊动,马上来追她的落跑新娘。 她得快! 章节目录 第八章 追兵到了 落到一楼厨房那宽大而布满灰尘的台子上时,孤儿还利尔堵在这儿,幸好他没有这种智慧,等待孤儿的是查查的另一个侍女。 “这是地图,这件您要穿上,龙牙山晚上很冷。”那侍女手忙脚乱的帮孤儿系上斗篷,“出门一直往右,走差不多十分钟,您能看到一头巨型山羊拴在那里,已经上了鞍了,这是龙牙草,它最喜欢的,您喂喂它,它会比较温顺。” “它不温顺吗?”孤儿吃了一惊。羊,不都是温顺的吗? 侍女紧张的一笑,“对陌生人不太友好,您要小心,别让它的角顶到您,比匕首还利。喏,这边是干粮,龙牙山挺大的,恐怕一天走不出去。” 啊?? 她本来就路痴,现在连山羊也不会骑,而她要跑路的地方很大,一天走不出去,这不是就等着吉利尔捉她回去吗?只怕被抓回去会受到惩罚,还要连累了查查。 怎么回事?为什么又犯了盲目乐观的毛病?为什么总是有遗漏的问题没有想到?可是现在她骑牙难下,非要冒这个险不可了。 她苛责自己,却不想想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意外”,那是随时会出现,并且是人所不能预料到的。 “代我谢谢你家小姐。”她拍了拍侍女的手,“还有,伪装的衣服,拿来了吗?” 侍女点点头,把一包看来像是营救人员穿的黑色紧身衣和斗篷扔到灶台上。 “很好。这样吉利尔就会以为是外人潜入来救我地。千万要记得,不管我是成功还是失败,当吉利尔盘问你们,一定要说什么也不知道。” 侍女再点头。 其实孤儿还是有些担心吉利尔会怪罪到查查头上,可是现在也没什么办法,只希望将来有机会可以把查查接到安全的地方,让她不用嫁给列斯达公爵那个四十多岁的痨病鬼。 “保重。”她最后说,毅然走出了厨房的门。 她小心翼翼的穿过荒弃的院落,回身看到那座孤楼上浓烟滚滚。也不知道把什么引燃了,而前方是黑暗,也是自由。 借着微弱的月光,她看了一眼地图,图上那些曲里拐弯的线路,她曾经花了一夜时间来默记,就从昨天查查给她的草图上,可现在一紧张。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认得了,在这张正式地地图上也分辨不清路径,只得遵照那侍女所说,一直往右跑。 很快,她看到前方有一个白花花的东西,还伴随浓重的鼻息声,被身后废园那里传来的模糊的、仿佛远隔一个噩梦的呼喊声映衬着。显得格外清晰。 那是只巨型山羊。 孤儿蓦地停住了脚步,打量着眼前的动物。它高大得像一匹小马,但模样确实是山羊。全身覆满了雪白的长毛,从背部一直垂到腹部,四蹄和尾巴是黑地、双角是黑的,嘴是黑的、眼睛更是又大又黑,此时它也在打量着孤儿。好像衡量着眼前的人类是该骑在它背上的,还是该被它踏在脚下。 这动物除了长了一张羊脸,简直就是一头健壮的牦牛嘛!听说在某些西方神话中。羊代表邪恶,以前她看到小白羊羔时从不那么觉得,甚至因为小羊的可爱而拒绝吃羊肉,可看了这一只,她开始觉得所有的神话都有自己地道理。 “羊大人,咱们打个商量。”她哆嗦着向前,从背包中拿出那把龙牙草,谄媚的举着。 如果可以,她早就趁着山羊被拴着的时候跑掉了,免得有可能命丧羊口,可是她不能这么做,这头巨型山羊是她能成 所必需。 那羊张开嘴,咬住了孤儿手中地草,慢慢咀嚼着。孤儿全身发僵,感觉手指并没有被咬断,这才又走近一步,壮着胆,摸了摸它的毛。 “你带我下龙牙山,我保证把你送到一个特别好的地方,气候好,环境佳,就我们盈禄家好了,把你做为吉祥物而养起来。不愁吃、不愁睡、不用干活,受众人喜爱,闲来无事,还可以调戏一下母羊或者母马。怎么样?让我骑上去吧,然后用力跑,到时候你和我全自由了。”她不知道山羊听不听得懂,毕竟塔撒大陆和地球不一样,不是还有魔法残留吗?万一这是一只魔半 “要不你想去精灵家的星月森林也行。”她见羊没有反映,绕过羊头,解开了拴在它脖子上的绳索,丢在地上。然后,慢慢拉住了鞍,做出要上羊背地架式。她尽管心急如焚,却不敢动作太大,免得引起山头的警觉和反感,让她前功尽弃。 还好,山羊没有动,于是孤儿奋力骑了上去,因为羊毕竟和马不同,她骑马技术很好,骑羊就显得紧张无措,身子也不敢放松。 “走吧。”她呼出一口气,轻轻一拍羊头。这是查查教给她的,说龙牙堡地山羊经过特殊训练,拍头表示走,如果要转换方向,拉左右两根羊角就行。 羊动了。可是和孤儿所要求的有些差距。孤儿的命令是“走”,可它却突然咩叫了一声,撒蹄“狂奔”了起来,幸好孤儿因为紧张而死死抓着鞍,否则可能会给甩下来。 “慢点啊!慢点啊!”孤儿拼命想控制山羊,可是根本不行。这羊和打了兴奋剂一样,沿路乱窜,铁蹄落在石头地面上,发出咔哒咔哒的脆响,在暗夜中传出很远,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这边有动静似的,还好像在高叫:逮我啊,逮我啊,我在这里,背上还背着逃跑的盈禄伯爵小姐,快来逮我啊。 不仅如此,因为它跑得飞快,孤儿连路也辨不清了,一片黑漆漆中,只由得这羊乱闯,也不知道它是要把她送到何处?也许是送到吉利尔的断送台上去,也许跑出了龙牙堡,也可能只是转圈玩。 她死死抱着山羊的脖子,什么也不能做,甚至不能思考,唯一的愿望就是不要掉下来。她看过牧人竞技大赛,看到那些选手在野牛或者野马身上被狂颠,当时还看得津津有味,觉得人家坚持的时间短,等此时轮到自己才明白这有多么难受。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感觉周围的房屋树木变得稀疏,起伏的狭窄山路出现在前方,山间冷冽的空气扑面而来。 好运气啊,她不用看地图指挥,这山羊自己跑出了龙牙堡。好,这羊通灵性,一定好好报答它。 可是这开心没有持续多久,头脑混乱中,她听到有人叫:“在那里!”并且有无数光点从背后迫近,还有无数听不真切的喝骂声。 是火把!她虽然看不清,但心里却明白,追兵到了。 章节目录 第九章 路易路易路易 嗖嗖”的两声,两只飞箭疾掠了过来,一只越过孤儿得她立即伏下身子,另一只却射中了巨型山羊的屁股。WwW.ZHuaJI.ORG 山羊惨咩了一声,疼得四蹄乱跳,之后就狂奔起来,似乎要甩掉那只箭。但那箭哪能是甩得脱的,倒是它背上的孤儿差点被颠下来。更糟的是,慌乱之中她发现,山羊开始乱跑,被急雨般的弓箭逼得不辨方向,不向前冲,反而返回原路。 生死一线之间,孤儿生出一股强烈的求生勇气,一手抱紧羊脖子,一手扳住羊角,拼命导正方向,一人一羊就这么对着一条黑色岩道冲了过去。 身后箭矢不停,却因为黑暗和山羊的疯狂奔跑而大多落空,但也有箭只射向她的身体,有一只穿透衣服、擦伤手臂的皮肤,火辣辣的疼,还有几只箭射到了她的背上。不过因为她背着包裹,而包裹中放着好几大块硬面包,再加上距离稍远,箭已经失了力道,所以箭只是穿透包裹,却并没有伤到她。 “跑吧,不然你我一起死!”她抓紧山羊的角,大叫道,体会到了在地球上无法尝到的狂野滋味,死亡就在背后,面前的生是如此甘甜。 山羊也有生的本能,此时不用孤儿吩咐,认准了前方的狭窄山径,跑得比一匹小马还快,好几次孤儿以为它会迎面撞上突然突起的石头,人与羊一起脑浆迸裂,结果却又在她的惊叫声中险险避开。 可是路越来越窄了。每走一步都险象环生。与此同时,身后传来放焰火地声音,似乎是信号,让山上的暗岗劫住她和羊。 孤儿记起查查曾经给她讲过,到龙牙堡有两条路,一条路是可以并行几乘的所谓大路,马儿从这条路可以快速俯冲奔跑,但时间长了会伤害马蹄。吉利尔劫掠过往客商就从这条路走,每次都是下到半山再冲刺。那边还设有关隘。是绝佳防守之地,外人很难攻入。 另一条路则是羊肠小路,不仅曲折,有的地方仅容一人通过,一侧是悬崖峭壁,夏天还好,冬天的时候石道上结冰,别说马。连驴子也不肯走那条路,唯有巨型山羊可以,但也要小心翼翼的走才行。这条路无人防守,只在入口处有岗哨,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地。 看来她现在就是走的这条小路,而且因为孤傲家的追兵放信号晚了,山羊跑得又太快。她似乎已经过了岗哨之地,所以她现在应该把速度降下来才对,因为被迅速追上的可能远远小于“山羊失事”。 不过。这山羊身上钉了好几只箭,而身后地追击声虽然越来越远,却仍然不停,这些都惊吓了它,让它处于疯狂的状态。无论孤儿怎么吆喝、怎么发出命令,它还是拼命向前跑,两侧黑色的山岩不断快速身后倒去。 又惊险的转过一个山角。正当孤儿的心脏暂时恢复跳动的时候,就见前方出现了一条人影,正手脚并用的攀爬上一处陡峭地势,因为他出现得突然,所以和山羊形成了迎面冲撞之势。 求生是本能,躲避也是本能,山羊反应比人快,轻巧的向左侧一闪,避免了相互撞上。但是动物就是动物,它没注意到此处地山径已经窄得仅容一人通行,它这一跳,身体已经凌空,脚下就是万丈深渊! 为什么没背着降落伞?! 这是孤儿瞬间的想法,然后她听到了山羊凄惨的咩叫,扑向死亡的最后哀鸣,隔了好久后又听到重物落地的呯响,还有碰落的滚石之声。 好惨哪,一定摔成羊肉馅了。可怜的娃。可是等等,为什么她没事?! 惊愕中,她猛一回头,看到一个男人带着虚惊一场后的释然笑容望着他。月光下,他地头发比黄金还要灿烂,因黑暗而变得深暗 睛像夏天的山头。 “路易!路易!路易!”她狂喜,一连串叫了三声。 “亲爱地,见到我这样开心吗?”他笑,爽朗的眼神令月色都明亮了起来。 “啊,快放下我,会掉下去的。”孤儿不敢挣扎,感觉到自己的腰给两条强健的手臂紧紧抱住,但脚却还在腾空。 路易小心地把孤儿放到自己身体的左侧,看到孤儿因为还在害怕而紧紧抱着他的手臂,开心不已,又是咧嘴一笑,“放心,不要怕,我不会让一个女人在我面前跳崖两次地。” “你怎么来了?”孤儿不理会他的调侃,一手扔掉背后碍事的包,然后紧紧贴在石壁上,感觉下了山羊背,脚踏实地相对安全多了,可是因为一时不能适应,两腿还是站立不稳,必须抓着什么才安心。 “我来救我的女人哪,你可是我的,我怎么能容忍吉利尔抢走你。”他轻松的说,那么理所当然。 孤儿不想在这个时候反驳他,现在道路难行,后有追兵,救她的功臣,也就是那只山羊摔死了,她实在没有精力,也没有心情。 可路易闲心大得很,居然一返身,面对着孤儿站着,两手撑在山壁上,身体与孤儿几乎贴紧了,“吻一下你的勇士吧?他为了你可以牺牲生命。” “我不要你的命,我要你活着,把我带离龙牙山。”孤儿尽量冷静的说,想推开路易,可又怕他会跌落悬崖。 “不,我要求一个吻。”他很固执,甚至是趁火打劫,因为俯下了头,呼出的带着薄荷酒香的气息喷到了孤儿的额头上。 “好,先欠着,不然你救不出我,这价钱我不是白付了吗?”孤儿努力避过头,不想跟他纠缠这个白痴且没有必要的问题,因为他男性的气息忽然让她感到心跳加快。 路易哈哈大笑,“小守财奴,怪不得盈禄家被你治理成大陆首富。”尽管这样说着,还是低头吻了吻孤儿的头顶乱发,接着让开了身子。 “你带了多少人来?”孤儿还是没动,紧张得要死,感觉山风像要把她掀到悬崖边似的,再看看路易,却是好整以暇的站在她身边,根本没有一点营救人质的严肃感。 路易耸耸肩,“带人来?难道我不要你的命了吗?吉利尔不知道安插了多少奸细在我身边,我每一个行动都有人盯着,所以我一个人来的。” 孤儿吃了一惊,就他一个人哪能救她出龙牙山?! “那你的马呢?”她再问。 “马走不了这种山路呀,和我的侍从待在山脚下呢。” 还好,至少他有一匹马,两个侍从。 “那我们快走吧。”孤儿催道,“吉利尔不会善罢干休的,一定会派人追。” “这种地势,我倒不认为他会派人追。”路易有点孩子气的咬了咬拇指,“他肯定派几个人在咱们身后逼着,让咱们不能回头,然后带着大队人马绕过大路,到山脚下围堵,他这个人一向如此。不过既然你说要走. 章节目录 第十章 援兵 着,路易再度返身,因为山道狭窄,他不得不紧贴着才能绕到前边去。本文最快\无错到 抓 机阅 读.网 “小心,露水打湿了石阶,很滑。”路易紧握着孤儿的手,这一刻无比正经,严肃的脸庞有一种奇异的魅力。不得不说,今晚的他实在是帅哪! 两人沿着山道慢慢往山下走,因为脚下用力,孤儿才走了几步就觉得很累,但她咬牙坚持着,而从路易掌心传来的温热也鼓励着她。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深蓝色的天空慢慢变成了浅灰,微凉的夜中,她的衣服浸透了汗水和露水,羊肠小道的前方才豁然宽阔。 山脚到了。 而迎接他们的,不只有通往大陆中心平原地带的道路,还有吉利尔和他手下的一队人马。路易果然没有猜错,他绕过了大道,专门等候在这里,打算以逸待劳。 “这不是追风公爵大人吗?”吉利尔露出轻蔑嘲笑的神色,“我请您来商量正事,您为什么放着大道不走,偏要像老鼠一样走小道呢?害得我还得到处找您。” 路易哈哈一笑,紧紧把孤儿护在身后,“我来接我的未婚妻,找您干什么呢?我又没有特殊癣好。再者,她在龙牙堡呆了好几天了,不好意思再麻烦您了。请您让开一点路,我急着回鹰岩堡结婚上床哪。” 他说着,手拉孤儿向前走了几步,但立即被吉利尔挥剑拦住。 “您这是干什么?”路易凛然不惧的道,“想挑起孤傲家和追风家地争端吗?我单枪匹马的来。就已经说明,这个女人我不容他人染指,您今天让我们走,这事就当没有发生过,如果非要动用武力,我一人对你们一群,您当我会怕吗?” 孤儿就站在路易身边,看到他脊背挺得直直的,下巴傲慢的抬着。心里的没谱变有谱。 “我知道您不怕死,但死却是肯定的。”吉利尔冷笑,“您当您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吗?以一对敌百?何况我这儿还有三百人!您既然来了,就应该知道没那么容易回去。我龙牙山是任人随意来去的吗?” “怎么?要我像过往商旅一样付钱?好吧。”路易笑了一声,从衣袋中拿出两枚金币,抛在地上,“这个够了吧?不用找了,算我未婚妻在龙牙堡的饭钱好了。哦。对了。”他又扔下一枚金币,“听说她出堡时不小心烧到了您地一幢废园,这个当做补偿吧。” 为了防止孤儿太过紧张,两人一路上偶尔说几句话,孤儿告诉了他逃出龙牙堡的过程。当时路易很赞叹,夸孤儿非常聪明,还说自己的爱慕之情更加强烈了。 路易说的话和做出的行为都很有侮辱性,吉利尔当场大怒。但他并没有发作,凶狠的蓝眼睛中满是残忍的杀意,“要钱?盈禄伯爵小姐没有吗?我娶了她。可以用盈禄家的金子给你雕一个假头。不容染指,要是我染了呢?” “他胡说!”孤儿当场否认,气不打一处来。所以说,人品地高贵和血统无关,她看到过好多零人比吉利尔不知道正派善良多少倍。 路易回过头来。一脸温柔,“我相信你,亲爱的。不过就算你被逼嫁给别人也没有关系。谁娶你,我就宰了谁,谁伤害你,我照样宰了他了事,不管是谁都一样。到时候你以寡妇的身份嫁给我也没有关系,我爱你,我不在乎你的一切,你只要属于我就好。” 塔撒大陆上有太多人对她求过爱了,但在生死关头表达爱情,还那么热烈,她还是第一次遇到。路易的眼神如此真诚,她明白他是真心的,但路易的直率 涩而尴尬,心里呯呯乱跳,因为不知道如何应答,于偏暴力的一种,伸出手扳过路易漂亮地,中间有道凹槽的下巴,对着吉利尔的三百个重甲骑兵,低声道,“先解决了这个再说吧,而且我发誓绝不当寡妇。” “你嫁给我,就绝不会当寡妇地,我会活得长长的,一直陪着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路易突然吻了孤儿的额头一下,“这是我对诸神许下的诺言。” 孤儿瞬间进入了木僵状态,不仅因为路易突然吻她地举动,还因为他说那句话的神气,不得不说,非常非常打动人。这让她还是不知所措,于是粗声粗气的道,“你现在快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 笑容在路易脸上放大,似乎感觉孤儿很有趣,“我亲爱地,你看似精明,但应对男人的**实在不怎么在行,但是不怕,我会教你的。至于离开,我在拖延时间哪,像孤傲公爵大人那样不敢正面对敌的事我不做,但是莽撞行事,只凭武力的事我也两样不做。” 他说得好大声,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但是他既然敢这样做,就证明援兵已到,所以孤儿没有紧张,倒安下心来,她只是不知道追风耍得什么花样。 吉利尔闻言立即纵马向前,惊怒道,“原来你也不怎么爱这个女人,带着援兵来,也不怕我杀了她以惩罚你违背协议吗?” 路易哈哈大笑,“吉利尔,你派了很多奸细在我身边,你当我不知道吗?没错,我不清楚他们是谁,那是因为我懒得抓。他们每天把我的行踪事无巨细的都告诉你,我就是耍花样,他们也会信以为真的一并报告,这样不是省了我再想办法迷惑你的麻烦吗?我一个人出来,只带了两个侍从,而没有带军队,你大概早就知情了,但当我离开两天后,有一队追风家的打猎队伍出了鹰岩堡有什么问题吗?我有信任的人在我离开后帮我安排这一切,你有吗?” “路易,你真狡猾!”吉利尔本来还努力保持着风度,“您您”的叫着,这时候撕破了脸,什么也顾不得了。 “狡猾总比卑鄙强。”路易耸耸肩,声音变冷,“来吧。现在你要支付抢走我未婚妻,并试图伤害她的代价。”话音未落,他打响了尖锐的忽哨。 登时,有十来个人从幽暗的山岩中现身,每人手中都拿着形状奇特的马鞭。 这下轮到吉利尔大笑了,“你想以十几人对抗我三百精锐骑兵吗?路易,你还真不是一般的蠢,你知道大队人马出现在孤傲家领地里就会引起我的注意,所以只带来十几个人送死吗?” 路易没有回答他,只是慢慢拔出长剑,指着吉利尔,脸上居然挂着微笑,自信的微笑,“我在等他们慢慢抄到你的后路才和你摊牌,吉利尔,你大概忘记我们追风家是什么样的家族了。动手吧。” 随着他说出最后三个字,那十几个人挥舞起那奇特的马鞭,空中登时响起鸣哨般的声响,很有节奏感。 吉利尔脸色变了。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马铃声 风家族是马上的家族,他们像风一样自由,虽然住在变了祖先的游牧习气,徽章上的图腾也是他们的召唤兽金蜂,但他们崇拜马神,爱马如自己的家人。同样,驯马、御马也是一等一的高手。 吉利尔到现在才明白路易的战术是什么,如果他没有看错,那十几个追风家的士兵挥舞的奇特马鞭名为“马神鞭”,是传说中一匹大如巨龙的神马死后,由其骨、其皮、其鬃毛制成的,世上所有的马见了马神鞭都会立即臣服,就像兔子见了狼一样,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只能哆嗦着站在当地,任其宰割。 这一刻他很后悔,他不该为了显示孤傲家的威势而带着重甲骑兵来的,如果全是步兵,路易今天必死无疑,可是现在后悔来不及了。就听马神鞭在挥舞时呜咽般的鸣响,那些追风家的士兵口中更是念念有词,仿佛是为他唱响的丧曲。 片刻,所有的马全惊了,长嘶着、哀叫着扬蹄踢蹬,有的还拼命在原地转圈,更有的干脆跪伏在了地上,无论背上的主人怎样控制和安抚也无济于事,反而被纷纷掀下马来。 重甲兵骑马冲起来威力很大,但是落下马来就行动笨拙,连从地上爬起都很费力,何况马儿掀翻主人还不算完,而是疯了一样四处乱窜,踩踏得落马骑手伤亡了三分之一还多。顿时,吉利尔的人数优势消弥大半,剩下地人也在甲页的碰撞声和铁蹄的践踏声中惊惶不已。战斗力下降。 “路易,你居然!”吉利尔也被掀下也马背,但他站在队伍最前面,没有受到踩踏之苦,只是他精心策划的一切,眼看成为泡影,不禁恼羞成怒,起了鱼死网破之心。 “我们两家之间多年来争斗不断,但我从来没有用过马神鞭。因为我以为那是人和人的战争,凭的是智慧、力量和勇气,动用神器和魔法是懦夫的行为。”路易神态坚毅的道,“可是今天不同,你抢走我的未婚妻,并以此作为要挟,对付这样无耻卑鄙之事,也只好用点不寻常地手段。骄傲吧。吉利尔,马神鞭自从魔法消失后就再没有用过,今天为了你而破例。来,我们为盈禄伯爵小姐决斗一场,我要堂堂正正的让你明白,没有人能从我身边夺走她!” 他说完这话,又打了一声忽哨。哨音一落,他的大白马就从一片混乱场地那头奋蹄奔来。在天色将亮的一片灰蒙蒙中,像一处洁白的云飘落在了地面上,中途无数人阻拦。却没人能够拦住,马神鞭对它也毫无影响。 路易把长剑插回腰上的剑鞘,在大白马奔到身边的一瞬,以一种极快速和优雅流畅的姿势翻身上马,同是右手往下一抄。立即把孤儿提起,放在马背上。 他又把她像破布袋一样横放在马背上,让她很不美观地呈趴状! 孤儿万分无奈。可也只好抓紧马鞍不动,忍耐着被硌着的肚子传来的阵阵不适感。他是怕她受伤,才不让她骑在马后吧?这样想的话,心里会舒服一点。而且这姿势虽然难受,但勉强可以看得到全局,观察角度还算将就。 就见路易左手从鞍侧拿起他那对亮银色的轻便战斧,右手一提马缰,高呼一声,“为了我的美人!”纵马冲向了吉利尔。 吉利尔似乎不愿意和路易正面相对,而且他也没有马,于是向后急退,由他的侍卫们一拥而上。 直到此刻,双方的混战正式开始了。 孤儿不愿意看到杀戮和流血,干脆把头深深埋起,不看也不理。但是围绕在路易身边地、刀斧砍入肌肉的声音、骨头的碎裂声、人地惨号声和马鸣声、还有喷溅的血液落在她的头发上,让她无法忽略这场短兵相接的战斗。 虽然在战前就折损了吉利尔三分 人马,但路易一方在人数上还是以十几对二百,好在马上,有冲击力,而那些重甲兵行动起来连步兵也不如,双方地实力此消彼长,一时之间打了个平手。 受大白马的行动路线所限,孤儿看不到吉利尔,只听到他声音略有点凄厉的笑道,“路易,你做下了准备,难道我没有吗?你自恃勇武,可是我还埋伏了三百人,看你要如何杀出重围。干脆投降吧,我会给你一个全尸,不然我把你地尸体挂在龙牙堡外喂乌鸦。” “操你,老子从来不知道投降为何物。”路易笑道,又随手砍死两个人,战得性起,粗口也暴出来了。 “咚”的一声,天空中又爆出一支焰火。而几乎就在同时,喊杀声从四周响起,看来吉利尔不是耍诈,他果然还有人马埋伏在附近。 这样一来,形势就发生了逆转,势均力敌之势变成了路易一方惨战,尽管马神鞭挥舞不止,来增援的孤傲家的骑后再度纷纷落马,但又加上两、三百人的人数优势,还是使孤傲家一方大占上风。 孤儿伏在马背上,和路易的身体挨得如此之近,她都能听到他因为用力挥舞战斧杀敌而变得浊重的呼吸,也能感觉到他肌肉的起伏。可是她什么也做不了,只能靠路易保护。 忽然,她听到路易闷哼一声,接着有温热的液体落在了她的后颈之中,惊恐中勉强抬头看去,就见路易的左肩上被砍中一刀,因为没有穿盔甲,刀口很深,血如泉涌。 “你受伤了!”孤儿一惊,说了一句人所共知的废话。 “是啊,再许诺给我一个吻,我就不会从马上倒下去。”他无所谓的笑笑,可是因为连痛带累,脸上全是汗水,金发贴伏在了额头上,眼睛却还亮晶晶的。 “好,我给你十个吻,你不能让吉利尔打败,快点逃出去。”孤儿大叫,“实在不行就丢下我,吉利尔想得到盈禄家的继承权,不会杀我的。” “我不同意。”路易又砍死一个试图伤害大白马的人,鲜血更是四溅,“没人能从我手里抢走你,除非我死。” 孤儿觉得路易这样是不理智的,可是她没有时间劝他,因为在短暂的缓和后,他再度陷入缠斗,而且越来越吃力,孤傲家的人似乎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围在大白马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不过才几百人,看来却似乎杀不完一样。 看来,她这次的逃跑计划要失败啊,还连累了路易。 孤儿心中的沮丧和绝望混杂在一起,感觉很难受。而就在这时,在一片嘈杂的声音中,她似乎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马铃声,就像暗夜中死神降临的信号。 瞬间,四周的一切都变得遥远而模糊,孤儿的感官似乎超越了空间和距离,看到起伏的山峦上站着一匹比夜还要黑暗的高头大马,马上骑士身着黑色的盔甲,黑色的狮子头盔,手中的巨剑在渐渐笼罩大地的晨晖中闪耀着可怕的蓝光。 “阿德斯!我在这儿!” 她大喊起来,声音中有几分兴奋和释然。他来了,她得救了!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 内讧 过,她的声音固然很大,但在喊杀声一片战场中也被奇怪的是,尽管如此,却好似许多人都听到了她的呼喊似的,不约而同的向山道的另一侧看去,或者是那名黑衣骑士的存在感太强大了,让人无法忽略。 就见阿德斯举起疾风巨剑,剑刃上死亡的蓝光像流水般掠过。接着,他一提马缰,纵马驰来。 铁蹄得得响,地面也似有微颤,每个人都感觉到了极度的危险,不等吉利尔发话就自动撤离路易身边,各自寻找有利地势,紧张的等待着那幽灵般的黑马和死神般的骑士降临于人群。 霜雪的速度很快,大大超过了正常马匹,似乎是能飞翔一样,片刻就冲到了战场上。追风家的士兵还在挥舞马神鞭,操纵孤傲家的战马乱踏乱踢,搅乱吉利尔的战阵,但这些完全影响不到霜雪,它就那么骄傲、直接、充满力量的闯了进来。 接下来就是短兵相接,孤傲家的骑手人数从多,虽然身穿重甲,行动不便,但站在一起也是密密麻麻的一片,打不了人也能绊了马腿。可是阿德斯实在太强悍了,这么多士兵在他眼里有如练武时用的草扎靶子,他纵马跃入人群,挥舞疾风剑,砍瓜切菜一样,断肢残骸在他身边飞舞,好多肢体还藏在盔甲中,就已经被他砍离了身体。 那一刻,孤儿明白了为什么他号称死神! 她埋下头,不忍再看。虽然都是敌人,毕竟也是血肉之躯,可惨叫声地堵不住的传入了她耳朵。正心下发麻之时,忽然感觉身子一轻,路易已经把她抱了起来,终于不让她再趴在马鞍上,而是坐在他身前了。 “他是谁?”路易问。 “阿德斯军团地头儿。” “哦,就是那个冒充八百年前死神的人,那个冒牌的佣兵之王吗?是你你花钱雇了的?” “他不是冒牌货。”不知道怎么。有人说阿德斯坏话时,孤儿有点生气,“再说了,你怎么知道我雇佣了他?” “亲爱的小姐。”路易无奈的笑,“塔撒大陆虽然大,可是秘密长了翅膀,片刻间就能飞遍十大家族。不过所有人都说他是假冒的,要知道魔法已死。八百年前的人与物,不会再回来。” 孤儿险得说,阿德斯是她亲自挖出来的,是性质上属于她地奴隶,但却生生咽下了这话。她不知道阿德斯复活的原因是什么,也许他有秘密,所以她不该到处乱讲。 “不过他的马真是神骏,居然不受马神鞭的影响。要知道我的霜雪可是从小马驹时就日夜感受马神鞭的存在。这才可以无视神马之力的,你那佣兵的马为什么也可以?” “霜雪?”孤儿一愣,那大黑马原来是路易地吗?但她随即意识到路易是指自己的马。 这两个人直是奇怪了。为什么给马起一样的名子。其实路易的马是大白马,叫这个名子倒贴切些,阿德斯的马明明是黑的,难道是意指黑雪吗? “他的马真是帅死了。”路易赞叹道,“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如果不是因为大陆上神马已经灭绝,我甚至怀疑那马是神马后裔。从这匹马上来看,他就算冒充八百年前地死神也情有可原。毕竟他的马、他的剑都是极品宝物,能有这种装备,当个佣兵之王也合格了。” “他地人也很强大,你没看到他对敌吗?虽然残酷些,但不能否认他的无敌。”孤儿瞄了一眼战场,有一半人已经或死惑伤于阿德斯的剑下。吉利尔大呼小叫,可是败局无可挽回。 她说着,稍一回头,正看到路易肩上的伤口狰狞的外翻着,还有鲜血汩汩流出,登时吓了一跳,惊叫道,“路易,你现在马上去治伤,至少得先止了血!天哪,这伤口好深。” “你地佣兵在为你战斗 么能袖手旁观?”路易扣过马头,“我注意到你叫我没有叫我公爵大人,这是否意味着你接受我了呢?” 孤儿气得想跳下马。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居然还在调笑,可是路易用那只伤臂揽着她的腰,她不敢稍动,以免让他伤口加大。 而正当她犹豫地时候,路易也杀入了战团,虽然像他这样打仗还把女人放在鞍前的从未有过,但因为孤傲家的士兵已经被阿德斯吓破了胆,他单手执斧也能应付。 阿德斯一人杀入战阵已经很可怕了,再加上本就骁勇善战路易,真的好像虎入羊群一样,羊虽多,却只是猛虎的食物。 不过路易打了几下就停下了,叹气道,“都让他杀得差不多了,打来没劲。” 他说这话时,和阿德斯是并排而立,两匹霜雪似乎还很友好,没有互相呲牙咧嘴,也没有互相喷着鼻息踢蹬,而阿德斯回身看到孤儿,想也不想,一把把她从路易的怀里抓过来,让她横坐在自己的马鞍上。 路易只觉得身前一空,没料到这佣兵会这么做,顿时大怒,“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执斧指着阿德斯。 阿德斯根本不理会,像没有听到一样,看似粗鲁,但实则轻巧的扳过孤儿的脸一看,见她虽然憔悴了些,但神色正常,这时候还有闲心,眼睛叽哩咕噜的四处乱看,显然没有受到伤害,心中稍安,然后努力忽略掉自己未见到她时的担心,和见到她平安无事后的开心。 “我再说一句,把我的未婚妻还给我,否则我不管你是否解了围,照样不客气。”路易真的怒了,晨曦中的灿烂金发显得有些冷,活泼开朗的神色在这一刻显得无比严肃认真,杀意弥漫,有一种说不清的魅力。 “我在验货。既然没事,我就要带走了。”阿德斯冷冷的吐出几个字,有点厌烦的味道,似乎不屑于解释,可是不得不说明一下情况。 这回轮到孤儿大怒了。什么?验货!拿她当他保下的货物吗?他就没有一点人类的感情吗?尊重一下她会死吗?对女人绅士一点,会中毒吗? 她气得回肘打向阿德斯的胃,这是小独教她的女子防身术招式,对付不怀好意的色狼非常管用。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穿着盔甲,这下子手肘正撞上钢铁,疼得她轻叫了一声。 她的叫声刺激了路易,他策马上前一步,挥斧便砍。 阿德斯轻松执剑隔开,于是路易又攻过来第二斧,阿德斯照旧格挡,并回剑一抹,迫得路易收斧自顾。片刻间,叮叮当当之声不绝于耳,两人过了四五招,不过路易在武力上本就不及八百年前的死神大人,又因为受了重伤,几招后就似支撑不住了。 “不错,值得我的女人付你那么多金币。”路易气喘吁吁,眼神中透出一股不服输和越战越勇的意味。 “你也不错,在我手下过了几招还没死。” “哈哈,那再来啊,没人能抢走我心爱的人。” “我要带走她。” “那打吧。” “好。” “停止!”孤儿瞅准机会大叫,有点让这两个男人气着了,“你们好了吧?战场上自己人打起来?玩内讧?吉利尔都跑了!”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 抓到人质 回路易比阿德斯反应快,或者是因为他比阿德斯更在存在,他一带马缰,向着孤傲家的军队败逃的方向追去。 其实吉利尔的人还有战斗力,但他们先被路易突袭,后摄于阿德斯的强大,已经吓破了胆,能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训练有素了。 白霜雪很快追近了以双腿逃命的吉利尔,路易单手摘下挂在马鞍上的一条长绳,像牛仔逮小牛一样抛出绳索,准确的套上吉利尔的身体,然后策马回跑。在吉利尔的大声惨叫声中,凭借霜雪的力量拖行了他一段才停下。 孤傲家的士兵没有人一个回身救他们的领主,可见吉利尔平时的行为有多么不得人心。 “我们也去看看。”孤儿对阿德斯说,没意识到自己正舒舒服服倚在人家的胸前,自然得很。担惊受怕这么多日子了,现在窝在一个凶神怀里,居然感觉无比安全。 谁说凶神就一定是不能接近的?要辩证的看问题,比如和凶神在一起肯定没人敢惹。 阿德斯没有回答,但催马前行,很快到了吉利尔面前。只见路易跃下白马,拔出腰上长剑,压在吉利尔的左肩上,迫使他跪倒在地。 “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路易喝道。 “为什么?”吉利尔衣服碎了,身上还有多处血痕,这场争斗已经输得无可再输,却还倔强着。 “因为你私劫她、软禁她、意图伤害她。” “我想娶她为妻,你们追风家想要什么。不也是去抢吗?”吉利尔试图站起,但路易虽然受伤,却还是以优势力量压制住他。 “我们明抢,不会使用阴谋诡计,当姑娘家不愿意,也不会强迫。”路易轻蔑的看着吉利尔,“况且我们是为爱而抢,你呢?” 你当初不也是看中了盈禄家地钱?孤儿心中暗道,但比起吉利尔。路易的所有愿望和行为都显得光明正大,因此回想起来,并不让人讨厌。况且,他现在对她,似乎是动了真情,可惜她现在不能接受。 “杀了我吧。”吉利尔第二度起身未果后,怒道。 路易哈哈大笑,“杀你?容易。但是在你下地狱之前。可否告诉我,不怕死的话,刚才又为什么放下体面逃跑?” 吉利尔被问得无语,一斜眼看到路易的剑锋,又感到害怕。刚才的话说得慷慨英勇,那是因为羞愤所致,可话一出口又后悔了。 “好吧,好歹你也是一家领主。世袭的贵族,我会让你死得有尊严,因为我不像你。有侮辱他人的渴望。”路易面色转冷,瞄了一眼坐在阿德斯身前的孤儿,又看了看慢慢跟过来的自己地手下,“我以诸神仆人的名义虔诚,或许,在他心目中。非战场上杀人,都是要尊重被杀者吧。 “不,别杀他!”孤儿突然插嘴。 路易一愣,皱了皱眉,“你喜欢他?” “你疯了吗?我怎么会喜欢他?比起孤傲公爵大人,我还不如嫁给驿马家的痨病鬼大叔列斯达。”孤儿给路易的反应气得够呛,但感觉提到列斯达的时候,身后阿德斯的身子僵了一下。 是啊,他是驿马家反出的人,可是他认识这个列斯达吗?不可能呀,列斯达才不到四十岁。也许是这个家族的名子让他有反应吧。 “你是我地未婚妻,应该嫁给我,我刚才和你说的话是算数的。我说了,那是我对诸神的承诺。”路易很严肃,因为太阳已经升上了山头,更照得他金光灿烂,眼睛碧绿如洗。 不得不说,他长得真的很帅。虽然还不知道阿德斯的长相,但这两个男人在气质上南辕北辙,一个像阳光 像暗夜,前者让人的心都敞亮起来,后者却神秘而优 不过现在她有太多事情做,没精神和男人歪缠,只得敷衍道,“现在时候不对,不说这个好吗?我要饶了他的命,是因为我答应一个人不伤害他。而且,我们虽然出了龙牙堡,可还没出龙牙山,他地属臣必会派人来追,留着他不是个很好的人质吗?你的伤得治疗一下,我们也不宜立即急行。” 她心中有个计划,必须要吉利尔活着才能实现。 她说了一大套理智地话,可路易只注意到了最后一句,不禁微笑道,“心疼我吗?好吧,我们就在龙牙山扎营,看孤傲家的属臣有多少敢跑来。” 孤儿简直拿路易没办法了,因为他只捡自己喜欢的话听,其他似乎可以自动忽略,“找个有利的地形才好,现在比起打仗,谈判更加重要。你来扎营吧,我和我的人有点事要私下谈谈,多弄一个帐篷,我要用。” “一切听从你地吩咐,亲爱的。”路易一脚踹倒吉利尔,因为实在不喜欢听孤儿说那个黑骑士是“她的人”,因而顺便泄愤。他地手下立即有人上前,把前几个小时还不可一世的孤傲公爵大人捆了起来。 而早在吉利尔被捆起来之前,阿德斯已经带转马头离开,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 孤儿摸了摸霜雪的鬃毛,感觉它欢快的打了个响鼻,不禁也有几分舒畅,“你看到这附近有村镇吗?我得洗个澡,实在太难受了。”她说。 昨夜一路逃命,汗水、露水浸湿了几次衣服,因为在路易的马背上亲临战场,不知道谁的血也溅到了她的头上,这会身上一阵阵发黏,头发也粘在了一起,还有血腥气,实在让她无法忍受。唉,身为物质极大丰富的地球人,就是适应不了这种艰苦的情况啊。 “没有。”他的回答令她泄气。 “那怎么办?” “那边有一条河,你可以在河里洗。” “好,我去河里洗,你帮我望风。如果有任何一个人看到我洗澡,你就给我挖出他的眼珠子,再顺便挖出他的心,因为我不要他记到心里。记着,就算有只山羊路过也不行。”孤儿吩咐。 哈哈,花大钱的主顾说起话来就是爽啊。尤其吩咐这种死神一样的人物,那种成就感,真不是盖的。 阿德斯没想到孤儿这样痛快,一瞬间没反应过来。他只是想吓退她,毕竟大白天在河里洗澡,对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一个贵族小姐来说实在是很不雅观,而且不和礼仪。 可是,她为什么那么信任他呢?知道她在河里洗澡,他可能忍不住会看,并不是一定能做得很职业。 其实他不明白,因为他之前贬过孤儿的身材没有料,一向对她的美丽又表现得无动于衷,所以孤儿真的以为他是绝不会偷看的。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 导火索 阳升到头顶的时候,河水也晒暖了,不如想像中的冷山的气候就是如此,晚上虽冷,白天却是初夏的感觉。WwW.ZHuaJI.ORG 孤儿站在齐胸高的水中,感觉清凉柔软的水流冲刷过全身的皮肤,舒服极了,所以尽管头发上的血腥、身体上的汗渍已经清洗干净,她却不愿意离开。 脚下是又圆又滑的河底石,偶尔腿上微有些刺痒,可能是水中的小鱼在啄咬,这一切都让孤儿心情大好,不时撩撩水面,拍打出几朵水花,在水中来个三百六十度转体跳,然后在往河水略深的地方游上一会儿,玩了个不亦乐乎。 在现代时可没这样的待遇啊,虽然有设施非常好的游泳馆,可除非游早泳,不然泳池里就总是有很多人,人多的时候像下饺子似的,海滩上也是,要像她这般折腾,早就被骂没有公德了。何况河水和游泳馆内的水不同,活得水流像是有生命般,所有的水珠都似与她的身体嬉戏,心也感觉跳跃起来。 现在整条河都是她的啊!她估计附近五里之内的生物都让阿德斯的杀气吓跑了,这么半天了,天上连一只鸟也没有飞过。哈哈,有这样的凶神在身边真是好。 想到这儿,她抬头看看河岸上一块突起的地带,见阿德斯就背对着小河坐着,背挺得笔直,身上的盔甲已经卸下,白衬衫配着棕色皮甲和黑色齐肩的半长发,还挺好看地。他的旁边是黑霜雪。马屁股对着河,也没有看向这边。 不错,这佣兵头子有君子风度,没有偷看。不过再想想也有点挫败感,她这身材还没料吗?虽然不像塔撒大陆上的女人身材那么生猛,但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起伏的曲线也是挺不错的,况且皮肤比之这里的大部分女人强多了。怎么就那么不吸引人? 不过她也挺奇怪的,人家不骚扰她不是很好吗?难道还希望他来色她?!真不了解自己了。想必是女性骄傲受了打击,急于被人承认吧。 不管他,这没眼光地死奴隶,在水里再玩一会儿,就让他在岸边等吧。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因为他听到水面上传来水花的声音还有欢笑声。有好几次差点扭头去看,结果又强行阻止自己的动作,脖子都已经酸疼了。 这女人是怎么回事,居然信任一个相识不久的佣兵?她平常也这么轻信人吗?看着倒是一副很精明的样子。如果今天在这里看守的人不是他,她早就被 想到这儿,脑海里不知怎么就出现了在紫金王宫时,她要他冒充床上奴隶的事,那天她只穿着一条奇怪的短裤和紧身地、不知什么料子的小上衣。当时他要很努力才让自己的眼神从她身上错开。 她身段很美,不过很青涩,并没有爱西那种致命的肉欲诱惑力。而且他相信自己不是为了她的美色而有反应。当年他纵横大陆的时候,有多贵族小姐、妖艳名妓、清纯渔女脱光了钻到他床上,他心里也没有这样过,像羽毛轻轻刷过,很陌生的感觉。像是 扑的一声,霜雪喷出了一口鼻息,蹄子刨着石地。发出地声音很刺耳。 阿德斯抬头一看,见它嘴唇翕动着,连马牙都露出来了,看来像是笑,嘲笑,嘲笑他身后有一个美人在洗澡,他却连一眼也不看。 “老实点。”他低喝了一声。 不过霜雪今天不太听话,不但没有老实点,还又喷了一口气,嘴张得连下牙也露出来,似乎嘲笑之意更浓。 阿德斯有点恼羞成怒,“这女人是个财迷,如果被她知道我看他,她会把佣金扣掉一半。我的部下坐船过海,她都要收船费。” 霜雪听了这话,不 子了,而是干脆四蹄顿地,喉咙中发出咝咝的声音,人笑得前仰后合,不可自失抑一样。 阿德斯愤然起身,有一瞬间地冲动,想把这匹多事又颇通灵性的马踢到河里去,让它和那女人一起洗。他是个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自己的人,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要和一匹马有这样白痴的对话。是啊,霜雪只是一匹马罢了,就算是神马后裔也不懂得人类的感情,和它说这些干什么,他真是疯了。 他无奈地闭上眼睛,感觉那个女人简直是他身上的导火索。 世事于他而言,根本就不值一提的。他地生命中只有战争和流血是真实的,只有这样他才觉得自己有存在的必要。而除了与驿马家的瓜葛,他不介意任何东西,包括爱西在内,世人的排挤、诬陷、误解,他都不屑于辩解一句,可是对她,总是有些奇怪的反应。 第一次见她就被她气得差点失控,她居然说他是她的奴隶,还有理有据的;第二次更是把他从马上砸下来,让他恼得想杀人,对一名骑士来说,非被敌人打倒而掉下马,根本就是奇耻大辱;第三回,她挑衅的神态,贵族的优越态度,还有那身凛然不可侵犯的魔法刺,激得他产生了一种极强的征服欲,所以他强吻了她 想起那个报复和征服性质的吻,他不禁摸了摸嘴唇,当时他吻得没有感情,就像一场小小的战争,但现在回忆起来,她的滋味真的很柔软、很甜美,胜过他吻过的任何一个女人。 她给他的感觉不一样,对于女人,他要么喜欢、要么讨厌,很单纯的需要,但她有本事让他恼火、让他生气,有时候想伤害她却没有动手,想杀了她却又下不了刀,一直处在狂怒和平静的边缘。 或者,是因为看到她精明势利的外表下,有一颗温柔甜蜜的心吧。那些又可笑又着莫名其妙的正义感,坑人家的东西还要光明正大,对奴隶是那样的平等相待,从骨子里就没有看不起的意思,在生死关头的时候还很勇敢。她雇佣他,支使他做这做那,却在白泉中为了他的生命,愿意放弃她那么想要的魔法石,还有那些蜂蜜蛋糕—— 他见识过太多的虚情假意了,而她真的和别的贵族小姐,和他所见过的那些贵族小姐不同。假如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应该不会轻视吧。 正想着,就听霜雪嘶鸣了一声,抬头一看,不知何时,这匹陪了他多年的神马、他的伙伴、已经转过了马头,面向河水了。 “她要求有动物看她也不行,你想让我挖出你的马眼吗?”他苦笑一声。 霜雪又叫了一声,然后突然扬蹄向河边跑去。 阿德斯一惊,“她出了什么事吗?” 紧急中再顾不得其他,起身向河里望去。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 脱衣服 谓赶得早不如赶得巧,如果阿德斯早回头,孤儿还没来,如果他晚回头,她还掩身在大石后。可偏偏他回过来时,孤儿正赤身**的跪在石上拿衣服,她纤细莹白的身体,湿漉漉的黑发和青石碧水映衬在一起,居然纯洁无邪和冶艳诱人并存,看得阿德斯的心灵似乎被什么撞了一下,目光无法挪动。 对于男人**辣的目光注视,是女人就有反应的本能,本来孤儿正打算上岸穿衣服,但霜雪不知为什么突然跑到河边,而且右前蹄不断刨地,不,应该说是顿地,马头使劲的左右摇晃,还喷气不止,似乎是人类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不禁疑惑。 而就在这时,她感觉有异,就连皮肤都有些莫名其妙的发麻,抬头一看,见阿德斯就站在岸边不远处的高地上,就这样大大方方,直眉瞪眼的望着一丝不挂的她。 她吓了一大跳,本能的用双手遮住三点,往后退了一步。不过她忘了是身在岸边的岩石上,因此惊叫着一下子又掉入了河中。 阿德斯跳下高地,想去救她,但才跑到河边,就见孤儿浮出了水面,一手挡着前胸,一手指着他,气得手都抖了,“阿德斯你个不守信用的家伙,你居然监守自盗!” 对于无意中看到她的**,阿德斯其实是有点抱歉的,不然也不会丧失思考能力,看到她落水就跑下来。不过此时看她又羞又气的模样,站在齐胸高地水中,脸蛋儿红红的,神色还有点慌张无措,不再是平时恨不得把别人口袋里的钱全刮出来的精明模样,心不禁都软了,蒙面巾下的脸微笑起来,起了逗逗她的心,因此双手一摊。给她来个默认。 孤儿真想一头扎进水里,永远不出来啊。她真是在这个男人身上亏大了!居然让他了个通透,而且还是两次。可恨的是,他居然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 “你得威胁,“你破坏合同规矩,我要扣你地佣金!至少一半!” “这么多?”阿德斯问。平常冷淡的声音,这时候有一丝调笑的意味,“既然如此,我现在就要过去抱抱你,也许就在这儿夺走你的贞操,你把其余的钱全扣掉好了。反正我拿走的,你要不回来。” 他说着大步向前,吓得孤儿发出一串尖叫。阻止阿德斯过来。可阿德斯哪里肯听,直到他的脚沾到了河水才停住。此时他距孤儿更近了,都能看到她美丽颈窝和肩窝上的水珠。一颗一颗晶莹极了,反射着她地诱人。 她真的真的好可爱。 再看霜雪,笑得差点以头撞石头。谁说动物不会笑来着,霜雪不是要笑死了吗? “你别过来。”孤儿看不出阿德斯这样说是真是假,简直吓坏了。忙道,“好吧好吧,我不扣你一半佣金。但是你违反约定,意思意思也要惩罚一下。” “不行,只要你扣我一个金币,我就要下水去抱你。”阿德斯一步不让,欣赏着孤儿的紧张。 孤儿气得要死。 哪有这样的,他犯了错,而且是应当被阉掉的大错,居然还这样趾高气扬?还有天理吗?这时候不能再退,否则以后就治不了他了。不过他嘴里说得凶,眼神也瞄在她身上,却不是死盯,而且也没有进一步行动,那么,他是诈她的吧! 好啊,比狠?!她现在就出水去让他抱,看他敢做到什么程度。他之前也不是没看过她的身体,不是说没料吗?而且没有半点动情地表示,十之**他就是吓她的。看他的模样,一定 帆了,不可能随便看个女人**就兽性大发。 想到这儿,孤儿一咬牙,向水边走了几步,虽然还用手臂护住胸前,但上身已经露出了水面。她这样做实在是不理智地,可是她气得发疯,突然生出了赌气的心。 阿德斯没料到孤儿和他比狠,不禁向后退了一步。她的样子实在太有诱惑力,难道她自己不知道?只是站在水里就已经让他全身的血液开始向某个可疑的地方集中,如果她真地就那么跑到他面前,他可能会控制不住,在河岸上就占有她。 可是他不能那么做,虽然他很想。 这时,只感觉身后一拱,霜雪的头正蹭在他的背上,似乎在推他。 “不想挨几鞭子就不要多事。”他低声骂道,“你作弄我已经够了,居然设陷阱,不过别忘记,你只是一匹马!” 霜雪露出大马牙,不过也不敢造次,只是扬脖长嘶了声,奋蹄跑开,也不知道是为了制造两个人**相见地机会,还是真的不想挨鞭子。 而孤儿本来凭着一股情绪而向前走了几步,这时又害怕起来,不过她看到阿德斯退了一步,还别过头去,心中升起了胜利的得意感。 她就说嘛,这死奴隶其实是很君子的,虽然有时候非常粗野无礼,但仍然可以信赖的。哈哈,看来她美色逼人,他根本不敢看,还说她身材没料?! 不过,她的高兴没持续多久,当她看向四周的水面,不禁惊叫了一声,发现她的衣服被冲走了,于是立即潜入水中去追。 刚才她是上岸穿衣服的,结果被阿德斯一吓,人落水,衣服也掉进去了。她就这么一身衣服,如果没了,要怎么上岸? 岸上的阿德斯看到孤儿去追衣服,也立即脱掉马靴和皮甲跳到了水里。贵族小姐会游泳非常少见,他看她游得虽然不错,但只怕应付不了河中的水流,如果把她被冲走就麻烦了,他不能让她死,她花了五十万金币保自己的小命。 是否真的是为了那五十万金币而拼命救她,他没有时间考虑,只是奋力游近了孤儿,然后从身后搂住她,向回游。 “我的衣服。”孤儿没有挣扎,因为她已经没什么力气了,刚才一味的想追衣服,却没考虑自己的体力,幸好阿德斯及时游了过来。 “你的命比较重要。”他只吐出向个字,迅速游到河边。 他在水中站起,把孤儿夹在肋下往岸边走了几步,等水到他大腿处时,一直很配合的孤儿突然挣扎了一下,跳进水中,然后一返身,挤入了他怀中。 这举动完全出乎阿德斯的预料,一瞬间僵住了。 水,荡漾在她身后,淹没了腰以下的部分,但她的背暴露在阳光下,看来柔弱而性感。而且由于他的衬衫全湿了,而她全裸着,两人的前胸几乎算是没有隔阂的贴在一起,害得他就算站在清凉的河水中也浑身发热,抚在她背上的手更是没舍得离开。 怀中的女人像一颗珍珠,挑逗着他的**却又让他不忍触碰。 “脱衣服。”旖旎温情中,珍珠女突然来了一句,听来还很急的样子。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 十个金币 德斯僵住了,脑子里有了点香艳的幻想。 但这只是一瞬间,他立即明白孤儿只是要他的衣服,这样紧抱着他,也是怕胸前春光给他看到,不禁奇怪的有一些失望,又感觉有一丝好笑。 “想租我的衣服穿吗?”他特意强调了那个“租”字,因为面巾被水打湿了,吐字有些不清。 不过孤儿却听得清清楚楚,咬着牙道,“要多少钱?” “十个金币如何?” “你这样的破衣服,十个金币能买一马车。” “那好,我不租了。”阿德斯不慌不忙,做出抽身要走的样子。 孤儿拼命抱着他,因为过度用力,整个身子都贴到了阿德斯身上,害得阿德斯心中泛起一阵不规则的跳动。这女人,她明白不明白这样在一个男人身上蹭来蹭去会有什么后果?何况她光着,而他只穿了一件湿透了的衬衣。 “好,死佣兵,我租!”孤儿急忙道,“你真不讲道义,偷看我在先,我的衣服也是因为你才掉到水中的,我不找你赔钱已经很厚道了,你居然敲诈我!” “是啊。”阿德斯干脆承认,“不过你无力反抗不是吗?” 死奴隶,还真直接! 孤儿冷哼一声,这时候才感觉自己紧紧贴着他坚实的胸膛,他强有力的心脏跳动就在耳边响起,不禁浑身发烧,连忙低头看向水面,怕被他发现自己心里的波动。 不过。他地心跳也有些不规则,时快时慢的,看他样子也不像个心脏病患者,这说明他心里绝不像他表面那么平静。说不定也有些异样,或者 这让她有点得意,因为第一次被这个冷硬的男人无意识的承认了她的女性魅力。不过,这也有点危险。 “你,看了我多久。”她暂时不想要衣服了,趴在他怀里挺舒服的。 “从头到尾。”他撒谎。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想看这女人气急败坏的样子。可惜,这次他没看到。 孤儿真想暴跳如雷,却极力克制自己,“现在我绕到你背后去,然后你把衣服脱给我。” “十个金币?” “十个!” 阿德斯点点头,为能从精明的盈禄伯爵小姐手中压榨出钱来而感到心情愉快。他感觉孤儿紧贴着他的身体,慢慢转到他身后去。柔软地胸部挤压着擦过他的胸腹。 这真是一种折磨,在这样暧昧的情况下,在这清凉的河水中,他们差不多算肌肤挨着肌肤,心跳贴着心跳。他的心希望立刻把她抱上岸去,他的脑子却阻止他这么做。 他不该逗弄她的,结果最后受害的却是自己,现在他很佩服自己地自制力。不过。心底这样不平静是因为太久没有女人了吧?应该不是为她而动心,虽然伯爵小姐比一般女人可爱些,还有她那独特的相貌也很魅人。 他是男人。如果一个男人面对一个**美女而没有点想法和反应,那一定是不正常的。可是衷,就算是爱西那样的火辣美人 他不能确定自己在想些什么,心里很麻木,于是干脆不想。耳边只有河水哗哗的流淌,还有她略有些发抖的声音。 “好了,快脱掉你的衣服。” 这话真容易让人误会!他去解扣子。发现手有点不稳,努力平息了一下气息,才完整的把衬衣脱了下来,反手递到身后。 他身材比孤儿高大许多,孤儿穿上他地衬衣,下摆拖到了膝盖,不过因为她还在水中,所以要用手紧紧拉住。还好,他的衬衫是麻制的,又很肥大,现在虽然湿透了,却不至于让她凸点加透视。 她不理他,努力趟着水向岸边走,才走到水深至膝盖地地方,河面上突然吹过一阵冷风,由于她穿着湿衣服,顿时打了个寒战,感觉陆地上倒不如水中暖和些。 她转过身,看看眼睛根本不瞄向她的阿德斯 “裤子要租多少?” 阿德斯本来尽量让自己不去看孤儿窈窕的身姿,听到这话吓了一跳。这女人脑子里想些什么东西,让他光着上岸吗?! 孤儿感觉出他目光的含义,吞吞吐吐地问,“你吗?”话一出口,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哪有这样问男人话地,就算在地球,就算有无数悍女会这样说,可她却不会。 果然,他看到阿德斯神情中有些恼怒,连忙又补上一句,但却是极其愚蠢的一句,“反正你是佣兵,我给你钱就好了。” 瞬间,她感觉这个在今天性情柔软了些人男人,又变成了一块石头。她想道歉,想说那不是她本来的意思,可还没来得及,就被阿德斯一把扯进了怀里,禁锢在了他的双臂中。 “你的意思是,只要你赏几个金币,佣兵就可以光着屁股招摇过市,贵族小姐只要付了钱,就可以为所欲为?自尊只是贵族的事,而自由骑士不需要,对吗?” 她明明不是那个意思!可是此时陷入他玄冰样的蓝眼睛里,一时竞没有说出话。这男人,以前受过贵族的什么气,为什么敏感到这个地步? “好,我的裤子可以租给你,代价是 他说着,忽然俯下头来吻她,可他忘记了脸上还带着湿面巾,于是两人的唇之间横亘着这样冰冷而潮湿,却无法突破的隔膜,无论多么热烈和愤怒也无法深入,阿德斯只能无奈又急切的辗转压在孤儿的唇上。 这突如其来的吻,让孤儿也有一瞬间的失神,面对这样的侵犯,她甚至没伸出那遇袭就自动弹出的魔法刺。而且她发现她并不讨厌他这样,她讨厌的只是那层布,更讨厌他总是在愤怒时吻她,不过她无力挣扎,直到她感觉阿德斯的手情不自禁的从她的衣摆下伸了进来,火烫的掌心灼伤了她有腰肢。 她使劲一抓,感觉阿德斯身子一僵,喉咙里也发出一声呻吟,胸前的光裸皮肤给抓出了五条血痕,而就在他稍稍放松的时机,孤儿双手摸到了他的脸上,抓住了那面巾的边缘。 “我不租你的任何东西了,刚才说的十个金币也不给!”她很生气,不过不知道为什么。 “你说什么?!”阿德斯气喘吁吁,脑子却清醒了些,不像刚才给激得发狂。贵族之于平民早就是这副德性,不是吗?他不该为她平时的表现所迷惑,说到底,她还是看不起人。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 这不是家族问题 你胆敢违反约定,这件衣服我会给你扒下来!”阿德的肩头。 “怕你吗?但是我先会摘下你的面巾。”孤儿针锋相对,“你说过,谁看了你的脸,你就杀掉谁,可是你又承诺一年内会保护我的生命,所以你不能伤害我。” “一年的时间不算长。”冷冰冰的语调。 “没错,可是我会在一年内,运用盈禄家所有的财力和商业网络,把你的画像散布到大陆的任何一个角落,争取做到人手一份,连魔兽都会发一张。我发誓会做得到,到时候每个人都看过你的脸,你有本事就把大陆上的人全杀光好了!守着你的破面具和敏感到底的自尊,孤家寡人的活着吧!” 阿德斯给这话噎住了,没想到孤儿来这一手,一时没有说出话。 两人的目光激烈相对,他玄冰样的碧蓝、她黑玛瑙般的线黑,火光四射,互不退让,可是谁也没有去进一步点燃这可怕的火苗。 过了好久,孤儿先松动了。 她一直绷着肌肉和阿德斯拼力气,也知道是自己刚才说错了话,所以在这样一番激烈的言论后,徒然无力,又见他不语,蓝眼睛里慢慢涌上一种冷酷而疏远的神色,就像他们第一天见到的那样,不禁感到委曲和莫名其妙的悲伤。 “我道歉,我刚才说的话并不是我的本意。”不知道为什么,她落了泪。手也从他脸上滑落,改为抓紧他的手臂,“请你原谅我,带我离开这条臭河。还有,那十个金币是不给地。” 开始时,她只是有眼泪不断涌出,到后来干脆哭了个一塌糊涂。她都不知道自己这是为什么,只感觉心酸,或者是因为看到阿德斯又回复到了冷漠的样子。又或者因为她伤害了他,感到无地自容。 反正她就这么哭个不停,最后连这些日子的辛劳,在孤傲家所受的惊吓都藉由眼泪发泄了出来,伏在阿德斯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让本来满心愤怒的阿德斯由不知所措到心软。 人家都说眼泪是女人最好的武器,尤其非做作时自然使用,且对方是阿德斯这种男人的时候。而阿德斯从没有为什么人、什么事心软过。可是孤儿的道歉,孤儿的眼泪让他破了例。 不知何时,他横抱起了她,而她就在他颈窝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抽抽签答不止,两条纤白的腿,自膝盖以下挂在他臂弯上晃呀晃的。 “别哭了,伯爵小姐。马鞍上有毯子,你不用租衣服,也不用付一个金币。”他生硬的说。语意却柔和。 “你不早说!”孤儿抱着阿德斯的脖子,有点希望河岸的路走不到头。 “我怎么知道你这么赖,花五十万金币雇佣兵的大金主,连十个金币都不肯付。”阿德斯把孤儿放在地上,看她团成一个球。像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小兔子,刚才地愤怒已经无影无踪。 他打了一声呼哨,早躲得远远的霜雪立即跑了回来。看到这两人的情形,再度露出了大马牙,好在强忍着没有刨蹄狂笑。 阿德斯取下马鞍上的毯子,扔给孤儿。那是他行军用的毯子,和他的疾风剑、他的霜雪马和他的黑鹰一样,是他地伙伴,从来不曾给别人用过。 孤儿站起身来,把毯子紧紧裹在身上,打扮得像穿了印度莎丽,只留一只手膀在外。之后她瞄了一眼阿德斯,立即凶星未尽,色心又起。 这死奴隶身材真好,看来体育运动非常必要,就算打打杀杀不算运动,每天的操练总算得上。 他不仅高大匀称、四肢修长,身 健得恰到好处,不粗壮得过分,却也肌肉线条清晰、感。而且,他不像古欧洲人种那样,浑身覆盖着汗毛,就好像破之城的桑德拉首领后来看上地那头“棕熊”,而是皮肤光滑,虽然身上有很多刀痕和伤疤。 “我好了。”她说,欣赏着阿德斯正面身体的完美胸肌和腹肌,外加她的杰做,那五指血淋淋的抓痕。 “对不起。”她再度道歉,是为了那伤痕。 阿德斯没理会,把她抱起来放在霜雪背上,然后自己上马,提缰离开河边。他没有纵马快行,只放任霜雪慢慢的走,等循着烟火找到路易地营地,已经快中午了。 阳光和阿德斯的怀抱让孤儿很暖,甚至微微出了点汗,刚才的争吵好像无意间发作地症,出现得莫名其妙,消失得也突然,唯有他的温度一直在她脑海里徘徊。 他脱下的衬衣带着他的体温和气味,他的行军毯满是他的气息,他的怀抱和他的呼吸—— 穿过小小的营地时,孤儿感到了众人的目光,也明白他们在想些什么、议论着什么。 毕竟,伯爵小姐离开的时候,虽然穿着肮脏不堪还沾染了血污的男装,好歹还有衣服。可是她和她的佣兵离开了半天后回来,就没有衣服了,只全身包裹在行军毯里,长发散着,被那个光着上半身的佣兵抱在怀里,任谁都能想像出发生了什么。 可惜他们想像得全没有发生,真是冤枉死了,白白担了个虚名。以后盈禄伯爵小姐的名声算完了,不过她也不太在乎,反正她没想过在这边嫁人。 “你去哪儿了?”到了一个帐篷门口的时候,路易突然掀起门帘,走了出来。 此时阿德斯正把孤儿抱下马来,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孤儿感觉他的态度又变回生硬冷漠了,但抱她的动作却异常轻柔。 “去河里洗澡。”孤儿直接回答,因为也没做什么事,说得格外光明正大。再看阿德斯没有意思要抱他回帐篷,只好像僵尸一样,双脚跳着进入。 这个帐篷小而干净,辅得厚厚的草上,还加了一层毯子。路易很体贴,而阿德斯很奇怪,他怎么在这么多帐篷中,一眼就认出这是路易帮她准备的呢? “衣服呢?”路易又问。 “掉到河里冲走了。”孤儿费力的坐下,长出了一口气,感觉路易很好笑,因为他这态度像是在审出墙的老婆。 “你去洗澡,为什么不让我陪你去。”路易是有些不高兴,因为看到孤儿和那个蒙面佣兵如此亲密。 孤儿笑了起来,“跟你去?你会偷看的。” “他也会。” “他没有。”孤儿撒谎,心里一阵不为人知的乱跳。 “是男人就会偷看的。” “喂,不要以你追风家的习气揣摸其他人。” 路易忽然叹了口气,“你怎么不明白,这不是家族问题,这是男人的问题。”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 人质 孤儿不想和路易讨论男人女人的问题,而是要商量下一步要怎么做,但之前她先让路易回避了一下,把毯子下的湿衣服脱下,换上了干燥的、阿德斯的衣服。 他行军在外,除了盔甲,马鞍边的背囊中还有一套干净的换洗衣服。孤儿把裤角挽起许多,上衣也长过膝盖,还不伦不类的套了个硬皮甲——呃——甲裙,鞋子没有合脚的,只好用布包着。 不过至少她有干衣服穿,阿德斯只能穿着湿衣服在太阳下晒,直到晒干为止。 “你留着吉利尔干什么呢?他的人没有来,现在要拿他怎么办?”路易说,喝了一口水囊中的酒,孤儿也尝了一口,只觉得辛辣刺鼻,难喝的不能再难喝了。 “你不要急,孤傲家一定会有人来救吉利尔的。”孤儿不慌不忙,“因为他有个妹妹,非常善良可爱的妹妹,名叫查查。就算吉利尔打算把查查嫁给驿马家的列斯达,她也会救她哥哥的。” “列斯达?那个痨病鬼?”路易嘴角一弯,嘲笑道,“他还真疼爱己的妹妹,没人性到了极点。” “他是急于扳倒你。” “可惜,他奸计不成,反而害了自己。他以为是巧计谋夺,最后却失支了一切,人马、尊重、对追风家的平手之势。这叫什么,一招走错,满盘皆输?抓走你,是吉利尔犯下的最大错误。” “他连和驿马家联姻失去了,我这可是帮了你,免得你日后吃力。”孤儿坏坏的笑。 “什么意思?”路易侧过头来看孤儿,只觉得她亮晶晶的眼睛格外动人。差点立即抱着她亲一亲.不过她那个佣兵就守在帐外,只要她一叫就会闯进来,实在煞风景。 “等查查来了。你去谈判,毕竟我的立场不是那么合适。”孤儿道。“但是你不要和查查谈,你就和吉利尔谈,说你可以放他回去,但是要他把查查送到鹰岩堡,做你地人质。” “什么?”路易吓了一跳。“我不要那个人质,你是给我说媒吗?我只要你,你和我定了亲的,我这里还有你的信物。”他随手摸出一把金柄小弯刀,正是紫金家地泰娅送的。 这刀孤儿一直很喜欢,那天在不破之城被路易强行掳去,现在居然还有脸出来炫耀。 “你把查查扣在手里,吉利尔好歹要有点顾忌,不会总是找你麻烦。就算他不介意妹妹地性命。也要考虑一下名声,为了领地不要亲情,说起来可不好听。吉利尔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包管不会再随便找茬了。再者。他没了妹妹。拿什么嫁给列斯达?他自己去吗?列斯达难道好男色?就算好男色,他那个样子也没希望。这样一来。孤傲、驿马两族无联姻,你们追风家不是轻松很多吗?” 路易看着孤儿,明白她说得有道理,觉得盈禄伯爵小姐真是又聪明、又可爱、又漂亮、又有钱,他之前对她一见钟情,抢着订下亲事真是明智。他也不想想人家孤儿根本没有同意,一切只是他一厢情愿罢了。 他长得英俊,打起仗来勇猛,地位高贵,年轻也青,从来都是追风家族中少女的梦中情人、甚至野性的他还是其他各大家族贵族小姐的性幻想对象,根本没有意识自己也会遭到拒绝。他只是觉得那个佣兵是个威胁,如果没有他,盈禄伯爵小姐一定会顺利爱上他。 于是他还是摇摇头,“虽然我地家族也渴望和平,但这不应该用我的尊严和幸福来换取。我不爱吉利尔的妹妹,我爱的是你,我不要她!” “不要轻易说爱字,那是个很严重的字眼,路易,那不是一时的激情和新鲜感可以取代的。”孤儿很正经的道,“再说,谁让你娶查查了?就算你肯,我还不放心呢。你家族中的人做事总是乱来,喜欢什么就去抢,娇柔地查查可受不了你们这群野蛮人。” 路易看孤儿形容他们追风家时一脸懊恼,不禁哈哈大笑,“是啊,能做追风家领主夫人的,只有你这样聪明坚强有主见的女人哪。” “废话,你还不是为了盈禄家地钱,说的好听。”孤儿恼火加剧,“如果我再找出个继承人,一分钱嫁妆也没有,你还会死赖活挨地要娶我吗?” “我会。”路易想也不想,很认真地点头。 一瞬间,孤儿心头一热,毕竟,任何女人对着一个又有钱又靓仔男人的真心表白,不可能无动于衷。 “我才不要嫁给你,你专门会跑题。”她地拒绝听起来像撒娇,路易的骨头都酥了。 他明白,吉利尔是不能杀的,就算他一斧劈开吉利尔的脑袋后还能安全回到鹰岩堡,没受到孤傲家封臣的袭击,回去后还是要面临乱战。 因为大陆的局势目前是危险的平衡,谁打破那个平衡,谁就会成为众矢之的。之前攻打不破之城,是因为确实出现了机会,也是为给自己的家族争取广阔的腹地。不过没有拿下不破之城也没关系,毕竟他遇到了孤 他耸耸肩,“”“听你的好了,放吉利尔,以那个什么查查小姐做人质,如果他无缘无故来挑衅,就是质查查的生命于不顾。贵族和骑士的荣誉一样不容沾污,当他弃质不顾,或者违反承诺时,就算我带兵踏平了龙牙山,别的家族也不能说三道四。不过,你要把查查小姐怎么办?” “秘密送到盈禄家的灰堡去。” “你这是帮我,还是帮她?我怎么感觉你是故意拆吉利尔的台似的。”路易斜睨着孤儿。 孤儿一笑,没有回答他。 帮助查查是她的愿望,但没想到这么快会实现,吉利的狂妄和急功近利让他被俘,也让孤儿有了主意。那女孩如此善良,冒着被吉利尔惩罚的可能,还是帮她离开,那她也要帮查查摆脱那段可怕的婚姻。如果放着查查不管,吉利尔可能先残酷的惩罚她,然后立即逼她出嫁。 花朵般的女孩,准愿意一个四十岁的痨病鬼?在孤儿看来,没有比帮助查查摆脱这桩利益的政治联姻更好的报答了。 “可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就算我们保密工作做得好,查查去了盈禄家灰堡的事,吉利尔早晚会知道。你虽然有海做天堑,不过你别忘了,孤傲家有龙。”路易接着道。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 选择路线 些问题孤儿早就想过,于是有条不紊的道,“你假意鹰岩堡最孤高隔绝的塔楼里,派几个最亲近的人轮班守着,这样待上几年也不会有人知道,到时候我帮查查找个好男人嫁了,这事不就解决了?这工作轻松,我想是人就愿意干。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你不了解追风家族的人,他们喜欢动。”路易摇摇头。 “总有好静的吧?再说也不是一直待在塔楼里,是轮班。再好动的人也得睡觉,躲在里面睡觉可不可以?秘密只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就能保守很长时间。” “这主意不错,不过万一走漏风声,渡鸦会把消息带给吉利尔,他立即会攻打灰堡的。” “你不会来增援我们吗?就说是你把人质寄放在我这儿的。再说,你不要小看盈禄家的实力。” 再过一年,她就有少许火器了,而且护卫队也会训练的好些,吉利尔虽然有龙,想必也不是成百上千头,那么灰堡他肯定攻不进来。 “至于渡鸦指。 路易很愿意这么做,立即靠近了些,闻到她身上特有的芬芳,不是香粉和熏衣香,而是自然清新的气味,还带着河水的气息,不禁心醉。 可孤儿却一心在战略战术问题上,笑眯眯的道:“我知道你身边遍布奸细,实际上我身边也是,我和你一样也懒得抓他们,但每当我不想让这些消息被送出的时候,就看紧城门,不让人随意出入,然后找几个饥饿的零人和贫穷的猎户守在城墙四处。” “干什么?”路易眨了眨眼睛。心中有一个想法,可又觉得这太古怪了,一时没敢说出口。 孤儿又笑了一声,“笨哪,渡鸦也是鸟的一种。是鸟就可以吃的。那些奸细人出不了城门,只好派渡鸦送信,可是渡鸦飞出城墙一只,就给打下来一只,还可以凭爪子和鸟头来换钱,你说,那些消息传得出去吗?告诉你,永远不要小看零人地生存能力。他们饿极了的时候,就算天上飞过小小的蚊子也能给打下来,而且无一只能漏网。” “你真坏。”路易愣了半晌,突然微笑说,“这让我又爱你一分。” 孤儿推开他凑近了的头,“别说甜言蜜语了。快去办正事要紧,顺便让查查多带点衣服和自己的生活用品。但是今天先不放吉利尔,你赶紧叫人增援,省得他地属臣偷袭你。” 路易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绿眼睛漂亮得没法形容,“这个,我早就备下了人马,这时候吉利尔的属臣有敢轻举妄动的。没命的可不止是吉利尔了。” “那你还不快去?总待在我这儿干什么?”孤儿摆出很无礼的态度,“难道你很闲哪,放着追风家这么一大家族的人不管?我可是有要事在身。” 路易没说话。只是看着孤儿,觉得她无理时也份外可爱。他这种神色,就算孤儿从没有见过,也明白那叫深情款款。做为一个有钱而相貌独特的女人,追求她地人多不胜数,可是这种眼神倒是第一次看到。 路易有一种很真诚的气质,虽然野性,但是简单、直接而真挚,就算当初求婚是为了钱,他也会直说,就像草原上吹过的风一样明朗。 他这样的爱慕之情让孤儿心头热乎乎的,感激感动和一种女性的虚荣并存。路易喜欢她,也直白地表现出来,而且除了强逼她答应婚事一项,总是试图让她快乐。阿德斯不同,他总是以打击她为目的,也不知道 么变态爱好。 其实她在大陆上生活得虽久,但却尽量避免和这些大领主们接触,更没有去过一次什么家族的丰收舞会呀,狩猎大会啊,比武大会的,因为她想省去一切麻烦,除了紫金家地泰娅和福临家的阿孟大叔之外,之前她没有见过任何一个家族领主。 她的名声,无论是四大美人之一,还是商名,都是由与她做生意的平民、商贾、零人,还有各家族的属臣或者封臣传播地,向她未婚的也都是那些大小贵族,十大家族的首领中只有路易爱慕她,而吉利尔想强娶她,其他人既然未曾谋面,自然也就没有人冒昧地来未婚。 十大家族间没有广泛的结盟,各自为政,所以联姻的不多,而她做为突然冒出、且抛头露面做生意的盈禄家首领,还只是个伯爵头衔,应该是被十大家族的领主看不起的吧?不过最近她的桃花开始盛了,不管是真情还是假意,她忽然在大领主之间也抢手起来。 十大领主中,除了她和泰娅,全是男人当政。阿孟大叔老了,精灵王娶了妻,且人近中年,路易和吉利尔已经纠缠过她了,只剩下驿马家的列斯达、尊贵家的奥西、司文家的扎布和文曲家的钱左乐了。这次旅行,她会见到他们全体,但愿这种事就在路易和吉利尔之间发生就好,不要涉及别人了。 “那你之后要做什么呢?要不,到鹰岩堡作客去?”孤儿还在胡思乱想,路易问道。 他以为孤儿一定会拒绝,毕竟从开始到现在,她从没有接受过他任何一个提议,没想到孤儿点了点头道,“好呀,不过你要承诺不会借机扣留我。我去一趟鹰岩堡的话,将来带走查查也方便,只是要委屈她伪装成我的侍女了。” 不管她是为什么肯去鹰岩堡,路易都很高兴。而对于孤儿而言,制订好的旅行计划,因为吉利尔的插一脚而不得不改变。 本来她计划绕行大陆一圈,在通过紫金和精灵两大家族时,她异常顺利,还得到了两块魔法石,似乎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推动着这一切向前发展。没想到在进入尊贵家族的黄金城前,她被劫走了,不仅耽误了时间,还绕过了文曲家和驿马家,穿过大陆中心的平原地带,到了孤傲家。 这样她就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往回走,先到文曲和驿马家看看,然后绕过孤傲家,直接到追风家,再然后按原计划顺行。 二是先到邻近孤傲家的追风家去,那是大陆的极东之地,然后再经司文家和福临家回到盈禄家。修整一下后再择日wx 穿越平原,从尊贵家族的黄金城东门进入,然后再去文曲家,驿马家是最后的终点。 她曾在两个选择中犹豫,因为带着查查,还因为她给这不平静的旅程折腾得身心俱疲,所以她决定选择第二条路线,经由追风家、司文家、福临家,先回家一趟,之后再做打算。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 又上当了 易前脚离开,孤儿就听到帐篷外传来的清晰的马刺磕 她无奈的一叹气,“请进来吧,大人,不知有什么见教?” 这个死奴隶还真是别扭,不会直接闯入女士的房间,是他有真正的骑士风度。但是他又不愿意像别人一样,在门外通报一声,非要弄出点声音来,让她亲自请他进来。 阿德斯矮身进帐,因为他太高大了,一进来就立即给了孤儿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小小的帐篷似乎再也塞不下别人了。 “你下一步要怎么走?”他直截了当的问。 孤儿把自己的行动路线告诉了他,然后说,“麻烦你想办法通知我的人和你的人,因为等和吉利尔谈判完,我们直接就去追风家的领地。速度能快点最好,毕竟就算有了人质,总呆在孤傲家的地盘上,也不是那么安全。” “这个你不用操心,我早就叫小快回去了,它会指示我的人尽快直到这里。”他声音平直机械,不带任何感情,一点也没有刚才在河里时的气急败坏了,“而就算我们在孤傲家的地盘上,你也会安全。” 他向来在武力上都不屑其他人,因为他有那个实力,但孤儿注意到他说起的“小快”,脑筋一闪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禁偷笑。这么高大强悍的人,外号叫死神的,居然给他那只宠物兼侦察员的黑鹰起这样可爱的昵称,反差还真大啊。 但是 “你怎么知道我要改变路线?” “很简单,这条路线比较取巧。” “你的意思是说我为人投机取巧?”孤儿找茬,“如果我又不愿意走这条路了呢?” “随便你,至多不过大家走冤枉路,再返回去。不过请你记清楚。伯爵小姐,我给你保护的期限只有一年。” “就是说,假如一年后我还在大陆上闲逛,哪怕过了期限一分钟,哪怕我正被无数山匪包围着。马上就会被捉去大卸八块,你也立即撒手不管?”加点挑衅的语气。 “是。”回答得干脆利落,让人火大。 “我如果再付你金币呢?”开始不经意露出有钱人的侮慢。 “好啊。”他冷笑了,语气中有点愤怒,“你付一百万金币,我就答应。” 哈!这人,挺容易激怒嘛!只要小小地伤害他的自尊,保证让他如野火的火种。一点就着。但是要当心啊,孤儿,别惹得他太怒,不然就她目前的能力来看,结局无法控制。其实仔细找找,这个岩石般坚硬、钢铁般冷酷的男人弱点不少。超强地自尊。证明他一定有很自卑的地方,而且被人伤害过。 那句格言果然没说错,最强悍的也是最脆弱的,就算中国古代武功中的金钟罩、铁布衫也有罩门之所在。《射雕英雄传》中的郭靖在孩童时代把陈玄风都杀了。不就是因为找到了强人的罩门吗? 不过,她现在也不算找到他的罩门,目前只是知道他弱点地大致所在方位,如果想办法了解到他的过去、他受过什么伤害,他被谁封印。为什么复活,那么离找到他的罩门就不远了吧? 不急,孤儿!还有很长的时候可以慢慢发现。而且驿马家一行,说不定就能破解很多秘密,真是期待呀。现在一直输给他没关系,只要最后大赢一票,让他臣服,让他承认是她的奴隶就行。 阿德斯瞪着孤儿,看她脸上神色变幻莫测,被他那样生硬的回话,居然没有 还笑眯眯地,似乎在算计什么,让他感觉后背一阵发前他的军队以一对百,死亡就悬在头上时也没有过的感觉。 “百万金币你也肯付?”他忍耐半天,终于还是问。 “付!为什么不付?虽然我爱钱,但我更爱命,这世界遍地是钱,只要找对方法,随时可以大赚特赚,命却只有一条。再说,百万金币买一条命,不是显得我很珍贵吗?如果你才要十个金币,我才会生气,我的命怎么会那么不值钱?这是身价,懂吗?嘿嘿,你刚才说地话,我会当做是你价值百万金币的一个诺言,这是我预订下了你的又一年,不一定需要,但你想做别的事之前,要先问我续约不续约。” 阿德斯看着孤儿,她眼神中的调皮和挑衅逗得他又想发火,又想直接把她按在铺了毯子地草垫上,好好和她“谈一谈”。 之前他才从封印状态下获得自由时,曾经以为一个女人没有那么大手笔支付这样大一笔钱,可是他错了。今天他明白,这女人的钱比其他九大家族加起来的还要多,真逼到绝境上,她什么都付得出。 刚才为什么跟她斗气?只说错一句话,立即给这狡猾地女人捉住了,为什么那么不小心?可这是不行的,因为他有自己的事要做,所以一定要想办法阻止她再买他一年的时间。 他从来不是个易怒的人,对别人的态度也习惯漠然以对,反正那些侮辱和伤害,他都会用血来一一偿还,所以他的心如岩石一样不会动摇。可是唯独这个女人,总是会轻易让他的情绪波动,他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难道她把他从封印状态下唤醒,意味着她是他的克星吗? 不,就算这是魔法使然,他也一定可以摆脱! 他转身要走,但被孤儿的话定在门边,“百万金币的承诺,就算订下了,下面我们讨论一下你的服务质量问题。”言归正转,不过她这样欺侮人,也是在这男人重诺、言出必行的基础上,否则她就被动了。 阿德斯没有回转身面对孤儿,但也没走出帐篷,就背对着孤儿站在门口。 “你的命还在。”他冷冷的吐出几个字。 孤儿好整以暇的换了个坐姿,身下的草沙沙的响,“我的命差点丢了,是我自己设计跑出来的,当时你并没在我身边。再说生命诚然可贵,我的贞操也在你的保护范围内,幸好吉利尔要拿我来钓路易,也幸好他勉强还保有那么一点点贵族的风度,不然我可能早被‘咔嚓’了,那样我说不定会自杀,到时候命还是保不住。” 阿德斯从没有听人把奸污称为“咔嚓”,但这女人古古怪怪的事做得多了,也不在乎再多一两件,“你想要说什么请直说,是要扣我的佣金吗?”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 贴身保护的要求 儿心中暗笑,看来找机会克扣阿德斯的佣金,他已经且已经被迫屈服了,哈哈。 “这个佣金嘛,肯定是要扣一点点的,但你放心,不会很多。可是这次的意外,毕竟是你和你的人玩忽职守才让我被掳,我本来以为有你在,连一只蚊子也不会咬我。可不得不说,这次我受到很大的惊吓和虐待,自行逃走的时候,几次处在生死的边缘。”心里虽然笑,表面上还要装沉痛。 “好,那我宰了吉利尔、踏平孤傲家给你报仇。”他再向前走一步,一脚已经迈出了帐篷的门外。 孤儿吓了一跳,连忙道,“回来回来,你这样一去,不但没帮我,还害了我了,扣钱!哎哎,你听我把话说完嘛,冲动是魔鬼!” “你到底要怎么样?”他还是没有回头,因为她越是折腾他,他越是想 “我要你贴身保护我。”孤儿说出想了好几天的话,“如果你一直在我身边,吉利尔那种货色,怎么抓得走我?这次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但确实弄丢了我好几天不是吗?你要知道,这几天里我随时会死,而且我怕得很厉害,杀了我就算了,如果他强奸我怎么办?那比死还难受。我失了贞洁,难道你会娶我吗?” “所以你要我一直待在你身边寸步不离?”阿德斯问。 “也不用寸步不离那么夸张,毕竟睡觉、上厕所还是单独进行的好,但你至少别离我那么远。”孤儿很正经的道,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的安全,她是很严肃的。 “我拒绝。” 他说得那么直接,孤儿气不打一处来。但还是耐心解释,“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离我那么远的保护呢?假如怕别人知道你地身份,反而会害了我,这样大可不必。告诉你吧,大陆上的人都知道我雇了佣兵。但没有一个人相信你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尽管你打着旗号,大张旗鼓的从大战马坡到飞轮海灰堡,但他们都认为你是冒牌货。我不知道你这样做是要通知谁你回来了,但至少普通人是不相信你真实身份的,毕竟魔法已经消失,这只是个平庸地时代。” 阿德斯还是不语,看来在犹豫。 大概他之前接到的活儿都是帮一方杀人、打仗、攻城掠地。是简单干脆,以刀剑就能解决的事。而这种保镖的任务,他实在不习惯,他又不愿意和除了他手下骑手外的其他任何人太过亲近,所以才派一队人跟着她,自己一直守在队伍后吧? 想到这儿。孤儿在阿德斯心头加了一把火,“你非要离我远远的,不是怕爱上我吧?” “伯爵小姐,你太自恋了。”阿德斯一只脚还在门外。身子却半转了过来,似乎要证明就算看着她,心里也不会产生波动。 “爱上我是很困难的事吗?”孤儿一脸自尊受伤的神色,心里却在笑。她也打听过阿德斯地事迹,听说他是不动如山的人。不过传说总是和现实不符,激将法对他貌似很管用。 她并不知道,阿德斯只有对她才如此。打从她挖出他来的一天,他就开始在她面前破功不止。 “不过这样至少没有障碍了,我要求你‘贴身’保护我,因为我不想再来这么一次惊魂的经历了。”她再说,看着阿德斯沉默的离开,得意的翘起嘴角。 谈判成功!哦也!每回他总是拒绝她,最后还不是让她磨得顺了她地意? “是你的猪带我来找你的,现在不知道躲在哪里睡觉。”门外传来阿德斯的声音,“丢了也与我无关。” “放心,不扣你地钱。”孤儿暗笑,看来她动不动就克扣佣金这招挺有威慑力的, 果最后赚不到,反而赔了钱,阿德斯在手下人面前也“它感觉灵敏着呢,我们走时,它会跟上的。” 这小猪,没想到真有用哪,原来是它一直飞在后面,一路跟踪到了孤傲家,然后又回去报信。不错的猪,关键时刻有作用,回家给它做豆芽拌火腿丝,它就爱吃这个。 不过从这一点上,孤儿肯定它不是猪,因为动物不会吃同类的肉嘛。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它莫名其妙就出现在她身边,鉴于她对动物很有爱,所以就收留了它,它就成为了她地魔宠,可是她不知道它的品种,也不知道它长大后会变成什么样。 或者它就是一种粉红色的宠物猪,生长得极其缓慢,七年来才长大了一点,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只在wx 穿越地球后会变成一只棕色小狗地模样。它会不会是一个人变的呢?以前看童话有人变成驴子的,那如果它是人变的,刚才会不会躲在河边的石头后,看到了她和阿德斯差点就艾克斯艾克斯哦哦? 想到这儿,孤儿感觉有点脸红。 诸神在上,在河边时她一点不讨厌阿德斯的拥抱和亲吻,甚至有点渴望他继续下去。太丢人了啊,她坚守清白那么多年,不就是为了遇到真正的爱情再奉献吗?她现在又不爱他,怎么会有这样?看来女人年纪大了,是会产生很多奇怪的想法。 孤儿累了好多天了,连个安生觉也睡不成,现在所有的事都安排妥当,疲惫渐渐占据了她的意识。她舒服的躺在草垫上,感觉虽然中途被劫持了,但好歹最终化险为夷,并且那只似乎在黑暗中操纵的手,也因为这意外而消失,这算不算因祸得福呢? 她没有命令阿德斯在门口保护他,这样骄傲强悍的男人稍微刺一刺就好,不能真正激怒他,更不能拿他当奴隶使唤,那对他是侮辱。虽然他实际上就是她的奴隶,虽然她对奴隶一向尽量善待,如果政治情况允许,她甚至是个废奴主义者,宁可不赚这个利润巨大的黑心钱。 但是,他是会在门外的,她心里知道。而完成寻找魔法石的任务,到不破之城交差后,她得查查是谁安排的这一切?让她挖出阿德斯,而且她得到前两块魔法石又太巧合。那个幕后人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要利用她,然后又要杀她呢?利用她和杀她的人是不是一派的?或者,这真的只是巧合? 带着这些问题,她在胡思乱想中进入了梦乡,然而感觉才没睡多久,就被门外的争吵声给惊动了。 “她是我的未婚妻,我当然可以进去。”是路易的声音。 沉默。 “闪开,我非进去不可!我得跟她说谈判的事。” 沉默。 “你受雇于她,我不愿意动武,可是你别逼我。”有长剑拔出剑鞘的声音,肯定还是路易。因为阿德斯的剑没有剑鞘,而路易在马上用轻便战斧,在地面上用剑。 “随时奉陪。”阿德斯终于开口,显然这是因为他知道她睡了,不让路易进来而发生的冲突。 接着,帐篷外变得很寂静,然后突然传来武器相交的可怕声音,叮叮当当的响了有十几下。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 正义小猪 阿德斯!阿德斯!”孤儿尖叫一声,尽量表现得很惶 金戈之声立即停了,帐篷门处的帘子登时被人掀开,阿德斯快速闯了进来,随后是路易,但两个男人都看到孤儿好好的坐在草上。 “我做了噩梦,对不起。”孤儿撒谎,成功的化解了两个男人的争斗,而且不着痕迹。 阿德斯深深看了孤儿一眼,眼神中满是让人看不懂的东西,之后转身出帐。 路易则哈哈大笑,好像觉得孤儿很有趣,“你真是个古怪的姑娘,敢拿刀威胁要割掉我的老二,敢为了拒婚跳下悬崖,敢从龙牙堡中放火逃生,可是却怕做噩梦。” 孤儿耸耸肩,“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人都有弱点,而我的弱点是噩梦,不可以吗?”说到这儿,忽然想起之前经常做的一个怪梦——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蒙面的阿德斯不理她,之后还想杀她,然后她真切的看到了一场战争。 奇怪的是,自从和阿德斯天天见面以来,那个梦不再出现了。梦是预示着什么吗?那为什么现在预示停止了?难道是说,只要和他在一起,梦中可怕的情景就不会出现?其实细想起来,最让她受不了的,是梦中的阿德斯想杀她。 梦里的蒙面黑骑士应该是他,那么和他在战争中对抗的白衣骑士又是谁?路易吗? 这想法让她心里一惊,不禁抬头看看路易,正见到他饶有兴味的回望着她。他的目光如此细致和轻浅,仿佛怕惊到她似的,满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温柔。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她有点尴尬,不知道如何应对。只能拙劣的转移话题。 基本上,人家对她又好又礼貌,她地态度也会非常温柔有爱。相反,如果别人对她特别无礼,她反倒觉得轻松。因为可以随意回应对方。 对阿德斯,就是如此。以前对路易也是这样,但现在他有点变了。 “为什么在做噩梦时没叫我的名子,我不让你信赖吗?”他轻轻的问,声音如水。 “没 “我以后要让你在梦里叫我的名子。” “那个 她的回答让路易笑了,“你不必觉得不自在地。”他感觉出孤儿的拘谨,“如果你能允许我称呼你的名子,我会非常高兴。”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不早就直呼你的名子了吗?不过我名子的发音比较奇特,不容易念清。”孤儿把自己的名子念了几遍,路易跟着学。 然后他说,“锅 “是孤儿,不是锅!孤别人一样。叫她为“锅”,塔撒大陆上的所有人中,只有阿德斯念得清她地名子。 “好吧,锅。你的眼睛黑得像玛瑙呀。” “锅,你真苗条,让我抱一下,看你有多重。” “锅,其实你想没想过到鹰岩堡后。多住些日子在走。” “锅,回头你和我骑一匹马吧。” 锅,锅。锅 路易一直念她的名子,好像很开心,孤儿却无奈,随即一想,锅就锅吧,这证明她这一辈子都有饭吃。人最要紧要看得开,自己和自己较劲多累啊。 只听最后路易说,“锅,现在已经是黄昏了。” 孤儿吓了一大跳,还以为他骗她,走出帐篷去看,果然见到彩霞满天,半空中的云朵从鲜橙色到淡粉色,层叠尽染,连峰峦起伏的青色群山都似镀上了一层华美的光晕。太阳已经不在头顶了,一轮圆月挂在遥远地天边,不过还是个淡淡的白印子。 更让她意外的是,营地比她从河边回来时扩大了好几倍不止,而且每个帐篷边都有好几个士兵,还有人在营地外巡逻。但他们人虽然多,却都在默默做事,安静而有秩序,所以她在帐篷中居然没有听到。 他们的盔甲上还挂有臂章,上面有追风家类似于奔驰车地标志,此外还有一只金蜂,是追风家召唤兽的模样。看到这一幕让她很安慰,现在就算孤傲家的封臣或者属臣带兵来救吉利尔也不怕了,他们谈判的筹码比对方要多得多。 不过她的帐篷前几乎一个人也没有,只有阿德斯和霜雪在。 霜雪见到她长嘶一声,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地,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孤儿总觉得这马在色色的挤眼睛,似乎在调侃她在河边和阿德斯几乎走火的情况,害她心里呯呯乱跳,不禁一眼一眼瞄向倚在帐篷上闭目养神地阿德斯。 他倒好,没事人一样,因为闭着眼睛,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柔和不少,还显得有些落寞,细细的呼吸微微吹动了蒙面巾,让人有揭开的冲动。 孤儿蹭了一步过去,正犹豫着要不要行动,然后假装失手好了,阿德斯却突然开口道,“别动,伯爵小姐,如果你不想立即就死的话。假如你敢动,就是你违背约定在先,我没必要遵守对你的承诺。” 这佣兵头子终于回过神来了,刚才在河里威胁他的时候,他就没想到这一点。不过,嘿嘿,赚一局是一局。 “我哪想动了,我看看我的猪不行啊,你没事别把腿伸那么长,显摆什么啊。”孤儿正不知道怎么回答的时候,蓦然瞥见一团粉红色的东西就团在霜雪的脚下睡觉,也不怕给踩死,立即有了说词,“如果我有你这个身高,包管比你的腿还长,其实你长得是短腿儿。小猪,过来!”这小胖子还不错,又一次关键时刻解了她的围,下回火腿丝拌豆芽的时候,火腿丝多放一点好了。 小猪正睡得迷迷糊糊,听到有熟悉的声音叫它,大大的咦了一声,立即窜了过来,因为它个头小,身子胖,跳跃能力不强,中途必须要借力,所以四蹄用力蹬在了阿德斯的腿上,然后才落到孤儿面前。 孤儿亲眼看到阿德斯一皱眉,看来以小猪的体重配上那么小的蹄子,外加上弹跳的力量,单位面积上的压强一定很大,肯定也挺疼的。 “你是天下第一名的好小猪,忠心救主,还知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畏恶势力,真是好宝贝,姐姐爱你,回头给你好吃的。”行忍住笑,蹲下来抚摸着小猪的耳朵,话里有话的说着,却不知道自己这行为太孩子气了。 阿德斯不理她,她得意洋洋牵着小猪进了帐篷,留下霜雪继续打响鼻、刨蹄子。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 路易有很多优点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天色也晚了,我的人也到了。儿是一对儿得意洋洋的人,“其实从我单骑出发到龙牙山后两天,我的人已经分批秘密出发了,只等我的信号,迅速就结成了部队。” “追风公爵大人果然英明神武。”孤儿一挑拇指。 其实也不怪路易夸口,之前在不破之城,她已经见识过追风家军队的实力了,不仅整齐草一,指哪打哪,而且纪律性也很强,很难想像这种自由散漫的家族在打仗的时候却很团结一致。这次再细看,他们的军容也不错,这么多人忙碌着,折腾出的动静却很小。 不过,他们比之阿德斯军团还差很多吧,她亲眼看过他们操练,也看过他们行军,该噤声的时候,他们可以不发出一点声响,像一队幽灵,该冲锋的时候,他像一群下山猛虎一样,杀声震天,摄人心魄。 但不管是追风家的兵,还是阿德斯军团的自由骑士,目前都在为她效力,想想这感觉还真虚荣呀。 “谢谢锅小姐的夸奖。”路易眉花眼笑,“你刚才睡得很实呀,连时间也不记得。” “我只觉得闭了一下下眼睛。”孤儿以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表示小的意思,“哪想到这一下有好几个钟头,失礼了呀。不过,你刚才做什么去了?查查来了吗?” “锅大小姐在梦中与诸神交谈的时候,我正艰苦的和吉利尔磨牙。”路易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虽然那个什么查查还没到,但你说过还是要和吉利尔谈判,所以我想,不如先和他谈谈。免得以后拖拖拉拉的更麻烦。” “很难谈吗?”孤儿歪过头,很有兴趣知道吉利尔的反应。 “相当难,他坚决不同意,还要我杀了他,为了名誉。” “哈!他哪有什么名誉。那 路易一笑。“我亲爱地锅,我从来不喜欢杀人,当然在战场上不一样,那是你死我活的游戏。可是我从来不侮辱人,就算那个人是我的敌人和对手也是一样,所以,我没有威胁他。如果我说要杀他,那就一定会动刀。” 孤儿点点头。“那他就是色厉内荏。”说到这儿,又觉得路易可能不太懂,用比较通俗的方式说,“他就是说大话,压寒气。他怕了,故意显得英勇些。” “哈哈。他从来就怕,不然也不会以你来威胁我,然后又让自己的妹妹嫁给列斯达那痨病鬼了。听说除了列斯达地近臣,都没人见过他的真容。”路易道。“他白天睡觉,晚上出没,就像吸血鬼,可惜却没有吸血鬼那么漂亮,长得像一个形容枯槁的瘦皮猴。他天天和他的一群女祭司躲在黑冰宫殿里淫乐。据说其中有一个艳冠群芳的女人叫爱西,人称火焰美人。” “爱西?”这名子很少见。 “是呀,听说那是祭司之首的名子。每一代的女祭司头领都会叫这个名子。就像每一代的驿马领主都叫列斯达一样,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古怪风俗。” 路易解释,却迎来孤儿地坏笑,“男人啊男人,总是惦记美女的事。如果爱西是个巫婆,估计你就不记得这么多事了。” 她在大陆上做生意时听说过,也亲眼见过驿马家的属民,不得不说,他们是很漂亮的一族,也许列斯达是病得太厉害,又好色贪花,所以才显得丑陋不堪吧。 “这就是男人啊。”路易不以为意,“不过好奇是一回事,爱又是另一回事。不要小看男人,除了天生糊涂蛋,谁都分得清。唉唉,不过我们跑题了。” 孤儿捂着嘴笑,感觉和路易在一起很轻松,“是啊是啊,我们来说吉利尔吧。至于那个火焰美人爱西,回头我到驿马家时,给你画下来,我画画儿很好哦,好多人说我画得和真人一样。”她是想拿相机把那“吸血鬼”美人拍下来。 “我的美人多才多艺。”路易赞美了孤儿一句,然后把话题导正,“吉利尔不同意,我就不再费口舌了,打算拔营,等你一醒过来就离开。他既然不同意,谁耐烦和他多说。哪知道我才离开一会,他就绷不住了,叫人来找我,说同意我的要求,条件是不能对外人讲起他劫走你地事,最好也不提他被俘的事。” “看,我说吧,他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孤儿道,“他眼神凶狠,可是面对强者却胆怯,这种人真是一无是处,有他做孤傲家的领主,真是属民之不幸。” 路易耸耸肩,“我瞧他地手下跟着他劫掠路过的商户挺开心的,这就叫上粱不正,下粱歪吧。不过,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我们追风家和他们孤傲家接壤的一座名为绿望的小山做礼物送给她,说只要把绿望给了他,我拿他妹妹怎么样,都随我地便。要不干脆娶了查查,绿望就做嫁妆好了。” “这下流坯子!”孤儿咬牙切齿。 “是呀,真下流,所以我差点用匕首割断他的喉咙。我说你明知道我爱的是盈禄伯爵小姐,我为了她才不要命地跑来把她从你手里救走,你现在塞给我一个妹妹算怎么回事?有心谈判就谈,要不然就等着下地狱,我让他两者选一样吧。”路易满不在乎的说,“然后他就讨饶,说把他妹妹就这么带到鹰岩堡,他的颜面无存,必须要有个名份。” “那你同意了?”孤儿问,听他说起拒婚时说的话,虚荣心还是很满足的。 “我亲爱的,为什么我说的话,你不相信呢?”路易叹了口气,“我说了爱你,虽然那是个严重的字眼,但我追随心中的愿望,心可不会撒谎。所以我身边哪有位置给吉利尔的好妹妹?我当然没有答应!当时我还想,以我手下一个大封臣的名义与查查订亲,但又一想,这样她将来有了意中人,或者你给她找到好人家再退婚另订的话,名声上也不好听。” 孤儿连忙点头,“你想得很周到,这样是不好。” “我是在为你着想,如果查查不幸福,你大概不会开心。”路易道,“看你的样子一定是受了人家不少恩惠,好像还很喜欢那小姑娘的。”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大家重逢 儿再度用力点头,“看不出你平时嘻嘻哈哈的,其实 路易一乐,露出雪白的牙齿,“怎么样?到鹰岩堡多住些日子吧,这样你会发现我有很多优点。” 这人真会顺杆爬,孤儿心想,也不直接回答他,而是问道,“那怎么样?你有其他好办法法,可以代替吉利尔的无理请求吗?” “这时,我另一个优点发挥了。”路易夹了一下眼睛,“我们追风家族的徽章虽然是金蜂,但全体族人都爱马如命,所以我们有最好的马医和兽医。而孤傲家地处山石之地,马儿上山下山,受损受伤情况严重,因为没有好的马医,每年要死好多马匹,买新马又要大笔费用,考虑到这一点,我和吉利尔说,对外就说他是派妹妹到我们追风家学习医马之术,这样他面子上也好看,列斯达那边他自己去解释,而我也不用非娶那女孩不可,我要娶的只有你。” “确实是好主意。”这方法孤儿自己都没想到,不禁对路易刮目相看。 “可是他还是不肯,磨蹭、犹豫、和我不断拉据,最后闹得老子不耐烦了上阵打一场硬仗还累人,最后他才同意,现在就等查查小姐来了。” 听到路易这么说,孤儿很高兴,因为和吉利尔说通,查查肯定会同意的,先不说她是多么温顺,多么怕她的哥哥,单指能离开龙牙山、龙牙堡,她就一定会很兴奋吧。 当然她可能会怕路易,但和列斯达比起来。路易又英俊、又年轻、又可爱、又真诚,她那么聪明,用脚指头也选得出。 况且,对外说她是去学医马,她接受起来也比较容易。她之前和孤儿说过。一切带毛的东西,除了毛虫外,她都喜欢,这样不正如了她的意思吗?等到了鹰岩堡,她爱去飞轮海灰堡还是爱留在鹰岩堡,就随她的意了。 和路易又聊了一阵子,听他说起鹰岩堡地一些奇闻异事,孤儿听得很向往。有时还给他逗得笑个不停。在大陆七年,她走遍各个角落去做生意,但为了避免麻烦,一直也没到过多少家族的王城,现在看来是巨大的损失。 接下来的晚饭也是她和路易一起吃的,阿德斯不知道跑到哪和去了。想想也能理解他。吃东西要用嘴地,他成天蒙着面,当然要偷躲起来吃,在紫金家的王城。她还特意让他难堪过。 等晚上快睡的时候,她隔着帐篷对他说,“阿德斯大人,我有个建议不知当讲不当讲。” 帐外沉默着,但这也是一种默许。 于是孤儿道。“我记得您有个面具,戴那个不行吗?天天戴着面巾,呼吸也不痛快是不是?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不让人家看你的脸?能告诉我吗?” 外面又沉默了片刻,然后阿德斯一字一句的道,“女人,别多事。” 好吧,不多事,反正一切秘密都有告破的时候,慢慢等着好了。孤儿满不在乎的躺下,期间听到帐外有呼喝声、马蹄声,似乎孤傲家有封臣带兵来救领主了,虽然晚了点,好歹他也有人救。 不过那些声音到此为止,可见对方看到路易这边兵强马壮,又扣押了他们的领主做人质,暂时也没有攻过来,不知道隐藏到哪里去了。 孤儿一点也不担心,想着阿德斯在外面,心里就一直感觉平安。她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被小猪拱醒的时候,才知道查查已经带着家臣来救哥哥了。 孤儿急忙梳洗一下,因为没人帮助,忙乱了好一阵,等她看到查查时,吉利尔已经和她谈完了。不出孤儿所料,她显得即害怕又兴奋,毕竟终于能 利尔的控制了,可是前程渺茫,而且终究是做人质去恐惧。不过一看到孤儿,她就勇气倍增了,因为孤儿姐姐会照应她的。 “查查,谢谢你帮我逃出来,当时没有机会道谢。”孤儿拉着查查的手,“可是你地羊职。” 查查“啊”了一声,显然心疼那只羊,但想想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道,“它救了人,希望它能上天堂,来世不要做羊了。” 孤儿点头,配合性的神情凝重,但其实也很感激那只羊,可惜它没有子嗣,不然她会收养地。 “不过我遵守了承诺,救了你哥哥的命,虽然我很想杀了他。”她补充一句。 查查很感激她,差不多算千恩万谢,闹得最后她都不好意思了,叫查查赶紧回山,收拾衣服细软,越早做了人质,就越早得到自由,他哥哥也越早回到龙牙堡。 之后才四个小时不到,查查就带着自己的衣服、首饰、书籍回来了,当然还有那两个侍女。这样一来孤儿也有衣服穿了,而且是她自己原来的那件。因为那天的火没有烧到她地房间,所以查查找人给洗好烫好,留了下来。 当她穿着那衣服出现在众人面前,不出意外的得到了每个人目光的赞赏,只有阿德斯目不斜视,根本不看她。 “拔营吧。”路易说,“不是我怕孤傲家地属臣围困,实在不想待在这光秃秃的臭山上。” 孤儿没有意见,于是一行人下山,约定等到了孤傲家和追风家边界地带就交回吉利尔。幸运的是,他们到了山脚下,正好遇到孤儿的人和阿德斯军团的骑士赶来。 这一次分手的经历实在凶险,她的人见了她自然高兴非常,就连詹姆看到她都幸福的不行。因为盈禄伯爵小姐没事,他受到的责罚就会轻一些。 从他们的讲述中,孤儿才知道阿德斯也中了毒,但却赶着来救她,想到途中他忍受的痛苦,孤儿真的有些感动了。就算是为了钱,就算是为了职责,但他这样拼命救她,她也不能无动于衷。 而小四四的目光自从见到她就一直默默追随,她知道他在难过,因为没有看护好她,所以她故意装着没事一样,和小三三、小四四这两个心腹奴隶谈笑风生,渐渐化解他们的自责。 就这么着,大家汇合在一处,浩浩荡荡开赴追风家族的鹰岩堡。到达边界的时候,追风家更大队的人马已经迎了来,于是路易把吉利尔丢给了一直尾随其后的孤傲家属臣。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 嫁妆 中,孤儿和查查共乘一辆马车。查查开始时还很紧可以在鹰岩堡和灰堡之间选择,也可以在鹰岩堡住些日子,再去灰堡,立即高兴得什么似的,出笼的小鸟什么样,她就是什么样。 她给孤儿展示她母亲留给她的首饰,说孤儿喜欢什么都可以要,因为她要感激孤儿给了她新的人生选择,可以不必嫁给列斯达了。 她有一个很大的珠宝盒,她一个人抱都有些吃力,大约两尺见方,里面分了好几层,分别摆着各式各样的珠宝首饰。 “看来你父亲很爱你母亲啊,送她那么多首饰。”孤儿欣赏着这些塔撒大陆上的工艺品,那些珍珠、钻石、红宝石和祖母绿,当然还有许多地球上没有的美丽石头。 “我母亲是孤傲家大封臣的女儿,因为娘家的封地紧邻驿马家族的城外一个自由贸易城邦,也做了一些商业投资,所以是比较富有的。这些东西中有很多是我母亲的嫁妆,不过,我最喜欢我父亲留给我的东西。”她说着拉开珠宝盒的最下一层。 孤儿还以为是什么贵重珠宝,哪想到一看之下,眼都直了。 宝光,美丽的宝光,由火红色星云组成的宝光!没想到,黑暗系火系魔法石就在查查的手里! “这 “这是我父亲留给我的,说是当年我们家族的魔法石,也是我们家族的根基和源泉。可惜后来魔法消失了,魔法石也失去了功用。”查查拿出那半个六角形石柱,孤儿很紧张的望着她,生怕她失手摔坏。 “我从小就觉得这石头有魔力。所以非常喜欢,总要抱着它才能入睡。于是我父亲就把这魔法石送给了我。还开玩笑说,将来我嫁人,这就是我的嫁妆。”查查面色温柔,似乎是陷在了回忆里。“它没有很高地价值,可是我非常爱我的父亲,所以这是我最珍贵的,天下的珠宝堆起来,也比不上它。” 孤儿听到这儿的时候都绝望了。她本来想把查查带到灰堡去,看她喜欢什么就给她什么,价钱多高也没关系,只要把魔法石让给她。但现在看来没希望了。 当然她只要想要,就能想办法得到手,可对这样地女孩,她怎么忍心巧取豪夺呢? 但是 “现在我要把它送给你,姐姐。”查查忽然道,一个字一个字撞击着孤儿的心。诸神哪,这是好人有好报吗? “我本来怕你不喜欢,毕竟它现在只是一块普通的石头,一直不敢说。可是我看姐姐对那些珠宝没反应,可是好像很喜欢这石头。” 何止是喜欢,简直是两眼冒光。好孩子,会察言观色,真聪明! “可是父亲的回忆。”嘴里这么说着,小爪子已经伸了出去,然后尴尬的停在半空。 “不。姐姐给了我新生,这才是最珍贵的。”查查很坚定的把魔法石塞到了孤儿手里,“我不知道姐姐要这个有什么用,但只要我有地,姐姐喜欢都可以拿去。我想如果我父母还在世,一定觉得我的快乐比一切都重要。” 这孩子,真是的,怎么这么可人呢! 孤儿得到了又一块魔法石。 过了边界,其实只是一块黑色的、巨大的、孤儿甚至怀疑染过血的界碑,一行人终于从孤傲家地领地进入了追风 在大陆行走七年,孤儿早就知道塔撒大陆地貌奇特,前一个地方可能是沙漠,紧邻的就可能是大海了,好像真的有神迹左右着这一切,神指一点,万千变化,一点也没有地质和气候的变化规律。才出了孤傲家光秃地石头山地,周围的环境就慢慢变得苍翠鲜活,最后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吉利尔惦记的、名叫绿望的小山。 一行人从绿望地山口通过,孤儿只见这坡度平缓的小山两侧全是纤细葱郁的树丛,满目绿得青翠,时有野花丛点缀其间,真有点空谷幽径地静谧之美,真想不到追风家这种风一样的家族居然有这样的领地,也许风只有树林才能挽留吧。 在路易的带领下,他们沿着一条小溪行走,溪水潺潺流过溪床,遇到转折转大的地方或者有大石阻挡水道,水流就撞击上去,四溅的水花犯着洁白的泡沫,初看上去,像是在溪流上洒了一层雪一样,美得透彻、美得晶莹。 小溪的两边,布满了圆石,大的像卡车轮胎,小的像足球,但无论大小,石面都光滑匀称,淡青色的石头上长满了青苔。孤儿从来不知道是这样的,似乎给那些石头粘上了一层毛茸茸的表面,看来可爱极了。 看孤儿沉浸在这天然美景之中,路易不禁得意的问道,“怎么样?留下来吧?绿望山里还有很多景致和好玩的地方,我保证你一辈子也看不厌的。” 两人是并骑而行的,路易说话的时候就把身子探过来,孤儿只好又把他推回去。因为他的手下就在队伍后,还要做得不露痕迹,给他留点面子。 阿德斯离她更近,就在她的身后。不知怎么的,她觉得背上像火烧一样,偶一转头,又看他根本没看她,似乎在欣赏着山中美景,不过倒是听她的建议,改蒙面巾为面具了。 “每处美景都有每处美景的好处,龙牙山的苍劲风格也不错,可我并不能待在那不动。”孤儿道,“我们盈禄家的大海也是很美的,尤其日出的时候和海上升明月,要不你来盈禄家作客,不要回鹰岩堡了。” 她是说着玩的,可是路易似乎很慎重的考虑了一下道,“你要娶我也可以,只要拥有你,我不介意哪一方行使主动权。”他说得认真,之后又哈哈笑了起来,孤儿则根本不理他。 就这样说笑着走路,也没觉得多远,就出了绿望山,进入了一座更大的山脉。这座山给人辽阔雄伟之感,山坡上仿佛没有什么障碍似的,从山脚下就可以望到高耸的山顶,还有山顶上那巨大的白色石头城堡。 城堡耸立,像是摇摇欲坠,又像是坚如磐石,两种矛盾的感觉掺杂在一起,就像路易。 “鹰总是居于绝顶之上,登高望远,能看到极目之地,所以追风家的城堡叫鹰岩堡。”路易解释着,脸上有自豪的神色,然后转过来,眼睛亮闪闪的道,“亲爱的伯爵小姐,我的未婚妻,欢迎来到我的城堡。” 他的眼睛,果然和绿望山的颜色是一样的。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 房间问题 他的城堡却不像外表看来那样险峻特异,内部的格局园化,明亮、朴素又舒服,地毯上绣着美丽的鲜花,很多家具是原木的颜色,所有的东西都结实宽大,让身处其中的人感觉非常放松。真没想到,最具有游牧民族色彩的家族,却有着这样一个舒适的家。 孤儿理所当然的被安排在能看到最好风景、而且布置最好的房间。令她意外的是,一行人才到山脚下,已经有一小队人前来迎接了,而且才进入城堡,她的房间已经准备好,还有七、八个侍女备好了温热的水,准备侍候她洗澡更衣。同时,有一股很香的烤肉味飘散在通往饭厅的走廊里。 “亲爱的小姐,我们追风家不比盈禄家精致,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在这里住得习惯。哪怕只有一天,我也希望你受到最好的招待。”是路易亲自领她到房间的。 没有女人会对帅哥的殷勤感到反感,孤儿也是一样。况且路易看来很粗心,没想到却细心的提前派人回鹰岩堡,做好接待她的准备,对她的重视和体贴可见一斑。 “那我就打扰了。”孤儿甜甜一笑,跑到房间对面巨大的玻璃窗处,打开窗子探身往外看。从这里,可以俯瞰半个山坡和远处葱郁的群山。 鹰岩堡很大,住着许多追风家的属民,但有更多的属民住在堡外,和那些规则布置的、类似于炮楼的防御工事一起散落在绿草如茵的山坡上。那些房子和工事都是圆形的,白色,看来非常可爱,像草地上冒出的一颗颗蘑菇。 “那边是哪里?”她指着远处那片绿得醉人地地方问。 “绿望。”路易一直跟在她身边,温柔耐心的解释,“在鹰岩堡附近的大片土地。是我的七大封臣的属地,有一个地方是沼泽哦,景色经常会变幻地,非常有趣,哪天我可以领你去看看。” 孤儿呼吸着这清新的、带着草木香气的空气。忽然有一种要在这里多待一些日子的冲动。正要和路易再说什么,忽然听到一阵马嘶和马蹄声传来,还夹杂着人们的吆喝声、笑闹声和清脆的呼哨声,接着看到一群骏马奔跑着、追逐着由东向西而来。 群马奔腾在生机盎然的碧绿草坪上,黑的、白地、栗色的、花斑的、全部身姿矫健、鬃毛飘飞,像一阵不受约束的风一样,在山坡上四处飞场,让人感觉到活力、奔放和自由。连心也跟着快乐起来。 “这帮小子,又纵马在草场上乱跑。”路易骂道,却满脸笑意,看样子跃跃欲试,好像恨不得立即冲上场去,做那些赶马的马仔一样。 “这才是自由呢。”孤儿不由得赞叹。“我从没见过这个,在地球 “地球?什么东西?” “别理会我的口误。”孤儿道,“总之我非常高兴能做这次旅行,能看看你们追风家地领地 “好玩的还在后头。”路易微笑道。“这回你来得巧了,正好赶上我们追风家一年一度的比武会,就在三天后举行,到时候你一定会过得更快乐的。” “啊?真地吗?”孤儿非常兴奋,在大陆上总是做生意。处理家族事物,几乎没有痛痛快快的玩上一次,一来是怕找麻烦。二来也没有这么顺便的机会。 她很开心,扭头看向路易,哪想到眼角的余光却瞥见阿德斯像一块石头似的沉默着,立于她地身后。她觉得他是故意的,因为她要求“贴身保护”,所以他几乎寸步不离,有时候她想方便一下,都得和他明讲,因为如果只暗示,他就会装不知情,死跟着她。 “阿德斯大人,您可以去休息 想支开阿德斯,和路易好好打听一下鹰岩堡地事,有可能的话,还要赶马试试。 “未必。”他吝啬的吐出两个字,双手抱在胸前,一点离开的意思也没有。一路上他都是这样,害得孤儿和路易说笑时颇为不自在。这个,他也一定是故意的。 “路易,你快派人送阿德斯大人回卧房休息一下,他一直穿着盔甲,虽然是轻甲,可也是挺累的。”孤儿故意笑眯眯的说,还上下打量了阿德斯一下,对他玄冰样的蓝眼睛不那么害怕了。 路易立即做了个“请”的姿势。 阿德斯到这个时候也没办法死耗了,只得转身问道,“我的房间在哪里?” “走廊尽头。”路易道,“那个房间的风景很好,可以看到马场,我想您一定会喜欢。” “我不喜欢。”阿德斯很生硬,“我要住在伯爵小姐的隔壁。” 路易瞪大眼睛,显然没料到他这样说,讶然道,“伯爵小姐的隔壁,是我的房间。” “我住另一个方向的隔壁。” “那是查查小姐的房间。” “让她搬,要么你搬。” 阿德斯说得如此随意,路易有点火了,“阿德斯先生,请您不要忘记,这是我的城堡,客随主便这句话想必您听过。我特意为您安排了风景优美,视线较佳的好住处,难道您还要挑三拣四吗?” 阿德斯的情绪倒没有变动,还是那样冷漠而不带感情的样子,“保护伯爵小姐是我的职责,就算她待在铜墙铁壁里也一样,所以我必须距离她很近,别说是您的城堡,就是龙潭虎穴,我也要选择正确的位置。” “如果她嫁给我,您也要‘贴身’保护吗?”路易一挑眉。 “如果这是她的要求,或者在约定期限内。” 哦,原来!他是这种方式来逼迫她解除要求贴身保护的雇主要求。狡猾狡猾滴有啊,死佣兵头子。可是再狡猾的猎手也斗不过好狐狸,这点小伎俩,怎么会迷惑伟大的盈禄伯爵小姐?! 这真是老猫鼻子上挂咸鱼,休想啊休想! “算了,路易,不必费神安排房间了。”孤儿以从未有过的温柔语调说,眼神纯真而无害,“阿德斯大人是最讲信誉的佣兵之王,承诺贴身保护我,就会做得到。说实话,我很敬重他这一点。要不,回头你拿副上好的羽毛铺盖来,阿德斯大人睡在我门外的走廊就好了,那样比睡在隔壁房间还要贴近我。” 这话让两个男人都不乐意,可又不得不同意。路易是因为有这样一位瘟神挡在门口,他没办法时常来约会心上人,另一个人要气炸了,可是却说不出什么。 一路上,看她和这个什么路易嘻嘻哈哈的很刺眼,现在看她笑得那么温文尔雅,却仿佛又看到了她眼睛里的小恶魔。 这个女人他一点也没看错,外表是天使,内心是魔鬼。等他们的约定期满,等他利用她做面那件事,他就离开她,再也不见面,免得总是会让他莫名其妙的生气。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 你太无礼了,快放开! 小姐,我 孤儿叹了口气,轻声道,“他就是样子怕人,其实一点也不可怕。” 艾丽的头垂得更低,手中捧着水罐,任孤儿如何安抚,也不敢一个人单独通过走廊,到厨房去打些水来,顺便拿些小点心。 她让阿德斯睡走廊,他就真睡在了那儿,等冷静下来的时候,孤儿觉得他们两个人简直是在斗气,这也太不成熟了。她二十七岁,而他八百多岁了,加起来约等于渡过人生的九百年光阴,却做着互相别苗头的幼稚行为。 而且 他就这么像门神一样待在门口,使得很多人不敢靠近,白天还好,当夜幕降临,他浑身就散发出随黑暗降临的死神架式,使这边几乎成了无人区。 可是话说回来,他有那么可怕吗?据估计他长得不赖,身材又好,应该是帅哥一枚呀。而且相处下来,她感觉他并没有表现出的那么冷漠,他很容易被激怒、有时候很任性、特别不善于表达,直率得有些无礼。 这些气质有很大一部分属于养尊处优的贵族公子,当然他这样做也可能是故意找她麻烦的,毕竟她总是逼他做他不愿意做的事。可她花了钱了不是吗?价钱还那么高。 他就是杀气太盛罢了,因为他是佣兵之王,也算是杀人如麻了。既然所有人都知道他这一点,还怕个什么劲,他又不会在城堡中杀人放火、奸淫妇女。 孤儿无奈的想着,但她从没有意识到,阿德斯只有对她表现得“人性化”,对她与众不同。对别人,却始终是一种可怕的存在,如他那把巨大的、闪着蓝色寒光的疾风剑,似乎随时会吸人颈上鲜血。 “好吧,我陪你到走廊。然后等你打水回来。”孤儿从床上下来,套上式样保守的睡袍,赤着脚。 艾丽脸上露出如释重负又有些不好意思地笑容道,“劳烦小姐了。”说着走到门边,小心翼翼的打开房门,让孤儿先出去。 阿德斯就在距门不到一米的地方。他没有躺着睡,而是倚墙而坐,路易送来的铺盖就堆在他身边。他微垂着头。两条长腿左腿伸直,右腿曲在胸前,右手就搭在右腿的膝盖上,左手放在身侧,握着疾风剑地剑柄,一派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不过他似乎睡着,不知何时,遮盖他脸的面具又换成了蒙面巾,或者那坚硬的面具戴起来不舒服吧。 孤儿对艾丽比划了一下。后者紧张的迈过阿德斯伸直的长腿,快步跑过长走廊去厨房打水。而孤儿则轻轻跪坐下来,慢慢靠近阿德斯,细细打量他的脸。 他真的睡了吗?这样警惕地人,怎么会没听到艾丽尽量放轻的脚步声和轻微的开门声?可是他的呼吸这样均匀。似乎就是睡了。也许他是太累了,当个佣兵也不容易,雇主玩乐或者休息的时候。他也要保持警惕和戒备。 话说在鹰岩堡,他不必这样小心的,可他这个人似乎就是这样,有时候对自己严苛到几近无情,何况对别人呢?正是因为如此,他地军团才是无敌佣兵团吧,比什么红手团,骷髅团强一万倍。 此时,因为他低着头,额头的一缕黑色卷发垂落在了颊边,挡住左边眼角的伤痕,柔化了他的脸部线条,使得平时强硬到无情地他,看来有一丝疲惫和脆弱,引人心疼。 他的睫毛好长啊,在眼睛下方形成了半园形的重重阴影,不过西方人的睫毛貌似都很长。他的轮廓也好深啊,眉毛距离眼睛有些近,平时看来,就更显得目光深远,总有些让人沉溺地东西,不过西方人的轮廓也貌似都很深。 可是为什么觉得他那样好看呢?极坚强和极脆弱的气质在这个奇妙地时刻混合在一起,呈现出来,让孤儿的心彻底柔软,无力的跳动着。 从没有任何时刻,她那样想看他的脸,看他左脸上深深的抓痕,是不是从嘴角一直延伸到眼角。是谁伤害了他?当时他得多疼啊!她想吻吻那道伤疤,还有唇。 吻过两次了,但却不能触到真正吻的滋味,第一次是愤怒和掠夺,第二次是愤怒和报复,为什么他总是愤怒呢?她不记得她招惹他的程度有那么深,既然他是冷酷的佣兵之王,应该不容易被激怒才对。 这么想着,她没意识到她的手已经贴在了他的脸上,感觉到他的热度。 “盈禄伯爵小姐,你又在尝试自杀了。”他突然开口说话,并且睁开了眼睛。 一瞬间,孤儿吓了一大跳,之后又一次撞进他玄冰一样冷,却又像激烈燃烧着的眼睛里,呆住了。阿德斯也是一样,被她的眼波牢牢粘住,好半天才艰难的移开,完全出乎预料。 “别再试图看我的脸,不然我真的对你不客气了。”他尽量说得冷漠而有威胁,可他看这个女人一点也不害怕。女人都这么好奇吗?还是她格外多事? “真小气,看一看有什么关系?”孤儿嘟着嘴,“你以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干嘛看了你的脸就得被杀死?是一个情咒吗?你以前有个情人?” 阿德斯别过脸去。她离他太近了,他不习惯别人这么接近他。不过,她的心跳得好快,他听得到。 “那么,你是想和我接吻,还是想和我上床?”他突然答非所问,又把脸转了过来。 “没羞成怒,“我命令你马上找个房间去睡,否则这里都没人敢路过!”她不过是被他的沉静模样和嘴唇的形状诱惑了,干嘛要受到他的嘲笑? “亲爱的小姐,如果一个女人半夜穿着睡衣出现在男人面前,我还能想到什么呢?”他好整以暇的说,似乎在眨眼间就拿回了两人精神交锋的优势。 孤儿下意识的拉紧了领口,其实这睡衣保守得很,除了脖子,什么也没暴露。不过她才想反唇相讥些什么,阿德斯忽然动了,一探手抓住了她一只**的脚。 他的手大而有力,差不多包裹住了她整只脚,他的掌心干燥温暖、又因为长年使剑而布满硬茧的粗糙掌心接触着她的皮肤,害她瞬间感觉一股电流从脚底一直窜到头顶。 “你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无意的伤 好啊,可是您的贵足先得放过我的东西。”他慢悠着手中滑腻的触感,一时不想放开。 孤儿低头望去,这才发现自己无意中踩到了他放在身边的手套,连忙后退,用力之大,使她差点跌倒。 然后,她脸红了,也不知道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羞涩,反正她似乎再也不能站在他的目光注视下,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抬脚使劲踢了阿德斯的大腿一下,再匆忙冲回自己的房间,把门重重的摔上。 不能再和这个男人太近距离接触了,这样她会爱上他的!之前她没有爱上过任何一个男人,但她虽然没有经验,现在的感觉却很明确,她已经处在了危险的边缘,必须停止! 他是个谜,而且他有着若有若无的优雅和魅惑,这些都是能令女人着迷的东西。可是她不能,她终归是地球人,有一个父亲交给的使命,塔撒大陆似乎只是她工作的地方,她感觉早晚会回到地球上,生活正常起来,而且说不定再也回不来。如果爱上塔撒大陆上的男人,她还怎么走?她也绝不能扔下弟弟妹妹的,而没有任何人可以随她wx 穿越回地球。 再说,这个男人显然不是个合适的对象。她二十七岁了,不是查查那种爱作梦的小姑娘,明白爱情和婚姻若要长久,性格的契合相当重要,可是她和阿德斯根本不搭调,还不如与路易之间和谐。 好吧,不要太靠近他。你只是内心深处太寂寞了,而遇到的这个男人又太优秀了。是啊,优秀兼之无情。爱上无情的男人,这种蠢事绝不能做!孤儿对自己说。 正在房间里困兽一样的来回转悠。艾丽回来了,还点惊恐万状的神态,手中水罐的水洒了些在她地衣襟上,“大当家,您没等我。”她似乎有些抱怨。却终究不敢造次,哪能让主人等她呢。 “这不是平安回来了吗,他又不会吃人。”心烦意乱下的孤儿有些不耐烦,“他在干嘛?” “您说佣兵大人?”艾丽定了定心,把水罐放好,“刚才我出去时,他还睡着,可是我回来时能杀人似的,好可怕。” 他干嘛不睡?不对,他刚才根本就是在装睡,或者他很浅眠,有人靠近就会醒。不过为什么又要想到他?为什么要靠近他?真丢人哪!他现在一定在肚子里嘲笑她呢!从他平时的言语中看得出,他看不起贵族。那么他现在一定很得意,因为一个贵族小姐,还是特有钱的那种,被他吓得仓皇逃跑了。 啊啊啊啊~~~这太丢人了! “艾丽。给我倒杯水。不要茶和甜酒,也不要牛奶,就你刚才打回来地凉水,给我倒一杯。”孤儿又开始在房间内走来走去。 “可是大当家,现在天气虽然热了。晚上的山间气候还是很冷,喝冷水会生病的。”艾丽阻止,“茶还温呢。不如 “不,就给我冷水,我觉得胃里烧的慌。” “大当家,你不是生病了吧?” “艾丽,快给我倒一杯,你难道不服从我的命令吗?” 看孤儿有点生气了,艾丽连忙倒了一杯水给她,看着自己那个从来冷静温和的领主一饮而尽。 她紧张的等待着下一步命令,没想到孤儿发了一会愣之后,突然说:“睡觉。”。然后也不等她服侍就快速钻进了被窝,甚至连睡袍也没脱掉。 她感觉莫名 可是她只是大当家的侍女,虽然名为贴身,但大当家秘密,从来也不和她说,更没让她办过什么隐密地事,所以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 大当家和那位可怕的阿德斯大人之间似乎有点不对头,那位佣兵大人那么可怕,可大当家却不怕,还总是故意激怒他似的。而佣兵大人也奇怪,在来追风家的路上,她无意间发现,佣兵大人的目光总是在大当家身上流连,别人没注意到,可是她看到了。 这两个人之间,不会产生爱情吧?天上诸神保佑,但愿不要这样,佣兵都是不可靠的、见钱眼开地家伙,都是不能依赖的。再说阿德斯大人这么可怕,如果天天待在灰堡——天哪,看那天大当家遇刺时他杀人是多么凶残,如果哪一天大当家惹到他,说不定他也会那么狠的! 要是大当家选了路易公爵大人就好了。公爵大人多好呀,又高贵、又漂亮、身体强壮,一定会为盈禄家带来很多孩子的。 艾丽模模糊糊地想着,睡在孤儿脚下的一张小床上。孤儿却睡不着,感觉那只被阿德斯握过的脚一直发热、发热、发热直抚摸着—— 绿色春意的山间夜晚,微风如情人地吻,轻轻吹送,白色的鹰岩堡中,很多人无法安眠。不仅有孤儿和艾丽两个女人,他们门外的男人也没有睡着,因为他地心脏正常跳动几下,就会奇怪的少跳一拍,害得他很难受,从没有过的难受。而在隔壁的房间,被重重的关门声惊醒的路易也瞪着天花板,不知想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当阳光从山顶升起第一缕光芒,一夜未眠的孤儿就起了床。她站到窗边看日出,就见紧贴着翠碧山顶的是深橙色光线,越往上,颜色越淡,直到和苍青色云层的相接,一冷一热、水火不容的颜色就那么巧妙融合、一起化入天空的蔚蓝里,实在神奇又美得令人心醉。 她一起床,艾丽也醒了,她见孤儿站在晨光中似乎有些瑟缩,就跑去给她拿了一件衣服,想给她披上,无意间一低头,就见孤儿的右脚脚面上有一道划伤。 血红色的伤口纵向掠过白嫩的脚面,看似伤得不是很严重,而且血迹也已经干涸,可看来显得有些狰狞,她不禁惊叫了一声,“大当家,您的脚伤了!” 孤儿疑惑的低头一看,连自己也很惊讶。 这只脚是昨天给阿德斯握过的,一整夜都在发热,还伴随疼痛,她一直以为是心理作用,没想到居然受了。 是阿德斯的掌心太粗糙了,划伤她了?这想法一出,她又觉得可笑,因为这也太夸张了,首先他的掌心是柔软的,其次她也没有那么娇嫩。 再仔细想想,她随即忆起了狠踢阿德斯的那一脚。这死奴隶身上到处带着武器,说不定就是踢到什么硬物利器而受伤的。 果然不能欺侮人哪。 “小伤,不碍事。”她看着那有点不正常的红,没有在意。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 废物利用 天后要举行追风家一年一度的比武会,所以城堡中一种食物、葡萄酒、各色水果像流水一样送入城堡,而城堡外的半山坡上也开始搭建看台,围起赛场和赛道。 路易做为领主,把这些事全丢给了手下去做,也暂时没有接见前来的封臣,而是每天带着孤儿把附近的风景玩赏了个遍。对于孤儿来说,那晚她已经想得很清楚了,所以刻意和阿德斯保持着距离,奇怪的是阿德斯没什么反应,她不让他跟,他就真的不跟了,让孤儿在放松之余,又有点莫名其妙的失望。 但美景弥补了她心灵上的一点不安和不甘,看来人在失意的情况下寄情于山水,不是没有意义的。至少,当她看到这一派丰润可爱的田园风光,心情开朗不少,胸中的郁闷之气也一扫而空。 “我要成为比武会上最勇敢的骑士,为你赢得奖品,荣誉也将献给你。”路易在第三天晚上坐在城堡最高处的露台上,对孤儿说。 孤儿并不在意奖品和荣誉,但是路易这份心让她感动,这可是有男人愿意为她而战斗,虽然是在比武场上,但“那个”男人为她而战的时候,不是为了钱吗?相比起来,路易这份心倒更真诚些。 “这种比赛有危险吗?”她问。 路易笑了,阳光灿烂,“你在担心我吗?你未婚夫我可是追风家第一高手,从我十六岁那年,还没跌出过前三名呢,偶尔输过几回给我那七大封臣。不过你不用担心,虽然任何比赛都是有风险的,但只要参赛者不故意致对方于死地。基本上不会有大的伤害。” “基本上?” “比赛用的长枪是用一种特殊的木头所制成的,当撞击力大到一定地程度,木头会寸寸碎裂,顶多把人从马上顶下来,但不会刺入对手的心窝。”路易解释。“比赛用剑也是木制,把对手打成鼻青脸肿是可能的,但死亡几率非常小。除非 “还有除非?”孤儿已经感到不安全了,她在地球上时可是连拳击、摔跤这类运动都不看,总感觉这种游戏也是残忍的,更不用说西班牙斗牛了。 “凡事有意外嘛。”路易似乎很喜欢这种比赛,兴奋的对孤儿说,“五年前地比赛。我七大封臣之一的乔治伯爵,就是因为在长枪比赛中被打落下马时,脚缠在了马蹬中,给马拖去去好远,结果肋骨断了三根,脚也了。不过这回他还来参加了。哈哈,这不服输的老家伙,我还真喜欢他。还有一个家伙,我忘记是谁了。在比剑时,断裂的木剑碎屑崩进了他盔甲的眼缝中,瞎了一只眼睛,不过他的勇敢可是为她赢得了一个姑娘的芳心哦,所谓有得有失嘛。自从我记事起。追风家的比武会只死过一个人,还是因为自己心脏病发死地。” 他说得轻松,似乎这些危险很正常似的。这个家族。还真是好武,性格也真是奔放。 孤儿很不想看这个比武会,她不喜欢这样有伤害性的运动,但是路易兴致勃勃,她不忍拒绝他,而且从风俗上来看,最后的优胜者确实会把最高奖品送给一位姑娘,然后在一年的时间里,这姑娘会被奉为追风家的女神,当然只是荣誉上地。 “奖品是什么呀?”孤儿转移话题,怕路易说得开心,把他经历的历界比武会都给她讲一遍,那看来可是要很长时间,而她累了,明天一早还要参加比武会,很想立即上床睡觉。 “小的奖品就是刀剑、盔甲、靴子、好酒、好马一类的。最高 年不同,今年我还没决定呢,那是一定要独特地,否最高奖品的与众不同来了。” 孤儿瞪大眼睛,心想这位追风公爵大人可真是乱来,明天就比赛了,他居然今天还没想到奖品,性子已经散漫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了。 路易看到孤儿的神情,愈发觉得她可爱,拉着她手进入房间道,“这些东西都是诸神赐给的灵感,诸神现在没理我,我当然不知道了,但我相信在明天早上,他们一定会给我预示。” 这个露台就在路易地住处外面,所以从露台进来就是他的卧室兼书房了。整个房间非常大,阳光充足,陈设简单,有一张两倍于正常双人床大小的大床。 虽然说是书房,书是一本没有地,书柜中全是酒,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墙上挂满了战利品,有打猎中猎获的猛兽头和骨架,也有在战争中俘获的刀剑等物,总之这就是一个武者的房间,到处都是他战斗的骄傲。 “我们喝一杯吧,预祝我明天的胜利,我还需要你的幸运之吻,你欠我好多,我要你慢慢还。”他一边说一边从书柜中拿出一瓶酒,然后把书桌上堆得各种各样的杂物“清理”到地面上,找出桌面上的酒杯,“我有金色葡萄酒哦,酒中的极品,你一定高价贩卖过,一定知道。” 孤儿微微一笑,才想就这种美酒发表一下评论,忽然看到路易书桌上摆着一块六角柱形的石头,顿时心头大跳。 魔法石!这是魔法石吗?可是路易为什么那么随便就扔在桌子上?走近一看,上面还有一块一块的污迹,他不会那么不识货,拿宝贝当废物吧。不过这样也好,说不定她可以轻松要过来,但是这是魔法石吧? 她嘴里随意和路易搭着两句话,等他拿着酒杯坐到沙发处时,立即背对着他,启动慧眼金瞳,如愿在那块石头上看到红色星云状光芒。这是魔法石,光明系火系魔法石! 要怎么和路易开口要呢?也许他不知道这是魔法石,所以才如此随意丢在这里,那样的话,她拿走这石头也应该没关系。可是他这东西有多重要就索走,不是太不仗义了吗?路易除了第一次见面的逼婚外,一直对她非常好。 “路易,你知道这是什么吗?”挣扎片刻,孤儿拿起魔法石,还是觉得要光明磊落一下,对别人可以使阴谋诡计,但对她好的人,她不愿意欺骗。 “这是我们家族遗传下来的魔法石嘛。”他耸耸肩,随意的说,好像在说外面草地上普通的石头。 “原来你知道!”孤儿瞪大眼睛,“那你把它法形容这石头的待遇,现在她手心中还黏糊糊的,不知道这宝贝上沾了什么。 “四系魔法已经消失,它就没用了嘛。”路易喝了一口酒,赞叹的咂咂嘴,“在我们追风家不能有废物的存在,就是石头也是一样,所以我用它当镇纸、砸核桃、敲瓶盖,打蟑螂什么的,废物利用嘛。这酒不错,要不你来一点?”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 条件 儿站在那儿,脑筋转了个弯儿,举起手中的魔法石道此,把这块石头送给我如何?” 路易一愣,“你要它做什么?” 孤儿只好又把那套魔法石护肤法的说词讲了一遍,不过她看路易的神色似乎不太相信。这位追风公爵大人平时看着粗心大意,该细心和精明的时候,一点也不差。不过想想也难怪,如果他只是个有勇无谋的草包,如何能领导这样一个人人没什么权威意识的家族? “锅,你知道我什么都能给你,可唯独这一件不行。”好半晌,路易开口。 孤儿没想到路易拒绝得这样干脆,一时倒不知道怎么办好。她不想放手这块石头,但她的骄傲不许她这么做,于是她把魔法石放在桌上,“既然这么重要,那么我怎样才能得到它呢?”她正色道,摆出了做生意的态度。 “你别那样看我,我不舒服,好像我们是陌生人。”路易把杯中酒一饮而尽,走到桌边,握着孤儿的肩道,“不要为此生我的气,这石头虽然不起眼,但我父亲在去世前告诉我这也算传家宝,只能把它用在一个地方。” “我没有生气。”孤儿很正经的道,“这毕竟是你的东西。不过不瞒你说,这石头对我也非常重要,所以提出你的条件,任何东西都有价钱,除了人的感情外,现在让我们来谈一桩生意。” 路易笑了,居然笑得很温柔,“我的姑娘,听我把话说完,不要一派生意人的样子。这石头虽然没用了,但这可是我将来娶妻的聘礼哦。是家父之遗言。之前我没打算娶妻,反正这世界上漂亮姑娘多的是,所以对待它有点不太重视,可现在不同了。” “你撒谎。”孤儿几乎咬牙切齿的说。 这男人,知道她想要这石头。故意以婚姻来套牢她。怎么办呢?他这么可恶,她也没必要太仁慈了,想个什么阴招才能把魔法石弄到手呢? “我没撒谎。”路易摇摇头,一脸真诚,看样子不像说谎,“你知道我爱你,你要什么我都会给,可这块石头真地不行。除非通过婚姻的途径。” 听到这儿,孤儿有点挫败的感觉。 她从没想过,魔法石虽然分布在大陆的各个地方,但到目前为止,流落在民间的全是赝品,真正地魔法石都在各大家庭的领主手中。这说明虽然四系魔法消失,但各家族还是把魔法石当做祖先留下的财产予以保护和拥有,除非对人家有重大贡献,否则人家不会轻易送人的。 紫金家的光明系风魔法石。是因为她截获了忍者神龟偷走的东西,并用了一个她从地球带来的工艺品才换得的;精灵家地光明系风魔法石更是阿德斯和她搏命一样杀了不知名怪物才获得;孤傲家的黑暗系火魔法石是查查的陪嫁,也是死里逃生才得到的;那么追风家的光明系火魔法石,自然也是对追风家重要的东西,怎么会被当做礼物送给她?是她想得简单了。 可是查查把陪嫁当礼物送给了她。路易却肯定要她以婚姻换取。问题是她不能为了块石头卖了自己呀,虽然路易有地位、漂亮、勇敢、而且看似一定会对她忠诚,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但她还是坚持认为,婚姻要以爱情为基础。 “你不要难过呀,这样我会伤心地。”路易看孤儿不语,脸上满是为难,脑海中灵光一闪,“我想到另一个办法处理魔法石了,我想我父亲在天之灵一定会允许的。” 孤儿听路易口风松动,大喜过望,忙道, 么方法?说出来大家研究一下,说不定我们能找到两子。” 路易微笑不答,只一伸手拿起魔法石抛向空中,然后又轻巧的接住,吓得孤儿地心差点停跳。 其实魔法石虽然看似是彩色水晶,但质地极其坚硬,和地球上的水晶不一样,真的和石头相似,储存大量能量不会爆炸,砸硬物也不会破损,从这么高的地方掉到铺着地毯的地上,根本不会有事,她不过是关心则乱,过度紧张罢了。 “快说呀。”看路易不开口,像卖关子似地,孤儿不禁有点发急,不过表面上还摆出端庄的样子以掩饰内心深处的贪念。 “我刚才说了,诸神会给我灵感。” 孤儿愣了下,之后顿时明白了,但有些担心,“你要把魔法石当做明天地最高奖品吗?可是万一,别人得到优胜又怎么办呢?你难道真把魔法石奖励给别人?再说了,骑士们会喜欢这样一块没用的石头吗?” “这代表追风家的最高荣誉,是最好的奖品,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比平时更加卖力。”路易信心十足,“而我,一定会优胜的。” “未必哦。”孤儿灵机一动,露出了笑容。 “我一定会优胜的。”路易重复。 “万一你输了呢?” “如果别人优胜可以先做假设。假如别人得到了最终优胜,这块魔法石就是奖品,我绝不食言。我父亲好武,如果我以这种方式输掉了传家宝,他在天堂不会怪我的。” 路易的绿眼睛在灯光下变成了深绿,看来有点像是算计人,不过孤儿也顾不得了,问道:“然后呢?” “如果是我赢了,你就要嫁给我,这块魔法石自然也是你的了。”他笑得无害,但语气可恶。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孤儿讶然道,知道路易在绕她,但她有自己的打算。 “我在给我们机会,我不想用石头诱惑你和我结婚,我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你,同时也是要看诸神的意思。如果我赢,说明你注定是我的妻子。这是一场赌,怎么,不敢吗?” 什么诸神,你明明是坚信自己一定会赢才这样大方。坏男人!不过 “什么人都可以参加吗?只要明天出现在半山坡上的人都可以参加吗?”孤儿压抑着心中的喜悦,语调平稳的问。 “是的,都可以,任何人都可以。” “好吧,我答应。”孤儿挺直了脊背。 她的痛快让路易感到惊讶,不禁问道,“亲爱的,你要想好,这回我可是不容你毁婚的。” “我绝不反悔,如果你赢,我就嫁给你。”孤儿差点笑出来。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 一言为定 喜欢这个提议吗?”路易问,话中有话的样子,让孤惕,只点了点头,尽量显得对此事漠不关心。 “不过我还有一个条件望。”路易慢慢的道,“在马术比赛中,以往只是抢一只羊,但是今年,我想要抢你。放心,不会有危险,只是个彩头,我想要你站在远方,等我骑马把你抢回来。这很浪漫不是吗?我希望你答应,这样我允许所有人参赛的决定才能顺利通过。你要知道,往常只有追风家的人才能参加比武会,今年如果大家同乐的话,把小羊换成你,那些长老们就不会废话多多了,毕竟盈禄家的伯爵小姐也参与了嘛。” 就是说,她不当羊,外人就不能参赛。好吧,为了魔法石,豁出去了。 “如果我被你手下的人抢到马上,我会恨你的。”她哼了一声,抬着下巴说,然后转身走出路易的房间,摆足了贵族小姐的矜持架子。 不过一出房门,她先是故作镇定的在走廊中走了几步,接着就开始兴奋的奔跑,直接闯入了走廊尽头阿德斯的房间。 “女人,你不会敲门吗?”阿德斯正坐在床上,用一块洁净的白布,细心的擦他的疾风剑,脸上没有遮掩。不过孤儿虽然闯入的突然,但他反应非常快,已经背转过身了。 “如果我在门边,你这样闯进来可能被杀知道吗?那可不是我违反约定。”他冷冷的说,有些恼火。如果办?以前还以为她很冷静,没想到也会这样冒失。 “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孤儿没头没脑的来了一句。 阿德斯皱了皱眉,“出了什么事?” 