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尘记》 章节目录 第一章 仙界山 仙门开启的那一夜,东方大陆黯然震动。

仙界山上,万吨石壁被一束耀眼的白光劈开,刺眼光芒四处溅射,大地亮如白昼。

白光中,无数衣袂飘飘的仙人,御风而出,似亿万流矢,划过夜空。

白光所至,黑暗一扫而空,妖孽遁迹潜形,混沌乱世迎来太平。

被白光惊醒的凡人们,走到空旷的大地上,仰望着掠过空中的万千神明,睁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跪拜在地,心中充满了敬畏。

仙人凌空如一场华丽的梦,繁花尽落,转瞬即逝,唯独留给人间长久的太平。

那一夜,史前巨兽消踪匿迹,侵扰人类的恶魔遁入大地,肆虐的岩浆地震被巨石镇压,荒原刺骨的冰河消融解封,天空常悬的九轮烈日仅剩一轮。

疲惫不堪的人类,终于不用再面对巨兽与恶魔的恐惧,不用为了躲避岩浆与地震四处逃难,不用担心昼夜的极寒与极热的冻僵或炙烤,安心地迎接着即将到来的祥和盛世。

所有目睹了仙人的凡人,都比普通人长寿,长者甚至活到了二百余岁。

仙界山从此成为人间圣山,方圆百里,一草一木,一虫一物,皆是圣灵神物,不可破坏亵渎,以免惹怒仙人。

一万年来,仙门再未开启,仙界山的万吨石壁早已闭合,裸露垂直数百丈的悬崖,仿佛从未开启过,看不到一丝裂缝痕迹。

一群少年蹑手蹑足,跨过一条浅溪,穿过一片密林,来到一块翘于山巅的巨石上,眼界顿时开阔,仙界山的大石壁显露在眼前。

“这就是仙门所在?”一个紫衣少年脸色有些失落。

眼前的石壁上,布满了藤蔓植物,显示出人迹罕至的原始自然状态。

一个衣着华丽的少年,目光坚毅,望着石壁道:“不错,前面就是仙门禁地,万年以来,踏足者均无生还。谁敢跟我来?”

身边六名少年脸露怯意,均摇头退缩。

华衣少年怒道:“来之前不是都挺踊跃吗,现在离仙门只差临门一脚了,倒裹足不敢前了?”

身旁一个衣衫破旧的少年,拉了拉他的衣服,说道:“少爷,这是仙门禁地,别说我们几个小子了,就连朝廷的大队兵马,一旦越界,也是有去无回啊。”

十年前剿匪兵败的朝廷官兵,被一路追杀至仙界山北境,误入山内,几百名官兵从此神秘失踪,杳无音讯,倒是二十多匹战马,半个月后,在附近的草场被人发现。这个故事附近的村民早已人尽皆知,对仙门禁地之说深信不疑。

“哼,你也不跟我进去?”华衣少年甚怒。

“少爷,我是你的仆从,你进去我自然跟着去,只是我这贱命死了不要紧,你万一有所闪失,岂不是……”

“别废话了。”华衣少年打断了他,嘴角微微一笑,说道,“小春,我知道你的忠心,肯定舍不得我去冒险,这样吧,那你替我进去,如果没事出来,还发现了仙门的秘密,我就赏你黄金百两!”

小春大惊失色,汗流浃背,他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关于踏入禁地的惨状早已耳濡目染,深知一旦进去,自然有去无回。

“少爷,我……我……”一时支吾难言。

紫衣少年在旁冷眼旁观,嘿嘿笑道:“小春,你主人太小气了,我加一百两,你若是活着回来,我给你二百两!”

华衣少年脸色有些难堪,怒道:“邢尚荣,我赏我的狗,多少需要你管吗?”

邢尚荣哈哈大笑,见他愠色满面,不敢再多语。

另外一个少年个头稍矮,看着小春瑟瑟发抖的惨状心有不忍,道:“胡少,要不别玩了,万一出了人命……”

“他不去你去?”胡少怒道,少年默然不语。

没等小春下定主意,胡少绕至他身后,一脚踢在其腰上,大声道:“快去!不然回去老子也要虐你至死。”

可怜的小春知道他所言并非虚张声势,听到虐死那一刻,他的身体猛地颤栗一下。

胡少本名胡魁,其父是靖南县的富商,仗着亲戚在朝中做大官,权势滔天。靖南县是仙门府下辖的最偏远靠近边境的县城之一,再往南便是他国,这里常年经受战乱之苦,盗匪纵横,治安极差,所以有权有势者如胡家,可谓横行于世,无人敢招惹。

今年胡少年仅十七,三年前,还是个孩子的他,因为对新来的丫鬟起了色心,强行要硬上弓,不料这丫鬟刚毅不从,还踢伤了他的下体。第二天,后院的狗舍里发现了被撕咬得血肉模糊的丫鬟尸体。最终,胡家向官府报了一个横死,连咬死人的狗都没被击杀,元凶胡魁更是逍遥法外,从此更加残暴恣肆。

小春七八岁时便卖到胡家做工,如今已有十年,任劳任怨,忍气吞声,只为混一口饱饭。

如今面临胡家大少的淫威,不顺从他恐怕回去会被折磨死,进入禁地,固然危险重重,总比被狗咬死好些。

小春打定了主意,站直了发抖的双腿,道:“少爷,我去也无妨,只是我活着回来希望渺茫,不如你借我佩剑一用,可以防身。”

胡魁皱了皱眉头,心疼起腰间这把镶着宝石价值连城的佩剑,又不想在众人面前显得小气,十分作难。

邢尚荣笑道:“一把剑而已,借他用便是,人家命都舍得,你还舍不得一把剑嘛!”

胡魁内心暴怒,心想要不是你邢尚荣家境显赫,我必然连你一起推入禁地。无奈,他解下佩剑,不舍地交到小春满是老茧的脏手中。

小春摸着这把梦寐以求的宝剑,咧嘴一笑,转身要跃下巨石,胡魁喊住了他。

“且慢!你骑着马去,宝剑放在马鞍上。”

众人明白了他的心思,小春此去必然有去无回,而马却可以将宝剑驮回来,不至于丢了宝剑。

小春从未骑过马,这匹鬃毛黑亮的骏马虽然一直由他喂养,但贵重的马鞍马镫都被关在杂房里,小春既没机会也不敢偷偷骑马,如今胡魁主动要求他骑马,他喜出望外,转念想起所去的是禁地,自己命不久矣,又黯然神伤。

看着小春绷紧着身体,佝偻像个老头一样,骑在马背上,众人哈哈大笑。

一人一马,缓缓地步入了密林,林深不见人,胡魁担忧着宝剑和宝马是否能够完璧归来,其他人也各怀心思,伸头张望着密林。

“禁地这么危险,为什么非要派人进去呢?”

“里面藏着修仙的大道,凡人的极乐,不进去怎么能求索大道?”

远处一个老头抽着烟袋,吐出一圈呛鼻的烟雾,悠悠地回答着身边孩童稚嫩的提问。

章节目录 第二章 巨蚊 密林里,几束阳光透过层叠的枝叶落下来,明暗间,一人一马小心翼翼地在没马蹄的乱草中行进着。

小春不停张望着四周,心脏跳个不停。

密林看起来与普通的树林没有任何不同,顶多因为人迹罕至,所以这里没有路,需要用剑披荆斩棘开路,才能向前行进,速度十分缓慢。

握着宝剑劈开挡住头的枝杈,小春心里觉得有些痛惜,转念一想是恶主的物什,心中又平衡起来。忽然,小春又担心起来,万一把宝剑砍卷了刃,就算活着回去也会被弄死吧!好在宝剑削铁如泥,劈开手臂粗细的树枝依旧毫发无损。

行走了许久,丛林中静谧地可怕,小春紧张的心不敢放松,但没有了一开始那种惊惧绝望,毕竟这禁地也很稀松平常,并非想象中的油锅地狱。

忽然,几只蚊虫飞过来,嗡嗡声十分扰人,小春纵然长期睡在马厩里,熟悉这种蚊虫肆虐的环境,仍然下意识地伸手驱赶。

这里的蚊虫非常大胆,丝毫不怕人,依旧绕着这一人一马飞来飞去。

小春恼了,收起宝剑,伸手拍打蚊子,一只蚊子被他双手拍扁在掌中。

小春打开双掌,想要弹飞蚊子的尸体,没想到那只蚊子并没有死,反而伸出了尖锐的吸嘴,插入小春掌中,汩汩地吸起血来。

小春又惊又怒,伸手想要揪起蚊子,没想到吸了血的蚊子,忽然胀大,如同吹胀的羊肚,竟然有一个拳头那么大,吓得小春滚落掉马鞍,跌落在地上草中。

变大的蚊子竟然继续变大,落在马背上,用触角梳理着马背上的皮毛,然后插入吸嘴,用一根红色的长管,汩汩地开始吸血。

骏马剧痛地嘶鸣不止,四蹄在地上乱踏,似乎拼命想摆脱后背上的吸血鬼。

宝剑被骏马摇落掉地,小春冒险地从马蹄下抽出宝剑,双手浸满了汗水,双腿瑟瑟发抖,举起剑,想要一剑劈死这只巨蚊。

一剑落下,轻松地穿过了蚊子的身体,然而,蚊子毫发无损,反而继续胀大,此刻竟有半只马那么大,身上的纤毛秋毫可见。

小春吓破了胆,此时想起关于禁地的种种传闻,与这只巨蚊相比,简直是小儿科,恐怖又恶心,散发着让人作呕的气味。

耳畔又想起了可怕的嗡嗡声,毛骨悚然,几只蚊子绕着小春飞舞着。

小春瞪大了眼睛,既不敢伸手拍打,双腿也瘫软着,无力逃脱。

一阵叮咬感从手臂上传来,一只蚊子趴在上面,汩汩地吸着血。小春感觉身体逐渐地被抽空,眩晕感充满了大脑,他伸出手,想要揪开那只蚊子,却仿佛空气一般穿过逐渐胀大的蚊子的身体。

他惊异地望着这一切,难以置信居然死在一个蚊子的嘴下。

忽然,天空爆出一道白光,几乎要刺瞎小春的眼睛。

白光渐渐地褪去,林中空地上跌落了一个滚烫发红的肉球,高温瞬间烧尽了周围的草木,形成一片圆形的焦土,激起的草木灰四处飞扬。

小春呛得口鼻几乎窒息,而这波冲击的好处,那只手臂上吸血的蚊子不知了去向,自己的小命侥幸得到保住。

难道是神明降世?小春残存的意识感觉到那个肉球非同一般,挣扎了几次始终爬不起来,不然非要拜倒在地,不停地磕头。

“王八蛋!王八蛋!王八蛋!”那肉球居然传出了声音。

小春一惧,看那仙球居然说话了,忙赔罪道:“仙人,是我不好,擅闯禁地,求您饶小人一命,回去一定一天三炷香,顿顿有烧鸡!”

“呃?有人在?”那肉球十分疑惑的声音。

小春悚惧至极,担心仙人处罚,挣扎着翻身跪下,磕头道:“求求您,仙人大老爷,我真的是被逼着进来,打扰了您老人家……”

肉球转了个圈,看到了小春,哈哈大笑,说道:“一幅画居然说话了,我真的是脑子出问题了!”

小春不解,伏在地上不敢起来。

“等等,你真的会说话?”肉球问道。

“小人会说话的。”小春更加疑惑,难道仙人以为我是个哑巴?

肉球似乎在思索,说道:“你看我是什么样子?”

小春连忙磕头道:“小人不敢仰视仙容!不敢不敢!”

肉球道:“你看一眼,我在你眼里是什么样子?”

劝解再三,小春终于抬起头,仙人还是当初那个肉球模样,只是红光逐渐消退,成了一个完完全全的肉球。

“仙人,您是个球。”小春诚恳地答道。

肉球思索了一会儿,小春跪在地上,体力不支,瘫倒在地。

沉默许久,肉球大叫一声,说道:“我明白了!”

“什么?”小春下意识地问道。

“原来如此,呃……你不用管,说了你也不会明白的,现在最重要的是,我该怎么回去呢?”肉球苦苦思索着。

“是是是,仙人,小人不配知道。”小春生怕得罪了仙人,连忙应道。

“你们之前有没有人……呃……就是仙人来过这个世界?”肉球问道。

“有,一万年前,仙门开启……”小春刚想娓娓道来那个听过不下百遍的远古神话,被仙人打断了。

“什么一万年?我要在这个世界待一万年?我的天!”肉球的声音充满了难以置信与无法掩盖的绝望。

小春不敢插嘴,只能默默地看着仙人大发雷霆,大骂了一通“王八蛋”。

肉球似乎骂累了,终于停了下来,看着小春,说道:“这个蚊子有毒,不过就算没毒,你身体已经被破坏,救不活了。”

“大仙,你法力高强,一定可以救我,求你救救我吧!”小春绝望地哀求着。

“没用了,你的身体在这幅画里,被蚊子弄烂了,大罗神仙也救不了。”肉球回复道。

小春看出这个仙人对自己没有恶意,这个没救的结论恐怕只能接受了。他从绝望中燃起熊熊怒火,佝偻了短暂一生的背忽然挺直了,怒道:“既然大仙都救不了我,恐怕小人命不久矣,小人死不足惜,只希望大仙满足小人一个心愿。”

肉球思索了一下,心想若不是他的马停在那里,恐怕我早已魂飞魄散,便道:“好吧,你先说说看什么心愿,看我能不能帮你实现。”

章节目录 第三章 宿体 “杀一人。”小春从未如此坚定,仿佛变了个人。

“杀谁?为什么杀他?”肉球不解。

“他是我的当家少爷,名叫胡魁,曾经因为一个丫鬟不从他淫威,他便放狗咬死了那个丫鬟,那个丫鬟正是我表妹。这次,我来到这片禁地,惨遭蚊子毒手,也是因为他的逼迫。我一生向善,烧香拜佛,只希望大仙允我这一个心愿。”小春咬牙切齿地说道。

“这么可恶,你们没报警吗?”肉球问道。

“报警?什么是报警?”小春不解地问。

“哦,就是你们说的,报官!找官府啊!”肉球解释道。

“官府?哼,他们官商勾结,沆瀣一气,怎么可能搭理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小春酷爱听书,虽然大字不识,听惯了书还是能说出几句文绉绉的话。

肉球思索了一会儿,说道:“那你怎么知道我能替你报仇?”

“您是大仙啊,仙人不是御剑遨游,斩妖除魔吗?想那孙大圣打了多少妖精,才能成圣成佛!济公大师神游九州,惩奸除恶,最终成就大法。您是大仙,惩强扶弱,不是成仙成圣佛的天道吗?”

小春声泪俱下,几乎泣血,深埋心中的恨之入骨,此刻终于爆发出来。表妹那天被骚扰,他记忆深刻。

因两人的亲戚关系不想让胡家知晓,表妹只得夜里偷偷来马厩找他倾诉,泣不成声,他无能为力,暗下决心将妹妹救出胡家,安慰她一番才回去休息,没想到第二天就是恶犬活活咬死的惨剧。

三年来,他何尝不恨得几乎咬碎了牙齿?家人不明真相,被胡家蒙蔽,又被金钱收买,而自己是唯一知道表妹惨死真相的人,可惜势单力薄,屈居人下,能做什么呢?

肉球被激怒了,他没想到只从历史课本上看到的封建社会居然如此黑暗,暗无天日,简直是人吃人的社会。他想起自己,何尝不是因为一个纨绔子弟的恶作剧,来到了这个世界,可能要在这一幅画卷里待上一万年,甚至永远走不出去,回不到原来那个世界,多么痛苦!

对于这群二维空间里的人类,自己作为高维生命,如神仙一般的存在,几乎无所不能,答应他一个正义的请求又如何!自己还从没做过侠客的事情呢,正好借此体验一番快意恩仇。

“好,我答应你。”肉球说道。

小春含笑,眼睛睁大了一圈,没了呼吸。

密林中,阳光从空地上方倾泻下来,四周静谧无声。

肉球叹了口气,说道:“虽然你不帅,我还是得借你躯壳一用,多有冒犯!见谅见谅!”

话音落地,肉球猛地弹起,绽开一片光芒,落在小春的身体上,如没入一片水中。小春身体猛地一弹,竟站立了起来,肉球已取代了这个身体的主人。

活动了一下身体,肉球渐渐地适应了这个身体,自言自语道:“这个身体比我原来矮了点,不过还好是古代,人应该都不怎么高吧,不至于泡不到妞。哎呀,那个东东似乎比我原来尺寸大了些,好事好事。这个大脑,配置还算够用,不过记忆我想删除掉,过得什么日子,太苦逼了吧,整天住在臭烘烘的马厩里,我去!”

“怪不得想复仇,”记忆闪回到表妹梨花带雨哭诉那一夜,“小春”脸色露出了仇恨,道,“这个王八蛋!”

“原来我叫小春,这个名字好俗,以后改了,原来世界的名字也不太适应这个世界,叫什么呢?”

看着地上被脱体的肉球,那是一匹马的部分肉体,“马救了我的命,天上有云,不然我叫马云?算了,不能改姓,干脆叫凌云吧,就这样了。”

凌云适应了新的身体之后,捡起地上的宝剑,啧啧称奇,道:“不回到古代世界,真的不会相信古代制作宝剑的技术,真的是无与伦比,哪怕是现代工艺也很难做到这种程度啊!”

感觉肚子饿了,凌云想起自己借用小春的身体,无论如何得帮助他完成最后的心愿,于是提起宝剑,抓住几只蚊子,拍扁放进了口袋,大踏步走出了密林。

凌云不得不佩服自己:“虽然我没有超能力,但这个蚊子实在是厉害,毕竟也是高维世界的生物,看着低维世界,如同看一幅平展开的画卷,用蚊子杀人,绝对万无一失,只是残忍程度还比不上犬决,不够痛快啊。”

守候在林外的六位公子哥早已不耐烦,邢尚荣道:“肚子都饿了,人肯定死了哪里还回得来,胡大少,还不回去用膳先?”

胡魁内心最为焦急,人的死活倒是无所谓,只是赔进去一匹马一把宝剑,实在可惜,神色却故作镇定,道:“急什么,万一拿到修仙的秘籍,我看你们别求我!”

其余五人忍俊不禁,憋着不笑出来。

“恐怕没有修仙的秘籍,只有作死的秘籍。”邢尚荣调侃道。

胡魁焦心自己的宝剑宝马,没有理会他,其他人哄堂大笑。

哄笑之际,一人从林中走出,腰板挺直,衣衫虽然破烂,神色绝无卑贱,看清那副脏兮兮的面容,明明是小春,却像换了一个人。

“小春,马呢?”胡魁怒道。

“小春”笑嘻嘻地说道:“马啊?在林子里面呢!”

“你这贱仆,为何不将马儿带出,居然敢一个人独自逃出来!看我不弄死你!”胡魁表情阴狠道。

凌云却丝毫不怕,毕竟他不是这个低维世界的生物,谁会看到一幅画里的人威胁自己,就感到害怕呢?只会觉得好笑罢了。

旁边劝道:“人活着出来也是好事,说不定有什么收获呢!”

胡魁猛地想起来自己是为了探修仙大道而来,岂可为了一点小事坏了大事,连忙换了一副面孔,笑道:“小春,你居然活着出来了,是不是有什么收获?如果找到了修仙的秘籍,那匹马丢了也算了。”

凌云笑道:“胡少,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我记得你说过,我活着出来,要给我一百两黄金,还有一位少爷,要给我二百两,对不对?”

胡魁与邢尚荣尴尬无语,当初只是为了诱他进入禁地,料想必无生还之机,谁知道让他活着跑出来了,还来伸手要金子,一时无言以对。

邢尚荣低低地对胡魁道:“不如先给他金子,然后看看他是否找到修仙的秘籍,再把他给宰了,金子转了一圈又回到咱们这儿。”

胡魁故作镇静地说:“这点小钱还会欠你的不成?肯定会给你的,先说说有没有找到修仙的秘籍?”

凌云摇了摇头,说道:“两位少爷自然不差钱,但小人也是拿命去拼的,钱在这个世界也很重要,一两金子就能买好几个丫鬟,三百两怎么会是小钱呢?两位少爷不给,我自然是不会把拿命换来的东西,交给你们的。”

胡魁看到他双手紧握,手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和邢尚荣商量了半响,说道:“谁身上会带这么多现钱,这样吧,咱们一起回府,我把钱给你,你把手中的东西和林中看到的都告诉我们。”

“废话!当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凌云随口答道。

“什么?”胡魁见他举止怪异,言行大变,疑惑不解。

“呃……我说没问题,听少爷的。”凌云意识到自己宿体是胡魁的仆人小春,便改口道。

“好,一言为定。”胡魁道。

“慢着!!”一声巨吼,刺穿了山谷密林,众人惊惧。

章节目录 第四章 疾速 “上吧,孩子。”老者敲了敲烟袋的烟灰,举起枯柴般的手指,指向凌云的手,一声令下。

众人顺着那声巨吼,只见窜出一个如猴子般矮小、飞速行进的小孩子,身上穿着一个艳红色肚兜,光着屁股,头上梳着一个朝天辫,如箭矢一般迅疾地飞过来,势不可挡。

瞬时,那小孩子便来到众人面前,猛地捉住了邢尚荣和另外一个胖少年,用于借力,两人腰间各被抓掉一块肉,鲜血淋漓,痛叫不止。

那小孩子茫然如未闻,丝毫不见速度的减缓,直冲凌云。

这个孩子的速度在凡人眼中迅疾如闪电,在凌云眼里,只不过是一幕幕高速运行的画卷叠加起来,自己随时可以停滞画卷,捉住那个小孩子扔到一边。

只是凌云生活在一个和谐社会,从来没干过这么残暴的事情,稍一迟疑,错过了最佳时机,眼看小孩子要接触到自己的宿体,凌云连忙躲闪开。

小孩子扑了个空,瞪大了水汪汪的乌黑大眼睛,难以置信,随即又恶狠狠猛冲过来,凌云又轻易地躲开了。

凌云举起握紧的左手,得意笑道:“你想要这个?”

小孩子一直以为自己天赋异禀,是全天下速度最快的人,没想到连续几次进攻,均被他云淡风轻地躲开,不由有些沮丧,见他拿东西刺激自己更加气急败坏。

接下来,又是十几次迅如闪电的进攻,全被轻松躲开了。

小孩子趴在巨石上,恶狠狠地喘着粗气。

旁边六个纨绔子弟早已躲得远远,生怕被捉掉几块肉痛不欲生。

凌云笑道:“这个东西可不好玩,你确定想要?”

小孩子瞪着天真无邪的大眼睛,点了点头。

“给你,接好了!”凌云道。

小孩子嘴角流出垂涎,两颊裂出笑容,小腿绷紧,随时准备突起。

凌云松开了左手,众人惊异地瞪大了眼睛,连几乎疼晕过去的邢尚荣也挣扎着睁开眼睛,想要一睹那手中的禁地之物。

“嗡嗡嗡——”几只蚊子从手掌中悠然飞出。

“你这厮居然敢戏弄我!?”没等小孩子反应过来,胡魁冲上来怒道。他本来心疼那一百两金子,如今看到这怪异的小孩子半路打劫,武力超群无力相争,正颇为失落,如今看到“小春”手中居然是几只飞蚊,顿时怒不可遏。

小孩子可不管这么多,反正老者只让自己来夺他掌中物,并未说明是什么,飞身而起,双掌连击,竟捉住了两只蚊子,其余几只蚊子飞闪开。

凌云有些吃惊,这些蚊子可是与自己同一世界的高维生命,这个其貌不扬的丑小孩,固然速度迅疾如闪电,异于常人,怎能抓住异世界的东西呢?

小孩子捉住那两只蚊子,狂笑不止,笑声在山谷丛林中回荡不止,树叶竟被笑声簌簌震落,体弱的邢尚荣听到那笑声几欲作呕。

如一道闪电掠过地面,惊起一圈尘土,小孩子已经远去没了影踪。

飞闪开的蚊子看到旁边的胡魁,仿佛嗅到散发着血香味的猎物,营营地飞过去。

胡魁只觉蚊子可厌,挥手驱赶,丝毫没感觉危险与可怕。

蚊子落在他的颈部,汩汩地吸血,他皱着眉头,犹豫一下,拿起手帕盖在手掌上,伸手拍击,似乎接触到蚊子肮脏的身体是他最不愿的事情。

身后一同行少年大惊,喊道:“胡少,蚊子!”

“我知道,叫什么!”胡魁听他如此大声叫喊,十分不耐烦。

“不是,好大的蚊子!”那少年声音中无比惊惧。

胡魁感觉到讶异,扭头一看,肩上竟停着一只与自己头颅一般大的巨蚊!他吃了一大惊,连滚带爬地跌落下巨石,滚到众人的脚下。

同行少年固然悚惧,从未见过如此巨大的蚊子,但为了讨好胡家大少,还是有几人故作镇定,抽出佩剑,想要斩杀那蚊子。

就在一人举剑刺向那巨蚊之时,胡魁大喝:“住手!”

那人一愣,胡魁心知肚明,他刚刚伸手想要揪下这只巨蚊,然而双手穿过巨蚊的身体,仿佛无物一般,只沾了几滴暗黑色的血,可见此物邪门,万一剑刺过来,穿过虚空岂不是刺穿了自己的脖颈。

胡魁喝完那一声,只觉血流矢的速度更快,蚊子身体则更大,身体虚弱至极,几乎将要失去意识。

同行少年不知所措,一人尝试着伸手去捉那只蚊子,不料双手伸入一片虚空,蚊子仿佛空气一般不可捉摸,穿过蚊子身体,下面是胡魁血流不止的脖颈。

那人胆子颇大,懂得一些浅显的医术,方才邢尚荣两人腰间的伤口正是他负责包扎,避免失血过多,于是他紧紧地按住出血口,生怕失血过多丢了胡大公子的性命。

此人名叫黄旦中,出生于医学世家,其父是靖南县最为着名的郎中,只可惜医德不修,不好悬壶济世,只好结交权贵富商,富人求医,纵然一文不收也甘愿上门,穷人求医,若无一两黄金相敬,连见都不见,因此人称黄两金。

因此黄旦中虽然年幼,不足十三岁,跟随父亲耳濡目染,医术略知一二,另外性格比其父更有甚之,专好跟富家子弟打交道,自家虽然靠着医术也算是小富之家,与大官宦大富商相比,不值一提,对胡魁这种富家大少爷极尽谄媚之能事。

此时能够救胡魁性命,他自然不会放弃这种示好的机会,说不定两人从此便成为生死之交,对于壮大自家的势力可谓帮助极大,何况胡魁还有一个长相标致的姐姐,正值妙龄,多么美好的年纪,万一借此机会得以许配给自己……

黄旦中手指下更加用力,脑中幻想着回去之后如何被答谢,完全忘记了那只狰狞可怕的巨蚊存在。

胡魁脖颈部的创口居然被挤压住,止住了流血。

蚊子吸不出血,以为吸干了这具人体,便拔出了叮人的利嘴,饱食了一番后挺着圆滚滚长满黑毛的肚子飞开了,飞往密林之中。

胡魁感觉脖颈上被人用力按住,体内有了一丝精力留存,竟然悠悠地醒转过来,黄旦中大喜过望。

“你救了我?好兄弟……”胡魁嘴唇苍白,睁开眼睛又闭上。

章节目录 第五章 救命恩人 胡魁再次醒来的时候,躺在一张铺着旧棉被的木板床上,床头边,黄旦中正在打盹,满脸憔悴模样。

他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又重重地跌落在床上。

黄旦中被惊醒,连忙起身扶他躺好,说道:“胡少爷,大病未愈,先别动了伤口。”

胡魁发现自己脖颈被一圈白色的纱布包裹着,乌黑的血迹略微渗透出来,凝结成一块块固定的硬痂。

“我在哪里?”胡魁刚才的挣扎,撕开了伤口,新的鲜血涌出来,黄色的药液混合着鲜血,纱布黄红相间,创伤药的刺鼻味道熏得他不由掩住了鼻子,嘴里轻哼了几声,伤口极为痛楚。

“我们不敢让胡老爷和太爷知道,所以把胡少爷送到了我们黄家医馆来,等伤口好些,再送少爷回府。”黄旦中姿态卑微,如同胡家一个下人,轻声回道。

胡魁长舒了一口气,伤口牵动着身体,动弹不得,一动即剧痛钻心,问道:“我这伤口多久能医好?”

黄旦中沉吟了一会儿,答道:“我父亲说胡少爷的伤口不大,按理说几日即可痊愈,只是那怪蚊在你身体里留下了毒液,只怕没几个月难以彻底痊愈。”

“毒液?那病好了会留下什么病症吗?”胡魁担忧地问道。

“这……”黄旦中不语,谁都回答不了这个问题,包括他的父亲黄神医。

胡魁见他凝语不言,有些忧虑,随即想起放出这蚊子的真凶,满脸凶念,怒道:“我那贱仆小春何在?”

黄旦中迟疑了一下,说道:“胡少爷,不得不说,你那仆人真是忠心耿耿,一路驱赶马车将你送到医馆后,因你体内鲜血几乎被吸干,他主动献出了数盆鲜血,由我父亲用竹节将热血灌入你体内,才救活了你。”

胡魁见他一脸诚恳,知道此言不虚,想起小春之前与自己讨价还价的样子固然可恶,能够忠诚救主,不由得少了几分仇恨与恶感,说道:“那他现在何处?”

“在后院喂马。奇怪的是,回来后有两匹马不知影踪了。”黄旦中疑惑地说。

胡魁自知保住了性命,哪里还管得上马匹。

“对了,邢尚荣和朱威也在医馆里疗伤,两人腹部重伤,还好两人肥硕,只撕掉了一部分肥肉膘,没伤及筋骨。”黄旦中道。

“哼……”胡魁压根不关心其他人的死活,尤其是邢尚荣屡次与自己对着干,巴不得他死在仙门禁地。

“把小春叫过来,我有话问他。”胡魁说道。

后院,马厩旁,凌云正忍着马粪臭味,数着手中几块大金锭。

“这几块大金锭可真是沉甸甸啊,足有四五斤吧,不枉我驾车拉着那三个半死不活家伙回来。”凌云拿起一块金锭,放在嘴里咬了几口,轻松留下了一行牙印。

“真金子倒是真金子,只可惜有一股马粪的味道,呸,金钱果然如粪土。”凌云吐了几口,继续凝视亮闪闪的金子,痴迷不已。

“小春,胡少爷叫你!”前院传来了一声。

凌云仿若未闻,痴迷于那几块金子,心里想:“谁是小春,叫小春干嘛?”

“喂,叫你呢,小春,听到没有!”旁边走来一个黄家的老仆人,年近七十,视力极差,看到凌云手中几坨黄色,捂住了鼻子:“你这年轻人,怎么喜欢玩马粪,呸呸呸!”

凌云才知道是叫自己,大吃一惊,连忙将金子藏到了背后:“老头,你居然看得见,不是瞎子啊!”

来到后院时,那老头拄着棍子到处敲击前行,让凌云误以为他是瞎子。

“呸,你才是瞎子,老子可是神医黄家的大管家。”老头怒道,举起拐杖便打。

“瞎子怎么管家?看门怕是都不行。”凌云丝毫不躲闪,棍子压根没朝着他打过来,完全打偏了,他知道这老头纵然不瞎,也与瞎子相差无几了。

凌云将金子塞到袋子里,袋子陡然增加了四五斤,勒的肩部有些生疼。他想这黄家还算不错,这么大年纪的仆人还养在家里,没有赶出去,比胡家良心好多了。

他哪里知道,这老头自幼呆在黄家,黄家祖传的治病秘方学到了不少,万一赶出去被其他医馆雇去,岂不是极大的损失,并不是黄家良心多好,不然岂会让这老管家睡在杂房里,整日闻着马粪味道入睡。

路过后院的粪堆,凌云看到上面两张如同柴草一般的破马皮,心里有些悲哀,默念道:“两位马兄莫怪,若不是用你们的血,那心狠手辣的黄神医恐怕就要用我的血了!下辈子祝两位投胎做黄神医的老爹好了!”

凌云为了取得三人的黄金,独自驱赶大车载着三人前行,搜遍三人全身,拿到金子后,其余三名少年已骑马追上,不得不跟随着他们去了黄家医馆。

到了医馆,黄神医看到三人的惨状,大惊失色,但毕竟是神医,很快就明白了病因,想好了如何救治,狠毒的眼睛不时扫向凌云。

凌云这具身体在密林中,已经被蚊子吸去了大半血液,此刻脸色苍白,看到他的眼神,立刻明白他想利用自己的血液,那岂不是要抽干自己的血液?

凌云思忖半刻,想出了对策,先是来到厢房,从床上躺着的邢尚荣与朱威那里,抽走了大半血液,使身体恢复了正常。毕竟他是高维生命,面对如同画卷一样展开的肉体,取出其中的血液易如反掌,囊中取物。

随后,他从杂物房找出几个洗浴的木盆,从马匹身上取出所有鲜血,马儿瞬间变成了一张扁平的画纸,毫无痛苦。

然后,凌云将三大盆鲜血交给了黄神医,黄神医惊讶地瞠目结舌。

黄神医命人劈开院中的细竹子,打通了竹节,然后将一头削尖,将血液灌输到三人的身体里,三人逐渐从濒死的边缘救了回来。

黄神医擦了擦汗如豆大的额头,安心了下来,对短时间就能搞来如此多血液的凌云不禁刮目相看。

凌云惊愕不已,他本以为输入马血,这三人必死无疑。

没想到居然救活了这三人,这与他的常识丝毫不符,一般来说,输血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不但需要新鲜血液,还需要血型对的上号,还需要插入正确的血管,难道这个世界与原来的世界设定不一样?大概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的通了。

章节目录 第六章 马血 来到前院,凌云走到胡魁的病房外,听到里面对话声。

“这次你救了我,好兄弟,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跟我提!”胡魁的声音。

“这个……胡少爷你太客气了,”黄旦中笑着说,言语有些支吾,“胡少爷,还真有一件事,想跟你说。”

“你尽管说,我一定答应你。”胡魁道。

“哎别急,胡少爷这件事你还不一定能做得了主。”黄旦中笑道。

“什么事我还做不得主?”胡魁奇怪道,他可是千顷地一棵苗,胡家两世单传到他一个人,除了一个终究要嫁出去的姐姐,只有他了,家里对他最为宠爱,所有要求无不应诺。

“这个,怪不好意思说的。”黄旦中道。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别婆婆妈妈的。”胡魁见他怂样不由得呵斥道。

“那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就是你姐姐……”黄旦中终于脱口而出。

胡魁一听便明白他的意思,不由得哈哈大笑,道:“这件事我还真做不了主!”

黄旦中想起半年前,在胡家参加宴会,隔着珠帘,曾隐约看过他姐姐的芳容,特别是丫鬟举起帘子那一刻,恰巧看到,真是惊鸿一瞥,从此难忘,简直如天上的仙女,国色天香,不染凡尘,从那以后,几乎茶饭不思,相思成疾。

“胡少爷,你可别误会,我可不是求亲,不敢如此唐突,只是希望你安排一个机会,和你姐姐能够认识一下,以慰平生。”黄旦中急道。

胡魁笑道:“平时可没见你这么多情啊,还‘以慰平生’,跟谁学的这么文绉绉,恶心至极!往常去青楼你可一次都没落啊,现在给我装成多情公子,谁信?”

黄旦中苦笑着,无从辩解。

“得了吧,我们都是一种人,我不嘲讽你了。念在你救我一命的份上,安排你和我姐姐见个面,倒也没什么,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我姐姐性格和她长相完全相反,到时候怕你后悔都来不及了。”胡魁嘴角一抹邪笑。

黄旦中几欲下跪,道:“胡大少,如果真能安排详见,你可真是救了我的命啊!”

凌云听他对胡魁的姐姐如此热衷,不由有些好奇,忙从小春记忆中搜索,虽然小春是胡家的仆人,因为胡家前院后宅、层进极多,房屋多达千间,亭台楼榭占地达数百亩,小春平日常跟随胡魁外出,回家便喂马劈柴干些粗活,竟然从未见过这位胡家大小姐,不由得诧异不已。

唯独几段相关的记忆是,胡家大小姐来后院挑马骑,几个丫鬟命令男仆躲到杂物房里,因她不喜看到臭烘烘的男人,小春出于好奇,曾趴在杂物房的窗户上偷看,只朦胧见到一个曼妙女子来到马厩前,挑中一匹黑色良骏。

这匹马小春最为喜欢,颇通晓人性,大眼睛常能看出人的喜乐悲欢,在小春被主人训斥打骂后,看着小春难受偷泣,总懂得靠在小春肩上安慰他,这匹马年龄不大,才一岁多,也有顽劣的时候。

然而,黑马来到胡家大小姐面前,不知是因为见到了陌生人,还是被女人浓烈的香味刺激,居然不安分地掀起了前蹄,差点踢到了胡家大小姐。

胡家大小姐丝毫不闪避,抽出了一把明晃晃的宝剑,怒道:“再敢不听话,我就宰了你!”

旁边牵马的丫鬟压根控制不住这匹马,马儿依旧嘶鸣扬蹄。

大小姐狠辣的威名早已远播,小春知道她不是开玩笑的,心里焦急那匹黑马,不顾一切地推开了房门,冲过去牵住了马,抚摸着马儿的鬃毛,安慰着马。

小春只顾安慰马儿,并没有察觉到暴怒的大小姐。

“谁让他出来的,看我今天不杀了你。”大小姐连忙用面纱蒙住了脸,一剑砍向小春,小春感觉背部一阵剧痛,昏死了过去。

凌云连忙放弃了闪回,不然那痛苦将铭刻到他大脑里,舌头一吐:“这婆娘身材挺好,凶也是真的凶,若是被那黄旦中追到手,怕是够他喝一壶的。”

“对了,不知你姐姐芳名?”黄旦中问道。

“胡芍。”胡魁比划出一个“芍”字。

“芍,芍药,根苦、味平、无毒……”黄旦中喃喃自语,如痴如醉。

胡魁见状忍俊不禁,嘿嘿笑道:“苦是真的,无毒未必。对了,小春来了没有?”

凌云在门外听见提到了自己,连忙应道:“少爷,来了。”

胡魁冷冷地打量着他,许久,说道:“你可知道我身上的几块金锭哪里去了?”

凌云早已把身上的口袋藏到了马车上,答道:“金锭?我从来没见过。”

“你没见过?金锭难道会自己长翅膀飞了?”胡魁继续诘问。

“少爷不是说没带金子在身上吗,怎么会有金锭?”凌云反问道。

胡魁一时语塞,无言以对,总不能对他直截了当地说,当时是为了骗他回府所以才谎称没带金子的?那岂不是颜面扫地。

“哼!”胡魁明知是他做的鬼,心想等病好了再收拾他。

“少爷,还有其他事吗?没什么事我先退下了。”凌云问道。

“等等,你是怎么从禁地活着出来的?为什么带出那几只怪蚊?有什么其他发现没有?你详细说来。”胡魁问道。

凌云平静地说:“少爷,禁地里我看也很寻常,没什么稀奇的,一片黑暗森林而已,处处杂草丛生,这几只蚊子想要咬我,被我抓住了,没想到这么厉害。”

“就这样?”胡魁难以置信。

“怎么会这么简单?想当初几百名官兵进去了都再也没出来过,再说,蚊子这么厉害,你怎么抓得住?”黄旦中问道。

凌云双肩一耸,双手一摊,说道:“那我也不知道了。”

“没什么事我先退下了。”凌云早已想好带着金子上大街上逛荡一圈,不想呆在这个满是药味的破医馆,没等胡魁说话,凌云便大摇大摆地踏门而出。

“太狂妄了!”胡魁恶狠狠地说,他没想到曾经卑微下贱的仆人居然变得如此桀骜不驯,不懂礼节,心想:“等着吧,等我伤好了,就是你的忌日!”

章节目录 第七章 布店 凌云拿起装满沉甸甸金锭的口袋,走出了医馆,来到热闹的街市上。

这个世界还处于农业社会,售卖的东西除了食物,大部分都是农具,从铁锄头、铁锹、铁锅,到石磨、石碾,到竹筐、竹篓,无不是农家用具。

街上人流如织,摩肩擦踵,这一点倒是与凌云所处世界无异。

可惜这些售卖的用具,凌云大多用不上,走到一家布店外,凌云看着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不由得产生了换一身衣服的念头,踏进店门,看店伙计见他一身短打扮,浑身脏兮兮,就知道是个没钱的主儿,眼皮都懒得抬。

凌云看着那一匹匹华丽的锦绣,不由得伸手想要摸摸手感。

伙计连忙叫住了他,呵斥道:“你这手那么脏,摸过之后我还怎么卖?”

凌云出门前可是洗漱打扮了一番,抬起双手向他示意,两只手掌干干净净。

那伙计不管这么多,拿起量尺,戳着他走开,说道:“我们可是高档布店,你想买衣服去看看对面的麻衣店、旧衣店,别在这儿晃荡,坏我买卖。”

凌云生气了,大声说道:“我说你,开门做买卖,就这个服务态度?”

那伙计呵呵一笑,说道:“哪家大爷会是你这身打扮?你一个喂马小厮,来我这儿装什么阔?”

“吵什么呢!”店后面传来一个妇人的声音。

“掌柜的,这穷光蛋来我们店里捣乱。”伙计恶人先告状。

一个身材婀娜的妇人遮着面纱走了出来,抬眼打量了一下凌云,抬手示意伙计退下,说道:“这位小哥,你是为家里大爷买布匹来了吗?”

“一看他就是喂马的,一身马粪臭味,哪像管家办事的?”伙计讥讽道。

“闭上你的嘴。”妇人说话声音很轻柔,却很有力,伙计不敢再说话。

“不,我是为我自己做两件衣服。”凌云对这妇人印象较好,掏出一锭金子,足有三两重,放在柜台上。

妇人微微一笑,眼角有些皱纹,看来年华已逝,只是那眼角风情,犹有千般,真可谓半老徐娘,风味犹存。

“这些金子,做二十件都够了。”妇人吩咐伙计,“拿小称来,切半两黄金即可,再找给这位少爷一两银子。”

凌云不知道这个世界的金银兑换比例,只知道自己钱来的容易,花多花少一点都不心疼,反正花完了随时可以去胡家取些,更何况这妇人看上去温柔可人,怎么会蒙骗自己:“钱不是问题,来两件最好的。”

伙计惊讶地拿起那一锭金子,左看右看,放嘴里咬了一下,确定是真的,心里疑惑大增:“莫不是这家伙是个江洋大盗,怎么会有这么多金子?”但女掌柜命令已下,有钱不赚白不赚,伙计连忙去忙活起来。

那妇人为凌云沏了一壶茶,凌云大摇大摆地坐在布店的太师椅上,装模作样地品起了茶。

“味道怎么样?”妇人问道。

凌云本来对品茶一窍不通,硬着头皮胡诌道:“这茶,淡了些。”

妇人略有讶异,说道:“是啊,这是初春的茶,新茶是味道有些淡。”她心中明白此人衣着破旧,却谈吐完全不像下人,也不像粗俗的蛮夫,对他颇有兴趣。

“这样啊,怪不得味道淡。”凌云没想到误打误撞说到了点上,怕她继续聊茶,连忙转移话题,“你一个妇人家家,怎么自己看店,你老公呢?”

“呃?我老公公?他早就仙逝了,家婆也是。”妇人答道。

“不是,我是说,你丈夫呢?”凌云没想到他误解了,连忙解释。

“他啊,不知道又去哪里鬼混了,已经十来天没回家了,不然,我一个妇人,也不至于抛头露面。”妇人叹息道,充满了无奈。

“十来天?失踪这么多天,还不报官吗?”凌云讶异道。

“唉,谁知道他是不是去鬼混了,那么大的人,谁还能拐卖他一个臭男人不成?报官有什么用,万一被发现在青楼酒肆,丢脸也丢死了。”妇人道。

凌云点了点头,看来这已经不是他家男人第一次失踪了,便不再言语。

不多时,伙计来传话,做衣服的师傅让凌云两日后来取货。

“如果少爷不想来取,留下地址,我派伙计送上门也可。”妇人知道这一单利润不低,所以希望服务周到,下次生意好做。

“不用了,后天我自行来取。”凌云转身离去。

“掌柜的,咱们布店在这里可做了十来年生意了,怎么从没见过这号有钱人?”伙计疑惑地问道,毕竟,能够轻易拿出三两金子做衣服的有钱人,整个仙门府县都不会超过一百人,更别提这个偏远的靖南县了。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切不可以貌取人。更何况十年一届的修仙大会马上就要到了,来仙门府的奇人异士今后会越来越多,不足为奇。”妇人淡然道。

小伙计不过十来岁,对十年前的盛会状况,压根不了解,问道:“这个修仙大会,真的会有仙人来吗?”

“呵呵,仙人?若已成仙,又何必修仙,更不会来参加修仙大会了!来者不过是凡人罢了,只是这些凡人有些非凡之处,异于我们常人而已。”

妇人眼光望向远处,凌云已消失在人群中。

她心中思绪万千,想起丈夫的失踪,心里一揪,心道:“男人这种东西,在眼前的时候让人烦,一下子消失不见了又想,我还真是够犯贱呢。”蹙眉间,仿若少女般忧愁起来。

仙门府是南境第一大府县,管辖边疆十四重镇,本是边境防御机制——九府三关的重中之重,然而自南部附属小国——南缅发动叛乱以来,屡次犯境,仙门首当其冲,数十年的战争将南缅半数男丁耗光,战场上死伤者数百万,仙门府同样损失惨重,人口因逃避战乱或革尸疆场少了大半,元气大伤。

从此仙门府县一带,盗匪蜂起,割据一方,因山多路险,自古便有“仙门之道险过蜀道”的说法,所以官兵屡次剿匪不顺,皆大败而归,更导致该地盗匪横行霸道,官兵无力镇压,只得固守县城重镇一带,勉强维护治安。

布店妇人久居此地,岂不知丈夫失踪的危险?只是她一介女流,怎敢擅自外出寻觅?至于报官,只是徒劳送官府一些银两罢了。

她望着大街,人来人往,叹了口气,只能盼着那死鬼命大了。

章节目录 第八章 万仙楼 “用冰水浇醒他!”明镜高悬,一个县官威严地坐在大堂之上,喝道。

一名衙役提起一桶从深井中舀出的冰水,猛地向地上一具尸体泼去。

凌云睡得正香,忽然感觉到身体一阵冰寒,直透胸背,瞬间从美梦中惊醒,只见身上套满枷锁,肉体早已皮开肉绽,两边衙役凶神恶煞,堂上端坐着怒目圆睁的县官,官帽两翅长的活像两根筷子。

正在凌云迷惑不解之际,县官怒喝道:“台下恶人,你可知罪!”

“知罪?我犯了什么罪?”凌云迷茫问道。

“抄手问事,量尔不招,来人啊,用刑!”县官扔下一枚竹签,两旁虎视眈眈的衙役抄着水火棍便冲了上来。

“别动手!”凌云大喝。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不如招了先,后面再看是什么事情。

“我招了。”

县官大喜,说道:“算你聪明,临死前省却很多皮肉之苦,签字画押吧。”旁边的师爷将准备好的判纸放到了凌云面前,还有一盘红印泥。

凌云扫视了一眼判纸,瞪大了眼睛,上面全是繁体字,但他大略都认识。

判纸上主要写道:“案犯某春,胡家奴仆,为人阴狠,行畜生事……犯事十余起,涉人命死伤三十七条,其一为蒲北村茅草屋焚尸案,死十一,皆为穷苦乞丐,其二为蒋家灭门惨案,死五口,其三为丫鬟遇害案,因求奸不允,胡家丫鬟被凶犯或犬决、或焚尸、或刀杀,共计六人,其四……其十一,杀布店掌柜,弃尸于南城门外,其十二……,共计十三起,罪大恶极,应处极刑!”

凌云瞠目结舌,苦苦搜寻记忆,可小春明明是个良善之辈,从来没有做过犯法之事,更别说干这些丧尽天良的杀人勾当了。

他记起昨晚,自己从布店出来,感觉肚子有几分饿了,于是进了旁边一家酒楼。

没想到伙计热情地迎了上来,于是他拿出布店老板找给他的一两银子,点了一桌丰盛的酒菜,饱食了一顿,剩下的许多饭菜,他叫来街边的乞丐进来饱餐一顿。

酒店掌柜的在旁边陪着笑脸,固然心里不太乐意,也不能说什么,心里还以为这位是丐帮的某位长老,带着一帮小乞丐来大吃大喝一顿。

走出酒楼,凌云去了一家成衣店,买了一件不太合身的大褂,勉强换掉了身上那件脏兮兮臭烘烘的衣服。

穿上了一身华衣,走在路上感觉顿时不同,擦身而过的行人都挂上了笑容,不再像之前那样嫌弃地避而远之。

久未洗澡,浑身不舒服,凌云打算找个洗澡的地方,舒舒服服泡个澡。

走遍了大街,可惜这条街上并没有类似浴室的地方。他转念一想,未必去专门的浴室,住宿的酒楼总有洗澡的地方吧,于是走到街上最繁华的一家大酒楼,这家比刚才吃饭的那家要阔气的多,足有四层之高,是街上最高的建筑。

酒楼牌匾巍峨,苍劲有力的魏碑体写着“万仙楼”。

进门之后,老板娘热情地迎接过来,毕竟一身华衣,看上去便是有钱的主,只是这个老板娘浓妆艳抹,一股浓烈纷杂的香味袭来,仿佛香水里拌葱,凌云几欲呕吐,反而要避她而远之了。

酒楼大堂装饰俗气,大红大紫,处处香味袭人,各色绸布遮掩而下,丝弦管乐响动着异域之乐,大堂里男女混坐一桌。

凌云立刻便知道这是个什么场所:“可怜的小春,死前还是个处男,今天帮他来此破个处,冥冥之中恐怕也是天意,天意难违啊。”

半推半拉,凌云被老鸨子安排在角落的一个桌子上,随即来了三个浓妆艳抹的姑娘走到桌边。

“大爷,看上哪位了?”老鸨子谄媚地笑道。

凌云扫视了一眼,感觉这三位白色的粉妆下,都有些上了年纪,最小的恐怕也是个半老徐娘了,另外两位未必比老鸨子年轻多少。

“咳,有没有年轻点的?”凌云问道。

老鸨子眼睛放出了光,说道:“就知道大爷口味高,那就二楼请了。”

二楼不同于一楼,是一个个独立的小房间,老鸨子带着凌云进了一间房,里面是一张遮着布帘的大木床,屋里简单地摆着一张茶桌,几把椅子,旁边还有一条长凳,不知何用。

“有洗澡的地方吗?”凌云问道。

“有有有,大爷真会玩,请来三楼。”老鸨子喜道。

每一层的花费都要涨一倍,老鸨子自然喜欢这种阔气的客人。

三楼的房间摆设与二楼相差不大,只是房间里多了一个圆形的大木桶。

老鸨子问道:“这间大爷满意吗?”

凌云环视了一圈,心想:“不知道四楼是什么样子,算了,下次再去吧,今天先痛痛快快洗个澡再说。”

“就这间吧,快点把洗澡水满上。”凌云道。

老鸨子有些诧异,洗澡应该是最后的步骤才是,不过既然大爷想要先洗澡,她也没有异议,一会最后再洗一次澡,可以收两遍钱,何乐不为。

没有多久,洗澡水便打满了。本来大酒楼的锅里一直烧着热水,只是伙计一桶一桶提上来费些力气,时间倒没用多久。

凌云早已和老鸨子说好,自己先洗澡,然后再选姑娘,所以无人打扰,痛痛快快地跳进木桶里,泡起热水澡来。

热气蒸腾,正在昏昏入睡之际,听到酒楼后院传来了女人的哭叫声。

几声迅疾的鞭打声,一个男人粗厚的嗓音:“你再哭!惊着客人,非打死你!”

凌云趴在窗户上,往后院望去。

那女子抽泣着压低了声音,一身单薄的衣服,露出几根鞭打的鞭痕,下面是白皙带着血痕的肌肤。

此时初夏未至,天气微凉,尤其是太阳落山了,暮色将起,女子有些瑟瑟发抖,不知道是因为鞭打的疼痛还是天气的寒冷。

凌云不禁有些同情,这个黑暗的时代,女人竟然被逼良为娼,想起自己那个时代,无数金钱物质的诱惑,自愿做娼妓的女人多不胜数,完全不需要逼良为娼了。

可是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拯救得了这一个,拯救得了天下千千万万妓院里的雏儿吗?更何况救了她,如何让她自力更生活下去?这个世界,没有田地,没有储存粮食,恐怕一个冬天就饿死了。

凌云心不安,又不忍看,闭着眼睛继续泡澡,心里跳个不停。

章节目录 第九章 雏儿 没多久,老鸨子等不及来敲门,问道:“大爷,叫姑娘过来吗?”

昏昏欲睡的凌云被吵醒,说道:“行吧,你叫她们过来吧。”

老鸨子嘻嘻笑着,推门进来,说道:“大爷,我知道你口味高,庸脂俗粉入不了你的眼,最近来了一个新货,姿色可真不错,还是个未破瓜的雏儿,不知道大爷有没有兴趣?”

凌云看她进来,心里一惊,想要遮住要害,老鸨子捂着嘴笑道:“大爷,我都能当你妈了,还害羞什么呀,我这年纪,什么东西没见过?”

凌云不好意思地说道:“好好好,你先出去。”

老鸨子见他答应了,笑道:“只是价钱可有点高,这个数。”她举起一根手指。

凌云问道:“多少?”

“一千两银子。”老鸨子笑道。

“多少金子?”凌云问道。

“这个,换算成金子,也要一百两。”老鸨子道。

凌云估计自己那剩下几块大金锭,怎么着也有几百两,这个钱虽然贵点,倒也付得起,便道:“没问题。”

老鸨子喜出望外,一边道恭喜,一边颠着小脚,夺门而出。

凌云一边穿上衣服,一边想道:“不会是刚才那个姑娘吧,那么漂亮,若是价格合适,不如帮她赎个自由身,也算是做个好事。”想到忘记问老鸨子赎身价格,有些懊悔。

没多久,老鸨子便推着一袭白衣的女子走进房间,凌云打量了一下,脸蛋精致漂亮,皮肤白皙如雪,只是刚才院子里她低着头,不确定是否是一个人。衣服肯定早已换成了好衣服,不然客人怎肯花大价钱,只能看看身上的鞭痕了。

老鸨子靠在凌云耳边,低声说:“大爷,第一次破瓜,可记得温柔点,不行就叫老身来帮忙,我可有经验,这里还有工具。”

凌云笑道:“这个女子可以赎身吗?”

老鸨子脸色一变,说道:“大爷,别的姑娘你想赎身都可以,唯独这个,多少价钱都不行!”

凌云苦笑:“这是你的摇钱树不成?”

老鸨子低声道:“她不是摇钱树,是京城递解过来的官妓,册上有名的,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把她赎走了,官府那边我可交代不起。”

凌云知道古代刑罚甚多,罚女子为娼妓也不鲜见,这种属于官府的刑罚,倒是真的不能轻易改变。

“她犯了什么罪?”凌云问道。

“这我可不知道,只知道她家被抄了,老爹被砍了头,原也是大家小姐,如今沦落风尘,遇到大爷是有幸了,今后可以多来照顾她生意,包养都行,唯独不可赎身啊。”老鸨子道。

等老鸨子离开了房间,凌云尴尬地与那女子相对无言。

“疼吗?”凌云关心地问道,伸手撩开她肩上的衣服,那衣衫薄如蝉翼,一触即落,女子半边白皙的胸口露了出来,上面光滑如雪,没有一丝鞭痕。

女子连忙惊惶地提起衣服,遮住身体。

凌云心里一惊,难道这个不是刚才被鞭打的女子?

“刚才后院被鞭子抽打的那个是你吗?”凌云问道。

“那个是我姐姐。”女子答道。

凌云心想:“难怪两人如此相似,姐妹竟然都沦落风尘,实在是太可怜了。”

“你不妨叫你姐姐一起过来。”凌云道。

“禽兽!糟蹋我一人还不够是吗?还想连我姐妹一起!”女子气愤道。

凌云讶然,笑道:“别误会,我是为了救你们俩脱离苦海。”

“哼,来这种地方的还会有这等好人?”女子年龄虽小,这几个月突经变故,饱受苦难,早已难以相信任何一个人。

凌云被她如此无端质疑,心里有气,道:“那既然如此,我就禽兽一回。”

“你想干什么?”那女子惊异道。

“我付钱了,你说我干什么?”凌云坏笑着走近她。

那女子猛地推开他,扑向茶桌,摔碎了茶碗,捡起一块锋利的碎片,用力地割向喉咙。

凌云看她背着自己趴在桌子上,还弄碎了茶碗,走过去想要扶起她,不料她转过身,面向凌云,喉咙已被割破,鲜血涌了出来,身体如萎掉的花朵,倒在地上。

鲜血涌开一片,绽放如红花,双眼死不瞑目地睁大着。

凌云大惊失色,内心懊悔至极,没想到一个玩笑害了一个鲜活美好的生命。

他是高维生命,但是来到了这个世界,除了自己是高维生命之外,在宿体里,有限地发挥着高维的部分优势,比如可以主动将任何物体解剖成一幅幅画卷观察,比如可以将高速运行的东西放慢成几乎接近静止的速度,除此之外,并没有倒转时间的能力。

“怎么办?”凌云脑海中翻过一幕幕,忽然想到以前学习过的简单解剖学知识,自己是否可以救活她呢?

于是,凌云立刻将这个女子剖开成无数张纸片,仿佛一个复杂精密的仪器被摊开在一张张图纸上,他找出喉咙这个受伤部位,小心翼翼地将两个伤口缝合起来,因为没有针线只能用长发代替。

奇迹的是,伤口在二维平面上恢复的极快,仿佛一张画纸上未干涸的两块颜色融合起来,黑色的头发只在伤口处留下微微的黑色印记。

凌云将女子的身体恢复为三维状态,万千张图纸消失了,重叠成一个温软可握的身体。

“我……我没死?”女子睁开双眸,无力地道。

凌云笑道:“是啊,有我在你哪那么容易死。”

女子忽然意识到自己正躺在他的怀里,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因失血太多无力起来,又跌入他的怀里。

“你无赖!”女子怒道。

“我救你一命,怎么无赖了?”凌云道。

“哼,我肯定没划到喉咙,只是吓晕了,你便趁机轻薄于我,我若不是弱女子,必要杀了你。”女子道。

凌云哭笑不得,刚才顺便清理了所有血迹,现在女子以为自杀是个幻觉,压根不相信自己有能力救她。

“那我不轻薄你了。”说着,凌云抱着女子往木床走去。

“你要干什么?”女子惊惶地挣扎起来,最终被扔到了铺着锦被的大床上。

“你说我轻薄你,又不能扔你在地上,只能把你抱到床上来了。”凌云道。

女子被气得满脸绯红,道:“我家被奸人所害,我今天又沦落至此,一身清白,居然要栽到你这样人的手中,若不是大仇未报,我早已自杀,一了百了了。”

凌云不屑道:“你的清白自己留着吧,我才没兴趣呢,别自作多情了!”

女子愕然,满以为他是个色欲熏心的无耻之徒,没想到居然说出这种话,但她仍旧不敢放下防备,不知他的话是真是假。

“你当真不强迫我?”女子问道。

“强迫你是犯法的,我才不做。”凌云道。

“那你的钱不是白花了?那老太婆可不会好心退你的。”女子不解。

凌云看着她,说道:“今天遇上我算你幸运,我累了,睡一会就走,明天有没有人强迫你,就不关我的事了。”

那女子冷笑道:“今天你没强迫我,也算你幸运。”

“什么?”凌云疑惑不解。

那女子笑而不答,只说道:“过了今晚你就明白了。”

凌云以为她发疯了,说道:“那你走吧,我要休息一会了。”

“不,今晚我要留在这里。”那女子道。

“你不是不愿意被……”

“对,就因为我不愿意,所以我要留在这里。”

“那我睡哪里?干脆我换个房间好了。”

“不,你也要留在这个房间。”

凌云百思不得其解,问道:“你究竟想怎样,又不愿陪我睡,又不愿我换个房间。”

“总之,你听我的,明天必有酬谢!”

凌云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疑惑地问道:“酬谢我什么?难道把我花在你身上的钱分我一半?”

那女子噗嗤一笑,说道:“你当我是老鸨子了?”

凌云满腹疑惑。

女子休息了一会儿,恢复了体力,找了茶桌边一张椅子坐了下来,说道:“你在床上睡吧,我不打扰你休息。”

凌云满是困意,刚泡了热水澡,再也支撑不住,不再客气推让,倒床便睡。

章节目录 第十章 夜行人 是夜,风紧,后院竹林,萧声簌簌,庭院里寒气渐重。

青楼的厢房里,耳背的年老仆人,敲了敲门,无人应答,便推门送进来一炉炭火,红炭火火燃烧,带来一阵暖意。

伏桌而睡的女子被寒意惊醒,看到仆人送来的炭火,拉着椅子靠近火炉,身体顿时被热火温暖。

床上,凌云紧闭着双眼,厚重宽阔的胸膛起伏,鼾声大作。

女子不由皱起了眉头,心道:“这臭男人倒不是那种色欲熏心之人,只是一样可厌可恶,死到临头还这么酣睡。”

门外出现一阵打斗声,桌椅砸断,痛苦的呻-吟之声不绝于耳,静夜忽地嘈杂如战场。

女子双眉舒展,眼含笑意,一边烤着火,一边端起一碗茶,轻抿几口,干涸苍白的唇,顿时红润起来。

客房外,老鸨子的声音尖叫起来:“大爷别杀我,那个官妓……不,大小姐就在这间房里。”

门猛地推开,一个剑眉的俊朗少年冲进房间,手提利剑,满脸杀气。

女子眉眼未抬,神情自若,仿佛冲进来只是一阵风,一股空气。

少年关切地道:“紫若,你没事吧?”随即看到床上酣睡的男人,怒不可遏,声音颤抖几欲喷火:“他是谁?难道你已被他……”

利剑扬起,划破空气,发出嘶嘶长声,瞬时已刺向那床上男子的胸膛。

“住手!”紫若拦住了他,怒道,“你若杀了他,我便死给你看!”她举起破碎碗片,勒在喉咙处。

长剑已然刺出,少年连忙收手,用劲过猛,金属怆然作响,怒道:“此人辱你,我不将他碎尸万段,还留他不成!”

身后已有一对中年男女冲进房间,老鸨子被两把明晃晃利剑夹住脖颈,动弹不得,双腿战栗不止。

紫若一脸愠色,道:“现在知道我被人辱了,为何昨日不来救我,晚了一日,我早已心许此人,你迟了,便是迟了。”

少年有口说不出,胸中几欲吐出几口鲜血,一脸冤枉神色道:“昨日我们被朝廷大队人马埋伏,差点全军覆没,黄大叔都死在狗官的手下,今日我们三人冒险来救你,已是危险至极……”

紫若见他神色冲动,对自己任性之为微感懊悔,只是不流于脸色,道:“哼,那我是不是要感谢你了?我现在已被别人所辱,你又何必冒险来救?不来岂不是就不用冒险了。”

少年心碎欲裂,手中剑断成数节,没入地面半尺之深,双膝跪地,木板猝然崩裂,大吼道:“我堂堂七尺男儿,心爱的女人却不能好好保护,为人所辱,与虫豸何异,不如今日杀了这禽兽,你我地府共赴,来世再清白做夫妇!”

杀气腾然而起,少年空掌拔起断剑,不顾刀刃割破手掌,鲜血渗出,冲过去便要刺杀床上仇人。

凌云朦胧中,听到房内吵闹起来,头昏欲裂,只想清静地大睡一场,实在是困倦至极,意识模糊,始终不愿从美梦中醒来。

断剑刺来之时,一声“不要!”,尖锐的女声惊醒了他,寒气逼人的剑光已到眼前。

凌云吃了一惊,电光火石间,眼中的世界静止了。

刹那之间,他躲避开来,利剑划过锦被,无数白色的棉花飞舞开来,迷住了少年的双眼。

而凌云,早已迅疾如闪电般,来到其身后,一脚踹过去,少年扑倒在床,吃了一嘴松软的新棉花。

老鸨子忍俊不禁,竟不顾危险,哈哈大笑起来。

紫若惊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个稀松平常的男子,居然身拥世间顶级的功夫。

一堆中年男女更是大惊失色,三人乃一主二仆,如今主人受袭,两个忠诚的仆人压根不及思索,挥剑刺来。

凌云看待这种突然袭击,仿佛两幅画卷一层层叠进袭来,每一张均可任意撕毁,只是他不愿看到肢体分解的惨状,血迸溅四周,腥气何其难闻,于是轻松躲开,仿佛戏弄老鼠的猫儿。

两人刺杀扑了个空,还是从背后发起的偷袭,大为骇异。

那中年男人,自幼练习剑法,曾一剑刺瞎八名江湖高手的眼睛,从此名震江湖,成名后更是苦练神技,剑法出神入化,出剑悄无声息,当面对阵剑法从未摆阵,背后偷袭更是无人可破。

旁边的中年女子是他妻子,也是首席弟子,两人配合剑阵已有二十余年,彼此毫无间隙,双剑阵可敌万人,可破者当世无几,世人称为“双剑宗主”。

不料这年轻人轻巧破开无敌剑阵,躲避的如此笨拙,仿佛自己的剑慢如苍狗,神色丝毫无变。

双剑阵的秘诀在于一剑封住死路,另一剑封住生路,无论你动或不动,如何逃生,所有去路均被剑光所封死,非弃生求饶,无从求生。

双剑宗主回想起昨日,黄昏时刻,跟随少主,带着十余名一流高手,路过小商山峡谷,意图抄近路营救被押往边境的紫若。

不料,深入峡谷腹地后,前后出现数以万计的大队朝廷兵马,当首乃虎符大将孙逊,一炳玉迫剑,重达百斤,双目通红,素来嗜血好杀。

“洪氏余孽,哪里逃!”孙逊大吼,颇有喝断长坂坡之势。

双剑宗主勒马挡在少主身前,道:“凭你,挡得住我们吗?”

孙逊嘿嘿笑道:“赵尉松,你剑术素称天下第一,不知比你老婆如何?”

身旁副将邪笑道:“孙将军,依我看,赵老头剑术还是比他老婆强,只是论床技,他老婆肯定要更胜一筹了。”

赵尉松知道他二人言语挑衅,不为所动,反而是他老婆,杏眼圆睁,怒不可遏,仓啷啷抽出宝剑,怒视二人。

赵尉松按住他夫人的马儿缰头,低声道:“小心陷阱,不可冲动。”

年少时,赵尉松心气甚高,不愿带着俊俏的新媳妇闯荡江湖,而他媳妇,也是桀骜不驯的性格,非要跟着他东奔西走,江湖之上,鲁莽汉子甚多,出言不逊者,尤其是面对俊俏的小娘子,被割了舌头结仇结怨者多不可数。

赵尉松何尝不叹然道:“谁会带着婆娘闯江湖呢?”

夫人横眉冷竖道:“带着婆娘怎么不能闯江湖?”

此刻,夫人被赵尉松提醒,想起过去因为言语挑衅,犯下错误诸多,现在这种危机时刻,不宜横生枝节,于是按捺住脾气收起了宝剑。

“大人,我们少主早已改姓,与洪氏无关,连朝廷也承认,凡洪氏遗子年不过十四者,发配边疆永不回京,我们如今去往边疆服苦役,何必苦苦追杀?”赵尉松放下天下第一的架子,低声下气道。

“未满十四,可据我所知,洪少公子生日是二月十七,今天早已满了十四,理应格杀勿论,余党非洪姓者,可自行离去,本官宽宏大量不予追究。”孙逊笑道。

“何必与狗官多言,杀光便是。”一黄姓高手自幼陪伴洪少主,情感极深,护主心切,抽出马鞍上数百斤双铜锤,策马奔去敌阵。

赵尉松意欲阻拦,已然不及,只得下令三人守护少主,其余人向前冲杀。

“将军且退壁上观,待属下杀光贼子。”副将道。

少主忧心道:“黄大叔,速速杀敌,休要恋战,紫若此刻恐怕已落入奸人之手。”他一心关心所爱女人的安危,特别是一旦清白被辱,自己死活何异!

他不由痛恨起大哥,趁着自己不在家,为了救大姐一命,玩起了偷天换日的手段,只是被送去做官妓的是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啊!

大哥在京城的菜市口被凌迟处死,惨状不堪,大姐装扮成婢女,逃往边疆,生死未知,短短一月,家破人亡,紫若此刻不仅是他心头最爱的女人,更是活下去的所有寄托。

“杀!”少主怒目充血,杀向敌阵,三名高手只顾着防范敌人暗箭,拦阻不及,只得拍马跟上。

埋伏的官兵骑兵步兵参半,因为山谷地形狭窄,不便展开阵型,冲杀围困,只得一排排轮班冲阵,十余高手,如同砍瓜切菜,一排排砍杀。

官兵见敌人只十余人,料想寡不敌众,士气丝毫不泄,听到一个人头万两白银的巨赏,更是猛冲过来。

高手固然剑术无敌,砍刺过多,宝剑卷刃,臂力不支,敌人犹自如潮水般不尽地涌上来,后方还有督战队,畏死逃跑的士兵都被砍了脑袋。

赵尉松吼道:“如此下去不是办法。擒敌擒王,大家拿住孙狗贼!”

此刻,孙逊端坐在山头幔帐下,两旁侍女,伺候着他吃水果,观看着山谷里的大战,如同看一出大戏。

黄姓高手听到后,深以为然,挥锤猛轮,碰到的脑袋绽开了脑浆,官兵忌惮不敢近身,空出一个圈子,他翻身下马,飞身向山头冲去。

看他身形巨大,肥壮如牛,此刻在山坡穿梭,竟如同一个野兔,迅疾如闪电。

孙逊脸色淡然,捋了一把满脸络腮胡须,道:“退下。”

两旁侍女尚未及退下,两把重锤已经飞到山顶,一名侍女当场被砸开脑袋,脑花迸溅,带着血水,惊吓的另一侍女哭喊冲天,昏厥在地。

孙逊擦了擦脸上迸溅的白色脑花,怪里怪气地说道:“莽夫,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

黄姓高手跃然来到山顶,黄锤飞回其手中,原来这锤子有细绳连接在其手掌,可飞出收回,这细绳极细却韧度极强,割断了幔帐,盖住了孙逊的卧榻。

黄姓高手举起双锤,口中怒吼:“受死吧狗贼!”

不料,幔帐被猛地撕开,一只巨狮咆哮而出,这狮子足有半座山大小,浑身墨黑,如同钢铁打造的身躯,一双利爪锋利过天下任何一把利剑,一根巨齿足有半人之高,挥舞着的尾巴甩开山石,石头碎成无数片。

黄姓高手大惊失色,口中喃喃骂道:“真他妈见了鬼了!”

双锤举在面前,挡住纷飞的石子。

巨狮抡起爪子,一掌将他拍下山去,胸口被利爪割开三道深及脾脏的伤口。

众高手正与官兵僵持,已死二人,此刻见黄姓高手从山上跌落,均惊异不已。

少主瞪大眼睛,翻身下马,扑了过来,抱住黄姓高手的尸体,大哭道:“黄大叔,你不能死啊!……”

巨狮一跃而下,身体几乎塞满整个峡谷,尾巴轻摇,碰到两旁万仞石壁,簌簌地掉落无数碎石,每行进一步,爪下无数士兵尸体践踏为肉泥,将士们见到巨狮,悚然惊惧,一个个丢盔卸甲,落荒而逃,督战队早已逃的没影了。

众高手行走江湖多则几十载,少者也有十余年,从未见过如此情形,不由目瞪口呆,当场怔然。

赵尉松皱了皱眉头,道:“大家上马,快点逃离此地,这狮子非凡间之物,我等之力不堪御敌,快逃!”

众人收拾剑兵,背起亡者,置于马背,朝着相反方向策马逃去。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救人要紧 巨狮在身后紧追不舍,每一步山谷耸动,仿佛地震一般,山石震落,好在众人均是高手,剑气碎石,未被伤及。

马匹见到如此神物,早已长啸惊蹄,狂猛奔行,然而巨狮速度极快,转眼已要追上众人。

赵尉松大吼道:“扔下尸体,快逃!”

少主大惊,道:“赵师傅,万万不可啊!黄大叔的尸体怎么可以丢掉?”

其他人神色迟疑。

赵尉松不愿费力说服众人,一边驱马狂奔,一边挽住背负尸体的马匹缰绳,用力扭转马头,朝着巨狮的方向,猛刺马屁股,马受惊狂奔向巨狮。

巨狮丝毫不在意狂奔的马匹,轻轻地挥一挥巨爪,马匹被拍到石壁上,鲜血坠流,成了一幅鲜红色的壁画。

少主眼看着黄大叔的尸体被拍扁,泪流不止。

赵尉松低声道:“前面峡谷到了最窄处,我们可以穿过,巨狮未必,大家快快赶往那里。”

山谷道路逐渐变得狭窄,上方两边石壁仿佛趋近的两道天堑,愈渐一线天。

“冲过去!”赵尉松吼道。

前方只有一马之隙,因为山谷道路逐渐狭窄,众人早已排成一条直线,马匹逐一越过窄径,未有拥挤踩踏。

巨狮一开始迅疾无比,追到后面,体力逐渐不支,加上石壁狭窄,身躯难以行进,更是远远被隔在身后,不得前行。

赵尉松最后一个越过窄径,勒住了缰绳,回身后望,眼神中充满了得意。

巨狮被石壁死死困住,咆哮之声,响彻山谷,震动的山石滚落,行云遏止。

众人生怕官兵纠缠,马不停蹄朝着另一条大道赶去。

好在追杀的官兵得到信报,主力均埋伏在山谷,如今主力溃散,大道上守城的官兵势单力薄,被众高手泄气般地杀个片甲不留,一路畅行至边疆。

到了仙门境内,众人放下了心,此地官兵势力弱极,各大山头耸立,盗匪纵横,还有蛮野之族常来此犯境,属于王土之疆,中央王朝控制极弱。

少主擦干眼泪,换了一身干净服饰,因为关心紫若的下落,来不及休息,连夜策马奔向万仙楼。

本来少主早已派出了当地的探子,探明了紫若将要去往的官妓场所正是万仙楼,本来准备快马加鞭当日赶到,趁着还未妓院还未来得及接收,便营救下紫若。

不料,因为山谷遇到了埋伏,绕行大道,耽误了整整一天,第二天深夜,才来到了万仙楼。

少主焦急万分,心忧紫若已然落入虎口,那悲惨景象几乎时时揪着他的心,他怎能接受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人如此肆意凌辱?

进入万仙楼,老鸨子看这样一位器宇轩昂的贵公子,满以为来了大生意,不料十余人一阵打砸,将豪华奢靡的万仙楼打成了废墟。

老鸨子饶是地方黑恶势力的代表,也没见过这恐怖阵势,颤抖道:“我说各位大爷,别砸了,想抢劫你们就搬走,想玩姑娘随便你们玩,哪怕老身亲自出马都行!哎呀,别砸了!”

少主怒吼:“紫若呢?”

老鸨子一脸疑惑:“什么紫若?”

一把利剑架到了她脖子上,赵尉松低声道:“最近有没有送来官妓?”

老鸨子恍然大悟,原来接到了一个硬茬官妓,忙说道:“有有有,就在客人客房里,今天陪宿。”

少主只觉一阵天旋地转,一口鲜血喷涌而出。

老鸨子心里吃了一惊:“莫不是这官妓的老情人找上门了,惨咯惨咯,这群恶煞,看来我小命难保啊。”

少主勉强支撑着到了三楼,推开门,看到正在烤火的紫若,神色淡然,心中稍微好受一些,不料,转头看到床上躺着一名男子,赤着胸膛,鼾声大作。

少主怒火攻心,一番刺杀,不料反而被那床上男子戏弄,连天下剑术第一的双剑宗主都不能擒住他,心中悲凉更甚。

“你到底甚么人?”赵尉松怒问道,手中长剑咣然作响,如随时出击的长蛇。

凌云一脸疑惑不解,怒道:“我还没问你们是什么人呢!半夜来我房间,想要干甚么?”

赵尉松见此人不肯说明,不愿纠缠,转身问紫若道:“紫若,他是谁?”

紫若见兵戎相见,不敢隐瞒,只得如实相告。

少主大喜过望,道:“你真没被辱没清白?”

紫若嗔怒道:“难道你希望我被侮辱了?”

少主扑过来,将她拥入怀中,喜不自禁道:“紫若,太好了,你还是处子之身,你知道我多担心你吗?这一路千余里,我三天两夜都没合眼,一路骑马赶过来,万一你出事了,我一定无法活在这世上了。”

紫若眼泪夺眶而出,怒道:“我何尝不是?我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一路上我所受的屈辱,一万句话也说不完,还好今晚遇到他……”

少主回头瞪了凌云一眼,虽然他保住了紫若的清白,但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名声岂不是败坏了,对他依旧仇视万分。

紫若继续说道:“今晚死老太婆让我侍奉客人,房间里,他本来欲行不轨之事,还好我以死相逼,他倒也没有强迫我,最可恶是这个老太婆!”

少主向赵尉松示意了一下,赵尉松立刻明白,举剑压着老鸨子离开了房间,但他不愿这种下九流污了自己的剑,命其他人解决了她。

老鸨子看到命不久矣,垂死挣扎起来,大声喊道:“公子,我只是奉命接收官妓,你若是杀我,这一路押送的官兵,是不是都得杀了?求求你饶了我吧!”

凌云于心不忍,说道:“这老鸨子说的是,她奉命行事罢了,判为官妓的是皇帝,你们怎么不杀了皇帝?”语气中对他们恃强凌弱之风不无嘲讽。

赵尉松大怒,吼道:“死老太婆,逼良为娼,作恶多端,你为她辩护,莫不是你想像他一样?”

老鸨子喊道:“这位大爷说的是公道话啊,这青楼是仙门胡家开的,你们要是想找罪魁祸首,为啥不去杀了胡家?”

凌云心道:“胡家这么牛,这么大的酒楼也是他家的产业,难怪富甲一方。”

紫若细眉轻蹙,道:“留她一命吧,不过,我挨了二十多鞭,要一鞭鞭打回去。赵师傅,你请褚师傅帮下忙吧。”

褚师傅本名褚午,江湖别称“仵作”,原因是他惯常使长鞭和判官笔,时常用长鞭卷着判官笔,精准至极,十丈外敌人亦可无误击中,瞬时毙命,从此江湖上闻风丧胆,不敢与他较量。

赵尉松一听便知紫若的想法,微微一笑。

老鸨子以为老命得保,施礼道谢:“姑娘您真是观世音菩萨,只是二十鞭子老身也未必受得了啊,能不能减少几鞭,剩下我愿意用银子抵债。”

凌云心想:“这紫若倒是心善,对付毒打过她的人,只报复同等的鞭子,换做是我,未必能这么宽容。”

他本身为老鸨子说话,只是因为没有看到老鸨子逼良为娼的恶行,即使是鞭打女子也是打手出面,相反老鸨子对他一直热情招待,人非草木,谁都会有同情心,所以他为老鸨子抱不平,满以为组织卖春不至于杀头之罪。

紫若问道:“你愿意用多少银子换二十多鞭?”

老鸨子沉吟了一会儿,伸出了一根食指,犹犹豫豫地说道:“一万两?”

紫若哼了一声,说道:“一万两?就算十万两都不够我挨的那几鞭子!”

凌云有些奇怪,心道:“刚才她说后院挨打的是她姐姐,我清楚记得她身上可没有鞭痕,难道是很久之前挨打的?”疑惑不解。

老鸨子一脸苦色,道:“姑娘,我一个老鸨子若是有十万两,也不抛头露面做这买卖了,我顶多三……四万两!”

紫若说道:“那好吧,你拿出四万两,然后只需要挨一鞭子。”

老鸨子心想:“若是一鞭子不挨,恐怕十万两下不来,挨打一鞭,省了六万两,值了值了。”连忙应允叩谢。

她哪里知道那一鞭子的厉害,紫若心想,就算褚师傅一鞭子打不死她,也只有半条老命了,以后恐怕躺在床上再也做不了恶了。

凌云低声问道:“你姐姐呢?救出来了吗?”

紫若看着他讶异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噗嗤一乐,笑道:“你是真傻啊,我哪里有姐姐,那是我戏弄你的。”

凌云奇怪地问道:“那你身上为什么没有伤痕?”

没等紫若回答,少主已勃然大怒,满脸恼色,抽过赵夫人的剑,一剑架在凌云的脖子上,怒道:“你说什么?你看过紫若的身子?”他性情纯良,从未对紫若起过邪念,两人虽为主仆,却相敬如宾,连他都没看过紫若的身子,没想到没这家伙的眼睛亵渎了,怒不可遏。

赵尉松急道:“少主小心!”

谁也没有看清,连空气都未扰动。

凌云抬起一脚,少主已经连剑带人被一脚踹飞,落入铺满棉花的床上,将棉花弹飞满半个房间。

天下第一剑客赵尉松,从未见过如此快的功夫。

他曾经练习过剑刺飞蚊,双目清晰地看到蚊子飞舞的轨迹,哪怕是正视着阳光,也能清晰地看到蚊虫飞舞,一剑刺穿,剑无虚发。

然而,他在此人的面前,彻底木然了,动作之快,连轨迹都不复存在。

紫若连忙扶起少主,回头哀怨地望了一眼凌云。

凌云懒得搭理这个低等世界的高手们,兀自走出了房间。

楼梯上,拦住凌云的高手,被一个个踹进了木制的墙板里,露出半个身体。

万仙楼的招牌掉落在大门厅前,凌云踏过招牌,消失在夜色里。

“此地名为仙门山,奇人异事,层出不穷,不足为奇。”赵夫人安抚着呆住了的丈夫,毕竟山谷恶斗中看到了那只巨狮,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惊奇呢?

赵尉松苍然如老了十岁,手中宝剑,“啷当”掉落在地。

从未离身的宝剑,相伴一生的人剑合一,视为比生命更重要的剑,落在满是灰尘的地上,埋没在尘埃中。

这剑,又有何用?

那个速度,就算没有剑,没有任何武器,只是拳脚,已足以天下无敌。

天下无敌啊,纵然天下剑术第一,在无敌面前,又有何用?

黯然失色,未战已输。

天下第一剑客的心,已崩溃。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 灭门 “不得了了,杀人了!”一个小乞丐穿街越巷,大声喊叫,声音中充满了惊惧。

凌云走在大街上,被小乞丐装个满怀,衣服上的馊臭味直冲口鼻。

凌云生气地提起小乞丐,在他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道:“大半夜,干嘛这么鬼叫狼嚎的?”

小乞丐瑟瑟发抖,从未洗过的头发结成了捆,每捆头发都悚立着。

他结巴了半响,咽了一口水,才说道:“杀人了,有人杀人了!”

凌云吃了一惊,问道:“哪里杀人了?”

小乞丐“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说道:“村南头蒋家杀人了!一家都被杀死了!”

凌云说道:“那你乱跑什么,不去报告官府?”

小乞丐似乎回了神,奇怪地问道:“大爷,你的声音好熟悉!”

“怎么,你认得我?”凌云觉得这小乞丐有些奇怪。

“我想起来了,今天就是大爷你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对吗?在敬仙酒楼!”小乞丐恍然大悟地说道。

凌云隐约记起,今天在酒楼请一群乞丐吃饭的时候,是有一个小乞丐在人群中穿来穿去,顽皮异常,大概就是他。

凌云道:“既然你发现了杀人事件,那你赶紧去报官吧!我陪你去安全些。”

小乞丐满脸恐惧,连忙后退,摇头道:“不不不,我可不去报官,等明天衙役自己发现就好了!”

凌云奇怪地问道:“为什么不敢报官?”

小乞丐一脸严肃地说道:“你居然不知道?不是本地人吧?我们这里的县太爷外号可叫做青天高三尺!”

凌云疑惑道:“比青天还高三尺?那岂不是比包青天还要好的大清官?”

小乞丐一脸嫌弃地说道:“呸呸呸,青天高三尺,是说他上任以来,一直刮地皮,搜刮民脂民膏,地皮都被刮去了三尺,所以青天高了三尺!”

凌云笑道:“这么说,他是个大贪官?”

“何止贪?贪而且坏,只要有人去打官司,被告送钱,原告也要送钱,最后进监狱的一定是那个送钱少的。有道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我要是去报官,万一捉不到真凶,我就要锒铛入狱了,想要出狱没个几千两银子别想了。”小乞丐煞有介事地说道。

“你只是发现凶杀案,又没有作案,怎么被把你抓进监狱?纵然是贪官也不至于这么糊涂吧?”凌云问道。

“你不懂,就算凶手不是你,他也能做假案,更何况我大半夜跑进蒋家去,岂不是裤裆里掉黄泥,不是屎也是屎了!”小乞丐道。

“你为什么半夜去蒋家?”凌云问道。

“唉,还不是我倒霉。这之前我去蒋家要过饭,不给我就算了,还将我捉起来痛打一顿。”小乞丐说道。

“你肯定说了难听的话,不然怎么会揍你?”凌云插嘴道。

小乞丐脸一红,说道:“我是骂了人,但他们打得太狠了,足足养了半个月的伤,所以我怀恨在心,伤好了之后,每天晚上捡大粪丢他家门上。今晚我半夜起床撒尿,又想起这件事生气,捡了大粪准备去丢他家的门,不料,门虚掩着,一丢就开了,我吓得撒腿就跑。跑了几百丈远,居然没人追来,我心里纳闷,又跑回他家,没想到居然看到几个人躺在冰冷的院子地上,我吓了一跳,才发现脚下一滩腥臭的水,一摸全是鲜血,吓得我魂飞魄散,撒腿就逃!你说,若不是死了,谁会躺在地上,还那么大一滩血!”小乞丐心有余悸。

凌云沉思半响,说道:“你带我去现场看看。”

小乞丐脑袋摇得像个拨浪鼓,说道:“太恐怖了,我可不去,差点吓死咯个仙人板板的。”

不过,小乞丐向凌云清楚地指明了蒋家的方向,便一溜烟儿消失在夜色中。

凌云穿过街巷,来到了小乞丐口中的村南头,发现一座与普通民房不同的建筑,坐落在半山腰,楼高二层,巍峨斗拱,门前一对石狮子,足可看出这家人的地位非凡。

凌云心想:“这便是蒋家了,怪不得他去人家要饭被打,想要敲到院门,必须翻过这个栅栏外墙,擅闯人家的地盘,不挨揍才怪了。”

凌云翻过了低矮的栅栏,来到了案发现场。以前凌云挺害怕这种凶杀场景,只是在这个低维世界,一切都如同画卷,自己是永生不死的无敌存在,何必害怕?反而好奇心占据了压倒性的地位。

竹子编制的栅栏上沾了不少血迹,还有几处被压倒的痕迹,看来凶手绝非一人。

门虚掩着,借着月光,门口几滩乌黑色的血迹,被足印踩得乱七八糟。

凌云忽然看到一坨牛粪,很新鲜的牛粪,散发着臭味,被踩扁在地上。

凌云心里一惊:“小乞丐返回查看时,很可能凶手还没走,或者凶手之后又返回过凶案现场。外面有栅栏,除非凶手,一般人不会翻过来,这样就不会有别人来到凶案现场。”

凌云环视四周,悄无声息,夜色下静谧沉睡的大地。

从地上捡起跌落的门灯,上面有刀剑砍过的痕迹。

凌云暗夜里足以借助微弱的光看清整个周围环境,无需灯光,抬头看着院子里,是一幕恐怖的人间地狱。

饶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第一次目睹如此惨烈景象的凌云仍忍不住想吐。

四具尸体,一对夫妇,两个年幼足膝的女儿,横七竖八躺在血泊中,每个人身上都被刀剑砍得血肉模糊,脸上迸溅的全是血污,只能凭借衣饰和体态辨别。

凌云小心躲开血泊,避免破坏案发现场,走到房间里,只见一个刚满月的婴儿竟被残杀在堂屋,一剑刺穿襁褓,吵闹的婴儿早已无法大哭,冰冷如一个玩偶。

血迹将白色的襁褓渗如血色,仿佛原本就是一匹红布包裹着沉睡的婴儿。

凌云愤恨不已,谁会对这么幼小无知的婴儿下如此狠手?简直泯灭人性。

忽然,一只银色的细针迅疾射来,穿过院子里血腥的空气,直直射向凌云。

凌云闻声辨器,双目顺着细针射来的方向,发现院子里出现一个遍体通黑的黑衣人,目光冷冷地盯着自己。

轻轻地躲开细针,凌云迅如闪电,冲向那黑衣人,这必定是重回案发现场的真凶!

那身影,是那样的熟悉,凌云从记忆里苦苦搜寻。

“掀开面罩就看到真凶了!”凌云心道。

电光火石间,凌云已经飞身到了近前,与黑衣人四目相对,忽然一股奇香袭来,摸向面罩的凌云左手,感觉一阵刺痛。

黑衣人眼神中流露出得意的笑容,道:“贱仆,想不到是你!”声音诡异至极,雌雄难辨。

凌云捂着生疼的左手,倒退数步,心中大惊:“这声音一定听过,为何如此熟悉?”然而绞尽脑汁无法记起。

黑衣人拔出腰间的匕首,亦步亦趋地走向凌云,匕首在月光下泛出幽蓝色的光芒。

凌云感觉脑子里一片眩晕,努力想镇定住精神,却更加晕眩。

“是不是香味扑鼻?天下奇香迷药销魂散,无人能撑住三滴水的时间,想不到你撑到现在还没昏,一直没发现你这个隐藏如此之深的奇才呢!可惜了!”黑衣人不断迫近。

凌云意识愈渐模糊,虽然大脑告诉肉体不要睡,但是睡意占据了整个肉体,如同蚂蚁咬住每一根神经,最后连大脑都被倦意填满。

“睡一下又不会死?反正这个世界里,我是不死的存在,睡一下又如何?……”

难敌抓骨挠心的睡意,终于支撑不住,凌云扑通倒在地上。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 审判 “呔!大胆恶犯,谁让你发呆的,快点画押!”师爷呵斥道,他以为跪在台下的凶手是个白丁,索性让他画押了事。

凌云回过神儿来,正坐在大堂之下,两边是凶神恶煞的衙役,台上是端坐在“明镜高悬”四字匾额下的县官大老爷。

“快画押!本老爷事情多着呢,别耽误事儿。”县官老爷早就约好了戏院的头牌小旦共赴晚宴,尔后共赴巫山,颠鸾倒凤一番,庆祝下重大凶案的破获及凶手缉拿到案,未来升官三级可期,不由心得意满。

“县官老爷,你就是传说中的青天高三尺?”凌云语带讥讽道。

县官老爷先是一愣,随即怒发冲冠,差点将官帽顶起来,怒道:“大胆,你这厮懂个屁,居然敢讥讽本老爷,来人呐给我往死里打!”

本来县官老爷听说自己被百姓誉为青天高三尺,心中洋洋得意,心想我贪是贪,政绩还是不错的,老百姓才会如此拥护我。周围的人谁也不敢把这个称呼真实含义告诉他,他差点命人打个“青天高三尺”的匾额挂上。

直到他微服会青楼的老相好,床上老相好忍着肚子笑疼,告诉了他事情真相,从此他灰溜溜的再也不敢提这个词。

以至于后来对“青天”二字也颇为忌讳,只要别人在他面前说这两个字,都觉得是讥讽,更何况凌云直接揭他伤疤。

两旁衙役见老爷下令,忍着笑举起板子来。

一名衙役低声地说道:“小老弟,你自找苦吃,我打轻些,你叫惨些,给老爷面子。”

凌云大声道:“狠狠打,不用怜惜!”

那衙役心中焦急:“这人真是一点都不懂事!”

两个衙役看着老爷死死盯着,不敢怠慢,板子高高举起,狠狠落下。

“哎呦!”堂上一人痛声大叫起来。

众人惊异瞪大了眼睛,因为痛叫的不是凌云,而是县官大老爷。

衙役的板子不敢再打。

县官老爷感觉奇怪,揉着屁股怒道:“这恶犯动手脚,快点把他牢牢按住,往死里打!”

扑上来两名衙役,牢牢地按住凌云双手,又有两名,按住双脚。

衙役再次举起了板子,狠狠地落下,用劲比上次重十倍有余。

“哎呀呀,痛死我也!”县官大老爷彻底坐不住了,两瓣屁股皮开肉绽,打成了两团肉糊,官服都被打破了两个洞来。

师爷连忙上来扶住老爷,问道:“老爷,您怎么了?”

衙役问道:“老爷,还打不打?”

县官老爷痛得几乎昏厥,哪里顾得上打板子,被人搀扶着去了后台,痛声直作。

衙役感觉奇怪,当头的班头冲过来揪住凌云的脑袋,怒问道:“你这恶犯,用的什么把戏?”随即一掌袭来。

不料,巴掌最后却重重地落在了班头自己的脸上,红通通的手印,耳光响亮异常,在空旷的县衙大堂里回响。

旁边一个衙役忍不住笑出声。

班头大怒,一巴掌扇过去,不料这一掌竟落在了县衙的柱子上,木头柱子上有一个楔子凸起,刺穿了手掌,直流鲜血。

班头由愤怒变得惊恐,大叫道:“你会魔法?你会魔法?”

其他衙役早已躲得远远地,不敢碰凌云一下。

凌云大摇大摆地站起身来,摇了一摇,沉重的枷铐便掉落在地,咣当作响。

衙役们退让出数米远,凌云坐到了大堂上的太师椅,拿起那块惊堂木,喝道:“把贪官王三城带上来!”

衙役们莫不敢动,王三城可是他们的县太爷大老爷,谁敢拿他?

不料,王三城瞬间已跪在台下,戴着凌云方才戴着的那副枷铐,屁股上的重伤还没敷上药,让他痛叫不止,此刻发现穿着囚服,跪在台下,更加惊慌。

凌云已穿上县太爷的官服,巍然坐在台上,怒道:“王三城,你可知罪?”

王三城不敢抗辩,忍着剧痛,唯唯诺诺道:“仙人,俺一介小官,不知您是仙体,多有冒犯,求您宽宏大量,不计小人过。”

凌云怒道:“你若是庸官也就罢了,可是你既贪又坏又无能,今日捉住了我,便将县里所有大罪一股脑儿安在我头上,想要捞一个大功,何其可恶!”

王三城不敢顶撞,道:“是是是,小人的错。”

凌云举起一本墨青色小册子,笑道:“这本书你可认得?”

王三城面如死灰,跪地磕头如捣蒜。

凌云继续说道:“这册子记录了你来本县任职以来,收受贿赂、违法乱纪、捉赃诬陷、枉纵罪犯的所有事迹,我刚花了一天半时间才读完,要不要给你总结一下?”停滞了这幅画卷世界足足一天半,凌云才将这本从姨太太床底搜到的小册子,从头到尾读了个遍。

王三城沉默不语,伏地瑟瑟。

“贪官王三城,其罪一,收受贿赂,合计白银一百七十六万两,按律当斩;

其罪二,贪恋秦某妻,诬告其罪,害人性命,其妻忠烈,自缢身亡,按律当斩;

其罪三,嗜色如命,抢人妻女,民怨沸腾,害死女子三命,尸骨埋于后院,按律当斩;

其罪四,因收人钱财,造成冤案无数,按律当斩!当斩!

来人,拖出去斩了!”

看到冤案的记录,凌云更是气炸了,里面每一个案子颠倒黑白、不分是非之程度,足以天人共愤,王三城明知真凶,却要为了大把银子,将无辜之人送上断头台,同等罪状不可胜数。

衙役哪里敢把县官大老爷拖出去斩了?

凌云怒道:“狗官,你为人尚且不配,还有脸坐这明镜高悬的匾额下?”

他穿着宽大官服,跳下台子,抄起兵器架上的大砍刀,手起刀落,挥向王三城肥硕的后颈。

“且慢!”一个宽袍长袖的壮硕中年人走进了县衙大堂,两旁的衙役正不知所措,见到来人,均上前打起招呼。

“胡员外,正好你来了!”

“胡员外,来的正是时候!”

其中一人哭喊得最为声嘶力竭,正是跪倒在地的王三城:“老胡,你可来了,晚了一步我小命休矣!”

来者正是胡魁的父亲胡胤山,一双虎目深邃异常,不同于普通的小地主,脸上坚毅的条纹残留着岁月风霜打磨的痕迹,脸色泛青紫,太阳穴凸起,看上去并不像养尊处优的地主,反而是个练家子。

“小春,我来官府说清楚了,凶手不是你,别闹了,跟我回去吧。”胡胤山平稳着气息说道,声如洪钟,穿透整个大堂。

“急什么,我今天先为民除个害!”凌云大声道。

“天下县官没有一万,也有五千,比王大人坏的比比皆是,你除得尽吗?今天杀了个吃饱的王县官,明天来的是饿肚子刚上任的张县官,又要贪污百万两银子,多少老百姓的命要搭在里面,你可知道?”胡胤山怒道。

凌云哼了一声,说道:“那就一个接一个的杀,直杀到出个包青天为止!你以为你说得有道理?不过是一丘之貉,你残害百姓也是不轻,一个万仙楼害了多少逼良为娼的女孩子?”

胡胤山大怒,双掌抬起,怪风响动,怒道:“我怜惜你一个人才,你既然不识趣,今天就除了你这个祸端!”

凌云哈哈大笑,道:“你来十个也是白费!”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 雷渊巨剑 胡胤山双掌合十,怪风更加猛烈,空气中隐约有紫色光球,仿佛闪电般劈击不止,一把神兵从他掌中引出,竟是人间传说中早已失传的远古神兵——雷渊。

雷渊巨剑乃是远古十大神兵之一,传说是天上掉落的神龙躯体炼化万年冰铁,因此可以召唤雷电风雨,用剑者均乃当世高手,否则无法驾驭雷电,反倒会被雷电焦心而死,威力之大,可毁天灭地,搬山移海。

围观的众衙役心道:“这家伙居然能凭空变出一把剑,莫不是魔术?”

“有趣有趣,这个世界看来非同一般,并不全是没有法力的凡人。”凌云啧啧称奇。

没等他多想,雷渊巨剑早已幻化雷电,猛地向大堂击来。

凌云连忙闪躲,巨剑将大堂的青石击出一个深达半米的窟窿,王三城被碎石击中了眼睛,痛叫不已,忍着臀部剧痛,挪到了柱子后面。

凌云大为吃惊,这雷电虽然勉强能够躲开,但远远不能随自己的意思放慢,只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躲避,动作迟钝甚多。

“难道这家伙也是来自异世界?”凌云十分疑惑。

“你是不是来自其他世界?”凌云躲开雷渊巨剑的又一次袭击,大声问道。

胡胤山满脸疑惑:“你说什么?你是脑子被撞坏了吗?”手中不断运剑,攻势愈发凌厉。

躲避到一旁的王三城大叫道:“胡员外,一定要宰了这小子,他会魔法,一旦纵虎归山后患无穷!”

凌云迅疾躲开雷渊的一轮轮攻击,好在巨剑需要引燃空气中的雷电,每一次剑击都需要重新聚气,不能连续不间断地攻击。

趁着攻击间隙,凌云快速闪到旁边,捉住肥胖如球的王三城,吼道:“再不住手我就宰了这家伙!”

胡胤山冷笑道:“我也早看不惯他了,你快快宰了他,省得脏了我的手!”

两旁衙役远远躲到了院子里,看到两人恶斗,无人敢接近。

凌云心想:“他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以免我把王三城当成人质!”

王三城被捉住,惊慌失措,大喊大叫起来:“胡胤山,你个王八蛋,居然想宰我,枉我当初和你称兄道弟!”

胡胤山运剑如雷霆一击,怒道:“大男人叫什么!”

凌云看到雷渊以雷霆之势击杀而来,连忙飞速闪躲。

可惜王三城来不及闪躲,肥硕的身躯,被巨剑所附带的雷电瞬时劈成灰烬,县堂上一股焦肉气味冲人耳鼻。

凌云吃了一惊,他本以为胡胤山会刹住剑锋,不会伤到称兄道弟的王县官,哪想到剑落下丝毫未见减速,反而凌厉至极,剑锋缠绕之雷电非但将王三城劈成灰烬,身后的红木柱子更是拦腰砍断。

上截巨柱轰然倒地,断面尽是乌黑冒着烟气的焦木色。

胡胤山沉下脸色,道:“小春,枉杀朝廷六品顶戴官员,你该当何罪!”

凌云冷笑道:“你可真是颠倒黑白的高手,只怕你的王老弟死不瞑目啊,居然被自己兄弟杀死!”

胡胤山仰天狂笑,道:“我可有十来名衙役佐证,你胁持王大人为人质,为了躲避剑击,将王大人当成挡箭牌,是不是各位?”

院外十来名躲得远远地衙役,清清楚楚看到剑光雷电将王三城击成齑粉,谁敢与他出言顶撞?一个个点头称是。

凌云刚才与他手中雷渊巨剑缠斗一番,早已摸清了套路,之所以一开始感觉剑击之速极快,来不及闪躲,是因为光速来势惊人,躲开电光击杀极难。

然而,在巨剑呜鸣电光之前,凌云有大把时间凝滞时空画卷,先发制人,一击必中。

胡胤山浑身缠绕黑气,满脸阴沉,杀气腾然可见。

凌云胸有成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等得就是你举剑那一刻!”

巨剑凭空舞起,开始积聚电闪雷鸣。

“杀!”胡胤山用尽全力吼道,声如山崩地裂,几乎刺穿院中观斗衙役的耳膜。

恶风突起,狂卷青紫之气,剑击声仓然清亮。

凌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身形晃动,已与胡胤山对换位置,而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连空气都不曾察觉,更休提人的肉眼凡胎。

胡胤山纵然有些不凡之力,可惜毕竟凡夫俗子,哪里明白人的速度可以达到如此惊人的地步,简直是将世界停滞,在空间画卷中任意穿行。

巨剑缠绕着风雷电,空气已灼热,剑锋却杀气腾腾,凉透人心,朝着异形换位的胡胤山全力劈下!

胡胤山大惊失色,伸手格挡,宽大的袍袖瞬时燃为灰烬。

两只赤出的胳膊被雷电劈焦,活像两只烤糊了的鸡翅,挡着剑锋。

然而雷渊巨剑其重千斤,裹挟着雷电之威,凡人岂可赤手空拳格挡?

一劈而下,胡胤山高大壮硕的身体被一劈为二,肢体的断面立刻被电击烧焦成黑炭,丝毫没有血流出,断体两边倒地,画面算不上血腥,却极度诡异。

一个人,活生生被劈开成两半,还是自己挥舞的巨剑,何其惊人!

衙役们在恶斗开始只是想开开眼,直到看到王三城被雷击成齑粉,已不想开眼,可惜双腿已发抖无力逃走,如今看到胡员外一劈为二,更是惊骇无比。

剑锋劈开人后,仍未耗尽余力,继续劈落,掉落在地上的墨青色小册子瞬时燃为灰烬,剑锋深入地面,青石板亦裂开两半,中间劈开一道尺余深的缝隙。

凌云料想胡胤山难逃一死,也没想到死后如此惨状,心有余悸道:“下手如此之重,若是我站在那里恐怕更加惨不忍睹,此人果然心狠手辣!”

被烧掉的小册子里,本记载着许多胡胤山与王三城勾结的罪恶勾当,不过二人如今均已化为齑粉,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毁掉便毁掉了,不足可惜。

院外衙役们瞠目结舌,连见多了凶杀惨案的老捕头都惊骇异常,从未见过这等惨烈的恶斗。

忽然,一个黑影闪过,县衙大堂门外出现了一个黑衣女子。

凌云皱了皱眉头,冷冷地说道:“是你!”

黑衣女子穿过院子,轻抬纤纤玉手,一枚枚细小飞针破空而出,散向四周。

衙役们瞪大了眼睛,从未见过这么美的手,粉雕玉琢,人间再华丽的词句,也不能形容那只手不可方物的万分之一。

只是手的主人,一身黑衣,脸上遮着黑纱,仅有一双夺魂美目,让人一眼便失掉魂魄,全身酥软,无法动弹。

这么好看的手,就算来杀了自己,恐怕也不愿挣扎反抗。

飞针一一射入那失魂落魄的眼睛中,穿过脑袋,从头骨破壳而出,带出几点红白色的液体,足见劲力之大。

直到死,那些人唯一的愿望,只是看一眼那面纱下的面容。

“这些人和你无冤无仇,为何下此狠手?”凌云怒问道。刚才那个好心提醒自己的善心衙役,让他印象深刻,虽然是在王三城这种狗官手下当差,未必尽是恶人,如今全部惨死匍匐在地,尸体横陈满院,不由得发火。

黑衣女子摇了摇头,叹息道:“昨夜没有杀了你,惹出这么多麻烦。”

声音酥人齿骨,若是一般男人,早已全身瘫软,跪在牡丹裙下。

而凌云不一样,听到这酥软的声音,仿佛带着重重的血腥味道,只觉扑鼻而来的恶心可怖。

如果声音可以杀人,一定是这种声音。

多么熟悉,仿佛儿时的旧梦,一定在哪里听过这个声音!

凌云皱着眉头,苦苦回忆,到底是什么时候听到过这个声音?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 美人蛇蝎 “嘶嘶嘶——”有如毒蛇吐着信子的声音,刺破了空气。

凌云回过神来,发现数十枚闪烁着寒光的毒针,向自己全身要害刺过来,纵然是天下第一等高手,也难以全部躲避。

“想置我于死地,可惜力气太小了。”凌云邪笑着,眼前顿时停滞成一幅画卷,数十枚毒针停留在一张画纸上,他伸手轻轻撕开这张画卷,毒针一分为二,针尖方向全部折弯,指向地面。

画卷消失了,空气恢复了流动,毒针猛地插入了地面,没入青石板中,留下一个个细微的孔洞,呲呲地冒出白烟,可见毒性之烈,侵蚀了湿润的石板。

凌云双手悬空制住剩余半截的数十枚毒针尾部,这里淬过的毒剂较少,毒性较低。

画卷翻转,剩余的毒针尾转向黑衣女子,猛地射去。

一切都发生在刹那之间,黑衣女子来不及反应,大惊失色,连忙飞身闪躲。

毒针尾似乎会变化方向,紧追其身后,就像一群狂蜂,追击捣烂蜂巢的敌人。

黑衣女子连续闪避数次,引诱毒针尾群射向木柱,不料没避开最后一枚毒针尾,擦过了脸颊,划破一道细长的血丝,同时将黑面纱死死地钉在了木柱之上。

黑衣女子白皙如雪的脸蛋露了出来,连忙伸手遮住了左颊,右边脸上一道细长血丝,她反而不遮,恰似一块美玉中极细微可厌的瑕疵,让人抱憾叹息。

担心凌云的突然袭击,她不得不面对着凌云,死盯着他,但又不愿被他看到这美中不足的脸儿,只得伸手死死捂住脸颊。

眼神中充满了仇恨,她怒道:“你居然敢戏弄我,看我今天不杀了你!”

凌云听到这句话,如醍醐灌顶,忽然想起小春的记忆,那天马厩里刺自己一剑的女人正是她,胡家大小姐,胡芍!

“原来是你!”凌云恍然大悟道。

“认出你姑奶奶我了!哼,今天你看到了我,那就饶你不得,只有杀了你!所有看过我面容的男人,都要死!”胡芍怒道。

她既然抱定了除掉凌云的念头,便不再遮脸,只见左脸上露出一块青色的胎记,占据了半边脸,仿佛一块美玉胎中却藏着半块青石,一下之间从无价之宝变成了无价之物。

若是遮住了左脸,她依旧称得上绝世美人,轻松迷倒万千风流公子,不在话下,可惜这青色胎记实在扎眼,让人看到只会叹息几句,摇着头离去。

胡芍自幼带着青色胎记的左脸出生长大,本来她是含着金钥匙出生,家里宠爱备加,接触的仆人和家奴,谁对她不是恭敬有加,谁敢因为胎记讥讽于她?加上幼时请了私塾老师上门授课,几乎不接触同龄玩伴,对于胎记并没什么感觉。

等到少女及笄,到了胡芍情窦初开的年纪,开始注重梳妆打扮,却发现家里从没有一面铜镜,不由得生奇,命令下人到街上买一面铜镜回来。

新来的下人不懂事,稀里糊涂带回了一面铜镜,满心欢喜的胡芍打开铜镜,一下子吓呆了。

镜子里哪里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分明是青面兽杨志!

从此她无论在家中还是出门,总是戴上面纱,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唯一的铜镜也被砸碎,扔到了家中的水池底,再也不敢照镜子。

十七那一年,胡芍乘着轿子去城东凤栖山敬香拜佛,顺便逛一逛热闹的街市。

拜完了菩萨,胡芍拉紧了脸上的面纱,生怕面纱掉落,被人看到了真面目,由两个丫鬟搀扶着匆匆离开尼姑庵。

那一日,上香的人极多,人山人海,拥挤中,胡芍与两个丫鬟走散了。

不谙世事的胡芍,被人群挤到了一个陌生的山路上,她左右环顾,既找不到丫鬟,也找不到停放轿子的山门。

一个高大俊朗的书生出现在她面前,关切地问道:“小姐是否迷路了?”

胡芍娇羞地望了一眼那深邃的双眼,连忙避开,不敢四目相对,轻轻点了点头。

“这样啊……小姐,信得过在下的话,我可带着小姐去往山门,一看你这身衣服,必定是大家小姐,那里应该有管家和轿子等着。”书生温声细语道。

胡芍心里充满了感动,第一次和陌生男人特别是如此俊朗的书生接触,不由得面红耳赤,低着头跟着书生向前走。

路越走越窄,地上布满了青苔,一看就是人迹罕至。

书生伸手搀住了胡芍的胳膊,道:“此处路滑,小姐小心。”

未经人事的胡芍被他有力的大手握住胳膊,理智告诉她男女授受不亲,但她早已没了理智,反而朝书生身体靠近了些,浓重的男人气息让她无法挣脱。

到了一处山间的平台,有个小亭子,里面一个石桌,数把矮凳,用于山路上的行人躲避风雨,亭子上印着“风雨亭”三字。

“走了那么大会,累了吧小姐,不如歇息一下。”书生轻声道。

胡芍自幼跟随武林高手,练习武功,这点山路毫无感觉,只是见他如此说,心里不忍拒绝,两人来到亭子里。

书生狡黠地环顾四周,山中草木茂盛,人影全无。

“扑通——”书生双膝跪地,抱住胡芍大腿,一脸狰狞,哀求道:“小姐,救救小生吧!”

胡芍吃了一惊,关心地问道:“你怎么了?为什么突然跪下?”

书生几欲哭出声来,道:“小姐,刚才庙门前看到你曼妙身姿,小生好生仰慕,只可惜你一直戴着面纱,我不能一睹芳容,今天若不让我看一眼小姐绝世容颜,我必然要相思成疾,无药可医!”

胡芍听到他想要自己揭开面纱,不由得惊慌失措,断然拒绝道:“不可以,我不能揭开面纱。”想起铜镜中的自己,不堪回忆。

书生苦苦哀求,跪地不起,道:“小姐,你这双手如玉葱般完美无瑕,你的眼睛像海中之月浩瀚无垠,吞噬了我的心神,若不看你一眼芳容,我只能死在此亭!”

少不更事的胡芍见他哀求的真诚模样,不由为之所动,颤声道:“那我无论什么模样,你都会这样爱慕我吗?”

书生一愣,心道:“拥有这举世无双的美手和美目,纵然脸上不够俊俏,又会丑到哪里?”

他满口应道:“小姐,无论你面貌如何,在我心中,你已经是绝世美人,没有任何人能替代你在我心中的位置!”

胡芍从未听过任何情话,见他情真意切,满心感动,轻轻地摘下面纱。

在那之后发生的事情,胡芍永远难以忘记!

前一秒还在跪地哀求的真爱书生,后一秒愣住了,足足愣了一刻。

胡芍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问道:“怎么了?”

书生回过神来,脸上急切的爱慕神色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鄙夷、嫌弃甚至仇视,怒道:“你这丑八怪,害我浪费了半天功夫,走这么久山路,累个半死,居然遇到了一个大丑女!呸!”

一口浓痰吐在了胡芍的脸颊上。

天空中一个霹雳,明亮的闪电照过昏暗的山林,大雨倾盆而下,瓢泼如注。

书生兀自骂骂咧咧:“本以为一场艳遇,没想到倒霉透顶,还下雨了,我宁愿淋雨也不和一个丑八怪呆在一个屋檐下!”

书生举起书袋,放在头顶,冲进了雨中。

呆滞的胡芍,坐在亭子里,痰慢慢地流下来,她不为所动。

“唾面自干原来是这种感觉。”胡芍傻笑着。

她捡起地上书生掉落的一本书册,上面是书生摘录诗句的集锦,副页落款是一个鲜红的名字“蒋孟玉”。

五里山路,十里田埂,胡芍赤着脚,形容枯槁,走过最漫长的回家之路。

那一晚的雨水淹没了城东的稻田,却没有冲去胡芍左脸上那一口浓痰。

许多山民私下议论,二月二龙抬头那一天,大雨几乎淹了整座城,从街市到郊外稻田,没有一个人。

只有一个身袭白衣的女子,一步一步走过田埂,失魂落魄,形单影只。

传说那是龙遗落人间的凡妻,龙飞天而去,凡女掉落人间,无所去处。

主宰云雨的龙最无德,偏偏那一日降下那么大雨,淋透了凡妻的心。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 邋遢老道 从此以后,胡芍再也没有穿过白衣,再也没有摘下过面纱,甚至很少踏出胡府的大院,看到陌生人都感觉到害怕。

次年,胡府来了一位贵客,北境云游而来的道人。

正在佃户羊圈里打猎的胡魁,骑着一匹四蹄粗壮的矮马,瞄准小羊,练习自己的箭术,一旁的佃户叫苦不迭,谁又敢招惹这位公子哥?

马蹄声响,一壮汉骑着骏马飞奔而来,远远大喊道:“少爷,老爷叫你回去拜见贵客!”

胡魁眼皮也懒得抬,继续瞄准小羊。

羊圈本来就不大,羊群被侵入者打扰,受惊挤做一团,无论他瞄不瞄准,箭矢都很难虚发,目标是一团羊,实在太大。

不出所望的是,箭依旧射歪了,钉进羊圈的木栅栏上。佃户松了一口气,暗自庆幸没射中羊。

胡魁恼怒起来,拔剑便要砍杀羊群。

壮汉已到近前,勒住了马,大声道:“少爷请速速回府,老爷急命!”

胡魁可以不把这个壮汉放在眼中,可是对他爹不得不怕,只得放弃了打猎,翻身骑上仆从牵来的高头大马,策马回府。

“哼,我爹就是喜欢这些旁门左道,什么贵客,都是一些江湖骗子!”胡魁忿忿不平道,毕竟上次来了一名得道高僧,被他用万仙楼的几个花魁骗了色,失了身,半世修行化为乌有,自己则被父亲好一顿教训。

“这次又是哪里来的江湖骗子?”胡魁马上问道。

“小人不知,据说是北境来的云游道人。”壮汉答道。

胡魁心道:“老道?呵呵,还不是难过美人关的江湖老骗子,这次我看看有什么新花样在他身上试验一把。”

之所以对这些贵客如此痛恨,源自于年幼时上门的一位贵客,那是一位有真才实学的私塾老师,据闻曾教过王公贵胄,所以地位甚高,对胡魁这位小公子可是毫不手下留情,动则戒尺伺候,因此他恨之入骨。

一进会客厅,胡魁便闻到一股馊米饭淋上臭鱼汁的味道,难闻至极,他抬头一看,与父亲并排坐着一位衣着邋遢、不修边幅的老道士,气味正是由此而来,泛白的头发长久不打理居然都打绺了,衣服破破烂烂,从破洞中望进去,下面的皮肤更是一层乌黑的泥垢,不知多少年没洗过澡了。

胡胤山满脸笑容,坐在椅子上,高声道:“臭小子又去哪里野了,还不快来拜见仙师!”

碍于父亲在,胡魁不敢造次,乖乖地听话,向老道士施了一礼,低下头时,气味更加冲鼻,几欲呕出。

强忍着在离道士较远的右边椅子坐下,挨在父亲身旁。

胡胤山恍若未闻,道:“仙师请继续讲。”

老道士口才甚佳,高谈阔论起来,大多是讲自己云游经历,偶尔提及一些关于修道之事。

胡胤山对修道之事深感兴趣,问道:“仙师,这个修道之事是否可以详细说说?”

老道士的长篇大论被他打断,很不高兴,闭上了眼睛,说道:“胡兄这么关心修道,不如丢下凡心,舍家弃业,与我一同云游四方,共修大道!”

胡魁心道:“你这老道,我爹是仙门府的首富,跟着你个穷酸货到处浪荡,澡都不得洗,真是痴人说梦!”

没想到胡胤山一口答应道:“我正有此意啊,仙师,我半辈子打拼,挣来这些家业,到头来一死,岂不是一场空,修道成仙,方是人间大道,我愿意跟随大师修行。只不过,我一介凡夫俗子,毕竟俗事缠身,容我数月打理好一切,便跟随仙师出游。”

胡魁大惊,道:“爹,你不能舍下我们不管啊!”

胡胤山怒瞪了他一眼,呵斥道:“臭小子你懂什么!”

老道士有些吃惊,道:“胡兄真是独具灵根,正是我修道之辈也。”

两人约定,老道士屈尊在府上住上数月,等胡胤山安排好家业,两人一同出游。

老道士从此在西厢客房住下,偌大的胡府,偏偏是这间客房,胡魁每日进出均需从此经过,让他颇为头痛。

正在他研究捉弄老道士的手段之时,听闻姐姐去后院挑马,刺伤了自己的牵马仆从小春,他连忙赶去马厩。

之所以赶过去,他倒不是关心小春,而是灵机一动,想到了揭穿老道士的方法。

胡魁抱着小春尚有余温的尸体,嚎啕大哭,只是不见眼泪,哭声惊动了西厢客房的客人。

老道士经过在胡府休整的几日,早已换上一身干净的青色道服,蓬乱的头发也梳理的有几分整齐,逐渐显露出一个仙风道骨的真人模样来。

来到马厩之后,老道士有心在胡公子面前露几手,于是请开嚎啕哭丧的胡公子,从头到脚查看了一遍,仅后背上一处伤口,渐渐成竹在胸。

胡魁哭喊道:“仙师,你一定要救了小春啊,万一救不了他,你这仙师的名声岂不是臭了!我倒是可以不对外讲,但难保没有人嘴碎到外面乱说,仙师连个死人都救不活,还自称什么仙师,不如叫‘死师’算了!”

他语带讥讽,只是老道士全心研究如何救治,以为他伤心过度胡言乱语,并没有放在心上。

忽然,一个丫鬟急匆匆地跑过来,道:“少爷,大小姐吩咐了,这个人必须死,不能救他!”

胡魁怒道:“我的仆人要她吩咐救不救?”

丫鬟怯生生地说:“小姐还说了,你们就算救活了他,以后还会杀了他。”

胡魁眉开眼笑道:“以后杀再说嘛,现在必须救活,不然我也不活了!”忽然想到他应表现悲伤一些,又嚎啕起来。

老道士一直对外界闻若未闻,起身道:“胡公子,这位小伙计命算保住了,能不能痊愈要看他运气了,运气不好也许以后就是个残废!”

胡魁刚才一直在插科打诨,想要干扰老道士救人,此刻来了丫鬟,只顾对丫鬟大呼小叫,没想到老道士已经把人救活了。

他难以置信,蹲下来,伸手探了探鼻息,果然有呼吸了。

老道士飘然离去。

胡魁愤恨地踢了一脚小春的脑袋,怒道:“死也不死透气了,没用的东西。”

第二天,胡魁起床撒尿,看到生龙活虎的小春正在后院割草喂马。

小春卑微地躬身,向胡魁打招呼道:“少爷早!”

胡魁一泡黄尿,流到了脚上也不自知,呆愣愣的看着,仿佛看到了鬼一样。

胡魁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冲过去扒开小春的衣服。

小春大惊,又不敢反抗,任由胡魁扒掉了上衣,深秋季节的清晨,寒冷剌剌地穿过肌肤,冻得瑟瑟发抖。

胡魁望着他的后背,微笑着,自言自语道:“果然如此!”

扔下小春的衣服,胡魁冲向了东厢后院,这是女眷们居住的地方,他穿过一片脂粉堆,平日里被他占尽便宜的丫鬟们连忙闪躲,留下尖叫声一片。

他这次倒是无心占便宜,穿过重重院落,来到了姐姐的房间外,恭敬地整理了下衣服,道:“姐,我有个大发现!”

原来胡魁发现小春伤愈后,后背上的伤口竟然没留下伤疤,完好如未曾受过刀伤的肌肤。

他暗自觉得这老道有些真本事,万一能消除姐姐脸上的青色胎记,哄姐姐一开心,说不定就能将她身边那名美婢赏给自己了。

想起那名美婢,他不由咽了几下口水。

姐姐自成年后,一直深居简出,独守闺房,胡魁都不记得姐姐长什么样子了。一次宴会之上,聚集了仙门的豪门子弟和大家千金,胡魁作为宴会主人,一心想请姐姐露面赏光,姐姐不肯,只命令贴身婢女代替自己赴宴,反正无人知道她的真正长相。

当婢女从姐姐闺房走出,穿着姐姐华丽的衣服时,胡魁惊呆了,从未见过如此美人,曾经颇具姿色的情妇相比之下都成了庸脂俗粉。

那一次盛大的宴会,男女分席而坐,中间薄帘相隔,阔气的公子哥为了一睹胡魁假姐姐的绝世容颜,纷纷塞了许多银子给倒酒的婢女,让她装作无意掀起帘子。

毕竟美婢是以胡魁的姐姐之名出席,所以宴会上胡魁甚是本分,不敢做出任何举动,只是口水流满了一张桌子,让人以为胡大少爷馋极了满桌的山珍海味。

从此以后,想起那名美婢,胡魁便忍不住条件反射一般流下口水。

“进来吧!”胡芍道。

胡魁咽下口水,连忙冲进闺房,向带着面纱的姐姐述说了整件事情。

胡芍皱起了眉头,她虽然希望老道士能治好自己,可万一治不好,丑陋的脸也被他看到了,又不能杀他灭口,到了外面乱说,岂不是颜面尽失!

胡魁不明白姐姐的忧虑,问道:“你要是想试一下,我跟老道约个时间。”

胡芍道:“从小见过我长相的人都被爹爹杀光了,现在连我身边的侍女都不一定知道我的真正长相,万一被这老道看到,出去乱说……”

胡魁笑道:“姐姐勿虑!咱们只要不告诉你的身份,就给老道说,你是我们家一个亲戚,这样他出去怎么乱说?”

胡芍沉吟了半响,终于还是同意了。

当晚,胡魁背着老爹,偷偷把老道带到了自己房间,给姐姐治病。

老道本领倒真不一般,从囊袋中拿了些药,碾成粉末,敷在胡芍的左颊上,没过一个时辰,胎记便浅了许多。

老道给胡芍留了些药,告诫道:“每一个月敷一次,胎记半年可彻底消除。这些量只够三次,剩下的三次用药,待老道两月后奉送到小姐手中。”

胡芍惊喜万分,那一夜照了无数次镜子,心中的戾气顿时消散,充满了少女般的憧憬。

胡魁叫苦不迭,臭老道,这半年之期实在太久,看来一亲美婢的芳泽还要等上一段时间。

半月后,老道士不辞而别,从此人间蒸发一般,音讯全无。

胡芍如坠冰窟,用完了所有的药,老道依旧不见登门。

她性情越来越古怪,整日闭门不出。

青色的胎记,颜色虽已浅了一半,仍旧十分扎眼。

所有的铜镜,再一次打碎,扔入一潭池水。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 复仇之夜 今夜的月特别明亮,院中没有一丝风儿。

烛光中,盯着手中的地图,胡芍愣了许久。

这间房早已不像闺房,更像一个幽暗的牢房。

胡芍怕光,更怕人的目光,所有窗户一律封死,身边的侍女只在院外侍奉,只有那名美婢陪在她身边。

“你又睡不着了?”婢女披着衣服,从房间左侧的小床上起来,关切地问道。

胡芍呆呆地看了她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无助、绝望和羡慕。

烛光照到了婢女的脸颊,她与胡芍竟然一模一样!只是脸上没有胎记,这是一位绝世的美人!脸蛋光滑如许,肌肤白如月光,长发如瀑,细眉若柳,一颦一笑,澄如碧水,眼神中没有一丝杂质,充满了天真无邪的光泽,衣着朴实无华,却难掩身姿曼妙。

只是她从小到大没见过一面镜子,这位婢女并不知道自己的长相。

她的主人,胡芍一直告诉她:“你和我长得一样。”这并没有骗她,只是没说她并没有那块难看的胎记。

所以这位婢女一直以为自己很丑陋,极度自卑。

“小姐,快点睡觉吧,不然又要吐血了。”婢女安慰道,她弯腰整理了一下床铺,准备搀扶小姐睡下。

“我今晚有事出门,你不要离开这个房间。”胡芍从绝望中恢复,眼神流露出坚毅,换上一身夜行服,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婢女无奈地摇了摇头,吹熄了烛火。

村南头,蒋家宅院,占地数亩,虽比不上胡府的数百亩大宅,也是一个颇有钱粮的小地主,更何况蒋家出了个秀才,地位更是高于平凡百姓。

蒋夫人问道:“官人,你关好门没有?”蒋家本有两个仆人,只是当晚有事,各自回家了,蒋秀才只得亲自来关门。

这两扇大木门十分沉重,蒋秀才人虽高大,却是手无缚鸡之力,费了半天功夫才将门掩死,插上了重达十来斤的木门闩。

忽然,月光下,一个黑影站在土墙上,静静地等他关上了门。

蒋秀才关上门,喘着粗气,转身看到了地上的影子,抬头吃了一惊,叫喊道:“大胆贼人,快滚,不然我叫人了!”

黑影飘然落地,一双怒目,死死地盯着蒋秀才。

蒋秀才吃了一惊,定睛发现来者身材不高,十分瘦弱,胸前身后凹凸有致,居然是个女子。

心中防备之心大大减少,他低声问道:“你是谁,怎么半夜来找我?”

蒋秀才风流成性,附近庵中的小尼姑没少勾搭,平日以开私塾为生,上门授课时与偷偷几家小娘子厮混到一处,认识的女人可不少,只是这样好身材的女子印象中并没有。

黑影颤声怒道:“你是不是叫蒋孟玉?”

蒋秀才颇为得意,说道:“我知道了,你一定是读过我刊印的诗词,慕名而来,不错,孟玉是我的字,我本名蒋兆会!”

黑影狂笑数声,一口鲜血喷出,连道数声“好好好!”

蒋兆会惊骇不已,倒退数步,声音颤抖着说:“你莫不是疯了?到底想干什么?”

仇恨积压了太久,苦寻“蒋孟玉”数年不得,今天终于找到了,大仇即将雪恨,胸中压抑太久的苦闷一时释放出来,胡芍竟有些难以自抑。

“你可知道我是谁?”胡芍怒道。

蒋兆会苦苦思索,想不起曾几何时招惹过这名女子,苦笑道:“若是和你这种身材极好的女人共度春宵过,我怎会忘记,只是真的记不得了!莫怪莫怪!”

胡芍怒火攻心,道:“凤栖山,风雨亭,你唾面一女子,可曾记得!”

蒋兆会恍然大悟,随即怒道:“我以为是谁?原来是你这丑女,实在令人倒胃,恶心至极!如今深夜闯私宅,难道痴心不死,还想让本秀才我垂怜你一番不成!快滚!不然我报官府抓你!”

一剑封喉,血喷如柱!

一切喋喋不休,刹那间静止了,世界顿时清静了。

胡芍想过一万种复仇与折磨仇人的方式,只是如今,她懒得多听他一句,脏了自己的耳。

抽剑回来,用秀才的衣服擦干了剑,利剑归鞘。

动作极快,干净利落,痛快至极!

入鞘那一刻,秀才高大而肮脏的身躯砰然倒地,乌黑的血流开了一大滩。

呆滞在地的胡芍,想不通一个人的血,怎么会流出那么多,几乎染红了整个院子。

胡芍低声泣哭,声音由低转高,最后竟狂笑起来。

报仇雪恨了!她笑中眼噙泪水。

月光洒在大地,仿佛纯洁的雪。

蒋夫人冲了出来,看到倒地的丈夫,与狂笑的贼人,不顾一切地拿起木棍想要上前拼命。

胡芍可怜她,一个嫁错了人、爱错了人的女人而已。

她懒得纠缠,一跃离开了蒋家院子,等到蒋夫人搬下门闩之时,人早已没了影子。

回家的路上,她仿佛回到了童年时,没人关注她的胎记,没人在意她的美丑。

六岁的她,溜出了深宅大院,跟一群不认识的孩童,奔跑嬉戏,光着脚,踩过街巷的青石板,拿着从河沟里摸到的几只臭鱼虾,一路小跑着回家。

长大后,只有夜晚,无人之时,才能在大街上,这样放肆洒脱的走着。

过去数年间,仇恨吞噬了这个年轻的少女,没人懂得为何一个弱女子会如此痴迷于江湖汉子才苦练的武功。

她早已没了少女的心智,没了少女的憧憬,此刻看到那抹白如雪的月光,也只想起血色在月光下,原来只有乌黑一团颜色,月光下分不清许多颜色。

来到郊外的稻田里,她不愿回到那个牢房一般的闺房,脱下那双厚底白缎长靴,摘下一双白色的布袜,露出一对洁白无瑕的小脚。

夜风拂过面颊,远处的城中传来三更的鼓声,对她来说,只有这一刻是自由的。

小脚放进了清澈微凉的溪水里,仿佛一对白玉,沉璧水中,打碎了月光在水面的倒影,泛开一圈圈波纹。

多么美丽的一双玉足!若是不看脸,只这一双玉足,足以让天下男人为之争风吃醋,能够捧起这双玉足的男人一定是天下无敌的存在!

忽然,静谧的夜晚被一阵喧闹声打破,胡芍转身望去,身后火光冲天,熏天的火焰照亮了夜空。

胡芍连忙穿好夜行衣,戴上面纱,伏在草丛中,远远地看着那一团火光。

脚步声近,两人踏过杂草向稻田走来。

一人道:“老爷,乞丐全部被杀,已焚尸灭迹。”

另一人道:“那个小乞丐也杀掉了?”

一人回答道:“最先杀死的便是小乞丐。”

“好!”那人的声音钻入胡芍的耳朵,甚是熟悉。

“这是父亲的声音!居然是父亲!”胡芍内心惊异无比,她满以为此次偷偷溜出来复仇,无人知晓,想不到逃不过父亲的眼睛。

两人似乎并未察觉胡芍的存在。

胡胤山继续问道:“蒋家呢?”

另一人答道:“全杀光了,有一个婴儿,啼哭不止,我怕惊到邻居,太早发现死人,便弄死了。”语气平静,言语间仿佛掐死一只蚂蚁。

胡芍心内一惊,心道:“婴儿有什么错,未免太过……父母皆横死,长大恐怕也会像我一样充满仇恨,无知中早早死去,也算是解脱。”

胡胤山冷冷道:“这次可要做的干净利落,上次布店掌柜尸体你随随便便丢到了南城门外,若不是我与知县王大人交好,压下了此事,可有不少麻烦!”

另一人道:“谢老爷不杀之恩,属下今后一定更加谨慎行事。”

胡胤山道:“不必放在心上,这种人请他上门裁布制衣,居然色胆包天,想要偷看女眷,幸亏及时发现,不然若是偷看到我芍儿,出去乱说败坏我女儿名声,杀一千次也不够!哼!”

胡胤山两人渐渐远去,消失在茫茫无际的稻田中。

胡芍不明白为何父亲要杀死一群乞丐,又想起自己本来只杀蒋秀才一人,不料害得蒋家灭门,心中不知是痛快还是其他滋味。

胡芍生怕从稻田里抄近道回去会撞到父亲,打算原路返回,穿过青石板铺就的街巷,她发现一个身影,极其迅速,快如鬼魅,朝着蒋家方向奔去。

胡芍不由得暗暗好奇,难道这是父亲派来清理凶杀现场的杀手?好奇心驱使她紧紧跟上,不过隔开一段稍远的距离,不会被轻易发现。

到了蒋家宅院,那身影在门口迟疑了一下,回身张望四周,月光下,那张面孔有几分熟悉。

“竟然是那个喂马的臭小子!”胡芍躲在暗处,偷偷观察,大吃一惊。

上次老道士救活了他之后,因为胡芍以为能够医好脸上的胎记,所以忘记了与他的仇恨,此刻发现了他,心中怒火中烧。

胡芍心道:“这个臭小子,上次趁我挑马,故意冲出来想要看我漂不漂亮,结果定是看到我丑陋无比,竟抱住马不敢再回头!欺人太甚!今日就算你是我爹派来清理现场的,也要一起了断了。”

她早已不是正常少女的心智,怒火之下,冲进了蒋宅。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 红舞娘 夜色中,凌云昏睡在一片血泊之中,胡芍手中握着匕首,寒如冰雪。

院外人鸣马厮,传来一阵喧闹之声。

胡芍心里微微一惊,只听院外一人道:“有人报案,蒋家发生命案,各位兄弟快快封锁前后院门,莫让凶手逃了!”

原来是县衙的捕快!

胡芍轻轻一跃,跳到屋顶之上,蹑足潜踪,踮脚踏过青色薄瓦,翻身从后院跃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天光即将大亮,前院厢房住着值夜班的四名捕快,从睡梦中被报案的打更人惊醒,大为不悦,哈欠连天,天空孤月早已落下,黎明前黑暗之际,众人丝毫未曾察觉屋顶上黑色的身影。

胡芍早已料定,沾满血迹的凌云,躺在蒋家院子中,必定会被误以为是灭门凶手,如此反倒不必自己动手,借刀杀人即可。

不曾想,县衙大堂之上,已是阶下囚的凌云,居然能够打破枷铐,大闹县衙,无人可敌,竟是一名深藏不露的绝世高手,连自己父亲都不能敌,反为所害。

胡芍对于父亲的死似乎并无悲伤神色,因为早已司空见惯。

从小就疼爱自己的父亲,已经死了很多次。

在带着胡芍求师蛊门之时,她只有七岁。

蛊门,这个门派聚集了天下最恶毒的毒师。

踏入山门,迎面而来一个红衣舞娘,与父亲寒暄几句。

红衣舞娘笑着搂过父亲的脖子,仿佛许久未见的情人。

她顺走了父亲腰间的二百两金子,摸了下面某处,两人的神态暧昧至极。

微笑着的父亲没有拒绝,欣然任由她在心爱的女儿面前,做这有伤风化的举动。

顷刻,父亲竟然嘴唇铁青,口吐白沫,一声没吭,倒地变成了一具死尸。

这舞娘,便是胡芍的师父,一位蛇蝎美女,修长的双腿迷倒过无数男人,纤长的玉指也残害过无数性命。

在她面前,最重要的生存法则是,不要和她对视!否则,让她感觉恶心的粗野男子顷刻便无性命。

七岁的胡芍目睹了父亲的死,从此对红舞娘充满了仇恨,无时无刻不想报仇。

在红舞娘身边的三年,她学到了上千种炼毒制蛊的技艺,也暗杀了红舞娘上千次,没有一次成功。

红舞娘仿佛一个毒药罐,对毒药天然的免疫,毫无反应。

三年后,学成一身毒技的胡芍,被红舞娘送上了回家的路。

胡芍心有不甘,却无可奈何。

红舞娘看着她乘车远去,吐出一口黑血:“三年差点害老娘死了一千多次!”

回到熟悉的家门,黯然神伤的胡芍想起父亲,不由得泪流满面。

“芍儿回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胡芍讶异地抬头,看到了满脸堆笑的父亲,一如既往的和蔼可亲,站在门口等待着自己的归来。

她吃惊不已,三年前,那是一场噩梦?亦或是两人串通演得一场戏,为了让自己满腹仇恨从而苦心投入毒技的练习?

县衙大堂上,父亲的尸体已被烧焦了一半,她回想起旧事,心里默念:“大概回到家,父亲就像以前那样,又在门口等待着自己了。”

她右脸上的血丝渗出了鲜血,顺着下巴滴落在青石板上,如一滴水迸溅开,形成一个不是很完美的圆斑,周边有参差不齐的小齿。

胡芍仿佛从那一滴乌黑色的血斑中,看出了此刻自己的面容。

“我是不是丑极了?”她好久没这么失落过了。

本以为人生没有任何期待,便不会有失落,为什么现在还是这样失落难受?青色胎记已经足够丑陋,多这一道血痕又在乎什么?

凌云没想到绝美与丑陋居然能聚集在同一张脸蛋之上,如此强烈的冲突,让人既心生惋惜,又有一种破坏感,像烧坏了一件精美的瓷器,只有打碎重烧的冲动。

尤其是脸上那一道渗血的血痕,他颇为歉疚,本是想用毒针尾杀了她,没想到划破了脸,还是那完美无缺的半边脸。

“你虽然不美,也说不上丑,只是……”凌云一时语塞,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问题。

“快点杀了我!”胡芍跪在地上,闭上了眼睛,沾在睫毛上几滴泪水晶莹可见,脸上是甘心受死的模样。

凌云反而下不了手,谁能忍心下手杀一个毫无反抗之人?

县衙外,鼓声忽然响了起来。

“有人击鼓?”凌云讶异,转念一想,这里是县衙,有人击鼓鸣冤倒也正常。

不待凌云与胡芍反应,一堆人拉拉扯扯、互相咒骂着冲进了大门敞开的县衙。

院子里,众衙役的死尸已化为黄色的汁水,可见毒针上所附毒液之狠辣,地砖上被侵蚀掉一层青色外皮,露出浅淡的白灰色。

一人踩过黄色汁水,不由掩鼻:“好臭好臭!怎么有人敢在县衙里撒尿!”刺鼻的黄色汁水散发的烟气,几乎烧掉了他的鼻毛。

其他人也咳嗽不止,这倒逼得他们不敢再张嘴大声争吵。

来到大堂门外,几人连忙跪地,连连叩首道:“请大人主持公道!”“我是冤枉的,请大人为我做主!”“大人,别信他胡说!”……

众人七嘴八舌,堂上乱作一团。

凌云初见他们跪下,不明所以,低头看自己身上的县太爷官服,才恍然大悟:“王三城这狗官八成平日里深居简出,不接触百姓,所以这一伙人没见过他的样子,误以为我是县官了!”

他生怕众人发现县衙的异常,回头一看,王三城的尸体早已成了一堆灰烬,而胡胤山烧焦了一半的身体不知所踪。

一并消失的还有胡芍,见外面有人冲进县衙,早已遮住面纱,飞身从后堂离开。

凌云心生疑虑,他不知道的是,虽然刚才一番恶斗将县衙弄得一团糟,只是这群人并没来过县衙,不知道平时县衙什么模样,以为大堂上经常拷打犯人,遍地狼藉也不足为奇。

凌云喝道:“你们来县衙所为何事?一个一个说!”

众人见到县官发话,均不敢再吵,一时间县衙大堂鸦雀无声。

“你先说!”凌云见到来者共八人,一个老者农户打扮,一脸久经劳作,饱经风霜,布满皱纹,皲裂黢黑,是个老实人模样,便指着他说道。

老者正是大呼被冤枉者,额头满是汗珠,黑脸憋得通红,忙说道:“大人,老汉是个庄稼人,种着几亩薄田,勉强维持生计,一直本本分分,从不敢为非作歹,干那些违法乱纪的勾当。这几人非污蔑我偷了他们家的牛,我实在冤枉啊!”

另有一壮汉义愤填膺,满脸愤愤,抢着说道:“不是你偷得牛?那为何牛骨头都在你家后面,可怜我家的老黄牛还能耕地个三年五载,被这老儿偷取吃了!”

凌云以为是人命大案闹到了县衙,没想到是一头牛被偷,道:“到底怎么回事?老头你说清楚!”

壮汉见县太爷一直询问老汉,明显有偏袒之意,面上愤愤难平。

老汉老泪纵横,说道:“大人,他们是我家邻居,最近丢了一头牛,非要污蔑是我偷宰吃了,想我老汉光棍一人,就算宰了一头牛,哪里吃得完?”

凌云不知这个时代,牛可以耕地,是农家最重要的工具和资产,律法明令严禁食用耕牛,若是宰杀活牛,乃是杀头的重罪,所以老汉才会如此激动。

其他人一样表现的忿忿不平,对着老汉指指戳戳,大骂不止。

凌云察言观色,感觉老汉不像撒谎,厉声道:“老头一个人吃一头牛,怎么也需要吃个两三个月,你们怎么冤枉人家偷牛!”

另一个老者大声道:“大人,他吃不一定吃得完,但可以去街上卖掉啊,更何况他年轻时候是个屠夫,剖牛解肉最为拿手!”

凌云问道:“你们七个人都是被偷牛的那家人吗?”

壮汉指着老者,答道:“大人,这位是我大伯,我是他侄子,那两位是我大伯的儿子,还有三位是我朋友。我大伯一直被这老头欺负,本来我们看他光棍可怜,好心给了一块地让他搭了三间草房,有个住处,没想到恩将仇报吃了我们家的牛!如今地也霸占了不还!”

老汉磕头至额头出血,道:“大人,冤枉啊冤枉!那是老汉家祖传的地啊!”

凌云连忙扶住了他,心里明白了大概怎么一回事。

他打起了哈欠,漫不经心地说道:“本大人我今日乏了,这种小事,你们先退下吧!”

壮汉急道:“大人,偷宰活牛是杀头的罪过,不是小事啊!”

凌云怒道:“让你们退下,没听到吗?”

众人见县太爷发火,唯唯诺诺不敢做声,互相看了一眼,无奈起身想要离去。

端坐在太师椅上的凌云斜着眼睛,偷偷观察着众人,见几人低声耳语,脸上尽是惶恐之色。

他拿起漆黑醒木,猛地一拍,勃然大怒,厉声喝道:“偷牛贼也敢站起来!!”

众人大惊,有三人惶恐不安,颤抖着身体,屈膝跪倒在地,磕头不止。

凌云哈哈大笑,道:“牛是你们偷的了!”

那三人认罪道:“大人英明,我们只是吃了牛肉,不是偷牛的主谋!”

凌云问道:“谁是主谋?”

三人眼光瞥向壮汉,壮汉面如死灰,跪倒在地,道:“大人,不关我的事啊,是他们三个……”

一人怒道:“要不是你说偷你大伯家牛肉吃,我们能想出这馊主意?还说万一你大伯追究,就陷害那老头,然后占了他家的地给你盖房,不都是你的主意?”

老者一脸怒容,指着壮汉的脑袋,怒道:“你这不争气的坏东西!”

壮汉如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不敢吱声,完全没了之前盛气凌人的神气。

老汉见不白之冤被洗刷,忙跪地谢道:“谢老爷救命之恩!王老爷真是青天大老爷啊,看来之前那些传闻都是无稽之谈,可吓死老汉了!”

凌云不由一乐,心道:“哈哈,我倒替王三城做了件好事,算是超度他了!”

凌云不懂得如何运笔舞墨,口头宣判道:“台下宰牛首犯,判你赔大伯活牛一头,其他三名从犯,是非不分,实为狐朋狗友,判你四人给大伯家、老汉家各做长工一年,不得侥幸,否则抓来砍头!”

四人本以为死罪难免,如今看到只需做两年长工,不由喜出望外,磕头谢恩。

众人磕头后,离开了县衙,凌云洋洋得意,心想道:“看来之前侦探小说没白看,想不到有朝一日会派上用场!”

“果然是个白面包青天啊!”胡芍的声音从后堂响起。

凌云顿时警觉起来,从太师椅中一跃而起,笑道:“你还没走啊?”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 铁狮 胡芍从后堂盈步而出,冷冷道:“明知故问!后门那么多兵丁把手,让我怎么走,难道钻地打洞出去不成?”

“兵丁?”凌云颇觉讶异。

衙役们早已横死院中,哪里来的兵丁呢?

县衙正门外,忽然人喧马嘶,重车轮动如天雷犁地,一阵金戈之声轰然而至。

县衙大门被猛地推开,一匹高头大马轻松越过县衙高过人膝的铁门槛,跳到了庭前四方的院子里。

马背上一员虎将,棕发红髯,双目炯炯有光,手中一把重剑,翻身下马,迈步县衙大堂而来,两旁的兵丁连忙挽住骏马,牵至一旁。

胡芍见有人来,连忙闪身到后院避开。

大堂之上,只有凌云歪坐在太师椅上。

“你就是本地的知县?”那虎将厉声问道。

“正是在下王三城是也。”凌云道,他刻意效仿古人,话中夹着“之乎者也”。

“哼!小小知县,最高不过六品,为何见我堂堂从四品都尉将军,居然敢坐不行礼,僭越无礼,该当何罪!”那虎将怒道。

他本想一个下马威吓住县官,没想到凌云依旧大摇大摆坐在太师椅上,笑道:“大人,不知你尊姓大名?”

虎将剑眉倒竖,冷冷道:“哼,我乃是铁狮孙逊。”

他心知自己固然品级上高于六品文官,但若是知县不吃这一套,还真拿他没办法,毕竟控制不了县官的升迁贬谪,对方怎会将自己放在心上。

凌云起身,微微一躬,道:“将军,休怪我也,最近冒充朝廷要员之人甚多,我这县衙今年便抓了两个冒充皇亲国戚的江湖骗子,不得不防啊!”这倒是真事,凌云从小册子里看到王三城捉住骗子后,勒索了他们不少银两。

“再说,大人四品又没写在脑门上,我不得问清楚再行礼,不然万一我六品,对方是七品,我却以为是四品,岂不是同样僭越礼制!”凌云道。

孙逊心中怒骂道:“老子穿着甲服,双肩虎型护甲,披风绣着神虎,你一个知县,岂会不知这是四品武官的形制!再说,六品文官见我四品武官,怎么也得辑手以拜,就这弯弯腰,成何体统!”

古代官场,乱世之时,天下未定,武官征战疆场,统筹一地军政大权,地位自然远远高于文官,压根不将文官放在眼中。

而治世之时,天下已定,武官无用武之地,还有拥兵自重的危险,往往被皇权刻意打压疏离,往往文官见之大一级,施礼之法亦往往以同级之礼施之,固然孙逊心中不满,却无可奈何。

孙逊哼了一声,吼道:“来人!”

县衙外垂手站立两列的兵丁中,跑出数人,手中拿着画轴,奔向堂来。

十余幅画轴逐一打开,第一幅便是一名少年的画像,以工笔画成,样貌颇具英气。

凌云一惊,心道:“这不是万仙楼那晚所见的什么少主吗?”

其余画像,一对夫妇,还有一个少女,正是那双剑宗主和紫若,其余人大皆不识,但偶有印象,似乎是在下楼时被踢入墙中的几名高手之一。

孙逊冷笑道:“王知县,这几人可否认识?”

凌云摇了摇头,说道:“从未见过,只是这个女子……”他指着紫若。

孙逊问道:“这女子怎样?”

凌云邪笑道:“这女子画的可真漂亮啊!”

孙逊心中破口大骂:“日你仙人板板的,我还以为有什么线索!这狗官没什么本事,色心倒不小!”

他脸上故作平静,笑道:“原来王知县好这一口,这女子若是抓住了,倒是可以给你先乐呵乐呵几日。”

凌云拱手笑道:“既如此,那真要谢谢孙大将军了!”

孙逊挥了挥手,道:“小事一桩,好说好说,只是有件事要说明……”

凌云问道:“何事?”

忽然,孙逊神色阴沉起来,猛地一拍县衙高台,怒道:“你可知你已犯了死罪!”

凌云见他又发起脾气,双肩一耸道:“下官不知,还请孙将军明示!”

孙逊继续说道:“半月前,我已知会仙门府及各县,明令联手缉拿朝廷要犯,剿灭洪氏余孽,为何这伙人跑到你们县大闹万仙楼,结果掳走官妓,招摇过市,你们抓贼不力,枉纵要犯,该如何向朝廷交代?”

凌云哈哈大笑,说道:“请问大人带了多少官兵?”之前万仙楼客房之中,他曾于睡意朦胧中听闻那少主说过“朝廷大队人马埋伏”,推想必然是这孙逊所率人马,于是发问道。

孙逊眉头微皱,说道:“此乃机密,岂可告知于你!”

凌云笑道:“料定不下千人,如此之众,尚且擒拿不住这十来个人,我这小小县衙,连伙夫都算上,不过十来个人,怎么可能比得过上千人马?上千人马都抓不住的高手,我县衙的差役死战不退,现已全部牺牲,虽未能擒获,至少死的光荣,也不算丢脸吧?”

孙逊默然无语,小商山峡谷一战,本以为万无一失,不料还是被要犯逃脱,他大为恼火,如今被揭了伤疤,心中恨透了这小小县官。

他何尝不知小小县衙无力制敌,所谓联手缉拿,不过是给府县设下陷阱,让府县武功低下的衙役们阻挠要犯,双方恶斗,以便大军及时获知敌人行踪而已。

衙役们死于非命,早已是孙逊意料之中的事情。

逃犯十余人,几乎全是当世一等一的高手,这些衙役无异于螳臂当车,但他必须借故问脱逃罪犯之罪,压这些地方官一头,借此要钱要粮要人,不然千人大军如何供养?

孙逊一路来皆是压榨地方官,各地官员又借着筹措军粮的名义,搜刮百姓民脂民膏,一部分交给孙逊,一部分肥了自己,都皆大欢喜,唯独到了靖南县,碰到凌云这个不谙官场规则的县令,竟耍起了光棍。

孙逊斥退下属兵丁,堂上仅剩下两人。

孙逊端起高台上一碗冰凉茶水,啜了几口,润一润干涸裂开的嘴唇,道:“王县令,逃犯已来到仙门府,再往南就是南缅,一旦让他们跨过边境,继续追击便是难上加难了,两国必起争端。所以,必须在仙门拦住他们,绝不可放纵逃犯去往南缅,否则你我休论乌纱帽保不保得住,恐怕项上人头危矣!”

凌云故作关心道:“将军有何妙计?”其实他并不在意,心里想着等大军离去,便脱了这乌纱帽,卷走王三城的万两白银,游山玩水去也。

孙逊道:“我听闻那洪家二公子,有一个至爱的婢女,名曰紫若,自从抄家之后,便下落不明,应该是携带在他身边。既然如此,我打算派几名高手偷偷将紫若擒拿过来,只要抓住紫若,洪家二公子必然不肯轻易逃去南缅,我们可借此为诱饵,将洪氏余孽一网打尽!”

凌云点头称是,附和着他,心里想:“那个官妓不就是紫若,你们画像上不也明明白白地画着,怎么突然下落不明了?”

孙逊见他赞同,面露难色,道:“只有有一事,需要王老弟帮忙。”

凌云道:“将军但说无妨。”

孙逊笑道:“素闻王知县有‘青天高三尺’的美名,擅长刮地皮,料想这件事对贵县不难做到。我们上千兵马,饷银、粮草消耗甚大,朝廷固然逐月发拨,杯水车薪而已,所以想请贵县协办军务,供应饷银、粮草之需。”

上千兵马中,临时召入的大半,各地抓来的壮丁也有不少,朝廷在册的官兵仅数百名,余下的都只能自筹军饷粮草,所以孙逊只得求于地方。

本以为凌云会推辞一番,没想到凌云一口答应道:“这个没问题,只是不知道饷银一月需要多少,粮草又需要多少?”

孙逊颇为讶异,没想到这年轻县官居然如此敢于担当,道:“饷银每月需二千两,粮草每月需一千石,另需提供开阔驻地十余亩。”这些数字他早已熟稔在心,脱口而出。

凌云沉默了一会,他压根不知道一千石粮食是多少,至于每月二千两的饷银,他大概清楚,只不过是王三城百万银两身家的极微小一部分而已。

孙逊见他迟疑,以为数额太大犯难,便道:“王老弟若是一时不及筹措,每月饷银可以酌情减少至一千五百两,只是粮草乃是三军之命,不可减也。”

凌云问道:“不知一石粮食多少银两?”

孙逊皱了皱眉头,心想这县官可真是不食人间烟火,便道:“大概一两银子吧。”

凌云道:“将军,这样吧,我每月提供饷银四千两,粮食请军中自购,如何?”

孙逊大为惊讶,需知当时各地穷人多,富人少,穷人穷得只有粮食,富人银子多,粮食也多,若是一般官员,宁愿多给粮食,少给银子,因为银子搜刮起来何其艰难,但是粮食的话,挨家挨户搜刮一些口粮便足矣。

他没想到凌云反其道而行之,更愿多给银子,对于官兵来说,有了银子还怕买不到粮食吗,又不是灾荒之年。

孙逊一口答应,喜道:“王老弟你真是名不虚传啊,刮地皮……咳咳,理财有术,全给饷银当然更好了!帮了哥哥这个大忙,今晚咱哥俩必须大喝一场,不醉不归!”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 千金一笑买倾城 “什么人?”孙逊大吼一声,堂上朱雀屏风顿时破裂,碎成两半倒地。

屏风后,遮着面纱的胡芍露了出来,被怒吼震得双耳鸣响,一阵晕眩。

孙逊冷笑道:“大胆狂徒,一身夜行衣,难道想要刺杀本官不成?”说话间,棕毛直立,仿佛一只发怒的狂狮。

凌云连忙拦住他,笑道:“她并非刺客,将军不必惊慌。”

孙逊问道:“若非刺客,又怎会穿一身夜行衣,面戴黑纱?”

凌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解释。

胡芍眉头紧皱,冷冷道:“不错,我就是刺客,不过不是来杀你的。”

她瞪着凌云,怒道:“狗贼,你杀了我爹,刚才又侮辱我,看我不宰了你!”

她除了出门学艺,几乎从未外出独自闯荡,就算在蛊门的三年学艺,也是被尊为红舞娘大弟子,地位不低,所以对世事的了解仿佛一个稚嫩的幼童。

所有关于外部世界的了解,几乎都来自于书上,而胡府和蛊门,都没有经史子集之类的正统书籍,只有武术秘籍和旁门左道、离经叛道的书。

因此她从不觉得和男人袒露心迹或谈情说爱是有辱节操的事情,反倒是被男人欺骗羞辱,才是真正的奇耻大辱。

所以,她口中的侮辱,自然是指凌云划破了自己的脸,让自己永远带着这道难看的伤疤,有如刺字,何其侮辱!

孙逊以为这句侮辱是指凌云已毁了其清白之身,不由暗笑:“这王老弟,果然是个色中恶鬼,看着一介文质书生,这么凶狠狠的婆娘也拿得下!哈哈哈!”

她看到院外围着兵丁,孙逊与凌云又是勾结一伙,料定今日绝无逃生之机,虽然打不过凌云,但是拼死一搏总好过束手待毙。

胡芍抽出贴身匕首,兵刃所谓一寸短一寸险,这种匕首只能在敌人不备之时攻击,才有几分效果,如今拿来正面对敌,无异于玩笑,几乎没有获胜的可能。

凌云见她手持匕首刺来,其势虽厉,只是毫无凶险,正准备轻轻躲开。

“咚——”一声闷响,匕首被击落,削铁如泥的刀尖插入青石,发出金石相击之声,竟如插入泥地一般,可见匕首之锋利。

孙逊笑着收回了重剑玉迫,手被震麻了的胡芍握住了手腕,萎然坐地。

凌云误以为胡芍手腕被剑割伤,心中一惊,脸上不露声色。

孙逊大笑道:“王老弟,女人有如园圃中的花,有的是百合,香气扑鼻随意采撷,有的却是玫瑰,一不小心便要被扎到刺到。这个女子,将你视作仇人,虽然艳丽可人,却浑身是刺,你若想玩,不妨绑起来玩一玩,玩完我替你宰了她,以免暗害了你。”

孙逊听到胡芍之言,以为凌云害死了她爹,使得她想要为父报仇,来此刺杀,不料被发现了,反被凌云侮辱了一番。

哪怕孙逊是一介武夫,也看得出这女子身材曼妙,双目勾魂摄魄,之所以凌云不想让自己杀死她,肯定是没玩够,舍不得杀。

凌云笑道:“不劳将军,我肯定要拔了玫瑰的刺,然后好好玩一玩。”

胡芍听到两人无耻言论,心中怒极,若是被这种人侮辱,不如早早自行了断。

孙逊哼了一声,说道:“老弟,劝你一句,色字头上一把刀,筹措粮草军饷为重,切勿因色耽搁公事。”

凌云道:“放心,这个当然不会。”

孙逊问道:“不知本地哪家酒楼,晚上我设宴款待王老弟。”

凌云思索一下,答道:“不知万仙楼是否还开业?”他并不知道当地其他酒楼,只能推荐万仙楼,想起那晚万仙楼一片狼藉,老鸨子被鞭打掉半条老命,真拿不准还能不能开业。

孙逊会心笑道:“那就万仙楼了,正好借机察看逃犯是否留下什么线索。”

孙逊率军来到靖南县,直奔万仙楼。

这家酒楼着实厉害,不愧是靖南县第一大酒楼,一夜间已经全部恢复为原样,迎来送往,客人络绎不绝,仿佛昨晚什么都没发生过。

至于门口迎接客人的老鸨子,换成了龟-公,看来那一鞭子下手着实不轻。

孙逊将万仙楼里里外外搜寻数遍,一无所获,揪来瘫卧在床的老鸨子讯问了一番,依旧弄不清众逃犯的下落。

一气之下,孙逊命令兵丁围住了县衙,准备兴师问罪。

没想到凌云大笔一挥竟给了四千两的饷银,手下最低一等兵丁月饷不过二两,这一笔钱对靖南县这样一个穷乡僻壤来说,着实不少。

孙逊志得意满离开了县衙,上马时意味深长地望着凌云,道:“王老弟,三日内我命人来县衙账房拿银子,军务要紧,切勿耽误正事。”瞥了胡芍一眼。

大军撤去,县衙外人马喧嚣之声渐渐远去。

胡芍瘫坐在地上,呆呆地说道:“我自知打不过你,要杀要剐,随你!若要侮辱我,我便自行了断在你面前!”

凌云笑道:“若要辱你,你就算自杀,也不能避免啊。”

胡芍气得满脸通红,道:“无耻!”

凌云呲着一口白牙,道:“无齿?谁说无齿,我牙齿可有很多啊!”

胡芍竟被气乐了,一时没忍住“扑哧”笑出声来,立即又收起笑容,恢复了往日的冷若冰霜。

她记不清多久没笑过了,面部的肌肉似乎都因为麻木无表情退化了,如今面对杀父凶手居然笑出声来。

回望了一眼父亲烧焦留下的一圈黑色痕迹,她心中无限薄凉。

刚才恶斗之时,她一个飞身躲到了后堂,竟没发现父亲烧焦了一半的尸体不见了,回到前堂时才发现异常。

“父亲不会死的!”无数次父亲死而复生的回忆,让她有坚定的信念,无论父亲死状如何,总有一种神奇的秘技一次次复活,重新变成那个最疼爱自己的父亲。

这一次绝不会例外!

大概因为相信父亲不会死,所以她对凌云的恨,极大多数集中在他划破了自己另一边脸,而不是杀父之仇。

若未曾划破自己的脸,也许并不会恨他。

这个曾经在自己家喂马的仆人,如今成为了盖世高手,就算是偷学了父亲的神功,恐怕自身的根基也是慧根独具,非同一般。

女人,特别是最漂亮的女人,天生便对异性中的强者感兴趣,乃至漂亮女人本身就是评判强者的最佳标准。

而这一笑,若是曾经低贱的喂马仆人,如何逗趣,女人也许会笑,但绝不会流露出这种笑容。

女人的笑,大概有两种,一种笑出来无所顾忌,豪放如同男子,另一种笑出来含羞待放,笑中有无限风情。

能够博得女人第二种笑,已然俘获了一半芳心。

胡芍不由痛恨起自己,怎么会对一个臭男人笑!难道吃亏受辱还不够吗?

风雨亭痛苦的回忆,涌上心头,她愤恨不已,羞愧地几乎想要一头撞死。

凌云不禁觉得可怕,一个女人,能够眼睛不眨地杀死数名衙役,也能笑靥灿烂如不懂世事的无邪孩童。

“你走吧,今天放过你了。”凌云可不愿留着这样一个古灵精怪又擅长下毒的女人在身边,更何况自己害死了他的父亲,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岂可留她在身边?

至于孙逊所说的玩一玩,凌云更加不敢了,只怕亲到某个地方抹着毒药,顷刻间,连小命都没了。

胡芍微微惊讶,不知他在搞什么鬼,居然会这么轻易放自己走。

“要杀快杀,不用玩那么多把戏。”胡芍冷冷道。

“你不走是吧,那我不陪你了。”凌云转身进入了后堂,他挂念的是王三城百万银两的巨资,拿到这笔钱,在这个世界尝一下做首富的滋味,这可比打打杀杀有趣多了!

胡芍一个人瘫坐在大堂之上,夜色渐至,心里充满疑惑:“留得青山在,十年报仇非晚也,不管他搞什么把戏,总比留在这儿受辱强。”

她挣扎着起身,捡起地上的匕首,走出县衙,沿着偏僻巷陌离去。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 侍妾 凌云离开大堂,来到后院,这里远远比不上胡府院落的规模,只有左右对称的十二个单独院落,分别住着王三城几房侍妾和下人。王三城调来此地数年,并未将家眷带在身边,因为他的夫人性格泼辣,岳父官居四品,地位不低。

王三城爱好女色,流连青楼之地乃是家常便饭,家眷若是搬来靖南县,恐怕他那夫人非闹个天翻地覆不可。

因为夫人不在身边,留在远隔千里的京城,所以王三城来到仙门,便随心所欲,一连迎娶了七房小妾,身体日渐消瘦,虽然仍是个肥球般的身材,与之前相比已经瘦了许多。

凌云来到后院,发觉异常宁静,听不到一丝人声。

他自知穿着官服骗过了孙逊,但王三城的家人必定会认出自己,后院若没有人,倒也是好事。

之前,他将世界时间调至极慢,穿过后院,搜寻到王三城侍妾房内的小册子,那时,他记得后院女眷奴仆极多,无论是厨子、马僮、花匠、家丁,还是侍妾、丫鬟、婆子,足足有二十余人。

此刻,后院里竟然空无一人。

凌云微感诧异,难道这些人知晓了王三城被杀,树倒猕猴散,全都跑光了?看来王三城太不得人心了。

只可惜了那几百万两白花花的银子,恐怕早已王三城的大小老婆一卷而空了。

凌云不死心地穿屋过廊,翻箱倒柜,费了好大力气,除了一些贵重瓷器和金银首饰,并没有发现想象中的成箱成箱银子。

来到一个书房,书架上布满灰尘,当堂一张贵妃榻,榻上铺着虎皮绒,榻首是绣着春-宫的蜀锦枕,凌云灰心丧气地坐在绵软的榻上,心想着,一百多万的雪花银啊,用马车拉也得拉上好几车吧,怎么都一扫而空了呢!

各个侍妾房间的金银首饰,凌云早已勉为其难地打了个包,重重的包裹丢在了榻上,玉镯金银碰触,发出当啷清脆的响声。

“砰——”似乎有木板猛地砸落声音,凌云警觉起来,这声音细听好像是从贵妃榻下传来的。

凌云轻轻地起身,小心翼翼地掀开贵妃榻,下面露出一个空格子,格子地下是块厚重的木板。

凌云生怕板下有人埋伏,于是将世界的画卷放缓成一帧帧,木板被他迅疾之速打开,下面的人仍呆滞地尚未发现,毕竟世界才过去不到千分之一秒。

那是一张姣好的脸蛋,秀发挽成乌黑的发髻,悬于脑后,额头几缕发丝垂落,皮肤白皙,鼻子高挺,一双抹了胭脂的唇分外红艳,贴身的小衣衬托出凹凸有致的身材,正是初为人妇的那种成熟又不失青栀的风味。

凌云呆呆地上下扫视许久,时间逐渐地恢复正常,那人在一秒后忽然惊到,大声喊叫起来:“别杀我!别杀我!”遮住了双眼,不敢再看。

凌云见那双玉葱一般的手指,轻轻地拿开,笑着问道:“你可知我是谁?为什么让我别杀你?”

她惊魂甫定,胸-口不断起伏着,看清来人身上穿着官服,讶异道:“这是老爷的官服?”

凌云笑道:“不是,我是新来的知县,王三城已被调离本县。”

那妇人先是一愣,紧接着哭出声来。

凌云道:“你先别哭,说清楚,谁要杀你?”

那妇人眼泪汪汪,说道:“今日中午时分,本来我正在书房贵妃榻上小憩,忽听见窗外有人大喊‘杀人了’,便惺忪着趴在窗户上往外看,没想到一个烧焦的尸体四处行走,见人便咬,直到吸干人血,恐怖至极,我吓得躲到了贵妃榻下,躲过了一劫,直到现在才敢出来,谁知道听到榻上有响动,又吓得缩回去了。”

凌云一听“烧焦的尸体”,不由想起胡胤山失踪不见的尸体,心中充满了好奇:“难道世上真的有僵尸?”

他刚才走遍整个后院每个房间,确实发现有些地方腥臭难闻,屋内陈设一片狼藉,本来以为是王三城仆人趁火打劫,没想到是闹了僵尸。

被吸干血的尸体?想起密林中几只怪蚊,凌云觉得奇怪,僵尸怎么会像蚊子一样吸干人血呢?那被吸干血后的空皮囊呢?凌云并未曾看到。

那妇人见到凌云乃是常人,并非僵尸,心中恐惧大减。

因为从中午一直躲到现在,她尿意冲上来,连忙爬出暗格,从书桌下拿出一个秽盆,不顾凌云,解开亵裤,传出一阵水声。

如此香艳的景色,凌云丝毫没察觉,他的双眼被暗格里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

无数金条银锭累积在暗格里,借着微弱的光,发出耀眼的光芒。

凌云心花怒放,差点就一头栽进暗格里。

那妇人本来因恐惧过度,加上在暗格里空气不畅,昏昏沉沉,一露头便因尿意憋昏了头,急于释放,竟让外人发现了王三城的金库,不由懊悔不已。

她并不知道王三城早已化为灰烬,一方面为自己当着陌生男人的面撒尿羞愧不已,一方面又急着掩盖金库的秘密,可惜想不出什么好办法。

她提起亵裤,从衣架上拿起一件精绣的外衣穿上,扭上碧玉扣子,整理好身上的衣服,缓步走到贵妃榻旁,深施一礼:“不知大人尊讳?我家老爷为何突然调离本县,可有文书证明?”

凌云笑道:“你先告诉我尊姓大名?是王三城什么人?”

那妇人低头道:“小女子哪里配的上尊姓大名,只有贱名雪珠,是我家老爷第七房小妾。”

雪珠年方十八,父母皆是本地的农户,因为王三城偶来兴致,带着一帮人前呼后拥,出南城打猎,看到河边玩水的雪珠十分俏丽,于是想方设法逼迫二老将女儿许配给他,那一年雪珠只有十五岁。

雪珠本与隔壁李家儿子有婚约在身,王三城哪里管这些,连夜将雪珠抢进官府,本以为是处子,没想到顺-滑无比,原来早已与隔壁李家儿子珠胎暗结。王三城倒也不生气,乐得走个阳关大道,不用走鸡肠小径。

隔壁李家儿子因此事气愤不已,本来便是瘦弱体质,没多久便郁郁而逝。

雪珠本来更爱邻家俊小伙子,不喜这肥头大耳的县官,只是权势逼人,父母无力反抗,自己一介女流,更是随波浮萍,无奈只得顺从。

从此,雪珠成为王三城最宠爱的小妾,前六房均成了摆设。雪珠也是个小气善妒的女人,不许王三城再纳妾,从那以后,王三城懒得再纳妾,吃腻了家常菜,便去万仙楼或逛街串巷寻找良家,反而别有一番滋味。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 雪珠 凌云道:“雪珠,名字不错,以后不用改了,继续做本老爷的侍妾。”

雪珠满脸惊讶,道:“大人你是?”

凌云道:“我就是王三城啊!”

雪珠掩嘴一笑,道:“大人玩笑了,你虽然穿着老爷的官服,但……但老爷哪有你年轻帅气。”

凌云一把将她搂入怀中,道:“那你希不希望我是王三城呢?”

雪珠一愣,竟未挣扎,柔软的身体顺势倒在他怀里,嗔怒道:“你怎么动手动脚呢?那你先告诉我,原来那个王三城怎样了?”

凌云哈哈笑道:“原来的那个王三城早已变成了一堆灰,就在大堂之上,要不要去看看?”

雪珠脸上充满了害怕,道:“是你弄得?”

凌云道:“不是我,是那个僵尸怪物。”这话倒是没冤枉胡胤山,确实是他用雷渊巨剑将王三城劈成了灰。

雪珠疑惑问道:“那你是?”

凌云忍不住在她洁白的脸颊上猛亲几口,道:“我是你新的老爷,我也叫王三城!”

雪珠眼中流动着妖媚的波,伸出纤纤细手,抓住他下面某处要害,竟直直地立起来了,笑道:“大人,你不告诉我实话,就别想让我好好服侍你。”舌头轻轻舔舐嘴唇,诱人无比。

她压根不在意王三城是死是活,只是这个新的县太爷出现的太过诡异,让她不得不好奇心大起,非要弄清楚不可,毕竟如果是个麻匪杀了王三城,取而代之,不会长久,必定要被朝廷查出来砍脑袋,自己没必要搭进去。

凌云毕竟是个男人,百般抑制还是忍不住这狐媚子的诱惑,将她扑倒在贵妃榻上。

雪珠轻轻-哼了一声,将他的腰带系个死扣,调皮地摇了摇头。

凌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从旁边包裹中摸索着,掏出一个虎头金印,从黄布中取出,在她脸上晃了晃,道:“看清楚没有,御赐官印,当官的凭证,足不足以证明我的身份?”

雪珠道:“哼,这不过是老爷……是王三城的那块破印而已,谁都能拿去,怎么能证明你是谁呢?”

凌云无奈,忽然想到孙逊今晚在万仙楼设宴相请,便道:“你若不信,今晚我带你去拜见当朝都尉将军如何?”

雪珠冰雪聪明,跟随王三城为官这些年,对朝中官职十分清楚,讶然道:“都尉可是从四品,王三城原来只是七品,因这几年给朝中要人上下打赏,升为从六品,仍旧是个知县而已,那从四品可是多大的官啊!”

凌云心道:“这妇人水性杨花,莫不要宴席上看上了从四品的大官,今晚孙逊那臭小子倒是有福了,我可苦了!”

“算了,既然你不相信我是王三城,这县衙里师爷、衙役、家丁、丫鬟和所有其他侍妾都死了,多死一个看来也无妨,所有认识王三城的人都死光光,你说,我是不是就是王三城了?”凌云怪笑道,神色可怖。

躺在贵妃榻上的雪珠吃了一惊,没想到这人态度突然变化,竟起了杀机,连忙伸出两双玉臂,缠住凌云,妩媚笑道:“大人,舍得杀我吗?”

凌云道:“你说呢?!”无意与她多纠缠,他挣开双臂,在书房里翻箱倒柜。

雪珠柔声道:“大人,你说你是谁,你就是谁,更何况你认识都尉将军,王三城与你相比,可差多了。”

她心想这人杀了这么多人命,竟然还敢冒充县令,大摇大摆霸占县衙,杀了自己如同踩死蝼蚁,不如早早顺从。

凌云道:“我知道你的想法,现在怕我才顺从于我,这样逼你有什么意思,我还要提心吊胆,怕你半夜一刀杀了我。实话告诉你吧,王三城不是我杀的,这院子里死的所有人,都不是我杀的。”

雪珠道:“大人,我知道不是你杀的。”

凌云从书桌里抽出了一个较大的书袋,掂量了一下,又试了下结实与否,听到雪珠这样说,疑惑道:“你怎么知道?”

雪珠继续说道:“若是你杀的,绝不会留下我不杀。老爷七房妻妾,哪一个不漂亮,哪一个不能迷倒一大片男人,若是你杀的,既然已杀了六个美人,又岂会单单留下我,更何况你不知道我藏在这里。”

凌云望着她,笑道:“难怪你是王三城最宠爱的小妾,果然聪明!”

雪珠问道:“那你又怎么知道王三城最宠爱我?”

凌云道:“这金库必定非常隐秘,贵妃榻下本有坚固的机关,不能轻易打开,王三城怎会让别人知道?而你不但知道这里是金库,还知道机关,说明王三城对你非常信任,其他小妾没那么好运躲在这里逃过一劫,也可见只有你知道此处。”

雪珠拍掌道:“大人也一样聪明过人啊!”

凌云微微一笑,手中举起一块玉佩,道:“这个你可眼熟?”

雪珠大惊,摸了摸胸-口,道:“我刚刚戴在胸前,为何在你手里?”

凌云笑道:“我武功高深莫测,给你露一手,让你不要有别的念头,好好跟着我,保你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

凌云并不知晓雪珠的真实想法,不知她和王三城之间感情深浅,怕她为夫报仇,找自己麻烦,索性露一手让她不敢动小心思。

雪珠摸着胸-口,那块玉佩又回到了胸前,心中惊疑不定:“见了鬼了,他莫不是神偷出身?这技术偷东西倒是真的也能保我荣华富贵一生,但愿一生都别被抓就好了,阿弥陀佛!”

“你好好待我,我一个弱女子,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怎敢有什么其他念头。”雪珠流下了眼泪,继续道,“只怕你嫌弃我是残花败柳,当我是玩物,哪天玩腻了就一丢,我无依无靠,人老珠黄,可怎么活……”

凌云没理会她,弯腰将贵妃榻打开,拿出一块块银锭,装进了书袋里,道:“过来帮我数数,有无四千两。”他不知银锭的重量,只好让雪珠过来帮忙。

雪珠擦了擦眼泪,蹲下来,数着书袋里的银子,道:“这种大小的一锭银子,一个二十两,四千两需要二百个。”

凌云仰头,一脸问号,道:“四千两得有多少斤啊?”

雪珠心算道:“大概四百斤吧。”

凌云差点吐血,居然这么重!好在这个世界对于他来说,能够将一切压缩成画卷,四百斤的雪花银压缩成一幅画,带到军营再变为雪花银,如此倒是省事,只需不让别人看见,否则堂堂县太爷背着四百斤银子穿街越巷,成何体统。

“谁让仆人衙役都被杀光了呢?”凌云心中颇感无奈。

装好了四千两银子,凌云立刻将银子连书袋压成了一幅画,只是当着雪珠的面,不敢将这画卷起来,只能双手拿着走出了房间。

在雪珠眼中,看到了这个瘦弱的身躯,居然双手举着四百多斤的一大筐银子轻松地走出了书房,惊讶的下巴差点掉到地上。

凌云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说道:“雪珠,你帮我看好金库,等我回来。”

“对了,你若是不想跟我,我也不会强迫你,我不喜欢强迫女人,所以金库里的金银任你搬走,去往哪里我都不管。”凌云豪气地说道。

毕竟这些金银全是王三城多年搜刮来的,不是他的钱,说起来自然要豪气的多,若是他多年搜刮来的,也许会惜财如命。

雪珠轻启朱唇,想要说些什么,终究还是没说出口。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 一切皆是尘埃 来到县衙大堂,四周空无一人,凌云连忙将四百斤银子的画卷了起来,成为一个画轴样子。

画轴对于凌云来说,完全是低维世界的东西,根本不存在任何重量,拿在手中空飘飘的。

别说这四千两的银子,哪怕一座山,一片海,只要凌云想,都可以凝固成一幅画卷,然后从大地上卷起来,最后折成一个小小的纸团,放在兜里。

哪怕是这整个世界,都可以折起来!都可以揉成一团!

将所有的一切压缩到一个点,一个不存在任何重量空间的点,那只是一片微不足道的点!连尘埃都比不上的一个点!

姑且称这个点为尘埃!

这个尘埃之中,蕴藏着一个世界!一个无数人生存争斗的世界!

庙堂之高!江湖之远!

无数先贤大哲,无数神武英雄,无数争霸天下,无数问鼎中原,都不过是一芥尘埃!

一旦尘埃落定,俱往矣!万古长夜,亿丈王土,皆为虚空!

但凌云不会将这世界凝固,然后揉成一粒尘埃,因为在找到回到原来世界的方法之前,凌云只能活在这片尘埃的世界里。

这世界变成了尘埃,他只能在虚空中度过万年甚至永恒!何其痛苦!

这尘埃的世界,可有意思多了!

迈步走出县衙大堂,外面暮色渐起,街上华灯初上,店家挂上了红色灯笼,整条街被红色的灯光笼罩着。

凌云想起自己一身官服,在大街上逛荡太过引人注目,忽然想起前一日曾在街上布店定制了两套衣服,不如取来穿上。

他不想碰到认识王三城的熟人,以免徒增麻烦,于是凝固了世界,迅速穿过静止了的大街小巷,瞬时便到了布店。

布店正准备关门歇业,门板都插上了一半,只留着一个小门勉强供人进出,老板娘正坐在前台,借着烛光撑着手发呆,桌上铺着一本账册,两眼哭得红肿如桃,原来她今晨听到官府认尸的通知,有如晴天霹雳,提心吊胆多日的心终于落下来,却落入了无尽黑暗的深渊。

陪伴多年的丈夫虽然有点好色的毛病,但毕竟是家中的顶梁柱,从外地进来上等布匹锦绣,张罗老主顾的生意,都是他抛头露面,如今一下子成了寡妇,而且膝下无子,今后的日子可如何是好。

凌云从判纸上得知了她丈夫的死讯,看她憔悴模样并不奇怪,心生几分同情,道:“老板娘,我来取我的衣服。”

老板娘听官府说凶手已经抓住,却并未见过凶手,看到前日破衣烂衫的主顾,竟穿着官服前来,微感诧异,道:“你是官老爷?”

凌云道:“呃,是啊,我是新来的知县。”

老板娘道:“咦,那王知县呢?”

凌云道:“被调走了,对了,你怎么哭得眼睛都肿了?”

老板娘不好意思地擦了擦眼泪,道:“没什么,我去给你拿那两件衣服。”

凌云道:“不知里面有没有更衣的地方,我想换上便服。”

老板娘点点头,说道:“有的,里边请。”

到了屏风后面,老板娘卷起一面帘子,道:“大人,请在这里稍等片刻,我拿衣服给你。”不多时,递来两件锦绣大袍。

凌云没穿过古代衣服,弄了半天,终于搞清楚如何套进去,如何系扣勒腰带,稍稍整理一下,倒也像模像样,完全不像官服松垮垮地套在身上样子。

忽然,听到外面有人高声道:“老板娘,你这上好绸缎来两匹给大爷看看。”

老板娘道:“两位军爷,我们已经关门了,裁衣师傅都回家了,你看这门板都装上了,要不请二位明日再来吧!”

来人喊道:“俗话说开门迎客,你这门都没封死,开着门还拒客,怎么地,怕大爷没钱吗?”

老板娘赔笑道:“两位军爷怎会没钱,只是奴家不管生意,不懂这布匹怎么买卖,还是等明日师傅来再请大爷赏脸吧!”

她心知这两个兵丁穿着军服,明明正在服役军中,来买布匹有何用处,怕只是来寻点乐子,便不愿与他们多打交道,更何况布店自己孤身一人,早已打烊,岂敢让两个陌生男子随意进来。

来人哈哈大笑,道:“不懂布匹,老板娘可以卖点别的啊!”

老板娘又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姑娘,只是碍于两人穿着军服,不敢顶撞,装作没听懂,道:“军爷玩笑了,我们布店只是出售布匹,定制成衣,哪里还有别的。”

那军爷笑道:“我看你这老板娘姿色不错,不如你把自己卖给我算了。”说完,竟伸手要去摸老板娘的手。

两个兵丁已来回在街上徘徊多次,早已看上颇具风韵的老板娘,他们心知若是家中有男人,哪里会让女子抛头露面,必是孤身一人,于是大胆上门调戏于她。

凌云已换好衣服,在屏风后看到这两个兵丁上门寻衅,大喝道:“住手!”

两个兵丁先前没留意凌云进来,微微一惊,一人笑道:“你是老板?”

凌云懒得搭理,没有答话。

那人继续道:“不对,你若是老板,怎么会让自己老婆当街抛头露面?这么晚了,店都打烊了,你却能溜进来,必然是姘头!哈哈,既然如此,大家同道中人,不如一起乐呵乐呵。”

凌云一脸平静,道:“滚。”

一高一矮两个兵丁难以置信,平日里横行霸道惯了,谁知道这瘦弱少年居然对自己说“滚”!

高个兵丁抽出腰刀,怒道:“你再说一遍!!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老板娘连忙劝和道:“两位军爷消消气,大家都是为朝廷效命的,何必伤了和气!”她刚才见到凌云穿着官服,于是这样说道。

高个兵丁狂笑道:“就他,也算是为朝廷效命?我看就算是个秀才,今日若不跪着给大爷道歉,我也要他做我刀下鬼!”两人误以为便装的凌云如此年轻,顶多是个秀才,连举人都绝无可能。

凌云道:“看来孙逊对你们缺少管教啊!”

高个兵丁怒道:“大胆!敢直呼我家都尉将军大名,你算什么东西!”

劈刀便砍,沾满血腥的重刀,让凌云一阵恶心。

南境多匪贼,两个兵丁四处征战,早已习惯刀尖舔血的生活,遇到大街上不顺眼的百姓,顺手杀了以勾结土匪的名义报上去,非但不用被定罪,甚至奖赏颇丰,所以他们做惯了这种勾当,来到仙门这种乱匪之地更加肆无忌惮。

凌云抬起一脚,迅疾无比,瞬间两名兵丁已飞到大街上,肋骨咔嚓折断数根。

老板娘见兵丁拔刀,焦急万分,惊呼道:“快闪开!”没想到自己叫声还未落地,两个兵丁已飞到了大街上。

街上人来人往,看到两个兵丁被踹飞,饶是多事之人,也只敢远远围观,不敢笑出声来,毕竟兵丁的霸道众百姓早已见惯了。

高个兵丁吐出一口鲜血,忍痛怒道:“这狗贼倒有几分莽劲,必是附近土匪假装成秀才,二弟,回去叫人来把这家伙砍死!”

两人捂着胸-口,连滚带爬地离开了大街。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兵匪 凌云见两名流氓兵丁离开之际,犹自威胁不止,想要追上去,痛扁一顿,被老板娘好心地拦住了。

老板娘劝道:“算了吧,万一出了人命,你这刚刚上任,岂不是要丢官问罪!”

凌云思忖道:“我看今晚二人恐怕会来复仇,不如你去县衙休息一晚,免得二人来找麻烦。”

老板娘误会了他的意思,心想:“丈夫刚死,我一个寡妇,就跑到县衙里去过夜,就算他对我没有非分之想,也难免让别人笑话,以后还怎么活。”

她笑道:“我暂且不去县衙了,你刚上任,我去多晦气,一会儿我收拾好家里,便去邻家刘大娘家借住一晚,没事的,谅这些兵油子顶多找些麻烦,也不敢做杀人放火的事。”

凌云想起有事在身,忙道:“那也行吧,今晚我有事在身,先告辞了!”

万仙楼灯火通明,流光溢彩,客人迎来送往,络绎不绝。

昨日被那群逃犯踢掉的牌匾又高高的挂起来,只是断裂了一处,“仙”字的人和山中多了一道扎眼的缝隙,新的牌匾应该一时无法做得,只能凑合着用着旧牌匾。

凌云摸了摸怀中那幅画轴,大步走向万仙楼。

门口迎客的老鸨子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咧嘴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的龟-公,弯着腰,迎接贵客。

看到凌云那一刻,龟公眼睛忽然瞪大了,从两条缝变成了两个花生米大小的孔,大喊一声:“恩人啊!”向凌云扑来。

凌云见这满脸脂粉的怪人挤眉弄眼地冲过来,连忙闪开。

龟公扑了个空,尴尬地一笑,道:“恩人您又赏脸来了!我是宝娘的侄子,她昨天说,要不是您老人家帮着说话,可就一命呜呼了,没想到恩人您今天大驾光临,蓬荜生辉,我一定要让姑娘们照顾周到!”

老鸨子昨天被抢去了四万两银子,心痛如割,屁股上挨打的那一鞭子,虽然打得筋骨欲裂,卧床难以动弹,与这大把银子比起来,算得上什么!心里懊悔至极,早知多打几鞭子,少给点银子了。

她名唤宝娘,自幼入风尘,年轻时也是远近闻名的花中魁首,当时名唤宝儿,人老珠黄,这么肉麻的名字便叫不出口了,只能改叫宝娘,甚至有人称为宝大娘,让她气得肉颤。

虽然风尘之中,但她没吃过多少苦,靠着年轻时与胡胤山的关系,老了之后执掌起万仙楼这个招牌,日进斗金,赚了大把银子,所以她并不像一般的风尘女子那般眼中只有银子,反倒颇有情义,生意做大后,还接来曾因穷卖了自己的生父母,照顾二老归西,又提携子侄辈到万仙楼里打理生意。

其实她心疼这些流落风尘的女子,往往不舍得打,甚至长得不怎么漂亮没价值的她都会留着她们干些粗活,过几年赚回本钱便许配给普通人家。

至于紫若,乃是官妓,若不逼她为娼,沦落风尘,官府必然问罪,她只得让看场的打手鞭打威吓,之后还好心拿上等的创伤药抹在她身上,这种药敷上便立即起效,只要是没出血破皮的血痕均可马上消除,所以当时凌云没看到伤口。

若非官妓,宝娘本可以等上几个礼拜,耐心说服,最后实在不行,才会动手。

那晚被劫持,她本以为必死无疑,没想到凌云冒着危险,挺身而出,仗义执言,救了小命,所以感激涕零。

挨鞭打之时,除了痛心自己的四万两银子,还想起凌云,心里叹息道:“可惜这小相公了,那个来救官妓的少年,一看就是官妓的情人,自己情人被人睡了,焉有不杀了他的道理。”当时,她的侄子也就是龟公匍匐在一楼的桌子后面,瑟瑟发抖不敢动弹。

凌云打遍高手,破门而出,龟公看得清清楚楚,后来听到宝娘说他就是救命恩人,更加钦佩不已,所以热情欢迎,心里早已打定主意,一定把万仙楼最靓丽的姑娘们都叫过来服侍他。

凌云问道:“孙逊将军可在楼上?”

龟公一听,原来他是孙将军要宴请的贵客,连忙点头,引导着他一路来到四楼的顶级包厢。

房间里传来粗壮的男声:“怎么臭县官还不来?”

孙逊道:“不可无礼,我已派人去请,应该马上就来了。”

凌云推门而入,房间内一张大圆桌,围坐着七个人,正中主座正是孙逊,左手边空着一个位置。

孙逊大笑道:“王老弟,你来晚了,可要自罚三杯!”

凌云被众人推让着坐在孙逊旁边的空座上,神色平静,道:“将军,我来晚是有原因的。”

孙逊疑惑道:“难道有案子不成?”

凌云将街上两名兵丁骚扰布店老板娘一事述说一遍。

想不到孙逊哈哈大笑道:“好,我明天一定重重惩罚这两个兵油子!居然敢去调戏王知县的老相好,不要命了?!”

众人哄堂大笑。

孙逊举起一樽酒,说道:“王老弟,这种小事暂且休提了。来,让大哥给你介绍一下这几位高手。”

他指着右手边一个白发长须的老者,道:“这是南海的苍梧岛主,江湖人称白苍翁,剑法出神入化,别看年纪大,正所谓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白苍翁这几年俞老弥坚,宝刀不老!”

另一蓝衫女子笑道:“白苍翁这么厉害,不知和他师弟赵尉松相比,到底谁才是剑术天下第一?”

白苍翁道:“休提此逆贼,他哪里算是我同门?不过是偷学我先师技艺,待我杀了此贼,你就知道谁厉害了!”这声音正是一开始抱怨凌云来迟之人。

蓝衫女子笑道:“我也杀过许多自诩剑术天下第二、第三的人,难道我就是天下剑术第一了?我不过是用计谋而已,连用剑都不会,哪里称得上剑术?想当初白苍翁天下英雄会上,一剑敌万人,无人能破你剑阵,天下第一已挂在你头上五十年了,这个称号倒不用与别人争。”

她嘲弄的正是白苍翁年少时一战成名后,几十年江湖上不曾见他用过剑,所谓天下第一已成虚名。

白苍翁鼻子哼了一声,讥讽道:“比剑你确实只能和我七岁的小徒孙过上几招,不过比床上功夫,老夫倒不觉得输于你,久闻你最擅长床上取人性命,看看如何来取我的命!”

那蓝衫女子鼻子高耸,皮肤白皙,正是来自西域,名唤阿依娜,修行一种古怪功夫,只能女子修炼,必须与男子共修,尤其是练功至臻境之时,若想突破只得采阳补阴,男子功力只要稍弱,便会*****,阳气泄-尽而死,据闻那时身体会登至极乐,无尽快-感持续至死,让许多人宁愿冒险也要一尝那酣畅淋-漓的快-感。

不仅是修炼功夫方法奇特,她杀人之法更是秘技,江湖之上,除了被她杀死之人,无人知晓她是如何杀人的。

西域女子直爽有如男子,阿依娜笑的前仰后合,打趣道:“老爷子,你是在逗我吗?你的剑法我相信没退步,但你确定当初那根小芭蕉,现在不是根又软又短的烂芭蕉了吗?”

其他人哄笑一团。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 大醉万仙楼 白苍翁憋得老脸通红,道:“哼,找间客房试一试,你不就知道我厉害了!”

阿依娜摆手道:“不可不可,万一我摸到老爷子下面原来不是长剑,反倒是把匕首,岂不是惹人耻笑,还以为我有变短的神功!”

再一次哄堂大笑。

孙逊笑着打断他们,道:“好了,你们下了酒桌再去切磋。王老弟,我继续给你介绍,这位便是西域美女阿依娜,神功了得,谨慎切磋,小心没命,哈哈哈。”

指着另一位神色有几分媚态的男子,拱手道:“这位是监军高公公,领六品衔,随军至此,公公多有辛劳!”

高公公拱手还礼,笑道:“还是孙将军带军辛苦,洒家不过初来军中,诸事要请将军和王知县多多关照!”

孙逊指着其他三人道:“这三位皆是我军中将士,一位是黄岐副官,另外两位是专门请来制作神兵的高手——童兴、童猛兄弟俩。”

童兴两兄弟无官无职,又非高手,本来不会被请上宴席,因为他俩所在门派乃是天下神兵炼制最厉害的莫邪山,江湖上神兵十之有七出自其中。

孙逊介绍完所有人,道:“之前我们不知道洪氏余孽中藏着这么多绝世高手,所以召集普通兵丁作战,损失惨重,现在请来白苍翁和阿依娜两位高手,还远远不够,对方至少有十人是一等一的高手,所以还需要继续请高手出山。”

转而说道:“不过,今晚大家饮酒作乐,放松一下,暂且不提追剿余孽之事,请各位尽情吃喝,不醉不归。”

白苍翁迫不及待地说道:“将军,正事都说完了吧,要不请这万仙楼的花魁们快点过来,老夫可按捺不住了!”

他天生好色,年少成名之后,便放纵形骸,曾在京城最大的青楼里醉生梦死三年多,花光上万两银子,最后被像吃了霸王餐的无赖一样丢出来。年老之后,色心不改,新纳的两房小妾一个十六,一个十四,即使如此,还经常外出寻欢作乐。

如今,白苍翁身在万仙楼里,早已色心难耐。

孙逊面露难色,席上还有一个太监和女人,不知是否介意。

高公公善解人意道:“多来点美女,热闹热闹,挺好!”

阿依娜附和道:“若是有美男,不妨也给我来几个。”

八名花枝招展的姑娘,一身熏人的香料味道,推门进来,为各位贵客斟酒夹菜,只有阿依娜不愿这些女人靠近,白苍翁乐得左搂右抱两个美女。

凌云本来只想勉强应付孙逊的宴会邀约,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生人,自己放在胸口的银子也来不及拿出来,呆在此处浑身不自在,对着投怀送抱的姑娘,论姿色远不如雪珠,尤其是满脸浓妆艳抹,令人生厌。

想起雪珠,他不知道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是不是早已携款逃跑了?毕竟自己故作大方,说出那番话,就算她逃走,也无可厚非。

那百万两白银啊,凌云不由又觉得十分可惜。

众男子各自搂着美女作乐,一边聊着江湖上的各种传闻,一边痛饮豪食,只有凌云默默不语。

白苍翁一开始就对凌云迟来十分不满,看到他不给孙逊面子,当众揭短,把那两个兵油子的事情拿到桌面上说,更是暗自厌恶,此刻见他沉默不语,若有所思,便道:“王知县怎么闷闷不乐啊,是不是觉得这美女不如你的老相好?”

凌云懒得理会他,身旁的美女却有些讶异,道:“你也是王知县?”