他可没感觉到杀气,虽然住的地方离她较远。表面上也装做对她漠不关心,但其实没有丝毫忽视她的行踪和安全。这两天,她不是一直和路易在一起吗?能有什么事让她急成这样? “明天追风家要举办比武会。” “我知道。” “我需要你参加,因为你必须帮我赢回一件东西。” 哈哈,这就是她地如意算盘。论起武力。谁比得过阿德斯?他一定会赢的。那时候魔法石就她的了,而她也不必嫁给路易。 可是,她忘记阿德斯目前还算不上她的奴隶,不可能她要怎样,他就会答应。所以 “我拒绝。” 别介啊,别拒绝啊!孤儿眨眨眼睛,因为刚才太兴奋了,一时没有考虑到阿德斯的态度。 “你要怎么才肯帮我?”她尽量压制住失望地情绪。 阿德斯系好面巾。慢慢转过身来,“我说了,我拒绝。” “可是命,怎么能不拯救我?”孤儿信口胡说,脑子却飞快的转动。想着要怎么圆过这番话来。 阿德斯不禁失笑,“我不参加那个什么比赛,你就会死吗?伯爵小姐,你找借口也要找个好点的。” “谁找借口。我说的是事实。”孤儿终于灵机一动,想到要如何和阿德斯解释,“如果你不能为我去比赛并且获得优胜,十之**就是路易赢,那么 阿德斯仍在有条不紊的擦拭疾风剑。闻言手中一顿,然后又不着痕迹的继续动作,嘴里也没有感情地道:“这是哪门子的规矩。堂堂盈禄伯爵小姐是奖品吗?” “因为我和路易打了赌,做了约定。”孤儿垂下睫毛,闪避开阿德斯的眼神,“你也知道我必须要聚齐那八块魔法石,这次环绕大陆的旅行就是为了这个,所以路易提出这个条件,我就答应了,我没办法不答应,这个条件太诱惑,而且你一定会赢。” “我一定会赢?”阿德斯冷笑一声,“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会答应帮你?” 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孤儿,尽管面色被蒙面巾遮挡,眼睛也冷淡如初,但疾风剑上蓝光闪烁,这与他心灵相通的神剑泄露了 地起伏不安。 他不想参加这个什么比武会,更不想随便让这女人利用,可是如果他不参加,她就要嫁给路易。甚至更可怕一点,不知道哪个追风家的属民或者封臣无意间赢了比赛,那她就要嫁给那些粗鄙的人吗? 她嫁给谁,与他有什么相干?可是一想到她被路易,或者别的男人抱在怀里,亲吻、抚摸、亲热,他心里像有一个到处是尖刺地东西划过他干涸的心房。大概,他不习惯还被置于他保护下的东西被别人染指吧。过了约定的期限,他远远离开,那时,她爱嫁给谁就嫁给谁,她给哪个男人抱着也与他无关。 他冷厉的盯着眼前地女人,那样强硬,还带着一点点厌倦,可心里却觉得她是那么美丽,那暗藏着的、小魔鬼式的笑容不见了,取而代之地是一点点局促和急切,有一种别样的可爱。 他嘴里生硬的拒绝着,但其实在听到这次比武的结局是她的嫁人,潜意识中早就无奈的答应出赛了。 “你不答应吗?”孤儿心思乱转。如果他真不答应,难道她要嫁给路易吗?其实路易也不坏,可是她没爱上他,不能这样轻率,而且她毕竟是地球人,要回去的。 “给我个理由。”他彻底放下剑,站了起来,摇曳的烛光映得他的身影不断动摇,就像他的心。 孤儿听他语气有松动,心头一喜,连忙走过去,一把拉住他的衣袖,抬头望着他,“我们当初约定,你要保护我的生命,在吉利尔掳走我的时候,我对你说过,你也要保护我的贞洁,当时你没有反对,我就当你是默许。可如果我嫁给路易,你觉得我还有贞洁吗?再可怕一点,如果那个总是流鼻涕的羊倌赢了,我就要嫁给他,那肯定生不如死。”其实和路易的约定中,根本没有嫁给别人这一条,她故意说得惨一点,又摆出可怜相,就是为了让阿德斯石头一样的心会软,哪怕只有一瞬。 “你可以耍赖,反正你常对我这么做。”阿德斯想走到窗边去,可孤儿拉着他的衣袖不放。 “女人也是守信用的。而你违约吧?你不救我就是违约哦。”她拉他的手臂,并且大灌迷汤。 没有女人在他面前这样过,她居然对他撒娇?!她怎么知道他会吃这一套呢?不理会她! 心里这么想,嘴上却说,“加一万金币,我就比赛。”不为了钱,但得有个台阶下。 “一万?”孤儿松了手,感觉了一阵肉疼,“强盗啊你,一万个铜板差不多。” “不愿意就离开我的房间。”他背转身,心里知道这小守财奴一定会答应。 “太贵了,一百金币。” “别让我说第二次。” “我出五百。” “你以为这是市场吗?”阿德斯又回转身,抓住孤儿的手臂往外拖。 孤儿奋力挣扎,可是哪拼得过她,都快哭了,只得叫道,“好好好,一万就一万,可是提前说好,你必须要赢,否则,你得双倍赔偿!”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孤儿怒冲冲的站在门口,“再盖个章。”说着抓起阿德斯的手腕,狠狠咬了一口。 这女人,居然敢咬他! 阿德斯看着手腕上一圈又白又红的牙齿印,并没有生气,反而心里怪怪的。再抬头看孤儿,见她跑得像是被鬼追,窜进自己的房间,然后传来重重落锁的声音。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 异界那达幕 儿一直以为比武会像是中国传统的擂台赛,哪想到追会却像蒙古族的那达幕,说是比赛,倒像是一场全民娱乐,而且比赛的种类繁多,射箭、摔跤、投掷短枪、攀墙、爬软索、赶羊、砍木桩、甚至有类似于滑草和牧人竞技的项目。 整个活动持续三天,奖品数量繁多而且古怪随意,盔甲、武器、马鞍、靴子、小马驹,有的甚至只是一个苹果派或者一个姑娘的吻,但所有人都玩得极其开心,输的人也没什么不高兴,还和胜者一起勾肩搭背的去喝酒。 三天里,城堡内外一直吵吵嚷嚷的,但孤儿并不觉得烦乱,开始时还因为魔法石的缘故比较紧张,后来就真心融入了欢乐的人群中,带着艾丽和小三三、小四四,玩了个不亦乐乎。 追风家的人似乎都知道她是路易公爵的心上人,所以对她极为尊敬和友好,除了姑娘们偶尔因为吃醋而对她指指点点、阴阳怪气外,基本上,她非常愉快,到大陆后第一次那么愉快轻松,除了魔法石之争还悬在她的心上。 以魔法石做为奖品的比赛是在最后一天才进行的重头戏,也是真正的比武。不过,这也不是单单上场打一架就完了,一共三场比赛,分为两队进行,三局两胜。 第一场射箭,要穿着正式的盔甲,战马也披重甲,在狂奔中射击移动的靶子。那些靶子是小巧的草扎人形,绑在身体强壮的巨狗身上,先把狗关在一个栏里,比赛开始时放出,以射箭场周围的战鼓和战号声惊吓得它们四散狂奔,跑到射场周围时。又三面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以嘘声吓回,让它们乱窜,制造草人被射中地难度。另一面则是看台,贵宾都坐在那里,孤儿当然坐在了最好的位置。 骑手们在一声响箭鸣起后。立即从四面八方涌出。他们每人有二十支标上了数字序号的羽箭,在纵马狂奔中全部射完,然后退回,等着牵狗手们清点射到狗身上草人的箭只数目。 等计算出几号箭射中的最多,那么持此号之箭地选手就胜出。如果有多位选手射中的数目相同,那就加赛一轮,如果还相同就再加赛,此时就算箭法一样神通。毕竟有人先体力或者马力不济,这样胜负就分出来了。 当然,如果同一数字序号的箭射在同一个草人上,就算二十只都射中,也只能算一分,脱靶自然不算。如果伤到狗,还要扣分。 也就是说,这一场比赛比的是箭法、体力、马匹和毅力,还要比目力。临乱时的镇静和精神集中,真是辨别好战士的最佳比赛。当然,这种比赛也有一定的危险,有可能被同在场中的人射中,这时候还要考验躲避危险地能力。可是观众也可能被误伤。虽然规定超过距观众十米外的隔离线不得射箭,但如果臂力过人,或者距离隔离线比较近。危险性还是存在。 不过,追风家的人似乎特别喜欢最后一天的比武,根本不惧些许危险,全部兴致勃勃的参加,围得射箭场人山人海。 孤儿在艾丽和小三三、小四四的陪同下坐在贵宾席,查查怕乱,根本没来观看。 这里坐地都是贵族,领主大人的亲戚、封臣和他们的家眷,因此不仅座位像体育场看台的包厢那样,上面还搭有凉棚,小桌上也有饮料,还有仆人席,提防着主人们随时招唤。 那些追风家地大贵族对孤儿很客气,似乎是对当家主母的态度,那些女眷们优雅的寒暄后,就坐在一起,以扇子掩嘴,窃窃私语,不用听也只知道是议论孤儿——她的传奇发财 的四大美人之一地名气,她异于常人的外貌,路易对等。 不过孤儿没心情理会这些,也没心情闲聊,一心惦记着比赛,毕竟那意味着魔法石,重要的是意味着她要嫁给谁。在塔撒大陆是不能随意悔婚地,否则会被视为盈禄家族对追风家族的侮辱,说不定会带来战争。事到临头,她开始有点后悔,为什么那么轻率得答应了赌约了呢? 她绝对相信阿德斯的实力,可是她不能把握他的心思,万一他故意输掉比赛呢?以两万金币买一个陷害她,以他那样恶劣的脾气,是会做的出来的。 “大当家,您看来很累似的。”艾丽轻轻碰了一下孤儿的手,“这么热的天,你的手好凉,不是生病了吧?您的脚 她的脚在踢阿德斯那次,不知道被什么划伤的,小小伤口罢了,可能这几天一直跟着路易跑,有点发炎红肿,塞在鞋子里有些难受。 “没事,我只是紧张罢了,不知道谁会赢。”孤儿无意识的绞着手,平时那么镇静的人,却感觉呼吸不畅。那死奴隶,不会借机整她吧? “三场两胜呢,得比好一会儿,大当家慢慢看。”艾丽安慰道,只觉得他们盈禄家的领主穿着桃红色的丝绸骑马装,袖口和裙边缀满昂贵异常的蕾丝边,虽然只别了一个钻石胸针,但那份华贵,真不是财富普通的追风家贵族可比,而且她的腰身比这里所有的女人都纤细苗条。 她的宽边遮阳帽上,别了一把别致的青草,缀以小白花,是从山坡上摘的,显得清新别致,倒衬得那些珠光宝气,在帽子上垂纱和插上艳丽花朵的贵妇们像是乡村的暴发户。 所以路易公爵大人才那么爱大当家吧?这回的比赛一定是路易公爵大人胜,到时候他一定会把奖品送给最爱的人,也就是大当家。 只是不明白那位可怕的阿德斯大人为什么也要参加呢?真是奇怪! 艾丽胡思乱想着,孤儿却在掂量这三场两胜的局中,阿德斯可能翻船的一项在哪儿。第一场射箭,每队派两人出赛,是他和詹姆参加。她没过他射箭,实在心里没谱,路易这一项可是很强的。 第二场是团体赛,是淘汰赛制,一队需要十个人,然后在旁边的山谷中模拟小型战斗,当然不能伤害对手人命。目前参赛队伍有十二支,抽签捉对厮杀,最后晋级决赛的两队人再比出优胜。 阿德斯军团的战斗力是没得说,不过但路易那一组也是精兵强将,最有利的是他们了解山势地貌,所以第二场的结果很难讲。 第三场是马术比赛,她做为被抢的“羊”,待会第二场结束后要到指定地点去,骑手们要通过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山路,性质上类似于三千米障碍赛,然后抢走“羊”,再从另一条穿过山腹的路返回,谁先到达终点,也就是起始点,就算赢了。 这一场,是孤儿觉得最有把握的一场,信心不是因为阿德斯,而是建立在霜雪的基础上。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 第一场 一场比赛是在狗儿们的吠叫声中开始的。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狗是巨狗,音自然也很大,初听起来,好像早已经消失很久的魔兽在进攻人类,让孤儿有心惊胆颤之感。 不过其他的观众似乎没什么可怕的联想,兴奋的以叫喊声、口哨声、击打声和鼓号声驱逐得这些猛犬满场乱窜。它们身上捆扎着一尺多高的小草人,那就是骑手们的靶子,虽然言明射箭到狗身上会扣分,但万箭乱飞,肯定有失手的时候,到时候这些狗就惨了。 “老天,这可真好玩,以后咱们盈禄家也办比武会吧?”艾丽兴奋得两颊发红,“这样还可以为大当家选拔骑手中的佼佼者呢!” 孤儿脸色发白,只摇摇头。 这很好玩儿吗?人类为什么喜欢集体的残忍?就像西班牙斗牛一样,很多人说那是勇敢的运动,但在她看来,那就是人类耍弄一头愤怒的牛,然后在众目睽睽中杀掉它。那不是为了生存和吃饱肚子,纯粹是为了展现人类的聪明和勇敢,把残杀当成一场游戏。 这里也一样,狗儿们什么也不知道,只是给各种声音吓得慌了神,没命样的在场中奔跑,有命运不济的,待会就会被箭矢射穿身体,有的会直接死去。而它们根本不明白,这只是人类的一项娱乐。 她恨这项运动!那些草人那么小,是为了增加射击的难度,可是这也增加了狗儿受伤害的几率。就算不受伤,这番惊吓也会使它们受到心灵伤害吧?她是爱动物人士,受不了这个,幸好小猪和查查留在了城堡里,否则说不定会被吓坏的。但尽管她受不了。却还得看,因为那关系到魔法石以及她的婚姻。 耳边只听到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抬眼一看,就见骑士们已经出场了,在一大群人马中。孤儿轻而易举的找到了阿德斯地身影,他是如此高大冷肃、静穆如山,是躁动中唯一沉稳和安静的存在,而霜雪则一派王者之马的作派,昂首挺胸,威武的喷着鼻息。 在他的旁边,是他地亲随詹姆,这个平常嘻嘻哈哈。惯会对女孩甜言蜜语、性格温和的小子,到了场上居然也是一派大将风度,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一样。 而引人注目的不仅只有阿德斯而已,对于场上的大部分人来说,他们看的就是那一处光源,耀眼的路易公爵大人。他穿着漂亮的蓝色轻甲。骑在白霜雪身上,金发飘扬,比阳光还灿烂,他马蹄经过之处。就有姑娘扔下鲜花。 他是真正地白马王子,比女孩们所能想像的所有王子更加英俊帅气,可惜他心仪的人此时一直向诸神社祈祷,希望他能从马上掉下来,让阿德斯不战而胜。虽然她从来也没拜过、更没有相信过诸神。 尖锐的响箭射上了天空,观众的呐喊声突然增大了至少三倍,第一场射箭比赛正式开始了。 顿时。马蹄飞腾,骑手们吆喝着纵马狂奔,和小驴子差不多大小的巨狗们也吠叫着乱窜,有地被激怒得直接冲向了骑手们,可被如蝗的箭雨又逼了回去,只不过片刻,那些草人身上就扎满了箭,更有狗儿被误伤倒地,骑手中也有马失前蹄、摔倒在地的。 总之,观众们都和打了鸡血一样,兴奋得面孔扭曲,指着场中又跳又叫,但在孤儿看来,射箭场上只是一片混乱,草叶飞溅,尘土扬起,还有倒下的狗儿和鲜血,呼喝声和哀鸣声混在一起。 她全部地注意力全放在了阿德斯身上。就见别人的马全跑出去的时候,唯独他一个人不动,害得孤儿心下一片冰凉。 他 可正在她惊慌之时,他却忽然动了,似乎刚才只是沉住气观察局势。他一动,满场就只剩下他的光辉,其他人和草叶、尘土没有区别,霜雪像是一朵 在场上灵活地飘动,而他则弯弓搭箭,连一丝犹豫也流畅的一只只从他的弓中射出,他甚至都不瞄准,只是凭感觉,坚强地肩背显得绷得很紧,又似非常柔软放松,他最后一个出手,却和路易一样,最早射完了箭筒中的箭,回到场地边上。 第一场比赛结束。 孤儿紧张的等着结果,最后裁判宣布有六个人是二十箭全中的,看来追风家擅骑射真是名不虚传,六个人中他们占了四个,另外两个人就是阿德斯了詹姆。 休息片刻后,加赛开始了,这一场,又淘汰下三个人,詹姆脱靶一只,优胜者是阿德斯、路易和另一个追风家的有名神射手杰克。 “我以为这次又是路易那小子和杰克争胜,没想到盈禄伯爵小姐的黑保镖也这样强。那小子天天黑布蒙面,倒真像个帅气的马贼哪。”一个坐在孤儿身边包厢、脸晒成粉红色、连无发的头皮上都是老人斑的老头子说。看他的样子,能活着喘气已经是奇迹了,居然还能观察和评论。 他大概耳聋,所以说话格外大声,孤儿听得清清楚楚,而他的陪同,看来像是他的儿媳的女人非常尴尬,对孤儿歉意的笑笑。 孤儿点头致意,表示没关系,持续关注场内,而第二场加赛的结局是平手,第三场还是平手,到第四场的时候,神箭手杰克的人和马都显出了疲态,而那黑白霜雪和它们的主人都还精神。 看样子,胜者果然在阿德斯和路易之间产生啊。 而因为比赛已经进行了,心理素质极差的孤儿从手脚冰冷的状态中回暖了些,好歹不再哆嗦了。随着比赛聚焦在两个人身上,她和其他人一样站起身观看,因为她是坐在第一排包厢中最好的位子,看得也格外清楚。 就见比赛已经进入了最后一支箭,阿德斯、路易、杰克三箭瞄准,准备射向一只飞奔着的花斑大狗背上的草人。但杰克似乎太累了,他的马也有些踉跄,鼻中喷出大片白气,所以在瞄准的时候,当他才一拉满弓,手就松了,马也一歪,那只箭不偏不倚的向孤儿的方向射来。 一瞬间,孤儿呆了,在一片惊呼声中,眼见着那只箭的箭头向自己心窝飞来,完全不能反应。比赛用箭虽然箭头磨钝了,但杰克这一射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射出的,力量非常大,射在巨狗身上都能深入肌肉,何况孤儿纤细的身体。 “大当家!”她看到小四四大叫了一声,似乎要扑过来为她挡箭,但他在仆人席,离得太远了。 而路易的最后一箭已经射出,正中巨狗身上的草人,现在只有干着急的份儿。唯有阿德斯,他习惯后发制人,手中羽箭还在。现在的情况容不得他想,千钧一发之际,已经瞄准的箭头一歪,追着杰克的箭疾飞而去。 他力大无穷,弓弦也比常人的强硬,所以箭后发而先至,带着破空之声,奇准无比的撞在杰克的箭尾上,两箭之力相击,杰克的箭徒然落地,阿德斯的箭却突然下坠,狠狠钉在了地上,没入地面一半,箭尾兀自轻颤不止。 在惊呼和欢呼混杂在一起的纷乱中,阿德斯输掉了第一场比赛。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 长枪赛 我建议,再重赛一场。”路易举起了手。 这样的胜利毫无滋味,不要也罢,如果看到孤儿有危险,他也会不顾一切去救她的,可惜他的箭早一步射出,而且他也没有把握能像阿德斯一样,后发而先至,还那样精准。他是想获胜,但是这一点公平的风度还有。 “阿德斯先生是为了救盈禄伯爵小姐而放弃了最后一箭,所以不能算脱靶,还是重赛一场吧。”他高声道,场下一片嗡嗡声,观众们交头接耳,也不知道说的什么。 没想到阿德斯摇了摇头,“输就是输,没有借口,请准备下一场吧。”他冷冷回答,之后一带马缰,走到场外去了,临离开时,孤儿觉得他似乎看了她一眼,让她的心蓦然紧缩。 他是为她才输了,他是骄傲的人,怎么能容忍输掉比赛,可是却居然为了她放弃!他那一眼是什么意思?责怪?关心?看看她有没有受到惊吓?还是 她呆站在那儿,连艾丽叫她也没有反应,更是忽略了小四四的目光,只看到詹姆跑到阿德斯身边,为他牵马,似乎也扭头看了这边一眼。 “大人,您 看来,以后他们这群佣兵要对盈禄伯爵小姐格外尊重才好,因为大人对伯爵小姐实在太不同了。从前,他绝不会为任何东西放弃胜利,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但今天,在那么紧急的时刻,他几乎想也没想,立即就选择了救伯爵小姐。 这只是一个临战中的小小行动。但这行动却意味着太多东西。 休息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后,第二场比赛开始了。之前孤儿再没有见过阿德斯和路易,大概都去备战了吧。阿德斯输了第一场,后面的比赛不容有失。 第二场比赛是团体比武赛,分为三项。第一项是比赛剑法,第二项是长枪比赛,第三项才是到山谷中进行小型战斗塞。前两项,要每队派出一名选手,通过抽签捉对厮杀,然后层层淘汰,最后的两名优胜者再进行决赛。 整个地比武会采取三局两胜制,第二场团体赛也是三局两胜制。 比赛开始后。孤儿发现路易很懂得田忌赛马的道理,他知道阿德斯必会派詹姆出场比剑,所以自己也参加了剑术比赛,放弃了和阿德斯硬碰硬,而是让手下一个力大无穷,巨人似的人来和阿德斯进行最引人注目的长枪赛。看来他不是有勇无谋之辈。懂得整场的胜利还要依靠智慧。 而比赛进行顺利,剑术比赛地决赛选手是路易和詹姆,尽管詹姆也是一个剑术技巧高超的人,但路易终究还是技高一筹。两次差点打落詹姆的剑。第三次,詹姆的木剑断成两截,人出倒地,而路易则剑指着他的咽喉。这一场,胜负已分。 “大人。对不起。”詹姆走到阿德斯身边,请罪道。 阿德斯摇摇头,轻描淡写的道。“这不怪你,路易公爵大人剑法很高,看他平时使战斧,倒疏忽了。就算我,假如没有疾风剑在手,以木剑相对,也未必赢他,先下去休息,准备山谷战吧。” 詹姆低头应了一声,感觉更加奇怪。以前他们在战争中,每个人都有明确的分工,谁负责的那部分出了差错,一定会受到处罚,大人从不听借口,在他心中只有胜利与失败。所以,他们地军团才三军用命战无不胜,因为他们每个人都不能输,否则回去也受惩罚。 可今天是怎么了?或者因为这只是一场游戏,可看大人的认真劲又不像做游戏,难道又是为了盈禄伯爵小姐而改变的 他疑惑的离开,第二项长枪比赛却开始了。 长枪比赛是双方各骑重甲战马,人也是盔甲齐备,从两侧对冲而来,手中举着特制木质长枪,当双枪相击,或者击中对方的身体,力量到达一定的程度时,长枪会裂成碎片,以免伤害对手。 孤儿目测不出那枪有多长,至少得有三米吧。反正看起来只是持枪就很费力了,何况还要依靠速度和力量击中对方,直到把对方打下马去。 这一项比赛也不仅是力量地比拼,在两马就要面对面的一刻,也是需要很高的技巧性的。而且狭路相逢勇者胜,那一刻面对着面,双方甚至可以从头盔地眼缝中看到彼此的眼睛,稍微一点点惧意和疏忽都会使自己功亏一篑。 不过阿德斯从不犹豫,有他参加的比赛,他几乎都是一次击倒对手,技巧力量绝佳,每一次都是枪支粉碎,对方的胸甲上也会被打出一个凹槽,可见他力量之大,攻击之精准。 “盈禄伯爵小姐的黑保镖真是第一高手,我活那么大把年纪,还没见过这么强地人哪。”旁边包厢的粉红色斑点老头又兴奋的叫了起来,年纪一大把了,居然像年轻小伙子一样激动,“听说他是八百年前地死神阿德斯复活,我老头子是不信的,但我相信他是死神阿德斯附体!诸神,快看那一枪,快看快看!不过手腕一抖,对手就落马啦,有鞍蹬缠着也没关系,反正连鞍带也断了,不怕被马踩!哈,好大力量!今天算是来对了,这么多年的比武会,就数今年最精彩!” 他叫得好大声,孤儿却没什么得意感,心里一片混乱,连自己那个明确的目标,得到魔法石,此时也无足轻重起来,只感觉胸中塞着一团又麻又热的气息,把她整个人烘焙得不舒服极了,没着没落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 他会赢吧?他没危险吧?大局上是第一场输,小局上也是落后,结果会如何呢?要不现在回城堡去听消息吧,反正小四四在这儿盯着。可是万一他受伤呢?不行,在第三场比赛中,她还要当羊哪! 她胡思乱想,阿德斯却一局局胜下来,最后对上了追风家的大力士。 只见两马隔着木栏狂奔向对方,大力士那边给人的感觉有些气急败坏,阿德斯却还是平常模样,黑色的盔甲和黑色的骏马,黑色的狮头面具,阳光似乎因他的存在而安静下来了似的,就在两马接近到长枪可以互击的一刻,大力士率先出手。 注:田忌赛马:田忌经常与齐国诸公子赛马,设重金赌注。孙发现他们的马脚力都差不多,可分为上、中、下三等。于是孙对田忌说:“您只管下大赌注,我能让您取胜。”田忌相信并答应了他,与齐王和诸公子用千金来赌胜。比赛即将开始,孙说:“现在用您的下等马对付他们的上等马,拿您的上等马对付他们的中等马,拿您的中等马对付他们的下等马。”三场比赛完后,田忌一场不胜而两场胜,最终赢得齐王的千金赌注。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 就是不给 德斯动作慢了半拍,眼看对方的长枪就要击中他的头忍不住惊叫出口。但当对方的长枪就要击中他的一刻,他忽然一抬臂,稳稳挡住了这一击,同时手中长枪像巨蟒一样顺势而下,和前几次一样,直击对方胸甲的正中。 长枪碎裂,胸罩凹陷,大力士在吼叫中落马,霜雪则带着阿德斯继续向前跑。他想勒住马,可霜雪似乎很兴奋,不停步的向孤儿这边跑来。 第二场的第二项,胜。 “他只用这一招,所有人都知道,可就是避不开,这就是实力!”粉红色斑点老头儿又怪叫了一声,之后因为出气太多而剧烈咳嗽。 而此时,不服主人命令的霜雪已经到了孤儿所坐包厢的前面,探进了马头。 一瞬间,所有人都注意力都集中在孤儿身上。按照风俗,骑士夺得一场胜利,跑到观众席上的一位姑娘面前,必须要送上一点胜利的礼物。 可看阿德斯没有要给东西的意思,而且他也没东西好给,令孤儿尴尬万分,只得伸手摸摸霜雪脸上的护具,脸上挂着微笑,嘴里却咬牙切齿的说,“拜托,好歹给我点什么,这太丢人了!” 她说话的声音非常小,除了身边的艾丽,谁也没听到,她怀疑阿德斯也没听到,因为他没有动作,就那么让她干在那儿。天上诸神救救她,难道她要向众人解释,阿德斯跑到她面前来,只是因为这匹大黑马淘气又不听话?! 要不,扯下一缕马鬃吧,怎么也没算空着手。如果没得到点信物类的东西,她会成为全大陆的笑柄的。那些贵族小姐。闲着没事就会拿她垫牙,因为连一个佣兵都不肯把荣誉送给她。这是什么烂风俗啊!再说佣兵能有什么荣誉。 想到这儿,她看着霜雪,目露凶光,小手蠢蠢欲动。想要活生生去拔马鬃,吓得颇通灵性的霜雪向后退了一步,看来要撒蹄子就跑。而就在这时,它的主人倒动了,一勒住马缰,伸手扯下有点松动地一片肩甲,递给了孤儿。 “我把荣誉送给您,小姐。”他念着一般情况下都应该说的话。冰蓝的眼睛透过狮子面具上的眼缝,定定的看着孤儿。 孤儿发抖了,伸手接过。这是他第二回送给她东西,第一次是骄阳玟瑰,第二回是一片肩甲,两回都是在莫名其妙地情况下。几乎是她半强迫着人家送的。但为什么,还是会心跳?也许因为他两次免于她尴尬,他似乎冷酷无情,可是却总是在关键时刻帮她渡过难关。是因为那大把大把的金币的关系吗? 有掌声在四周出现。先是稀稀落落的,之后就是扑天盖地,还夹杂着口哨和欢呼声,还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好像比武会已经结束。胜利者已经确定,其实这不过是一场比赛中的一个插曲。 阿德斯居高临下的望着她,阳光给他地黑甲渡上了一层金光。也让她再度沐浴在他的阴影中。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是回望,感觉世界与此隔绝,整座鹰岩堡只有两个人而已。 对视了几秒,还是阿德斯率先抽离于目光的胶着,扣过马,转身离去,身后洒落一地女人的尖叫,男人的惊叹。 “这真是最好的礼物!我地伯爵小姐!”粉红斑点老头顺过气来,探出包厢半个身子,对孤儿叫道,“要知道战士在还没有胜利的时候是不能卸下盔甲的,这黑大个儿是在对您表明,他的生命属于您。咳咳:|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 流言 帘掀处,果然是阿德斯走了进来。他一进门,那种了,而且他什么也不说,径直走到孤儿面前,伸出手掌。 孤儿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下意识的把手放在他的大手中,纤柔的指尖触着他布满薄茧的掌心,感觉有细微的电流在身上乱窜。阿德斯也愣了一会儿,手指不自禁的微曲,似要握住孤儿的手,但最终还是又张开了,只冷声冷气的说,“把肩甲还给我。” 呀?给了人家的东西还有往回要的吗?这男人也太小气了! 孤儿放下手,赌气道:“不给。是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送给我的,所以我要珍藏,并当做你承诺保护我的证据。一个大男人,不要出尔反尔好不好?”她说着,一把抓过放在身边的那片肩甲,抱在胸前。 那肩甲冰冷结实,好像阿德斯的身体一样,还隐约带着一丝血腥味和汗味,是他长年征战的象征。 “我是为了免除你的尴尬,是借给你的,你当时不是小声求我吗?”阿德斯有些恼。 “刚才的事我不记得了,反正东西到了我手,你就休想拿回去,有本事你就抢啊。”孤儿干脆耍赖,紧紧抱着肩甲,似乎要嵌在肉里。 真是爱说笑,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把肩甲送给她了,这会儿再要回去,重新系在肩头,那她受到的嘲笑会加倍,白痴才会还他。 不给,坚决不给! 阿德斯本来有些生气,但看她像个孩子似的神态,披散的长发,还有光裸着的纤白小巧的脚,心蓦地软了。“盔甲有损,会影响比赛,快把肩甲还给我!别让我亲自动手。” “你骗谁呀,虽然我不懂战争,但也知道待会儿的山谷战是穿轻甲。不骑马地时候穿重甲,你是故意想输吗?第三场比赛更是只穿硬皮甲就行,根本用不着这个。”孤儿把那片肩甲示威似的晃了晃,之后又死死抱在胸前,“女人也要有自己要守护的东西,你如果下得了手就来抢,我守护不住和我根本不守护是两个概念,反正你要我主动还给你是作梦。” “伯爵小姐。请你讲点理。当时那种情况,也算是我救了你,现在你怎么恩将仇报?”阿德斯第一次试图谈判,不过孤儿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你拿了钱,就应该保护我的种重要的组成部分。”孤儿强词夺理。无限延伸雇佣合同的权利,“反正你说什么也不给,就是不给!” “你拿着我的肩甲有什么用呢?” 孤儿愣了。是啊,拿着他的肩甲有什么用呢?他当时那样做只是为了避免她的尴尬。并不是真像那个粉红色斑点老头儿所说的,是把生命交给了她。再说她要他的命有什么用呢?她只是需要他保住她地小命而已。 这片肩甲根本没有什么含义,可是她就是不想还出。或者,只因为这是他的,当他们合同期满。她相信这死奴隶一定头也不回的就走了,也许她该拥有一件他的东西,证明他在她生命中出现过、跟随过。然后永远离开。 想到这儿,她不禁有些伤感,抬头倔强的望着他,摆出取我的命易,拿回肩甲难地神态。 在大陆七年,她和各种奸商、十大家族中的大封臣们打过交道,早练就了掩饰真实感情的本事,心里就算盘算着阴谋诡计,就算恨得咬牙切齿,或者得意得要笑翻了,表面上也是温柔娴雅的微笑,可唯独在阿德斯面前不行,所以她地种种神态都落入了阿德斯的眼中。 她的眼神那样复杂难懂,是个谜,可是那黑玛瑙似的眼睛亮晶晶的,略有些湿意,让他深陷其中,再开不了口要回自己地肩甲,半晌,才勉强说,“我的盔甲是黄金城最好的钢铁锻造,你要付大价钱给我重新配一个肩甲。”他有些愤怒,是生自己地气。 正要转身离开,突然看到她右脚脚面上的红肿伤口,“守财奴小姐,找个医生看看你的脚,如果你不想伤口恶化的话。” “这伤要拜你所赐,看医生的钱当然要从佣金中扣,我要看最贵的医生,所以诊金就和你的肩甲钱相抵了!”哼,说她守财奴,她就守给他看。 何时弄伤她的?阿德斯一点印象也没有,但考虑到她可能是胡赖,再也不想多说什么了,一矮身走出帐篷。 看着他离去,孤儿忽然很无力,对一直伏在角落中看热闹的小猪说,“看,你主人我厉不厉害,东西到了我手中,想要拿走势比登天,不让我讹让一道就算我厚道了。” 小猪谄媚的哼了两声,表示对主人的景仰和崇拜,可经过这样一闹,孤儿也不太想睡了,拿着那片肩甲,细细摩挲,考虑要藏在哪里才安全。 想了半天也没有好主意,干脆起身把肩甲绑在自己的大腿上,她就不信阿德斯敢掀开她的裙子抢东西,那样他就不是死神阿德斯了,而是要改名号为变态色狼阿德斯。 心中得意着在帐篷内走了几步,感觉脚面接触到裙边都扎扎的疼,低头一看,那伤口红肿得有些可怕起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样严重了,看来是得看看医生。 她倒不是舍不得钱,反正在路易这儿看医生,一定是他付钱,她只是不喜欢塔撒大陆的草药,总是黑乎乎,绿答答的一陀,看起来有点恶心,虽然有时候疗效还是满不错的。 正想着,艾丽进来了,神色间有些惊慌。 “怎么了?”孤儿问。 “我看到阿德斯大人刚刚离开。”艾丽小心的说,瞄了孤儿一眼,欲言又止的样子。 孤儿皱了皱眉头,“有什么话就说吧,不要瞒着我。” 艾丽犹豫了一下,然后轻声道,“我刚才去给塞克和布鲁斯弄饭吃,无意间听到几个贵族小姐的和布鲁斯就是小四四和小三三。 “一定是议论我的,想必也不是什么好话。”孤儿无所谓的笑笑,“路易公爵大人公开对我表示好感,阿德斯大人刚把胜利的荣誉献给我,不召人妒忌才怪呢!何况,咱们盈禄家地位本来就不高,就连其他家族大一点的封臣也瞧不起我们哪。说吧,我倒想听听又编排我什么了?”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 爱情的力量最伟大 种事,她见得多了。 说到底,不管她多有钱,多漂亮,在大陆上也是没有根基的人,这样的女人吸引了男人的视线,这么大年纪却有无数男人追求,年轻少女们、还有待二嫁的富孀们,谁不视她为眼中钉?! 对这种情况,她从来都是无视,反正在她的意识中,还是把自己定位成地球人的。在那边,她是普通宅女一枚,有一对漂亮出色的弟妹,挡住了她的光芒和美丽,使她不会受到人们的特别关注,当然也不会受到莫名其妙的攻击。 想来,平凡的生活只怕更适合她。 “她们说您这样拼命。”艾丽支支吾吾,孤儿则笑了起来。 “我还当是什么新段子呢,原来还是这样。”孤儿耸耸肩,“清者自清,之前我外出做生意,她们还说塞克和布鲁斯是我的入幕之宾哪。她们说的话要有准,母猪都会上树。” “大当家不生气吗?”艾丽眨了一下眼睛,看起来倒比较气愤,“刚才她们看到阿德斯大人从您的帐篷中出去,说得可难听了。” “不用理会,她们是妒忌。”孤儿说的轻松,但心下却叹了口气,也很无奈,“之前路易公爵大人是她们全体的梦中情人,现在阿德斯大人如此神秘优雅,又如此勇猛善战,自然掳获无数芳心,而我是她们的假想敌。以后少去她们那儿,听不到这话混帐话就不生气了。” 艾丽点点头,孤儿心里却忽然有一丝不甘。她比那些所谓的贵族小姐都纯洁,却给说得如此淫荡不堪,真是枉担了个虚名。这话艾丽能听到。阿德斯和路易自然也能听到,不知道他们相信不相信呢?在他们心中,她又是什么样子呢。 “大当家,我看您还是休息一下吧,待会儿第二场比赛的第三项就要开始了。阿德斯大人总局落后。小局扳平,如果这一项赢了,总局也就打平了。我听人家说,这次的比武会是最激烈的。奇怪了,阿德斯大人来看您了,路易大人怎么不来呢?” 这一点,孤儿也比较奇怪,但仔细一想。也许是他觉得对手太强大,所以精心备战去了吧?话说阿德斯地实力这样强,也只有路易可以抵抗一阵,换做别人,也许早就溃败了。 时间过得很快,在她还在心烦意乱的时候。第二场第三项比赛就要开始了。艾丽帮她又重新装扮整齐,坐到山坡处的遮阳看台上,从这个地方可以清楚的俯瞰整个“战场”。 这一小片山谷之地的地貌非常奇特,有一小片平川之地。中间横着一条小河,左边一块半高地山坡和一面山壁,山壁上有一个裂口,像一条深幽的小巷,一直伸展到目力不及的地方。 孤儿不懂军事一类的东西。也听不明白周围人吵吵嚷嚷的比赛规则,似乎是一方攻一方守,攻方要攻到山坡上。然后把敌方赶入那条山缝中,然后攻防换边。最后,要看双方完成任务所用的时间,伤亡的人数来确定优胜者。 当然,如果双方实力相差悬殊,一方久攻不下超过一定的时间,也会判攻方失败。所以,在历年地比赛中,双方都不愿意抽到先攻的签,毕竟守要比攻容易多了。 而这片山谷之地提供了战争中基本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平原战、攻城、涉水、围堵。每年,小型模拟战都选在这个地方进行,在比武会举行的前三天,这里就不许参赛方的任何一个人进入了,有人专门负责检查这里的情况,杜绝有人提前私设陷阱地行为。 而因为往年都是追风家的人参赛,所以大家对这个地方几乎了如指掌,不提前进入熟悉地形也没关系,只要制订战略战术,然后拼实力和临场发挥就可以。但今年有阿德斯军团参赛,他们可不知道这里的具体情况,为此,路易特别嘱咐要允许他们进入战场观察地形。 虽然路易很有风度,但粗略的观察和长年生活在这里地感觉还是不一样的。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杂草、每一朵水花都可能暗藏输赢的关键,因此,阿德斯军团还没有比就已经落了下风。 孤儿照例是紧张,因为阿德斯不能有一丝的失误。他赢了,局面就彻底扳平了,他输,第三场比赛将毫无意义。到那时,她要怎么才能摆脱和路易的婚约?路易是不错地结婚对象,问题是她不能。 从高处往下看去,“战场”上的双方士兵已经列队,观众只能凭借双方队员手臂上所扎的布条颜色来分辨,路易这边是红方,阿德斯那边是蓝方。在这一项比试中不需要战马,双方是步战,身着轻甲,使用木剑,武器被对方打飞,或者倒地后被指住咽喉就算死亡。 这时,“英勇就义”地士兵就要自己走到场地边上,近距离观赏余下的比赛。那时候,双方的死亡士兵勾肩搭背,在极其友好的环境中对场上呼喝叫喊,是一种比较愉快的“死亡”经历。 这一次,阿德斯军才抽中了攻方。 “幸好你们先守,否则你们就没有机会进攻了。”詹姆耸耸肩,对路易的近身侍从威尔道。 威尔有点不服气,“未必,我们在这项比赛中还没输过,阿德斯大人是很强大,不过这项比赛还要看离场的指挥和发挥。” “喂,我们军团可是战无不胜的。” “问题是你们的指挥官可能会出现疏忽。” “阿德斯大人从来不会出错,他要想得到胜利,就一定会得到,什么也不能阻拦他。” “哦,那第一场射箭比赛怎么会输呢?” “那是的力量最伟大,可以让人变得软弱糊涂,寻找不到胜利的光芒。不过,你们家路易大人也说不定会犯这样的错哦。” 威尔一怔,随即叹了口气,伸手与詹姆相握,两人交换了一下彼此保重的神色,各归各队。 比武会一共三场,第一场射箭赛,路易胜。第二场比赛分为三项,比剑、长枪赛和小型模拟赛。前两项路易一方和阿德斯一方各赢一场,现在就看模拟赛的了。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模拟战开始 小时后,模拟战正式开始,阿德斯军团率先进攻,在五十人的平原战中,阿德斯身先士卒、所向披靡,几乎一出手就伤到对方一个士兵,没有人能迫他使出第二招,他手下以詹姆为首的士兵更是如狼似虎,在战场上就像狼入羊群差不多。 幸好守方有路易,他如救火队员一样四处救援,指挥若定,才能让己方队员没有很快消耗干净。而且因为阿德斯军团这次随行盈禄商队的人没有那么多,所以队伍中还夹杂了一些孤儿手下的随从,就连小三三都被抓壮丁似的拉去充数了,战斗力打了折扣。 再者,比赛规定,守方的士兵可以逃跑,只要不出那个小平原就行,双方又没有战马,所以也互相追逐了一段时间,攻方没能立即拿下对手。 阿德斯在场中站定,手持木剑却仍然神威凛凛,他的手下把藏匿在各处的追风家士兵撵出来,只要经过他控制的范围,他一剑一个,好像狩猎的君王。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自己的木剑没事,别人的剑一碰变断,他砍完后甚至不低头看一眼,极为自信。 那些士兵沮丧的爬起来,回到场下,左右一看,只有三个士兵是对方的人,己方已经有三十个了,伤亡率居然是十比一。再看场上,那些小兵已经用不到阿德斯动手,几个军团的士兵围攻一个追风家的士兵,很快赶尽杀绝了,只剩下两军主帅在对垒。 “您剑法真好,可惜没能在第一场比赛中对上。”路易咧嘴一笑,阳光灿烂,一点也不见怯意。反而看来有些兴奋。 “彼此。”阿德斯简略的答,但意思却诚恳,随后挡掉路易的进攻。 阿德斯力量技巧兼备,但路易不愧是追风家族的人,速度非常快。几剑下来,路易虽然落在了绝对的下风,阿德斯却也一时拿不下他。 “你是唯一在我剑下走过五剑地人。”阿德斯夸奖,可声音平板,听不出喜怒。 他脸上依然蒙都黑色蒙面巾,轻甲也是黑色的,阳光因他而变冷,使面对他的人真的感觉有死神降临。一瞬间。路易几乎相信他就是八百年前的死神阿德斯复活了。 “您太客气了,如果您使地不是木剑,只怕我早就脑袋搬家了。”路易大笑着说,手下也没闲着,两人又对了三招。 眼看这一剑攻势凌厉,阿德斯从容后退一步。半侧过身,躲过路易最后一攻,忽的挥剑向下一劈,其速度、力量、角度和方位绝佳。路易明明看得清楚,却躲不过了,只得仓促以木剑推挡,耳边就听“啪”的一声,此时再不用多说什么。他知道自己败了,活了二十多年,还没有败得这样惨过。 再回头一看。不出所料的,追风家全军覆没。 “好,开始渡河战。”路易振臂一呼,信心满满,不知道的还以为刚才的平原战是他大获全胜。 随着他的话音,死去的追风家士兵翻身复活,吼叫着去精心准备渡河战了,誓要拿回这一局。 阿德斯目送路易带着手下奔向小河,抬头看了看山坡,无意识地寻找着孤儿的身影。那很容易,因为她坐在最好的位子,穿着青翠欲滴的华贵裙子。半山坡上人满为患,贵宾席上也尽是贵族小姐和夫人,却没有女人可以和她相比。 一定会赢的,不会看着她不情愿的嫁给一个不爱地人,尽管路易看来还不错,可是她不喜欢的话 “大人,渡河战由哪二十个人参加?”詹姆的问话声打断了他。 “就咱们自己的人吧。记着,嘱咐手下人不要冒进。那条河虽小,但从水面波纹来看,有地地方水很深,恐怕还有暗漩。” 詹姆应了一声,走了,并且很快组好队伍。他们在八百年前是无敌佣兵,什么恶战没有打过,彼此间又深为熟悉,什么人适合主攻,什么人适合策应,根本不用考虑,直接布置了就行。 他也忍不住往山坡上看,就见盈禄伯爵小姐俏生生站在高处往下望,看来很是关心战果,心里突然想,换做是他,也会为这样可爱的姑娘拼命吧。只是大人的口味改变化得有些剧烈,他不是一向喜欢爱西那样的火辣美人吗?为什么最近会为盈禄伯爵小姐这样的娇美人物乱了方寸? 但愿他看错了,被埋了八百年,还有仇要报哪!就算大人要为爱放弃,他要怎么面对一起出生入死地弟兄?欠他们的,一定要拿回来,这是大人在被封印前说的一句话,掷地有声。现在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助力,看大人地意思,似乎伯爵小姐可以帮的上忙。 或者是因为这个,大人才对她那么好吧?可是纯。 正胡乱判断着,只听“呜”的一声响,渡河战的号角声响了起来。看着阿德斯手中的剑势,军团士兵各个听命,向那条小河攻去。 孤儿站在高坡上,只看到双方的士兵们来来往往,在那条银带一样的小河中混战在一起,溅起大片水花。不过是一条小河罢了,却还有士兵给水流卷走,好在稍下游的地方,追风家的人早设下了捕网,士兵就这样像一条条大鱼一样给捞了上来,惹得观众们一片哄笑。这些士兵还很得意,浑身上下的水还滴答着不断,就那么站在岸边优雅的行礼,又赢来一片片掌声。 这哪里是战争,分明就是一群男人,长大成熟的男人,再玩失落已久的儿时游戏。可惜这游戏关系到孤儿的命运,貌似全场那么多人,就她对结果格外关注。 在她看来,这游戏就好像在山谷里下一盘棋,双方的士兵全棋子,在指挥官的控制下进进退退,你攻我守,举手无悔,胜负厮杀。 很快,渡河战结束了,阿德斯军团惨胜,要不是凭着主帅的超强实力和副将的聪明机灵,这一战几乎要败了,因为河里的情况太出乎他们的预料,这样小的一条河却水流复杂,河底淤泥多,杂草缠脚,河底泥沙还滑得很。 好在一战后,所有死去的士兵都可以复活,参加下面的战斗。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 结局难料 一场是攻山,守方可以投掷一种颜料包,攻方各持一果颜料包砸在盾牌上当然是没关系,但砸到了人,那人就算“死”了。当然其他一些攻守双方必备的武器是可以用的,不过都是不能伤人的改良版,这一战,双方各三十人。 孤儿总觉得阿德斯进行这样的比赛很吃力,或者因为他习惯了真正的争战和杀伐,这些游戏的性质的战斗不适合他,反而感觉束缚了他的手脚。虽然孤儿很紧张,但出于为他考虑的角度看,这些游戏他还是多参加一些好,免得他总是活得那么沉重。 如果一个人的生命中只剩下杀戮,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照理说,攻山战的攻方伤亡会重一点,何况那个小山坡没有大的遮挡物,草面也滑,但阿德斯军团再一次展现了超强的军队素质,所有的士兵整齐划一,没有一个后退的,既使在守方投掷武器最厉害的时候也是一样,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双方伤亡各半,阿德斯军团成功登顶,剩下就只是把守后全部赶入山缝中了。 这一项和刚才的平原战类似,但迂回之地少了很多,追风家的士兵且战且退,最后迫不得已,进入了山缝。比赛到了这一步,还不算完,因为攻方这时候要提防有守方的人从山缝中偷袭出来,如果有三人成功逃脱,就算攻方攻击不成功。 到了这时候,阿德斯亲自坐阵,他站在山缝之前,带着似乎能摧毁山崖的气势,当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就算追风家的人不知死活的集全体之力往外拥,为首的是剑法高超的路易,也让阿德斯一一挡了回去。 孤儿绞着手,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每一次阿德斯挡过一波进攻。她地心就提到喉咙一次。这什么比武会啊,以后再不参加了,简直能让她得心脏病,怎么别人就没事呢? 或者她有严重的倾向性,也或者是因为她和路易间那个秘密赌约,所以胜负心比较重的缘故。其他观众全把这当成是娱乐活动,就算追风家的人输了,只要比得精彩。他们照样开心。 但是,自己这样紧张,有没有担心他受伤的原因呢?孤儿自问,却无法回答,因为她不知道答案,更不敢去想。 咚! 好不容易。比赛结束了上半场,阿德斯军团攻擂成功,现在轮到他们守,而追风家地军队攻了。大家正兴高采烈的等着。没想到路易在仰天思索了一下后,弃剑认输,观众一片哗然。 “你们懂什么,这才是当大领主的气魄。”粉红色斑点老头不知何时抢救归来,又开始义务解说。他经过一番痛苦挣扎,似乎神清气爽了,此刻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一言出口,全场是贵宾席这边,全体静默。 “若要攻击成功,必须过了平原战这一关,阿德斯军团这样强,那一关是肯定过不了的,咱们追风家的队伍为什么村去白费力气?喜欢自取其辱还是喜欢被打?当一个领主,不能只逞匹夫之勇,还要审时度势,对没有机会的战斗要学会放弃,保存力量夺取最后的胜利。”他高声道,“路易公爵大人做得好呀,不愧是我追风家的领主!”说着,两只布满老年斑地手用力拍在一起,发出刺耳但赞许的掌声。 他这番话,周围的贵族封臣全听到了,一来觉得他说得有理,二来拍领主的马屁要紧,所以也开始鼓掌和叫好。要知道人类是有很强的从众心理的动物,看到贵族们都赞许领主地行为,又有多嘴的仆人把那老者的话传播开来,片刻间,整座山头欢声雷动,仿佛胜的是路易。 但孤儿对这一切都没什么感觉,她只知道阿德斯在总局和小局全落后地情况下扳平了比分,明天那一场比赛是把握最大的,她现在差不多可以断定,她就要得到魔法石,并且不用嫁给路易了。 一切都乱哄哄的,直到回到城堡也是如此。孤儿早早吃了晚饭就上床了,因为她明天要去当“羊”,不储存好体力怎么行呀。 不过她睡不着,艾丽又忙忙碌碌的准备明天带着的东西,好侍候“羊儿”舒舒服服地,所以她就躺在床上和艾丽闲聊。 “布鲁斯很激动哪,说在阿德斯大人手下当兵真是痛快。”艾丽说,“这些男人真奇怪,打打杀杀有什么好的,亏他还这么高兴。”其实她也为这场盛会而兴奋。 “男人大概都是那个样子,他们不想要天下太平。就是太平了,也弄出游戏来厮杀。”孤儿窝在羽毛软枕里,忽然想起阿德斯。 如果真没有战争了,佣兵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他要去干什么呢?要不,当模特好了,他那身材,简直是多少人苦练而不得。唉,天赋真是没有办法地事。 “大当家,您说明天谁会赢呢?好紧张呀,不到最后一刻都分不出胜负。”艾丽因为开心而话多。 “一定是阿德斯大人。”孤儿道,“骑术比赛这种东西,人的能力只占决定胜负的三成,马儿要占七成,你看霜雪这样神骏,哪有马儿跑得过它。” “阿德斯大人的马和阿德斯大人一样可怕。”艾丽咕哝了一句。 孤儿笑而不答。 霜雪是很骄傲的马,平常人近不得前的,有一次追风家一个马倌太爱它了,拿了上好的草和麦芽糖去喂它,它理也不理,再近点就差点咬人。可不知为什么,它喜欢孤儿,一见孤儿就显得很高兴,有时候还撒欢,想想她第一次见霜雪,它也是很友好的。 “对了。”她忽然想起一件事,立即从床上蹦下来,引得脚面的伤口一阵疼痛,“快给我拿一件外袍来,我得去找阿德斯大人,让他给霜雪配个双鞍,方便我坐在他身后,省得明天‘抢’了我后,又把像破布一样横丢在马背上,那实在太难受了。” 艾丽眨眨眼睛,“霜雪明天不参赛呀,怎么配双鞍?” 孤儿从没听过这说法,吓了一大跳,“不生病了吗?天,我得去看看,动物生病最难受了,又说不出来,真可怜。快点快点,给我拿外袍。” 艾丽被她催得慌了,立即跑去给她拿外袍,但随即又想起什么道,“霜雪没有生病呀,因为它太凶,自己就占了一个大马栏呢,天天过得快活着呢。” “没病?没病为什么不参赛!”她估计第三场是稳赢之局,就是因为霜雪呀,如果它不参赛,结局难料。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上错床 我听布鲁斯说,这是这场比赛的规矩。因为骑术比相马的眼力和驯马的技巧,骑着自己的马还比个什么劲。所以参赛的人都不用自己的马,而是由追风家提供,自己去挑。” “路易好卑鄙,为了对付阿德斯,居然使用这种手段!我去找他评理!”孤儿一下子就火冒三丈。 这不是欺侮人吗?感觉这规则是针对阿德斯似的。就算路易也不骑自己的马,可是追风家是有名的马上家族,论起相马和驯马,谁比得上他呀。 “大当家,您听我说。”艾丽死命拉住孤儿,“您误会路易公爵大人了,这不是今年才制订的规则,从来就是如此啊,今年的比赛和往年一点区别也没有,唯一的不同就是今年允许外族人参赛,而且是在您答应做‘羊’的情况下。” “是吗?”孤儿停下脚步。 “是呀,而且听说为了公平起见,路易公爵大人决定请阿德斯大人先挑马匹呢!” “是吗?”孤儿重复了一句,明白自己心情太急,错怪路易了。路易是那么光明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事呢,看来,她是心态失衡了。那现在怎么办?要不,去找阿德斯商量一下?至少要打听一下他有没有把握赢下这第三场比赛。 孤儿琢磨了几秒,决定还是去找阿德斯一下,穿上艾丽拿给她的带帽子的白底黑色花纹外袍和一双轻便软鞋,把自己全身上下包裹起来,像一只斑点狗似的,独自跑到阿德斯的房间外,然后仍然不敲门,直接就闯进去。 不过阿德斯没在房间里。她只好坐在床上等,等了好久也没见他来,她坐得累了就顺势躺下来改为卧姿,感觉冷了,就脱掉外袍。盖上了被子,结果这么着竟慢慢睡着了,睡得还很香甜,抱着被子团成一个小球状,雷打不动的样子。 阿德斯回到房间的时候就看到的是这副画面,刚才在门口时他就感觉有异,谨慎地进门,发现这位行事经常出人意表的伯爵小姐躺在他的床上睡得极为安稳。一般情况下。人和动物一样,待在觉得不安全的地方是不会这样睡觉的,那么,她为什么这么信任他?就因为付了钱?可她看来不像那么白痴地女人哪! 他站了一会儿,犹豫着是不是把她扔下床,但终究没有狠下心。而且还不自禁的轻手轻脚,生怕吵醒了她似的。走近些,细细端详她,就见她的睡颜格外可爱。平时那精明的样子全变为娇憨,心不可抑的软了下来。 他坐在椅子上等,没想到这位大小姐居然没有一点要醒过来的样子,他折腾了一天也累得够戗,于是干脆也上床。脱掉鞋子就半躺在她没有占据的那半边,伸直了腿闭目养神。 大概是感觉身边地温暖,他没坐上床多久。孤儿就翻身靠了过来,一条脚压在他的腿上,一只手搂住他的腰,柔软的胸部就紧贴在他的肋骨外侧,把他当成了天然恒温的超级抱枕。 这种刺激,不是一个正常男人能受得了地,特别是他在她面前还屡屡破功的情况下。 他伸出手要推她,却碰到她的脸上,只觉得入手滑腻,不禁流连,直到她整张脸都凑过来,贴紧他的掌心,梦中呢哝,直入他心中最深处。 “守财奴小姐,麻烦你醒醒。”半晌,他蓦然发觉自己地举止有点不对头,居然正慢慢俯下头过去,似乎要吻她,连忙有点粗鲁的猛抽回手,同时大声叫道。 孤儿睡的迷迷糊糊的,把昨夜缺乏的睡眠全补在这一会儿了,忽 有男人说话,自己地脸本来枕得很舒服,也随着这话空,不禁惊醒。 睁眼一看,一个蒙面人就在自己头部上方九十度的地方俯视她,“快离开我的床,不然我会当做你是自动投怀送抱,我就笑纳了。”声音有点暗哑。 这人,很熟,就冲他地蒙面巾和玄冰样的蓝眼睛,孤儿的脑筋也瞬间清醒。唉,真是丢脸到家了!居然在人家床上睡着了。假如他听信了那些关于她的流言蜚语,现在会把她看做什么人呢? 孤儿大惊之下猛的坐起,根本没注意阿德斯还在俯头看她,阿德斯也没料到她突然跳起来,结果两人的头狠狠撞在一起,发出“咚”的一声响,这还是在阿德斯反应快,稍微躲闪的情况下,不然两个非得同时脑浆迸裂不可。 如果真那样,该有多亏啊。死神阿德斯,不败的佣兵之王,却让一个纤柔的小女人给撞死了! 他以手抚额,感觉火热热的疼。她可真会撞,用额头正中来撞他的额角,相当于用最硬的部位,撞击他最软的部位,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最狡猾,亏了她还抱着头喊疼,还眼泪汪汪的。 算了,弄块冷毛巾丢给她,省得她一直哎哟哎哟叫。 “你想谋杀我吗?告诉你,再伤害我,一个子儿也不给你了,哼!”她抱着包巾冷敷,恶人先告状。 “你受的什么贵族教育,随随便便爬上男人的床?”他也火大,而且他发现她还心安理得的坐在他床上,似乎受到打扰的人是她。 “你别说的那么难听,我不过是等你等累了,不小心睡着了而已。”孤儿提高声调,义正言辞。哼,比大声?不怕他! “你下次再随便进入我的房间,我不会客气的。” “你不客气又怎样?还能吃了我?”话一出口,忽然意识到眼前的形势。他不会真想“吃掉”她吧? 想到这儿,孤儿不禁瑟缩了一下,偷看阿德斯一眼,见他不但没有靠近,反而坐到离床最远的椅子上。 还好还好,他一向对她没什么兴趣,不然这回真惨了。怎么回事呀,至于这么困吗?居然在人家的卧室,重要的还是人家的床上睡着了。她最近明显不对劲,已经失了以往的冷静,难道这魔法石真的重要到让她失去自我吗?还是她心里有不知名的火已经被点燃了呢? “我来,是找你有事商量。”她努力显出很正经的样子。 “不用说了,明天我会赢的,让你不用嫁给路易公爵大人,也让你得到魔法石。”他似乎知道她的来意,还没等她开口,就直接说。 “可是你会相马吗?明天霜雪是不能出战的,这件事你知道吧?” 阿德斯点了点头,“我在驿马多年前,他没有反出驿马家的时候,曾经专门研究过马,不然也不会得到霜雪,只是这些往事,不必对她说。 “如果你来就是为了这件事,大可以放心的回去。”他的语气、神态突然又变回冷漠,“今天比武了一天,我非常累了,假如你还耗在这儿,并占着我的床,明天的情况就说不准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 最先到达的人 二天一大早,孤儿比别人出发的都早,因为前到达中转地点。 不过她这只羊待遇不错,路易专门为她建了一个带花棚顶的小凉亭,她可以舒舒服服坐在里面,吃着水果,喝着饮料,观着山景,等着某个男人来“抢”她。 追风家的人什么都靠抢的,他们想得到一个女人或者爱上一个女人不会去追求,而是去偷或者抢,似乎这样才更刺激、也更快乐。这项运动说不定就是源于此,不过以前一直抢的是真正的羊,让孤儿想起蒙古放牧的叼羊大赛。 “但愿他们别把我争来抢去,撕成几段,五马分尸。”孤儿咕哝了一句,“小四仅带了艾丽,还带了小三三和小四四两个保镖。 小四四抬头看看太阳,“他们应该出发了,不过这条山路不近,路线和您所在的地点不会提前告诉比赛的骑手,但一路上留下了隐藏的记号,他们要自己找来,时间上不好确定。” 原来路线不是固定的,这不是相当于定点越野赛吗?追风家的人可真会玩。 “不过找到您后,回去的路线是指定的,就是我们来的那条路呀。”小三三插嘴道,指了指孤儿身后的一条山涧小路,“您也看到了,这条路比较平坦,一个岔口也没有,您直接可以坐着胜利者的马返回到城堡。” “那路线图,你们提前知道吗?” “当然不知道。”小三三说,“路线图是追风家的长老们商定的,由长老会的人沿途做的记号,在今天早上之前,就连路易大人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咱们来地那条路也是早上才告诉我们的。不然大家知道回去的路,就能判断出转折点,也就是您所在的方位了。” “据说,有好几条路可以到达这里,不过有的比较绕远。而且在隐藏地记号中还有很多是假的,骑手们还要自行辨别,跟在别人后面说不定会彻底迷路。”小四四补充。 “我想骑士大人们也不愿意跟在别人后面走,这多么不名誉呀。”艾丽插口道。 孤儿点点头,“不过,这山能有多大,比武会又进行了那么多年,追风家的人都熟悉了吧?” 小四四道。“您说的有一部分道理,但这山九曲十八弯,走岔了一条小路,就可能到达距离这里很远的地方。追风家的骑手也得靠着追踪痕迹才行,就算他们熟悉这里所有的小路,也不知道您在哪一条路的尽头。所以。凭地还是御马的能力和追踪的能力。其实,我听说那些马都是只进行过初步训练的,野性并未尽去,要想人马同心。最快找到‘羊’,实在没那么容易。” 孤儿这才明白第三场比赛的具体竞争方法,觉得还是路易更有优势。尽管是追踪蛛丝马迹而来,但熟悉地形的人总是占便宜,况且还要驯服马儿。不过路易已经很有风度地尽量做到公正了。只怪她当初没考虑好就硬要阿德斯来比赛,如今的困难是她给他造成,并不是路易。 可是她要得到魔法石。哪还有其他办法呢?唉,等吧。 她天才亮就出发了,到达骑术赛的中转站时是清晨,虽然各种餐点饮料艾丽都预备得很充分,但孤儿不敢多吃多喝,因为这边没有厕所,除非在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她不愿意在野外“解决”。 可是没想到,她足足等到了中等,饿得肚子咕咕直叫,才听到远处传来马蹄地声音,起身一看,一抹黑色映 ,喜得她大叫一声,“塞克,快帮我看看,是不是阿人。” 小四四跳上不远处一块高石,看了看道,“是阿德斯大人先到的,后面还没有人跟上。” 孤儿听到这消息高兴坏了,立即起身整装,还让艾丽把一个小包给她挎上,那里面是一点水果和一酒壶的水,她早上一直没怎么吃喝,而艾丽不能和她一起回去,她要和小三三、小四四一起等到所有参赛选手都通过转折点,为他们指明回去的路才能离开。她怕回到城堡没人帮她找食物,所以随身带着一些。 才整理完她的骑马装,就见阿德斯骑马赶到,她几乎是欢天喜地地跑过去,扬头看着他,“我就知道你一定会第一个到。” 阿德斯点点头,没说话,心想你昨天大半夜还跑到我的房间去商量对策,怎么也不像是有信心的。 孤儿看到他骑着一匹健壮地灰色斑点大马,立即奉承道:“这是你挑的马吗?好有眼光啊,一定是最好的马。呵呵,你果然会相马。” “这不是最好的,这匹只是中等能力而已。”阿德斯道。 孤儿没料到他这样说,愕然道,“为什么不挑最好的马?难道有什么潜规则吗?”说到这时,柳眉倒竖。 阿德斯不懂她说的潜规则是什么东西,只是道,“路易公爵让我先挑,我自然要将最好留下。” 只一句,孤儿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那么骄傲的人,既然是比试,自然不肯占人半分便宜,尽管实际上处在劣势的是他。所以,路易让他先挑,他纵然知道哪匹马最好也不要,而是选了匹中等能力的马。 但尽管如此,他却第一个到达了,看来这一场比赛除了驯马的本事,追踪的能力也要很强。他是佣兵之王,也曾率队追击敌人几天几夜,从没有人能逃脱他的追踪,更别说只是一只“小羊”了。 “那你怎么找到我的呀?”孤儿很好奇。 阿德斯闭了一下眼睛,无奈的道,“伯爵小姐,您是要在这里和我聊天,还是要尽快甩开对手,回到城堡,赢得这场胜利?路易公爵很有本事,我担保他不出五分钟就能赶到。” 孤儿一听,立即把双手都伸向阿德斯,“走走走,我们马上走,不能让就要到手的胜利飞掉。快,拉我上去。啊,这是双鞍!” 因为孤儿在场,阿德斯又穿着轻便的硬皮甲,其实就是一个粗糙的皮背心,显得形容没那么冷硬,而且也没骑可怕的霜雪,艾丽对阿德斯的的惧意稍减,在一边笑道,“今天早上布鲁斯备马的时候,我和他说起小姐想乘双鞍,然后让布鲁斯禀报了阿德斯和路易大人。” “艾丽聪明,回家有赏。”孤儿开心的说了一句,对阿德斯居然合作的真的配了双鞍感到很意外。 不过她没心情想这些,只在小四四的帮助下,坐在了阿德斯的身后,然后叫道,“走吧。我听到路易的马蹄声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 塌陷 去的路虽然狭窄,但却是一马平川的草地,大灰马身路狂奔。 孤儿坐在阿德斯身后,紧紧抱着他的腰,想象着就要到手的魔法石,如果不是因为怕惊了马,真想长笑三声。 富贵险中求啊,果然! 她和路易打赌的时候,完全是一时冲动,之后她屡次患得患失,特别是在如果输了比赛,她就要嫁给路易,以及阿德斯处在受伤边缘的情况下。现在看来,一切都是值得的,毕竟担心吊胆了这么久,现在胜利就如同煮熟的鸭子。 “我是世界之王!”她想起电影泰坦尼克中的著名台词,疯疯颠颠的来了一句。 这种历尽千辛万苦才得到的胜利,滋味真是甜美啊,所以在这一刻,她忘记了贵族的身份,忘记了保持矜持和高雅,忘记了她是地球人,忘形的大叫一声,感觉风吹过耳侧都那么雀跃,也不管阿德斯会不会反感她这样。 她坐在阿德斯的身后,没有看到他脸上挂着一丝笑意,他早就被她的快乐和兴奋所感染,虽然做这些愚蠢的游戏是被她逼的,但此刻的开心却是真的。 好久了啊,比被封印的八百年还久,在他还未反出驿马家之前,他就已经不懂得快乐的滋味了。这些,是身后的女人给他的吗?为什么在他的脑海里,只记得她的恶劣、财迷、狡猾,可却又为什么,他开始时反感这些,到现在却无所谓了呢? 她是世界之王?!可笑的女人,但也真是可爱透顶! 细长的狭路向前方延伸,胜利近在眼前,可就在马儿跑到山路一半的时候。他忽然感觉有异,并不是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立即攻击了他,而是他多年在生与死的边缘打转,过刀口上舔血地日子而训练出来的感觉在报警。 他立即放慢了速度,渐渐勒住马缰。 “怎么啦?”孤儿疑惑的问。前一刻还很开心,现在却突然莫名其妙的紧张起来,因为身前男人的脊背突然变得僵硬,肌肉也绷紧了。 阿德斯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看。 这是一条山涧小路,两侧全是绝壁高崖,大块大块地山岩如同刀削一般,平整而光滑。从地面向上看。是一线天的景致,如果在战争期间,这是一条容易被伏击的地方,也是防守要隘。可是在追风家的领地上,应该没有人会设伏的。 那为什么会感觉头顶上有凌厉的杀气呢? 哒!寂静幽谷中传来一个奇怪的声音,同时有一丝最不易觉察的尘土从山顶上慢慢飘落。阿德斯凝神静看,沉默了两秒,突然低喝一声,“抱紧我!”说完。以靴子地马刺一踢马肚,放开缰绳,纵马狂奔。 孤儿只下意识的抱紧阿德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听又有无数哒哒声传来。声音由小变大,从洗衣机似的隆隆声,到直升飞机螺旋桨的搅动声。最后变成滚雷的声音。 她骇然回望,只见前一刻还平静的山路,现在已经成了塌陷地矿坑般,数不清的巨石和泥沙从山顶滚下,落在了路面上,如果不是刚才阿德斯见机快,只怕这时候两人一马已经被砸成肉陷了。 这是怎么啦?泥石流?不对啊,这几天一直也没有下雨,再说这种地貌,怎么可能有泥石流?山体坍塌了吗?可是也没有预兆啊。为什么她感觉,那些石头就是为砸她而来? 因为无数石头落地,本来碧绿如茵的地面上沙尘顿起,烟尘像是一只会妖法的手,疾速向两人一马伸展,在孤儿低低地惊呼声中,舔到了她的背后。 她紧紧贴着阿德斯的背,生怕烟雾中有什么妖物潜藏,伺机把她抓走,好不容易烟尘渐淡,阿德斯却停下了。 这一次,孤儿什么也没问,只循着他的目光望去就看到了。两侧绝壁的顶端,好像定点爆破似地,有一串烟尘从依次飘起,伴随着哒哒的声音,从他们身后之地,几乎延伸到了小路的尽头。 也就是说,这一条路上所有地地方都要塌方了!除非他们长翅膀,否则别想活着出去!哎,为什么不带小猪出来?!不,不对,幸好没带小猪出来,不然还要多死一个,因为现在根本就是插翅难飞,在这样狭窄的空间里,在那么密集的落石下,飞上去也会给砸下来! 没想到,她是要和这个男人死在一起,昨天也算是同床,今天就要同穴了。可是弟弟妹妹怎么办,她到了约定时间不回去,小独会急死的! 这一切来得太快,孤儿连惊恐也来不及,只是紧紧抱着阿德斯,那是她唯一的安全和温暖。 声音越来越大了,烟尘也越来越厉害,孤儿忽然有世界末日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黑黄色瀑布之下,感觉不到天与地。 大灰马惊了,但阿德斯扣着马缰不动,死死治住它,然后突然引着它向一侧山壁急驰而去。 他这是要撞山自尽吗?免得给活活砸死。孤儿胡乱的想着,只觉得眼前一黑,一股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接着身体腾空,狠狠摔了出去。不过,落地时她并没有觉得疼,回过神来才发现,身下的肉垫是阿德斯,他紧紧的抱着她,而他们所在之地是一处巨大的山洞。 洞外,碎地裂石般的声音还未止歇,大量的灰尘从洞中灌进来,似乎整座山都要塌了。如果不是此处凑巧有个山洞,阿德斯见机又快,现在他们就可以飘着走路了。 面对这样的意外和困境,孤儿根本无法反应,只感觉阿德斯一跃而起,拉着她向洞里跑,直到灰尘渐薄的地方才停止。 “这是怎么回事?”过了好半天,当外面的声音彻底停止时,孤儿才说出话来,声音里包含着无限惊恐和不安。 阿德斯摇摇头,“不知道,但,一定是人为。” “人为?” “因为山塌的话不是这个样子,不可能这样整齐有序,更不可能没半点预兆。” “那我们怎么办?”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 他会魔法 求生。”他答的简短,并低下头,“守财奴小姐,我,我要到洞口去看看。”当着其他人的面,他称呼她还算规矩,可当两人在一起时,他却总是挖苦她。 但在这种情况下,孤儿也没心思理会,而且才发现自己居然一直缩在他的怀里,此时也有点不好意思。 “我和你一起去。” 阿德斯“嗯”了一声,才向前走一步,手就被孤儿挽住了。他没有甩脱,任她握着。 本来他想自己去洞口看看,因为不愿意她看到可怕的东西,但这个洞这么大,一环套一环的,好像整个山腹都给挖空了似的,万一有什么凶险,把她放在这儿,他更不放心,只好带她一起走。 山洞很静,他们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孤儿一边走一边不断四望,总感觉有什么跟着她似的。 两人走了一会儿才到洞口,这才发现刚才这一跑,竟然跑了如此之远。再看洞口,已经完全给巨石堵死了,目测一下那些石头的直径,几乎每块都有两人多高,就算阿德斯再力大无穷,也无法挪动。 好在石块之间留有缝隙,阳光被分割成一道道的光线照射了进来,才使洞内暂时还保有光明,而因为从洞口到他们刚才跑到的内洞一直是笔直的,所以那里也不是完全黑暗,至少当眼睛适应了光线后,还能看清楚彼此。 现在还能怎么办呢?从洞口是出不去了,而且指望路易带人来救也不太现实,估计整条路都被巨石堵住了,等他进来,只怕要明年的这个时候,那还不如多带些香烛纸钱来祭奠他们。 唯一的办法就是另寻出路。可是他们什么工具也没有。更没有照明,要如何寻找出路呢? 孤儿看向阿德斯,这时候没什么主意了,只能全心依赖他。他们好不容易逃命成功,却陷入另一个困境。而正在这时。她听到了一声哀鸣,回身一看,见那匹大灰马正倒在地上,显然腿断了。它一直喘着粗气,这样的痛苦却连叫的力气也没有,也不知道是因为惊恐,还是预知了自己的命运。 看着它乞怜地眼睛,孤儿顿时哭了出来。因为她知道,这匹马必须死。 她发现身上的背包还在,连忙从里面拿出一个苹果来,跪在马身边喂它,“马儿啊马儿,谢谢你把我们送到安全的地方。我们欠了你的。请你来生不要再当马了,诸神保佑你化身为人,一个一生都平安顺遂的人。”说完跑到洞边,趴在一块大石山。尽管死名按住耳朵,却还是听到身后地马儿发出了最后的哀鸣。 阿德斯杀了它,用靴筒里的匕首割断了马的喉咙,给了它最后的解脱。 “现在告诉我,你身上有什么东西。”阿德斯面无表情。在这样的困境下,一样保持着冷静沉着。 他是爱马之人,在战场上品尝过生与死的人都会爱马。因为它们不仅是坐骑,还是伙伴,是朋友。可是有时候选择是一种很无奈的事,各种情况逼得人无路可走,唯有死亡一途。 或者对于人类地死亡,他可以无动于衷,但对马儿,他总抱有一丝怜悯,所以当孤儿给那匹大灰马最后的安慰时,他的心不能不为她而动。见惯了贵族小姐的自私冷酷,或者虚伪无知,这位盈禄伯爵小姐总是让他刮目相看。 “我只有这点吃的东西和水,我看出路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我们需要计划进食,可能坚持地时间会长一点。”孤儿说,“但是我们没有武器,没有照明,没办法深入到洞里去。” 阿德斯没说话,只是挥了挥手中的匕首,刀刃上还带着马血。接着他俯身把另一只靴筒中的匕首也拿了出来,递给孤儿。 孤儿没接,“利器放在有用的人手中才能发挥力量,我只保证不能你添乱。” 阿德斯默默收回匕首,看孤独穿着平底软鞋,想必走路不会太难受,于是拉着她向洞内走去。 现在地时间大约是中午时分,要把握机会进洞去看看,如果到了晚上还找不到出路,最好还是回到洞口这里。毕竟这里宽阔,视野也好,相对而言安全一点。 他并没有注意到,他拉孤儿的手时是如此自然。他面临过很多次生死,却没有一次这样在意,或者因为有她在身边。一定要让她活着出去,因为 一路走着,两人无语,都注意着洞内的情况,不久就发现山洞越到里面越狭窄。而且构造就像蜂巢一样,有许多更小的洞密布四周,黑洞洞地入口仿佛一只只不怀好意的眼睛,让孤儿看得浑身发毛,更紧的握住了阿德斯地手。 又走了一会,洞内已经黑暗到近在咫尺的两人也只能看到彼此的影子了,孤儿脚下更是磕磕绊绊,右脚的脚面疼得她直冒汗,却只能咬牙坚持住。 忽的一下,她忽然感觉有什么在她身后掠过似的,后脖根处有凉气吹拂,吓得她停住脚步。 握着她手的人,是阿德斯吧?她忽然产生了可怕的联想。 “怎么了?”阿德斯感觉孤儿停下脚步,而且手臂僵硬,连忙问。 是他!是他!这声音是他,这手掌的温度也是他,胡思乱想什么呢!孤儿责骂了自己一句,差点幸福的拥抱他了,不过她才要说什么,就觉得眼角的余光看到一条白影闪过,因为黑暗,白影就显得特别明显。 那白影不大,似乎是个小孩! 这下可把孤儿骇住了,立即缩进阿德斯怀里,紧贴着他,“太黑了,我们出去吧,有出口也看不到,不如明天再想办法来找。万一有什么 话没说完,只感觉周围突然亮了起来,从那温暖怀抱中抬头一看,就见阿德斯一只手上托着一个拳头大小的火球。虽然那火球不大,却极其明亮,足以照亮整个石洞。 “天哪,这是会魔法,可是大陆上的四系魔法已经消失了啊。” “总有人还保有一点。”阿德斯淡淡的说。 “那你刚才怎么不把这个火球弄出来,害我紧张半天。”孤儿责怪,但也明白他不到万不得已,大概不想显示自己的能力。她不也是如此吗?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魔法在身。 但是 “你不是驿马家的人吗?那应该是黑暗系风魔法,你为什么会火魔法?”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 怪东西 我只是说我掌握一点儿魔法,可没说是火魔法。”道,似乎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 “可是这明明是是纯正的火焰,而是一个发出红光的、泡泡样的东西。 “给我摸摸。” “老实点。” “就摸一下。” “闭嘴。” “你不给我摸,我就长出刺来扎破它。”孤儿威胁,因为突然在黑影中有了光明,心情大好,暂时忘记了刚才的白影和那可怕的感觉。 阿德斯还在认真找出路,给孤儿缠得没有办法,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平时那么冷静理智的女人,有时候却孩子气到令人无奈的地步。 他不知道所有的精明沉着都是孤儿的伪装,在地球上,在弟弟面前,她就是个迷糊的姐姐,生活能力低下的宅女。而这伪装在这两人独处、并时时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毫无保留的撕下了。 他把抬高的手放下,让孤儿摸了一下手心中的红色球体,听到她细细的抽了一口气,像是叹息着说,“凉的,这个是凉的,不是火。那是什么?” “你的魔法刺是如何得到的呢?”他反问。 她聪明的闭嘴。 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有自己的秘密,不愿意泄露给外人,阿德斯岂不是一样吗?到现在,他的被封印还是个谜。是谁封印的他?他复活又是为了什么?他不可能一复活就急着赚钱,他虽然是佣兵之王,但貌似对钱也不太在意似的,那么他答应自己的雇佣是为了什么? 以前,这些问题不曾细想过。和他相处久了,许多疑问就涌上心头。 咕!正在这时,她的肚子不合时宜地发出可怕的响声,阿德斯没有回头看他,却停住了脚步。 “我常尴尬。 阿德斯没有直接应答孤儿的话,而是把火红色、却又冰凉的怪球举高,照了照周围,发现这山洞似乎没有尽头似的,不禁皱眉道,“我们今天先回去,明天一早再来。沿路必须做些记号,否则极可能迷路。这山洞从外面看是直地,越到里面越弯曲,而且大洞套着小洞,很容易迷失方向。” 孤儿没有任何意见,因为虽然有了光明后。她有一阵子完全忘记了恐惧,但这会儿感觉周围又阴冷了起来,还有些莫名其妙的恐惧,也说不清是为什么。这或者是她的幽闭恐惧症发作了。在家的时候,她连电梯也不爱坐,感觉被关在一个地方特别不舒服。 可是阿德斯是对危险有着超乎强人的强烈反应的人,而他现在没表示什么,就证明洞内没有太可怕的事和务吧? 两人往回走。当洞内稍微有些光亮的时候,阿德斯就收起了手中地冷火球,看样子极不愿意用它。 “放心。这件事我不会说出去的。”孤儿特意挽住他另一只手,感觉他的掌心一点异常也没有,好像刚才托着火球的不是这只手一样。 “你说了也没关系,我杀了你就好。” “如果我嚷嚷得天下皆知呢?” “那我就杀了天下人。” 他说得凶狠,但孤儿怎么可能信他,因为他现在正保护着她的生命。可是这个男人有很多秘密呀,到现在她忽然对他愈发好奇起来。 之前他们探洞走得很深入,当重回洞口时已经是傍晚了。只是人还没有走到,孤儿就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味。她知道那匹大灰马流干了血,肯定会有些可 道,但这血腥味透着一丝不祥和让人不安的感觉,而些过分。 当两人终于走回洞口的大石室时一看,孤儿立即轻声惊叫,阿德斯的眉头也立即锁紧了。 那匹大灰马不见了,只剩下了一堆红白相间地马骨。它的尸体被吃掉了,内脏全无,只有马头还保持完整,以一种极其可怕的姿态望着他们走过来的方向。 “站在我身后,别看。”阿德斯把孤儿挡在身后,细细审视那具马的骸骨。 他们离开,马尸被吃,证明这洞中有其他东西,而且嗜血凶残,可是他为什么没有感觉到?那些东西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他们背后,那是否意味着想杀他们就可以杀呢? “其实,我们在内洞的时候,我似乎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和雾气似地,个头儿不大,像是小孩。”孤儿吞吞吐吐的说,打断了阿德斯的思索,“刚才之所以没和你说,是怕那是我自己的幻觉。” 阿德斯的眉头皱得更紧,“确定吗?” “我就是不能确定,才没敢和你说。当时我感觉身后一凉,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我敢说,它们的速度非常快。不会是着一哆嗦,像阿德斯靠了靠。 “放心,不是。”阿德斯望向那看不透的黑暗,冷然道,“至少不能算是纯粹的鬼。”他拉着孤儿走到一个相对干燥和干净的角落中,坐下,之后就不再理她,陷入沉思。 是那些怪东西吗?他闭上眼睛。如果他不能感觉它们的存在,它们的外形与速度和孤儿说的一样,而且又是那样嗜血和凶残,那他就可以确定,那些东西正是他所猜测的。 只是,它们不是给关起来了吗?是谁放它们出来的?如果这些东西无缘无故的出现在这里,那也许这一切的陷阱是为他而设的也说不定。也许正是因为他的缘故,给孤儿带了危险,可是他现在不能确定。 假如是针对他的,是谁要这么做?难道是他大张旗鼓的出现,终于引来了仇人了吗?是他让某些人害怕了吧?再想想,这一路上发生的怪事,有可能是针对他,而不是针对孤儿的吗? 但假如所有的事情是针对孤儿的,又是为什么呢? 如果孤儿看到的白影真的是那些可怕的东西,他可能要面临苦战。疾风剑不在他手中,只凭两柄匕首和它们打斗是比较困难的。但无论如何,他不会让她受到伤害。而且从某种角度讲,这些怪东西在,这个洞也一定有出口,因为以它们的习性来说,绝不会在死洞中生活,必须要两面有通道的才行。 只是,不管这阴谋针对的是谁,他都做得太好了,因为这陷阱安排得实在巧妙,一步不差,会不会是隐藏在追风家族内的某个人呢?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 看脸的话题 渐渐的黑了,还好,月光不吝啬,从堵在洞口的山石来,一地斑驳的白光,像洒了一层细雪一样,就像孤儿的梦中。 她疲倦的倚墙而睡,奇怪的是就算生死未卜,因为在阿德斯身边,她也感觉很安稳,居然能在这种情况下睡得很实,而且再度梦入那个黑暗的树林。 戴着狮子头盔的男人骑在幽灵般的黑马上,与她隔雪相望。 “给我看看你的脸。”她要求。 男人摘下了头盔,可是脸!但她看到他的盔甲上缺了一片肩甲,立即兴奋的叫,“我可以把肩甲还给你,但是你要给我看你的脸。” “好。”男人只说出一个字,孤儿却高兴得要跳起来了。 是他!之前严重怀疑过,但一直不敢确定,但是他的声音泄露了一切秘密,梦里的黑骑士就是阿德斯! (奇怪,居然知道自己是在作梦,可是为什么醒不了?) “你等着。”梦中的自己兴高采烈,掀起裙子去拉那片绑在大腿上的肩甲。她知道做这样不合时宜,怎么能在一个男人面前随便掀裙子,可她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却管不了梦中的自己。 细雪扬扬洒洒,地上的雪没到了膝盖。好冷啊,感觉腿要冻僵了,不过她还是奋力扯下肩甲,扔给阿德斯,看他慢条斯理的把肩甲重又绑回。 (那是要侍从帮助才能从背后系上的,他是怎么自己绑上的?不过算了,作梦嘛!) 梦中的孤儿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人,看他伸手摘掉了蒙面巾。 等了好久了,就想看看他地脸。看看他真正的模样,不过一直也看不到。现在能看到就好,哪怕是在梦中。此刻,孤儿无比兴奋,可惜阿德斯摘掉了面巾后。面目还很模糊,大概是因为距离太远,并且还在下雪的缘故,所以孤儿决定走近去看看。 不过,天气太冷了,她的腿完全和齐膝深的雪冻在了一起,迈步之下只感觉一阵刺痛,接着整个人都扑倒在地。而在她与大地亲密接触地一瞬间。地面上那厚厚的雪突然迅速融化,她的鼻子直接撞到了硬物上,而她也突然惊醒了过来。 抬眼,是在一个怀中,鼻子隔着粗糙的硬皮甲,撞在了人家坚实的胸膛上。不过虽然很疼,却是那种钝痛,转瞬就感觉好些了。而且他的怀抱气息温暖,比梦中树林的酷冷不知道强多少倍。所以,装死,不动,继续窝着。 “你可以把裙子拉好吗?还是你要我替你动手?”头顶传上来冷冷的声音。这个人,总是不经意中会流露一些骑士地正义和温柔。但只要一恢复正常,马上变得像一块冷硬的石头。 但是 孤儿倏的坐起,立即醒过盹来。往自己腿上一看,虽然没有露出整条大腿,但裙子已经被拉到膝盖以上,她绑在腿上的那片肩甲,露出了一小角。 难道这个死男人见色起意,意图侵犯她吗?听说面临死亡会刺激**,那么说他要兽性大发了?不过不对,她刚才整个人都倚在人家怀中,而他是背靠石壁坐着,以那个角度的姿势,不可能去拉她的裙子。 难道裙子,而且是当着一个佣兵地面。完了,如果能活着回去,他会怎么想自己?再搭配那些流言蜚语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她急忙把裙子拉好,还特意坐得离阿德斯远一些,至少一米距离。 “为什么把我的肩甲绑在腿上?”他问,因为山洞空旷,带着一点回音,使一切都显得有点。 “我喜欢,我高兴,我爱,要你管!” “以为藏在裙子里我就不会抢走?”他似乎在冷笑,却没什么轻蔑的意思,“如果我想拿,你就是多么贴身放着也没有用。” 孤儿对他怒目而视,但在看到他漠然却又清冷的目光后,立即软化了下来。两个人还不知道能不能出去,也许就要葬身于此,何必再吵呢。 “好可惜啊。”她叹了口气,在遇到他疑惑地眼神后解释道,“我在梦里看到了你的脸,可是却看不清楚,只差一步就可以看清了,偏偏在这个时候醒了。你说,这多可惜!” “你梦到我了?”阿德斯问,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有点欣喜,也有点期待她的回答,而孤儿顿时语结。 要怎么对他说呢?说起那个怪梦,并说自己经常梦到他?这样,他会以为她爱上他了。基本上,女人只会反复梦到自己所爱的人。她爱他吗?不管答案是什么,她都会在他面前抬不起头来。爱上自己的奴隶,自己花钱雇地佣兵?天哪! “你就那么想看我的脸?”他大概感觉到她的尴尬,因此换了话题。 孤儿重重点头,神色非常正经。 以前地怪梦是否是一种预兆,她不敢肯定,但这一次绝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因为睡觉之前,两人吃了一点水果,但孤儿还是没敢喝水,因为她不敢一个人找个黑暗的地方解决自身负担,可是也不能让阿德斯陪她方便,所以干脆不喝。可就算这样,再过一段时间,她可能还得需要一次五谷轮回的过程,那时候要怎么办?真是令人发愁。 而在吃东西的时候,她曾好奇的对阿德斯说,“反正你吃东西也得摘掉面巾,不如给我看看你的脸吧。我们都快要死了,你忍心拒绝一个姑娘临死前的最后要求吗?” 当时阿德斯回答,“我不会让你死的。不过你如果真想死,我也可以把你留在这儿,让你一个人面对那群‘鬼’。” 他都这样说了,孤儿想看他脸的讨论就此结束,他们是背对背吃的东西。孤儿一边赌气一边吃,听到身后传来的咀嚼声音,感觉他吃饭一定很优雅,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那种,不是想象中佣兵那样狼吞虎咽。 而现在,那个看脸的问题又摆在了眼前。孤儿用最渴望、最纯真、最可爱到无敌,让人无法拒绝的眼神看他,像小鹿般,还稍带那么点挑逗。 结果他“慷慨”说,“好吧,我答应你。在你就要死去的一瞬间,我让你看我的脸。” 这话气得孤儿没法儿,这摆明她是看不到他的脸的,因为她不可能为这个想去死。所以,看脸话题到此告一段落。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 白骷髅 里的夜很冷,孤儿只好缩紧身体坐在一边。她很想边去依偎,可是却不好意思这么做,特别是考虑到刚才还对人家横眉冷对的情况。 阿德斯似乎在闭目养神,但心里却把孤儿的情况看了个满眼。他不想理会她,在他的战争岁月,多少人在他面前死去,其中有很多妇女儿童,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无动于衷,可是现在却突然不忍心。忍了半天,仍然忍不下去。 于是他突然倾过身子,拉住孤儿的手,放到唇边,用力咬了一下,虽然因隔着面巾没有咬伤,但孤儿却疼得叫了一声。 “啊,你干嘛啊?”孤儿瞪着阿德斯,想抽回手指,可是却做不到。 他他他活动也是经常进行的。那他现在干吗“吃”,然后才真正的“吃”吧? “自己把手指咬破,写点东西给我。”阿德斯指指自己的白色亚麻衬衫。 孤儿警惕的望着他,紧闭着嘴,一个字也不说。 “如果你想冻死,之前至少留个遗嘱什么的,告诉你们盈禄家管帐的,把剩下的一半佣金给我。不是我不保护你,是你自己寻死,与我无关。” 孤儿继续瞪着阿德斯,但眉梢嘴角已经露出了一点笑意。这死奴隶的性格还真是别扭,怕她受冻,让她坐到他怀里取暖就直说呗,干嘛绕这么大一个***。 这么说,他还是关心她的,或者是说关心他们的约定。但不管他的目的是什么,这总是友好的表示。果然共患难会拉近人与人之间地距离。 蠕动、蠕动、再蠕动,直到慢慢爬进他怀里。唉,果然是暖和啊,在这样冷的山月之夜。他是怎么保持自身温度的?驿马家养殖出来的就是不一样,她现在对那个神秘的家族充满了兴趣。 舒服地叹了口气,打算再睡一会儿,突然感觉一阵略带腥气的凉风不知从哪里窜了出来,眼角余光还看到一抹人形白影幽灵出现。同时,那个拥着自己的怀抱瞬间变了气息,从温暖宁静变为了杀气腾腾。 孤儿迅速坐直了身体,再抬眼。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紧挨洞口的巨大石室内出现了好多不明物体,参差不齐的呈半圆状围着他们,缕缕寒气就是从他们身上带来,还有蛇所发出的咝咝声。 那些不明物体全是白色如雾气般的影子,看不清面目。只有一条暗红地舌头耷拉脸上的某个部位,看来像是流口水似的。它们的个头儿也像是十岁上下小孩的样子,但隐约间可以看到它们的手臂长而强健。 基本上,从外形上判断。此不明生物类似于长臂猿。不过,面对着这样一群东西,孤儿本能地感到从心底涌上的恐惧,第六感告诉她,这些怪东西不是只吃水果类的动物。而是极凶残的食肉型,那匹可怜地灰马就是被它们吃个干净的,之前她在深洞中感觉有东西从背后窜过。也是它们。 而且,它们极可能是人类的一种,并不纯粹是动物。 最奇怪的是,阿德斯面对危险总是反应很快,现在应该立即跳起来准备战斗才是,可他却还悠闲的坐在那儿,虽然从他绷紧地肌肉来判断,他已经全神戒备了。 他不动,孤儿则是吓得动不了,于是两个人类就坐在那儿与那群怪物做无声的对峙。这时候孤儿才发现,这些怪物找上他们不只是为了吃,好像还有一种情绪在空气中弥漫,仇恨、愤怒、挑衅、轻蔑。看来阿德斯认识这群怪物,说不定还打过不少交道。 “这是什么怪东西?”她问,声音在 死寂中显得格外突兀。 “大陆上有一种东西叫幻鬼,也有人称之为幻灵。”阿德斯慢慢地回答,右腿伸得老长,左腿却曲在胸前,左手搭在膝盖上,优雅的垂着,右手似无意识的抚着放在手边的匕首。 怪不得看起来这么眼熟,之前解开阿德斯的封印和跳崖后落入密林中时,她都见过这种怪物。不过那些幻灵都是追随在阿德斯身边的,而且似乎绝对服从于他。那么这些是什么? 从外形上看,它们和阿德斯控制的那批不一样。成为阿德斯军团外援的幻灵是人身蛇尾,类似于女娲一族。不过传说中女娲族的人都很漂亮,而幻灵只是一团白色雾气,近跟离看还披头散发,尖牙像一排排巨型黑针,嘴巴张开后好似大过头,非常之丑陋。 重要的是,它们是吃人的怪物,这也是阿德斯军团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原因。虽然在传说中没听说过阿德斯调动幻灵参战,但因为它们的存在,总给人以一种恐怖威慑感。 “不是一个品种的?”孤儿再问。 “品种?”阿德斯反问这两个字,之后冷笑一声,“是的,不是一个‘品种’!它们是两大种群,这一支更凶残,名为白骷髅。另一支名为蛇骨群,吃人只为了温饱,不像它们,有时只是为了取乐。看到它们的爪子了吗?当它们看到猎物,这爪子就直接插入猎物的肌肉,掏出猎物的内脏,吞食猎物身上的所有血肉,而且是一群怪物一起抢食,把猎物撒成碎片。那匹马之所以还完整,是因为死物只有它们中最低级的才吃,没有其他的同类来抢。” 第一次,他说那么多话,还这样详细的讲给孤儿听。 “说得对呀。”有人发出了赞扬的声音,却不是孤儿,所以她惊异得瞪大了眼睛,看到一个白色雾猴越众而出,发言者居然是它! 幻灵会说话!而且好像有智商!难道它们也是远古人类的一支,兽性压倒人性的怪物集合体? “阿德斯,今天就乖乖让我们吃了吧!”它迎风吸吸鼻子,“这小妞的味道好鲜美啊,吃她的时候,把她的头留给我啊。”后面那句话,显然是对他的手下说的。 它说得那么笃定,听得孤儿心头发麻。如果她,她应该先自杀,不能活着被这些东西吃掉,那太可怕了! “骷髅王,你这么有把握吃掉我们吗?”阿德斯冷笑,姿势居然还没有变,虽然是坐着,却给人居高临下的感觉,“别以为人多就一定会赢,如果只是一群废物,对我而言也不过是杀人的数目不同。” “哼,我是要免除你永远无法摆脱的痛苦!完全好意。”骷髅王冷哼一声,突然一挥手,一群白骷髅幻灵立即缩小了包围圈,近到孤儿可以感觉出它们对人血和人肉的贪婪。 到这时,阿德斯终于站了起来,动作优雅之极,哪里像个野蛮的佣兵,完全是大贵族的作派。他右手握着匕首,左手自靴筒中拿出另一把,指了指骷髅王,“告诉我是谁放出了你们,免得一会儿你死得太快,没有机会再说。” “到地狱里去问吧。”骷髅王狂笑一声,发出了进攻的尖啸。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腹背受敌 骷髅持续逼近,进一步缩小包围圈,但却没有利用它的速度直扑过来,大概是被阿德斯的凛冽杀气所震慑,谁也不愿意第一个来送死。 阿德斯向前走了几步,把两把匕首并在左手,右手在胸前一摸,也不知道怎么,那个冰火球就出现在他的掌心中。 “背靠着我,把这个举过头顶。”他他头也不回的反手递过来,简短吩咐着,声音还是极为沉着,让孤儿也安心了点。 她不知道阿德斯为什么不干脆守在原地不动,毕竟如果背后是石壁,他们只要面对三方敌人即可,不必四面受敌,但她知道现在不是争论的时候,所以跳上一步,接过那奇怪的球体,高举过头,只感觉掌心中冰凉一片,四周的空气却炙热起来,月光下的石室也变得明亮,火色光芒四溢。 “这是什么东西。”生死关头,她居然还有此闲心。 “幽幻灵珠!”说话的是骷髅王,不过它不是回答孤儿,而是兴奋又疯狂的尖叫,“得到它就可以控制整个蛇骨群,上啊!” 话音一落,刚才还瑟缩的白骷髅们不知谁先动了一下,就因为这一动,其他幻灵就像受了什么刺激一样,疯狂的扑了过来,其势可以说是扑天盖地,不给对手以任何一个空隙逃离。 腥风、恶心的臭味和贪婪的气息扑面而来,似乎融化在湿冷的空气中,让人无法摆脱。孤儿想表现得勇敢,可却本能的闭紧眼睛,紧紧贴着背后那个坚强有力的身体,感觉着他双臂挥舞,气息绵长。 “#%&*”他忽然念了一句咒语,声音低沉好听,非常有节奏感。 孤儿听不懂,只似乎咒语中有“墨盒”此类的发音,不像英法德日任何的语言。当然也不是wx 中文或者塔撒大陆文,而是像似是而非地阿拉伯语,鼻音浓重性感。 再睁眼看,忽然发现她高举的幽幻灵珠伴随着那咒语爆发出炽烈的红色火光,比之前阿德斯拿来照亮时还要明亮,就像传说中的神之光源,把整个石室照得通彻光明。 原来阿德斯就是凭借这个珠子使另一支名为“蛇骨群”的幻灵绝对臣服地吗?这珠子的名子还真是中国化呀。而现在因为洞内红光万丈,使她感觉好像所有人都进入了一个熔炉中。全体在火焰中战斗,虽然这火焰如此之冷,就像阿德斯玄冰一样燃烧的蓝眼睛。 “上啊,不要怕他,他的神剑不在手中,此时不杀了他。之后就再没机会了!”骷髅王叫嚣,可是效果不大,于是他也念了一串咒语,比阿德斯念的难听多了。听来好像猪的呓语。 不过这一次的效果显著,那些白骷髅像被什么迷惑了一样,呲牙咧嘴的在喉咙间发出咕噜声,在明亮地火光下,本形也逐渐显现。果然是人猿似的长相,但这么矮的个子却在唇边支着半尺长的獠牙,暗红发紫的舌头耷拉在无唇的嘴外。强健得与自身不协调地手臂下端,有力的爪子上的指甲闪光着寒光。 天哪,那是指甲吗?明明是五把锋利的匕首和手指长在了一起。 “阿德斯,小心!”她叫了一声,才这么会儿功夫,高举地手臂就发酸了,但她死也不会放下那珠子的。 她到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阿德斯不死守一角,偏要站到石洞中心四面对敌。因为那些幻灵有不少爬上了石壁和洞顶,如果倚壁而立,阿德斯不但没办法保护自己的身后,还失了回旋的余地。他所有的判断都是正确地,哪怕是瞬间 那是一个人在生死边缘经历太多回而训练出的感觉。 她倚着阿德斯坚实的背,听着他逐渐呼吸粗重,觉得时间过得非常慢,幻灵似乎无数,永远打不完一样。与此同时,她发现手中地幽幻灵珠对那些白骷髅很有威慑力,它们虽然贪婪的靠近,有的已经近到她身边三米之内,但只要她一紧张,就感觉手中的珠子冰寒得让人拿不住,白骷髅们也立即远离。 渐渐的,火红一片的石室也发生了颜色变化,光线所覆盖的范围明显缩小,圆形覆盖变成了半圆,只保护了她这半边,但白骷髅们反而显出有些惧怕的样子。 幽幻灵珠所散发的光线最外端已经变成了白色,接着是橙与红,抬头看看那颗珠子,却变成了幽蓝之色,各色光线交叠错落,由内而外,和火焰燃烧时的情况一样。 百忙之中,八卦的回头看一眼,就见阿德斯那边没有珠子的光线保护,大批幻灵前赴后继的扑杀过来。 以前听人说过,武力对峙时,武器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现在阿德斯那里就险象环生,但他的匕首上浮现出黑色光芒,使匕首长如短刀,而且他动作即快且准,沉着冷静,没什么华丽的招式却招招致命,就算白骷髅伸出的爪子已经划破他的衬衫,鲜血浸出,他也丝毫不慌乱,把已呈疯狂状态的白骷髅一个个力毙于刀下。 幻灵们的断肢流出了暗绿色的血迹,空气中的腥臭愈发浓重,它们的数目也在急剧减少,阿德斯的压力稍减,可就在这时,骷髅王忽然又念出一串咒语,孤儿虽然听不懂具体的文字,却听出来它念的是上回控制忍者神龟们的咒语。 难道,上回的刺杀事件也是这些幻灵制造出来的?可它们为什么这么做?今天看来,它们对阿德斯有无比的仇恨,可上次刺杀那回,她明显感觉得出针对的是她。 她和阿德斯不小心招惹或者得罪了什么人吗?或者他们的行为无意间触犯了谁的利益? 而咒语一起,和刺杀那天的情况一样,白骷髅们虽然含有深深的惧意,却不顾死活的冲过来,连孤儿这边因幽幻灵珠形成的光线威胁也不管用了。尽管进入光线覆盖范围的幻灵真的如进入火焰一样,浑身冒着白烟,可它们还是往里冲,其中有几只已经长声惨叫着冲到了孤儿面前。 它们本就生得可怖,现在面容扭曲、神色凄厉,长长的獠牙龇出老远,实在骇人极了。孤儿吓得差点抱头鼠窜,总算她牢牢记着阿德斯的话,强迫自己站着不动,哪怕一个幻灵的脸都要贴在她的脸上了。 阿德斯感觉出孤儿的危险,双手横挥,斩杀了三、四只冲过来的幻灵后身体半转,把那个差点咬到孤儿的幻灵一斩两段。 只是一时之间,两人虽然携手应对,但却也腹背受敌,情况非常危急。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 战后小憩 骷髅被杀伤了大半,虽然所余不多了,但全部陷入疯再惧怕幽幻灵珠上的冰火之力,不顾死活的冲向孤儿,要抢夺那宝珠。 这样一来,阿德斯要被迫面对四面八方袭来的敌人,就连洞顶上都有幻灵不断跳下来。而且,他一个人要对付速度如此之块,铁掌如此之利的怪物,手中又没有趁手的兵器,能杀掉它们大半,已经非常不容易了,身上带了好几处皮外伤。不过他依然沉着,就是那静穆自信的气度才让敌人胆寒,让自己人安心。 “贴紧我!”他再度吩咐。 孤儿用力点头,举着宝珠的双臂累得要断了,可她咬牙坚持着。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既然把生命交给了他,自然全心全意的信任,他要她做什么,她绝不犹豫。有时候生死就在一线之间,一个小小的迟疑就会葬送生命。 她紧紧贴在他的背上,把一切都交给了他,就算有幻灵已经接近到那恶心的舌头都舔在了她脸上,她也不理,因为她相信阿德斯一定会在千钧一发之际斩杀这些怪物,保护她不受伤害。 他转身,她跟着转身;他前进,她跟着前进;他后退,她也跟着后退,两人似乎在共舞,一曲死亡之舞,意外的是,居然很和谐。 一只、一只、又一只,幻灵们一个个死于阿德斯那冒着黑色光芒的匕首之下,直到最后一只段为两截,骷髅王都没有出手。 “我说了,废物有多少,也不过是增加我杀的数目。”阿德斯刀指骷髅王,傲然道。“你,过来受死!” 好酷,好帅啊!在这种情况下,孤儿还没忘记欣赏佣兵之王的英姿。 骷髅王没有说话,而是长啸一声。那声音如此尖利。好像有一根针一直刺到孤儿的耳鼓里,然后顺着耳朵再狠狠的扎在她的心上。 她没有提防,那尖锐又突然地痛令她高举的手臂垂了下来,幽幻灵珠落在了地上,人也扑倒。 阿德斯再度把两柄匕首并在左手,右手一捞,把就要和地面进行亲密接触的孤儿揽在怀里,同时一脚踩住要滚到一边的幽幻灵珠。这几个动作一气呵成,不过只用了一秒钟,而骷髅王就趁着这一秒,逃了个无影无踪。速度果然快得变态。 “结束了?”孤儿下气不拉下气的问。 “暂时。”阿德斯吐出两个字,弯下身子,把珠子一收。顿时不见。同时,他并没有放下孤儿,因为这个女人全身地重量都挂在他手臂上,四肢软垂。好像全被打断了一样,而他绝对肯定她没有受到一点伤害。 “那边那边,别站在这里,哎呀,这些暗绿色的血好恶心。臭死了。快去那边!”她向指使奴隶一样指手画脚。 阿德斯很想就把她就扔到地上,但最终还是一声不吭的走到了这巨大石洞的另一面,因为他也不想站在这到处是断肢残骸的地方。刚才白骷髅们一直冲到他面前受死,而他原地未动,所以石洞的那一侧还是非常干净。 “等我歇歇,然后帮你擦洗一下伤口,我的胳膊现在没有知觉,和断了差不多。”当阿德斯把孤儿放到地上,她解释道。 “不用。” “当然要用,谁知道那些怪物的爪子上有没有毒,你地伤口会不会感染?”孤儿理所当然的说,不过在看到阿德斯探寻的眼神后,又道,“我可不是对你好,是我还需要你的保护。我花钱雇了你,你现在是我的财产。 吧,不是财产,是为我服务。” “你不怕?”阿德斯问。 孤儿不知道他问的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怕他?还是怕那些幻灵?还是怕刚才那一幕,只胡乱说道,“有钱人什么也不怕,因为金子最能压惊。可是你有没有发觉一件事?” 阿德斯不回话,安静地坐在孤儿身边,保持半米左右的距离。只见如水的月光斑驳的洒在地面上,映得她地脸色分外莹洁,脸颊还隐约透出些因运动而生的红晕,使她看来分外美丽。 这个女人,不错! 遇到危险情况下不是恼人的尖叫不止,而是很沉着,对于没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来说,她的表现已经非常好了,头脑清醒,严格遵守命令,不多话,相信伙伴。他本来担心她控制不了幽幻灵珠,虽然他以魔法激活了珠子上地魔力,但那是不能坚持长久的。没想到,她身上的魔法刚好可以维护、甚至更激发出宝珠地力量。 她真的是盈禄家的人吗?他知道自四系魔法消失以后,还有人残留一点魔力,但正好可以匹配幽幻灵珠的,一定不是普通的力量。不过她看来怔憧未知,似乎并不了解自己真正的能力。 “你到底有没有发现问题呀?”看他不回话,孤儿再问。 阿德斯还是不语,因为知道她一定忍不住会说。果然,孤儿继续道,“我听到那个恶心的骷髅王念的咒语,你听到没?你不觉得熟悉吗?我在想,假如这一切有幕后人操纵,他是要杀我还是杀你?要么就是要杀我们俩,可是我们之间除了雇佣关系外,没有任何利益交集,难道我们不小心触犯了某些我们所不知的秘密吗?” “我不知道。”阿德斯摇摇头,“但早晚会知道。” “这不废话嘛,可是我们在明,他在暗,如果找不出原因,不是很危险吗?”孤儿对阿德斯的漠然很不满意,但又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什么都闷在心里,他如果不想说,别想问出什么来。 她沉默了一会儿,感觉因为紧张而发软的双腿渐渐恢复了力量,双手虽然还是酸软难受,好歹也有了知觉,于是就走到阿德斯身边去,帮他清洗伤口。 水,只有一小酒壶,不过看到阿德斯前胸、手臂、以及腿上的外伤,孤儿立即抽出衣袋中的干净手帕,毫不吝啬的用手浸湿,小心的擦洗那些横七竖八的伤痕。 被触到伤口,除了肌肉会自动收缩以表达痛感外,阿德斯连眼睛也没有眨一下,孤儿虽然知道这死奴隶特别能挨疼,但还是有点佩服他,或者是有一点心疼,于是就找话和他说,就像她刚才其实很害怕,却故意表现得毫不在意,废话连篇,以掩盖恐惧一样。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 分析敌情 你这蒙面巾是什么材料的,怎么这么打斗,也不见掉 “” “我看到你刀上冒出黑色光芒,难道那就是传说中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 “魔法残留而已。” “那也很厉害了。但是我不明白,那颗珠子开始把你我全覆盖在内了,为什么后来变成半园,只保护我这边呀?” “因为我要动手杀人,不能总躲在壳里。” 孤儿一想也是,如果珠子把两人全笼罩其中,双方就这么对峙着,也不是个办法。但是她不喜欢“壳”这个字,好像她是一只缩头乌龟似的。 心里一急,按在阿德斯胸口上手的力道重了些,只感觉他的肌肉一紧,连忙放松一点,嘴里不停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小心的,哎呀,会不会很疼。”说着对着他的胸口吹气,又温又凉,又轻又痒的,一直吹到了阿德斯心里。 就像一阵春风掠过他坚硬粗糙的心房,但他变得柔软的心底却突然生出几根尖利的刺来,“好了,我说不用了。”他心中忽生烦躁,闪开她的照顾,站起来走到一边去。 孤儿给他这样生硬的拒绝,不禁有点尴尬,还有点伤心,眼泪差点冲上来,不过考虑到他伤成这个样子,只怕还很累,想想还是忍了这口气,默默坐到一边去。 这时,阿德斯也感觉自己反应过度,但他不愿意和孤儿太亲近,怕无法把握自己的心,这时就算非常想去哄哄她,却努力忍着没去。两人就这么尴尬面对,表面平静。却都是心乱如麻。 过了好久,阿德斯才坐回到孤儿身边,张臂拥住她,“保暖。”他说了两个字。实际上他不说孤儿也知道,因为刚才他怀抱没有那么僵硬。 这个人喜怒无常。为人别扭,真不好相处,减分! 可是再怎么讨厌他,却还是贪恋他怀抱,于是深深陷入,叹了口气,“之后要怎么办呢?” “天一亮我们就再去探路,既然你的魔力可以催动幽幻灵珠的力量。那么你来照明,我来杀人,一定可以找到出口。” 这话听着真令人不舒服,但是 “按照他之前的所作所为,他一定不会在这一战中全力以赴,所以至少还有一半幻灵隐藏在各个黑暗的角落等着我们。”他说地毫无感情。可孤儿却吓了一跳。 “天哪,那怎么办?杀这一半,你已经受了那么多伤,如果还有一半。而且还在暗处 “我一定可以带你走出去。”阿德斯打断孤儿的话,眼中射出坚毅的光。 之前他只知道山洞的深处有危险,但却不知道危险来自何方,而因为特殊的原因,他无法感觉出幻灵地所在。现在既然已经确定,他再没有什么可犹豫的。 既然杀戮是唯一可以找到出口的办法,那就杀吧! “但是这些东西是怎么来的?这是追风家的领地。路易的地盘,白骷髅们又这样嗜好人类的血肉,他怎么会不知道?”过了一会儿,孤儿又问,她知道阿德斯不想说话,但有好多终点,她必须知道。在白骷髅来袭的时候,阿德斯还问了一句:告诉我是谁放出了你们? 她敢肯定,阿德斯在被封印前一定和幻灵有特殊地关系,他有幽幻灵珠可以控制蛇骨群,让它们对他绝对臣服,而他和白骷髅似乎又有着刻骨的仇恨似的。那究竟是什么呢?那个放出白骷髅到鹰岩堡的人是不是幕后一直追杀他们的呢?他做这一切,真的只是为了杀人,还是有什么阴谋呢? 太多地!她感觉自己在无意中卷入一个巨大的阴谋里,无法 “是有人把他们放到这儿的。”阿德斯皱紧了眉。 是那个人吗?除了那个人,别人无法控制白骷髅,可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才对。为什么?! “别问我放开白骷髅的人是谁?因为我不能确定。”阿德斯知道孤儿会继续问,为免除她地聒噪,干脆把自己所猜测的说出来,“我只能肯定,有个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潜进了追风家,得知我会为你参赛,也知道你是第三场比赛中的‘羊’,更知道这场比赛的回程路线,所以提前在山顶上做了埋伏,看样子是要置你我于死地。” “什么看样子,根本就是要置我们于死地。”孤儿不知不觉已经窝到阿德斯怀里了,“不过这人如果心思这样慎密,为什么会不知道这下面有个山洞,结果让我们没被砸死呢?不对,他知道,所以才安排了白骷髅,连我们最后地生路也堵死,是什么仇恨使他这样做?或者是变态的行为?我可没记得这样得罪过人,要是得罪过,也一定是上代盈禄伯爵,呃,就是我爸做的。”孤儿沉吟一下,“不过这都不可怕,可怕地是他的情报能力,要知道能提前知道我们的行踪,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而他知道了我们的行动路线,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出这番安排,也不是普通人力之所为。考虑到刺杀我的那夜,那个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咒语声,这幕后人也是身有残留魔法的人,还有可能是残留很多的,至少比你 “关键是题,身体也不禁放松起来,自然的拥抱着孤儿。如果此时有人进洞,如果洞里没那么多可怕的尸体,两人的情形就像一对情人在幽会一样。 孤儿很想说幕后人想杀的一定是阿德斯,但第一次刺杀,她又明明感觉到那种凶猛的恨意,使她不得不联想,她之被追杀,是否与父亲对她说的那个使命有关呢? 还有,自从她进行寻找魔法石的旅程,前两站顺利的有点奇怪,似乎有人为她铺了路,并且在暗中监视她一样,只是吉利尔抢走她,大概出乎了幕后人的预料,打乱了他的计划,直到到了追风家,那种被算计的感觉又来了。 不过,如果幕后人是想利用她做什么,这时候又为什么非要置她于死地呢? 真是个一团乱麻般的迷局啊,目前也只有先逃出去再说。 “算了,还是听你的,明天闯一闯再看吧。假如我们真的要死在这里,麻烦你别忘记了承诺。” “什么承诺?”阿德斯一愣。不是又被她绕到什么陷阱里吗? “你这人,怎么才说过就忘记了,你不是天下第一信人吗?你说过,如果我要死了,你会给我看你的脸。”孤儿瞪了阿德斯一眼,“而且如果我们没有活命机会,你要杀了我,我可不想活着被吃。” “放心,你死不了。”阿德斯没好气的说,“现在,快睡觉,明天还要大战一场。”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 找到出口 才亮,孤儿身体内的生物钟就叫醒了她。 一睁眼,阿德斯已经醒了,虽然他闭着眼睛,但孤儿知道他是清醒的,只是他没有动,因为孤儿是倚在他身上睡的,看样子是怕吵醒她。 这人,上表简单粗暴、冷漠如岩,实际上有很多细微的温柔,不仔细体会就不会明白。他也是的,偶尔说一句好话会死吗?就是不肯说。 她坐直身体,随便捋了捋头发,知道自己这形象一定不怎么样。无论什么样的美人,不梳洗打扮,因为逃命而浑身臭汗,衣衫褴褛,肯定好不到哪儿去。有时候看电视中的落难公主,无论逃难多少天,掉下山崖还是水坑,依然高贵优雅,头发妆容一丝不乱,还是迷人之极,就感到不可思议,现在自己有了真实体会,就更知道那是多么虚假了。 “胳膊感觉如何?”身后传来一声问话。 “还好。”孤儿动了动,肩膀酸疼得要命,不过心里还是很受用,毕竟他在关心自己呀。但是 “那就接着拿好幽幻灵珠,待会儿我们深入内洞,你要用宝珠照明,并且尽可能拖延白骷髅接近你的时间。”他吩咐着,然后站起身,活动了一个四肢,已经愈合的外伤伤口被牵拉,他不禁皱皱眉。 原来不是关心,是战术安排,哼! “保护我是你的职责,你不应该指望我的帮助。不过既然你一个人应付不来,我出手帮忙是必然,但是你是必须付我酬金,我的劳力也是有价钱的。而且告诉你,我的人工很贵,回去我再和你慢慢算。”孤儿嘟着嘴。伸出手,一脸公事公办的神色。 大早上地,阿德斯就给气着了,这女人,眼里就只有钱吗?看着她微撅的嘴。他忽然又想要把她按倒在地,好好“谈谈”了。他非常想立即这么做,但结果只是哼了一声,“跟紧我。”他说,大步向内洞走去。 “唉,唉,不吃点东西再走吗?一会打怪啊,没有体力怎么行。”孤儿追在后面。胡乱从背包中拿出一个摔得半烂的苹果,塞到阿德斯手里,自己则就着小酒壶,把仅剩的一点水喝了一口,还省下几口递给阿德斯。 “你可以边走边吃,把你那蒙面巾摘下来。我发誓我不看你的脸。”孤儿拉着阿德斯地手,赖着不走了。 阿德斯沉吟了下,背对着孤儿,掀开一点蒙面巾。把水喝了,又咬了几口苹果,孤儿借机吃了几颗已经完全变色的草莓。包里还有两个苹果,几个桔子要留下,热量高的。紧着打手同学先吃,她这种贡献少的,只要留口气儿不饿死就好。再说草莓禁不住长时间存放。容易坏。 看,她挺会过日子的。 两个人和乞丐一样,站在那儿吃了东西,然后阿德斯在胸口处一摸,再半转过身的时候,那颗幽幻灵珠已经躺在他手心了。 “这东西就挂在你脖子上吗?想必是能随着心咒变大变小的。”孤儿一边说一边贼眼兮兮的瞄阿德斯地领口处,看到他脖子上挂着一条链子,确实没有项坠,可以肯定这珠子会变成个小珍珠似的吊在链子上,“没想到穷人也有宝贝哪。”她挖苦了一句。 “别多管闲事,你还能让它发亮吗?”阿德斯冷冷的问。 “你不念咒语,我怎么让它发亮,再说之前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弄的,心里一发急,它就亮了。”孤儿伸手取过珠子,只感觉它还是那么冰凉,却奇怪的不让她觉得冷,也不讨厌那触感。 “你不会运用你的魔法吗?” “我除了浑身长刺,什么也不会。不过吗?不是你的咒语?”孤儿突然感觉 怪,为什么他的东西,她可以操控? 阿德斯没说话,转身就走,孤儿连忙跟上,走出不远,忽然看到一抹白色侧面岩壁飞扑而下,长而坚利地爪子直抓向她的脸口,也就是她抱着的幽幻灵珠。 她还没来得及呼救,阿德斯就反手一挥,匕首上辉映的黑色光芒碰到那白影就立把它斩为两段,干脆利落,白骷髅连叫声也没来得及发出就变成了白骨架。 “还不念咒语?”孤儿惊得脸都白了,“不过我能不能不举着这东西,抱着可不可以?” “它们这回是偷袭战术,不会大举来袭,走得再深点再让幽灵幻珠发光。至于抱着也就是说,你没有脑袋没关系地话,尽管抱着好了。” “喂,你不能好好说话吗?” 阿德斯不理,很大牌的往前走,孤儿气则鼓鼓的跟在后面。 果然不出阿德斯所料,这一次白骷髅采取了骚扰性质地行动,隔不了几步就突然窜出一、两个来,两人不知走了多久,但孤儿数过,阿德斯一共斩杀了一百零七只幻灵,快赶上水泊粱山了。 而幽幻灵珠早就被咒语唤醒,照亮了他们一路所行之路。孤儿细心留意过,果然发现她随便集中一下意念在自己的双手,这宝珠就焕发出异样的光彩。换句话说,阿德斯唤醒宝珠,而她激发宝珠。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们的魔法同宗同源吗?阿德斯不会是盈禄家的吧?或者她是驿马家的? 她胡思乱想着,不过还是感觉累的不行,手臂根本再高举不了了,后来她干脆幽幻灵珠顶在头上,双手轮流扶着,这样才好了一点。 “亲爱的大人,找到出口了吗?”因为孤儿是站在阿德斯身后,一直左右及向后张望着走,所以并看不到前面的情况。 阿德斯停下了脚步,正当孤儿以为又要对她冷嘲热讽的时候,他忽然说,“前面有一个出口,问题是我们如何能出去?” 孤儿一喜,立即绕到阿德斯侧面去看。她一动,不知从哪里又窜出一个幻灵,偷袭他们的背,幸好阿德斯警觉,抬手又是一刀。 她想说对不起,但全部的心神都被不远处一束亮光所吸引。就在他们前方不远处,有一面石壁是倾斜着的,在一人多高的地方有一个洞口,似乎是通向洞外的,阳光就是从那个地方流泄了下来。 “我们去看看,应该可以爬上去。”孤儿一阵兴奋,这不是绝处逢生嘛。 “等等,不要莽撞。”阿德斯拉住她,神色沉静但又警觉,“难道你认为这个洞那么好通过吗?我敢肯定,骷髅王就在上面等着我们,而还有不少追兵等着从背后下手!” “那怎么办?”孤儿很挫败的叹了口气,不能眼看着有出路却困死呀。 “很简单,要看他舍不舍得下您了,我的美人。”阿德斯还没回答,骷髅王的声音响起,带着尖利的回音,正是来自那条通道之外。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 抱着往上爬 个洞非常窄,蜿蜒向上,仅容两人通行,而且是两个的苗条女人才行,遇到阿德斯这种身材高大的男人,那个洞就只能容一个半人通过。 不过好在这个洞的坡度很缓,爬起来应该不费力。但从另一方面讲,坡度缓意味着距离长,而洞的上方就是那醉人的光明。 这就是通往外界的出口,很可能是唯一的出口,只要爬出这个洞,他们就算是脱险了,可是他们如何爬出去却是个问题。 如果阿德斯先走,那么留在后面的孤儿肯定会受到白骷髅的袭击,她虽然可以激发幽幻灵珠的神奇力量,但当那些幻灵不顾死活的接近,她就会面临极大的生命危险。可如果孤儿先上去,相当于送列经,因为很明显骷髅王正等在上边洞口。 唯一的方法,就是两个人一起离开,但这个通道如此狭小,如果两人不分先后,挤在一起,当洞的两端都有袭击来临,他们连转身也做不到,阿德斯如何能兼顾前后两方呢? 所以这个洞看来是生机,但似乎也是死地,如果冒险,两个人很可能给困死在洞里,上下够不着,任人鱼肉。看来这个骷髅王很狡猾呀,一看打不过,居然在这里设了埋伏。 “怎么办?”孤儿非常沮丧。 阿德斯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向洞口走了几步道,“和我一起上去。” “可是这要怎么——” “抱着一起爬。”阿德斯打断孤儿的质疑,也没有多话,“相信我,就来。” 孤儿迟疑了一下,毕竟现在这情况非常凶险,但最后还是很肯定的点头。她相信他的承诺。也相信他对得起那么多的金币,更相信自己的直觉。假如真地突围失败,和他死在一起也不错,很凄美,说不定后人以为他们是殉情男女呢。 她尽量往好的方面想。听从阿德斯的指挥,双手捧着幽幻灵珠,激发它最大的力量,对着洞口的方向。阿德斯则一手搂着她地腰,带她一起攀爬,另一手握两柄匕首样的短刀,刃上的黑色光芒得剑一样指着石洞的下方,如果有幻灵从下方追来。肯定没有活路。 进入洞中,他们活动的范围就有限了,阿德斯握着短刀的手臂不能很快前后挥动,孤儿必须保证上方的幻灵不能快速攻来,给他争取换手的机会,所以要拼尽一切力量摧动幽幻灵珠之力。 宝珠上炽烈地火光和白光充斥在像蛇身般的石洞内。寒意袭人,可却光芒万丈。孤儿连眼睛也睁不开,好在也没看到上方有幻灵攻击,只是脚部用力。配合阿德斯向上爬。 她很紧张,所以脸虽然和阿德斯近在咫尺,两人还处在这样一种紧贴在一起蠕动的暧昧姿态,她也完全没有色心活动,倒是想着骷髅王多些。怕它突然扑进洞来。白骷髅们身材瘦小,在这个洞中活动会比他们方便很多,但他们到了此刻也是骑虎难下。只能慢慢往上爬。 而就在他们爬到一半的时候,在一阵咒语声中,后面终于有追兵赶上,但阿德斯短刀上的黑光锐利异常,而且如果灵蛇一般吞吐自如,可以忽长忽短,那些幻灵无不丧生于那短刀之下,虽然有一个已经咬到了孤儿的脚底,却仍然没有逃脱死亡地命运。 等白骷髅们死的一多,洞后方就被它们的尸体堵住了,再后面的幻灵追上不来,这倒成了天然地保护屏障,不过阿德斯还是没有掉以轻心,尽管偶尔抬头看看洞口,短刀却还指着脚下的方向。 “哈哈,下面堵死了吗?那就来尝尝这个吧。”好久不说话的骷髅王狂笑道,“幽幻灵珠不会砸坏,待会儿我从 捡出来就行了。”伴随着他的话音,洞顶的方向传地声音,听起来像是 骷髅王好卑鄙呀!一直以为它是躲在洞口守株待兔,没想到它是想等他们爬到洞中一半的时候砸死他们。那些从洞下方攻来的幻灵,完全是垫背地,就等着阿德斯杀掉它们,好堵住他们往回退的路。骷髅王为达目的,不惜牺牲自己的手下,真不是一般的残酷。 孤儿又惊又气,垂下眼睛看向阿德斯,在这面临死亡的一刻,她还是想看清他的脸,这样在黄泉路上,也许还能找到他。 不过她还没有说出话,就听阿德斯冷笑一声,之后轻声道,“低下头。” 孤儿几乎本能的听从他,只感觉那两柄短刀的寒意掠过她的耳畔,似乎还割掉了她一缕头发,之后就是听到他念了一串咒语,声音和节奏都极其性感。 凝神细看的时候,发现他回刀时划伤了自己的前胸,但那大概是故意的,因为刀刃上的鲜血此时正像红雾一样升腾,红烟缭绕中,一团灵动的黑气从刀尖上窜出。和之前他短刀上迸发的黑色光芒不一样,这一次那短刀好像一个风穴,一缕黑气出现后,迅速向上方飘散,之后就神奇的形成了一个巨大的旋风,把就要落下来的大石头,生生顶了上去。 “抓紧幽幻灵珠。”阿德斯在孤儿耳边说,呼出的热气刺痛了她的耳鼓。 她依言而行,感觉阿德斯一翻身,压在了她的身上,拖着她迅速向上爬,他起伏的坚实胸口紧紧贴着她的,蒙面巾蹭着她的脸,他们从来没这样接近过,也从没有这样危险过! 容不得她胡思乱想,前方有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开道,两人上行的速度快了很多,因为被黑色风旋所笼罩,孤儿看不到是否到了洞口,只感觉爬了很远,阿德斯的汗水一滴滴落在她的脸上,耳边还伴有骷髅王的大声叫喊,听不清说的是什么,估计是继续扔石头,砸死他们之类的话。 它大概没想到,阿德斯的魔法残留那么可怕,事实上连孤儿也没想到在关键时刻,阿德斯居然还能施展这样强的魔法。不过看来这对他也比较吃力,因为他的呼吸声此刻十分粗重。 “小心!”阿德斯发出了最后的警告,回手一刀,刺破自己的手腕。 鲜血使短刀的刀尖上冒出更多的黑色风气,连身处阿德斯身下的孤儿都感觉到了狂风凛冽,因为这个洞又细又长,涌出洞口的风更加可怕。 忽然,阿德斯用力向上一窜,孤儿感觉自己被很粗鲁的扔了出去,身子四周的禁锢突然消失。她顿时大喜,因为知道终于脱困了,不管要面对的是什么,至少她不用被活埋了。 这一下摔得她七晕八素,落地时在地上滚了三滚,但她仍紧紧抱着幽幻灵珠,才一恢复平衡就立即高举了起来,然后用力聚焦眼神 这是一个小小的山顶,绿草如茵,怪石嶙峋,从这里可以看到绿望和鹰岩堡;周围,十几只白骷髅惊恐的蹲在地上,一脸不知措;身前,阿德斯双手持短刀站定,帅得没边。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 我拒绝 过来受死。”他冷冷的,酷得没办法形容。 “唰”的一声,如一阵白风骤起,不过不是幻灵们英勇作战来了,而是忽啦啦一家伙全跑了。但阿德斯早就提防着这一招,刀尖上的血迹未干,以己之血引发的魔法,立即在平地卷起了一个巨大的风旋,像结界般,把这个小小的山头全部封死,与外隔绝。 场内,狂风猎猎,白骷髅们仓皇之极,满场乱跳,不知道要躲到哪里去,阿德斯则像定海神针一样不动如山,宣示着绝对的存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白骷髅既然是幻灵,也就是怪物一类,感觉远比人类敏锐,它们如此惊慌,是因为已经从阿德斯的身上、从他的短刀样匕首上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这时,阿德斯忽然动了,缓步在场中走着,也没见他速度有多快,但总是能赶上四处乱窜的白骷髅,双手的短刀像舞动一样优雅,一刀一个,收割庄稼一样砍倒撞上的幻灵。 孤儿坐在他后方的地上,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第一次理解了“死神阿德斯”这个外号的含义。那此白骷髅们现在逃命尚且不及,哪还有时间来攻击她,所以她干脆把幽幻灵珠抱在了怀里,使劲坐在地上,以免被狂风吹走。 这个男人太强大了,希望他不要有争霸天下的野心,否则,塔撒大陆上将血流成河,寸土皆焦。看着他,这个西方人模样的异世界男人,孤儿却忽然奇怪的想起了中国古诗词,那首李白的《侠客行》。 赵客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阿德斯,难道你要灭了我白骷髅一族吗?你别忘记场内已经全是幻灵的尸体,只有骷髅王一人存活。但也吓破了胆了。 “早在八百年前,白骷髅就应该灭亡了,可惜我一念之仁,留你活在世上。”阿德斯打断骷髅王要说的话,“你活了,繁衍下无数子孙,为了你地利益,今天不惜送它们入死地。你连自己的子孙也不放过。还是下地狱去吧!” 这骷髅王,居然用自己的子孙当垫背,实在太没人性了!就算它是怪物,可虎毒不食子,怎么能做得出这样的事呢?可见脑残可耻无极限。 但是,它似乎知道阿德斯的一些秘密。可惜它来不及说了,因为阿德斯双手绞动,眨眼间,不可一世地骷髅王就断成了三四截。接着,从它破碎的胸膛中跳出来一只黑绿色的癞蛤蟆,突的一下跳到孤儿的身边,距她身体不过两、三寸。 孤儿吓得心脏差点停跳,看清身边的不是一个癞蛤蟆。而是一颗巨恶心的心脏,暗绿色的,上面布满黑色地蜿蜒血管。 “嗖”的一声。阿德斯的短刀在那颗心脏再次跳跃,试图窜上幽幻灵珠之前,把它钉到了地上。孤儿眼见这心脏似乎有生命一样拼命挣扎拨动,发出哮喘一样的声音,之后彻底寂静。 白骷髅一族,就这样彻底消失了。 “地狱也没你的位置。”阿德斯轻喃一句,充满了蔑视,还奇怪的夹杂着冷漠与悲伤。 孤儿不动,不敢动,不能动。 “快呼吸,想死吗?”她感觉阿德斯粗鲁地夺走了她手中的幽幻灵珠,也感觉那风界消失了,阳光如此明媚,山顶如此安静,可就是不能反应过来,直到阿德斯拍她的背,让她呼吸。 她连咳了好几声,抬头对阿德斯怒目而视,“你想吓死我吗?做这么恶心后事 你就不能提醒我一下?还那么用力拍我,你这是帮我杀。快拉我起来,我腿软啦,这是命令!” 阿德斯听她的语气恶劣,本想不帮她,可是看她头发散乱,小脸上白一道、黑一道地,明明吓得要死,还要硬撑出勇敢的贵族小姐作派,不禁好笑,伸手把她拉起来。不过才一松手,她又扑通一声坐回到地上。 “说了我腿软,而且又渴又饿,身负重伤,你得背我下山。”孤儿没好气的要求,其实因为脱困,她心情极为欢畅,不过表面上恶声恶气的罢了。 再看阿德斯,虽然衣服破了多次,身上外伤也多,但气度还是很沉稳,让孤儿自惭形秽,不禁恼羞成怒之下,撒娇耍赖起来。她平时对别人是不会这样的,应该算是比较温柔守礼、大方斯文地人,可唯独对上阿德斯,她就会变得非常不可理喻。 “快背我!” “我拒绝。” “回去后我再和你算,我帮你打白骷髅,你得付我佣金。” “我拒绝。” “我还受了惊吓,扣钱!同意吧?” “我拒绝。” “其实我们算已经死过一次,我要求看你的脸。” “我拒绝。” “那个幽幻灵珠送给我吧,反正大男人家把它变成珍珠戴在脖子上也怪难看的。给我吧?” “我拒绝。” “那你让我骑霜雪玩一圈行不行?作为压惊?” “我拒绝。” “等回去,我把余下地佣金全给你吧?” “我拒绝” 孤儿爆发出一串笑声,差点打跌。让他什么都拒绝,就在这儿设着陷阱等着他哪。别扭的笨男人哪! 尽管阿德斯什么都拒绝,其实两人在斗嘴时,已经走在了下山的路上,而且是阿德斯背着她。不,确实的说是扛在肩头,她挣扎过好几次,希望他抱着她或者背着她,可是反抗无效,所以只好以肘支在他肩上,勉强保持头部挺立的姿势,免得脑冲血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她不断以语言欺侮阿德斯,这样才感觉好受些。 才绕过半山腰,寂静的山路上突然响起了杂乱的马蹄声,孤儿心中一喜,虽然被扛在肩头,看不到前方的情况,但凭感觉就知道是谁来了。 “路易路易路易!”她一连串的喊。 “锅,是你吗?”路易惊喜的声音响起。 “是啊是啊,我在这儿,快来救我!”孤儿喊,虽然感觉路易堪比电影中的警察,总在危机结束后才赶到,但还是感觉非常开心,因为那意味着她彻底脱险,回到正常的生活中去。 马蹄声急,片刻就有一行人奔了过来,阿德斯停下脚步,把孤儿放下,但因为她还是站不稳,只好扶着她站定。 孤儿看到当先一人正是路易,后面还跟着追风家的精锐骑手和小三三、小四四、詹姆等人。对方一见他们安然无恙,好多人跃下马,涌了过来,围住了嘘寒问暖,惊喜交加。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 回城堡了 还是先回城堡再说。”路易的碧绿眼睛里满是兴奋,若无的湿润。他伸手把孤儿抱上了自己的马,然后也骑了上去,一抖马缰,大叫一声,“鹰岩堡!” 他的马是双鞍,看来早就相信一定会救到孤儿,然后带她回去。他这种信心,让孤儿有些感动,但她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去看向阿德斯。 只见大队人马已经追随在路易身后,小三三、小四四也在,而他的身影孤独的站在山路之后,只有詹姆等三、四个人围绕,离她越来越远。有一瞬间,似乎他也望向她的。 此时孤儿忽然有一种感觉,似乎就要失去他,心里蓦然升起不安,恨不得立即跳下马去追他,却终于没有行动,跟着路易回到了鹰岩堡。 早有探马回去报告,所以孤儿一到城堡,就有以艾丽为首的一群侍女侍候着沐浴更衣,还有修士等在一边给她检查身体。 她舒服的窝在柔软温暖的羽毛床上,听修士对她报告说,她的身体除了过分疲倦和劳累,右脚脚背有些发炎外,没有什么大碍,于是点了点头道,“快去看看阿德斯大人,为了保护我,他外伤严重,耽误不得。” “我已经派我的助手过去了,我现在马上去。”修士行了一礼,退出了房间,艾丽马上端上来美味可口的饭菜,按照她的饮食习惯,不太油腻,是些比较好消化的食物。 孤儿饿坏了,可是还没有忘记嘱咐艾丽给阿德斯送点饭去,“他一直力战,应该体力消耗比较大,送大块烤肉。别忘记再加一个蜂蜜蛋糕。” 艾丽奇怪的望了孤儿一眼,“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的饮食,詹姆会侍候的,他虽然也是骑士。可也是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啊,我这样去,很奇怪地。” “男人总是比较粗心,他未必会准备得仔细,你再去看一下好了。”孤儿不放心。 艾丽又看了自己的大当家一眼,觉得她对那个佣兵头子实在关心得过分,但还是乖乖去办,之后回来报告说。阿德斯的伤口已经处理完,吃过东西就睡了,比她这边的速度快得多。孤儿心里这才踏实,心想阿德斯毕竟是佣兵,风餐露宿惯了,倒显得她有点多事了。 睡觉之前。她问艾丽,路易怎么会出现在那里? 艾丽一眼艳羡的道,“路易公爵大人对大当家真是好呀。当时出了那样可怕地事,整个山谷都被巨石填满了。所有人都认为您和阿德斯大人.要把您的大当家。我可不是诅咒您,当时公爵大人就是这么说的。可是那条山路很要命,两侧悬崖的山顶几乎全塌下来了。整条路堵得根本不能通行。公爵大人带着人攀石头,走到山路一半地段的时候,忽然发现有一个山洞给石头封住了,向里面叫喊也没有人回应。” 孤儿认真的听艾丽讲这些,不禁感动于路易地行为。他对她,也算是情深义重了吧?不过他找到洞口的时候,她应该和阿德斯恰巧离开,深入到山腹中,又在和幻灵的战斗中,没有听到外面的呼喊。 艾丽见孤儿低头不语,继续说道,“去找大当家的事,布鲁斯和塞克也去了,他们说公爵大人说您一定躲在洞里了,必须快点营救。可是堵在洞口的全是巨石,根本挪不动,如果从小路地路口开始清理,没个一年半载的也挖不到。正 时候,公爵大人的一个手下突然想起小时候来过这里不远地地方有一个仅容一人通过的山洞,直通这个大洞里,他小时候探险来过一次,但相隔太久,现在记不太清洞口的位置了。 公爵大人逼那人想,那人想了好久,说依稀记起从哪里进入,于是他们马不停蹄的跑到另一条小路上山,没想到在半山腰遇到了您。真是诸神保佑,公爵大人说您没有死,您果然好好的。这是不是您和路易大人心灵相通呀,但不管怎么说,您能回来实在太好了。”说着,眼圈红了。 孤儿看出艾丽真情流露,不禁也有些感动,想想路易,忽然有对不起他地感觉,但再想想阿德斯,又有点担心他的伤。就这么着,东想一下,西想一下,迷迷糊糊就睡着了,再次睁开眼的时候,还是天光大亮,艾丽就坐在床边,看到她醒来,立即欢天喜地。 “现在是什么时候?”孤儿有些纳闷,记得她和阿德期出洞时,太阳明晃晃地挂在头顶,应该是中午,睡觉的时候大概是下午三点多,那现在天这么亮,是她才睡了一会儿,还是睡了超过二十个小时? “大当家,现在是第二天快中午了,您一直睡,叫也叫不醒,可吓死我了。”艾丽拍拍胸口,“幸好公爵大人来看您,说您是累坏了,就让你睡个饱,不然我都要去找修士了呢!” “路易来过了?” 艾丽点头。 “那 “阿德斯大人昨天晚上就醒了,出去溜了一会儿马,晚饭后才回房,今天一早就起床了,又去溜马了。” 他都不来看看她吗?亏了她还担心他来着,他就一点不关心她。不过也是,虽然在危难中两人的关系貌似亲近很多,但回到和平的情况,自然又疏远了吧?他就是这样不爱与人接近的性格。 不过,他未必是去溜马。他们无缘无故被陷害,九死一生才能平安归来,他不可能不去暗查一些情况。 孤儿觉得他心里一定怀疑什么,只是不能确定,所以不会告诉她,应该说不会告诉任何一个人。对这件事,她也考虑过,觉得幕后黑手还是针对她的可能性比较大, 细想一下,如果真有人暗中窥伺她,意图伤害她,全是在她挖出阿德斯后才出现的,想想那场在灰堡对她的刺杀,简直莫名其妙。甚至,挖出阿德斯这件事本身就是个阴谋,那时就有人陷害她了。那个卖给她藏宝图的零人罗兰特现在还没有找到,以她盈禄家的财力,如果那人是个流连于各大自由贸易城邦的酒鬼加赌徒,不可能这么久找不到。 而且,自打她上路进行环大陆旅行,危机就一步步跟随,紧逼,因为吉利尔的搅局断了一下,之后又追到了鹰岩堡。而那个幕后人能知道很少人提前能获悉的比赛路线,还能在悬崖两侧布下石阵,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调来了白骷髅,在他们唯一能逃脱的地方埋下伏兵,心思和能力实在非常可怕。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 最后的裁判 边山都塌了,试问,正常人能做到吗?难道是个有魔法师?如果是这样,他的魔法实力比阿德斯只多不少,是个厉害角色。只是,如果要置她于死地,幕后人为什么不干脆直接出现?怕了阿德斯?还是有其他原因? 可是,她想不出得罪谁这么狠过。在大陆七年,她与其他九大家族的人都有过生意往来,自问处事圆滑,没和人发生过大的冲突,那为什么有人要追杀她呢?为什么感觉在魔法石的收集过程中,有的莫名其妙的顺利呢?这和父亲交给她的家族使命有关吗? 她是因为那个家族使命才来回wx 穿越地球与塔撒大陆的,之前七年她苦苦寻觅,希望快点完成使命,她好安心呆在地球,过着宅女的幸福生活。可是时间久了,因为一直找不到,这使命感居然渐渐淡了。父亲说过,那个使命出现时她自会知道,那么现在是使命即将出现的先兆吗? 临到这一刻,她突然害怕起来,隐隐中总有不祥的预感。 “大当家,您要起床吗?”艾丽的问话打断了孤儿的思考,于是她点了点头。 其实,她感觉浑身无力,但还是决定起床转转,有时候越在床直躺着越不舒服,所谓生命在于运动嘛。 “现在时间刚刚好,您洗漱完毕,吃点东西,正好赶上。”艾丽一边帮孤儿穿衣服一叽叽喳喳,“路易公爵大人说,如果您不醒,就让他们等着去吧,反正不要吵您就好。” 孤儿有些奇怪,“谁等我?” “所有参加比武会的人哪!”艾丽正在帮孤儿梳头发。听到她的问话,愣了一下才道,“因为出了事故,所有人都没走,等着消息呢。再说。比武的还没有呢!” 听到这话,孤儿腾的站起来,因为拉疼了头发,啊的轻叫一声后,只好又坐回梳妆台前。 在追风家地领地出了这样的大事,路易不可能不查,特别是还有那么多的白骷髅尸体,还有秘密的泄露。山顶的坍塌。可是天哪,这么多人,有幕后人隐藏着也找不到了,这是多么好地掩护!幕后人太聪明了,他大概算好了每一步,才敢这样明目张胆的害人。 就算幕后人针对她的可能性最大。但路易也要小心才行。看不到的敌人才可怕,谁也不知道幕后人的阴谋,所以等会儿她要和路易谈谈,务必要让他谨慎下。保证自己和整个追风家族的安全。 还有啊,这些人都没走,难道还要把比赛分出胜负吗?那怎么可以呀,阿德斯还有伤呢! “比赛要继续进行吗?”孤儿看着镜中自己惊愕的脸,问艾丽。 艾丽茫然的摇摇头。“没听说要继续进行呀,但要听追风家地长老们宣布比赛成绩,其实我也好奇他们会认定谁赢了呢?” 这么说。她嫁给路易的可能性还是会有?因为结局未定,难保追风家的长老偏心。如果这个赌约是嫁给阿德斯,她会这样推辞吗?想到这儿,她心里呯呯乱跳,不禁直接鄙视了自己一把。 在心神不宁中,孤儿洗漱完毕,吃了点儿东西,听艾丽说时间差不多了,就离开房间。屋外,早有备好的马车等待了,直接载她到了城堡外,她这才发现,最后宣布比赛输赢的地方,居然是那个射箭场,而且所有人都到齐了,看来如果她晚醒,路易真打算让全体人来等她一个的,那就太不好意思了。 她地到来,引来了众人注目,继而啧啧赞叹,不枉费她细心打扮一番。她身穿红色锦缎的 是用那种一尺就要一个金币的最高级的料子做地,裙缝着昂贵的蕾丝花边,还有小珍珠装饰在腰部和领口,头上戴着宽边礼帽,一条大红的绸子从帽子后面垂下,整个人远远看来,红得耀目,纤腰一束,身姿挺拔,有着女王的尊贵和美丽,却又有着柔弱文雅的气质。 全场赞叹,但她不过想赢得某个人地注目和欣赏,可惜她目光扫过,连个人影儿也没看到,不知道藏身在哪里,或者是根本就没有到场,真是气死人了。 等她坐定,一个熟悉的身影就颤微微站了起来,走到提前搭建的高台上,当然是被人搀扶着。他瘦小但神气活现,高级地衣服装在他身上像是挂在衣架上,皮肤是粉红色,稀疏的白发快掉光了,连头皮上都有老人斑,正是那个爱当现场评论员的老头儿。 “这次的比武会给了我们很多惊奇。”他咳了一声就开始讲话,“不仅有外族的人参加,还有可爱的盈禄伯爵小姐献身当羊。如果不是我老得走不动,倒是很想抢她做新娘呀。”他打趣了一句,伸手指了指坐在最好包厢中的孤儿,立即全场笑闹。 “而且,本次比武会的水平,大家有目共睹,水平比历届都高,至少在我老头子活的这九十年里是最高的。”他继续说,孤儿这才知道他居然九十高龄,那他现在的情况就非常不错了,还这么有活力。 “只是,大概是诸神妒忌我追风家武风强盛,所以在最后一项比赛中出了点事故,大家也都知道。好在,我们的羊安全归来,要不然只有拿我老头子陪给盈禄家了。让客人在我们这儿出事,是对追风家的最大侮辱,现在看来,诸神还没糊涂到让我们为难的地步。” 台下又笑。 “这场比武会耗时比平常多,既然盈禄伯爵小姐没事,大家就该回自己的封地去了,没有封地的也有自己的事要干,所以长老会经过商议,决定了本次比赛的优胜者。”他说到这儿停下来卖关子,害得孤儿心慌意乱,而他一句一顿的说着,每一顿都能赢来场下的回应和笑声。 “前两场比赛,咱们的领主,公爵大人,也就是路易那个小子赢了,但第二场是盈禄伯爵小姐的佣兵胜了。第三场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半途中断,应该算是平手。所以优胜者。”他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场下的人一愣,跟着也笑。 追风家的比武会本来就是游戏性质居多,胜与负,除了孤儿外,没有人太在意,所以这结果对他们来说无所谓。 孤儿却松了一口气,随即又很沮丧,虽然她不用嫁给路易了,但这意味着路易魔法石到不了手呀?那怎么办? 