凌云想起王三城很可能常来万仙楼寻欢作乐,难免与这些娼妓熟悉,生怕露馅,连忙笑着夹起一块肉,塞到这美女的嘴中,道:“多吃点,别说话。”

这美女久经各种场面,何其聪明,立马乖乖地闭上了嘴。

但是白苍翁像抓住了把柄一样,眯着眼笑道:“美女,你说这话,难道还有别的王知县不成?”

凌云道:“这美女从别的县城来此,那县城也是王姓知县,有何不可?”

白苍翁装作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却不知这位美女从哪个县来的呢?”

美女自知说错了话,不敢再言语,连着夹菜,将嘴中塞满了肉。

白苍翁见这美女在凌云身边,不敢说话,便道:“王知县,你身边这女子姿色太差,不如将我这个给你,你过来我这里!”说着,将身边女子推了过去。

凌云拉住身边的美女,大笑道:“老头,我玩得正开心,怎么可能把这么可爱的美人给你呢,不过你这个我也收下。”

说着,凌云将推过来的女子搂在怀中,左搂右抱,好不惬意。

白苍翁心中愠怒,脸上不露声色,笑道:“王知县,想不到口味如此特别,不如把阿依娜也给你,郎才女貌,正是一对。”

阿依娜独自一人坐着,连高公公都抱着一女子嬉戏着,正百般无聊,看两人暗怼居然扯到自己,笑道:“老爷子,人家一介书生,你想害了他不成?”

白苍翁岂不知凌云毫无武功在身,乃是一介文弱书生,他有心想要凌云出丑,于是故意说道:“依我看,王知县可不是书生,明明文武双全。”

孙逊惊异问道:“王老弟,你还会武功?”

白苍翁道:“我看人不会错的,王知县功力可不一般。”

凌云搂着女子,两名女子正喂他吃菜,嘴里忙个不停,不理睬白苍翁。

白苍翁继续煽风点火,道:“王知县,可否与老夫比试一番,我看你神功盖世,老夫未必是对手。”

孙逊虽是习武之人,却不擅长江湖上的奇门异术,白苍翁乃是成名已久的前辈,怎会信口开河,既然他看出凌云身怀武功,必定是有原因的,不由好奇起来,想要一睹看上去如此文弱的凌云如何神功盖世。

凌云心里惊讶:“这白头发老头倒是有点本事,为何知道我在这个世界功力高超?难道窥见过我与人打斗?”他哪里知道白苍翁故意想要捧杀他。

白苍翁继续说道:“王知县,大家比武切磋,为了不伤和气,我建议就在这饭桌上比试。”

高公公尖声叫道:“饭桌上如何比试?万一打起来,这碗碟杯筷,岂不是要一团糟!”

白苍翁比了个手势,道:“高公公放心,尽管搂着美人儿不必惊慌。我和王知县,一人一筷,就抢这个丸子,以筷为剑,以丸为命,谁胜谁负,立见分晓。”

他指着桌上那盘淋着酱汁的肉丸,众人立刻明白,碗中六个肉丸,谁抢的多,或是全部抢去,自然就是切磋的赢家。

白苍翁惯常用剑,使起筷子来,道理相似,融会贯通,自然有信心胜过凌云一个书生。

凌云一直没有理会他,只是被逼到此,不得不应战这一无聊的比试。

坐在两人中间的孙逊抱着美女起身,拍了拍凌云的肩膀,道:“王老弟,玩个游戏,不必担心!”

白苍翁全身紧绷,手中握着一双银筷,双眼如鹰,随时准备出手。

高公公大叫一身:“开始抢!”

白苍翁挥筷如剑,银光闪烁,炫人耳目,顷刻间便将六颗肉丸抢到自己碗中。

众人不由暗暗赞叹,果然是剑术高手,这一双筷子若是直冲敌人眼睛而来,速度之快,几乎无人可敌,双目必被戳瞎,可见白苍翁俞老弥坚,宝刀未老!

白苍翁见凌云举着筷子,连一个丸子都没抢到,自己这一手炫技弄得满堂彩,心中充满了得意。

在他嘴角微微扬起,露出笑容的那一刻,忽然,碗中空空如也,只粘着一些黑乎乎的酱汁。

反观凌云,碗中赫然六个肉丸,而他手中的筷子,仿佛从未动过。

众人惊诧无比,眼珠子差点掉到桌上。

“你看到了?”

“什么也没看见。你看到了?”

“我也是,什么都没看到。”

“奇了怪了,难道是魔术?”

“碗都没倒扣,怎么变魔术?”

……

孙逊哈哈大笑,拍了拍满脸难以置信神色的白苍翁肩膀,又拍了拍凌云,道:“白苍翁的剑法超神入化,实在佩服,王老弟的障眼法也是鬼手神踪,天下无双,这一局两人打平了,大家继续吃饭玩乐!”

孙逊同样没看到任何凌云动过筷子的痕迹,只能认为是障眼法一类的把戏。白苍翁毕竟之前已将所有肉丸夹到碗里,速度惊人,不能说输,凌云露的这一手,虽然大家都没看到,也是神乎其神,夺走了所有肉丸,更不能说输,所以孙逊只能判两人平手,免伤和气。

那一晚,白苍翁苦闷至极,他想不通难道自己老了,眼睛花了不成?可满桌子人都没看到任何痕迹,怎么肉丸就凭空去了凌云的碗里。

阿依娜眨着大眼睛,不停地偷偷盯着凌云,心道:“这老头还算有点本事,竟看出这县官会武功,我也算老江湖了,居然一点都没看出来。这县官如此年轻,恐怕是权贵之家,来此地为官积累些政绩,这种人请些世外高人教些惊人的技艺,倒是不难,练成这种出神入化的境地,无人看穿,倒也需要不俗的根基。”

她舔着舌头,心中采阳补阴的念头十分强烈。

那一夜,万仙楼上,白苍翁喝个酩酊大醉,瘫如烂泥。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凌云如何在众人眼前,将肉丸偷天换柱了。

同样大醉的还有一人,便是凌云。

阿依娜主动坐到了他的身边,不停地敬酒,说了无数肉麻的话,足以让身旁的孙逊呕吐不止。

凌云难辞盛情,喝了十来樽烈酒,这些酒纯是粮食酿造,蒸煮数次,极纯极烈!

醇厚的酒,入了胸腔,有如辣椒摩擦着脾胃,猛烈的后劲袭上脑袋,若不是阿依娜紧紧地扶着他,胸-口凸起的肉顶着他的后背,早已醉倒在地上。

凌云忽然想要撒尿,阿依娜竟不顾满桌人异样的眼神,扶着他去了茅房。

倾泻一通,凌云打了个冷颤,醉意随着尿意一泄而空,清醒地提起腰带走出房间。

守在门口的阿依娜,眼中放着光芒,却看到一个清醒得像没喝过酒的凌云,心中充满了疑惑:“撒个尿居然还能醒酒!”

直到了鼓打三更,万仙楼上的盛宴才结束,醉意醺醺的孙逊夜宿在万仙楼的客房,其他人也懒得回军营,各自开了客房休息。

只有凌云,在夜风中清醒无比,走出灯火通明的万仙楼,准备回县衙。

阿依娜在身后哀怨地问道:“你喝醉过吗?”她始终不相信这个男人灌下的酒足有三大坛,走起路来竟比自己还稳当。

凌云似乎没听见,踏着月光离开了万仙楼。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 红颜薄命 第二十六章红颜薄命

酒喝多了,尿便多。

这是凌云喝完酒的最大体会。

月光皎洁,走起夜路,周围的世界银装素裹,在月光下一片银色。

没多久,尿意又涌了上来,凌云停下脚步,街上并不茅房,他只得寻一个僻静之处解决。

小巷之中,昏暗无光,凌云抵着墙根,畅快淋漓地放水,临了打一个尿颤。

月光照不进昏暗的小巷,但一阵腥臭的味道被风吹过来,凌云差点呕出了方才吃掉的山珍海味。

他逐渐适应了小巷里的黑暗,巷子深处似乎站着一个人。

凌云吃了一惊,道:“什么人?”

借助着巷子里极其微弱的其他地方映来的月光,凌云看清楚了整个小巷,里面杂草丛生,久无人踏足。

地上铺着一匹展开的蜀锦,揉皱了凌乱异常,上面沾染着乌黑的血迹。

而那个站立的人,并非站着,而是被一根长矛死死地插在了墙上!

那是一个女人,黑色的长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下-身赤-裸着,上身只系着一个肚兜,被从中撕破成两半。长矛正插在她胸-口,鲜血不断涌出,像河流一样流过她洁白的身体,顺着双脚滴滴答答地流在地上,下面一滩乌黑的血迹。

血腥味引来一堆蚊虫,嗡嗡飞在巷子里,形成一幅可怕到难以想象的景象!

凌云被这惨象吓到,双腿凝固在地上,愣了好久。

他缓缓地走过去,挥手驱散了蚊虫,撩起那个女人的头发,想要试探一下鼻息,没想到看到脸的那一刻,让他瞪大了眼睛。

居然是布店的老板娘!

披散的长发下,那张姣好的脸蛋已经没了血色,脸上尽是掌掴的青肿印记,一双眼睛在夜色里瞪得很大,如同一口深不见底的水井,那是无法填满的绝望!

她鼻下早已没了呼吸,体温正在夜风中逐渐逝去,冰冷如身后的墙砖。

地上华丽的蜀锦上,一道道血色的手指印痕,狰狞而恐怖,碎裂的指甲抓破了蜀锦,深深地嵌入泥地。

那一刻,她是多么无助!

凌云想起那一刻,如果自己没有去赴宴,或者先把她送去县衙,也许她就不会惨死,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在这个世界拥有诸多超凡的能力,唯一不能做的就是将那永恒的时间扭转,不能回到哪怕一分钟前的过去。

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同样没有后悔药。

这一刻,凌云内心没有悲伤,只有对这个世界的无限失落。

一粒尘埃里,竟也能如此罪恶!

两个兵匪的可恶模样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中,凌云咬紧了牙齿,几欲碎裂。

对她所做的一切,要让他们一一尝到这滋味!

南城外,是一片开阔的荒地,军营驻扎在此,此刻已是五更天,天光即将大亮。

凌云叫醒南城的守城人,给了一脸不耐烦的他十两银子,打开了城门。

凌云问道:“夜里有没有士兵出城?”

守城人摸着脑袋,道:“有三个军爷半夜出城,我当时被吵醒不肯开,差点打了我一顿!”

凌云又问道:“那三个人,什么体貌特点?”

守城人因为收了一大锭银子,耐心地回答道:“其中一个挺高,另外两个有个胖子,另一个中等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都是外地口音。对了,我有册子记载三人的身份。”

凌云接过他手中的册子,上面写着“二更酉时,因军务出城,刘达、黄一虎、鲁通。”

凌云又扔给他十两银子,道:“这个册子给我了!”

守城人大喜过望,要知道他的月银不过一两,还不能足时发放,这二十两已是他两年的酬劳了。

“站住,什么人?”军营外,看守营门的士兵拦住了凌云。

凌云笑道:“我是城中的布商,昨日有三位军爷在我店里做了好事一桩,特来酬谢。”他扔给两名看守士兵各十两银子。

士兵看到来者如此大方,不由喜出望外,顿时亲近起来,道:“你找哪三位?”

凌云笑道:“如果直接叫出来这三位,我怕他们不肯出面接受我的酬谢,这样吧,我想问问你认不认识这三位?”

说着,凌云拿出那本册子,指着上面三个人名。

两个士兵看了一会,抬头道:“俺不认识字,你直接念给俺听吧。”

凌云道:“你们认识刘达吗?”

其中一个士兵恍然大悟道:“哦,你说刘达那哥仨是吗?我知道他们,整天形影不离,可是没听说他们会干什么好事啊?”

另一个士兵说道:“是啊,这三人无恶不作,就是不干人事。”

凌云大笑道:“是啊,他们三人帮我教训了抢我女人的家伙,砍掉他一只胳膊,所以我想酬谢这三位。”说着,又给了二人每人十两银子。

一个士兵还在将信将疑,另一个士兵伸手抢过银子,喜道:“小事一桩,你跟我来。”他嘱咐另一人好好看守营门,带着凌云进入营地。

军营里,士兵们都在简易搭建的帐篷里呼呼大睡,营地里一片静悄悄,只有汉子的鼾声此起彼伏。

看守士兵带着凌云来了一个帐篷前,大叫了几声:“刘达!刘达!出来,有人找你!”

里面毫无反应。

士兵不耐烦地掀开帐门,钻了进去,里面传来几个巴掌声。

一人怒骂道:“王八蛋!你打我脸作甚?”声音正是那个高个子兵匪。

看守士兵因为担心凌云待了太久,引来长官察觉,害得自己受罚,于是急不可耐地打醒了刘达,道:“刘达,外面有人找你们哥仨!”

刘达心中一惊,毕竟做了亏心事,怒道:“谁找?让他滚,谁找我也不见!”

看守士兵道:“你他妈的快起来吧。”从帐篷里钻出来,揪着刘达的耳朵,拽出了帐篷。

刘达三人是从土匪窝子里招安来的,看守士兵在军中资历较老,自然不将三人放在眼里,更何况拿人钱财,帮人办事自然要尽力了。

刘达被拽出帐篷,睡眼惺忪,看到了脸上挂着诡异笑容的凌云。

本来因为亏心,刘达有些害怕,转念一想,哈哈大笑道:“居然找上门了,你可知道这是军营,看来今天就是你的忌日!”

他连忙踹醒帐篷里的另外哥俩,抄起帐篷里的砍刀,底气大增,一脸横色。

看守士兵吃了一惊,道:“你们原来有仇啊!不能在营地里打!”他生怕上司发现,责罚他看守不严之罪,于是拦住了双方,拉着四人走出营地。

刘达因为己方人多势众,又拿着兵刃,有恃无恐,心想:“到了外面,更方便将你千刀万剐。”

凌云若是想动手,随时可以杀掉这三个罪大恶极之人,只是他觉得这样轻易结束他们性命,未免对他们太好了,不能让他们在恐惧、绝望、无力的长久折磨中死去,怎么能让他们明白人命的可贵呢?

在他们把那个惨死的女人当作泄-欲的工具,玩弄之后,残忍杀害,他们便已经不配为人,而是恶魔!

既然是恶魔,就要用最残忍的手段将他们送回地狱!

空地之上,三个持刀的恶魔肆意地狂笑着,看着手无寸铁的敌人。

看守士兵摇了摇头,有点可惜这个出手大方却无脑寻仇之人,叹息着离开,心里想道:“这人太傻了,连个刀都不带,不是找死吗?”

刘达笑道:“你空手来,莫不是活腻歪了?”

凌云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道:“是你们三个杀死了她?”

刘达哈哈大笑道:“不错!是我们仨杀了她,你又能怎样?”

黄一虎抱怨道:“大哥,你下手太重!”

鲁通附和道:“就是啊,只能把她弄死,可惜了原来那么标致的脸蛋。”

刘达怒道:“哼,这女人太不识抬举,我兄弟俩按住她胳膊大腿,还伸嘴咬我一口,现在这耳朵还疼呢!妈的!”

凌云大笑一声,道:“是你们三人做的,那就没找错人了。”

刘达和另外哥俩对视一眼,哄笑起来,道:“你空手来找我们仨,难道觉得我们玩那死女人不够过瘾,你来陪我们接着玩吗?”

凌云冷冷道:“那就陪你们玩玩。”

顷刻间,三人衣服被割破,身体露-个精-光,只剩下胸前挂着一个布片。

三人大为惊骇,眼前之人似乎从未动过,这一切是如何做到的?

接下来,让他们更加惊惧,心胆俱碎,魂飞魄散。

三人身上的肉,被一片片地割下,流出的血量十分微少,所以他们能够保持着清醒的意识,看到自己全身被割掉上千块肉片。

他们想要尖声痛叫,却发现舌头已经不见,才感到嘴巴里传来断指般的痛苦。

折磨持续了两个时辰,从黎明前的黑暗一直到太阳高悬空中。

剧烈炙热的阳光洒在三人的身上,血迹被阳光晒得焦干,腥臭味引来无数苍蝇,嗡嗡地飞舞着,瘙痒着他们的每一寸肌肤,却不能伸手挠痒。

这种痛苦没有人能够想象。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 初尝滋味 凌云在清晨离开了三个血淋淋的濒死之人,回到了城里。

凌云不愿被晨起的人发现,于是凝固了世界,行走在这个静止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清晨的县城大街上静谧无人。

穿过刚打开的城门,凌云来到城里的一家棺材铺子,门板还未打开,但这个世界的所有空间,对于凌云而言,都像一层层画一样可以展开,他轻松地掀开一层门板的画卷,进入了棺材铺子,铺子里有十来副棺材,凌云选了一副上等楠木棺材,仿佛一幅画卷一样卷起来携带在身上,留下一千两银子,作为支付棺材的银钱。

来到那条逼仄腥臭的小巷,凌云不忍多看这惨死的景象,将老板娘冰冷的尸体放进了棺材里,一直走到城外荒山上,这里埋葬着无数土坟。

凌云找到一片空地,挖了一个深坑,将装殓老板娘尸体的棺材埋了进去,用一块木板立在坟前,作为墓碑,他并不知道老板娘的真名,木板上只能空无一字。

一切都发生在世界停滞的瞬时,对于凌云来说,足足忙了等于人世间一整天的时间。

然后一切恢复正常,凌云几乎累瘫,拖着疲倦的脚步回到了县衙。

他之所以不愿别人发现老板娘的尸体,只是想维护一个女人死去后的尊严,不愿看着她浑身不-着衣缕的样子展示在世人面前,任仵作查验尸身。

县衙里大门紧闭,静谧无声。

凌云在这个世界,可以将一切都视为画卷,高大的墙顿时变成了扁平的一张平面,轻松跨过,进入了县衙。

来到后院,同样空无一人,宁静的好像一个无人居住的废弃院子。

来到书房,贵妃榻上空空如也,凌云叹息了一声,果然水性杨花的女人靠不住!看来那个侍妾雪珠早已卷着金银逃走。

原本一个扔在榻上装满金银首饰的包裹,此刻也不见了,凌云恼怒起来,这个女人太贪心了,居然一点金银都不给自己留。

凌云忙了一整天,困倦至极,虽对雪珠卷款而逃微有愠怒,却无心追寻回来,毕竟自己之前大方地给她承诺了,随她去往哪里都不追究,所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只是暗骂自己,下次莫要如此装逼了。

“砰——”凌云后仰着身体,重重地躺在贵妃榻上,脑袋磕到硬板,发出一声闷响,痛得直捂后脑勺,大骂道:“这个雪珠,连贵妃榻上的软枕都卷走了,太过分了!”

不料,贵妃榻下竟然传来了雪珠的声音:“大人,你回来了?”

凌云连忙掀开贵妃榻,只见榻下暗格里,一个挂满泪痕的美人儿露出了脸蛋,委屈巴巴地说道:“大人,你终于回来了!”雪珠猛地扑向凌云怀中。

凌云安慰着她道:“你怎么躲在暗格那么狭窄的地方睡觉啊?”

雪珠“哇”地一声哭了出来,挥舞着小拳连连捶打,嗔道:“昨晚一直不见你回来,这么大的院子,死了那么多人,大半夜就我一个人,吓也吓死了!只好躲在暗格里,才稍微心安,勉强睡着。”

贵妃榻上的软枕和被衾,都被雪珠拿到暗格里垫在身下了。

凌云在她白皙的脸颊上猛-亲几口,说道:“那你不知道吗?我也吓死了。”

雪珠一愣,道:“你吓什么?”

凌云笑道:“我以为你卷着钱逃跑了,难道不吓死?”

雪珠嗔怒道:“那你昨天说金银任我搬走,去往哪里你都不管,原来是吹牛的!幸好我留下来帮你看金库,没逃走,不然就算逃往天涯海角,还不是每天都要被你追杀?”

凌云哈哈大笑,伸出手指,轻轻刮了一下她的鼻子,道:“我要是追你,可绝不是为了杀你,肯定是可惜弄丢了这么一个美人,要追回来大快朵颐一番!”

雪珠嘻嘻笑道:“这还差不多。”

忽然,雪珠脸上没了笑容,黯然神伤道:“可惜我已不是处-子之身,你只是嘴上说说,顶多新鲜一段时间,恐怕就嫌弃我是残花败柳了。”

凌云一愣,随即紧紧地抱住她,说道:“怎么会,你才十八岁,就算只是新鲜,也会新鲜一辈子的。”

雪珠眼泪欲垂,道:“十八岁都是老姑娘了,你又不是不知道。”

凌云心中一乐,暗自道:“原来这个世界,女人十八岁就算大龄了,想我原来的世界,即使三十岁没嫁人也不算什么,实在是大不相同!”

他安慰道:“我不会嫌弃你的,我又不是那种古板的人,再说……”

凌云本来想说:“再说……我可以娶一个妻子,纳好多个小妾嘛,纳妾只要你貌美可爱,不是处不一样疼你爱你。”他忽然想到这句话恐怕会惹来一个巴掌,还是不说为妙。

雪珠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问道:“再说什么?你怎么不说了。”

凌云道:“再说你只要贤惠,处不处无所谓。”

雪珠“哇”地一声又哭了出来,哭声更大,道:“我就是那种一点都不贤惠的女人啊,你果然不喜欢我这种女人!”

凌云被她逗乐了,道:“你哪里不贤惠了?”

雪珠抽泣道:“那女子贤惠,至少应做到三从四德吧。”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我嫁给王三城的时候,一点都不从他,从来不听他的话,倒是他对我百依百顺,无所不从,你怎么会喜欢我这种刁蛮妒忌的女子?”

“四德指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我没有从一而终,跟了好几个男人,算不上贞德,说话又不能细声细语,容貌还算可以,对于闺中女-红可是一窍不通,上次缝个扣子把前襟后背的衣服都缝起来了,被人笑话死了!四者里面,只有妇容做到了。”

“我如此不贤惠,你怎么会喜欢我!”雪珠嚎啕哭泣。

凌云帮她擦了擦眼泪,道:“谁说你不贤惠了,你想想,我让你看着金库,你虽然害怕,始终不离寸步,三从算是做到了。擅长筹算之术,精通钱粮之事,你这么多本事,不必迂腐于四德,你已经有五德六德了。”

雪珠嘟嘴道:“那你是打算让我当你的管家婆了,呜呜呜!”

凌云不由苦笑,果然女人是最难缠的物种,抱起她,道:“你就是想撒娇了,看我不打-你-股。”

举起巴掌,轻轻落下,手中一-团-柔-软,不由多捏了几下。

雪珠轻-哼一声,钻进怀里,娇羞道:“太-用-力了,要被捏坏了。”

“不会的。”凌云渴望已久的时刻,终于到来。昨天系了死扣的裤带阻碍了行动,今天换了新衣服,绝对不会再被一-根破腰带阻碍坚定前进的步伐。

两个灼烫的目光交错。

一团蒸腾的雾气,在清晨升起。

后院的花圃中,两只缠-绵飞舞的蝶,初生的太阳融化在云中,织就一片流光溢彩的朝霞云光。

雾气渐浓,房间里一片盎然。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哗变 清晨时分,万仙楼里,尚未开门迎客,到处一片静悄悄。

一人驰马而来,飞身下马,提脚踏破门板,揪起趴在前台案板上昏睡的伙计,道:“孙将军何在?”

小伙计被门板倒地之声惊醒,睡眼惺忪,见是军爷,忙道:“四楼,天字号房。”

那人冲上了四楼,敲门道:“大人,大事不好!”

孙逊躺在女子的怀中,睡得正香,听到声音,翻身下床,打开了门,来者正是今夜值守的副官张瑞军。

孙逊问道:“发生了什么事?”

张瑞军跪地行礼,道:“大人,今早我部有三名士兵被人虐杀在军营外空地之上,惨状实不忍睹,众兵丁有与其私交甚好的,便煽动士兵情绪,加上饷银已数月未发,粮草紧缺,很多兵丁每日伙食不能裹腹,因此纠结了数百人,浩浩荡荡朝着县城而来,想要劫掠靖南县城!”

孙逊大吃一惊,若是士兵结成队伍,劫掠烧杀县城,自己作为领军之将,罪责不轻,连忙披上甲胄,提起玉迫宝剑,喝令道:“速去县衙请王知县!与我等南城门集合!”

张瑞军领命,奔向县衙。

“各位,起床了!”众高手在房间里,被孙逊一声狮吼惊醒,飞速地穿衣,来到了楼下大堂。

孙逊简略说了士兵哗变之事,急催众人上马,一同奔去南城,摆平此次哗变。

路上,孙逊问道:“白苍翁,你剑法超神,可以用剑刺杀挑头闹事者。”

又道:“高公公,三位将士,还有阿依娜姑娘,你们但凭几力,务必让聚众的士兵散去,一旦兵散,则哗变不可成势也。”

靖南县固然与南缅接壤,中间还隔着数座大山,因此边防重军都设置在山中高地,就算驰援来此,靖南县怕是早已被攻占。

没多时,来到南城门,只见城门紧闭,城外人喧马嘶,无数士兵吼叫怒骂,聚众的暴戾情绪一触即发。

孙逊带着众高手登上城门,只见城下乌压压聚集着近千人,看来军营之中大部分士兵都极度不满,或主动或被裹挟着参加了此次哗变。

众兵丁见到主帅立于城门之上,声浪更涨,叫声不止。

孙逊吼道:“此次何人指使?”瞪着虎目,威严无比。

众兵丁竟一时无人再敢言语,生怕事后问罪。本来他们想要一鼓作气攻入城中,后来因为颇得人心、体恤下属的张瑞军副官决定出面,满足他们的要求,于是除了几个亡命之徒,没人敢做这叛逆之事,只在城门外聚众叫嚣。

一个满脸胡髯的大汉冲了出来,抱着一具尸体,放声大哭,道:“请孙将军看看刘达他们三人如何惨死的,我们众将士不辞辛劳,跟着您征战南北,可是要饷没饷,要粮没粮,饿着肚子都没什么,大可食虏肉、饮虏血,可是还要为奸人如此虐杀,凶手躲入城中,我们心寒呐!”

孙逊对这名壮汉印象颇深,本是落草为寇之人,后来招安入了军营,上阵杀敌,勇猛异常,为人刚正,绝非擅长煽动的小人之辈,今日怎么会出头干这种哗变之事?

他从城门上一跃而下,走到众人之前,皱着眉头察看那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忽然,刘达的死尸动弹了一下,眼睛瞪大,微微张开的嘴似乎要说话,却说不出来,居然还没死,挣扎的时候牵动伤口,刘达痛哼不止。

胡髯大汉黯然落泪,道:“好兄弟,今天大哥非要为你报仇不可,哪怕被砍了脑袋!”

孙逊怒道:“这是谁干的?”

一个全身捆绑鼻青脸肿的看守士兵被推了出来,扑通跪地,哭着哀求道:“将军,别杀我!”

孙逊道:“人是你杀的?”

看守士兵连忙摇头,道:“将军,今天早上有人要闯军营,被我拦下,他自称是城里布商,认识刘达三人,还说要酬谢他们,我哪知道是来寻仇的,便带他去见了这三人,结果,两方有仇,非要在军营外决斗,我想着,三个打一个,应该不会落下风,没想到……”

孙逊大怒,抬起脚飞踹他前胸,踢开四五丈远,看守士兵吐了一口鲜血,倒在地上痛叫不止。

孙逊举起玉迫,喝令道:“胡子,你让开!”

胡髯大汉泪流道:“大人,不可!”

孙逊平静地说道:“他救不活了,你这样只会让他徒增痛苦,不如给他一个了断!”

刘达虽然舌头被割掉,浑身筋脉尽断,不得动弹,眼睛还能看,意识尚且清醒,浑身长达数个时辰的折磨煎熬,早已让他痛不欲生,见孙逊举起利剑,心里竟恨不得快点结果自己,给一个痛快!

孙逊一剑刺中刘达的心脏,瞬间结束了这罪恶的生命。

胡髯大汉泪流不止,恨恨道:“我定要杀光城中的布商!”

孙逊道:“你怎知是布商?哪里有凶手会主动说出自己真实身份的?”

张瑞军在县衙前击鼓之时,凌云以为来了案子,忙不迭穿上官服,一听是士兵哗变,脸上却异常镇定,毫不慌张。

张瑞军从军已久,阅人无数,心中暗暗佩服:“这位年轻的县太爷若不是纨绔,不知哗变的厉害,这种淡定自若的定力倒真是成大事之材!”

两人并头骑马至南城门,守门人见县太爷来了,听令打开了城门。

孙逊对凌云怒目而视,心道:“这几个士兵我是知道的,匪气极重,之前便奸辱民女,被我重打百鞭,因为急缺用人,没有杖毙。昨夜你与我说那兵匪之事,恐怕便是这三人所为,但你擅做主张,下手太狠,为了一个老相好,害我士兵哗变,值得吗?”

凌云不理会孙逊的凶狠目光,拱手道:“孙将军,大早上练兵呢?这么多士兵集结在我城门外,害得我手下连城门都不敢开了。”

孙逊怒道:“你城中有人,害了我的三个兵,这事怎么算?”

倒在地上的看守士兵看到了凌云的脸,大为吃惊,道:“是你!”

孙逊哼了一声,冲过去揪起看守士兵的脑袋,怒道:“就是这厮,看守不严,害死我的兵,罪该杖毙!”他一掌击在士兵的脑后,倒地昏死过去。

凌云微感意外,心知这人会揭发自己,没想到孙逊主动帮自己掩饰。

凌云哈哈大笑,道:“杀你这三个兵的不是别人,是我!”

孙逊心道:“真是不识好歹!纵然我能护着你,你也不怕这群虎狼之兵生吞活剥了你!”

凌云浑不在意,骑在马上,一脸平静自得神色。

众士兵哗然大惊,他们大多本想浑水摸鱼,少数也有见到出生入死的同侪惨死,决心复仇,于是喊杀声一片。

胡髯大汉跪在地上,眼球瞪得几欲迸出,怒吼道:“我杀了你!”提着铁柄长矛,便要冲上来。

孙逊大喝拦住了他,怒道:“你们没有脑子吗?知县大人见你们借口寻凶,实际上想要屠城,涂炭百姓,为了救济苍生,王大人把一切罪揽在自己身上,你们今日枉杀了他,若是没有证据,必然今后死罪难逃,谁敢来!”

众人被孙逊的话喝住,心中疑惑,无人敢贸然冲杀。

胡髯大汉悲吼道:“那难道就任由真凶逃之夭夭了吗?”

孙逊沉吟不语。

凌云从怀中掏出大把大把的银子,不断从怀里掉落在地上,竟然足足淹没了马蹄,出现了一堆白花花的银山。

众兵丁的眼睛都瞪直了,这些银子足有上万两!

凌云道:“人是我杀的,若是想复仇,便站到左边,若是不想复仇,就站到右边,等着发饷银。”

众兵丁本就是为钱卖命之徒,此刻双眼看到大把大把的银山,听到这些银子是分给自己的,哪里还管的上刘达惨死,就算主帅惨死也无心报仇,纷纷站到了左边,留在右边的零丁数人,也迟疑着走去了左边。

唯独胡髯大汉铁心复仇,原地不动地站在右边最前,回身惨笑,道:“丁猴子,你也要钱不要兄弟了吗?”

另一个士兵笑道:“是啊,丁猴子,叫嚣屠城最厉害的不是你吗?怎么见钱眼开,忘了你惨死的三个兄弟了?”

瘦弱佝偻着的丁猴子尴尬至极,他口才极好,本来便是煽动这次兵变的主谋,此刻见形势不对,便立即调转方向,由胡髯大汉独自撑起大旗。

众兵丁均见不惯丁猴子如此见风使舵,身后数人将他踹了出来,踉跄着站到胡髯大汉的身后,双腿颤抖着,嘴唇吓得发青。

凌云笑道:“这位大胡子,你倒是耿直!可你是否知道这三人奸杀民女,手段之残忍,罪孽之深重,罄竹难书!你真要为这种渣滓报仇?”

胡髯大汉怒道:“一命抵一命!这三人已抵了那民女之命,更何况他们的死难道不够惨吗?”

凌云道:“不够!民女被杀之时,以一敌三,求助无门,绝望至极,任他们为所欲为,最终还是惨死,这才是虐杀!而这三人死前,以三敌一,恃强凌弱,只是武功太差劲,被我所杀,公平至极,更何况三人毫无忏悔之意,该杀!”

胡髯大汉沉默不语。

当初与这三人同为山贼土匪,打家劫舍,干了不少坏事。但胡髯大汉秉性良直,从不干灭绝人性之事,反观三个兄弟,无恶不作,所以到了军营,与三人逐渐疏离,只是兄弟之义尚在,他极重义气,视关云长为楷模,兄弟惨死,大哥怎能不出头?

但凌云的话,让他无法辩驳,作恶被杀,难道还要为他们报仇吗?

胡髯大汉恨恨地将铁矛插入地中,仰天长啸,悲鸣不已。

他撕裂身上铠甲,跪倒在地,对着孙逊三叩首,道:“将军扶植之恩,没齿难忘,但我一个草莽之身,终究无法容于军伍,今日辞别,望将军成全!”

脱下碎裂的铠甲,胡髯大汉拔起地上的铁矛,大步离去。

孙逊心知此人乃虎将一员,甚是可惜,但并未挽留,强扭之瓜并不会有好结果,只得随它去了。

众兵丁排着队,逐一领走十两银子,这可是平时五个月的饷银,无不欣喜若狂。

一个瘦弱的身影混在人群中,也想要领银子。

孙逊冷笑几声,道:“来人呐,把这煽动人心的丁猴子拉出去砍了!”

丁猴子转身想逃,被两旁兵丁拿住,大叫“冤枉”,早已看不顺眼的众兵丁上前一通乱拳,倒在地上没了气息。

孙逊对三军高声道:“煽动兵变元凶已除,余者乃胁从,不再追究,不过如有下次,必严惩不贷!”虎目扫视三军,众人听到不再追究,心里稍安。

顿了顿,孙逊继续说道:“今日王知县携带了这么多银两犒赏三军,我也买三十只羊,三十坛酒,今晚犒劳大家,不醉不归!”

众士兵额手相庆,欢呼声此起彼伏。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 红袖相伴夜读书 孙逊低声说道:“王老弟,今后这种事,你想要他们命,尽管跟我说,我处理隐秘些,免得惹起这么大动静!”他一身冷汗,哗变若成,朝廷问罪下来,恐怕脑袋难保。

凌云笑道:“你昨晚若是就抓了这几个兵匪拷打一顿,今天早上我就不会出手来杀他们了。”想起布店老板娘的死,不由悲从中来。

孙逊道:“好好,过去就不提了,今天你可算是帮了我大忙,这每人十两白银,可是解决了拖欠数月的饷银,不然,他们就算今天不哗变,今后也会借口其他事情搞事,当兵的,一个饷,一个粮,不给够不行啊!”

两人驱马回城,军中事务交给了副官主持。

白苍翁等高手在城门上看了一场戏,本来以为要苦战一番,固然己方高手众多,但是寡不敌众,与这近千人车轮血战,恐怕也是危险重重。

好在王知县及时送了银子来,解决了一场危机,众人舒了一口气。

刚进南城门,迎面来了一个满脸脏兮兮的乞丐,手中举着一个破碗,朝着孙逊的马冲撞过来。

凌云有些惊讶,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军官,对着挡道的人提起鞭子就抽,谁敢挡路?更别说这个乞丐迎面冲撞过来,难道是个瞎子不成?

不料,孙逊并未驱赶,反而赏了这乞丐一两银子,这乞丐千恩万谢,跪拜在地,趁着无人察觉之际,塞到了孙逊靴子里一张纸条。

孙逊恍若未觉,继续驱马前行,回到万仙楼,他下马之时,掏出了靴子里的纸条,上面几行小字,看了一会,嘴角露出了微笑。

孙逊拍了拍凌云的肩膀,笑道:“王老弟,好消息来了!”

凌云笑着问道:“什么好消息?”

孙逊眉头展开,笑道:“前方探子密报,在边境澜江至南驼岭一带,发现了洪氏余党的踪迹,现在正密切跟踪,死死咬住,还未打草惊蛇。澜江宽千余尺,他们必定是无船渡江,准备沿江西上,寻找船只渡江。”

凌云道:“那我们在西面设下埋伏,岂不就能一网打尽了?”那一日与双剑宗主及几个高手交手,凌云觉得他们虽然剑法拳法快些,仍旧是寻常,他完全不知道这些人皆是当世绝顶高手,一般人哪里擒得住他们?

孙逊笑着摇了摇头,道:“埋伏打了不止一次,每次只能折损对方两三名高手,不能一网打尽,因此我们要学姜太公,稳坐钓鱼台,引他们上钩!”

凌云看着他一脸神秘的笑容,知道他另有妙计,道:“看来将军成竹在胸,在下拭目以待!”

当晚,凌云安坐在书房,手中握着一卷书,聚精会神地看着。

雪珠在一旁持着红烛,柔和烛光照在昏黄的书页上,桌上一盒蟾蜍香炉,里面焚着香丸,悠然地飘出几缕袅袅的香雾。

雪珠幼时是小家碧玉,请不起私塾先生上门授教,所以只认识几个简单的字,后来到了县衙后院,跟着其他颇有才气的小妾学到了许多,渐渐地可以看一些简单的书籍,加上她常来书房,接触的书比较多,近水楼台先得月,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只是她天生对钱粮筹算之术感兴趣,学会了这些字都是为了看账本。

今天白天的时候,凌云在万仙楼辞别孙逊,回到了县衙,没什么事情,百无聊赖。这个世界的日子既没有电视看,又没有手机玩,纵然美人在侧,也难提兴致。

凌云倍感无事可做,便从书架上翻书来读,以期消磨这无聊的时光。

不料书架上放着经史子集,全是正统经典书籍,集中了十二分精力,没看多久,凌云便昏昏欲睡,不但不能解闷,反而仿佛回到了当初沉闷苦读的课堂之上。

这时雪珠道:“相公,王三城藏了一些书在箱子里,可能对你胃口。”

凌云惊喜地打开箱子,只见箱子里顶层铺着几十张锦织的春-戏-图手帕,人物栩栩如生,细节之处,若隐若现,实在令人大开眼界。

凌云笑道:“这老家伙没少看这些玩意吧?”

雪珠娇羞掩面,道:“他不中用只能过过-眼-瘾,还是你厉害,今天我差点要-死了!”牙齿咬着手帕,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

图画下面,是几摞青色封面的书籍,凌云以为又是经典古籍,没想到打开了无字封面,里面居然是一页页春-戏图,原来是图册集锦,那些锦织的手帕恐怕就是王三城命人按照这些图册织就的。

此刻大脑空空的凌云没什么兴趣,扔开图册,继续往下翻。

下面全是成册的小说,凌云大概翻看了一下,虽然都是繁体字,没有标点,需要自行断句,但不影响阅读,终于能好好看个小说解解闷了。

凌云拿起几本,坐在书桌前,一页页翻看起来。

此时,太阳已经落山,暮色渐渐笼罩起大地,书房里光线逐渐昏暗。

雪珠体贴地打着火折,点燃了蜡烛,又焚香驱蚊,她本就着一身红衣,在红烛映照下,滋润着的脸蛋儿更加红润,芊芊细手晶莹剔透,十分可人。

凌云翻看起一本叫做《八美图》的小说,前面部分还算正常,讲的是才子如何追求佳人,最终暗度陈仓,结成良缘的故事,偶尔涉及风-月,寥寥数笔,后半部分逐渐风格大变,竟写到八名美女男扮女装,征战沙场,颇有小说前后是两个人所写的感觉。

凌云不解古人为何喜欢这种小说,也许女子皆裹足不出闺门,所以有了这种幻想小说,供闺房小姐们消遣。

第二本小说叫做《风-流媚》,书名便让凌云感觉到一丝异样,果不其然,翻开书页,第一回开篇便写到风-月之事,作者不惜笔墨,尤其详细,凌云苦笑着,想要舍弃却忍不住看下去。

凌云本以为古文枯燥无味,没想到关于风-月的描写,古人笔下更有韵味,不但描写细致,而且别出心裁,手法一流,加上古人无需被编审文字,反而更加放得开,写起来得心应手,行云流水,丝毫无所顾忌,大部分吸睛的字眼放到现在都是禁-毁之词,对于男女之间动作和心理的描写尤胜今人。

想那孔老夫子身为万世师表,地位尊崇,尚且说“食色性也”,认为生活离不开饮食男-女。若小说里的人,总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做床-帏之事,仿佛一群阉-割了的男男-女女,试想看客还会有小说中的一切真实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感觉吗,只会觉得书中所写没有一点真实之感,便如太监看别人过姓-生-活一般,全无乐趣。

凌云自幼喜欢看小说,阅书无数,纵然有些小说写起来隐晦,如《红楼梦》,也不免写贾宝玉梦中与秦可卿相会、与袭人珠胎暗结、与碧痕房-内嬉戏,只是大师手法,隐晦而不显露,其他的小说如《金-瓶-梅》,文字直白,描绘男-女之-事可谓集大成者,丝毫不影响其成为传世名作,可惜后世之人矫枉过正,不许字中有一点违-禁之词,不许书中有一点风-月描写,实在是今人不如古人,世风日渐封闭。

当然,这种矫枉过正最明显便是清朝乾隆时期,大清帝国走下坡路之时,封闭保守,闭关锁国,文学也开始遭到禁锢,《红楼梦》这一类都被列为禁书,可见世风之保守。想当初汉唐盛世,万国来朝,各种思想、文化、语言、人种交相汇聚,互相碰撞,长安是当时世界的中心,汉唐的朝廷怎么会去禁一部小说?怎么会在乎那几个文字的事情?

如此看来,大清虽然国力强大,由盛转衰,只在一瞬,倒也不奇怪,过度封闭保守,不思开拓进取,为今后的衰落埋下了祸患。还好,凌云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开明的时代,前途无限。

凌云看着手中的古代话本小说《风-流-媚》,古代小说以回分章,凌云连读五回,发现每一回目皆有风月之事,笔墨详尽,占去了大半篇幅。

雪珠在一旁拨弄炉中香丸,烟气飘起,忽然发现旁边一双炽热眼睛注视着自己。凌云一把将她拥入怀中,雪珠揽住他的脖子,格格笑道:“你还-想-来啊?”凌云不语,小说中的描写在书房里上演。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 佳人相赠 夜已深,凌云拖着疲倦的身体,瘫坐在椅子上,两个眼圈黑如熊猫,深深地凹陷进去,心里暗暗道:“一定不能这样过度放-纵了,还要在这个世界活一万年呢!”

忽然,县衙门外鼓点击破了静谧的夜,隆隆声如惊雷。

“这么晚,有人击鼓鸣冤?”凌云来不及穿官服,县衙里没有下人,只得起身走去前堂。

“谁?”凌云问道。

“小人是孙将军麾下,因有急事来请,深夜叨扰,请大人见谅。”门外人答道。

凌云打开大门,那人正是副官黄岐,笑道:“我已备好马车,大人请上车!”

“去哪儿?”凌云问道。

“万仙楼。”黄岐答道。

凌云关上县衙大门,从外面上了道铁锁,然后钻进马车,里面空间甚大,和黄岐两人对面坐在里面也不拥挤。

马夫赶着马,马蹄踏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哒哒”的清亮响声。

不多时,便到了灯火通明的万仙楼。

到了四楼,孙逊早已在此等候,迎接凌云,一脸神秘,笑道:“王老弟,今晚你有福了!”

凌云以为请自己来吃酒,却不见其他人,只有孙逊一人,道:“这么晚了,将军叫我来,莫不是请我吃夜宵?”

孙逊今晚犒赏三军,喝了不少酒,此刻一身酒气,大笑道:“夜宵是吃不下了,今晚,我要送你一个佳人与你共度春宵!”

凌云疑惑道:“佳人?”他心想孙逊身边哪有什么佳人,唯一算是半个女人的只有阿依娜,姿色虽然不错,但性格毒辣,让人敬而远之。

孙逊哈哈大笑,道:“莫心急,跟我来。”

两人来到四楼的一间奢华客房,里面椅子上坐着一老一少。

凌云大感诧异,那老的不认识,但旁边的小孩子,莫不是那一日飞出来抢蚊子的孩童?

一老一少站起身,向孙逊恭敬施礼道:“将军!”对一同进来的凌云,仿佛不曾见过一样。

孙逊介绍道:“王知县,这两位是神足教的神行二老,可以一日行三千里,天下最快的骏马也比不上!”

老者鞠躬笑道:“将军谬赞!”

孙逊指着老者,道:“这是神行大太保,那一位是神行小太保,两人是不世出的高手,此次出山襄助,实在是赏了大脸。”

孙逊拍了拍凌云的肩膀,道:“这位则是靖南县的县太爷王三城王大人,三位今后可以切磋切磋,都是以快着称,只是神行二老腿快,而王老弟手快!哈哈哈!”上次与白苍翁抢肉丸,让孙逊对凌云手快之名深信不疑。

神行二老与凌云互相拱手一礼。

孙逊拉着凌云,来到了床边,笑道:“王老弟,请看佳人!”

凌云这才注意到半掩的床幔后面,躺着一个面容姣好的女子,秀发披散在玉枕上,脸上布满泪痕,一双大眼睛惊疑地瞪大着。

凌云忍不住笑了,那女子正是深夜被救走的紫若!

那双大眼睛看到了凌云,见他满脸不怀好意地笑容,不禁充满了怒火,瞪着他,只是嘴里说不出话,不然肯定大骂一番。

孙逊笑道:“这个女子王老弟可满意?”

凌云坏笑着点了点头,道:“姿色尚可,就是看起来有点不足……”

孙逊问道:“哪点不足?”

凌云叹息一声,道:“美则美矣,只是瘦了点,缺乏丰韵的味道!”

孙逊击掌大笑,道:“说到老兄心坎里了,这婆娘就是太瘦了,若是丰-乳肥-臀,不瞒你说,老兄早就先下手为强了哈哈哈!”

孙逊又道:“王老弟,玩归玩,你可知道她是谁?”

凌云摇了摇头,道:“不知。”

孙逊低声道:“这便是我跟你说的诱饵,洪家二公子洪景潇最爱的婢女——紫若!”

凌云露出恍然大悟神色,心道:“原来那个什么少主叫做洪景潇。”

孙逊道:“先前洪家被抄,男子都要被斩首,女子都要沦为官妓,想不到洪家大公子命这名婢女冒充洪家大小姐,让她逃掉现在不知下落。今天幸好神足教的二位高手,跟踪洪氏余党时,碰巧遇到这女子独行在山中,便抓了回来,我本来正头疼如何牵制这伙人,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

凌云道:“怪不得今天将军胸有成竹,原来那个时候已经得知抓住了这女子,今晚便送过来了,妙哉妙哉!”

孙逊仰天大笑,道:“天亡洪氏!怪不得我!”

凌云道:“这女子如此重要,我怎么能拿来玩呢,万一让她逃走或是自杀了,岂不是坏了将军的计划?”

孙逊道:“非也!我请王老弟深夜来此,便是为了此事。那洪景潇爱美人胜过爱江山,发现她失踪必定星夜来救,所以我要放出话去,让他们误以为紫若被困在万仙楼,但暗地里藏在县衙大牢里,麻烦王老弟派人乃至屈尊亲自看守,务必不得让他们抢走紫若,而后我聚集高手,设下埋伏,在万仙楼将洪景潇擒拿,只要贼首拿住,其他人就算逃掉也无所谓了,已足以向朝廷交差!”

凌云道:“你的意思是,我将她带回县衙?”

孙逊道:“没错!”

凌云皱着眉头,道:“那如何迷惑他们,让他们相信紫若就在万仙楼?”

孙逊脸上露出神秘的笑容,击了一掌,客房的门被人吱扭一声推开,一个曼妙的美丽女子戴着面纱缓缓走进了房间。

摘下面纱,那女子的容貌居然与床上躺着的紫若一模一样!

凌云瞪大眼睛,难以置信,惊奇道:“双胞胎?”

那女子扔下面纱,缓步走向凌云,两双白皙的手臂缠绕住他的脖子,哈着气,在耳边柔声道:“你不认得我了?”

那声音竟然是阿依娜!

孙逊哈哈大笑,道:“别捉弄王老弟了,阿依娜,你这一身易容术果然天衣无缝!”

凌云恍然大悟,笑道:“两人的容貌实在太相似了,一会我回县衙,只求不要带错了人。”

阿依娜嘿嘿笑道:“带错了人,还怕我吸你阳气不成?”

孙逊将紫若用锦被遮盖起来,道:“王老弟,抱美人归吧,不可拖延,敌人恐怕马上就到了,这女子嘴里服了荆麻,两个时辰内说不了话,也动弹不得,过了两个时辰,在县衙地牢里如何叫喊都没人听得见了!今晚辛苦你,好好照顾我们的大美人了,哈哈哈!”

凌云笑道:“这种辛苦差事,以后不妨多一些!”

众人会意大笑。

因为生怕敌人埋伏在门前,发现紫若被偷偷转移了,于是黄岐命令四名壮汉,抬着一顶轿子进了万仙楼的大堂。

万仙楼的大门稍微窄了一些,黄岐下令拆掉了几个雕花楠木板,龟-公在一旁心痛不已,楼内其他客人都被赶跑了不说,还弄坏了这个上等金丝楠木雕花的门楼,要知道那可是花了上千两银子制作而成。

凌云怀中抱着那卷裹着佳人的锦绣被子,钻入了轿中,四名壮丁抬轿出了万仙楼,副官黄岐跟在轿子后面,警觉地环视着四周。

凌云坐在轿子里,怀中抱着美人,虽然隔着一层薄被,女子的香气透过来,沁人心脾,闻香欲醉,柔软的肉-感坐在自己腿上,随着轿子摇晃蹭动。

雪珠虽然漂亮,毕竟是乡野女子,只能算是靖南县头等的美人,更何况已为人妇,与未经人事的处子风韵大不相同,成熟韵味太多而青涩不足。

紫若虽然是洪家的婢女,但洪氏未抄家之前乃是当朝御封的惜命侯,侯爵家中,焉有庸脂俗粉?更何况紫若出身不凡,乃是前朝名将之后,前朝沦亡后,父亲死命殉国,母亲将她送到侯府,侍奉旧主,而后追随丈夫,跳崖身亡。

洪家二公子洪景潇如此着迷于她,冒着被抓凌迟的危险赶来救她,足可见她的美貌倾国倾城。

诗云:“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好一个“佳人难再得”!

这句诗可谓道出了洪景潇的心声,他刚刚年满十四,年少冲动,正是容易陷入儿女情长、爱到痴狂的年纪。

一般的少年少女,爱到痴狂,无非是爱到你侬我侬,山盟海誓,伤心时由爱生恨,寻死觅活,最至不过自残身体,放浪形骸,已是最癫狂的年少情爱。

而洪景潇,前朝后裔,顶着惜命侯的辱名,被抄家,父亲早逝,大哥被凌迟处死,请问何罪之有?罪名只是“莫须有”,只是骨子里那份血脉!

甘南之地大旱灾年,有上千农民暴动造反,举着前朝洪三太子的名号,触怒龙颜,又发现惜命侯府中有一条“衣带诏”,上面血书大小官员十余名,因此龙颜大怒,下旨抄家,男丁皆被斩首,女子皆充官妓!涉及官员无一幸免。

洪景潇年纪尚幼,此时正带着十几名侍从,违反禁令离开京城,在郊外狩猎。他听闻了这一消息,有如晴天霹雳,立刻向南逃遁。

一路上,护从或有叛变,或有中途离去,幸好双剑宗主始终护送着他,未曾出事。半途还有众多怀念前朝的江湖高手,赶来护送洪少主。

没想到,洪景潇时刻放在心头,最关心的头等大事既不是被抓住,也不是如何复国,而是自己心爱的女人紫若的下落。

一开始听闻所有女眷都被发配天山,他决心北上,幸好被护从们劝解,放弃了这个危险的念头。后来接到姐姐派来的信使,才知道紫若的下落,至于姐姐,正躲避在隐秘的某处,连信使都不得而知。

这一路逃亡,使赵尉松对这个少主有了几分失望,他虽聪敏过人,但是太过看重女色,一心儿女情长,不关心家国大业,恐怕复国无望,因此一点都不喜欢紫若,视她为红颜祸水。

如此看来,紫若绝对称得上是倾国倾城的美人,能够让一位身负复国重任的少主,迷恋的忘却了江山社稷,何其绝色!

如果换成凌云,大概他也会选择爱美人,江山有什么好,争得就是自己的了吗?

不过是用人命鲜血堆积一个冠冕堂皇的庙堂,让天下人惧怕你,口中服你,下跪拜你,如此便以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老子天下第一!

其实老百姓回了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一天三顿窝窝头,管你谁坐着天下至尊的宝座,不都一样交粮纳贡吗?给谁都是一样的。

美人却大不同,搂在怀里,香-软可口,连孔老夫子都不能免俗,感慨一句“食色性也”,这是凌云最爱老夫子的地方,真性情,不矫饰,一句话说透了千秋万代亘古不变的人性!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 美人如玉 轿子一路来到县衙门外,停在正门。

黄岐从凌云手中接过了钥匙,打开县衙大门,四名轿夫抬着轿子进了大堂。

轿子放在大堂之上,黄岐道:“王大人,那轿子就放在这儿了,我们先行告退。”

凌云一路来颠簸着昏昏入睡,毕竟白天过度放纵,又不曾吃晚饭,不由得有点头重脚轻。

他将那卷裹着美人的被子轻轻地放在轿子铺着软垫的底上,凌云打着哈欠,摸索着找到火折,点燃大堂上的蜡烛,烛光照亮了红色的轿子,来到院子里,关上县衙大门,上了重重的门闩,这才安心回到大堂。

他钻到轿子里,蹑手蹑脚地揭开被子。

紫若正睁着一双乌黑眸子,怒目相视,刚才虽然隔着被子,仍旧被他的咸猪手不老实地碰到许多不该碰的地方,心中怒极,只是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

凌云一笑,道:“你想说话?要等两个时辰,还早着呢!对了,你饿不饿?”

忽然他意识到紫若无法发声回答,便道:“你若是想吃,就眨眼一次,不想吃,就眨眼一百次。”

紫若闭上了眼睛,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心想等恢复了,就算同归于尽,也一定要捅他几刀!居然趁人之危,在我身上做那些下流至极的事!

凌云点点头,道:“闭上眼的话,那就随便喂你一点蜘蛛、蚂蚁什么的,蛋白质含量都很高!”

紫若听不懂他后半句讲什么,听到他要喂自己蜘蛛,连忙睁开,怒视着他,怕他真喂自己那些恶心之物,下意识想要闭紧嘴巴,却发现嘴巴麻木着无法动弹。

凌云怕她恢复了逃走,于是静止了世界,然后走去后院厨房,准备做顿晚饭。

县衙的厨房在后院左侧最靠外的院子,有个独立的小门出入,平时街上的商家会主动送来米面粮油、肉和蔬菜等,每日更换,月底结算,十分方便。

这两天虽然县衙里空无一人,但商家仍每日上门送货,从独立的小门进来,见厨师不在,还帮着扔掉了臭掉的肉,打扫一下厨房,否则招来苍蝇会生蛆虫。

所以厨房还维持得比较干净,今天白天之时,凌云便来厨房和雪珠一起做过一顿饭菜。雪珠因在县衙里娇生惯养久了,小时候家中父母又不让她干脏活,所以对做饭一窍不通,只能在一旁帮忙烧火,手忙脚乱,熏得一脸灰,脸上黑如锅底。

凌云先去书房看了一眼雪珠,打开暗格,她已经躺在里面安然熟睡,桌上有几盒打开的精致点心,应是她的晚饭。

来到厨房,凌云点燃烛台,然后烧火热灶,因为商户送来的菜都是洗好甚至切好的配菜,倒油煎炒即可,十分方便。

一炷香的功夫,凌云便做好了三碟小菜,一荤两素,主食有早上蒸好的馒头,放在锅里蒸了一蒸,拿出来宣软可口。

将饭菜摆在饭盒里,提起饭盒,凌云回到了大堂。

世界恢复了正常,紫若见他顷刻间提着一饭盒香喷喷的饭菜出来,心里一惊,转念想道:“他早已处心积虑将我抓来,之前不强迫我从他,不过是攻心的方法,想让我彻底顺从于他,今天饭菜都准备好了,哼,我宁愿饿死也不会吃你一口饭!”

凌云从饭盒中每端出一碟菜,便会在紫若的鼻尖下转动一圈,香气钻进鼻子,紫若肚子咕咕作响。

凌云嘿嘿一笑,道:“身体倒是挺诚实啊!”

紫若羞惭至极,闭上眼睛,任他如何引诱也不愿睁开。

凌云道:“我说过,不喜欢强迫别人,你既然不吃,那我就不客气了。”他举起筷子,肚子实在饿了,开始狼吞虎咽。

紫若躺在轿子里,忍不住懊悔,自己为什么会那么任性!以至于被抓来躺在这里被这个臭男人任意羞辱,真是自食恶果!

那一日,一行十余人来到了澜江边,江阔水深,非乘船无法渡江。

可是沿江溯行十余里,江上居然没有一只船!原来边境守军早已得到信报,得知重要逃犯将要渡过澜江,去往对岸南缅国,便将上下近百里的船只全部砸烂。

严令周遭百姓,片板不得下水!下水者斩立决!

众人无奈,如果不能渡江,在此久待无异于坐以待毙,往东去是大海,一行人只能西上,那是无数重峦叠嶂的十万大山之地。

即将出仙门境界之时,前面一道巨大的屏障摆在眼前,正是镇南雄关!

关隘建在两座高山之间,切断西进之路,若想越过关隘,只能下马步行,翻越高山峻岭,离开马匹不亚于自断双腿,追兵马上就会追到。

幸好一个当地的江湖人士得到讯息,前来救急,此人在仙门一带,素有侠义之名,人称“南关公”丁自祯,引着他们躲入十万大山之中。

山中有个寨子,名叫“神龙寨”,上山之路仅有一条,山路两边石壁高达数十丈,中间宽度只能容一人通过,真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神龙寨的寨主名叫韦焕龙,江湖上藉藉无名,年轻时曾入伍多年,因伤退役,后来纠集当地的流氓无赖自立山头,成了手下几千土匪的大寨主,与丁自祯关系很好,两个人一黑一白,交往多年,交情过命。

丁自祯祖上是前朝镇南巡抚使,蒙受皇恩,到他这一辈,虽然吃穿不愁,富甲一地,但怀念祖上的辉煌,思念前朝恩情,加上他为人素来义气,听闻这次洪家无故蒙冤,惨遭迫害,心里十分同情,所以愿意挺身而出营救洪少主。

韦焕龙不一样,他在打另一个主意,自己是朝廷剿匪多次未果的大土匪,如果这次能够抓住洪少主,交给朝廷,不仅能招安,还能得到一笔丰厚赏赐,一举两得,因此他假意欢迎一行人上山。

半山腰,神龙寨建有数个据点,深挖壕沟,高垒石台,形成若干个相互连接的屯兵场所,堡垒中还可以囤积大量粮食饮水,这也是多次剿匪失败的原因。

一行人马匹只能行至此处,再往上山路陡峭,狭窄异常,只能步行而上。

赵尉松低声嘱咐众人:“此地名为神龙寨,实为土匪窝,切要加倍小心谨慎,土匪之流,不守三纲五常,亦无礼义廉耻,随时可能出卖我们,各位小心行事!”

众人点头,尤其是赵夫人,一路上平日里并肩出生入死的侍从,居然成了官府的奸细,幸好发现的早,不然早已沦为阶下囚、刀下鬼!

这些叛变侍从,固然有些人是因为家人被抓,遭到了威胁,也不乏贪生怕死、卖友求荣之辈,令赵夫人至今想起仍不寒而栗!

丁自祯武功低微,但是为人豪爽,通达世事,他也知道引着他们投奔神龙寨乃是下下策,但也是无奈之举,来之前叮嘱过:“我这个兄弟,看在我的薄面上,绝不会出卖各位,但这只是权宜之计,不可长久,各位还是要早做打算!”

进山那一刻,赵尉松看到此地山路险峻,扼守难攻,变动了主意。

他暗暗下定了决心,小小的土匪窝,未必不可成为复国之基!

想当初,汉高祖刘邦仅是一亭长,芒砀山中当大王,刘皇叔创建蜀汉前,不过是织席贩履的小贩,明太祖朱元璋年幼时亦是乞丐,今天能在这里复我泱泱大齐,纵然是匪寨,今后也会流传青史!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 神龙寨 走过狭窄逼仄的山路,赵尉松不禁感叹道:“此地与蜀道相比,凶险更甚!这条山路两边石壁夹住,中间只有这么窄的通道,当真有如剑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当初汉高祖刘邦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最后一统天下,最初便是经过这种小道走出去夺天下的!”

众人心知他话中的含义,只是一路逃亡,惨遭追杀,人丁稀落,人人脸上皆是黯淡神色,何谈一统天下?

唯独丁自祯听到赵尉松的话,大为赞许,道:“赵师傅所言不虚,明太祖创业之时,也不过几兵几卒,最终驱鞑虏,复我冠服,何其伟业!”

两人话里投机,相谈甚欢,一路高谈阔论,博古论今。

洪景潇压根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他自幼出生时,前朝已经沦亡,生在惜命侯府,过着压抑但富足的生活,所以他从来没想过造反,更别提复国了。

他眼中只有紫若,两个人虽然一主一仆,前后隔开一段距离,但只要有机会,便四目相对,含情脉脉。

赵尉松看在眼里,心中不停叹息,国破家亡之际,怎么可以如此沉迷于儿女私情?

逐渐地话意阑珊,后半段山路上,这位头发突然白了许多的老剑客,沉默着不发一言,心中全是失落之感。

众人沿着狭窄的山路,前行了三四里地,豁然开朗,前面一片开阔的场地,建有几座高耸的了望台,数名背着箭袋,手持强弩的哨子站在台上,警觉地盯着入山口。

一名光头的土匪坐在台下,狞笑着走过来,冲着丁自祯道:“丁大爷,今天带几只麻雀?”

丁自祯拱手笑道:“白的十二只,黑的折了翅,还没飞到山下。”

光头土匪脸色一沉,道:“来这么些麻雀,万一被狗咬上,不怕雀窝被端了?”

丁自祯笑道:“顶上知道,不怕。这里有些鸟蛋。”

说着,从怀中掏出二两银子,扔了过去,道:“一点心意,兄弟们喝茶!”

光头土匪咧嘴一笑,道:“丁大爷,阔气!”吹了声口哨,身后一个小土匪牵来八匹腿部异常粗壮的矮马。

丁自祯道:“各位,请上马,此地到山顶还有四五里,山路崎岖,小心前行!”

除了洪景潇独乘一匹,其余每两人一匹,紫若跟着赵夫人共乘一匹。

光头土匪也骑上一匹马,道:“跟我走!”

马上,赵尉松奇怪地问道:“丁员外,这山上莫不是有其他上山之路?”

丁自祯道:“只有刚才那一条路,为何这样问?”

赵尉松诧异道:“那一条路狭窄异常,这些矮马是怎么运上山来的?”

丁自祯哈哈大笑道:“这些马就是小马驹的时候抱到山上,如今养大了而已。山路虽然狭窄,山上人另有办法,从后山低矮的一处峭壁,不到一百米,可以用手腕粗细的麻绳将重物运上山来,然后顺着山路送到山上。”

赵尉松点头称是,道:“原来如此,此山最高处多高?”

丁自祯答道:“这座山有三个峰,分别是金峰、银峰和玉峰,最高的金峰有一千多丈,银峰和玉峰只有八九百丈。现在我们所在的地方是上山门,约有六百丈高,和玉峰落差无几,所以乘马前往。”

山上地势险要,长达十余里的大山脉,最宽处不过数百米,许多房屋半悬空而建,蔚为壮观。

山上热闹非凡,人来人往,男女老少都有,买卖各种东西,仿佛一个集市,远不是众人心目中土匪窝子的可怕景象。

丁自祯缓步骑马,道:“这里聚集着大约两千多人,男丁一千五六,女子有些是抢来的良家女子,大多是他们上了山的家眷,都是些吃不上饭的老百姓,真正每日出去打家劫舍的倒只有几百个铁杆土匪。”

光头土匪哈哈笑道:“丁大爷,你这话,意思我不是好人呗?”

丁自祯笑道:“比上山前好多了。”那光头土匪乃是杀人越货无数的江洋大盗,被官府追杀急了,投奔神龙寨,没想到这里寨规极严,上了山已经数月没杀过人了。

光头土匪道:“那是!”

没多时,众人穿过了热闹非凡的集市,越过一片哨子把手的丛林,来到了玉峰。

玉峰之上,是一座巨石垒成的堡垒式宫殿,大门亦是能工巧匠用两块巨石垒成,为了避免巨石无法推开,将人封死在里面,旁边的石壁上还凿开一个供人爬出的狗洞,平时用木头塞住。

石门上两条鎏金神龙,威猛凶恶,栩栩如生。

众人下了马,站在门外等候。

赵尉松心道:“虎落平阳,堂堂大齐后裔,居然要在这里等一个土匪头子!”心里有几分不快。

洪景潇倒是浑不在意,他来到山上,只觉新奇,从未见过传闻中的土匪窝,居然是这个样子,与普通的街市县城并无二致,除了有许多堡垒、关卡和哨子。

他并不知道,山上不种粮食,打猎也不足谋生,所以每年都会组织数次大规模的抢劫,到时候土匪们几乎倾巢出动,附近几百里的县城集市为害极深。

紫若乖乖地站在洪景潇身旁,听他低声诉说着着一段日子艰险的经历,不时相视一笑,仿佛终于来到了安全之地,内心庆幸着从此以后可以长相厮守,再不分离了。

韦焕龙终于出现,一头蓬乱的头发,身上穿着一件黑色大袍,胸口一面护心镜,金光夺目,若不是光头土匪恭敬地行礼,大家还以为这是看门的老头。

韦焕龙一脸笑容,心情似乎不错,大声道:“老丁,你可算赏脸一次,愿意来我这寒酸地方,今晚别走了,我已命令厨师弄一桌好酒好菜,看我不灌醉了你!”

韦焕龙一次带人下山打劫时,不幸被奸细出卖,遭到官兵埋伏,差点全军覆没,幸好丁自祯发现逃到自家后院的他,并救下了他。因为丁自祯发现这一伙土匪虽然抢劫,却不伤人命,比起横行霸道的官兵甚至都要良善,从此两人成了刎颈之交。

也是在那一次叛徒出卖之后,韦焕龙命人打造了一副防御的铠甲,前身要害全被这巨大的护心镜挡住,后背还有几块铁甲,从不离身,生怕有叛徒刺杀。

韦焕龙与丁自祯热情地打着招呼,完全无视山上的陌生来客。

丁自祯主动引荐道:“韦寨主,这便是我跟你说的洪家二公子景潇,这位是天下第一剑客赵尉松,其他几位均是当世高手,一会逐个向你介绍。要不,先去聚义厅坐着喝茶聊?”

韦焕龙一拍脑袋,笑道:“各位贵客莫怪,看我这脑子,还让大家在外面站着,里面请!”

聚义厅里一半是石壁里凿出的洞穴,一半是凿下的巨石垒成的屋子,四面墙壁均无窗户,因此十分昏暗,点着十来把大烛台,勉强有些光亮。

韦焕龙坐在主位,左上的位置本要让给丁自祯,丁自祯连忙退却,转身请洪景潇坐在首席客位。

洪景潇也不推辞,坦然地坐在左上位置,其他人依次落座。

韦焕龙转了一下眼睛,道:“不知洪公子是齐顺帝的几代孙啊?”

洪景潇一时答不上来,赵尉松脱口道:“我家公子乃大齐皇帝思宗之长子次孙,顺帝乃是伪朝蔑称,岂可当真!”

韦焕龙愕然,随即讥讽道:“既如此,为何坐在京城金銮殿上的不是贵公子?”

赵尉松勃然大怒,手拍石椅,汉白玉的椅背顿时裂出一条缝隙。

韦焕龙自恃他的剑早已在山口被卸下,手无寸铁,毫不在意。

洪景潇连忙笑着劝解:“寨主,大齐早已亡了,现在已经改朝换代了啊!”

韦焕龙哈哈大笑道:“还是洪公子识时务啊!大齐亡了就是亡了,你把这椅子拍坏了,也改变不了事实。”

丁自祯紧锁眉头,他不懂自己这个兄弟之前答应好好地,今天为何如此无礼,言语屡次故意冒犯,充满了挑衅。

丁自祯道:“寨主,你过来下!”

两人起身来到后堂,丁自祯颇为生气,道:“你可知洪家公子乃是大齐皇帝唯一的血脉,若想复兴大齐,只有靠他了!”

韦焕龙笑道:“何必如此生气,我不过是和他们开开玩笑。”他有意激怒这几人,便是想要让他们先动手,到时候摔杯叫出手下,将几个人捆起来交给官府,这样出师有名,万一丁自祯责怪,可以推脱说是这几人先动手,不伤两人交情。

丁自祯怒道:“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上山之时,我便看到有个人面熟,原来是仙门府的跑腿,之前曾在府中见过,你是不是偷偷联络了官府?”

韦焕龙微微惊讶,半响无语。

丁自祯叹息一声,道:“大齐亡了之后,你看这天下,兵戈不休,生灵涂炭,当今皇帝大魏拓跋烈乃是鲜卑族血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但逼迫我等汉人改冠易服,削发束辫,更是屠戮汉人,死伤何止百万,赋税徭役,相比大齐重之十倍。如今,天下思变,人心可用,正是举着大齐后裔的旗号,重夺天下之际,你岂可中了官府的奸计,招安之后,必定暗地除掉你这枭首!”

韦焕龙挠着脑袋,道:“我就是一个粗人,若不是吃不饱,谁会干这土匪勾当!我那宝贝女儿如今正当妙龄,苦无好人家,全是因为我就是个土匪,现在你让我当造反的逆贼,我那女儿岂不是要成老姑娘了!”

丁自祯大笑道:“令千金我早已有妙计,就是不知你听不听我的建议?”

韦焕龙急忙问道:“只要能让我女儿嫁个好人家,一辈子吃喝不愁,荣华富贵,我什么都听你的!”他本来就是个莽撞人,之前暗结官府,沟通招安之事,本来就为了女儿婚事,不愿将她随便嫁给一个没有前途的土匪。

韦焕龙何尝不知道招安了的匪首没几个好下场,官府岂能容忍一个江洋大盗成为当地的富绅权贵,恨不得一下山就送去断头台。

这几日,他犹豫不决,此刻听到挚友的劝告,心中更加拿不定主意。他最关心的,就是宝贝女儿的婚事。

这个女儿是他的独女,与发妻所生,当初当兵回来,娶了一个妻子,两人如胶似漆,还生了个女儿,没想到几年后得了怪病,无钱医治,背着妻子去远近闻名的黄神医医馆求医,不料他张口就要三两黄金。

那可是三百两白银,哪里搞得到?韦焕龙绝望至极。

为了妻子活命,他决定铤而走险,落草为寇做了土匪,抢来几百两银子,黄神医果然医术超凡,妻子从奄奄一息中救了回来,只是从此落下不孕之疾。

两人感情极深,妻子劝他纳妾生子,延续香火,他始终不愿意,对独女宠爱有加,视为掌上明珠。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 婚事 “你直接告诉我,该怎么办吧?”韦焕龙急道,希望老朋友给一个主意。

丁自祯拉着韦焕龙,道:“你跟我来!”

两人来到前厅,丁自祯对众人道:“我知道大家担心山寨上不能保护各位的安全,各位怕被奸细出卖行迹,引来狗官兵的追杀。”

他转身道:“我这位兄弟,大寨主,也担心寨子引来大批官兵围剿,所以大家都是同仇敌忾的战友,何必如此互相提防?”

赵尉松道:“丁兄想法是好的,可是寨主万一把我们交给官兵,寨子可以自保,官府不但不会围剿,还会赏赐,我们如今成了俎下之肉,任人宰割罢了,想让我们不提防谈何容易?”

丁自祯哈哈笑道:“大家把话挑明白就好说了,既然如此,我有一条妙计,可以让大家从互相提防变为一家人,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赵尉松问道:“丁兄有何妙计?”

丁自祯扫视了一眼众人,目光落在了洪景潇的身上,道:“寨主有一个女儿,年方十七,正值方龄,洪公子今年十四了,所谓女大三抱金砖,我看两人倒也合适,不如结为秦晋之好,从此两家人变为一家人,如何?”

赵尉松眉头一皱,心道:“堂堂大齐后裔,娶一个土匪女儿为妻,成何体统?”不过,他并非不识时务之人,转念一想,明白了丁自祯的用意。

“唉,现在追兵在后,生死一线,成大事者,应不拘小节,曹操娶了曾为歌姬的卞夫人,生下曹丕、曹植两个儿子,一个成了魏国皇帝,一个成了大文豪,谁能说出身好坏决定一切,也许这女子有旺夫运,未为不可。”他转变了心思,脸上露出了会意的微笑。

洪景潇一听到这个妙计,心中焦急,看了一眼紫若,她早已蹙眉不展,气得转头朝向一边,不再看他。

洪景潇急的额头直冒大汗,起身道:“这个绝不……”赵尉松起身按住了洪景潇的肩膀,他坐回了椅子中,后半句话没有脱口,看到赵师傅严肃的神色,硬生生吞回肚子里。

韦焕龙皱着眉头,打量着洪景潇,心道:“这小子长得倒是个秀才模样,只是朝廷要犯,早晚不知什么时候就抓去看了脑袋,这婚事能靠谱吗?”沉吟不语。

丁自祯走过来,低声劝道:“洪公子乃是皇帝后裔,你女儿嫁过去就是皇后之命,今后大齐复国,你乃是国丈,这婚事还不满意?”

韦焕龙道:“你少诓我!大齐复国八字还没一撇,现在他是朝廷缉拿的要犯,比我一个土匪头子还惨,我现在这不是把闺女往火坑里推吗?”

丁自祯笑道:“焕龙,你我交往多年,难道我会坑你吗?不瞒你说,我在当今世上也许武功不算什么,低微至极,可是论家产,良田万亩,白银千万两,一般的藩王都比不上我,你觉得大齐复国以此为基业,加上你这里两千人马,占领整个仙门不在话下,更何况向西便是千里无人之地,固守此地,进可攻黔蜀之地,退可守十万大山,乃至西部无人之地,割据一方,以图天下,霸业可成也。”

韦焕龙才疏学浅,没有完全听懂话中每一句的含义,但是却被他说动了,猛拍了一下桌子,豪气道:“反正已经是土匪了,到时候千刀万剐不差这一刀,为了女儿当娘娘,我拼了!”

韦焕龙心知洪景潇只是个孩子,这一群人中的话事人是赵尉松,走过去,拱手道:“丁兄刚才的话,就是我的话,你们看吧,若是同意,便择日成亲,若不同意,请立刻下山,我不想招来麻烦。”

赵尉松忍下高傲心气,拱手还礼道:“嫁娶乃人生大事,还是需要请示一下少主,再做决定。”

韦焕龙心里生气:“我女方家的都没了意见,你们还要托大,若是不肯,哼,叫来门外刀斧手将你们剁为肉泥!”

赵尉松向洪景潇躬身行礼,道:“少主,请来外面商议。”

洪景潇慌张地看了一眼紫若,只见她坐在末位,身体背着他,手中拨弄着一个流苏香囊,正是自己流亡前在惜命侯府中所赠,心中一颤,想道:“紫若对我一往情深,我岂可为了寻个庇护,就屈身娶了一个陌生女子为妻?今后就算迎娶紫若,也是妾室,不再是正房。想我堂堂大丈夫,若是让心爱的女人如此伤心难过,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他攥紧拳头,站起身来,道:“不必商议了,我心已定。”

紫若此时内心愁肠百结,她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婢女,虽然出身乃是前朝名将之后,但是父母都不在了,谁为做主呢?在惜命侯府,他是侯爷之弟,地位悬殊,从未想过能成为他的正房,纳为妾室已经满足,可如今一路流亡,他是朝廷缉拿的要犯,自己不离不弃,难道还要做他一个区区的妾室?自己纵然深爱着他,可如此实在不甘,心乱如麻,心里不断痛骂着自作主张的丁自祯,听到少主忽然站起来这么说,她不由回身望着他,满怀着期待。

赵尉松皱了皱眉头,心知不妙,低声道:“少主,请出来听我一言!”

洪景潇虽然冲动,赵尉松的话却不得不听,两人来到厅外,赵尉松双膝跪地,慷慨激昂道:“少主,请看四周,埋伏了几百刀斧手,如果你今天不愿从了这门婚事,臣虽死不足惜,可惜无力护少主周全,死后有何颜面见大齐皇帝?更何况,就连你心爱的紫若也不免死于刀斧之下,受辱于小人之手!”

“想我大齐,享国三百年,疆土万里,不幸天灾人祸,盗匪四起,让那北夷鲜卑趁虚而入,攻入京城,国亡政息,辱称惜命侯,之所以如此忍气吞声,苟活于世,无非为先帝留一血脉,大丈夫能屈能伸,今日若亡于土匪之手,不如当初京城攻破之时,学南宋陆秀夫背着小皇帝崖山跳海,不用受辱至今!”

言语间,赵尉松睚呲欲裂,老泪纵横,亡国之恨,外族之辱,几十年间苟且偷生,全涌上心头,咬牙欲碎,肝胆俱焚!

洪景潇后背一阵发凉,想起紫若可能会被土匪们捉住百般侮辱,简直不敢想象,连忙扶起赵尉松,道:“赵师傅,我听你的便是。”又想到紫若必定会为了自己与别人成婚而心碎,流下了几滴泪水。

赵尉松大为感动,心道:“少主虽然年幼,提及大齐旧国,还是情不自禁悲伤落泪,看来复国有望了。”双拳握紧,热血澎湃。

回到昏暗的聚义厅,洪景潇不敢直视紫若的眼神,神色黯淡。

丁自祯迎上来,热情问道:“洪公子,下定主意没有?”

洪景潇失魂落魄,摆了摆手,道:“一切听从赵师傅的意思。”

赵尉松意味深长地微笑着,道:“韦寨主,我家公子十分乐意这门婚事。”

丁自祯哈哈笑道:“我就说嘛,年轻人,只是面子薄,郎才女貌,进了洞房欢喜还来不及呢!”

韦焕龙道:“那什么时候成婚?”他虽然应允了这门婚事,生怕这个洪景潇万一被抓住剐了,岂不是让自己女儿成了寡妇,当然希望晚些日子,等待大齐复国之事有了些希望之时。

丁自祯心道:“若不早些成婚,只怕双方都会有变卦,不利于大业,不如劝他们早早成婚了事。”

丁自祯闭上眼睛,口中念念有词,伸出左手算些什么,睁开眼睛道:“不瞒各位,我擅长观周易八卦,刚才默算一卦,今天便是黄道吉日,利业之日,宜嫁娶,当初周文王遇见垂钓的姜太公,便是今天这个日子。”

众人一脸将信将疑,唯独韦焕龙深信不疑,心道:“周文王遇见姜子牙,那不就是灭商建周的开始吗,如此看来,今天倒真是个好日子。”他没上过私塾,大字不识,但茶馆中听过《封神榜》不止一次,对这些典故十分熟悉。

丁自祯道:“择日不如撞日,既然今天这个黄道吉日难得一见,不如今日便成婚,了却大家的心事。”他指的是双方互不信任,担心防备,一旦成婚,便是一家人,不必再互相防备。

洪景潇听了大急,他本来以为只是订婚,之后会好好跟紫若解释一番,甚至几日后出发去往别处,便可以不管不顾,毁了婚约,没想到今日便要成婚。

赵尉松哈哈笑道:“我们没意见,只是怕仓促成婚,礼数不周,既无三媒六聘,又无八抬大轿,岂不是委屈了韦家千金?”

韦焕龙方才迟疑,如今见对方先表了态,他最喜欢这种爽快之人,忙笑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心意到即可,何必太在意这些繁缛……什么来着?”

丁自祯笑道:“韦兄,是繁文缛节。”自从双方答应订婚之后,丁自祯不再称韦焕龙为寨主,因为毕竟是匪称,江湖气息太浓,如今称为韦兄,倒是两人相识几十载来的首次。

韦焕龙一拍桌子,大笑道:“对,去他娘的繁文缛节!”

洪景潇手下随行的高手均是江湖之人,无不喜欢韦焕龙的江湖气概,现在双方成就喜事,更无提防,各自举杯相庆,聚义厅里,喜气洋洋。

唯独两个人黯然神伤,洪景潇低着头,他既不敢当面拒绝这门婚事,害怕紫若落到土匪手里,也不愿欣然接受,毕竟内心极为排斥,除了紫若,他受不了和别的女人生活在一起。

而坐在最末座位上的紫若,竟然消失了,只留下一个空空的座位,还有一枚流苏香囊。

聚义厅里,好酒好菜不断上到各位贵客的小桌上,一路上食不果腹的众人,不顾面子,狼吞虎咽起来。

上菜的侍者来往不断,众人不停举杯敬酒,笑声阵阵,高谈阔论,竟无人察觉紫若的消失。

连最爱她的洪景潇,低头不敢直视她的目光,没察觉到心爱的人儿早已消失。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 坠崖 听到两人今晚便要成婚,紫若再也坐不住了,心痛如割,可她又能说些什么?自己只是一个卑微的婢女,谁会在乎她怎么想?

“原来是我心比天高,身为下贱,是我多想了公子!”紫若望了一眼沉默不语的洪景潇,将那香囊轻轻地摘下,放在椅子上,走出了聚义厅。

聚义厅里本来就昏暗,此刻人声吵杂,更无人察觉到坐在末位紫若的离开,看她背影,还以为是上菜的侍女走了出去。

紫若走出聚义厅,外面是一片空地,四处埋伏着的刀斧手早已退去,此刻外面只有几个把风的哨子。

紫若避开哨子,沿着一条荒僻的山间小径,失魂落魄地走着,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心里一阵阵绞痛,想道:“当初救我做什么,若是在青楼里用茶碗碎片,割颈死了,今天还会这么难受吗?徒增我一段痛苦。”

她捂着绞痛的心口,蹙眉如锁,泪已成行,痛哭道:“我好恨啊!”心中想起双亡的父母,想起年幼的自己来到侯府,豪门深似海,这些年当婢女受的委屈,一心一意追随二公子,如今却惨被捐弃的无奈。

紫若心中的苦恨,何止千万!

一恨父母太傻,枉然殉国,留下孤婴在这痛苦人间,为何不将自己一并带走!二恨公子无情,既然不能迎娶自己,何必一路上山盟海誓,做不到为何还让自己平生这么多期待,那些空洞的承诺,聚义厅里他为何全然忘记,一句不提,任人安排这一桩婚事。三恨自己痴妄,本是一名婢女,自己守着本分而不痴心妄想,何必将风流公子随意的承诺太当回事,好傻!好傻!……

她痴痴笑着,眼泪顺着微笑的嘴角流下,咸咸的味道,原来这就是母亲跳崖之前的想法。自己一个婴儿,啼哭不停,尚且挽留不住母亲,今天自己没有一点牵挂,这个世间有什么值得留恋呢?

山路陡峭,旁边便是万丈悬崖,云雾缭绕,深不见底。

山风轻轻拂动紫若的衣衫,泪痕干涸,发丝缭乱。

“爹,娘,女儿实在活不下去了!这人世间太苦了,我们一家人地下相会吧,我好想念你们!”

紫若嘴唇喃喃地念道,泪已成千行,纵身一跃,轻盈如一瓣萎落的花儿,消失在漫山的云雾中。

“抓住了!”一个小孩子在悬崖峭壁上爬行如飞,抛出一根粗藤蔓,捆住了崖上掉落的一片白衣。

“是个女人,已经吓晕了。”小孩子大喊道,提着那一捆藤蔓,飞速地从几百丈的悬崖上爬下来,地面上一个老头抽着烟袋等着他。

老头解开藤蔓,将那个白衣女子从中解救出来,放在草地上,从怀里掏出十来张白纸,上面画着人像。

仔细比对了一番,老头微笑着拍了拍小孩的脑袋,道:“赚大了,这可是悬赏五千两白银的紫若,比赵尉松还多一千两!”

小孩喜出望外,道:“想不到送上了门,那我们还上山吗?”

老头剧烈地咳嗽着,道:“上山莫不是送死?先挣了这五千两再说。”

两人将白衣女子用一个大布袋装了起来,背到山脚下。

此处离靖南县就算骑马也足有五六个时辰的路程,于是老头找到附近农户,花了一两银子和二十两押金,雇了一辆破马车,将装着女子的布袋放在车厢里,奔往靖南县。

随着马车一路颠簸,布袋里的紫若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在一个密不透风的袋子里,惊惧不已,马车疾速奔驰在崎岖不平的泥路上,身下的硬板磕到身上十分疼痛,让紫若确信还活着并且被人抓住了,连忙挣扎起来。

听到一个小孩子的声音道:“师弟,她还活着,想要钻出布袋,怎么办,要不要打死?”

老头咳嗽几声,笑道:“我的傻师兄,你不是有荆麻吗,每两个时辰扎她一下,就动弹不得了。”

小孩子恍然大悟,紫若感觉不妙,身上被人用荆棘一类的尖刺扎了一下,不甚疼痛,只是身体立刻变得麻木,倒在地上动弹不得,嘴里舌头也麻木着说不出话。

老头一路驱车,咳嗽不止,心道:“唉,我才二十出头,得了怪病,变成这副鬼模样,身体竟成了一个糟老头子,连那个功能都丧失了,看到这等美女,居然连色心都没了。”

这一老一少皆是神足教的门下,神足教以行走速度极快着称,擅长轻功,天下前十名神行之人只有一位不是来自神足教,可惜这个门派太过重视速度,其他功夫较弱,江湖上绰号三十六教,意思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讥讽该门派打不过就跑,无人能追上的作风。

老者名叫古冥通,容貌如老头,实际上只有二十来岁,身患怪病,初入门派之时,速度乃是天下之绝,可惜得病后速度缓慢许多,被多人超过。

小孩看上去容貌如孩童,实际上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只是他在娘胎时,因母亲发了高烧,将他烧成了傻子,长大后智商仍停留在四五岁之时。但是他手劲极大,速度极快,人称魔童,无人敢惹,生猛如虎狼之辈。

驱车六个多时辰,从白天一直驾车到深夜,终于来到了靖南县,凭着手中缉拿的画像叫开了城门,一路送到万仙楼。

孙逊早已听闻神足教的威名,此刻听到下属敲门报告,两位奇人带着要犯上门求见,心中大喜,连鞋都没来得及穿,赤着双脚,冲出房间。

孙逊叹道:“二位相貌异于常人,果然是能人异相,人不可貌相啊!白天我已得到信报,听说二位抓住了要犯紫若,不知现在何处?”

古冥通道:“将军,五千两准备好了吗?”

孙逊一愣,见他如此直接,心知江湖之人,不拘礼节,并不以为怪,笑道:“当然。”说着,从怀中取出五张银票,道:“够了吗?”

古冥通嘿嘿一笑,接过银票,数了几遍,道:“够了,将军果然大方。”

孙逊知道此刻来不及找户部兑换悬赏的银子,所以拿的是自己的银子,他心知只要擒获洪景潇,交给朝廷,圣上大喜,莫说五千两银子,万两黄金也不在话下!更何况加官进爵,发点财还不容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为了笼络这两名江湖高手,他不惜痛下血本。

古冥通打了一个响指,魔童冲进马车,将装着紫若的大布袋子提了进来。

打开布袋,里面露出紫若惊恐的眼神,一路上,每隔两个时辰都要被荆麻刺痛一下,还要忍受饥饿和尿意,加上不知道绑住自己的是什么人,是不是要送去京城凌迟处死,内心几乎崩溃。

此刻,见到自己来到了熟悉的地方——万仙楼,紫若心里惊惧不已:“难道被那老鸨子派人抓回来,准备逼着我做官妓?”

之后,紫若被两名侍女从布袋中取出,送去了一个房间。

随即进来一名西域女子,摸着紫若的脸,反复盯着她观察,让她心里不由发毛:“这个高鼻子的外国女人想要干些什么?”

孙逊在房间里和众人商议如何设下埋伏,引诱洪景潇一行人来万仙楼。

阿依娜奇怪地问道:“我承认这个女孩很漂亮,可是能够吸引洪景潇不顾危险,来这里营救吗?他应该知道这里肯定会有陷阱。”

孙逊搓着大手,笑道:“不用怀疑,他一定会来,十四岁少年的心境我最了解,目前的困难是如何让土匪窝子里的洪景潇,得知并确信紫若在万仙楼,马上就要被充当官妓了呢?”

古冥通咳嗽几声,道:“我们师兄弟俩可以冒险前往,不过嘛!”他搓了搓手指,比划了钱的手势。

孙逊自然知道两人的意思,其他人有点厌恶这两人钱不离嘴边,孙逊却很喜欢,爱钱之人只要给够钱,反而没那么多麻烦,只是他怀里的银票也没了几张,不由觉得有点肉疼,道:“请二位先行前往通知,一千两银子我已备好,回来时候奉上。”

古冥通知道规矩,只有办成了事,活着回来才能拿到钱,于是准备前往神龙寨。

不料,门外冲来一名蒙面的探子,直到孙逊身边,附耳低语几句。

孙逊哈哈大笑,道:“二位不用冒这个险了,我前方探子已经发现洪景潇带着几名高手,已经下了神龙寨,往靖南县而来。”

古冥通奇怪地问道:“他们怎么知道这女子被送来靖南县?”

孙逊道:“二位可是租了马车前来?”

古冥通这才醒悟,原来他在租马车之时,农户看着他们朝着靖南县而去,这农户生活在神龙寨下,与寨中联络甚密,必定觉得可疑报给山上,让洪景潇等人得知了这个讯息。

由此可见,神龙寨深深懂得兔子不吃窝边草,对于周围的百姓十分优待,所以总能得到关于官兵任何可疑线索,早早做好防备,使得历次剿匪铩羽而归。

“洪景潇等人估计已经出发三四个时辰,顷刻即到,请大家合力戮敌,到时候每人的赏赐,一辈子都花不完。”孙逊道。

白苍翁等人本来就是为钱而来,听到银子眼睛都发红了,道:“将军放心,老夫将全力戮敌,赵尉松这宗门败类尽管交给我,我必让他命丧此地!”

孙逊盘算着,对方大约十名高手,我方虽然只有五名,但只要阿依娜易容术不出纰漏,蒙混过关,必定可以擒拿住洪景潇。

于是,孙逊道:“洪景潇乃是首犯,大家不要因小失大,只要捉住洪景潇,我们就算成功了,不必恋战。”

紫若心中又惊又悔,没想到自己寻死不成,反而成了要挟的把柄,害得公子为了自己,要来闯这天罗地网,万一他出了什么事,自己还不如死了算了。

不过,她心中又有一个隐约不敢挑明的想法,公子深夜奔袭,来万仙楼救自己,说明他今天没有结成婚,没有入洞房,到时候两个人一起殉情而死,总好过为了负心人难过而死,只是她不敢这样想,这想法未免太过自私。

其实,大部分沉溺在爱河中的女子,未尝不极度自私,哪怕一点爱,也不愿分给别人,动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爱到一身伤痕累累。

都知道这样不好,这样不值得,可是爱到无法自拔之时,谁能清醒地全身而退呢?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 戏佳人 听着狼吞虎咽之声,紫若腹内饥饿,忍不住下意识地咽下口水,喉咙鼓动了一下。

凌云大笑道:“你若现在不吃,一会只能吃我的残羹冷汁了。”

紫若吞咽之时,发觉舌头可以微微动弹,挣扎着试了试手指,麻木的感觉逐渐消退,全身慢慢地恢复了知觉。

“咣当”一声脆响,小凳子上的几碟菜全部被掀倒在地。

紫若浑身虚弱,挣扎着想要打凌云一个耳光,没想到半途小腿无力,委顿倒下,掀翻了旁边凳子上的菜碟。

凌云手中拿着两个馒头,惊讶地看着饭菜即将落地,立刻凝固了世界。

他耐心地夹着筷子,一块块将菜捡到了盘子里,连汁水都用盘子接进去,看着旁边的肇事者,生气地夹起一块肉,塞在嘴唇上抹来抹去,最后计上心来,将紫若的嘴巴微微掰开,把一块肉放在空中定住。

世界恢复了,那块肉由于重力的作用,自然而然地落入了紫若微张开的嘴中。

凌云则在一旁,拿着馒头夹着菜,笑嘻嘻看她羞惭的模样。

紫若已经一整天滴水未进,嘴唇苍白干涸,口中焦干如沙,那块肥肉掉了进去,一下子卡在了喉咙处,吞也吞不下去,吐也吐不出来,双手握住喉咙,脸色发青,极为难受。

凌云见状连忙扔下馒头,端起一碗水递给她,又轻轻地帮她拍了拍后背。

紫若接过水,一饮而尽,实在是渴极了。

凌云内心颇为内疚,没想到一个无恶意的玩笑,差点害她噎到。

紫若喝完水,身体稍微恢复了些,从极度缺水的虚弱中恢复过来,伸手打了凌云一下手背,让他的手从自己后背上拿开,只是虚弱无力的一拍,反倒像是摸在了他的手上。

凌云道:“当我愿意碰你吗?”抽开了手。

紫若将碗放在地上,挣扎着想要起身。

凌云道:“你要去哪里?”

紫若怒道:“我去做什么,需要你管吗?”

凌云一时语塞,任她踉跄着走出了大堂,他并不担心紫若会逃走,县衙高墙高达数丈,大门上的门闩重达十来斤,她一个久未进食虚弱至极的女子,哪里逃得出去?

只是担心她晕倒在外面,还是跟了出来。

黑暗的夜色中,紫若摇摇晃晃地在县衙院子里转了几圈,找到一片竹林,缓缓地趋步绕到林子后。

凌云见她蹲下,听到一阵水声,才明白原来是三急之事,不好意思地转过身,回到了大堂,不敢再跟过去,生怕被她发现大骂一顿。

许久,凌云始终不见紫若回来,只得出门察看,不料刚一脚迈出大堂,一个水火棍便扔了过来,他连忙躲开,棍子掉落在地上。

紫若躲在大堂门外左边,挥出这一棍,用开了所有力气,虚弱地摔倒在地。

本来逃亡一路上,食不果腹,她已经连续三日只吃了一点发霉的干粮,身体极其虚弱,爬上神龙寨,耗费了大量的力气,到了山上,滴米未进,所以,原本好好的身体被折腾垮了,虚弱至极。

凌云被这一棍子惹恼,懒得扶她,任她倒在地上,从大堂兵器架子上取来一把铁链子,道:“我好心要喂你吃的,你反倒想用棍子打昏我,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歹人!”

他用链子锁住了紫若的双手,将她拉起身来,半拉半拖,来到了堂上。

紫若恨恨地道:“你……你不如杀了我,不用你假惺惺装……装好人。”

凌云不管这么多,嘿嘿笑道:“既然你觉得我是坏人,不妨告诉你,我确实是一个大恶人,你若是不乖乖吃饭,我便剥下你的衣服,然后,你懂的吧?非但如此,南城门外还有如饥似渴的上千名士兵,我爽完了,把你送到军营里,下场你可知道?你的洪公子也救不了你!”

紫若眼泪流了下来,内心惶恐不安,低声道:“他会来救我的。”

凌云拍了拍她的脸蛋儿,道:“醒醒吧,等他来救,恐怕我都玩腻歪了。”

紫若咬着嘴唇,不愿哭出声来,只是泪水止不住越流越多,道:“早知你如此可恶,当初万仙楼就不该放过你。”

凌云记得当日睡得朦胧之时,是她一声惊呼,让自己惊醒逃生,算得上救了自己这具肉体不用受损,沉默了下,道:“那你好好吃饭,等你洪公子来救你吧。”

紫若双手锁着铁链,尝试了一下,连手都抬不起来。

凌云帮她解开铁链子,道:“铁链子都举不动,刚才那根大棍子倒是提得起来!”

紫若不语,埋头扒起了饭菜。她本来在侯府中,规矩森严,平日吃饭小口细嚼慢咽,从未如此狼吞虎咽,只是因为在凌云面前,恨不得变成一个丑女,让他对自己没兴趣,更别提什么形象了。

加上刚才自己坚决不愿吃这嗟来之食,如今被逼不得不吃,多吃一秒都是耻辱,只能尽快吃完才好,哪里顾得上形象。

凌云拿着馒头,惊呆了,眼前这位仙气脱俗的女子,吃起饭来,竟如同虎狼,自己连下筷子夹菜的地方都没有,整张俊俏的脸蛋儿恨不得都埋到盘子上。

“你这是饿了多久?跟着你的洪公子,难道连饭都吃不饱?”凌云调侃道。

“不许你提他,不然我立刻咬舌死给你看!”紫若怒目而视,只是满脸的汤汁,让凌云忍不住笑出声来。

“不提不提,要是有手机一定拍一张你的照片,寄给你的洪公子。”凌云笑道。

紫若听不懂他的话,心知不是什么好话,饭菜连馒头都已经吃完,她竟抱着盘子,埋头在上面舔干净了菜汁。

头发上全是菜汁,脸上更是一塌糊涂,她颇为满意,本来就是为了自污以保清白,心道:“这下看你如何下得去手!”

凌云啃着白馒头,索然无味,扔到了一边,道:“吃饱了?那跟我去地牢吧。”

凌云早已听雪珠说过,县衙地下有一个密牢,入口便在师爷所在的厢房床下,机关重重,专门关一些不适合关进县衙大牢的犯人,是县太爷进行私刑之地。

紫若久未进食,一下子吃喝太猛,腹内胀气难受,倒在地上,抱着肚子,道:“我哪里都不去,就躺在这里。”她心中以为那地牢是凌云糟蹋女子的隐秘之所,极为排斥,抱定了他一旦用强自己就咬舌自尽的念头。

凌云心道:“不把她关到地牢里,万一逃跑了,或者被雪珠看到,都是麻烦。难道让我一整晚不睡在这里看着她?”

凌云的意识与魂魄虽然都保持着高维生命的状态,但是肉体局限于凡人的生命规律,吃喝睡觉,一个都不能少,甚至肉体上的疼痛也难免刺激到大脑,与一个普通人并无二致。

凌云拿起长长的铁链子,将她捆成了一团,不顾她的咒骂,从轿子里撕掉一块臭烘烘的帘布,塞到了她嘴里。

凌云嘻嘻笑道:“可别怪我,还不是为了防止你咬舌自尽?”

紫若心里骂道:“臭男人,等我有机会,一定拿块浸了粪水的布塞你嘴里!”

只是所有的骂声,到了凌云耳里,只听到“乌乌”的混沌之声。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 不速之客 凌云生怕那团布被紫若吐出来,又撕下一条布条,勒住了她的嘴巴,绕了一圈到脑后系上,道:“这下可没法咬舌自尽了吧?”

紫若泪流不止,心里以为清白难保,绝望至极,心道:“但愿二公子别来了,来了只会陷入埋伏,我又已不是清白之躯,只能一死。”

凌云抱起手脚被铁链锁住的紫若,向后院走去。

大堂的屋顶突然响动了几下,两个黑影踏破了屋顶的青瓦,落到了凌云的身后。

凌云惊奇地转过身来,对面两位不速之客,一身黑色夜行衣,黑布蒙面,身形上两人皆为男子,高高瘦瘦,手中利剑,闪烁着青芒。

凌云笑道:“两位从大门走进来不行吗,难道把屋顶踩了个窟窿,然后掉下来的姿势很帅?”

一人道:“别和他废话,杀了!”另一人点了点头。

两团黑影冲上来便要刺杀,剑剑去处,皆是死穴。

凌云微微一笑,闪身便躲,身影如同鬼魅。

两人配合密切,剑法一流,弹指间已刺出数百剑,剑招凌厉,织成了一张紧密的剑网,只是被凌云轻轻巧巧,全然躲过。

不要说刺到凌云的身体,连衣服都未曾被剑气沾到。

两人剑击速度越来越快,剑网越织越密,身上的汗水越来越多,心里越来越惊惧。

他们开始怀疑,练剑十几年来,遇到无数高手,从未见过身影如此鬼魅之人,移动之时,连轨迹都看不到。

这是人吗?他们有一个念头越来越强烈,紧张得额头汗珠如豆。

“兹——”一声长长的尖锐之声,有如布匹从中撕开。

两人脸上的黑布,被凌云一一撕下,骇然大惊。

凌云闪到了一边,嘿嘿一笑,道:“紫若,果然是来救你的。”他印象中,这两人当时守在万仙楼的楼梯上,还未出剑,便被自己两脚踢开。

紫若心里一惊:“这不是赵尉松的两个弟子吗?那么说,二公子真的来救我了?为何不见他,难不成去了万仙楼,身陷重围?”她不由担心起来。

两人早已满脸是冷汗,如今面如死灰之色。他们乃是世上高手,心知对面之人的强大,即使是师傅师娘来到这里,使用绝世无双的双剑阵,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第一次,万仙楼上,两人以为他是个普通人,没有全力御敌,疏忽大意,被他平常的两脚踢开,尚且可以找借口是没有提防。

如今,两人何止使出了十分的功力,今日的剑阵简直是从未如此快,如此密,如此无一疏漏,如此完美无缺!而结果是完败。

任何人,这一时刻,都只有灰心丧意,一蹶不振,尤其是高手,修炼几十年,一瞬间,在别人眼中仿佛拿着竹枝胡乱挥舞的孩童,多么无力!

一人低声道:“不必恋战,别忘了我们这次的首要任务!”

两人兔起鹘落,攻势惊人,冲向全身锁住,躺在地上的紫若而来。

凌云有心逗弄这两人,没有阻止,心道:“你们无非想要抢走紫若,我让你们先抢走,带着去见了洪公子,再把他一并抓来,让你们做一对落水鸳鸯。”

紫若看到这两人前来营救,内心惊喜。

没想到两人脸色阴沉,挥剑而起,却并不是斩断铁链,而是直刺紫若要害。

凌云察觉到不对,剑尖离喉咙仅有一指之距,顷刻便刺穿喉咙。

另一只剑刺向了心脏,皆是必死之招。

凌云连忙飞身而至,腾起两脚,踢飞了两把青芒利剑,砰然插入墙壁之中。

两人大惊,自知不是对手,不顾凌云,单手掐住紫若的脖颈,竟一心要置紫若于死地。

紫若大吃一惊,本以为这两人是来营救自己的,没想到突然挥剑刺来,反倒是凌云踢飞了剑,又伸手扼住自己的脖颈,疼痛入骨,无法呼吸。

凌云飞身取下墙上的利剑,轻轻挥落,斩断了那人的手臂。

那人痛叫一声,血迸射而出,数滴热乎乎的鲜血,溅到紫若脸上,吓得她闭上眼睛,不忍直视这一惨状。

她内心疑惑不解,这两人一路跟随保护二公子,是赵尉松的两名得意弟子,如今难道叛变了不成,为何会来刺杀于我?

另一人见凌云挥剑断臂,想要飞身逃离,不料一柄利剑破空飞至,从后背直贯前胸,双目之中,尽是惊异之色,吐了一口鲜血,轰然倒地。

断臂那人躺在地上,捂着剧痛不断流血的伤口,脸色逐渐苍白,看着另一人惨死,痛苦狰狞的脸上流露出一丝悲伤神色。

凌云举剑问道:“你是何人,为何要刺杀她?”

那人狞笑着,道:“你也配问爷爷的名号?”伸手抓住剑尖,猛地起身,用脖子顶向剑尖,一剑刺破喉咙,死尸委顿倒地。

凌云回身看了一眼紫若,早已脸色煞白,惊骇无比。

凌云打开紫若身上的铁链子,又解开勒在她脑后的布条,取出塞在嘴里的布团,问道:“这两人,你可认识?”

紫若从小生活在女眷之中,从未见过这种血淋淋的惨象,不由呆呆地愣住好久,随即呕吐不止,刚才吃进去的食物大半都吐了出来。

之后,紫若蹲在地上,抱着双膝,痛哭起来。

凌云心道:“这两个人刺杀你,你倒为他们哭起来了!”

紫若凄然道:“他们是公子身边之人,刺杀我,必然是怪我耽误了他的大事,原来都是我自作多情。”声音中无比绝望。

凌云不解,问道:“你公子不是最爱你,怎么又突然想杀你?”

紫若不睬,神色凄楚,颤抖的手摸索着,想要捡起地上那把沾满鲜血的剑。

凌云一脚将剑踢开,道:“你若是想自杀,我又要将那臭布团塞你嘴里了。”

紫若绝望道:“他今晚要成婚了,若是你可怜我,便杀了我。”

先前在万仙楼中,她听到洪景潇赶来营救她的消息,心中十分欣喜,没想到等来的是两个杀手,一心置自己于死地,满心欢喜落空,只有透心寒凉。

紫若知道洪景潇的诸手下,如果没有洪景潇的命令,绝对不会前来暗杀自己。纵然是赵尉松,也从来没有违逆过洪景潇的命令。

逃亡路上,洪景潇还对自己述说着一腔相思之情,许诺非己不娶,可是在那聚义厅上,面对别人为他安排婚事,竟然不发一言,默许婚约,山盟海誓全抛到脑后,全程都没有看过自己一眼。如今,又派人来暗杀自己,为什么心如此歹毒?

山上坠崖前,她伤心至极,那时心里只有凉薄的绝望,心情如坠无底深渊。

此刻,她更加伤心,更加难过,更加绝望,但是绝望中带了一丝怨恨。

我只是一个低微下贱的婢女,配不上你堂堂侯府公子,却为何还要追杀我?难道怕我将你在神龙寨的行踪报告给官府?全然不顾往日深爱,未免太狠毒。

世上男女,因爱生恨的例子,何其之多,爱之弥深,恨之弥深,爱时海誓山盟,恨得时候也是恨之入骨,至死方休。

紫若心中生起怨恨,泪水早已干涸,流不出一滴,眸子里尽是失落。

爱的幻象在女人心中破碎,随之便将对方推向另一个极端,从爱情中带着光芒的挚爱,变得一文不值,弃如敝履。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 名将之后 紫若站起身来,脸色异常平静,道:“开门,我要离开这里。”

凌云苦笑道:“这位小姐,你搞不搞得清现在的形势啊,你可是我手头的人质,还想离开?我要不要帮你找辆马车?”

紫若道:“你们无非想要抓住洪景潇,他就在神龙寨,你们都知道了,还留着我有什么用,我已经心灰意冷了,随便找个尼姑庵出家,再也不想沾染这俗世的任何东西,哪怕一片尘埃!”

凌云拿起铁链子套在她身上,道:“想当尼姑以后再说,一会好好待在地牢里,听我的话,到时候就放了你。”

紫若伸手解开自己的衣服,冷冷的笑道:“你不就是想玩弄我吗,现在我已无所谓清白不清白了,你自便吧,只希望你玩完就放我走。”纽子已解开了两个,露出了一小片雪白的肌肤。

凌云差点吐血,心道:“若不是我今天梅开四度,也许就把持不住了。”不过,她刚才吃法时的菜叶子还留在头发上,加上脸上几滴血水,实在是提不起兴致。

凌云拦住她的手,帮她系上了纽子,道:“我不趁人之危,还是等你自己想开了再说。”

紫若冷冷道:“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了。”

凌云嘲弄道:“你不过因为你的洪公子派人来杀你,心里赌气,想要用我来绿了他,那你把我当成什么了,你拿来送别人的一顶绿帽子?”

紫若没明白他的话,但懂得他的大概意思,道:“我明白了,我就是一个下等卑贱的婢女,你压根不愿碰我,是我自作多情了。”

凌云心道:“她失恋了,把我当成那姓洪的,别不是要拿我撒气。”

凌云道:“你是不是婢女有什么关系,不必介意这个吧,有多少人因为自己容貌而极度自卑,就算是个大家千金,都不敢露脸让人看到,整日活在黑暗中。比起她,你算是好多了,至少有一个漂亮脸蛋,走在大街上,会有多少男人为了要多看你几眼,失足撞到墙上去。”

他想起胡芍,这两人算是两个自卑的极端,一个因为脸上有个胎记,就极度不自信,连露脸都不敢,见过她脸的人居然要蛮横地杀死,另外一个拥有绝世的容貌,居然会因为是个婢女出身,便自卑到尘埃中去。

紫若抬起头,一脸认真地问道:“你说哪个大家千金,怎么会自卑容貌?”她自幼生长在侯府中,家里的大小姐容貌出众,她便以为全天下的千金小姐都是容貌极佳的,毕竟才子佳人的小说中也都是这样描写的。

凌云迟疑了一下,道:“她不但自卑容貌,性格也怪异得很,等你见到她就知道了。”

紫若低声道:“我家大小姐性格很好,从来不对下人发脾气,只是被抄家之后,现在不知道身在何处,还活着吗?”

凌云道:“洪家为什么会被抄家?”

紫若道:“我不清楚,听说是犯了谋反的重罪。唉,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这世上以为他是最能依靠的人,把洪家当成我的家,如今看来,男人的嘴骗人的鬼,都是骗人的鬼话。”

凌云想要转移她的注意力,生怕她又想起那个洪公子,便道:“不提了,下次我去问孙胡子。你还饿不饿?”

紫若刚才吐了几口,腹内空空,但倒也清爽,胀气之感全消,道:“不吃了,你做的菜好难吃,害我肚子难受。”

凌云苦笑道:“你这么挑嘴,还觉得自己是个婢女,有这么挑食的婢女吗?”

他以为婢女便是豪门中的保姆,却不知豪门深似海,做脏活累活的一般是老婆子,年轻的婢女容貌好些只需跟着主子,做些端茶递水的贴身活儿,紫若便是这种,生活水平要比一般的小地主家好多了,眼界也高过一般的小家碧玉,毕竟见多识广,见过了世面的女子往往曾经沧海难为水,凡夫俗子无法入眼。

紫若颇感不好意思,毕竟他辛苦为自己做了一顿饭菜,反而挑三拣四,便道:“不是说你的手艺差,只是我自幼生活在北地,不习惯这里的饮食,太过清淡无味,那个青菜还有点苦。”

凌云笑道:“那你吃得那么香,差点把盘子啃了,原来是演出来的,真是为难你了。”

紫若气道:“那还不是怕你对我起了色心,故意恶心你的。”侯府中有个粗使丫鬟,腰宽体胖,每日吃饭时她均狼吞虎咽,引一众姐妹发笑,紫若吃饭时便学了她,想起抄家时,这个胖丫头因为不是府里在册的丫鬟,反而被家人领走没有卖为官妓,反倒成了众姐妹中的幸运儿,只能说人生无常,命运难测。

凌云邪笑道:“你这么漂亮,就算真的啃了盘子,也免不了让我不起色心啊。”

紫若脸一红,道:“你……你整天跟别的女孩子油嘴滑舌,你老婆也不管你?”她见凌云时,因多日不刮胡子,有些短短的胡须,古代男子婚娶较早,等长出胡子时,早已连儿女都有了,所以她以为凌云已经结了婚。

凌云摇了摇头,道:“我没老婆,只有一房小妾。”指的正是雪珠。

紫若“啊”了一声,道:“你老婆难道去世了?”

凌云苦笑道:“我看上去那么老吗,我说的是,我还没娶老婆呢,不是丧偶。”

紫若道:“哼,那你也太无耻了,正房都没娶,小妾都纳好了,谁当你老婆可真够倒霉的。”

凌云若有所思道:“你提醒我了,以后找老婆一定要找个地位高的富婆,最好就是公主啊,郡主啊,千万不能找个婢女,婢女啊不但挑食,还很凶,喜欢经常骂人……”

紫若一开始听他的话没察觉,之后恍然明白,嗔怒道:“好啊,你拐着弯骂我凶,祝你一辈子娶不到老婆。”

凌云道:“我娶不到老婆没关系,就怕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紫若哼道:“我根本就不想嫁,巴不得出家当尼姑。”

凌云道:“你可不能当家出尼姑,不然我就惨了。”

紫若疑惑问道:“你有什么惨的,我做不做尼姑关你什么事?”

凌云嘿嘿笑道:“你做尼姑,岂不是不能嫁人,那样我岂不是少了一房小妾。”

紫若道:“呸,我死也不做你小妾。”生怕他揪住话柄,补充道,“更不愿意做你老婆,不如去死。你这个坏人,整天想着纳小妾,谁当你老婆都倒霉透顶!”

凌云笑道:“你要是做我老婆,我一个小妾都不要。”

紫若哼了一声,一字一顿地说道:“男人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

凌云道:“这话说的?男人的话要是都不能信,你娘亲为什么当初信了你老爹的鬼话,又被忽悠生出了你?”

“啪——”紫若猛地甩出一记耳光,凌云压根没想到她会突然伸手,不及闪躲,脸上挨了重重的一个通红掌印。

紫若怒道:“我爹娘死在战场上,你不许胡说。”

凌云有些后悔玩笑话开过头了,道:“不好意思,不知道两位是英烈。”

紫若慨然道:“没错,我爹是大齐名将范襄阳,我是他的遗腹子,范紫若是我全名。鹿山一战,大齐男儿阵亡三十万,无一降敌,我爹便是死在那一场惨烈的战斗中。现在你是靖南县的县太爷,我是前朝后裔,早晚你会把我交给朝廷,加官进爵,难道在这之前还想玩弄我一番?”

她眉目之间,一股傲气,隐约可见那位战场上死战不降,杀至力竭,尤大呼“杀贼”的名将影子。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美人出浴 紫若继续说道:“你以为之前我爱洪景潇,只是因为他是个侯门公子吗?父母之仇,血海之深,现在魏朝皇帝作恶多端,只有借着大齐洪氏的名义,推翻了魏朝,才能实现我父母的心愿,为他们报仇。”

她之前并不是多么关心政治,深知父母之仇无法报仇,难不成杀了全部的大魏皇族和朝臣?凭一己之力压根做不到。

逃亡数日,赵尉松一路上高谈阔论,无意间把她复仇的种子唤醒了:原来推翻了大魏,让鲜卑回到原本的漠北草原上,才能真正实现父母的意志,完成报仇。

凌云道:“那你现在还爱着你那位洪公子吗?”

紫若黯然道:“我一个婢女,哪里配谈爱不爱,只是朝廷早已将我和他们归为要犯,一根绳上的蚂蚱,倾巢之下安有完卵,难道我还能苟活不成?”

凌云道:“魏朝的皇帝,拥兵百万,王土万里,却怕你们十来个人,你说怪不怪?”

紫若道:“天下皇帝不都一样,别说十来个,有一个人不听他的命令,整天跟他捣乱,他都睡不着觉。若是你当了皇帝,你想着,这天下都是你的,但偏偏有一个人不愿意臣服你,有那么一小片土地不听你的话,你哪怕花掉万两白银,死掉成千上万人,也非要征服那一个人那一片土地,否则,这天下就不全是你的,哪一天,你面对着群臣百官,你不能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担心着那一片不臣服的土地,晚上哪里睡得着。”

凌云调侃道:“你倒是像当过皇帝,连他想法都摸透了。”

紫若惨然一笑,道:“我没当过皇帝,可我是女人,女人在感情里就是一个霸道的皇帝。女人在感情里,要求男人的所有都是我的,不能容忍一丝背叛,不然就要作,哪怕鸡飞狗跳闹翻天,哪怕明知自己不讲道理,也不会停,除非男人丢盔弃甲,割地赔款,彻底认输不可。”

她眼神呆滞着,若有所思道:“我才知道,越是这样,输的总是女人。”

凌云道:“唉,不该让你想起父母的事情,本来就因为那个洪公子不开心,现在让你更难过了,我真的不太擅长安慰别人,见谅。”

紫若道:“没什么,都过去了,我只是一时冲动,不该动手打你。”

两个人居然互相说起了客气的话,实在让凌云百思不得其解。

紫若道:“我知道,你是官,我是犯人,一会我会乖乖去地牢,这之前能不能找个地方让我洗个澡。”她身上带着菜汁和血腥味,实在难以忍受。

凌云道:“去后院吧。”

看了堂上两具尸体一眼,凌云心道:“如果有胡芍的化尸水倒是方便。”反正这两人是要犯,等明天给孙逊说一声,让他拉走当人情也不错,懒得自己处理。

两人来到了漆黑一片的后院,四处静谧无声。

凌云拿了前堂桌子上的烛台,映出一片光亮,两个人来到了后院师爷的房间,这里陈设简单,师爷只是偶尔算账写文书,在这里凑合过一夜,并非长住,因此没有太多的东西。

屋里一个大木桶,积了很多灰,看来很久没有用过了。

紫若皱着眉头道:“这个好脏,算了,我还是不洗了。”

凌云心道:“我一个大老爷们都不愿意在这个桶里洗,更别提她了。”

于是,凌云只好带着紫若来到了一个姨太太的房间,这里不知道是第几房姨太太,屋子里整洁清新,陈设华丽,内房有个浴桶,房间较为隐蔽,除了一个屏风,与外面还隔了一间屋子,紫若较为满意。

“这里便是你那个小姨太太的房间?”紫若看到房内都是女人的用品,所以问道。

“不,这是我为下一房姨太太准备的房间。”凌云笑道。

“那你为何带我来这里?”紫若自幼在侯府中,主仆之分森严,从来不敢用主子们的用品,所以听他说是为下一房姨太太准备的,还以为他已经有了人选,怕惹上麻烦。

“因为这就是为你准备的。”凌云道。

紫若才明白他的意思,虽然姨太太并未选定,房间已备好,怒道:“你就死心吧,我才不要做你姨太太,你要找一个千金小姐,最好是泼辣蛮横的那种,好好治治你,我一个婢女,哪里配得上你。”

房内有一个炉子,下面堆积了些没烧过的黑炭,上面一个烟囱排往屋外。有一大缸水放在旁边,凌云点燃了炉子,那缸水被火炉隔着缸壁烘烤着,不一会儿,水便有了温意。一般等水烧热了,下人会用瓢将水从缸中舀至浴桶里,为图方便,也可以用瓢舀水冲洗,不必在木桶里泡着洗。

凌云道:“这里个瓢,你自己舀水洗吧,我就不帮你洗了。”

“滚!”紫若生气地捡起瓢,作势要砸过去,趁着凌云冲出房间,忙从屋内把门闩插上。

凌云在门外道:“你可别想逃走,只要听到里面没了水声,我就冲进去。”

紫若怒道:“冲进来,我便戳瞎你眼睛。”

屋内水声阵阵,果然紫若担心这个无赖真的冲进来,不停地舀水冲洗。

烛台留在了房间里,凌云在门外屏风旁的椅子上坐下,看着屋里,心道:“这个烛台放错了地方,完全看不到一点影子,没意思。”

“好了吗?”许久,凌云催问道。

屋里一点声音都没有。

凌云心里生疑,敲了敲门,道:“好了没有?不说话我可冲进去了?”

屋里无人回答,连水声也听不到。

凌云暗叫不妙,后退几步,冲向了那扇薄板木门,正要撞到门上之时,门从里面打开了。

凌云撞得力气太大,一时没刹住,冲到了紫若的身上。

紫若洗完了澡,浑身散发着一股奇异的幽香,衣服也换了一身,脸上挂着笑容,并没有推开凌云,任他靠在自己身上。

凌云站稳了,道:“你怎么一直不回我?”

紫若嗔怒道:“我在穿衣服啊,怎么回答你?”

凌云问道:“这身衣服哪来的?”

紫若微笑着,道:“屋里浴桶旁边的长椅上,有一件新衣服,我就拿来穿了,怎么了,不好看吗?”

凌云看了一眼,果然那套旧衣服扔在旁边的长椅上,堆成一团。

紫若嫣然笑道:“你不会怪我换了这身衣服吧?”笑容里多了几分妩媚。

凌云看她神态大变,心道:“洗了个澡,怎么像变个人?”

凌云捡起放在地上的铁链子,道:“现在就委屈你去地牢休息一晚了,为了防止你逃跑,还是要锁上链子。”

紫若娇羞地扑进他怀里,道:“地牢那么可怕,你舍得把我送去那种地方?”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 伪装者 凌云惊吓地后退了几步,害得靠过来的紫若差点摔倒。

紫若嗔怒道:“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

凌云道:“我怕你藏几枚毒针,我小命就没了。你怎么这么奇怪?”

紫若梳理了一下头发,道:“我奇怪吗,没有啊。”

凌云盯着她,一捏脸蛋,脸上竟然被捏得扭曲起来,手上黏糊糊的,沾了一手的油泥,道:“阿依娜,居然是你!”

阿依娜捂着嘴,格格笑道:“还以为用这副容貌能迷倒你,春宵一度,没想到别你看穿了。”她从怀中掏出手帕,擦去了脸上的油泥。

凌云急忙问道:“紫若呢?”

阿依娜眉毛一挑,装作生气的样子,道:“你居然只关心那个女人,不关心我?”

凌云道:“你有什么可关心的……对了,你们不是设下埋伏等候洪景潇吗,怎么来我县衙了?”

凌云看到屋内长椅上那团旧衣下,露出一只洁白的脚,便不再追问。

阿依娜一撇嘴道:“干等了大半夜,得到飞鸽传信,说洪景潇又回了神龙寨,没有赶来靖南县,白忙活了。”

凌云奇怪地问道:“难道他知道我们设下陷阱了?不对啊,那洪公子对紫若这么伤心,明知有陷阱,也会奋不顾身赶来才对。”

阿依娜道:“谁知道你们男人那,说不定洪公子碰到了更美貌的蓝若、红若,就此亡了紫若,也说不准。”

凌云笑道:“听你的语气,似乎被男人伤得很深啊。”

阿依娜道:“哼,只不过我学乖了,花男人的钱,享受男人的殷勤,还要吸干男人的精气,只要没感情,谁会受伤。”

凌云道:“那你以后不准备结婚了吧,不然,你老公不得几天就被你吸干?然后,一个月就要换许多老公。”

阿依娜放声大笑,道:“你把当成魔女了不成,我这门功夫,怪异的很,假如男人功力弱于女人,便会被逐渐地吸干精气,假如男人功力强于女人,反而会功力大增,实现男女双修,你说怪不怪。”

凌云摇了摇头,道:“别想编一个男女双修,就能骗了我,我功力极差,一次恐怕就被你吸干了精气。”

阿依娜急道:“我怎么会骗你,这真的是本门功法的秘诀,我门中许多功力高强的男人,都是陪女子双修的前辈,几十年了,还不是活得好好的?”

凌云奇怪地问道:“你这种功夫不是说只有女子才能修炼吗?”

阿依娜道:“没错,这些男人是修炼其他功夫的,为了女色来到我门中,享受传说中男女双修的乐趣,最后不愿离开,帮助我门中女子修炼。只是……”

见她迟疑了一下,凌云问道:“只是什么?”

阿依娜说到此处,神色黯淡,沉默了一会儿,道:“算了,这是本门的事情,不必对你说,以后有机会,不妨带你去西域天山,看看我门中的绝色美女。”

凌云笑道:“去你门中的路上,会不会遍地男人的尸骨?”

阿依娜摇摇头,道:“怎么会?男人的尸骨都扔到后山的万丈悬崖之下,放在门口路上,尸肉腐化,臭不可闻,还会传染瘟疫,怎么得了。”

凌云脸色一青,道:“这么晚了,还是别吓我了。”

阿依娜道:“我可没有吓你,江湖上修炼功法更加残忍的,数不胜数,不要歧视我们西域,就算中土,也不例外。听说中土最近有一种傀儡术,专门吸取别人的血肉,被吸附者当场血肉尽失,化为白骨,这可比我们门派残忍多了,那些男人死前至少得到了无尽的欢乐,是不是?”

凌云突然想起雪珠那一日描述的僵尸模样,像林中巨蚊一样,吸取别人的血,与此极为相似,问道:“修炼这傀儡术如此残忍,有什么作用?”

阿依娜皱着眉头,道:“不清楚,有人说可以操纵傀儡之人,如同玩偶一般听命,有人说可以永生不死,人如僵尸,具体的很难说,因为很少有人真正见过。你问这个干嘛,难道你想修炼?”

阿依娜露出一抹邪恶的微笑,道:“你若想吸我的血,尽管让你吸,不过就怕你含了某个地方,不舍得吸干我的血了。”

凌云想起那天,大堂之上,胡胤山被雷渊巨剑劈为半具焦尸,最后却莫名失踪,雪珠在后院看到了僵尸杀人,后院几十条人命顷刻命丧,难道他修炼了傀儡术,不但可以不死,还能够通过吸取人血恢复精力?后背一阵发凉。

人的恐惧大多来自于未知,正是这个可怕的人物藏在了暗处,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现,这才是恐怖之处。

阿依娜见他发呆,猛地张开手掌,作狮子大吼状,吓得凌云一个激灵。

阿依娜哈哈大笑,道:“吓到了吧?”

凌云捏了一下她的脸蛋,道:“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阿依娜捧着他的脸,直视着双目,冷冷问道:“你真的不喜欢我,难道我不漂亮,还是嫌我二十三岁太老?就算中原少女十五及笄,二十三岁已入不了你眼了吗?”

凌云从未想过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会这样的逼问自己,心道:“果然女子天生对强者感兴趣,只是我现在这具躯体,在这个世界只是一个武功低微的人,如果被她吸取精气,恐怕我就要换一具肉体了,太麻烦了。”

凌云伸出双手,也摸着阿依娜的脸颊,道:“我功力低微,怕被你吸干啊。”

阿依娜笑道:“低不低微,你等一段时间就知道了。”

凌云道:“等什么?”

阿依娜道:“别多问了,过一段时间,仙门十年一届的仙门大会要开了,世人称之为修仙大会,其实都是江湖上一群潜心修仙的大老粗,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凌云一脸茫然,道:“修仙大会,难道能帮我和你测功力不成?”

阿依娜欣喜道:“你果然聪明,一猜就中,不过比测功力更厉害,现在我不能给你介绍太详细,免得你没兴趣,保留一点悬念,到时候你一定要和我一起参加,切不可约别人。”

凌云心想:“我现在的身份是靖南县令,如果参加这种江湖聚会,是不是要伪装个身份,跟着阿依娜倒也可以,起码容易混进去,不会显得太突兀。”

凌云不再追问,见阿依娜起身,道:“你现在打算去哪儿?”

阿依娜叹了口气,道:“回去睡觉,没人陪,也得睡觉啊。”

凌云道:“那就不送了。”他怕紫若趁机逃走。

阿依娜走出门,回头道:“我给这个女人吃了通血的药,她今晚必来月事。我虽然不能采你的阳气,你也休想在别的女人身上爽快!”

阿依娜调皮地眨了眨左眼,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地牢 凌云暗自苦笑,心道:“你就算不给她下药,我已梅开四度,哪里恢复得了那么快!”

凌云踱步走入房间,想要察看紫若的情况,一掀那团旧衣,下面露出一条赤-裸-裸的雪白身子,灯光下,那凹凸的曲线仿佛晚霞浸染的群山,蜿蜒而柔和。

凌云连忙盖上,心道:“阿依娜这家伙,居然把紫若光着身子扔在这冰冷的椅子上,必是为了诱惑我,又下了催经的药,让我无处发泄,折磨于我。”

他无奈从外面床上拿来一卷被子,盖住了紫若,然后将她裹在被子中,抱在怀里,然后轻轻地放在外面的床上。

被荆麻刺中,麻木了全身的紫若,双目喷火,眼神几欲杀人,心中怒道:“这家伙一而再,再而三地故意趁人之危,偷窥于我,若不是全身动弹不得,一定要把他眼睛戳成两个黑窟窿。”

凌云心知她的愤怒,故意不与她目光交错,闪开了所有燃烧着杀气的眼神。

放在床上之后,凌云拿出铁锁,将她雪白的手臂从被子里揪出来,锁上了双手,然后锁在床腿上,道:“今晚你就在这张床上休息吧,不用去地牢了。衣服放在了旁边,等你恢复了活动,记得穿上。”

紫若心道:“等我活动了,第一个先戳瞎你的眼。”她刚才听到阿依娜与凌云的对话,解答了心中的疑惑,也增添了对凌云作风混乱的坚信。

刚才用温水冲洗身体之时,忽然从窗外射入一枚飞针,上面沾染着荆麻的毒剂,自己顿时舌头麻痹,身体靠在浴桶上动弹不得。

紫若瞪大了眼睛,看到窗户被打开,还好进来的是名女子,只是这女子居然和自己一模一样,心中大骇,难道这便是所谓的易容术,未免太神乎其神了,简直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那女子朝着她莞尔一笑,将她抱在长椅上躺下,亲了她的脸蛋一下,低声道:“你真可爱,我若是男子,必要死在你身上才肯休。”

紫若心生厌恶,想道:“这女子是外面那家伙的朋友,怪不得一般的喜欢说些恶心人的话语。”

听到阿依娜和凌云那一番谈话,心中更是添了几分厌恶:“这女子不懂廉耻,居然主动求爱,还说什么‘男女双修’,无非是暗喻那……那种事,这女子来自西域,难怪不懂中原的礼节,性格如此奔放。那家伙也是可恶,总结交这种****人,连西域的都勾搭上了,可恶!”

凌云将她安置在床上,转身离开了房间。

紫若躺在床上,忽然发现身体恢复了一些知觉,舌头也微微地可以动弹。

原来阿依娜将荆麻的毒剂与通血的催经药调制在一起,是为了加速受伤者的血流速度,可以迅速致死敌人,当然也可以促使紫若更快来月事。只是她没想到,通血恰恰起到与荆麻相反的作用,使得麻醉效果大大降低,紫若居然不到半个时辰便恢复了知觉。

紫若挣扎着想要从床上爬起来,铁链子太短压根坐不起来,痛骂道:“这个臭坏蛋,用的什么破链子,当是锁狗吗,这么短!”

她躺着勉强穿上了贴身的亵裤,上身穿上了肚兜,外面的袍子穿不进去,只能裹住遮着身体,翻身从床上跳下来。

铁链绑在床腿上,檀香木大床足有上千斤,紫若费尽力气,大床纹丝不动。

忽然,她摸到床下似乎有个机关,无暇思索,她试着按下机关。

“轰隆”一声巨响,大床下的青石板砖纷纷掉落,露出了一个极大的窟窿。

屋内蜡烛已经熄灭,窟窿里黑漆漆的,紫若不敢下去,内心一阵恐惧。

凌云在她旁边的院子里,找了一间大床房间休息,正意识朦胧之际,听到一声巨响,被惊醒了。

凌云起身披上衣服,点着一支蜡烛,擎着烛台,冲到了紫若的房间。

只见紫若裹着衣服,正蹲在地上,一脸害怕的神色,见到凌云拿着烛光而来,竟有些欣喜,他第一次看到她脸上露出这种略带期待的神色。

转眼,紫若又恢复了冷冰冰的脸色。

凌云看到床下露出一个圆形窟窿,正好容一人下去,奇怪地问道:“这窟窿你搞出来的?”

紫若刚才害怕极了,担心窟窿里钻出来什么可怕的东西,此刻有了光亮,心中的害怕逐渐消失,平静地说道:“床下有个机关,我一按就这样了。”

紫若随即生气地说道:“都怪你,给我锁上这么短的链子,活动一点都不方便,还不快给我解开。”

凌云笑道:“这么短的链子,你还能搞出一个这么大的窟窿,给你长链子,你不得把屋顶拆了。”说着,帮她解开了铁链子。

紫若放松了一下勒疼的两只手腕,道:“你怎么会在床下挖一个这么大窟窿?”

她想起了什么,神色鄙夷道:“莫非专门来埋掉我这种不听话的女子?”

凌云道:“尸体埋在床下,岂不臭死了,你有没有脑子,这个窟窿可不是我挖的。”

紫若道:“之前主人挖的?”

凌云点了点头。

紫若又道:“那下面会不会有金银宝藏?”

凌云道:“肯定有啊,不然怎么会挖在床底下这么隐蔽的地方。”

“那你下去看看。”紫若一脸好奇道。

凌云看了她一眼,道:“我下去怕你就在上面推土,把我埋了。”

紫若扑哧一笑,道:“谁像你一样,整天想着做坏事。”

凌云手持烛台,趴在地上,看了看床底下那个窟窿,里面深有数丈,恐怕不止是一个地洞,而是一个地下的房间。

凌云拿着铁链,一头锁住紫若的手,另一头锁在自己手上,道:“我下去看看,你帮我拿着烛台,别想逃。”

紫若无奈地点头,接过了烛台。

凌云一跃而下,下面空间甚大,可以直立,只是蜡烛的光甚是昏暗,只直照下面一圈,道:“紫若,你也跳下来,我接着你。”

紫若看着窟窿甚大数丈,不敢跳下去,道:“我把烛台扔给你好了。”

凌云惊声叫道:“你身后是什么?”脸上神色极为惊惧。

紫若吓得连声尖叫,从窟窿中一跃而下。

人的恐惧来自未知,一旦遭受惊吓,熟悉的东西总会给他们带来一点安慰,哪怕这个对熟悉的东西并不喜欢。

凌云没想到恐吓的方法这么有效,差点没接住跳下来的紫若,勉强双臂兜住她的腰身,一双脚落在了地上,烛台滚落到一旁。

紫若躺在他怀里,见他嘴角的笑容,才知道中了计,气得直拍他胸口,怒道:“臭你吓死我了!”

只见凌云的脸色僵硬,紫若心里发慌,道:“又怎么了,你别吓我?”

顺着滚落的烛台,紫若看到了一层层垒起来的人头骨,森然可怖!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 白骨怪物 紫若尖叫一声,钻进了凌云的怀中,闭着双眼不敢再看,浑身微微发颤。

凌云眼见滚落在地的烛火摇曳欲熄,不顾垒砌起来的九层人头骨,忍着内心的恐惧,弯腰捡起了烛台,最顶层那只人头骨“咕咚”滚落到地上,凌云连忙抱着紫若后退了几步。

还好那人头骨在地上滚了几下,便停住不再动弹,没有其他异样。

凌云举着烛台,小心谨慎地察看着地牢,这个地牢不大,是个四五丈见方的小屋,除了垒砌整齐的九层人头骨,旁边还有砸碎人体骷髅,有些大腿骨上还可看得到血色,可见新亡不久,地上凌乱有几道腥臭的血流痕迹,屋内再无其他陈设。

凌云心道:“难道这就是胡胤山傀儡术的修炼之地?手段实在残忍。想我和雪珠在县衙寻欢作乐这几天,他居然在地牢下苦修,与这等恐怖的僵尸共处一地……”后背不由发凉,一阵寒意,从脚底袭上来。

紫若感觉身边没有异样,逐渐适应了这个恐怖坏境,挣脱凌云的怀抱,只是眼光不敢碰触那几个白森森的人头骨,低声道:“这里如此恐怖,我们快点出去好不好?”

凌云没想到之前一直嘴上不饶人的紫若,如今居然这样低声下气,近乎哀求,故意道:“我是官,你是犯人,不如把你锁在这里,应该不会再逃了吧?”

紫若脸色霎时苍白无血色,道:“我不逃了,你不要把我丢在这里。”忽然又问道,“这些人都是你们县衙暗害的人?”她心中觉得这些白骨死相凄惨,那些冕堂皇的府县官员行径几乎与禽兽无异,恐怖如恶魔。

凌云道:“我不知,也可能是僵尸所为。”

紫若奇怪地问道:“僵尸?什么是僵尸?”

凌云嘴角一笑,道:“哪天有机会带你见识一下。”

紫若忙拒绝道:“不不,我一辈子也不要见,必然是个极其可怕的怪物。”

凌云看到房间一角有扇石门,尝试着推动,门下有轴,轻轻地便推开了。

凌云生怕门后有人埋伏,迅疾探了一下头,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石门后面,是一个两丈见方的小洞穴,低矮至极,里面一个铁笼子,装着一个半人半兽的怪物,只有上半身没有双腿,全身肌肤颜色深浅不同,仿佛用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织出来一般,整个头大的出奇,低头坠下,鼓着肚子,仿佛一个充满气的球。

凌云点着烛台,好奇心驱使他走进去想一探究竟。

紫若闭着眼睛,捉住他后背上的衣服,紧紧地埋头靠在背上,不敢看地牢里的可怕景象。

凌云用烛光照亮了那个铁笼,笼子里的怪物居然还活着,呼吸时大肚子起起伏伏,通体赤-裸着,有些地方没缝补好不同颜色的肌肤,渗出了血和油脂。

那只大脑袋,上面几道深深的伤疤,眼睛大小不一,嘴巴被缝补起来张不开,两个耳朵支棱着大如猪耳,每一次呼吸便有血色的雾气呼出,鼻子下面两道鲜血流下,顺着下巴滴在满是油脂的肚皮上。

似乎是因为脚步声惊醒,那怪物睁开一只眼,最终“咕噜咕噜”地怪叫起来,脖子上的巨大喉结如同桃子一样上下鼓动。

紫若被怪叫声吸引,睁开眼偷偷看了一眼,又闭上了眼,惊惧道:“这是什么怪物,这么可怕!”

凌云一开始以为这就是正在修行傀儡术,还尚未成功的胡胤山,结果走近了才看到这个怪物更像一个死去的人——王三城。

凌云心道:“这笼子上的铁锁从外面扣死,必然是有人将这怪物关在里面,若是胡胤山修炼傀儡术,怎么会把自己关在里面。从体态和脸部来看,反倒更像王三城,只是比他更加肥大油腻。可胡胤山呢,难道还在地牢某处躲着?”他不由警觉起来。

只见铁笼子前左边的墙壁上,烛光映照下,可以看到曾经有个小门的痕迹,下半部被用黄色的黏土封住,上面留有三尺左右的小洞。

凌云一脚踢开松散尚未凝固的黄土墙,门后展开一个更加巨大的空间,原来这里才是地牢的主体部分,从师爷房间进来可以来到这个地牢。

凌云内心一乐,想道:“这师爷难道和王三城某一房姨太太有染?不然怎么地牢会通往这两个房间呢。”

地牢空间甚大,足有八间牢房,可关押之人不下百人。每间牢房中除了便溺的木桶,只有些稻草,勉强供人御寒,外有黑色铁栏杆围住,走到地牢另一头,有桌椅,上面放置着积满了灰尘的碗筷,旁边架子上放满各类刑具,无不沾着血污和油脂痕迹。

这八间地牢似乎长期未曾用过,到处均是灰尘,凌云呛得连连咳嗽。

紫若来到这里,倒是比之前那两间恐怖房间安心了些,从未见过牢房的她,新奇地打量着四周的摆设。

凌云从刑具架子上取下一把砍刀,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

紫若问道:“你做什么?”

凌云道:“别跟过来。”

他手持砍刀,快步回到之前那个囚禁怪物的房间,只听“哦啊”两声怪叫,紧接着是砍刀刺破油脂和血液的声音,“噗噗”捅了数刀,砍刀被扔在地上传来了清脆之声。

凌云捂着鼻子,走了出来,一阵恶臭随之散发而来。

紫若皱起眉头,道:“怎么会这么臭?”

凌云捂鼻不语,拉着她,快步往前走,前面是一个台阶,走上去按动机关,两人从师爷房间的床下钻了出来。

终于闻到了新鲜的空气,凌云长长吸了一口气,道:“那玩意外面皮肤泡了药水,尚且还好,内脏与血液早已腐臭,加上满肚子肥油,臭不可闻,那血水上漂浮着绿色发霉的毛,还有白色蠕动的蛆虫……”

“你不要讲了。”紫若捂住耳朵,恶心的几乎要再次呕吐出来,“我这几天都不要吃饭了。”

凌云笑道:“你只是听一听就不想吃了,我亲眼看到,该多恶心。”

“活该!谁让你去捅那一刀。”紫若埋怨道。

“哦我懂了,是我不该捅死他,应该让他逐渐长成怪物,半夜从窟窿里爬出来,在床上亲你一口……”凌云调侃道。

紫若伸手捂住了他的嘴,生气地说道:“你再说,就塞一把粪到你嘴里。”

柔软的手放在嘴上,凌云翻过手背,亲了一口。

紫若连忙抽回了手,怒道:“无赖!”

凌云嘿嘿地笑道:“怪物到时候便是这么亲你。”

“不要提了!”紫若吼道。

“好好好,不提了,我都觉得恶心了。”凌云闭口不提。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 姐妹相称 凌云挂记起雪珠安危,对紫若道:“我有点事,你在这里等一下。”凌云不愿带着紫若去,万一被雪珠看到吃醋,不免麻烦。

紫若拉住他的衣服,心里惶惶不安,道:“我才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

凌云不由犯难,道:“那你跟在我身后,无论什么情况,不准说话,听到没。”

紫若乖巧地点点头,只要不留她在这乌漆麻黑无比恐怖的房间,不说话而已有什么难做到的。

两个人轻手轻脚地来到了书房的院落,凌云附耳说道:“你在屋外等我一下。”

凌云拿着烛台,进了房间,屋子里静悄悄地,陈设一切如旧。

打开贵妃榻,暗格里,雪珠眨着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手里握着一把黄金匕首,一看是凌云,连忙抛下匕首,喜极而泣,雪白的双臂揽住了他的脖子。

凌云安慰道:“又丢着你一个人在这里,害怕了是不是?”

雪珠泣声道:“我刚才听到脚步声,又没听到你的声音,还以为来了僵尸,吓得我差点拿匕首刺了你。”

凌云道:“不害怕了,明天我们就搬出县衙,不在这个死人堆里住了。”地牢里阴森可怖的画面让他心有余悸,县衙已成了坟场。

雪珠轻轻“嗯”了一声,随即问道:“她是谁?”声音中充满了怀疑与一丝丝的不悦。

凌云回头看到紫若走进了房间,道:“不是让你在外面等着吗?”

紫若一脸委屈地说道:“外面漆黑一片,这里到处那么多死人白骨,我害怕。”

凌云摸了摸雪珠的脸蛋,道:“这是我手下一个婢女,不要在意。”

紫若嗔怒道:“谁是你的婢女?”

凌云道:“你不是我婢女,难道也想当我的小妾?”

紫若无言以对,哼了一声,不再理会。

雪珠原本恃宠而骄,性格妒忌,如今对这个漂亮的女子充满了戒备,但不敢将自己内心的妒忌流露出来,毕竟自己残花败柳,若是再不听话,凌云对自己又没什么太深的感情,万一被抛弃了,父母年事已高,自己如何过活。

雪珠柔声道:“相公,你喜欢不妨多纳一房,我愿为新娘子铺床叠被。”女子擅佯,若为了讨男人欢心,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裕生活,雪珠收起了妒忌的心性,反倒站在凌云角度讨他喜欢。

紫若哼了一声,道:“你愿意就好好服侍你相公,我可不愿意。”

凌云道:“怪哉怪哉!都是女子,怎么有的人温婉如水,有的人浑身是刺。”

雪珠听到凌云的夸赞,内心窃喜:“果然她还是年轻,不懂男人的心思,相公到底明白温柔的女子最体贴疼人,以她这个骄横刁蛮的性格,恐怕新鲜劲头一过,她便失宠了。”

紫若反唇相讥道:“谁让你做着妻妾成群的美梦,我宁愿出家做尼姑。”

凌云笑道:“那我若是只娶你一妻,是不是就不拜佛祖,来伺候我了?”

紫若一脸嫌弃,道:“呸呸呸,就算世上男子死绝了,你也休想我会从你!”

雪珠早已从暗格中爬了出来,烛台放在书桌上,暗格昏暗无光,紫若倚在门槛上,并未看到金库。

雪珠偷偷关上了贵妃榻的机关,不愿紫若看到银山成堆的金库。

移步到凌云身畔,咬着耳朵,轻声道:“相公,我帮你说服她。”

凌云将她搂住,在脸蛋上猛亲了一口,道:“你真是个可人儿,难道也不吃醋?”

雪珠咬唇笑道:“我已是残花败柳,蒙相公不弃,收下了我,大丈夫三妻四妾,再正常不过了,多找个人来服侍你,不也是应该的吗?”她心中明白,纵然自己不乐意,凌云又怎么会只娶自己一房,况且自己又不是处子之身,做夫人已然无望,不如多讨好他,任自己执掌金库,财权在手倒也过得滋润。

一旁的紫若见二人亲昵的模样,心中反感,身体侧到了一边,心道:“纵然你二人是夫妻,有外人在场,如此亲昵,实在是不知羞耻。”

雪珠微笑着走过来,拉住她的手,光滑如凝脂,道:“妹妹,你今年芳龄几何?”

紫若挣开她的手,道:“你这摸过那个臭男人的手,不要碰我。”

雪珠并不生气,淡淡一笑,牵着她的衣袖,来到书房的内厢,里面有一张陈设简单的卧床,搭着深褐色床幔。

雪珠点着了烛台上的烛火,端详着紫若的面庞,道:“你这么年轻,倒像个孩子,不妨跟我说说怎么被那个臭男人骗到这里的?”提及“臭男人”时,她不由忍俊不禁,暗暗觉得好笑。

紫若见她温柔如水,凌云又不在场,不再继续顶撞,道:“我本是京城惜命侯府的婢女,因为侯府抄家,流落至此,被你的臭相公绑到了这里。”她不想提起所谓官妓之事,所以简略地一说。

雪珠怜惜道:“从京城到这里,上千里路,你一个女子,流落到这里,一路上的辛苦不用说了,到这个陌生之地,孤苦伶仃,实在可怜。你亲人所在何处?”

紫若叹了口气,道:“我爹娘都死了,听说还有个舅舅,现在也不知何处,联系不上了。”她自知爹娘乃是为前朝而死,不必为外人道。

雪珠道:“可怜的姑娘!”说话间,爱抚地摸了一下她的脑袋,雪珠自从进了县衙后院,与父母聚少离多,父母年迈体弱,不能悉心照顾,平日攒下银钱让父母请个婆子照料,父母不肯,觉得浪费银钱,此刻感同身受,平生了几分怜爱。

雪珠柔声道:“我今年十九,应该年长你几岁,你尚且年幼,若是不愿跟着相公做妾,不妨先在府里做个小姐,自有丫鬟伺候你,每月有银钱可拿,好歹有个落脚的地方,以后年纪大些,再做打算不迟。”

紫若思量了一会,恨恨地道:“跟着你,我做小丫鬟都愿意,只是看到那个臭家伙心烦,一眼都不想看他,更别说呆在这里整天见他了。”

雪珠笑道:“我不明白,他怎么这么不招你待见啊?是不是已经把你那个了?”

紫若脸一红,道:“你瞎说什么,我还是清白之身,只是……他屡次趁人之危,轻薄于我,若不是我任性……算了,不说了。”

她想起山上任性跳崖,导致被抓,心生悔意,又想到洪景潇派人刺杀,心凉透顶,寒意从脚下升起,心道:“也许正是我跳崖才逃过一劫,不然呆在山上,纵然不杀我,也已经心碎而死。公子啊,你怎么如此狠心,难道只是怕我供出你身在神龙寨的秘密,还是说已经拜堂成亲,狠心肠的新娘子让你杀了我这个旧爱?”

雪珠见她不愿细说,也不免勉强,从床头的柜子里掏出些碎银子,足有十来两,递到了紫若手里,道:“妹妹,以后只要听姐姐的话,银钱大把,这些碎银子你先拿去花,不够只要管我要。”她见紫若单纯年幼,远不像接触过的其他妻妾,个个机关算尽,最终还不是丢了卿卿性命。

紫若在侯府中,每月银钱不过二两,如今接过这一大把碎银子,欣喜道:“谢谢姐姐,只是这臭家伙整天怕我逃了,怕是不肯放我到街上去,有银子也没用。”

雪珠道:“放心好了,猫儿养熟了,就算跑出去野一天,晚上还不是乖乖回来,你跟他熟络了之后,他自然放心你了。”

紫若心道:“等熟络了,我就找个机会,攒点银子逃走,找个尼姑庵剃发出家。狠心的二公子,你固然对我无情,我却不能再爱上别的男子,只愿这辈子,青灯古佛相伴,不用再理会尘世的烦恼。”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 夜宿小楼 凌云推门进来,惊讶地看到雪珠和紫若拉着手,如同姐妹一般对坐在床上聊天。

紫若见他进来,哼了一声,身子往里一转,不愿多看他一眼。

雪珠微笑着道:“相公,紫若已答应留在府里,只是要和你熟悉之后才能接触,在此期间,你不可用强。”

凌云走过来,伸手抚摸着她的脸颊,道:“我只要你就够了,这个还没发育,干瘪瘪的,没什么胃口。”

雪珠轻轻拍了一下他的手掌,嗔道:“信你的鬼话。”颇学到了紫若的精髓。

紫若心中愠怒:“这家伙对我品头论足,倒像是看个牲口,看我哪天下点泻药在你茶碗里,让你拉肚子到腿软,哼!”

雪珠皓腕搭在紫若的肩膀,道:“妹妹小我三岁,如今年方十六,已是个美人胚子,今后若是长大些,怕你要馋的舌头掉到喉咙里不可。”

紫若拧着脸儿不肯转过来,道:“有了姐姐这样的美人,你还不知足,小心以后娶个母老虎,一天把你打上三顿。”

凌云哂笑道:“母老虎不就在眼前?”

雪珠道:“好了,你们两个人想拌嘴以后有的是时间,现在这么晚了,还是早点休息,不然明天可就起不来了。”

凌云赞同道:“那今晚暂且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在外面守着。明天我出去找一个新房子搬过去,这里阴气太重,不可再住了。”

雪珠点了点头,还未说话,紫若抢先说道:“你在外面守着有什么用,万一僵尸来了,你睡得像死猪,吸干你的血,觉得不够,还是要进来戕害我们。”

凌云笑道:“那我就不出去了,咱们三人大被同眠。”掀起被子便要钻进去。

紫若大惊失色,翻身下床,道:“你们俩同眠,我宁愿出去守着。”

雪珠拉住了她,笑道:“不必。我知道王三城有一处私宅,离此不远,之前专门用来金屋藏娇的地方,被我发现之后,不敢再乱搞,空置下来,仆人常去打扫,今晚应该可以入住。只是……”她神色迟疑。

凌云知道她的意思,毕竟金库在此,无人看守万一遇到贼人,岂不是一场空。

凌云道:“那我们今晚就搬过去吧,离这儿有多远?”

雪珠想了一下,答道:“上次我是坐轿子去的,走过去大概一盏茶的功夫。”

古人云一盏茶的时间多为十分钟左右,凌云不清楚,心道:“喝完一盏茶不知久不久,凉茶倒是快,几分钟即可,热茶可慢了,几十分钟不止。”

紫若倒是应道:“那不远呐。”

凌云“哦”了一声,原来一盏茶时间并不长。

雪珠低声问道:“相公,那银子?”

凌云道:“我一会找辆马车来拉过去。”县衙后院本有马匹和车架,只是后院人死光了之后,后门敞开,马匹惊了不知跑往何处。

雪珠笑道:“相公,大晚上哪里找得到马车,还有,那可是几千斤啊,你确定一个人忙得完?”

凌云瞥了紫若一眼,笑道:“放心好了,我搬不完就拉着紫若来搬。”

紫若怒道:“你贪污来的银子,凭什么我搬?”

凌云嘿嘿笑道:“你不是不愿做我的妻妾,那只能做丫鬟了,一个丫鬟干点活不是应该的吗?”

“哼,你看你就是个俗不可耐的土财主,难道你不知道大户人家的丫鬟也分好多种吗,有的是贴身丫鬟,只负责照顾主子的起居打扮,跟随左右,铺床叠被,描眉打鬓,有的是粗使丫鬟,专门干一些粗活,连主子房间都进不去,面都见不着,你当我是粗使丫鬟?”紫若驳道。

“没办法,我就是个土财主,所有丫鬟在我看来都一样,砍柴、喂马、摘菜、做饭、掏粪都是你这个丫鬟的活儿。”凌云道。

紫若气得脸色涨红,道:“那我最好先去做些喂马掏粪的活儿,然后再给你煮饭,手都不洗,看你吃得香不香!”

凌云道:“丫鬟还要负责试毒,所以饭做好肯定要看你吃几碗,等你没事了我再吃。”

两人你来我往,斗嘴不休。

雪珠趁空收拾打包了一些衣物,足有两大箱子,还有几包贵重的首饰和贴身物件,随身带着,箱子则留着凌云用马车一同拉去。

夜幕中,街上空无一人,异常宁静,三人顺着雪珠的记忆走着,不多时,来到街上一个拐角处,临街一栋二层小楼。

雪珠借着微弱的光,掏出钥匙打开了门,摸索着点燃火折,点亮了两盏烛灯,屋子里顿时被昏黄的烛光笼罩,小屋不大,陈设却很华丽,桌椅家具俱全。一楼有两个卧房,其余乃是餐厨与会客之地。二楼只有一间卧房,其余是空地,不知用于何用。

三人来到二楼,凌云看到空地,不由好奇地问起用处。

雪珠脸上略有气愤之色,道:“这二楼本装着一些淫-乐的器具,全被我拆掉了,实在是恶心至极。”

紫若掩嘴一笑,她虽然未经人事,但侯府中多有一些才子佳人的话本小说,难免涉及风月之事,她倒也并非浑不懂事。

紫若拉着雪珠的手,道:“姐姐,拆的好!看这个色鬼再做这种不知羞耻的事!”她并不知道误会了凌云,把别人做的好事归到了他的头上。

凌云懒得辩驳,道:“今后就在这里住吧,房间小些,反倒有安全感,县衙的房子那么大,那么多,人又这么少,真让人感觉阴森可怖。”

雪珠点了点头,道:“正好有卧房三间,我们一人一间。”

紫若道:“那我要楼上这间,免得看到你们卿卿我我尴尬。”

安置下两人,凌云回到了县衙,将金库里大把的银子凭空一卷,还有雪珠的几箱子衣物,全部压缩成一幅画卷,然后卷起来放在一个画轴筒子里。

凌云想到了什么,又手持烛台走到大堂,拿起一根铁链子,自言自语道:“小紫若,送你个礼物,嘿嘿。”神色中充满了得意。

县衙里,雪珠作为小妾,本来有一间自己的院子,但因为这几日后院人太少了,住着偌大的院子心里发毛,所以白天将衣物搬来了书房,打算为了守金库长期就住在书房的暗格中。

回到小楼,雪珠已沉沉入睡,毕竟连续几日熬夜不眠,加上精神紧张,此刻搬来了这间小屋,睡得特别香甜。

凌云将雪珠的衣物箱子取出,放置在空处,银子则藏到了床底,纵然被别人发现,只能看到一副凌乱氤氲的画卷,并不会当作宝贝偷去。

蹑手蹑脚地爬到二楼,凌云借着窗户透进来的微光,轻轻地试着推开紫若的房门,门内没有安装门闩,应是当初王三城为了随意进出藏娇的房间特意而为。

凌云推门想要进入,没想到门后一个瓷瓶被门推倒在地,发出清脆的响声,静谧的夜里声音甚大。

凌云吓得想要退出来,可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于是顺着缝隙钻进了房间。

紫若躺在床上,脸上神色平静,胸口随着呼吸起伏,发出微微的呼吸声,丝毫没被瓷瓶倒地的声音惊醒,因为连日奔波,身体疲倦至极,睡得极熟。

凌云从腰间取下铁链子,一头锁住紫若的左手,摸着柔滑的手腕,仿佛把玩一块润玉,另一头锁在床脚上,怔怔地凝视着她那俊美的脸庞,月光下,肌肤白似薄霜,吹弹可破,梦中似乎见到可怕的景象,眉头紧锁起来,让人不由垂怜。

忽然紫若眉目间,隐然有黑色的杀气,口中喃喃地道:“杀了你,臭家伙!”嘴角竟露出了一丝笑容。

凌云无奈苦笑,梦中还不忘和自己掐架。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 小楼清晨 晨曦微光,透着窗子挤进小楼,地上几缕弥漫着尘埃的金光,带着草叶上露水的清香气息。

“啊!”一声尖叫惊醒了睡梦中的凌云,揉了揉倦意未消的脑袋,走出了卧房,发现雪珠已起床洗漱完毕,正对着镜子梳妆打扮,听到尖叫,她诧异地瞪大眼睛,望向二楼。

“混蛋,你上来!”紫若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凌云与雪珠相视一笑,雪珠嗔道:“昨晚我睡得死,你莫不是没忍住……”

凌云捂住她的樱唇,道:“胡说,昨晚我怕她半夜起来捅我两刀,给她加了一把狗链,现在睡醒了,要发脾气了,你怎么醒这么早?”

雪珠莞尔一笑,道:“昨晚金库里睡了好久,早早就醒来了。”

凌云打个哈欠,道:“我出去买点早餐。”

雪珠问道:“咦,你不上去安慰一下紫若?”

凌云连忙摇头,做个鬼脸,道:“我上楼非被她咬死不可。”

紫若趴在楼梯口,道:“臭混蛋,你快上来解开我链子,不然我……我……”

凌云没想到她居然能拖着链子走到楼梯旁,看来这次用的链子够长,道:“这里有人叫‘臭混蛋’吗?”四处无声,他奇怪地道,“没有臭混蛋啊,这位姑娘,你到底在叫谁呢?”

紫若咬牙切齿道:“当然叫那一个装聋作哑的家伙,就是你!”

凌云走到木梯上,从腰间掏出一把钥匙,啧啧道:“原来是叫我,钥匙在这里,不过你叫我‘臭混蛋’,还想我帮你解开链子?重新叫,叫到我满意为止。”

紫若怒道:“臭混蛋、混蛋、王八蛋、猪狗不如、衣冠禽兽……”连续骂了一连串她所能知道的最肮脏的话。

凌云并不生气,感觉她骂的不痛不痒,甚至有点女生撒娇骂另一半的感觉。

看着紫若满脸怒容,凌云说道:“这些如此甜蜜的称呼,留给你洪公子吧,平时怎么对他亲昵互称的,来几个听听,看看能不能让我满意?”

紫若平时与洪景潇主仆之分明确,纵然独处之时,顶多互相倾诉一下相思之情,从未用一些肉麻的昵称,此时凌云提起洪景潇更令紫若生气。

“你们男人都是负心汉、无情郎,真该送去千刀万剐,放在油锅里炸麻花。”紫若想起洪景潇的背叛,心没有一开始那样刺痛,而是怨恨不已。

凌云一听油锅,道:“大早上的,一说油锅,我有点饿了,要不出去吃油条吧。”古今痛骂到对方一点气不生,甚至肚子饿了的,紫若算是一个,实在有点丢尽了天下骂者的颜面。

凌云其实细想便明白了,紫若骂人只会几个简单的词汇,几乎均是书上文人编出来的文绉绉的骂人话,市井之语一个字都没说出口,特别是骂人的精髓即辱及家人她未曾掌握,被骂者当然不会发怒。

紫若这一通骂,实在是用尽了所有负面的词汇,可惜对面脸皮太厚,毫毛未损,自己累个半死,脸涨得通红,道:“快些给我解开,否则,我……我把这楼板拆个窟窿出来。”威胁的话似乎也毫无力量。

凌云见她急得快要说不出话来,笑嘻嘻地走到跟前,道:“不难为你了,叫我一声相公,我就帮你解开。”

紫若怒目相视,心道:“不折磨我一番,他不会满意,就不会帮我解开铁链,实在可恶,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紫若低着头,装作忸怩作态,玩弄着衣角,低声嘟囔了一句。

凌云虽然没有听清,看她态度大变,心中大喜,凑近道:“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紫若伸手捏着他的耳朵,狠狠地一拧,耳根都拧的通红,另一只手趁机抢过了手中的钥匙,吼道:“我说,你脸皮真厚,三十丈的城墙都自愧不如!”

凌云为了听清她的话,凑的太近,这一声吼几乎震破了耳膜,耳根传来的扭痛让他连忙伸手捂住了耳朵。

还好紫若力气小,纵然用尽了十二分的力气,带着无尽的仇视,也只将耳朵拧的微微发红,没有破皮出血。

凌云见她一边用抢过的钥匙解开铁链子,一边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暗叫不好,转身顺着木梯滑下了楼。

雪珠早已梳妆完毕,出嫁了的女子与未出阁的处子不同,头上挽起了一个乌黑的发髻,插着一根玉钗,身上一件红色绣花绸衣,妆容精致。

雪珠见凌云滑下来,连忙起身去扶,凌云看着她姣好的脸蛋粉雕玉琢一般,搂在怀里,道:“难道要出门,怎么打扮这么正式?”

雪珠微微笑道:“女子本应为悦己者容,只要有你在,无论出不出门,打扮一下不应该吗?”

两人正缠绵之际,紫若提着一把铁链子,怒气冲冲下了楼,准备兴师问罪。

“咚咚——”忽然,有敲门声。

凌云奇怪道:“昨晚我们才搬来,怎么会有人敲门?”

敲门之人见无人回应,又敲了几声。

凌云大声问道:“谁在敲门?”

门外是个中年妇人,道:“老爷,我是旁边醉仙居的老婆子,特来送些早饭,请老爷太太们享用。”

凌云心生疑惑,喝问道:“谁派你来的?”

那妇人道:“是尊府的管家。”

凌云奇怪地打开了门,门外只有一个妇人,端着一食盒早点,食盒里有三层,放着油条、肉粥、包子、烧麦等寻常早点,妇人一一取出,放在屋内食桌上,然后告辞道:“老爷,慢慢享用,碟子中午我们送膳时来收。”

凌云拦住了她,道:“你说的管家是哪一位?”县衙后院,除了雪珠侥幸,其他所有人无一幸免,全部丧生,哪里存在什么管家呢?若是管家还活着,为何直到搬家才现身,之前一直不露面。

妇人一脸茫然,道:“我不清楚,只知那位管家大爷命我们每日送三次膳食到尊府,还给了银钱,其他不知。”

妇人离开之后,凌云问道:“雪珠,你可知县衙有什么管家?”

雪珠皱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道:“若说管家,师爷勉强算是家中管家,堂上帮老爷断案,下堂便帮忙料理家务,可是他早已死在后院中,我亲眼见他被那僵尸追到后院杀死。”

凌云疑惑不解,眉头紧皱,心道:“蹊跷,孙逊绝对不会干这种事,他并非这种细心之人,更何况不知道我搬到这里来了。其他人,还会有谁呢?”

紫若见他皱眉想事,手里拿着铁链子愣住了,不知道这心头的火还发不发?

雪珠道:“一早起来没吃东西,倒是真有几分饿了,相公,这些东西还吃不吃?”

未待凌云回答,门外又是一阵敲门声。

三人目目相觑,怎么一大清早这么多人上门来?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 任意车 凌云打开门,门外是个老妈子,一身整洁的短衣打扮,年纪四五十岁,躬身道:“老爷,我是上门伺候老爷太太的老妈子,叫我王妈就行。”

凌云一头雾水,道:“谁让你来的?”

王妈被反问得一脸疑惑,唯唯诺诺地道:“是管家。”

凌云大声道:“管家是哪一位,把他叫过来。”

王妈道:“老爷,管家让我先来打扫卫生,收拾家务,一会他就亲自过来拜见老爷。”说着,兀自走进房间,跟雪珠、紫若施了礼,开始跪在地上擦拭地板。

门大敞开着,凌云懒得关了,没一会儿,又有街上的商户送来清水,将水缸的水倒掉,换上一缸新水,又有商户送来米粮面油及果蔬,又有屠户送来几斤切好的肥肉、瘦肉,均是上等佳品,极其新鲜。

所有人问及幕后谁人派来,均说是“管家”,并且银钱已经结了,不用凌云支付一文。

王妈一边打扫卫生,一边安排送货的人,将各色物品逐一摆放到厨房的柜子里,整齐有序,井井有条,完全不用凌云过问。

凌云三人便坐在食桌旁,呆愣愣地看着一堆陌生人打扫、收拾、搬货、清理,仿佛训练过一般十分熟练有序。

门外传来一阵隆隆的车马声,一辆马车停在门外,下来四名壮汉,从车里搬下来一件足有两丈高的物什儿,上面蒙着红布,仿佛是个带着靠背的巨大椅子。

一名中等身材的中年男子穿着长袍,一跃下车,抢到凌云面前,下跪道:“老爷,小的请安来迟,请勿见怪。”

凌云见此人脸面极其陌生,问道:“你是谁,为何置办这些物件和事情,谁指使你的?”

那人惶恐道:“小人张安国,这些乃是王三城大人的吩咐,小人就住在隔壁,几个月前,王大人告诉我,只要看到这间小楼里入住了女子,便安置老妈子来照顾,饮食起居一应俱全,不可怠慢,否则所有代垫的银钱,月底无法到县衙结。”

凌云道:“今天我又没开门,你怎知入住了女子?”

张安国道:“今晨听到楼内有女子的大叫之声,所以得知,唯恐饮食起居有所怠慢,连忙安排醉仙居的人送来早饭,大人,不知可不可口?”

紫若此时躲到了内厢,听到“女子的大叫之声”,脸上一红,万没想到曾经侯府中说话细声细语的自己,变得如此粗野。

凌云才知道此人乃是王三城安排照看这栋小楼之人,微微点头,道:“那你可曾见过王三城?”

张安国迟疑了一下,道:“小的没见过王大人,一切都是师爷跟小人联络,前几月这小楼还住过几个姑娘,当时王大人深夜来,清晨去,小的只看到王大人体貌魁梧,腰宽体胖,没见过面。”

凌云心道:“哼,说他魁梧算不上,肥头大耳,肚子圆滚滚,这倒是真的。”

凌云清了清嗓子,道:“我便是王三城。”

张安国讶异的“啊?”了一声,随即跪地,他本来以为此人看身形绝非王大人,年龄也太年轻,恐怕是王三城身边新聘的师爷,没想到他自认本人就是王三城,有些不敢相信。

凌云道:“你起来吧,咳咳,本官因为身体肥胖,生了一场大病,幸好遇到神医出手相救,给了几丸神药,去掉了体内的肥油,所以瘦了下来,关于我的身份,你务必好好保密,除了你不要让别人知道。”

张安国起身应道:“是,大人。”心想道:“那黄神医莫不是黄三两,此人确实有点本事,想不到瘦下来这么年轻。”他本来就没见过王三城的脸,对凌云的话将信将疑,但银钱已花,只要有人报销掉代垫的银钱,他哪里管谁是王三城。

凌云看着搬进房子前堂里红布遮盖的巨大之物,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张安国顿时眉飞色舞起来,兴奋道:“大人怎么忘了,上次小的四处搜罗,为大人找了一个其乐无穷的摇春椅,不幸被七夫人发现砸碎了,这次可大不相同,乃是世上无与匹敌的春房秘器!”

张安国命人退下,屋内只有他和凌云,内厢还有两个女子,耳朵贴墙偷听着。

张安国掀开了红布,只见下面竟是一辆车,四周垂下锦绣帷幔,将里面遮住一个私密的空间,底下是四个大木轮,轮下有一个横条将车子稳稳地固定住,动弹不得,只要抽去横条,木轮便可以滚动起来,有如马车。

张安国谄笑着掀开帷幔,凌云好奇地往里张望,道:“不就是一辆车吗,有什么稀奇的吗?”

张安国滔滔不绝地说道:“非也非也,此车大有来历,乃是当初隋炀帝临幸处子专用的任意车,失传已久,幸好我找到一位奇人,堪称当世鲁班,苦读古籍,造出了此车。这车看着没什么稀奇,一旦女子坐上去,便有铁轴伸出,固定住女子手脚,挣扎不得,只露出那一处,任大人肆意妄为,嘿嘿嘿!”

紫若在内厢听到这段话,不由得怒火中烧,心道:“你个混蛋,居然命人造出如此恶心的东西,想要用来破我处子之身,幸亏被我发现,看我怎么收拾你。”

雪珠心知这是王三城所为,想要阻拦,哪里拦得住。

紫若随手取出一块绸布,遮在脸上,手里提着铁链,走到前堂,怒道:“你这个**,造出这种东西害人!”

张安国吃了一惊,随即意识到这必是大人新欢,低声道:“大人,请慢慢享用,小的告退了。”识趣地躬身离开小楼,带上了门。

凌云哭笑不得,心道:“老兄,你是王三城的魂魄派来坑我的吗?”

紫若冷笑着盯着他,眼神如有不尽的怒火。

凌云道:“我有点事,要出去一下。”

紫若故作柔声道:“站住!这么好的东西,你不试着玩一下?”

“什么?”凌云难以置信,以为自己听错了。

紫若压抑着怒火,故作媚声道:“你过来试一下呗。”

雪珠从内厢走出来,笑着劝解道:“紫若妹妹,这是王三城作下的恶,与相公无关。”

紫若道:“我知道,当然是他王三城作下的恶,所以我要看着他玩一遍。”

凌云才明白她的意思,是让自己上去被困住手脚,任她玩弄羞辱,而不是她上去,苦笑着说道:“这不是我的主意,你误会我了。”

“闭嘴,**!”紫若怒道。

凌云正色道:“我可不是王三城?”

紫若道:“那你是谁?”

凌云道:“王三城早已死了,变成了灰烬,我叫凌云。”

雪珠心道:“原来他叫凌云,靖南县从未听说过此人。”

紫若道:“当我是傻子吗,你不是王三城,你会住在县衙?睡着县老爷的姨太太?刚才那管家会对你毕恭毕敬?”

凌云苦笑着,心想:“还真是如她所说,我不是王三城,但这些事都做到了,现在王三城坟头的草应该绿油油了吧。”

雪珠明知越说越糊涂,笑道:“相公,她不会这么快就明白你的话的,只会越抹越黑,你有事尽管出去吧,我来跟紫若妹妹慢慢解释。”

凌云如释重负,趁着雪珠抱住紫若,冲出了小楼。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六章 靖南四公子 凌云迈步走出小楼,本打算直接去往万仙楼,毕竟孙逊昨晚伏击落空,洪景潇压根没有来靖南县营救紫若,反而是派来了两名杀手,怕孙逊派人去县衙找不到自己,但是方才醉仙居送来的早饭一口都没来及吃,腹内饥饿,准备去往街边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站在门口张望了大街一下,凌云看到街边有一个馄饨摊子,摊主正热情叫卖,热气腾腾的馄饨香气四溢,凌云摸了摸口袋的银子,走了过去。

刚走出两步,身后一阵泼水落地之声,凌云回头一看,紫若拿着一个水桶正在二楼怒视着自己,身后是一滩四处迸溅的水渍。

大街上人来人往,买卖之人络绎不绝,看着几个人超楼上张望,紫若怕被人看到,砰地关上了窗子。

凌云心道:“这么野蛮,昨晚只栓个铁链子,看来今晚要把你绑到任意车上才行。”

点了一碗馄饨,凌云坐在矮桌旁,摊主盛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馄饨,放在他的面前。

正在凌云对着烫嘴的馄饨吹气之时,旁边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胡公子,今日大病初愈,重出江湖,我等特来庆贺。”凌云转头望了一眼,说话之人是万仙楼的龟公,身旁小厮提着成箱的礼盒,弓着腰恭敬地说道。

站在龟公前面的少年,露出了侧脸,稍显憔悴,却难掩一脸倨傲之气,正是胡魁。原来黄神医的医馆正好在旁边,胡魁等人从医馆中出来,在门口闲谈。

胡魁道:“哼,我躺了这么久,不见你来,刚出门,你倒是听到了风声,第一个跑过来。”

龟公赔笑道:“胡公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万仙楼一刻也少不得人看着,若不是这几日宝娘身体好了点,我也离不开啊,那毕竟是胡家的产业,我一个下人,不得帮公子看好产业?”

胡魁道:“不要以为我爹这几个月不在,闭关修炼去了,你们就能蒙我,万仙楼的收入到时候该给我胡家的一分都不许少。”

龟公连连点头道:“早就给少爷准备好了,只是最近万仙楼被朝廷要犯大闹了一回,损坏了不少名贵家具,连宝娘都被打得躺了半个月,加上军爷住进来,吃好的喝好的,夜宿花魁,影响了生意不说,只给了百十两银子,损失可是不少。还好今晚军爷打算离开,今后正好加倍赚回来。”

凌云在旁听到军爷打算离开,心道:“难道孙逊准备离开此处?倒也是,伏击没成功,又获知了洪景潇的下落,他肯定要抓紧时间去追击,以免贻误缉拿。”

胡魁道:“什么鬼军爷,才给百十两银子,够一顿饭钱吗?”

龟公苦笑道:“那可是当朝四品的大官,哪里敢问他要钱?一个不小心,把万仙楼当成贼窝全杀光了,也不是不可以。”

胡魁道:“哼,这也是你们经营不善,若是知道他不肯给钱,每天做饭掺点沙子,做菜不洗多加盐,咸的他多喝茶,茶里加黄泥,花魁全藏起来,只让宝娘这样的老太太服侍,我不信他们不早走了。”

龟公不敢反驳,只得点头称是,道:“是我们愚钝,不如公子智高一筹。”

“那是。”胡魁得意道,“今晚可安排好了?”

龟公道:“胡公子放心,早就安排妥当,等军爷一走,四楼的上等客房全空出来,几个花魁任您享用。”

胡魁放声大笑,道:“因为这个伤,黄神医让我避风避光,不得外出,不得饮酒纵欲,今日终于痊愈了,更妙的是,我老爹要外出半年才回,如今没人管得了我了,靖南县,哼哼,都是我胡霸天的了!”

黄旦中在他身旁,喜道:“胡老爷不在家中,那今后大家去找胡少爷喝酒,可就方便了。”

胡魁道:“是啊,我家中老爹不在,干嘛还去万仙楼,让那几个花魁今晚来我胡府,特别是那个小玉,我可好久不见她了。”

龟公心中暗暗叫苦,本来今晚孙逊等人离开之后,正是迎接其他客人,大把赚银子的好时候,谁知道这胡魁叫去几个最头等姿色的娼妓,一下子让万仙楼今晚损失了大半的客源。

胡魁哪里管这么多,吩咐完龟公便让他回万仙楼了,身旁除了黄旦中,还有腰间被抓去一块皮肉的邢尚荣与另一个胖少年朱威,这两人伤情较重,但未伤及骨头,已能行走无碍,腰间衣服下面缠着白布,等待创口渐渐痊愈。

胡魁坏笑道:“老邢、老朱,今晚你们俩干-得-动吗?”

邢尚荣嘿嘿一笑道:“勉强可以,只是不能任意妄为了,姿-势必会有限。”

朱威身体肥壮,恢复较快,道:“我没问题,只要那小娘们不碰我的腰就行。”

邢尚荣讥笑道:“小娘子未必碰得到你的腰,再说,你有腰吗?”

朱威气的举起手要去锤他的腰,邢尚荣连忙作势求饶。

黄旦中难忘宴席上胡魁姐姐那惊鸿一瞥,心中想法完全不在娼妓身上,他这半月来一直希望胡魁尽快好起来,能够安排自己和他姐姐相见一面,低声道:“胡少爷,你还记得当初答应我的小小请求吗?”

胡魁一愣,忽然想起来了,大笑道:“想不到你还挺执着,还没忘了这件事?”

黄旦中坚定地说道:“长相思,岂能忘?”

胡魁邪笑道:“今晚看方不方便,若是可能,便让你见上一面,不过提前说了,我姐姐性格乖僻,若是见了之后她要剜掉你眼睛,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黄旦中以为他为了省却麻烦,故意恐吓自己,让自己知难而退,道:“我绝不后悔,只要能见到这一面,什么都值得。”

胡魁心道:“若是真见了姐姐的真容,姐姐必定杀了他。不过,到时候随便安排个小丫鬟见他一见,未必会识破。”从长大之后,连胡魁都很少看到姐姐真容,一直遮着面纱相见,只记得小时候她脸上有一块极难看的青色胎记,不可对外人道也。

凌云一口一口吃着馄饨,心里想道:“来到这个世界之时,曾经答应我这具宿体的原主人小春,为他复仇,杀掉害死他表妹的胡魁,现在这家伙就在眼前,不如动手帮他了了心愿,看这家伙的德性,这也算是替天行道了。”他打算暂且不去万仙楼找孙逊告别,先跟踪解决掉杀人凶手胡魁。

胡魁并没有立刻回府,带着两个新仆从,旁边跟着三个公子哥,在街上晃荡。

胡魁嘿嘿笑道:“今天原来是集日,怪不得如此热闹,不知道有没有俊俏的小娘子,你们几个盯紧点!”

邢尚荣道:“我们靖南四大公子上街,比美女还要显眼,不怕美女不投怀送抱。”他将随身携带的玉佩玉坠等配饰,全挂在了身上,走起路来,环佩叮当,活像一个买卖玉石配饰的活架子。

胡魁鄙夷道:“这点玉石配饰就想勾搭小娘子,真是没见过世面啊,大春,帮我把宝贝拿出来。”

跟在胡魁身后的仆从大春连忙打开一个雕花红箱,里面金光闪烁,竟是一个巨大如蛇的金腰带,纯金打造,足有五六斤重,上面雕着精致的花纹。

胡魁大病初愈,身体瘦削,吃力的从箱中取出了金腰带,盘在自己腰间,有一枚活扣,让腰带头尾相接,紧紧扣住,只是坠在小腹上,有点喘不过气来。

邢尚荣下巴都快惊掉了,街上许多行人驻足凝视,无不目瞪口呆。

胡魁不由得洋洋得意,对街上众人的反应满意至极,若不是因为年轻,牙齿俱全,胡魁本来还打算打一副金牙,或者弄一身金缕衣穿上,走在街上,何其拉风!

邢尚荣举起双手,击掌赞叹道:“胡大少,世上有你这般财力者,未必有你这么奇思妙想,有你这般才华者,未必能如此腰缠万贯,这可真是太帅了,试问天下哪个女子见到这么有才又有财的胡大少,能够不心动?”

黄旦中世袭医学之家,读书颇多,虽然也常给胡魁捧场,却从来说不出这般溜须拍马到没下限的话,笑道:“胡少爷这才是真正的腰缠万贯!”

邢尚荣道:“旦中,你呢?不会带着一身名贵药材吧,只怕那药味就把美女佳人熏走了,哈哈哈!”

黄旦中微微一笑,道:“只带了一把当朝大家卢昌甫题字扇面的折扇,并无其他值得一提的东西。”

他家中行医多年,积累钱财不少,人情更多,卢昌甫乃当朝大学士,书画双绝,游历南方时曾患了痢疾,被黄神医妙手相救,留下这把扇子,可以说价值千金,可惜胡魁几个草包读书甚少,不知卢昌甫的名声,只知金银值钱。

邢尚荣哂笑道:“得得得,想必是哪个骚客文人给你留的定情物,好好留着吧,看哪个文青类型的姑娘,可以用来勾搭她。对了,朱威你呢?”

朱威家境不错,可是世代文盲,爷爷那一代,还曾落草为寇,大字不识,更不用提有什么修养,见到众人拿出压箱的宝贝,憋红了脸,道:“等我一下。”

他的马匹留在了医馆中,没一会儿,气喘吁吁地抱着一个大家伙冲了过来,道:“这个可是个大宝贝。”

胡魁三人一看,都乐了,原来他怀中是一个西洋钟,外面嵌着玻璃,里面一个黄铜钟摆,左右摇动不止。

邢尚荣哈哈大笑道:“我还以为是个金佛,原来是个钟。”

朱威带着这个西洋钟前来,本是作为一个奇特的玩意送给胡魁,作为庆祝病愈的礼物,后来听人劝说有“送终”之意,便藏了起来没有拿出,此刻见别人大笑,急道:“这可是从西洋上贡而来,乃是皇家的东西,流落民间,被我花了大把银子买来的。”

胡魁笑道:“以后给你老爸送终的时候用得到,不过,拿来街上,哪家小娘子看到你会芳心暗许?”

邢尚荣调侃道:“胡大少,未必,万一棺材铺的女儿看到可是欢喜得很,预示她家来生意了。”

众人哄堂大笑。

朱威被嘲笑几番,倒也不在乎了,抱着西洋钟在怀里,道:“棺材铺的女儿我也愿意,万一是个俊俏的女子,也未可知!”

邢尚荣看着他怀里抱着钟的样子,大笑道:“更像抱着牌位的孝子了!”

又是一阵大笑声。

有了朱威的衬托,胡魁心中更加得意:“看来小娘子们更加对我芳心乱动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公子游街 胡魁大摇大摆地走在大街上,迎面而来的行人见之无不慌忙躲到一边,如同避开瘟神,甚至许多小摊贩收起了售卖的小玩意儿,生怕这远近闻名的恶少抢光了摊子,大部分女人见到这四个恶少,更是踱着小步逃离了大街,连八十岁的老妇也牵着七八岁的小孙女忙不迭拄着拐杖一步一拐地逃去。

此刻,热闹的街上顿时萧条下来,只有一些买农具的大汉呆在原地,心想这恶少抢了农具也没用,更不必担心对汉子感兴趣。

胡魁对这种情况早已司空见惯,心中反而得意洋洋,道:“县老爷出县衙,任衙役敲锣敲破了,静街也静不了这么快吧?”靖南县知县每次乘轿出门,都要有衙役在前敲锣开路,赶走闲散人等,名曰静街。

凌云坐在馄饨摊上,位于大街偏僻的一角,四位公子哥并未察觉到他,本来他担心街上人多,无法伺机动手,没想到这四位一出来,熙熙攘攘的大街一下子空落落起来,心中不由一乐:“看来是老天让我动手替天行道。”

朱威粗声粗气地说道:“老邢,这大街上连个人都没有了,如何寻得那俊俏的小娘子?”

邢尚荣微微一笑,道:“何必心急,没看到刚才那些小娘子逃亡哪里了吗?”

朱威问道:“哪里?”

邢尚荣一指一条窄窄的巷口,道:“就是那牛角巷,里面有个土地庙,想必你的俊俏小娘子都在里面。”

朱威大喜,愣头愣脑地便要冲过去。

胡魁拦住了他,怒道:“你这般莽撞,就算冲进去,不把小娘子们都吓跑了?”

朱威一摸脑袋,问道:“那怎么办?”

胡魁道:“先把你那个大钟放下。”朱威乖乖地把西洋钟交给了仆从拿着。

胡魁继续道:“这个土地庙我去过一次,善男信女不少,香火鼎盛,有前后两个门,朱威你和老邢绕去后门,我和旦中从前门进去,料想没有美女能飞出这个庙了,除非长了翅膀,哈哈哈。”

邢尚荣拍手叫好,道:“古人瓮中捉鳖,今日我们庙里捉小娘子,妙极妙极!”

四人分头行动,邢尚荣转身折返,准备绕道另一条小巷子进入土地庙,与馄饨摊上的凌云擦肩而过,凌云低头吃着馄饨,邢尚荣没有认出,心中满是一院子任意挑选戏弄的小娘子,快步离去。

凌云心道:“只有两个人了,岂不是更方便下手。”

胡魁等两人走远,对黄旦中道:“旦中,你先冲进去,若是有不漂亮的,尽管让她逃走,若是碰到了漂亮的,尽管大声喊叫,我立刻冲进去帮忙。”

黄旦中面露难色,道:“胡少爷,我不知道行不行?”

胡魁哈哈笑道:“何必面子如此薄,老话说得好,脸皮厚,摸到肉,脸皮薄,摸不着,想要俘获俊俏姑娘的芳心,就得厚着脸皮,你这般斯文,见着我姐,你非失败不可。”

黄旦中稍微思索了一会儿,面露坚毅,道:“既如此,我便豁出去了。不过,胡少爷,我们两个人同时拦住门口,不是更容易包抄住所有姑娘吗?”

胡魁笑道:“朱威和老邢那两个愣货守着后门,哪家姑娘敢从后门逃出去,大多都会慌不择路,从前门出逃,你一个文静书生,她们不怕,想逃的都会逃,不然逼急了,万一有的姑娘以为要被朱威那种愣货侮辱,跳井自杀,岂不是不好玩了?”

黄旦中佩服道:“果然还是胡少爷考虑周全,我记得兵书中曾提到过这种战法,正是放出敌人一条生路,敌人慌不择路必然会从此逃出,然后乘胜追击,歼灭全部,以免逼得敌人绝地厮杀,困兽犹斗,损失过大。”

胡魁得意道:“不错。”其实他心中所想的是等着漏网之鱼从前门逃出,万一有漂亮的直接截住,让仆从送回胡府,以免留着与其他三人争风吃醋一番。

黄旦中被说服了,迟疑着走向了小巷。

胡魁大声叫道:“旦中兄,遇到漂亮的切记不要放跑了,大声叫我!”他心知黄旦中手无缚鸡之力,遇到漂亮的未必拦得住,大叫一声让自己知道,可以截住。

“哗——”倾盆的污水从天而降,一个女子声音大骂道:“吵什么吵,以为大街是你家的吗?”

胡魁一身华丽的衣衫尽被臭气烘烘的污水湿透,水中还夹杂着菜叶子和几根面条,挂在打理的分外光亮的头发上,特别是那条金腰带,被污水沾染,闪闪金光顿时变成了乌黑一条。

胡魁勃然大怒,揪下头发上油腻的面条,抬头望去,只见二楼窗户处有一个惊艳绝伦的标致美人,怒气冲冲地望着他。

凌云抬头看了一眼,泼水的元凶正是紫若,不由乐出了声,心道:“我要是没躲开,想必也是这副落汤鸡模样。”

胡魁心中的怒火一下子烟消云散,眼睛瞪得如同弹珠,张大了嘴巴,脸上露出了痴痴地笑容,差点流下口水。

紫若看着这副痴痴呆呆的样子,心里生厌,啐了一口,狠狠地关上了窗子,对馄饨摊上埋着头的凌云并未察觉。

胡魁身旁的仆从连忙冲上来帮他收拾身上的污水残渣,脱下外衣,从行囊中拿起一件衣服为他换上,胡魁只呆呆地看着二楼的窗户,纹丝不动。

一名仆从怒道:“少爷,这刁蛮恶妇,容我进去教训一番。”刚要抬脚踹门,被胡魁拦住了。

胡魁怒骂道:“这美人儿是你骂的吗?贱仆,还不滚开!”

仆从一脸无辜,心里充满了疑惑,难道这少爷淋出了病?

胡魁整理了下衣衫,脸上始终挂着笑容,心道:“想那西门大官人不就是当初被金莲掉落的撑杆砸中,今日泼下这水,莫不是我和小娘子也有一段姻缘?”

正在胡魁痴痴妄想之时,小楼的门推开了,他瞪大了眼睛,满怀期待。

不料一个五十来岁、满脸皱纹的老婆子走了出来,手里提着篮子,回头关上了门,大声道:“夫人,我出去买些青菜,准备晚上的饭菜。”

屋里传来一个女子轻柔的声音:“王妈,那你去吧,早些回来。”

胡魁心中大喜:“西门大官人找的也是王妈介绍,才认识了金莲,难道这是天赐良缘?”

他从仆从手中接过擦拭一新的金腰带,缠在腰间,冲了上来,道:“王妈留步,小生这厢有礼了。”说着,拱手深深鞠了一躬。

王妈惊讶地倒退了两步,本来她以为今日逢集,街上应该十分热闹才是,不料街上空荡荡没几个人,又突然出现这么一位怪人,上来就行大礼。

王妈问道:“你是何人?”

胡魁得意道:“我是靖南县有名的大才子,胡魁的名声你可听过?”

王妈皱了皱眉头,道:“才子胡魁没听过,只听说有一个恶少名叫胡魁,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实在是丧尽天良,应该千刀万剐。”

胡魁心中不悦,强忍着怒气,挤出笑脸道:“那个恶少岂可与我相提并论,有事请教王妈,不知府上小姐芳名,是谁家的姑娘?”

说着,胡魁递给王妈二两银子,挤眉弄眼,眉开眼笑。

王妈心中奇怪,道:“谢大爷,你赏我银子,不过,我家可没有什么小姐,只有两房夫人。”

胡魁一愣,心道:“原来是嫁了人了,岂不是更像金莲的身世,上天派我来拯救这位美貌佳人。”

胡魁问道:“那不知这家老爷是谁?”

王妈道:“你不知道吗,这是县太爷的私宅。”

胡魁倒吸了一口凉气,连连敲头,心道:“县太爷可不是好惹的主,连我老爹每年都要拜访上贡,若是我给他戴了绿帽,说折磨死我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王妈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胡魁笑着摆摆手,后退了几步,脚底准备溜走,生怕撞到了县太爷。

王妈见他不再询问,便掉头去了街上。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掌 请君上车 就在胡魁准备逃走之时,身后一个低低的声音:“跟我来楼里,让你下人回去。”这声音钻到胡魁耳朵里,有几分熟悉。

胡魁转头一看,心中怒火中烧,差点喊出口:“小春你个王八蛋……”只见下腹处有一把利刃,正是馄饨摊老板的削面刀,额头冒出了冷汗。

胡魁牙齿打着战,道:“大春你们先回府,我和小春有点事聊。”方才凌云趁机接近,大春两个仆从看到是他,不以为意,没有提防。

大春躬身答应,然后两个仆从牵着马匹和行囊,去往胡府。

胡魁颤声道:“小春,你先把刀放下,有话好好说。”

凌云敲了敲小楼的门,屋内雪珠问道:“谁?”

凌云答道:“是我。”

门吱扭开了,凌云推着胡魁,低声道:“那就进房间说。”

两个人进了小楼,雪珠见到陌生人,十分讶异,连忙举着面纱遮起了脸,紫若听到凌云回来的声音,刚想从二楼下来,看到了陌生男子,连忙又回到二楼。

凌云不管两个女子的疑惑,持着利刃,将胡魁逼到房间。

雪珠随着紫若一起去了二楼,两人不敢出声,静静地呆在楼上,听着楼下的动静。

胡魁瞥见了一眼方才二楼窗户泼水的美人,可惜没心情再多看,生怕多看几眼,这个曾经自己的仆从便会把利刃捅进了肚子。

胡魁道:“小春,你若是想要这个腰带,我给你。”说着,解下金腰带,掉落在地,啷当作响。

凌云冷笑着道:“这个腰带能买回人命吗?”

胡魁几乎要哭出来,道:“小春,我虽然养伤这段时间,一直想找机会杀了你,但我还没来及行动啊,今后我绝对不会再有这个念头,你放过我吧。”

胡魁自知对待下人很是恶劣,尤其是这个小春,平时没少受自己的气,更何况逼着他冒着生命的危险,踏入仙门禁地,差点死于非命,必然恨自己入骨,但毕竟没有害他性命,恐怕还有回旋的余地。

凌云道:“你好好想想,自己做过的坏事,就想杀我这一件吗?”

胡魁转动着眼珠,心道:“除了想杀他,好像没有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啊。”

胡魁道:“小春,以前我对你不好,对你非打即骂,克扣月钱,以后我做你仆从,你打我骂我,就是别杀我好吗?”

凌云冷冷地道:“看来你是记不起来了,那我提醒你一下,那个被狗咬死的丫鬟,你可还记得?”

胡魁大吃一惊,回头看着凌云满是杀气的眼神,连忙跪地求饶道:“对不起,我不该调戏她,害她死于非命,我要是知道她是你的小情人,我一定求父亲把她许配给你。”

凌云道:“她是小春的表妹,没你那么龌龊,你杀了他的亲人,而不是情人。”

胡魁大惊道:“冤枉啊,我没有杀她!”

凌云怒道:“若不是你指使,她怎么会钻到狗圈里,被恶犬咬死?”

胡魁声泪俱下,鼻涕纵流,道:“她那么标致,我怎么会舍得把她扔到狗圈里,任狗咬死呢?”

凌云喝道:“那是因为你强迫她不成,便因求-奸-不成,杀害人命!”

胡魁哭道:“她死得时候我好难过,多么俊俏的小美人,就算我一次不成,以后慢慢来,下药,捆手,怎么不行,我为什么会那么残忍杀她?”

凌云见他神色真挚,心中起疑,问道:“那会是谁杀了她?”

胡魁泣不成声,道:“是……是我爹。”

凌云道:“哼,你爹死了,你自然把什么都推到他头上了。”

胡魁瞪大眼睛,道:“什么,我爹死了?”

凌云道:“你居然还不知道?其实,你爹也不算死,只是变成了怪物,先不提这个,你爹为什么会杀她?”

胡魁心中惊异:“怪不得我姐托人告诉我,爹要消失半年,原来是如此,我爹没死,又怎么会变成怪物,难道他是在骂我爹?”

胡魁迟疑道:“我也不知道,只能问我姐。”

凌云冷笑道:“你以为我会相信你,跟你回到胡府去问你姐,然后回到你的地盘,便可以将我拿住,让你侥幸逃生,是吗?”

胡魁连连摇头,道:“我绝无此想法。”

凌云心道:“这般怂货未必真敢把一个活人扔到狗圈里,任恶犬咬死,万一现在杀了他,错杀了人,与胡胤山何异,不如回胡府问个明白。”

凌云见小楼堂中摆着那辆任意车,道:“你上车。”

胡魁正奇怪为什么这辆车会推进屋中来,于是乖乖地起身,爬上了车里。

车子四面都有帷幔遮住,与普通的马车看似一样,等到胡魁刚坐下来,触动了机关,数根横轴飞了出来,紧紧地将胡魁两腿叉开,双手定住,浑身动弹不得。

胡魁以为机关中射出了暗箭,吓得几乎晕过去,大叫:“救命!”