必须寻到八块魔法石,不破之城的危机才能解除,她还是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呢,而且盈禄家也算是和不破之城结盟了,在寻找魔法石之事上,她是不能失败的。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 路易的馈赠 静一静,别让我老头子说话费力。”那老头儿又喊了么着嚷嚷,我会断气的!都闭嘴,听我把话说完。我还没说完呢,你们闹什么,狂欢晚上才开始。”他说着就使劲顿地,也不知脚下的鞋子装了什么,声音极刺耳,瞬间就让全场静了下来。 “应咱们的领主大人要求,这场比武会还有最后一件事要做完。”他半侧过身,看了孤儿一眼,害孤儿极其惊讶,知道这必是与她有关的。 “照我们追风家的传统,比武会的胜利者会把信物送给他认为最美丽、最可爱的小姐以示爱慕。佣兵大人在他胜利后,曾经送给过盈禄伯爵小姐肩甲,可是咱们的领主也胜了一场。他本来雄心勃勃的想在最后的胜利中送上信物,以表示对盈禄小‘羊’的倾心,但可惜诸神不作美,今次比武会是我追风家有比武会以来的第一次平局,第一次没有优胜者,所以胜利者只能以单项算,也所以,咱们的领主要补送上那件胜利礼物。” 听他说完,躲到一边咳嗽哆嗦去,孤儿感到非常意外。她和路易虽然是从逼婚开始相识,但后来他对她一直非常好,让她想不感到都难。现在,他又要送什么东西给她呢? 全场嗡声一片,都在猜测他们的领主大人要送什么给盈禄伯爵小姐,而就在这一片繁乱中,路易骑着他的白霜雪从人群后出现。 他穿着全套的蓝色盔甲,但没有戴他的雄鹰面具,一头金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好像纯度最高的黄金,白霜雪也神骏无比。他慢慢提马前行,引来护栏两端无数少女的尖叫。一朵朵花扔到了场地中,任马蹄践踏,他却一直向着孤儿所在的包厢走来。 “我亲爱地盈禄伯爵小姐。”他轻声呼唤,在马上一躬身。 孤儿站起身来,按照礼节把艾丽递上的一朵花扔在他的马下。“路易公爵大人。”她应答,对他露出最真诚的微笑。 “我把胜利的荣誉献给您,因为您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善良地姑娘。”他低声说着,深情凝视着,那一瞬间,孤儿甚至看到了路易那双绿眼睛的最深处,那些阳光之下说不清的忧伤,不禁有些悸动。 “路易。我 路易抬手阻止她,没让她说完,伸手从鞍袋中拿出一个包裹在丝绸中的东西,看样子像是 “我把这信物送给您,不代表全追风家族,但代表我路易的誓言。只要您需要,我将永远听从盈禄伯爵小姐的差遣,直到我死去的那一天。”他大声说,极为诚恳和正式。 孤儿愣了。这份礼物太大,她收不起。而路易的声音虽然小,但因为全场地人都支愣着耳朵听着,所以很多人听到了,不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不过一、两个人说话是很小声。这么多人一起说就变成了很大的嗡嗡声了,正好盖过了孤儿和路易下面的对话。 “路易,感谢你。可我不能收。”孤儿向前几步,隔着挡板抓住白霜雪的马缰,抬头看向路易,“这是很珍贵的东西 她不是不感动的,也很想要那块石头,可追风家地光明系火魔法石是路易娶妻的聘礼,她怎么能轻易收下?她知道路易对她的感情,可是 “收下魔法石,并不用答应我地未婚。”路易笑了一下,但似乎有点受伤害,“小姐,请你拿去吧,在这么多人面前拒绝我,实在很让我丢脸。” “为什么?这不是你娶妻的聘礼吗?”孤儿不想伤害路易,可是还有点 “笨蛋,那是我说着玩的,我只想在胜利的时候把它送给你,给你个自由选择的惊喜。这东西已经失去了魔力,我要来也没什么用,你喜欢就拿去,你喜欢我地什么都可以拿去。本来,我就是打算送给你的,哪怕你不答应我的未婚,只是 “路易。”除了他地名子,孤儿说不出别的话。这份情太沉重,她怕,将来还不起。 “接着啊,盈禄‘小羊’,难道你要累断我们领主的胳膊吗?接着啊!”粉红斑点老头调笑着叫了一声。 孤儿一惊,几乎是本能的接过魔法石,但心中却很不安,想找到那个黑色身影以镇定心神,可他根本没有出现。 一时之间,周围欢声雷动,好像这个家族已经认定她就是领主夫人一样。 “不要有负担,拿着它,也不用承诺我什么。我亲爱的,你也太小看我了。我是那种以宝物逼迫女人的人吗?那也太卑鄙了。我爱的,我就去抢,去偷,可是我不强迫。”路易露出真心欢畅的笑容,“别以为我会放过你哦,我会千方百计把你偷到手的,但绝不会利用一块石头。”周围的声音太大了,路易不得不从马上俯下身子对孤儿说话,远远看来,像是要亲吻她。 “我们要一个吻!”粉红斑点老头又叫了,简直比年轻人还爱闹。而他的提议显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赞同,场上观众一起起哄:吻,吻!我们要一个吻!吻!吻! 这么多人同时笑闹,把孤儿有些吓到了。她呆愣在那儿,心乱如麻,感觉那块魔法石无比沉重。至今为止,除了阿德斯吻过她外,还没有和别的男人接过吻,就算阿德斯那两次也不能算真正的吻,那么现在要吻路易吗? 她不想吻他,可是又怕拒绝他会伤害他的自尊,而他也并不讨厌。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只见路易突然跳下马来,她的身子瞬间僵直,可路易只是在众人的尖叫大笑中拉起她的手,把前额贴在她的手背上,他的金发蹭着她的皮肤,痒痒的。 “这是我的吻。”他拉着孤儿的手,对全场高声说,“真正的吻,我要留到她做我新娘的一刻。” 众人又是欢呼,而孤儿松了口气,突然有点恨阿德斯。为什么他不出现呢?为什么他不来救她?如果她真的和路易接吻,他也没关系吗? 她想着,随即苦笑。可不是没关系嘛,他和她只是雇佣关系,是她要求的太多了,几度的亲密,大概只是一个长年行军的男人,对一个不太丑的女人的本能反应吧?她居然还奢望一点感情,真是可笑! 她的眼睛蒙上了一层水汽,看不清眼前的一切,只听那粉红斑点老头儿大声道,“如果你娶不到盈禄‘小羊’怎么办?要知道美人可像是风一样,抓不住可就没了。” “那我会在她新婚之夜,偷走她的一个吻!”路易高声回答,骄傲之极。 众人闻言更是闹翻了天,人人夸奖他们的领主大人了不起,有风度,有决心。没人注意在人山人海的背后,一个黑衣的高大男子沉默着离开。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 是那个人吗? 大人,您为什么不现身?”跟在阿德斯身后的詹姆不“刚才好险,您 阿德斯停下脚步,皱眉道,“我们只负责保护她的生命,不负责保护她的吻。” “被路易公爵吻,也没有关系吗?” “詹姆,闭嘴。” 詹姆绝对服从命令,垂下了头,心中却想着,他开始时并不是想问那个吻,而是问如果盈禄伯爵小姐受到追风家的强迫,需要他们出来保护时应该有所反应。但大人立即反应到那个吻,可见他是在意的。 这一路行来,伯爵小姐和大人风风雨雨一同经历,两人间肯定有点什么不同了。因为伯爵小姐是个美人,而且性格非常好,关键时刻大胆冷静,平时对人温和善良,行为举止活泼俏皮,虽然有点贪财,但总体上比他们所见过的所有贵族小姐要可爱一百倍,为这样的女人动心实在太容易了。 不过大人从来铁石心肠,心里想的什么,从没人能知道。而且大人又不像他们一样,喜欢流连于酒馆妓院,想必男欢女爱之事不在他的考虑之内,何况他还受过女人的坑害。 但是,人的理智真的可以战胜感情吗?至少从目前的情况看来,盈禄伯爵小姐乱了大人的心,他们之间是否产生了爱意,还需要他慢慢观察。 唉,大人真可怜,有那样可怕的身世,还要背负他们整只军团不可告人的秘密,担起复仇的使命,却又总是和贵族小姐有瓜葛。上一位尊贵无比的小姐害得他太惨了,但愿盈禄伯爵小姐不会伤害他,最好还能医治好他心灵的创作。但是真的有贵族小姐可以接受大人的血统和过去吗? 想到这儿,他停下了脚步,摇了摇头,自我否定了这个愚蠢的想法。 “大人。晚上您还参加狂欢会吗?”他追上去,改了个话题,虽然早就知道答案。 “你们去吧,但别玩得太晚。”阿德斯想也不想的答,“下面大概要去司文家族了,这次地事情绝不寻常,我怕到司文家的领地也不会太平。” “嗯,知道了。大人。我们这么仔细调查,在鹰岩堡却连一点相关线索也没有找到。”詹姆咬牙切齿的说,“那个幕后人真狠,是要置大人您和伯爵小姐于死地呀。追风家的人都脑袋少根筋。在这种情况不明的情况下,狂欢会还照常进行。” “这倒是让他们让人羡慕的地方,懂得生命的本质意义是什么。”阿德斯说,似乎有些叹息。声音却一如平常的冷硬,“而且你不要以为路易公爵只知道打猎、追女人,他明松暗紧,整个鹰岩堡忙而不乱。幕后人只要还敢来,一定不能安然离开。他是有点真本事地,不然追风家这种纪律散漫的家族。怎么能在他手里这样强盛?” 詹姆一想也对。点了点头道。“反正大人断定那个人也离开了,我们只要小心有没有奸细就行。”说到这儿。突然又想起一件事,迟疑的问,“大人您说,幕后人是 阿德斯听到这个问题,蓦然停下了脚步,紧追在后面的詹姆收步不及,差点撞到他背上。 “有这么大能力地,可能是那个人。可是那个人了。”他皱紧眉头,“当年,我是亲眼看到的,我很确定,可现在这种情况,一切都做不得准,还是小心为妙。另外,晚上的时候,好好看护孤 “是。”詹姆点头,觉得大人说到“雇主小姐”小姐四个字地时候,声音都柔软了。可他不敢多问,目送阿德斯快步走远,心里五味杂阵。 晚上,当月亮才爬上山顶,追风家比武会后例行的,也是人们一直盼望的狂欢会开始了。到处都是美味的食品、水果、醇酒,音乐声响砌整个城堡,姑娘们笑得响亮,到处都是跳舞狂欢地人,还有请来的马戏班子在不停的演出杂耍,小丑们表演着逗人地喜剧。 孤儿盛装出席,高挽着头发,薄施脂粉,穿着比夜晚还要黑地丝绸晚礼服,露出了纤细柔美地肩膀和脖子,腰身苗条,小露酥胸,诱人漂亮的肩窝上洒了金粉,裙摆上坠满了闪闪发光地宝石,和钻石发箍搭配着,就像夜幕中的星星一样美丽。 她挽着路易的手臂,穿行在人群之中,接受着各种赞美和祝福。舞跳了一支又一支,低度的水果甜酒饮了一杯又一杯,直到脸颊酡红,黑眼睛里露出微醺之意,脚疼得要站不住了。 她不喜欢这种场合,让她觉得身上似乎捆绑着无数道绳索似的,总是很累,可是她非得参加不可,因为虽然路易没有要求,但孤儿明白为了追风公爵大人的尊严,应该做一天他的女伴。这是她暂时可以报答他的东西,她想让他开心快乐,就像他一直努力为她做的那样。 反正,阿德斯不会参加狂欢会。大多数时候,她看不清他,但有时候,她又觉得自己非常了解他。而今晚,路易很快乐,还很得意,因为当晚的骄阳玫瑰属于他。 “路易,把你漂亮的女伴让给我一次。”一个苍老而兴奋的声音高叫着,“如果我年轻五十岁,这小妞你一定抢不走,因为她是我的哪!哈哈!咳咳!” 路易和孤儿回头一看,正是那个粉红斑点老头儿,他年纪那么大了,满是皱纹的皮肤比得上大象的皮,却依然活力十足,要参与青年人的盛宴。 “只要我的女伴愿意。”路易似乎很喜欢这老头儿,牵着孤儿的手,哈哈笑着说。 于是那老头转向孤儿,“小妞,请你和老人家跳一只舞,让我重温年轻时代。你要好好回答这问题,我脆弱的心脏可受不了打击。” 孤儿啼笑皆非,只是微笑点头道,“我很荣幸和您共舞,只要您不嫌我不是好舞伴就好。”好家伙,如果她说不,这老头就以心脏病发相威胁,谁敢说个不字? “我会教你的,小妞。”老头得意洋洋,拉着孤儿跳了一曲快舞,完全跟得下来节奏。 孤儿无限钦佩,虽然她到塔撒大陆后受过舞蹈训练,但因为不喜欢这种社交活动,所学不精,现在居然没有这老人跳得好。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 欺侮喜欢的人 小妞,你不专心。”老人抗议。 “不,不是,是您跳得太好了。”孤儿连忙恭维,怕得罪了他,那样他会喋喋不休的,“您比所有年轻人都跳得好。”这老头儿老是老得很,但精力旺盛,眼睛和嘴巴都很毒,不能轻易招惹他。 千穿成穿,马屁不穿,老人听到这话很高兴,也夸孤儿道,“你也不错呀,不愧是四大美人之一,依我看,你应该算是四大美人之首了。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路易爱上你,实在是有眼光。话说这小子我从小就看着他与众不同,今天一看果然,证明我老人家眼光更好。” “哈哈,您过奖了。”跟这老头儿说话,还真是很开心的。 “不用谦虚,我说的都是实话。”毕竟是老人家了,一曲跳完,似乎有些支撑不住,所以孤儿把他扶到一边坐着,自己也好趁机坐坐,歇歇脚,只感觉右脚脚面受伤的地方,火辣辣的难受。 只听那老头儿又道:“就比如吧,没有人敢像你这样穿,一来没有那样的财力,二来很难穿成这样而不显得俗气和土气,你就像一股清新的风,怎样装扮也不过分,只显得典雅高贵。话说,这样好的妞,怎么就看上了那个佣兵呢?” 这话题转变太快,孤儿吓了一跳,“您老人家说的什么呀?” “别不承认,我虽然老眼昏花,可是心明眼亮着呢。唉,可怜了我们家路易。无论怎么努力也比不上人家的生死情谊。”他说着,叹了口气,似乎很是惋惜。 听了他的话,孤儿感觉心里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去,使她无比慌张,连忙用尽力气压下去,有点着恼的道,“这位爷爷。您老如果再乱说话,我可喊非礼了!” 老头儿被孤儿逗得咯咯笑,活像一只喘不上气来的青蛙,“盈禄家的小妞啊。骗别人容易,骗自己难呀,你倒问问自己的心,真地不喜欢那位阿德斯大人吗?话说如果我是女人。肯定也会爱上那样的男人,强悍、冷静、谜一样神秘,姑娘家就喜欢这样的男人不是吗?你或者与众不同,但没有女人会对舍命相救的男人不动心。不过婚。我还是会选路易,选丈夫和选情人不一样,丈夫意味着温暖的家。不是只有爱情就够了。你这样年轻。还不懂得这个道理。等你活到我这把年纪就明白了。可话说回来,你到我这个岁数。可也没男人会要了。” “您老人家绕来绕去,不过就是给路易说亲嘛。”孤儿拼命要岔开话题,“放心,他在我考虑之内,不过可没什么优势。再说了,我想一辈子不嫁人不可以吗?谁说女人必须得嫁人!” “女人还是得有男人才行,当然男人也需要女人,这样才阴阳调和,我活这么大年纪还身体健康,就是因为我这一辈子娶了五个老婆。从十五岁开始,一个接一个的就没有停止过。别瞪我,不是我不忠于婚姻,是她们都活得不长,你当我喜欢娶来娶去那么麻烦!” “那我也不一定非得嫁人,要男人容易,我有好多漂亮的奴隶。”孤儿信口胡说,实际上她是反对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私养年轻漂亮的床上奴隶地。 在她看来,爱一定要排在性的前面,有爱才能有性,从某种角度来看,她是保守派、浪漫派人士。 “干嘛选奴隶?我们家路易比奴隶强多了,有相貌,有地位,勇敢而强壮,直接嫁给他,就当养一个一辈子专用奴隶多好。”说来说去,这老头儿还是给路易说媒来了。 于是孤儿笑道:“这位爷爷不要忘记,我不仅是伯爵小姐,还是盈禄家的领主,要嫁人的话也不能只考虑自己,还有整个家族地责任呢。” “这还不简单,和我们家的路易生下一个继承人,由那孩子继承盈禄家族,你就可以嫁过来了。”老头儿耸耸肩,“我记得好多年前有人这么干过,可是一时记不起是谁了,没办法给你举例。” “哈,说得倒简单,但是我坚持认为孩子一定是爱情的结晶。”孤儿打开扇子,扇了扇风,感觉大厅里越来越闷热。 “那你和阿德斯大人生一个孩子,然后嫁给我家路易好了,他不会介意的。我们追风家,什么也不在意,自己地心意才是最重要的,这才是诸神的教导。” 孤儿目瞪口呆的看着这老头儿,被他地提议惊到了。 “小妞,注意微笑,贵族小姐要善于掩饰自己的情绪。”老头儿那双洞悉世情的眼睛定定望着孤儿,“知道我是怎么看出来你喜欢佣兵大人地吗?女人哪,总是会欺侮自己喜欢、或者喜欢自己地男人,你从来不欺侮我们家路易,可是经常折磨佣兵大人,这不很说明问题吗?” 是这样吗?她什么时候折磨阿德斯了,她从不记得有过这事! 孤儿持续发愣。细细回想,自从认识阿德斯以来,开始时只是想征服他,因为他之前太强势,压得她抬不起头,而她太好胜了,一心想着报复。 但这种情绪不知何时变了味儿,现在她以能让他生气,让他无奈为乐,总是设计他,他虽然每回都生硬拒绝,最后却每一次都依从了她地意志。而她,也总是为此而开心。 难道这就是欺侮他?! 不,不是的,这只是她在用另一种方式宣布对他地主权。毕竟,他是她挖出来的,他和他的军队、幻灵全部属于她,全部是她的奴隶,她这样做,完全是因为财产的关系。不能忘记,为了得到他的保护,她付了那么高额的金币,而本来,她指使自己的奴隶是不用支付一分钱的。 没错,一定是这样的!就是因为财产的关系。 “这位爷爷,您一点也不懂得爱情。我要失陪了,今天的果子酒可真是好喝。”孤儿站起来,神气的转身离开,步履优雅迷人,可心里却乱成了一锅粥。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 赔钱! 小妞,要打赌吗?赌我说的全部是真的!”老头儿在 “不赌。因为打赌从来没有输过,就算输了也会赖掉,所以您没有赢的机会,我可不想欺侮老人家,这不等于承认我喜欢您吗?” 老头儿再度给她逗得大笑,而孤儿则恨不得立即逃走。 城堡里这么多人,这一刻她却感觉孤单极了,似乎那鼎沸的人声、拥挤的人群、欢快的笑脸与她一点关系也没有,他们看不到她、听不到她,也感觉不到她。她心里没着没落的,被那老头掀起的波澜撞击着她的心扉,让她的全身都在发热。 他说的是真的吗?是这样吗?她喜欢上阿德斯了?还是更严重些爱上他了?! 不不不,绝不会!也绝对不行!她终究是地球人,不属于这个世界,而他也根本没从有属于她过,塔撒大陆的惯例在他那儿根本形同虚设,他不可能承认是她的奴隶,那样骄傲的男人不会是任何人的奴隶! 而她,也绝对绝对不能爱上一个奴隶! 啊,可是肚子里好热,她必须一杯一杯喝下果子酒才能清凉一些,可渐渐的,她的头开始发昏了,心中的火热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像火一样燃烧了起来。 她在人群中搜寻着路易的身影,发现他正被一群封臣围绕着高谈阔论,笑得爽朗舒畅,整个大厅里所有的***也不及他的光辉。女人们爱慕的目光毫不吝啬的洒在他身上,贵族们带着自己的女儿往他身边挤,看样子是要介绍给他认识,看有没有机会战胜盈禄伯爵小姐,成为追风公爵夫人。 她该骄傲的,不是吗?这样优秀的男人,对她一往情深,愿意为她做一切。如果她点头,他现在就会娶她。可为什么,心里并不感觉幸福和愉快,或者他不是自己所要的,就算再好,也终是隔着一层。 再环视一遍,她看到詹姆和他的手下简直算得上是如鱼得水,和一群气色好得仿佛是吃生肉长大地姑娘一场一场的跳着舞、亲吻、吃甜点。小三三和艾丽也在,唯有小四四,她最贴心的手下,也是不喜欢这种场合的。所以人影也没有,让她没办法依靠。 所以,寂寞并不是因为人多就不存在的,此时就没有人注意到她的不安。于是她悄悄的从大厅的侧门走入了夜色之中,因为她想凉快一下,还需要静一静。 夜,已经很深了。城堡内黑漆漆地,孤儿随意乱走。刚才她空腹喝那么多酒,此时被风一吹。酒意上涌。不仅走路摇摇晃晃。东西南北也辨认不清。 所有的喧闹都在房子里,从外面只能听到一点。让人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感觉,好像一道墙就阻隔了一个世界。越往前走,喧嚣声越低微,直到全部消失不见。 孤儿用力睁大眼睛,想看看自己究竟走到了哪里,一片朦胧中,就见前方有一大片很宽阔的地带,旁边全是破烂房子,连大门也没有,还有一股怪味飘散在空气中。细听一下,有此起彼伏地响鼻声,喷气声,蹄子顿地的声音传来,也似乎有些惊慌的气氛在漫延。 原来是马厩,追风家的巨大马厩!她四处乱走,居然跑到这里来了,而因为她地意外闯入,惊到了正安然休息的马儿。 “对不起,打扰了,马先生们。”孤儿嬉皮笑脸的胡乱施了个礼,“我这就离开,好像哪儿都没有我待的地方呢。” 刚要 忽然感觉一个马厩中比较空,一个黑黑地马头探了出的喷了几口气,孤儿立即注意到了,踉踉跄跄的走过去,要不是因为有马栏,差点摔倒。 “霜雪呀!你真是狂得冒泡哦,到别人家里睡一个马栏。我佩服霜雪居然就这么让她摸,“话说,从这里怎么回我地卧房,我似乎迷迷路了,可是没有人理我,我不知道怎么走。你告诉我!要不你带我去。” 她说着就去拉霜雪地鬃毛,死命的扯,疼得霜雪一个劲地躲。 “你最不乖了,都不肯帮我气,“做什么事都推现在,哼,人家都说我欺侮他。你说,明明是他欺侮我,怎么我成了坏人了。都是他他!我恨他!”也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根长草,一边说一边抽打马栏。 霜雪向后退了一步,幽灵一样的马,都说它是从地狱来的,看到熊都没害怕,现在居然感到恐惧,大大的马心里想:喝醉的女人多可怕呀!下次一定要离远一点。 而孤儿折腾了一通,感觉更加热了,于是本能的去撕扯衣服,先是把手伸到背后,抓了半天也没有解开扣子,烦躁之下又去掀裙子,想把衬裙拉下来,好不容易在层层叠叠的裙摆下找到衬裙,就感觉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臂,“别再脱了,不然我什么都看到了。” 抬头一看,根本看不清眼前人,只觉得有一团阴影笼罩着她,温暖的阴影,还有那特有的马革、肥皂和青草混和在一起的味道。 “看到了?那赔钱!”孤儿用力推开阿德斯,并伸出手掌,“全被你看光了,一共三次,你得赔钱!要不就 阿德斯无可奈何,向前走了几步,即不碰到她,又近到一定的范围内,免得她摔倒时来不及挽救。 这个女人,为什么阴魂不散的缠着他!那边的宴会正热闹,她不去享受醇酒和赞美,跑到马厩里干什么?他就是因为嫌乱,而且心中莫名其妙的有些浮躁,才跑到这里来,一边刷马一边静心的,谁想到还是躲不开她。 而且,她还喝醉了。 他一向讨厌醉酒的人,因为那意味着丧失理智,换做旁人在醉酒时伤他的马,还要他挖出眼珠子,可能早就血溅当地了,但奇怪的是,他对此时的她并没有厌恶的感觉,心头还有些麻麻的软弱感,看马灯的光线映出她醉态可掬,竟然有另一番迷人,让他忽然想把她抱在怀里。 这个霜雪,一点好事也不干,最近可能操练太少,闲得它到处生事。刚才如果不是它突然出声,这女人已经快离开了。他只要远远跟在她身后,看她安全回到卧房就没事了。现在可好,要怎么对付她? 她平常已经很不讲理了,这下喝多了,只怕更难缠。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 夏日沉醉的晚上 干什么盯着我看!”孤儿喝了一声,自我感觉声音很道语气是气乎乎的娇嗔。“没看。” “看了!就看了!还是要 “你就那么喜欢钱?”第一次看到对钱这么有执念的女人,但是很可爱。 “就是喜欢,怎样?!如果没有钱,盈禄家那么弱,难道等着被别人吞并、奴役吗?”孤儿感觉心胀得厉害,满满的抵着胸膛,好多压在心里的话必须说出来,不然她的心就要爆炸了! “你以为我喜欢奔波劳碌,为了一个铜板和一群猥琐的大叔们讨价还价吗?你以为我不喜欢待在家里,等我弟弟照顾我,我只要吃喝玩乐就好?”孤儿眼里涌上泪水,“可是我父亲说我有使命,家族的使命,我必须要完成,不然我的家就完了,我弟弟妹妹都活不成。 偏偏我不知道那个使命是什么,正因为不知道是什么,我才拼命赚钱,因为无论如何,有钱人做事总要容易一些。这世界上很多东西用钱买不到,可还有更多的东西可以用钱买! 假如那个使命出现的时候,需要一大笔钱才能摆平,我现在不做准备,到时候要怎么办?如果没有钱,盈禄族人的地位和零人差不多!你那样强大,根本不理解钱的重要,少在那儿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知道我多辛苦吗?哪个女人不喜欢待在在家美美容,养养花,读读书就过日子,可是我有的选吗?如果我不强,盈禄家族不强,谁来保护我的家! 你吗?就是你保护我一年,要了我五十万金币,吸血鬼!你是吸血鬼。哼,我讨厌你!” 奇怪的是,孤儿本来因酒醉而结结巴巴。可说起这番话,居然溜儿得很。 这些话是她一直埋在心底的,如果不是因为酒精的作用,她是绝不会说出来的。在赚钱的过程中,有多少次她因为烦心而想要放弃;有多少次觉得生命真是无聊,永远没有希望;有多少次她觉得生活没有乐趣;可是她有弟弟妹妹要保护,有家族的使命要承担,还要完成父亲的心愿。这一切都容不得她退缩。 所以,她总是非常喜欢回到现代,在那个和平而文明地世界,她可以缩在自己小小的壳里。拥有那份家庭的温馨幸福。此时,她把心中的郁闷一次全说出来,有些痛快的空虚,身子一晃。差点跌倒,幸好阿德斯眼疾手快,扶住了她。 她干脆借机把整个人都挂在阿德斯身上,贪婪的闻着他身上强烈的男性气息。脸上的泪水还是横七竖八地,也顾不得丑,抽抽答答的道。“嘲笑我爱钱。那你有什么好帮助给我?我根本不喜欢这样。骑马骑到大腿的皮都磨破了,走马帮一样的风餐露宿很舒服吗?可是如果我不依靠自己。还能怎么办?在这里,没有人帮我,只有一大群人要我帮。” 咦,眼前这块布不错,用来擦眼泪鼻涕。孤儿想做就做,根本没注意那是阿德斯地衣襟。 而阿德斯一直沉默着,没曾想听到孤儿这段爆发性的语言,此时感觉怀里的身体动来动去,情不自禁的环着她。 他心肠冷硬,承受过太多东西,孤儿这点小小地挣扎和困难根本无法与他的经历相比。可是看到她精明外表下的脆弱,忽然有一点心疼的感觉。 人人都有无奈和悲伤,就算看来如此光鲜地孤儿也是一样。谁想到她看来拥有一切,美貌,财富,男人的追求,一家领主的高贵地位,却有那么多压力,生活得如此紧张呢? 她要保护家庭和家族,不像那些养尊处优地贵族女人,整天只想着打扮和男人,也不像某些女人那样有野心。而在这样大地压力下,她却 善良,尽管表面贪财而恶劣,但心地其实很好。 这样地软弱只有在喝醉时才会在人前显露吧?明天早上,她会头疼,然后恢复精明能干的盈禄伯爵小姐模样,还把坏脾气发在别人、最可能是他地身上,不知又要想出什么主意来烦他。 不过 他没提防自己竟生出这种念头,于是立即警惕起来。要小心,不要和她太亲近。他告诫自己,同时注意到孤儿刚说起弟弟妹妹!从没听说过盈禄家有其他继承人,还有她使命,她的魔法刺,那些又是什么呢? 记得他曾经看到过她在月圆之夜撞进一块大石头中,她的弟弟妹妹难道在石头里吗?那又是什么魔法?还有,她的使命也很神秘,如果她挡了他的路怎么办?除掉她吗?他现在很怀疑自己是否下得了手。 但,如果是别人动手,又出了他们约定的保护期的话,要阻拦吗?那个一路都似乎想治死她,又像是要帮助她的幕后人又是谁?和她的使命是否在关? 当初答应保护她和她的家族一年,不过是没料到她有这样大的手笔,因为骑虎难下而答应,但没想到出现了那么复杂的局面。他沉睡了八百年,真不知道又有什么肮脏的秘密在大陆形成。 如果能把她塞到那块大石头中,永远不让她出来就好了,那时候大陆变成什么模样也与她无关,她会保持安全,永远安全,和她的弟弟妹妹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那是他从没有得到过的机会。 想到这儿,他试图把怀里的孤儿拉开。但就在这时,忽然感觉脸上一凉,不知道何时,孤儿掀起了他的蒙面布的一角,虽然没有完全揭掉,但已经露出了下巴和嘴唇。 孤儿一手抓住阿德斯保持平衡,一手轻轻掀着那一小角布,看到他的嘴唇紧抿着,嘴角坚毅,看来有些严酷,左唇边的腮上有两道疤痕竖立着,粗旷而性感。总之,很男性,还显得有些寂寞。 “我没有过男人。”酒精让她说话,而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在说什么,“你是第一个吻我和抱我的人,可你吻的不合格,今天我要吻回来,不然吃亏了!” 阿德斯眼神闪闪,沉默不语,不知道要拿她怎么办好。 孤儿盯着他的嘴唇,嘻嘻笑了一声,忽然攀住他的脖子,使劲扬起头,吻了过去。 阿德斯一时没能反应,只是本能的迎上去,可就在两人的嘴唇相接的一刹那,孤儿顺着他的身体滑落下去,那红唇距他越来越远。 他抄手抱起她,发现这个大胆的掀起她的蒙面布,声称要吻他的大胆女人居然睡着了! 一瞬间,他忽然有些遗憾,因为他骗不了自己,因为他对那个吻他有几分期待,可是,终究还是没有吻到。 他很想把她这个胆敢勾引他的女人扔下不管,可想归想,他的行动还是没有背叛心灵,他就那么横抱着她,安静的送她回房间。 霜雪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一切,最后忍不住喷着鼻息叹气:唉,这是个微风沉醉的夏日夜晚,多么适合做某些事啊。可惜它做为一匹马都知道,那两个人怎么就不明白呢?白费了它一番心机。 哎呀,越想心里越热,得赶紧的找匹母马,好好“谈一谈”。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 关于司文家 二天,盈禄家的商队没有走成。 因为他们的大当家小姐头疼欲裂,根本起不了身,害得路易忙前忙后的给她准备醒酒汤。不过他很高兴,毕竟他的心上人又多留了一天。 “果子酒喝太多也是会醉人的,你不知道吗?”他说,“我才一眼没注意到,你就不见了,后来我找你找疯了,结果艾丽说你睡下了。” “你哪是一眼没注意到,你被那些花花草草围着,早看不到我在哪里了。”孤儿哼了一声,在路易脸上看到一朵又大又惊喜的笑容。 “你妒忌啊?” “我妒忌个头,我是恨你让我做女伴,到头来却是让我做壁花。” “壁花是什么?” “就是舞会上没人邀请跳舞的倒霉蛋儿!”哎,头疼,难受死了,下回再不喝那么多的酒。 “是我要求他们不请你跳舞啊,不然他们会排队等候你的同意。你的右脚有伤,我怕你辛苦,完全好心。”路易举起手,“既然说到这儿了,你的脚到底恢复得如何了?不然,完全康复再走吧?我派一队人送你,一路上不会出事的。” “根本就没事,明天可以上路。再说我花钱请了最讲信用的佣兵,他们会保护我的。” 孤儿婉拒路易,因为知道一住下来,他就会再想办法拖住她。路易是真心对她,又是个相当不错的男人,她可不想伤害他。 至于她的脚,开始时只是一个小伤口,但却一直没能痊愈,目前有些微微的发炎的迹象,但她觉得也不太碍事,回家吃个消炎药就行了。小独给她带了常用药,可是她从灰堡出发时给忘记了。 而昨天晚上的事,她居然什么也记不得了,只记得从大厅内出来。然后不知道怎么就睡在了自己卧房的床上。 对这件事,她本来有些紧张,因为女人在人事不知时身边没有最可靠、最可信赖的人跟着,很容易出事。就算她有遇到侵犯就生出的魔法刺的本领,但那是要在她清醒状态上才出现地。这魔法刺能保住她的贞操,前提是她有意识,这也是魔法刺唯一的弱点。假如有人抓到她,迷倒她。甚本上 可是她去了哪儿?做了什么?是谁把她送回来的?她完全没有印象。 后来问过艾丽,艾丽也不知情,只说当时路易到处找她,他们也跟着找。结果在卧室看到她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满身酒气,身上的衣服穿得好好的,被子也盖得好好的。只是靴子和袜子都脱掉了。 既然衣服穿得好好的,她肯定自己没有受到侵犯,因为这边地衣服相当难以穿好,如果在她人世不知的情况下。就是三五个侍女一起动手,也很难把衣服完整的、顺利的脱掉。而且细细感觉,她地身体即没有什么不适。也没有淤青。就连绑在大腿上的肩甲也好好的。 那么那个抱她回房的人。有可能是阿德斯吗?毕竟,全城堡地人都在狂欢。只有他没有出席,而且他也知道她的卧房在哪儿。如果是追风家的其他人送她回来的,不可能不和路易说,而小四四虽然也没参加欢宴,但在寻找她地时候,他一定会出现。 可是,如果是阿德斯,他怎么可能这么温柔的对她?他没有任她躺在一个什么地方自生自灭,而是把她送回房已经是大发慈悲了,根本不会耐心的把她放在床上,盖好被子,还脱好鞋袜。据艾丽说,那人还可能用毛巾给她抹了脸,因为艾丽看到她时,她地脸很干净。 不可能地,他怎么可能对她这么好?一定是有追风家 中倾慕她,又怕惹路易不高兴,所以在暗地里做了护定是这样的! 但,为什么似乎做了一个怪梦,梦到她掀开了他地蒙面巾,但却无论如何看不到他的脸呢?唉,不管了,一定要在完成两人的约定前,想法子让他自己摘掉面巾。这行为实在太变态了,以前看动画片时,蒙面的大多数是反派大波ss。而他怎么看也不像反派,顶多就是个别扭。 “在想什么?”看她低头沉思,路易问。 孤儿摇了摇头,“我在想拜访司文家族的事,之前我虽然和他们的生意来往很多,但还没见过他们的大首领扎布公爵呢,听说他是个神秘的人,很少出门,你们追风家好歹和他们司文家接壤,有没有听说过他有特别的爱好?” 路易耸耸肩,显得有些轻蔑,“那是一家子文明人,不会和我们野蛮人交往的。而且他们领地通往外界的路比较不好走,和我们少有往来,我到现在就见过扎布一面,还是很小的时候,感觉他阴阳怪气的,说白了就是个娘娘腔。所以对于他们家的事,我可能知道的没有你多。 但是司文家族的人热爱wx 文学艺术,你总知道吗?如果你想和扎布公爵搞好关系,建议你送他一点wx 文学艺术品好了。真受不了那个家族,男人家不骑马练剑,每天吹拉弹唱,画画儿作诗。 就连他们家的小妞我都不喜欢,每个人都纤细得很,受点惊吓就晕倒,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就连农民的女儿见到我们追风家的人也和见了鬼似的,好像多和我们说一句话就不文雅了。如果不是因为他们的领地很难攻破,我早就领马踏平了司文家。” “唉,你别这么暴力好不好?”只一句问话,就招路易说了这么一大套牢骚话,语气里还充满着这样的不以为然和嘲讽,孤儿不禁感到好笑。 不过司文家确实是那种少与外人交往,比较闭塞,但特别向往艺术的家族,之前卖给他们奴隶,都需要是认识字的,吟游诗人们也最喜欢往司文家跑。他们还和精灵家不一样,不傲慢和清高,而是温文尔雅,凡事追求完美。从性格特征上来看,追风家和司文家确实不对盘。 这让孤儿怀疑当初诸神分封领地的时候是故意这么做的,让容易互相争斗,或者根本不会互相理睬的家族相邻,这样他们就不会联手对王权、也就是紫金家构成威胁了。 “不是我暴力,是闷气,和司文家比起来,我倒更喜欢孤傲家的吉利尔。”路易耸耸肩,“不过到这种家族去,你至少是没有危险的,我很放心。万一得罪了人,念一首诗歌就能让他们如痴如醉,放你一马。” 这话说得风趣,孤儿哈哈大笑。 “我说真的。”们都怕,你那队佣兵出现,可是会吓死一城人的,建议你让他们留司文家的波光园外。” “我会考虑你的建议。”孤儿微笑道,“放心,我会给你写信的,你千万不要把所有渡鸦全杀掉啊。”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 出发 二天一早,孤儿一行人就离开了鹰岩堡。 本来追风家的领地比较太平,孤儿又有一队佣兵陪伴,用不着护送,可路易执意如此,孤儿也只好接受。临走的时候,路易说有时间会到盈禄家拜访,孤儿很高兴的答应了。不管她对路易有没有爱意,现在突然要分别,终究还是有些不舍。 查查没有选择和孤儿一起离开,因为她很喜欢动物,尤其是马,所以打算想留下来学习,希望将来可以当个马医。等学成后,她会跟着拜访孤儿的路易一起去飞轮海灰堡,以后就暂时住在盈禄家,直到她嫁人为止。 孤儿当然尊重她的意愿,毕竟这是这个小姑娘唯一自主做出的选择,但是查查在和孤儿分别时,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 “姐姐能把你们姐弟三个人的那张画像送给我吗?”她尽量装着若无其事,可是脸蛋微红,泄露了她的秘密,“我想念姐姐时可以看看。” 她不会是爱上小独了吧?孤儿愕然。 这简直比一见钟情还要神奇,只见过小独的照片,听她讲过一些小独的事就着了迷,这小姑娘还真是多情。不过话说回来,她一直给吉利尔关在家里,还时时面临要嫁给老丑的痨病鬼的前景,如今看到小独正直帅气的照片,又听说他如此温柔的呵护自己的姐姐妹妹,少女怀春一下,爱上他是完全可能的。 这让她即骄傲又无奈,骄傲的是她的弟弟简直人见人爱,花见花开,魅力横扫地球外加异界,无奈的是,这注定是跨越时空爱上你相遇,是无望的爱情,因为两人都无法wx 穿越巨大的时空障碍。 可是为了安慰查查的少女心,不让她太快的感觉幻灭,孤儿还是把照片给了她。同时心中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假如路易爱上查查就好了,这样所有地难题都将不存在。 安抚过查查,孤儿才算正式出发,她假装没注意阿德斯,在追风家的领地内一直与路易并行,谈笑风生,好像不是出远门,而是年轻情侣带着一小队仆佣来野营。 阿德斯沉默的跟在队伍最后。好像没看到这情景一样,只放出他的鹰小快去侦察前方的路途,结果弄得孤儿倒郁闷了,心里一直恨他!恨他!恨他!为什么他不能关注她一下呢?哪怕是看在钱的份上。 到了与司文家接壤的地方。路易停了下来,“接下来的路,你要自己走了,我亲爱地。”他依依不舍。“如果我带队进入司文家的领地会把他们惊到的,以为我入侵,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只能送你到这儿。” 孤儿点了点头。“要我说什么呢?谢谢你的盛情款待?”她调皮地眨眨眼睛,“还是不要说这些肉麻的话了,等你有时间到盈禄家的时候。我再好好招待你。让你宾至如归。” “你抢了我做你的新郎最好。”路易笑道。每回他站在阳光下笑地时候,他眼睛的绿就特别漂亮。怪不得那么多女人痴迷他,只是孤儿对他的感觉,就像是面对冬天的阳光,明亮,但是温度总是不够。 “别做白日梦了!”孤儿半真半假地骂了一句,一提马缰,姿势很帅的跃马前行,头也不回的挥手,把路易和一切在追风家生出地烦恼抛在脑后。 还是赚钱、收集魔法石吧,然后按照约定地时间回家,就目前而言,这三件事对她是最重要地,没有什么可以取代。阿德斯、男人、奴隶,这些词以后再考虑,或者她只是一阵迷惑,等回到家,见到自己的弟弟妹妹,身处舒适地地球环境,搭撒大陆的一切说不定不那么重要了。 她向前走,身后的队伍自然跟上。阿德斯皱紧了眉,招过詹姆过来说,“ 诉那个女人,她马术不精,这样骑马法,不是要摔断果她从马上跌下来摔死,算不得咱们没有尽到职责!” 詹姆愣了一下,怀疑这些凶狠的话是自己听错了。 他一直待在大人身边,看得清楚明白,虽然大人没有和盈禄伯爵小姐说一句话,似乎完全无视人家,但他的每根神经都是在注意人家的安全,这时候何必这样说话招人反感呢? “没听明白吗?”阿德斯有些烦躁。 詹姆不敢抗命,连忙跑到队伍最前面转达。他以为伯爵小姐会生气,没想到第二次猜错了。 伯爵小姐笑道,“告诉你们头儿,我就算跌掉一根头发,他也得负责,因为他收了这么多金币,就该保护我的一切,包括我的任性和胡作非为。如果我落马,他就要第一时间扑过来给我当肉垫,这样才值这些价钱,不然他就是浪得虚名。” 这位伯爵小姐可真恶劣呀,大人听了一定非常生气,大人从来不能容忍这样的冒犯。詹姆本想不原话转达,或者在修辞上打点折扣,可是他当看到大人的眼睛,心里一抖,战战兢兢把伯爵小姐的话原原本本的全说出来了。 这时,他第三次猜错了,因为大人没有发火,而是冷笑,不,应该说是无奈的笑了一声,似乎对伯爵小姐的任性和恶劣都习惯了,非但不觉得可恶,反而觉得可爱似的。 装死吧!这两个人之间奇奇怪怪,以后夹在他们中间只怕难做,不如装死吧?至少当个活死人,口授机,传话的渡鸦,那样他就能保证安全,不会被误伤。詹姆心里做了决定。 进入司文家的领地后,除了外围的一条与大陆腹地平行的大路,其余的通向司文家的城堡 孤儿早就知道塔撒大陆地貌奇特,不是以地球上的地理知识能理解的,它中间地带是大片开阔的无主平原,四周围绕着十大家族领地,各家族的领地地貌不同,一会儿是高山,一会儿是大海,一会儿是森林,一会儿是沙漠,而司文家的领地类似于盆地地貌,四周的高山当住了凛冽的寒风。山谷中四季如春,但是进出的交通很成问题,让孤儿想起古蜀国的感觉,所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在司文家的领地外围,孤儿雇了一个当地的山民来给他们带路,之前她与司文家所有的生意来往,可都是在紧领平原地带的一个自由贸易城中进行的,从没有深入过这个大盆地的内部,司文家的人也是在那个城邦做生意,所以她一路上还很好奇。 而看到那个山民,孤儿突然想起路易的话,要努力忍着才能不笑出声。路易没有夸张,这些司文家的人,确切的说是待在领地中的人,对外族人确实是惧怕与轻蔑同在,他们进入山谷时,那些山民惊惶失措,可谈起话来又让人感觉他们以为外族的人都很野蛮,这实在是怪有趣的。 “小三三,去告诉阿德斯大人,拜托他别摆出那么吓人的样子,平易近人一点。”她故意找茬,“别让司文家的人认为一向爱好和平的盈禄族人,也来攻打不属于自己的地方了。”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 第一受气包 为道路难行,一行人往谷地中走了一天一夜,才到达堡波光园。 进城的时候,他们受到了极为严格的盘查,司文家的士兵对盈禄家的族徽视而不见,折腾了半天才肯放行,还是在请示了他们的城门官之后,而且挨个人登记。直到后来,他们进城之后,所有民众的目光和守城的士兵一样,充满了轻蔑和无礼,令孤儿大为光火。 居然看不起商人!那有本事别用商品哪,当自给自足的土包子好了,购买wx 文学艺术品不需要钱吗?不需要商人帮他们吗? 盈禄家的财富是一点一滴积累的,是一个个勤劳能干的盈禄人创造的,每一个金币全是血汗,没偷没抢,正大光明,还促进了塔撒大陆的经济繁荣,碍着他们哪根筋了?! 好啊,看不起商人不是吗?等回到盈禄家她就下令,让皮特大管家通知大陆上每一家盈禄分号,也就是每一家淘宝店,只要是卖给司文家的东西,全部加价一倍,而且不收司文家的特产。 塔撒大陆没有歧视法规这一说,而既然司文家公然歧视商户,那她就可以在生意上歧视司文家。真是踏马蹄(***),到了异世界这破地儿,还玩种族歧视那一套啊。 孤儿从没有对哪一家族的民众有这样公开而集中的恶感,心情非常恶劣之下,也顾不得什么礼仪,更顾不得司文家人是否受到惊吓,一路带人横冲直撞、大摇大摆的进了城,心中不断念叨和阿德斯约定的那句话: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 现在,她很想欺侮一下司文家的人,想看他们眼神中那种受到唯利是图的、满身铜臭的财主欺压后的表情。那种感觉一定超爽的。哼,伤害别人的自尊,就要用自己的自尊来偿还,她孤儿可不是以往盈禄家任何一位领主,可以任人侮辱地。 “请阿德斯大人过来,我有重要的事商量。”她吩咐小三三。 自从环大陆旅行以来,小四四沉默很多,似乎和她也不那么亲近了。她本想找他聊聊的。可是他似乎一直躲着他,而她的事情一样接着一样,一直没找到机会,也许等平安回到盈禄家再说吧。 小三三领命。过了好一会儿,阿德斯才过来,显然又别扭半天。 “请问,伯爵小姐有什么吩咐?” 切。用得着这么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吗?干嘛故意冷淡她呀,前不久还在孤傲家领地的河里对她又抱又亲,手都伸到人家衣服里了,这会儿却一本正经起来。这死奴隶还真是闷骚。 “我需要你的保护。”好呀,公事公办有公事公办的应对方法,她孤儿从来都是狡猾狡猾滴有。“我感觉司文家地人特别不友好。因此非常不安。怕有人行刺我,你得留在我身边。” 对这种要求。阿德斯无法拒绝,虽然他知道根本没有危险,这女人纯粹是在瞎折腾。可是他找不出拒绝的理由,只得沉默的站在孤儿的身边。孤儿向来都是拿他地沉默当默许的,因此放心的在这条波光园最繁华和宽阔的街道上向四周看了看,然后坚定地朝一间看来最大、最气派的旅店走去。 那旅店的招牌上画了啤酒和牛排,还有美女,摆明有饮食和住宿服务,看来还能给男人配备妓女当床垫。不过如此艺术之家族也有妓女吗?那她们叫什么?艺妓? 塔撒大陆上所谓的上等旅店,远没有古装片表现地中国古代客栈那么“豪华”,上等旅店的高级客房有羽毛床垫和枕头,中等的就只有干净稻草铺了,下等旅店根本没法住人,实在简陋得很。这常让孤儿产生中华民族地优越感,因为中国人在繁华中堕落地时候,外国人还茹毛饮血哪,而塔撒大陆地发展实在和中古欧洲差不多。 这些旅店的餐桌没有分摆桌椅,大部分就是一条超长地餐桌,人们都是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顶多贵族们占据上位,周围侍从多些罢了。孤儿在外做生意时,常常不习惯这么多人一起吃东西,总是叫了热汤和面包在房间内将就一顿。 不过这次她故意找茬,所以进店后,在众人惊讶和好奇的目光中巡视了一圈,最后选定了桌子尽头的好位置。那边面临一大扇大开着的窗,应该空气不错。 其实这家店还是挺大的,整张餐桌能坐下百来人,此刻因为是下午三、四点钟的样子,午餐已过,晚餐还远没到时间,餐桌边客人不多,大多是喝一杯,找找乐子,听听音乐的。只有餐桌尽头的男人正在吃饭,很**的一餐包、外加一盆看来挺不错的草莓。 这人白白胖胖、金发蓬松浓密,有一双母鸡一样不安的棕色眼睛,此时正似乎有点惊恐的看着孤儿。 看样子他是个贵族,穿的不错,两只小胖手又白又嫩,吃起东西来非常文雅,身边两个侍从也人模狗样的。他似乎不是个欺凌他人的混账东西,但谁让整个司文家都惹了盈禄伯爵小姐呢,谁让他的衣袖上刺眼的竹着司文家的族徽呢,算他倒霉,所以只好做司文家第一受气包和倒霉蛋了。 司文家的族徽是一个好像留着**头的小姑娘形象,可以想像为她正读书。 孤儿对着那个人一笑,突然握住阿德斯的手,两人就样牵着手,走到那个男人的面前。她的身后,忽啦啦跟着一群盈禄商队的人,以及阿德斯军团的人,其实是除了留下四个看行李和马匹的人,整只商队全员进入了旅店。不过初看上去,他们哪像是商旅,明明是一群披了商皮的土匪。 这些人落座后,占据了半张长桌,孤儿却没坐,阿德斯因为被她牵着手,也没办法坐,所以两人就直眉瞪眼的站在那个人面前。 阿德斯的手突然被一只温软的小手握住,心中像被一根羽毛轻轻刷过,没有发作他的坏脾气。不过他也不知道孤儿要干什么,只是贪恋她手掌的感觉,并没有甩开。 而那个人抬头一看,就见一个凶神恶煞式的高大男人和一个纤细柔媚的美人站在他面前,一个脸上蒙着面巾,那双眼睛冷得吓人,另一个虽然笑眯眯的,可是看来笑得更加可怕。 “请问您有什么事吗?小姐?”他结结巴巴的问。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三章 那天,我做了什么?! 我要坐这个位子。”孤儿直言不讳。 “现在是我沉默而威胁感十足的阿德斯身上。 “我知道,可我就是喜欢这个位子。” “可是吃到一半。”他试图解释,现在换地方也太没面子了。 “哦,没事,我们可以等,您慢用,我们盈禄家的人一直是很有礼貌的。您请继续吃,别客气!”孤儿非常“通情达理”,一点也没有凶恶的样子,但就是和阿德斯站在这个男人面前,“温柔”的笑着,死盯着这个男人吃饭。 那男人勉强吃了两口,然后喝了一大口牛奶,显然吞咽不下去,必须以液体冲送。他假装无意的抬头看了一眼面前两个奇怪的人,就见那女人微眯着的、笑盈盈的黑眼睛中杀气腾腾,那个男人倒是没什么眼部表情,但那对碧蓝的眼珠实在太冰冷骇人了。 他喉头一紧,差点呛到,想再吃一口东西,却无论如何也下不了嘴,又忍耐了几秒后,终于落荒而逃。 “快收拾了桌子,我要点菜了。”孤儿对还在惊讶的看着这一幕的老板娘说,轻轻放开阿德斯的手。 “看到了吗?根本不用动武,他自己就乖乖让出位子,这叫气势压人。哈哈,看来你的威胁力不小哇。”孤儿得意的低声道。 又利用他!阿德斯心想,却并不恼火,因为心里还残存着她那小手的触感,还有,她这样可恶又可爱的行为。不得不说,她的模样在做坏事时非常甜美,甚至是诱人的。 “快点啊,难道你要怠慢客人吗?”孤儿摆出贵族小姐的架式,傲慢的模样好像女王。她摸出几个金币扔在桌上,似乎很不耐烦。 接着。她听到几声细微的惊叹,证明大部分司文族人是假清高,见了金币而不拜倒的,只怕没有几个。 这几个金币足够他们这些人在这店里好吃好喝待上好几天了,要知道司文家可是塔撒大陆上最贫穷的家族之一。孤傲家虽然也穷,好歹还厚下脸皮,黑起心肠来抢劫。而他们因为交通不便,又少与外人来往,是真正的一穷二白,感觉就像是窝在乡下的读书人。物质生活相当匮乏。 但问题是,据孤儿的初步观察,他们虽自诩为高雅的文化人,却做不到淡泊以明志。宁静而致远的境界,所以纯粹一帮假道学,不然他们也不会嘲笑和蔑视他人,连基本地尊敬也做不到了。 老板娘圆胖的身子差不多是滚过来的。假装先不急着收金币,嘴里介绍着旅店中的特色菜,可眼睛却忍不住地瞄。孤儿坏心眼的作势要收回金币。皱眉道。“好像没什么好吃的。不然我们换一家吧。” 老板娘吓了一跳,立即把金币抄到自己手里。其速度之快让孤儿还以为她安装的是机械手臂,“这位小姐可能有所不知,本店有整个波光园最好地饭菜和最好的房间,就连姑娘也是最漂亮的。要不给您不不 塔撒大陆贫富差距巨大,穷人家地女孩在出嫁前有很多做过皮肉生意,就寄居在各个旅店中,做女仆兼职妓女,这差不多全是公开的。这是孤儿最不喜欢的塔撒大陆地“特色”,毕竟做为现代地文明女人,对这种对女性地压迫和侵害行为实在相当反感。 不过老板娘这句话要 乐了她,“戴面巾的大爷”?哈哈,这称呼还真有中也想给这位“戴面巾地大爷”找个姑娘,看他是不是还冷冰冰的,可眼角余光瞥见一道蓝色杀人目光,连忙改口道,“有什么好吃的和好酒都尽管端上来,我们一行是来做生意的,你们司文家的路很难走,我手下都饿坏了,姑娘嘛 老板娘略有些失望,很可惜赚不到另一笔钱,但好歹这几个金币是赚到手了。司文家少有外族商族来往,天天在店里晃的,大部分是没几个钱的吟游诗人、歌舞班子和本城中来喝酒清谈的人,今天这个生意可以顶她好几个月的收入。 她喜气洋洋的去准备饭菜,手脚倒快得很,片刻间就摆出了大盘的油煎咸肉、牛排、整只的烤鸡、烤鹅、大盘的水果派、粗糙的大麦面包和一打一打的酒来。 阿德斯对詹姆递了个眼色,叫他不要喝酒,店内店外的弟兄要保持警惕。司文家虽然没有过抢劫的恶名,并且从外表看来“高雅”又软弱,但毕竟他们初到波光园,身边这个女人又摆出一副誓要惹事生非的样子来,他不得不小心。 一边的孤儿可没有顾忌,每回有阿德斯在她身边,她总是随心所欲,反正无论她闯多大的祸,他也会保护她。这种不成熟的心态是不可取的,但自从她二十岁后就没有过了,因为她身上的责任很重,现在偶一任性,感觉还真是不错。 全桌的男人们都在狼吞虎咽,唯有她叫艾丽不必侍候她,姿态文雅的把每样东西都品尝了一点,感觉这老板娘的烹饪水平还不错,但是比小独还是差远了。而当试图喝一点酒时,阿德斯阻止了她。 “干嘛拦我,只喝一点点。” “不行,你容易喝醉,而且品相很差。” “你这人!我是请你当保镖,不是让你当我妈,你管我!”孤儿要发火,但随即意识到了什么,怀疑的看着他,“在鹰岩堡我喝醉,是你把我送到房间去的吗?” 阿德斯不回答她,只把酒杯从她面前拿走。 原来是他!不知道怎么,孤儿心里一甜,打从进入波光园后就恶劣的心情顿时好了很多。看来他还是关心她的嘛,就算不关心,职业道德也还不错。这人,值那五十万金币,还好有他,不然铁定出丑。 可是事,今天还不让她喝酒,说她品相差?! 想到这儿,她心里一惊,偷眼去看阿德斯,就见他不吃不喝(因为戴着面巾没办法动嘴)的端坐在她身边,虽然一言不发,但有他镇在那儿,全桌人都只是对食物动手,没有人喧闹,就连其他的顾客也不敢指指点点,虽然他们很想。 好在在盈禄商队进食时,店内出现几个年轻人弹奏起了音乐,算做是老板娘的额外服务,而且这么多人同时在场,就算全部低声交谈也形成了嗡嗡声一片,掩盖了两人说话的声音。 “那天我做了什么啊?”她凑近阿德斯,低声问。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 我没把你给——?? 德斯望着她黑玛瑙似的眼睛,那样澄澈漂亮,还有她样子,她粉红色的娇嫩嘴唇,突然想恶作剧,于是垂下眼睛,故意沉吟道,“你跑到我的房间,非要和我上床。” 孤儿大吃一惊,差点昏倒。 她,真的那么做了?天哪!没错,她承认她是做过几场春梦,对方就是阿德斯,每回风光旖旎的时候,她都硬要看他的脸,结果醒了。可是 这太丢人了,让她死了吧! 她从不知道自己的酒品差点这个地步,居然而且看他的模样,他好像还不情愿,难道是她“逼奸”他了?那,以后还怎么见人,以后还怎么建立对他的心理优势? 她腾的站起来,把椅子撞翻了,发出好大的声响,吓了所有人一跳,全部停住了进食而望向她,就见她脸色苍白,微微发抖的站在那儿,刚才的傲慢高贵,美丽神气的样子完全没有了。 “小姐,您不舒服吗?”最近很沉默的小四四第一个发问,一脸关切。 “我然后让老板娘安排住下,今天先不要乱跑,明天还有事情。”孤儿总算保持住了镇静。 可是,酒真是个坏东西,太暴露本性了。话说之前她和一群奴隶保镖四处做生意有七年之久,他们中也不乏面貌英俊,身材又佳的人,她也从来没做过春梦,对路易也没有,怎么就偏偏对阿德斯这样?难道是因为她年纪大了,所以有了乱七八糟的想法? 毕竟,她二十七了。有个电影说得好,女人身子熟透了,就什么想法都有了。唉 “要我 孤儿还没有回答。阿德斯突然插嘴道,“我先赔盈禄伯爵小姐去看看房间的安全情况,然后艾丽再来侍候就行了。”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对孤儿做了个很优雅的“请”的姿势。 他一向寡言,问他十句,能回一句就是他老大人开恩了,这么主动插嘴还是头一次。难道,他们有了肌肤之亲。相互间的态度就不同了?塔撒大陆上地男人比较封建,一般女人嫁了给谁后,她的财产、名誉、甚至人身自由都归男方所有了。 他,阿德斯。不会也这样想吧?那不行啊!那绝对不行啊! 孤儿现在骑虎难下,即不能当场和阿德斯详细说那件她“逼奸”的那件事,又不能让众人看出她不对劲来,于是只得梗着脖子。“道貌岸然”的施施然离去。 司文家比较闭塞,所以虽然她东方式的纤细相貌与众不同,引人注目,但好多人却并不知道盈禄家的领主伯爵小姐就是如此。不少吟游诗人倒是唱歌赞赏过她的美貌。但能接近她的人也不多,毕竟她是大贵族,对于平民百姓来说地位很高。 再者。这些司文家地人光惦记着鄙视商人了。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货箱上的族徽。而孤儿又不喜欢在衣服上绣那玩意儿,所以旅店中的人没料到这个厉害地美人居然就是十大家族中盈禄家的大领主。不禁起了几分敬意。 看不起商人是一回事,而世袭的贵族又是另一回事了,全波光园,只有他们的领主扎布地地位比这位伯爵小姐高。 于是那老板娘恭恭敬敬的在前方带路,领着孤儿到一间刚才重新打扫过的最好的房间,一边走还一边唠叨,“不知道您是盈禄伯爵小姐, 怠慢了。不过您一进店,我就觉得您与众不同,想过您可爱。瞧您这身段、这皮肤、这衣服,这气质,可不是我们平民百姓可比地。您要在我们司文家的波光园逗留多久?在波光园期间就住在小店吧,我保证亲自己侍候,包管让你开开心心,下回还想来。” 孤儿随意点着头,即不轻易答应,也不理会,更没有显得开心,贵族气派十足,看得这老板娘更加倾慕她的风度,也更加确信这就是盈禄家地领主小姐。 其实孤儿只是心不在焉,好在这老板娘毕竟做地是迎来送往地生意,惯会看人脸色,唠叨了几句就离开了。她前脚走,阿德斯后脚就把房间彻底检查了一遍,之后把门关上。 再之后,他锁上了门。 “你要干什么?”孤儿往旁边跳了一大步,还因为踩到裙摆差点摔倒。她看着阿德斯,有一点点惊恐,但胸中更多的却是涨满着地、别的情绪,也说不出是什么,只是心脏狂跳。 “不干什么,试试锁。”他好整以暇的说着,又走到窗边往外看。 这个房间是整间旅店最后的房间,在二楼,大而明亮,从窗口可以看到另一侧的小山,很是清幽。但是窗外有一个露台,勉强算得上是不安全因素,不过落地窗是厚厚的实木制,应该能关得很严,不容易被人从外面突破。 阿德斯做这些检查时动作很慢,而且他锁着门,绝对绝对是故意的让孤儿紧张得要死,而沉默使气氛更加暧昧,孤儿觉得她得找点话出,可谁知话一出口就让她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 “那天,我是怎么 “也没什么。”阿德斯忍住笑意,“和往常一样,不敲门就闯进来,然后突然跑到床边,掀起我蒙面巾的一角,强吻我。再然后就开始脱自己的衣服,还撕破我的衬衫,显得 他每说一句向孤儿走一步,孤儿就吓得后退一步,直到背抵上了木门,“别再走了,快退后!” “那天你可不是这样说的,我婉拒你,你还很生气。”他继续向前走,直到两人近得无可再近,他的双手抵在门上,把孤儿困在双臂中。 “结果哩?我有没有把你——”孤儿闭上了眼睛。 不是把阿德斯吃了吧?天上诸神,不要这么捉弄我,让他回答没有!没有!没有! 还好,她挺有本事的,诸神听到了她的祈祷,阿德斯的回答是,“你当我是床上奴隶吗?想和我上床的女人多了,也得看有没有资格。” 好吧,这话虽然伤害自尊心,但没资格也好,至少证明她没做出更可怕的事。其实,刚才太心慌意乱了,还以为是在他房间做的,所以她房间的床单上没有血并不能证明她的清白。但仔细回想一下,那天早上除了头疼并没有感觉其他身体不适,就算他技术再好,她也不可能毫无感觉吧。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 闪开,女人 到这儿,胆子壮了一些,鼓足勇气强辩道,“那天我点莫名其妙,希望你不要以为我对你有些情意。如果房间中是路易或者小四四,我说不定也 “所以,酒品差就别喝酒了。”阿德斯突然打断她,不知为什么,她觉得他似乎有些生气。她又做什么事惹到他了,这人真是奇怪! 随后她又想起了另一件事,再度吓得白了脸,“那个你的面巾,我发誓我没有看到你的脸,就是看到也忘记了,你不会为这个杀了我吧?” 一瞬间,孤儿感觉阿德斯的气息变了。前一刻,他说话带一点调戏的语气,那是他从没有挝的,虽然轻浮,但不惹人厌。而现在,确切的说,当她说过她喝醉了,对路易和小四四也会逼奸后,他又变回到他一贯的冷漠生硬了。 这话又怎么招他了?难道只许逼他,不许逼别人?她可以理解为,他在妒忌吗?那么 阿德斯站直身子,放孤儿自由,不客气的道,“要杀早就杀了,还等你活到现在吗?你只是揭开我蒙面巾的一角,并没有看到我的脸。” 本想逗逗她,以报复她经常给他找事的,但听到她说如果遇到别的男人也会如此,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非常愤怒,而且离得她太近,他很想吻她,尝尝那粉红色柔唇的滋味。他吻过她两次,却没有过一次缠绵。 “我再次郑重的警告你,伯爵小姐,以后不许打歪主意,你若真看到我的脸,我绝对会实践承诺,杀掉你的,而且算是你先违反我们的约定。” 他大步走回到门边,吓得孤儿好像遇到猛兽的小兔子,一动也没敢动。却给他很粗鲁的握着腰挪开,“闪开,女人,我得离开了。” 孤儿完全没有反应,等他开门离去才扑倒在床上。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她居然做出逼奸的事来,幸好没有成功,不然不成了恶霸了吗?这罪名,简直应该被五雷轰顶。不管了。这回回到现代立即就见那几个男网友,看看和谁有发展的机会。那几个男人一直想见面的,她却总是不肯同意,因为她不喜欢和网络上地朋友这样近距离。但她最近总是做奇怪的事,大概是内分泌失调,干脆先交个男朋友看看好了。 不过恶事是她做的,他那么生气干嘛。又没有被她奸到! 再说了,她一个四大美人之首(追风家的粉红斑点老头封的),配他一个脏了巴叽的、靠杀人才有生活费的佣兵不是很富余吗?他居然还给她不高兴! 真是越想越亏,人也没吃到。名声也坏掉了,还被他轻视,伤害自尊。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以后要怎么对她摆谱。发号施令呀! 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不活了! 她窝在床上,驼鸟的想着。早知道什么也不问,那天酒醉地事装不知道就好了。至于看他的脸,她就一定还要想办法,现在不是为了好奇了,完全是赌气,吓唬谁啊他!就不信他会杀她!就这么着胡思乱想外加懊恼万分,直到艾丽来侍候她洗漱更衣,她依然在自怨自艾。 “大当家,您下午出去吗?”艾丽看她脸色阴晴不定,好像很沮丧似的,试探着问。 孤儿摇摇头。还出门?她恨不得地上有条缝,让她由缝而wx 穿越,再也不回来了。丢人哪! “那我把您的靴子刷一下吧,虽然您大部分时间骑着马,但偶尔走山路地时候溅 泥土呢。”勤劳的艾丽拎着孤儿的鞋袜,打算去清 孤儿看到这一幕,突然想起艾丽说起过,当天把她送回房间的人,帮她脱了鞋袜,还抹了脸,盖好了被子,难道这番妥帖温柔是阿德斯做地吗?既然是他把她送回房的话。这么说来,这男人很细心温柔啊,不管是不是看在钱的面子上,她还是很开心。 想到这儿,孤儿微笑起来,害得艾丽莫名其妙,不知大当家最近这是怎么了,一会儿生气,一会开心,还时常做出一些奇怪的举动,现在又突然陷入深思。 难道是恋爱了?以前妈妈说过,有了爱情地女人就是这样患得患失的。难道大当家爱上男人了?是路易公爵大人吧?那就好了,那位公爵大人可真是漂亮啊,最算公爵大人的爱情没她地分,在一边看看他也是很赏心悦目地。 艾丽走后,孤儿持续保持这种状态,躺在床上不动,顺便休息一下双腿。 进入波光园地路全是山路,而且波折陡峭,泥泞难行。虽然她是商队中唯一骑着马的,但好多路还是要自己走,实在非常疲劳,发炎地右脚也疼得厉害。要不是因为司文家的人这样无理,她可能一进波光园就找旅店歇歇了。 想到阿德斯曾经在她酒醉的时候这样细心的对她,她总有些压抑不住的开心,虽然想过那可能是对雇主的优待,但她选择性忽略这一点。 就这么躺了一下午,晚上的时候晚餐也是在房间吃的,因为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要如何面对被她“性骚扰”的死神阿德斯。 让她感到光火和羞愧的是,当听到阿德斯说起这事的时候,她即慌张又害羞,连头也抬不起来,可是现在稍微平静下来,她发现自己的心底居然有一丝好玩和遗憾。好玩的是她居然真的对他做过那些事,遗憾的是她没有成功。 她真是疯了,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可这想法却想蓬勃的野草一样,非常有生命力,拔掉就又重生,一遍又一遍。她甚至没想过,这是阿德斯编来骗她的话。这就是做一个惜字如金,言出必践的人的好处。这样的人偶尔说个谎,还是很有杀伤力的,因为别人根本不会产生怀疑。 不过孤儿的心里虽然很乱,可是她也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晚上,她叫来小三三和小四四,交待了一下第二天的安排,然后叫小三三去和詹姆商量人员的配备。人非草木,尽管阿德斯军团的人和她的人的关系不是很火热,但大家一路行来,交情总还有些,尤其小三三和詹姆,关系还不错的样子。 她打算明天兵分几路,一路留在店中看着货物和马匹,一路打听一下波光园中公爵府的位置和司文公爵扎布的为人和爱好等等,另几路人冒充要卖一些商品,并且收购点司文家的东西,借机四处打听魔法石的下落。 如果民间没有的话,少不得,她要到公爵府走一趟,到时候不管坑蒙拐骗,如果魔法石确实在扎布手里,她一定会想办法弄到手,绝不手软的。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 从艺术品入手 排好一切,她喝了点有催眠作用的花汁,因为她的心须强迫自己,才能好好睡一晚,第二天好精神抖擞的去和司文家的人斗智斗勇,兼之寻找魔法石。 这一夜,她再度梦到了那个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不过她不是和阿德斯分站在树林的两边,而是待在一处,呃,确切的说是而且不好意思的很,都没穿衣服。 她感觉雪地里居然是火热的,但他的皮肤像雪一样冰凉,他的吻略带一点甜味,十分醉人。当然,她还是看不清他的脸。而正当他们热烈亲吻,前戏做足,只等着最后一层突破的时候,天下突然掉下来一个大铜盆,把两人都惊到了。 孤儿立即从梦中惊醒,问了艾丽才知道是老板娘亲自送洗脸水来,把盆打翻了。她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这一直也没有过结果的春梦很是古怪,直到她醒来,坐在床上十分种,被他拥抱的温度似乎仍然还在,还有他嘴唇的气味。 只怕,是有些喜欢他了,但是到了什么程度却不知道。这让她感到悲哀,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先不说他对自己有没有感情,单只是未来就是灰暗的。但愿这只是因寂寞而产生的幻想,希望她回到地球后就会开朗起来,淡化这一切。 等一年后,不,应该是十个月后他离开,就让一切都慢慢被时间湮灭吧! 梳洗打扮完毕。她好歹又伪装了一下自己的心意,维持着一个贵族小姐应有地矜持,和自己的人按照事先的安排出了旅店。 她仍然是和阿德斯一路,因为她之前提出贴身保护的要求并没有解除。她偷偷瞄过阿德斯几眼,见他没事人一样,只好也硬挺着面子,把心思全集中在本来要做的事情上。 她这一组表面上负责的是,看看司文家是否有因不方便运输而没有在自由贸易城邦出现过的货物,而实际上。无论哪一组的背后隐藏目的都是搜集魔法石地消息。 她带着艾丽,两个盈禄家的手下,后面跟着阿德斯,骑着马把司文家的波光园逛了一下。发现司文家的领地虽然不小,但做为城堡地波光园却是不大,只走了不到半天就逛遍了,还看到了公爵府。 那是一处由雪白石头搭建的二层建筑。因为围墙不是石头的,而全部是雕花的铁栏杆,所以骑马慢点走地话,可以看清公爵府的外部全貌。 公爵府的绿化非常好。房子上爬满了姹紫嫣红的植物,花园地奇花异草也比较多,可见这边的气候真是得天独厚。初看下来。说是公爵府。但倒是像个植物园。是那种在地球的时候,要去云南地植物博览会才能见到地绿意美景。 可惜。大概因为太爱艺术了,公爵府地凉亭和喷泉多了点,使整个植物美景园有了几分匠气,而且分割得比较杂乱,破坏了整体。 转了一圈后,中午回到旅店。才一下马,就看到一大群人挤在店里,孤儿吓了一跳,之后不禁又得意。 不是说司文家厌恶奢侈和享乐,只爱好wx 文学艺术和追求心灵的丰盛吗?那这里这么多急着来买东西地人是怎么回事?听说司文家的所有商业来往都是公爵指派的人做的,属于官职,基本上是修士来兼任,寻常人不能插手,怕会被繁世污染了心灵。那现在挤在一起,看着她带来的商品流口水的、眼睛里射出的贪婪之光的人又是什么家族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喜欢丰富的物质 错。只要不被贪婪和迷恋所控制,打扮得漂漂亮亮,个性修饰个人和家居不是很正常吗?而喜欢美酒和美食,只要不过分,也没什么不可以。司文家热爱艺术品,当这些东西需要购买和出售的时候,不也是商品吗?这不也是一种迷恋吗? 如果远离商业,大家全体进入深山老林修炼得了,还眷恋什么红尘? 真不理解这些人的脑子,永远看不清事物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一切之本质都是心灵。他们盈禄家的行商之人,不正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爱好、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奔波劳碌、而辛勤工作的吗? 切,看不起商人?现在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跑来买他们盈禄家贩卖的商品? “大当家,这些人都是来买东西的,可是这些货品的价格没订好,种类也没区分,您看怎么办?”她一现身,围得水泄不通的店门口自动让出了一条路,小三三正在长桌一边忙得浑身大汗,见了孤儿就叫道。 “大家先回吧,这些东西本来是样品,不出售的。只为了开通商路,以后做生意方便。”话一出口,就惹来阵阵失望的低呼,于是她卖了个关子又道,“但大家既然这么喜欢,我们会把货物分类一番,然后订价出售,现在就卖显然是不行的,大家明天一早再来,可好?” 她是货主,她说什都好,不好也是好,所以司文家众人恋恋不舍,时而回头张望着慢慢散开了。 小三三立即迎过来,“大当家,这些东西真的要全卖了吗?” 孤儿摇头道,“只卖一部分,下面我们要到福临家,还要给阿孟大叔留点礼物。等会儿我挑选一下。老板娘,你后院的仓库下午可不可以禁止其他人进入?麻烦你的地方,我会送一分厚礼的。” 老板娘一听眉开眼笑,忙道,“伯爵小姐吩咐下来,我荣幸之致。您请放心,没有人能到后院一步。您还需要我的帮忙吗?只要您说一声,我一定尽心尽力。伯爵小姐赏赐自然是好,但厚礼可不敢当,您住在我们这儿,让您满意是应当的。” 她拉拉杂杂说了一堆,孤儿却只略点了点头,就先回到楼上,然后听每队的小头领来报告本组人出去半天打探到的情况。波光园不大,所有人马都提前完成了任务,不过结局令人失望。司文家的人虽然有不少人都有魔法石,但却绝不是孤儿想要的那一种。 这样说来,她必须想办法进公爵府一趟了。小独给她做的魔法石分布图,波光园可是重点区域。再说了,所有家族都在四系魔法消失后还保存着魔法石,当做家族纪念甚至图腾,司文家不可能不保存,除非流落在了民间。 鉴于司文家对从商的盈禄家不太友好,她当然不能表现出太明显的愿望,更不能主动去拜见,唯一的办法就是要吸引扎布来亲自请她,而且她还要为她寻找魔法石造出一个很容易解释的舆论基础。 略思索了下,她有了主意吧!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 分配艺术品 午,孤儿带着小三三、小四四、艾丽和其他三个心腹库把货品分类。因为这是商业方面的问题,孤儿打算由自己人来做这些就好,不再烦劳阿德斯的人。 她做这次环大陆的旅行,完全是为了寻找魔法石,并没有想着做生意。但是为了掩盖此行的目的,他们还是打扮为商队,而既然是商队,就自然得有货物。 她考虑到魔法石难寻,有可能要高价购买,带几箱子金币只怕不太方便,而且因为要探访十大家族领主所居住的城堡,也必须准备一些珍贵的礼物。 另一方面,这趟旅行因为时间长,距离也长,肯定会比较辛苦,携带大批货物也不现实,所以她带的东西都是贵而精的。也就是说,盈禄家商队的东西不多,精灵王送的东西也大多留在尊贵家城外的小旅店中,不过现有的这些货物对塔撒大陆而言却都是非常贵重的,甚至价值连城。 这些东西里有一尺就要一个金币的蕾丝花边和上等丝绸,有和金子等重交换的上等的咖啡豆,有放在豆箱中以减震的、价值不菲的金色葡萄酒、有镶满珠宝的装饰性刀具、有名贵而设计精巧的首饰、还有她从地球带来的雪花膏样品。这种最低级的化妆品,除了留给驻守在家的皮特几盒来监督制作,她手中也有一些,另外就是她之前七年间,慢慢从地球上带来的东西了。 所谓物以稀为贵,那些东西在地球不值什么。就算价钱高也有限,但到了塔撒大陆可就不同了。早上孤儿只让手下们拿了一点东西到集市上展示,结果对司文家地人就造成震撼性的冲击,很多人一路跟来旅店,打算高价购买。 “那个木雕不要动,是我准备送给福临家阿孟大叔的。”孤儿指着一个箱子。 所有箱子上都有用wx 中文写着的货物名称,是她亲笔写上的,别人不认得那是什么。这个箱子里是一尊木雕的大肚弥勒佛像,雕工和漆质的工艺非常好。虽然只是工艺品,也花了她好几千块。她初来继承盈禄家的爵位时,并没有其他家族的人理会她,只有阿孟大叔亲自来道贺。并且七年来一直对她非常好。 她是个感恩图报地人,总是记得在她最惶恐的时候,阿孟大叔对她的好,所以每回路过福临家的领地。都会送些新奇地礼物。当然,也都是从地球那边顺过来的,而大肚弥勒佛和阿孟大叔的气质很相符。 “这两个箱子也不要动。”她又吩咐手下们把另两只箱子与放着木雕的箱子摆在一起。这里面地东西在地球也是价钱几千,她要留着吊魔法石用。自然不能卖给普通的司文家百姓。 话说这一次她在地球的财产损失惨重,看来这回回去要带点塔撒大陆的东西贩卖以贴补家用。其实用盈禄家地财产买几颗大钻石回去很容易,到时候只要一卖。就足够她奢侈的生活很久了。 带着几名手下。把货品全部分类。分别重新装箱,尤其是从地球带来的各类装饰品也单放在一边。其实这些东西地材质不值什么钱。但花样繁多,体现着地球地文明智慧,如果卖价不高,会让司文家地女人全体疯掉。女人一疯,家里有什么老底也掏出来了。 地球和塔撒大陆一理,女人的钱最好赚。 “你们去找些大一点地卡片,然后在箱子上明码标价。”把这些全清理好后,孤儿吩咐道,“但是全体不要金币、银币和铜钱来买,只要魔法石。” “只要魔法石?”她的手下人本来都以为这回要大赚一笔的,所以听到孤儿的这个决定很意外,几乎异口同声的问。 孤儿点了点头,一脸的高深莫测,“对,这些货品我们只交换,但是却不卖,而且要以魔法石交换。不要等明天,待会儿就到旅店门口贴上一张告示,相信不到晚上,波光园的人就全知道了。” “要怎么写呢?”小四四认识字,只要皮特不在,每回写写算算的东西,都是他帮孤儿帮的。 “就写,因为我们盈禄家的能工巧匠要以魔法石雕刻和制作魔力饰物,所以需要大量的原料,只要有一点魔光闪现的石头,都可以用来交换我们的商品。当然了,品质差而小的魔法石只能买小东西了,比如这个粉晶戒指,大而品质佳的魔法石就能换到大件的贵重商品,比如几米丝绸,或者一瓶金色葡萄酒。” 她这样做是为了造舆论,虽然明知道民间没有真正的魔法石,只有些小而无魔力的碎石,但她既然打明旗号是收集魔法石以制造魔力商品的,那么以后再寻找真正的魔法石,别人也不会太怀疑。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幌子,而且这么大规模的动作还能吸引司文公爵扎布的注意。 在展示会中,她还可以借机散布货物中还有几件秘而不宣的、非常伟大的艺术品,但是太贵重了,不方便拿出示人,扎布假如真的如外界所传说的那样,爱艺术胜过一切,就一定会派人来请她进公爵府,想办法要求她展示一下她的宝贝。到时候她就可以大摇大摆进入公爵府,名正言顺的交换真正的魔法石。 要知道她自己求见和被人请去,那意思绝对不是一样的,主动权掌握在谁手中不言而喻。只希望,扎布手中有真正的黑暗系水魔法石。 但是,这个仓库只怕要麻烦阿德斯派人死守了,任何一个家族的属民素质都良莠不齐,万一有小偷要偷了她压箱底的这些东西,她就没戏好唱了。 “可是这不是货币,交换的时候怎么明码标价呀?”小三三提出一个实际的问题。 孤儿早就想好了,因此从容的道,“就以小块魔法石做基准,像金币那样大小的石头,只能换一件小饰品,就是这箱的。”她指了指一个箱子,然后又指指另一个,“这一箱的东西就要五块这样的小石头、或者相当于五块小石头体积的大石头才能交换。为了提防他们把大石头砸碎了来交换咱们的东西,声明越完整的的魔法石越有价值。其他商品的价格以此类推,我昨天晚上已经写好价钱了,待会儿艾丽会帮你们定价,明天你们在做交换时,随意掂量着自由浮动就好。唉,不要紧张,你们也是跟我做了七年生意的人了,这点小问题可以自己解决吧?” “大当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做好的。”这些人中,只有艾丽是头一回做家族生意,因此比较兴奋。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 准备展示会 儿一笑,“艾丽,等会儿你自己选几件小首饰和一瓶然后给老板娘也来一份,就说是我们感谢她照顾的。” “谢谢大当家。”艾丽高兴坏了,大大的施了一礼。看到她的反应,孤儿就知道明天这些东西会多么受欢迎。艾丽是她的贴身女仆,见到的好东西着实不少,连她都兴奋成这样,其他人还用说吗? “哦,对了。”孤儿在离开仓库前说,“小三三,你去找詹姆,让他支会阿德斯大人一声,就说仓库要派人严加看管,提防有盗贼。小四四,啊不,塞克 “小姐,你还可以叫我小四四,这样断孤儿道。 孤儿感到有些诧异,当初是小四四自己要求她叫他名子的。她当时没有太往心里去,以为不过是小四四希望保持男人的尊严,因为名子代表他自己,而小四四代表奴隶。她的四大奴隶保镖跟她出生入死,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她本打算寻找完魔法石就放他们四人自由,所以对称谓并不敏感。 他现在又这样说,是怪自己对她不信任、不亲密了吗?可是她怎么会不信任他?对小四四,她比对阿德斯还信任,毕竟他们之间虽然有一纸奴隶和主人的契约,但更多的是朋友间的默契,不涉及金钱。可是这一路危机重重,她非要依靠阿德斯不可,别的任何人也没有能力保护她,而且她对那死佣兵头子现在有了超出雇主地好感的基础。 要知道恋人之间猜忌和误会更多。何况他们并不是恋人,她根本摸不透他的心思,甚至怀疑他是没有心的。一切,可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不成熟的感情,注定会很快的熄灭。 “好吧,小四四。不过代号。无论代号是什么也无损我们之间的关系。”孤儿真诚的微笑,“你去在旅店外搭个展台,明天地生意虽然不是拍卖,但我们要展示所有商品。并且要站得高一点。” 她脸上露出骄傲的神色,“要让塔撒大陆上的所有人都形成一个意识:想要购买盈禄家的东西,不管是在淘宝店,还是流动地行商物品。必须排着队,耐心等候,我们不接受哄抢或者送货上门业务。” 六个手下人,在听到孤儿这番话后也感到了身为盈禄家人的骄傲。不禁齐齐紧起拇指。 没错,他们是盈禄家人,他们的领地贫瘠。地位低下。武力不足。他们是商户,比零人只强在有所属的民籍。还有更有钱而已。但他们也是骄傲地人,没必要在任何人面前低头,他们甚至比其他家族的人更聪明和勤奋,有什么好羞愧的呢? 折腾完仓库的事,孤儿回房休息去了,而她地手下效率很高,当天下午就把告示贴了出去,展台也搭建好了,还给孤儿在台上设置了一个位置,座位上有布篷,前面以珠帘遮挡,气派十足,却只见高贵而不见暴发户的俗气。 而且,根本没等到晚上,整个波光园就传遍了盈禄家的商队明天要开展卖会地事,包括那些可爱地商品只需要用有魔力地石头来交换,并不需要用钱来买的事。 听到这消息,只要家里有一点魔法石残渣地人都翻箱倒柜的找出来,打算明天看看能换到什么可心的小玩意儿。而没有魔法石的人则四处打听,看谁有魔法石而不想去换东西的,他们可以高价收购。 街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对话: “喂,听说了吗?盈 商队明天要举办一个商品展卖会,那么多好东西,全 “嗯嗯,听说了,而且还听说他们不要钱,只要以有魔力的石头交换就行,说是要收回那些石头,送回飞轮海灰堡制成魔力饰品再卖出,真是期待啊。” “是啊,以前真小看了盈禄家,这么好看的东西也是艺术品哪。” “对啊对啊,我见都没见过,那些东西好漂亮哪!就连盈禄家的领主,那个伯爵小姐都美丽得没话说。” “那当然啦,今天我听一个吟游诗人说,她可是大陆四大美人之一呢,真是名不虚传。你看她穿的衣服多高级,咱们公爵大人的未婚妻也没有这种料子的衣服。” “切,公爵大人的未婚妻怎么能和盈禄伯爵小姐比,看来咱们天天窝在山谷里,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了。” “嘘,你小点声,难道不怕赶上公爵大人心情不好的一天,宰了你吗?不过,我现在都盼着盈禄家下回再来呢,到时候不知道魔力饰物能不能捎来一些。” “我猜总会回来的,还好我家有两块魔法石,当时看着好玩才留下的,没想到现在派了大用场。” “唉,我就倒霉了,家里没有这个东西,我老婆已经把所有的箱子全翻了一遍了,也不知道到哪去找魔法石呀。” “哦,这样啊,来,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倒有些消息透露给你。就在波光园狗尾巴山下a街b座开维大厦六零三室,有个叫小六子的女人有魔法石,你去问问看,那人心眼儿特别好,说不定就卖给你了。” “哦哦,好,我立即就去,晚一步只怕让别人抢走了。我走了啊,回见。” “回见,回见,等你好消息,明天早上咱们一起去买东西。” 司文家本来一直很平静而枯燥的生活,现在孤儿和盈禄家的商队像是一颗投入一江春水中的石子,而且是魔力的石子给搅动了,就连宁静的夜色也似兴奋了起来。 孤儿听到派出去的手下来给她这样绘声绘色的讲起司文家族中人的反应,感觉寻找这块黑暗系水魔法石的过程一定会很顺利,不禁大为高兴。 奢侈品从来都是迷乱人心的东西,对物质匮乏地区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因为没见过,才格外疯狂,所以孤儿认为,禁止人类的物欲是一个愚蠢的行为,稍微限制或者克制一下倒可以,但也不能用高压的手段。 “有没有发现公爵府的人来打听消息?”孤儿问。 “不出大当家所料,确实有。”来报的属下答,“他们还换了装,装成普通的百姓,但是他们忘记摘下脖子上挂的司文族徽了。我听说,那是在公爵府做事的人才会有的。而且还有扎布公爵的未婚妻奥莉维亚的侍女亲自来打听您。想必听到吟游诗人赞美您有多么美丽,又看到您的服饰是多么华贵,不服气。”那人开了句玩笑。 孤儿一笑,没往心里去。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 为一个人而美丽 二天一早,孤儿就被旅店外吵吵闹闹的声音吵醒,叫问,才知道天还没亮就有司文家族的人在门外守候,以抢占最好的展台前位置了。 既然醒了,她也只好起床,感觉这几天精力不太够,总有些疲劳似的。或者她是真的疲劳了,就算作为贵族小姐,她的身体算是非常好了,但最近事多,脚伤未愈,确实轻微损害了她的健康。 “都吃早餐了吗?”她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圆润的面颊消瘦了下去,下巴都尖了,心想要多吃几顿长点肉,不然回到地球,小独会瞎担心。好在她气色还好不错,虽然心里还是不安定。 “老板娘拿了您送她的雪花膏和一只小手镯,高兴得什么似的,一大早就起来弄早餐了,大家被吵醒得也早,已经吃过了。”艾丽握着孤儿油光水滑的黑发,利落的梳了个漂亮的发式,再给她插上珍珠发夹,还在脑后系了两根粉红丝带,“大当家,您要吃点什么?您脸色不太好。” “随便来点面包牛奶就行了,我不太饿。”孤儿又望了一眼镜中的自己,决定用带来的化妆品打扮一番。 她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目的是为了吸引阿德斯,但潜意识中就是想要给他看。所谓女为悦己者容,她每回见他都很狼狈,好不容易在追风家有机会打扮,还被晒得满脸汗水,油光泛滥,妆容也不精致。比武会结束的那天她刻意打扮过,可惜他又没来,喝醉地那一夜就更不用说了,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可怕形象。 为了正名,她今天也要打扮得美美的,要艳压群芳,让他在约定结束,回到大战马坡后,还会记得今天的一幕。 “再加一个苹果好不好?”艾丽在一边问。 孤儿点点头。“快去快回,然后帮我把那套粉红色的夏装找出来,今天我要穿那一套。” 艾丽应了一声,快走快脚的跑出去。然后端着一只托盘进来,上面放着一杯加了蜂蜜的牛奶、一只散发着香气的、新出炉的奶油面包,一只切好的苹果,还多拿了一只鸡蛋。一片培根肉。 在孤儿进食期间,她又找出那套衣服和与之相配地、腿部绑带的白色凉鞋、白色蕾丝手套、最后想了想,又拿出一条白色丝绸镂空围巾。 “大当家,虽然波光园的天气很热。但早晚还是有些凉,我觉得系上些围巾比较好。”艾丽说,“这件领口比较低。你坐在展台上。只怕会冷的。” 孤儿想了想也对。点头道,“再给我找出一双白袜子。虽然配凉鞋有点别扭,可是得遮住我脚背上地伤。山谷里这么热,咱们爬山时穿的靴子也太捂得慌了。” 艾丽照办,等孤儿吃完后就帮她打扮起来。 孤儿是东方人的骨架,比较纤柔,窄肩细腰,胸部虽然比不得西方的波霸女人,但也比较丰满,而且东方人细腻地皮肤配粉红色又非常亮眼。 这件衣服正合她的气质,娇柔甜美,斜挎的肩带露出了漂亮的肩窝,小露酥胸,一块中国式翠玉梅花型项链挂在脖子上,被大片白嫩肌肤衬得嫩生生地耀眼,再搭配着整个服饰的粉与白,整个人就像一株桃花,娇艳无双。 “大当家,您真是美丽。”艾丽看孤儿打扮好,不禁赞叹道,丝毫没有虚伪的吹捧,完全发自真心。 被赞美总是高兴地,孤儿笑笑,在镜子前又左照右照了一遍,对人靠衣装,佛要金装这句话再度 度赞同。穿上这样漂亮地衣服,在化上一个美美地不是太差的女人,都会变得很漂亮。 这衣服地设计是她从服装杂志上q来的欧洲复古装,其设计远远超过塔撒大陆上服装的水平,由盈禄家的巧手裁缝精心制作。而这些化妆品都是顶尖的,是她那个业余模特妹妹送她的,化妆手法也是妹妹亲自传授。在家的时候,她每天化妆,练习了好久才能手法娴熟,已经到了高手境界。 在地球,她是宅在家的土包子,可在这里,她却是引领潮流的先锋。其实她平时穿得那么奢侈也不只是为了臭美,还是要给盈禄家的服装事业打打活广告。相信明天之后,就算司文家再闭塞,她今天的风采也会慢慢流传开来,这裙子的式样也会很快流行,那时,她的淘宝店服装分店会忙到死,赚到死。 “我坐在台子上不会被挤到,一会儿你去帮小三三和小四四的忙,不用陪我。”孤儿接过艾丽递过来的檀香木折扇道,“现在去告诉他们,准备交易吧,我从展台后面上去。” 艾丽领命而去,孤儿跟在后面。 一走到大厅,就听到她那些手下人和阿德斯军团中人的低声赞美。她虽然有几分得意,却假装不知道,保持着完美的优雅风度,在一行人中穿行而过,所路过之处,chanel)5风阵阵,前味是白松香、红橘香;中味是花束香气、橙花香调;后味是檀香和香草香,让每个闻到的人都似乎置身于花丛中,清新、柔媚,就像盈禄伯爵小姐本身。 她用眼角余光搜索,发现阿德斯站在离她很远处的角落中,和往常一样沉默不语,因为那个碍事的面巾,根本看不清他什么表情,偏偏她还有点近视,在这样远的距离也瞧不见他的眼神,不知道他是否注意到她今天的美丽了。这时候,她突然有些沮丧,忽然发现这么多人的赞美,竟然不及他一个人的关注。 真是疯了! 上了展示台,照旧迎来了一片惊叹,有些女人恨不得窜上台来,好好看看孤儿的粉色衣裙的式样,可展示台设计合理,加上有阿德斯军团的人维持秩序,他们上不来。 小三三看情况有点热烈,连忙高声道,“这是我们盈禄家的淘宝服装店特制的,各位小姐夫人如果喜欢,可以到波光园外的自由贸易城中,找到我们盈禄家的淘宝店看看,买几身漂亮的衣服,好衬托各位的美貌。不过,这些衣裙可是别家裁缝做不出来的。” 话一说完,下面就一片打听淘宝店地址的声音,小三三和孤儿做生意七年,早就能应对各种场面,这时告诉大家会画张地图,明天就贴到旅店门口,现在还是开始交易为好。 孤儿的手下们早就把东西摆好,此时大家分为几组,一组负责一类货品,在每一个货箱旁边还摆了一个空箱子以放置魔法石。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 我在 小三三宣布展卖会开始的话间才落,纷杂声立即四起讲解声、计价还价的声音,成交后要后面的帐房记录交易的高喊声、还有争夺货物的吵架声、盈禄工作人员的劝解声、魔法石放入箱子中的咕咚声,混杂在一起,让孤儿还以为到了电影中的纽约股票或者期货交易市场中。 她坐在展台的一角,默默的看着这一切,突然为自己感到奇怪。她坐在这里要干什么呢?这些日常生意,小三三和小四四都能搞定,如果真有难以决断的事,到后面找她就好了,她根本没必要待在这儿。她现在完全是个摆设,或者说是盈禄家的吉祥物,还要浪费阿德斯的四个人力来保护她。 而且现在人们的精神全集中在货物上,就算她是倾城倾国的绝代佳人,这时候也没人理会,闹得她很尴尬。唉,她总是这样,看着冷静精明,实际上好多事都事先考虑不周,总是先做事再后悔。 在家的时候,小独总是劝她凡事不要头脑发热,好好想想,可她就是做不到。现在阿德斯一定是在嘲笑她吧,因为她像个没人理的木偶一样摆在台子上,实在很白痴。 这么想着,她四下张望,在紧临展台的一侧的地方看到了阿德斯。他距离她不远,静静站在阳光的阴影里,不注意看还以为他是一块石头,但在她望向他的一刻,四目突然相对。 不知怎么,孤儿心脏一缩。之后有一种喜悦涌上心头。 他在看她!他注意到她了! 这她能感觉得到,虽然他那冰冷的目光没有变,可是他确实在看她。那么,这就证明她地精心打扮终于吸引了他的目光了吗?他也觉得她是漂亮的是不是? 这也算一种胜利,女人的胜利,虽然他的赞赏并不证明什么,但在他眼里,她终于不再是一个没有性别的土财主、一个爱钱如命的吝啬鬼,而是一个纯粹的女人。漂亮的女人。 开心之下,孤儿地情绪立即转变,觉得坐在台上当摆设也是值得的,怨不得好多人把漂亮的女演员叫花瓶。但花瓶也有花瓶的位置嘛。 本来,她坐得有点腰酸背疼地,这下子似乎轻松了很多,尽力保持着优美的坐姿变形。身子端正放松,下巴要略抬着,最好微侧过头,还要打开折扇。轻轻在脸前摇着,神色要高贵而悠远。 唉,要摆pose也不太容易啊。但为了某人的欣赏。值了! 孤儿就这么一直沉默的坐在台子上。那模样好像哪个秘密宗教地圣女,待会儿交易完毕就心甘情愿的被送给河神做老婆一样。而阿德斯也一语不发的站在展台之侧。 孤儿偷瞄过好几次,发现他再没有一次目光望来,但这更证明他心里有问题。毕竟他是负责安全工作的,哪个保镖在集会中保护雇主时不四处张望地,他根本不往这边看才是失常。 用龙门客栈中金香玉的话来说:他眼里没看,可心里却一直在看呢!这别扭男人,还怪有趣的,哈哈! 心里有了寄托,时间就过得快了,从早上一直到下午,中午甚至没有歇市,她也没觉得饿。再说,员工还在工作,做为老板怎么可以先吃? 闲极无聊地时候,除了偷瞄阿德斯,她也注意了一下台上台下地情况。这个展示台非常宽大,像个小型舞台,但却只有两米多高,前端地交易区搭建了一个斜坡,即可以让顾客能够到上面来挑选货物,又阻止了他们一拥而上,展示特殊商品时因为地势高,还便于站得最远的顾客也看得到。 而且因为孤儿现在就居高临下,确实发现人群中有些人不正常。虽然他们装扮成普通民众,在人群中挤来挤去,但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其中地区别。 果然啊,她这番闹腾成功的吸引了司文公爵扎布的注意,那扎布什么时候派人来请她呢?当然,她是否痛快的答应还要看对方的态度。盈禄家的地位是比较低,可自己不能看不起自己,经常做生意或者买东西的人都知道,对一样东西不能表现出太迫切的购买或者销售愿望,否则对方可能拿桥,倒不好办了。 不过在人群中做侦察兵的,似乎不止是扎布公爵的人,还有两个侍女模样的姑娘,也许正如昨天那个手下报告的,是扎布的未婚妻也来盯她了吧。听说叫什么奥莉维亚,她派人来干什么?是对盈禄家族好奇,还是别苗头来的? 眼见着他们从灰堡带出来的东西迅速减少,而魔法石却越堆越多,司文家族的人也渐渐或心满意足,或失望无奈的散去,一切安排都即将圆满完成的时候,孤儿忽然感觉脚下一震。 起初,她还以为是那几个争抢最后的丝绸和咖啡豆的人的撞到了展示台所致,但很快就发现那震动越来越强烈,似乎是附近有人在盖房子打地基一样,最后脚下甚至摇晃起来。 这时候她听到了有人惊呼,展台下的司文族人惊慌的后退,展台边缘的自己人也纷纷因站立不稳而被甩下去,同时吱吱呀呀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她吓了一跳,连忙站起来,明明是坚实的木头台子,可她却似乎踏在波涛之上,脚下的起伏相当之大,最后她站的中间地带向下塌陷,两边的地方却向上隆起,眼前的景物全歪斜了。 在这种情况下,从两米高的台子上摔下去,假如不是头部着地,且撞上硬物,她了不起重伤,并不一定被立即摔死,但连摔带砸,尤其展台两侧的木柱木板向里合拢,全砸在她身上,她的小命一定难保。 到此刻,她终于意识到了巨大的危险,立即想从台子后的楼梯逃开,可却发现连站也站不稳了。慌乱中,她看到因为站在展示台边缘而最先被甩下去的小四四一脸惊慌的向她这边扑来,那四个分站台子四角保护她的佣兵也是一样,可他们都鞭长莫及。 这样一个热闹的临时集市,那么多的人,可是这一刻,却只有她自己面对。 “阿德斯!”她下意识的喊,身子不可控制的像一边歪倒。 “我在。”不期然的,一个声音真的从背后响起,在这么紧急的时候,孤儿听来却觉得格外温柔。之后她脚下一空,落了下去,落下了这个有两米多高的木台。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 快请修士来 落下的一瞬,她感觉有一条坚强的手臂环住了她的腰时候因为身后人的关系,她并没有摔倒,但是他强行把她按得弯下腰去,而他的整个身体包覆在她的身后。 呯呯嘭嘭的声音近在咫尺的响起,溅起大片尘土。孤儿紧闭着眼睛,屏住呼吸,但身体被包围在一片温暖中,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如何。 不知过了多久,耳中开天裂地般的声音终于停止了。 孤儿睁开眼睛,看到眼前是一片碎石瓦砾,灰尘还在空气中弥散,而四周静得可怕,一瞬间,她有身临世界末日之感。 她的身体还给一只手臂抱着,紧贴在背后的是一个坚实的胸膛,有力的心跳似乎一下一下撞击着她的心房。他没事!他还活着!这念头充满着她的大脑。 转头望去,就见阿德斯一手托住一根横向倒下的、碗口粗细的木粱,正是这根木粱架住了塌下来的碎木和其他木桩,免于两人被埋在下面。 可这是很大的重量,尽量阿德斯属于力大无穷的类型,但也有些承受不住的样子,才短短一刻,手臂已经微微颤抖,汗水顺着他的额头流下,打湿了蒙面巾和孤儿光裸的后颈。 同时,还有更温热的液体落在了孤儿的脖子上,那是他的血,有一颗长长的铁锥居然穿透了他宽厚的肩膀,从他的后肩钉入,那染血的锥尖。可怖地、狰狞的、突兀的出现在他的肩前。因为是开展示会,他没有穿盔甲,甚至连皮甲也没有,只穿白色的亚麻衬衫,艳红刺目的血花正迅速染红他肩头及胸前的衣服。 孤儿感觉浑身冰凉,惊恐的盯着那锥尖在眼前无数倍放大,完全不能反应,周围环境的情况此时都不能反射进她地大脑,直到阿德斯咬着牙对她说。“快离开!” 天哪,正是他受伤的手臂在托着那木粱,因为过度用力,他身体内的血更多的被压出身体。顺着他肩膀地伤口汨汨流出,似乎他的血液会给榨干似的。 “快离开,危险!”见她不动,他吼了一声。 孤儿像被什么刺激到了一下。立即行动了。因为被阿德斯保护着,她的身体没有受到一点伤害,可她没有听话地从旁边的一空隙钻出去,而是奋力扶起一截体积不大。但高度却够的断木,支在那根木粱离地而较低的一个位置,减轻阿德斯爱伤手臂地重负。而当她一钻出阿德斯保护式的怀抱。他另一只手也可以帮忙支撑木粱。 “快离开!”他第三次命令。 “我不!”孤儿干脆利落的拒绝他。同时迅速又小心地堆起所有能搬动地东西。稳固在木粱下,也不管碎木扎伤她地手。 要她立即离开是容易的。但她不能扔下阿德斯一个人,这木粱脆弱得很,如果塌下来,只怕他不死也要重伤。而只要她帮忙清理一下出口,支撑一下空间,相信外面地人马上就会来帮他们,到时候两人一起离开。 阿德斯望着她,明白她一定是不肯服从的,急得不知如何是好,但心里却也有一种奇异的温暖,那是从没有过的感觉。 在战场上,生死一线,也有手下和兄弟不离不弃,但此时挡在他眼前的却是个女人,她没有能力自保,却还想保护他,这种感觉是新奇的,好像一捧清泉浇在他石头一样冷硬的心上,千锤百炼也无法动摇的心底,却因这水样的坚持而松动了根基。 见她粉红色的身影在狭小的空间内动来动去,还不时发出 呼,想必是手受伤了,阿德斯小心翼翼的换过完好的木粱,受伤的左手费力的移过一根木头,继续加固这个脆弱的顶。 “挖这边!挖这边!不要碰那边,小心小心!会塌的!”他听到她大声叫,在这样的危局中居然非常清醒冷静,作为一个女人来说,特别是动不动就昏倒,受一点惊吓就会尖叫的贵族小姐来说,她实在是非常出色的。 废墟外的人们早已经开始动手救援,只是各自为政,效率低下,而且乱挖起来,对埋在下面的两人造成了另外的危险,但他们听到孤儿的大叫后,迅速集中到一侧,小心的搬起一块块木板和断木柱。 本来展示台也没多大,只是塌陷的方式比较奇怪,似乎要集中力量把孤儿埋起来似的,这时候大家动手,很快就挖到了出口。 “小姐,您怎么样?”小四四第一个出现在孤儿面前,双手手掌满是血迹。 “我没事。快找东西支撑一下,不然阿德斯大人没办法出去。” 说话间,詹姆也出现了,他和小四四两人一起钻进了废墟下狭小的空间,立即找趁手的东西支撑木粱。而他们两人一进入,废墟下都转不开身了,逼得孤儿再度贴紧阿德斯。 血,仍然再流,还有他粗重的喘息、紧咬牙齿的细微咯咯声、汗水一滴滴落下,这一刻,孤儿窝在他胸前,很想就那么背他出去,可是她没有力气,没有人帮助的话,根本什么也做不成。 而当他们四人终于从废墟下爬出来,整个展示台瞬间塌倒,夷为平地。 “诸神保佑,伯爵小姐没事。”老板娘大呼小叫着跑过来。 孤儿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小四四就站在她身侧,身后跟着詹姆和阿德斯。他也不用人搀扶,就这么自己走,而现场乱成一团,四处都是嘈杂的人声。 孤儿无视周遭的一切,大步往旅店内走,无意中瞥到那几个奸细样的人,无论男女全都躲在一边看热门,不禁恼火。 “修士,快找个修士来!佣兵大人受伤了!”她大声喊。 盈禄伯爵小姐手头那么大方,而好好一个展示会却以这个结局收场,重要的是,这意外还是发生在自己眼皮子底下,老板娘一直诚惶诚恐,紧张的跟在后面,此时听孤儿问起,忙道,“我认识一个修士,是我们司文家最好的医生,不信您打听打听,就连公爵府的医爵士也没有艾尔修士的医术高明。而且他收费很低,遇到没钱的穷人和偶尔到这里来做生意的零人都肯医的。当然,伯爵小姐不在乎钱,可我是说,艾尔修士是神医,一定能医好佣兵大人。” “说这么多干什么?还不快请来。” “是是,瑞西,快去请艾尔修士来。”老板娘高声叫道,声音可比孤儿大多了。 “阿德斯大人的房间在哪里?”孤儿问。 “这边请,我领您去。那可是除您的房间外,本店最好的了。”老板娘忙不迭的在前面带路,胖胖的身子居然很灵活快速,而令孤儿没想到的是,阿德斯的房间居然就在她的对面。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 率先推门而入,把也想进门的老板娘挤在外面。一而来的就是阿德斯一贯简朴冰冷的气息,房间内整洁得好像没有人住过,而他的巨剑疾风就摆在床上。 孤儿上前几步,想把疾风剑拿开,没想到手还没碰到剑,就看到剑上冒出一层红色光晕,热度很高,一下就烫到了孤儿的手,骇得她惊叫一声后退。 “小姐,请不要碰疾风剑,那上面有禁制,除了大人,无人能解。”詹姆连忙道,让开道路,让后面的阿德斯上前。 阿德斯一伸手,就把疾风剑抓了起来,横放在枕头下。 怪不得他经常不带着这神剑,也不怕丢,原来除了他没有拿得了,这恐怕也是魔力吧?孤儿想着,同时上前一步,把床单揭开,整理了一下枕头,道,“你快躺下,铁锥想不要拿下来,待会儿等修士 她惊叫出口,因为她的话还没说完,阿德斯已经自己把铁锥拔了出来,鲜血立即喷溅。他的额头冷汗不断,可眉头也没皱一下,“詹姆。”他轻叫了一声,整个衬衫的半边都给血染透了。 “是,大人,早准备好了。”算正常,“威尔,快来给大人上药、包扎。伯爵小姐,您能先回房休息吗?您在这里,只怕不太方便。” “可是轻轻推着往外走。 “小姐。请您放心,您也不是不知道我们地职业,受伤是家常便饭,你别看威尔模样不起眼,只要他不死,我们在战场上受的伤全是他来治疗,手法熟练着哪!方法嘛,是有点简单,可简单却能保命。这就很不错是吧?” “到底要怎么做?”孤儿急得要哭了。 詹姆最见不得女人哭,何况是这么美丽可爱的贵族小姐,本不想说的话,这下也全说了出来。“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以烈酒清洗伤口,这种程度的贯穿伤,正反两面都要消毒。而且用酒量要大。最外侧的伤口要用火烧,再敷上药,最后再让大人喝点酒,睡一觉。” “我的天。你们这是屠杀还是治伤?这样野蛮,人哪受得了!罂粟花奶有没有?” “呃,似乎没带出来。”詹姆挠挠头。“因为是保护你环大陆旅行。没有考虑到会有这么多意外的危险。” 意外?才怪! “我那儿有罂粟花奶。因为我偶尔会肚子疼,你去找艾丽要。我腿软,走不动路了。” “谢谢小姐好意,可是大人从来不用止痛的东西。他说过,疼痛,证明他活着。”詹姆礼貌地说。 这是什么逻辑?!孤儿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焦躁的在走廊里来回乱走,好像一只被困住的小兽。这个佣兵头子赚点钱可真不容易,差不多九死一生了。 在灰堡,他要面对忍者神龟的进攻,伤了手要自己缝合;在精灵家,他要跟一个突然冒出来地怪物搏斗,也是处在生死边缘;在追风家更不用提,与白骨髓一战险象环生,令人想不到的是,在相对封闭司文家也会出事。而且,他受的伤,一次比一次重。那么下一次,他会不会失去生命? 孤儿猛的摇头,因为她实在不知道如果面对他地死亡,她会怎么样,还是干脆驼鸟的不想。 现在她可以肯定,有人在阴暗处盯着她,而且想置她于死地。可是她实在想不出得罪过谁,严重到对方对她追杀不止。那个人好像有某种能 果不是阿德斯的话,她可能死了几回了。 是谁?或者是她无意中做过什么,得罪人而不知?是不是与不破之城有关呢?和她的使命有关吗? 正想着,她听到房间内传来一声压抑地闷哼,因为房间门没有关紧,清晰的传入了她的耳朵。她有冲动堵上耳朵不听,但这样又听不到詹姆地话了。 他很疼吧?虽然他很能忍痛,在被她地魔法刺扎地时候也赌气样的吻她,可现在这种痛法是肯定不一样地,“詹姆,想想办法呀,别让他再疼下去了,不然有没有让他昏迷的办法?打他的头一下怎么样?” 詹姆吓了一跳。袭击大人,那不是找死吗?! “亲爱的小姐,您真的不要太担心。”詹姆苦口婆心的劝,“其实大人在以前的战斗中,受过的伤比这个重多了。大人无论做什么都身先士卒的,这么多年来,大伤小伤不断,每回都是威尔给治疗的。有一次被敌人用剑穿腹而过,他就带着那柄剑砍杀了对方三个有名的骑士,得到那场胜利才倒下,还好没有伤了重要的内脏,之后养了三个月才康复。还有反出驿马家的那回,他给列斯达那混蛋和一个贱人暗算,身中数刀,刀刀深可见骨,血都要流干了一样,活活在生死线上挣扎了十天才苏醒。那时候好多人都说要给大人喝过量的罂粟花奶,让他安静的离开,因为他实在太痛苦了,旁边看着的人都受不了。是我和汉姆拼命阻拦,因为我们知道以大人的性格,宁愿痛死,也绝不低头,即使面对死神。做为他的侍从,怎么能违背他的意愿!所以这点小伤没事啦,伯爵小姐不要紧张。” 怎么能不紧张呢?听了这番话反而更紧张了。 孤儿目瞪口呆,虽然知道做佣兵过的就是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尤其像阿德斯这种永不言败、在战场上又不会背信弃义的人。但生于和平年代的她一直没办法想像其中的凶险与艰苦,今天听詹姆说起,居然生出了一种很心疼的感觉。 而列斯达不是驿马家那个痨病鬼吗?不对,他们驿马家掌握重要职位的人,名子是一代传一代的,完全相同。但列斯达也很可恨了,上几辈子叫这个名子的人伤害了阿德斯,这辈子用这名子的人竟然想娶查查那样可爱的女孩。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那个贱人又是谁?”她问。 詹姆听到这问话,倒吸了一口凉气。 诸神保佑他,怎么一着急,把这事都说出来了?那是大人最深切彻底的秘密,绝不能让任何知道。现在他居然给说出来了,怎么办呀?可是也不能怪他,伯爵小姐那么担心,眼泪就在眼眶里滚来滚去,对大人的关心之情这样真挚,他如何能无动于衷? 孤儿在一边见詹姆不但不回答她,反而脸都绿了,立即明白了怎么回事。她也是冰雪聪明的,自然明白是詹姆很可能是在情急之下泄露了一个不应该给人知道的事,因此忙安慰詹姆道,“不方便说,我就不问了。请放心,今天听到的话,我绝不会向任何人透露一个字,阿德斯大人也不会知道的。”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 提防破伤风 詹姆感激的点点头,心想怪不得大人对伯爵小姐这样与众不同,她是值得男人这样对待的。虽然是雇佣关系,但大人这样奋不顾身,不可能没有感情的因素。只是当伯爵小姐知道了他们阿德斯军团的一切秘密会如何呢?十之**会掉头就走,或者还会流露出鄙视的眼神。 可怜的盈禄伯爵小姐,千万不要爱上不能爱的人哪!可是看她这样子——唉! 他深深的叹了口气,只听孤儿又道,“里面还没好吗?怎么这么慢!不过詹姆,你要记得,一定不要让阿德斯大人的外部伤口愈合。” 这话让詹姆大感意外,难道他看错了,伯爵小姐不是心疼大人,而是怕大人死不了吗? “你不知道吗?”孤儿看着詹姆疑惑的表情,进一步说明,“他的伤口非常深,应该算是贯穿伤,绝对禁止外部缝和,而且还要扩大创面,不然很容易得破伤风,那可是会死人的。而且你没看到吗?那铁锥带锈,这样更容易出事。” “破伤风是什么东西?” “唉,我没办法解释,你记得我的话就好,让他的伤从内到外慢慢愈合,相信我,我不会害他的。”孤儿和詹姆说不清楚,再说她对医疗知识也就一知半解,恨只恨双氧水、碘酒她都有,却都没带在身边。烈酒消毒虽然也有用处,却总感觉差点疗效。等约定结束,两人分手的时候,也许她该送他一箱伤药,他实在太容易受伤了。 想到这儿。不禁有点心酸和惆怅,但她马上把这情绪压在心底,再三嘱咐。直到詹姆绝对相信,并一再保证执行为止。 不久。艾尔修士被请到了。 “伤口处理的手法虽然野蛮,但干净利落,效果不错。”艾尔修士又在房间内逗留了一会儿后,出来后对孤儿说,“我配了点草药。早晚给病者各喝一次,他身体强壮,伤口也没有伤及筋骨,相信很快就会好起来。但是这几天不要以酒精助他入眠,按时喝我的药就行。还有,一定不要让外部伤口快速愈合,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此话一说,詹姆对孤儿的钦佩之情立即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而孤儿对艾尔修士地景仰也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没想到在塔撒大陆这种医疗技术落后的地方,还有人注意到了破伤风的危害,虽然这名看来没有八十也有九十岁地老修士不知道这种疾病的名子。却认识到了它地危害。 冲这,孤儿无比信服这位老人。 “谢谢您。我们一定会按您吩咐的做。艾丽。送修士大人下去,付一个金币的诊金。”她对跟来的贴身侍女说着。 “并不需要这么多。”老人要拒绝。 孤儿连忙道。“不,还请您收下。如果这钱今后能帮到没有钱看病的穷人也是我地荣幸,就算是我奉献给诸神的了。但在您离开这里前,还请为我的手下检查一下,他们中有的受了些外伤。” 修士脸上露出慈祥的笑容,吻了一下胸前挂着的药神佩饰道,“我一定尽心尽力。诸神感谢您,盈禄伯爵小姐,您一定会事事如意的。” 事事如意?如果没有追杀她就好了。双如果她能找到使命并完成它更好。再如果她能把阿德斯拐到地球上最好。可是这些事情,目前一样也无法实现,第三个愿望更是根本不可能的。 但这些事情只能放在心底,对谁也不能说出来。唉,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真是累啊。 送走艾尔修士,孤儿想去看看阿德斯的伤,不过先进去一步地詹姆出来说他睡了,最好不要打搅,把孤儿拦了回去。 这个时候孤儿不想太任性,毕竟阿德斯为她受了这么重的伤,于是只好先回自己的房间去,简单地梳洗了一番,然后由艾丽细心的挑出她掌心中扎地木刺,敷了一点艾尔修士留下来地草药,最后听听小三三和小四四说说对今天这件事的一些看法。 他们行动很快,在阿德斯治伤地这段时间里,已经把展示台那边基本清理了一下,把剩下的货物和收集的魔法石重新装箱,存入了旅店的仓库中,今天交易的帐目也做好了。 依照孤儿之前的规矩,不管发生什么事,当天的帐目一定要算清楚,否则就是违反了盈禄家规。 “阿德斯大人的手下,也已经做好了警界,相信不会再出什么问题。”最后,小三三道。 “这件事不是个意外吗?”孤儿明知道是如此,却没想到两个跟随她多年的奴隶保镖居然也是这样想,不禁有此一问。 “大当家,我们明知道您会一直坐在展示台上看交易的情况,能不弄得结实一点吗?”小三三道,“您也知道我们的技术,就算这一天台子上有太多人来来往往,也绝不会出现这样低级的失误。可是展示台就是塌了,而且很多木头粉粉碎,所以肯定有一些别的原因,说不定就是针对您的阴谋,也说不定就是司文家。哼,他们看不得咱们盈禄家比他们有钱,过更好的日子!” 他越说越生气,小四四却摇摇头道,“未必是司文家,就算他们有这个心,也不必在这个时候动手,这样做不是故意招人怀疑吗?我虽然没见过司文公爵,但相信他不会笨蛋到这个地步。” “现场情况怎么样?”孤儿问。 小四四皱紧了眉,“我看过那些木板,断裂的纹路像是被利斧劈的,但断口边缘却有火烧的痕迹。昨天我们搭好展示台后,阿德斯大人派了人守夜,据那些弟兄讲,连一只鬼也没有靠近过,而今天的展示台塌得那样厉害——我觉得巫师或者魔法师施展了残余魔法的可能性比较大,不然无法解释刚才的情况。” “我们之前得罪过巫师或者魔法师吗?”孤儿开始头疼,“而且得罪到非杀我而后快的情况,我实在记不起来了。你们帮我想想,主要是咱们挖出阿德斯大人的前后日子。”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 不能陪一辈子 个人一起苦想,但都没有什么特殊印象。 半晌后,小三三才道,“大当家,如果您真的得罪了那些古古怪怪的巫师或者魔法师,时间方面未必是挖出阿德斯大人的先后。我觉得您陷入了一个误区,因为报复未必会立即进行,也兴许是您在继承盈禄家时就让人看不顺眼了,只是一直没机会,或者因为什么事耽误了。有人要暗算您,和你之前做过什么,在什么时候做的根本无关。也许您无意中路过什么地方,有人看您不顺眼,就想置您死地而后快也说不一定。所以我觉得当务之急,是怎样保证您的安全。” 小四四点头,很赞成他的观点。 可是孤儿很苦恼,“但这根本是防不胜防呀,要怎么保护我?再说有千日作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不找到真正的幕后黑手,难道就一直这样紧张?” 她说的也有道理,可两个奴隶保镖显然对这件事也毫无头绪。 孤儿见此,只好安慰性的笑笑道,“其实也不必过度担心,之前你们虽然尽力保护我了,但注意力比较分散,今后我们事事小心,未必就不能抓到对方的把柄。好啦,先回去吧,等我办完这件事,咱们就离开司文家,等过了福临家,回到咱们飞轮海灰堡,我就不信想害我的人还敢追来,到时再商量对策好了。现在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大人的伤,还有我和扎布公爵会面地事。” “您还要和他会面呀。”小三三瞪大眼睛。“虽然小四四说他的嫌疑不大,可是毕竟也不能完全脱了干系,我觉得我们立即就离开司文家比较好。” 孤儿摇了摇头。 她更倾向于小四四的分析,觉得幕后人和扎布无关,也不喜欢波光园,但她不能立即就走,因为她是有任务的,不能在还没有确定魔法石的下落前就随意离开。 她的心腹手下,也就是小三三和小四四当然知道她此行的目的。所以她不用费力解释,那两个人就明白了她坚持不走是为了什么。虽然感觉很危险,也只有继续硬着头皮待下去。 好在有阿德斯军团在,从之前一路上的反应看。他们完全依赖阿德斯军团,就算之前曾经为孤儿花这么多雇佣佣兵有些不解,现在也完全觉得大当家地决定相当英明。 三人商量了一下今后行动的保安的措施,小三三就匆匆离开。去和詹姆沟通了。 而小四四一直沉默不语,犹豫了半天才对孤儿道,“小姐,我觉得我们中也许有内奸。不然幕后人怎么这么清楚您的行程?我觉得应该尽快找到这个奸细,然后宰了他,这样小姐才能暂时安全。我不赞成急忙找出幕后人。他姐。我不得不这么说,毕竟阿德斯大人不能陪您一辈子。” 是啊。小四四这说地对,可这话像一根刺,比所有刺入她掌心的木刺还要疼痛,而且一直一直拼命的往心底钻。的确,他不能陪她一辈子,他地一年,是她买来的,今后就算她继续有这样的财力,他也未必会留在她身边。说到底,她还是要靠自己。 “我太冒犯您了吗?小姐?”小四四问,声音里满是痛心的意味。 孤儿微笑摇头,“没有,你说地是对的。可是你知道,目前寻找魔法石比一切都重要。我答应了不破之城的城主朱丽,就一定要做到,我们这些商旅,讲信用是第一品质。至于说奸细,我看到未必,如果要置我于死地地人真是魔法师或者巫 们有地是办法了解到我地行踪。而这回跟我出来的年,我不相信他们中有人会背叛我。” 小四四苦笑摇头,“小姐,您真是善良,真希望天上诸神把一切地好运给您。知道吗?在精灵家的日落之城的白泉边,在鹰岩堡的最后一项比赛中,在刚才展示台塌掉的一瞬间,我很想代替您,真的,如果您的生命受到了威胁,我情愿为您去死,可是我太没有能力了,一直没有那个机会,能在您身边保护。看吧,我是个没用的奴隶,小姐对我这样好,对一个奴隶像朋友般对待,从没有侮辱过我的尊严,可我却什么也不能为您做。” 听了这话,孤儿心里不禁涌上一股暖流,她走过去,拍拍小四四的手,感觉他明显的一颤,真诚的微笑道,“不要这样说啊,你对我一直很好,一直陪我,应付了多少困难。你就是我的朋友,不要说自己是奴隶。如果你真的为我而死,我会伤心的,你愿意让我伤心吗?”她大大的拥抱了一下小四四,“你还记得吗?我之前骑不好马,是你教我的;我跳不好舞,是小三三陪我练习,我踩烂了他两双鞋子;我们在外出做生意时,遇到马儿过不去的路,是你背着我;我生病,也是你一夜一夜守着我;半路遇到流民劫匪、散兵游勇,是你指挥我们商队的全体人员一起抗击;我们半夜睡到野外,是你们四大保镖把我围在中间睡,只因为我听到狼叫,感到害怕。小四四,这些我全记得,人的感情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建立的,也不是随便磨灭的,我以后不许你说为我去死的话,要好好活着保护我,将来还要做盈禄家的封臣呢。” 她这番话说得发自内心,自然就真诚无比,以至于她在小四四的目光中看到了泪光,还有一些她无法明白的东西,犹豫、挣扎、痛楚。 “小姐,我亲爱的小姐。”他低声呢喃,声音分外温柔,“我希望你一直平安,永远平安,而且要活得幸福。不管怎么说,加诸于您身上的危险我无法避免,但如果真的危及到您的生命,我愿意付出一切来保护您。”说完,也不等孤儿回答,突然低头吻了孤儿的头发一下,之后匆匆离开。 孤儿愣在当地,一时没有反应,因为小四四一惯拘谨,虽然一直待在她身边,却从没有逾矩过。今天这是怎么了?居然吻她,虽然形式上是朋友之易,可感觉却不像。 天哪,小四四不会爱上她吧?诸神,你不要捉弄我,我不想命犯桃花啊,虽然之前一直再犯,有很多人追求她,可目前的几个人全是她不想伤害的。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 业余活动只一样 乱了一下午,等一切都平静下来,已经是晚上了。 孤儿感觉身子像被马拖在地上跑了十几里山路似的,无一处不疼,疲惫极了。但当艾丽服侍她躺下后,她却又一点睡意也没有,一会儿想去看看阿德斯怎么样了,但又怕打搅到他的休息,再想想那个幕后想除掉她的人,又觉得莫名其妙的恐惧和愤怒。就这样迷迷糊糊、半梦半醒的时候,忽然听到露台处有人敲击。 因为一路上一直不怎么太平,艾丽也有些紧张,睡觉时比较惊醒,此时一听到动静,像被电到一下跳了起来,张口就要喊叫,还好孤儿及时制止了。 其实初听到突然的声响,她也吓了一跳,但随即意识到露台上的人也许是有事找她,但不方便直接从旅店的入口进来,这才用这种方法的,假如真是坏人图谋不轨,怎么会在行动前敲窗? “拉开窗帘看看。”孤儿从床上坐起,披上睡袍。 艾丽十分胆怯,可是既然大当家这以说了,也只得战战兢兢的咬牙上前,走到窗边后,做了半天精神准备也没敢拉开窗帘,但这时敲窗声又起,她受到惊吓,双手下意识的用力,倒拉开了窗帘。 窗外,明月如钩,一年轻英俊、身材高大之骑士手举一只玫瑰花站在月下,一脸讨好又好看的笑容。 艾丽从惊吓立即变为花痴,凝视着窗外之人,四肢发僵。以为是诸神派来给她的情人,直到孤儿笑着吩咐,“艾丽,别傻站着啊,快让詹姆进来。” 艾丽这才回过神,连忙把上了三道锁地厚重木窗打开,让詹姆侧身进来。 “这么晚,有什么事啊?”孤儿看到詹姆有点狼狈,不禁想笑。 詹姆先是上前几步。把花放在孤儿的床上,然后优雅的后退,绅士气派十足,“伯爵小姐。真是打搅您了,可是我实在没有其他办法,只好请您来帮助。” 孤儿愕然,不知道詹姆有什么事找她。难不成是半夜向她求爱的吧? “是这样的。伯爵小姐。”詹姆解释道,神色间还有点不好意思,“依照艾尔修士的嘱咐,我们一直没有吵醒昏睡的阿德斯大人。因为他失血过多,要让他充足休息。但艾尔修士也说了,当大人一醒。就要喝下他配的那副草药。我早就熬好了药。一直放在炉火上温着。就等大人醒来后立即服用,可是刚才大人醒了 “他醒了?!”孤儿惊喜极了。打断詹姆。 这死佣兵头子的恢复力真是强悍,以那样地伤,她本以为他会躺上三天不能动,还要随时提防发烧、高热、昏迷不醒。 “是啊,醒了。”詹姆露出无可奈何的苦笑,“可是无论如何也不肯喝药,这样就罢了,居然还要喝酒,不给他拿,他就发了火。唉,我们家大人发火是很可怕的,我那群兄弟背信弃义,全跑了,只留我一个人在那顶雷苦劝。” “真不乖。”孤儿哼了一声。 詹姆本想说,可不是嘛。但考虑到一样的话,有地人说了没事,有的人说了就要受军法处置,所以聪明的没接口,只是道,“反正我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借口帮他去酒窖拿酒跑了出来,想看看伯爵小姐有什么好办法劝大人没有?我也不敢敲门,怕让他听到,只好走窗子,如果吓到伯爵小姐了,还请您原谅我。” 孤儿没想到詹姆半夜爬露台就为了这件事,不禁啼笑皆非。 八百多岁了啊,阿德斯先生, 个药也让人哄着,都说男人不管多大都像小孩子,看假。 “好吧,我不能担保成功,但是试着帮你劝一下吧。”她想了想道,“我的方式有点野蛮,你不要受不了,以为我欺侮了你们大人才好。” 詹姆一听,立即展开笑颜,可爱地模样看得艾丽心醉神迷,“那可要多谢伯爵小姐了,您现在就过去吗?可找个什么借口好呢?” “就说你在酒窖遇到我了,结果被我逼问出情况,所以我就跑来了。”孤儿从床上爬起来,看看身上的睡袍很保守,干脆没换其他衣服,光脚穿着软毛鞋就要出门。 詹姆连忙道,“等一下,伯爵小姐,您不能空着手去啊!药我放在老板娘那儿了,您听我的脚步声,待会儿我拿着药和酒从楼下上来时您再出门,咱们一起去见大人就好。嘿嘿,万一您也劝不住他,至少我拿来了酒,他不会军法处置我。” “你们这些男人还真是乱来。”孤儿哭笑不得,“他任性要喝酒,你们该阻止才是,哪能为了自己的安危就不尽忠言呢?再说,他居然为这一点小事就要军法侍候,哪有这样地!” 詹姆挠挠头,“以前大人受伤都是这样的,威尔给处理好伤口后,每天都喝得醉醺醺的,也会好得很快呀,他实在不惯吃药。反正也死不了,不过多受些苦楚。” 死不了是什么意思?是说他这次地伤,还是有什么深意?孤儿心里闪过一个疑问,但马上把精神又集中到吃药这件事上来,打发詹姆快从露台离开,她则趴到门边,注意着有没有脚步声由远及近。 很快,詹姆走过来了,孤儿轻轻打开房门,尽量不发出任何声响。而她一踏出门槛,詹姆也正好走到,两人配合地时间刚刚好,看来对门而居还真是方便,不过詹姆看来有些紧张。 他把手中一个放着药碗地托盘递给孤儿,然后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门,再指了指孤儿,意思是:我先进,通报后您再进。 孤儿点了点头,意思是:别怕,一切有姐姐作主。 詹姆虚弱的一笑,敲了一下门,只听房间内“嗯”了一声。两人对视一眼,詹姆推门而入,孤儿则等在外面。过了好一会儿,还不见詹姆来叫她,以为阿德斯又拒见,干脆像往常一样,直接推门而入,却看到詹姆刚给阿德斯系好蒙面巾。 原来,他在自己人面前是不会遮盖住脸地,至少是在亲随侍从面前。那为什么就是不肯让她看?这一路行来,他们同生共死,也应该算亲密了吧? 看到阿德斯,孤儿心里不知怎么呯呯乱跳起来,或者是因为两人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后再度相见的缘故。她以为阿德斯一定会躺在床上,虚弱而可人疼,没想到他是坐在床上的,没有受伤的右手拿着一块白布,显然在此之前,他是在擦那柄疾风巨剑,似乎他的业余活动就这一样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 劝药 儿突然闯入,詹姆吓了一跳,因为他才和大人说过伯见,大人还没说答应与否,没想到这位大小姐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进来了。而冷眼旁观大人的表情,却似乎没有愤怒,只有无奈。 奇怪,很奇怪,值得研究!至于他,酒已经奉命拿来了,就算大人要发火,也发不到他身上,至于吃不吃药,那要看伯爵小姐的本事,他现在要进入看戏模式。 “孤儿小姐,您的风度和教养一点也没有好转。”阿德斯开口,声音冷冷的,可却带点亲近感。 孤儿耸耸肩,“我有没有好转没关系,重要的是你能好转。” 阿德斯看到了孤儿手中的托盘,不禁皱皱眉,侧头看了詹姆一眼。 詹姆连忙道,“这不关我事,我去酒窑给您拿酒,遇到了伯爵小姐。”他把事先和孤儿设计好的说词添油加醋的讲了一遍,连细节都很清楚,不禁令孤儿佩服他的说谎功力,恍然间她听着这番话,还以为真发生了这些事似的。 阿德斯不置可否,只说了两个字,“不喝。” 他以为孤儿会采取说服、教育、打赌、甚至激将法来说服他,不过孤儿没有,只是露出了笑容。那笑容在詹姆眼里是如此迷人媚惑,可在阿德斯眼里却是如此邪恶,似乎那只潜藏在她身体里的小恶魔又出来哈哈大笑一样。 孤儿向前走了一步,阿德斯非常警惕的问了一声。“你要干什么?三更半夜地,一个贵族小姐跑到一个男人的房间里,传出去有损你的名誉。” 孤儿一直走到阿德斯的床边,不怀好意的笑道,“谢谢你关心我的名誉,不过我不太在乎这个东西。再说,我是探病来的,并且亲自给昏迷不醒的佣兵之王喂药,外面的人说起来。只能说我有天使地心肠,不仅心地善良,而且对和自己有生意关系的人如此真诚。这样说来,我的名声只会更好。根本不会受损,看来您是白担心了。” 阿德斯吓了一跳。喂药?这是什么意思! 只听孤儿继续说道,“既然您伤的那么重,恐怕这药无法下咽。那我口渡好了,您也不用摘下面巾,只要张开了嘴,我就可以嘴对嘴喂给您。而且我们还不用肌肤相亲,这样不好吗?”说着,坐在了床上。距离阿德斯不过一尺地距离。眼睛瞬也不瞬的看着他。 只一回合。阿德斯就被压得死死的。一边的詹姆先是目瞪口呆,之后对伯爵小姐地崇拜泛滥成灾。可惜他不敢笑,忍得快内伤,偏偏脚下挪不动步子,舍不得下面的好戏。 他们家大人是谁呀?死神般的人物,谁敢反抗和招惹?如今给这小女人治得死死的,他之前费尽口舌也不能劝大人一句,可伯爵小姐才说了一句,大人似乎就反抗无力了。 “不喝。”阿德斯负隅顽抗,“你再走近一点,我不客气了。” “好啊,你杀了我好了,到时候全世界地人都知道你死神阿德斯杀死雇主。”孤儿一点也不怕他的威胁,“我还告诉你啊,我今天因为那件意外吓得腿软手软,不能碰的,一碰就倒,受伤了也算你伤害我。”她用勺子搅动了一下温热地药,闻到它散发出苦而甘冽地味道,“您再想想,您受了伤,如果恢复得不快,等于偷了我地钱。” “偷钱?”詹姆终于忍不住插口。 “那当然,我当初花了五十万金币的价值和阿德斯大人做了约定,买了贵军团一年地时间。”孤儿好整以暇的翻小茬,“当时我们并没有说明在一年的时间里,你们每天要服务多少小时,于是我按照惯例,认为那是二十四小时不停。而实际上,你们的服务远远没有达标。不过算了人善良又大方,不计较这些细枝末节。可你们也不能太过分是不是?三天两头生病,还不好好吃药,耽误恢复的时间,这样我不是损失大了吗?我找谁诉苦去。” 其实阿德斯哪有三天两头生病,他属于轻伤不下火线还差不多。但这时候孤儿就这么说也没办法,他不像孤儿这样伶牙利齿,心里有话也说不出。 “所以我认为,你不喝药,就是主观故意减少为我服务的时间,是你违约了,我不但不把那另一半金币付给你,这些日子我帮你忙时的金币还要你返还给我。另外,你们没为我服务的时间也要算上一算,不好好合作,不好意思,咱们就公事公办呗。” 伯爵小姐好聪明,这下大人完蛋了。他可能不在乎钱,可是拿到金币又退回去,传出去会影响阿德斯军团的声誉。问题是伯爵小姐虽然有点强词夺理,说的那些话却又都在道理上站得住脚,怪只怪大人和伯爵小姐做约定的时候没有就细节进行说明。现在看来,当初伯爵小姐挖了很大一个陷阱给大人跳,大人还傻乎乎的以为自己占了上风呢。詹姆一边欣赏好戏,一边分析,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哪一边的。 “你到底想怎样?”阿德斯被孤儿挤兑的没话说,虽然冷着脸,保持着强硬,但怎么看怎么像色厉内荏,勉强支撑。 “没怎么样呀,合作嘛,关键看你的态度。”孤儿笑得极其恶劣,“阿德斯大人,您看,你是要违约还是要杀了我?您是要自己喝,还是我喂您?” 阿德斯很想让眼前这可恶的女人喂他,因为从她那娇嫩的粉唇中说出这些话虽然甜甜蜜蜜的,但却气得他胸口疼,让他很想咬着她的温润双唇,尝一尝是药苦,还是她的滋味甜美。不过詹姆在这里,他只得拼着气出内伤的危险,伸出了手。 “原来要自己喝,好可惜哦。”孤儿把药递到阿德斯手里,转向对詹姆道,“麻烦你把这瓶酒拿出去,难道你想谋害阿德斯大人,好夺取军团的指挥权吗?詹姆,你太坏了,真叫我失望。还不快去!” 詹姆连嗯了数声,连忙收拾东西走人,虽然想继续看这出好戏,可是大人明显落了下风,有可能会恼羞成怒的,到时候他吃不了兜着走,看戏和生命相比,自然是小命要紧。 他明白这是聪明的伯爵小姐给他台阶下,也是给大人台阶下,自然动作迅速。可人才到门口,身后就传来大人冷冷的声音,“詹姆,有个事很奇怪,你说伯爵小姐在酒窑遇到你,为什么我没听到她出门的声音呢?”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 信使 姆心里一凉,知道大人发现了这一切是他搞得鬼,一忽葬送了他所有编得溜儿圆的谎言。不知道大人被伯爵小姐逼迫后,会不会找他算账? “没看到我穿的是软毛鞋吗?”孤儿解围道,“因为你伤着,我根本不敢闹出大的声响,开门关门都像做贼一样,还好意思这样问!” 呼,詹姆喘顺了一口气。伯爵小姐说得好,这样大人就算再怀疑,也没有把柄治他的罪了。伯爵小姐万岁,今后她就是除大人外,他第二个要效忠的人! 詹姆走后,孤儿就背过身去,好方便阿德斯把那碗苦药一饮而尽。 “要不要吃块糖,我有芝麻酥糖哦。”既然占了上风,适当要怀柔一下,免得某暴龙发飙。 “不要。” “那要不要喝点水,吃了药,嘴里一定是苦的吧?” “不要。” “我帮你按摩一下好了,你成天打打杀杀,肩膀一定酸痛。” “不要。” “给我看看你的伤口?” “不要。” “要不开窗通风?” “不要。” “从明天开始我照顾你吧?” “不要。” “那我走了哦?” “不要。” “哈哈,你又上当了!”孤儿爆发出大笑,为再度把阿德斯绕乎进去而得意,呵呵,对付别扭的男人用特殊手段好了,不过现在要立即离开。免得他真气出内伤来,或者失去理智,掐死她也不一定。 再回到床上,孤儿很快入眠,因为看阿德斯地模样就知道他的伤暂时无大碍,所以心中格外安宁,甚至有一点点 因为心情好,第二天她很早就起床了,还亲自给阿德斯弄了点清淡的饭菜叫詹姆给送上楼去。 “怎么是你一直跟随阿德斯大人。不是你弟弟汉姆呢?”把托盘交到詹姆手上时,孤儿好奇的问道。 “因为汉姆嘴巴毒,人又倔强,经常办错事。不像我那么随和。”詹姆大言不惭的自夸。 “是啊,不会说话的人就是会得罪人的。”孤儿笑道,“快去吧,阿德斯大人如果饿坏了也是会发脾气的。” 目送詹姆离开。孤儿就到饭堂去和众人一起吃早餐,在老板娘的殷勤招待下,才吃到一半地时候,旅店中忽然闯进来一个人。二十多岁的年轻,白皙而纤弱,举止带着高人一等的傲慢。穿着类似于宫廷制服的东西。明晃晃地金色司文家族徽竹在最显眼的地方。好像生怕人不知道似的,脖子上还挂着标志项链。 “盈禄家的人在不在?我是司文公爵府地信使。”他皱皱鼻子。带着略略厌恶的神态,似乎觉得自己贵脚踏贱地,连跟这里的人说一句话都是恩典。 司文家族的人本就看不起外族人,特别是经商地盈禄族人,但那只是建立在坐井观天情况下的不良意识,没见过世面而已,这两天民间的气氛已经让孤儿扭转得差不多了,没想到公爵府地人更加令人生厌。 孤儿只当没看见,继续很优雅地吃东西。她手下地人都是跟随她多年的,她一举手一投足,其他人就明白是什么意思,所以也不开口。桌上地佣兵们虽然气愤,不过这该宰的小狗腿子又没问他们话,也不好作答,干脆也继续吃。 于是,这位信使被干在门口半天也没人理,大家照吃照喝,外加谈笑如常。心中却都想:早看出你丫是信使!不过既然你对满屋子的盈禄族人可以视而不见,我们自然也完全可以当你是透明。 受到这样的对待,那信使绝对没有想到,尴尬的咳了咳,又问了一遍,声音也放高。但还是没人理。他只好连问三声,最后声音大到力竭的吼叫了,却得到了一声哄笑,因为一名佣兵讲了一个很搞笑的荤笑话。 田鼠和青蛙去**,田鼠三下两下完事,只听隔壁的青蛙整夜都叫着:一二三嘿!一二三嘿! 田鼠好羡慕,次日它赞叹道:“哇!蛙兄,你好棒哦!。” 青蛙说:“操,老子一夜都没跳上床!” 信使气急了,走到餐桌上猛敲,“我是司文公爵府的,你们全是聋子吗?没听到我讲话?” “呛啷”一声,离他最近的一名佣兵抽出放在手边的长剑来,剑峰平平贴在他的下巴上,“别吵老子说话,不然我叫你变哑巴。” 信使没想到遇到了这样一群野蛮人,吓得差点当场尿裤子,而那明晃晃的剑就贴在他白嫩的脸上,他只能哆哆嗦嗦的不断重复几个字,“我是 “公爵府了不起吗?老子踏平过十大家族的所有公爵府,还在公爵大人的床上拉尿,也没见公爵大人们吭一声,你算什么东西?”那佣兵继续说。 “是是,大人最伟大。”信使为了保住下巴,极其无耻的吹捧,“可我是替司文公爵大人给盈禄伯爵小姐送信的,我们大人想邀请伯爵小姐到府上晚宴。” “你这叫邀请吗?是什么态度?”小三三在孤儿的眼光首肯下站了起来,“这年头的人都这样养狗?到处乱吠的?” “请问,你是谁?”因为那佣兵把剑出了回去,信使终于可以正常说话了。不过他的傲慢是培养了好久的,一时也不能完全消除,所以词句虽然恭敬了许多,语气却还是令人不爽。 “我是盈禄伯爵小姐的侍从。”小三三傲然答。 “我有一封信要交给盈禄伯爵小姐。”信使从衣袋中拿出一封信来,用的是正式的纸张,上面还盖了一个大大的印信,看来像是公文,有些凌驾于人上的气势,一点不像私人的邀请函,反而充满了命令的意味。 小三三冷笑一声,“你也配亲手交信吗?我们家小姐是尊贵的人,怎么能随便和下等人说话。你有信就交给我,没信就滚蛋。” 他说得极其硬气,那信使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把信交了出来。只是他坐在长桌的尽头,那信使不知道要如何递到小三三手上,只得紧张的移着步子,眼珠子左右乱转。 从桌边走过去,不行,占据了半张桌子的人个个看来很凶恶,他这样过去是会被大卸八块的。不是说盈禄家的人软弱,随便欺侮吗?看来外界所传不实啊,真是传言害死人! “哧”的一声在他手间响起,他看到白得吓人的剑尖,差点一屁股坐倒,定睛细看,才发现是那个讲荤笑话的佣兵以剑尖穿透邀请信,抡起来递到长桌的那头。 谢天谢地,终于算是送到了!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 打听 儿打开信看了看,虽然信纸上的破洞影响了一下阅读碍她理会信中的意思。 信的用词极为文雅华丽,可语意却傲慢无礼,大致是说要她进公爵府一趟,好谈论一下对wx 文学艺术的看法,再看看盈禄家有无艺术品出售。 孤儿看着这封信就有点恼火,看来司文家族的百姓都是这种明明没见过世面却还偏偏以为老子天下第一的个性,全是他们的公爵所引领的,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 没错,论起爵位,盈禄家在十大家族中最为低下,谁让盈禄的祖先在神魔之战中表现得不勇敢的,这本来没什么好怨的。但不管如何,她毕竟有有爵位的,而且一个月的财政收入能压过司文家的一年,司文公爵好歹也要客气一点。她到其他家族的时候,面子上,别人也要给她过得去。 到这儿可好,那个没见过面的司文公爵对待她似乎是对待自己的属民和封臣,好像她见了他的信也应该跪拜似的。那好啊,今天她就要给那个不识实务的什么公爵看看,他们盈禄家的人可不是招之则来,挥之即去的奴隶。话说就算是奴隶,也是有尊严的。 想到这儿,她招手叫来小三三耳语几句。 于是小三三大声道,“伯爵小姐谢谢公爵大人的美意,但是我们家的侍卫队长昨天在一场意外中受了伤,小姐心情不佳,不想出门。还请公爵大人见谅。” 侍卫队长是指阿德斯,那几个佣兵听了这个称呼,无所顾忌的笑了起来,这在信使眼中却充满了嘲笑地意味。 他向后一步,避开坐在长桌这端的佣兵的攻击范围,确切的说是坐着的攻击范围,有点生气的注视着孤儿道,“伯爵小姐拒绝邀请吗?” 他看得出来,坐在主位的年轻女人就是盈禄伯爵小姐。他听昨天参加了展示会的人说过,她是个相貌独特的美人,今天一见果然不假,而且她身上地衣饰果然华贵又高雅。不是他们司文家的贵族小姐可以相比的。 “如果你非要这么理解,是的。”小三三继续代答,因为孤儿打定主意不说话,气质傲慢。要压得这仗势欺人地信使自信心严重受挫。 “这可是出地头蛇的精神来,不过话一出口又后退一步,生怕离他最近的佣兵暴起伤人。 “司文家地领地怎么了?十大家族的领地我们都去过。一样想怎样就怎样。”小三三道,“谁不知道塔撒大陆上公认的商队权利,只要是正常经商。到了任何一个领地都应该受到保护。就连当地领主也不能任意支配和掠夺。否则就会受到所有从商之人的抵制,也会被其他家族瞧不起。难道你们公爵大人还想强行掳人?那样地话,我们盈禄家将视之为宣战,司文家将从此被我们视为敌人,不会再从我们盈禄家的商户身上得到一点利益和服务,而且进入我盈禄领地的司文族人,将受到驱逐。说不定,我们还会请追风家族来主持公道。我们是来做生意地,目地是和平繁荣,并没有挑起争端,还请转告司文公爵大人明鉴。” 小三三口才很好,孤儿不过提点了几句,就给他发展出这样一番话来,而且说得掷地有声。话音才落,就引得那几个佣兵高声叫好,连称痛快。 “我这就去禀报公爵大人。”信使听到这儿,连忙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夹着尾巴就逃跑了。 他一走,大家继续吃早餐,不 没受到影响,反而因为本方占了上风,心情愉快之下些。 孤儿悄然起身,招手叫来老板娘问道,“司文公爵大人究竟是个什么样地人,方便和我大概说说吗?”这话她早就想问,但因为一直忙乱,拖到了今天。 