凌云被帷幔遮住,看不到他现在的姿势,不然非要呕吐不可,吼道:“闭嘴。”胡魁看到机关并未伤及自己,不再大叫。

凌云对着楼上道:“我出去一趟,把这任意车扔掉了,你可不要再误会我了。”

紫若不语,凌云兀自抽掉挡住轮子的横条,轻轻一推,任意车便自动地向前滚动。制造此物之人技艺极其高超,只需一点力气,便可以让这任意车向前走好远。

胡府离此不远,走了约一炷香的功夫,便来到了气势恢宏的胡府大门。

凌云将一把利刃用一根绳子绑住,悬在车梁之上,另一头用手牵住,道:“你若是不老实配合,我便松手,这把利刃削铁如泥,不知能不能插穿你的大脑袋。”

胡魁冷汗直冒,道:“当然……当然配合。”

来到府门前,门前护卫拦住了凌云,凌云一使眼色,胡魁在车中叫道:“是大爷我,快点放我进去。”

护卫听到少爷的声音,不敢阻拦,连忙放这个任意车进了府,府门下门槛高过膝盖,几个护卫费了好大劲儿,才将这怪车抬进了府中。

因为车上四周皆是帷幔,无人看到悬刀之下的胡魁。

凌云本身便具有小春的记忆,所以对胡府轻车熟路,一路踢着任意车前行,来到了胡魁的房间。

来到房间前的小院子里,凌云屏退了丫鬟和仆从,只有他和胡魁。

胡魁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道:“这把刀可以收起来了吧。”

凌云拉起帷幔,收起了刀,道:“先老实呆在这里,我去请你姐姐过来,若是不听话,这辆车上有机关,我随时可以触发,一剑要你性命。”

胡魁如坐针毡,低头道:“我绝不乱动。”心中不由发愁,想到牛角巷土地庙的小娘子们见不到不说,还晦气地被贱仆绑架了,不光二楼那标致美人和自己无缘,小命都随时不保。

不过,转念一想,胡魁心中暗乐,姐姐武功高深莫测,又最讨厌别人见她的脸,这个臭小春恐怕要被姐姐剁成肉酱了。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 仇人相见 小春几乎从未去过女眷所在的院落,所以,凌云从小春记忆中提取信息,只模糊知道哪几个院落是住着女眷,并不知道胡芍具体住在哪里。

凌云路上碰到了一个丫鬟,随手拉住,问道:“你可知大小姐的住处?”

那丫鬟一愣,随即大叫道:“小春你要死啊,怎么敢穿着大少爷的衣服?”凌云此刻身上穿着上等绸衣,丫鬟差点没认出来。

凌云淡淡一笑,道:“你想穿小姐衣服,我改天给你买一件。”说着,手中掏出一把碎银子,足有三四两,倒在她的手上,道,“小姐房间在哪里?”

那个丫鬟见到银子笑开了花,道:“跟我来。”

一路上,丫鬟又担心起来,道:“小春,你莫不是偷了大少爷的钱,怎么一下子阔绰了起来?”

凌云看着抄手游廊上的假山鱼池,漫不经心地说道:“哼哼,你家的少爷现在未必有我阔绰,为何要偷他。”

丫鬟反正赚了一笔钱,不再多问,只叮嘱道:“见了小姐,别说是我带你来的,免得责罚我。”

凌云连她是谁都不记得了,“嗯”了一声。

穿过层层院落,来到了小姐所在的院子,丫鬟脸色有些恐惧,站在门口道:“就这里了,你进去吧,我走了。”匆匆离开,唯恐什么追上她似的。

凌云抬眼打量,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小院,院中石桌一副,墙角栽植一些奇怪的紫色花朵,旁边有高达数十丈的潇潇竹林,掩住了低矮的院墙,从外面纵然搭梯子也看不到院子里。

凌云踏入了小院,房间的门帘被卷起,一个女子走了出来,见到凌云,满脸惊愕,脸上飞红,轻巧地掀起帘子又钻进房间。

那女子惊鸿一瞥间,容貌是如此艳丽,如此熟悉,不就是胡芍?不不不,比胡芍少了一块青色的胎记,否则,两人几乎一模一样。

凌云心中暗暗惊奇,忽然恍然大悟一般,喃喃道:“原来她故意在脸上敷上青色的东西,让别人误以为是胎记,不然,这世上怎么会同时有两个人,长相一模一样,都是如此举世无双的美貌,除了双胞胎,不过胡府只有胡芍一个大小姐,从未听过还有其他小姐啊?”

房间里,一个黑色身影飞出来,脸上遮着面纱,冷笑道:“想不到你送上门来,今天是你自寻死路,休怪我心狠手辣。”

凌云笑道:“多日不见,脾气还是一样泼辣。”

胡芍冷眼相对,道:“杀父之仇,和你没什么好见的。”

凌云嘿嘿笑道:“你那青色的胎记,刚才怎么脸上没有了呢?”

胡芍奇怪地“咦”了一声,随即明白他误将婢女看作成自己,心中愠怒更甚,不再说话,拔剑刺了过来。

凌云不躲不闪,轻描淡写道:“你弟弟胡魁的性命不要了?”

胡芍硬生生地收住了剑,砰地飞出,将院中石桌削去一半。

凌云叹息道:“谁要娶了你,家里的桌子看来要经常换了。”

胡芍怒道:“我弟弟现在哪里?”

凌云道:“先回答我一个问题,然后才能知道他是死是活。”

胡芍恨恨道:“他少一根寒毛,你就等着被万箭穿心吧。”

凌云微微一笑,浑不在意,问道:“当初,府里有个丫鬟被狗咬死,是谁杀的?”

胡芍道:“被狗咬死,自然被狗杀的。”

凌云道:“这样,那你弟弟恐怕活不过三秒了。”

胡芍不明白三秒什么意思,只知道他在威胁,哼了一声,道:“那是我杀死的。”

凌云继续问道:“为何杀她?”

胡芍反问道:“她难道是你念念不忘的小情人,为她复仇来了?”

凌云不答,重复问道:“为何杀她?”

胡芍心中想道:“果然是他的情人,哼!今日无非我死于你手,只是没想到竟因为这个。”

胡芍坦然道:“那丫鬟不知什么原因,深夜去找我爹哭求将她开除出府,没想到我爹正在练功,失手将她打伤,怕传出去名声不好,我爹便将她丢到了狗圈里,任狗咬食。”

凌云怒道:“活活的人被狗咬死?”

胡芍不敢看他眼睛,低声道:“她已伤重难治,我爹亲手将她丢进狗圈,我看她叫得凄惨,一剑给她一个痛快,如此,算是我杀的了。”

凌云怒拍石桌,石屑四处迸溅,道:“人命在你眼里如此不值一提吗?”

胡芍凄厉地怪笑了几声,道:“是啊,人命本就卑贱,我在你眼里,不也是待宰的羔羊吗?”她心知凌云的功夫,自己无论如何抵抗,终究难逃一死。

凌云怒道:“如今,我给你一个痛快,让你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他举起利刃,直直刺向胡芍雪白的脖颈。

屋子里冲出来一个身影,哭叫道:“不要!”

那名和胡芍同样容貌的婢女冲了过来,身体挡在胡芍身上,直直瞪着凌云,楚楚可怜道:“小姐这么可怜,为什么要杀她,杀我好了。”

凌云一愣,疑惑道:“你们居然是两个人!”顿了一下,喝道:“你可知她杀了多少人?县衙的衙役有什么错,只因为看了她一眼,尽数杀光,城南的蒋秀才一家因为得罪于她,全家灭门,小乞丐因为发现了凶案,大喊大叫,被她一把火烧死了十多个乞丐,这些人有什么错,难道不可怜?”

凌云想起自己冒充县太爷时,面对那些死去衙役的亲属们哭求,纵然给了一笔丰厚的抚恤金,告诉他们衙役们是在捉拿要犯的过程中献身,仍旧抚不平那些哭成一片的老老少少的苦痛。

胡芍冷笑道:“这些衙役都是纵横几十年的江洋大盗,身上哪一个没有几十条人命,王三城便是他们的首领,几个人花钱买通了朝廷,来到靖南县为非作歹,是我杀了,可惜杀晚了,有什么可怜?”

凌云听到她说的话,心中暗暗吃惊,道:“他们是江洋大盗,你有什么证据?”

胡芍冷笑道:“你在县衙后院发现了几百万两的金库,请告诉我,靖南县一年纳税不过万两白银,纵然是贪官贪掉了全部税赋,也得几百年才能贪污到几百万两,这些人若不是江洋大盗,怎么会有这么多银子?你告诉我啊。”

凌云先前可怜无辜死去的衙役,此刻听闻这些人不过是洗白安定下来的匪徒,心中惊愕不亚于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胡芍。

“不必多言,杀了我吧,关于小乞丐和蒋家,我不想多言,纵然不是我杀,也是因我而死,我来为他们偿命,理所当然。”胡芍闭上了眼睛,她早已厌倦了尘世,苟活一日,不过是不敢去死,如今,有人成全,何其快哉!

有时候引颈一快,远胜活着不成人形,比生命重要的东西太多太多,是以有人赴死无惧,视死如归,胡芍并不是为什么大忠大义,只是这世界,不再有什么值得留念了,厌倦了,死,也是一种归宿。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 从此无胡芍 婢女挡在凌云面前,道:“小姐从未枉杀过人,从小至今,只杀过蒋秀才一个无良之辈,其他人,都是老爷杀得。”

胡芍推开她,怒道:“休得推到我爹身上,是我杀的,让他杀了我,一了百了了,从此以后,我死了,你继续当胡家大小姐,以后只有一个胡芍,那个美丽的胡芍,我这个丑八怪活该去死。”

凌云愕然,原来她竟然萌生了用婢女替代自己活下去的想法,所以视死如归。

“我本来就不该存在,一个瑕疵品。”胡芍低声道,眼神中竟流露出一丝希望。

婢女泪流满面,死死地抱住了胡芍,道:“不,我只是你的影子,你死了,让我怎么能独自活下去?”

胡芍捧着她的脸蛋,像审视一件艺术品一般,细细凝视了一遍又一遍,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从不给你起名字吗?”

婢女流着泪,摇了摇头。

胡芍道:“就是为了有一天,我夙愿已了,没有遗憾,便可以撒手而去,从此,你就是那个完美无缺的胡芍,不给你起名字,是让你随时可以适应胡芍这个名字。以后你就是胡家大小姐了,胡芍!”

婢女道:“不,我不是胡芍,我是你的婢女,永远不要做小姐。”

胡芍惨然笑道:“从此没有这个丑陋的人,这个世界是不是一下子明亮起来了。你可知道你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上?”

婢女摇了摇头,她从小无父无母,一直跟着小姐,心中充满疑惑。

胡芍继续道:“爹为了造出完美的复制品,已经杀死了五个你,你是第六个,很幸运成功了,可是你没有我的任何记忆,你终究不愿活成我,而是活成了一个婢女,若是你有我的记忆,我十年前便死去,用着你的躯壳继续活下来,那是多么幸运啊!”

婢女茫然,不解她所说的意思。

凌云惊异地望着婢女,心道:“难道这就是胡胤山运用傀儡术造出的赝品?”

胡芍忽然沉默不语,冷冷地望着凌云,许久才道:“下手吧!”

凌云见她心态绝望,心里明白一心寻死之人,没必要撒谎以求保命,道:“不就一块青色的胎记而已,何必寻死?”

胡芍凄楚地一笑,道:“对于女人来说,那不是一块青色的胎记,而是贯穿了一生,无人疼,无人爱的悲惨人生,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凌云笑道:“就算脸上长着这块青色的胎记,你还是要比一多半的同龄女子漂亮,加上你是胡府的大小姐,还怕没有追求者?”

胡芍冷笑道:“那你愿意追求我吗?”

凌云一时诘住,支吾道:“我……当然可以,但是我们不是有杀父之仇吗?”

胡芍道:“我父亲没有死。”

凌云故作惊讶,道:“怎么会没死?”

胡芍道:“你惊讶什么,地牢里不是看到他的杰作了吗?”

凌云如芒在背,心道:“难道她一直在暗处盯着我,那这几天和雪珠都被她看到了?”顿时有一种被偷窥之感。

胡芍哼了一声,道:“不过就算你愿意,我也看不上你这种喂马的奴仆,所以,活着没什么意思了,快点给我个痛快。”

凌云道:“那你闭上眼睛。”

胡芍闭上眼睛,道:“快动手!”顺手揪住了凌云衣袖,生怕他趁机逃走。

婢女在一旁拿起匕首,轻轻割下他的衣角,用手撑住,使眼色让他快走。

凌云见那婢女美貌出众,艳压群芳,虽然身上穿着简单朴实的衣服,但难掩一身仙气,清丽脱俗,不由痴痴地望着她的俊俏面庞,心道:“胡胤山这傀儡术造出的赝品可真是绝美!”

婢女被他盯得浑身不自在,道:“你快走,看着我干嘛?”

胡芍听到了她的话,睁开眼,看到凌云一脸痴情的模样,眉头一皱,抬起手掌,狠狠地在凌云脸颊上留下几个五指印,耳光清脆嘹亮,转身离去。

凌云自知理亏,也不闪躲,揉了揉脸,道:“你不让我杀你了?”

“别辱了我的血,宁愿被狗咬死,胜过被你这种浪荡之人所杀。”胡芍怒道。

婢女见他挨了一耳光,嗔声道:“惹怒我家小姐,自作自受了吧?”

凌云痴痴道:“你笑的样子真好看。”

婢女脸上一红,娇羞地低下了头,轻抬玉足,跟着小姐走去房间。

凌云在身后喊道:“你小姐既然连个名字都不舍得给你,那你就叫做胡影如何,以后你就叫影儿了。”

婢女奇怪地转头道:“为什么我要叫胡影?”从记事以来,她一直跟着小姐,服侍小姐,很少与其他人打交道,闺房之内,往往只有她和小姐两人,虽然从没有名字,但两个人一说话便知道是在叫对方,名字便显得可有可无,她也从未想过给自己起个名字。

凌云道:“因为你就像胡芍的影子一样。”

婢女不解其意,房中的胡芍怒道:“我的婢女,不用你起名字。”婢女吓得不敢再说话,顽皮地吐了吐舌头,冲进了房间。

凌云大声道:“你不是问我敢不敢追你吗?我告诉你,天下没有我不敢的事情,从今以后我便要开始追你了,大丈夫,一马既出四言难追,不对,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追不到手决不放弃!”

胡芍隔窗冷笑道:“你想追的怕是你的影儿!”

凌云笑道:“那你同意你的婢女就叫这个名字了!听好了,我追得就是你,青色的胎记我会找法子治好的,不用担心。”

凌云看到胡芍与婢女两人长得一模一样,才知道原来胡芍去掉胎记将会是怎样的一个绝世美人,所以,他暗下决心除掉那可恶的胎记。至于胡影,那是胡胤山手下的一个傀儡,是不是真人尚且不知,想起王三城半具肉体的惨样,他心有余悸,纵然美若天仙,也不免有些望而却步。

胡芍自从风雨亭被羞辱以后,再也不敢相信男人的话,别家公子哥来府里提亲,被她一概拒绝,生怕再次遭受羞辱,如今,面对凌云如此豪放的表白,她心里告诉自己一个字都别信,纯粹是为了接近自己的婢女。可是他见过自己的真面目,却没有像蒋秀才一样唾弃自己,隐然觉得,难道他的话并不全是假话?

胡芍想起了之前帮自己治掉一半胎记的老道士,不知道这位世外高人如今身在何方,是不是尚且健在,如果他重新出现,也许青色胎记早就消失,自己可以变成一个正常的妙龄女子。

婢女为胡芍端来了一杯热茶,垂手侍立在旁边,闺房的窗户都被薄板封住,屋里已经点燃了烛光。

胡芍端着热茶,心口一阵暖意,道:“今后你就叫胡影吧,是我的妹妹,也是府里的二小姐,没必要呆在我身边整天服侍我了。”

婢女跪在地上,泪珠滴落下来,道:“小姐,自从记事起,我便跟在你身边,一直服侍着你,我不想做什么二小姐,我只要呆在你身边就好了,若不是贴身服侍着你,我不知要做什么。”

胡芍扶起她,眼中流淌一丝温柔,道:“你终究是要嫁人的,还能跟着我一辈子吗?以前我总把你当成我的复制品,如今看来大错特错,你就是你,我们两个并不是重合的,你也不是我的影子,你是胡影。”

婢女喃喃道:“胡影,我是胡影……”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 车上胡公子 凌云从胡芍的院子出来,心道:“这青色的胎记若是在我那个世界,可以用激光打掉,如今如何除掉呢,固然我可以将她肌肤一层层,如图画一般剖开,把有青色胎记的图层除掉,但是如果胎记渗透到皮下,那就难办了。”

他本想直接走出胡府,忽然记起被困在车上快要哭出来的胡魁,自言自语道:“杀父之仇算是没杀成,可不能再结下杀弟之仇。”

凌云转身,迈步走向胡魁的院子。

幔帐围住的任意车停在院子中间,凌云高声道:“胡公子,今天算你幸运,是你父亲害死那丫鬟的,与你无关,此仇已报,你我两清。”

凌云忽然察觉暗处藏着一处可怕的杀意,还未来得及凝固世界,那杀意便冲了出来,寒光刺来,凌厉带风,攻击而来的杀气,不止一处,而是四处。

凌云嘴角微微一笑,身形站立不动,衣袂兀自飘飘。

四个手持刀剑锤戟的刺客,便被来无影去无踪的脚法,一一踢飞,兵器落在地上,咣当作响,四个人捂着肿起的脸颊、屁股和腰部等位置痛叫不已。

一瞬间的脚法,怎么能同时踢中全身上下七八个位置,而且是四个人全部被踢到,这是什么神魔脚法。

倒在地上的胡魁,哎呦地痛叫不止,另外三位正在呻-吟之人,正是黄旦中、邢尚荣和朱威,靖南四大公子全部倒在地上,整整齐齐。

四人之中,朱威功夫最好,不但蛮力惊人,而且师从江湖高手,一把铜锤舞起来虎虎生风,可谓打遍靖南无敌手,今日惨败,居然连对手脚法来路都没看到,便输了。

朱威浑然不觉身上的痛楚,惊惧地跪在地上,曾经的粗声大汉居然尖叫道:“你是魔,不是人。”

胡魁痛骂道:“他肯定不是人,踢我骨头都快碎了。”

邢尚荣略通功夫,道:“太快了,他妈的是不是用什么暗器,怎么会同时踢中我们四人。”不过,衣服上的脚印显示确实是用大脚板的杰作。

黄旦中挣扎爬起来,从怀里掏出压碎了的瓶瓶罐罐,哀叹几声,拿出一个红色的药瓶,还有半瓶红色药水,匍匐着爬到胡魁身旁,道:“这是红花油,胡公子抹一些在伤口,可以减轻痛苦。”

胡魁一把抢了过去,不顾呛鼻的气味,上上下下抹的全是红花油。

邢尚荣骂道:“格老子的,给我留一点喂!老黄,还有没有?”

黄旦中兀自捂着伤口,脸部扭曲,连他自己没有涂抹,摇了摇头,自然是没有了。

凌云踏着步子,走了过来。

胡魁几人如见恶魔,躺在地上,用手撑着,挣扎着后退,只想远离眼前这个恶魔。

凌云拍了拍胡魁的脑袋,道:“今天你很侥幸,你姐姐帮你求情,如此便饶了你,今后还想偷袭我,便有如此锤。”

凌云捡起地上两把黄铜锤,重约三十来斤,放在手掌中,轻轻双掌合十,铜锤便如空心的纸制成的一般,皱巴巴地压扁成了两团,砰地扔在了胡魁面前。

“这……这还是人吗?”邢尚荣惊呆了半响,喃喃道。

朱威看着自己的锤子被捏扁了,有如变戏法一样,连滚带爬地跑过来,捡起锤子,难以置信锤头居然变成了一个扁扁光滑的铜盘,映出他巨大的脑袋。

胡魁更是惊吓的裤子一片温热,好在外面罩着外衣袍子,无人看到,若是这拍扁锤子的力度放在自己脑袋上,想来是多么恐怖的一幕,不由后怕起来。

唯独黄旦中内心充满了气愤:“他姐姐?莫不是此人仗着蛮力,威逼胡魁的姐姐就范了?”思虑至此,心痛不已。

方才,胡魁被凌云抓走,黄旦中三人前后院围堵土地庙,除了几个上香的老太太,没一个妙龄女子,更不用说美女了,毕竟大家早已得知他们的路数,稍有姿色的女子早已逃回了家里。所以三人兴致讪讪,无奈离开了土地庙。

街上遍寻胡魁不见,只得来府上找他,准备对他偷偷离开的行为兴师问罪。

来到胡府,一问门口的护卫,果然胡魁回了府。三人来到胡魁的院子,看到了一个车一样的东西停在院子中间,不由心生好奇。

邢尚荣胆子最大,掀开了帷幔,没想到里面正坐着被锁住的胡魁。

胡魁此刻狼狈不堪,原来任意车机关不但是锁住人的四肢,让人挣扎不得,最关键的是,一旦车上的人挣扎过度,想要挣脱,便会启动更多的机关,比如两边伸出小刀,刀背朝人,刀锋对外,将车上之人的衣服全部剪开。

假如车上之人想不被小刀割到,必须乖乖地坐回原位,屏息收腹,不得动弹。除了小刀,下面还会伸出鸡毛毯子,不停地逗弄下面的关键地方,头上还会有黏-糊糊的不-明-液-体喷-出,将人的全身淋的湿-透。

此时,头上掉下一个小球,球上涂满了让人口舌麻木的药水,只有车上之人伸出嘴-巴,咬-住那个-球,油水便会停止喷淋,否则便会喷个不停。

邢尚荣打开帷幔之时,只见胡魁浑身上下,衣服全部被割开,淋着不-明-液-体,嘴里含-着球,麻木得动弹不得。

众人忍着笑将他从车上扶下来,许久,麻木的嘴才说出话来:“我……我要……杀死……小春!”话语含混不清。

胡魁回到房间,换了一身整齐的衣服,没来得及洗澡,全身还是粘稠油腻,只是等待烧水已经来不及了。四个人商量好,选择各处埋伏起来,静待着凌云进来,将他乱刀剁成肉酱,这种杀人之事,他们特意斥退了所有仆人丫鬟,杀死他之后便扔到后院马厩里,晚上拉出去埋了,人不知鬼不觉。

只是,他们没想到凌云拳脚如此无敌,只一瞬间,四人全被击到,身受重伤,而凌云仿佛站在原地,不曾动弹过。

听着凌云的威胁,胡魁心知这不是空话,按照他的实力,将自己碾碎成齑粉,也不是做不到,连忙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胡魁心中琢磨着他那句“你姐姐帮你求情”,疑惑不解,按理说小春只是家中喂马的奴仆,就算隐藏身份实际是身负神功的高人,或者在禁地有了奇遇,成了盖世无双的高手,我姐姐也绝不会认识他,更何况姐姐曾经想一剑杀了他,两人见面必定会打起来,怎么还会为自己求情?

凌云道:“胡少爷,咱们过去的帐算是一笔勾销了,以后不要为非作歹了,否则我必代你姐姐教训你。”

胡魁脸上挂笑,连连称是,心里纳闷你凭什么代我姐姐?

凌云转头对邢尚荣道:“邢少爷,又见面了,今天土地庙好玩吗,不知捉到了几个俊俏的小娘子?”

邢尚荣浑身上下疼痛不已,挂着的玉佩玉坠全都被打碎,实在心痛,只是看着这个魔头近在咫尺,随时可以取了自己性命,不敢惹怒于他,从牙缝里挤出笑容道:“小春大爷,我们今天可没做坏事,我还给土地爷烧了一炷香。”

朱威道:“是啊,我们一个小娘们都没抓,庙里都是七八十岁的老太婆,饶了我们吧,我们狗眼不识泰山,不知道小春大爷原来是世外高人,见谅!”

两人跪地求饶,只是身上痛楚无法动作自如,只能以头叩地示意求饶。

黄旦中伤势较轻,张开双腿,坐在地上,脸色忿忿不平,道:“你把胡魁姐姐怎么了?”

凌云讶然看他一眼,心知他对胡芍有意,哂笑道:“我如何,你管得了吗?”

邢尚荣惊讶不已,生怕惹怒了这太岁,连忙伸手捂住黄旦中的嘴。

黄旦中挣脱骂道:“你虽然武艺超群,但强力相逼一个弱女子,是男儿所为吗?”

在靖南县四大公子中,黄旦中书卷气最重,虽有些势利眼,但本性算不上坏,凌云看着他居然敢站出来怒斥自己,懒得解释,有心捉弄道:“那你是男儿,敢和我较量一下吗?”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 医术如神 黄旦中挣扎着摇摇晃晃站起来,慷慨道:“男儿大丈夫,怎么不敢较量,只要你不用魔法,我未必会输。”

凌云嘴角露出了一抹微笑,道:“是吗?”

胡魁以为他起了杀心,坐在地上,挣扎着坐远了一些,生怕连累到自己。

凌云道:“你如此弱不禁风,若是以武相搏,显得我仗着拳头大,欺负文弱书生,这样吧,我们比拼医术,你四人都受伤颇重,我来治胡魁和这个胖子,邢少爷由你来治,然后你再治好自己。若是医术上也败给我,你还有什么话说?”

黄旦中道:“好,只是我们四人有的是皮外伤,有的伤及筋骨,如何判断谁医得更好?”

凌云露出诡异的笑容,道:“治好后,我的两个病人,和你的两个病人对打,谁把对方打倒了,谁就赢了。”

四人面面相觑,不知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黄旦中怒道:“你难道戏弄我们,受了这么重的伤,就算敷药医治,也不是一时就能痊愈的,怎么打?”

凌云冷冷道:“那不然就和我打,谁的病人坚持站的时间久一点,谁就赢了。”

胡魁三人暗暗痛恨黄旦中强出头,现在被人玩弄于手掌之中,哪能不答应。

胡魁道:“春大爷,我们互相打,不劳你出手!”

凌云笑道:“胡公子真懂事,来来,我给你治病。”胡魁畏畏缩缩,却不得不打颤着走到他跟前。

凌云透析这个世界的动作,并不会被低维生命看到,所以不怕当众施法,只见他在脑海中,将胡魁的身体一个个零件剖开,看到那些淤青堵塞之处,用双手轻轻地恢复原状,就像在一副图画上夹出那些脏兮兮的异物。有些骨头裂纹、筋脉挫伤,凌云一一正骨通筋,没多久,便恢复了胡魁身体大部分的伤口,加上他的身体发散的高维辐射,具有疗伤功效,所接触到的伤口,愈合得极快。

其他人只见凌云在胡魁身上一会拍打,一会敲击,似乎把胡魁当成了一个零件来修理,黄旦中从未见过这种治病救人的法子,心中疑惑不解。

黄旦中怀中的药罐虽然全部破碎,但他习惯随身带着药箱子,此时换来仆从,将马匹上的药箱取来。邢尚荣皮外伤较重,治起来先擦拭伤口,火酒消毒,然后涂上创伤药,剩下的只能慢慢等着伤口恢复,非人力可以干预了。

黄旦中心知自己所挨那一脚伤及筋骨,浑身上下,痛感撕裂,但是一时没有那么全的筋骨伤药带在身边,只能敷点外用药,略微处理一下伤口。

此时,凌云已经治完了胡魁和朱威二人,两人从凌云手下站起来,浑身疼痛大为减轻,活动自如,仿佛没受过伤一样,心中大为惊异。

胡魁佩服得五体投地,道:“真是医术如神!”

反观黄旦中和邢尚荣,依旧躺在地上,一动弹浑身都疼,更别提站起来了。

邢尚荣吃惊道:“你们俩真的假的,恢复这么快,难道小……春大爷真的这么医术如神?”

邢尚荣趴在地上,匍匐着爬过来抱住凌云的腿,道:“求你治我一下吧,小黄的伤药涂抹在伤口上,现在疼痛加倍,更加痛不可耐了。”

凌云道:“你们四人还没两两比试一番呢!”

邢尚荣谄笑道:“黄旦中怎么和您比,肯定是您医术更厉害了,这一局,我们从头到尾,从武术到医术,败的彻彻底底,服的心服口服,求求你,救我吧。”

黄旦中此人颇有些傲骨,看着凌云碾压自己,偏不求饶,反而挣扎着站起来,道:“比试便比试,来啊!”

胡魁叹口气,道:“旦中,你输了便是输了,何必拿命来搏!”

黄旦中眼中露出不屈服的眼神,义愤道:“可是他侮辱了你姐姐!”

胡魁长长叹息道:“便是侮辱了我又能如何,这般武力,这般医术超神,世上有几个人比得上,那也是我姐姐命好,被春大爷看上。”他原本虽然对凌云十分不齿,以为他不过是个喂马的仆从,今日终于叹服,看来仙门禁地真的让他脱胎换骨,成了无敌的高手,否则无法解释他功力之高。

黄旦中忿忿不平,只能抱憾恨铁不成钢,提起医药箱,踉跄着走出了院子。

凌云道:“不要我帮你治一下伤吗?”

黄旦中自诩父亲是黄神医,听到他的话只觉讽刺,引以为大耻,心道:“我堂堂黄神医的儿子,武力不如人就算了,医术也差人如此之远,不,就算我父亲来到,也未必能够比得上他,今日我受下如此大耻,女人为人所夺,引以为傲的医术被人侮辱,我必定要发愤图强,早晚有一天,这个丢掉的面子要找回来!”

邢尚荣却没有那股傲气,既然败在人手下,便安心接受了凌云的医术,各处伤口顿时变得暖洋洋的,没多久便一一愈合了,简直有如神迹。

邢尚荣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原本因疼痛扭曲的肌肉放松了下来,不由地叹服道:“春爷你哪是治病救人,简直是按摩啊,手法实在是太享受了。”

凌云嫌弃地擦了擦手,扔下一块洁白的手帕,道:“还想再享受一次,那我先把你再打伤一次。”

邢尚荣赶忙爬起来滚到了一边,笑道:“不必了,不必了,今晚有花魁姑娘帮忙按摩,不劳春爷大驾。”

胡魁在旁边看着他手法平平,却功效神奇,道:“春爷,你医术如此高超,不知可否治疗皮肤之疾?”他本想求他治疗姐姐脸上的青色胎记,忽然想起刚才凌云早已见过了自己的姐姐,如果能治疗恐怕早已治好了。

凌云不置可否,盯着他,许久才道:“你是说你姐姐?”

胡魁被他盯得发毛,点了点头。

凌云道:“下次吧,今天玫瑰有刺,太扎手。”

胡魁不明白他的意思,云里雾里。

“多行好事,切莫作恶。”凌云留下了一句话,飘然离开了院子。

邢尚荣爬起来奇怪地问道:“他不是你家一个喂马的小厮吗?怎么突然这么厉害了?”

胡魁叹口气道:“这家伙七八岁就来到我家做仆人,不知道是不是进了仙门禁地,有了一段奇遇,一下子突飞猛进,变成了无敌的高手。”

邢尚荣道:“那我们不如也去仙门禁地看看。”

胡魁想起那几只吸血巨蚊,不由得心头寒毛直竖,道:“你不怕怪物咬死你,就去,等你成为天下无敌,我拜你为师不就行了。”

邢尚荣上次在禁地外被一个孩子抓掉了腰间的一块肉,今日一并被凌云彻底医治好了,心有余悸,笑道:“自从那次禁地之后,咱们几人再也没有修仙的念头了,想不到反而成就了小春这厮。”

“嘘——”胡魁张望着四周,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道,“你就不怕他去而复返,把你痛扁一顿。”

朱威在一旁,连连唉声叹气,道:“当时我要是闯进去,现在也成了无敌了。”

“也许是一具肥胖的死尸。”邢尚荣冷笑道,“十年来,天下进入禁地的不下万人,没一个活着出来,小春也许他并不是在禁地里有奇遇,而是别的地方偷师学艺,也未可知,你个笨蛋冲进去,怕是现在坟头草都三丈高了。”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 烈焰地虫 凌云踏步走出胡府,院门外护卫一开始看他有点陌生,后来才认出是少爷的仆人小春,只是换了一身好衣服,护卫以为他深得少爷宠信,地位从一个喂马的仆从变成了贴身仆人,穿一身好衣服也不奇怪,并未阻拦,任其离去。

回小楼途中,走在大街上,经过了万仙楼,站在门外迎客的龟公注意到凌云走过去,连忙满脸笑容地追上来,道:“恩公,孙大人今日中午启程离开万仙楼时,托人去县衙找了一圈,结果没找到您,也不知您去哪里风花雪月了,不敢打扰您的雅兴,所以留下了一封信,让我转交给您。”

凌云伸手接过了信,故作问道:“孙大人去往何处?”

龟公笑道:“军情大事,小的哪里知道,听说是从南城门出去,应该是前往边境追击犯人吧。”

凌云拆开信封,展开了信纸,上面写着几行遒劲有力的大字:“三城老弟,兄要事在身,为追击要犯,不得不仓促启程,不及告别,休怪!下次相见,再大醉一场!”字如其人,一笔一划,有如刀凿斧刻,不愧是武将之笔。

凌云心道:“孙逊虽是个武将,想不到字写得如此工整,为人豪爽大气,不拘小节,倒真是个文武双全的人才。”

忽然,街上的人群喧杂吵闹起来,好像潮水一般向南边的方向挤去。

凌云感觉十分诧异,询问龟公:“发生了什么,怎么人都争着去南边?”

龟公也一脸茫然,抓住一个行人,问道:“兄弟,大家怎么都争着去南边?”

那人兴奋道:“你不知道呢,听说南边城门外有两个大虫打了起来。”大虫一般指狮子老虎一类的猛兽。

龟公惊讶道:“多年不曾听说靖南地界上有大虫了,怎么一下子出现两只?”

另一个人冲过来道:“什么大虫,那可是两个山一般的巨兽,一个像黑色的铁狮子,另一个一节节的,仿佛一个无比巨大的毛毛虫,还会喷火。”

凌云问道:“你亲眼所见还是听闻?”

那人脸上仍有余悸,道:“我刚从那边回来,不少看热闹的人走得太近,被毛毛虫喷出的热火烧到,死伤一片。”

凌云道:“这么危险还靠近。”

龟公笑道:“大人,不是为了这万仙楼的生意,我倒想去看看,多么难得一见的奇观,猛兽剧斗只在神话里听说过。”

凌云心道:“还以为这个世界全是凡物,看来不乏奇异之处,有意思。”

南城门早已被关闭,城墙上挤满看热闹的人群,堵得水泄不通。

凌云来到南城门下,找到守城人,拿出十两银子,让他带着自己来到藏兵楼,这里是城墙的最高处,可以说是至尊观景台,此处空无一人,不用与人挤在一起,万一发生战争,这里便是藏兵望哨之地。

顺着藏兵楼的孔洞望去,城外尘烟四起,两只山一样高大的猛兽互相对峙。

一头是铁黑色的巨狮,浑身仿佛覆盖了一层厚厚的铠甲,质地坚硬,刀枪不入,一张血盆大口,张开可以吞下一头成年大象。

对面的猛兽高度略矮些,身子极长,形状如同蠕虫,浑身燃烧着炽热的烈焰,六只爪子牢牢抓住地面,所到之处一片火海,无数房屋被损毁践踏。

两只猛兽身形太过庞大,以致远处的青山仿佛变成了一个小土包,巨狮甩一下铁鞭一样的利尾,便将青山的山头削成了平地,碎石四处迸溅。

城墙上的人群虽然远离猛兽争斗之地,足有两三里远,蠕虫的火焰仍然熏烤的人们感到干燥难忍。

蠕虫攻击速度极快,出击有如蛇信,凌厉的攻势让巨狮连连后退,狮子身上出现几处烧焦的地方,冒起了白烟,显然处于劣势,被蠕虫逼到了绝境。

蠕虫的脑袋突然裂开,里面冒出一个布满黏液的触角,燃烧了蓝色的幽灵般火焰,猛地刺向巨狮,来势迅疾。

巨狮被逼入绝境,抖擞鬃毛,朝天怒吼数声,不顾刺入身体的触角,一跃踏到蠕虫身体之上,张开利齿,猛地咬住了蠕虫燃烧着火焰的肢体。

蠕虫如蛇一般,嘶嘶怒叫,声音一圈圈荡开了音波,震落了无数的树叶树枝,站在城墙上的人群,差点被巨大的音波震落到墙下。

巨狮强忍着烈焰灼烧,更加猛烈地撕咬,甩着头想要将蠕虫的身体撕开。

蠕虫拔出刺入巨狮的触角,一股股黑色如墨的液-体喷-涌而出,碰到燃烧着的烈焰,冒出滋滋作响的白烟,发出难闻的气味,熏得围观之人无不翻涌作呕。

巨狮死死地撕咬住蠕虫的肢体,裂口处流出沸腾着火红色液体,仿佛地下的岩浆,将巨狮的利齿灼烧成一片通红。

巨狮再也忍受不了高温的灼痛,松开了利齿,仰天怒吼。

蠕虫爬到巨狮的身体上,烈火将铁色的铠甲烧得通红,巨狮痛苦挣扎着想要甩落,蠕虫反而咬的更死,尖锐的触角一次次插入巨狮的身体,刺破了无数个窟窿,流下难闻沸腾的黑色液体。

城墙上的围观者早已吐光了胃里的秽物,此刻又闻到这剧烈刺鼻的难闻气味,只得掩鼻干呕,无不眼泪鼻涕熏得满脸都是,狼狈不堪。

但是人群如潮水一般,一波波挤上了城墙,忍受不了臭味的人离去,马上有人挤上前来,非要一睹这奇异壮观的猛兽恶斗景象,仿佛街上看耍把戏的看客,这两只猛兽便好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产物,完全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以至于他们只想争前恐后地看热闹,丝毫不恐惧世界被巨兽毁灭。

凌云心中充满了疑惑,这个世界的人们,对此居然司空见惯一般,在城墙上作壁上观,难道这么奇异的巨兽恶斗,曾经无数次发生在这片大地上?

他仔细凝视了这两只猛兽,并非来自和自己同一世界,而是这个世界的产物,可以轻易地被看成两幅躺在大地上无限广袤的巨大图画。

地上的巨狮哀嚎不止,似乎自知已经到了命运尽头。

忽然,天崩地裂般一声巨响,大地从中裂开了一道口子,张开了黑色的深渊,蠕虫死死纠缠着巨狮,一起掉落进大地之下无底的深渊中,无数房屋田地牲畜全都瞬间卷入了裂口中。

裂口不断吞噬着周边的山川河流,没多久,便填满了裂口,吞噬停止了,无数山川夷为平地,无数河流水干沟涸,只留下一片狼藉的大地。

围观的人们张大着嘴巴看着这一切,人群中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欢呼声。巨兽恶斗结束,人群渐渐地散去,这神话般的一幕成了城中人的谈资,并未改变什么,街上来往人流如织,生活平淡如旧。

凌云心中充满了疑惑,之前胡胤山死后变为僵尸,还有王三城那具瘆人的半成品身体,相比之下,已经不足一提,两只山一样高大的猛兽恶斗,在一个凡人的世界,怎么可能?

看来,这真是一个不平凡的世界。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 熟人来访 凌云没有直接回小楼,而是趁着天光尚亮,回到了县衙,张安国早已在县衙外恭谨地垂手而立,等候多时。

凌云道:“你怎么在这儿?”

张安国见到凌云,连忙跪地道:“大人,您忘了,今天是月底,所以小人来找账房先生结一下账。”

凌云道:“账房先生不在了,你垫了多少银子?”

张安国道:“大人,这个月雇工加上购置各种物件,一共一百二十两,还有任意车一件,需六十两,一共一百八十两。”

凌云摸了摸口袋,掏出二两黄金,递给了他,道:“这些够了吧?”

张安国大喜接过黄金,道:“大人,我身上没那么银子,待我回去取二十两还给大人。”

凌云挥了挥手,道:“不用了,那二十两当我赏你了。”

张安国跪地连磕了几个响头,道:“谢大人。”

凌云想到一事,道:“有个事情,我想问你,你必须如实相告。”

张安国道:“大人尽管问,小人知无不答。”

凌云问道:“你可了解县衙里这些衙役?”他想起胡芍的话,虽然相信她不会骗自己,但心中仍有几分疑虑,必须找个人佐证才能确信。

张安国尴尬地笑了笑,道:“这个,大人应该更了解才是。”

凌云怕他忌惮王三城在他面前,不敢说实话,便道:“我听说我的这些手下有的是江洋大盗出身,死有余辜,这个你了解吗?”

张安国听闻了许多类似的传闻,尤其是王三城,还是众大盗的首领,如今见他如此发问,摸不清用意,支吾道:“大人,这个我不了解。”

凌云道:“你不用害怕,尽管如实相告,若是欺瞒,现在就把你抓下监狱。”

张安国一脸难色,道:“大人,我也听坊间有此说法,说大人有些手下曾经是江洋大盗,不过我觉得这是无稽之谈。”

凌云心中已然有数,不再追问,心道:“胡芍所说的果然没错。”

凌云道:“其实还有一件事要拜托你,县衙里的衙役们因为捉拿要犯,反被犯人所害,所以要麻烦你,最近帮我招募几个衙役过来,不然我成了光杆司令了。”

张安国心知这是美差,本来衙役在靖南县上便是好差事,县令吩咐自己去招募人来,岂不是将任命衙役的权力交给了自己,连忙磕头,道:“一定尽心为大人找最好的衙役来,不辜负大人信任。”

凌云只因觉得这县衙里阴气太重,胡胤山不知去向,只怕躲在暗处随时可能出手加害,所以打算招几个衙役来,增加点县衙的阳气。

张安国千恩万谢地离开后,凌云推门走进了县衙。

县衙里阴气沉沉,凌云本打算趁着天亮,再次细细察看一遍那地牢,此刻看到院子里已然如此阴暗了无生气,便打消了去地牢的念头。

凌云走到大堂上,点燃了烛灯,散开一片昏黄的灯光。

忽然,蜡烛的火焰摇曳闪烁起来,一阵怪风猛烈地吹进大堂,夹杂着湿润的气息,天色阴沉沉的,没多久,大雨倾盆而下。

最不幸的是,县衙大堂的屋顶,因为那一夜刺客来刺杀紫若,踏破了一个大洞,此刻成了一个天井,雨水顺着破洞流下,形成了四面水幕。

凌云躲开漏水的破洞,坐在大堂上,因为没有带油纸伞,只能等待雨水小一些回去。他虽然可以凝固世界,但在一颗颗悬停的雨水中穿行,恐怕身上也难免湿透。

雨一直下,许久不见雨势有减小的迹象,凌云感觉颇为口渴,拿起大堂高台上的茶杯,在破洞流下的雨水中冲刷了一会,接了一杯雨水,拿到灯下观察了一会儿,这个世界毕竟污染极少,雨水十分干净透明。

凌云举起茶杯一饮而尽,茶杯很小,不够解渴,凌云又走到破洞下接水。

坐到太师椅上,凌云将杯子放在一旁,用衣角擦了擦手,伸手端起杯子,刚打算一饮而尽,忽然暗处一枚细针飞来,刺穿了杯子,茶杯顿时裂成了两片,跌落在桌台上,雨水淌落到台面之上。

凌云被雨水崩湿了衣袖,正要生气,顺着细针飞来的方向,看到了暗处那个熟悉的身影,心中的气一下子没了。

暗处正躲着遮着面纱的胡芍,隐藏在大堂西侧的暗处,一帘帷幔正好遮住了她,只见她将手指伸在嘴唇之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指了指屋顶。

凌云立刻会意,原来屋顶有人,故意大声道:“哎呀,怎么手滑了,居然摔破了茶杯,真是倒霉透顶。”

大雨声中,屋顶瓦片有轻微的踏动之声。

屋顶破洞处,一个黑点探头的瞬间,胡芍两枚飞针迅疾刺出,没想到那黑点的速度更快,躲开了飞针,屋顶上传来一阵孩童的笑声,正是神足教魔童。

笑声渐渐远去,屋顶瓦片传来一阵响动,原来是他踏在上面飞速跑开,踢松了瓦片,导致雨水渗入,滴落在大堂上,县衙里到处漏水。

凌云坐的位置漏水最为厉害,一柱雨水直流而下,不得不连忙起身躲开。

胡芍见状,扑哧一笑,道:“你一个大男人,还这么怕水?”古人取水不易,雨水远比河水干净,所以一旦下雨,家家户户便拿出所有盆盆罐罐,接满了水,可以直接饮用。

凌云哼了一声,道:“打碎我的茶杯,打算怎么赔?”

胡芍隐藏之处也开始漏水,走到烛光下,道:“噢,原来是你的茶杯,不知王三城地下有灵,会不会有爬出来掐死你的冲动?”

凌云道:“我会怕他,活着是个肥球,死了无非是个死胖子。”

胡芍眼中含笑道:“地牢里,有人看到了王三城半具尚未成型的身体,竟然怕的双腿发抖,那个人原来不是你。”

凌云惊讶地问道:“你怎么会知道地牢里?”

胡芍冷眼道:“你这半个月,在县衙里玩得很开心啊,左搂右抱,一个雪珠不够,还要再抢一个前朝的遗珠。”

凌云脸上一红,道:“你莫不是装了针眼监控?”

胡芍问道:“什么?”

凌云道:“你听不懂就算了。”

胡芍道:“我怎么看到的自然不会告诉你,本以为你功力高深,对屋顶这种宵小之辈都察觉不到,我跟踪你这么多日也是毫无感觉,真是令人失望啊。”

凌云道:“屋顶莫不是那个号称神行二太保的神足教魔童,为什么会来跟踪我?”

胡芍道:“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你欺负人家,抢了人家老婆,谁知道呢?”

凌云见她语带讥讽,邪笑道:“那你为什么跟踪我,难道是因为我没有抢你做老婆?”

胡芍怒道:“你再开这种玩笑,小心我割了你的舌头!”

凌云装作害怕道:“割了舌头,我还怎么对你苦诉衷肠?”

胡芍哼了一声,道:“你这种登徒子,好色如命,早晚死在色字上面。”

凌云嘻嘻笑道:“我的命又不值钱,死在哪里不是死,总比死在某人的针下好吧,死完就变成了一滩黄色的汁水,臭不可闻。”

胡芍啐了一口,道:“呸,我救了你一命,还没说怎么报答我呢!”

凌云嘻嘻笑道:“今天我救了你弟弟胡魁一命,两命相抵,我不欠你了,但你还欠我一个茶杯。”

胡芍道:“我弟弟贱命一条,哪里比得上你,既然你说两命相抵,那你现在就喝了桌上的毒水去死,回去我把弟弟宰了,你们俩地下相见,这样扯平不是更好,我也不用还你一个茶杯了。”

凌云摆摆手道:“算了,茶杯死得冤枉点,但也算死有所值,不用你还了。”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 风雨亭下 忽然,县衙之外,鼓声隆隆地响起,急促地穿过庭院中的雨幕,传到了大堂上。

凌云心中讶异,此时已是傍晚时分,这个世界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谁会这个时候来击鼓鸣冤?转头望了胡芍一眼,她眼神中也充满着奇怪。

胡芍道:“看来王大人业务繁忙,这把伞暂且借你一用,我去后院躲躲雨。”说着,她将手中一把黄色油纸伞,扔给了凌云。

凌云接过伞,只见伞上干燥无水,看来胡芍在下雨前已经来到了县衙,笑道:“居然知道体贴老公了,不错。”

胡芍不解“老公”的意思,讶然道:“你说什么?”

“夸你贤淑呢。”凌云道,心中道,“还好听不懂,不然又要挨毒针扎。”

胡芍心知他没什么好话,瞪了他一眼,不再理睬,走入后院,后院有抄手游廊连接着各处院子,不必担心被雨淋湿。

打开县衙大门,门外是脸色焦急的王妈,急忙道:“大人,雪夫人派我来县衙找你,让我告诉你,紫若被人劫走了,请你快点回去。”

凌云心中大惊:“必然是洪景潇一伙人来劫走紫若,上次派了两个杀手过来,这次恐怕命在旦夕。”

若是之前万仙楼上,洪景潇带走紫若,凌云绝不会着急,本来就是他的婢女,虽然可惜一个佳人落入他人之手,但凌云内心的傲骨让他不愿强挖别人的墙角,抢来也没意思。如今这负心汉杀心已起,一次不成又来一次,可见将紫若劫去杀害的可能性极大。

凌云冲入雨中,连油纸伞都忘记拿,掉落在地上,王妈撑着伞跟在后面,被远远落下。

凌云忽然想起自己能够凝固这个世界,固然此时不知紫若生死,先把时间停下来,至少有一线希望。

静止了时间之后,回到了小楼,穿墙入室,只见雪珠焦急地坐在屋内桌子旁,神色愁容满面,手中一张皱巴巴的纸条。

凌云抽出纸条,上面写着“如想救人,来凤栖山,风雨亭下,佳人相候”。

读罢,凌云猛地一拍桌子,心道:“洪景潇必然以为我已经凌辱了紫若,所以只杀掉她还不过瘾,想以她为人质,将我引过去杀掉,真是无毒不丈夫。”

不过,世界已经静止,凌云不急不忙地从屋里找了把伞,大步流星走向东城门外的凤栖山。

凤栖山此刻笼罩在雨幕中,无数悬停的雨珠挂在山路之上,从茂盛的枝叶中透出一丝昏暗天光,不规则的雨珠折射出多面晶莹的色泽,仿佛千千万万颗珍珠织成的珠帘一卷卷地挡在山路上。

凌云冒着雨珠前行,身体早已湿透,纵然用伞遮在身前,也无济于事,而后索性不再撑伞。

山路漫漫,拾阶而上,山门处有一块石碑,简单地刻着山上名胜的位置,风雨亭位于后山。凌云穿过山门,沿着半山绕了个大圈,目光透过层层雨珠和草木遮掩,眼前就是风雨亭,亭下空无一人。

凌云好生奇怪,难道那张纸条是调虎离山的骗局?凌云在四处寻找了一个遍,山上并没有人,如此大雨,山路上的行人早已各处避雨去了,此处后山,人迹罕至,更何况大雨之时。

凌云不敢恢复静止的时间,一旦世界恢复,紫若将命悬一线,如今时间停下,拖延多久都不会出问题。

凌云想起自己从小楼走到风雨亭,足足两个时辰,而王妈跑去县衙告知自己,加上停止世界的时间,不过几炷香的时间,如此看来,劫持紫若的那伙人应该还没来到凤栖山。

凌云走下山去,仔细查看了山门外的地形,从城东门过来,只有一条大路。他们若是劫持了紫若,必然赶着马车,否则容易被人看到麻烦误事,加上暴雨倾斜入注,没有马车寸步难行。

凌云沿着那条大路,搜查每一辆停在路上的马车,掀开六七辆马车的帷幔,车内要么坐着妇人,要么坐着一家老小,要么空车放着一些货物,一无所获。

直到一辆马车,车前一老一小,带着斗笠,披着蓑衣,头低低地垂下,赶着一辆马车破破烂烂,散发着农家粪肥的气息。

凌云掀开帷幔,里面放着一个白色的大布袋,刚要失望,忽然鼻子里钻来一阵熟悉的香气,正是布袋里传出的气味,连忙打开了布袋的绳结,浑身动弹不得的紫若正躺在布袋里面,一脸惊恐的神色。

凌云嘿嘿一笑,将紫若从袋子里背了出来,然后找到后面一辆干净整洁的马车,将紫若放到车厢里,如此大雨天,凌云固然可以停止全世界,却只能缓缓地背着紫若冒雨走回小楼,还是借辆马车坐回去舒服一些。

车厢里还有一个富家小姐,年龄只有十岁上下,一身素雅的白绸,呆呆地倚着车窗,眉间似有无限心事,与这个幼小的年龄并不符合。她此刻和整个世界一样,凝固着如同一幅画一样一动不动。

凌云回到那辆臭烘烘的破马车上,看到赶车的一老一小正是神足教的神行大小二太保,心中生出恨意:“我与你二人无冤无仇,不但偷袭我,还抢我的女人,实在可恶。”

凌云抽出那个老者腰间的匕首,挑断了两人的脚筋,这两人正是以速度见长,如今断了脚筋,等于废掉了他们的武功,以后再也偷袭不了了,相比别人,凌云的手段已经好多了,江湖上抓住这种专擅偷袭暗杀、劫持人家妻女胁迫之人,动辄断手断脚,砍下脑袋也不足为奇。

然后,凌云将一老一小二人装进了白色的布袋,扔进臭气熏天的车厢里,兀自回到了后面那辆车上。

赶车的车夫是一个瘦弱的汉子,眉头紧皱,似乎正为某事发愁,奇怪的是浑身肌肤松弛耷拉着,仿佛穿着一层大号不合身的皮衣。

凌云感觉这一主一仆有些奇怪,并未多加思索,钻进车厢,提起擦干血迹的匕首,轻轻地伸手抵在小女孩的胸前,弹指恢复了世界。

小女孩惊讶地看着他举着匕首,对着自己心口,并没有像一般受到惊吓的孩子一样大喊大叫,而是平静地说道:“你是坏人?想做什么?”

旁边的紫若讶异不逊于那个女孩,她刚才还在布袋里担忧被送去何处,如今坐在马车里,旁边是凌云,心里不由多了几分感激。

凌云倒是有些惊奇,这个女孩是如此镇定自若,透露出一股骨子里透出来的高贵气息,令人不敢亵渎,不由得将匕首往回缩了一点。

凌云低声道:“叫你的马夫掉头,回城就放了你。”

小女孩漠然道:“若是不掉头,你会杀了我?”

凌云道:“没错。”

“那你动手吧,正好我已生无可恋。”女孩闭着眼睛,露出雪白的脖子,一副引颈就戮的坦然模样。

凌云苦笑道:“怎么遇到这么多一心求死的女人?你这么小,活着不好吗?”

小女孩冷笑道:“活着,触目所及,全是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就算你不杀我,等马车到了那里,我也会是死尸一具。”

“难道外面那人不是你的车夫?”凌云疑惑问道。

“是我的车夫,也是押送我赴死的监守。”小女孩有着超脱同龄人的成熟与世故。

“为什么要杀你?”凌云感觉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谁会对这样一个年幼的小女孩痛下杀手?

“为什么杀我?你不如问问他们,为什么杀我爹,为什么杀我奶奶!”小女孩嘴角露出难以言喻的笑容,一笑间似有千行泪,充满心酸与无奈。

马车外面大雨倾盆,雨声夹杂着马蹄声,嘈杂无比,纵然小女孩放大声音说话,外面那个瘦子仍未察觉。

忽然,马车停了下来,车外马夫高声道:“小姐,前面一个岔路,古冥通他们走错了,怎么朝着另一条路去了,我上前问一问,您安心呆在车上。”

凌云大惊,这个小女孩及瘦子居然是神行二太保的同行之人,放松的匕首又提到胸口。

小女孩若无其事道:“那你去吧。”

车厢外传来马车夫抖擞着蓑衣,跳下马车,冲进大雨中的声音。

凌云对紫若道:“你好好拿着这把刀,小心这个女孩子,她所言虚虚实实,骗人的居多,切勿相信,我去赶马。”

紫若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眼神望着凌云,充满了无奈,凌云才想起她被荆麻所刺,无法动弹说话。

凌云抓住小女孩,道:“不好意思了。”两人一同掀帘来到了驾车的位置,凌云提起缰绳,调转马头,他技术并不熟练,但这匹马十分通人性,感觉主人摇动缰绳,立刻拉着车掉头到回城的方向。

那个戴着斗笠的瘦子并未察觉马的掉头,正向前冒雨奔跑,想要拦住前面那辆走错岔道的马车,直到听到身后一声“驾”,才看到自己的马车掉了头,在雨中狂奔起来。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 小女孩 凌云连挥数鞭,马儿吃痛立刻狂奔了起来,身旁的小女孩不住回头,看着瘦子越追越远,竟露出了笑容,笑容澄澈而单纯,正是那个年纪小女孩特有的真挚笑容。

凌云侧脸打量了她几眼,看她一身素衣,心知家中应有丧事,但不知道她说的爹爹和奶奶都被杀害是真是假,刚才那个瘦子马夫言语间对她恭敬至极,若是杀人凶手的帮凶,未必会如此礼节。

小女孩道:“不管你去哪里,只要离刚才的位置越远越好。”

“他们为什么杀你父亲和祖母?”凌云道。

“你不是不相信我的话吗,那我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小女孩道。

“那你也是神足教的?”凌云见她避而不谈伤心事,不再追问,换个话题问道。

小女孩撇了撇嘴巴,道:“什么神足教,不过是神经病教罢了,收了一堆奇形怪状的人,以为异人异象,必有异人之处,谁知全是一群内心变态的白眼狼,到头来不但是一场空,还反被自噬,各个将恩将仇报展示的淋漓尽致。”

“神足教的人确实可恶,我和那神行二太保无冤无仇,多次跟踪我,还想投毒暗杀,实在是坏极。”凌云道。

“老的是古冥通,看着老,实际上是神足教收的最年轻的徒弟,只不过二十多岁,生了怪病,看上去七八老十,不但外貌变老,心里更加是和老人一样老奸巨猾,老成奸贼,此人最坏。另一个像小孩子,叫魔童,实际上四十多岁了,得了侏儒病,幼时发烧脑子坏了,虽然愚蠢人却不坏,但是为古冥通所驱使,两人常常一起做坏事。”小女孩提起二人如数家珍,谈到了许多曾经的恶事行径,两人爱财如命,为了获取钱财,没少做杀人越货的买卖,视人命如草芥。

“看来我挑了他们脚筋算便宜他们了。”凌云道。

小女孩听到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几欲昏倒,道:“挑了脚筋便是要了他们的命,江湖上与他们结仇结怨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这下他们脚筋断了,没法逃跑,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走无可走,计无可施,只能束手待毙,命不久矣。”

凌云见她说话远非一个十岁孩子的口吻,只是声音似孩童,道:“你莫不是和魔童一样,得了侏儒症?”

小女孩生气道:“我才十岁,长得这么高不是很正常,哪里有侏儒症?”

“不,我是说你不像个孩子。”凌云道。

“难道我非要时时刻刻,哭着闹着买糖葫芦吃才是孩童?你不知我经历,以为我不该如此成熟,若是你像我一样,就会明白了,我若稍微蠢一点,早已像我爹和我奶奶一样,尸骨棺椁全都朽烂,任地下蚁虫啮咬。”小女孩叹息道。

马车狂奔,半个时辰来到了东城门外,大地彻底被黑暗的夜色笼罩,城门也紧紧地关闭了。

凌云猛地敲门,守城人不耐烦地喝道:“谁啊,关城门了,有事明日再进城!”

凌云扔进去六七两碎银子,守城人透过门缝一看,脸色顿时放松,笑道:“早说是你,我不就开门了。”

沉重的城门缓缓打开,凌云驾着马车进了城,道:“任谁来都不许放进城里来,我明天再给你十两银子。”

守城人凛然道:“守住城门,职责所在,放心绝对连个蚊子都不会放进来。”

进了城,驾车缓缓通过一条街道,来到一栋两层小楼前停下。

凌云道:“小姑娘,现在已经到了城里,你安全了,马车还给你,这些银子留你吃用,告辞了。”

凌云取了一块银子,足有五十多两,这些银子已经够买一辆马车了,交到了小女孩的手里。

小女孩接过银子,一把扔到了地上,地上有个水洼,溅起一滩混着脏泥的雨水,面露鄙夷地说道:“这点银子,我留着买棺材不成?”

凌云不解,心中对这小女孩傲慢无礼的姿态,有些生气,捡起了银子,在雨水中冲洗干净,道:“那你想怎样?”

“你既然将我解救出来,他们肯定会进城追杀我,若是我被杀死在城里,岂不是你的错?”小女孩道。

“为什么是我的错,你得罪了人被杀死,那是你们狗咬狗……咳咳,你们内部的事情,与我何干?”凌云道,内心只觉好笑。

“你若是不救我,我被送回祖庭,未必会死,如今你将我救出,他们误以为我逃走,一旦追上来必定杀了我,那我岂不是从不一定死变成了必死无疑,这还不是你造成的?”小女孩条理清晰,竟说得凌云无话可辨。

“祖庭是哪里,为何会将你送去那里?”凌云问道。

“祖庭乃是各门各派开宗立派之处,往往由本门退隐的高手执掌,后世的……门派重要人物,死生之断,皆需送到祖庭做最后的判决。”小女孩话中略一迟疑,凌云猜到她话中必有不实。

凌云沉吟了一会儿,道:“那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我再决定是否继续保护你。”

小女孩嘴角一笑,道:“你无非想问神行二太保为什么死死追着你不放,不但偷偷跟踪你,给你下毒,还想抢走你的女人,对吗?”

“你这么了解,倒像策划这些事情的头头。”凌云道。

“没错,这几件事都是我策划的。”小女孩道。

“是你?”凌云讶异道,“你一个小丫头片子,整天想着害人做什么?”

“不是害人,是救人。”小女孩慢条斯理道,“若不是把你抓来,又怎么能救了我,对不对?”

“那我也可以杀了你。”凌云道。

小女孩眨了眨天真无邪的大眼睛,道:“但是你不会。”

“不杀你,只是因为你还没告诉我,为什么搞这么多事情害我。”凌云道。

小女孩道:“你是不是进入了仙门禁地?”

“不错。”凌云道。

小女孩死死地盯着他,道:“仙门禁地里有什么,为什么你出来之后拥有了无敌般的功力,江湖上几乎没人能敌得过你一招一式,甚至都看不清你的招式。”

凌云笑道:“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我已经回答了,我们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厉害,所以才想绑了你问个清楚。”小女孩道。

凌云道:“那你们为什么不进入仙门禁地试一下呢?”

“进去过,人都死了,没有一个活着出来的,每年光神足教,死于踏足禁地的不下十人。”小女孩道。

“你爹和你奶奶也是这样死的?”凌云联想到她方才所言,问道。

小女孩摇了摇头,道:“若是死在禁地里,下场要好得多。”

凌云见她一副沉郁不乐的表情,压抑住心中好奇,不忍再逼问。

小女孩继续道:“本来以为他们进入禁地消失不见,有可能是成仙了,未必全是死掉,后来用一根线拴着金块,让一个勇者吞到肚子里,线的另一头拴在马腿上,勇者骑着马,进入了仙门禁地,半个月后,马儿出来了,腿上带着那枚金块,人不见了,金块上血迹斑斑,由此可见,已遇不测。”

“其实,这也是好事,许多本来有意踏足仙门禁地之人,以为可以修仙的人,放弃了幻想,踏实修炼,不再有妄想一步登天。”

“而你,改变了他们的想法,自从你活着从禁地出来,神行二太保看在眼里,惊奇不已,特别是你之后击败自诩天下第一剑客的双剑宗主,如此轻轻松松,实在是前所未闻,所以祖庭决定抓你回去,研究一番,或许能洞悉修仙的秘诀。”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 重回地牢 凌云差点笑到肚子疼,自己居然被一群低维生命当做了仙人,道:“你也想知道我修仙的秘诀,所以策划这些事情来抓我,是吗?”

小女孩冷笑道:“我并不想。”

“为何?”凌云纳闷道。

小女孩道:“因为我知道你只不过是个骗子,所谓修仙都是骗子,世上若真有修仙成功的,为何人间这么多疾苦,修仙若不能了却世间众生的疾苦,只是一个人飞升成仙,与那些飞黄腾达的俗世权贵又有何区别?况且你有太多俗世的情感,甚至是情欲,所以你只是个大俗人,不是仙,何谈修仙?”

凌云听她一番话,浑不似十岁孩童所言,仿佛历经一世大彻大悟的世外高僧感慨之词,道:“不错,我不是仙,是另一个世界的俗人。”

小女孩道:“那个世界怎么样,和这个世界一样充满了痛苦和腌臜吗,还是天界一般的美好,是否我一死便能到达那个世界?”她眼神中的纯净让人不忍破坏。

凌云不知如何回答,心道:“我那个世界,好得到哪里去,活着一样,有时候有意思,有时候没意思,大多数时候,都是活在平凡乏味的当下,和甘饴如梦的幻想中。”

紫若掀起了帘子,支撑着从后车厢露出头来,马车外面已经是暗黑的夜色,只有雨声淅淅沥沥地落着。

紫若舒展了一下麻木了两个时辰的舌头,道:“凌云,这一老一小两个恶人,不是你一伙的吗,为什么绑我?难道那个什么将军以为能把我当成人质,去威胁二公……洪家不成?”她言语中充满了失落。

紫若一直躺在车内,外面大雨瓢泼,雨声盖过了一切,凌云和小女孩的谈话几乎一句也没听到,所以不明白自己稀里糊涂就被绑架了。

凌云心道:“不能让她知道是因为我才绑架了她,不然,非要恨我入骨不可。”

凌云安慰道:“反正回到家了,没事了,下这么大雨,先送你回小楼吧。”

小楼就在旁边,凌云下了马车,敲了敲门,没多久王妈冒雨出来开了门。

紫若腿部麻木太久,还不能活动自如,一脸难色道:“我……我腿有点麻,动不了。”

凌云将她抱起在怀里,她有点抗拒,又怕挣扎起来,凌云犯了混性子将自己扔到满是水的地上,只得将手轻轻地搭在他身上,任他抱着进了小楼。

雪珠一直未睡,点着灯等着他们回来,看到两人安全回来,脸上紧张的神色终于放松下来,喜极而泣,走过来扶着紫若,放在了床上。

凌云道:“紫若身体没受伤,只是腿麻了,好好给她弄点热汤。”

雪珠连忙吩咐王妈去厨房弄,找了一条干燥的手帕轻轻为紫若擦拭脸上的雨水。

“紫若,你当时怎么被劫走的?”凌云问道。

紫若回忆起来,当时下着大雨,她独自坐在二楼,推开窗看小楼后面的池塘,雨水落在池塘里,荡起一圈圈涟漪,偶有鱼儿耐不住寂寞,跃出水面嬉戏。忽然,窗外一个黑影在其他房子的屋顶上,急促地穿行,紫若以为是盗贼,大惊失色,连忙关上窗户,生怕被贼人看到。不料那黑影直接撞破了木窗,冲进了屋内,手里一个湿透了的白色袋子,长着一副孩童模样,笑嘻嘻地看着紫若,正是魔童。

魔童刺了紫若荆麻,让她动弹不得,也无法大声呼救,然后留下一张早已写好的纸条,放在二楼的桌子上,等到雪珠因为破窗的声响来二楼察看时,魔童早已背着紫若不见了踪影。

凌云听到魔童正是从小楼将紫若劫走,虽然神行二太保两个人脚筋挑断,但是神足教门徒众多,只怕这小楼也无法呆了。

凌云苦笑道:“雪珠,王三城可还有私宅?”

雪珠眨巴了一下眼睛,道:“有是有,可那里环境差多了,远不如此。”

凌云抱住她,轻轻地亲了下脸颊,道:“什么财物都不用带,你们俩先过去暂住一晚,等我摆平了此事,还回小楼来住。”

凌云心中暗下决心,为了防止神足教屡次来滋扰,必须一劳永逸以绝后患。

除了王妈守着小楼,雪珠收拾个小包裹,搀着紫若,一起上了马车,匆匆赶到一处偏僻的宅第,看上去破落许多,只有一层三间瓦房,好在里面整洁干净,凌云安顿好雪珠和紫若,匆匆又回到马车上。

小女孩道:“婆娘太多,闯江湖多有不便是吧?”

凌云恨恨道:“不是你们鬼足教如此烦人,这么大雨天,我舒舒服服小楼里安眠不惬意吗,在这里给你当马车夫?”

小女孩学着大人模样,拱手道:“那我可真是三生有幸,劳您大驾给我当马车夫。”

凌云道:“走吧,带你去一个最安全的地方,保你满意。”

雨声淅沥渐渐小了,凌云驱使马车,马蹄踏在青石板上,哒哒作响。

县衙大门虚掩着,凌云勒住马儿,下了车,小女孩也跳下车,对凌云道:“把你的匕首借我一用。”

凌云奇怪地道:“你用匕首做什么?”

小女孩抢过他手中的匕首,狠狠地在马屁股上刺了一刀,马儿剧痛,仰天嘶鸣,猛地跳起,撒开蹄子往前狂奔。

小女孩掏出一只白色手帕,擦了擦匕首,还给了凌云,脸色平静道:“若是神足教的人看到这驾马车停在县衙外,必定生疑,势必将这县衙翻个底朝天。”

凌云接过匕首,道:“就算没有马车,他们也会来县衙搜寻一遍。”

“那你为何还带我来这里?”小女孩道。

凌云望了一眼县衙,道:“这里有个密室,你可以躲在里面,不会被人发现。”

两人推开虚掩的县衙大门,走入院内,雨逐渐停了,空气中漂浮着湿润微凉的空气,小女孩搓了搓手臂,道:“可不可以先帮我拿件衣服?”

凌云带着她来到了书房,点燃了烛灯,只见内厢的小床上堆了许多雪珠的衣服,因为箱子装满了便没有带走,凌云挑了几件,小女孩均摇摇头,道:“太薄了,而且不好看。”

凌云心道:“这个时候还挑三拣四。”

“你自己挑挑吧,没有的话你就裹着被子算了。”凌云道。

小女孩听出他声音中带着几分不耐烦,道:“难道你婆娘挑衣服的时候,你也是如此没有耐心,你是怎么娶到两房太太的?”

“你个小孩子懂什么!”凌云懒得跟她一个孩童斗嘴,踱步走出书房。

房外庭院里湿漉漉的,树叶上挂满了水珠,不时被风摇动吹落,溅落到身上。

小女孩挑了一件白色绒袍披在身上,吹熄了烛灯,走出书房,道:“这偌大的院子,空荡荡,阴森森的,你到底想把我藏在哪里?”

凌云道:“跟我来。”

两人来到之前紫若沐浴的房间,凌云点燃了一盏烛灯,擎在手中,附身凑到床边,道:“这下面有个密室,可供你藏身。”

小女孩嫌弃地看了眼那个黑窟窿,道:“入口都如此肮脏,里面恐怕臭不可闻,我不要去。”她一贯养尊处优,无法忍受生活在这种脏兮兮的坏境中。

凌云不管她的挑剔,道:“你若不下去,等着神足教来抓你回去吧。”

小女孩走到窟窿边,一跃而下。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 地牢的秘密 “扑通”一声,小女孩已经跳入了地牢里面。

“下面好黑啊!”小女孩声音中带着几丝害怕。

凌云让她躲开,自己也跳了下去,烛灯融化流下的蜡烛热液晃荡溢出,烫在手上,微微发疼,昏黄的烛光一下子照满了整间地室。

小女孩脸色有些发白,道:“这么多骷髅头。”

凌云心里只觉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若是换成紫若,纵然大了这女孩几岁,只怕会害怕得尖叫着扑到自己怀里,一眼都不敢看,而这小女孩虽然脸色有些变化,却还在四处寻摸探视,好奇心大发。

凌云抬眼打量了一眼曾经囚禁着半具王三城肉体的笼子,上次自己戳了它几剑,身上漏出窟窿眼,汩汩地冒出了腥臭难闻的鲜血,流了一地。如今肉体早已变成了扁扁薄薄躺在地上的一具半腐烂的皮囊,鲜血凝固变成了一层红漆,覆盖在地面上,昏黄的灯光下显示出暗黑的色泽。

小女孩看了一圈骷髅头,拿起最顶上的一个骷髅头,放在手中把玩凝视,忽然奇怪道:“这头颅后面为什么会有一个小小的印记?”

凌云举着烛灯,凑近一看,果然在骷颅头的后脑位置,有一个明显的暗红色印记,外圈是个圆形,里面横横斜斜画着几道凌乱无规则的直线,还有若干的血色斑点,滴落在圈里。

“这莫不是傀儡术的标记?”凌云心道,他又拿起几个骷髅头,一一察看,果然每个骷髅头后面都有印记,所有印记大同小异,都是一个暗红色的圆圈和数条直线,血色斑点数量也各有不同。

小女孩看了半天,没看出眉目,索性扔落到地上,头骨十分坚硬,小女孩这用力一掷,砸在硬实的石板地上,滚动了几下,丝毫没有出现裂纹。

小女孩转身发现了那个曾装着半具肉体的笼子,趴在笼子外,看到里面一张薄薄的外皮,脸上露出几分恶心神色,道:“原来吸干了血是这个样子。”

“你不害怕?”凌云见她如一个来到新奇地方的孩童般,毫无恐惧之色,问道。

小女孩朝他挤了一下眼睛,道:“见得太多了,再害怕也会习惯了,不过是一堆死人尸骨和臭皮囊而已,活着时那么勾心斗角的丑陋样子都见过了,死的人又有什么可怕,至少不会害你。”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到了笼子旁边的小门,探着脑袋看着地牢。

凌云拿着烛灯走近,只见里面是空空如也的数间地牢,小女孩迈步走入地牢,捏着鼻子道:“刚才已经够臭,没想到这里更臭,你准备让我躲在这里,没被人杀死,已经要臭死了。”

凌云嘻嘻笑道:“你这么养尊处优惯了的大小姐,这点臭算什么,你不了解什么是真正的臭,要说起臭,等人死了,放在潮湿的地方,肢体一点点腐烂,皮肤烂掉,血水脏器流出来,里里外外生满了蛆虫,那股臭味,才真是真的迎风能臭上八百里。”

小女孩几欲呕吐,跳起来想要捂住他的嘴,怒道:“恐吓小孩子算什么,哪天你要是死掉变得臭气熏天,我捂着鼻子也要去多看几眼。”

忽然,小女孩感觉脚下石板有些松动,怪异地说道:“这里已经是地下了,按理说石板下面应该是实地才对,怎么松松晃晃,倒像下面中空了一样?”

凌云道:“看来是你需要减减肥了。”

“呸,你过来帮我抬起这块石板。”小女孩蹲下身子,用尽力气也没能掀开那块厚重的石板。

凌云见地上各块石板足有一丈见方,石板之间严丝合缝,紧密相连,不留缝隙,任小女孩指甲抠破,恐怕也掀不起那块石板。

不过对于凌云而言,这些石板也可以看成是一块块分开的画卷,轻轻松松就可以揭开,于是在小女孩略显惊讶的眼神中,看到凌云将一块厚达半丈的巨石用两根手指提了起来,放在了旁边,靠墙立着。

“你还是个人吗?”小女孩惊讶地感叹道,忍不住摸着他两根手指,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凌云看到石板下面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洞口最宽处约有一臂之长,正好容纳一个成年男子下去,洞壁四周虽是泥土,但并无刀砍斧凿的痕迹,而是光滑地延伸下去,仿佛一根圆柱巨石一举捅穿形成了这个大洞。

小女孩奇怪地望着黑不见底的洞,捡起旁边一个碎碗,扔了下去,只传来碎碗碰到洞壁的沉闷声响,许久不见落到底。

小女孩道:“难道这个洞没有底?”

忽然,洞内冒出一股白色烟气,直冲而出,凌云连忙拽着小女孩,离开了洞口,烟气温度甚高,冒出洞口仍让人感觉热气蒸人。

凌云提起石板压住了洞口,道:“这个洞蹊跷的很,也不知道怎么形成的。”他想起南城门外和巨狮恶斗的蠕虫,莫不是这种怪兽钻地掘出此洞,不过,那蠕虫的身体大如小山丘,这么小的地洞未必能容下它一个爪子。

小女孩被蒸人的热气惊到,但并没有感觉到害怕,在地牢里到处摸索着,道:“你说这个洞是不是越狱之人挖掘的,不过那么多泥土挖出来又运往何处呢,这个人恐怕也和你一样是个神力非凡之人,不然这么厚的巨石怎么撬得起来。”

忽然,小女孩发出银玲般的笑声,道:“我又找到了一处。”

凌云拿着烛灯走近,看到小女孩抚摸的一处墙壁,颜色明显浅过其他地方,看上去便是后砌的,大概像一道门一样大小。

凌云让小女孩躲开,一脚踹倒了这道厚重结识的黏土墙,露出了一道长长不见尽头的地下廊道,上面是拱形的道顶。

“这下更好玩了,我开始有点喜欢这个地牢了。”小女孩声音中有些兴奋,跳过一堆碎裂的黏土墙块,走进了廊道里。

凌云本来觉得危险,但好奇心驱使,跟着小女孩走了进去,并且将她提起来放在了身后,廊道甚是宽大,足可容纳三人并行,高有二丈余,普通人直立行走毫无障碍,只是空气略有污浊,看来是长期封闭未通风所致。

凌云心里惊异:“没想到这一个平平无奇的县衙,竟有一个如此多秘密通道的地牢,这地上积灰厚达数尺,想来几十年没人踏足了,必然不会是那王三城修建,到底是何人制造了这么浩大的工程呢?”

小女孩跟在凌云身后,脚步踏起尘埃,十分呛鼻,咳嗽几声,嘟嘴道:“你让我跟在你身后,就是为了吃灰。”

凌云生怕前面有危险,所以才把她提到身后,道:“吃灰总比送命好。”

廊道漫长似乎没有尽头,走了将近半个时辰,还未到头,烛灯早已燃尽熄灭,两个人在黑暗中摸索着墙壁前行,速度更加迟缓。

凌云有些迟疑道:“这条廊道到底通往哪里?”

小女孩有些困倦,但好奇心支撑着她继续走着,道:“走到头不就知道了。”

“万一没有尽头呢?”凌云道。

“不会的,如果没有尽头的话,那是谁凿出来的呢,只能是神仙的大作了。”小女孩打个哈欠道,“反正走回去也一样摸黑走,不如走下去。”

凌云想不到自己竟然需要一个小孩子给打气,两人默默不言,凌云略有粗糙的大手牵着她柔软的小手,生怕彼此走失。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 民心可用 忽然,走到前面的凌云,在一片黑暗中,踏出了一步之后,一头撞在了一面墙壁上,脑袋咣当一声碰在石壁一般的墙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看来是到头了。”小女孩黑暗中掩嘴一笑,抓了抓凌云的手心,道,“疼不疼啊,果然你在前面走还是为我好,不然,这个响就磕在我脑门上了。”

凌云揉了揉脑袋,黑暗中见不到他狰狞的痛苦模样,摸索着四周墙壁,准备找到出路。

“你摸摸顶上是否有机关?”小女孩道。

凌云想起两人身处地下,若是有出去的通道,必然是在头顶,于是抱起小女孩,道:“你坐到我肩膀上,摸摸顶上。”

小女孩被他抱在怀里,略有羞涩,爬到他肩上,踩在双肩,凌云用手扶住她的双腿,她平衡着站起来,道:“站稳了,可千万别晃。”

小女孩摸索着房顶,果然,有几处缝隙,上面的石头可以推起,只是她力量太小,无力推动那几块重有千斤的石头。

“我推不动这石头,需要你来。”小女孩爬下来,道,“你踩我肩上吧。”

凌云不由苦笑,心道:“我若是踩在你肩上,只怕将你踩的站不起来了。”

“不用,你让开。”凌云趁着黑暗小女孩看不到,从墙壁上生生揪下一丈厚的石头,放在地上,踩了上去。

头顶是一块重石,凌云不管许多,反正一幅画卷罢了,这块如山一般的重石,也不过是厚一点的画卷,于是用力掀起,一线光亮射进了地道,伴随着清新的雨后空气,让人感觉重生一般的快感。

凌云拉起小女孩的手,将她托起送到了外面,然后自己爬了出来。

外面是个小花园,而压在地道出口的那块巨石,居然是个三丈来高的假山,镂空的太湖石被凌云凌乱地推开到一边,假山摇摇欲倒。

凌云将洞口恢复原状,生怕别人发现了洞口,好奇心驱使,一直走到县衙下面。

小女孩环顾四周,发现身处一个小花园之中,四周弥漫着雨后泥土混杂这青草的芬芳,花园里种植着许多低矮的花木,大雨打落了许多落叶和花瓣。

凌云扶正了整座假山,起身察看四周,发现这环境竟有几分熟悉,只是夜色茫茫,一时不能确定这里到底是何处。

“这里是你幽会情人之处吗?”小女孩顽皮地问道。

“你懂什么。”凌云轻轻按了一下她的脑袋,顺着花园小径,走向花园的半月门,这是出花园的一个小门,对面也有一个小门出去。

从半月门望去,是一个小院落,院中摆着一张石桌,夜色下,凌云走近看到石桌一角有削落的痕迹,猛地想起,低声惊道:“这竟是胡芍住的地方!”

小女孩跟过来,还没开头,被凌云捂住了嘴巴,噤声道:“嘘!”

凌云抱起小女孩,蹑手蹑脚地走出了院子,回到花园里,然后从另一扇门走出,胡府中,他对女眷所住的院落并不熟悉,好在花园与胡芍的院子位于大院最里面,再往外走,翻过墙便可以走出胡府。

凌云捂住小女孩的眼睛,如履平地一般踏过了高高的院墙,来到了外面一片潇潇竹林中,竹叶上残留着雨水,簌簌地震落。

胡府宅第之后是一片高大的竹林,穿过茂密的修竹,凌云二人来到了一个小巷,巷子外便是大街。

小女孩甩开凌云的手,道:“那个院子是哪里,为什么你会吓得跑掉,难道里面有老虎不成?”

“倒是有只母老虎。”凌云无奈笑道,他心知这个小女孩古灵精怪地很,若是让她碰到了胡芍,不知会说出幽会情人之类的话来,惹怒了胡芍,实在麻烦,更坏的是胡芍误会自己和这个小女孩的关系。

小女孩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坏笑道:“果然是密会情人的地道。”

暗夜,雨后的大街上干净如洗,凉凉的夜风偶尔吹过,带来清新的气息。

小女孩打了个哈欠,道:“那个地牢我可不愿回去了,现在我们去哪里?”

凌云默不作声,夜色中,远处传来了清脆的马蹄声。

凌云拉着小女孩躲到小巷子的一面影壁之后,捂住了她的嘴巴。

一人粗声道:“赵师傅,我们此次回仙门,难道就是为了参加那修仙大会,毕竟我等均非志在修仙,历尽艰险,突破官军重围,就是参加一个江湖人士聚集的大会,我私以为不太值得。”

另一人放声大笑,静夜中笑声传出甚远,道:“褚午,你以为这只是一个修仙大会?世人修仙论道已有万载,这期间除了一些神话传说,谁真正见过修仙得道者?所以,修仙之事,不过是虚幻而已。江湖人士之所以聚集一堂,参加轩辕峰的修仙大会,只不过是为了各自争名取利罢了。修仙大会上,各个门派的精英群集,免不了切磋比武,胜者名声立刻誉满江湖,回去便可扩大门派势力,名利双收的好事。更何况大会需要选出南境、北境、东境、西境和中土五大地域的盟主,这是江湖最大的盛事,一旦获得盟主地位,意味着本门派将成为名门宗主,统御一境之地的数百个大小门派,权势非凡。”说话者正是赵尉松。

“那又如何,江湖之士,与我等何干?”褚午语气中有些不屑。

赵尉松继续道:“你有所不知,如今北魏鲜卑族兴于北境极寒之地,素来重北轻南,对我南方诸府县横征暴敛,民怨极大,加上大兴文字狱,打压南方士子,诸多江湖名士因此牵连,被北魏朝廷当做乱党,遭到大肆捕杀,南方武林之中与北魏朝廷结怨极深,正是民心可用之际。此次来仙门参加修仙大会,不过是借一个由头,聚拢反魏人士,共谋大事。”

褚午疑惑道:“几个江湖武人,空有蛮力而已,值得冒这么大险吗?”

赵尉松此行来仙门只带了褚午和丁自祯两人,其余人守在少主身边,寸步不离。

丁自祯插话道:“褚师傅有所不知,南方门派势力极大,绝不单单是一个江湖门派那么简单,有些大门派,以门派之名,行宗族之实,拥良田万亩,兼连数县,门下的佃农不下万人,经营的生意遍布茶馆、酒肆、粮行、布匹等等,几乎垄断了一个府县的全部税赋,堪比北方世家大族。”

褚午瞠目结舌道:“当地的官府怎么能够任由这些门派如此垄断?”

丁自祯笑道:“当地的官府也想,但这些门派一垮,当地第二年的税赋将减掉九成,官老爷的乌纱帽还要不要?所以他们巴结还来不及呢,这也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当初北魏鹿山一战击败大齐主力,南方全境尚未卷入战火,大齐皇帝已经投降,所以,南方纳入北魏统治之后,并未像北方那般推倒重来,大部分官员还是大齐的旧吏,只是税赋比大齐加重了三成不止,所以南境民众不喜北魏、暗念大齐。”

赵尉松抚掌凝视道:“民心可用,不可错失良机。”

丁自祯点了点头,颇以为然。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 黑影重围 忽然,一个黑影闪过,狂笑不止,如鬼魅般阴森可怖道:“居然让我碰到一伙逆贼,不知道这三个大好的头颅值多少银子!”

赵尉松江湖经验丰富,竟然没有察觉来人的脚步声,心中微微惊讶,道:“阁下可是神足教的高手?”

那黑影嘿嘿笑道:“高手算不上,捉拿三个逆贼领赏倒是还可以。”

赵尉松微微一笑,道:“我想阁下不会对我们下手。”

“为什么?”那黑影问道。

赵尉松道:“如果阁下想拿我们三人去领赏,只怕早已偷偷下手,何必引得我们注意之后,还需恶战一番,偷袭岂不是易如反掌!”

那黑影道:“但我是个光明磊落的人,偷袭不是我的风格。”

丁自祯早已对方的来意,道:“既然阁下光明磊落,那必是同道之人,不如交个朋友,不知多少银子能让阁下高抬贵手?”

“我可不想为了银子,被天下第一剑客刺穿一身窟窿。”黑影顿了一顿,道,“不如我们做个交易。”

“什么交易?”赵尉松暗暗握住已经出鞘见锋芒的利剑炳首,他决定无论如何不可放走这个不速之客,一旦被揭发暴露突破重围来此的大计将全部泡汤,听到对面谈条件,先假意了解一下。

黑影一笑,道:“你们是为了复兴大齐,我没兴趣,但是我们神足教意在争夺南境盟主之位,若是有了天下第一剑客的支持,恐怕将顺利许多,到时候大齐若是有效劳之处,神足教自然也会提供方便。”

赵尉松早已听闻神足教的名气,可惜名气不是很好,甚至有点声名狼藉,该门派开宗立派至今已有百年,创立之初的宗师在江湖上名震一时,轻功一绝,加上功力超群,神足教一时成为南境大宗门,后来宗师仙逝,继任者一代不如一代,到了今日除了轻功超群,乏善可陈,甚至曾出了几个惯常偷盗的门徒,自毁名声。

他心知神足教想要成为南境盟主,无异于痴心妄想。要知道南境本来门派众多,大门派有十余个,纵然不提道教大宗门武当山与峨眉山两大门派,连擅长使毒的旁门左道蛊门都比神足教势力大得多,不知今年神足教吃错了什么药,居然想夺得南境盟主的至尊宝座。

不过赵尉松本是老江湖,熟悉人情世故,转念一想,反正支持神足教当南境盟主对自己也没什么坏处,又多了一个朋友,何乐而不为,故拱手道:“神足教势力繁盛,南境无人不晓,若是肯赏赵某的面子,自当鼎力支持神足教夺得南境盟主的宝座。”

对面的黑影从黑暗处走出,是一个圆滚滚的大胖汉子,穿着一身市井商人的打扮,满脸油腻的笑容,道:“赵剑宗果然人中豪杰,识时务也,既然如此,早听说天下第一剑客一诺千金,应该不会做出反复不常、背信弃义的事,不妨请三位吃下这丸药。”

赵尉松愠怒道:“我既然答应了,自然不会反悔,让我吃药,你是何居心?”

胖汉笑嘻嘻道:“这丸药乃是大补之药,有益于功力精进,赵剑宗何必发怒。”

“既然是大补的药,留你自己吃吧。”赵尉松愠怒更甚。

胖汉脸上挂着永远不掉的笑容,道:“这丸药还有个作用,就是一旦背信弃义,就会血虫钻心、七窍流血而死,既然赵剑宗答应不会背信弃义,那就应该不用担心这丸药会发作。”

赵尉松盯着他,杀心暗起,虽然摸不清对手功力高低,手已悄悄地按住了剑柄。

胖汉指着赵尉松腰间的剑,道:“剑,不祥之物,剑宗还是安心服药,不要想偷偷拔剑。”

赵尉松慨然道:“我已经答应支持你们当盟主,居然还拿毒药来逼我吃,难道是不信任我赵某一诺千金的为人?”

胖汉举起丹药,恭敬道:“不敢怀疑赵剑宗的为人,更不敢逼赵剑宗吃药,是我们恭请剑宗服用,如此可与我神足教结下同盟,必定鼎立相助大齐复国大业。”

“不用了。”赵尉松拔剑出鞘,寒芒四溅,暗夜顿时杀气肃然。

风吹动锋利的剑刃,挟来一丝血腥的气味。

胖汉嘴角笑容露出寒意,道:“既如此,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街巷上,出现了十余个黑色的身影,从胖汉的身后一步一步走来,静谧的夜色里,连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而这数十人的脚步竟全无一丝一毫的声息。

赵尉松心中寒意顿起,这些人个个都是身高八尺的精壮汉子,踏足而来,竟落地无声,可见人人均是不亚于胖汉的一等一高手,自己同时敌六人尚可,敌七人则悬,敌八人必无胜机,纵然加上褚午,也只勉强能够力敌九人,如今对面加上胖汉一共十二名高手,纵然各境盟主前来,也未必能够全身而退。

胖汉狰狞笑道:“赵剑宗,不知是否愿意服下这丸药?”

赵尉松故作平静道:“你是神足教的何人,来日必要请教。”他心知神足教素来以轻功闻名,自己三人想要逃走,纵然骑着夜行千里的良骏宝马也未必能逃脱。

“我藉藉无名一小辈,不敢与赵剑宗请教。”胖汉谦逊道。

“动手吧,费什么话。”褚午忍无可忍,抽出腰间盘着的铁黑长鞭,还有鞭子尾部的一根锋利至极的判官笔,勾魂索命,只在顷刻。

胖汉冷笑道:“为了一丸丹药,便动怒相斗,你们自诩是大齐复国的基业,这么斗下去如何复国?”

褚午怒道:“吃了你的丹药,连命都没了,还复国个屁!”

褚午驱马奔来,长鞭挥舞起来,一共九节,舞起来有如圆扇护体,如果寻常人沾到鞭子立刻骨断肉烂,一旦击到要害处,当即命陨。

胖汉轻飘飘地腾身而起,悄无声息地落在了四五丈外,十余名黑影摆开阵势,手中利刃划开一道道寒气逼人的青光。

“褚午,休要被他们激怒!”赵尉松话音未落,褚午已然冲进人阵。

十余名黑影闪挪腾移,飘忽如鬼魅,任褚午如何舞鞭,无法近身任何一人。

褚午手中的长鞭纯铁打造,本就十分沉重,加上末端的判官笔,更是重达数十斤,渐渐地显出力竭的痕迹。

就在长鞭的挥舞逐渐减缓之时,一个黑影伸手弹出一枚药丸,疾射褚午而来,褚午连忙挥舞长鞭劈中了那枚药丸,药丸的封皮裂开,里面顿时散开无数红色的粉末,在夜色中显现出暗黑的光泽,味道极其呛鼻,胖汉遮鼻躲开更远。

褚午笼罩在红色的粉末中,呛得剧烈咳嗽起来,涕泗横流,一副狼藉的样子,眼睛都睁不开了,只是手中之鞭仍不忘挥舞,炼成鞭阵护住身体要害。

褚午眼不能视,兀自舞着鞭子,一名黑影高手用剑击来,鞭子硬生生缠在剑刃之上,用力一拽,将鞭子从中折断六节,黑影收回了剑,随手将鞭子甩到地上,铮铮作响。

褚午手失利刃,立刻被六七把利剑架在脖子上,动弹不得,眼睛熏得泪流不止。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 剑宗何苦 赵尉松眼见褚午中招,勃然大怒道:“神足教好歹是个江湖大宗门,居然用这种卑鄙的计俩,连蛊门也未必会如此暗下黑手!”

胖汉咧嘴笑道:“赵剑宗这话可大错特错了,这几位正是原来蛊门的高手。”

赵尉松并非想眼睁睁看着褚午送死,只是他心知难敌众手,自己纵然冲过去也无异于送死,更何况那胖汉自认请来了蛊门的用毒高手,暗箭难防,更无胜算,可见神足教处心积虑想要谋求南境盟主之位,大有势在必得之势。

胖汉拱手道:“赵剑宗方才想知道我的身份,既然我们神足教有诚心与尊下结盟,我不妨直言,在下神足教青川护法手下游光珏,一个无名后辈,望赵剑宗多多提携。”

赵尉松听说过游光珏的名头,据传是个风流潇洒的翩翩公子,年少时常登门入室,干些采花偷心的勾当,为人不齿,不知为何如今变成了这副肥胖油腻的市井商人模样,心里拿不定他是冒名顶替还是另有名堂。

“神足教与蛊门可是两教合流了?”赵尉松见到蛊门出动如此众多高手,可见对神足教是鼎力支持,连个教派都是臭名昭着的旁门左道,就算合流也不奇怪,因此问道。

游光珏脸上笑容不改,道:“正是,这本是两派想在轩辕峰上公告天下的大事,没想到赵剑宗猜到了,那就不隐瞒了。”他对拿下赵尉松势在必得,实在不行还有诸多高手在场,便将这三人杀人灭口了,所以无需隐瞒。

凌云躲在影壁之后,低头望了一眼小女孩,心道:“神足教这次倒是志向远大,想要在修仙大会争得南境盟主宝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个小女孩过不去,难道她是神足教干系甚大的重要人物之女?她自己说父亲和祖母被杀,难道是因为反对两教合流?”

赵尉松冷笑几声道:“我自然支持两教成为南境盟主,只是最后能不能坐成宝座,那可不是我能决定的。”

“这个自然,只需赵剑宗一句支持即足矣,坐不坐成宝座,还要靠我们自身的本事。”游光珏笑道,“这个药丸,不知剑宗是否愿意一服为快?”

赵尉松看着身陷重围的褚午,默不作声。

褚午大吼道:“赵师傅你尽管逃走,我死便死了,大齐复国的基业扛在你的肩上,不可服用这丸药,免得为小人驱使坏了大事!”

一名黑影掏出荆麻,连刺他全身上下多处,褚午只觉口舌麻木,浑身酸软,无力支撑,委顿到底,再也喊不出声来。

游光珏大笑道:“赵剑宗是明白人,何必如此犹豫,神足教轻功天下无敌,想逃是万万逃不掉的,想打,这么多高手作陪,未必有几条命来玩,非要弄得刀剑相向,一地狼藉,才愿意被塞进这丸药吗,未免太不雅了,无端辱没了天下第一剑客的名望。”

赵尉松何尝不知他说的是事实,自己二十年前论剑之时,击败了西蜀剑神沧一粟,夺得了天下第一剑客的虚名,实际上江山代有才人出,这十多年来,在惜命侯府做幕客,有如豢养在富人马厩的汗血宝马,吃着精细粮草,一年不能纵蹄奔驰几次,逐渐地荒废了几成功力,固然一对一比剑仍是天下堪与匹敌者寥寥,但面对着十余名高手,还需要时刻提防暗箭,让他自知几无胜算。

赵尉松早已过了热血的少年心境,更加成熟稳重精于盘算,权衡了一番利弊,淡淡道:“服用了这丸药之后,便要心甘情愿被贵教驱使,于我毫无好处,为何我要听从?今日纵然不能杀尽诸位高手,若我力战,死六位,余者尽皆重伤,未必不可能。一夜折损如此多高手,这样贵教争得南境盟主的盘算就彻底落空了。”

游光珏心知赵尉松用剑出神入化,曾一剑挑瞎八名高手的眼睛,所以一旦刀剑相斗,必定折损极大,一直想用心理战说服这倔强不愿屈服的剑宗,如今见他仍然不服,微微一笑,道:“赵剑宗来到这仙门府除了笼络反抗朝廷的势力,还有另一个不可为外人道也的目的吧?”

赵尉松心内一惊,表面故作平静道:“哦?难道我赵尉松还来这里会情人不成?”

“未必是会情人,但是一定是有想见到的重要之人。”游光珏脸上挂满了油腻而得意的笑容。

赵尉松哈哈大笑道:“对于赵某来说,这世间重要的人,也只有我夫人罢了,仙门府内,没有第二个称得上重要的人,不知道你说得重要之人有什么重要?”

游光珏大声吟诵道:“呼儿将出换美酒!”

赵尉松脸色微变,强行镇定,心中怪异道:“他怎么会知道这一句……”

游光珏脸上露出难以言喻的笑容,得意中有几分讥讽,道:“还需要我念下一句吗?”

“这不就是一代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这两句千古传唱,脍炙人口,下一句人人皆知,你就算念出来,又有什么奇怪!”丁自祯不解其意,道。

游光珏嘿嘿笑道:“事到如今,还要嘴硬?”

赵尉松默然不语,心里只盼他是乱蒙的一句。

“不破楼兰终不还!”游光珏继续大声吟诵而出。

赵尉松眉头紧锁,心知不妙,恐怕洪家大小姐派来的信使已被神足教抓获。

惜命侯府抄家之后,洪家大小姐洪景瑶逃往西北,不知音信。自己则护着少爷往南境逃去,官军一路追杀,逃到黔西南之时,碰到了洪景瑶派来的信使,当时与信使约定了下一次碰头的切语及地点,因为当时洪景潇执意来靖南县营救紫若,便约定一月后子夜时分相会于靖南,因为半夜大街上人影稀落,晃荡在大街上的不是乞丐,便是信使。

切语头一句正是“呼儿将出换美酒”,尾一句是“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个信息只有赵尉松与信使知道,连洪景潇都未告知。

想起官军重重围住神龙寨,足有万余人,守住山下每一处出口,好在山上泉水众多,有耕地种粮,纵然围个一年半载,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萦绕在赵尉松心头的,始终是即将到了时间的一月之期,洪景瑶派遣的信使将会来到靖南县,如何过去接应,这是他最头疼的。

赵尉松这一日与寨主韦焕龙商谈此事,提及想要下山参加修仙大会,寨主不甚支持,生怕引来官军,难免命丧城中。

赵尉松打定主意,假扮成一个农家汉,从后山绝壁之上用绳子坠下,那里官军以为是绝险之地,天堑难逃,设防虚弱,只有几十名官军把手,日夜住在蚊虫遍地的长草间,抱怨极深,料定无人能从万丈悬崖而下,疏于防守。

赵尉松本来只想和褚午二人入城,丁自祯自称熟悉周边地形,若是一同前往,更加方便。

赵尉松最先被绳子放下悬崖,来到地上,官军发现一人突然出现,仓皇迎战。

剑光闪烁,凌厉的剑锋扫过,剑刃上滴落鲜红的血液,几十名官军顷刻丧命。

褚午此刻也来到山下,最后顺着绳子吊下来的是丁自祯,三人抢了官军的马匹,穿过翠绿的稻田,顺着偏僻的山路绕远道赶到了靖南县,此时已是深夜。

三人不敢打尖住店,生怕身份被识破,屈身躲在一处破败的房子中,避过了大雨,深夜出行,正是为了寻找碰头之人,没想到被神足教的十来名高手缠住,无法脱身。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 信使 “不破楼兰终不还,赵剑宗可知此诗的来历?”游光珏卖弄文采道,“这首诗出自唐代诗人王昌龄的《从军行》,‘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这两句是千古传诵的名句,楼兰只是汉朝时的西域小国,当初楼兰王与匈奴勾通,屡次杀害大汉通西域的使臣,堂堂大汉威严,虽远必诛,岂可容他,哪怕百战千战,铁甲磨烂,也势要击破犯我强汉者,多么雄浑壮阔的诗句!拿这句诗来当作接头的暗语,实在是太适合不过了,鲜卑北魏,北境蛮夷,驱逐异族破楼兰,赵剑宗,我虽身在江湖,也知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是我们汉人的所愿,不如服下这药丸,我等必为大齐复国尽一臂之力。”

赵尉松鼻子哼了一声,道:“不必费心,只要神足教不横加阻拦,我已经感激不尽了!至于这首诗,千古名句,坊间儿童皆能吟诵,有何奇怪,谁会用这等简单之诗句作为暗语?”

游光珏见他不为所动,笑呵呵道:“既然赵剑宗装傻充愣,那我只能开门见山了。前几日,我在街上逛着,偷瞄着来来往往模样俊俏的小姑娘大媳妇,忽然看到了一个西域模样的人,高大鼻梁,深凹眼眶,个子高高,帅气逼人,很有我年轻时的风范,咳咳,说偏了,我不由多看几眼,以为他是西域拜火教的门徒,因为我很好奇拜火教来我南境有何贵干,所以抓起来多盘问了几句,没想到他嘴很硬,一直说自己是来南境购置丝绸的商人。”

游光珏顿了一顿,道:“西域来中原购置丝绸的商人甚多,毫不奇怪,只是他有一点让我很注意,他口口声声卖丝绸,当我问他一匹绸缎值多少银子,他居然说一百两银子,请问赵剑宗,南境的绸缎这么贵是不是有点离谱了,这个商人从南境花这大把银子买回去,是西域丝绸更昂贵呢,还是被南境的奸商敲了竹杠?”

“丝绸从南境运到西域,千里迢迢,途经大漠,艰辛异常,在西域卖到一匹百两未必不可能。再说,丝绸种类甚多,绫罗绸缎、纱绢锦缂,数不胜数,上好的丝织品特供皇家,纵然十两金一两丝都未必买得到,有何稀奇!”丁自祯家境豪富,上等的丝织品贵比黄金也见过,不以为奇道。

游光珏狷狂一笑,道:“这位大爷想必家境巨富,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这西域商人若是买百两一匹的上等丝绸,恐怕带了银子不少,千里迢迢一趟,不会只买了两三匹回去吧,怎么着也得三四百匹,那就是三四万两,所以要逼他交出银子,结果你猜怎么着?”

赵尉松一直默不作声,神色淡定自若,仿佛听着完全不相干的故事。

丁自祯并不知道信使一事,以为对面之人炫耀抓住了西域拜火教的门徒,不以为然道:“难不成他没忍住交出了上万两的白银?”

从西域而来,路途遥远,带着万两白银,必然需要一辆大车装着,没有几百人护送着,一路上的山贼路匪,早已将这么多银子吃个精光,更别说穿城过关遇到那些吃拿卡要的贪官污吏,只要看到这白花花的大把银子,必然抽成抽个大半,所以丁自祯并不相信西域人会这么傻乎乎,随身带着万两白银来到南境。

游光珏一拍脑门,道:“对啊,他还真没忍住,不过交代出来的不是银子,而是一件惊天的大事。一开始小小的折磨,他根本不在乎,可真是个汉子,哪怕在胸口烙铁,血水滋滋冒烟,他咬碎了牙,硬是一声没吭,那我只能一根根用铁钳子揪下指甲盖,他疼昏了过去,还是没开口。对待这种硬汉,我真是佩服至极,小人不才,年轻时偷欢采花,也曾落到官府狗腿子手中,这几种手段太折磨人了,就算没有犯事也都屈打成招了,而他硬是不开口,我便笃定他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不然早已随口胡诌或者痛哭求死,非是不同凡人的坚定意志,不同凡人的雄大追求,一定做不到这样,所以,啧啧,我心生佩服,只好使出杀手锏。”

游光珏举起手中暗红色的药丸,眯着眼道:“你说谁发明的这小药丸,我逼着他吃到肚子里,没多久,毒性发作,血虫一条条,一根根的从药丸里钻出来,钻到每一个血管里,见缝就钻,没多久,钻遍了血肉骨头和五脏六腑,每钻一次,他都是痛如刮骨,想那关二爷刮骨疗伤,也不过一盘棋的功夫,他足足忍受了两个时辰,啧啧,令人钦佩不已,最终,头颅里的脑浆也钻进去血虫,他意识彻底失控了,这才不再死死闭口,我问什么,就答什么,我记性不太好,所以把他的话都记在了这张纸条上,不知道赵剑宗有无兴趣看一看?”

游光珏举起一张皱巴巴的纸条,嘴角笑容愈发邪魅。

赵尉松心知信使受此折磨,只怕已经不在人世,这个纸条包含着洪景瑶这一次遣使密会的全部消息,甚至可能有她的藏身之地,一旦落入官府之手,必定身陷险地,所以他不再犹豫,锵然拔出了利剑。

游光珏话语间嬉笑平常,手中早已沁出了汗,时刻准备逃离,他自知不是赵尉松的对手,但是论轻功逃走赵尉松未必追得上,加上十来名高手缠斗,他必然身陷重围,这样自己拿着纸条在一边足以让他分心战败。

不料,顷刻间,游光珏手中的纸条竟然凭空消失了。

赵尉松以为是游光珏有意藏了起来,手法太快,自己才没有看到,提剑而来。

最惊讶的反而是游光珏,无论是赵尉松还是黑影人们,都以为他自行藏起来纸条,只有他知道,纸条不见了!

静静的夜,街上连一阵风都没有,那么大一张纸条一下子就不见了?

游光珏呆呆发愣,眼神充满了讶异,盯着空空的手指缝,满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赵尉松的青芒已到眼前,游光珏不躲不闪,道:“纸条不见了,世上知道这条信息的人只有我,你杀了我,还想知道这信息吗?”

赵尉松丝毫不为所动,心中下定了主意,纵然拿不到信息,也胜过落在别人手中,杀了他,毁掉纸条,至少不至于将洪景瑶陷于危险境地。

游光珏猜到他的心思,冷笑数声,飘然后退了几十丈,黑影们冲了上来,围住了赵尉松。

丁自祯从小到大只读圣贤书,家中从不让他练习武功,那是粗野汉子的行径,所以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员外爷,但是他极具胆识,此刻提着一把长剑,勒马观战,毫不畏惧,黑影们见他武功低劣,并不放在心上,专心对付赵尉松这个硬茬子。

赵尉松冷笑数声,持剑立于众人之央,纹丝不动。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三章 负剑的少年 一般来说,江湖上以一敌多,凶险至极,被围之人,必然为了防止他人围拢靠近,不停地挥舞手中武器,形成防御之势,近之者非伤即死。

然而,对于赵尉松这种级别的剑客来说,仿佛下棋一样,初学者下一步算一步,不计后果,中等水平可以多算几步,知晓三五步内的斗法,高手则全盘谋划,每一子皆有用处,针锋相对,寸土不让,而炉火纯青的大家,不但谋全盘,更加重视盘外的战术,攻敌攻心,棋子未落,心胆已丧,胜负自然成了定数。

赵尉松面对十余高手对战的险局,心知非奇招不能制胜,若不能杀败眼前包括游光珏在内的这十二人,纵然杀了其中十一人,被最后一人所杀,也只能算是失败。

为了赢,他宁愿身赴险境,被十一人重重围住,这时极其容易腹背受敌,但这也是同时离十一人最近的地方,近到每个人离他都只有一剑之地。

他手持青芒利剑,夜色中,静默不动如一尊立佛。

那一刻,赵尉松想起了年少时的成名之战。

暗夜,破庙,大雨,瓢泼。

初出茅庐的少年,负剑在庙下躲雨,鞘中的冷艳霜刃,还未曾嗜血,苦练多年的剑法,夜里正好挑刺庙中恼人的飞蚊。

八匹飞骑破雨而来,一个女子被缚在马背,声嘶力竭地呼喊求救。

当首的大胡子哈哈笑道:“破庙中让你叫个爽快!”

少年挺身而出,一脸怒色,喝道:“放下那女子!”

大胡子狂笑不止,举起刀,道:“这小白脸,老七你好这口,给你了。”

另外七人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斗檐下的笑容狰狞可怖。

少年丝毫不紧张,毕竟他曾一剑刺穿过七只飞蚊,比人的反应快得多的蚊子都躲不过的剑,在雨夜中,低声鸣响,如渴望饮血的剑魂。

下了马的八个人,将那女子扔在了泥泞的地上,浑身污泥。

八个蓑衣大汉提着刀,围住了少年。

大雨愈发猛烈,倾盆泄下,浇淋在每一个人的身上。

少年视线愈渐模糊,眼睛里流下的雨水,遮蔽了视线。

他干脆闭上了眼睛,不用再多想,每只蚊子的位置都固定了,只有飞舞的蚊子才需要睁眼看。

此时视线已不再重要,固定在八个点的蚊子,都已经是垂死的蚊子,而送他们死亡,只需要一剑。

一剑刺出,如雷光火石,在雨中挥舞了一圈,将雨水削得断流。

雨水继续落下,融进了丝丝缕缕鲜红的血液,落在地上。

哀鸣,痛叫,捂着眼睛,乱舞狂刀,八个人陷入了癫狂。

每一个人的眼睛都看到了那极快的剑光,随即眼中的世界变成了一片黑暗,入骨的刺痛从眼睛里爬出来啃噬着大脑。

少年不明白这些人的身份,只记得师父曾告诉他,下了山,多交朋友少结仇,所以为了秉承师父的训导,只能下手杀光这八个结了仇的人,死人自然是不会再结仇了。

江湖上,从此少了一伙自称鳄鱼帮的劫匪,多了一对剑法无双的神仙眷侣。

想起常常缠着问自己一个问题的夫人,温柔的言语似在耳畔:“那一夜,你为何愿意冒着生死危险,救我一个陌生的女子?”

暗夜的大街上,只听赵尉松喃喃自语:“以前我从不知道答案,以为只是少年意气,今天我才明白,没了你在身边,我早已活不下去。”

“杀了这十二人,我就回去了。”赵尉松语气平淡,如下地干活的老农夫跟屋里酣睡未起的老婆子告别。

游光珏冷笑道:“莫痴心妄想了,还是乖乖地服药,让你有命回去。”

双方在夜下僵持已久,一个黑影按耐不住拔剑欲上。

赵尉松飞剑刺出,那黑影剑未出鞘,闷声倒地,眼睛中充满了惊惧的神色。

那剑尖沾着鲜血,已经回到了原地,出剑,收回,速度之快,仿佛从未动过剑。

只有一道青芒在夜色中飞舞,顷刻间回到了赵尉松的手中。

而躺在地上的黑影人,只见剑刃挑断了他的手筋,筋肉几乎断连,利剑向上抽刺,开膛直至咽喉,死状惨不忍睹。

一切都在瞬息之间,连刺三处要害,世间能做到如此的剑道高手寥寥无几。

“不愧是天下第一剑客,果然剑法出神入化,想不到十年不闻赵剑宗的剑,曾在江湖上出鞘,如今依然锋利如初,令人佩服!”游光珏抚掌赞叹。

赵尉松恍若未闻,眼神中紧盯着近身的剩余十人,无论哪一个只要敢擅动,便以快剑斩杀,如此,与十人的对局便成了一对一的车轮战。

只是,他只有一次机会,每杀一人,只可一招致命,万一没能一剑封喉,立刻身陷绝境,前后左右均会有高手围攻而来。

另一人不信邪,暗暗运力,准备一跃而起,利用轻功飞开这一剑的凶险距离。

赵尉松没等他抬足,青芒已到咽喉,一剑刺穿,横划而过,连杀三人,人人喉咙处割破寸许深的伤口,鲜血喷涌而出。

游光珏骂道:“一群蠢货,不会一起上吗,非要一个一个动,他自然一个个将你们杀绝了!”

剩余七人听到此言,互相眼神交汇,一同举起了手中的兵刃,齐向赵尉松杀来。

游光珏见他剑法实在厉害,不由动起了歪心思,拿出怀里蛊门同袍赐给的毒迷药丸,弹向赵尉松的脸上。

赵尉松低头躲开暗中飞来的药丸,挺剑而斗,连刺七八剑,重伤了对面的两人,自己后背上也中了五刀。

面对多名高手,他的处境凶险至极,剑纵然快极,毕竟是凡人,如何能敌众手?

赵尉松又伤对方一人,自己已被砍刺十余刀,血喷涌而出,衣衫尽湿,黏在身上,热血被夜风吹拂,立刻变得冰冷无比,寒意逼人。

赵尉松兀自支撑着,剑速丝毫不见减缓,只是力度已经大大削弱。

对面还有四人,远处站着看戏的游光珏。

大喊着“我跟你们拼了!”纵马奔驰而来的丁自祯,看到赵尉松腹背受敌,举着长剑,视死如归般冲锋过来,被游光珏一个暗器击中,掉落马下,昏迷过去,不省人事。

赵尉松咬牙道:“还有五个,杀完就回去了。”

游光珏擦了擦额头的汗,脸上又露出了惯有的油腻笑容,道:“差点让剑宗一网打尽了,快点上去结束了他。”本以为稳操胜券的他,没想到因为这个中年老剑客折损了四名高手,重伤倒地不起三人,回去恐怕难逃责罚。

“慢着。”一个瘦削如杆子的汉子出现在大街上,病怏怏地走过来,话语有气无力,倒不像劝人手下留情,反而有点“慢着点杀,好好折磨一番”的感觉。

游光珏抬起眼皮望了他一眼,道:“苦脸,你不跟着小姐,来这里做什么?”

苦脸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道:“小姐半路逃走了,我回祖庭恐怕难逃一死,只好来这里找小姐。”

“找小姐?你找大姐吧你!我看你是找死。”游光珏对他似乎十分不耐烦。

苦脸附身在他耳畔低语数句,两个人一胖一瘦,一高一矮,形成了十分滑稽的场面。

游光珏疑惑道:“你当真觉得这样可行?”

“我那里是烂摊子,你这里何尝不是,你我回去就算不死,也要受那万虫噬心之苦,你愿意受那个苦?”苦脸道,两道愁眉紧锁,一点不见舒展。

游光珏沉吟了一会,道:“如此可以,但必须保密,只得你我二人知道。”

“这个自然。”苦脸应道。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 密信 游光珏在怀里摸摸索索,掏出了一张纸条,媚笑道:“赵剑宗,你的剑法小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今天请教到此为止,今后有时间再切磋。这个纸条是你一直想知道的,我刚才藏了起来,现在可以双手奉上,阁下不需要服用那丸药,只需要答应帮我们做一件事情即可。”

赵尉松脸色苍白,后背的刀伤极重,强撑着不倒只是因为强敌在前,一旦倒下难免成为肉泥,听他提起了条件,哼了一声,道:“我已是半个废人,能帮你做什么事?”

游光珏冲一个黑影挤了一下眼睛,黑影迟疑了一下,从怀里掏出一瓶药,扔给了赵尉松。

游光珏道:“这是蛊门秘制的创伤药,极其有效,敷上立刻止血,一夜就会好了大半,再过一日就能痊愈,除了被砍死之人,无论伤多重,此药都有神效。”

赵尉松任那瓶药滚落在地,并不伸手去接,他死死握着血积刀柄的剑,全神贯注在对面敌人身上,不敢丝毫松懈,双臂紧绷几乎裂开衣袖。

游光珏将纸条扔给了赵尉松,道:“我的诚意天地可鉴,赵剑宗尽管放心,我绝不是那种暗地下手的小人,纸条都给你了,足表诚意了吧?”

赵尉松目不斜视,流血甚多,但眼神依旧炯炯如炬。

“这件事情就是一个小事,就是一开始说的,在修仙大会上助我神足教一臂之力,让我们稳稳地坐上南境盟主的宝座。”游光珏道,“那我们就撤了,这两人作为人质由我们带走,等到修仙大会看过赵剑宗的表现后,我们自会放人。”

赵尉松默然不语,任他们拖着两人离去,毕竟自己身负重伤,动一下都可能立刻倒地昏迷,哪里还有力气救这二人,想来神足教也是江湖大宗门,不会做言而无信的事情,自己在修仙大会上站在他们一边,自然就会放人,至少目前不会有生命之忧。

人全部走光了,连尸体都已经拖走,大街上空荡荡地,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血腥味。

赵尉松强支撑着捡起那丸药,放在鼻子下轻轻嗅了一下,味道辛烈,直灌鼻腔,里面是粉末状的白色药粉。

赵尉松倒出一个指甲盖的粉末,敷在小腿的伤口处,手中剑随时准备,万一是毒药立刻割下那块肉,只觉伤口处一阵钻心之痛,随后粉末被血液溶解,反而没什么感觉了,伤口的血果然很快止住。

横下心来,身上已经失血过多,任由伤口继续流血,一样是死,既然他们还需要自己帮忙肯定不会害自己,这药是毒药的可能性并不大,赵尉松拿起药瓶,将粉末全倒在后背和肩上的重伤之处,一阵剧痛之后,各个伤口开始凝血。

赵尉松身体稍稍恢复,不至于马上晕倒,捡起地上那张纸条,只见上面用黑炭条写着几行字,酷似刑讯逼出的供词:“所为何来?传递口信。

什么口信?与赵尉松接头,密谋大事。

什么大事?要他杀一人。

所杀何人?靖南知县王三城。

为何杀他?此人将误我等大事。

谁人指派你来的?洪景瑶。

她是谁,所在何处?惜命侯府二小姐,身在西凉。

可有接头暗语?呼儿将出换美酒,不破楼兰终不还!”

黑炭条乃是选取坚硬的黑色炭石,削细成条,常被一些商人携带,随手记录些关键的信息,写出的字一笔一划,清晰可见,加上夜空中乌云散去,银月高悬,明亮的月光下,赵尉松看完了所有的字,心中惊疑不定。

杀一个县太爷对他来说丝毫不算什么,轻而易举,如探囊取物,只是杀了县官之后,难免惹怒朝廷,自己借修仙大会笼络人脉的目的便很难实现了。

另外,他最疑虑的是洪景瑶距离南境上千里路,从未听过靖南县,为何要杀靖南知县?难道是游光珏伪造信息,借自己的剑,杀了此人?

赵尉松内心疑虑重重,拿不定主意,不过,洪景瑶固然不认识靖南县知县,也并不是没有杀他的道理,洪景潇目前在神龙寨扎下了根,借着姻亲关系成了神龙寨的少主人,以后难免需要扩大势力,杀了靖南县知县,朝廷任命的新知县不会立刻上任,纠结附近多个山头的土匪,必定可以攻占靖南县城,等于拿到进攻仙门府的锁钥之地,倒也是步好棋。

赵尉松打定主意,不管这封信是否伪造,如今信使已被害,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杀了一个知县,至少不会给自己的复国伟业带来坏处。

“杀!”赵尉松恨恨道,言语中充满了仇视,早知道只是杀一个知县,何必为了这张纸条斗个你死我活,险些断送性命。

他挣扎着站起来,收起宝剑,牵着马的缰绳,大腿的伤口让他无法跃身上马,只能一瘸一拐地消失在夜色中。

凌云听着街上静谧无声,从影壁后面悄悄地探出头来,街上空无一人,月光下,青石板上有几滩干涸的血迹。

小女孩躲在凌云身后,低声道:“人都走了?”

“是的。”凌云回答道,环视着四周,只有风寂寞地卷着落叶,上下飘飞。

小女孩灵活地蹦蹦跳跳走出了小巷,望了一眼空荡荡的大街,得意地道:“神足教这帮傻子,本姑娘就近在咫尺,你们也找不到,特别是苦脸,笑死我了,现在应该正担心回祖庭被折磨死吧。”

“那马夫就是苦脸咯?”凌云问道。

“没错,本来是个三百多斤的大胖子,最近不知道得了什么病,一下子暴瘦到一百斤不到,八尺来高,看上去竹竿子一样,像极了饿死鬼。以前他肥硕时,样貌固然一脸苦相,身材讨喜,如今彻底成了苦脸,看着像快入土的人。”小女孩道。

“那个游光珏倒是很会折磨人,听起来简直变态。”凌云清晰地听到了游光珏自诉对那个西域信使的折磨,实在是非人哉。

小女孩一本正经道:“他原来是个翩翩公子,最近不知为何也得了怪病,短短一个月时间,便胖成了猪头,年轻时听说他是个采花大盗,不过因为模样俊秀,当时满城的姑娘都希望他能登门嗅香,后来人到中年,也是个老帅哥,色心不改,我父亲一直不准他看到我,生怕被他做出些恶心之事。他本来就是极度狠辣之人,年轻之时因为被女人欺骗过,落入了官府的手掌心,折磨了一番,从此对别人十分忌惮疏离,疑心病极重,大概是那段被官府折磨的时光,让他心生变态,从此爱上了折磨别人,想出的酷刑五花八门,神足教的人听到他的名声都头疼不已。”

“那个血虫钻心的药丸是什么东西,为何如此恐怖?”凌云问道。

“那是蛊门的不宣之秘——血虫丹,因为药壳厚度不同,到了肚子里,血虫钻出来的时间就不同,血虫一旦孵化,钻破药壳,就会像游光珏所说,钻入五脏六腑,见缝就钻,让人痛彻骨肉,死状极其可怖,所以专门用来给不服从管教的门徒或仇敌服下,以解药要挟,从而驯服为本门派驱使。”小女孩道。

“那既然血虫丹到了肚子里,不一定立即化掉,为什么不吃点腌臜之物吐出来呢?”凌云奇怪道。

小女孩古灵精怪地一笑,道:“你以为血虫丹的发明者是傻子吗,那药壳上黏满了胶粉,进到肚子里,遇到水,一盏茶的功夫,则变得十分黏,黏在肚子里,若是想拔出来,恐怕连肠子和脏器都要扯掉了,人还能活吗?”

凌云看着她伶牙俐齿,说起神足教和蛊门头头是道,如数家珍,不由感慨道:“你真的是个只有十岁的小女孩吗?”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 你是谁 小女孩顽皮地眨巴了一下眼睛,道:“那你真的是这个世界的人吗?”

刚才躲在影壁后,偷听着游光珏讲述如何使用血虫丹折磨信使,最终逼出了一些关键信息,并写在了一张纸条上,小女孩偷偷道:“你说那纸条上是不是写着几万两银子的所藏之处?”

凌云苦笑道:“如果真是银子,恐怕早被神足教的人拿光了。”

“要是能把纸条拿来看一眼就好了。”小女孩失落道。

凌云与小女孩均是好奇心极强的人,不然两人也不会看到漆黑的地道,便一跃而入,摸着黑也非要探索到另一头出口,不到黄河不回头。

看着小女孩睫毛低垂的失落样子,凌云心生一计,立刻定住了世界,从影壁后面大摇大摆地走出来,从静止的游光珏手中抢过了纸条,然后又回到影壁后面,任游光珏以为见了鬼一般地大惊小怪。

更惊奇地是小女孩,她一直靠在凌云身边,没想到顷刻间他已经将纸条拿到手了,速度之快,闻所闻问,她自幼生长在神足教,速度快、轻功好的门内高手见多了,但从未有过他这样连影子都看不到的快!

难道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小女孩心里惊疑不定。

听到游光珏又拿出一张纸条递给赵尉松时,凌云低声怪道:“我刚才明明已经将游光珏的纸条抢了过来,他为何又有一张纸条?”

小女孩撇了撇嘴道:“这么重要的信息,他自然不会只写在一张纸条上,恐怕怀里还有四五张纸条也未必。”

“快拿出来看看,那张纸条写了什么?”小女孩期待地望着凌云。

凌云掏出怀里的纸条,上面同样是炭黑色的几行字:“所为何来?传递口信。

什么口信?有奸细。

奸细是谁?不知道。

谁人指派你来的?洪景瑶。

她是谁,所在何处?惜命侯府二小姐,身在西凉。

可有接头暗语?呼儿将出换美酒,不破楼兰终不还!”

小女孩大失所望,嘟嘴道:“还以为有宝藏呢,太让人失望了。”

凌云心道:“这应该是说洪景潇身边有奸细,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想着赵尉松早已拿了一份纸条,这纸条便一点用处都没有了,随手撕碎,扔到一边,被风卷起落入街角的泥泞中,麻捣碎了做成的纸,泥泞中只要几日便消解腐烂,彻底地化入泥土之中。

“那我们现在去哪里?”小女孩道。

“你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凌云问道,先前他对小女孩的身份并不在意,本来想着杀掉神行二太保,不让神足教再来滋扰自己的生活,就足够了,至于小女孩,帮她躲过一劫,后面的纠葛便不再掺和,如今看到神足教势力做大,连赵尉松这等剑法超神之人,都难以相敌,若想彻底摆脱神足教的滋扰,凭借自己一人之力,恐怕并非易事。

就算能杀光所有神足教之人,首先要识别出所有属于神足教的人,江湖上服用了血虫丹变成神足教傀儡的恐怕不在少数,有如春草,割完一波,只要没除根,又会长出一波,层出不穷,烦恼不休。

小女孩神色黯然道:“我怕你知道我的身份,就不愿再帮我了。”

凌云道:“神足教我倒是不怕,就是怕你说谎,万一你只是一时兴起想逃出来玩的神足教大小姐,反而害得我被他们一帮疯子追杀,我绝不要做这种傻子。”他一直对这个小女孩的话半信半疑,充满了不信任感。

“好吧,我实话告诉你,我就是神足教的千金大小姐,我父亲是上一任神足教的教主阳明石,我叫阳灵绫,神足教近年来在南境只能算是个中等门派,比不上一流的大宗门,但在仙门府也颇具实力,我自打出生便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可是五年前,蛊门掌门人的一次拜访,改变了我平静的生活。蛊门掌门人一来便开门见山,谈起蛊门打算与神足教合并,扩大两派的势力,甚至谋求五年后南境盟主的位子,我父亲坚决不同意,他知道蛊门行事歹毒,两派合并,神足教必将被蛊门完全吞掉。相谈无果,蛊门掌门人拂袖而去。”

“本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没想到蛊门见说不服我父亲,便另辟蹊径,联络神足教的重要人物。神足教除了父亲,还有六名地位较高的护法,每人手下有近二十名高手,几乎超过了父亲直属弟子的数量,另外,神足教祖庭还有四个顶级高手,拥有超然地位,比父亲资历老得多。蛊门一共勾结了四名护法和两名祖庭高手,在一年前对父亲逼宫,要求父亲让贤。”

“父亲心知斗不过他们,悲叹一声,只提了一个要求,便是不可两教合流,让出了教主的宝座。从此,父亲意志消沉,闭关修炼,不闻世事。新任的教主江佑胥忌惮父亲的实力,不敢明目张胆与蛊门合并,但一年多来两派几乎如同一派,神足教的人学会了各种使毒用毒的暗器之法,蛊门的人轻功也大为长进,门派内大多认为父亲太过保守,支持合并者日渐增多。”

“蛊门掌门人来到神足教,当众提起了合并两教之事,新任教主江佑胥欣然应诺,教内上下皆无异议,唯独父亲不赞同,还怒斥蛊门狼子野心,想要吞没神足教百年基业。江佑胥大怒,当众挥剑便要刺死父亲,父亲功力高强,反而将他打成重伤,被祖庭判成以下犯上之罪,祖母出面咒骂祖庭,竟被无耻门徒丢石头砸死,父亲眼睁睁看着祖母倒地而亡,心中悲愤交加,明明是为了护住神足教基业不失,不料却沦落成这般下场,吐血昏迷,竟被门徒直接丢下了万丈悬崖,绝无生还之机。”

阳灵绫眼中带泪,道:“我父亲对属下十分宽厚,积累了不少人情,如今无辜惨死,江佑胥生怕闹出乱子,不敢对我痛下杀手,斩尽杀绝,所以我侥幸逃生,还被厚待,但是我知道他此次带我下山,来到靖南县,压根是不安好心,便是想寻找个机会,将我暗害,或者送回祖庭,美其名曰当神教贞女,实际上是软禁一辈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便杀了。”

凌云看着她难过的样子有些心疼,伸手擦去她眼角的泪水,道:“原来你这么惨,我还以为你是爱撒谎、爱搞恶作剧的富家千金,是我错了。”

阳灵绫破涕为笑,道:“我若是真有这么好的演技,眼泪说流便流的出来,我早去唱戏,当那倾倒万人的名伶戏优了。”

她毕竟是个小女孩,悲伤来的快,去的也快,脸上的阴晴变化,有如六月的天空,倾盆大雨与艳阳高照的转换只在瞬息间。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 大柱师 阳灵绫打了个哈欠,倦声道:“这么晚了,去哪里休息一晚?”

“现在神足教的人肯定在全城搜捕你,出去恐怕就要被发现,县衙是不能去了,神足教必然在那里搜个底朝天,地洞的秘密怕是不就便会被发现,雪珠落脚的地方万一我们引神足教的人过去,她们就危险了,只能……”凌云思索道。

“想不到挺心疼你那两房媳妇的。”阳灵绫顽皮地调侃道。

“有了,有一个地方,神足教绝对猜不到。”凌云灵机一动,道。

“哪里?”阳灵绫好奇地问道。

凌云神秘道:“你只有十岁,那个地方可不许十岁的小姑娘入住,所以神足教应该不会去这种地方搜寻。”

阳灵绫满脸期待,好奇这是一个什么神奇的地方。

万仙楼灯火昏暗,此刻已是后半夜,客人稀稀落落,二三个不过夜的客人,醉醺醺从楼内走出,龟公满脸倦意的笑容,送走客人。

凌云抱起阳灵绫,穿过前堂,来到了四楼,依次推开门,直到找了一间干净空置的客房,一切都在这个世界的瞬息之间,没有人察觉。

凌云之所以怕被人看到,一是生怕龟公被神足教盘问说出来,而是怕楼内有神足教的人认出了阳灵绫,所以来到房间之后,才将世界恢复。

阳灵绫瞠目结舌,还以为出现了错觉,刚才还身处大街之上,万仙楼就在眼前,如今一眨眼的功夫,已经来到了一间铺设华丽的房间里,许久才回过神儿。

“说真的,你去了神足教,露这一手,大家绝对心服口服推举你当教主,实在是太快了,轻功了得啊!”阳灵绫一脸崇拜道。

“你在这里住下吧,我去找龟公定下这间房,不叫人来打扰,让你好好睡个大觉。”凌云道。

房内的雕花木床十分宽大,是青楼的特色大床,为了更好让客人施展,不由引人浮想联翩。

阳灵绫环视了一眼房内摆设,窃窃笑道:“家里两个还不知足,怎么还经常来逛这种地方啊?”

凌云白了她一眼,懒得解释,打开门,便要出去,忽然听到了人声,正是龟公的声音:“大爷,最靠里这间房还空着,请来这里。”

凌云心里一惊,最靠里这间房,不就是自己这一间?他连忙回到屋里,拉着阳灵绫,躲到了大床的下面,底部空间低矮但很宽大,两个人躲进去,除非跪在地上,不然从外面压根看不到。

龟公推开房门,进来了六只脚,三个人,除了龟公,另外两只脚上沾着几滴淡淡的血迹,凌云心道:“莫不是冤家路窄,碰到了神足教的人?”

“柱师,这间您看可以吗?”居然是游光珏的声音。

凌云只听出了声音是游光珏的,对那个“柱师”二字,并未听懂。而阳灵绫心底一惊,她清楚地知道“大柱师”正是教内对神足教祖庭四高手的尊称:“难道大柱师也来到靖南了?却不知道是四位中的哪一位。”

那柱师微微点头,游光珏会意地让龟公定下这一间,然后龟公谄笑着道:“不知道大爷要不要请些姑娘来捶捶背,解解乏?”

游光珏眉头一皱,怒道:“看不出我家柱师仙风道骨,休提这种污秽之事。”

龟公碰了钉子,忙道:“哎呦原来是修道之人,怪小的没眼力,我先退下了。”

龟公离开了房间,游光珏兀自骂不绝口:“这死龟公,把柱师您当成市井的狎妓客了,要不是大街上只有这家酒楼还开张,说什么也不会让柱师委屈下榻这种污秽地方,请柱师见谅!”

柱师鹤发童颜,一绺长长的白须低垂胸口,两只眼睛微微合上,猛地又睁开,放出了两道精光,道:“不知靖南这种小地方,姿色如何,若是有漂亮的娘们,倒也不妨叫来给我捶捶腿,上了年纪,这腿居然有些酸了。”

游光珏心中给了自己几个耳光,赔笑道:“那柱师,我这就去安排。”

“且慢,一路从祖庭奔波至此,真气消耗了不少,待我先静修片刻再说,还有,姑娘不要直接叫到我的房间。”柱师合上了眼睛,淡然道。

游光珏连忙应诺,心知柱师怕龟公私下嘲笑他假道德,真狎妓。

“今晚的事情不妨说一说。”柱师道。

游光珏恭敬地垂手侍立在一旁,脸上严肃的神色,没有往日一直挂在脸上的油腻笑容,道:“今晚我们按照从西凉信使口中逼出的信息,在县城干道埋伏等候,果然碰到了双剑宗主赵尉松,还有两个随行,我先礼后兵,可那姓赵的丝毫不听,只有恶斗一番,结果我方损了四名高手,姓赵的也奄奄一息。本想结束他性命,后来苦脸赶了过来,偷偷告诉我,大小姐弄丢了,我心生一计,于是便伪造了一个纸条,假意称这是洪景瑶传递来的口信,交给了赵尉松,让那姓赵的帮我们找大小姐的行踪,还有解决那个大祸患。”

柱师长舒一口气,道:“苦脸弄丢了大小姐,本是死罪,可是用人之际,还不能让他太绝望,先留他一命为神教效力好了。神行二太保又是怎么回事?”

游光珏皱了皱眉,道:“那两人现在脚筋被彻底挑断了,来人的手法十分狠辣,没有恢复的希望了,听两人说,是他们奉命引敌时,不知为何突然间便被废了脚筋,装进了锁仙袋里,挣扎不出来,最后被苦脸所救。”

“那人的面目可看清了?”柱师问道。

“哪个人?”游光珏疑惑道。

“那个挑断他们脚筋的人!还有哪个人,你这么聪明怎么也犯糊涂。”柱师愠怒道。

游光珏一脸无辜道:“他们惊吓坏了,一直在说,不是人,那个绝不是人!他们非但没看清那人的面目,连对面是不是人都不清楚,影子都没看到,一切都在瞬息之间,现在已经吓傻了这两个呆货。”

阳灵绫轻轻戳了一下凌云,眼睛中得意地示意道:“看,他们说你不是人!”凌云看她顽皮的样子,只得暗暗苦笑。

柱师无奈叹息道:“恐怕不止被挑断了脚筋,连脑子也弄坏了吧,一看就是人为,怎么可能连影子都没看清?难道还能有人修仙成道了不成?”

游光珏赞同道:“是啊,小的也是这么想的,怎么可能有仙人呢?”

“万年以前,仙门开启,那个传说,可以说世人无人不晓,这给了许多人修仙的希望,可是真正修成仙的闻所未闻,连那一万年前的飞仙们身在何处,也从未有人亲眼目睹过。你相信修仙吗?”柱师问道。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 修仙宝箓 游光珏迟疑了一会,道:“修仙未必全是虚幻,毕竟看那仙门禁地,万年以前遗留的旧迹,凡入禁地者无一生还,这恐怕是最好的证明,还是有仙力存在的。听说靖南县南城门外,最近有两只巨兽相斗,恐怕也不是凡物。只是凡人没有找到正确的修仙之法,所以万万人修仙,成道者无一。”

柱师点点头,道:“你所言不错,仙门禁地就在眼前,不得不相信仙力是存在的,可是如何修成仙呢,万年来,探求大道者无数,成道者无一。先秦大贤庄子,身为漆园小吏,却心系修仙大道,曾提出羽化成仙,这是最早的修仙道。他只提出了一个轮廓,没有清晰地说明如何一步步最终登上羽化成仙的高台,成为一大遗憾。”

游光珏请教道:“曾闻庄子《逍遥游》中记载‘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这句话小的深入地考究了一番,大概是说列子曾御风而行十五日,庄子认为他虽然不用走路,但仍需要借助风力,倘若顺应天地的正道,驾驭六气变化,遨游于无穷之境,还需要借鉴什么?我一直苦苦思索不解,难道庄子先贤的时候真的有列子这种可以御风而行的仙体吗?”

“我们神足教轻功无敌,不过是仗着武功心法,能够离地一二丈,一跃四五丈,练习熟练便可以跃出七八丈,已是极限。列子御风而行,那可是扶摇直上九万里,南北横渡千山跃,何其雄伟壮观!远古的事情,未必是虚构的,完全可能是真的,只是后世灵气削弱,仙人飞升,凡世间无人能够再达到这种境界而已。”柱师道。

“柱师,您说那庄子口中远胜过御风而行的‘御六气之辩’,‘六气’指的是什么?难道真的是《左传》所云:‘天有六气,谓阴阳风雨晦明也。’这六者?”游光珏不肯放弃难得的机会,继续请教道。

柱师微微一笑,道:“‘阴、阳、风、雨、晦、明’若是六气,庄子纵然实现了御六气之辩,难免还是需要凭借风,凭借雨,与御风有什么不同,前面那句贬损御风而行犹有所待的话便说不通了,我年少时,迷恋修仙,也曾钻研过庄子的大作,当时不懂,读来只觉文思遨游,通篇如汪洋大海,恣意放肆,无所拘束,后来年纪渐长,方才明白,庄子是真正的修仙成道之人。”

“以游无穷者,一定要吃透了这句话,无穷乃是宇宙,无边无际,浩瀚无垠,人处其中,如沧海一粟,凡人一辈子也未必走出这小小的县城,谈何游无穷之境?只有成仙,只有证大道,所以为了游无穷,必须御六气,六气到底是什么?六气是成仙得道的途径,是为了实现游无穷之境的大道。”

“千百年来,寻求六气真相者,许多人终其一生,白首皓经,一无所获,我马齿徒增,这么大的岁数,遗憾的是对六气也没实现彻悟,但我已仙逝的恩师,临终前曾给我一句遗言,让我启发甚大,师父弥留之际,将我叫到床边,指点我一句话,六气中,必有‘无’,我一下子有如醍醐灌顶,说完师父便咽气了。之后,我闭关百日,面壁苦思,终于得到了启发,‘犹有所待者也’是御风的缺憾,那意味着六气什么都不需要依靠,那不就是‘无’吗?所以六气中必有一个无。”

“而后顺着这个思路,我思索了多年,一直没有想到第二个不需要任何依靠的六气之一,‘无’应是最后的化境,不是一撮而就的成仙大道,前五个气找不到,就有如台阶缺了好几级,凡人毕竟无法一步登天。”

“多年苦思,一无所获,我心烦意乱,索性云游四方,来到东境泰山之下,那是老夫子孔仲尼的老家,儒教传统极深,街上六岁孩童皆能诵读《论语》经典,我本无这方面的兴致,忽然听到孩童稚嫩的一句吟诵‘有若无,实若虚’,浑身一个激灵,师父临终前那一幕如刀凿斧刻般印在我的脑子里,如今这种醍醐灌顶之感又降临到我身上,猛然大彻大悟,是啊,我怎么一直没想到呢,这个世界上,除了‘无’不需要借助任何外力,两手空空便能御之而游无穷,另一个完全的对立面,‘有’也一样啊。”

“不要小看了这个顿悟,天下凡非‘无’者,即是‘有’也,只需要具备了‘有若无’,便可以充斥宇宙,无所不在,凡不是虚无之地,便是‘有’,凡是一无所有之地,便是‘无’,两者皆备,两者皆可御之,便可以真正的游无穷也。”

“然而我至今还未实现‘有若无’的至高境界,仅凭这一点感悟,我突破了本门心法第九层,仅仅三十岁便成了门内的大柱师,当时轰动武林,这可是前无古人之事,今日与你投缘,不妨给你说一说,也算是提携后辈。”

游光珏静静聆听,心里暗暗记住,只是大柱师讲了太多顿悟,却没有讲述顿悟之后的修炼功法,颇为遗憾,见柱师停顿下来,闭目冥思,轻声道:“小的听说教内有一本修仙的法箓,不知是真是假?”

柱师睁眼打量了他一下,纵声大笑,道:“怕是你觊觎这法箓已久了吧。”

“小的不敢,只是求道之心热切,愿上下求索。”游光珏跪在地上,低头不起。

凌云心里一惊,生怕他看到床底下的二人,还好床单的边悬在床下,遮住了大半,柱师坐在床上,游光珏不敢抬头直视,并未察觉二人。

柱师道:“教给你也无妨,只是这法箓秘不外宣,万一你传了出去岂不是对本教极为不利?”

游光珏心知柱师在拿捏自己,连忙掏出怀中万两银票,跪在地上,双手奉送。

柱师又叹了口气,道:“我这么大年纪,拿你一个晚辈的钱似乎不太好吧。”

游光珏跪着向前移动,将银票整整齐齐地铺在了床上,谄媚道:“柱师,您就是我长辈,论年纪,我喊您一声爷爷也是理所当然的,孙子孝敬爷爷,不是应该的嘛,您就算不教我这本法箓,我也该孝敬您的。”

“孺子可教也。”柱师捋着胡子,微笑着摸了摸游光珏的脑袋,道,“既然是我的孙子,爷爷当然要教你一些真东西。”

柱师整理了衣襟,正色道:“这本法箓全名叫做《万世修灵至仙羽化宝箓》,教内简称为《修仙宝箓》,名为宝箓,实际上从无文字图形记录于世,只是靠着教内一代代高人们口传心授,才流传下来,我是第五代,你算是第八代中年纪最轻的,所以传授给你,不可外宣,否则教内人人得而诛之。”

游光珏叩头道:“谨遵师命。”

“我先讲一个故事吧,你好好听着,莫要插话。”柱师闭上了眼睛,道。

游光珏称是,然后紧紧闭上了嘴,不再说话,毕竟是花了上万两银票买来的一本秘籍,万一柱师半路不讲了,岂不是亏大了。

阳灵绫躲在床下,心里发笑:“早就听说过这个破宝箓,父亲也知道,只是一直没传授给我,就算传授给我,我也不愿意听,想不到今天竟然有人花一万两银子来听,早知道我就学会了卖这个就赚大了。”

凌云也觉得好笑,没想到凡人们还琢磨出了一套修仙的法子,多半是骗人的江湖伎俩,只是这游光珏也算是老江湖,居然能上当心甘情愿献出一万两银子,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 万年前的神话 下面是《万世修灵至仙羽化宝箓》所载的一些旧事。

十万年前,凡世间现在的人类当时尚无形状,大地上只有与凡人极为相似的古猿,过着成群结队的原始生活,茹毛饮血,无衣蔽体,与今日的人类形态迥异。

另一个世界的女仙子遨游至此,御临大地,看到凡世间万兽奔腾,无人主宰的景象,吃了一惊,无论哪一个存在生命的世界,进化了几亿年之后,从没有这样一个如此落后荒蛮的所在。

这位好心的仙子考察了世间的万物,发现大地上最聪明智慧的生物,主要是水中的鲸、豚,陆地的鼠、猿、象、狼和猪,其他的生物愚蠢的根据着本性生存,几亿年未必能进化出一个合格的大脑。

有智慧的生物中,水里的鲸鱼和海豚,因为无法登陆上岸,离水不能存活,被淘汰掉成为主宰的选择。

剩下的五个物种,鼠因为太小,无法抵御大多数动物,对于它们来说都是洪荒巨兽,象因为太大,一旦数量繁多,世界上全部的食物都无法供给它们,狼因为生性凶狠,只可肉食,甚至同类相残,一旦成为主宰,其他生物将成为灭顶之灾。

最后,仙子面临着最后两个选择,猿和猪,两者都是杂食,肉也吃,草也吃,生性不算凶狠,喜欢群居,个头在动物中不算大也不算小,成为主宰的两个候选者。

仙子设置了几个简单的考验,将简单打磨的石头扔给了猿和猪,猪嗅了嗅不是食物的味道,便掉头离开,猿捡起石头把玩,砸碎了坚硬的果壳,取出果仁,放在嘴里吃起来嘎嘣香。

仙子在地上点燃了一堆火,猪看到火惊惧地跑远了,猿拿着木棍,围着火乱叫着,捣弄着火的木棍被点着了,猿们举着火把眼睛瞪得很大,那一夜,猪被无数火把恐惧地包围着,最后树林里传来了猪肉烤得香喷喷的味道。

很显然,考验中,猿彻底胜出了。

仙子并不喜欢这群狡猾又吵闹的古猿,还是无奈地接受了结局,现在猿已经学会了使用石器,燧木取火,看来顺其自然地发展,古猿将会在短短十万年就成为世间的主宰了。

然而这位仙子还未离开尘世时,又有许多遨游而来的仙人降临了这个世界,他们性格不比那位女仙子,看到这个原始蛮荒之地,心生恶念,激化了许多野兽,让它们身躯变得巨大如山,獠牙长达数十丈,狂奔起来大地震荡,巨兽变得性格暴躁,每日大地上都有恶斗,堆积如山的尸体,腐烂了臭味千里可闻。

刚刚学会了燧木取火的古猿,一下子变成了矮小如鼠的存在,为了活命,只能躲在山洞里、地穴里等一切巨兽无法钻进来的地方苟延残喘。

仙人们以观巨兽恶斗为乐,愈渐培养出越来越大的猛兽,一口便可以喝干大河的水,一爪便推倒整座大山,一顿饭便吃掉成千上万的牲畜。

女仙子担忧这群胡乱恶作剧的仙人将彻底毁掉她精心改造的世界,于是心生一计,陪着他们一起观看巨兽恶斗,并且让恶斗的频次由每天一次改成了每天三次,巨兽相斗,必有一死,如此一来,巨兽的数量越来越少。

仙人们为了求取女仙子的欢心,不断培植新的巨兽,然而增加的数量远远赶不上消耗的数量,有的仙人手中巨兽凶猛,屡战屡胜,引得其他人苦心培育的巨兽损失殆尽,甚至空无一只,拿不出巨兽上场恶斗,只能仙人自己上场。

常胜仙人手下乃是一只注入了仙力的神鳖,巨大如山脉绵延千里,一只巨足踏入海中,海水还淹没不到肚皮,浑身骨甲,厚比金刚,威猛无比。

战败的仙人空手上场,仙力劈中鳖头,痛得手掌发麻,没留神居然被神鳖尾巴扫中,飞出了天外。

丢了面子的仙人大怒,居然被一只鳖打败了,他可是主宰水的神仙,控水自如,便引来四海之水淹灌大地。

常胜仙人天生主宰火神,与水神素来不合,如今看着在女仙子面前,见水神率先发难,也是怒气冲天,火起三万丈,层林尽烧,大地撕裂,熔浆迸发,地面上炙热几乎成为了火球。

眼看世界将毁于一旦,面临水火大战的女仙子,无法劝服两人,只得帮着火神打退失去理智的水神。

水神被两方夹击下,大败而归,海水散去,不甘心的水神想要毁灭尘世,于是怒触世界的擎天之柱不周山。

于是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地陷东南,日月星辰尽移位,百川河流皆入海。

顿时九天破开巨洞,世界下起了陨石雨,无数重达千百斤的陨石顺着巨洞掉落大地,到处爆炸开坑坑洼洼的陨石坑,几乎要毁灭了世界。

女仙子不忍生灵受灾,于是炼出五色石补好天空,折神鳖之足撑四极,平洪水杀猛兽,万灵始得以安居。

战败的水神逃离尘世,火神一路追击而去,补天的女仙子为凡间做了一道十万年的保护罩,让人类再也不用担心天落陨石。

远古的遗迹如今早已变成了神话传说,女仙子便是创世造人的女娲,火神祝融击败了水神共工,共工怒触不周山,造成天柱折断,九天洞破,女娲炼石补天,挽救万千生灵,免于生灵涂炭。

君不见川蜀之地凹陷如盘,四周皆是高山,唯独此地一望无际的盆地平原,正是远古洪荒恶战之后,天破降下重达万斤陨石,生生在大地上爆炸砸出一块巨大的盆地,是远古可见的遗迹之一。

自从古猿看到仙子女娲的那一刻,仙人便以神话的形式在人类的历史上得以流传,并且引导着无数人向往并踏上修仙的大道。

仙人,意味着超凡脱俗的力量,是那远古洪荒深植在人血脉中的记忆和传承。

人,从直立行走,到学会工具,到钻木取火,到一步步走向了文明,无疑从平凡的生物中脱颖而出,最终,便是要做世界的主宰,要成为真正的神!

那一只看到了女娲的猿,永远忘不掉刻在血脉中的信念,成为神!

女娲补天之后,凡世度过了数万年祥和岁月,古猿褪去了毛发,直立行走,走出草原和丛林,建立了部落文明。

时间来到了一万年前,世界再一次陷入了灭顶之灾。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 灭顶之灾 一万年前,生活在原始状态的人类,总算彻底脱离了茹毛饮血的状态,开始在简单的石器与茅草屋中,建造最初的文明。

然而,打磨石具的汉子,互相捉虱的孩童,缝制草裙的女子,没有人想得到,一场几乎毁灭新生人类的危机即将到来。

自从古神女娲消灭巨兽以来,凡尘灵气消沉,几万年间,再无超过大象的陆地生物出现。

然而,共工怒触不周山的遗迹,断壁残垣的天柱之下,在万年前开始松动,时常迸发出白色的光芒,无数来自深渊的巨吼震动大地。

人类躲在矮小的草房里瑟瑟发抖,那是血脉里对远古巨兽天生的恐惧。

断裂的天柱之下,共工当时撞击山脉流出带着灵气的鲜血,日夜浇灌大地,融入岩浆中,嘶吼悲鸣,昼夜不息,终于滋生出四大远古凶兽,从天柱裂开的深渊之中跃然降临大地。

第一只来到大地的凶兽,是形如巨犬的混沌,四只脚长着毛发,活像熊足,却没有利爪,长着眼睛却看不见东西,有两只耳朵却听不到,明明有肚子,却没有五脏六腑。若是遇上了好人,混沌就要把他吃掉,若是遇上了小人,混沌就放过他,从此颠倒人间黑白,让人类再也无道德可言,只留下奸诈恶毒的小人。

第二只凶兽是人头羊身、腋下生目的饕餮,胃口大到没有边际,吞掉一切可以吞掉的东西,最后连自己的身体都吃掉了,只留下一张血盆大嘴,见到什么吃什么,没有了身体,反而摆脱了吞噬的束缚,全世界都变成了它的肚子,最终可以吞噬人类赖以生存的一切。

第三只凶兽是背生双翅的穷奇,其状似虎,喜欢吃人,还会说人类的语言,擅长摄魂之术,可以蛊惑人心,让人类大肆互相残杀,满足它啖食人肉的恶癖,但是对死人不屑一顾,十分厌食,只吃活人鲜美的肉。

第四只凶兽是人头虎腿、长有獠牙的梼杌,脾气暴躁,顽固异常,终日猛冲直撞,继承了共工怒触不周山的蛮力,一撞之威,可推平一座千丈高山,毁灭庄稼,倾塌房屋,践踏生灵无数。

四只远古凶兽各奔向一方,毁灭各地安居乐业的人类,无数生灵死于凶兽的吞噬,万里的四方疆域,没有一处平息安宁。

大地处处岩浆喷涌,凶兽纵横,恶灵出没,屠戮无数。

北境陷入无穷无尽的永恒暗夜,寒风昼夜呼啸,大地冰河凝固,万物萧条濒亡。

南境天空中出现了九轮巨日,炙热大地,草木变成焦炭,人类躲在几十丈下的深洞中依旧炽热难忍,有如火烤。

眼看着人类将要毁于一旦,世界的曙光终于出现。

天柱之上,万吨石壁被一束耀眼的白光劈开,刺眼光芒四处溅射,大地亮如白昼。

仙门开启,无数衣袂飘飘的仙人,御风而出,似亿万流矢,划过夜空。

白光所至,黑暗一扫而空,妖孽遁迹潜形,混沌乱世迎来太平。

被白光惊醒的凡人们,走到空旷的大地上,仰望着掠过空中的万千神明,睁大了难以置信的眼睛,跪拜在地,心中充满了敬畏。

仙人凌空如一场华丽的梦,繁花尽落,转瞬即逝,唯独留给人间长久的太平。

那一夜,史前巨兽消踪匿迹,侵扰人类的恶魔遁入大地,肆虐的岩浆地震被巨石镇压,荒原刺骨的冰河消融解封,天空常悬的九轮烈日仅剩一轮。

疲惫不堪的人类,终于不用再面对巨兽与恶魔的恐惧,不用为了躲避岩浆与地震四处逃难,不用担心昼夜的极寒与极热的冻僵或炙烤,安心地迎接着即将到来的祥和盛世。

所有目睹了仙人的凡人,都比普通人长寿,长者甚至活到了二百余岁。

仙界山从此成为人间圣山,方圆百里,一草一木,一虫一物,皆是圣灵神物,不可破坏亵渎,以免惹怒仙人。

据说,这一群救世的仙人,乃是远古大神女娲派来,为奄奄一息的人类带来了又一次生存下去的希望。

被镇压到大地之下的凶兽,化身为万丈石层,压制住地心的岩浆,让火热通红的浆液尘封在石层之下,不再大肆地喷涌而出。

吞噬一切的巨兽混沌,被送至天外圣境,吞噬掉八轮太阳,只留下一轮,为人间照亮光明。

仙人们,在挽救了人间后,化身一座座绵延千里的山脉,镇守地下凶兽,仙灵飞升而去,从此人间迎来了万世祥和。

人类关于远古的大神、仙人和巨兽,深深地印在群体的记忆中,形成了后世的神话传说,许多人以为是古人妄想编造而成,只是他们对没有亲眼所见的东西都不敢相信,认为大地上寻找不到神迹的遗址。

实际上,人类的存在便是远古之神曾经降临尘世的最大证明,没有一个生物可以像人类一样,短短几十万年间,从茹毛饮血到百业兴旺,成为世界万物的主宰。如果不是神的意志和选择,为何世上只有人做到这一切?

与人类极为类似的猩猩、猴子、巨猿,都会直立行走,使用工具,甚至有些聪明的猴子会打磨石头,使之锋利好用,但都没有进化成为人类。

几十亿年来,诞生过无数巨大的龙类,生存在地球上亿万年,没有进化,唯独人类短短几十万年,不到龙类的百分之一生存时间,便成为主宰,回想这一段祖上光辉的历史,简直不可思议。

正是因为有了盘古开辟天地,混沌中才有了一切存在,而后万灵繁荣,野蛮生长,直到远古大神女娲来到尘世,点化人类的始祖,才开始一个物种称霸的道路,而一万年前的仙人临世,吞掉八轮太阳,镇压四大凶兽,才为人类谋万世太平,人类的进步不负神望,而最终,我们所要做的,就是追寻神的足迹,一步步,从万灵中一个平凡的生灵,变成不凡的主宰人类,最后成为至尊的神!

修仙之路绝非虚妄,是人类唤醒远古记忆,走向彼岸大道的唯一途径,若不能最终成为主宰一切的大神,人类的存在又有何意义!

人类,生来,不是为了吃饭和繁衍,而是为了变得更强!

一代更比一代强,一世更比一世强!

最终的最终,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成为强者,成为无与伦比的神!

主宰一切,操纵时空,远追洪荒,后至万世,宇宙之大,极微之小,无所不至,无所不能,一切都在我之掌握中!

这便是神,宇宙洪荒,唯我独尊!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 柱师讲述的宝箓 以上是《万世修灵至仙羽化宝箓》的一些旧事,然而,太过惊世骇俗的记载,遗憾的是,并没有在凌云所处的世界流传下来,而是在一代代人口述之中,通过他们的理解,改造成符合他们认知的故事。

下面是柱师关于《修仙宝箓》的叙述:

“极古之时,宇宙只有混沌一片,混沌中孕育了一位远古大神盘古,开辟天地,轻者上升为天,浊者下沉为地,盘古顶立天地之间一百八十万年,倒下后躯体化为万物,左目为日,右目为月,血液化为江河,四肢化作山脉,呼气化作清风,毛发化作草木,从此人世间有了阳光雨露,大地上有了江河湖海,万物滋生繁衍。

又不知世间过了几百万年,远古大神女娲降临尘世,抟土造人,炼石补天,为万世带来了太平。一万年前,大地猛兽出没,岩浆地震不断,天空九日常悬,北境永夜冰封,仙界山石壁大开,无数仙人御临大地,镇压巨兽,封印岩浆,射下八日,解封北境,从此世上人人皆知仙界山是圣境禁地,膜拜上神之时无不头顶朝着仙界山的方向叩拜。

而后,仙人飞升,仙灵离开尘世,当时目睹了仙踪的凡人之中,出现了一个大彻大悟的洪荒高手,乃是西昆仑有一生灵得到天地神器,正是造化玉碟一部残片,从此修成真仙,自号鸿钧老祖,正所谓“先有鸿钧后有天”,意指鸿钧老祖是修仙登天之道的洪荒始祖,已是可以重新创造天地的至上大仙!

后世历任修仙者,无不以鸿钧祖师为道法,然而均不得其真法。方才你我论道《庄子》,即是对鸿钧老祖道法理解非常彻悟的庄周,当他妻子死时,鼓盆而歌,别人说他过分,庄子曰:“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

这段话意思是说“我妻子刚死时,我怎能不伤心!然而,细想她生命开始之前,原本并不曾存在,不仅不曾出生而且本来就不曾具有形体,不仅不曾具有形体而且原本就不曾形成气息。夹杂在恍恍惚惚的境域之中,变化而有了气息,气息变化而有了形体,形体变化而有了生命,如今变化又回到死亡,这就跟春夏秋冬四季运行一样。死去的那个人将她静静地寝卧在天地之间,而我却呜呜地随之而啼哭,自认为这是不能通达天命,于是就停止了哭泣。”

这正是《宝箓》中所载,人最初只是一个凡胎,最初只是虚无,而后有了形体,逐渐长大,又逐渐衰老,直至死去。

所以,《宝箓》认为,凡人的修炼,需要从最初的凡体开始,一路修炼成为本体、贤体、圣体、至体,这便是凡人所能修炼的极致,至体已是半人半神的境界,之后仅仅依靠凡人自身的领悟便无法再突破了。只有寻找遗失人世间的仙灵之气,才能突破至体,进一步达到仙体。

从凡体修炼至体的法门,无论是道教,佛教,儒教,都有各自的心得,道教云羽化升仙,其实不过是半只脚踏入仙门,正是至体的境界,佛教有立地成佛之说,所谓佛,亦是人间的至体,否则怎会在人世间成佛,自然将飞升天外。

而儒教讲究学做圣贤,所谓圣贤,古今几人能做到?除了孔子至圣先师,其他不过是后人追封,自然只是贤体,圣体都未达到,至体更别谈了,因为儒教门徒重视现世,不信鬼神,对成为半神之体并不感兴趣。

古往今来,能达到至体者,实在寥寥无几。我自从当上柱师,从门内得到这本《宝箓》,时常觉得受用匪浅,细想又一无所用,除了知道凡体到至体的五个阶段,并没有具体教你如何成为至体,难道学和尚吃斋念佛?还是学道士静坐念咒?或者学书生皓首读经?我等江湖之人,一生习武,偶有顿悟,也是和武学相关,哪里静得下心来?

所以,我一直苦苦冥思,却没有一点收获,今日传授给你,至少你知道了一些修仙的门路,人间有真仙灵之气在,修仙便有望,这银子,不算白花了。”

最后送你一句口诀,不妨多多领悟几遍,这是我突破本门九层功法之时,常用来领悟大道的心诀。

以虚无为道,灵元为性,清空寥廓,晃朗太玄,含孕于空洞寥落之外,莽荡玄虚之中,寂寞无里,不可称量。若言有,不见其形;若言无,万物从兹而生。八表穷窿,渐渐始分。下成微妙,以为世界,而有鸿元,挺于空洞,浮游幽虚。

不要以为这是说天地初创,其实,人心中的世界,何尝不是从混沌到清灵,武学的秘法,何尝不是从空虚到无穷?你可记得了,好好领悟吧。”

柱师讲完了长长一段心头记忆的旧事,中间喝了几口茶,中断了数次,长舒一口气,脸上平静如初。

游光珏跪在地上,一开始听到盘古开天辟地的传说,心里想这老头不会拿一些人尽皆知的神话来糊弄我吧,后来听到远古仙人的传说,心中更急,这个也是妇孺皆知的传说,直至讲到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脑中如醍醐灌顶,猛然似一场大梦初醒,原来这便是修仙之门管窥蠡测的一斑!

他细细品味,只觉如此震惊,又如此平常,至于如何做到至体,柱师并没有细说,也许《宝箓》中都没有记载,不然这老头早已飞升,何必坐在这里为了万两银子说得口干舌燥?至于提及人间仙灵之气尚在,让游光珏对修仙燃起了希望。

猛地看到柱师白发苍苍,闭目养神,心中又油然升起一阵苍凉之感,连柱师这般天赋异禀的练武奇才,终其一生都没能参透修仙大道,自己这等愚钝,难道能够侥幸碰到仙灵之气吗?一时又绝望无比。

“今日就教到这里,你且退下吧,以后有机会我再指点你,切记不可给任何人提起此事。”柱师闭目道。

游光珏叩头道:“谢柱师赐教,小的不敢跟别人乱说。”说完,转身退出了房间,脚步迟缓,目光呆滞,仿佛被柱师所言震惊得还没回过神儿来。

柱师盘坐在床上良久,可害苦了床下的两人,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体几乎被冻僵。凌云方才听他讲述一大通,居然把神话中的事当成修仙的佐证,不由得心里发笑,所谓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不都是人体吗,有什么不同,低维生命想修炼成高维生命,以为这就是无所不能的神,无异于蚍蜉撼树般可笑。

忽听得柱师自言自语道:“坏了,忘记提醒这臭小子给我叫两个小娘子过来,聊了那么久修仙的破事,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

床下阳灵绫撇了撇嘴,和凌云对视一眼,眼神中充满了戏谑和几分鄙夷。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 夜来女人香 凌云心知随时可以静止世界,然后抱着阳灵绫离开床下逼仄的空间,大摇大摆地走出万仙楼,但他不敢乱用这种超能力,生怕阳灵绫对他太过生疑,毕竟再厉害的轻功也无法瞬间从床下移动到大街上,所以他宁愿在床下忍受。

阳灵绫年幼好动,躺在床底下太久,身体在地板上冰凉难忍,于是转动身体,变成背对凌云、脸朝里面的姿-势,以免左手那一端的身体冻僵麻木,转动时传来簌簌的声音,有如老鼠在床下啮咬木屑。

凌云吃了一惊,想要拦住她,却已不及,生怕床上盘坐练功的柱师发现,于是凝固了世界,伸手碰到阳灵绫冻得冰冷的手臂,想要抱着她爬出床底,忽然碰到里面的木质墙壁,竟发现一个可以转动的暗格,推开暗格的挡板,透过阳灵绫身体与床板间的缝隙,可以看到里面是通往隔壁房间,是一间极其狭窄昏沉的暗室,只有一臂之宽,长约数丈,地上铺着褥子。

暗格设置在床下,应是为了客人逃离房间之用。这个世界并没有扫黄的概念,但是据小春的记忆,许多曾造访风化场所的马夫仆人口中,讲述过官府也会拿逼良为娼、有伤风化的礼教名头,查封勒索一些背景小的青楼老板,至于万仙楼,那可是胡府的买卖,胡家二爷乃是朝中大官,别说小小靖南县,就算仙门知府也需要给胡家几分薄面,谁敢招惹。

所以这个暗格应不是为了防止官府查封之用,而是一些耙耳朵的大官人,家中悍妇寻信来万仙楼兴师问罪时,能从隔壁房间逃脱。凌云轻轻地将阳灵绫从床下抬到隔壁房间的褥子之上,然后关上了暗格,试着打开暗室的门,才发现门从外面锁上,只拿下屋内的门闩,并无法推门而出。

凌云想要推开暗格,从房内原路走出,不料暗格也紧紧地锁住,颇感无奈,自己可以将这些墙壁看作成平坦的画纸,穿墙而过,但阳灵绫却将一直困在这里,无法出去,那岂不是要被神足教大柱师抓个正着?

凌云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摸索着墙壁,试图找到打开暗格的机关,忽然摸到一个短木杆,他心中一喜,用力掰动,暗格没有反应,墙壁反而移动了,朝着他挤压了过来,整个暗室的空间更加狭窄,几乎喘不过气。

凌云连忙松开木杆,木质墙壁移回了原位,长舒了一口气,他不敢再乱动这个奇怪又机关重重的暗室,心道:“本来就苦于不能为灵绫找到一处藏身之所,如今这个暗室正好供她休息一晚,任神足教在外面搜寻个天翻地覆好了。”下定了主意,安心躺在暗室的褥子上,暗动灵念,让世界恢复了正常。

柱师正闭目养神,盘坐在床上,运功修炼心内的一丝灵气,这是机缘巧合在昆仑雪山之上采九天玄雪莲,历经夺魄而得,必须时常静心修炼,不然灵气异动,将会冲撞血脉,肉体不存,如今他已然达到了贤体之境,在世间可敌手无几。

阳灵绫忽然发现自己只是转身的瞬间,便从床底下来到了一个昏暗的密室,心中一惊,要不是凌云捂住她的嘴巴,早已尖叫出声。

柱师听到床底下老鼠一般簌簌的声响,心中惊疑:“难道有人埋伏暗处?”闭目装作不知,继续将灵气周天运行完毕,一旦中断,功力损害极大。

运行完通体周天的灵气,柱师只觉浑身暖洋洋,筋骨中传来丝丝炽热之感,正是灵气在持续畅流身体血脉之中。

柱师咳嗽了几声,高声道:“来者是客,需要老朽亲自请尊驾现身吗?”

躲藏在密室中的凌云和阳灵绫二人俱是一惊,居然早已被他发现,不愧是神足教顶尖高手,凌云下了主意,万一他破壁而入,正好凝固时间,抱着阳灵绫顺着破洞逃出这间狭窄逼仄的密室。

忽然,房内传来一阵银玲般的笑声,一个姿色艳丽的少妇轻轻地推门而入,啧啧道:“南宫柳,你的听力可越来越灵敏了,不知其他地方有没有变得更厉害。”

神足教大柱师南宫柳不用睁眼,只听到声音,便知道是她,江湖上笑声如此妖媚的女人,能有几个?和她共度春宵能够不死于她手下的,江湖上又有几人?唯我南宫柳拜过石榴裙,不做风流鬼。

想起那一夜的痴狂,已是二十年前,艳绝天下的美人如今容貌依旧,放在市井上,仍是引无数男人垂涎的美妇,只是比起当初的绝代风韵,逊色许多。

心如蛇蝎,美艳动人,多么让男人纠结彷徨,有几人愿意像公螳螂一样,发泄完便被母螳螂生生地吃掉身体,而见到这位年轻时妖艳魅惑的美人之后,所有理智烟消云散,无一例外皆做了牡丹花下死的风流鬼。

当初南宫柳刚刚坐上大柱师的高位,名动江湖,得以有机会一亲芳泽,就在飘飘欲仙,登临极乐之境的忘我时刻,蛇蝎美人,露出了带刺的毒尾,然而南宫柳灵气灌体,御毒于体外。

为了报复,除了一阵大力横冲猛撞外,南宫柳还在她雪白的手臂上,用匕首刻下“南宫”二字,从此她对南宫柳恨之入骨。

今日相见,一别二十载,南宫柳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者,美人也变成了美妇。

“别来无恙,红舞娘。”南宫柳淡淡道,手中暗运灵力,随时准备抵御突然刺来的暗器。

“大柱师这么紧张干嘛,看你手掌都快攥出水了。”红舞娘笑道,“二十年了,居然还记得我,不愧当初我床上那么卖力,不知大柱师现在怀不怀念那滋味?”

“那滋味,不怎么好。”南宫柳漠然道,当时极乐时忽然刺出暗器,让他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对女人产生了阴影,许久才恢复正常,自然不会忘掉那快乐,更不会忘掉那差点乐极生悲的刺杀。

“还记仇呢,大宗师的气度这么小么,想我当初迷倒无数男人,你是唯一一个逃脱我手掌的,心中早已认定你是举世无双的强者,其他人不配和你相提并论,但是后来为何一直避着我,难道怕我一个小女子?”红舞娘略带讥讽道。

南宫柳心知她意图通过暗器刺杀,夺取当世高手的灵气,只是大部分高手连灵气是何物都不知道,习练的素来都是武术功法,或是剑法刀法,而真正有灵气的顶级高手,比如自己,她一介区区暗器怎么伤害得了,只是痴心妄想罢了。

“看我手臂,你刻下的南宫二字,一直留存到现在,你难道忘了?”红舞娘话语间有些怨怒。

南宫柳嘴角嘲弄般笑道:“难道你还打算复仇,给我胳膊上刻上红舞娘三个字不成?”

“那倒不用,只是你在我身上既然刻了你的姓氏,我今后便是你的人了。”红舞娘伸出一双皓臂,揽住了南宫柳的脖子。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 寒伤 南宫柳一心防范她使出毒辣的阴招,却也无法抵挡下意识,尤其是这一具软嫩可口的美妇躯体,正坐在自己大腿上,谁能坐怀不乱。

“柱师身体可是非常诚实,难道嘴巴还要扯谎,哼啊!”红舞娘柔声道,声音中靡靡绵软,有如棉球在耳中摩擦,舒服至极。

南宫柳在门内地位尊崇,年纪已高,从不敢公开沾染女色,生怕门内后辈看到,议论纷纷,一世英名尽成笑柄,此次离开枯燥无味的祖庭,下山来到市井烟花之地,早已心生寻欢作乐的想法,只是事务紧急一直没来得及,如今美妇主动送上了门,那一夜难忘的滋味重新萦绕心头,焉能不刺激满脑!

“管他呢!”南宫柳将提防抛之脑后,抱起柔软身体,淫笑道:“你今日送上门,可别怪我粗暴,谁让你这半老徐娘如此秀色可餐!”

红舞娘格格笑道:“这可应了苏东坡学士的一首诗——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南宫柳坏笑道。

凌云躲在暗室之中,连忙捂住了阳灵绫的双耳。

年幼的阳灵绫人小鬼大,听得津津有味,被他遮住双耳并不影响听到薄薄一壁之隔的怪声怪笑。木墙的缝隙透过几缕细微的烛光,只见她盯着凌云,脸上挂着满是嘲弄的笑容。

就在床上二人正欲宽衣解带之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这么大胆,叨扰老夫!”南宫柳怒道。

外面正是游光珏,惶恐道:“打扰柱师休息,小的诚惶诚恐,实在是教内紧急要事,望柱师见谅!”

红舞娘脸上露出失落神色,低声道:“神足教能有什么要事?”

神足教与蛊门虽然两教合流,除了主持门派事务的教主和掌门交流甚多外,两派仍旧各处一地,尤其是柱师这种级别的超然之人,与蛊门交流不多,神足教的门徒想要见他一面比起见教主还要难上加难,所以红舞娘一直找不到机会见他。今日跟踪至此,听他坐而论道,讲起来头头是道,心道:“年轻时非但没能窃取你的灵气,还被你刻字羞辱,今日看你还能逃出我手掌心吗?”

所以,红舞娘吃定要在床上拿下南宫柳,纵然他武力高深,自己明斗必输,但她这二十年并非吃闲饭度过,对自己手中的蛊毒之道十分有信心,更何况暗处还有一个帮手,只要让他减去一成戒心,和自己春宵一度,便可用蛊毒让他臣服。

万万没想到,一切顺利进行之时,居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么晚了还出现个游光珏!

南宫柳不耐烦道:“有什么要事明天再说!”

“明天怕是人已经死透了,柱师!”游光珏言语中着急万分。

南宫柳无奈叹气,低声道:“美人,等我半刻,办完事情马上回来陪你。”

男人撩起来后,一旦中断去做了别的事,再想重新撩起情绪,恐怕十分困难,理智的男人,红舞娘心知不好对付,但没有办法,只能无奈地可怜兮兮道:“那你可快点,我等不及了。”轻咬嘴唇,十分诱人。

南宫柳依依不舍地开门走出房间,不耐烦道:“到底什么事?”

游光珏弯腰伸出手臂,指引道:“柱师,请随我来。”

来到三楼的一间客房,还未推门便听到痛苦的呻吟之声,南宫柳皱了皱眉头,推门而入。

屋里有四个门徒,恭敬地侍立在两旁,房屋中央铺了一张锦被,被上两人血迹斑斑,痛叫不已,正是被挑断了脚筋的神行二太保。

游光珏走上前,神色肃然道:“柱师,这二人本来只是挑断了脚筋,固然全部恢复不太可能,但是回到教内,好好休养,接上脚筋,恢复个七八成的功力并非难事,谁料半夜他们突然腹痛难忍,有如刀割,求救不止,找来了当地的神医,说是中了剧毒,不出两个时辰就会丧命,蛊门擅长蛊毒之道,我请了蛊门的高手来察看一番,结果均说不出所中何毒,所以想请来柱师救他们一命,不然教内恐怕又要折损两名高手了。”

南宫柳环绕二人走了数圈,只见他们脸色铁青,额头尽是豆大的汗珠,腹内疼痛难忍,抱着肚子蜷缩身体,气息愈渐微弱,几乎气若悬丝,仿佛顷刻间便会咽气归西一般。

南宫柳皱眉问道:“今晚谁看着他俩的?”

左手边两名门徒一齐施礼道:“禀告柱师,是我二人。”

“你们可曾中途离开?”南宫柳问道。

二人略一迟疑,摇了摇头道:“我二人从不曾离开。”

南宫柳凝视着两人,眼神中充满杀气,道:“那可有人来过?”

“除了您和游师兄,不曾有人来过。”一人怯怯道。

南宫柳伸出手掌,狠狠地打了他一耳光,力气之大,身体竟随着飞出,撞到墙上,捂着肿起来的脸,嘴中含血吐出几颗牙齿。

南宫柳怒道:“这看上去是毒药,其实是中了极深的内伤,是有人用冰寒一路的功法要取他俩性命,江湖上能有这等功力的,除了崆峒派寒冰掌外,还有西域一些邪门功夫,你们作为看守,居然连有人闯入都不知道,要你二人何用!”

两个门徒跪在地上,连连叩头求饶,游光珏冲过来两脚踢开,怒喝道:“还不快滚!”

四名门徒恭恭敬敬地退出了房间,房内只剩下两名伤者,还有南宫柳和游光珏。

游光珏满脸担忧道:“柱师,你说这么深的内伤,可如何是好?”

“若不是我在,两人肯定要命丧此地!”南宫柳道。

地上两名伤者早已意识模糊,不能言语,除了痛叫不止,并无其他反应。

南宫柳道:“你帮我守住门,千万不许任何人闯入,我用真气逼出二人的寒伤,暂且留他们一命!”

游光珏点头应诺,道:“柱师,常听江湖之上谈起真气,是否这真气,便是所谓的人间灵气?”

“不是!”南宫柳故意不提灵气,见他追问,颇为愠怒道,“若有灵气,我早已修成大罗金仙,还怕救这两个区区寒伤之人?此次来仙门参加修仙大会,强敌环伺,大业艰巨,不知道为了盟主位置要恶斗多少场,死多少人命。今晚恐怕便是有人想让我为了救他俩耗尽真气,所以才痛下杀手,我若是真将全部真气用于营救二人,恐怕便中了奸计,所以我只能给他们一点真气续命,今后慢慢回教内再说。此前当务之急乃是盟主之位,你虽然得了修仙的法门,但不要忘了身上的重担,切勿因小失大,做昏了头的事情!”

“是,柱师的话,小的谨记。”游光珏一脸恭敬道。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 真气 南宫柳先是走到古冥通的身边,他此刻脸色发青,闭着眼睛,痛得哼哼唧唧,浑无丝毫意识,南宫柳蹲下身子,撕开他的上衣,胸膛上一个黑色的手印,深深地凹陷下去,隐然看到肋骨断裂顶起胸口的鼓包。

如此惨象,饶是南宫柳看惯了江湖厮杀,依旧心里生出几分不忍,轻轻地揉了揉手印,只觉一阵寒气逼上了手掌。

古冥通在神足教中资历较浅,但天资难得,生怪病变成老头模样之前,可是教内一等一的轻功高手,年轻后辈中难有望其项背者,纵然是生了病,他仍是同辈中数一数二的高手,此次他和魔童早早来到靖南县,为神足教大部人马打先锋,可谓收获颇丰,不但结交了军伍势力,还摸清了南境几大门派的部署。

南宫柳心知自己若不出手,他必定活不过今晚,但如果自己全力用尽灵气营救,一旦强敌出现,将毫无还手之力,所以他暗下主意,先帮二人保命,只要有一口气在,今后回到教内就不怕治不好。

南宫柳伸出手掌,按在古冥通的凶手,灵气游走,掌下渐渐发热,一道红色的光萦绕在胸口,有如一块炽热的火炭。

游光珏垂手站立在一旁,脸上挂满了惊诧,心道:“原来这便是灵气!”

躺在地上的古冥通痛声呻吟,忽然拧成一团的脸渐渐地放松,痛声逐渐降低,神色变得柔和安逸,仿佛痛苦消减了大半,发青的身体逐渐有了几分血色。

南宫柳额头渗出了汗水,抬起了手掌,脸上竟露出苍白之色,可见功力消耗之大,好在古冥通的一条小命算是保住了,不枉耗费一番灵气。

来到魔童身边,南宫柳颤了颤手,放在他胸口,想要如法炮制医治古冥通的法子。

只是万万没想到,一摸到魔童的胸口,一股极寒顿时扎入手掌,刚刚运用起灵气,一丝丝热气立刻被那极寒夺去,手心变得冰冷难耐。

非但如此,极寒中仿佛伸出一只牢固的铁锁,将南宫柳的手掌死死吸附在魔童的胸口,任他如何用力,也不得脱离,身体里的灵气源源不断地被吸取,仿佛抽空体内的血液一般,南宫柳惊惧至极,口中却说不出一句话。

游光珏在一旁很是惊讶,道:“柱师,你……你怎么啦?”

“救……我。”南宫柳脸色难看,颤抖着从牙缝中挤出二字。

游光珏连忙伸手过来扶他,没想到一摸到肩膀,一阵冰寒之感刺骨而来,让他不由得连忙甩开,一想不妥,只好拿起床上的被褥,包裹住南宫柳,双臂抱住,将他向后拖拽,希望能够让他离开魔童。

只是那极寒的胸口中仿佛有无限大的吸力,任他如何拖拽,南宫柳的手掌死死吸附在胸口上,纹丝不动。

游光珏无奈之下,抽出长剑,缓缓地划过南宫柳的手掌。

玄铁利剑一碰到手掌和胸口的肌肤,立刻变得通体冰寒,握在手中,有如寒冰,游光珏不由打个冷战,好在剑剖开了手掌和胸口的吸附,南宫柳身子后仰,僵硬地倒在地上,有如一个冰雕人像倒地,咚咚作响。

游光珏连忙扶起全身冻僵的南宫柳,他一丝意识尚存,连忙盘腿坐地,凝聚精神,慢慢地将体内一丝一毫微弱的灵气渐渐地聚齐起来,身体开始发热,冰寒之感逐渐地驱散出身体。

运功许久,南宫柳终于恢复了六七成,只是泄漏的灵气竟被吸入魔童体内,大约占了三成左右,心中痛惜不已,若是为他们保住一命,只需极微渺的一点点灵气而已,如今耗费三成,那可是几十年也难以修炼出的修为,怎能不痛心疾首。

“柱师,可好些了?”游光珏关心地问道。

南宫柳运气完毕,睁开眼睛道:“我没事,你去看看神行大小太保脉息可正常?”

游光珏蹲下身体,帮二人把了把脉,脉息平稳,看来是保住了二人的命,道:“二人今晚看来是不会死了。”

“那就好,今晚不死,明天更不会死,抬回教内慢慢疗治便是。”南宫柳气息平稳,仿佛刚才一切都没发生过,他早已熟悉夺魄之术,被魔童吸走的灵气,之后等他恢复再吸取回来便是,并不放在心上,只是他那怪异的吸取灵气之法从哪里学到的呢?

“魔童你可熟悉?”南宫柳问道。

游光珏一愣,道:“魔童与我一同入门,我当然熟悉。”

“你们两人都是神足教第八代门徒,古冥通是第九代,但是你精通钱粮筹算,不喜欢苦练武功,所以你连许多九代门徒都打不过,只论统筹事务,你却是一把好手,在门内地位也不低。”南宫柳道。

“柱师批评的是,武功上我确实疏于练习,一直没什么长进,今后我必定要苦练功法,为师弟师侄们做好表率。”游光珏恭敬道。

南宫柳摆了摆手,道:“我不是说让你苦练武功,而是魔童与你同辈,但武功高出你许多,在教内是数一数二的高手,只是他从小愚笨如孩童,如今四十多岁了,还不开化,你可知道他入门前修习过什么别门别派的武功?”

游光珏皱眉思索良久,缓缓地摇了摇头,道:“魔童入门时武艺低劣,只是师尊看中了他力大无穷与灵活身姿,看出他愚笨之下,别有一番常人难以匹敌的天赋,所以才答应招他入教,并没听说过他之前学过什么武功。”

“那就奇怪了!”南宫柳眉头紧锁,诧异道。

游光珏道:“不知柱师在奇怪什么?”

“罢了罢了,救了这两个孽障,我也该回去休息了。”在游光珏这等后辈面前,他刚才大呼救命,窘态毕露,已自觉丢了极大的面子,心里极其不爽,此刻被那股怪异的冰寒伤及内脏,正苦力支撑,只得不再纠结此事。

南宫柳强挣扎着站起身来,不料身体终究消耗过大,晃悠悠地没站稳,差点跌倒。

游光珏连忙搀扶,道:“柱师,为了救两人之命,消耗太多精力,小的扶您回房间。”

南宫柳一把推开了他,怒道:“我能自己走!还不吸取教训吗,刚才守门的两人疏忽大意,害得神行大小太保差点命丧黄泉,你还送我回房间干嘛,好好在这里守着,你五个人寸步不可离,晚上熬夜看守,若是发现打盹闭眼,一定要教法严惩。”

南宫柳借机将心中对他看到自己窘态的愤怒,一股脑儿发泄出来。

游光珏以为柱师生气刚才两个值守看门弟子,心中并未想到是自己的缘故,点头应道:“柱师教训的是,今晚我们必定严防死守,寸步不离。”

南宫柳满脸怒容,拂袖而去。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 红舞娘的诗 密室之中,阳灵绫连续数日熬夜不休,夜已是凌晨,自从南宫柳被游光珏紧急叫走之后,没了好戏看,她只觉眼皮渐渐沉重,上下一合,重重的倦意之下难以睁开,竟靠着凌云的后背沉沉睡去。

凌云背对着她,任她靠在后背,聚精会神地透过缝隙盯着外面的房间。

南宫柳刚刚下楼,不会很快回来,红舞娘纤手飞出一枚细针,插入地板之下,正好穿透至楼下柱师所在的房间,一根细细的红线连在耳边,翘着一双长长的玉腿,偷听到二人在楼下的谈话,心里惊疑:“难不成崆峒派也来了?那倒是有好戏看了。”

崆峒派同样是江湖上轻功了得门派,只是一直被神足教压着一头,然而神足教资历尚浅,崆峒派名门正派,创建足有七八百年的历史,远非神足教可比,仗着北境大宗门的身份,崆峒派对神足教极为不屑,将神足教视为南境不入流的小门派,两派势同水火多年,江湖上,两派弟子相见必定较量一番,轻则鼻青脸肿,重则刀剑相向,死伤片地,矛盾越积越深。

因此,当神足教大柱师南宫柳看到教内两名高手,就算是受伤断了脚筋,论二人的上身功夫在江湖上也无人能够伤及其身,加上万仙楼里里外外十多名教中弟子严密把手,居然还被崆峒派的寒冰掌伤及性命,所以难怪大发雷霆。

红舞娘嘴角露出一抹微笑,自言自语道:“等你为了救人虚耗大半精力,恐怕床上只得任我吸取灵气了吧!”

“师父!”窗外一声低低的呼唤,那声音是如此熟悉,钻到凌云耳中,刚升起的一丝睡意顿时一扫而光,居然是她!

窗户被轻轻地推开,一个曼妙的身影跃进了房间,一身黑衣,脸上遮着黑色的面纱,眉眼中,低低如尘埃中苍白而绝艳的花朵,正是红舞娘的爱徒——胡芍。

红舞娘脸上绽开笑容,随即收起了笑,脸上冷若冰霜,道:“我当是谁呢,原来是世上最没良心的徒弟,是不是来看我怎么还没死?”

胡芍无奈一笑,道:“十年不见,师父越来越年轻俊俏了,当然,嘴巴也是越来越辛辣了,是不是黔州的辣椒吃多了。”

“臭丫头,还记得十年没见了,为何一直不来找我?”红舞娘嗔道,伸手将胡芍抱在怀里,轻轻挽起她的秀发质问着。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规森严,及笄之后,整天锁在闺房之中,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想翻山越岭去看你,哪里那么容易?倒是你,若不是这十年一届的修仙大会,你是不是也不打算来看看我?”胡芍并不愿意在师父面前提及自己因自卑而不愿出门,所以借故说是礼教约束,不得远行。

十年未见,今日重见到这个又爱又恨、古怪至极、不服礼教、潇洒不羁的蛊门恩师,她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欢喜,仿佛一下子回到年幼时蛊门待过的三年时光,那时自己还未长成少女,了无烦恼,多么美好的一段岁月!

红舞娘凝视着胡芍,上下打量,眼中竟闪烁着晶莹的泪光,颤声道:“真快,我都不敢认出你了,十年时光,出落成一个俊俏的美人了,只是一听到你的声音,我就头皮发麻,生怕你又在什么地方给我下了毒,让我口吐白沫。”

胡芍偷偷吐了吐舌头,莞尔笑道:“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哪里会那么爱搞恶作剧,倒是你,来了我家为何不见我,还写了一封文绉绉的信,让家丁交给我,是怕见我,会被我青出于蓝胜于蓝的毒技毒倒吗?”

红舞娘拉着她的手,道:“怎么样,为师的信是不是别具特色?别人看到,准以为是俊俏公子约你来幽会呢。”

胡芍取出一张纸条,不屑地念道:“万里悲秋长相守,仙人指路黄昏后。楼台亭榭何事晚,见时方知旧日友。这首藏头诗,除了开头‘万仙楼见’告诉了我会面地点,‘黄昏’二字告诉我时间,还有些用处,其他每句无不生拼硬凑,辞藻堆砌,诗不达意,韵律不通,比起你天下无敌的蛊毒之术,作诗的技巧实在太过拙劣……”

红舞娘气呼呼地打断了她,道:“我这首诗可是苦思了好几个时辰,反复推敲斟酌,引经据典,字字泣血,情绪饱满,诗兴勃发,不但有诗圣杜甫的千古名句‘万里悲秋’开头,下接诗仙李白的‘长相思’,又有辛弃疾‘人约黄昏后’,你可知我作诗的深意,哼哼,闺中小娘子,终究见识浅!”

胡芍忍俊不禁,她自幼熟读诗文,到了蛊门之中,文采压了红舞娘一头,红舞娘练武出身,大字不识一箩筐,后来被她引经据典羞辱烦了,竟迷上了学文,尤其是酷爱作诗,苦练多年,这次做了一个藏头诗,颇为得意,正欲拿来震慑一下这个不肖徒,没想到竟被她个书呆子挑出一大堆毛病来,心里烦闷,直接反唇相讥。

“其实,师父,我还真发现你的诗不同凡响之处。”胡芍故作神秘道。

“那是,我的诗当然不寻常了。”红舞娘得意道,毕竟徒弟还是知道给自己面子。

胡芍笑道:“江湖上遇到了仇人,你不需要和他打斗,也不要下毒,只要念一首诗,对方若是有些文化听得懂,便不会再和你计较了,毕竟能做出这种诗的女子,世间又有几人?再和你计较,岂不是显得人家欺负弱质女子?”

红舞娘听不出她的讥讽之意,更加洋洋自得道:“那还用你说,年轻时我的美貌艳压群芳,迷倒一大片男人,如今半老徐娘,却文采斐然,迷倒天下才子,老天爷实在是太眷顾我了。”

胡芍掩嘴吃吃地笑,看着师父天真烂漫有如少女的模样,心中充满了久违的开心。

凌云透过木质墙壁上窄窄的缝隙,清晰地看到床上少女的倩影,听着她那无所拘束的笑声,仿佛看到了她的另一面,那个阴郁自卑的少女,竟也有如此阳光灿烂的一面。

一开始凌云心中惊疑为什么胡芍会出现在这里,口中还叫红舞娘为师父,后来才想明白,红舞娘所用的飞针之法,与胡芍如出一辙,两人是师徒关系一点都不足为奇。只是红舞娘如此放荡不羁的江湖女子,为什么胡胤山那种地面上有头有脸的乡绅巨富,不送胡芍去名门正派,反而跟着一个顶着荡妇头衔的女子呢?

听到胡芍讥讽师父作诗能力,他忍不住会心一笑,想不到胡芍的毒舌也是从跟师父每日斗嘴中学来的,不然她一个大门不出的千金小姐,怎么会懂那么多人情世故和江湖算计。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 父亲的下落 红舞娘轻轻摘下胡芍的黑色面纱,捧起她的脸蛋,来回审视打量,眼中流露出无限怜爱的目光,道:“我的芍儿,听你父亲说,这些年,为了这块胎记,你受了不少苦吧?”眼中泪珠滚动,几乎要夺眶而出。

胡芍莞尔一笑,抬手擦去师父的眼泪,道:“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多愁善感,往日见你非要斗技个你死我活,如今动不动掉眼泪,再这么肉麻,我可要酸倒大牙了。”

红舞娘噗嗤笑了,拍开她的玉手,道:“老娘关心你倒被你反唇相讥,非得人人都像那蒋秀才侮辱你一番才好?”忽然她又后悔提了胡芍的痛处。

胡芍满不在意,调皮地歪着头,露出了尴尬的笑容,道:“我爹什么时候这么八卦了,事无巨细全都告诉你。”

“你可是他最心疼的千金宝贝,那一日你山上受辱之时,他躲在暗处,本想杀出去,帮你宰了那无良的蒋秀才,后来他跟我说,之所以按捺住怒火,没有出面,是怕你在他面前从此丢尽颜面,每一次见到父亲就想起那次受辱,何其煎熬,所以没有出面,更何况你早晚要认识到世上男子的无情无义,早一天认识了,避免以后吃大亏。后来,他看到你日夜苦心钻研武学,心里彻底放心了,知道你没有轻生的念头,而是一心复仇,所以就没有越殂代疱,复仇这种事情,总是自己做来才是能够一雪心中无尽的耻辱,别人代劳并不是好事。”红舞娘道。

“啊,你是说那天大雨风雨亭下,我父亲都躲在暗处看到了?”胡芍惊讶无比。

红舞娘点点头,道:“莫怪你爹,他毕竟是为了你着想,这么多年,你每年除了上香拜佛出一次门外,几乎整日锁在家里,他也希望你能散散心,又担心你的安全,所以偷偷跟踪情有可原。”

胡芍想起父亲,下落不知,变成了凌云口中的怪物,这一切虽然是因凌云而起,但自己却怎么恨他不起来,只能暗暗想念父亲,此刻提起父亲一直暗中跟着自己,又是羞愧又是感激,羞愧的是自己那天被羞辱完全被父亲看在了眼里,感激的是父亲对自己实在疼爱异常,不光是偷偷跟踪守护安全,还考虑到自己的面子,一直没有当着自己提起此事,让自己在家里不用羞辱的活着。

“你父亲其实很疼爱你,我一年多没有见过他了,不知现在怎么样,身体还好吗?”红舞娘问道,仿佛在问一个老朋友的近况。

胡芍低下了头,神色低落,她心知父亲与红舞娘年少时有一段情感纠葛,母亲死后,两人的来往更加肆无忌惮,只是近几年两人渐渐疏远,往来甚少,此刻红舞娘问起父亲,一时不知如何回答,眼泪嘀嗒落在衣衫上。

红舞娘心里慌了,双手拭去她的泪水,问道:“怎么说着说着就哭了,难不成你爹出事了?”

胡芍泪流满面,无声地点了点头。

凌云听到两人聊到胡胤山,心里颇不是滋味,胡胤山固然滥杀无辜,无恶不作,死有应得,但如今变成了怪物下落不明,算是恶有恶报,并不值得可惜,但是他毕竟是胡芍的父亲,一旦他死掉,胡芍的遭遇本来就十分可怜,一下子又成了无父无母孤零零一个弱女子,让人怎能不心生怜爱,这一切如果是自己造成的,岂不是变成了胡芍的杀父仇人,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到时候两人势同水火,可如何是好?