老板娘露出为难的样子,直到孤儿又一个金币放在柜台上,才悄悄地说,“不是我不为伯爵小姐服务,而是我们司文家禁止私下议论领主。其实,我们这位公爵阁下应该算是个非常温和,就算属民或者封臣犯了错,他也会原谅。可也有时候,他脾气暴躁,你就是规规矩矩的,也不知道哪里惹到了他,受了莫名其妙的惩罚。所以我们每天都盼着他心情好,不过看来这种好时光的机率是一半一半,朝令夕改是常事。伯爵小姐,您如果要和司文公爵大人打交道,我劝您还是有点思想准备,他一时一个样儿的。” “他长得什么样子?喜欢什么?” “那还用说,公爵大人狂爱艺术品。”老板娘撇撇嘴,表面上虽然还恭敬,但不屑和不满之感却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我们司文家虽然喜欢wx 文学艺术,可听老人家说,之前几位领主可没有这么痴迷的。不仅他爱,还逼着我们也得和他一样。像我们做生意的,到处被鄙视,逢年过节交的税更是高得离谱。至于长相,他很神秘,不常出府,只有少数贵族知道他的长相,我们这些小小平民是不认得的。” 接着,老板娘又说了些司文公爵大人的消息,大部分是民间风传,没有依据,但孤儿听到这儿已经开始苦恼了,因为这样喜怒无常的人最难搞,很难投其所好,而且交往起来和趟地雷差不多,不知道什么时候踩上。 正发愁的时候,突然听到门传来一阵杂沓的马蹄声。 桌边的佣兵们才吃完早餐,听到这声音有凶恶之象,也不用人指挥,立即拿着武器散开,在第一时间就抢占了最佳防守与攻击的位置,可见平时训练极其之有素,作战经验也极其之丰富,只不过眨眼间,就把这小旅店的饭堂变了处处杀机的战场。 “诸神保佑,千万不要在我的小店打起来。”老板娘快要哭了。 “放心,如果真有损失,我会帮你重盖一个。”孤儿云淡风轻的道。 唉,有钱真好啊,底气就是足,在地球的时候,她撞坏了人家的自行车都不敢这样说话。有佣兵当保镖也感觉很棒啊,遇到不平事,也不会想管却不敢管。 老板娘得了这话,立即兴高采烈起来,巴不得快把这个店给这群佣兵毁了,由盈禄伯爵小姐给她盖个又新大的,那不是赚翻了吗? 可惜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世事往往事与愿违,佣兵们还没开打,小四四就沉着大方的走到外面去,拦在店门口。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 你出来干什么 盈禄家的人在里面吗?”来者是一行十几名骑士,气气腾腾,只是,大热的天,却夸张的装着重甲,显得有些搞笑。 “我是盈禄伯爵小姐的奴隶,请问有什么事?”小四四不卑不亢,那气度,比贵族还贵族,无形中让那些所谓高贵的骑士矮了一截。 “到了我们司文家的领地,居然敢公然侮辱我们公爵大人吗?奴隶,我以骑士的尊严向你保证,轻视我们公爵大人的人,都要受到惩罚!”领头的骑士大声道。 “司文家要侵犯商队权利吗?那是会受到诸神的诅咒的。”小四四的声音没有提高一分,也没有急切一分,就这样稳稳当当的说着。 那一队骑士显然没有听过这种说法,不禁面面相觑。 他们只是一群才受封的骑士,一心想为司文家争得荣誉,刚才他们在训练场上时,看到信使气急败坏的回府,打听之下,居然是盈禄家的领主无礼拒绝他们公爵大人的邀请,立即群情激愤,也没打听一下是因为什么,就跑来要教训一下盈禄家不懂礼貌的继承人。现在被小四四一问,不禁愣了,感觉自己的行为有些冒失。但是现在骑虎难下,如果退缩,岂不让人笑话,到现在也只好硬撑。 “别提什么权利?首先是我们不能接受羞辱,如今只有一战才能洗雪。”当先的那名骑士又说。 “是谁受到了羞辱?我还不知道司文家的骑士这样颠倒黑白地。你们的骑士精神在哪儿?骑士守则哪一条写着可以欺凌外族之人,外加诬陷栽脏?”小四四还没说话。孤儿已经娉娉婷婷的走出了门。 一队年轻骑士不禁同时发出一声惊叹。 他们从小在波光园长大,除了有个别人去过其他家族参加比武会,还没有几个人出过这个山谷,如今虽然新晋升了骑士,仍然不过是一批愣头青,哪见过这么美丽优雅,衣饰华贵的小姐?此时孤儿一出现,立即先酥倒了一半,另一半就算是强撑。也撑不多久。 “美丽的小姐,请您快点离开,我们要找盈禄家的人算账,如果伤了您可比月光的美貌。可是我们天大的罪过。”为首的那人话间一落,嘻嘻哈哈地声音就从旅店内传来。 孤儿手下的人的和那群佣兵以为会和司文家的人大打出手,所以马蹄声一过来就各自占据了位置,佣兵们还有些嗜血地兴奋。毕竟他们是以战争为生的。最近相对起来要太平多了,有危险也是大人一个人担下,他们实在感觉无聊得很。 没想到来者是十来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人,一句话就给小四四问住了。伯爵小姐一出马,个个又和咬钩的鱼一样,惊艳得嘴都合不?凑庋邮蔷源虿黄鹄戳恕2唤追状勇玫曛杏苛顺隼础?br> “这位就是盈禄家地伯爵小姐。你们要杀的人就是她。”一个佣兵笑道,“快擦擦口水。小子们,这样的美人别说只是婉拒了什么狗屁司文公爵大人,就算真的很无礼,不也正常吗?美人有这个权利。” 那一队骑士听这佣兵骂他们地公爵大人,气愤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即刀剑下见真章,可一看到孤儿俏生生的站在一群粗鄙的佣兵之间,又怕刀剑无眼,伤了美人,一时之间倒不知道怎么办了。 正在此时,远处又传来马蹄声,片刻就又有一队骑士纵马前。这些骑士倒还有些样子,人数大约四五十个,穿地是硬皮甲,年纪也似乎大些。 “呀,这是搞围攻啊。”不知哪个佣兵说了一句,没有紧张感,倒好像是觉得好玩。 先前一队骑士见到这队骑士来,立即退后些,显然职位要比这些人低。 “盈禄伯爵小姐,请接受我地敬意。”当先地骑士准确的找到孤儿地位 马上略微行礼。他大约五十多岁的年纪,脸上一把~没有戴头盔,露出了光光的头顶,看来是这一众骑士的头儿。而且从他的语气判断,那信使显然已经带了话回去,这一队人是出公差,不是义愤填膺来维护荣誉的,而是司文公爵派来的。 孤儿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于是红胡子骑士接着道,“我们公爵大人的意思是,绝不会损害商队权利的,但是小姐既然进入了我司文家土地,自然要接受我们公爵大人的规则。所以还请小姐赏脸,晚上参加公爵府的晚宴。” 他前几句说得还好,后几句又是威胁性的语言,气得孤儿火顶脑门,没当场发作已经很了不起了,只冷冷的道,“大陆纷争,并没有国王,我不需要听从任何人的命令。如果司文公爵大人真的那么热爱艺术,不妨屈架光临此小店,我倒是真有几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要和公爵大人一同鉴赏。至于说晚宴,抱歉,我身体不适,不想参加。” 之前只以为孤傲家的吉利尔讨厌,没想到所谓贵族贱起来简直无极限!她当然知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也知道强龙不压地头蛇,毕竟这是司文家的地盘,人家有大批军队驻扎,而他们不过几十个人,但这口气叫她怎么咽得下。况且在这种情况下赴约,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可怕的情况。 司文公爵这么不讲理,到时候扣留了她怎么办,难道自己送上门给人家当人质吗?她本以为司文家的魔法石会更容易的到手,没想到却是这种情况,简直算得上是困难重重,万一扎布死活不给可怎么办?而不能交流的话,又怎么能探知魔法石在不在他手里呢? 不过,他这么急着要见她,又得知她的货物全部要以魔法石来交换,并且是越大块越值钱的,所以很有可能手中就是握着那块真正的魔法石,那块对他们没有用处,可对不破之城重要万分的石头。 唯一的宝,还是要押在阿德斯的身上,虽然他手下的人少,又受伤了,可是他威武强悍,气势上就能压得人不敢擅动。他在的话,她的胆气就壮。如果真的不幸,起了冲突,他们只要找个易守难攻的地方守住,再派小猪去找路易援兵,司文家绝对招架不住。 小猪自从出了追风家就一直躲在一只衣箱中睡觉,谁会注意它呢?可是一只猪往往能办大事,这叫小小猪成就大事业。 “伯爵小姐,难道您真想让我们‘请’您去吗?”红胡子骑士大声道。 孤儿本来已经转过身,一听这话火大了,刚要发作,就觉得自己撞在了一堵墙上,一抬头,正对上阿德斯的眼睛。 “天哪,你出来干什么,你的伤声音低语道。 章节目录 第八十章 过线者死 德斯没说话,只是一闪身,把她掩在身后,自己则向一大队骑士走去,步幅很大但步速缓慢,半点也没有受伤的样子。而且他一走近,骑士们的马开始躁动不安,这些敏感的动物比人类更早的感觉到了杀气。就连风也很给面子,这时候突然吹过一阵,卷着地上的落叶和尘埃,加重了突然变得凝重而肃杀的气氛。 “止步!”红胡子叫了一声,但阿德斯怎么会理他,倒是他的马,前蹄抬起,不住嘶叫,差点把他掀翻在地。 孤儿这才注意到阿德斯居然握着疾风剑,那剑上的杀气和死神的冰冷而绝望的气息混杂在一起,向那队司文家士兵步步逼近。他是一个人,对方加起来至少有五十个骑士,却被他的气势逼得不住后退。 “没听到吗?伯爵小姐说不舒服,不想参加晚宴。”后退到街上时,他远远的站定,一字一句的说,每个字都宛如冰锥,刺入这些人的心头。 同时,他以疾风剑拄地,慢慢划着,剑尖与石头地面接触,发出刺耳的声音,还有火花迸出,但这剑居然比石头还更,剑尖过处,一道深深的凹痕出现,大约一寸深,两米多长。 “过线者死。”他吐出最后四个字,之后再不言语。 正是早上忙碌的时光,本来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得很,当司文家骑士出现的时候,还有大批躲在附近偷看地人。但这时候,除了马儿不安和恐惧的低嘶声外,整条街上一片寂静。 为首的那个红胡子骑士望着阿德斯,几度咬牙想冲过来,但他脑子里虽然明白这么被吓住,实在太丢脸,但他的心和他的马却都胆怯了,因为这个高大黑发男人的存在,连早上清爽的风都变得凌厉起来。这么多人在场。都骑马穿甲,手持武器,却硬是没有一个人敢靠近那条线半步。 “大人,盈禄伯爵小姐远来是客。还是一介女流,我觉得咱们应该先禀报公爵大人再做打算。”还好他手下有一个机灵的,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于是红胡子潇洒的挥挥手,一行人表面上趾高气扬。声势夺人,实际上灰头土脸地离开,马儿跑得惶急,人也一样。去时和来时一样快。 佣兵看他们的头儿如此神勇,不禁个个得意,不过阿德斯从来对军纪要求严格。他在场的时候没有人哄笑。无意中给司文家的骑士留了面子。而阿德斯也缓步走回到旅店内自己地房间。 孤儿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满是关切的问。“有没有关系,你的伤?” “没有。”他尽量让声音冷淡些,昨晚她用那种方式逼他喝药,他到现在还有点生气,气他自己拿她没办法,气她那么会赖皮。 “给我看看伤口。”因为没有人跟过来,于是她反身把门锁上,没考虑到这行为有多暧昧。 “不用看。” “我要看!” “我说了不用看。”他明明是右手拿剑地,昨天伤的可是左肩。 “我今天非看不可,不然我就不走!”她很认真的威胁。 真想把她从窗户扔出去啊,要不开门把她丢出去也行,别看他受伤了,一根手指就能对付她,可为什么就没有听从心底的愿望,而是乖乖坐在床边,任她扑过来解他地衣扣呢?自从反出驿马家后,就从不允许任何人这样接近他,今天为什么能容忍? 她的气息离他如此之近,就连那声几乎全部吞咽到喉咙中的惊呼也听得清清楚楚。吓到 ,这伤口?其实这没什么,比他军旅生涯中地几次重了,但她是如此娇嫩,怎么受得了这个。说了不让她看,可她却任性地非看不可。 他想拉上衬衣,可她却整个人都趴在他胸口,两只手不敢碰他地肩,只紧紧抓着他的胳膊,头俯在他地伤口上,头发蹭着他的下巴,痒痒的。 “我的天哪,这么厉害。”孤儿惊呼,不想再看下去,可是眼睛去离不开那狰狞可怕的伤口。 他壮实的肩上,一片血肉模糊,她告诉詹姆要割开创口,不要让皮肤表面早于内部伤口愈合,因为破伤风菌是厌氧类,但没想到伤者要为这个承受更多的痛苦。 而因为阿德斯刚才出去帮忙,部分伤口渗血,现在和衬衣粘在了一起,如果要分离开肌肉和布料,只怕他又要受苦。 他划下那道生死线的时候,她心里又是骄傲、又是得意、还有着被保护、被宠爱、被纵容的开心,因为他的行为表明,她可以做任何事,哪怕得罪了再可怕的人,也有他替她摆平。可这时候看到他的伤,刚才所有的快乐全变为了惊慌,还有 他也是人,受伤也会疼,也会流血的。为什么他那么轻贱自己,从不在意**的痛苦呢?为什么他做什么事都以死相拼,不爱惜自己一点呢?心死了?所以不在意生命和**?可是他不在乎,她却是在乎的。 “好了吧?”阿德斯问,感觉好像被她看着伤口,却一直看到了心里去。 “不,你别动,衣服和伤口粘在了一起,我来帮你揭开。啊不,你别动手,我发誓你要动一动,后面的尾款我一定会赖掉。”她心疼他,可是说出的话总是和金钱搭在一起。 不过阿德斯明白她的意思,无奈的把手放下。 孤儿急忙跑到自己的房间,把水罐中的水全倒入水盆中,然后拿了干净柔软的羊毛巾再跑回到阿德斯那里,帮他脱了鞋子,坐在床上,她自己则坐到床边,用浸湿的羊毛手巾轻轻按在血肉与衣服粘连的地方,等干涸的血迹化开,再极轻极轻的拉开衬衣。 整个过程,她一直非常小心,全神贯注,一边揭开粘连的衬衣,一边轻轻向伤口吹着气,手指更是抚触伤口周围的皮肤,害得阿德斯一直痒痒的,最后连心也动了起来。 “好了没?”他忍不住催促。 “好了好了。”孤儿如释重负的帮阿德斯脱掉衬衣,这行为做出后才发觉是那么的不合适,不禁有点脸红。一抬眼,这才看到他的眼窝深陷,其实是很憔悴的,不禁感动于他在这种情况下还去帮她摆脱困境的举动,突然伸手摸摸他的额头。 而入手的温度让她一惊,情急之下也没多想,略站起身子,以自己的面颊去贴他的额头。她做这一切动作的时候是如此自然,因为自己的弟弟妹妹生病时,她也是这样测量他们的体温的,却没料到这动作对阿德斯来讲是多么震撼和触动心灵。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一章 越描越黑 天哪,你在发烧。”孤儿的心揪成一团。 “没事,受伤后总会发热几天。”阿德斯满不在乎。 “不行,你得躺下,我帮你冷敷。”孤儿强按阿德斯躺在床上,没注意自己居然能做到这一点,只是慌忙去拿羊毛巾浸冷水,然后叠好,放在阿德斯的额头上。 “你喝药了吗?”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 阿德斯不回答,那就是没喝,孤儿不禁发急,“你怎么这样不听话呢?艾尔修士是个不错的医生,我相信他一定能让你尽快好起来,可是如果你不遵照医嘱 “我并不需要医生,是你一直瞎热心。”阿德斯粗鲁的打断她,“从我还没做佣兵的时候,就是这样疗伤。没有你在,小姐,我并没有死。” “可是这会让你康复得更快呀。” “我并不需要。” “你的伤 “我没有康复的时候,不也可以帮你阻退敌人吗?”阿德斯语气中有些讽刺的意味,“放心,不会让你承受金钱损失的!”话一出口,他感觉心口给撞了一下,无比后悔。 不,他并不是这个意思!他只是想让她安心,让她明白体温略高一点并没有关系,可是为什么说出来的话变成了这样伤人?他明白她是关心他,可这关心过了火,他怕太过亲近,最终会伤害她! 孤儿瞪着他,眼里迅速蓄满泪水。他的轻蔑和误会让她格外无法接受。刚才她急得差点要哭,还不是为了他地身体吗?为什么会被误解为是为了金钱?难道她在他心里就是这样庸俗市侩的人吗?不,不要哭,孤儿,你不能在他面前示弱。 “一切,随你。我不损失就好。”她微微点头,平静的说着赌气的话,生怕动作太大,眼泪就会落下来。 她转过身往门边走。虽然很想狂奔离去,却倔强的逼着自己走得步履轻盈而优雅。贵族小姐就应该如此,怎么会为一个佣兵掉眼泪,那简直太愚蠢了!是啊。为什么关心他,她就是蠢哪! 快离开吧,可是这几步的距离,却好像有千里之遥。 阿德斯看着孤儿的背影。不知是为被一种什么力量所支配,就要她要拉动门把手的一瞬间,他突然从床上跳了下来,赤着脚。两步就追上了她,伸手把拉开的门又关上。 只是此时,孤儿地手还没有离开门把手。他的手就那么握了上去。孤儿像被火烫了一样慌忙抽开。但下一秒。她却给抱进了他的怀抱中。 “对不起。”他莫名其妙的只说了三个字,就再也不说话。 孤儿地心瞬间狂跳得差点冲破胸腔。眼泪也滑落了下来,本能的挣扎了两下未果,被困在阿德斯的怀抱中。她完全乱了,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他可以前一刻挖苦她,看不起她,这一刻又温柔得让人连发脾气的力气也没有? 窝在他怀里,听到他地心跳也不很规律,她忽然非常非常想看到他的脸,从没有这样想过。然而退后一步,却仍然只能看到他深邃的冰蓝眼眸,还有那读不懂的闪光。 她想说话,但话还未出口,阿德斯地手就抚上了她的脸,这样强悍的男人,指掌间地动作却轻柔如水,在触碰到她冰凉地泪时,停住,收回手。 没有女人为他流过眼泪。 “伯爵小姐,请让我为您开门。”他强行扯断四目地搅缠,艰难的打开了门。 孤儿迈步走出去,心里一片混乱,根本不能思考。而阿德斯在关上门后,慢慢走回,坐到床边,感觉全身地力气都给抽走了。 沉默片刻,门外传来敲门声,他一惊,但随即意识到是詹姆,连忙收拾心情,回复到原来的样子。 “大人,我带来了药,你要不要趁热喝?伯爵小姐说,药凉了,药效就会低了,还说 “拿来。”詹姆还没说完,阿德斯就低声道。 詹姆一愣,准备了一肚子说而没说出来,倒觉得很被动。他连忙把药端了过去,心中对孤儿的佩服又加深了一层,刚才似乎看到她从大人房中出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人居然这么乖的把药喝掉。 “今天要小心戒备,我们得提防那个什么叫扎布的司文公爵来挑衅。”喝完药,阿德斯吩咐。 詹姆露齿一笑,显得无比骄傲,“大人,他们不敢来的,您画下的那条线,现在连狗也不敢越过,街上的人都绕行哪。” 阿德斯点点头,“不过你还是分派一下岗哨,我们可以疏忽,但她:.加了一句,“她出的是高价,我们要提供最后的保护。” 詹姆只觉得大人越描越黑,但哪敢挑明大人的心事,只低眉顺目的领了命退出,让大人休息一下,或者去心乱如麻吧。 这一天是相安无事的,虽然有无数探子装扮成普通百姓的样子在旅店门前逛来逛去,但当他们看到旅店的前门、后院、屋顶、四角的窗口都有凶悍可怕的佣兵把守,没有人敢近距离观看。旅店门前石板地上的那条粗砺狰狞的线,真的看来好像鬼门关一样,走近一点都感觉[寒风凛凛,大热的天,却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看来,这位盈禄伯爵小姐不仅美丽、富有、拥有无数他们见也没见过的美妙东西,还绝对绝对惹不起啊。唉,他们总是待在山谷中不出去,果然无法应付外面的世界了。 这是每个人的意识,所以这震慑换来了一天的安宁。至于老板娘,这间店早就不接待其他客人了,因为孤儿为了方便阿德斯养伤,包下了整间店,不许他人进入,至于仅有的那几个客人,也一人一个金币,打发到其他旅店去住了。当然,老板娘在转交金币的时候克扣了一部分,但那也让这些流浪的客旅高兴得不行。 不过第二天一早,就又有人上门了,但这次只是五个人,是一个主人,四个侍从,他全体穿着整齐的礼服,头发梳得纹丝不乱,浑身上下一点找茬的气息也没有,倒显得谦恭而礼貌,还有一点惭愧似的。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二章 小胖扎布 我是来给盈禄伯爵小姐道歉的。”领头的那个主人 “你是谁啊?报名!”守门的佣兵手中正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根本不甩眼前这个人,此时听这人开口说话,翻了翻眼睛,放肆的打量一番,尽管这人的衣着和举止都表明他是司文家的大贵族,他也没多大恭敬。 “我叫扎布,我是司文公爵。”那个人好声好气的道。 守门的佣兵站直了身子,不过却不是有了敬意,而是诧异的看了看眼前人。他们见过太多的王公贵族了,见到谁也不会大惊小怪的。只是这个人 “你不是那天被伯爵小姐硬抢了位子的那个那个佣兵瞪着眼前这个自称扎布的人,白白的小胖子、蓬松浓密的金发、一双母鸡一样不安的棕色眼睛。 扎布脸一红,“就是我。我至今还记得伯爵小姐的风趣可爱。” 风趣可爱?哈哈,被人吓得连饭也没吃完,还风趣可爱?! 佣兵心里大笑,嘴里却道,“现在这个旅店是我们伯爵小姐的地盘了,道理上,和她的行宫差不多,你等我给你通报一声。”他说了就走,但走两步又回过身来,咧嘴笑道,“你胆子够大的啊,我们大人说,过了那条线就死,你怎么就这么大摇大摆的闯进来了?不怕死?”他以手指试试匕首的刃口,又看了看扎布肥白软棉的脖子,似乎在想象哪样下刀更合适、更利落。 扎布吓得向后退了一步。咽了咽口水道,“不知我事先生,麻烦你通报一下伯爵小姐吧。” 哈哈,这人,好歹还是公爵呢,又是他地地盘,居然给吓成这样。这样的人竟然是贵族,还掌握着这样一大片丰饶土地,天上诸神真是不长眼。如果不是因为司文家有天堑,只怕早让人踏平了。昨天开始时那威风劲上哪去了儿? 佣兵肚子里想着,但终究还是把匕首用力往地下一掷,匕首深深刺入木板中,直立着颤动不止。“我去帮你禀报,公爵老爷可要记得我的好处呀。不过你过了那条线,现在就不要过这把匕首,不然有谁窜出来割断你的喉咙。可不能怪我哦。” 扎布连忙点头,耐心的等着,无意中瞄到旅店中有很多人。个个不怀好意的盯着他。似乎他是送到狼口的肥羊一样。不禁紧张的手心冒汗。而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地仆人。那四个侍从也吓得够。这哪里是一个公爵大人拜访一个伯爵小姐,简直是镇上的土财主来向黑风寨的寨主小姐进贡。 过了一会儿,那佣兵转了回来,但并没有和扎布说话,而是对周围的伙伴说,“都给我做规矩着点,詹姆要赔着伯爵小姐下来了。哎,说你呢,你这什么形象,把衣服扣好,当着伯爵小姐这样地娇柔美人,都***给我文雅一点,至少得像轻浮的勾了勾手指,“请进吧,公爵老爷,我们伯爵小姐有请您哪。” 扎布犹豫了一下,终于咬牙跨过那柄匕首,他四个侍从也战战兢兢的进入。一抬眼,正看到盈禄伯爵小姐走下楼梯,穿着嫩黄地一件裙服,那苗条的腰身,娴静的神态,纤柔的五官,真地好像一朵黄玫瑰在美丽的绽放。 “欢迎司文公爵大人,如果我的手下无礼了,还请多原谅。”孤儿说着场面上地话,迅速打量了一个这个自称叫扎布地小胖子。 刚才听那佣兵报告,她实在有点吃惊,没想到她来到波光园后,第一个被她小小修理一番地,居然就是司文公爵大人。可是,老板娘说,平民百姓都没见过扎布公爵,那么这个人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为什么他显得那样胆小怕事?昨天早上为什么那么咄咄逼人?今天早上又为什么来道歉?他有什么阴谋吗? 如果是假地,真正的扎布又为什么这么做?但是左看右看,又觉得他即使不是真正的扎布,至少也是个十足的大贵族,这从他的言行举止上看得出来,那不是强化训练几天就能做到的。虽然他软弱,但气派和气质却骗不了人。 而一个真正的贵族,尤其他这种胆小如鼠的类型,也不敢冒充公爵大人哪。就算是被命令冒充,谁疯了才会选一个这样的人冒充自己,很容易露馅的。 所以综合考虑一下,他是真的扎布的可能性非常大。之所以昨天今天表现差异巨大,一个可能正是老板娘所说,这人喜怒无常,八成是分裂人格,另一个可能是他伪装得太好了,以她的眼力还看不出来。 如果阿德斯在就好了,在他那双冰冷而充满死神气息的眼睛注视下,很少有人能从容撒谎。似乎有心灵感应,孤儿才想到这儿,楼梯上又传来了脚步声,阿德斯真的走下楼来。 他坚持要帮她做任何事,好对得起她付得金币吗?孤儿心里想,但又想起他昨天突然的道歉,也许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也许,他真的是想保护她。可是他退热了吗? 呆愣在那儿,阿德斯已经走到了长桌边,在与她擦肩而过的时候,跟在阿德斯后面的詹姆停下了脚步,低声道,“大人乖乖喝了三次药,已经不发热了。我得说,艾尔修士的水平比我们的威尔强很多倍。当然您劝药的本事也很高明,我猜大人已经不会再有危险,只要静养些日子就好了。” 听到这个消息,孤儿无疑是高兴的,不过全场人的精神都集中在突然出现的阿德斯身上,没有人听到詹姆和孤儿的对话。 再看扎布,明显哆嗦了一下,更显局促不安。 孤儿觉得他们虽然不怕恶人,但也不能欺侮老实人,假如扎布真的是人格分裂,他可能意识不到昨天做了什么。但不管他是善还是恶,既然昨天晚上他没敢再来挑衅,就证明阿德斯的威慑力是很大的,他不会轻举妄动,那她也不必太小家子气,非得给人下马威不可。 于是,她好看的微笑,软声细语的道,“司文公爵大人,请坐,有事我们慢慢谈。艾丽,给公爵大人拿一杯咱们最好的金色葡萄酒。阿德斯大人,您也请坐。”她说着在长桌一端坐下,示意了一下阿德斯,让他坐在紧挨着自己的座位上。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三章 他有魔法石 布一听孤儿这样说,立即诚惶诚恐,掏出手帕擦擦汗的另一端,因为正对着孤儿,目光一直不敢斜视,生怕瞄上那位蒙着黑色面巾,据说受了重伤,却依然像黑夜一样令人恐怖的侍卫队长。 “不知道司文公爵大人清早来访,有何贵干呢?”孤儿问,因为阿德斯就在身边,感觉心中安宁。 “请叫我扎布,并称呼我为‘你’,我坚持。”扎布很认真的来了一句。 孤儿看他煞有介事的样子,差点笑起来,忽然对他有了点好感,愈发感觉他不是伪装,不然他的演技也太好了,当着阿德斯的面也敢装。 “好吧,扎布,既然你坚持的话。”她微笑,“有什么事,我们可以开诚布公的谈谈。要知道我们盈禄家是来做生意的,希望得到你的保护。” 扎布连忙点头,和小鸡啄米一样,“那当然那当然,只是昨天想我们有些误会了。我是想请您参加公爵府的晚宴,之后|:+.请您原谅我说粗话我深表歉意。” 原来是底下人办事不利吗?不过他确实也有责任,律下不严对于上位者来说是很严重的错误。但是考虑到他这个性格,假如真是这样绵软的话,底下人当着他是一种表现。私下对百姓又是一种表现,也是可能地。 “我接受你的道歉。”想到这儿,孤儿大方的说。 扎布一听,非常高兴,本来还以为会费一番口舌的,没想到伯爵小姐这么快就原谅了他,害他感觉不真实,又看了伯爵小姐几眼,见她很真诚的样子。心下略安,只是无意间瞄到那名侍卫大人,只一眼,就吓得他出了一身白毛汗。 “另外。不知道伯爵小姐还有没有可能光临宿舍,参加今天的晚宴呢?”他紧张,所以非得找话说不可,这个邀请本想客套一下再说的。但在那名侍卫队长的目光逼迫下,他根本藏不住话。 听到这个请求,孤儿想了一想。 虽然感觉这个扎布不像是说假话,而且还很诚恳的。但阿德斯还伤着,不能让他陪她去一个未知地地方,目前波光园的情况感觉有点古怪。平静下似乎有些涌动的暗流。再考虑到有人不断追杀她的情况。她还是稳妥一些好了。 于是她歉然一笑,“感谢你好意。但我真地不太舒服,就请你原谅我的无礼。不过,你邀请我参加晚宴,是为了家族间的友好,还是有别的什么重要地事呢?我们盈禄家就是商旅之家,走的地方多了一点,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你尽管说。” 这样一说,扎布露出局促兴奋又有点不好意思的模样来,紧张地搓了搓手道,“伯爵小姐这样坦率,我也不妨直说,之前小姐在我们波光园以商品交换魔法石,说是要运回盈禄家做魔法饰物,我是知道的,也派人看过,有些东西真是华丽而美妙。而且听伯爵小姐的手下透露,您还有几件价值连城地艺术品收藏,不知可否给我看看,也许我可以交换得起。” 啊他有魔法石! 孤儿立即就领会到扎布这话字面下地意思,她兴奋得差点跳起来,却只得忍耐,情不自禁地在桌面上抓住阿德斯的手,脸上极力克制着肌肉地抖动,轻缓优雅的道,“这个嘛,我是带着几件好东西,但是真的不是可以随意交换的。我想 “如果公爵大人有心,不如晚宴在旅店中举行吧?小姐,您说呢?”阿德斯突然插口,吓了所有人一跳,要知道他平时是不理会盈禄家商业方面的事的。 但他这个提议非常好,因为如果私下让扎布观看所谓的艺术品,如果事后他觉得不值,或者他有意诬陷,说是盈禄家诈骗该怎么办?盈 位脆弱,身为商业家族更损失不得半点信誉,一切都进行比较好,知道的人越多越好,这样万一扎布反悔,也只能打断牙齿咽到肚子里。 另外,用魔法石可以换取珍贵物品的事传了出去,后几块魔法石也许会寻找得容易些。应该没人会怀疑她有阴谋,毕竟盈禄家是不会挑起争端的家族,而且四系魔法消失得太久了。 司文家的贵族们一定都想看她保留的高价商品,所以扎布才要举行晚宴,让好多人来瞻仰“宝物”,或者还存了让大家一起鉴定的心思,既然她觉得去公爵府不安全,那就不如在自己的地盘折腾,这样还省了运输货物而被恶人觊觎的危险。 就算这里是司文家的地盘,但强龙不压地头蛇,在旅店,地头蛇可是她呀。看来阿德斯深知她心,这个办法果然是最好。 “嗯,我觉得这样不错。”她点点头,没意识到还握着阿德斯的手,似乎那会给她力量似的,“说起来昨天的误会,我人手下也有些责任,不如让我宴请各位司文贵族,来表示我们盈禄家的善意,也为今后的通商和各位打下招呼。那天扎布你到这里来吃饭,想必觉得这里的饭菜也不错吧?” 如果扎布不同意,他就是心里有鬼,那场晚宴就是鸿门宴。 可是扎布答应了,而且几乎连想也没想,看来十之**就是为了看她珍藏的宝贝。 “参加宴会者的名单,就请您来制订,现在只要告诉我大约有多少人就行了,我想老板娘需要一点时间准备吃的喝的东西。”临了,孤儿又加上一句。 扎布想了想道,“大概五十个人吧?如果仆人们坐在院子里等候的话,这里应该是坐得开的。” 孤儿看了一眼一直躲在柜台内,耳朵竖得比兔子还长,偷听各种八卦的老板娘。 这女人很机灵,见状连忙跑出柜台施了个礼道,“公爵大人和伯爵小姐请放心,我这里的招待绝对可以很好的侍候各位,不需要侍从大人们再麻烦了,我会在院子里摆上冷餐,不会饿到他们的。还有谄媚的看了一眼小胖扎布,“您经常光顾小店,之前我不知道是您,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您原谅。可是您喜欢吃我的菜,我真是非常荣幸。” “你的蘑菇炖大块肉和煎培根做得确实非常好,面包烤得也香甜。”扎布温和的赞许道,“其实,到这里晚宴确实比公爵府的饭菜会更好呢。哈哈。” 他试图说点俏皮话,但比较冷,只得尴尬的告辞,约定晚上再来。 “谢谢你的建议。”扎布一走,孤儿就阿德斯说。 阿德斯只略点了点头,低头看了一眼。孤儿发现自己还拉着人家的手,连忙松开,只不过一个小小的肌肤接触罢了,在地球根本不算什么,但她却红了脸,只得低下头去。 而她的模样在阿德斯的眼里却是非常可爱的,以至于他原谅了自己为她出主意的行为。当时只是想帮她罢了,因为她握着他手时,显得那么紧张,让他忽然觉得这个大陆上最有钱的女人,让很多男人拜倒在裙下的女人也是很辛苦的,许多情绪不能随意表露,实在有点可怜。 章节目录 第八十四章 艾尔修士的药 布走后,孤儿就叫人把除准备送给阿孟大叔的那件礼到了她的房间里,同时叫艾丽准备侍候她沐浴,并准备好晚上要穿的礼服。 而阿德斯,则继续回房休息。 艾丽前后忙碌着,还有一点点兴奋,因为盈禄家很少举办晚宴、舞会这类的东西,就算偶尔会有,也缺少所谓的大人物。这让孤儿动了点心思,打算回到飞轮海灰堡后也要经常搞点娱乐活动,这样也许会增加盈禄族人的向心力和家族自豪感,就像追风家似的。 只是不知道路易在干什么呢?十之**是饮酒作乐,或者纵马围猎。想到这儿,不禁露出微笑。 “大当家想到什么好事,笑得那么开心?”高兴之下,艾丽的话也多了起来。 “想到路易公爵。”孤儿直言不讳,“像他那样过日子才舒服呢,以后咱们盈禄家如果也能那样就好了。” 艾丽听到孤儿说想路易,不禁暗暗心喜,琢磨着大当家好事将近,到时候嫁到追风家,她一定会作为陪嫁侍女一起去。那她明年还是会参加比武会,实在是太棒了,她并不知道她亲爱的大当家,现在一心想着的,是一个让她害怕得发抖的人。 不过她低头看到孤儿穿着软毛鞋的脚,不禁皱紧了眉头道,“大当家,您的脚伤不但没好,而且好像严重了,今天晚上您还是得穿绑腿的凉鞋,把脚背露出来。” “那就配一条拖地长裙吧。”孤儿也为自己地脚烦恼。因为迟迟无法回灰堡,没有消炎药吃,昨天晚上她看了一下,伤口边缘有些化脓了。 “我看不如找艾尔修士给大当家看看吧。”艾丽道,“这几天我也听当地人说过,艾尔修士的医术非常高哦,您看阿德斯大人才吃了两天药就精神抖擞的。” 那也是他自我恢复能力超强,堪比x战警里的金刚狼。孤儿心里补充一句,犹豫着是不是找艾尔修士看一下。毕竟这伤很久了,每天走起路来都会疼,干脆也别太迷信地球上的医术,在这边治疗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运气特别好。想什么来什么,还没吩咐艾丽去找艾尔修士,就听到老板娘来报告说,艾尔修士来给阿德斯复诊了。现在要求见伯爵小姐。 孤儿连忙叫艾丽请艾尔修士上楼,之前这位老修士非常守礼,不肯进入贵族小姐的闺房,是说让他给伯爵小姐治伤。他才提着药箱进来。 “阿德斯大人如何?”孤儿先问。 “我只能说,他是我见过的,恢复最快的伤者。”艾尔修士笑眯眯的。看来很是高兴。“本来我以为那样重地伤。他会持续高热,但听说他只发热了一天。而且我检查过,伤口的恢复情况非常好。” 本来孤儿就知道阿德斯恢复得不错,现在听了这话,彻底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之后艾尔修士就给她检查脚伤,一直责怪她为什么不早求治,所以现在小伤变大伤。 “很麻烦吗?”孤儿其实也有点后悔,也许是她对塔撒大陆的医疗技术太有偏见了。 “伯爵小姐好心有好报,我这里正好有一种可以拔素的草药,只是用这个药会有一点点疼,不是开始时,而是当药效散开时,忍耐一下就好了,保证三天伤口就愈合。”艾尔修士笑得慈祥。 孤儿怕疼,本来不想同意,但听艾尔修士把她地伤情说得很严重,什么毒素入血,不仅会留疤痕,不可能血液中毒一类的,怕再耽误下去出大事,只好咬牙同意。 那药膏是奇异的红色,仔细一闻,还散发着一 ,敷在脚上好像是流出一摊血一样。孤儿忍着恶心,那双生满老年斑的手,稳定均匀地把药膏涂抹在她已经红肿的脚面上,一边涂还一边对她说,“待会儿我给您包扎上一种特殊的绷带,这样可以正常穿鞋子。只是到晚上的时候会有点疼,您忍耐一下,明天早上把药膏洗掉就好了。” 孤儿听着,心里一直怕得发慌,但也没有办法。人家说养病如养虎,如果在追风家就治疗一下,也不至于到今天这个地步。她只感觉那药膏冰冰凉凉地,让她一直发热的脚舒服了些,而那绷带类似于地球上的防雨布似地,紧紧裹在脚上地时候很闷地慌,不过艾尔修士说是要保护药气不散发,她也只能忍受。 治疗完毕,艾尔修士死活不肯再收诊金了,孤儿也不勉强,就让艾丽送老人出去,然后躺在床上休息。昨夜因为那个突如其来的拥抱,她一夜都没有睡好,而今天晚上有正事要办,必须睡一下以保持精力充沛。 艾丽送了艾尔修士离开,就忙着收拾孤儿地衣服和首饰,还要考虑搭配什么发式。两个女人都不知道艾尔修士佝偻的身子走出旅店后就拐进一个巷子,看看左右无人,他苍老的身躯忽然变得矫健,伸手在衣袋里一摸,然后向半空中撒出一把金色粉末,当他的人从粉末中穿过,他的面容和皮肤全变了。 他出黑紫色的顶极男巫,有一张妖艳的脸和矮小瘦弱的身材。 他提了提修士服的下摆,自言自语道,“死老头,刚才杀掉他的时候应该砍了他的头,这样我们就一样高了。” 时间过得非常快,转眼天色就黑了下来。 旅店的饭堂内热闹非凡,因为公爵大人和伯爵小姐要在这里举办晚宴,还要来差不多五十位贵人,旅店中上至老板娘,下至招待和帮厨都非常兴奋,而且从上午开始就打仗一样的忙碌着。 一楼的大堂被打扫得窗明几净,那张能坐百来人的长餐桌本来就是几张长桌拼接的,这时候搬到院子里一半,饭堂就显得宽敞多了。桌子本来是厚重的原木,现在被铺上了雪白的桌布,就连椅子上也铺了紫色的丝绒。 老板娘没有高级的金银餐具,但她把所有的铜餐具都拿了出来,擦得光亮照人,包括她在内的十几个人在厨房辛苦了一整天,各色餐点流水一样端了上来,还有一部分被送到了院子中的长餐桌上。而她本来没有那么多人手,是把波光园内所有旅店的厨师全租了一天才忙得过来。 “这是一个艺术盛会,我们司文家从来没有过的盛会!”她这样高声叫着,激励手下人努力工作。 到晚上差不多七点的时候,晚餐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完毕,就连今晚负责上菜的男女仆人们都穿戴整齐,就等着客人上门了。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五章 艺术品展览 一个来的当然是司文公爵大人,他的侍从送他进门后中,由旅店中的仆人侍候他就坐。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書屋。他穿着黑色礼服,白色的衬衣,头发抹了不少油,一丝不乱的梳向脑后,再加上他胖胖的身材,看起来活像一只企鹅,虽然笨拙,但还是挺可爱的。 接着,四十多个贵族先后到场,然后是公爵大人的未婚妻奥莉维亚小姐。和扎布相反,她是个瘦高个儿,看来面目平平,没有一分水色灵气,干巴巴的女人,气质严酷,虽然还很年轻,不会超过十八岁,但看来就像个老年妇女,穿着灰丝绸的裙子,也戴了不少的首饰,但就是显得很不搭调。 等他们都到齐就坐,老板娘请来的波光园中的所有吟游诗人也开始吹拉弹唱,孤儿才下楼来。 今晚她梳了一个麻花辫,松松的垂在胸前,一串红色铃兰式样的精致绢花点缀发辫上,那是塔撒大陆上没有的工艺花饰,显得非常特别。 她的身上,穿着月白色的拖地长裙,式样简单高雅,没有一点的累赘饰物,只在喇叭型的袖口垂着繁复的高级蕾花边,单就这些蕾丝,就比在场有些贵妇的整件衣服还要昂贵,但在她身上却显得很随意。 那裙子只要腰后系一朵蝴蝶结,算做唯一复杂的地方,因为她的个子在塔撒大陆的女人里不算高,又为了掩盖脚伤穿着拖地裙,所以她脚下穿了一双从地球带过来的松糕凉鞋。而因为裙子地腰线比较高,所以更衬得她腰肢纤细,胸部丰满,一出现就赢得了无数男人爱慕的、惊艳的赞叹和女人的妒忌与恨意,其中以奥莉维亚小姐最为严重。 她不知怎么有一种被迫害妄想症,总觉得在她婚期前出现的女人都是抢夺她的未婚夫来的,所以仇恨一切意外出现的女人,就没想过扎布这样胆怯软弱的男人,不是人人都会喜欢地。 她早就派侍女盯着这位盈禄伯爵小姐了。觉得这位地位低下的小姐更可能破坏她未来的婚姻,因此无比厌恶孤儿,这时候目光毫不掩饰的扫来,孤儿虽有所觉察。却根本不理会。 而贵族嘛,自然有一套虚伪地礼节,所以这顿晚宴的前半段,一桌子的人都在闲磕牙。说点所谓的逸闻趣事,假笑得孤儿腮帮子疼,而且感觉脚隐隐有些发麻,心中恨不得这些人快些离开。 阿德斯没来参加。她地美丽不想浪费在这些人身上。可是为了生意,为了后面要做的事,她只能强颜欢笑。差不多算算是熬着时间慢慢过去。 “不知道盈禄伯爵小姐还有什么艺术品呢?请拿出来给我们欣赏一下吧。”终究是女人沉不住气。大家正“宾主尽欢”的时候。奥莉维亚语气傲慢的问道。 她地侍女之前描述过盈禄商队带来的东西,看起来这些下等人非常眼馋似的。她却认为那些都是无聊地奢侈品。她就不相信一个商人之家,能有什么艺术品可鉴赏! 孤儿见已经吃喝得差不多了,闲话也说得相当累人了,这群人心痒难挠也已经到了一个可以爆发地程度了,况且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于是微笑着站起身来,对一直站在餐桌后地小三三和小四四一挥手。 这两个她最得力的奴隶保镖立即走到靠近墙壁地一个临时搭起的木台前,拉开了蒙在上面的一块布,露出了布下面这些人瞄了半天而不得的东西,然后满意的听到一阵惊呼。 那就是三件她所谓的艺术品,一件是一个玉质的中国古典式熏香炉,另两件是 画。 这熏香炉的材质说是玉,其实只是白色的石头,不然也不可能四千多块就买的下来。只是这石头通体雪白,雕刻的工艺又好,式样仿的是宣德蜡茶象耳三足炉,炉鼎和炉身上的花纹精致细腻,栩栩如生。在孤儿的示意下,艾丽扔了块燃着的香料在炉内,清烟袅袅升起,也许白天看还没这么奇妙,但此刻给大蜡烛这么一照,简直美轮美奂。 那两副油画是十七世纪佛兰德斯的画家鲁本斯的作品,他是巴洛克画派早斯的代表人物。当然,这幅画是不出名的画家临摹的,她被妹妹小立拉着去逛文化用品市场时花五百多块钱买的。她不知道这个价钱买临摹品算不算高,但拿来唬唬塔撒大陆的人是没问题的。 这边的人也画人体,不过远远没有地球人十几世纪时欧洲画派的繁荣,相信这些画到了他们这儿无疑于天书神画。别说对他们没有用处的魔法石,就算真有用,他们也说不定拿出来交换。 两幅画的第一幅是《劫夺吕西普的女儿》,第二幅是《玛丽亚-麦第奇的教育》,本来她是不懂西方美术的,不过买这两幅画时,每张画都附赠了一个小卡片,介绍了画作及画家的情况,她认真看过,因此记得清清楚楚。 “伯气也喘不过来了,看来他是真爱这些wx 文学艺术,庸俗的长相,却有着爱与美之心,这些美妙的东西震撼得他都结巴了。 “当然可以,各位请便吧,但请不要触摸,这可是价值连的艺术品。”孤儿很商业,很市侩的说,身子让到一边,免得这些人踩到她逐渐疼痛严重的脚。 众人答应,挤过来观察这三件“珍品”,其中有好几个人,包括扎布在内,竟然还自备了放大镜,对着那三件东西细细观察,还互相议论。当然,惊叹声一声接着一声,有的人张开的嘴就一直没合上过,好像咬了钩的鱼。 他们看了好半天,足有一个多小时,孤儿感觉腿都要累断了,他们才恋恋不舍的散去。 “那个放香料的小炉子真是做工神奇,材质奇特,简直算得上巧夺天工。”扎布激动的说,眼睛里都含有泪光了,“那两副画也生动无比,绝对的艺术佳作,只不知伯爵小姐能为我们讲解一番吗?” 艺术品展览的时候都有讲解员,这个孤儿是明白的,但她对于那个熏香炉所知不多,只能含含糊糊带过话题,对这两幅画却仔细看过,所以从容不迫的指着《劫夺吕西普的女儿》讲道,“这幅画作是劫夺的主题,名为《劫夺美人》。”她不能说是“吕西普”是谁,否则还要讲解宗教故事,那就太麻烦了。临了还恶意的加了一句,“就像追风家的人,什么都靠抢的,你们看看画上的马和美人,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 她听到有一个女人惊呼,不用回头就知道是奥莉维亚,不过她根本不理会,表现他们所害怕之人的画作,只怕更受注目吧。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六章 黑暗系水魔法石到手 这位画家叫鲁本斯,他喜欢表现紧张和多动作的东西画本质上不是歌颂劫夺,而是战胜一切的爱情力量、毅力、勇气以及人体美。这两个男人正在抢漂亮的女人,好回家做自己的老婆,那种突然和惊恐的感觉在这幅画中表现得相当壮观。你们看,低的地平线突出了以明亮天空为背景的、雄伟的而富于实体感的人物,这两匹交叉跳跃着的马、飘扬的斗篷和大胆缩小的配景都强化了现场上最神速的动作和最大限度的体力集中。” 她说得头头是道,在座各位都不禁为她的美貌和智慧折服起来,包括守在一边的仆人在内,其实这只是地球智慧对异界智慧的决定性胜利。 “至于第二幅画嘛,它并没有名子。”孤儿拖长调子,实在上是有点忘记这幅画的介绍了,只随便解释道,“它表现了娴静之美,请看旁边这三位标致的**美女,正是体现了女性美和优雅美的全部,令人惊叹。” 是啊是啊,真是精美的艺术珍宝啊!五十个人中的绝大多数异口同声的赞美着。而到这时候,孤儿却笑而不答了,只等着对方先开口,不然她就掉价了。 果然,过了半晌,扎布倾过身子问,“我当然知道您是不肯转让的,但鉴于司文家和盈禄家世代友好,不知道伯爵小姐肯否割爱呢?” 世代友好?几天前连司文家的小民还瞧不起盈禄家地人呢!不过算了,她大人有大量。不计较这些。 想到这儿,她优雅的微笑道,“这是艺术品,但也是商品,但只有在喜爱它的人手中,它们才能焕发光彩。所以,我从来不会私自扣下这些珍宝,只要付得起价钱,自然可以珍藏在自己家中。对于这些宝物来讲,找到欣赏它的主人也算是各得其所。” 她这番话说得漂亮,深得这些司文家族人的心,尤其扎布。兴奋得一直搓手不止,“不知道伯爵小姐开价多少?还请明讲。” “这是艺术品,以金钱来衡量,不是玷污了它吗?”孤儿一本正经的道。因为有点严肃,还吓了扎布一跳,生怕得罪了她,她不肯转让这三件宝贝了。 “那 “夫人真聪明。就是要以魔法石交换。”孤儿奉承了一句,其实她把以魔法石换取盈禄家商品的事散布得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贵妇又怎么会完全不知情? “我们盈禄家的能工巧匠有一项新地设计。想用魔法石制造能够闪现魔力光芒的装饰物。急需要大量的魔法石。”孤儿当众撒谎。“我在波光园已经收集不少小碎石了,可惜一直没有收到大块的石头。如果各位能有,一块石头就能换一件艺术品。我也不想深究魔法石地价值与这三件艺术品等同与否,只想着爱艺术的人得到这三件珍宝,而我要为我们盈禄家的艺术家们提供施展才能的材料。” 哎呀,说得多么慷慨激昂,连她自己都浑身发麻,有想呕吐地感觉了。 众人又是一阵低声议论,窃窃私语,可脸上都流露出失望的神色。 孤儿早知道他们手中没有魔法石,民间的人收集小石头是为了它偶尔会发光,比较好玩,拿它们当宝贝似的存放。而对于贵族而言,有地是珠宝发光,当然不稀罕这些小石头。但扎布就不一样了,在别人都满眼失落的时候,他眼睛却亮闪闪的,看得孤儿心中狂喜。 有门,有门!黑暗系水魔法石就在扎布手里,今天她要发达了,第五块魔法石就要到手! “我有一块魔法石,不知道算不算大?”他紧张地笑着,似乎 儿不愿意交换。 其实孤儿一样紧张,哪怕拿这三件换一件也愿意,但她却得拼命掩饰住激动地心情,假装安静地聆听。为什么阿德斯不在身边,抓着他的手,她心里就会安宁许多,当骗子也心安理得。 “请拿来看看。”她说,“说实在地,我非常愿意把这些艺术珍宝转手给你,因为我看得出,你是真正热爱艺术的人,如果是粗鄙之人,就是给我一座金山,也别想碰这三件东西一下。” 说到这儿,孤儿心里叹了一声。怪不得青蛇说人类撒大谎,比如她,现在就面不改色心不乱的说瞎话,别说一座金山,就是给她一小箱金币,这三样东西她就都转让了,反正回地球还有的是。 “我的侍从在外面,请叫您的手下招他进来。”扎布道。 孤儿招小四四过来,对他耳语几句,小四四出门后不久就回来了。孤儿心里呯呯乱跳,看到他手中拿着个小盒子,但不能直观的看到盒子中的魔法石的大小和形状,而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也没办法施展慧眼金瞳,急得差点跳过去,一把夺下盒子。 好不容易,那盒子放到了桌子上她的面前,扎布轻轻抚摸着盒子,“这块石头是我们司文家祖传,只是四系魔法消失很久,这石头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但历史意义和家族意义也是很大的。我需要您知道,它对我非常珍贵。” 孤儿很想说:你少废话了,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快打开盒子给我看,如果再磨磨蹭蹭,我自己动手了!对你非常珍贵就很有市价吗?想一块石头多换点东西就直说好了,何必拐弯抹角。 但是她不能说出心理话,只能摆出优雅迷人的微笑,静静听着,耗尽全部的力气才能控制住双手不伸出去。好痛苦啊! 当扎布说完这句话,众人又是议论纷纷,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块石头是司文家的图腾和家传之物,有不少人还见过。但那石头毫不起眼,和废物一样,真不知道能不能换上这三件珍宝中的一件。 扎布望着孤儿,那眼神中有千言万语,每一句都似乎是说:伯爵小姐,您可怜可怜我吧,随便赏我一件,我扎布感恩戴德,永世不望您的大恩大德。 其实孤儿也想很快成交,但坏心眼的沉吟着,谁让刚才扎布装样子,让她着急来着。从盒子中魔法石的形状和大小来看,绝对就是她所要的,但为了安全起见,她还是需要检验一下。 “我能否拿这块魔法石到烛光下,看看它的品质呢?”她慢悠悠的说着。 “当然可以,您请便。”扎布连忙道,取出那块石头,递到孤儿手里。 孤儿站起来走到小木台边的烛光下,走的速度很慢,一来是故意让扎布心急,二来她的脚开始疼得厉害了。她背转身,知道五十多个人,一百多只眼睛都死盯着她的背,不禁也有些紧张。眼角余光左右瞄了一下,确实没人注意她,赶紧的施展慧眼金瞳,看到这石头上满是绿色星云状光芒,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黑暗系水魔法石到手了。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七章 疼 “怎么样?”扎布看孤儿走回来,紧张的问,额头和鼻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也顾不得擦试了。 “品质很好的魔法石,虽然魔力几乎消失干净,但还是会发光的。”孤儿语带挑剔,这是她陪小立shopping时得来的经验,贬对方的东西不好,就比较容易杀价。 “那——”扎布的失望溢于言表。 “扎布,我知道这石头虽然价值不高,但对你有着特殊的意义,你肯拿出来,一定是爱极了我这三件艺术品。”孤儿很诚恳的说,连自己都觉得自己太奸诈了,“我说了,货卖有心人,所以我愿意用三件珍宝之一交换你的魔法石。” “一件?”扎布看看木台上的东西,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敢情他想以一换三,小算盘打得够精啊,果然天底下都是聪明人,想找个笨蛋势比登天。 孤儿不说话,众人又是一通眼神和低语交流。 扎布很尴尬,一时不知说什么好,眼睛在那三件东西上扫来扫去,额上的汗开始滴落,他身边的奥莉维亚连忙为他擦拭,语气高傲的道,“这块魔法石可是司文家传家之宝,是多年前黑暗系水魔法的象征,难道不值你那几件商品吗?” “是艺术品。”孤儿纠正她,“您也说是多年前了,奥莉维亚小姐,现在魔法已经消失。而身为司文家的人,我相信您明白什么叫艺术无价,做为一个商人,我也很懂得什么叫有市无价。我相信这不用我再细说吧。扎布?” “你为什么敢于直接称呼我未婚夫、尊贵的司文公爵大人的名子?”奥莉维亚忍了一晚上了,她无论相貌、身段、衣服首饰、举行举止、受男人关注的程度都不及孤儿,邪火很大。这下适当发作,声音严厉。 “奥莉维亚!”扎布觉得这样非常无礼。用斥责地目光看了好一眼。 奥莉维亚非常生气,因为扎布一向好脾气,订婚三年了,从没在别人面前这样疾言厉色过。她瞪了孤儿一眼,似乎觉得一切都是孤儿造成的。 孤儿看奥莉维亚那傲慢无礼、又无端敌视她的样子就来气。本想今天就谈黄了这件事,让扎布回家跟她吵去,但想想还是大局为重。再说扎布看来怪可怜地,她也不想太过坏心去捉弄老实人,于是根本不理会奥莉维亚,只故意笑得极甜的对扎布道,“你听我把话说完,我看你是真喜欢我这三件东西,你对我们盈禄商队又多有照顾。所以我很愿意把东西交给你,因为知道你会爱护它们。” “放心,艺术品于我如珍宝。我愿意以生命保护。”扎布说得挺认真。 孤儿点头道,“我相信公爵大人。但是以一块魔法石换我一个珍宝已经是优惠了。如果开了连换三件地先例,之后我没办法做生意了。我们盈禄家价格统一、童叟无欺的信用也会受损。我看不如这样,你用这一块魔法石换一样珍宝,另外我个人再送你一件,只要今后盈禄族人来波光园做生意,公爵大人帮助照顾一下即可,你看这样行吗?” 扎布本来也知道以一换三实在有些过分,其实能换一件,他已经很开心,现在孤儿答应再送他一件,虽然欠下一份人情,但却实在是意外的收获,因此连忙点头承诺。 “依我看,这两副画作是一人所画,他名叫鲁本斯,是我无意间遇到的一个零人。”孤儿开始胡说八道,结果却引来众人的再度惊呼,要知道零人地地位底下,用中国的词汇解释就是没有户籍的黑户,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都得不到塔撒大陆的惯例和各家族法令的保护,有时候连待遇好的奴隶都比他们生活好。 这些贵族老爷实在想像不到一个零人会有这样的艺术细胞。 “他现在在哪儿?可以找到吗?”扎布问,看样子想招揽人才。 孤儿摇摇头,“他已经去世好久了,但他的画我珍藏了不少。但不管多珍贵,毕竟是一人所画,我建议公爵大人你在这两幅画中选一幅,然后我把那熏香炉送给你。” “感谢伯爵小姐的慷慨,以后如果有需要我地地方,我一定效劳。”扎布连推辞也忘记了,兴高采烈的说,然后就走到木台边,仔细挑选,看那模样就和挖他的心一样,二选一也磨蹭好久,简直难以定夺,最后选定了《玛丽亚-麦第奇地教育》,看来他对劫夺题材还是有阴影,大概想到了追风家的路易吧。 孤儿叫小三三和小四四帮扎布把东西装箱,叫艾丽把魔法石放到她地卧室去,到这一刻,才算真正地宾主尽欢。扎布邀请孤儿在波光园多住几天,好一尽地主之谊,但孤儿可不想多生事端,决定后天一早就离开。 女人的妒忌是非常可怕地,她没那闲功夫和奥莉维亚斗智斗勇。如果是为了阿德斯就算了,至少也得为了路易才好玩呀,可却是为了扎布,她半点兴趣也欠奉。 再者,今天扎布这样老实可爱,谁知道他明天变不变脸,还是带上五块魔法石快点离开,到了公共土地上,阿德斯的伤一好,她就彻底安全了。 而她之所以明天不走,因为这会儿她的脚疼得开始厉害了起来,她估计明天要休养一天才能走,顺便让大家歇一下,从出了追风家领地的那天起,难行的山路还有不友好的司文家人,让大家都很累了。 塔撒大陆上没有精确的计算时间的仪器,但有一个非常简易的钟表类的装置,没有秒或者分,只有小时。孤儿拿自己的手表偷偷比较过,时间概念大概差不多,而且历法也与地球基本相同。 让时间精确起来的计时器,是她的一个发财大计,现在还没用呢,一旦用上,盈禄家的财产会更上层楼,毕竟在这种奴隶制社会,精确的计算时间是非常重大的文明突破。 问下老板娘,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了,这么屁大点的事,居然折腾了四个多小时,现在看着满桌狼藉,她感觉浑身一点力气也没有了,而肚子里差不多只有酒水,饿得前胸贴后背,却没有胃口吃一点东西,只想先回屋去躺着。 脚,火烧火燎的疼,明明是冰凉的感觉,却又似有一块烧红的炭放在她脚面上烧,那疼痛像一条目的明确的线,从脚部顺着腿一直窜到心脏,最后窜到头上。 艾丽服侍她睡下,可她哪里睡的着,等疲惫的艾丽都进入梦乡时,她还清醒着,而那疼痛也越来越清晰了。艾尔修士说只有一点点疼,这何止一点点,到了半夜的时候简直痛彻心扉,要不断的翻动才能减缓一些,脚好像正被几只小鬼拿锯子生生锯掉一样,空洞的疼、锥心的疼、到后来她无论如何咬牙也控制不住呻吟,把一向睡得很死的艾丽都吵醒了。说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八章 不能让她死 “大当家,您怎么了?”艾丽有些惊慌,“是不是脚疼?很厉害吗?艾尔修士只说有一点疼,可是,啊,您怎么出这么多汗?!” 在艾丽的眼里,孤儿已经很不对劲了,脸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身子还不断的滚来滚去,虽然很轻微,却扭个不停。她手足无措,过了好几秒才意识到要去找人,但才一打开房门,却见到阿德斯站在门口。他的房间门打开着,显然因为他睡得极轻,又因为正好在她们房间的对面,所以听到了这边的动静。 虽然平时怕他怕得要命,但这时候却是救命稻草,还没说明是什么情况,就见阿德斯大人已经闯到大当家的床边,看到她的一瞬间也显得很惊讶,但他立即就恢复了镇定,一手轻轻按住大当家的肩膀,轻轻呢喃着叫着,“孤儿!孤儿!” 艾丽记得那是大当家的名子,没想到这个死神般的男人此刻的声音温柔得无法形容,让她听着都心跳,不知道大当家听不听得到?而且,从这个样子看,阿德斯大人和大当家关系似乎不一般哪。没有哪个人会对自己的雇主有这样深切的关心。 “她怎么了?”阿德斯突然问,吓了艾丽一跳。 “没怎么。我——我不知道——我睡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听到大当家喊疼。”艾丽结结“她哪里疼?”阿德斯一边问一边把孤儿从床上捞起来,先是把她额上一缕被汗水浸湿的头发拨开,然后把她紧紧抱在怀里,让她贴着自己的胸膛。 他在以体温温暖她,因为她的全身都被冷汗浸透了。身上冷得像一块冰,就连床单和被子也被汗水洇湿了。她嘴里一直轻而快的说着胡话,那语言却是他听不懂地。但是他知道她有多难受和痛苦。出这么多汗,他受最重的伤时也没有这样过。 “大当家一定是脚疼。”艾丽惊慌之下回过神来。把今天早上艾尔修士为孤儿治疗脚伤的事说了一遍。 阿德斯心中一凛,立即把孤儿放在床上,让艾丽压住她,然后把被子彻底掀开。他看到她匀称地、肉乎乎的小腿下,一只雪白地脚丫给包扎上了一块奇怪的布。布下有一股甜腥味传来,令人闻之欲呕。 他立即感觉不对,抽出匕首把绷带割断,然后再以匕首包着布,把那层诡异的红色药膏刮开。 一边的艾丽发出了惊咦之声,因为药膏刮下后,孤儿脚面上原来那道发炎化脓的伤口没有了,皮肤是平滑极了,连一道印子也没有。似乎从没受过伤。 “天哪,艾尔修士好神奇,大当家地脚伤真的好了。大概疼一会儿就能清醒过来。”她一厢情愿的开心,却被阿德斯喝止了。 “这是魔毒。所以才能在一天之间医好所有的外伤伤口。可是却要以她的生命为代价。”阿德斯厉声道,“快去把詹姆给我找来。先不要惊动你们的人。” 是那个幕后人又下手了吗?看来他强攻不行,改下毒了。可他怎么知道孤儿脚上的伤?看来一定是有内奸,不然就是有什么魔物潜伏在他们左右,居然没有被发现。 现在情况不明,他只信任自己的人。 艾丽早就没了主张,听到阿德斯的命令,立即就去执行,连鞋子也来不及穿。阿德斯抱紧孤儿,心中有一种痛尖锐地漫延开,也说不清是肩膀传来的,还是从心底传来的。 她招惹了什么?为什么要受到这样地折磨,而且这个魔法消失的世界上,居然还有人会使用魔毒?而那个幕后人能够拥有一批悍不畏死、行动神速地黑衣人手下,孤儿叫他们为忍者神龟地,还能把千年古兽弄到家族的白泉之中,能放出并指使得了白骷髅,现在又有会使用魔毒地人帮他,他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那么恨孤儿? 魔毒非常凶狠的,她现在一定痛得非常厉害,可惜他不能代替她。她花了那么多金币,可是到了这个时候,谁也帮不了她。 她会死吗?听说中了魔毒的人十之**会死。可是他不能让她死,绝不能!因为——因为,她还有尾款没付。 阿德斯为自己胸口那剧烈的疼痛找出借口,结果连自己也糊弄不了。他不想让她死,是因为他不想这个世界上缺点什么,那让他感觉心上也缺了点什么。 “大人,什么事?”詹姆来得很快,一进屋就看到大人怀抱着伯爵小姐,眼神很急切,而伯爵小姐不停的说着听不懂的话,还试图从大人的怀抱中挣扎出来。 “去把弟兄们都叫醒,把老板娘也叫醒,让她带两个咱们的人把艾尔修士给我找来,就说我旧伤发作。小心,他可能不简单。找到艾尔修士,立即押来见我,用什么方法你自己作主。”阿德斯快速吩咐,“不要惊动旁人,你亲自在旅店周围布下岗哨,也不要只注意人,注意哪有魔气。这回和咱们对上的,不是普通人类。还有,让威尔到这里来。” 詹姆应了一声,一句话也不多问,即刻轻巧快速的离开去办事,不大的功夫,旅店周围已经暗岗遍布,老板娘带着两个佣兵去找艾尔修士,威尔也已经进到孤儿的房间。 “有什么办法让她不那么疼?”阿德斯的眉头皱得死紧。“魔毒的话,只有用魔力缓解,另外**的痛苦要用罂粟花奶,可是我们没有。”威尔回答。 “我们有。”艾丽在一边插嘴道,然后慌忙从行李中取出一个小瓶子。 “穿上衣服,等在这里,待会儿说不定用得上你。”阿德斯拿过小瓶子对艾丽说,然后抱起孤儿,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威尔跟在后面。 “不,这里不需要你了,去帮助詹姆。”阿德斯把孤儿放到床上,打发威尔离开,之后从脖颈中一摸,随着着默念咒语,手中小珍珠样的东西变成了一个水晶球模样的东西。他把这东西放在孤儿的心口上,本来不断翻动身体的她,立即平静了一些。 之后他摘掉面巾,把罂粟花奶喝了一口,然后嘴对嘴的,慢慢送入孤儿的口中。这女人威胁他不喝药就会口渡,结果报应来得真快,现在轮到他来帮她了。 他知道这东西不能多喝,因此只喂了两口,看到孤儿又开始躁动,连忙一手轻轻按住置放在她胸口的水晶球上,另一手握着她冷汗涔涔的小手,把自己身体内所有残存的魔法都调动起来,源源输入水晶球,让这个能被她运用和支配的宝物来缓解她的痛楚,顾不得肩膀的伤口又渗出血来。 过了一会儿,门外传来敲门声,他应了一声,就见詹姆匆匆进来。 “大人,艾尔修士不在他的住处,神庙里也找了个遍,不见人影。” 章节目录 第八十九章 给我看看你的脸 虽然早知道是这个结果,早知道犯了恶的人不可能还留可能等人来抓,心中还是有点失望。 “继续守着旅店,如果她还不见好转,天一亮我们就启程,去黑冰宫殿。”他一咬牙。 “大人,这时候去黑冰宫有准备好以前,绝对不会回那个地方。如果早动一步,就可能让大人的计划功亏一篑,可是现在 “没有别的办法。”阿德斯断然道。他何尝想去那个地方,可是难道看着她在自己眼前死去吗? “或者你认识别的有魔力的人?” 詹姆挫败的摇了摇头,施了一礼,离开。 阿德斯继续对着孤儿,目不转睛的望着她,心中的揪痛还在继续,但已经不再施出魔力,怕她的身体受不了。他魔力中的一部分是黑暗系风魔法,四系魔法中,那是可以摧毁一切的力量。 过了好一阵子,忽然见她的睫毛动了一下,像是要清醒似的。 他心中有狂喜,连忙系好面巾,俯下身看她,“孤儿,你感觉怎么样了?” 孤儿缓缓睁开眼睛,并不意外阿德斯在这儿,因为她刚才“看见”了他,“很不好。”她实话实说。 她的脆弱令他忽然生出很强的保护欲,“你不要怕,天一亮我就带你走,我可以找到人医你。我说了会保着你的小命,就一定会做到。” 孤儿试图微笑,但一扯动嘴角都疼。 刚才她好像陷入了一个乱梦里。身上每一毛孔都好像有钢针再刺,把她的身体都刺穿了,疼得她连叫喊地力气也没有。接着,她眼前出现了无数的幻觉,看到了弟弟妹妹,还有失踪了七年的父亲。父亲很生气,说她没有找到家族使命并完成它。她拼命解释,可是父亲不听,还把她推倒在地。 那地面不知怎么最后变成了一片火海,她被烧得体无完肤。之后她身上带着火。落入了冰海中,窒息感很强烈,根本喘不过来气。她想找个人救她。好不容易看到了阿德斯,却见到他左拥右抱,一个惹火美人和一个高贵美人陪伴在他左右,根本看不到她的存在。 她高声叫他,但他不理会,那两个美人却拉着她的胳膊。把她抛了起来,之后落入了一个满是毒蛇的坑里。那些蛇全是红的。好可怕,把她身上烧成焦炭,又冻成冰碴的皮肤全咬烂了。 她好疼啊,疼啊,疼啊。说不清的疼,痛苦得恨不得立即死了。这个时候,她又梦到了之前遇到阿德斯后的那个古战场。就是那场他掉下肩甲地攻城战斗。她看到他以胜利者的姿态进了城,然后策马跑到了一个中国式庭院的地方。 在那里,他遇到了战场上能与之一战地白袍将军,两人激烈对战,最后白袍将军剑差一招,被他一剑从中间砍了下去。那白将军的面具碎裂了,而孤儿的心碎了,因为那是她最爱的弟弟小独! 那时的痛盖过了一切感觉,仿佛之前**的痛苦根本不算什么。她喜欢地男人杀了她的弟弟,这是她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地。 死了吧!死了吧!她对自己喊,不愿意面对这一切。而就在这个时候,她感觉一阵舒服的清凉从胸口传来,然后有温软的嘴唇覆在了自己的唇上,口渡给她微苦的液体。 她努力想睁眼看看试图让自己舒服一点地人是谁,可是没有做到,只感觉灵魂游出了身体,亲眼“看到”阿德斯那么温柔的对她。 那一刻,她居然感到了幸福,虽然只是看着他的背影,无论如何也绕不到前面去,却还是感到幸福。 不过,她觉得自己要死了,因为那些剧痛忽然全部消失,她能灵魂出窍,而且看到了父亲,也许早就死去地,但她一直也不愿意承认死去的父亲。 “我可能会死的。”她终于微笑了起来,努力变得好看些,不想在他面前继续狼狈。 “不,有我在,你不会死的。”他很固执,似乎要说服自己。 “你并不是真的死神是不是?”她继续微笑,眼泪却落了下来,因为就要永别他了呢,还有弟弟妹妹,如果她闭上眼睛,可能永远看不到了。真不舍得。 佛说离别苦,果然!生离死别,人生最苦的事。 阿德斯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她的情况是很奇特,在病势来得那么凶猛后,突然的清醒并不是好事,再说他还从没听说过魔毒可以自行解开的。 如果这是回光返照,那么她 “坚持下去,我们这就离开。”他看了看窗外灰蒙蒙的天色,这证明天快要亮了。 “我很累啊,怕坚持不下去。”孤儿细声细气的道,“我们做好各种准备好不好?你去把艾丽叫来,我会让她转告皮特,把尾款付给你。还有,我要麻烦你一件事,假如有个撞得头破血流的小子出现在大陆,声称是我的弟弟小独,你要照顾他,不能伤害他。告诉他要好好生活,因为他是我们家唯一的后代根苗。” “你自己和他说。”阿德斯不理会孤儿的“遗嘱”。 而孤儿也不理会他的倔强,“还有最后一件事你说过,在我将死的一刻,你会让我看的。” 阿德斯看着她,看她虚弱得如同风一吹就会散的影子,心中第一次没了主张,胸口的痛让他根本没办法理智思考。不知道她会不会死,目前看来很有可能,假如她真的死去,要怎么办呢?想办法让她复活,还是 “给我看吧。”孤儿催促,喘得有点上气不接下气。 阿德斯还在犹豫,孤儿永远不知道她这个要求要让阿德斯经历怎样的内心挣扎,让他经历内心的承诺与背叛,愤怒和绝望,以及割舍掉一些成为生存理由的东西。她不明白她的一句话,却要让他做出非常重大的选择。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房间内静得只有孤儿的喘息声。 阿德斯看到孤儿白得近乎透明的脸,心痛泛滥成灾,一咬牙,终于扯下了面巾。 (第二卷完) 章节目录 第九十章 心疼的感觉 到阿德斯的脸,孤儿的心跳比想像中还要剧烈,因为着,所以感觉整颗心都要冲出喉咙了。 屏住呼吸,孤儿望着眼前的男人,一瞬也不瞬,似乎少看一秒,他就会消失似的。尽管之前在他戴面巾或者面具时,把他的上下半张脸拼凑起来想像过,但这一刻,还是有初见的激动,而且他和她想象中的样子完全不同。 他很帅,非常帅,有着欧洲人特有的高鼻深目,五官完美,大概因为长年戴面巾,脸色有点苍白,更衬得一双玄冰样的蓝眼睛夺人心魄。只是他的左脸有几道伤痕,似乎是严重的抓伤,两道在眼角和颧骨部分,两道在嘴角和腮边,但这丝毫没有损害他的帅气,反而增加了他粗犷凛冽的气质,还有那么一点苍桑寂寞,让人不自禁的迷醉。 不知道是谁曾经这样伤害过他。 他大概不习惯脸被暴露在他人的目光下,所以微侧着头,眉毛蹙着,酷烈的气质中夹杂了一些柔软的可爱,假如孤儿此时能够行动,一定要抱他一抱,吻他一吻,如果可以,还要好好爱他。 可此时,她只能伸出手,在半空中被阿德斯本能的握住。 “你好帅,脸上也没有烙印,为什么一直不肯让人看你的脸?”她问,冷汗如浆,说一句话都觉得胸痛得像被火红的烙铁穿过。 不想回答她的,可不知为什么,心却背叛了意志,“为了一个我爱的人。”他每个字都是沉痛,“我对天发过誓。不给她报仇,除了我的亲随,我的脸将永不见天日。” 听他这样说,看到他眼神里地痛楚,这一刻,孤儿突然非常后悔。为什么强迫他?为什么非要看他的脸?他一定很爱那个人,而且一定没有报仇,痛苦在日日夜夜折磨着他,可是她却逼他背叛誓言,这对他一定是很困难的抉择。不知道什么人曾经深深伤害过他。为什么现在她也要踏上一脚呢?好后悔呀。 可是 她努力伸长手臂想摸他的脸,他半俯下身子,让她柔软冰凉的手指触到那伤痕上,“是谁伤的你?”那伤痕好深啊,摸起来都似乎能感觉到他当时的痛。 她的指尖在他粗糙的伤口上来摩挲,让他从心到身都颤抖了,感觉那伤痕在习惯了多年后又热烫了起来,不自禁的回答她,“另一个我爱地人。” 天哪,他都经历过什么?孤儿只感觉心中的疼一点一点漫延到全身。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 “诶。真心疼啊。”她努力笑,“对不起,让你背叛了誓言。我家小独总是说我是任性的姐姐,之前我还不相信呢,今天明白了。” 他半晌不说话,只看着她,两人就这么目光纠缠,没有言语和动作,却说不出的缠绵悱恻,动人心魂。直到她的手要从他脸上滑落,他才一把抓住,“告诉我,为我心疼是什么意思?” “真是笨蛋。这个也不懂。”孤儿虽然还笑着,却不知为什么落泪了,“那感觉乐。” 孤儿望着阿德斯。清楚的看到他眼睛中有异样的火花闪动,就像大海上的波浪一样,一波一波冲击过来,然后又退却,然后再冲过来,周而复始。 她想说些什么话道歉,可是就在这时,她感受到了一阵剧痛,像是有看不见的鬼魂正把她五马分尸一样,她眼前一黑,陷入了无边无际的黑暗。 阿德斯一把抱起孤儿地身子,贴心紧抱,感觉到心上有什么东西被生生摘走了,疼得他无法呼吸。她死了吗?就像好多年前,那个对他最重要的人离开那样,就这样扔下他,走了吗?毫无预 曾经以为再不会有这种感觉,可今天却重新让他忍受上次还要疼。 那时候他多想自己是死神,可以追到地狱去把她带回来,就像此刻抱着孤儿一样。为什么会对孤儿有这样的感觉,她只是他的雇主不是吗?她也没美丽到让人心醉神迷的地步,那心中这种又热又乱,又凉又痛的感觉是什么?好像心豁了一个大口子,冷风不住的灌进来,但热血又不断的往外涌。 — 他说过要保着她的命,他收了她那么多钱,却还是保不住她吗?那么他要怎么赔还她?把命也赔给她?她说过,想拥抱他、想保护他、想吻他、还想让他永远快乐,为什么做不到就走? 阿德斯生平第一次内心混乱到如此地步,全身都浸在无边无际的痛楚中,以至于好久后才发现孤儿还有心跳,开始时微弱,但逐渐越来越强,到最后竟然让他感觉她正常了。 这是怎么回事?他狂喜之中有惊讶,因为他知道,没有人在中了魔毒并激烈发作后还能活下来,并且看来像没事人一样的。除非下毒地人并不想置她于死地,而是要折磨她、戏弄她。 可是得恨意如此之深,然后又放过她?难道,是要继续利用她,就像他也在利用她一样? “威尔!”他放下孤儿,叫了一声,戴上面巾,又恢复了原来的模样,好像刚才那一刻的真情流露从没有出现过。他地面具就好像灵魂上的堡垒,摘下或者戴上只是个小动作,却意味着他是否敞开心扉。 威尔一直守在不远处,此时听到阿德斯的命令立即进屋。 “看看伯爵小姐怎么样了?”阿德斯吩咐,“为什么我感觉她似乎在好转?” 威尔没有正式学过医,但是有着丰富地实践经验,而且他在那个魔法世界生活过,比任何人都了解魔毒是怎么回事。 “奇怪。”在给孤儿做了检查后,威尔皱起眉头,“伯爵小姐不是好转了,而是 “什么意思?”阿德斯愈发惊奇。 “意思是不见。她现在消耗太大,所以她在沉睡,叫也叫不醒的。”威尔奇怪得不得了,“这是怎么回事?不应该这样啊,这么猛烈的魔毒就算能解也是个缓慢的过程,不可能突然消失。” “或者这是不魔毒,而是有人故意施放的假象。”阿德斯皱眉沉思,“小心加强戒备,如果黑暗中的家伙能蒙骗了我们所有人,一定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威尔应了一声,满怀疑惑的离开。 阿德斯走到床边坐了一会儿,眼睛就望着孤儿的脸,“谁在背后操纵这一切,为什么针对你?为什么又不肯让你死?你身上有什么秘密吗?”他喃喃自语,忍不住伸出手掌,轻轻抚摸孤儿的脸,那滑腻的触感令他一再流连。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一章 奇迹好转 太阳出来的时候,孤儿奇迹般的恢复了。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書屋。 她感觉自己像一棵一直种植在土地中的花草,温暖的黑暗后,破土而出后就是灿烂的光明,只不过因为昨夜像是拆骨剥皮,然后重新组装的疼痛令她感觉浑身无力、极为虚弱罢了。 最让她感到幸福的,是一睁眼就看到了阿德斯。他就站在她的床边,为她挡住了刺目的阳光,让她沐浴在他的阴影中,似乎被他温柔的拥抱着。 一点一滴的,她忆起昨夜的事,感觉和阿德斯亲近了很多,似乎因为她突然生病,两人的距离一下拉近了。就算现在看他蒙着面,冷着脸,但那温暖的感觉却还是在两人之间盘绕。而看过他的脸,仿佛触摸过他的心一样,那彼此深知的感觉特别美好。 “你好了吗?”他突然开口,语气生硬,但那关心却潜藏在其中。 “完全好了,不过艾尔修士为什么要害我?还是他的药太猛烈了?”除了和阿德斯的交流,昨夜的一切,孤儿都不太确定。 此时看着他面巾下的五官起伏,对自己为什么会突然生病其实并不太关心,只是心里雀跃着:我看了他的脸!我摸到了他的心!好开心哪! “他给你下了魔毒。”阿德斯没好气的说,不明白这女人经历过一番生死,为什么还这样高兴,但看着她开心,他的心情也开朗了起来。 “为什么?”孤儿愕然。 难道,艾尔修士也和司文家的其他人一样看不起盈禄家人吗?但他不是还治好过阿德斯吗?就算看不起吧,也不至于给她下毒啊,那她又是怎么恢复起来的呢? 她问了一连串的问题,阿德斯同样不知道答案。只摇摇头说,“关键是要找到他。有一个人一直针对你,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显然是要制你于死地。所以则,你死你活,与我无干。” 与他无干吗?那昨天晚上他表现得那么心疼干什么?还抱着她的身体喃喃低语?孤儿心里甜甜地想,脸上笑眯眯的,害得阿德斯有点窘迫。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敲门。解除了阿德斯的尴尬,而孤儿这才发现,房间内只有他们两个人,所有的人都被孤儿赶出去了。在她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刻,他选择和她独处,这还很不说明问题吗? “大人,外面发生了点奇怪的情况。”进门的人是詹姆,他看到孤儿神采奕奕的样子也非常高兴,优雅的对孤儿施了一礼道,“伯爵小姐。您能康复我真高兴,今天早上的太阳都因您而格外光明。大人也不用 阿德斯及时咳了一声,詹姆后面地话没有说出来。 孤儿忍住笑,心中的甜蜜像是要漫上脸颊了。 他们之间算是关系明确了吗?似乎她说过想爱他,但他没有表示。那是默许还是拒绝?不过她不是傻瓜,自然明白他是在意她的,或者说是很在意。 昨天晚上她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他表现出的,不是一个佣兵对雇主的态度。不过对这样的男人不能逼得太紧,不然他就跑掉了,那就慢慢来吧。反正合同期还早,她慢慢的磨他,就不信他能一直坚守他那又脆弱又顽固的底线。 至于他昨天说的那两个所爱地人,她有一丝担心。可是明知道现在询问试探,他也一定不会说了,只好忍着不问。塔撒大陆的人和中国人地语言习惯不一样。有点接近于欧洲人,他说爱,未必是指爱情,也可能是亲情,或者朋友。 他的身世一定很奇特,不然为什么他叛出驿马家?为什么对贵族那么讨厌?为什么他自己又有好多贵族特有的习性?为什么他给人封印了八百年? 那个零人罗兰特选择了她做为解开他封印的人? 很多秘密,要一点一点解开。甚至她觉得自己的屡次遇险,说不定都和隐藏在阿德斯身上的秘密有关。 “外面什么情况?”阿德斯把话题导正。 “早上我派了几组弟兄在波光园秘密巡查,看能不能找到艾尔修士的下落,现在人回来了五组,其中有一组说在波光园西头出现了一种疯狗,咬伤了好多人了,看样子不是普通的疯狗,明显中了魔毒,眼睛会不断闪现黑光,被他咬到的人全身发黑,不能说话,只怕很快会死。”詹姆正色报告。 孤儿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波光园藏着什么妖魔,而且还拥有残留魔法?” 阿德斯摇了摇头,略想了一下道,“詹姆,你派人死守客店,并把店中的所有房间搜一遍,确保没有别地人或者动物潜入,我去看看那只狗是怎么回事。记得,任何人不准进入客店的范围,就算是司方公爵扎布也是一样。” 詹姆领命,转送对孤儿道,“伯爵小姐,因为我们人手不足,我分派任务时用了您的人,但是我没有泄露您的病况,您不介意吧?” — “当然不,咱们既然一起做这趟商务旅行,大家自然是一家人。”孤儿说着看了阿德斯一眼,意有所指。 阿德斯垂着眼睛,不说话,也不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他等詹姆退出才转头看了孤儿一眼,确信她地确奇迹般的恢复了,离开了房间。 其实听说阿德斯要去追中了魔毒的疯狗,孤儿很担心,不过她知道那个男人强大到无敌,所以强逼着自己不要婆婆妈妈。 詹姆离开地时候,把艾丽叫进来侍候了,艾丽昨晚吓得哭了一夜,今天是上见到健康的孤儿,又是大哭起来,孤儿连忙哄她,“我这不是没事吗?你现在这样哭法,好不吉利呀。” 艾丽听这话,才强忍着哭泣,“大当家,你昨晚吓死我了,要不是阿德斯大人,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别人不知道吗?”孤儿疑惑的问,因为刚才詹姆也这样说。 “阿德斯大人命令我们不能泄露这件事,所以我连塞克和布鲁斯也没说。”艾丽抽泣了一下,“阿德斯大人看着很凶,可是人真的很好,一直拿一颗珠子帮小姐止痛,很焦急很关心的。” 孤儿当然知道这件事,她昨晚确信自己“看到了”阿德斯的表现,可是这话自别人口中说起,又是另一番不同的甜蜜,只听艾丽又道,“但大当家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病成那样,今早又好了。” 孤儿笑笑,没有回答,只道,“阿德斯大人会查清楚的,这事你还是不要说出去,免得塞克他们担心。再者,万一有人真的要害我,这件事知道人越少越好,免得给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了。” 艾丽很着重、很严肃的答应,她又不傻,也觉出大当家身边危机重重了,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但做为贵族小姐的贴身侍女,她知道什么事该说,什么事该闭嘴。 章节目录 第一章 花浴 阳出来的时候,孤儿奇迹般的恢复了。 她感觉自己像一棵一直种植在土地中的花草,温暖的黑暗后,破土而出后就是灿烂的光明,只不过因为昨夜像是拆骨剥皮,然后重新组装的疼痛令她感觉浑身无力、极为虚弱罢了。 最让她感到幸福的,是一睁眼就看到了阿德斯。他就站在她的床边,为她挡住了刺目的阳光,让她沐浴在他的阴影中,似乎被他温柔的拥抱着。 一点一滴的,她忆起昨夜的事,感觉和阿德斯亲近了很多,似乎因为她突然生病,两人的距离一下拉近了。就算现在看他蒙着面,冷着脸,但那温暖的感觉却还是在两人之间盘绕。而看过他的脸,仿佛触摸过他的心一样,那彼此深知的感觉特别美好。 “你好了吗?”他突然开口,语气生硬,但那关心却潜藏在其中。 “完全好了,不过艾尔修士为什么要害我?还是他的药太猛烈了?”除了和阿德斯的交流,昨夜的一切,孤儿都不太确定。 此时看着他面巾下的五官起伏,对自己为什么会突然生病其实并不太关心,只是心里雀跃着:我看了他的脸!我摸到了他的心!好开心哪! “他给你下了魔毒。”阿德斯没好气的说,不明白这女人经历过一番生死,为什么还这样高兴,但看着她开心,他的心情也开朗了起来。 “为什么?”孤儿愕然。 难道,艾尔修士也和司文家的其他人一样看不起盈禄家人吗?但他不是还治好过阿德斯吗?就算看不起吧,也不至于给她下毒啊,那她又是怎么恢复起来的呢? 她问了一连串的问题,阿德斯同样不知道答案。只摇摇头说,“关键是要找到他。有一个人一直针对你,虽然不明白为什么,但显然是要制你于死地。所以则,你死你活,与我无干。” 与他无干吗?那昨天晚上他表现得那么心疼干什么?还抱着她的身体喃喃低语?孤儿心里甜甜地想,脸上笑眯眯的,害得阿德斯有点窘迫。 就在这时,突然有人敲门。解除了阿德斯的尴尬,而孤儿这才发现,房间内只有他们两个人,所有的人都被孤儿赶出去了。在她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刻,他选择和她独处,这还很不说明问题吗? “大人,外面发生了点奇怪的情况。”进门的人是詹姆,他看到孤儿神采奕奕的样子也非常高兴,优雅的对孤儿施了一礼道,“伯爵小姐。您能康复我真高兴,今天早上的太阳都因您而格外光明。大人也不用 阿德斯及时咳了一声,詹姆后面地话没有说出来。 孤儿忍住笑,心中的甜蜜像是要漫上脸颊了。 他们之间算是关系明确了吗?似乎她说过想爱他,但他没有表示。那是默许还是拒绝?不过她不是傻瓜,自然明白他是在意她的,或者说是很在意。 昨天晚上她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他表现出的,不是一个佣兵对雇主的态度。不过对这样的男人不能逼得太紧,不然他就跑掉了,那就慢慢来吧。反正合同期还早,她慢慢的磨他,就不信他能一直坚守他那又脆弱又顽固的底线。 至于他昨天说的那两个所爱地人,她有一丝担心。可是明知道现在询问试探,他也一定不会说了,只好忍着不问。塔撒大陆的人和中国人地语言习惯不一样。有点接近于欧洲人,他说爱,未必是指爱情,也可能是亲情,或者朋友。 他的身世一定很奇特,不然为什么他叛出驿马家?为什么对贵族那么讨厌?为什么他自己又有好多贵族特有的习性?为什么他给人封印了八百年? 那个零人罗兰特选择了她做为解开他封印的人? 很多秘密,要一点一点解开。甚至她觉得自己的屡次遇险,说不定都和隐藏在阿德斯身上的秘密有关。 “外面什么情况?”阿德斯把话题导正。 “早上我派了几组弟兄在波光园秘密巡查,看能不能找到艾尔修士的下落,现在人回来了五组,其中有一组说在波光园西头出现了一种疯狗,咬伤了好多人了,看样子不是普通的疯狗,明显中了魔毒,眼睛会不断闪现黑光,被他咬到的人全身发黑,不能说话,只怕很快会死。”詹姆正色报告。 孤儿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波光园藏着什么妖魔,而且还拥有残留魔法?” 阿德斯摇了摇头,略想了一下道,“詹姆,你派人死守客店,并把店中的所有房间搜一遍,确保没有别地人或者动物潜入,我去看看那只狗是怎么回事。记得,任何人不准进入客店的范围,就算是司方公爵扎布也是一样。” 詹姆领命,转送对孤儿道,“伯爵小姐,因为我们人手不足,我分派任务时用了您的人,但是我没有泄露您的病况,您不介意吧?” * “当然不,咱们既然一起做这趟商务旅行,大家自然是一家人。”孤儿说着看了阿德斯一眼,意有所指。 阿德斯垂着眼睛,不说话,也不知道他心里想着什么。他等詹姆退出才转头看了孤儿一眼,确信她地确奇迹般的恢复了,离开了房间。 其实听说阿德斯要去追中了魔毒的疯狗,孤儿很担心,不过她知道那个男人强大到无敌,所以强逼着自己不要婆婆妈妈。 詹姆离开地时候,把艾丽叫进来侍候了,艾丽昨晚吓得哭了一夜,今天是上见到健康的孤儿,又是大哭起来,孤儿连忙哄她,“我这不是没事吗?你现在这样哭法,好不吉利呀。” 艾丽听这话,才强忍着哭泣,“大当家,你昨晚吓死我了,要不是阿德斯大人,我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别人不知道吗?”孤儿疑惑的问,因为刚才詹姆也这样说。 “阿德斯大人命令我们不能泄露这件事,所以我连塞克和布鲁斯也没说。”艾丽抽泣了一下,“阿德斯大人看着很凶,可是人真的很好,一直拿一颗珠子帮小姐止痛,很焦急很关心的。” 孤儿当然知道这件事,她昨晚确信自己“看到了”阿德斯的表现,可是这话自别人口中说起,又是另一番不同的甜蜜,只听艾丽又道,“但大当家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病成那样,今早又好了。” 孤儿笑笑,没有回答,只道,“阿德斯大人会查清楚的,这事你还是不要说出去,免得塞克他们担心。再者,万一有人真的要害我,这件事知道人越少越好,免得给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了。” 艾丽很着重、很严肃的答应,她又不傻,也觉出大当家身边危机重重了,虽然她不知道为什么,但做为贵族小姐的贴身侍女,她知道什么事该说,什么事该闭嘴。 章节目录 第二章 离开 阿德斯从马上弯身,取回疾风剑,心中愤怒。 他不是为了那只无辜可怜的狗,在战场上成千上万的人死去,他连眼睛也不眨一下。在这个混乱的世界,武力是一种必须,杀戮是家常便饭。 他是为了孤儿,因为这一切表明,那个下毒的人非常狠毒,一只狗都给魔毒折腾成这样子,昨夜的孤儿更不知道有多么痛苦了。他心疼。 虽然她现在已经恢复,但他仍然不放心,不知道她身体内有无残毒,而且那幕后人施放毒物的技巧如此之高,定然不是泛泛之辈,如果不能查出,终究是个隐患。 想到这儿,他一扣马,向客店飞奔而来。 把马扔给守在门口的手下,他快步走向二楼的客房,才一拐进走廊,就看到那只粉红色的猪趴在孤儿的房间门口睡觉。不过它似乎没睡熟,很警觉,见到他后立即哼哼了一声。他感到这只小猪有点奇怪,却一时说不上来是哪,就见它叫了一声后又睡了过去。 阿德斯不禁放轻脚步,以为才摆脱魔毒伤害的孤儿一定在睡觉,不想吵醒她,但走到门口时却听到里面传来一声轻笑,那声音顿时让他的面色柔和起来。 只听孤儿的语气中有些得意,“那个傻瓜被我骗了吧?我早说过,男人是最愚蠢的动物,经常会为女人的一点伪装而心软。” 这话,让他伸出欲敲门的手停在了半空。 “是啊,大当家真聪明,不过您演戏演得可真像啊,我看最好戏班子的红角也比不过您。”另一个声音似乎是艾丽。“哎呀,大当家对不起,我不该把您和下贱的零人相比的。” 孤儿哼了一声。“你这比喻该打,可你说地却对。你知道要假装做中了魔毒有多困难吗?幸好我吃了可以乱了心跳又能出好多汗的魔药,不然怎么瞒得过阿德斯的眼睛。其实我也不是想得到什么,只是他拿了我那么多佣金,却得不得了,认不清谁是主人。连脸也不让人看,我能不生气吗?他不让我看,我就偏要看。” “但是阿德斯大人对您可真好,我猜,他是爱上您了。”艾丽说。 “其实——他长得真好看,身体又那么强壮,想必在床上一定很行。”孤儿吃吃笑了一阵,“不过我们盈禄家虽然地位不高,我毕竟是伯爵小姐。怎么能爱一个佣兵。他是我挖出来地,培养他当床上奴隶还差不多。可是能骗他可真不容易,这一路上我一直努力表现得真诚。就是为了昨天能看到他的脸。哈,什么誓言。昨天不是违誓了吗?而且。他爱上了我,以后就会对我言听计从。我要他做什么,他就得去做,我地钱不会损失太多,他还会为我所用,这就是我的目的。他之前几次侮辱过我的尊严,迫我低头,我当然会一件件讨回来,逼我付了那么高的价钱,他也要付出代价。男人啊,不过如此,这个世界上不是武力决定一切地,而是靠脑子,懂吗?” “那大当家,您还要对他那么好吗?” “当然了,他现在对我还没死心踏地呢。” 听到这儿,阿德斯再也听不清任何房间内传出来的话,只感觉心像被人残忍的掏出来,丢到地上用力践踏一样,怒火好像洪水,把他整个人都淹没了,让他无法呼吸,只想杀人,以血来冷静心灵。 又一次!又一次他相信了女人,然后被侮辱和背叛,为什么总也不能牢记呢?房间里的女人也是一个贵族,他为什么忘记了这一点。贵族能有什么不同呢? 而她居然狡猾到如此地步!昨天她装死的时候,他居然那么心痛。从小到大,那么多人在他身边死去,那么多人从他身边离开,从没有那么心痛过。 她几次三番想看他的脸,一直没有成功,居然使出装死的办法。而且,她本来就是有魔力的人,还能奇怪的从一块大石头中穿过去而不见,她有那么多稀奇古怪地玩意儿,为什么她不可能有魔毒?她不仅假装自己中了毒,还用那只狗去戏耍他。 他真是笨蛋,中了魔毒的人哪有那么快就好的?除非中毒地一切都是假象。 枉他还一直寻找内奸,如果这一切是那个该死的盈禄伯爵小姐做地,他要到哪里去找内奸?他这样紧张地布置防守,她一定在暗中偷笑吧。 他怒火中烧,伸手摸摸疾风剑的剑柄,只觉得面前地门板薄得不堪一击。他只要挥剑闯进去,一刀结果了那两个女人,她们加诸于他身上的羞辱就不存在了。 可是,为什么动不了手?为什么一想到她倒在血泊里,还是会不忍?为什么手握着疾风剑,使出全身的力气,剑身在发抖,剑柄快被他扭断了,却还是不能挥出那一下? 杀了她!杀了她!杀了她!你发过誓,在你没有报仇之前,看过你脸的人都得死!为什么要放过她?特别是在知道她是欺骗与背叛你之后。 他诘问自己,却终于还是动不了手。 一道木门之隔,房间内传来嘻嘻哈哈的逗笑声,他孤寂的站在门外的阴沉黑暗中,天人交战,挣扎不已,却终于还是没有去责问她,杀了她,而是转身离开,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鲜血淋漓的味道。 不也是在利用她吗?有什么好愤怒?各取所需罢了。只是再不能和她待在一起,他必须立即离开,否则见到她,他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也许当场杀了她,也许把她弄上床报复。 这些,都不是他愿意做的,所以他选择消失,而按照他们的约定,是她先毁约,那么他也没有义务再留下来。 “组队,回大战马坡。”他下了楼,迎面遇到詹姆时说。 詹姆吓了一跳,本想多嘴,但一看阿德斯那凌厉骇人的眼色,立即噤声。 那是要屠杀一切的凶猛眼神,以前在最激烈残酷的战争中才会出现的,他再清楚不过。不知道大人又和盈禄伯爵小姐闹了什么别扭,但肯定是很严重的,现在谁多嘴,谁就会倒霉,甚至是死,所以只好先服从大人,等他冷静一下的时候再慢慢打听,规劝。 “要和盈禄伯——” “什么也不要惊动,立即走。”詹姆的话没说完,阿德斯立即打断。 詹姆扭头就跑,以最快的速度让兄弟们集合,并警告他们不要发出一点声响,也一个字不要多问。阿德斯军团的人都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只要开拔令一发,就算正在女人的床上,也能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绝不拖泥带水。 所以,盈禄商队留守在客店内的人莫名其妙的看着阿德斯军团的人迅速集结,之后扬长而去。 “是伯爵小姐下了什么命令吧?”他们互相这样猜测,“说不定是在波光园发现了什么奇珍异宝,派佣兵大人们去抢呢?”说. 章节目录 第三章 他走了 而在孤儿的房间中,男巫正躲在窗帘后,得意的欣赏着自己导演的杰作。 “看来你真迷上这个女人了啊,阿德斯,居然真的没有闯进来宰了她。呃,不,是宰了我。唉,我一个人模仿两个人的声音很累呀,不过是不是很像呢,像到你分辨不出?”他声音尖利的轻笑着,“刚才我还真怕你会闯进来,我虽然准备了速遁术,但还是很冒险,谁不知道你的疾风剑快得像闪电?嘻嘻,主人没有说错,你最受不了人家的背叛,而且骄傲得不肯质问背叛者。背叛你的人只有死,你用血来清偿羞辱,除非那是人是你喜欢的,你下不了手。可是你知道吗?骄傲也是弱点,你一向冷静沉着,但这么简单白痴的计策也让你上了当,天大的漏洞也觉察不出了,愤怒和被伤害的感觉蒙蔽了你的心呀。” 他眼看着阿德斯的人马像风一样离开,对着天空喃喃自语道,“主人,我完成了你的任务,折磨得盈禄伯爵小姐死去活来,还成功的离间了她和死神阿德斯的关系,让他们分开了,不能再待在一起。但是这个男人,相信我,你没办法再得到了,那就把所有的火气撒在这个女人身上吧。我猜你现在就想把她大卸八块,可是又不得不忍耐着,因为要利用她得到你想要的一切。不如让让她痛不欲生好吗?生不如死?啊,这个好这个好,我能帮你办到。嘻嘻,我最喜欢折磨人了,那会让我很快乐。” 他说着打开房间,一伸手。鬼脸猴已经变回了原来的模样,“你这小崽子,为什么这么急性子呢?”他骂道。“万一被阿德斯大人发现,我所有的设计不都穿帮了吗?唉唉。人是急性子,只闻其声,未见其人就怒气冲冲的离开了,你可到好,没等我招呼就变回原型了。” “是你学的声音太像了。”那鬼脸猴突然说话。声音就像个一百岁地老女人,“我一发出信号,你就开始说话,和那两个女人的声音一模一样。事实上,你之前装艾尔修士,装老板娘都很像,装零人格兰特也一样,我的主人啊,你是天才。嘎嘎——”它发出难听地笑声。“你没看到,他在外面气得浑身发抖,很受打击的样子。真是可笑。你还要指责我,我能忍住笑。实在很不容易了呢。” “学会拍马屁了呀。”男巫斜眼笑着。“这也是因为大陆上四系魔法消失,阿德斯大人失了大部分魔力。否则以我地能力,是绝对瞒不住他的。” “我说的是真的。”鬼脸猴煞有介事,“但是我的主人,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也要服从一个主人啊?” 男巫想了想,之后叹了口气,“每个人都要有主人地,看看强大的阿德斯,他也有主人,不过他的主人是爱情,他想不服从也不行。但那不关我事,这出戏还没完呢,下面就看收拾残局的人做得如何了,他最好别让我失望,否则——哼哼——”他说着从口袋中拿出一把奇异的土,在空中抛去,他的人抱着鬼脸猴从中穿过,立即人影不见。 他离开的时候,孤儿也正好洗浴归来,身上穿着桔红色条纹的新裙子,打扮得水灵灵的出现在客店地大厅里。 “这样的条纹很显腰身哦。”她笑嘻嘻的对艾丽说,本来她地身材对比塔撒大陆的女人就纤细苗条好多,现在给这件鲜亮地颜色一衬,更显婀娜动人。 艾丽两眼放光,似乎自己地主人漂亮,她也脸上有光似的,“是啊大当家,您还送过我一件棕色条纹地裙子呢,改天我也穿起来。咦,你们都站在这里干什么?”她忽然看到商队的人都站在大厅内,一脸纳闷的样子,不禁问道。 “阿德斯大人离开了呀,不是大当家要他做什么事吗?”其中一个人回答道。 孤儿开始没听清,脸上还笑着,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不禁大为惊讶,“我没让他做什么事呀,他——离开了?是不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商队的人面面相觑,没有人回答的上来,而孤儿的心底突然升起一股不祥的预感,只听又一个人道,“阿德斯大人可是整队离开的,军团中的人一个也没留下,而且都带着东西,像是——像是——离开波光园了。” 孤儿心里咯凳一下,似乎肋骨下有一根线断了,而线的那端本来系在阿德斯身上的,因为是才崩断的,感觉不出疼来,只是麻木与震惊。 这是怎么回事?! 一时之间她没办法反应,只是白着脸跑上楼去,挨个房间翻,发现所有东西都没了,房间很凌乱,似乎军团的人走得很急,就像狂风卷过似的。而阿德斯的房间却整洁着,他的衣物本来是詹姆负责,他住的房间从来就很空旷,这会儿更像没人住过一样。 他走了!他一声不响的就走了!他走了,带着永远不会回来的感觉。孤儿感觉肋下断掉线的部分开始发起疼来,比昨夜身体上的折磨还要痛,而且夹杂着无比的恐慌。因为恍然间,那种不真实的感觉又出现了,让她分不清阿德斯是真实存在,还只是她的想像或者梦境。 一转眼,蓦然发现雪白的床单上有一角黑色,白与黑的对比格外刺目,正是他的面巾之一。那么,他是真的!这种确信让孤儿鼻子一酸,喜悦中夹杂着不知所措。可是,他又为什么离开呢,居然一句话也不给她留下。 是因为她看到他的脸吗?他说过,谁看到他的脸就杀了谁。他没舍得对她动手,又觉得自己违背了誓言,所以就离开了是吗?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一开始想征服他,想让他承认是自己的奴隶,后来就喜欢上了他呢?那又是为什么,觉得两个人在慢慢开始,却又急速的后退了呢? 难道只是因为看到他的脸了?她好后悔,不该这样逼他的,现在把他逼走了,要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要到哪里去追他呢?大战马坡吗? “艾丽!艾丽!”她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边叫,一边抓起床上的那块面巾,跑到楼下去,“咱们的人都在哪儿?” 艾丽和那些商队中人都一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正在无措之中,听孤儿这样问,看了一眼商队中的小头目,那人连忙答,“早上詹姆大人说要找艾尔修士,说他给的药错了,派了咱们的一些人一起去,现在大部分回来了,塞克和布鲁克两组人还在外面。” “我的小猪呢?” “布鲁斯带走了,说是猪鼻子比狗不差,让它帮着闻闻,好方便找人。奇怪了,一个修士,又这么大年纪了,会跑到哪里去呢?” 章节目录 第四章 陷害 孤儿也满心疑惑,但现在没什么比追上阿德斯更重要。她需要和他解释,两个人的爱情不能没有开始就结束,她在感情上从来是个被动的人,可是她不想因为她的任性而失去和阿德斯交往的机会。 当然,她有很多问题,诸如如何回到地球去,弟弟妹妹怎么办?可现在她心里有一把火在烧,让她生出些不顾一切,以后的事以后再说的念头来。 “你们也去准备一切,等塞克和布鲁斯回来就离开,动作要快。”她吩咐,“艾丽上楼,来帮我。” 她焦急之下,没有掩饰脸上的表情,手下人看到她这样,都莫名其妙的就恐慌起来,急忙行动,准备收拾东西离开。 可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喧哗,有马蹄场和呼喝声,听起来像是有士兵和骑士来到了客店门口。 “发生了什么事?”孤儿心里的不安加剧了。 回答她的是门被野蛮踢开了,一名穿着轻甲的骑士破门而入,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一小队人,转眼就把客店大门处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接着后面大摇大摆的走进来一个人。 是扎布!头发柔软的小白胖子。但是他的神色与昨晚晚宴时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一脸凶狠,本来温柔中带点胆怯的小眼睛这会儿阴冷极了,像一对猪眼“盈禄伯爵小姐。”他轻蔑的叫道。 孤儿挺直了脊背,感觉扎布那么熟悉又陌生,但她知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干脆也不慌了。郎声道,“扎布公爵大人,有什么事值得你这样大张旗鼓的?怎么?出了贼?” “谁允许你称呼我的名子。我是司文公爵,怎么会和一个低级的伯爵讲话。何况你还是个没品味地商人。”扎布抬起下巴,傲慢的说,“不过伯爵小姐猜对了,这店确实是出了贼,取人性命的贼。我接到举报。说你们商队与店里地老板娘因为住宿费用的问题发生争执,你居然仗着商队人多,杀了我们司文家地良民!来人,给我搜!” 这指控!孤儿吓了一大跳,脑子立即转动起来。 商队的人也很惊讶,都不知所措的看着她,等着她一声令下好做争辩或者反抗,可是孤儿一直没有说话。 这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陷害她?既然扎布大剌剌的来了,只怕早就准备好脏物。等着把她人脏并获了吧?这种无中生有,欲加之罪的套路,用脚指头也想得出。 但是。这和阿德斯突然离开有关吗?还是暗中陷害她地人等阿德斯离开了才对她下手?那么阿德斯的离开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或者是中了什么圈套?他——没有危险吧? 现在反抗是没有用的。只能徒增伤亡。阿德斯不在,小三三和小四四也不在。面对这样一群如狼似虎的司文家族兵,只能顺从或者保存实力,为以后的解困做好铺垫。 但是,一旦被关押起来,她还能跑掉吗?可惜小猪又不在,否则她至少可以派小猪去找路易求援。而从目前的情况看,他们这一行人一个也突围不了,客店肯定已经被包围了。 她觉得扎布不可能立即杀她,毕竟她是一族之主,就算盈禄家孱弱,领主无故被杀,族民也不会善罢干休的。之前,她已经和精灵家、不破之城结了盟,出于道义与信用,他们也不会坐视不理。 还有路易,他那么喜欢她,怎么会眼看着她被杀而毫无反应。怕的是,司文家地处深山谷地,与世隔绝,她陷在里面被害的消息传不出去。 现在唯一地盼望,就一直在外的小三三和小四四暂时不要撞回来,而且没有被扎布发现她的人有漏网地。这两个人是她最得力的手下,智勇双全,一定会明白怎么做地。 千万千万!千万不要这时候回来呀! “报告公爵大人,在店老板房间地柜子中,发现她的尸体。”一个司文族兵前来报告,“她是被勒死地,所用之物是一条名贵丝巾,是咱们波光园从来没有过的东西。” 孤儿心里一抖,刚才听到扎布的指控时,她还盼着老板娘没有为此付出生命代价,弄个奄奄一息就可以了,没想到陷害她的人真狠,无辜的生命也可以葬送。这让她觉得自己也有责任,假如她不住在这个店,胖胖的老板娘还会好好的活下去。 她难道是灾星吗?这一路行来,出现了太多怪事,也死了太多的人了。 “把尸体抬上来!”扎布装模作样。 几个士兵用柜子的门板抬了老板娘出来。她的脸呈现出死人特有的死灰色,有点发青,两只眼睛睁得太太的,脖子上还套着那条丝巾。 那是孤儿做为礼物送给她的,如今却成为了罪证,因为那样的颜色和质地不是司文家的人可以拥有的。 “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话说?我的伯爵小姐?”扎布一脸奸计得逞的得意劲。 孤儿冷笑一声,“奇怪了,我盈禄家是天下首富,我犯着为了几个金币杀人吗?你居然深信不疑,是你脑子有问题,还是你想得到别的?让我想想,扎布,你是想要我那几件还保存着的艺术品吗?为什么不直说呢?说不定你一威胁我,我就会同意了,我胆子一向小得很。可是你用这种方法,不嫌太卑鄙了吗?还伤害那么多无辜人的生命!” “胡说八道什么!”扎布是个草包,孤儿一激就色厉内荏起来,“不允许你叫我的名子。” 孤儿耸耸肩,“我不需要你的允许,因为你的行为玷污了贵族的荣誉,你不配做司文公爵,我没必要尊重一个卑鄙的强盗。但是放心,我不会再叫你的名子了,那会污染我的嘴巴,让我把隔夜饭都吐出来。” 扎布大怒,吼叫着,“把盈禄家的人全给我抓起来,我要亲自审问客店老板娘被杀之案。我司文家虽然不是最强大,却也不能容忍外族人杀了我族人而逍遥法外。” 司文家的士兵肯定不知道这其中的阴谋,看到自己的族人被杀都义愤填膺,如狼似虎的扑过来,把盈禄家的人绑上。商队中有年轻气盛的要反抗,但稍一动作就被打翻在地,因为司文士兵凶猛,立即头破血流。 “都不要反抗,我相信天上诸神会有正义。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人要小心报应。侵犯公认的商队权利,诬陷好人,强抢珍宝,我倒要看看,这些会给司文家带来什么样的灾祸。”孤儿稳稳当当的吩咐自己的手下人,虽然愤怒极了,也很惊慌,却咬紧牙关逼着自己沉着自信。 章节目录 第五章 被囚 她这话让扎布哆嗦了一下,塔撒大陆上的人迷信,特别信仰天上诸神,孤儿这样说,正中扎布心中最脆弱的防线。可是他太贪婪了,于是咬着牙硬顶,挥手让人把孤儿也绑上。 那些司文家的士兵对盈禄商队的人虽然下手不容情,但孤儿身上那高贵而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震慑了他们,就连过来用绳索绑上孤儿也小心翼翼的。还有一个士兵做了个请的姿势,恭敬的让孤儿离开客店,跟他们走。 “我的东西都放在后院的仓库中。”孤儿讽刺的对扎布说,同时也想让司文家的士兵对他们公爵的动机产生怀疑,就算这不能让她脱身,至少能让这怀疑变成种子,万一她被冤杀,这种子就会长成参天大树,说不定就有一片叶子落到外面去,让皮特知道,让精灵王知道,让不破之城的朱丽知道,让路易知道,还有——让阿德斯知道。 “记得充公时要让你的手下轻拿轻放,里面的艺术品是很珍贵的。”她继续说,“这样就算东西到了你的手里,也不至于损坏。你费尽心机,要的不就是这个吗?” “你居然敢侮辱一位真正的公爵。”扎布气得脸都绿了,因为给孤儿猜中心思,不禁恼羞成怒,“还不快把这个女人给我带走!你们,把客店搜一遍,不要让任何人走掉。” “也不要落下任何一件东西哦。”孤儿冷笑不止,之后昂首走出客店的大门。 门外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在指指点点,看他们的神色,孤儿发现这些人不全相信扎布关于她杀人的说词,不过她毕竟是外族人。这些人也没什么同情的样子。 孤儿心下一片冰凉,知道指望着有人伸张正义是不可能地,唯一的希望就是小三三和小四四。希望他们能顺利逃脱,然后去找路易搬救兵。如果速度够快,路易三天后就能赶到,但愿她能耗得过这几天。 盈禄家的一行人被一直带到司文公爵府地地牢内,通通关了进去。扎布并没有立即提审孤儿,想必正忙着欣赏孤儿扣在手中的宝物。 但孤儿一进地牢就感到了绝望。因为她在地牢中看到了自己最不愿意看到地事——小三三、小四四和两个商队的伙计早一步给关到了这里。 “小姐,那个扎布为什么连您也伤害。”小四四愤怒极了,用力摇晃地牢的铁栏,可哪里有一丝作用。 “小四四,你冷静一下,先和我说说,你们为什么被抓起来?”孤儿唯一的希望破灭了,但还是努力保持镇静,因为如果慌乱绝望的话。就更没有逃生地希望了,“小猪去哪里了?”这只猪一直躲在仓库的箱子里睡觉,没怎么出现过。如果它能跑掉也可以。 “我们带小猪一起去寻找艾尔修士,被抓后。它就被扔到猪圈了。”小三三非常沮丧。“可是我们怎么得罪司文家了,难道就是因为那天信使的事?为什么要把我们全抓起来。本来我还以为他们只是抓了我和塞克。还考虑他们是不是要为难大当家,结果——” “你们去找艾尔修士,是詹姆的命令吗?后来怎样?”孤儿问。 小四四此时也冷静了下来,沉声道,“是詹姆的命令,我和布鲁斯本来不是一组,但我在艾尔修士的家没有找到他,却在从客店到他家的路上发现了一些奇怪金色粉末,我顺着粉末找过去,发现布鲁斯带着小猪,使劲的闻着一片药草田。我走过去帮忙,看到地上有一片新翻的土,挖开一看——艾尔修士地尸体在里面。” 孤儿“啊”的一声,心中的气愤无法言表。 真地那么热爱艺术吗?这明明是对艺术品的贪婪占有欲,为了得到这些东西,扎布就毫不犹豫地杀了两个人好栽脏陷害她。那么是她变相地杀了艾尔修士和老板娘吗?是她炫耀财富,拼命想得到魔法石,结果害了无辜的人吗? “是不是你们一挖出艾尔修士地身体,司文家的人就及时出现了?”她咬着牙问。 小四四点了点头,“没错,凑巧得很,好像就等我们去办这件事,一上来就人脏并获,说我们杀了艾尔修士,想得到什么草药秘方,带回盈禄家好成批生产,以获得暴利。” “好周密的计划,好像昨天晚上晚宴后就开始进行了。”孤儿气得不行,忍耐着不发火,就快内伤了。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小三三问。 孤儿也不知道怎么办,心里乱得很,在大陆七年来处理过那么多事情,现在却有手足无措之感。也许,她太依赖阿德斯了,自从有了他,她似乎绝少自己单独处理事务了。而且七年来,她从未面临过这么多危难的情况,每一件都生死悠关,直到这时她更深刻的体会到,在这个还不太文明的地方,武力是多么重要。 阿德斯,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离我而去?你究竟是为了什么? “都不要轻举妄动,看看耍什么花样再说。”孤儿低声道,“另外,你们要仔细观察地牢的情况,从地形到守卫的情况都要注意,等有机会的时候,我们一定要一击成功。”话虽然这么说,但从她一路被押来情况来看,地牢的墙面都是大块的岩石,想挖地道是不可能的。 要自己逃走,需要奇迹。想要人帮助,似乎更是困难。因为——阿德斯不在,而没有司文家族以外的人知道他们被关到这儿。那些吟游诗人只怕也被控制,或者早被驱逐了吧? “那小姐,您请坐到这边。”小四四皱着眉说,“这里好脏,空气也不好,小姐您受苦了。” “是啊,弄脏了我的新裙子呢。”孤儿尽量表现得轻松点,希望给给这些沮丧的手下们以信心。他们被分关在两个地方,艾丽和几个人在对面的牢房里。 “都到了这儿了,还想穿什么新裙子,我就知道你是个虚荣肤浅的下等人。”一个女人的声音尖刻而高傲的说。 章节目录 第六章 炫耀 大家循声望去,就见扎布和他的未婚妻奥莉维亚下缓缓从地牢那头走了过来,那件穿起来使孤儿像是碧草般清新可爱的绿缎子裙就穿在奥莉维亚身上。不过她太高、线条太硬,给人的感觉像一条刷了绿漆的排水管。 “果然惦记着我们盈禄家东西,居然连我们大当家的衣服都穿上了。”孤儿所有的衣服都是艾丽整理,看到奥莉维亚来炫耀,不禁火大,“可惜,乡巴佬穿贵族的衣服,不但漂亮不了,简直和戏班中的小丑一样。” 奥莉维亚没有生气,“我原谅你,低等人,因为我的未婚夫会秘密处死你们的。对于罪犯来说,财产充公是自然的。我未婚夫把你主人那些不入流的东西赏赐给了我,我可以随意处置,我可以把那些美丽的裙子套在猪身上。” “套在猪身上也比穿在你身上好看。”艾丽大骂,“如果你这么不喜欢,何必又穿上来现眼呢。” 这时候,奥莉维亚再也摆不出贵族架子,伪装不了高傲,怒气冲冲的对扎布说,“我的公爵大人,您就这么容忍一个下贱的零人来侮辱您的未婚妻吗?” 扎布装腔作势的点了点头,“是的,我不能容忍。来人,把这女人给我拖出去,先打上五十马鞭,然后剪掉她的舌头。” 话一出口,他们身后立即窜出四个士兵。 “我不是零人,我有族籍,我是盈禄家的人。”艾丽看到自己精心保管的东西穿在奥莉维亚,真是气坏了,此刻听说要这样对待她。不禁又怒又怕,高声叫着,往牢房深处退去。和她关在一起的盈禄族人。死死守在牢房边上,不让那几个士兵进入。 孤儿连忙拦过话来道。“扎布,不管你指挥我做了什么,在我承认之前,你无权动用私刑,如果你还是个真正公爵。如果你还有男人的尊严,请你遵守诸神地规定。但是,如果你听从于一个女人,如果坚持不体面的做事,我无话可讲。” 扎布看来是个极为好面子的人,这一点孤儿早就看出来了,果然,他听到这话后挥了挥手,让那四个士兵退下。“你说地没错,我应该先让你承认所犯下的罪行,这样就算我绞死你。盈禄家也说不出话来。” “你打算公开审判我?”孤儿问,但心里明知道这是不可能地。毕竟这事是见不得光的。只要用脑子想一想就能发现很多疑点。 果然,扎布摇摇头。“做为一个贵族小姐犯下如此罪行,我认为是不应该公开的,那会损了盈禄家的体面,我会有其他方法让你认罪的。” “扎布,你不要伤害我家小姐。不然我跟你没完没了,不管你是什么爵位,不管你有多少士兵保护,我发誓会杀掉你。”小四四听出扎布要伤害孤儿地意思,愤怒的叫,双手摇着铁栏,虽然不能撼动,但也发出逼人的气势,骇得扎布面色大变。 “哼,一个奴隶,也配和公爵大人说话吗?”奥莉维亚在一边冷笑,“你自己都自身难保了,却还这样说,不觉得可笑吗?公爵大人,别和他们多说了,您纡尊降贵到这肮脏的地牢来劝盈禄伯爵小姐承认罪行已经太仁慈了,不必再理会这些下等人。” 扎布点了点头,“我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你不肯主动承担罪责,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我也只好用一点小小的方法。” 他可真伪善哪!孤儿不说话,只瞪着眼前人,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扎布不是昨天晚上的扎布,一个人就算精神分裂也不可能发作这么快,区别这么大。昨天的扎布,温和拘谨,对艺术品是真正地热爱,而今天这个扎布,阴冷卑鄙,对艺术品的态度不是爱,而是贪婪。 还有他们对奥莉维亚的态度,昨天地扎布似乎很厌恶他的未婚妻,只是无可奈何地忍受着她,可今天这个扎布却似乎和奥莉维亚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奥莉维亚也似乎对这个扎布更为满意似地。 怎么回事?是什么让司文公爵的性情变化如此之大?他也中了魔毒了吗?这前她听说过,八百多年前有一种魔法可以控制人心地。难道扎布被控制了? “你和昨天完全不同,为什么?”孤儿眼神定定的望着扎布,突然问。 扎布愣了一下,之后的反应完全出乎孤儿的预料,因为他勃然大怒,似乎是被踩到尾巴的猫,差点跳起来叫,“把这个女人给我带走,我要用我的方法让她承认自己的罪行。快快快,把她给我抓出来。” 那四名士兵看扎布发怒的样子,连忙打开牢门,想把孤儿抓出去,但小三三和小四四守在门边,虽然手中没有武器,但倚仗着牢记门较小,刀剑不宜舞动,居然夺下了一名士兵的长剑,逼迫他们进不了牢房,也无法抓到孤儿。 扎布暴跳如雷,一边的孤儿疑惑更重。她自问那句话普普通通,却没想到刺激得扎布发狂一样。这真是被魔毒控制的吗?明显另有隐情。可那是什么呢? 但目前的局势容不得她多想,因为小四四正试图冲出牢门,假如他成功,牢中的其他人跟着冲出去,那四个士兵怕招架不住。到那时,就算盈禄商队的人还是不能战胜赶过来的援兵而成功的突围出去,但抓到扎布和奥莉维亚为人质是可能的。 扎布吓得一边高声大叫:“来人来人!快来保护我!杀掉这些异族!”一边后退。 倒是奥莉维亚还很清醒,死命拉住艾丽抓在铁栏上的手,用力后扯,同时以尖利的指甲在艾丽的胳膊上一抓,顿时,艾丽白胖的手臂上出现了五条血淋淋的指痕。“快放下武器,不然公爵大人就会砍掉这女人胳膊。” 别看奥莉维亚干瘦干瘦的,力气却大,把艾丽的整条手臂全扯了出来,同牢房的人就算伸手要救,也抓不到她的身上。 扎布扭头一看,立即夺过一名士兵的武器,挥举在艾丽的手臂上方。 “住手!住手!不要伤害艾丽!”孤儿吓得大喊,“把刀给他们,小四四!放下刀!” 小四四没动,艾丽也没有求孤儿救她,但孤儿虽然明白他们心中所想,却不能那么做。 这是绝好的机会,四个士兵中有两个人没了武器,一个在小四四手上,一个在废物扎布手上,还有一名士兵的手腕给抓住了,失去武器是尽早的事。这时候,只要舍弃艾丽的一条手臂,他们就很可能冲出牢房,以扎布为人质,他们全体都可以脱身了。 现在能出现这个局面,完全是扎布在成功的一举捉下盈禄家的全体成员,得到孤儿的所有东西后,因得意而导致的大意,而盈禄家的人又突然暴起反抗,这才出现的机会。这种机会稍纵即逝,失不再来,如果放弃,以后要想逃走就难了,说不定不久后,大家都会被处死。 可是理智明知道这时候不顾艾丽而救大家是明智的选择,但她是孤儿的贴身侍女,她怎么忍心亲眼看着她从此失去一条手臂。塔撒大陆医疗条件很差,失了一条手臂,艾丽就活不成了,血也会立即流干。 为救大家而杀一人,听起来很正确,但这事她做不出。 章节目录 第七章 离间的圈套 “放下刀吧,小四四。”孤儿轻柔的说着,叹了一口气,之后换了一种清冷骄傲的语气对扎布道,“公爵大人,我要求你善待我的人,毕竟你要的是我承认罪行。如果你答应,我现在就让他们住手,而且立即和你走。如果你不答应,鱼死网破吧。不要往后看,你的援兵暂时到不了,这条地牢之路我走过,很长很长的,不是吗?” 孤儿赌扎布不是个光明的人,他不敢冒险,而且好面子,再说他没有必要为难这些普通的盈禄家人,就算要处死他们也会比较直接,没时间事先折磨人玩。所以,他会答应的,而且只要她的手下不再闹,他也不会再来这里,并且刑讯他们。 如果有什么事,就让她一个人承担吧?当家主固然很威风,但关键时刻也要挺身而出才对。这话是谁说的?好像是阿孟大叔。 不出孤儿所料,扎布嘴唇动了几下才道,“我以司文家的荣誉答应你。现在,叫你的人别再惹火我,我已经尽力做得友善了。” 孤儿心里冷笑。 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荣誉可言呢?这种行为又怎么称得上友善呢?可是形势比人强,在目前的情况下,她也只有点头答应,示个弱,再慢慢想办法。 于是她走过去,从小四四手中拿下那把刀,轻轻在他身边吐出两个字“等待”,然后镇定的提刀走出了牢房。 要等待什么,她不知道,她只感觉阿德斯不会回来救她,说不定这时已经走得远远的了。小猪也不知道情况如何。它给扔在普通的猪圈,照理可以逃走,可是如果它给一群猪欺侮呢?它胆子那么小。装死倒有可能,却未必敢擅动。而且波光园是在司文家的领地以内。四周全是高山,它是会迷路地。 前面很多次,她虽然也遇到过险境,却都化险为夷了,但那都是在阿德斯在她身边的情况下。现在他走了,她会如何呢?这次的环大陆旅行,很多事全部出乎她地预料,似乎在她答应不破之城的城主朱丽寻找魔法石地那天,她的生命注定不可能平静。 不过她现在没有精力感到后悔,只想着要怎么样才能摆脱这困境,可是无论怎么苦思冥想,也没有办法。 在手下们担心和焦虑的眼神注视中,孤儿和扎布离开了。她不知道他要带她去哪里。但却从奥莉维亚脸上阴毒的笑容中看出那绝不是什么好地方。更暗的地牢?老鼠横行地地方?对她进行刑讯逼供? 孤儿不是不害怕的,她的手脚都在颤抖,怕得要死。可是她必须要保持尊严和冷静。她是女人,有权利感到惊恐。也可以惊叫和哭泣。但那要在心上人的面前才能软弱,现在那个人不在她身边。她就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族的首领,一家之主。 “请吧,盈禄伯爵小姐。”走过一串长长的曲折走廊后,士兵打开了一个铁门,奥莉维亚却停下了,墙壁上悬着的铁制油灯的火光,映得她的脸明灭阴暗,显得无比狰狞。 “这里面关地都是重犯,我做为一个贵族小姐,实在不方便进入了,只能送您到这里。”她的礼貌中饱含着恶意,“我劝你,快点承认你的罪行,不然就算你能活命,只怕也没脸活在这个世上了。” 孤儿不知道一个公爵府地地牢有这样大的,只是这里阴森让她感觉格外惊恐,“这是什么地方?”她不禁问道,保持得极好地贵族风度下,终于流露出一丝惧意。 奥莉维亚不错过孤儿地任何一点表情,看她高贵的气质有了一点裂缝,不禁得意,“公爵大人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要如何劝你承认罪行,于是我这样提议地,因为大家都是女人,我知道女人最怕的是什么。这个牢里关的都是永世不会放出的人,他们都是男人,很久没有见过女人了。你说,这时候公爵大人大发慈悲,送进一个大陆的四大美人之一,他们会怎么样呢?” 她一字一句的说着,开心的欣赏着孤儿脸上深深的恐惧和越来越白的脸色,等着她发出哀求,可孤儿不说话。 她以为孤儿被吓住了,更开心了,讥讽道,“他们人数也不多,就百十来个,全是天下间最下贱肮脏的东西,比阴沟里的老鼠都不如,被他们每个人睡上几遍,我想你也活不成了。这样,你还不承认杀了老板娘和艾尔修士吗?其实我倒希望你不承认,这样这些下流坯会感谢公爵大人和我的恩情的。” 孤儿的颤抖都控制不住了,半转过头问奥莉维亚,“我做过什么伤害你的事,你这样憎恨我,非要置我于这种境地?你的心还是人心吗?你还是个女人吗?你不怕给天上诸神惩罚?” 奥莉维亚脸色一白,“我是在为诸神清理这个世界,唯利是图的商人就不配得到诸神的保护。” “你是妒忌我吧?因为我比你美,比你有钱,比你受男人的欢迎?因为昨天的扎布对我表示尊重和敬慕,你就一定要这样伤害我?你是母亲是和什么东西生下的你,为什么你如此恶毒?这样损德的事也做得出来?”孤儿虽然怕得站也站不稳了,但却还愤怒的质问奥莉维亚,因为她知道,不管她是否承认罪行,奥莉维亚也不会放过她。 奥莉维亚被她说中心事,恼羞成怒的掴了孤儿一巴掌,“一会儿你更会受男人欢迎的。来人,把她扔到黑牢里!” 孤儿奋力抓住铁门,对扎布叫道,“这是你一个公爵的体面吗?你做得出这样的事?” “如果这能让你承认罪行。”扎布目光阴冷,“我劝你承认了吧,这种事情我并不喜欢。” “不!”孤儿大叫一声,“我对你发誓,混蛋!只要我不死,我一定会报复,等我的佣兵回来,保证踏平公爵府,并且把你和你的女人剁成肉馅喂猪!” 扎布长声大笑,“你的佣兵已经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他恨你,你死了,他只会感到快乐!” 孤儿心里一凛,隐约间明白了阿德斯一定误会了什么,所以才离开了她,而这些人就趁此机会对她动手。他们一定不止为了那几件艺术品,还可能有更深层的原因。那是什么?居然让他们这样费心! 而这一切即使不是扎布做的,他也有份参与,或者自从他们进入波光园的第一天就被设计了,之前的粗暴试探、真心道歉、还有晚宴,说不定全是圈套!离间她和阿德斯的圈套。 章节目录 第八章 换牢房 阿德斯,回来!阿德斯,回来! “你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做了什么?不许你伤害他!我不许你!你听着扎布,我孤儿在此立誓,你一定会为今天所做的一切后悔!”孤儿哭了出来,因为感觉那误会一定很深,所以阿德斯才不回头,也不说一句话就走了。 她死没关系,可是一想到他会恨她,讨厌她,并且永远不会明白误会了她,她的心痛得无以复加。 阿德斯,回来!不要讨厌我,一切都不是真的。阿德斯,回来! 她痛哭,软倒在地,而这让奥莉维亚得到了极致的快乐,忙不迭的叫人把她扔到了黑牢之中。 她摔倒在地,因为黑牢更深入地下,她一时之间不能视物,只感觉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地方,涌入鼻端的全是腐臭的味道,令人闻之欲呕,而且周围有气息耸动,她感觉自己是一只被扔入狼窝的小兔子,只等着被分餐。 她闭上眼睛:魔法刺,出现吧!这个时候,千万不能失灵。 皮肤上有着万千钢针刺穿的疼痛,可是孤儿却感到非常高兴,这是她第一次如此感激自己的魔法刺。而在刺出现在皮肤表面的一刹那,她感觉有人摸了过来,还有恶心的体臭。她无法做别的事,紧闭着眼睛,逼着那些刺更长些,因为她连那些囚犯靠近她身体一尺之内都受不了。 利叫声四起,黑牢上方的扎布和奥莉维亚有着说不清的报复快感,可再仔细听,那前仆后继的惨叫声并不是孤儿发出的,而是一群男人地声音。 两人对视一眼。非常惊讶,叫人点了火把来,往下一看。都吓得差点掉下去。就见黑牢中央的地上,跌坐着一个浑身是刺的东西。长而尖地刺上闪着隐约的蓝光,再仔细看,竟然是盈禄伯爵小姐,在她地周围是一群抱着手臂翻滚哀号的囚犯,有的已经抽搐不止。显然活不长了。 “她有魔法!”奥莉维亚尖叫一声,“快拿弓箭来,射死她!” “闭嘴,什么时候轮到你发号施令了?”扎布声音哆嗦着,一想到刚才孤儿可以身上长出刺,把他用毒刺扎死,就怕得要命。 “你忘记了,我们答应了那个人,只折磨她、侮辱她、伤害她。让她成为娼妓一样的女人,可却不能让她死!”扎布低声道,“你也看到了那个人的厉害。如果我们做不到,自己也会倒霉。或者我不该同意你这个办法。让她被百来个粗鄙地人睡上几遍。她不会成为娼妓,她会死的!” “现在看来。她也成不了娼妓。”奥莉维亚恨恨的说。 “那把她弄上来。”扎布有点不知所措,因为他怕完成不了约定会倒霉的。 “不要,再把她关一会儿。”奥莉维亚咬着牙道,“她虽然有魔法,但不能长期保持这样,不打碎她的傲慢,她怎么能臣服?怎么会乖乖给那个人办事?” “我听到了!”话才说完,孤儿突然高声叫道,又让这两个卑鄙小人大吃一惊。 不知道为什么,使用了魔法刺后,孤儿感觉全身的感官都提升了,离这么远也能听到扎布和奥莉维亚的低语。原来扎布真在和某个人合作吗?那个人为什么这么恨她,却又不杀她?似乎那个幕后人要她做什么事似的,难道又是为了盈禄家的钱吗? 再看周围,阴暗地黑牢中,虽然那些试图袭击她的男人被刺翻了,但还有无数双眼睛在角落中闪动着不怀好意的光芒,让她感觉身处在狼群之中。尽管他们不能伤害她,但谁知道魔法什么时候失效呢,她还没有长时间保持过这种状态。 身为女人,最怕地事情不就是这个吗?那种由内而发的极端恐惧,让她吓得浑身发抖,更是让她感觉死亡才是解脱。 而且,她地魔法刺什么时候有毒了?似乎有人因为碰她而被毒死,这和她这次突然中了魔毒又突然好转有关系吗? “趁早把我放出去,不然——”孤儿继续大声道,“我会在魔法消失前自杀,看你们和那个人怎么交待。” “不能交待又怎么样?你休想从这里逃出去!”奥莉维亚失望地对着牢底叫。 女人的妒忌是最没来由地,也是最可怕和阴毒的,对孤儿的憎恨使得奥莉维亚有些不顾一切,不过扎布还是清醒的,相比起让奥莉维亚感到开心,他更在意自己的生命。况且,如果可以选择,谁都会选择盈禄伯爵小姐那样的人当妻子,不会选择奥莉维亚的。 “把伯爵小姐给我弄上来。”他对手下的士兵说,完全不顾奥莉维亚的抗议,“我自有其他办法。”他说,“我把她关到水牢去,几天不给她吃喝,不让她睡觉。她是个娇滴滴的伯爵小姐,哪受得了这个?当她昏了,魔法就会消失,到时候我们随便找几个吟游诗人来睡她就行了。那些人在大陆四处流浪,更可能把这些美事传遍四方。为了保住名节,她更可能为那个人控制,这样不是更好吗?” 这番话他是拉着奥莉维亚躲到远处说的,没想到孤儿还是隐隐约约听到了些,不禁更加心惊,也更加憎恨这一对狗男女的狠毒。她的魔法刺有弱点,在意识消失的时候,魔法刺也会消失,那样她不是会被人为所欲为吗?她从没有得罪过司文家的人,可牢上的两个人,一个为了财宝,另一个只是为了妒忌她的女性魅力,就这样合谋害她。 有些贵族的心地真是比下水沟还要肮脏,不怪阿德斯看不起他们。可是阿德斯,你在哪里? 这一次,她假装没有听到,当上面的士兵放下绳子,她奋力抓紧,临出黑牢之前又刺翻了几个试图把脏手伸向她身体的囚犯。 扎布离得她远远的,奥莉维亚也是。孤儿真想带着一身毒刺横冲直撞,可惜她的刺不能防御刀剑,如果他们拿刀剑伤害她,她还是会死的。这样被人控制,当然早晚会困死自己,可是她现在没有办法,更不能冒然行动,表现顺从,扎布才可能大意一些,她也才可能找到机会。如果真的到了最后关头仍然没有机会,她会以一死以保清白。 “我不会刺你们的,这样暗箭伤人的事我不会做,不像公爵大人你啊。”孤儿收起刺,轻蔑的说。 “你最好不要,否则我立即叫人杀了所有你的手下。”扎布威胁。 孤儿冷笑,就知道扎布会用自己手下的命来威胁她,但她聪明的不开口,结果她真的被带到了水牢,浓黑的臭水浸到她的腰部,两手被铁链铐到了墙上。确信她绝对跑不了后,扎布和奥莉维亚才离开,打算饿她三天再来问她是否认罪。 “最好你再写个自白书,叫你们盈禄家的管事把你所有珍藏的艺术品都拿来送给我,这样我可以考虑给你几个干净体面的男人,并且绝对不会说出去这件事。”扎布临走时说。 章节目录 第九章 咬紧牙关坚持 为什么那么愚蠢呀!如果一个女人到了那一步,死的心都有了,还在乎他会不会讲出去呢?而且他这摆明了是绑架加勒索。WwW.ZHuaJI.ORG之前还以为孤傲家的吉利尔最可耻,没想到现在遇到了更恶心的人。 “我不会写的,也不会屈服的,逼我到绝境的时候,等着来收尸吧!”孤儿愤怒的在心中叫着,但嘴上却一个字也不说,似乎刚才给吓怕了。 扎布和奥莉维亚走后,孤儿怕水中有水蛇或者水老鼠以及虫子之类的东西,迫不得已,把腰部以下的魔法刺再度逼出,同时,试图让手腕上的刺坚硬些,努力磨着手铐。 这种行动收效甚微,而且不长时间她的手腕全磨破了,但这是为逃走做的努力,她不能束手待毙,所以不管多么微小的可能,她都不会放过。 地牢中分不清白天与黑夜,但她强迫自己不要睡觉,就算困极了,也因为一直是站姿,略一打盹就会拉扯到手腕上的伤口,疼得立即清醒过来,而饥饿和口渴,更是折磨得她感觉生不如死般的难受。之前,她是才摆脱魔毒的折腾,算是大病初愈的,现在再经过这番折腾,她真的想放弃生命。 但是她不能,她没有和阿德斯解释清楚误会,也不知道是产生了什么误会,而且她死去,弟弟妹妹会急死,所以只要有一分生的希望,她就咬紧牙关坚持。 绝望和痛苦之中,她时时会念着:“阿德斯!阿德斯!阿德斯!” 阿德斯倚在树干上休息,霜雪就在一边闲闲的啃啃草,偶尔抬头看他一眼,似乎是问他要不要回去? “阿德斯!阿德斯!阿德斯!”就在半梦半醒之间。他总是听到内心有一种呼唤,这让他心乱如麻。 离开波光园之后,他命令急行军。很快就出了司文家的领地,好像要逃一样。因为他怕自己忍不住回去。忍不住要质问那个女人。 可他不想那么做,他自认一向勇敢,却在这一刻如此软弱。 一路上,他看得出詹姆以及手下其他人疑惑的眼神,但是他一律冷漠以待。不想和任何人提及有关那个女人的任何话题。他刻意让自己地心里一片空白,因为他已经拿不准自己还能不能保持坚毅和冷静,能不能做到不为所动。 这个女人,乱了他的心。他不知道爱不爱她,那对他是来说是陌生而遥远的感情,可是她让他心烦意乱。 不过,不管他地脑子如何命令他坚持,但只要一闲下来,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却一幕幕不停地在心头掠过。驻足,回放,无论如何拒绝也没有用。 渐渐的。他感觉事情有点不对。 有些事就算是亲眼看到、亲耳听到也未必是真实的,那些感官上的东西看似很直接。其实却最容易骗人。那天。他其实应该面对面问问她,是否真的以假死来骗他摘掉面巾。可是他地骄傲不许他问。结果到现在心里成了一团解不开的乱麻。 如果她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就是说这么多日子来她的行为都是假装的,那么她的伪装也太成功并且太能坚持了,那不是正常人可以做到的。 他自问不是一个莽撞的人,洞察力非常之强,那女人平时地所作所为,绝对不像是撒谎,那份真挚他感觉得出来。 如果她不是对那些奴隶和仆人真的好,那些男人怎么肯死心塌地的对她?在她失踪地时候,也不会焦急成那样,那不是一个下人对家主的态度。如果她不是真诚地对待自己,为什么在有生命危险地时候,她会自不量力的要帮他?如果她不是那么可爱,见识过太多女人地路易为什么会迷恋到她到那个地步?如果她不是个诚恳而正直的人,像精灵王那样精明的人,为什么会愿意和盈禄家结盟? 还有,她和自己在一起时的行为,每一件每一桩不是自然纯真到让他的心都不自禁的为她融化。初相见时,她或者保有贵族小姐的派头,但那只是她受的教育,她的伪装,但实际上,她哪有一点贵族的坏习气,反而正直善良,贪财精明的背后是甜美和温柔。 假如她真的是伪装生病,当他以幽幻灵珠为她止痛的时候,为什么感觉她那样虚弱,为什么会为她可能死去而心痛如绞。这一切的一切都如此真实,绝不是能装出来的。 那天他听到她和艾丽的对话后太生气了,以至于被愤怒蒙蔽了心,但他的心情稍有平静,就觉察出很多的漏洞来。 她要真想和自己的侍女背后嘲笑他,随便找个什么时间都行,有必要弄疯一条狗以调开他吗?艾尔修士的失踪也有很多疑点。再说她虽然有魔法,但伪装魔毒那么大难度的事,她未必会做。而且为什么她早不说晚不说那番话,却正巧当他来到她的门前才开始说? 她话里说做这一切就是为让他爱上她,然后好让他言听计从,可是他们在约定雇佣关系时,她早就设下了陷阱给她,基本上他是无法不听从她的命令的。她说:总之,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 既然如此,根本不需要再以爱情来令他顺从。况且他不是这样的人,她如果聪明就应该知道。还有,她还说起床上奴隶的事。根据他的感觉,她是个羞涩的人,那是假装不了的,因为肢体接触时那些本能的反应最能说明问题,所以,她不大可能说那种话。 这一路上,一直都有人针对她、想刺杀她,如果一切都是她做假,那些追杀怎么解释,她自己亲临的危险又怎么解释?那么如果他负气离开,不是对付她的最佳机会吗? 想到这儿,阿德斯心里一惊,霍的站起来,愣了几秒后,大步走到弟兄们宿营的地方去,想问问詹姆那天还发生过什么事。这几天詹姆一直欲言又止的样子,说不定知道点什么情况。可他才走篝火前,就听到威尔讲起一次在自由贸易城邦看戏班子表演的事。 他对这个一向不太在意,但威尔的话却让他停住了。 “我看到一次口技表演,诸神做证,简直神了。”威尔说得口沫横飞,听着也很专注,一时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头儿就站在身边,“只要花一个硬币,随便说上几句话,不管男女老幼,那个表演者就能模仿得一模一样。表演者就站在一个布帘后面,大家从外面听着,还以为是原人在里面说话。” 威尔的这话好像一道闪电,击中了阿德斯的心,他不禁上前几步,“你说的是真的吗?回答我,这是命令。”大家都吓了一跳,不知道大人为什么突然问起这个。 章节目录 第十章 孤儿,等我! 威尔举起三根手指,“我以我母亲的名义发誓,愿诸神保佑她在天之灵。这绝对绝对是真事,我亲眼所见。我当时还花了五个硬币,找了四个酒鬼一起说话,然后让他一次模仿五个人聊天,这他都做得到。布帘内就他一个人,却说得热闹极了,我如果不是捂着自己的嘴,甚至以为是自己说的。” 如果这是离间计,那天一定是有一个人在房间内模仿孤儿和艾丽两个人说话!那个人是不是就是下魔毒,并且让艾尔修士失踪的人? 这样一想,好多信息涌进了他的大脑。他记得有一种男巫,会变幻成各种人的相貌出现,非魔法高深的人就发现不了,而男巫本来就擅长使用魔毒。 八百年前,四系魔法消失,男巫应该已经全部不存在了,正因为如此,他没有往男巫身上怀疑,但既然魔法有残留,是否男巫也有残留呢?如果真有个男巫在离间他和孤儿之间的关系,目的何在?男巫是自己想这样做,还是受雇于人?如果是别人指使的,什么人能让恶毒而难控制的男巫为他工作? 气走了他,是否要对孤儿下毒手?现在看来是极可能的。而对方使用的离间计,似乎是极熟悉他性格的人设计的,不然不会使用这种方法,让他再尝背叛的滋味。那是他的弱点,他唯一的弱点,不了解他的人是很难击中的,只是因为孤儿—— 这是谁干的?那人到底是要对付孤儿还是他? “收拾行装,连夜回波光园。”他发布命令,一回头,正见詹姆从那边走了过来。 “詹姆。我问你,咱们离开波光园的那天,客店里有人出入和走动吗?”他问。 詹姆搔搔头。想了一下道,“那天早上挺奇怪的。店里地姑娘们和厨子都起床得很晚,就老板娘一大清早就在浴室烧水,说是要给伯爵小姐净身。” “我下命令离开时,伯爵小姐在哪儿?” “这个我没太注意,但是之前伯爵小姐和艾丽去了浴室。那时候大概还没出来吧?”詹姆有点莫名其妙,不知道大人为什么问起这个问题,不知道他的回答在阿德斯心里引起的翻天波澜。 原来房间里地人不是她!他误会了她,冤枉了她!是有人在房间内模仿她和艾丽说话蒙骗他!他真个愚蠢的混蛋,为什么那么轻易就上了当?!为什么要相信语言和行为,却不相信自己地心?! 那个人一定是施放魔毒的男巫,如果老板娘和艾尔修士都失踪或者死亡了,那么当时给孤儿治脚伤的和给她烧洗澡水的也都是那男巫没错。 这一切都是一个局,幕后人把所有人都算计了。只是那男巫为什么会了解他的弱点?为什么会知道他对孤儿不一样地态度? 还有。他一直奇怪那只总是躲起来睡觉的小猪为什么突然到孤儿的房间门口去睡。他到达的时候,它还很大的哼哼了一声,似乎在给房间内的人报信。 当时他觉得有什么不对。却一直说不清是哪里,现在当这阴谋大白。他的脑海突然清明了起来。想起是那小猪的尾巴不对。它身上的不是猪尾巴,而是一条毛茸茸地东西。像是猴子的尾巴! 而且,他听到那些话发怒时,疾风剑有杀气,小猪做为一只动物,不可能感受不到,可它居然还在睡觉,这说明它根本就不是那只聪明敏感的小猪,而是伪装在门边望风地帮凶! “大人,发生了什么事?”詹姆看弟兄们手忙脚乱的收拾行装,不禁问道。 “我中了人家地圈套,现在伯爵小姐有极大地危险。”阿德斯咬牙道,眼睛中射出暴怒的光芒,却又夹杂着深重地担心。 詹姆二话不说,立即去整理东西。别的弟兄也是一样,军令如山,他们早就有默契,不问原因和理由,只要命令一下,必然绝对服从。 “孤儿,等着我。”阿德斯跃上霜雪,带着手下向波光园飞奔面来。有铁门的响声,已经意识散乱,只是强撑的孤儿努力的睁开眼睛。 这已经是被抓起来的第四天了。 孤儿的腰部以下已经被水泡的没有知觉,四天来,只有人给她喝了一点水,保证她不会死掉,但一口吃的也没有,她强用魔法也使她的身体更加虚弱,而且她努力想磨开手铐的行为也使她双手手腕血肉模糊,好在手铐还真给她从厚铁磨成了薄铁。 看来魔法刺可以变得很硬啊,以后要拿它当暗器来开发。孤儿想哄自己高兴,可是她太难受了,生不如死的感觉这几天她天天体会,所以那铁门打开的声音虽然刺耳,挤入铁门门缝中的阳光虽然刺目,她却反应迟钝,只模糊的望向前方。 我要死了,阿德斯!你在哪儿?好在我看到了你的脸,这样我的魂魄也能够找到你! 她一阵心酸,无所谓的看着眼前一个人影慢慢的接近。 “啧啧,伯爵小姐的意志真是顽强,身体也真是棒,居然这样也没死,还有力气瞪我。”那个人赞叹了两声,细声细气的说,语气里含着笑,似乎非常快乐。 “你是谁?”孤儿从喉咙里崩出三个字,声音软弱得连自己都听不清。 可是对方却听到了,“我是一个男巫,以你的年纪来看,大概是没听过也没见过的,我们这些人应该随着魔法的消失而消失,可是也有幸存者,就像残留魔法一样。至于你嘛,我还真没想到你身上也有残留魔法,那个魔法刺挺帅哪!害我主人想让你成为娼妓的想法没有实现,想想啊,谁敢抱个大刺儿球呢?” 孤儿想起了阿德斯,忽然心头一阵甜蜜。他敢,他还在被刺得浑身是血的情况下吻了她。她的初吻。可惜只有愤怒的滋味,都不记得他的嘴唇是否柔软。 “你个没品味的,姐姐我是骄阳玫瑰,不是刺儿球。”孤儿沙哑着嗓子,又来了一句,依旧声音低弱。 可那个自称男巫的人依然听到了,笑道,“很好,你生命力真顽强,这样斗起来才好玩。唉,你不要恨我,我也是为别人办事。我对你算是好的,给你下的魔毒不重,是定期就解的,只是有点疼而已。” 有点疼,快疼死我了好不好? 孤儿想着,已经没力气说话了,只努力聚焦眼神,看了他一眼,就见他的嘴唇和眼圈全是黑紫色,身材瘦小,偏偏脸很妖艳。 但是这个人是来看她的笑话吗?还是故意来侮辱她的?难道这些事他都有份参与吗?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男巫 男巫似乎听得懂孤儿的心声似的,尖利的笑了一声道这一切全是我设计的,虽然命令是我的主人下的,但我这回玩得很高兴呢。我一直悄悄跟着你们,知道你脚上有伤,总也没有好,于是我利用了这一点,向你施了定时魔毒,让你身体疼得死去活来,让阿德斯大人心疼得死去活来。” 他心疼吗?是啊,他心疼了,可是却误会了她,头也不回的离开。 “然后我冒充老板娘,把你骗去洗花浴,我自己则坐在你的房间里,关起了门,模仿你和艾丽说话。”他得意的笑着,把如何设置陷阱,如何欺骗和打击阿德斯的事说了一遍。 听着这一切,孤儿落了泪。 “怎么?觉得冤枉?我还没觉得冤枉哪。”男巫一脸痛惜的道,“本来我在你身体内残留了魔毒,打算就此控制你,没想到你身上有奇怪的魔力,还被阿德斯大人的幽幻灵珠中和过,我特意留下的魔毒居然与你身上魔力整为一体,让你的魔法刺变成了毒刺。还有啊,给你洗的花浴可是我精研多年的美容护肤圣品,你说,你这是不是因祸得??br> “福吗?”孤儿轻蔑的冷笑,终于知道阿德斯为什么误会她,“你见过这样享福的人吗?”她用力抬起头,愤怒的盯着这名变态的男巫。 奇怪的是,她没为自己不甘心,而是为阿德斯心疼。为阿德斯哭泣,因为这男巫用地方法,一定是触到了他心里最深刻的痛,也就是说那个伤害她的人,离间她和阿德斯的人一定是最了解阿德斯的。为什么这么伤害他啊?也许他被封印了八百年,心中的伤口已经愈合,可却再一次被血淋淋的揭了出来。 他一定是被背叛、被伤害得非常严重吧?所以才会那么大的反应。那么他现在一定是恨她的,所以他更不会来救她?这是最让她痛心的,她可以死,却受不了他恨她! “人已经委顿成这个样子了。眼神却还晶亮有神,证明心还清澈吧?”男巫又说话了,“怪不得阿德斯大人这样喜欢你,宁愿气得内伤,远离你所在之地,也没有杀了你。照他地脾气,背叛他的人只有以血来偿还。可是他没有,这足以说明什么了。从这个角度看,你应该感谢我,心隐藏得如此之深的人。却被一件小事而证明出真感情来,不值得庆幸吗?唉,你这个人还真是有福气呀。” “你把这些全告诉我干什么?要杀了我。所以没必要隐瞒,要我死个明白吗?”孤儿用尽力量才完整而大声的说出这句话,“那你来吧!我相信诸神存在,他们一定不会饶过你!” “盈禄伯爵小姐真聪明,连我都有点喜欢你了呢。”男巫嘎嘎的笑,再搭配着他的黑衣服,看起来真的和乌鸦一样。“本来我的主人说不要你死,还要利用你,可他现在改主意了。他想让你死,但是要死得痛苦,不能太痛快,所以我不会直接杀了你的。我来,只是要告诉你所有的事情,让你感到伤心,顺便再告诉你一声。你地死期临近,而且可能会做为娼妓死去。这是我主人的特殊要求。哈哈。很可怕是不是?可是他太憎恨你了,不肯饶过你。当你没有反抗能力的时候。你会被送给几个男人。当然啦,你目前地模样也不是什么四大美人之一了,那些男人也只好将就些。” 他说着蹲了下来,似乎要细细欣赏孤儿的惨状,“啊,对了对了,你有可能自尽,我的主人不喜欢这样,可我会 乐,所以,也随你吧。不过嘛,我看你的样子也坚了,那我就先走了,亲爱的伯爵小姐,我这个人简直善良的没有原则,因为我给你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 他说着抛出了一记飞吻,“明天我再来看你,但愿你神智还能清醒。”说完,他又恶意地欣赏了一阵孤儿的愤怒和绝望,之后哈哈笑着转身离去。 孤儿呆在那儿,不明白是什么样的仇恨让雇佣男巫的人这么恨她。 想来想去,她不觉得她在大陆经商七年间,很深的得罪过某个很有权势的人,能用得动男巫的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其实她倒觉得她笼络了不少人,那么恨她的人和阿德斯有关吗?或者是和她的钱有关? 钱?男人?其实没有一样是她真正拥有地,可今天她却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感觉上,那个幕后人更像个女人,毕竟不在乎她地生死,却非要她变为娼妓,应该是妒忌地女人想要的结果,也只有妒忌地女人才做得出来。 这样恨她,要在女性的尊严上伤害她,为钱的可能性小些,现在想一想,居然有九成笃定是为了阿德斯,非常可能是为了“爱情”。 那个人了解阿德斯,又妒忌阿德斯对她的好,所以才想出这样下流残忍的计策吧?可是听男巫说那人要利用她,又是为了什么?那个人会不会是阿德斯曾经的情人,后来又分手了的? 孤儿肯定那幕后女人不是阿德斯现在爱的,因为如果他们关系够亲近的话,那人就没必要在妒恨之下伤害她,而如果是不认识的人,也没有这么强烈的恨意和深深的了解。 这一切,原来是阿德斯的过去,那鲜为人知的过去引发的。 可是她好冤枉,那个冷酷的男人从没有说过爱她,甚至连一点爱意表达也没有,虽然他对她确实生死相许,但那也许是为了佣兵之王的承诺。她不确定,她真的不敢确定什么,除非他对她说出“爱”字,而现在他对她来讲,还是个遥远未知的谜。 可是阿德斯被封印了八百年,那个女人也有这么大年纪了吗?她和阿德斯的被封印有关吗?和阿德斯被她挖出来有关吗?那个女人为什么这么做?又为什么选择她做为挖出阿德斯的人?不会是只有她才能解除封印吧?可是她不记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呀! 还有,这和她的家族使命有关吗?从那男巫刚才的话来判断,他可以变化成任何人,非魔力深厚的人不能发现。那么,她一直苦寻而未果的零人罗兰特,那个骗她去鬼影森林,挖出阿德斯的人,也是男巫变的吗?这不就是说,最近发生的事,都是一个爱着或者恨着阿德斯的幕后女人所做? 被折磨得半死不活,可当男巫走后,孤儿的脑筋却异常活跃,一连串的问题都冒了出来。似乎一直以来,围绕在她身边的谜已经出现,只等着她抓住一个最隐密也是最关键的线索,然后就真相大白。可是那线索仿佛在一片浓雾中若隐若现,她抓不住。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 这不是阴谋吧? 过了一会儿,水牢的铁门再度被打开了。 孤儿以为男巫又来观赏她的惨状,奋力抬起头怒视前方,却发现进来的人是扎布。不过他不是趾高气扬的样子,而是看来有点惊慌,东张西望的,似乎怕被人发现他来。 “伯爵小姐?”从光明处进入黑暗的水牢,他一时不能视物,只试探的喊了一声,奇怪的,孤儿感觉他有点焦虑。 “公爵大人,我没有如您的意,还没死呢!”孤儿冷冷的道。 扎布吓了一跳,循声望来,但视线茫然的在水牢中搜寻,好半天才聚焦。这让孤儿感到奇怪,因为这里虽大,扎布却是亲眼看着她被铐住的,不可能不知道她在哪儿。要说他是装出来的,怎么可能装这么像?而且这么做有必要吗? 除非他是恶趣味。 “诸神,他怎么可以这样对你,一个伯爵小姐,一个姑娘!”他终于发现了我,震惊得无以复加,我也疑惑得无以复加。 他做的恶,为什么到头来却摆出这么痛惜的神情,可怎么看,他的样子也不像作伪,难道他真的精神分裂,或者是被男巫下了什么魔毒吗?仔细想想,他精神分裂的可能性大些,毕竟男巫对她讲了那么多事,似乎想炫耀一切,却独独没提扎布,这在逻辑上说不通。 不知为什么,孤儿在这一刻突然想起好莱坞电影《一个头两个大》。金凯瑞演地,里面的主角就是患什么非控制性人格分裂躁狂症,一个**,却一会儿是个善良胆小的好人,谁都可以欺侮,一会儿是惹事生非的坏蛋。但如果扎布也是这样,恶时的他简直不是人,连当坏蛋也不配了。 “你想干什么?明明是你这样伤害我,还装什么蒜?”不管他是不是精神有问题,孤儿都非常愤怒。 扎布站在那儿。嘴唇动了好几动,快步走到门边,却又折了回来。 孤儿瞪着他,不知道他又耍什么花样,就见他似乎很犹豫、很为难,最后脸上露出绝然的神色,扑通一下跳下水来。 “我来救你!”他说。 水的温度和肮脏度令他入水后连连低声惊叫,“他不是人!他不是人!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位可爱的贵族小姐,就是为了几张画。这太卑鄙了,我无法再忍受!”他絮絮叨叨。孤儿莫名其妙。 “我没有钥匙,怎么救你!”走到孤儿身前时,扎布发出一声绝望的叫喊。 “你如果有力气。可以试着掰开铐在我手上的铁环看看。”孤儿冷漠而狐疑地说。 如果现在的这个是善良的扎布,那么他使出吃奶的劲,应该可以拉开铁环,因为那已经让她用魔法刺磨得很脆弱了,现在好像一层扭曲的薄铁,只可惜她离胜利只有一步之遥远,却再也没有力气迈出这一步。 而如果他是假装来消谴她的。那么也无所谓,因为她终于明白,她凭自己是逃不掉的,就算甩了这手铐,她怕也走不到岸边,就算能爬上去,也通不过外面的层层关卡。 一切,听天由命,实在不行。唯死而已。 扎布明显愣了一下,显得有些为难。可最终却咬牙切齿的扑过来。死命拉住那铁环,虽然在看到孤儿的伤口时惊叫了一声。但当他发现铁环已经非常薄,就用尽力气去掰。 他地力量真的很弱,扭曲到这种程度的铁器,阿德斯一指就能掰开,可他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直到白胖地手上血迹斑斑,孤儿都感到没希望的时候才让她的一只手得到解放,接着是第二只。 “伯爵小姐 怎么弄薄这铁环的?”扎布很惊讶。 孤儿不理他。 而随着铁链落水的声音,失了这禁锢的孤儿同时也失了支撑,向前便倒,被扎布一把抱住。 “放开我,混蛋!”孤儿大骂。 扎布显得很为难,“不是一下,我身体,转过身去,把孤儿背到背上,艰难无比的向岸边走。 孤儿的疑惑加深了,不知扎布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当真是变回那个善良的扎布,现在要救她出去?还是又有什么阴谋诡计,等着来折磨她? 但她不说话,只看着,几乎带着一种心灰意冷的态度任一切发生,如果他是要找男人来侮辱她,她可以立即用腕上的尖刺划破自己的喉咙。 “我扶你上去,您也用点力,我一个人到了岸边,用力把孤儿往岸上托。 孤儿这时候什么也不想了,奋力离开这肮脏地、泡了她好几天的水,坐到实地上地时候,她感觉屁股和腿针刺一样地疼,稍稍掀起裙子一看,双腿肿胀不堪,好像碰一碰就会溃烂,然后就脱离身体似的。 她地眼泪夺眶而出,自从被关以来,头一次为自己哭泣。不会瘫痪的吧?会不会从此腿就变得坑坑洼洼的难看?这样就算被救出去,再见到阿德斯,他也会讨厌丑陋的自己吧? “别提心。”扎布笨拙的也爬上来,“我今天早上才听说您给关到水牢里好几天,连忙来救您。我带着我们司文家特制的花草药膏,外敷内服,对消除水肿,保护皮肤特别有利。” “难道你经常把一个泡在这脏水里伤害,然后再救他们?”孤儿言词犀利,讽刺和轻蔑意味浓厚。 扎布露出一丝痛苦的神色,但什么也没说,只尴尬的搓搓手,“不管您多讨厌我,亲爱的伯爵小姐,再相信我这一次,跟我走,我听说这件可怕的事后已经做了安排,现在咱们动作快一点,您和您的手下是可以成功逃走的。但是我没时间解释,我请求您,一定再信我最后一回。” 孤儿疑惑的望着他。为什么他总“说听说这件事后”呢?这明明是他做的。难道他精神分裂后不知道另一个自己做了什么恶吗? 不过她的情况也不可能再糟糕了,就算他是假装,且看他耍什么花样再说。 于是她伸出手,“我走不了路,你得背我。”这样的话,就算他耍花招,离她那么近,她也可以用魔法刺当武器来威胁他。而且扎布肯背她,把背上的大片漏洞暴露给她,说明他要帮她逃走的心意更真实些。 扎布想也没想,抓着孤儿的手腕,把她背了起来。 孤儿手腕上的伤被抓之下,疼得几欲昏去,可她咬牙坚持,只是铁门外泄进的光线让她适应不了,不禁紧闭上眼睛。 感觉扎布踉踉跄跄把她背出牢房,微睁眼一看,发现外面的通道一个人也没有。 这,不是阴谋吧?她紧张起来!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 两个扎布 儿勉力提起精神戒备着,却见扎布一路背着他,摇摇沉重的穿过一条走廊,然后摸进一个黑门中。她又疑惑又惊惧,因为那条走廊上一个守卫也没有,而那个黑门也并不是通向水牢外的,而是凹进一堵墙内,似乎是个暗道,在他们进入后就缓缓合拢,还原成大块岩石的墙面,不留一丝痕迹。 大概感觉到孤儿的不信任,扎布在累得气喘之下,轻声解释道,“这暗道是我来时打开的,守卫也是我支走的。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您离开了,这样可以争取时间。” 争取时间?什么时间?难道是怕他的另一种凶残人格回来,或者是怕被男巫发现?可是他处在善良的状态叶,不是不知道之前做过什么恶吗? 孤儿感觉他神神秘秘的,愈发不安起来。难道他疯的真的这样彻底?难道现在的他是真诚的吗? 她只觉得那个暗道慢慢伸向地下,然后又徒的爬升,空气中到处弥漫着潮湿发霉的味道和远离人世的隔绝感,通道两侧的火把像鬼火一样闪耀着,似乎引领她走向地狱,然后不为人知的死去。 扎布背起她来显得更加费力,其实她才五十公斤,如果让他背个丰满的女人,还不累死他?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在这紧张的时刻想起这个,接着想起欧洲好多王宫贵族都是被秘密杀死在暗道里,难道扎布也要如此对她吗? 不过到了这会儿,她什么也不怕了。除死无大事,她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可恐惧的,唯一的,只是不能再见到阿德斯的悲伤而已。 走了很长一段路,前方逐渐宽阔起来,而且虽然孤儿的感官很迟钝了。却仍然似乎听到人说话的声音。 要对付她了吗?杀死她,还是派几个男人来强奸她?孤儿屏住呼吸,把魔法凝聚在手腕,只等看到下面一幕好做出决断。 扎布的腰累得都要弯成九十度了。但还是奋力迈动双腿,拐过一个弯,倚在一面墙上,并伸手按下了一块看起来平平无奇,根本不会被人注意到的小石头,进入了另一扇自动开启的石门。 门内,是一个宽大而空旷地大殿,除了他们进入的门外。还有另三扇一模一样的石门紧紧关闭着。此时孤儿蓦然觉得眼前一亮,看到就在她的前方,站着一群正在戒备地人,手中拿着武器。在互相见到的一刹那都愣住了。 “小姐!”小四四第一个冲过来,跑了几步却又停住,眼睛泪光闪闪。 “放开我家小姐,不然我把你剁成肉酱!”他一指扎布,愤怒得似乎要燃烧了。 “我非常愿意.着她。”扎布累得有气无力,断断续续的说着。 小四四想也不想,但一抬脚却给孤儿拦住了, “止步!”她叫了一声,然后伸出被逼出手腕的魔法刺。现在也顾不得会不会被人发现她身负魔法的秘密,先是狠狠刺了自己一下,感觉到锥心一样的疼,然后又刺了扎布一下.满意的听到他惨叫。然后她被扔到地上。 好了,不是幻觉。不是梦境。到这一刻,她终于能相信了。 她怕这是男巫施展的陷害她地魔法,万一她落到哪个肮脏的男人手里就完了,所以她必须让自己保持清醒。她疼,扎布也疼,面前的景象没变,这样她可以放心了。 小四四一个箭步冲上来,痛心的把她抱在怀里,“小姐。小姐。”他地声音那么难过,好像受到伤害的是他,“他们怎么折磨你了?我要杀光他们全部给你报仇,小姐你还好吧?是不是这个人?是不是他!”他愤怒的瞪扎布,目眦欲裂。 扎布吓了一跳,双手乱摇,“不是我!不是我!如果是我,我怎么会叫我地近侍去救你 后又去救伯爵小姐在此会合?怎么会给你们准备了干伤药,打算送你们出波光园?” “谁知道你这假惺惺的东西要做什么?”小三三和艾丽也抢过来,“要不是你,我们大当家怎么会被抓起来?你现在来装什么好人?说,你有什么阴谋?”说着一把刀抵上了扎布的脖子。 扎布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只一个劲的说“不是我”。 “小三三,放开他,可能真的不是他做的。”孤儿虚弱的发布命令,“你们放心,我也没什么事,不过是给扔到水牢里不给饭吃罢了。” 她虽然说得轻描淡写,可她憔悴得似乎就要死掉的样子说明了一切。谁都知道,扔到水牢里折磨,一个强壮的男人都受不了,何况她一个锦衣玉食、养尊处优地伯爵小姐。 “大当家。”艾丽一边以手帕给孤儿轻轻擦拭脸颊,一边落泪。 “就是他!我们大家都看到是他带小姐离开的,也是他设计陷害我们!我要杀了他!”小四四的声音都哽咽了,一边的小三三也表示同意,然后是全员赞成。 扎布脸如死灰,却奇怪地不再挣扎了,只反反复复说着让人不太明白地话,“等我送你们到密道口再杀我吧,不然你们会迷路的,直到他追来也跑不出去。反正我来。也好,解脱了,再不用这么痛苦了。解脱了好呀。解脱——” 他这话说得莫名其妙,提起了一个“他”,还好心地让人生疑。怎么可能?一个始作俑者的恶人现在要帮他们。他不是有毛病吧? “真的不是我们公爵大人做的。”这时,一个面目清秀的小侍卫挤进了义愤填膺的人群,慌忙解释,“你们刚才问我为什么救你们,其实就是我们公爵大人要我做的啊?不然你们哪能顺利出来,就是因为公爵大人调走了守卫呀。如果他要害你们,干嘛给你们武器?” 大家本来对这事就很疑惑,刚才被救出时还以为是有正义之士看不过扎布的恶劣行径才帮他们,问这个小侍卫,他又不肯透露只字片语,现在听他这么说,不由得都愣了。 “妈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人群中有人咕哝一句。 “你到底有什么阴谋,一边抓,一边放?”小三三把刀子架得离扎布的脖子远了一点,但却没放开他。 孤儿在一边静静看着,只觉得扎布的眼神中满是悲伤和无奈,再考虑到目前的情况不像个恶作剧,而他的行为也不像个精神病患者,混乱的心里突然划过一道闪电。 “你有个双胞胎兄弟对不对?”她大声问。 扎布一哆嗦,没有回答,甚至还摇了摇头,但孤儿却很笃定的明白自己猜对了,这样之前之后一切疑惑也有了答案。 “伯爵小姐真聪明啊,这么天大的秘密也给你猜得到。”大家对孤儿的这个猜测还没回过神来,一个声音从一扇门后阴恻恻的传来,“这秘密守了二十多年,所以不能让知情人活着走出波光园。看来,我不处决你是不行的。” 大家循声望去,就见一个矮胖的身影缓缓走出阴影。一瞬间,所有人都惊呆了。 两个扎布!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 谁说我不会来 怎么回事?这是所有人心中的疑问,大家自然看得出他弟,但为什么从没听说过有两个司文公爵大人,这和盈禄族人被囚有关系吗? “你为什么出来?还不到你的时间!”孤儿身后的扎布,也就是善良的扎布突然叫了一声,显得极其愤怒,又显得极其 “我如果不出来,你就会放了这个女人走,这将会给我司文家族带来灭顶之灾。”坏扎布说。 “给我们司文家带来灭顶之灾的是你!”好扎布怒喝,“我们说好,每个人做的重要事情都要告诉另一个人,可是你绑架盈禄伯爵小姐,把她折磨成这个样子,为什么没有告诉我?” “你懦弱胆小,告诉你有什么用?”坏扎布耸了耸肩。 “你!”好扎布气得直抖,“你为什么这么做?!伯爵小姐哪里惹到了你,你居然 “他是想要我的财物和艺术品,另外他在和一个男巫合作,要置我于死地。”孤儿接过话来道,冷漠而轻蔑的道,“他不放我,无非是想杀人灭口,免得我引兵来报复!” 此话一出,满场大惊,盈禄家的人是明白了真相,坏扎布是没想到孤儿洞悉了一切,实际上是男巫为了炫耀而告诉了她一切,而好扎布则彻头彻尾的震惊。一时之间,诺大的密室没有一个人说话。 最终,还是坏扎布阴冷一笑,“既然如此,伯爵小姐,我就更不能留你活在这个世上了。还有,我亲爱的哥哥,我本不想杀你,尽管我厌倦极了和你轮流管理司文家族,但今天你就给伯爵小姐陪葬吧。既然你这样倾慕她的话。” 说着,他摸了摸他走出的那扇门的门框。立即,密室内发出一阵沉重的咔哒声,石室四壁和有许多砖石移动了,乌黑发亮的箭头出现在凹槽内,齐齐对着密室中的人,密密麻麻的。 “如果我按动这块石头,这里地人都会万箭穿心,别想有一个活着走出去。”坏扎布得意的笑。脸上浮现出疯狂而亢奋的神色,几乎是爱怜的摸着那块相当于开关的石头,“喜欢吗,哥哥?你不爱到这边来,可是我喜欢,所以这可是我独自发现的,没想到我来发现,你却来享用。” “你不能这样!”好扎布本来连累带吓,瘫倒在一边的。此时突然一跳挡到孤儿面前,“阿布,你不能这样,诸神会惩罚你,并带给我们司文家族灾祸的。你放了他们,我会求伯爵小姐放过司文家族一马,大不了我来顶罪。阿布。你不要一错再错!我离开了,就能平息伯爵小姐的怒气,也没人再和你分享公爵之位,所有地问题都解决了,岂不是好吗?为什么要铤而走险?阿布。求你,回头吧!” 坏扎布本来色厉内荏,而好扎布这话看来很打动他的心,所以他犹豫了一下。然而这只有一秒,随后他又露出残忍狠毒的神色。 可是 孤儿一愣,对小四四丢了个眼色,然后插口道,“两位司文公爵大人,能让我知道一下是怎么回事吗?就算我要死。也得让我死个明白不是吗?” “伯爵小姐,你拖延时间是没有用的。”坏扎布恶意的笑道,“这里没有任何遮蔽物,没办法躲避毒箭。而你想等人来救你也是不可能的。 首先你的佣兵大人早就走远了。我们有探子一直监视着,其次进入波光园只有几条小路。我们埋伏了重兵,不管谁来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进入的。”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怕花上一点时间告诉我真相呢?”孤儿露出轻蔑的神态以刺激坏扎布。他是个狂妄却又心理脆弱地人,说好扎布懦弱,其实他骨子里也是,所以他受不得激。 果然,坏扎布大笑 “我有什么怕的?就告诉你又能怎样?我其实叫阿布阿扎,扎布是我们的联合名,哈哈,可笑吧?我们是孪生兄弟,想必你看得出来,但是你想不出来,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一半的生命,轮流着一人一天出现在别人面前,做为公爵大人管理司文家族。每天在第一缕晨光出现的时候,我们中必须有一个人隐没在人们的视线中,躲在一个专门设计的密室中度过,似乎是个不存于世地鬼魂。所以我的人生打了五折呢,相信你了解五折是什么意思,伯爵小姐不是有名的商人吗?” “这是为什么?”孤儿疑惑,从没听过司文家有什么关于双胞胎的风俗怪僻。 “因为我们的父亲一直也确定不了由我们中地哪一个做为未来家族的继承人;因为他不想其中一个儿子做为没有领地和头衔的人存在;因为他认为既然我们是孪生兄弟,能共享一个子宫,自然也可以共享一个家族的荣誉。”阿布露出愤怒的样子,“还因为两人共同掌管家族即没有先例,还会使家族分裂,所以他想出这个法子,从我们出生那天就开始一人有一天人生,就像白天和黑夜般交替。这件事的知情人不超过五个,我们、侍候过父亲的大管家、我们自己的一名亲随内侍。多可笑,就连未婚妻也是我们共有的,而她也不知情,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懦弱地那个‘我’总是不想要她。” 听到这番话,孤儿终于明白,为什么波光园的政令可以朝令夕改,为什么普通民众觉得他们的公爵大人有时宽容而善良,有时却残酷而凶狠,原来他们根本就是两个人,而且看来关系不很好,所以在治理家族事宜上出现争执。 想来人都是欺善怕恶的,轮到阿布出现时,手下和侍卫们就横行霸道,而阿扎胆小懦弱,轮到他出现时,手下们做什么,他大概也不会太限制,如果阿布禁止守卫们说起囚禁她地事,阿扎这么多天后才知道也是可能地。 “你怎么知道我要放走伯爵小姐?今天不是你出现的日子,你为什么违背誓言出现?父亲曾经让我们在诸神面前发过誓,绝不会在不属于自己地日子出现。”阿扎悲愤的问。 “很简单。”阿布得意的笑,“因为囚禁伯爵小姐的事让我不放心,怕出现意外,所以我告诉了奥莉维娅真相,让她监视你。 不要把眼睛瞪这么大,反正她早晚也会知道,瞒着别人容易,要长久瞒着自己的枕边人是不可能的,她早就和我上了床。在这一点上,我对不起你,哥哥,因为我抢在了你的前面。还有最重要的,男巫大人发现了你们的可疑行??br> “但不管怎么说,你违背了在诸神和父亲面前立下的誓言!”阿扎抓住自认为最后一丝可以克制阿布的东西,绝望的叫。 “父亲死了。”阿布面色变冷,阴森森的,“而我厌倦了只有一半生命,所以你们必须死。”说着,他侧过身子,“出来吧。”他说。 身影晃动,密室的另一个门中有两人走了出来,正是男巫和奥莉维亚。 “伯爵小姐,你不乖哦。虽然你死得不合我意,可这是在公爵大人的地盘,我也没办法替你求情了。而你等的那个人,永远不会来救你的。”男巫笑了一下,用说甜蜜语气说着恶毒的话。 “谁说我不会来?”男巫还没来得及笑出声,突然有一个声音从孤儿身后的方向响起。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 杀 有人都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身装黑色皮甲,蒙着黑色骑士就站在那扇阿扎和孤儿进入的门边,闪着幽幽蓝光的长剑拄地,眼神凌厉,整个人杀气腾腾,真的宛如死神降临。 孤儿的泪水迅速蒙上眼睛,她要用力甩甩头才能再度看清他。他还是来了,这就证明他不再误会她了是不是?他那么聪明,一定是想通了这离间之计的所有关节。所以,他来救她! 之前她是多么怕他误会啊,一个人死而无憾才能平静,如果背负着天大的误会离世,心中就连最后一丝安慰也不会有。现在,她踏实了,于是她再站不住,跌倒在艾丽的怀里。 阿德斯也一眼在人群中也立即找到了孤儿的身影,她那憔悴虚弱的样子,让他的心倏的揪起,心疼迅速漫延到他的四肢百骸。他说过要保护她,不仅有对她的承诺,还有金钱的合约,可是他轻易的相信了谎言,什么也没说就离开了,害成她这样,他不也是帮凶吗? 这感觉好像惊涛骇浪般溢满着他的胸口,让他的自责和愤怒倾刻间转化为雷霆之怒,恨不得血洗波光园才能平息。他举起那把著名的凶剑,一指阿布,冷森森的吐出四个字,“过来受死!” 阿布一哆嗦,下意识的看看左右,就见奥莉维娅虽然脸色白得像死人,男巫却双手抱胸,一脸好玩的神色,递了个眼色到控制毒箭的机关上。 对啊,他有杀手锏,除了他们三个人站的地方,就连那个佣兵之王也被笼罩在毒箭之下。那个佣后就算再快,还能快得过墙中的机弩吗?怕什么!他不过是吓唬人罢了,他号称死神阿德斯,其实就是个冒名顶替的,那个死神早在八百年前已经永远消失了。 有了这个认知。阿布的胆子壮了起来,一边后退一边说,“不错,今天是得有人死去,可那那绝不会是我!”说着,用力按下了机关。 一瞬间,盈禄家的人全部惊呼起来,因为就算小三三和小四四想尽了办法,还是没找到能让众人躲避毒箭的地方。小四四只是在阿布按向机关地时候,奋力扑向孤儿,把她死死护在身下。 尖锐的破空之声此起彼伏,毒箭从四面八方疾射过来,像是无数恶魔在尖叫着吞噬人的生命,带动的冷风如成千上万把刀子在飞越,在阿布兴奋得意的目光中,要奥莉维娅报复式的快乐中,在男巫挑衅性的试探中。 像一张网,笼罩着密室中的所有人,死亡之下,无人能逃脱。 可就阿布按动机关的同时,阿德斯也挥出了疾风剑,宽阔霸烈地剑身上有一丝黑气涌出,几乎在眨眼间就变成一股黑色的旋风。搅缠着、卷扭着、像一股凭地吹起的狂风在密室中鼓荡。刹那间,黑雾鼓荡到每一个空间,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蜷缩起来,躲避这似乎能摧毁一切的力量,连眼睛也睁不开。 惊恐的尖叫声。箭支中靶的噼啪声不绝响起,在目不能视物的情况下,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都听到沉重的脚步声,带着马刺地轻颤声,一步一步,走到了密室中央。这声音在孤儿的耳朵里是安全的感觉,可在阿布等三人耳中却是催命的符咒。 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当黑风带起的黑雾停止。大家惊惧的看到满地狼藉,那些弩箭一支不差地全射了出来,但却在射出的一瞬间被黑风吹得卷上了半空,然后又落在地上。那些噼噼啪啪的声音正是缘于此。并没有射中一个人。 而密室中央,站着阿德斯。那男巫却不见了,只有一把金色 在他原来所在的位置上。 “阿德斯大人。”他地声音还在空中回荡缭绕,“没想到您还有残留魔法,而且这样强大,今天我甘拜下风,咱们以后再斗。不过是司文公爵大人和他的未婚妻把伯爵小姐关到水牢里,四天不给吃喝,还要找男人奸污她,您可要给伯爵小姐做主啊!哈哈——”声音越来越远,越来越小,当阿布和奥莉维亚回过神来是,阿德斯冷冽愤怒的目光已经定在了他们身上。 “不,不是我!”阿布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一切都是男巫的主意,他说有人要对付您,只要我配合他,他就可以让我得到伯爵小姐的宝物。我只是一时贪心,并没想伤害伯爵小姐的。关水牢,找男人坏她贞洁的事全是这个女人想出的。”他一指奥莉维亚。 “不,都是公爵大人下的令,我一个女人能做什么?”着墙壁撑不住发软地双腿,死亡的感觉太近了,那佣兵之王动也没动一下,她就感觉咽喉被紧紧扼住。 阿德斯一直也没有说话,但身上却不断的散发着寒气,正当阿布和奥莉维亚可悲的互相攻击时,他忽然挥手一剑,似乎是活动活动手臂一样,而那两人却都从腰部被一斩两段。 惨叫声是那样刺耳,连孤儿都感觉到了内心地恐惧和不安。她知道遭腰斩地人会慢慢死掉,其过程痛苦无比;她也知道阿德斯是为她报仇,她不会滥好人到阻止,更何况这还能为司文家除害;她更知道虽然这是男巫狠毒的杀人灭口之计,但阿德斯就算明白也会这么做,因为这样才能消除他心中地怒火,可是听到这惨叫,她还是受不了。 “求你,阿德斯,给他们个痛快。”她的声音在一片惊呼和两种惨叫中显得那么微弱,可是阿德斯似乎听到了,所以他再挥一刀,两颗头就滚了下来。 这一对号称是贵族的卑鄙男女各成三段,以生命和鲜血来清洗了罪恶。 “还有你!”阿德斯转身,面向阿扎。 阿扎吓得尿了裤子,一句辩解的话也说不出。一边的孤儿连忙努力站起,挡在阿扎的面前,“不要伤害他,是他救的我,你也是循此路而来的,是不是?” “他放任别人伤害你,一样该死!”阿德斯手握疾风剑站着,眼睛中蓝色的冰焰燃烧得似乎要焚遍整个世界,而随之升腾的怒火,使他剑上的黑气再度凝聚,最后连他背上也有黑气涌现,狂风像一只野兽般盘旋在密室的顶部,就连墙壁也发出惊恐的哭泣似的。 “停手,伤害我的人已经死了。”孤儿在一边叫,发现阿德斯已经被愤怒完全控制,失去了理智一样。 “死,都得死!”他依然站在那,不停重复口中的话,“今天我要血洗波光园,灭了司文一族!” 疾风剑凌空掠下,发出开山裂石般的响声,被剑气袭到的墙壁是大块的坚硬岩石,但在一剑之下却冒出一串火星,之后现出尺深的凹槽,似乎再来这么几下,墙壁也会给砍开似的。 冤有头,债有主,他一回来,那么不可一世的阿布轻易的就被杀掉了,可是不能殃及无辜。杀,也许是阻止他幸福的根源。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 人质 儿奋力站起,两条腿本来软得根本支撑不住的,但她信念,踉踉跄跄的向站在密室中央的阿德斯走去,扑倒在他身上。本文最.新章节*爪\*机书\屋已更新。 阿德斯正在狂怒中,给人一推,立即回过了一点神,待看到怀中人是孤儿时,立即伸臂揽起她,只感觉她轻而残破,好像一片被风吹雨打过的树叶,心疼和自责更加泛滥。 是他的错,是他听信谎言,轻易跳入别人设下的陷阱,才害得她变成这个样子,万一他晚来一步,后果不是他能承受的。他想着,抱紧她的身体,让她紧紧贴着他,顾不得周围有那么多人。 孤儿借机攀上他的脖子,用力下拉,把唇印在他那双从第一天相见开始就动了她心魄的眼睛上,只感觉一股冰寒,一股灼热,搅杂在一起,很复杂和混乱的感觉。 其实她更想吻他的唇,可是他那个碍事的面巾一直阻挡着他们,薄薄一层罢了,感觉却远在千里。什么时候,他的脸才能够坦然示人?那时候,他的感情也可以表白了吧? 唇离开,看到他的眼神,混乱和疯狂似风吹云散,取而代之的是悸动,“抱我,我站不住。”尽管有些羞涩,孤儿还是软语提出要求。 阿德斯的喉头动了一下,然后艰难的说,“让你的部下先保护你,我为你报了仇就来。” “不,已经报了仇了。”孤儿赶紧说,“伤害我的只有那两个人而已,你已经把他们砍成了六段,人死债烂,有什么仇恨也解了。” “全体司文家族的人任你被欺侮,却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所以,他们都该死。”阿德斯咬牙切齿,似乎想为孤儿身上的每一处伤都找到需要负责的人。 她是他保护的。甚至是放在心里的,怎么能容忍别人去伤害她,就连他自己,也恨不得受到处罚,仿佛要为她受到重伤,心里才能安宁。 “他们不说公道话只是因为自私,或者说自保而已。”孤儿扳正他的脸,不让他有机会重聚愤怒,“你了解贵族的德行是不是?属民们哪敢违抗他们?再者。你灭了司文一族,别人会把这笔账算在盈禄家族头上,你又不能永远待在我身边,到时候我要怎么办?” 说到这一句,多希望他反驳,说可以一直赔着她,可阿德斯转过了眼神,不与她对视,让她好失望。但转念一想,能阻止他杀人也是好事。 她看过他杀人,就是在那些忍者神龟进犯地时候,他杀起人来只能用残酷冷血来形容,砍瓜切菜一样,像一尊魔神。 那样的他,她害怕。 “你怎么找到我的?”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平息他的怒火,孤儿不断说话,其实她又累又虚弱,而周围的人也都静静的待着,守着那两具可怕的尸体。 阿德斯没说话。注意到了怀中人如此憔悴,于是盘膝于地,把孤儿抱在怀里,伸手到后腰取下一只水囊,细心的喂她喝了一点,却怕伤到她,不敢多给。他地动作那样温柔,好像力气大一点,孤儿就会受伤似的。和他高大冷酷的外表全不相衬,看得周围人惊讶万分。 而孤儿伏在他怀里,不仅感到安全,还得到了水分补充。精力恢复了一点。于是又问了一遍。 阿德斯还是不说话,只是眼神四扫。当他的目光落在阿布和奥莉维亚的尸体旁时,空气中突然爆出一朵粉色烟雾,接着小猪出现了。 孤儿吃惊得合不拢嘴,因为没想到小猪居然会隐身,可看它现在的模样不太妙,身子半侧,抖成一团。 “它一直给关在猪圈里,身上有男巫施法用的土,看来是被禁止了魔力,所以也一直被困。”阿德斯解释,“后来我潜入波光园,到处找不到你,一路上抓了不少人来问,才知道你给关在水牢。当我到达的时候,小猪正偷偷摸摸的往里潜,大概是想去救你,可奇怪地是,守卫不在牢内,而是聚在院子里休息。它看到那么多人,可能因害怕而使隐身法告破,差点让守卫杀了,幸好遇到我。” “那么你杀了守卫?”孤儿问。 阿德斯不回答,孤儿叹了口气,因为那意味着默许,想必公爵府的院子里现在血流成河了吧?这一切。都是扎布的贪念造成的,可见一个不合格的领主,只能给家族带来灾祸。 “你又是怎么找到密室的?”她再问。 “我清理院子的时候,小猪先跑进牢里了,它看到了那个人背你走。”他一指阿扎,“是它 追你地,不过在开机关时,它有点糊涂,所以耽误了尽管如此,我坚持认为它是救你的功臣,应该受到嘉奖。” 阿德斯的话全是管理军队的口吻,令孤儿觉得好笑,而她心里却对小猪充满爱怜和感激。就是它,虽然平时懒惰、贪吃又贪睡,但在关键时刻从不会退缩,感觉像是用生命保护她一样。上次吉利尔事件是如此,这回的扎布事件又是如此。现在看它停留地位置,一定是想隐了身去咬阿布,让他按不成开关的,只可惜晚了一步,没能阻止阿布发射毒箭。 不过好在,她有阿德斯。 “小三三,快去把小猪弄过来,它是因为害怕血迹和尸体,不敢动。”孤儿吩咐一句,然后转头再问阿德斯,“詹姆他们呢?” 他犹豫了一下,“波光园山路难行,只有我一个人过来了,詹姆他们还在山口。” 孤儿吓了一跳。 这个她是知道的,进波光园的路全是陡峭的山间小道,有的地方连马也走不过来,照阿布所说,还在关口设了重兵守卫,确实是很难进入的,但她没料到阿德斯单枪匹马就闯进来了。一想到他这样不顾危险的要救自己,忍不住心中有点暖暖的感动,可他是怎么潜进来地? 同时,她也很担心,阿德斯英勇无敌,以一敌百是不错,可是以一人对抗整个司文家的军队,也委实太凶险了。在这种情况下,怎能杀了阿扎? “阿扎,我需要你做人质,但请相信,绝对不会伤害你,我以我的生命担?惫露毖圆换洹?br> 阿扎本来呆滞的坐在一边,眼看着自己弟弟地尸体地,此时听孤儿这样说,先是发愣,之后坚定的点了一下头。 阿布死了,他虽然难过,却也感到一丝轻松。 终于可以不再受他地压制,不必明知道是错的政令还要由着他制订并实施了。这样,也能按照自己的方式管理家族,也能让族民过上点好日子,不必朝令夕改,让族民无所适从。 这是诸神的选择吗?或者他很没良心,但他感激佣兵大人做了他一直不敢做的事,相信司文家会慢慢好起来的,只要不被灭族的话。 “杀了他!”阿德斯突然插嘴,吓了阿扎一哆嗦。 “唉,你又来了。”孤儿紧紧抓住阿德斯的手,“首先,不是全司文家的人都得罪了我,相反,阿扎还试图救我来着。其次,司文家有整只军队,而你手下只有这十几、二十来个人,两相对战,就算你获得了最终的胜利,你的部下也会有伤亡。我不想他们受伤了,记得吗?你之前损失过人手,而这次旅行是和平旅行,我不想多伤人命。所以控制阿扎,让他指挥司文族兵不与我们争斗,岂不是好吗?再说了,阿布抢了我那么多东西,你一努之下毁了公爵符,东西也完蛋了,那可是我要送给阿孟大叔的。” 阿德斯抱着孤儿,虽然还愤怒于有人伤害她,心中不平,但自责和心疼慢慢占了上风。现在他忽然不想杀人了,只想找个地方让她休息、疗伤,之后两人单独相处一下。他要知道她伤得如何,他要对她说一些话,所以他听从了孤儿的建议,点了点头,目光却扫到阿扎身上。 阿扎惊恐的向前走上两步,哆哆嗦嗦的道,“放心,伯姐,您为我们司文家除了害,我一定尽请您先和佣兵大人到后殿休息,再派两个人跟我来。现在我是唯一的司文公爵大人,相信我,我会让一切和平解决的。” 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孤儿舒了一口气,对小三三和小四四使了眼色,这二人立即上前,一左一右跟紧阿扎,而阿德斯则抱她站起,在阿扎的近侍的带领下离开密室。 一场最大的危机,似乎再一次度过了。孤儿放松的想,可她实在太累了,再也撑不住,在阿德斯怀里睡了过去,进入了梦乡。 梦里,那洒满细雪的黑暗树林,高大的黑骑士把她抱上了马背。 好暖和呀!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 赔偿生意 儿喝了点水后就呼呼大睡,饿了四天,却连饭也不想觉。为了防止在神智不清时被侵犯,四天来她只能偶尔打个盹,还要随时调动魔力,体力已经到达极限。 在她睡的时候,先是艾丽带着两个公爵府的侍女为她洁身洗发,在她水肿的腰腿部涂抹司文家珍贵的花草药膏,再换上干净衣服,之后还有修士来为她血肉模糊的手腕清洗、上药、抱扎。 因为她心里知道阿德斯就在门外守着,所以当她被这样折腾的时候,居然还能睡得着,沉浸在最原始的无梦睡眠中,完全的黑暗,却又是完全的温暖。 之后阿德斯就进入房间,石像一样做在孤儿床边,静静的凝视她的脸,偶尔,会用一只小毛刷子,蘸着一只碗里的清水,轻轻擦着孤儿干裂的嘴唇,良久良久 孤儿一下子睡了一天一夜,阿德斯就这么坐了一天一夜,两两相守,片刻未离。在这期间,阿扎亲自解除了司文家军队的守卫,把以詹姆为首的阿德斯军团的人迎进了公爵府,并为孤儿平反,说是奥莉维亚的陷害,而且设计了一出某属臣叛乱的戏码,正好院子中有好多被阿德斯制造出的尸体,编一个守军与叛军奋战的、最后正义取得胜利的故事太容易了。 阿扎一边收拾残局,一边颁布了一系列利民的政令,这是他一直想做而被阿布压制未施行的,而政改告示一贴出,立即受到了族民的欢呼,司文家从此不再是保守、封闭、自大的家族,而是焕发了活力,要与外界和其他家族积极接触。 细节不表。反正不过是一天的时间,虽然波光园还是波光园,但那种气氛的变化却让每个人都感觉到了,就好像笼罩在天上的乌云被一阵清新的风很快的吹散了。 而那股清新地风在狂睡了二十多个小时后终于清醒了过来。虽然是浑身无力,但却精神十足,重要的是,她能一睁眼就看到那个想看到的人。 “抱抱。”她从被子中伸出手,撒娇。 阿德斯看到她笑眯眯的样子,感觉天底下所有的花都开了,只是她手腕上的缠的厚厚绷带让他心中一阵抽痛,不知道她这几天是怎么熬过来的。 而这一切,是他的错。 “对不起。”他把她从床上轻轻捞起。紧捂在怀中,“我不该听信谎言,离你而去。” “什么谎言啊?”孤儿明明知道,却调皮地问,尽量让气氛轻松,想不露声色的打消这男人的自责。 抱着她的男人是谁?佣兵之王!谁听过他道歉?这待遇还不够她臭屁的吗?!唉,虽然当时被折磨时挺难受的,可为什么这一刻感觉很值得,当然再来一次的话。她也绝对不想了。 阿德斯听孤儿问起,虽然感觉她一定知道什么,却还是硬着头皮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结结巴巴的说了一遍,害得孤儿肚子里暗笑不止,没想到阿德斯窘迫起来是这么可爱地,哪还有半分杀人如麻冷血无情的样子,看来人真的都有两面性啊。 “可是。我为此遭受了那么大的伤害,你一句道歉就了结了?”孤儿故意欺侮人。 自从知道是自己误会了孤儿,阿德斯的心就一直内疚不停,后来看到她被折磨得半死不活,心疼得更是无法形容。甚至一度为此陷入疯狂状态,恨不得屠杀了全司文家族的人。现在她虽然看起来在恢复,但他心中那份怜惜却愈发重了,所以在听到这话后,一时无法回答。 他还在后怕,万一他晚来一步 “要不,扣钱?”这是他想了半天后,觉得唯一可以补偿的。她不是喜欢钱吗?这样她应该会高兴一点吧。至于他,是不在乎金钱地。有钱给手下们就行。 “你想的美呀。”孤儿肚子里笑,脸上却严肃,放开阿德斯道,“我一条命差点葬送在这儿。赔点钱就完了?我没有钱吗?我的生命可以用金钱衡量吗?” 阿德斯看着孤儿。这样强悍的男人,现在却有给逼得走投无路之感。想来想去。一咬牙扯下面巾。这样她总满意了吧?反正已经给她看过了,看一眼和看一万眼没什么区别。 望着他帅气逼人,却有点不适应她的目光,不断想躲避地脸,孤儿心里呯呯乱跳,眼珠儿一转,很正经的道,“这只是一个诚意,并不能算是赔偿。”她开始忽悠阿德斯,“也就是说,今后我们独处的时候,你就不要戴那个面巾,知不知道?有了这个前提,赔偿的问题好商量。” 阿德斯略侧过脸,感觉那个久违的,孤儿脑袋上经常会冒出的小恶魔又出现了。她又设什么陷阱让他钻?可他确实 那么倒霉是应当的吧? “好。”他答应。 “态度不错。”她忽然抓起他的手,按在自己的脸颊上轻轻摩挲,似乎心里在考虑赔偿方案。 阿德斯只觉得手感非常好,心思也不禁变得柔软起来,不知道这是孤儿要提出高条件,提前se诱一下而已。她在大陆做生意七年,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但像这样se诱还是第一次。 “你也知道,我差点死了。而生命是无价地,不能用金钱等俗物来计算,所以我觉得你应该赔我一条命。”看着阿德斯蓦然放大的瞳仁,又无聊的加了一句,“你的眼睛好漂亮哪,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透亮却又那么深邃地蓝色。” “你要我自杀?”阿德斯没明白,心中却觉得照理是不会地,毕竟这女人付了好多金币买他一年,现在还差很多日子,她不可能浪费,不用死他,她是不会甘心的。 果然,孤儿摇了摇漂亮地脑袋,“我哪有那么残忍?你只是欠我一条命,等我高兴时就来取。至于取谁的命,我现在没想好。我只要你承诺一个我的权利,说不定让你当个免费杀手,或者要你在我危险时,以生命保护我。这个不难理解吧?怎么,这也做不到?” 这是陷阱、是陷阱!阿德斯很明白,可是她憔悴的脸上有了笑容,顽强的生命力在她身体内苏醒,他说不出那个“不”字。 于是,他又当了。 “既然我们的谈判很顺利,不如你再加点添头给我。”孤儿得寸进尺,“我不打算在波光园多待,这边死过太多的人,也不是个让我愉快的地方,所以我想明天一早就离开,继续我们的旅行。下一站是福临家,那儿的领主阿孟大叔我认识,之前对我可好了。” “他多大年纪。”看孤儿说起那个叫阿孟的男人这么开心,阿德斯忽然有点吃味。 孤儿没注意到,抓着阿德斯的手摇来摇去,“大约五十多岁吧,和我爸年纪差不多。”说到这儿,她顿了一下,因为她意识到她说的父亲是地球上失踪的父亲,而这边名义上的父亲去世时就七十多岁了,“其实是差好多,但我把五十岁以上的人都看成差不多年纪。” 她弥补此话的漏洞,偷看了阿德斯一眼,见他垂着眼睛,也不知注意没注意到这一点,接着道,“总之他很照顾我啦。你也知道,福临家在塔撒大陆被这视为好运的象征,没人去他的领地闹事的,我到阿孟大叔那儿休养是不错的。其实阿孟大叔叫孟菲斯,阿孟大叔是昵称啦。他人很好哦,你见了就知道。” “你想说什么?”阿德斯耐着性子问。 “我想说我?算做向我道歉的反应。 阿德斯想了想,点头答应。 孤儿顿时心花怒放,因为占了大便宜。她本来还想借机问阿德斯的过去,那个男巫有头无尾的话泄露了太多不完整的信息,她也好奇他的过去,也了解他的身世,但却终于没有说出口。 也许没有愈合。相比起生生揭开旧创,让他鲜血淋漓,她选择等,她愿意以沉默的温柔对他,直到他向她展示伤痕的一刻,那样,他才是真正的解脱。 那时,他将完全属于她。所以,她等。至于今后会面临的危险,小心戒备就是了。 “我们庆祝一下生意成功。”她高兴的说,明明是她在占便宜,却说得那么公平。 阿德斯一挑眉,不知她要如何庆祝,却发现她慢慢蹭了过来,飞快的在他唇上印下了一个吻,没有距离和阻隔的吻,嘴唇是那样柔软温热,带着她特有的清甜气息,让他的心火腾的烧起来。 他反应迅速,逮到点了火后就要撤退的女人,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按在她脑后,在她的紧张和羞涩中想重复并加深这一动作,却在眼看就要成功时听到“咕”的一声,非常响亮。 饿了四天的某人的肚子在强烈抗议了。唉,先让她填饱肚子吧!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 到了福临家 尽管阿扎再三挽留,孤儿一行人还是在第二天离开了波光园。临行之前,阿扎当着全体族民的面对孤儿郑重承诺,从此以后,司文家是盈禄家最忠实的朋友,如有需要,司文家一定尽全力相助。 孤儿知道这是阿扎为了感谢她除掉了阿布,还司文家一个开放的未来而表示的感谢,所以以极优雅的态度代表盈禄家接受了这番好意,之后就率队离开。 她身子还弱,但并没有弱到行动不便的地步,可她就是要和阿德斯一起骑霜雪,不然就会“头晕”,上上下下,进进出出,都要阿德斯抱着,不然就“腿软”。阿德斯不多话,可是满足了她的一切要求,表面上像个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隶,实际上几乎是宠溺着孤儿的一切行为。 孤儿感到一丝幸福,来塔撒大陆七年,第一次感到幸福。 一行人拖拖拉拉的向南进发,走了差不多四天。终于到达了下一个目标 福临家的地貌是很田园地那种,绿草如茵,地势缓和、气候宜人,大片的田野上到处种植着各种农作物、果树和花朵,房子是中国北方农村的风格,平层的小院落。装饰得大红大绿,让人看着就喜欢。 因为福临家被认为是好运的象征,大陆上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随便得罪他们,而左右毗邻的又是封闭地司文家和软弱的盈禄家。所以八百多年来,战乱从未波及到这里,福临家简直是世外桃源般的存在。 孤儿wx 穿越大陆没多久就认识了福临家的领主、孟菲斯侯爵大人了。当时她初接掌盈禄家族,没有任何一个家族地人来道贺,紫金家只送来了礼物和祝贺信,唯有阿孟大叔亲自到来。并鼓励孤儿不要担心,说有什么事就找他。他会帮助的。 孤儿想**坚强,不想麻烦人,好多事都咬牙自己扛,可阿孟大叔只要得知情况就会主动来帮忙,让孤儿感到很温暖。似乎有一位父亲的老友在照顾她一样。 对紫金家的泰娅,她像喜欢小妹妹一样,对福临家的阿孟大叔。她却真的像是对自己地叔叔,从心眼眼儿里喜欢、尊敬、有时候在他面前还会撒娇,产生一点点依赖。 此次在进入福临家之前,孤儿先派小三三和小四四带着礼物去拜见阿孟大叔了,她则带着其他人住在边境的农舍里。 农舍地主人夫妇知道她是盈禄家的邻主,是他们侯爵大人极为喜欢和看中的贵族小姐,所以对她特别热情,他家的儿子看到孤儿后还脸蛋儿红红的一脸爱慕,并送了鲜花。 旅行这么久,第一次受到这样地真心对待和欢迎,虽然路易和整个追风家的人对她也不错,却少了这份亲切,所以孤儿感觉非常愉快和放松,送了主人夫妇珍贵的礼物,安心地打算住一夜。 晚上,她坐在院子的花藤下喝着新鲜的果汁,看着塔撒大陆特别清澈的夜空,感到无比惬意,只可惜阿德斯在晚饭后去亲自刷马了,没有像这几天一样,随便让她腻着。 正惋惜如此良辰美景无人做伴,就看到詹姆探头探脑的从旁边的院子出来,在看到她后立即站定,双手放在身后,脸上现出尴尬的笑意。 “偷了人家的果 不是?”孤儿一眼就瞧出他偷偷摸摸干什么去了。 詹姆嘿嘿一笑,“伯爵小姐真聪明,什么也瞒不了您。我为盈禄家的属民哭泣,跟着这么聪明的领主可没什么花头啊。”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拿出来,果然两手各提一瓶酒。 孤儿哼了一声,指指身边的椅子让他坐。 “别看这是果子酒,也不知道主人家是怎么酿的,真是够劲。”詹姆坐过来,拔开瓶塞喝了一大口,爽得不亦乐乎。 “喝这么烈的酒,你不怕你家大人骂你哦。”孤儿挺喜欢詹姆的,不管在战斗中他怎么跟着阿德斯杀人如麻来着,反正在她眼里,他是个快乐、温和有点坏坏的大男孩。 “在战斗或者备战状态,大人是很严厉冷酷的,但非战时,基本上我们做什么,大人都不会管。佣兵的日子有今天没明天,谁也不知道何时会死,所以及时行乐是我们的生活准则,可惜这边没有妓院,否则真想找个姑娘。唉,对不起,伯爵小姐,我不该当着一位贵族小姐说这么粗俗的话题。”詹姆大概是因为和孤儿熟悉了,并且刚才在晚饭时就喝了不少,所以在放松的情况下顺口说话,但随即又道歉,“不过小姐您放心,我们大人从来不到那些下贱的地方去,不像其他贵族,表面上道貌岸然,实际上偷偷摸摸,听说好多妓院都有暗道,就是为了接待那些见不得光的所谓大人。” “他总像是要杀人似的,有姑娘敢接近他才怪。”孤儿开着玩笑,从这番话听出了不少隐含的信息。 第一,阿德斯很可能是贵族,尽管他看不起贵族,但从他平时的行为举止和刚才詹姆的语气来看,他必定是贵族出身,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反出了驿马家。 第二,他洁身自爱,不会在杀戮后找妓女进行生理上的宣泄,这点让她非常开心。 第三,詹姆知道好多贵族的事,弄不好也是出身高贵的人。 “可是伯爵小姐似乎不怕我们大人,我们大人对您也很不错哦。”詹姆挤了下眼睛,“事实上,我跟随他这么多年,还没见他对谁这么好过。” “他哪里对我好?他总是欺侮我!”孤儿想反驳,可这话怎么听都像是发娇嗔。 詹姆嘿嘿一笑,“我们大人是那种只做不说的人,所以伯爵小姐不知道。就拿这次您陷身在司文家来说吧,您中了魔毒的时候,就是您昏迷不醒的那夜,您知道我们大人要做什么吗?他要到黑冰宫殿去。” 黑冰宫殿?那不是在驿马家吗? “我们大人是不能随意回黑冰宫殿的,你应该知道他是反出驿马家的,这在大陆上不是秘密。”詹姆忽然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可是他为了您,那天做了回驿马家的打算,我没办法和您解释,但相信我,那对他来讲是非常困难的选择,只因为那边有人可能会医好您,他就顾不得自己了。” “我不知道。”初听这话,孤儿心里说不清震撼还是温柔,只一颗心都为他而微微刺痛。 似乎,她总是让他为难,总是在逼他,为什么之前她从没意识到呢?她究竟给过他什么,就敢要求他对她好?对她有一点不好,她就觉得委屈,她凭的是什么?不过是付了一点臭钱,就让他以命相护,还要在他没准备好的时候就打碎他的心灵堡垒。就因为她是女人,就应该这样任性吗?她就可以这样不顾他的感受吗?孤儿,你真差劲!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 阿孟大叔 从没这样检讨过自己,而詹姆下面所说的话却更让她说感动,第一次了解到阿德斯对她实在是太好了,好到她觉得对不起他。 “我不知道您有我们大人有什么误会,总之那时我们离开波光园后,大人阴沉得可怕,而当他意识到您有危险,一路急行军跑回来时,又遇到司文家在山口布下重兵,我们一时攻不进来。结果大人着霜雪飞渡山脉。您不知道吧?霜雪是一匹飞马,而这个秘密很少有人知道,大人本打算要隐瞒此事,等做大事时给敌人致命一击的,可为了救您,不得不在人前展示。而这秘密一被人发觉,就会失去了出奇不意的威力,你明白这对大人来讲,是放弃了什么吗?所以小姐,我们大人对您真是 “詹姆。”话没说完,阿德斯回来了。 詹姆吓了一跳,立即站起来,手中的两瓶酒差点掉在地上,站得像小松树一样直,眼神哀求的看了孤儿一眼。 孤儿急忙拦过话来道,“我让他陪我说说话的,你又不在,很闷哪。” 这句话潜台词明显,意思是:你不在,我就很寂寞。所以此话一出,阿德斯立即平和起来,挥了挥手指。詹姆如蒙大赦,提着酒快步离开,哪有一点喝高了的样子。 不过阿德斯没动,就站在那儿,当看到孤儿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丝绸长裙后,皱了皱眉。 他既然不过来,孤儿就只好到他身边去,就那么面对面站了一会儿,两个人都不说话,之后孤儿突然伸臂抱着阿德斯的腰,深深埋在他的怀中,听到他抽了一口气,感觉他身子僵硬了下。然后慢慢软化,再反拥着她,那么小心翼翼。 不必说感谢的话,因为言语无法表达她听了詹姆的话后,心中的那份感动。也不必示爱,那会让阿德斯尴尬和为难,甚至稍稍远离。 她知道他有过去,有放不下、解不开的心结,所以她等。之前她总是有意无意逼迫他。以后她不那么做了。有句话说得好,水到渠成、瓜熟蒂落,谁让她爱上的是这样地男人,只有耐心等待他慢慢融化了。 “你的腿,能久站吗?”过了好半天,阿德斯问了一句。 孤儿险得失笑。她只是水肿而已,又不是断了腿,而且司文家的花草药膏这么管用,其实她第二天就没事了。不过天天赖着他而已。不过他现在既然这么问 “是有点疼哦,可是我不想进屋。”她的脸颊在他前胸上蹭蹭,“我们在那边坐一会吧,看看星星,在我的家乡,已经不太能看到这么美丽的繁星了。” “为什么看不到?”阿德斯皱了皱眉。 他在身边的时候,孤儿感觉太安全和放松了。没注意到自己说漏了嘴,随口道,“环境污染呗,哪像这里这样空气清新呀。” 她拉着他坐到那张宽大的椅子上,因为那奇怪的花藤地关系。此处连一只蚊虫也没有。在这样的凉风吹打的温柔夏夜,和心爱的人一起看星星,低笑私语,听着挺酸的,可实际上温馨极了。何况,孤儿在阿德斯坐下后,毫不客气的坐在他腿上,舒舒服服的窝在他怀里。 有很多情况,不需要言明的。他不拒绝,就证明是接受。她终于有了情人,虽然他是个异界的佣兵头子,虽然未来显得如此迷茫、虽然她没有方向还感到一丝不安、仿佛他地身世大白。她就要离开似的。但这一刻,她什么也不愿意去想。 只想就那么让他抱着,然后入睡。 她 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记得两人大概就这么拥抱着望两、三个小时,之后的事就没什么印象了,也不知道当阿德斯抱回房时,凝视了她好久,俯在她脸前不超过一寸的距离,呼吸都融在了一起,可他挣扎了好久也没有吻下去。 第二天一早,孤儿才洗漱打扮完毕,农舍外就传来嘈杂喧哗的声音,跑出去一看,阿孟大叔竟然亲自来接她了,夸张的是,他老人家自己驾着马车,那马车到处以鲜花装饰。 “这好像是嫁人地花车哦,您打算把我嫁给谁?”打完招呼,孤儿笑着抱了一下阿孟大叔,当然和往常一样,根本抱不过来。 阿孟大叔有一头火红的的头发和同色的大胡子,眼睛之绿和路易有的一拼。身材嘛,基本上属于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地那一种,而且他有天生的好气色,胖胖的脸颊上总挂着笑容,这也就是孤儿要送给他弥勒佛的原因,因为真的很像,可能这也是福临家被称为好运家族的原因之一吧。 “我福临家的小伙子没有一个配得上你。”阿孟大叔的巨掌拍拍孤儿的背,其实动作很轻,但鉴于他地体型,给人感觉好像要把孤儿拍散了,闪在远处的阿德斯不禁下意识的握紧了拳。 “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将来你要嫁人,可是要我亲自送你到神殿去。”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阿孟大叔瞄了一眼阿德斯,“我只有两个不成器地儿子,没一个有你这么本事,说实话吧姑娘,我很为你感到骄傲,如果你父亲还在,也会为你自豪地。” 阿孟大叔在哪儿,哪儿就充满欢笑,所以他此言一出,就有一群人附和,闹得孤儿有些不好意思了。 “我送您的礼物喜欢吧?”她问。 “喜欢!你送什么我都喜欢!可惜你一直没有正式在神庙拜过诸神,不然我就认你做教女了。”阿孟大叔呵呵笑首,很开心,“不过你那只小猪昨天跟你地两个侍从提前到我那儿了,又吃又睡,得好好一个人侍候呢!” 孤儿根本没注意小猪在哪儿,没想到它比自己还会享受,昨天就跑到阿孟大叔的家了。 “您要是讨厌它,杀了吃肉不得了。”孤儿开玩笑。 阿孟大叔做出紧张的样子,“才不要哩,这小东西我很喜欢。至于吃嘛,你来得巧了,今年我们福临家大丰收,要办丰收舞会呢,有好多好吃的,还有好多游戏玩乐。之前我请你好多次,你都没时间来,这回一定要参加了再走。” 孤儿本想推辞,因为福临家和盈禄家一样没有魔法,祖先也就没有留下魔法石,她没有逗留的必要,而且她很想尽快回飞轮海灰堡去,还有太多事要做。但此时看着阿孟大叔开心的样子,终于没忍心拒绝。 于是她答应下来,被阿孟大叔及福临族人簇拥上花车。 在马车离开时,她不禁回头看看阿德斯,见他站在人群之后,说不出的挺拔帅气,忽然心想如果有舞会也不错,说不定可以和他好好相处相处。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 驿马公爵 下来的两天相当忙乱,阿孟大叔太热情了,带着孤儿那,阿德斯又是特别怕热闹的,所以两天来两人居然没见到,明知道他就不远处,可是却不能相见,那种滋味实在是难以言述。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怎么啦,姑娘,爱上那个佣兵了?”阿孟大叔问。 此时他正带着孤儿参观厨房,向她显示即将到来的这个丰收舞会有多么盛大,多么热闹,而孤儿明显有点心不在焉。 “我 “坏姑娘啊,就这么承认了。”阿孟大叔也笑,脸上有点爱怜的意味,“情人间就是这样,他们以为两人眼神交换着爱的秘密,别人不会知道,岂不知每个人都感觉得出来。以前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常说,爱是最大的魔力,它能影响所有人。不过 他叹了口气,“我不觉得他是很适合你的男人,要知道没有一位出身贵族的小姐会爱上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佣兵。当然,我知道你眼光不同,而且不得不说,你眼光不错。只是,我的小姑娘,你和他在一起,也许会伤心的。” 孤儿一听,心中一动,不禁问道,“阿孟大叔知道他的事吗?” 阿孟大叔因为生为福临家的领主,而且领地肥沃,从来没受过战乱或者饥荒之苦,所以平日里博览群书,说句公允的话,他可能是塔撒大陆最博学多才的人。 也许问问他,就会知道阿德斯身封印前后的事情。虽然那是八百年前的事了,但也许会有史书记载下什么吧? “我都不知道他是谁。”阿孟大叔带孤儿到小茶厅去喝茶,“我只是感觉他性子野,看他那双蓝眼睛,我从没见过这么冰冷的眼神,多可怕。” “他其实不是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孤儿急着给阿德斯辩解,“大家怕他是因为不了解。他其实是个很好的人,忠诚、正派、勇敢 “笨姑娘,你难道没想过,他只是对你才温柔吗?”阿孟大叔吃了一口水果蛋糕,喝了一口茶,显得那么惬意,“我问你,他的手下跟了他多久?应该彼此间了解了吧?他们怕他吗?” 孤儿想起前两天的詹姆,不禁泄了气。阿孟大叔说地对。想说服别人喜欢他是很难的,可是她喜欢他,她 “我还听说追风家的路易死命追求你,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啊,那小子不错。不过呢证明他心里有你,这对你是个好消息吧!” 孤儿不语。只抿着嘴笑。 阿孟大叔拍拍她的头,“看把你笑成这样,可是你有没有想过,跟着这样的男人会吃很多苦的。先别急着说不怕,未必是身体上的痛苦,万一他和你的家族起了争执,你要如何面对?如何选择呢?孤儿宝贝。你心里究竟有没有打算?” 孤儿被他问得一愣,之后摇摇头,突然想起了那个梦,那个在她中魔毒时做的可怕地梦道。 还有,他杀了小独! 她最怕的就是这个,这毕竟是魔法大陆,有的时候梦示是很准确的。但是,小独是无法wx 穿越到塔撒大陆的啊,那么这个梦根本没有可能实现。而且听阿孟大叔的意思,他似乎知道一点阿德斯的往事似的。 “他叫阿德斯。”孤儿道,相信阿孟大叔只是假装不知道,但他既然如此。 她也不必说破。 “这名子好耳熟。”阿孟大叔装模作样,“好像从哪本书里看到过。” 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就叫这个名子。”孤儿试“好多人说他是冒充,可是八百年前失踪的佣兵之王有什么好。值得人去冒充?”因为听出阿孟大叔似乎不愿意谈论阿德斯的事。却又没表示绝对不说,所以孤儿也绕起了弯子。 “聪明的姑娘。”阿孟大叔赞许的笑。“那个人,我是说八百年前的阿德斯,不是你的阿德斯,是个了不起地人哪。”他看了一眼孤儿热切的目光,顿了一顿继续道,“我家有一本书,正好记录了八百年前佣兵之王的事迹,知道吗?人们叫他死神,还有叫他魔神的,因为他本是上一代驿马公爵的唯一儿子,拥有黑暗系风魔法。你知道吗?四系魔法中,风系魔法是具有摧毁一切地力量的,而死神阿德斯天赋异禀,武力上就很强大,在魔法上更是无人能敌。本来他可以带领驿马家一举成为十大家族中的最强者,甚至一统大陆,可他却反出了驿马家,公爵的位子只得由公爵的弟弟继承。因为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一个零人舞女所生,血统不纯,所以驿马家曾经备受嘲笑,而他们正牌的继承人却当起了低贱的佣兵,这几乎使驿马家名誉扫地。” 他居然是正牌的驿马公爵! 孤儿虽然猜到阿德斯可能是贵族出身,但没想到是这样,那么现在驿马家的领主,痨病鬼列斯达只是他叔叔地后代喽?他被解除封印后总显得有事要做,难道是要夺回他在驿马家的爵位吗?但如果他在意这个,当初又为什么脱离家族? “他为什么反出驿马家?”孤儿惊问。 “没有人知道,或者要到地狱里去问他自己。” “那他又是为什么被封印的呢?” “他没有被封印,他是被杀死了。”阿孟大叔郑重其事的纠正,“当时十大家族混战,别问为什么?因为我那本书中也没记载,只是说死神阿德斯实力太强了,他加入哪一家族,哪个家族就会取得决定性地胜利,但他价码很高,十大家族每个都怕自己倾家荡产,又怕自己不掏钱就输给别人,所以商定要更公平地战斗,谁也不能得到他。为了保证这一协议能够实现,十大家族联手施计围剿他,最后在付出惨重的代价后,终于消灭了阿德斯军团。但是十大家族伤亡惨重,却也再也无力战斗了,一场战争居然这样停止,可笑吗?战争本来就是可笑地。更可笑的是,随着阿德斯的死,四系魔法突然消失了,人们都说,这是诸神在诅咒人类,因为他们设计伤害了战争以外的人。” 这番话,更让孤儿目瞪口呆,半天缓不过神。 原来,他遭受了这样的屈辱和冤枉吗?他只是拿命换钱而已,根本没有还没有介入那场混战,而那些人怕他,所以就设计杀了他。还有他反出驿马家,又是受了什么样的伤害呢?这太过份了! “您说十大家族 阿孟大叔闭上了眼睛,惭愧的点了点头,“他死的时候是站着的,每个人都说他会重生,然后扫平这个辜负过他的世界。不过我总觉得,当年的屠杀还有疑点,只是具体情况,我一无所知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 舞伴 阿孟大叔,你可不可以把你家做蜂蜜蛋糕的厨师介绍儿在沉默了一会儿后,突然问,“我记得上回来您家时吃过,非常好吃。书院” 阿孟大叔很诧异,因为在他讲完阿德斯的身世后,以为孤儿不是会刨根问底儿,就是会感觉忧愁的回房去静一静,没想到她居然想到吃。 “当然可以,可是你找厨师干什么?”他疑惑。 “我想学习做呀。”孤儿微笑。 “哈哈,姑娘,真有眼光,我的厨师做的蜂蜜蛋糕是一流。不过你想吃的话,我找他做给你好了,不然把他带回盈禄家教导一下你家的厨师也行,用不着你一个伯爵小姐亲自去烤蛋糕。”阿孟大叔习惯性的拍拍孤儿的头,但看她微笑不语的模样,突然意识到什么。 “你不是想亲自烤给那谁那谁吃吧?”他惊讶。 孤儿含羞点头。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个他当做自己女儿看的姑娘,只怕是真的爱上了那个佣兵了吧?那个男人自然是很不起、很好的男人,而且看来对他的宝贝孤儿也很有意,要知道冰冷目光中透露的温柔才更加珍贵。 可是么简单。只但愿,那预言不会实现,否则,唉 “到底行不行啊?”孤儿见阿孟大叔沉默了一阵,似乎有心事似的,不禁催问。 阿孟大叔看着孤儿,脸上露出慈爱的微笑,“七年了,可你在我眼里还是二十岁初来时的模样。书院 没想到啊,高傲的盈禄伯爵小姐,拒绝了多少十大家族中大封臣的求婚,连路易公爵那样地大人物都看不上,现在居然有了心爱的人,还给人家烤蛋糕吃哪。”他笑笑,“我的厨师,还有我上好的面粉、蜂蜜、奶油、糖和烤炉都归你了。” “谢谢阿孟大叔。”孤儿喜笑颜开。 “谢谢倒不必。不过你亲手烤的蛋糕别只给心上人吃,好歹给我老人家留一点才像话嘛。”阿孟大叔站起身。“走,我现在就带你去。还有不到三天就是丰收舞会了,到时候大家忙起来,可就没人教你啰。” 孤儿兴高采烈的跟在阿孟大叔后面,发誓一定要做出全大陆最好吃的蜂蜜蛋糕来。 阿德斯的身世虽然还没有完全揭示出来,但她还是很震惊地,也知道两人的前途不很明朗,说不定还是悲剧结局。可她已经爱了,所以只能就这样走下去,不管结局如何。他出现在她生命里,留下了不能生生抹去地痕迹,既然如此,就坦然向前走吧。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而已。她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等事情发生的时候一定有办法解决的。 七年来,她做生意时遇到多少难题,有的好像根本不能解决似的。书院她不是都摆平了吗?旅行以来,她受到了多少次生命威胁,有的已经进入绝境,她不也都挺过来了吗?有时候所有的绝望,当渡过那一段再回过头来看,都是人生中的必须,不通过这一段,就无法得到想要的东西。 她怕,她忧愁,有用吗?既然没有用。不如先过好每一天。 阿德斯那样冰冷强悍的人,谁会知道他居然爱吃蜂蜜蛋糕?他那模样好像天生就应该吃生肉,喝烈酒地,而她知道他的口味。那么就亲手给他做一个蜂蜜蛋糕。他一定会喜欢,并且感动吧? 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就先征服男人的胃,这话她听过不下一万遍了,现在她就想验证一 看一个普通的蜂蜜蛋糕,能不能让阿德斯动心。 不过,她本以为做个蛋糕很容易的,在地球的时候随便搜索一下就能找出很多种配方,但一学之下才知道,要想做好一个蛋糕,那火候和技巧有多么不好掌握。 两天多的时间里,孤儿废寝忘食,浪费了好多食材,烤坏过好多蛋糕,累得那个厨师半死,因为只要她在练习,就不许那个厨师离开,还烫伤了手指,才勉强能做出一个像样地。而此时已经是半夜,距离丰收舞会不过还有二十四小时。 “伯爵小姐,您很有天赋和毅力,再练习一些日子,一定会烤出全大陆最美味的蜂蜜蛋糕的。”厨师顶着两个熊猫眼溜须拍马,不过是为了可以被放走,在丰收舞会来临之前能睡上一觉。 孤儿志得意满,“这两天谢谢你了,回头我的侍女会送来赏赐,但是明天虽然忙碌,你也要记得把最好的食村和烤炉留给我,我有用。” 那厨师一听赏赐,立即精神了一点,忙不迭的点头答应,甚至都对诸神发了誓。孤儿亲切的打发他离开,感觉自己也累得不行了,就和艾丽出了厨房,回到卧室那边去。没想到的是,这么晚了,她们居然在走廊中遇到了阿德斯和詹姆。 自从来到阿孟大叔家,两人就没单独说过一句话,连面也很少见,偶尔远远看到,眼神纠缠一阵就要分开,虽然近在咫尺,相思之意却越来越深。此时两人站在空寂的走廊两端,一左一右,一步一步在互相接近,身边只有艾丽和詹姆在,孤儿的心突然乱跳成一团。 阿德斯蒙着面巾,虽然步履稳健,脸色也看不出来,但眼睛却一刻也没有从孤儿身上离开。几天来她地气色好多了,那种聪明可爱又带点慧黠的神态又回来了。 这就是说她身体恢复了吧?再也不用他抱来抱去,这总算了了一件麻烦事。 但为什么心里有遗憾呢?似乎喜欢她赖着他,似乎从司文家到福临家的路途,是他最喜欢的日子。 现在离她渐渐近了,却不知说什么好,心也不平静了。从来也没这样不知所措过,而正当他为难地时候,却见她快跑了两步,一下就到了他地身边。 这女人总是喜欢打乱他的节奏,现在也是一样。 “你怎么在这儿?这么晚还不睡觉?”她仰头看着他笑,让他地心软得没办法跳动。 “随便走走。” “要早睡哦,明天晚上的丰收舞会你要参加,当我的舞伴好吗?”他就说了几个字,她却好像很开心似的,伸手抓住他的手。 应该抽开的,可却反手握住,不想放开,似乎手指有自己的意思,“我拒绝。” “好吧,那我不勉强你,詹姆来当我的舞伴好了。”孤儿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平时表现得那样精明的商人,此刻却笑得毫无心机。 詹姆当她的舞伴?他们似乎关系不错啊。不知怎么,阿德斯心里有点气乎乎的,想到这儿还半转过身,瞄了詹姆一眼,吓得这英俊的小侍卫连忙道,“伯爵小姐,我已经有了舞伴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 面具 为詹姆拒绝,孤儿垂下了头,似乎有点受打击,但肚笑。 “拒绝那个人,来做伯爵小姐的舞伴,这是命令!”阿德斯不讲理的说,因为他虽然有点生气,可是更不想让她失望。 詹姆只感觉自己是一只架在火上烤的乳猪,正有一滴一滴的猪油落在火中,滋滋响着,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只好保持沉默。 “那你也要来哦,要出现在舞会上。” “我拒绝。” “不要啦,来嘛来嘛,求你还不行?”孤儿突然改变策略,声音麻麻的说,同时上前一步,拧麻花一样缠在阿德斯身上,也不管詹姆和艾丽就在旁边,“你承诺过,要贴身保护我。” 詹姆扭过头去,心想可不是贴身吗?大人真有定力,如果换他早受不了了,伯爵小姐那么可爱,那脸蛋、那身段、那皮肤不了吧,看身子绷得那直,啧啧,多紧张。厚厚,真好笑,但是不能笑!不能笑!会军法处置的。低头低头。 唉,可怜的大人!不过大人能允许一个女人靠他那么近,可见伯爵小姐在他心里的地位与众不同呢! “好吧,我答应,晚安。”阿德斯负隅顽抗了几秒,终于受不了孤儿的折磨了,随口答了一句,大步离开,看着像逃一样。 孤儿等他走远,笑得连腰也直不起来。 这个男人,很好搞定嘛!她一时兴起,逗逗他,没想到他居然怕羞的。 这哪儿想像得到啊!这个世界真是无奇不久,这样强悍厉害的人,随便撒两下娇就招架不住了。 啊。心情大好!明天,不,应该说是今天了,一定好好参加一场舞会,到塔撒大陆以来,她还没参加过呢,也不知道她那受过训练但却生疏无比的舞步会不会被人嘲笑。 孤儿开开心心回去睡觉,因为这两天练习厨艺太累了。头一挨枕头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吃了早饭继续睡。害得艾丽以为她被小猪附体,等下午三点的时候,她才起床吃午饭,然后沐浴、更衣。 期间,阿孟大叔派人送了好几个面具来让她挑,她选了小猪的面具。 福临家地丰收舞会与其他舞会不同,不在室内大厅举行,也不会分隔开贵族与平民,因为这是整个福临家的丰收,所以主领地的每个人都会参加。包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零人,福临家的贵族属臣也从自己的封地派了人过来,男人、女人、老人、孩子、几千个人都聚在在阿孟大叔家附近的一片谷场,狗儿在人群中窜来窜去,热闹异常。 特别的是,每个参加者都要戴着面具,各式各样地面具,有人物类型的。主要是天上诸神地形象;有动物类型的,猪马牛羊鱼鸟都有;还有植物水果类型的,反正花样多变,但样子都比较卡通。全场几千人都戴着面具,看起来还真的很好玩。 当然也有不戴的面具的,比如阿德斯。 他远远的站在舞场边缘,简单的白色亚麻衬衣和棕色粗毛马裤被他穿得那样有型有款,脸上戴着黑色面巾,虽然一声不吭,尽量不引人注目。但他即使站在角落也掩盖不住光华,高大威严,卓而不群。 有好多女孩因他神秘优雅的气质而从他身边“路过”,期待他的注意。可他像石像一样不动。有胆大地女孩想去主动攀谈,却又在靠近他身前几米处。因他明显的冷淡和确定的拒绝感知难而退了。 “好热闹。”艾丽的声音因为兴奋而发抖,她戴着苹果 “大当家,我发现就我们盈禄家不喜欢开舞会,福临却都很好玩啊。” 孤儿点点头。 盈禄家出最巧手的工匠、最勤奋的人民、最吃苦耐劳的商旅,可是他们不懂得享受人生,在享乐这一点上,追风家算是极致了,但福临家的态度刚刚好,即不会太把玩乐当成头等大事,也不会完全禁绝,看来她以后要想办法让盈禄家欢乐起来。 “亲爱地,是你吗?”一个年轻男人抓住从孤儿身边穿过的红发女孩问,虽然也戴着面具,却听得出来分外焦急,他或者是在找自己的情人吧。 女孩俏皮的娇笑,“是我,亲爱的。可是掉了,丢下男人怅然若失。 不过他一抬头看到了孤儿,立即施了一礼道,“伯爵小姐,希望一会儿能有荣幸与您对舞。” 孤儿好沮丧,她知道自己就算戴个大得包住头的面具也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她有着强壮、胖乎乎的福临家人没有的纤细腰身,还有一头黑色直发,象牙色的皮肤,在满场或黑、或白、或棕的皮肤中太一目了然了。 如果她不能被轻易认出,倒真想知道阿德斯能不能在这么多人中一下找到她? 想到这儿,她地目光扫在了阿德斯身上,正好他也正看过来,两人的目光隔着那么多人瞬间想遇,让孤儿居然有一种全场人都不存在,天下间只有两人的感觉,周围的一切声音和光彩全黯淡了下来。 唉,真地爱上他了。虽然没有过爱地经验,可她却再度肯定。 “艾丽,你自己去玩吧,我还要找詹姆呢。”孤儿看看那些又唱又跳,戴着神怪面具,像是跳祭祀舞的人们,还有路边眼花缭乱地食物、水果和酒水,对艾丽道。 “可是我要陪着大当家啊,这里这么多人,挤到您可怎么办?”艾丽嘴里拒绝,可看样子就知道心都飞走了。最近她和小三三关系好得过分,而且今天是小三三的舞伴,小四四则早就被阿孟大叔的侄女预订了,现在这两个人都不知道跑去哪儿了,因为有面具,更加不好寻找。 但想必,詹姆找她会容易多了。 也只有福临家敢这么做吧!追风家开运动会时,也要有族兵严密守卫,可福临家却只是派几个人,象征性的巡逻一下,然后士兵也跑来又吃又喝,唱歌跳舞了。不过也不会有人攻击福临家,只怕这里连斥候和奸细也没有一个,就是有也早醉倒在一边了。 孤儿打发艾丽离开,自己却没有去找阿德斯,她要先玩一会儿,给足阿孟大叔的面子,体会一下这种欢乐,然后溜去厨房,烤一个最好吃的蜂蜜蛋糕,单独和阿德斯过一个丰收节。 在附近有一条小河,她要和他在河边散步,一起看月亮,做情人约会时常会做的事。 这么想着,她又看了远处的阿德斯一眼,然后钻入人群中东瞅瞅、西看看,渐渐的,她被欢乐的气氛感染了,不过很快就被詹姆找到。 “伯爵小姐,您比天上的明月还要夺目。”嘴甜的詹姆赞叹。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 对舞 儿今天穿了一件月白色的丝绸连衣裙,裙身上缀满同身非常合适,露出了漂亮的肩膀和小半酥胸,脖子上戴的是从现代带过来的翠绿玉挂坠,整个人无比美丽特别,其实从这么华贵可爱的裙子和独特的配饰上就能轻易认出她,不用再观察皮肤和腰身。 “你也很帅啊,詹姆。”孤独笑道,感觉就算詹姆不找她,她费点力气也找得到他。阿德斯军团的人身上,似乎都有一种气质似的,隐藏的时候会仿佛融化在空气中,出现在人前的时候就那么惹人注目。 “谢谢伯爵小姐夸奖,第一支舞要开始了,亲爱的小姐,我非常荣幸。”音乐响起,詹姆风度翩翩的伸出了手。 孤儿笑吟吟的把手搭在詹姆的臂弯中,随他向舞场中央走,“一直忙于生意,我的舞步可能生疏了,你可不能笑我。” “怎么会?能和伯爵小姐共舞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福。说不定我沉醉在您的美貌可爱中,像个傻瓜似的只顾着流口水也说不定。”詹姆说得风趣可爱,孤儿不禁笑了起来,没提防场边有个人离这么老远,隔着这么多人也注意到了她的一举一动,只恨不得把自己的亲随大卸八块。 她怎么能对着詹姆那样笑?怎么能让这么可爱的模样在别人面前绽放?可她又不是他的,自然可以对任何男人有好感,现在场中的男人中不是有很多都用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吗?这关他什么事,转过头去看别处,笨蛋! 他命令自己,可是不顶用,脖子像僵住了一样。应该把她藏起来的。不应该让她出席这种场合,旅行还没有结束,而且到处是危险,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贪玩呢?对,把她叫回来,连夜准备一下,明天好启程离开这里! 这个时候,这么自欺欺人的理由阿德斯也想得出。因为他需要一点力量,一点点走到场中的力量。 第一场是对舞。就是像集体舞一样,两排男女面对面地跳,随着不同的繁复花样和穿插跳动,交换着舞伴,一舞毕,又各自己回到自己原来的舞伴身边。 音乐已经响起了,阿德斯瞅准离孤儿不远的一个位置,随手抓住一个和自己舞伴对站好的男人的后衣领,不讲理的把人家丢到一边,自己加入了。 那男人想发怒。但被他凌厉的目光一扫,再不敢言语,而那个姑娘看到是这位神秘性感地大人抢夺做她舞伴的机会,不仅没有生气,还有几分得意和骄傲,立即笑靥如花。 孤儿和詹姆距离阿德斯只有三对舞伴,詹姆看到阿德斯用这种方法加入舞蹈队伍不禁好笑,可是又不敢看向他。怕被他地眼神吓得腿软,跳不了舞,孤儿却毫无心机的给了阿德基板一个大大的笑容,害他恨不得立即跑过去,把她捉到自己怀里。 舞起,喧哗和笑闹声一片,孤儿开始时比较紧张,跳什么都比人家慢半拍,因为忘记了舞步,要观察一下别人。但詹姆是个好舞伴,带领得非常好,而且渐渐的,她记起了来到大陆后曾经受到过的舞蹈课程训练。舞步越跳越娴熟。 慢慢融入了音乐之中。 在这场对舞中,她有三次与阿德斯接触。虽然这种舞随了搭手外没有更近距离的动作,但每回绕到他身边,却都有让他紧紧拥抱的感觉,让她的心跳得全乱了。那么冷漠个人,手指都是微冰的,眼神却如此灼热,让她似乎就要被融化似的。每次他握她地手,都要在音乐节拍就要结束的地方,要在不得不移动位置的时候,恋恋不舍的放开她的指尖。 都说跳舞是男女两人互相挑逗追逐的过程,孤儿感觉塔撒大陆这种舞更是如此,当她跳到别人身边时会很放松和快乐,唯独与他对站时,会感觉世界很遥远,而他很贴近。进进退退、盘缠旋转、亦步亦趋,她似乎有一点怕他,却又渴望着他,似乎被他冰封起来,而冰壳下是他永恒的热度。 而对于阿德斯而言,孤儿好像一直在折磨他,微笑着靠近,却在他就要伸出手臂时突然走开,她近在咫尺,可是他不能把她抱在怀里,好像她总是在他生命的边缘,看得到,却无法拥有。看她像一条白莲般慢慢飞舞,他心中地火一点点漫上心口,随时会喷涌出来。 就这样一直跳了三支对舞,两人的心思都起伏不定,紊乱的心跳不止是因为运动造成的,而下一支舞却是两两相对的慢舞了。 “还要跳吗?”孤儿拿出小扇子,拼命扇风,希望自己的呼吸能顺畅一点。 詹姆正跳在兴头上,想当然的点点头。能做伯爵小姐的舞伴,可是全场男人都羡慕的啊,当然要跳个够本。但他才想伸手拥住孤儿的腰,就感觉一道杀气从侧面而来,身上仿佛瞬间就给戳了十几个透明地血窟窿,那威胁感,不是一般二般的可怕。 他伸出的手僵在半空,如果此时回缩,哪还有骑士的荣誉而言,就算对方是自己地顶头上司,也不能在舞场上退败,可是如果执意要跳,只怕自己小命难保,掉头而去,不是折了伯爵小姐地面子吗? 詹姆左右为难,电光火石之间,心里绕了好几个弯,脑子拼命转动。 “你怎么啦,詹姆?”詹姆虽然还戴着面具,可那肢体语言明明在说他给个问题难住了。 “哎呀!”孤儿的话音才落,詹姆突然蹲下了身子,捂着膝盖,呻吟低叫,一只手还捶着地面,似乎特别痛苦。 “伯爵小姐,我想我没有荣幸和你跳慢舞了,我地膝盖。哎呀疼死我了好,这会儿才跳了三场舞就受不了了。对不起,我亲爱的小姐,我多想和您继续跳下去,这是我的荣幸之夜,可是 他结结巴巴、滔滔不绝,孤儿先是意外,还想要把他扶到一边去休息,却在侧过头看到阿德斯后明白了一切,失笑道,“正好我也累了,不如我陪你到那边喝点果子酒吧?” “他自己可以走。”孤儿才说完这番话,没成想阿德斯到了身后,“如果不自己活动一下,他那个膝盖也可能出问题。大问题!”最后三个字说得咬牙切齿。 “大人说的是。”詹姆的脸皮不是一般的厚,“还是我们大人了解我,我这就走了。哈,看,稍微活动一下就能走路,过会儿就好了,真神奇。伯爵小姐不要担心我,我请我们大人代替我与您共舞。” 他说完,一瘸一拐的走了,拖着那条据说是受过伤的腿,看得孤儿直想笑,这么大个男人了,在姑娘面前也是英雄人物,居然耍这样的小伎俩。而那个被他称为大人的男人更是孩子气,想跟她跳舞就直说嘛。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我恨诸神 那好吧,就请阿德斯大人赏光,陪我跳这只慢舞吧。手。 阿德斯迟疑了一下,轻轻握住,只觉掌心中温软细滑,再不想放开,之后似乎自有意识的,他另一只手臂揽住孤儿的腰,让她贴近他的胸膛。 詹姆站得远远的看着场中,因为要装受伤,有那么多可爱的姑娘过来邀请却不敢动一动,心中分外沮丧,“他那哪是跳舞,明明是拥抱嘛,跳得一点也不好看。”他转身装了满满一杯果子酒,“根本就是迷恋得不得了,还装镇静,不如干脆带伯爵小姐到个黑暗无人的地方为所欲为不知道有多好。唉,这位大人真让我们做侍从的费心。” 他低声咕哝着,却不知身处阿德斯怀抱中的孤儿却不这么认为,她觉得阿德斯跳得好极了,舞步有着他特有的从容优雅,还有着与他本人气质不相称的轻盈,只是不知道是不是他身体的热力烫得她大脑缺血的缘故,反正她把所有的舞步全忘记了,不停的踩阿德斯的脚,然后不停的道歉。 “喂,你又踩我了。”阿德斯无奈。 “对不起对不起。”孤儿第一万次道歉,随后又有点恼怒,“我的脚有感觉,不用你来提醒我踏到了硬物。再说这件事你也要负上一点责任,男伴带得不好,所以我才出状况,我和詹姆跳的时候就没事,他比你跳得好多了。” 或者,是因为在他的怀抱里时,心里的私心杂念太多,所以分外紧张吧? “哦,是吗?”阿德斯的目光中有一丝危险的光闪过。 “是啊,选他当舞伴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决定。啊呀。对不起,又踩到你了。” “他地腿有伤,如果伯爵小姐非要和他跳,说不定他这辈子腿也好不了,废了也不一定。”阿德斯语带威胁。 孤儿忍不住笑了,不过她低下头,不让他看到,免得给可爱的詹姆惹麻烦。 这男人。妒忌心这么强,可不能再拿詹姆气他、刺激他。 不然说不定他真下黑手,伤害詹姆倒是不至于的,但给詹姆点苦头吃就十之**。 “其实客观一点,你跳的也挺不错的。”因为又踩了阿德斯一下,孤儿干脆停下了脚步,不过两人还保持着跳舞的姿势,因为谁也舍不得放开对方。 “你这是给他求情吗?”阿德斯对这夸奖不领情,皱起了眉。 孤儿几乎下意识的伸手抚了抚他的眉头,阿德斯居然没有避开,“不是啊。我是说浆糊,根本不知道下一步怎么走了。” 阿德斯沉默了几秒,“左脚换右脚,原地踏步会不会?就这样好了。”说着跟上一个节拍,拥着孤儿轻轻摇动起来。 孤儿偷偷微笑,再靠近些,几乎陷在了他的臂弯中。不再抬头看他,也不说话,贪婪地感觉着他身上的气息。真好闻啊,他身上的皂角和皮革的味道混杂在一起,被他的体温一蒸腾,有一股说不出的、令人迷醉的气息,让她很不满两人中间那微小的距离,想紧紧的贴着他坚实的胸膛。 而心里一乱,她就连这么简单地舞步也错了,再一次踩到阿德斯的脚。 抬头。看到他恼怒的眼神,但那冰蓝色眸光看似不耐烦,背后却似有一簇火焰跳动,虽微小。却像要烧死人一样。 “伯爵小姐。请容我说一句。”他再度停下,“您真是个笨蛋!难道非要这样才不会踩我吗?”他说着。突然一下把孤儿抱起 她的脚离地,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 孤儿一瞬间有些错愕,本能的抱紧他的脖子,就这么过了一会儿,她涨红了脸,一拍他的肩膀,“放开我,你这不是跳舞,是绑架。” 可他不放,因为他早想这么做,从舞会一开始就想,想得心全部干裂了。此时抱着她柔软的身子,才发现全身心都在渴望她,根本不能放开。 两人地脸相距不过几寸,就这么互瞪着,然后变为互相凝视着,最后变为目光胶着在一起,分不开似的。而心脏,隔着各自的骨肉一起跳动,乱了、快了、杂了、热了、逐渐分不清彼此,头也无意识的、无意识的接近、再接近 他这碍事的面巾! 孤儿迷迷糊糊的想,从没有觉得一块布也这么可恨过! “呜喔!”很大声的暴喝从周围想起,惊醒了沉醉在二人世界中的人,孤儿更是吓了一跳,挣脱阿德斯的怀抱,落在地上,不过因为脚软,要扶着阿德斯才能站稳。 向周围一看,原来就在他们差点当众隔着一层面巾接吻地时候,慢舞已经结束,现在换了一种类似于快步舞的热烈舞蹈。 福临家的人体力真好,一场一场舞跳下来,都不带休息的。而这种快步舞,孤儿虽然也会跳,但刚才她和阿德斯地情形让她感觉有点害怕了。 那一刻,她真地好想吻他,甚至他地嘴唇,感觉他的温热。更甚至人间不再有阻隔。 完了完了,她现在开始对他有色情想法了,而且总会被他的冰蓝眼眸迷惑,忘记场合、忘记时间和地点。可他的脸除了给他看,是不能当众暴露的,如果刚才犯了戒可麻烦了,他可能会屠杀福临家。 其实,她平时是个害羞而矜持的人,可不知为什么一对上他就全变了,似乎性格中的火辣和野性全部被激发了出来, 她看着他,见他好像有点喘息,眼神一遍遍扫过她的脸庞,一只手还抓着她的手臂。 “这种舞我不会跳。”她撒谎,感觉今天的阿德斯很有侵略性,让她本能的想迎上去,却又想躲避,“我要去和阿孟大叔‘单独’说几句话,但是你不能走哦,留在这里等我,我一会儿还有事找你。” 说完,也不管他同不同意,轻轻挣脱开他的手,转身快步离开,好像逃一样。直到走出很远,她还感觉他灼热的目光追随着她的背影,好像要吞噬掉她。 她要去做蜂蜜蛋糕了,待会儿要给他一个惊喜。阿孟大叔家的厨房很多,此时虽然忙乱,但单独分了一个小厨房给她,不经她的同意,没有人敢进入。 她要亲手征服他的胃,然后征服他的心。而那边没人,他们也许可以单独“相处”一下。 她一边想一边跑开,不知道场边的詹姆在捶胸顿足。 就差一点儿啊,就差一点就吻上了,那样的话,大人的情绪会好很多,不再没事折磨他消火了! 诸神啊,为什么不让他们吻上!我恨你们!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 阿德斯的甜蜜 蛋、细砂糖、盐、蜂蜜、低筋面粉、温水、发酵粉、然,还有巧手一双,紧张的人一个。本文最.新章节*爪\*机书\屋已更新。 这些东西早就准备好了,孤儿一进入空无一人的厨房,就开始动手烤蛋糕。天底下穿着那么名贵衣裙而在厨房奔忙的人,她可能是第一个。 这是送给阿德斯吃的,这是她为他做的第一件事!她心里一直念着这个,所以分外认真,烤制过程中把蛋糕从烤箱中拿出三次,用橡皮刮刀轻搅面糊,以消气泡,顺便想像一下阿德斯狼吞虎咽的样子。 把蛋糕拿出来冷却成形后,她差了个仆人,叫他到舞场上找阿德斯大人过来。 “他很好找的,特别高大,而且没戴面具,只戴着黑色面巾。”她详细解释给仆人听,“你只要舞场边找他就行,他是不会跳舞的。”说完,有点发愣。他,不会和别的女人跳舞吧? “可是,我害怕。”那个仆人想到之前远远看过的阿德斯的样子,不禁有点瑟缩。 “不碍事的,他不吃人。”孤儿温和的微笑,打消这名仆人的恐惧感,然后拿出自己的扇子,又从腰带内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个金币,塞到那个仆人手里,“金币是给你的,扇子交给他,他就会跟你过来的。” 那把扇子是她从地球带过来的,虽然全塔撒大陆的折扇是盈禄家“发明”并垄断经营的,但她这柄檀香木扇非常精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去找他时,如果他没有和姑娘跳舞,回来后你就摸一下自己的额头。如果他跳了的话一句,因为一想到他和别人跳舞,她就非常妒忌。 虽然有金子压惊,仆人还是战战兢兢的离开,孤儿则趁此机会用果酱在蛋糕上写字。她知道从舞场到厨房地距离不近,但时间稍久,还是开始胡思乱想,生怕阿德斯不来。浪费了她一番心意。 可是,他来了。 在推开门的一刹那。孤儿看到那仆人很认真的摸了一下额头,心下大悦,再看到阿德斯的身影,以及紧紧关上的门,心猛的一跳,感觉气氛暧昧。 阿德斯一进门就闻到了一股甜香,那香味来自厨台上,也来自孤儿的身上。 一瞬间,他没明白怎么回事,觉得孤儿神神秘秘的。不知道又再搞什么怪,但当她拉着他地手,让他品尝那个刚出炉的蜂蜜蛋糕,那蛋糕上而还用果酱写着“阿德斯地甜蜜”时,他钢铁般的心顿时化为一池春水,涟漪阵阵,无法设防。 从没有人注意过他喜欢吃什么?也没有一个女人试图为他做饭,而这个本来和他只有金钱关系的盈禄伯爵小姐。这样娇嫩的贵族小姐,却为他亲手烤蛋糕。这本是微不足道小事一件,可他的心里却一直痒痒的,似乎有一根小草破土而出,生长在了他干涸的心房上。 “尝一下嘛,看好吃不好吃?”孤儿切了一块蛋糕,送到阿德斯的嘴边。 阿德斯拦下面巾,咬了一口,有点太甜了。但是,很好吃!他对自己催眠。之后两三口就把那一小角蛋糕吃完。 孤儿看他似乎很喜欢,不由得开心,又切了一大块给他,自己也吃了一点。其实她个人感觉还一般啦。但看阿德斯那么认真的吃相。他应该是很喜欢吧? 两人就那么面对面站在厨房的窗边,就着满窗地月光。你一口我一口的吃蛋糕,阿德斯虽然没有像孤儿那样开心的笑着,叽叽喳喳说起舞会上的趣事,但却神色柔和的聆听。 而孤儿正说得高兴时,眼光向下一扫,突然发现她的脚边伏着一只灰色老鼠,不由得惊叫一声,跳上了阿德斯的身子。她可能不怕恶龙,但老鼠却是很怕。 “怎么了?”阿德斯本 住孤儿地腰。 “老鼠!有老鼠!就在我脚边。”孤儿头也不回,只抱紧阿德斯的脖子。 “哪有?” “一定是跑掉了。老鼠又不傻,难道等着你抓啊。”孤儿一边说一边稍稍扭头。 咦?那老鼠居然还在,而且还一动不动!细一看,却是一只灰色棉手套,是她用来端烤蛋糕盘的,刚才她一瞄之下没有看清,闹了乌龙。 “伯爵小姐很有胆量。”阿德斯忍着笑道。 孤儿很尴尬,又气阿德斯挖苦她,才扭过头来想反唇相讥,却见他的唇角残留了一点果酱,“佣兵大人吃相也很好哦。”她笑着,没意识两人的呼吸太近了,而且她还舔了一下阿德斯的唇,把果酱沾在自己的舌尖上。 她无意的!绝对是无意的!事实上做完这个动作,她也吓了一跳。就好像吃东西沾在手指上会吮一下一样,只是下意识的举动罢了,可是却感到阿德斯地身子过电似的绷紧。 她本能的跳在地上,向后退了一步,“我她想解释,却见阿德斯地目光紧缩,冰蓝色地双眸暗得几乎变成了黑蓝色,并且,还向前走了一步。 于是她本能的再退一步,他就再进,仿佛两人在厨房内又开始跳舞,一进一退,可她却一直退,而阿德斯步步紧逼,直到她地背抵上了墙壁。 “还我!”他哑着嗓子。 “什么?”她颤抖了,因为他强大的压迫感,还因为心中某些东西的骚动。 “果酱。” 她很想说桌上还有很多,但阿德斯的手却抚上的了她的脸颊,“你做了很多错事。”他的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嘴唇,声音像是浓郁黑夜中的微风,轻轻掠过她的耳朵和心房,“你不该对一个佣兵那么好,你不该穿这么漂亮的衣服晃来晃去,你不该烤出这么好吃的蛋糕,所以,你要受到惩??br> 孤儿被他的热烈的神色摄住了所有的意识,直到他的嘴唇压了过来。 他的唇冰冷而柔软,带着夜凉的气息,而她唇温暖而芬芳,好像玫瑰的暗香,两相接触,立即像磁石一样紧紧吸住、辗转和缠绵。 孤儿惊喘,阿德斯立即趁势长驱直入,再没有阻碍和犹豫,舌头纠缠住她,让她没办法逃避闪躲。他的吻霸道而急切,好像要把孤儿吞到肚子里。也许他压抑长久,在这一刻尽数爆发,先前平静如岩,现在疯狂燃烧,直到孤儿连气也喘不过来。 阿德斯松开一点,让她呼吸,可当她这个吻已经完结了时,他却又追逐了过来,一手难耐的在她背上胡乱抚着,一手插入她的黑发里,让她更贴近自己,唇舌绞缠、激烈又热切,好像八百年的冷寂,就等这一朝的喷发。 接着他沿着她的唇边、脖颈、锁骨,一直吻在她半露的胸上,听到她呻吟一声,像小猫的喵叫般诱人。 这让他更加疯狂,孤儿也明确感觉到他身体的强烈变化,不禁又是害怕,又是期待,一时之间,小小的厨房内只剩下两个分不清彼此的粗重喘息和低声呻吟,直到他把她压倒在厨房的长桌上,突然听到门“嘭”的一声被撞开,一个带着花朵面具的小东西闯进来,一口咬在阿德斯的皮靴上。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 回家 阿德斯没有感觉到疼,因为他的皮靴并没有被咬透,但他感觉似有一盆冷水浇到他头上,让他立即清醒过来。 不行啊!他的事还没有完成,不能爱恋上一个女人,那会扯了他的后腿,而且他不能确定当孤儿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后会不会嫌弃他?憎恨他?然后离他而去! 他受不了这个,假如最后厌憎他的人是孤儿,他尤其受不了。而她太诱人了,比那个蜂蜜蛋糕还要甜美,他无法自控。幸好有这只猪,没有让他滑进更深的深渊里。 不知道心里是不是在爱她,可是却深知割舍不下她了。也许,等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再回来找她,但现在不能动她,虽然他心里的渴望似乎要冲破胸膛了。 他把孤儿抱起来,压抑着喘息,贴心抱着她,“对不起,冒犯了你。我亲爱——”他硬生生住了嘴。 孤儿处在迷糊中,身体的热度还没有退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停下来。想望着他,想问他,却被紧紧拥抱着,耳边他的心跳还是那么急促,奇怪的是,她所听到的心跳声中还夹杂着一种嘭嘭声。 她愣了好一会儿才恢复理智,发现有一只带花朵面具的粉红色小东西拼命跳起来,在空中艰难的滞留半秒,往桌子上看,然后再落地,嘭嘭声就是它跳跃的声音。 这小东西居然是小猪,面具早就甩到一侧去了,两只小黑眼生气的盯着她,但却目不斜视,不看向她的身体。而且它渐渐变成了绯红色。在一般情况下,它愤怒时才会变色。 可是它生个什么气? 再低头看自己,发现她的长裙有部分撕裂,差点走光。唇还被吻得发热,有些许的刺痛,胸前的雪白皮肤上泛起一片微红,也不知道是被吻的,还是皮肤自然泛红,但在这种情况下,她也确实有些羞涩。连忙拉好衣服。 “阿德斯——”她叫他的名子,他却快步走到门边去,在拉到门把手时又返了回来,再度吻上她。只是这次他没有深吻,只是轻柔地触碰她的嘴唇。那样恋恋不舍的磨蹭着,之后再度逃了。 小猪吼叫!一个猪跳得那么高就够奇怪了,居然还吼。可是孤儿没责备它,因为她也有些难堪,虽然小猪只是一只魔宠。但被魔宠看到她和男人吻得死去活来,还差点上床,呃。应该说是上桌,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 她心里又空又热,无法思考和行动,只发了一会儿呆,下意识的咬了一口蛋糕,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这才叫初吻!之前和阿德斯虽然吻过几次,但没有一次这样真实、这样激情爆发的。看来他对她很有感觉,刚才感觉他热得要融化了。其实她也是。 不过不要急,有了这样地反应,以后慢慢会发展的。可他为什么要跑?害羞还是有什么顾虑?唉,不管了,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从他刚才的反应看。他是无法抗拒她的,这不就好办了吗? 想到这儿又去看小猪。看它愤怒地哼哼着,不禁感到莫名其妙。难道它以为自己的主人受到了攻击吗?唉,它护主心切,不应该责怪它,但现在她好后悔刚才为什么没有锁门。反过来想,也幸好小猪早来一步,如果她和阿德斯正在那个的时候有人闯进来——那不是更尴尬吗? 她就这么东想一下,西想一下,一会儿幸福,一会儿遗憾,一会儿担忧,完全是女人心事,却不知时间慢慢过去,她没有赶去跳最后一只舞。而小猪发了一阵脾气,又是哼、又是叫、又是咬桌腿之后,也渐渐平静下来。 第二天,孤儿睡了整整一天,晚上就收拾东西,和阿孟大叔告别,打算第二天就回飞轮海灰堡。阿孟大叔知道她有重要的事情做,也没有阻拦,就是给她准备了一车最新鲜美味的瓜果蔬菜、蜂蜜奶酪、还有好几桶果子酒,并嘱咐她过些日子再来玩。 在道别地时候,孤儿又向阿孟大叔问起当年十大家族大战的事,因为他上次没有说起那场战争的起因,阿孟大叔说不知道,并答应会查查古书,弄明白后会告诉她地。 就这样一行人开始向盈禄家的方向进发,路上的速度很快,回家嘛,当然速度像火箭,哪个世界的人都一样,眼看家乡就在前方,哪有不快马加鞭的。 那个差点彼此推倒的热吻之后,孤儿感觉和阿德斯的关系亲近好多,但阿德斯却奇怪的总躲着她,让她觉得怪好玩地,有时候故意堵截、找他麻烦。 一个那么强悍的男人羞涩起来,其实是很好笑,却又很让人动心的。她并不知道,阿德斯这样躲避她,实在是怕再度控制不住的把她纳在自己的怀里,再也不放开了。 奇怪地还有小猪,以前它总是躲起来,不是吃就是睡,生怕有任务派给它,现在可好,天天寸步不离孤儿,似乎要监视什么、提防什么似的。 当孤儿开心地玩着暧昧的游戏,苦的却是詹姆,因为他的大人总是找他麻烦,害他有一次产生了一个邪恶的念头,要把伯爵小姐剥光了扔到大人的床上,再给大人吃点那种强力的媚药,让他们成其好事,免得总是找他的茬。 他把这想法和霜雪念叨了一下,这匹色马不住的点头,表示绝对赞成,可詹姆却不敢去做,只好继续忍受。 很快,前方的地平线出现了海天一色的美丽景色,飞轮海灰堡、盈禄家的领地终于到了。虽然孤儿这次出行的任务没有全部完成,却也不是全无收获,因为日子刚好快到了十五,她打算先回地球的家中一趟,修整一个月,看看弟弟妹妹,然后队伍再度出发,去往没有去过的尊贵、文曲、驿马家。 八块魔法石已得其五,还有三块,相信下一次旅行必然会得到。到时候完成了不破之城的任务,得到这个强援和避难之所,盈禄家终于可以不再被人欺侮了。 而因为盈禄商队提前回归了,大管家皮特有点措手不及,但见到孤儿还是很高兴的。 “大当家瘦了不少,看来这一趟很苦的。”他说,“幸好给您新建的房子已经盖成,而且第一批雪花膏也制成并分派到咱们盈禄家的各淘宝店去卖了,生意非常好,我们正加紧制作第二批呢。” 他对自己的办事能力感到很得意,然后低声对孤儿说,“小一一和小二二督造的那些东西也成了,他们试过了,威力真是大,大当家要不要看看?” 孤儿摇摇头,“等我收集完所有的魔法石再说,千万记得,那东西千万千万不能流落在外,也不能轻易使用。”那可是冷兵器时代的唯一热武器,最好不要普及的好。 皮特领命,送孤儿到新房子那边休息。当天晚上,正当她要入睡的时候,阿德斯突然来了。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 送别 “你——要离开?”房间中只剩下孤儿和阿德斯两个人时,他问。 “你舍不得我呀?”孤儿嘻皮笑脸。 阿德斯显得很拘谨,还假做有点不耐烦,但因为两人相对时已经习惯性的取下面巾,他脸上的表情瞒不了人,“要去多久?你要知道,你离开这里就不在我的保护范围了,如果出现问题与我无关。” “那你不正好休假吗?”孤儿调皮的眨眨眼睛。 阿德斯绷着,好半天,绷不住了,终于问,“你究竟要去哪里?万一有危险,我可以去救你。” “我去的那个地方没有危险。”孤儿露出笑容。 一瞬间,阿德斯觉得天空都明亮了似的。也许,她去的地方真的很安全,因为他从没在她脸上看到这样明朗的笑容。这样的她真是美丽,像阳光一样洒在他身上,让他想抱着她,跟她一起走。 那样,大陆上的一切恩怨都会放下吧?这对他是容易的,可惜他不能。而且,万一他扰乱了她平静的生活呢?一说起回家,她就显得那样快乐和幸福,那个家对她而言一定是所有温暖的所在吧? “你有个弟弟?”他问,“那天你中了魔毒的时候说过,说如果有个年轻男人撞得头破血流的人来找你,你要我承诺保护他,绝不伤害他。你们——感情很好吗?” 提起小独,孤儿笑得更温柔了,“不止一个弟弟,还有一个妹妹,他们是一对双胞胎哦。”她犹豫了了下,决定告诉他一些事情,毕竟她在病中已经说了,这时候瞒他。不是不信任他吗? 再者,在塔撒大陆和地球间来回wx 穿越,是只有她和小猪才能办到,所以任何人知道这些事也不会伤害到小独和小立,顶多伤害她罢了。 而阿德斯是不会伤害她的,这一点她异常坚信。 “他们比我小七岁,是我的命根子。谁伤害他们,我想我会和谁拼命的。”孤儿拉着阿德斯,并排坐床边,“妹妹小立有点点不听话,长得特别漂亮。好多男人追求。弟弟小独就很乖,很疼我,很照顾我,不过老气横秋的,总说他是家里的男人。应该由他来承担一切的。”说到这儿,想着小独认真执着的样子,不禁笑起来。 “很好。”蹩了半天。阿德斯?*党稣飧龃省?br> “你——没有兄弟姐妹吗?”孤儿吞吞吐吐地问,抓住阿德斯的手,提防他站起来就走。只感觉他的手虽然冷,但并没有颤抖,可见这个问题对他没什么冲击力。 “我是独子。”他简单的答,完了又补上两个字,“幸好。孤儿张了张口,却终于还是没有说话。本来她想问问他的身世的。可阿德斯回答这个问题时都带着很勉强的态度,而且“幸好”二字泄露了一些他地无奈,所以聪明的没问。 早已经决定了,不逼他,既然他当年反出驿马家。最终还被围剿,既然给封印了八百年。一定有很深的秘密。有时候得到一个男人是需要耐心的,特别是他这种内心拒绝阳光,伤痛隐藏很深,为人又特别强势的男人。 “告诉你一件事。”又沉默了会儿,这一次倒是阿德斯先开口,“你上次回家,我看到了。” 孤儿吃了一惊!他看到了?虽然没什么关系,但却又秘密被窥破地感觉,再想想,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高高的龙穴中wx 穿越,也会给人看到,“哦,霜雪会飞!” 阿德斯点了点头,“我是有意这么做的,因为你太神秘。”他直言不讳,孤儿却也没有介意。 “哈,这话应该我说才对,你才神秘哩?不过——你没觉得奇怪吗?我突然消失在一块大石头里?” 阿德斯一笑,嘴角带点苦涩,“这是个魔法的世界,虽然魔法消失了,但还有什么不可能的事呢?只是——你要走多久?” “一个月。” “不能早回来“不能。”孤儿回答,之后忽然感觉这拒绝太生硬,所以明明不想泄露月圆之夜才能wx 穿越地秘密,却还是说了,“我只有在每个月的月亮最明亮时才可以离开。你说了,这曾经是个魔法的世界,而我地家在世界的另一端。” 阿德斯再点了点头,没什么感到意外的表情,“那么明天,我去送你。”说完也不等孤儿回答,站起身就走了,和来时一样突然。 孤儿只觉得手中一空,接着心也莫名其妙的空了起来,忽然很怕这次回去,再wx 穿越不回来了,那要怎么办呢?曾经,因为两边世界的不同,她感觉很分裂,可现在她觉得心都裂成了两半。 假如真的有一天,她只能待在一边,她要怎么选?扔下弟弟妹妹,她做不到。离开阿德斯,她心上的弦会全断掉,会疼死的! 她躺上床,迷迷糊糊地想,睡得极为不踏实,一会儿一醒,第二天一直精神不振,直到晚上要出发时还是有点头疼。 阿德斯说到做到,骑着霜雪在码头等她,孤儿一到,就硬把她拉上马背,两人共乘。孤儿无所谓,其实还挺喜欢被他圈在身前的,但这举动招来小猪和小蛇的强烈抗议。 小猪还试图咬霜雪的脚,却差点被踩到。小蛇一看自己的弟兄吃了亏,“咚咚咚”地就跑上来。在它看来,接送孤儿是它的任务。有任务,有巧克力吃,没任务,没巧克力吃,这一点是相当重要地。再说,主人不能不爱它,一头黑丢丢的小马,竟然敢和它一条越长越雄伟的龙争宠吗? 而因为阿德斯事先说要来送她,所以孤儿把皮特和四大保镖都谴走了,在这么晚的时间,码头也没什么人,于是她此时只好自己调解,连比划再说,费了半天劲才算摆平这件事。 她承诺永远爱小蛇和小猪胜过所有魔宠,它们是她的贴身神兽,别的动物永远比不上,还说下回要带多一倍的巧克力回来,最后才得以和阿德斯骑霜雪,而小猪骑小蛇飞跃了海峡,到那个wx 穿越之地而去。 霜雪一直发出嘲笑的喷气声,气得孤儿打了它的头一下,“死马,再笑的话,我叫你家主人掰掉你的大牙!呀,你还给我甩头,不信我能做到吗?” 霜雪明显不信,因为阿德斯也在偷笑,笑孤儿对两只魔宠像对两个小孩子,还要哄的。 很快,他们到达了wx 穿越之地,孤儿那强烈的分裂感又来了。她即想时间快到子夜,好快点去见弟弟妹妹,但又希望时间停止,不要和阿德斯分开。 而时间是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的,一分一秒,不紧不慢,却终于是过去了在接近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她面对那面光滑的石壁,双手手掌轻轻抚过,口中默念咒语,直到那石壁慢慢散发出由青到白的光芒,最后变成水银般的颜色,石面波动,有如一池月光下的春水。 “我要走了。”她回头对阿德斯说,“我想要吻别。”因为分别在即,她才这样大胆。 阿德斯犹豫了,他太怕深陷而不能自拔。而小猪见状,立即跑上前来,咬着孤儿的裤角拉扯,意思是叫她快点离开。 看阿德斯不动,孤儿有点失望,但在她转身的一刻,他去突然冲过来,把她抱在怀里,吻了上去。 他的吻轻柔而缠绵,却又带着焦急与期待。为什么?他如此高大强壮,坚硬如铁,可他的怀抱,却是如此温柔。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小独搞怪 看到孤儿回来,小独和小立都吓了一跳。因为之前孤儿走的时候,说是要三个月才回家,没想到提前一个月,不知道是不是有意外发生。 其实孤儿自己从游乐场跑回来也很辛苦,没有小独和小立这两个帮凶,她差点迷路,翻墙也翻了半天,甚至打算过要在游乐场眯一宿,第二天早上再回来。 “小独,你受伤了吗?”在看到弟弟的一刹那,孤儿惊到了,因为小独只穿睡裤,上半身光裸着,前胸上满是花纹,更可怕的是,头上还戴了一个类似于拳击头盔的东西,而且在额头上加了一大块厚海绵。 “他发神经。”小立跑过来抱抱孤儿,撒娇道,“姐你这次走的时间长,我还真想你了。” 孤儿摸摸妹妹的头发,但对小独还是放心不下,因为他的模样和神情都很怪。 小立见状,解释道:“姐,放心啦,哥是在练习wx 穿越术。他还是觉得作为全家唯一的男人,应该承担起所有的责任。他觉得你不停的wx 穿越时空一定是有原因的,既然不告诉他,他就要自己来寻找答案。” “寻找答案?”孤儿对这种情况完全无法反应。 “他是说既然姐姐能够wx 穿越,那么做为同父同母的弟弟妹妹一定也要这样的功能,只是没有被开发而已。”小立很不以为然的说,“所以自从姐姐走后,哥就一直在开发家族异能,神神叨叨的。” “开发异能?”孤儿只能不断的重复别人的话,脑海里还是一片混乱。 看来真的不能扔下弟弟妹妹啊,他们虽然长大成人了,可还是会经常做出这种古怪的行为,真是让人不放心。 “我翻了爸爸留下的所有遗物。找到一本手绘的小册子,上面有这种花纹。”小独指指自己地前胸,极为认真严肃的说,“我研究了好久,也上网查过,没有任何一种语言与这个相同,中国古代也没有类似的图腾徽章。所以我想,这说不定是塔撒大陆的古文字,甚至是魔法咒语。” 孤儿目瞪口呆,没想到小独的思维跳跃到如此地步。她但愿父亲留下的小画册中的花纹是他老人家随手画着玩地,不然小独还不知道要干什么。 “你这是画的。还是纹的?”她指指小独光滑健美的身躯上那些怪异纹路。 “纹的。”小独一本正经,“如果是画地,出汗洗澡就会花的,看过《越狱》没有,那里面的弟弟就是在身上纹身。进监狱救哥哥的。” “这得多疼啊!”孤儿有点心疼,从没想过这个一向听话懂事的弟弟这么二地。越狱?那不是电视剧吗?再说她到塔撒大陆也不是坐牢,而且过得还挺不错的。说不定连男人也会有的,他折腾这些干什么呀? “一点点疼,不相干地。”小独道,“我现在还在研究,把这些纹在身上,说不定某天我看呀看呀就能有所悟了。” “那要是悟不出来呢?”小立问。 “我一定可以悟的出来,不做其他想。我不想让姐姐来回wx 穿越了。姐姐够年纪结婚了,不能总把时间分一半到异世界。”小独很确定。“其实我早就想过这事,可惜行动太晚,我们血管中流着一样的血,所以我也一定能穿。等将来一切上正轨,你们不喜欢这纹身。我再洗掉好了。” 结婚吗?是啊,她年纪够了。可是她爱上了那样的男人,哪还会看得上别人?再说了,小独所说的上正轨是什么意思?难道立誓要代替她行走于塔撒大陆?可是不行啊,首先父亲说过,除了她谁也wx 穿越不了。其次,就算能wx 穿越,她也不能让小独去,因为那个梦,那个可怕的梦,阿德斯会杀了小独的梦。 那是她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恐惧,她所爱地人杀了她的弟弟! “再洗掉还是会疼啊。”孤儿望着小独,很心疼他为自己的那番心意。他一定是怕自己太辛苦,而且感觉出她这样来回wx 穿越必定与家庭有关,所以才这么拼命想办法吧。也只有性格这样顽强的他,才会在根本没有办法的情况下积极寻求突破。 “可是你戴着那个东西——你别说你去练习撞墙了啊。”孤儿指着独头上地东西,又惊又怕,这孩子这样拧,真撞出问题来怎么办才好? “他就是撞墙啊,前两天撞得流鼻血,还有一次撞得连走路都打晃了。”小立在一旁道,“差点脑震荡。” 孤儿又气又心疼,“小独你不要异想天开了,wx 穿越和撞墙是不一样的,你这样没有任何好处。而且如果你有个三长两短,谁来照顾小立?我回到地球这边又投奔谁?我到塔撒大陆不是受罪,我和你讲过很多次那边地事,我在那边比这边滋润多了,要不是因为舍不下你们俩,我都不愿意回来。那边空气好,无污染,而且我可是贵族小姐呀,每天吃香喝辣,作威作福,比地球强好多倍。” 重要的是,那边有个男人!这其实是她热爱那片土地唯一的理由,可是这话,她不能说。 “我知道,但我要看到才放心,万一姐你报喜不报忧呢?我不相信你。”小独直言不讳,“我练习撞墙是为了培养感觉。” 孤儿有一瞬间的意外,感觉小独本来就成熟的眼神多了一分洗练,似乎他知道什么秘密似的。难道他在父亲的留下的东西中发现了什么?这让她很吃惊,甚至,有点莫名其妙的害怕。 “小独,你听我说——”她摆出苦口婆心的样子来,试图劝他。 小独却突然把头上戴的怪东西拿下来,“姐你为什么突然回来?还有,你瘦了好多,究竟出了什么事?” 他的眼神很定,让孤儿觉得无所适从,感觉在他面前撒谎很困难,不像从前了,于是仓促间只好找个托辞道,“明天再说好不好?我累了,先让我吃点东西,洗个澡睡觉吧。告诉你们哦,这种wx 穿越和有时差的感觉差不多,怪不舒服的。”说着就跑去楼上自己房间拿换洗衣服。 小独还想要说什么,但终究没开口,只叹了口气,然后像往常一样,在厨房中忙碌起来。 孤儿暗松了一口气,感觉这次回来,小独怪怪的,但愿他不是发现了什么,但愿他不要闯到塔撒大陆中的乱世来。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 家庭会议 第二天,姐弟三人开了个家庭会议。 孤儿说自己是因为到阿孟大叔家参加丰收收割,完了又是舞会,之后还在追风家参加了异界奥运会才变瘦的。 “完全是运动造成,我发誓。”她举起手。 “别乱发誓。”小独打下她的手,“我相信姐就是了。” 孤儿没说话,但她知道小独并不相信。之后她费尽心机,就是不能说服小独停止开发自身异能的举动。她太明白小独了,他是怕她在塔撒大陆受罪,而且不知为什么,她觉得弟弟知道了点什么,可是她套不出话来。她这个弟弟,真正决定做什么事,那是八匹马也拉不回的。 她不敢太激烈的反对,因为那样会显得她有事隐瞒,小独就会更想wx 穿越异界了,所以她只好屈服,心里拼命祈祷小独不能成功。之前,她曾对父亲的话深信不疑,现在不知为什么,她开始心慌了,或者是小独的异常坚定造成的。 小独不会wx 穿越成功吧?阿德斯不会杀了她的宝贝弟弟吧?这八点档电视剧中的狗血剧情,不会在现实中出现吧? 她惴惴不安,只得要求小独,“再你没有完全领悟之前,你不能去撞游乐场的石壁,否则我会绝食抗议的。小独,我说到做到。” 她说得那么认真,小独也只好答应。接下来的日子平静而温暖,就是小独每天精心安排食谱,给她补身体,而她无所事事的再回复到宅女的生活,每天打游戏,看书,上网聊天,连淘宝小店的生意也不管了。全交给小立。 只是午夜梦回,她会想念阿德斯,开始的时候只是一种隐隐约约的感觉,到后来就成为很明显的疼痛,心中地他,梦中的他,面目模糊起来。甚至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每当这时,她就跳下床,打开自己的行李,把那片肩甲放在枕头下面。 这样,她就能感觉他在陪他。 而她不知道。在另一个世界中的阿德斯也是坐立难安。他每天训练军队,正常作息,可就是不能让自己停下来,否则那个伯爵小姐模样的小恶魔就会窜到他脑海中,不断逗弄他、惹怒他、撩拨他、直到让他感觉自己被架在一把火上烤。慢慢的全身地血液都似乎干涸了。 于是他只好让自己忙碌起来,这样可苦了手下的佣兵们,现在是他们加入军团以来最艰苦的训练岁月。每个人都累个臭死,但虽怨声载道,却又不敢反抗。 可就算如此,一天中总还有闲暇的时光,特别是晚上,当一片一片寂寞的黑暗袭来时,阿德斯就骑着霜雪外出,有时候跑一会儿。有时候干脆飞起来,但每一次都会飞到那个龙巢里去,明知道不到月园之夜她不会回来,可还是下意识地到那个地方,摸摸那块冰凉坚硬的石壁。回味那天拥抱和亲吻的感觉。 他爱上了她吗?不知道!或者他不愿意去想这个问题,毕竟爱一个女人不是他重生后的主要任务。他不确定是谁让盈禄伯爵小姐解开他的封印地。但这其中一定有阴谋。 而且,他在利用她,她却在雇佣他不是吗?这样的男女怎么能奢望爱情。可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变得极为亲近,每次看到她,他都有把她抱在怀里地冲动,这要怎么办呢?这是性的吸引,还是真正的爱情? 他不知道!他不愿意去想!就算是这表示软弱,他也不愿意面对。还是,等收集齐魔法石再说吧。 “孤儿。”他轻轻的念,造成了地球这边孤儿的心莫名其妙的悸动。 “姐,我给你介绍个男朋友吧。”这一天,当孤儿正帮小独在网上买夹克的时候,小立突然跳进来。 而她的这番话,吓了孤儿一跳,愣了一下后,当然坚决拒绝,虽然阿德斯不在身边,却感觉是背叛他似地,这想法真是可笑。 小立软磨硬泡,一会儿提到她的年纪,一会儿提到自己已经和人约好,一会儿哀求,一会儿讲大道理,闹得孤儿不胜其烦。 “姐你不是在塔撒大陆那边有了心上人了吧?”最后小立突然问。 孤儿心头突的一跳,连忙转开眼神,假装盯着电脑屏幕,“根本没有的事,别再乱猜了。” 小立哦了一声,没有反驳,只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半天才道,“姐你这么宅,看了那么多爱情wx 小说,知不知道真正爱上一个人是怎么确定的?” “非他不可,别地男人再好也不放在眼里吧?”想了会儿,孤儿答。 “那姐就见见我介绍的这个男人呗,他可是非常之优秀。”小立道,“如果你见了他,心里在还在想着塔撒大陆地那个男人,还觉得那个男人最好,那你就是真正爱那个男人。那么姐,不管你选择在哪边生活,我都支持你,反正你穿来穿去很容易。” 孤儿想了想,突然有点活动心思,觉得小立说得对。她对阿德斯的感情似乎突如其来,或者她真应该检验一下。她思念着他,可是在这种寂寞的时候遇到其他的优秀男人,心意会不会有动摇呢? “好吧,我去。但这是为了你不失信于人,以后别在这么干了。”她说,没料到心烦意乱之下,中了小立的陷阱。“原来姐姐在塔撒大陆当真有了喜欢的男人。”她贼笑,“什么样的人啊,给我说说呗。” 孤儿不理她,却突然想到利用这个借口,小独或者会放弃尝试wx 穿越的事。毕竟,其他事小独可以替她做,恋爱的事他总不能代替吧? 想到这儿,兴冲冲去找在厨房中精心煲汤的小独,羞羞答答说明情况,本以为小独不再坚持,没想到他却说:“我不阻拦姐姐到塔撒大陆去,但我也一定要去,那个男人肯定不能wx 穿越,所以我要去观察他,才能放心把姐姐交给他。” 孤儿呆在当地,连呼吸也差点断绝了。她做了什么啊,火上浇油?!这样可好,小独的决心更大了,而且他要去找阿德斯,万一那个梦境变成现实怎么办? 不行!哪怕这是个预言,她也绝不让这样的事发生!她发誓,绝对会阻止! 结果晚上,她还是去相亲了,虽然她打的只是衡量自己心意的主意。那个男人叫单立人,年纪只有三十五岁,已经是心脏修复科的权威了,而且人长得高大且帅,性格温和,尊重女人,还爱看漫画。 小立果然没有骗她,这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男人。而这个人虽然对孤儿很满意,留了电话号码给她,但她却依然不能为这样的人动心一丝丝,因为想到阿德斯的时候,感觉心都满了,再放不下别的。 所以她非常确定了,她爱阿德斯。说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 重回大陆 半个多月后,又到了月圆之夜,孤儿也要回搭撒大陆去了。 来回wx 穿越七年以来,孤儿的分裂感从来没有像这一刻那么痛苦与真实。那不再是两种生活交替的不确定感,而她想念阿德斯,那么想再见到他,可是小独的情况又让她放心不下,舍不得弟弟妹妹,好像这一次回去就永远不能回来一样。 “小独你要乖一点,别再瞎折腾了。”临行前,孤儿无奈的对小独说。 这一个月来,她亲眼看到小独沉浸在开发魔力的“研究”之中,每天总做出很多奇奇怪怪的行为,有一次他不吃不睡了的打坐了一天一夜,说是感觉到体内有力量在召唤。 这孩子,简直魔症了! “姐,我不是瞎折腾,但我保证不会做出伤害自己和小立的事行了吧?”小独一边照例帮孤儿整理行李一边说。 孤儿这次要带的行李非常多且重,包括一些日常用品、食品和大量的药品,因为她不知道在下面的旅行中还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无论她还是阿德斯都有受伤的机会,尤其阿德斯。除此之外,她还带了大包的巧克力,那是回家前承诺给小蛇的,可可树的种子以及种植方面的书和一只简易的机械钟表等等。 来回背巧克力太累了,而小蛇的胃口越来越大,所以孤儿决定盈禄家自己生产巧克力。但这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功地,先得从找个热带气候的地方种植可可树开始。 假如她能成功,这又是一笔赚大钱的生意,塔撒大陆从来没有过巧克力和高级糖果之类的东西,当然也照样是垄断经营。 至于那只钟表,她是打算在塔撒大陆普及科学的计时工具。她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能让大陆的文明程度提升到另一个档次,至少能培养人们地时间观念,盈禄家还有钱可赚,总是不错的事。 快午夜的时候,姐弟三人照例偷偷摸摸潜进了游乐场内。在石壁前,孤儿不放心的嘱咐了又嘱咐,“我还有任务没完成,说不定下个月不能按时回来,你们不要乱担心,姐姐会照顾自己。知道吗?” 小立点头,和孤儿耳语道,“我在你包里放了照相机,下回记得拍下那个男人来给我看看。” “什么男人?”孤儿想打马虎眼。 小立贼贼一笑,“你想让我大声嚷嚷吗?如果不想咱们的管家婆里八嗦,乖乖答应我,并且一定要做到哦!” 这死小孩,居然威胁她!孤儿怒目而视。却不得不点了点头。 小立得意地笑,害得小独一个劲看她。“你又让姐姐给你从塔撒大陆带什么?这么大了,别每天着三不着两的,没事帮我研究一下魔法多好,说不定咱们可以一起wx 穿越。” 小立举起双手,示意他别再说了。于是小独转头对孤儿道。“姐。这次你走之前,我有个要求。” “你想要什么?下回姐姐带给你。”孤儿宠溺的说。 小独摇摇头。“我只是要你告诉我,假如我能wx 穿越到塔撒大陆,要怎么才能找到你?” 孤儿瞪着小独,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孩子可怎么办哪,怎么说也不听,就这么钻了牛角尖,非要wx 穿越不可,也不知道他想的什么,还是知道了什么。不说吧,他肯定没完没了,万一再做傻事呢?还是说吧,就不信他真的能wx 穿越。 “你要答应我,没有绝对把握,不能撞这个石壁。”孤儿摆出姐姐的架子,严厉地道。 小独想了一下,郑重点头,孤儿才算松了下口气。她这个弟弟说话一向算数,答应的事就绝对会做到。 “那好吧,我告诉你。”孤儿很无力,“假如你能wx 穿越,你会掉在一个龙巢里,之前我当故事给你讲过的。你要带着巧克力和我的一件衣服,因为假如你碰到小蛇,它从味道上就会知道你是我的家人,不会伤害你,而巧克力会让它带你到飞轮海灰堡,那是我——不——是咱们家的属地。你要知道,我的魔宠虽然名为小蛇,可却是一头巨大的龙,是有危险性地,所以你一定要照我说的做。龙巢它不是天天去,大约两、三天才回一次,你要带点干粮,提防要在那边等上两天。你可不要打算爬下龙巢,自己去找飞轮海,首先那个龙巢是在一个陡峭地山崖上,山壁几乎是直上直下,其次小蛇带你飞的速度很快,你自己走要很久才能走到。这些,你都听明白了吗?” 小独很认真的听,然后把孤儿的话复述了一遍。 孤儿听他说得分毫不错,又取下手上的一个戒指道,“这是我地信物,假如你wx 穿越地时候我不在灰堡,你只要把这个交给大管家皮特,他就会把你当王子一样好好招待。” “姐,你干嘛和哥一块疯?”小立在一边听他们的对话,完全受不了了。 孤儿意味深长地看她一眼,她立即明白姐姐是哄着哥哥,免得他钻牛角尖,于是闭嘴不说话。 “全明白了?”孤儿问小独。 “全明白了!”小独再度郑重点头,“但是姐,我要和你做个约定,如果你三个月没有回来,我就会去找你。” “好,答应你。但是在此之前,你不能轻举妄动,就算你能穿,也不许穿,听到没有?”孤儿也提出条件。 她一定会回来的,拼死也会回来,绝不给小独wx 穿越的机会。这样也好,有了这个约定,就算真让小独找到了wx 穿越的方法,只要她及时回来,他就没有理由去! 这样小独就安全了,那个噩梦也没有实现的机会。 姐弟几人又互相嘱咐了几句,午夜十二点的那一刻,孤儿像一只负重的小乌龟一样,背着超过自己体重的东西,在小独的外力帮助下,差不多连滚带爬的落到了龙巢里。 阿德斯会来接她吧?她那么思念他,他也应该哪怕一点点的想念她吧?而且既然他来送过她,也应该来接她才对。 她趴在草地上休息了一下,然后坐起来。 小蛇在,亲热而轻柔的用头拱拱她,大大的眼睛里满是见到她的喜悦,浑身每一个鳞片都略张着,显得开心极了。 可是——阿德斯——不在。 他没来接她!也许他并没有想像中那么在意她吧? 孤儿心里感觉一阵刺痛,不知道是什么情绪,失望?沮丧?被忽视的伤心?她说不上来。她只中感觉没有他,整个世界都空荡荡的。 也许,她还是太急切了,那样男人的爱情哪那么容易得到?他抱她、他吻她,或者只是性的冲动罢了。那么,加油吧孤儿,这和做生意也有相同的地方,越是大的生意,越是要谈判好几次呢。不要沮丧!毕竟,他对你的态度比以前亲近了好多,别不知足了! 她鼓励自己,指挥小蛇用嘴咬着行李,再丢到它自己的背上,然后才和小猪也爬上去,飞向灰堡,心中特别奇怪为什么这次小猪这么安静,回家的一个月内也很少弄出声响,是不是到发情期了? 而就在她离开不久,一条黑影就出现在龙巢上的半空。 霜雪打了个响鼻,责怪主人明明在此处等了好久,却为什么不上前相见。 “你不懂,霜雪。”马上的男人轻叹道,“不能让我们的关系再亲近了,否则到那一天——她会更恨我!”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 伪装 霜雪嘶叫一声,似懂非懂,只听从着命令扬蹄疾奔,像是黑色的旋风,速度奇快,后发而先至。 孤儿到达灰堡的时候自然有大管家皮特和四大保镖前来迎接,还是没有看到阿德斯。她也不好立即询问皮特,只好忍着一肚子狐疑回到城堡内,住进为她新盖的房子。 皮特虽然圆滑精明,却也聪明能干,而且忠诚,新房子很合孤儿的意,只是—— “你安排阿德斯大人和他的军团住在哪里了?”她问。 “那些佣兵还住在原来的地方,不得不说,他们虽然都是些粗俗的下流坯,却真是守纪律、重承诺,上回阿德斯大人说过不准手下骚扰堡内平民,他们还真的做到了,现在海那边的小渔村和小镇子可高兴了,他们的饭馆、赌场、妓院生意好得不得了,这些兵们把钱大把的扔到那些地方。前次您走得匆忙,我还没来得及说呢。”孤儿只问了一句,皮特却说了拉拉杂杂的说了一堆,完全没有重点,唠叨了半天才说,“阿德斯大人一个人住在大当家之前住的地方,那边还没有全拆掉,他说喜欢清静。诸神保佑,这位大人胆子真大,也不怕——” 他没往下说,但孤儿知道自从上次在那房子里杀死了很多“忍者神龟”后,一到晚上,很少有人去那边了。也就是说,她也没有理由过去。而他既然不来,想必是睡了吧。 原来,他并不像她盼望着见他那样,同样也盼望着见她。 “等这回您出发后,我打算把那片房子彻底拆掉,盖一座神庙。贡奉诸神,压制邪恶,您觉得这计划怎么样?”皮特继续说,“还有啊,您不在地这一个月。雪花膏又卖得脱销了,现在盈禄家的工人分三班不停赶工才供得上货。不过照您的吩咐,宁愿断货也不加价,许多人买不到才显得金贵。” 孤儿点点头,平静了一下因为阿德斯而烦乱的心。做为一族之主,她必须以处理族中事务为先。 “你做得很好。等我这次再出行后回来,就向族中长老提起封你做属臣,赐你一片领地,不过你不能把管家之职卸任,不然我可少了好助手了。”她微笑着说。 皮特想掩饰高兴,可是极不成功,忍着笑意的脸比哭还难看,“感谢大当家的厚爱。我绝不会走地,就是大当家赶我走。我还舍不得呢。” “我也会给你们四个自由,如果愿意,你们也可以获得盈禄家的族籍,成为正式盈禄家的人。”孤儿对一直跟在身后的四大保镖说,他们也很高兴。除了小四四。他显得心事重重。 之前的七年,他们之间像好朋友一样亲昵信任。现在信任没有改变,但感觉疏远了一些。也许哪天要和他谈谈,或者他有什么心结也说不定,只是不能是现在。她已经焦头烂额,家族、地球那边地家庭、任务和爱情,没一样让她省心的。 “皮特,这里有个好玩意儿,你找咱们盈禄家最好的工匠看一下,拆卸研究后,如果能做出一模一样的来,又是咱们盈禄家的一桩大生意。”孤儿拿出那个时钟,表针滴答滴答的走着,皮特和四大保镖都露出惊异之极地神色来。 “这是——这是——”皮特这样伶牙俐齿的人,却半天没有说出话。 “这个东西叫做钟表,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发明的,可是用来计算时间。”孤儿把简单的计时方法,时分秒针的作用说了一遍,“如果这个东西能普及,那么我们就不用再以天色和日月的角度来判断时间了。还有- 她想起了小独,“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有个长相和我差不多,但身材高大很多的年轻男人来灰堡找你,手上拿着我地家族戒指,说是我的弟弟,皮特,你一定要好好尽全力去招待他、保护他,明白吗?” 皮特本来是小眼睛,刚才看到钟表就瞪大了一倍,这会儿眼珠子更是快掉下来了。不过他谙管家之道,大当家没有解释地就不要问,坚决执行就是。而且看大当家的郑重样子,显然那个年轻男人非常重要。 “诸神在上,我会用生命保护此人。”他说。 孤儿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即又轻叹了口气,“但愿他别来。” 一夜辗转难眠,第二天一早,孤儿才看到阿德斯。 他很平静,奇怪的是,孤儿也能做到很平静,虽然内心翻腾着,但表面上掩饰得很好。难道阿德斯也在掩饰吗?她突然问自己这个问题,偷眼一看,发现他的眼神根本没有波动,只是眼睛地颜色又变为深沉地蓝。 唉,不管了,慢慢来,越是难征服的,越是值得。她不知道第多少次提醒自己。 “我想和你研究一下行程地路线。”她对阿德斯说。 “什么时候走?”阿德斯问,声音冷冷清清。 孤儿听着他说话,看着他神情,不知怎么,心中忽然一阵清明,升起一种喜悦。这感觉是那么突如其来,半分钟前她还在沮丧,这会儿心中的乌云却似被吹散了似的。 他应该是在意她的,所以才压抑情绪。虽然不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可她觉得他表现出的一切拒绝都是故意为之的。 不知从哪里听过一句,好男人是不会轻易冒犯女人的,越是喜欢的,开始时,他越不会太热烈。她离开大陆前,他们的关系已经非常贴近了,可才一个月时间,他又变得疏远,显得太过刻意。 他不是容易改变心意的人,所以这番冷淡一定是假装的,如果不在意她,也不会费这些心思了。这就叫欲盖弥彰吧,反而证明他心里有她,只是,他的心让什么东西绊住了。 几乎是一瞬间,她就想通了困扰了她一夜的事,立即情绪大好,笑眯眯的看着阿德斯,“如果可以的话,明天就出发吧,早办完那件事,我心里就踏实了。到时候我们的合约期至少还有半年,我们可以到塔撒大陆的平原地带去旅行,你不会不遵守约定,扔下我就走吧?” 阿德斯不知怎么回答她,总觉得她问的每句话都很刁钻,有很多陷阱在里面似的,但这话表面上又没有问题,只得勉强点点头。 “那么你说说看,我们这一次要怎么走。收集齐魔法石,还要送到不破之城去呢。”孤儿故意坐在阿德斯身边,假装无意间碰他一下,感觉他的身体立即就紧张起来。 死奴隶,可恶的佣兵头子,还装!明明就是对她很感觉嘛。不理他,让他自己折腾吧,她该怎样对他就还怎样对他,看他能忍到多久。比耐心是吧?盈禄伯爵小姐从来不缺。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 好奇怪 “我们走中间的平原地带好了,可以缩减商队人数,增加军团成员,让我的人扮成你的随从,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被袭掠。”阿德斯想了一下,终于把心神放在了正事上,“你已经搜集到的魔法石,有五块了吧?最好都带在身上,这样等我们回程时可以直接到不破之城,免得来回走冤枉路,也可以减少意外情况发生的可能。”因为孤儿需要他贴身保护,所以魔法石之事,他是早知道的。 “你的意思是我们出了盈禄家,取道中央平原,先到尊贵家,再到文曲家,然后到驿马家,最后从另一侧平原直接进入不破之城,不再从环绕大陆的各大家族穿行?”孤儿站起身,伸出一根白嫩的手指,在一张大陆地图上比比划划,发觉这确实是最方便快捷的路线,而且把魔法石带在身边,也能提防觊觎这些石头的人攻击盈禄家。 阿德斯点点头,在一边看着她,感觉那根手指像划在自己心上一样,痒痒的,让他想捉住,放到唇边。 “就这么办了!”孤儿想了一下,做出了重要的决定。 接下来是忙碌的一天,因为出行一趟,还要有掩护,所要准备的事非常多。然后第二天早上,盈禄商队、实际上是寻找魔法石的队伍浩浩荡荡的从飞轮海灰堡出发了。 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盈禄家地护卫队已经和阿德斯军团的人学习了不少防御体系的战斗方法。