红舞娘见胡芍伤心不已,不敢逼问,将她搂入怀中,轻轻地抚背安慰,任其哭泣,流尽心中的悲伤。其实胡芍心知父亲并未死去,并不伤心,泪水中更多饱含对疼爱自己父亲的无限思念。

许久,胡芍脸上的眼泪已经干涸,声音略带沙哑道:“师父,我父亲没有死,只是和死也差不多了,已经一个多月杳无音讯了。”

“到底怎么回事,你跟师父好好说说,到底仇人是谁?”红舞娘眉间充满煞气,满腔悲愤道。

胡芍听她提及“仇人”,脸色迟疑了一下,随后娓娓道来:“一切都怪我,那晚我子夜寻仇,来到蒋秀才的宅邸,将他杀死,之后发现父亲的身影,原来他一直跟踪着我,担心我的安危,在我杀死蒋秀才之后,又帮我料理了现场,将许多人杀死了灭口。夜色下,发现一个鬼魅般的踪影朝着蒋秀才家赶去,我出于好奇,跟踪他回到了蒋家,没想到这里已经变成了人间的地狱,一家四口全部死于非命,横尸倒地,院子里站着那个鬼魅身影,居然是我府上喂马的仆人小春,我之前与他有仇,杀过他一次后来被老道士救他一命,现在暗夜来此,生怕他发现了凶案报官,于是飞针将他毒晕,料想衙役们来到现场,肯定以为是他入室抢劫,被屋主发现,两方恶斗导致各自伤亡,这样不会怀疑到我父亲头上来。”

凌云听到这里,心里一阵寒意:“若是我真是喂马的仆人小春,恐怕便要被冤杀了,胡芍倒是继承了几分她父亲的狠辣。”

胡芍继续道:“第二天,我躲在家中会客厅的屏风后,听到县衙王知县派人来请父亲,说是抓住了害死我府上丫鬟的恶奴,父亲本来不以为意,后来听说那人正是府上喂马的仆人小春,有几分诧异,于是赶往县衙。我换上了夜行衣,从屋顶追去县衙,想要看看那人……那人会不会被处死。到了县衙,父亲已经和小春恶斗起来,没想到这厮功法超绝,一直隐藏着身份,深藏不露,父亲渐渐不敌,劈出雷渊巨剑,希望能够一剑斩杀,出乎意料的是,那厮不知哪来的魔法,移行换位,顷刻间与父亲位置掉换,将父亲置在巨剑锋芒之下,劈为焦尸,我气不过和他相斗,一样不敌,差点被羞辱。”

红舞娘略微皱了皱眉头,思索片刻,哈哈大笑,豪放有如男子,道:“你父亲被自己的巨剑劈成焦尸,他不是一直吹牛雷渊巨剑乃是上古神兵,执此剑便可横扫天下,举世无敌吗,怎么被自己的剑劈死了?哈哈哈!”

胡芍见她出言讥笑父亲,并不生气,两人本来就是互相拌嘴的老冤家,只是不明白刚才提及父亲死去她神色悲愤,如今听到父亲的死因却全无悲伤神色,难道她笃定父亲不会这样死掉?

胡芍白了她一眼,道:“我当时以为父亲已死,悲伤不已,后来发现县衙大堂上,父亲那具焦尸不见踪影,后来听到后院姬妾提起,曾经见过一个嗜血的僵尸,在后院大杀四方,吸食了二十多人的血,才确信父亲没死,而是变成了僵尸。”

红舞娘忍不住扑哧笑出声来,拍了拍她瘦弱的肩膀,道:“你父亲听到你说他是僵尸,一定要笑死。”

“难道不是吗?”胡芍睁大眼睛,奇怪地反问道。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 往日情人 红舞娘露出妩媚的笑容,道:“你父亲居然从没告诉你,这老家伙那么疼你,大概是不愿让你学会这种恶心的法术吧。”

“你是说傀儡术?”胡芍道。

红舞娘点点头,道:“看来你倒是听说过傀儡术的大名,不过傀儡术远远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我年轻时也曾想跟他学到这一类绝妙无比的法术,后来知道傀儡术的真相之后,便无心再学了,甚至不愿再见到这种法术。”

胡芍好奇心起,急切地问道:“关于傀儡术,我只知道施法者可以造出与凡人一模一样的复制品,甚至可以调整部分器官肌肤,使之更加完美,我身边的贴身婢女……影儿,就是父亲用这种方式造出来的,甚至比我更美,瑕疵更少,只是她没有承载我的记忆,所以我无法和她变成同一个人。在她之前,还造了五个同样的人,只是全部失败,没能成活。至于傀儡术如何施法,我几乎一无所知,父亲只让我修行凡人的功夫,从不允许我接触这一类邪门的法术。”红舞娘笑道:“这一点都不奇怪,我若是有一个这样千娇百媚的乖女儿,也舍不得她从事如此恶心至极的法术。”

“那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法术,为什么让你如此排斥?”胡芍奇怪地问道。

红舞娘眉头紧锁,脸上露出可怖的神色,道:“我若是告诉了你,你必然后悔自己了解了这种法术,甚至对你父亲都会有挥之不去的阴影。”

胡芍嫣然道:“跟你学了那么多年的蛊毒,有什么比这还可怕的吗?”

“有,傀儡术绝对算是世上最邪门最恶心的法术之一,几乎在我意识里,还没有比得上傀儡术十分之一恶心的。”红舞娘断然道。

“我不妨告诉你,但一切要从很久以前说起,恐怕会说上很久。”红舞娘道,“刚才我飞针偷听楼下,原来南宫柳为了救治神行大小太保,已经耗费一半的精力,大概是不敢回到房间跟我大战了,只能落荒而逃了吧。”

胡芍脸色一红,道:“你跟我说这个干嘛?”

红舞娘神色凝重道:“南宫柳不回房间,便不会有人来此打扰,因此我有充足的时间跟你聊起傀儡术,但是不免提到你父亲的过去,你能接受他的另一个极黑暗一面吗?”

胡芍脸色有些犹豫,不知该如何回答。

红舞娘并不在意她的回答,似乎这一句是在对自己而言,到底自己是否愿意再一次面对那黑暗的过去呢?面对一个邪恶无比的胡胤山?

“一切要从我认识你父亲开始讲起,那是一个浪漫而俗套才子佳人相爱的故事。当时我初经人事,一心爱着一个翩翩少年,不幸和你一样,以为所遇良人,不料遇人不淑,那少年实在是个渣滓,竟想将我卖给一个员外挣一笔大钱。当时我是个弱女子,不会武功,哪里挣扎得过,最后被他欺骗,送到了员外的府上,被那个员外强迫玷辱,最终成了他的侍妾,那少年也没能轮到好下场,被员外锁进地牢,当成了炼制傀儡术的材料。”红舞娘道。

“员外?”胡芍喃喃道,心中想着难道那员外便是父亲?

红舞娘继续道:“你心里猜的没错,那个员外便是胡胤山本人。后来,我认了命,悉心照料他,得到他的宠爱,有一次他忘记关住地牢,我溜了进去,本想斥问那无情少年,问他为何如此绝情负心,不料看到他锁起来浑身伤痕的惨状,想起旧日恩情,加上他百般狡辩,编各种理由欺骗我,让我以为他还爱我,送我给员外只是迫于淫威,无奈之举,于是心生怜悯,暗中偷了胡胤山的锁钥,将他放出来,但这一切哪里逃得过胡胤山的眼睛?”

“不光是少年当晚便被炼化成一桶滚热的血汁,我也被他看成了顽固不化的背叛者,关进了地牢,看着那桶摆在我面前,血腥味极重的鲜红色汁液,一整夜悲鸣嘶吼,仿佛有无数怨灵隐藏在其中,我害怕不已,简直是人间地狱,让我多年来从不敢回忆起那一夜数之不尽的恐怖恶心,一旦想起便是噩梦!”

“我苦苦求饶,胡胤山最终心软了,将我放了出来,并告诫我,只要敢背叛,下场比那个少年还要惨百倍,我瑟瑟发抖磕头答应。后来,在胡府里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胡胤山娶了你母亲,就是胡夫人,我被冷落了一段时间,两人如胶似漆,亲密的很。过了一段时间,府上来了一个西域人,人高马大,鼻梁高耸,是一个英俊的西域小伙,没想到当晚,胡胤山要求我陪宿于他,我以为他是测验我的忠诚,满口回绝,他不耐烦地给了我几个巴掌,才知道他是认真的。”

“陪睡而已,我又不止睡过一个男人,多睡一个英俊小伙子,老娘乐意的很,装成委屈的样子,和西域人上了床。当晚,胡胤山闯入西域人的房间,将我赤条条从被窝里拎起来,故意装作大发雷霆。西域人理亏,毕竟睡了人家的小老婆,于是在胡胤山威逼下,交代了一些西域门派的秘法,正是补足傀儡术的法术,可以将本体记忆转入傀儡的脑中,从而得到一个无论肉体还是意识都完全一致的傀儡。”

“当晚,那个英俊的西域人,便成了胡胤山手下一桶火热的鲜血汁水,我被他带入地牢,看到了炼化的全部过程,几乎将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过程极度恶心。活生生的人体,趁着西域人还活着,意识尚在,剥开全部的肌肤,露出血淋淋的骨肉,然后将鲜血一滴滴接到桶里,骨头一根根地剔除,筋脉和肉块一点点地流尽鲜血,变成了白肉,然后一片片割掉,那个西域人,意识一直清醒地看着他剔掉骨头,痛得惨叫到喉咙撕破,舌头都咬断了,鲜血涌出口,直到剔掉全部肋骨,才终于死掉,不再挣扎嘶叫。”

“那声音永远如同梦魇一样,钻在我的脑子里,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胡胤山,简直就是恶魔。”

胡芍瞠目结舌,一脸呆滞的神色,道:“那是我父亲?”

“不,他不是你父亲!”红舞娘声嘶力竭地吼道。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 傀儡术 红舞娘继续讲述道:“西域人被杀掉之后,胡胤山似乎出现了一些问题,身上经常会有一些肌肤,渗出鲜血,生长褥疮,大块皮肤像面粉一样脱落,人憔悴至极。忽然有一天,他消失了,我又惊喜又害怕,惊喜的是这个恶魔终于消失不见了,害怕的是哪一天他又会再度出现,成为我挥之不去的梦魇。从未见过他黑暗一面的胡夫人,当然对于这位对她疼爱有加的丈夫莫名失踪,心有不安,派仆人到处寻找,甚至报告了官府,但一直没有音讯。”

“一个月后,他又出现了,我以为我的噩梦会再度降临,然而,胡胤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完全不同往日残虐,甚至多了几丝柔情,那柔情的目光不但望着胡夫人,也望向了我,让我不明白是人前的伪装还是他真的变好了。胡夫人最开心,心爱的丈夫回来了,两个人重新开始如胶似漆的甜蜜日子,那一段时光,他对我也很好,从未再残忍地虐打我,大多数时候,与我相敬如宾,我心底就当做这是一段短暂的美梦吧,只愿永远不要醒来。”

“然而美梦终究短暂,噩梦却永远如影随影。一年后,你出生了,那是一个冬天,我记得你出生的时候有如白雪一般的肌肤,唯独脸上有块青色的胎记,极为难看,让胡夫人很伤心,她想起以后你长大成姑娘会因为这个胎记自卑终生,便眼泪止不住的掉,胡胤山并不在意,不断地安慰胡夫人。那时的我,对胡夫人正室的地位非常在意,心里常生嫉妒,所以见她伤心反而有种幸灾乐祸,现在想想有些小人的心肠,毕竟她对我算是很好了。”

“又过了一年,噩梦终于来临了。家中来了一个邋遢的乞丐,头发披散着遮住了脸,家丁本想赶走他,没想到胡胤山却恭敬地将他请进了会客厅,我因为听到丫鬟窃窃私语,问出了这个八卦,心生好奇,奇怪胡胤山为什么把一个破乞丐当成堂上贵客,便躲在屏风后面偷看二人谈话。万万没想到的是,那个邋遢乞丐撩起垂在面前的蓬乱长发,那面容居然和胡胤山一模一样!只是脸上多了几分风霜和冷漠,眉宇间凶狠之气让我认定他才是一开始我认识的胡胤山!”

“两人聊了半天,我弄清了事情的原由。原来胡胤山当年按照西域人的法子修炼了一段时间,却发现着了西域人的道儿,练得走火入魔,傀儡术不进反退,最后反作用在自己身上,于是皮肉脱落,性命奄奄一息。于是胡胤山来到了地牢中,用了一个月时间,生生地炼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自己,并且继承了自己的全部记忆,代替他作为胡员外生活在胡府中。而他本人,则来到了后山的空墓中,潜心修炼,足足修炼了两年时间,才恢复了功力。”

“真的胡胤山回来了,自然要假的傀儡主动自杀,从此只留着一个活在人间。但你爹不肯,乞求他饶命,自己愿意奔赴西域,永不回中原。胡胤山这种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哪里肯容留另一个自己活在世上?便欲痛下杀手,没想到你爹这两年并没有白白度过,而是苦苦修炼了一身本事,本来两个人就是一个人,胡胤山因为走火入魔,如今才痊愈不久,功力自然不如苦练两年的你爹,竟然险些被反杀。千钧一发之际,胡夫人来到厅堂想要劝架,却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丈夫,吃惊万分,怀中抱着牙牙学语的你,呆立当场。”

“胡胤山此时正处下风,看到你爹连孩子都帮他生了出来,心里又气又恨,背叛之感油然而生,抓住了胡夫人和你,对你爹要挟杀了这两人。你爹记忆中便是胡胤山本人,胡夫人便是他的爱妻,你便是他最爱的女儿,他怎能舍得你们俩被伤掉一根头发?于是你爹不敢乱动,乞求胡胤山饶了你们母女性命。胡胤山狂声大笑,扔给你爹一把剑,让你爹自杀。”

“你爹犹豫再三,还是捡起了剑。我这时躲在屏风后,想着这你爹一死,那个恐怖可恶的胡胤山又要回来了,心里充满了恐惧,拿出了金钗,颤抖着手,顺着屏风,插入屏风前胡胤山的身体,胡胤山痛叫一声,死死地捏住了胡夫人的脖颈,胡夫人将你抛出,我下意识地扑过去接住了你。你爹大惊失色,提着剑冲过去,对着胡胤山全身乱刺,血流如注,终于将这个恶魔杀死。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依旧死死地握住胡夫人的脖子,直到你爹削断手指,将胡夫人救下来,脖子已经断气多时。”

“之后,你爹想要用傀儡术重造胡夫人,可惜一连试验了七八次,没一次成功,原来胡胤山早料到傀儡未必听话,许多记忆在传给你爹时抹杀了,只留下只言片语的傀儡术,结果你爹屡次失败,摸不到傀儡术的法门。胡夫人的去世,对你爹的伤害十分巨大,简直痛不欲生。而我则借机告别了你爹,离开了胡府,从此混迹江湖,后来加入了蛊门。记得我离开时,你还太小,刚刚蹒跚学步,以为我是你娘,抱着我的衣襟,不舍让我离开,我对胡胤山的阴影太大,只有离开胡府才能开始新生活,所以洒泪而别,你的奶妈将你抱走时,嚎啕大哭。”

“可惜第二次,你爹带着你去蛊门,拜我为师时,你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那时长大了不少,初见一个美人胚子。你爹当时已经熟练掌握了傀儡术,可惜你娘早已入土为安,肉身腐化,无法再重塑一个。从靖南到蛊门,千里迢迢,你爹当时有事在身,造了一个傀儡送你来,我当着你的面,杀了那个傀儡的胡胤山,恐怕你那时恨我入骨吧,没想到三年后回家你爹还是好好的。”

“其实,我是江湖出了名的**荡妇,我也奇怪你父亲为什么把你托付给我,后来才明白,我曾经与你亲如母女,必然不会亏待你,你若是能早点从我这里,得到男人都是渣滓的道理,后面长大成姑娘,也不至于被男人所伤。只是,当时我看你太小,从未跟你提起这些大人才懂得的事情,害你走了弯路,如今想来,颇为内疚吧。”

胡芍抱住了她,脸上哭成了泪人儿,泣不成声道:“我……不怪你,只是,我……我好想我娘。”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 心上人 红舞娘忍不住流下了泪水,道:“可怜的芍儿。”摸着胡芍的长发,无语凝噎。

胡芍放声哭泣,泪水中饱含了无尽的伤心,如果有母亲一直陪伴在身边,纵然生来不美丽,纵然做个丑八怪,有母亲的安慰和陪伴,哪里会这么孤独脆弱,被一个异样的目光击碎所有少女憧憬的梦,活得像无根浮萍,零丁漂泊,无依无靠。

红舞娘何尝不是如此,从小无父无母生长大了,就像石头缝里蹦出来一样,独自闯荡,浪迹天下,如独自舔着伤口的草原狼,没有任何能够依靠的后盾,没有一处停泊遮风避雨的港湾,以为人便是如此孤独,直到看到那些甜蜜亲昵的夫妇,那些备受宠爱的子女,那些颐养天年的父母,才知道世间尚有人伦之乐,单单的一个孤独之人,哪里享受的到这一切。

“好了,好了,留着些眼泪吧,等师父以后两脚一蹬,下了地狱,你别眼泪流干,没有眼泪流下,想着我,死了都没一滴为我流下的泪,该是多么孤独。”红舞娘调侃道。

胡芍擦了擦泪水,扑哧一笑,道:“你若是死了,那么多老相好不都哭死?”

“你一个小丫头子懂什么!唉,世上男人多无情,我若是死了,他们能叹口气,发一会呆,我便谢天谢地了,到时候怕是我年老色衰,他们唯恐避之不及,如今看我咽气了,少了一笔风流债,怕是他们开心还来不及呢!你当他们会为我哭?女人老相好越多,他们便越不在乎,只是床上的知己,床下穿了衣服,谁还认识谁?哼,我也从不希冀臭男人的眼泪,有什么!”红舞娘怨念颇深,道。

胡芍发了发呆,许久,开口道:“我也大概这样了,今后绝不再有情丝,从此六根断净,只求青灯古佛相伴余生。”

“你还那么年轻,遇到一个渣滓,并不意味着每一个都是坏男人,找一个有良心的家伙,好好拴住他的心就好了,干嘛这么绝望?”红舞娘劝解道,生怕自己太过悲观的感情观让她变得太过消极。

胡芍苦笑道:“并不是对男人绝望,而是我对自己没有一点自信,谁会爱上我这种人。”

红舞娘嘻嘻笑道:“要不为师给你介绍几个江湖上年轻有为的俊俏后生如何?”

胡芍神色黯然,摇摇头,道:“不用了,没人看得上我的。”

红舞娘道:“你这身段,你这雪肌,还有长发如瀑,纤手皓腕,玉腿修长,只要想办法去掉了青色胎记,江湖上还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胡芍想起了凌云,此时这个人不知身在何处,口口声声说要治好自己的胎记,还说要追自己,恐怕全是信口胡说,哄自己开心而已,道:“师父,这胎记治不好的,我也想清楚了,若是一个人不能完全接受我,非要等我变成了完美无缺的美人才行,那总有一天,我会变得年老色衰,明日黄花,那是不是又要被弃之如敝履?所以,若是有人能接受我,便要接受我的胎记,不能接受,我也不去勉强,毕竟这是人家的自由,只要不来惹我便好,我吃斋念佛,禅修余生,未为不可。”

凌云先前听到胡胤山居然是傀儡术的产物,心中惊奇不已,如今听到胡芍倾诉心声,才明白原来女人的心思如此难猜,怪不得当初承诺要治好她脸上的胎记,反而冒犯了她一样,看来她更在意你是不是能接纳胎记而不是治好胎记,怪自己说错了话。

红舞娘不以为然道:“若是有一件完美的瓷器,我自然不希望上面有一块裂痕,若是一块粗陶,反正是用来盛些污水,纵然极丑只要不漏水便不影响使用。你明白吗?你是精致绝伦的艺术品,并非一个普普通通的工艺品,所以能治好瑕疵,又何必计较别人的看法,千万个追求者中,总有一个真心实意的,不然,若有臭男人敢负了你的心,我必让他血虫噬心而死。”

胡芍笑道:“师父,你年轻时那么漂亮,为何没拴住一个男人的心?”

红舞娘一愣,拍了拍脑袋,道:“我浪荡惯了,后来有些求着我当他们夫人的男子,都被我拒绝了,我知道他们一时兴起,若是真将我娶回家,必然当成了笼中的金丝雀,这个不行,那个不可,种种条条框框,约束着我,哪里受得了。他们占有欲满足不了,新鲜感逐渐褪去,渐渐地便冷落了我,我又要伤心地被抛弃,何必呢,不如我独身天涯,无牵无挂,没人在乎,也不在乎任何人!”

“就没有遇到让你沉浸其中,渴望安定下来的男人吗?”胡芍笑问道。

红舞娘思忖了一会儿,道:“没有,哪个不是痴迷我肉体,若我像你说的,是个丑八怪,谁还看得上,自然我也是迷他们手里的银子,手上的权力,谁也不吃亏。你问这个干什么?死丫头是不是有了心上人?居然想这么早安定下来?”

胡芍连忙摆手,道:“我若是有心上人,便让佛祖将我永远关在佛堂里,整日诵经念佛,永生不得离开。”口中发着毒誓,眼神不断闪躲,心里惴惴不安。

红舞娘眼中含笑,上下打量了她一会儿,道:“快点告诉我,我宝贝徒弟的心上人到底是哪位翩翩公子,这种事情不会瞒着师父吧?”

胡芍听她提起心上人,不知为何,心中竟浮起凌云的模样,那个相貌并不算很英俊、个头并不算很高大的男子,在人群中平平常常,但是一笑起来,充满了狷狂邪魅,仿佛下一秒就会使用超神入化的武功,一瞬间击倒无数四周环伺的强敌,而出击的轨迹无人能够看清。那一笑,充满了无与伦比的自信,是征服了一切的强大力量,平平无奇的相貌在笑容下,让每一个敌人都铭记终生,在梦最深处的梦魇中,永恒难以忘记,想起来便是颤栗与寒意。

以前喂马的时候,整日脏臭无比,胡芍从来不会用心留意一个仆人,直到一剑刺伤了他,也只记得大概的模样。在县衙之上,才清晰地看到了这个仆人的模样,与喂马之时看似一模一样,神色间又大不相同,起码在喂马时从未见过那种邪魅的笑容。县衙上,凌云穿着官服,身上打理得干干净净,相貌竟有几分清秀,五官端正,剑眉横竖,倒有几分县官的威严。

后来在自己闺房外,这个家伙色眯眯地盯着胡影看时,又是一副无赖的模样,穿着华丽衣衫,比弟弟胡魁比起来更加具有纨绔风气。

胡芍心里默默想道:“我怎么会把他当作心上人,无论是喂马的奴仆,还是县衙的知县,甚至是无赖的纨绔,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和我意中人没有一点相似的地方,没有一点书卷之气。那一脸放荡不羁的笑容,为人好色又古怪,总是说些别人听不懂的怪话,人品虽不算坏,但三番两次轻薄我,实在是可恶,若不是听他说能治好我的胎记,早已和他一刀两断了,心上人绝不是他。”只是那副不断转换成威严知县和纨绔公子的模样,在脑海里不停地浮现。

红舞娘见她沉吟不语,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心里顿时明白个七八成了。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 那人是谁 红舞娘微笑着,眼珠子一转,心生一计,道:“芍儿,光和你聊你爹的故事了,你还没告诉我,最近你怎么样了?”

胡芍低头道:“我就那样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闺房里做大小姐,还能怎样?”

“怎么会一直没出门呢,你不是跟我说,那一日,你也到了县衙,和那个喂马的仆人小春恶斗,差点被羞辱,怎么个羞辱法呢?”红舞娘邪笑道。

胡芍脸上一红,道:“他不知从哪里偷偷学来的武功,出神入化,身影如同鬼魅,你教我的蛊毒和飞针都奈何不了他,他当堂将我面纱揭下,划破我脸颊,这样还不算羞辱,还怎么羞辱?”

红舞娘看着她右边脸颊上果然有一道淡淡的红印,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到,怒道:“这臭小子居然还伤我的爱徒,这还得了,快点告诉我,他现在身在何处,我一定要将他大卸八块!”

凌云躲在密室里,心中苦笑道:“这凶八婆万一知道我躲在近在咫尺的地方,非得气炸了肚子不可。”

胡芍拉住红舞娘的手,道:“师父,你性子这么急干嘛,他又不在这里,你怎么将他大卸八块。”

红舞娘看她神色异样,话语间丝毫没有仇恨之意,奇怪道:“他伤了你这么姣好的脸蛋儿,你难道不恨他?”

“恨他?噢,我当然恨他,恨不得剁了他,只是打不过他,能怎么样呢?”胡芍心中自知远远不是凌云的对手。

“不过一个喂马的小厮,纵然偷学了你父亲的武功,又能厉害到哪里去?下次我帮你痛扁他。”红舞娘拍着胸脯道。

胡芍苦笑道:“你若是见了他,便知道了,他简直不是人。”

“啊,他怎么你了?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把你那个了?”红舞娘一脸焦急。

胡芍掩嘴一笑,娇羞道:“师父你想哪里去了,我是说他的功夫非凡人所能及,简直是仙魔一道的神术,速度快极了,无人能敌。”

红舞娘满脸不屑道:“天下快者能比得上神足教,轻功无敌高手少数十来个,我哪个没见过,说实话,确实是冠绝江湖,不过你说速度快便是神术,我难以苟同,腿快只不过擅长逃跑罢了。”

胡芍想起凌云的神速,脸上犹自惊奇,笑道:“师父,我不和你反驳,等你亲眼见了便知道了。”

“你对这小子如此推崇,难不成心上人是他?”红舞娘试探着问道。

胡芍羞红了脸,道:“师父你胡说什么,怎么可能!”

“我想也是,一个喂马的臭小子,能有什么出息,你可别被这种低贱家伙花言巧语所骗,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红舞娘语重心长道。

凌云心道:“老子白银上百万两,巨富一方,居然以为我是个喂马的,还花言巧语,这臭婆娘若不是看你是胡芍的师父,一定要刺你一身荆麻,让你胡说八道。”

胡芍道:“我自然知道。师父,你还没说你怎么会来靖南县呢?”

红舞娘平静地道:“还不是最近轩辕峰那个修仙大会马上开始,我奉着蛊门师尊的命令来此探查。”

“蛊门和神足教为什么突然合并了?”胡芍早已埋伏在屋顶,听到了大柱师与游光珏大部分的谈话,两人除了论道修仙,还谈了许多教内事务,包括两教合并、大小太保受伤以及伪装成王知县的凌云抢走了大小姐,所以也获知了此事。

关于凌云抢走大小姐,胡芍对此事将信将疑,她觉得凌云好色如命,未必干不出这种坏事,但是光天化日明抢女子又有点疑虑,此刻想借机找红舞娘求证,所以先提起蛊门合并神足教的话题。

红舞娘笑道:“想不到你消息也是如此灵通,两教合并本是门内极高的机密,但是这么多门徒,消息不走漏出去看来也是十分艰难,不妨跟你直说,蛊门一直因为是湘西蛊毒教派,被视为旁门左道,江湖上饱受歧视,而神足教是大宗门,虽然人丁稀落,但是门楣尚在,所以我门师尊希望整合神足教的威名,将蛊门从湘西偏僻之壤带出来,竞逐此次南境盟主之位,最后成为大宗门,所以一力促成了此次的合并,固然有些蛊门门徒担心被神足教吃掉,但无需担心,我们是蛊毒的专家,神足教那帮小子终究斗不过我们,一个小小的血虫丹便可叫他们乖乖听话,哈哈哈。”

红舞娘最后几句饶是低声说出,生怕门外有神足教之人听到,还是难免得意地笑出了声。

胡芍并不关心两教合并的大事,继续问道:“那你可知神足教最近丢了一位上任教主的大小姐?”

“噢?是吗?”红舞娘摇头不知。

胡芍还想追问,忽然被红舞娘掩住了嘴巴,静谧中,只听到门外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

红舞娘轻轻按下胡芍的脑袋,将她推到床底,床底已有凌云躺过,倒是十分光滑干净,胡芍藏在床底默不作声,只是偷偷将面纱戴上。

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清晰,最后停在了房间外面,一人叩门道:“柱师可曾睡下了?”

红舞娘听出外面是游光珏的声音,不知此人来找柱师何事,娇声道:“谁啊,柱师已经休息了。”

门外的游光珏没想到回答者居然是个女人,脸上露出尴尬神色,低声道:“麻烦转告柱师,小的游光珏求见。”

“这么晚了,柱师不让打扰,有事明天再来吧。”红舞娘想要支开他。

游光珏颇为坚持,继续道:“柱师既然起不来,那小的还是进去看看吧,刚才柱师救人耗费了太大精力,深受寒毒,我放心不下,一定要来看看。”

红舞娘心道:“这个人平日看着脑袋挺灵光的,今天怎么是个榆木脑袋啊!”大声道:“柱师让你快滚,听到没有!”

“小的耳朵不好,听不到,一定要亲眼看看才放心。”游光珏狡猾道。

红舞娘心想:“难道他已经猜到柱师不在房间,居然如此肆无忌惮!”心中有些怒气。

“柱师吩咐,无论是谁,只要胆敢推门进来,便让他被激荡如剑、游离各处的灵气斩杀,绝不留情!”红舞娘喝声道。

游光珏冷笑数声,心中道:“看来这老头中了寒毒,已经起不来,甚至话都说不出了,让一个娼妓发声威吓我,以为吓得住我吗,可笑!”

游光珏举剑插入门缝,想要挑开屋内的门闩。

忽然,剑上缠绕着一只黑色的粗线,在剑刃上游走,行过之处,坚硬锋利的剑刃腐蚀成漆黑一团的烂泥样子,掉落在地,冒出滋滋作响的白烟,发出一阵恶臭味。

游光珏大吃一惊,连忙丢下手中的剑,后退数步。这是蛊门的奇毒——黑线蛇虫,取海蛇肠中的寄生长虫,在海蛇毒汁中萃取半年,以毒蛇肉为食,喂养成一个剧毒无比的黑线蛇虫,暗夜中丢进敌人的屋子里,腐蚀利剑,钻透人体,杀人于无声无息,无影无形,可谓是蛊毒中的一流毒法。

章节目录 第八十章 密室 “阁下可是蛊门的高手?”游光珏脸色恐惧,问道。

“呵呵,哪里还有蛊门之分?今后只有神教一派,你作为青川护法的手下,居然连师尊这么重要的教诲都忘了吗?”红舞娘一直尖着嗓子发声,游光珏并未认出,加上蛊门中女子极多,并不易于认出。

游光珏生怕她拿此当作把柄,忙改口道:“前辈教训的是,大家都是神教的人,哪里分蛊门和神足教。”

“你倒是孺子可教也。”红舞娘道。

“既然柱师有阁下照料,小的自然放心了,小的一心关心柱师的伤势,所以硬要闯进去,请柱师勿怪。”游光珏恭敬道,他自忖眼前这位蛊门高手未必打得过,更别说那位大柱师了。

“柱师不怪你,快滚吧。”红舞娘不耐烦地道。

“是是是。”游光珏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转身离去。

红舞娘手中飞出八根飞针,后面悬着一根细细的红线,飞往房顶及四壁方向,然后附耳倾听,确信游光珏果然被自己唬住,不但离开了房外,还下了楼,回到楼下看守神行二太保的房间。

屋顶无人偷听,隔壁亦是空空无人,唯独床后的墙壁外,竟有两个人轻微的呼吸声!

方才红舞娘从屋外走来时,知道这间是最靠里的一间房屋,靠床墙壁的另一端,不就是临街的那一面墙壁?为何会有两个浅浅的呼吸声。

胡芍已从床底下钻出来,掸了掸身上的尘土,红舞娘对着她嘘了一声,静静地听那条线上的声音,从呼吸声中判断一个是呼吸声沉重的男子,另一个若有若无的气息是女子,难道墙壁里还有猫腻?

胡芍察觉了异样,这招飞线听声的绝技师父也曾传给她,于是凑近一听便知隔壁有人,心中同样诧异,刚才伏在屋顶,这间房子是最靠外的一间,旁边便是墙壁,怎么会有呼吸之声。

两人蹑手蹑脚,察看着那面墙壁,果然在床头柜子后面,发现了一根插入墙壁的木杆,红舞娘手持飞针,做好了准备,用眼神示意。

胡芍领悟她的意思,用力地掰下木杆,因为用力太过,整面木质墙壁居然轰然倒塌下来,砸在了床上,一间密室露出在二人的面前。

凌云在密室中一直没敢睡去,身边靠着阳灵绫,偷听着胡芍钻到床底,生怕她发现了暗格,正用力抵住暗格,后来红舞娘吓唬走游光珏,屋内顿时鸦雀无声,他十分奇怪,不知二人正在干什么,继续用脚抵住暗格。

谁知整面墙壁轰然倒塌,阳灵绫被巨响惊吓到,一下子钻到凌云怀中,凌云生怕墙壁砸倒这小女孩,抱着她,背对着墙壁,无数木屑尘土飞扬起来,遮蔽了目光。

红舞娘乐了,笑道:“我们倒是发现了一对野鸳鸯!”

胡芍本以为是敌人暗自埋伏,手中握紧了匕首,没想到是一个男子怀中抱着一个满头秀发的柔弱女子,一下子放松了戒备,心中不由暗自好笑。

红舞娘柔声道:“你们俩怎么躲到这里偷情,看来我们的谈话,你们都听到了?”

阳灵绫毕竟是个小女孩,害怕地埋在凌云胸口,不敢抬头。

凌云被尘土呛得咳嗽数声,转过头,看到了红舞娘,还有又戴上了面纱的胡芍。

四目相对,胡芍看到他怀里披散开的秀发,还有那娇小瘦弱的女子身影,心里顿时怒火焚烧:“早知你好色如命,为何又戏弄我说要追我,如今又来到这风流之地,做这种污秽之事!你若无意,当初为何三番两次招惹我!”

她恨极了自己的愚蠢,之前居然还偷偷地跟踪他,不时地想起他,如今看来,都是自作多情,这种风流惯了的浪子,和红舞娘一样,都是不甘安定之人,自己早应断了六根清净,不至于如此徒增烦恼!

凌云见她怒目相视,不敢接触,心里苦笑道:“必然要被她误解了,刚才若是反应过来,不如凝固时间逃掉好了,可惜没有后悔药,只能今后慢慢解释,这个红舞娘是蛊门的人,万一让她知道阳灵绫的身份,不免要抓走,眼下是说不明白了。”

胡芍恨恨地望了他几眼,随即从后窗一跃而出,身影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红舞娘心知墙壁倒塌声响巨大,神足教必定会来查看,不免发现自己,这对小情侣看着年龄尚小,惊吓无措,恐怕不是江湖之人,纵然听到了谈话也无所谓,只是不能让这二人落在神足教手里逼问。

于是,红舞娘提起凌云及他怀中的阳灵绫,三人一跃从后窗飞下,红舞娘最近修炼了神足教的功法,轻功大有长进,三人轻轻落在地上。

红舞娘道:“我可怜你们一对野鸳鸯,快点逃去,切勿让神足教人抓到,还有,今晚听到的若是敢泄露出去,一定宰了你俩。”说完,追着胡芍离开。

胡芍悲伤至极,倒不是因为凌云沾花惹草,而是他信口一说的承诺,一个纨绔公子无聊的调戏言语,自己居然真的放在心上,夜不能寐,一次次让他的样子浮现在脑海里,芳心乱得没了方寸,实在是羞愧难忍,一时心急,只想逃离得越远越好,从此再也不要见到他。

眼泪止不住地从脸颊流下,顺着风,被吹飞成一道道伤痕,她轻盈地点足飞过一栋栋屋顶,失魂落魄般,只愿脚下一滑,摔落无底深渊,从此不用再被尘世纠缠烦恼。

为什么这么傻!一次次相信男人的鬼话,胡芍痛彻心扉,只觉五脏六腑都要碎裂成无数片,人家到处寻欢作乐,真的把你当回事吗?

红舞娘一路追踪,屋顶上看到了胡芍的踪影,就在她失足从一座高塔上滑落之时,点足飞了过去,紧紧地将她揪住,放在塔上,额头渗出了豆大的冷汗。

红舞娘呵斥道:“你不要命了,这么高的塔,摔下去,骨头都粉粉碎!”只见胡芍满脸漠然,似乎全然不在乎。

“到底怎么回事,芍儿?”红舞娘爱抚地摸了摸她的脸蛋,关切地问道。

胡芍泪流不止,却闭口不言,躺在塔顶上,任冷风吹拂过光滑的脸蛋。

“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又是掉眼泪,又是要寻死觅活的,是不是有人欺负你?”红舞娘继续问道。

“我没事,师父。”胡芍道,“只是天太黑了,我已经看不到前面的路了,不知道还有没有路?”

月光皎洁,大地一片银色,红舞娘不禁感觉奇怪,这天哪里黑了?

胡芍惨然一笑,神色间无尽的失望与迷离。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一章 截杀 大街之上,空无一人,身后万仙楼零星几盏灯光,远处的东方微微泛蓝,已是凌晨,天光即将大亮。

阳灵绫睡梦中初醒,睡眼惺忪,从密室中逃出,感觉身上有些清冷。

凌云担心墙壁倒塌引来神足教的人,连忙拉着阳灵绫,逃离了万仙楼附近,一阵奔跑,阳灵绫倒是不再感觉寒冷。

“我们现在去哪儿?”阳灵绫睡了半天,此刻尤为清醒。

凌云沉思道:“回县衙睡一晚,明天我睡个饱,便把神足教全部杀光了,让这群家伙整日找我麻烦!”

阳灵绫吃吃地笑了,道:“神足教三千余众,你若是杀了,后面还有三千人的家属,到时候不是有几万人追杀你,找你麻烦?杀,哪里杀得干净。”

“那怎么解决?”凌云道。

阳灵绫眨了眨眼睛,思索了一会儿,露出莫名的笑容,道:“明天你便知道了。”

两个人缓缓沿着小巷,走到了县衙后院。

“呃,这就是县衙后门,如此平平无奇。”阳灵绫颇感稀奇道。县衙后门只有一个窄小的木门,仅能并行通过两人,按理说县衙后院应有大门,留着马车出入,如此小门是有点奇怪。

“这是通往厨房的后门,后院真正的大门在东边,并不在此,因为需要通往厨房,街上商贩时常通过此门向县衙送水送粮,所以石板下有个钥匙,方便进出。”凌云掀开垫脚石板,从下面掏出钥匙,打开了木门。

阳灵绫站在凌云身前,推开门走进了院子,不料门下一条细线,双腿被细线缠住,差点摔倒,细线两端拴着铃铛,叮铃作响。

“谁这么缺德,在这里放了根线,晚上看不到岂不是摔坏了,幸好本小姐身体灵活,没有摔倒。”阳灵绫揪掉腿部的细线,铃铛又响了几下。

凌云心生奇怪,道:“大概是防盗用的吧,我从未从此门出入过,还没见过有这根细线。”

忽然,一个黑影从房顶跃起,直冲凌云而来,青芒挟来冰寒之气,黑夜中仿佛一道冰凌无声无息地穿过空气。

凌云感受到逼人寒气,冷笑数声,刹那之间,抱着阳灵绫闪躲到十丈开外。

那黑影略微惊讶,疾速刺来的剑硬生生收住,在空中划了个圈,随即转向凌云所在的地方。

此时正是黎明前最黑暗之时,夜色如墨,毫无光影,纵然两人视力超群,依旧看不清彼此的面容,只能看到一团黑色的影子。

“你是什么人,胆敢在县衙行刺!”凌云喝道。

那黑影道:“你便是靖南知县王三城?”

“我是不是关你何事?”凌云道。

那黑影不再废话,挥剑刺来,剑气震荡空气。

凌云推开阳灵绫,逗弄起他,转眼间,刺来的数剑均已落空,终究是凡人的快剑,纵然剑法在凡人中,全无敌手,对于凌云而言也绝非同一个量级。

黑影惊讶道:“居然是你?!”他额头早已渗出冷汗,从未见过能空手躲开自己三剑以上之人,想不到此人连躲几十剑,轻而易举。

黑影之人正是赵尉松,此刻发现所谓的靖南知县王三城居然是万仙楼击败过自己的年轻人,反倒不那么惊慌了,若是他,避开自己的剑,当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你是?”凌云并未认出黑影的身份,加上赵尉松可以压低声音,并未听出是街上那个与神足教高手恶战一场的赵剑宗。

天光渐渐亮了,两人的面容都露在青色的晨曦中,凌云看清对面之人,留着一撮小胡子,是个中年剑客,面容有些熟悉,又记不起来。

赵尉松持剑拱手道:“阁下可记得万仙楼曾击败赵某?”

凌云顿时记起他的身份,冷笑道:“难道你不服气,今天特意来府上切磋?”

“不敢。上命难违,赵某虽然自知不敌,也必须一战。”赵尉松肃然道,他心知对面这个年轻人武力之高,难以蠡测,恐怕今日要折损于此,然而他心中并无退却之意,表面借口是要完成洪景瑶口信中的要务,实际上也有不服输的念头,他自成名以来,罕有敌手,如今一个藉藉无名的年轻人,将自己玩弄于股掌之中,多么奇耻大辱,他相信对手绝非没有漏洞,一切完美都是障眼法罢了。

凌云当然有漏洞,只是一介凡人,凭借自己的力量是永远无法看穿这漏洞的,有如一只蚂蚁,妄想击败大象,无论如何努力,都只是徒劳。

“你和我对战,不怕我杀了你?”凌云心中奇怪,他和神足教打了一仗,重伤未愈为何又来找自己麻烦,听那句“上命难违”,恐怕是洪景潇愤恨自己抢了他的女人,派手下来收拾自己。

凌云对待赵尉松并没有恶感,特别是黑夜大街之上,一人单挑神足教十余名高手,力竭不降,无论是剑法,还是一身宁死不降的骨气,都不由令人钦佩,只是他一个低微世界的高手,挑战自己,无异于凡人大战仙人,结局不言而喻,只想吓退他,并不愿凭借自身的优势降维打击,那种毁灭毫无意义。

赵尉松道:“打不过,但还是要打,结果无论是我死,还是你死,终究是要试一试,不然想打败你的心,总是让我死不瞑目!”

“这把剑借你一用,总是让你空手对我白刃,胜之不武。”赵尉松将背上的另一把剑扔给了凌云,那是他夫人常用的佩剑,要比自己手中之剑更为锋利。

凌云见他豪气冲天,道:“好,我们剑法切磋,只争胜负,不必争生死。”

“必争生死。”赵尉松视死如归的神色,手中之剑,紧紧握住。

凌云笨拙地从剑鞘中抽出了长剑,剑锋寒气逼人,果真是把削铁如泥的宝剑。

凌云举起了剑,剑势歪歪斜斜,毫无章法可言。

赵尉松看着剑招粗笨如初学者的凌云,心下丝毫不敢松懈,一剑撩起,迅疾无比。

凌云固然剑招凌乱,但是速度极快,眼见赵尉松斜刺而来,举剑格挡。

可惜赵尉松此一剑乃是虚招,剑法重在虚虚实实,内有乾坤,轻松避开凌云的格挡,直冲胸口要害刺来,一切都在瞬息之间。

凌云不得不认真对付,放慢了对方剑招的速度,回剑继续格挡。

赵尉松剑法变化多端,凌云每一次格挡迅疾惊人,两人连连比了三十余式,双剑竟没有碰到过一次。

凌云剑招初始笨拙不堪,逐渐地学会了运剑之法,特别是赵尉松许多精彩绝伦的剑招,在放慢的过程中,自己偷偷记下,竟也能舞得有些像模像样。

赵尉松每一剑刺向要害,而他不但轻松挡开,还趁着间隙学会了自己的剑法,不由感叹真是一个练武的天才,若不是两人视如仇雠,与他切磋武技,倒真是酣畅淋漓的快事,世界上哪有一个人,可以挡住对手任何一次长剑攻击,无论你剑法多准,剑招多快,虚实变化,都无一落空。

一开始,赵尉松只觉绝望,后面剑招往来越来越快意无比,挥舞的剑,几乎与自己合为一体,剑即是人,招招刺出,越来越快,越来越准,剑招虚实切换,越来越鬼魅难以捉摸,剑法竟一精至极,臻至化境!

强大的对手会让人感到绝望,但也能无限提高剑法的上限!这不是和凡人的对战,这也绝不是凡人的剑法。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二章 剑法如神 凌云一开始不懂剑法的诀窍,只能持剑守住各处要害,逐渐地在剑招往来中,学会了赵尉松的全部剑招,不但如此,逐渐地将虚实变化的诀窍也学会了。

赵尉松狂风暴雨般的进攻一点看不出力竭的状态,他太兴奋了,从未如此快的挥剑,因为敌人往往撑不住百招,便必死于剑下或者弃剑跪降,如今已经过了几千式剑招,对手毫未松懈,自己也遇强愈强,挥剑越来越快。

凌云招架之下,满脸轻松,并无紧张之情,逐渐地看出了赵尉松剑招中的破绽。

凌云开始反攻为守,除了挡住对面的来剑,又刺出长剑,正中赵尉松的破绽。

长剑相击,火星四起,随即长剑划向赵尉松的脖颈,一剑快、准、狠。

若想躲开这一剑,只得屈膝跪下,这是赵尉松引以为傲的成名作,无数剑道高手因为这一招,跪在了自己的脚下。

然而赵尉松没有跪下,手中剑当啷落地,眼中含笑,任长剑划破喉咙。

一般的剑客完全无法迅速收住两剑相击后迅猛的剑势,只得任长剑划破对方的喉咙,而凌云顷刻间刹住了剑。

赵尉松睁开眼睛,道:“为何不下手?”

“说好了,剑道切磋,只争胜负,不争生死。”凌云收起了剑,笨拙地插了半天,才插入剑鞘,然后扔给了赵尉松。

“我赢了,你可以走了。”凌云淡淡道。

“能告诉我,你师承何处吗?”赵尉松想起当时仍在世的世外高人,能培养出这种杰出徒弟的不出三人。

“我的师承?噢,我来自仙界山,你可明白了?”凌云道。

“万山之山仙界山?”赵尉松若有所思道,“只听闻仙界山上有位镇守灵台的老神仙,想不到今日见到了他的高足,原来传说并非虚言。”

凌云心中暗自发笑,又一个把自己当成神仙后裔的凡人。

“你杀了我吧。”赵尉松坦然道。

“你这人真奇怪,整天打打杀杀,我和你没仇没怨,为什么要杀你?”凌云道。

赵尉松叹了口气,道:“方才你说只争胜负,不争生死,但我没有这样说,我若胜了,必定会杀了你,如今我输了,当然愿赌服输,任你宰割,不然岂不是我说话有如放屁,大丈夫一诺千金,岂可反悔?”

凌云心知此人冥顽不通,道:“讲这么多狗屁道理,万一我下手杀了你,你肯定还是会后悔。我如果想杀你,刚才那一剑不用刹住,直接就割破了你的喉咙。想想你的大齐复国大业,值得为了这个狗屁承诺浪费了一条命?”

赵尉松沉默不语,半弯着腰,将手中长剑递给了凌云。

“好,那我就成全你!”凌云仓啷啷拔出长剑,这一次拔剑比一开始顺手多了。

忽然,一阵狂笑声穿透到晨曦笼罩的院子里,一群人冲进了县衙后院,当首一人,正是大柱师南宫柳。

阳灵绫看到这群人惊吓不已,刚想逃开,被一个黑衣人揪住,那人恭敬道:“大小姐,刀剑无眼,莫怪属下不客气。”只得乖乖束手就擒。

凌云回身看到这群神足教的高手,足有二十来人,统一身着黑衣,当首的南宫柳气色上看,已经恢复,甚至比之前更加红润了几分。身旁一脸谄媚笑容的游光珏,肥滚滚的身体足足遮住了两个人,血阳的晨曦中,笑容更加油腻。

游光珏冲上前喝道:“大胆狂徒,居然劫走了我教的大小姐,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落入贼人之手,从此清誉何在!还得感谢赵剑宗出手,缠住此人,不然我们的大小姐还是不知下落呢。”

赵尉松皱了皱眉头,怒道:“是你们让我找此人!可恶!”对方势力众多,他明知被耍,也无可奈何。

游光珏有恃无恐地笑道:“没错,不愧是赵剑宗,这么快就想明白了,当时我怀里有炭条,于是重新写了一封密信,不想赵剑宗当成了长公主的密信,真是可惜啊,现在真的密信可是只有我知道。”他有心借此要挟赵尉松,让他不敢轻举妄动,甚至收入教下,为神教所用。

南宫柳捋着胡子,悠然道:“赵剑宗,今日见面,果然是宗主风范,方才一番对剑,出神入化,老朽倒是有几分服气。”

赵尉松见这老者鹤发童颜,游光珏在他面前点头哈腰,心知他地位极高,有可能是神足教中的柱师,只是并不认识,道:“这位老前辈可是大柱师?”

游光珏得意道:“没错,这是我们神教大柱师,尊名讳上南宫下柳。”

“久仰。”赵尉松看着南宫柳面子,简单地客套几句。

南宫柳目光如炬,转向了凌云,怒道:“就是你小子打伤大小太保、劫走大小姐的是吗?”

凌云冷笑道:“打伤两条狗是真的,这位大小姐倒是跟着我来的,从未劫过她。”

阳灵绫以为他要抛下自己逃命,生气地大声喊道:“男人真的都没好东西,你居然要抛下我不管了。”殊不知凌云只是说说实话。

南宫柳哈哈一笑,以为凌云见己方人多势众,必然害怕了,道:“小子识时务者为俊杰,吃下血虫丹,为我教效命,我就既往不咎。”

游光珏取出血虫丹,谄媚笑道:“大柱师这样说,还不快点磕头跪谢!这血虫丹极其珍贵,难得一见的补品,赏你吃真的是便宜你了。”

“既如此,不如你吃吧。”凌云道。

还没等游光珏反应过来,凌云已经冲过去,将红色药丸抢过来,扔进了游光珏大张开的嘴中,血虫丹滚入肚子里,一切只在瞬息间。

游光珏瞪大了眼睛,感觉喉咙中有个药丸划下,双手摸着脖子,极为难受的样子,挣扎着几乎想要抠破喉咙。血虫丹固然不会立即发作,但是只要吞食发作过之人,便会产生无穷的心理阴影,从吞下那一刻起,浑身都开始变得极不舒服。

南宫柳皱了皱眉头,命人将他扶下去,实在大丢颜面,只是没有人看到凌云快速的身法,只以为凌云使用了什么暗器击落了药丸,害得游光珏吞了下去,并不令神足教的人感觉惊奇。

南宫柳怒道:“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

凌云回击道:“贵教的东西,无论是血虫丹,还是敬酒罚酒我都不吃,留着你们自己慢慢享用好了。”说话之间,阳灵绫已从多名黑衣人围绕之中,回到了他身后。

这时神足教众高手才真正的开始惊愕,无人看到这迅速的移行换位,简直是神迹!

连阳灵绫自己都没反应过来,惊讶地瞪大眼睛。

唯一不吃惊的便是赵尉松,他早已认定凌云乃是仙界山的仙人后裔,做这些障眼法丝毫不足为奇。

南宫柳心中一惊,脸上故作掩饰,捉摸不清这家伙到底怎么做到的,怒道:“既然如此,只能宰了你了。”

神足教众高手顷刻间将凌云围在了中央。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三章 高手如云 凌云生怕这团团围住的高手,偷袭身后的阳灵绫,所以不等他们发难,便抢先动手。

众高手根本没将凌云放在眼里,纵然刚才他和赵尉松比拼剑术胜了一局,顶多比赵尉松强出一些,二十多名高手同时围攻,量他插翅难逃。

不料,瞬息之间,每个人都被荆麻刺中身体,动弹不得,饶是其中有一些蛊门的用毒高手,居然也没有看出如何中招。

凌云提剑,剑尖笔走龙蛇,在每个高手手上刺了一个“滚”字,这个字笔画太多,但他瞬息之间便全部刺上,无一落下。

众高手先是惊愕地瞪大眼睛,浑身被荆麻刺中,动不得连话都骂不出,心中无不惊骇异常,纵然是以快闻名于江湖的神足教众高手,也从未见过如此快的敌手,简直非人力所能及,瞬间便用荆麻刺中二十余人,即使是藏在暗器中,趁人不注意偷偷发出,能够同时让这么多名高手中招也是高深莫测的功夫。

凌云其实是从某个蛊门高手身上偷来了一根荆麻长刺,刺中每个高手的胸口,麻木之感迅速封闭血脉,全身顿时传遍了麻木的毒素,无法动弹。

众高手更为惊骇地是,这名年轻人挥舞的剑法,与刚才笨拙的拔剑姿势完全不同,持剑稳如泰山,出剑章法有致,难道他刚才是故意用粗鄙的剑招骗过众高手的眼睛吗?此刻他在每个人手上刻字,速度极快,但是众人还是能够看到利剑在手上划动,肌肤刺痛之感顺着胳膊钻进脑袋。

这种刺字的痛楚,对于身上到处是伤的众高手来说,算不上什么,但是刺字的羞辱,让众高手不堪其辱,纵然有些人庆幸他未刺字在脸上,但多数高手都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名宿,此刻内心极为煎熬,对这年轻人又恐又怒,恐惧的是不知道他什么来路,武功招式都看不见,身影如同鬼魅,怒的是他刺字侮辱,令人难以忍受,恨不得拼了一条命,将他杀掉。

阳灵绫起初看到凌云与赵尉松比剑,已经是劣势重重,不断防守刺向要害的剑,相比之下,赵尉松剑势凌厉,完全压制住了凌云,最后凌云侥幸取胜,完全靠的是速度,而不是剑法。速度再快,又能怎么样,只不过能逃能保命而已。这是阳灵绫从神足教得来的最大经验教训。

所以,当众高手围住凌云之时,阳灵绫断定他一个和赵尉松武力相差无几之人,纵然像那晚的赵尉松一样,力敌众人,也顶多砍死六七人后,浑身重伤被擒拿,因此阳灵绫抓住凌云的衣角,希望能够劝他找机会溜走。

没想到凌云非但不逃走,反而举起了剑,在众高手的手背上刻起了字,等阳灵绫看清那一个个血淋淋的“滚”字时,而众高手一动不动,她才明白众人被定住了,于是拍手大笑道:“好字,送给神足教再适合不过了,反正你们擅长打不过就跑,一个滚字,岂不是更快?”

众高手面露愧色,只是动弹不得,不然早已灰溜溜地离开此处。

南宫柳身上也被刺了荆麻,只是这种低微的毒药对他影响不大,没多时体内的灵气便冲破了毒素对血脉的封闭,血脉畅通,身体恢复自如,怒道:“这群白痴,真是欺世盗名,侮辱了神足教的威名。小子,看来你倒是有点本事,让老夫来请教一番!”

南宫柳轻拂袍袖,鼓动怪风,将众高手扇开到两边墙壁之上,风中挟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正是荆麻的解药,撞在墙上的各个高手闻到这股臭味,渐渐地恢复了身体,有的颤颤巍巍可以站立了起来。

赵尉松不想牵扯到两边的恩怨中,走到院子一角,静观变化,只是他内心早已笃定,凌云轻松便可打败在场的所有江湖高手,包括南宫柳。

院中空出一大片空地,凌云除了闻到风中的恶臭,压根没被那怪风吹动分毫,倒是阳灵绫,若不是抱住凌云的大腿,早已被吹飞到一边去。

“老夫和这小子比试,任何人都不许靠近,大小姐,请你到一边观战,切莫误伤了你。”南宫柳言语中对大小姐完全没有一丝恭敬之意,反而充满了恐吓威胁。

凌云摸了摸阳灵绫这个顽皮丫头的脑袋,道:“这老头你认识吗?”

“我不认识,反正神足教的都没什么好人!”阳灵绫怒冲冲道。

南宫柳脸色阴沉,道:“如此说来,阳大小姐是有心要叛出本教了?你一心和这狂悖之徒私通,不顾本教利益,那我便不会再看在前任教主面子,对你有所留情了。”

阳灵绫刚才见识了凌云的无双刺字剑法,才知道他是遇强则强,连二十余名高手一齐围攻都丝毫不怕,还怕这个瘦削枯干的老头吗?得意道:“年纪这么大了,不回去安养晚年,死在这靖南,抬回神足教祖庭恐怕已经臭气熏天了吧!”

南宫柳心中狂怒,教内德高望重,地位尊崇,行走江湖,也是看在大宗门柱师的面子上,无不客客气气,如今被一个小女孩反唇相讥,心中怒极,不发一言,直接默念心诀,鼓动了体内的灵气,浑身竟凌空而起。

“这老头有几下子,还以为他真是个鼓吹修仙的江湖骗子。”凌云暗自道。

四周恶风顿起,天地昏蔽,院子里暗无天日,只有南宫柳一个腾至半空,闪烁着蓝色光芒的躯壳。

凌云心中有些惊异:“难道他和烈焰地虫、巨兽狮子一样,是残存在这个世界的奇异生物吗?”

然而南宫柳并未变身,而是飞身如剑,直刺凌云而来。

凌云减缓时空,拔剑应对,只是这金属之剑,遇到那蓝色的光芒,竟然如沙子一般飘散在怪风中。

凌云大吃一惊,默动灵念,凝固时空,然而南宫柳在凝固的世界中,竟然从身体中飞出一枚火热如红炭般的灵气,直冲凌云而来。

在凝固的时空中,世界对于凌云而言,是扁平的一幅画,所以这是他上天入地、飞檐走壁、穿墙入室、手撕万物这些常人不能的,他无所不能。

那灵气靠近之时,炼化成长剑,有如雷霆之势,迅猛地劈过来,凌云只能躲闪到一边,这已经是凝固的世界,但他凝固不了这团灵气。

章节目录 第八十四章 九天玄雪莲 凌云生怕灵气误伤了阳灵绫,便穿出县衙的墙壁,一路狂奔至城外,一片空旷之地,这里是烈焰地虫恶斗铁狮之处,当初大地陷落深渊,吞没无数良田山川,大地扭曲陷落的景象依旧能在光秃秃的地面上清晰可见,这里经过了几场雨,有些地方则覆盖上一层绿油油的野草。

那团怪异的灵气一直跟在他身后,不远不近,他停住灵气便停住,他狂奔灵气便慢悠悠地跟过来,仿佛同意他另找一个地方决战一般。

到了空无一人的空旷地带时,灵气顿时变化了模样,原先火热一团红炭,变大成几百丈,巨大如山川,立在凌云面前,通体火红,炽热烤人。

凌云瞠目结舌,他非但无法定住这团怪炭,甚至不能和它一样变化大小。

“你也是另一个世界过来的吧?”凌云被炙烤几乎要成为焦尸,忙躲得远远地问道。

那灵气哈哈大笑,身上的火炭簌簌地掉落,迸溅出无数火星,借着南宫柳的声音道:“不错,不过我是十万年前就来到了这里,算是你老祖宗了。”

“这个世界十万年,不过等于外面世界十年,你顶多比我早生几年,算个屁祖宗,你家祖宗十年生出好几代?”凌云怒道。

那灵气倒也不生气,笑道:“你个愣头青,来这个世界,却什么都不懂,快要死到临头了还在一众凡人面前作威作福,可笑!”

“怎么死到临头了?”凌云不解问道。

那灵气道:“唉,我也是寂寞太久了,在这个世界上好几万年都没和人交谈过了,今天不妨和你聊一聊。”

“你想聊天我便和你聊天,当我陪聊吗,不给点好处?”凌云道。

那灵气笑出声来,道:“我现在这个山川一般的巨体,想要毁灭你是不是轻而易举,既然不想聊,那就毁灭你吧,反正刚才看你吓得都没人样了,让你尝尝灵气毁灭的滋味。”

“那还是聊聊天吧,我特别感兴趣,你寂寞这么多年,不倾诉出来,我觉得太遗憾了。”凌云道。

那灵气哼了一声,道:“其实,我虽然来自另一个世界,但我不是那个世界的人,在那个世界,我只是一个女人的玉镯,她带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丢落在西域的雪山之中,需知这个尘埃中的微渺世界,我纵然本是玉镯,来此却成了一座玉山,连绵千里,无数人来此开采玉石。”

“那和田玉和你什么关系?”凌云问道。

“那算是我镯子里最完美的一段玉魄。”灵气继续道,“后来,我饱受万年日月精华,或者说,这个世界,当时灵气充沛,于是我幻化成灵,但是远远达不到成人的地步,便凝结成雪山之巅的一朵九天玄雪莲,看似与其他雪莲相似,实际上含着万年灵气。这里本是高山之巅,无人可至,谁料年轻时的南宫柳登上雪山,将我采撷,要说此人,倒也算是凡人中难得的人才,遇到我之前,已经修炼到了贤体,在凡间万里无一。”

“我本不欲为他所用,后来被他吞入体内,才知道人可以借助灵气修炼,我们灵气也可以借助人体幻化,只要我适应并且不断修炼,逐渐地便能控制他的身体为我所用,这要比自然中动辄吸取万年日月精华,才能修炼成人形快多了,所以我便和他并存数十载,相安无事。”

“这个故事和你关系不大,我看你倒也没有兴趣,下面你可能会关心。”灵气道。

“为什么我会关心?”凌云奇怪道,“难道是离开这个世界的方法?”他一时有些迟疑,如果真有机会回到原来的世界,他是愿意回去做一个平凡人,还是在这里做一个天下无敌的存在呢?

灵气道:“那我先问你三个问题,第一,你觉得这个世界除了你就没有同类了吗?第二,他们比你早来几万年,为什么不随意停滞时空,成为凡人中横扫天下的存在,任人顶礼膜拜?第三,为什么你纵然无敌,但肉体有时候还是要睡觉、吃饭甚至中毒?”

凌云隐然曾思考过这些问题,但没有细想,经他提醒,细细琢磨,心里不由几分惊疑:“是啊,这个世界几十万年来,必然和我一样堕入尘世不止一个,为什么他们不横行天下,反而是隐匿无声?难道是修行极高,不在乎俗世名利?另外,我中了荆麻一样动弹不得,灵识不能随意脱离肉体,但眼前这灵气却脱离南宫柳自如,每天我都会感受到饿与困,为什么明明已经是停滞时空的神级存在,但还摆脱不了这些凡人的定律?”

灵气微微笑道:“这些都不奇怪,容我慢慢给你解释。第一,这个世界确实有很多你的同类,之所以你看不到他们,因为他们并不活在尘世,一万年前,你应该听过凡世那个仙门开启,万仙齐出的神话,其实说来话长,外面的世界将此尘世当作监狱,囚禁无数犯罪的囚徒,一开始这些囚徒来到尘世,发现能够统御凡人,于是宿体在各种猛兽之中,甚至研究出几万丈高的猛兽,宿体其中,征服世界,导致尘世动荡不休,各地妖孽纵横,巨兽无数,起不到惩罚囚徒的作用,还使得这些囚徒纵横大地,暴戾恣睢。于是,外面的世界派了一队纪律执行官来到了尘世,将所有囚徒镇压到大地之下,终日饱受烈焰岩浆的炙烤,一旦逃离到大地之上,执行官便出手斩杀,将其灵魄俱散,击为齑粉,永世不得生还,所以囚徒无人敢出离大地。”

“执行官在这个世界上游荡几万年,才能换一次岗,与囚禁的囚犯无异,所以为了补偿他们,允许他们在人世间功成名就,享受荣华富贵,但是一旦镇压囚徒不利,一样会受到外面世界的惩戒。执行官身居高位,养尊处优惯了,便不愿再干这种镇压囚徒的粗活,于是从囚徒中招募了一些罪行较轻,功力高深之人,签订了契约,允许他们来到繁华人间,免受地狱之火的熏烤,但是对应的也要镇压其他未经允许来到人间的囚徒。所以,这群人便是缔约者!第二个问题,我也等于回答你了,囚徒无法到人间横行,因为被镇压在大地之下,而执行官又受到外面世界的约束,不得打破尘世的平衡,不得随意暴露超凡的仙力,所以只能伪装成富贾权贵的模样,享受人间繁华,缔约者本是囚徒,侥幸逃脱地狱之火,自然不愿回到那几万年的牢笼中,所以尽心竭力镇压其他囚徒,还要掩盖住仙力,不得暴露在凡人面前。”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五章 炼体 灵气继续道:“还有最后一个疑问,那就是你为什么摆脱不了凡人吃饭睡觉的定律。这个其实你弄明白我们这种异类,在尘世生活的规则就明白了,因为我们寄宿在人体之上,所以难以摆脱肉体的束缚,但是你可以通过炼体实现超越。所谓炼体,便是将凡人的躯体与灵识结合,最后灵体合一,幻化成不死不灭的仙体。炼体主要分为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这点你恐怕已经知道了,但你不知道的是,就算是至体,依旧不算是完整的仙体,仍有毁灭的可能,因为至体半人半仙之体,只算是半只脚踏入仙门。想真正实现肉体的不死不灭,摆脱一切人体规则,只能继续修炼,后面包括了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只有达到了仙体,才真正做到了天地同寿,永恒不灭。”

凌云摸了摸脑袋,道:“你讲了这么多,怎么修炼才是最重要的吧?还有一点,炼体虽然可以让灵体俱在,但是我这具肉体坏了,直接换一具不就行了,为什么费那么大劲儿非要炼化这具肉体不可呢?”

“世上许多执行官和缔约者,也是因为觉得炼体太过麻烦,不如肉体毁坏再换一具肉体,实际上每次换体,灵气不免损失,活在尘世几万年,一个人的寿命不过百年,换上几百次,早已损失殆尽。你说得不错,如何修炼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如果知道炼体之法,还会直到现在连一个成功的夺舍都没做到,借宿南宫柳体内,与他共生共存吗?”灵气颇为生气道,肚子里埋了几万年的怨气。

凌云道:“那你跟我说这个有什么用,我也不知道炼体之法,又不能帮你?”

“因为我欣赏你啊。”灵气道,“难道你没听明白,你被囚禁到尘世这个大监狱,大概是仙界山看守斩仙台的老头子没有看好门,让你混进了人世,很快便会有执行官和缔约者来追杀你了,若你不想着炼体,只能被他们擒获扔到地下享受几万年的烈火熏烤了,到时候你每天只能闻闻身上的焦味了!”

凌云半信半疑,玩笑道:“未必,万一烤的火候合适,那岂不是肉香味扑鼻。再说,你也是外面世界来的,为什么可以到处游荡,不被抓下去?”

灵气得意道:“我不是人,执行官又不是傻子,难道一个玉镯还会犯罪被判刑不成,更何况我是吸取日精月华十万年,才有了今日的灵气修为,和那些囚徒怎能相提并论?”

凌云怒道:“我也不是囚徒啊,还不是被人陷害来到这里,居然还要被像囚犯一样通缉,捉到地下去忍受岩浆炙烤,有没有天理!”

“那些执行官只是些狱卒罢了,他可不管你有没有冤屈,哪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囚徒不说自己是冤枉的,最后还不是都被关押到地下,万年不得超生。”灵气笑道。

凌云打量着他,道:“你也不像这么无私的好人啊,为何会告诉我这些,到底有什么企图?”

灵气道:“第一,我绝不会骗你,因为你很快就会被各方势力追杀。第二,我之所以告诉你,并不是因为无私,而是因为我发现最近南宫柳身体虚弱,我已经可以在他睡着时控制整个身体了,恐怕不久便可以夺舍成功,幻化成人,那时我要享受荣华富贵,人间极乐,难免使用仙力,一旦被执行官发现,就要当作漏网的囚徒,实在有些冤枉,所以,你和我处境一样,我希望你能够尽快找寻到炼体之法,这样我也能逃过一劫。”

凌云道:“你既然知道炼体是从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一直修炼到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为何对修炼之法一无所知?”

灵气道:“因为远古大神早已将这种方法封印起来,世上无人可知,所有相关的记忆都被抹除了。我之所以知道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的区别,因为这是人可以修炼的,只要有了灵气,几乎都达到了至体,你如今勉强算是个至体,人间称为半仙之体,虽然毁灭你的肉体十分困难,但也不是不可能,你纵然在凡人面前天下无敌,遇到仙力最差最次的执行官,都会被打成一滩烂泥。别说那个了,就算是我站在你的面前,你不一样束手无策?而我还算不上至体,因为尚未幻化成人形。”

“至于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这是古籍的记载,也许和真实的修炼等级差很多,但这是唯一世上留存的相关记录,之所以这个尘世的人喜欢法古,常以古为尊,那是因为古代灵气充沛,仙人纵行,所以那是一个辉煌的时代。古籍上的记载,应该是最接近真实情况的,只是古籍关于修炼之法完全缺失了。”

凌云问道:“那本古籍是不是什么《修仙宝箓》?”

灵气笑了笑,道:“你是说《万世修灵至仙羽化宝箓》?当然不是,那本古籍刻在地下岩浆炙烤之上的一块黑岩上,乃是囚禁在此的一位高人所刻,因为想要去往此处,必须游过几百里的岩浆池,所以无人能往。后来一位高手凿下厚达数十丈的石岩做船,渡过岩浆池,来到黑岩上,看到了这一段文字,然后抹掉了修炼之法的部分,后来者只能看到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的记载,其他部分均被抹掉。”

凌云叹了口气,道:“那还有什么希望,字都被抹掉了,除非那位刻字高人还活着,或者后面那位缺德的抹字高手还活着。”

灵气道:“这两个人当然都活着,只是他们一个被囚禁在斩仙台下,巨古仙力封印,另一个则是缔约者,你若是遇到他,必将会被带到地下囚禁。见到两个人的希望,都是很渺茫啊。”

凌云思忖了半刻,道:“缔约者是专门抓逃犯的,我可以理解,见他如见鬼,肯定不想见,但是另一个在你说得那个斩仙台,是不是就是仙门禁地?”

“没错,就是仙门禁地之中,看守人仙两界通道。”灵气道。

凌云一拍脑门,道:“那个地方有什么可怕,除了一些吸血蚊子,不如就去那个地方一探究竟。”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六章 玉石成精 灵气暗自发笑,觉得此人真是不自量力,活在这个大监狱的尘世中,哪一个囚犯没经历过斩仙台的伺候,那可是一个极其恐怖的存在,相比之下,在地狱忍受岩浆烈火熏烤都轻松多了。

不过,灵气转念一想,不妨让他去闯仙门试一试,无论结果好坏,与自己无干,顶多若是寻不得炼体之法,自己便隐藏时机,不急着夺舍便可。

南宫柳其实年事已高,年少时并不是那种贪淫好色之辈,而是一心痴迷武学,否则怎么可能练就绝世神功,只是获取灵气后,被灵气的意识影响,开始贪恋人世的富贵荣华和艳丽美色。

灵气本身虽然是一个玉镯,却是个多情种子,还未幻化成人形时,便常在连绵不绝的玉山之上欣赏远古仙子的美色,后来幻化成雪莲,又在雪山之上,居高临下,欣赏几千里内的西域女子美色,实在是个多情浪子。

所以,灵气抱着让凌云闯仙门一试的看法,倒也不阻止他,只是告诫道:“仙门禁地绝非寻常之地,凶险异常,可千万不要大意了。”

凌云望着他,道:“那你呢,不随着我一起前往?”

灵气连忙拒绝道:“我可不去,万一被送上了斩仙台,搞得魂飞魄散,灵神俱灭,我可连一个玉镯都做不成了。”

“怂样!”凌云道,“都来到这个微尘世界了,还怕前怕后,等你夺舍了,变成了人,纵然你百般解释,还不是要被那些万恶的执行官和缔约者,当成了漏网之鱼的囚犯,最后的结果,还不是迟早送上斩仙台!”

“那我便不夺舍就是了,只要我不夺舍,寄宿在南宫柳体内,等他死了,然后换一个肉体罢了,这样总比被毁灭灵神好多了。”灵气道。

“不夺舍,你还修炼个屁,几万年都幻化不成人,寄宿在人体内,任人宰割,为人所用,现在的你和当初的玉镯有什么用,修炼再久不过是个器皿。”凌云道。

灵气十分不服气,道:“你可知道玉镯修炼有多难,我若不是远古大神的玉镯,沾了她的汗液,又扔在西域那种万里无人烟之地,日照充沛,饱受日精月华,加上我灵性超群,你当随便一块玉石都能修炼吗?再说,我现在不夺舍,不等于以后不夺舍,我可修炼了几万年,等待几十年算什么,小事一桩,反倒是你,就不怕被抓去毁灭灵神,再也回不到原来的世界了?”

“我才不怕呢,回不去就在这里隐居,当个富家翁,有何不可!”凌云见他一副委屈样子,继续逗弄道:“那你现在怎么把玉镯的本体修炼没了呢?”

灵气哼了一声,道:“玉石坚硬,本来就不适合宿体,我好端端的灵识若是一直呆在玉石中,岂不是成了石头脑袋,所以便宿体到九天玄雪莲上,从石头到植物,进化了多大你可知道!”

凌云不屑道:“玉石那么坚硬,也没见你胆子有多大,还不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肯定是从老鼠修炼过来的,吹牛说是远古大神的玉镯,无非想抬高自己的身价,让别人觉得你出身高贵,呸!”

灵气被他气得冒火,道:“雪山之上,哪有老鼠,就算有老鼠,也被冻僵了,我明明是玉石,不然我带你去西域,还能看到我尚未开采的千里玉矿石山呢!”

凌云嘿嘿一笑,道:“好好好,你是出身高贵的玉镯,我不和你争了,免得你气得火大,将我烤焦了。”他越退越远,两人交谈只能大声吼叫了,因为灵气身上的火焰越燃越高,十分炙热难忍。

灵气道:“哼,那你说现在直接去仙门山咯?”

“不急,我有大把的银子,先招募一些像你这样游荡人间的灵气,免得光杆司令过去,被人群殴了。”凌云道。

“哈哈,那你可就痴心妄想了,像我这样游荡人间的灵气,几乎没有。”灵气道。

凌云翻了个白眼,道:“谁知道远古大神有没有落下发钗、玉佩、耳环之类的,最后都年久失修成了精呢,说不准。”

灵气当了真,仔细思索了一会儿,但是早已不记得当年做手镯的那些日子,只能为难道:“这个还真不好说,可能有吧。”他漂泊西域,被南宫柳带回中土只有几十年,所以不敢断定绝无其他灵气存在。

“是吧,我觉得西域便是一个灵气充沛之地,不但有诸多成精的物什,还有许多美女,若没有灵气,西域美女为何这么肤白如雪,貌美惊艳?”凌云道。

这正中了灵气的下怀,美女本是他所好之物,若是幻化成了人,早已垂涎三尺,道:“这个你说准了,西域的美女真是极品,中土固然美女不少,江南温婉女子胜在书香气质,而西域美女,那可是天生的国色天香,美艳无双,个顶个的白嫩娇美,特别是天山下的女子,饮着天山上流下的汩汩清泉,甘冽无比,滋润出极好的肌肤,白如雪,滑如冰,加上美丽的面容,令人怅惘迷恋,永生难忘。”玉镯跟着南宫柳,学到了不少人间词汇,一时竟出口成章。

凌云抚掌称赞道:“果真是玉镯出身,文化底蕴丰厚啊,说得让人只觉秀色可餐。西域美女美则美矣,唯一遗憾的是,听说那里草原广袤,到处牧着牛马羊,每天吃着羊肉,恐怕这些美女身上难免有些腥膻之气,是个美中不足的地方。”

灵气愣了一下,他只从远处俯瞰女色,从未亲近接触,所以并不知她们身上是否有腥膻之气,道:“这个还需要亲自去闻一闻,到底是香味,还是其他味道,以讹传讹也是有的,人家西域女子也许通体芬芳呢。”

凌云点点头,道:“有机会,你我二人一定要亲自去一趟西域,这种事情不研究明白,实在有损西域美女的名声。”

“当然了,你可知道,实践出真知,不自己亲自去闻一闻,嗅一嗅,只听道听途说的消息,十有八九不足为信,特别是关于美女名声这种大事,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万一丢了好名声,在这个世界可是要死人的,如此一说,我现在忍不住都想立刻出发去西域了。”灵气一副渴望的样子道。

凌云忽然想起来之前碰到的那位西域美娇娘阿依娜,道:“之前我倒是碰到过以为西域美女,还抱过几次。”

灵气急切道:“可有味道。”

凌云陷入回忆中,鼻子嗅了几下,道:“味道是有的,不过都是香味。”

灵气哈哈大笑道:“我就说嘛,西域女子如此美艳,怎么可能有腥膻味道!”

凌云嘿嘿笑道:“这个可说不准哦,还是要实地去查验一番,嘿嘿!”

“这个当然。”灵气会心一笑道。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七章 一刀流 灵气忽地变小成一团火炭,腾空而去,翱翔在半空中,大笑道:“我先行一步,你在后面慢慢跑回来吧!”

凌云唾骂几声,慢悠悠走回了县衙大院,心中想道:“不知道这个玉镯告诉我的是真是假,今后还是少用静止世界的法力吧,以免被执行官或者缔约者发现,非到不得已之处,便忍住不用就是。”

世间的一切均静止不动,凌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世上既然有许多和我同样的同类,他们的能力未必在我之下,当我静止世界的时候,难道他们不会察觉吗?这样说,他们早已知道我的存在了?”

凌云回到县衙后院,灵气尚未回到南宫柳体内,化为一团火焰在南宫柳的白发上盘绕,道:“你好慢,我已等了你好久。”

凌云将内心的疑问脱口而出道:“世上那些执行官和缔约者,必然也可以静止时间,万一现在我静止了世界,他们岂不是一下子就发现了我的存在?”

灵气大笑道:“尘世间只有一条唯一的时间维度,你既然无法将时间倒退,无法回到过去,自然也无法静止时间,其实所谓的静止只是接近于静止,实际上是你的速度超级快,快到光速一般,所以一切都仿佛静止一样,只要你抬头看看太阳,再低头看地上,就会发现你的影子还是存在的,也会随着你移动,假如世界真的静止,那阳光怎么会移动呢?”

凌云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只是我灵念大动,然后速度快到光速一般,一秒便是三十万公里,所以世界相对于我而言有如静止,其他执行官和缔约者只要不在我面前,看不到如此快速行动的我,世界对于他们而言便是万事如常,一切都没有变化过,也没有静止过。”

“没错,所以你知道修炼仙体的好处了没,只要你不炼体,永远肉眼凡胎,纵然有一身灵识,也只是速度快,或者将这个微尘世界看成一幅平展的图画,任意妄为,只是相比执行官和缔约者,依旧是个无力反抗的弱鸡,摆脱不了任人宰割的命运。”灵气道。

凌云若有所思,自言自语道:“本以为来到这个世界,可以出人头地,虽然囚禁万年不得回去,终归能够享受一番外面世界从未体验过的荣华富贵,谁知道还这么多烦心事。”

灵气已经回到了南宫柳的体内,在肚子里闷声道:“一会儿你赶快打败南宫柳,我在意识中催眠他速速离去,你尽快想出万全之策,如何造访仙门禁地,得到仙体修炼之法,到时候我便夺舍成人,祝你一臂之力。”

凌云心中知道此人胆小,不敢冒险,只愿等到万事俱备之时,才肯夺舍,暗自觉得好笑,一个玉镯倒是比人更加惜命。

一切恢复了正常,凌云手中捏了把汗,暗道:“今后静止世界之法还好可以用,不会被发现,不然我真的成了一个无用的凡夫俗子了。”

南宫柳从半空中跌落地面,怪风消失得无影无踪,遮天蔽日的乌云也消散掉了,南宫柳大吃一惊,暗自驱动体内的灵气,谁知灵气杳无踪迹,难道昨晚帮助神行二太保疗伤用光了灵气?

南宫柳本身武力不弱,只是面对凌云这般强敌,假如没有灵气加持,心中没谱。

凌云反倒是成竹在胸,看着南宫柳愁容满面,得意道:“是不是没有灵气了。”

南宫柳额头虚汗淋漓,听他如此一说,心中更加惊慌,强作镇定,抽出腰间的柳叶弯刀,怒道:“不用灵气照样教训你!”

“死到临头还嘴硬,让你见识一下爷刚学会的剑法。”凌云拔剑相对。

南宫柳不敢抢先出刀,生怕被他看到破绽,一招制敌。

凌云哪里管许多,长剑出鞘便要见血,直刺过来,剑招之拙,令人咋舌。

身为大柱师的南宫柳从未见过如此破绽重重的剑法,一招剑出,同时将自己身上六七处要害露了出来,大概只有市井无赖砍刺平民百姓时才会如此肆无忌惮吧,他深感屈辱,对面居然丝毫不将自己视为威胁,竟想凭借这种孩童式的直刺剑法取自己性命。

愤怒之下,南宫柳抓住剑招破绽,举刀砍向对方颈部要害。

凌云看起来剑法不够熟练,但和赵尉松的切磋过程中,学得虚实变化,懂得虚虚实实的道理,对方砍向自己要害是虚招,只要回剑格挡,弯刀必然偏转锋芒,刺向胸口,那才是对方真正想要致命之处。

但凌云并不在乎对方的虚实,因为速度会给他一个活生生的教训!

凌云邪魅一笑,手疾眼快,剑锋一转,轻松格挡住对方的弯刀,速度极快,对方压根来不及偏转刀锋!

刀与剑,两刃交错,长剑的锋芒顺着刀刃,一路滑落至刀柄处,速度迅猛至极!

南宫柳大吃一惊,连忙脱手抛下弯刀,只要稍微晚一点,四根手指将齐齐削断。

凌云一招制敌,神色更是得意,收剑入鞘,道:“你输了,还有什么话说。”

南宫柳并非刀法高手,甚至佩刀已是多年未出鞘的装饰品,因为他地位极高,很少亲自出手与人相斗,更何况就算打斗起来,双手足可杀死世上一半的高手,加上灵气,所向披靡,无需借助刀的戾气。

今日只一招,便被对面的年轻人击败,让他好一阵子缓不过神儿来。

南宫柳心知没有灵气,比拼拳脚功夫,更未必敌得过这功夫路数怪异的年轻人,只得拱手道:“我输了,无话可说,未请教阁下的来历,好让我这老头子输的明明白白,免得今后江湖上,说我名不副实,欺世盗名,一出手居然被一个年轻后生一招击败,没有脸活下去了。”

凌云道:“被我击败再正常不过了,你打得过这二十多个遍地躺着的高手吗,刚才还不是看我一瞬间击败了他们,比起他们,你是一对一输的,输的面子上好多了。我是谁,说出来你也未必认识,只能告诉你,我是来自仙门禁地。”

“仙门禁地?原来是灵台的高徒,难怪,小老儿输的心服口服。”南宫柳脸上的不服之色消失得无影无踪,恭恭敬敬地施礼道。

四周遍地躺着的二十多名高手,此刻听闻这位年轻人居然是来自天下闻名的仙门禁地,更是那传闻中镇守灵台的神仙弟子,一时惊悔交加,无不庆幸他手下留情,不然,这里便是二十多具死尸。

凡人,怎么能够和仙人争斗,岂不是螳臂当车,太过不自量力了!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八章 叛教 南宫柳恭敬拱手道:“我等神教门徒不知阁下竟是灵台高足,无意冒犯,还望仙师宽宏大量,饶了我等不识大人真面目的凡眼肉胎。”

凌云摆摆手,道:“饶还是不饶,我说了不算,这位大小姐才是主宰你们小命之人,若是她一句话,觉得你们太讨厌,让我消灭了你们,那我只好动手了。”

南宫柳脸上露出惊恐神色,他心知自己和众高手早已将这位大小姐得罪到家了,加上她性情本来就古灵精怪,万一她一个不开心,随口一说,自己这群人岂不是全都要死在这年轻仙人的手下。

众高手一样的心态,其中几个墙头草早已连滚带爬地来到阳灵绫身边,匍匐在地,磕头跪拜,乞求饶命。

阳灵绫自从父亲在教内害死,祖母也逝去,自己因为年幼,侥幸保住一命,早已见惯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无数趋炎附势的小人,在落魄时给自己从没好脸色,纵然是奴仆,表面称自己大小姐,心里知道自己已经失势,早已没了耐心伺候,甚至当面都无主仆之礼,这种落差让她小小年纪便比大人还要成熟。

眼见凌云击败了众高手,连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神足教顶级高手大柱师南宫柳,都一招败阵,甚至不敢再度挑战,加上凌云自认灵台高徒的身份,让大柱师言语间恭敬有加,心里一口恶气,顿时畅快淋漓。

特别是凌云将这群人的生死交到自己手中,这位多年来忍辱偷生的大小姐,终于从不断被追杀暗害,到祖庭审判,到今日的生死主宰,看着趾高气昂追杀自己的高手们,曾经落井下石的背叛父亲之人,匍匐在自己脚下,心中更是快意!

杀尽这群趋炎附势的小人!阳灵绫多想脱口而出,让凌云帮她杀死这一群无耻之徒,可是她年纪虽小,心思却远远比大人更加成熟。

凌云对她很好,只是可怜她的身世,帮助她逃脱追杀,做件好事罢了,如今可以依赖凌云的力量,杀死眼前的背叛者们,但无法求他帮助自己满天下追杀尽所有的神足教徒,只要教主江佑胥不死,终究会组织余孽追杀自己。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终究凌云不可能一辈子陪在自己身边,一旦他不能贴身保护自己,难免继续被追杀的恐惧笼罩。

所以,阳灵绫清晰地明白,杀光眼前二十来条人命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只有杀了教主江佑胥,同时夺回教主之位,才能真正的为父亲和祖母复仇,才能真正摆脱被追杀的命运,从而逐一清算那些背叛了父亲的人,杀光所有害死父亲和祖母之人。

阳灵绫压抑住怒火,冷笑道:“你们以为求饶便能活命吗?”

众高手均是老油条,见大小姐没将话说死,心知有活路,只是她还要威吓一番,提出某些条件罢了,更加磕头不止。

阳灵绫指着远处的南宫柳,道:“臭老头,难道你不想活命了是吗?”

南宫柳心知她想羞辱自己一番,无奈对凌云道:“仙师,老儿这么大年纪,若是真的要被一个小姑娘这样羞辱,不如拼死相争,哪怕死于仙人之手,胜过死于小小丫头羞辱之死!”

阳灵绫怒道:“顽固不化,你以为我是个小姑娘,我乃是前任教主钦定的神足教教主,现在的江佑胥乃是篡夺谋位,得位不正,灵台仙师派了高徒来帮我重回教主之位,你若是一心一意想要归顺叛徒,我只能下命诛杀了你!”

南宫柳何等精明,若是这位年轻仙人真的听命于她,自己倒可以乖乖顺从,只是两人明明是萍水相逢的样子,否则为何这些话年轻仙人不说,全部是她说出来,难以让众人信服,于是沉默不语,静静地等着凌云发话。

“你们几个想活还是想死?”阳灵绫对着匍匐在地的十余人问道,还有数名高手站在远处观望。

“求大小姐饶命。”众人齐声道。

“那你们认谁是教主?”阳灵绫又问道。

这十来个人早已被凌云的仙人之名吓破了胆,谁敢与仙人相争,全部道:“愿听大小姐之命!”

阳灵绫道:“好,那你们将远处几个不肯臣服的叛徒杀了,包括南宫柳,我们联合仙师夺回神足教,你几个人便是开门立派的功臣!”

十来个人面面相觑,杀了剩余几个高手并不难,只是南宫柳功力高深,未必能够拿下,更何况忽然间对朝夕相处的同门下手,让他们迟疑不决。

阳灵绫提剑怒道:“谁不听话,便先砍下脑袋。”

凌云见她训斥教众,威风凛凛,俨然教主姿态,自然是从小跟着父亲耳濡目染学习到的,但是那么小的女孩,忽然从古灵精怪变得威严庄重,让人感觉一阵疏离的感觉,但他心中觉得她没有为了泄气,要求全部杀光,而是理智地吸取所有可以控制的人,胸中才智,休提女子,纵然是一些男人,也是万万不及,不得不佩服她是个天生的教主之材。

众高手匍匐在地,生怕阳灵绫身后的仙人真的发怒,一指泯灭自己的性命,于是狠下了心,提起剑将余下几人围了起来。

“一个都不许逃走,否则他们回到教中乱说,你们还有性命吗?”阳灵绫见他们被自己鼓动,大为兴奋,又挑唆到,彻底断了他们的后路。

几人大惊道:“这位大小姐,我们是蛊门的门徒,并非神足教,不掺和贵教内部事务,不必对我们痛下杀手吧!”

阳灵绫道:“谁能保住你们的舌头不乱讲,为了夺回神教,全部杀光。”

南宫柳大怒,道:“当我柱师不存在是吗,宵小恶女,就算仙师为你靠山,我也绝不会任你乱我神足教基业!”

被鼓动的众高手已经出手,打作一团,几名不愿降服的教众被杀,高手中固然也有折损,但是以多胜少,武力几乎衡平的情况下,没过多久,不服者几乎被杀殆尽,即使几名蛊门门徒倒在地上苦苦求饶,这群杀红了眼的人,依旧将之杀死。

凌云始终挡在南宫柳身前,令他纵然大声劝解众人不要自相残杀,但不敢出手相救,生怕凌云突起将自己杀害。

凌云其实并没有杀死南宫柳灭口的想法,毕竟灵气还在他体内,若是伤害了他的肉体,灵气必然还需要换一具宿体,消耗甚大,恐怕夺舍的能力将大为削弱,影响炼体的计划。

而阳灵绫偷偷对凌云道:“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杀了南宫柳?”她之所以私下商量,生怕降服的众高手听出两人意见不一致,让众人看出凌云并非完全听命于自己,仙师相助的口号便大打折扣。

凌云低声道:“这群人被你降服,但未必全心全意归顺,如今留着南宫柳回去报信,他们叛教便成了事实,自然会被教内追杀,到时候只能铁了心跟你。”

阳灵绫点点头,脸上露出了会意的笑容,道:“想不到你比我心眼还多。”

凌云心里苦笑,这只不过是他的借口,留下南宫柳作为灵气的一具宿体罢了。

章节目录 第八十九章 纵虎归山 众高手在死者的尸体上一一补刀,确保没有活口,而后一齐向阳灵绫躬身道:“教主,叛教者已经杀光了。”

阳灵绫心中只觉好笑,这群人变化未免太快,正色道:“南宫柳,你身为祖庭高手,本应护教除逆,如今却助纣为虐,我教百年基业,毁于一旦,你罪孽深重,今日本要诛杀了你,但未免让你死得太痛快了,我要让你活着回去报信,让江佑胥识相把位子让出来,然后自杀谢罪,我可以饶他家人不死,否则,等我带着仙师回到祖庭,一定杀尽叛教者,鸡犬不留!”

南宫柳哼了一声,道:“老朽不才,却也知道礼义廉耻信,谁是叛教者,江湖自有公断,不由你一个恶女信口胡说。”

阳灵绫怒道:“你若是知道礼义廉耻信,会放任一群无耻教徒用石头砸死我祖母?你无耻无义之徒,我恨不得将你的心剖下来看看,到底有多黑心狠毒!”

南宫柳正是当初蛊门最先策反的大柱师之一,见她满脸怒气,犹自辩解道:“你祖母并非我所杀,扔石头砸死你祖母之人已经被我当场击毙了。”

“没错,杀人灭口,免得让人知道是受你指使!不过是你的惯用伎俩罢了,将我父亲扔下悬崖的教徒,参与构陷我父亲的教徒,所有这个大阴谋的参与者,无不死在你这位大柱师的手下,当我是三岁孩子好哄吗,这不是明明白白的杀人灭口是什么?”阳灵绫怒道。

南宫柳哼了一声,脸色阴沉道:“总之,你父亲以下犯上,死罪难免。你今日挑唆教徒谋反叛教,我回教内必然禀告教主,联合各位大柱师,出手锄奸除恶,清理门户,大小姐若是有胆子,老朽在祖庭等着你大驾光临。”

说完,南宫柳生怕这小女孩气急败坏,反复无常,万一下命年轻仙人出手杀了自己就不妙了,连忙飞身跃出了县衙大院。

余下十来人本是头脑一热,如今看着满地死尸,处处狼藉,特别是还有一个外人赵尉松在院子里目睹他们自相残杀的一切,更何况南宫柳回到教内,必定告发自己,家庭眷属无不生活在神足教掌控的小镇上,自己肚里还有血虫丹,万一大小姐不能立刻重新掌握教主大权,自己一众岂不是真成了叛教者,下场恐怕极惨。

阳灵绫早已揣摩到众人的想法,道:“你们血虫丹的发作是每年一次,完全不用担心,这个月几乎我便可以除掉江佑胥,夺回神足教,至于你们的眷属,现在去截杀南宫柳还来得及,若是未能杀掉,便回到镇子上带着眷属各自躲藏起来,这里是五千两银票,留给你们安家费用,安顿好一切,五日后回到药王谷集合,我将在那里剿灭江佑胥一派残孽。”

众人接过银票,心中大喜过望,连连跪地称谢。

阳灵绫心道:“这些银票是我从南宫柳那张大床上顺过来的,说实话,倒是要谢谢南宫柳了。”

众高手施礼离去,地上的几具死尸早已被他们用药水化去,变成了一滩黄色汁水。

院里只剩下了三人。

赵尉松旁观了一番恶斗,本想是神足教的事务,不想牵扯其中,但又怕逃走,违背了当初和凌云比剑的约定,成了一个背信弃义的小人。

“灵台仙师,你可以动手取我性命了!”赵尉松道。

凌云没想到此人如此执着,苦笑一声,道:“既然你视信誉重过生命,那我只能成全你了。”

赵尉松走到凌云面前,闭上了眼睛,束手待死。

凌云无奈,只得挥剑刺出,剑尖掠过对方手臂,擦破一条血痕,然后仓啷掉落在地。

“我杀了,只可惜剑法不好,没杀死。”凌云道。

赵尉松睁开眼睛,低头看着手臂上的血痕,拔出长剑,在血痕上用力一割,鲜血汩汩流出,血痕破开成一道深深的伤口。

阳灵绫不忍直视,双手捂住了眼睛,心中只觉这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赵尉松咬牙道:“谢仙师留我一命,今日我不能断此臂,不能舍命实现诺言,因为心中还有未竟的大业,今后若是心愿已了,必来还此命!”

凌云只觉古人对信誉的那种执着,近乎于痴傻,十分不理解,但不得不为之动容,此人不光剑法超神入化,守信的程度更是令人钦佩。

凌云以前印象中一直觉得古人迂腐,不如现代人脑袋灵活,甚至对很多历史的记载产生质疑,真的会有那种为了一个信念,而坚持一生,甚至付出生命之人吗?直到见到赵尉松,才给了他确定的答案。

赵尉松此人实在是有些迂腐不化,大齐已经亡了多年,甚至大齐皇族都已经归顺大魏,但是他还在坚持,还是一心想要复国,谁会把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当真?只有他一个人,从头到尾,从未质疑过,从未摇摆过。

凌云看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东西,一个人可以不为钱,只为信仰活着,在别人看来,好像一个执拗的傻子,谁能明白他内心的汹涌彭拜、雄兵百万呢!

外面的世界,世间光怪陆离,城市灯红酒绿,有太多让人迷恋的奢靡,让人沉溺的享受,活在世上除了压力,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只要有钱,一切都是天堂,所以笑贫不笑娼,所以除了钱,可以什么都不讲。

而这个世界,是那么单调乏味,所有人都过着相差无几的生活,就算是天下至尊的皇帝,不过女人多了一点,所享受的一切都无法与外面的世界相提并论,甚至很多方面几乎称得上寒酸。

但是这个世界,也有很多人,有着外面世界从未见过的坚持,有人坚持贞洁,有人坚持信誉,有人坚持信仰,有人坚持忠诚,每一种人,都甘心为自己的信念付出一生,乃至生命。

那无趣乏味的世界,你看得到为了戍边拒敌不惜生命的士卒,活着时他们吃着糟糠,是最低贱的生命,却愿意付出生命抵御异族,你看得到割肉喂鹰的佛者,固然知晓动物本性,但我本是佛,何须在意生灵如何,度佛度的是自我,你看得到相约女子于桥上,直到山洪爆发淹没了桥,抱着柱子至死不愿毁约的尾生,你看得到朝堂之上,冒死直谏的士大夫,不惜撞柱而死,也要谏言君上……

那个黑暗的古代社会,制度是冰冷的,人心却是热的,这些光彩熠熠人物的存在,让历史多了一抹温情,多了一丝浪漫,原来在黑暗中,总有人愿意燃烧自己来发光,让世界多一点亮和暖。

章节目录 第九十章 小楼依旧 “不愧是神足教的大小姐,轻轻松松便收服了十来个手下。”凌云望着满院子淡黄色汁水,散发出阵阵恶臭,不由掩鼻道。

阳灵绫嫣然一笑,充满了少女的天真,让人完全看不出,这是刚才那位谈笑间化险为夷的大小姐,道:“我还是懂得狐假虎威的道理,若不是你站在我身后,恐怕早已被送去祖庭受审,命保不保得住都难说,更别提降服他们。这群人天性凶狠,都是些惯常随风倒边的墙头草,今天因为迫于你的淫威,装作顺从于我,甚至杀了同侪当做投名状,但难保今后不会迫于江佑胥的淫威再次倒戈,千万别太信任这些人,否则恐反受其害。”

凌云心知她所言非虚,这些人既然今天能出卖江佑胥,迫于威慑归顺阳灵绫,明天未必不会再次倒戈,至于这些惨死在他们手中的同侪,完全可以推脱掉自己的责任,十来人相互担保,完全不怕和南宫柳一人对质,毕竟众口难辨。

“总之,靖南县的神足教手下算是清理得一干二净了,三天内,都不会再有一群恶狼不断追杀滋扰了,难得有这样一段清静时光。”阳灵绫估计南宫柳回到教内报信,路程便要花去一天多,若是再组织人马重返靖南县,少说也是一天多,加上教内高手死的死,降的降,教内实力大损,恐怕一时再次聚集众多高手。

最重要的是,南宫柳认定了凌云的灵台高徒身份,乃是仙人,神足教崇尚修仙之道,绝不敢与仙人对立,因此阳灵绫只需呆在凌云身边,就能一直安全无虞。

经过一整晚的折腾,阳灵绫倦意重重,打着哈欠,道:“昨晚熬了一整夜没休息,你困不困,要不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凌云终于摆脱了恼人的神足教,心下十分清爽,微凉的晨曦中,看着阳灵绫睡眼惺忪,眼睛周围一圈重重的黑眼圈,道:“我带你去小楼那里休息吧。”忽然想到搬到另一处私宅的雪珠和紫若,又有几分担忧。

两人一路来到了临街的小楼,打开锁,里面一片狼藉,看来早已被神足教之人翻了个遍。

凌云连忙钻到床下,发现那幅凌乱氤氲满是银色的画卷,平铺在床下,显得皱巴巴,他心疼地捡起画卷,那可是上百万两银子,幸好没被神足教偷去。

阳灵绫好奇地凑过来,伸手触摸那幅画卷,只觉坚硬如铁,但在凌云手里,薄如软纸,收卷自如,稀奇道:“这是什么东西,上面怎么画得乱七八糟?”

凌云得意扬了扬眉毛,道:“这可是我的金库,以后吃喝玩乐、享受人间荣华富贵,全靠这个了。”

阳灵绫怎么会想到偌大的百万两银山,居然压缩在一张扁平如纸的画卷中,不由嗤之以鼻,道:“这幅画难道是你画的,若真是如此,你想靠着这个吃饭,可真要饿死你那两位美娇娘了。”掩嘴而笑。

凌云并未和她辩解,脸上笑容依旧,道:“那你看好了,我跟你变个魔法。”

说罢,凌云瞄了她一眼,邪笑着将手伸进了那幅拙劣的画作中,仿佛穿过一层雾气腾腾的水面,抽回手时,手上抓着三枚银锭,成色极好,发出锃亮的银色光泽。

阳灵绫惊讶不已,拿起那幅画卷,看了看反面,又看了看正面,只见画上一团凌乱摆放的元宝图案,大块银灰色涂抹成片,画卷上一层浅浅的雾气萦绕,不仔细看,只以为是画中墨色晕染,并无其他特别之处,薄的不可能有夹层,更不用说有一个洞任凌云穿过手臂。

“你当真是修炼成仙的真人?”阳灵绫年龄虽小,却听过许多江湖故事,对修仙之道也颇有耳闻,凌云之前种种表现,早已让她感觉异样,便如此问道。

凌云不置可否,掂量着手中的银锭,洋洋自得道:“某种程度上,算是吧,但和你们想的仙人完全不同,并不是苦苦修炼几万年,终于飞升仙境,飞云驾雾,无所不能,我还没到那种程度,但是穿墙过屋,搬山移海,对我都不是难事。”

阳灵绫拍着手掌笑道:“你说你是仙人我信,能够穿墙过屋我也信,只是搬山移海,那可是多么难的事!想当年愚公移山的时候,天帝为之感动,还要命两名大力神才移走大山,你若是能搬山移海,我一定以身相许,不然就是吹牛。”十来岁的女孩子正是天真无邪的时候,出言无所顾忌,她身边同龄孩子甚少,接触的全是大人,相比其他女孩自然早熟许多。

凌云心中暗暗苦笑:“这毛头小丫头,哪里懂得以身相许的意思,收到身边难道养个女儿,还是心眼极多的机灵鬼那种,不知道什么时候便被她耍弄一回,可不是个好事,更何况这种年龄的小女孩,在外面的世界,正是小萝莉,阳家有女初长成,我可没有洛丽塔情节,对这种形体未成的小女孩毫不感兴趣。但是我如果不给她展示一下搬山移海的能力,恐怕要被她一直说成是吹牛,自己也何尝不想试一试这种逆天改地的神力,只是听了玉镯关于执行官和缔约者的事情,不敢随意驱使神力,一旦被发现,岂不是惨了。”

凌云微微一笑,在她脑袋上敲了一下,道:“小小年纪,哪里学来的坏毛病,动不动以身相许,你可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不就是嫁给你嘛,有什么不懂,我娘十二岁便嫁给了我爹,我今年也十来岁了,当我是八九岁的孩子吗?”阳灵绫撅着嘴,不服气道。

凌云差点笑得肚疼,道:“俗语云‘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但你可晓得,不要以为嫁人真的只有穿衣吃饭,最重要的是……”

“睡觉。”阳灵绫道,“有什么稀奇,一起睡觉,然后生孩子,当我不懂?”

凌云一愣,反倒不好意思起来,他并未想往这方面想,但是却让她先声夺人,和在自己眼中还是个孩子的她聊这种事,莫名心生罪恶感,咳嗽几声,掩饰内心的尴尬,道:“咳咳,不说这个了,你难道不困了?”

阳灵绫本来一路上困意沉沉,只想到了小楼,找一张舒适的大床,躺在上面大睡一场,可到了小楼,冷风吹拂,看着凌云给自己变戏法,反倒来了精神,最困的时刻已经熬过,人往往倦意会自然消失一段时间。

“一起睡觉?”阳灵绫一双秋水般眸子望着他,眼中充满了戏谑意味,完全不像一个十岁女孩应有的那种单纯无邪。

凌云一个没忍住,更剧烈地咳嗽起来,道:“你睡你的,我睡我的,算了,你睡这栋小楼里,我去私宅找紫若和雪珠,免得让人生了误会。”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一章 金山银山 阳灵绫嘟嘴生气道:“你只顾你的两个娇妻美妾,万一神足教的人去而复返,没有你在我身边保护,那些恶人将我抓去大卸八块,剁成肉酱,再捶打成肉饼、肉丸、肉团……”

“你还别说,我感觉有点饿了。”凌云摸着咕咕作响的肚子道。

阳灵绫嗔怒道:“有点良心好不好,我都被剁成肉酱了,你非但不可怜我,掉两滴假惺惺的眼泪也就罢了,还吃得下去饭,上辈子是不是饭桶成精,你修仙成道还会饿肚子,难道你被封的仙位是净坛使者?”她嘴皮伶俐,说得连自己都觉得好笑,不由掩嘴一笑。

凌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脸上似乎向而往之,道:“好久没吃猪排了,嫩肉沾上蛋液,洒满面包糠,煎至两面金黄,啧啧,人间美味,不枉此生!”

“好啊,你居然骂我是猪,看我不拍死你。”阳灵绫骂他是猪时只觉好笑,被他暗喻成猪排却嗔怒起来,抢过他手中铁板一般的画卷,朝着凌云劈头拍下去。

阳灵绫只觉那画卷十分沉重,本来想轻轻拍他脑袋一下,不料,双手一举起那块铺展开的铁板画卷,重达千斤,手臂之力压根撑不住,只得尖叫着砸在凌云头上。

“躲开啊笨蛋!”阳灵绫大声喊道。

凌云只觉好笑,一张薄薄的纸片画卷而已,为何要躲,任你多砸几遍也不过挠挠痒而已。

画卷从阳灵绫手中脱离掉落,凌空而下,猛地盖在凌云脑袋上,阳灵绫不忍直视,唏嘘一声闭上了眼睛。

既无铁板一样“梆梆”砸在凌云脑壳上的巨响,也无纸片刺破大洞的声音,而是一阵“哗啦啦”有如流水山涧的金石之声。

阳灵绫皱着眉头微微睁开眼,一阵银白色的光芒刺到她那双大眼睛。

眼前的画卷悬在凌云头上,无数白花花的银锭簌簌地流落,砸在青石地砖上,叮当作响,银锭渐渐地堆积如山,几乎要淹没了坐在地上的凌云。

阳灵绫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无法相信眼前这一切。

凌云被银锭砸的脑袋生疼,连忙起身躲到一边,任由银锭从画中不断地倾泻而下。

房间里不久堆积起一座高大闪闪发光的银山,中间还夹杂着大块的金条和元宝,黄灿灿,金澄澄,黄白之物足足顶住了天花板。

画卷不断吐出金银,一直吐了一炷香的功夫,才终于吐干净,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褐色麻袋,飘落掉地。

阳灵绫半响才回过神儿来,道:“这真的是金库啊,皇帝的府库怕是都没有这么多银子,神足教算是富有的大宗门,银库中最充沛时也不过几十万两,黄金区区几千两,可是这……这么多银子,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

“哈哈,你才多大点人,还这辈子呢,和我年纪的零头差不多大,怎么样,我没和你吹牛吧?”凌云得意道。

阳灵绫叹服道:“难怪你能娶两个老婆,这么多银子,别说两个,你再娶十个,也养活的起,就是怕身体吃不消,嘻嘻。”

凌云一脸黑线,这个小女孩懂得太多了。

“这些钱是不是你魔法变出来的?”阳灵绫忽然心生疑问道。

凌云捡起一块金元宝,扔给她,道:“你咬一口,看看是不是真的。”

阳灵绫嫌弃元宝脏污不洁,不肯放在嘴里,用手掂量了一下,又用手指盖掐了一下,果然沉甸甸的,表面又十分软,很像真金,道:“怎么会弄来这么多钱,是不是抢劫了皇帝的府库?”

“皇帝的府库恐怕不止这么多钱吧,后宫佳丽三千,至少是我财富几百倍才养得起这么多妻妾,若是这点钱,只怕只能像我一样做个土财主。再说,我一个安分守法的良好公民,怎么会干抢劫这种犯法之事!”凌云道。

“不是抢劫,难道是仙境真的遍地黄金白银,你随便拿来一点,就用之不尽了?”阳灵绫不由幻想起仙境的美好,差点流出口水。

“俗气,仙境若是那么好,我还来人间干什么。”凌云口中的仙境无疑是指外面的世界。

“那是怎么得来的,总不能天上掉下来吧。”阳灵绫苦思不解。

凌云笑着问道:“那你可知道我是谁?”

阳灵绫摇摇头。

“难道你不好奇?”凌云道。

“你若是真想告诉我,自然会告诉我,不然问了,随便扯谎说一个人名,并不告诉我真正的身份,那又有什么意思呢?”阳灵绫道。

凌云没想到她想得这么明白,不好意思相瞒,便实话实说道:“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别人以为我是靖南县知县王三城,其实他早已死掉化成了灰烬,我真正的名字叫凌云。”这并不是他在外面世界的名字,但也不算骗她,毕竟这个世界自己从一开始便取了“凌云”这个名字。

阳灵绫并不惊讶,凝望着他,道:“那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

“但说无妨。”凌云爽快答应道。

“第一个问题,既然你说你是另一个世界的人,那你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阳灵绫问道。

凌云迟疑了一下,道:“被人陷害,跌落尘世。”

阳灵绫感觉并不满意,细节太过简略,满足不了她八卦的心,但见他不肯细说,只得略过,继续问道:“第二个问题,你还会不会离开这个世界?离开是什么时候?”

凌云道:“我也不知道能不能离开,如果离开的话,也是一万年以后了。”

“什么,你能活一万年?”阳灵绫瞠目结舌。

凌云淡然道:“仙人活个一万年很稀奇吗,天地同寿,日月同生,本来可以永恒不死不灭好吗?”

阳灵绫羡慕地咬牙切齿道:“是是是,千年王八万年龟,你一定能活一万年!”

凌云差点吐血,道:“哼,等你百年之后,我每年都来给你坟头割草。”

阳灵绫嘻嘻笑道:“我们神足教的人,死了天葬,任秃鹫吞食,你找不到我的坟头,倒是你,活上一万年,那么久不无聊吗?”

“不啊,等你两腿一蹬咽气归天,我还可以和你重重重重孙女谈恋爱,想想多刺激……”凌云道。

“啪——”一个响亮清脆的耳光,阳灵绫怒骂道:“禽兽!”捡起大块金银猛然向凌云扔砸过去。

凌云没想到这句话惹恼了她,正摸着红肿的脸颊,不知为何她如此介意这个玩笑,连连躲避,求饶道:“我不找你后代谈恋爱便是,大小姐,求你别扔了,头砸的都肿了好几个大包。”

阳灵绫怒气未消,恨恨道:“难道你能确定,我的后代和你没有一点关系?居然想这种禽兽行径,等我咽气之前,一定找机会阉了你,让你当一万年的老太监!”话一出口,看到凌云惊愕的神色,她忽然意识到第一句话的深层含义,不由脸上绯红,红扑扑的脸颊顿时热得发烫。

凌云这才明白她生气的真正原因,不由苦笑不止,看这个人小鬼大的小姑娘脸红如霞,竟别有一种青涩的感觉,那是一种令人毫无邪念、最深处的童真,仿佛儿时与隔壁家的小女青梅竹马,一同嬉戏,天真无邪,正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章节目录 第九十二章 黑白棋子 阳灵绫羞涩地扔下手中的银子,夺路逃去了二楼,嗔声道:“我不理你了,你就是一个无耻之徒。”

凌云只觉这个词分外熟悉,紫若不止一次这样破口大骂自己是“无耻之徒”,只是从稚嫩的小女孩声中骂出,倒是第一次。

“你好好睡一觉吧。”凌云道,“我出去一趟。”

阳灵绫停在楼梯上,回身皱眉道:“难道你要去看看你的娇妻美妾是否安好?”

凌云点点头。

“那你放心我一个人在这里?”阳灵绫道。

“那你要不一起去?”凌云道。

阳灵绫失落地低下头,道:“我不想去,本来寄人篱下,去看你两房老婆脸色,我可不想,喏,拿好这个。”

凌云从她手中接过一块温润如玉的黑色棋子,奇怪地问道:“这是什么?”

阳灵绫眨巴了一下眼睛,道:“这是神足教的传世之宝,世上只有两颗,一白一黑,白色的在我手里,一旦我遇到危险,便会将手里的白色棋子挤压成黑色,无论你跑到天涯海角,与我相隔多远距离,你手中的黑色棋子立刻便会变成白色,只要看到变了颜色,我一定遭遇了危险,立刻回来救我。”

“若是我遇到了危险呢?”凌云只觉此物功能实在奇妙,一时竟有点难以相信。

“是不是傻,那样的话,自然我手里白色棋子就会变黑,但是我可没法去救你,反正你仙力无边,能趴着活一万年,谁也杀不了你。”阳灵绫吃吃笑道。

“怎么会有这种奇妙的东西?”凌云举起那半透明的温润棋子,映着阳光透出温暖的血色,材质看上去如羊脂凝霜一般。

阳灵绫嫣然笑道:“神足教少说也是南境数得上的大宗门,立业百年,若是没有一点拿得出手的宝贝,怎么好意思和江湖同道吹嘘自己是百年大宗。教内有传说这物什并非凡物,而是天降之物,是当初天外仙人带来这个世界,可惜凡人蠢笨,只知道两枚棋子之间互相联系,一旦一枚挤压变色,另外一枚便一同变色,绝不会出现黑白棋子同色的情况。但是,到底两枚棋子关联变色的原理,那就无人可知了,只能说是天外有天,仙人世界,奇妙之物实在不胜枚举。你不是说你来自外面的世界,那你难道没见过这种东西?”

阳灵绫言语之间,对神足教大宗门的地位,百年基业的丰厚沉淀,还是充满了自豪的情感,并非像她以往提起神足教尽是厌恶恐惧。

凌云玩弄棋子良久,道:“外面的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做手机,可以实现远距离通信,两个人纵然天各一方,也可以通过那个方方正正的小玩意通话,但是那需要依靠近地卫星和无数地面基站才能实现,仅仅是两枚棋子,无论多远都能相互感应,在那个世界,恐怕也是一个难以解释的神迹。”

阳灵绫充满了好奇,道:“真有‘手机’这么好用的东西?那岂不是实现了千里传音的神功,你会不会制造这种东西呢,你我各一个,这样就可以随时随地联系你了。”

凌云苦笑道:“那可是倾尽一个强大国家的力量才能做到的,单单一个手机,里面的大大小小零件,从芯片到屏幕,哪一个不是工业体系的伟大结晶,哪里是一个人依靠想象就能制造出来?更别提那满天绕转的卫星还有大地上屹立各处的基站了,都是文明发展到一定高度,才能实现的成就,并非一朝一夕,更非一人之力可以造出来的。”

阳灵绫听得云里雾里,只知道那是一件极其艰难的事情,道:“嘻嘻,你要在这个世界活一万年,不用怕,一朝一夕做不完,一万年总能研究出来了吧。”

凌云被戳中了痛处,在这个以农业文明为主的封建帝王时代,纵然自己拥有了超出凡人的能力,但无论衣食住行还是各种享受,都远远不及外面的世界,所以呆在这里一万年,无异于一种长期监禁般的惩罚,更何况自己并非理工科出身,就算让自己再研究一万年,也未必能带着整个世界走进工业时代,更别提自己压根不懂如何发明创造,课本上的知识零散地忘掉了大半。

“就算一万年后研究出来了,你早不在了,我还给你用呢!”凌云感慨道。

阳灵绫年纪虽小,却早早地经历了生离死别,心智早熟,听他这么说,莫名生出几分苍凉之感,呆呆地望着他,道:“那我还会转世投胎,一万年后等你研究出来了,我不知转了多少世,但容貌总不会变,你走在路上,看到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女孩子,那一定是我了,就算那时我不认识你,把你当成怪蜀黍,你也别放弃,一定一定要好好把我追到手,不然我就看不到你研究出来的那个神奇东西了。”

凌云见她一脸认真的样子,忍俊不禁,笑道:“万一这世上压根就没有转世投胎呢,人死形灭,灵神俱散,那我还哪里去找你的来世,到时候岂不是只能去你坟头把手机的模型烧给你。”说罢放声大笑。

阳灵绫委屈巴巴地望着他,嗔声道:“干脆你把自己放在火里,一起烧给我算了,万一闻到肉香味,说不定我从坟里爬出来找你呢。”

凌云吐了吐舌头,道:“你倒是狠得下心,我不戏弄你了,老实说,这黑白棋子,我有个疑问,万一我不小心挤压,变了颜色,你恰好同时遇到危险,也挤压将棋子变色,连续变色两次,棋子又变回了原样,而我压根没注意到,那可怎么办?”

阳灵绫蹙眉道:“你就不会小心点别碰棋子嘛,这棋子一般挤压可是不会变色的,需要你将带着指纹的手指对着挤压,用力太小也不会变色。”

“这么奇特?”凌云听着稀奇,举起手中黑色棋子,伸出大拇指和食指夹住,用力一压,果然颜色立刻变为通体乳白,而阳灵绫手中的棋子则变成了黑色。

阳灵绫无奈道:“指纹的纹路有如百川河流,一旦在棋子上留下印迹,自此之后只可用那两枚指纹,不可更换,除非黑白棋子合在一起,产生淡淡的太极图案一般的雾气,将指纹蒸发干净,才能重置成其他指纹。”

凌云听完她的解释,道:“想不到这小小棋子还有指纹识别。”用力再压一次,手中棋子复又变回黑色。

阳灵绫见他玩上了瘾,催促道:“好了好了,快去看你大老婆小老婆吧,别让人家独守空房,免得怪到我一个小女孩的头上。等你爽完了,记得看一下棋子变色了没有,不要玩得忘乎所以,连棋子变色都没看到,那样我恐怕就要变成肉酱、肉泥、肉沫了!”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三章 又见靖南四公子 临近中午,大街上热闹的人群逐渐变得稀稀落落,大多各自回家吃饭午休了,凌云穿过空旷的大街,记忆中私宅只需穿过一条小巷,再拐几个弯就到了,只是白天和晚上的街景大不相同,走在两个小巷的岔路口,一时拿不准是哪一条道路。

低头一看,手掌心里的那枚黑色棋子颜色一直没变,恐怕阳灵绫这个小丫头早已安然地在小楼里昏昏睡去了,凌云看着头顶的骄阳,只想快点走到那处私宅,带着雪珠紫若二人回到小楼,自己可以安心地睡上几个时辰,好好补一觉。

凌云决定先从左边的小巷走过去看一看,巷子狭窄逼仄,仅容两人并行,车马是决计进不来的,古人之所以设计这么窄的巷子,一是车马并非家家都有,很多人家贫困,连驴车都没有,更别提马车,二是防盗,许多大件家具,贼人纵然来了,也只能望之兴叹,除非拆墙破壁,否则绝无可能偷光家中物什。

凌云往巷子里走去,两边是各种平凡人家,有的小家碧玉,梳着油光锃亮的乌黑鞭子,正坐在门口和弟弟妹妹玩耍逗趣,看到凌云这个陌生男人走来,脸上飞红,忙不迭地起身跑进屋里,重重地关上了门,如同见到了可怕的野兽一般,连年幼刚学会走路的弟弟妹妹都关在了门外,幼童一脸愣愣的样子望着凌云。

凌云心里一阵阴影,他并不是不知道古人男女之间防范甚严,非礼勿视,授受不亲,但是被别人这样硬生生地拒之门外,还是有几分不舒服,毕竟本来就没想多看这姑娘几眼,反应未免过激了。

穿过这户人家门前,不远处飘扬着一扇黄色的方形旗帜,上面浓墨写着一个大大的“黄”字,明显是一户大户人家,庭院里楼台小榭,高出院墙许多,而院墙本来已经比普通人家房顶还高了。

走到那户人家时,大门上写着一副对联,上联是“妙灸神针扁鹊重生”,下联是“琴心剑胆华佗再世”,横批是“杏林春满”,红纸上铁笔银钩,倒是颇有几分气势。

凌云突然想起这户人家,莫不是黄旦中家宅后门?前院临着大街,后门对着如此狭窄的小巷,整个宅院可是够大的。他不知黄旦中父亲黄神医积累了家财颇丰,与一般商人不同,黄神医治病,只收金银,所以家中黄白之物足有几十万两,不敢后门面对大道,生怕惹来盗匪,一股脑儿将家产掳光。

门外另一户人家,房屋低矮,一个老妇正叉开腿坐在一张矮凳上,埋头清洗几大盆衣物,见凌云走过头也不抬,手里麻利地搓洗衣物,其中不乏沾了血的脏衣服,大概是黄神医家的浣洗佣人。

忽然,黄神医宅院内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今天我们从后门走,再也不从大街出去了,上次真是见鬼了,我不相信这次还会碰到那个非人哉的家伙!”正是胡魁的声音。

另一人附会道:“放心好了,后门是个死胡同,很少有外人走这条小巷子来。”是黄旦中的声音。

一个瓮声瓮气地声音大声道:“这么怕他干嘛,连前门都不敢走了,这样还算是男人吗?”

有人给了他一个脑瓜崩,十分脆响,怒骂道:“朱威你个蠢货,他不是人你懂吗,无论是神是妖是鬼是魔,总之不是人,你还敢招惹他,别说做不成男人,让你连人样都没有,难道你忘了上次铜锤被他一双赤手拍成了铜箔?”说话者是邢尚荣。

邢尚荣继续道:“你们哪里知道,上次我在旦中家喝酒喝到宿醉,第二天大门未开,便从后门溜走,谁料,大清早上,碰到后门小巷里不知谁家的小美人,两个乌黑发亮的鞭子,一双俊俏白嫩的脸蛋儿,让我看呆了,她脸一红就跑回了家,幸好我做了记号,今日伤痛好透了,我们一起去看看我未来媳妇,走着!”

胡魁嘲弄道:“怕是你又自作多情,上门调戏不成,人家老爹拿出剔骨尖刀将你脑袋削去一截。”

说话间,后院的门被推开了,靖南四公子看到了笑脸吟吟的凌云,正站在门外。

“妈呀!”“见鬼啦!”“快关门!”“来不及了!”……

一阵嘈杂凌乱的大喊大叫,引得一直低头弯腰浣洗衣物的老妇忍不住抬头张望。

凌云笑嘻嘻地伸出双脚抵住了门,道:“几位公子哥好雅兴,这是打算跟我扳下手腕,比比力气大小吗?”

正拼死用力关门的四位公子,发觉厚重的木门被凌云双脚抵住,纹丝不动,尴尬地对视一眼,不由松开了手,大门敞开,四个人像是犯错了事的学生一般,垂手站在凌云面前,不知所措。

“大爷,我错了,其实我从来不敢调戏良家女子,都是嘴上和他们吹嘘过把瘾,我一直是把那份暗恋放在心中,只要远远地看我心爱的女子一眼就心满意足了,如果能说上一句话最好,要是说调戏,万万不敢。”邢尚荣连忙解释道。

胡魁脸色十分难看,从牙缝里挤出了一丝虚假的微笑,道:“春大爷,我一直谨遵教训,积德行善,今天我们特意从后门出来,就是为了做好事的,绝不是什么调戏良家,怎么可能干这种事情,就算干,也是邢尚荣这家伙自作主张,绝对是他恶习难改,我可是来做好事的。”

胡魁紧张地四处张望,忽然看到浣洗衣物的老妇,如同看到了救星一样,眼中放出了光芒,兴奋异常,冲过来抱起老妇,请她站到一边,自己撸起了上等蜀锦织成的袖子,露出白花花的肥手,伸进满是皂液的洗衣盆里,脸上一阵犯难之色,强忍着恶心,揉搓起那团满是血污的脏衣。

浣洗衣物的老妇茫然地站在地上,不知发生了什么,长期低头弯腰洗衣的后背成了一张年迈松弛的弓,低着头,声音嘶哑道:“少爷,还是我来洗吧。”

胡魁哪里肯松手,揉搓的手势虽然不像样子,但是大起大落地泡水姿势迸溅起许多水花,甚至有脏水溅到了嘴巴里,饶是如此,他依旧坚定说道:“阿婆,今天的衣服全部由我来洗了,我不是说好今天来帮你洗衣服的吗,你忘了吗?”

邢尚荣心中火气大起,暗地大骂胡魁不是人,居然卖友求生,还灵机一动想出这种馊主意,居然帮浣纱老妇洗起衣服来,平时从后门进进出出,也没见你多看这老太婆一眼啊,真是会装。

邢尚荣小心翼翼地绕开凌云,凑到洗衣盆旁边,与胡魁并肩坐着,提起大盆里的脏衣服用力搓洗起来,脸上挂着违心的笑容,道:“阿婆,你休息就是了,这点衣服我们帮你洗。”

浣纱老妇摸不着头脑,见他们不像作弄自己,又是常来黄家医馆的公子哥们,不敢得罪,只得惴惴不安地站在旁边,看着他们装模作样地搓洗衣服。

朱威虽然迟钝,但并不傻,也跑过去学他们二人样子,蹲在一旁搓洗起衣服。

只有黄旦中,站在一旁,虽然内心恐惧凌云的超凡武力,但并不愿像他们三人一样低声下气地装模作样做好事给他看,以此求饶一命,更何况他内心认定凌云侮辱了胡芍,与他不共戴天,宁愿死在他手下,也不愿委曲求全。

章节目录 第九十四章 行善事做善人 凌云见三人装样子竟然干起了好事来,不由乐出声来,道:“几日不见,三位公子哥居然开始学**了。”

胡魁不解其意,不知道他是嘲讽还是夸赞,不敢反驳,连连称是道:“都是春大爷教训的好,我们痛定思痛,决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一定不能辜负春大爷的谆谆教诲,多做善事,争取早日做一个善人,做一个远离低俗趣味的人。”

凌云只觉这段话十分熟悉,大概是看多了监狱改造的电影,笑道:“你们不干坏事就谢天谢地了,我可没说要你们做好事,本来做好事就是遵从内心,自愿为之,万一是我强迫你们干好事,那反倒是坏事了。不过,这位老婆婆年纪这么大了,帮她洗下衣服,倒也算是积德行善。”

朱威粗声道:“是啊,还锻炼身体呢,春大爷你看,我一直以为女人洗衣服不需要什么力气,而我双臂强健有力,但洗了这么一会,就累得双臂发酸了,女人真是不容易,洗衣服看来更多靠耐力而不是力气大就可以。”

胡魁嘲笑道:“朱威,你练得一身腱子肉,干这一会就喊累,好意思吗?”

朱威大声道:“我可没说累,我还要继续洗呢。”

三人有如比赛,卖力地搓洗衣服,几乎将衣物搓出洞来,一旁的浣纱老妇心痛不已,万一有了破损的衣服,她可是要赔钱的,但又不敢直说,只盼着这几个一时兴起的公子哥尽快玩累走掉。

唯独黄旦中,在一旁默默无语,瞪着凌云,眼神中充满着仇视。

凌云并未看他,知道他对自己一直仇恨不已,以为自己横刀夺爱,但就算没有自己,以胡芍的性格,压根就不会看上他,别说他是黄神医的儿子,纵然他是仙门太守的儿子又如何,胡芍孤僻高冷,恐怕都懒得看他一眼。

凌云懒得看他们三人在自己面前竞相演戏,搓洗衣物的手速越来越快,再快一点怕是要摩擦冒烟了,于是掉头走开。

既然黄旦中说这条巷子是死胡同,就没有必要走下去了,凌云转身走回另一条小巷,一路走去,没多久,便看到那栋私宅,昨晚的记忆一下子浮现出来。

大门紧闭,凌云轻轻地敲了敲门。

屋内没有回应,凌云低声道:“雪珠,是我!”

屋里传来一阵桌椅移动的声音,似乎有人起身,一个女子惊喜道:“真的是相公回来了!”是雪珠的声音。

只听紫若在房内懒懒地道:“是你相公回来了,又不是我相公,可别对着我说,免得酸倒了我的牙。”

雪珠扑哧一笑,道:“那你总得帮我开门不是,要不然我一个人哪里搬得动?”

凌云心里奇怪:“开个门而已,为什么搬不动,难道门闩太重?”

只听得屋里一阵桌椅擦动地板之声,然后门闩被取下,房门打开,雪珠痴痴地望着门外的凌云,脸上泛起红晕,胸口气息未平,娇-喘着扑倒凌云怀中,低声道:“提心吊胆了一整晚,你终于回来了。”

凌云看着她双眼圈发黑,眼睛微微肿起,恐怕昨晚也是一晚未睡,不由得心中感动,吻了吻她的脸颊,道:“我也是一直担心着你,现在见到你,终于可以放心了。”

紫若站在房间中央,倚着柱子,啧啧道:“人家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们是一晚不见有如生死离别,我是不是在这里太碍事了,干脆放我走得了,免得影响你们好事。”

雪珠听着她讥讽之言,脸上红晕滚烫,羞得将头埋在凌云怀里,一句话都不想说。

凌云看到一张大木床摆在屋子中央,奇怪道:“难道昨晚你们用木床抵住了门?”

紫若哼了一声,道:“不然呢,难道把木床移到房子正中央睡,能升仙?不是因为你不在,怕那群坏人再来骚扰我和雪珠,谁愿意费那么大力气,将这奇重无比的大木床推到这里来。”

雪珠抬头道:“是啊,幸亏紫若妹妹帮忙,不然我一个人万万推不动那张床。”

凌云笑容满面,松开雪珠,扑过来抱住了紫若,道:“出这么大气,来,老爷给你个奖赏!”

紫若料定他要对自己有不轨的行径,连忙低头躲开,嘲弄般笑道:“你那奖赏,我可不要,留着给你爱妾吧,或者昨天那个把你勾走魂的小蹄子,千万别来招惹我。”

凌云岂能容她逃走,昨晚除了跟赵尉松学了一套漂亮实用的剑法,还从别人那里学到了几招擒拿手法,十分管用,趁着紫若再一次想低头如鱼儿滑出自己的怀抱时,伸手抓住手腕,轻轻一扭,她的身体便自动送到了自己的怀里。

紫若一惊,手腕被紧紧地锁住,如同铁箍,逃脱不得,怒道:“你若是这般轻薄于我,我……我便这就自杀,死在你面前。”

凌云看着她粉嫩光滑的脸蛋儿,本来忍不住想轻轻地亲一口,如今见她坚决毅然的神色,知道她性格刚烈,毕竟万仙楼里为了保住贞洁,已经割了一次脖子,于是连忙松开她的手腕,道:“哼,当我喜欢轻薄你么,只是送你个礼物而已。”

紫若松开手腕,揉了揉洁白如玉的皓腕,只觉摸到了一只冰冷的物什,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只碧绿通灵的手镯,成色极佳,那一抹绿意盎然沁人心脾,出身侯府的紫若一看便知是上等的冰种翡翠,应是南缅国出产之物,中土极少,价值连城。

这是凌云从金库中发现的宝贝,放置在垫满鹅毛的小盒子中,幸好没有破碎,凌云随意拿在手里,当时并未想当作礼物送给紫若,如今看到紫若生了气,便送给她当作赔罪。

紫若脸上怒容未消,恨恨地摘下手镯,用力地丢向凌云,怒道:“当我是你豢养的金丝雀么,以为给了礼物然后我便不再生气,甚至心中暗喜,然后一点点陷入你的圈套,变成你的玩物,是么?但你想错了,我心早已碎,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也不会让任何人拿我当玩物耍!”

价值万金的手镯砰地落地,清脆一声响,碎成了无数微微泛白的绿色玉渣,世上只要懂得这手镯价值的人,无不痛惜,甚至是不识货的普通人,看到这种成色的上等好货,也不免感叹:“摔碎了实在可惜,不如留给我,卖出去便可一生富贵不愁了。”

雪珠本来惯于银钱筹算,这手镯是王三城打劫南缅商队得来,价值不可估量,几乎与整个金库的白银价值相当,如今看到紫若竟然随意摔碎,不由心痛,苦笑道:“紫若妹妹,你可知这手镯价值几何?”

紫若道:“我知道这是无价之宝,我一个低贱婢女配不上,摔碎了,现在让他把我杀了,用命赔给你吧。”

凌云大笑不止,道:“你的命这么卑贱么,居然只值一个手镯?”

雪珠劝道:“算了,都已经碎了,这事就不提了。”其实,最为心痛的是她,平时连戴都不舍得戴,如今居然粉粉碎成沫子,不禁后悔往日珍藏起来没有多佩戴几次,也不枉了这无价之宝的身份。

章节目录 第九十五章 碎玉难圆 凌云望着满地碎成渣沫的碧绿翡翠,在一幅平展的二维平面图画上,无数零散的碎渣变成了画面上迸溅开细碎的斑点,形状各异,大小不一。

在世界静止的瞬间,凌云迅速将那些碧绿色的斑点堆聚到一处,变成了一个圆润的绿色玉盘,碎掉的翡翠竟变得完璧如初,毫无跌损的痕迹。

将那一只玲珑小巧的玉盘放在手中把玩,只觉光滑圆润,没有一丝缝隙,只是碎片凝结成的玉盘质地柔软,摸上去有种软绵绵的感觉,仿佛一张纸片,凌云心里充满疑问,不知这是为何。

碎玉看上去虽然已完璧,但并不能完美如初,因为碎渣如沫,经过凌云的捏合,依旧是无数细微的沫组成,表面光滑如镜,但碎渣间极微小的缝隙,是肉眼看不到的,让整块碎玉质地变得十分柔软,不能恢复最初的坚硬质感。

人生何尝不是如此,经历了许多事情,猛一回头,看到人的面容不改,风景依旧,便以为能回到最初的时候,只可惜过去的那种感觉,永远也回不去了,当一个人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那回不去的曾经,便成了永恒的缺憾,有如碎掉的翡翠,再也不会变成最初的样子。

凌云望着那块质地绵软的玉盘,呆呆地发愣,脑海里浮起一个纤瘦的身影,黑面纱上那双澄澈的眼睛,常常充满了卑微如尘埃的忧愁,在陌生的世人面前,满是惶恐无助,像随时逃离的兔儿。

凌云暗暗责怪自己,为什么昨夜没有追上去解释清楚,让胡芍以为自己在万仙楼那种污秽之地寻欢作乐,害得她失望透顶,负气而去,恐怕两人之间,仿佛这碎了一地的翡翠,纵然用力全力弥合,终究不能再如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纳兰性德一首词道尽人生悲欢离合,悔恨已迟,相思太晚!正所谓翡翠易碎,人生易悔,可惜世上没有神医妙手,可以医好人世间后悔这种疾病,只能空自感慨万千,回首往事,那永远回不去的曾经,横亘眼前的是无尽悔恨与怀念,若只如初见,故人,你的心可还舍得变吗?

也许,当初摔碎一份感情的人,悔恨之后,只希望完璧无缺,和最初一样,但却不知道,自己给翡翠留下了永远的伤痕,微小到察觉不到,但遗留在那翡翠身上,永远也弥补不了。

凌云无奈地黯然神伤,手里拿着玉盘,光滑如许,轻轻地触摸,忽然玉盘裂开,一个碎片凸起,手指竟被划破,流出一道鲜血滴落在翠绿的玉盘之上。

疼痛让凌云没忍住脱了手,将玉盘掉落在地上。

不料掉落的玉盘,跌落在地上,并未发出碎裂的声响,而是沉闷的一声,有如一滩烂泥一般贴在地上。

一道血色的光芒出现在玉盘光滑的表面,隐约一层雾气,照的整个房间遍是红光。

凌云吸吮了一下疼痛的手指,愣愣地看着自己的那道鲜血,居然变成了一道耀眼的血光,惊愕不已,心道:“原来我体内也有灵气,莫不是这鲜血能够帮助玉盘吸取灵气,从此成了翡翠精?”

之前神足教大柱师南宫柳体内那道灵气,也就是上古仙子玉镯幻化而成的灵气,让凌云开始深深担忧这玉盘也成为了灵气,世上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喋喋不休的话痨?

凌云拔出腰间的佩剑,这是从赵尉松那里得来的宝剑,十分顺手,因为赵剑宗临走时没问自己要,便厚着脸皮留了下来,举起宝剑,猛地刺向那道血色光芒。

凌云本想用利剑刺裂玉盘,将那道鲜血刮去,免得它吸取灵气成了精,不曾料想,那玉盘居然变成了浑浊的一滩绿色泥状物,宝剑直直地刺过翡翠,插在地板上。

那团泥状物趁机爬上宝剑,像一只混沌兽吞噬了宝剑的青芒,将整个宝剑覆盖在绿色泥状物的身体里。

凌云不由有些吃惊,原来任何东西只要吸收了灵气,便可以不被自己的灵念定住,而是和自己一样任意活动,甚至原本的静物翡翠,此刻居然能够动起来,还吞掉了宝剑。

血色的光芒遇到了剑铁之物,竟兀自燃烧起来,血色之光顿时变成了赤红妖魅的火焰,肆虐的火舌吞噬了宝剑与绿色的泥状物。

燃烧了一炷香的功夫,火焰渐渐散去,碧绿的泥状物此刻覆在剑刃之上,有如雕饰的凤纹,体态修长,展翅欲飞,通体碧绿,唯独背上一抹殷红的赤羽,有如永不熄灭的烈焰,又如涅盘时燃烧的圣火。

宝剑青芒锋利,剑刃本就削铁如泥,此刻经过火焰的炙烧,剑刃锃亮,寒意逼人,吹发可断,连风拂过剑刃都发出瑟瑟之声。

凌云拔起宝剑,重量沉了许多,轻轻地一挥,空气嘶嘶鸣响,连舞数招,使用的正是从剑宗处学来的漂亮剑法,这剑拿起来重,舞起来却十分轻便,竟似舞动时搅动了风,托起剑身轻盈无比,剑势迅疾如雷。

忽然剑柄碰到手指上的伤口,鲜血沾染剑身,宝剑顿时炽热难握,凌云被烫着连忙松开了手,利剑直直地落入地板,竟通身没入地下,只余剑柄露出,其锋利程度可想而知。

凌云啧啧赞许,连手上的伤痛都全然忘记,用另一只完好的手,将剑从地上拔出来,上下打量,锃亮的金属光泽,锋利的寒芒剑刃,不由令人爱不释手。

“真是一把举世无双的宝剑!宝剑啊宝剑,赵尉松没告诉你的名字,那就让我来给你取一个。”凌云握着剑,痴痴道。

思忖了片刻,凌云继续自言自语道:“古代名剑皆有大名传世,比如眉间尺复仇弑杀楚王的干将莫邪雌雄双剑,专诸刺杀吴王僚用的鱼肠剑,荆轲刺秦王的寒月刀,还有龙泉、泰阿、湛卢等等名剑,载于史书,与刺客一同流传青史,名剑岂可无名?既然这把宝剑是翡翠碎地,玉盘破裂,吸收了鲜血灵气凝结在剑身上,由金玉共同铸成,雕纹精美,锋利无比,不如就叫做玉迫剑,取‘玉破而成’之意。”

那把剑好像有了生命一般,听到“玉迫剑”之时,剑身震动,似有剑鸣之声。

凌云像端详一件艺术品一样,凝视着玉迫剑,叹息道:“可惜你身上是一道凤纹,看来适合女子佩剑,想必你原本也是跟随赵尉松老婆,本是雌剑,有如干将莫邪中的莫邪剑,雪珠不会武功,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不必佩剑,紫若太凶,若是给了她,怕动不动砍我几剑,今天断个胳膊,明天少一截大腿,这可受不了,暂且先留在我身边好了,等驯服这匹烈马再送给你的女主人。”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六章 美人如玉剑如虹 凌云收起玉迫,宝剑入鞘,锵然作响,空气中震荡着寒意。

世界恢复如初,紫若背对着凌云,呆呆发愣。

紫若心中有些懊悔,她知道那玉镯的珍贵,侯府出身,毕竟是见过些世面,达官贵妇、京城千金时常互相炫耀珍藏的贵重宝贝,金银首饰毫不稀奇,甚至见多了觉得这些东西有些廉价,最物以稀为贵的便是各国进贡的珠玉宝石之类,尤其是南缅国出产的顶级翡翠,无论谁拿出这样一个玉镯,总能压艳群芳,引得一阵惊叹之声,极其吸睛。

虽然凌云一进门便开起玩笑,搂着自己便想亲,毕竟没有让他得逞,更重要的是,当他擒住自己手腕,无力挣扎之时,若是强行亲上嘴唇,自己哪里抵抗得了?但只是发怒骂他一句,他便知趣地松开了手,终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而自己摔碎价值连城的手镯,两相对比明显过分了。

可是悔之晚矣,雪珠走过来拉住她的手,安慰道:“紫若妹妹,玉镯也摔了,可别生气了,男人都是这个样子,整天没个正经,你跟他们生气哪里气得过来?”两个女人都没察觉地上玉镯的碎渣早已消失不见。

紫若道:“我一时生气,没想到后果那么严重,这种玉镯恐怕几十万两也未必买的来,姐姐,我会赔你的。”

“这可是我的镯子,赔她干嘛,不如赔我,一晚两晚都行。”凌云笑嘻嘻道。

“呸!”紫若啐了一口,怒道,“我宁愿赔你一命,也不要被你玩弄侮辱。”

雪珠劝解道:“唉,你们俩真是天生一对冤家,见面就从来没有不拌嘴的,我可管不了了,快成你们俩的管家婆了。”

“姐姐,你不管着他,恐怕以后不把你放在眼里,除了一个你,不知道还要二房三房直到娶一百房姨太太,到时候你更受不了。”紫若道。

雪珠嗤地一笑,道:“你为什么不想他纳妾?若是你不肯屈身于他,心中对他一点意思都没有,应该恨不得他现在就去纳几房姬妾才是,这样你就被冷落了,不用担心他时时刻刻想吃了你。”

紫若羞涩地满脸臊红,嗔道:“你瞎说什么,我……我当然是为你着想才说的,他爱纳妾纳去,别说一百房小妾,就是纳个后宫三千也不关我事,我巴不得现在就赶我走,谁会在意他冷落不冷落。”

“把你赶走,谁来赔我这几十万两的玉镯?”凌云邪笑道。

紫若低着头不敢抬起来,低声而毅然道:“我一定会赔你的,哪怕把我卖到万仙楼,卖到长乐坊,做牛做马也将那镯子赔给你,免得你整日拿这镯子要挟,逼着我做你……”迟疑着未将“小妾”两个字说出。

长乐坊是朝廷的官妓场所,容纳了几千名佳丽,是京城达官贵人最爱消遣之地,烟花柳巷,足有几十幢相互连接绵延不断的高大楼宇,紫若在京城侯府中常听到一些八卦婆娘提起,潜意识将之视为万仙楼一类的地方。

凌云笑道:“把你卖到万仙楼,那是做牛做马的地方吗?长乐坊又是什么寻欢作乐的好地方吗?你就老老实实给我做婢女吧,以后服侍大爷我洗脚搓背,不要痴心妄想,你以为大爷我看得上你,你想做我小妾也不要,今天摔我一个几十万两的镯子,明天砸了金丝楠木的桌子,本老爷再如何拼命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地贪污受贿,搜刮民脂民膏,怕是也不够你糟蹋的。”

紫若原本神色失落,听他逗趣,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又连忙本起了脸,冷冷道:“那最好不过了,我在侯府做婢女,那是出了名的笨手笨脚,有时候打水给主子洗脚,水温差点烫熟了大小姐的一双玉足,有时候服侍主子吃饭,碰到那种好色如命、垂涎美婢的府里无良少爷,趁着无人之处,我一定要在饭里多吐几口唾沫,你只要不嫌弃这些,我不妨做你婢女还债。”

“本老爷也是个坏主子,碰到一些桀骜不驯的婢女,一定要熬鹰一样治她,你知道熬鹰吗?”凌云问道,见紫若扭头不答,继续道,“熬鹰,就是捉到鹰之后,因为鹰这种鸟,很傲气,性情凶猛,一点都不听话,怎么办呢?只有不让猎鹰睡觉,熬着它,使它困得要死,一连几天,鹰的野性一点点被消磨,渐渐就变得听话无比。”

“你才是鹰!你说要熬着我不让我睡,难道你也不睡,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地盯着我?”紫若颇觉稀奇道。

紫若当初被作为官妓送往万仙楼之时,肯定不愿听从老鸨子的意思,死活不从,只得吃打手的鞭子,要不是留着女儿红赚一笔大钱,恐怕早已没了清白,但是她心知凌云虽然动手动脚,品行不端,却不是恶人,不会打自己鞭子,至于熬鹰这个折磨人的法子,只是不睡觉而已,听起来并没多么恐怖啊。

凌云嘿嘿一笑,道:“等到晚上你便知道了。”

昨夜熬了一宿,凌云倦意上来,眼皮渐渐沉重,只想找张大床睡个昏天黑地,否则,还没熬紫若,自己便先熬得受不了了。

紫若心里忐忑不安,不知道晚上他会使什么奸计,就怕熬鹰之名是假,熬得自己连续几晚不睡,然后睡得特别沉,有如昏死,然后让他趁此机会为所欲为,想到这一点,紫若不禁皱了皱眉头,心想此人诡计多端可得多留点神。

凌云困得昏昏入睡,懒得将二人带至小楼,将那颗黑色棋子交给雪珠,吩咐她一旦看到棋子从黑色变成了白色,立刻叫醒自己。

“这棋子似乎是琥珀之类东西制成,怎么会变色呢,相公你莫不是戏弄我?”雪珠掩嘴笑道,心里对凌云的话半信半疑。

“若是戏弄你,我发誓下辈子投胎做猪,一定别当做玩笑,一旦变色立刻叫醒我。”凌云再三嘱咐道。

雪珠眼神中还有疑惑,但见他态度坚定,只得答应。

紫若轻扬一双弯眉,嘲笑道:“说不定你上辈子就是猪,跟别人乱发誓,这辈子被罚做一个臭男人。”忽然又觉得这句话哪里不太对,做人哪怕是做臭男人总比猪高级一点,难道上辈子他当猪的时候干了好事这辈子才做了人?

凌云并未理会,他趴在楠木大床上,抱着柔软的崭新被褥,上面有女人淡淡的香气,有如清芬的花香,脸埋在枕头里,沉沉地睡去。

“真是头猪,睡得这么快。”紫若无奈地摇头叹息道。

雪珠听着她的抱怨微微一笑,随即拿起那枚黑色棋子,在手里把玩,蹙着眉,似乎有什么心事,眉间始终不能舒展开。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七章 读心术 一场大梦,睡到天昏地暗,朦胧中,凌云只觉脸上瘙痒,伸手去抓痒,才发现双手似乎被绳子缚住,不由从睡梦中睁开了惺忪的双眼,光线顺着眼皮间的缝隙,看到手上一根粗粗的麻绳,另一端正绑在床头柱子上。

紫若正站在床边,一双眸子,笑嘻嘻地望着他,笑容里带着莫名的解气。

凌云看到紫若手中那把锋利的玉迫剑,一下子彻底清醒,挣扎了几下,粗重的麻绳勒的手腕生疼,太过结实无法用力扯断,大声道:“雪珠!”

紫若笑容更加得意,道:“别叫了,雪珠家中有事,看你睡得那么香,不愿打搅你,下午在街上叫来一顶轿子,现在应该早已在家中了。你再怎么叫,她也帮不了你,就算叫破了喉咙,她也听不到。”

凌云心中苦笑:“这不应该是我的台词吗?”其实凌云完全可以静止世界,然后摆脱两张画纸一般的绳子,但并不急,且看看紫若这个家伙想干什么。

“雪珠家中发生了什么事?”凌云问道。

紫若摇摇头,道:“她没说,脸上皱着眉头,把黑色棋子给了我,然后就匆匆出去了。倒是你,连你老婆家中有了什么事都不知道,怎么当丈夫的?”

“那世上有老婆趁着睡觉把丈夫绑了的吗?难道想趁人之危,非礼我不成?”凌云戏弄她道。

紫若呸了一下,道:“你不是要熬鹰吗,我把你绑起来,看看你倒是怎么给本姑娘表演个熬鹰?”

凌云本来便只是斗嘴,难不成真的和她互相熬个几天几夜不睡觉,恐怕铁打的肝都要爆烂,苦笑道:“绑着手怎么熬鹰?”

“绑着手怎么就熬不了了?你眼睛不是还能睁开,反正熬鹰无非是你不睡,它不睡,大眼瞪小眼,王八对绿豆。”紫若掩嘴吃吃地发笑。

凌云心中暗气,脸上不动声色,道:“熬鹰是我以前审问犯人的招式,不止是熬夜那么简单,只要和我眼神四目相对,我便能看穿他的心思。”

“当我三岁小孩么,我才不信你的鬼话呢。”紫若不屑道。

凌云毫不生气,嘴角露出一抹微笑,道:“不信的话,你敢对视我眼睛十秒吗?”

“什么十秒?”紫若疑惑道。

“就是我数十下,你一直和我双眼对视,不可移开,我便能知道你心里的想法。”凌云道。

“我才不上当呢,谁知道你心里打得什么鬼主意。”紫若一口拒绝。

“噢,我知道了,你之所以不敢对视,是怕我看到你的内心,虽然表面上对我爱答不理,实际上内心早已爱上了我,一旦被我看穿,便羞愧难当,再也不能装成不爱我的模样,所以你不敢!”凌云邪笑道。

紫若怒道:“呸,鬼才爱你呢,你在我心里就是个衣冠禽兽。”

“果然心里有我,看你都亲口说了,我在你心里。”凌云见她发怒的样子,竟有些别样的可爱,忍不住继续调戏道。

紫若更加生气,反唇相讥道:“去你的,我心里、眼里、脑海里都没有你,你不要自作多情了,和你对视便对视,你若看不穿我内心想法,我便一剑阉了你。”

凌云吐了吐舌头,道:“那我不要对视了,免得我说出来你真实的想法,但你非要说是假的,恼羞成怒,莫名其妙地把我二弟砍了头,岂不是天大的冤枉?”

“什么二弟?”刚问出口,紫若霎时明白了他的隐喻,满脸绯红,怒道,“无耻!告诉你,现在我内心想起一句诗,我把诗写在纸上,你能猜出这句诗就算看穿了我的内心,这样谁都耍不了赖。”

凌云赞同道:“还是我老婆聪明,想出这等妙计!不过说好了,我猜对了,便是你输了,到时候可得亲我一口。”

“呸!我才不会输!再说,谁是你这种轻薄无良之人的老婆,你老婆回娘家了。”紫若脸上红晕未退,不知道是怒气还是羞意。

夜色已浓,房间里点亮了烛灯,紫若将手中那把沉重的玉迫剑平放到桌子上,去书房取出笔墨纸砚,熟练地研墨,纤指执笔,铺开淡黄色的草纸,轻轻地用毫尖沾下墨水,在纸上留下几行娟秀的字迹。

她自幼生长在侯府中,侍奉小姐舞墨作诗,耳濡目染,加上她冰雪聪明,脍炙人口的诗句默默地记下许多,对用笔也十分熟稔。

紫若一边写着小楷,一边瞥了凌云几眼,目光中充满了轻蔑的笑意,心中暗道:“我这首诗,极为生僻,甚至从未刊印于世,你听都没听过,看你怎么蒙!”

淡黄色纸张上,工整地写着两句诗:“风起花渐落,倚窗夜思君。”正是惜命侯府大小姐洪景瑶所写,紫若只记得这两句,剩下的部分已不记得。

紫若将写着诗句的纸张翻过来,盖在桌子上,然后走到床边,道:“我写好了,你倒是猜吧。”

凌云皱了皱眉头,道:“读心之术,离那么远,哪里看得清你内心,必须四目近距离相对才可以。”

紫若哼了一声,本不耐烦想要发作,看他手脚均被绑住,料定没法动手动脚,于是勉强俯下身体,两人的眼睛相互对视,中间只差一个手掌的距离。

凌云嘴角一抹邪笑,装作认真的看她那双秋水般的眸子,紫若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脸上更加红晕,不耐烦道:“看完了没有?”

凌云猛地吸气,脸上全是陶醉的神色,道:“好香啊!”

紫若连忙起身,嗔怒着骂道:“不要脸!你猜出来没有?”

“风起花渐落,倚窗夜思君。”凌云平静地念道,“果然不光白天想我,晚上也靠着窗子想我,这首诗充分表达了作者的思夫之情,前一句是环境描写,后一句是情感抒发,塑造了一个思念丈夫深夜无眠的女子形象。”竟像模像样地分析起诗句,活像个中学语文老师。

紫若一开始只为了让他猜不出来,所以绞尽脑汁写了一首从未刊印的诗,不料他居然真的猜对了,心里惊诧无比,随后他借诗嘲弄自己,才让她发现这首诗竟是一首情诗,不禁面红耳赤,低声道:“胡说,这首诗压根不是我写的,更不是写给你的。”

在紫若写完那两句诗的时候,凌云已经静止了世界,将那张写着诗句的纸张,放在空间的画卷上,手不用挣脱麻绳,便将空间拉伸到眼前,清清楚楚地看完了两句诗,然后又恢复原状。

“反正我猜对了,现在是不是要亲我一口?”凌云嘻嘻笑道。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八章 断发 紫若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心里疑虑不断:“这首诗可以说世上除了小姐,只有我知道了,写完便烧掉了,他怎么会猜得出来?”

“你不愿亲我的嘴巴,亲脸上一口也勉强凑合。”凌云笑道。

紫若后悔当时中了他的激将法,本以为他绝不会猜出,谁知道竟然猜中,若是遵守诺言岂不是等于有了肌肤之实,绝对不可,于是回绝道:“让我亲你绝对不可能,但你可以说出一件事,只要这件事不是对我有非分之想,我都会去做。”

凌云满脸失落,道:“我还以为你是个诚实守信的人,太令人失望了,你能帮我做什么,让我好好想一想。”

紫若心中满以为他会让自己帮忙解开绳子,不料凌云并不想随便浪费这个机会,虽然说出之事她未必会做,总得想一件事情折磨她一下,不能将她如此轻易放过。

“你想好了没有?”紫若见他苦思冥想,生怕想出让自己十分为难之事,于是催促道。

凌云皱着眉头,道:“那我问你一个问题吧,你必须真心回答。”

紫若道:“那要看你问的是什么问题,万一太猥琐我才回答呢。”她生怕凌云问出亵裤颜色之类无下限的问题,所以说了提前预防的话。

凌云不屑道:“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像是那种人吗?老实告诉我,你对洪景潇还有感情吗?我可会读心术,不要骗我。”

“关你什么事?”紫若一听到这个名字,心中充满了不好的回忆,没好气道。

“这问题又不猥琐,你实话实说。”凌云道。

“你不是会读心术吗,难道不会看我内心的想法?”紫若忿恨道,“无情无义,薄情寡恩,我早已忘记他了,你倒是挺记着他,不如你去找他好了。”

凌云见她满脸怒容,有些后悔提起这个话题,惹怒了她又不知如何安慰。

紫若好不容易走出那一段阴影,此刻暂且安身在这个居所,寄人篱下,有如无根的浮萍,不知世上之大,何处是容身之所,万千悲伤一下子浮上心头。

这悲伤中,有国恨,山河沦亡于异族之手,有家仇,父母双亡死于抗争鲜卑,更有情怨,苟且偷生,追随旧主,却不料无情最是男儿郎,此生所付非良人,伤透了心,独自离去,依旧逃不过他属下追杀,连此人的名姓,紫若也不愿再想起,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万般愁绪向谁诉!

紫若从鞘中拔出玉迫剑,剑身十分沉重,双手勉强举起,摇摇颤颤。

凌云以为她用剑吓唬自己,见她笨拙的握剑姿势,心中暗笑,大声道:“小心点,这剑锋利无比,削铁如泥,别没杀掉我,反而伤了自己。”

紫若惨然一笑,脸上泪已成千行,默然不语,挥剑横在肩上,竟似要刎颈,不待凌云反应过来,一缕缕青丝,碰触到剑刃,发丝尽断,飘然落地。

凌云连忙挣脱了麻绳,生怕伤到紫若,刹那间,以近乎窒息的速度,夺下她手中紧攥的玉迫剑,可惜满头乌黑长发,已斩去一半,地上尽是飘落的青丝。

凌云将玉迫剑放到桌子上,抱住紫若,懊恼道:“为什么干这种傻事?”

紫若已泣不成声,任他抱住,委屈地抽噎道:“求你一件事好吗?”

“什么事?”凌云问道。

“放我走吧。”紫若神色绝望道,“我再也不想活在这个世上了,你若是真的想对我好,便让我走吧,找个清静之地削发出家,从此不闻世事,青灯古佛相伴,如果有可能,下辈子我再报答你的恩情。”

凌云愣了半响,他知道紫若还没从情殇中走出来,悲伤在所难免,如果强留她在此,只能兀自更加悲伤,自己不可能一直陪着她,万一想不开自寻短见,实在是可怕,于是顺着她道:“好,明天我送你去城外尼姑庵,看看那里的主持收不收你,今晚暂且休息一夜,如何?”

紫若摇了摇头,满脸泪痕,道:“我今晚便要去,你不用陪我,自己去便是。”

“可是靖南县四个城门都关闭了,你怎么出城?”凌云道。

“我等到五更开城门,这里我一刻也待不下去了,你对我越好,我越觉得亏欠,可我一无所有,不能报答你,在这里呆到明天,恐怕我永远都走不出这尘世了,对不起。”紫若眼眶中泪珠滑落,心里伤心无比。

凌云叹了口气,道:“你既然去意已决,我知道强留只会闹得彼此不愉快,本来当时你之所以会来到我身边,便是被人劫持,并非自愿,现在放你自由,你走吧!”

紫若看着他失落的样子,深施一礼,擦干了泪水,转身刚要离开,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回身走回凌云身边,伸手递出一个东西,道:“这是你的黑棋子,物归原主。”

凌云接过棋子,颜色墨黑未变,苦笑道:“还以为你不想走了,看来是我多虑了。”

紫若迟疑了一下,嘴唇微启,又紧紧抿上,一言不发,终是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凌云呆呆地坐在床上,失魂落魄了一般,怅然若失。

以前他一直以为,只要有了钱,财大气粗,满足女人的虚荣心,便能追求到女子的芳心,如今他家财万贯,甚至无所不能,可依然拦不住不爱自己的女人离开。

一种无力感充满了他的心,哀莫大于心死,也许便是这种感觉,总比放声痛哭更加难受。

“呆子,你还不追,小姐姐快要走远没影了!”一个童稚的声音忽然从窗外传来。

凌云抬头看到阳灵绫打开两扇窗户,趴在窗台上,顽皮地朝自己挤弄眼睛。

“你怎么来了?”凌云好奇地问道。

“一觉睡醒,天都黑了,我害怕在那房间里,一屋子金银财宝你也不收起来,万一引来歹人,所以我便跑到这处私宅来找你了,没成想还看到了一处夫妻吵架的好戏。”阳灵绫道,那一个雨夜,她也跟着马车来过这处私宅,所以记得位置。

凌云失落道:“别开玩笑了,她不爱我,你没听到吗?”

阳灵绫格格笑道:“怪不得人家说和木鱼脑袋谈恋爱最为苦恼,你果然一点都不明白女人。”

“什么?”凌云疑惑不解道。

阳灵绫翻进房间,大摇大摆地拉过椅子坐下,道:“让本姑娘好好跟你解释一下,她若是对你一点意思都没有,你打赌说输了要她亲你一口,为什么她没有拒绝?并不是她有十足把握会赢,而是她并不反感你的筹码,觉得尚可接受,才会下注打赌。还有,刚才她几乎要走出去了,为什么突然又转身回来,你以为只是给你这枚黑棋子吗?她是给你个傻子机会啊,可惜你还是没有拦住人家,只得失望地离开了。”

“那刚才她为什么连夜也要离开这里,态度那么坚决?还有她如果不是真心想出家当尼姑,为什么割断头发?”凌云问道,古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一般除了出家人或患了秃头病,无人会随意断发,甚至对于上等权贵,断发有如断首,是极为介意的事情。

“唉,真是个傻子,女孩子留在你这里,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她肯定怕你以为她轻薄,所以她才坚决要走,人家刘备请诸葛出山都要三顾茅庐,你一下子就答应自然让人家一点颜面都没有了。她那么伤心,肯定是有出家的念头,世上哪个女孩子被伤到不是要死要活,过去那一段劲儿就好了,头发还会长出来,你不去追回来,恐怕这个老婆算是丢了。”阳灵绫娓娓道来,仿佛谈过许多场恋爱,完全不像是个年龄尚小的小女孩。

凌云恍然大悟,没等她说完,已经像箭矢一般冲进了夜幕。

章节目录 第九十九章 夜奔 皎洁如雪的月光倾泻在青石板路上,清冷地风吹过静默的小巷,四下寂静无人。

紫若踟蹰在巷子里,脸上几行风干的泪痕,不知去往何处,失魂落魄地往前缓缓走着,身后没有一点声音,只有风吹过空虚的世界。

她不敢回头,既怕他来追,又怕他不来,最好是前面便是万丈悬崖,一失足掉落,便可以一了百了,从此了无烦恼。

终究身后传来了脚步声,每一步的落地声,沉重而急促,似乎是有人在飞奔而来。

静谧的夜里,听到这脚步声,紫若不知是开心还是排斥,内心五味杂陈,悲喜苦乐交加,调制出奇妙难以形容的味道,只是脚下不由加快了步子,既害怕他追上,又怕他不愿再追。

她哪里跑得过男子,莲步纵然再快,那人已冲到了前面。

紫若大吃一惊,身前那人竟是一个身高足有两米多的壮汉,满头蓬发,身上穿着一件破烂衣衫,手持一把刷了桐油的油亮木棍,月色下仿佛一只巨兽,拦在自己身前。

壮汉咧开血盆大嘴,夜色下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齿,上面沾着腥臭的腐肉,发出恶臭难闻的口气,大声喊道:“小娘子,这么晚了,急着赶路?”

紫若心里害怕,不愿理会他,想要绕开他,继续前行,只是那壮汉身躯魁梧,双臂一张,拦住了整个小巷,让她无路可走。

紫若怒道:“你想干什么?”

壮汉嘿嘿道:“别误会,我是赶车的马夫,你若是想出城,我认识守城的兵丁,可以赶车带你出去,只是价格嘛,要是白天的两倍。”

紫若心知他居心不良,如此深夜,城门已关,城内的人早已休息,千家万户漆黑一片,只有几家星星点点的灯光,扭头往回便走,只想摆脱此人的纠缠,生怕他强行将自己带到偏僻处欲行不轨。

那壮汉并未放弃,跟了上来,道:“哎呀,姑娘,给你便宜点也可以,刚才我蹲在街角,亲眼看到你和你丈夫吵架出了门,我便知道你想回娘家,女人啊,都这样子,一生气就想跑,我老婆也是吵了一架就跑掉了,不知道现在何处。你不用怕啊,我是住在城外的车夫,送了一伙客人来城里,城门关了又不想空车回去,若是你愿意我只要半两银子送你一程,如何?”咧嘴假笑,神色可怖。

紫若瞥了一眼,惊惧异常,脚下步子更快,那壮汉高大魁梧的身体在地上留下一大片黑色的阴影,她不用回头便知那人紧紧跟在身后,心里愈发着急。

紫若刚才独自踟蹰时,在七拐八弯的小巷里不知走到了何处,此刻回头,自然是往灯光明亮,大路宽敞之处走,冲过一个窄巷,前面便是灯火明亮的大街,有一些商家门前挂着灯笼,与小巷子里只有荧荧月光不同。

紫若心下稍安,大街上迎面走来一群人,当首是一个翩翩公子,衣饰华贵,满身配饰,身边众人众星拱月般围着这公子哥前行,可见身份在众人中最高。

紫若只想摆脱那壮汉无理的纠缠,于是低着头,不顾许多陌生男子,迎面朝人群走了过去。

众人看到深夜街上走过一女子颇为讶异,尤其是那公子,看到低垂着头的紫若,擦肩而过的瞬间,如惊鸿一瞥,灯下美艳的容颜深深地印入了心底,不由呆呆地愣在原地,目光滞然,凝望着紫若身后的背影。

那壮汉竟锲而不舍地追了出来,大喊道:“姑娘,你别走啊,大晚上一个女人到处乱走,多危险!”

那公子被壮汉的声音惊到,看着那具魁梧的身材,散发着长期不洗澡的恶臭,不由掩鼻皱眉,朝身边侍从使了一个眼神,侍从跟随公子已久,自然会意,三个侍从拔刀冲到了壮汉面前,拦住了他。

壮汉怒道:“你们想抢劫吗?”

公子差点吐血,自己身上随便一个玉佩都是价值千金,还会抢劫你一个衣衫褴褛、形如乞丐的莽夫?真是恶人先告状。

一名侍从怒道:“抢劫你奶奶个头,你跟着人家姑娘干嘛?莫不是图谋不轨。”

紫若听到身后争执,本来心想有人出头拦住那壮汉,真是谢天谢地,但是脚下不敢停留,她已记不得回私宅的道路,只得继续往前走。

那公子眼见居然那姑娘渐行渐远,忙不迭冲上前去,拦住了紫若,躬身施礼,道:“这位姑娘,那壮汉可是要欺负你?”

紫若无奈只得停下,瞥了一眼被侍从持刀围住的壮汉,点了点头。

那壮汉似乎认出了这几个人,大叫道:“噢,你们是我当时拉进城的客……”

“闭嘴。”侍从怒喝道,生怕那壮汉口无遮拦,将刀放在他嘴边,示意只要敢胡说八道便砍下舌头。

那公子微微一笑,道:“姑娘,打算怎么处置这登徒子?”

紫若沉默不语,她自幼长在侯府,礼教森严,见到陌生男子,心里焦急只想躲开,不愿与他多说。

一名侍从谄媚地笑道:“这位姑娘,我们家主子可是靖南郡……”

“咳咳。”那公子咳嗽几声,打断了侍从的话,道,“没错,小生是靖南县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姓石名圭,今日能够与姑娘相见,实在三生有幸,可见缘分不浅,不知姑娘芳名?”

紫若心道:“这人可真是奇怪,你就算有再多钱和我有什么干系。”她内心中竟隐隐盼着那个有些讨厌的家伙,赶来将自己带走,离开这窘迫之地。

石圭见紫若一直不说话,以为她是个哑巴,心里叹息道:“长的如此美丽,是个哑巴着实有点可惜,但这样的容貌,纵然一言不发,也足以艳压群芳,世上女子无可媲美。”

身旁侍从道:“主子,这女子看着是个哑巴,要不要捆起来,送到主子的房间去,反正她也叫不出来。”

石圭甩手给他一个响亮的耳光,怒道:“这么美的女子,岂可用这么粗野的法子,真是一点都不懂怜香惜玉。”

“是是是,小的错了。”那侍从捂着脸,知趣地退下。

石圭犹不放弃,满脸堆笑,道:“姑娘,我那下人不懂事,别当真,方才一眼我就倾心相许,对姑娘是爱慕至极,不如先去酒楼夜宴一场,初次相识,我绝不会有非分举动,请姑娘放心。”

紫若早已不理会他,见他兀自喋喋不休,心生厌恶,暗暗想道:“那家伙平时总是神出鬼没,一下子出现在面前,现在需要他了,怎么这么久还没见影子?”

章节目录 第一百章 故人的剑 石圭一见倾心,对眼前的姑娘如痴如醉,虽然她一直低头不理会自己,他心中的爱意不减反增,最是那低头时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让他看上万年也不觉厌烦。

壮汉被侍从持刀围住,心里发慌,辩解道:“各位大爷,我真的就是个拉车的,给我三个胆儿,我也不敢冒犯这位姑娘啊,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放了你?”一名侍从嘲弄道,“一会要将你送到官府,对姑娘意图不轨,少说让你蹲个十年八年。”

壮汉个头魁梧,胆子却小,听到这话,看着他们华丽的服饰,连三名侍从都穿得这么好,可见势力不小,竟双腿发颤,一股热流汩汩而下。

侍从掩鼻怒道:“这家伙居然撒马尿!”

壮汉见他的刀离脖子更近,锋利的刀刃冰冷着肌肤,几乎要割破皮肤,吓得心胆俱裂,双膝发软,跪倒在地,脸上竟流下泪水,大哭求饶道:“别……别杀我。”

侍从哈哈大笑道:“这么大个子,胆子小如鼠。”

壮汉满脸泥污被泪水冲洗出几道白痕,面有惧色道:“大爷,我从小就胆小,被人欺负惯了,连老婆都嫌弃我窝囊跑了,求大爷给我一条活路吧。”

石圭闻到了风中一阵骚气,掩鼻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道:“把他拖到巷子里打一顿,然后让他滚吧,色胆包天,其他胆子倒是小的不行,哼!”

侍从领命,将那壮汉拉去小巷,只是他身体极重,三人合力也拉不动,只弄得手上尽是油污,差点脱手摔一跤。

壮汉哇哇大哭,道:“娘啊,他们吓唬我,我要拉裤子了!”

石圭生怕他弄得街上恶臭难闻,破坏了气氛,怒道:“快让他滚。”

侍从们也拿这个活宝没办法,踹了几脚,壮汉顺势连滚带爬地跑开了,跑到远处回头望了一眼,又飞速跑开,沉重的身体踏在石板上,连大地似乎都在震颤。

石圭见煞风景的壮汉逃走了,对几名侍从挥挥手,道:“你们先回酒楼等我。”

侍从们领命,皆会心一笑,提着刀朝着酒楼方向走去。

街上只有石圭和紫若两人,两旁的灯火逐渐燃尽熄灭,只有明晃晃的月光。

“可以让开吗?”紫若想顺着窄巷找到回私宅的路,但石圭挡在身前,因此说道。

石圭脸色颇为讶异,随即笑道:“原来你会说话,刚才想必是因为我侍从在,所以不好意思说,哈哈,这下可更妙了,你不说话时,已经是天下第一美人,说了话,更加完美无缺,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仙子一般,人间难得的极品。”

紫若蹙眉,不再理会他,绕开他,朝着窄巷走去。

石圭不愿用强拦住,只得紧紧跟在身后,道:“姑娘,我知道你害羞,能不能留个地址,明日我必登门提亲!”

紫若只觉他比刚才那壮汉更加厌烦,脚步加快,只是身前的窄巷中出现了一个身影,不得不停下脚步。

窄巷中,两旁楼宇挡住了月光,里面昏暗无光,看不清那人的身影。

石圭跟随过来,见到那身影,吃了一惊,随即怒喝道:“你是什么人,在这里躲起来吓唬本……本公子?”

那人不语,怀中抱着一把剑,缓缓地走出窄巷,月光下逐渐露出了面容。

“赵……”紫若惊讶地差点脱口而出。

那人摘下斗笠,面容更加清晰,一双剑眉,两只虎目,神色冷峻,不是赵尉松是谁?

石圭并不认识此人,见他抱剑逼近,拔出了腰间的佩剑,怒道:“你再过来,莫怪小爷的宝剑没长眼睛。”

赵尉松不屑一顾,眼睛死死地盯着紫若。

石圭见他一直盯着心爱的女人,完全不顾自己的威胁,心中大怒,挺剑而上。

石圭倒是学了几年的剑法,只是教他的师父明白他不会下苦功夫练剑,只教了一些漂亮的剑招,华而不实,全是花架子,舞出来好看,江湖上全是送命的剑法。

赵尉松心知此人非富即贵,不愿招惹麻烦,只是他自不量力,初生牛犊不畏虎地冲了过来,不教训一下恐怕不知道深浅,于是抽出了剑。

石圭见他抽剑极为迟钝缓慢,心中暗喜,这老头子怕是要死在自己手里了。

眼见石圭的剑即将刺到对方的身体,赵尉松以极快之势,倒转剑柄,猛地砸在剑刃之上,一股巨大的力量震到剑身,石圭虎口震痛,脱手剑落在地。

赵尉松转剑如飞,上下挑动,石圭大骇,身上的衣服已被割成了碎片。

随着飞起一脚,石圭**着身体,飞出了十余丈远,落在青石板上,筋骨欲裂,痛叫不止,口中甜丝丝地吐出数口鲜血。

“滚。”赵尉松平静地一字,算是饶了石圭一命。

石圭不顾全身痛楚,连滚带爬地跑掉,跑远时,回头恨恨道:“你等着,我手下高手如云,来日定取你狗命!”

赵尉松不屑与这种纨绔子弟置气,浑若未闻,死死盯着紫若,目光中有无限杀气。

紫若对他并没什么好印象,心知落在他手里必无活路,冷冷道:“你是来杀我的?”

“没错。”赵尉松道。

“哼,杀我可以,你先告诉我,这是洪景潇还是你的主意,不然我死也不会瞑目。”紫若道。

“公子想留你,但被我说服了。”赵尉松道。

“呵,他若不愿杀我,任别人怎么劝也不会说服他,还是他心里有杀我的念头。你们三番两次派人来,就是为了杀我灭口,免得我知道的消息泄露出去是吗?”紫若眼神中充满了绝望,绝望中又带着一丝丝怨恨。

“是,你说的没错。”赵尉松道。

“好,那你动手吧。”紫若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在这个人剑下,任何挣扎都是徒劳的,不如早点去追随九泉之下的双亲,让他们睁眼看看,曾经让他们为之视死如归的大齐,竟亲手杀了他们的女儿。

许久不见动静,紫若睁开眼,道:“为什么还不动手?”

赵尉松沉默良久,叹息道:“你是忠臣之后,我终究下不去手。”他不喜紫若,大部分的原因来自于洪景潇爱美人胜过爱江山,让他认定紫若是红颜祸水,将会耽误复国大业,此刻见到她垂手待死,心里想到她的父母当初捐躯赴国难,手里的剑竟颤抖起来,始终不忍下手。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一章 夜追 凌云冲出了私宅,茫茫夜色中,找寻附近的几条小巷,他认定紫若不会走远,因为她一个女子,哪里会走得那么快,但找遍各条小巷,一无所获。

焦心似焚之下,凌云不顾深夜扰民,大声喊着“紫若”的名字,引来家家户户被惊醒之人,开窗大骂缺德。

凌云担心紫若遇到了坏人,另一方面被街坊骂得厉害,实在受不了这份吵杂,于是静止了世界,跑到了大街上,搜寻每一个街巷,甚至登门入室,查找那些尚开着灯的店铺人家,生怕紫若被藏到了别人家中。

他几乎搜寻遍了靖南县的角角落落,全部一无所获。

大街上,清冷无人,凌云绝望地站在这广阔的天地间,寻找一个人仿佛大海捞针,纵然苦寻了每一个角落,依旧是连影子也没看到。

到底去哪里了,难道出城了不成?

凌云走遍了四个城门,搜寻着记录夜间出门的记录册子,空无所获,四个城门均没有夜间出门的记录,到底去哪里了?

凌云挠着头发,苦思不解,甚至没有了一点思路,家家户户都已经翻找遍了,大街小巷也已经找遍了,可以说靖南县有几只老鼠自己都能数清了,唯独那个人,一直不见踪迹。

忽然,一阵炽热的感觉在胸口烫疼了他,凌云痛叫一声,摸了摸胸口,发现怀里那枚棋子早已从黑色变成了白色,只是自己一直没有发现,此刻突然变得炽热无比,烫疼了自己来提醒他。

凌云大吃一惊,自己早已静止了世界,为何阳灵绫还能按下那枚棋子,到底是何人能够在静止的世界中,和自己一样活动自如,还威胁到她的安全呢?

不容多思索,凌云冲回了私宅,眼前的一切都是静止而寂静无声,他穿过墙壁,直接进入了房间,只见阳灵绫呆坐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和静止的世界融为一体,仿佛一幅永恒不变的图画。

灵念微动,世界恢复了原样,阳灵绫看到凌云,吃了一惊,喊道:“你是鬼吗?怎么突然出现?”

“还不是棋子烫到了我,一看变了颜色,连忙赶回来,到底怎么回事?”凌云焦急地问道。

阳灵绫格格笑出声来,道:“我按了棋子好久了,这棋子变了颜色后,若是你没发觉,时间一长便会发烫,果然你被烫了才发现的,可真的是为了自己心爱走丢的大情人,便忘了我这个小情人了。”

凌云脸上一红,见她神色正常,道:“你又没危险,怎么乱按棋子?”

阳灵绫嘟嘴道:“我是没遇到危险,但有事情要找你,不行吗?”

“什么事情?”凌云记挂紫若,急道。

“看你这么急,就不跟你打哑谜了,你是不是想找到紫若?”阳灵绫问道。

“你这不废话吗?当然想找到了,难道你知道她的下落?”凌云问道。

“我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这取决于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先。”阳灵绫继续卖关子道。

凌云果断答应:“好,你说吧。”

“你喜不喜欢她?”阳灵绫问道。

“喜欢。”凌云回答道。

“那你想不想娶她?”阳灵绫继续问道。

“想啊,这么漂亮,为什么不想。这不止一个问题了吧?”凌云道。

“你管我,快回答就是了。那你能不能做到,对她百依百顺?”阳灵绫问道。

“可以。”凌云道。

“那百依百顺,可就是意味着她提的要求,你都得做到哦?”阳灵绫道。

“好。”凌云道,“她在哪里,你快说啊。”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阳灵绫起身拉开床上的帷幔,只见紫若正倚着墙,抱着双膝坐在床上,埋着头不敢与凌云对视,心中羞愧难当。

凌云惊喜万分,道:“怪不得我找遍了全城都没找到,原来被你藏起来了。”

紫若低头不语,她想起赵尉松收起剑,任自己离开,从此与洪氏再无关系,往日那些记忆终究是过去了,再也不愿想起。她踉踉跄跄,跑回了亮着灯光的私宅,那个小女孩帮她开了门,让她有些讶异。

被冷风吹得通体冰冷的紫若,颤抖着身体,坐在床上取暖,小女孩是个话痨,不停地找话题和她聊天,从出生一直聊到现在,小女孩无不坦诚相告,口无遮拦,紫若见她如此坦诚,不好意思隐瞒,但关于自己的生平说的远远不如她详细生动,只是平铺直叙,对她特别感兴趣的关于和凌云的事情,更加简略不好意思多说。

紫若已经别无去处,与其大晚上呆在街上,遇到形形色色居心不轨之人,不如呆在这个房间里,纵然凌云不太老实,总不会太过分,这一点还是了解的。

阳灵绫的话,更是让她断了出家的念头:“你以为尼姑庵很清静?世上看似最清净的庙啊,寺啊,其实最不清净,善男信女,香火不断,世人滋扰不说,专有一些挂着寺庙名声,干着妓院勾当的淫寺,比如红莲寺,那可是皇上钦定的大案,一群和尚利用寺庙掩护,勾引强暴了几百名烧香拜佛的良家妇女,这些女子生怕坏了名声,不敢报官,后来朝廷捣毁红莲寺,附近几百里的良家妇女上吊而死,不计其数,和父亲长得不像被扔掉的孩子,也多不可数。”

“再跟你说说尼姑庵,那更不是什么好地方,许多尼姑庵本身便是富人资助开设的,一个是女子修行,不方便接触太多烧香拜佛的外人,恐怕名声不好,所以要结交富人,由富人出钱养着,那庵里年轻漂亮的小尼姑,就被富人趁机上手了,更有甚者,许多尼姑本来就是富人的情妇,因为家有悍妻,只得送到尼姑庵里,不时来偷欢。当然,上面这些有伤风化只是个例,并非贬低佛教。”

“但是,大多数出家的寺庙道观,不事耕种,不务纺织,垂手念经,哪里来的粮食吃,衣服穿?其实都需要世上的信众接济,所以为了求得善款,无不谄媚地讨好世人,无论是算命求签、烧香保佑,都是赚钱的手段而已。”

紫若年龄比阳灵绫大了几岁,但论经验,远远不如她,心中惊讶,但仔细琢磨,她说的并非虚言,看来,世上并没有那所谓的净土,逃离尘世,还在尘世。

除了虚无缥缈的仙境,人间处处,莫不是尘世。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二章 尔虞我诈 紫若坐在床上,低头抱膝,始终不敢与凌云目光相对,心里羞愧不已,刚才自己一气之下跑了出去,不料黑夜里街上更不安全,差点落入贼人之手,好不容易逃了回来,一想到和凌云决绝辞别的样子,便不好意思见他。

阳灵绫拉着紫若,道:“你相公回来了,还不快点教训他。”

“他又不是我相公,夜里跑出去,是我的错,教训他干嘛。”紫若低声道,“凌公子,我暂且借住一晚,明天再走了。”凌云早已和她、雪珠说过自己的身份。

“那你明天能去哪里?”阳灵绫道。

紫若一愣,心知无处可去,偌大的世界,竟没有一处存身之所,不由悲从中来。

阳灵绫爬到床上,伸出手臂揽住紫若,道:“他若是想强迫你,早已下手了,还能让你清清白白到今天吗,既然他不愿强迫,你住在这里便是,担心什么?”

紫若低头不答,心中早已动摇,自己又能去哪里呢?

凌云道:“你若不愿在这里,明天我找个尼姑庵送你过去。”

阳灵绫生气地跳下床,踮起脚揪他耳朵,附耳道:“我劝了好久才让她打消出家的念头,你装什么大方,女孩子要面子嘛,你就不能好好挽留人家?”

凌云苦笑道:“那我岂不成了舔狗?”

“什么舔狗?”阳灵绫好奇地问道。

“舔狗是外面那个世界的词汇,主要指对方明明不喜欢自己,还一再厚着脸皮追求甚至让对方讨厌的人。我堂堂男儿,焉能如此低声下气?”凌云道。

“呸,本来就是男追女,一开始你不丧权辱国,低声下气,怎么把人家姑娘骗到手?难道让人家倒贴吗?所谓舔狗,我觉得应该是那些追了好久都没答应,还一直为人家付出才对,这种当然不值得,但你和紫若认识不到一个月,在一起相处才几天时间,便让她爱上你,你觉得可能吗?”阳灵绫捏着他的耳朵,颇有些耳提面命的感觉。

“那我该怎么办?”凌云恋爱经验甚少,没想到居然需要请教一个未经世事的小女孩。

阳灵绫微微一笑,附在耳朵上低语了几句,听得凌云一时皱眉,一时傻笑,两个人最后相视一笑,像是谋划了不可见人的秘密。

紫若见两人躲到一边耳语,嬉笑无常,心里颇不是滋味,仿佛成了一个外人,低声道:“罢了罢了,明天你便送我走,那是再好不过了。”她心中又向往起那种不闻尘事,一心向佛的清静生活。

“那好,听紫若的,明天我们一起去城外,找一家清静点的尼姑庵,不要去那种香火旺盛的大庵,香客滋扰,不得安宁,就去山中找那种清静小庵。”阳灵绫道。

紫若点点头,心里疑惑她下午明明劝自己不要去尼姑庵,如今难道被凌云说服改变了想法?

这间私宅只有两张床,一大一小,男女共处一室多有不便,三人收拾着回到了那间小楼,里面宽大许多,干净整洁,上下三间,正好供三人休息。

关键是房内还有堆积成山的银子,令紫若着实瞠目结舌了一番,固然她不爱财,饶是这些金银连侯府中都不曾见过,不得不吃了一惊。

凌云趁着两个女子上楼洗浴休息时,将银子重新卷入了画轴。

躺在床上,凌云回想起来到这个世界的这段时间,之前的记忆已恍如隔世一般,而这段日子又仿佛重生之后的生活。

除了以小春的身体、王三城的身份活着以外,从王三城金库中获取的上百万两白银,这辈子都花不完,认识了第一个女人雪珠,性格温婉,擅长筹算,是个贤内助,今天不知因为什么急事回了娘家,只能等她回来再问清楚了,毕竟不知道她娘家所在的位置。

还有胡芍,原本仇怨颇深,好不容易关系亲近一点,又因为误会自己寻欢万仙楼,导致与自己反目,此刻恐怕只恨不得宰了自己,还有说好帮她除去胎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方法。

结识紫若更是极其巧合的事情,若不是误入万仙楼,将错就错想要寻个乐子,也不会让老鸨子将罚为官妓的她带到房间里来,两人便不会认识,后来若不是孙逊将掳来的紫若当做礼物送给自己,后面更没有相见的机会,所以,两个人像是前世冤家一般,相见总是各种因缘际会,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至于阳灵绫只是一个小女孩,虽然懂得很多,老练世故,但是年纪太小,凌云总把她当作半个妹妹,让人难生邪念,甚至有时她驾驭神足教众、玩弄手腕心机神乎其神,真是颇有乃父之风,令人心生敬畏。

凌云回想起这段时间的奇遇,有悲愤的时刻,比如布店女掌柜惨死,杀了三个兵匪祭奠亡灵,也有欢乐的时刻,比如遇到靖南四公子这几个呆货时,总是有无穷的乐趣,更有外面的世界从未有过的快感,比如与剑宗比剑、第一次静止世界、万物皆可平面化时,有一种近乎于神的掌控感。

当然,他还见识了一个庙堂一角,小小靖南,自己掌握了王三城的账册,看到无数官商勾结的佳作,诬告陷害,倒打一耙,无辜之人无钱无势只能坐牢,有权有势的富商权贵逍遥法外,被坑害者动辄倾家荡产,重者身首异处,真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无尽黑暗的时代,区区七品官便可手眼遮天,县衙里冤死之鬼彻夜嘶鸣不休,一本账册记录的是无数怨灵。

庙堂不止靖南,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庙堂高处不胜寒,却没什么不同,权力倾轧,勾心斗角,角逐利争,有如野兽。万人之上的至尊皇帝,却心不安一个小小的惜命侯,借着通敌谋反的罪名,抄家诛族,意欲斩草除根,前朝亡了多年,却容不下一个后裔,拥兵百万,却为一个毛头小子逃走睡不着觉。

不仅庙堂如此,江湖之远又有什么不一样,庙堂是人,有人才有庙堂之高,江湖也是人,人便是江湖,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他亲眼所见的江湖,不止是刀光血影,不止是一腔热血,不止是以武犯禁,更多的一样是勾心斗角,利益角逐,尽管换了方法,却换不了人的本质。神足教联合蛊门,意图争夺南境盟主,为此不断以血虫丹降服武林豪杰,这实在是低微浅末的手段。

论手段之高明,还要看江湖各大名门正派,稳坐江湖宝座,无人敢于挑战,比如少林、武当、峨眉、崆峒、华山、青城,等等,在江湖之上,人人敬仰,名号响亮,但这些门派中真正的高手有几何?震慑武林的宗师有几个?无人可知,大师的威名响当当,提起战绩便空白一片。

很不幸,江湖上到处厮杀、一战成名的多是赵尉松这种无门无派之人,大宗门里,总是仗着门派的声望行走天下,无人敢招惹,生怕与背后的门派结下梁子,以致于大门派中滥竽充数者不可胜数,徒有虚名。

但这些名门正派已然创立数百年,基业极深,不需要再依靠单打独斗闯荡江湖,名号已成了金字招牌,到处招摇逛骗,吸收门徒,扩展基业,竟以赚钱当成了各自的主业,论起功夫,都成了表演的花拳绣腿,缺乏实战,因为利益纠葛,拥趸甚多,若有人敢于当皇帝新装里无知的小男孩,轻则口诛笔伐,重则性命堪忧。

凌云亲耳在万仙楼宴席上听孙逊讲过,数年前,江湖上出现了一个习练西洋拳术之人,一身横练肌肉,耀武扬威地宣称挑战六大名门,结果,六大名门无一应战,均称习武之人修身养性,不宜争强好胜,便不理会这种鲁莽的武夫。

那西洋拳手十分不满,向江湖人士广发群帖,告知将逐一登门切磋六大名门。先是到了北方,遇到一个习练少林拳法的和尚,拦在他去少林寺的路上,两人动手切磋,那和尚身法漂亮,可惜拳头无力,轻飘如棉,被西洋拳手爆锤,脸上流满鲜血,几乎命丧泉下。后来少林声称这名和尚并非本寺僧人,也从未在少林学过拳法,但最终少林并未正式应战,包括少林寺那位肥头大耳的方丈,始终不曾出面回应。

西洋拳手十分得意,还想挑战其他名门,然而在去往南境途中,不幸被暗杀,从此成了一宗江湖悬案,无人知道那和尚是不是少林寺的,也无人知道西洋拳手到底被谁暗杀。

仅此一事,便可看出,江湖之上,靠着自吹自擂积攒下名望,从此混吃混喝、欺名盗世之辈甚多。

江湖啊江湖,刀光血影,快意恩仇下,也免不了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更少不了欺世盗名,名不副实。

世上但凡有人的地方,总是差不多这样,形式大有不同,内核无不一致。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三章 齐耳短发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凌云发现小楼房门开着,王妈已经来小楼,在厨房里准备好了各式早点,饭香味扑鼻而来。

两位姑娘尚未起床,而王妈摆好早点,便出门买菜去了,要准备中午的饭菜。

凌云洗漱已毕,便走到餐桌旁开始吃起早点,昨晚几乎没吃东西,肚子饿坏了。

阳灵绫穿着薄纱,揉着惺忪双眼,从房间走了出来,凌云连忙招呼道:“灵绫,过来吃早点。”

“我还没洗漱呢。”阳灵绫身上的薄纱隐约可见,近乎半透明。

凌云连忙扭头躲避开目光,嘴里塞个包子,道:“你不多穿一点,早上挺冷的。”

“哼,又没让你看,流氓!”小丫头转身跑开,道,“别光顾着吃,记得计划。”

凌云心道:“你倒是比我还上心,上辈子大概是个媒婆吧。”

吃过饭,凌云回到房间,躺在床上,随手翻看起一本话本小说,听到外面紫若的声音,知道她下楼来梳妆打扮了。

外面的两人一起吃起了早饭,聊着天不时发出阵阵银玲般的笑声。

凌云听到笑声,无心看书,走出了房间,两个女孩看到他出来,反倒都闭上了嘴,静静地吃饭,不再说话。

“你出来干嘛?”阳灵绫打破沉默道。

“诶,大小姐,我的房子,来客厅散散心,都不行?”凌云一脸冤枉道。

“不是,”阳灵绫挤了一下眼睛,道,“哎呀,紫若,你这头发可糟糕了。”

昨晚两个女子一同洗浴时,阳灵绫已经提醒了紫若,她那割去了一半的头发,尽管宝剑锋利,切口十分平整,但是角度斜了,一半高一半低。紫若既然有了出家的念头,自然并不会在意头发好看不好看,反正都要削去了。

紫若皱了皱眉头,摸了一下头发,感觉倾斜的发尾毛糙了许多,经过一晚的睡眠,有些发梢卷曲凝结,十分难看。

“怎么会这样?”紫若摸着那几绺打结的头发,疑惑道。

“是不是昨晚头发沾到了脏东西黏住了?”阳灵绫道。

可紫若回忆昨晚洗了头发,顺滑无比,一点都没打结,一觉醒来怎么会变成这样,打结的头发显得特别邋遢,还怎么出门。

紫若焦急道:“这可怎么办,今天不是说好出城吗?”

凌云提着剑,走过来道:“我帮你割掉那一绺头发。”

阳灵绫嘻嘻一笑,道:“你拿着这长剑,倒像是要割人家脖子。”

紫若听话地束手勒住那一绺头发,静静地等凌云挥剑割掉。

他抽出剑来,身旁阳灵绫不停地使眼色,凌云略一迟疑,用剑轻轻地割断了那一绺头发。

阳灵绫“唉呀”一声,道:“不是说好了吗?”两人昨晚贴耳低语时,她怂恿凌云,第二天用米浆黏住头发,然后割掉长发,只留下短发,料想紫若这种养尊处优的女子只有极短的头发,肯定不愿出门,更别说去城外了,留在小楼里等长出长发,已经三四个月过去了,但她看到凌云只割一小绺头发,急着道。

“说好什么?”紫若道。

“没什么,我让他割的好看一点。”阳灵绫尴尬地一笑。

紫若摸着头发,扭过头,将长发披在肩上,给阳灵绫看,道:“这样好看吗?”

阳灵绫装作伸手摸了一把,道:“啧啧,还是不太齐,剑来,我再给紫若修剪一下。”

凌云迟疑着,被阳灵绫从手中夺取了玉迫剑,沉重的让她不得不吃力地两只手握着,对凌云道:“快帮我端着这把剑,怎么这么重!”

紫若两手抬起头发,任她修剪,不敢动弹,生怕剑刃碰到身体。

凌云从旁边握住剑柄,阳灵绫古灵精怪地眨了眨眼睛,将剑刃抬高最高的位置,轻轻一切,一根根齐整的头发簌簌地掉落,紫若只剩下齐耳的短发。

紫若大概察觉到不对劲,然而此时已经割掉了大半的头发,摸了摸那一截短发,最长处仅在耳边,不由吃了一惊,道:“怎么这么短?”

阳灵绫装作惊讶道:“刚才那脏东西一直缠到这里,我只顾着剪,没想到剪了这么短。”

紫若先是惊,接着泪珠滚眶欲出,强忍住,心里想道:“反正我本来也是要削发出家,早点削去头发也未必是坏事。”

阳灵绫本来怕她生气,没想到她十分平静,心道:“不会是气糊涂了吧。”

唯独凌云看着她的短发,啧啧叹道:“这个发型真的够时尚,挺可爱的。”

“你说什么?”紫若本来已经想开了,见他出言赞叹,虽然听不太懂,必然是讥讽之语,不由将火发到他身上,怒道,“凌云,你不如将我剃成光头,这样长不长,光不光的,僧不僧,俗不俗,算什么。”

“不是他剃的,是我剃的,紫若。”阳灵绫暗暗笑凌云非要这个关头惹她,被骂了一顿吧,真是活该。

“剃成这样,不也挺好看的,夏天到了还凉快些。”凌云倒是真心觉得她现在这个发型,十分像外面世界的年轻姑娘了,还是那种可爱型,但是在紫若眼中,都变成了嘲讽,那个时代的女子要么盘发成髻,要么梳发成鞭,从未见过这种齐耳短发,实在异样至极,有如今日那种一半剪光一半留发的阴阳头,在古人眼中都是侮辱人的剪法。

紫若气极,又恨又悔,趴在桌子上痛哭起来。

“我错了,紫若,是我的主意,想让你留下来,不敢出门,才剪这么短的,你别哭,大不了我剃光了头发赔你。”凌云道,见她如此伤心,不知如何安慰。

“不用了,也不怪你,反正我也是要出家,把头发全剃去吧。”紫若擦了擦眼泪,平复心情道。

阳灵绫过来抱住她,道:“出家也得等头发长了啊,不然,尼姑庵以为是犯了罪官府削发惩罚,没人敢收留你啊。”

“那我……我怎么办,现在能去哪里?”紫若道。

“哪都不去,就在这里,他害得你头发这么短,让他管你吃,管你喝,花他银子,算是赔偿你。”阳灵绫嘻嘻笑道。

“一根头发一两银子,数数多少根,我全赔给你。”凌云道。

紫若抬头看到两人对视而笑,心中顿时明白,嗔怒道:“好啊,你们两个狼狈为奸,居然串通好了来戏弄我!”她伸手抓起桌上的豆沙包,作势要丢,阳灵绫忙躲到凌云身后,格格地笑。

凌云抓住她的皓腕,轻轻咬住包子,咬了一口,笑道:“好香!”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四章 君子约定 紫若连忙挣脱,脸上一红,道:“无赖!”

凌云道:“吃个包子算无赖?又不是吃你豆腐。”

紫若哼了一声,道:“不要以为我呆在这里,便可以让你为所欲为,我只是暂且存身于此,万一你做的过分了,我一样会走。”

“哪些算是过分,你最好全部告诉我一遍,否则,也没个准谱,谁知道哪天我吃个包子也会算是无赖,算是过分之举,然后把你气得离家出走。”凌云道。

紫若见他这样说,蹙眉微思,片刻道:“那我只说三件事,算是君子约定,你可以遵守,也可以不遵守,若是你不遵守,我便可以去留自便,如何?”

“哪三件事?”凌云道。

阳灵绫也凑了过来,十分感兴趣的样子。

紫若咬着嘴唇,低头不好意思道:“第一件事,就是你不可以强迫我。”

阳灵绫伸出两指,捏住凌云的耳朵,问道:“不可以强迫人家,听了没?”

凌云拍开阳灵绫的手指,道:“当然,你不喜欢的事,我肯定不会强迫你,你不喜欢我,我也不会强迫,我绝不会因你花我的银子就逼迫你。”

“嗯。”紫若继续道,“那第二件事,我就算有心于你,婚娶之事至少也要等一年以后。”

“为什么非要等一年?”阳灵绫奇怪地问道。

“我是戴罪之身,朝廷缉拿的要犯,我不想临上断头台之前,还被某些人以婚娶的名义玩弄一番。”紫若平静道,她口中的“某些人”自然特指凌云。

凌云苦笑,道:“那我杀了王三城,还冒名顶替七品县官,岂不是罪过更大,你怕砍头,到时候揭发我便是,要死一起死,别人是在天愿做比翼鸟,咱俩在地愿为连理枝,到了地下九泉,又能相会了。”

“揭发你有什么用,你是要活一万年的仙龟,还不是紫若一个人死,你要保护好她,一起活着才好,一起死了有什么意思,两具尸体还能卿卿我我不成?”阳灵绫道。

紫若并不知道活一万年的典故,以为阳灵绫骂他是龟,掩嘴一笑。

“好好好,那我们便一起活着,只要朝廷派人抓你,来一个杀一个,来一万人杀一万人,哪怕把皇帝老儿杀了,也要保你不被抓。”

“吹吧你,到时候万一你乌鸦嘴成真,果然来了一万人,看你怎么办,站着不动让你杀都要杀上半个月。”紫若不是不知道凌云的功夫,只是好汉难敌四手,她不信凌云有以一敌万的本事。

“最好成真,古有周幽王为了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今日便会有我凌云为佳人以一敌万,杀得万骨枯。”凌云道。

紫若道:“到时候只愿你不把我交给朝廷便是谢天谢地了。好了,第三件事,便是你若是要娶我,一定要三媒六聘、明媒正娶,用八抬大轿把我从正门抬进来,我不要嫁多好的人家,但我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再荣华富贵我也不愿做妾,除了正妻我不会做妾。”

“这一条更没问题,只要你嫁我,给个驸马也不换。”凌云道。

阳灵绫嘻嘻笑道:“给你驸马,人家公主未必愿意嫁给你个土财主啊。”

紫若本来以为这三条凌云均不会答应,所以设限让他知难而退,因为以她对凌云的了解,第一,他亦正亦邪并不会一直迁就自己不使用强迫的手段,第二,他不会忍一年之久不对自己起念头,第三,让他娶自己为正妻,他应该不会答应,因为他身家富过王侯,自己一个侯府婢女,地位卑微,门不当户不对,只是没想到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三条,颇为惊讶。

“但愿你能记得你答应我的,不违背今日这三个诺言。”紫若如有所失道。

“对天发誓,这三条我都记得,我不会逼你,一年后,再娶你为妻。”凌云道。

紫若见他说的简短,意思大概与自己也相差无几,没有再说话。

“还有三媒六聘、明媒正娶、八抬大轿、凤冠霞帔,记牢了一个都不能忘。”凤冠霞帔是阳灵绫加上去的,充分满足了她小小年纪对婚礼的想象。

凌云点头应道:“当然了,别说八抬大轿,三十八抬大轿又有什么,一样答应你,到时候万一路进不来,就修路,门抬不进来,就拆了门。”

“三十八抬大轿,那一间房子也抬得起来了。”阳灵绫道。

“明朝宰相张居正回家服丧时,便打造了一个三十八人一齐抬的大轿子,上面有书房卧室,极其宽大方便,一路上开山辟路,从京城直到湖北江陵老家,五步一井,以清路尘,十步一庐,以备茶灶,蔚为壮观,威风得紧啊!”凌云感慨道。

“那岂不是比皇帝的銮驾还要威风?”紫若好奇地问道。

“皇帝一辈子难得出皇城几次,未必有这么大的轿子,张居正回家一路,各级地方官员恭候道边相迎,纵然是大明藩王,也破例出府,跟这位当朝首辅行宾主之礼,那可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想后来张居正一死,便被弹劾抄家,万历差点将他从坟里拉出来鞭尸,与他活着时候太过出风头也不无关系,有僭越之嫌。”凌云道。

“哼,皇帝最讨厌别人超过他,你可小心点,万一纳了三千零一个妾,那就僭越了,比皇帝后宫嫔妃还多,非把你拉去砍了头不可。”紫若坏笑道。

阳灵绫附和道:“就是就是。”

“那我就休了你,少一个便不算僭越了,嘿嘿。”凌云道。

“我还未必嫁你呢,自作多情,哼。”紫若扭头懒得理他。

“其实,张居正死后其势力便倒台的真正原因,与明朝的党争之风不无关系。明朝国力非弱,北拒蒙元,东征倭寇,享国三百余载,是个强大国家,可惜汉人朝廷有一个缺点便是文人治国,文人不可不用,但用之太过,地位太高,便容易拉帮结派,打压异己,本来是治国之才,全用来勾心斗角上,所以唐朝牛李党争,导致唐朝中晚期势力大衰,天下大乱,中原政权丢了燕云十六州足足三百年,明朝党争,导致后金清朝崛起,流民蜂拥,可谓是亡于文人之手。”凌云道。

“你如此痛恨文人,莫不是你是个不识字的,所以恨之入骨?”阳灵绫调侃道。

凌云不屑道:“我可不是痛恨文人,要知道到了外面的世界,也就是我所在的世界,那里的社会,有专门从事正治的人,被称为正治家,正治家未必是个好人,但一定有常人难以企及的气量,他们治国有一套本事,特别是能分清斗争并非你死我活,而是一种平衡,各方利益集团能够谋求最大公约数的平衡,若是文人气量,非斗个你死我活,那国家谁来治理?所以文人只能做智库,辅助佐政,而决不能当正治家。算了,跟你们说这些做什么,反正你们也不懂。”凌云道。

“是啊,你说那么多废话,搞得我好像关心一样,我更关心街市上新出品的胭脂,最近的胭脂新品可是有几个不错的好货。”阳灵绫道。

紫若貌似更感兴趣这个话题,两个女孩避开凌云,坐在一起窃窃私语起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五章 仙门知府 突然,小楼外有人叩门,凌云以为是王妈买菜回来了,开门却看到一人跪在门外,身着一身衙役的衣服,道:“大人,县衙有事,张管家请大人速速来县衙。”

张管家?凌云一愣,想起来之前那个上门送任意车、帮忙料理家务、又按照自己叮嘱找几个衙役的张安国,这个衙役想必也是新招来的,怪不得脸生。

留着两个女孩子呆在小楼里,凌云带走一个黑色棋子,嘱咐她们一旦有危险,立刻挤压棋子变色通知。

坐上衙役带来的两人小轿,轿夫跟着衙役,一路小跑,累的气喘吁吁,来到了县衙门外,凌云下了轿子,才发现县衙门外大不同往日,两边道旁旌旗招展,各站立着精壮的兵丁十余名,张安国在县衙大门前垂手恭立。

凌云心道:“这个张安国倒是会办事,几日功夫,给他那么点银子,招来这么多像模像样的兵丁衙役,是个人才。”

张安国见到凌云,连忙快步来到身边,跪拜行礼道:“大人,知府大人正在堂上等着您呢。”

凌云讶异道:“什么知府大人?”

“啊,大人您居然不知道,前几日仙门府便快马来报,新上任的仙门知府今日要来靖南县体察下情,不料,您居然没有亲自出城迎接,也没有派人迎接上司,来到县衙连个接待的人都没有,一大早饿着肚子连饭都没吃,正大发雷霆呢,说是要罢了您的官。”张安国惶恐道,他刚刚聘任了十来名衙役,都是自己的熟人,生怕凌云丢官,新官上任不认旧账,这一大笔薪酬开销就无处报销了。

凌云一听是新上任的仙门知府,放下心来,再次确认道:“那新上任的知府从来没到过靖南县吧?”

“才上任半月,当然没来过。”张安国不知这位大老爷怎么全忘记了。

“他们饿着肚子来的,这位知府大人倒是辛苦啊。”凌云漫不经心道。

“小的已经安排醉仙居送来早点,知府大人吃过早点,应该没那么生气了。”张安国道,又补充了一句,“刚才小的差点被砍头,若不是知府需要依靠小的找到大人,恐怕现在已经身首异处了。”

凌云道:“嚯,这位知府大人好大的官威啊!”

张安国擦了擦汗,道:“大人,您小心,快进去给知府大人赔个罪吧,兴许看在这个东西的份上就不追究了。”他比试了一个钱的手势。

凌云浑不在乎道:“我心里有数。”大踏步走入了县衙。

知府大人久闻靖南县的早茶算是一绝,更听闻万仙楼的美妓也是远近闻名,不同于仙门府,顶着府衙所在的光环,却没个享乐的去处,于是赶个大早,坐八抬轿子前往靖南县,满以为靖南县令有如传闻中的会办事,那王三城可是上下打点周到,搜刮地皮有术,不仅府县闻名,连朝中都不乏他孝敬的对象,要不然也不会普天下只有四个七品县令,他算是一个,其他县令皆为八九品,连皇帝都听过他的名字,以为是个有口皆碑的好官。

没想到来到靖南县城门外,只看到打着盹的守城人,连个人影都没见着,更别说作为下级的县令出郭相迎的场面,知府大人心中愠怒,差点愤而不入城,幸好一旁的师爷劝解道:“大人,兴许老王精心为您准备了这个黄白之物,还有上等的宴席美女,来不及出城相迎呢。”

知府大人按捺下怒火,继续进城,毕竟此次来靖南县有更重要的事情,不能因此而废了正事。到了县衙,大门紧闭,一个人都没有,知府大人彻底发火了,大骂王三城的祖宗八代,命人劈开大门,来到县衙,破烂一片,屋顶都烂个大洞,院子里一滩滩黄色汁水,有如尿坑,肮脏不堪。

知府大人捂着鼻子怒骂道:“这王三城不出城相接就算了,来到县衙了还不来恭迎本府,我看他一定是死了,要是没死,本府一定砍了他脑袋。”知府大人不顾身份,屈尊纡贵,带着几名随从来到后院,踹门入屋,翻箱倒柜,一无所获,无论是人还是钱都没找到,知府大人竟直接干起盗贼的行径来。

没多时,张安国带着一伙新招来的衙役来到县衙,发现县衙里外均有兵丁把守,十分奇怪,问了一个首领,才明白是知府大人到了。

张安国心中大惊,刚想开溜,被人提着拜见了知府大人。

知府端坐在高台上,愤怒异常,吼道:“王三城死哪去了?”

张安国结结巴巴道:“大……大人,小的不知道哇。”

“哼,不知道,那就拉出去砍了!以军法处决!”知府扔下了一根令箭。

眼见着兵丁左右来拉住自己,张安国大叫道:“饶命啊大人,小的知道王县令可能去了一个地方!”

知府恨恨道:“限你一炷香时间内找回来,香烧完了见不到人,你就去见阎王吧。”

张安国想起那生死一刻,犹自冷汗直冒,心道真是伴君如伴虎,这差事当的差点没了小命。

凌云走进县衙,两旁兵丁手持刀斧,严肃冷峻,仿佛一声令下就将他剁为肉泥。

凌云抬头看到堂上一个穿着官服的老头高高在上,心知这便是那位吹胡子瞪眼的知府大人,心中好笑,几步来到堂上,施了一礼,道:“下官参见大人。”

知府大人眼中冒火,怒道:“还敢自称下官?马上你连命都没了,还想保住这乌纱帽?你可知道今日犯了多大罪过!”

“下官不知。”凌云平静道。

“不知?你藐视王法,不敬上级,荒废政-务,欺凌百姓,贪赃枉法,大逆不道,罪大恶极!”知府大人倒是说的十分流利。

凌云微微一笑,道:“大人,却不知我这些罪名,证据何在?说我藐视王法,藐视哪一条王法?不敬上级,可是下官不知大人驾临,不知者无罪,怎么能算?至于后面几条,我欺负了哪位百姓,哪一项政务被我荒废,我后院前院大人任意搜寻,可有一文贪污的钱?既然如此,罪从何来?”

知府大人竟被他所问一时诘住,刚才搜寻了一边县衙后院前院,确实一文没有,既然没有钱,贪赃枉法从何谈起。

“哼,本府要治你的罪,还需要证据?本府的话便是证据,你贪赃枉法,随便拉来靖南的任何一位百姓,恐怕都知道。”知府强词夺理道。

“哦,原来风闻之事也可以定罪,那我听靖南的百姓说,新上任的知府大人僭越礼制,房子盖得比皇帝太和殿还大,出行的规制比龙辇御驾还豪华,是不是也可以用此定大人的罪?”凌云反问道。

“这……这都是你胡说八道!”知府大人额头渗出了汗珠,屁股开始如坐针毡,他知道这种捕风捉影的弹劾递到皇帝那里,纵然全是捏造诬陷,也免不了接受脱了一层皮的调查,还会在皇帝心中留下极坏的印象,不由紧张起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六章 五万两 “大人,论胡说八道,大人还是稍胜一筹,毕竟大人从未踏足过靖南县,却满口胡说,所谓听到靖南县老百姓关于我的评论,既然如此,我在此地为官多年,听到一些关于大人的评论,有什么不正常吗?”凌云邪笑道。

知府大人不顾额头冷汗,猛拍桌子道:“你这芝麻小官,居然敢公然威胁本府,今日我让你尝尝水火无情棍的滋味!来人,给我打!”扔下一枚令箭。

“慢着!”凌云喝道,“大人,貌似这是我的县衙,不是你的府衙,这是我的令箭,可不是你的令箭,由不得你胡来。”

知府大人气得直吹胡子,怒道:“整个仙门府都隶属我管辖,难道你靖南不是我仙门的属地,还是南缅国的不成?”

“嚯,大人,你居然说靖南县是南缅国的,这是不是算是叛国通敌啊?”凌云丝毫不怕激怒他,继续逗弄道。

“你……你,断章取义,曲解我话的意思!”知府大人两榜进士出身,论起斗嘴哪里比得上这位在市井摸爬滚打的抬杠高手。

“这可是大人的原话,我可一点都没曲解哦。”凌云笑道,“不过,大人说靖南县是你管着的,可我从未见过靖南县的百姓去仙门府告状,也从未见过大人来靖南县审案子,所谓的管,是管什么?”

“我是仙门知府,你区区靖南县乃是我仙门府下辖的六县之一,上级难道不管着下级,还能是下级管着上级不成?你巧舌如簧,妄想指鹿为马,辩黑为白,可惜白费力气,我先打你一顿板子,再看看你如何狡辩!”仙门知府道。

“大人,上级是管着下级,可没说上级可以打下级板子。”凌云道。

仙门知府怒道:“今天我就打给你看看!”

“大人,既然你非要打,那也不是不可以,你打我这屁股一通不打紧,只是我有个坏毛病,屁股一疼,好多事情就记不住。”凌云捂着脑袋装疼道。

“记不住便记不住,与本府有何干系?”知府大人怒道。

“既然大人说没干系,那就打吧,等打完之后,埋着五万两白银的宝藏之处,我可能就忘记了,不过也没事,反正不干大人的事,尽管打吧。”凌云开始解裤腰带,古人是脱了裤子打屁股,免得衣服沾在烂肉上,更增添疼痛。

两旁仙门府衙的兵丁见状,上前要来按住凌云,一旁的兵丁早已抄起水火棍,准备动手。

知府大人听到凌云的话,眼睛一亮,连连咳嗽数声,朝师爷使了个眼色,然后转身去了后堂。

师爷早已会意,等知府大人下堂之后,道:“你们几个,这棍子先不打了,下去吧。”

几个兵丁感觉奇怪,但师爷的话等于老爷的话,乐得省点力气,几人躬身离开了大堂。

师爷走过来,笑嘻嘻地扶起凌云,道:“知府大人后堂有请。”他虽然满脸堆笑,但眼神中有一种难以捉摸的神色,充满了不信任感,让凌云心中有些发毛。

凌云心里怪道:“此人为何眼神如此奇怪,看来得提防着点,免得露了馅。”

凌云跟着那下巴处有颗黑痦子的师爷来到后堂,知府大人正坐在太师椅上喝茶,见凌云进来,哼了一声,并不抬头看他一眼。

师爷道:“大人,将他带过来了。”

“你说的那五万两银子,埋在哪里?”知府大人话中仍旧充满着怒气。

凌云一笑,道:“大人,那五万两银子藏在什么地方?不好意思,我忘记了。”

“什么!”知府大人猛拍桌子,怒道:“你脑袋忘没忘,要不要砍下来看一看!”

“大人,你这样一吓我,我更记不起来了,好像忘得更厉害了,五万两银子呐,不如大人帮忙找找?”凌云道。

“怎么找?”知府大人问道。

“我当时藏这五万两银子的时候,曾在靖南县城东凤栖山标记了七棵树,这七棵树的位置正好对应北斗七星的方位,而埋银子的地方正好在天玑星的位置,找到这七棵树,便等于找到那五万两银子。”凌云胡诌道。

知府大人半信半疑,问道:“五万两银子,你怎么会埋在荒山野岭之中?万一被人盗掘,岂不是损失大发了?”

“大人有所不知,地方县官每三年一轮,到了三年就要改换地方任职,平调或升级,都需要调离本土百里千里,我故土难离,在靖南县经营了这么多年,光小妾都纳了这么多,所以不能走哇,但三年就算不愿走,也必须由巡按御史审计一轮,到时候家资多寡,一清二楚,就算有多处宅邸,都不能避免被人举报查出,所以只得出此下策,埋在荒山中,不要小看这种方式,这里藏个五万两,那里藏个十万两,非但御史查不出来,连抄家都抄不出来,就算一处被盗掘,还有多处,总能留下一笔享受荣华富贵,这正是退路啊。”凌云看多了查贪腐的报道,活学活用编起了故事,倒是让人难辨真假。

果然知府大人信以为真,一听说不止一处,更加来劲,道:“那你能不能给个大概的位置,不然大山中寻找这样的七棵树,岂不是大海捞针一般?”

凌云皱着眉头,道:“大人呐,我记得当时深夜去埋银子,这种事又不敢带上别人,全是我一个人挖坑埋银子,忙了大半夜,才忙完。若说位置,我只能说在凤栖山和尚庙往后去,就那一片,埋了好多。”

知府大人大喜过望,抚掌道:“这样就好找多了。师爷,你赶快带上所有兵丁,前往刚才王知县所说的地方,挖地三尺,也要把这些赃物找出来!”

师爷领命,又迟疑道:“大人,带上所有兵丁吗?要不要留下几个保护您?”

知府大人正期待至极,道:“不用,所有人都去,县衙的衙役也带上,和尚庙的和尚也拉过去一起挖,给我挖空了山,也要挖出来。”

师爷皱了皱眉头,不知在想什么,脚步迟迟不动。

知府大人憋不住了,怒道:“师爷,你今天怎么回事,还不快点去,今天这件事搞不好,你以后几个月的酬劳都别想要了!千万别走漏风声,被人抢了先机。”

“是。”师爷不干不脆地拖着长音应道,临走时望了凌云一眼,那眼神中充满了不相信的质疑之色。

凌云心里笑得几乎肚子疼,想不到随口胡诌居然能够骗过这为官多年的老江湖,看来真是玩鹰一辈子,到头来反被鹰琢了眼。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七章 坐而论道 知府大人悠哉地端起茶杯,啜了一口浓茶,神色间完全不见了怒色,反倒是满心期待着师爷带来好消息。

“听说大人是新官上任,果然相貌庄严,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相。”凌云道。

知府大人诧异道:“呵,你还会看相,难得难得,一直只听说靖南王知县可是青天高三尺的刮地皮高手,不知道还是个相面高手,你倒是说说我的面相为何是大富大贵?”

“额头主官禄,眉骨主富贵,大人额头宽大巍峨,自然是官运亨通,眉骨耸然屹立,自然是富贵一生,看相有何难的,奇门遁甲、阴阳法术我都会一点。”凌云近日来无聊之时看了许多看相之书,记性又好,于是跟知府随口谈道。

不料知府大人冷笑道:“照你这么说,为什么我一母同胞的兄长,与我长相一样,但穷困潦倒,长期靠我接济呢?”

“大人有所不知,试问大人兄长下巴处可有肉?”凌云问道。

“你既然会算命,不会自己算吗?”知府大人不屑道。

凌云道:“我当然算出来大人兄长的下巴一点肉都没有,只是需要从你口中验证一下。”

“没肉那又如何?”知府大人问道。

凌云道:“下巴有没有肉可是会改变命途的,你看大人贵为知府,下巴处肥肉滋生,五花三层,这个在面相上叫做‘相貌宫’,可以主整个面相,下巴肥厚者,必然富贵官运皆能实现,下巴无肉者,命克富贵官运,非但不能像大人一样,还可能穷困潦倒,食不果腹。”

这一段马屁话钻到知府大人耳中非常受用,只是他将信将疑地问道:“那有些人非富非贵,但是下巴宽厚,又如何解释?有些大富大贵者,比如皇上,天生体态瘦弱,下巴就是没肉,又怎么讲?”

这个哪里难得住凌云,笑道:“下巴作为相貌宫,本来就是改变整个面相命运的最终处,若是穷人下巴有肉,必然是额头扁扁,眉骨低洼,或者是脸上有痣,双目不明,两耳不聪,本来整个面相便是刻薄命,下巴肉再多,也填不满整张脸的命缺。若是皇上,下巴没肉,也不要紧,需知皇上这种龙脉天生之子,不可貌相,看相哪里能断皇帝的命运?”

“照你这么说,我固然大富大贵,官运亨通,但没有王侯之命了?”知府大人问话中有些迫切。

凌云心中好笑,现在大魏王朝,当权的鲜卑族拓跋氏,连异姓王尚且不封,哪里容得你一个汉人异族异姓王?可笑至极。

“倒也不是没有一点可能,只是此乃天机,我若是泄漏,只怕要折损多年的阳寿,大人恕罪,下官实在不敢泄露天机。”凌云道。

知府大人被他一段话唬得深信不疑,急道:“王知县,你若是能够如实相告,我必然奏报圣上,大力擢升你的官职。”

“我现在是靖南知县,再升一级可就是仙门知府了,大人,你能帮我升上去吗?”凌云嘲弄道。

知府大人皱眉道:“王知县你怎么连官阶都忘记了,你是七品知县,往上升也只是六品官职,我仙门知府可是五品,咱们差着两级呢。”

“唉,泄露天机这种事情,居然只升一级,实在不值,升为六品,到仙门府干个副职,不如当个一把手,在靖南县逍遥自在刮地皮舒服。”凌云推脱道。

知府大人面露难色,道:“那不知老弟喜欢什么,本府一定竭力满足。”

“刮地皮这么多年,我喜欢什么貌似大家都很清楚啊。”凌云并不戳破。

知府大人恍然大悟,笑着从怀中拿出几百两银票,递给了凌云,道:“一点意思,老弟收下吧。”

凌云并不接过来,冷漠道:“大人,这点银子,我一般是用来打赏万仙楼的相好的。”

知府大人十分尴尬,他本来便是守财如命的性格,如今来到靖南县,笃定有吃有喝,身上哪里会带多少银子,于是囊中羞涩,道:“不知老弟需要多少?”

“公平算账,我泄露天机,要折三年阳寿,一日折算为我的俸禄,也要十两银子,这样算来,至少一万两。”凌云并没有狮子大开口,生怕难为到知府大人。

知府大人沉思了一会儿,他本来昏头迷信凌云的话,此刻一看到真金白银,脑子中清醒了,固然凌云已经给了埋藏五万两白银的地点,但那未必能挖出这么多银子,一旦一无所获,自己还要掏出一万两,所谓的天机若是假的,那可亏血本了,问道:“这个还算划算,只是老弟的话,我还得考证一下,不知道老弟算命算得准不准,请先帮我算算我的命吧。”

凌云早已料到他会借机诘问自己,心中淡定自若,他固然不会读心术,但最近看了一套讲述如何算命的术,才明白算命并不在于准不准,而是能不能自圆其说,于是道:“大人,请问。”

“说说我的姻缘吧。”这位知府大人从临近仙门的府县调任过来不到半月,料定凌云对自己婚姻并不了解,所以首先问起这个话题。

凌云装作闭目冥思,不久睁开了眼,摇摇头,叹息道:“不妙不妙。”

知府大人问道:“有何不妙?”

“想必知府大人家中夫人性格彪悍,常有河东狮吼吧?”凌云补充道,“令夫人本来是权贵家的小姐,大人进士出身,寒门之后,不免受了不少的气啊。”

知府大人听到这里,差点将口中的茶喷了出来,没想到他居然全部猜对了,转念一想,自己寒门出身,刚才跟他说了哥哥穷困潦倒,猜出来也不难,但是夫人性格彪悍是如何猜出,难道坊间已有风闻,实在费解。

“那你猜猜我有几个小妾?”知府大人继续问道。

凌云微微一笑,道:“大人,又做梦了,你哪里有小妾,夫人如此彪悍,你府里只能老老实实,一夫一妻过日子,反倒是府外,养了几个情人,有一个还是娼妓出身,我说的可对?”

“错错错,大错特错,哈哈哈!”知府大人大笑道,“你胡说八道可被我揭穿了,告诉你吧,我夫人虽然生性彪悍,但是膝下无子,所以不得不允许我娶一个小妾,来传宗接代,府外是有情人不错,数量还不少,那小妾本来也是我的情人之一,后来我借机纳入府中,最近快要临盆了。但是这些情人中,却没有一个娼妓出身。”

凌云故作诧异道:“不会啊,按理说,天机不会有错的,一定是人的错,你等一下。”然后闭上双眼,口中念念有词,两只手伸出手指算着什么东西。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八章 借种生子 “你装神弄鬼,在搞什么名堂?”知府大人不解道。

“哎呀!”凌云一拍大腿,道,“不好,大人,你说得没错,你确实有一房小妾,还为你怀有身孕,但是今日临盆,难产而死了,所以刚才我一算便知道你没有小妾,再一算才知道是因为她死了的缘故,但大人不用悲伤,因为她腹中的孩子不是你的。”

“你说什么?”知府大人双目欲裂,既不相信小妾死了,也不相信孩子不是自己的。

凌云笑道:“大人不必生气,听我给你解释。再说一下,你府外那个情人,恐怕不乏床上功夫一流的吧,她们往日做过娼妓,被人引荐给你时故意装作良家女子,大人是被人蒙骗了。至于那位怀了身孕的小妾,府外跟随大人做情妇多年,一直没有怀孕,到了府里,立刻怀孕,大人仔细想想,便知道其中蹊跷。”

知府大人心中正将信将疑之际,县衙外一人飞马来报,不及请示,冲进县衙大堂,大声道:“知府大人可在?”

知府大人此刻与凌云正在后堂,听到是家奴的声音,连忙起身回到大堂之上,道:“你这厮,怎么一点不懂礼节,慌慌张张冲了进来,有什么事?”

那人惶恐伏地,浑身是汗,道:“禀告老爷,家中赵姨娘今日临盆,不幸难产死了。”

凌云心中惊讶,难道自己的嘴开了光了,本来只想趁机骗取这老家伙一大把银子,等他回府发现不对也不能拿自己怎样,只能吃哑巴亏,不料这小妾居然真的难产而死,心中唏嘘不已,暗自责怪不该胡说。

知府大人顿时悲伤满面,老泪纵横,道:“我年老得子,老天爷啊,你非要我绝后吗?”

那家奴斜着眼睛瞥了凌云几眼,道:“老爷不必难过,有一件事相告。”

知府大人抹着眼泪,看到他一直盯着凌云,道:“这位是王知县,有事情不必瞒着他,直接说吧。”

那家奴称是,道:“是这样的,赵姨娘难产死后,接生婆技术高超,竟将那胎儿从产道接生出来,后来听说按压了肚皮,小少爷哇地哭出来了,活得非常好。”

知府大人眼泪顿时止住,几乎喜极而泣,道:“那就好,早说啊,孩子保住了就好。”

“只是还有一件事,非常蹊跷。”那家奴支支吾吾道,“大人,我不知该不该当着王大人的面说。”

“快讲,有什么不能说的。”知府大人见他婆婆妈妈,怒道。

“是大人,当时赵姨娘死后,暂时停尸在产房,不料家中挑粪的下等奴仆李郭,非要冲进去,拦都拦不住,嘴里说什么,要看赵姨娘最后一眼,这是他的孩子,等等,污秽不堪,辱没家主,被我们一帮家丁拉去后院打个半死,舌头也割掉了,正想请大人下命发落他。”那家奴道。

知府大人脸上神色阴沉,道:“家中有多少人知情那李郭闹事?”

“赵姨娘身在产房,本是女眷所在,女眷知道者我不清楚,男丁中只有我和几名家丁知道,其他人应该都不知道。”那家奴道。

知府大人冷笑道:“那你看生出来的婴儿像李郭,还是像我?”

那家奴哪里敢抬头,他当时奉命入后宅拦住李郭时,看到了接生婆怀中的婴儿,肤色黝黑,可赵姨娘和知府大人均是白嫩肌肤,哪里像这两人,倒是和同样黑不溜秋的李郭极为相似,但他不敢实话实说,只得道:“当然是像大人,那李郭胡说八道,回去我们便一刀刀割了他的肉喂狗。”

知府大人点头道:“很好,你很会办事,家中可还有老母妻儿?”

“我家中只有一个又聋又看不见路的老父,母亲早已去世多年,妻子得病死了,还有个儿子,年纪尚小,才七岁多。”那家奴如实相告。

知府大人从县衙兵器架子上抽出一把砍刀,满脸杀气,挥刀便砍向那家奴。

凌云眼见不妙,来不及抽剑,直接举起剑鞘,半空拦住了他的刀,怒道:“他好心来给你报告此事,怎么可以随便杀人?”

知府大人目露凶光,道:“我不杀他,他若是将这个消息泄露出去,我颜面何存?”

“你的颜面重要,还是他一条人命重要?”凌云怒问道。

“当然是本府的颜面。”知府大人不再理会他,将刀丢在地上,正落在家奴身旁,对他说道,“算了,本府不动手了,你自行了断吧,你的老父与少子我都将视为己出,好好抚养他们,让他们一个颐养天年,一个识文断字,未来有个前途。”

那家奴本来颤颤巍巍,害怕不已,听到此话,竟热泪盈眶,连连磕头,道:“大人,小的命苦,死就死了,只愿大人一定好好对待我的家人。”说罢,他竟然提起大刀,割断了喉咙,一滩殷红的鲜血滴落在地,死尸扑通倒地。

凌云又惊又怒,道:“你若是为了杀人灭口,难道连我也要杀了?”

“呵,你说出去未必有人坚信,家奴说出去坊间必以为是真事,所以他必须死,你若是讲出去,我便革了你的职。”知府大人威胁道。

“那孩子呢?你也要杀掉?”凌云道。

知府大人冷笑道:“那是我的儿子,为什么要杀掉?”

凌云无语,想不到这种人如此会自欺欺人,只是细想之下,既然不能生育,又想传宗接代,似乎除了螟蛉义子的法子,倒也只有这种借种生子的方式了,反正绿帽已经戴了,将一对偷情的野鸳鸯杀掉足矣,只要后代不知道此事,便可以千秋万代地瞒下去,香火便有人继承,祖坟便不会荒废。

“所以,你不但要杀了这个家奴,为了杀人灭口,斩草除根,还要杀掉所有知情的,包括丫鬟、家丁、接生婆,是吗?那可是十几条人命啊。”凌云虽然不认识这些人,但如此草菅人命,只觉于心不忍。

“哼,几条贱命而已,本府将来升职到边疆大吏,统辖边境九府三关的攻防要塞,主管南境三省的军政大事,到时候,我可是要在史册上留名的高官权贵,焉能让几个下等奴仆的贱嘴给我留下口实,坏我一世英名?”知府大人道,眼神中充满了腾腾杀气。

凌云心知这种人早已泯灭了良知,为官多年,草菅人命的事情必然不止这一件,又哪里会在乎这几条人命呢。

章节目录 第一百零九章 泄露天机 知府大人本来对凌云的话将信将疑,现在近乎五体投地,虽然得知了产子的喜讯,毕竟不是自己的种,只是喜当爹,心中非但不在意,更有几分不快,所以不急着回府,继续转身回到后堂,与凌云坐而论道。

“王老弟果然有几手,每件事都算准了,本府佩服至极,刚才说到泄露天机之事,一万两我出了,我身上虽然只带了几百两,但是之后必将遣人送来银子。”知府大人道。

凌云道:“哪有嫖完妓再给钱的道理,当然是先给钱再交易了。”他不喜这知府大人滥杀无辜的作风,故意刁难道,反正对着一万两银子并不在意,只是想让他出血心疼罢了。

知府大人面露难色,摘下手上墨绿色扳指,道:“这个扳指价值几万两,不知贤弟是否笑纳?”

“金子有价玉无价,这种扳指我可不要,换都没处换,我只收银子。”凌云一口回绝。

无奈之下,知府大人只得道:“不知道靖南县有没有大典当行,只怕小的典当行未必能换出几万两银子。”他这枚扳指价值足有三万两,所以一直不舍得给凌云,但没想到凌云不识货,心中又急又气。

“大人,还有一种办法,就是你剁掉一根手指,能抵我三年阳寿,这样子就不用付银子了。”凌云存心折磨他,于是道。

“不不不,还是我去街上换银子吧。”知府大人放下架子,脱下官袍,从行囊中取出便服,对凌云谄笑几下,转身出了县衙。

凌云见他仓皇离开的背影,心中充满了厌恶,这种不拿百姓当回事甚至草菅人命的官,历朝历代都有,奇怪的是,这种人总是能身居高位,足可见几千年来,选拔官员的制度出了极大的问题,不然这种人早应从官员的行伍中踢出,而不是提拔到主宰万千百姓生杀大权的一府之尊的位置上。

没过多久,知府大人竟然满面春风地回到了后堂,怀中鼓囊囊地,笑道:“果然靖南县藏龙卧虎,我找的那家典当行老板是个有眼力见的主儿,一看到我这枚扳指,便知道价值连城,给我估价两万两,其实我这扳指是花了三万两买来的,最近几十年南缅战事,天朝宝玉稀缺,价格蹭蹭往上涨,所以我一定要三万五千两才买,最后给了我三万三千两,我非但没赔一文,还赚了三千两,哈哈哈!”

凌云见这知府大人居然像个生意人一样,盘算起来如数家珍,笑道:“既然大人执意要给我这么多,那我就笑纳了。”说着,将知府大人从怀中掏出的一大沓银票悉数抢走。

知府大人依依不舍,脸上的神色难看极了,但是抢不过凌云,又不敢撕破了脸皮,只得任他拿去,脸上挤出极其尴尬的笑容。

“泄露天机,天打雷劈,大人,你可赚大发了,三万两就买了一个成为王侯的秘诀。”凌云道。

知府大人无心听他闲扯,道:“那你快说,我如何成为王侯?”

凌云嘴角一抹邪笑,道:“古往今来,没有皇族血统,成为王侯者,屈指可数,除了历朝历代开国功臣大封王侯外,汉代封侯者,霍去病大将军封为冠军侯,取勇冠三军之意,大唐封调戏了杨贵妃的胡人安禄山为东平郡王,封郭子仪为汾阳郡王,宋朝追封岳飞为鄂忠武王,等等,不胜枚举,由上可见,历朝历代封为王侯者,均是以武封王,从来没有一个文人称王的。要么率军驱逐异族,封狼居胥,要么平息叛军,力挽狂澜,扭转乾坤,还我河山,哪一个是文人称王?”

知府大人一直以进士出身引以为傲,听得此言,如醍醐灌顶,终于明白了文人终究有天花板,再怎么升官,也做不了王侯,不能世世代代享受爵位,急道:“那现在山河已定,世上只有小股山贼匪寇,如何能够建立文治武功,封侯封王呢?”

凌云不语,指了指南面的方向,神神道:“不必寻遍天下,机会就在眼前!”

知府大人望向南边,不解道:“难道贤弟是指南边神龙寨的那伙洪氏余孽?可是官军早已大兵围困,擒获这群人只是时间问题,就算我抢了这份功劳,也不可能封为王侯啊!”

“非也,非也,知府大人为官多年,怎么没学过一点厚黑学呢?”凌云道。

“何为厚黑学?”知府大人不解。

凌云忽然想到提出厚黑学的鼻祖李宗吾乃是后世之人,想来这知府大人并未听过也正常,笑道:“厚黑学很简单,一个是厚字,一个是黑字,厚是指脸皮要厚,黑是指心子要黑,三国英雄刘备、曹操,正是厚黑二字的集大成者,论脸皮厚,无人能及刘皇叔,所谓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他先后投靠曹操、吕布、刘表、孙权、袁绍,东窜西走,寄人篱下,脸皮不可谓不厚,论心子黑,无人可比曹孟德,他杀吕伯奢,杀孔融,杀杨修,杀董承伏完,又杀皇后皇子,悍然不顾,并且明目张胆地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心子之黑,真是达于极点了。所以煮酒论英雄时,两位双绝,一个心子最黑,一个脸皮最厚,一堂晤对,你无奈我何,我无奈你何,环顾袁本初诸人,卑鄙不足道,所以曹操说:‘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有这两位盖世枭雄共存于世,天下不得不三分了。”

“学厚黑学,达到最厉害的境界,便可以成为当世枭雄,分割天下,无所不能。今日知府大人既然想成为王侯,位极人臣,世代享受爵位,只有用了厚黑学的补锅法,待我先将一个故事。有一户人家,锅底漏了一个缝,便找工匠来修补,那工匠趁主人家不注意,将锅底敲出许多裂痕,然后给主人看,趁机收了一大笔钱,主人看到他将许多裂痕的锅修补好,也是盛赞他手艺高超,两方皆大欢喜。”

知府大人不解道:“这个故事与我成为王侯有什么关系呢?”

凌云笑道:“大人,是没学会补锅法,所以不了解,以为当今盛世,天下太平,其实盗匪贼寇便是那锅的裂痕,你便是修补的工匠,皇帝是锅的主人,若是你觉得裂痕太少,不如多敲几下,让裂痕增多,然后修补完善,你被器重升职,皇帝也是盛赞不止,大家皆大欢喜。”

“更重要的是,你若是想成为王侯,那仅仅是盗匪当然不够,所以我指向南方,那边有个南缅国,向来不服从大魏朝廷的管辖,不愿成为附属国,一直在边境闹事,你若是能够挑拨南缅,让他们大举从临近府县进兵攻击大魏,战事一起,别说封王了,闹大了天下颠覆,你当皇帝未必不可啊!”

知府大人这才恍然大悟,笑道:“诶,这种话可说不得,我只求当个郡王便知足了,哈哈哈!”

两人对视而笑,凌云拿到了三万两银票,自然笑得开心,知府大人得到了封王的秘诀,自然也是皆大欢喜。这也是凌云运用了补锅法的妙计,才能赚来大把银子。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章 知府大人 “今日之事,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若是有第三人知道,不但老兄官位不保,老弟你的项上人头恐怕也挂不了多久了。”知府大人谨慎地告诫道。

凌云微笑道:“这个当然,我脖子上的人头可不是泥捏的,掉了一次,从此可再也长不出来了。”

知府大人大笑不止,道:“不错,既然长不出来,可得好好珍惜。”

“只是下官一事不明,还望大人指教。”凌云道。

“但说无妨。”知府大人挥挥手,示意他尽可以畅抒胸意。

凌云皱皱眉头,道:“大人已经官至仙门知府,不能说是位极人臣,至少也是万里挑一,官运亨通,在仙门这一地带,可谓权势熏天,说一不二,为什么还要想着封王封侯呢,难道不怕高处不胜寒?”

知府大人不假思索道:“你并不知道我的经历,可不如你想象的那样一帆风顺。我幼时家贫,达到今天的地位,本来已经算是飞黄腾达,但是若不能封王侯,终究还是不能弥补我过去的遗憾。”

凌云笑道:“大人现在身为五品大员,可以说是寒门出贵子,天下几人能及,世上权贵往往出身豪门,能够白手起家,官拜知府,凤毛麟角,难道还有遗憾不能用这滔天权势与银子弥补?”

知府大人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道:“你只知道我今日辉煌,却不知我的昨日落魄。古话说得好,寒门难出贵子,不想瞒你,就算是我,也不能说完全靠自己,还是因为遇上了贵人。我年少时家徒四壁,连上私塾都是奢望,幸好村上有个落魄秀才,我常偷偷给他一点饭吃,于是教会了我识字,后来借了盘缠赶考,兴许是上苍保佑,侥幸中了进士,那一年我二十三岁。后来,被礼部尚书看中,招为女婿,从此以为一步登天,却不知道只做了一个八品的翰林编修。还好老丈人相助,外放升为七品知县,一步步做到六品通判,作为知府的副手,掌管粮运、水利和刑诉等,最后,终于成为了知府,却不料任职在仙门府这种偏远之地,品级仅为区区五品。”

凌云心中暗暗道:“五品知府在普通人眼中已是权势熏天的大官,想不到他竟然瞧不上,不过,身为礼部尚书的女婿,眼界高点倒是不奇怪。”

知府大人继续道:“一开始我对老丈人是颇为感激,没有他我可能现在还是个八品翰林编修。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从来就没瞧得起我过,内心一直将我看作是他家养的一条狗,为他们卖命的奴仆。若不是当初我有心为了攀高枝,趁着去他家赴宴,偷偷结识了他那肥丑没人要的女儿,忍着恶心与她幽会,最后搞大了肚子,他生怕事情闹大,坏了女儿的清名,只得将那头肥猪许配给被打得遍体鳞伤的我。哈哈,我一个本欲封侯万里、胸有百万雄兵的堂堂男儿,从此在这个悍妇面前抬不起头来,压抑着活了几十载,如今老丈人今年刚刚死掉了,连死前他都不给我一个好脸色,哈哈哈,这个泼妇自知没有了靠山,在家中哪里还敢吼我?等我真正成为封疆大吏、封侯封王,必然要这个泼妇好好睁眼看看,一直看不起老子,将我视为她家的奴仆,让这爵位给她一记响亮无比的耳光!”

凌云觉得奇怪,道:“知府大人你说搞大肚子,可你明明膝下无子啊?”

“早已夭折了,自从那以后,家中那位彻底没有了生育能力,我被压抑几十年不得纳妾,早已失去了那个能力。本来老丈人……呸,那老头子非要我过继他家族的子侄,我不愿意,在外面偷偷找女人,结果全被他赶跑或打死,我对他是恨之入骨。”知府大人恨恨地讲道。

“大人家中的私事说与我,就不怕我乱说出去?”凌云问道。

知府大人哈哈大笑,道:“你若真是王三城,我便不说了。”

“啊?”凌云讶异地叫了一声,“我怎么不是王三城?”

“不用伪装了,我虽然从未见过王三城,但是我手下的师爷见过几次,还受过孝敬的银子,他已偷偷告诉我,你不可能是王三城。”知府大人道,“我不揭穿你,是因为有好处,对我有好处,万一你想不听话,我随时可以奏请圣上,将你以杀官顶替的罪名,凌迟处死,那惨状,啧啧啧!”

凌云倒是不害怕,只是被揭穿难免有些尴尬,但也懒得继续伪装,坦然道:“我对大人有什么好处,值得为我隐瞒?”

“以后你就知道了,现在不必多问。”知府大人道,“恐怕你连我名讳都不知道吧,不妨告诉你,本府姓岳,名谦易。唉,想我为官多年,一直郁郁不得志,从京官一路向南,明着看是升职,实际上所任职之地越来越偏远,有如贬谪,若是我胸无大志也就算了,偏偏让我满腔抑郁不得抒发,加上我家中夫人性情彪悍,让我更加没一点乐趣可言,无论是家中还是官场都是郁闷至极。今日听到你一席话,方才恍然大悟,当了这么多年官,我之所以不得志,就是不会厚黑。”

凌云心中暗笑道:“你一来靖南县衙,就当着面索要贿赂,论脸皮厚,无人可及,家丁来报喜讯,为了遮丑便命他挥刀自裁,论心子黑,也算一绝,如今你说不会厚黑,那天下谁还敢说厚黑?”

“今日听君谈及厚黑,有如醍醐灌顶,只是可惜相谈甚短,不知道老弟有没有兴趣写一部关于厚黑的书,或者是大开教坛,让我好好听听,老弟把厚黑这一门学问,大谈特谈一番,想必会受益匪浅。”知府大人一脸迫切道。

凌云心里想起那李宗吾确实写过《厚黑学》一书,当初也曾翻看过,只是当时年幼,只觉嘲讽厚黑之人,文笔辛辣,没想到世人将之视为一门能够官运亨通、飞黄腾达的学问,这可比其笔下厚黑之人更值得嘲讽的事情,简直有如黑色幽默。

“呃,厚黑就姑且先谈这么多吧,今后有机会一定会找大人再继续讨教。”凌云谦逊道,他没说出真正的原因是,知府大人连自己的扳指都卖了,难道让他把顶戴上的宝石也卖了?不然没有银子,凌云懒得讲述这些长篇大论,太费口舌。

知府大人满脸可惜,又不敢强求,只得作罢。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一章 尸骸累累已成山 “对了,你可不用告诉我真名,从此以后,你在我眼里,还是靖南知县王三城。”岳谦易道,他老谋深算,深知自己只要对凌云真实身份知道的越少,以后万一他杀官顶替的案子东窗事发,自己便可以推得一干二净,甚至推到师爷身上,自己完全不会被牵涉。

凌云心中猜出了他的意思,既然他不愿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也乐得省却编造一个假身份的苦思冥想,点头应道:“好,下官靖南知县王三城,拜见知府大人!”

两人相视一眼,均洞悉对方心中的想法,不由会意,放声大笑。

突然,县衙前堂传来一阵急促清亮的马蹄声,随即一人冲进县衙后堂,气喘吁吁,满脸惶恐之色,跪地行礼道:“大……大人,不好了。”

来者正是仙门知府门下的师爷,脸上的那颗痦子,长出一根白毛,那根毛因为脸部恐惧的颤抖而不停地微微颤动。

岳谦易皱了皱眉头,想不到平时办事稳重的师爷居然如此慌慌张张,愠怒道:“发生什么事情了,本府不是命你带人去挖银子……咳咳赃物吗,你怎么挖到一半回来了,莫不是空无一物?”

他心中本来就对凌云埋银子的讲法将信将疑,无非抱着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去挖一下试试,空无一物反倒是正常,但自己来靖南县不可能空手甚至赔本三万两回去,他早已盘算好从何处将这笔钱赚回来。

师爷面露惧色道:“不是空无一物,反而是满满的,都是东西。”

岳谦易内心大喜,只挖了这么一会儿,居然就找到满满的银子,那整座山岂不是一座银山,这下赚大发了,急切地问道:“满满的银子在哪里,快带我去!”

“不是,老爷,是满山的累累白骨!”师爷想起那副地狱般的惨象,兀自颤抖不已。

岳谦易满脸笑容僵硬起来,仿佛冻僵了的冰河,连一点涟漪都没有,就这样麻木着,许久,才缓过劲儿来,大叫一声,道:“难道你们挖到人家坟了?”

“挖到坟就好了,可那凤栖山乃是名山古刹,整座山都是凤栖寺的产业,哪里容平民百姓葬坟?那累累白骨中,还有未完全腐化的人体,看上去依稀可见是个少女,身上十几处刀伤,死状惨不忍睹。”饶是师爷接触过不少残忍的杀人案卷,但只是纸上谈兵,从未亲眼见过如此恐怖、如此浩大、如此惨烈的百人死葬坑。

岳谦易倒是从震惊中恢复过来,眉头紧皱,喝了一口茶,手微微发颤,怒道:“想必是凤栖山那群贼和尚所为,拿下他们倒是不难,我带来的府兵,加上靖南县的衙役,足有几十人,拿几个贼和尚小菜一碟。”

凌云听到这一消息,也是神色微变,心中不由想起阳灵绫曾经讲过的红莲寺故事——曾经有座古寺,名叫红莲寺,相传是元代高僧无用和尚化缘而建。山寺规模宏大,有九十九间半僧房,香火十分旺盛。特别是来这里求子特灵,因此,上山入庙求子的乡民络绎不绝。

来烧香求子的信女们,让寺中的和尚起了淫心,为了满足**,寺中和尚谎称,观音菩萨有旨:来寺求子必须是妇女本人到场,且要在寺中留宿一夜,如此方可求得贵子。迷信的乡民信以为真,进寺求子的妇女,无一例外,都留宿一晚。而当晚,她们都被和尚们摸进房间,要么用强,要么迷晕,大行肆意妄为之事。受辱的妇女大都忍气吞声,回家后也不敢声张。久而久之,红莲寺的和尚们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将美貌端庄的妇女留寺长期玩弄。到后来,竟然外出掳来妇女,供和尚们玩乐,因此,山下常有妇女甚至未婚的少女失踪。被掳来的少女少妇们,被和尚一直囚禁玩弄,直至摧残致死,然后悄悄把尸体背至寺庙东北角围墙门外的荒地,挖坑掩埋。这样周而复始,害死了许多良家女子,小坟墩越来越多,被当地百姓称为无主的“小娘坟”。

红莲寺和尚不守清规的事终被当地官府有所察觉,为查清和尚们的罪恶行径,官府暗中派来一名颇有姿色的妓女,假装来寺求子。当晚,妓女入住僧房,半夜时分,果然和尚们一个个来到僧房中,对妓女轮番奸淫。妓女乘机在每个和尚的光头上,涂上一点口红。第二天一大早,官府的大军赶到,将寺里的和尚全部揖拿,从中发现了十多位头上有口红的和尚。经过连夜审讯,和尚们终于招出平日里奸**女的罪恶。同时在寺院的地下室里,救出数十位受尽奸淫的妇女。

最终,红莲寺和尚皆被伏诛,枭首示众,罪恶的红莲寺更是被官府一把火烧光,大火烧了三天三夜,昔日宏伟高大的红莲寺变成了一片废墟。

凌云当时以为阳灵绫出自神足教,从而听到这些毁谤名门正派的编造故事,没想到从师爷这里听到的真实累累白骨,竟然埋在寺院之后,纵然不能完全断定是和尚们作恶所为,亦是关系极大,几乎脱不了干系。

师爷脸上露出了纠结的神色,道:“大人,捉拿凤栖寺的和尚不是难事,甚至全部将他们绳之以法,也不过派出几十个兵丁围寺即可,只是那群和尚,与那个人关系密切,整个仙门地界,有他做靠山,谁敢招惹。”

不等岳谦易发话,凌云抢先不屑道:“靖南县本来就是知县管辖范围,不劳知府大人出面,我下令即可捉了那群臭和尚,你们暂且在县衙休息,以后这件事就算被人责怪,也和你们无关。”凌云不知道那人是谁,也不关心,只想这群臭和尚所作所为,天地不容,实在是无法忍受让他们继续逍遥法外。

凌云冲出县衙,完全不顾知府同意与否。

岳谦易与师爷跟着来到大堂,看着凌云骑着师爷的马,扬鞭远去,面面相觑,两人没有马,又没轿子,压根赶不上凌云的快马,索性回到后堂。

岳谦易坐在椅子上喝着茶,自言自语道:“有趣,这下真是有意思了。”

“大人,我们不过去看看吗?”师爷生怕这位县太爷莽撞,一下子杀光了所有凤栖寺和尚,害得那个人的男宠们也身死刀下,最后难免闹大。

“不用,何必趟这趟浑水,我只知道挖出来几具白骨,王知县如何处理,都是他自己的主张,和我们没关系,我一点都不知情。”岳谦易不在意道。

他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暗自感慨这小子还是太年轻了,一腔热血,多像当初的自己,爱好打抱不平,发誓手握大权,一定要清风满天下,为民为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可是时间一久,那些初心早已忘记一干二净,满脑子都是权和钱。

那扬马远去的身影,冲冠一怒,打抱不平,何等热血,但愿能沸腾地久一些,莫像自己,饮冰一般,满腔热血凉的这么快。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杀僧 这一章是一百一十三章杀僧

和后面的章节顺序颠倒了,因为网站限制无法修改,请书友见谅!

————————————————

凌云缓步走了出去,那几个和尚正在忙活着猥亵女尸,并未察觉,突然,胖和尚感觉脖子上冰冷无比,抬头看到一把利剑架在颈上,立刻腿软,以为是女尸家属来寻仇,求饶道:“大……大侠,不关我的事,都是方丈害死的。”

其他几个埋头干活的和尚察觉异常,抬头看到凌云,均是一惊,干多了坏事的人最是心虚,个个准备脚底抹油开溜,毕竟他们虽然人多,没有带着兵器,哪里打得过这一个手持长剑的人。

凌云喝道:“谁走,谁死!”

一人离他甚远,并不信邪,转身便要回寺报信,不料刚抬起脚,身体已经被割开成数块,头颅滚落在地,一直滚到满是蛆虫的坑中,四肢斩断,躯干断为两截,鲜血直喷,旁边的和尚原本是一身灰色衣衫,全部染成了红色。

几个和尚大骇,无人敢逃,双腿酥软,跪倒在地,与那胖和尚一样。

凌云问道:“这坑中的人都是你们凤栖寺所杀?”

胖和尚叩头道:“是,是,是我们方丈杀得。”

“你们方丈一个人杀得了这几百具尸体,逗我呢?”凌云怒道。

胖和尚眼见隐瞒不住,指着旁边的和尚道:“他也杀了,他们都杀了,只有我没杀过人,求你饶我一命吧。”

旁边的和尚怒道:“放屁,凤栖寺哪个和尚没杀过人?方丈那混蛋当初是做土匪出身的,要我们每人入寺都要纳上投名状,不管男女老少,寺里的和尚都杀过人,杀的多有过百,杀的少也有一两个,死胖子,你装什么?”

“好,既然你们都杀过人,那也不怨我了,下去投胎做回畜生吧。”凌云淡淡道。

几个和尚刚才看到那人的死状,心中惊惧至极,但是已经没有了后悔的时间。

每个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和尚,此刻,眼睛瞪得有如牛铃,看着全身的血肉纷飞。

凌云擦了擦剑上的血,挥剑入鞘,拂袖而去。

身后,四具人体,血肉模糊,浑身上下的剑伤,足有八百处,但他们还没死。

胖和尚浑身疼痛如割,只觉心脉寸断,五脏六腑都要爆出来了,但是就是死不了。

“我的剑,是世上最快的剑,比起凌迟,你们享受的死舒服多了,现在,趁着你们还有意识,快点自行跳到死人坑里,不然,死时候迸溅的到处鲜血可不好。”凌云已经走远,声音远远地穿透而来。

四个和尚听到这话,才意识到自己没死,争先恐后地向前挣扎着,希望回到寺庙,方丈能救治他们一命。

可惜,每个人只走出了一步,巨大的压力迫使奇薄无比的剑伤口处,破裂开来,血液有如喷泉一般,迸溅而出,四处散射。

血中,碎成一片片的五脏六腑,不断地从身体里喷出来,落在周围的草木上,绿色盎然的林子里,弥漫着一大圈血色的迷雾,腥味随风四溢。

“好快的剑!”每个人死前的最后一个念头。

罪恶的身躯逐一倒坠在死人坑中,与他们曾经残害虐待过的尸体待在了一起,蛆虫很快爬满了满是血污、到处伤口的四具尸体,钻进了他们的嘴巴、耳朵、鼻子里,仿佛那一具具冤死的灵魂,在咬噬复仇。

凌云不愿多看一眼身后的杰作,顺着山中小径,一路冲到了寺庙后门。

“施主,今日本寺闭门谢客,请回吧。”看守后门的两名和尚警觉地盯着凌云,拦住了他入寺的道路。

凌云微微一笑,道:“两位师父既然在凤栖寺做和尚,想必也是纳过投名状了?”

两名和尚大惊失色,一人故作镇定道:“什么投名状,我们凤栖寺百年古刹,岂容你一张破嘴肆意毁谤,速速滚开,否则休怪我拳脚无眼!”

“何必骗我?我也是诚心想要加入凤栖寺之人,寺中有个高个和尚就是我俗家的堂兄,他推荐我来此,跟我说寺中是无所禁忌的极乐之境,不但能够享受各色皮囊女子,还能发家致富,脱离贫苦,所以想来纳个投名状,不知道能不能让我进寺去找堂兄?”凌云道。

两个和尚对视一眼,半信半疑,挥挥手道:“今天不行,寺里正在闭关修炼,明日你再来会你堂兄,那时候大门开着,香客随意进来烧香礼佛,没人会拦着你。”

凌云道:“那如果我纳个投名状,可否能进去?”

两个和尚一愣,道:“你是杀了人还是劫来了女子?怎么不见你带在身边?”

“我的投名状可是两个人头,不知这够不够?”凌云笑着问道。

一个和尚不屑道:“两个人头算什么,这寺里谁手下没几个冤魂?我当初宰杀的女子,就像杀猪一样,还把尸体放在斋堂,割下肉来做人肉包子,和我比,你那简直小巫见大巫。”

“是吗?”凌云微微地眯上眼睛,对着另一位道,“不知这位小师父,当初干了什么事迹才能够进这座寺庙?”

另一人得意道:“我在江湖上是出了名的采花大盗,先奸后杀,纵横南北,少说残害的娇花也有几十个,后来官府发现了踪迹,追得紧,不得不暂时落脚到这座寺庙,有大人物罩着,还没人敢查凤栖寺!”

“看来我的投名状比起二位的事迹,简直不值一提,微不足道,你说我还要不要拿这两个头颅呢?”凌云问道。

两个和尚齐声道:“想进寺,这两个人头当然要了!”

“好吧,既然两位这样说,那我就不客气了。”凌云道。

两个和尚眼睁睁看着他穿过两人中间的空隙,一人发怒道:“你怎么这么不懂事,让你不要进……”话语未说完,头颅已经从身体分离开来。

另一人看到了此生最为恐怖的一幕,眼前那位出了名的采花大盗,光秃秃的脑袋,竟然从脖子上滑落下来,滚落到地上,嘴巴犹自喋喋不休,脖颈断口处喷出了一股股的血水,眼睛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绝望中带着无限的恐惧。

“这……这怎么可能?”这位擅长做人肉包子的和尚惊讶地张大嘴巴,看着凌云渐行渐远,刚想摸摸自己的脖子,却发现手只摸到了空气,头颅掉落,血水直喷,草丛中死不瞑目的眼睛里,是从未有过的绝望。

凌云的剑,似乎从未动过,两个头颅已经掉落在地,那两个头颅死死瞪着的眼神,活像见了鬼。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二章 死人谷 这一章才是一百一十二章死人坑

这一章是原来的封禁章节,因为解封失败,所以直接重发了,因为VIP章节修改限制比较多,所以前后两章顺序颠倒了,望书友见谅!连风月都没写就被封了,好惨!已经被屏蔽阉割得快成公公了。

——————————————

凌云快马加鞭,一路奔出东城门,朝着凤栖山而去,路上遇到岔路,问了道旁的老农,便马不停蹄地赶过去。

到了山门,山路是一级级高大厚重的青石台阶,到处光滑可鉴,足以看出平日香火之盛,络绎不绝的香客将台阶磨得光亮如许。

凌云栓了马,山门外有小童子收两文钱帮忙看马,若是需要喂马草,则还需要支付五文,凌云给了他一两银子,那童子看到这么一大笔银子,欢喜地连连拜谢。

凌云冲上台阶,他在这个世界,身体比原来轻了许多,一路爬上去,并不疲惫,连气息都很均匀,并没有像师爷那样气喘吁吁。

山上没多少香客,今日是闭关日,凤栖寺不开门迎客,所以香客很少,来山上游玩的人也没几个。

凌云顺着山路来到凤栖寺之前,只见寺庙大门紧闭,谢绝香客,心中暗暗道:“怪不得衙役兵丁们大张旗鼓地来后山挖地,都没被这群和尚发现,原来是因为凤栖寺今日关门了,看来是多行不义必自毙,天要亡了你们这群臭和尚。”

凌云冲到后山,衙役兵丁们正坐在山路上歇脚,个个脸色惨白,尤其是那几个新招来的衙役,都是庄稼汉,一辈子老老实实,除了杀鸡杀猪,都没见过人血,更别说一下子看到这么多具尸骨,无不吓得魂飞魄散。

张安国见到凌云赶来,忙施一礼,脸上也是煞白,道:“大人,您来了。”

“尸骨是在哪里发现的?”凌云问道。

张安国面有惧色,不敢前往,只指了远处一个大坑,道:“我们挖了两米多,全是尸骨,当时负责挖土的兵丁差点晕了过去,尸体的臭味实在难闻,所以我们躲到了这里,不然在旁边风一吹过来,个个都要吐。”凌云看到兵丁衙役所在的地方,比那个大坑位置高出许多,是上风区,正好闻不到臭味,草木掩映,若不是用心,这里也看不到那处大坑。

凌云抬脚跨过地上躺着几近虚脱的兵丁,心道:“靠着这些人,哪里抓得住那群狡诈可恶的和尚?”直朝着大坑走去。

张安国刚想拦阻,脸上露出为难之色,心知不应拦着知县查看现场,想跟着过去,又踟蹰迈不出步子,实在不想再闻到那种臭味,也不愿看到那惨烈可怖的景象。

凌云走到大坑边,一股恶臭味,有如地下管道翻涌开得陈年积累的秽物,钻到鼻子里,让人不禁作呕。

凌云也忍不住扯袖掩住鼻子,向洞里望了一眼,除了底下一片片森然白骨,有些被虫蛀鼠咬,只留下残肢断臂,甚至头骨裂开,一看就是生前便被钝器击打,否则如此坚硬的头骨,怕是老鼠也啃不动,奇怪地是白骨之上均没有一点衣物留存,恐怕这些尸骨死前均被扒-掉了衣服,扔到这万人坑中。

掺杂在湿润黄土壤中的白骨并不算多么瘆人,毕竟死亡已久,几乎成了石制的骨头架子一般,而白骨上垒起的十几具半腐烂的肉-体,才是真正的人间地狱。其中,几具尸体腐化太厉害,加上地虫的咬噬,几乎只剩下头发和零落附着在骨头上的黑色腐肉,散发出极其恶臭的气味,上面还有白色的蛆虫蠕动。

还有几具只腐烂了一半的肉体,依稀可见俏丽的脸庞,只是泡在湿润的黄泥中,已经肿胀起来,被黄泥沾染的满脸肮脏,只有几处可见白色的肌肤,身上伤痕斑斑,流出的鲜血结痂凝固成大块的黑红色,女-子的身-体-特-征依旧可见,只是毁坏的已经不像样子,令人不忍卒视。

最上面几具赤-果的身体,大概是最近刚刚掩埋,肉-体几乎完好,只是沾染了泥土,变得肮脏如落入泥中的花瓣,那一张张俏丽的面容上,瞪大了双眼,死不瞑目一般,仰望着天空,充满了痛苦和无助。

最可怕的是,一个女-尸的怀-中,死死地抱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女婴,那女婴口中满是黄泥,一看便知是生生被活埋,不停张大嘴,放声啼哭时,吞入了大量的黄土,最后窒息而死。

凌云只看了一眼,便不忍再看,掉过头去,双手攥紧了拳头,那个女婴深深地印刻在自己的脑海中,尤其是那双刚出生还未睁开的眼睛。

任何一个稍微有点人性的人,面对一个不会伤害自己,不会告发自己的婴儿,都不会如此痛下毒手,这群人,已经猪狗不如,不配为人。

既然不配为人,便送他们去六道轮回,投生为畜!

凌云所在的世界,常有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议,其实,死刑的存在,不仅仅是震慑犯罪,就是为了复仇!现代人被阉割了太久,以为复仇是个贬义词,其实,如果没有复仇的精神在,一个人,便会被永远地欺负,一个种族,便会被永远地瞧不起,任外族欺辱不知还手!

只有一颗敢于复仇的心,才没有人敢欺负!

一位贤哲曾经说过,死刑是一种契约,是每个人互相之间签订的契约,一旦某个人违背了契约,夺取了他人的生命,那便要履行契约的责任,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古谚云,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没有人应该逃脱!

任何一个地方,废除了死刑,除了滋生变态,没有一点好处。

凌云心中百感交集,他不曾想到,为了某些人放浪形骸,一己私欲,竟然要付出这么多鲜活的生命。

林中响起了脚步声,几个和尚扛着一卷卷被褥,从凤栖寺后门走出,穿过窄小的山间小径,轻车熟路地走向大坑而来。

凌云听到脚步声,便躲进了茂密的草丛中,兵丁衙役距离这里甚远,草木遮掩,彼此压根都看不到。

和尚们互相嬉笑玩闹,一个胖和尚道:“方丈真是老-当益壮,这是本月玩-死的第几个了?”

另一人道:“哈哈,什么老-当益壮,告诉你,越是那-方面不-管用的,才越喜欢变-态的玩-法,把女-人往死-了玩,这样才能满-足他们作为男-人的威-风。”

“你这么懂,是不是那-个也不-行?”胖和尚反唇相讥道。

“放你娘的狗屁,我不-行?你忘了那天,捉进来的小-娘-子,我玩-了-几个时辰?敢说我不行,哪天把你老娘捉过来玩-玩,一试便知。”那人道。

胖和尚被言语辱骂家人,也不在意,嘿嘿笑道:“几个时辰是不是都没找到那-小-东西,所以才费了那么久功夫?哈哈!”

几人满脸堆着笑容,互相开着玩笑,一路背着被褥,来到坑边。

“嚯,坑已经挖开了,难道是大师兄过来帮忙挖开的?”胖和尚奇怪道。

“除了他还能有谁,你不知道大师兄爱好诡异,偏偏不喜欢活的,只爱这死掉的冰冷冷女尸,你说是什么口味?”那人道。

“咦,我还没试-过女-尸的味-道,不知道这几个女-尸哪个干-净些,我来试一试再埋进去。”那胖和尚怪笑道。

那人踢了他一脚,道:“早说全留给你,省得我们一路背下来了,怪累的,那女尸冰冰冷冷,一点-水-都-没有,干燥无比,有什么意思。”

胖和尚笑道:“看来你已经试过了。”另外三个和尚哄笑起来。

那人扭捏道:“放屁!我听大师兄说的。”

……

几人一边互相嘲弄,一边将被褥放在地上,缓缓掀开,五具惨白的赤--体-女-尸暴露在林中,和尚们趁机还抓--了几-下。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四章 屠寺 凌云刚穿过后门,便听到一阵靡乐之声,几个女子尖叫着,伴随而来的是几名男子粗-重的淫-笑声。

走过一条窄窄的雨廊,前面豁然开朗,是后院僧舍所在,只见三名女子赤-条-条地被围在空地上,周围是十来名衣-不蔽-体的和尚,成群围住女子,任她们三人如何冲撞逃离,总能被和尚如同猫捉鼠一样,双臂抓住,揽入怀中,上-下其-手。

那三名女子满脸惊慌,又羞愧难当,捂着身上的要害,任他们肆意妄为。

“你是谁?”一个面貌俊秀的小和尚发现了凌云,凶横地问道。

“我吗?是方丈请来的客人,听说今日寺里有欢乐的事,特来体验一番,现在一看,果然名不虚传。”凌云淡淡道。

那小和尚并不相信,道:“极乐日,方丈从不请外人来此,为何会让你来?”

“极乐日?真是个好名字,不知道凤栖寺有多少个极乐日了?”凌云道。

“每月一次,你连这都不知道,还说是方丈请来?!”那小和尚怒道。

“你带我去见一下方丈不就得了,不知道凤栖寺多少名和尚?”凌云问道。

“自然要问问方丈,你是真是假,我们有多少和尚,关你何事?”那小和尚语气中充满了蛮横,对凌云满是敌意。

“好吧,那我就数一数。”凌云看着这群眼中全是敌视的眼神,微微一笑。

“你是第一个。”凌云指着一个怀-里抱着-女-子正揉-捏的魁梧和尚,道。

那和尚见他对自己指指戳戳,心中愠怒,大骂道:“你指什么指?”

话音未落,那和尚嘴里喷出一口鲜血,吐出了一块血肉淋漓的舌头,想要说话只能嘟嘟囔囔,再也说不出话来,惊骇无比,正想掐住怀中女子的脖子威胁,瞬间双手十根手指尽被削去,鲜血淋漓,指肉模糊。

那和尚剧痛无比,喉咙里发出闷声怪叫,惨状凄厉,旁边的女子尖叫着捂住双眼,差点晕了过去。

其他十多名和尚大为惊骇,才知道遇到了强劲的对手,一个个正想去拿武器,只听到凌云鬼魅般的声音:“谁动,谁就是下一个。”

偏有不信邪的家伙,胡乱跑动,顿时血肉纷飞,被削成了两千多片肉块,再挪动一步,浑身鲜血迸溅,肉块散落一地,连骨头都碎成块状,整个人彻底地分崩离析。

其他人悚惧异常,双腿瑟瑟发抖,完全不敢动弹。

凌云的声音钻入他们耳中,仿佛魔鬼一般:“这是第二个。”

另外两个抱着女子搓揉的和尚,松开了女子,跪地求饶,没改变两人变成第三个、第四个的结局,地上已是无数碎肉块,简直成了屠宰场。

那三个女子先是惊喜,居然有人赶来相救,随后看到满地的尸首,死状凄惨无比,心中充满了惊惧和害怕,畏缩在地上,闭着眼睛浑身发抖,仿佛从一个地狱来到了另一个更可怕的地狱。

“你是第十四个。”凌云平静地指着那面向俊秀的小和尚,那手指仿佛死神的钩子,指着谁就意味着生命的终止,一场炼狱即将开始。

小和尚大惊失色,饶是看着一个个和尚死去,早已吓得小便失禁,但是真正降临到自己头上之时,才意识到恐惧最深处是愤怒,只有拼死一搏,否则必死无疑。

小和尚冲过去抱住一名女子,将她挡在身前,双手掐住那纤细的脖子,狰狞怒道:“你杀了我,我就先杀了她!”

凌云狞笑一声,面对这种威胁,除了发笑,没有其他合适的回应。

小和尚面露凶狠,死死地捏住那女子的脖子,一条生命危在旦夕。

剑光一闪,小和尚的脑门上插着一把剑,贯穿头颅,从额头插至脑后,血顺着额头,流到脸上,又顺着下巴,滴落在怀中的女子身上。

小和尚再也没能说出话来,死尸如葱一般栽倒在地,身后是一滩殷红的血液。

他怀中的女子被手臂死死兜住,带倒在地,躺在死尸身上,放声痛哭,声嘶力竭。

凌云走过去,想要拉起她,轻声道:“噩梦结束了,你可以回家了。”

谁料那女子迅疾地用力拔出了小和尚脑门上的剑,双手握起,剑尖颤抖着,指着凌云。

凌云一愣,不解道:“我是来救你们的,你拿剑对着我?”

“我们不需要你救!”另外两名女子泪痕未消,一起站到拿剑女子的身后,齐声喝道。

“你杀害那么多条人命,还以为你能脱掉吗,我们一定要禀告方丈,将你捉拿去官府,让你凌迟处死。”一名女子遮住身上的要害道。

凌云望着这三个容貌清丽的女子,她们的脸上有恐惧,有悲伤,还有仇恨,恐惧可以理解,受辱多日,今日自己毕竟是来解救她们的,但她们居然会因为这些死去的和尚而感到悲伤,并对解救她们的自己感到仇恨,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绑架综合征?

凌云记得,曾经读过一则故事,十九世纪,两名有前科的罪犯,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六天之后,最终因歹徒放弃而结束。

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竟然还爱上劫匪,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料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

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分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对于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

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控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

于是,他们采取了和劫持者同样的态度,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这也充分说明,人是可以被驯养的。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五章 方丈 凌云心知这三个女子皆是被淫僧关押已久,这么长时间的欺凌、压迫与折磨,让她们承受的恐惧和尊严达到了极限,为了活下去,不会再像一个正常人,而是把所有的尊严,所有的一切都交给了淫僧,包括生命,任他们凌辱。

一旦这种压迫成为了常态,在她们心里,和尚们的所作所为便没有什么不正常,包括对她们的玩弄甚至残杀,因为能够哄和尚们高兴,她们便会得到好处,能够让和尚们开心,她们便少挨打,能够吃到好东西,渐渐地驯养成****。

其实,奴隶的形成无非如此。先是给奴隶们喂食足量的恐惧,让奴隶们以为自己的生命,拿捏在主人手中,主人掌握着生杀大权,随时可以因为不开心而弄死他们,从而让他们终日活在惶惶不安的恐惧之中。

然后是服从性训练,只要奴隶有不听话的地方,非打即骂,甚至是活活打死,让所有敢于反抗的人死在其他人面前,杀鸡儆猴,剩余的人为了活下去,只得泯灭所有抗争精神,乖乖地听话,甚至主动地当起了为虎作伥之辈,为主人驯服其他奴隶。

最后是一丁点的奖励,在无边无尽的恐惧中,仿佛一个坠落水中即将溺死的人,给他一根稻草都会当作是救命之恩,所以,主人此时吝啬地给予奴隶一丁点的奖励,让他们得以凭借这点赏赐苟活下去,变成彻彻底底的奴隶。

即使凌云杀光了所有的和尚,给她们以自由,反而让她们无所适从,仿佛失去了主人一般,自然对凌云充满了恶意。

凌云想明白这三个女子的想法,便懒得跟她们计较,毕竟自己不是心理治疗师,让她们回到正常的社会,回到家人身边,没多久便会重新获得羞耻心,便会重新活成正常人。

于是,凌云一把夺回了宝剑,将那女子踹到了一边,怒道:“不知羞耻,还不穿上衣服快滚出这寺庙,不然我就宰了你们三个!”

那女子眼中充满了仇恨,捂着胸口疼痛不已,另外两人扶起她,低声道:“走,咱们去找方丈。”

凌云心道:“真是无药可救,这三个女子恐怕是自愿来这个淫寺,我救她们倒是我自作多情了,人家每日作乐,开心着呢。不知道秃驴用了什么手法,洗脑洗的这么成功,就像奴隶一般,倒要见识一下这贼秃。”跟着三个女子去寻找方丈。

寺中的和尚几乎已被凌云杀了个精光,偶有一二散落的和尚,遇到这三名女子,听到凌云大开杀戒的事情,刚想逃去找方丈,已成凌云剑下之鬼。

偌大的寺院,空无一人,只有冲天的血腥臭味,随风弥漫。

三个女子来到前院大殿,大声呼救,恐惧地避开身后那恶魔的眼神。

凌云仰望着大雄宝殿,只见大殿巍峨,金匾高悬,殿中如来佛像,宝相庄严,慈眉善目,不愧是百年古刹,可惜毁于一旦。

一个白须老和尚坐在殿内蒲团之上,双腿盘坐,低眉闭目,口中念着经文,若不是三个赤--**-子扑到他身边,俨然一副高僧模样。

身后十余名逃亡至此的和尚,个个拿着武器,站在老和尚身后,每人脸上均是义愤填膺的神色。

“就是他,杀光了僧舍的小师父们,一个个都尸骨尽碎,惨不忍睹。”一个女子啼哭着,指着凌云告状道。

“是啊,今天本来大家一起玩玩欢喜禅,想不到一进来,不问青红皂白,便大开杀戒,杀得后院仿佛地狱一般。”另一名女子垂泪道。

老和尚恍若未闻,低声念经,不闻世事,任女子在旁如何泣诉,始终不睁开眼睛。

凌云踏足进入大殿,举着刀剑斧钺的和尚们俱是一惊,齐齐后退了一步。

一人大声道:“师父,他……他进来了!”

老和尚微微睁开眼睛,仿佛大梦初醒,低低道:“施主,大驾光临,幸会啊!”声音虽低,但如箭矢一般迅猛刺出,蕴含无限力量,震得耳膜生疼。

“老秃驴,死期到了。”凌云毫不客气道。

“施主,为何这么大戾气?”老和尚憨厚地一笑,道。

凌云哼了一声,道:“你寺内死了多少人,你难道不一清二楚?今日算是替天行道,若是戾气,也是天赐我的戾气,来宰你这老秃驴的脑袋。”

老和尚道:“凤栖寺已是百年古刹,清规戒律甚严,一向乐善好施,接济周围百姓,这一点有口皆碑,老衲年近古稀,自幼吃斋念佛,一心向佛,哪里来的杀生,我怎么看不到?”

“眼前几个赤--**-子如何解释?”凌云道。

“不过是皮囊罢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老衲眼中,只有佛与魔之分,没有雄与雌之别。”老和尚淡淡道。

“照你这么说,生与死也无所谓,那我便送你去西天好了。”凌云懒得跟他诡辩,拔出了剑。

老和尚身后的十多名僧人握紧手中武器,严阵以待。

老和尚微微一笑,苍老的脸满是褶皱,道:“施主,不看僧面看佛面,你真要与凤栖寺为敌,就不怕有人要摘了你的乌纱帽吗?”

“你知道我是谁?”凌云奇怪地问道。

“自然知道,老衲不出门,却知天下事。”老和尚继续道,“非但如此,你若是一心想杀我,引颈就戮便是,万一今后得知错杀,却不能还老衲一命了。”

“错杀,难道那山后的死人坑是假的?难道你们关门闭寺和女子玩起欢喜禅是假的?难道每个入寺之人纳下投名状也是假的?”凌云怒道,不禁鄙夷老和尚诡辩的无耻至极,明明证据确凿,非要故弄玄虚。

“没错,山后装满死皮囊的万人坑是寺庙所为,但那些女子,要么生性淫荡,要么不守妇道,不然也不会被我们得手,所以死得并不可惜,反而是极乐死去,死得其所。投名状都是入寺前所为的恶事,既然遁入空门,佛门理应大开,不应对这些放下屠刀之人关闭佛门,所以老衲也是为了度化恶人。所谓欢喜禅,不过是禅修的一种,有何稀奇,禅修之后,所有浑浊之欲放空,才能真正地进入纯化之境,静心空澈,一心向佛。”老和尚道。

“第一次听到这种辩黑为白的口才,真是佩服!可惜,你倒是告诉我,那一无所知的婴儿有什么罪过,居然要生生活埋!”凌云质问道。

老和尚故作一脸讶异道:“阿弥陀佛,怎么会有人活埋婴儿呢,那明明是夭折而死的婴儿。”

“若是死了再埋,嘴里会塞满黄泥吗?”凌云怒道。

“兴许是埋了之后,回光返照,又吸了几口气,也是有可能的。”老和尚微笑着辩解道。

凌云懒得跟他废话,快剑已经出手,锐利锋芒划破长空,有如冤魂嘶鸣,咆哮着朝老和尚冲来索命!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六章 贤体 方丈嘴角一丝狞笑,眼神流露出凶狠的神色,手指狠狠地捏碎了一颗佛珠,碎掉的粉末飘落在地。

那方丈双腿盘坐在地上,看着凌云拔剑,懒得躲闪,心道:“纵然老衲接你一招,任你用剑戳穿老衲的皮囊,都不会损到我的灵气,还想杀我?臭小子,你太年轻了。”

为了避免凡人看到自己灵气斗法的秘密,方丈索性默动灵念,两人进入到了一个灵气速度极快的境界,世界相对而言,几乎无限接近于静止。

但是,随着凌云手中剑挺刺过来,方丈的神色越来越凝重,因为灵气的加速,两人本身已处在近乎无极的地步,速度快极了,而那把剑,比无极更要快出许多,仿佛斩破时空,劈刺过来。

方丈不得不用尽全力,双掌击地,盘起的双腿仿佛坐在一团云上,飘然后落十余丈远,依旧盘坐在地上。

挥剑而来的凌云发现身边的世界静止了,而他并没有驱动灵念,手中的剑也刺在一片虚空之中,嘶嘶作声。

“没想到吧,哈哈哈!”方丈在静止的世界中活动自如,脸上满是嘲弄的意味,“年轻人,初出茅庐,仗着一点小技俩,就想纵横天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但这怨不得你,当初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哈哈,如今给老衲乖乖认个错,还来得及,看在你颇具慧根的份上,我就饶你一命。”

凌云大为吃惊,转念一想,心下明了:“这秃驴必定和南宫柳那玉镯一样,身上附有灵气,所以能够不同于凡夫俗子,和我一样,具有静止世界的能力。”

“这世界上,坏人死于废话太多,你不知道吗?”凌云不屑道。

方丈大笑道:“你一介区区贤体,还想弄死我大成至体,不是开玩笑嘛,小子,别以为手里有剑,锋利无比,便可以越级伤人,那样的话,凡人岂不是可以杀死仙人?修仙还有什么意思?”

凌云知道他所说的贤体、至体,正是曾多次听闻炼体的不同阶段,分别是从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一直修炼到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从这个上面看,自己如果是他所言的贤体,与至体足足相差两级,看上去相距甚远。

“哼,你自称是至体,我还说我自己是仙体呢,江湖上像你这种江湖骗子,我见多了,上一个是神足教的南宫柳,还不是被我打的鼻青脸肿,你说好好地,非要吹什么牛逼呢?”凌云道。

方丈哑然失笑,心道:“原来他并不知道灵气的规律,怪不得如此莽撞,八成是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因为误打误撞,有了一段奇遇,所以获取了江湖上求而不得的灵气,成为贤体之人,可惜啊,你的好运今天碰到我,算是到头了,一会儿我便将你的灵气炼化,老子踏上无上仙道的路上,算你贡献了一份力量。”

世上凡身具灵气者,均能看到对方运功之时头顶的灵气,从凡体修炼成本体,便具有隐隐约约的一层紫光,再者到贤体、圣体,紫光则从一层变为三层、五层,直到至体,紫光便消失不见,意味着灵气与凡体完美的结合,人已达到了半仙之体。

方丈早已从传授自己灵气的高人那里得知了这些修仙规律,所以,方才看到凌云运功挥剑时,头上只有三层紫光,心中大喜,这鲁莽的小子只不过是个贤体,居然敢不自量力前来挑战自己世上罕见的至体,真是自寻死路,几乎不放在心上。

“哈哈,年轻人不吃亏,就没长进,也罢也罢,老衲便帮帮你,让你吃个亏,等你打不过老衲,便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方丈笑道。

“打不打得过,试试不就知道了。”凌云不再废话,提剑又至。

方丈捋须大笑,双掌击地而起,身长足有二丈来高,身体瘦削,有如森严的大殿中多了一根高大柱子,在如来巍峨的佛像之下,萧然而立。

剑锋转瞬已到了眼前,方丈略微惊讶眼前这具贤体的速度,暗自运力,再一次躲开剑的锋芒。在凌云愈发快速的速度下,他为了躲开剑击,身形笨拙许多,没有最初的飘然脱尘,也不敢贸然接招。

两个人相对而立,默然不语。

凌云并不敢小觑此人,他想起那玉镯所言,世上不但有他这种不在三界内的游魂野鬼,还有执掌人间纪律的执行官与缔约者。

那玉镯曾经对凌云说过一段话:“执行官在这个世界上游荡几万年,才能换一次岗,与囚禁的囚犯无异,所以为了补偿他们,允许他们在人世间功成名就,享受荣华富贵,但是一旦镇压囚徒不力,一样会受到外面世界的惩戒。执行官身居高位,养尊处优惯了,便不愿再干这种镇压囚徒的粗活,于是从囚徒中招募了一些罪行较轻,功力高深之人,签订了契约,允许他们来到繁华人间,免受地狱之火的熏烤,但是对应的也要镇压其他未经允许来到人间的囚徒。所以,这群人便是缔约者!第二个问题,我也等于回答你了,囚徒无法到人间横行,因为被镇压在大地之下,而执行官又受到外面世界的约束,不得打破尘世的平衡,不得随意暴露超凡的仙力,所以只能伪装成富贾权贵的模样,享受人间繁华,缔约者本是囚徒,侥幸逃脱地狱之火,自然不愿回到那几万年的牢笼中,所以尽心竭力镇压其他囚徒,还要掩盖住仙力,不得暴露在凡人面前。”

由此可见,执行官往往身居高位,而缔约者则是天纵囚徒,这一个老和尚执掌一个凤栖寺,干些欺男霸女的勾当,毁谤佛教清名,远远算不上身居高位,所以是缔约者的可能性极大,尤其是缔约者往往刻意掩饰自己的身份,不敢暴露在凡人面前,两人斗法,方丈立刻默动灵念,静止世界,几乎可以确定便是缔约者。

“哪怕你是缔约者,我也要将你碎尸万段,只为那无辜惨死的女婴!”凌云心中恨恨道,他可不管对方如何强大,只要自己认定了,便全力以赴,干他娘的!

方丈轻蔑地望着凌云,心中始终认定,自己是大成至体,半仙之体,最接近仙道的人,对面这区区贤体,只要几招便可以搞定。

一阵怪风穿过大殿,吹动两人垂下的衣襟,挟来无尽肃杀之意!

巨大的如来佛像,坐姿前倾,双目微睁,拈手胸前,似乎在作壁上观这一场恶战。

大战在即,山雨欲来!

剑,已出手!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七章 大成至体 锋利的剑芒,已到了眼前,方丈冷眼望着那锋芒,心中暗暗道:“这是第三剑了,怎么每一次出剑越来越快?”疑惑不解。

第一次出剑时,凌云当他是个凡夫俗子,没有用尽全力,即使这一剑之快,已是凡间万千剑客无法企及的地步,但在灵气修仙者眼中,只是平平一剑,轻松躲开。

而第二次出剑,凌云疑惑对方的身份,生怕他是执行官,或者是来自地狱火焰中的缔约者,不敢尽力相搏,需要留存灵气,躲避对方深不可测的攻击,所以这一剑更加快,但没有快到极致。

最后这一剑,凌云已经下定了决心,无论对面是仙是魔,是执行官,还是缔约者,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将他送上西天,这一剑,已快极!

快到极致的剑,在方丈眼中,剑已无影,锋芒尚且在空气中震荡,只听“噗”地一声,剑已刺穿胸口,鲜血汩汩流出。

方丈吃了一惊,没想到一具贤体,居然能够刺伤大成至体!

作为缔约者,与那个满眼瞧不起自己的执行官,签订了契约,为他卖命,行走凡间几百年以来,这是第一次受伤,居然是伤在一具区区贤体的手下。

那个从来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的执行官,此刻若是亲眼看到这一幕,大概会冷笑几声,嘲讽之语随即脱口而出,方丈都能想象他那冷笑的可恶嘴脸。

“有什么呢,你不也是来到这世界囚禁几万年不得出去!”方丈怒吼着,放肆地宣泄着情绪,那把剑不是刺穿他的胸口,而是伤及他的灵魂,那脆弱终日活在那个人阴影之下的渺小灵魂。

凌云以为这句话是对他而说,苦笑道:“你说得没错!若不是逐渐熟悉了这里的生活,这几万年我该有多痛苦,大概是世上最长久最残忍的囚禁了。其实,你我本该同病相怜,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还是要除掉你,不然这几万年我终究要被那塞满黄泥的女婴悲惨模样折磨。也许人都是自私的,我并不是为了什么行侠仗义,或者路见不平,只是受不了内心的痛苦,所以,要杀了你。”

方丈赤手握住那缠绕着凤纹雕饰的玉迫剑,任发烫如岩浆的利剑割破手掌,不顾掌中流出鲜血,被灼热的利剑蒸发得整个大殿均是血腥之气。

玉迫从胸口拔出,凌云固然剑速极快,力气却不如他,只得将剑收回。

方丈任由胸口黑色的伤口汩汩流血,脸色煞白,心中暗道:“这剑上附有灵气,为何会任这臭小子驱使,他毕竟只是一具不成器的贤体而已,难道他背后也是有位通天手眼的执行官做靠山?”

“这把剑,见血即焚,燃烧起来,有如地狱下的烈焰熔浆,哼,当初老子在地下几万年,又在人间游荡几百年,这来自地狱的焦臭味道如今依旧在我鼻腔里拱来拱去,还未散尽,今日又从这把剑上闻到,真是讨厌至极!”他咆哮着,身上的袈裟尽皆撕裂,赤-身裸-体,浑身散发出金光,有如大殿之上一位金身罗汉。

胸口的伤口依旧未曾愈合,只是流出的鲜血有如星辰,飘乎乎在空中散落无数金粉,不再是流淌的鲜红液体。

凌云旁观着他歇斯底里的怒吼,手中剑握得更紧,心道:“这家伙应该是要变出大成至体的状态,不知道变身之后打不打得过。”

刚才那致命的一剑,似乎对他已经毫无影响。

方丈身上的金光越发浓烈,光芒逐渐从淡金变得耀眼刺目,无法直视,凌云只得退后数步,一边全力御敌,一边伸手遮住双目,避开金光直射。

金光渐渐散去,对面一尊如同黄金炼成的躯体,高达十余丈,头顶大殿悬梁,脚踏青石地板,与端坐在大殿中央的佛祖雕像几乎同等巨大,一双眼睛有如巨鼓,两只拳头大如洪钟。

手提剑的凌云,站在面前,只有区区一膝之高,两相对立,显得十分渺小。

“非要我变幻出本尊真金罗汉的样貌,你才肯屈服是吗,臭小子拿着一把蚀刻着地狱烈焰的宝剑,便想要取我性命,简直妄想!”方丈声如洪钟,在大殿中来回激荡,震耳欲聋。

凌云心道:“想不到这家伙变身之后,成了巨人,和我均是同样的灵气修仙之体,这下如何杀他?”而接下来,真正令他发愁的并不是如何消灭眼前的劲敌,反而是如何逃命。

金身方丈举起大如砂锅的拳头,冲着凌云挥舞过去,拳风之凛冽,带动着满大殿均是狂风骤起,香烛被胡乱吹倒,万千副金色幢幡掉落在地,与烛火滚到一处,加上溢出的灯油,大殿中烈火燃起,烧成一片。

连一旁定住不动的三名赤**子和十来名小和尚,也被拳风带起,飞到半空中,猛地撞到墙壁上,鼻青脸肿,骨折身断。

凌云兀自强支撑着抵御拳风,站立在原地,双脚已深深地踏入石板数寸,玉迫灵剑横握胸前,静候拳头的到来。

就在那足有一人高的拳头挥舞将至时,凌云飞身而起,环舞如蝶,在空中旋转数圈,玉迫剑持在手中,随着快速的旋转,竟有如一个锋利无比的圆形环刀,切割那巨拳的五根手指。

剑指相触,迸溅无数火星,发出一阵金石撞击之声,想不到那方丈金身竟硬如铁石,削铁如泥的宝剑也奈何不了。

凌云飞身跃开,脸上神色不变,心中却是十分惊讶:“这等宝剑都砍不动,难道这家伙浑身镶满了钻石?”

金身方丈狞笑着,一张巨大的面容悬在空中,仿佛巨大的佛像,只是与如来坐像的法相庄严不同,满脸尽是邪恶峥嵘,吼道:“我已金刚护体,小小的剑就像是玩具,焉能奈我何?”

金身方丈继续伸出巨手,想来捉住凌云,如同捉一只蝼蚁。

凌云飞身顶起那巨掌,持剑意欲刺穿掌心,只是无论拳头还是手掌,都坚硬如铁,硬不可摧,利剑仿佛刺在石头上,除了数点火星,别无收获。

无奈之下,眼见手掌将要闭合,欲将自己困在其中,凌云猛地飞开,从手指缝隙中快速地飞到大殿一角,躲开其猛烈的攻击。

金身方丈连抓四五次,均是空无所获,心中怒极,咆哮着掀翻了大殿的屋顶,厚重梁木簌簌地落下无数灰尘,大殿中炙烤无比的烈火,随着无数断木碎瓦的掉落,屋顶被掀开扔到殿外传来巨大的响声,空气猛地从屋顶灌入大殿,烈火烹油一般,猛地火焰涨高数十丈,几乎吞没了整个大殿。

凌云吃惊这巨大金身的破坏力,连忙从大殿逃出,来到殿前空阔的场地。

金身方丈看着凌云想要逃跑,怒吼着踏破了大殿的前壁,来到空地上,满脸愤怒地望着凌云,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看我不炼化你的灵气,将你留着一丝气活着,扔到地狱里享受万年的炙烤!”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章 命门 凌云望着金身方丈胸口不断散发出的金粉,那是玉迫剑所创下的伤口,依旧未曾愈合,心中有了念头:“那伤口之处会不会就是他致命的命门?”

看着金身方丈仰天长啸,狂奔而来,大地颤抖,凌云微微一笑,道:“不知道你看过《进击的巨人》没有?”

金身方丈一愣,站住了脚,道:“什么东西?”

“看来你和我不是一个时代的,老家伙。”凌云看他一脸茫然,便知道他早已来到了这个世界,懒得多做解释。

再一次飞身而起,剑划破长空。

凌云飘逸的身姿在空中打了几个转,随即转速极快,变剑为环,快至无影踪迹,等到金身方丈察觉之时,剑尖已触到胸口的窟窿之处。

凌云竭尽灵气,注入玉迫灵剑之中,剑重锋有如千斤,刃锋利好似割泥,胸口的窟窿,被圆形环剑创开一个大口子,无数金粉长啸而出,有如冤魂千万。

金身方丈痛苦大啸,两只拳头猛地击向胸口,凌云飞速弹开,拳头击打在胸口的窟窿上,金粉逃逸消逝的更快,身体也随之缩小。

“可惜,你没看过《进击的巨人》,不然就会明白了,巨人往往有致命的缺陷,只是你的命门在胸口,不是后颈而已。”凌云收起了剑笑道。

十余丈高有如巨塔的金身方丈,此刻正像放了气的球,萎缩变小,最后变回了原样,通体由金光变成了赤红之色,有如剖开了全身的肌肤,露出裸露血红的筋肉,血脉鼓动清晰可见,模样十分可怖。

特别是血红的筋肉之上,有几根墨黑色的铁链,牢牢地捆缚住他的全身,每一处铁链勒入身体数寸,刻蚀在白骨之中,阴森赫然。

凌云颇为惊骇,眼前的方丈竟有如一个扒了皮捆绑着锁链的鲜红囚徒,跪在自己面前,样貌可怖。

“你果然是缔约者。”凌云道。

方丈冷笑着,声音有气无力道:“臭小子,算你赢了,快放开我,不然一定有人会来为我复仇的。”

“反正仇家这么多,不介意再多一个,你想怎么死,我可以让你选一种最舒服的死法,算是同困在这个世界,同病相怜的馈赠。”凌云道。

方丈怒道:“你既然知道我是缔约者,难道你不知道我背后有执行官做靠山吗?你一介凡间野修的小小贤体,敢招惹执行官,就不怕灵体俱焚吗?”

凌云道:“野修?倒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词,你不妨说说,什么是野修?”

“哼,世间本来只有我们这种外面世界来此的,才算得上真正的仙人,但很多凡人不老实,也一心想修仙,有些机缘巧合,灵气上身,成为了半仙之体,便是野修。我虽是大成至体,还未到仙体,那是因为惨遭惩戒,地下万年的缘故,再怎么堕落,也不会到贤体,而你,再如何修炼,也不会成为仙体!蝼蚁终究是蝼蚁,怎么能与仙人并驾齐驱?”方丈不屑道。

凌云邪笑道:“那我若是炼化了你的灵气,岂不是也成了至体?”至体乃是凡人修炼中最高的级别,若是跨越至体,便达到了仙人之境,只是亿万世也不曾有一名凡人做到。

方丈脸色微变,身上不安分地挣扎起来,怒道:“你只是区区贤体,还想要炼化我的灵气,若是你驾驭不了我这大成至体的灵气,最后反而被吞噬成为了我的盘中餐,到时候休得后悔!”

“炼化异灵若是如此可怕,你应该尽力诱惑我上钩才是,看来你害怕我将你炼化。”凌云丝毫没被他吓退,反而增添了几分兴趣。

“我身上灵气早已刻上囚徒印记,刚才那飞散消逝的金粉,乃是我护体的契约,一旦契约会撕毁,意味着囚徒的缔约者身份终结,将被执行官重新押解到地狱之中,忍受烈火熔岩的炙烤。刚才那契约被你所毁,没多久执行官便会察觉,追至天涯海角也要捉住我的灵气,现在这铁链缚锁我的灵气,你若是不怕,便将我炼化。”方丈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

凌云对他这番话深以为然,毕竟他所言与之前玉镯的讲述几乎没有差别,心中虽对炼化灵气蠢蠢欲动,但又担心执行官的追杀,眼前缔约者已经难以对付,若是执行官亲自前来,将会是多么恐怖?难以想象。

凌云想起黑暗森林的生存法则,在此处也可借鉴:“在执行官、缔约者和自己所处的世界就是一座黑暗森林,三者都是带枪的猎人,像幽灵般潜行于林间,轻轻拨开挡路的树枝,竭力不让脚步发出一点儿声音,连呼吸都必须小心翼翼:他必须小心,因为林中到处都有与他一样潜行的猎人,如果他发现了别的生命,能做的只有一件事:开枪消灭之。在这片森林中,他人就是地狱,就是永恒的威胁,任何暴露自己存在的生命都将很快被消灭,这就是生存的图景。”

当然,自己的实力在凡人中,有如神,几乎无所不能,但是面对强大的缔约者和执行官来说,实在太过微渺,一旦被发现,将会是灭顶之灾。自己是黑暗森林中最不愿被他人发现的存在。

而执行官和缔约者,相对而言,更加强大,随时可以成为眼前的地狱。

凌云正在低头沉思之际,方丈见他愣愣出神,心中大喜,这小子初出茅庐,单纯无知,果然被自己的话骗到了,却不知拿到手才是最好的,若是换成自己,必定先拿取囚徒的灵气,万一发现这灵气危机重重,再丢不迟。

方丈心下暗暗谋算,口中蠕动着,似乎在咀嚼着什么东西,腮帮时不时鼓起,而凌云对此丝毫没有察觉。

那方丈口中咀嚼已久,微微张开嘴巴,只见舌尖上竟出现了一把金色的短小暗箭,用力吐出,直刺向凌云的颈部。

凌云正在出神,并未察觉,那暗箭的箭头抹有方丈舌尖咬破的鲜血,乃是剧毒之物,一旦射中,命丧当场,灵气只得脱体游荡,虚弱无主,极易被方丈炼化,这就是他的绝地反杀之计。

想不到玉迫剑有如通灵一般,飞起悬空,挡住了金色小箭,那箭尖撞在剑刃之上,顿时散开成无数金粉,覆在剑身之上,金光闪动。

方丈大为惊异,从未想到这玉迫灵剑居然可以通灵自动,为凌云躲开暗箭偷袭。

令他惊讶的还在后面,玉迫灵剑吞掉那金粉还不知足,循着暗箭的痕迹,直冲方丈还来,剑尖刺中那方丈的喉咙,生生割下脑袋,滚落在地,双目尽是瞪大惊讶之色。

凌云也是惊讶不已,只见那玉迫割下方丈头颅之后,刺穿在颈部横截的血管之中,无数闪烁着紫光的灵气,如同飞舞的荧虫,盘旋着附着到剑身之上,凤纹雕饰多了几缕金紫之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这便是吸取灵气?”凌云心下疑惑,难道这玉迫已经和那个玉镯一样成了精?若是他有了自我意识,反倒不是听命于人的神兵,倒像是身边一个仆从,听话时自然好用,不听话时恐怕有可能像今日一样割下头颅,岂不糟糕。

玉迫灵剑吸取完灵气,飞旋在空中,忽然又落入凌云的剑鞘里,一切恢复如常。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章 灵剑玉迫 凌云抽出入鞘的玉迫灵剑,上下端详了一会儿,道:“你吸了我的血长出了凤纹,如今修炼到什么体了?”

玉迫灵剑一言不发,任他握在手中,仿佛一把寻常的宝剑,没有一点生机可言。

凌云感觉自己像是个和剑说话的怪人,心中尴尬不已,又道:“不要以为你不说话,我就不知道你早已成精了。”

凌云握着玉迫灵剑,走到庭院中一处假山,狠狠地挥剑削石,不料,当剑刃碰到那块石头时,自己的胳膊也如心灵感应一般,猛烈地痛了一下,有如是胳膊撞在石头上。

“居然敢把痛转到我身上!”凌云怒道,忽然脑子一转,想出一个计谋,可以测试出灵剑是否真的通灵。

于是,凌云举起玉迫灵剑,朝着自己的胳膊砍去,速度快极,一旦剑刃碰到皮肉,非劈断骨头不可。

不料,玉迫灵剑丝毫不见停止,直直地剁到胳膊上,凌云大惊,想要刹住,只觉那剑重不可握,一刻也不停地落往胳膊上。

闭上了眼睛的凌云,等着手臂上传来一阵剧痛,只是半响不见动静,等他睁开眼睛,却已看不到玉迫灵剑的踪迹,手臂上淡淡地有一条凤纹龙印,边线绣有金紫之光,熠熠生辉。

凌云举起手臂,来回察看,端详着那凤纹龙印,心中惊讶不已。

剑与手臂居然融为了一体!

原来那玉迫灵剑本就是自己的血浇灌而成,通灵也是与自己的意识贯通,乃是自己心中极戾气的一处存在,并不是一个独立意识,此刻回到身体里,并无奇怪,这本就是个奇异的世界。

那铸剑的玄铁四散在身体肌肤之上,形成了一层游离的保护层,一旦某处受袭,便可立即凝聚成铁,护体御敌。甚至当凌云意欲迎敌之时,只要默动灵念,游离四处的玄铁便可重新汇聚成剑,五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最怪异的是,凌云居然感觉到体内除了戾气游走的剑气,还有一股异样的灵气,霸道至极,时刻想要冲撞而出,只是极度畏惧那剑气,被玉迫剑的灵气镇压住,只得乖乖呆在体内,为凌云所用。

凌云想不到,这股剑气居然还能够帮助消化从方丈那里吸取来的灵气。

功力大增大概便是这种感觉了!凌云一跃而起,竟然几乎可以腾云驾雾,翱翔天际,世界此刻在他眼中,不但是一幅如同掌上观文的画卷,更是一个天地广阔、任尔遨游的无尽宇宙。

凌云回到地上,看着眼前的假山,往日只能将之视为一张平展的画卷,从而将其毁灭,如今吸取了方丈的霸道灵气,轻轻飞起一脚,便可以将之踢得碎石纷飞,伸出一拳,便可将假山击成齑粉,那方丈的灵气真是霸道至极!

凌云想到刚才之所以能够取胜,并不完全是找到他胸口的命门,而是自己从外面的世界进来,本来就是仙人之境,最次也比半仙半凡的至体强多了,不过因为借用小春的身体,没有经过炼体,所以在方丈眼中,误以为他只是一具贤体,错误地低估了自己的实力。

其实凌云自身已经是仙人的境界,纵然任方丈如何碾压,也不会输,更不会死,所以胜负早已是定数,只是玉迫灵剑集聚了体内的戾气,与方丈的霸道灵气相对,更快地结束了他的生命而已。

之所以玉迫灵剑要割掉他的头颅,正是因为要断开四散在体内的灵气,让群龙无首,从而能够完全吸收并为己用,否则就会像南宫柳体内的玉镯灵气一般,最后成为了一个灵气的宿主而已。

世界恢复了正常,凌云睁开眼,望着身后烧毁成一片焦土的大雄宝殿,滋滋冒着白烟,殿中几个执迷不悟的罪恶生命也成了一地焦尸,心中莫名有些悲凉。

庭院中,午后的阳光倾泻下来,一片安宁,唯有院中的假山,被击打成齑粉,露出下面一个黑色的窟窿。

窟窿中,突然嘈杂起来,凌云感觉到惊异,走到洞口,看到几个衣-衫不-整的女子露出了脑袋,看到凌云,尖叫着缩回了洞里。

凌云心知这是凤栖寺的一处地牢,关押着其他被捉来的女子,于是道:“我是靖南县知县,这个淫寺已经被捣毁了,为非作歹的和尚们已经全部伏诛,你们各自回家吧。”

地牢中约有十来个女子,面面相觑,神色半信半疑,因为身上衣-衫凌-乱不整,个个均双手遮住上下要害。

凌云从怀中掏出十几张银票,道:“官府体恤每人一百两银票,拿了银票回家好好过日子吧,淫寺之事有伤风化,也会损害各位女子的名声,官府便不对外声张了,你们领了银子回去,只说流落山中,捡到了银票,想必家里也不会太为难。”

各女子虽然神色仍然疑惑不定,但看到了银票,又有人愿意放她们回家,均喜出望外,她们本来与那三名洗脑女子不同,本是良家出身,囚禁在地牢之中,始终不愿与淫僧苟且,一心想要回家,所以一个个从地牢中钻出来,满脸笑容地拿了银票,千恩万谢,成群地离去。

地牢中逐渐空无一人,凌云探头张望,忽然看到一双害怕的眼睛,借着微弱的光,凌云看到那个女子,蜷缩在角落,身上一丝-不-挂,眼神中充满了畏惧。

凌云心知她没穿衣服,不好意思走出地牢,便回到后院,取了一件搭晒在竹竿上的僧衣,回到地牢,扔给了那女子,道:“这件衣服你先穿着吧,出了寺再买一件女衣。”

那女子接过衣服,眼神中躲躲闪闪,看着凌云避开,才缩手缩脚地穿上了僧衣,走出了地牢。

只见那女子虽然脸上脏兮兮,但遮不住满脸的清丽,身材奥妙,凹-凸有-致,凌云一愣,本来和尚便是因色起意,囚禁这些女子,每个都是颇具姿色,唯独这个,在众美女中,姿色最佳,容貌出众。

凌云递给她一张百两银票,道:“拿去吧,趁着天亮,下山找辆马车回家去吧。”

那女子低垂着蹙眉,无奈道:“我没有家,谈何回家。”

“怎么会没有家呢?”凌云奇怪问道。

“我自幼与父母离散,三四岁便被卖到了娼户人家,从小跟着妈妈长大,十四岁破了身,如今已经坠入风尘五载,上山烧香拜佛时,不幸落入了淫僧的圈套,囚禁在寺中供他们享乐,后来他们怕我逃跑,非要我杀了一个女子,纳什么投名状,我死活下不去手,便被囚禁到地牢里,衣-服扒-光,受尽屈辱。如今,我若是回去,只能重操旧业,继续做那皮肉买卖,哪里有家能回?”那女子凄楚可怜道。

凌云见她模样可怜,从怀里掏出五张银票,道:“这里一共五百两,你拿着这笔钱,随便去哪里买个宅子,好生过日子,这些钱足够你花下半辈子了。”

那女子并不接过银票,低声道:“我沦落风尘这五年,早已攒下银子几千两,放在我闺房之中,不许外人进去。五年前我已经跟老鸨子说好,帮她赚够万两银子之后,一旦遇见了良人公子,便允许我赎身从良。”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章 从良人 “那你为什么不愿回去?是不是银子没赚够万两,怕老鸨子找你麻烦,不让你从良?”凌云问道。

那女子摇了摇头,道:“小女子不才,但有幸结识几位达官贵人,加上小女子幼时曾学过些琴棋书画,略通文墨,与这些附庸风雅的权贵们诗词唱和,成了他们宴席上的宠儿,一次赏赐百金也不足奇,所以早已为老鸨子赚够了钱,但可惜一直没遇到良人,想要赎身,却无托付之人。”

凌云笑道:“常来风月场的无非嫖客,确实是良人难遇,都是来寻欢的,哪里有来寻情的?”

“其实我心思并不高,就算是来过风月场,也无所谓,只要能疼我爱我即可。只是那些公子哥,爱慕名声而来与我相会,贪恋一响之欢,哪里在意长长久久?无不是拿我当物什一样,爱时放在手心里把玩,一旦没了新鲜感,便抛到了一边,更别提当我病中醉后,模样憔悴,更是无人疼无人爱怜。唉,只是找一个能够依靠的男人,也是如此艰难。”那女子道。

凌云心道:“常言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世人以为妓女只爱钱,但终究还是个女人,难免有灰心丧气之时,想要个知冷知热的人陪伴。”

“其实世上也是有好男人,不过你身在青楼,难以遇到,不如赎了身,以后慢慢寻找一个能够依靠的好男人。”凌云劝解道。

“当初我宁死不愿卖身,可怜被老鸨子下了迷药,醒来已是落红点点。之后,她劝我多挣些银子,纵然是从良了,也不会随随便便嫁掉,有了银子有底气,总能遇到一个真心相爱之人,如今看来,只是骗我堕此风尘罢了,哪里会有好男人看上我这种女人。恩公劝我赎身,却不知赎身之后,没了收入,只有各项开销,坐吃山也空,若是遇不到合适的人,终究难免重操旧业,那时一辈子才是真正完了。更别提遇到存心骗你银子的小白脸,将你骗得倾家荡产,有如怒沉百宝箱的杜十娘,岂不是更惨!”那女子道,言语间甚有条理,令人钦服。

“我知道恩公嫌弃我污秽之身,不愿要我,不然我一定自赎身子,给恩公为奴为婢,也不后悔。”那女子又道,女人一向擅长试探,她这句话何尝不是,明着看是推说凌云不愿,实际上是怕被拒绝难堪,于是以进为退,万一凌云说自己不嫌弃,自己便可以借报答恩情,以身相许,托付终身。

试探,是女人维护面子的绝佳手段,总能进退自如,将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凌云并没有听出她的话外之意,他倒不是嫌弃这女子的出身,只是从未想过她愿以身相许,以为只是客气的答谢之语,推谢道:“不用了,我救出你,并不是图什么报答,你也不用给我当奴婢,过好自己的日子便是,不要再被这种淫僧抓去了,否则下次可不一定会有人救你。”

那女子黯然失色,呆呆道:“恩公说的是,我会小心的。”

“你现在去哪里,我送你回去。”凌云道。

“万仙楼。”那女子吐出三个字,让凌云哑然失笑,他对这个地方可是熟悉至极,第一次遇到紫若也是在这里,如今这个女子居然是出身自万仙楼,真是无巧不成书!

“那你肯定是万仙楼的头牌花魁了!”凌云肯定的语气道。

那女子疑惑道:“恩公怎么知道?”她心里以为凌云曾去过万仙楼,故意问道。

“我去过万仙楼不止一次,可惜没遇见过你,除了你,其他女子姿色十分一般,甚至有些可以说得上丑,你姿色本来已经算是沉鱼落雁,在这群庸脂俗粉之中,更加出众超群,花魁之名,舍你其谁?”凌云笑道。

“你这么坏,居然说我的姐妹丑,不怕我告诉她们,以后不接你的客?”那女子掩嘴笑道。

“不怕,我反倒怕她们要接我的客,那时岂不是我一坨好端端的牛粪,插上了几朵臭烘烘的花朵?”凌云嬉笑道。

那女子笑得前仰后合,身上颤动,一身灰色僧袍竟十分诱人,不愧是花魁出身,柔声道:“那等回到万仙楼,奴家先侍奉恩公一晚,纵然不能以身相许,也要一响贪欢来回报恩公的救命之情。”

凌云见她凑过来的身体,咽了一口,道:“若是以前,我必然无法拒绝,但是现在,嘿嘿,此事万万不可。”

“有何不可?”那女子蹙眉问道,男欢女爱,本是常事,在她看来并没有什么可不可的。

凌云心道:“怎么跟她解释呢,这种事情本来便是垂涎已久的美事,更何况送上门来,实难拒绝,只是……”

大概古代没有审核一词,所以凌云无法解释,若是没有审核,只怕通篇欢爱也是可以的,有了审核,凌云对女性的所作所为,哪怕只是中标了一字一词,也得通篇抹去,所以只得拒绝。

凌云摸了摸她的脸蛋儿,道:“不是我不想,等恢复了身体再说。”

那女子心中一暖,扑到他怀中,道:“我身体不碍事的,只是疲惫恐惧交加,有些虚弱,回去喝口参汤,今晚定然可以的。”

凌云轻轻地推开她,正色道:“不好意思,我不是说你,是说我自己身体没恢复,最近耕种太多,腰肌劳损,色字头上一把刀,不能再放纵了。”

那女子方才醒悟,嫣然一笑,道:“那好吧,我那里壮-阳药甚多,等会给恩公拿几副,休养几日便可生龙活虎。”

“壮-阳药不过是刺激经脉,竭泽而渔,把未来的精力提前透支掉,为了安全起见,还是慢慢恢复得好。”凌云婉拒道。

那女子点点头,道:“恩公说的是,对了,恩公刚才自称是靖南县知县,难道是新来的知县?想不到我只被囚禁了几月,外面的变化竟然这么大。”

凌云猜到她必然见过原来的靖南知县王三城,所以如此发问,于是道:“是啊,变化大得很,万仙楼的招牌和门楼都换了。”

“那我可要回去好好看一眼。”那女子道。

“还没请教你的芳名呢。”凌云道。

“奴家哪里配什么芳名,只有一个小名媚娘,本姓翁,有人爱叫我翁媚娘,叫多了容易听成武媚娘,所以还是叫我媚娘好了。”媚娘微笑道。

凌云笑道:“怪不得听到媚娘如此熟悉,你和武媚娘倒是两个极端,一个是千古女帝,性格霸道狠辣,一个是青楼花魁,温柔似水。”

媚娘格格笑道:“我若是女帝,怕也会霸道起来,只是如今堕落风尘,不得不寄人篱下,低声下气罢了。我曾从一位爱作诗的公子那里学到一个词,飘茵落溷,说的是人生犹如一树繁花,同在一个枝头和花蒂上的花朵,随风飘落,一瓣落在女子乘凉的席子上,一瓣落在篱笆墙外的茅厕中,因为机缘巧合不同,际遇何等天差地别,有如云泥,唉,我便是那落到篱笆墙外的花瓣。”

“是吗,我怎么闻你身上这么香,落入哪个茅厕才会这么香,我倒想去看看。”凌云调侃道。

媚娘捂嘴而笑,轻轻锤了他一下,道:“你好坏!你才掉入茅坑!哼!”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一章 花魁归来 两人交谈甚欢,不知不觉走出了寺门,只是媚娘脚下三寸金莲,走不得山路,凌云便背着她下了山,因为吸取了霸道灵气,加上媚娘体轻如云,一路下山并不觉得沉重。

到了山脚下,凌云想起自己骑来的高头大马交给一个童子看着,还给了一两银子,可是天色已晚,四处寂静无人,恐怕童子久候不至,早已带马离开,无奈之下,只得雇了一辆驴车,晃悠着回到城中。

驴车没有顶盖,两个人坐在车架上,车夫在前赶着路,来到城里大街之上,吸引了路人的稀奇目光。

驴车并不稀奇,车夫一身粗衣打扮,举着鞭子抽打着驴子也不稀奇,连身着华丽锦绣衣服的凌云,坐在驴车上,都不算稀奇。

最稀奇的是,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娘子,穿着宽大的僧袍,难掩秀丽的容颜和曼妙的身材,最奇特的是,这小娘子居然坐在驴车上,面对无数奇异的目光,坦然处之,毫不像一般小家女子,羞愧遮面或者四处躲闪,而是和凌云笑谈自若。

驴车停在万仙楼前,早已有人将这一稀奇的消息报给了老鸨子和龟公,老鸨子宝娘被紫若手下抽打的一鞭子,早已休养得差不多,听说花魁娘子回来了,连手中的茶碗都差点摔了,颤颤巍巍地被做龟公的大侄子搀扶出来,迎接驴车上的这位头牌花魁。

万仙楼内外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叽叽喳喳,议论不休。

一人道:“听说这万仙楼的花魁已经走丢了几个月有余,都说是跟着哪位小白脸跑了,今天想不到又回来了。”

另一人道:“不愧是花魁娘子,穿着一身僧袍,还这么勾魂摄魄,要是换上女子的衣着,得是多么狐媚!”

一人抢道:“这你就不懂了吧,穿僧袍这叫僧衣诱惑,别有一番滋味。话说,旁边这其貌不扬的男子就是拐走她的小白脸?长得还没我帅呢。”

另一人道:“我呸,人家长得不如潘安,我信,比起你还是帅多了。”

……

凌云不管众人的围观与议论,搀着媚娘,驱散开围观之人,让出一条道路,走去万仙楼。

楼下的老鸨子眼泪都流出来了,大声叫道:“我的媚娘,我的摇钱树……不不不,我的小可怜儿,你可回来了!”

媚娘虽然痛恨老鸨子逼迫自己卖身,但毕竟从小被她养大,从未打骂过自己,对她有如养母之情,此刻见她泪流如雨,心下感动,走过去抱住那抹满脂粉的老脸,颤声道:“妈妈,我回来了。”

“可受苦了,我的儿。”老鸨子一半是心疼,一半是欣慰,抚摸着媚娘的脸蛋儿,看着她愈发瘦削的身姿,大叫道:“厨子,快给我做顶好的鱼翅燕窝参汤鲍鱼,我要给我的儿好好补补。”

随即,跟在身后的凌云出现在她的眼帘,老鸨子本以为这是勾搭走媚娘的小白脸,让自己损失了几千两银子,心里恼怒,等看清那人的面容,惊讶道:“恩公是你?”

老鸨子宝娘清楚地记得那一晚,自己差点被紫若命人用鞭子打死,后来若不是凌云挺身而出,为自己求情,恐怕早已成了鞭下之鬼,所以一直感激,甚至在关公像旁边,摆了一个恩公牌子,每日烧香供奉。

这老鸨子宝娘之所以能做到偌大的生意,不光是因为脑子灵活,精于算计,更重要的是她与其他妓女不同,心中始终留存一点仁义,过往的书生若是沉溺于此风月场中,花光了身上的盘缠时,她总是从花费中取出十两、二十两,供他们返乡或是去往京城投靠,绝不会一点都不留情,所以能够做大生意。

对于凌云的恩情,她总是放在心中,丝毫不忘,今日一见,跪在地上磕头道:“恩公,可算见到你了,请受奴家一拜。”

凌云听惯了媚娘的“奴家”,此刻见到老鸨子自称奴家,两种滋味,大不相同,一个柔声入耳,另一个则不忍卒听,连忙扶起她。

“妈妈,你不知道,这位恩公从我将虎穴中救出来,要不然你只能给我收尸了。”媚娘搀着老鸨子,几人来到了万仙楼的内堂,轻声地将自己被淫僧囚禁一事说了一遍。

老鸨子回头对龟公道:“侄儿,你去取一千两……哦不,一万两白银,给这位恩公,他不但救了我一条老命,还救了我的儿,我要好好感谢他。”老鸨子心知花魁这次回来,举城轰动,恐怕再挣几万两都不在话下,可谓是拯救了日渐颓势的万仙楼,重新树立了自家的招牌,给凌云多少银子都值。

龟公应声想要去取银子,凌云摆摆手道:“不用取了,这一万两直接给媚娘吧,就当她帮我管着了。”

老鸨子迟疑了一下,只得答应,问道:“恩公,你这是打算给媚娘赎身吗?”

媚娘眼中也露出了些许期待的眼神。

“这个,还是她自己决定吧,如果想赎身,区区几万两,我拿了便是。”凌云从怀中掏出三万两的一沓银票,正是从知府大人那里骗来的,放在桌上。

媚娘心中悔道:“纵然是赎身,最多只需几千两,这三万两岂不是坑苦了他,这傻瓜怎么一下子掏出这么多银子,也不还还价。”

于是,媚娘将银票拿起来,塞回到凌云怀里,道:“我可不用你赎身,哪天我不想做了,自己就把自己赎身了,不用你可怜我。”

凌云猜不透她的真实想法,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本想做好事反倒让她感觉到被垂怜,拒之门外。

老鸨子心中明镜一般,她可舍不得媚娘这棵摇钱树,但是假如有人出几万两银子,倒也值了,于是微微一笑道:“我早已觉得媚娘现在这么大了,应该为今后日子考虑了,不然年纪大了,像我一样,年老色衰,没人要不说,生孩子也难,所以我打算不让媚娘再下海了。”

媚娘一愣,道:“妈妈,我不下海,还能做什么?”

“傻丫头,当然是让你从良了,所以,明日我告之全城,如果有人愿意出价为你赎身,其中价最高者,便可将你带走,从此安稳过日子,享受良家妇人的乐趣,不必在这青楼中受不尽的气了。”老鸨子道。

媚娘微微张开嘴巴,想要说些什么,最终还是闭唇不言。

“这不就是拍卖吗?”凌云笑道,“你最好还是先设置一个筛选标准,比如必须是二三十岁的少年人,不然假如一个老头子将媚娘买去,岂不是赔上了她下半辈子,还有相貌也要能看,名声不能太坏,等等。”

老鸨子点头称是,道:“恩公考虑得周全,这些是得细细盘算,不然从良遇到了不良人,反倒是让我的媚娘凭空受苦。”她心中早已认定凌云必定会出面为媚娘赎身,而且几万两的价格,无人可及左右,这样子自己既可以赚到一笔,又不会妨碍两人的美事玉成,可谓两全其美的计谋。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章 好事多磨 当晚,凌云回到小楼,雪珠差人从家中来信,原来她母亲生了病,回去探望一番,病并不是特别严重,需要她贴身照料一段时间。

阳灵绫坐在桌子边,凝望着凌云,等他看完那封信,道:“你丈母娘生病了,不去探望一下?”

凌云道:“明日我差人送去几千两银子,再找个神医好好帮她母亲看看病。”他口中的神医自然是黄旦中之父黄神医。

阳灵绫不屑道:“幸好我母亲早逝,要是生病了你都不亲自去看望,我一定非闹个鸡飞狗跳不可。”

“所以啊,没人敢娶你。”凌云调侃道。

“哼,听王妈说,今天街上有一件稀奇事。”阳灵绫道。

“什么稀奇事?”凌云问道。

自从凌云回到家中,紫若一直呆在二楼,她不好意思见到凌云,既是因为自己的头发被剪去了一办,难以束发成辫,也是因为自己口口声声说要出家,如今还赖在这小楼里不能出去,心里颇为羞愧。

“紫若都知道了,你还装傻?当然是有个人,大摇大摆,居然陪着万仙楼第一等的头牌花魁娘子坐着驴车,招摇过市,靖南县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下你成了名人了!”阳灵绫讥笑道。

凌云方才并不知道她们口中的稀奇事所指,听到这里才明白,笑道:“我不光和头牌花魁坐过驴车,还和神足教大小姐一起坐过马车,还和惜命侯府的美婢一起坐过轿子,比起来这算什么?”

紫若听他话中提起自己,想起那次轿子中他趁着自己动弹不得,肆意妄为,上下其手,脸上绯红,心里一阵灼热,暗暗恨道:“不提也就罢了,想起来那一次如此轻薄于我,还没好好报复他呢!”

“哼,你居然拿我和那风尘女子相提并论,别吃了!”阳灵绫夺过凌云手中的清汤面,怒道。

傍晚时,凌云借口有事,谢绝了万仙楼的宴请,回到家中,一整日粒米未进,腹内饥肠辘辘,王妈又有事回家去了,天色已晚,街上无人,只得自己和面,擀面条,然后下了一碗寡淡的清汤面,阳灵绫帮忙在炉灶下烧火。

如今,阳灵绫认定这碗面是自己的成果,便抢夺了去,不许他吃。

凌云咽下口中的面条,哀求道:“谁把你和风尘女子相提并论了,我可把你尊称为神足教大小姐,还不够的话,以后称你为神足教姑奶奶,或者神足教祖宗,如何?先给我面,让我吃完再说,好不好?”

阳灵绫哼了一声,将那碗面还给了他,看着他狼吞虎咽起来,道:“你这种人,赚这么多银子,却都花在了眠花宿柳、沾花惹草上面,怪不得,在外面都舍不得吃饭,早晚死在色字头上。”

凌云心中暗道:“这可委屈死了,我明明拒绝了人家的以身相许,到你这反倒成了沉迷女色,真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老实说,你和那花魁是什么关系,为什么会和她坐同一辆驴车?”阳灵绫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

凌云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面,抹了抹嘴,道:“当然没什么关系,不然就不是坐驴车了,敞篷驴车,四面露天,一大街的人围观着,能有什么关系?当然是清清白白了。”

“我信你哦,你还不说实话,你必然是见到人家貌美,起了色心,想要劫色,结果那车夫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将你绑在车上,送回青楼,挨了一顿打,又挨了半天饿,回到家里胡吃海喝。”阳灵绫大胆地推测,可惜没一样猜中。

凌云心知不告诉她真相,恐怕会被她整晚缠着,只得一一说出真相,从如何骗到知府的银子、发现了满山埋藏的尸骨、亲自看到了死人坑、杀死寺内淫僧、与方丈大打出手、最后在假山下发现了地牢、救出了媚娘等十来名女子、雇驴车送她回万仙楼,等等。除了关于灵气和虐杀僧人部分,凌云没有提起,其他均告诉了她。

阳灵绫瞪大眼睛听了半天,疑心道:“那三万两银票呢?”

凌云从怀中掏出,递给了她。

阳灵绫接过银票,逐张看过,银票面额从上千两至百两金额不等,上面盖有官府与钱庄的印戳,用纸厚重,是上等桑皮纸,花纹细腻,贴近细看时,纹路间刻有专门用于防伪的微雕小字,密密麻麻,数量繁多,非绝技匠工难以雕出,足可见这些银票真实无疑。

阳灵绫本想从凌云话中找出一些疑点,可是问了几个问题,前后连贯一致,并无矛盾之处,皱着眉头,就算这段遭遇再稀奇也只得相信。

“那你明天要去万仙楼参加那位姑娘的拍卖咯?”阳灵绫调皮地问道。

“我为什么要去参加?”凌云奇怪地反问道。

“你真的是榆木脑袋,人家就是专门想和你以身相许,才打算赎身,不然你以为,当花魁娘子,挣那么多银子,为什么要赎身?”阳灵绫敲了一下他脑袋道。

阳灵绫继续道:“我之前听过一出戏,叫做‘卖油郎独占花魁’,讲得是从前有个女子,名叫莘瑶琴,出身在汴梁城郊。自小聪明灵秀,十岁便能吟诗作赋。琴棋书画、女红刺绣无所不通。然而靖康之难时,汴梁城破,瑶琴在逃难时与家人失散,被人卖到临安做了妓女,改名称作王美,唤作美娘。王美娘凭着自己的才艺和容貌,成为了临安名妓,得到了‘花魁娘子’称号,一晚白银十两,仍然慕名者众。王美娘也想过从良嫁人,但是‘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一直没有见到合适的人选。”

“临安城外有个卖油的小厮名叫秦重,一天,他为昭庆寺送油之后,碰巧看见了住在附近王美娘,被她的美貌所吸引,心想‘若得这等美人搂抱了睡一夜,死也甘心。’于是日夜苦累,好不容易积攒了十两银子,要买王美娘一晚春宵。老鸨嫌弃他是卖油的,再三推托,后来见他心诚,就教他等上几天,扮成个斯文人再来。然而等到闺房中遇到美娘之时,她大醉不省人事,但是秦重不以为意,整晚服侍醉酒的美娘,正是未曾握雨携云,也算偎香倚玉。次日美娘酒醒后,感到歉意,觉得难得这好人,又忠厚,又老实,又且知情识趣,因误他春宵空度,回赠二十两以谢通宵照顾。

“一年之后,美娘被福州太守的八公子羞辱,流落街头,寸步难行,恰巧遇见经过此地的秦重。秦重连忙将美娘接回青楼,美娘为了回报秦重,留他过宿,并许诺要嫁给秦重。美娘动用自己多年储下的钱财为自己赎身,嫁给了秦重,又认出了在秦重卖油店里打工的正是她亲生父母,秦重最后也找到了自己的父亲,皆大欢喜一场。”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三章 青楼旧事 “你从哪里听来的这些故事,小小年纪,老是听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凌云提着她的辫子尾巴,摇了摇,道。

阳灵绫夺过自己的辫子,羞红了脸,道:“男女授受不亲,谁让你碰我辫子的,去找你的花魁娘子吧。”

“你说的‘卖油郎独占花魁’结局还算完美,美娘遇到了秦重,归宿不错,我听过的另一个故事‘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结局可就没那么好了,可怜杜十娘,一心从良,却所遇非良人,最后带着无数珠宝投江自尽,真是可悲可叹。”凌云感慨道,想起一个女子义无反顾地视死如归,必是世上已令她灰尽了心。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自古红颜多薄命!”阳灵绫眼神怔怔道,“那杜十娘的故事我从未听过,你不如给我讲讲,免得以后我也遇到这种负心郎。”

“杜十娘的故事要凄惨许多。明朝万历年间,京城名妓杜十娘偶遇富家子弟李甲,两人相互爱慕,情投意合。杜十娘虽有意嫁于李甲,但李甲生性懦弱,怕家中父亲反对,不敢答应。虽如此,两人仍终日相守,如夫妻一般。这引起了妓院老鸨的不满,要求李甲凑三百两银子换杜十娘自由之身。

“李甲在京城挥霍无度,早已花光自己的盘缠。两人便商定让李甲外出借钱。但李甲名声不佳,亲戚朋友都找借口托词,一连三天,分文未借。李甲无颜面对杜十娘便前往同乡柳遇春家借宿。十娘得知不归之因,便将自己的一百五十两碎银交给他。后得柳生赞助一百五十两,交于老鸨。姐妹们知道十娘要走,纷纷不舍,临行前交给十娘一个箱子。”

“李甲问箱中何物,十娘笑而不答。杜十娘与李甲乘船回乡途中在瓜州渡口靠岸时遇到富家少爷孙富,孙富生性风流,贪恋十娘美貌,便教唆李富将杜十娘以千金银两之价送给自己。李甲本就惧怕家中父亲,又花光钱财,一无所获,便听信孙富用千金银两讨好父亲。杜十娘得知自己被卖,万念俱灰。但她仍答做这笔交易。船头之上,杜十娘当众打开箱子,里面无数珠宝首饰,原来十娘知道老鸨贪财,早有从良的打算,偷偷积攒下一个百宝箱。她在船上怒斥李甲和孙富后,抱着百宝箱投江而死,李甲悔恨不已,可已晚矣。”

阳灵绫啐了一口,道:“呸,那李甲后悔的绝不是杜十娘投江,而是价值连城的百宝箱没了,心痛那笔钱财。”

“也许吧,古人说‘宁娶从良妓,不娶过墙妻’,青楼女子一旦从良,也就是被人赎出,一生当中也只能有一次,如果超过了次数的话,很多人就会觉得这个人是一个多事的女子,不值得被赎出去。青楼女子一般被赎出去,大多数都会安分守己,好好的守在家里,即使生活并非锦衣玉食,即使偶尔要遭受把自己赎出去的丈夫羞辱,她们也愿意忍受,因为她们实在是不愿意重新回到青楼那个吃人的鬼地方,可惜沦落风尘的女子,终究名声不好,从良后能有圆满结局的,几乎百中无一,莫不是受气的受气,负心的负心。”凌云道。

“为什么世上被负心的多是女子呢?”阳灵绫疑惑道。

“因为男人纵然被负心了,又有几人会去可怜呢,大家只会骂他嘲笑他,一个大男人,连老婆都看不住,还让她跑了,更别说写一个千回百转凄楚异常的故事去可怜他。世界对于男女本来便是不公平的,男人处于强势地位,所以在舆论上强者又处于弱势地位,没人可怜,女人则反过来,地位弱势,舆论则强,舆论上大家更愿意倾向于保护女人,世事本就如此,没什么奇怪的。”凌云像模像样地分析道。

阳灵绫流露出恍然所悟的样子,点点头,道:“经你这么一说,世上很多事情都说得通了,怪不得大家骂负心郎的多,骂陈世美,骂李甲,却很少有人骂负心女,要知道女人心更易变,谁对她好便跟谁走,世上的负心女,未必比负心郎少。”

凌云打了个哈欠,将手中空空如也的面碗推到一边,道:“本来就是如此,男人想负心,必须满足有钱有貌有心中一个,卖油郎秦重不算帅也不算有钱,但他终究是有心,后来开一家卖油店,也算是小富商,不然花魁娘子未必愿意跟着他去吃糠咽菜。李甲更不用说,家境富裕,翩翩公子。陈世美也是发达了之后才负心,想要杀了糟糠之妻。而女人不同,只要有一个追求者,这追求之人比丈夫好,便可负心,机会太多了,比如一个武大郎的老婆潘金莲,就算不遇到西门庆,只要遇到一个正常的男人,怕是都难免出轨,因为强过武大郎的男子实在太多,而潘金莲容貌不错,追求者也不会少。”

“两人本来就是错配,武大郎一个卖炊饼的,老老实实找个貌丑女子,未必下场会如此惨死,还可能恩恩爱爱过一辈子。”阳灵绫道。

“那陈世美和秦香莲未必不是错配,万一秦香莲相貌也是丑陋,陈世美变心也无可厚非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一旦结了婚,任何一方抛弃另一方,都会有人伤心,难免之事,所以啊,世上婚娶之事,一定要慎之又慎,最好是年纪大些,见过世面多了,世间繁华都已看过,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是高是低,这个时候再结婚,总比年少懵懂便结了婚,害得两人一生错配好些。”凌云道。

阳灵绫嬉笑道:“这番话说的别有深意啊,似乎是道出你的心声,快说,是不是又看上哪家的黄花大闺女了?还是说看到花魁娘子,害得你后悔那么早娶了雪珠?”

凌云苦笑道:“早就跟你说了,我和那万仙楼的头牌花魁毫无干系。”

“那明天的赎身拍卖你也不去了?”阳灵绫问道。

凌云迟疑了一下,道:“去看看热闹总行了吧,这种场面也是难得一见。”

“然后看看价钱是否合适,若是自己出得起,便将那花魁买回来,好好享受一下万仙楼头牌的吹拉弹唱。”阳灵绫年纪尚小,只以为吹拉弹唱指的是丝弦音乐,并不知道在青楼中另有他指。

凌云听到她口无遮拦,伸手堵住了她的嘴,道:“再说我就给你缝起来了。”

阳灵绫瞪着大眼睛,嘻嘻一笑,装作害怕样子,自己捂住了嘴巴,不再说话。

紫若一直坐在楼上,侧耳听着两人相谈,时不时露出笑意,但始终不好意思下楼与凌云见面。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四章 公子颜如玉 当夜,凌云酣睡沉沉,经过一日的奔波,劳累至极,身体甚是乏累,纵然是耳边打了雷,恐怕也昏睡难醒。

第二天直到中午,凌云才醒来,闻着外面的饭菜香气,连忙起身洗漱,来到饭桌旁,两个美人儿正细嚼慢咽,满桌的佳肴。

“也不叫我一声。”凌云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心里道:“还是饭菜香,昨晚那碗清汤面实在是素淡无味,还不压饿,吃的时候感觉好饱,半夜睡觉前已是腹内又饥肠辘辘起来。”

阳灵绫见他狼吞虎咽,与紫若相视一笑,道:“你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紫若此刻头上束了一根灰青色发巾,秀发撩起,颇有些为人妇束起发髻的味道,是因为她之前被削去长发,只留下齐耳短发,又不能披散开来,不修边幅,只得扎成了这副样子,别具几分韵味。

凌云昨晚一直未见到紫若,以为她睡着了,吃了一碗饭,抬头看到她,不由多看了几眼,道:“你束起头发,倒不再单单是个美人,还有点像一位翩翩公子,那句诗怎么说来着,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形容你再合适不过了,走出去不知道有多少女子要被你芳心倾倒。”

紫若哼了一声,道:“还不是你削断了我的长发,不然谁会束成这样,一点都不好看。”

“昨晚我还劝紫若,把你头发割下一半报复,人家心好,不然你现在也是半个秃子。”阳灵绫在一旁笑道。

“和尚配尼姑,岂不是很合适。”凌云低头扒饭,抽空回了一句。

“那我可动手了。”阳灵绫起身便要去找剪刀。

正在嬉闹间,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凌云一愣,打开门,是一个老仆人,递上一封信,拆开一看,上面写着:“公子敬启:今日奴家赎身之日,望公子前来万仙楼一会,纵无意相赎,亦可见证奴家脱离苦海的时刻,盼至。媚娘亲笔。”字迹娟秀,齐整如刻。

凌云心道:“恐怕愿意为她赎身的公子哥应该不少,我不妨去万仙楼看看,有良善之辈赎走最好,万一出价最高的是个渣滓或者无人出价,我便将她赎为自由身,然后任她去从。”

阳灵绫冲过来问道:“纸条上写了什么?”

凌云连忙收起纸条,道:“小孩子,看不得。”

“你不给我看,我也知道,想必是你那相好的花魁娘子,对你十分相思,写了一首淫词艳曲,让你去和她幽会呢。”阳灵绫讥讽道。

“胡说八道,人家今天赎身从良,哪里有你说得那么不堪。”凌云替她辩解道。

“噢,那我知道了,必定是邀请你去帮她赎身,然后带回家入洞房,对不对?”阳灵绫掩嘴笑道,眼神中尽是嘲弄之色。

紫若走了过来,拉住阳灵绫,道:“你让他赶紧出去吧,不然,误了人家的好事,到最后埋怨你,你难道赔他一个花魁娘子?怕你把自己都赔给他。”

凌云见两人伶牙俐齿,明讥暗讽,不禁求饶道:“说不过你们俩,谁让你们那么多张嘴,算了,今天我先认输,等晚上回来,你们就知道我是正人君子了,和那花魁绝没有什么关系。”

“不,我也要跟着你去万仙楼。”阳灵绫道。

“大小姐,万仙楼是男人找乐子的地方,怎么可能让你进去?”凌云道。

“又不是没去过。”阳灵绫道,想起那一晚在密室中相倚而眠,不由脸上几分红晕。

“和那晚怎么能一样?偷偷溜进去没人问,但想要大摇大摆进去,哪里会让你一个女孩子进?”凌云道。

阳灵绫恍然道:“那男子便可以进去了,你不是说紫若现在像是个翩翩公子吗,那便让紫若换上男子的衣服,跟着你去。”

凌云苦笑道:“我的人品还不值得相信,非要派个人监视着我?”

“若是说别人还好,就是因为你,才不可信,万一和那花魁春宵一度,带来了什么恶心的病,以后便不要和我们一起吃饭。”阳灵绫道。

紫若讶然一笑,道:“我怎么可能装成男子呢?”她看着自己身材虽然不算特别凹凸有致,胸前还是有点料的,再说脸蛋漂亮,除了头发短些,几乎没有一处像男子的。

阳灵绫会心一笑,道:“不用怕,我学过一点易容术,只需要你换上男子的衣衫,脸上我来搞定。”

阳灵绫捡起箱子里一件凌云的衣衫,拉着紫若,两人小步上了楼。

随着一阵窸窣的换衣服声音,凌云心中微微泛起了一丝痒,故意吓唬道:“楼下等着好无聊啊,要不要我上来帮你穿下衣服?”脚步踏在楼梯上作响。

紫若尖叫一声,道:“你敢!”

阳灵绫探头在楼梯上,道:“上来小心有人戳瞎你的眼睛。”

不知等了多久,阳灵绫终于拉着紫若,从楼上下来,只是原来容貌倾城的紫若,此刻变成了一个羽扇纶巾的白衣少年,除了个头稍矮,实在称得上玉雕粉琢一般,凌云站在一旁,大概只有个头占优势了,否则相比之下只能勉强算是人。

“怎么样?”阳灵绫满脸期待道。

凌云皱眉头道:“好看是好看,可惜太好看了,一带出去,回头率这么高,众目睽睽,都看着她,确定不会露馅?”

“你是怕你的花魁小娘子爱上了这位陌上人如玉的公子哥吧,你那点心思,我还不知道?算了,那我给紫若画一个书童的妆,换上旧衣服,这样总行了吧。”阳灵绫感觉有几分惋惜道。

紫若倒是认同凌云的说法,道:“还是假扮成书童好,不用被别人盯着瞧,不容易露馅。”

阳灵绫打开箱子,挑挑选选,半天才挑出一件旧衣服,这衣服皱巴巴地,但看得出质地不错,并不算破,她只得拿起剪刀,在几个地方剪开几道,等会用针线缝上补丁,显得出是书童打扮的身份。

两人上楼捯饬半天,下楼时,公子颜如玉已经变成了一个灰头土脸的小书童,紫若低下头,更没人认得出。

凌云捏着紫若的下巴,邪笑道:“有你这种书童,怪不得有人会有龙阳之好。”

紫若伸手拍打开他的手,嗔怒道:“再动手动脚,就趁你睡觉,将你阉了。”

凌云吐了吐舌头,阳灵绫在旁掩嘴而笑,道:“这样就放心了,紫若,不用等睡觉,万一在万仙楼里不老实,就直接把眼珠子抠下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五章 温柔乡 凌云带着紫若走到大街上,街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紫若生怕被人察觉,只得时时低着头,躲在凌云身后,活像个害羞的小媳妇。

凌云回头见她模样可爱,忍不住拉起她的纤纤玉手,紫若刚想挣脱,只听到凌云低声道:“万一挣扎掉了妆,被人发现你原来是个娇滴滴的小娘子,可怎样是好?”

紫若生怕弄掉了脸上的妆扮,只得任他拉住小手,不敢用力挣脱。

最后,凌云索性拉着紫若并肩而行,两只手紧握在一起,互相感受着掌心的温度,让紫若心里娇羞万分:“这个混蛋,趁着街上人多,我不敢挣扎怕暴露,便如此肆意妄为,万一到了没人的地方,那还得了。”

街上有些路人看到凌云一个公子哥,紧紧地依偎着身旁矮了一头的小书童,脸上神色暧昧,两人双手紧牵,心中不由揣测,这公子哥八九成是个有龙阳癖好的断袖之辈!其中有些传统保守之人,不由又是惊讶,又是厌恶,用异样的眼神望着二人。

凌云可不管路人的目光,那只光滑的小手握在手心,沁出了几缕香汗,滑润可手,柔软如玉,无论如何都不肯松手。

一阵刺痛从手上传来,凌云低头一看,手上被掐了一个通红的手指印,仿佛一个半月牙,肿痛难忍,不由看了一眼紫若。

紫若被他握着小手,抚摸亵玩,心中强忍着怒气,在他手指上猛地掐了一下,见他痛得面目狰狞,心中的怒气一下子消散,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特别是对视着凌云难以言明的目光,轻声道:“明知花有刺,非要伸手摘,怪谁?”

“你这书童,要不是大街上人多,非要打你屁股不可。”凌云气道。

紫若生怕他在众人面前做出无礼举动,也不敢再如何报复,反正已经让他知道了刺痛,便任他握住小手,还好凌云之后并没有当众搂抱之类过分的举动。

两人来到了万仙楼外,老鸨子热情地出门迎接,紫若心里微微惊讶:“这老婆子受了褚师傅一鞭子,居然还能活着,倒是顽强。”

她见老鸨子一口一个恩公招呼着凌云,心里充满了不解。

此时已是午后时刻,万仙楼一般中午开始营业,此时客人逐渐多了起来。万仙楼为了迎接这次媚娘赎身拍卖的盛事,已经将一般客人拒之门外,今日万仙楼只接拿帖子的贵客,所以楼内各色锦衣华服的富商公子,非富即贵,济济一堂,热闹非凡。

万仙楼一楼是赎身拍卖的主场,中央靠墙一个红布铺就的戏台子,等人齐之后会有戏班前来表演。台子下摆着十几张桌子,只许参与赎身拍卖的贵客落座。

二楼是旁观者的场地。因为媚娘要赎身的消息早已传遍了整个仙门府,老鸨子宝娘聪明至极,生怕贱卖了这棵摇钱树,便吩咐仆人到处发请帖,请原来与媚娘相好的一些达官权贵前来助阵,若是有哪一家愿意赎去最好,不然来撑个场面,也是极有利于卖出一个好价钱。这些人不一定参加赎买,所以安排到了二楼。

各桌逐渐地坐满了人,凌云因为没有参与拍卖的想法,带着紫若,偷偷地溜上了二楼,坐在角落里,像是等着看一出热闹登台的大戏。

二楼已坐着满满的人群,这一群人并不参与花魁娘子的赎身拍卖,正是来撑场子的一群人,过去与媚娘也均有过交往,今日媚娘从良,这群人一来看看热闹,二来给些几两到几百两不等的礼钱,当作从良的赠银。

紫若偷偷问道:“为什么老鸨子叫你恩公?”

“还不是当初你要打死她,我说了一句话帮她求情。”凌云手中还握着紫若的小手,始终不舍得放开,那滑嫩的感觉实在是偎香倚玉一般,令人难舍。

紫若似乎被他握得习以为常了,终于不再挣扎,淡淡道:“原来这样,你倒是挺会做顺水人情,我差点被她推入火坑,沦入风尘,都没有杀她,最后反倒还是一个恶人的角色。”

“这就叫缘分,这东西妙不可言,早一点晚一点都不行,令人不得不信,不是你差点堕入风尘,我也不能英雄救美,更不能今日握上你的小手。”凌云痴然道。

紫若脸上一红,道:“呸,你就是见色起意,还自称是英雄,有你这样抓着人家手不放的英雄?”

“英雄难过美人关,我当然也过不去了,只能倒在石榴裙下,活着做你的相公,做你的死鬼。”凌云附耳低声道。

紫若生怕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只敢低声说话,所以听来特别温柔,道:“回去再和你算账。”仿佛一句最肆意的撒娇。

两人坐在二楼角落里,旁边是栏杆,可以看到一楼的戏台和全景,可凌云无心下望,只醉心眼前这温柔的网,沉醉其中,难以自拔。

老鸨子发出的请帖遍及仙门府及各县,先不说仙门府会有多少豪门公子倾巢而出,靖南县四大公子,可全部收到了请帖,早早地沐浴熏香,换上一身上等蜀绣,群聚到一起,准备前往万仙楼。

胡魁满脸春风得意,站在胡府门前,洋洋自得道:“常听说那媚娘可是万仙楼一等一姿色的花魁,风华绝代,论容貌,仙门府无人可及,论才华,能歌善舞,诗画俱佳,连京城来的才子都赞不绝口,今日要赎身,我是志在必得,你们三个就不要和我抢了。”

“那是,论财大气粗,谁比得上你胡大少,更何况现在胡老爷外出未归,家中财产全在胡大少手中,赎买一个小小的花魁,还不是手到擒来。”邢尚荣站在一旁,吹捧道,他家中主营茶叶生意,最近状况不太好,亏了许多,手中钱紧,而胡魁虽对生意一窍不通,但运气极佳,下面诸多产业竟十分兴旺,财源广进,比胡胤山在家时还要富上一倍有余,所以对胡魁态度谄媚。

胡魁想起离家数月的父亲,脸色微变,道:“我爹在家时,家教严格,我从未踏足万仙楼,这一个月,哈哈,我几乎夜夜嫖-宿万仙楼,若不是虚不受补,身体太过透-支,昨晚我也不会从万仙楼回到胡府,不然,花魁娘子昨晚回到万仙楼时,我便是第一个尝-鲜了的!哈哈哈!”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六章 茶马古道 胡魁家业经营甚广,万仙楼仅是其一,因为与老鸨子等人合营,按份均分,所以不能直接从万仙楼接走花魁,其他东家会不乐意,必然出面反对。平时,胡魁宿醉万仙楼,一应费用,已是全免,或是从每月盈利中扣除,这次花魁赎身,少则几千两,多则上万两,可是一笔巨大的收入,自然各个东家紧盯着消息,不会让胡魁乱来。

除了万仙楼,胡府家业还有典当、酒楼、布匹、陶瓷、粮油等等,另外郊野有良田万亩,每年佃户收租也是一笔不菲的进账。胡魁最近运气极佳,不但良田丰收,收租水涨船高,所获比往年均为丰厚,其他生意也是收益甚丰,手里银子多得花不完,赎买一个小小花魁,自然是如囊中之物。

邢尚荣继续吹嘘道:“依我说,光是一个小小花魁,都不算什么,不如胡大少直接买下整个万仙楼其他东家手里的份额,这样整个万仙楼不全是胡府的了,胡大少休说花魁变成你的囊中物,其他大姑娘小姑娘,不全都随时任你享用?”

胡魁虽然看上去昏头傻脑,实际上对于经营一事颇有心得,摆摆手道:“邢老弟,这个你就不懂了,我何尝不想整个万仙楼尽归我所有,现在是三家分万仙楼的银子,大把的银子送给了别人,我难道乐意吗?尽管他们两家只占了三成份额,我胡府独占七成,但是如果我从老鸨子、她侄儿手里抢回了这三成,结果怎样,他们必然不会对万仙楼的生意尽心尽力,挣钱多少,他们都不上心,我恐怕空有十成的份额,却赚不到一两银子。如今,给他们留有三成份额,每年尽心竭力,鞠躬尽瘁,不是因为他们忠心,而是赚到的银子,有他们那三成的份额。”

邢尚荣恍然大悟,拍着脑袋,大叫道:“难怪胡府生意这么兴旺,原来胡大少深藏不露,是个极其精于生意的高手啊!”

胡魁洋洋得意,道:“生意的门路多着呢,你以为我只会嫖宿吗?每一日,我嫖完之后,那是头脑极其清醒的时刻,头昏脑浊,满脑**,哪里能做出正确的决定,所以,男人想要成功,必须随时发泄,总是憋着不出,满脑子都是女人,自然什么都做不成!”

“胡大少高论!看来,我是嫖的太少了,所以我家茶叶生意始终不济。”邢尚荣满脸懊恼道。

“算了吧,你就算再多嫖几次,茶叶生意依旧没起色,你家做生意便有很大问题。”胡魁被他吹捧的来了劲儿,竟帮着分析起他家的茶叶生意来。

邢尚荣满脸认真,请教道:“不知道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胡魁挑着眉毛,一副耳提面命的样子,道:“其实靖南这一地带,满山都是红土,适合茶树的种植生长,但可惜是没有制茶高手,所以靖南的茶叶与中原无异,但制成的茶,口感差出中原许多,更何况近年来靖南地处边境,战乱频发,中原的制茶人不愿来此,人才缺乏,制茶工艺落后,你那茶叶生意怎么好的起来?”

邢尚荣父亲患有腿疾,家中茶叶生意全是他在料理,深知胡魁之言一语中的,叹息道:“你站着说话不腰疼,我怎么会不知道制茶匠人难寻,所以才会亏啊,中原的茶叶卖过来质量上乘,价格便宜,我若是抬高价钱请匠工,怕是亏得更厉害,本来口感稍差,销路不畅,高价请人,恐怕更是成本高企,难以维持。”

胡魁笑道:“谁说口感差便卖不出去,我有一招,你不用与中原茶叶竞争,便可以挣得大钱。”

“不知胡大少有何妙计?”邢尚荣心思活泛道。

“最近我看到大批军兵来到仙门境地,一猜便是战事紧急,大战一触即发,这既是危险也是机遇,打起仗来,军队急需粮草、马匹和铁器,朝廷盐铁专营,这铁器的主意你打不上,而粮草,我已屯下几十万斤粮食,量你财力远逊于我,附近的余粮几乎全被我收购而来,所以这个生意你也做不成,最后便是马匹。”胡魁条理分析道。

邢尚荣疑惑道:“可我是卖茶叶的,哪里搞得到马匹?”

“哈哈哈,这便是你赚不到钱的原因,脑子太死,告诉你,仙门府一路西去,穿过蜀地,有一条茶马古道,你知道为什么叫茶马古道吗?就是因为这条路是中原与藏地交换茶叶和马匹的货运之道,他们马匹多,我们茶叶多,带着茶叶到那里,准能换来上好马匹,藏人食肉油腻,非每日饮茶解腻不可,所以你这茶叶到那里必然一抢而空,运回来健壮的藏马,还怕回来没有人排着队买?到时候大把大把银子进账,让你两只手都数不过来。”胡魁道。

“原来如此,真是条好计!”邢尚荣并非不知茶马古道,但是故土难离,若不是家中茶叶生意难做,积滞了大量的茶叶存货,眼见家中生意有倒闭风险,也不会对这一类远途跋涉生意感兴趣。

胡魁本来便觊觎马匹生意,可惜仙门境内群山叠嶂,马匹娇贵,动不动要吃上好的草料,不然容易生病死掉,养马的农户十分稀少,只有供大户人家用马的少数几家养马户,所以一心打起藏地牧马的主意,听闻那里水草丰茂,当地藏人以牧马牛羊为生,马匹不仅健壮,数量多,还价格便宜,几斤茶叶便可换回一匹骏马,所以怂恿邢尚荣远赴茶马古道,做马匹的生意,自己也能参上一份子,赚一笔钱。

“还好你没娶老婆,说去便去了,不然留着老婆独守闺房,你还要担心她红杏出墙,不舍远行。你那生病的老爹,尽管留下来,我们哥仨帮你照顾,到时候老爷子病愈了,说不定还想去万仙楼找点乐子,当兄弟的自然是竭力帮忙。”胡魁坏笑道。

邢尚荣也是同样心思,除了老爹,几乎没有太大负担,茶叶并不算特别贵重,一路过去,只要走官路大道,带着四五个仆人,也不怕绿林匪徒劫道。

朱威是个终日沉迷练武的汉子,不热衷经营之事,对胡魁所讲稀里糊涂,也并不关心。黄旦中出身医学之家,也是不喜经营买卖的生意经,所以静静听着两人聊着生意事,并不插话。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七章 贵客 “那我选个日子,便远行去茶马古道闯一番。”邢尚荣终是被说动了,道。

“这就对了嘛。”胡魁笑道,“走,今日一起到万仙楼快活快活!”

四个贵公子各自乘轿,来到了靖南县大街之上,轿子停在万仙楼前。

下了轿子,胡魁望着万仙楼新打造的招牌,三个大金字龙飞凤舞,匾额高悬,天上一轮烈日下,熠熠生辉。

三人满脸喜色,只有朱威面露忧郁之色,道:“上次碰到那家伙,洗了半天衣服,今天不知道会不会又碰上他?”

“呸呸呸!”胡魁想起上次在黄旦中家后门外碰到了凌云这个鬼见愁,逼得自己放弃了出门调戏良家妇女的计划不说,还帮着浣纱老妇洗了半天衣服,手都泡的冰冷掉皮,掉下来的靛蓝色染料涂在手上,现在还未完全消掉,心中全是苦水。

“开心快活的时候,非要提这个霉头,快闭上你这乌鸦嘴,免得真把那煞神召唤出来了!”胡魁怒道。

朱威打了自己嘴巴两下,不好意思地笑道:“都怪我,干嘛提这个扫兴。”

黄旦中心里对凌云恨意未消,问道:“胡少爷,那个家伙之后是否还去过府上?”

胡魁心知他对自己姐姐胡芍有意思,想起这几日完全不见姐姐的踪迹,虽然平时两人一个内宅,一个前院,很少见面,但每日总能隔着院墙彼此打个招呼,或者命小丫头来交代自己办几件事情,但这几日姐姐一直深居简出,连声音都不曾听到过。

胡魁道:“哼,我早已到处遍访高人,等我找到江湖上的一流高手,只要他敢来,必定让他有来无回。”

邢尚荣心中对他所讲丝毫不信,凌云的功力高深有目共睹,恐怕不是那些江湖高手能够对付了得,但不敢驳他的面子,劝解道:“大家干嘛提不开心的事情呢,都忘了今日可是胡大少来此为花魁赎身的,不要为他事扰了兴致。”

朱威抬起双手,摩擦着手掌,笑道:“是啊,今日胡少买了那花魁娘子,回到家,抱着美人进洞房,咔哧咔哧摇玉床!”

“哈哈哈,今日我要抱得美人归,看谁敢跟我争!”胡魁春风得意,跨步走进万仙楼。

老鸨子听闻胡魁到了,连忙出门迎接,此刻半搂着胡魁拥进万仙楼的大门,谄笑道:“那是!谁敢跟胡公子争,就算争,哪里又争得过?”

听到了“抱得美人归”,许多人侧目门口处,只见靖南县闻名小霸王胡魁兴冲冲地跨了门槛,走进大堂,不由一阵窃窃私语,大家想不到胡魁是万仙楼的东家,居然也对这花魁感兴趣,看来竞争十分激烈。

二楼角落处坐着的凌云,也看到了靖南四公子大摇大摆地走进来,本来他们便是风月场的常客,并不以为意,只是想起了那晚伤心失落的胡芍,心道:“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本想去胡府找她,又怕刺激到她,或者被她举剑追杀。

老鸨子早已为胡魁预留了一个最佳的位置,位于一楼大堂正中,离媚娘即将出现铺满红布台子最近,几乎是与花魁娘子面对面。

因为这一次花魁娘子的赎身拍卖,传遍了整个仙门府,远近百里,无人不知,所以买主们竞相去钱庄兑换银票,不然携带着几大箱子银子实在不便,一下子竟然将钱庄的银票兑换一空。

需知钱庄的银票虽然是印出来的纸,却需要官府监制,上面的花纹、暗字均是防范伪造之用,官府与钱庄各执一份,每一版银票均有变动,并不是随时可以印制,所以,一下子各钱庄没了银票,前来兑换银票之人只得悻悻而归。

忽听到楼下人生喧杂,门外一台银顶黄盖的八抬大轿停在门外,饶是楼内之人非富即贵,均是地面上有头有脸的人物,看到这顶轿子还是免不了好奇,封建王朝规制极严,即使有钱的富商,若是没有官职和爵位的身份,能够享受的抬轿夫也是有限的,一旦僭越轻则鞭笞,重则砍头。

可见这八抬大轿的主人身份必定尊贵无比,特别是轿帘的颜色,是只有皇族可用的黄色。

老鸨子分开围观之人,惊讶地看着这尊贵的来客,心中怪道:“发出的请帖难道传到京城了,怎么会来一位皇族之人?”

有侍从上前掀起轿子门帘,从里面走出一位器宇轩昂的少年,一身黑色锦绣,上面绣有莽纹,举止投足间,透出一股雍华的气质,一双眼神睥睨四处,满是瞧不起的神色,从怀中掏出一块锦帕,掩鼻道:“这等烟花之地,果然臭不可闻。”

一名仆从冲过来恭敬道:“公子,是否要赶走这群下等贱民?”

那少年摆了摆手,道:“既然是来找乐子,你想赶走他们,又不能暴露我身份,一旦动起手来,岂不是打得一点兴致都没有了,凑合玩一会便是。”

旁边走过来一个身影,许多人认得那人正是靖南县出了名的泼皮无赖,姓吴名义存,擅长蹴鞠,脚法漂亮至极,不知道何时攀上了这么一位主儿,从过去一身破衣,换成了一身绸衣,恭敬道:“公子,我已经吩咐人在大堂留了一张桌子,请随我来。”

有些人已经猜到了这位公子的身份,毕竟整个仙门府,地处偏僻,能够如此尊贵的地位者几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有一位告老还乡的老官本想藏在二楼,与一堆帮闲吟诗作赋寻乐,不料看见了这位贵公子,连忙下楼,可怜一身老态龙钟,此刻下楼速度快极了,冲到那公子旁边,差点跪下。

那公子伸出纸扇,拦住了他,低声道:“张阁老,这么多人,你这么多礼,岂不是暴露了我的身份,起来吧。”言语中多有嫌弃。

张阁老仿佛得到了莫大的恩情,拜谢而起,正要凑着那公子一桌子坐下,旁边的无赖出身吴义存拦住了他,满脸堆笑道:“老爷子,这个座位可是你坐得吗?”

那张阁老一脸不悦,无奈已是隐退之人,对方又仗着权高位重,那公子面无表情,丝毫不看他一眼,只得叹口气,灰溜溜退去。

吴义存记得这张阁老乃是退居靖南的三品大员,官居内阁大学士,有一次,他在街上调戏了一个张府的婢女,不料这婢女向张阁老告了状,张阁老便命人报给县衙,害得自己被抓去打了几十板子,养歇了半个月才好,从此怀恨在心,如今见张阁老如狗一般低声下气在贵公子面前,有意羞辱,心中畅快至极。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八章 小人得志 吴义存此人极其惯于察言观色,心知公子来到万仙楼这种地方,一个怕遇见熟人,不能玩得尽兴,二个便是怕遇到张阁老这种道学家,坐在旁边,喋喋不休,时不时给你说一句玩物丧志,自己却满肚子男盗女娼,令人败兴,所以充当了坏人角色,帮公子挡开张阁老这种角色,是他应尽之责。

看着张阁老灰溜溜上楼的背影,吴义存极为快意,大摇大摆地坐在刚才张阁老想要坐没坐成的位置上,公子在旁边抿了一口茶,并未反驳,似乎习以为常,这让张阁老更加恼火,自己堂堂朝廷大员,固然引退归乡,但总比这泼皮无赖强,结果他坐的自己反倒坐不得,郁闷不乐,再也提不起兴致。

吴义存甚是得意,翘腿放在矮凳上,一副趾高气昂的神色,周围许多人都认识这无赖,在他未发迹时有些人还与之结过梁子,谁也没想到,曾经形如乞丐惹人嫌的小泼皮居然成了身着华丽衣裳的贵人随从,有些人唯恐他借机报复,便趁着他不注意偷偷地溜走。

那贵公子敲了敲桌子,眼皮懒得抬,漫不经心对身旁站着的几名随从道:“你们找个桌子坐下,不用这样站在我身边,像几根柱子似的,影响我看戏的心情。”

几名随从躬身称是,转回头看到旁边一张空桌子,上面有几杯喝了一半的茶碗,凌乱地放着,一人喊道:“伙计呢,过来给大爷收拾干净这张桌子。”

老鸨子本来想亲近那位贵公子,探探底细,没想到被那群随从拦住了,只得瞪着眼看他们挑了一张位置最好的空桌子坐下,正好坐在胡魁桌子旁边一桌。

而胡魁四人不知去哪儿了,桌子空了下来,只有几杯半空的茶碗,而随从们看中的正是胡魁的桌子,老鸨子连忙凑上来,满脸堆笑道:“各位大爷,这里有主儿了,不如我给各位换一张桌子吧。”

那随从一脸不乐意道:“我家公子坐在这里,我不坐在这里保护还能去哪,难道你想让我们家公子暴露在你们这群贱民之中?”

众人听得此话十分清楚,不禁心道:“一个奴才,一口一个贱民,真是好大口气。”可是大家都知道那位贵公子怕是皇族,就算骂众人贱民,也是敢怒不敢言。

鲜卑作为大魏政权的统治者,是当世的一等人,鲜卑统治下的汉人,连鲜卑的近亲乌桓都比不上,鲜卑皇族将世人划分为四类,一等人是鲜卑,鲜卑中最高等的便是皇族拓跋一族,其余便是八大门阀氏族,分别是丘穆陵氏、独孤氏、步六孤氏、贺赖氏、贺楼氏、勿忸氏、纥奚氏、尉迟氏。

鲜卑本是北方草原的一支游牧部落,趁着北方大乱,进击中原,宰割天下,借着天灾、起义与雄兵的天时地利人和,最终击败了朽败到摇摇欲坠的大齐政权,入住中原,建立了大魏,成为了统治万万里疆土的皇族。

二等人是乌桓鲜卑,其中门阀氏族主要包括慕容氏等,本是鲜卑的一支,是落败于拓跋氏的没落旧贵族,所以沦为二等人,被拓跋氏压制在八大门阀势力之下,永世不得翻身。

三等人是西羌,这里不光是生活在西部的羌族,还有西域及外洋之人,均称为西羌,列为三等,眼深鼻高的西羌,在鲜卑皇族眼中,要远比肆意屠戮的汉人高出众多。

四等人才是汉人,占据全部大魏王朝人口的九成,可惜命如牛羊,被鲜卑视为草芥,巴不得天下汉人死绝,以免造反推翻了大魏的统治。

汉人之下,乃是无籍的奴隶,奴隶也是汉人,只不过是最低贱的汉人,总得让普通人感觉自己并不是最下等的人,有了一群奴隶比自己还惨,便可让天下汉人安心地给鲜卑做奴隶。

在鲜卑人眼中,汉人只不过比奴隶稍强一些,是更好用的奴隶。

万仙楼中的看客,全部都是汉人,山河沦落几十载,本以为只是朝代更替,不料全做了亡国奴,天下尽失,想起旧事,众人不由黯然神伤,其中年轻者只觉凭白无辜被骂了贱民愤怒,年老者心中暗暗落泪,耻辱的伤疤印在心头。

那随从丝毫未察觉整个万仙楼内鸦雀无声的气氛变化,兀自大骂道:“今日没将你们这群贱民全部赶出去,已经是无上恩赐了,若不是公子爱民如子,不想破坏气氛,早就全部清场,四等贱民还敢跟我一个堂堂鲜卑人抢座位?”

老鸨子心知惹不起对方,只得龟缩着躲到一边,不敢应答。

那随从愤怒地一拍桌子,怒道:“伙计是死了吗?还不滚过来擦桌子!”

万仙楼的小伙计早已颤颤巍巍地躲到了角落里,听他大骂,忍着心中的恐惧,颤抖着拿着抹布前来收拾桌子。

那随从见他手脚颤抖,一点都不利索的样子,嫌弃不已,甩出一巴掌,怒道:“快点!两足狗!”

听到这里,有几名年轻人实在忍无可忍,起身将要发作,旁边有人拉住他们,暗暗劝解,都心知肚明,惹怒这几个鲜卑人,恐怕将万仙楼之人杀光也不是做不出来,到时候报告官府污蔑成勾结南缅的匪寇,全部白白冤死在刀下。

吴义存斜着的三角眼里,早已打量到愤怒的眼神和将要发作的气氛,狞笑着,站起身来,拿起一盘花生,朝着那几个年轻人砸了过去,道:“大爷们骂你是抬举你,怎么地,还想造反了不成?”

那几个年轻人想不到被鲜卑人欺负就算了,还被一个市井无赖侮辱,心中忿忿不平,但听着他举起“造反”的大帽子,谁都不敢往他圈套里钻,气不过,几名年轻人起身离席,愤然而去。

这一起身,许多受不了这份侮辱的人,也纷纷借机逃出了万仙楼,屋里原本挤满了人群,一下子走去了大半,只有一些舍不得所花银子的人,装作没听见,继续坐在位子上磕着瓜子,等着看大戏,只是心中兴致早已消退。

那贵公子坐在位子上,任由属下作威作福,似乎习以为常,他身为鲜卑人,早已被灌输了一个理念,汉人如狗,不听话就要教训,假如再不听话,便要砍掉脑袋,否则,狗就会咬主人,所以他一点都不可怜这些被属下欺辱的人。

因为,没有人会可怜一个不对自己摇尾乞怜而是狂吠乱叫的狗!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章 戏子优伶 那贵公子扇着一柄玉骨折扇,扇面上画着塞外的风景,题着扭扭曲曲如同蚯蚓爬行的鲜卑文字,整幅画面极其不和谐,不耐烦地收起扇子,在桌子上一敲,怒道:“戏,怎么还不开始?”

吴义存点头哈腰地凑过来,垂耳聆听着公子的训斥,然后挺直了腰板,怒叫道:“老鸨子,你耳朵聋吗,他妈的戏怎么还不开始?”

老鸨子不敢驳斥,脸上既是恐惧,又是强颜欢笑,道:“大……大爷,这个戏班子还没准备好,我去后台催催。”额头满是冷汗。

老鸨子一是担心这贵公子前来万仙楼不怀好意,到时候将整个万仙楼砸的稀巴烂,损失可就大咯,二是担心贵公子看上了媚娘,想要抢走,自己还要亏掉几千两银子,三是担心伺候不周,这鲜卑的皇族公子,直接将万仙楼封了,从此以后,自己可就亏得底掉了!

她迈着小脚,一路匆匆地来到了后台,到了后院,还没掀起房门的帘子,就听见里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那声音正是胡魁。

“这小娘子的胭脂可真香!”胡魁淫笑声音传出。

原来,胡魁坐在台下,一直不见大戏开场,百无聊赖,低声道:“唱戏本来就没什么意思,咿咿呀呀,听不明白唱的什么玩意,不是唱戏的小娘子俊俏,我可是一句都听不下去。”

邢尚荣深以为然,两人均是不爱读书的满腹空空草包,不由臭味相投,道:“可不是,上一次我去戏楼听那秦香莲告状,本来听说那戏子可是仙门府来的名优,没想到一看那满脸白妆的秦香莲年纪比我奶奶都大,差点吐出来,别说陈世美了,世上谁会要这样的秦香莲?”

“可不是,不如先去后台瞧瞧,若是唱戏的小花旦美翻了,我连花魁娘子都不要了,若是唱戏的不漂亮,或者是个老娘们,等会上台咱们便喝倒彩,看不成戏,总能看笑话找乐子不是?”胡魁坏笑着出主意道。

黄旦中犹豫道:“贸然去后台,万一被人发现,以为是来捣乱的,不太好吧?”

胡魁斜着眼看他一眼,道:“你怕什么,你爹是黄神医,万一挨揍,还怕治不好你?”

“谁敢打我们,我非一拳打死他。”朱威晃动着粗壮的手臂,得意道。

“你就吹吧,怎么见了那个人,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邢尚荣讥讽道。

朱威知道他指的是凌云,脸上惭愧,默然不语。

胡魁不管这么多,带头离开了位置,其他三人只好跟上,四位公子哥趁着万仙楼里乱哄哄的,没人注意,溜去了后台。

万仙楼并没有专门的戏台子,只是临时搭建,所以后台唱戏人都躲在后院的房子里,换戏服,描眉打鬓,化脸妆,等等。

这个戏班子是老鸨子专门派人从仙门府请来的,行程仓促,昨天收到信儿,今天便带着大箱子小箱子的行装而来,好在班主是个能人,戏班凑足了十来人,勉强能够唱几出热热闹闹满堂彩的好戏,尤其是台柱子可是仙门府最炽手可热的名角,谁让老鸨子这次舍得花了大价钱。

穿过屏风后的小门,靖南四大公子,穿过花香萦绕、草木丰盛的庭院,来到嘈杂的戏班所在房子的门外,只听里面有如街市一般人多口杂,吵闹喧嚣。

胡魁趴在门外,偷听了一阵,身后邢尚荣问道:“里面这么吵,外面听哪里听得到,再说,想看小花旦漂不漂亮,这里也看不到啊!”

“废话,难道我不知道,只是先听听动静,免得进去吓跑了娇滴滴的小娘子。”胡魁不服道。

听了半响,屋内只听到嘈杂的人声,互相叫喊着“扎紧点靠子”“我的妆还没画好”“你这纽子扣好了”……听得胡魁头昏脑涨,与原来想象中后台无数俏丽的小娘子莺歌燕舞完全不同。

胡魁不愿再听这鼓噪之声,干脆掀起了门帘,里面十来个换装化妆的唱戏人均愣住了,盯着鲁莽冲进来的胡魁。

饶是胡魁机灵,眼珠子骨碌一转,深施一礼,道:“各位姊妹兄弟,我是万仙楼的大东家,今日辛苦各位搭台子唱戏,特来后台聊表谢意。”

众唱戏人常见有些东家爱来后台,一是好奇,二是唱戏时都化着妆,想看本人,三是慕名而来拜访某位名角,也有起了色心的登徒子,一般有班主出面挡开。

班主是个留着二绺胡子的中年人,一脸世俗老练的笑容,完全不像唱戏人出身有着那种独特的清高,而是充满了市井之气,拱手堆笑道:“未请教公子是?”

胡魁清了清嗓子,挺直了背,毕竟面对着一屋子男男女女,穿的花红柳绿,扫眼过去,不少看身段便是美女,道:“小生不才,乃是靖南县知名的大官人胡魁,靖南县半个县的产业都是我胡家的。”

“久仰久仰!”班主见多识广,对方是什么样人一打眼便瞧得出来,王公贵族都见多了,这一位小地方的富家公子,眼睛色眯眯地扫视着屋内女伶,介绍自己充满了吹嘘之语,必是起了色心来寻乐的登徒子无疑,客套一句,心里想着如何将他赶走。

谁料胡魁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许多女伶见到了外人,正在换戏服的不好意思再换下去,描眉打鬓化妆的也不能再安心画脸,不光胡魁,后面还有邢尚荣和朱威,看到班主客客气气,都厚着脸皮挤进屋里来,唯独黄旦中见里面有女伶,不好意思挤进去,站在门口有如把风。

胡魁不停地向里屋张望,屋内简陋,男女只分开在东西两边,中间一道屏风相隔,并没有专门隔离出单间,因为这是原本老鸨子关押新来的雏儿地方,为了怕雏儿撞墙死或是受重伤,让老鸨子损失一大笔钱,所以屋子很大,新来的雏儿用铁链子锁在中央的柱子上,不容易撞墙。

胡魁所在的位置,正是门口处,屏风南北向摆设,一点都阻拦不了他的目光,所有女伶包括换了一半戏服的都暴露在他眼前,垂涎欲滴。

几名女伶微微发怒,听他自称是大东家,也曾听闻靖南县有个出名的恶霸公子,似乎就叫做胡魁,从来不干人事,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杀人放火,连眼睛都不眨,所以只得拿起衣服或者遮住脸,或者遮住身体,不敢冲撞他。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章 思凡 班主笑着上来堵住了胡魁不断向里移动的脚步,笑道:“胡公子,这里有女眷不方便,不如到前堂喝杯茶,马上就要上台唱戏了,大家还要穿戏服化妆……”

胡魁对他的话充耳未闻,一心向里走去,眼睛里早已盯上了好几个俏丽的小娘子,恨不得立刻走过去捏两把那粉扑扑的脸蛋儿。

邢尚荣和朱威倒是没他那样痴狂厚脸皮,只敢躲在他身后,偷偷地打量那女伶们的身段和露出白皙如雪的肌肤,还有上了粉妆如玉般的脸蛋儿。

门帘掀开,黄旦中脸上挂着担忧的神色,生怕他们三人在后台闹事,不好收场,走进来劝道:“胡少爷,戏快开了,回去看戏吧。”

班主想不到这位公子如此通情达理,与这三个轻薄之徒完全不同,顺着道:“这位公子说得对,等看完戏再来拜会名角也不迟啊。”

胡魁压根没将两人的话听进耳朵里去,他眼光定在了一个美丽的身影上,那女伶正坐在一面铜镜前,身后有女仆人帮她梳弄长发,身上穿着白色的内衬衣,身姿娇弱,细到如盈手可握,腰如杨柳,玉臂轻抬,一双手如青葱般鲜嫩,轻轻地描着那一双低浅的月眉,两只眼睛有魅人的魔力,对着胡魁一瞥,有如平静的万里湖面上一惊鸿,让他心都要化掉。

胡魁摸着通通直跳的心,暗暗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这美人儿简直有如仙女下凡,我看一眼,哪怕现在立刻死掉,也不枉这一生了!她为什么望我一眼,这一眼还那么意味深长,一定是爱上了我,不然怎么会如此含情脉脉,若是我不娶她,真是让这美人儿失望透顶,怕是会相思而死,不管多少银子,我一定要娶你回家,我的美人儿!”

胡魁差点脱口而出:“这美人多少银子,我买了班主!”强忍着直白的冲动,心里盘算着如何将这句话说出口。

“这位小娘子……不不,这位名角,不知道演什么角色,唱什么戏?”胡魁一指那美如天仙的名角女伶。

班主内心鄙夷,这流氓懂什么戏,无非看上了名角的色,但不敢流露出来,毕竟这一场戏赚的不少银子,于是硬挤着笑道:“这可是咱仙门府最出名的角儿了,今天唱的是压轴好戏《思凡》,角儿演色空。”

“色……什么?”胡魁懵懂问道。

“色空!”班主内心连连苦叹,若不是为了钱,真不愿和这草包多说一句话。

“什么……空?”胡魁没听明白,以为班主口音出了问题,两遍名字完全不同。

“色空啊,就是小尼姑色空,俗姓赵,赵色空!”班主有些不耐烦了,但他行走江湖几十载了,唱戏时什么人都能遇到,还不至于发作。

“噢,是个尼姑啊,色空,这名字怪怪的。”胡魁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

班主暗暗苦笑,调侃道:“胡公子看来不像是爱听戏的人呐,这出戏如此出名,居然没听过?”

“《思凡》嘛,怎么会没听过?不就是说天上神仙思凡,下界来到了凡间,碰到了小尼姑色空,从而爱上了色空,两个人恩恩爱爱,不知廉耻,过在了一起,对不对?”胡魁平时哪里会爱听这种雅致的曲目,就算是听戏,也是好些淫词艳曲,非低俗不入耳。

那名角女伶听到胡魁的胡扯之语,居然扑哧一笑,掩嘴而乐,笑容中又瞥了胡魁一眼,胡魁只觉魂儿都要飞到那笑容里了。

班主也是被气乐了,懒得跟他纠缠,明明《思凡》讲得是小尼姑色空自幼出家,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厌倦了青灯古佛相伴的乏味生活,想要下山寻找如意郎君的故事,怎么到了胡魁口中,变成神仙思凡下界的故事。

《思凡》整部戏只有小尼姑赵色空一个角色,需要女伶通过声调、表情和身段,展现出小尼姑那种情窦初开的模样,又不能过度,一旦过度,便成了艳俗的思春,而不是思凡,没了一点少女应有的矜持,所以演起来极难,演得好让人技惊四座,演不好便会倒喝彩起哄的连续不断。

这正是那位女伶的拿手好戏,是她的成名之作,因为她准确地拿捏到小尼姑思凡的那个状态,总能演出少女心思如春波荡漾又能够收放自如的矜持,让人不禁如痴如醉,随着悠长的唱腔陶醉其中,不忍发一丝声响破坏这美极的境界。

胡魁不懂《思凡》,却很懂这位女伶的美艳,心中被她那笑勾住了,脚步忍不住走了过去,连班主都无力拦阻,只得苦笑摇头,任他痴痴傻傻地走过去。

女伶扭过头并不多看他一眼,兀自抬手画着脸上的妆扮,眉宇间一分轻蔑的神色,从铜镜中清晰地照到了那俊丽的面容。

胡魁痴痴地走到这女伶的身边,想要伸手摸摸那散发出幽香的头发,又强忍住,生怕唐突了佳人,低声开口道:“美人儿,我一眼就看到了你,真是倾国倾城一佳人,纵然我在万仙楼嫖过……不,见过那么多美女,你算是最最美的,其他人和你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啊,都是庸脂俗粉,我现在只要看到你,压根就不想再看别的女人,看一眼便想抠出眼珠子洗一洗,眼里只能装下你。”

旁边为名角女伶梳头的侍女忍不住笑出声来,随即掩住了嘴巴,转过身,笑得肩膀不住地耸动。

胡魁只顾着看那佳人,哪里还管别人,更不用提他已说了,万一看到别的女人,岂不是要抠出眼珠子洗一洗,就是不知道还装不装的回去。

那女伶也忍不住笑了,有如梨花乱颤,白色的内衬丝衣轻轻地抖动,露出胸前一块雪白的肌肤,看得胡魁差点流出口水滴到上面。

那女伶伸出一只粉雕玉琢的手儿,轻轻地在他脸上一推,便将胡魁推到了一边。

他只觉那只手滑嫩无比,有如初生的肌肤,比豆腐还要嫩滑,忍不住伸手想要抓住那只手,聪明的女伶早已抽回了手,让他抓了个空。

胡魁摸了摸那只手碰过的脸蛋儿,放在鼻子下面闻了又闻,仿佛这气息已经隽永地留在了他的脸上,沁至心脾,扑鼻生香。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章 胭脂香 胡魁丝毫不以为那女伶伸手推开自己是厌恶,反而觉得是挑逗,心中更加心痒难忍,厚着脸皮,满脸堆笑地凑到那女伶脸蛋儿旁边,深深地一嗅,满足道:“这小娘子的胭脂可真香!”

老鸨子在门外听到胡魁的声音,心里疑惑道:“这个二傻子怎么来后台了,搞什么名堂,害得戏一直不能开?”

老鸨子站住了脚,又听了几句,只听胡魁继续道:“不知这胭脂尝起来什么滋味,让本公子来尝尝香不香?”随即明白胡魁在调戏后台的女伶。

推开门帘,老鸨子眉眼含笑地冲进房间里来,挥舞着手里的红色绣荷手帕,踱着小步抢身站到了胡魁的前面,将他凑向女伶的嘴巴拦住,可惜胡魁眼睛微闭,未看到半路杀出来的老鸨子,一张嘟起准备吃一口胭脂的嘴巴,差点亲到了老鸨子那张抹的血红嘴巴上。

老鸨子故作少女状般的娇羞,转过一半脸,任胡魁亲到了一边脸颊上,羞道:“哎呀,我说胡公子,你也不看看就亲过来,我都闭门谢客十年了,今天算是蓬门今始为君开,我这可消受不起。”

胡魁听到她的声音,吃了一惊,睁开了眼睛,又揉了揉,才发觉刚才亲到的那张皱巴巴的脸蛋儿,居然是老鸨子,而不是心中幻想的女伶,不由觉得嘴上仿佛涂了一层猪油,忙伸手擦嘴,暗自庆幸还好没伸舌头。

“宝娘你这做什么鬼,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么,害得老子吃了一嘴屎!”胡魁几乎擦破了嘴皮,还在擦嘴。

老鸨子脸上不悦,双手叉腰,道:“想我宝娘年轻时可也是方圆几百里,无数男人爱慕的青楼头牌,谁不对我垂涎三尺,等着上我的男人垒起来都能把长江阻塞断流了,就算老了,也不必嫌弃成这样吧,若是亲我一下,便要擦几百遍嘴,恐怕让你亲了这位名角,你怕是连苦胆都吐出来。”

“呸,呸。”胡魁擦了最后一遍嘴,吐了几口唾沫,道:“我才不信呢,若是能够亲这小娘子芳泽,我哪怕做梦都得笑醒了。”

周围一群人包括班主在内都憋着笑望着这个二傻子,班主笑中带着几许无奈,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走过来道:“宝娘,你花了银钱把我们从府城请来,按理说我们应该吃人的嘴软,尽心卖力地台上唱大戏,可是这位胡公子,一直呆在这后台,你看我的女伶们都不敢换戏服化妆了,戏还怎么开?”

老鸨子没想自己本是来催着开戏的,没先开口,反倒是被班主将了一军,强忍着心里的不快,谄笑道:“胡公子,戏快开始了,咱要不回座位上好好看戏?”

胡魁哪里听得进去她的话,眼中只有坐在铜镜前化脸妆的那女伶,只见她对着镜子,丝毫不为嘈杂的外界所动,专注地描着眉毛,眉眼间那一抹无限的娇柔,几乎让胡魁心都醉了,膝盖酥软,恨不得立刻拜在石榴裙下。

胡魁拍着那女伶的肩膀,不顾他人的言语相劝,挑动着眉毛,满脸邪笑,将脑袋凑在了女伶的耳畔,轻轻道:“小娘子,我亲一口便乖乖回去看戏,等你上台,我拿大把银子给你打赏。”

见那女伶兀自描眉,以为她默认了,只是碍于面子不好出言答应,便嘟起嘴,凑过去想亲吻她的脸蛋,最好是能亲上那抹着胭脂的烈焰红唇,好好地尝一口红艳胭脂的美味。

可惜,胡魁有一个坏毛病,亲别人的时候,眼睛一定会不自觉地闭上,刚才因为闭眼睛差点亲到老鸨子,可他并未吸取教训,这次又闭上了眼睛,自以为如此近的距离,一定能亲到女伶的脸蛋,万无一失。

然而,只听到一声清脆的耳光,胡魁感觉脸上被重重地扇了一巴掌,火辣辣地疼,捂着脸,睁开眼睛,只见女伶满脸怒容,眉毛略微地弯了些许,若不是仔细凝视,根本察觉不了,而颤抖的一只纤手,与胡魁脸上五指印正好相互一致。

“不是说好我打赏你吗,为什么打我?”胡魁捂着脸委屈道。

那女伶怒意未消,恨恨道:“你可知我的眉毛花了多少工夫,被你这傻子一碰,立刻便前功尽失了,打你一巴掌是轻的,我还没剁了你呢!”这声音尖细中带有几分诡异,不像女子,倒像个男子捏着嗓子说出。

胡魁惊吓得倒退几步,连脸上的疼痛都无法顾及了,难以置信道:“你是男的?”

哄堂大笑,原来这女伶虽然扮演花旦的角色,可是由一个男戏子扮演,画上了妆,有如美女,可惜终究是个男儿身,无法彻底从根上变成女子,声音只能模仿得很像女子,但尖细有余,温婉不足,难以和女声一样以假乱真。

老鸨子是终日泡在风月场的人,对戏曲何尝不是有几分心得,早已对这位扮演花旦的名角仰慕已久,想不到请来靖南之后,被胡魁这草包当成了美女调戏了一番,恐怕今后再想请来就难了,见胡魁挨了一耳光,心中畅快了及分。

班主脸上笑容平淡,生怕笑得太大声猖狂,没人结算唱戏的开支,但终究忍不住,尤其是看到胡魁那惊讶又痛楚的笑眼神,忍不住“呵呵”笑出了声来。

“今天我若是修不好眉毛,便将你头发全部剃秃,不唱思凡,改唱《山门》。”那名角怒道,《山门》乃是将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后,为了避祸,往五台山剃度为僧,不料下山偷偷饮酒,回寺醉打山门。

胡魁不但被打了一巴掌,还害得自己颜面尽失,心中既生气又羞愧,尤其是那位靓丽绝美的女伶,居然是个男的!还好没有亲上,不然五脏六腑皆要吐出来。

“你……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是个男的!”胡魁强词夺理道,撸起袖子,气势汹汹地质问。

老鸨子见状不妙,连忙上前拦住了他,另外三位公子也走上来劝解,方才看他调戏女伶,没想到是个男的,均偷偷暗笑不止。

班主见名角生气,忙冲过来,拦在两人中间,满脸堆笑,打起了马虎道:“胡公子想必早已看出名角是位男儿身,故意戏弄我们呢,算了,算了。”

话里给了胡魁一个台阶下,饶是胡魁鲁莽呆傻,也知道见好就收的道理,于是哼了一声,掀开帘子出门而去。

另外三人笑出声来,连忙跟在后面走出了房间。

一众人笑得前仰后合,捧腹不禁,连名角嘴角都不由乐出声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二章 抢座 胡魁怒气冲冲来到了前堂,竟看得一屋子人散去了一半,许多桌子空了下来,可惜这些桌子都位于靠后的位置,要么偏,要么远,并没有一个好位置。

胡魁心中鄙夷,暗暗道:“方才许多人济济一堂,乱哄哄,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如今空了一大半,看来这群人都是看热闹之徒,久久不开戏,耐不住性子走掉了,这倒也好,反正走得越多越好,没人跟我抢花魁。方才下流戏子居然敢戏弄我,看等唱戏时我不喝得倒彩,让他无颜下台,哼!”

胡魁直冲着自己最靠前中间的位子而来,却发现本来属于自己的桌子,坐满了三个彪形大汉,每个穿着蜀绣红袍,桌上摆着几把镶着宝石的佩刀。

本来胡魁已经被那戏子戏弄得七窍生烟,如今看到有人霸占了自己的位置,也顾不得遮掩,愤怒地冲过来,猛地一拍桌子,道:“这是老子的桌子,谁允许你们几个狗东西坐的?”

那三个随从本来一口一个“贱民”,骂的万仙楼人走去了大半,却无人敢出头相抗,正得意洋洋,春风满面,吃起了桌上的点心,不料一个瘦弱的书生打扮之人冲过来便大骂自己“狗东西”,三人均是一愣。

旁观者无不暗自惊叹:“想不到胡魁这小子平时不干人事,如今面对鲜卑那群狗腿子,却敢于当面顶撞,真是条好汉!”

坐在二楼角落的凌云,一脚翘在栏杆上,望着胡魁怒气满面,心中却猜到他并不是出于勇敢,初生牛犊不怕虎并不是无畏,而是无知,因为胡魁不知道这几个鲜卑人的身份,所以他敢于如此当面顶撞,眼中笑着看他等会怎么面对三个彪形大汉。

一旁,紫若蹙眉道:“那个摇着扇子的公子,声音很是熟悉,那一晚好像是他。”

“哪一晚?”凌云差点喷出一口茶水,急问道,声音中含有几分醋意。

紫若没听出来,继续回忆道:“那晚我负气出走,街上碰到了一群人纠缠,似乎就是他,还自称是石圭,管他石龟乌龟,我只想摆脱,还好后来逃掉了。”

凌云很少问起她那一晚躲去了哪里,害得自己搜遍了全城都没找到,此刻见她主动提起,便锲而不舍地问道:“那晚他没怎么你吧?”

紫若脸上一红,锤了他肩膀一下,道:“还能怎么我,我不是好好的么。”她倒是不再隐瞒,将那一晚的经历说了一遍。

“哦原来如此,赵尉松我当初饶他一命,他没杀你,反而救了你,算是还我一命,现在你欠了我一命,看你怎么报答我。”凌云满脸不怀好意地笑道。

“呸,我报答你个鬼,还不是你气得我负气出走,不然怎么会差点落入贼人之手?”紫若嗔怒道。

凌云哼了一声,道:“要不要我下去教训那石圭一顿,帮你出出气。”

“算了,别无事生非了,好好等你花魁娘子出场吧。”紫若劝道。

一楼的三个随从愣了半响,才确认了胡魁果然在骂他们,因为他们耀武扬威惯了,还从没汉人敢如此辱骂,让他们不由不发愣。

回过神儿来后,三个彪形大汉顿时满脸怒容,站起身来,最矮的一个人都比胡魁高了半个头,最瘦的一个胳膊比胡魁大腿还粗,三个人懒得拿佩刀,生怕这瘦弱小子不够自己一刀砍得,多打几拳,拳拳到肉,反而是快意些。

胡魁本来是趁着刚才那股怒气,壮起了胆识,此刻看到三个凶神恶煞一般的彪形大汉,不由咽了口唾沫,双腿几乎酥软,硬撑着道:“你们人多了不起啊,我还有兄弟……”回身一望,另外三位靖南公子哥早已躲得远远地,朝着胡魁使脸色,示意他赶紧低头认个错。

“哈哈哈!”胡魁尴尬地大笑几声,心中暗骂这三个臭小子不讲义气,但面对眼前的场面,只得硬着头皮道:“原来是我看错了,我的位子在后面,三位大爷请坐!”转身便要开溜。

那三个彪形大汉哪里会放他走,一人粗声提起了他的后背衣襟,怒道:“刚才你骂谁狗东西?”

胡魁几乎双脚离地,衣服勒的脖子喘不过气来,连忙扯开前襟,双脚趁机落了地,双手一滑溜,来了个金蝉脱壳,从空壳外衣中缩身下来,身上只有一件白色的内衬衣服,满脸惧色,不敢回头,往楼外冲去。

那彪形大汉扔下一件空衣服,怒道:“你想跑去哪里?”

坐在一旁的贵公子皱了皱眉头,道:“不要打扰我寻乐的心情,要打出去打,把这嘴贱的奴才给我打个半死,看谁还敢对我鲜卑一族出言不敬。”

三个彪形大汉的随从躬身称是,连忙飞身追了出去,而这一间隙,胡魁早已跑出了万仙楼。

二楼角落的凌云心道:“胡魁这小子虽然呆呆傻傻,莽莽撞撞,毕竟本性不坏,又是胡芍的亲弟弟,若我袖手旁观,恐怕他今天便要命绝于此。”

“我出去一下,马上回来。”凌云低声道。

紫若女扮男装,混在一群鱼龙混杂的人群中,又是万仙楼这种场合,一直偎在凌云身畔,低着头生怕被人认出,此刻听到他要离开自己,脸上露出惊慌之色,道:“你出去了,我一个人在这里怎生是好?”