训练了自己的族兵,还在他们的帮助下修建了防御工事,因为有飞轮海这种天堑,所以主要是针对空中袭击和登陆的。在这种情况下,盈禄家自身武力增长不少,再加上孤儿上次旅行结下了盟友。几百年来,盈禄家第一次这么安全和强盛,此次掉走大部分佣兵也没关系。 堡内加上詹姆只有二十一名军团士兵,但分散驻扎在海边渔村和小镇中地士兵还有不少。他们虽不在城堡内,但也并非每日花天酒地。战斗水准保持得不错,所以这回的所谓“盈禄商队”中除了抽走二十一名堡内驻扎的士兵外,还从别处抽出二十七名精英,加上孤儿的贴身护卫小三三和小四四,一共五十个人,算一个庞大的商队。 当然。还有一个指挥,一个伯爵小姐和一个侍女。 为了掩护此次旅行地真实目的,他们照旧带着货物,但是比上次少的多,就有几件特别贵重的,打算在见到那三位领主时当做礼物,还有一些稀罕物,是怕万一魔法石要用钱来买。那些东西会具备足够的价值,除此之外。其余货箱内放的都是武器,但在上面铺些普通货物而已。 塔撒大陆和地球不同,没有通关检查什么地,因为有个惯例叫商队权利,经商虽然被看不起。但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大陆也是备受保护的。 就这样。一行人出发了,通过大陆的中央平原。到达了黄金城外的黄金大道。 “我记得这边有个饮马店呀。”孤儿左右看看,没发现那个小店,那可是她被掳的地方。 “大当家,我们是从中央平原过来,然后经小道,再拐到黄金大道上来。”小三三说,“饮马店早就给甩在身后了,大当家果然没什么方向感哪。”他随口开了句玩笑。 “咦,中央平原果然是捷径啊。”因为尊贵家的黄金城就在前面不远处,最近又比较顺利,孤儿兴致很高,“不如我们赛马吧,看谁先跑到城门。”她伸手一指。 尊贵家富有矿山,大陆上流通的金银币和铜钱都是他们家打造,所以领主地城堡被称为黄金城,并不是因为城堡中遍地黄金,而他们的城堡高大雄伟,被四周连绵起伏地矿山一衬,显得非常巍峨、苍凉。 “不行。”身后传来阻止声,语气中没有一点可商量的余地。 孤儿撅起了嘴,不用回头看也知道声音的主人是谁。 阿德斯!这一路上表现非常差,不仅不和她说话,态度冷淡,而且管东管西,让她时时以为他被她老爸附体了,其实就算她老爸在,也不会这么限制她,这个也不许,那个也不准。 白天上路前,他要亲自为她检查马匹;晚上睡觉时,要检查她宿营的地方,在她的小帐篷附近都布下岗哨,结果周围人太多,她反而睡不踏实;每餐饭,他都要先尝,以确定没人下毒;就连她在路上找个地方嘘嘘,他也要先确定附近没有恶毒生物,然后远远避开,让她解决,实在有够尴尬;上回她自己烧个热水,不过小小烫了一下,连水泡也没起,他就神色恐怖地瞪着艾丽,吓得这可怜地姑娘晚上一直做噩梦。 他这样草木皆兵,大概是因为那个能力可怕的男巫至今没有找到,幕后操纵者也一直没有线索吧?可是他保护得她过了头,那么小心翼翼,连迟钝地艾丽都看出点什么来了。 “大当家,阿德斯大人真是敬业。”她说。 她不明白,那是这位佣兵大人是关心则乱,没有一个纯粹的雇员会这么紧张雇主的。这里面,有一种叫喜欢的东西。甚至,是爱。 对阿德斯这种行为,孤儿即感到又窝心又很无奈。如果在平时,她早就反抗了,可现在她明知道他这样在意她是因为某种感情,这些行为也根本就是保护她过度,所以对这一切也只好忍耐。但愿,早点找到那个无比憎恨着她的幕后人,那么以后的生活会轻松很多。 现在既然他说不行,一行人也只好慢慢前行,快到黄金城门口的时候,大家惊讶的看到黄金城大门居然大大敞开,有很多人正在进城,还有很多人就从他们身后赶过来。而一队队的尊贵家族兵全副武装的站在城门口,还有的在附近巡逻。 “难道尊贵家在打仗?”艾丽伸着脖子看了一会儿,喃喃的道。 “如果是打仗,就不会有那么多平民和贵族往城里跑了。”小四四沉吟道,“你们看,这么多人只是进城,却没有出城的,而且看来都很高兴的样子。” “这是怎么回事?”孤儿问,习惯性的转头看阿德斯。 阿德斯此时已经从队伍后方纵马前来,那只小鹰就落在他的肩头,他神色镇定,搭配着他的黑色轻甲和黑色面巾,整个人都充满乱世枭雄,一人定江山的感觉。 “詹姆,带人过去看看。”他命令。 好奇怪,找一个身后赶上来的人问问不就得了,为什么非到前面去打听?孤儿心想,或者阿德斯觉得道听途说不如亲自去看看吧。 詹姆带着两个人领命而去,阿德斯则命令大家下马休息,牵马让开路。眼看进城的人越来越多,从衣服上的徽饰上看,各大家族的人都有;从数量上看,简直算得上是四面八方的人蜂涌而至;从他们的神色上看,似乎都很兴奋。 更奇怪了,黄金城到底出了什么事?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 有美人 又过了一会儿,詹姆跑回来了,也是一脸喜滋滋。 “报告大人,是尊贵家和文曲家要举办选美大会。只因为尊贵家领主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临近的文曲家的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为了谁更美丽一事而发生了争执。” “那是什么东西?”阿德斯一皱眉。 “您应该知道,塔撒大陆有四大美人,当然盈禄伯爵小姐是其中最美丽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其他三大美人是尊贵家奥西公爵的女儿莉莉和文曲家钱左乐公爵的妹妹尼科儿,还有——驿马家的爱西。”詹姆说到爱西时停顿了一下,“这三大家族是接壤的,驿马家不爱与人交往,而尊贵家和文曲家却因为两件事连年争斗,一是两家相邻的一片沼泽地的所有权,另一个就是哪一家的美人最美。” “无聊。”阿德斯给了二字评语。 詹姆笑了起来,“就是这件无聊的事,现在生出了有聊的节目了。这两大美人要比美哪,咱们正好赶上这好玩的事了,听说,输的一方就要割让那片沼泽地给对方。其实那片沼泽中除了一点草药,什么也没有。” “这对尊贵家来说代表家族荣誉,而文曲家是草药世家,非常需要沼泽中珍贵的草药。”孤儿插嘴道。 “绕行,先去文曲家。”阿德斯简单的说。 此话一出。立即怨声载道,算是全员反对阿德斯地决定,其中以孤儿为首。 这么热闹的场面自然不能错过,况且她还没见过另外三大美人呢,现在一起见到,还能看她们争奇斗艳的比美。千载难逢的机会啊。她是女人,和其他另三人被并列为四大美人,多少也有点攀比之心,不能怪她有这点虚荣心。 “现在去文曲家只怕也会扑个空。”她想出个借口,走到阿德斯身边。低声说,“你也知道,我需要的东西极可能是在各家族的领主手里,领主不在,我还能找到什么?现在他们都聚集在这里参加选美会,趁着人多且乱。说不定我能一举两得,把两块魔法石都拿到手,节省好多时间和精力呢。” “你就是想看热闹。”阿德斯拆穿孤儿地谎言。 孤儿一撅嘴,哼了一声,后来一想这招没用,马上换上贼兮兮的笑容凑近了些,看样子要往阿德斯身上贴,又玩那种身子都快扭成两半的招数。 阿德斯吓了一跳。真被孤儿打败了。 这可是公众场合,不仅自己的手下都在。而且周围有络绎不绝的人,这女人就敢直接贴上他地身体,实在让他——让他——算了,随她吧。“我们可以进城,但你做什么事都得向我报告。不然你死你活与我无关。”他连忙说。 又装无所谓。真这样的话,这一路上干嘛那么紧张。死鸭子嘴硬!孤儿心里道,但男人要面子,在这么多人面前,要给他过得去,于是很顺从的点了点头。 阿德斯微叹口气,挥手让大家上马,列队向黄金城的城门走去。 到城门口的时候,那番拥挤简直无法形容,人流能把马流冲开,为了防止孤儿给冲散,阿德斯抓过孤儿与他并乘一骑。好不容易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进入到了城内,孤儿发现黄金城里地道路宽且笔直,建筑高大结实,好像在矿山上挖的窑洞一样,呈现出铁锈色,四边圆角,看着有点卡通感,还挺别致的。 盈禄家的商队集中在城门内一条街道的街口,等着所有被冲散的人员聚齐,然后詹姆就张罗着找一家客栈,却让孤儿拦住了。 “你看城里的人那么多,客栈一定早就满了。”行走大陆经商那么多年,她早有了经验,“而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亮出身份去找奥西公爵大人,到公爵府去居住,显然也不太合适。他正忙于女儿的事,说不定不搭理我们呢。” “那怎么办?”詹姆一摊手,为难地看了阿德斯一眼。 他们全是佣兵,睡在大街上也行,可伯爵小姐是娇滴滴的美人,在野外就罢了,怎么能随便露宿?再者,这些天来,大人对伯爵小姐在意地很,瞎子都看得出,真是顶在头顶怕摔了,捧在手心怕热着,他们这些做手下的要格外精心才是。 “找最好的客栈,把头等房的客人丢出来。”阿德斯出主意,当然是馊主意。 孤儿白了他一眼,对詹姆说,“我们行商在外的人呢,切忌不要太招摇,也不能轻易得罪人,不然是给自己找麻烦。而且,仗钱欺人可不是我地风格。你只要找一家中等客栈,然后出上等房间地五倍价钱,自然有人自愿让房间给你,不用强迫的。” “为什么不去最好客栈地最好房间,非要中等客栈的上等房间呢?”詹姆很好奇孤儿的指令。 “笨啊,住得起最好客栈最好房间的都是有钱人,要的是摆谱,给他们五倍价钱,他们也不会让出房间的,再给的多点,咱们就亏了。而低等客栈条件太差,所以要找中等客栈。在这种客栈中,高级房间一般是富有的商旅或者没落的贵族封臣们订的,你照我说的做,他们十之**会换,而且中等客栈的高级房间,条件很不错的,性价比很高。” 她说得头头是道,詹姆听得津津有味,才知道换个房间也那么多学问,之后和小三三带着钱去了,不长时间就高兴的返回,事情也办得妥妥当当。 那是一家离黄金城的中心广场比较近的客栈,虽然不是最高级的,但客栈够大,视野也好,盈禄商队出钱多,所以成功的换了两间上房和十几间普通房间。 “城里实在太挤了,换不了太多。”詹姆报告,“伯爵小姐和大人一人一间上房,我们平均三个人挤一间普通房间就可以了。”他笑眯眯的,“最合意的是,晚上站在窗口就可以看到美女。” “别废话了,快走吧,伯爵小姐累了。”小三三道,看了一眼阿德斯。 后者一点头,一行人向客栈走去。 可是才走出不远,就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呼喊,“阿德斯!”那声音娇嫩甜美,叫起人来,让人感觉骨酥肉麻,饱含着无限春情似的。 大家全体回头望去,就见一个女人娉娉婷婷走了过来,穿着一套黑纱的裙装,身体都被包裹着,连脸上也蒙着面纱,打扮得就像个阿拉伯妇女。但是她的纱衣有些透明,隐约露出衣服下动人的**,一把火一样红的长发一直垂直到小腿,脸上的面纱也是透明的,更衬得她肤色白腻,一双红眼睛像两颗宝石般美丽诱人。 总之,这是个绝代佳人,身上散发着致命的性感气息,吸引了街上所有男人的注目。 而且,孤儿从来没见过女人可以这样走路的,柔若无骨似的,却又笔直的朝阿德斯走来。说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 不许叙旧 这女人一直对着阿德斯走过来,最后几步居然用跑的,然后一头撞进了阿德斯怀里,双臂如两条黑蛇一样缠在了他的腰上。 “阿德斯,我的阿德斯。”她呻吟似的呼唤,“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八百年了啊。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之前听说有人冒你的名出现在大陆上,还有你的军团,我有多气愤呀。但列斯达说是真的,果然他说对了。你回来了!阿德斯,为什么不来找我?为什么?难道你为那件事——” “好了,爱西。”阿德斯低声喝断她。 大部分男人都为这一幕而羡慕阿德斯,也许还有人在想像着那**抱在怀里的感觉,而阿德期却一直挺直着身体。但尽管如此,孤儿还是在目瞪口呆后,对他感到极为不满。 他怎么能?怎么能让一个女人这么抱着他? 这女人叫爱西?难道是驿马家的那个女祭司?为什么她会认得阿德斯?还提到了八百年前?她究竟是什么人?难道长生不老吗?而且最重要的是:阿德斯和她是什么关系?看样子他们亲热得不得了啊。 “别这样对人家好吗?怎么说我们的关系都是非常亲近的,就算有误会,你也明白我是有原因的,你不能恨我,你明知道我对你真——”她的话再度被打断了,是被孤儿打断的。 孤儿没有说话。但是一下子硬生生挤进了两人中间,把阿德斯挡在自己身后,挤得爱西一个踉跄,差点向后摔倒,幸好被同行地一队健壮女侍女中最前面的一个扶住。 她娇滴滴的叫了一声,孤儿根本不理会。因为个子比爱西矮,扬着下巴看她,也不说话,但眼神中的威胁,和对阿德斯占有欲的表达。是个女人就看的出来。 “呀?这位小姐是谁啊?”爱西惊讶地问,但孤儿知道她是装的,她的眼神流露出的信息是知道孤儿的身份地。孤儿面貌特殊,只要是大陆上的人,看她一眼都会认出她来。 所以,她仍然不说话。就那么瞪着爱西,如果手中再有两把刀就更好了,更能充分表达她的愤怒。切,碰我的男人,也不看看地球是个什么地方,绝对能培养出为保护心爱之物而不惜拼命的女人来! 没人接爱西的茬,周围还有人在悄悄围观,爱西很尴尬。只得继续自说自话,“难道是盈禄小姐?真是久仰大名。听说您雇佣了阿德斯做为保镖。其实以您地美貌,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她讽刺孤儿不够美,提醒她引不起男人的**,不要妄图争夺阿德斯。 孤儿冷冷微笑,“本小姐一向谨慎。遇到危险也有人保护。倒是爱西祭司你,应该是不怕有什么危险的。”爱西花名在外。听说常常与驿马公爵日夜鬼混在一起,还和好多驿马家的封臣或骑士有过风流韵事,所以孤儿讽刺她人尽可夫。 爱西眼色一寒,但马上又恢复了常太。男人,她是不在乎的,她只是想让阿德斯做她的裙下之臣。而孤儿则正气凛然,似乎有人胆敢碰阿德斯一下,左手碰,她会剁掉那人左手,右手碰,她就剁掉那人右手,双手碰的话,就等着一辈子吃饭让人喂吧。 两个女人一上来就唇枪舌剑,相互间相当不对盘,整条大街人来人往,却都被这两个女人间地杀气腾腾吸引住了目光。 爱西哼了一声,不理会孤儿,抬头望向阿德斯,立即笑靥如花,变脸非常快,“阿德斯,这么巧我们遇到,你到我住的地方来好吗?我们好好谈谈。我想知道你最近怎么样?” 这话性暗示明显! 孤儿判断,或者她反应过头了,或者爱西并不是那个意思,可是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自己所爱地男人被明显是狐狸精的女人上下其手,任谁都会发丧失理智的。 “爱西小姐,这话你得问我。”孤儿拦过话来,“你刚才也说了,我雇佣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他的时间属于我,就算你们是旧识,他要离开也得经过我的同意。现在我累了,需要阿德斯大人送我回客栈,如果你要叙旧,麻烦另找时间。”说着,干脆往阿德斯胸膛上一倚,似乎自己站不住似地。 一瞬间,孤儿感到无数火箭射到她和阿德斯地身上。 周围的男人,除了商队地人,无不想用眼中之火烧死阿德斯,因为四大美人之二都和这个男人有瓜葛,还争风吃醋来着。多少人想上来宰了他啊,可他看来那么有杀气,让人都不敢靠近,所以也只有用眼神了。 而爱西眼中的怒火则都洒在了孤儿身上。她早就听说阿德斯被盈禄伯爵小姐雇佣,还听说过他们一起旅行的事情,心中一直被妒忌的毒牙咬着。 那个男人,即使对她最热情的时候也没有和她旅行过,而且现在,他让她倚着他,身体如此自然,不像刚才她抱他时那么僵硬。 难道这两个人有情了吗?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在一起,她没有得到的,别人也休想! “阿德斯。”她轻叫了一声,眼泪汪汪。以前这一招最管用,不管他多暴躁,也会容忍她一下,这样钢铁般的男人却最怕女人的泪水。 可是——为什么,他无动于衷。 “我想回客栈。”她听到孤儿说。 可恨的是,阿德斯居然一声不吭的照办了,而且虽然假装无意,但手臂却体贴的围在那女人的纤细腰肢上,小心翼翼的护着她,有人迎面走来,都被他的目光逼了回去,以免挤到他的“宝贝”。 看到这一幕,爱西要气疯了。多少次,她想来找阿德斯,但因为不敢违背列斯达,只好忍耐着。她从没想过会这么巧在黄金城遇到他,更没想过阿德斯会爱上别人。就算盈禄伯爵小姐是四大美人之一,但她太了解那个男人,他是很难对谁动心的。 从现在的情况看,他对她的感情绝对不一般! 为什么?为什么?以前要妒忌那个人,现在却又要妒忌盈禄伯爵小姐,为什么她永远不能夺得他唯一的关注?!她来黄金城是因为不服莉莉和尼科儿比美,故意来搅局的,列斯达知道,所以才纵容了她,可现在她发现美丽根本毫无用处,在那个男人眼里的才是她最想要的。 不,她不服!不能让个从来不了解阿德斯过去的人得到他的心!她不能容忍。 “去跟着盈禄商队。”她对身边的高大侍女说。这都是她精挑细选的侍女,个个相貌丑陋,她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她们会衬得她更加美丽。 吩咐完这句话,她转过身,无意外的看到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转来转去。这情况对她而言再正常不过,所以她习惯性的抛了个媚眼给所有人,施施然离开,回到自己预订好房间的客栈去。 她要等消息,然后才能决定下一步怎么做。说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 可怕的魔法 而此时,阿德斯和孤儿一行人也到了住处。 他们的房间又是对面,当二人分别站在自己的门口时,孤儿重重哼一了阿德斯一声,然后把房门重重关上。 阿德斯一愣,回到房间后扯下面巾,之后露出了笑容。假如此刻孤儿能看到,会发现阿德斯笑的时候可以如此温柔,似乎冰山上的雪在一瞬间全部融化了。 这个女人真有趣,明明精明得很,可有时候却傻乎乎的,明明矜持的很,可刚才却能做出当街争男人的事。只是做为被争夺者,他有的不是男人的骄傲,而是感觉心里又热又甜,就像她把一个刚烤好和蜂蜜蛋糕放到他心上似的。 他刚才甚至以为,她会为他动手和爱西打架的。当然他绝不允许这件事的发生,爱西有魔法,他要小心保护孤儿,不让她受伤害。如果爱西当真对她下手,他不会对爱西客气的。 静静坐了一会,詹姆来请他下楼吃晚饭,“伯爵小姐呢?”他问。 “伯爵小姐说要在房间里吃,说不想看到某人。”詹姆忍不住笑出来,“伯爵小姐真勇敢,那模样真可爱啊。” “詹姆,你想说什么?”阿德斯又想起刚才孤儿的模样,感觉真的从没这样开心过。 原来,被人争夺,被人挡在身后,有人为了他而想动武。是这样美好地感觉。 “没什么。”詹姆摇摇手,“就是可爱嘛,大家都这样说。可是大人,您——”他吞吞吐吐,欲言又止。 阿德斯沉吟了一下,只给了两个字。“放心。” 詹姆松了一口气。 他是大人的贴身侍从,是从十岁就跟着大人的,也是出身于驿马家的大封臣贵族,可是因为是三子而没有继承权,因此做了真正应该继承驿马公爵之位的阿德斯大人的侍从。大人身上发生过什么事。他比谁都清楚。不能让那些贵族小姐再伤害大人了,而盈禄伯爵小姐不同,她可以温暖大人地心。 为此,他宁愿放弃仇恨,只是不知道大人放不放得下,毕竟大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背叛。 “那要把饭菜端到楼上来吗?”他问。 “不。我待会儿就下去。”阿德斯想了一秒后说,“如果伯爵小姐的饭还没有送上来,也先不要送了。” 詹姆一听就明白大人要做什么,不禁有点兴高采烈,踏着轻快的步子走出房间,在走廊看到艾丽,连唬带劝的把她也带下楼,留机会给大人和伯爵小姐二人世界。 他走后不久。阿德斯敲响了孤儿地房门,然后不等孤儿回答就闯了进去。因为他觉得孤儿如果知道门外是他。说不定闹别扭不让他进。 可是他没想到孤儿正在换衣服,一件睡袍才穿了一半,象牙色的光滑皮肤、漆黑的长发、这两种颜色交织在一起,竟说不出的冶艳,虽然见到他后。她慌忙把衣服弄好。可他的眼睛还是大吃了一顿甜品,极为受用。 “干嘛突然跑进来呀!”孤儿气乎乎的。 阿德斯很想拥抱她、吻她。可却只是找个地方坐了下来。他没戴面巾,所以情绪没有遮挡,只得垂下眼睛,“我有话对你说。” “干嘛?请假去叙旧吗?”孤儿怒道,“不准,否则扣掉你全部地佣金尾款。” “我和爱西,是八百年前的旧识。”阿德斯不答孤儿的话,自顾自说起来,“那时候我还没有反出驿马家,很年轻,觉得有实力就可以拥有世界。爱西是个很**的女人,她主动追求我,所以我们——” “我不想听这个。”孤儿莫名其妙的想逃避,生怕阿德斯说爱西是他的初恋情人。 没错,爱西的风情、性感以及她的淫荡作派,正是情窦初开、精力旺盛地年轻男孩喜欢的,少年时地阿德斯迷恋爱西是很正常的,但她觉得他与众不同,受不了他曾经爱过那样的女人。她无意识的跑到门边去,又让阿德斯抱了回来,“你得听完。”他有点霸道的说。上次他误会她就是因为两人没有直接面对面说清楚,他绝不会让这种事再发生第二次。 “是地,我和她上过床,有一段时间她是我地情妇,可我没爱过她。”他一口气说出重点。 “干嘛和我说这个,我并没有问,也不感兴趣。”孤儿挣扎,却被抱得更紧。 阿德斯不说话,就是以力量来限制孤儿的自由,孤儿闹腾了一会儿也就没力气了,揪着他胸前地钮扣问道,“她也是重生的吗?要不然就是长生不老的,没有人能活八百年,即便是你,也是因为被封印才让时间停住的。”幸好,他的时间停住了,不然她就不能遇到他。 而其实,塔撒大陆上贵族男子婚前婚后养情妇是正常行为,就好像中国古代男人三妻四妾一样,如果wx 穿越到中国古代去,大约十五、六岁以上的男人全都有老婆了。对此,孤儿倒不是很介意,关键是他的心有没有给过谁,有没有女人被他深深的爱过。 此时听他说没爱过爱西,她心里还是很受用的。他是贵族,被封印前年纪也不算小了,没有过女人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她早有觉悟。 “这个世界曾经魔法横行,有的人有非常强大的魔力,虽然大体上分为四系八宗,但每个大魔法师所掌握的魔法也不尽相同。”阿德斯平静的解释,感觉孤儿不再挣扎就放开了她,不然他简直无法忍受了,她只穿着睡衣,身子那么柔软芬芳—— “爱西有魔法?”虽然有心理准备,但孤儿还是感到很意外。 “她有普通的魔法,可以伤害没有魔法的人。但最重要的是,一个才死去不久的话,她能使这个人死而复生。”阿德斯平淡的说着令人震惊不已的话,“八百年前,曾经有人说她是与魔鬼有契约的人,不然怎么能把灵魂夺过来?” “那她这八百年来就是不断让自己重生?”孤儿惊讶万分,“她这魔力哪里来的?” 阿德斯摇摇头,“在我们的那个年代,有的人的魔法是天生的,并不需要后天训练,我是、爱西是、列斯达也是。” “列斯达,驿马家的公爵?”孤儿情不自禁的拉着阿德斯的手,“我听说驿马家的公爵和女祭司都是世代同名的,难道他们不是同名,而是不断重生。既然爱西有这个本事,又是驿马家的祭司——不对,这个重生,难道也能使**恢复年轻。”.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 两大公爵 “恢复肉身的年轻是列斯达的本事。”阿德斯轻哼了一声,“他很早就会利用这些,让那些家族中最有权势却上了年纪的女人喜欢他、帮助他,然后他再杀了她们,他喜欢这把戏,他称之为梦醒时分。所以,爱西是列斯达是不可分的,一个可以让灵魂不死,一个可以让肉身年轻。也就是说,他们互相配合,就这么活了八百年,世代同名的说法只是掩人耳目而已。” 孤儿震惊的说不出话来,没想到大陆上有这样妖异而违背自然规律的存在,这样的魔法不要也罢,一想到那年轻美丽的皮囊下是老朽的灵魂,真让人不寒而栗。也正因为如此,驿马家才鲜与外人来往吧?毕竟来往人太多,秘密不容易被掩盖。 “列斯达究竟和你是什么关系?”她再问。 “他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母亲是一个非常美丽的零人舞女,所以他本来没有任何继续权。” “他抢了你的?” 问到这儿,阿德斯却不愿意说了,所以孤儿就不再问。事实上,他能对她说这一点点,她已经非常高兴了。她并没有要他解释和爱西之间的关系,是他主动来报告,这样说来,他应该是在乎她的感受的。真是个别扭的男人哪,明明对她有感觉,却硬是假装没有,自欺欺人。 而他地身世。他能对她坦白,就是互相信任,并允许她走进他内心的开始。话说回来,他对她坦白一些以往的事,都是自从他摘掉面巾那天开始的。也许那面巾对他代表着一层隔绝,对谁摘掉了。就可以让那个人面对他的内心。只是她不知道,那个促使他戴上面巾的人又是谁呢? 但还是那句话,不要急,慢慢走近他。 想到这儿,她立即高兴起来。“我地饭怎么还没送到?艾丽这丫头真是越来越不像话,到了热闹的地方一高兴,就把我这个主人忘记了。” 阿德斯听到这里忍不住嘴角一弯,“是我不让她拿吃的给你的,和我一起到下面去吃吧,一个人闷在房间里干什么?” “也好。”孤儿想了想。随即又柳眉倒竖,“你不早说,我都换了衣服了,现在你先出去,我不能这个样子去吃饭。” 孤儿一个人穿那么复杂的衣服,实在折腾了好一会儿,害阿德斯以为她又让人从窗户绑架,差点再度闯进来。而两人一起下楼地时候引起了众人的注目。因为阿德斯改戴了面具,露出嘴巴好吃饭。而孤儿一身淡蓝衣裙,清新得像早上的天空。 食客们都大为赞叹,都为一举能看到四大美人而兴奋,还有人起哄说,既然四大美人都到齐了。不如四人比美好了。两个人比有什么意思。 孤儿对这种提议一笑置之。她向来不喜欢什么选美比赛啦、模特大赛啦,因为感觉那些女孩真的样子差不多。也没什么好比的,再说有点影响女性尊严。 不过她没什么贵族的驾子,倒是赢得了一群人地爱慕目光,气得阿德斯都吃不下东西了。 叫她到楼下来吃饭,只是为了让她别那么郁闷,为了这个,他甚至来到了他最讨厌的热闹地方,现在看来这是个失策,那么男人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让他恨不得挖下这群人的眼睛。 正生闷气的时候,不知听谁喊了一句,“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来了。” 众人一听,都顾不得看美人了,全跑去观察这两个大贵族有什么举动,会不会剑拔弩张,可能不可能当街就为自家的美人和那片沼泽地打起来。 孤儿本来也想上前看看,但却被阿德斯老鹰抓小鸡似的捉到他的卧室去。 “你想干嘛?”孤儿问,心里紧张、害怕、却还有点期待,“可别打歪主意哦。”她知道阿德斯不会对她用强地,但是刚才他显然生了闷气,怪那些男人用爱慕的目光看她,所以开了句玩笑。“是你想歪了。”阿德斯哭笑不得,押着孤儿到窗边,“要看那两个大贵族就从这里看,别去和那些男人挤。有时候我真希望你贵族一点,可惜你地贵族派头只在假装时才能摆出来。” 你是不愿意我接触其他男人吧,还真是喜欢妒忌呀。孤儿想,嘴里却说,“你喜欢我摆贵族作派,我就给你摆呀,别到头来又讨厌我才好。” 阿德斯不和孤儿斗嘴,一指前方,把“伯爵小姐的神眼”递给她,同时掩上了一点窗帘。 孤儿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就见一个长得像阿凡提的人从南向北来,骑着一匹小瘦马,身上的白布衫外套着件格子外套,上面绣了个大大地族徽章,像一个中国古式地笔架,类似于w型,正是文曲家的标志。那这人定然是文曲公爵钱左乐了,可这名字怎么听怎么像“欠揍了”地谐音,人也长得很有喜感,有点点狡猾的劲头,身材比较瘦小。 而另一个人正由北向南去,却是个大胖子,比福临家的阿孟大叔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和“阿凡提”对应着看,简直是一个巴依老爷。这人气色倒是红润,虽然没有阿孟大叔的神气和和蔼,但总体上看应该不是个严厉的人。他身上的族徽像个金色的海锚,看着给人感觉和他的人一样沉甸甸的,正是尊贵家的领主奥西。 这两人是从一南一北而来,眼看着越来越接近了,却没有半点互相问候的样子,到后来就那么擦肩而过,连个照面也没打,更别提交流几句了。不过由此也可看出,这两大家族确实闹得挺僵的,因为换做平时,就算一直征战的敌对家族,表面上的礼仪还是保持着。 料想楼下的众人一定挺失望吧,但相信也会让他们更兴奋,因为这二位公爵大人的表现充分说明了不久后就将开始的选美比赛,会非常精彩激烈。 可是,这二位都长成这样子,他们的女儿和妹妹能有多美呢?每个人心中都有疑问。 “看够了没?”阿德斯见孤儿站在窗边好久了,不禁问道。 “这两个人真的不和到这个地步呀。”孤儿好事的说,“你说是奥西的女儿莉莉获胜,还是钱左乐的妹妹会赢?” “无聊的事,不猜。” “诶,你这人很没有情趣呀,还不如追风家的粉红老头。”孤儿想起那番夸奖的话,虽然知道是故意捧她,但还是有些高兴,“他说:驿马家的爱西太过娇艳轻浮,不够端庄;尊贵家的莉莉美则美矣,可惜装腔作势,令人作呕;文曲家的尼科儿太过柔弱,没有特色;唯有你,我的盈禄伯爵小姐,美得艳而不俗,有智慧有勇气,有本事会赚钱,活泼又风趣,见多识广——哈哈,他夸我哪,你就没夸过。” “无聊,快回去睡觉。”阿德斯又把孤儿押回到她自己的房间,但心里对那个粉红老头儿的话却深以为意,他只是不喜欢孤儿提起追风家,因为追风家有路易。说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 爱西搬过来了 选美大会定于五天后举行,之前的几天,来到黄金城的人进入了集体狂欢之中,逛街、游乐、喝酒成了主要的日常生活行为。到处是人,而第二天早上,孤儿在楼上就听到吵闹声,还以为又有人想出了什么新鲜段子玩乐,到楼下一看,实在气坏了。 是爱西!不知道她本来住在哪里,但她现在正搬进盈禄商队所住的这间客栈。孤儿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也知道爱西同她一样,是花了大价钱和别人换的住处,但她无法阻止。 早知道如此,开一家盈禄连锁客栈多好,那样到任何地方都可以住在自己的店里,还能把讨厌的人挡在门外。对,这件事一定要提上日程,等搜集完魔法石,就立即照办。 可是现在,她只能忍耐着爱西闯进她的生活里。 她站在楼梯上,俯视着一身黑色,但妖娆撩人的爱西,爱西则站在客栈大堂中,一边享受男人的目光巡视,一边挑衅性的看着孤儿。两个女人互不说话,但整个客栈的磁场都变了,简直是火花四溅,就差直接拿着刀硬拼了。 最可恶的事,爱西的房间在阿德斯的隔壁,这让孤儿总有些可怕的联想,脑海中不停出现爱西施展残余魔法,穿墙而过,挤上阿德斯的床。 于是她非要和阿德斯换房间,阿德斯却坚决不肯,闹得孤儿很生气。甚至气得掉了两滴眼泪。而在餐厅里、在浴室、在走廊、在街上、在房门边,只要阿德斯出现,爱西也一定会出现,并且一定会上来打招呼,表现得非常熟稔亲热、甚至谈笑风生,好像四处炫耀他们地过往。 阿德斯虽然和爱西不多说话。也尽量保持距离,但却并没有完全拒绝她,让那个女人总有机可乘,孤儿赶不得、气不得、怨不得,气闷极了。全城的人都很开心。唯独她每天患得患失,气鼓鼓的。 还有一件可怕的事发生在小四四身上,爱西在餐厅里看到英俊健壮的小四四后,立即像闻到了腥味的猫,死命地贴上来,有一次还倚在小四四胸膛上说话。手指在他胸前划呀划的。 厚,这女人真是不要脸透了,可她偏偏拿这种人没有办法。 “你这个奴隶不错哦。”有一次在走廊遇到爱西时,这个女人见左右无人,轻佻的说,“不知道在床上勇猛不勇猛,伯爵小姐放着这样的好货色,只怕是早就尝过了吧?” “你以为人人像你吗?没有男人陪你上床就活不下去?”孤儿冷冷讽刺。 爱西根本不以为意。“是啊,我的床上没有男人。我就是活得不舒服。我从十三岁有了意识,就不能没有男人了,这有什么不可以吗?既然诸神让天下人分为男女,就是为了让他们在一起地。反倒是你,难道不需要男人吗?干脆请诸神封你圣处女得了。”说完还哈哈大笑。 孤儿很想问。**很重要。那心灵呢?**很重要,但爱情呢?但她终于没有问出口。因为爱西这种接近于动物的女人是不懂这些的。或者她不如动物,因为她不单纯,从她那双漂亮如红宝石的眼睛里,孤儿看出了她的算计、阴谋和卑鄙无耻的气息。 忍耐了两天,孤儿终于忍无可忍了,因为阿德斯和小四四虽然并不太理会爱西,但似乎也没有很绝决地拒绝,只有詹姆做得好,完全视爱西为透明,爱西有时和他打招呼,他都能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从她身边走过去不理。 小四四是个忠厚人,不懂拒绝这样会缠人的女人还有情可原,阿德斯的举动就奇怪了,这让孤儿不得不多心,不得不想起爱西曾经是阿德斯情妇的事,一想到他们曾经在床上——就算她理解塔撒大陆的贵族养情妇的习俗,也不禁感到难受。 而第三天的傍晚,当她看到阿德斯在浴室门口和爱西低声交谈,看样子还是说一些私密话地时候,她突然有了捉奸在床的感觉。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澡也不洗了,找店老板弄了一套男装和一件很大地斗篷,随便伪装了一下就跑出了客栈。 这种斗篷的风帽想当深,就是那种不摘下风帽,就算近距离对视也看不到脸的那种。这身打扮很隐秘,却不会引人注目,因为黄金城的人中来了很多不想露出真面目的人,虔诚地修士也会是这种打扮,人们见怪不怪了。 她是在赌气,想让阿德斯找不到她地时候焦急。他应该是会焦急的吧?假如当爱西出现后,他还能想到她地存在。她不理智的想着,找了家看来很低级的小酒馆,走了进去。 她以为酒馆应该很热闹,毕竟在人满为患的黄金城,傍晚时分的酒肆茶寮都是很拥挤的,但这里却只有稀稀落落的几个酒客,其中有两个人做在一起喝酒密语,也穿着她这样的斗篷。可她不想要安静,她想要四周喧嚣嘈杂、人声鼎沸,这样她的心才能躲在一角安静的落泪。 “这么少人?”她咕哝了一句,找了个位子坐下。 或者这小酒馆太破烂、酒也太差了,所以没有人来?但她在城里走了半天,累了,心也疲惫极了,不想再走。假如阿德斯态度明确一点,哪怕吻她一下,她也不至于这样气苦,和旧识说几句话没关系,就算她心里不爽,至少还找得到理由劝自己,会表现得大方一点。可是,他没有发过明确的爱的信号给她,让她怎能安定? “今天广场那边,两大美人在拉票呢,所以大家都跑去了那里。”一个人搭了腔,孤儿这才发现有一个男人就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因为穿着深褐色的粗布衣服、戴着同色软边帽,又一动不动,心情不好的孤儿根本没注意到他,还以为他是一把高背椅子。 看到孤儿望向他,这个很寂寞的人似乎得到了鼓励,抬起屁股走了过来,直接坐到孤儿的对面,害得她一阵后悔。她不想聊天,她只想在一片热闹中不受打扰的安静想心事。 “先生,你觉得哪位小姐最美呢?”他低声道,酒气逼人。 孤儿不禁侧过了头,顺便打量了一下这男人。普通的下层属民装扮,要么就是零人,大约四十来岁了,一头乱草一样的头发,枯黄的面色,配一个酒糟鼻,指甲缝中有黑泥,身上有土和植物的气味,有一根手指还隐隐发绿,应该是个酒鬼,但他不是职业酒鬼,主业应该是园丁。 孤儿不说话,只摇了摇头,因为声音会暴露她是女人的秘密。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原来是朋友 那人好像根本不在乎孤儿说什么,他只是想找个人听他说话而已,所以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起来。 “跟你说吧,我就是尊贵公爵大人家的园丁,所以见过莉莉小姐,可真是个美人哪。”他啧啧赞叹,“不过呢,这美人和花朵一样——你可别小看我,公爵大人家的花草全是我料理,我连公爵府种了多少棵龙眼木,另有多少根白树、多少根苹果树、多少朵骄阳玫瑰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所以对花朵和美女是很有发言权的。” 孤儿点了点头,恨不得他快说完快走。 那人得到“鼓励”,继续道,“美女就像花,虽然也有艳冠群芳的,但基本上各有各的美丽,是不能评定谁最美的。所以这个选美会简直就是个白痴聚会,我根本不会参加,我比——尊贵和文曲两位公爵大人都聪明。他们两个为了谁家人最美和那片破——破沼泽地不断的争来争去,真是吃饱了撑的。其实,奥西大人好色,钱左乐大人喜欢钱,只要钱左乐大人把妹妹尼科儿小姐送给奥西大人当情妇,奥西大人把那片能让钱左乐大人生钱的沼泽地做为聘礼,不就——不就什么都解决了?”他结结巴巴的说。 其实,他说的不无道理,虽然是歪理。可是他的声音越来越大,东张西望的孤儿发现他说到最后几句时,那两个同样穿着大斗篷地人身子一僵。不再低头低声交谈,也停下了手中一杯杯不停灌下的酒,似乎在很注意这个话题。 孤儿连忙伸手阻止那个园丁继续说下去,好在斗篷够大,露不出她的手。她是好意,因为那两个人身份不明。万一是哪位公爵放在民间的探子,只凭这园丁这些大逆不道的话,就可能给下到大牢里,甚至杀头。 “干什么不让我说?”园丁再度压低声音。 他并没有醉,只是让酒精刺激得管不住自己的嘴。此时看孤儿动作紧张,也觉得自己可能说了太多地错话,万一给探子听去,可不是要杀头吗? 孤儿静默不语,仔细听了听,然后从衣袋中拿出两枚金币。把另一只手藏在袖子内,沾了酒水在桌子上写字,只几个字,意思是让这个人尽快离开黄金城。她不想这人因为几句话就倒大霉,发了善心,觉得他爱护花草,也应该是个不坏的人, 现在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那两个人不是普通人了。因为她刚才运用了一下魔法,上回在司文家的地牢中用过。每当这个时候,她就能听到很远以外的人低语。 她听到那个背影瘦小的人恼羞成怒地道,“奥西,你这个园丁真该死,立即叫人抓走他。另一个身躯庞大的人则说。“老钱等一等。看他还说什么,然后等选美会结束再宰了他。现在动手多不吉利,我女儿和你妹妹就要比美了呀。” 这两个人竟然是尊贵公爵奥西和文曲公爵钱左乐! 他们为什么到这个低级酒馆来?还穿成这个样子?似乎是不想被人认出。再说,他们两个不是连招呼也不打的死对头吗?为什么现在说话的语气那么亲热,好像是多年好友一样。还有,现在他们的妹妹和女儿正在拉票,他们不去帮忙,跑到这地方来干什么? 她闻到了阴谋的味道,决定继续往下听,万一是对众人不利地,能救人也好。就算救不了,也不能让盈禄家的人吃了亏。 她担心这个园丁不识字,这样她就不得不多费口舌,但当她的金币和这几个字被那园丁看到时,他立即露出惊讶中带点惊恐的神色,没有立即拿钱,而是看了孤儿一眼,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询问的意思明确,然后又看了看那两个同样穿斗篷的人。 还不错,不仅识字,脑子转得也快!孤儿想着,偷偷指指那两个人,再指指园丁,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那园丁吓得脸都白了,更衬得鼻子红得发亮。 于是孤儿又指指那两个金币,再一挥衣袖,园丁就全明白了。他发愣了几秒,然后迅速地拿起那两个金币,什么也没说的就走了。但孤儿看到了他地眼神,那是对救命恩人最大的感激,不过他机灵,知道不能给孤儿惹事,所以没有当场行礼什么的。 这两个金币,够他低调用一年的了,应该能逃出黄金城,到别处去生活。 做了善事,又知道了那两个人是两大公爵,孤儿暂时忘记了爱西和阿德斯带给她的不快,打算继续偷听下去。而奥西和钱左乐见那园丁走了,就接着刚才地话题说。 他们知道酒馆中到处有爱搭讪地人,那个同样穿斗篷的,看举止肯定不是和那园丁一伙,当然不怎么在意。奥西公爵在园丁走时还半侧过身看了他一眼,以确定其相貌,好方便选美大会结束后修理这个在背后对贵族出言不逊地人。 但愿那个园丁能跑掉吧! 只听奥西叹了口气道,“你我好友多年,可是为了家族,不得不在人前表现出敌对的样子。想当年我们小时候,一起在沼泽地里抓蜥蜴时多快乐啊,现在见面聊天喝酒都得偷偷摸摸,好像是探子或者是偷情的男女,还得到这种破地方来,这酒,***真难喝,完全是涮锅水。” 钱左乐笑道,“我带了金色葡萄酒,分别装在两个小酒壶里,打算一会儿给你喝的,让你的舌头受尽虐待后再来点好的,既然你受不住了,现在给你吧。”他虽然笑着,听起来也有点苦涩。 “给我给我!早不拿出来,我有好东西垫底才忍得了这些破烂玩意。”奥西说着,拿过钱左乐递过来的巴掌大小酒壶,一通猛灌。 孤儿惊讶的偷听这些话,那是相当的意外。不过她恨自己太笨,刚才在客栈时为什么没想到要施展魔法来偷听阿德斯和爱西谈话?果然女人恋爱时智商为零啊。现在对着这两大公爵,她又聪明起来了。 “唉,真为了什么倒也罢了,只因为女人家谁美和一块沼泽地就争来争去,真不值得。要不是家中封臣和长老们闹个没完没了,我也不全做得了主,早就把那块地送给你了,我留着屁个用也没有。”奥西又叹了口气。 钱左乐显得也很无奈,“可不是?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王八蛋提起的选美,这事现在闹得这么大,只怕不能善了,不管咱们谁输谁赢,结果都不可能好。想找个人把这局解了吧,一是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二是那些家族的贵族们其实就是想让我们斗得两败俱伤的,不火上浇油就不错了,怎么会来帮忙?咱们又不能主动开口找,真是人调解,真是有苦说不出,现在我真怕那个选美大会开始。“诸神在上,让时间停在现在吧。”奥西嚷了一句。 孤儿抚了一下耳朵,给奥西的声音震到了。不过听了他们这番对话,她心里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 攀谈 听奥西和钱左乐又聊了一会儿,基本上就是互相吐苦水的事,孤儿慢慢走了过去。 “两位公爵大人,我可以加入你们的聊天吗?”她站在两人背后说。 她的声音很轻,但却给这两个人极大的震撼,一起猛的扭过头来。钱左乐的帽子都甩掉了,虽然他连忙又拉好,但孤儿看得清楚,正是那张阿凡提似的脸。 “小姐是谁?”奥西粗鲁的问。 孤儿见酒保没有注意这边,把风帽往后拉了一点,露出她那标志性的东方精致面孔来。奥西和钱左乐大吃一惊,差不多同时惊道,“盈禄伯爵小姐?” “两位公爵大人好。”她略施一礼,优雅端庄、仪态万方。 奥西和钱左乐看样子口水都要流出来了,果然那园丁没有说错,这两人一好色、一爱财,而孤儿代表着财与色的集合,难怪他们是这副样子。 “亲爱的伯爵小姐,您是这样高贵的人儿,怎么能来这种地方?”奥西低声道,“伯爵小姐驾临我们黄金城,为什么不来公爵府呢?说起来,这可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您一定要给我一个招待的机会。请问,您现在下榻在哪里?还是——您才进城,那快请跟我来。”他说着就伸出手,只要孤儿的手搭上,就带她回公爵府,表现得热情过分。 “非常感谢您。尊贵公爵大人,但是您一定正为选美之事忙碌,我改日再打扰好了。”孤儿不着痕迹地婉拒。 “可是伯爵小姐是如何知道我们二人的身份呢?”一边的钱左乐突然问。 此言一出,奥西也向她望来,毕竟他们都穿着长斗篷,如果不摘下风帽。是不会有人认出的。 对这个问题,孤儿刚才考虑过答案,是想说奥西在那个园丁离开的时候侧过了身,不小心露出了风帽下的脸,而前几天她见过奥西公爵大人地面貌。所以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这解释虽然勉强,但却是唯一的,因为人不可能每分每秒都注意到自己的行为,她这样说,就算这两人半信半疑,却也没办法拆穿。 可此时。她看到奥西的胳膊不小心露在了斗篷外面,一只胖胖的手上戴着一个打造成尊贵家标志地金戒指,黄澄澄、极耀眼、而且很巨大,十足暴露了他的身份,所以抬了抬下巴示意。 奥西循着她的示意一看,立即像触电一样缩回了手。 一边的钱左乐叹了口气,意思是说,“早说让你把所有暴露身份的饰物全去掉。你就是一直嫌摘来戴去的麻烦,现在可好。暴露身份了吧?” 奥西动作很小地拍了拍肚子,又扯了扯衣服,意思是:“就我这体型,下回要穿个更大的斗篷,一定要特别订制一个才行。” 他俩这动作自以为能掩人耳目。但因为孤儿早听出他们的身份。所以全部入了眼。她只感觉好笑,这样好的朋友却要要装成敌对的样子。就连见个面也要偷摸、伪装和隐藏,想想也怪可怜的。 “我这样——我是说暴露身份,有多久了?”奥西问。 “放心,只在那个胡说八道的人走后才被我无意中看到,之前您一直隐藏得巧妙,而我甚至不知道这位就是文曲公爵大人。”孤儿想尽量早结束这个话题,于是道,“我要感谢他,不然还没有机会和两位公爵大人喝酒聊天呢?怎么?我打扰到二位研究家国大事了吗?” “没有,没有。”两人差不多同时应答。 “那想必是为了选美之事而私下会晤喽?”她小小刺探一下,“那我更要先告退了,还请两位公爵大人原谅我这番冒失,打断了重要商谈。要不,改天再拜见二位大人吧,反正我离开黄金城后还会到文曲家的领地去。” “请伯爵小姐不要这样说,能见到您,也是我们地荣幸。”钱左乐接过话来,隔着风帽黑暗的阴影,孤儿都看得到他地小眼睛闪烁着贼光。 据那名园丁所说,他是爱财之人,想必是以为孤儿到文曲家的百草园去,是为了生意之事,所以忍不住兴奋吧? “您不在黄金城多待些日子了?”奥西问,“您接掌盈禄家七年,这可是头一回来,不能这么快就走呀。” 孤儿故意叹了口气,“不瞒两位公爵大人,我这次出行,生意之事为小,主要是想拜会九大家族的领主大人,增进一下我们盈禄家与各大家族之间的联系,为此还特意准备了厚礼,没想到进贵城后遇到了这样的盛会。只是我这个人一向不喜欢热闹,今天上街就是想独自一人逛逛黄金城,体会一下尊贵家族地风土人情,可惜到处是人,只好躲进这里。不过,想来这也是诸神给予地机会,让我遇到两位大人,不至空手而回。这样吧,奥西公爵大人,您派个人到我住的小店,让我有机会送上礼物,等下回黄金城清静了,我再回来拜会。” 她说话时语气懊恼,奥西和钱左乐颇感意外,因为之前任何人说起选美地事都是兴致勃勃的。 “您不喜欢这个选美会吗?”钱左乐问道,然后恍然大悟的说,“哦,是了,伯爵小姐也是四大美人之一,但我们并无冒犯之意,也不是说伯爵小姐没有我妹妹和奥西的女儿美,只是为了藉此解决两家的争端,不要连年争斗,让属民免于战乱之苦。” “两位公爵大人真是慈悲,我坚信诸神一定会保佑您们的。”孤儿笑道,抓住机会把话题导到自己预设的轨道上,“只是请恕我直言,我认为这样的方法并不能解决问题,无论结果如何,也是两败俱伤之局。” 此话一出,奥西和钱左乐立即对视一眼,心下都是一紧,说不出高兴还是怀疑。虽然双方都不能看到对方的眼睛和表情,但两人从小到大秘密做朋友,对彼此之间的肢体语言已经相当熟悉和默契了。 “怎么讲?”两人几乎同时问。 孤儿故意愣了一下,之后笑道,“唉,这只是我一个女人家的胡说八道罢了,两位公爵大人不要放在心上。我看我还是先离开吧,怕一会儿人多起来,街上挤得很。” “请留步,伯爵小姐,倒要听听您的高见呢。既然见了面,我自然尊您为我们家族最高贵的客人、最真诚的朋友,您应当知无不言呀。”奥西挪动庞大的身躯站起来,就差没上来拉着孤儿的手了。 孤儿就等这句话了,但还是假装犹豫了一下才说,“不知我说的对不对,假如说错了,两位公爵大人不在怪罪我才行。” 那两人当然赌咒发誓说绝不会怪罪,于是孤儿带他们到小酒馆最不为人注意的角落去,还叫了不少劣质啤酒,免得酒保总想过来推荐酒品。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出现曙光 “之前我也有耳闻,尊贵和文曲两家为了中间沼泽地一事一直不很愉快,而且两家的族民为自己的家族出了一位美人而感到骄傲,因此争斗不止。正因为如此,二位大人才要办选美会。”三人到了此处,都把风帽向后拉了一点,好方便看清各人的脸色。 “两位大人也许是为族为民的好意,可是这样一来,输的一方会遭到本族人的埋怨,而赢的一方难免受到更深的憎恨,这对两家的和解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那依伯爵小姐之意呢?”奥西问。 “那自然是取消选美大会。”孤儿继续把两位公爵往沟里带,“只要您们订下契约,沼泽地为双方所有,开发和使用权全归文曲家,毕竟那片沼泽最大的用处是生长着无数珍贵的草药,气候又适合种植同品种的。文曲家即为医药世家,这对他们来讲当然最为有用。而尊贵家的人更熟悉矿石,硬要取回沼泽地,就不能发挥那些好草药的作用,只会白白浪费,这不仅是金钱的损失,而且还是糟蹋了诸神给予世人的礼物,会遭到报应的。当然了,文曲家不能白用使用那片沼泽地,每年要支付一定的金钱给尊贵家,这样尊贵家的封臣和长老也说不出什么了。甚至,文曲公爵大人可以每年额外给尊贵家一些药品,我听说开矿铸币经常会有人受伤。这样一举两得。双方都得到了最大地利益,却也不伤和气,联手合作,岂不是好?” 一番话说得奥西和钱左乐目瞪口呆,其实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但两家一直较着劲。都没有想到这方法,况且他们不经商,不懂这么浅显的利益之道,现在简直感到在黑暗中看到了光明一样,而且是唯一的光明。 “伯爵小姐真是聪慧无比!”钱左乐拍马屁道。“可是这主意虽好,但举办选美大会的消息已经放出去好久了,现在这么多人来观赛,哪能取消!这样一来,我们文曲爱和尊贵家哪还有信用和荣誉可言?” “这倒也是。”孤儿故意皱着眉头,似乎苦思了一番才道。“其实这选美会还是可以继续办的,只是在人选中再加上几人,这样一来,奖品就不得不改变,因为你们不可能把那片沼泽地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给予尊贵和文曲家族之外的人,这样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奥西和钱左乐再次目瞪口呆,对孤儿的佩服简直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 奥西不禁俯下身子道。“唉,伯爵小姐快教我要怎么做吧。实话对您说。我和钱左乐都对选美一事大为后悔,可是却不能阻止,也找不到有份量的人来斡旋。现在既然诸神把您送到我们身边,您一定就是我们的救星,以您地身份面言也绝对当得起调解人。这事怎么了结。兔得出现最坏的结果,可全靠伯爵小姐您了。倘若这事能善了。我愿意宣布盈禄家是我们尊贵家的朋友,我想文曲公爵大人也会如此。”说着瞄了一眼钱左乐。 钱左乐本来有点责怪奥西的鲁莽,不该直接对外坦承他们的烦恼,可又一想,还有两天选美会就要开始了,这也确实是火烧眉毛,再顾不得保守秘密了,因此郑重点头道,“那当然,盈禄家自然也是我们文曲家的朋友。伯爵小姐,您善良得好像天使,不为了我和奥西,也会为了两大家族地人民着想的。” 孤儿点了点头,她的主意当然是一举三得的,即能解了奥西和钱左乐之困,能彻底了断尊贵家和文曲家的争端,还能达到她的目的,她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出这么好地主意,连她自己都佩服自己。 “我可以为您们双方充当调解人,盈禄家虽然势小力微,毕竟也是十大家族之一。”孤儿大方的说,“至于选美,既然取消不了,就干脆办得更加隆重。之前大家都说尊贵家和文曲家地选美是因两家之间因私斗而引起的,恕我直言,听起来真是小气子气,失了二位的气度,而增加人数就会使选美会变为一桩雅事了。” “那增加什么人才好呢?要知道参选人必须配得让我妹妹和奥西女儿莉莉的身份。”钱左乐目光闪闪的看着孤儿,心里其实早有了想法,但狡猾地不说。 这时候,孤儿为什么不显得大方点?显得帮得忙更大,牺牲更多呢? 所以她叹了口气,对奥西和钱左乐道,“贵妹和贵女虽然也是贵族小姐,毕竟没有继承爵位,我却是正宗地盈禄家领主。蒙大陆上各位的抬爱,把我称为四大美人之一,但我却是不敢当地,而且论身份,我参选是不恰当的行为。但是——为了解两位公爵大人之危,如今也顾不得这许多了。好吧,选美之事算我一个。”她咬着牙说,这倒不是假装,而是真的在很为难的情况下豁出去了。 “真的为难伯爵小姐了,我和钱左乐会永远记得您的支持和帮助。”为了能轻松而彻底的解决这件让他和钱左乐头疼的事,奥西大为高兴,“放心,这绝不会损害您的半分高贵,只能证明您的心灵和外貌一样美丽。” 孤儿点头微笑,心里却对这夸奖不以为意,只道,“也是诸神眷顾,其实,四大美人的最后一位小姐也到了黄金城,尊贵公爵大人不如请她也参加,这样一来,来观赛的众人就更没话说了。”说着,把爱西的地址告诉了这二人。 奥西一听,眼睛顿时发亮。 爱西花名在外,他却一直没见到,说不定这次可以借机好好联络一下“感情”哪!想到这儿,他忙不迭的点头道,“嗯,嗯,这样一来,这种私决之事变成了雅事不说,我们和文曲家也好订下契约了。但是——奖品怎么办?”他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是很难办。”钱左乐也皱眉,“这种奖品要配得上四大美人,还得不能跌了我们文曲家和奥西的尊贵家面子,但这东西也不能太有实际的价值——唉,实在难选的很哪!” 孤儿垂下头,怕给这两人看到她兴奋的眼神,平静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倒有个建议,也不知道恰当不恰当。” 她压抑情绪的过程,在奥西和钱左乐眼中看来似乎是在苦思,而她似乎再三犹豫后才说,“塔撒大陆原本是魔法大陆,在四系魔法消失后,各大家族还有魔法石做为图腾辈辈流传。我想,如果那魔法石在二位大人手里的话,就会是非常好的奖品。反正魔法已经消失,那石头留在手里根本没有用处,但它却是家族象征和图腾,绝对拿得出手。我觉得这是最有意义,且不用浪费一点金钱的最佳奖品。” 钱左乐一听不要钱,立即就答应了,奥西在犹豫了一下后也答应了。而孤儿则高兴得差点跳起来,两块魔法石啊,就这样一下子现出了曙光!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 壮阳药 她是不喜欢选美会的,不喜欢被台下的男人指指点点,品头论足,可为了魔法石也只好豁出去了。再者,也是因为那个爱西,因为阿德斯的态度,她有了争胜之心。虽然明白美是无法衡量和比较的,而且爱西那种风情可能会博得更多男人的喜爱和选票,但她却很想在爱西最得意的事上压倒她,给她最大的打击。 这想法幼稚吗?残酷吗?她不能判断。究竟这么做有什么意义,阿德斯又会如何反应?她不知道。但她就是想这么做!何况这还能让她得到魔法石。 “还要提醒两位大人一句。”她对同样兴奋却不必掩饰的奥西和钱左乐说,“选美会毕竟是一件雅事,如果只选出一位优胜者,其他美人没有奖品,会伤了女士们的心,两位这样绅士,一定不愿意这件事发生。所以我建议,除了优胜奖以外,再设三个单独的奖项,比如最佳气质、最佳人缘、最佳才华奖,这样皆大欢喜,不是更好吗?” 这都是地球上选美弄出的玩意儿,现在她随口说来,奥西和钱左乐却感觉这提议简直太妙了。二人高兴之下,坚持要互相以朋友间的礼仪相处,彼此间直呼名子就好。 他们又把选美程序大致对孤儿讲了一遍,征求意见,孤儿随便提了几条,他们都觉得特别好,所以差不多是全盘接受。 兴奋之下。他们也顾得这酒有多劣质了,灌了一杯又一杯下去,在酒精地作用下,话也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奥西呀,这事如果真能这样办成,我每年除了给你一定的沼泽地使用金、另赠送一批药品处。还私下给你点我秘制的圣药。”他说得暧昧,因为人瘦小,那件斗篷的大风帽脱掉了一半,露出一张因酒醉而红扑扑的小脸来,神色猥琐。正是男人之间提到女人和**时会有的模样。 “告诉你哦,很有壮阳功效。”他用很低地声音说,显得很神秘,“这可是千金买不到的呀。” “我不需要壮阳。”奥西吹嘘着。 “我知道,但这可以让你夜御数女而不倒,非常神奇。”钱左乐说得露骨起来。 孤儿只觉得坐在这里尴尬无比。想要走却找不到机会告别,正不知所措的时候,钱左乐突然一把拉住她的斗篷边,不怀好意的笑道,“伯爵小姐,我也送你几副药吧。” “我不要!我要那个干什么?”孤儿涨红了脸,嘴里这样说着,却不知为什么想起阿德斯。还有他们那次在福临家地厨房差点就做了的那件事。 当时他那热情有力的模样,不但一点也不冷漠。反而让她这此道中雏鸟都知道,他绝对绝对绝对不需要壮阳药。 “唉,伯爵小姐是女人,当然用不到这种药。”钱左乐笑得真是goingdown(够淫荡),“不过嘛。伯爵小姐要有中意的男人。想要把他——咳咳——您贩卖大陆上最好的奴隶,也知道贵族小姐和夫人们的某些爱好。对吧?万一他要是不从——”他吞吞吐吐,“此诱药名为欲火焚身不做死,有两重意思,一是不做就死,二是不做到死不算完。跟你说啊,伯爵小姐,这药我自己才有十副,打算留着高价卖那些深闺贵妇们,今天你帮了我和奥西这么大地忙,我就免费送你一副。但是,请伯爵小姐在四处做生意时,给你留心点大主顾就是了。” 他说得好慷慨,孤儿却感觉脸上像烧了火。这个阿凡提,很精明嘛,送了东西还要回报。可是她需要这种东西吗?难道她对于阿德斯来魅力不足?笑话!一定自己就能引得他欲火难耐。 不过,那个爱西——似乎更诱人。 想到儿,拒绝的话梗着喉咙说不出来。难道她的心里也存下了某种念头,如果最后阿德斯不开窍,就用此种手段?真卑鄙、真淫荡啊!孤儿你怎么这样?她骂自己,可是心灵和身体却在这一刻如此渴望着那个人。 “那么我也送一件礼物给你吧。”奥西说,“不能落在老钱的后面。伯爵小姐想要什么?” 孤儿此时正想着阿德斯,听奥西这么问,突然想起他那片肩甲自被她收缴后就没有补上,而尊贵家富有矿山,听说出产一种黑金,很少有人能见到,以这种金属做出的盔甲轻盈却极为坚固,比精灵家的盔甲还好,于是道,“盛情难却,那就送我一副黑金盔甲吧。” 奥西嘿嘿笑了起来,“伯爵小姐真识货,不愧是大陆第一商家,好,我就送你一副黑金盔甲。不知未来盔甲的主人是什么样的身材?” 孤儿正要描述一下阿德斯地身材情况,就听到身后传来咚的一声响,酒店地破木门被撞开了,地面上滚过一缕粉红色的线,直到这“线”撞在孤儿的脚下才停。 “什么东西?”奥西差点跳起来。 “我的宠物小猪。”孤儿在看清了脚边的东西后,无奈地答。 可是——它跑来干什么? 这疑惑才在心里一形成,门边就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见阿德斯目不斜视地走了过来,看起来有点生气。他一边走一边扔给酒保一个银币,是赔偿踢破门的费用,然后上前一把拉着孤 “放开我!” “回去。“不要!” 阿德斯没再继续废话,一下就把孤儿扛上肩头,不理孤儿地抗议,抬脚就往门外走。 奥西和钱左乐本来被这意外和满身酷烈气质的蒙面男人吓着了,根本没能反应。就见伯爵小姐像是被绑架似了,一边挣扎一边指着猪骂,“你这个卖主求荣的,就你能闻到我的味道找到我是不是?谁叫你带人来找我的?你是他的宠物还是——啊,你放开我!”话没说完就惊叫一声,因为阿德斯打了她的屁股一下。 “就这么不管,不太好意思吧?”奥西说,“尤其我还是城主。” 钱左乐一笑,“我就说贵族小姐们就算没嫁人,也有自己的男人吧。刚才的大高个儿一定是伯爵小姐的情人,不然哪敢扛了就走,你别多管闲事了。没看到吗?那男的因为人伯爵小姐和我们两个男人喝酒,气得差不多要死掉了,他那么高大强壮,发起疯来,可不管你是不是贵族,是不是领主。他那样的,是你打得过,还是我打得过?” 奥西一想也对,“倒不知道这位文雅的小姐喜好这一口儿,居然找个蒙面男,早知道我也蒙面了,说不定这小美人就喜欢我呢。”要说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 安心 他们两个在这里评论不止,又是商谈选美会的细节,那边孤儿一路就那么被阿德斯扛到了旅店中。开始时,孤儿还挣扎,后来干脆挂在他身上不动了,心里也有一点点甜蜜,毕竟他是找她来了,还聪明的会利用小猪。 到了客栈,迎面就遇到了爱西。她惊讶的看着阿德斯扛着孤儿,立即上前,想问问是怎么回事。她认识阿德斯这么多年了,从没见他让谁在他身上过,不管是背、抱、趴、还是扛。 盈禄家的女人不是死了吗?或者自己上街让人侵犯了也好,最近黄金城的人杂得很,诸神保佑。 “麻烦闪开。”而她还没靠近阿德斯身边,阿德斯就毫不客气的挡开她,扛着孤儿到楼上去了。 爱西怒火中烧,因为阿德斯居然这样对她,让她如此尴尬。而那个女人显然没事,在她走过去的一瞬间,她看到那女人一双气乎乎的黑眼睛,精神着呢! 而孤儿根本没注意到爱西,一直被阿德斯扛到了他的房间,然后给扔到床上。 “你要干嘛?”孤儿立即坐起来。 “为什么私自跑出去?”阿德斯有点生气的样子。 “什么叫私自,难道我不是自由的吗?”孤儿也生气了。他这是什么态度! “现在黄金城人多且杂,你一个人出行不安全。难道你不知道吗?”阿德斯扯掉面巾,“如果你在我视线之外,遇到点什么事,我来不及——” “自从来到这儿,我什么时候在你视线之内了?”孤儿吼了一句,泪水迅速涌上眼眶。“自从爱西出现以后,你地视线里就没有我了,那我在哪里还不都一样?” 阿德斯愣了,他并不知道她会那么介意,但是他得打听驿马家现在的情况。所以多说了几句话。任何时候,她都在他的视线里,从没有疏忽过。今天他甚至看到她气鼓鼓的从浴室回房间,但是他正和爱西说到关键处,没想到她气得出走,而且是从后门。 发现她不见了。他差点急疯了。那个暗中对付她的人没有找到,那个神勇广大的男巫没有被杀死,她身边潜伏着太多危机,没有他给她挡,她一个人绝对应付不来。 “你在我视线里。”沉默半晌,他只说出这一句话,但每个字都很认真,让孤儿无法不相信。 “对不起。”她垂下头。“或者你觉得我不够配合你,觉得我是自己要惹麻烦。可是我——其实不过是妒忌罢了。因为我晚认识了你八百年,我和你没有过往,没有介入过你地生活,我甚至不知道你是谁!也许平时这感觉并不明显,可是爱西出现了。她熟悉你的一切。这让我觉得离你很遥远,觉得从来没和你亲近过。觉得你是我心里的一片空白。你明白吗?你知道这多难受吗?” 这番话,每个字都冲击着阿德斯的心,让他又感动又震撼。在他看来,只是和一个以前认识的人说几句话罢了,没想到在孤儿心中却有这么复杂地情绪。是的,他以前迷恋过爱西,但却没有过真爱,在她做出那些背叛他的事后,他对她只剩下厌恶了,但做为一名骑士,不必跟这种人计较就是。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驿马家。”他慢慢开口,“你也知道和我驿马家的关系,而列斯达不是个好人。我找爱西说话,只是为了探听一下驿马家的情况而已。” 真地吗?一定是真的!阿德斯不擅长说谎,也没有必要骗她。可是就算知道他办的是正事,她心里还是不舒服。 “那为什么不换房间?” “她有残留魔法,除了起死回生之术,还会别的普通攻击术。你住在她隔壁,我如何安 “可我也没办法安心呀。”她说出心里的感受,“因为你从没给我做过任何暗示,从没有对我说过一句,你对我的感觉是什么样的,自从爱西出现,你甚至没有吻我一下!”她冲口而出。 然后,她呆住了,没想到怎么说出这个。而就在沉默数秒后,她的身子给捞了起来,阿德斯抱紧她地腰,重重吻下,不留任何一丝余地和疑惑。 孤儿只感觉他的唇灼热而难耐,带着强烈探寻和焦渴地味道,似乎想念她很久似的。她几乎本能的攀紧他的宽阔肩膀,接纳他、反应他、纠缠他,和他唇舌追逐,片刻不分。 他的吻狂热霸道,猛然地爆发中掺杂着强烈地渴望,似乎要把她的身子按进他地身体里,再也不放开了。一时之间,房间内的除了喘息声和衣服摩擦的声音,什么也没有。 “阿德斯。”门外有人喊。 是那个讨厌的爱西,而阿德斯本来意乱情迷的,被打扰到后立即一僵,身体的热度虽然没降,但吻却停止了。只是——还没有放开孤儿。 正热烈的时候给情敌打扰,孤儿恼火死了。她觉得爱西是故意,于是示威似的咬着阿德斯的唇不放。两人不理会门外不停的呼唤声和敲门声,轻柔细致的吻着,到后来孤儿感觉心跳得异常厉害,似乎比那个辣吻还要动情。 “这下安心了?”阿德斯直起身子,声音暗哑到不成语调。 他忍得很辛苦。这点孤儿看得出来,可她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忍耐?也许他不想轻易表达更深的爱意,毕竟他们的感情还没有说清楚。更也许,这是一种疼爱,他心结还没有打开,所以他强迫自己不要冒犯她。 好吧,她也不是急色鬼,是想要和他天长地久的。她等,等他忍耐不了,决定不顾一切的时候。对这个,她不太有把握,他没说过爱她,虽然从身体的反应上来看是爱的,但他不说那个字。 这一刻,她突然很想要钱左乐的那种诱药:欲火焚身不做死。 “我回房间,你一会儿过来找我,我有话和你说。”孤儿轻声道。她看两个人僵着,还因为刚才那个热烈的吻而尴尬,而且阿德斯背着身子,似乎有某些身体上的不自在,所以决定先离开一下。 走到门边,就听见阿德斯、阿德斯的叫声又近了,于是故意伸手弄乱头发,把衣襟也打开一点,同时命令道,“不许你叫她进房间,不然我找你麻烦。” 阿德斯哭笑不得,又觉得她的举止可爱死了,直恨不得再把捉到怀里,却见她示威似的开门出去,几乎是哼着歌回到对面自己的房间。 只是,爱西看到这一切会怎么做?当着他的面,她绝不敢动孤儿,但是就怕她把这事告诉列斯达,而后者绝对会把这当做他的弱点,充分利用。事情开始脱离他所掌控的范围了,可是,他居然不后悔。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 同意嘛 “有什么事?”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阿德斯才整理好心情,就来到孤儿的房间。 孤儿已经换了舒适的新衣服,一头黑发柔顺的披在肩头,别有一番温柔风韵,让阿德斯看得心动。 “你表现不错,任爱西叫了半天门,也没让她进。”孤儿为这件事很高兴,笑靥如花。刚才她在出了阿德斯的房门时,故意装出一副激情过后的样子给爱西看,回到房间后照镜子一看,她的脸颊确实是红红的,而且嘴唇艳丽而微肿,正是热烈接吻后的样子。 这,还不气死那个臭女巫?!哈哈。 “你怎么知道要利用小猪找我啊?”她笑眯眯的问,感觉阿德斯就是穿件普通的白衬衣和棕色马裤也帅得冒泡,那张脸的五官如此深刻有型,是女人看了就要尖叫的,就连他右脸上的伤疤也那么好看,代表着一个男人的勇敢和沧桑。 “因为你每回丢了,都是它找到你。”阿德斯的回答那么直接,有时候做事凭直觉的人就是能最快达到目的。 “聪明。”孤儿夸了一句,起身拉阿德斯和她一起并排坐在沙发上,“你知道当时你找到我时,和我一起喝酒的两个男人是谁吗?” 一听这个,阿德斯就有点怒。 这女人,随便往外跑,还到那么低级的酒馆去和男人喝酒。就不怕出事吗?她到底有没有哪怕一点点安全意识,在大陆上混了七年,她这样子还能保着小命真是奇迹。 孤儿看阿德斯一脸戾气,不禁感到好笑。原来他也知道妒忌地滋味?看来以后要让他多吃点,免得他生闲心,去和别的女人搭讪。但是现在情况有变,还是说正事要紧。于是把遇到奥西和钱左乐。以及和他们做的约定说了一遍。 “这不行。”阿德斯一听就反对。 她也去选美,不是有好多男人要上上下下的打量她吗?他不能允许。 “不只我,爱西也会去哦。这回是四大美人一起选,我想一会儿奥西就会来请爱西了。” “我不管她,但你不能去。”阿德斯恼火的道,“因为——那太引人注目。我是说那比较容易招来危险,魔法石的事情,我们可以再想办法。” 看着他万年不变的酷烈表情中出现了焦虑,听到说起话来永远冷漠简短地他开始支吾急切,孤儿心里又得意又甜蜜,脸上也不禁微笑起来,“我已经答应了奥西和钱左乐啊,再说这不仅是石头地问题,还有家族间的联合。” “联合?”他嗤之以鼻,“联盟是最脆弱的东西。那就是和平时期让人安心的一张废纸,灾难临头,立即分崩瓦解。” “你说的倒是。”孤儿不和他硬碰硬的辩论。那样会伤感情地,“不过我们行商之人的诚信是非常重要的,我既然已经答应,就不能反悔。我打听过了,这次的选美在程序上是比较文雅的。我保证在比外貌时不出风头。这样可好?而且我这么做有三个好处。第一,取得魔法石。” “你可能拿不到。”阿德斯插嘴。 孤儿立即嘟起嘴。“你是说我不够美吗?” “不是。”阿德斯连忙解释,“你在我——在我们心里是最美丽的,但这是在尊贵公爵的地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你不一定会赢。” “你是说黑幕啊。”孤儿笑道,“这个不怕,我打听过选美的程序,还提了不少建议,我可能在一项上不太突出,被人黑掉,但我综合实力强啊,几项加起来,得第一就行了。不过我只知道程序,题目可并不知道,不算作弊哦。好吧,就算我得不到第一好了,但我记得你手下有个人在做佣兵前是一个特别有名的盗贼?” “乔治。” “对,就是乔治。我听他们有一次开玩笑地时候说过,只要乔治惦记上的东西,就一定会到手。”孤儿早就有了算计,“就算最后我输了,乔治也可以去偷获胜者。那魔法石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丢了,优胜者也不会太追究。所以这魔法石不管选美比赛结局如何,一定会到我手。你明白了吧?关键不是我能不能把魔法石当奖品带回去,而是得想办法让魔法石现身,这样咱们就能弄到手,而且人不知、鬼不觉地。但其实,我心里还是想赢,至少不能让爱西赢。我现在这样虚荣,你要负上全部的责任。” 她前面说得头头是道,一本正经,后面加上这样一句,显得不伦不类。阿德斯本来一直皱着眉的,听到这儿时不禁莞尔,尤其明白她是妒忌爱西对他亲近,心里感觉热热的。 可是,他还是不想让她抛头露面。他想要她的美丽,只有他一个人看到。 这念头一出,他吓了一跳,还没理清心里再想些什么,只听孤儿又道,“这第二个好处嘛就是结盟,虽然你看不起,不过这对盈禄家是很重要地。第三个好处就是,如果有人真地针对我,就有可能在这个场合对我下手。” “原来你知道。”阿德斯故意冷淡一点,可是孤儿不以为意。 “我当然知道,我还要以自身做饵,引出那个人来。”她坏坏一笑,“有你在,我一定不会有事,那个暗箭伤人的混蛋如果动手,肯定会死得很惨。而如果他不动手,就证明他了解你、他怕你,我们以后调查就从这两点入手,虽然笼统,但也缩小了不少范围。你看,这一举三得地好事多么难得,如果我不抓住机会就是傻瓜了。” “你的意思,我是傻瓜吗?”阿德斯歪过头。 “是啊,可是我喜欢傻 一句话,就这么自然的说了出来,连孤儿自己也感觉莫名其妙。可说就说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于是她直视阿德斯的眼睛,看到他眸色渐深,似乎有千言万语,可惜她不能读懂。 “我还是不同意。”他哑着嗓子说正事。 “同意嘛。”撒娇。 “不同意!”拒绝腐蚀。 “同意嘛。”继续撒娇,还采用了上次的扭股糖策略,缠在他身上。 “不同意!”仍然拒绝,可给她缠得心火上升。 “同意嘛。” “不同意!” 很久,这个游戏就在两句相同的话之间不断重复,直到阿德斯再也受不了她的刺激,差不多是逃回自己的房间。说.跪地认罪。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 比赛的规则 第二天一早,奥西派了最高使节来客栈,邀请爱西参加一天后的选美大会。 爱西本就虚荣,听说孤儿也参加了,就有了和莉莉、尼科儿和孤儿的竞争之心,所以貌似高贵的推辞几句后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盈禄商队的成员听说孤儿也要参赛,也都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有了参与感和倾向性,这样看比赛会投入很多。只有小四四略有些担心孤儿的安全,但也被孤儿说服了。 阿德斯很郁闷,但是昨晚被孤儿磨的答应了下来,虽然心里还是万分不乐意,也不好反悔。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很难拒绝她的请求,总是被磨啊磨啊的就答应了下来。 或者从两人第一次见面就埋下了今后他处处落下风的种子,他总是被她绕啊绕的,不知不觉的进入她行动的轨道。 他沉默的置身于安静的角落中,望着她、观察着她、守护着她,看她和众人解释自己的决定,看她和艾丽研究穿哪套衣服,看她研究早上被送来的比赛规则。那些规则早一天被送到各参赛美女手中,以给她们时间准备,城中也到处贴了告示。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不管他愿不愿意,选美活动正式开始了。 比赛分为四部分,有的部分还有分项。 第一部分自然是比美貌,这是赞美活动最基础地部分。比穿舞会礼服、普通衣服和毛发皮肤三项。比舞会礼服时主要是看气质、身段;比普通衣服是看素颜,五官的底子;比皮肤毛发是请几位贵妇人近距离观察头发和牙齿并触摸皮肤做为品评。这让孤儿感觉是在相马,当然她是做为马来被相。她很不喜欢这一部分的第三个项目,可既然奥西和钱左乐定下这样的题目,她也只好服从。 第二部分是比才艺和厨艺两项,因为美女也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才艺比赛自然是唱歌跳舞。或者朗诵什么的。做菜就简单了。美女们要亲自下厨,然后在现场随机抽取观赛的人,当场品尝,做出判断。 第三部分是比智慧,美女嘛,当然美貌与智慧并重才更上档次。每个美女都要出一道题。争取难倒另外三方,然而另三位中谁能解答,就会加分。然后赛会再出一道公共题,看谁能以最快最好的办法解决。 第四部分是比机巧,这一关是要自由发挥地,看谁做出东西更新鲜、奇特,能让观赛者更开心,感受到节日地快乐。 这些比赛中,每一小项都评出四个等级分,第一名十分。第二名八分,第三名六分、第四名四分。有四个票箱,大多数以票数来决定名次。有的项目是专门的裁判来判断,最后总分相加,最高者即为优胜。 “我一定会赢的。”当孤儿和一大票人分析研究了规则后,回到走廊时,迎面就遇到了爱西。“你根本不配美人之称。” 孤儿一笑。根本不在意。所谓女为悦己者容,爱西永远不会明白这个道理。只要阿德斯觉得她美,别人如何看她,她一点也不在乎。 “可是你永远不能赢得阿德斯了。”她反击,“不管你多美,认识了他有多久,但是你错过了他。错过的东西永远不会再回头,你如果够聪明,就应该明白这一点。” 这话似乎对爱西打击很大,她的嘴唇瞬间失去了血色,那愤恨地眼神似乎要把孤儿搅成碎片才快意,“你以为你可以得到他吗?你对他了解多少,我的伯爵小姐。当你得知他的身份,他的往事,说不定比我跑得还快。你知道他——” 她说到这儿,突然不说了,看着孤儿很认真倾听的样子,冷笑道,“我真想看你知道真相后的样子。” 孤儿抬起下巴,“不管他有什么样的身世,我也坚信他值得我爱。而你,既然千方百计想重回他的怀抱,不就证明他是个难得的男人吗?” 爱西气得语结,孤儿心里甭提多痛快了。短兵相接,大获全胜,那滋味真是甜美,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阿德斯那么喜欢胜利。她拐过走廊,来到阿德斯房门前,敲了一下就进去了,发现他还在做他那唯一的娱乐活动——擦剑。 “我正要去找你。”他放下疾风剑说。 孤儿很高兴他没有指责她随便乱闯,现在地他似乎已经习惯她经常闯入了。习惯是个可怕的东西,以后她还要他习惯身边有她。 “什么事?”她笑得甜蜜,让他的心暖和。 “我同意了你参加选美,你也答应我几个条件。”他用心力气让自己严肃起态度,“不然你地安全我不负责。” 又来这一手,一点新鲜的词都没有。不过他一本正经的样子还怪可爱的,算了,就答应他吧,想来他也翻腾不出新花样。 看孤儿点头,阿德斯认真的道,“在黄金城期间,你地所有行动必须向我报行,去哪里之前也要征得我地同意,如果我不答应,你就什么也不能做。就这三条。” 这是很苛刻的条件吗?平时她不也是什么事都和他商量吗?好吧,她偶尔一、两次不配合,但那也是他不好造成地。不过——不计较那些了,也不能总是自己胜利,男人还是需要一点虚假胜利的想像的。第二天,正式的选美比赛开始了,因为是比舞会礼服裙,所以是在晚上进行的。 比赛的擂台就设在中心广场上,同追风家的比武会一样,贵族们在最好的位置有专门的坐席,为了安全起见,还有全副武装的尊贵家族兵保护。几道路障和围栏后,就是普通人的观赛地,那边没有座位,大家随意三五成群的站在一起,两侧就投票处了。 票是边角圆润的小金属片,都是尊贵家冶炼时留下的特殊残品,每个人花一个铜钱就可以领十枚,比赛中按项目分别投给自己喜欢的美女,因为有的项目不是由观众投票,而是由专门的裁判来决定,所以多出的金属片可以自由处置,在某项比赛中重复投给某位美女,或者分投两位美女,再或者拿回家当纪念。 当然了,选美会规定一个人只能买一次金属片,如果发现有人重复购买并投给其中一名美女,这美女是会被取消资格的。 对于这项规定没什么科技监管手段,靠的是街上遍布的密探和每个人的诚实。但塔撒大陆的人比地球上的讲信誉的多,买票刷票投自己,或者陷害他人的情况基本上可以说不会出现的。 但比赛规则比较简单,计票却复杂了,一项比赛就得占用一天时间,其实比赛的时间倒不是很长,主要是计票太麻烦了。为了公平,奥西还请了其他家族的贵族和高级修士参加。 “我就在贵宾席上,你不要怕。”孤儿在擂台后换装时,阿德斯在门外说了一句,“詹姆和你的奴隶塞克会一直潜伏在你身边陪着,你是绝对安全的。” 孤儿“嗯”了一声,听到他脚步声走远,莫名其妙的有些紧张,其实她不在意结果,但是很想在阿德斯心中最为美丽。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 阿德斯的表态 第一天比的是舞会礼服,孤儿选的是一件白色单肩带的篷裙,式样简单,但裙身上缀满了小朵的粉红色花蕾,做工非常考究,正好搭配脚上的粉红色丝缎高跟鞋。这件衣服有点像现代的婚纱裙,能最好的表现出她东方式的、比塔撒大陆女人都更苗条纤细的腰身、小巧漂亮的肩窝和丰满但不过度的上围。 “大当家,您真漂亮呀。”艾丽帮孤儿打扮完,赞叹道,“如果不评您是最美的人,他们一定都瞎了眼睛。” 孤儿一笑,“每个人审美不同,不必太在意的,不过嘛,女人要靠衣服来提升姿色的,我这条裙子担保她们没人会有。” “可不是嘛,我们盈禄家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艾丽骄傲的说着,不知从何时起,盈禄族人开始为自己的身份感到自豪了。她麻利的把孤儿的黑发盘成一个漂亮的发式,再插上珍珠发簪,戴上珍珠项链和耳扣,再赞叹道,“您比世界上最美丽的珍珠还美丽。” 她说得真诚,孤儿心中还是很感动的。而等一切收拾停当,就听到门外传来一阵鼓声,这意味着选美大会正式开始了。 孤儿深吸了一口气,在打扮得干净清爽的艾丽陪同下,走到了擂台的后通道,在那里遇到了其他三位美女。 爱西大概是因为顾忌着祭司的身份。还是一身黑纱长裙。不过,真地是“纱裙”,外面罩着一层黑纱长袍,中间一层挑了金线的短衣短裙,里面是黑段的内衣,层叠装扮,件件透明。如果灯光打过来。和没穿区别不大,好在她三点保护得还不错,算不上隐形全**。 钱左乐的妹妹尼科儿是个身材娇小的美女,一头丰厚的棕色长发,五官精巧美丽,有一双温柔的灰色眼睛。她今天穿地是墨绿色长裙。从妆容到举止神态,似乎都受过严格地训练,像是完美的芭比妹妹。在几个人的互相打量中,她似乎不敢和人对视,看样子是个性格软弱的人。 奥西的女儿莉莉就不一样了,头发是蓬松的小卷,颜色就像尊贵家出产地黄金。她的体态有些丰满高挑,一双碧蓝的眼睛很有些威严感,长得非常美,但有点盛气凌人。她穿着火红的长裙。应该说非常夺目。 几个女人互相打量,衡量对方的份量和可能对自己造成的威胁,各自含笑对别人点头致意。然后鱼贯走到前台去。 莉莉做为尊贵公爵的女儿,自然第一个出场,才一走出去就赢得了满堂彩和无数的口哨与尖叫声。毕竟外族的人来的再多,这里也是尊贵家地领地,虽然对他们族人的投票人数做了登记和限制。但有多少人观赛并不禁止。所以这份东道主之利的声威是被她夺去了。 第二个人是钱左乐地妹妹尼科尔,她较之莉莉是两种不同风味的美丽与气质。而且因为尊贵家和文曲家相邻,来捧场的本族人也不少,因此也获得了如雷的掌声。 “您请吧伯爵小姐,假如我先上场,就再没有人会看你一眼,这多伤自尊哪。”爱西说,语带嘲笑。 孤儿不理会她,因为感觉先上后上没什么关系,所以也不多话,抬步就走,结果爱西又抢上一步,挤得她差点摔倒。 她大怒,爱西却留下长串恶意的娇笑,走上了擂台。 火把地光芒和月光飘洒下来,爱西地神秘性感的半透明黑衣惊世骇俗,她那肉感白嫩地波霸兼箩霸体形隐隐约约在黑纱下显现,勾住了大部分男人的眼睛,以至于她上场后有一阵子没有掌声响起,但那就像雷鸣前的停顿,接下来她获得了最热烈的欢迎,那些男人们都没仔细看她的脸,就已经为她的身体迷醉。 塔撒大陆并不是个风气特别开放的地方,所以她这样的穿着绝对最吸引人的眼球,特别是她女祭司的身份,让她带着宗教的气息,更是勾人**。 观赛的男人们把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以至于孤儿出场时鲜有人注意,甚至可以说完全被忽略,于是精心打扮的孤儿就在稀落的掌声中尴尬的站在那里,像是珠宝下的丝绒衬垫。 孤儿感觉相当难堪,忽然认为参赛是个错误,为什么要站在这儿接受众人的品头论呢?这太让人受不了了。她挫败的想着,耳朵里的嗡嗡声大得充塞了她的全部意识。而擂台下的人越多,她越觉得整个世界非常空旷,天地间只有她悬浮着,没人注意到她,连近在身边的那个美人也仿佛相隔好远。 她仿佛被世界隔绝了起来,有强烈的被抛弃感。台下涌动的全是人头,一瞬间她突然感到害怕,本以为很平常的亮相,没想到却有如此可怕的感觉。 也许她还是在意结果的,特别是她不想在阿德斯的面前败在爱西的脚下。本来以为自己看得开的,其实根本做不到,她的心还是不安定,就算有那个**的吻也不行。他只要不说爱她,不告诉她那些他内心深处最隐密的过去,她就是不能踏实。 原以为她可以做到大方而耐心,结果她发现做到这一点真的很难。因为输给爱西,竟然是一件如此无法忍受的事。而现在她一出场就输了,性感果然是无敌的武器。 阿德斯、阿德斯、阿德斯- 孤儿习惯性的遇到不顺利就寻找那个男人的影子,可是他说就在贵宾席上,为什么找不到? “我就说过,只要我上场,就再没你争夺的份儿了。”正发愣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爱西的声音,一抬眼又看到她嘲讽和鄙视的笑容。 台下的人看到两大美人低声耳语,还以为美女间感情有多好,不禁发出赞叹之声,谁知道孤儿是正在被打击。 是啊,没的争了。可是阿德斯—— 孤儿的眼睛继续搜寻,但却根本不能聚集,直到一声清亮而绵长的口哨声响起。那哨声如此熟悉,某人每回呼唤大黑马霜雪都是以这种方式。藉由着这点提示,她终于在贵宾席上看到了阿德斯。 他那样高大静穆,在人群中如此显眼,如此容易被找到,刚才她为什么看不到? “美丽的伯爵小姐,我所有的票和我所有的忠诚都将属于您。”他沉着笃定的喊了一句,居然在一片嘈杂中清晰的传到了擂台上。 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孤儿笑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 算了,不能想 她可以被所有人骂长得丑,只要他说她美丽就足够了。她的心豁然开朗,只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她的郁闷和难堪就一扫而空。她患得患失的心情,也在他的一声口哨和一句话之后,完全消失了。他觉得她最美,她还需要什么呢?往下好好比,输赢没关系,魔法石?用偷的好了。 她微笑着,那么灿烂美丽,那么自信平静,还有点满不在乎,渐渐吸引了原本牢牢被牵在爱西身上的目光,慢慢有人开始赞叹起她纯洁柔美的形象来,并越来越多。 而她心情愉快之下,接下来在台上走几步、亮亮相、摆几个pose就轻松简单多了,而且每当她往台下望去,一定可以看到阿德斯的眼神落在她身上。两人一个台上,一个台下,虽然无语,但眉目传情,那一番柔情蜜意,除了爱西,没有人看到。 这一场比赛,确切的说亮想赛很快就过去了,下了擂台后的孤儿非常开心,一直催促艾丽给她找外套,还一个劲儿的问阿德斯大人到了没有。 艾丽本来是个外表精明,实际上很迟钝的人,但再怎么迟钝,现在也看出点什么来了。她虽然更喜欢路易公爵,但阿德斯大人英勇救大当家的情况也看在眼里,而大当家明显是爱上了阿德斯大人,所以不禁调侃道,“您不要急啊,您这么美丽,阿德斯大人会觉得等待是值得地。” 其实阿德斯也是这样认为的。但他有点责怪当初詹姆找的客栈不好,因为距离广场太近,他和孤儿同行的路才只有那一点点长。想一起出去散步,城里的人又太多了,不安全,实在辜负了这样的好月色。 结果不出所料,在这一项比赛中。爱西得了第一。莉莉因为有东道主之利以微弱劣势得到第二,尼科尔第三,孤儿排到四大美人之末。其实后来倒向孤儿的票不少,她东方式地温雅纯真,还有那华美地衣服和高贵的气质吸引了一大批人的注意,但爱西实在太有风情了。在投票者多为男性的比赛中,她实在占有太大的优势。 盈禄商队的人都愤愤不平,有几个佣兵甚至想去闹事,但当他们看到祭司小姐和伯爵小姐地态度时又感到奇怪,因为得了第一的人黑口黑面,分数垫底的人却看来非常快乐,容光焕发。 “伯爵小姐真是有风度啊。”詹姆在吃早饭时大拍马屁,“虽然那么不公平,但伯爵小姐荣辱不惊、看谈输赢,这才是最高贵的气质。” 孤儿笑而不语。看来谦虚高雅,实则是心虚。大概只有阿德斯知道当时她在擂台上有多么沮丧、多么在意和挣扎吧,只是因为他的鼓励。她才能对结果根本无所谓。 转过天下午的比赛是普通服装,并且不能化妆,在这一场比赛中,文曲家的尼科尔以近乎完美的五官和毫无错处的贵族举止而得到了第一名,孤儿穿着白底小碎花的裙子。像一个清新可爱地渔女一样得到了第二名。第三名是尊贵家的莉莉,在昨晚大出风头。却因在普通服饰比赛中穿着保守黑衣而失了风采的爱西仅列第四。 “穿上衣服地话,你就不行了吧?”孤儿在擂台后的走廊中很不厚道的说。 “你也不是第一,我们往后走着瞧吧!”爱西撂下狠话。 她红色眼睛中的恨意,还是让孤儿有点不寒而栗的,但她知道阿德斯就在附近,所以那恐惧感一闪而逝,“真不明白,她才穿上衣服就已经水准下降了,比起脑力来还能强到哪里去呢?”孤儿自言自语,虽然阿德斯目前有极其明确地倾向性,但还是觉得能打败爱西是一件很爽地事。 前两场结束,倒是文曲家的尼科尔以十六分暂居榜首,莉莉和爱西同为十四分,位列第二,孤儿拿到最少地十二分,所以还是垫底。 不过大家看她还是满不在乎,也放下了心。当天晚上,钱左乐大为高兴,亲自来拜会了盈禄伯爵小姐,把许诺给她的诱药也带来了。 “您的妹妹真是美丽。”孤儿寒暄着,示意艾丽把钱左乐手中捧的小木盒拿过来,感觉钱左乐目光暧昧,孤儿不禁有点脸红,只得掩饰道,“寻找买家的事,我会帮您留意的。” “谢谢伯爵小姐。”钱左乐很乖觉,“但我相信伯爵小姐才是大陆第一美女,在后面的其他比赛中一定会遥遥领先的。” “我倒是要预祝尼科尔小姐能得到冠军呢。”孤儿和钱左乐说着客套话,心里却盼着他快走,倒不是她想要立即试用诱药,而是实在和他没什么话说。 好在钱左乐很识趣,待了一会儿就走了。 “他来干什么?”钱左乐一走,阿德斯就跑来问。 他实在不喜欢有男人经常出现在孤儿身边,她和她那两个保镖已经够亲近了,现在还有男人来大献殷勤,简直太过份了。尤其这两天要选美,天天有那么多男人注视着她,让他恨不得把所有男人的眼珠子都挖出来,气不打一处来,当初同意她参加,真是个绝大的错误。 而他虽然外表还保持着平静,但那气鼓鼓的神色并没有逃脱孤儿的眼睛。看他为自己吃不相干的飞醋,孤儿很恶劣的感到开心。她在一点一滴的证明,他是在意她的,喜欢她的,甚至可以猜测,他是爱她的。只是她不能确定这爱有多深刻。 “他只是送我个礼物,拜托我以后帮他找些卖草药的门路。”孤儿半真半假的道,只有她只知道那礼物是什么,“钱左乐公爵大人爱钱,可是他的家族不会经商,所以是很穷的,我打算把草药生意也做起来。” “没见过你这么爱钱的女人。”阿德斯望着孤儿,看她脸蛋儿红扑扑的,眼睛中像有波光闪动,赶紧别过头去,生怕现在就冲过去吻她。最近也不知怎么,他胸中的那团火越烧越烈,他几乎控制不住了,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盈禄家的那个外表像天使,内心有恶魔的女人。 接下来的比赛是比皮肤和头发,在这一项比赛中,观赛者是不能投票的,也不会公开进行,只由几名贵妇近距离接触四位美女,最后做出判断。 阿德斯最反感这场比赛,虽然裁判是女的,但一想到孤儿的身体被摸来摸去,他就有点怒火中烧,而且还想起在福临家的厨房之夜。他记得很清楚,孤儿的皮肤光滑细嫩,在很近的距离上,脸上也看不到毛孔,更不用说那温暖的—— 算了,不能想!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爱西在第一场比赛中赢得了大部分男人的心,相反的,她失去了所有女人的心,所以这场比赛严格来说对她是不公平的。孤儿冷眼旁观,发觉爱西的皮肤应该非常好的,虽然没有东方人的细腻,但胜在光滑有弹性,而且饱满,但那几名贵妇厌恶她的作风,一开始就存了偏见,齐刷刷了给了她最低分,倒是孤儿取走了优胜,尼科尔因为丰厚的秀发被评为第二,莉莉因为黄金城的气候和空气不是很好而使皮肤略显粗糙,结果得到了第三。 这一场结束,孤儿终于不在垫底了,而是和莉莉、尼科尔同积二十二分,并列第一,以十八分垫底的,是对自己的美貌不可一视的爱西。 至此,外貌的评比已经结束,进入到了第二阶段才艺和厨艺的比赛阶段。 在才艺比赛中,莉莉唱了一道歌,尼科尔是弹奏了一种类似于竖琴的乐器,不得不说,两位美女的才艺非常好,简直算得上是艺术家水平了,莉莉的歌喉清脆动人,有如天籁之声,而尼科儿的琴音优雅流畅,动人心魄,连一群粗鄙的佣兵都听得如痴如醉。 但最特别的,当属爱西跳的舞。那类似是一种祭祀时跳的舞蹈,舞姿极为伸展柔媚,而她跳得极为引诱挑逗,那对诸神的祈祷,简直像是在邀欢,能把这种舞蹈跳成像钢管舞一样。不得不说爱西真地非常有能力。其实凭心而论,爱西就是天生的性感尤物,身段性感而不失柔美,很懂得用肢体语言取悦自己和男人,也怪不得男人为她着迷。 比赛到这儿,最后出场的孤儿根本不对结果抱有任何期望,因为她唱歌跳舞都不行。不像莉莉和尼科尔那样受过严格的训练。让她跳钢管舞更是要了她的命,动作难度不说,她绝不敢当着这么多的男人跳。 也许以后可以学一学,为阿德斯跳倒是可以的,特别是看到爱西今天跳舞地样子,如果她能学会一半。估计引诱她时就用不到钱左乐地诱药了。 想到这儿,她吓了自己一跳。 什么时候,她动了念头要**阿德斯了?那个药真的要用吗?她为什么变得如此淫荡不矜持啊!但不得不说,她妒忌爱西的性感,相信其他女人也是一样。其实骨子里,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性感无敌,只是有的女人只想在一个人面前如此。 比如她,只想为了阿德斯。 “我打算朗诵一首爱情诗,不是我写的,但我非常喜欢。”她站在台上。虽然不能直接表白,但希望他能听懂。而她没抱期望观众会喜欢,毕竟男人们观战选美会是为了美人。哪有男人是为了听诗歌而来。 她穿着别致的绿色夏装,式样简单,裁剪合体,可爱苗条得像春天山坡上地青草,区别于另三位美女的艳丽和华贵。她的眼睛扫了一下台下阿德斯的位置。念出了那首在现代地球很有名的诗人泰戈尔的诗——《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痛彻心脾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彼此相爱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而是明知道真爱无敌 却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 不是树与树的距离 而是同根生长的树枝却无法在风中相依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树枝无法相依 而是相互了望的星星却没有交汇地轨迹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是星星之间的轨迹 而是纵然轨迹交汇却在转瞬间无处寻觅 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是瞬间便无处寻觅 而是尚未相遇便注定无法相聚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是鱼与飞鸟的距离一个在天 一个却深潜海底 孤儿饱含深情的念着这首忧伤但又深情的诗。台下有一瞬间的寂静无声,而她自己。泪水已经蕴满眼眶。从没想过对这首诗这样有感触的,今天当众读起来,和阿德斯在一起的一幕一幕都重现在了心头。 那样的压抑、试探、至今无法表达的情感,那些猜测和隐约的心痛,似乎完全合了此诗的意境,让她心酸。阿德斯那琢磨不透的心,何时才能给她一个确定的答案。他的身世和过去,就好像是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她很怕,到最后她和阿德斯就会这样,不管有多么相爱,也不能说出口,不能实现。 哗—— 不知道是谁先开始,掌声四起。孤儿没料到一首动人的诗,加上朗诵者真切的感情,居然有这样的动人效果,就连那些只是为了来看美女的各家族下层属民,也深受感动,毫不吝啬的把掌声和代表投票的小金属片全给了孤儿。 此刻,站在擂台下的她望向总是会寻找的那个方向,看到他站在那一动不动,四目交投。就在这嘈杂混乱地广场上缠绵不止。而隔得这么远,她应该看不到他的眼神的,可她却感觉到了他的一丝极温柔的痛楚,明明相对着,却有离别的感觉似的,让她恨不得立即跳下台,死死拉着他地手。 她不要与他之间阻隔着那世界上最远地距离。不要那个洒着细雪的黑暗梦境成为现实!绝不! 意外的。这一场她大获全胜,莉莉以美丽的歌喉得到了第二,爱西的舞蹈第三,尼科尔的琴虽然也弹得极好,但太过中规中矩,因此只得第四。 接下来就是厨艺地比赛。 说起来惭愧得很。孤儿在地球时都是小独在照顾,在塔撒大陆时,家中有专门的厨师,所以厨艺并不精湛。但是她因为最近和福临家的厨师学过烤蜂蜜蛋糕,在地球的一个月也认真练习过,所以水平相当不错,而且发挥稳定。 不过厨艺这个东西有个人口味的问题,除非专业的美食家,否则这种评判也没有绝对的公平。所以这场比赛在乱哄哄的争吵中结束。最后莉莉做的蘑菇炖肉符合大多数尊贵家人的口味而得到第一、尼科尔地奶油汤第二、爱西的薰鹿肉得到第三、孤儿的蜂蜜蛋糕再度垫底,好在她死赖活挨地在那些从观众中抽取的临时评判员嘴里抢救下了一小角蛋糕。打算拿回去给阿德斯吃。 到此为止,这场选美会已经进行了一半,尊贵家的莉莉以四十分高居榜道。其实是三十六分的孤儿和三十四分的尼科尔,风头最劲地爱西是最后一名,只得三十分。 按照提前定好地规则,选美会休赛一周,她让美女们准备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黄金城则进投入狂欢期。奥西宣布在此期间食物和酒都是半价,于是众人沸腾。 不过孤儿却做着别一番打算。 爱西自信满满。结果却暂时落后,她应该知道自己地斤两,在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中未必能赢。那她失望之下,说不定会纠缠阿德斯。虽然孤儿坚信阿德斯不是乱来的人,但是也难免提心吊胆。要是爱西那样的大美女脱光了躺在床上,对男人实在太考验了。而且她是祭司,有魔法,就算同样有残余魔法的阿德斯不会被她算计,但万一她也有类似钱左乐所有的诱药怎么办? 所以为今之计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为了保住自己还没开放的脆弱爱情之花,她选择可耻的逃掉。 一周的时间,足够两人相处的了,她再带上一大票人打掩护,集体行动应该可以让他放松,青山绿水更能让他不那么戒备。她要化被动为主动,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和他谈谈人生啊,理想啊什么的。 “因为文曲公爵大人也出现在了黄金城,我们也已经见过面,讨论过盈禄家和文曲家要做友好朋友的事情,所以,我下一步不打算去官方拜访了,反正正事已经办完了。这次正好有一周的休赛期,我打算轻骑到文曲家的领地去游玩一番,不知你们中有谁愿意留在城中参加狂欢,有谁愿意和我一起去旅行呢?”在盈禄商队的第一次全员大会上,孤儿宣布,而且很民主的要求表决。 大家对她出人意表的行为已经习惯了,除了表示惊喜外,都认真的考虑和讨论了一番,然后做出了决定,大约有三分之二的人愿意留在城里狂欢,其余的表示愿意去旅行。 这个数字正合孤儿之意,于是在相互约定了责任和义务后,孤儿一行十二人在第二天早上天还没亮、也就是爱西还没起床的时候就出了黄金城,直奔文曲家的百草园而去。 同行的有詹姆、小三三、小四四和艾丽,还有六名精锐佣兵。 “你没有让我表决。”路上,阿德斯似乎有点不满。 “你是我的贴身保镖啊,自然我到哪里,你就要到哪里,没有发言权的。”孤儿开玩笑说,“你别忘记了自己另一重身份,你是我挖出来的,按照塔撒大陆的惯例,你属于我,你是我的奴隶。”说完策马就跑,生怕被抓回来打。 可是阿德斯没有动,因为回想起两人见面的第一天。奇怪的,当时的愤怒感已经完全消失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 百草园 百草园是一个风景秀丽的地方,看起来好像是中国的江南水乡,远远望去,远山青黛,天际苍茫,入目之处都是深深浅浅的白、黑、灰三色,被薄薄一层雾气晕染着慢慢化开,连空气似乎都是清幽的。 而当太阳完全升起的时候,大片大片的绿意才扑面而来,中间夹杂着鸟语花香,虽然没有精灵家族的“仙气”,却也是人间美景,怪不得文曲家族是医药世家,也只有待在这样安详宁静,与世无争的地方,才能孕育出灵秀的花朵植物和珍贵的草药吧。 从尊贵家到文曲家,他们走了不到两天,在进入那边有争议的沼泽的时候,雇了一个住在边境的零人为他们带路,免得误入沼泽中比较危险的地带。沼泽是扁圆型,横穿的距离短,所以很快就穿过了。当他们看到文曲家领地的都城百草园时,感觉之前wx 穿越沼泽所承受的一切泥泞痛苦和一天多的骑马劳累都是值得的。 “真***漂亮呀!比待在黄金城喝酒睡女人舒服多了。”一名佣兵深吸了一口气,很惬意的说。 众人互相对视,无不微笑,虽然那佣兵在一位贵族小姐面前说粗话是极不恰当的,但他的心情大家都理解。有时候,在大自然中欣赏美景,要远比在一个嘈杂的城堡中饮酒作乐畅快得多,只是大多数的人们不愿意离开那种熟悉的环境,懒得换个地方罢了。 “大当家,我们是不是找个地方先歇半天,今天早上天没亮就出发了。”小三三道。 因为那个零人说太阳一升起,沼泽中会蒸发出一些水雾,虽然没有素,但气味非常难闻,所以他们差不多半夜就拔营出发了。之前孤儿还以为这种地方要白天才能行走。万一有个毒虫毒蛇或者隐形泥潭那样的陷阱也好防备,但那零人说只要找对了路,黑夜并不可怕,变化无常的天气和暴晒才是最致命的。 “好吧,你和塞克去前面探探路,大家先找到地方先休息一下,下午再逛逛百草园。”孤儿吩咐。然后回头看看阿德斯,“你说呢。” 阿德斯只点了点头。 于是一行人慢慢前行,欣赏着路边的天然美景。不久,小三三就骑马跑回来,说前面已经订好了客栈。大家直接过去就行。 “他们态度如何?”孤儿问。 小三三咧嘴一笑,“非常之友善,听到咱们是盈禄家的人,总有人跑过来问我们经商之法,他们想把名贵花草和药品卖到外面去。却一直没什么门路,有时还被商人骗过,自己运输损耗又太多。听说咱们盈禄家经营有道,都想学习一下呢。”孤儿刚想说,以后在这边办个经销站好了,就听阿德斯问,“安全吗?” 小三三用力点头,“我们前后左右都看了,是一个很安全很干净的地方,客栈是空心树建成地。四周铺的路也是,走过的时候吱呀吱呀响,如果有人接近,咱们就算睡在客栈里也立即会知道。而客栈两侧是大片草地,视野良好。敌人很难潜伏,万一有事离开时也容易分散。老板是一对夫妇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不像是坏人。” 阿德斯认真听着,之后点点头,道,“那就去吧,但不要掉以轻心。” 众人应了一声,随小三三到那家客栈而去。 所谓空心树,是百草园的特产,其实就是中国的竹子,但不知道和竹子有什么习性不一样,反正外表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他们住的是竹楼,在这温暖和煦天气中,住在别致地竹楼里,还真有一番不一样的意境和风味。 虽然孤儿没有明确自己的身份,但店主一家看那些手下对她如此恭敬,再加上她标志般的东方面孔,也立即知道她是盈禄家的伯爵小姐,很殷勤地招待她。 孤儿吃了点文曲家口味清爽的饭菜,打听了一下百草园哪里风景最好,然后被艾丽侍候着回房休息。她发现店里的羽毛床和枕头还真是很舒适的,更觉得自己的决定英明无比。待在嘈杂地黄金城有什么好,寄情于青山绿水多畅快啊,而且还能顺道办一点事。 “阿德斯大人呢?”她问。 “就住在隔壁。”艾丽笑道,“才几分钟不见,大当家就想念阿德斯大人了?”之前在灰堡,艾丽是不会这么和孤儿说话的,谨遵着主仆之礼,可与孤儿在旅行**同面对各种困境后,慢慢就亲热起来。想一想,小三三、四四也是这么和她从奴隶与奴隶主的关系,变成了生死与共地伙伴。 “塞克和布鲁斯呢?”她没有接下艾丽的话茬,因为有点点羞涩。基本上,她的脸皮儿还是比较薄的。 “住在对面,另一边的隔壁是詹姆大人。”艾丽道,“自从上回在司文家的事以后,阿德斯大人很紧张、很小心您呢。” “他是怕我不给他雇佣金的尾款。”她没良心的说着,以掩饰感情地真相。说完,再也不理多嘴的艾丽,躺在床上混乱的想着阿德斯和一些商业上的事。 她是打算在百草园内建立一个淘宝经销站,把文曲家的草药生意做起来,之前还没这个想法,但当店主夫妇一个劲打听那些自由贸易城邦时,她动了这个念头。要说以前是因为和文曲家没来往,不方便设立经销站,现在可是非常好地互利机会,等再见到钱左乐时,一定要和他谈一下这件事。 有他这个领主保驾护航,运输方面会方便很多。当然不能从沼泽这边走,应该从百草园南侧的大片平原通行,听说那是文曲家封臣地地盘,必须打着钱左乐的旗号才能平安无事。 可是和阿德斯的关系要怎么办呢?她感觉两人之间就隔着一层窗户纸,就看谁来捅破了。她从来在感情上是个被动的人,可现在她不动,阿德斯也不动,两人就徘徊在进一步交往的门口。她动了主动的念头,但却又不敢,生怕阿德斯没有准备好,她太快了,他就跟不上了,甚至还会离开。 人家谈恋爱,她也谈恋爱,为什么她那么难呢?有爱也说不出口,就像无法燃烧的火种,一直闷在心里。要怎么办?耐心等还是采用休克疗法,直接问个明白? 她犹豫着,第一次体会了什么叫柔肠百转,不过她太累了,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梦乡,直到中午的时候,一行人被老板娘叫起来吃午饭。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 野马谷 “你们文曲家有没有把空心树劈成又窄又薄的树条来卖的呀?”孤儿问。其实,她问的是就竹篾类的东西。 店老板想了一下,点头道,“我们文曲家好多人用那个来编制树床,伯爵小姐是想要一张树床吗?” 孤儿微笑摇头,“不,但是我需要一些这样的原材料,当然如果能更薄更软更韧就更好了,如果你能替我买到,我会出高价。但这不是大宗的生意,只是我自己想要一些,数量嘛,大约能编半张床那么多的就够了。至于商业上的事,我会和你们领主钱左乐公爵大人商量,不必着急。” 那老板听到这番话,立即心花怒放,指天发誓为孤儿办到这些事。 等他走后,小三三率先好奇的问道,“大当家,您要那些树条干什么?” 孤儿一脸天机不泄露的样子,“我以后留着有用,你就看着吧,包管你会感到神奇的。” 她越这样说,其他人越是好奇,可惜也不能逼问她,偷瞄一下阿德斯大人,看他不动如山的坐在那儿,面具上泛着寒光,沉默的吃着东西,打算撺掇他来问孤儿的话也不敢说出来了。 孤儿有点得意,因为没人猜得出那些东西的用处,那可是中国人的智慧结晶啊。之前她非要到文曲家的百草园来,除了要躲避爱西对阿德斯的纠缠,外加顺便旅行外,还是想弄这些原材料,虽然她从没来过百草园,但却听吟游诗人唱过这里的风土人情,现在到此一游,发现果然传说中的所谓空心树就是竹子。哈哈,诸神保佑。如果没有这些竹篾,她还不知道下面要怎么办呢! 饭后,大家商量着要先去哪儿里游玩。 “刚才店老板不是说了,在百草园城堡外有一个野马谷,咱们去那边看看呗。”一个佣兵出主意。 “你就是恨不得自己能抓到一匹好马才好。”另一个佣兵道,“但是文曲家的人说了,那些马是不能带出山谷的。否则会破坏他们的安宁好运。再说了,野马谷只是文曲家的男孩成年后考验胆量地地方,可见那马有多难驯,倘若你摔得屁股开花,可没人背你。”说着哈哈大笑。其余人也笑。 那人不以为意,也笑道,“老子就是喜欢马,驯不了看看也成啊。” 詹姆咳了一声,道。“都注意点,别说粗话,这里有两位女士。其实一位还是高贵的伯爵小姐。”说着瞄了孤儿一眼,又瞄了阿德斯一眼,见前者笑盈盈的,可爱得要命,后者一直沉默着喝着一盏茶,也比较和蔼,心情跟着大好。 “不是说百草园中有个镜子湖非常美吗?据说运气好的话会遇到白衣姑娘,那可是天神的女儿哦。”他挤了一下眼睛。立即有几个人附和着要去。 其实他们未必相信有这位天神的女儿存在,不过凑凑热闹罢了……他们过惯了刀口上舔血的日子,和平地时候总是力图过得畅情适意,最大限度的得到快乐。 “我可听说野马谷的四面山峰最高,可以把这里的美景一览无余哦。”小三三也参与讨论。同时伸手肘一碰小四四,“你说呢。塞克,你一定喜欢,平时你不总是跑到灰堡的最高处看海吗?” “听小姐地吧。”小四四沉声道,看来没什么兴致。 孤儿见众人看向自己,想了想道,“今天还是随意游玩一番吧,反正我打算在这里待三天儿,先不急着到风景最好的地方去,毕竟别人说不如自己看,我们先四处转转,百草园也不大,然后再决定明天早上从哪里玩起。这样好吗?” 众人本来鸡一嘴、鸭子一嘴的没个准主意,现在听孤儿一说,立即哄然答应,吃过饭就各自准备去了。 午后的阳光非常热烈,但因为此地绿化特别好,空气倒没有太炙热的感觉。大家都轻装上阵,当然为了谨慎起见,武器都还携带着。他们地行李本就不多,除了把贵重物品平均起来背着外,其余的就丢在客栈里。 孤儿穿着月白色骑马装和平底绑带凉鞋,头上戴着一顶大大的墨西哥草帽,整个人像一个可爱地小蘑菇,一手牵着马,紧跟在阿德斯的身边。 百草园内道路平缓,走起来很容易,孤儿还雇了店主有的小儿子当导游,一众人一会儿骑马,一会步行,一路说说笑笑,把百草园走了个遍。沿途遇到文曲家的族民,态度也比较友好,大概是店老板把孤儿要和钱左乐公爵大人讨论商业问题的事泄露了出去,因此,所有见到孤儿的人都用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这位美人。 从他们的房子看,大部分是用空心树制成,换句话说都是竹楼,从族民地衣着和偶尔一、两位贵族的装扮来看,这个家族还真不富裕,经济状况大概和司文家差不多。不过司文家是看不起商人,一味儿的追求所谓艺术,文曲家是一直想不到办法致富,大陆上很多人只相信修士,这种草药世家是没有多少油水可捞的。 对此,孤儿有一点矛盾心理,一方面想帮着这家人致富,卖出那些珍贵的草药以救人,另一方面又怕尘世间金钱地污染毁了这里的青山绿水。但是算了,文曲家有他们自己地愿望,她有什么权利左右,现在他们需要她的帮助,她就帮一下好了。欣赏完园内美景,一行人在店主儿子的带领下去了野马谷,到了地方才发现,整个野马谷相当于一个死谷,说是“相当于”,是因为有一个巨大的山洞出现在南山脚下,似乎是通向谷内的。 “有两条路可以走。”十三岁的淳朴少年说着,羞涩得不敢看向孤儿的脸,“一条就是爬上山峰,但是今天时间不够了,怕到了山顶天也黑了,在山顶上过夜是不明智的。另一条就是穿过这个山洞,直接到山谷里。这个山洞很长,洞尽头有天然的绊马石,马儿出不来,只能在谷中生活。” “进去看看吧?”孤儿望向阿德斯,在她看来,这应该没有什么阴谋,何况带路的还是个孩子。 阿德斯想了想,终于同意了,但坚持把霜雪和其他马匹留在洞口。这样万一有危险,霜雪会感觉到,他也就会知道。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 夜访镜子湖 洞内干燥又干净,而且头顶总有些光线透过来,这是因为洞壁和洞顶上有很多窟窿通向山外,虽然面积很小,但一束束光像箭一样射进洞里,感觉上像地球某些场所故意装上的小型镭射灯。而野马谷四周的山虽然不高,却也是山,能从山顶透光到山洞底,不能不说是造物主的奇迹。 一路上没有什么阻碍,就是到了洞的尽头时,地面起伏不平起来,地面上拱出很多天然的石台,形成不规则的波浪状,有高有低,忽左忽右,高的有半人多高,间隔还很密集,马儿这种大型动物确实不能从此处通过。 孤儿在阿德斯的带领下,确切的说是抱来抱去之下,终于随着众人穿过了至少这长达一公里的最后的关卡,到达了洞口。一出洞,眼前就是明亮的光线和融融的绿意,接着撞入眼帘的是大片美丽的平原和无数奔腾的野马。 所有人看到眼前的情景都惊呆了,因为那场面实在太美丽、太壮观,这对于这些以战为生的佣兵来说更是震撼的不行。 以前在地球,孤儿只在《动物世界》中看到这样的情景,直到身临其境才知道以前自己所体会的不过是此刻真实感受的万分之一。 绿草如茵,万马奔腾,有如天上云朵被风吹拂,互相嬉戏、追逐,完全没有顾忌、也完全没有束缚。这就是大自然,没有任何威胁和丑恶的大自然!安静、平和、自由!谁能想像得到在文曲家的柔媚山水中还有这样一处雄壮的所在。马儿们出不了山谷,而猛兽也进不来,所以这里就成了马的天堂。马儿在这里繁衍生息,奔跑追逐,有吃不完的草和可供不停奔跑的平原山丘。 不知道爱马如命的路易和追风家族地人看到这一切会怎么想,世人只知追风家的马好,却不知还有大批好马在文曲家啊。反正孤儿是见识到了这超乎寻常的自然之美,连心都跟着如风般飞起似的。 “我的天哪,快看那匹大花马,白底,身上有黑斑的,我爱死了。”一个佣兵道,“我要驯它试试。它是我的。谁也不许抢。” “你倒会选,那可是马王哪。”又一个佣兵说,“你找点低难度地不好吗?” “啊,看那匹粟色的,一看就是匹小公马。多矫健!” “还有那匹黑马,瞧那毛色,诸神在上,被阳光一照,都晃了我的眼了!” “可是——文曲家的马是不许带出山谷的。”店主十三岁地儿子胆怯又坚定的插嘴道。看到这群人眼睛发绿,不禁感到害怕,生怕他们抢马走。“我们文曲族人相信,这马是诸神放养在这里的,必须让它们自由生存,否则诸神就会降下灾祸。” “所以你们就算再缺钱也不会打这些马的主意,是吗?”孤儿温和的问,“放心,我保证我地人不会动这些马。但是你父亲说过,你们族中的男人在成年后都要跑到这里驯马以测试胆量是不是?那让我的人玩一下也没关系。我以我地荣誉保证不会伤害马儿们的,而且我还可以付钱。” 那少年听孤儿和他这样温柔的说话,脸红得像落日晚霞,支吾半天也没说完整一句话。孤儿见状道,“我们今天不会接近这些马的。待会儿回去,会和你父亲说的。” 众人听孤儿这样说。就算再恋恋不舍也只好离开,再说天已黄昏,也确实不太适合逗留,于是一行人又从原路返回到客栈。 这一天是即充实又疲倦的,大家吃了晚饭后都被孤儿打发回去休息了,只有她和阿德斯留在了楼下临时预备的会客室里,因为文曲家的留守管家要前来拜访。 在寒暄了一阵后,那管家兴致勃勃地问起了商业联合之事,孤儿透露了一点计划,并说过几天回黄金城会和钱左乐公爵大人商谈。而黄金城四大美女同时参加选美会的事早就传到了百草园,因此那管家说了不少吹捧和祝福的话,当最后孤儿提出去野马谷驯马的事,并保证绝不伤害马之后,那管家一口答应。 “如果您喜欢本地的景色,自然可以随意浏览,只要别带走马匹,野马谷随时欢迎您地到来。”那管家嘴很甜,而且推辞了一番后,接受了孤儿的金币做为礼物,并保证会在文曲家受到最好地招待。(孤儿就当做这些钱是到外地旅行买门票了。) 之后孤儿又叫来店老板,先是给了他一个金币做为雇佣他儿子当导游三天的费用,然后又给了他两张刚才她亲手画的图,叫他帮忙找人秘密做出来,她这后天要用,费用另计。 “你要做什么?”阿德斯问。 只有他全程陪伴着孤儿,这也是那管家不敢留下和孤儿聊天的原因,他那沉默而冰冷的可怕样子,目前为止除了孤儿,谁也不能安之若素的与之相处。 “先不说,要保密。总之是安排后两天玩乐的项目啦,要知道玩也需要计划,不然不能尽兴的。”孤儿看左右无人,自动自发的倚在阿德斯怀里,舒服的调整好角度,叹了口气,行动如此自然,就好像两人是真正的情侣。 阿德斯对她这样的举动简直无可奈何,却又没有办法抵抗,身子僵硬了好久,才慢慢放松。 “好累哦,可是不想睡觉。”她抓着他胸前的衣服玩。“那你明天要起不了床了。”他轻轻说,没意识到自己的语气如此温柔宠溺。 “天全黑了呀。”她转头看看窗子,还是没有从他怀里出来,“我们去看看文曲家的夜景如何?刚才那孩子不是说了吗?镜子湖的早上日出时和月夜最美,今天月亮挺好的,我们不如去看看吧,就我们两个。” “你不是累了?洗个澡早点休息,明天再看不好吗?”他心疼她这几天的旅途疲劳。 佣兵们全是行军惯了的人,这点程度的旅行自然不在话下,艾丽又是女仆,平时做惯了工,唯有孤儿,是他们这一群人中最娇弱的,让他不得不挂心。 “我是累啊,可是比起和你单独在一起,这点累不算什么,再说你可以背我。”孤儿露骨的表达感情,阿德斯不知说什么好,于是只好不回答,尽管心像有如水再加温一样,慢慢的温暖和妥帖。 于是再一次,他依了孤儿的意思,两人问明了路线,共乘一匹精力过剩的霜雪大黑马,直奔镜子湖而去。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 小时候的事 走过一条竹林夹径的小路,沿着自然和缓的山势拐了个弯,眼前豁然开朗,一片静谧绝美的小小湖泊闯入了孤儿和阿德斯的眼帘。 湖水平静,水面波纹不惊,整个镜子湖安详、幽静,好像一块被诸神遗落在人间的巨大翡翠,被月光映照得似乎是透明的,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晕。孤儿一见之下就发出一声赞叹,为这美景而沉醉,甚至感觉自己闯入了仙境。 “我们到那边坐坐好不好?”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块天然石凳,考虑着不知多少文曲家的情侣在这里看过月亮,甚至由月亮那儿还惹了点祸。 阿德斯小心的扶着她,走过湖边有点陡滑的坡路,还脱掉粗布背心,铺在石头上,让孤儿坐,心中一直后悔为什么不让她加件衣服才来,夜晚的湖边有一点冷。 不过孤儿自然有取暖办法,那就是钻到他怀里,汲取那无尽的热量,同时心里感叹着,这样强壮高大的人,怀抱却如此温柔,外表看起来冷得像冰,可身体却那么温暖。 两人就那么依偎着坐在一起,沉浸在湖光月色之中,似乎多说话会影响气氛似的。不过当阿德斯完全放松了,就有人跳出来搞破坏。 “你小时候是什么样的?也这样对人爱搭不理的吗?”她突然问,打碎了这份宁静,但却让人感觉夜色更温柔了。 阿德斯嘴角一扯,似乎在微笑,却并没有排斥这问话,而是轻轻的道,“应该不是吧,但是很骄傲,不管做什么都要赢。” “唉,真想看看你那时的样子。”孤儿叹了口气。 “也没什么。傲慢的贵族小孩而已。”阿德斯又是一笑,“我是我父亲的唯一继承人,所以小时候被看护得很紧。我学东西又很快,无论是念书还是剑术,都可以胜过很多大孩子,所以我父亲很得意。” “打遍少儿世界无敌手?”孤儿笑着问,感觉两人间的距离因为这番对话在拉近。 阿德斯想了想。然后摇头,“我十三岁时和成年人打过,参加了孤傲家举行的比武会,得了个冠军回来。当时很多人不服,来驿马家找我单挑。要教训一下狂妄的小子。我父亲设置了专门地比武场,让我和他们打,结果我一次没有输。”他语气平静,但那种无上的骄傲却隐藏其中。 “那时候魔法还没有消失吗?你是黑暗系的风魔法是吗?”孤儿试探着问,想了解一下他的身世。是什么让爱西觉得她知道他的背景和秘密后会离开他?有那么惨痛和可怕吗? “是的。”阿德斯今晚似乎有点知无不尽的劲头。“但比武会上是不允许使用魔法地,事实上后来那些人来挑战我,我也没用魔法。倒是他们用了。因为——我的魔法是天生的,带着强大的力量,运用不好的话极可能伤人。” 孤儿知道,黑暗系风魔法如果非常强大地话,就会拥有摧毁一切的力量。阿德斯,是为了这个而被赶出驿马家吗?可是听他的语气,他的父亲应该很为他骄傲才对。 “我更想看一个少年挑落一群成年骑士是什么样的场景了。”她惋惜地叹了口气,“我相信你父亲一定很爱你。” 阿德斯没有回答。而是保持沉默。 孤儿很纳闷,不明白为什么他提起父亲是这个态度,刚才还算平静,但这会儿连身子也僵硬起来。难道他们父子间有什么问题吗?她知道贵族家长总是会罔顾子女的利益,做出自己认为正确却忽视子女人性的安排。或者阿德斯是为这个而反出驿马家? “我父亲从来就讨厌我,假如我能不出生。我想他会更开心。”正当孤儿以为阿德斯不会回答地时候,他却说了这样令人震惊的话,“不过在我宣布不再是驿马家人之前,我并不知道这一点。” 孤儿吓了一跳,正不知如何回话的时候,阿德斯又道,“我曾经以为他非常爱我,所以很努力的做一切他要我做的事,尽管有的事我很厌恶,而他也表现得很爱我似的。其实一切全是假象,只因为我天生拥有强大的黑暗系风魔法,他需要我为他服务而已,因此假装爱我。事实上,他不仅是讨厌我,他恨我。” 他说得那么平静,不带一点点哀伤,就算孤儿在他怀里扬起头,看到地也是冰雕一样的脸,没有任何表情,甚至连眼睛里也没有愤怒和不甘,只有一种说不清的悲凉,还有——冷酷绝决?但正因为是这样不带表面情绪的叙述,让孤儿很心疼。 一瞬间,孤儿突然不想问了,伸臂抱紧了他。 她不是有预谋的来到这湖边,利用他精神放松地时候,打探他的秘密,她绝对不是有意。只是这月色湖光如此美丽,她自然而然地就问出了口。 或者是她太渴望了解他了,太渴望进入了他的内心,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当年如何成长和逃离,如何掠夺和背叛,如何摧毁和建立,甚至如何被封印,知道这些,她才觉得拥有了他。 一个谜一样的男人可能很性感、很吸引人,但那却不是爱到心坎里的,因为那不是真正的他。 “不说这个了。”她后悔,感觉现在可能还不是时候,她可能还不具备为他疗伤的力量。于是她握着他的手,感觉他的手微凉,但却稳定有力,而且在她触摸到他的一刹那,反手握住了她。 “没有什么,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他忽然笑了一下,很自弃的感觉,“因为我的时间被冻住了,所以实际上这种事已经过去八百多年了,应该和所有的肮脏一起腐朽。” “你被封印时,有多大年纪?” “整整三十岁。” 孤儿伸出另一只手抚摸他的脸。原来,他是个三十岁的男人啊。这才是她真实爱着的人啊,那八百年光阴对他而言是被冻住的。他的时间停止了,直到她把他挖出来。 她的手指轻轻在他面颊上触碰,带了些爱怜和心酸,不知道他曾经独自面对过什么,好可怜。 阿德斯不说话,但略侧过头,轻吻着孤儿的指尖。由他的唇传来的酥麻感令孤儿立即浑身热烫,傻傻的停顿了一下后,连忙抽回手,慌张中似乎要找些话说来稳定乱了的心跳,因此口不择言的问道,“那你的母亲呢?” 话一问出口,她立即就后悔了,因为她感觉阿德斯几乎抖了一下,那样坚强稳定的人却在发抖。她恨自己,是她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揭开了他的旧创吗?那他得多疼啊。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 郁闷的小四四 “不不不,你不要回答我,我只是随口一问的。”她站起来,猛的抱住他,死命的抱着,“我们谈点别的,你看今天的月亮真漂亮是不是?明天我们要先到哪里去玩儿呢?” 他轻轻拉开她,脸色有些发白,却没有责怪她的意思。他拉她坐在自己的腿上,让两人头挨着头,彼此磨蹭着、共同着呼吸。 “我母亲一点也不美丽,性格又软弱,这也就是我父亲养着成堆的情妇的原因。我父亲非常英俊,却非常卑鄙,而我母亲虽然丑,可她真温柔善良,是世界上最好的母亲。”他慢慢的说,声音略有些哽咽,“看,一个人的外貌和内心居然能如此不协调,可笑吗?” “不,这不可笑!你就很帅很帅,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可我知道你有多好,或者只有我知道,但那有什么关系?”孤儿吻了一下他脸上的伤痕。他,是长得像父亲吧?所以才这样帅,但他的心里一定有她母亲身上那种最柔软的东西,否则她不会爱上他。 她有本能,不会爱上一个凶残而没有人性的男人! “我好吗?未必啊。”他苦涩一笑,“如果我真的做了什么事伤害了你,你会原谅我吗?不,不要原谅我,恨我吧。只是你要知道,不管我做什么,我不是故意要伤害你,我有很多说到这儿,他突然长叹一声,把主题转走,“我小时候并不知道父亲在外面有很多女人,其实不能说是外面,因为有些女人公然住在驿马家的黑冰宫殿里,而我母亲只能忍受这一切而我大了一些后,虽然心里不舒服。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毕竟贵族都是那副德行,养情妇,换情夫是家常便饭,后来我才体会到这是多么恶心的事。” “那她为什么要嫁给一个不爱她的人?”孤儿问,感觉阿德斯的母亲很可怜。 不过阿德斯没有回答,按照自己的思绪说下去,“其实。我小时候甚至不知道我母亲的存在,从我记事起,父亲就告诉我她死了。我一直是父亲亲手带大,直到我十八岁第二次成人礼那天,我才知道我的母亲还活着。就隐居在种植着红色桨果树地湖心岛上。我父亲说她有不能治愈的疾病,不能见外人,否则会被传染,所以才不告诉我她的存在,他说他是为我好。可是再强大的孩子也需要母亲是不是——那个岛可真美。就像这个镜子湖。” 孤儿握紧他的手,突然明白他为什么能说出那么多平时绝不会吐露的话。这个岛,这个月夜。他们之间已经接近的关系,一切地一切,才让他敞开一点点心扉,透露出一点点曾经的过往,年少的哀伤。 “我看到她——我看到她的样子——”阿德斯有点说不下去了,只紧紧抱着孤儿,曾经以为自己强大到无敌,此刻却只有藉由她柔软的身子才能止住自己从心底散发出地冰凉。 “她死了是吗?”孤儿轻轻的问。 阿德斯点了点头。“她死了,我十八岁知道了父亲爱我的真相,他们生出我的真相,于是立即反出了驿马家,不想再和这个家族有任何联系。当时有我的侍从和部下跟随我。詹姆和汉姆是一位贵族地三子和四子,从小就做我的侍从。所以是我坚定的追随着。后来,我一手一脚打造出阿德斯军团。” “可是你母亲是怎么死地?他们又为什么生你?”孤儿问。 但阿德斯却不说话了,好像那是他最深的秘密,连他自己也不愿意触及。孤儿真的很希望听到,但却明白不能逼问。也许有下一次独处的机会,他就会把一切都告诉她。 那时,就是她真正走进他内心的时候。 “呀,那边有个竹排——不,是空心树排,我们却湖面上划一下如何?”她及时转移话题,化解沉默带来的尴尬。 阿德斯放开她的腰身,点了点头,心中又柔软了一分。他很怕她会问,因为他不想瞒她,可是听到那真相,她会离开他的。尽管她早晚还是要离开,但——能多相处一天也是好地。他不得不承认,他舍不得她。其实只是相处了几个月而已,而且开始时很是对立,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成这样了。 碧波如镜,似乎满天的月光都浸入了湖水之中。一只小小的竹排被推动着,荡起的涟漪一波一波的像湖心推进。 孤儿在地球上地时候也没做过竹排,没想在塔撒大陆倒实现了愿望。不过阿德斯打仗在行,撑竹排却是个超级生手。他尽力在控制了,可竹排不是在湖心打转,就是左摇右晃,害得孤儿又是惊叫,又是笑翻,几次差点掉到湖里,只好紧抓着阿德斯,两人扭成一团。 “不要死用力啦,轻点轻点!唉,这边这边!这一下刺太深啦。”孤儿怕掉到水里,干脆跪坐在竹排上,抱着阿德斯的腿。如果有人此时听她说话,一定会耳热心跳,误会到某些香艳地事情上去。 一时之间,静谧镜子湖上满是孤儿的娇笑和惊呼,回声传出很远,把满天遍地的月光都敲碎了一样,极静和喧闹美妙的融合在一起,形成了世间最美丽的图画,就算置身其中的阿德斯,也心动不已。 本来,他因为想起那番心底的秘密而郁闷的,但孤儿的模样和二人在湖上的一番笑闹,他的心情居然就这么轻松快乐起来,似乎他曾经觉得非常严重的情况,也不过就那么回事,也许有一天会很容易的解决。 孤儿也很快乐,看到阿德斯开朗起来的样子就很快乐,以至于她不知道他们在湖面上玩了多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这样睡在阿德斯怀里,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阿德斯抱回客栈的,不知道阿德斯一直站在床前,以指尖轻轻触摸她的脸庞,目光比月色还要温柔。 因为前一天半夜才睡,第二天一早,她起床得相当艰难,好不容易梳洗打扮完毕,一群人就等她一个了,包括阿德斯在内。 一行人出发去野马谷,个个精力旺盛,跃跃欲试。 一见阳光,孤儿也清醒不少,她和阿德斯走在最后,因为昨晚那番半敞开心扉的交谈,两人都感觉无意识中亲近不少。大概别人也看出了他们之间的暧昧情况,都离他们远远的,而他们之间就算没有手挽手走在一起,情侣的感觉已经很明显了。 到了野马谷,那群佣兵和小三三简直要乐疯了,各自寻找自己的野马来征服。但那些马极其矫健与聪明,折腾了好久,只见人的狼狈,不见马的屈服,草场上,人仰马不翻,人摔跤、马奔跑、人是又叫又闹、又是诅咒又是破口大骂,马儿嘶鸣着,以蹄子刨着土,大马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似乎在嘲笑人类的无能。 从在大片树荫下观战的孤儿和艾丽好像看牧人竞技一样,感觉又紧张又好笑,连店老板的小儿子也很高兴,阿德斯更是表现轻松,唯有小四四一直坐在一边,表面沉静,但似乎闷闷不乐。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 赛船 孤儿注意到了这一点,趁喝水之机来到小四四身边,“你不舒服吗?如果是,不如我送你回客栈休息?”她很关心的问。 小四四歪过头来看着孤儿,让孤儿感觉他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混和了忧伤和绝望的东西,“不,我的——小姐,你待在这儿很快乐,不用管我,我只是——这里累了。”他指指自己的心脏。 孤儿吃了一惊,“你很有压力吗?”她想了想,“是哦,这要怪我,我做什么都要叫上你,从没想过你可能需要休假的,或者——”说到这儿,她挤了挤眼睛,“你是个男人哪,应该给你找个好姑娘。你看负责图书馆的那个艾丽如何?” “小姐,请不要说了。”小四四突然打断孤儿,“请允许我先回去好吗?” 孤儿摇摇头,“你是我的朋友,我不会放你一个人去不快乐,这样我也玩的不开心,我陪你一起回去好了。” 小四四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孤儿,“你不要陪阿德斯大人吗?” “明明是他陪伴我,这是他的职责哦,我可是花了钱的。”孤儿以生意关系掩饰对阿德斯的真实感情,“你实在不舒服的话,我们一起回去好了。反正他们也驯服不了一匹马,看他们摔跤也怪没意思的。”嘴里这么说,脸上却露出忍俊不禁的表情来。 小四四沉默几秒,欣赏着孤儿娇美而无心机的笑脸,轻叹道,“我想离开,是因为我觉得小姐再不需要我,您的身边已经有了更强大的保护者。 他说话的声音很低,但孤儿每个字都听到了,不禁心里一紧。小四四对她的忠诚以外的关心。她是有感觉的,但她对他只是朋友地感觉,她以为他会明白。好多事是不能说破的,否则就只有尴尬,再也回复不到原来的感情。 于是她微笑着握住小四四的手,“你是我的朋友,我永远都会需要你。所以。你要开心,不然连我也会不快乐的。” 小四四凝视着她,似乎有很多话要说,但终究还是转开了眼神,“小姐。有您这名话,我就没什么不快乐的。我也去驯马吧,那匹大黑马摔了布鲁斯很多回了,我去给他报仇。” 他有点强颜欢笑地样子,孤儿心中有些不忍。有心拦着他,想继续和他聊天谈心的,但转念一想。也许让他疯跑疯笑一下,就会解开心中的心绪,消除那种郁闷,所以点头说,“布鲁斯是个莽撞的笨蛋,你一定要驯服那匹马给他瞧瞧,看他没事还敢吵着和你比骑马射箭不?” 小四四用力点头,跳起来道就向草场跑去。 孤儿站在一边欣赏。这才发现从没注意过小四四的行动如此矫健,像猎豹一样灵活、迅速、有力,像是一个受过专门训练地骑士,绝不是一个被俘而没有人赎的、被迫卖做奴隶的铁匠的身手。 但这怀疑只在她心里闪了一瞬,随着小四四翻身上马。几次被摔下,又几次被套到。再度骑上去,直到这马激烈反抗到慢慢顺服的过程,这念头好像湖面上地一阵涟漪,慢慢消失不见了。 “好厉害哦,我们文曲家二十年来没有人驯服过这里野马了。”店老板的儿子兴奋的不行,羞涩之情顿时减弱不少,对着孤儿叫,“伯爵小姐地奴隶保镖好厉害,不知道侍卫大人能不能更厉害,驯服那匹马王呢?” 他说的是那匹白底黑斑的大马,而且他以为阿德斯是孤儿的贴身侍丛,并不知道这个可怕的男人有更可怕的名头和地位,一位真正的佣兵之王。 “你喜欢吗?如果喜欢,我会把那匹马驯服的。”阿德斯沉声道,对孤儿刚才去和小四四谈心有点不高兴。 孤儿完全相信他可以驯服那马王,毕竟连霜雪那么难搞地马都对他服服帖帖,但是就算驯服了野马谷的马,也不能带出去,何必做白工?再说,小四四好不容易驯服了一匹烈马,那是属于他的安慰,如果这时阿德斯去驯服马王,不是折损了他的骄傲吗? 所以她摇摇头,“时间不早了,而我听说镜子湖白天的风景也不错,我们不如到那边吃饭吧?水边花丛,野餐地好地方 阿德斯没有反对意见,其他人也没有,就是累的够呛,好不容易爬出天然绊马石,走出山洞,个个都趴在马背上有气无力。 詹姆地话代表了他们全体的意思,“虽然摔个半死,浑身都疼,可请允许我说句脏话来表示我的心情——真他们的痛快啊,被封了这么多年,头一回这样活动筋骨,之前的小打小闹关节都没打开过,简直爽死了。” “那些马今天玩得也很高兴呀。”店主的儿子插嘴,骑着一匹小马走在队伍最前天,开心的摇着马鞭。 孤儿偷眼去看小四四,见他面色红润,虽然没有变得很开心,至少看来不那么郁闷了,心下也放松不少。 一行人到达镜子湖畔的时候正是中午,孤儿乖巧的带着艾丽离湖边远点,让这群又累又热,浑身酸痛的男人们下湖游泳,等他们全体上岸才回来,大家一起围坐野餐。 “文曲家的饭虽然口味淡点,但也挺好吃的。”小三三说,“早上痛快的活动了一下,刚才又在清凉的湖水中洗了个澡,如果待会吃了饭能午睡一下下,真是诸神也羡慕的生活啊。我跟着我们大当家在大陆上经商这么多年了,这一次出门最刺激,也最快活。话说大当家,下午咱们要玩什么呀?” 孤儿为了大家能体会不一样的新鲜与刺激,让所有人都玩的尽兴,快快乐乐的过上三天,临时充当了一下旅行活动安排的工作人员,除了昨天的大略浏览后,早就设计好两天内的活动了,因此宣布道,“布鲁斯的主意不错哦,我们就在这边午休,然后就划船比赛如何?反正我看你们也跑不动了,不如就在镜子湖这边玩。” 她这一说,大家轰然叫好。 此时正值先后,水面上像被洒了一层白银,亮得耀眼,真的好像一面镜子一样,待会太阳西斜,划划船应该是很开心的吧?而且这感觉,让她想起了昨天晚上,感觉很甜蜜啊。 “轮岗。”阿德斯只说出两个字,表明他并不反对,但要求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也保持着警惕。 于是大家午饭过后就忙着研究换岗和船队的配队问题,加上店老板的儿子,这里一共十三个人,三人一组,孤儿当然和阿德斯、还有那个有名的盗贼佣兵乔治一组,小三三、小四四和艾丽一组,还有六个佣兵分为二组,执勤也是如此。店老板的儿子来当裁判,这突如其来的“权利”让这孩子高兴的发抖。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 滑草 传说中残酷的佣兵和爱钱如命的盈禄族人午睡了三个多小时后,在镜子湖里玩开了划船比赛。一时之间,平静的镜子湖喧闹无比,给善良却胆小的文曲家带来很多不一样的气息,到最后好多文曲家的少年都跑来看,等孤儿他们离开,也分别组队比了起来。他们从不知道,镜子湖除了观赏风景,还可以这样让人愉快的。 而孤儿都累残了,虽然她实力最弱,拖了小组的后腿,但凭着阿德斯的超强实力和乔治的极佳配合,他们还是在三轮比赛中都得了第一名,只在一轮比赛中输给了詹姆一组,另一轮比赛中输给了小三三和小四四一组,这两组人在口哨和尖叫声中,得到了孤儿的香吻一枚。 快傍晚的时候回到客栈,孤儿连拿刀叉的力气也没有,随便吃点东西就洗澡睡觉了。在梦中,她感觉很甜美,似乎到了塔撒大陆后第一次做美梦,而她的身体虽然疲劳,但精神却愉快,相信所有人都这样。 第二天早上,孤儿先是叫小三三和小四四把那只只有她能开的行李箱拿来,把里面的东西仔细检查了一下,再叫来店老板,对他找人照图做的小玩意儿非常满意,付了金币和赏钱后,也把这些装进另一只箱子。 “这是做什么用的呀?”艾丽很好奇。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只怕你没有胆量玩呀。”孤儿神秘兮兮的笑道,“待会儿找两匹马给驮到山上去。” 第一个箱子中的东西是她从地球带来的,里面的东西是作奴隶生意时用的,她自己也只用过一次,就是被路易逼着跳崖那次。也就是说,这箱子中存放地东西是降落伞。这次一共带出来八个,为的是怕途中再遇到之前遇到的那些可怕危险,多备下一条逃生地路。 可以说上一次旅行给她造成了心理上地恐惧。所以她这次准备得相当仔细。但她没想到的是。这些预备下逃生的东西,现在成了玩乐的工具,而且她非常乐于这样。 在这只箱子中还放置了一些头盔和护膝、护肘类的东西,全是由硬皮制成,衬里垫上厚厚的羊毛和棉花垫。头盔是用竹子编的轮廓,里面也垫着厚垫。这些护具连同第二只箱子里的奇怪东西都是拜托店老板找文曲家地工匠做的。 虽然他们的手艺比盈禄家的工匠差,和地球上的设备更是没的比,但在塔撒大陆的简陋条件下也算将就了。第二个箱子中的全是些滑草鞋和滑草杖。还有一辆小滑草车因放不进箱子而单**在一边。 