凌云一愣,没想到紫若居然会挽留自己,倒是破天荒的头一回,心中不由大乐,借机摸着她的小手,道:“去去就回,很快的,你安心等我,不会有事的。”

紫若丝毫未挣扎,反倒是拉住他的手,不愿他就此离开自己,眉间紧蹙,几欲哭出。

凌云无奈,不忍离她而去,只得道:“算了,想不到你也会如此缠人,那我就瞬移而去好了。”

“什么是瞬移?”紫若不解问道。

凌云不答,默动灵念,世界已然凝固,他此刻完全吸纳了那凤栖寺方丈的灵气,身体可以踏空而行,一跃从二楼飞出,来到了万仙楼外,看到了胡魁在风中狂奔的身影,用力过度面目狰狞,身后三名彪形大汉,如同猫戏老鼠,跟在后面狂笑不止,一切都是静止而又极具动态的画面,因为停留的那一刻,前后两方都在狂奔的状态中。

凌云心道:“胡魁这臭小子,我若是一下子帮他解决掉这三个人,必然以为自己如有神助,以后恐怕会更加骄奢淫逸,放纵无所忌惮,不如先让他吃点苦头。”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三章 泥坑斗兽场 凌云飞身而起,腾空在天上,俯瞰四周,远处城外有一个泥坑,里面原本是水塘,最近气候干旱,水塘中的水因为附近百姓汲水,加上烈日蒸发,几乎干涸殆尽,只有湿润的满坑灰色淤泥。

泥坑周围是十分陡峭的土坡,极其湿滑,难以攀登,有如一个天然的地陷八角笼,是自然造物主打磨出来的一个斗兽场。

凌云心道:“这个泥坑倒是好地方,让胡魁在此与三个彪形大汉玩一会摔跤,让他吃吃苦头,又不会伤及性命。”

于是他将三名彪形大汉还有胡魁,如同画卷一般提起,飞身来到城外,将四人丢入泥坑,三名大汉身体沉重,失足跌倒在淤泥中,而胡魁则是直接倒栽葱,整个脑袋插入了淤泥中。

凌云忍俊不禁,哈哈大笑,连忙将胡魁从泥中像拔萝卜一样拔出来,然后头朝上,脚朝下的正放在泥坑中。

那三个大汉块头极大,虽然倒在地上,也看得出和胡魁远不是同一个量级,若是两方打起来,非但数量不对等,而且块头上对胡魁未免太不公平。

这三个大汉俱是鲜卑人,凌云刚才在万仙楼看到他们的言行举止,并没有好感,用力在他们大脚板上猛踩几脚,沉重的身躯陷入了淤泥中,有如被流沙淹没了双腿,等他们恢复动弹,越是挣扎越会下陷。

看着三人被淤泥埋到大腿根,凌云颇为满意,这样一来,胡魁便可以与他们三人勉强切磋,至少打不过还可以逃走保命,料想这三人无法从淤泥里脱身。

只是无法亲眼目睹胡魁与大汉摔角的画面,不禁感觉有些可惜,忽然,凌云看到了泥坑旁边,有一棵翠绿枝叶的槐树,盘根错节,茂盛的树冠遮蔽了一大片阴影,低垂下的一节树枝上,有一张蛛网,蜘蛛正挂在网上一动不动,如同小憩一般。

凌云望着从绿色枝叶间,泄下的几缕阳光,照过蛛网,发出莹亮的光,忽然想起了光的原理,自己并不一定需要在现场才能看到摔角,可以通过一条线,一条透明可以让光通过的玻璃纤维,正是外面世界的光纤。

然而蛛丝并不透明,而是一种胶状物质,凌云知道在这个世界,假如想从一堆沙子中,造出透明的玻璃,那是一个浩瀚的工程,远非自己能力所及。

但除了玻璃,在这个世界,还有一个透明的物质,那就是水。

凌云尝试着在这个画卷一般平展的世界中,造出一条长长的水线,连接着万仙楼与泥坑斗兽场,世界上的凡人即使恢复原状,也感受不到那高维的水线延展状态,所以水线不会消失或破坏。

只要坐在万仙楼,就可以随时通过一面水镜,看到水线另一头摔角的盛况。

凌云心中十分满意这个杰作,若是能够让凡人知道,必定以为是千里眼一样的神奇存在。

回到了万仙楼,凌云装作一切都未曾发生的样子,若无其事地坐回了紫若身边,世界又恢复了原样,屋内依旧人声吵杂。

水镜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那一端,四个呆若木鸡的人,站在泥坑中,其中,胡魁满脸都是臭烘烘的淤泥,连嘴巴里都浸入了泥,回过神儿来,“呸呸”连连吐起口水,大哭着用衣袖擦脸,结果衣袖上也全是污泥,哪里擦得干净。

另外三个彪形大汉也是面面相觑,他们半身倒地,沾满污泥,不过没有像胡魁一样倒栽葱,所以脸上的状况好多,只是十分奇怪,为什么瞬间便来到了这个荒野之地,双腿陷入了淤泥中。

胡魁饶是身体轻,但是恢复意识之后,不停地挣扎,一边擦拭脸上的污泥,一边想要逃离此地,淤泥极其容易下陷,越是挣扎,反而双足逐渐下陷,难以拔起。

三名彪形大汉固然猜不透瞬移到此的原因,但惹怒了他们的罪魁祸首就在眼前,况且瞬移的事情,恐怕胡魁也脱不了关系,所以更加愤怒,火冒三丈。

一名为首的大汉怒道:“你这厮使得什么障眼法,怎么害得我们到这个鬼地方?”这人以为胡魁将他们迷晕,带到此处,但看着他也深陷在污泥中,这个想法并不符合逻辑,毕竟胡魁不会将自己也和他们困在一起。

胡魁本来就对三人心怀恐惧,忌惮不已,如今双足陷入泥中,挣脱不得,而他们离自己咫尺距离,愤怒的面容清晰可见,心里更加害怕,磕巴道:“不……不是我干的,我一点都不知情啊!”

那大汉眉间一个长长如蚯蚓的刀疤,模样甚是凶神恶煞,狠狠道:“你个小兔崽子,不说实话,看我不一刀宰了你。”摸了摸腰间,却发现佩刀不见了。

胡魁见他摸了个空发愣的样子,不禁好笑,竟笑出声来。

笑声激怒了那刀疤大汉,他恨恨地一拳挥来,可惜离胡魁还有半臂的距离,拳头打了个空,用力过猛,身子随着拳头方向,差点将未陷入泥中的上半身栽倒进淤泥中。

另外两名大汉也是气急败坏,想要从淤泥中挣脱,可是身子越是扭动,陷得便越深,下面仿佛有千斤之力,将双腿紧紧地抱住,动弹不得。

胡魁看着那刀疤大汉打了个空,反倒安心下来,原来他压根打不到自己,虽然双足深陷,难以拔出,但是对方比自己陷得更深,嘲笑道:“三位不用这样,给我鞠躬个没完,大爷可没钱赏你们。”

那三人正用力想拔出下身,难免上身前倾,看上去有如低头鞠躬一般。

三人俱是大怒,嘴中骂个不停,虽然他们动弹不得,但是能够随手抓起淤泥,于是三人手团泥巴,用尽全力朝着胡魁砸去,嘴里辱骂不休,难听至极,甚至时不时冒出几句鲜卑语,令人难懂,但能听得出不忍卒听。

胡魁没想到他们能够用手挖掘出一团团淤泥,如黑色的雨一般砸向自己,连忙扭头避开,任淤泥落到自己后背和后脑上,淤泥质地太软,固然不疼,但迸溅开来,臭不可闻,黏糊在身上,十分难受。

若不是胡魁刚才倒栽葱的时候,嘴巴鼻子里都沾到了这池塘底又黑又臭的淤泥,渐渐熟悉了这淤泥的味道,恐怕早已吐了出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刀疤大汉 胡魁强忍着恶心,也学样从地上捡起淤泥,盲目地丢向对方,但淤泥弹的数量,远远不如对方三人多,而且论起力度和速度,也远逊于他们,加上胡魁生怕淤泥再次砸到脸上,背对着他们,无法躲闪,而三名大汉随时可以躲开淤泥的攻击,于是胡魁处在了下风。

凌云透过水镜,看着四个人如同打雪仗一样玩起了烂泥巴,本想看一场固定双腿的摔角,没想到看到了孩童一般的丢泥巴,真是大跌眼镜。

胡魁后背上被丢了太多的淤泥,形成了一层厚厚的泥巴层,虽然有些沉重,但好像泥做的护甲一样,三个大汉再丢泥巴过来,几乎毫无感觉了。

大汉们丢了半天泥巴,见胡魁毫无反应,丝毫不能伤及他的皮肉,自己反倒累的气喘吁吁,于是丢泥巴的速度渐渐地减缓,丢出去也是绵软无力,毫无杀伤力。

胡魁保存精力,趁着他们疲软之际,从地上捡起了泥巴,在泥巴中掺入从池塘底掏出来的一块拳头大小石头,猛地回头,对着最近的刀疤大汉狠狠砸去。

刀疤大汉轻蔑地一笑,他自知身材宽阔,目标甚大,腰际陷在淤泥中,无法随意扭动身躯,但他依旧瞧不起胡魁这个瘦弱小子,丢过来的泥巴没点力气,本想低头躲过,但那样难免把脸贴到池塘底部,脸上沾的全是淤泥。

所以,刀疤大汉只得扭头背对着那团丢来的泥巴,任由那团泥巴砸到后背上,心里想着,如果泥巴糊了一层,便可像胡魁一样背着厚厚的龟壳,保护起自己。

但没想到,后脑勺传来一阵剧痛,双眼一阵晕眩,差点栽倒在淤泥中,他痛得呲牙咧嘴,伸手摸了摸后脑,发觉一阵湿热,一看手上,除了脏兮兮的泥巴,还沾满了鲜血,后脑部砸出了一指长的伤口,直流鲜血,剧痛钻心。

胡魁见他痛得脸部扭曲,心里极为畅快,脸上挂着笑容,道:“知道大爷的手段了吧,哈哈哈!”放声狂笑。

那刀疤大汉脸部狰狞,痛得生不如死,半响剧痛感觉方才过去,后脑部的伤口麻麻痒痒,又时不时刺痛一下,但没有那种窒息的剧痛感。

另外两名大汉关切道:“老大,你没事吧?”

那刀疤大汉咬牙恨恨道:“我没事。你俩趴下来,我双手撑住你们的身体,先从这泥巴里脱身出来,让我亲手宰了这个小贼。”

那两人正好分别位于刀疤大汉的两手边,脸上不情愿,还是低下头俯身贴在池塘底部淤泥之上,几乎将脸沾到了淤泥里。

那刀疤大汉强忍后脑的疼痛,双手按在两人背上,用力下压,双腿果然徐徐地从淤泥中拔了出来。

而那两名大汉就有点惨了,脸本来已经和淤泥贴的不能再近了,这一按便彻底将脸埋进了淤泥里,鼻子里灌入了淤泥,差点无法呼吸,便挣扎了起来。

那刀疤大汉双腿还没拔出三分之一,另外两人便挣扎着站了起来,将他的手从后背甩了出去,两人大口呼吸,满脸淤泥,臭气熏得他们几乎要吐。

鲜卑人入主中原之后,逐渐习惯了汉人的生活习惯,到这三名大汉生活的时代,大部分鲜卑人早已养尊处优惯了,哪里受得了这种恶臭。

那刀疤大汉又滑了下来,这次陷入得更深了,勃然大怒,骂道:“你们就不能屏住呼吸,给我他妈的忍住吗?”

那两人一脸委屈,可惜脸上全是黑色的淤泥,看不清脸色。

胡魁本来看到他几乎脱身而出,吓得胆子都要碎了,挣扎着想拔出两只脚,结果一个不平衡,仰面向后倒去,整个身体瘫倒在淤泥之上。

那刀疤大汉训斥了手下一顿,看到胡魁仰躺的姿势,灵机一动,低声道:“你们快转过身体,把脸朝上,我按着你们的胸口脱身出去。”

虽然他们大腿陷在了淤泥里拔不出,但是淤泥并不是紧紧地一团,勉强可以移动,稍微侧过半个身体,两人听话地仰躺在淤泥上。

那刀疤大汉阴冷一笑,双手撑着二人的胸口,猛地一压,双腿便从沉重千斤的淤泥中拔了出来,而后他并不敢站直了,生怕双足又下陷难以拔出,只躺在地上,滚着圈儿要去胡魁身边,将他活活打死。

胡魁大骇,远没有刚才挑衅时的骄矜之色,因为自己的身体倒下在淤泥里,不容易下陷,双足反而不用承受整个人的重量,轻轻一拔便提了起来,这次他也吃了教训,不敢站起来,只能滚圈逃命。

于是,胡魁在前面拼命地翻滚,那刀疤大汉石碾一般巨大粗壮的身体,在后面紧追不舍,滚圈不止,两人一前一后,形成了颇为壮观的滑稽场面。

凌云坐在椅子上,不顾周围的喧嚣,眼睛盯着水镜上两个人的滑稽模样,这哪里是一场生死攸关的搏斗,反倒完全成了孩童泥地打滚的昏招,乐不可支,而周围人完全看不到那面水镜,压根不知道凌云在笑什么。

紫若见他脸上坏笑,心里以为他有了什么坏念头,碰了他一下,道:“想什么坏事,乐得这么开心?”

凌云指着水镜,想跟她解释,忽然才意识到她看不到镜子,只好道:“想着回去怎么把你办了,当然开心了。”

“呸,没个正经!”紫若啐他一口,扭头不理他。

凌云继续看起了水镜里两人激烈的战况。

泥坑原本是个池塘,并没有多大,胡魁很快便滚到了池塘岸边,可是土坡十分陡峭湿滑,他攀爬了几步,又滑落下来,眼看着那刀疤大汉即将滚圈追了过来,心焦似焚。

胡魁急中生智,既然这岸边的土坡黏滑难以攀爬,为何不索性放弃,等着那大汉追到脚下,将他踩到这淤泥里去呢?

那刀疤大汉身体粗重,滚起圈来,十分笨拙,速度慢于胡魁许多,不过也滚到了胡魁的脚下,正要伸手抓住他的脚,不料,胡魁一跃而起,双手抓了个空。

不但如此,胡魁还猛地踩到了他的两只手上,虽然淤泥柔软,但是胡魁两脚从空中跃下,挟带着全部身体的重量,踩在手上,差点将手指折断。

那刀疤大汉痛叫一声,双手几乎变形,缩回了手,痛得眼泪语流,嘴里还是大骂不止:“**崽子!王八羔子!”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五章 高傲的鲜卑人 胡魁在街头浑惯了,打过的架数不胜数,实战经验丰富,哪里容他反应过来,继续跳起来踩住他的双腿,又是咔嚓一声,甚是不妙,更严重的是,双腿被重量的踩下时,下陷到了泥里,加上刀疤大汉刚才手痛,瘫坐在淤泥上,双腿立刻又被滑动的淤泥淹没。

胡魁很是聪明,从他身上踩完之后,并不落回原地,而是就势倒地滚开,避免了陷入泥中,一直滚到一处,岸边的土坡上有一棵灌木,胡魁双手紧紧抓住那棵带刺灌木垂下的枝条,不顾刺痛,攀爬到了岸上,这才松了口气。

陷在淤泥里的三个大汉兀自痛骂不休,辱骂之语,不堪入耳。

胡魁喘了口气,刚才加速跳动的血脉,终于恢复了几分平静,听着难堪的骂声,愤怒地从地上捡起石头,用力地朝着其中一个大汉丢掷而去。

那个头最矮的大汉猝不及防,石头正砸中脑门,鲜血直流,混杂着脸上乌黑的泥巴,仿佛戏台子上浓妆重彩的红脸黑脸,只见他捂着脑门,痛叫不已,再也抽不出空来骂人。

另外两个大汉伸手护住了脑袋,嘴里骂道:“狗汉人,两足狗,一个贱民也敢殴打我等鲜卑人,等我们出去一定手刃你,将你放到笼子里,让野狼咬死!”

三个大汉不停辱骂汉人是“贱民”、“两足狗”,胡魁耳中听得清清楚楚,心中怒火中烧,他虽然身在边境县城靖南,但接触到的鲜卑人横行霸道,远比自己这个本地知名的霸道公子,还要霸道百倍。

鲜卑人所到之处,动辄挥刀,人头落地,以此为乐,奸淫掳掠,更是家常便饭,谁家小孩啼哭,便要吓唬他“胡子来了”,绝对让小儿止哭,所谓胡子,指的便是鲜卑这种北方蛮族。

历史上,汉人的至暗时刻,便是五胡乱华、胡虏入关之际,每一次来自北方草原的野蛮族裔,攻破长城一线,铁骑踏入中土之时,便是汉人的噩梦开始。

五胡乱华之际,胡虏铁骑,践踏大好河山,凌辱万千百姓,汉人几乎赶尽杀绝,华夏血脉几乎沦灭于胡虏之手,妇人被当做两脚羊,白天玩弄,晚上吃肉,男子更是见一个杀一个,杀得中土无男儿,杀得汉人无血脉。

草原游荡的恶魔,骑在马背上的游牧民族,一旦获得了铁器与马镫,便成为了冷兵器时代所向披靡的无敌铁骑兵,拿着锄头镰刀的汉人如何抵御?长城,有如一道龙魂,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可惜,数次破城入关,中土尽皆沦丧,神州大地,硝烟迷乱,无一处不生灵涂炭。

胡虏不但把汉人列入最下等族,还把汉人的肉分为好坏三等,最差的肉是老瘦男子,称之为“饶把火”,意思是肉老难煮,需要多耗费柴火。中等的是妇人肉,称之为“不羡羊”,意思是比羊肉还鲜美。最好的肉是小儿肉,称之为“和骨烂”,意思是肉嫩易煮烂,这种将人肉当粮草的野蛮骑兵,令人骇然。

鲜卑入主中原之后,对汉人屠戮时有发生,一切税赋,皆是汉人纳税,鲜卑人免于纳税又能享受税贡,不仅如此,鲜卑人杀汉人只需赔一匹驴的价格,汉人中的贱民不许取名,鲜卑人拥有所辖之地汉女的初夜权,汉人延续已久的儒家道统,贞操节烈,尽被毁于一夕,荡然无存,从骨子摧毁一个民族的自尊。

尽管凌云所在的世界距离这段历史已经过去了千年,过去互相杀戮的异族,早已融入了华夏的血脉,再也分不出彼此的不同,甚至鲜卑早已消灭在历史长河中,他们的习俗、文字、语言、器皿、衣饰甚至是外表特征都已经消失不见,如同汇入泱泱大河的一条小溪,以为那鲜红的血水可以染赤大河,却不知道融入大河中,一点都不见波澜。

但胡魁所在的世界,对鲜卑人,有如血海深仇的敌寇,是践踏华夏的恶魔,表面上九州臣服,实际上无不痛心疾首。

胡魁并不是一个热血少年,对于国家大事懒得关心,但他知道一点,鲜卑人,每年大肆来靖南县,名义上是巡视边境,实际上劫掠财富,抢走美女,胡府每年纳贡不菲,这令胡魁肉疼不已,加上靖南美女被这群蛮子抢走,心中更是痛恨。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三个大汉言语中尽是威胁之语,一旦让他们活着离开这片泥坑,恐怕胡府难逃灭顶之灾!

胡魁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不得不暗下狠心,从地上找到大大小小各样的石头,不停地丢向那三个魁梧大汉。

那三个鲜卑大汉,本来高高在上,饶是胡魁逃了出去,依旧是辱骂威胁,没一句好话,可如今却感觉到了恐怖。

三人深陷泥中,各自距离甚远,无法从泥中脱身,又没法相互帮忙。

胡魁脸色阴沉,嘴上却没有狠话,因为人真正想杀了对方的时候,而且完全有主宰对方生死之时,是不会生气的,也就没有了说狠话的必要。

试想,假如无所不能的神,面对一个动动指头便能捏死的凡夫俗子,会生气吗?会无聊到互相对骂吗?恐怕生死只是一瞬,已来不及生气。

胡魁亦是如此,心里默念道:“今天我若是不杀了你们三个,今后便是胡家人的灭门之时,等你们死了,我找个和尚帮你们超度,下辈子好好回去做个畜生吧,回到你们的大草原,吃吃草,多好。”

手中的石头已经举起,大如鹅卵,猛地丢过去,那刀疤大汉见是丢向自己的,扭身躲闪,可惜胡魁又扔了一枚石头过来,连续不停地石头如雨般飞来,十个石头至少砸中七八个,砸的他满身是血。

另外两人骇然,没想到胡魁会下如此狠手,颤声道:“你……你可知道,我们可……可是鲜卑人,杀了鲜卑人是要满门抄斩的。”

胡魁冷笑几声,道:“死人还会说话吗?”

那刀疤大汉被一枚大如铁锅的石头砸中了脑袋,脑浆迸飞,在黢黑的淤泥上,留下了斑斑点点的几道白色痕迹,掺杂着些许鲜红,令人见之色变。

另外两人脸色大变,几欲吓得尿出来,不住地将头磕在淤泥之上,求饶道:“大爷,饶命,我们就是嘴贱,别跟我们一般计较。”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六章 一出折子戏 胡魁生怕二人大叫,惊动了附近的人,于是继续捡起石头,狠狠地砸过去。

那两人大声呼救,可惜荒野之上,并没有人赶来,就算是附近的百姓,本来听到动静打算看看热闹,一听两人求救“杀人了!”“有人要砸死我们鲜卑人!”“快来救命啊,赏金千两!”反倒不敢来了,一是老百姓怕惹到麻烦,二是一听到是鲜卑人求救,那死就死吧,本来就是大快人心的好事,何必去救。

胡魁扔了几十块重重的石头过去,两个人委顿倒在淤泥里,被石头压住了身体,逐渐地整个身子陷入了淤泥中。

三个躯体沉没在淤泥下,只有几块石头压在上面,除此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痕迹,一切又恢复原来平静而凌乱的样子。

胡魁瘫倒在地上,双臂因为扔石头而酸痛到抬不起来,只能整个身体静静地躺在地上。

许久,嘴里骂了一句:“他妈的,好险!”

凌云看到三个大汉被用石头活活砸死之时,便关掉了水镜,地上掉落一滩水迹,他早已经历过多次生死,对于这种惨死的形状如此旁观着看,还是有些难以平静地看完全程,心道:“原来以为胡魁只是个纨绔公子,没想到还有点本事,尽管武功低微,但反应力和脑子都不差,到底是遗传了胡芍同样的基因。”

想起胡芍,凌云不由走了神儿,不知道她现在身在何处,是不是还记恨着自己?

台下一声戏腔,让他回到了现实,戏台上已经开始了一场大戏。

一个身披素淡佛衣的名伶,眉目间一抹清愁,似有无限哀怨,踱着莲步,走上戏台。

这位名伶原名叫孟佩卿,场下看客无人不知,均是慕名已久,今日之所以济济一堂,不仅仅是来听说媚娘赎身拍卖来看热闹,还有一部分原因是请来了这位名扬南境的名角,此人名声如此之大,到底戏唱的该是多么好,让人不由不心向往之。

不仅如此,关于孟佩卿,台下看客无不知晓他曾闹得满城风雨的艳闻,听说孟名伶爱好异于常人,不爱阴柔爱阳刚,专好男风,吸引一堆龙阳之好的贵公子吹捧,竟有人为了他,买光了整个仙门府的香料,足足拉了十八车大箱子,堆满了孟名伶所在的戏园——南春台,打开时,附近几里地飘得全是异香扑鼻,这一番所费甚靡。

然而,孟名伶性格孤僻高冷,素来不肯低头向权贵,那香料虽好,可惜送香的主人是个满腹草包的纨绔子弟,从来不懂什么戏,只知名伶扮相绝美,心为之动,一定要追到手来一亲芳泽,孟名伶对他自然毫无兴趣。

孟佩卿任那奇香熏透整座城,兀自关起门来谢客不见,蒙着被子睡到了黄昏。送香的公子心里有气,可那孟名伶背后那靠山谁人不知,谁人敢惹?在属下的劝说下,他只得作罢,可已经惊动了全城,如果拿着香料回去或卖掉或推掉,都是极其丢人之事,他可不愿被看成是小气之人。

无奈之下,只得忍痛将十八车香料,全部倒入南春台相邻的小溪中,水为之断流,如今那条小溪还能闻到熏人的异香。

后来,许多人当面提起这件事,感慨孟名伶视金钱如粪土,要知道那可是堪比黄金的香料啊,足足十八车,恐怕至少几千两黄金白白抛掉。

“世上有一种人,就像那香气,熏得厉害,以为便是香,殊不知香气浓了,便是臭味,越浓便越臭,反而是淡淡地香方才雅致,这种人臭不可闻,就算双手奉上金子银子,也未必要得,更何况想让我陪宿去换,生不如死。”孟佩卿淡淡道。

众人心知肚明,若是没有背后那人撑腰,能拿出几千两黄金扔掉的人,随随便便就可以要了低贱下九流戏子的命,何谈清高?只是幸运罢了。

“削发为尼实可怜,禅灯一盏伴奴眠。光阴易过催人老,辜负青春美少年。”一首诗诵罢,声音中低回婉转,凄楚可怜,台下鸦雀无声。

“小尼,赵氏,法名色空。自幼在仙桃庵出家,终日烧香念佛;到晚来,孤枕独眠,好不凄凉人也。”继续一段念白,名伶低低着眉,眼中似有万千可怜,挥了挥手里的浮尘,背对着台下看客,寂静中仿佛戏台上一尊大佛静默地端坐,尼姑面对着大佛,却并未诵经而是思凡。

名伶终是开口唱道:“小尼姑年方二八,

正青春,被师傅削了头发。

每日里,在佛殿上烧香换水

……

生下我来疾病多,

因此上,把奴家舍入在空门为尼寄活。

……

奴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汉。

为何腰盘黄绦,身穿直缀?

见人家夫妻们,一对对着锦穿罗

……

从今去把钟鼓楼佛殿远离却,

下山去寻一个,

凭他打我,骂我,说我,笑我,

一心不愿成佛……”

一曲唱罢,余音绕梁,名伶轻转身段,回眸处,一笑百媚生,眼中既有告别了青灯古佛的满足,又有对尘世欢乐的憧憬,初登台的哀怨之色顿时一扫而空。

足下步步生莲,下了台子,台下看客们方从余音中回过神来,一阵喝彩声如雷鸣般响彻屋顶。

石圭坐在第一排,眉开眼笑,望着名伶的背影,心中满是欣喜,手里拿着扇子,不住地鼓起掌来。

吴义存斜眼看到石圭开心的笑容,神色顿时放松下来,跟随着石圭的动作,举起双手猛烈鼓掌,热烈的程度远胜于石圭本人。

“这出折子戏真是怎一个好字了得!小尼姑本应一心向佛,敲着木鱼念着经,怎么能起俗心,思汉子,这岂不是大逆不道?但这出戏讲究荡而不淫,艳而不俗,虽名为思凡,却是思情而非思欲。这出戏对唱腔和做工要求极高,佩卿以一己之力,从头到尾,全是独角戏,却让看客们聚精会神,沉醉其间,心无杂念,亦无杂声,更没有喝彩声,令人如痴如醉,真是绝了!”石圭分析得头头是道。

吴义存满脸谄媚笑容,在一旁弓腰聆听,差点就跪倒在地上,不住地点头称赞道:“公子说的极是!不但孟公子唱功一流,公子的欣赏也是一绝,字字珠玑,出口成章,怕是一般人难及公子万分之一。”

旁边的看客心道:“这家伙的马屁功夫也算是一绝,可以并称三绝了。”

石圭对吴义存这番话甚是享受,挥舞着扇子,脸上满是得意之色。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七章 曲终人散场 凌云坐在二楼,看完了整场《思凡》,耳中听着咿咿呀呀的戏词,只能偶尔听懂几句,还好中间掺杂着念白,口齿清晰,让他大概明白了这场戏讲述的故事。

紫若在旁边痴痴听戏,她可是自幼长在侯府,听的戏不下百出,唱戏好坏一下子就能听出,没想到在靖南这种荒僻边境之地,竟然也能听到如此京腔京韵的戏,不由得沉醉其中,难以自拔,尤其是听到“夜深沉,独自卧,起来时,独自坐。有谁人,孤凄似我?似这等,削发缘何?”听得紫若感怀起身世,眼泪欲坠。

凌云看到她神色异样,忙帮她擦了擦眼泪,道:“听戏怎么还哭了呢?”

“没……我没事,只是那戏唱的好,听得我想起了过去的一些事。”紫若道。

“是不是想起你当初若是没听我的劝,当了尼姑,今日又要思凡,在这可怜兮兮地登台唱大戏来哭诉一番,心中酸楚,于是掉了眼泪?”凌云坏笑道。

紫若破涕为笑,扑哧一笑,用拳头锤了他一下,道:“当了尼姑还能思凡,下山,等你哪天睡着了,让你做了太监,看你还敢嘲笑我!”

凌云嘴角一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尖,低声道:“那个玩意,割掉了,说不定像韭菜一样,反倒越割越长,越长越长。”

“不要脸!”紫若嗔声骂道,见他言语愈发下流,脸色羞红,扭过去不再理会他,生怕他再说出更加无耻的话。

台上又轮番登场了几出戏,今日的戏文戏多,武戏少,依次是《玉堂春》《杜十娘》等几个曲子,正好暗合花魁赎身的之意,只是玉堂春圆满结局,女主角脱离风尘与如意郎君长相厮守,杜十娘却怒沉百宝箱,结局悲惨。

还好台下多是饱读诗书之人,听这些文戏,既有耐心,又能懂得词曲含义,细细咂摸滋味,就算有一些纨绔子弟,明面上为了附庸风雅,心里觉得无聊也会表面上喝彩,不会公然喝倒彩,反倒会显得自己低俗没文化。

比如吴义存,哪里听得惯这些文戏,若是平时大街上或庙会上看到一段戏里没有翻跟头,或是打打杀杀,早已起哄把台子都掀了,可惜身旁石圭十分投入,看戏看得入迷,所以他脸上流露出陶醉模样,实际上心底压根不知道戏词讲得是什么东西。

一曲终,戏唱罢,人离场,繁华尽,戏台空,看客惘。

台下无数人闭着眼睛,兀自沉醉在名伶一声“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中,品嚼着那戏腔味道,文辞华美,齿颊生香,久久不能回过神儿来。

这是汤显祖名作《牡丹亭》里一段戏,名曰《惊梦》,讲的是豪门深似海,富家千金小姐杜丽娘,看到那园中万紫千红竟与破井断墙相伴,无人欣赏,良辰美景空自流逝,不由感怀起自己的遭遇,触景生情,叹息韶华空逝。

老鸨子一出场,倒是打破了众人的惊梦,尖锐如乌鸦的嗓子,谄笑叫道:“各位大爷,今日来此均是花了大价钱,买了入场座,就算是二楼的诸位,所出的价钱比一楼低了一等,原本是只为围观看热闹而来,如今只要补足了差额,均可以参与一会儿花魁娘子的竞买。”

顿了顿,老鸨子继续道:“花魁娘子媚娘我就不用介绍了,台下恐怕许多老爷比我还了解,论才学,琴棋书画无所不通,论容貌,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论贤淑,红袖添香秉烛夜读,论功夫,嘿嘿,床上征战过的诸位,哪个不知道那销魂滋味,还需要我来细说吗?”脸上堆笑,台下自然会意。

吴义存坐在台下,大声道:“我没享受过,可不可以现在先去试试货再买?”

“这位官人说的就错了,从良之日,便是重做回黄花闺女之时,既然是黄花大闺女,一应嫁娶皆要从礼,哪里有试货之说?”老鸨子嘴皮子极利索,一番话怼的吴义存无话可说,就算还想捣乱,又怕石圭不高兴,只得悻悻作罢。

老鸨子扫视全场,脸上带笑,见无人再出头捣乱,便道:“带新娘子出来!”

青楼自古便有一道从良的规矩,正所谓“下海系红线,从良断青丝”,说的便是堕入风尘时,身子上系一根红线,意味着给自己留最后一丝尊严,还有离开苦海的时候,从良便要割断一绺青丝,从此与污浊青楼断开一切联系,安心跟随良人回去过好日子。

戏台后,两个小丫鬟搀着一个凤冠霞帔、满身披红的新娘子,款款上台,步子迈的极小,金莲玉足,在大红裙摆下时隐时现,头戴着红盖头,遮住了艳丽的容貌。

台下屏气凝神,虽然许多过往曾有相交,但无不心知这位花魁娘子性格高冷,能够相见已是万分艰难,若是想一亲芳泽,非但要花费甚巨,而且自身绝不可太过丑陋低俗,否则入不了她的眼,别人是挑选妓女,而她则是挑选狎客。

所以,许多尝过滋味的看客,心中跃跃欲试,哪怕几万两将她娶回去,也是值得的,那销魂一夜令人回味无穷。

老鸨子搀着媚娘的洁白玉手,道:“今日赎身从良,不说出价,只说各位出多少礼金吧,姑娘如漂泊浮萍,没有娘家,我万仙楼便是姑娘的娘家,今后娶回去若是对她不好了,我这个娘家人可不答应,今日礼金不论多少,俱是心意,各位不妨说出备了多少礼金来娶我家的姑娘。”

“一万两!”台下一人高声叫道,大家本以为从几千两开始,没想到老鸨子并未定一个最低的价,反倒是看客中有个莽夫,一下子把钱抬到了万两之高,无不惊愕,回头望去,那个高喊万两之人是个愣头愣脑的少年公子,无人认识。

其实,这只是老鸨子惯用的伎俩,若是自己定了一个最低的出价,反倒显得对花魁娘子没自信了,后面的抬价一定不会多高,若是在人群中安插一个自己人,装作成看客,一开口便出高价,之后加价恐怕不会少,这便是自吹自擂的妙招。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八章 赎买花魁 果然,有人应声道:“一万一千两!”固然看客中不乏腰缠万贯之人,但终究又不是傻子,能少出一点钱,自然希望少一点,所以只加价了一千两。

吴义存低声问道:“公子,我们要买下这花魁小娘子吗?”

石圭懒懒道:“盖着大红盖头,也不知长得什么模样,未必有我佩卿好看,买来若是一个丑八怪,岂不是砸在手里了。”

吴义存坏笑道:“公子忘记了咱们是什么身份,万一是个丑八怪,把这万仙楼砸了都可以,干嘛还付给老鸨子钱。”

石圭不语,凝视着那一身凤冠霞帔,怔怔出神,许久道:“随你!”

吴义存以为得到了公子的允许,大声道:“两万两!”

台下看客看到吴义存这无赖居然一下子从一万一千两抬高到两万两,心里均是骂声一片,大家知道他未必真心出得起这钱,但又不能戳穿他,毕竟旁边有个大人物,得罪不起。

老鸨子心里焦急,没想到最不愿看到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她一直担心这吴义存捣乱,看来他还是存心为了媚娘而来,于是朝着台下使了个眼色,那埋伏在看客中的自己人早已心领神会,大声道:“两万一千两!”

需知道老鸨子宁愿砸在自己手里,卖不出去,也不愿将这花魁娘子白白送给吴义存那无赖。

既然有人再次出价了,吴义存倒也不怕,继续道:“三万两!”

大家均知他是存心捣乱了,这三万两买一个花魁,莫不是失心疯了,就算出得起,连万仙楼都堪堪足以买下,谁会花这价格只为花魁娘子?

台后突然有个声音道:“四万两!”

那声音有如戏腔,如平静的湖面掠过惊鸿,饶是一句“四万两”,也是悠然入耳,听得人皮骨尽酥。

不是那名伶孟佩卿又是谁?

台下鸦雀无声,只见后台帘子撩起,孟名伶踱步上台,去了满脸粉妆,依旧是个玉面公子,令人忍不住心生爱怜之意。

孟佩卿眉眼打量了一下台下,道:“哪位还要出更高价吗?”

老鸨子没想到这位仙门府的名伶,会出这么大价钱买下花魁,之前听说他爱好男风,难道只是市井胡乱传闻,亦或是他心底看中了媚娘,非要买下为妻不可?

媚娘在盖头下也是一惊,心里焦急:“怎么那个人还不出价?”

凌云本来看着吴义存这种无赖之徒,不断地抬高价钱,对媚娘志在必得,想着落入他手中无异于从一个火坑,掉进了一个更大的火坑,正想出价,没想到孟佩卿反倒是出了一个价钱把吴义存震慑住了。

孟佩卿虽是戏子,但和媚娘也算是郎才女貌,两人在一起倒是再好不过的结局,于是凌云坐在二楼角落,并不出价。

紫若望着他坐立不安的样子,嘲笑道:“怎么了,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把你的花魁小娘子买走了,是不是很心疼?”

凌云白了她一眼,并不反驳,心里道:“倒是省下一笔银子,媚娘又有个好结局。”

吴义存有如热锅上的蚂蚁,刚才一番加价,威风至极,震住了全场,可惜半路出了个孟佩卿,这下可难住了他,若是继续加价,这人是石圭的相好,两人私交甚密,到时候难免得罪了石圭,若是不加价,自己恐怕以后都要被人耻笑,哪里还能在靖南县立足?左右为难。

“公子,要不要再加价?”吴义存低声问道。

石圭摇了摇扇子,眼睛盯着台上,谁知孟佩卿并不正眼觑他,心底微微生气,道:“随你!”

吴义存察言观色的功夫极佳,注意到石圭脸色微变,又打量了一下台上,心道:“莫非两人闹翻了?”

“五万两!”吴义存大声吼道。

孟佩卿站立在台上,微笑不语,拱手道:“这位公子豪气过人,我竞买不过,知难而退了。”

老鸨子有苦说不出口,想要拦住那孟佩卿,哪怕他只出一万两卖给他,也不愿卖给吴义存这等无赖,到时候哪里要的回银子,叫道五万两这不是存心捣乱是什么。

吴义存一下子跳到台上,若不是名义上为石圭留着,他早已对媚娘又搂又抱起来,扫视了一眼台下,大声喝道:“还有谁?”

台下万马齐喑,无一人敢出声,大家心知吴义存哪里出得起这五万两,但是看在他身后大人物的面子上,谁也不敢出面质疑。

老鸨子眼睛在人群中溜来溜去,希望出一个救星赶出来救场,而那个埋伏在人群中的自己人哪里敢出更高价?生怕被人看出自己抬价的伎俩,毁了万仙楼的名声。毕竟出得起五万两之人,大家都会探一探这种人的底细,而那个埋伏者是老鸨子远方亲戚,若是被看穿身份,岂不是丢尽颜面。

“五万零一两!”二楼传来一个声音。

媚娘听到这声音喜极而泣,在红盖头下红了眼圈,她本来已经绝望,尤其是听到老鸨子说吴义存是个无赖时,心里差点起了自绝于世的念头,还好听到了凌云这熟悉的声音,心里喜出望外,暗暗道:“你终于还是来了。”

台上本来吴义存春风得意,听到这一声加价,脸色惊变,勃然大怒道:“谁会加价一两银子,还要点脸吗?”

“诶吴公子,本来老身可没说不许加价一两,哪怕加半两也可以啊,只要诸位能出得起那五万两,是不是?”老鸨子喜道。

台下众人本来想嘲笑凌云只加价一两银子,可仔细一想,那可是先出得起五万两,最难的是出这笔大头,一两银子固然人人都拿得出,但五万两那可是难上加难了,不由又暗自佩服。

凌云坐在二楼,笑道:“你若是出不起,赶紧滚下台去!不要空口说五万两六万两,先拿出银子来,否则青楼概不赊账,想吃霸王餐,先看你抗不抗揍吧!”

吴义存来到万仙楼,连三品退休大官都低声下气,哪里有人这样轻蔑对他,简直是当面侮辱,撸起袖子,怒道:“你下来,看我不打死你个两足狗!”跟随鲜卑人时间久了,连骂人的话都鲜卑化了。

凌云微微一笑,道:“我不用下去,便可以打你。”

众人以为他存心捉弄吴义存,虽然不解他如何隔空打吴义存,但心里无不快意,终于有人大胆出头了,但也有胆小者担心凌云惹怒鲜卑皇族,惹祸上身。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九章 概不赊账 “先打你十个耳光,这是教训你没有银子空口说大话,一不尊重老人,二不尊重女性,三不要脸。”凌云轻描淡写道。

所谓尊重老人,自然是欺负那张阁老,此刻张阁老坐在二楼,心道:“这泼皮无赖的吴义存固然空口说大话,可这年轻人口口声声说要打他十个耳光,却稳坐二楼,连楼都不下,怎么过去打耳光,也是嘴上功夫罢了。”

只见吴义存兀自站在台上,脸颊竟然红肿起来,嘴角流下了鲜血,连门牙都被打掉了一个,然而一切只在顷刻之间,无人察觉发生了什么。

众人惊讶地瞪大眼睛,张阁老也是睁大了浑浊的眼睛,攀着栏杆往下瞅,惊叹不已,心底十分佩服,果然世上奇人异士不是常人所能预料。

连吴义存都没察觉,脸上的疼痛迟钝了一下,才传感到他的脑子,脸上火辣辣的肿痛,嘴角撕裂了一般,更别提嘴里的牙齿掉落,疼痛啮骨钻心。

吴义存抱着肿成猪头的脸,倒在地上,不停地打滚,哀嚎痛叫,有如杀猪一般。

石圭坐在台下,也是一惊,本来对凌云完全不放在眼里,以为只是个当地泼皮,正想回府时派人将他杀掉,没想到居然使出巫术一般的奇异手段,害得吴义存痛得满地打滚。

“再赏你十脚,这是教训你忘了汉人的身份,甘愿认贼作父,当鲜卑狗腿子的惩罚!”凌云此话一出口,众人只觉他这种当众咒骂鲜卑,无异于惹了大祸,犯了大逆不道,忤逆朝廷,心里俱是惴惴不安。

尤其是张阁老,恨不得抽自己几个耳光,刚才凌云帮着自己说话,摆明了是要把自己牵连进去,这岂不是到老了反而晚节不保,尤其是那位大人物坐在下面,字字句句均听到了耳中,差点双腿发软滚到一楼去。

凌云话音刚落,吴义存已经飞了起来,被凭空一脚踹到台下,重重地落在茶桌上,茶碗食碟四散崩飞,落地成为碎片,吴义存抱着肚子在桌子上痛得面目狰狞。

石圭坐在旁边,才知道今天遇到了高人,可是随从全部出去追胡魁去了,终于坐不住了,惊得起了身想要离开,可是双肩被无形之力猛地按回了椅子上,只得坐下,不敢再动弹。

凌云飞起第二脚的时候,吴义存已经飞出了万仙楼,躺在大街上奄奄一息,抱着满身伤痕的身体痛叫不已。

凌云依旧坐在二楼角落里,懒得再补上剩下几脚,反正他也没有几口气了,此时就算是一个大街上的小孩子,路过时踢他两脚,恐怕便要咽气西去。

万仙楼里,鸦雀无声,没人看见凌云的身影,只看到吴义存凭空便飞了出去,无不惊骇异常,均以为是巫术之法。

唯有孟佩卿站在台上,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道:“吴公子绝技过人,飞身一跃,这足足有三十丈远,真是大开眼界!”

台下看客无不明白他是讥讽之语,哄堂大笑,只有张阁老在二楼屁股下有如放了针毡,坐立不安,不停地擦冷汗,生怕那个大人物将自己和凌云联系起来。

老鸨子趁机忙高声道:“恩公……不,这位气宇轩昂、风流倜傥的贵公子出价五万零一两,还有没有人出更高的价了?若是没有,媚娘便是这位公子的了。”

“十万两!”石圭脸色阴沉,身边连个侍从都没有,但他并不畏惧,心知自己是鲜卑皇族身份,谁敢招惹,除非想背上谋逆的罪名,他明知凌云痛扁吴义存是让自己丢脸,于是一心要将面子挣回来,咬咬牙道。

老鸨子脸上阴晴难辨,她知道石圭身份高贵,万一赖账不给,自己哪里敢去要?但他既然出了价,又不敢驳回,只得委婉道:“这位公子,我们可只收现银,不知道公子带了十万两没有,不然万仙楼概不赊账。”

石圭压根没想到会被老鸨子轻视,之前连吴义存报出五万两她都没要求拿出现银,轮到自己反被看轻,心中怒极,他哪里会带这么多银子,但又面子薄,不肯丢了脸面,从身上摘下一枚珍珠,大如鸡卵,明润圆滑,一看便是珍品。

石圭将珠子递给了老鸨子,道:“这枚南海珍珠乃南缅国进贡皇宫之物,世间罕见的稀有珍品,价值岂止十万两,今日这枚珠子便用作赎金。”

老鸨子接过珍珠,放在手里看了又看,她虽是风尘女子,年轻时出入达官显贵之家,也曾见过世面,知道这枚珠子价值不菲,心中喜爱,嘴上依旧质疑道:“这一枚珠子,就说值十万两,老身肉眼凡胎,也不知道到底值不值这么多银子,还是现银好些。”

石圭心中杀气已起,暗暗道:“等本王回了府,一定要派兵杀光你们这群贱民。”

但是,虎落平阳,身边没有随从,石圭不敢嚣张,哼了一声,夺回珠子,不甘心道:“难道那个人有十万两现银?”抬起玉骨扇子,指着凌云。

凌云从二楼缓步走下,身后跟着紫若,两人一前一后,上了台子。

石圭满脸怒容,只瞪着凌云,根本没有察觉他身后低着头的紫若,加上那一晚灯火昏暗,此刻紫若一身男人妆扮,脸上又涂抹了易容油彩,压根看不出来。

凌云微微一笑,道:“我当然有现银,谁会参加拍卖却连钱都不带,不是存心想赖账吗?”

台下一阵稀落笑声,许多人心里发笑,但碍于石圭鲜卑皇族的身份,不敢放声大肆地笑出声来。

台上满身凤冠霞帔的媚娘,听到凌云的声音,心里十分欢喜,她可不想嫁给鲜卑人,早已听闻鲜卑女子地位低下,嫁过去还不如在万仙楼的日子,除了整日劳作,生儿育女,鲜卑人甚至将妻女当作货物一般交易,压根没有礼义廉耻,恐怕从良了要比风尘中还有违人伦。

石圭脸上更加无光,心中怒火中烧,强压抑着道:“那你拿出十万两来!”

凌云从怀中掏出了一沓银票,递给了老鸨子,老鸨子满脸欢笑,差点乐出了鼻涕泡,毕竟这笔买卖可够她赔给紫若那笔大出血了,一下子赚了回来。

老鸨子吐着唾沫,点起了银票,脸上神色微微一变,随即恢复了满脸笑容,道:“这银票十万两还多,谢恩公!”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章 金盘 石圭在旁站着,仔细地看着那一沓银票,心里生疑,伸手一把抢过了银票,怒道:“就这么薄薄一层,哪里有十万两!”然后自行数了起来。

石圭连续数了几遍,这一沓银票连三万两都勉强,更不用提十万两,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举起银票冲着台下大声喝道:“这一沓大家见证了,只有三万两,老鸨子和这家伙串通一气,居然说成是十万两,恬不知耻!”

台下一阵哗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老鸨子心急如焚,刚才没拿住被他抢走揭穿,正举足无措之际,旁边的凌云却镇定自若,讥笑道:“我有说这银票是十万两吗?”

石圭正在为自己揭露了他们的丑事而兴奋,一听凌云如此诘问,顿时愣了,不知如何回答,盯着他默不作声。

“我都没有说这银票值十万两,你数出三万两,关我什么事?”凌云道。

“你狡辩,老鸨子说了收现银十万两,你只给三万两,她还数成了十万两,难道不是串通好了,又怎么解释?”石圭质问道。

凌云哈哈大笑,道:“真是好笑,老鸨子数错了关我屁事,我给了她三万两银票,剩下的给金子银子不成吗?”

石圭被他将了一军,哑口不言,沉默半响,恨恨道:“我倒是看你怎么拿出七万两银子来!”需知七万两银子足足有七千斤重,就算是金子,也得有七百斤重,除非凌云拖着一辆马车来,否则决计无法带这么多金子银子来。

谁料凌云鬼魅一笑,从怀里掏出一个扁扁的金盘出来,约莫足有七八十斤,十分厚重,单手托起,递给了老鸨子,老鸨子看着闪闪发光的金子眼睛都直了,擦了擦手心的汗,双手捧起,差点托不住掉落在地,勉强地撑住缓缓放到了地上,抱着又啃又摸,完全是金子的质地,丝毫没有杂质。

随后令全场叹为观止的是,凌云从怀中连续不断地掏出金盘,一直掏出十个,垒在地上,足足摆了一排,金光灿灿,耀人夺目。

连石圭这位出身王府的鲜卑贵族,见惯了金银珠宝之物,也不由张大了嘴巴,惊奇地望着这么多金盘,这些金盘并非器物压制,上面还有一些手印,到处凹凸不平,竟有点像是有人用手捏制而成。

其实,凌云平时早已习惯将金库制成了画卷,带在怀中,安全又方便随时取用,只是他担心直接拿出金元宝,会令在场之人怀疑这是官银,所以讲金元宝聚成一团,捏成了多块扁扁的金质圆盘。

老鸨子逐一检验,脸上的笑容几乎要将嘴角咧开,时间太久连笑容都僵化在了脸上,变得有如面具一般,检验完毕,站起身来,笑道:“全是真金,这位公子也可以检验一下。”

石圭叹了口气,心知自己就算检验一番,也改变不了什么,反倒是显得小家子气,挥了挥手,只得作罢,刚想走下台去,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眼前。

那身影戴着斗笠,脸上蒙着黑纱,一身黑袍,手中一把利剑,满身杀气,吓得石圭后退了数步。

而那身影后面,还有三个人,正是靖南四公子中的邢尚荣、黄旦中和朱威。

凌云望着那身影,差点脱口而出:“胡芍!”他硬生生地忍住,生怕叫出名字,被石圭听到引来报复。

胡芍死死地盯着石圭,压根不看身后的凌云一眼。

老鸨子见到情况不妙,连忙大声叫道:“今日赎身会已经结束,媚娘有了好归宿,改日再设宴款待大家,今天且散了吧。”

台下看客本想留下看看热闹,可那黑衣人带着利剑,皆知情势不妙,还是少惹麻烦,于是渐渐散去,济济一堂的万仙楼,顿时空了下来,只有台上几人静静地对峙。

石圭看着张阁老等人均也离去,本想喊住他们,可咽喉处已被一把利剑顶住,生怕叫喊起来激怒了那不明来路的黑衣人,于是默不作声。

看着无关之人散尽,石圭愠怒道:“你想干什么,知不知道我的身份?”

胡芍冷笑道:“我干嘛要知道一个快死了的人身份。”

“大胆,我乃是当朝皇帝御封的仙门郡王,你岂敢杀我,不怕被朝廷当作谋逆,诛了你九族!”石圭威胁道,脸上神色微变。

黄旦中在一旁义愤填膺道:“就是他手下的随从要追杀胡公子,他当时还下了命令,说什么‘不要打扰我寻乐的心情,要打出去打,把这嘴贱的奴才给我打个半死,看谁还敢对我鲜卑一族出言不敬’,这群人下手没有轻重,恐怕胡公子早已命在旦夕。”

邢尚荣和朱威反倒躲在黄旦中的身后,他们早已知道鲜卑人不能招惹,轻则挨打,重则抄家灭门,不敢惹祸上身,但黄旦中不一样,这一次好不容易碰到了胡芍,一心想要表现一番。

方才,万仙楼三个随从追杀胡魁之时,邢尚荣三人生怕出事,追了出去,可已经看不到他们的踪影,心急不已。

邢尚荣冷静道:“不如去找胡魁的姐姐,听说她武功一流,可以救胡魁一命。”

黄旦中一听到能借此机会见到胡芍,心中激动不已,立刻狂奔而去胡府,另外两人愣在原地,随即跟上。

到了胡府,三人本是府上的常客,门丁报给了内宅,丫鬟又层层报给了胡芍,一听到弟弟遇险的消息,胡芍立刻换装出府,急不可待。

“我弟弟现在怎么样?”胡芍问道。

黄旦中痴痴地望着她面纱上那一双美目,不由地发呆了。

邢尚荣回答道:“生死未卜。”

胡芍不言语,心知情况不妙,飞身上马,一路直奔万仙楼而来。

另外三人喘着大气跟在后面。

到了万仙楼,黄旦中一眼认出台上的石圭,于是指着他道:“就是他手下追杀胡公子的。”

胡芍正欲上台,忽然看到了旁边的那个人!不由怔住。

怎么会是他?胡芍心里一下子慌了神儿,六神无主起来。

不过转念一想,是他又有什么稀奇,万仙楼是青楼,他来这个地方再正常不过了。

那一夜,亲眼见到负心人口口声声说要追自己,却嫖宿青楼,怀里抱着一头青丝的美女,快活得很,哪里还记得自己!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一章 绝情人 那一夜,胡芍绝望地离去,那一刻,悔恨远远大于伤心,悔的是不该动情,恨的是对他动情。

男人花心并不是罪过,而是自己太傻,会相信男人的话,多么可笑!

这许多日日夜夜,胡芍将自己如同蚕茧一般封印了起来,躲在暗无天日的闺房里,一刀刀割着脸上的青色胎记,心中苦痛交加。

幸好胡影察觉了,将她的匕首夺了过去,可脸上已经多了两道伤疤。

胡影怜惜地帮她擦拭伤痕,道:“你怎么会这么傻?”

“是么,我是好傻。”胡芍早已没了眼泪,痴然道。

“太不值得了,好端端的脸上又多了两道疤,何苦来着?”胡影却心疼地掉下了眼泪,她早已和胡芍视若一体,两人终日相伴,感情至深,几乎不分彼此。

胡芍呆呆地望着她的脸,那目光充满了艳羡,忽然笑了,道:“要不我们换个身份,从此以后你替我活着,那样我就快乐了。”

“又来了,早说了,你是小姐,我是婢女,怎么能替你活着,你想开点就能快乐了。”胡影劝解道。

“不不,我早已想开了,只是世人看不开,我那一张丑陋的脸蛋,哪个人看到,会把我当成正常人呢?活在别人异样的目光里,这种感觉你不会懂。”胡芍拨弄着烛花,烛火变得更加明亮,脸上鲜红的伤痕明晰可见。

胡影心知劝解不开她的心结,只好默默将屋子里一切锋利的东西收了起来,不敢让她看到。

从那一刻起,胡芍心已经死透,再也没有一丝不熄的灰烬,每日活着,只是等待着死亡早日来临。

此刻,她看到了凌云,却对他没有一点恨意,只有对自己的恨。

胡芍痛恨自己的痴傻,总会一次次相信男人的话。

现在,他居然要花十万两赎买花魁了,挥金似土,想必这位姿色绝艳、凤冠霞帔的花魁娘子便是那一晚怀里的美人,看来仅仅是嫖宿还不够,要娶回家才能过瘾。

可笑啊!当初的自己太傻,还以为这种放荡子会对自己一个丑女感兴趣,甚至以为他会用心治好自己脸上的胎记,甚至以为他会托付真心,多么可笑!

忽然间,胡芍释然了,本是无关的两人,此刻又回到了无关的状态。

尽管去赎买你的花魁好了,胡芍此刻只想营救自己的弟弟。

石圭见她怔怔出神,想要挪动身体,躲开那把利剑的威胁。

胡芍手中的剑,又逼近他脖子一分,冷冷道:“呵,还想逃,你是仙门郡王么,难道郡王的脖子比别人硬?我弟弟在哪里,快说,不然便用这把剑试试你脖子硬不硬!”

石圭被那冰冷的剑刃碰触到脖子,身体吓得一麻,不由得服软道:“别别别,我……我想说,但我也不知道你弟弟在哪里啊。”

凌云见到胡芍,心中思绪也是起伏万千,想找机会跟她好好解释,可看到她那冷若冰霜的目光,又害怕再多解释在她看来只是欺骗的话语,让她更加伤心难过。

得知胡芍是为了胡魁的下落而来,凌云走过来,道:“你弟弟安好无事,现在应该正在从城外赶回来。”

“你怎么会知道?你一直在万仙楼看戏,难道有千里眼不成?”黄旦中满脸不信的神色,质问道。

凌云并不理会他,眼中全是胡芍的身影,道:“你若是信我,你弟弟现在恐怕已经回到胡府了,你回去便能见到毫发无损的他,只是身上的衣服恐怕脏的不成样子了。”

“这人说话不可信。”黄旦中劝道,生怕凌云说中了,自己反倒在胡芍眼中成了说谎的小人,他一直说胡魁危在旦夕,怎么会好端端回到胡府呢?

胡芍一直不敢面对凌云的眼光,冷冷道:“我凭什么信你?”

“不信我也没事,我陪你回去,若是你弟弟出事了,便让你砍我一刀补偿,若是你弟弟好端端的,你便陪我一晚如何?”凌云笑道。

胡芍啐了一口,道:“再胡说,小心你的嘴!”手中剑用力更甚,吓得石圭差点双腿酸软跪地。

“我是说赔我一碗阳春面,想哪里去了。”凌云连忙强行解释道。

胡芍心里疑惑不定,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但是冥冥中有一个强烈的念头,似乎每一次选择相信他总没错。

“那这个人该怎么处理?”胡芍指着石圭道。

“刚才他说自己是仙门郡王,叫什么来着?”凌云皱着眉头思索道。

石圭抢声道:“本……小王是仙门郡王,姓氏拓跋,单名一个圭字。”

凌云哑然失笑,道:“拓跋圭?巴西龟?怪不得听起来这么熟悉。”

身后紫若忍不住掩嘴笑出声来,众人才发觉凌云身后的小书童竟是个女子。

拓跋圭心中怒极,但性命被拿捏在这群人手中,寡不敌众,岂敢流露出来怒意,只得赔笑道:“是是是,名字不是很好听。”

“既然他这么乖,出剑的时候要快一点,让他少点痛苦,送他上路。”凌云轻描淡写道。

众人均知得罪了仙门郡王,今后只要他回到王府,大举兴兵,这一群人均要被牵连其中,无处可逃,轻则砍头,重则诛灭九族,有灭门之祸,如此看不如现在杀了他,固然是一步险棋,总比纵虎归山的自绝生路要好。

拓跋圭大惊失色,双腿发软,不顾面子,瘫倒在地上,连声求饶道:“求各位饶我一命,愿意出万两赎金,只求饶命。”

“我们饶了你的命,今后必来索我们的命。”胡芍本就对他恨极,是差点害死弟弟胡魁的元凶,如今考虑到他卷土重来上门报复,更加饶他不得。

“我不会,我根本就不认识各位,今后再也不来靖南县了,真的是穷山僻壤,泼妇刁民,这里实在太可怕了,我再也不回来了!求求你们饶了我吧。”拓跋圭心知女子心易软,朝着胡芍不停地磕头。

这样一来,胡芍果然下不去手,毕竟他手无寸铁,谁能下狠心杀一个跪地求饶没有抵抗之力的可怜之徒。

一旁孟佩卿冲了过来,抱住拓跋圭痛哭道:“香郎,你怎么如此没点骨气,堂堂的郡王,死也要学霸王,怎能磕头求饶。”香郎是拓跋圭的小名,正是两人床席之上的私称。

“佩卿,我只是个凡夫俗子,生下来爵位是郡王,可哪里学得了霸王,快帮我求求他们饶我一命吧。”拓跋圭泪眼模糊道。

孟佩卿声泪俱下,锤着他道:“你带着吴义存那泼皮来,明摆着故意气我,又要赎买花魁,当我是什么?现在你的英雄气哪去了?别说这几个人,就算是三十万兵马,四面楚歌,兵败垓下,宁愿你自刎,也不要如此自贱,等你死了,我便追随你而来,来世我投胎做个女娇娥,我们好好做一对。”

拓跋圭压根听不进去他的哭诉,只抱着他不停地发抖,生怕别人一剑刺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二章 执行官 凌云看着这一对痴男,啧啧感叹道:“常听人说‘戏子无情’,可这个名伶倒是一往情深,夫妻尚且死到临头各自飞,可他却愿意为你死,巴西龟,你可真是得了一知己啊,不知道我杀了孟佩卿,然后留你一命,你可愿意。”

拓跋圭与孟佩卿俱是一愣,两人不知凌云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拓跋圭疑惑道:“为何杀了他,就可以留我的命?”

“因为这把剑一出鞘就要见血,所以不是你死,就是他死。”凌云道。

拓跋圭脸色迟疑,望了望孟佩卿,只听孟名伶冷笑道:“你无非想离间我们俩,我们都死到临头了,还非要让他说出一句绝情话,伤我心么?不如就这样杀了我。”他冰雪聪明,一眼看穿了凌云的想法。

凌云笑道:“多情总被无情误,刚才他只问‘为何杀你可以留他一命’,而不说是否杀他,后来又迟疑这么久,足可见你一往情深,他未必当真啊。”

胡芍手中剑微微一颤,心里冷笑道:“你装模作样说别人多情无情,却不知,最无情的便是你。”

黄旦中不愿凌云下手,冲上前来阻拦道:“若是杀了拓跋圭,胡魁又不知下落,那该如何是好?”

胡芍听到此话,颇以为然,手中剑迟迟不肯下手。

“胡魁么,在这里!”万仙楼外一声巨吼传来,每个人俱是一震。

紧接着,一个黑影飞了进来,众人连忙躲闪,唯独凌云看清了那个东西,飞身而起将那个黑影接住,轻轻地放在了台上。

胡芍冲上前来一看,那躺在地上的,居然是弟弟胡魁!

只见胡魁被粗麻绳五花大绑,身上皮开肉绽,血流不止,身上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受伤极重,眼睛微闭,痛苦地不断呻吟。

凌云大惊,心道:“当时三个随从不全部被杀了吗?难道他碰上了官兵?”

胡芍眼泪直掉,摸着弟弟的脸庞,大声哭喊道:“魁儿,你醒醒!”

万仙楼外一股劲风袭来,门内桌椅尽皆被大风吹动,挪开到一边,中间闪出一个极开阔的场地,风力甚大,连老鸨子、孟佩卿、拓跋圭、黄旦中、邢尚荣、朱威等一众没有功力之人,均被吹飞,或撞在墙壁上,或滚落到台下,狼狈不堪。

唯独紫若、媚娘被凌云双手牵住,躲在他身后,没有吹动。

而胡芍紧紧地抱着弟弟,两人伏在地上,风力未能吹动。

门口处,一个高大的身影巍然而立,长长的影子垂落在堂内空地上,瘦削的可怕,两条腿细如筷,身影仿佛一个双足而立的仙鹤,背着光看不清面容。

胡芍拔出了剑,冷冷道:“是你害我弟变成了这样,我非要杀了你不可!”

胡芍瞬间变成一抹黑影,随着利剑的青光腾地而起,人影剑光有如一体,跃下台子,快得几乎看不到影迹,穿过了堂中空地。

胡芍并非不知道来人的可怕,但她见到弟弟的惨状,早已丧失了理智,多年压抑的苦恨,此刻尽皆化到了剑上,只要一死!若不是他死,便是我死!

她恨透了此人,剑速从未如此快过,身影也迅疾如飞,已经是人力所能及的极致!

两道光逐渐地幻化成一道,刺向了那高大的身影,有如一道闪电!

然而,凡人所能达到的极致,在仙人眼里,也不过如此。

凡人与仙人的差别,比蝼蚁与凡人差别还要大。

那高大的身影,只轻轻地抬起了两根手指,弹在虚空之中,激起了一阵极强的旋风,剧烈的风轰地如一团炽热的蒸汽,击向胡芍攻击而来的那道光。

在距离那高大身影还有三丈之远时,剧烈的热风击中了胡芍,瞬间被击飞开十余丈,利剑脱手弹起,直插屋顶之上,胡芍全身被热风烫伤,衣物撕裂,白皙的肌肤赤红灼热。

凌云本想拦住胡芍,可一切都发生在瞬息之间,等他默动灵念,静止了世界之时,胡芍已经被热风击飞,他腾身而起,抱住了浑身是伤、灼热烫手的胡芍,心疼地摸着她的脸儿,连忙驱动灵气,注入她体内,然而只觉体内似有一股力量在排斥着他的灵气,迟迟无法灌入。

胡芍脸上的面纱已经被撕裂掉落,摸着凌云的脸,苦笑道:“答应我,救救我弟弟,我现在死也无憾了。”

凌云才意识到她体内也有灵气,恐怕是她父亲胡胤山所为,心中安心了几分,道:“你不会死的,你弟弟也不会有事,等我杀死了来敌,就来救你。”

世界已经被静止,灵气进入了极快的世界,只有身体具有灵气之人才能在这个世界里自由的活动。

而门口处,那个高大的身影,显然丝毫不受影响,活动自如。

凌云轻轻地放下胡芍,他知道来敌实力超群,远非自己可比,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执行官?只两根手指,便将身怀灵气的胡芍弹飞,管中窥豹,足可见执行官的武力之强大,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想象所能及。

谁能凭空弹弹手指,便几乎摧毁与自己同等级别的灵气者?

弹一弹手指,毁天灭地,恐怕只在神话中听过,而这个高大的身影,如同从神话中走出,在这个世界,拥有的能力,足以主宰一切。

杀了他?凌云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这是绝无可能之事。

凌云再一次想起了那个灵气玉镯的话:“一万年前,仙门开启,万仙齐出,其实是外面的世界将此尘世当作监狱,囚禁无数犯罪的囚徒,一开始这些囚徒来到尘世,发现能够统御凡人,于是宿体在各种猛兽之中,甚至研究出几万丈高的猛兽,宿体其中,征服世界,导致尘世动荡不休,各地妖孽纵横,巨兽无数,起不到惩罚囚徒的作用,还使得这些囚徒纵横大地,暴戾恣睢。于是,外面的世界派了一队纪律执行官来到了尘世,将所有囚徒镇压到大地之下,终日饱受烈焰岩浆的炙烤,一旦逃离到大地之上,执行官便出手斩杀,将其灵魄俱散,击为齑粉,永世不得生还,所以囚徒无人敢出离大地。”

“很快便会有执行官和缔约者来追杀你了,若你不想着炼体,只能被他们擒获扔到地下享受几万年的烈火炙烤了!”

警告犹在耳畔,凌云心知自己是鼠,对面是猫,孙猴子翻个跟斗十万八千里,尚且逃不出如来佛祖的手掌心,自己如何战胜这强大的存在?

执行官,仿佛恶魔一般站在门口,挡住了一切去路。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三章 无形之刃 世界静默无声,连风都没有一丝,一切都凝固着,只有两个身影,相互对峙。

“你便是执行官?”凌云打破沉默,开口问道。

那人鼻腔中发出一阵轻蔑的声音,淡然道:“看来你已经知道了关于这个囚牢世界的真相,可惜,知道也没什么用,你马上就要死了。”

“未必。”凌云想起玉镯关于执行官的说法,似乎其强大不可战胜,但是未曾一搏,胜负安可知之,他不是会轻易选择放弃的人。

那人双腿细如鹤立,纹丝不动,上身前倾,伸出两根长长的手指,轻轻地在空气中做出了一个剪刀的形状。

凌云立刻发觉喉咙似乎被两把锋利的刀刃夹住,脖子上的皮肤被刀刃割开,血管阻塞在刀刃之间,一阵窒息感袭上了大脑,他双手挣扎却无力捉住那无形的刀刃,只摸到脖子上热乎乎的鲜血。

那人脸颊肌肉似乎动弹了一下,逆光中脸部的黑影形成一个诡异的微笑,淡淡道:“你倒是有骨气,本以为会临死挣扎一下,没想到居然没有去劫持仙门郡王做人质,是个好人,只可惜我不喜欢好人。”

凌云只觉大脑逐渐空白,脸涨得通红,每一根血管里堆积着几乎爆开的秽气,无法呼出,浑身炽热难忍,四肢挣扎不止,刀刃只是虚空,永远也捉不到手中。

最关键的是体内的灵气,此刻居然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凌云仿佛成了一个凡人,一个任人宰割的蝼蚁。

原来,神与人的差距,取你性命,有如捏死一只蚂蚁。

胡芍浑身是伤,皮肤灼伤几乎片片成烧焦的鱼鳞状,稍一动弹,便疼痛钻心,但看到凌云束手待死的模样,眼泪迸流,用力地支撑着爬起来,每一寸肌肤都有如刀割,每一个动作都痛如刮骨,但她还是继续要站起来!

舌头早已被疼痛咬的麻木几乎断掉,无法再发出声音,只有那双熏烤下依旧发亮的双眸,死死盯着那个恶魔身影,支撑着跪着爬起了一半身体。

凌云窒息得快要昏迷,弥留之际,快闭上的朦胧眼帘中,看到了胡芍挣扎的残躯,用尽身体最后力气,大声叫道:“快躲开!”

因为凌云看到了那个恶魔,伸出了第三根手指!

那根修长如竹节般吓人的手指,仿佛死神的刀锋,在空气中轻轻一弹,又是一股炽热的劲风猛地卷来,胡芍刚支撑着半立的身体,被热风猛吹,像是千斤的风锤击打,吐了一口鲜血,胸部凹陷,肋骨尽折,飞出了十余丈远,重重地撞在了墙壁上,掉落在地,彻底没了一点声息。

本来已经绝望中待死的凌云,仿佛溺水中看到了无数空灵的萤虫环绕,意识在沉陷入深渊,忽然一声割心般的剧痛,将他彻底惊醒。

那胡芍的惨状,让凌云的心痛成了碎片,脑子里的混沌一下子清空,胸口压抑如火山般的痛苦顿时奔泻如决堤的河流,再也不可抵挡。

就算你割掉我脑袋又如何!颈部再痛苦,与这相比,也已微不足道了。

哀莫大于心死!人之七寸,莫过于看着至爱死在眼前,却眼睁睁无力可为。

凌云睚呲欲裂,双足踏地,地陷数寸,青石板尽数开裂。

不顾颈上的无形之刃,凌云顶着那刃,用尽全部力气,往前而行,双手幻化出青色与金色光芒缠绕的玉迫剑,剑刃锋芒照人。

血,一滴滴落在地上。

那无形之刃,直穿过他的脖子,在颈部留下一圈血红色的割痕。

凌云双眼之中,是熊熊燃烧的怒火,双手之上,是锋芒毕露的霜刃!

门口处,那人微微一惊,心道:“这小子头上三层紫光居然完全消失了,难道被他蒙骗看走了眼,其实远不止一个贤体之身?”

他终于伸出了第四根手指,大拇指依然握在掌心,其余四指闭合如刀手,在空中挥落而下,仿佛在挥落一把巨大无比的钢刀。

凌云举起双臂,手上的剑刃交错护住了头部,空中一把带着寒气的巨刀挥落而下,其重如山,双脚被刀势足足压得陷入了地面十余寸。

双剑刃形成了一道青色与金色光芒交织的防护罩,护在了头上,与无形之刃相互碰击,冒起了一串飞溅的火花。

凌云身体前后地面上,一阵白烟飘开,显露出被巨刀劈开深达数丈的裂缝。

万仙楼内众人被风吹到了两边墙角,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资质倒是不错,不但逼我使出四根手指,还能扛过这一巨刀的重击,世上凡人中,你已经可以排进前三了。”那人语气始终如一的平淡,丝毫不见一点惊奇,似乎对凌云能够扛住这一击早在预料之中。

凌云喉咙早已被割断,血不断流出,脸色煞白,只因为那一口胸中怒气强作支撑,满脸怒容,但已经说不出话来。

体内的灵气在无形之刃从喉咙处的扼杀消失后,迅速地回到了身体各处血脉之中,尤其是不断地汩汩灵气流过喉咙处伤口,渐渐将那割伤愈合。

“我……要……杀了你!”凌云喉咙中传出嘶哑的声音,低微而充满了愤怒。

那人狂笑起来,道:“我仿佛看到了一只蚂蚁在对巨象说,我要杀了你!”声音中尽是轻蔑傲慢。

凌云懒得废话,身体已恢复了五成,提着双刃,飞身旋舞,刺向那人。

那人漫不经心地散开四指,自上而下挥落,空气中震荡开来四股锋利冰寒的巨刃,朝着凌云劈砍而来。

四把巨刃,极长,几乎看不到末端所在,极细,足以劈开一切坚硬之物。

凌云笼罩在四把巨刃形成的锋芒中,无处可以躲藏,身体与之相击,有如以卵击石,必将断成数截。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暂时抛下进攻,双脚踏地,双臂撑起,用力顶住落下的四把巨刃。

然而,青色与金色交织的光芒,没有挡住那四刃的锋锐!

四把巨刃丝毫没有遇到任何阻力一般,直直地削落,落地后又劈开四条巨大的缝隙,蔓延极远,将万仙楼的后墙劈开四个窟窿。

凌云脸上流下了一滴鲜血,紧接着,两只手臂掉落在地上,手指逐渐如掉落的花瓣,萎蜷在掌心里,一动不动。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章 赵国少年 “我出了四根手指,你还能撑住两次,有意思!让我想起了一个人。”那人声音一如既往地平淡乏味,仿佛不含一点感情。

既没有打败的喜悦,也没有所向披靡的狂欢,只有平淡,如一泓死水,没有半点波澜,连风都吹不动的死寂。

若是能穿过他与话语一样平淡的面容,看到他的内心,还是起了一点微澜。

“太像了,真的太像他!一样的年少冲动,一样的至死不渝。

一个是为了心中至爱的女人,明知不可战胜,依旧没有丝毫犹豫,幻化出双刃,便冲向了强敌,粉身碎骨,眼神中依旧是不屈!

那个人何曾不是一样?!几千年了,我已经是风烛残年的老者,还是忘不掉那个少年!

他举起马刀,身披重甲,明知不可战胜,依旧冲向我,像个真正的战士,眼神中一样的愤怒不屈,滚落的泪水中,何尝不是数不清的羁绊!”

那人心中,念兹在兹,是一千多年前,曾经膝下的一个儿徒。

那个赵国少年,衣衫褴褛,跪在道旁乞讨,一如寻常的小乞丐。

时值战国时期,天下纷争不休,连年兵乱,生灵涂炭,他,以战为乐,性嗜见血,游历六国,高如鹤立,自名鹤仙人。

这一日,鹤仙人来到了赵国。

秦军大兵压境,赵国危在旦夕,百姓听闻虎狼秦军将至,莫不抛家舍业,四处逃亡。

鹤仙人看到街头只有一堆弃儿,沦落为乞丐,好生无趣,道:“我这里有半只羊腿,好香,啧啧,谁打赢了我便给谁。”

众乞丐咽着口水,随即大动干戈,刚才还一处互相捉虱子的小乞丐们,大打出手起来,最后一个高个子胜出,满脸笑容地走过来想抢走那半只羊腿。

鹤仙人将羊腿高高举起,摇了摇头,指着一旁的那个赵国少年,道:“还有一个你还没打赢。”

那高个子狠狠地瞪了一眼赵国少年,冲过来便要动手。

赵国少年一双剑眉,冷冷道:“打赢了我,你以为你便能拿到那羊腿吗?”

那高个子一愣,随即被赵国少年一拳打倒在地,他不服气挣扎着爬起来,怒道:“偷袭不算,重来!”

鹤仙人哈哈大笑,将羊腿扔给了赵国少年,道:“输了便是输了,偷袭又有何不可?”

赵国少年厌恶地将那羊腿扔给了高个子,用破衣服擦了擦手上的油脂,不屑一顾。

高个子抱着羊腿一愣,竟有点难以置信,随即回过神儿来,拿起羊腿大口啃了起来。

“哦,你不喜欢吃羊腿?”鹤仙人颇为惊讶问道。

“喜欢吃,但我不吃嗟来之食。”赵国少年道。

“哼,乞丐不吃嗟来之食?真是滑天下之大稽啊。”鹤仙人满脸嘲弄。

赵国少年满脸怒容,道:“我堂堂赵国人,吃同胞之食,不算什么,吃秦国人之食,我宁愿死。”

鹤仙人才想起来刚从秦国边境过来,身上发饰衣服尽是秦国人妆扮,哑然失笑,摸了摸那少年的脑袋,道:“我不是秦国人,跟着我去吃顿饱饭吧。”

赵国少年将信将疑,跟着他去了集市,换了一身赵服,又去羊肉馆饱餐了一顿羊肉,从此追随着他一路西行,游历天下。

赵国少年很对鹤仙人的脾胃,爱如己出,收为爱徒,不但让他一路跟着自己,做个小童子,端茶递水,洗衣做饭,还教他一些功夫。

转眼间,十年过去了,忽有一日,赵国少年跪拜在鹤仙人膝下,痛哭流涕,原来他听说了秦国大良造白起,长平一战,坑杀赵卒四十万,赵国将亡在旦夕!

“天下百姓苦战久已,无不期望太平,尽管我爱看凡人争斗。更何况天下一统,本是定数,为何如此伤心?”鹤仙人不解道。

“暴秦无道,残害生灵,六国之人,无不恨之入骨,有如仇雠,长平之战,杀我赵国降卒四十万,此仇不报枉为人也!”赵国少年悲戚道。

从此,三拜而别,赵国少年踏上了返赵抗秦之路。

鹤仙人游历三年后,返回了秦国,他已经算定,未来天下之主宰,必是秦王,六国疲弱,王无大志,臣无远谋,非败于秦军不可。

为了将来天下一统之后,享受荣华富贵,鹤仙人决定化名加入秦军,因为秦国实行军功制,战功卓绝可以快速升迁。

长平之战后,秦军征战不休,立功机会实在太多,鹤仙人不久便官居将军。

多年之后,秦王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发起了灭赵之战,这是灭六国统一天下的第一步。

鹤仙人率万乘秦军,出函谷关,伐赵。

秦军出函谷,天下俱胆裂。

唯有赵军出兵十万,拒秦于平阳。

两军对峙,鹤仙人以数倍之兵,将赵军死死围困,没想到这一次,赵军无一投降,殊死相战,秦军死伤无数。

然而赵军终究寡不敌众,十万赵武卒,战死疆场,无一降秦。

赵国的中军大营,就在眼前,想着赵军主帅的人头,赏金万两,封万户侯,秦卒如疯了一般,奔向那大营。

一人骑马披甲而出,手中一把马刀,挥舞如风,砍下无数秦军的头颅。

那一人一马,迅疾如猛虎下山,势不可挡,威震天下的秦军居然生生地被杀出了一条空路,直冲秦军中帐而来。

护卫冲入营帐,报告危急,请求主将撤退,没想到鹤仙人懒洋洋起身,身无甲胄,一身便服走出了营帐。

那重甲骑士身上早已插满了弩箭,硬撑着一口气,冲到了营帐前,马腿被铁索勾住,扑通倒地。

重甲骑士滚地而起,血积刀柄,滑不可握,犹大呼“杀贼”,踉跄着冲向鹤仙人,劈砍而来。

鹤仙人只伸出一根手指,刚想将这个不惧死的赵卒粉身碎骨,忽然看到了他的脸,满脸胡渣沧桑,迸溅的鲜血,掩盖不住那份英气,这不正是曾经那个赵国少年?

鹤仙人惊讶叫道:“辄?”

赵国少年的名字正是辄。

辄惊讶地停住了手里的马刀,忽然认出了鹤仙人,眼神怔怔地望着他,一言不发,随即眼睛中爆发出无穷怒火。

“秦国必定会赢得天下,为何你执迷不悟,跟我报效秦军,一样能够封侯万里!”鹤仙人苦口婆心地劝道。

“秦赵不两立,十万赵军的血,不会白流。”赵国少年一如当初不肯吃那羊腿,今日也不肯放下手中的马刀。

赵国少年脸上挂满了数道泪痕,挥着马刀,大叫着冲向鹤仙人。

鹤仙人呆立在当场,他知道辄永远都杀不了他,只是想不到,有一天,辄会冲向自己,想把自己杀掉。

护卫们举着长戈拦在鹤仙人面前,七八根长戈,将赵国少年身体刺穿,血流了一地。

数月后,赵王启用大将军李牧,统率赵军主力与北上的秦军决一死战,因十万赵军死战,消耗秦卒极多兵力,最终秦军大败而归。

此战,使秦灭赵,推迟了十年。

灭赵之日,鹤仙人早已辞官云游,听到赵国亡了的消息,忽然想起了那个赵国少年,也许他没错。

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死得其所!死得其所!鹤仙人微微一笑,风中似有辄,亡灵的泪。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五章 鹤仙人 鹤仙人出神之际,双臂尽失的凌云,不顾肩头断臂处喷出的鲜血,身体孱弱,挪着步子,目光坚毅,踉跄着走向鹤仙人。

“连手臂都没了,还想跟我打,难道用嘴咬么,可笑!”鹤仙人冷眼看着他挣扎着走过来,已是垂死之躯,随时可以一阵风震飞。

然而这具垂死之躯,那一双眼睛,依旧是不熄的怒火,纵然手臂已经荡然无存,纵然全身都是伤痕累累,纵然虚弱到已无法说话,但他斗志还在,只要可以动弹,便要挣扎着杀向敌人,哪怕结果注定是失败。

“好吧,那我就送你一个痛快!”鹤仙人终于伸出了第五根手指,五只手指罩开,关节微屈,仿佛捉住一个透明无形的球体。

掌心中,一股能量猛烈地聚集,发出耀眼夺目的白光,那白光聚集成了一个球体,随即直冲凌云而来。

无数猛烈的炽热白光,如风如粒,穿透了凌云的身体,将他的衣服烧成灰烬,随后是肌肤,一层层剥开,掉落如纷飞的花瓣,露出血红炙热的肌肉和白森森的骨头。

隐藏在血肉中紫色莹光的灵气,在白光中不断地钻出血肉,仿佛从身体里一丝一点的剥离,直到耗尽所有的能量。

凌云再也忍不住了,脸上已经没了肌肤,只有血红的骨肉,大声痛叫着,那声音有如撕裂的大地来自深渊的巨吼。

灵气不断外泄,忽然,无数乱舞的紫色光点中,出现了一堆金色的光。

鹤仙人心生奇怪,手指轻拢,那金粉全部飞到了他手上,汇聚成一张薄薄的金箔纸般的东西,上面写了一些鬼画符。

“这……这是老二的契约?”鹤仙人惊讶无比,随即停止了施法,手心耀眼的白光霎时消失不见了。

白光中飞逝的肌肤和血肉重新附着到凌云身上,只是那已成灰烬的衣服掉落了一地,再也恢复不了原样。

鹤仙人怒道:“这份契约你从哪里得到的?”

凌云只觉从鬼门关走了一遭,难以置信地摸着自己恢复如常的身体,刚才那疼痛还铭记在大脑中,持续地刺激着神经,让自己痛不欲生,转眼间已经恢复成原来的样子,任何人都无法立刻接受这一切。

“我是已经死了吗?”凌云身体的伤口也全部恢复,没有半分伤痛的感觉,一点都不真实。

鹤仙人怒极,两根手指死死扼住他的脖子,将他举起在半空中,喝问道:“到底你把我弟弟怎么了?”

“你……弟弟?”凌云艰难地挤出了几个字,双手拼命想给脖子勒出更多的空间。

鹤仙人将他重重地扔到了墙壁上,怒道:“没错,我弟弟释空!”

“你是个道人,他难道是个和尚?”凌云揉着脖子问道,鹤仙人一身道袍,头发束冠,正是道人的打扮。

“少废话,不说,我就杀光这几个女子!”鹤仙人威胁道。

“说起和尚,最近我倒是杀死过一个方丈,作恶多端,罪有应得,若你弟弟是这种人,倒是真的应了那句话,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坏起来都是一个模样。”凌云不屑道。

“那方丈可是凤栖寺的?”鹤仙人脸色阴沉,怒问道。

“没错。”

“你找死!”鹤仙人本来降临此世,便是为了帮助弟弟早已逃脱这囚牢世界,经过数千年的试用期,他终于成为了正式的执行官,可以和囚徒签订契约,于是连忙徇私将弟弟从地狱苦牢中解脱了出来。

没想到,弟弟才当上方丈,享了几年福而已,就被人残害夺取了灵气,甚至连灵魄都无所存在,魂飞魄散了。

本来鹤仙人打算再过几个月,便可以借机回到外面的世界,将弟弟一并带走,如今弟弟一死,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都没了。

许多留在这个世界的执行官和他一样,失去了最初的目的,浑浑噩噩地活在这个世界,拥有超凡的能力,享受着荣华富贵,再也不愿回到外面的世界做一个普通人。

鹤仙人何尝不是如此,几千年的经历,早已深深地融入了这个世界,几乎忘记了外面平凡世界的模样。

只是,弟弟在的时候,还有一个理由让他离开这里。

如今,得知弟弟已经死掉的噩耗,他一下子茫然了,回去不回去,都迷失了方向。

对于凌云,他充满了仇恨,毕竟那是自己亲弟弟,被他害死,仇人就在眼前,无论离开这个世界与否,都要先将他杀死。

鹤仙人再一次扼住了凌云的脖子,将他腾空举起,狞笑着看他垂死挣扎。

忽然间,凌云体内的灵气有一股异动。

那异动是如此熟悉,仿佛弟弟的声音,鹤仙人惊喜叫道:“阿弟,你还活着?”只是那声音细若游丝,若有若无。

鹤仙人皱起眉头,冥思苦想,突然想明白了:“原来弟弟并不一定死掉,只是魂魄俱散,留存极微小的存在灵气之中,被这小子吸收了,那么要是想让弟弟活过来,只能留着他,慢慢地养大弟弟灵气中的魂魄,才能夺舍成功,重新复活。”

下定了主意,但鹤仙人生怕被凌云得知了内心的想法,反而要受限于他,于是装作不在乎的样子,怒道:“装神弄鬼,杀死我弟弟还想装成他活命,妄想!”

鹤仙人手中的力气愈发大,仿佛一对铁钳,死死地夹住了凌云的脖颈。

“我要活下去。”凌云望着躺在墙角不知死活的胡芍,心里只有一个坚定的信念。

凌云双手死死地扣住脖子,想要解开这一对无形的铁钳,但是越想解开,鹤仙人用力反倒越猛,几乎要掐破血管。

鹤仙人狞笑着将手掌举得更高,凌云的身体从悬空中无形铁钳夹住,一下子往前飞了数步,脖子扼住在鹤仙人的手掌中。

“他一定有弱点。”凌云在窒息中冷静地想起方丈胸口泄漏金粉的窟窿,如今与鹤仙人只有一臂之遥,之前恶斗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如今是难得的机会,绝不可放过。

忽然,凌云看到鹤仙人手掌上的金粉契约,在他手上若隐若现,仿佛要与手掌合为一体,难道这又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凌云装作双手想要死命地掰开他的铁手,但箍得更紧,脖子几乎都要断掉。

千钧一发之际,凌云手上迅疾地幻化出一只玉迫剑,刺向鹤仙人的手掌。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六章 败仙之战 那玉迫剑灵气极强,察觉到金粉的气息,立刻如吞噬万物的饕餮一样,将那金粉连带着手掌心无限的灵气全部吸收,进入凌云的体内。

鹤仙人大惊失色,原来那只铁手继续箍住凌云,另一只手则与玉迫剑缠斗起来。

可任由他如何手心运气,所有灵气尽被玉迫汩汩地吸去,丝毫不剩,压根无法汇聚成无形的武器。

鹤仙人大骂道:“晦气!”只得松开了铁手,变手为刀,自断了左臂。

左臂缠在玉迫剑上,逐渐被吸收殆尽,变成了一截没有用的凡肢,掉落在地。

鹤仙人脸上全是怒容,一掌击飞了凌云,将地上的凡肢接到了肩上,运行了灵气周天,治愈了断口处,几乎连血都没流,可见他掌控身体的能力超出凌云甚多。

“居然敢吸取我的灵气,看我不将你碎尸万段,把灵气全夺回来。”鹤仙人宗师风范尽失,飞身要来袭击凌云,只是胸口一阵剧痛,捂着胸瘫倒在地,脸上痛苦得五官挤做一团,狰狞不堪。

凌云本想趁机杀了他,不然等他恢复了,功力深不可测,恐怕非但自己连胡芍她们都死无葬身之地,但稍一动弹,浑身骨头碎掉一般,剧痛钻心,可见那一掌功力之深,若是一般人早已粉身碎骨,只得躺在地上,动弹不得。

鹤仙人挣扎了一下,强作镇定,站起身来,对着凌云连啐数口,一瘸一拐地走到墙角,扛起仙门郡王被定住的身体,道:“今日留你一命,记住了,三个月之后,我非要来取你性命不可。”

鹤仙人扛着郡王,跃起跳入一团白光中,随即不见了踪迹。

凌云休息半响,运气疗伤,才稍稍恢复了一些,剧痛减轻,身体可以动弹,不由暗暗惊道:“灵气之境早已快极,他还能瞬间消失,功力实在是望尘莫及。”心中灰凉了几许,若想找他报仇恐怕难上加难,只求躲开他的追杀。

凌云挣扎着爬到了墙角,抱起浑身是伤的胡芍,看着她昏迷中依旧蹙眉紧闭,时不时发出一阵痛苦的呻-吟,心痛不忍,连忙握住她的手掌,尝试着运气疗伤。

这一次,胡芍体内的灵气已经衰弱到了极致,压根无法排斥外来的灵气,所以凌云快速地灌入了大量的灵气,充沛地灵气贯通了胡芍全身血脉,逐渐地她脸上神色从痛苦至极变得越来越平和。

另外,胡芍本来身上烧成赤红色的肌肤,也逐渐地被灵气抚平,慢慢恢复了红润的肤色,灵气周天循环多次,肤色已经恢复了白皙如雪的色泽。

“我……我还活着?”胡芍微微睁开双眼,看到自己躺在凌云怀中,身上方才刻骨钻心的痛苦消失不见,心里惊奇无比,疑惑地问道。

凌云惊喜万分,将她紧紧地抱在怀中,喜极而泣道:“你当然还活着,若是你死了,我便陪你一起死,黄泉之下与你作伴。”

胡芍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肌肤如初,甚至更加完美无瑕,肤白胜雪,心道:“这莫不是梦?”忽然意识到自己方才衣衫烧毁了一半,身上衣不蔽-体,凌云毫未察觉,将她搂抱入怀。

胡芍娇羞地脸一红,连忙将他推开,起身从戏台后面衣架上找到一件旦角的戏服穿上,正是《思凡》中小尼姑灰蓝相间的佛衣,一身素雅之色。

凌云这才意识到她身上衣衫破露,望着起身时那双白皙修长的双腿,心里想着非礼勿视,可难免还是多看了几眼。

“谁要和你一起死,我死了上天堂,你欠下那么多风流债,死了只能下地狱,怎么作伴?”胡芍整理好衣服,反唇调侃道。

凌云见她活过来了,欢喜至极,任她如何调侃,都只觉是世间最美的情话,丝毫不觉生气,也不想还嘴。

“刚才那人差点将我杀死,是你出手救了我?”胡芍倒是看不惯他一往情深的痴情模样,之前从未见过,反倒使自己有些尴尬不适应,只好换个话题问道。

“不是我救你,是月老,他说你我姻缘未了,所以从阎王爷手里,将你给我送回来了。”凌云握着她的手,她挣了几下,依旧被紧紧握住。

“呸,那月老帮你牵了没有几百根,也有几十根姻缘线了吧,还在乎我一个?”胡芍想起他曾经嫖宿,依旧有些难以接受,讥笑他道。

“不一样,你是我花钱最多的那根线。”凌云道。

“好啊,把我当成花钱的了,是不是?”胡芍轻声嗔怪道。

凌云连忙解释道:“不不不,我是花钱买通月老,你当什么?”

两人四目相对,俱是会心一笑,刚才那一场恶战,九死一生,都是从鬼门关走一圈回来了,此时担子终于放下,有如重生一般畅快淋漓。

胡芍忽然想起那个恐怖的高手,环顾了一圈四周,面露惧色道:“那个怪人怎么了,难道你将他杀了?”

“唉,我哪里杀得了他,他是执行官,在这个世界里,能杀他的人几乎不存在,有如仙人一般的存在,碾死我们有如蚂蚁。”凌云因为胡芍又复活了过来,对鹤仙人的仇恨顿时消减,继续道,“我只是看到他一个破绽,吸取了他身上的灵气,将他弄伤了,他生怕我趁机追杀,负伤而逃了。”

“他是什么人,为何如此厉害?”胡芍不解道。

凌云长叹一口气,道:“说来话长了,以后慢慢跟你说吧,现在只能告诉你,他叫鹤仙人,是个执行官,在这个世界,执行官主宰凡人一切,有如囚牢的狱卒,以后最好别惹。”

“现在已经惹了他,就怕再次来找麻烦。”胡芍心忧道。

凌云心里默默道:“那人说了三个月后,便会再来找麻烦,到时候我只能背着她们跑远一点,就算打不过,也不会牵连到她们,便一个人偷偷地被打死好了。”

胡芍忽然想起了她受重伤的弟弟,还垂死地躺在旁边,连忙焦心地爬过去,扑在他身上,还好时间已经静止,所以身体的伤情并未加重。

治疗凡人的体伤对凌云来说更是小菜一碟,压根不需要注入灵气,只需要将身体解构展开成二维平面,每一个受伤之处,用灵气愈合,不到一个时辰,便将他全身各个重伤的器官恢复如初。

之所以凌云不注入灵气,是生怕灵气中有残留的强大灵魄,将胡魁弱小的凡人元神夺舍,反倒是害了他。

没多久,胡魁浑身伤口逐渐消失,脸色恢复如常,胡芍呆呆地看着凌云剖解人体如层层画卷,目光中充满了惊讶,当她看到弟弟终于从重伤中恢复,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地,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若不是生怕打扰了凌云的医治,她恨不得扑过去,好好感谢他一番。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七章 嫌隙 治愈了胡魁身上最后一处伤口,凌云将分散游离的画卷重组起来,完好无损的胡魁重新出现在地上,静静地躺着,一如世界上所有凝固的静物。

经过了整整一个时辰的精细治疗,虽然有无尽灵气加持,但凌云寄宿在凡体之中,难以改变凡体的有限精力,不禁累得额头上渗出了豆大的汗珠,仿佛这一场治疗耗费了极大精力。

胡芍先是望着弟弟恢复如初的样子,满怀欣喜,又望着凌云虚弱的模样,心疼不已,轻轻撩起身上佛衣的袖子,为他擦去额头的汗水。

凌云抓住了她的皓腕,直直望着她的双眸,胡芍下意识地挣开手臂,脸色飞红,低头道:“多谢你救了我弟,以后胡府一定千金相赠,但不要这样轻薄我,我可不是万仙楼那群会陪你找乐子的女子。”

“那一晚万仙楼,我一直想找机会跟你解释,其实我……”凌云想起上次万仙楼密室之中,因为怀中抱着满头秀发的阳灵绫,令胡芍心生误会,负气离去,心中充满了歉意,想要借着今天机会解释清楚。

胡芍伸出食指,堵住了他的嘴,道:“你不用给我解释,我早已想明白,是我不对,本来我们既无青梅竹马之情,又无三媒六聘之约,你来万仙楼寻乐子,我为什么要生气,就算你许诺追我,我又未曾答应,所以完全不用解释。”她脸上笑语吟吟,并不像是反语讥讽。

凌云心生纳闷,道:“那为什么,那天晚上,你会气得跳窗逃走?”

“有逃走么,那应该是我不想看到有人嫖宿偷欢,以免污了眼睛。”胡芍故作满不在乎,但还是免不了在言语间,流露出那一丝欲盖弥彰的埋怨。

“既然如此,那以后我便三妻四妾,夜夜笙歌,看你生不生气?”凌云见她口口声声不在乎,解释的话也说不出口,即使说出口也未必信,反倒被看作编好骗人的话,于是索性不再解释,反而故意气她道。

“不生气,你就算学皇帝,娶了后宫三千,又和我有什么关系,救我弟一命,算我欠你的,还完了你爱怎样,都与我无关了。”胡芍平静道,手心里,指尖暗暗掐出了一道红色的印子,久久不能消掉。

凌云无言以对,见她神色平淡,毫无变化,心里叹了一口气,本以为这一次能够解释清楚,冰释前嫌,但见她毫无在乎,冷如冰霜,自己何必自作多情,于是沉默不语,两人静静地相对无言。

“你什么时候身体里有了灵气的?”许久,凌云打破沉默问道。

胡芍奇怪道:“什么是灵气?”

“这个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能够寄宿在人体内的一种奇异力量,可以获得超凡的能力,比如现在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只有你我能够活动自如,便是因为你和我身体里都拥有灵气。”凌云解释道。

“噢。”胡芍似懂非懂,她曾经听父亲谈过类似的东西,只是名称不大一样,但听到凌云的描述应该是同一种东西。

她苦苦思索了一下,却想不起来谁传授过自己灵气,道:“我不清楚灵气是谁传给我的,但我身边功力最高的除了我父亲,就是我师父红舞娘,除了他们,别人也不会这么好心传给我灵气吧,很可能就是他们俩之一。”

胡芍想起了许久不见的父亲,但又隐隐中感觉他一直在身边,从未消失过,心底的思念不由泛起波澜,世上除了这两个人,还有谁会那样的疼爱自己,眼前这个男人以为会不同,其实一样只会让自己受伤,手心的指尖更加用力,似乎希望自己清醒一点,不要再一次傻傻的上当受伤。

“给你灵气也不一定是好心,比如我,本身便具有灵气,别人也想夺去,但是一旦技不如人,反倒被我夺舍,这就是弱肉强食。”凌云道,“你师父红舞娘恐怕未必有灵气,否则南宫柳必然已经发现了,南宫柳体内灵气十分强大,又是贪婪好色之辈,一旦发现你师父身怀灵气,必定会强行夺舍,这样你师父哪里还能活着离开?只可能是你父亲。”

“我父亲?不知道他现在何处,已经几个月没有见到了。”胡芍声音中有一丝失落。

凌云方才无心提及她父亲,如今看到她失落的模样,心里顿时后悔不该提,毕竟是当初和自己两方打斗,害得她父亲没了人样,被雷渊巨剑劈成焦炭,后来又成了嗜血的僵尸,如今不知所踪。

“胡府你们是不能再住了。”凌云想起之前那个郡王道。

“为什么?”胡芍不解,“难道怕那个人来报复?”她话中指的是鹤仙人。

凌云摇了摇头,道:“不止是他,而且他一个仙人,不一定会跟你们凡夫俗子计较,但是你刚才上了戏台寻仇那人,正是仙门郡王拓跋圭,鲜卑人凶狠成性,必然卷土重来报复你,胡府恐怕会有灭顶之灾。”

胡芍脸色凝重起来,道:“我不是不知道他的身份,只是纵然他是仙门郡王,我终究没有杀他,连拳脚都没动,便派人来灭门,岂不是太过?”

“鲜卑人屠城都只是大汗一句话而已,我们刚才羞辱了他,十之八九会回来报这个仇,一雪前耻,所以你们还是收拾一下,找个地方躲避一段时间。”凌云远比胡芍了解鲜卑人,固然从未见过,这是第一次接触真正的鲜卑异族,但历史上,北方草原上的部落从未脱离野蛮二字,侵扰中原数千年,鲜卑只是其中一个,没有理由尚且随意屠城,如今有仇了赶尽杀绝,丝毫不足奇怪。

“又能去往哪里,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更何况来营救那郡王的家伙功力简直有如天神,他手下有这样一个人,逃到哪儿几乎都难逃一死,若是有两个这样的人,恐怕连皇帝都不是他的对手。”胡芍并非不知道郡王一旦回来复仇,必然凶多吉少,但是无论逃亡何处,都是朝廷管辖的疆土,恐怕依旧是难逃郡王的掌心。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八章 南城之约 “与那个人同样厉害的存世者,不会超过三人,而且他如此自命不凡,超神入化,恐怕未必会听从郡王的驱使,今天只不过为了救那个乌龟郡王一命而出手罢了,若是让他来报复你一个凡人,不免杀鸡用了牛刀。”凌云道。

“你才杀鸡呢,不过,你说得不无道理,那我回去便去变卖家产,逃往深山之中,等郡王慢慢地遗忘此事,再回来也不迟。”胡芍听到他的分析,从绝望中走出,心里燃起了希望。

胡芍起身,将胡魁缓缓搀扶起来,准备离开万仙楼。

凌云望着她即将走出去的背影,迟疑着,终于开口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胡芍停住了脚,扶住胡魁,回过头望着凌云,道:“凌公子,还有什么吩咐?”她早已在县衙外偷听时得知了凌云的真实身份。

凌云口中的话又硬生生咽了下去,脸上露出一丝勉强的笑容,道:“没……没事,哪里敢吩咐你!只是想说,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三个月之后,若是我没有去找你,记得去南城外看我一眼,我会在那里等你。”

胡芍扑哧一笑,道:“南城外是乱葬岗,那里到处是埋死人的地方,听说最近那里还有地虫猛兽出没,你就不能换个地方等我?”

“好,如果能换个地方的话,我一定去告诉你。”凌云道,笑容里一抹悲凉。

胡芍并未察觉他笑容里的黯淡神色,应声答道:“那我也一定等你。”转身离开了万仙楼,搀扶着胡魁,背影消失在大街上拐角处。

凌云一直呆呆地凝望着她的背影,低声呢喃道:“其实,你不用等我了,也不会再等到我了……”他何尝不知,在那个执行官说出三个月之期的时候,死期已经降临,每一分每一秒过去,那个日子便更近了。

也许凌云可以将世界一直这样静止,便可以永远不会等到那三月之期,但是这样静止的世界里,无异于最可怕的囚牢,没有一点声音,耳膜里随时都会出现幻听,所有东西都是静止的,死亡一般压抑,无论是谁,都不愿在这种环境中忍受太久,若是有地狱,长期呆在这种坏境中,便是地狱的一种。

“如果我死了,还能有人将我埋葬到南城外,不用暴尸街头,已经知足了。”凌云忽然理解了古人为什么如此重葬,因为一个人受苦受难了一辈子,如果死了还要露尸于市,下场未免太过凄惨了。

躺在棺材里,在厚土之下,默默地尸体腐朽,总好比无人问津地在世上,孤独地躺着,直到尸体腐烂,别人厌恶地掩鼻,死后还要挨一顿骂,最后像垃圾一样处理掉好多了。

赶在将世界恢复正常之前,凌云来不及多愁善感,飞速地救治万仙楼里的众人,将他们身上较重的伤口尽数治愈,一般擦伤破皮,反正不会危及性命,便懒得细细治疗。

虽然众人伤口都不算重,但人数太多,忙活了半响,凌云才大功告成,擦了擦脸上的汗,打个响指,将世界恢复了正常。

众人的记忆停留在一阵劲风吹来,各自摔落到墙角,纵然如紫若、媚娘靠着捉住凌云的衣角,没有被风吹飞,但醒来时也坐在角落里,一脸茫然,不知何故。

门口那个高大可怕的身影,威风凛凛,此刻不知踪迹,一并消失的还有遮着面纱的黑衣人胡芍,以及绳子捆绑起来,像个大粽子一样的胡魁。

老鸨子摸着磕疼的脑袋,看着门口那个怪物消失了,口中破口大骂:“这个长腿老怪,两条腿细的像筷子,放个屁这么大劲儿,差点将老娘吹到墙上撞死,狗娘养的,小瘪犊子……”辱骂声不绝于耳。

紫若发现脸上的油彩竟然脱落了许多,露出底下白嫩的脸蛋儿,娇羞地掏出手帕,连忙遮住了脸儿,生怕被生人看到,本来油彩还可以当做面具,就算见到生人也不害怕,如今这么多男子在屋子里,一下子不适起来,起身忙躲到凌云身后。

媚娘的红盖头也被吹飞不知去往何处,脸上柳眉紧蹙,新婚之礼在她心目中是人生头等大事,如今红盖头被吹飞,红布铺满的台子凌乱无比,被人如此打乱,不是个好兆头,心中不由满是难过,担心起浮萍般的命运再一次漂回苦海。

孟佩卿发现手掌中还有余温,可紧紧相握的那个人,却不见了踪影,心中惊诧无比,但他知道仙门郡王身边有一群奇能异士,那个门口的怪人必然是来救他的,于是心安下来,满屋子他不认识的人,于是偷偷走去了后台,戏班正在收拾东西,前台发生的事情他们一无所知,热热闹闹准备打道回府。

唯有靖南三公子从角落里爬起来,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胡家姐弟二人一齐不见了。

黄旦中冲过来,焦急道:“胡芍呢,怎么不见了?”

凌云瞥了他一眼,不耐烦道:“难道胡芍是我媳妇么,她去哪儿了,我怎么会知道?”

黄旦中见他言语间如此轻薄,想到过去他曾经踏入胡芍闺房,必然有了非分之举,新仇旧恨交加,心中愤怒至极,抽出一把贴身短匕首,用力地刺向凌云。

“小心!”紫若从他身后看到了那匕首的寒光,尖叫着想要拉开凌云身体。

凌云本来败给了鹤仙人,又有三月之期压在头上,有如金箍,如今见黄旦中恼羞成怒,出刀伤人,自己刚才好心为他疗伤,反倒是这个结局,心里不由生起气来。

凌云轻轻地抬起了两根手指头,隔空一弹,学着鹤仙人第一个招式,只想学着好玩,顺便吓唬一下黄旦中。

没想到,空气中平地起惊雷,一个巨大的白光聚气成形,当空弹出,飞速地朝着黄旦中飞来。

黄旦中眼睛里填满了刺目的白光,随着一阵炸裂的巨响,身体后仰着飞出,脸上尽是惊诧之色,猛地撞在了后面的墙壁上,木墙被撞出了一个窟窿,人继续飞了出去。

邢尚荣和朱威呆立当场,许久才回过神儿来,颤巍巍地,小心翼翼,挪着步子走出万仙楼,去寻找他们那位重伤的黄兄弟。

凌云心里也是充满了惊讶,拿起手指看了又看,稀松平常,从指甲盖到指关节,没有一丝一毫奇异的地方,但那一弹的威力,若不是自己亲眼所见,恐怕都难以置信。

紫若也是惊讶地瞪大着眼,伸手握住他的手指,放在眼前来回打量,满目尽是惊奇之色。

坐地骂街的老鸨子呆呆地下巴都要掉了,更别提口中不休的骂声,早已安静如无声的雅雀。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一指之力 老鸨子坐在角落里,看到墙壁上出现了一个大窟窿,痛惜不已,心尖滴着血:“这个窟窿恐怕又要花掉几千两银子才能补好。”

万仙楼修建之时,花费甚巨,背后的大东家胡胤山本来便是豪爽之人,不吝啬钱财,而老鸨子当时野心勃勃,一心要把万仙楼建造成南境最大最豪华的青楼,吸引四方来客,所以不惜银子,所用的材料都是顶级南缅深林中千年不腐的楠木,这一面看似普通的墙实际上价值连城,让老鸨子怎能不心疼?

但凌云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又身怀绝技,一根手指就能弹飞了黄旦中,这一身功夫何其可怕,所以老鸨子只能掏出手帕,偷偷地抹眼泪,抽泣答答,一张老脸上胭脂敷粉被泪水抹成个花脸。

凌云心里惊奇不已,望着自己的手指,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心道:“难道我身上的玉迫灵剑吸取了那人的灵气,从而学会了那人的功夫?”

他抬起手,轻拈双指,在空中,试着再弹一次,他至今仍难以相信刚才那一指的威力,如在梦中。

没想到这一次弹指,击在一片虚空之中,丝毫没有半点异样,眼前既没有人被弹飞,也不见楼宇墙柱倾塌,众人面面相觑。

这一指弹出,大概只有空气中几粒肉眼难以看清的微尘,被手指击中,飞速弹开。

凌云心中也是充满了疑惑,刚才弹飞了黄旦中的一指,与如今这一指丝毫没有任何区别,威力却大相径庭,一个如炮弹击打,一个则没有丝毫威力。

不料,楼宇的柱子中传来了一声沉闷的断折之声,紧接着看到了大梁及立柱的圆木之上,红色漆皮开裂出缝隙,梁柱开始扭折变形,然后墙壁上也是迅速地爬满了蛛网一般暗黑的裂痕,梁上尘土因为楼宇震裂而簌簌地掉落。

众人惊骇无比,可这一切都发生在瞬间,顷刻梁柱将开裂化为碎片,金碧辉煌的万仙楼将倾塌成废墟,不复存在!

众人拼命地向外逃去,可是大梁的断木已经折断掉落,无数木块碎裂而下,让人无数可逃,眼见便要砸的头破血流,千钧一发之际,凌云立刻封印了世界,一切飞尘碎片都悬停在空中。

凌云迅速地将楼内众人转移到楼外远处的空地之上,包括二楼的十余名满脸恐慌的风尘女子,以及后院的戏子们。

好在万仙楼周围均是空地,这一幢高楼独自高耸在城中这一片难得的黄金地段上,不会殃及周边的民房。

那豪华奢靡的温柔乡,纸醉金迷的烟花楼,只需世界解除封印那一刻,即将成为了一堆无数碎瓦断木的废墟!

凌云回首一望,心中充满了一丝不舍,毕竟这里是最初的梦想之地,在这里第一次碰见了紫若,若不是刚才那凭空一指,恐怕楼宇不会如此轻易摧折。

但转念一想,本来仙门郡王在万仙楼里受尽了折辱,恐怕回府后卷土重来是必然之事,到时候老鸨子和这群青楼中风尘女子难免成为替罪羊,自己摧毁了万仙楼,倒是能够让她们断绝念想,另寻他处,反而因祸得福,可以保住一命。

反正怀里有大把的银票,赎买花魁时还给了老鸨子十余块金盘,价值连城,白银几十万两不止,丝毫不亚于这楼宇的造价。

世界恢复了,众人还未从惊愕中回过神儿来,均以为要被掩埋在尘土之中,没想到完好无损,几个胆小的女子早已抱头痛哭起来。

只有紫若,方才在危急之中,紧紧地拉住凌云的衣袖,心底无比的心安,仿佛只要依靠在他身边,便不会有事,纵然天塌下来,有他在,便不再害怕。

一声响彻天地的巨响,万仙楼轰然倒塌,激起尘土无数,往昔的辉煌之楼,掩盖在一片遮天蔽日的黄烟之中。

老鸨子先是惊慌,随即知道了自己安全无虞,便不再害怕。听到了巨响,一抬头看到了那楼宇覆灭,睁大了眼睛,差点把两个瞳孔瞪穿,心中有如刀割,嚎啕着不顾一切要冲回那废墟的尘烟中。

几名风尘女子连忙拦住了她,老鸨子哭得撕心裂肺,呼天抢地。

凌云听不得这杀猪一般的哭声,走过来劝止道:“别哭了,这楼既然是我弄塌的,多少钱我再赔给你就是。”说着,凌云从怀中拿出十来块金盘,交给了老鸨子。

“这本来便是赎买花魁的金子,我帮你拿出来,你收好。”凌云道,继续又在怀里摸索起来。

那老鸨子听到凌云如此说,心知他会赔偿万仙楼的损失,掉落万丈深渊的心一下子提上来了,擦了擦老脸上的泪水,眉开眼笑道:“这这怎么好意思,恩公,这么多金盘本来就是斗气给的高价,已经足以补偿这楼的造价,实在不好意思。”

凌云方才救出众妓女之时,从房中搜寻了一边,将所有珠宝首饰金银全装到一起拿了出来,此刻从怀中掏出扁平如画卷的无数财富,一一分给各妓女,让本来忧心一无所有而泣不成声的众多女子,一下子笑出了声来。

轮到媚娘之时,凌云从她闺房中取出几千两银子,珠宝首饰并无太多,恐怕是早已在她失踪的日子里,被其他人偷去,于是又掏出几张面额共计万两的银票,递给了她。

媚娘并不伸手去接,莞尔道:“相公,我都是你的人了,这些银子自然都是你的,我不需要,也不想要。”

凌云一开始赎买她,只是怕她掉入另一个火坑,并不想将她带回,否则不提别人,只紫若一个,便会打翻醋坛子,终日酸楚不可,就算媚娘一心想跟着自己,也只能让她做一名丫鬟,从花魁到丫鬟,这个差距她又怎么能接受。

“那就算这些银子是我的,你帮我拿好,以后花销也由你帮我便是。”凌云劝道,媚娘只得收下那一箱子沉甸甸的金银和银票。

凌云怀中的金库只有金子银子,就算赔偿给老鸨子,恐怕她也难以搬动,若是找人来帮着搬运,又怕人见财起意,半路抢劫杀人,于是又静止了世界,去了钱庄,换了几十万两的银票,留下了相应的银子。这钱庄的老板学精明了,因为这几日换银子之人太多,于是从仙门调来了一大批银票,刚好到货。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章 风尘误 凌云回到原地,从怀中又掏出近几十万两的一沓银票,递给了老鸨子,道:“这些钱够赔偿万仙楼了吗?”

老鸨子本以为那些金盘便是赔偿,没想到还有额外几十万两,颤着手不敢接,道:“这何止买下这栋楼,连这些姐妹都能买下了,恩公,实在太多了,我……我可不敢拿。”

凌云笑道:“既然能买下这些女子,就当我为她们赎身了,你拿下吧。”

老鸨子心中以为凌云看上了这些女子,这十余名女子虽然人数众多,可是单论逐一赎身卖出,合计不足万两,连万仙楼那一根大梁木的价格都不值,所以这笔买卖极为划算,于是眼中含笑,双手不好意思地接过了这一沓银票。

只是老鸨子不解凌云为什么要买下这么多女子,难道他想开一家更大的青楼,买下这些女子,还有毁掉万仙楼,就是为了新买卖开张做准备?她一辈子生在青楼,长在青楼,几乎除了青楼,已经没有正常的市井生活,所以满脑子早已离不开这里,冒出的奇怪想法不足为奇。

紫若看到凌云拿出这么多钱为那些女子赎身,心中有些不开心,心道:“这家伙越来越过分了,乱花钱不说了,买了这么多风尘女子,准备以后在家里开妓院吗?真是个无药可救的大色鬼!”想法竟与老鸨子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凌云对着众多风尘女子,高声道:“万仙楼已经毁了,你们现在每人手上都拿有上千两银子,原本没钱的我也补上了,下半辈子都可谓衣食无忧了,各自有家的回家,没家的便去找个好人家,不要再做这种皮肉生意了。”

可是众女子只低眉顺眼地望着老鸨子,都不敢言语。

老鸨子见状,心知凌云是在行善积德,既然收了银子,也不好违背他的意思,更何况手里的银子以后可以建个更大更奢华的妓院,买来一群姿色皆不下媚娘的花魁,这群庸脂俗粉倒也任她们自去便是,于是道:“恩公都发话了,也为你们赎了身,各自散去吧,想去哪就去哪儿吧,以后风尘道上,再也没有各位了,都去找个好人家收留吧。”

古代女子,极其看重贞洁,无辜堕入风尘,莫不是父母丧亡或是为人拐卖,皆有难以言明的悲楚,自愿干这行的几乎百中无一,所以从良一直是她们的心愿,但却心知肚明为人嫌弃哪里那么容易找一个好人家。

众女子暗自庆幸手里还有上千两银子,纵然找不到好人家,独自一个人也不会担心饿死,于是踟蹰着陆续散去,感情深的姐妹间俱是洒泪而别。

紫若此刻才明白凌云的心思,刚才倒是错怪了他,心里有些羞惭,暗暗道:“没想到这家伙还有不好色的一回。”

老鸨子望着尘烟逐渐落定,一片废墟的万仙楼,无数好奇的百姓在旁边围观,还有胆子大的冲进废墟中,不知是去抢着救人,还是想挖出一些没毁掉的财物,又望着逐渐散尽的众女子,不由感慨万千,辛劳半生,落得一场空,还好有凌云补偿的几十万两银子,不然恐怕便要心痛死了。

媚娘同样的目光,望了一眼那废墟,心中却有几分畅快,仿佛是毁掉了一个人生的污点一般,重新开始生活的希望就在眼前,她含情脉脉地望着凌云,一身大红霞帔,与那残阳艳血相互辉映,无限的情意尽在眼中。

紫若在旁偷偷觑了一眼两人,凌云似乎并未察觉到两个女子的眼光,可紫若却被媚娘那眼光触动,心道:“唉,怪不得那家伙对这花魁如此动情,不惜花费千两黄金,这容貌莫说风尘之中,就算是王爵侯府,也不曾见过如此出众的美貌,当真是我见犹怜几分,岂可怪他。”

“走吧。”凌云挥一挥衣袖,眼见万仙楼附近人越聚越多,与他们所在的空地固然有一定距离,但过往之人难免察觉,惹来事端,便示意两个女子跟着回去。

老鸨子将那一沓厚厚的银票勉强塞入怀中,隆起高高的一大坨,但那十来个金盘实在是拿不动,强支撑着咬牙抱起来,没走几步路,腰间咔嚓一声,金子纷纷坠地,发出清脆的响声。

凌云回过头,只见老鸨子倒在地上,摸着腰,不停地痛叫,连声骂道:“我那个龟孙侄子,一见楼里要有事,就撒开腿开溜了,狗影子都没了,害得老娘今天背这么重金子,腰都要断咯。”她咒骂不止,对那个当龟公的侄子极为不满,更别提万仙楼其他溜走的小伙计们。

凌云微微一笑,走过来,蹲下身子,拍了一下老鸨子的老腰,顿时那剧烈刺骨的扭痛居然消失了,老鸨子难以置信地摸着腰,脸色惊奇极了。

凌云从怀中掏出了几十万两银子,道:“你既然提不动这些金子,不如给你换成银票。”

老鸨子本来因为腰部疼痛,忧心来往之人抢去金银,看着凌云又帮自己换成银票,眼泪不由掉下,道:“恩公,你这么对我,老身怎生报答的了,心里好过意不去。”

凌云笑道:“你若是想报答,现在胡府估计正需要一个管家,帮着料理家务,你以后别再干这种生意了,好好地去胡府帮着料理一下,这便是最好的报答了。”

老鸨子叩谢而去,那几十万两的银票死活不愿收下,无奈之下,凌云说是让她转交给胡府的大小姐胡芍,这才勉强收下,再一次拜谢而去。

媚娘望着老鸨子离去的苍老背影,心里有些酸楚,毕竟她养了自己这么多年,所待不算刻薄,落下两行眼泪。

凌云见她悲伤的样子,心有不忍道:“你莫伤心了,暂时先跟着我,等帮你找到了家,我便送你回去团聚,好吗?”

媚娘眼里噙着泪水,拼命摇头,道:“哪里那么容易找到,我三四岁便和父母离开了,连他们什么样子都已经不记得了,再说,我既然跟了你,便是从一而终,岂能再离开你,你若是送我走,等于送我上绝路。”

凌云并不能充分理解这些古代女人的想法,心中充满了疑惑。

紫若心中暗道:“她倒是和我一样的身世,父母都不在了,当初若不是有人收留,恐怕我也是被卖到不知何处去了,要不然襁褓之中,已然夭折了。”

两人同病相怜,她心中竟生出一丝同情。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一章 雪珠归来 忽然,凌云只觉胸口一阵炽热的疼痛,不由捂住了胸口,在怀中一阵窸窸窣窣地摸索,脸上尽是疼痛难忍的神色。

两个女子不由均上前关切,只是媚娘更加无顾忌,伸出纤纤玉手,摸着他胸口,关心道:“相公,是受伤了吗?”

紫若虽然离得更近,但不敢这般贸然出手,犹犹豫豫,既想关心一下,又怕肌肤之亲,以后成为凌云调侃自己的笑柄,只是靠近了一步,又停住了伸出半空中的小手。

凌云从怀中掏出一枚白色棋子,此刻已炽热发红,一碰到手,温度又逐渐地下降下来,不再烫手,恨恨道:“这棋子就是个设计缺陷,非要弄得烫人来提醒,就不能发出声音提醒么?”

紧接着,他意识到小楼中的阳灵绫很可能遭遇了危急,才会按动她手中那颗白色棋子,令自己这枚棋子变了色。

于是,凌云双手抱起两名女子,瞬息之间,已经来到了小楼外,对此媚娘尚且脸色讶异,而紫若已经见怪不怪了,几乎习以为常,只是凌云趁机手放在自己的腰上,让她羞涩地连忙挣脱。

开了门,看到阳灵绫神色如常,凌云稍稍放下了心,问道:“你召唤我什么事?”

阳灵绫并不答话,只上下打量着陌生的媚娘,不屑道:“这就是你买来的花魁?”

凌云敲了一下她的脑袋,道:“我看你又是无聊便按下棋子,害得我一路马不停蹄赶回来,居然问这么无聊的问题!”

阳灵绫哼了一声,满脸不乐意,砰地一声又将门关上,怒道:“早跟你说了,不许带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

媚娘满脸尴尬,她早已料到,因为自己过往的经历,肯定会遭到她家人的嫌弃,此刻看到阳灵绫矮了凌云半个身子,便以为她是凌云的小女儿,不由掩嘴一笑,道:“是我唐突出现,害得令千金不乐意,公子,还是让我自己买一套别宅吧,不然恐怕夫人和小姐都会对你有意见。”

她生性本来就大度,倒不是矫饰,更何况她自己有不少银子,买一套别宅住起来也方便,省却很多麻烦。

不待凌云说话,屋里一个人声响起:“傻丫头,你怎么这样说话,快快开门,不然相公要生气了。”

凌云心中一笑,便知道雪珠回来了,本来紫若和阳灵绫是两个刁蛮的丫头,这下媚娘和雪珠又是两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恐怕尚可调和一下,免得自己整日被那两个丫头酸。

不顾阳灵绫满声反对,雪珠打开了门,凌云冲进去,一把将雪珠抱起,道:“你走也不跟我说一声,可知道我有多想你,如今回来了,看我不惩罚你。”毕竟雪珠是他唯一有肌肤之亲的女子,于是抱起来肆无忌惮。

阳灵绫在旁边翻了一个白眼,道:“你走了以后,他可从来没说想你,反倒是常去万仙楼,风流得很,这下还把人家花魁娘子带回来了。”

“我之前母亲生病,所以急着回去,没来及跟你说。”雪珠解释道。

“现在病愈了吗?”凌云关心问道。

雪珠摇摇头,道:“没多严重,只是想我了,找个借口让我回去,现在还是那样子,但应该没什么大碍了。”凌云这才放下心来。

紫若走进屋子,一脸油腻的彩泥,十分不爽利,于是冲进厨房,从水缸里舀出清水,将脸上洗了个干净,露出肤白胜雪的脸蛋儿。

媚娘踟蹰地站在门口处,不敢贸然踏足进屋,生怕继续激怒了阳灵绫,但看着紫若假扮的小厮冲进屋子,心里不禁奇怪,古代礼教甚严,女眷在屋里,小厮绝不可进去,等到紫若露出了洁白的脸儿,心中才恍然大悟,这小厮原来竟也是个美貌的女子。

阳灵绫见新来的花魁,被自己吓得不敢进屋,心中反倒有些不好意思,嘴里也不再说话。

倒是凌云,抱着雪珠,两人亲昵着,雪珠一脸羞涩,道:“大家都在呢,别这样相公。”

连续几次毛手毛脚,可惜雪珠一直严防死守,凌云只得偃旗息鼓,放下她,雪珠连忙整理起凌乱的云鬓。

凌云站起身来,道:“丫头,你按那个棋子,就是为了通知我,雪珠回来了是不是?”

阳灵绫扭过头,并不理会他,倒是雪珠答话道:“我一直不让丫头打扰你,我回来本是小事,打扰了你的大事就不好了。”凌云只觉她话里有话,竟学的跟那两个丫头一般明讥暗讽,看来女人的吃醋都是通性。

紫若擦干净了脸上的水珠,走过来,道:“哼,他不但赎下花魁,还买了万仙楼十几名风尘女子,花钱的时候可真是豪气,雪珠姐姐,你得好好看看,家底是不是都花光了。”

“你买这么多女子,难道想开一家青楼?”阳灵绫质问道。

媚娘站在门槛上,脸色有几分难堪,低着头,一言不发地转身想要出门,阳灵绫有些懊悔自己说错了话,但一个青楼女子,她本来就有几分看不起,压根放不下面子去给她赔礼道歉。

倒是紫若,生怕她像当初自己一样干傻事,追了出去,不料,门外一群黑影,在薄暮的夜色中,站立一排,腰佩长刀,有些阴森可怖。

媚娘吓得退了几步,紫若反应快一些,连忙扶着媚娘躲进了屋子里。

凌云站起身来,见她们一脸慌张,问道:“怎么了?”

“门外有人!”紫若道,心内惊魂甫定。

“难道他这么快就卷土重来了?”除了那个可怕的鹤仙人,凌云想不出还会有谁,这个时候来找自己麻烦。

来到了门外,见到那一排戴着斗笠的黑衣人,凌云有些迷惑,喝问道:“你们是谁?”

为首一个高个子黑衣人发声问道:“阳灵绫可在此?”

“在这里又如何?”凌云暗暗已经起了杀心,对方来者不善,人数众多,不知道是否具有灵气,必须随时准备好先发制人。

那一排黑衣人一一单膝跪地,为首高个子大声道:“属下杨浒戎,参见阳教主!”

阳灵绫在小楼里听到此人的声音,认出此人正是那一日,在凌云与南宫柳恶斗之时,被凌云制服,并被自己假的血虫丹唬到,倒戈投靠自己之人,立刻像是换了一个人,方才十来岁的小女孩,脸上竟露出了几分令人畏惧的威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章 叛教者 阳灵绫端坐在楼内,高声道:“进来说话。”

“谢教主!”杨浒戎心知凌云的厉害,但也知道他和阳灵绫关系匪浅,并不害怕,拎起瘫软在地上的一团身着灰袍子的人,大步走进了屋里。

凌云回到了屋内,只见阳灵绫端坐在堂中的太师椅上,竟有几分像模像样。

杨浒戎进门又跪拜在地,那灰袍子也露出了面容,竟是一直帮着凌云做事的管家张安国。

张安国满脸惊慌,微微抬头,看到凌云像是找到了救命稻草,大声哭喊道:“大人,救我小命啊!”

杨浒戎抽出长刀,白刃架在张安国脖子上,喝道:“老实点。教主,刚才我见到这个人,在楼外鬼鬼祟祟,心想不是好人,必对教主有不测之心,于是捉来,听候教主发落。”

凌云不禁感到好笑,道:“这是我手下,你放了他。”

杨浒戎不为所动,依旧拿着刀架在其颈上。

阳灵绫心中得意,终于能够压制凌云一头了,道:“凌大人,你当这是你的衙役吗,这么听你的话?”

凌云心知她存心刁难,但在她属下面前,又不得不给她面子,假意奉承道:“请阳教主手下留情,放了我手下,不知道可否?”他心中只觉在和小孩子玩过家家。

阳灵绫颇为满意,道:“放了他。”

看着刀刃离开了脖子,张安国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连忙跪谢道:“谢大人!谢教主。”他生性圆滑,做事八面玲珑,生怕得罪了这位乖张年幼的小教主。

“这么晚了,你来此有什么事?”凌云问道。

“说来话长,昨日大人不知道,凤栖山上,除了发现那一个死人坑,后来又发现凤栖寺的和尚,不知为何,全部被人杀死,死状凄惨,凶手应该是个剑术超绝的高手,当世有这种功夫的人不多,这件事惊动了仙门境地,甚至数日内恐怕会传到朝廷,所以小的在此等候多时,可惜一直找不到大人,最后还被他们当成盗贼抓起来了。”张安国委屈道。

“这件事我已经知情,是马贼杀死和尚,和尚害死了那么多女子,也是罪有应得,两者都已身亡,如此便可销案,此事不必再提了。”凌云淡然道。

张安国心中奇怪,虽然凌云那一日也到了山上,但他没去凤栖寺,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是马贼所为呢?他压根不敢怀疑到凌云头上,一是不相信凌云有如此功力,二是他乃知县大人,总不能自己审判自己,就算怀疑是他也没用。

本来张安国还有些话想说,但见凌云如此坚决,便不再说出口。

“另外,县衙里的一应事务,你暂且代理,等我几月后回来再说。”凌云已经产生了念头,离开靖南县,一是不想面对郡王的报复,二是三月之期不想呆在这里束手待毙,逃往别处未必会被发现。

张安国虽然有些疑惑,但这无异于代理知县,实在是大大的美差,况且他贪小便宜,但不敢干大坏事,免得凌云几月回来后,把自己投入大狱,所以,张安国跪地叩谢,接了这一份差事。

张安国离开小楼之后,阳灵绫问道:“不是让你们在药王谷等着吗,怎么来靖南县了?”

杨浒戎发现她话语之中,有问罪的意思,连忙一拜到底,连头也不敢抬,道:“教主有所不知,药王谷如今人去谷空,我教主力均已回到了祖庭,特来向您禀告,以免扑往药王谷落了个空。”

阳灵绫皱眉奇怪道:“难道神足教不打算参加修仙大会了?这么早,主力就班师回朝了,他江佑胥还想不想要南境盟主的宝座了?”

杨浒戎闭口不答,毕竟他也不了解江佑胥的想法。

“哼,管他呢,那就回祖庭,灭他的老巢,这下更方便一举歼灭!”阳灵绫眼中流露出愤恨的杀意,她对江佑胥可谓是恨之入骨。

杨浒戎犹豫道:“可是教主,祖庭里高手众多,仅凭我们十来个人,哪里能够应付得了?”

“本来就没打算靠你们十几个人,这个你不用管了,到时候,你们只需要准备好帮我擦干净宝座上的血迹就好了。”阳灵绫道。

杨浒戎不敢反驳,只得点头称是。

“你们出去吧,等我收拾一下,今晚便启程。”阳灵绫挥手示意他离开。

杨浒戎应声而退,余光中瞥了一眼屋内,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紫若等女眷早已避开到卧房中,只有阳灵绫和凌云在堂中,此刻杨浒戎退去,大门关上,其余三个女子又从卧房里转身走出。

“你还要回神足教?”紫若问道,她听阳灵绫讲过许多神足教内的勾心斗角,血腥斗争,只觉那是一个可怕之所在,言语中充满了担忧。

阳灵绫沉默不语,呆呆地望着地面,她希冀此刻已久,可是又不知道为何,内心深处对回到祖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我一定要回去。”阳灵绫思忖半响,决心却从未动摇,无论结果如何,她不可能放弃父亲的基业,更不可能不为惨死的祖母和父亲复仇,更绝不可能放过那狠心辣手的江佑胥!

凌云左手抱住了雪珠,右手揽过了媚娘,坐在一条长凳之上,邪魅一笑,道:“我大喜之日,两个美妾相陪,今晚可出发不了,睡个饱觉,等明天再出发吧。”

“不用你出手,我自己去,一样能够杀回去。”阳灵绫见不惯他放荡样子,负气道。

凌云想不到阳灵绫如此倔强,只得松开两个美人,正色道:“就凭这十几个人,能够打败南宫柳一个人吗?”

阳灵绫心知那句话完全是在赌气,可面子又挂不下来了,继续道:“打不过,便是通通死掉,也得去,总不能报杀父之仇,还要依靠着乞求别人吧?到时候我死了,你若是有点良心,便帮我报仇,杀光神足教便是。”

“可是……那十几个人未必会那么忠心追随你啊。”雪珠开口道,她所言不虚,这些人既然当初能够叛教投靠阳灵绫,到时候也会再次倒戈回去。

阳灵绫神色迟疑,咬唇道:“就算他们不忠心,只我一个人,带着一把剑,也要杀回去,死在复仇路上,总比在这里被某些人腻歪死好些。”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三章 为君雪恨 凌云嘿嘿一笑,道:“想让我帮忙出手便直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只要答应我一件事,我便答应你也不妨。”

“不用说了,爱帮不帮,真想帮我,就算我不答应你,你也会出手,真不想帮我,就算一百件事我都答应了,你又会出手吗?”阳灵绫反驳道。

“我还没说什么事情呢,又不会为难你。”凌云道。

“你快说吧,人家都生气了,你看不出来吗?”紫若见阳灵绫被凌云气得嘴巴鼓鼓,不由帮忙说话道。

阳灵绫满脸怒气道:“你不用说,就算说了,我也不会答应的。”

紫若本想居间调和二人,见到她如此赌气,只得掩嘴而笑,不再说话。

凌云无奈一笑,道:“你不答应便不答应,那我就不说了。”

“不说就不说,谁爱听你说。”阳灵绫赌气道。

“你还是说吧,让我看看,能不能帮着她做到。”紫若再一次帮忙问道。

“我这个要求呢,一点都不难,就是以后除了危急时刻,不要随意按那枚棋子召唤我,不然时间一长烫的胸口疼。”凌云道。

听完这句话,阳灵绫怒容非但未消,反而更甚,伸出一只小小的柔软手掌,道:“把棋子还给我!”

凌云略微惊讶,掏出了那枚棋子,放在她的掌心。

阳灵绫收起了棋子,与另外一枚一同放在香囊袋子里,挂在了衣服上,神色恢复了平静,淡淡道:“以后不用了,就算我有生命危险,也不会再找你了,这样就不用担心我会麻烦你了吧。”

女人本来就是性情敏感,而阳灵绫年纪虽小,经历却多,心中的敏感更是一般女子所不能及,一听凌云的话,便自然以为惨遭嫌弃,于是心中痛苦不已,宁愿将这棋子扔掉也好比给他,眼角珠泪几乎夺眶而出。

凌云心中无奈,这个小女孩实在是难以对付,只是提一点小意见,却被她当成了绝交的意思,想起孔夫子那句“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则不逊远则疏”,真是贴切极了,亲近的时候两人恨不得变成一个人,疏远的时候更甚于陌生人。

“好了好了,我帮你杀尽仇人便是,别哭啊。”凌云想要帮她擦去泪水,却被她伸手拍了手掌,嫌弃至极。

阳灵绫自行擦去了泪水,道:“我知道你嫌弃我麻烦,我不会让你白帮忙,等我当上了神足教教主,教内财富,富可敌国,历经百年,珍宝无数,到时候我给你的钱财,足以让你富甲一方便是。”

凌云心中好笑,暗暗道:“我若是为了钱财,直接去抢财主便是,还会冒着风险帮你和那些高手斗一场?”

但为了顾及她小小年纪却十分脆弱的面子,只得答应道:“好,那就一言为定。”

阳灵绫见他应诺,破涕为笑,道:“哼,贪财好色,你两个现在都占了。”

凌云也不驳斥,只是微微一笑,道:“是啊,等你当上教主,最好再赏赐我几个美女。”

“有这三位大美女还不够?”阳灵绫一脸鄙夷道。

“别瞎说,我和他可没关系。”紫若忙着澄清,雪珠和媚娘倒是相视一笑,并不言语。

“收拾一下,今晚出发!”凌云像是扬帆起航的船长下达命令道。

“她们三人你都带上?”阳灵绫疑惑问道,她知道此行前去神足教,凶多吉少,若是带上这三个不懂武功的女子,无疑是将她们置身险地之中。

“对,留在这里更危险。”凌云坚定道,紫若倒是颇以为然,在凌云身边,可比几个弱女子守着这小楼安全多了。

于是,雪珠开始收拾衣服,打理行囊,紫若在一旁帮忙,媚娘本想前去搭把手,但又怕被嫌弃,只得踟蹰在旁,有些尴尬。

唯独阳灵绫,坐在桌子旁,和凌云说起了神足教祖庭的地形,分析起各高手的路数,以便他能够摸清敌情,知己知彼。

子夜时分,门外的属下早已备好了马车,高大的马车前后三辆,紫若、雪珠和媚娘共乘一辆,阳灵绫独坐一辆,凌云则跟一大堆行李包裹挤在一辆。

马蹄嗒嗒声响,半夜时刻,传出静默的夜空甚远,三辆大马车穿过大街,直冲南城而去。

黑衣人早已跟守城的兵丁商量好,花了十多两银子,打开了城门,出城南去。

行至一片荒野之上,土地坑陷泥泞,马车颠簸,路十分不好走,阳灵绫叫来杨浒戎问道:“这里原来有一条官道,为何走这小径,如此难行?”

杨浒戎额头全是大汗,紧张道:“禀告教主,这条路便是那条官道,只是近期听说南城门外有地虫与猛兽恶斗,移山倒海,掀动大地,搞得这一条官道坑坑洼洼,十分不方便行走,要不然我们换一条路?”

阳灵绫叹口气,道:“换一条路又得多了好几天时间,就走这一条路吧。”

言语间,前方忽然一阵刺眼的光芒疾射而来,随即一声炸裂大地般的巨响,阳灵绫惊讶道:“明月高悬,哪里来的雷霆闪电?”

最前是凌云与行李包裹所在的马车,只听马匹嘶鸣,掀起四蹄,似乎被惊到。

凌云连忙掀起帘子,从行李中钻出来,只见前方一阵白色的光芒,耀眼夺目,那光芒中隐约可见一座高山一般的怪物,逐渐钻出了地面,大地剧烈晃动。

几乎几百里外都能感受到这大地的震颤,半夜熟睡的人们以为发生了地震,均从房屋中赤身跑出,惊吓不已。

凌云望着那白光中的怪物,只见它如一座山般巨大,体型似一只墨黑色铁甲的雄狮,但张开如同城门一样的血盆大口之时,从嘴中伸出一只粗大的地虫,那虫子浑身燃烧着火焰,顶端是恶心撕裂开的口器,尽是锋利的啮齿和扭动着带着倒刺的长舌,覆盖满是黏滑的粘液,滴下垂丝,通体火焰也烧不干。

这粘液一旦沾到人身上,便会被千斤之力包裹起来,无法动弹,陷入一片流沙中,直至窒息。而且这粘液之中,还有无数毒素,轻则让人皮肤瘙痒难忍,接触时间长了,便可以毒素进入血脉,让人痛不欲生,直至死去。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四章 火之虫 凌云认出了那地虫,正是南城门外与铁狮恶斗的虫子,可是这个浑身墨色的铁狮,双目无光,似乎成了地虫的宿体躯壳,而虫子变得更加粗壮雄浑,借着狮子的身体,在夜空中腾然而起,如有万丈之高。

那烈焰地虫温度极高,连周围的空气都炙烤干涸,所有树木草林,沾到即着,大地被它焚烧出一片汪洋火海。

烈焰地虫仰天嘶叫,远不是最初那喑哑之声,有如雄狮啸野,远处暗林中惊起万千只夜栖的鸟,遮天蔽月。

尤其是烈焰地虫两根尖锐的触角,此刻有如锋利又坚硬的铁质藤蔓,挥舞在夜空中,仿佛要刺穿那明月和星,将星罗棋布的夜空撕开一道裂缝!

凌云有些奇怪这烈焰地虫,怎么会又一次冒出了地面,而且和那只铁狮形成了一个新的怪物,狮子嘴一直张开,咬住地虫的躯体,成了它的基座和护体。

万一对方更强,浑身烈焰的地虫便可以躲进狮子铁甲一般的躯壳内,里面想必已经被地虫掏空了,形成了躲避天敌的屏障。

那烈焰地虫与铁狮合体全部钻出了地面,抖擞掉身上燃烧的杂质,露出更加明亮灿烂的岩浆一般火红的躯壳,连铁狮墨色的身体都被火焰灼烧至泛红。

烈焰地虫似乎察觉到了凌云的存在,长嘶一声,巨大的身体冲着凌云压过来,仿佛排山倒海一般来势汹汹。

凌云大吼道:“退开!”

可是马车的马儿早已惊到,不听使唤,十来名黑衣人守护在阳灵绫马车周围,可是哪里敌得过这巨兽怪物!

凌云飞身而起,手掌展开,硬生生地拉起三辆马车,重达数千斤,迅疾地闪避到一边,将马车提起直到数里之外才轻轻放下。

而那群黑衣人只有少数几个拉着马车逃避开地虫的攻击,其他人在烈焰地虫逼近之时,已经被炙烤化掉,成为了一滩沸腾的肉汁,身上的衣物早已焚烧成黑色的灰烬。

烈焰地虫虽然巨大无比,但是速度相比凌云,缓慢多了。

凌云默动灵念,凝固了世界,可这一次,烈焰地虫非但没有停止下来,而且攻击过来的速度更加迅猛,有如垮塌的巨山滚石而下,形成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凌云在那团烈焰怪物之下,显得十分渺小,可是他并不畏惧,飞身而起,逃往一边,吸引着烈焰地虫离开三辆马车所在的地方。

这个方法果然奏效,烈焰地虫眼中只盯着凌云,随他飞开,换了方向追击过来,大地不断颤动,这巨兽仿佛要将这大地踩垮一般,足有千万斤重。

来到了一片开阔的原野之上,头顶一轮悬月,碧蓝的夜空被大地上的火焰蒸腾,映照成了火红之色,仿佛行云也被燎烧起来。

凌云脚踩大地,大声道:“你这个大虫子,听得懂人话吗?”

那烈焰地虫只顾跨山越海追击而来,丝毫不理会凌云的话,看来是听不懂。

凌云聚精会神,为了保险起见,足足伸出了五根手指,隔空作成爪状,希望出现奇迹,像那个鹤仙人一样,能够扼住这地虫的要害。

没想到烈焰地虫狂奔而来的速度,毫未受到阻拦,那五根手指一无所用。

凌云只得再次弹指,可凝聚在空气中的白光猛地飞弹到烈焰地虫身上,有如一块小石子砸到大象身上,微渺至极,顶多让地虫感觉到瘙痒,毫无作用。

凌云大吃一惊,想不到这地虫顶多只是一个埋藏在地下,忍受烈火炙烤多年的猛兽罢了,连缔约者都比不上,可这执行官的大招居然无法降服它,难道是自己的功力不够?

不及凌云所想,那烈焰地虫已经来到了他的跟前,抬头已经看不到那地虫的最高处,仿佛一堵登天的布满火焰的巨墙,停在了自己面前。

烈焰地虫嘶叫着,如同恶魔在黑暗的夜空中,摄取人的魂魄,所发出得意的鸣叫,凄厉而瘆人,让凌云不由得打了个冷战。

那烈焰地虫迅猛地压制而来,头上的藤蔓般触角直插向凌云的腔体,似乎要一下洞穿他的身体,让他的死尸成为那触角之上的装饰品。

凌云虽然无法一时打败这地虫,但速度却比它迅疾多了,轻松地飞身而起,一跃至半空之中,逃离开它的猛烈攻击。

烈焰地虫再一次扑空,大地被它撞击崩裂开无数岩石,恼羞成怒,身上的火焰燃烧更加旺盛,几乎要将大地烧成灰烬,火红的身体如同流动的岩浆,四处冒起白烟,在被冲天火光映照的夜空下,如同袅袅的白纱遮盖大地。

凌云落在远处的狂野之上,眼前是一条河流断开了他与烈焰地虫,嘲弄道:“这蠢东西,空有一身蛮力,就是速度慢如老龟。”

烈焰地虫似乎听懂了它的嘲弄,一双喷火巨目瞪着凌云,有如天空中两轮烈日,大地照的通亮,如同白昼一般。

凌云再一次伸出两根手指,对准了它的眼睛,嘴角轻蔑的一笑,弹指间,一团聚集的耀眼白气飞速地击向烈焰地虫的左目,那白气带着灼热的蒸腾气雾,有如一枚极快的圆珠,射入那巨大摇动着火焰的眼睛里。

烈焰地虫没有爪子,无法挡开那白气,躲避的速度又太慢,只得任那白气射入眼中,冒出一阵白气,它痛得尖叫一声,撕裂般的声响尖锐刺耳。

凌云这才明白眼睛是它的弱点,于是继续弹指,顷刻间,凝聚成数百团白气,直冲向烈焰地虫的眼睛。

烈焰地虫痛叫不止,却无法躲开箭雨一般密集的白气袭击,双目不多时便被击中几十次,而它压根没有眼皮,无法闭上眼睛,眼睛中流出火红的熔岩。

凌云的弹指攻击更加迅速,烈焰地虫只得扭过头,朝向别的方向,以坚硬的后脑朝向凌云,可凌云迅速移动到另一个方向,继续攻击它的双目。

烈焰地虫似乎已无招架之力,只得龟缩到铁狮中空的躯壳中,遮天的烈焰消失之后,大地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只有远处未燃烧干净的树木,传来微弱的火光。

铁狮墨色的身体里,显现出无数道细微的缝隙,缝隙里灌满了火红炽热的熔岩,仿佛一个包裹着岩浆的袋子,随时会爆裂开来,四处溅射无数融化一切的岩浆。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五章 盲眼 大地陷入了寂静之中,高悬的明月在旷野上洒下银色的月光,月光下那一只高大如山的怪物铁狮,用躯壳包裹着烈焰地虫,墨色的铁兽连绵如横断的山脉。

凌云站立在这高耸入云的怪物足下,丝毫不敢放松,那墨色中纵横如血线的岩浆火红之色,似乎随时都会从铁狮体内爆发出来,熔化掉整个大地。

一阵狂啸之声,响遏行云,水为之断流,大地震颤不止。

躲入了躯壳的烈焰地虫,恢复了一点精力,铁狮血口大张,地虫圆柱般的身体变粗了数倍,直接撑裂开狮口,通体燃烧的火焰熔岩更加猛烈,随着身体的抖动,熔岩四射,凌云不得不连忙后退数里之地,不然早已被那熔岩熔化。

烈焰地虫双目尽是火焰,原本火焰中黑色的瞳孔早已不见,完全成了炽热夺目的冲天火光。

凌云见它如同没头的苍蝇一样,用硕大无比的脑袋到处撞击,所击之处,山石崩裂,尘烟四起,火光冲天,其状凶烈至极,不可靠近,便猜到刚才聚气攻击一番,大概已将它双目击盲,此刻成了一只盲虫。

只是盲眼的状态下,烈焰地虫非但不见削弱,反倒暴躁如雷,爆发出凶猛至极的神一般力量,看着它毁天灭地,到处发泄。

烈焰地虫几番攻击,无法袭击到凌云,而自己双目已经瞎了,除了一片红色的耀眼火光,其他任何光色都感受不到,心中愈发着急,愤怒熊熊燃烧在心口,恨不得张开血盆大口,将凌云撕咬成碎片,只得到处猛撞,发泄怒火。

凌云无法阻拦地虫的冲撞,好在旷野之上,人烟本就稀少,加上周围是南境的千里密林,瘴气丛生,人迹更加罕至,于是任它发狂,只在远远之处的高地上望着,这一只喷火巨兽肆虐着大地。

然而,过了许久,仍未见这只到处发狂的烈焰地虫有所迟缓,反而更加猛烈,难道它不是凡间之物,所以永不疲劳吗?凌云心里生疑,看来不可能期望着它自己会累倒,反倒是自己,眼见着上百里的旷野都烧成了火海,存身之处越来越少,再继续下去,恐怕烈焰地虫便会冲进靖南县,毁掉整个城的数万百姓!

凌云不肯再袖手旁观,可是刚才攻击了一番,烈焰地虫身上毫无缺陷,铁板一块,浑身还附着熊熊火焰,更不时喷射出熔岩,让人无法近身,纵然是用尽全力,将它眼睛戳瞎,可没有致命之处,如何消灭它?

烈焰地虫更进一步,所去的方向正是靖南县,以它狂躁撞击的速度,恐怕只需要十几分钟,整座城将化为灰烬。

凌云不顾危险,冲到了它的脚下,大声道:“你这瞎眼虫,我在这里。”

烈焰地虫听到了凌云的声音,呼啸之声震耳欲聋,似乎饱含着无限的愤怒和仇恨,猛地举起圆滚滚坚硬的脑袋,朝着凌云声音撞击过来。

凌云吐了吐舌头,连忙飞起躲开,身体悬在空中,试着伸出五指,可惜这一次,仍然无法隔空搬动那地虫,只是旁边地上碎裂的山石,上面火红熔化掉一半,竟被凌云的手掌隔空移动,提起到半空。

凌云有些惊奇,没想到这么重的石头可以隔空搬起,微微一走神,那石头又重重地落到地上,碎裂成数块。

于是凌云产生了一个念头,双掌大开,隔空牵引着附近巨大的山石,想不到手掌所向之处,无数巨石凌空而起,被凌云的手掌搬运到烈焰地虫的头顶之上,堆积成一座巨大的石头山。

烈焰地虫在大地上用脑袋到处横扫,希望能够将凌云撞成齑粉,竟生生在飞起的尘烟中,扫开一片圆形的洼地。

“这就是你的坟墓。”凌云望着那块洼地,微微一笑,没想到这虫儿居然为自己挖好了墓地。

“送你一座豪华石头坟,全部免费。”凌云坏笑着,松开了手掌。

无数几百吨的巨石,竟像雨一般倾泻而下。

烈焰地虫似乎察觉到异样,可是双目已忙的它,只能凭借耳朵,呆呆地站在圆坑里,听着那一堆巨石雨呼啸而落。

第一块巨石砸在地虫身上,有如几百米巨大的石碾,生生将那烈焰地虫拍扁在洼地上,连一声惨叫都没发出。

随即,无数块同等的巨石紧接着砸下,连那块洼地都被砸的下陷了数十米,一望无际的尘烟笼罩着大地。

而这激起的万丈尘烟,铺散开来,震荡在大地之上,所有的山火尽被尘烟熄灭,夜空一片火光也看不到了。

只有高悬的明月洒下静静的月光,大地上,静谧的烟气到处弥漫,在月光下,有如蓝色的薄纱,铺在大地之上。

凌云双脚踏在这一片寂静的大地上,鼻子里闻到了一些焦臭的糊味,那是烈焰地虫熏烤之下,烧焦的草木丛林和野兽尸体,还有一些尘土的呛鼻气息。

好在最大的危险,那只发狂的烈焰地虫已经被一座高耸入云的石山压住,镇在了山下,纵然还有一丝残灵存在,也决计无法逃脱出来了。

回想起刚才运气搬山的那一刻,凌云心中仍然有些难以置信,按理说,在这凡人的世界,他是有如神一般的灵气者,而对方同样是灵气者,之前自己初来尘世之时,曾经能够视尘世之万物皆为画卷,如此看来,将一座山看成平展的画卷,搬山移海都不是难事,可是对方也是灵气者,这样一来,砸向地虫的山也变成了画卷,便没有任何伤害。

可是,当自己运用灵气搬来了山石,便彻彻底底将烈焰地虫砸成了一滩肉酱,不管它身怀灵气等级高低,都无法逃脱,难道这就是灵气的威力所在?

当面对凡人的时候,即使是搬来画卷一般平展的高山,也可以毁灭一个城池,让数万生灵死于顷刻,可是当面临灵气修仙者时,规则就完全变化了。

凌云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大部分都是通过别人的讲述,加上自己实践的领悟,逐渐懂得越来越多的真相,这一个囚牢般的世界,原来有着两套并行不轨的规则,分别适用于凡人与灵气者。

如此看来,只要有规则可循,逃脱那个魔头鹤仙人的追杀,甚至击败他,将他如烈焰地虫一样击杀,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凌云望着那一座月光下黑色的石山,心中似有万千波澜。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六章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月光下,一切是如此的静谧安逸,没有厮杀喧闹,没有火光冲天,有的只是银色的月光洒满大地,微凉的夜风轻拂过面容。

“等等,为什么在静止的世界,还会有风?”凌云刚享受一下那微风轻拂的温柔,立刻警觉地察觉到世界的异样。

按理说,灵气被凌云用意念加速到极快的境地,接近于光速,所以在这个世界,除了日月之光可以普照以外,一切风雨云雷都无法出现。

若是凡人在静止的世界,可以说话,那么,连他们的声音都将无法在这个世界运动,因为声音的速度远远低于这灵气极快的速度,更何况运动速度更慢的风。

“除非,这是灵气者驱动的风!”凌云想道。

果然,那微凉的夜风逐渐变得炙热,竟一瞬间有些熏烤的感觉。

凌云惊异的发现,眼前那座月光下黑色的石山,竟然开始变成了火红的颜色,从黑色中耀眼射出,渐渐地整座石山都变成了火红,仿佛被烈火焚烧快要熔化了一般。

炙热的熏烤让凌云无法久立,只得飞身后撤几百步,饶是如此遥远的距离,那炙烤之感依旧如在面前,全身变得滚烫。

凌云警觉地望着那座石山,只见烈焰地虫的啸鸣,从通红燃烧的石山之下,闷声发出,响彻夜空,他这才明白,那些巨石顶多压坏了烈焰地虫的凡体躯壳,而它的灵气一点都没有受到破坏,所以绝地重生,将整座山石都熔化掉。

通红如高炉的石山开始熔化成流体,仿佛奔腾的岩浆流,从石山表层流落而下,炽热的熔岩滚到大地之上,火舌吞噬一切,熔化一切,旷野之上重新陷入一片火海之中。

凌云看着那熔岩到处滚流,而靖南县只有几里之遥,一旦熔岩流到城墙之下,熔化掉整座城墙,全城的百姓将被岩浆掩埋熔化,成为烈焰地虫吞噬下的亡灵。

“可恶!”凌云恨恨地骂了一声,飞身而起,继续隔空搬运来巨石,希望能够堵住岩浆的流淌。

可是,纵然巨石围成了一道长长的堤坝,将岩浆困在了石坝之下,不消半响,岩浆便将那些组成堤坝的巨石烤的通红,再过一会,巨石便熔化成新的岩浆,反倒使滚烫沸腾的岩浆液体更加充沛。

凌云心知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反倒为岩浆提供了更多的材料,只得停下巨石的搬运。

岩浆大军浩浩荡荡,奔流不息,仿佛吞噬万物的火之恶灵,将魔爪伸向了熟睡之中的靖南县城。

月光下,靖南县高高耸立的城墙,在火红的岩浆洪流之下,仿佛一块意图挡住洪水的木板,不堪一击。

凌云心内焦急,毕竟那三辆马车也停在南城外不远之处,一旦岩浆继续流淌,恐怕连她们几名女子都要丧生火海之中。

岩浆所到之处,一切都化为灰烬,或融入到那炽热的岩浆洪流之中,化为一体,而烈焰地虫漂浮在岩浆之上,仿佛一个游弋在水中,虽然眼睛瞎了,但颇为自得,它不信凌云逃得脱这岩浆洪流的侵蚀。

只有大地的土壤,任岩浆洪流流淌而过,依旧静静地躺在地上,既不被焚为乌有,又不会加入岩浆洪流的大军之中,同流合污。

望着那焦黑的大地,凌云忽然冒起了一个念头,飞到了岩浆洪流向前侵蚀的边缘,双掌插入地面,用尽了浑身的灵气。

“起来!”凌云怒吼一声,大地裂开成数片,在凌云手下的巨大土块,长有数十里地,高达百余丈,随着凌云的手掌,耸立了起来,成为了一道巨大的土墙,立在岩浆洪流所去的方向之上。

岩浆流淌到土墙边缘,如同海浪一般,拍打着土墙,可这块土墙的厚度亦有数百丈宽,岩浆波浪的拍打压根无法将其击垮,只得逡巡在土墙之下,无法前进。

烈焰地虫愤怒地冲上前来,想要击碎这挡住了岩浆洪流去路的巨墙,可是用脑袋顶撞过来,有如栽进了大地之中,数百丈的厚度,它完全无法击穿。

凌云一边抵挡住烈焰地虫力大无穷的撞击,一边抓住了这难得的机会,在烈焰地虫四周竖起了同样厚度的土墙,将岩浆中的烈焰地虫围困在了中央。

烈焰地虫仰天嘶吼,有如绝望的野兽,在困兽犹斗,可惜四面土墙,不但厚度惊人,而且有凌云的支撑,始终无法突破。

“水来!”凌云手中引来了旷野之上,大河之水,从顶上灌入了囚困烈焰地虫的土墙之内,无数的河水,飞跃过夜空,仿佛天河一般,源源不断地灌入其中。

烈焰地虫的嘶吼更加惊心动魄,仿佛要震得人心胆俱裂,可惜凌云不是人,而是寄宿在凡体中的灵气者,听着这嘶吼,只觉耳朵进入了噪声,甚至有点想挖耳朵的冲动。

静止的世界凡人们,压根听不到这声音,在他们沉睡的那无限微渺的瞬间,仿佛不存在的一个细小时刻,耳边的空气震动,压根传输不了这么微小时间的巨吼,否则早已将他们的耳膜刺穿。

大河之水,源源不断,浇淋在烈焰地虫身上,滚烫的熔岩将水瞬间蒸发成白色的雾气,迷离在空气之中,可是地虫身上炙热的火焰也黯淡了几分。

特别是地上的岩浆洪流,被冒着白气的河水不断冲击浇灌,明亮的炙热红光越来越黯淡,最后竟然熄灭成黑色的流体状黑石。

而烈焰地虫,在竭尽了半条大河的河水之后,身上的火焰终于完全熄灭了,而那一只山一般巨大的烈焰地虫,竟然逐渐地随着火焰的消失,一点点萎缩起来。

凌云不肯停止,继续浇灌,直到土墙之中,成了一个堰塞湖,灌满了河水,将烈焰地虫完全淹没在水中,这才停止,不然河水便要溢出来了。

河水之下,所有的岩浆都变成了黑乎乎的一片,唯独那只烈焰地虫还在水中,闪烁出一丝光亮。

凌云担心这土墙平地而起,高高的悬湖一旦溃堤,将会淹没周遭的城池,于是将河水重新灌回到河床之中,干涸的河流又开始恢复了流淌,可怜的是河水中的鱼儿,有生以来头一次泡了一次温泉,可惜也是最后一次。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七章 虫之灭 四面高大的土墙,凌云推倒在地,大地恢复了正常,除了多了几道新的裂痕难以弥补,还有地上一大块黑色的火山石。

那高高的火山石之上,还有一只发光的小虫子。

凌云来到火山石之上,看到原来那只高大如山的烈焰地虫,丧失了所有的火焰之后,竟然成了一只小小如草蛇一般的长虫,只是身上闪烁着磷火的青光,让人知道这不是凡物。

凌云一脚将小虫踩到了鞋底之下,那虫子竟哇哇大叫起来,有如凶狠的小狗,张着满是利齿獠牙的小嘴,拼命想要咬住凌云的腿。

凌云抓起一根分叉的树枝,将那小虫子的脑袋叉在地上,动弹不得,嘿嘿笑道:“这小东西,倒是挺精致,刚才就是你,毁天灭地,还想杀了我?”

那小虫子似乎听不懂人话,不停地张嘴直叫,叫声甚是恼人。

“不会说话,那我可就一脚踩死你咯?”凌云语带威胁。

“贤弟,救我!”一声疾呼划破了夜空。

凌云一愣,脚下狂吠的小虫子也是一愣,那声音便更加突出。

“这是……孙逊的声音?”凌云怪异道,“孙将军,是你么,你在哪里?”

“我就在你脚下。”孙逊大声呼喊道。

凌云低头看了一眼虫子,那虫子又大叫起来,张嘴想要咬人,哪里像孙逊的样子,笑道:“你莫非在这得了狂犬病的虫子身体里?”

“不是,我被困在这堆火山石之中。”孙逊声音传过来有些沉闷,大概正是因为困在火山石中的缘故。

凌云连忙挥手劈开脚下那块火山石,果然就在虫子下方,露出了一个赤身的男子,一脸胡髯,不是孙逊又是谁?

孙逊从劈开的缝隙中艰难地爬了出来,长舒一口气,叹息道:“真是天佑我也,碰上了老弟,制服这地虫,将我解救,为兄欠你一条命啊。”

“孙将军,你不是去神龙寨剿匪,怎么会被困在这石头里?”凌云想起当时那只铁狮,明白个大概,但还是希望能从孙逊口中听到原委。

“你有所不知,看来你也是灵气修行之人,我便不再瞒你,其实,我是发配到这个世界的囚徒,被困在地下已有数万年,最近因为讨好一位执行官,成为了缔约者,帮助他在人间做一些他不便出面的事情,所以能够在尘世上行走,不用在地下忍受烈焰岩浆的熏烤。”孙逊娓娓道来,关于这些故事,凌云听到了不止一遍,所以已经猜到。

“后来,我因为剿匪不力,受到那执行官的呵斥,另一位缔约者趁机背着我向他进了谗言,说我是为了长久留在人间,故意放虎归山,以免鸟尽弓藏、兔尽狗烹,唉,该我倒霉,有此无妄之灾,所以在率军出靖南县南城门之时,那个缔约者早已派了两只地虫在城外等我,一只将我击败,另一只挖好了洞,带着我和那只地虫一齐堕入了地狱。”孙逊回忆起那一刻,满肚子忿忿不平,眼中尽是恨意。

“地狱里,我受尽折磨,两只地虫为了吸取我的灵气打了起来,一只侥幸获胜,但元气大伤,暂时吞不下我,只得将我躯体掏空,只剩下虚弱的灵气,作为它的附体,受其凌辱。”孙逊讲完了之前的故事,等烈焰地虫碰到凌云之后,那些事凌云已知,他便不再重述。

凌云听罢,恍然大悟,道:“怪不得我奇怪这只地虫为什么会附着在一个铁狮身上,原来那是你的本体。”

“没错。”孙逊身体虚弱,每讲一句话,便需要喘口气,连续讲了这么一大段,早已累得满头是汗,与原来那个精壮汉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凌云心生疑问道:“那这只地虫为什么拦我,难道也是受到了那个缔约者的指使?”

“差不多,我被它附着之后便浑浑噩噩,意识一直不清醒,这之后的事情便不再知道,一直到困在火山石之中,与它分开才恢复了意识。”孙逊道。

“既然如此,你便好好休息,等恢复了身体再说吧。”凌云劝他回到靖南县,休养一段时间,没想到孙逊一口回绝。

“我不能休息,军中不可一日无主帅,我不知道被它困住了多久,少说也有十天半个月了,这下子三军怕是要乱,我必须回去主持军务,纵然副官黄岐在,还有阿依娜可以假扮成我的模样,稳定军心,也不能拖上太久,一旦露馅,恐怕对手便立刻会接管,我无兵无将,成了无用之人,恐怕又要被弃之回地狱了。”孙逊忧心道,望着一片黑暗的南面,眼神中尽是不舍。

“我送你去吧,你如此虚弱,恐怕独木难支,没到神龙寨便先倒下了。”凌云扶起了孙逊,关切道。

孙逊微微一笑,道:“不用了贤弟,想必你也有要事,此去神龙寨,不是一日之事,你不用陪我,我一个灵气之体,有什么可怕,你只需要帮我找一件衣服来便是。”

看着他通体不着一丝的样子,两人神色尴尬,均是一笑。

凌云解下身上长袍,披在孙逊身上,道:“你先披着,袍子里有几千两银票,供将军使用,我这就给你去找一件衣服来。”

孙逊系上长袍,挥手道:“不必了,贤弟,这身衣服就够了,我穿着它,路上遇到商铺再买一件内衬便是。”

孙逊整理好衣服,正要道别,凌云道:“那这只虫子如何处理?”

“让我吃了它恢复精力。”孙逊弯腰捡起了闪烁着磷光的虫子,不顾那虫子的狂吠,一下子扯成了两截,放在口中,嚼了两下便咽了下去。

凌云见他吞下虫子,有如吃肉一般自然,不禁有些反胃,特别是虫子被牙齿咬断,没了声响时,爆出一道黑色的汁水,臭不可闻。

吃完之后,孙逊脸色微变,皱了皱眉头,用长袍的袖子,擦了擦嘴,道:“味道真是难吃极了,还好不是第一次吃,对于恢复精力大有裨益,尚且可以接受。”

“孙将军,当初你便知道我也是灵气者吗?”凌云问道。

“知道,但是摸不准你的等级,因为你头上三道紫光,可是功力远超于我,不会只是一介贤体。如今,我刚刚看你发功劈石,头上紫光已经不见了,应该是已经到了仙体之境了吧,恭喜!正是因此,兄长我才厚着脸皮吃下这大补之品”孙逊笑道。

“这大补之品,让我吃,也不会吃。”凌云见他牙黑如墨,压根没有碰那虫子一下的想法。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八章 后会有期 “哈哈,我在地狱烈火中熏烤几万年了,再也不想回到那个鬼地方,如今虚弱至极,不要说这难吃的虫子,就算是大粪,只要能快速恢复精力,我也吃它一桶。”孙逊豪爽笑道,说话间中气十足,与刚才气喘而语完全不同。

凌云倒是能理解他对地狱恐惧的想法,忧心道:“我比你还惨,你尚且是个缔约者,可以光明正大的活在尘世上,我连缔约者都不算,只是个游神野鬼,不知道哪一天,又要被执行官捉去毁灭元神。”他想起鹤仙人,以及三月之期,还有与胡芍约定的南城相见,不禁惨然一笑,似乎命数已定,充满绝望。

孙逊见他忧心忡忡,问道:“想必你已经遇到过执行官了?”

“没错,见识过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凌云道。

“执行官,确实是强大无比的存在,但弱小也有弱者的生存之道,世上不止老虎狮子活着,连它们瞧不上眼的老鼠蚂蚁也不一样好好地活着,数量不必狮虎少,连终日被它们捕杀的牛羊,也是数量繁多,远胜于狮虎,所以我们缔约者虽然武力永远比不过执行官,但是世上需要我们存在,所以我们便能好好活着。贤弟,你不要悲观,纵然是执行官,也未必能碾死你如蚂蚁,更何况你如今已经踏入仙境,苦练几百年,未必输给执行官。”孙逊望着夜空,慨然道。

凌云无奈一笑,笑声中充满了苍凉,道:“几十年?可是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啊,若是能有几十年,能陪着心爱之人走完一生,我倒是知足了。”

孙逊仅仅是地狱烈火之中,已度过万年,更何况这区区几百年,自然不放在眼里,但他忘记对于凌云这种没有耐心的年轻人,几百年,可谓是漫长而痛苦,但是等他经历丰富以后,便会明白千百年只是弹指一挥间,白骏过隙罢了。

“贤弟,志气高是好事,可是哪一位执行官,不是现在尘世历经几万年劫难,才达到如此高的境界,无人能敌可不是简简单单四个字而已,而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寒暑不休,风雨无阻,苦苦锤炼几万年得来的成绩,你现在年轻,不懂这个道理,等你阅历丰厚,便知道空谈无益,一切均需苦练。”孙逊苦口婆心道。

凌云明白两人讲得不是一件事情,但是鹤仙人的三月之期,对于凌云这种级别的灵气者来说,都是无法战胜的,纵然说给孙逊,若是他情深义重,到时候无非陪着自己死,若是他对自己没有那么深厚的兄弟之情,只是口头上热乎,到时候孤独战死更加绝望,无论如何都不好受,不如不告诉他。

“将军,我懂这个道理,既然你吃了补品,恢复了精力,不如早点回军营带兵,我也有事要抓紧赶路了,今后我们有机会再聊。”凌云道。

“也好,正好容我试一下这补品效果如何!”孙逊说完,一跃而下,几十米高的火山石堆,对于他而言如履平地,刚才的病态一扫而光,全然不见。

凌云心中叹道:“这虫子倒真是大补,不过还是难以下咽。”

“贤弟,山高路远,相逢可期,兄长先行一步了,保重!”孙逊遥遥在石堆之下,拱手道别。

“后会有期!”凌云站在高大的石堆之上,望着孙逊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这一声道别。

狼藉一片的大地,好在已无怪物和烈火的侵扰,凌云无心整理这遍地凌乱,飞身回到那三辆马车旁边,只见黑衣人仅有三名,除了杨浒戎外,还有两个充当车夫的角色。

凌云冲进第二辆马车,掀开门帘,只见紫若、雪珠和媚娘都挤在里面,她们脸上神色有些惊慌,正是停留在出现地虫将要掀翻马车的时刻,被巨大的声响震惊,每个人都不能平静。

第三辆马车上,阳灵绫探出了半个脑袋,神色惊愕,眼睛里似乎还有烈焰地虫那惊人的景象。

确认四人安全无事,凌云便恢复了世界,一切似乎回到了原来的时间。

杨浒戎吓得直钻到马车下面,而马儿依旧惊惶地扬蹄嘶鸣,两名充当车夫的黑衣人也是滚落下来,而拉行李的那辆马车上,车夫早已没了踪影,大概已经死在了烈焰地虫的炙烤之下。

阳灵绫虽然同样惊慌,但转而察觉到世界恢复了正常,那烈焰地虫转瞬即逝,仿佛不曾存在过一样,尤其是看到凌云站在道旁,月光下脸上挂着坏坏的笑容,便心知肚明,不再害怕了。

第二辆马车中的三名女子隔着门帘问道:“相公,发生了什么?”她们以为前方巨大的声响是边境开战的炮声,或是拦路的马贼人喧马嘶,并没有想到会是出现了一只高大如山的怪物。

“什么事情也没有,只是不知,这三位神足教的高手,为何吓得逃到了马车下面?”凌云故作不懂问道。

杨浒戎此刻正抱着头,以为会像其他黑衣人一样,死在烈焰的炙烤之中,没想到什么也没发生,看着身体上下完好无损,听到凌云的话,顿时明白了几分,脸色难堪,羞愧不已,默不作声从车底下钻了出来。

阳灵绫心中好笑,可是这几人她还需要倚仗,又怕凌云激怒了他们,内部不和,兵家大忌,于是道:“刚才那只怪物力量极大,一震之力,竟将杨师傅这么高武艺之人,震倒在地,实在是稀奇,可是怎么一下子又不见了?”

杨浒戎心知她是给自己挽回面子,心底感激,跪拜道:“禀教主,属下不知。”

凌云心道:“此人倒是实诚,就是胆子小了点。”

“那怪物既然消失了,各位也不想找它出来玩一玩吧,赶路要紧,大家上车快走。”凌云高声道。

三名黑衣人互相对视一眼,各自回到车上,挽起马缰,准备上路,受惊的马儿见前方没了怪物,自然也恢复如常。

唯独阳灵绫,对凌云招手道:“你那辆马车不嫌挤吗,来我车上坐吧。”

凌云脸色为难,道:“去你车上合适吗?”

“我堂堂教主,倒是要看看谁敢说我?”阳灵绫霸气地环视了一圈,黑衣人早已低下头不敢回视。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九章 教主大小姐 无奈之下,凌云上了马车,钻进车厢,但拉着帘子,并不关上,道:“教主大小姐,有事你快说。”

阳灵绫指着前面道:“关上门帘。”

凌云只得放下门帘,道:“关上了,说吧。”

“什么教主大小姐,教主便是教主,大小姐便是大小姐,你当我听不出来,叫你过来一点都不乐意,是不是觉得我太霸道了?”阳灵绫试探地问道。

“你哪里霸道,作为神足教这种大宗门的教主,你霸道的远远不够,最好以后杀伐果断,乾纲独断,若是叫谁不来,命谁不从,直接拉出去砍了头才好。”凌云调侃道。

“呸,你当我喜欢当这教主?若不是为了报我父亲的仇,我才懒得当,每天要装得不近人情,才能服众,若是整天一副温柔小姐的样子,哪个属下会听你的?”阳灵绫啐了一口道。

“你这教主稳坐泰山,属下倒是钻到车底去了,就算听你的话,到时候上场打架,怕是吓得裤子都不够换,你最好让教内多准备几条裤子,不然神足教祖庭晾的全是浆洗后骚气哄哄的裤子,五颜六色,堪比藏佛的五彩经幡了。”凌云嘿嘿笑道。

阳灵绫忍俊不禁,掩嘴一笑,随即拍了他肩头一下,道:“别胡说,万一让人听到,岂不恨死你了。刚才那个怪物到底怎么回事,你跟我说说。”

凌云心知她必定是好奇此事,于是将整件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除了孙逊的事情隐去,连灵气也对阳灵绫如实相告,更有之前赎买花魁时遇到鹤仙人,以及三月之期的事情,一股脑儿全倾诉了出来。

“原来如此,怪不得总是感觉在你身边,时不时会发生一些瞬移或是变化的怪事,又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阳灵绫的唇咬着手指,豁然道。

马车行进在坑洼的路上,经过了烈焰地虫的折腾,到处是一阵焦臭的糊味,地面更加崎岖不平,颠簸更甚。

凌云不得不伸手扶住车架上的木杆,支撑身体平衡,怕阳灵绫磕到脑袋,便将她的头枕在自己的手臂上,两人距离很近,但凌云刻意隔开一段距离,不至于两个身体靠在一起。

阳灵绫若有所思地望着马车内的烛灯,那灯光昏黄而微弱,随着马车的颠簸摇曳着烛火,时而明亮,时而近乎熄灭,车厢里便是一阵昏暗。

“之前你还说你是外面世界来到这里的仙人,可以天地同寿,日月同生,不死不灭,像乌龟一样活一万年,现在又说三个月就有人来追杀你,全是骗人的,你就是个骗子。”阳灵绫声音中颤抖着。

忽然,眼泪从她洁白的脸蛋流了下来,一滴晶莹剔透的眼泪,映着烛光,落在薄薄的衣衫之上,晕染开一大片,仿佛是饱含了伤心的泪,碎成了无数片。

“哭什么,搞得好像我死定了一样。”凌云心内颇为感动,从没想过这个小女孩一向大大咧咧,居然会因为听到自己的死讯而垂泪,抬起手轻轻地为她擦去眼泪。

阳灵绫抓住他的手,泪水更加止不住地流下来,扑到他的怀中,两只小手抱住他的腰,痛哭道:“我……我好难过,你还有三个月,我爹爹死了,我祖母也死了,现在连你也要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人非草木,听到她凄切的哭声,凌云心中亦是一阵酸楚,想要推开她,又不忍心,摸着她的头,道:“你一个小孩子,想这么多干嘛,我死就死了,又不是你亲人,伤心什么。不要把我放在心上,长大了便知道,人生的苦难多着呢,总要学会自己走完剩下的路。”

“你就是骗子,说好的要活一万年呢,你不是说等我死了,还要每年来我坟头割草吗,你怎么可以死到我前面去?”阳灵绫泣不成声。

凌云与她相处这么久,总是看到她阳光灿烂的一面,从未见她如此哭泣难过,想开解她几句,却说不出来,心中只有一阵悲凉,只得任她在怀中哭泣发泄。

许久,阳灵绫抬起头,一双眼睛肿如桃子,认真道:“你说,若是你逃走,去往天涯海角,从此隐姓埋名,他就算本领再高强,也不可能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你吧?”

“除非我永远不用灵气,他大概就不会找到我,可是那样的我有如一个废人,活着几万年,又有什么意思?”凌云叹息道,世事难两全,人间本就如此,总面临着各种取舍,有人愿意平凡的活着,而对于凌云来说,这样活着与外面的世界一模一样,已经经历了太久,没有必要再这样活上一回。

阳灵绫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道:“命重要还是灵气重要?等我们夺回神足教,帮我报了仇,再拿到数不尽的金银财宝,我们便去隐居起来,就算有危险,可以雇佣一群家丁保护,不需要你用灵气,至少你要活上一百年,活到我死了,活到儿子孙子长大了,不然,我绝不要你死。”

凌云心中只觉好笑:“我也不想死,只是这哪里是凡人能够决定的,所有的生杀大权都掌握在强者手中,面对这种人神之战,实力差距悬殊,甚至可以说,他是否毁灭我,只在他一念之间,已经和我没有关系了。”

不过,对于阳灵绫所说的家财万贯的隐居生活,凌云心中也不是没有动心,只是他极其害怕,三个月之后那一天,假如这群女子都在自己身边,会牵连到无辜的她们。

凌云不禁懊悔刚才图一时快意,不吐不快,把这件事倾诉给了阳灵绫,她最爱八卦,恐怕明天其他三个女子也会知道了,到时候更加难办。

“总之,你不许死。”阳灵绫依然紧紧地抱住凌云,把头埋在他怀里,不肯离开。

凌云嗅着她头发的香气,克制着内心的躁动,虽然阳灵绫早熟,已经是个初具形体的美人胚子,但是年龄幼小,就算她对年龄说了谎,也不过十来岁的少女,自己始终被外面世界许多规则无形约束着,只得用力地将她推开。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章 乘船 阳灵绫挣不过他,便坐直了身体,和他面对着面,一脸严肃道:“你不要以为逃脱是怯懦,要知道螳臂当车,大家只笑话螳螂不自量力,没人说他勇敢。你三个月之后去应战,若是死了,我,还有前面那三个女子,纵然不死,也要受尽侮辱,你死得心安吗?我们隐居起来,等老了,花谢入土,你反正是能活万年的王八蛋,到时候再去挑战,到了九泉之下,我们还可以一起投胎,那时候没人会怪你。”

凌云望着她一脸郑重的神色,从未见过她如此认真,只得道:“好,我答应你,那你先挪开脚,踩到我了。”

阳灵绫刚才跪着扑进他怀里,此刻被推开,独自抱着双膝坐在车上,一双小脚踩在凌云的衣服上,让他无法活动,脸上一红,连忙挪开。

凌云拽过衣服,整理了一下衣衫,阳灵绫察觉到他下半个身体,居然有些异样,某个地方挺起了一个小山包,在衣服褶皱下更加明显。

“流氓,滚出去!”阳灵绫脸色羞红,捂住眼睛,抬脚便踢。

凌云一边闪躲,一边解释道:“你扑过来,身子柔柔软软的,我不想也会想啊,这能怪我吗,正常反应好不好?”被阳灵绫一阵飞踢,逃出了车厢。

马车已经停在了一条河流岸边,旁边是个石头筑成的小码头,河岸边停靠着两艘能够容纳五六人的客船,此时已经接近天明,薄薄的晨雾之中,些许清冷。

凌云跳下车时,好在赶车的黑衣人已经走到岸边,无人在车旁,见凌云下了车,杨浒戎连忙来到车旁请示道:“教主,已经到了河边,是否现在换乘客船?”

阳灵绫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打开了门帘,脸上红晕未消,道:“好,那就换客船。”

南方水网密布,从靖南县到神足教祖庭足有几百里地,一路骑马绝不可能,中途需要换数次水陆交通,才能抵达。

另外一辆马车上,三位女子相互依靠,下面垫着一层锦裘,沉沉在美梦之中。

凌云借着手中的烛光,望着三个女子娇美的容颜,在昏黄的灯光下,平滑而柔和,令人怜爱。

媚娘独自靠在车厢右边,身上披着一件狐裘大衣,是凌云从万仙楼塌陷之前抢出来的,铺在箱子里一堆金银之上,此刻她紧紧地盖着这件衣服,几丝凌乱的发,遮在脸上,瑕不掩瑜,丝毫不影响那清丽出众的美貌。

另外雪珠则搂着紫若,两人本就一个丰满些,一个苗条些,环肥燕瘦,各有一番韵味,雪珠似乎近几日经历了不少辛劳之事,睡梦中,脸色有些憔悴,眉头紧锁,好像梦到了可怕的东西,时不时眉头皱的更紧,不见舒展。

雪珠怀中的紫若,倒是睡得十分惬意,仿佛抱在母亲怀抱中的婴儿,脸蛋映在烛光下,晶莹红润,一双手紧紧地搂住了雪珠,安全感十足。

凌云见到紫若的红润脸蛋儿,忍不住顽皮地伸出手,捏了一下。

紫若从梦中醒来,看到了凌云那张狡黠笑容,正对着自己,脸上有扭痛的痕迹,不由轻咬玉齿,抬起手发怒地要打他一耳光。

凌云回身闪开,大声道:“醒醒,我们要换乘船了。”

雪珠与媚娘也从睡梦中醒来,见到紫若怒气冲冲地追出了马车,不知缘故,两名女子生怕见到陌生男子,于是收拾一下,戴着斗笠遮住脸,下了马车。

马车外,紫若的手腕被凌云抓住,怒道:“让我捏一下,两清,不然我饶不了你,色胆包天,居然敢趁我睡觉,轻薄于我!”

“只许捏一下。”凌云无奈之下,只得将左脸乖乖地伸了过去。

紫若心道:“哼,不打你个满脑金星,哪里对得起这伸过来的厚脸皮!”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巴掌打出,正中在凌云的脸上。

然而,凌云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只听到“啪”的脆响一声,紫若痛得捂着手掌,蹲在了地上,手掌变得乌青起来。

凌云吃了一惊,才想起大概是玉迫灵剑化入体内的缘故,一旦碰到外来的攻击,便自动防御,所以紫若其实是打在了一块铁板上,怎能不疼?

凌云连忙蹲下来,摸着她的手,暗暗用灵气帮她治疗痛楚。

“不要你假惺惺的,你,你早就有防备,故意引我上钩,才会那么痛快把脸伸过来。”紫若痛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泣声道。

凌云见她的狼狈样子,心里苦笑,也不解释,只是迅速地将她伤痛除去。

紫若手上乌青肿胀的痛感顿时消失了,连忙将手抽了回来,虽然心底依旧是生他的气,但也不敢再反手打他或是踢他,心里恨恨,只得委屈巴巴地暗自骂他个几千遍。

客船停靠在岸边,每一艘船上各有两个船夫,正撑着竹篙站在船头,等待着客人。

客船一共两艘,凌云与四名女子一艘,三名黑衣人则在另外一艘,水上并无其他船只,所以黑衣人不担心阳灵绫安全,没有强求与她同乘保护,其实这三人也知道实力远不如凌云,与其说是保护不如说是表现忠心罢了。

到了岸边,凌云一步便跃到了船上,随后是阳灵绫,他站在船头抓着她的小手,将她半拉半抱上了船,钻进了矮蓬船舱。

紧接着,媚娘也怯怯地,踏上了晃悠悠的船,凌云揽住她的纤纤细腰,送进了船舱,雪珠生性会水,丝毫不怕,拉着凌云的手上了船。

最后只剩下紫若,她赌气地抱着手臂站在岸上,两眼直直地对凌云怒目相对。

“快上来啊。”凌云急切道。

无奈之下,紫若生在北方,又不会水,从没有坐过船,只得伸出手,拉住凌云,可握住他手的时候,紫若暗暗用力,心里只盼着将凌云拉落到水里。

可是凌云力气极大,另一只手臂轻轻揽住,一下子便将她抱在怀中,钻进了船舱,关上了薄板舱门。

船舱里,行李早已被黑衣人送进了船舱,先进来的三名女子,打开行李拿出厚重的冬日衣物,铺陈开来,正好坐在上面,不会太过湿冷。

见凌云抱着紫若进来,而怀中的紫若则是挣扎不已,众人皆是一笑,两人有如一对冤家,终日见面便要互相折磨一番。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一章 轻舟已过万重山 听到别人的笑声,紫若更加羞愧难忍,竟抱着凌云的肩头,狠狠地咬了一口,因为有了那一巴掌的前车之鉴,紫若生怕咬到了一块铁板,所以下嘴很轻,只留下一排整齐的齿印。

凌云并不觉得十分痛,甚至有点微微发痒,脱手将紫若扔到了被褥上,一边挠痒一边道:“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哼,狗不咬好人,呸呸呸,你才是狗。”紫若先是辩驳,忽然意识到自己被骂,连连啐声。

船舱内一阵欢笑。

东方的天际微微泛白,淡蓝色的晨雾逐渐地消散,船舱内有一个小窗,可以看到开阔的江景,岸边更有沃野千里,披在一阵霞光之中。

四个女子昨晚一夜颠簸,睡眠极少,此刻困倦至极,各自倚着舱板,盖着被褥或是厚衣物,沉沉地睡去。

唯独凌云,近几日灵气充沛,所需的睡眠时间越来越少,精力反而更加旺盛,坐在舱门边,闭着眼睛休养精神,但始终没有睡意。

两只客船顺流而下,一前一后,两名船夫倒是省力,坐在船头闲聊,时不时把一下方向而已。

两名船夫百无聊赖地坐在船头,互相窃窃私语,他们以为凌云等人睡在船舱里听不到,其实凌云因体内灵气充沛,无论是听觉还是视觉,均远胜常人,有时甚至明明不想听的杂音也钻进耳朵里,烦不胜烦。

“这家伙真是幸运,那四个中,除了一个年纪还小,可能是他女儿,另外三个无论模样还是身材,都可谓是极品啊,刚才上船来,女人味那叫一个香,一点都不浓,但就是觉得好闻,回味无穷。”一个船夫声音中充满了艳羡。

“那可不是,可恶的是那个家伙最先上了船,每一个女子都是他亲手抱上来,害得老子连牵牵小手的机会都没有,你说若不是后面还有一船武夫跟着,老子真准备划船到江中,将他推到江里淹死,这几个美人,咱们平分咯。”另一人道。

凌云听到他们后面污秽之语连篇,心中愠怒,只是现在要靠他们划船,等到上了岸,再给他们一点苦头吃也不迟。

日出东方,霞光万丈,殷红的晨辉洒满了宽阔的河面,水面上波光粼粼,天水一色,相互辉映,美不胜收。

凌云透过小窗,欣赏着两岸晨起的人们,浆洗衣服,或是打水做饭,一派南方农家生活,令人如置身田园之中,心旷神怡。

没多久,客船便驶出了乡村河段,进入了一片荒野之中,两边丛林茂密,虎啸猿啼,又是一番原始景象。

忽然,水流湍急起来,客船随着水流不住地晃动,船内媚娘也惊醒了,望着船舱外两岸险滩湍流,不禁心忧起来。

“船颠簸地这么厉害,不会出事吧。”她靠在凌云身边,忧心忡忡道。

“不会的,有我在呢,好好睡吧。”凌云这一番话倒不是安慰之语,万一水流太过湍急,或是碰触到暗礁,只要他灵气尚在,便可以将所有船上的人一一救到岸上去。

“我不困,刚才在马车上睡了一觉,现在反倒精神了。”媚娘声音放得极低,生怕惊醒了别的女子。

客船外面江波涛涛,水浪声音拍打堤岸,冲击船底,声音都比人说话的声音大多了。

“那不妨看下外面的江景。”凌云帮她撑开了小窗的帘子,露出一块地方,岸边悬崖万仞,惊涛骇浪的景色,尽入眼帘。

媚娘看了一眼,便扭头不再看,低低道:“看来心里更慌,我还是闭上眼睛睡会觉吧。”她埋头枕在凌云的膝上,用大衣盖住了身子,闭上了修长睫毛下的双眼,尝试着再次回到梦乡。

只是船外激流迅猛,情势凶险,哪里能安心睡着。

船头处,两名船夫看不到船舱里的样子,正忙着撑杆躲避暗礁,在急流中用力地稳住船只平衡,另一艘载着杨浒戎等三个随从,也正焦急地站在船头握着桅杆支撑,生怕两艘客船在这急流中发生了事故。

在这湍流中,水流冲刷之力,足以卷走百吨巨石,饶是水性极佳之人,也难以抗衡水流的力量,可谓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更何况阳灵绫等几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恐怕一旦客船出事,再美的人儿也只能成为葬身鱼腹。

“要不要叫醒他们,这万一翻了船,可就没命了!”一名船夫道。

“就算叫醒,不一样等死,死在睡梦里,一点痛苦都没有,何必扰了人家清梦。”另一个船夫道。

这条河直通长江,可每年流经的水量远比长江充沛,宽阔处足有几十里,最窄处则只有几百米,差距之大,导致部分河段水流十分湍急,这一段正是这个凶险的位置,过往的船只往往十有三四,会被巨大的水浪击沉在此地。

两名船夫本来以为如今汛期未到,料想这段惊险的河段并不会如涨水时,那样水流湍急,险象环生,所以为了一笔不菲的报酬,甘愿冒险载这一波客人,谁曾想,这波浪之大,远远超过了汛期,仿佛有蛟龙在河底搅动,如此两艘小小客船,恐怕顷刻间便会被水浪打翻沉没。

“真不叫他们?”那船夫继续问道,手里的竹篙已被水浪摧折,只剩下折断的半截,充满了绝望。

“不叫!”另一人怒道,“叫醒他们,必定要落水时紧紧地拉住我们,那溺水之人,力气极大,脑子又浑,死死地抱住你,不但无法游到岸边,甚至连你的脖子都勒断气。”

两人深知已经无力回天,而身后那艘客船并未被卷入激流中,而是远远地落在了身后远处,正靠在岸边一块巨大的礁石上,避免了陷入险境。

激荡的水浪打起三四米高的浪花,重重地拍打在船上,顺着小窗,眼见要灌入了船舱之中,而凌云则用灵气堵住了小窗,将所有江水隔绝在外面。

船体摇摇晃晃,而习惯了这种摇晃的三名女子,还兀自沉睡未醒,而唯一依旧醒着的媚娘,无论船体如何晃动,巨浪如何拍打,只要枕在凌云怀中,便觉得十分心安,闭着眼睛,哪里管外面天塌地陷。

两名船夫叹了口气,道:“享尽人间荣华富贵,死了还有四个美女相陪,真是艳福不浅。”两人既是艳羡,又是妒恨,一跃跳进了滔滔江水之中。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二章 蛟龙未遇 “醒醒,船夫没了,我们要自己撑杆划船了。”凌云叫醒了船舱里熟睡的女子,膝上的媚娘也忙起身,他站起来打开门板,走出了船舱。

船头上,除了一只铁锚,和一些粗大的缆绳,别无他物,连竹篙都没有,凌云苦笑道:“连杆子都没了,难道用手划?”

前方惊涛拍岸,两岸石壁上,卷起千层雪,一时无限风光,可惜身处江中,无心赏这美景,小船时刻都有倾覆的危险。

四名女子醒来后,看到船头上连船夫都没了,小船摇晃的厉害,不由心内惊慌,尤其是不断有大浪拍打过来,几乎要将小船淹没。

“进去,不要全部出来,不然小船要失去平衡了。”凌云将想要钻出来的小脑袋塞了回去,道。

远处的河面之上,翻滚的巨浪白沫之间,两个船夫正在努力地游泳,赤着膀子,在水里时隐时现,双臂用尽全力,避免被水浪卷走,拼命向岸边游去。

江中离两岸足有几百米,赤手空拳游过去谈何容易,两个船夫用尽了九牛二虎之力,离岸边也越来越近,但仍有四五十米。

就在此时,江底突然猛地卷起一阵泛着白花的水浪,这水浪之高,足有三四层楼,连整条江河似乎都被这水浪卷起,河面下降了数丈。

水浪之下,一个黑色的身影在快速的游弋。

两个船夫感受到了身后巨浪的气息,拼命地游,仿佛挣扎在死亡边缘,在和死神比速度快慢。

然而,那个黑影没有给他们一点悬念,瞬间便追上了他们,从水下黑影出现,掀起滔天巨浪,到水浪淹没两个船夫,大概只花了几次眨眼的功夫。

黑影终于跃出了水面,巨大无比,身体横亘在河面之上,头到了那岸边,尾巴还停留在另一边,在水面上,露出了黑色带金的外皮,仿佛铁质铠甲,又有如世上最尊贵的秦服。

统一六国的大秦人尚黑,而秦始皇连所穿的龙袍都是黑的,并非金的。

而这条水下巨大的怪物,黑色的外皮有如玄色鳞片,映着初升的万道霞彩,射出金光点点,有如一身金鳞。

凌云不由暗暗头疼,这一路为何如此多怪物,刚消灭一个烈焰地虫,不知从哪里又钻出来一个巨大的蛟龙,倒是有点九九八十一难的感觉。

一个是火,一个是水,能够驱使这些巨兽之人,难道是觉得亲自来捉拿,太过屈尊,于是派这些巨兽而来?

不及多想,那巨大的黑金蛟龙,已经悬在水面之上,有如遮天蔽日的飞悬大山,垂下一片遮蔽了河面的阴影。

而蛟龙离开河面那一刻,惊涛骇浪顿时风平浪静,小船行驶在水面上,稳如泰山,船舱内的女子们看到天色暗了下来,还以为是要下雨。

那蛟龙直冲两个船夫而去,就在他们即将游到岸边之时,被蛟龙的爪子擒住,如同抓两只小到快看不见的蚂蚁,提着利爪凑到眼前,发现只是两名船夫,巨大的鼻孔里发出臭烘烘的气体,有如一阵厉风,几乎要将船夫的头发吹掉。

蛟龙随意地松开了爪子,两名船夫从爪子中飞出,惊恐的尖叫声,刺穿了河滩峡谷,岸边密林中惊起无数飞鸟,落地时两人掉在岸边浅浅的水里,撞击到礁石,流出一滩鲜血,顺着水浪泛开,鲜红的水逐渐消散变淡,直至不见。

凌云皱了皱眉头,关上了舱门,生怕她们见到了这副惨象。

小船行驶速度极快,可是远远比不上蛟龙腾飞的速度,转瞬间,那巨大的蛟龙已经来到了凌云的头上。

凌云心知无法乘船逃离,一战在所难免,只得迅速地凝固整个世界,水面上泛起的波浪也被静止,千里波涛都凝滞在一瞬,形成一幅令人惊叹的壮观画卷。

生怕蛟龙伤及船舱里的人,凌云运用灵气,将客船托起,足有万丈之高,停在了高山之上,一处开阔的平台,那里绿草成荫,树木遮蔽,远离蛟龙与自己所在的位置。

一切都完成在刹那,因为蛟龙的爪子已经来到了凌云的眼前,那巨大的爪子,每一根趾都比凌云身体还要大,从体格上看,完全是差异悬殊的战斗。

然而,凌云并不怕,这只蛟龙身上没有炙热的火焰,没有四散喷射的岩浆,看起来比那只烈焰地虫好对付多了。

凌云手臂上幻化出玉迫灵剑,而那剑,要比平时大出了许多,足有十余丈长。

爪子即将抓住凌云的身体,而凌云悬在半空,手中的灵剑,已经挥舞成一个巨大的圆,罩住了身体周围。

爪子碰触到坚硬不可摧的利剑,金光火石闪动,冒出无数火星,发出响亮的金石击打声音。

两者都是极其坚硬之物,爪子没能断剑,剑也未能断指。

蛟龙似乎意识到,爪子无法穿破剑阵,抓住凌云,于是怒吼着收回了爪子,然后腾身而起,将一张长着龙须的大嘴对准了凌云。

“难道想用口臭熏死我?”刚才巨蛟鼻子发出的臭味,已经污浊了周遭的空气,令凌云气闷难忍,如今看着血盆大口凑过来,以为它又故技重施,不禁掩住了口鼻,做好了飞躲的准备。

没想到蛟龙张开血盆大口,但喷出的不是臭气,而是炙热的火焰,一阵烈火猛地喷出,火舌如同肆虐的地狱恶灵,瞬间绽开了四周的空气,被一团火焰包围。

饶是凌云已经做好了逃离的准备,没有被火焰吞没,但裤子还是被火舌咬到一口,连忙拍熄了火,白色的绸裤烧出了一个焦黑的洞,散发出一阵烧焦的蛋壳味道,十分焦臭难闻。

“烈焰地虫是你兄弟吧,你们两个怪物,居然都会喷火!”凌云没想到这只从水中钻出来的蛟龙,居然会喷火,难道这火连水都浇不熄?那可比烈焰地虫还要厉害一分了。

那蛟龙喷出一阵火焰,见并未伤及凌云,心中怒极,继续张大嘴,只是火焰消失了,这一次是一道细如手腕的水柱,但力道极猛,朝着凌云猛射而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三章 水刀 老子曰:“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

天下最柔弱的莫过于水,可用它去攻击最坚强之物,所向披靡,总能取胜。

一切比水刚强之物,都会输给水,因为水无定形,便无所拘束,所有坚强之物,以有形对无形,以刚制柔,改变不了水的无形,反倒毁了自己最初的形状。

既然水是无形状的,便永远改变不了形状,便永远不会输给刚强的有形之物。

凌云望着那水柱,心中远没有对阵喷射火焰的恐惧,柔和的水,比起猛烈炙烤、火舌吞吐的烈火而言,实在是缺乏威胁的感觉。

可是,那水柱中,似有迅疾如雷的光影,掠过眼前的一道清辉。

那令人胆寒的光芒,直直冲刺而来,有如一道极快的水刀,割向了凌云的身体。

凌云早已飞身闪躲,可是无形的水,变幻速度更快,形成了一把快刀的水,顷刻间刺向凌云的咽喉。

要害处,已经沾湿了一滴水,那是充满鱼腥气和水草混合的河水味道。

凌云吞咽了一口唾沫,身形变幻,快至无极的水刀擦过了脖子,仅仅微小的一发之距,假如身体的移动,稍慢了一点,脖颈处已经割开了巨大的伤口,飞溅的鲜血恐怕已经染红了水刀。

那水刀速度快不可挡,直冲向地面,将河滩上一块巨石劈开成光滑的两半,切割面光滑平坦,力道十足惊人!

割开石头的水刀没有停止,继续从大地反弹而起,一道水刀变成了两道,继续冲向了凌云。

那生生将巨石割成两半的惊人威力,令凌云出乎意料,没想到这水刀居然刚猛至此,简直无法想象!连忙起身闪躲,半空中,水刀与身体贴的很近,寸距交错而过。

击向天空的水柱凭空折弯,又返回形成了第三道水刀,继续向凌云发起攻击。

蛟龙喷出水柱的速度更加迅猛,水柱从口中吐出时,速度稍微慢些,因为快极的水有如刀片,会割伤蛟龙自己的身体。

在半空中,水柱在蛟龙源源不断吐出后劲的作用下,变得速度快极,猛如劈开九天的闪电惊雷,不断地冲刺、折返、再冲刺,一次次地砍向凌云,竟形成了一个巨大水刀织成的渔网,将凌云罩在其中逃脱不得。

而凌云到处闪躲,水刀悬在空中,凌乱如无数繁花落叶,不断变换着方向,快速地织成密网,封住了凌云所有去路,而闪躲的空间也越来越小。

凌云被水刀处处围攻下,已经没有喘息的机会,手臂上幻化出来的玉迫灵剑,遇到了水刀,变得无能为力,两者交错,玉迫仿佛穿过了无形的水幕,没有一点阻力,连水刀都无法碰触,更不用提剑术拼斗。

这是凌云第一次感觉到,明明只是水而已,却让他陷入了绝望的境地。

洪水泛滥,淹没千里土地,无数生灵受难,可那是汪洋一般的大水,而眼前只是一道平平无奇的水柱。

假如把蛟龙喷出那道细如手腕的水柱,全部灌入一个十余丈见方的水塘,大概只有淹没脚底的水量,可是现在这道水柱却成了死神的镰刀,织成的密网则成了死神的尸袋,让人后背发凉。

无法用玉迫灵剑回击,凌云处于只守不攻的劣势,躲闪起来更加仓促笨拙,在水刀密集的攻击下,狼狈不堪,汗珠滴落下,融入水刀中,竟也化为锋利的刀芒,一次次向自己攻击。

“万一被这水刀割中,这具凡体恐怕要毁掉,难道只能换一具身体了?”连鹤仙人越级打击都没让凌云如此仓皇,生出换体的念头。

蛟龙眼神中得意至极,口中喷吐更加用力,无数江水倒悬着龙吸而起,仿佛天河倒垂的壮阔,不断地补充着水刀,刀阵已经密不可脱。

千钧一发之际,凌云望着蛟龙两只巨大褐色的瞳孔,看到了绝望的自己,在瞳孔中闪展腾挪,只为了躲避那一道死神般的水刀。

水,快到极致,便是最可怕的杀人武器,无坚不摧,无快不破!

“再这样下去,早晚会被渔网一样四面八方、密集无比的水刀割成碎肉块。”凌云速度比水刀更快,加上水刀织成巨大的网需要源源不断的汲取江水,并且从蛟龙嘴中加速喷出,是一个相对较长的过程。

而这个过程也只是相对长了一点,大概只给了凌云打一个哈欠的时间。

此刻,在水刀织成的巨大渔网中,只剩下了一个笼子的空间,蛟龙似乎在将凌云当成了戏弄的对象,把他紧紧压缩在这个可怕的死囚牢笼中。

凌云狠下心,不得不放弃全身而退的想法,到了弃卒保车的时候!

他伸直了身体,变成了一根快速射出的箭,试图从水刀巨大渔网的网眼中钻出,尽管这一举动十分危险,可能会失去两根手臂,但已经没有思考的时间,更没有后退的空间了。

然而,凌云冲出水刀渔网之时,预料中割断手臂痛楚并没有发生,两根手臂也安然无恙,甚至没感到一点疼痛,只是穿过水刀时,被快速流动的水打湿了。

“难道那水刀切割巨石只是假象?”凌云疑惑不解,但生怕被水刀追至继续围困,所以他快速地逃离,压根无暇顾及身后的蛟龙。

身后一个巨大的阴影,遮天蔽日,追了上来,凌云只觉双腿处一阵钻心的剧痛,眼前一黑,吐出了一口鲜血。

“难道我被水刀割中了?”凌云的速度快于水刀,所以能够逃脱,如今他拼命逃离,速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不相信水刀会砍中自己,可是这痛苦的感觉如此强烈,如此真实!

凌云回头望去,只见两个大鼻孔,有如黑不见底的水井,正对着自己,喷出臭气熏天的味道,让人胃中一阵翻涌。

还有那巨大的瞳孔,高高在上,下面是坚硬鳞片的蛟脸,一双眼神中充满了傲慢与轻蔑,还有胜利的狂妄。

而自己的双腿之上,是一对大如房门的獠牙利齿,上面尽是黄色的牙垢,发出难闻的气息,而凌云已经闻不到这臭味,鼻子中灌满了上涌的血腥味道。

两条腿,被蛟龙的利齿咬断,迸出鲜血,将黄色獠牙沾染成血色,迸溅到凌云的身上,甚至脸上,还有嘴里,尝起来甜丝丝的味道,无数鲜血绽放在空中,有如一瓣瓣殷红洒落的花朵。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五章 寄居的老道 痛苦顺着每一根神经,如同蚀骨之虫,钻入了凌云的大脑,几欲昏厥。

而蛟龙似乎在品尝美味,开始咀嚼起凌云的双腿,利齿下的痛楚,顿时增加了万倍,凌云被更加巨大的痛苦惊醒了头脑,眼睁睁看着断折的腿,被牙齿撕磨咬烂成肉块。

蛟龙已经吞咽下几块肉块,并不满足,仰起庞大的头颅,似乎想将凌云整个囫囵吞枣地咽到肚子里去。

纵然凌云忍着剧痛,咬牙举起玉迫剑,不断地砍向那蛟龙巨大的利齿,可是有如砍在坚不可摧的玉石上,连痕迹都不曾留下。

反倒是凌云,因为用了太多力气,血流失的更多更快,脑子里晕眩成苍白的色彩。

眼见蛟龙已经仰天张开了大嘴,凌云拼命地强忍剧痛,支撑在利齿的边缘,不肯坠落那散发着腥臭味的黑色深渊中。

蛟龙猛地摇晃巨大的头颅,可是依旧没能将凌云甩到肚子里去,于是伸出了爪子,想要抓住凌云,让他乖乖地成为腹中腐烂的食物。

凌云失血太多,灵气从残体中消散,他决心脱离凡体,可是重伤之下,本来身体内几股巨大灵气,包括凤栖寺方丈和鹤仙人的两股,已经不听从自己的灵念,更别提想趁机逃脱,反被两股灵气死死地牵扯住在凡体里,无法脱体。

一旦进入蛟龙的腹中,恐怕就要被其体内灵气包裹,逐渐地炼化,直至完全失去了自己本体的意识和灵念。

到了那个时候,恐怕已经不再是生与死的概念,而是一个外来世界的人,永恒地消失了,魂飞魄散,无非如此。

凌云几乎咬碎了牙齿,挣扎着想要从蛟龙口中逃脱,哪怕从这千丈高的地方掉落,淹死摔死,也有一丝灵气尚存的可能,总比丧身龙腹强多了。

可是行动迟缓的凌云,轻易地被蛟龙用爪子抓住,轻蔑地长啸一声,望着想要逃脱的凌云,在爪子里兀自挣扎,蛟龙心中不屑至极,凡人总是做无谓的挣扎,明知没用,死路一条,还是希冀着奇迹的一刻。

但强者,总是手握着凡人的宿命,绞杀他们最后的一丝希望,并以此为乐。

蛟龙张开了冒着血腥气味的血盆大口,把凌云放在锋利的獠牙之间,那上下獠牙,仿佛变成了一个斩首台,随着上獠牙的落下,一场生命的舞台即将落幕。

沉浸在痛苦中的凌云,伤口有如亿万只蚂蚁撕咬,痛不欲生,微微地睁开双眼,咬着牙,将手臂上最后一丝灵气聚集在胸口,并硬化到极点,只希望能抗住这巨齿獠牙落下时的撕咬与切割。

可奇迹没有发生,獠牙重重地落下,胸口被利齿锋利的边缘切割开来,断裂成两半,血液喷涌而出,在蛟龙舌苔上汇聚成殷红的海。

凌云惨然痛叫,凄厉之声响彻山谷,宛似一只鸟儿垂死的惊鸣。

残存的一丝灵气,在凌云意识中,仿佛无尽黑暗中,一点烛火,时隐时现,奄奄一息。

“我是死了吗?”凌云不知身在何处,周边尽是黑暗,唯一的好处是终于结束了那残忍的痛楚。

蛟龙饮下鲜血,喉咙吞咽了一下,似乎舒爽极了。

接下来是吃掉残存的身体,以及吸取灵气的时刻,蛟龙黑乎乎的喉咙,打开了一个通道,凌云断裂的几块身体,逐渐地滑过舌头,即将卷入无尽的深渊中。

那黑不见底的喉咙处,出现了一道微光,那微光越来越亮,仿佛从深渊中飞起的精灵,泛起幽蓝色的火焰。

等那蓝色火焰出现在黑暗尽头,竟是一个灰蓝色衣衫的老道,衣衫破破烂烂,几乎看不到原本的颜色,散发出一股胃里翻涌出来的酸臭腐味,仿佛掉入了泔水桶刚捞出来,浑身滴下脏水,尽管头束冠发,但大部分黑白相间的头发,都凌乱披散在发冠外,甚至打着脏兮兮的泥结。

若是这老道走到大街上,恐怕连最肮脏的乞丐,都会嫌弃与之为伍,躲得远远地。

老道从蛟龙的胃里走出来,活像走出了卧房,大梦初醒的高人,伸了一个懒腰,脚下踩住凌云的尸体,阻止了那两截身体滑入喉咙。

蛟龙感觉到咽喉处的梗塞不适,口中连连吐气,似乎要呕出胃里的秽物。

老道打了个哈欠,闻着蛟龙胃里翻涌起的味道,鼻下连连挥手,皱眉道:“这蠢物,好难闻的气息,定是平时吃多了肉,从不吃素的缘故。”

蛟龙大吃了一惊,那人竟然活着,于是怒道:“你居然没死!”这声音完全不是从口中发出,反倒在蛟龙腹中的位置发出,略有几分沉闷。

老道大笑道:“亏了你,借贵宝地一觉睡了三年,现在舒服多了,原本总是腰疼,一直找不到医治之法,想不到龙腹之中,竟有如此之多的珍贵药草,而且每日大量供应,老道不但治好了腰,连皮肤都紧致了许多,再多呆一些日子,怕是要返老还童了。”

“狗道士,你居然敢偷我每日搜集来的珍贵名药,那可是我为了吸收世间各异的灵气,而专门调配的秘方!”蛟龙怒道,听到这三年来所有的秘药都被这老道吞服,心里简直在滴血。

“哈哈哈,我早知道你吸收各种各样的灵气,造成了消化不良,不同的灵气在体内冲突打架,搞得你身体不适,所以为了报答你提供良药治我腰伤,我早已帮你解决了这个问题。现在,你身体内所有的灵气,包括过去三年吸收的各种灵气,都被我吸收了,这样你就不用担心灵气冲突的问题,只有一种至纯至刚的原生灵气足矣。”老道笑吟吟地说道,语气平淡,丝毫不觉得自己做了这么一件大好事,有什么了不起,依旧保持着谦卑的姿态。

“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蛟龙怒极,简直肺都要气炸了,巨大的脸都扭曲了,两只眼睛差点喷出火来,但是那老道站在它口中,爪子太大难以伸进嘴里将他抓出来,所以老道才会有恃无恐。

蛟龙怒吼道:“不要做缩头乌龟,你快出来,我要宰了你,吃你的肉,扒你的皮!”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六章 鲶鱼的往事 “哎呀,忘记告诉你了,本来老道我身上所有的老皮柴肉,进入你肚子之前,都已经被嚼成了肉沫,所以这几年我睡在你肚子里,只凭着一点灵气,只能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一点点又恢复了现在的人模样。”老道说得可怜巴巴,仿佛是靠着蛟龙赏赐活下来的乞丐,可话语里每一句都让蛟龙大发雷霆。

蛟龙只觉肚子好像全被掏空了,里面的肉都被这老道吃掉了,又惊又怒道:“臭老道,这三年,你吃了我多少肉?”

“每天一斤肉,二斤血,老道我吃了三年,大概一千多天,怎么算,也不过一千来斤肉,两千来斤血,对于你这万斤躯体来说,就像从牛身上割下一片肉,微不足道,更何况吃的都是坏肉,比如你的坏心坏肝……”老道伸出手指盘算的头头是道,仿佛在跟肉摊的猪肉佬算账买肉。

蛟龙血往上涌,差点被气昏过去,怒火中烧道:“狗贼,我当初还是太心慈手软,没有先泯灭了你的元神,害你苟活到现在,吃我的肉,非让你到时候好好还!”

“是么?”老道脸色肃然,道,“不说我倒是快忘记了泯灭元神的手法,多年未用,不知道生疏了没有。”

蛟龙听到这三十个字,每一个字都让它身体颤抖,不寒而栗,它忘记了这老道是行走在人世间的死神,尤其擅长收割一切魂魄与元神。

当初那场大战,若不是趁他重伤不得动弹,如何能吃下这法力无边的老怪物?

那一场恶战,还清晰地铭记在蛟龙的脑海中。

二十年前,蛟龙还不是如今的模样,只是一个游荡在花园池水中的鲶鱼,靠着主人扔入水中的腐肉生活,倒也自得其乐。

可是,主人扔下的腐肉越来越大,最初只是一些碎肉丁,接着便有些断肢残体,比如砍下的手脚,折断的手臂和大腿,最后,连整个尸体都扔进了池子里。

而这只本就有半人大的鲶鱼,体型变得更加巨大,连整个扔进池水的尸体,都只需要一天时间,便足以吃光,连渣滓都不剩。

鲶鱼的食量越来越大,体型也长得大如马车,小小的池塘已经放不下这只大鱼,主人便将他送到了后院门外的湖水中。

不出一个月,水中大大小小的鱼鳖虾虫,全部被这只大鲶鱼吃光了,它的身型更加巨大,长得有如一座小楼,还好湖水极深,湖面广阔,容纳的下这只鲶鱼。

食量不足,主人每天除了喂养两三具尸体,还扔下无数牛羊马,供鲶鱼吞食。

吃多了人的尸体,这鲶鱼竟然开始通灵,变得能够听懂人话,甚至有了一些人的记忆,它的意识也开始错乱,不知道自己是鲶鱼还是人。

只有一点足以确定的是,它体内有一种异样的力量,让它变得越来越强大。

当时那只大鲶鱼对此一无所知,正是那些沉入湖中尸体的残存灵气,被它吸收,渐渐地集聚起来,体内竟拥有充沛的灵气。

而尸体往往已被泯灭了元神,或是吸干了灵气,只有少量残存,所以鲶鱼只管吸收,丝毫不用担心被残存的元神反噬。

有一天月色明朗,湖边来了两个人,一个是鲶鱼的主人,另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老道,两人在湖边漫步,赏月闲聊。

“不知道胡员外料理家务如何了,当初说好半月之后便跟我云游四方去,如今明日便是截止期限,可我见你家务繁忙,似乎脱不开身呐。”老道捋着胡子道。

对面那位鲶鱼的主人正是胡胤山,三年前的他,似乎更肥胖圆润一些,与后面的高大健壮模样完全不同,叹息道:“我也想随仙师云游而去,这种机缘可遇不可求,但我一介俗人,俗事缠身,实在是走不开。”

“既如此,那我明日便告别了,此地久留,我都有点发福了,不太像出家清修之人的样子了。”老道微微一笑道,肚子隆起,最近酒肉可不曾少吃,所以效果也很明显。

“唉,喝酒喝多了就是尿多,真麻烦,又来了!”老道说罢,解开裤子,朝着湖水,泄-出一道金色水柱,全然不管胡胤山就在身旁。

胡胤山皱了皱眉头,不动声色,惋惜道:“多希望仙师能够多留几日,这样我也方便请教一二。”

可怜湖中的大鲶鱼,正靠在岸边偷听两人的谈话,一泡温热的尿液全淋到头上,那股骚臭味几个月都没消散。

“有什么好指教的,你胡员外早已是大成至体,功力未必在我之下,何必假惺惺求教呢。”老道一脸不屑道。

胡胤山被拆穿了伪装,面子有些挂不住,咳嗽数声掩盖尴尬,道:“仙师谬赞了,我一介凡夫俗子,哪里能比得上仙师,只能为您牵马执鞭、鞍前马后罢了,可是我慧根太差,不配当仙师的高徒。”

“这倒是,你不是慧根差,而是压根就没有慧根,有的只是一肚子坏水罢了,眼前这片湖啊,烟波浩渺,不知道有多少尸体沉入这水中,葬身鱼腹,成了无辜冤死的亡灵,老道这十五日为他们超度了一番,总算是帮你减轻了一些罪孽。”老道闭目叹息道。

胡胤山脸上更加阴沉,虽然这老道平时说话便是目中无人,话里带刺,不讨人喜欢,但是从未像今晚这般直截了当地扒开了他的伪装,让他颜面扫地,心中杀机顿起,冷冷道:“不知道仙师能花这十五日度人,需要多久超度自己呢?”

“什么度人?”老道奇怪地问道。

“不是说这湖水里的尸体吗?”胡胤山冷冷道,言语里更加杀意锋芒毕露,手中早已拿捏起一丝隐隐显露的电光,只需要一瞬,雷渊巨剑便能召之即来。

“哈哈哈,胡员外真会开玩笑,那湖里尽是些牛羊马的尸体,我可怜这些牲畜活生生被扔下去喂鱼,便为它们超度亡灵,难道胡员外以为我是为人超度?这未免太狭隘了,世间万物皆有灵气,哪一个无辜而死的亡灵,都值得超度往生,才能减轻我们活着之人的罪孽。”老道轻轻道。

胡胤山顿时放松下来,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笑容,随即掩盖过去,道:“噢,原来仙师指的是那些牛羊马啊,唉,仙师有所不知,湖中有一个妖鱼,一旦喂不饱它就要吃人,为了避免伤及无辜之人,所以我每日命下人,扔些牛羊马到湖里去,喂饱了它便不再吃人了。”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七章 胡夫人 “原来如此,看来胡员外真是宅心仁厚啊,老道倒是错怪了你,真是该死,看来那些扔下去的牲畜,也是救人而死,死得其所,非但不是怨灵,反而六道轮回中,可以换得来世为人的福报,看来以后的超度也大可免了。”老道满脸惭愧道。

“超度倒也是好事,今后我时常找些出家人来,为这些牛羊马超度一番,也算是抚慰它们的亡灵。”胡胤山脸上一副慈悲为怀的和善笑容。

“可是为何胡员外如此超凡入化的功力,却不下水将那孽障抓住?”老道望着风平浪静的湖面,语气平淡地问道,可这平淡中有一种直穿人心的力量。

胡胤山一时语诘,不知如何作答,脸上憋得通红,心中暗暗道:“这老道几番刁难我,难道他早已看穿了一切,这可留他不得!”又起了杀心。

老道云游到此地之前,降妖捉怪的本事早已名扬天下,胡胤山慕名将他请到了府上,一心想要学到那一身法术,可惜老道金口不开,半个月来,吃着山珍海味,穿着绫罗绸缎,在胡府里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可是一个字都没教过,脸上也从没有不好意思的惭愧神情,仿佛胡胤山优厚的招待都是理所当然。

胡胤山并非短视之人,加之性格豪爽,对这点花费丝毫不在乎,纵然老道不愿教法术,他也毫无抱怨,心知这种世外高人,都是生性古怪,不是一点好饭菜好招待就能拿下的。

当初曹操对关云长何等厚待,最后难留他,一匹赤兔马,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但后来华容道时,无人再怀疑曹操的眼光和运气。

更何况胡胤山知道,自己对老道只是正常的待客之道,纵然优厚一点,可想套出人家的毕生所学,本就是痴妄的想法。

胡府上下,除了见识了老道真本事的胡芍、胡魁姐弟俩,都以为这邋遢道人是个江湖骗子,饶是胡胤山从未怀疑,有时也对老道的本事高低捉摸不定。

世上有两种人看着深藏不露,一种是真正低调的世外高人,另一种则是黔之驴,以为是高手,实际上几招便技穷,不露的原因是怕别人看穿,无法继续欺世盗名。

胡胤山之所以厚待老道,是他相信一定能从老道身上得到回报,纵然他不主动教给自己,总有一天会让他全盘交出身上所有的本事。

那一湖的沉尸,许许多多都是欺世盗名的江湖骗子,胡胤山杀之如同蝼蚁,毫不怜悯可惜,在水中变成一具腐肉,葬身鱼腹,化为乌有。

而少数身具灵气之人,均是当世数一数二的高手,可是在胡胤山手下,灵气可谓少得可怜,世之高手,不堪一击,吸取殆尽之后,将那凡体皮囊扔进了湖中,残存的丝丝灵气,反倒养的湖底黑鲶鱼生出了灵性。

还有许多死在傀儡术下的失败复制品,胡胤山在湖边建有一座无窗的石屋,那是用于炼化傀儡的地方,之所以他痴迷于傀儡术,除了想造出一个完美的女儿替代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想造出死亡的妻子。

此时的胡胤山本就是一具傀儡,真实的胡员外早已死在红舞娘手下。

当时,因为修行了西域人故意说错了的秘法,导致经脉错乱的胡员外奄奄一息,于是制造了一个傀儡的自己,代替着生活在胡府,自己则进去后山闭关修炼。

两年之后,胡员外出山后,想除掉傀儡,可是傀儡拥有胡胤山的全部记忆,压根不认为自己是伪造的人,所以与胡员外打斗起来,互相不分胜负,僵持起来,红舞娘此时是胡府的小妾,痛恨胡员外的残暴,便隔着屏风,用金钗将他捅伤,傀儡趁机杀死了胡员外的本体。

可是,在垂死之际,胡员外的本体也趁机用尽了最后力气,掐死了胡夫人。

本是傀儡的胡胤山,那时虽然继承了胡员外本体所有的记忆,但是体内没有同样强大的灵气,所以无法施展出高水平的傀儡术,用复制肉体的方式将胡夫人复活,只得忍着刻骨悲恸,将腐烂了她的身体下葬入土。

多年以后,胡胤山养大了女儿,也将傀儡术修炼的炉火纯青,可是胡夫人曾经美丽的容颜,此刻都已成了岁月痕迹中的惊鸿一瞥,再也难以记起,更加无法透过那云雾氤氲的记忆,看清她的面容。

无数次呆呆伫立在坟前,胡胤山只能看着墓碑上每一个字,用手指划过那一道道刻痕,感受着坟中人隔着大地的陪伴。

为了炼化傀儡术,胡胤山不得不到处买来活生生的人,他渐渐地已经变得比本体更加残暴不仁。

最初买来的人都是死囚或者江洋大盗,都是该死之人,自己杀起来毫无罪恶感,甚至可以说是替天行道。每天都要用这些死尸的血与肉,炼化出两三具形体初具,但又无法具体而微的雏形,那时别说炼化出胡夫人的模样,只是这雏形,已经够惨不忍睹了。

随着数千具人体的炼化,胡胤山已经更加熟练了,可是人体的需求也日渐增大,死囚和犯人早已远远不够,他开始赎买妓女、绑架乞丐,这种下九流之人,无人关注,纵然死了,也不会有人来寻找,不会惹上麻烦。

最后,胡胤山每天需要炼化十几具人体,连下九流的人都不再满足他的需求,只能随意去临近的县城,绑架来无数无辜之人,所有的人在他眼里,只是一堆血与肉,只是傀儡术的原材料,已经算不上人了。

唯一的好处,湖里的鲶鱼每日都能吃个饱,胃里的残肢断体几乎都来不及消化干净,又排出了体外。

胡胤山此时才明白,原来炼化胡夫人,已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她的模样,早已模糊,造出一个面容如记忆中一模一样的人,已经无法做到,纵然能够记得她面容的所有轮廓,并且复原到完全一样的外貌,可她的记忆,也永远无法再回来了。

一切的记忆,已经埋到了那座坟里,被时光吞噬得一干二净。

那些短暂而美好的记忆,两个人,你侬我侬,花前月下,十月怀胎,枕上柔情,赏月观花,夜寐浅谈,红袖添香,琴棋书画,陌上花开,人不在……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终于失心发了狂,再也无法复活一个一模一样,连记忆也能够完全相同的胡夫人,这一切傀儡术的炼化,顿时都没了意义。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八章 降妖捉怪 胡胤山最终也不曾炼化出胡夫人,可是他因修炼傀儡术,吸取了无数凡体的元神,体内汇聚了强大的灵气,竟成了蛰伏在靖南小小县城中的世间顶级高手。

诸多过境此地的灵气者,无不被胡胤山乐善好施、热情好客的好名声吸引而来,受到一番热情的款待,然后探明了对方的灵气等级之后,胡胤山便带他到石屋,将其活活打个半死,然后吸干灵气,一丝不留,尸体丢进了湖中。

发现能够通过灵气得到极为强大的力量之后,胡胤山逐渐舍弃了傀儡术,每日炼体的个数越来越少,附近百里内人心惶惶的吃人妖怪传说,逐渐偃旗息鼓。

可是女儿脸上的胎记,胡胤山始终无法用灵气将之除掉,因为那胎记,十分奇特,早已不是印在一层外皮上,而是深深地连接着心脉,一旦想要拔除,恐怕会危及生命。

胡胤山的妾室后来为他生下了儿子胡魁,但他早已将所有对胡夫人的爱,转移到胡芍身上,对她疼爱的程度无人可及,不止是掌上明珠,甚至他只觉活着的最大意义,便是为了女儿。

有一天,胡胤山终于造成了一个与胡芍完全相同模样的女孩,只是没有一点点胡芍的记忆,此时的胡胤山想起了当初那个惨死西域人,心里反复默念着口诀,难道真的要给这个新的胡芍傀儡灌入她的记忆?

到了那个时候,便会有两个胡芍,两人完全相同,都以为世界上只有自己存在,那时若不想两人都痛苦,只能杀掉一个,或是两人永不相见,否则她们都会在自己是本体和傀儡的困惑中,永远地痛苦活着。

而胡胤山本来以为自己是为了缔造一个完美的女儿,可那一刻,他明白了,他只是想让女儿变得完美,从此开心起来,不会受到别人的讥笑和侮辱。

他的根本想法,只是让女儿开心起来,有一个傀儡替代她活着,她会开心吗?

自己下手杀掉女儿,怎么下得去手?

胡胤山终于还是停止了记忆的传输,从榻上醒来的女儿,惊讶地望着那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女孩,只是没有了那块青色的胎记,变成了一个完美的自己。

胡芍阻止了父亲的杀戮,将她作为婢女留在了身边,两人有着不同的记忆,完全是不同的人,只是容貌一样而已。

纵然继承了另一个人的记忆,两个人,永远也不会变成一个人。

胡胤山从此也放弃了复活胡夫人的念头,他痴迷于修炼灵气,渴望踏上仙道,成为无所不能的仙人,到了那个时候,便可以踹烂阴曹地府的大门,将胡夫人的元神从地下拯救出来。

无数人想过成仙,或是为了摆脱这平凡的生活,或是为了唾弃那可悲的生命,只有成为无所不能的神,成为天下至尊的仙,才能完成心中那最永恒的愿望。

成仙,本是求大道,可每一个人,都只是在治愈过去的伤疤。

胡胤山,一个杀人的恶魔,也何曾不是为了心中那一抹温情而活着。

人,都有揭不开、躲不过、忘不了、过不去的那一道伤疤,成为一生的追求与永恒的遗憾,因为无法去弥补改变。

弱者只有叹息,回首一生,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却只能一步步走近死亡。

而胡胤山不是弱者,他一心求大道,只希望早日踏临仙界,破碎虚空,撕裂天地,寻觅上一万年,也要将那不知飘往何处的胡夫人元神,追回来!

“我哪有那么厉害,这湖里的怪物可不一般,大如蛟龙,力大无穷,落水者均无一生还,附近百姓都叫这个湖为索命池,听闻仙师功力超群,素来以降妖捉怪闻名,今日为何不露一手?”胡胤山吹捧道,将难题丢回给老道。

“抓只鲶鱼而已,这有何难!”老道倒是不谦虚,撸起了袖子,望着平静的湖面,叫道:“这蠢物,我限你三声之内,浮出水面,老道便送你去六道轮回,否则就打你个形神俱灭!”

那黑色大鲶鱼沉在湖底,它早已通过吞食尸体的碎片记忆,知道了这老道降妖捉怪本事高超,不由得瑟瑟发抖起来,水面被它颤抖的身体荡开一圈波纹。

“哼,老道,今天算你没长眼,我会请几个出家人,为你好好超度一番!没想到,这牛鼻子竟然已经是个大成至体的灵气者,看来我成仙之日,已经屈指可期了!”胡胤山看着老道此时运功了,可头上没有一点紫气的影子,心知此人名扬九州,不会是个没有灵气的凡体,所以只会是至体甚至更高,心中暗暗道。

要知道突破至体,便一只脚踏入了仙境,所以这是极难突破的一道关卡,非但要遭受多次天劫,更有无数劫难与机缘等着修炼者,一旦渡劫失败,哪怕一次,便打回了原型,几万年修炼的功力都可能全部泡汤。

老道高声道:“一!”

湖底除了荡开更加密集的波纹,别无所动。

胡胤山心知自己和老道功力相差无几,若是贸然发难,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不如等他下水和大鲶鱼打上一阵,最好两败俱伤,自己渔翁获利,乐得作壁上观。

老道继续大声叫道:“二!”

湖面依旧没有冒出巨物的迹象,这让老道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三!”老道声音未落地,一道黑影,快速地穿破夜空,伴随着一阵熏人恶臭的气息,飞向胡胤山。

听到“三”的那一刻,胡胤山本来正在聚精会神地望着水面,以为老道会跳下水去捉怪,没想到他竟抢先发难,向自己丢来了暗器。

胡胤山体内灵气迅速灌入身体四肢,灵活地躲开了那黑色暗器的攻击,透过明月的微光,看清那黑色暗器竟是老道的臭布鞋,上面一层厚厚的油污泥垢,在月光下反射出乌黑锃亮的光,鞋子头烂开三个洞,每个黑色破洞里都冒出白色气体,臭不可闻,简直让人想把胃都吐出来。

“仙师,你这是?”胡胤山看到那只是一只鞋子,并不想撕破脸,更不想明面与这位和自己不相上下的高手比拼。

可是老道并不这么想,他本来就心知和胡胤山功力相近,若不抢先发难,还讲究君子比武那一套,恐怕自己这三板斧的功夫,远远不如心狠手辣的胡胤山花样多,下手狠,旷日持久的鏖战,自己输了的希望更大,所以先下手为强。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九章 死尸倒地 老道已经抽出身上的一根铁片,之所以不称之为剑,因为上面锈迹斑斑,剑刃钝得连切豆腐都困难,更别提拿来杀人了,若是划破了别人,让人感染了破伤风,倒是有可能置人于死地。

胡胤山轻蔑地望着那一根铁片,仰天狂笑,道:“仙师,你莫不是跟我玩笑?可是,这玩笑开得有点不合适了。”

“没错,正是开开玩笑,你不是想学我降妖捉怪的本事吗,今天便以武会友,切磋传艺,点到为止,不可过分。”老道嘴上说着点到为止,可是手中铁片,却是一剑封喉的剑法。

那一招剑法笨拙至极,胡胤山稍稍侧开身体,便躲过这一击,脸色阴沉道:“仙师,你这一剑封喉的招式,可不像切磋啊!”

“放心好了,我下手能没个轻重吗?”老道憨厚的声音里,似乎完全人畜无害,可是下手却更加凶狠,避开的铁剑直直横刺过来,这一次是胡胤山的胸口要害。

胡胤山心中愠怒,沉默不语,伸出双指,硬生生夹住了那根薄薄满是锈迹的铁片,双手猛地运力,只想一下便将这铁片扭断成数片。

可是在他伸手夹住铁片那一刻,原本坚硬的铁片竟变成了柔软的一条赤色环蛇,顺着手指爬上了手臂,将整个手臂死死缠住,手臂无法动弹,体内的灵气竟从手臂上源源不断地泄出。

胡胤山大惊失色,连忙伸出左手,想要扯掉这只赤色环蛇,可是就在将要接触到蛇身的那一瞬间,他恍然大悟,这只蛇既然可以缠住右臂,即使左手来救,也不免被它缠住无法脱身,逐渐全身都将被困住。

于是他当机立断,抽出腰间的佩刀,挥刀而落,想要斩断那条赤色环蛇,同时也会斩断自己的手臂,可他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赤色环蛇吐着信子,嘶嘶数声,连忙从他手臂上逃掉,但并没有离开他的身体,而是来到了后背上,继续开始吸取他体内的灵气。

老道则站在他面前,笑眯眯,苍老的脸上皱痕斑斑,道:“胡员外,老道我可是天下降妖捉怪的一等高手,难道身上会没有一些稀奇的物件?”

胡胤山此时才知道上了他的当,完全轻视了这个佝偻着背的小老头子,他可不止大成至体的修为,身上古怪的神器也层出不穷,今天算是触上了霉头。

后背上,那条赤色环蛇不停地吸取着灵气,而脚下,那只臭鞋此刻竟变成了三只头的黑狗,瞪着乌黑发亮的凶恶眼神,口中发出一阵阵低吠声,呲开锋利尖锐的犬牙,狠狠地咬住了胡胤山的双足。

胡胤山顿时慌张起来,举着佩刀,对着狗头猛砍下去,可是狗头被劈开之后,非但没有流血,反而迅速地愈合,仿佛切入了一团流沙之中,完全不起作用。

“仙师,这半个月我好心款待你,你为何要加害于我?”胡胤山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他虽然体内灵气充沛,但此刻召唤灵气,却唤不出一点,只能任三只狗头与赤色环蛇逐渐地将体内灵气,全部吸干,身体越来越虚弱。

老道脸上露出一丝怒容,道:“你杀人无数,今日杀你唯一的可惜,便是你死得太晚了!”老道没想到这么顺利,居然只用了两个小小的贴身玩宠,便将胡胤山弄得奄奄一息,眼见只需一刀便可结束他的性命。

胡胤山濒死之际,意识弥留中,喃喃道:“本来以为能够踏上仙道,想不到,竟然这样轻易地死去了,我空有一身灵气,可惜啊可惜,我的欣儿,等等我,这就来陪你了,只是可怜芍儿没人照顾了。”欣儿正是胡夫人的名字。

老道生怕陡生变故,扬起手,赤色环蛇变成了弯铁剑,回到了手中,一剑刺入了胡胤山的胸口,叹息道:“你若是走正道,也是一代人雄,可惜了!”

胡胤山痛苦地挣扎了一下,握着那把赤色的铁剑,渐渐地身体不再扭动,躺在地上,彻底没了呼吸。

老道收回了铁剑,插入腰间,望着那地上的死尸,悲叹一声,闭上了眼,口中念念有词,似乎在为这罪孽深重的亡灵超度。

“仙师,这是为谁超度呢?”老道身后传来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

老道心里一惊,睁开眼,地上胡胤山的死尸静静躺在脚下,可回首一望,另一个活生生的胡胤山居然出现在了身后!

胡胤山嘴角微笑着,夜色下,脸上说不出的诡异,一步步向老道逼近,仿佛是索命的冤魂!

老道固然不相信世间会有鬼魂,还是被吓了一跳,道:“你这么快就变成鬼了?”

“没办法,死得太冤了啊。”胡胤山一边说话,一边走近,面容阴森可怖。

老道低头看见他脚下有月光照下来的影子,安心下来,道:“依我看,胡员外怕不是鬼,只是死掉的是傀儡罢了。”

“算你聪明,可是你快要死了,不知道你还有没有傀儡,可以替代你活着。”胡胤山冷冷地说道。

“不用,我不像某些傀儡,还以为活成了本体,最终不过还是傀儡,就连残暴不仁也和本体如出一辙!”老道嘲讽道,完全不怕激怒眼前这个可怕的存在。

果然,胡胤山勃然大怒,明白他指的正是自己,怒道:“臭道士,我看你是活得太久,想找死是吧?”夜空中,身上腾然而起无数荧光。

老道望着他浑身荧光,微微一笑,知道他便是那个最初的傀儡,笑道:“这般灵气充沛,恐怕一般的执行官也未必打得过你吧!只是,今天小老道要不自量力一回了,赢了便是为民除害,输了无非一死,只希望胡员外不要把我炼化成另一具傀儡,不如丢下湖中喂鱼好了。”

“好,这就丢你下去喂鱼,恐怕那只大鲶鱼早就饿得不行了。”胡胤山轻蔑道,仿佛胜券在握,完全不再将老道放在眼里,因为从刚才那几招来看,简直就是小孩过家家的把戏,他自信老道不是自己的对手。

湖面下的鲶鱼听说又有的人肉吃了,在水中流出丝丝黏-滑的口水,馋到不行,本来这半个月因为老道的来临,湖里几乎没有投喂过尸体,以前胡胤山炼化失败或是不完美的傀儡,几乎都丢入湖中。

可自从老道来了之后,没有投喂尸体或是傀儡,导致鲶鱼每天只能吃一头牛,肉质粗糙,远远不如人肉的鲜美。

鲶鱼不但爱吃人肉,还特别喜欢吃女人的肉,可惜胡胤山炼化出失败的胡夫人,只要面容有一点相似,都不舍得扔进湖里,炼化出不完美的胡芍也是,全部葬在后山的坟墓中,这几年大大小小的坟头已经峰峦叠嶂了。

偶尔只有虐死的丫鬟或是投湖自尽的女人,能够让鲶鱼大饱朵颐一番,那滋味,回味无穷。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章 只是当时已惘然 狂风骤起,乌云遮月,湖边一片阴暗夜色,林中全是肃杀的景象。

胡胤山默默不发一言,手中早已抽出了佩刀,嗜血的刀,出了刀鞘,嗅到空气中人血的气息,变得无比狂躁,暗暗嘶鸣,仿佛一只出笼的野兽。

老道没想到真正的胡胤山毫发无损,难怪刚才将那个傀儡杀死时,如此轻易,连他自己都不相信这么容易就杀死了一个大成至体的修炼者,如今心底谨慎至极,绷紧了全身的肌肉,完全不像之前那样轻松,因为眼前是一个强大的对手。

“乖乖受死,我便让你少一点痛苦。”胡胤山狂笑一声,扬起了刀,腥气随着夜风,霎时便四处飘飞。

那刀的腥气冲进了老道的鼻子,不由皱着眉,耸了耸鼻子,这个鼻子跟着老道可谓受了大罪,整日闻着酸臭腐味,几乎已经识别不出臭味,可是这腥气依旧让他十分不适,是一种令人倒胃的气息。

世上死在这刀下的人,已经不计其数,没有人能知道有多少亡灵,愤恨而绝望的濒死眼神,望着那把滴血的狂刀。

胡胤山凛凛站在冷风中,握着刀,岿然不动。

“我宁愿多受一点痛苦,但让我乖乖受死,却绝不可能,我倒是要亲眼看看,你是如何虐杀那些无辜之人的。”老道脸色肃然,紧张的局势已经不容他轻松地再笑谈应对。

胡胤山嘴角一抹冷笑,扬起的刀,瞬间劈开冷风,直袭老道而来。

老道早已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身体仿佛软绵绵的泥巴捏成,一身灰蓝素淡的袍子,带着无数破洞与锃亮油光,噗地倒在地上,竟成了一滩扁平的烂泥。

胡胤山纯用刚猛之力,那一刀倾注了浑身的灵气,一刀落下,那袍子顿时劈开,可下面并没有劈裂成两半的尸体,更没有鲜血流出,袍子下面大青石板,被那刀的锋芒劈开成两截,断口整齐。

劈开石板,刀势依旧不见减弱,直把后面的湖面劈开一道空隙,水避开到两边,中间竟生生出现一条深达十余丈直通湖底淤泥的大道,有如分开海水露出一条天道,足可见这一刀之力,堪以毁山灭海。

胡胤山从石板中拔出了刀,心底纳闷,怒道:“臭老道,是属缩头乌龟吗,连我一招都不敢接,躲得都没影了!”

只见那劈开成两截的灰蓝色布满破洞袍子,竟愈合到一起,然后逐渐地从平地上撑起,仿佛一滩烂泥渐渐地塑造成形,老道竟重现在那袍子中,站在胡胤山面前,打了个哈欠,淡淡道:“这一招我不是接住了吗,现在到我了吧?”

胡胤山微微吃惊,随即知道这是臭老道的变小之法,瞬间就变幻成极其微小之物,从而躲过那毁天灭地的一刀流,如今重新又复活了过来,冷冷道:“你偌大年纪,难道不知道修炼是为了杀人求生,杀别人,求己生,既然是杀人技,哪有你一招我一式的道理,自然是将你杀死为止。”

生怕老道再次变小,胡胤山伸出手来,死死地抓住了老道的左臂,尽管袍子上油腻污垢,十分划手,但他依旧五指如钩子,牢牢地扣在手臂上,几乎插进了肉里。

老道哼哼唧唧道:“胡员外下手这么重,可快要抓断老道的手臂了。”

“哼,这算什么,试试我刀重不重。”胡胤山抽出另一只手,握紧佩刀,一刀插入老道的心口处,正是夺命的招式。

老道只觉手臂被死死抓住,还有微微的灵气,透过胡胤山的手掌游离身体,持续不断地外泄,虽然这泄出的灵气数量极其微小,但是奈何胡胤山通过了灵气,与老道相互贯通,任何一方都无法随意变得庞大或是微小,这正是胡胤山以此擒住老道,并一刀将他毙命的本心。

老道若是硬拼,灵气差出胡胤山许多,相持一旦久久不决,必定落入下风,甚至被斩杀在此地,若是走为上策,可是身体已被困住,无法逃脱。

老道本来左臂被胡胤山困住,只得伸出右手,格挡那利刃,但是利刃锋利无比,直接穿透了他的手掌,继续穿插而下。

胡胤山看着老道满脸慌张,左手被困,右手重伤,已无力反抗,心中大喜,那利刃势如破竹,已经抵到了心口,手中力道加重了几分,利刃便如切入肉泥一般,轻易地插入了老道的身体。

“听说人若是心善,掏出心来,喝一口血水是甜的,只是不知,道长的心甜不甜,让我剖出来尝一口!”胡胤山狞笑着,狠狠地将那把刀,在老道的胸口搅动了几下,划出了一个圆形伤口,似乎要将那心脏活活剖出。

老道脸色变得苍白无比,仿佛因胸口流血太多而失去了血丝,但那苍白中无比平静,似乎是生死间,只是如吃饭睡觉一样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奇怪的是,老道苍白的脸上,却没有一点痛苦的神色,他瞪大了眼睛,空洞地望着天上墨蓝色的夜空,乌云密布如黑暗的群兽,惊雷声隐隐如车轮滚过云层,大地上,风的气息扑满了湿润的腥气,正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刻。

胡胤山对他那迷惘的神色见怪不怪,因为他见过了太多的死人,人在濒死之际,并不全然是恐惧痛苦,即使是面对胡胤山这种杀人狂魔,甚至大多数人,在走入生命的尽头,想得都是一些心头永远抹不去的遗憾,那眼神中,便是老道这种迷惘的神色。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老道喃喃念道。

胡胤山只觉奇怪,心里感到好笑,这首诗中情意深远,无限悔恨留恋之意,难道这老道还有放不下的儿女情长?看不出他如此邋遢,竟也是个多情种子,死到临头竟还是痴情不改。

“下辈子再做个多情种吧!”胡胤山拔出了刀,赤手伸入了老道剜开一个洞的心口,鲜血不断喷流,地上殷红一片。

“可惜了,胡夫人真是个好女人,你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魔鬼,也忘不了那一抹枕边短暂的柔情。”老道平淡道。

可他这句话,却有如惊雷,震在了胡胤山的耳边,他停止了揪下那颗热乎乎心脏的手,惊道:“你怎么知道欣儿的事?”

这件事他从未告诉任何人,除了红舞娘,世上再无第二人知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一章 引天雷 老道望着他,嘴角轻蔑地一笑,道:“因为我看到了你的记忆,那肮脏无比,残暴不仁,杀人如麻,恐怖如斯,仿佛阿鼻地狱一般的惨象,只有胡夫人那短短数年的回忆,是唯独的一段温情。”

胡胤山听完了他的话,脸色捉摸不定,仿佛暴风雨来临前阴云密集的天空,又有如即将晨曦来临的黎明时刻,眼神中空空如也,痴痴地似乎在回忆的海洋中难以自拔,无法自已。

“可惜,这么好的女人,碰到了你这个恶魔,毁掉了一生,活着没有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死了连尸体都要生出蛆虫,才入土为安。”老道讥讽道。

胡胤山脸上阴沉下来,心中怒极,暴跳如雷道:“你找死!”手指恨恨地插入了心脏,用力地攥住,几乎想要捏爆那颗温热的仁者之心。

老道脸上丝毫不见痛苦之色,微微地闭上了眼睛,轻声道:“引天雷,除孽障!”

聚集着无数乌云的深幽夜空,突然滚滚地响起了惊雷,万千道有如叶茎脉络,又有如血管分叉,那道道亮如白昼的天雷,劈开了乌黑的夜空,仿佛一道横断天际的银鞭,顺着天幕直劈至大地。

胡胤山抓着那颗即将掏出胸口的心,惊讶于那白昼般的亮光,仰头一看,汇聚着无限威力的恐怖天雷,已经从夜空劈落,有如一道银光,直向自己劈来。

本想逃脱,可此时,胡胤山才发现,双足早已被老道融化的身体凝固住,仿佛浇筑在夯土中,加上源源不断地灵气输入,双腿被定住,压根无法逃离。

“我已是神,天劫又能如何,你灭不了我!”胡胤山双目瞪圆,歇斯底里地怒吼着,使出所有的灵气,不留一丝,汇聚在头顶,形成一个圆形的屏障,只希望能够顶住那天雷的劫难。

老道微笑着,一手摸着露出一个大洞汩汩流血的心口,一手张开了手掌,对着苍天,仿佛隔空抓住了那天雷,使其加速砸落。

而天雷中,似有一把雷霆万钧的巨剑,有如参天大树般雄伟巍峨,沐浴在白光中,冲着胡胤山刺落。

“不怕死,便同归于尽!”胡胤山抽出左手,扼住了老道的脖子,竟不管手离开后,头顶的灵气屏障已经削弱了一层。

老道嘴角始终挂着不屑的笑容,仿佛在嘲弄胡胤山临死之际,还执迷不悟,只想害人,从不反省这一生的深重罪恶。

迸发出无限白光的雷霆巨剑,宛如一道巨大的银光石碑,冲破了空气,夹杂这天雷的闪闪电光,直砸向两个纠缠到一起的濒死之人。

“形神俱灭吧,孽障!”老道艰难地从喉咙里发出几个字。

白光淹没了两人,周围百米之内,一切尽皆湮灭,连湖水正瞬间蒸发了一半,更不用说那密林草木,尽皆化为灰烬。

百里之内,所有沉睡或挑灯的百姓,都感受到那大地的颤动,还以为是地震,所有的烛灯均被猛烈的无形震波熄灭,连房屋上的琉璃瓦都全部碎裂。

白光巨剑砸入大地的巨响,更是随之传来,害得所有人耳膜都几乎震破,许久才能恢复到正常,圈养听力灵敏的牲畜更是拼命地挣扎不休,害怕极了。

当白光消失时,周围一片暗寂,只有飘浮在空气中的灰烬气息。

乌云散开,明月重新高悬到夜空中,黑墨色的天变成了深如海水的暗蓝,光秃秃的大地上,有一把闪烁着幽光的巨剑,插在地上。

那一把剑,如一快极薄锋利的石碑,铭记着失落的两个恶斗之人。

剑,连影子都不见,因为剑刃极薄,周围空无一物,只有这剑,孤单至极。

可那焦土之下,竟有一点拱动,仿佛虫子钻出了地面,随后那虫子越来越大,竟变成了一个赤体的老道,不着一丝。

原来在巨剑落下的瞬间,为了避开天雷,老道竟然自断开手臂,变成了极其微小之物,藏身在泥土之中,避开了这天雷巨剑。

“终于还是死在了天劫下,连尸体都荡然无存,当初只要做一点好事,贫道都会大发慈悲,让你死得好看一点呐。”老道竟有一分寂寞,失去了如此实力相当的对手,普天下又全都是小妖小怪,捉起来有如蚂蚁,没点意思。

“是么?”那恐怖的声音竟然还存在于这个世上,老道一回头,胡胤山同样光-着身体站在身后,脸上狰狞至极,“你以为只有你会通过灵气获得别人的记忆,难道我就不能?”

原来胡胤山在掐住老道脖子那一刻,便将他的灵气吸取过去,同时获取了他的部分记忆,其中便包括变小之法。

“想不到还有人喜欢变小,既然如此,我早该交给你,特别是某个地方,让你变小之后,再也无法变大才对。”老道懊恼起粗心大意,居然忘记在运功变小的那一刻,先摆脱胡胤山的扼颈,免得被他偷去了记忆。

“想不到你个臭老道,居然还有如此阴狠的手段,差点害得我着了道,幸好我在这个世界上沉睡着无数傀儡,每年便会苏醒一个,若是我没事,便会及时去杀了他们,若是我死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便会继承我所有的记忆,替着我活下去,所以,你是永远杀不死我的。”胡胤山冷笑道,眼神中充满了蔑视。

“那便复活一个,就杀一个!”老道坚毅道,飞身而起,想要拔出那插在地上,足有十余丈高的巨剑。

没想到,胡胤山早已抢先一步,赤身跃起,一脚踹开了老道,那一脚用尽了浑身灵气,竟将老道踢飞了百余丈,足足压倒了一块焦黑的假山石才止住,一座假山被压倒在地,碎成了无数石块。

胡胤山借着那一脚之力,跃身来到了巨剑的顶端,踩在剑柄上,望着那剑身寒光点点,得意道:“臭老道,这神兵利器,从此和你没有关系了,让你看看,被自己的神器杀死,是什么感觉。”

老道本身已经重伤不轻,这一脚更是踹的他吐出了几口污黑的鲜血,捂着剧痛的胸口,望着那墨色神兵,一脸厌恶道:“神兵自有灵性,哪里是你这种无耻狂徒驱使得了?”

“哼,不妨让你死心!”胡胤山冷笑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二章 雷渊 胡胤山双掌合十,一阵怪风从大地卷起,风力猛烈,一地的假山碎石尽被吹飞入干涸了一半的湖水中,那风逐渐卷成一体,竟形成了龙卷风的模样。

怪风快速移动,将巨剑卷入风中,剑身被风吹动,发出玄玄的金属之声,仓啷啷一声,竟被风从大地的焦黑碎裂石板中拔出,舞在空中,泛出点点白光。

胡胤山立在半空中,脚踏剑柄,浑身罩在了白光之中,御剑而行,飘飘然如入化境,巨剑有如茫茫苍天中一叶漂泊孤舟,顺江而流。

老道心凉了一半,那巨剑的灵性居然全然无存,任一个杀人魔头驱使,不由瞠目结舌。

那巨剑乃是传说中远古十大神兵之一,名为雷渊巨剑,据说是天上掉落的神龙躯体炼化万年冰铁,因此可以召唤雷电风雨,用剑者均乃当世高手,否则无法驾驭雷电,反倒会被雷电焦心而死,威力之大,可毁天灭地,搬山移海。

想当初,老道游过地狱百里的岩浆池,忍受冰铁极寒之苦,冻僵了双手,取出岩浆池中淬炼了万年的巨剑。

为了驯服这烈性桀骜的巨剑,老道可是吃尽了苦头,甚至差点送掉了性命。

充满了灵性的巨剑,既是一把神兵,又是陪在身边的一只猛兽,一旦老道受了伤,或是身体虚弱,巨剑便会趁机弑主,取而代之。

若不是老道法力高超,将巨剑始终遏制在手下,早已被反噬丢了命。

直到老道将那剑带回了斩仙台,请那守仙台之人,将这巨剑内的灵气与自己签订了契约,从此雷渊巨剑成了老道的缔约者,只有唯命是从的份儿,否则将会元神打散,永世无存。

“雷渊,你想元神幻灭吗?”老道大声吼道,烈风中,索然而立。

“哈哈哈,你以为这雷渊巨剑傻吗,跟着你没吃没喝,没钱赚,风餐露宿,漂泊四方,图什么?难道让一个在地狱里炼化万年的恶灵,跟着你到处行侠仗义?真是可笑,雷渊早已跟我订下城下之盟,杀了你,我为它除掉契约,从此便成了我的神兵盟友,岂不比跟着你一个臭老道舒服得多?”胡胤山得意洋洋,这几日,他早已策反了寄宿在雷渊巨剑中的恶灵。

雷渊巨剑体形庞大,因此老道缔约后,便将它化为一个小小的铁钗,插在箍发中,刚才引天雷之时,这铁钗便幻化成那只雷渊巨剑,升空引雷,一齐劈落,需知那时巨剑所欲劈向之人,不是胡胤山,却是老道。

巨剑平时化为铁钗,已听到胡胤山和老道的所有密谈,看着胡胤山腰缠万贯,富可敌国,府中陈设豪华,美女如云,享受不尽的荣华富贵,于是心生羡慕,偷偷在晚上,趁着老道熟睡,铁钗与胡胤山偷偷密会,两人结下了盟约,商议除掉老道,平分他的灵气与神器。

老道眼神中一片土灰,他本以为那一纸契约,能够约束住雷渊巨剑的恶,引导它一心向善,不曾想却更加变本加厉,反咬一口,眉间隐约见有怒色,不由动了嗔戒,双唇翕动,念念有词,似乎在默念咒语。

胡胤山脚下的雷渊巨剑,忽然散发出金光,巨大而沉重的剑身似乎疼痛无比,在空中胡乱挥舞起来,害得胡胤山从剑上跳落,狼狈地跳到地上。

巨剑狂乱地在半空癫狂,不久便重重地插入地上,一道金光凌然脱离了巨剑,巨剑本体立刻变得黯淡无光。

而那金光冲向空中,竟是一条遍布金粉的蛟龙,神情痛苦不堪,似在蚀骨割心。

“道长,求你不要念了,我……我不该背叛,今后决计不再……”蛟龙扭动着身躯,仿佛有爪的蛇,缠绕在一处,痛苦地求饶道。

道长依旧闭着眼睛,念个不停,心道:“缔约者若是背叛一次,便可以让它为毁约付出元神永灭的代价,今日我如果不将这蛟龙抽筋扒皮,恐怕世间缔约者都会蠢蠢欲动,我那坤灵袋中,万万只小妖怪,岂不是都要反了?”心中想法愈发坚定,一定要除掉这只不听话的缔约者蛟龙。

“不用怕,等我杀了这臭老道,前来救你。”胡胤山安慰着蛟龙,手中聚集起一团攻击性极强的紫蓝色灵气,冲着老道击打过来。

可是,走近时,胡胤山看到老道身上罩起一层金光,那是契约封印的护罩,任何人都无法在执行官履行契约时进行攻击。

胡胤山那一团紫蓝色灵气击打过来,重重地落在了金光的护罩之上,猛地反弹出去,竟将胡胤山击飞了十余丈,极重的力道害得他五脏六腑差点都碎了。

无助的蛟龙挣扎扭曲成一团,将鳞片都擦破磨出血来,逐渐地随着老道的念咒,皮开肉绽,无数金鳞纷纷剥落消失,逐渐地金光笼罩下,竟只剩下一小团紫色的灵气,蛟龙凭空便消失在夜空中。

老道举起手来,半空中那一小团紫气,缓缓地降落在他的手心,叹息道:“孽畜,你现在形体已散,我留你一点元神,存在这紫气中,看你今后还如何作恶!”

此时的老道心里有一丝后悔,当初这巨剑本就是作恶的蛟龙,被镇压蛰伏在地狱,受尽了磨炼苦难,倒也不至于危害人间,若不是自己向往这神兵的威力,想借助其来降妖除魔,也不至于害得它今日元神也要被毁灭。

念及自己的过错,老道便一时心软,留下它一点点极其微小的元神,不至于从此永恒的湮灭。

胡胤山已经从地上爬起来,他忍着身体的痛楚,拔出了失去了灵气的雷渊巨剑,望着那举世无双的神兵,灌入了源源不断的灵气。

世上灵气本就是相互融通,固然有些许差异,但相同之处往往更多,于是,胡胤山坚信只要灌入了灵气,这神兵就会发挥那往日的神威。

老道将那一小团紫气收进了腰间的坤灵袋中,见胡胤山疯狂的样子,摇摇头,无奈苦笑道:“就算你得到了雷渊巨剑,也杀不了我。”

“杀不了你?莫不是做梦。”随着灵气的灌入,雷渊巨剑泛起了幽蓝色的光芒,并且可以听从胡胤山的想法,变得越来越小,直到盈手可握,正好合适作为贴身的剑。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三章 葬身鱼腹中 “你女儿的胎记,表面是在脸上,实际上连接着心脉,若是想除掉胎记,一定会动到心脉,这也是你堂堂大成至体,居然无法治愈她的原因吧?我虽然是个堕入半个凡体的执行官,但是仙术还是没忘掉,可以说,这世上,能治愈她胎记的人,除了我,没有几个了,其他人恐怕对你都不会正眼多看一眼,你穷尽一生,也找不到他们,所以只有我能救你女儿,杀了我,她必定会终生活在阴郁中。”老道掸着身上的焦土道。

“哼,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来历,当初犯了错,连降数级,最后还是不能解恨,上级便将你打掉一半仙力,从此你成了半仙之体,堕入凡尘,以此方式,让你受尽侮辱,如今还想拿我女儿来威胁我?”胡胤山出言讥笑道,每一句都力图揭开老道最难堪的伤疤,丝毫不怕激怒他。

夜风拂面,老道沾满泥垢的脸上,平静如死寂的大地,看不出一点生气的样子,叹息道:“你女儿我绝不会伤害,又谈何威胁你?只是让你知道,这世上我是能治愈她容貌的人,如今为她配制的稀有草药,足以淡化一半的胎记颜色,若是想完全除掉,还需要半年时间。”

“若是你真正除掉那胎记,又何须等这半年?莫不是为了让我留你性命?”胡胤山对老道的话全然不信,以为他只是想借此保住性命罢了。

“这草药敷在令千金左颊上,虽然可以淡化胎记颜色,但是治标不治本,若是想连根拔除胎记,需要换心之术,将整个心脉取出,放在万古不化的至纯雪水中,运用灵气将那牵连的万千根黑青线,一一摘除,而且为了让取出心脉时你女儿还能活着,必须有一颗傀儡的心脏代替着跳动。这世上,会换心之术而无损人命,你能做到吗?”老道言语间已将治愈的方法托盘而出,可是他也笃定胡胤山绝无可能习得那换心之术,这毕竟是他从外面的世界带过来的绝技。

胡胤山低头不语,他心知老道所言不错,正中了他的软肋,这换心之术远远不是傀儡术复制那样简单,除了重构人体,还有无数经脉通络,若是有一根脉络未能接通,人轻则残疾,重则丧命,自己的宝贝女儿,视为掌上明珠,岂可将她作为实验的材料?万一失败了,那青色胎记除不掉不说,连命都不在了。

“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臭老道,让我先割掉你的四肢,做个活人彘,看你还老不老实将那换心术交待出来!”胡胤山狂怒而立,手中雷渊巨剑似乎化为了一体,随着主人的情绪而怒鸣不止,空中震颤的金石声,响遏行云。

老道怆然一笑,苍白的脸色上无限悲凉,心知今晚失去了雷渊巨剑这个最后的杀手锏,将再也无法剿灭对手,他本身灵气不低,可是惯常使用神器,若是赤手空拳灵气搏斗,只能居于下风,更别提他此刻身受重伤,灵气大损。

唯一的希望是那坤灵袋,里面豢养着万千恶灵,此刻若是将这袋子打开,放出恶灵,非但足以吞噬自己,还能够将胡胤山一同消灭,正是同归于尽的做法。

可是老道立刻放弃了这个念头,那坤灵袋,是他历尽一生,游荡人间几万年,到处降妖伏魔,擒获的万千恶灵,一旦重归人间,生灵涂炭,世间浩劫,无人能够幸免,从远古到如今,如此众多凶猛的恶灵,降临大地,将吞噬了繁华人间。

老道叹息一声,死死地将那坤灵袋束紧,扬手扔进了湖水中,淹没在黑暗的湖面下。

胡胤山已提剑而至,一剑刺来,老道已无力躲闪,被那重剑直穿胸口,剑尖带着血滴,从后背刺出,血落在焦土,仿佛呜咽大地在泣泪。

已是濒死,那剑的灵气,瞬间冲入了老道的经脉通络,周身顿时麻痹不得动弹,残存的灵气不断外泄,顺着剑身吸入了胡胤山的体内。

“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老道轻声吟道,声音洪亮如风过峡谷,既无痛楚,也无哀怨,只有淡淡如天道的大彻大悟,这一句《太上感应篇》的开言,正是送给胡胤山最后的谶语。

“死到临头还嘴硬!”胡胤山狰狞一笑,颤动着身体,对着如波涛汹涌的灵气照单全收,吸入了体内。

未等剑拔出,胡胤山又从腰间抽出一根铁骨刺,神色阴狠,重重地刺入了老道的腰间,骨刺极长,洞穿盆骨,将老道死死锁住,不得生,亦不得死。

那骨刺中灌入一丝灵气,彻底封住了老道的经脉,连话也不得说出口。

巨大的痛楚钻心入骨,老道连眉头都未皱,脸上露出惨淡的笑容,仿佛在嘲弄胡胤山纵然赢了,也是孤独的可怜虫。

这世上,胡胤山最爱的胡夫人死了,自己只是一个游走如孤魂野鬼的傀儡,活在别人挥之不去的阴影中,唯一掌上明珠的女儿,终日走在阴郁自卑中,被那青色胎记封印的容貌,被人侮辱轻蔑,这痛苦也作用在他的身上。

纵然他杀去再多的性命,能够拯救那一份痛苦吗?无济于事,只是会陷入更深的孤独罢了,活着没有一点滋味,只有滥杀成性。

今日,老道自知命途已尽,即将仙逝而去,但世上总有能够收拾这恶魔的人存在,不必担忧,天道不亡,便有人来正纲扶纪,替天行道。

“你以为我会任你这么轻易死去吗?”胡胤山冷笑道,“这铁骨刺封印了你全身脉络,让你动弹不得,连话也说不出口,但是你就这样,死也死不得,活也活不得,我倒是看看你能忍受多久!”

胡胤山一手提起老道轻飘飘如只有皮囊的身体,毕竟体内鲜血几乎流尽,已经成了一个苍白皮囊,将这皮囊之躯体扔进了湖水,笑道:“臭老道,你想死,我偏不让你死,要知道湖底的鲶鱼每一日都会吃掉你的全身血肉,但是第二天铁骨刺封印的一丝灵气,又会让你重新长出来新的血肉,再次被那大鲶鱼吃掉,反反复复,日夜不休,你将享受到无数次生死交错,终日活在被鲶鱼啃噬的巨大痛苦中,总有一日,你会向我跪着求饶!”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四章 鱼化龙 沉入湖底的老道,意识还很清醒,胡胤山狂妄的声音穿过水面,钻进了他的耳朵里,听得清清楚楚,心道:“就算被那鲶鱼啃噬一万年又如何,地下炼狱岩浆池,又不是不曾下去过,这点痛苦算什么,想让我向你这个魔头下跪求饶,等到天地毁灭一次再说吧。”

湖水因为雷渊巨剑落地时极高热度蒸发,已经干涸了一半,原来深达几十丈,如今只有浅浅的十丈不足,那巨大的鲶鱼,在水底像是一座黑色的楼阁,浮动的暗礁,十分庞大,此刻在水中只能肚皮贴着湖底的淤泥,匍匐着搅动淤泥前行,湖水变得浑浊不堪。

老道不得动弹,淹没到水中,缓缓地下沉,一直倒栽入湖底的淤泥,幸亏水的浮力与人体几乎一致,老道没有整个脑袋钻进淤泥里,只是头顶着绵软的淤泥,双目尚能看到水中的景象。

望着那只搅动无数浑浊淤泥的巨大鲶鱼,向自己游动而来,老道不由对自己刚才天真的想法有点后悔,这蠢物看上去哪里是一只鱼,简直是一艘沉没到湖底的龙船,体型之大,一天吃一百个人,大概也只是刚刚饱,那自己岂不是每天要被啃上百次,每每长出肉来,便要被啃食一遍。

悔之晚矣,老道苦笑一声,动弹不得,只能任鲶鱼钻过泥土,在浑浊水中游了过来,张开一张乌黑的大嘴,竟要将老道整个吞食到鱼腹中。

扁头如饼的大鲶鱼,嘴中牙齿细软,不足以撕咬碾磨肉体,只得将老道囫囵吞枣一样地咽下了肚子,然后等待胃液强酸的腐蚀笑话。

老道只觉进入黏滑的口中,顺着黑漆漆的管道,划入了一个湿漉漉的黑暗所在,下面是一滩臭烘烘的汁水,熏得人直想呕吐。

饶是老道与酸臭邋遢味道相处已久,也无法忍受这个地方的臭味,若不是浑身动弹不得,一定大呕特呕起来。

黑暗中,眼前竟现出了一点青色的微光,那是一个袋子中发出。

“坤灵袋!”老道心底一惊,难道这鲶鱼把坤灵袋也吃进了肚子里来?

不待多想,那坤灵袋的光越来越强烈,竟有些刺眼,周围是鲶鱼的胃,胃壁上不断有淋漓的黏液滴落,下面全是各种消化了一半的残肢断臂,仿佛地狱般场景。

老道完全不能动弹,只得眼睁睁看着那坤灵袋,尤其是捆住袋口的绳子,让他吃惊极了,本来死死系住的绳子,此刻竟然有些松弛。

那袋子里可是万千远古恶灵,一旦放出,有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世界将化为一片涂炭的焦土。

老道焦心如焚,想要起身捆住那绳子,可是浑身没有一点能够动弹的地方,仿佛瘫痪在床之人,心里充满了无力感。

坤灵袋中,不断地扭动挣扎,时不时有形状可怕的恶灵,想要冲出袋子,只是那绳子没有完全掉落,恶灵依旧被困住不得突破出来。

突然,那坤灵袋的绳子竟滑落下来,老道早已预料这一刻的到来,但看到这一幕,还是心惊不已,看来人间将要大劫一场,在所难免了!

可万千恶灵呼啸而出,瞬间冲出袋子的场景并未出现,老道感到有些奇怪。

一个紫色的幽光,从袋子里幽幽地飞出,悬在半空中,打量着老道,冷笑道:“臭老道,想不到你我还会再见,可如今我突破囚牢,而你却成了阶下囚,真是讽刺,不是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吗,那你这算是恶报了?哈哈哈……”正是那曾幻化为雷渊巨剑的蛟龙声音。

老道口不能言,心中暗道:“这蛟龙恢复如此之快,倒也不奇怪,凡间一天,已等于坤灵袋的几十万年,这厮困入坤灵袋的半个时辰,已经在里面的世界活了万年有余。”

“哼,臭老道,你把我困在这破袋子里一万年了,却未曾料想,这一万年,我不但恢复了原本的灵气,还更加强大了,这里面原本的万千恶灵,在我进入袋子的时候,早已经互相残杀,只剩下了几十个超级强大的存在,而现在已全部败在了我的手下,成为了我腹中之物,现在的我已经不复吴下阿蒙,想不到因祸得福,现在你反倒落入了我手中,哈哈哈!”蛟龙狂笑不止,极为得意。

“我倒是忘记了恶灵间关在一处,会互相厮杀吞并,如今只有这一个蠢物飞出来,其他万千恶灵全部消失了,人间倒是免去一个大劫难,这厮虽然只是为了一己私利,但毕竟有利于人间,算他累积了阴德。”老道默默想道。

“臭老道,现在就算你磕头求饶,也没有再给我做缔约者的机会,我一定要宰了你,报这万年囚困之苦!”蛟龙压抑已久的痛苦,怒吼着咆哮出来。

紫光大盛,随着一声惊天的霹雳声响,那光芒淹没了一切,吞噬了老道,也吃掉了那只鲶鱼,湖中的一切生灵,都消失掉了。

湖面下爆出一阵冲天的水浪,波浪中有肆虐的紫光,随即又消失了,湖面恢复了平静。

蛟龙利用鲶鱼的血肉恢复了自己的形体,而老道最后一丝灵气,被他吸取,所有的血肉也融入了新的身体中,它确信老道已经形神俱灭。

毕竟蛟龙可不是老道,不愿干那心慈手软的妇人之仁,一定要斩草除根,哪怕老道留下一丝一毫的灵气,都会让它寝食难安。

至死之时,那只鲶鱼都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因为贪吃,爆掉了身体,瞬间便死去,而血肉被重组成蛟龙的躯体,倒是以另一种方式活了下来。

蛟龙畅游在湖水中,酣畅淋漓,这便是自由的感觉,那坤灵袋中的小乾坤,只是一个荒漠般的囚牢,除了屠戮杀伐不断的各种恶灵,没有食物,也没有草木,一切都是那样不真实,只有黑暗中各种游离的恶灵幽光。

好在奸诈的蛟龙终于在一番合纵连横中,击败了各种强大的恶灵,最后夺取了胜利的果实,成为了唯一的存在,吸取了所有恶灵的灵气。

就在蛟龙春风得意之时,忽然感觉嘴里有一根刺,它吐出了那根刺,原来是一根锈迹斑斑的铁骨刺,随口便吐到了淤泥里,并不在意。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五章 灭蛟 蛟龙从回忆中醒过神来,望着眼前恢复了身体的老道,心中怒不可遏:“原来当初那根铁骨刺,是制衡他不得动弹的神器,可是我在吸取其灵气时,将骨刺连带拔出了,以为吞食掉他的肉体,便可以使之形神俱灭,结果一直让他在我体内寄居到今天!”

“臭老道,当初我没有灭了你的元神,害你苟延残喘活到了今日,既如此,我便送你和那小子一起下地狱!”蛟龙自负这三年苦苦修炼,功力早已非之前可比,既然三年前吞噬了万千恶灵,老道已不是自己的对手,今日他又能如何,只会在做一次自己的手下败将罢了。

“蠢物,你还执迷不悟是吗?”老道提起凌云的断体,飞出了蛟龙臭气烘烘的嘴巴,来到江滩一块巨石之上,将凌云的两截断体拼放在平滑的石头上。

弥留之际,凌云只觉自己被人轻轻地提起,落在一块冰冷的石头上,而不是蛟龙腹中,混沌朦胧中,有了一丝心安,被无限痛苦折磨中的大脑再也支撑不住,昏迷了过去。

“若是你如今幡然醒悟,不再危害人间,我便任你回到地狱,享受那熔岩炙烤,否则,今日便让你形神俱灭。”老道最后一次再劝蛟龙,只希望它能够迷途知返。

“妄想,你这老道,鬼一样活了三年多,还想打败我吗,让我回到那地狱中忍受炙烤,不如与你同归于尽!”蛟龙丝毫不为所动,怒道。

蛟龙趁着他们飞离口中,紧紧闭上了嘴巴,生怕老道趁机再飞回体内,若是他从腹中剖开脏腑,将极难对付。

老道抓住凌云肢体的断口处,两处并合在一起,使出灵气,将那伤口愈合起来,而内里的无数经脉通络,只需要这一段灵气指引,便会自动地从凌云体内汩汩而出,将那两边的断体连接起来,并且灵气有自我愈合的功能。

蛟龙看着老道为凌云治病,捉住了机会先发制人,腾空而起,口中吐出一根根水柱,每一根水柱都是一把飞出的利刃,万刀齐发,冲着老道射来。

老道看着凌云自身灵气不断自愈,放了心,站起身来,挥起了宽大的袍袖,那万千把水刀,瞬间被巨大的灵气掸飞,化为一道道冰凉的水,坠落到江河中。

蛟龙惊讶不已,自己苦修多年的水刀之术,居然在老道眼中成了小把戏,轻轻地便将之化解为无形,但它并不惊慌,毕竟还没真正比拼灵气,谁胜谁负天知道。

可是老道无心与蛟龙缠斗,飞身而起,赤手飞来,五指张开,正对着蛟龙的脑袋。

蛟龙生怕被老道钻入体内,不敢张开大嘴撕咬,只得看着老道手掌按住自己的脑门,它运用灵气聚顶护体,可惜已无济于事。

“灭!”老道大喝一声。

蛟龙脸色僵硬,浑身黄绿色的鳞片簌簌地掉落,沉入水中,变成了淤泥,而那肉红色的躯体,顿时冷化成冰,天空中出现一道冰封几百丈的蛟龙之躯。

老道手掌中继续加大力量,那冰冻躯体顿时裂开,碎成了无数冰渣,掉落入水中,渐渐地融化成一丝带血的江水。

蛟龙之躯,不复存在。

那蛟龙临死之际,压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不堪一击,在老道的面前,只是一掌便化为了乌有,几万年的修为都一下子变成了虚无。

那一刻,它才知道自己和老道的差距,若是能够时间倒流,它决计不会一而再的反叛,只是再也没有后悔的时机。

老道给了它一次机会,从地狱中救赎出来,给了它第二次机会,让它从胡胤山身边清醒过来,给了它第三次机会,让它在坤灵袋中反省。

可是结果呢,蛟龙总是骄傲自矜,目中无人,以为蛮力可以胜过一切。

老道并不是迂腐之人,懂得对待这种背叛者,即使送回地狱,也不会改造它体内的恶,只能永恒的毁灭。

蛟龙形体泯灭之际,还剩下一颗盈盈漂浮在空中的紫蓝色光球。

老道捏住了那枚光球,心知这是它的灵气,放在手掌之上,又从腰间坤灵袋中取出了一个较弱的光球,那是蛟龙吞噬掉的一个妖兽灵气。

两个光球都放在了老道的手掌之上,他静静地等待着,看会发生什么。

这是最简单地将蛟龙元神引诱出来的办法,没有任何元神会拒绝吸取一个较为弱小的元神灵气,所以那个妖兽灵气正是诱饵,将蛟龙元神吸引出来,然后绞杀。

妖兽元神自知远逊于蛟龙,所以畏缩在灵气中不敢出来,这让老道坚信蛟龙元神尚存。

蛟龙元神十分狡猾,纵然是在茫茫黑暗中,看到一个妖兽的灵气,并不急着去吃,它在等待,希望能够确定周围没有危险,毕竟忽然出现的灵气,很有可能是老道的诱饵。

而老道,破有耐心,在灵气极快的静止世界中,等待了足有半个月的功夫。

若是一般人,早已经抓狂,纵然身体修炼到一定程度,不饿不困,可这无聊的等待,谁能够熬得住。

终于,那蛟龙元神坚信老道将自己放在了坤灵袋中,于是露出了凶狠的本性,在黑暗中裹挟着全身的灵气,准备吸取掉这个小小妖兽的灵气,尽管那灵气不值一提,但是自己如今虚弱之下,任何灵气的补充都是极其有利的。

可等着它刚刚碰触到那个妖兽的灵气,元神出窍之时,瞬间有无尽的烈焰喷射而来,只觉一只巨手将自己擒住,无数金粉洒落,炙热如熔岩,那元神实在忍不住了,伴随着金粉化作一阵乌黑的风。

老道终于等来了这一刻,将沾满金粉的手,抓住那元神,并且碾碎了成黑沫,随风飘散,彻底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怪我当初把你从地狱里带出来,你终究是地狱的恶灵,不应活在人世间。”老道默默地忏悔道,“现在为你超度一番,当作是我罪孽的救赎。”

“茫茫三界,浩浩百川。轮回无暂息之间,生死有短长之日。”

……

“化度众生,出离苦海,灵归正道,不入邪宗。”

经文念罢,风中似有呜咽回声,那蛟龙似在冥冥中听到了这一切。

老道站在风中,叹息一声,道:“当初还是太过年轻气盛,非要去地狱寻得那神兵利器,却不知人世间,因此受了一番劫难,这蛟龙造下的孽,不如都算到我的头上,让我帮它慢慢救赎吧。”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六章 断腿 凌云从昏迷中醒来时,刚刚睁开朦胧的双眼,只见一个邋遢老道正在自己眼前,手里举着一个紫色的光球,塞进自己的口中,一股炽热的感觉,顺着喉咙扩散开整个胸口。

浑身的剧痛依旧未曾消退,但是被蛟龙生生撕咬成两半的身体已经愈合到一起,只是双腿空荡荡,没有任何知觉,凌云瞪大眼睛,惊异道:“你给我吃了什么?”

“嘘,别说话!”老道将他按到在巨石上,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只见老道伸出了一只手,卷起袖子,伸到冰冷的江水中,那只手竟变得越来越长,在澄澈的水面下,有如一匹千尺白练,在水中搅拌不止,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不久,老道从水中找到了一团肉沫,上面的血被江水冲刷干净,只剩下红白相间的肉色,凌云见到那团肉沫不由感到反胃,在他扭头时,才注意到自己双腿不是没有感觉,而是彻底地断掉了,断口处被灵气封住了知觉,既为了止住疼痛,也是为了止血。

老道将那团肉沫甩干了水分,扔在石头上,两只手拌来拌去,仿佛在搅拌肉馅一样,不停地搅动整理,时不时从中捡起石子、小鱼虾扔掉。

逐渐地,那团肉沫在老道的手中,变出了人腿的模样,凌云感到十分奇怪,难道那是自己被蛟龙吞食的双腿?

老道默默地将两条腿塑成了形状,举起来比了比大小长短,似乎感觉较为满意了,便拿起来接到了凌云的断腿处。

一阵剧痛,凌云大叫一声,额头渗出了冷汗,牙齿几欲咬裂。

那两条丢失的腿终于接在了他的身上,渗出了一层半透明的血水,挤出来的一半是江水,一半是血水。

刚才吞入口中,那团炽热无比的紫色光球,此刻源源不断地涌向两条腿,似乎在愈合那接在一起的伤口。

老道站起身来,擦了擦额头疲劳渗出的汗珠,满意道:“幸亏你遇到我这个喜欢行医不喜欢杀人的高手,这两条断腿再接的不错,若是你安心休养,大概半个月后就能完全恢复了。”

“这么久?”凌云曾经也运用过灵气帮人疗伤,特别是第一次碰到紫若在万仙楼时,她刎颈自杀,不过几个时辰便治愈了,不解为何这两条断腿需要这么久的时间。

“若是一般的凡人,就算被肢解成碎肉,几个时辰,我也能将他恢复了,活蹦乱跳,没有问题,绝对不用担心再次散架。但是你已不是一般的凡体,而是身具灵气,每一处经脉的连接,都比凡人要复杂万倍,若是让我吸取干净你的灵气,倒也是能够快速恢复,只是不知你是否愿意?”老道听他的语气嫌弃太久,心里不得苦笑。

他也明白,年轻人总是过于急躁,却不知道对于灵气者来说,百年只是一瞬,千年只是打个盹,纵然万年也只是一个日落,这半个月只是渺小至极的瞬息罢了。

“原来如此,我刚才被蛟龙吞食,想必是道长救我脱离虎口,大恩大德,感激不尽!却不知那蛟龙现在身在何处?”凌云担心蛟龙卷土重来,或是逃走时伤害高山之上,客船之中的诸女子。

老道指了指他的肚子,道:“已经成了你的腹中餐!”

凌云立刻便明白了,惊讶道:“刚才那紫色光球便是蛟龙的灵气?难怪进入我体内,冲撞不停,原来是这样。”

老道大笑道:“这四处冲撞的灵气,是你本来体内的灵气,那蛟龙灵气早已被我泯灭元神,已经毫无抗争地被你吸收了,但是你体内灵气,对这股异样灵气,有一种天然的冲击,所以两者并不和谐,一旦新的腿接上身体,蛟龙灵气便钻了进去,作为安身之所,不与你的本体灵气相争。”

凌云本来有些担心几股灵气互不相容,听到老道如此说,心里便安心下来,起身想要拜谢老道,但是双腿一阵剧痛,没忍住又倒在石头上,抱着腿疼痛难忍。

“安心在这里好好躺着休息吧,半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老道拍了拍他的肩膀,劝道。

“看来只能如此了。”凌云只好瘫痪般躺在巨石上,不敢动弹,稍微牵连到大腿,便会一阵疼痛钻心。

“只是有一个奇怪的地方,你体内心脉尽被一个强大灵气封住,却不知为何,难道这是你自行修炼出来的护心罩气?”老道脸上疑惑道,在帮凌云疗伤之时,他便发现,无论如何重伤,凌云心脉附近都有这团灵气死死护住,让他不至于形神俱灭,而那团灵气中藏着什么东西,他的功力不及,压根进不去一窥究竟。

凌云摇摇头,道:“我从未特意修炼过任何灵气,身体里的灵气,除了从外面世界进来自带了一股灵气,还有凤栖寺方丈的刚猛灵气,还有一个双腿细如筷子的怪人,两人有一部分灵气被我吸取,除此之外,就是刚才你喂食我那个蛟龙的灵气,并无其他。”

凌云对老道和盘托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毫无隐瞒,内心只觉此人既然救了自己的性命,而且法力高强,对自己应该没有恶意,否则自己也绝不是对手。

老道脸色微微讶异,道:“我刚才尝试着索获你的记忆,可是你灵气防御之心极重,我远不是对手,压根无法获取你的记忆,否则让我看到这两人,一定能认出来。那个方丈还有怪人,其实我已猜出了个八九不离十,两人都是当世无二的高手,嘿嘿,和我老道怕是有很深的宿怨。”

凌云听到老道如此说,心里暗暗道:“道长自称和他们有宿怨,想必双方必是仇人,而我既然吸取那两人的灵气,在他眼里,对手的对手,固然不是朋友,也有共同的宿敌,怪不得会救我而不是杀了我。”他心里对老道虽然感激,但知道这世上萍水相逢之人甚多,这老道不救那两个被蛟龙杀死的船夫,而是救了自己,一方面是行善积德,另一方面也是有所考量。

老道能够在蛟龙腹中隐忍三年,任蛟龙在世上为非作歹了三年,并不只是为了疗伤,更加是在寻找一个机会,否则贸然出世,早已被仇敌盯上。

一个人行侠仗义,但是更加需要保全青山,否则连命都没了,世上只能任坏人纵横,老道从不迂腐,深知此理,所以能缩能伸,隐忍方能成事。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七章 尽力而为 凌云想起了鹤仙人的三月之期,之前一直惴惴不安压在心头,如今已经死了一回,才知道世间能杀死自己的东西太多,鹤仙人只是其中之一而已,又有什么可怕的呢,眼前这位老道就不一定逊色于鹤仙人。

“道长,之前那个怪人曾说过,三个月之后便来取我性命,本来道长已经救了我一命,不该再麻烦您老人家,但是我如今武功低微,还是想求教击败他的方法。”凌云看到了生的希望,自然要牢牢捉住。

但他并不是白嫖之人,立刻补充了一句道:“道长放心,只要能够保住我一命,愿意将体内九成的灵气奉送给道长。”留下一成便可以碾压世人,足以保证自己生活不会被别人随意破坏。

“我若是需要灵气,为何不趁着你重伤,取走你十成的灵气?就算你现在,我取走你所有灵气,你能够挡得住吗?”老道捋着胡子笑问道。

凌云一愣,心里顿时明白,自己现在有如刀殂下的鱼肉,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反而把灵气当作交易的筹码,那已是别人的囊中之物,之所以别人不取,说明压根没有兴趣。

老道救活自己,绝不是看中了自己的灵气或是其他,因为在他眼里,这些都不值一提,只是单纯的行善而已,他不由脸上赤红,为了自己狭隘的小人度君子心腹而惭愧不已。

“道长,是我误会了,真是惭愧!”凌云满脸惭色道。

“并不怪你,世上之人,本来都是有所求的,就算是我救了你,也不能说没有所求。当时看你为了救身边人,而和蛟龙抗争,倒也是条汉子,所以,我救了你,就是希望你以后多多积德行善,行侠仗义,坏事莫做,这正是我的所求。”老道坦然道,言语间如明月苍天一般明朗赤诚,让人感觉不到丝毫虚伪,因为他本性如此,无论是外面的世界,还是这里,这一直都是他的本性所追求。

世上有两种好人,一种有心却没有能力,另一种有心也有能力,两者都想践行侠义,只是后者往往能做的更好。

第一种往往成了迂腐的老好人,自顾不暇还要顾人,而老道显然是后一种。

凌云初来这个世界,看到了肮脏的街道,各种落后的生活,都远远无法和外面的世界相提并论,而两个世界最相通的,竟是人性都一样的丑陋不堪。

无论是霸道横行的衙役、粗暴狠毒的打手、贪污成性的县官、贪婪无度的奸商,两个横跨几万年、相距数亿万光年的世界,居然做到了如出一辙,所有拥有金钱权势的人,想尽一切办法巩固自己的地位,甚至对下层不惜一切残忍的压制。

而好人,已经是一个绝迹的词语,唯一能做到的,就是诸恶莫作。

诸恶莫作,这也是凌云的信条,举手之劳时,义愤填膺时,也会做一些好事,但从不会主动去追求行侠仗义。

即使老道救了他的性命,并希冀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多多行善,坏事莫做,凌云心知自己只能做到后一条,至于前一条,只能是义愤而行善。

世间太多不平事,铲不尽,平不完,自己不是法官,无法判别一切善恶,更无法惩戒一切恶人,只能是亲眼所见、义愤之时,便出手。

但凌云不想拂了老道的好意,点头道:“诸恶莫作是当然的,行善事,我只能尽力而为,世事太多繁杂,休说凭借一人之力,连神也无法造一个完美的人间,所以我只能说尽力而为。”

“世上最难的便是尽力而为,因为人的力量是无限的。”老道微笑道,“但愿你能够信守承诺。至于你所说的那三月之期,我想,我也会帮你尽力而为,破解这死神与你签订的契约。”

凌云不解他这一番话的意思,可是老道已经起身,一甩两袖,清风过面。

老道大笑着,踏着江上凝固的水面,飘起一阵白色的水雾,转眼间,老道已经消失在远处天水一线。

凌云听从老道的嘱咐,一直在巨石上躺着,世界在这灵气极快的运动中,几近于静止,凌云只能按照睡觉来计算时间,每睡一次,便划上了一日。

眼前连江水都静止着,双腿愈渐痊愈,伤痛也逐渐减轻,只是这世界太过无聊,凌云几乎要生出抑郁症来,耳边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这种澄澈的境界,本是难得的修炼之境,不会有任何声音或事物来打扰,人能够进入一个极其安静的境地,肉体和灵魂彻底融化到一处。

所有的念头,都能集聚到修炼之上。

然而凌云对修炼成仙一点兴趣都没有,这个世界才是他真正感觉是仙人之境,在这里,所有的凡人对于他来说,都有如蝼蚁,差距悬殊,他可以近乎随心所欲的拥有财富和美色,只要没有鹤仙人这种高手来打扰,这个世界,他就是神。

所谓修仙,又能如何,踏入仙境,成为仙界的小跟班,跟随着仙帝仙君,只能做一些端茶递水的低微活儿,就算端的是仙茶,提的是蟠桃,身边都是仙女,但又碰不得,有天规天条约束着,那和在凡间做一个奴隶有什么不同?纵然能够长生不老,天地同寿,也不快活。

凌云远比那些修仙者更明白,人间一切的享受,都是建立在别人头上,仙界恐怕亦复如是,万一哪一天能够当得上仙帝,搂着王母,仙女捶捶脚,嫦娥来伴舞,那种仙界生活倒是乐意。

脑子里充满了奇怪的想法,胡思乱想,一觉又一觉,连一个修炼的念头都没有,就这样度过了十四次睡觉时间。

凌云估摸着已经到了半个月的时间,双腿已经完全没有痛苦了,虽然不能活动自如,但是尝试了一下,基本上站起来,走几步都已经没有问题了。

再睡一觉,就能恢复自如了吧。

想起老道那句“尽力而为”,凌云感觉他似乎意有所指,难道是说他要去找那个两条筷子腿的怪物,然后击败怪物,从此自己三月之后就不用担心他来寻仇了?可是自己和老道非亲非故,他为什么要这么卖命?那个怪物如此强大,老道就算能胜他,也不免受了重伤,为何会为了自己去做这件事?

百思不得其解,朦胧中,凌云闭上了眼睛,困倦地睡着了。

睡梦中,他做了一个美梦,自己重新又回到了客船舱内,依偎着女子的体香,陷入温柔乡中……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八章 苏醒未愈 再一次醒来时,天色已黑,凌云心惊不已,十几天来,他已经习惯了一睁眼便是那个永恒不变的世界,天上的太阳,甚至每一朵云彩,每一片树叶,每一朵浪花,所有事物的位置都不曾改变,可是天竟然黑了。

凌云更加惊讶的是,腿居然麻木着没有了知觉,昨天还能活动一下,可是今天已经完全无法动弹了,仿佛两根木头插在腿上。

身体下面铺着一层毛毡,上面盖着一层新棉织成的薄被子,不知是谁所为。

耳边是哗哗的江水波涛不息奔流之声,自己还躺在那块大石头上,而那山峰上的客船也已移动到凌云身旁的巨石之上。

凌云担心起来,两只手伏地挣扎着爬过去,上身攀附在船头甲板上,拉开半掩的门板,看到烛火下,四名女子在客船中熟睡未醒,互相依偎着,呼吸平稳,胸口起伏,似乎还在美梦中迟迟不愿醒来。

凌云望着四周,巨石上有一堆篝火,柴火烧得正旺,映得四周通红一片,其他地方空无一物,难道是老道去而复返?

若是老道回来倒是好事,凌云正想请教他,为何到了日子,自己的双腿反倒麻木不得动弹。

本以为是压得麻木,可是缓了好久,凌云只觉双腿浑无知觉,全然不是压麻了那种蚂蚁啃噬的瘙痒感。

“到底怎么回事?”凌云心生疑惑。

船舱中,几名女子均被凌云拉开门板的声音惊醒,阳灵绫最先爬起来,冲过来欣喜道:“你居然醒了,还以为你死了!”眼睛里差点喜悦地流出了泪水。

雪珠也是满脸喜色,走过来帮忙拉着凌云拖进了船舱,不顾凌云身上还有斑斑点点的血迹。

依偎在四名女子之间,从外面清冷的大石头上,来到了船舱里,倒是和美梦中一模一样。

“船怎么会突然到石头上?”凌云疑惑问道。

众女子也是迷惑不解,她们记得,当时客船行在江水之中,忽然起了大风浪,还以为客船要被巨浪掀翻,没想到等她们回过神儿来,船已经到了石头上。

凌云听完她们的解释,才想起她们在山巅上时,处在凝固的世界中,哪里会知道谁移动过来,或是恢复了世界。

“当我们发现船下稳如平地时,出舱一看,才知道来到了一个大石头上,我们以为客船是巨浪拍打到了石头上,此时江水已经风平浪静,完全没有那种惊涛骇浪的凶险了。在客船旁边,我们发现官人就躺在那里,怎么叫都叫不醒,身体又重如泰山,我们四个弱女子拼尽了力气,也没能抬得动,好在你当时气息平稳,我们觉得应该不会出事,便帮你铺上毛毡被子,只好留你在那里睡觉。”雪珠解释道,眼神不敢直视凌云,总是低头觑着船舱的底板。

阳灵绫掩嘴笑道:“雪珠还有一件事没说,当时抬你的时候,不知道你是装睡还是真睡,竟然搂住了紫若,死活不动手,踹了你好几脚还搂着人家,又亲又说些不着边际的话,什么我的心啊肝啊的,后来除了雪珠谁还敢抱你,让你躺在那里都便宜你了,应该踢到江里去。”

坐在角落的紫若早已背过脸去,脖颈处也变得通红,特别是听到了阳灵绫提起此事,更加害羞难忍,恨不得将凌云真踢到江里去。

凌云恍然大悟,拍了一下脑门道:“原来那不是梦,我以为是梦,梦里把你们从山上搬了下来,然后你们依偎在我身边,原来都是真的。”

紫若听了此话,更加恼羞成怒,本以为他只是做梦,便还可原谅,这家伙竟然借着做梦耍流氓,拿起手里的一个枕头,狠狠地砸了过去。

那枕头里装满了荞麦,外皮一面是竹片,一面是布面,所以颇有些重量,媚娘看着枕头飞了过去,莞尔一笑,好心提醒道:“小心!”

凌云转过头,那枕头正正地砸到脸上,并未砸破皮,但那重量闷得脸差点喘不过气来。

紫若见他一脸懵懵的样子,以为砸疼了他,心里有些过不去,觉得下手有点重了。

不料,凌云有如醍醐灌顶,拍着大腿叫了起来,道:“是啊,我怎么忘记了,睡一觉不止一天,一天也可能睡很多觉,原来是我算错了!”

凌云拿起枕头,这枕头里有许多荞麦,本来颗粒较大,被凌云碾碎成流沙一般的样子,凌云从甲板上撬起了几块木板,然后将木板围拢起来,上下制作成两个同样大小的漏斗,中间留着一个小眼,对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计时的漏斗。

众女子不解他要做什么,只能在旁边看着凌云忙活,连忙也帮不上。

“不会是砸傻了吧?”阳灵绫嬉笑道。

紫若见他完全不像脑袋受伤的样子,心里稍安,但是因为凌云很少移动,所以众人并未发现凌云的腿上受了伤。

做好了漏斗,凌云将那些碎荞麦倒入了斗中,果然开始缓缓地下流,凌云听到远处山寺一声钟响,知道已经到了子时,于是开始计算漏斗的时间,调整下流的速度,直到第二次山寺钟响,众女子昏昏欲睡时,漏斗中荞麦正好流进。

凌云心知这一次十五日一定要坚持不动,便于那灵气愈合伤口,并将所有的血脉通络连接,否则再忍受一次半个月那么久不动弹,他简直要疯掉。

凝固了世界之后,凌云躺在被子里,烛火便这样一直照着,凌云不敢动弹双腿,也不敢睡觉,只得拿起船上行囊中的书籍解闷,每一个时辰便要换一次漏斗,这时可没有钟声提醒他,必须时刻注意那漏斗中有没有滴完。

纵然美人在畔,凌云也不敢动弹,顶多伸手捏一捏那脸蛋儿,或是拿起小手亲一口,哪里敢移动双腿,生怕前功尽弃,又是十五日痛苦的折磨。

每一个时辰,漏斗滴完了荞麦,凌云便倒置漏斗,并且在船板上用手指甲刻下一个正字。

天地永夜,那盏灯也永远不见熄灭,世界永久地停留在那一刻,连身边的美人都是以那一刻的笑容凝固着。

正字终于刻到了一百八十画,凌云喜悦不已,但是他不敢贸然起身,万一双腿还是不能动弹,岂不是前功尽弃了,于是他继续等待着。

一百八十一画、一百八十二画、一百八十三画……

直到了第二百画,漏斗也翻了二百次,凌云终于放下了心,缓缓地站起身来。

经过漫长的煎熬,双腿终于恢复了自如,喜极而泣。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九章 江流 世界恢复了正常之时,众女子惊讶地望着凌云冲出了船舱,踏过甲板,踩着滔滔江浪,任那水流不息,如履平地。

她们不懂,那双腿失而复得的欣喜,尤其是经过漫长的煎熬之时。

凌云飞过了几百里江水,双腿被浪花击打得冷冰冰,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心中的喜悦也逐渐地平淡下来,于是又回到了巨石客船所在之地。

“你是不是发疯了?”除了媚娘,其他女子都习以为常,阳灵绫见他神态异常,含笑嘲弄道。

凌云大笑一声,冲过去将她揽腰抱起,扔到了半空,听着阳灵绫惊声尖叫,还有别的女子担忧的大叫声,凌云一脚踏地,冲天而起,竟抱着阳灵绫飞到与江岸高山一齐的高度,夜空中望着地上的篝火,仿佛一点遥远的星。

许久,二人从空中缓缓落地,阳灵绫被放在巨石上,双腿瘫软,脸色煞白,若不是凌云扶着她,早已跌倒在地上。

等阳灵绫回过神儿来,扑到了凌云怀中,不停地捶打,嗔怒道:“吓死人了!”

一番纵情,横行越江百里,冲天入云霄万丈,凌云终于平复了喜悦的心态,内心这才将双腿恢复自如看成自然而然的事情。

“相公,今日怎么这么开心?大家都还饿着肚子呢,今晚不知道能不能走到附近的镇子去?”雪珠见凌云恢复了正常,走过来柔声问道。

凌云这才意识到她们从昨晚到现在,整整饿了一天一夜,随身水壶早已喝光了水,尚且还可以喝点清冽的河水解渴,但是腹内饥饿却无法解决。

“不急,等我去附近取点吃的来。”凌云道。

阳灵绫刚想说附近最近的城镇也要百里之遥,他纵然会飞,等取得吃的东西回来,大家也都饿昏了,不如水中打鱼上来烤着吃。

凌云其实之所以不愿从水中打鱼,一是因为河鱼土腥味极重,刺又多,不便处理,若是没有调料腌制,腥气难除,难以下咽,二是因为两个船夫和蛟龙尸体,包括自己曾经化为肉沫的大腿,都掉落在河水中,抓上来的鱼难保没吃过腐烂的尸体,既如此,他更加不愿吃这江里的鱼。

出乎阳灵绫所料的是,当她连话都没说出口,凌云顷刻间已经回来,似乎他一直就呆在眼前不曾动过,只是手里多了两个东西,原来每个手上都提着一个食盒,打开了食盒,里面几层美味的佳肴,香气扑鼻,借着篝火的光,那每一道菜肴都香艳诱人,让人垂涎三尺。

百里之外,有一户豪富之家,仆人为主子们摆好了桌子,老太爷当中坐定,正要上菜之时,一个丫鬟不小心打烂了名贵的瓷碗,害得老太爷心疼不已,正举着拐杖要痛打一顿,顷刻间满桌瓷器都被掀翻落地,两旁等着上菜的食盒也丢了,只有一张千两银票贴在了老太爷脸上,空中有高声道:“这饭菜我大罗金仙笑纳了,若是责怪仆人,必降临祸端到你家。”老太爷惊惶地拿起脸上的银票,跪地匍匐,连声应诺。

凌云坐在巨石上,以石为桌,摆开了十余道菜肴,这食盒颇为保温,菜肴竟都温热正好,几人捡起食箸,菜肴皆是山珍海味,味道鲜美,大饱朵颐了一顿。

吃完了饭,四女进了船舱,凌云从江岸上砍下几根碗口粗细的毛竹,捆在船帮上,摇动为船桨,然后从大石头上将客船推入水中,江流平缓,客船入水激起了一层白浪花,众女贴在船舱上,握住船内圆滑的木柱,避免身体随客船摇晃太过厉害。

凌云飞上了船头甲板,摇起桨来,仿佛船夫的模样,只是一上手才知道,摇桨远不是自以为那样简单,光靠蛮力还不行,还要随着江流的变化,掌握好方向,避开江中礁石与湍流,十分费力。

好在客船在这一段顺江而下,凌云主要精力放在了掌控方向之上,并不需要逆流而上,那所需的力量将大之百倍不止。

船舱中,几名女子饭饱之后,安逸地靠在一起闲聊,微弱的烛光透过门板的缝隙,与闲聊一样,时不时传到了凌云的耳中,皆是女子间家长里短的八卦,不少谈及凌云的话,则语带羞涩,低声几不可闻。

但这难不倒凌云,只要稍稍运起灵气,便可以听得分外清楚。

“哼,他好色成性,肯定是早就看上你了,不然怎么会那么巧,跑去凤栖寺救你,然后又赎了你,一定是在万仙楼目睹过你的风华,然后看到淫僧们劫走了你,便想上演一出英雄救美,让你死心塌地、投怀送抱。”正是阳灵绫的声音。

原来,她们正在听媚娘诉说两人相识的经过,阳灵绫率先发出了质疑,凌云听得有口莫辩,只得苦笑。

“凌公子不是这种人,他光明磊落……”媚娘不信,为凌云辩解道。

“呸,你问紫若,被那家伙占了多少便宜!”阳灵绫打断了她道。

“干嘛说我,你难道没被那……那个……”紫若羞涩不愿当众提起,反倒将问题丢回给了阳灵绫道。

“我那么小,他再禽兽也不从下手吧,紫若,听你这么说,难道他把你那个了?”阳灵绫似乎捉到了爆炸性的大新闻,惊喜道。

“当然没有,我……我……那个,你不要提我,我和他没有关系。”紫若决绝道。

阳灵绫略有失望,道:“那我们几人中,也只有雪珠被他睡了,这家伙倒是挺能忍,我若是男子,看到紫若这种秀色可餐的美人儿,恨不得一口吃了,哪里等得到现在。”

“胡说八道。”紫若轻声呵斥了她一句,言语中非喜非嗔。

雪珠一直沉默不语,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在静静思索着什么。

渐渐地,船舱内无人再说话,安静了下来,只听到平稳的呼吸,似乎都已经进入了梦乡。

凌云孤独地坐在甲板上,船头的烛火已经熄灭,头顶一轮明月,江水静静横流,两岸野地开阔,真有一种“山随平野尽,江入大荒流”之感。

竹桨在水中划动,发出哗哗的声响,在暗夜里,传出辽阔的距离。

凌云一开始把握方向,较为艰难,到了后期,越来越熟练,客船随着江流下行的速度,也越来越快,越来越准确,再也不会出现最初差点撞着横行到江岸的窘迫。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章 雁坡镇 东方鱼肚白,星光渐落,天空泛起了幽蓝色,大地笼罩在一阵晨曦的青雾中。

凌云坐在船头,打着盹儿,此刻江流平缓,顺着江水,缓缓下行,丝毫不需要人力的干涉,也能够平稳前行。

江中,另一艘类似模样的客船,也在顺江而下,速度远远超出了凌云所在客船许多,船头有两个船夫用力地摇桨,身后还有三名黑眼圈极重的黑衣人,正在强力支撑着避免睡着,催促着船夫快些摇。

吵杂的声音惊醒了凌云,看到另一艘客船与自己并行着,船头上三名黑衣人高声道:“公子,我们可找到你了。”那三人正是神足教带路的属下。

为首的杨浒戎看到凌云的客船,欣喜若狂,高声道:“公子,那日险滩,我们三人以为教主和阁下都已经卷入江水,便上了岸,沿着江岸一路搜寻,可惜走了几里地都没找到,后来见到江水平缓,又乘船一路下来,终于碰到了你们,不知教主是否在船上?身体是否安好?”

“哦,她没事,正在船上睡大觉吧,你不要吵醒她了。”凌云划了几下桨,才能跟上那艘船的速度。

“谨遵,不过前面几里地就要到了,前方雁坡镇有个码头,我们需要上岸,这里已经是神足教祖庭的辖地,官府的势力管不到这里了。”杨浒戎道,当他提起官府都不敢插手神足教领地事务时,言语间颇为得意。

凌云点点头,顺着蜿蜒的江流,果然没多久,前面就出现了一个城镇,晨起的炊烟袅袅,早市叫卖之声,人声鼎沸,远不是之前的荒凉景色。

“上岸了!”凌云舒展开伸了个懒腰,拍了拍门板,叫醒了船舱内熟睡的女子们。

一名船夫从杨浒戎的客船上,跳到了凌云的船上,帮忙停船靠岸,关于凌云客船上船夫的下落,他们不敢多问,此地已是神足教的势力范围,稍有不从,那三个黑衣人挥刀便杀也无人敢问,更何况这两个船夫凭空多得到一个客船,何乐而不为,宁愿装作不知那两人的下落。

靠了岸,众女子早已围上了面纱,在凌云的搀扶下,逐一上了岸,钻进了早已备好的轿子里,两人一轿,凌云则跟在中间,步行进入小镇。

早已从杨浒戎口中听说,这个小镇名叫雁坡镇,在神足教祖庭圣山脚下,最为繁华的镇子,镇上大大小小的产业几乎都是神足教所有,而且教众繁多,几乎十个便有九个是神足教众,来到此地,若不是凭借杨浒戎尚未暴露的身份,恐怕早已被层层关卡盘查住,寸步难行。

凌云走在小镇的大街上,发现此处与别的地方几乎没有差别,到处都是叫卖的商人小贩,摩肩擦踵的行人,在各个小摊小店里挑挑拣拣,买东买西。

此时正值早上,人人均是腹内空空,街上馒头包子的四溢香气,让人不禁饥肠辘辘起来。

阳灵绫偷偷掀起轿子小窗的帘子,望着那街上熟悉又陌生的景色,这里是她幼时长大的故地,虽然贵为曾经的神足教主之女,但她也曾多次偷偷溜下山,来到雁坡镇上,买些稀奇的小玩意儿,此刻故地重游,颇多感慨。

曾经疼爱自己的父亲已经不在,这街市的风景依旧,可自己的心境又已经大有不同,物是人非事事休,千头万绪,一言难尽。

凌云正行走在轿子旁,生怕阳灵绫暴露,连忙帮她盖上了帘子。

阳灵绫又掀起了帘子道:“喂,快去买些包子来,我想吃。”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到早点铺里,要了十几个肉包子,扔下几两碎银子,快步跟上轿子,将荷叶包着的包子分成了两堆,扔给了阳灵绫轿子里一半,另一个轿子里一半。

到了歇脚的客栈,上书“芳客来”三字,店内陈设古朴典雅,书生气十足,各种字画挂满了墙壁。

杨浒戎走进去与店铺掌柜的私语一番,走出来拱手道:“凌公子,已经安排妥了,这里暂无其他客人,八间上等客房全被我们包下,请各位进来吧。”

“那好。”凌云掀起了门帘,众女子逐一下了轿子,进入了客栈。

店内上下两层,四名女子均落脚二楼,凌云与三名黑衣人则分别住在了楼下的房间,只是雁坡镇已是神足教的地盘,生怕敌人来阴的,阳灵绫偷偷让凌云来二楼,四名女子也尽聚在一个屋里,以免被敌人偷袭。

房间里床铺极大,足以睡四五人,几人在屋内歇息,船舱上位置狭窄,轿子也是逼仄不舒服,所以一路来挤在一起,腿脚都有些麻了,正是歇息的好时候。

唯独阳灵绫,和凌云坐在桌边,两人谈起了祖庭的布局,分析起神足教的阴谋对策,筹划下一步如何进攻祖庭,拿下神足教。

凌云听着阳灵绫一板一眼的分析,有如兵法推演一样,但是自己早已知道柱师纵然有灵气,也远逊于自己,压根不将这一个大宗门放在眼中,毕竟都是凡人,只是杀戮多少的问题,而不是如何打败的问题。

就像对鹤仙人的恐惧一样,神足教面对自己,也是必败无疑。这并不是自大,而是必然的事情,任何一个灵气超群之人,都足以碾压一个帝国,更别提一个小小的神足教,人数不过万众,立教不过百年。

但凌云看着阳灵绫如此兴奋,热衷于战术分析,便不忍坏了她的兴致,装作一脸认真地听她讲述,内心其实已经犯困欲睡了。

“你困了?”阳灵绫声音中竟有些关切。

“啊,没有啊,我不困。”凌云眼皮沉重如灌铅,不停地打着瞌睡,但是仍然支撑着脑袋,努力从困意的泥沼中跋涉而出。

“算了,我们休息一晚,明天再上山去,你快去睡个觉。”阳灵绫颇为歉意,不该在他困倦之时,让他如此煎熬听自己的战术分析。

雪珠走了过来,怯怯道:“相公,去我的房间睡吧,正好我能照顾你一下。”搀扶起凌云,往外走去。

阳灵绫本来想把所有人都聚集在一起,避免发生意外,但转念一想,雪珠的房间就在隔壁,而且堵在这间房与楼梯间,凌云在那里休息,两间房子都不会有事,于是帮她搀着凌云,到了隔壁房间。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一章 叛变 阳灵绫身体瘦小,比凌云矮了一个头,困倦无比的凌云如在梦呓中,歪着头压在她的头顶,害得她暗暗担心:“这家伙别压坏了我的头发,到时候压出来头顶如草地一样,秃秃的,我可没法活了。”

两女子将凌云放下,任他躺倒在雪珠房间的床上,脑袋枕在软绵绵的枕头上,立刻便鼾声大作,雪珠吃力地从他身体下抽出了被子,帮他盖上。

阳灵绫皱了皱眉头,道:“雪珠,他这么大的呼噜声,你晚上可怎么睡得着?”

雪珠捏了一下她滑腻的脸蛋儿,调笑道:“以后你就知道了!”

阳灵绫娇羞脸红,“呸”了一声,转身跑出了房间。

房间里,只有一个沉睡的凌云,和眉头紧锁的雪珠,坐在床边的圆椅上,撑着下巴,望着凌云熟睡的脸庞,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凌云这一觉足足从早上睡到了中午,楼下送来了饭菜,凌云兀自未醒,众女子也不叫他,静静地在隔壁吃饭,让他睡个饱觉。

睡梦中,凌云只觉床边有个佳人,用热水烫了一条毛巾,拧干后,帮自己轻轻地擦拭脸颊,那玉手无比轻柔,仿佛五月的清风拂面,凌云只想伸手抓住那只手,放在嘴唇上亲吻一个遍,可是身体禁锢在酸涩混沌的睡意中,无法醒来。

那床边的佳人,似乎是温情脉脉的雪珠,又像是软糯温柔的媚娘,微睁的目光中,还有紫若半嗔半怜爱的模样,甚至带着阳灵绫的调皮笑容,让人分不清楚。

忽然,窗外有人叩门,一人低声道:“怎么样了?”

那男子的粗重声音让凌云瞬间清醒,居然是杨浒戎!凌云继续装睡,看他想要做些什么。

身边的女子起身,到门边低声道:“他刚刚睡着。”回答的人正是雪珠,其实凌云已经睡了一个上午。

“快些动手,等他醒来可就没有机会了。”杨浒戎继续厉声道。

雪珠似乎在迟疑,带着哭腔道:“可……可是……我下不去手!”

“没有可是,你不杀他,你父母就要死,你是想要你父母,还是要他活着,都在你一念之间了!”杨浒戎威胁道。

雪珠泣不成声,道:“为何你们要为难我一个弱女子……”

“今天是最后机会,不然,你父母马上就要人头落地!”杨浒戎狠狠道。

凌云本来以为两人有奸情,一听才明白原来是杨浒戎假意投靠,实际上挟持了雪珠的父母,用来威胁她,并让她杀害自己。

看来雪珠那一次回去说是母亲病了,回去探病,恐怕她父母早就被杨浒戎抓住,那一次引诱她回去探病,从而让她在威逼下成为内应。

凌云不由得痛惜,这雪珠好傻,为何不早点跟自己说出实情,自己不就能够救出她父母了吗?可她一直隐瞒不说,想必对自己还是不够信任,无论是她不信自己有能力救出她父母,还是不信自己愿意去救她父母。

凌云不知道的是,回到他身边之后,这么久的时间,雪珠有无数次下手的机会,可是一直迟迟推脱不下手,心内何尝不是充满了纠结,甚至已经将他与父母放在了同一个天平上,称量了无数次,她内心的煎熬,是凌云从未想过的。

作为一个凡人,雪珠不知道也不相信凌云拥有神一般的能力,只是觉得他对自己很好,能力也很强,自己不肯恩将仇报,不能害了他,可是父母被那一群凶神恶煞的人绑架,明晃晃的刀随时落在脖子上,若是告知了凌云,他没忍住怒火带一群衙役冲过去救人,恐怕恶徒早已害死了父母,逃的没影。

所以,雪珠不敢告诉凌云,因为她只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从未想过神的角度,来揣测一切,只能用凡人有限的视角,担忧着父母的命运。

“好,我……会下手的,只求你放了我父母。”雪珠哭出声来,近乎哀求道。

凌云再也无法忍耐,瞬间便一只手插破了厚厚的木门,伸手扼住了杨浒戎的脖子,将他隔着门板拉进了房间,重重地丢在了地上。

生怕他身上也有类似于黑白棋子的远程通讯工具,凌云凝固了时间,搜遍了全身,并将他两只手,用雪珠身上短小的匕首插在了地板上,然后恢复了时间。

凌云怒喝道:“她父母身在何处?”

只见杨浒戎不顾两只手掌被匕首插穿的剧痛,嘴里蠕动着,似乎有不安分的举动,凌云愤怒地一拳将他满口门牙打落,掰开了嘴巴,从舌尖下掏出了一枚黑色棋子。

“我再问一遍,不说,就是死。”凌云将那匕首拔出,在他手臂上戳出了七八个洞,剧痛无比。

杨浒戎终于忍不住了,大声痛叫,凌云挥舞着滴血的拳头,又是对着脸打了几拳,让他连痛叫也不敢,直求饶道:“别打了,我说我说!”

“还以为你有多硬汉,原来也就是个怂鬼!”凌云收住了拳头,看着他满嘴直流鲜血,讥讽道。

“二老就被绑在靖南县的县衙之内,我们有两个人负责看守,一旦棋子变色,一炷香时间内便要杀了二老,现在已经来不及了,那个棋子本来是白色的,已经变色了。”杨浒戎脸色恐惧地说出了这一切,生怕凌云愤怒之下,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一炷香,好,若是二老死了,你就做坟前的祭品吧。”凌云恨恨地一拳将他的脑袋重重地锤入了地板中,鲜血直流,几乎头骨都扁了几分,奄奄一息。

雪珠满脸恐惧地站在一旁,她并不是害怕凌云清算自己,而是听到了杨浒戎那句一炷香的时间,自己的父母将成了刀下鬼,这一刻,她腿都软了,仿佛已经看到了父母的惨死,泪水从脸上直流而下。

凌云拳头上沾满了欲滴的鲜血,连雪珠一眼都未看,顷刻间,已消失在她眼前。

一炷香的时间,对他来说,可以是一炷香,也可以是一个月,甚至是一年,一万年,只要他想,这段短短的时间,可以变得无限长久。

所以,他相信,只要两个老人还安然无恙,就不会死在恶徒的刀下。

转瞬间,千里大地一跃而过,凌云已经来到靖南县衙的门外。

找遍了前堂后院,只看到张安国带着几名新衙役料理杂事,并没见到绑架两位老人的恶徒,难道因为县衙人多事杂,他们换到了其他地方?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章 救二老 凌云想起了一个地方,便立刻冲到了地牢之中,果然,幽幽的烛火下,两个恶徒察觉了棋子的颜色变化,正挥刀想要砍落两位老人的头颅。

画面停留在这一刻,而他们的性命也永远地停留在这一刻。

凌云懒得脏了自己的手,伸出五指,隔空抓住两人扔到了隔壁的牢房,然后运气捏爆了两人的头颅,爆出斑斑点点的红白相间的血迹,红色是鲜血,白色是脑浆,屋子里充满了血腥味。

凌云将二位老人救出了地牢,带到县衙大堂上,恢复了世界,张安国看到他,又惊又喜,道:“大人,您回来了,小的正在打扫县衙,恭候您大驾回府。”其实张安国代理县务之后,发现衙门破烂不堪,便想维修一番,除了偷偷截留点资金,还能够撑起县衙的门面,见到凌云突然出现以为是来问罪,正紧张那点截留的资金要不要吐出来。

“管家,这两位老人,是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现在你好好照顾,他们想要住在县衙,就在县衙,不然就送回城外家中,好心伺候。”说罢,凌云甩给张安国两张千两银票,当然,老人怀中也塞满了银票。

张安国这才安心,原来凌云并不是为了问罪而来,欣喜地接过银票,这可是他贪污银子的几百倍,就算大半用于老人的花费,那也要花上几个年头,自己肯定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好处,不由大喜过望,跪地领命。

二老刚才还被囚禁在地牢中,眼见要人头落地,心中正绝望,脸上老泪纵横之际,如今竟被救出还奉为堂上客,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的乘龙快婿,大悲大喜之间,有如梦幻,差点害得两颗年老的心脏受不了,连连称谢道:“原来是王大人,小老儿拜谢救命之恩啊。”

老头子从未见过王三城,只听闻是一个胖县官,抢走了自己的女儿,没想到眼前的年轻人算不上玉树临风,少说也是一表人才,完全不是传闻中丑陋模样,于是心中更加喜悦,挣扎着病体想要下拜。

凌云连忙搀住了他,道:“二老这样可要折我的寿了,你们注意身体,有衙役们可以照顾你们,听你们差使,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为了避免众人惊异的目光,凌云快步走出了县衙,在门外无人处才消失,等到众人追到门外,早已不见了踪迹,有如神龙见首不见尾。

回到了客栈之中,凌云脸色阴沉,杨浒戎身上流着鲜血不止,脸上血肉模糊,几乎随时都可能丧命,连痛苦的声音也发不出了,只能哼哼唧唧。

雪珠站在一旁,见他刚踏出房门,便又走了进来,十分不解。

因为担心父母,她早已泪流千行,可是心知此地与父母千里之遥,哪里能够一下子就回去,就算回到那里,恐怕已成了白骨,那恶徒凶残,岂肯手下留情。

面对凌云,她内心愧疚,可又有一丝不敢言明的悔恨,也许,自己对他没有那么深的感情,早点下手,父母便不会有这么惨的下场了。

所以,她不敢直视凌云,不光是愧疚,还有一丝后悔。

“你父母已经死了。”凌云冷冷道,仿佛在说一件毫无干系的事情。

雪珠面如死灰,跪倒在地上,不顾迸溅的鲜血沾污到衣裙,怆然道:“你怎么会知道?”未曾亲眼所见,她仍旧不愿相信,即使明知那可能已经发生。

“我早说过了,我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的神,一瞬之间,可以移动千里。”凌云道,冷眼旁观着她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雪珠双手掩面,失声痛哭,那声音中无比凄楚。

突然,她扑到旁边,拔出了地上的匕首,猛地刺穿了杨浒戎的心口,随着沉闷地一声喑哑叫声,地上那具挣扎了许久的半死之尸,彻底没了声息。

雪珠依旧觉得不解恨,拔出了匕首,在他身上乱戳,狠狠地戳了几十下匕首,直到精疲力尽,匕首仓啷落地,她也无力地委顿倒地,靠着墙,眼泪止不住地无声流下,眼神中空空洞洞,看不出悲伤,也看不出绝望,只有一无所有的迷茫。

毕竟,她一个弱女子,从此没了父母,本来相亲相爱的夫君,也必然因为自己的背叛而不肯原谅,没了夫君,已经一无所有了,悲伤又算得了什么,生不如死才是真正痛苦的开始。

凌云捡起了血淋淋的匕首,递给了雪珠,道:“现在你也可以杀了我。”

“为什么杀你?”雪珠迷惘道。

“因为当初没杀我,所以你父母才被害死……”凌云平静地解释道。

“好,既然你这么说,我明白了,那我下手便是。”雪珠打断了他的话,神色中无比坚毅,接过了那把匕首,打量了一下,嘴角惨笑,竟举起了匕首,狠狠地刺向了自己的心口。

凌云本以为她会对自己下手,心里对于背叛积攒的怒火,此刻更盛,明明我有能力救你父母,可你宁愿相信一个无恶不作的恶徒会信守承诺,为他们效命,来暗杀我,都不愿意相信我,如今又这么干脆地接过了匕首。

可是,凌云没想到,那匕首去往的地方,是一个女人最脆弱的心脏。

大骇之下,凌云连忙抓住了匕首,可是为时已晚,半截匕首插入了心脏,鲜血染红了一袭白衣,雪珠惨然微笑,轻声道:“我……我从未想过杀你,哪怕父母死了,我陪他们去就是,我不怨你,也不会杀你,你对我很好,我……现在陪爹娘去了,只好下辈子,再回来陪你……”

凌云慌了神,心中痛苦地仿佛被那匕首刺中,为什么要和她开这种玩笑,害得她信以为真当作父母离世了,酿成这种惨剧。

他立刻凝固了时间,给自己几个耳光,然后,运用以往医治凡人的经验,将雪珠的身体分解成若干层,因为如今灵气更加充沛,所以治疗的速度大大提升,只是那匕首深入心脉,直透胸背,几乎刺穿了每一层身体,为了修复如初,凌云必须将每一层的人体画卷恢复成最初的模样,极其费时。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三章 破镜能圆否 大概足足有一天一夜的功夫,凌云才将那匕首割断错乱的所有经脉连接好,然后将一层层人体画卷重新恢复,又是一天的时光。

当愈合了最后一个伤口处,凌云终于如释重负,这么久的时间,几乎流干了身体里的水分,地上一滩汗水,证明着复原人体的艰辛。

可他一直不敢丝毫懈怠,因为他知道,那一刻,一个女人绝望地将匕首送入心脏,一定是对这个世界已没有了一丝一毫的留恋,所以才会那么准地刺穿心口。

凌云将所有平展的人体画卷,浩瀚如烟波,一张张重复检查了一遍,生怕哪一处出了错,害得她留下后遗症,又花了一天的时间。

当世界恢复的时候,凌云使用了太多灵气,早已接近于虚脱,而雪珠惊讶地发现自己胸口竟然毫发无损,那一匕首绝望地刺入,仿佛一场不存在的梦。

眼前的凌云脸色苍白,身体竟瞬间瘦弱了一圈,一抹苦笑,再也支撑不住,向后仰面倒下。

雪珠连忙冲过来抱住了他,平时沉重的身体,此刻竟然变得轻飘飘的,似乎里面已被抽干了水分,浑身衣服湿漉漉地粘手。

“相……公子,你怎么了?”雪珠焦急地问道。

“水,我要喝水。”凌云口渴几欲冒火,咽了一口吐沫,喉咙干的立刻蒸发,完全没一点湿润的水分。

雪珠一边扶着凌云到床上躺下,一边拿来了茶壶,凌云不顾茶壶里的茶水,已经冰冷发涩,一饮而尽,喊道:“还有水吗,快快拿来!”

雪珠无奈,扫视四周,哪里还有水,因为房间中央死了个人,又不敢叫伙计送茶水来,发现房内木浴桶里还有一半冷水,这是客栈早已备好,免得到时候加完热水还要再加冷水,所以是新鲜的生水。

看着凌云干渴难受,雪珠只得用水壶从木桶里舀水来给凌云喝,凌云又是一饮而尽,连喝四五壶,身体恢复了一些,看着那浴桶里的半桶水,他竟冲过去,将头埋进了水中,汩汩地不停灌入,没多久便喝光了半桶水。

雪珠在旁脸色惊愕,不由相信他之前来自异世界的话,不然谁能一下子灌入这么多的水。

随着水流入四肢身体,凌云干涩扁扁的皮肤逐渐充盈了起来,脸色渐渐恢复了正常,喝完大半桶水终于解了渴。

“你怎么会流出这么多汗?”雪珠见他脸色恢复,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问道。

“都怪我不该开玩笑,害得你差点自杀而死,其实,你的父母都安好无事,我命靖南县的衙役照顾你父母,你放心好了。”凌云喝了太多的水,已经堵到了嗓子眼儿,说话时生怕一口将水喷出来,只得端坐着道。

“真的?”雪珠将信将疑,虽然他有可能瞬移千里,但刚才他为什么会说父母已死,生怕他此刻是为了安慰而骗自己,不敢全然相信。

凌云从手中拿出了一张纸,上面写着两个人名,递给了雪珠,道:“你好好看看这两个名字,还有字迹,我会骗你吗?”

在县衙之中,凌云生怕雪珠不信自己,便找来笔墨,请老头写上两人的姓名,其中,雪珠的母亲只有姓并无名,便以她曾经的小名代替,这个小名只有三人知道,外人绝不会知道。

雪珠看到这字迹,是父亲的字迹没错,还有那小名,除了父母二人,还有谁会知道呢?心底确信无疑,忍不住热泪盈眶,喜极而泣。

凌云见她满脸喜悦的样子,刚想说话,嘴唇还未张开,雪珠已经扑了过来,死死地揽住他的脖子,痛哭流涕道:“对不起,对不起……”

“过去就不提了,反正坏人已经死了。”凌云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慰道。

忽然,雪珠推开了他,脸色蓦然一变,狠狠地在他大腿上拧了一下,疼的凌云怪叫一声:“你干嘛!”

“那个坏人死了,可还有一个坏人,就在我面前!你刚才为什么骗我,咒我父母死了?”雪珠意识到刚才被欺骗的痛苦,他倒好,明知父母没死,还要看自己绝望地差点自杀,看一场好戏,心里不由恨恨。

凌云才知道女人翻起了旧账,苦笑着道:“是我不好,你再拧我几下。”

可雪珠抬起了手,又不愿再去拧他,毕竟他救了父母,低声道:“你救了我父母,还救了我一命,我骗你一次,你也骗我了,所以骗人的账扯平,我还欠你三条命。”

凌云嘻嘻笑道:“你欠我命,可是已经以身相许了,这下怎么还我,是不是要给我生三个大胖小子才行。”

“那我万一生女儿,你就不喜欢了是吗?”雪珠嗔道。

“生女儿更喜欢,可是这个破烂世界,总觉得女儿生出来往往是受罪的,若是到了外面的世界,女人地位比男人还高,我一定让你生个十七八个。”凌云道。

“还会有那种世界,岂不是乱套了?”雪珠从小接触的都是三纲五常,什么夫为妻纲之类,还有女子要三从四德,让她想象未来有一天,女子去当官做主,简直不敢想象。

“千年前就有武则天,一介女流当皇帝,未来女人当家做主,又有什么奇怪,只是那个世界里,男人就比较苦逼了,不但要打拼赚钱,还要收拾家务,可以说是内外兼修了。”凌云叹息道,对那个外面世界的规则,感到颇为不满。

“那不挺好,男女一起挣钱,一起分担家务,谁也不做大爷,或是大奶奶,小户人家,自古都是如此啊。”雪珠微笑着说道。

凌云一想倒也是这么个道理,虽然古代男主外女主内,但是外面的世界,无论男女都要出门上班挣钱,所以小户人家,一般家庭,男女过得都比较辛苦,这不是男女分工造成的,而是穷富之别造成的。

许多愚蠢的男女被洗脑,以为自己少干些活,对方多干些活,便能过上好日子,岂不知只要是穷人家庭,都是紧巴巴地过贫寒日子,不富裕起来,就算对方供着,整天当大爷当大奶奶,也不会感觉幸福,只会贫贱夫妻百事哀。

富人向来擅长洗脑,生怕穷人富起来,所以为穷人之间制造了许多矛盾,底层的穷女看不上穷男,底层的城市人看不上农村人,底层的大学生看不上农民工,底层的发达地区人看不上落后地区,其实这些人之间都是相互依靠,相互合作,而远远大于相互斗争。

大多穷人愚蠢不自知,而互相倾轧,互相瞧不起,岂不知过上好日子,压榨别的穷人一点用处都没有,必须先要富起来才行。

少数富起来的穷人,为了巩固自己的位置,再一次变成了挑拨离间的富人,历史陷入无穷的循环之中。

只有大部分的穷人富起来,整个社会才会进入积极昂扬向上的循环状态,这个新富阶层西方称之为中产阶级,我们称之为小康社会。

这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性。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四章 “那天晚上你突然不辞而别,后来托人说是父母生病,到底怎么回事?”凌云已经猜到那时大概就是神足教的人,绑架雪珠父母威胁她之时,但为了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还是问道。

雪珠脸色羞愧,道:“是我犯傻了,那天有人托王妈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汝父母生死皆在吾手中,速回家来,切莫声张’,后面还有父母的红色手印,虽然不知真假,我便回到了家,父母那时已被绑架。杨浒戎当面威胁我,要我听从他们的计划,拿着淬了毒的匕首,暗杀了你,不行就下毒,我死活不肯,也被关押了几日,直到父母被虐待的不像样子,奄奄一息,我才哭着答应他们,回到你身边,有几次我有机会差点要下手,可最后还是忍住了,我实在没法杀你,可我也不想父母惨死,这些日子我过得好难受啊。”泣声而泪下。

凌云想起她举着匕首,一下下插入那仇人的身体,当时那仇恨,让一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女子,痛下杀手,一定是恨到了极点,不由怜惜地抱住了她,摸着头安慰着。

“当时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凌云始终放不下心结,还是问出了口。

雪珠一愣,随即明白了他的心思,轻轻一锤,道:“我一家人都差点因为他们死了,你就关心这个,呸!当时我那个……正来月事,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他们唯恐激怒我不答应杀你,哪里敢对我胡作非为,不知道你脑子里想什么!”嗔怒地伸出手指,在凌云额头点了一下。

凌云笑道:“换做是我,看到这么丰韵可口的美人儿,肯定忍不住啊,哪怕掉了脑袋,也要尝一口滋味。”

“不要脸,大白天的,哼!”阳灵绫掩嘴一笑道,终于多日来诋毁的凌云形象,今天得到了最具体的验证,心里倒是十分满意雪珠的诱人魅力,揭开了这个伪君子真色狼的本面目。

“人家本来就是夫妻,只是这破客栈,谁去敲墙提醒下他们。”紫若调侃道,脸上羞红,今后能够拿来嘲弄两人。

“媚娘,你是过来人,不如过去吓唬他们一下,让这两人收敛一点,嘿嘿。”阳灵绫出了馊主意。

媚娘连忙摆手,笑着道:“这种事万一被打扰,我可不做这种损阴德的事情。”

“你还以为会吓到他?”紫若看着一脸无知的阳灵绫,神秘道。

阳灵绫虽然稀奇古怪的东西听说了不少,毕竟年纪小,哪里懂得这种事情的详细之处,所以听紫若说得懵懵懂懂。

紫若身处侯府,不光见过各种繁华的场面,丫鬟婢女间私下穿越的风月小说可读了不少,自然懂得一些。

媚娘听懂了那个“肉包子打狗”的比喻,不由与紫若相视一笑,俱是会心而笑,唯独阳灵绫不通此事,听得稀里糊涂。

至于具体的步骤,阳灵绫更不明白了,于是好奇地拉着媚娘,非要她说明为什么会是“肉包子打狗”。

媚娘掩嘴吃吃地笑,道:“你早晚会亲自经历,我给你说,反倒吓坏了你。”

阳灵绫嘟嘴道:“哼,无非那个,这个,有什么,我才不会怕呢。”

“你年龄太小,胸还没长起来呢,想知道这个,过几年姐姐们再告诉你也不妨。”紫若笑道,想不到这小鬼居然人小鬼大,非要追问这种尴尬的事。

可阳灵绫不愿等到长大后才得知,不断求着媚娘告诉她,媚娘被她缠得受不了了,只得道:“那你附耳过来,我告诉你。”

阳灵绫大喜,连忙凑过去耳朵,媚娘跟她窃窃私语几句,没想到她听着听着,瞬间脸色大变,惊慌不已,大声道:“我不听了不听了!”捂着耳朵便跑到床上,盖住了被子,兀自瑟瑟发抖。

紫若奇怪她会被吓成了这副样子,问道:“你对她说了什么,怎么吓得变成了这样子?”

媚娘也是一脸奇怪,哑然失笑,。

紫若明白了其中的缘由,一定是阳灵绫正处青春年少,以为脱-光衣物是极其羞耻之事,所以一时无法接受,吓成了这副样子,不由笑出声来,抱腹欲疼。

“还笑,还笑,到时候那色狼扒-光了你的衣服,就知道丢脸了。”阳灵绫从被子里闷声道。

“我可不会”紫若笑着反问道。

“那……那他万一来硬的,非把你抱到床上,你难道能够打得过他?”阳灵绫不服气道。

“我不知道,那我宁愿自杀守住清白。倒是你,看等过几年,你小女初长成,千娇百媚,如何逃得过那家伙的魔爪。”紫若意味深长地嘲笑道。

阳灵绫越想越气,竟埋在被子里不愿露出脸来,头一次她陷入无言以对的窘境。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五章 夜来人 完--事之后,凌云躺在床上,搂着雪珠,那芬芳的秀发撩动着鼻翼,沁人心脾,一脸红晕的怀中美人,闭目享受着这一刻。

可房间里的尸体大煞风景,歇息了半响,凌云起身用灵气将那尸体连带着血污,视作平展的图画,卷到了一处,然后抛到了小镇旁的湖泊中。

另外两个杨浒戎的手下,此刻正在客栈一楼,虎视眈眈地盯着上楼入口,还有店铺掌柜的包括伙计,都无所事事地聚在一起,眼神时不时盯着楼上。

凌云心知这几人均是一伙,恐怕神足教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这个小小的客栈难保不是机关重重,后面大批高手恐怕顷刻即至。

凌云走出了房间,站在门口走廊上,倚着栏杆,望向楼下,诸人连忙躲开眼神,各忙各事,不敢与他目光相对。

走下了楼,凌云拍了一下手掌,道:“伙计,上一碟花生米,一壶烧酒。”

伙计望了一眼掌柜的,得到了允许的眼神,脸上堆起笑容,应道:“好嘞,客官稍候。”

不多时,伙计便从后厨拿着花生米与烧酒跑过来,凌云夹起一粒,嚼了几下,便吐了出来,拍桌大怒道:“这花生米一点都不脆,嚼起来软软的,莫不是隔夜的剩菜,又给大爷我端上来了?欺人太甚!”

伙计脸上一惊,只以为他识破了自己拿的是剩菜,并未多想,走过来装模作样地夹起一粒来,嚼了几下,道:“是不脆,我这就为客官换一盘。”

“不用了,你们做生意如此不讲信誉,我要惩罚你们。”凌云摆手道。

掌柜的也走了过来,摸着自己下巴一撮小胡子,不解道:“客官,要我们赔偿也就认了,不知这惩罚是怎么回事?”他以为凌云吃了剩菜,想要找茬,却不知道凌云就是在找茬,但他们上了剩菜本身就理亏。

“惩罚当然要我说了算,你看这是什么?”凌云从怀里抽出一根粗麻绳,是从客栈里搜出来的,放在后厨角落的箱子里,箱中还有几十把刀剑,恐怕是准备等到凌云晚上熟睡了动手。

掌柜的看到那粗麻绳只觉得有些熟悉,刚想拿过来端详一下,不料,刹那之间,凌云已经将绳子缠绕起来,将四个人五花大绑,勒的极紧,动弹不得。

甚至没有给他们出声呼救的机会,凌云重拳将四人击晕,扔到了布满油垢的后厨中,重重地关上了小门。

回到了房间,雪珠已起,正对着镜子梳妆,青丝披散满肩,回首看到凌云,嫣然一笑道:“相公,肚子饿不饿?”

凌云想起那后厨中满是晕倒的敌人,便道:“有点饿,你一定饿坏了吧,空着肚子就陪我那-个,嘿嘿,我去给你上街买点吃的。”

“咦,难道客栈里没有吃的?”雪珠奇怪道,不懂为何凌云要舍近求远。

“一会就回来了,等我。”凌云抱着粉扑扑的脸蛋儿,亲了一口,便走出了客栈,本来只想在附近找点吃的,没想到此处有些偏僻,为了找到卖食之地,不得不拐了几条路口,直走了一里多地才找到一家点心铺子。

挑了一些软糯可口的甜点,凌云放在竹制食盒里,付了几块碎银子,便往客栈赶,刚走到客栈的路口,便看到大批人马,皆着黑衣,已经包围起了客栈,整条小路上瑟瑟风起,布满了肃杀之气。

凌云皱了皱眉头,足下灌入了灵气,所有黑衣人尚未察觉之时,已经回到了房间,一楼已经站满了持刀之人,连后厨的晕倒四人也被救起,正在盘问,但无人敢上楼,不少黑衣人都听闻过凌云的出神入化,生怕死于当场。

凌云推开房门,抱着雪珠,来到了隔壁,所有女子都安好无恙,聚在了一个房间之内。

等雪珠意识到了之时,略微惊讶,竟然瞬间从隔壁移动到此处,问道:“相公,你回来了?”

但阳灵绫已经见怪不怪了,笑道:“这话说的,难不成刚才和你亲亲我我的是别人?”她不知道凌云是外出买吃的了。

凌云已不及回答,生怕楼下有人射箭,掀翻了桌子,挡在众女子面前,低声道:“下面有人,我去料理一下,你们小心,有危险就大声呼救。”

那一盒点心递给了雪珠,凌云已经消失在了她们面前。

而楼下的黑衣人,也在一张凝固的画卷中,连凌云的影子都没看到,就被一记记重达千斤的拳头击晕了过去,足有三十余人,全部被捆在了一起,幸好那麻绳足够结实,也足够长,捆完了所有黑衣人,还有四五丈剩余的长度。

凌云抽刀割破了所有黑衣人的衣服,然后一股脑儿如提粽子一样塞进了后厨,本来拥挤狭小的后厨,一下子塞进来这么多人,挤得满满当当,就算不捆住他们,恐怕也挤得伸不出手来,而无力逃脱。

至于地上的几十把刀剑,凌云一脚脚踩下去,全成了凹凸不平的废铁片。

空气中,一个巨大之物隔空扔了过来,在凝固的世界,扑面而来一阵猛烈的风。

凌云察觉到那风的扰动,连忙闪身,那巨物居然是一块重达千斤的石碾,滚落在地,撞在客栈的木柱之上,柱子摧折欲倒,整个二楼客栈顷刻将要倾覆。

想起众女子尚在二楼房间内,凌云急忙冲到断折的柱子下,只手撑住了那将要倒下的柱子,倾倒中的楼阁停止了坠落之势,被凌云用身体稳稳地撑住。

一个黑影踏入了客栈大门,大笑道:“多日不见,阁下可好?”说话之人正是神足教四大柱师之一南宫柳,也是玉镯灵气的附体者。

凌云咬牙单手支撑着楼阁,另一只手臂想将那滚到角落,砸出一个巨坑的石碾搬过来,放在断折的柱子下,能够空出自己的手。

不料,南宫柳飞起一脚,将那石碾踢飞,破开墙壁飞到了外面,留下一个大洞。

南宫柳原来身上所受之伤,已经毫无痕迹,如今手足矫健,远胜昔日,凌云心中愠怒,看来这老儿今天是来找死!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一剑封喉 南宫柳白须飘飘,脸上挂满了傲慢的笑容,道:“今日,我倒是看看你救得了楼上的佳人,还是救得了你自己!”

极快的灵气世界之中,本来一切都在静止中,即使房屋本来将要倾倒,也可以维持在极不平衡的状态,仿佛一幅凝固的画卷,可一旦遇到了灵气摧折,这房屋便改变了静止状态,变得摇摇欲坠,凌云不得不随时支撑住。

南宫柳趁着凌云一只手被定住,心中只觉胜率大增,毫无畏惧,手破长空,直击凌云而来。

本来对于南宫柳,凌云并没有放在眼里,毕竟双方不久前刚刚交手,除了他体内玉镯的灵气,尚且可以一敌,本身来讲,只是凡人里较高的造诣罢了。

但是,从上次交手到现在,凌云早已不复往日,可谓今非昔比,无论是体内的灵气,还是对运气的领悟,都提升了不止一个台阶,而南宫柳杀过来的招式,还是凡人的功夫罢了。

凌云伸出未被断木柱桎梏的右手,想凭空抓住南宫柳的身体,可是竟然被他飞身躲过,一记重拳已经来到了眼前。

“找死!”凌云不怕他不进攻,反倒怕他只躲闪让自己无法抓住,看着拳头击打而来,凌云握住了右拳,直直地对着拳头击打了回去。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南宫柳这一拳中,居然重若万斤磐石,击打在凌云拳头之上,骨头欲裂,巨大的威力害得他倒退数步,双足插入地面数尺才止住,房屋又倾斜了几分,凌云忍着胸口鲜血翻涌,上前扶正。

而南宫柳竟像没事人一样,飘然落地,完全没有被凌云的拳头影响,脸上神色平静,还带着阴森莫测的微笑。

“难道那个灵镯被他吸收了?”凌云心知玉镯早已和自己结下了口头盟约,彼此有共同利益,不会互相戕害,而南宫柳本身除了玉镯的灵气,几乎毫无灵气可言,除了吸取了玉镯的灵气,没法再解释这一拳的威力。

假如自己一直支撑着这沉重的房屋,只能单手和他打斗,长期下去,必然落在下风,凌云吐了一口鲜血在地上,望了望整个房子,共有四根如此粗大的支撑柱子。

南宫柳虽然面色如故,但硬碰硬地接住自己的一拳,未必没有反应,只是强忍着不露声色罢了。

趁着他调理生息的时间,凌云挪移身体,迅速地将其他三根支柱硬生生地踢断,每一个柱子所断掉的部分长度几乎一致,凌云咬牙托住房屋,缓缓地放在了地上。

四根断掉一半的柱子,正好保持了新的平衡,二楼整层下降了一半的高度。

南宫柳本欲趁着此刻上前进攻,可是那一拳让他实在吃不消,肚子里五脏六腑像是打了个麻花结,每走一步都天翻地覆,更别提再次出拳。

“上次交手时,这小子虽然灵气远超凡人,但也只是初出茅庐之人,怎么这次如此厉害?”南宫柳心里暗暗称奇。

凌云所受那一拳,不过气息上涌罢了,此刻早已恢复,见到南宫柳脸色倒是再也装不了了,变得越来越难看,心里便猜到了他三板斧已经耍完,这一拳便让他露了底。

“这一拳倒是有点意思,要不要再来一下?”凌云缓步走了过来,脸上微笑着。

南宫柳强作镇定,笑道:“好啊,我也觉得……”却吐出了一口乌黑的鲜血。

“这么硬气,怎么吐出了一嘴的毛血旺?”凌云出言相讥道。

南宫柳脸色难堪,擦了擦嘴上的血迹,抽出了腰间的软棍,上次交手丢了弯刀便用这软棍当作贴身武器,棍子取用老木浸油制作而成,看着质软,其实打到人身上威力极大,加上灵气的注入,凡人一棍即脑浆迸裂而死。

凌云看着那根沾满油垢的软棍,不怕这棍子威力大,反倒怕这棍子上的脏东西,沾到脸上洗不掉就惨了。

“今天让你知道,在神足教的地盘,可由不得你胡作非为。”南宫柳举起软棍,约有一臂长,便挥击过来。

凌云后退数步,留出了一片空地,隔空想要抓住那棍子,却感到手心一阵刺痛,原来软棍上有无数微小的尖刺,极其锋利,张开手掌,看到星星点点刺破了的红斑,麻痒无比。

满地的刀剑,刚才被凌云踩扁的踩扁,踏烂的踏烂,都成了废铁片,无法拿在手中与那脏兮兮的软棍抵挡。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右臂变幻出玉迫剑,这一下倒是令南宫柳颇为惊讶,没想到手臂居然变成了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

玉迫剑不断变长,轻易地就达到了三四丈的长度,将南宫柳挡在了外面,无法近身,那软棍毕竟只有一臂长,兵器讲究一寸短一寸险,而两者的长度区别,令南宫柳只得躲避,而完全无法进攻。

凌云生怕他逃回神足教的祖庭之地,纠结更多人马来袭,便决心要将他在此除掉,当然,他担心那玉镯是否还在他体内活着,又不肯贸然一击毙命。

凌云舞起长剑,南宫柳被凌厉的剑势困在了房间的角落,只得用软棍死命支撑,每次飞身无法闪躲,不得不举起软棍格挡剑刃,那软棍便被削断了一截,再来几次,便短到削无可削了。

长剑,舞起来,越来越快,满屋子只见耀眼的青芒,和南宫柳不断躲避剑击的身影。

饶是如此,长剑还是刺伤了南宫柳全身上下十几处,鲜血滴滴答答流了一地。

南宫柳捂着胸口那一处最严重的伤口,翻身想要避开又一次剑击,可是剑刃的锋芒已经抵住了喉咙,再动弹一下便是身死当场。

“要杀便杀,哼,只怪我学艺不精,技不如人。”南宫柳眼神中仍是满布傲慢之色,临死之际,依旧放不下内心的倨傲清高。

江山代有才人出,自己代表着过去的年老一代,下一代中有佼佼者出现,远胜于自己,并不是什么稀奇,他也不觉得输给了年轻人是什么耻辱。

只是,他不能接受的是,凌云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厮,居然败给了他,而这一切,他是从游光珏那里听到的。

一个偏远的靖南县,姓胡的财主家,区区喂马小厮,居然两次完败了自己,这让他只觉颜面扫地,生不如死。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七章 灵镯何在 “看来你很不服气啊,那好,你我不用剑,纯以灵气相拼,倒是看看你如何胜我!”凌云收回了长剑,恢复了右手臂,向前几步,要赤手空拳与他搏斗。

南宫柳虽然倨傲,但也是个讲究之人,扔下了手中的半截短棍,不肯占武器上的便宜,也是双手空空,摆出对阵的姿势,他自信论拳脚功夫,不会输给这个身形笨拙的年轻人,更别提那灵气,经过这几日的教训已经能够运用到极致。

凌云本来就不想杀他,而是留他一命,为了那体内的玉镯灵气,所谓搏斗只是一个虚头。

“看你年纪大,我便让你先出拳。”凌云道。

“好!”南宫柳不知他是反讽,还是真心让步,并不客气,一拳击来,裹挟着霸道的灵气。

凌云丝毫不退让,同样一拳迎上,正对着南宫柳的拳头。

南宫柳惊愕不已,刚才那一拳对打得心脏还在发抖,现在哪里吃得消这一拳,于是连忙收力,避开了他的拳头,只是收力太猛,后退了几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凌云并不趁人之危,等他尴尬地起身,站好位置,重新再来。

两人拳头你来我往,闪避腾挪,交战了十几招,凌云轻松地躲开了他的所有出拳,而南宫柳则结结实实地挨上了十来拳,被打得鼻青脸肿。

好在凌云不想一拳打出他的脑浆,所以手下留情,只是一些皮外伤。

南宫柳后撤数步,捂着脸喘着粗气,悲叹道:“算了,我服了。”这才知道自己与对方的差异之大,本来他一直以为那天输掉,是因为没有召唤出体内的灵气,可是今天灵气的运用已经达到了极致,依旧是输,只能服气。

“玉镯现在何处?”凌云走上前来,问道。

南宫柳听不明白他的话,自己一个大男人,从来没有戴过玉镯,哪里知道玉镯在哪里?疑惑道:“什么玉镯?”

凌云一想他并不知道玉镯最初的身份,只是自己这么称呼,便改口道:“那个九天玄雪莲现在何处?”

南宫柳恍然大悟,冷笑道:“那早已化入了我的体内,现在你难道是想夺走我所有的灵气?”他并不会吸取灵气之法,但早已听闻江湖上有这么一种功法。

“你的灵气我不感兴趣,我只想知道,九天玄雪莲是不是已经死了?”凌云道。

南宫柳稍加思索,才明白他真正的所指,并不是那九天玄雪莲的灵气,而是那个元神,怪声道:“你来得晚了,前几日祖庭来了一位高人,指点我已经消灭了他的元神,怪不得以前我灵气时有时无,都是那元神在捣鬼。”

“噢,是么?”凌云听到这一个消息,面无表情。

南宫柳见他神色捉摸不定,心底有些不安,道:“你怎么会知道九天玄雪莲?”

“让我告诉你吧,我为什么会知道九天玄雪莲。”凌云走过来,按住了他的头顶,顿时手掌下,紫光大盛,随着那光的溢流,南宫柳体内无数灵气盈盈而出。

南宫柳满脸骇色,瞪大了双眼,但是全身四肢都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望着那一世积累的灵气源源不断地泄出。

将他体内的灵气吸取干净,眨眼间,南宫柳苍老了几十岁一般,头发雪白,脸皮生皱,仿佛一个沟壑纵横的核桃表面,身体虚弱无力,委顿到地。

因为失去了灵气,那一刻,南宫柳如凝固成一尊雕塑,躺在地上再也不能动弹。

所有的灵气汇聚在凌云手上,那灵气中似有一个微弱的元神,玉镯在其中若隐若现。

“玉镯,你还活着?”凌云惊喜道。

“唉,已经和死差不多了,现在我极度虚弱,随便一个普通的凡人都可以将我吞噬,这南宫柳差点将我元神泯灭,着实可恶。”玉镯时隐时现道。

凌云望了一眼躺在地上不停颤抖的南宫柳,有如一个苍老的普通老人,实在不忍下手,道:“要不要杀了他,为你报仇?”

“不用,他这个样子最可怜,没有一点力量,江湖上寻仇之人来找他,让他生不如死,才是最好的。”玉镯恨恨道。

“那你呢,我如何恢复你的元神?”凌云问道。

“我怕是要沉睡个几百年了,休养一下元神,你不如吸取了我的灵气,顺便给我当宿体,然后我能够恢复的快一些。”玉镯道,声音中有气无力,仿佛随时都会睡着。

“你怕是不知道我体内现在灵气错杂,好几股灵气之间争斗不止,若是你执意要来这里,就怕其他灵气吞噬了你弱小的元神,从此便万劫不复了。”凌云苦笑道,他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那凶残方丈的灵气中难保没有元神残存,以大吃小,恃强凌弱,本来就是丛林法则。

“那你就千万别吸取我了,这个倒是没想到,你可以随便找一个信得过的凡人,让我被他吸取便是,只要此人对你无害即可。”玉镯声音中充满了恐惧,生怕进入到凌云体内,反倒要面对无数强大灵气的追杀。

凌云看着那微弱有如透明的玉镯,在一团紫色灵气中,颤抖不已,心里只觉一阵好笑,连忙应声道:“我不会吸取你的,不然总有一个蛔虫在我肚子里,每日监视着我,无论做什么想什么,你都比我还先知道,活着多难受?”

“这话说的,蛔虫可是在你的肠道里,那里都是臭气烘烘的粪便,我为什么要躲到那里去,还有,你整天无非想着女色金钱,谁不知道你的想法,还需要我去你肚子里猜?”玉镯说起这个倒是来了精神,说得起劲。

“去你的,既然如此,让谁吸取你才合适呢?”凌云为难道,他心中早已有了几个人选,只是在这几个人选中举棋不定。

吸取了灵气,意味着拥有了超越凡人的能量,再也不用怕遭受到凡人的侵害,但同时也意味着将要玉镯这个话痨,同体共存,甚至可能终其一生都无法摆脱,因为玉镯可能几百年内,都无法恢复元神全部的损伤。

提起话痨,凌云想起了阳灵绫,这个丫头倒是和玉镯十分般配,而且她今后需要执掌神足教,属下人多鱼龙混杂,难保没有异心之人,有灵气护体是好事。只是她年龄幼小,不知道吸取了灵气,是否会带来坏处。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八章 通灵体 凌云将担心说与玉镯,只见他连连否决道:“我可不想跟着一个小丫头,柔柔弱弱,身上有了灵气,有如三岁孩子抱着金子过大街,不怕贼偷还怕贼惦记呢,万一有人盯上,想要夺走她的灵气,那不是把我暴露在凶险的境地中了?”

“切,万一我找一个壮汉,他的元神比你强大,从此就把你吸取了,你的元神泯灭了,那又如何?”凌云道,这也并不是没有可能之事,虽然万中无一,但是一旦不幸碰到了强大元神的凡人,就是俗称有慧根仙根之人,岂不是下场凄惨。

玉镯想到这里,勉强同意被阳灵绫吸取,只是提了一个要求:“不可把我暴露给那女孩,听你说她是个话痨,我可不想被话痨整天打扰。”

“你们俩彼此彼此。”凌云心中暗暗笑道。

手心托着那团紫气,凌云来到了楼上,打开房门,因为房屋柱子折断了一截,房门有些扭曲,打开时颇费了一番力气。

“你不如现在就钻进去?”凌云想到世界恢复正常后,阳灵绫万一害怕这团紫气,不敢吸取,反倒麻烦起来。

“不用征求人家同意吗?”玉镯疑问道,但他说完这句话,那团紫气便腾空而起,沿着阳灵绫微微张开的嘴巴,钻进她肚子里去,看来他并不是很在意征求本人的意见。

世界恢复了正常,阳灵绫只觉喉咙处一阵炽热,惊叫了一声,引来众人的目光。

“什么东西飞进我喉咙里去了?”阳灵绫握着脖子,脸色十分难看,以为吃进去飞蛾小虫之类,恶心不已。

凌云在旁边看着她惊慌失措的样子,暗暗发笑。

阳灵绫察觉了他憋笑的神情,怒道:“是不是你给我吃了什么东西?”

“我?我能给你吃什么,是不是你偷吃了这盒点心呐?”凌云指着那一盒点心道。

阳灵绫笃定是他在做手脚,气呼呼地想冲过来锤他两拳,她比凌云矮了一头,拳头只能锤在胸口。

令人出乎意料的是,阳灵绫明明伸出小小的粉拳,锤了凌云一下,忽然激起了一阵风,凌云整个身体飞出了四五丈,重重的身体,落地时把墙角的衣架砸烂了,跌倒在角落里。

众人吃了一惊,最吃惊的还是阳灵绫,张大了嘴巴,满脸难以置信的神色。

凌云苦笑着爬起来,身上倒是没有痛楚,只是那一小拳头带来的威力,也超出了他的想象,没想到会飞出那么远。

阳灵绫低头看着自己的拳头,嘴巴还是吃惊地合不拢。

雪珠和媚娘连忙走过去,搀扶起凌云,本来安然无事的凌云,趁机便装作腿瘸腰痛,双手搭在两个美人香肩上,痛得直叫唤。

“这是怎么回事?”阳灵绫奇怪地问道,声音中有微微的惊恐。

“还能有什么,肯定是你吃了一个千年仙丹,体内仙气充沛,一下子变得力大无穷了呗。”凌云调侃道。

“不,我才不要力大无穷,管什么仙丹,我要去吐出来。”古代女子风尚娇柔,只有男子才会粗壮得力大无穷,阳灵绫担心自己的身体变得粗笨难看,特别是纤细的手臂变得全是肌肉,心里惊慌不已,只想吐出那所谓的仙丹,生怕变成了全身肌肉的不伦不类之辈。

凌云笑着拦住了她,并告诉了吸取灵气的事情,关于玉镯,倒是按照玉镯自己的嘱托,将他的事情隐去没有说出。

阳灵绫这才破涕为笑,伸出拳头又想锤凌云一下,怪他一开始欺骗自己,但想到刚才那一拳将他打飞,又怯怯地收回了拳头,不敢下手。

“那这么说,假如我父亲身体里有灵气,当初跌落山崖就不会死了。”阳灵绫黯然失落道。

凌云默然不语,他心知阳灵绫父亲生还的几率极低,当初他体内若是有灵气,便不会被一群凡人围着群殴,纵然有南宫柳这种灵气者也能缠斗一番,最终不敌,也可以用灵气逃走。

如此看来,她父亲大概率是没有灵气,所以受尽了侮辱,坠崖而死。

“不过,就算是一般人,拥有了灵气之后,也不是立刻就能运用自如的,总得经过一段时间的驾驭,仿佛驯服一匹烈马,最后才能做到人与灵气,化而为一。可是你怎么灵气入体,便一下子变得这么力大无穷?”凌云奇怪道,他十分不解刚阳灵绫明明没有意识驱动灵气,可那灵气怎么自己冒出来了。

阳灵绫也是疑惑不解,道:“我也不知道啊,轻轻一锤,你就飞了。”

“这下好了,以后你再欺负人,灵绫立刻便一拳将你打飞!”紫若抚着手掌,嫣然笑道,眼神中充满了戏谑的神色。

“屁屁屁,明明是我的功劳,要知道那一拳力道太弱,打在这家伙身上不痛不痒,还好似调情,让我看得不爽,便加大了力量,果然飞出了几丈远,只是美中不足的是,那家伙皮糙肉厚,没受一点伤,可惜啊可惜。”一个声音从阳灵绫体内传出,正是那耐不住寂寞的玉镯高声道。

众女子均是芳容失色,饶是从凌云这里听到许多奇事,甚至亲眼所见,也从未见过这等诡异的事情,未闻其人,反听到其声,而且声音是从阳灵绫肚子里发出。

尤其是阳灵绫,以为肚子里有了蛔虫,惊吓得尖叫不已。

“吵死了!我要出去。”玉镯继续嚷嚷道。

阳灵绫吓得更是脸色煞白,几乎要哭出声来,眼泪在眼眶里不停地打转。

凌云笑得差点肚子疼,强忍着笑意,道:“不用害怕,这就是一个话痨,他是那股灵气的元神本尊,无奈受了重伤,暂时栖居在你体内而已。玉镯,你可不要吓唬人家了,不然我就把你元神泯灭了。”

“唉,重色轻友,是我瞎了眼,怎么会听你的话,现在寄居在这小女孩体内,若是要逃走,便要损失一半的灵气,到时候更是奄奄一息,若是不逃走,每天这小女孩如此尖叫,让我耳朵都要聋了,这可怎么是好?”玉镯喋喋不休道。

那玉镯话越说越多,众女子反倒不是那么害怕了,只是听着这话痨说起话来,无休无止,竟有些厌烦,恨不得把耳朵缝上,以免听到这噪音的污耳。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九章 话痨玉镯 “你说是不是啊,凌云老弟,我可是当时信了你的话,放弃了寄宿在强者的体内,从而选择了这个小女孩,我的灵气多么强大,一拳能把一位仙人之体,打飞数丈之远,可以说,世上能比得上还没几个,但是这女孩什么都不懂,居然害怕我起来,连灵气如何驱使都不知道,以后有得受了。”玉镯的嘴巴似乎是个永动机,一旦开启,就别想让他闭上嘴巴。

“好了好了,你元神重伤,还说这么多话,不怕重伤不愈?”凌云嘲笑道,想让他闭上嘴巴,休养精神去。

“就是因为我元神重伤,所以我才要多说几句,不然万一我睡着了就再也醒不过来了,岂不是很惨,不光是死得无声无息,而且最关键的是本来能够多说几句话,现在也没法说,到时候到了拔舌地狱,再把我的舌头拔掉,下辈子只能做个哑巴,什么话都说不了,那我简直不如死了,可是就算再死一回,阎王爷这不要脸的家伙可能讨厌我多嘴,再让我投胎做一回哑巴,那可如何得了?”玉镯继续道。

“这家伙的嘴巴什么时候能闭上?”阳灵绫苦着脸,忍受不了道,想着以后可能长期忍受这种唠叨,内心不由分外煎熬。

“容易,给他的嘴巴加上一个拉链就行了。”凌云嘿嘿笑道,众女子自然听不懂拉链的意思,但是看着凌云胸有成竹的样子,都盼着他快点关掉这个不停释放噪音的大喇叭。

“王八蛋,卸磨就杀驴啊,把我的灵气骗给你的小情人了,就要把我宰了是不是,凌云你真不是东西,你可知道我当初把我全部关于灵气的知识,全盘说给了你,现在你是不是觉得我没有用处了,然后就想泯灭我的元神?那样的话,我下辈子也不会饶了你,虽然我可能投胎成为哑巴,但是我也要咬你几口出出气,还要骂你几句,不对,哑巴骂不了人,那就写字骂你,哼!”玉镯继续唠叨道。

凌云走到阳灵绫的眼前,微笑着抓起她的小手,阳灵绫微微羞涩,脸色泛红,想要挣脱但更盼着他制服那个喋喋不休的玉镯,于是任他握住。

柔软的手心里沁出了汗,凌云的大手握住了小手,高声道:“玉镯老兄,你先休息一下,我放一点灵气进去陪你玩一会,这股灵气残存的元神略逊与你,不会伤害到你,但是一听到声音就会追杀你,和你缠斗让你筋疲力尽。”

两个极其微弱的元神,即使两股灵气较强,依旧不会妨碍到阳灵绫,元神的咬斗,不会让她受伤或是难受。

凌云掌心泛起了紫光,一股灵气输入了阳灵绫的体内,她只觉手心发热,直连着心尖,一股温热之感灌入了身体四肢。

玉镯大惊,连连高声道:“我闭嘴了,我闭嘴了,你不要放狗啊,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哎呀……哎呦……不要追我……”

果然凌云注入的灵气效果显着,可谓立竿见影,顷刻间那玉镯已经被追得四处求饶,没多久便气喘吁吁,累的筋疲力尽,再也没有力气喋喋不休了。

众女子听到玉镯的逃命求饶之声,皆掩嘴一笑,乐得梨花乱颤。

“不过,这家伙虽然话痨,但是灵气高深莫测,从此以后,灵绫若是有人欺负你,便可一拳将他打扁。”凌云想起刚才被阳灵绫一拳打飞,仍浑身跌得酸痛。

“是哦,如果以后你再欺负灵绫,她便不用留情,直接将你打飞。”紫若在旁笑道。

阳灵绫脸上一红,低头道:“刚才又不是我想用那么大力气,是肚子里那家伙作怪,不然……我下手才不会那么重呢。”转念一想,自己拥有了灵气,倒是可以在祖庭内帮凌云一下忙,至少不会帮倒忙。

早就在父亲那里,阳灵绫便听说过神秘的灵气,世界上有一种超出凡人之力,一旦拥有了这种力量,便可以超凡脱俗,踏入仙道,碾压尘土,视万物为蝼蚁,只是父亲无心修道,他一直觉得自己武功在江湖上,独步一方,足以统领神足教,从此专心经营教务,而忽略了武功的修行。

万一当时父亲拥有了灵气,能够以一敌万,成为大杀四方的上仙,又怎么会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自己又怎么会小小年纪,便失去了所有的亲人。

想到了这里,阳灵绫获得灵气的一丝丝喜悦,完全被悲伤淹没,提不起一点精神,只是当着众人,她不愿流露出悲伤,面容稚嫩的她,早已学会将内心用坚硬的外壳紧紧包裹,绝对不容别人窥视。

因为没有人会同情,暴露出的伤口,只会成为别人伤害自己的机会。

没有了亲人,孤独地走在世界上,只有坚强,才能让自己更好活下去。

阳灵绫深深明白了这个道理,她望着自己纤细的小手,想象着体内那无穷无尽的神力,有朝一日,会让切齿的仇人,死在这双手下。

“怎么了,灵绫,看你样子,是不是不舒服了?”雪珠望着阳灵绫怔怔出神的样子,走过来,抚着她瘦弱的小小肩膀,柔声问道。

“没……没事啊,我只是在想,明天上了祖庭,处处都是凶险异常,这本来全是我的私事,却要摆脱你相公,冒着危险,跟我去复仇,我该如何感谢你才好?”阳灵绫灿烂地一笑,眉宇间有隐隐的担忧。

雪珠也是蹙起了眉,望着凌云默然不语,自己为了父母双亲,差点背叛了这个对自己千恩万爱的男人,如今面对着他,总觉得心有愧意,特别是他不计前嫌,救出了双亲,又原谅了甘愿自杀谢罪的自己,暗暗道:“万一有事,大不了我随着他去了便是。”当然她深深相信这个神奇的男子,不会出任何事,纵然天地毁灭,恐怕他也会奇迹一般地活下去,开启下一个世界。

“我冒着危险帮你复仇,为什么不感谢我?”凌云懒懒地躺在圈椅上,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想知道原因,难道你没听过大恩不言谢吗?”阳灵绫顽皮地笑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章 魔童 “神足教的祖庭,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听你们一路来提了好多次,似乎那里有很多高手把守,难不成是个极其凶险的鬼门关?”紫若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问道。

“祖庭,是神足教的教廷所在,不但是教主等门内尊主的居所,更是藏有教内立教百年以来,积累的无数金银财宝,只是门内有四大柱师把守,南宫柳便是其一,还是其中年纪最年轻者,其他三位,功力各有千秋,皆是当世高手,更可怕的是,一直有一个传说,四大柱师在祖庭封禁之地外,是神足教最高的高手,在封禁之地内,是最不入流的门徒。”阳灵绫脸色凝重道。

“你是说,封禁之地,还有一群高手,全在四大柱师之上?”紫若疑惑道。

“没错,但这只是个传说,教内有人认为,兴许那群封禁之地的高手,早已仙去,不然为何百年来,教内风云变幻,从不见这群人出面。也有一种说话是,只有当教内有灭顶之灾时,才会惊动他们,不然,就算他们沉睡了百年,只是一瞬,不露面也很正常。但是,封禁之地,对于神足教的人来说,是个永恒不可踏足的禁地,有如仙界山禁地,一旦踏入,便有去无回。”阳灵绫一字一顿道,脸上神色越来越沉重,仿佛那封禁之地是个极其可怕的地方。

“仙界山禁地,哈哈,我倒是去了一次,还不是好好地活着出来了,那个封禁之地,恐怕就是藏宝藏的地方,神足教贪得无厌的教主想占为己用,编了个禁地的传说,让别人恐惧不敢踏足,从而保护了宝藏的安全罢了,我偏不信有禁地。”凌云道,他之前与南宫柳两次交手,深知神足教顶级高手大柱师的水平,凡人中鹤立鸡群,到了仙人面前,不过尔尔,于是不将神足教一众人放在眼里。

“哼,你又不是人,禁地当然对你无效。”阳灵绫嘴上不饶人道。

“那现在你身体里有灵气存在,也不再是一般人了,和我一样,以后我们便是同流合污之辈。”凌云坏笑道。

“呸,谁与你同流合污,我是明月,你是沟渠,我有了灵气,也是这个世界的小女子,你却是外面世界之物,才不和你一样呢。”阳灵绫啐道。

门外一阵脚步声,凌云听到耳中,停止了与阳灵绫的拌嘴,起身来到房门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透过孔洞望去房间外面。

房间里,其他人都未曾听到外面的脚步声,但都闭上了嘴巴,看着凌云警觉的样子不敢打扰。

微弱的烛光中,只见一个小乞丐怯生生地,蹑手蹑脚钻进了寂静无声的客栈,而客栈中,只有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苍然地瘫坐在堂中。

满地狼藉的断木废铁,尘土满铺,老人的背影对着凌云,孤独消瘦,风起时,宽大的袍袖猎猎作响,而人,定然不动。

那一刻的失败,不止是被吸去了大半生心血的灵气,更有那所有生的希望。

绝望,让人一瞬间心如死灰!大柱师南宫柳,顷刻已苍老如耄耋。

凌云望着那背影,只觉有些可怜,无论多么可恶的人,一旦老去无助,总是让人觉得会生起一股薄凉之感。

物伤其类,正因为所有人都会老去,看到这一幕,便心生悲凉。

如果坐在那里的是自己,恐怕心态会更加崩溃。

那个小乞丐,穿着一身破衣褴褛,露出了大半个肩膀,还有小腿,身上污黑油腻,左腿严重跛行,似乎脚上有疾,颤巍巍地走过去,试探着南宫柳的鼻息。

只见那一刻,南宫柳的脑袋,似乎在微微扬起,一只手无力地抬起来,想要摸那小乞丐的脑袋。

“难道他要吸取小乞丐来补充自己损耗极大的精力?”凌云心中一阵惊疑,推开门,一跃而下,刚才断了半截的柱子,让二楼矮了半层。

“小心!”凌云高声道,想要劝离那小乞丐。

不料,那小乞丐警觉地发现了凌云的存在,一双恶狠狠的眼睛瞪着他,嘶吼道:“是你害了柱师?”那声音粗厚浑重,并不是孩童的声音。

凌云望着他那一副老成的面孔,才知道这小乞丐只是个侏儒,并非孩童,尤其是那脏兮兮的容貌,看上去有几分熟悉,难道是那魔童?听到声音便确定无疑,此人正是魔童。

只见魔童如犬吠般低声低吼,随即一个虎跃猛扑了过来,凌云扭身避开,但他双手伸长如钩,意欲捉住凌云胸前。

那一双爪子般的手,锋利无比,一旦被他抓住,皮开肉绽。

凌云瞬间变幻出玉迫灵剑,迎面劈向那爪子。

魔童虽然痴痴傻傻,但是知道爪子与利剑相碰,必将是以卵击石,连忙避开,缩回了爪子,扑空了落在地上,如抓地的猫儿,撅着身子。

“你都不过他的!”南宫柳中气不足,大吼一声,连连咳嗽数下,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魔童,不要和他斗了。”

固然,凌云有把握可以一下便将这魔童击杀,但是考虑到他是神足教的门徒,功夫不低,一旦阳灵绫夺教成功,当上了教主,便是可以驱使的好手,如果全部杀个精光,到时候神足教成了空壳,抢回来也没什么用了。

所以,凌云并没有对他下杀手,而是逗弄的心态。

但魔童完全是决生死的打斗,眼神中的怒火足以将人烧死。

“有仇我今天就要报。”魔童又是飞身而来,他惯常于空手相搏,毕竟任何武器都不如双手灵活,可以随意掏心捉肺,一招便可致人死地。

然而,空手搏斗也有也有一个极大的弱点,就是手永远不会比白刃更加锋利。

若是遇到了一般人,魔童可以通过灵活的速度弥补,即使别人手握白刃,也来不及看清他的身法,已经被掏出了血淋淋的心脏,然而对凌云来说,他的速度,只是比蚂蚁快些的虫豸罢了,不值一提。

所以,连续十几次的飞身掏心,全部被凌云闪躲开,凌云脸上挂着不变的笑容,望着越来越喘着粗气的魔童,速度已经从巅峰跌落,越来越慢,越来越迟钝。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一章 仓皇而逃 “我要杀了你。”魔童不断地重复着这一句话,言语中充满了无限的仇恨,咬牙切齿,愤怒至极。

又是一次飞身扑来,凌云想给他一点教训,抬起了脚。

魔童望着那一只抬起的脚,眼神中竟流露出欣喜若狂的神色,当初就是凌云挑断了自己的脚筋,害得如今还不能完全恢复,一直只能跛行,如今这只脚踢向自己,只要用手狠狠地一抓,便可以将整只脚扭断,甚至拔掉脚骨,撕下血肉。

魔童将两只手张开成爪子状,仿佛两道铁钩,冲向凌云的脚。

然而,凌云微微一笑,那脚的速度快到划破空气时,鞋子上被破风之力,摩擦着竟着起了火星点点,在那铁钩爪子还未合拢时,一脚踢中了魔童的胸口,那瘦小的身体径直飞出几十丈,撞在了房间的房梁之上,委顿落地。

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以至于魔童落地时才意识到,铁钩一样的爪子尚未完全闭合,这个速度想抓住那只脚显然不可能。

胸口的痛楚,落地时后背着地,摔的几乎背气过去,这都不再重要,魔童咬牙扭曲着脸,强忍着剧痛,一声都没有吭,挣扎着站起来。

当他执迷不悟地继续跛足冲过来时,虽然已经没有一点杀伤力了,但为了教训这匹桀骜不驯的烈马,凌云再次送了他一脚。

这一脚,更加的快,让他没有看到那脚踢中了身体的何处,已经飞起,重重地摔在墙壁上,木质的墙壁折断了两根木板,魔童的脑袋竟飞出了墙外,脖子卡在了墙壁上。

“服了吗?”凌云竟有点喜欢这小个子的劲儿,简直是个不怕死的拼命三郎,明知打不过还要冲上来,是一种愚蠢的勇敢,但勇敢的有几分可爱。

魔童身体仿佛散开了架子,尤其是脑袋,砸烂了厚厚的一层木板,上面撞起了一个大包,又肿又痛,但他听到凌云的话,怒不可遏,拔出了墙壁上的脑袋,掏了掏耳朵里进的灰尘,继续愤怒地一瘸一拐冲了过来。

无奈之下,凌云望着那双铁钩,还想来挖自己的心,只得再次飞起一脚,这一脚的威猛远比前两次更盛,一脚正中小腹,踢得魔童飞在半空中,捂着肚子呲牙咧嘴。

但这一次魔童直接地飞出了客栈,眼看着要落在青石板铺就的大街上,夜幕中,一个人飞起来接住了他,只是那一脚威力太大,两个人都向后跌退了数十步才停下,差点双双跌倒在地。

那人形容枯槁,身材消瘦,是个老头的模样,用黑布遮面,但凌云已经猜出,此人大概就是神行二太保中的古冥通。

古冥通一手提着魔童,冲进了客栈,背起坐地的白发老头南宫柳,又快速地冲出了客栈,仿佛虎口夺食的猎狗,一眼都没敢正视凌云,仓皇而逃。

阳灵绫一直趴在门缝上,偷看着外面的战况,看到古冥通提着两人逃跑的窘迫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推门而出,道:“这两个墙头草,自从我父亲死后,一直为江佑胥卖命,今日倒是教训了一番,大大吃了一个苦头。”

“神足教之人,十之八九都是打工仔,当墙头草也无可厚非,首恶是江佑胥,将他斩草除根,其他不是铁了心要追随这江佑胥的,我看倒是可以饶他们一命,不然,若是墙头草也全部除尽,只怕整个神足教都要杀光了。”凌云道。

“我本来就没打算将这些人杀掉,害死我父亲的,必须死,铁心追随江佑胥的,负隅顽抗的,就一起死,其他人,只要对我示忠,再服下只有我有解药,独家秘方调配的血虫丹,便可以留下一条命,但是让他们吃点苦头,以解我心头之恨,是免不了的。”阳灵绫想到大仇雪恨在望,言语中充满了激动。

“你一点也看不出只有十岁的模样。”听着她井井有条的叙述,谈起权术远胜许多大人,凌云不由感慨道。

“哼,十岁该是什么模样?父母膝下,天真无邪,讨人喜爱,青梅竹马,是吗?你以为我不想这种生活,可是……我父亲,我母亲,我祖母,所有的亲人,都死在了祖庭这个鬼地方,你让我怎么能再那样幼稚虚伪的活着?我不想长大,不想装成大人,我想天真快乐,可是上天不给我机会。”阳灵绫激动道,眼眶里闪烁着莹光。

凌云见她想到伤心的往事,不知如何安慰,只得道:“别想过去的事了,想想明天,便可以将你杀父仇人抓过来手刃了,该是多么痛快。”

“我恨不得今晚便上山去,我绝不会让江佑胥死得如此容易,他当初怎么对我,我便要今日怎么对他,普天下所有残忍的刑具,我都要让他一一体验,最后在痛苦、孤独、绝望中慢慢地死去,让身体每一处,都浸透在痛苦的折磨之中。”阳灵绫咬牙切齿道。

没人能想象一个如此年幼的小女孩,经历了什么,变得如此满腹仇恨,想要如此残忍的报复,只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的人,才能够感受到那颗心长久以来痛苦的折磨,远比这报复轻易的多,人一死是最痛快的,整夜活在恐惧的噩梦中,内心恍惚着那如梦一般的惨剧,这才是真正的折磨。

平时,阳灵绫总是话多,看起来活泼开朗,似乎从未受过这些惨剧的影响,其实她的内心,已被那苦痛煎熬了多年,无数个日日夜夜,看到仇人活在面前,自己却无能为力,她的痛,简直将要吞噬了自我。

凌云沉默不语,他懂得不经他人苦,不要劝他人,尤其是杀父之仇,这种刻骨铭心的仇恨,即使是换做自己,恐怕也只会下手更加残忍。

历史上,曹操之父曹嵩被张闿等护从害死在了徐州,曹操起兵十万,尽披麻戴孝,白甲白盔,浩浩荡荡,发誓杀光徐州城数十万众,为父报仇,固然此举过激至极,留下了曹阿瞒屠城的骂名,但是由此可见一斑,古人尚复仇,尤其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此仇不报,连一世之枭雄都无颜存世。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二章 金刚不坏神功 “这个雁坡镇,想必都是神足教之人,我们自从下船上岸,便被人盯上了,那杨浒戎是神足教安插的奸细,明面上投靠了你,实际上是想杀了我们邀功,所以,今晚不会太平,这一波人杀退了,恐怕还有不知多少人来袭扰。”凌云道。

“你说得对,这个镇子都是神足教的势力范围,外面恐怕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所以不用等明天,今晚便杀出去,杀到祖庭,拿了江佑胥,然后才能安心。”阳灵绫深以为然道。

两人的想法一致,此地凶险不可久留,本来还以为有杨浒戎打掩护,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地上祖庭,没想到早已被神足教暗中盯死,一波杀尽,又来一波,层出不穷,这个客栈已经没有可供安睡的床榻了。

既然如此,与其等敌人找上门来,不如主动地杀出一条血路。

只是众女子都是手无缚鸡之力,全凭凌云一人,其他人反倒成了负累,又没有地方安置她们,于是阳灵绫低声问道:“这里除了你能够大杀四方,你可考虑过雪珠、紫若、媚娘她们三人的安全,跟着我们,深入虎穴,九死一生,就怕稍有差错,你顾及不了她们,到时候够你后悔一辈子的。”

三个女子也走出了房间,正在二楼栏杆上,望着客栈里遍地狼藉,惊讶不已。

凌云低声笑道:“神足教若是有人能够杀了她们,我救活便是,但是那人,肯定是要元神荡然无存了。”

“哼,说救活便救活,人死不能复生,世上又没有神仙,纵然你功力高强,灵气无穷,也只能杀人,难道还能救人不成?”阳灵绫只见过他伤人杀人,从未见过他救人治人,所以不信他的话。

“你若不信,便自杀了,等一会儿,我把你救活,不由你不信了。”凌云嘴角扬起微笑道,眼神中充满了讥讽的意味。

“要死你死,我又不傻!”阳灵绫并不着他的道。

忽然,后厨一阵窸窣之声,隔着薄薄的门帘传来,阳灵绫听到那声音以为是老鼠,不由吓得躲到了凌云身后。

凌云知道正堂西侧的厢房后厨里,捆着三十多个魁梧黑衣大汉,均是神足教派来的打手,挤在狭小的厨房里,此刻恐怕他们中有人惊醒,挣扎了起来,发出像老鼠在厨房里偷吃的声音。

不过,出乎凌云意料的是,那群大汉并非一般打手,而是个个习练多年,功力远胜常人,甚至以一敌百不在话下,只是遇到了凌云,被他凝固时空后,瞬间击倒,简直是降维打击,所以无论多么强大的凡人,在他面前都是蝼蚁,区别不大。

但这群大汉被凌云重拳击晕后,早已有人醒来,在一群捆绑的人群中,蠕动着身体,拿到了菜板上的刀,割开了绳索,并且逐一割开了所有人的绳子,举起一桶凉水,将大部分人都浇醒了。

这群人正要骂骂咧咧,最早醒来的功夫最高者怒道:“闭嘴!这件事谁也不要提了,传出去实在丢脸,三十多个高手,被人家一下子撂倒,连手法都没看到,就晕了过去,没法活了。”

“鲁老大,你说现在怎么办,那人功力实在高深莫测,看来连南宫大柱师都战败了,我等如何应付得了?”一人问道。

“静待时机,不怕他晚上不睡觉,加上身边有几个娇滴滴的小娘子,晚上折腾一番,睡着了,咱们拿着武器一拥而上,将他剁为肉酱。”那鲁老大筹划道。

“好,就这么办!”众人低声拥护道。

“不错,这个办法非常妙,只是有一个漏洞,万一那个人有金刚护体神功,我们一群人拿着刀砍下去,岂不是反弹回来,把我们自己砍伤了?”黑暗的角落里,一人质问道。

“哪个狗日的胡扯,我从没听过世上有金刚护体神功!”鲁老大怒道。

“鲁老大,这可说不准,那人功力那么高,说不定就会这种古怪功夫,到时候还真杀不死他,我们反受其害。”旁边一人道。

“你是脑子坏了,谁他妈睡觉还能防备,世界上有人身体能比刀还硬?”鲁老大一面粗声叱骂,一面压低声音,生怕外面那人听到。

“世上当然有人身体比刀硬了,不但如此,弹性还极佳,一旦刀砍上去,身体便弹回去,谁砍谁受伤。”角落里那人又道。

鲁老大实在忍不住了,骂骂咧咧道:“你是谁带来的傻货,滚出来,老子砍你几下,倒是看看反弹不反弹。”

角落里那人声音颤抖害怕道:“我又没练那金刚护体神功,万一你砍下来,有人受伤了怎么办?”

“管你受不受伤,多嘴多舌,目无尊长,犯了神足教的十大教规,本就该剁了舌头,老子砍你一刀倒是便宜你了。”厨房里黑得不见五指,借着一丝微弱的光,鲁老大穿过拥挤的人群,摸到了那个声音传来的角落。

鲁老大手上握着那把从厨房中找到的菜刀,摸着角落里那人的脑袋,道:“是你个臭小子多嘴吧,现在不要动,老子砍你手一刀,不然,乱动的话,可就落到你脑袋上了!”

那个人被按住了脑袋,身上瑟瑟发抖,连开口求饶都吓得忘记了。

鲁老大举着菜刀,狠狠落下,这一刀便想夺去那人大半个胳膊,就算不砍掉胳膊,也会受极重的伤。

只是,那菜刀落下之时,仿佛撞击在刚硬的弹簧之上,不但发出了金石相击的响声,冒出了几点火星,还重重地反弹了回来,鲁老大虎口震得发麻,没握住那反弹而起的菜刀,正落下砍中了自己的大腿。

一直不敢大声叫喊的鲁老大,再也忍不住了,刀刃切入大腿肉,割破筋骨的剧痛,直钻心头,有如蚀骨,痛得大叫起来,整个客栈都能清晰地听到。

那角落之人叹息道:“告诉你了,万一砍下来有人受伤怎么办,你非不听,现在知道了吧,玩刀太危险了,还是帮你收起来吧。”

那人拔出了鲁老大大腿上的菜刀,一阵剧痛再度咬噬着他的神经,鲁老大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叫,歇斯底里地怒骂道:“狗日的,不要拔!”

“原来你不想拔啊,那我放回去好了。”那人举着滴血的菜刀,再次插入了鲁老大的大腿上。

又是一阵钻心剧痛,鲁老大冷汗直冒,牙尖打颤,连嘶吼的力气都没有了,几乎快要昏厥过去。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三章 自相残杀 那菜刀插入鲁老大的大腿上,伤口已经割开的更大,血不停地流下,菜刀自身的重量让它无法支撑在腿上,那人一松手,菜刀便“啷当”落在地上。

角落里那人奇怪道:“你不是不想拔吗,菜刀怎么又掉了,我再给你放回去。”

鲁老大生怕他捡起菜刀,再插自己一刀,强忍着腿部的剧痛,踩住了那地上的菜刀,怒吼道:“你他妈滚,别碰菜刀!”

黑暗中,众人并未看清那角落里人的面容,一人由衷惊叹道:“原来老兄你真会金刚不坏神功啊!”

鲁老大听着这蠢货的称赞,简直想要拿起那把菜刀,先砍了这蠢货,再刎颈自杀,喝骂道:“那角落里你他妈到底是谁?不要以为我听不出你的声音,我们三十多个兄弟里,没有你这种口音!”

凌云寄宿的宿体小春长久居住在南境,是个地道的南人,可是凌云却是北人,话语间多有北人特点,竟被这家伙认出,那角落之人正是趁人不觉,瞬息踩过众人的身上,来到厨房宽松一角的凌云。

“谁说我不是你兄弟,我说出我的姓名来,你一定认得。”凌云自信道。

“你……快说,若是对不上,兄弟们,拿起刀将他砍了。”鲁老大将信将疑道,房内实在太过黑暗,对方的容貌一点都看不到,这三十余人又是不同的地方汇聚一起,彼此并不是非常熟悉,所以并不敢完全判定对方是外人。

只是那一句“拿起刀将他砍了”,鲁老大说得有些心虚,刚才众人的兵器早已被凌云缴获,并摧毁成废铁片,现在厨房里有的兵器只有脚下这一把菜刀,不过仗着人多,他坚信纵然一人一拳也足以乱拳打死对方。

“你听好了,千万不要念错了,我姓吴,名纯思,你难道不认识?”凌云笑道。

“吴纯思?吴纯思?这个名字怎么怪怪的?谁认识他吗?”鲁老大向众人问道,腿上的疼痛让他呲牙裂嘴,脑子几乎都无法思考。

众人一片鸦雀无声,一人思忖道:“吴纯思这名字,听起来倒像是吾蠢死……”

“吴纯思,吾蠢死!他妈的,你敢耍老子!”鲁老大听到这句提醒,咂摸了一下,果然如此,怒不可遏,瘸着腿,弯腰从地上捡起菜刀,便要向凌云砍去。

“早就告诉你了,一定不要念错了,自己非要念成你蠢死,那怪我咯?”凌云嘿嘿怪笑,似乎那声音还在角落。

可是当鲁老大循声砍去,那菜刀落在了厨台的石砖上,剧烈的撞击震得他原本已经绽开的虎口,更加生疼,菜刀没握住,掉落在地,竟插在了脚上,他痛叫一声,再也忍不住了,昏迷了过去,沉重的身体扑通倒地,好在厨房里挤满了人,有几个人接住了他,将他平放在地上。

众黑衣人来自不同的堂下,有的是清川堂,有的是南木堂,有的是飞虎堂,有的是铁血堂,不一而足,此刻群龙无首,众人地位都相差无几,一时竟无人出头,毕竟都心知肚明外面那是个怪物,难以击败,任务无法完成,若是此时站出来挑大梁,恐怕回去只能领罪,这种苦差事,谁愿意出来顶缸?

“里面的,快滚出来,大爷有事问你们,听话的就饶命,不听话的立刻便要他死在这里。”凌云在客栈堂中高声道。

众黑衣人畏惧凌云如虎,但越是害怕,越没人敢出去,生怕踏出这个小房间,就没了命。

“最后五个出来的,我便让他立毙当场!”苦等半刻,无人出来,凌云不得不大发淫威,威逼众人道。

听到这个命人,众黑衣人先是一愣,随即争先恐后地向外冲,那厨房门十分狭小,只容一人通过,如今三四个大汉挤在前面,还有三十来个大汉在后面争抢拥挤,一时竟挤作了一团,无人能够出去。

最先伸出半只脚踏出厨房的人,为了能够抢先出去,不至于成为最后五名死亡名单上的人,大声喊道:“大家不用着急,鲁老大躺在里面出不来,五人只剩下四个名额,那客栈掌柜的和小伙计武功低微,抢不过我们一众高手,四人还剩下两人,那只需要再宰了之前那两个从靖南县回来的叛徒,我们便一个都不用死了。”

那人的说法引起了后面众人的附和,一时间大家在黑暗中都在摸索那四人,但是那四个人听到自己成为了众矢之的,早已从拥挤的大汉中溜走,躲在了角落,不敢发声,唯恐被抓住宰杀。

只是众黑衣人寻找那四人时,身后拥挤的压力大减,最先跑出半边身体的人,此刻全部身体逃了出去,跪在地上大喘着气。

因为来自后面的压力减少,其他人也鱼贯而出,不多时便出来了十多个。

等到剩下十来人意识到,前面已经出去了太多人,才意识到自己被利用了,也不再管那四人的死活,抢着冲出了厨房。

等到三十余名黑衣人全部冲出了厨房,只有鲁老大昏迷的身体躺在厨房,还有客栈掌柜的和小伙计,以及从靖南县回来的两个叛徒,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不敢逃出去,又怕凌云践行诺言,冲进来杀死了这后五名出来之人。

凌云在客栈堂上,看着这三十来人,赞许地点了点头,道:“这是谁你们可认得?”他指向阳灵绫。

这群黑衣人中,有几个资历较老的人,早已认出了阳灵绫,那可是前任教主的千金,现任的教内圣女,纵然其他人不认识,也猜出了这个女孩的身份,大概就是此次任务之一,需要将其杀死的阳灵绫,但是他们心知这个任务,只要有凌云在场,便永远无法完成。

“我们认得。”一群人相视一眼,低声应和道,生怕久不回复激怒了凌云。

“那她是谁?”凌云微微眯起眼睛,扫视全场。

无人敢发声,一种压迫感迎面而来。

“她……她是圣女。”一人迟疑道。

“很不幸,答错了。”凌云身形未动,那人已经飞出,撞在了墙壁上,胸口一枚大脚印,但是受伤不重,痛叫两声爬地自起。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四章 胡髯大汉 全场黑衣人看到了那人答错的下场,无人再敢回答。

凌云望着他们,开始点数,指着左侧第一个人,问道:“请你告诉我,她是谁?”

那人面色怯弱,但他脑子十分灵光,心想她既然不是圣女,难道是教主,之前倒是听闻过阳灵绫此次回祖庭,正是为了夺回教主之位,颠覆教政,由此可见,答教主挨揍的概率低一些。

“她是教主?”那人犹犹豫豫道。

“答得没错,但是疑问语气不对。”凌云又是飞起一脚,此人后退了两步,那一脚几乎没有痛楚,但是他还是被巨大的威力踢到在地,掸了掸衣服爬起来。

众黑衣人本来习惯了耀武扬威,走在大街上,都是别人避之三尺,唯恐惹怒了他们,稍有不顺心,对普通百姓非打即骂,谁让他们是神足教的人,附近几百里内,地方官府压根不敢管,但今天他们体验到了被恶霸欺负的恐惧。

凌云又指向了下一个人,那人更加精明世故,满脸堆笑,单膝跪地道:“阳教主,小的跟您请安!”

虽然这种谄媚之人,凌云不喜,但是他知道此刻要拉拢这种人,才能夺回神足教的统治权,于是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倒是反应的快。”

阳灵绫坐在众黑衣人面前,脸色本来尽是怒容,此刻稍稍缓和,摆摆手,示意那人起身。

之后凌云又指向了数人,全部学着之前那人的模样,跪地请安,全部过了关,只是有的人态度谄媚,转变极快,有的人脸色尴尬,显然是被迫而为之。

直到一个胡髯大汉面前,凌云尚未问话,那人便粗声道:“要我降谁都可以,唯独你,休想!”

凌云只觉奇怪,那胡髯大汉已经挥拳击打过来,竟然不自量力动起手来。

“难道我和你有仇?”凌云怪道,避开他大如沙袋的拳头,飞起一脚,踢中了他的小腹,那一脚足以踢飞一人十余丈远,但他竟不为所动,立在当场,有如一只沉重的大鼎。

“何止有仇,杀我兄弟,你倒是全忘了!”那胡髯大汉怒道。

凌云望着他的面目,忽然想起来,之前在靖南县伪装成县太爷之时,曾经碰到过三个兵匪侮辱布店女掌柜,被自己虐杀,有一个胡髯大汉出面打抱不平,似乎模样与此人一致。

“可怜我三个兄弟,只不过玩弄了一个女人,你就这样杀了他们。”那胡髯大汉越说越怒,对于他来说兄弟如手足,女人连衣服都算不上,自然只看重兄弟情义,但女人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这句话激怒了凌云,那女掌柜惨死的一幕又浮上了心头,无论这胡髯大汉如何轻视女人,这无关紧要,可那一条人命,只有畜生才能干出这种事情,他居然还为这种畜生辩解,可以说,已经与畜生无异。

“既然如此,那就送你去见你三个兄弟吧。”凌云怒道。

那胡髯大汉也不多言,猛扑过来,犹如一只大黑熊,头顶几乎顶着天花板,每一步踏地声音沉重。

自从脱离了孙逊的军伍之后,胡髯大汉茫然不知所去,一直潜伏在靖南县城内,等待杀死凌云的机会,这一期间,遇到了神足教之人,他意识到自己一人之力,可能永远无法完成复仇,便加入了神足教。

此次被派来干杀死幼年圣女的任务,听说有一个高手相随,本来他不愿意做这种欺负弱小之事,但见到那位高手时,他才认出,正是仇人凌云!复仇的火焰在他心底熊熊燃起。

凌云轻蔑地一笑道:“如果仗着庞大的身躯便能无往不利,所向披靡,那恐龙就不会灭绝了。”当场之人听不懂他的话,但明白他言语间嘲讽的意思。

为了震慑众黑衣人,凌云决定不使用疾速,只以常人可见的手脚功夫,将这胡髯大汉击败,让旁人看得心服口服,以免再有无知无畏者上前挑战,麻烦不断。

眼见黑熊一般的胡髯大汉扑了过来,凌云身体微微移动,躲开到一边,提起小腿,膝盖弯曲,重重地向着大汉小腹处膝击而去。

虽然胡髯大汉身躯庞大,极其抗打,但这一膝之力,仿佛一把重锤,打中了小腹,锤击的五脏六腑都要碎成了一段段,肠胃翻涌,吐出了一口苦水。

胡髯大汉连吐完口水的嘴巴都不擦,完全不顾及小腹的剧痛,横着手臂,一拳朝着凌云的脑袋挥击过来。

凌云不躲不闪,举起手臂,格挡住那一个巨大砂锅拳头。

胡髯大汉那手臂碰触到凌云的铁手,只觉击打在了一块石头上,疼的骨头裂开一般,饶是他十分抗打,也不禁痛得捂着胳膊,痛叫数声,仿佛被石头击中的野兽。

“服了没?”凌云问道。

“今天要么我杀了你,要么你杀了我,没什么服不服。”甩了甩胳膊,胡髯大汉恶狠狠地咬着牙关,继续挥拳过来,这一拳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忍着胳膊的剧痛,直击凌云的胸口而去。

其实胡髯大汉一出手之后,已经知道了自己必败的命运,可是他不甘心,纵然不甘心,也知道无法逃脱必败,只能如此放手一搏,哪怕拼上了命,自己已经退缩了一次,在靖南县南城门外,没有与这杀害兄弟的仇人决一死战,无一日一夜不痛恨自己的临阵脱逃,如今他只是为了证明,即使是败,是死,也无所谓,只要一个证明,自己绝对不是不顾兄弟没义气的家伙!