没错,孤儿为一行人安排地旅行项目是高空跳伞和滑草,这对于塔撒大陆上的人来说绝对是新鲜刺激的,而孤儿提前观察过,野马谷四面环山,东面的山坡坡度相当和缓,也就二十度左右的样子,草场均匀平整。大概为了人们上山顶方便,旁边还修了一条长长地、通向山顶的石阶,简直是天然的滑草场。 而山的西面却是高高的绝壁,山壁下是厚厚地草甸平原,特别适合玩高空跳伞。在这种条件下,就算着陆不好,也不至于摔成重伤。 人在旅行中是特别容易放松精神地,这些人一直跟着她,劳苦功高。有机会就哈皮一下是应该的。再者。这还能幸增进彼此间地感情,锻炼合作精神。一举三得,何乐而不为呢? 在众人,包括阿德斯的好奇目光中,孤儿先带他们到了东坡,一直爬到山顶后,就把两个箱子从马背上卸下,取出一个箱子的滑草鞋和滑草杖对大家说,“今天我教你们玩个新鲜的游戏——名为滑草。” 对着惊愕又些兴奋的脸,孤儿详细讲解了滑草的注意事项,示范了鞋子怎么穿以及动作要领,什么步行、登行、滑行、上坡、直滑降、转弯等等,全部耐心的说了一遍。 “这种玩法很刺激哦,因为越往下速度越快,人仰马翻的程度不比昨天驯马差,而且可以体会草浪的感觉,就像滑行在一个绿色的海洋上一样,让你们比风还要快。来吧,这可是勇敢者的游戏,不玩一下是无法体会其中的乐趣的,大地仿佛都在脚下震动,一切都被你征服了。”孤儿煽动。 “我来试试。”詹姆第一个跳出来。 他现在对伯爵小姐真是越来越有爱了,她的人不仅长得漂亮温柔、还能降得住大人、对下属友好,而且这么会玩。这些游戏看着就特别刺激,不知道伯爵小姐的漂亮脑袋里怎么会有这么多新奇想法的。 “我赞赏你的勇气。”孤儿上前指导詹姆穿好滑草鞋后,又帮他戴好护膝、护肘和头盔,“可你不要以为这很简单,你会越滑越快,稍不留神就会摔个四脚朝天,围观的他们是会笑你的,但你不要怕笑话,不能为此慌神,否则会一直滚到山脚下,更难看。” “詹姆脸皮可厚了,从来不怕嘲笑。”一个佣兵笑道,“有一次紧急集合,他正在女人的床上,连裤子也没来得及穿,就那么光着屁股打了一仗,也没见他脸红。” “你看你又当着伯爵小姐的面说这些不雅的事,当心大人揍你。”詹姆笑道,看了一眼阿德斯,见他虽然面无表情,好在也没有发怒。 “那就好啊,克服了心理上的紧张,就注意动作行了。”孤儿也笑道,“弯下身体、重心前倾是基本姿态。只有身体前倾才能更好保持平衡,而畏首畏尾、缩手缩脚、身体后仰最易摔倒在地,勇往直前是最佳的选择。” “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做到。”孤儿道,“滑草杖是保持身体平衡和加速用的,如果你已经平稳飞了起来,就把它们夹在腋下。用腰来控制重心,万一摔倒,一定要侧身着地,同时举起双草杖并用力地将双脚伸直,切忌不要用手腕去撑地或膝盖先着地,或臀部往后坐,那样你会翻筋斗的,总之不要图快,一定要保持平衡。” 詹姆一一记下,孤儿又示范着滑了一次,才让詹姆出发。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 高空恋爱 阿德斯在一边看着这一切,突然间觉得这世界上似乎根本没有争夺与战争、没有陷害与报复,这样的宁静生活也是很好的,而且也是可能的。为什么一切事到了那女人的身上,就变得简单而幸福了呢?似乎天底下的事根本就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今天为了行动方便,穿的是男装,头发梳的干净利落,别有一番美丽的感觉,比这青山绿水更要沁入他的心脾,然后固执的占住,怎么也不离开了。 “你要来试试吗?”孤儿转过头来问阿德斯,可爱的笑脸比草场上的风还要甜美。 阿德斯点了点头。为什么不呢?看起来很好玩的,自从反出驿马家,他就再没有过任何玩乐了。 “哈,让我们看看伟大的阿德斯大人会不会摔跤。”孤儿兴高采烈。 詹姆已经摔了好多次跤了,有好几次还不得要领,肩部或者屁股着地,在草地上狮子滚绣球一样,姿势滑稽,逗得所有人哈哈大笑。好在詹姆的脸皮真的很厚,居然对周围视若无睹,就那么滑下来了,现在居然像模像样,现在轮到他嘲笑此时正摔得不亦乐呼的其他人了。 但摔跤归摔跤,大家都玩得很高兴,这情景让孤儿想笑。唉,男人哪,不管年纪多大,不管是什么职业,身上都有孩子的因子,逮到机会就会显露出来的。就像这些杀人如麻的佣兵,传说中冷酷冷血的一群人,现在不正大呼小叫着玩得开心吗? 她想看阿德斯的可笑样子,以后拿这些作为开他玩笑的话柄,可是这男人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都超强的,紧记着她所说地动作要领,在任何情况下都牢牢控制着重心,一个从没接触过滑草的人。居然一次也没摔得狼狈,顺顺利利学会了这项运动,虽然姿势是难看了点…… “唉,不好玩。”孤儿叹气。 “难道你是存心看我摔得像詹姆吗?”阿德斯的眼神里闪着笑意。 孤儿又叹气。好可惜哦,因为在众人面前,他还是戴着面巾,让人看不到此时他的唇角是否弯着可爱的弧度。 “你和我用滑草车吧?”她兴致勃勃。“我特意叫工匠做的哦,要一起跟你体会和风赛跑的快乐。” 看她比划着那辆小木车,努力要劝服他来玩,阿德斯满足了她。 于是野马谷地东坡上,有一辆小木车风驰电掣般的在尖叫和笑声中冲下山坡。落入坡低后又爬上缓坡,之后再滑下来,如此反复几次终于停止。 孤儿很兴奋,倚在阿德斯的怀里,自从到了塔撒大陆后。从未这样高兴过。 “以后我们还要这样玩。”她说。 阿德斯没有答话。以后吗?他似乎很想这样。可谁知道会有什么结局?太多的过去、太多的恩仇,不是那么轻易能抹去地,虽然他很想忘掉一切。 那么。看命运要怎么安排吧?它从来对他都很残忍,看这一次会不会施舍哪怕一点的仁慈,让她不伤心。这就是他除了复仇之外,所要的全部东西。 孤儿不知道阿德斯的这番心意,开开心心的玩,到中午时,接着一群人在山坡上吃了午饭,又休息了会儿。下午就到西坡那边就玩高崖跳伞。 大家还处在滑草地兴奋中,互相挖苦着、打趣着,没想到还有更新鲜刺激的项目。但这一次不用孤儿讲解了,因为小三三和小四四都会跳伞,虽然只跳过一次。而且不是高崖跳的,但理论知识经过培训后还是很扎实地。孤儿只讲了讲高崖跳伞的注意事项。 没经过训练就玩这个其实是有点危险的,但野马谷西坡的气流很轻缓也不复杂,不至于撞上崖壁,比她上回为了躲避路易而跳崖时的条件好多了。况且这山坡高到可以跳伞,又低到不至于摔死,地面上还是大片厚厚的草甸,天然条件实在良好。 而这些佣兵又都是刀口上舔血过来的人,就喜欢这种搏命似的玩意,听到小三三地讲解后,恨不得立即抱着伞包就往下跳。 八个伞包,十二个人,艾丽不敢跳,小三三和小四四跳过了,孤儿决定和阿德斯共用一个,人数和伞包数量刚刚配合。 “我可是做出牺牲了的。”小三三对佣兵们说,有点不甘心,又有点羡慕的说,“为了各位大人能玩得开心,我放弃了这么好的娱乐。大当家,等咱们回到飞轮海灰堡,我想在海涯角那玩一回。” “好呀好呀,你和塞克都可以去玩,几次都行,就是别带坏族民们天天玩乐,不事劳动就好。”孤儿开玩笑,之后又转身对众佣兵嘱咐要注意落地时的角度,免得他们折断了腿骨,最后才对阿德斯说,“我这个伞虽然不是双人伞,但承重咱们两个是没问题地,但是你一定要抱紧我,否则我会掉下去,摔成肉饼。” 她决定让阿德斯来背伞包,毕竟她相对于他娇小得多,不会影响他拉伞的动作,也不会造成太大地重力负担。但之前,她要把自己的身体和阿德斯牢牢捆住,用外力连在一起。这样就算摔死也很凄美吧。摔成肉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不过她不认为会出现这种状况,从刚才的滑草情况来看,他是个行动力相当强的人。 一道又一道,当佣兵大呼小叫着开始跳伞后,孤儿和阿德斯来到一处被巨石挡住他人目光之地,动手把两人捆绑起来,身体紧贴着身体,不留一丝缝隙。 这让孤儿有点喘不过气,也不知道是勒的,还是心理产生了变化。阿德斯身上那种特有的混杂了皮甲和马匹的味道钻入她的鼻端,慢慢散到她的全身,令她莫名其妙的发热。她知道阿德斯的心也不安定,因为她正伏在他的口,听到他的心跳加快了,身体的某些部位还有点可疑的坚硬。 “跳吧。”她有点受不了之感,相信和她贴在一起的男人也一样。她夸奖自己,因为她把一项运动玩成了一种挑逗,这也算是创新吧。 他们的腰部紧贴在一起,孤儿的身体悬空,但手和脚可以活动,于是勉强配合着、相互搂抱着来到崖边,迟疑了几秒后,猛的跳了下去。 半空之中,下坠感、失重感、拉开伞包后的强烈拉扯感、还有风在耳边的呼啸、似乎长了翅膀一样的飞翔滋味都不重要了,取而代之的是和阿德斯一起融化在空气中的想像,心跳交流,必须紧紧攀附才能活下来的一起生死的感觉满溢着她的心胸,孤儿从没想过跳伞也会这样浪漫。 风吹掉了他的面巾,两人的目光如此接近,在半空中缠绵相对,不管如何慢慢的下坠、下坠、下坠、哪怕是掉到火海里也没关系,就算是从此下地狱也不要紧,重要的是彼此在对方的瞳孔中证实了自己的存在,好像整个世界中只有眼前人,并且永远也不会消失一样。 或者之前他们有过亲密的、差点擦枪走火的举止,但没有什么时候让孤儿的心跳如此剧烈,感觉这样火热,以至于她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到了地面,虽然阿德斯尽力保护她,并且落地不错,但两人还是摔倒了,女上男下,伞面像一个朵巨大的白云,把两人笼罩基中。 光明又黑暗,他们似乎被埋在了白色的土里,全世界就剩下两个人,而光线透过伞布而入,让他们互相看得清彼此。 火焰,孤儿在阿德斯的眼中看到了蓝色的、跳动着的火焰,而当她迷惑于其中的瞬间,阿德斯突然一翻身,把孤儿置于身下,唇也迅速压了过来。 这个吻突如其来,还带着风的气味和他本身的火热,一下就侵入了孤儿的身唇舌和意识中。他狂猛而热烈,似乎要吃掉她似的,不容她有一丝的反抗,只有不断回应他,换来他更加深入。可是他们的身体绑在一起,即不能分开又什么也做不了,只有互相火热的紧贴,藉由着翻滚和唇舌的激烈搅缠来化解心中的激情。 “大人和伯爵小姐应该落在这边了吧?”正当两人的激情越烧越热,阿德斯终于抽出了随身佩带的匕首,想要割开那碍事的绳索,获得身体的自由,好方便继续下去的时候,詹姆的声音出现了,接着是植物摩擦的声音,似乎是有一群人正踏草而来,使身陷在厚厚草甸中两人立即清醒了些。 孤儿很懊恼。是的,她想和他作爱,但不能当着其他人的面呀。 她看着阿德斯,后者迅速做出反应,挥刀三两下就恢复了行动自由,然后跳起来。他深深看了还躺在地上喘息的孤儿一眼,转身离开。 孤儿虽然舍不得他,但知道他要平静一下太激烈的情绪和身体反应,还要找一块面巾来蒙脸,所以并不责怪。她只是努力平复情绪,坐起来拉好衣服。至于乱糟糟的头发,红扑扑的面颊和不稳定的喘息,就赖在风的身上好了。说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 旅行结束 这一场快乐的旅行就在这有点遗憾的结局中划下了句号,虽然那几个佣兵跳伞跳得高兴,竟然不辞辛苦的爬上山又玩了一回,而且有两个扭伤了脚,但假期还是结束了。 带着文曲家人的期望和友好挽留,第二天中午,孤儿一行人出发,打算在两天内回到黄金城,继续还没有完结的比美大会。他们在傍晚时分抵达沼泽地,决定还是连夜通过。 孤儿偷瞄着阿德斯,见他一直垂着眼睛,再加上重新戴上的黑色面巾,一点也看不出他在想什么?有什么情绪?是不是为了没能进一步两人的关系而遗憾? 但当孤儿故意发出惊呼,想引起他的注意时,却看到他拉着马缰的手握紧了。原来他假装没有望向他,心里却把她一遍遍看在心里。 “看来天气要变化啊。”正当孤儿沉浸在自己的甜蜜之中时,那个零人向导说道。 “什么意思?”小四四问。 “只怕要下暴雨了。”零人向导望着晴朗的夜空。 众人都学着他,向上望去,只见深蓝色的天幕中繁星点点,因为空气质量好,星空不知道要比地球漂亮多少倍,一轮弯月挂在天空的一角,把半个天空都映上了金黄色。 “你是不是一边带路一边睡着了?”小三三说,“说梦话吧?这种天气怎么会下雨?” “不,布鲁斯你看,月亮上似乎有一道红痕呀。”小四四观察力比较强,“暴风雨多久会来?”后一句是问零人向导的。 “很快很快。”零人向导皱紧眉头,“这叫月亮血,在沼泽中,这是暴风雨很快来临的前兆。” 小四四这么一说,大家也都发现了,不禁感到紧张。詹姆埋怨道。“你是向导啊,怎么连这种情况也没有预料到?现在怎么办?我们走到沼泽地一半,前进和后退都需要很长时间。” “这种暴风雨是无法预测的,我们叫他诸神的坏脾气,不知道何时出现。”零人向导解释,“但它们来得快,去得也快。不用担心。大家找到地方躲避就好了。” “说的容易,这是沼泽地,哪找地方去躲?”一个佣兵道,“总不能躲到树上吧?那会被雷劈死的。” 塔撒大陆虽然科技知识水平差,但人们是有常识的,知道在雷雨天气接近高大的地方容易遭到雷击。可是——在一片平川之地也很危险啊。 “我们立即向左转,我知道那边有一处矮坡,我们循着风向躲到背风处。把帐篷搭得结实一点,就能避过这阵风雨去。”零人向导虽然很烦恼遇到这样地天气,但还算胸有成竹,“但今夜就算雨停也不能继续走了,这种天气在沼泽行走纯粹是找死,天黑路滑,会陷到淤泥中淹死的。” “你不是说太阳升起时沼泽有怪味吗?”艾丽问。 “我的小姐,有怪味也比丢命强是不是?”零人向导说着对孤儿施了一礼。“伯爵小姐请快下令吧,不然就来不及了,这雨说到就到。” 看着依然晴朗的夜空,孤儿对这人的话半信半疑,无意识的看了阿德斯一眼。见他点了点,只好道,“那好吧,我们就去那处矮坡避一避。但是在沼泽地上,要怎么搭帐篷?” “矮坡上有树啊。伯爵小姐。”零人向导道。“那可是这片沼泽中唯一的干地,坚硬得像石头。只要桩子打得进,帐篷够结实,就是多大地风也顶得住。” “那还等什么?快走!”孤儿一挥手。 一行人掉转马头,在向导地带领下向那片矮坡而去。 一边走,孤儿一边观察天空,果然见不久之后,月亮上蒙上一层灰色雾气状的东西,接着空气中潮湿的感觉越来越浓,天空也渐渐阴沉了下来。 塔撒大陆上不仅地貌奇特,不是地球人可以轻易理解的,就连天气状况也一样,如果有机会带阿德斯去地球,不知道他有什么反应?可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塔撒大陆和地球之间,只有她能wx 穿越。 想到这儿,小独的坚定样子又出现在脑海中。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啊,只求他千万别胡来,她这一趟还算顺利,只要她拿到魔法石,就可以回家一趟,希望能安抚弟弟妹妹。 唉,真累。塔撒大陆有个别扭的、身怀秘密的男人,她爱着。地球上有个执拗地、一心要承担重任的弟弟,她疼着,可这两个人目前都不不听她的话,真让她为难呀。 一路胡思乱想着,很快到了那片矮坡地。孤儿这才发现向导所说的树,不过是一些低矮奇特的纤细树木,不过倒是很结实的感觉,附近的地面也是非常坚硬,像石头,真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怎么能长出树地。 “这种树的叶子在黄昏时会落泪,收集起来能做成药水,平时钱左乐大人都不让人来呢。”向导说。而根本不用他指挥,熟悉野外生存的佣兵们已经手脚麻利的开始搭帐篷了。 此时,风也起了,一阵紧似一阵,半空中的云雾像沸腾般地翻滚,隐约还有隆隆声滚过,似乎有一匹巨大的马从云上跑过去,果真是风雨欲来的感觉。 因为地面坚硬,搭帐篷的行动比较费力,零人向导还嚷嚷着帐篷要更坚固些,就在这一片嘈杂声中,孤儿悄悄靠近阿德斯,后者正和詹姆为马也搭上一个棚子。那些小树太低了,找到稍高的树就浪费了不少时间。 “我要和你一个帐篷。”她拉了一下阿德斯地衣角,低声道。 一边忙碌着地詹姆装失聪,但耳朵却立着。 “不是和艾丽在一起吗?”阿德斯平静的问,内心却翻腾着。她太吸引他了,哪怕只是一点靠近,他都要费尽力气才不至于马上把她抱在怀里,吻她。 “没听说嘛,要下暴风雨呀,我害怕打雷。”孤儿道,语气听来像撒娇。 其实她并不怕,但是黑暗地暴雨之夜也确实是有点让她紧张。来大陆七年,她已经**惯了,不知何时开始依赖他,而且程度还在加深。看来人真是有山靠山,无山**呀。现在,她找到了她的山。 阿德斯想了想,实际上是在挣扎,过了会儿才点点头。 孤儿差点欢呼一声,“向导说那边的帐篷给我,你安排好马就去找我吧。” 阿德斯又点了点头,然后假装无意的道,“最后铺点防潮的东西。” “放心,我有充气防潮垫,艾丽正给打气呢。”孤儿笑着。 阿德斯不置可否,虽然他不明白充气防潮垫是什么东西,但这女人奇奇怪怪的东西太多了,他已经习惯不惊讶了,但对她的身世充满好奇。 他对于她说是个谜,她对他何尝不是呢?说 章节目录 五十七章 坐而论道 暴风雨很快就来了,幸好大家准备及时,连人带马都没有淋到。 孤儿和阿德斯坐在一个帐篷中,外面风大雨大,而里面虽然也不很舒服,但有这样一块遮雨之地,有心爱的人坐在身边,孤儿感到很满足。 只是不知为什么,帐篷内的空气有些燥热,孤儿感觉心跳有点不畅。偷眼看看阿德斯,就见他正襟危坐,像一块岩石一样动也不动,甚至不看她一眼。 其实两人这么熟悉了,冷吻热吻已经好多次,还有两次差点卸了妆干大事业,除了没有表白,没有把爱说出口外,已经和情侣无异,但此时的帐内的寂静和帐外的风雨却让她感到了一种很尴尬的气氛,似乎谁的呼吸重一点都是一种罪过。 可是要说什么呢?以前跟他话很多似的,这时候却想不出一个话题。正焦急中,耳边突然听到一种极细微的嗡嗡声,她还没反应过来,脖子上就一疼。 她本能的挥起一掌,狠打了自己一巴掌,但还是晚了一步,终究是被蚊子咬到了。而她这番举动,吓了阿德斯一跳,“怎么?”他问。 孤儿收回收掌一看,就见掌心中有一小滩血和一个扁了的尸体,那蚊子大的真是吓人,像只地球上的小苍蝇似的,同时感觉脖子上的伤口火烧火燎的又疼又痒。“我被蚊子咬了!”孤儿说得凄惨,其实也不怪她,因为早前零人向导曾经说过,被沼泽中的蚊子咬到是很严重的,这里的蚊子毒性很大,除非立即放血,挤出毒素,否则轻则红肿痛痒半个月,重的可能会传染到沼泽疟疾。进沼泽前。每个人都用一种特殊的药汁涂沫了全身,可怎么会有一只蚊子进到了帐篷里。还咬了她? 阿德斯听孤儿这么说,立即坐了过来,略拉开一点她的衣领看,果然见她耳垂下两寸的地方有一片鲜红,足有一个金币那么大,而且凸出不少。 他略一迟疑,拿出了刀。 孤儿吓了一跳,“你要给我放血啊!不行,我怕疼。” “必须这样,你想得沼泽疟疾吗?” “可是——真的会很疼。”孤儿愁眉苦脸。都快哭了。 “好吧,我尽量把伤口划得小一点。”他想了想说,心又软了下来。 孤儿不想挨这一刀。可是不挨又不行,只好忍耐,好在为了方便,阿德斯上来就抱把她拥在了怀里,让她侧身贴着他地胸膛,另一手拦在她的肋骨下。 坐在自己所爱地美男加型男怀里,孤儿心里乱跳,倒暂时忘记了脖子上的难受,阿德斯手脚又轻,极小心的以匕首的尖划破一点皮肤。她才一感觉疼,他已经把一根黑色的刺挑出来给她看了。 “妈呀,这是蜜蜂还是蚊子,尾巴上这么大的刺就往我肉里扎。”孤儿又惊又怒,“死蚊子。死有余辜!你要轻点挤血哦,现在感觉很疼啊,说不定我会昏过去。” 阿德斯不言语,双手比划了半天,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即能挤出毒血。又不会让孤儿太疼。眼看着那小小伤口的血都要凝结了,情急之下。俯下头吻了上去。 孤儿本来还在抱怨,只感觉他灼热的嘴唇印在了她有脖子上,那么突然,害她一哆嗦,一声呻吟差点溢出了口。 她下意识的要挣扎,却给他的臂锁住不能动弹,感觉他地嘴唇在她脖子上蠕动着、吸吮着、又麻又痒又灼热,尽管知道他是在为她吸毒液,心中却难免胡思乱想。 在地球的时候看古装剧,武林男女要发展感情,十之**要独处一简陋之处,吸毒疗伤。之前还觉得挺雷的,可哪想到轮到自己,这番肌肤相亲,确实让人耳热心跳,难以自持。 难堪地是,人家是很优美的中毒,最差也是被蛇咬到,她却是败给了一只蚊子。现在她横竖控制不住自己的喉咙,干脆想哼哼就哼哼吧。 而随着她细碎的呻吟,她感觉阿德斯的身子僵直了,心跳快得像天上的急雨。 “阿德斯。”她腻声叫他,在他怀里蹭了蹭,感觉到他一哆嗦。 这样勾引他是不行的吧?这帐篷不是密封的,风大的时候会掀起四角,她虽然想真实拥有他,可也不能让那些佣兵看活春宫啊。再说了,她这样做是不是太不矜持了,这里不是地球,如果他以为她是爱西那样放荡就坏了。 但是真想窝在他怀里一直不出来,而且小腹上一阵阵发热,身体和心灵都渴望着他。怎么办呀?吃还是不吃,真是个问题。 她心乱如麻,感觉阿德斯埋首于她的颈发之间,呼吸那么灼热,身体那么僵硬,呼吸都乱了,之后却又突然放开她,坐到他本来地地方,匆忙的问,“你的家是什么样的?” 好吧,改坐而论道,精神交流。但再有下一次机会,她不会放过的,一定引诱得他欲火焚身,把生米煮成熟饭,然后——每天煮饭,煮到白发苍苍,煮到天长地久。她一定做地到! “你问哪个家?不是飞轮海灰堡吧?”孤儿故意向阿德斯的方向挪了挪,看到阿德斯一阵紧张,忽然感到好笑。 阿德斯啊阿德斯,八百年佣兵之王,居然怕了她一个小女子,而且是在两性关系方面。这证明他是爱她的吧?对自己所爱的女人才不愿意轻易冒犯和伤害,虽然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有自己的意识,但心底只怕还有未解地事,是这些在阻止他吧? “是你在月圆之夜回去地地方。”阿德斯望着风掀起的帐篷边,问道。 为什么要问这个,他也不明白自己心中所想,也许怕她有一天会离开,而他追不过去,也没资格追过去,那么,想想她在什么地方也是好地。 孤儿沉吟了一下,觉得就是跟他说实话也没什么关系,毕竟他也到不了地球,于是说:“我的家,我真实的家在另一个时空。我不会解释时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只能说是另一个世界。不是神的世界,不是幽灵的世界,就是和这里一样,只不过生活着不同的人,战争很少,但是人比较坏,失去了很多塔撒大陆的人拥有的东西,比如真诚、勇气和热情。” 孤儿不知道阿德斯能不能明白她的话,但一开了口就收不住,把自己的童年,成长,父亲和弟妹,还有自己那个不成功的淘宝店的事都讲给给阿德斯听。期间她偷眼看看,发现阿德斯听得很入迷,但不知怎么,父亲的失踪和那个到现在也不见踪影的家族使命,她只字未提。 到此时,她深刻理解了阿德斯。因为每个人都有不能说的秘密,而他们双方的隐瞒,证明彼此间虽然很有感觉,但还远未到完全信任并心心相印的程度。 全心爱一个人,真的很难。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 海市蜃楼 “啊,诸神赐与奇迹!”孤儿正吹嘘小独做饭的手艺,让阿德斯听得目瞪口呆,不明白一个贵族子弟怎么能亲自到厨房去的时候,突然听到帐篷外一声大喊。 两人对视一眼,一同拉开帐篷的帘子看,发现那场来得快、去的急的雨已经过去了。远处青黛色的天空中出现了一副庞大的画卷,画卷上的景物格外清晰,街景繁华,人车流动,好像天地间有一面巨大的镜子,把一处塔撒大陆所没有的景致反射到了空中。 海市蜃楼!这在塔撒大陆上很稀奇,但也并非从没出现过。奇怪的是,那虚妄的城池却是在场的人从来没有看过的,除了孤儿以外,因为那居然是地球上的景色。 地球——中国——她所在的城市! 孤儿轻呼一声,在这陌生又熟悉的地方见到自己的家园,那感觉无法形容,只觉得一阵热流涌上眼睛。 “怎么了?”阿德斯细心的问。 “我的家!这就是我的家!我给你讲了半天,但你无法想像是不是,现在你看到了,这是我的家!”孤儿落泪了,抓紧阿德斯的手臂,而阿德斯用力看着这个地方,似乎要永远刻在心里。 “天哪!天哪!”过了好一阵子,在旅行众的惊叹中,孤儿又低叫起来。 阿德斯抬头一看,就见天空中的景色模糊起来,一层氤氲雾气中,两个人的身影慢慢清晰放大,好像用伯爵小姐的神眼拉近了天空与大地的距离似的。那景色是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街上的房子,人们乘的车和穿着,都和塔撒大陆绝不相同。 而孤儿,就盯着那两条人影,一手捂着嘴。另一手死死拉着他地手臂。 他望着那一对年轻男女模糊的、但又与孤儿很相似地面庞,灵机一动。“这两个,不会是——你的弟弟妹妹?”这么巧的,还是诸神有天意? 孤儿难以置信的点点头,目光贪婪的在另一个时空看着自己的弟弟妹妹,只觉得心热乎乎的,但忽尔又想起什么,对阿德斯道,“你仔细看着那个男孩,假如有一天我弟弟闯过来,你一定不能伤害他。” “为什么你以为我会伤害他?”阿德斯很纳闷。为什么她那么紧张这件事。是她知道什么吗?还是她会预言之术?就像之前盈禄家出的那位先知一样? “我做过一个怪梦。”孤儿说,因为这奇怪的折射了另一个时空的海市蜃楼而激动着,不想再隐瞒阿德斯。“我在梦里看到到你杀了我地弟弟。阿德斯,阿德斯,我要你明白,不管我多么爱——我不能允许你伤害我弟弟,我虽然只是姐姐,却感觉是他的母亲,我会拼尽一切保护他。所以你不要杀他,你答应我,假如他真的跑来,不管他做了什么。你不要杀他,!不要伤害他!你答应我吧,答应我吧!” 孤儿突然抱紧阿德斯,似乎那可怕地梦境会实现似的,恨不得把所有的声音都埋在他的怀里。想穿透他的肌肉和骨骼,一直印在他心上。 阿德斯抱紧孤儿,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好。我答应你。无论如何。我绝不伤害他。” 他说的淡然,可孤儿一直因为怪梦而紧张的心却瞬间放下了。他答应了。他很为难,但他答应了!他是个重承诺甚于生命的人,也就是说,他一定会做到。那么不管小独是不是会wx 穿越过来,都会非常安全。 这真的是诸神的奇迹呀,否则为什么地球地上的情景会通过一场暴风雨,映现在塔撒大陆上来。让阿德斯明白她的有家是什么样的,让她的思乡之情可以缓解。真好! 帐篷帘还掀着,而孤儿根本不理会其他帐篷地人看到她依偎在阿德斯的怀里,只想依靠着他,看看地球的景色。他无法wx 穿越,这也许是他们唯一一次共同面对地球的机会。 “告诉你,我本来就是盈禄家的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塔撒大陆以外地地方。我能回来,是为了继承家业。父亲说过,只有我可以,所以我来了。”最后,她告诉了他,她为什么会来这里。 一夜就那么过了,第二天一早,一行人顺利地从沼泽中穿过,没有人受伤,只是被那被阳光蒸发的臭味熏得要呕吐而已。回到黄金城后,休息了一天,第二天地比美大会开始了下半程。 他们回来的那天,孤儿故意娇娇柔柔的让阿德斯半搂半抱的送回卧房,表现得好像在旅行期间被阿德斯好好“疼爱”过的样子,然后又待了好半天才放他离开,把一直守在走廊的爱西气得够呛。 第二天两个女人在擂台后面的休息室见到时,爱西冷哼一声,“以为和他上了床,就能拴住他的心吗?我和他上过很多次床了,相信我,他的心是神龙,抓不住的。” “谢谢忠告,但愿下面的比赛,您会体现出您的智慧,这样我会比较相信您一点。”孤儿冷冷的,对爱西所有的话都不放在心里。 她相信自己对那个人的认知,相信自己的感觉,是对是错,是痛苦还是欢乐,她要自己判断。 “他是个魔鬼。”爱西又说,“这你也能容忍吗?” “天神和魔鬼对我来说没什么区别,只要他对我好,哪怕他被全世界抛弃,我也一样会爱。”孤儿对爱西,其实是对自己说,“现在请您离开好吗?可能您智慧与美貌超群,无需担心,我可是要准备一番的。” 爱西轻蔑的笑,“这可笑的比赛有什么用,亏你还这么重视,你们盈禄家的人都是商人出身,所以你浅薄又无知,拿什么配阿德斯?” “配一个魔鬼?那我相信我的智商足够了。不过,您是因为目前以三十分排名最后,所以失去信心了吧?”孤儿冷笑,“其实分数只是暂时,还没到最后的结果,如果您的智慧如同您的美貌,是会追回分数的。” 爱西无可辩驳,哼了一声就走,显然她对自己的智慧并没什么信心。 她一走,艾丽就算起分数来。在这场比赛之前,第一名的是尊贵公爵奥西的女儿莉莉,四十分;第二名是孤儿,三十六分;第三名是文曲家的尼科儿,三十四分;第四名是三十分的爱西。 “大当家,我觉得您会赢耶,您只差第一名两分,下面的智慧和机巧比赛,您会得很多分数的。”艾丽越算分数越高兴,“在塔撒大陆,没有人能聪明过大当家您,男人女人都一样。” 她不是吹捧孤儿,她是真心崇拜。大当家做生意那么棒,比一大堆男人加起来还精明,把孱弱的盈禄家带到大陆首富的地位,现在连那么厉害的佣兵之王也迷上了大当家,这不很说明问题吗? “可不能这么说哦,这样我会骄傲啦。”孤儿开着玩笑,心情愉快。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 智慧比赛 智慧比赛的第一场,是由四大美人分别出题。本文最.新章节*爪\*机书\屋已更新。程序是一个人出题,三人回答,答不出题不加分,答出的就加十分,三人都答不出,出题者加十分。根据抽签,莉莉是第一个,然后是尼科尔和爱西,孤儿最后一个出题。 这让她信心满满,倒不是她觉得自己有多聪明,而是她相信她在地球接受信息的程度比塔撒大陆的人要深得多,因为兴趣,她还看过玩过好多谜语题。她深信可以借助这些知识来答题,就算不能全答对,至少不会输给那三个在塔撒大陆这种知识水平落后的地方培养出来的、闭塞视听的贵族小姐。 而她也并不需要全答对,只要保持目前的比分,下一轮机巧,她一定会赢的,因为那可是中国人的古老智慧啊。 “我的第一道智力题,是与我们尊贵家的矿物有关的。”一身黄衣的莉莉站在擂台路面,模样略有装腔作势的说,“大家知道,尊贵家富有矿山,有时采到巨大的矿石,运输就已经不易,要想称出重量更是难上加难。需要用很大的木粱和铁盘做秤,很多人手费尽千辛万苦也未必能称得出,大多时候只是估算一下重量,损失很大。那我今天要提问的就是,各位有什么简便宜行的好方法可以称出巨大矿石的重量吗?” 听到这儿,孤儿兴奋得差点跳了起来。她很小的时候就会解这样的题了,曹冲称象嘛,中国的小学生都会。感谢中国古老的文化,感谢古人智慧的结晶! 擂台下一片嗡嗡声,每个人都觉得这问题确实挺难解决的,台上的尼科儿和爱西一脸深思的模样,摆明了只是装模做样一番,其实谁也不会解。 就连莉莉,恐怕也是把自家难题拿上来而已。自己并没有答案,别人答不出。她在比赛中占优势,别人答出来了,就可以解决尊贵家地难题。这样可以一举两得,没想到她还挺精明的。 果然,台上台下耽误了半晌,还是没人能答地出,正当做为组委会主席的奥西和钱左乐打算宣布此题没人能答出,给莉莉加十分时,一直沉默不语以掩饰内心得意的孤儿突然站了起来。 “我想试着解解这道难题。”她平静的说,这表情是压抑情绪半天后所得的。 台下的阿德斯望着她那粉红色衣裙下的可爱腰身。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自从她上了擂台,他就一直关注她,见她始终低头不语。尽管考虑过她是在思考谜题,但总是放心不下。这时见她胸有成竹的样子,心中也安宁下来。 “盈禄伯爵小姐知道答案?”奥西不禁兴奋的问。女儿输了没关系,能解决这件难事是最好。 孤儿微微一笑,“听说黄金城外地大矿山脚下有一个巨大的淡水湖,尊贵家的人都是喝湖水长地。” 奥西点点头,有点讶异,不知道这位美丽的小姐问这个干什么。 “那个湖就在矿山脚下,只要从山上修一条专门的运输通道至湖边,然后造一艘大船泊在那儿。当把矿石运上船后。在船身的吃水处划下一条线做标志,再把矿石运下船,换把小块矿石或者普通石头装上船,至吃水线处停止。” “这是做什么?”奥西眨眨眼睛,只感觉心中兴奋。却抓不住主题。 孤儿耸耸肩,“很简单哪,在这种情况下,矿石和碎石是等重的,只要把碎石分别称重。再把重要相加。就是大矿石的重量了啊。” 话音一落,四周就传来一阵惊叹的声音。孤儿心里流了点冷汗。对不起了,曹冲,借您的智慧一用了。 奥西愣了一会儿,猛然一拍大腿道,“盈禄伯爵小姐可真聪明啊,这可解决了我尊贵家的大难题了,不然总是估算,卖家觉得吃亏,买家又觉得被克扣,经常纷争。好,给盈禄伯爵小姐加十分。”他说完带头鼓掌,台下更是掌声雷动。 孤儿望向阿德斯,见他也站在那儿鼓掌,眼神中满是赞许,忽然有点心虚,因为她可没那么聪明,只是她运气好,讨到巧了。等回旅店要和他解释一下,她不想以一些本不属于自己的优点而加重在他心中地分数。她是什么样的,就应该是什么样的。但不管怎么说,智力比赛第一关她得了优胜。 而接下来尼科儿说的谜题,充分体现了文曲家比较穷,做什么事都斤斤计较的特性。这是个困难地分配问题,因为文曲家的人讨生活时总是两个家庭或者两个人合作,等生意做完,却总是为分配的多少而发生争执,她问,怎么能令双方都感到满意,都觉得公平。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也不容易答出。不过孤儿在地球时的时候,看到过一个法国主妇给两个儿子分蛋糕的故事。在分蛋糕时,不管怎么分,怎么公平,两个孩子总是觉得对方地那块蛋糕比较大,这大概是个心理问题。所以这主妇让两个孩子自己分,一个切蛋糕,另一个人有权先挑选,结果切蛋糕地孩子力求两块一样大,而挑蛋糕的孩子也没话说了。这样,两个孩子轮流切蛋糕,再也没有过争吵。 孤儿还是像第一题一样,假装苦思冥想到最后才说出答案,照样是得到全场地赞叹。钱左乐更是高兴的不行,差点手舞足蹈。之前在文曲家,他已经被这些纠纷烦得要死了,这回让妹妹把这当难题提出,没想到真得到了解决的好办法。 等到爱西的第三题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了孤儿,不指望别人,就指望她答了。 爱西的问题虽然也算个数理谜题,但实在有点弱。果然美女的智商低下吗?可她也算美女啊,为什么比爱西聪明那么多?她自恋的想着。 其实爱西出了两道题。 第一题是:一个荒唐的地方,对监狱里的囚犯判决不是根据法律,而是让他们抽取生死信,抽到生信就放走,抽到死信就杀掉。但是监狱长为了敛财,在没有金钱孝顺他的囚犯抽信时,把信全换成死信,那么这些无论怎么抽,都是死亡的结局,问,要怎么才能活下来? 第二量是:一个父亲有三个孩子,三个孩子的年纪加起来是十三岁,乘起来是父亲的年纪。已知三个孩子中,只有一个孩子的头发是黑色的。问,父亲的年纪多大? 只要喜欢这种机巧小智慧题,在网上可以看到很多,非常简单。而为了气爱西,以显示她的题实在太简单,孤儿只想了一下下就答题了。 “轮到囚犯抽生死信时,随便拿一封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吞到肚子里。在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看另一封信是写的是“生”字还是“死”字了。而鉴于两封信全是死信,那么当打开那封信时,上面一定是写着个“死”字,也就证明这个囚犯抽的是生信,当然就应该放了他,让那个死监狱长吃个哑巴亏。” “那个父亲的年纪是三十六岁。三个孩子一个九岁,另两个孩子是一对两岁双胞胎。二加二是四,四加九是十三,而二乘二再乘四是三十六。题中说了,三个孩子中只有一个是黑头发,可以推断另两个孩子发色一样,很有可能是双胞胎,再根据其他条件,就得出这个结论。”说 为了分章方便,今天这章比较多,明天会少一点,提前说明,表骂我哦,都是以上啦,不过有的多点,分两页,有的少点,是一页。 另外,刚听了崔健的《花房姑娘》,真好听啊,不愧是中国内地摇滚之父。说出来和大家分享,也去听听吧。 最后,昨天章节中出现笔误,应该是差四分,写错了,感谢大家指出,我惭愧。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 我想和你在一起 满场的人,先是目瞪口呆,后是鼓掌,最后成为了欢呼。从此,盈禄伯爵小姐智慧的美名也在塔撒大陆传开了,只是这位小姐心虚得很,生怕真有人拿难题来找她解决,那她只好全拿到地球,放到互联网上,让全球人帮她维持美名了。 唉,真累。 可是在这场智慧比赛中,她大获全胜,得了三十分,大比分领先,还没有出她自己的题,就已经稳获得第一美人的称号了。 莉莉和尼科儿很沮丧,爱西简直是痛恨了。但组委会坚持要把比赛办完,所以孤儿只好出了自己的题。 她没有实物,所以用嘴说的。其实也很简单,但是比较难办到,就是九曲球穿线的故事:一颗球,两个孔,球体内九曲十八弯,怎样才能把一根细线在两个孔中穿过呢? 简单,找一只蚂蚁,把线拴在它身上,在另一端入口抹上蜜,这样线就穿过去了。 但她的题实在是有些投机取巧的,三位美人没答出,所以她又得了十分。至此,比赛已经完全没有悬念,最后一项机巧比赛根本不用进行了。不过奥西要求孤儿把为机巧比赛的项目做完,做为这场比美大会的完美结局。 孤儿于是用上了在文曲家买来的竹篾,在艾丽的帮助下做了五个孔明灯,在选美大会结束的狂欢之夜上,在大矿山脚下的淡水湖边,在众人的惊叹声中,以大陆第一美人之名,放上了天空。 “你在那个灯上写了什么?”阿德斯站在她身边,轻声问。 “我们两个的名子。”孤儿认真的说,“我把我们的名子并排写在一起,被这个灯送到天空中,这样诸神就会看到。就会知道——我想和你在一起。” 她突然说出心底的话,虽然算不上直接的表白。但却震撼了阿德斯的心。其实她自己也吓了一跳,不知怎么就说了出来,不过话一出口,她没有任何后悔,只觉得心上地重担一下子轻了。 两人是肩并肩站在湖边的,岸边所有地人都望向天空,或者在热烈的交谈,没人注意他们,所以孤儿悄悄握住了阿德斯的手,感觉他一僵。但却没的甩开。 诸神吗?假如他们存在,也是不会保佑他的。他是受诅咒的存在,诸神也从来不公正。可是她为此感到快乐。那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一场热热闹闹的比美会,以孤儿得到天下第一美人的头衔而告终,莉莉最后获得了最佳气质,爱西得到最佳人缘奖,尼科尔评为最佳才华的美女。总之,皆大欢喜。作为优胜者,孤儿顺利地得到了奖品:尊贵家族的黑暗系土魔法石和文曲家族的光明系水魔法石。现在就只有驿马家地黑暗系风魔法石没有到手了,而驿马家就在前方,一切似乎是非常顺利的。 在婉拒了尊贵公爵奥西的挽留和文曲公爵钱左乐的邀请后,孤儿一行人向驿马家的黑冰宫殿进发。 十大家族中。驿马家的领地最为广袤,他们从中央平原走了足足八天,经过了大片的封臣领地,才进入到列斯达公爵的中心属地。可就在这时,阿德斯非要向南边的一个自由贸易城邦去绕一圈。说是要买些东西。 孤儿对此非常意外,相处这么久了,阿德斯似乎对物质的要求非常低,有时她甚至奇怪他做佣兵,收那么高地价钱是为了什么。反正他也不爱享受。难道真的通过屠杀才能证明他生存的意义吗? 这时候突然听他说要去逛逛自由贸易城。自然感到特别好奇,立即就答应了下来。 “驿马家就快到了。难道你不想见见列斯达吗?”爱西对阿德斯抱怨。 自从出了黄金城,爱西就一直跟和商队同路了,还不断找茬。孤儿很烦她,也知道她是不死心的借机接近阿德斯,可她又没办法赶走爱西,毕竟天下路天下人走,她还没霸道到不许别人跟在后面的地步。 所以,她只好对阿德斯严防死守。什么是你地跑不了,不是你的得不到的话都是乱讲,人要学会自己争取,这世界的规律是不劳动不得食,那么不努力也没什么是可以凭白得到的。 当她自己不方便紧迫盯人地时候,就派小猪去跟,然后再回来向她报告。之前她一只以为小猪是母地,现在却惊讶的发现它是公地。既然如此,雄性之间应该没什么避讳。而且猪当侦察兵的好处就在于,人们往往会忽视它的存在。 小猪每天晚上都会准时回来,连比划带表演,让孤儿明白,爱西数度欲勾引阿德斯,但阿德斯一直不上钩,甚至还对爱西非常冷淡,这让小鱼非常开心,曾经假想爱西为情敌,现在看来她根本够不上这档次。 她心情愉快,自然也就开开心心的赔阿德斯逛贸易城。之前他们除了跳过一支舞外,还没单独进行过什么社交活动,所以孤儿就权把这当成两人的约会,虽然詹姆和小三三还碍眼的跟在后面。 “你到底要买什么呀?我来帮你杀价,这个我在行,免得这些奸商骗你。”孤儿拉拉阿德斯的衣袖,忘记了她自己就是最大的奸商。 阿德斯不答,只是一直往贸易城里走,也不看看路边的小摊子。有好几次,孤儿想停下来看看一些奇怪的小玩意都不行,只好恋恋不舍的追着阿德斯的身影离开,直到他停在一个毛皮商人的店面前。 “你要买毛皮大衣?现在天气这么热——”孤儿说到这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一拍掌,“啊,我明白了,你是反季节购买,这样货物的价钱更便宜。哈,没想到你算盘满精的啊。” 阿德斯不理她,只是指了指店中的一些看来粗糙又暖和的毛皮大氅,然后说了个数字。他说的数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到很少有人像他那样一次买这么多衣服的,小到这数字是整个商队的人数减一。 “这是干什么呀?”孤儿越来越纳闷。 “自然有用,快付钱。”阿德斯终于开口。 孤儿大吃一惊,“你买东西,为什么要我掏钱?我又没要买,你要行善,照顾这老板的生意也不是这种做法的。” “付钱。”他就两个字。 孤儿恨得牙痒痒,但大庭广众之下,还有那店主压抑不住的兴奋目光也期待的望着她,她哪忍拒绝他?男人哪,在外人面前还是要给他面子的。 她心不甘情不愿的叫小三三给钱,之后不满的问道,“你到底是要做什么呀。”说 以后更新一般是早点到点,可有时总有意外发生。遇到这种情况,我会请假的。不过,我会尽量不请假。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 极品皮毛 “有没有极品皮毛?”阿德斯再度开口,可惜不是对她说,而是问店老板。 那老板一眨眼,“要不,您跟我到里面看看?”说着做了个请的姿势。 这老板也是做惯生意的,虽然阿德斯蒙着脸,但他那气度一看就是个贵族。而孤儿怕让别人认出她那标志性的东方面孔,也有样学样,脸上蒙着蕾丝黑沙,不过她那身衣服虽然看似普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价格昂贵,不是普通人穿的起的。 这店老板判断他们是一对贵族夫妻出门旅行,因此不担心他们付不起钱。只是当孤儿要跟进去时,却让阿德斯拦住了。 “我自己去。”他连头都不低,孤儿看不到他的眼睛。 “为什么不让我进?我也有权利逛逛皮草店。”孤儿一边抗议,一边往前面挤,让阿德斯抓小鸡一样抓回来。 “我有我的理由,待在这儿!”他说得很严肃,孤儿虽然满心狐疑,却听话的不跟了。万一他有什么深意,或者这地方有危险,跟他对着干,不是自找麻烦吗? 正好,可以看看先前没逛过的小摊子。她赌气的想。哼,没有他就一定会闷吗? 这么想着,她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詹姆和小三三劝不住,只好跟在她后面。逛了差不多个小时,买了好几件可爱又无用的小玩意儿,她觉得阿德斯一定等急了,这才又回到那家店门前。 阿德斯是贵族,是骑士,又那么不爱讲话,不爱和人打交道,平时是最不耐烦站在人群中等待的,这下想必气坏了吧?谁让他神神秘秘不带她进店来着?气死他! 可让她意外的是,店门口空无一人。阿德斯并没有如她想像的那样,站在那儿怒发冲冠。一瞬间。她以为阿德斯扔下她走了,连气带伤心,眼泪差点冒出来,幸好这时阿德斯在店老板的陪同下走了出来,手中还抱着一个大盒子,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 难道是顶级皮草? 她诧异的望着他,想从他的眼神中搜寻一丝线索,可他根本不看她,让她一点信息也得不到。 “你买地什么?”她干脆直接问,“你不说明白。我不给钱哦。” 左看右看,阿德斯也不像会买东西的人,难道他在这边布下了什么眼线。打听驿马家地消息?毕竟他是从驿马家反出的,说不定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呢!而这店老板就是情报人员,他来此处就是为了探听消息,之所以买一堆普通的毛皮衣服,又进店去看顶级皮草,就是为了他此行的目的打掩护的。 是——这样吗? “詹姆,给钱。”阿德斯说。 咦,他不她付,自己出钱哦,说不定是什么暗号吧? “一万金币。”那老板说。声音欢天喜地的,演戏演的很好嘛,这情报人员素质不错。 不过一万金币?!这能买一只军队了,或者够一个中等贵族过一年的奢侈生活,什么皮草这么贵?就算是线人费。这也太贵了! 她瞪着阿德斯和詹姆,可这两个人一个一脸无所谓的态度,一个根本就没有表情,连价钱也没还,直接就付了钱。这些个男人怎么就不知道日子过呢?他们可是拿命换来地钱。就这么不珍惜? “我说。这个价实在太高。”她忍不住多嘴。 “走吧!”阿德斯却只回答了这两个字,然后率先大步离开。 他人高腿长。孤儿要一溜小跑才跟的上。后来她气得干脆溜达起来,心想这哪里是约会逛街,简直是行军打仗,中间还约见了一个谍报人员。不过当她走得慢了,前面的阿德斯也慢了起来,她这才发现他假装不顾忌她,实际上一直注意着她呢。 想到这儿,她心里有了一点点隐密地喜悦,觉得这趟自由贸易城邦之旅也不算一无所获。她这样安慰自己,心情就好多了,有时也觉得自己很白痴,果然恋爱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啊。 回到商队,天色已近黄昏,孤儿干脆决定先不走了,吩咐找个避风临水的地方扎营过夜。期间阿德斯仍然一言不发,倒是爱西废话很多,还一个劲嚷嚷着,“我以为你丢下我不回来了。” 孤儿在一边听得浑身发寒。 她和阿德斯只是去逛逛而已,怕爱西纠缠,这才没宣布就私下离开,让爱西这么一说,好像她和阿德斯去私奔了一样。而就算私奔,也轮不到这女人多嘴。再说了,她根本就是硬跟在商队后面,何来丢与不丢之说呢? 她有点生气,早早吃了饭,简单梳洗过就回帐篷休息,可过了不久,阿德斯却来了。 “大当家,我去打点水。”艾丽乖巧的离开,留他们二人世界。 “这个——你试试。”两人在尴尬的沉默了半天后,阿德斯才把蒙面巾慢慢扯下,然后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孤儿,神色间有些——扭捏?羞涩?不知所措? 这意外的情况让孤儿来了精神,探寻的目光落在了阿德斯脸上。哇,他好帅啊,就连右脸上的伤疤都那么有魅力。可是——这时候——他脸上那可疑的红色是什么?难道是害羞?哎哟不得了,这盒子里地究竟是什么东西? 她接过盒子,一时之间并不打开,而是盯了阿德斯的脸一会儿,见他越来越不自在,似乎转身要走似的,这才连忙打开盒子,一见之下,她差点惊叹出声。 入眼的,一片毛茸茸的粉红色,颜色鲜亮,质地紧密,摸到手里却柔软万分,拿到火边再看,毛色却又变成了橙红。而扔掉盒子后,手中感觉几乎没有重量。 她从没有过这东西,可是却听说过。这是塔撒大陆上一种非常珍稀地、近乎于神话右的动物——变色狐狸的皮毛,光线越暗,皮毛的颜色就会变淡,直到变白,而光线越亮,皮毛的颜色会变深,最后会像火一样红。 这种狐狸地数量极为稀少,生活在危机处处地鬼影森林,极其不易捕获。而就算抓到它们,也不能剥下皮毛,只能等它自然死亡。因为猎杀剥皮的话,皮毛就会慢慢变成飞灰;而豢养它们,皮毛就会变成不值钱地灰褐色;而等它们自然死在森林中好久才找到它们的尸体,皮毛就会腐烂。 总之,得到这种皮毛是非常困难的,不仅需要技术和毅力,还需要有极佳的运气、甚至是奇迹才行。所以在塔撒大陆上,变色狐狸的皮毛被称为“诸神的恩赐”,能拥有这种皮毛简直是一种梦想。 她站起来,把那一团毛绒一抖,发现那是一件长长的毛皮大衣,式样很普通,但质料却是最高贵难得的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制成这样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变色狐的皮毛啊。 这东西应该算是价值连城,区区一万金币,简直算是白送了! “还喜欢吗?送给你。”阿德斯突然说。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 送给你 送给她?! 一瞬间,孤儿心中的欣喜无法形容。可阿德斯为什么要送礼物呢?她生日?不对呀,她的生日不是这一天,再说她也从来没说过自己的生日,他怎么会知道。难道是他生日?也不对呀!他的生日不是应该她送礼物吗?哪里有寿星自己送别人礼物的道理。 但不管为什么,这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哪怕是一根草都无比珍贵,何况这价值连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对穿动物皮毛,但鉴于变色狐狸的习性,是自然死亡后才剥的皮,那么穿一穿应该是没问题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从心底一直流到全身,虽然大衣长到脚踝,还搭配了一个毛皮帽子,显得不太合身,但那种幸福感是什么也买不到的。 “谢谢你送的礼物,我很喜欢。”她对阿德斯微笑。 阿德斯显得有点局促,显然从没有送过别人礼物,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说什么才好,只讷讷的发了两个不明意思的单间节,然后才艰难的道,“喜欢就好,穿着吧。”说着就要往外走。 啊,穿着?!这可是类似于夏天的天气,就算早晚有点凉吧,但穿着这种轻暖的毛皮大衣还是变态了一点。但是不管了,先拦住他再说。 这么想着,孤儿急忙上前几步,可是走地急了。一脚踏在大衣的下边缘,狠狠的向前扑倒。幸好阿德斯反应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儿借机拉下他的头,在他唇上轻啄一下,“我还从没送过你礼物呢,告诉我你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送过蜂蜜蛋糕。”他眼睛瞄过她的红唇,想吻,但却没有。 “那个不算啦。”孤儿脸一红。又想起那个甜蜜的厨房之夜,“不过你不说也没关系,我有的是办法打听,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没回话,心里哼了一声,寻思着一会儿去找詹姆的麻烦。这小子很得孤儿地喜爱嘛,看来要和他好好“谈一谈”。 “这么稀有的东西,那店老板从哪儿弄来的啊?你又怎么知道他的店里有?”孤儿好奇。 快到驿马家了,阿德斯突然买了这么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绝不会是闲极无聊买着玩儿的。不过他给别人买的全是普通货色,还要她来付钱,唯独给她买的这件,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还是自己付钱,显然意义不同。 其实钱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并不是个在乎钱地男人,不过他这样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不喜欢等待的人,却一直耐着性子和那老板磨了半天。对她的这番心意才是最珍贵的。 所以。他送地这件大衣不是装备。而是礼物。 “你是从哪里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问。 孤儿一愣,“鬼影森林呀。” “变色狐狸也是出没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释。“那个森林的尽头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个巨大地石洞,我地人马全是被封印在那里。只要我复活,他们就能恢复成八百年前地模样。” “你是说山洞中还有变色狐狸出没?”孤儿问,“是你的人在复活后正好发现了死狐狸,然后——”然后怎样,她无法猜测,有很多的可能。谁都知道鬼影森林深处是不能进入地,那里面危机重重,她不相信那个老板敢进入。或者是阿德斯的人剥了狐狸皮—— “变色狐狸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预知自己的死亡,所以会提前到一个隐密的地方去,等待死亡的降临。”阿德斯慢慢说着,似乎叹了口气,“那个地方叫狐狸冢,是个人类找不到的地方。” “那个山洞外就是吗?” 阿德斯点了点头,“他们解除封印后,正好看到一批狐狸死去,于是就剥了它们的皮,打算送给我做重生之礼。我派人试着找到这间皮毛店,让他们做一件女式大衣,这家是八百年前就有的老字号,没想到居然还在。” 听到这儿,孤儿有些明白了。 阿德斯之前是驿马家的人,自然熟悉这边的店铺,而驿马家领地外的自由贸易城邦也确实以贩卖皮毛而闻名。八百年沧桑,虽然物事人非,但老店却还在。而这种珍贵至极的皮毛需要极佳的技术和手工才能制作成衣服,放到一般人手中,就不定就糟蹋了。 下午那店老板让阿德斯进店,也许只是请他看看其他珍贵皮毛,并不认识他。但做这种生意,彼此间是有信物的,只要一亮出来,店家自然要把制成的衣服交出。 之前她还以为占了老大便宜,没想到阿德斯这笨男人还是上了当,一万金币?那只是手工费。太贵了呀!说不定那老板还盼望着委托人不来才好,那样他就凭白无故得了件大宝贝。 可是—— “你要那店老板做一件女式大衣,是要——送给谁?”孤儿紧张的问,生怕得到一个自己害怕的答案。 他一被解除封印,就派人把手下献的珍贵皮毛拿去做大衣,肯定是要送人,而且是心里一直惦记的人。那个人肯定不是她,那时候他们还是仇人呢。那么,那个女人是他的什么人? 阿德斯沉默了,似乎不愿意说。孤儿的心一紧一紧的跳,越来越感到绝望。他那么帅,那么强大,不可能没有心爱的女人吧?那女人还活着吗?就像爱西一样?或者就是爱西—— 阿德斯望着她,看她因胡思乱想而下意识的揪紧衣襟,不禁轻轻把她抱在怀里,埋首于她的发上,似乎这样才能说得出口。 “我母亲——生前住在一个寒冷的地方,很冷很冷,可是她连一件棉衣也没有,手脚上长满冻疮。”他的声音有点颤抖,很沉痛,“本来,我想把这件衣服送给她。” “她不是——”死了吗? “我想把这衣服烧在她的坟墓前。” 孤儿站直身子,心里像被刀刮过一样痛。这个男人好可怜,外表强大到无敌,可心里的痛楚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试图安慰。这样价值连城的东西,他只是想烧掉它,送给他从没有温暖过的母亲而已。 她脱下大衣,放到他手上,“你不必送给我,我更愿意看你实现愿望。” 阿德斯站在那儿,望着手中的大衣,愣了一会儿,因为这种话是传说中嗜财如命的盈禄伯爵小姐说出来的,所以更加珍贵。 “不,我要送给你。”他把大衣又披在孤儿身上,“我想,我的母亲已经不需要了,她会很高兴看你穿着它。孤儿眼眶湿润了,攀着他的脖子,吻上去。 她吻得温柔极了,充满着安慰和痛惜的味道,而他回应着她,唇舌纠缠,直到气息渐重。他在失控的边缘拉开她,很用心的看着,之后猝然转身离开。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三章 斗嘴 阿德斯走后,孤儿还站在那发呆,手中抱着那件可以买下一座城池的大衣。 在他眼里,这大衣不是昂贵到令人咋舌的奢侈品,他可以眉毛也不皱一下就烧掉,但其中包含的心意却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念了八百年要给母亲一件御寒的衣服,现在却转送给了她,那情意虽然没有说出口,却让她的心深深的体会到了。他的母亲对他来讲,应该是很重要的人吧,那么现在也就是说,她变成了他最重要的人。那她以后要很爱很爱他,才能回报他今天的心意。 而通过今天这番对话,围绕在阿德斯身上的身世之谜,似乎又解了一些。原来,鬼影森林尽头的山洞就是阿德斯复活后,立即就人马跟随的原因。那么,大批受他控制的幻灵在他被解除封印前就出现,难道是早预料到她可以让他苏醒吗?它们怎么知道地? 注意注意。他刚才说的是“解除封印”,而不是“挖出他”!难道让他见了天日就是解除封印?还是她身上有什么魔力,只有她才能释放他? 当时骗她去鬼影森林做这件事的是,是一个叫罗兰特的零人,以盈禄家在大陆上遍布的淘宝店的搜寻能力,居然一直也没找到这个人,显然这人不是死了,就是易了容。再考虑到之前在司文家差点折磨死她的、会变换形貌的男巫——情况大概有所指向。 也许那男巫地主人就是发生这一切事情的幕后主使。从她在司文家的遭遇来看,那个人很可能是个女人,而且对她即想利用,又非常痛恨,以至于想用对女人来讲最可怕的方法杀死她。那么,那个女人是爱着阿德斯的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可是大批幻灵怎么知道阿德斯会解除封印呢?是预感?还是另有秘密?而且解除封印的人为什么是她?她或者盈禄家族和八百年前的阿德斯有什么关系吗?她曾经反复的、不断地、做着的那个梦,那个飘洒细雪的黑暗树林,是预示之梦还是回忆的前世之梦? 新地情况带来了新的谜团,可不知为什么。孤儿觉得所有的谜底不久都将被揭晓。 第二天一早,当孤儿穿着那件大衣出现在众人面前时,就算再没有眼光、再没见过世面的人也知道那是价值连城的东西,不过在这么热地天气里。可爱地伯爵小姐要穿皮草,还是有点怪异地。 “这是阿德斯大人送我的礼物,我觉得展示它是一种礼貌。”孤儿说着,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众人地目光看向阿德斯,他显得有点尴尬。显然不习惯送礼物给女人。但他没有出声反驳。让孤儿很开心。这可是他第一次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承认对一个女人好哪,这举止能证明太多东西了。 一边的爱西气得差点吐血,这么奢侈的衣服她连做梦都没想过拥有。更不用说是阿德斯送的了。 “我不得不说,盈禄伯爵小姐,你真是即没有品味,也没有美貌与气质,这件衣服配你,真是活活糟蹋了。”她傲慢的说着,眼睛有如刀剑,在孤儿及那件衣服上刺了好几个窟窿。 “我们大当家可是大陆第一美人呢。”艾丽不服气的道,“不知道爱西小姐是第几名。” “那种**赛不说也罢。”爱西怒火中烧,“没见过好东西也不必这么着,不怕热死吗?要是那样,天底下最会经商的家族可就完蛋了。”在大陆经商是被歧视的,孤儿已经习惯被嘲笑,不过她这趟旅行已经改变了很多大贵族的观点,所以爱西这话伤不了她。 “我热不热,无需爱西小姐担心,有阿德斯大人这样关心,热死也没关系,何况我并不热,我冷。”孤儿轻笑。 “你在冒汗。”爱西咬牙切齿的道,“他送你东西也不证明什么,男人家总是会用这种方法献殷勤,不久就扔到脖子后了,得意什么?” “哎呀,说的也是。”孤儿故意装出惊讶的表情,“但不知道阿德斯大人和爱西小姐认识这么久,有送过什么东西给你吗?拿出来秀一秀嘛。说到出汗,我这人越冷越出汗,爱西小姐不要管得太宽。” 爱西气得脸都白了,孤儿心里却甜蜜着,因为她证实了一件事,阿德斯从没有送过东西给爱西,所以这礼物更显珍贵。 不过,真的好热啊—— 阿德斯沉默的骑马走在几个女人的附近,听到她们的对话,不禁觉得好笑,但不知不觉中,一股温柔的心意慢慢升起在胸中,说不清缠绕在他心脏的哪个部位,只是让一想到孤儿,心就会异常跳动。而跟在他身边的詹姆却忍笑忍得差点内伤。 伯爵小姐真是可爱有趣啊,怪不得大人这样在意她。哈,那个爱西真是自讨没趣,在八百年前伤害了大人后,还想要重新获得宠爱吗?简直是笑话! 一行人就这么前行,好在就在孤儿即将中暑前,商队进入了一片荒原地带,温度降了下来。塔撒大陆地貌奇特,接壤的两片土地完全可能是截然相反的地质和气候情况,文曲家、孤傲家和介于它们之间的驿马家就是如此。 之前的七年,因为孤儿一直在各家族王城之外的自由贸易城邦、或是各大家族的属臣领地做生意,所有从没有调查研究过各大家族王城的详细情况,包括地貌和习俗什么的。此次旅行却让她屡屡惊叹,也长了不少见识,更是为盈禄家带来的朋友,消除了敌人,找到了魔法石,算是成功的旅行。现在已经进入驿马家的王城领地,等待她的又将是什么呢? 文曲家像是中国江南水乡,孤傲家是大片贫瘠山地,而越靠近黑冰宫殿的位置,天气越冷,似乎是冰原气候。 这时爱西一行早就穿上了自带的毛皮衣服,孤儿也才知道阿德斯购买大批此类服装的真实用意,不禁感叹他的细心,虽然他从不表现出来。商队的人也就地换装,就连马儿,也在关节处系上类似于护膝类的东西,并各有一条皮毛毯子置于鞍下。 孤儿为了穿上那件大衣,叫小四四装的是偏鞍,等大家进入一片北风呼啸之地,她从头到脚都包上了,暖和得很。其实她想坐在阿德斯身前,两人共乘一骑的,但考虑到自己健康得很,在自己的部下面前这样撒娇有些不像话,只得忍了。 “离黑冰宫殿还有多远?”她问阿德斯,一面观察他的脸色。 这是他的家,他背反之地,如今让他陪她故地重游是不是合适呢?会不会让他感到为难?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 痨病鬼列斯达 “过了最寒冷的地方就到了,约摸半天。”阿德斯回答,一点异样的情绪也没有外露,“在黑冰宫殿之外,有一条环行的冰寒地带,非常冷,但通过之后就好了。” 孤儿一牵马头,与阿德斯离得近了些,虽然知道好多人在注意她,还是从狐毛大衣中伸出手来,握住阿德斯的手道,“你如果不喜欢,可以不和我进去,在黑冰宫殿外等我就好了。”她哆嗦着说,因为手伸到冷空气中,而这行为连带着大衣都包裹不严了,感觉真是冷到极点。再看其他人,就算有毛皮大衣也都瑟瑟发抖的样子,唯有她这件衣服是完全防寒的。 阿德斯对她真是好呀! “我和你去。”阿德斯一边说一边脱掉皮手套,把孤儿的小手置于掌心之中,皮肤相贴,握了几秒,之后又将她的手塞到大衣中,“我离开这么久了,也正想看看驿马家变成什么样了,还要看看列斯达过的如何?” 他说的无喜无忧,不带情绪,可孤儿却感到他身上散发的,比冰寒地带还要冷酷的气息。 冰寒地带中寒风刺骨,像利箭一样射向众人,连跨下的马儿都有些受不了了。好在这一地段和文曲家外的沼泽地一样并不大,咬紧牙关的话很快就能wx 穿越而过。 孤儿全身包裹在皮毛里,只在眼睛处留了一条窄窄地缝。就这,还以墨镜遮挡着。寒风是美丽的杀手,会吹坏她最引以为傲的皮肤的,当然要格外小心。不过驿马家如果在冰寒地带的地下挖一点工事并留人驻守的话,温暖大地中的守卫简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估计别的家族地人很难通过。 这天堑比他们盈禄家的海洋还牢靠,毕竟飞轮海气候温和。而文曲家的沼泽又只有一处,唯有驿马家的冰寒地带天气又恶劣,还把黑冰宫殿包围在其中,怪不得从没听说驿马家被攻陷过。 不过过了冰寒地带,驿马家的王城领地虽然也很冷,但没那么可怕夸张了,孤儿不用包裹自己的全身,只要穿着那大衣就完全可以御寒。 “我先去报告列斯达。”爱西纵马到孤儿马前,眼睛却瞄着阿德斯。“我相信他会很高兴看到你。” “我很怀疑。”阿德斯冷冷的说。 爱西尴尬的笑笑,“我不是很欢迎你吗?毕竟是一家人,事情都过了八百年,还有什么解不开的。之前他一直念叨你。别人不相信你复生,只有他信,还说你必会回来。” “不是为我准备刀剑就好。”阿德斯继续冷漠。 爱西没再说什么,扣过马头,近乎欢快地离开了。当然也没忘记威胁性的看了孤儿一眼。 狗在家门口叫的都凶。爱西是在对她示威吧?孤儿想着。看向阿德斯,“根据你以往对我说的,你和痨病鬼列斯达关系不是很好。那么,就这样进黑冰宫殿没关系吗?” 阿德斯几不可闻地哼了一声,“只我一人就不怕他的千军万马,何况还有这么多精锐跟着我。放心,他不会轻举妄动,而我也答应过那个被称为父亲的人,不会动他一根头发。但是——你叫他痨病鬼?” “他不是吗?”孤儿很惊讶,凑近阿德斯,低声道,“几乎没人见过他,他当然是为了掩盖他不断恢复肉身年轻并灵魂不死的秘密,现在除了你我,还有他自己和爱西,大概没人知道他是个八百多岁男人——他的实际年龄是多少?” “他喜欢三十五岁,因此保持在那个年龄。”阿德斯道,“但他并不是痨病鬼,你见了就知道了。” 孤儿听他这么说,更加好奇了,可他却不肯多透露,孤儿也只好耐着性子,只等着亲眼看看这位抢夺了驿马家公爵之位地列斯达,阿德斯地叔叔。 一行人慢慢骑马前行,一路上有很多士兵从街道两边堡垒样地房子里冲出来,但却没有动手,显然是得到了什么命令,只严密的监视着他们,害孤儿没来由的紧张。 而前方就是黑冰宫殿了,孤儿一直以为那是个以黑色冰块搭建地宫殿,有梦幻色彩,现在才知道那不过是以普通的黑色山岩建成,给人很北方的感觉,坚强、粗糙、庞大、但有着不一样的威严感,就像阿德斯。这好像天生就是他的地方,也只有这样严酷狂野的地方才能孕育出他这样的人。 “列斯达在大殿中等你。”爱西领着一队穿着考察的侍从站在门前迎接,才这么一会儿,她已经手快脚快的换了身黑色衣服,也是皮毛质地,但非常轻薄贴身,衬托出她玲珑丰满的身段。 孤儿抖了抖自己的变色狐狸皮外衣。切,再好的东西哪有阿德斯亲自送的珍贵,别说这大衣价值连城,就算是一件乞丐服,也比任何衣服都好。 两个女人这番暗战,阿德斯一点也没注意到,只是收拾心情,深吸了一口气,缓步走进这个八百年再没来过的地方。说心中没有起一点的波澜是不可能的,可他也有着无比的坚定,公爵的宝座他不在乎,但那个公道他要讨回来。他的、母亲的、弟兄们的。 他稳定的向前走,孤儿就走在他身边,商队中的其他人则留在殿外,只有詹姆和小四四做为贴身近随被允许跟在身后。宽阔的大殿中空无一物,巨大的穹顶石柱上雕刻着诸神率十大家族与暗黑破坏神大战的故事,像是美轮美奂的壁画,简直称得上是艺术品。但孤儿的注意力却没放在这些石柱上,而是被大殿尽头的一张黄金椅和椅上的人所深深吸引。 随着双方的距离拉近,孤儿看清了那张金光灿灿的椅子做工精致,但式样却极其扭曲,坐在上面的人应该是极其不舒服,而且稍不留神就会滑下来的,古怪得很。而当她看清坐在椅子上的人,不禁又是一番惊叹——流言真是不可信啊! 列斯达不是痨病鬼,也不是外面传言的四十多岁的猥琐大叔,肮脏的酒色之徒。事实上,她来塔撒大陆这么多年,还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比列斯达更像一个贵族,更有那种气派,而且从没见过一个男人能漂亮过他。 他穿着黑丝绒的外套、裤子和精致华美的衬衫,衣服上有着闪闪发光的宝石钮扣,花边和皱褶缀在袖口和领边,漂亮的靴子光鉴可人。 这样的繁复奢华、这样的阴靡瑰丽,换做另一个人来穿,一定混账滑稽得像小丑,可穿在他身上却那么妥帖合适,还带着一股漫不经心的味道,而那把坐起来如此艰难的椅子,他也坐得如此优雅,仿佛与那把椅子融为一体了一样。 他柔软卷曲的金发随意的束在脑后,精致绝美的脸上挂着一点微微的厌恶和嘲弄的微笑,握着一双黑手套的手白皙完美得好像玉雕。 孤儿从不知道男人可以这样美的,而且美得一点不柔弱、不娘、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贵族的优越感和自然而然的傲慢。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 刺探性的午餐 “可爱的小美人,您在看我吗?”他不理阿德斯,却对孤儿道。有点轻浮,但奇怪的让人并不反感。 “是的,驿马公爵大人,因为您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孤儿直率的说,没注意自己表示出一种轻微的敌意,对于伤害过阿德斯的人,不管他多么迷人,她也会讨厌的。 列斯达笑了起来,“我亲爱的伯爵小姐,请允许我赞美一句,您真可爱。我算明白为什么爱西回来后表现得那么妒忌了,我看她妒忌是应当的。”大概笑得太剧烈了,他又开始咳嗽,拿着一条雪白的绢帕擦了擦嘴,姿势如此优雅,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病态的、邪恶的美丽,有如盛开的罂粟花。 “多谢公爵大人,我们盈禄商队到此处是为做生意而来,因为总有些珍贵的宝物是流不到自由贸易城邦地。”孤儿说着一指阿德斯。“这位是我的保镖,他非常高贵,我希望他受到贵族般的招待”她不愿意跟列斯达在这儿闲磕牙,更不愿意列斯达把阿德斯当成透明,干脆挑明了说。 明明是他抢了阿德斯的位置,不管阿德斯是为什么离开的驿马家,现在他都没有权利如此傲慢。 列斯达眯起了眼睛,似乎明了什么似的一笑。“放心,我的小姐,商队权利会在驿马家的领地得到保护,您是安全地。至于阿德斯——你不是来篡夺领主之位的吧。” 孤儿听他承认商队权利,心感欣慰,但他话锋一转,又对上阿德斯,让她又感到担心。阿德斯是个拙嘴笨腮的男人,不太会辩论。 “既然担心。为什么盼着我来?”阿德斯冷得堪比黑冰宫殿的粗糙岩石。 “八百多年不见,我这个做叔叔的,是想看看你变样了没有。”列斯达无所谓的耸耸肩,“看来你没有。就连这块蒙面巾也不曾拿下来过。这么多年了,还记得吗?” “有些事我永远不会忘记。” 列斯达微笑着,似乎觉得这一切很有趣似的,“我倒真羡慕你,冻住了八百年的时光。还给一个神秘人藏到不知名的地方。谁也找不到。安静地睡啊睡啊,今天醒来,还是那样年轻英俊。哪像我。永远要承受恢复肉身之苦。啊,我说漏嘴了,你没告诉这小美人我的事吧?” “伯爵小姐是我的雇主。”阿德斯生硬的说,语气非常疏远,似乎和孤儿没有任何感情交集似地。 孤儿心头一凉,但很快又恢复到热乎乎的情况,因为她突然明白,阿德斯为什么自从进了驿马家的领地就再不和她共乘一骑,此时为什么对她那么冷淡,他是不想让列斯达知道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他对列斯达有所忌惮,他是在保护她。 这个男人,粗中有细,看似一块冰,却温柔的是一潭水,实在是极品,所以她说什么也要把他困在自己身边,永远也不让他离开。 爱西是不用担心地,阿德斯不爱她,而她对自己地美貌和风情如此有信心,就算看到她和阿德斯间那种情人般地亲密,出于妒忌和可笑的虚荣心,也不会说的。 不过,阿德斯如此提防列斯达,故意把她从这些纠葛中剔除,是在谋划什么吗?毕竟,以他地骄傲和实力,不会突然如此小心翼翼。 “雇主?啊,是啊是啊,是雇主。”列斯达站了起来,“即如此,就请允许我带雇主小姐去客房,洗个热水澡,休息一下,然后和我共进午餐。穿过冰寒地带很不好受,就算有变色狐狸的大衣也是一样的。” 孤儿忍着不看向阿德斯,忍着不像往常那样听取他的意见,以免显得对他过度依赖,点了点头道,“谢谢驿马公爵大人了,您会得到整个盈禄家族的善意回报。” “我同样期待。”列斯达优雅的一躬身,亲自带孤儿一行人来到黑冰宫殿的东侧小楼,“伯爵小姐来的仓促,我没来得及精心准备,但这是阿德斯离开之前一直住的地方,虽然一直没什么人住,但我每年都派人打扫。巧的是,今年的打扫工作昨天才完成,所以这是个不错的住处。现在每个房间的壁炉都生了旺火,您一定会感到舒适的,而且我想我的侄儿也愿意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 孤儿点点头,不知道列斯达葫芦里卖了什么药。他似乎怕阿德斯,漂亮的微笑表面下是深深的戒心,但他同时又挑衅阿德斯,好像在试探着阿德斯的底限,猜测着阿德斯的目的。 总之,他怕了。 但愿这一次的驿马家之行,不要出什么事才好。阿德斯和列斯达之间的情况不太对,平静的表面下暗潮汹涌,万一起了什么冲突,商队一行只有这么点人,能从驿马家的广袤领地中突围吗? 她被安排住了阿德斯之前住的房间,列斯达用意莫测,总带着一点刺探的味道,似乎想看她睡在阿德斯的床上有什么反应,阿德斯会不会半夜摸进来?可惜阿德斯似乎无动于衷,自顾自回了隔壁的房间。 孤儿即然明白阿德斯在掩饰他们的关系,所以不管这掩饰是否成功,她也要配合一下。而且,这是他以前的床啊,今天她躺在这里,心里真的有些异样的感觉,似乎贴近了他许多。 洗澡、修整、小憩一会儿,到中午时有仆人来请孤儿一行人到列斯达居住的主楼去用餐。其余人都在小餐厅吃饭,唯有孤儿和阿德斯被请到了大餐厅。那是个豪华并且大得变态的地方,桌子长得可以跑马,讲话时都听得到回音的,而诺大的地方却只有侍候的仆人和两个主人——爱西和列斯达。 “欢迎之至。”列斯达站起来,换了一身衣服,照样的精致华丽。 孤儿寒暄了几句,被安排坐在次主位,也就是列斯达的身边,而阿德斯则被安排坐在了对面,紧挨着爱西。大概是故意的,阿德斯一落坐,爱西就表现得极其亲热,吻了吻他的脸,而且立即就说起往事来。 孤儿心里恼火,但表面上却丝毫不变色,举止优雅的和列斯达攀谈,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饭菜也很丰盛,“不知道伯爵小姐来我们驿马家是要做什么生意?”午餐接近尾声时,列斯达突然问,琉璃杯里的红葡萄酒,衬得他的手指白得宛若透明。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 幻灵公主 “没什么明确目的。”孤儿不动声色,“事实上我在做环大陆的旅行,看能不能开拓出新的商路。” “伯爵小姐真是会做生意,听说您还没有结婚,不知道是什么人万分幸运,能娶到您。”列斯达假装无意的瞄了一眼阿德斯,“您即美丽又有钱,地位高贵,和您结亲实在是一门好婚事。要知道贵族可以有无数个情人,但婚姻却是极其重要的,这关系到财产地位和自己孩子的血统。”他说着笑了起来,又意有所指的看了阿德斯一眼。 阿德斯没有什么反应,不管爱西表现得如何亲热,列斯达说了什么样的有趣笑话,他都像块石头一样沉默着。 不过孤儿感觉列斯达此话有些羞辱的味道,忍不住为阿德斯报复道,“说到这个可奇怪了,来驿马家半天了,发现就算是仆人也是黑发蓝眼的多,爱西小姐是祭司,红发红眸不足为奇,可是公爵大人您为什么是金发碧眼呢?” 列斯达依旧笑着,但孤儿看得出他的恼火,“伯爵小姐的观察力很不错,我的容貌是因为我母亲的关系。她本来是一位血统高贵的贵族小姐,可惜后来受到父亲获罪的牵连,成为了零人舞女,然后被我父亲带回黑冰宫殿,生了我。” 孤儿没想到他这么直言不讳,点头客气道,“原来是这样,很美丽地爱情故事。” 列斯达哈哈大笑。似乎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我亲爱的小姐,没有什么爱情,只有**和血统。我父亲带我母亲回城堡,只是因为她有倾城倾国的美丽,我今天能坐在这儿,而不是当一个零人,是因为我父母高贵的血液。很多人想以我母亲的身份来伤害我。但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身份。论起血统,其他人于我而言都是杂种。” 他说着又看了阿德斯一眼,孤儿发现阿德斯虽然还是保持沉默,但切烤肉的刀子都被他捏弯了刀柄,显然内心起了波澜,纵然他可以控制情绪,却不能真地做一块石头。 “就说我亲爱的侄子吧。”列斯达站起身来,端着一杯酒来加踱步,“他的血统就很低贱。虽然他拥有强大的力量,但出身决定了一切。” “我听说驿马公爵之位本是他的。”孤儿冷笑道,“既然您得到了他的东西,何必再说三道四呢?沉默着享受实际权利不是明智的吗?” 列斯达看向孤儿。眼神里的嘲弄让孤儿想上去把他打倒在地,“这一切都是我亲爱的好哥哥造成地。”他说,“他其实是个一无是处、却又贪婪自大的人。n啊,不对,他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他非常英俊。在我们的年代。不管是贵族小姐还是女仆渔姑。每个人都想得到他地恩宠,哪怕只是一夜情缘。他就凭着这容貌成就了我们的好阿德斯,就像我母亲凭借容貌成就了我一样。看。这是个多么白痴的世界,肤浅的容貌决定了一切。” “驿马公爵大人,您醉了。”孤儿不想听他用这样轻侮的语气说起阿德斯,所以起身告退,但奇怪地是阿德斯没动,而列斯达则挽留她。 “如今谈兴正浓呢,请坐吧,伯爵小姐。”列斯达帮孤儿扶了一下椅子,“尽管您不肯说,但是我知道我地好侄儿已经和您说了我地事,不然您见到一个八百年不死的老妖怪,不可能没有半点惊讶。既然如此,您何不安静坐下来,听一下故事呢?” 孤儿一惊,才知道自己的行事出现了个大漏洞,阿德斯还想撇清与她地关系,原来早就暴露了。怪只怪那男人什么事都放在心里,如果提前沟通一下,肯定会瞒得过。 她其实并不在乎被人知道她爱上阿德斯的事,因为跟他有亲密关系而身处危险之中,她也不怕。但眼看要说到他的身世了,他却并不阻止列斯达说下去,甚至没有激烈的反应,似乎在忍耐着什么,实在有些意外。 这让她突然明白一件事:阿德斯想告诉她一切,可是他说不出口,所以今天借别人的口说出来。那是什么可怕的事,让他自己无法开 只听列斯达慢悠悠的道,“我亲爱的哥哥虽然除了一张脸,再没什么本领,但他却野心勃勃,想在塔撒大陆分裂这么多年后一统江山,成为大陆的王者。而要想达到这目的,是需要非常强大的力量做为保证的。十大家族虽然互有高低,但没有一个家族是随便可以征服的,就算你们盈禄家是个软柿子,捏之前也要看其他家族答应不答应。大陆上有一种奇怪的平衡,家族之间互相争斗是没问题的,但谁也打破这平衡,谁就要倒霉。” “列斯达,说这些干什么呢?”爱西插嘴,但被列斯达貌似漫不经心的目光一掠,立即不敢出声了。 “但我亲爱的哥哥没有这种力量,于是他走遍大陆,希望藉由他那张迷人的脸和健壮的体魄来结上一门好亲,借助别人的力量达到自己的目的。”列斯达继续说下去,声音轻缓得好像在呓语叹息,“他绝望的发现在塔撒大陆,没有一个家族有绝对实力可以统一天下,而横行的魔法也是各有千秋,互相克制。其实我们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是具有摧毁力量的魔法,只是我们兄弟两个只拥有美貌,魔力实在很平凡。这不好笑吗?哈哈哈,真的是很好笑。” 孤儿一点也不觉得好笑,一边听列斯达说话,一边注意阿德斯。虽然她看不到他面具下的脸,但却看到他的唇紧抿着,似乎是等待这种折磨快些结束。 “不过我哥哥是个幸运的人哦,因为就在他绝望的时候,在鬼影森林遇到了一位公主。”列斯达一脸轻蔑的说,“不过这位公主不是人类,她是——幻灵公主。” 咔的一声,阿德斯一直握在手中的餐刀崩断了,显然他心情激荡之下用力太大。但他带着一股等待凌迟的态度,痛到极处却一言不发,让孤儿心疼得不行。 难道阿德斯的母亲是幻灵?那种丑陋扭曲的,像蛇一样的动物?天哪!怪不得他一直不肯透露。说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 未婚妻 “伯爵小姐是想到什么了?你见过幻灵是不是?那肮脏恶心的东西。说到它们的由来,据说当初诸神与暗黑破坏神大战,最后诸神到达了天堂,人间留给了十大家族,而恶魔和暗黑破坏神被打入地狱。幻灵作为恶魔的一支,不知怎么没有在地狱的大门合并时及时离开,逗留在了人间,成为鬼怪一样的存在。”列斯达带着一脸看好戏的表情,“没错,我的好嫂子是幻灵。不知道我哥哥怎么能容忍抱着这样地东西,可见他称霸天下之心有多么强烈。” 此时孤儿的震惊是无法形容的,猜测过无数次阿德斯的身世,甚至考虑过他是老驿马公爵和零人的私生子,考虑过他父母的结合是一项肮脏的交易,但没想到他居然是半人他有一半魔鬼的血统,所以他才能号令幻灵,所以白骷髅们要置他于死地。因为两支幻灵本就是仇敌。 她可怜地阿德斯。这么多年来,他心灵上要背负多么大的残酷重担啊!他坚强的外表下面,原来藏着深深的不安和自卑。 而听他以前所讲的故事,他小时候并不知道母亲的事,一直以天之骄子、驿马家的唯一继承人、少年英雄的姿态而存在,当他初听到这个消息时,初看到母亲时,那打击简直是难以想像的。如果换做是她可能会发疯,他是怎么熬过来地? 他一个人!他一个人承受这一切!现在光想想。她的心就感觉快裂了一样。 “我的好侄儿从出生那一刻就显示出巨大的魔力,或者因为是驿马家地摧毁性力量和幻灵族的魔鬼天性相结合的缘故。”列斯达轻浮的声间持续响着,“在他降临人世的一刻,一场风暴几乎毁了鬼影森林。大批动物和我哥哥地卫队死于那场黑风暴。这是个悲剧,但我哥哥差点乐疯了,因为他在那一刻看到了征服大陆地力量。之前他与幻灵公主在一起时并非自愿,而是他英俊地相貌吸引了那怪物女人,他为了活命而被迫上床。但到这时候。他觉得一切都值得。重要的是他的儿子是一件世界上最利害地武器。所以尽管他厌恶。尽管他憎恨这孩子,还是把他当成宝贝一样带回了黑冰宫殿,就算那怪物女人要跟着。他也同意了,反正做为幻灵公主,她有人类的形貌,只是奇丑无比罢了。?尚Φ氖牵笪腋绺缭傧肷鲅炒空募坛腥巳疵荒苌鲆桓隼矗肴冒5滤沟蔽淦鳎盟嬲亩拥辨渎硗醯脑竿淇樟恕!?br> “你哥哥真是个没人心的混蛋!”孤儿说,再顾不得什么礼貌。 “谁说不是呢?当初他是何等看不起我呀,好像我是垃圾,可他没想到自己唯一的儿子甚至连个完整的人也算不上,这不得不说是天大的悲哀。”列斯达嘴角一歪,笑得恶意,“他精心培养阿德斯,每天忍着要呕吐的感觉教导自己的力量,让阿德斯小小年纪就显示出了雄霸天下的气质,如果不是阿德斯十八岁那年到了湖心岛,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事,一切都会顺着我哥哥的意进行,可惜他命运中总有可怕的意外。” “不是意外吧?是你做的手脚对吗?”孤儿突然问。 列斯达愣了几秒,之后坐回座位上,饶有兴趣的看着孤儿,“您为什么会这样说?我的小姐。” “我想你们兄弟的感情并不好,你哥哥不可能告诉你什么降事,但你对这件事这样清楚,肯定是暗中做了非常严密的调查,然后揣测出他的心意。”孤儿冷冷的道。 “你没想到他是在弥留之际对我说的吗?”列斯达挑挑眉,“人在快死的时候,总会怕把秘密带到地狱里去,所以什么都会说的。但是好吧,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您真是太聪明了,今天我讲这个故事固然是我哥哥在临死之时告诉我的,不过把阿德斯引去湖心岛的确实是我。想想一个眼高于顶,把众多大人都斩于马下的小孩子看到自己的怪物母亲会有什么感想?在一瞬间摧毁他所有的世界,不是很好玩吗?哈哈,可惜我的好侄儿的神经太坚强,没有疯掉,不然会更精彩。” “你伤害阿德斯,也是想你自己坐上驿马公爵的宝座,为你多年来所受的欺凌报复吧?”孤儿越来越不齿这个天下间最美貌男人的行为,“你让阿德斯因整个内心世界崩溃而离开,你哥哥的希望全部落空,他又没有子嗣,等他因绝望而死之后,一切都是你的了。别不承认你的卑鄙,你以为自己优雅,其实不过是做着同样肮脏的事!” 列斯达脸上变色,想发怒,不过看到阿德斯如雕像一般坐在一边,始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伯爵小姐是阿德斯的宝贝,他清楚得很。 “太聪明的人不会长寿的。”他把鲜红的酒一饮而尽,唇边挂的几滴液体更衬得他的脸妖异无比,“我得到了驿马公爵的宝座,但是我发现别人还是会议论我的出身,就连盈禄伯爵小姐你,不是也一样知道吗?而且这宝座远没有我想的好玩,所以一切破坏活动我都乐于参加,就像我现在明知道阿德斯心中有恨,却不布下一兵一卒守卫一样。我想看看这世界有什么样的结局,想知道杀戮到了我的头上是什么滋味。哎,人生真的很厌倦、很无趣的的,我不怕任何危险,只要危险肯来的话。人生嘛,总是需要一点乐子。” “你只要停止年轻自己的身体,阻止爱西重生你的灵魂,你就会知道死亡的滋味,你就会得到乐子的。”孤儿愤然,因为列斯达那种高高在上,等着捉弄人的态度。 “我的伯爵小姐,这不是个好办法。我虽然不怕死,每天期待着天下大乱和危险临近,可没说坐以待毙啊,不斗一斗就不好玩了。再说,我如何能舍弃我的美貌?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死也要死得漂亮,死得让人神魂颠倒。我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混乱还不到来,真是无聊的人生啊。现在好了,我的好侄儿来了,好了!好了!好了!”他一声比一声叫得高,并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个人疯了!纯粹疯了,他外表虽然正常,心却已经腐黑发霉。一个神经病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什么都做的出来。 “您听到我的好侄儿的身世有什么感想呢?我高贵的盈禄伯爵小姐。”列斯达笑了一阵、咳嗽了一阵后问道,“难道没感觉恶心,不想立即离开他,不想再看到他吗?哈哈,这小子很能哦,虽然没有我哥哥好看,但长得也是帅得很,十三岁进就吸引了大批妙龄少女的目光,之后的五年,只要是他参加的比赛,他的马经过的土地上总是被姑娘们扔满了鲜花,他得到的永远是欢呼尖叫,每一个见到他的女孩都想嫁给他。想想他有多了不起啊,驿马公爵的独子、尊贵的身份和血统、高大英俊的外貌、拥有神兵宝马、战无不胜、简直是姑娘们完美无缺的梦中情人。十六岁时拥有了令人垂涎的情妇,也就是我们的爱西小姐,她可是能让男人上天堂的尤物啊,之后十七岁就订下婚约,准新娘是紫金王的大女儿,也是爱西的姐姐安娜。”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 半人半魔 孤儿震惊了,听列斯达讲了半天故事,这一点是让她最为震惊的。 阿德斯有婚约!他爱过一个女人,打算娶她!而他和爱西以及爱西的姐姐安娜的关系那么复杂,而且爱西居然是紫金王族的身份! 诸神保佑,这是她绝没有想到的,无论如何,爱西也没有一点贵族,不,应该说是王族也应有的样子。 列斯达欣赏着孤儿的震惊,得意极了,就连一直不动的阿德斯也不禁向孤儿看来。他多怕她受打击。可终究要让她承受。或者他不该让她来这儿,不该为了利用她,而让她陷入到这个境地,现在他很后悔,可是却来不及了。会失去她吗?会地!会的!一定会的!但到如今,他却突然怀疑没有了她,他要怎么度过后面的人生而不会感到没有意义。 她不在!她消失!她嫁给别人!这些看来无关紧要的东西,为什么现在感觉那么无法接受? “一个紫金家的王族。怎么会到驿马家当了祭司?”孤儿缓过点神来后,问。 “爱西早被他的父亲逐出了紫金家,因为爱西是个小淘气,自从十三岁成为女人后,她就开始不停的更换枕边地男人了。”列斯达放肆的瞄着爱西,“她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因此连马夫和铁匠也要,只要在床上行,任何男人都可以出入她的闺房。他父亲受不了这个。所以和她断绝了父女关系。而他不知道自己的小女儿有着能令人起死回生的魔力,或者因为这个,爱西才不把生命放在眼里,那么男人更不必了。我说的对吗。小爱西?” 爱西耸耸肩,脸上很冷漠,眼神很无所谓,“没错,就是这样。诸神把人分为男女。就是要他们自由结合的。我没做错什么。是世人庸俗。你只有一样说错了,我虽然喜欢高大强壮的男人,你却并不是。但我还是一样爱你。” “嘿嘿,爱?”列斯达坐在原地不动,低头施礼表示感谢,“所以你当初爱上了阿德斯,可惜他不肯爱你,甚至鄙视你,因为你有过太多男人,尽管你地理论很动听,可他却并不接受然后你为了名正言顺做他的情妇,就把一直暗中还来往的姐姐安娜介绍给了我哥哥,怂恿他为自己的儿子与紫金家订下亲事。我哥哥和紫金王都心怀鬼胎,也都想借助对方地力量,所以亲事一谈就成,而你姐姐安娜美丽温柔,与阿德斯相处一段时间,双方都很满意。本来说好在阿德斯十八岁生日过后就结婚了,没想到在那之前,阿德斯跑去了湖心岛,于是一切都完蛋了。hoho,伯爵小姐,你真应该看看当阿德斯的身世揭晓后,这两姐妹的脸色,我从不知道女人对男人的厌恶可以深到这个地步。她们几乎毫不犹豫的叫喊着要离开阿德斯,免得他污辱了她们地高贵。” “不是这样地!”爱西尖叫一声,“我只是吓着了,我害怕了,我不知道那么英俊地阿德斯是个半人半——” 她说不下去了,列斯达嘲笑道,“你们姐妹是一个样的,你们鄙视他的出身,可是又都爱他地身体、容貌和力量。不过你姐姐比你高明,不知用了什么办法让阿德斯为她死心踏地了一阵。那么现在伯爵小姐你呢?”他说着转向孤儿,“你要怎么对他?想想你们的亲近,你有没有想吐?” 此话一出,阿德斯心里满是绝望,那种被嫌弃和丢下的滋味他再不想尝第二次了。天真什么呢?他是半人半魔,任何人听了都会不能接受,何况是娇柔的孤儿。 这是他自找的,本来不应该让她知道的,那至少她想起他的时候还有些温柔,现在一切都完了。她会厌恶他的,会忙不迭的跑掉,会后悔认识他。这一切本来是早就预料的,可现在的心为什么那么疼,为什么就单单受不了她的拒绝?! 孤儿慢慢站了起来,眼睛从阿德斯到爱西、再到列斯达,认真的看了一遍,再拿起一个酒杯,停了半晌,然后猛的掷在地上,那清脆刺耳的碎裂声吓得爱西尖叫一声。 “是的,我想吐,可我恶心的是你们,不是阿德斯!”她愤怒得脸孔雪白,止不住的颤抖,大声道,“你们就是一群下流坯子,自称贵族,其实不过是因为血统,却没有一点高尚的情操,你们其实比地位最低下的零人也不如,懒惰、贪婪、淫荡、阴险、不懂得爱别人也不配得到别人的爱!就连你们引以为傲的血统其实都一钱不值,你们享用的每一个金币都是最肮脏的血汗换来的,自己对这个大陆有什么贡献?你们举止高贵,其实不过是最没用的蛆虫!” 说到这儿,她不理震惊的爱西和列斯达,眼睛里露出轻蔑的笑容,脸上却泪水横流,“他是魔鬼又如何,幻灵又如何,就算是妖怪也没什么大不了,凭什么人类一定比其他物种高贵,你们是从哪儿得到的这个结论?我只知道他勇敢、坚强、诚信、温柔,没有任何贵族的可耻习气,他比你们所有人都高尚,都称得上是一位贵族!你们凭什么羞辱他,和他比起来,你们就像这个世界上应该消灭的残渣!如果他愿意,我将毫不犹豫做他的妻子。我的人、我的钱、我所谓的地位和臣民,都将属于他。这回答,你们够清楚了吗?” 没有人说话,全部惊讶于她这番表白,只有孤儿激动喘气声。半晌,孤儿伸出手,“阿德斯,带我走,我讨厌这个地方,我讨厌被称为贵族的垃圾!” 阿德斯完全被孤儿有话击中了心灵,感觉心上包裹的厚厚岩壳瞬间就碎成粉末,所有的柔软都为她展开。没想到她会这么说的,没想到她完全不在意,他心灵上沉重的枷锁在瞬间得到了释放。 她根本不在乎!她说愿意做他的妻子,完全不介意他的身份和血统!那他还有什么可自怜的,这世界上的人只要她不嫌弃他,他就再无所求!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 打赌 “你不愿意拉我的手吗?”见阿德斯不动,孤儿抽抽答答的问。 她看到他眼晴里的冷漠和隐忍变成了一团燃烧的火焰,就像她第一次见到他,玄冰一样的蓝刺痛了她心扉的感觉。她终于知道了他为什么那么小心的不与她发生瓜葛,知道了那深深自卑地源头。所以她今后要加倍对他好,用尽一切力量去爱他,抚慰他心灵的创伤。 她温柔的凝视着他,给他无比的信心,看这个坚强到极点又脆弱到极点的男人慢慢绕过长桌,向她走来,然后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冰凉却柔软,掌心中似有一种力量。把她牢牢吸住,再也不愿意放开似的。 “等一等。”正当阿德斯和孤儿要手挽手离开地时候,列斯达在后面叫,并伴随着他的掌声。 “伯爵小姐,我钦佩您的——呃——承受能力和高尚思想,但我知道您来驿马家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魔法石。”列斯达好整以暇的说,“哦,我虽然天天和女人鬼混。但也派了几个人到各大家族去打听情况,综合各消息分析一下,发现您已经取得了七块魔法石,只缺驿马家的一块。您似乎在做聚齐魔法石的事情。难道现在要放弃吗?” 这话让孤儿停下了脚步,心中一片挣扎。待在黑冰宫殿,阿德斯就会受到羞辱,会时刻回忆起痛苦的往事。但另一方面,列斯达说的对。她现在只剩下最后一块魔法石没得了。而听列斯达的语气。似乎他知道最后一块魔法石在哪里,并且愿意谈判,要在这个时候功亏一篑吗? “你要什么?”阿德斯突然问列斯达。 “我要乐子。你知道地。”列斯达摊开手,“我要玩游戏,天下、权势对我来说一文不值,美人我从来不缺乏。所以让我快乐吧,让我觉得这早该下地狱的腐朽灵魂也有一点趣味。” “你要怎么玩?”阿德斯依然平静的问。 “很简单,我们打个赌。”列斯达耸耸肩,“我可以告诉你们,魔法石就藏在黑冰宫殿附近,我允许你们在三天内到处寻找魔法石,可以出入任何地方,包括我的卧室和爱西地祭祀室,但是不能随处乱挖,只有确定在哪里,才可以动手去取,机会只有一次。假如你们找到了,自然可以随意带走魔法石,假如你们找不到,盈禄伯爵小姐必须输给我百万金币外加一个香吻,如何?” “我拒绝。”孤儿还没说话,阿德斯就代替她回答。一个吻,休想!她,只有他可以碰。 “呃——我想答应。”孤儿凑近阿德斯,抱着他的手臂,低声道,“在这里不方便说,但只要魔法石在黑冰宫殿附近,我就一定找得到,我很有把握。” “不行。万一输了呢?” “输不了的,除非他撒谎,但如果是他犯规在先,我们也没必要守约了。”孤儿道,“就算输了,百万金币也没什么大不了,你再保护我一年就行了,但是要贴身保护哦。”孤儿眨了一直眼睛,神色暧昧诱人,“至于香吻,我就给他赖掉。” 这样——也可以?阿德斯疑惑的看着孤儿。 孤儿点点头,眼神中的活泼慧黠令阿德斯心中一热,对列斯达大声道,“好,一言为定。”说完就拉着孤儿离开了。 看着他们地背景消失在大厅地心头,爱西忍不住问,“干嘛要打这个赌?” “因为有意思。”列斯达地脸上一冷,“而且他们是绝不会找到魔法石的,我虽然知道它在哪儿,可花了八百年也没有打开啊,他们怎么能做到?” “万一他们找到呢?并且打开那个东西呢?”爱西不服气。 “那就更好玩了。”列斯达又露出笑容,“相信我,只要魔法石被找到,阿德斯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他可能很爱伯爵小姐,但他还身上还背负着母亲地恨意和这么多弟兄的仇,他根本没有选择。啧啧,想想他还真可怜,重情的人就是这个下场哪!” “哼,重情?你没看到他对我有多冷淡。”爱西一撇嘴。 列斯达叹了口气,“爱西,让我告诉你,当初是你们姐妹背叛的他,把他像垃圾一样丢掉,头也不回。你姐姐后来还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利用了我的傻侄子,但他不会再上第二次当了。再说他现在有了盈禄伯爵小姐,还会在乎别的女人吗?伯爵小姐是个真正的珍宝,没有男人地放弃珍珠而选择鱼眼睛的,就算多漂亮的鱼眼睛也一样。你看她刚才她说的那番话,真情真意,连我都有点动心,何况是阿德斯?你们姐妹说得出吗?所以,你死了这条心吧,你再也得不到阿德斯的一点恩宠。而跟着我,至少当这世道乱起来的时候,你还有活路。我们才是一对来自地狱里的魔鬼呀,不然为什么一直没有去死?” “你这么有把握?”回到住处,孤儿不禁问道。 这是他住过的房间,现在是孤儿住,之前他曾经不敢进入,怕勾起那段痛苦的往事。本以为可以无动于衷了的,但到了地方才发现,那伤口根本没好,只是表面上没有痕迹罢了。 不过,当他刚才听到孤儿说的那番话,那样真诚、那样干脆、还为他流了泪,他所有的伤口瞬间愈合,奇迹一样。其实她出现在他和生命里,把他从封印中解救出来,不就是一种奇迹吗? 但有的事他没办法选择,只希望孤儿可以原谅他,他愿意用一切来补偿她,可现在却不得不利用她。 “我当然有把握。”孤儿得意一笑,把在不破之城发生的事全告诉了阿德斯。在环大陆旅行前虽然也和他说过一些,但因为感情还没到,隐瞒了不少重要事实,比如她的慧眼金瞳。 说完这一切,阿德斯惊讶万分,没想到孤儿还有其他魔法。 “我给你看看吧,很漂亮的颜色哦,就像融掉的黄金。”孤儿欢快的说着,是故意如此,不想让阿德斯沉浸在悲伤往事中。 说着她默念咒语,凑过脸去让阿德斯看她的眼睛,然后又笑嘻嘻的收回魔法,“看到了吧?所以我说我一定会赢。列斯达个大笨蛋,以为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中,可是这世界有太多他不能理解的东西了。” 阿德斯有心事,越是接近成功越是感到恐慌,所以只微微一笑。孤儿不知道他心中正在为是否利用她而两难,还以为他是自伤身世,所以上前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 阿德斯的故事 “干什么?”阿德斯讶然问。 “不干什么,抱抱你而已。”孤儿叹息着,“你不要为身世而自卑,你的母亲——只是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男人,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但是,她是幻灵公主,一定有巨大的魔力,为什么会让你父亲如此欺侮?” “她失去了魔力,为爱情付出代价,最后只能任人宰割。”阿德斯的语气有点沉痛。但没说为什么他地母亲会失去魔力,“那天我看到她,先是受到了惊吓,然后差点把她当怪物杀掉。大概是母子天性,我终究没有下得了手,还和她攀谈起来,这才知道她居然是我的母亲。她真温柔啊,既使我暴怒之下伤了她。她仍然没有怪我。她说我一出生,我父亲就把我从她怀里抢走,她没有办法见到我,而且觉得人类的生活或者更适合我,所以她选择放弃而当她知道我父亲多么厌恶她时,心都死了,可是她拼命留着这口气,忍受着湖心岛上日夜的寒冷,那倍受折磨的岁月。只想看一眼我长大时的样子,哪怕一眼也好。” 说到这儿,阿德斯哽咽了,似乎要汲取力量。更紧的抱住孤儿,“她一直很冷,冷了十八年,被我那个禽兽父亲囚困在岛上,受尽煎熬。其实列斯达说的是错地。当初我母亲并没有逼嫁我父亲。她只是爱慕他人类的伟岸容貌。而我父亲想控制幻灵为他所用,这才主动要娶她。” “所以你要烧掉那件变色狐狸的大衣给你母亲吗?”孤儿又落泪了,“那么我不要那件衣服。明天我们就拿去烧掉,穿过冰寒地带,我也可以和大家一样穿普通衣服。” “不,你拿着。她一定不愿意让你冷,因为她深知那是什么滋味。”阿德斯的声音里出现了恨意,“我父亲之所以不杀我母亲,只是因为要套取她控制幻灵的术法。我母亲不肯,他就虐待她,最冷的冬天也不给她棉衣,只给一点粗食,于是我母亲只有把窗帘全包裹在身上,遍体冻疮。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只有三十七岁,却老得像八十岁的妇人,牙齿和头发都掉光了。可是——她真温柔啊,抚摸我头发的手,我至今还记得,那么柔软、那么轻,好像我是世上最珍贵地宝贝。” 阿德斯闭上眼睛,泪水滑落。他从小就被教育坚强,受再重的伤也不会哭。可是他这一生在两个女人面前落过泪,一个是母亲,一个就是孤儿。 而孤儿则根本无语,哭得比阿德斯还要厉害。他们到底谁是恶魔?痴情善良的幻灵公主,英俊卑鄙的高贵人类? “见到我,她好像生命都耗尽了似地,似乎再没有活下去的必要”阿德斯似乎打开了心扉,继续说了下去,“她把幽幻灵珠给了我,你见过的,有了那个和咒语才可以操纵幻灵。幻灵们常年没人约束,确实做了很多坏事,可他们本来生活在鬼影森林深处,若不是人类要侵扰他们,他们也不会出来危害人类。这到底是谁的错?” “是人类的错,只要你约束好他们,再想办法让十大家族承诺不随意进入鬼影森林,就会和平地,一切都会好地。”孤儿心酸地听着这一切,“你不要担心,只要努力,大家就能和睦相处。” “可是她再也看不到了,是吗?她那么善良,不曾伤害过谁,可是却被当成怪物一样对待。”阿德斯痛心不止,“我去找我父亲,他却对我说谎,我偷听到他和列斯达说话,才明白他憎恨我、厌恶我,只是拿我当武器使用,满足他可耻自大的梦想。我求他救救我的母亲,只要他肯,我甘愿当他地武器,可是他不肯,我只能眼睁睁的看母亲死去。她生了我,我却只能和相处不到两天,眼看着她死在我的怀里。列斯达没有说错,我的世界在那几天全部崩溃了,未婚妻和情妇避我就像避瘟疫,可前一天,她们还发誓爱我,不管我什么样子,她们都爱我。我想报仇,想毁灭这个世界,可那个驿马公爵毕竟是我的父亲,我下不了手,只是反出驿马家,毁灭他的希望。当时只有詹姆和汉姆带着一小队人跟着我,而我身世的秘密连他们也不知道,我不敢说,怕他们也背弃我。” “他们不会的!”孤儿很坚信,“他们一定不会的,这世界上的人不都是混账,他们明白血统不重要,一起生死与共,那种感情怎么会因为你的父母是谁而改变?” “也许我该告诉他们。”阿德斯说,“但当时我没说,我也料到我父亲的希望落空,必须崩溃的比我还厉害。果然,过了不久他也死了,可我并没有感觉痛快。于是我选择了当佣兵,既然我是做为一件武器被盼望出生,那么就让我实现我的价值。” “你不恨他们是吗?”孤儿敏感的触碰着阿德斯的感情,“但是也请你不要恨自己,你并没有错,为什么你要责怪自己。你不知道我有多感激你的母亲,正因为她生出你,我才会遇到你,抱着你。” “是的,我连列斯达也不恨,虽然他摧毁我的世界,可是他让我见到了母亲。为此,我决定饶他三次性命。”阿德斯声音再度转冷,“当初我反出驿马家,我父亲派他拦我,我饶过他一次命,但愿他这次别再浪费机会。” “那你脸上的伤,是列斯达造成的?”孤儿问。 阿德斯骄傲的一笑,“就凭他?就算我当年只有十八岁,他也不配做我的对手。这是我自己抓的,因为当时太气愤,我要把这张酷似我父亲的脸还给他,要不是詹姆拼命阻拦,我可能伤的还要厉害。” “那么,你不让任何人看你的脸是为了掩盖这伤痕吗?”尽管他说过,蒙面是为了一个他爱的人,一个他恨的人,孤儿却仍然想到这个可能。 “不,是为了我母亲,也许还有我的父亲。我不报母亲的仇,不让她的家族正当的生活在阳光下,我发誓永不见天日!”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沉默了下来。他从没有说过那么多的话,似乎比他八百年来说的加起来都多。此时他只感觉一阵轻松,心灵上的重负一下子得到解放。 他不说话,孤儿也不说,两人就那么拥抱着坐在床上,最后还搂抱着躺在一起,却没有一点**的感觉,孤儿只是想温暖阿德斯,而阿德斯却想要把孤儿护在怀里。 静静的,过了安宁的一夜。阿德斯第一次睡得如此之沉,忘记了杀戮和日夜追逐着他的痛楚,仿佛放下了折磨了他八百多年的一切。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 等我,孤儿 第二天一早,孤儿和阿德斯就依约在黑冰宫殿附近转悠,寻找魔法石。 孤儿穿着黑色骑马装,还戴着黑超墨镜,虽然服饰奇特,但有一股很帅的劲头,和一身黑色硬皮甲的阿德斯走在一起,真是一对壁人的感觉。引来很多驿马家的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也有探子立即把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的报告给列斯达. “你这个——”阿德斯指指孤儿的墨镜。 “为了掩盖我的慧眼金瞳嘛。”孤儿挽起阿德斯的手,感觉他反应奇怪,似乎有点拒绝似的。她以为他是在公众场合不好意思拖手,偷偷暗笑,岂不知阿德斯心里正为难着、挣扎着、不知道要不要背叛她的信任。 驿马家的领地很大,所以虽然列斯达指明黑暗系风魔法石在黑冰宫殿附近。但两人地搜寻范围还是不小。好在有阿德斯的陪伴,孤儿并不觉得辛苦,按照提前标好的路线有条不紊的寻找。不过一连两天过去了,却一无所获。 其间,每顿晚餐,列斯达都会邀请孤儿和阿德斯共进,在餐桌上打探阿德斯重生后的事情,孤儿应对得滴水不漏。当然也免不了听这个又疯又恶劣,但漂亮到爆的男人讽刺挖苦。 “明天是最后一天哦。”他笑着提醒,“百万金币和一个香吻似乎在向我招手呢。” “驿马公爵大人看错了,向你招手的是魔法石。”孤儿嘴硬,但其实是有些心虚的。 虽然钱她付得起,还不断提醒自己,如果输了就当雪花膏地生意白做了,但还是很肉疼,再说赖掉那个吻也有难度。所以在最后一天的时间里。她一定要找到魔法石。 “我们还有哪里没去过,毕竟你对这里比较熟。”在出了饭厅后,孤儿悄声问,“不过你有八百年没来了。这里变化不大吧?” 阿德斯点点头,沉吟了一会儿才说,“只有湖心岛附近和南面的武器库没有去过了。” 孤儿窒了一窒,不知道要怎么说。湖心岛是他的伤心地吧?那里是他的世界崩溃的地方,是他母亲被虐待和伤害的地方。也是他得到母爱但又很快失去的地方。真的要去那里看看吗? “魔法石出现在武器库地可能性不大。我们去湖心岛吧。”阿德斯突然说,似乎是下定什么决心似的。 孤儿不语,感觉自己很过分。为了一块石头而伤害心爱的人。她并不知道阿德斯的心这两天来都在为一件事情撕扯着。 真地要利用她吗?当她了解到他的目的,会不会非常伤心,然后转身就走?他曾经发誓要保护她的,怎么能让她伤心?可是母亲临终时的愿望就要实现了,那些弟兄们地仇也就要报了,他怎么能回头?! 为了母亲!只好,先辜负她了,今后他会用所有地一切去偿还。 “真地可以去吗?如果你不喜欢——”孤儿还在顾虑阿德斯的感受。 阿德斯一咬牙,点了点头。 “那我们先去看武器库,如果还没有魔法石的光芒出现,我们再去湖心岛。”孤儿决定,深吸了一口气。 她其实很累很累地,要随时保持魔力状态非常辛苦,但所谓行百里者半九十,越是最后的结局越是困难。她明白,所以咬牙坚持着。 而她还想问阿德斯一件事,那件事一直横亘在她心里,好难受。这件事她想了两天,现在终于在两人走了一阵后问出了口,“安娜——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被她迷惑过,因为她外表如此温柔美丽。”阿德斯冷漠的说着,声音里一点感**彩也没有。 他明白孤儿介意的是他和安娜的感情,所以干脆直说,他只是奇怪为什么她忍了两天才问,“当时我觉得妻子就应该如此,高贵典雅、举止娴静,不过当我看清她的心,我对她即无爱也无恨,她只会让我厌恶。之前是我太笨,要被骗两次才明白。第二次,我还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听他这么说,孤儿先是暗中开心,后来又好奇阿德斯是如何被骗的,付出了什么代价?但这些问题她还没来得及问,就忽然感受到了魔法石的魔光,惊喜之下仔细望去,发现那隐约的光芒正是自湖心岛散发出来的。 “在那里!”她差点欢呼。 阿德斯的心也瞬间揪紧,不知道这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因为找到了魔法石,也意味着他的背叛就要开始。他尝过被背叛的滋味,可今天却不得不亲自要孤儿去尝。 “确定吗?”他问。 “非常确定。”孤儿掩不住的兴奋,毕竟大半年来在大陆旅行,为的就是聚齐魔法石,现在眼看就要做到了,这么多日子来的辛苦和危险,终于要结束了,她也终于得到了回报。 “不过你不放心的话,我们上岛去看看。”孤儿一拉阿德斯,“湖边船吗?” “应该有。岛上有个祭祀之所,我母亲以前就住在那里,虽然已经废弃了,但偶尔有人会去打扫,以示对神的尊重。”阿德斯说着往湖心岛的方向看了一眼,因为即将到来的背叛,犹豫着。 而孤儿不明就理,还很开心的拉着阿德斯的手,边走边说道,“既然如此,我们就快去看看,找到具体位置,赢上列斯达一大票,然后就离开这里,去不破之城交还魔法石。再然后——我们约定的一年之期还没有到哦,我要你陪着我,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好吗?” “可以那样吗?”阿德斯有一瞬间的向往,但马上又想起自己不可推卸的使命,“相信我,孤儿,我很愿意,但只怕不能马上这样做,我需要一点点时间。你要——等我。” “这样啊?看来你有重要的事做。”孤儿想了想道,“那好吧,我等你,不管多久,我都等你,但是你要发誓一定会来。” “我发誓。”阿德斯情不自禁的捧起孤儿的手,放到唇边轻吻,“我发誓!我亲爱——” 隔着蒙面巾,孤儿都能感觉出自己手掌上的温度,心中甜蜜,只听阿德斯的声音从她的掌心中闷闷的传出来,“如果我做错了什么,请你要原谅我,我有不得已的苦衷。请你,原谅我。” “干什么啊,怪怪的。”孤儿粗心的没意识到阿德斯的异常,因为就要找齐魔法石,因为知道了阿德斯内心的秘密,因为表白了自己的不在乎,感受到阿德斯与她之间关系的突飞猛进,她快乐之下忽略了一些小细节,就那么和阿德斯手挽手走到湖心岛,然后上小船登岛。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 好像是定情信物 与此同时,一直躲藏在秘密处监视的探子们,立即把他们登上湖心岛的事报告给了列斯达。 “哦,居然找得到吗?真奇怪。”他脸上带着玩味的神色,自言自语道,“阿德斯应该不知道那石头的所在,那么伯爵小姐是怎么找到魔法石的?或者她只是上岛看看?那又为什么兴高采烈呢?” “你不阻止吗?”一边的爱西问。 “我为什么要阻止?”列斯达嘲弄的一笑,“八百年了,我就盼着天下大乱,如果找到魔法石,做为阿德斯的本法魔石,也许可以刺激他回复到魔法无敌的状态。那时,他必定会在大陆掀起腥风血雨,以实现母亲的愿望,以告慰他死难的兄弟,这多有意思呀!我枯燥无味的人生啊,终于有点趣味了。” “你不怕杀死你吗?” “只要杀得有趣就行,何况他还欠我两条命。”列斯达无所谓的耸耸肩,“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但我想他一定准备好了什么。跟你说吧爱西,我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好侄儿的人,除了重情,他几乎没有弱点,也就是说他很聪明,不会做无意思的事,如果不是有谋划,他不会愿意回到这个他厌恶的地方。” “那我们要怎么办?”爱西有点害怕了。 列斯达踱到窗边,望着湖心岛的方向。“我们只有等,或者加入游戏。”他想了一下,然后连着下了几道命令。 破败陈旧地祭祀庙宇宁静的伫立在湖心岛上,虽然荒凉而没有人气,却依然显得神圣庄严。而在神庙门口,有一块突出地面约一米多的六角形石块,约摸有一张双人床那么大,上面雕刻着奇怪的花纹。大概因为经历时光的雕刻,花纹已经模糊不清了,可那古朴而神秘的感觉却扑面而来。 当然,扑面而来的不仅是历史和宗教的气息,还有隐约地光芒,比之在湖边看到的还要清晰。到这一刻,孤儿完全可以断定,四系魔法的最后一块魔法石,也就是黑暗系风魔法石就在这块奇怪大石头的里面。 “就在这里!”孤儿伸手一指。 阿德斯明显有点吃惊。显然绝没有想到魔法石居然在这里。这难道真是诸神的意思吗?居然有这样方便的时机,让他可以一次就成功,不费吹灰之力。 “可是要怎么弄出来呢?”孤儿没注意阿德斯的表情,围着那块六角石转了两圈。“这块石头好像是完整的,上面一条裂缝也没有,难道有什么机关吗?” “这不是石头,是祭坛。”阿德斯的声音因兴奋和内疚而略显颤抖,“不仅如此。这还是塔撒大陆魔法之源。这是其他地家族都不知道的秘密。正因为有这个。我父亲才觉得可以称霸天下。可我听说他一直得不到魔法石,原来自古至今,驿马家的魔法石是藏在祭坛里。他拿不出来,但也并不需要单独贡奉。” “魔法之源是什么东西。”孤儿好奇的问。 “人类是没有魔法地,所有的魔法都是神的赐与,塔撒大陆上的人都知道这个。”望着六角石,阿德斯的心慢慢变得刚硬,“但实际上,魔法不是神地礼物,而本来是魔鬼所有,只是在神魔大战后,魔鬼大败,被诸神夺走了原来属于他们地魔力,化为了八块魔法石,分赠给八大家族。但是,神无法夺走魔鬼地魔法之心,也就是说人类从诸神那里得到的魔法虽然可以运用,但当魔法之心封闭,魔法就会消失。所以,魔法之心必须有人类来保护,免得被关闭,使人类丧失魔法的力量。当时驿马家是武力最强大地家族,因此诸神就赋予了他们这个使命,守护这片广袤土地中的魔法之 这番话和绕口令似的,孤儿一时没弄明白,想了会儿才了解了这前因后果,“你说这个石头,不是,祭坛就是魔法之 阿德斯点了点头,“这也就是几千年来湖心岛的神庙已经摇摇欲坠,但却还要一直保持清洁的原因,魔法之心是不能移动的。关于这件事,也只有驿马家历代的领主和魔鬼世界的王者才知道。我母亲的家族是魔鬼的一支,她做为幻灵的唯一继承人把这件事告诉了我。这个幽幻灵珠,就是幻灵族王者的标志。”他说着取下那颗挂在颈间的珍珠,把玩了一阵,然后坚定的挂在孤儿的脖子上。 “我来教你咒语,假如我因为一些不得不做的事情不在你身边,假如有幻灵袭击你,只要你拿出这颗珠子,默念咒语,他们就绝不敢伤害你,并且听从你的调遣。”阿德斯很认真的说,“当然你不能命令白骷髅,他们是反叛的一支,好在在追风家,他们已经被灭了种。” “可这是你母亲的遗物呀,给我是合适的吗?”孤儿一时之间不敢接受,“再说,你还有幻灵军队要控制,给了我,你用什么呀?” “他们早就认我为王,我有没有这珠子是一样的。”阿德斯说,不知为什么,忽然有点情怯,“或者你觉得这有点恶心,不想要,那我——” “好值钱的宝贝,才不还你哩。”孤儿回手捂着脖子,“告诉你,这宝贝我惦记好久了,跟你客气一下,你还真要拿回去呀。好财迷!” 她的样子逗得阿德斯不禁微笑,然后认真的教她控制宝珠的咒语。 孤儿在魔法上很有天赋,差不多一学就会,但还因为阿德斯不放心而又多念了几遍,直到背得滚瓜烂熟才结束。可惜因为岸上有人监视,不方便当场试验一下。 “你要办什么事呀,好像离开我很久的样子。”孤儿终于感觉出阿德斯的神色有点不对,好像道别似的,“告诉你,我们的合约期还没到时间呢。” “我恐怕无法完成合约,但我愿意赔偿,为您服务的期限,我的盈禄伯爵小姐,随便您决定。” 孤儿看阿德斯得说得无比认真,不由暗中喜悦。他给自己这颗珠子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是定情信物哦。而这东西对他而言是那么重要的,也就是说不管他走得多远,离开多久,他都会回来拿的。 这样,她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虽然看着他严肃的表情,郑重的嘱咐,她真的有一点点莫名其妙的不安。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 魔法之心 “那一言为定,看来我又做了笔好生意呢。”孤儿开玩笑道,“到时候我包上你几十年,然后再把你转卖给别人,光赚的差价就成造一座金山。还有啊,有人欺侮我,你帮我打,我欺侮别人,你也帮我打。我要打谁,你就打谁。” 说到这儿,两人又想起想互之间的约定,不禁都是心动。 “那要怎么打开这个魔法之心呢?”孤儿想尽快找出魔法石,好回到住处与阿德斯卿卿我我去,于是把话题导正,“总不能砸碎了它吧?我觉得这像个艺术品呢,打碎的话好可惜。” “不用,我自有办法。”阿德斯道,“可是你理解魔法之心的意思吗?” “不就是核反应堆嘛。”孤儿以地球的思维理解,“它关闭,魔法消失,它打开,魔法重现。”说到这儿,孤儿突然心中一凛。 阿孟大叔说过,塔撒大陆的魔法之所以消失,是因为八百年前,十大家族围攻阿德斯所致,当他“死去”,魔法跟着消失,大家都说是因为诸神不齿人类所为,惩罚人类的背信弃义所造成,可现在看来,难道是谁关闭了魔法之心吗? 她望着阿德斯,后者明白她的意思,点了点头。 “我虽然不知道什么叫核反应堆,但你对魔法之心的理解是没有错的。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它是魔法开关。” “那么八百年前。是有人关闭了魔法之心吗?不然魔法为什么会突然消失?” “是我。” 他只说了两个字,却惊得孤儿差点跳起来。是他?怎么会是他?!为什么? 阿德斯已经决心把一切都告诉孤儿,所以毫不隐瞒,“你知道我是在哪里被封印地吗?就是这里。我反出驿马家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在外漂泊十二年,以大战马坡和十几个亲随为基础,慢慢发展壮大了阿德斯军团,成为一方势力的存在。在我反出的时候。爱西和安娜都背弃了我,但当我成为佣兵之王后,安娜又来找我,说起她当时的苦衷,说她多么爱我,只是不敢让父亲蒙羞。” “她欺骗了你?”孤儿愤怒的问。 孤儿苦笑一下,“怨不得别人,是我自己愚蠢。我以为我这半人半魔的血统,就算零人姑娘也不会爱上我。何况一个贵族、甚至说是王族的小姐来哀求我重归于好。当时我知道自己地身世时都震惊得无法接受,何况安娜是个姑娘?所以我原谅了她。” “笨蛋!”孤儿气得打了阿德斯一巴掌,倒不是为了他受骗,而是妒忌他相信过别的女人。 其实阿德斯这么容易上当。也有安娜所拥有魔力的原因。昨天晚餐时,列斯达说起安娜有控制人心的本事。虽然阿德斯格外强大,但女人的花言巧语和她的魔法控制力混在一起就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阿德斯当时被众人背弃,当突然有出身高贵的贵族小姐示好,并向他忏悔。他会觉得感动吧。所以才被利用。直到被封印时才发觉。 “是啊,笨蛋。”阿德斯握住孤儿的手,“我相信了她。让她跟在我身边一年。我从没想过,权利不只有男人喜欢要,女人也一样。她接近我,是想借助我地力量,帮助紫金王族复辟。” 啊?!这个她倒没想过。这个安娜太奇怪了。居然还有这么热爱权势的女人,以前只在电视剧中看过,现在可算见识到了。 “后来我发现了她的目的,坚决和她断绝关系,可她说要再见我一面,也不算白相爱一场。我一时心软,答应了。”阿德斯淡然地说着往事,好像故事的主角是别人,“其实是十大家族打算杀掉我,但没有人敢于直接面对我,所以安娜就自告奋勇,把我引到湖心岛来。她这么做,是因为那九大家族答应事成之后考虑尊紫金家为王,她以我的生命为筹码,换取她自己的利益。假如我父亲这么做,还算有点理由,毕竟他生了我,我身体的一部分是他给我地,可安娜凭地是什么呢?她地温柔善良全是假装,她实在应该去演戏。” “为什么选在这里围攻你?”孤儿越来越好奇。 “你不是问过,我母亲为什么会丧失魔力吗?现在我告诉你。尽管魔族的首领知道打开和关闭魔法之心的咒语与能力,但他们本身却会因为接近祭坛而丧失一切力量。”阿德斯冷笑,“这是奇怪地平衡,人类不会受祭坛影响,但不能左右魔法之心,魔族可以控制魔法的关闭与否,却会受到祭坛的伤害,暂时失去魔力。当初我母亲并不知道湖心岛的这个祭坛,因为魔法之心的存在地是个秘密,可是我父亲把她骗到这儿,让她柔弱连一个普通侍女也打不远过。我父亲是故意的,安娜也是故意的,而我纵然知道这里会让我丧失魔力,但我太自信了,我以为我有人类的血统,就算没有魔力,也可以对付要伤害我的人。那一天,十大家族魔法和武力最强大的人都埋伏在神庙中围攻我,当我的脚踏到湖心岛的一刻,战斗也就开始了。我不是没有提防,可我不知道小小一个神庙能藏得下这么多人,还能掩盖住一切气息。我拥有人类的武力,但在缺乏魔族魔力的情况下,我并非无敌。” “天哪,真卑鄙。”孤儿简直难以置信。可悲的是,这些人中有她的祖先,阿孟大叔说过,盈禄家和福临家的祖先也参与了这场毫无道义可言的围攻。如果用中国人父债子偿的观念来看,她也亏欠他,如果他要报仇,她也是其中的一份儿! “也没什么,战场上什么阴谋诡计都会有,但我会一一要他们偿还。”阿德斯依旧平静,就算说起自己被封印的往事也是一样,只是在语气中显示出他无比的骄傲,“安娜站在那儿,平静的看我杀了别人,也受了重伤,似乎是看一场小丑的滑稽戏。但尽管如此,尽管十大家族围攻我,也没有杀掉我或者捉住我。整个晚上,湖心岛变成了杀戮的地狱,而霜雪早就飞走,去搬救兵。” “好霜雪。”孤儿赞道。 “是啊,好霜雪,但是它的忠诚和聪明为我的军团带来了灾祸。”直到此时,阿德斯才叹了一口气,“那晚我一直苦撑着,心里满是怒火,盼望着我的军队快来,要把这里所有的人都杀死,特别是安娜。可就在这时,她突然指着我身后的神庙说:幻灵公主,你来干什么?”说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 被封印的过程 说到这儿,孤儿对安娜的憎恶简直无以复加。幻灵公主早就死了,但她是阿德斯心中最真切的痛,安娜一定是在和阿德斯相处的一年中深知这件事,所以在他战得最激烈时、苦撑得最难过时,突然说出这句话。 就算再强的人也有弱点,阿德斯也一样。一个强大到无敌的人就这样毁在一个柔弱女人的手里。安娜没废一刀一剑,只是伪装出爱情,然后伪装成诀别,再然后猛然揭开阿德斯心头的伤痕。 不用再打听了,阿德斯一定是为这句话分了心,然后被封印住。这个女人真是阴险,和她比起来,爱西简直算得上是纯真的。 “当时你一定很痛很生气。”她抱住阿德斯,“围攻你的,也有我们盈禄家的祖先,如果你要惩罚,就惩罚我,我愿做一切来补偿你八百年的沉寂和黑暗。” “不。十大家族的人,我唯一不憎恨的,就是盈禄家。”阿德斯反抱着孤儿,心想如果有奸细报告列斯达,就让他去吧,“知道为什么吗?只因为你。是你解除了我的封印,在你说我是你的奴隶时,我就已经原谅了盈禄家族。”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我能解开你的封印?之前我和你说过,我是被一个叫罗兰特的零人诳去的,我现在严重怀疑罗兰特是那个男巫变的。是什么人在背后操纵着这一切?” “我也不知道。”阿德斯轻叹道。“我有怀疑,但在证实前,我不能说。至于你为什么会解开我地封印,是因为家族魔力,当初封印我的,可是你们盈禄家的祖先!哈,他施展魔法,困住我的同时。还打掉了我的肩甲,我后来配的肩甲一直不合适。” 孤儿这一惊非同小可,她的祖先不仅参与到伤害阿德斯的战斗中,看来还是主力啊。而且肩甲——那个战争梦中不是这样地,记得有一场攻城战,但盈禄家珍藏在古书中的肩甲,就是阿德斯的吗? “我们盈禄家和福临家不是没有魔力的家族吗?”她不能理解。 “是的。”阿德斯点头,“塔撒大陆的魔法就是四系八支,盈禄家和福临家从未拥有过魔力。但八百年前这两个家族却突然各自拥有了不属于四系魔法的力量。具体是什么,我并不知情,但确实是盈禄家的领主封印了我。幸好他的魔力不是很强,我在完全陷入黑暗之前。有时间记住一些事情,并以咒语和魔族之王血关闭了魔法之心。没有人知道我做地手脚,我是要魔法随我消失,当魔法重现,就是我讨还这一切侮辱和伤害的时候。也是完成我母亲的愿望和给弟兄们一个公道的时候。” “后来呢?”故事地前因后果。没有一样不让孤儿惊讶的。 “后来的事。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杀死我,而是把我用冰晶困住。埋在鬼影森林的地下。就连我的军队给封印在那个山洞中,也是后来詹姆告诉我地。他说,当时他们赶到时,我已经不见了,而十大家族伤亡惨重,这些贵族老爷们不敢再战,就逼着你地祖先封印了整只军队,大概是想封印后再对付他们吧。只是,后来他们为什么被置入山洞就没人知道了。” 看来有个幕后大波ss啊!那么现在那个大波ss还活着吗? “那么,你既然可以关闭魔法,现在可以重新开启魔法吗?”孤儿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说完这话,她感觉阿德斯地怀抱一松,瞬间冷了起来。这让她忽然有一丝不安,向后退了一步,不明就理的抬头看向阿德斯。 “我可以开启魔法之心,让魔法重现,而我也必须这么做。”阿德斯说得沉痛,样子奇怪,“但是孤儿,不管我做什么,请你原谅我。”说着,他忽然单膝跪倒,吻着孤儿的指尖。 按照塔撒大陆上地礼节,这是最高的敬意,表示最坚定的忠诚。可为什么他会这样?正当孤儿满腹疑惑的时候,耳边只听“嗖”的一声响,一只箭突然从半空射来,带着凌厉的气息,狠狠钉在距孤儿不到一尺的地面上,差不多全部没入泥土,骇得孤儿惊叫一声。 阿德斯反应很快,一下把孤儿护在身后,拔出系在腰上的短剑。 两人向发箭的方向看去,就见列斯达悠哉游哉的坐在一把红色的大遮阳伞下,似乎还在饮酒。他身边站着一身黑衣的爱西,再旁边是站好队列的大批的驿马族兵,箭只就是由站在最前排高大箭手所发。 “要毁约吗?”阿德斯不慌不乱,大声问道。 “不。”列斯达也大声回答,隔着一个小小湖泊,声音居然能清晰的传过来,一点也不像个有艺术病体的人所发出的,“我只是看你失去残余魔力后能有多英勇。”列斯达呵呵笑着,继续说,“这滋味不陌生吧?当年你可是好好品尝过一回呢。” “不要伤害伯爵小姐!有什么冲我来。”阿德斯全身崩紧着。 “自己心爱的女人自己保护吧。”列斯达道,“不过你们是怎么知道魔法石在祭坛里的?是伯爵小姐眼睛上的黑东西帮助的吗?告诉你吧,如果不是上一代驿马公爵的遗言,我也不知道黑暗系风魔法石在祭坛里,可是祖训有言,祭坛是不能打碎的,而且也打不碎,你们就算知道魔法石在哪里,又怎么能打开?” 原来,连列斯达也不知道祭坛就是魔法之心,更不知道魔法突然消失的秘密。 “不用你操心。”阿德斯回话,那份自信立即压下了对方千军万马般的气势。 “可是我等不及了,你就先玩玩没有魔法,独自奋战的游戏吧。”列斯达阴恻恻的笑,同时一挥手,一篷箭雨立即由岸边疾飞了过来。 孤儿惊叫,但阿德斯很沉着,一手挥短剑格挡,一手护着孤儿,让她完全不会被伤到。 片刻时间,祭坛附近的地面上已经射满箭只,间或还有一两只标枪似的短枪掷过来,阿德斯带着孤儿且挡且退,向祭坛慢慢挪动。走到一半的时候,孤儿只觉得阿德斯的身子一紧,稍探出些身子看去,发现阿德斯的大腿上钉上了一只箭,鲜血正迅速浸透裤子,洒在地上。 “你受伤了!”她惊叫,心也揪了起来。现在只是列斯达的人马就让他如此辛苦,当年不知他经历了什么炼狱般的苦战。可是她挖他出来时,他似乎没有伤,难道是在封印中慢慢愈合的吗? “他们会付出代价。”阿德斯头也不回,眼看到了祭坛边上,大叫一声,“伏下!”轻轻把孤儿往祭坛后一推,自己则站直身子,发出一声尖啸。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 魔法重临 孤儿以为他是搬救兵,毕竟詹姆他们也在黑冰宫殿里,就连列斯达也以为是如此,不由得发出惬意的笑声。本书醉快更新百度搜索抓几書屋。 然而救兵没有来,反倒是天空出现了一个黑点,当它逐渐接近,所有人都看到那是一匹肋生巨大黑翅的神骏黑马,而它的鞍上放置着一个皮袋子。 别人看不到那皮袋子中是什么,孤儿却看得到,因为那里面放射出七道美丽的宝光。 “今天,魔法重临!”当霜雪飞到祭坛的上空,阿德斯大喝。 随着那一声大喝,霜雪从半空中稳稳落下。 孤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阿德斯已经一把拔出插在大腿上的箭,把染满鲜血的手按在了祭坛上,印上了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手印。 “吾血之血、吾魂之魂!”他大声念着,随后是一串听不懂的咒语。 话音一落,那个没有裂缝的六角形石头祭坛突然转动了起来,发出“咔啦咔啦”的响声,然后像是自动折叠一样,露出祭坛下面的一个黑洞,驿马家魔法石的黑色光芒立即冒出,黑色的星云状气柱无比耀眼,晃得孤儿闭了一下眼睛。 岸边的列斯达吃惊的站了起来,事实上,所有的人全都震惊了,全部石像一样呆在当地。几千年来,从来没有人打开过这个祭坛,为什么这个佣兵可以?每个人都有疑问。同时有着灾难降临地恐慌感,可却偏偏挪不动脚步。 就见阿德斯一把抖开霜雪背上的皮袋子,七块魔法石全部跌入了黑洞之中。 孤儿距离祭坛很近,所以看到祭坛下的黑洞中有一个透明的晶座,上面有八个六角形的凹槽,其中一个凹槽插着一块魔法石,正是驿马家的黑暗系风魔法石,而另七块她千辛万苦才寻到的魔法石在落入黑洞时。都准确的自动插入颜色属性相应地凹槽之中。 当八块魔法石全部就位,大地一阵动摇,就好像地震一样,天空中突然就形成了飓风,卷裹着灰色的厚云形成了一个个漩涡,似乎有无数个漏斗从天空伸向大地,汲取一切有生命的东西,然后撕碎,然后抛弃。然后毁灭。 同时,天象也变了,祭坛周围,数道星云状光柱蓦然变大。利箭一样冲入天际,半空中一片澄明,似乎天被打了个洞,又似乎是出现了一个破碎的结界似的,一片黑压压的东西从结界中冲出。离得近了才看到那是大批乌鸦、昆虫和不明飞行兽。伴随它们的。还有十色魔光穿透云际和扭曲的风带,照耀着大地。 只不过是数分钟,天地在瞬间全变了。 孤儿惊呆了。所有人都惊呆了。魔法重临!魔法在消失了八百年后,因为阿德斯的王血、阿德斯地咒语,重新来到了这个世界。但魔法是再不是分给八大家族共享的,而是被封在魔法之心里,唯有具有人魔血统的阿德斯才可以掌握。 这一刻,宣布着魔王的降生,整个塔撒大陆将臣服于他地脚下。祭坛关闭,但魔法已经重生。 孤儿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不明白四系魔法共八种,怎么会出现十色魔光。而仅仅是看着他,梦中那个黑将军的模样就和眼前人重合了起来,令她产生了分外不祥的预感。 为什么,前一刻还旖旎温馨,这一刻就风云突变?曾经那么接近他的心,不过是几分钟,就已经势不两立,相隔着永远无法接近地距离! 风呼啸着,天上地漩涡慢慢融合成了一个。阿德斯抽出霜雪背上地疾风剑,指向苍穹,乌云盘旋的中心立即在他剑尖的上方聚集。 “列斯达,臣服于我。”阿德斯大声道。 列斯达早就惊得连酒杯也落在了地上,脸孔雪白,但眼睛却闪闪发亮,活了八百多年,第一次感觉这世界疯狂到如此美妙地地步。 “绝不!我绝不向一个杂种低头!”他说着一挥手,狂吼道,“放箭、进攻、杀了他!” 那些箭手早已经被惊得没有思考能力了,此刻听到领主的命令几乎本能的听从。立即,如蝗箭雨又向湖心岛的方向射来,大批驿马族兵也如潮水般涌上。 阿德斯冷笑一声,剑尖前指,半空的漩涡和乌云像有意识一样掠下天际,毫不留情的向疾风剑所指方向袭去,扑天盖地! 在塔撒大陆,风是催毁一切的力量,何况是魔法重临的黑色风暴。孤儿只觉得眼前翻过一片黑色的汹涌海浪,被狂风掀动着,很快就冲击到岸边,带走一切阻挡它的东西,最后又升到半空中。 只不过眨眼的功夫,岸边众多的驿马族兵被狂风卷向半空又摔落下来,惨叫声中,死伤大半。本来站满了人的岸边,现在除了散落的尸体,就只有列斯达和爱西狡猾的趴在地上,虽然没死,但再也保持不了贵族的优雅了。 哈哈哈哈—— 列斯达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好像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阿德斯,阿德斯,你终于回来了,这个世界要大乱了。歌颂吧,伟大的魔力,摧毁一切的风魔法!哈哈哈哈——” 他笑着,他身边的爱西脸色苍白,头发凌乱,早没了美人的风度,只在恐惧中紧紧依偎着列斯达。湖心岛上那个她曾经嘲笑、背弃、却又舍不得的男人有什么能力,她再清楚不过了。你还有一条命可以挥霍。马上滚出驿马家领地,我允许你带着你的金银财宝和女人,但永远不要踏回这里一步,否则你第三条命就会留在这里。”阿德斯冷冷的说,收回疾风剑,天空大地立即恢复正常。 不知道在大陆的其他角落,有没有人意识到失去的魔法又回来了呢?有没有人知道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列斯达爬起来,无所谓的耸耸肩,“你要这地方就拿去,我费尽心机得到的,其实也不过如此,早就不耐烦守在这儿了。我就是在等你回来,当年你消失,我知道你有一天一定会回来,你看我多么有耐性,我的好侄儿。毕竟你父亲是我哥哥,我不能扔下他的地方给别人。”他说着转身就走,迎面遇到了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年轻人共骑着霜雪走过来。 “魔法重临了,小子们,你们的时代到了。”他大叫一声,而那两人根本不理他,只是那一脸喜色泄露了他们内心的快乐。大人的时代、他们的时代、为那些所受的侮辱和陷害而讨回公道的时代来了。 “大人。”他们飞越小湖到阿德斯面前,单膝跪地,“詹姆和汉姆随时听候您的吩咐。”说.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 再不拒绝相信 阿德斯点点头,“我们的人都到了吗?”他问。 “就在冰寒地带外,我们已经发了信号了,大约吃个饭的功夫就能接替这里的防卫了。”双胞胎中的一个说,因为神色比较俏皮温和,明显是詹姆。 “按您的命令,一部分幻灵留在了大战马坡,并以魔法结界包围那里,任何人也不可能出入。”另一个主动报告,是久违的汉姆。 “很好。”阿德斯再度点头,“派几个人跟着列斯达,确保他离开驿马领地。汉姆,你去。” 汉姆应了一声,骑霜雪下去办事,看也没看孤儿一眼。而詹姆则站起身来,偷偷瞄了一眼阿德斯的身后,然后暗叹了口气,走得远了些。 事到如今,一切都归于平静了,就好像狂风吹过,地面被刮得如同镜子般干净,只有歪倒的房屋和连根拔起的树木,还有散落的尸体证明着这里发生过的剧变。 阿德斯不愿意回头,但他必须要面对孤儿,那个对他那么好,却遭到他背叛的人。事实上,从没有人对他这样好过。 “孤儿。”他轻轻叫她的名子,声音里满是愧疚和痛惜。他想告诉她背叛她是多么困难的事,想告诉他这一切是他的债,他必须要还,并非故意要伤害她,却什么也说不出看着她笔直的站在祭坛后。脸孔雪白,虽然他能完美自如地控制风力而没有伤害她一分一毫,可她那双平时温润慧黠的黑眼睛里满是难以置信以及痛楚感,深深刺伤了他的心。 “孤儿。”他又叫了一声,似乎只要念她的名子,就会得到自我救赎。 “现在我可以走了吗,阿德斯大人?”孤儿终于开口说话,但却像刀子一样利。“或者该叫您驿马公爵大人,如果您允许,我想离开。” “孤儿。”这是他唯一可以发出的两个章节。 因为背叛了她,他没有可以解释的,他的苦衷是他的事,如今却要她来承担。这不公平,所以他应该受惩罚。他以为为了母亲、为了誓死追随他地弟兄这样做是对的,现在却明白他无法接受这种代价。 孤儿看阿德斯不说话,因为面巾蒙着他的脸。所以那双眼睛格外摄人心魄。她明白那痛楚,也明白那无奈,可是她无法接受这种背叛。 她那么信任他,为他的遭遇而心痛。发誓就算他变成幻灵一样丑陋也不会抛弃他,想要全心全意的爱他一场,却原来他表现出的一切温柔全是假的。 真白痴啊,她是大白痴!因为他长得帅,因为他开始时不理会她。因为他几次三番救过她的命。因为他那么勇敢的保护着她。她就不知不觉地被他吸引,然后爱上了他,生平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 可是她忘记了。他为她舍命可能只是为了金币和责任,说起来她的命可是金光闪闪的啊。现在知道了他只是在利用她,那些金光也黯淡了起来,多么可笑啊! 怪不得他对寻找魔法石的事那么热衷,怪不得他要她带着魔法石在身边,原来魔法之心封闭后,需要聚齐八块魔法石,再配合着魔血与咒语才能重新开启,原来他想重新拿回那可以左右天下地魔法,而一切,都是为了他夺取最后有胜利做的打算。 那么还是走吧?既然她上当得如此彻底,至少,她还可以保持着骄傲和尊严!就算他背后得意于自己的男性魅力,再嘲笑她的花痴,至少,她听不到了。 “别走!”当她经过他身边时,他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说出地这两个字滚烫着她地心。 “阿德斯大人,我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还留在这里干什么?”孤儿冷笑,不知道自己地话和表情有多么伤人。 “听我说,孤儿。”阿德斯艰难的试图说什么什么,但孤儿打断他。 “请称呼我为盈禄伯爵小姐。”她一字一句的说,“如果您不想侵犯商队权利,请放我走。那件变色狐毛大衣太贵重了,我会交给您地手下。现在,如果您还有点风度,请派人送我过湖,不然我就自己跳下去游水。” “求你,就听我说一句。”阿德斯哑着声音说,再度拉住孤儿的手臂。 可孤儿突然尖叫一声,似乎心中的痛在这一刻全面暴发了一样,蹲在地上抱着头,然后又叫了一声。他和她,两个世界的人,就算在塔撒大陆本来也无法交集,她认为他们相知相爱的基础就是彼此的信任,生死与共的经历,但今天她发现这一切都是假的。 开始时他保护她只是为了钱,自从寻找魔法石后就是为了那些石头!他不是不知道她为这些石头受了多少苦楚,多少次处在生死的边缘,他怎么能这么轻易就偷走一切!假的,一切全是假的!她被耍了,而且是心甘情愿的奉上了所有的爱情。 她泪水滂沱,阿德斯真正吓坏了。他从没有这样害怕过,就算面临最可怕的死亡、最彻底的毁灭、甚至得知自己半人半魔的那天也没有这样,她每一滴眼泪都是对他的谴责,落在他的心里,让他的心一直沉下去。 他看了一眼詹姆,示意他送孤儿回去,詹姆立即行动,这场面让他也无所适从。他早知道大人这么做,伯爵小姐一会生气,但没想到她反应这么激烈,想必她太爱大人了,所以受不了这种背叛。 大人错了,他们都错了。如果之前他阻止—— 但现在说什么也来不及,希望伯爵小姐平静后能稍微听一下解释,他要告诉她,大人这么做也承受了很大的痛苦。 他小心翼翼的扶孤儿上船,感觉伯爵小姐像是整个人都崩溃了一样,不禁心疼,他都这样,不知道大人会心疼成什么样,也许心碎了吧。 而在这一刻,看着她纤细柔弱的背影远离他的视线,阿德斯感觉心动了,真真正正、彻彻底底的动了,或者早就动了,但他一直欺骗自己,蒙蔽自己。现在他做不到了,因为从心灵的最深处,从灵魂的最深处,从身体的最深处,他明白他爱上了她。 这一动,像冰融,像山塌,像雪崩,只是最轻微的一动,却泛滥成灾,淹没一切,产生了摧毁性的力量,所有心理上的建筑全部坍塌,铺陈在她的脚下,对她,再也不能抵挡。 这,是他得到的惩罚和必须付出的代价吗? 他爱上她了,他再也不会不承认,再也不会拒绝相信。说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 离开 孤儿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住处的,整整在床上躺了一个下午,不说不哭也不动,脑海里一片空白,就好像受了重伤的人,生命都空洞了一样。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 晚上,阿德斯军团的人进驻了驿马家,第二天一早,族民和商队的人在流言和恐慌中终于明白了事情发生的始末。八百年前被封印的佣兵之王回来了、驿马家的爵位本是他的、魔法重临塔撒大陆、盈禄伯爵小姐与新的驿马公爵之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伯爵小姐要离开,新驿马公爵大人在伯爵小姐的窗外站了一夜。 等等、等等—— 但不管别人怎么猜测,孤儿在恢复神智后,冷静的吩咐商队人员集合整装,当天就要离开。 “伯爵小姐,不管你是不是要离开,也不要归还这件大衣啊,冰寒地带是非常冷的。我知道我们大人不对,但您想让大人心疼死吗?”詹姆几次想求见,都给关在门外,只能贴着门缝着说话。 “怎么就冷死我了呢?”好半天后,孤儿终于回了一句,“别人可以穿着普通衣服穿过那地方,为什么我不可以?” 詹姆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暗叹了一口气,决定不管伯爵小姐听不听,也要说出自己想说的话,“伯爵小姐,或者您怪我多嘴,但是有些事我一定要告诉您” 孤儿在房间里帮助艾丽收拾东西。本想冲出去踢詹姆走,但却很无力,不想动弹,不想见阿德斯军团地任何一个人,于是只能听着。 “您记得你在司文家的波光园中了魔毒的那件事吗?”詹姆说。 她记得,可一切都是演戏。还说安娜会演戏,他自己演得更好,骗倒了号称精明的她。当时他拼了命救她。看到他,她感觉是那么安全,可全是假的,假的! “那天晚上,您好像要死去一样,艾丽可以做证,当时您的情况相当危急。” 孤儿看了一眼艾丽,后者点了点头。其实她自己也记得那一夜,记得他抱着她。那样心痛的样子。那,也是假地吗?当时他不知道她灵魂出窍了,应该不会演戏吧?那么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她全乱了。 “当时大人做出了个决定。他要带您回驿马家,因为爱西有让人重生的能力,他要救您。”詹姆说,“您明白吗?当时他并没有准备好重新回到驿马家,也没准备好见这些人。如果他以未恢复魔力之身回来……1虽然仍然英雄无敌。列斯达也可能利用人数优势致他于死地,所以他承担了很大的风险。而司文家距驿马家路途遥远,他还要借助霜雪飞翔的功能。不瞒您说,霜雪会飞是个秘密,如果保守着,将来可能在最重要的战役中给敌人致命一击,但是如果泄露这个秘密,就失去了突袭的功效。可是他为了您,什么也顾不得了,甚至打算为您低三下四去求爱西那个下贱的女人。伯爵小姐,您要明白这场复仇对他是多么重要,但当您处在生死边缘的时候,他可以放弃一切,虽然他不说,但是您不明白这其中的深情吗?这还不说明问题吗?是,他今天做地事您很生气,可他是为了母亲,为了弟兄们,昨天他对我说了身世,我的小姐,您不明白吗?这样的仇恨多么深重,他还背负着我们大家的债,他没有办法,你知道这选择有多难吗?难道您不能原谅他吗?还有,您不要以为军团地人马早在我们进入黑宫宫殿后就秘密潜伏在冰寒地带是为了完成魔法重临的大事。那是因为大人怕列斯达不怀好意,他怕伤到您而布下的暗棋。” 是这样吗?孤儿听着这番话,心底也起了微微的波澜,可是她心里正混乱着,仍然无法原谅阿德斯的行为,只是看了艾丽一眼。 后者以为她在询问,低声道,“听说后来阿德斯大人还是泄露了霜雪会飞地秘密,那一次为了尽快救您,他骑马从山上飞进波光园地。” 是吗?是吧!他曾经用生命保护她,可她现在弄不明白,他究竟是为了自己地目的保护她,还是对她抱有某种感情。她本来很坚信的,但现在开始不确定了。 “大衣我放在门口了,伯爵小姐,我以骑士地荣誉保证这一切都是真的,所以尽管您恨大人做的这件事,也请您把大衣当做礼物收下,不然——他会更痛苦的。我,请求您。”詹姆又说,站在那儿半天也没听到房间里有动静,心知伯爵小姐不会这么快接受解释和道歉,只能长叹一声,悄悄离去。 下午,盈禄商队一行人离开了黑冰宫殿。 孤儿没穿着那件大衣,但也没有丢掉,而是搭在马背上,让站在远处钟楼中用“伯爵小姐的神眼”偷看她的阿德斯有那么一丝安心,尽管这根本无法掩盖心中豁开的巨大伤口。 他一直看着,直到商队的影子消失在晴朗午后的长路尽头,才叫来詹姆,“我要离开一阵,你和汉姆照我事先制订的计划做,我——把她送到灰堡就回来。” “大人——”詹姆有些为难。 “你们兄弟跟我多年,应该知道我行事的方式,照计划做就行了,没有人是我们的对手。”他又望向远方,虽然那里什么也没有了,“我怕列斯达针对她,而且魔法重临放出了大量魔兽,我必须要把她送回家才能放心。我承诺过保护她的,但是——”“大人,这不是您的错。”詹姆不知说些什么才好。 “是我的。而且整件事情中,她最无辜。”阿德斯说到这儿,又觉得心中搅痛,只好胡乱遮掩过去,又嘱咐了詹姆一番,就急策马而去。 霜雪速度飞快,阿德斯进入冰寒地带的时候,孤儿一行人还没走出去,他远远看到孤儿穿着那件变色狐毛的袍子,暗松了一口气。 就怕冻到她,就怕她受伤害,现在好歹放了一点心,悄悄跟在队伍后面,随时以“伯爵小姐的神眼”观察着前方的情况。不过是尾行罢了,不能和她说话,也不能和她面对,但仍然感觉比之坐在黑冰宫殿高高的宝座上更加幸福。说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 沦陷 因为怕距离太远,有事情来不及相救,所以阿德斯跟得很近,不久孤儿就发现了他的行踪。这让她分外气恼,因为在那样的背叛后,她不想看到这个人。逃避也好,痛心也罢,也许心里还想着他,但就是不想见到。 于是她命令队伍急行,或者绕道,或者半夜突然拔营,但不管怎样也甩不开阿德斯。他不说话,只沉默的跟在后面,跟得很紧,却又不会太近,似乎像舍不得,又像是执着的抗拒,害她情绪极度不稳定,烦躁不安、喜怒无常、最后茶饭不思。 商队一行人是wx 穿越中央平原到不破之城去的,这条路线还是阿德斯选的,可笑的是孤儿再没有魔法石可以给朱丽城主,给桔子长老,她现在是去请罪,而那个曾经策划这路线和的人只能孤独的尾行于后。 半个月后,一行人快到不破之城了。 在拐到惊马大道之前,有一座小小的山粱和密林,像楼梯一样分为上下两层,孤儿一行人走的是下面的小路。因为有丛林遮挡,阿德斯怕观察不力,所以跟得比较近,又怕她不开心,于是走的是上面那条路。但这样一来,他明显的存在感就无法掩盖了,像两个人并行在上下两层阶梯上,令孤儿忍无可忍。 她想起她跳过崖的地方就在附近。那天她从天而降,把无敌地阿德斯砸下了马。那时的时光虽然不是友好美丽的,但现在想来却那么温馨。可她不要这种温馨,那会让她软弱,因为被背叛得彻底,她对自己、对他都失去了信心。 不是没想过谅解他,不是没从他的角度考虑过问题,但当她看他把魔法石放入祭坛中的晶座上时。五脏六腑都似乎错位了一样,那感觉她没力气尝第二次了。 孤儿勉强的平静一直持续到了夜色深浓,明月当头的时候,尽管她坐在帐篷中,但却仍然感到阿德斯灼热的目光穿透一切,落在她地身上,这让她觉得心里烧了一团火一样,再也无法忍耐,更没办法休息。于是她一咬牙。干脆拿了那件大衣,扔下熟睡的艾丽,悄悄出了帐篷,顺着一条弯曲的小径。攀上了那条高处的山粱。 为了保护孤儿,阿德斯几乎不睡,只在白天的行路中,骑在霜雪的背上偶尔小憩一下。此时听到附近的草木扑簌簌的响时,早已经警觉。但当发现潜入者是孤儿时。又有些不知所措。 做梦都想跟她重新说话。却不敢奢望,没想到她突然来了。可是,要怎么办?还是先拉她上来吧。她这样子实在很危险。 心里混乱的想着,忙走下斜坡,想加以援手,可她却倔强地不肯,非要气喘吁吁的自己爬上来,然后把那件大衣往阿德斯宿营的地方一扔,冷冷的道,“别再跟着我了,阿德斯大人,相信没有您,我也得活,不如让我早适应自己**,是不是?” 阿德斯说不出话,只看着她,一眼一眼,似要把她今天地样子记在心里,过几天好细细回味。他的目光如此灼热,害得孤儿一阵耳热心跳。她暗骂自己莫名其妙,没想到在他如此背叛过她后,还对他有感觉。 她急着想逃开,却没提防脚下,被一根野藤缠住脚,扯了两下没扯开,忽然想起可能是一条蛇,惊得跳起来,然后跌倒。 阿德斯一伸手抄住她的腰,“别乱动。”他声音低沉暗哑,比夜还温柔,听得孤儿心里一颤。于是她更加挣扎,想快点脱离这个恶魔的掌握,在她的心变成灰烬之前。但她越挣扎,野藤缠得越紧,让另一只手为她解除束缚地阿德斯好费了一番功夫。 他小心翼翼地扶她起来,因为拥着她地腰一直没有放手,所以两人几乎是贴在一起的,也不知怎么就撞进了对方的眼睛,不经意就胶着在了一起,心跳一起加速 原来,不管什么样地背叛和无奈,不管什么样的内疚和拒绝,两人之间的感觉早就超出了一切表像的东西,深深吸引,紧紧牵扯,不是说断就能断的,反而因为这强行的分别而思念不已,心灵本来就比思想更本能和纯粹,身体也远比理智更忠实。 “孤儿,孤儿。”阿德斯轻轻念着,目光沉醉又痛楚的在她脸上巡视,轻怜蜜爱融入无语之中,无尽的温柔。 孤儿迷惑于他的目光,那如同看不见的软索,把她牢牢困住。她用尽最后的清醒意识挣扎,可阿德斯却抱着她不放手,她不知为什么会哭,眼泪就这么自然的流下来,然后那万般委屈和心痛就淹没了她的抗拒,席卷了她的理智。 应该恨他的,应该绝不原谅他,可是为什么他一抱她,看到他眼神里的痛苦,她就想原谅他。 阿德斯捧着她的脸,无比珍爱的抹去她不断涌出的眼泪,他如此高大强壮,所以那温柔就显得更加迷人。他抓起她的手,心中也是痛不可挡,只把灼热的唇落在她的指尖,掌心和脉搏上,同时口中逸出一声声呼唤,而当他的唇沿着她的手臂落在她荷叶边的领口时,两人都哆嗦了一下。 他凝视着她柔软丰满的红唇,在那一刻里,炽烈的欲火在他体内猛然燃烧起来,令他的一切计划和打算都消失到九宵云外去了。 他只感到血脉贲张,风暴在体内升起,那感受如此强烈,让他不顾后果地投身到呼啸狂风之中,更加用力地抱紧她,吻着她,让她柔软的身体亲密地倚偎着他硬挺的亢奋。当他结束热吻,开始探索她颈际的敏感地带时,她在他唇舌的爱抚下颤抖,而她不知何时开始的热情回应几乎令他疯狂。 一切都突如其来,就好像两颗火种,危险的静默着,但一点点热力就让他们一起暴发。 他的吻沿着她的脸颊来到她的耳朵,手指伸进她的头发里,感觉她忍不住浑身一阵战栗,他的每一个吻都得到轻颤的回应。当他举高她的身子,唇继续向下探索时,她的声音化为另一种吟哦,“天啊!我不——我不能——我不如爱西美丽,或者——还有安娜——” “真正美的只有你。”他嘶哑着声音,开始脱掉她的裙服,繁复的式样让他无从下手,最后上好的布料被撕裂的声音在黑夜中显得格外清晰,而裙服下的身体让他感到头重脚轻、天旋地转,在极度渴望中欺身压了下去。 那件大衣正好平铺在宿营之处,他小心的让她躺倒在柔软的皮毛上。 孤儿的指甲戳进阿德斯的肩膀里,感觉他的侵略让一**战怵窜过她全身,“放开我,这不行!”她做最后的抵抗,可他却吻了下来,当嘴唇辗转着嘴唇,舌头纠缠着舌尖,她再也无法思考,只任由心灵和本能散发着狂野的热量。 他狂乱的吻着她,把她紧紧抱在怀里,感觉她的柔软贴着他坚硬的胸膛,曾经自傲的意志立即屈服于强大的需求,让他明白再等下去他会发疯的。于是他与她纠缠在一起,摩挲、起舞、吞噬、缠绵,那么窒息、狂热、还有着深深的悲伤和撕裂般的疼痛。 她是来还东西的,是想让他离开的,但为什么变成了这样?!爱他时,恨不得把心肝都掏出来,哪想到被他冻成了冰砣,如今再放回胸腔里,那种疼痛那么尖利的停在心口。为什么?为什么?他何时才能来温暖她? 想到此处,泪流满面。 阿德斯停下动作,吻她的眼泪。他剧烈的喘息着,柔声问,“我弄疼你了吗?” 孤儿摇了摇头,贴着他的脸颊,轻泣道:“别——别停下来——你抱着我——抱着我——” “好,我抱着你。”他颤抖着说,恨不得融化在她的身体里。 两人就这样摩擦着、碰撞着。孤儿攀紧阿德斯的肩膀,只希望这一夜永不停止,让他填满她,填满她那无边无际的不安和寂寞。 热烈的相爱中,她的长发乱了,与他的纠缠在了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爱也好、恨也好、背叛也好、一切都不如渴望来得真实,那么,还管那些干嘛? “你别离开我——不要离开我——”孤儿低喃着,那不是她脑子里要说的话,却那么自然的说了出来。 “我绝不离开你。孤儿,等我,等我,我绝不离开你!” 黑夜笼罩着大地,但在那高高的山梁上,一对交缠的身体却用最原始、最美丽的方法奏响着生命与光明的乐意,整整一夜未歇。说 这是一大章哦,三千多字,为了保持大家的阅读快感,没有分割,所以昨天,以及明天后天的更新少些,大家不要怪我,平均起来是一样的字数。六六厚道吧?呵呵。 还有,剧情转折的是不是很激烈呢?这正符合了六六的一贯观点,爱像闪电,你不知道他何时,何地劈中你。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 到不破之城 第二天一早,孤儿不敢看晨光中阿德斯的脸,做贼似的溜回营地,幸好没人看到。 她累得要散架了,又不敢叫艾丽帮她洗漱更衣,怕被看到身上那些爱的痕迹,等偷偷摸摸的自行折腾完,商队的人都起床了,她没办法再睡,只得随队伍出发。反正前面还有一天就到不破之城了,尽管她没完成任务,但在城中旅馆的舒服大床上睡一下,应该还是可以的。 真是丢人哪!阿德斯那死佣兵头子做了背叛她的事,犯了那么严重的错误,他都没有道歉,她就那么原谅他了。她不想这样的,可是看到他的眼神,他的痛楚,她就心软了,莫名其妙就原谅了他。 想起昨夜,她即害羞又心虚,生怕阿德斯追下来,好在他没有。但是午饭时小四四和她说了一句话,令她怀疑昨晚的事是有人知道的。 他说:小姐,你不必自责,爱上他很正常。没有一个女人面对一个很多次舍命为己的人会不动心,不管他为的是什么?而且,我亲爱的小姐,你要明白,有时候就算背叛也是身不由己。 身不由己吗?小四四又为什么替他说话呢? 带着这疑惑,还有对跟在队伍后面的阿德斯的忐忑之心,孤儿来到了不破之城。试探性的走到惊马大道上,果然发现保护不破之城的魔神之力已经消失了。要知道在之前,任何动物在这里都会受到魔力影响而失去控制。 不过当她走到不破之城门口,跨下马变得相当狂躁,差点把她摔下来,其他马匹也是如此。她连忙吩咐小三三带人驻扎在城外,看着马匹和货物,自己则和小四四走近城门。 快到城门口时,她回头看了一眼。见阿德斯远远立于马上,似乎会在城外等她。她本来就很爱他,昨夜失了身,现在似乎连心也要失了。 说明来意,门口地守卫飞报城主,不到片刻,朱丽就带着学部首领娜塔丽、工部首领索菲、农部首领莉莉亲自到城门口来,其迎接之隆重让孤儿更加惭愧。 “朱丽,我——”孤儿想解释。但朱丽却阻止了。 “长老会的人在半个月前就通知我,说你的任务完成了,当你到达不破之城,要我立即带你去见她们。” 完成了?!这是什么意思。魔法石明明就是没有了。可朱丽似乎也不知情,孤儿只好疑惑的被带到长老会,发现其实只有桔子长老在等她。 “我的孩子,就允许我这么叫你,因为你现在已经是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了。你完成了任务。魔神焕发了活力。”当房间内没有别人时。桔子长老说。 “可是,我明明弄丢了魔法石。”说到这里,孤儿低下头去。心中的疼痛还是隐隐约约的,说不清在那里,却横亘在心头。不过,竟模糊了些,对阿德斯地恨意轻了许多。 “我的孩子,寻找魔法石的目的在于什么?”桔子长老问。 孤儿愣住了。目的?自然是要魔神再度保护不破之城,让这座城池除了天然的地理优势外,还具有外人不可靠近的魔力。原来的魔法石是复制品,如果找到真正的魔法石,不破之城将永远屹立不倒。 看孤儿想不出,桔子长老微笑道,“我地孩子,不要只沉迷于物质带来的感觉,而是要关注本质。我们需要魔法石,是想要魔神苏醒,保护城中的女人们,现在魔神已经苏醒,我们还需要什么呢?而我相信这是你带来的,所以说你完成了任务。” 孤儿恍然大悟。 既然魔法重临大陆,刺激地魔神也一起苏醒了,当然再不需要什么魔法石。想通这一层,她心里轻不少。对于阿德斯拿走魔法石的事,她一直耿耿于怀,一是因为那种背叛,二是因为愧对不破之城,但现在第二个问题根本不存在,虽然还在怨怪他,感情也处于混乱之中,毕竟,卸下了心中的一半重负。你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呢?消失了八百年的魔法又回来了。”桔子长老又道,看起来挺高兴地,“我们再不必靠几块石头保护,而是拥有真正地魔神,虽然魔法控制地范围小了,想必你从惊马大道上过来时发现了,但整座城池却被保护得更加严密,连天空和大地也笼罩在魔法之中,如果有人胆敢进攻,下场就会奇惨无比。当然,不包括守在城外的那尊真正的魔神。” 听到这儿,孤儿一愣。她是说阿德斯吗?她怎么知道地? 桔子看出孤儿的疑惑,微笑道,“我的魔力也受到魔法重临的影响,增加了不少,通过安置在城墙上的水晶球看到了城外的情形,我也感受到了他强大的魔力。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这些都是孤儿心头的秘密,她本来谁也不想告诉,但不知道为什么,当看到桔子长老的眼睛时,她再也控制不住,把所有的事情都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除了阿德斯的身世。 桔子长老听完,愣了半晌后叹息道,“我的孩子,别爱上他,别爱上一个魔鬼。” 不爱吗?已经爱上了,并且再收不回。 “你知道吗?从某种角度上说,魔法是他重新赋予,所以他有着至高无上的力量,魔法再不是八大家族的,而是他的,连我的魔力也只是受到影响而激发。也就是说,只要他不惜代价的血战,就算不破之城也会被他征服,而以他的行为看,他费尽心机让魔法重临——战争只怕要来了。” 孤儿吃了一惊,是这样吗?其实仔细想想,桔子长老说的话是有道理的,但她的心一直没有着落的悬在半空,这么多日子来也没有认真思考过。 “难道他想统一塔撒大陆?”孤儿冲口问出。 而桔子长老还没回答,门外就传来急匆匆的脚步声,朱丽出现了。 “长老,有急报。”朱丽施了一礼道,脸色凝重。 孤儿立即知道大事不妙,因为朱丽是城主,平时关于不破之城的事务都是她处理,能提到长老面前的,肯定是她不能决定或者解决的。 “我回避一下。”她说。 章节目录 第八十章 所有权 朱丽一摆手,“不,你也听听,这事也关系到你,关系到大陆上的每一个人,再说你可是我们不破之城的商部首领,有权知道一切。”她说,“八百年前的佣兵之王重生了,他轻松夺回了驿马家的爵位,现在颁布了命令给其他九大家族。前些日子风传八百年佣兵之王阿德斯做了你的保镖,很多人都不信,以为是一只吹牛大军,这可是佣兵们经常用的欺骗手段,但没想到是真的。他——是保护的那个人吗?他没有伤害过你吗?” 孤儿先是点点头,表示一切都是真的,然后又摇摇头,表示他没伤害她,当然除了心灵。而朱丽的前半句话对她影响不大,但后面一句却让她有点吃惊。 他不是一直跟在她身后吗?什么时候颁布的命令。也许,他早就做好了计划,詹姆和汉姆会帮他执行的。也就是说,他的复仇之心急切且不能阻挡。对于塔撒大陆的其他人来说,这简直是风云突变,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一步从和平踏向了战争边缘。 “命令上说的什么?”桔子长老问,似有深意的瞄了孤儿一眼。 “命令只有一句话,然后下面是详细解释。”朱丽看来有点气愤,“做臣民还是做死人?就这一句。本来这命令并没有送达我们不破之城,但我们派到外面的斥侯得到了消息。” “什么意思呢?这句话?”孤儿问有些着急。 “他向十大家族宣布,必须臣服于他,否则就是战争与死亡,还宣布他地幻灵要享有最高的地位。”说到这儿,朱丽也看了孤儿一眼,“但盈禄家除外,你们仍然可以做自由商人,可以不必受任何约束。” 哈。例外吗?她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该庆幸还是该烦恼。 接下来朱丽和桔子长老讨论些什么,她已经听不进耳了,心里一直混乱的想着要怎么办,却一直理不出个头绪,直到朱丽大声叫她,她才回过神来。 “有什么决定。”她问。 “他的命令是颁给九大家族的,似乎并未涉及我们不破之城。”朱丽道,“所以我们加强守卫。对此不予理会,看情形再说。我想——你应该急着想回盈禄家吧,毕竟他要求各家族表态的时间只有十天,那我也不以城中商务来阻拦你。只是你记着,我们不破之城和盈禄家是联盟,如果万一战火燃烧到灰堡,不破之城永远为你们提供庇护之所。” 听到这消息,孤儿确实归心似箭。当下也不客气。点头道。“那好,我立即就动身。回去后我会让我的手下送一批上好的武器和铠甲来,重新装备一下不破之军。” 朱丽听到这话很高兴。网因为不破之城与世隔绝,女兵们地武器和装备确实陈旧落后,而一边的桔子长老却突然叹道,“看来我的预言没有错,战争就要来了。” “什么预言?”孤儿惊问,倒不是好奇,而是明确感觉到那与阿德斯有关。 “我预言了战争会突然到来,就像晴天打雷,无云霹雳。”桔子长老说,看神情似乎是下定什么决心似的,“但是我的预言能力很微弱,如果你想得到更多的信息,建议你找福临家族的领主去。” “阿孟大叔?”孤儿今天的惊讶一个接着一个,冲击着她的心房,令她无所适从,“可是福临家和盈禄家没有魔力呀。”之前阿德斯说过他是被她地祖先封印的,现在又有人说福临家有魔力了吗?难道魔法重临时出现的十道魔光中,有属于盈禄家和福临家的。而且,桔子长老知道地很多啊,这些都是隐藏多年的秘密,她是不应该知道的啊。 “盈禄家和福临家的魔力非常巨大,只是没有魔法石,不容易开发出来,而且不具备攻击性。”桔子长老道,“他们一个有控制时间与空间之力,一个具有超强的预言能力,这两个能力一直被人们忽视了,现在你去找福临领主,或许他可以给你一些答案。相信我,我不知道原因和结局,我只知道战争就要来了。” 说到这儿,孤儿也不婆婆妈妈了,立即和朱丽研究了一下联络地信号,之后匆匆离开。 阿德斯照样跟着她,她本想去问问那个命令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终究没有。问了,也不能阻止他,他连背叛之事都做得出,可见决心之坚定,她又何必做无意义地事呢?不如先看看阿孟大叔那边有什么情况再说。而且在昨夜那样火热地缠绵后,她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难道上床是情人,下床是敌人吗?她需要一点时间。 不过在见阿孟大叔前,她还是决定先回灰堡飞轮海一趟,她得安置好家里的事,才能放心去探寻秘密。 在和商队说了目前的情况后,大家一起心急火燎地往家赶,不到十天就到了。到达海边的时候,因为小猪先飞回去打招呼了,所以小蛇已经等在岸边,好驮着孤儿过海。 它见到孤儿高兴坏了,尽管没有巧克力喂它,他还是很亲热。孤儿抚摸着它坚硬的龙麟,好声安慰着,眼睛和心却都忍不住看向后方。 阿德斯站在不远处,浑身黑衣,跨下黑马,虽然沉默不动,却有着明显的存在感,宛如魔神降世。大概感觉到孤儿在看他,他忽然一提马缰,走了过来。 孤儿的心里乱跳,不然他要做什么,如果当众吻她,把她直接抢走怎么办?而阿德斯到了她面前后,确实跃下马来,但他没有亲她,也没有抢她,只是单膝跪在她面前,以骑士的最高礼仪,拉着她的手,轻吻着她的手背。 “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他声音暗哑,目光深情盈然,“能遇到你,是我生命中最大的荣幸。等这该死的战争结束,我将是你的奴隶。亲爱的小姐,我是你的奴隶。”他说着吻她的掌心,又站起身来凝望她片刻,最后猝然转身,骑霜雪破空飞走。 孤儿一直想宣布对阿德斯的所有权,现在他亲口说了出来,她心里却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一章 小独来了 意外的事一件接着一件,似乎平静的水面上突然被扔进了一块石头,涟漪一波接一波。直到此刻,孤儿才深深体会,安宁和和平是多么珍贵又脆弱的东西,有时候一个小小的因子就可以打破一切平衡。 而最意外得让孤儿目瞪口呆的事发生在灰堡里,当她骑着小蛇越过飞轮海,发现在码头等她的不止是大管家皮特,还有一个强壮挺拔的年轻人,有着和她一样的东方相貌,见到她后傻兮兮的笑着,居然是她的弟弟小独! 一瞬间,她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但用力眨了几下眼睛后,她绝望的发现自己并没有看错。 “大当家,按您的吩咐,如果有一个面孔和您一样独特的年轻人,带着家族戒指来灰堡,我会用生命保护他。”皮特迎过来,低声说,“我做到了,可他是谁?真是——您的弟弟吗?” 孤儿没说话,等身体可以反应的时候,立即冲过去,一手扯着小独衣领,拉他矮下身子,照着他厚实的肩头连打了好几下,“你这死孩子,不是不让你来吗?现在还没到约定的时间 小独满嘴“姐,姐”的痛叫,脸上却流露出重逢的喜悦,“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你听我说。” 孤儿哪有心思听他说。她做的那个梦那么可怕,本来以为小独不会出现的。他却突然来了,而且是塔撒大陆突然混乱起来地时刻,叫她怎么能不担心呢?虽然阿德斯答应不伤害小独,可是他连她都背叛,叫她如何相信他?她就这么个弟弟,爱的不得了,但这个孩子,怎么就那么拧呢! 想到这儿。又是急、又是伤心、又是隐约的恐惧、突然站在那儿放声大哭,把所有人都吓坏了。 “姐,你别哭啊。”小独急得抓耳挠腮,干脆再用赖皮法,抱着孤儿一个劲的摇,“姐你就原谅我这一次,我不是想你嘛。我保证下次不再犯了,你听我说,发生了神奇的事。” 孤儿想推开小独。可他那练过健美的胳膊力量奇大,根本推不开,到后来看到小独一脸谄媚可笑的神色,活活给气乐了。她感觉很丢人。在这么多人面前又哭又笑,哪还有点伯爵小姐、盈禄大当家的模样。 皮特在一边看到,心里明镜似地。原来老伯爵大人还有子嗣,而且是个年轻强壮的儿子,那将来他一定是盈禄家的领主啊。毕竟女人当家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看这位少年领主的样子。大当家当初继承家业的时候。他只怕还小,所以当姐姐的才代替吧。 思量到此处,立即上前巴结。可这五大三粗的男人却像小猫一样温顺的待在姐姐身边陪着笑,打不还口,骂不还手,可见大当家将来是太上领主,更要小心侍奉着。 “把我弟弟地事报告给长老会了吗?”前呼后拥着走入城堡的时候,孤儿问皮特。 “还没有,因为我不能确定,现在要报告他们吗?”皮特观察着孤儿的脸色,见她似乎很生气,却又似乎很开心,人憔悴了些,眉宇间有些忧愁似的。 孤儿想了想,然后点头。 今天她这番失态,想掩盖她有弟弟地秘密也不行了,怪只怪小独这孩子先斩后奏。而他们盈禄家长老会中的长老都是一心为家族的人,没什么私心,所以并不存在权利斗争,让他们知道小独的身份,也不会对小独有伤害。 她怕的,只是那个噩梦。她怕那个梦会成真! 孤儿回到城堡后地第一件事,就是审问小独。他是怎么来地?当时有没有撞伤?小立一个人在地球能过好日子吗?他为什么会说流利地塔撒大陆语?当初,她是天生就拥有了这些力量,难道这也能修炼,而且让小独修炼成了吗? “我不知道,啊呀,你别打我,姐!求你,啊,好疼。”小独在房间里跳来跳去,躲避孤儿手中的小木棍,他的影子和惨叫声被躲在窗外暗处地皮特及众仆佣看到,大家面面相觑,感觉他们未来的领主好可怜,这么强壮个人,被姐姐打得不敢还手。而孤儿不怕小独大喊大叫,他们说的是wx 中文,塔撒大陆上没一个人会听懂。 “不说实话的话,现在就给我滚回去!”孤儿又是一棍打在小独腿弯上,高抬手,轻轻落,其实根本就不狠,但小独叫得很夸张。 “不是啊,姐姐,我真的没有硬闯,也没有修炼。我就是天天想着这个事,就觉得姐姐能遗传爸爸的异能,我也一定可以。”小独在孤儿面前不敢撒谎。他是个倔强脾气的人,而且从不怕事,但从小就怕这个姐姐,虽然照顾得她无微不至,但她一生气,他就怕。 “有一天晚上我做梦,梦到的全是塔撒大陆的事,不过不是姐姐给我讲过的地方,而是很陌生的一个湖心小岛。我装着欧洲式古装,很帅的一挥手,封印了一个浑身黑衣的人,还打掉他肩上的一片铠甲。”小独有些兴奋的比划,“梦到这儿的时候,我突然惊醒,感觉身上好疼啊,动也不能劝,就像有人扒了我的皮一样,我想喊小立带我去医院,可明明听到她客厅看电视,却就是动弹不得。于是我想我可能是睡觉被魇住了,干脆放松。这样一来,反倒觉得身上有什么东西脱落了,那感觉就像——就像我一直穿着一件隐形的衣服,束缚着我做某些事,但突然这衣服碎了,我就自由了。” “你自由了?”孤儿反问,看小独笑呵呵的点头,心底一片冰凉,还有些说不清的恐惧。 小独不会骗她,可看这情形,他似乎是当年封印阿德斯之人的转生。也就是说,如果他们的祖先回到地球居住,八百年后因为什么事情再重回塔撒大陆的话,似乎小独更应该回来。难道父亲知道这一点,就要她替小独回来,以保护他吗?难道这就是她的家族使命吗? 可是阿德斯说,不恨当年封印他的人,既然如此,他们一家与塔撒大陆还有什么瓜葛?这其中有什么秘密吗?还有她那个可怕的梦,阿德斯杀了小独,她绝对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发生。如果真有人要死,她愿意替小独去,也许父亲封印了小独的能力,从小又锻炼她各种技巧,就是打的这个主意吧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二章 家族使命 “你自由后,发生了什么事?”她再问。 “说实话,当时醒来后,我不怎么相信这件事。不过第二天正好是十五夜,我说服小立帮我wx 穿越试试。不过姐放心,我把家里的事都弄好了,小立会过得很好。她还巴不得我走呢,这样就没有管她了。”小独举手再三保证,“我们到了那个游乐场,我照你说的带了一些东西和这个戒指,又照你平时wx 穿越的样子做,结果轻松就穿过来了,而且那个结界并没有马上合拢,我和小立还说了几句话呢。” 孤儿听得目瞪口呆。真的是这样吗?这么说来,小独比她更具有家族魔力,这让她感到开心,但也更担心了。 “你有没有魔法刺?”她问,“就是遇到有人侵犯你,会浑身长出刺来?让人家碰不得?” “没有啊,谁侵犯我啊?”小独有点不明就理,“如果姐说的是我的能力,嘿嘿,有魔法真是好,我先是发现我完全懂得并且也会说这边的语言,然后我脑海里经常出现一些咒语和控制自己体内力量的方法,就像我天生就会,只是后来忘记了,现在又慢慢记起。然后,我发现我可以控制时间和空间。” “这是什么意思?”孤儿很惊讶。 小独笑而不答,只说,“你随便叫个人进来,我表演给你看。放心,我不伤人的。偷偷说,我已经拿皮特试验过好几回了,他到目前为止还健康得很。” 孤儿半信半疑,此时正好艾丽进来,手里端着给她的茶点。孤儿还没说话,小独就做了手脚,孤儿亲眼看到艾丽似乎被孙悟空施了定身法一样,一只脚还腾空着,脸上挂着羞涩讨好的笑容,爱慕的瞄着小独。 “姐。你去摸摸她的心跳。”小独说。 孤儿依言过去。不禁吓了一跳,“你没弄死她吧。艾丽一点呼吸和心跳也没有了。” 小独像献宝似的对孤儿笑,“我第一次拿一条狗做实验的时候也有点怕,还以为整死了它。可后来我又用另一种方法救它,发现它又活蹦乱跳的了。这就是说,我根本没伤害他们,我只是冻住了他们的时间。我们依然在生活,可他们地时间却停止了,直到我让他们醒来。换句话说,这就是封印,姐,我冒泡吧,我居然会封印术啊!” 封印术!果然是他。果然小独才是要来到这个世界地人!那么父亲为什么要让她来?难道是知道小独有危险,知道做盈禄的领主很辛苦,所以让她替代吗?她终于找到了她地家族使命,可父亲去了哪里? “不仅这些哦。”小独继续献宝,“我还可以控制空间。知道吗,姐姐,咱们从地球到这里之间来回wx 穿越,其实就是控制空间造成的。但是姐你只能让那个结界口停留十几秒,我却可以控制长达两分钟,而且不必非要月圆之夜哦。姐姐之所以一定要在月圆之夜才可以wx 穿越。是因为那时的月球影响。之前我也不懂地,但前几天皮特带我参观了图书室,我在里面看了三天的书才找到答案。不过最近有件奇怪的事哦,我的魔力好像突飞猛进,那天我把校场上操练的人全封印了。几十个人一动不动。场面何其。不过我怕被人发现,只两分钟又解开了。我发现。除非被封印人的意志特别顽强,或者被封印的时间特别长,一般人很难记住被封印前的事,有的人更是一点没反应。” 听到这儿,孤儿只有继续发呆的份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最近发生地事情太多了,简直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先是她顺利的拿到七块魔法石,然后是被深爱的人背叛,再然后就是**、再再然后就是战争突然就如利剑般悬在了每个人的脖子上,最后小独出现了,一来就表现远远超于她的巨大力量。 这一夜,她又是一分钟也没睡,苦口婆心的劝小独离开塔撒大陆,费尽了口舌与心机,摆了很多事实道理,并且外加哄骗和威逼利诱,可小独一向听话的,这次却不知怎么,死也不肯离开。天亮的时候,孤儿还在努力说服,小独居然听得睡着了,让孤儿气不打一处来。 早上一打听,原来阿德斯向十大家族宣战的事早就传到了盈禄家,虽然说明盈禄家不在要臣服地家族之列,但小独还是很担心姐姐,虽然他没说,但显然不看到大陆和平,他是不会回去的。 他这番爱姐之心,孤儿是明白的,她何尝不爱自己这个唯一的弟弟,何尝不处处为他着想呢,可现在,她又能想出什么办法,保证小独不会被伤害呢?还有,她也不想小独伤害了阿德斯。 八百年前,十之**是小独的前世封印了阿德斯,根据中国式前因后果论,这是否意味着发生同样地事,或者小独要偿还这个债呢? 这真是愁死人了,怎么办 她这几天实在累得狠了,第二天下午本想动身去福临家,结果本来是小憩一下地,却睡了整整一个下午。意外的惊喜是,她没去成福临家,阿孟大叔却亲自来了。 “要找我吗?丫头?”阿孟大叔大叔说,仍然心宽体胖,面色红润,让人看着心情都开朗不少。 “您怎么知道我要找您?”孤儿迎阿孟大叔坐下,突然想起桔子长老地话,“我明白了。”她说她说过,盈禄家和福临家拥有着不易开发的魔力,一个是封印能力,一个是超强的预言能力。既然盈禄家有封印能力,福临看来就是预言能力了。而阿孟大叔大叔说过,在八百年前,盈禄家和福临家出了两个有魔力的人,也许正是他们那一代,开发出了本家族一直隐藏着的魔力。 “明白就好。”阿孟大叔大叔抚了抚孤儿的头发,“你有什么难题呢?” 孤儿叹了口气,感觉最近的难题很多,但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小独,她必须要保护他,而他根本不肯走。想到这儿,她把阿孟大叔当成自己的父亲一样,把最近遇到的事都说了一遍,当然没有提那个火热之夜。 至今,每当她想起那一天,还感觉着他身体的热量熨帖着她。 “那么,那个佣兵之王阿德斯,也就是现在的驿马公爵是把所有的事都告诉你了。”阿孟大叔叹息着点头,“好多事我也是第一次听说。从我那位拥有魔法的祖先到我这一代,历经八百多年,很多事情说不清了。但我要补充的是,当初十大家族预谋除掉佣兵之王,就是那个安娜的主谋,她联络的十大家族,说在阿德斯一次酒醉中听说,有魔鬼血统的人接近那个祭坛就会失去魔力,暂时软弱,一切都是她计划的。她要求在除掉阿德斯后,十大家族要研究以紫金为王的事。可是在阿德斯被封印之地消失的瞬间,安娜被人杀死了,是谁动的手,大家互相猜忌,十大家族的关系在那之后更加恶化,互不信任,而没有人知道阿德斯的肉身被弄到了哪里。”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三章 我是爸爸 天哪!孤儿抱着头,一个谜接着一个谜,而她现在,只要小独平安就好。也许她自私,她只希望小独安全回到地球,而阿德斯不要再被伤害。 “在为你弟弟小独的事发愁吗?”阿孟大叔又问。 “这个您也知道,也能预言吗?”孤儿惊讶,因为她还没提到小独。 阿孟大叔笑着摇头,“我只是能预言,可并不能调查你的私事和家庭情况,否则我们福临家就不需要斥侯和细作了。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和你父亲是好朋友,他常和我念叨自己儿女的情况。我羡慕死他了,因为我只有臭儿子,没有女儿,他却有两个,真气人。你要知道,自从八百年前,我们福临家和你们盈禄家几乎同时拥有了魔力后,我们两家世世代代的领主都是好朋友。你的祖先们每一个都有控制时间和空间的能力,发现了那个叫地球的地方更适合生存,所以就离开了,到那里去生活,但每当那里战乱,或者非战乱时却想回来,他们就会跑回大陆上来和自己的朋友相聚,你的父亲和我也是如此。唉,真羡慕盈禄家的能力,可以四处去,不像我,能预言有什么好,只是比别人多担心几年罢了。” “我爸瞒得我好苦,他什么也不对我说。”这件事,孤儿也是第一次听说,怪不得她见到阿孟大叔就有父亲的感觉,原来他是父亲的好友。 之前她只听说过,塔撒大陆上的人都知道的所谓盈禄家领主,其实只是盈禄家主的近侍代位的,真正的领主,也就是她地祖先一脉一直生活在地球上,因与地球人通婚。就变成了现在的样貌。 “他不对你说,是有苦衷的,或者他一直希望这一切不要发生。”阿孟大叔又叹气,他从来都是快乐的,叹气的表情实在不适合他,“丫头,小独这一搅局,你是不是已经知道家族使命是什么了?” “保护小独。”孤儿说。 “其实并不尽然。”阿孟大叔抚了抚自己的肚子。“但是你是不是为此怨怪你的父亲呢?毕竟他为了保住唯一儿子的命,却把亲生女儿扔进了这么艰苦和危险地环境。你怪不怪他?” “我当然怪!”孤儿腾地站起来,忽然看到有一团粉红色的东西伏在不远处,正是小猪。不知道是不是幻觉,她说起责怪父亲时,她感觉这小猪哆嗦了一下,似乎还流了眼泪似地。 不过她这时没心思和小猪玩。只对阿孟大叔道,“但我不是怪他让我去换小独的命,这件事我很愿意,他是我唯一的弟弟,平时那么疼我,我为他挡灾,让父亲的香火延续。没有半点怨言。我怪他的是,为什么不对我说明白,如果他早说,我无论如何也不会让小独来,现在他来了。劝也劝不走,这不是急死我吗?万一他有个什么——这么多年的苦,我不是白受了吗?” 阿孟大叔听孤儿这样说,露出欣慰地表情,“丫头,你真是懂事。我那老友有你这样的女儿。要感谢诸神的恩赐。可他也没想到小独如今能冲破被限制的力量,找回真正的自我。或者小独这孩子太担心你,意志力强大到无法控制。你也知道,其实这样的事,越少人知道越好,他不是担心你不肯为弟弟牺牲,他说你从小就是个重感情的孩子,他是怕你知道后,反而有心灵负担,如今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谁也不想地。” 孤儿想了一想,“如果他真有苦衷,我想我可以原谅他。”说到这儿,突然心中一动,“阿孟大叔,您说他没想到?这是什么意思?他和您说过?他还活着是不是?您知道他在哪儿吗?”说到这儿,她有点激动,上前摇着阿孟大叔的胳膊。 而她话间才落,突然听到一阵嚎啕大哭的声音。一瞬间她有点迷惑,因为阿孟大叔脸上笑容可掬,而房间里只有她和阿孟大叔大人,那笑声是从哪里来的?愣了几秒后,蓦然意识到哭声来自身后——的小猪?!“孤儿,孤儿,我是爸爸!”它突然口吐人言。 孤儿惊得要昏过去了。诸神保佑,她一定是被挤兑地精神出了问题,不然为什么幻听幻视得如此厉害,居然疯到听见一只猪说是她的爸爸。更可怕的是,她前些日子才知道他是公的! “啊,有妖怪!”这是她的第二反应,抄起手中的茶碗就掷了出去,吓了阿孟大叔大叔一跳,小猪更是一跳三丈高。 “他不是妖怪!”阿孟大叔急叫。 “我知道它是魔宠,也知道有地魔宠会讲话,更知道现在魔法重临,但是它不能说是我爸爸!”孤儿也急了,甚至还有点气。 “可他就是你爸爸啊。”阿孟大叔大叔拦着孤儿道,“盈禄家一代只能有一个人拥有魔力,你这一代是小独拥有,而且特别强大,除了第一代祖先,他比谁都厉害。可是为了让你来塔撒大陆,你爸爸只好把魔力强行输入你地身体,因为是在冻住你的时间内进行地,你并不知情,可当他把魔力全输给你,自己的身体却脆弱得要崩溃,他拼尽力气跑到塔撒大陆来拖孤,正好遇到我们福临家有个长老捡到一只才出生就要死掉的魔宠,有吸魂的能力,于是他把你爸爸的魂魄放在这只魔宠身上,肉身放在一个魔坛里恢复,这么多年才稍微有点起色。但大家都没想到的是,战争的危险突然来临,小独又跑来了,这才不得不告诉你真相。他就是你爸爸啊,你想想,它平时总是躲在一边,就是因为这魔宠的身体负荷不了人类的魂魄,他动一下就付出别人百倍的力量,可你危险的时候,他有没有拼命救你?” 孤儿一想,确实是。这只猪平时懒惰得很,不是吃就是睡,照阿孟大叔的意思,他是因为身体承受不了才如此。而她几次遇到危险,小猪确实拼了命一样,上回和阿德斯在福临家的厨房——他咬了阿德斯的脚,看起来确实像是一个父亲看到男人和女儿滚在一处后的反应。 可是这件事太突然了,她无法相信。而且,他看到她和阿德斯那样那样了耶,好丢人! “孤儿,我的宝贝,你还记不记得你小时候,我带你去动物园看长颈鹿,你非要拿草给它吃,我抱着你,结果你手不稳,把草全塞我嘴里了?”小猪突然插话,然后说起一桩桩一件件的往事来,真到最后孤儿无法不相信,因为他说的都是他们父女二人之间的秘密,温馨的秘密。 章节目录 第八十四章 三个预言 “爸!”她终于相信,也终于叫出了口。 小猪,不,是孤儿的爸爸,孤家寡人同学扑了过来,抱住,不,是被自己的女儿提起来,抱住。 “现在怎么办?”女儿很不礼貌的大叫,还粗鲁的摇晃那具小小的猪身体,因为父亲终于回来了,尽管他是一只猪,辈份却在那儿摆着,而她的心也莫名其妙的觉得有了依靠似的。 “让阿孟给你讲讲他的预言,你就会明白,为什么我会让你、我的宝贝女儿来受这份罪。” 阿孟大叔这一生只为一件事做过三次预言,那也就是孤儿来到塔撒大陆的原因。 他在孤儿出生那年做出了第一个预言:八百年佣兵之王将重生,并给塔撒大陆带来战争和灾难。孤儿曾经做过的那个噩梦,就是黑白军对垒的一场惨战,也在阿孟大叔大叔的预言之中。 也就是说,按照预言,塔撒大陆将被阿德斯统治,小独做为盈禄家的首领,将死于他的疾风剑下,从此大陆进入了黑暗的统治期。 这预言听得孤儿浑身冰凉,原来自己心爱的弟弟正是死于所爱男人之手,这对于她来说简直是最残酷的心理伤害。不过她发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在这个预言和噩梦中,她只是个旁观者,而现在她却真实参与其中了呢?“因为我有了第二个预言:有盈禄领主血统的长女,将能够阻止第一个预言的实现。”阿孟大叔大叔说。 孤儿吓了一跳,那不就是说她吗?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父亲要把魔力传给她,让她代小独来到塔撒大陆,不是因为要让女儿以生命保护儿子,不是重男轻女。而是因为只有她才能敢变这可怕的一切,所以她从旁观者变成了参与者。 想当初,父亲也经历了一番痛苦的挣扎吧! “那么——我成功了吗?”她紧张的问。 “我的第三个预言是一片空白。”阿孟大叔无可奈何地道,“这就是说,结局难料,一切要看你的努力,看你能不能阻止这场战争。其实啊丫头,现在情况看着危急。但只要你能阻止阿德斯,局势很快就会平静的。也许就是一眨眼的时间,和发生这件事一样快。” 这个她明白,就像签署停火协议什么的,只要签上字,战争就会结束。但她怎么阻止?她没办法阻止,因为她知道阿德斯这样做是为什么。他渴望了八百年,不给他一个好的交待,他不会停手。世界是复杂的,爱情的力量不可能解决一切。 而就在孤儿一筹莫展地时候,战争的消息不断地传来,十大家族(列斯达带出的手下也组成了一只人马)当然的拒绝服从阿德斯的命令,他们还不知道阿德斯的厉害。而列斯达为了看热闹又说了很多添油加醋的话,致使十大家族对阿德斯军团宣战。 不过战争一开始就呈现一边倒地局势,军团的骁勇善战、幻灵对战马的强大威胁、阿德斯无敌魔法的毁灭般的力量,使本来信心满满的十大家族溃不成军。虽然因为阿德斯手下的人少(就算加上后来加入地原驿马族兵,也还是兵源不足)。打败了十大家族也不能一一占领,却也足以压得十大家族抬不起头来,和平瞬间毁坏,人民流离失所。 而作为两个免被战火荼毒的地方之一,盈禄家成了大批难民的投奔之所。大家都说阿德斯军团的首领爱慕盈禄家的伯爵小姐,所以不管战事多么激烈。一到盈禄家地领地边界。无论军团的士兵还是幻灵都会立即离开。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于是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盈禄家的领地上住满了难民和各家族的贵族、残兵,甚至还驻扎了军队,据说是某些家族为保存实力而留的。到最后,十大家族地人都涌向了飞轮海。 这样一来,盈禄家就紧张了,这么多人一天地吃喝就是沉重的负担,孤儿又不忍心看着百姓挨饿,所以很快盈禄家地存粮就快光了,要不是路易仗着马快,带着战队勇敢的和阿德斯军团的人打游击,从各个领地的粮仓弄出粮食来,大家就是不被打死,也会被统统饿死。 有的贵族要求过海,但孤儿完全拒绝,她只让老人、孩子和孕妇进堡,其他人不管是贵族还是零人,都得在盈禄家绵长的海岸线上露营。这引来了很多贵族的不满,但孤儿根本不理会。在生命面前,最脆弱的才受到保护,其他的都要靠自己。 贵族又如何,在她这里没有特权,必须平等的生存。 “阿德斯是看在我对你特别好的情分上,才对我追击得不狠呢。”有一次路易和孤儿开玩笑,“你还是嫁给我吧,我可是正派人哪。” 孤儿无语,不知道她那样爱的阿德斯怎么就变成了反派,难道只因为他是破坏规则的人?可没有人关心他曾经怎样被这些规则、被这个大陆上等级森严的种族血统制度所迫害,没有人知道他作为战争武器而生是一件多么痛苦和悲哀的事。 其实,这只是一种相互之间的仇恨,需要的是化解而不是激化。 “粮食还是不够,路易大人已经马不停蹄的收集粮食了,但还是不够。这样下去,咱们全体就要吃草根树皮了,昨天晚上为了一个面包,一个尊贵家的人和司文家的人差点动了刀子。”皮特对孤儿诉苦,“就算是大当家只让老弱妇孺过海,现在堡里也已经人满为患,还有疾病在传播,幸好给控制住了,但时间一久,爆发瘟疫也是可能的。” “有什么主意就说吧。”孤儿每天也忙得焦头烂额,幸好有小独和父亲帮忙。小独在知道这只猪就是父亲时,这么年轻强壮、心脏应该好的出厅的男人,居然当场昏倒。 “送去不破之城一部分,这样我们这边的压力至少减轻一半,我就能想办法维持,不然路易大人先得累死。”皮特道,“但是为了他们的安全,大当家最好亲自护送,这样才不会被劫掠。” “你也觉得阿德斯——不会伤害我吗?” “大当家,这是明摆着的事。”皮特因为过于忙碌,和孤儿说话也不再绕弯子了,“那位大人爱上了您,绝不会伤害您一分的。” 孤儿想答应,因为她也担心这些无辜的平民被追剿,但是为了和平解决这件事,她邀请了十大家族的首领开会讨论,根本走不开。 “这样吧,把要送到不破之城的分为三批,一次走太多人,目标也太大。第一批就由小一和小二二护送,第二批由小三三和小四四来,第三批我亲自去。”说到这儿,孤儿沉吟了一下,“带上咱们的武器,但是必须告诉他们,那个杀伤力太大,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能使用。”在冷兵器时代使用火枪,是一个巨大的优势,也是巨大的伤害。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五章 不结盟 皮特领命而去,孤儿则疲惫的歪倒在沙发上。 在地球时是多么平安舒适啊,她甚至连家务事也不必管,哪想到在塔撒大陆,她得负责十大家族难民的吃喝,而目前还有更多的难民正涌进来。 这么多人要管,累得她每天只能睡两、三个小时,还要为阻止战争继续深入而努力。为什么是她?她只是个女人,想和心爱的男人在一起的普通女人。可不管怎么劳累,她还得撑下去。谁让她要代替小独当继承人呢?谁让她爱上一个大反派呢? 可是真想他啊!自从那个火热的激情之夜,他就再没有消息给她,害她自怜自爱,骂自己是笨蛋,被背叛了,还要跟他发生更亲密的关系。也许他得到她后就厌倦了呢? 当天晚上,紧急军事会议就召开了,十大家族的首领坐在一起研究今后要怎么办。 “我的侄子不会善罢干休的,他一定要所有人都成为他的奴隶,进行黑暗的统治,此时退缩就是永远的被奴役。”列斯达不断的煽风点火,“魔法重临,我相信假以时日,我们的魔法也会恢复,当年十大家族帮助诸神把魔鬼打入了地狱,现在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半人半魔的东西打败。” 他已经把阿德斯的身世到处宣扬,现在大陆上人人皆知,背地里不知说了多少侮辱阿德斯的话。有一次孤儿听到一个孕妇和一个老人对阿德斯破口大骂,气得差点把他们轰出灰堡。 列斯达是唯恐天下不乱,偏偏那么多人都相信这个卑鄙的人说的话,只是因为他那么漂亮优雅,充满贵族气质,好像贵族就不会做可耻的事似的。而血统的观念深入人们地心里,这些贵族老爷们无法接受被一个有魔鬼血统的人统治。更害怕自己的贵族地位和好处被剥夺,所以大部分人同意列斯达的观点,要结盟以和阿德斯决一死战,精灵和追风家族在犹豫,福临和盈禄家是主和的。 为了说服大家,孤儿努力为阿德斯辩解,想拆穿列斯达的真面目,但没有人相信。 “我亲爱的侄子爱着伯爵小姐。您当然要为他说话。”列斯达道,“可是您提出要我们承认幻灵的合法地位。而非怪物,并且要把鬼影森林做为他们地领地,实在是不能接受的。大人们,你们说呢?我们人类何时要和怪物成为一家人?” 众人愤然说不,连精灵王也是一样,现在只有阿孟大叔和路易与孤儿站在一边。不得不承认。列斯达很会煽动,而孤儿找不出有力地证据来反驳,阿孟大叔会预言的事又不能说出来。 可她必须阻止战争继续下去,否则按照阿孟大叔大叔的预言,小独早晚死在阿德斯手里,就算现在他们全家回地球也会出现阴差阳错的事,直到预言成真。何况。做为领主的后代,他们不能扔下族民不管。 只有战争停止,阿德斯平静下来,一切才不再会发生。 这种会议,孤儿一连召开了好几天。但最终的结果仍然令孤儿失望,她虽然成功地说服了路易和精灵王,再加上本来的阿孟大叔,但其他六大家族仍然主战,并开始积极筹划反攻。 “这事关他们多年的信仰,没有宽广的胸怀。一时是难以接受的。女儿你别急。”小猪,不。应该说是老伯爵大人劝着,“我倒有个主意,不过有点馊。” “那您就快说啊,这可关系到小独的命,不管什么主意,只要是能阻止战争,我就愿意做。”孤儿急道。 小独并不知道预言的事,现在反而摩拳擦掌地准备打仗,悲哀的是,他是主战派,气得孤儿有时想把他打昏,强行送到地球去。可是又怕管不住他,他再穿过来,那样更危险。 “女儿啊,人哪,有时候都缺乏事实教育,虽然战争会死人,你不忍心,可让这些贵族们知道盐从哪里咸,醋从哪里酸,被打伤是如何的痛也是必要的。”孤家寡人道,“所以,他们爱战就让他们战,我们盈禄家只要保持中立,不参加什么劳什子结盟,给百姓提供一个避难之所就好。当初我们盈禄家的祖先,就是听从了福临家祖先地预言,说阿德斯会成为祸害,才参加联盟。其实所有的预言都有破解方法的,那位祖先没有你阿孟大叔那么聪明和负责任。” “这样行吗?会不会产生更深的仇恨?”孤儿无力的问。 “听我的,绝对是可以。战场上没有永远地敌人,也没有永远地朋友,只有利益。当贵族老爷们知道战争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而且是讨不到便宜时,就会坐回到谈判桌上来,所谓血统观念也会慢慢改变,重要地是不剥夺他们所享有的好处。所以你要做的是,宝贝,就是说服阿德斯同意这个条件。也就是说,我们承认幻灵的地位,承认他是驿马家的合法继承人,而他要保证维持大陆的现状。这其实是最难的,但是你应该可以说服他吧。” “他要的不是驿马领主的地位。”孤儿觉得父亲说的有理,“承认幻灵的地位只能实现他母亲的愿望,他还要帮兄弟们讨公道,还有,我也觉得零人的地位实在太凄惨。” “相信我,宝贝,佣兵也不是非要打仗才能生存的,是人就喜欢享乐。只要阿德斯同意这个条件,咱们盈禄家可以为他们建一个自由贸易城,让他们全体做生意去,大家赚得开心,哪还有人喜欢流血。再不然说服朱丽,让佣兵们去不破之城得了,成个家,立个业,男人到了一定年龄都有这个愿望的。在抱女人和上战场被戳个透明窟窿相比,傻子都知道怎么选。至于说零人的地位,那是需要一点点潜移默化的文明进步才能改善的,急不得。” 孤儿认真想了父亲的话,决定照办。所以在九大家族准备战争的时候,盈禄家宣布保持中立,其实福临家本来就是和她一派的,追风家的路易也被她说服了,但阿德斯摆明只放过她和不破之城,所以福临和追风两家也只好加入联盟。 接下来的日子,她反倒轻松了,外面的战况多么激烈,战报多么频繁也不关她事,反正整个盈禄家就如世外桃源一样,沾染不到战火的气息,而难民的事也理顺了,因为皮特开始组织难民们上海打渔,那可是最丰富的食物资源,虽然天天吃鱼和海带很乏味,但总比挨饿强,大自然是不会辜负人类的。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六章 我爱你 孤儿为了拴着小独,不让他去参战,每天逼着他,要他教魔法,一来二去,她居然也能控制一点时间和空间,虽然比小独差得远,也算是进步了。 这天晚上,她正百无聊赖的练习魔法,忽然看到半空中扫过一片黑影。她没有在意,以为是小蛇路过。因为最近盈禄家人太多了,小蛇格外兴奋,总是在天上飞来飞去,有时候帮助皮特运东西,它居然还能下海游泳,所以还当船去帮助捕鱼,都快成了盈禄家的吉祥物了。 但当那黑影停留在她的窗外时,她有点疑惑了,不禁跑到窗边往外看。可她才一拉开缕空的的沙帘,一条黑影就跳了进来,然后窗外一声低低的马鸣。 她不禁轻叫了一声,本能的后退,而她的腰间立即缠上了一条坚硬的手臂,挽救了她差点摔倒的命运,她的人也跌入了一个怀抱中。 她奋力挣扎开,定睛一看,心脏遭宛如到了巨大的冲击。眼前的人,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人,那个挑起战争的人,有可能杀了他弟弟的人。在她以为见不到他时,他却突然来了。 阿德斯走上前,一把抱住孤儿,但孤儿又再度挣开。 “你怎么来了?”她语气生硬,但眼睛却看着眼前的男人,思念的泪水涌了上来。 “我想你。”从来不多说话的他,只有三个字,但情真意切。 “你快走,不然我叫人了。”孤儿心里又麻又痒,就像有无数的羽毛在挠,拼命呼喊着,抱着他!抱着他!抱着他! 而阿德斯不再回话了。只是一步步走近。孤儿的心跳得要冲破心脏,有点惊慌的一步步后退,直到后背抵上了门,再也没有退路。 “我想你想得受不了,必须来看你。”他低喃着,指着自己的胸口,“这里像有一个洞,一直空着。空落落的难受,让我无法安宁。就算在战场上杀戮也是一样。” “你快走,待在这儿,你会有危险的!快走啊,你来干吗?”孤儿感觉口干舌燥,气也喘不过来。 不是应该叫人抓他吗?怎么这会儿倒担心起他地安全来。只要这时候杀了他,小独就没有危险了。而他根本不会反抗。她很明白这一点。可是她怎么下得去手?此时,她只很想拥抱他,安慰他的寂寞,吻去他的风尘。 “请你离开,不然我——” “上次我忘记和你说一句话,现在我来告诉你。”他突然捧着她脸,“我爱你。孤儿,我爱你。” 孤儿完全震惊了,她一直想听这句话,但他一直不说,没想到在这个时候。她抬头望他。他却慢慢俯下头来。 一碰到她的嘴唇,他就发疯了,吻得急切而狂野,一下就侵略到最深处,抱得像要把孤儿嵌进自己的身子里,永远也不分开。 孤儿连呼吸都被抢夺了。只有攀紧他的身子才不至于跌倒。心中的火一下子烧了起来,理智登时消失。以前提醒过自己多少次要远离他,再不发生亲密的事,可身体却是那么熟悉他,拼命地拒绝最后都化为了热烈的回应。 两人吻得尤如天雷勾动地火,刹那间就焚毁了一切,布帛撕裂、铠甲落地地声音都听不到,好像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样,什么战争与和平、利益与权势都消失了个干净,彼此的眼中只有对方,只想把自己用力化为灰烬,毁灭也没有关系,只要彼此缠绕着、彼此占有着就好-撒大陆的远方,杀伐正在进行,而灰堡中伯爵小姐的房间,也疯狂的燃烧着激情。一遍、一遍、又一遍—— 第二天一早,孤儿醒来时发现,只有热情的痕迹陪伴着她,也证明着昨夜不是一场春梦。她不知道心里是个什么滋味,有幸福地满足感、有他离去后的空虚感、有罪恶感、有自我谴责感、有偷偷做了坏事的快乐感、还有着说不尽的甜蜜。总之她很混乱,早餐桌上看到小猪模样的父亲蹲在餐桌上看她,她都有点心虚,不禁别过头去。 之后的几天,她就在想念中渡过,但不到一周,阿德斯又在半夜偷偷跑来了,然后是过了五天,再然后是三天,再再然后他就没走,躲在孤儿的房间里三天,两人照样是激情似火,难舍难分。孤儿好几次要和他谈谈,但每次都给缠地说不出话,除了压抑的呻吟。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他捧着她的脸吻了又吻,光裸的身体因为贴在一起而反应剧烈。 “你不管你的军队吗?”在破碎地吟哦声中,孤儿勉强问出一句话。 “联盟军惨——败,一败再败、损失惨重、需要——需要修整,要反攻——至少——要一个多月的准备期,或者——准备投降。”他在亲吻的间隙说,然后抬起头来,凝视着孤儿的眼睛,眼光似一潭墨泉在闪动,如此动人,“如果你不嫌弃会生个有幻灵血统的孩子,等战争一结束,我就娶你。你,要嫁给我吗?”他的拇指划过她地嘴唇。 “好。”孤儿娇羞地答应,想也不想,因为她太明白自己有多爱他,也知道他有多爱自己,“但是你不能杀我弟弟,也不能再背叛我。”唉,她还真是软弱,就因为上了床,还感觉很快乐,他甚至还没有道歉就原谅了他。 “绝不会。”他只说出三个字,虽然还有那个预言在,孤儿却相信了他。 除非,他在被人控制的情况下才会食言。 想到这儿,她不禁一抖。这可能吗?为什么会想到这些?难道是因为他对自己如此温柔,但从战场上传来地消息却都是他的残酷无情。 虽然这根本是两个概念,但据阿孟大叔和路易讲,他在战场上简直像换了一个人,称得上是狂暴,简直丧失理智,像是凶残的魔兽一样。这件事,一直让她心存疑惑。她看过他杀人,只是冷酷无情,但却不疯,对手很难激怒他。 “怎么?弄疼你了?”他抱她坐在膝头,吻了又吻。 孤儿摇摇头,脸有点红。但她强迫自己理智起来,打算跟阿德斯好好谈谈,不然他火热起来,她又只剩下瘫软的份了。 阿德斯也只知道孤儿有话说,所以强忍着不去碰他。而孤儿借此机会和阿德斯深谈了一次,把父亲的想法、自己的想法都说了一遍。 阿德斯没有答应,但也没不答应。孤儿看得出他有点动摇,是因为她而动摇,心中甜蜜,“你要的不过是完成母亲的愿望和为你军团的人讨个公道,如果能够实现,并且可以让活着的人过得更好,为什么非要杀人呢?”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七章 到地球去 阿德斯还是沉默着,但看得出他在思考这个问题,孤儿觉得自己在床上和这男人讨论天下大事,虽然有点荒唐,但还是很有效果的,因为他在这一刻很温柔、很平和,怪不得人家说枕边风厉害呢,她今天也使用一回。 想到这儿,她干脆把那三个预言和自己的噩梦全说了。 “第一个预言是你来乱世,不管是谁栽赃在你的头上,毕竟也算是实现。第二个预言是我来到塔撒大陆的原因,也是我的家族使命。至于第三个预言——”孤儿停住了话头,因为之前做过的那些可怕的梦全出现在脑海里。那个洒着细雪的黑暗树林、那个身处火海而不得救的恐惧、那场攻城大战,那些尸体和最后小独被杀的命运,一幕一幕,清晰的出现在脑海里,似乎终将发生,似乎已经发生,似乎就在眼前。 她现在越来越觉得梦境很有成真的可能了,这就是人们说的好的不灵坏的灵吧?美梦总是无法在现实中实现,而噩梦却一一应验。至少,她在中了魔毒将死之时做的那个火海之梦中,看到了有两人一个火辣、一个温柔,两大美女出现在阿德斯身边。在现实中,不正是有这样的两个人吗? 一个是安娜,一个是爱西,两大美人,两个姐妹。 “阿德斯,帮我,不要让预言成真,改变它”孤儿握着阿德斯的手说。 阿德斯静默了一会儿,眼神中浮现出爱怜横溢的感情,“孤儿,我宁愿自己死,也不会伤害你和你的家人,所以预言至少有一半是错的。至于你说的事,我需要想一想。” 听他这么说。孤儿忽然灵机一动,望着窗外的月光道,“今天你别走。好吗?今天你不要走。”她抱着他,“明天晚上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住上一个月,只有我们两个,远离塔撒大陆地战争,远离一切,我会让你明白。和我在一起,在一个和平的环境中。你会多么幸??br> 阿德斯轻轻的笑,吻着孤儿的耳朵,“我本来想抢走你的,因为我受不了和你超过一天的分离,可是既然你有计划,我服从你。我的小姐。” 孤儿吃了一惊,心想幸好她想出了好主意,没让阿德斯行抢,不然不知又闹出什么样的大风波,说不定小独为抢回姐姐,现在就和阿德斯对上也说不定。还好,现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应该叫我主人哦。你已经承认你是我地奴隶。”孤儿笑,因为那个主意,因为阿德斯欣然同意而快乐。 而她的快乐才刚刚开始,因为某人发誓要做床上奴隶。 第二天早上,孤儿单独找到猪型父亲。支支吾吾地说起要回地球住一段时间的事。 “让他感受一下和平气氛也好,没经历过就不知道和平的可贵。”孤家寡人道,“我看这边那九大家族也给暴揍得差不多了,应该知道自己的斤两了,估计正在反思。女儿啊,只要你搞定阿德斯。等你们回来。这事就能圆满解决,双方一签署和平协议。世界眨眼就能恢复正??br> 孤儿吃惊的望着父亲,涨红了脸,因为从父亲的语意里,她明白父亲知道了某些本该是秘密地事,她还没提阿德斯呢,父亲就知道她是要带他去,这真是太尴尬丢人了。难道这几天晚上,阿德斯摸进她的房间,父亲都知道了。 “爸!”她不禁喊了一声,打断父亲的话。 “哎呀,说漏嘴了。”孤家寡人的猪身因为羞愧、或者因为愤怒变成了绯红色,“我老早就知道他惦记我的宝贝女儿,上回在阿孟他们家的厨房——要不是我咬他——哼,硌得我牙疼。妈的,死小孩,穿什么皮靴,还用那么硬地皮子。” “爸!”孤儿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 “好吧好吧,我不说。可是他偷偷摸摸的摸进你的房,就一定要娶你,得负责,不然我咬死他。”孤家寡人叹了口气,“我好好一个女儿养这么大,一枝花一样,宝贝得不得了,还是塔撒大陆四大美人之首,就这么白送给他了。他这当女婿的怎么着也得拿点和平大礼送给我,如果他不但不给,还要杀我的儿子,我就和他拼了。” “我不和你说了!”孤儿看父亲越说越不像话,羞愤而逃。 接下来地一整天,她都在和皮特讨论她走后,如何处理家族事务的问题,告诉皮特万事要和小独商量。皮特看出她是在培养小独做盈禄家的继承人,于是发誓要尽心尽力辅佐。随后她又嘱咐小独凡事要问过父亲再决定,但她自己却没敢去和父亲告别。 晚上,月圆之夜,几个月后她再次wx 穿越回地球,不同的是,这次和她一起回去的是阿德斯,而不是猪型父亲,而霜雪则留在了龙穴里,小蛇承担起了照顾它的责任。 她控制时间和空间地力量还不够,幸好有月亮地帮助,还借了阿德斯的魔力,所以顺利成功,从异世界带回超级帅哥一名。 “天哪,这是个什么世界!”到了地球后,这是阿德斯整整观察了一整天后地唯一一句话。 因为家中无人,两人得已单独相对,小立居然跑外地和朋友去做服装生意了。孤儿虽然气,但也正因为如此,她和阿德斯可以二人世界,开始了在地球的同居生活。 这个世界对于阿德斯来说是如此新奇,每一件事都是新事物、每一个人都是古怪的、远远都超出了他的想像。所以在地球期间,他闹了不少笑话,而孤儿每天都把日程安排的满满的,让他享受每一分和平环境下的快乐、还有良好物质生活的优越、日常相处的甜蜜。当初孙权和周瑜就是用这一招对付刘备的,把孙尚香嫁给他,让他乐不思蜀。 所谓温柔乡就是英雄冢,这话放在这里虽然不太贴切,但是大概意思就是这样吧。因为幸福能让人平静,而孤儿也感觉很幸福,相信阿德斯也是,就连他的目光也柔和许多,话也多了起来。 他们就像度蜜月的小夫妻一样,每天过得散漫自由,却又充实快乐,白天是逛街、看电影、玩乐、购物,一起做饭吃或者去短途旅行,夜里就是拥抱、亲吻、**,极致的快乐,然后美妙的崩溃。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八章 心脏 . 前情提要 因为外篇时间较长,怕大家忘记前面剧情,特此写几句话,提醒大家一下。 前情说到:塔撒大陆已经开战,盈禄家保持了中立,不可一视的贵族们损失惨重,根本不是阿德斯的对手。但是阿同学不好好打仗,经常半夜摸进孤儿的房。孤儿和父亲决定带他上地球,让他体会和平,然后放弃战争,回到谈判桌上来。 于是孤儿带阿德斯wx 穿越了,过了一阵幸福的生活。文. 这一天两人在逛街,突然遇到了孤儿以前相亲过的那个医生单立人,阿德斯很不高兴,因为单立人和孤儿很热络,似乎还想追求似的。孤儿见状,故意对这名心脏科的年轻权威很亲切,终于感到了扬眉吐气。 因为到这边不用蒙面,孤儿每天和阿德斯上街,都有无数花痴女追着他看,还有人主动给他电话号码,完全当她是透明。也难怪,虽然他脸上有伤痕,但整个人帅得冒泡,高大挺拔,面容酷烈,他的黑发蓝眸和地球男人很少有的男性气质都令他格外出众。 “我没有电话,从来不用那东西。”每当有女人找他要电话号码时,他总是冷冷的、用孤儿教他的简单wx 中文说着。那些女人看到他的神情,听着他发音不准的中文,只觉得他酷毙了,岂不止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没有电话,而且即不耐烦接,也不会打。 还有他禁止孤儿穿清凉的地球女性夏装,就更不用说去游泳了,还禁止她和任何男人笑一下或者多说一句话。他这样霸道让孤儿很烦恼又甜蜜,因为他是如此在意她,就算见多了地球的美女辣妹也是一样没有变过,多美多暴露的美女从他身边走过,他也可以目不斜视。 “你的男朋友很帅,但不知道为人怎么样?是做什么职业地。”为了故意看阿德斯妒忌的样子。孤儿淘气的约了单立人出来吃午饭。 一餐饭,阿德斯表现得像要吃人。凌厉的冰蓝眼眸一直冒着寒光,害单立人坐立不安,幸好他除了几句日常用语,不会说wx 中文,否则还不知道会不会语言威胁。而在阿德斯去帮孤儿买冰激凌时,单立人才敢擦擦冷汗。问几句正常话。 “他是——算是军人。不过他虽然凶巴巴的,人却很好哦。你不要怕啦,他不吃人。”孤儿笑道。 她这一笑,正好阿德斯看过来,所以看了个满眼,他立即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把那一直对他抛媚眼的卖冰激凌的小美女扔在脑后。 孤儿暗笑。摆出一脸无辜地样子,正等着阿德斯发飙,就见他突然动作一窒,脸瞬间白了下来,一手抓紧胸口的衣服。似乎喘不过气来地样子,脚步踉跄着走到桌边,扑通一下单膝跪地,把那个冰激凌的放到桌上,然后倒了下去。 孤儿呆了,一时之间无法反应。过了好几秒才意识到什么。立即扑过去,“阿德斯。阿德斯,你怎么了?”她用力抱起他的肩膀,就见他脸色青白,只一会儿功夫,冷汗把衬衣都浸透了,呼吸断断续续,似乎要死掉一样。 一瞬间,巨大的恐惧袭击了她。这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会这样?是不适合地球的空气吗?还是他之前受过什么伤,一直隐瞒着她?啊不知道,可是她不能失去他!醒来,阿德斯!醒来! “孤儿,让开一点,我来看看。”单立人用力拉开孤儿的手臂,让阿德斯平躺在地上,给他检查,做急救。 “他怎么了?”孤儿急哭了。刚才还好好地,怎么几秒钟后世界就全变了一样。 “得送医院检查,情况不明。”单立人一边拔急救电话一边道,“我怀疑他的心脏有问题,好在他还有呼吸和心跳,我的医院就在附近,我来帮你,别怕。” 此时孤儿已经哭得泣不成声了,突然的打击她不是没有面对过,但这种恐慌却是第一次经历。失去他?不!不能!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的医院,怎么看阿德斯被推进检查室的,她只觉得最近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切都很快,让她无法反应。怎么会这样?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地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或者是她故意让他妒忌,所以他发了心脏病?可他如此强壮,怎么会有心脏病的? “他的情况有点奇怪。”过了好久,单立人把孤儿单独叫进办公室道。 孤儿的心瞬间就揪紧了,生怕他说出什么可怕的事来,但单立人却说,“你地男朋友已经没事了,现在他的生理状态像是睡熟了一样,过会儿就会醒。不过他的心脏——” “他的心脏怎么了?”孤儿急问。 “很奇怪。”单立人又说了这两个字,“但请你放心,我们医院这个设备是国际上最先进的,所以检查结果绝对权威。只是据这个结果,说明他——他的心脏有严重地残缺,似乎给割掉了很重要地一部分,但又用什么修补上了。怪的就在这儿,这种残缺地程度,以目前国际心脏学的纪录上,没有人能做了这种手术而存活,而且修补的那部分,似乎非常规材质,我判断来,判断去,像是——像是晶石一类的东西。”孤儿呆了,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听单立人说,“这在医学上是不可能的,那样的心脏不能维持生命,人的心脏又怎么会被安装上一块石头?” “除了你,还有谁知道这件事?”孤儿心里似乎有一只鬼爪再抓,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但这么短的时间内又找不出头绪。 “我亲自给他做的,别的医生就算经手了这张图,也没仔细看过,应该就我一个人知道。这个你不用嘱咐,我不会说的。”单立人明白孤儿的意思,把图递给孤儿道,“正因为我尊重医学,才会坚信很多看似不正常的事一定存在,也许有人在做什么试验或者尖端医学研究,所以我不会泄露半个字的。” 如果真有问题,也是魔法所致,那本来就是科学无法涉及的领域,孤儿心里想着,“谢谢你的承诺,否则会有人把他抓到实验室去,拿他当小白鼠一样对待。我爱他,不想让他遭遇任何可怕的事。明白吗?” 单立人点点头,“我不会说的,而且如果有帮得到的地方,你就说话。” 孤儿没说什么,因为多少感谢的话也不能表达她的意思。大恩不言谢,这个男人是个好男人,日子还长,以后一定找机会报答他。 她心中带着这个疑问去找阿德斯,正好见到他醒转,正常得似乎一点事也没发生过。真但愿什么也没发生过啊,但世事无常,只有咬紧牙关去解决,否则就只能忍受。 “我出了什么事?”阿德斯问。 孤儿什么也没说,只冲过去,紧紧抱着他,“我爱你,我绝不会让你有事的。绝不!” “我也绝不离开你。”阿德斯反抱着她,只觉得她在不断发抖。 “回家再说吧。”孤儿叹了口气,把那张显示阿德斯心脏的图付之一炬。 章节目录 第八十九章 谁是操纵者? 晚上,当阿德斯听孤儿讲了他的情况后很茫然,因为他自己对这个根本一无所知,“我母亲虽然是幻灵公主,但她也是有血有肉的,心脏不可能是晶石。” 他这么说,孤儿甚至绝望的以为他是个ai,要不就是金刚狼。但是她又想到另一种可能性,就是前些日子突然从她脑海里冒出来的那个念头——有人控制阿德斯,也许就是用心脏控制的。这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但塔撒大陆是个魔法横行的地方。就算从中医学的角度上来看也是如此,因为心主神智。 “从我跟你相处的情况来看,你正常极了,我抱着你,你的心跳正常又有力。”孤儿慢慢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但是我听路易说,你在战场上,有时候会变得疯狂。我知道你不是以杀人为乐的人,所以我觉得那不是你,或者你被谁控制了。所以告诉我,你平时会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吗?” 阿德斯皱紧了眉头,“如果真是这样,我宁愿死也要摆脱这一切。”他的骄傲不允许他受任何人的控制,除非那个人是孤儿,可孤儿也不会控制自己的。 “仔细想想,我在杀戮时有时是会变得无法自控,感觉心里有东西在烧,烫得我必须以敌人的鲜血才能消火。而这情况——似乎是在我解除封印后才开始的。” 孤儿目瞪口呆的看着阿德斯,心里像被沉了一块巨冰一样。难道自己的猜测是对地吗?她一直怕是这个情况,但现在真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居然一语成谶。 可是,是什么人在操纵阿德斯呢?现在那个幕后人对阿德斯的控制似乎还比较微弱,当这种控制达到强有力的时候,到底会发生什么?那个人地目的是什么?他又是什么时候对阿德斯动的手?想来,一定是在阿德斯被封印后。到被解除封印前的这段时间。 那个人究竟是谁? “你不能死,因为你发过誓不离开我,难道要违背誓言吗?”孤儿很认真的道,“我一定会揪出那个幕后黑手,我要你完完全全属于我,从身到心,每一部分都属于我。” “你心里有怀疑吗?”阿德斯看孤儿的神态,就知道她一定知道些什么。而且忽然。他心里闪过一个画面,似乎是当年他被封印后,因为意志力强大,还有些模糊的意识时存在,可以让他“看”到些什么。之前他遗忘了这些,现在出了这种奇怪的事,他地记忆好像又涌上一点片段,可惜他一时捉不住。 孤儿伸臂抱着他的脖子,“交给我,相信我。这件事你不方便出面,我一定会调查清楚的。而你非要掀起那场战争,说不定也是受了幕后人的影响现在你明白了我们的身后一直笼罩着一个阴影,那么你同意我的提议吗?” “我同意。”阿德斯经历过和孤儿在一起的甜蜜日子。心中已无战意,“只要那几大家族承认幻灵的地位,把鬼影森林划归他们所有,人类不要无故去打扰,我就停止战争,并约束手下不伤害无辜的人。还有,你说要建佣兵自由贸易城的事也要做,我得对弟兄们负责。” “那没问题。我会让他们全成为富翁地,然后每个人都娶上不破之城的美女老婆。”孤儿笑道,“明天我们就回塔撒大陆,虽然还未到月圆夜,但你借我一点魔力就行,我们不靠月亮。可是你要记得。你是属于我的哦。” “是的。我没忘记,我是你地奴隶。宝贝。”阿德斯温柔深情的说着,然后就吻向孤 孤儿回应着他,第一次表现得如此热烈。 卧室里温馨的桔色灯光亮了,两人又度过了一个狂热之夜。不同的是,他们都疯狂的奉献自己,并强烈的索取对方,似乎这是最后一夜,那种不安和压抑化为了动作,只有藉由这原始的爱恋才能保持心的安宁,压榨出最后一丝热情,然后瘫软着相拥在一起。 第二天晚上,凭借阿德斯地风魔力加上孤儿半生不熟的时空控制术,他们顺利的回到了塔撒大陆。当时龙穴里,霜雪和小蛇正玩得高兴,见了他们更是兴奋。霜雪闻到孤儿身上有阿德斯的气息,高兴得疵着大马牙,笑得无比开心。 不过孤儿和阿德斯在龙穴就分手了,阿德斯要为最后的和平去安排一些事,而孤儿也要去看那几大家族不可一世的贵族老爷们清醒了没,更重要地是调查一下幕后人。这件事她心中有些眉目,但需要去证实。 分手时,阿德斯抱着孤儿一吻再吻,难舍难离,不管霜雪如何暗笑。孤儿努力微笑着,掩饰心中地不安,尽管她有很不祥的预感。 回到灰堡,听到地第一件高兴的事就是九大家族盟军在几次最终的偷袭未果后,终于认清了形势,这场仗根本不是非打不可,这群混帐在死了这么多人之后才明白了这点。为了他们所谓的荣誉,其实是他们的面子和优越地位,进行了一场根本没有意义的战争。 现在他们愿意“体面的”回到谈判桌前,只要阿德斯承诺维持大陆的原状,他们也会给幻灵以必要的生存空间。其实条件和原来的一样,只是有的人就是欠揍,非得挨一顿暴打才明白。但贵族老爷们没损伤一根汗毛,死的都是那些士兵和骑士。 这让孤儿有一种想法,希望等有时间、有机会时,一定要慢慢废除塔撒大陆的一些制度,尤其是奴隶制度,但她的那个奴隶,她却是不放手的。 现在的情势就和突然毁坏和平时一样,急剧的向好的方向发展,孤儿的问题只有一个,弄清幕后人是谁,取回阿德斯被抢走的那部分心脏,然后拉他来签署和平协议,然后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 “女儿啊,你有眉目吗?”孤家寡人问。因为他还是猪型,这样蹲在桌子上一本正经的发问,实在很可笑的。而小独,这么强壮的个子,居然小鸟依人一样倚在孤儿身上撒娇。 孤儿是有眉目的,还有一些间接的证据,但是在调查清楚前,她暂时不想说。 章节目录 第九十章 前往不破之城 在她离开这段时间,小独在皮特的帮助下,把盈禄家的事务管理的井井有条,她很欣慰,简单交待了一些事情后,就动身到战场前线去了。 她急着要了解一些情况,而因为谈判还没有进行,几大家族的首领们还没有从前线回来,所以她要亲自去一趟。在这样的情势下,孤家寡人也很为难,他放心不下女儿,但儿子才试着接手盈禄家,如果做错一点事,有可能影响整个局势,也只好担心不已的放孤儿离开。 她找了阿孟大叔、列斯达和爱西,还找其他领主了解了下他们从祖上听说的一些当年那场封印大战的事,真相慢慢在她心中清晰起来,但就在这时,情况又发生了剧烈变化。 本来阿德斯回到军团后,盟军很紧张,因为他们目前非常脆弱,如果阿德斯军团再发动一轮进攻,说不定盟军就要全军覆没。不过阿德斯一直没有发动进攻,盟军自然也没有力气挑起争端,正当大家都乐观的以为在孤儿的斡旋和调停下,双方不久就可以谈判的时候,阿德斯军团突然发起了进攻,而且是摧枯拉朽式的,所到之处,尽成焦土。阿德斯的威势没有人能阻止,摧毁一切的黑暗系风魔法所向披靡。 恐惧之后是愤怒,然后形成了更深刻的恐惧。因为大家觉得阿德斯破坏合谈的宝贵机会,也不想想在这个崇尚武力的世界,只有强者才有权利决定和谈的时间…… 孤儿心痛不已,因为她知道阿德斯不会言而无信。一定是他所受到地控制加强了。那个幕后人肯定意识到了什么,所以也在加快他的步伐。 阿德斯是如此骄傲的人,这样受控制简直是侮辱他,当他清醒时,心里一定很难受。在抗争时更一定要承受很大的痛苦。他做了什么?他从来没有主动伤害过别人,就是因为他拥有毁灭一切的力量,就被这么多人利用和伤害,而且都是他亲近地人。 她的阿德斯,好可怜。 她想救他,想安慰他,可是现在却无能为力。而当她出现在战场上的时候,远远看到龙卷风一样的风暴席卷了一切。军团黑压压的队伍像是来自地狱一般可怕狰狞。 在这样一支军队面前,在这样一位统帅面前,没有人是可以胜利的。 “阿德斯,阿德斯,阿德斯,停止!”她在心里狂叫,站在渐渐逼近的狂风中,衣衫猎猎,黑发飘舞。 神奇的是,阿德斯仿佛听到了地呼唤。在战场上看到她的一刻,风息战止,他,突然撤军了。 这情况让大领主们非常意外。继而惊喜,“看来那个半人半魔的怪物真的很爱盈禄伯爵小姐啊。这样我们就有胜算了,下回再打,我们就让伯爵小姐当先锋好了。”一个死老头说。 孤儿认识他,是紫金家的摄政使劳伯,因为泰娅才刚刚十一岁,明显不适宜上战场,所以所有事务都是由劳伯来处理的。另一个摄政使留守紫金王城,而泰娅待在灰堡,正打算跟随第三批人被送去不破之城。她还太小,承受不了战争的残酷与紧张。 “我觉得很有道理。”吉利尔赞同道,“有伯爵小姐在,那个佣兵头子不敢轻举妄动。我们可以趁机反攻。到时候反败为胜也说不定。”他虽然和孤儿、路易有过节,但作为孤傲家的领主。自然参与了盟军,而且对列斯达极为巴结。 他们这样一说,司文公爵阿扎、尊贵公爵奥西、文曲公爵钱左乐都觉得很对,不禁点头称是。 路易冷笑一声道,“盟军的贵族领主们真有出息啊,自己打不过人家,就拿一位小姐来当挡箭牌,男人的尊严何存?贵族地体面又在哪里?我路易是不做这种龌龊事的,而且有谁胆敢把伯爵小姐置于危险之中,可别怪我不客气。我可不管什么盟军还是军团,只知道什么叫可耻。这算什么,拿伯爵小姐当人质吗?” “对呀,怎么能让孤儿丫头站到最危险的地方。”阿孟大叔也说,“如果是这样,十大贵族不如被阿德斯毁灭,因为这样卑鄙的人是不配享有贵族头衔地。”他一向和蔼开朗,现在这么严厉的说话很有震慑力。 精灵王也点点头,表示绝不能让孤儿冒险以保全盟军。这样一来,以四对四,就看流亡的驿马公爵列斯达如何表态了。 他耸耸肩,一脸无所谓的道,“我倒想听听伯爵小姐的意思呢。” 孤儿冷笑,“既然成立了盟军,自然以大家表决的意思为最高命令。但我们盈禄家是保持中立的,你们要强迫我上战场也不是不行,但你们的亲眷都在灰堡,我若有个三长两短,他们也活不成。现在我要回去了,谁要拦着我就尽管来。”哼,以为她是女人、盈禄家孱弱就好欺侮吗?一拍两散这一招,她早用过好多回了,跟这些贵族实在没什么道义好讲。 她说着抬脚就走,列斯达从后面追来,“请允许我送您。”他说,然后趁人不备又低声道,“你爱他是吗?可是你得和你厌恶地一起伤害你所爱的人。瞧瞧,有的时候人是身不由己的。可是想要活,什么都要做。” “你并不是为了活着!而且如果不是阿德斯肯坐下来谈判,所有这些人都没有生存的机会。”孤儿怒道。 “是啊,越混乱我越开心,但这也是我的生存状态呀。”列斯达优雅地笑,但孤儿恨不得打歪他这张漂亮地脸,“你问我的那些事,我也想过了,其中肯定有诈,我相信伯爵小姐一定会揭开谜底,我等着看哪。” “说不定你没有机会看了。”孤儿恶狠狠地说。 “你说我会死吗?也许吧。”列斯达还是无所谓的态度,“不过我一定会在知道答案后死的,亲爱的伯爵小姐,拜托你要尽快找出那个幕后人,我活得可不耐烦了呀。” 孤儿没心思和他斗嘴,这个人是个外貌完美的疯子,跟他说话简直是浪费时间,不过他告诉她的当年阿德斯失踪的情况是很有用的。 和路易道了别,孤儿声称需要有人帮助筹集粮草,所以带着阿孟大叔一起,马不停蹄的回到灰堡,亲自护送第三批难民前往不破之城。之前两批难民已经安全抵达,没想到不破之城这种一向只保护自己安危,排斥外人的地方,这一次慷慨解围,来者不拒,实在是雪中送炭的高尚行为。 “这一次我跟你去,宝贝女儿。”孤家寡人做出决定,“我知道最后的结局就要来了,就算有阿孟在你身边,你也一定需要我的。再说,你弟弟大了,应该学习自己做主。”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一章 阿莎长老 孤儿苦劝未果,只好对小独嘱咐了又嘱咐,然后带着忐忑不安的心踏上了旅程。本文最快\无错到 抓 机阅 读.网 一路上,顺利安宁的出乎预料,连一个幻灵也没遇到。其实就算有幻灵出没也没关系,因为孤儿脖子上挂着阿德斯送的那颗幽幻灵珠,可以保护这一行人的安全。 很快,第三批难民就到达了不破之城,朱丽城主亲自到城门来迎接,并且告知已经在北山脚下为难民安排了住的地方。看到城中的一切井然有序,孤儿不禁感叹,这个世界没有男人或者还可以,但没有女人却是无法支持下去的。就因为不破之城是女人之城,所以尽管这里也涌入了大量难民,但在管理上比盈禄家有条理得多,也科学的多。 安置好难民,孤儿带着小猪(也就是孤家寡人同学)和阿孟大叔,并会合了四大保镖等人,一起去朱丽的城主府,参加她特意为举办的晚餐会。现在是战时,虽然不破之城保持了平安,但此举还是有些奢侈,不过朱丽有三个目的,这个晚宴是非举办不可的。 第一,不破之城的人把孤儿看做是救星,让她们兔受战争的荼毒,朱丽代表城民感激她。 第二,顺便办一个简单的商部首领的就职仪式,毕竟孤儿还没有正式上任。 第三,对紫金家的小女王泰娅表示敬意。 孤儿急于找出幕后人,取回阿德斯被割掉的部分心脏,就算不能给他重新安装回去。至少也要妥善保管起来,不让他再被人控制,不让他成为别人的武器。可是她虽然心急如焚,心目中也有了目标,但却不得不告诉自己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否则那个人狗急跳墙,毁了那部分心脏,阿德斯也许会死地。 她强迫自己平静下来,至少表面上装做如此,还声称要在不破之城多待些日子。她打算暗中接近那个人,先探查出那部分阿德斯心脏的所在,并且得到手,然后再揭穿那个人的真面目。 席间。一切都很顺利,四部首领、孤儿的人和不破之城的重要人物欢聚一堂,气氛相当友好,泰娅还煞有介事地、以紫金女王的身份挨个儿给大家倒酒,为紫金家拉拢人心。看着她年纪小小却打扮郑重,言谈举止间尽力模仿大人,在坐的所有人都对她产生了怜爱,尤其不破之城中的人都是女人,所以产生了强烈的母爱,甚至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了。 眼看宴会就要圆满结束。侍卫突然进来报告:阿莎长老来了。 孤儿心里一凛,因为阿莎正是桔子长老的名子。 “阿莎长老,您怎么来了?”朱丽亲自迎接。 各家族的长老都具有非常高地身份地位,所以大家都从餐桌边起身。以示敬意。孤儿心里打鼓,但却不露声色,只给知情的父亲和阿孟大叔使了个眼色。 阿莎长老颤颤巍巍的一直走到主座去,占了朱丽位子,然后放下拐杖,喘息了一会儿。几大部首领面面相觑,因为虽然阿莎长老年纪很大了,但从来没见过她如此脆弱。 “我来。是报告一个消息。”她说,奇怪的是,似乎连声音也苍老了很多。 “什么消息呀?”农部首领莉莉为人最是急躁,所以率先问。 阿莎长老苦笑一下,“今天就是结局了吧?筹划了那么久的结局了。”她声音里有些悲凉,也不知道是说给谁听的。“刚才我观察了水晶球。发现远处有一片乌云似的军队正向不破之城而来,也许不到半夜时分就能到了。” 听到这话。在座的所有人都吃了一惊。 “阿德斯军团打到不破之城了吗?之前他没有给我们下过什么战书或者命令呀!难道他不宣而战?而且是对一群女人?”学问首领娜塔丽似乎难以置信,一惯很平和的人,此刻也显得有些乱了。 工部首领索菲冷笑道,“男人,有多少言而有信的呢?何况他还是个佣兵,背信弃义、为了钱而杀人地佣兵。是我们太天真了,朱丽,不知道现在准备应战是否还来得及?” 朱丽是城主兼兵部首领,是个沉着大气的女人,在别人都慌神了的情况下,她心里虽然也乱,但仍然保持着镇定,“有魔神保护,不破之城易守难攻,加上孤儿派人送来的上好武器和战甲已到,死守一阵是没有问题地。但是城中最近多了那么多人,我们虽然已经尽力搜集粮食了,如果阿德斯军团要围城,我们恐怕也坚持不了多久,顶多两个月。” “别忘记了,他拥有摧毁性的黑暗风魔法,如果他不惜代价,阿莎长老说过,不破之城也会破的。”莉莉补充道,“妈的,这肮脏的男人,竟然如此卑鄙,当我们救助百姓的时候,他居然调转攻击目标。” “不,他根本不是那样的。现在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有其他原因。”孤儿冲口而出。 她应该保持沉默的,应该暗中观察,然后再想办法,可是她不能容忍别人这样误会阿德斯。现在这里地情况完全出乎她的预料,她本打算先拿到阿德斯的心脏再做别的动作,可现在看来似乎是不行了。对手比她想像的要狡猾,提前动作了,她措手不及,不可能再按照原来的计划行动。 怎么办?怎么办? 看来也只有冒险,先控制住那个幕后人,然后强迫她交出阿德斯地心脏,就算使用多卑鄙地手段逼供也在所不惜,就算为此遭受到诸神的惩罚,她也不管了。 因为,诸神根本就不公平! 想到这儿,她看了看父亲和阿孟大叔,那两个人明白她地意思,都点了点头。现在,他们已经没有选择。 “不是他的原因,又是谁的?”索菲道,“孤儿,我知道那个男人对你有情,可是你也要擦亮眼睛,男人是不值得信赖的。” “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不值得信赖,男人有好有坏,就和女人一样。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孤儿环顾众人,“并不是阿德斯的错,偏偏就是因一个女人而起!” “孤儿,你想说什么?”朱丽敏锐的发现情形不对,“不过以后再说这些吧,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如何应对阿德斯军团的入侵。他和一般人不一样,他如果来攻,不破之城就真的危险了。” “谁说阿德斯军团要攻打不破之城?”孤儿还没回话,阿莎长老突然插嘴。 “那您是什么意思呀?又说在水晶球中看到了。”莉莉不耐烦的道,“吓了我们一跳,干脆一次说清楚了吧。” 章节目录 第九十二章 怀疑的元凶 “我是说在水晶球中看到阿德斯军团到不破之城这边来了。”阿莎长老慢慢的说,“但我没说他是来攻城的,而是他追赶着盟军,大家一起聚齐到不破之城的门口。他们后面还追着一小队人马,是盈禄家的人,领队的是伯爵小姐的弟弟。” 孤儿听到这里,又是一惊。 小独为什么不听话?告诉他一定要留守灰堡,他为什么跑出来?还有,阿莎长老怎么知道小独是她弟弟的事?这件事还没有公开,只有皮特和长老会的人知道。就算小独和她长得酷似,但阿莎长老也不可能这样断定。难道,她的身边有奸细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她的计划可能早在幕后人的掌握之中了。 奸细是谁?因为之前好多次她遇到危险,幕后人都似乎可以料得先机似的,所以她考虑过身边有那幕后人安插的眼线,但她一直找不到一点蛛丝马迹,总不能让她怀疑父亲、阿孟大叔和四大保镖吧? “年轻的盈禄伯爵大人是来送死的。”阿莎长老有点无奈的道,“每个人都有使命,都必须完成,你我都一样。”她目光空洞的瞪着前方,也不知道是在看着谁,“怪只怪,盈禄伯爵姐弟间感情太好。看到阿德斯军团的人到这边来,又知道自己的姐姐也在不破之城,他自然以为阿德斯是要攻城,你们刚才不也这样以为吗?在这种情况下,他当然豁出命来要救自己的姐姐。” “到底阿德斯军团把十大家族的人都赶到不破之城这边是什么意思?” “他们真不会攻打不破之城吗?” “盈禄伯爵小姐有弟弟?” “天哪,阿德斯军团地人不是把十大家族也赶入不破之城。让他们也住在城里,然后由那个半人半魔的东西占领大陆吧?” “这事要问下伯爵小姐。” “我看问阿莎长老更合适。” “等等,我听的一头雾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朱丽用力一拍桌子,大声道。还真有点城主的威严感,一句话就让议论纷纷的餐厅里安静了下来。 “孤儿,你说。”她环视四周,然后做出命令,看出孤儿和阿莎长老似乎知道些什么。 孤儿站起来,决定揭开谜底。既然对手将她逼到了这一步,她也只好兵行险招。所谓谋划赶不上变化,她就算有心按计划来。也可能出现意外情况。 幕后人比她高明,并不是她不够聪明,也不是她算漏了什么,而是因为对手筹划了八百年,时间上地巨大差异决定了她必须仓促应战,也决定了在细节上她永远追不上对手,还因为她在明,幕后人在暗。总之,她处于绝劣势但如果她输了,全体人都得死。她只有百分之一的机会,只能放手一搏了。 “塔撒大陆经历的一切灾难,都是一个幕后人一手操纵的。”她假装无意的瞄了父亲和阿孟大叔一眼,要他们做好准备。 然后。她把八百年前那场大战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包括阿德斯的身世和他的遭遇。反正列斯达已经到处宣扬这些了,与其让他胡说八道,还不如由她来解释清楚。 “这就是大家所说地那个半人半魔的怪物所经历的一切,你们能说他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吗?他本来是受害者!” 话说完,全场静默。 好半天,娜塔莉才道,“八百年前的事。十大家族的所作所为确实是不恰当的,而老驿马公爵的行为更是恶心。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爱着自己的女人,就算她是幻灵——可是孤儿,那是过去的事了,如果阿德斯要报复,也不能殃及这么多无辜地人哪。” 她这样一说。大家纷纷称是。 孤儿苦笑一下。“谁说他要杀掉全大陆的人以报复的,他只是要为幻灵争取一块生存的土地。给他们一个活着地机会,再给他手下的佣兵们一分安定的生活,这过份吗?” “实话说,不过分。”索菲道,“可他正在使用武力,这你不能否认吧?” “不,我否认。”孤儿道,“因为这件事我全程参与了,从一开始就有合谈的机会,只要十大家族同意把鬼影森林划归幻灵居住,承认他们的身份,然后我再给佣兵们建一座自由贸易城,让他们靠自己的努力丰衣足食,所谓解甲归田,也得有田让他们归才行,如果做到这两点,阿德斯承诺让大陆恢复原状。” “这不是很好吗?为什么没有谈?”莉莉有点奇怪的问。 “因为十大家族的贵族老爷们拒绝。”孤儿说到这儿有点怒,“他们宁愿以人民地生命换取他们最不值钱的尊严,他们觉得幻灵和不破之城的女人们一样,是没有任何权利的。” 莉莉听到这儿,破口大骂,才安静的餐厅再度人声鼎沸起来。 朱丽只好再度敲敲桌子,“后来又如何了?” “后来除盈禄家外的九大家族组成盟军和阿德斯军团对战,在损失惨重后才认清形势,决定谈判。”孤儿痛心地道,“眼看和平就要来临,可是那个幕后人又毁了一切。” “孤儿,你就别在绕***了。”萦菲也急了,“你就说谁是幕后人吧,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阿德斯又为什么听他地话?” 孤儿长出了一口气,似乎要驱散谜底揭晓前的紧张感,“阿德斯是个骄傲地男人,不会听命于任何人,何况幕后人是利用他?但他在被封印期间,心脏被人动了手脚,所以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幕后人控制了。也就是说,就算他杀了很多人,那也不是他杀的,是幕后人杀的,他只是那个混蛋手中的利器。他比天底下所有的人受害更深!至于幕后人是谁——据我推测,他就是八百年前的元凶之一:阿德斯曾经的未婚妻,安娜!” “你刚才不是说,她在阿德斯失踪后就死了吗?”一片嗡嗡的议论声中,娜塔丽提出疑问。 孤儿点点头,然后慢慢的说出她做出这个结论的的理由。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三章 她承认了! 一,那个幕后人一定是与阿德斯同时代的人,那么他现在应该很老了,而且他要有有征服这个世界的**,他和阿德斯的父亲一样,把阿德斯当成了称王称霸的武器。 二,这个人还必须和阿德斯是熟识的,了解阿德斯的渴望,这样才好利用他。他更是必须出现在那场围剿阿德斯的卑鄙战斗中,有能力悄无声息的把被封印的阿德斯弄走,然后做手脚,改装了他的心脏。 三,他现在还活着,并拥有残余魔力操纵一切,包括驱使那个男巫,包括可以侦察到她的行踪,包括可以控制阿德斯。他之所以一直没有大动作,有可能还没有准备好。 四,他还要至少有一点预言能力,不然为什么知道她的出现?当年是盈禄家的祖先封印了阿德斯,当然需要盈禄家的后人来解除封印。 五,他还要有一个正常的,甚至权威的身份,以这个身份出现在她的生活里,牵出一条线,让她不知不觉中顺着这条他设计好的线走,最后引出所期待的战争。 假如阿德斯完全受他的控制,为他剿灭所有不愿意臣服的人,他就可以统一塔撒大陆。至于战争所带来的灾难,可以之后慢慢恢复。 “综合分析所有这些线索就会明白,整件事情从我骗、挖出阿德斯、解除他的封印就开始拉开序幕了而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必是安娜,但她一定要有一个新的身份,这个人就是阿莎长老!” 举座皆惊呼。唯有阿莎长老坐着不动,脸上地皱纹似有千条万条,扭曲在一起,也不知道她是哭还是笑。 “这太不可思议了。”一个人叫,“怎么可能是我们的阿莎长老!” “首先。阿莎长老有不破之城长老的高贵身份,是她让我寻找魔法石的,虽然当初是因为追风公爵路易攻打不破之城引出了后来的事,但魔法石是自己消失力量地,不破之城的长老会是控制魔法石的人。路易攻城只是一个导火索罢了,如果路易不出现,凭着我已经挖出阿德斯,幕后人也一样有动作。 其次。是阿莎长老给我的慧眼金瞳,这证明她的残余魔力强大,足可以驱使那个男巫。而且我听说过,没人知道阿莎长老有多大年纪,似乎你们一出生,你们的妈妈、甚至你们的外祖母一出生,阿莎长老就在不破之城了,所以她很可能拥有八百岁以上的年纪。还有,前些日子她和我说话时,又泄露了她有预言能力地事。虽然她是无意还是有意泄露还不得而知。 而安娜,她了解阿德斯、她有极强的权利**、她在那场围剿的现场出现过、她虽然在现场死了,但别忘记了,她有一个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妹妹! 当时她想用爱情束缚阿德斯。以帮助她得到天下的,可是失败了,于是她想办法封印他,因为她深知没人能杀得了他。提前,她在那个战场埋伏下自己的帮手,然后假装被杀。不,应该说真的被杀,要知道十大家族的首领都是精明的人。假死是骗不过他们的。 这一招苦肉计用得真狠,可见安娜这个女人是个精明狠决地角色,如果她不是那么卑鄙,倒真是个管理天下的人才。此计一出,更是加深了十大家族相互之间的猜忌,而没有人会注意一个死人。甚至。她连自己的父亲也骗过了。也许在她眼中,父亲也不是能统一天下地大才吧。 之前我去询问过当初目击过这件事的人。据说阿德斯被封印后,天地间突然起了一层灰雾,雾散后阿德斯的身体就不见了,而安娜被杀,同样消失的还有阿德斯的军队,这证明安娜有帮手。我曾经以为这帮手就是安娜的妹妹爱西,但她否认。不过她确实承认,安娜确实没死,而是被她重生了,只是之后的八百年都失去了联络。另外,只是重生是不会保持青春的,所以现在地安娜一定很老。” 她说到这儿,餐厅内又是一片惊呼,这次就连朱丽也惊讶万分,开始怀疑起阿莎长老来,因为孤儿说得入情入理。 其实孤儿对自己的结论也还是有疑问的,为什么安娜死而复生后,没有在十大家族孱弱时立即动手夺取一切、统一天下呢?要知道时间越长,阿德斯的愤怒虽然可能更深,却也可能淡化,她为什么不趁热打铁呢?难道是她自己出了什么问题吗?要知道她这样的计策环环相扣,其中之险不是一般人可以承受的,一点纰漏也不能出。 这个女人,实在是个天才,而且胆大心细、心机深沉到了令人发指地地步,这么铤而走险地事,她居然做起来给人步步为营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她运气不佳,大概早就成功了吧。 “虽然我们地阿莎长老符合你说的那些条件,但未必就确定是她老人家吧?” “是啊,也许是巧合呢?” “也许有其他人符合这个条件呢?” “这一切都是伯爵小姐的推测,你有证据吗?” 又一阵七嘴八舌,但四部首领却没有说话。 “盈禄伯爵小姐真是聪明,你所推测的,大部分都对了。”满屋的嘈杂议论声中,阿莎长老的声音突然清晰的传了出来,“可你知道你口中的幕后人,为什么操纵阿德斯把所有的人都赶到不破之城来吗?为什么把你的弟弟也引来?为什么我今天敢一个人跑到这儿来让你揭穿?” 她承认了!她居然承认了!大厅内一片死寂,都惊呆的望着她,包括孤儿。 “还不是你完全控制了阿德斯,以为胜券在握,所以来炫耀的,你只有残余魔法的时候就这么厉害了,现在魔法重现,这里所有人加起来也不是你的对手,这就叫有恃无恐。至于为什么你要阿德斯把所有人都赶到不破之城前,倒要请教。”孤儿想了一下道。 “呵呵呵呵——”阿莎长老笑了起来,但奇怪的是没什么幸灾乐祸的感觉,好像很同情似的,“让阿德斯把十大家族的人都赶过来,是因为要你、要所有人都看一场戏,看这场胜利是如何取得,看一场杀戮统一了大陆,看一代塔撒大陆女王的诞生,还要你看着心爱的男人杀了你宝贝弟弟的好戏。你的出现,破坏了那个预言,但怎么能让人甘心呢?你赢得了那个那么强大和高傲的男人的心,就算得到了天下,这样的缺憾又如何弥补?所以你必须付出代价,世界上最最惨痛的代价。极苦和极乐,这两种感情加在一起,才能得到最大的幸福啊。等了八百年,就等这一刻了。” 章节目录 第九十四章 安娜居然是她 “原来你爱阿德斯,你一直爱他!不对,你不配说这个字,你是一直想拥有他,所以你受不了他有一丝不属于你。可他从来没属于过!”孤儿冷笑着挺直身子,“你要那个预言实现,先得能控制得了阿德斯才行,假如你现在连自己也顾不得,你还拿什么耀武扬威呢?”说着一拍掌。 掌声落,阿孟大叔那么胖的身子,却眨眼间到了阿莎长老的身后,一柄刀子也架在了阿莎长老的像大象皮一样干燥多皱的脖子上。 哈,一击成功。阿莎长老还以为有魔法就可以不被治住吗?她一定不会断到阿孟大叔除了主魔法是预言外,还会一招移形换影**。大概没有人想到,一个吨位如此巨大的人会这种魔法吧。 “交出阿德斯的心脏,不然我会用尽一切手段折磨你的。”孤儿尽量摆出凶恶的面孔。 “我没有。”阿莎长老长老很平静,似乎对此一点也不意外似的。 “你没有?你都承认我说的话了,还说没有?非得让我用刑是不是?”虽然料到没那么容易,但孤儿还是很恼火,“你交出他的心脏,我会说服他放过你。”先利诱一下。 没想到阿莎长老苦笑摇头,不发一言。 孤儿想撂两句狠话,可还没开口,阿孟大叔却插嘴道,“有点不对啊,丫头这女人好像没有什么魔力了,好像生命力量也快用光了似的。” 孤儿一愣,觉得心脏被狠狠拧了一下。似乎她的这番应对还是太仓促了,所以有疏漏地地方。阿莎长老为什么这个表情和态度?不像是跟她摊牌,倒像是被胁迫似的。 忽然间,她脑海里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问题。阿莎长老真的就是安娜吗?会不会另有其人?安娜的帮凶是谁?现在还活着吗?是那个男巫。还是潜藏在她身边的奸细?现在地情况,难道是幕后人设好一个陷阱? 不对,不对,有地方不对,她犯了一个错误,有一个疏漏。似乎安娜应该隐藏更深,不可能这么轻易被抓到,阿莎长老貌似是幕前的人。最大的不可能就是她的眼神。那不是一种因爱生妒忌的眼神,不是一个爱着阿德斯的男人说起他时的眼神。安娜,不是应该还爱着阿德斯吗?所以,她才会受到可怕的迫害,一切只因为安娜妒忌她。 从这一点上看,安娜——似乎——不可能是阿莎长老。 “你是不是安娜?”想到最后一种可能,她惊问。 阿莎长老摇了摇头,“我是她地侍女,也是她的帮凶。” 孤儿一听她老实回答,心中更惊。“那安娜到底是谁?” “是我。”一个稚嫩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同时“嘶”的一声,一条颜色黑亮、尺来长的小蛇窜上了孤儿的脖子,对准她的喉咙。“只要你乱动,这条蛇就会轻轻吻你一下。它可是剧毒哦,若是被它的牙咬一个细小的洞,连一头龙也会立即死掉。” 泰娅!居然是泰娅!原来她才是安娜! “都别动哦,不然盈禄伯爵小姐就成为死尸伯爵小姐了,我这条宝贝小黑可就听我的话呢。”泰娅银发紫瞳,像一个小圣女般纯洁,平时那张看起来那样纯洁娇柔地小脸上。此时满是冷漠和不屑。 一个孩子有**的眼神是很可怕的,何况她刚刚还让所有人都拿她当洋娃娃般宠爱着。谁想得到,她就是幕后的大波ss呢? “唉,其实你们动也没用,刚才都喝了我敬地酒,只怕你们的力量只够勉强站着或者走路。想动一下刀叉都难呢。可惜那个胖子没喝多少。还保有力量,但他不敢乱动啊。他的宝贝丫头在我手里哪。”泰娅,不,应该说安娜在餐厅内来回踱步,诺大的餐厅,这么多人,除和呼吸声,居然没有一个人说话,都被这事实震惊了。 “你只是想折磨我罢了,何必捎上不破之城的人?”孤儿怒道,感觉自己完全输给了安娜,不但救不了阿德斯,还搭上了所有人。安娜太厉害了,步步为营,心机深沉,不只她,搭撒大陆上所有的人都没赢过安娜。 “我也没毒死他们,不过让他们无力罢了。”她说着走到窗边看了看月色,“阿德斯快到了吧,好戏就要上演,如果不让所有人都安静,怎么好好欣赏戏剧?我最讨厌看戏时有人走动或者叽叽喳喳了。” “别伤害我家小姐,放毒蛇来咬我好了!”小四四用力站了起来,可是真的连拔刀的力气也没有,只好喊道。 “哎呀,塞克,我可还暗恋过你呢。但你心里只有这个可恶地女人,你还真是傻。唉,我为什么没有那么真心的手下呢?”安娜笑眯眯的,但语气恶毒,“我劝你,塞克,别这么冲动,不然我可能立即命令我的小黑咬死你的大小姐,要知道女人妒忌起来是没有理智的。” 小四四语结,气得涨红了脸。他曾经很怜惜这个小女孩,但如果知道有今天,当初应该掐死她。眼着着小姐被威胁,他却无能为力。不管小姐爱地是谁,就因为她从来不把他奴隶看,他也一辈子忠于她。 眼前这个女孩,不是,应该说是女人,永远也不会懂地。 “塞克,不用管我。戏还没开演,她不会杀我的。”孤儿冷冷地看着安娜,“阿孟大叔,你也放开阿莎长老吧,用阿莎长老的命换不回我的,阿莎长老肯定已经成为了弃子,安娜派她来不过是吸引我们的注意力罢了,只怕她活不长了。” “伯爵小姐真聪明。”沉默了半天的阿莎长老开口,“我只是安娜公主的侍女,当年那场谋杀,我帮她弄走了阿德斯和他的军队,因为我的魔法就是施放能让人迷惑的雾气。当然还有预言,只不过不如福临侯爵大人那么强。不过被封印的阿德斯军团不是被当场搬走的,我只是以雾气蒙蔽了所有人的眼睛,被封印的人其实还在那儿,只是他们看不见,我驾龙整整搬了一个月才完事。” “真可笑,在十大家族的传说中,都说是诸神带走了这种魔鬼般的军队,还说诸神收回了魔法,原来不过是残留魔法和人为。但是,除了是她侍女的原因外,你帮她是为了得到永生吗?”孤儿问。 章节目录 第九十五章 杀人 阿莎长老苦笑摇头,“世界上根本就没有永生,那违反诸神定下的自然规律。我能活到这个年纪,是因为我天生的魔法让我长寿。当年安娜公主也是发现了一个贫困的妓女却拥有魔法潜力才收留的我。当时你们无法想像我对她有多感激,我愿意为她奉献生命。我帮她,只是为了报恩,而且她还教了我控制不破之城魔神的咒语,把这座城送给了我。不破之城一切的传说都是假的,这从来就是紫金家的地方,只是后来被废弃了而已。而我,太知道女人被轻贱的苦楚了,有了这个城,我就可以保护很多人。我的命,我的尊严,我的城都是她给的,所以后来她做的事,我尽管并不认同,却还是帮她做了。刚才在伯爵小姐安置难民时,她找到我,要我演这场戏,最后一场戏,我答应了。对不起,伯爵小姐,我的生命本来就到了尽头,就算她不给我下那些毒,我也会死的。” 三言两语,道尽了出生不好所带来的辛酸,还有那些无奈的理由。大厅内的女人们都受过阿莎长老的恩惠,有的更是对悲惨遭遇身有体会,不禁黯然。 “原来你是为了保护我们,为了保护我们全城的人而屈从于这个恶女人。”朱丽愤怒了,眼睛里含着泪花,“阿莎长老,不管你是谁,你做了什么,你永远是我们不破之城的主人。 “不破之城的主人是我。”安娜冷冷的插嘴,“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来地时候,塔撒大陆的主人也是我!” “呸。你只是个没本事的女人,天生一副蛇蝎心肠,总是利用操纵别人罢了。身为女人,我视你为耻辱。”火爆性子的莉莉骂道。 安娜没说话,脸上的笑容还挂着。只是嘴唇动了一下,那条盘在孤儿脖子上地小蛇就箭一样窜出,在大家都还没有反应的时候又急速窜回。 孤儿惊了,而莉莉大叫了一声就停止了声息,脸色瞬间就变成漆黑,和那条蛇一样的颜色。 “你杀了她!”索菲叫了一声,登时泪流满面。 “我是教育你们要清醒一些,看清楚谁是这一切的主导。”安娜冷笑。“不要指望有人来救你们,不要做无谓的反抗。有魔神之力保护,没有人能进得了这个城,而城里的人只要被我施放的控心虫叮一口,就全体听我的命令,除非我死。顺便说一句,进行晚餐地时候,我已经放出控心虫了。” “你安排的真周到,其实真正聪明的人是你”孤儿由衷的说,“但你也太狠毒。为了你的目标,谁都可以牺牲,包括自己。可是你不懂,仁义之师才能不败。权势真的对你那么重要吗?重要到伤害那样一个那样英雄的男人。重要到连自己的族民都放任被屠杀,重要到沉寂八百年后,要躲在一副小女孩的面具和身躯后操纵一切?” “谢谢你的赞美和忠告,等我当上塔撒大陆地女王,会考虑仁慈一些的。”安娜优雅的点头致意,“不过我不是冒充小女孩,而是逼不得已。你刚才猜的都对,但当年我没有想到地是。我的好妹妹因为阿德斯多和我呆在一起一年而妒忌,虽然她依照我们事先的约定复活了我,却把我关在一个石蛋里。我等了八百年,那么长久孤寂的石中岁月,才等到石蛋裂开,我的灵魂得到自由。 说起来。我只比阿德斯早重生十几年。哈哈。这一点,爱西没和你说吧?所以说。女人的妒忌真可怕。 知道吗?阿德斯被封印,所以他的时间是停止的,对他来说八百年只是一眨眼地时间,而我却是漫长的煎熬,这滋味你懂吗?那些黑暗的、孤寂的、没有任何声音与光明、没有任何关怀与安慰的八百年。 我的肉身早就毁了,所以当我获得自由,我就用通心术,叫阿莎弄一个新死地婴儿来让我附体,再放到紫金王城去,伟大地控心术啊,让劳伯那老不死的认定我就是紫金家唯一地后裔。话说,你不是也被我骗了吗?以为我是个纯洁的小女孩,送了我一堆破烂玩具,岂不知我要的是这个世界,还有那个男人。而你,抢走了他,还差点破坏我的天下大计!你说,你该不该受到最严厉的处罚?可惜在司文家,没能让你成为娼妓。” “是你自己失去的阿德斯,他曾经可以爱你。”孤儿干脆豁出去了,“这对我是多么幸运,因为我有机会得到了他的 “不,他的心在我手里,你忘了吗?你不是正是为此来的吗?”安娜忽然狂笑,小女孩的身子却笑得那癫狂,实在骇人,“不过告诉你个不幸的消息,你永远找不到他的心在哪里,因为我已经毁了。就在他解开封印的前五年,也就是我五岁的时候,我叫阿莎带着我,找到放置他封印之体的地方,其实他也是在那个山洞中的。哦,天哪,他那样栩栩如生,就像我之前爱的那个人就在我面前。我吻着他的嘴唇,可是他对我和从前一样冰冷,于是拿出刀,削开他的胸膛,切掉他的一块心脏,连着血吃了下去。” 她露出陶醉的神色,一边说还一边用手抚摸脖子,似乎回味当时的情景,那一口口吃下阿德斯心脏的感觉。她这样子实在要多变态就有多变态,特别是大家想到她当时才只有五岁的外貌。于是餐桌边有个人再也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安娜慢慢走过去,拿起餐刀,平静轻巧的割断那个人的喉咙,在众人的惊呼声中,鲜血溅得到处都是,而她连眉头也没皱一下。 “别在杀无辜的人了,你这个变态!”孤儿叫道,“阿莎长老,难道你都不劝她一句吗?”她说着转过头去看,却见阿莎长老笔直的坐在椅子上,脸色灰白,竟然已经气绝多时。 顿时,有人压抑的哭了起来。 一个老人的八百年就这样、以这种方式结束了。阿莎长老,安娜的帮凶,因为愚忠,因为自私的想保护不破之城,间接害死了多少人?可她既然已经死了,一切都将随着死亡而去。说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六章 奸细就是你 “变态?变态的还在后面!”安娜又是哈哈大笑,整张脸都扭曲得不正常了,虽然还是同样的外貌,但因为神态不同,完全是两个人一样,“当我吃掉他的部分心脏,然后把我的本命石以魔法与另一半心脏弥合,他就属于我了。我死,他死,我说什么,他就会做什么。知道吗?他是属于我的!我的武器!我的男人!完全属于我!我把他放在冰晶里,埋入地下,让他在时间的流逝中、在冰与土地的保护下养好伤口,所以他的生命也是我的,就算你把他挖出来,他还是我的!所以你抢走他,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每一次阿德斯抱你、亲你、跟你**,我都看得到他的样子。知道吗?他从没对我这样怜爱过,之前我偷看的他和爱西在一起的时候,他也从没有这样火热过。他可真爱你啊,可是他多爱你一分,待会儿你就会痛苦一分!我发誓让你痛不欲生!你一定奇怪为什么你的行踪我总是知道,” “你怎么知道?!我身边的奸细是谁?”听到这儿,孤儿惊得都喘不过气来了。 “你身边的奸细就是你!或者说你的眼睛是奸细。”安娜得意的一扬眉,“记得慧眼金瞳吗?它帮我看到一切,就算你不启动,我也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所有东西。” “原来!这就是我的行踪一直瞒不过你的原因!就算我被孤傲家的吉利尔抢走你也知道,只是你来不及部署人来伤害我,或者说你期望吉利尔伤害我。你无法解开阿德斯地封印。你就让男巫变成一个叫格兰特的零人来骗我,你自己不方便寻找魔法石,你就利用了我的商路,你知道每一块魔法石在哪儿,所以我会莫名其妙的顺利。你更知道阿德斯要寻回魔法的心愿和方式,所以离间了我们!” “聪明,真聪明!”安娜啧啧赞叹,“我真庆幸我布置地时间长,而你发现的时间短,不然我会输给你的。上一次我没有成功,这一次诸神会补偿我。你带阿德斯偷偷离开,到那个奇怪的世界的时候。我几乎失去对他的控制,幸好我狠刺了自己一刀。”她说着就脱掉裙子,也不在乎在场有男人会看到。 等裙子完全滑落到地上,所有人都看到她还没发育的胸口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痕,看来是一刀刺入心脏部位,却在接触到心脏上就停止造成地。 “除了控心术,我还有极好的医术。”安娜无所谓的耸耸肩,一边欣赏众人吃惊的神情,一边慢慢把衣服穿回,“要不是我自残。远在你那个世界的阿德斯,怎么会听到我的呼唤?” 那是重伤!弄不好会丧命的。这个女人真的非常狠决,这种做法不是正常人可以对自己下得了手的。 “好啦,所有的疑问都已经解开。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去看戏吧。亲爱地伯爵小姐,要老实哦,不然小黑会很淘气的。他可是你的熟人呢,就是那个男巫啊。他不听话,我就控制他杀了自己,然后把灵魂弄到这条蛇里,有人类智商的蛇。是不是很有趣。哈哈。” 安娜笑得美丽又邪恶,大步走出了城主府。 所有参加晚餐地人,就好像得到了什么命令似的,虽然有清醒的意识,身体却不受控制似的跟在后面走,直到走到城门边。 照理说。已经是半夜。但他们一路所到之处,却看到所有城民和士兵都神情呆滞。像一具具行尸走肉般的站在街上不动,情形极其诡异,看来是从晚餐开始的那一刻就被控制了。 登上城楼,在亮如白昼的月光照射下,孤儿清清楚楚的看到城外地惊马大道上,已经黑压压站满了两队人。一侧是十大家族的散兵游勇,另一侧是军容整齐的阿德斯军团,两相对比,好像是恶魔在追击懦弱的猎物,不用打了,胜负已分。 “看好了啊,我亲爱的伯爵小姐,我没下令,就算敌人近在咫尺,他也不动。”安娜像一个狂妄的导演在指挥演员一样,得意和成就感就写在脸上,“看哪,后面又来了一小队人马,他们是谁?啊,是本来应该继承盈禄伯爵之位地小子嘛。长得很不错哦,可惜就要死了。” “小独,别来!回去啊!”孤儿大喊,忍了半天地眼泪,“唰”的一下落了下来。 预言无法改变吗?难道她真地做不到吗?输了!她输了!她低估了安娜,她以为安娜暂时不会动手,哪想以她真的杀伐决断,阴狠到如此地步。 她输了没关系,那是小独的命啊。她唯一的弟弟,那么可爱懂事的弟弟!诸神,拿我的命走,换回小独的,拿去!拿去!拿去! 可是诸神听不到她祈祷,距离太远,任她喊得声音嘶哑到无法出声,喉咙冒出甜腥的血,小独也没听到。只有阿德斯动了一下,似乎有所感觉。 “看吧,你那英勇的弟弟来了。”安娜欣赏着孤儿的绝望,轻声说着,就像对谁讲着故事,“他也是促使我加快行动的原因,他的魔力太强太了,我必须在他没有完全发挥之前除掉他。怎么样,先看两边肉搏战吧。”说着不等孤儿回答就念了一串咒语。 立即,那噩梦中的情景在孤儿眼前活生生的出现,就像打开了电视机的按钮,厮杀在一瞬间就开始了,两边的人纠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只有互相杀戮。这一切虽然和那个梦有些出入,不是攻城战,但惨烈的情况是一样的。 孤儿欲哭无泪,好在这场面并没有持续太久,也没让她难受太久。因为小独突然跃众而出,手中比划了几下,接着她眼前一片朦胧,再睁开眼时,所有的士兵都不动了,摆着各种造型,有人的枪尖还抵着敌人的胸口,等着刺入,有的战马还在扬蹄,有的人还在落马的瞬间,身子腾空。 一切,全部静止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七章 无敌猪肉轮 小独!才这么几天不见,他的魔力又增强了很多,居然把一场可怕的杀战封印了,只是因为两边混战在一起,他没办法分彼此,所以双方人马无一幸免。 前一秒还喊杀声震天的战场上,这一刻寂静无声,只有两个人对站着,一个是因为魔力太过强大而不受封印之力影响的阿德斯,另一个就是施展了封印之术的小独。 安娜站在城楼上,不满的皱紧眉头,心中的愤恨简直无法形容。这出戏,是她精心准备的,怎么还没到**就停止了?不,这不行,绝对不行。她等了太多年,筹划了太多年,眼见她的世界就要来临,眼见她就要当上女王了,眼见那个男人就算是行尸走肉,也将永远属于她,她怎么能让这一切功亏一篑。 没关系,她只是没料到这位年轻的盈禄伯爵大人居然能力这么强大,变强得这样快,如果不是她把计划提前,结局恐怕难料。不过这也没关系,这小子看来用力过度,暂时不能施展魔法了。上一次她输了,这一次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小独,加油,坚持住啊。阿德斯,不要伤害我弟弟,求你,求你听见我说的话,求你!”孤儿心里喜忧参半,完全没了主张,从未这样混乱过,而她的声音根本喊不出来。 “你以为这样,我就没办法了吗?”安娜一笑,甜美,却隐含着无尽的恶毒。“既然精彩的过场被你地好弟弟搅了,那就直接到结局吧,就让他当主角如何,实现那个预言。阿德斯,杀了这个男人!”说到最后一句。她突然尖声大叫起来! 话音一落,本来静止对峙着两人动了,阿德斯手持疾风剑,一步步走向小独,杀气腾腾,而小独东张西望,跑到一边,从一个静止的人手里拿下了一把大刀。勇敢的面对着阿德斯。 “来吧!”他喊。 阿德斯不出声,只挥动了疾风剑。 小独才抵挡了几下,那把刀就被打飞了。他年轻、有力、勇敢、还有着魔法天赋,但他毕竟没有杀过人,没有受过专业训练,能挡阿德斯好几剑已经是奇迹了,这时候哪儿还有办法还手。 只见阿德斯继续向前,小独跌倒在地上。 “不要!不要!你发过誓,绝不伤害我的家人,你发过誓。不要!”喊不出声,孤儿在心里狂叫着。 不知为什么,阿德斯的动作停住了,高举着疾风剑。手臂发抖,似乎进行着激烈地内心挣扎。孤儿惊喜万分,继续内心呼唤。而这时小独借机站了起来,捡起一柄残剑,要刺入阿德斯的胸膛。 “不要啊,小独,请你不要伤害他!”孤儿泪水狂流,不知道要保护谁。两个男人都对她那么重要。叫她如何取舍?如果可以,她宁愿自己去死,而保全这两个人! 拿走她的命吧!拿走!她愿意,愿意用自己的一切去换那两个男人的平安和幸福! 而她一分神,阿德斯的动作又稳了,再度被安娜夺去心智而安娜恐惧于刚才对阿德斯失去操纵力。加紧催促他杀掉小独。 “快啊。阿德斯,杀掉这个男人!” 眼见阿德斯和小独就要生死相搏。孤儿绝望至死,这进半空中突然传来一声大喝,“看我无敌猪肉轮。” 孤儿下意识的一回头,就见一块粉红色的物事从天而降,速度还挺快,带着呼呼地风声,砸向了安娜。 安娜惊叫一声,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砸到城墙下,粉红色肉团重重落地,发出惨号一声,生生撞塌了一段因失修而破败的城门楼。而因为安娜被袭突然,没有控制那条黑蛇,蛇随主人走,也随着落下了去。 蛇先石后,石落蛇上,这安娜的魔宠,曾经很厉害的男巫的灵魂,就这么给砸个稀巴烂,世事之无常从这方面表现得特别突出。 而安娜却不是好对付的,在落下城墙时打出一个魔法球,保护她落在地上时居然没有死,但却也受了重伤。 “爸,你去哪儿了?”孤儿一脸泪水的叫,同时往城下就跑,孤家寡人忍着疼跟在后面。 “安娜那么厉害,我自然是隐身了啊。你想,她虽然通过那个什么眼监视你,可不能长期盯着啊,那还不累死?所以我想她一直没注意我,肯定是不知道我是你爸爸。那我就和你阿孟大叔联手,找机会找角度才能一砸中的,你以为很容易吗?我得被抡起来,时机要正合适,不然让她发现,大家都没戏唱了。哈哈,宝贝女儿你谋划半天,还不如老爸这招不讲理的吧。” 孤儿哪有心思和父亲斗嘴,快步跑出城,就见远处小独挥着剑和阿德斯打,但阿德斯明显摆脱了控制,一手持剑轻松抵挡着,还分心向孤儿这边望来,而且引着小独越打越靠近城门。 孤儿见小独暂时没事,朝阿德斯挥了一下手,意思是叫他耐心些,自己则跑到安娜身边,看她的情况。 安娜并没有死,但至少摔得腰断腿折,口角上满是鲜血,却还在笑着,月光下看来说不出地可怕狰狞。 “宰了她,给莉莉报仇!”一个人悲愤叫着,得到了很多人的赞同。此时,在城主府参加晚宴的人都跟到了外城墙下,因为药劲儿过了些,好歹有些力气了。“孤儿退后,我来。”朱丽上前一步,眼神中流露出坚定的复仇之光。 安娜笑了出来,“好啊,杀了我好了。但是我要声明——”她喘了口气说,“我死了,受我控制地人都会恢复自我,城中的人都会正常想来的。唯独,阿德斯不行。” “你想说什么?”孤儿心中忐忑的问道,声音非常细小,因为刚才喊坏了嗓子。 “阿德斯的心有一部分被我吃了,我的本命石弥合了他的伤口。杀了我,他也活不了,我们的生命是连在一起地呀!” “你真是卑鄙无耻!”朱丽骂道,剑却没有落下,因为从刚才的情况看,那个阿德斯对孤儿来说是很重要的人。她虽然想为莉莉报仇,但孤儿是不破之城的恩人,这次也算是她解救的城危,怎么能伤害她所爱的人,让她伤心?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八章 小独,封印我 哈哈哈—— 安娜笑着,血沫不断从嘴中冒出,“为了救你的心上人,你还要救我哦。本书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小说网。但是——我现在不想活了,因为阴差阳错,我就是得不到这个天下。诸神不公,我要去地狱和他们评理去!我熬了八百年,结果还是功亏一篑,居然让窝囊的盈禄家夺去机会,还一只猪给砸坏了全盘计划!我累了,我不要天下了,我只要别人比我还痛苦就好!所以,摆在你面前两条路,一是杀了我,也间接杀死你的心上人,保住你的弟弟;一是留着我,你的心上人虽然还活着,却永远受我的控制,而且你弟弟会没命,你要怎么选呢?阿德斯,杀了和你打斗的男人!”最后一声,她喊得极为凄厉。 孤儿下意识的一扭头,就见阿德斯浑身一震,本来随意和小独打斗的,竟突然认真了起来,小独眼看就要招架不住了。 她立即上前,一脚踩在安娜的手上,因为她还是泰娅的外貌,这一脚下去,她感到自己在踩一个小姑娘,心头直打颤。 而安娜吃疼,对阿德斯的控制就弱了,阿德斯清醒几秒。 此时他已经距离城墙很近了,清楚的听到安娜对孤儿说的话,而见孤儿在他和她的弟弟中间那样为难,心疼无比。这是他的灾祸,为什么要带给她。保全他,就不知何时弟弟会丧命,保全弟弟,就等于亲手杀死他。 她那么好,不应该承受这样的痛苦。而他是个男人。发誓保护她的,怎么能让她如此心碎?那么,就让他来了结一切。 “安娜,把你地本命石拿走。”他突然掷下剑,大喝一声。 小独吓了一跳。不明白为什么他打到一半就不打了。 他早看出情况不对,现在听到那个小泰娅的话,虽然不明就理,但也明白其中有阴谋。原来这个男人就是姐姐爱的啊,看来他似乎被控制一样,得想办法帮助他一下。 “你要干什么?”看到阿德斯决绝的样子,安娜居然坐了起来,一边的孤儿也惊恐万分。心中有一种说不上来地酸楚,似乎感觉会有惨剧发生。 “我不会受你的控制的,女人。”阿德斯轻蔑的看着安娜,“我这一生只为一个人而屈服,就是你,孤儿。”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轻柔,目光温柔似水的看着孤儿,上上下下,缠绵缱绻,让人心醉。“我愿意做你的奴隶,我的小姐,我愿意。但是你要原谅我今生无法完成承诺。记着,我爱你。孤 说着,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扯掉铠甲,另一手拔出一直佩戴地匕首,用力刺入自己的胸口。众人的目瞪口呆中,鲜血迅速染红了他的白色亚麻衬衫,他傲慢的站在那儿,在自己的胸前割出一个巨大的伤口,伸手入内。在脸上无比的痛苦表情中又拔出手来,鲜红的掌心中有一块紫色晶石。 “你再也不能控制我了。”他轻蔑的对安娜说,微一用力,晶石碎成粉末,而他深深看了孤儿一眼,那包含着无尽爱恋与歉意。无限眷恋与心痛地一眼。千千万万年都要记着她容颜的一眼,海枯石烂都不会改变的一眼。然后,向后倒去。 “阿德斯,回来!”孤儿心中剧痛,完全失去了知觉。 小独!小独!封印我的时间!我要一起和他沉入海底,永远不醒来! 封印我!封印我!他地时间就是我的时间,没有他的日子,我不需要生存。 小独,封印我,如果你还爱姐姐,请你封印我,让我和他一同沉睡。 小独,封印我! 孤儿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泪流满面,心痛还是如此清晰。这里似乎是地球,她自己的家,而旁边,父亲在和小立玩电子游戏,一边玩还一边吵,让她头疼不已。 可是父亲?!为什么他是人类,不是一只猪?还有,为什么她是待在家里?塔撒大陆呢?还有小独,小独呢? 不知不觉,她喊出了声,然后有个人从厨房伸出头来道,“我在做饭呀,姐找我什么事?是不是爸爸和小立吵到你了,我就说让他们去别处玩,他们非不听。” “可是——可是——这是哪儿?”她有点迷糊了。 “废话,这是家啊,你一个宅女,还能去哪儿,让你到超市买个纸巾,你都会走丢。爸,哈哈,你掉下山羊了,我杀!”小立手上未停。 “那塔撒大陆,还有十大家族,不破之城——” “你这孩子,玩游戏入迷到这个程度,那个新开发的网游这么好玩吗?”父亲开口道,“你看你,做个梦都哭成这样,是不是梦到游戏里的事了?现在的游戏真不人道,角色设计的那么帅,还那么变态地是悲剧结局,害我女儿爱上游戏中的角色,不肯去正正当当的交男朋友,看来要我养一辈子啦。” “那个阿德斯画得是很帅嘛!”小立插嘴。 孤儿心头重重一震,那个名子,那个名子,只听到就觉得心上裂开了一个大口子,血止不住的流。可是这一切难道是游戏吗?不可能!如果只是一个游戏,为什么她的心痛得这样真实和厉害。 他死了!他死了!他为了保全她和她的家人死了。他曾经说过:我宁愿死,也绝不会伤害你地家人。 痛啊,痛死了。心痛死了。 “那阿德斯——” “吃饭了!”小独在厨房喊,“姐,我做了你最爱吃地糖醋小排骨哦。爸,小立,动一下,不然下一餐我不管了。” “好了好了,马上!”父亲叫着,假装站起身,等小立一松手,立即连杀三下,然后哈哈大笑,“小丫头,还跟我玩阴的,怎么样,死了吧?你老爸我吃盐比你吃地米都多。” 小立吃了亏,只是不依不饶,可狡猾的孤家寡人同学以小独发脾气为由,跑去饭厅了,根本不理会小立在后面又跳又叫。 孤儿拦住小立,“小立,我真的哪儿也没去吗?从二十岁到二十七岁?” 小立眨眨漂亮的大眼睛,“女人这黄金十年,都让你宅在家里了,连旅行都没去过。” “那塔撒大陆?还有阿德斯?还有——”她不相信这七年是一片空白,只是一场梦。 章节目录 第九十九章 宝贝女儿(大结局) “哎呀,你真是得了游戏综合症了,居然把游戏带入梦境和生活。”小立不耐烦的在茶几上一通翻找,然后扔过来一张碟道,“喏,就是这个最新游戏,你居然玩到几天几夜不吃不睡,最后倒在这沙发上,像猪一样睡了两天一夜,哥还怪我和爸吵醒你,难不成睡死你呀。吃饭吃饭,哎呀,好香。”说着一跳一跳的也跑去饭厅了,只留下孤儿茫然的一个人。 原来,这真是一场梦吗?那为什么,要让她醒来?她宁愿沉醉在那个梦里,因为那比她的生活还真实。 再看那张碟,眼泪就涌了上来。那上面画的角色,果然不就是她的阿德斯吗?那个金发的是路易,还有阿孟大叔。为什么没有她?为什么一切都是虚幻的? 阿德斯,不要啊!不要你只是个虚妄的存在,没有实体,没有身体和灵魂,没有那些爱与热烈,没有那些仇恨和谅解,没有那些痛苦和释然。 他们好不容易走到今天,怎么能突然变成一场幻梦。虽然现实与梦幻很难分清,可她的感觉多么真切。不,她不信。她绝不信。 “姐,快来呀,凉了不好吃了。”小独催促着。 孤儿站起身来,感觉心空得没有底,只是机械的迈动脚步。虽然她根本不想吃,但不想因为自己破坏家庭气氛。可是心在滴血,走一步都觉得要用心全身力气似的。 真的只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吗? “姐,糖醋排骨还没端过来。帮我一下。”她才要落座,小独又说。 她没办法,只好低头走进厨房。 “我地主人,有什么要吩咐的吗?”突然,有人说话。 孤儿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抓了一下一样,猛的抬头,正看到阿德斯那双玄冰样的蓝眸,和她挖出他来那天一模一样。可是等等。塔撒大陆上的一切,不都是一场梦吗? 她愣了一下。然后拿起水果刀就要划自己的手。因为她要看看,这是真实的还是虚幻地。 阿德斯看到孤儿的行为。吓了一跳,连忙轻巧地夺下刀子,把孤儿抱在怀里,“我是真实地,你不用怀疑,是他们要开你玩笑,才装成一切是个游戏。那个游戏封面是小独找人做的,里面地碟,听说是你们一家去公园时录的。” 孤儿回不过神来。一瞬间出现了认知障碍,不知道相信谁好。可是,他的身体如此温热,他的怀抱如此熟悉,他的气味和他的声音——他的心跳—— “这是怎么回事?告诉我。”她紧紧抱着他。生怕一转眼又消失不见了。阿德斯怀抱着她。把整件事的前因后果都讲了一遍。 原来在他将死的一刹那,小独及时恢复魔力。封印了他地时间,也就是让他处于将死却未死之态,但安娜却一命归西了。 孤儿受不了这个打击,当场昏迷。孤家寡人怕女儿醒来会受不了,叫小独也封印了她的时间,现在其实已经是半年之后了。 他们带阿德斯回到地球,找单立人帮忙,而小独从塔撒大陆弄来大批宝石,通过隐密的手段卖出了大价钱当做医药费,找一位世界顶尖的心脏科权威帮阿德斯做了秘密心脏修复术。单立人做为助手参加了手术,受益匪浅,非常开心。 而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存活的,但阿德斯异于地球人地体质和他自身所带地魔力,使他很快就恢复了,在做手术前,他的心脏好像会自我修复一样,还长出了一部分,被单立人称为医学史上地奇迹。 而塔撒大陆已经实现了和平,小独当上了盈禄家的首领,最让孤儿震惊的是他居然已经娶了妻。因为孤傲家的吉利尔在战争中死去,查查成为了孤傲家的继承人,鉴于她柔弱温婉的个性,怕管理不了孤傲家,又因为一些联盟上的问题,经阿孟大叔介绍,孤家寡人同意,小独政治联姻了查查。 至于孤家寡人,是因为他的肉身已经恢复,所以灵魂可以从猪身回到己身了,真正的小猪现在正在天台上学习飞翔。 另外,在战争中死去的大人物还有列斯达和爱西,列斯达到死也没能得知安娜的秘密,爱西也是一样。关于安娜的事,阿孟大叔主张给捂了下来,以免再起争端。 现在的关键是,孤儿要在哪里生活?何时为佣兵们建自由贸易城?何时去鬼影森林接受幻灵的朝拜?毕竟她被认为是准幻灵王后了呀。 因为小独可以随便随时的wx 穿越,他们一家人来来回回不再受限制,连小立也已经跑过三次,并且对詹姆很感兴趣,虽然她还分辨不出詹姆和汉姆。 “明白了?”阿德斯低声讲完,感觉抱着她,幸福的感觉就在身边。有时,他会感谢那被封印的八百年,让他可以停下生命的脚步,等着她。 “我今天经过检察,确定已经完全康复,所以小独解除了你的封印,但是他们为了逗你,特意把你放在沙发上,还演了一出戏。你知道他们不让我出去见你,我有多难受。” “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吻我一下以确定。”孤儿愣了半晌后说。 阿德斯很愿意,于是厨房里再没有说话声,空气温度却高了起来。 “别碰我的女儿!”正纠缠在一起越吻越热之时,突然有人大喝一声。 两人尴尬分开,就见孤家寡人站在厨房门口,一脸怒气,“我叫你守着糖醋排骨等我女儿来吃,你可倒好,居然反过来吃我女儿。告诉你,没结婚之前,你休想再碰他一下。你也不想想,你现在是黑户,连身份证也没有,凭什么娶我女儿?离远点,再敢碰我女儿一下,我打断你狗爪子!” 威风了半天后又转头面对孤儿,一脸谄媚,“宝贝女儿啊,跟爸爸走,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现在坏人多多啊,很危险的。” 孤儿点点头,然后一边微笑一边挽袖子,“听说刚才有人骗我,现在我要好好和某人、某些人开诚布公的、真切的、热烈的、外加全方面的好好谈一谈!”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