死在这里,总比再一次逃掉好!

有些人,有些时候,只是为了求一死,胜负对他们已经无谓,所以无畏!

凌云若是没有任何灵气的普通人,在胡髯大汉的凌厉攻势下,也会胆寒,那是一种一心求死的打法,求死者,不畏死,便无所畏惧!

那一拳击向胸口,自己有一百种躲开的方法,但是凌云没有躲,既然他来硬的,自己便来个硬碰硬,绝不退缩。

刚硬的拳头,即将落在胸口之时,那分布在全身的玉迫灵剑,便凝聚到一处,无数游离的铁,汇聚成一块厚厚的铁板,不但是护住了心口,还挡住了那拳头。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五章 拳头 再硬的拳头,也不能与铁板比硬度,这是三岁小孩都知道的道理。

然而胡髯大汉不懂,因为他不知道那胸口,要比铁板还要硬,所以拳头以无与伦比的速度,落在了胸口的铁板上。

胡髯大汉只觉拳头的每一个关节似乎都要碎掉了,甚至听到了拳头喀嚓的响声。

痛苦的感觉顺着已经麻痹的手臂,传到了神经,全身震颤般剧痛。

可是胡髯大汉还是不明白一个道理,拳头打不过铁板,他举起了砂锅大的拳头,再一次击打在胸口处。

这一次,拳头碎的骨头更多,无数碎骨戳破了拳头,渗出了鲜血。

原本他看到凌云不躲不闪,露出了胸口,任自己拳头打上去,还有些愧疚,因为别人用脆弱之处直面自己的刚硬拳头,别人吃了亏,自己则占了便宜。

但是,此刻胡髯大汉明白了,这个怪物,每一处身体,都硬如钢板,自己并不占便宜,他也没有吃亏,所以心里的歉疚一扫而空,拳头落下如雨点。

但凌云的胸口,只觉一点点瘙痒,毫无伤害。

反倒是胡髯大汉,每一次落下拳头,骨头便碎的更多,碎的更碎,血流的更多,这血污沾染到凌云的衣服上,白衣上点缀起斑斑点点的红花。

“不痛吗?”凌云脸色凝重道,他不知道一个人有多么大的仇恨,宁愿用如此自残的方式伤害别人,其实每一拳只会让他自己受伤更重。

胡髯大汉仿佛把凌云的胸口,当成了沙袋,无数拳头落下,始终不见速度减缓,甚至越来越快,因为拳头已经痛得麻木,连知觉都没有,便可以更快!

痛又如何,一个人,能够如此畅快淋漓地复仇,即使明知必败,也会无畏往之。

“我只是一介莽夫,但我知道兄弟情义大于天!”胡髯大汉心中只有一个声音。

“再这样下去,你的拳头恐怕要废掉了。”凌云甚至心生了一些同情,交友不慎不是他的错,愚昧地坚守义气,也不是他的错,错的是自己太强,如果遇到了一个普通人,这胡髯大汉恐怕早已将之活活打死。

自己为了布店女掌柜的报仇,杀了他兄弟,他为了兄弟报仇,来杀自己。

自己大可以替天行道的名义,女掌柜的惨死,确实让人同情,如此兽行天地难容,但对于这个胡髯大汉来说,只是兄弟们玩死了一个女人,他并不在意。

但是兄弟的惨死,让他永生难忘,此刻只想复仇!

既然如此,凌云也不想再让这个人如此痛苦的活下去,只想终结他愚昧的生命,让他跟着所谓的义气一同陪兄弟上路便是。

世上的道理,无非你有你的道理,我有我的道理,大家若是谈不拢,只能用拳头来讲道理。

凌云举起了手,捉住了胡髯大汉不停落下的拳头,那拳头已经血肉模糊,算不上一个手了,只能是一个凝固的肉团,五指裸露出白骨指头,被一团凝固的鲜血包裹着。

“第一百五十四拳……我早就知道,我报不了仇,但还是谢了你给我机会。”胡髯大汉浑身汗水淋漓,这一百五十四拳,每一拳都用尽了全力,此刻的他早已接近于虚脱,所以拳头被凌云轻轻捉住便动弹不得。

“你想为兄弟复仇,可不管他们是何等恶人,这便是你和我的不同,你讲你的义气,我也要讲我的天道。”凌云肃然道,他从未杀过一个没有干过坏事之人,尤其是面前的汉子,还有几分光明磊落。

“天道?哈哈哈,天道早已崩坏,这世上没做过坏事的人,有几个?今天你就当是替天行道,给我个痛快。”胡髯大汉视死如归。

“你这人毫不讲理,你三个兄弟无恶不作,当街侮辱了人家良家妇女,还肆意虐杀,惨状无比凄惨,对此你不管不顾,只为你兄弟之死抱屈,那冤死的布店女掌柜的找谁诉?”阳灵绫早已从凌云那里听到这个故事,看到胡髯大汉便猜出他的身份,于是训斥道。

“我们本就是杀人越货的绿林中人,虽然投身行伍,只是无奈之举,做些枉法之事又如何,我只认兄弟,那女人我又不认得!”胡髯大汉固守一套陈腐的兄弟义气,毫不可理喻。

“既然如此,杀了你也不算冤枉你,反正你也是无恶不作。”阳灵绫怒道。

“动手吧。”胡髯大汉坦然道。

凌云手中握着那团血肉模糊的拳头,脑海中飞过无数胡髯大汉的记忆,那绿林中,杀人越货,劫掠钱财,强抢民女,肆意虐杀,都是他们兄弟们日常生活,难怪这群人视人命如草芥。

愤怒涌上了凌云的心头,这群人本来就该杀,无论什么折磨,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太轻易了,不够赎他们罄竹难书的累累罪恶。

就算是这胡髯大汉,当着绿林首领,对属下所犯下的罪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多数时候亲自下手,杀人如麻。

这种人,也配称好汉?

凌云恨恨地用力握紧了手,那个拳头立刻碾压成了碎末,无数碾碎的肉渣骨渣掉落在地,胡髯大汉痛叫不已。

“给你个痛快吧!”凌云手臂上幻化出了一把锋利的剑,刺中了那人的心口。

胡髯大汉脸上露出了一抹微笑,口中吐出鲜血,含混道:“多谢……”

拔出他胸口的剑,无数热乎乎的鲜血喷涌而出,泛起极大的腥气,屋子里的众人均遮掩住了口鼻。

这沾满罪恶的庞大身躯,轰然倒地,掀起了一阵尘土。

“罪有应得!只是这么快就死掉,反倒是便宜了他。”阳灵绫在一旁掩鼻道。

凌云曾经何尝不是觉得义气是世间最重要的东西,那时年少冲动,热血青春,兄弟情义挂在口头,哼着各种豪迈的曲子,以为这便是人生。

回首往事,终究是太年轻。

义气,只在一个时候管用,就是想免费请朋友帮忙的时候,否则多数时候,都只是个麻烦,甚至是累赘。

为了义气二字,一起干坏事,则彻底辱没了义气这个词。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还是梁山好汉聚义,都没有好下场,义绝千秋的关云长败走麦城,刘备为关羽复仇打东吴,火烧连营折损了百万兵,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更是死的死,伤的伤,为了一个虚伪的义字,下场凄惨。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六章 驯化之法 胡髯大汉倒地而死,众黑衣人噤若寒蝉,无人敢发一声,甚至不敢直视凌云的目光,他们并不知道胡髯大汉与凌云之前的矛盾,只能从两人的对话中,听出两人之间的仇怨。

城池失火,殃及池鱼,万一惹怒了凌云,便是将这一群黑衣人全部杀光,未必不可,因为他的功力实在是远超众人,望尘莫及。

“还有谁不服气?”凌云扫视全场,平静道。

众黑衣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有所异动,生怕被当成了出头鸟。

“教主和这位……这位护身高手,我等拜服,一定忠于教主,绝无二心。”一人伏地献媚道,其他人随之拜倒,附和道,毕竟这群人只是神足教中低等打手,无论教主是谁,只要给他们月钱,便不会介意。

阳灵绫低声附耳道:“这群人看着顺从示忠,其实不过是迫于你的淫威,心中各有打算,都是墙头草两边倒,到时候还会再次倒戈,所以全都不可靠。”

“本来也没打算依靠他们,只需要一根手指,我就能将他们全部杀掉,但是如此滥杀,未免太过残暴不仁,只要他们不拦在路上,就足矣。”凌云苦笑道,他心知除恶务尽的道理,但是神足教数万人众,如何能够杀得尽。

“要是我有血虫丹在手上就好了,只要服下,他们就不得不顺从于我,否则小命都不存,当初靖南县衙后院,那群人之所以假意投降,只是服下我的假血虫丹,后来恐怕得知了是假的,便再度改弦更张。”阳灵绫道。

“留着他们,我自有用处。”凌云微微一笑道。

客栈外,停着一顶轿子,轿身宽大,足以容下六七人同乘,这本是神足教用来抬凌云等人的尸体,没想到此刻成了凌云眼中的交通工具。

凌云担心那一群黑衣人不老实,万一在抬轿子时耍点手脚,特别是路过山路时,扔入万丈深渊,那岂不是危险至极。

苦思冥想了一番,凌云忽然想到,既然自己能够通过接触,看到凡人的记忆,是否可以通过同样的方式,控制他们的思想?

假如自己能够运用灵气,控制了凡人的所思所想所为,岂不是让他们成为自己手中的提线木偶,有如傀儡一样可供驱使。

凌云指着那伏地献媚之人,道:“你过来。”

那人微有惊惧,还是挂着笑容,起身走了过来,只是双腿有些打颤。

凌云拍了拍他的肩膀,瞬间这人一生的种种纷杂记忆,全部灌入了凌云的脑中,原来此人是个市井泼皮,自幼丧了双亲,流落街头,偷抢蒙骗,习性极其不佳,后来流落到雁坡镇,碰到了神足教一个小头领,看中了他偷东西的神技,于是招入了神足教,苦练多年,竟成了一个功夫小有所成的打手。

那人不知凌云想做什么,双腿颤抖得更加厉害,脸上的谄媚笑容越来越难看。

凌云想起了胡胤山,此人擅长一手傀儡术,可是自己却未曾学过,连傀儡术是什么都不知道,胡胤山化掉人的血肉,重新塑造一个人体出来,从精神到肉体,都听从自己的命令,这种是傀儡术,而自己只想控制这些活人的思想,应该怎么样才能做到呢?

凌云只知道自己驱动灵气,触碰之人,便可以看到他的记忆,但控制了他的思想,显然并非这么简单。

忽然,阳灵绫从身后拽了一下他的衣服,打破了凌云的沉思。

“过来一下。”阳灵绫神秘道,将他带到房间角落。

“什么事?”凌云问道,此处离众黑衣人极远,彼此小声说话,他们听不到。

“这个话痨有话要跟你说。”阳灵绫指了指肚子。

躲在她肚子里的玉镯终于忍不住了,大声道:“忍了好久,终于能说话了。”

“小点声!”阳灵绫生怕被人看出,提醒道。

“那好,我小声说话,这样……”玉镯声音越来越低,只听到蚊子一样的嗡嗡声。

“也不用这么小声,我一点都听不到了。”凌云无奈道,这个玉镯可真的是难缠至极,不是大声到全客栈都听得到,就是小声的细若游丝,一点声音都听不到了。

“你们俩真难搞,一个嫌弃我在肚子里,说话声音大点,透过骨头震动听到便觉得大声,另一个在肚子外面,听到我说话声音小点,便觉得故意放低声音,害你听不到了,那我总得说话啊,又是大声点又是小声点,让我怎么办?”玉镯憋了好久,终于有机会了,一定要先啰嗦一番。

凌云无奈苦笑道:“你现在说话的声音正好,就这个声调就可以。”

“好,其实不是我想找你,但是我猜到了你的想法,而且我肯定没猜错,因为我如此聪明,更何况我还在这妮子的肚子里,当她的蛔虫,现在我都不用和她说话,她肚子里想什么我都知道,更何况你那点想法……”玉镯喋喋不休起来。

“说重点!”阳灵绫喝断了它,不然任由它说下去,只怕天都亮了。

“重点就是凌云在想什么,而不是我要说什么,我早就说了,你想什么我肯定知道,但是还要你亲口说出来,不然我说出来你想什么,你想故意整我,故意说不是在想这个,而是在想别的,那我岂不白说了,我又不傻,绝不会先说,你先说!”玉镯絮絮叨叨如一个八十岁记性不好的老妇,重复来重复去。

“你不是说知道我在想什么?那你倒是说出来。”凌云有心逗它,看看它语速倒是能不能更快些,不急不慢道。

“你是不是听不懂,我早已经说了,你先说,然后我再告诉你,你的想法和我的猜测是不是一致,你不先说,一会儿骗我说不一致,那我岂不是很丢脸?”玉镯继续掰扯道。

“不对啊,那我先说,万一你明明猜的不一致,但是却硬要说一致,那可怎么得了,我岂不是很丢脸?”凌云学着它的委屈腔调道。

“你这个道理怎么不懂,这个妮子的想法,我会感应到,我的猜测,她自然也会感应到,既如此,由这个小丫头来判断我是不是猜对了不就行了?”玉镯急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七章 分出元神 对这个能够洞穿自己一切心思的玉镯,阳灵绫本来就耿耿于怀,试想一下,假如自己脑子里所有想法,玉镯都能感应到,那岂不是一点隐私都没有了。

还好玉镯毕竟是个静物修炼,本体并不是人,对于阳灵绫很多想法,它一个玉石就算听到也理解不了,还有很多念头,潜藏在阳灵绫的潜意识中,自己都没想个明白,自然玉镯也不会弄明白。

不然,所有的想法和念头都被玉镯知悉,阳灵绫恐怕要羞愧欲死。

此刻,听到玉镯说它的猜测小丫头也能知晓,那丫头自然指自己,阳灵绫连忙摇头道:“你的猜测,我怎么会知道,我又不是你的蛔虫。”

“这个你就有所不知了,你和我若是想要互相感应念头,需要你驱动我的灵气,这是你和我的灵识相通,自然可以互相了解内心的念头,不然你以为随时便能知道我的想法,我在你面前,岂不是透明一个,多么尴尬。”玉镯羞涩道。

阳灵绫心中暗暗委屈:“这不应该是我想说的,这家伙有什么尴尬的,一个臭玉镯,整天想得无非是怎么恢复元神,修炼成人!”

按照玉镯所言,阳灵绫驱动了灵识,果然看到了玉镯所做出的猜测:“凌云一定是思索,如何让这群人服服帖帖听你的,而方法除了神足教惯用的血虫丹,还有江湖上流传已久的傀儡术,只是他不明白傀儡术如何修炼,正在为此发愁,还好我玉镯精通天下奇术,毕竟活了几万年,这区区傀儡术不在话下。”

“怎么样,我没有骗人吧,是不是看到了我的猜测,而且等会更让你惊掉牙的是,凌云的想法与我推测的应该几乎一样,毕竟我玉镯活了几万年,推测一个毛头小伙子的一点小小想法,那简直是雕虫小技,更重要的是,我还会数不清的奇术秘法,想要学,嘿嘿,看你诚意了。”玉镯得意洋洋道。

看着阳灵绫微微点头的样子,凌云心知这玉镯已经猜出了自己的心思,便道:“既然我们都知彼知己了,就不兜圈子了,到底傀儡术应该如何修炼才行?现在照法试炼能来得及吗?”

“遇到别人可能会告诉你,修炼傀儡术至少四五年才能小有所成,可谁让你遇到了我呢,我不光是会各种奇术,还会一种加速修炼的神功,当然,你肯定已经听得流口水了,传给你不是不可以,但是我现在元神大损,寄居在这小丫头片子的体内,让我实在是有点憋屈,你必须早点给我找个合适的宿主!”玉镯讨价还价道。

“哼,我还不想让你寄宿呢,吵得要死,活像个叽叽喳喳没完没了的乌鸦。”阳灵绫抱怨道。

“好了好了,你们俩暂时合作一下,等到搞定了神足教之后,我便给玉镯找一个更合适的壳儿,灵绫你也不用担心它整日喋喋不休骚扰你了。”凌云道。

“这是最好,要知道想听到我的教化可不容易,你一个小丫头片子,居然还觉得我唠叨,你见过像我这样,讲得每一句话,都那么有用,聆听教诲,受益终生,告诉你,以后等我找到了宿体,你想听我多讲一句,我都不说,到时候悔之晚矣,只能哀求我开金口。”玉镯又开始唠叨起来。

“你倒是说说那傀儡术如何修炼?”凌云不得不找个难得的玉镯说话的空隙,插话道,不然这一夜让它唠叨也说不完。

“傀儡,有如提线木偶,受人操纵,为人所用,如果想把一个人变成你的傀儡,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控制他的元神,又称之为窃取元神。现在你身体内虽然灵气充沛,但是如果想控制这三十多个人,便需要分出一部分元神,通过灵气输入这一群人体内,他们是凡人,没有灵气,无法与你相争,必然会被你的元神占据,但是最关键的一点,在于万一你分出的元神太多,本体则有虚耗的风险。更何况,这些元神你需要时刻察觉,不可让他们离开你灵气的牵制范围,你现在的灵气,估计一里内你尚可控制,万一逃出这个范围,你将永远无法再牵制,也无法再收回这些元神。”玉镯郑重其事地说道。

“难道元神不是永远一体的吗?为什么可以分开?”凌云充满了疑惑,问道。

“元神者,是万物生灵皆有的根本之基,一物无元神,则成了死物,一人无元神,则成了死人,然而,元神有的强大无比,有的弱小不堪,强弱之间,差距十分巨大,弱小的元神随时有分崩离析的风险,压根不可分割,若是分割只能造成崩溃,而强大的元神则有无限的可能,不但可以分出极小的一部分,来控制傀儡,还可以复制,当然那是极其高妙的技巧,复制元神的后果也非一般人能够承受,我对此也只是知道一二,具体如何复制元神我也不太清楚,但是元神分出是可以做到的,也是控制傀儡的不二法门。”玉镯道。

“意思是说,只要我的元神足够强大,便可以轻易分出一部分,用来控制这些傀儡?只是有一点,你所说的灵气控制范围约有一里,这是在说我对这些元神分出的傀儡,能够在一里内控制他们的行动,超出一里就脱离我的控制了是吗?那一里外他们的元神将变成怎样?”凌云继续问道。

“这些傀儡,在一里内,所说所想所为你都可以控制得整齐划一,有如你本人临场,还可以通过他们的记忆,让他们在原来的角色上不被人察觉,只是超出了一里,他们的本体元神则脱离了你强大灵气牵引的压制,开始复苏,有的能够斗得过你的分出元神,便可以夺回身体的控制,有的则被你的分出元神反客为主,从而成为了一个拥有双重记忆的人,既拥有你分出的记忆,又有他本体的记忆,成为一个分出的你,所以我说了,分出元神有些风险,你务必要在用完傀儡之后,将这些傀儡的分出元神逐一回收。”玉镯详细解释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八章 尘世论 “按照你所说的傀儡之术,看似很简单,只需要在注入这些人一些灵气的同时,将元神分出一部分,然后随着灵气将元神灌入,只是为何我一直以来,和别人之间,只有灵气可以互相交流,元神则完全不会因为灵气的出入而变动呢?”凌云不解道。

“这一点你就不懂了,其实,你的每一点灵气之内,均有元神的分布,只是之前几次,包括凤栖寺方丈的全身灵气被你吸取,但他的元神在那时受过损耗,远远弱于你的元神,于是被你的元神吃掉,当然看不到他的元神了。之后,鹤仙人在万仙楼被你吸取灵气,实际上是故意为之,想要输入元神将你元神夺取,没想到你的元神吞噬了方丈之后,变得如此强大凶猛,他输入灵气中的分出元神,远远无法达到将你变成傀儡的地步,只得放弃,走了一招错棋。”玉镯道。

凌云恍然大悟,道:“那人原来叫做鹤仙人!怪不得那个时候,万仙楼里,他功力如此深厚,却会被我吸取灵气,原来是故意为之,卖我一个破绽,我竟然一直没有看出,险些被他分出元神所吞噬,反客为主,真是蠢透了。”想起那个时刻,体内有如百虫齐咬,分外煎熬难受,恐怕就是元神之争。

“没错,此人凶险至极,功力在当世不出前三,而且那一日你遇到的并非本人,只是他一个傀儡身罢了,他这种顶级高手,灵气可以控制的范围超出千里,如果亲自到场,你的小命还会留到现在?哈哈哈,你也算是捡了一条命,要知道鹤仙人如今有些要事,所以不得亲临,其实对于他来说,这世上任何地方,想去一趟也只是分秒之间,有什么去不得,但那要事耽搁了一下,便没能杀成你。”玉镯怪笑道,仿佛在暗自嘲笑那鹤仙人纵然法力高强,还是不得完美,终究有缺憾之处,就是可以缔造无数傀儡分身,而本体却分身乏术。

“那居然是他的傀儡分身?已经够变态了好吗,当初约定了三月之后,来取我的性命,按照你的说法,世上任何一处,他均可以随时就到,那我无论躲哪里、跑多远都没有用处咯?而且,他灵气控制达到千里,普世之下,岂不是到处都可以游走着他的傀儡分身?”凌云有几分失落道,想起那三月之期,仿佛悬在头上的一把利剑,让人无法喘息。

“理论上确实如此,不过他那么忙,未必记得这个约定,但是有一点坏处,那个凤栖寺方丈可是他的亲哥哥,两人在外面的世界,一个是狱吏,一个是犯人,方丈到处流窜,犯了一宗大罪,无人可以帮他,只得关到了这个微尘世界之中,在地下承受万千年的烈火炙烤,每天还有地狱虫子啃食血肉,夜晚长好之后,第二天继续啃食,痛苦不堪。鹤仙人身为狱吏,只是看押一些轻刑犯,后来主动申请来此微尘世界,就是为了他哥哥而来,你却亲手杀了他哥哥,难道能放掉你吗?”玉镯言语间对凌云有一丝嘲弄和同情,看他无知者无畏,居然捅了这个马蜂窝,要知道这个囚牢的世界里,狱吏就是一切的主宰。

“那不就是说,三个月之后,那个变态就会来取凌云的性命?”阳灵绫听完两人的议论,关切地问道。

“是啊,世上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他,以为鹤仙人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了,所以,凌云,想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多吃一些,多喝一些,这个小丫头心里对你还是有点爱的,但你一个快死的人,就别糟蹋人家黄花大闺女了……”玉镯喋喋不休道。

“闭嘴!”阳灵绫脸上通红,嗔怒地呵斥道。

“没事,三个月,我死了兴许就回到原来的世界了,这个世界不过是一场梦,倒是没什么不好的。”凌云对这个世界何尝不留恋,只是终结了一场幻梦,从正常平凡的日子中醒来,未必是个坏事。

“不,我不许你死,你死了,我……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阳灵绫冲过来,揪住了他的手臂,眼眶里滚动着泪光激动道,仿佛无法想象面对上天又夺去一个心上之人的下场。

“你死了,也未必能回到原来的世界,现在只能祈祷那鹤仙人,公务繁忙,将你忘掉吧,毕竟他现在也沉溺在这个俗世中,似乎有点忘记本来的目的了,他最初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拯救他的哥哥,只是将他从地狱中救到地面上已经花费了上万年,若是想救他逃离这个尘世,恐怕还有几万年不止,监狱的法律和管教森严,固然是尘世,一旦有人触犯法条,便会遭受严重的惩戒,鹤仙人功力太高,硬拼你是绝对打不过的,或许打得过,也是万年之后的事情。但还有一个办法救你……”玉镯故意停住,想要卖个关子。

“你快说,什么办法?”阳灵绫急切地问道。

“你不是嫌弃我啰嗦吗,我现在不说了。”玉镯故意地想要为难她一下。

“你快说吧,我以后再也不嫌弃你啰嗦了,你想说多少话,就说多少话。”阳灵绫对它顺从道。

“这还差不多,以后要保持这个态度,知道我的厉害了吧。告诉你俩,其实这个办法能不能使用,要看你们俩能不能做到了,简单说,就是要让鹤仙人在此期间,触犯监狱的法律,从而被停职,那他所有的灵气都将被封印,无法使用。至于说,在这个尘世,去哪里状告鹤仙人触犯监狱的法条,那便是万仙之山仙界山的禁地之中,把守斩仙台的仙翁了。”玉镯一股脑儿地吐出,刚才它强行憋住,自己觉得也是十分难受,全部诉出大为畅快。

“斩仙台?我似乎听你说过一次,那个禁地之中,到底藏着什么,难道能够将鹤仙人这种功力超群之人,也降服在其下?”凌云问道。

“不错,那里是这个尘世的最高等级主宰者,甚至掌握着天下的风雨雷电,山河湖海,日出月落,星辰宇宙,无所不有。”玉镯一副向往至极的样子。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九章 炼化傀儡之一 “那还等什么,我们现在就去禁地,找斩仙台那仙翁去。”阳灵绫急切道。

“现在去有什么用,你又没有鹤仙人犯了罪的证据,空手无凭,到了那里,只会落下一个诬告和擅闯禁地的罪名,反倒死得更快,更何况你这个小丫头片子只是凡人,这个世界的凡人,对于斩仙台的仙翁来说,有如蝼蚁,会听你说吗?只会一抬手指,便将你形神俱灭,而凌云,在仙翁眼里,也不过是个游离在地狱外的小囚犯,躲过最严厉的惩戒罢了,到时候一样会送去地狱,享受烈火烹煮和虫子啃食,何止一个惨字得了!”玉镯给她浇了一盆冷水。

“不急,先帮你把神足教搞定了再说,少说还有三个月的功夫,但尽人事,各凭天命,命里有时终须有,何必强求,这命是我的,别人终究夺不去。”凌云望着阳灵绫一脸忧虑的样子,安慰道。

其实对于凌云而言,这三个月的时光,可以漫长成一万年,只是那静止了世界换取的无限时间,实在孤独寂寞之极,令他一刻也呆不了,有如最残忍的牢狱。

阳灵绫心中却是完全不同的想法,三个月实在是太短暂了,对于一个凡人来说,这只是一个短短的季节,从冰雪消融,到枝头绿意盎然,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便消逝了,可惜的程度不亚于毁灭一场辉煌富丽的梦。

她绝不可能接受,在亲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新出现的一个,对自己如此亲近,给自己提供了大树般依靠的人,再一次死在自己的眼前。

可是,她只是一介凡人,能够做什么去改变这一切,纵然身体上有了灵气,远远无法相救灵气远在自己之上的凌云,心中乱入麻。

到底如何救他?据玉镯所说,那鹤仙人是当世顶级的霸者级主宰,好似囚牢世界中的狱卒,无人能与之抗衡,唯有那仙界山万古无人踏足的禁地之中,斩仙台的仙翁,如果能够相救,即使是步入再无生还,她也绝不后悔。

死,有何惧!面对比死痛苦更多备之事,这区区一死便不再值得一提。

从心乱如麻,她变得沉静下来,心里逐渐有了打算,目光中则露出了坚毅。

凌云没有察觉一旁的女孩,脸色在短短的时间内,已经从迷茫、失落、伤心,转换到了坚毅、摆脱与无畏,嘴角甚至带着一丝笑,哪怕救不了他,能够一同死去,也免得眼睁睁看着他死去,心中无比痛苦好得多。

阳灵绫未曾驱动灵气,体内的玉镯对此一无所知,它并不知道女孩的心思,只怕就算感应到了,也无法理解,只会感慨人总是会做一些失去理智之事。

玉镯正在向凌云讲述关于傀儡之术的秘法,谆谆教诲道:“你可知道,胡胤山那血腥无比的傀儡术?”

“你是说,胡胤山他将好端端的人体撕裂,分解成血水和骨肉,然后重新组合,随心所欲炼成别人的容貌身体,成为自己的傀儡?”凌云想起这种罪恶的方法,不由心中反感,但是从玉镯口中听来,这似乎只是傀儡术的一种,而且较为低端粗糙,所耗费的灵气与材料不可计数,为世之高手鄙之不用。

玉镯应声道:“没错,他这种方式极其原始,是最古老的傀儡术,可以说自从人不再茹毛饮血以后,几乎无人再练习这种法术,一是极度残忍,二是触犯法条,三是效率极低,四是用处不大,所以一般灵气修炼者,都鄙夷无比。真正的傀儡术,是能够操纵人的精神,从而令其为自己所驱使,成为傀儡的主人。”

“至于如何修炼这种傀儡术,之前我已经说了大概给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元神分出,现在你不妨尝试一下。”

凌云听到玉镯的命令,闭上了眼睛,尝试着寻找体内的元神。

看着凌云在闭目苦思,玉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继续讲述道:“元神者,你之所以为你的一切,都在其中,原本是不可分割的,只是上古有一位大神,牛出了天际,灵气也十足超人,竟尝试着将元神打散,从而灌入每一缕灵气中,搞得全身四肢都各自具有一份元神,身体足足分成了八十多个元神的分出,各自为政,连走一步路都要互相吵个半天,这位大神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只得再度将元神统一,从此大脑里保留着一个主元神,其他分出的元神皆是小元神,附属于主元神,如此一来,才克服了元神主体之争。”

“这些大神奇思妙想造就出来的秘法,后世成为了后辈们修行的法门,世上之人无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江湖代有才人出,才能后浪高过前浪,否则,当世众多资质平平、灵气低微之人,为何也能修炼成功元神分出,这便是根结所在。”

“当然,元神分散只是傀儡术的一个雏形,如果等到傀儡术完备之时,还需要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比如先秦的一位修炼高手,将分散出的元神逼出了体外,注入了别人的身体之中,虽然没有能够控制他人,但已经让被注入分出元神之人,精神恍惚,任己命令,当然,他为了避免世人苛责,所用的实验对象均是敌国俘获的奴隶,这些人能够活命已是庆幸,自然无人帮着他们说话。”

“东汉末年,一位隐士完善了傀儡术,然后这一秘技,彻底成为了世上最高超玄妙的法术,他不但成功地分出元神,而且控制了一群人,能够获取他们的记忆,让他们和自己所思所想所言所为完全一致,有如提线木偶,甚至相传他还可以控制死人,组成死士兵团,曹操曾自诩摸金校尉,专门挖坟掘墓,其一是为了获取金银珠宝,其二则是为了寻找死人,来寻求隐士炼化成傀儡,毕竟死人没有痛觉,组成军团后勇猛无比,厮杀惨烈,可惜,后来曹操去世,这隐士也不见踪影,不然三国要提前结束好多年,还会被那司马家盗了曹刘孙三家争霸的果子?恐怕直到如今,皇帝还是姓曹呢,哈哈哈!”

章节目录 第二百章 炼化傀儡之二 “怎么样,元神能分散吗?”阳灵绫靠近凌云的身边,轻声道,以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柔目光,注视这个不久于人世的心上人。

凌云睁开眼睛,苦恼地叹了口气,道:“为什么我尝试了半天,连元神的位置都找不到,看不到元神的任何样子,更别提分出元神了,好像个傻子一样,闭着眼睛,眼前全是黑黑的一片,哪里有元神的灵光?”

“哈哈哈,这是当然的了,我只是让你自己一个人,先尝试一下,看看你是不是万古难见的奇才,在无需指引的情况下,就能够分出元神,和上古那位大神同等资质,可惜啊,你还没达到那种天赋异禀。那只好让我引导你一下了,你现在虽然找不到元神,但是灵气却可以运用自如,从灵气开始,你努力使体内所有的灵气汇聚成一团,然后,你运用元神,同时将灵气向左又向右,这时,会有两种情况。一是所有的灵气都向左或向右,二是大部分的灵气向左或向右时,另一个方向也有一定的残留,第一种是正常情况,第二种就说明那股残余灵气中,有分出的元神部分,大部分人,都是借助灵气来寻找元神,若让元神存在于无所寄托之处,几乎不可能,除非……算了,那种境界,你离得太远,不需要考虑。”玉镯迟疑了一下,并没有说出口。

“除非什么?那种境界难道是仙境吗,为何一般人达不到?”阳灵绫好奇地问道。

“你一个凡人,更别想了,那种境界,只能说,未曾体验过,我也只是耳闻,连上古大神都难以企及,恐怕是突破了现存的所有,连天道、仙人也不能及,是举世无双、亿万万年不曾一遇的亘古奇才,自断于尘,突破一切,达到的一种前人未竟的境界,因为从人到神,从未有人达到过,所以元神无所寄托的境界,是真正的至神之境。”玉镯眼神中尽是艳羡。

世上修炼之人,何人不对此心向往之呢?谁人不想一临这种极致之境?可惜的是,连幻想一下,都无法实现,因为远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试想一下,地中的蝼蚁,即使绞尽脑汁,也只能想象蚁神蚁仙,整日大米自动飞来,不用忙忙碌碌地搬运,蚁穴只需挥手便能建好,不用辛辛苦苦地打洞,食物充足,四季如春,这便是蚂蚁想象中的神仙般的日子。

可是,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可能都是蚂蚁所谓的神仙,毕竟,一个人吃饭时不小心掉落的米粒,已经足够一只蚂蚁吃上一辈子,用铁铲随意铲起的土,已经超过了一只蚁穴的土量,这不是蚂蚁的神仙是什么?

如果让蚂蚁绞尽脑汁,想象一下人类的生活,铺陈豪华,酒池肉林,纸醉金迷,豪奢无度,是蚂蚁永远无法想象的。

同样的道理,凡人有如蚂蚁,幻想一下神仙的生活,能够腾云驾雾,能够隔空取物,甚至是搬山移海,毁天灭地,不过如此,可能在神仙的眼里,人类所有的幻想,都如蚂蚁一样可笑,因为人类的宇宙世界,也许只是神仙世界的一粒微尘,谁会在意一个微尘里的想法。

也许,所谓的神仙,在另一个更高的文明眼中,又成了蚂蚁。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人皆羡仙,却不知仙亦是别人眼中的蝼蚁。

按照玉镯的说法,凌云开始了灵气驾驭元神的反向操作,起初汇聚体内散于四肢的灵气,颇为不易,难以寻到法门,只是大股的灵气迅速汇聚,细微的灵气仍旧散于各处,需要用尽气力,如同沙中汲水一般,将体内各处涓涓细流一样的灵气逐渐地汇聚起来,攒到一处。

巨大的灵气涌动在胸口,并不太平,因为这灵气的来源多样,虽然在体内有着层层压制,本体的灵气并不会放任其他灵气嚣张自为,但是这微小的争斗,也会让凌云感受得十分清晰,带来丝丝的隐痛,如同蚂蚁叮咬。

凌云皱了皱眉头,闭上眼睛,反视内心,不求于外。

在一片茫茫的黑暗中,仿佛见到心口那一团散发出巨大紫光的灵气团,而灵气中有着色泽差异明显的四道,一道是本体灵气,一道来自于方丈,一道来自于鹤仙人,还有一道,来自于新晋吞噬的蛟龙,四股灵气之间,虎视眈眈,不怀善意,战争一触即发。

凌云早已忘怀了本体的所在,逐渐地遨游在内心这漫无边际的宇宙之中,时而在那光团之内,时而又跳出成为了一个旁观者。

忽然他意识到,这遨游的自我,难道不就是本体?

这一醒觉,让凌云一下子离开了内心的自视,从那黑暗与光团组成的宇宙中离开,眼前又陷入一片茫茫无际的黑暗。

凌云只得睁开眼,惊喜道:“刚刚将灵气汇聚到一起,果然看到了我的内心,那是一个飞舞着紫色光团的宇宙!”

玉镯嗤笑道:“那不过是你的意识飘荡在元神中罢了,难道你体内还能有一个宇宙不成?若真的是那样,这个宇宙可够倒霉的,生活在你的身体之中,到处都是弥漫的血腥,活得下去怕是只有寄生虫。”

“说得好像你现在不是寄宿在别人体内似的,只要你再多数几句,便让你在灵绫体内多呆上几年!”凌云调侃道。

阳灵绫在一旁听到,掩住嘴吃吃地笑,道:“这玉镯还有脸嘲笑别人呢。”

“不要,我一定不再多说,今后我就是个哑巴,只要能让我早点从这女孩身体里逃出去,让我一辈子不说话都可以,只是你不要这么用完和尚就杀驴好不好?好歹现在你还只是到了一个自视元神的阶段,远远没有傀儡术大成,走到一半就拆桥,这还没过河呢,是不是太早了点,我若不是元神受损,需要恢复,这个小小的躯壳哪里困的住我!哼!”玉镯抱怨个不停。

“那是叫念完经打和尚,还有一句是卸磨就杀驴,哪里有用完和尚就杀驴,难道用和尚拉磨,那杀驴是为了什么?”阳灵绫一边纠正它,一边嘲笑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一章 炼化傀儡之三 “说的好像我不知道一样,用完和尚就杀驴,这是我将两句话结合到一起,简而言之你懂不懂,不要逼我在你身体里兴风作浪,让你肚子疼上几天。”玉镯愤愤不平地威胁道。

阳灵绫连忙捂住了嘴巴,示意自己不敢再说话了。

“现在你自视到元神,就可以进行下一阶段了,开始尝试分开灵气,从而将元神分出,只是你体内多种灵气混杂,还未完全融合到一体,我并不怀疑在分离元神的过程中,会存在一些潜在的危险。”玉镯转而对凌云道。

凌云自视到内心的元神与灵气之后,奇妙的心情充满了内心,丝毫没有关注玉镯话语中所谓的潜在危险,而是全然地投入到了闭目冥思之中。

悠然之中,凌云再一次遨游在那紫光团漂浮其间的宇宙中,在紫光团中隐约而现。

难道这就是内心中的宇宙,四周茫茫,如同星辰无数的苍茫鸿宇一般,浩瀚无垠,只是这里唯有一个耀眼夺目的紫光团,并没有其他的星罗棋布。

凌云尝试着分开那四道灵气,让它们按照自己的意识,同时向左又向右,可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灵气并没有预料中一样,一团地向右散去,而是一大团本体的灵气,向右散去,其他的灵气,停留在原来的地方,纹丝不动。

难道这些灵气不受自己驱使?凌云吃了一惊,连忙驱动那群灵气,三道光芒明暗不一,但是全部都按照凌云的意识,顺着预想的轨迹前行。

看到这里,凌云再一次发出同时向左又向右的命令,这一次与上次完全一样,只有自己的本体灵气向右而去,因为这是最终的命令。

其他三道灵气,似乎对凌云前后矛盾的指令无法听从,因为向左与向右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只能同时选择一个方向,而绝没有同时向左又向右的道理。

凌云也知道这一个矛盾点,可是按照玉镯的说法,这正是能够让元神分离的最关键一步,因为一个成熟的修炼者,可以同时容纳两种矛盾的思想,并行不轨。

其实,即使是凡人,也会一体共存许多互相矛盾的思想,比如有的人既慷慨又小气,既知道施舍又惋惜财物,既爱此人又恨此人,既同情此人又憎恶此人,一切都是可以共同存在的矛盾,因为一个人必须接受这些对立矛盾的概念,才能随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转换思想。

只是凡人没有任何灵气,即使是思想的矛盾,也造成不了元神的分离,矛盾的思想在不同的时刻主宰着元神,让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做出完全不同的事情,彼此互相矛盾,但却并行不轨。

灵气修炼者,自然不同于凡人,元神的矛盾会造成元神的分离,凌云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努力想要从主元神中分出附属元神时,寻找着两者的对立。

那三道灵气,显然在听到矛盾命令时,无法做出抉择,而在听从一般的命令时,这三道灵气却十分听话,可见这是自己的元神一部分没错,但是与主元神已经分离了,这是天然的优势。

还未等凌云进一步想要将那三股灵气再一次分出,以极小的灵气附着分出元神,那三股灵气忽然异动了起来。

颜色最深的那一股灵气,紫色的气体几乎近于墨黑,忽然颜色大盛,弥漫在空间中,逐渐地在吞噬另外两股灵气。

另外两股灵气,一道颜色最浅者,竟然主动地融入了那近乎墨黑色的灵气。

而另一股颜色中等的灵气,则如一条死鱼,游荡在空灵的宇宙中,任墨黑灵气吞噬,而毫无反应。

吞噬了另外两股灵气之后,墨黑灵气大盛,几乎远远胜过了本体的灵气,灵气中燃起了一个红色的斑点,若有若无,十分微弱。

“想不到我又复活了吧?”那墨黑色灵气中的红点竟然说话了,声音与凤栖寺方丈一模一样。

“是你!秃驴,你居然还没死透?”凌云略微讶异道。

“哈哈哈,我何等天资,哪里会那么容易死掉,反倒是你,如今死到了临头,还在这里骂我,一会让你体验一下什么叫做万虫噬心!”方丈恶狠狠道。

“是么?”凌云并不害怕,因为这时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环境,看到了自己元神,竟是一个大如巨卵的红球,比方丈的元神红点不知大了多少倍,只从个头上看,自己压过了他一头不止,又哪里会怕他。

凌云暗暗动起了灵念,想要驱动那三道合一的墨黑色灵气,只见方丈大笑道:“你那残存于我灵气内的元神,早已被我吞噬干净,还想再动我这灵气,痴心妄想!”

“无非让你再死一次,死透一点。”凌云知道这方丈的复活,恐怕和鹤仙人注入自己体内的灵气不无关系,只是自己元神个头占优势,并不担忧。

无非一战而已,两人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过去灵气拼斗尚且不怕,如今元神互吞,自己也不会怕。

“你可知道,当时我弟弟鹤仙人,早已料到你会有自视元神的一天,所以早已在你双目之上暗下结界,只要你进来了,我苏醒了,你便无逃生之路,哈哈哈!”方丈甚是得意,仿佛胜利已经是囊中之物。

“废话那么多干什么,结界成一个八角笼,死得未必是我,今日倒是很像你的忌日。”凌云反唇相讥道。

方丈大怒,那荧荧微光的红色斑点,瞬间腾大了数千倍,竟比凌云巨卵的红球更大了几倍,让凌云吃了一惊。

原来最初的个头优势,一下子成了劣势,双方灵气相差无几,现在鹿死谁手,真的成了悬念。

可是已经没有退路,既然结界封死这个宇宙,那就只能与之拼死决斗,置之死地而后生,邪路相逢勇者胜。

“来吧,这次看你怎么死得更惨一些。”凌云还没弄明白元神相斗的法门,不敢贸然进攻,生怕露怯,便激怒着方丈的元神首当其冲。

果然,方丈心中压抑已久的怒火,彻底被凌云点燃了,那火红的元神仿佛燃烧了一般炽热,猛地朝着凌云冲击而来。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二章 炼化傀儡之四 望着杀气腾腾的方丈元神,凌云不敢小觑,游走在一片黑暗中,迅疾地躲开方丈的进攻。

在这个灵气与虚空构成的世界之中,凌云无法像在外面的世界一样,既不能通过灵气的加速来静止世界,因为这虚空之世本就一无所有,除了灵气与元神,便谈不到静止还是运动,也不能借助外物来相斗,只能元神相对,赤-体相搏。

凌云一边躲闪开猛烈的攻击,一边快速地开动大脑,想要寻找应敌之策。

方丈那红球一般熊熊燃烧的元神,速度极快,被凌云躲开,仍旧冲出了非常遥远的距离,才刹住了冲击的势头,掉头回来,怒道:“你以为躲得开一次,能够躲开我无数次吗?只要我在这世界无穷的运动,总有一次能够撞击到你,只要和我碰到,嘿嘿,一定让羸弱的你被我吞掉!”

“先捉到我再说!”凌云不想跟他多说废话,驾驭着灵气,一瞬间冲出不知多远的距离,在茫茫的黑暗中,那方丈红球的元神已经成了一个遥远的红点。

这么的遥远,只是在一瞬间,看来灵气在这个世界,也有加速的功能。

望着自己通红的光团身体,凌云感觉到一种不真实感,这一切仿佛就在梦中,让人无法信以为真。

凌云不敢停留,驱使灵气,不停地向前冲去,速度越来越快。

“你跑得掉吗?”方丈洪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穿透虚无的空间,仿佛就在耳畔响起一般,令人毛骨悚然。

难道他已经追上来了?凌云心底诧异了一下,回头看时,那红色的光球依旧是遥远的尽头,一个微弱的红点,看来只是他的声音太过响亮,如在耳畔而已,方丈元神并未追上来。

凌云并不害怕方丈的元神,而是被那方丈吞噬的鹤仙人灵气,这是凌云真正忌惮之处,那鹤仙人功力之高深,自己亲眼目睹,历历在目,如果他存心在自己的内心埋下一个祸端,让方丈吞噬灵气,功力大增,反噬自己的元神,夺舍了身体,只怕自己绝不是对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既然没有更好的对策,只能先避开风头,同时寻找对方的弱点,一举将其攻破。

“砰”地一声,凌云只觉元神恍恍惚惚,似乎是撞击在一个极其坚硬的所在,只是眼前都是无边的黑暗,无法分辨出那撞击的是何物,还未等他回过神儿来,元神已经被那撞击的反弹之力,更加迅速地推入黑暗,弹回来时的方向。

恍惚中,凌云望见了方丈的元神,先是渺小遥远的一个微弱红点,然后逐渐变大,成为了一个巨大的红球,那红球的体积越来越大,最后大如山脉,横亘在自己的元神之前,两者的距离也在无限地缩进。

方丈狂妄地大笑道:“哈哈哈,果然你还是回到我手心了吧,臭小子,你想逃去哪里?不知道这是一个结界的世界,若是你以极高的速度冲向边际,要多快地冲上去,便会产生多么大的反弹之力,让你更加快速地弹回来,回到原来的轨迹,这就是你元神在微尘中的撞击!”

凌云的元神只觉一阵恍惚,脑子里皆是混沌,再也无法分清这梦还是现实,甚至想大睡一场,管他个春秋冬夏,只要两眼一闭,那元神便沉入无尽地黑暗,不断下坠的深渊,无底的窟窿……

方丈哪里容得他如此昏迷过去,他心中对凌云之恨,仇深似海,恨之入骨,恨不得让他活生生地一片片割肉而疼死,如此让他昏迷过去,然后吞噬了元神,完成了夺舍,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方丈猛地冲过去,大如山川的红球一角,将凌云的元神黏住了,仿佛一个鸡卵大小,微不足道,但是方丈却望着这小小的元神,几乎垂涎三尺,流下的口水黏成了丝液,差点沾到凌云的元神上。

“想不到你也有今天吧,昔日将我害死,狠心毒辣,你说我一个方丈,在凤栖寺这种小寺庙里老老实实做个和尚,这也能招惹到你,就算我玩了几个女人,有一些不禁玩的死掉了,就算那些女人中,有一个两个是你的女人,你跟我说就是了,好好说,兄弟是不是给你面子,哪个是你的我还给你,你觉得脏了给你重造一个新的,区区凡人而已,就有如蝼蚁,我踩死几个蚂蚁,难道你也要说我太可恶,然后将我宰了不成?岂有此理!”方丈越说越来气,用着墨黑色的灵气,在虚空中凝结成鞭子的形状,在凌云身上重重地打了几鞭子。

这鞭子的威力可不一般,几下就抽的凌云元神几欲分散开,几缕红色毛絮般的元神从主体中脱出,鞭打的剧痛钻入了凌云的内心,顿时将他从沉沉欲睡中惊醒,那痛苦还在元神中蔓延,有如爬虫噬咬。

“蝼蚁?你当那活生生的人是蝼蚁,哈哈哈,那你又是什么,不过是另一个更高级人眼中的蝼蚁罢了。”凌云忍痛骂道。

“哼,你说的没错,你只当我是别人的蝼蚁,难道你又不是?那你为何会被投入这个囚牢般的世界?所有的人,在更高级的人眼中,都有如蝼蚁一般微不足道,甚至有的连蝼蚁都不算,因为别人压根不会注意到你,你是一粒肉眼不可见的微尘,无论是我,还是你,都是外面世界的最底层,不然不会入狱。到了这个世界,有了作威作福的机会,为何你还甘心做那可怜同情蝼蚁的假好人?难道主宰这一切,视人命如草芥,主掌生杀大权不爽吗?你当世界上的人真的会感激你,你只不过是一个同情蝼蚁的虫豸罢了。”方丈嘲弄道,话语间浑不将他当回事。

“也许我只是一个蝼蚁,可我不想别人,也成为被人随意践踏的蝼蚁,我救不了谁,但能够摧毁的不顺眼东西,我一定要毁掉。”凌云低声道,仿佛垂死的哀鸣。

方丈居高临下地望着他那愈渐微弱的元神,话语中依旧不饶人,心中充满了鄙夷,啐了一口骂道:“不识抬举的东西,去死吧!”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三章 炼化傀儡之五 “你知道人为什么活着吗?”外面的世界里,凌云那具已经元神脱壳的身体,嘴角带着一丝微笑,冥冥中有一个问题。

人为什么活着?

每个人都能给出很多理由,而每个人也都说不出什么理由。

似乎活着并没有那么留恋,只是死亡不是那么可爱,让人觉得敬而远之,只能这样不知所谓的活着。

活着,也许不需要理由,只是这样混着日子罢了。

可是,每个人活着,总有特别多的渴望,只是每个人都明白,渴望的事,大多是可望而不可及,否则就不会如此的渴望。

那生命中,最大的希冀,总是一场镜花水月的梦,无法实现,太容易惊醒。

人活着,一定是有梦,如果连梦也干涸,原本痛苦的活着,都成了麻木,便再也没有了追求,变成了无梦的人生,没有痛苦,也没有欢乐。

只有梦涸后的幻灭,一切都在幻灭中,乏失了味道。

对凌云来说,活着也许只是一件顺其自然地事情,没有人会去思考为什么活着,就像也没有人会去思考为什么要死,毕竟人总是要死,并不会因为思考而改变。

人活着,不过就是活着。

譬如自己,譬如方丈,他充满罪孽与血腥,却也茁壮如石下的草种子,坚强地像是不死的恶灵,总能春风吹又生,对生的渴望,一如对死的厌恶。

哪一个生命不是如此向往生,一如厌恶死?

那方丈手下残虐而死的无辜女人,如果给她们机会,她们何尝会选择死亡?世上那么多眷恋,如此纷繁的梦,还未一一做过,早早离去,何其悲哀!

难道只有方丈的命,才算是命?难道那些女子的命,就低人一等?

世间本就是不平等,唯有死亡,是对所有人一场公正的审判。

只有送方丈去死神面前,接受裁决,才能让那些泥土中的落红安息。

人为什么活着?永远不会有答案。

那些只是活着已经用尽了全力的人,那些用尽了全力依旧免不了死去的人,不知道这答案,也想好好的活着。

“你为什么要毁掉别人的梦?”凌云的元神在苏醒,沉沉地道。

“什么?你是被鞭子抽傻了吗?什么梦不梦,我就告诉你,小王八羔子,今天你死定了,还想做美梦,下辈子吧!”方丈大肆地张大了身体,那墨黑色的灵气顿时鼓动如海,几乎要淹没整个虚无的世界。

而红点般微弱的凌云元神,在一团紫色的灵气中,山雨欲来风满楼,仿佛巨浪滔天中的一叶小舟,那么弱小而无助,漂泊在万里江海中。

“既然你执迷不悟,我只有将你彻底毁掉了!”凌云低声道,虚无中仿佛看到了一束光芒,照在了心间。

“这他妈不是我的台词,你这狗东西居然还想毁灭我,实在是太好笑了,哈哈哈哈哈,我难道没听错?你要毁灭我!再说一次!”方丈狂笑不止道。

“你再执迷不悟,我就毁灭了你!”凌云又一次说道。

方丈狂笑声顿时遏止,变得凶狠无比,墨黑色的灵气仿佛伸出了一只巨手,抓向了凌云,怒吼道:“找死!”

那黑色巨手挥舞起来,快如闪电,瞬间便将凌云的元神握在手中,可是凌云丝毫未见挣扎,任他握起。

方丈驱使着灵气,化出无数锋利的刀剑,齐齐刺向了凌云的元神。

那些刀剑,皆是灵气幻化,一旦接触到凌云元神,便可将其撕裂,碎成无数细小微弱的分出元神,被方丈轻易地吸收掉。

他并不愿意将凌云彻底形神俱灭,这样子魂飞魄散,对他一点好处都没有,只会让他获得短暂的报复快感,他想要将凌云元神,一点一滴地全部吸收,成为壮大自身的材料,成为一个更加强大无比的存在,甚至比那个人还要厉害。

在他心中,鹤仙人,那个自己的亲弟弟,却总是有着一层疏离感,从小自己不学好,贪玩好斗,而弟弟则是品学兼优,毕了业,他成了狱警,自己则无所事事,一事无成,呆在家里啃老,总是被父母训斥呵骂。

无论是谁,总是在父母呵斥的阴影下,总是能听到一个优秀的名字,作为对比,让自己陷入更加卑微的境地,那个名字,只会成为更大的阴影。

所以,方丈一直对这位优秀的弟弟,心里有说不出的味道,疼爱幼时的他,却疏远长大后的他,甚至对那一身狱警的衣服,有些难以言明的敬畏。

矛盾在一个黑色的夜晚爆发,回家探望父母的弟弟,成了导火索,在父母更加严厉的呵斥下,方丈摔门而出,冲入了瓢泼大雨中。

在一个商铺屋檐下躲雨的时候,方丈碰到了那个开门倒垃圾的女人,前-凸后-翘的身材,激发了他的兽性,打碎了玻璃门,将那女人扒-个精-光,肆意地发-泄了一番,却没能发现那女人脑后的一滩殷红血迹,鼻子下已没了气息。

绝望让他更加冲动,抢劫了数家店铺,踏上了流亡的道路。

这期间,当狱警的弟弟停职调查,主动地联系了他,劝导他投案自首,最终在大山中逃亡了十天的他,狼狈不堪,浑身被虫子叮咬,每一处好的皮肤,身体瘦了十斤,抢来的钱一分没花,后悔没抢点食物,踏入了自首的警局大门。

接着,方丈被投入了这个微尘世界,享受几十万年的囚牢生涯。

地下炼狱之中,沸腾的岩浆,扑面而来的炙烤气息,让方丈几乎奄奄一息,时间一久,倒也适应了这里的环境,一万年倏忽之间便过去了。

人,绝望之中,没有希冀,倒也能活成另一种安逸。

当弟弟出现在眼前的时候,嘴硬的他,说着“这里除了热一点,还有一些虫子咬我,没什么不好”,却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脸上只有白骨,肉已经被虫子啃食干净,还没来得及长出来。

那是希望啊,第一次弟弟在他眼中,变成了一个希望的化身,两个人多年以来的疏远,这一刻变得那样亲近。

曾经,方丈也幻想超过弟弟,可等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个能力之后,便自甘堕落,甚至憎恶弟弟,那个总是一脸正气的人,真是可恶啊,而这一刻,他知道了两个人,终究是兄弟,那血浓于水的亲情,在两个人体内永远的流淌着。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四章 炼化傀儡之六 无数墨黑色灵气幻化的剑,刺向了凌云的元神,那红色的一团烟雾中,似乎有隐隐的光芒,蛰伏其中。

方丈心中胜券在握,轻蔑地懒得多看一眼,已经猜到那元神四散纷飞的惨象,暗暗道:“臭小子,资质可以,只可惜……”

可是,无数黑剑刺入了凌云的元神,竟像没入了红色浓雾中,一点动静都没有。

“你,难道这是……这是……”方丈大吃一惊,他从未见过如此奇异的景象。

凌云的元神,似乎完全吸收了那所有的黑色灵气,一点伤痕都没有留下,可那鞭打时,纷飞的元神碎屑难道是假的?方丈不肯相信,再次驱动了灵气。

幻化成巨手的黑色灵气,在方丈意念的驱使下,开始缩紧拳头,凌云的元神在那掌心之中,却有如虚空一般,拳头里毫无感觉。

“狗东西,居然敢耍我!”方丈愤恨地骂道,拳头重重地胡乱挥舞起来,他不知道凌云躲去了哪里,心中怒极。

“秃驴,你是在找我吗?”凌云大声道。

方丈听到了凌云的声音,却看不到他的元神所在,怒道:“你在哪里,快滚出来,只会做缩头乌龟,依我看,你老婆……”

“你这蠢货,竟然看不见我就在这儿吗?”凌云打断了他,嘲弄地说道。

方丈四周乱转动着身体,怒吼道:“你他妈到底在哪里?”

只见那团墨黑色的灵气微微地颤动,凌云高亢的声音从一团黑色灵气中发出,道:“在这里啊!”

方丈望着那团灵气,神色有些难堪,他看到了无数梦魇一般的闪电,在墨黑色灵气中若隐若现,宛若一条飞舞的游龙。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神灭之法?”方丈面如死灰,喃喃地问道。

他知道刚才凌云元神消失的原因,在鞭子抽打之下那一刻,凌云从主元神中,分出了次元神,从而由次元神在自己的灵气中,作为障眼法的掩饰,真实的主元神早已逃之夭夭。

这一点即使他明白了,也毫无用处了,因为那滚滚的白耀闪电,对方丈来说,才是真正的灭顶之灾。

方丈亲眼见过鹤仙人,在他面前,将几十万囚徒瞬间神灭,化为乌有,从活生生的人,到纷飞的虚空,只是一瞬间,其中高出自己者,不可计数。

那神灭的瞬间,无数滚雷鸣响,闪电在鹤仙人的灵气中积聚,几十万漫山遍野的囚徒,还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已经死于那神之闪电的击打之下,形体化为灰烬,元神尽归虚无。

消灭了一切之后,鹤仙人只是微微皱眉,那空气中悬浮着难闻的烧焦气味,而方丈的裤子,已经湿透了。

原来那闪电,召唤着这个世界的主宰之力,可以消灭一切事物。

几十万叛变的囚徒,本以为至少能够兴风作浪数月,甚至数年,抢城掠地,占山为王,没想到眼前微不足道的道人,在三声劝告之后,便神灭了一切。

那个囚徒丧灵之山,几千年后,依旧常能听到夜哭之声,嚎啕呜咽,数十万众,方圆百里,无人敢居。

“这个是神灭之法?我可不知道,只是想送你去死,这东西便自然而然地出来了。”凌云淡淡道。

方才,凌云无意间发现,借助鞭子抽打的力量,居然可以将元神分散,而主元神与次元神之间,可以任意切换,于是将主元神逃逸,躲进了那墨黑色灵气之中,在方丈驱使灵气之时,凌云发现主元神居然可以与方丈元神感应,而方丈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他感到奇怪,但窥视到方丈的想法后,按照他的念头,将黑色灵气幻化成剑,全部注入了自己的灵气之内,所以毫无伤害。

等到方丈发现了自己,凌云早已控制了这一团墨黑色的灵气,因为狂妄的方丈居然脱离了灵气,那灵气中残存的微小元神便被凌云吞噬,从而占为己有。

更让方丈可气的是,凌云在隐隐中,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功能,原来这个内心的宇宙世界,谁拥有了最强大的元神与灵气,谁便是主宰,可以在这小宇宙之中,召唤主宰之力,毁灭一切。

凌云抢走了方丈的所有灵气,当然是这个世界不二的主宰,轻动灵识,便驱动起那冥冥之中潜藏的闪电,召唤来无尽的主宰之力。

没想到鹤仙人千算万算,还是失算了一招,没能帮方丈夺回元神,困住出口的结界,还成了让他束手待毙的死门。

“受死吧!”凌云轻声道,他可不像方丈那样啰嗦,说个半天才下手,典型的死于话太多。

耀眼夺目的闪电,如同枝叶的脉络,在乌云一般的灵气上,留下了深深的白色印记,闪耀无比,电光直下,冲向了方丈的元神。

“你杀了我,我弟早晚会来找你报仇,将你杀死!”方丈绝望地哀嚎道,歇斯底里地说完最后一句话。

那惊人的电光,直直劈向了方丈的元神,红色的球体在白色的光芒之下,已经失去了所有的颜色。

方丈知道自己逃无可逃,那天雷之下,只能化为齑粉,宇宙之大,无所形遁。

一声惨叫之下,方丈的元神完全消失了,只有一个红色的小点,在天雷落下爆开无数白光之时,飞出了主元神,望着黑暗的边际游荡而去。

“难道这一下没有将他全部劈死?”凌云的元神追着那红色的小点,一路来到了边际,只见红点打开了宇宙的封印,从边际游荡而出。

所有的封印,一旦解开,则无法再继续封印。

凌云连忙追随其后,从这宇宙中逃出,元神归位,身体恢复了意识,而那红点从身体里飞出,竟瞬间化为无数更微小的红点,飞入了眼前三十余名黑衣人的体内。

玉镯惊喜道:“老弟,你果然悟性不低,一下子就练成了傀儡术,这些人现在都成了你的傀儡!”

凌云连忙解释了一番,玉镯惊讶道:“坏了,那这三十多人,都成了那方丈的傀儡,恐怕他的残神不灭,以后继续来找你复仇。”

“那该如何是好?”凌云请教道,那三十余人武功低微,早已被他用灵气困住,方丈逃逸的次元神没有灵气,无法相敌。

“你现在分出元神练得怎么样了?”玉镯问道。

“差不多了,可以分出一部分元神了。”凌云道。

“让你一下子分出三十多个次元神,不知道是不是太难了。”玉镯犹豫道。

“那我试试。”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五章 炼化傀儡之终章 “分出元神可不是那么容易,本来就是一个极其艰险的过程,隐藏着无穷的风险,更何况你刚刚学会分出元神,加上是在方丈的追杀之下,急中生智,非寻常修炼得道可比,根基不牢地动山摇,这种不稳定的分出元神状态,极其容易崩坏,更何况你一下子分出三十多个元神,数量之多,就算是一些熟练掌握分神术之人,也不能百分之百成功,你确定要尝试?”玉镯说出了心中的担忧。

阳灵绫听到此话,脸上神色忧虑,皱眉道:“既然如此凶险,那就别尝试了,这些人或者杀死,或者打晕,何必冒那么多险呢。”

然而,为时已晚,凌云早已自视元神,无数微小的元神从主元神中飞出,空中尽是红色的点,源源不断地从身体里涌出,漂浮在空气里,如同发着荧光的飞虫,追逐着方丈的分开元神,逐一进入到各个黑衣人体内。

分开的元神仿佛一个个拥有着相同记忆,但是有着不同人生的个体,在凌云的脑海中,同时出现了三十多个小宇宙。

每一个宇宙里,都重复着一个追逐逃亡的方丈的过程。

方丈的元神享受了三十多次近乎重复的可怕追杀,被吞噬,被神灭。

“今天你非要送我上绝路,你可知道,我弟弟乃是鹤仙人,是横行于世的执行官,无人可挡,之前他曾经手下留情,没有杀你,只是在你体内注入异种灵气,因为那时我元神微弱,一旦杀了你,我的残神未免一同灰飞烟灭,所以放了你一马,但是如今我在他异种灵气的护持下,逐渐地复生恢复了往日的精力,所以鹤仙人看在我复原的面子上,未必一定会三月后杀你,但你现在若是杀了我,三个月后,一定是你的死期。”在最后一个宇宙中,那是最后一个方丈的元神,之前所有的次元神早已灭亡,威胁凌云道。

“哈哈哈,本来三月之期我也很担心,可是放你一条生路,恐怕不需要三月,我就会死在你手上了,谁让我多次差点杀死你,你会不记恨?”凌云并不上他的当,冷笑道。

“我一定不会记恨的,只要你放了我,我绝对让鹤仙人放你一马,不再追究,今后我们阳关大道,各走一边,我好端端地活着,何必与你结仇?”方丈摆出一副可怜的样子恳求道。

若是凌云以往的时候,一定会心软放了他,可是此时心知人心险恶,放了他,未来便是无穷的麻烦,毕竟双方仇深似海,他此刻为了活命,苦苦哀求,无论何等条件都一口答应,但是到了以后,等他恢复元神与灵气,再加上那个鹤仙人,绝对会让自己下场极惨,本来三月之期,鹤仙人只是可能会来夺取自己的性命,但是若放了方丈,只怕今后随时都会被追杀。

“好,那我放了你一马,今后切勿再来找麻烦,不然下次必然要夺取你的元神,让你彻底形神俱灭。”凌云道。

这个黑衣人体内的宇宙中,凌云的元神逐渐地退去,那红色的斑点消失在茫茫黑暗的宇宙中,只有方丈的元神孤独地留在了体内,心中暗暗冷笑。

没等凌云反应过来,那个控制了黑衣人的方丈元神,已经主宰了这具躯体,手中逐渐地颤抖,一根利刺从手心生出,竟是一根锋利的骨刺,上面还带着斑斑点点的血迹,似乎是刚从那黑衣人体内拔出。

而凌云第一次尝试成功分神术,还未从自视元神中回过神儿来,双目紧闭,似乎在苦思冥想中。

一旁的阳灵绫,两只乌黑的大眼睛,只忧心忡忡地望着凌云,压根不管不顾身边的其他事物。

那方丈控制了黑衣人的身体,手中忍痛握着骨刺,脸上露出了冷笑,暗暗道:“你放我一马,没错,我只能说,让你死得少点痛苦,算对的你了,本来可是要将你生生折磨至死,至于那小妞,正好拿来尝鲜,老子可好久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

凌云始终闭着眼睛,神色安然,陷入一种冥想的状态。

那方丈打量了一下形体初具的阳灵绫,那娇小的身体,十分可口,不禁地咽了一下口水,更增加了几分置凌云于死地的决心。

方丈早已将那具黑衣人的本体元神吞噬,操纵着这具身体,逐渐地步步靠近凌云,手中沾着血的骨刺沁出了汗水,他紧张地期待着一击必中,否则吸取了强大灵气,元神一统的凌云,能够轻易将自己碾压成齑粉。

所有的亡命之徒,几乎都是极度的风险偏好之人,为了极小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昏头昏脑,齐人攫金一般地旁若无人,铤而走险,甘冒极高的风险。

大概这是人类群体中一个最为特殊的群体,历朝历代,揭竿而起的造反者,那些勇于冒着掉脑袋风险格-命之人,无不是这种风险偏好者,只是他们比亡命之徒更加理智,所为的利益更加无私,成功了便是名垂青史,失败了死无葬身之地,风险之大,回报之高,堪称奇货可居。

方丈便是这种亡命之徒,明知偷袭凌云的风险之大,但是为了那成功后雪耻报仇的痛快,还有旁边这小妞占为己有的舒爽,甘愿冒险。

凌云早已心知方丈不会心甘情愿地认输投降,必定内心暗藏了毒计,以为自己疏忽之时,将自己杀害,但他怎么可能没有准备呢?毕竟纵虎归山的事,他绝不会做。

方丈暗忖自己与凌云离得已经足够近了,拔出骨刺,只需要一个飞身,便可以刺入对方的心脏,然后趁着对方元神大伤之下,一举剿灭。

方丈之前元神逃逸之时,所分出的三十多个元神,皆是次元神,唯独这个最终留下来,凌云的次元神无法轻易将其吸纳,因为这是方丈的主元神。

每一个次元神被消灭的场景,都深深印刻在主元神的记忆中,这三十多个黑衣人,此刻都成了凌云的傀儡,然而愤怒的方丈,只记得自己的次元神被消灭殆尽,自己的主元神差点死无葬身之地,而忽略了身旁的黑衣人,都已经是凌云的傀儡,每一双眼睛,都可以监视他。

所以,即使凌云闭着眼,也能够看到他所作所为的一切。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六章 神灭之一 “小心!”阳灵绫忽然察觉到身边的异样,惊声尖叫道。

方丈已经拔出了骨刺,凶相毕露,飞身刺向闭目的凌云。

阳灵绫想要推开凌云,只觉那身躯仿佛一具灌了铁水的重物,不下千斤,纹丝不动。

情急之下,阳灵绫想冲过去挡在他身体前面,却发现身体被凌云的手臂紧紧地拉住。

那骨刺眼见着就要刺入凌云的身体,阳灵绫被拉住了无法上前挡住,脸上急得几欲哭了出来,声嘶力竭地大吼,只是凌云就是不睁开眼睛。

方丈满脸狞笑,暗自得意这一偷袭即将得逞。

只是骨刺落下时,他只觉插入了一个柔软的东西,势如破竹般,力透胸背。

“怎么会这么容易?”方丈微微吃惊,以凌云的灵气而言,怎么会骨刺插入身体没有一点防御,简直像插入水一样毫无阻力。

不等他吃惊的神情凝固,一阵钻心的剧痛便传到了脑袋里,方丈低头一看,那骨刺居然插在了自己的胸口,只剩下一个末端留在外面,穿透了前胸后背。

他惊讶地瞠目结舌,抬眼望着眼前的凌云,只看到他全身完好,特别是胸前,没有一点损伤或是鲜血的痕迹。

“怎么会这样?”方丈完全察觉不到那疼痛,元神在逐渐地消失,虚幻如只存在一半,另一半意识已纷飞在混沌之中。

“作恶太多,总是会恶果自食,这有什么奇怪,神仙显灵了呗。”凌云睁开眼睛笑道。

方丈满眼难以置信的神情,怒吼道:“我绝对不相信,这世上有什么狗屁因果,坏人活千年,好人没好命,世上多了去了,所谓因果报复,不过是统治者编出来规劝百姓做良民罢了,老子杀了那么多人,若是有因果,为何还能活到今天?那些被我杀的人,若是有因果,难道都是做了恶事才被我所杀?那他们岂不是活该,为何还要惩罚我?”

听着方丈歇斯底里地怒吼,甚至是诘问,狡辩中却又让人难以想通。

阳灵绫见凌云没事,立刻恍然醒悟,原来凌云之所以拉住自己是因为他胸有成竹,不用睁眼睛也能知道,倒是自己多虑了,不由破涕为笑。

听完方丈的狡辩,阳灵绫脱口而出道:“这世上确实没有因果,不然你这种大恶人早该死了,那些无辜之人也不该死,所以你不是杀了他们而死,而是想要杀比你更强的人,这就是你自寻死路了,恃强凌弱,你没问题,挑战强者,只有一死,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死到临头还大喊大叫不信‘因果’,比我一个小女孩都不如。”

“这世上从来没有东西让你信,或是不让你信,只有强者用拳头告诉你道理,让你信,那你不信的下场只有死在强者的手下咯,无论是统治者,还是我们的凌公子,都是比你强大得多的存在,他们说因果,不过是一个杀你的借口,但你是弱者,所以和死在你手下的人一样,他们无辜而死,你负罪而死,你死了还要背上骂名,被世人唾弃,因为强者是一切准则的制定者,有什么奇怪?”

本来满脸怒容的方丈一瞬间脸色苍白,神情平静,甚至是深渊一般的失落,他活了那么大,这么浅显的道理居然需要一个女孩子告诉自己,心中的绝望早已比身死更加凋零。

朝闻道夕死可矣,方丈没有这样的觉悟,但元神消散之时,他也没有了话说。

死于强者之手,还有什么不服气的,技不如人,身首异处,本是当然之义,最关键的这是自己欺负弱者时的理由。

那些弱女子,在自己手里,如同草芥一般,连命都不算,死就死了,有如蝼蚁,谁会在意手里死几个蚂蚁?

今日的自己,被人像那些弱女子一样杀死,大概这种绝望的感觉,与她们死前应该是一样的吧,那么的话,自己被自己一直信奉的强者理念杀死,实在无话可说。

凌云早已料到他的报复,只是没想到这么快,本来以为他会偷偷溜走,自己在外面将他杀死,然后阳灵绫不必看到如此血腥的画面,但他太心急了,反倒让凌云不得不杀了他。

本来凌云还有一丝犹豫,毕竟假装答应放了他,如果出门就杀了他,是否算是没有契约精神?但方丈的所为让他彻底打消了疑虑,那个人更加没有契约精神,刚答应放过他,已经拿起骨刺来复仇了。

那骨刺并不寻常,而是灌入了方丈的全部灵气,残余灵气集中到一处,一旦碰到要害之处,威力不可小觑。

但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恶果自食,那满是灵气的骨刺,终将方丈自己的全部残余元神消灭干净,瞬间灵神俱灭。

变成空壳的黑衣人倒在地上,仿佛成了一个空荡荡的皮囊,皱巴巴瘫成地上的一团,遮在黑衣之下。

“他真的死掉了吗?”阳灵绫关心地问道。

不待凌云回答,玉镯抢先说道:“这家伙必然死掉了,他以为能够一击必中,所以倾巢而出用光了自己本就不多的残余灵气,所以他的元神在那一刻是没有任何保护的,而凌云移形换影,迅速地将那骨刺调转了方向,没有灵气的他,压根没有察觉,所以偷袭成了自杀,这一点他大概直到死都不知道。这携带着如此之多灵气的骨刺,刺向毫无保护的元神要害,自然是灵神俱灭,现在即使用光这个世界的灵气,也救不过来了,因为他死后,所有的元神都化为乌有,你可知道什么是乌有?”

看它故意卖关子吊人胃口,阳灵绫抿嘴一笑,摇了摇头,道:“不知,但请教什么是乌有?”

“世上除了有,一切都是无,他已经从有这个境界,进入了无的境界,除非时间倒流,否则绝对救不了他。灵气神通广大,看似能够对凡人起死回生,其实凡人无论生死,终究都是在有的境界里,一旦进入无,即乌有之境,那可是真正的魂飞魄散,否则一般凡人死掉,元神飘荡出躯壳,还能在世界以一种极其微渺的能量存在,只是对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了任何作用而已。”玉镯一本正经地说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七章 神灭之二 凌云曾经在万仙楼密室之中,偷听过柱师南宫柳与游光珏秉烛夜谈,对坐论道,提及过修仙之道,当时没放在心上,但是因为身体里有了灵气之后,具备了过目不忘的能力,对当时二人所谈的内容依旧历历在目。

当时游光珏潜入房中,请教南宫柳关于修仙之道,南宫柳缓缓道:“仙门禁地就在眼前,仙力是存在的,可是如何修仙呢,万年以来,求道者无数,成道者无一。先秦大贤庄子,身为漆园小吏,却心系仙道,曾提出羽化成仙,这是最早的修仙道。他只提出了一个轮廓,没有清晰地说明如何一步步最终登上羽化成仙的高台,成为一大遗憾。”

游光珏听到这里,眼睛放光,诚恳地请教道:“曾闻庄子《逍遥游》中记载‘夫列子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旬有五日而后反。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这句话小的考究了一番,意思是说列子曾御风而行十五日,庄子认为他虽然不用走路,但仍需要借助风力,倘若顺应天地的正道,驾驭六气变化,遨游于无穷之境,还需要依靠什么呢?我一直苦苦思索不解,难道庄子先贤的时候真的有列子这种可以御风而行的仙体吗?”

“我们神足教轻功无敌,不过是仗着武功心法,能够离地一二丈,一跃四五丈,练习熟练便可以跃出七八丈,已是极限。列子御风而行,那可是扶摇直上九万里,南北横渡千山跃,何其雄伟壮观!远古的事情,未必是虚构的,完全可能是真的,只是后世灵气削弱,仙人飞升,凡世间无人能够再达到这种境界而已。”柱师道。

“柱师,您说那庄子口中远胜过御风而行的‘御六气之辩’,‘六气’指的是什么?”游光珏继续请教道。

柱师微笑道:“……我年少时,迷恋修仙,也曾钻研过庄子的大作,当时不懂,读来只觉文思遨游,通篇如汪洋大海,恣意放肆,无所拘束,后来年纪渐长,方才明白,庄子是真正的修仙成道之人。”

“以游无穷者,无穷乃是宇宙,无边无际,浩瀚无垠,人处其中,如沧海一粟,凡人一辈子也未必走出这小小的靖南县,谈何游无穷之境?只有成仙,只有证大道,所以为了游无穷,必须御六气,六气到底是什么?六气是成仙得道的途径,是为了实现游无穷之境的大道。”

“千百年来,寻求六气真相者,许多人终其一生,白首皓经,一无所获,我马齿徒增,这么大的岁数,遗憾的是对六气也没实现彻悟,但我已仙逝的恩师,临终前曾给我一句遗言,让我启发甚大,师父弥留之际,将我叫到床边,指点我一句话,六气中,必有‘无’,我一下子有如醍醐灌顶,说完师父便咽气了。之后,我闭关百日,面壁苦思,终于得到了启发,‘犹有所待者也’是御风的缺憾,那意味着六气什么都不需要依靠,那不就是‘无’吗?所以六气中必有一个无。”

“而后顺着这个思路,我思索了多年,一直没有想到第二个不需要任何依靠的六气之一,‘无’应是最后的化境,不是唯一的仙道,前面五气找不到,有如台阶缺了几级,毕竟无法一步登天。”

“多年苦思,一无所获,我心烦意乱,索性云游四方,来到东境泰山之下,那是孔仲尼的老家,儒教传统极深,街上六岁孩童皆能诵读《论语》经典,我本无崇儒尚礼的兴致,忽然在街上,听到孩童稚嫩的一句‘有若无,实若虚’,浑身一个激灵,师父临终前如刀凿斧刻般印在我的脑子里那一幕,如今这种醍醐灌顶之感,又降临到我身上,我猛然大彻大悟,怎么自己如此愚笨,一直都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无’不需要借助任何外力,两手空空便能御之而游无穷,另一个完全的对立面,‘有’也一样啊。”

“我立刻顿悟,天下凡非‘无’者,是‘有’也,只需要具备了‘有若无’,便可以充斥宇宙,无所不在,凡不是虚无之地,便是‘有’,凡是一无所有之地,便是‘无’,两者皆备,两者皆可御之,便可以真正的游无穷也。”

“然而我至今还未实现‘有若无’的至高境界,仅凭这一点感悟,我突破了本门心法第九层,仅仅三十岁便成了门内的大柱师,当时轰动武林,算是小有所成。”

……

回忆到这一幕,凌云心中若有所思,那一句“有若无,实若虚”,有与实,含义相近,都是同指,无和虚也是类似的意思,所以六气之中,南宫柳坚定地认为有无必是二者,能够御六气之辩,便能游无穷,这二者不可或缺。

此刻,从玉镯口中,又听到了“世上除了有,一切都是无,他已经从有这个境界,进入了无的境界,除非时间倒流,否则绝对救不了他……”,凌云恍然大悟,心中暗道:“时间倒流,那时间难道不是六气之一,只要时间倒流,纵然我立于此处不动,也可纵览千万年的画卷,那么波澜壮阔,千奇万变,可谓是远超常人的认识,若世上真的存在六气,时也,必是其一。”

只是玉镯并不知道那南宫柳与游光珏的对话,也不知道所谓的六气,此刻只是见凌云呆呆地发呆,知道他内心在冥思,便不打扰,继续和阳灵绫随口聊天。

“为什么凡人死后,元神还在有之境中,而灵气修炼者,死了元神便进入了无之境,那既然存在一个有的世界,无的世界又是怎样的?”阳灵绫听到玉镯的解释,反倒生出更多的疑虑。

“无的世界就是无啊,不存在就是无啊,所以世上压根不存在无的世界,无就等于不存在。至于凡人,元神微弱,没有灵气,压根就没有进入无的资格,因为这种凡夫俗子的元神依赖于凡体存在,一旦凡体死去,元神不久便烟消云散了,如一阵烟雾,强大的凡体元神还可以存留稍久,在世上装神弄鬼,但也影响不了什么,因为太虚弱了,时间一长,只会消散,而灵气修炼者,达到了一定等级,必然会有灵气护体、元神出窍等等神奇的技能,假如不让元神化为乌有,进入无的境界,那么灵气修炼者压根就不会死,甚至天地同寿,未为不可。”玉镯解释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八章 出栈之一 “天地同寿?你的说法可比凌云几万年的寿命还夸张,天地毁灭,那不是需要几万万年的时间,哪里有人可以活这么久,连神仙都难吧?”阳灵绫笑着疑问道,眼神觑了一眼凌云,但他正在沉思中,并未发觉。

“谁说不会,真正成仙成神者,其寿命可不止天地同寿,而是毁灭天地,在他们看来,只是一个弹指的瞬间,压根不会低贱到和天地比寿命,比如我们所处的这个尘世,在外面的世界看来,从生存到毁灭,可能只是一阵风而已,但对我们来说,足足有几万万年那么漫长,发生的故事足够编几万万本浩大的编年史,每一本编年史的厚度,即使用最简洁的文字,只记录最重要的大事,都要比一座泰山还要高,可想而知,这微尘世界中所有的悲欢离合,在神仙的眼里,多么的不值一提,一阵风,一粒尘,谁会在意?”玉镯感慨道。

“那么说,神仙都是没有感情的咯,和市面上所有话本小说描写的那样,所有的神仙,都没有欢爱天伦,没有俗世的烦恼,整日飘在云中,吸风饮露,仙体脱俗,不会被缠绕凡人的那些烦恼所羁绊,真是如此吗?”阳灵绫若有所思地问道。

“我没见过神仙,但我觉得这只不过是凡人的幻想罢了,若是真的仙人没有一点烦恼,没有一点情感,没有一点俗气,整日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那有什么滋味呢?没有情感,就感受不到喜怒哀乐,固然远离了一部分烦恼,但也乏味至极,高高在上蔑视凡人,以万物为刍狗,固然是尊贵许多,但端着架子不苟言笑,这不知道是在折磨别人还是折磨自己,还不如街头一老翁就着两碟花生米,一壶烧酒乐开怀惬意,所以,这些幻想,都是俗事缠身、烦恼无休的凡人幻想出来的罢了,世上有没有神仙不知道,但绝不会有人真想整天这样子活着,哪怕是九五之尊的皇帝也有需要放松的时候吧。”凌云从冥想中恢复,听到阳灵绫的疑问,有感而发道。

“哈哈哈,没错啊,世上哪里有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纵然是有无所不能的神仙,也不过是比凡人强大许多倍的存在罢了,绝不是凡人想象中的遗世独立之仙。要知道,神仙者,自诩无所不能,也只是在凡人的眼中无所不能,神仙之间,一样的存在尔虞我诈,存在恃强凌弱,存在等级划分,存在凡间的一切,只是就算是最弱小的神仙,在凡间也是无与伦比的强大存在,动辄毁灭一个天地,更别提一个帝国,一个城池,都是神仙所不屑为之的,想想蝼蚁吧,在蝼蚁面前,连三岁孩童都是神仙级别的存在,凡人看神仙,大概亦复如此。”玉镯赞同道。

两人的叙述,与阳灵绫这十年来小小的年纪,所学过的、看过的、以为的一切都不一样,一下子头大了,简直不敢相信所谓的神仙,只是凡人太渺小如蚂蚁罢了,饮风食露的仙人形象一下子成了在蝼蚁面前作威作福的熊孩子,毁天灭地变成了捣毁蚁穴,搬山移海变成了挪动土块和用舀子浇水,天庭变成了皇宫,蟠桃园变成了一片平凡的桃林,只是长在了皇宫的后院,所有的想象顿时幻灭了。

“那总不会我们的世界是微尘,微尘外有一个世界,而那个世界的人,又是另一个世界的微尘,循环反复,无穷无尽,仿佛一个个套娃一般,这样子有什么意义呢,总有一个终极的造物主吧,就像是制作套娃的工匠一般,塑造了这一切,是终极的主宰,那他不就是真正的神仙,而绝不是相对的神仙了吗?”阳灵绫并未死心,发动想象希望能够拯救自己破灭的幻想。

“就算是有那个造物主,他会在意套娃之上的一粒微尘吗?假如他能够俯察一切,所有都逃不过他的大脑,他是一切的主宰,是全知全能的神,那么,他能掌握一切,为何还要制造一个充满了不确定的世界呢?假如神能够预测这世界的一切,连我一会儿想吃什么,想说什么话,都设计好,那制造出来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个主宰一样的造物主,如果只是像个制造套娃的工匠,那在他所在的世界,又是何等低贱的职业,既然如此,那又如何做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呢?”玉镯笑问道。

“神不神仙我不知道,我只能在这个小小的尘世里,活个几十年,只不过是区区一个小女子,连大将军、大宰相都做不得,更别说那天上的神仙了,所以,安心过好这一辈子就是了,不用羡慕神仙的生活。”阳灵绫瞥了凌云一眼,低头道。

“你身上拥有了灵气,却不想修炼成仙,真是可惜,还好这灵气是我暂时借你共享,等到我元神恢复,一定从你宿体里逃走,自立门户,我修炼了几万年,可不是为了做一个凡人,我一定要修炼成仙,不然吃这么多苦头,就为了变成凡夫俗子,活个几十载便肉体化为尘土,那还有什么意思,当初我作为远古巨神的配饰,掉落人间,一息灵识尚存,便志在修仙,如果不能成为巨神那般动辄毁天灭地的上仙,我在这微尘里,不如做一个石头,省却无数凡人的烦恼,依我看,万千凡人,每日活着除了烦恼,欢愉的时刻实在是太短暂了,总是受苦之中,让我做我也不愿意做。”玉镯不屑为凡人道。

“暂且不论这个了,眼下的要务是去往神足教的祖庭,将灵绫的仇人消灭,然后夺回神足教的教权,否则,黑衣人们一波波来袭,恐怕总有疏漏之时,暗箭难防,到时候反倒被动。”凌云望着眼前一群已成傀儡、任意驱使的黑衣人道。

“这些黑衣人现在都已经成了你的傀儡,由他们带路回去,我们佯装被黑衣人们击败,然后神足教不提防,一路去往祖庭,将我们作为缴获的战胜品,然后到了祖庭,便可以露出真面目,大开杀戒,将那什么鬼柱师、堂主全部剿灭,除非跪下磕头求饶,最关键是那个教主江佑胥,绝不可将他放走,非要捉起来好好折磨一番才好。”玉镯与阳灵绫心灵感应过,对这些仇人言语中竟同样产生了几分仇恨。

“那就出发吧。”阳灵绫眼神有恨,毅然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零九章 出栈之二 “好,那叫上她们几个,一起离开客栈,连夜上山,奔袭祖庭。”凌云坚定道。

楼上的三位女子,紫若、雪珠和媚娘早已透过门板的缝隙,看到了楼下的一切,她们几次看到凌云的凶险之处,惊呼起来,可是楼下压根听不到提醒,三人完全没有任何功力,自知下楼反而是帮倒忙,便按照凌云的嘱托,寸步不离房间。

此刻听到凌云的话,三人收拾好重重的行囊,各自背负了一份,连忙下楼来,对于那些成箱的重物,只得放弃在房间里,三个弱女子实在无法背起。

“你们也要一起去吗?”阳灵绫担忧祖庭凶险之地,众人到了那里,恐怕就要陷入重重包围之中,尤其是封禁之地可怕的传说,似乎有远高于柱师的存在,一旦将各女子劫持为人质,反倒使她们陷入危险的境地。

“当然了,我们虽然没有任何功力,但是绝对不会帮倒忙,若是被捉住了,你们只管下手,不用在意我们的死活。”紫若只觉灵绫的话,将她们三人看成了累赘,心里有些不悦,直言反击道。

“紫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祖庭是个极其凶险的地方,那里教众之多,不可胜数,高手如云,密如星林,连凌云都不一定能够全身而退,你们跟过去,真的很危险。”阳灵绫无奈解释道。

“我没生气,只是恨自己没用罢了,不然提起剑也能上前打一场,但是我们三个留在此地,到处何尝不是神足教众,没有凌……没有保护,岂不是更加容易被他人劫持?”紫若望了凌云一眼道。

“你们当然不能留在这里,因为雁坡镇本就是神足教的势力范围,同样危险。我是想,反正凌云会瞬移千里的能力,是否可以瞬间跑去千里之外,找个安全的客栈将你们安置下来,然后回来,我和他一同上了祖庭,然后剿灭神足教叛变教众后,再请你们回来当座上宾,如何?”阳灵绫试探地问道。

“那就看他咯。”紫若觉得这个办法未必不可行,瞥着凌云,等待他的答复。

凌云自然可以凝固时间,将三名女子送到千里之外,然后再将她们接回来,可是那千里之路,也是需要一步步走过去,对别人来说,灵气加速极快,只是一瞬间便可以做到,但是对自己来说,那千里的路程,固然有三个柔媚女子在怀,但走上半个月,还要乘车乘船,舟车劳顿,恐怕不是一个愉快的旅程,更何况三个女子没有灵气,只能做一个个冰美人,连个陪着说话的人都没有。

“放心好了,有我在,死人都能救活,更何况三个娘子都是活生生的人儿,在我身边,绝对保护周全,不用怕那神足教的一众凡人。”凌云拍着胸脯道,心中压根没觉得祖庭有多么凶险。

雪珠以为那句“死人都能救活”指的是自己,想起之前被人胁迫而心生杀意,不由羞惭至极,低着头不敢说话。

紫若并不知道雪珠的心思,还以为那句“死人都能救活”指的是万仙楼那次,自己刎颈之后,被凌云救活,所以心里暗暗道:“这家伙总是提起此事,唉,也算是我欠他一个人情,不过除了以身相许,我又能怎么还他?以身相许,当然是万万不行的。”

阳灵绫眉头舒展开了,戳着凌云的手臂道:“那你可要说话算数,她们休说出事,就算是受了伤,到时候都要好好找你算一帐。”她一直觉得神足教是自己的事情,牵涉别人进来,借助凌云的力量已经是十分歉疚,再让他损失了心爱的女子,恐怕今生再也不能谅解自己,所以十分谨慎,不愿出一点差错。

凌云并不明白她的担忧,之前以为神足教四大柱师之一的南宫柳,武力如何超群,没想到一交手便知道了底细,如今自己功力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既然神足教顶级高手南宫柳都是这种水平,其他柱师又能厉害到哪里去呢,不放在心上。

“我绝不会让她们出事的。”凌云道。

凌云开始安排三十多名傀儡,将沉重的箱子从二楼搬下来,门口有一个宽大的轿子和一辆华丽的马车,都是神足教带来,本想用来放置凌云等人死后的尸体,没想到完全用不上,大部分神足教众已经死得死,逃的逃,这三十来人更惨,直接变成了任人驱使的傀儡,将高大沉重的木箱放置到轿子后面的马车上,上面一具漆木红棺已经被推到地上,棺材板被摔裂开,里面铺陈着黄色的铺盖。

“江佑胥这狗东西,真是歹毒,连棺材都为我准备好了。”阳灵绫怒道,她望着那辆华丽马车,还有那具漆木红棺,心里顿时明了。

“江佑胥真不是个好玩意,为我准备了这么一顶破轿子,为你准备这么豪华的棺材,真是天壤之别。”凌云感慨道。

“你还计较这个,那我倒愿意把棺材让给你。”阳灵绫掩嘴笑道。

“不了不了,你是教主,地位尊贵,这么豪华的棺材,只有你躺得,我躺了,未免是僭越,死后都要拖出来鞭尸的。”凌云眼神带着嘲弄道。

“哼,江佑胥,等着,我要给你送一副更大更豪华的棺材。”阳灵绫仰起头,望着夜空下远处的高山耸立,恨恨道。

“相公,这些箱子都搬完了,那些黑衣人你还不让他们停下,现在都开始搬桌子椅子了,难道要把这客栈全部搬空才好?”雪珠好心提醒道,望着那滑稽的一幕忍俊不禁。

站在客栈门外的凌云,为各个傀儡设置好做事的思路,便走了神,与阳灵绫聊起天来,没察觉他们已经开始搬运整个客栈了,倒真是敬业,动作一丝不苟,搬运的声音都极小,不扰街坊邻居,看来真是一群搬家好手,不由哑然失笑,连忙下令让这群傀儡将那已经放在轿子上的桌椅板凳全部放回去。

折腾了半天,傀儡终于忙完了,桌椅板凳各归原处,后面那驾马车上放着几个随身的箱子,里面尽是金银细软,前面的大轿子十分宽敞,足足坐得下十个人,需要前后二十个人共同抬起。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章 出栈之三 凌云和众女子,缓步来到了轿子旁。

三十余名傀儡,除了两名负责驾马车外,其余人均安静地侍立在轿子旁,整齐划一,鸦雀无声。

看到凌云等人来到轿子外,前面的十名轿夫用力地下压轿把,将轿门倾斜而下,接触到了地面,另有一人走过来掀起了宽大的门帘。

轿子不仅宽大,而且高度合适,一个人站立着进去压根不用低头。

众女子望着这么大的轿子不由惊讶起来,从未见过这等巨大的轿子,唯独阳灵绫,心里黯然神伤,这轿子曾经见过几次,是祖母最爱乘坐出行的大轿子,威风凛凛,小时候爬上爬下,想不到江佑胥竟将这闲置多年的轿子拿来装死尸。

凌云一脚踏在轿门上,生怕轿夫无用,把轿子掀起来,唐突了佳人,然后搀着众女子,一个个地步入了轿子,每个女子上轿子之时,都要和凌云擦面而过,毕竟他踩在轿门上,擦面距离之近,鼻息互相可闻。

“堵在这里,不怀好意。”紫若上轿子前,嗔怒对凌云道。

遇到这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行径,凌云心里不快,赌气道:“好,那我不堵门便是。”松开了脚。

轿子自身极其重,十余个轿夫勉强压下来轿子,若是没有凌云踏住轿门那一脚之力,轿门绝不会紧密地贴着地面。

所以当凌云松开脚的时候,轿子瞬间弹起三四尺,这不高不低的距离,使轿子剧烈地晃动了一下,轿子里面各女子已经坐好,摇晃一下尚且无事,可紫若最后上轿子,又正好一只脚踏在上面,身体后仰,眼看就要从轿子上倒下来。

凌云本以为那群轿夫压得住,没想到如此没用,害得轿子弹得如此之高,连忙伸手将紫若揽住,扶着后背,两人拥抱着一同冲进了轿子里。

傀儡的黑衣人放下了门帘,然后按照凌云的想法,吃力地一同抬起轿子,缓缓地步过长街,向那茫茫高山行去。

“你坏死了,故意的是吗?”紫若站稳了身体,连忙推开凌云,脸色羞红怒道。

轿子里点着了一盏昏黄的烛灯,在红色的轿子中,映得众女子脸色晕染,仿佛微醺一般,其中,唯独紫若脸色羞红,不愿直视众人。

“他不是故意地,那还能是无意,对你而言,紫若,他早就垂涎已久,你哪里防得住他,依我看,不如早早从了他,从此以后,做一个泼辣的婆娘,让他吃吃耙耳朵的滋味,好好凶他,给他生个七八个崽子,让他头痛去吧。”阳灵绫坏笑着调侃道。

“去你的,当是老母猪还能生七八个,就算我孤老终生,也不会便宜了他。”紫若低头道。

“紫若,相公若是那种趁人之危的人,你这清白之身还能保持到如今吗?”雪珠忍不住帮凌云说话道。

凌云站在轿子里,望着雪珠灯下温柔的模样,走过来一把搂住了她,忍不住在光滑的脸颊上亲了两口,道:“还是老婆懂我,这种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人,不要跟她计较了,我有你就够了。”

凌云所处的位置,正坐在雪珠与媚娘的中间,两个女子都依偎在旁,女人的香气沁人心脾。

“不知羞耻,我们还都看着呢!恶心死了,让我去后面的马车好了,那里虽然放过棺材,总比这里腻歪好些。”阳灵绫做出呕吐状,鄙夷道。

紫若则“哼”了一声,自己被他暗讽是“小人”,本以为会大发脾气,但心里平静极了,连反驳的欲望都没有了,心中暗暗道:“之前他骂我一句,总要骂他十句才过瘾,如今他暗地讽刺我,指桑骂槐,我却连一句驳斥的话都没有了,他搂着雪珠就搂着吧,那是他老婆,为何我反倒不想看到这一幕?难道我真的越来越依赖他不得自拔了不成?总要想个办法离开才好,不然……”她隐隐担忧着自己会越陷越深,索性不看凌云那在雪珠面前放浪的样子。

听到阳灵绫的讥讽,凌云非但没有收敛,反而伸出另一只手,抱住了媚娘,媚娘娇-喘一声,被他的大手搂住,并未挣扎,凌云左拥右抱,美人在侧。

“世上的名人才子,有如唐伯虎,坐拥八美,成为佳话,我这才两美,有什么好恶心的,旁边还有两个凶婆娘,虎视眈眈,何时才能比得上伯虎兄呢?”凌云故意做出得意的模样,大言不惭道。

“人家是传世才子,名画名诗,不可胜数,你呢,不过是个睡觉打呼噜,功夫比常人强点的小仙,琴棋书画,样样不通,泡妞撩妹,倒是在行,和人家怎么比?”阳灵绫直言讥讽道,自己竟被他骂成凶婆娘,自然话语也不饶人。

“若是以才华论,那乾隆皇帝尚且拥有妃嫔几百,他一辈子做了四万多首诗,数量堪比全唐诗,可有一首流传下来?你会背一首吗?这种才华比我也差不多,我做不了四万多首诗,但我也能知道他那四万多首,没有一首好的,连‘一去二三里’都比不上,要是我,压根就不会做这种臭诗,那岂不是说,我这辈子也会有几百个老婆。”凌云竟提起了这位爱写诗的乾隆皇帝。

众女子本来为他的好色想法有些生气,此刻倒是都气乐了,均掩嘴一笑。

“几百个老婆,我姑且不说你是否宠幸的过来,姑且不论你身体是否吃得消,你可知道,你又不在皇宫里,身边没有太监侍奉,这几百个女人,甘愿共侍一夫,难道还会是贞洁烈女不成,少说给你戴一百顶绿帽子,到时候你以为玩了女人,却不知道反被人玩,帮人家养老婆,自己还戴绿帽子。”阳灵绫调侃道。

“呸呸呸,我只是说这辈子,我这辈子长着呢,少说几万年,你们充其量活个一百年,百年之后,那我还不能续弦了?”凌云反驳道,续弦就是妻子死后续娶一个的意思。

“相公,灵绫说的没错,男人终究有征服欲,希望以数量论英雄,很多来青楼的狎客,都以玩过的女人多少为荣,但不知道,没有一个爱过他们的女人,这才是真正的悲哀,有一群生死相随的女人,不比那几百个莺莺燕燕,甚至你都认不全的老婆好得多?”媚娘掩嘴相劝道。

“就是!”“没错!”……一群附和之声。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一章 上山 轿子在三十多个人共同抬下,平稳前行,穿过主街,来到了山下。

轿子里,凌云与众女子还在聊着,不时被群起而攻之,他一笑置之,舌战群儒不是他想要的,万一连雪珠都加入了她们的阵营,那自己可真的孤立无援了。

来到山下之后,凌云压根不用出轿子,便从黑衣人傀儡的眼中,看到了那条陡峭的山路,并下达了继续前行的指示。

到了山路之上,轿子行进起来比平地上要艰难许多,轿内的众女子也吃力地保持着平衡,轿子已经倾斜大半,后仰着让人难以平衡。

雪珠和媚娘尚好,可以捉住凌云的身体,稳如泰山一般,不会被倾斜的轿子挤压到后门板上。

阳灵绫和紫若坐在他们对面,艰难许多,轿子里没有可以扶着的杆子,只得双手抓住坐板,身体倾斜着,随时会支撑不住倒到后面的门板上。

“你们过来吧,挤在一起平衡不会那么费劲。”雪珠招手道。

阳灵绫咬牙支撑了一下,无奈身体的摇摇欲倒,只得艰难地走到对面去,颤颤巍巍,直到捉住了凌云的胳膊,才稳住了身体,靠在雪珠身上,抓着凌云。

“你这么用力,相公的肉都要被抓烂了。”雪珠见她用力太猛,凌云胳膊上一个血印,不由心疼地提醒道。

阳灵绫太过紧张,不小心用力太猛,不好意思地一笑,松开了一些力度。

紫若仍旧在对面支撑着,不经意地抬头,望见了凌云不可言明的笑容,心里怒气又起,决不愿向他低头,更别说走过去捉住他胳膊,做这种肌肤之亲。

媚娘好心道:“紫若,你过来抓住我吧,我不嫌疼。”

犹豫了一下,耐不住众人的劝说,她还是走过来挽住媚娘的手臂,四人都靠拢在凌云的旁边。

此刻,轿子更加倾斜,几乎接近于直立起来,山路陡峭至极,一众充当轿夫的黑衣人傀儡,艰难地抬着轿子,还好凌云怕他们坚持不住,注入了灵气,于是脚下更加稳当,肩上也轻松许多。

身后,几个黑衣人傀儡抬着几只大箱子,在山路上缓缓行进。

“为什么只有你能坐的如此稳当,我们感觉快要掉下去一样。”阳灵绫奇怪地问道,如果说是他身有灵气的原因,自己也有灵气,为何还是保持不了平衡呢?

“很简单啊,我发现灵气可以调节身体两端的重量,我只需要加重仰起那一半身体的重量,将之压下,屁股下面这块木板便会保持平衡,当然坐的稳稳当当。”凌云道。

众女子低头一觑,果然,下面垫着那块木板有如一个跷跷板,只有一个支点接触到轿子底部,随时都是凌云身体重量在保持着平衡,所以才能稳如泰山。

阳灵绫试着下压了两下,可那木板纹丝不动,不解道:“这木板只有一个点接触,其余地方都是悬空,为什么我摇它却纹丝不动呢?”

凌云嘿嘿笑道:“我两端身体的重量,随时调整,你那晃动几下,我早已调整了,你能察觉的时间是几毫秒,我调整的时间却是瞬息之间,当然你感觉它是纹丝不动的了。”

众女子愕然不解,根本不明白他话里是什么意思,只能知道是他抵消了阳灵绫的晃动,所以众人根本察觉不到变动。

忽然,轿子停下了,凌云估计只行了几百级台阶,这应该是山门的位置。

阳灵绫之前曾告诉凌云,祖庭所在要高于教廷,教廷位置是一万级台阶之处,而祖庭则是一万二千级台阶之处,山门在几百级台阶的地方,这是全山唯一的入山通道,扼要至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站住!什么人?”一队黑衣人从高高紧闭的山门城楼上喝道。

“我等是跟随柱师南宫柳大人,下山擒贼的属下。”凌云通过为首的一名黑衣人傀儡答道。

“当我不知道吗,南宫柳大人早已身受重伤,被神行大太保古冥通救了回来,他说其他的人都已经身陷险地,九死一生,你们为何能够活着回来?”城楼上一人粗声道。

“蠢货!难道你不知,我们在凌云身边安插了一个奸细,这奸细杀了他,然后我们里应外合,将他尸体抬了回来,有何不可?你若是挡了要事,等回禀教主,将你抛入万兽池,被恶兽活活咬死。”傀儡道。

雪珠听到“奸细”,脸腾地一红,好在轿子里烛灯已被凌云吹熄,无人察觉。

“哼,那你把凌云的死尸先放在竹篮中,查验尸体无误,才可放行。”城楼上那人道。

“好,放下竹篮!”傀儡应道。

高大的城楼之上,缓缓垂下一个竹篮,上面还站着一个操纵竹篮缆绳的高个子,约莫三十来岁,是个中年人,满脸愁容,竟是那个曾接送大小姐回祖庭的车夫苦脸。

凌云因为吸取了三十多名傀儡的相关记忆,早已将神足教各种内部流程熟稔在心,于是让一名傀儡假扮成自己的死尸,另一名傀儡抱着所谓的死尸,来到了竹篮边。

那苦脸正要解开黑色的衣服包裹,查验一下死尸真假,没想到一阵阴冷的气体,

扑面袭来,顿时身体里魂魄皆空,竟成了一个躯壳。

“苦脸,怎么样?那尸体是真是假,是不是凌云?”城楼上之人看不清山门下的情形,高声喝问道。

“没错,就是凌云!”苦脸坚定道。

“好,放行!”城楼上那人高声道。苦脸在教内地位与那人不相上下,既然他已经说了没问题,自然只能放行,反正出了事推到苦脸身上就是。

苦脸本来不愿在此守山门,这可是个苦差事,但谁让他见过凌云,知道凌云的长相,为了避免凌云混进来,或是属下抓错了人,他只得彻夜守在此处,生怕出了差池再次被问罪。

上次弄丢了大小姐,差点丢了性命,好在花了大把银子上下打点,这才逃过了一劫,只丢了教内的职务,这一次假如再次出事,恐怕脑袋难保。

所以,放下吊篮时,他决心冒险下了城楼,到山门下看看那尸体是否就是凌云,以免出错,但他没想到,凌云确实在山门下,只是并非一具死尸,而是好端端地坐在了轿子里。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二章 山门之战 城门大开,露出了一道容人进出的缝隙。

“一个一个地进来,轿子里的死尸全部抬进来。”城楼上的人有些警惕地要求道,生怕大队人马贸然涌入。

“可是教主之命,尸体抬轿子进去,以免大小姐暴尸人前,实在是有碍本教的尊严,你难道想违抗教主的命令吗?”傀儡道。

阳灵绫内心愠怒:“你才暴尸!你全家暴尸!”她知道这群人都是凌云的傀儡,傀儡所说就是凌云所说,于是暗暗地拧了凌云手臂一下,凌云痛得呲了一下牙,但黑暗中怕人发现,没法和她计较,只得吃了个哑巴亏,让她解解恨。

“教主的命令我不敢违抗,你可有手信?若无凭无据,你信口胡说,岂不是矫传上意,你又该当何罪?”城楼上那人压根不受威胁,反而诘问道。

“那现在怎么办,我们几个女子又不能任人抬下,一旦走出去就要露馅了。”阳灵绫低声道。

“不怕,那城门开了一条缝隙,待我冲进去杀个精光便是。”凌云飞身下轿,身形极快,无人察觉,已经穿过了那条缝隙。

城楼上那人见傀儡无话可说,冷笑道:“我和苦脸早有约定,他下去之后,未免受你们的胁迫,若是安全无事,便回答‘去你妈个巴子,送老子下来干这种辛苦的事’,若是有事,便回答‘开城门’,当我傻吗,你们这帮叛徒!”

瞬息已经来到了城楼之上的凌云,听到此语,哑然失笑,刚才夺舍那苦脸之时,没有一并摄取他的记忆,因为读取记忆费时费力,凌云懒得为之,没想到反而因此被看穿了。

城楼把守看到了凌云,大吃一惊,道:“你是谁!?”

可惜听不到回答,已经一命呜呼了,凌云手臂上泛着冷光的玉迫灵剑,给他们极其痛快的一死,连恐惧都未传达到大脑,尸体已然倒地。

城楼上那人听到了异响,扭回头,一把冰冷的利剑,架在了自己的咽喉。

“开城门!”凌云低声道。

“好……好,开城门,快开城门!”那人早已听闻过凌云的可怖,此刻亲眼目睹了他的神出鬼没,已经吓破了胆子,颤声道。

其实,如果是凌云一人,压根不在意这高大的城门,甚至不需要那轿子,只是还有四个美娇娘,她们可不能像自己一样,轻而易举地瞬移百里,或是跨越高大的城楼不在话下。

更关键的是,凌云也不能用灵气带着她们飞跃高山城楼,否则,只听着她们的尖叫声,吓得花容失色,也是自己的罪过。

就像孙猴子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可去西天取经,还是要一步一步地走过去,谁让他跟着唐僧呢,难道抱着唐僧他老人家一个筋斗云飞到佛祖脚下?恐怕如来又觉得心不诚,九九八十一难没到位,观音菩萨还是要赏给他们诸多难关。

城门大开,众黑衣人傀儡抬起轿子和箱子,穿过了山门的城楼,进入了高耸的神足教之圣山。

“凌……你是凌……凌公子?”城楼上那人瑟瑟发抖地问道。

“没错,找我有事?”凌云道。

“没……没事,求您老人家,饶我一命,看在我上有老下有小的份上。”那人求饶道。

“上有多老?下有多小?”凌云问道。

“这……老母八十了,小女才两岁,我那婆娘是个残疾,不能走路,所以家里惨极了,才投靠这可恶的神足教,当个狗腿子,挣些养家的钱,求您饶命。”那人说的可怜兮兮。

“老母八十,小女两岁,啧啧,那你几年多大了?”凌云继续问道。

“小的今年四十二了。”那人道,一脸诚恳的模样。

“那你老母三十八生下了你,你又四十岁有了女儿,一家子都是高龄产妇啊!”凌云道。

“是啊,小的家里实在不容易。”那人道。

“放你个狗屁,你当我看不到你的记忆吗?你生下来便父母双亡,从小跟着绿林干杀人越货的买卖,你所谓那八十老母,两岁小女,说得怕不是你家,倒是前些日子你所杀的那家人!白发苍苍的老人,呱呱啼哭的小儿,都躲不过你的毒手!”凌云怒斥道,从他的记忆中,看到神足教早已对那几个投降了阳灵绫的属下,满门屠杀,不论老幼,这人杀得最为起劲,血腥至极,连猫狗都不放过,简直是个嗜血的狂徒。

那人听到此言,腿都软了,跪在地上,连连磕头,求饶道:“对不起,凌大爷,我真的错了,以后吃素念佛,我好好赎罪,只求饶我一命!”

“好,给你个机会。”凌云一语出,他眼神中尽是放光。

然而,那利剑挥出,将他头颅齐齐地削掉,剑上连血都没沾到,实在是太快。

“下辈子吧,有的是机会,我送你上路,算是快点帮你去赎罪。”凌云道。

那人的头颅掉落在地上,眼睛没有闭上,还是那道希望的光芒,死得太快,他没有看到那剑的来和去,所以没有看到那一剑挥下带来的绝望。

在一丝希望中死去,凌云并不想欺骗他,只是他没来及听到下一句话而已。

有如那一天,为了获得一点微不足道的家产,他在教主面前主动请缨,带人去杀害曾经同僚的家属,就是想抢走他们的家产。

在那一众老小磕头求饶的时候,他也曾一样的高高在上,玩弄着手段,道:“好啊,我一定会念及同僚的面子,照顾一下你们,现在听我的话,低下头默念教义,不准抬头。”

那一众老小以为得救,大喜过望,低头默默地念起了五千多字的教义,以为这样就可以逃过一劫。

然而他使了个眼色,手中刀,与无数属下手中刀,一同落下,齐齐整整的人头,掉落在地,血顺着刀刃滴下。

“为了照顾同僚的面子,我已经将刀磨得最快,各位家属,你们现在死得如此快,受的痛苦是最小的,各位同僚,你们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吧,他们死得时候没有恐惧,没有痛苦,还有一丝希望,死得多么快乐?”那人仰天长笑。

这一刻,凌云把这一段话原封不动地送还给他,想必他死得应该也是快乐的吧。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三章 三仙口 待最后一个黑衣人傀儡进入了山门之后,重重的城门重新关上。

大轿子落在地上,凌云从城楼上步行而下,守城人略觉讶异,但无人知道城楼上发生了什么,加上苦脸大人在此,他既然没有惊讶凌云的存在,其他属下更加没有异议。

回到轿子里,众傀儡继续抬轿前行,山路平缓了一些,比刚刚进山门前那一段陡峭的路好走了些,于是傀儡速度有所变快。

凌云坐在轿子里,望着阳灵绫,问道:“之前你说过了山门之后,神足教还有十七处关隘,每一关皆有重兵把守,占据扼要位置,易守难攻,如果每一个都像刚才那样麻烦,岂不是要耗掉一天才能到达祖庭?”

“若是一天就能到达祖庭,那已经算是快了,本来这山高达万丈,寻常人登上山顶都需要半天功夫,更何况我们过关斩将,需要浪费更多时间,山门过关已经算是快的,但愿每一关都能如此顺利,傍晚之时,便可以到达山顶。”阳灵绫道,她深知山上关隘凶险,过了山门,后面的盘查不会如此严格,但是一旦发现异样,打起来耗费的精力更多。

“那不管了,每一关我大开杀戒就是,只要最快到达山顶。”凌云为了尽快结束,以免耗费一整天在路程上,将灵气注入傀儡更多,脚程加快,登山之速快了数倍。

此刻东方泛白,正是黎明,天光即将大亮时分,凌云看着众女子昏昏入睡,也不打扰,闭着眼睛,休养精神。

其后的三个关隘,因为有苦脸带路,轻松穿过,无人盘查,凌云透过苦脸的双目看到这三个关隘高大雄伟,就算是官军攻打,缺乏火炮,也无可奈何,怪不得神足教能够独霸南境一方,成为大宗门之一。

过了三个关隘之后,来到一个圆形的平台之上,再往上山路开始分叉,这个平台上立了一块碑石,写着“三仙口”三个大字。

凌云根据傀儡们的本体记忆,知道了这三条路,分别从不同的方向均可登顶,只是每一条路通向不同的关隘,原来神足教十八个关隘,并非分布在一条路上,所以凌云他们并不需要逐一通过每个关隘,剩下只有四五个必须经过的关隘而已。

第一条路名为行马道,是通往山顶最长的路程,可是山路平缓些,行路方便,关隘也是分布最多,足有四处,以便应对大军进攻。关隘虽多,山路平缓,但是路程较长,让凌云觉得有些费时。

第二条路名为猿鸟绝,是通往山顶的捷径,可是山路险峻,连猿猴都退避三舍,一般人压根不会考虑这条路,所以山上只有一处关隘,有一二老人把守,防守虚弱,但是凌云所乘坐的轿子十分宽大,这条路压根过不去,所以不选择这条路。

第三条路名为兽林路,相比第一条路,略微险峻,但是山路短了一半不止,相比第三条路,则有如通途大道,险峻程度不到其一半,所以这条路最符合凌云的胃口。

但是,根据傀儡的记忆,似乎都对第三条路唯恐避之不及。

三条路都通往山腰中部的罗汉台,那里是一个宽阔的平台上修建的险峻雄关,驻扎着几百神足教众,一面看守入山之路,一面修行术法。

凌云决定选择第三条路兽林路,不管那条路上有什么凶险之处,总比第二条路猿鸟绝天险之径、第一条路行马道长路漫漫好些。

在傀儡的记忆中,似乎兽林路一路上凶险至极,去者皆有去无回,所以与封禁之地一样,传闻极其可怕,有无数妖兽镇压,所以鲜有人迹。

虽然这兽林路没有人迹,但是大块石板铺就的山路,生了些杂草荆棘,但不妨碍一路上行,十分便捷,让凌云觉得没有选错道路。

“我们到哪里了?”阳灵绫从梦中朦胧醒来,睁开惺忪的眼睛道。

“刚过了三仙口,现在去往罗汉台。”凌云对山上的地名了如指掌。

“啊,那么快,前面三关都过了,那三仙口选的是哪一条路?”阳灵绫有些惊讶地问道。

“第三条路,就是那条兽林路。”凌云答道。

不料阳灵绫顿时变了脸色,道:“为什么要走这条路?”

“这条路既不遥远,也不险峻,所以是抵达罗汉台的最佳路径,不是吗?”凌云不解道。

“你这傻子,可知道兽林路为什么取这个名字?”阳灵绫微微怒道。

“不就是这条路上,密林中野兽出没吗?”凌云道,不懂她为什么突然紧张起来。

“那只是神足教一般教众的理解,可神足教上层无人不知,这兽林路,意思是林中之木,皆为野兽,林为兽也,猎食人肉,所以名为兽林路。”阳灵绫解释道。

“原来如此。”凌云只觉颇为有趣,难道这满山的林木皆是可以吃人的怪物不成?有几分荒诞不羁,让人难以置信,不由期待一睹为快。

“你打得过人,却不一定能够敌得过这漫山遍野的草木,这里草木皆有灵气,凶恶无比,大树如狮子老虎,捕人而食,小草小树则有如饿狼,啃食人的血肉,不能一口吞下,也要分而食之,逐渐将你吃掉,到时候连你自己都顾不过来,这些娇滴滴的小娘子,岂不是全成了它们的腹中餐,更何况还有那些傀儡,必定顾及不得,全部杀个干净,到时候就算你侥幸把我们救了下来,也没人抬轿子,难不成要劳烦你凌大公子亲自驮着我们几人上山不成?”阳灵绫调皮地笑道。

按照阳灵绫的说法,这些野兽之林着实恐怖,可是因为凌云在身边,她并不觉得害怕,反而感觉十分安稳,并不非要退出这条山路。

凌云听完她的叙述,吓唬道:“那我一定要找一棵大点的树来吃你,不然岂不是对不起你教主的身份,你想啊,那江佑胥如此可恶,都肯出血本为你找一副那么豪华的棺材,我若是不找个高大威风的树,来吃了你,真的是连江佑胥对你好都不如。”

“呸呸,你才被树吃掉,不过你的心是臭的,肉也是臭的,那些树吃了你,未必能咽下去,到时候吐出一堆秽物,你血肉模糊,半死不活,真的是一言难尽啊。”阳灵绫反唇相讥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四章 兽林之一 “说正经的,这条兽林路上真的如此凶险?那怎么设置关隘?”凌云问道。

“当然是真的,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亲耳所听,这些教内元老,难道会欺骗教主不成?那时我在爹爹身边,听到他们提出此事,唯恐教内门徒擅闯禁地,商议在禁地外种植一些这种兽林,可惜前来捕捉兽林的教众,全部有去无回,从此我爹爹严禁擅入此地,并且在山口立下警告的碑石,只是说里面妖兽纵横,所以教众不知道里面其实是兽林作祟。”阳灵绫道。

“既然兽林路如此凶险,为何不直接封死,仅仅立个碑石哪里够?”凌云疑惑道。

“其实,听说许多年前曾有任教主,下令在兽林路两端立下关隘,封死兽林路,可是关隘建成当天,就被人捣毁,砖石皆不见踪迹,最关键的是,连前去察看关隘建成的当任教主,都神秘失踪,所有跟随的教众,也是全部失踪,搜寻多年,不见踪迹,所以,就不敢再建关隘,更不敢派人看守。从那以后,只要没人去走这条兽林路,反而兽林不曾出来害人,相安无事倒也无妨。”阳灵绫道。

“既然如此,看来这兽林颇有灵气,还很讲究,你不犯我我不犯你,但是今天已经来到这条路上了,恐怕打扰了人家,已经触怒了兽林,不知道学一学西门豹大人,献祭一两个小美女,是否能平息这兽林的愤怒?”凌云故意玩笑道。

“去你的,说不定兽林喜欢你这种鲜-美多-汁的男子,尝起来口感更好,不如拿你先去献祭看看才是。”阳灵绫道。

轿子外面,傀儡们停下了脚步,凌云透过他们的眼睛,看到前方山路上,无数根粗大的藤条汇聚成了一面巨墙,堵住了上山的路。

从三仙口行到此处,已经走了一半的路,凌云哪里肯掉头回去,浪费掉大把时间不说,还需要走那条最长的行马道,虽然平坦,但是时间还要多花上一半。

“前方可是兽林大人,今日途经贵宝地,绝无恶意,只是借道经过,可否赏个面子?”凌云借着傀儡之口道。

“这里是我万年老藤安息之地,哪里容你借道?难道你家卧室,外人说个不好意思借道一下,你便让他经过吗?”密林中一个苍老的声音道。

“那要看了,我家的卧室当然不许,但是如果我的卧室就是这整座山,不肯让人通过,未免有些太霸道了吧。”凌云道。

“既然如此,看来你是执迷不悟,非要从此经过了是吧?不要以为你一个仙体,我便怕了你,天下万事逃不出一个理字,我栖息在此已有万年,从不逾越这地界侵犯别人之地,但别人来打扰我的地盘,也休想让我忍!”那万年老藤怒道。

“你既然是万年老藤,怎么连这点时务都不识,我对你这破地盘没有兴趣,让我借道过去,然后你休息你的,我才不想跟你抢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凌云不耐烦道。

凌云心中只觉这老藤有如一个守财奴,自己经过山路,又不是踩过他身体,干嘛如此在意,更何况这山路又不是他的,不可能他长在这里,这片土地就属于他,那万一他长到谁家坟头,那岂不是别人好好的坟墓也成了他的地盘,简直有点不可理喻。

“不借道就是不借道,你当我老藤是好欺负的?大不了拼个鱼死网破!寸土不让!”老藤坚定地拒绝道。

“那就别怪我出手了!”凌云刚欲出手,被拦住了。

阳灵绫拦住他,低声道:“你没听他说,他是一个万年老藤吗?既然是老藤,那长出的藤蔓恐怕遍及全山,你哪里除的干净,擒贼擒王,斩草除根,不如找到他生长之地,那里是他根系所在,一定可以一举击败。”

凌云听到此话,恍然大悟道:“怪不得他不肯让人经过,那他生长根系之地,恐怕就在这山路之上,所以封住来路,不准任何人经过,避免暴露自己的弱点,甚至为此不惜拼死搏斗。”

“应是如此。”阳灵绫一想也是如此,应声道。

凌云不由得同情起这老藤,之前觉得他蛮横无理,但是如今仔细想想,毕竟修炼灵气,是个极其艰难的过程,这老藤万年以来,风霜雨雪侵蚀历练,甚至刀砍火烧,不知经历了多少,才能够到今日这般修为,但是还未幻化成人形,说明他尚未经受天劫,只能通灵不能成人,根系自然不可离开土地,万一被人发现了致命的弱点,只需要一把斧子砍掉根基,那万年老藤,漫山遍野的藤蔓,都化为乌有,枯萎死亡,只是时间的问题,换做谁都不肯冒这种风险。

渡己及人,凌云自忖换做自己,恐怕也只有将别人拒之门外,可是自己若从这条路下去,再换一条路,只怕到了山顶天已经黑了,疲惫不堪,祖庭险境,九死一生,如此绝无退路,只得沿着此路继续前行。

“我们知道你的难处,一定是你怕别人发现你的生长之地,断了你的根系,让你从此担惊受怕,所以不肯让别人经过此地,发现你的弱点,但你放心,我们可以蒙面而行,只要你不出手,便可相安无事,蒙住了眼睛,我们无人可以看到这里的环境,自然也不知道你的根系所在,你就不用担心了。”凌云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

但万年老藤不为所动,道:“若想踏过此地,只能从我死尸上踏过去。”

“说这种话的人,最后都没什么好下场。”凌云低声对阳灵绫笑道,世上强者绝不会说出这种话,所谓跨过我的尸体,你才能如何,看似豪迈,实际上一旦成为尸体,所扞卫的珍贵之物,任别人肆意妄为,这不是弱者又是什么?

“那就只有打咯,他都这么说了,你不出手,他反以为你怯懦,更加强硬。”阳灵绫道。

“没错,对于这种人,只有打服气了,嘴巴才不会继续硬,不然越尊重他,他越以为自己强大,对方示弱,压根不把你放在眼里,对你一再降低的要求,都只会认为是示弱退缩,这种人,就是欠教训。”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五章 兽林之二 “那你一定小心点,我们从这里经过,打扰了他,本是我们不该,倒不用杀死他,只需要教训一下,让我们过去就好了。”阳灵绫竟对这老藤起了同情之心。

那是她幼年之时,曾经趁人不注意,拿着绣球踢着玩,球儿滚落山路,一路顺坡而下,她踱着小步子,蹒跚而下,不顾一切地想要追回绣球,走到一个石板上,那块石板不稳当,踏在上面,石板一下子滑落。

阳灵绫整个身体顺着滑落的石板跌倒,也滚落到险峻的山道上,旁边就是万丈悬崖,那一刻她虽然年幼,也知道恐惧,哇地哭了出来。

千钧一发之际,一条粗如手腕的藤蔓居然出现在了她身下,将她缠绕住,稳稳地放在了地上,停止住继续滑落深渊的趋势。

照顾小姐的仆人看到她走丢,焦急地到处寻找,找到了山路上,看到了小姐身处险境,心急如焚地冲了过去,将她抱起,她哭得嗓子都哑了。

那时她年幼,加上仆人千叮咛万嘱咐不肯让她告诉教主,所以她便将这件事埋在了心中,今日听到了老藤,遥远的记忆又浮现在眼前,朦胧中,她只觉也许那根救了命的藤蔓就是这倔强的老藤,虽然拿不准,还是叮咛凌云不可伤他性命。

“他一个万年老藤,修炼至今,颇为不易,我倒是不会伤他性命,但是以后你当了教主,这条路如果一直有个怪物把守,岂不是对你不利,我还是废了他的灵气吧。”凌云考虑了一番道,他对那老藤无仇亦无恩,所以给他留了一条命,废掉大部分的灵气,使得不能危害人间,已经是极大的宽容了。

一听此言,阳灵绫焦急道:“不可如此,那老藤也许对我有恩。”于是将童年的经历叙述了一遍。

凌云一笑道:“这么说,他倒是你的救命恩人了。不过,我还是要核实一下,看看这老藤是不是当年大发善心,救了你一命。”

“这个怎么核实?”阳灵绫疑惑道。

“看看他的记忆不就好了。”凌云道。

“那你要花的功夫可就久了,那老藤自称万年修炼,那可是一个老怪物了,几万年的记忆,你不怕读取记忆时,将你的大脑都挤炸了?”阳灵绫体内的玉镯从一场漫长的沉睡中苏醒,它的元神尚弱,睡得极沉,此刻醒来听到两人的对话,忍不住插嘴道。

“难道不能只读取几十年,灵绫不过十岁,她小时候那不过七八年前发生的事情,为何非要读取那万年的记忆?”凌云奇怪道。

“你要知道,灵气修炼,对于人和物来说,是不一样的,人记忆有其特点,按照年份,井井有条,但是物的记忆,没有时间的概念,只有日夜的概念,你想从中看出十年的记忆,那杂乱纠缠的一团,你能分清哪里是最近十年?”玉镯振振有词道。

“那你不也是物,意思是你的脑子里也是一团浆糊咯?”凌云嘲弄道。

“我不一样,我的历史比人类历史还久,所以年代的概念早已深植我心,加上我天资聪颖,智慧过人,过目不忘,历历在目,记忆自然比人类更加清晰,只要我和这个小女孩感应一下,就能够知道她年幼时候,到底是不是被那藤蔓所救,这样就不会误伤到救命恩人了,对不对,丫头?”玉镯对阳灵绫道。

“我才不要和你感应,这样我多吃亏!”阳灵绫一口回绝道。

“哎,我说,我一个堂堂快要修炼到仙体的大成至者,你居然嫌弃我,感应我一下,获得我许多年的修为和感悟,那可是天下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事情,你以为现在我借宿在你体内,我就真的灵气为你所用了吗?到时候等我元神恢复,你还不是要自行修炼一番,才能有灵气修为,否则决计还是凡人一个,那你不知道修炼之法,难道甘愿做一个凡人?用一点不值钱的小女孩那点破记忆,和我换取价值连城的修炼灵气秘法,你还觉得亏?告诉你,我和凌云关系这么好,都没告诉他这些秘法,是绝不外传的东西,哼!”玉镯气愤道。

“这么好,你留着就是了,到时候带进棺材去,我不稀罕,你当你那点东西值钱啊,一个石头脑袋而已,我的记忆再不值钱,也不想被你窥视,恶心!”阳灵绫依旧拒绝道。

“好了,不用你帮着窥视人家女孩子的记忆了,我出去亲自问那老藤不就行了?”凌云见阳灵绫不愿,劝解道。

“哼,问那老藤只怕也问不出什么结果,谁会在意曾经七八年前,无意间救过的一个小女孩,更何况这小女孩如此刁蛮难缠,被人救了之后也不请客,也不给人家老藤施施肥,让人家好好地吃一顿,修炼了万年,说话还是这么一副中气不足的样子,可怜啊,救人没好报,反而要被这小女孩,带着新交的情人,来到这里打扰人家休息,真是可恶!”玉镯指桑骂槐道。

阳灵绫懒得理会它的喋喋不休,对凌云道:“那你小心点,别让他伤害到你,也别随意伤害了他,弄清楚事情之后,若他真是我的救命恩人,不妨换一条路,大不了晚一点到达山顶。”

“若是他不是呢,是不是就杀了他?人家一个老藤,饱受风霜雨雪,刀砍火烧,才活到如今,历经万年修炼,终于能够开口说话,和你们还没聊几句天,就要将人家砍了脑袋,万年的修为化为乌有,多么可惜,早知如此,还不如不修炼,免得被这样毁掉心血,到头来一场空,可悲可叹!”玉镯兀自插嘴道。

“再胡说八道,就先毁了你的元神。”凌云见它的絮叨,几乎要惹恼了阳灵绫,吓唬道。

“唉牙牙,何必生气呢,有话好好说,我感觉昨晚熬夜肝有点不舒服了,还是去睡一个觉,等我睡饱了,醒了再聊。”玉镯终于闭上了嘴,继续睡觉去了。

凌云无奈地摇了摇头,和阳灵绫相视一笑。

“我感觉很可能就是他,但他挡路也不是办法,找一条路我们过去就好了。”阳灵绫道,她心中早已决定,等夺回教权,一定要善待这棵老藤。

“当然了,我不会和他缠斗的。”凌云答应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六章 兽林之三 “你们在等什么,要打不打,要退也不退,莫要逼我老藤亲自下手,将你们全部杀死,到时候悔之晚矣。”密林中,老藤吼道。

“来了来了,听过有人急着赶路,没听过还有人急着送死。”凌云笑着,飞出了轿子,此刻天已快到中午时分,密林中照射下几缕阳光,还有几分清冷,林中幽静至极,连鸟叫声都没有。

“你说什么?”老藤怒道。

凌云望着前面堵路的一面藤蔓组成的厚厚墙壁,笑道:“没什么,只是你在这里修炼万年了,难道还没成人形吗?”

“人形必受天劫,你是同道中人,怎会不知,天劫之下,九死一生,老藤我懒得冒那个险,在这里做一方霸主不好吗?就说那山上的神足教,我已经送走了佛道儒各派各教,各种道观寺庙,不下百余座,不下百余个大宗门,现在我还是我,山上却早已面目全非了,你说是做人好,还是做我这老藤舒服?”老藤道。

“有人愿意做庙堂之上的祭品,有人愿意做池塘里烂泥中打滚的乌龟,祭品是死的,乌龟却是活的,大部分人都知道活着更自在,却深陷于名和利二字,不可自拔,明知庙堂是个虚伪的所在,不过把你捧起高高,让你活得不自在,却心向往之,不能活出真正的自我,能像藤兄这般自在者,不争名利,只求自在,倒是不多。”凌云道。

“哼哼,你倒是有几分悟性,那你为何还要上山去和这神足教争夺教权,那只不过凡人之事,区区百年,弹指而过,何必争呢,都是腐骨一堆罢了,你和腐骨争,不是傻吗?”老藤站着说话不腰疼,当然不在意他与神足教的恩怨情仇,只想他不要再上山。

“既然你不屑争斗,那又为何挡在这里,让我们过去,不是省却了争斗的烦恼,之后你继续做你的万年老藤,修炼你的人形之法,而我则继续做我的事,彼此互不相烦,岂不很好?”凌云道。

“哼,当我是傻子吗?你已经说了,我的生长之处正在这山路之上,那我如何能让你大摇大摆地过去,看到我的根系,岂不是自爆短处,到时候你掌握了我的命脉,将我杀死,不过是一指之力,何其轻松,我却要陷入何等凶险的境地!”老藤不以为然道。

两人知道谁也说服不了谁,继续谈下去,只会彼此更加愤怒,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正是这种情况。

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聊得来,甚至可以说,大部分的人之间,在某些话题上,是永远无法沟通的。

比如两个敌对的国家之人,共同谈起政治话题,自然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最后从政治走向了战争。

比如两个信仰不同宗教的人,固然所谓的神虚无缥缈,但是人的信念却是坚定而不可动摇的存在,一旦有人亵渎了自己的神,或是异教徒,信仰不同的神,那些坚定的信徒便会大打出手,压根没有沟通交流的机会。

所以,凌云心知这老藤固执地认为,假如放他们上山,只会威胁到他的生命根基,而凌云则必须要上山,两人的矛盾是根本无法调和的,只能一战解决,强者决定最终结果。

只是想到对面的老藤,有可能是阳灵绫的救命恩人,凌云不想贸然与他冲突,灵机一动,问道:“老藤,虽然今天我一定要上山,你一定要阻止我们过去,这矛盾无法调和,只能一战解决,但是我想知道一件事情,七八年前,你可曾救过一个蹒跚学步的小女孩?”

“什么?我救过蹒跚学步的小女孩?你莫不是开我的玩笑,我这等修仙之人,会碰触那种凡人?别辱没了我的修为,哼,开什么玩笑!”老藤听到这个话题,有些排斥,愤然道。

“既然如此,那就休怪我下手无情了!”凌云得到了否认的回答,心想这无情的老怪物也不会出手救一个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的凡人女孩,所以做好了出手的准备,只等捉住老藤的要害。

要知道,漫山遍野,只有一个树种,地上连一株草都没有,这一大片密林层层叠叠都是老藤的藤蔓,可以说是独木成林,蔚为壮观,也颇为诡异,因为只有这一个树种,在自然的森林中绝无可能,只有人有意为之。

这漫山遍野的藤蔓,无数株藤蔓粗大如碗口,插入大地,压根无法分清那一棵是老藤真正的根脉,而凌云也不可能像伐木工一样,将整个山上的藤蔓全部砍断,所费的时间恐怕少说也要半个月功夫,更别提累得腰酸背痛。

“手下无情?哈哈哈,你得先有下手的机会!”老藤狂笑着,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令人摸不着位置。

“看来这家伙功力不高,但是这里是他的老巢,四通八达的根系,让他对此地十分熟悉,有如掌上观文,不好对付。”凌云本想听声音辨别方向,可是被他这种四面八方的传音之法扰乱,毫无破解之策。

忽然,地上一根巨大的树根拔地而起,猛地插入轿子之中,众傀儡压根没有恐惧的情绪,完全按照凌云的命令,立刻扑向那树根,想要保护轿子里众女子。

可是,只有微弱灵气的傀儡们哪里是这万年老树妖的对手,巨大的树根将他们缠绕卷起,丢到了密林之中,连惨叫声都没发出,已经折损了十余个傀儡。

凌云皱了皱眉头,知道这老藤意在围魏救赵,他所想要的正是自己回去救这群女子,然后能够趁着空隙,袭击他。

但是凌云并没有急着去解救被树根缠绕起来轿子里的众女子,而是眼观六路,希望能够看到老藤的根系所在。

轿子里,众女子感觉轿身摇晃得厉害,不由惊呼出声,唯独阳灵绫并不害怕,低声道:“玉镯,到你出手的时候了,杀退这些树根。”

本来玉镯并未睡着,正闭着嘴,努力遏制内心说话的欲望,此刻见有人找它,连忙脱口叫道:“现在想起我啦……”

“快点出手,今天可以准许你讲十万个字!”阳灵绫连忙堵住它的嘴,等它讲完,恐怕缠绕在轿子上的树根,已经将整个轿子摧毁了。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七章 兽林之四 “十万字!哪里够!让我出手,冒这么大风险,少说得一百万字!……”玉镯唠叨道。

“闭嘴!快去,多少话都可以,你说一本《资治通鉴》都行。”阳灵绫果断地拦住了它的话茬,不然就没完没了地说下去了。

“好。”有生以来,玉镯说过的最简洁的一句话。

随即,阳灵绫只觉被灵气托起,脸色有些紧张,然后飞出了轿子。

别人都是拥有了灵气之后,驾驭灵气,而阳灵绫反倒是被灵气驾驭,她也不知道玉镯下一步准备做什么。

只见悬在空中的阳灵绫,玉身亭亭而立,双手垂下,手心中有淡紫色的光焰。

那紫色的光逐渐地涨大,竟成了两个光球,猛地飞向了轿子,无数缠绕卷在轿身上的藤蔓和树根,顿时被紫光沾到,有如碰到了凶恶的地狱之火,连连地退缩。

紫光继续乘胜追击,所到之处,藤蔓树根连连退却,或沉入泥土,或飞回枝头,轿子周边,顿时扫除一空。

剩余的二十余个黑衣傀儡,也被藤蔓放下,站立在地上,神情恍惚,他们早已被剥夺了本体的意识,现在只有凌云的命令,时不时地传入到大脑,所以在凌云没有任何指示的时候,就是如此恍惚的神色,即使大难临头也不知道逃跑,没有任何畏惧的情感存在。

“怎么样,这一手漂亮吧,告诉你,这只是雕虫小技,这个所谓的万年老藤,在我看来,纯属胡扯,若是他真有万年的修为,倒是全白费了,万年哪里只是这个功底,恐怕连百年都未必有,十足可笑。”玉镯道。

“咦,你是说他并非万年老藤,刚才自吹自擂都是骗我们的?”阳灵绫问道。

还没等玉镯回答,林中忽然长啸了一声,似乎无数藤蔓在迎风颤抖,老藤颤声道:“是你?”

“你认识我?我可不认识你,你我虽然都是器物成形,但是我乃远古巨神的配饰出身,玉石之材,地位尊贵,岂是你一介乡野藤蔓可比,想必你就是当初某个农夫,无心插柳柳成荫的结果,如今自诩是万年老藤,还想来吓唬我们,拦住我们去路,可惜我一试便知,你不过区区百年不到的功力,老实说,你到底什么出身?”玉镯絮叨着质问道。

“滚开,我不是跟你说话!”老藤凶恶地说道,随即语气变得十分温柔,道:“灵绫,是你吗?”

“你是……”听到这温柔的声音,瞬间将阳灵绫全部击溃,那声音,是如此的熟悉,是那日夜都贯穿在自己的脑海,是那永恒难以忘记的内心深处,不断回响,“爹,是你,你还活着?”

“灵绫,真的是你!”那老藤从密林中钻出来,竟是一根枯瘦的老树,形容枯槁,身上如死灰般的颜色,没有一点生机。

望着悬在半空中的阳灵绫,那清秀的面容,发丝如瀑,一缕阳光从头顶落下,无数光芒散射而出,仿佛一尊唯美的塑像。

老藤颤抖着凌乱的枝叶,道:“果然,我没白等,灵绫,你可知道,我已经在此等待了三年,你终于来了。”

“爹,你竟然没死,我太高兴了。”阳灵绫若不是灵气托在空中,早已扑过去拥抱那声音了。

那老藤颤抖着,逐渐靠近,无数藤蔓伸展开来,似乎像准备拥抱女儿的父亲。

“滚开,你这老树妖!”玉镯大叫一声,然后挥出巨大的紫光,灵气冲击而去,老藤身上正中一击,惨叫着如同鬼魅一般,倒退了数百米,缩进了丛林之中。

“你在干什么!”阳灵绫愤怒地吼道,看着自己死而复生的父亲,被这臭玉镯一个紫光击飞,受了重伤,心中怒不可遏。

“我在保护你啊,大小姐,我刚才和你心灵感应,他绝不是你的父亲,而是一种树妖魅惑之术,佯装成你父亲,让你全无防备,然后将你缠绕作为人质,这种办法极其下流,只是老江湖都能够避免,察觉到魅惑之术的破绽,可你这种初出茅庐的小女孩,不知人世险恶,信以为真,差点上当,要不是我,他早已将你掳走,到了那时,你再叫他爹,就算叫他爷爷也没用了。”玉镯郑重其事道。

阳灵绫半信半疑,可是心底的愿望让她宁愿相信这不是一个骗局,而是真实的父亲复活了,否则一场欢喜成空,未免太可怕了。

远处的凌云早已陷入了一场恶斗,无数的藤蔓不断地袭来,源源不断,似乎有无穷无尽的藤蔓,凌云挥舞着利剑,割开一排,还有一排,压根就无法清除干净。

这就是他一开始想象到的噩梦,想要杀死那根老藤的根脉,必须砍干净整座山的藤蔓,那工作量可不是一个人所能及的。

砍了几千下之后,凌云忽然意识到这不是办法,即使凝固了时间,对方也是灵气修炼者,压根不会停止让自己搜查,而一根根地砍掉藤蔓,总有失手或力竭的时候,那就是对方将自己死死缠绕之时,到时候恐怕再也没有反击之力。

情急之下,凌云开始分出元神,他知道了分身术的技巧,运用起来自然也越来越熟练,只是之前都是将分出的元神,注入人的体内,这一次是老藤,不知结果会有什么不同。

凌云一边继续挥舞着玉迫灵剑,砍削无数藤蔓,一边集中精力,开始自视内心,此时他已经可以闭着单眼自视。

找到了自己的元神之后,他决定分出一半的元神,确保能够一举将老藤夺舍。

这老藤灵气不高,但是修炼日久,万年之下,早已成精,能够在这种情况下坚韧地活下来,可以说比猴子都精,譬如眼下恼人的车轮战术,无穷无尽的藤蔓袭击,便是他存活的智慧结晶。

元神已然分出,接着便是接触老藤的本体,而眼前的这些藤蔓,凌云并不确定,这些是幻体还是本体的分支,只得试探着装作出了漏子,故意让玉迫灵剑没有割断一节藤蔓,让长长的藤蔓缠绕在自己的身上。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八章 兽林之五 “终于捉住你了!”老藤大喜过望,连忙死死地缠绕住凌云,不留一丝缝隙,那藤蔓久经风吹日晒,十分致密结识,远非一般麻绳可比,甚至硬实程度不下钢铁,他自信凌云决计无法逃出。

而凌云也同样大喜过望,一接触到藤蔓便知道这绝非幻体,而是本体,压根没有逃出的想法,因为这具躯体很快就将易主。

所谓的幻体,譬如玉迫灵剑,虽然接触着凌云的身体,从凌云的身体中延展而出,却非凌云的本体,而是宝剑熔铸而成的合成之体,算是幻体的一种。

至于更高级的幻体,则可以直接从空气中炼化而出,甚至从万物中直接借物炼化,至于归还之日,则是遥遥无期,甚至宇宙毁灭也未必归还,所以这种幻体可以追随人体终生,但随时炼化,随时消散,回归远处。

凌云的分出元神顺着藤蔓进入了老藤的本体之中,发现这里居然分布着密密麻麻有如繁星一般的无数红点!

这全部是他的元神!?凌云惊讶地难以置信,但又不得不信。

星罗棋布中,一个巨大的红球,那应该就是老藤的主元神,大出其他红点几十倍。

只是比起凌云的分出元神,那个红点便显得微不足道了,有如山川之下一个红色的鹅卵石大小。

“这便是你的主元神,可真够小的,难为你了,居然以如此微小的元神,掌控着如此星罗棋布的次元神。”凌云道。

那红球只瞥了凌云一下,懒懒道:“你找错人了,我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次元神,主元神在你身后。”

凌云惊愕地回头望去,只见自己所在的宇宙,竟是一片漂浮着腥气的血红宇宙,而仰头望时,才发现所处的宇宙竟然是一个元神!

这元神巨大无比,不仅包罗了那星罗棋布的繁星般次元神,还将凌云整个山脉一样巨大的次元神也包围了,其之大,不知几千里,简直无边无际!

怪不得刚才那个次元神如此懒散,想必早已知道自己身处这巨大的元神之中,压根没有逃亡的可能,只能懒散等死而已。

想不到那老藤居然拥有如此巨大的元神,令凌云出乎意料,可他的灵气与之毫不匹配,一个大得惊人,一个则弱小无力。

难道是那个老藤故意示弱骗人?凌云想了一想,应该不会,因为老藤若是拥有与元神同样巨大的灵气,可谓天下无敌,如此强悍的功力,何必示弱!就算是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底牌,也足以横扫天下了!

凌云的次元神心知进入别人的元神,即使再强大也会被杀死在这里,逃出的机会微乎其微,可以说是十死无生之绝路!

那元神之体,易入难出,正是神缔造这个世界时,故意将元神作为最后探索的之处,一旦进入了元神,便不可再有外面世界的一切联系,自成了一个永远无法突破的宇宙。

“难道我死定了?”凌云次元神陷入了绝望,也彻底失去了外面的联系。

不过,侥幸的是,凌云没有孤注一掷,将所有的元神都投入这个老藤体内,这样保留的剩余元神,还可以渐渐恢复,一直回到最初强大元神的时刻。

这宇宙中,星罗棋布的小小元神,无不畏凌云的次元神如虎,避之唯恐不及,纷纷躲得远远地,不敢接近,因为他们知道大吃小的道理,虽然他们都被困在这个世界,不得出去,但是如果凌云狂性大发,将他们全部吃掉,自己倒是可以变得更加强大,虽然这在这个世界里也没什么大作用,总比无聊呆着强,所以小元神们逃的远远,躲开了凌云的次元神。

“难道我要永远困在这里?”凌云的次元神不甘心一直困在此处,于是尝试着突破巨大元神的封印。

来到元神宇宙的边缘,那血腥味逐渐地变淡,眼看向外一步即是自由的世界,可是凌云的次元神钻过去之后,便出现在了元神宇宙的另一端,而不是冲出了宇宙。

原本为了躲开凌云拥挤在另一端的小元神们,惊吓地发现凌云次元神如山脉一般,再次从边缘出现,吓得纷纷四散奔逃。

凌云的次元神只得苦笑,尝试了多次,钻出边缘所在的地方均是元神宇宙的另一个边缘,压根无法冲出这小小的宇宙。

每一次冲击出边缘,除了惊动一堆小小元神们四散奔逃外,毫无作用。

看来那些星罗棋布的小元神,之所以如此淡然地悬浮在这个元神宇宙,只是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世界没有逃出的可能,他们被永远困在这里了。

难道就这样,和他们一样,变得永恒绝望吗?

凌云的次元神有一丝不甘心,可是又能怎么样,这就是事实,赤-裸-裸的现实,除了接受现实,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

凌云的次元神在折腾了不知多久以后,彻底地绝望了,瘫痪在宇宙中,像是一个横亘在几个星系间巨大的山脉,一动不动。

又不知历经了多久的时间,凌云的次元神感觉已经老去一般,安然地在群星璀璨的宇宙中,仰望着星空,无所事事。

“凌大公子,睡醒了没?”一个柔媚的女子声音钻进了耳朵,凌云的次元神只觉分外熟悉,难道自己已经魂飞魄散,来到了无的世界?可是为什么会听到紫若的声音?难道她跟着自己一起来了?

“还是别打扰相公了,想必是受了伤,现在需要休息,让我们抬着他去轿子里好好休息下吧,这青石板上挺凉的。”是雪珠关切的声音。

“你看他睡得那么香,哪里像是受伤,再说了,刚才玉镯也检查了,就是被树妖的魅惑术迷住了,现在昏迷不醒,八成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美梦,不愿意醒来呢。”紫若继续道。

“今天可多亏了灵绫,呃……当然还有玉镯,不然,我们恐怕都性命难保,想不到这山里居然还有万年树妖,真是稀奇。”媚娘道。

“哼,这次凌大公子可算是躺赢了一回,以前他总觉得离开了他,我们这群弱女子只能等死,一回等他醒来,好好羞臊他一回。”紫若笑道。

凌云的次元神恍惚中听到这些话,心中充满了疑惑,难道我不是在那个巨大的元神之中被困住了,为什么会听到他们的声音呢?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一十九章 万年老藤之一 困倦之中,凌云的次元神想要睁开眼睛,只睁开一线,便觉得分外刺眼。

“他醒了!”“相公,你醒了!”……围拢在周围的众女子纷纷呼唤道。

再次睁开时,凌云终于适应了周围的光线,彻底地睁开了眼睛,只见自己躺在冰冷的青石板上,周围是那四名女子关切的目光,还有一个快要枯死的老树,被无数藤蔓缠绕着,捆起来放倒在地,仿佛用于烧火的木柴凌乱堆积。

“我……我怎么会在这里?”凌云奇怪地问道,按照他的记忆,刚刚明明是在万年老藤巨大的元神之中,困住不得逃出,为什么会躺在这里。

阳灵绫格格笑道:“你还好意思问呢,姐妹们都嘲笑你半天了,还没打呢,你就被那老树妖施法迷倒了,快老实说,是不是魅惑你遇见了美女,所以沉醉在美梦中不愿醒来?”

众女子也是一笑,均热切地等他回复。

满腹疑惑的凌云此刻才隐约猜到,原来刚才是中了万年老藤的魅惑术,本来藤蔓缠绕在自己身上之时,他以为自己元神分出,然后能够夺舍老藤,没想到老藤棋高一筹,直接制造了一个幻象,让自己迷醉其中,无法逃脱,看来这魅惑术实在是玄妙至极。

凌云也觉得自己刚才小觑树妖,以为灵气不如自己,元神弱于自己,便一定打不过自己,所以有恃无恐,这正是骄兵必败,傲慢自大永远是失败的前兆。

世上所有的灵气修炼者,有强大如神一般,有弱小连凡人都不敌,但他们都各自有一套生存的智慧,哪怕是夹缝生存的弱者,也是不可小觑之辈,否则就要吃亏栽跟头,所以,弱小从来不是灭亡的原因,傲慢和无知才是。

凌云心中惭愧,所以众女子善意的嘲笑,他也不敢抬头,只得装作昏迷发愣,捂着脑袋低头沉思,这真是一个深远的教训,绝不可小瞧任何一个对手。

“你是不是不舒服?”雪珠蹲在身旁,关心地问道,媚娘也俯下身来,摸了摸凌云的额头。

刚才在凌云昏迷之际,玉镯早已借助阳灵绫的手,摸过了凌云的脑门和心口,望闻问切了一番,最后确认没有任何毛病,只是阳灵绫那只小手,碰到过凌云之后,脸色顿时绯红如霞,热得烫手,两人虽然朝夕共处了数月,但这是第一次连衣服都没有隔开,接触肌肤,让她不由面红耳赤。

“他哪里有什么病,大概是刚才魅惑术懵了,还没回过神儿吧。”玉镯道。

“好啊你,现在还沉浸在美女梦里,雪珠,你快好好教训他。”紫若看热闹不嫌事大,笑道。

“是啊,梦中的美女又美又温柔,一个是雪珠的样子,一个是媚娘的脸,谁知道醒来只看到一个母老虎,在我耳边聒噪。”凌云道。

雪珠只得苦笑,两个冤家连昏迷刚醒之时,都不忘互掐。

“哼,那我再帮你打晕好了,继续做你美梦去。”若不是别人拦着,紫若早已举起枯树枝,要去抽凌云一顿。

“哈哈哈,活该你挨揍啊,做梦也不梦见一个温柔的紫若,说不定,人家紫若听到了一开心,对你温柔似水,含情脉脉……”阳灵绫抚掌笑道。

“灵绫,你是不是也想挨揍了!”紫若怒道,手中的枯树枝又举了起来。

阳灵绫连忙躲到了雪珠的身后,抓住了凌云,道:“这是元凶,你搞清楚再下手,打我也没用啊,要教训好你的相公才是。”

紫若想追过去,被媚娘微笑着拦下,气得撅起了樱桃小嘴,就差没骂灵绫了。

就在阳灵绫接触到凌云的那一瞬间,他一下子读取了阳灵绫的当天记忆,特别是刚刚昏迷之时,原来是玉镯捣鬼,特意将自己的记忆与凌云共享,害得凌云以为这是灵绫的记忆。

正在阳灵绫想要抽开手时,凌云却不舍的抓住了那只手,一言不发,阳灵绫脸上一红,窘迫地用力想拔出手,却被紧紧地攥住。

“你放开!”阳灵绫恼声道。

这下被紫若看到,笑了起来,乐不可支道:“这下看你个小丫头总是挖苦别人,自己吃了霉头了吧,肌肤之亲哦,看你以后如何嫁人。”

阳灵绫听了此话,更加着急,还好凌云读取完了所以记忆,便松开了她的手,恼怒之下,阳灵绫的小手在他肩上连锤了数下,他如若未闻。

原来在他昏迷之际,老藤趁机加快了攻击,正想结束他的性命,摆脱了老藤另一个分身滋扰的阳灵绫,带着玉镯前来营救,挡住了想要下毒手的老藤。

一团紫色灵气击出,撞击到老藤刺向心脏的尖锐藤箭,歪出数尺,插入石板,直没入地面,石板碎成数块,发出了一声巨响。

“你爹会这么歹毒吗?”玉镯反问阳灵绫道。

阳灵绫心中疑虑渐增,原本她对玉镯的话,只相信了五成,如今上升到七八成,如果自己父亲复活,绝不会如此狠毒,更何况见到了宝贝千金,哪里还会顾得上来杀凌云?

更深的一个原因在于,阳灵绫已经将凌云当成了世上最亲近的人,一个想杀害他的人,难道会是自己的父亲,这让她难以想象,甚至不敢去想象。

“老藤,今天碰到我算是你倒霉,你可知道我乃是远古巨神的饰物,堂堂大成至体,根本没有七情六欲,所以你压根无法迷惑我,哈哈哈,快点投降吧,别逼得我使出五成的功力,否则你将灰飞烟灭,连个烟儿都不剩,这个你懂什么意思吧,到时候连元神都不复存在了,你还不速速投降?”玉镯连恐吓带忽悠道。

“哼,当我会怕你吗?”那老藤恨恨道,自己差点杀死一个劲敌,没想到千钧一发之际,还是被他阻拦住了,心头不由愤怒。

“执迷不悟,去死吧老树妖!”玉镯大喝一声,无数藤蔓腾空而起,纷纷断折,宛如一节节整齐的绳子,飞向了那万年老藤。

老藤大惊失色,完全没想到,这些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藤蔓,居然轻易被对方取用,而且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结识如钢缆一般的藤蔓绳索,紧紧地捆住了老藤,让他动弹不得,栽倒在地。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章 万年老藤之二 玉镯本想趁机结果了这老藤,但阳灵绫拦住了它,道:“我还不确定,是否我爹就在他体内,你还不能杀他。”

本来阳灵绫对这老藤的相信,只剩下了一成,对他的怀疑占了绝大部分,但是他的声音与自己的父亲,实在是太过相似,让她不得不怀疑,纵然这万年老藤不是自己的父亲,但自己的父亲很可能在他身体里面。

玉镯苦笑道:“这家伙怎么可能是你爹,你想想,你爹是三年前死得,如今尸骨早已化为尘土,就算是机缘巧合,你爹变成了一棵树,那也绝不是三年就能修炼成形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和你说话呢?就算你爹死前身怀灵气,并没有死,那么他为什么会化作一棵树,而不是跑来见你,而不是去救自己的娘亲和女儿?所以无论如何,你爹都不可能是一棵树!”

那老藤见状,立刻谄媚起来,柔声道:“灵绫,我是你爹啊,你可千万别信了外人的鬼话,快点救救你爹。”

那苦苦的哀求,本以为能够打动阳灵绫,谁知她眉头一皱,反感道:“我爹生平最重视骨气,就算是死,他也从来不会这样下作的乞怜别人,你不是我爹,你到底是谁?为什么魅惑术会懂得利用我爹的声音?快点从实招来,不然我让你魂飞魄散。”

老藤没想到自己可怜的求救,不但没有打动阳灵绫,反而让她生出疑惑,心里大为懊恼,看来是打错了算盘,心知这群人并非杀人成性的恶魔,于是打算如实相告,只求能够侥幸活命。

原来,这老藤并非万年修炼而成,而是中途截胡的修炼者,大概一百年前,在神足教开创基业几十年,传道至一位天资卓绝的教主之手,落败的教主师兄十分气愤,不满师父将大业全权交于师弟,整日阴谋反叛。

直到一日来到后山,这位愤怒的师兄在悬崖边修炼轻功,结果一招不慎,差点落入万丈悬崖,幸好旁边有一棵枯藤,救了他性命,他倒是个知恩图报之人,于是每日在枯藤下烧香拜佛,感谢救命之恩。

没成想,那位当上了教主的师弟,对师兄的反叛意图心知肚明,为了巩固基业,暗自派人跟踪师兄,并趁机下手,决定将他扔下悬崖。

这一日,师兄按照惯例在悬崖边修炼,结果一群教众簇拥而来,向师兄表达敬仰之意,一番吹捧之下,师兄答应领着众教徒习练武功,没想到众人趁着师兄背对之时,一拥而上,将他推到了悬崖之下。

千钧一发之际,师兄用力地抓住了那只曾经救命的藤蔓,那藤蔓也像通人性一样,死死地缠住了师兄的手。

可是悬崖上的教众们看到了这一幕,便用刀砍断了藤蔓,师兄终于坠落悬崖,一命呜呼。

然而,在临死之前,师父传给他的一丝灵气尚存,保住了元神,没有得到损害,幽幽上升,又回到了悬崖之上。

师父临终前,曾让师兄弟二人分别选一样东西,闭着眼睛抓阄,结果师弟得到了教权,自己只得到了一张白纸,那时以为师父偏心,什么都没留给自己,这一刻才明白师父给了自己一世修炼得来的那一丝最宝贵的灵气,这也让他活了下来。

回到悬崖之后,那棵古藤居然说话了,原来他已经接近垂暮之年,虽然修炼了万年有余,可是集聚地灵气十分微弱,已经不足以支撑生命,既然无法幻化人形,只能按照自然规律,安然地死去。

古藤感觉师兄是个知恩图报的人,那风雨无阻的拜恩,让他十分感动,所以愿意再次帮助他,让他继承自己这微弱的灵气和枯槁的身体,只需要他元神夺舍,古藤便可以焕发新生。

但是师兄不愿做这种趁人之危的事情,一直等待了三年,古藤寿终正寝,安然死去,师兄才继承了这份遗产,将他的灵气汲取,获得了古藤的身体。

因为师兄强大的元神,修炼灵气的速度快了百倍不止,但是依旧灵气稀薄,短短几年的时间是无法幻化出人形的,那报仇的计划就无法实现,只能看着仇人一个个老死。

可最终机会还是垂青了这个可怜的师兄,那是一个深夜,一个在祖庭被害死的高手尸体,被教众抬到了悬崖,准备扔下悬崖,没想到已经化为老藤的师兄,伸出了藤蔓,将那高手尸体拉住。

那高手虽然身死,但是体内灵气未散,更为奇怪的是,他的元神十分微弱,几乎等同于垂死一般,于是老藤吸取了这名高手的灵气,他一直搞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高手身怀不凡的灵气,还保护不了自己,大概是因为教主师弟太过歹毒的缘故。

从此以后,不出三年,老藤已经成了形,除了不敢化为人形,恐遭天劫,大仇未报,便要化为焦炭,这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已经可以大展神威。

于是,神足教圣山之上,渐渐地传出了三仙口第三条路有妖兽挡道的传说,听闻不少途经此路的教众,莫名失踪,数月后发现了累累白骨。

从此,那第三条路便被命名为兽林路,警示教众小心,不可擅自前往。

老藤已经杀光了亲自下手的教众们,可是还有一个元凶,他高高在上,自诩教主,养尊处优,从来不会经过兽林路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所以老藤一直没有等到机会。

直到有一天,死于兽林路的教众已达十一人之多,教主震怒,不相信圣山之上,还有妖兽作祟,下令建设两道关隘,一道卡在三仙口,一道卡在罗汉台,前后两截堵死了整个兽林路,然后在这片区域搜寻,杀光所谓的妖兽。

没想到,建成当天,教主风风光光,意气风发地在一群人簇拥之下,登上了距离罗汉台只有区区不足百丈的新关隘,向下俯视,指点江山,挥斥方遒,题了“诛妖台”三个大字。

这字眼举起来的时候,彻底激怒了丛林中的老藤,他不知道自己能否在众目睽睽之下,击败层层保护,杀死那个罪恶的师弟,但是他已经没有了衡量利弊的理智。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一章 万年老藤之三 愤怒让他出离了丛林,那一日,无数的藤蔓如同黑压压的长蛇,游向了关隘。

在关隘上得意洋洋的神足教上层们,压根没有察觉黑森林中的异动,等到无数藤蔓攀爬上了关隘之时,一切为时已晚。

那站在众人之前的教主,俯视着圣山之下,险峻的万仞石壁,密林遮掩,放眼长物,壮观的河山尽收眼底,踏在脚下。

他为了登上教主的宝座,在师父眼皮底下隐忍多年,终于趁着师父病危之际,被授以大任,没想到当晚师父便驾鹤西去。

一向老壮的师父,虽然躺在病床上,显出颓势,但当晚吃了三碗肉粥,还吃了半个肘子,胃口是这样的好,却当夜仙逝。

无比悲痛的新任教主,心知肚明,那三碗粥中,一碗中有地下生长百年不曾见光的阴参,一碗中有清凉解毒的甘草,一碗中有至寒之日采摘的苦仁,这三味皆是大补之药,可混着肉粥煮烂,同时服下,则阴寒至极,师父本身虚不受补,更何况这三味药直冲血脉,将灵气传给了师兄的师父,没有灵气护体,一命呜呼!

可怜一位纵横江湖数十载,开宗立派的大人物,此刻居然死在最得意的徒弟手中,在他死尸旁边,那位徒弟哭得最伤心,只是泪水中尽是虚伪的伤悲,毫无一丝感情的痕迹。

除掉了占着位置不拉屎的师父,然后又除掉了威胁自己地位的师兄,他大权在握,志得意满,站在这雄伟的关隘之上,望着万里江山,一时风光无量。

可是风云突变,瞬间巨大的黑影遮天蔽日,无数长蛇一般的黑色藤蔓竟组成了一个遮住天空的黑幕,罩在了众人的头顶,冲着关隘压了下来,大有黑云压城城欲摧之势。

本该掩护在新任教主身边的高手们,此刻惊慌失措,脸上尽是恐惧的神色,没有人知道这到底是何等怪物,传闻中的妖兽至少身有其形,可这遮天蔽日的黑色藤蔓,仿佛一座黑云压下,让人无处可逃,所有人都困在了关隘之上。

新任教主望着六神无主慌乱逃窜的属下,眼神中充满了鄙夷的神色,怒道:“这必然是妖物的障眼法罢了,你等好歹都是江湖上行走多年,有头有脸的人物,功力不低,如今遇到一点障眼法,便这样惊慌,真是丢人!”

可是这斥责丝毫不能缓解众人的慌张,因为藤蔓不但困住了众人,还开始伸出粗大的黑藤,向众人开始凌厉地攻击。

新任教主为了稳定军心,不得不放下了面子,取出宝剑,高声道:“拿出你们的武器,跟着我,杀死这妖物!”

明晃晃的利剑高高举起,在黑藤下昏暗之中,十分夺目。

看着新任教主如此大勇无畏,众属下也开始稳定下来,纷纷拿出兵刃,开始对阵那遮天蔽日的巨大藤蔓。

“斩蛇七寸,擒贼擒王,今日若想杀死这老妖物,必定要连根拔除!”新任教主举剑斩断了数根击向自己的树藤,开始寻找突破。

属下之中,已经折损了七八人,被锐利的藤蔓穿胸透背,或是断手断脚,缠绕如茧,高高摔下,立即惨死之人尚且算是幸福,余下半死不活的断肢残臂,痛苦地哀嚎着,这些声音在每个人心头钻过,激起一阵毛骨悚然的恐惧。

士气,愈发地消沉。

新任教主连续击退了数根粗藤的攻击,说来奇怪,同样举着刀剑,可是那些藤蔓碰到这位教主时,总是手下留情一般,让他能有空间躲避或是举剑格挡,而不是像对待其他人那样粗暴,直接缠绕致死,或是高空摔死,或是穿过身体而死。

最初,新任教主以为是自己功力高强,才能与这藤蔓斗得不相上下,直到他看着一个个属下死去,惨状不堪卒视,这才明白,也许那藤蔓在对自己手下留情。

高大雄伟的关隘,在巨藤的缠绕收缩之下,不断地压紧,渐渐地垮塌,砖石碎成粉屑,簌簌地掉落,激起一片尘土。

关隘终于轰然倒塌,所有的雄伟变成了一个废墟,那巨藤紧紧地似乎像是在捏死一个猎物,把这雄关碎成了齑粉。

而那位新任教主,在巨藤的死死缠绕下,退缩到一个小小的笼子之中,这笼子也是由藤蔓组成,刚-硬如-铁的藤蔓,任他如何劈砍,纹丝不动,连一个伤痕都没有,更别提想要砍出一个缺口逃离出去。

“你到底是谁?为何将我困在这里?”绝望的新任教主,此刻终于明白了那黑藤的用意,不杀自己并不是手下留情,而是自己才是他的真正猎物,猫儿对待猎物,总是习惯将他控制在利爪之下,来回玩弄,直到失去兴趣才开始吞食。

“这么快,你居然已经忘记了我,看来这教主的宝座果然是让人容易迷失,你也变得贵人多忘事了。”老藤的声音沉稳如往日,只是这位曾经的师弟,此刻已经变成了最可恶的仇敌。

“师兄?”那新任教主的惊惧不亚于所有被黑藤杀死之人,甚至比他们恐惧总和还要甚之,倒并非以为这师兄是鬼,而是因为心里有鬼。

“还叫我师兄,教主大人,我可是你的属下,为何还这么客气?”老藤此刻终于将这日夜夙愿的仇敌捉到了手,犹如看到猎物的猫,眼睛几乎放光。

“不不,师兄,你误会了,当日你死了……不,你掉下悬崖之后,我到处命人寻找,就是想找到你的下落,结果连一件衣服都没找到,你可知以为你死了之后,我是多么伤心,茶饭不思,体重足足瘦了一半。”那新任教主激动道,差点声泪俱下。

若是老藤还是曾经的单纯,早已相信了这番涕泗横流的表演,可是现在他早已心如寒冰,百毒不侵了。

“茶饭不思?这个我相信,毕竟将我推下山崖,却没找到我的尸体,也没找到师父传授给我的宝藏,你不放心,以为我还活在这世上,所以日夜难眠,只想弄死我才安心,吃不下饭,倒也正常。”老藤道,语气平淡如一泓潭水。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二章 万年老藤之四 新任教主听着那平淡的语气,却只觉后脊背发凉,似乎有无穷的杀意,蕴含在那平淡之中。

“师兄,我真的没有想害你,自从师父死后,你我师兄弟二人,共同把持这神足教,彼此相互扶持,少了你我如同少了手臂一样,我又怎么会加害于你呢?”那教主诚挚道。

“哈哈哈,相互扶持?真会开玩笑,当初师父将教权给你,我气愤不已,只觉师父偏心,虽然这是抓阄的结果,但如此儿戏,岂不是戏弄于人。后来,我才明白,师父虽然给了你教权,但是却给了我更加珍贵之物,这个东西,区区的神足教与之相比,不值一提。你当上教主之后,我百般不服气,心生反叛之意,按理说,你作为教主,若是我真的反叛,你就杀了我,也无话可说,只是我还没下手,你就先歹毒地将我害死,现在还大言不惭,可比我无耻多了!”老藤道。

“师兄,你说得好,这区区神足教算什么,我今日就将教主之位传给你,从此你就是神足教的老大,我甘愿俯首称臣,像侍候师父一样追随你。”形势逼人,在这种凶险的处境,生死都握在他人手中,新任教主不得不低头。

“哼,你说侍候我就像侍候师父那样?难道是说下毒在肉粥之中,将我也毒死?”老藤冷冷道。

新任教主悚然一惊,浑身冷汗透背,颤抖道:“你……你怎么知道?不不不,不是我,我没有,谁毒死师父?你休得诬陷!”

“还嘴硬不承认,当初师父前一日病情好转,还吃了几碗粥,当夜便去世了,当时我悲痛之下,没有察觉异样,后来多亏古藤提醒,才明白原来你如此用心歹毒,居然费尽心机集齐了三味看似大补,合则足以杀人的中药,可怜师父英雄一世,居然栽在自己徒弟手中,真是教徒无方,害己弥深啊!”老藤感慨道。

新任教主满脸惊惧之色,跪在地上,不停地叩头,他知道这铁一般坚硬的藤蔓,压根是逃不出的囚牢,只能低头求饶,所有的尊严在保命面前不值一提。

“师父如果复活看到了你,这副卑鄙无耻的嘴脸,恐怕也要气死了。”老藤道。

“师兄,求求你,饶了我,师弟一时糊涂,我现在一定痛改前非,哪怕你断我一条胳膊,今后我再也不能和你做对了,再也不能做坏事了,只求你饶我一命,看在师父当你我是膝下亲生子一般,你就是我的亲兄长,你怎舍得杀了我这小弟?”新任教主这次真的痛哭流涕,脸上全是鼻涕与眼泪。

“不杀你?哈哈,你当了这几年的教主,怎么反倒天真了,今天不杀了你,我便是傻子。”老藤眼神冷冷地透过无数黑藤,望着那个哭起来如同小孩子一样的师弟,仿佛想起了多年前童年的两个孩子,一起练功嬉戏,那是多么亲密无间的往日,可惜再也回不去了。

一根粗藤墨黑如铁,刚硬锋利,从万条藤蔓中闪电般飞出,那跪地的教主还未抬起头来,已经被这铁藤插穿了心脏,闷哼一声,倒地而死。

“杀师父的仇,害我如今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无论怎么看,都要好好地折磨你一番,本想让你吃尽苦头,受尽人世间最可怕的刑罚折磨,可惜,我还是不忍心,这样让你痛快的死去,但愿来世能真的做个血缘相连的亲兄弟,不用再这样刀戈相向。”老藤闭目喃喃道。

风中似有低声的回应,是那新逝去的亡灵。

之后的许多日子,老藤一直活在阴郁的沉闷中,从未有过复仇的快感,在杀死师弟之前,每天都活的像是打了鸡血,不是修炼灵气,就是极目远眺,只希望尽早地遇到师弟,将他折磨至死,可是真的完成了宿怨,心里却空落落的。

所有人活着,都需要或大或小的目标,有的人,也许只为了下一顿可口的饭菜,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活着,倒也是美滋滋的生活,有的人,胸怀大志,有包举宇内,并吞八荒之心,振长策,执烈鞭,席卷天下,吞噬宇宙,何其壮哉!这也是一种活法。

唯独那些没有想法的人,活着不知所为,连吃东西都没有滋味,更别提奋斗的目标,连一步都不想迈,而懒懒的躺着也不是他们所愿,只能活在一种不适的失落中,无论站立或是坐下,甚至躺着,浑身都不舒服。

没有任何希望,只能任由寂寞和空虚填满了心间。

对于老藤来说,这正是他今后几十年间将要度过的人生。

除了偶尔造访的人,被老藤追杀吓唬离开了这片恐怖的森林,从此,人迹更加罕至,甚至几年都没有人踏足此地,除了那些新入门的教众或是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无人敢来此地。

老藤充满了寂寞,曾经害怕被人打扰,此刻竟有些希冀,只希望那静谧的林间,有一两个响亮的脚步声。

直到有一天,一个装着铃铛的绣球,从遍布杂草的山路上滚落,将老藤从睡梦中惊醒,望着那个孩童的玩物,寂寞多年的他逐渐变得越来越像木头,越来越不愿意动弹,身体深深地扎入了泥土,此刻却起了童心。

他伸出一根灵活的藤蔓,将那个小小的绣球捡了起来,铃铛随着绣球的晃动,不断地发出清脆的响声,传遍了这个静谧的树林,十分悦耳动听。

老藤第一次觉得铃铛这吵杂的声音,竟如此有如天籁一般,让他找到了做人时的记忆,那记忆尘封了太久,布满了尘土,再不被唤醒可能已经永远地忘怀了。

紧接着,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蹒跚着步履,从台阶上一级级追了下来,眼睛中茫然起来,看不到滚落的绣球方向。

她又踩下了一级台阶,可是那块石板风吹日晒了太久,十分脆弱,一个小孩子的重量,足以将其压裂开,碎掉的石板移动了位置,小女孩的脚踩在上面,被滑动的石板带着失去了平衡,小小的身体向后仰倒,后面便是万丈悬崖。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三章 铃铛绣球 那仰倒的小小身躯,一下子唤醒了老藤多年尘封的记忆,那不就是曾经的自己,差点落入了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可是古藤却大发善心,伸出了一根藤蔓,将自己拯救,虽然凶恶的门徒冲上来砍断了藤蔓,自己还是坠入了悬崖,可那一刻的救命之恩让他铭记在心,难以忘怀。

这么可爱的小女孩,正在蹒跚学步,就这样玉殒香消,未免太过残忍。

老藤几乎没有思考,下意识便伸出了一根藤蔓,就像曾经乐善好施的古藤。

也许是因为继承了古藤的身体和部分残缺的元神,让老藤渐渐变得和他一样,性情平和了许多,不再往日那样暴戾,淡泊世事,也善良了许多。

救下女童之后,老藤不愿意被她看到自己的本体,虽然她还是个小孩子,谨慎地将她放到了兽林路的尽头。

小女孩虽然年纪很小,但这仓促的变故,也惊吓到她,哇哇大哭起来。

弄丢了教内千金的仆人,焦急地到处寻找,听到了哭声,不顾兽林路传闻中的凶险,冲过来抱住了小女孩,心里一阵谢天谢地。

虽然千叮咛万嘱咐,但是小女孩还是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玩伴,只是没有告诉父母,生怕仆人受到重罚,这玩伴回去告诉了她的父母,是教内的高手。

小女孩的父亲从别人那里得知了此事,连忙带着丰厚的祭品,来到兽林路口,遥遥祭拜,几大桶美酒掀翻倒下,汩汩地流进了林中。

多年以来,老藤第一次喝了个酩酊大醉。

后来每个月都有一次美酒美食赠送,直到多年以后,这优厚的待遇消失了,听闻山上的教主之位也易主了,让他可惜了好久。

当玉镯将他击败得一塌糊涂之时,他才明白,这世上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自己的灵气与眼前这位少女相比,已是远远不及,更别提世上高手之众,不由灰心丧气。

魅惑术并非老藤所创,而是从古藤那里继承而来,因为曾经的敌人太过不堪一击,所以几乎从未动用过这种高级的魅惑术,今天面对强敌,不得不用尽浑身解数,所以不惜使用这曾经不屑一顾的魅惑术。

然而,还是失败了,没想到这玉镯百毒不侵,压根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从漫长的回忆中回过神儿来,听到了玉镯的絮絮叨叨:“这家伙神色怪异,不知道在打什么坏主意,说不定这林中有他的帮手,正等着对方前来营救,依我说,既然你都认为他不是你爹,不如尽早杀了他,以免多生枝节,后患无穷,毕竟这种万年老藤,可以说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生命力十分顽强,甚至超乎你的想象,千万不要小瞧了他,以为这家伙老得不行了,马上就要奄奄一息,告诉你,等你一个不留神,他就会复苏起来将你杀害。”

若不是答应了今天让它说个够,阳灵绫一定要把它从肚子里揪出来,把那个喋喋不休的嘴巴缝上,可谁让它出马击败了老藤呢,还救了凌云一命,立了这么大功劳,唠叨几句索性就忍着吧。

反倒是老藤受不了了,道:“快点杀了我吧,这家伙实在是太唠叨了,折磨我疯魔了。”

“呵,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儿,还折磨你,垂听我的聆讯可是你的无上荣耀,你这不到百年的破藤树,非要给我装什么万年老藤,被我拆穿了吧,我可是自从盘古开天辟地就存活至今的神物,你可知道我的身份,和你云泥之别,听我说几句算是便宜你,让你朝闻道,马上死足矣,多少后辈求着我,我还不乐意说呢!哼!”玉镯总是能将一句话掰开了揉碎说,话语的数量变成一般人的数倍。

“唉,死前还要受一个话痨的苦!好久没有喝到那甘泉一般的美酒了,若是能再来一次,纵然立刻便死也无憾了。”老藤感慨道。

“你一个破藤树,还想喝酒,不知道酒烈性大,会烧了你的根吗?一棵树,除了需要喝水,还需要太阳,还需要风,若是把浇水换成了浇酒,那么烈性的东西,烧烂了你的根,然后你就没水喝,连土里的营养都吸收不了,只能逐渐地枯萎而死,咳咳,当然了你现在已经够枯槁了,但是还远远不够呢,早晚有一天,会让你变得枯槁一百倍,连树皮都不断地掉下来,更别说藤蔓了,老的掉牙!”玉镯道。

习惯了几十年静谧生活的老藤,此刻在这聒噪的絮絮叨叨之下,渐渐地头脑发热,枯树的躯壳挣扎了起来,无数枯叶坠落碾碎,怒道:“我死前也要撕了你这张嘴巴,为天下人除一大害!”

玉镯毫不害怕,大笑道:“今天我倒是要拿你当柴火烧,再到那山上,抓几只野兔,剥了皮,烤兔肉,撒点盐,实在是美味,你这老皮枯树,恐怕能够烧一个晚上,我还不杀死你,非要活活地将你烧死,让你在兔肉下面的火堆里,一边痛得大叫,一边流着口水,哈哈哈!”

老藤心中盛怒,那枯树躯壳挣扎地更加厉害,忽然枯树中一声清脆的响声,在林中传出很远的距离,让人心中一荡。

那是一个铃铛的响声,果然,从枯树的躯壳之上,一个圆形的虫洞里,掉落了一个有些褪色的红色绣球,里面的铃铛依旧叮叮作响,在地上打了几个圈,才停住。

望着那个熟悉的绣球,阳灵绫失声呼出:“真的是你当初救了我一命!”

老藤先是一愣,目光转移到绣球上,才想起来那个曾经的小女孩,如今三岁幼儿已经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自然是认不出了,连声音都从奶声奶气地变成了少女的声音。

只是那绣球,贯通了两个人分散的记忆,那一刻,老藤心里掉落了一块石头:“我这个老命应该是保住了。”

见到了曾经的恩人,阳灵绫有些欣喜和激动,幼年的她不懂得那老藤举手之劳意味着什么,甚至被吓得大哭,如今她只有满心的感激。

“你要的美酒,我包了!”阳灵绫豪爽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四章 罗汉台之一 巨大的轿子从兽林路尽头抬出,阳灵绫掀起了轿子的窗帘,回首那条阴暗葱郁的山路,黑暗中似乎有老藤的目光在送着他们远去。

“那是父亲的声音,如果真的是他还活着,该有多好啊。”阳灵绫内心有几分莫名的失落,低头望着脚下。

黑衣傀儡继续平稳地抬着轿子,山势愈发陡峭,但他们依旧保持着轿子的平衡,因为凌云灵气的注入,让这群打手变得力大无比,轿子再如何宽大沉重,山路再如何陡峭崎岖,都不在话下。

兽林路尽头,便是罗汉台,一块百余丈方的空地之上,耸立着一座雄关,扼守两壁万仞高山之间,宛如一个卧佛横在此处,守住了上山的唯一通道。

“罗汉台恐怕会有大批高手埋伏,这里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是上山的必经之路,关隘险要,雄关漫道,可藏甲兵数万,与之前几个关隘不可同日而语。”阳灵绫低声道。

凌云早已通过傀儡的眼睛,看到了轿子外面,那座雄伟壮观的关隘,上书“罗汉台”三个大字,苍劲有力,雄浑大气,墨黑色的字迹,印在灰白色的石壁上,格外醒目。

“甲兵数万倒不足为惧,只是这关隘足足有半座山高,若是不开门,我能够穿墙而过,只是你们如何过去。”凌云苦笑道。

“这还不简单,等你穿墙进去,大杀特杀,然后打开了城门,将我们放进去就是,反正几万个甲兵对于你来说,也只是一个蚁穴的蚂蚁而已,动一动手就碾死了,可按照你杀人的速度,即使将世界停止,拿着刀剑挨个杀,几万个头颅,恐怕够你杀上半个月,所以这是下策中的下策,最好就是他们上了当,以为这群傀儡抬着你们的尸体回来邀功,主动将门打开,省得费力气。”玉镯急不可耐道。

凌云心里道:“这家伙说了也等于白说,当然是先骗开城门,不行就只能大动干戈,不过这家伙刚刚算是救了我一命,先随它爱说什么就说吧,不过,听起来,似乎没有那么讨厌了。”

城门上一个光头大汉,从城墙的垛口处探出亮锃锃的头颅来,眉头一皱,大声吼道:“你们居然从兽林路过来还没死?!”语气中充满了惊讶之意。

凌云选中了一个与这光头相识的傀儡,高声道:“这兽林路也没什么稀奇,不过是遇到了几只猛虎大虫,幸好我们人多,老虎不敢偷袭,便走了出来。”

“老王,你向来胆小如鼠,今日见到猛虎,怎么地,没尿了裤子还是说已经换了一条,哈哈哈!”那光头戏谑道。

“秃子,闭上你他么的嘴,快点打开城门,今天收获大了,教主必然大喜,说不定赏赐许多宝贝,到时候你叫我几声爹,我分你几个黄澄澄的小玩意!”傀儡老王道。

“信你我就是个傻子,就你那样还领赏赐,赏你几个耳刮子是真的!现在可放不了你们过去,今天守城的换人了,你们能不能今天过去,要看头头乐意不乐意。”光头刁难道。

“你是活腻歪了吗,我们这次下山可是教主亲命,任务重大,如今完璧归来,你横加阻挠,等着教主赐死吧!”傀儡老王威胁道。

光头一脸不在乎的样子,把头从垛口收了回去,道:“不行就是不行,新来的头头下了死命令,谁想过去都得他老人家本人来同意,我可做不了主。”

凌云心中惊疑:“难道神足教得到了消息,故意将我们拦在此地,就等着大批高手前来围困,想要在此一决死战?”这倒是不无可能,一路而来,几乎走了大半天,日头渐渐西斜,已经是将近傍晚时分,看来今晚不得睡个好觉了。

“新来的头头是哪个蠢货,既然过往罗汉台都得他同意,为什么还擅离职守,不在这里好好守着城门?”凌云借着傀儡之口骂道。

光头无奈一笑,道:“你现在可是变了,变得胆大包天,连他老人家都敢骂,幸好大人回教廷听训了,不然被听到你就死定了。”说完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凌云交涉半天,见始终说不动这光头,已经有了入城大杀四方的想法,或者将那光头炼化成傀儡,只是念头刚刚浮起,便感觉大地震颤了起来。

四周的巨山摇晃不止,城楼上簌簌地落下夯土的灰尘,安静躺在山巅上几万年的石头,也被这巨大的震颤惊到,摇摇欲坠,几乎立刻便要滚落到山下。

凌云和众女子坐在轿子里,也感觉到大地惊人的震颤,连抬轿子的傀儡都站不稳,前后晃荡,将轿子重重地落在地上。

好在轿子并未高出地面许多,放下来的时候,众女子早已有了准备,纷纷紧紧地抓住凌云手臂或是衣服,甚至是头发,这才没有倒在轿子里。

凌云感觉头发被人揪住,发根拽的有点生疼,连忙愠怒地抬起头,看到了紫若羞涩的面容,怒气顿时消了,调侃道:“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你不肯抓我的手,怕和我有肌肤之亲,这下却有了结发之情,以后我头和城门上那家伙一样秃,可全怪你了。”

轿子已经落在地上,紫若站稳了身体,便松开了凌云的头发,脸上一红,轻轻啐了一口,并未答话。

大地的震颤停止了,城楼上出现了一个巨人,此人身体足足高出城墙数丈,光头大汉在他身边,有如一个身长只及腰部的小童子,手中一把墨黑长矛,比他那高大的身躯还高出数尺,散发出一阵冷寒,如此虎将,让人不由心生怯意。

凌云透过傀儡的眼睛,打量着这员大将,心里道:“原来古书上常说身高九尺,手中武器几百斤重,见了这个猛将,才知道并非虚言,这一把长矛,若是纯铁打造,恐怕不下百斤,粗如手腕,一般人连握恐怕都握不过来,还有这个巨人,简直如同一棵拔地而起的大树,站立在那里,不怒自威,令人心生畏意,在凡人中,可以说是难得的天生虎将!”

那虎将浑身披着甲胄,这甲胄也比常人所穿大出许多,应是量身打造,手艺精巧,甲片烁亮,看来价值不菲,足以看出他地位之高,在神足教内应是一名身居高位的高手。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五章 罗汉台之二 “你这厮,是哪个堂下的,居然还妄议上峰,触犯神足教的圣规,你还想活吗?”那虎将声如惊雷,震破长空,令人耳膜几欲鼓破。

“我又不是你堂下,你怎么能算是我上级?再说,连我是哪个堂的都不知道,怎么知道我不是你的上级?”从各个傀儡的记忆中,居然没有关于这个虎将的记忆,看来他是新来神足教,或是与这些地位低下的教众从无干系之人,凌云心知他如此发问,存心刁难,想要让他打开城门无望,索性戏弄他起来。

那虎将不善言辞,本以为一个下马威会把傀儡这种小角色,吓得伏地叩头,瑟瑟发抖,不料反而被他伶牙俐齿反驳了回来,心中恼怒,吼道:“狗东西,待我下去拿你性命!”

这正中了凌云的下怀,巴不得你冲出来,省去了自己开门的力气。

“这人声音有点熟悉,但我应该不认识,近年来,神足教大换血,换了一批人,元老几乎革除殆尽,现在教内均是新人当家,这个人恐怕也是那江佑胥从何处请来的高手,美其名曰招贤纳士,其实不过是换上了贴己的心腹,唯恐教内大权旁落罢了,现在除了四大柱师还有封禁之地的那些高手,堂主一级已经没几个老人了。”阳灵绫对此见怪不怪道。

凌云心知她真正离开神足教才几个月的功夫,山上之人大部分应该打过照面,只是教内大换血,一时只能闻其名不知其人。

“好大的口气,想要拿我的性命,那你先报上名字来,我刀下不死无名之鬼。”凌云继续刺激他道。

“气死我也!什么玩意,你配要本大爷的名字吗,别辱没了老子的名字!”那虎将怒吼道。

“老王你太猖狂了,这是我们头头,许都许大人,你居然都不认识,还不快快跪下磕头认错!”光头战战兢兢道,他本想帮老王一把,可白费力气,许都已经提起了长矛,从近百丈高的城楼上一跃而下。

大地又是猛地一下震动,四处黑森林中惊起了无数飞鸟。

“许都?就是江佑胥口中那个威震八方的猛将?今天倒是要看看他和南宫柳相比如何,不知能在你手下撑住多久?”阳灵绫笑道。

听到此言,凌云放了心,此人既然连南宫柳都不如,那已经注定成为手下败将了,若是他怀有南宫柳那样的灵气,鹿死谁手倒是还值得一搏,心中也乏了几分恶斗的兴致,不如速战速决。

许都身躯高大,肤色炭黑,仿佛一尊黑曜石雕,提着矛一步步走过来,身体似乎有几万斤重,每一步踏下,大地晃动不止,好像一个巨石在移动过来。

凌云早已借傀儡的身体,做好了应战的准备,只需要他再靠近一步,便能将他击杀。

傀儡的手中,出现了一把利剑,连接着骨头,是灵气浇筑的产物,锋利无比,削铁如泥。

只要一招,便决胜负,凡人在这把剑下没有任何反抗的可能。

可没有等到他的下一步,那长矛已经破空刺了过来,凌云看到,连忙驱使傀儡躲避开。

然而,那长矛并不是冲着傀儡,而是直冲轿子,挟来巨大的风劲力,几乎将轿子的门帘卷起。

凌云微微一笑,心想这个家伙,倒不是像表面看上去那么蠢笨,心里还是有几分计谋,只是绝对的力量面前,这种小心思,有如儿戏。

凌云飞身而出,那征战一声,沾满了血,沉重玄铁打造的长矛,刺中了凌云的手心,可并没有一滴血落下。

许都宽大的脸上,布满了汗水,先是看着那长矛刺中了敌人,露出了微笑,一排黄色牙齿露出,面目狰狞起来,矛上的力气加了几分。

然而,凌云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反倒是那把结实的长矛,竟在他手中,渐渐地化作了齑粉,碾碎成一团黑色,随风吹落,弥漫在空中一阵黑色的尘烟。

许都的微笑变成了吃惊的神色,接着是面如死灰,仿佛看到了死神降临在眼前。

凌云没有让他失望,这一次真的是死神降临。

生生用手将那黑铁长矛碾成齑粉后,凌云身体没有停下,如同一片轻盈的云朵,飞速地向许都冲过去。

而他手中,则是那团化为尘烟的齑粉。

无数齑粉迷离在空中,跟随着凌云的手,像一团游走的黑烟,直冲着许都的方向而去。

那团黑烟,在许都的面前,再次化成了一只尖锐的矛,短了许多,但是锋利丝毫不减,径直插入了许都的心口。

长矛丈八,穿胸及背,一击致命。

以彼之道,还彼之身。

至死之前,许都的惊讶神色都不曾改变,只是那死神来得太过迅速,让他先看到了胸口的长矛,然后才意识到凌云的反攻。

至于死的感觉,那还要在意识到长矛的痛苦之后,挣扎发狂,痛苦不堪,血流不止,而后死去。

凌云以为这个异于常人的凡人莽夫,大概就会这样死去了,和所有倒在手下的恶人无异,只是他猜错了。

那胸口的长矛插入的伤口,固然流下了鲜血,但许都并未倒下,也许是凌云的袭击太过迅速,从长矛的瓦解成齑粉,到再度变回长矛,反戈一击进入到他沉重的身体,一切都在瞬息之间,连旁观者都没意识到发生什么,一切都结束了。

“哈哈哈!”许都狂笑不止,一只大如砂锅的手,握住了那胸口的长矛柄,用力一拔,矛尖从后背穿过身体,拔出了胸口,上面沾满了血迹。

“啧啧啧,不疼吗?”凌云皱眉感慨道,没有给他一个痛快,自己颇为内疚。

随着长矛拔出,胸口出现一个巨大的血窟窿,不断流出粘稠的鲜血,沾透了他亮锃锃的银色甲胄,血色夕阳辉映下,银光中有几分红。

紧接着,那血窟窿之中,钻出了一个小小的人脸,只有一个拳头那么大小,但是鼻子眼睛都完整存在,脸上布满了褶皱,仿佛新生的婴儿在羊水中泡了太久,变得皱巴巴,瞪着一双大眼睛,打量着世界。

凌云吃了一惊,好奇地望着那个探出头的小东西,不知道那是什么怪物,居然就这样从那许都庞大的身躯中爬出。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六章 小人脸 不要说凌云感觉奇怪,连城楼上一群教众,包括此刻打开了城门,赶过来支援许都的属下们,都讶异地望着那个小人脸。

许都的眼睛已经变得茫然无光,那长矛拔出身体之后,他已经没有了鼻息,身体变得僵硬冰冷。

只是胸口,还有血在流淌,滴到地上,已经变成了一滩血迹染红的泥土。

那个小人脸似乎看到周围聚集了太多人,脸色有些恐惧,又缩回了许都的胸口,小人脸颜色苍白,皮肤皱巴巴,似乎是个婴儿,众人对他虽然感到奇怪,而且从身体里钻出来这一幕也太过诡异,但无人害怕,因为没有人会害怕一个孩子。

许都的属下们均是纳闷至极,自己的头头一出手便被人杀了还不要紧,这下从肚子里又钻出来了一个小人,传出去堂堂一员虎将,居然怀孕生出了孩子,这还怎么得了!丢人丢到姥姥家去了。

所以神足教一群教众心中各怀鬼胎,但都不敢当众言语,生怕触犯了教规,被别人举报上去,一个毁坏本教名誉的罪名,谁也担不起。

“哇啊,神足教果然是人才辈出,名不虚传,今日大开眼界,堂堂神足教罗汉堂的堂主,居然一招就被敌人打到,这个一般人可做不到,怎么说都得抵抗两三下吧,一招制敌,不对,一招被敌制,啧啧啧,难得一见,更堪称奇的是,这许堂主死就死了,死后居然还孕育了一个小人,大男人生孩子,老公鸡下蛋,我活了几万年,这可是第一次,真的是天下奇观!”玉镯隔着门帘感慨道。

掀着门帘向外张望的阳灵绫,忍俊不禁,掩嘴一笑。

连神足教的教众,听到这话,再也忍不住笑了出来,虽有各个小头目在场,但许都许大人已经死了,也无人再顾忌。

那胸口小人脸听到笑声,再次探出了头,露着惨白的脸蛋,一双乌黑的眼睛眨巴着,似乎在寻找着什么东西。

许都的副手怒道:“你们笑什么!许大人刚死,不思报仇,反倒在这傻笑,你们还配得上做神足教罗汉堂的门徒吗?”

神足教的教众们在这声呵斥下,全部鸦雀无声,没人敢再笑,脸上装出一副戚戚的神情,更有甚者,像是死了爹一样哭泣起来,完全忘记了刚才的笑声。

凌云在一旁望着一群怒容相视的神足教众,心里想着大概不屠杀一场,这个罗汉台的关隘是无法过去了,不由默念了一声罪过!

那小人脸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哭,眼睛中放出了光,死死地盯着那个哭泣的教众,仿佛被他勾走了魂儿一般。

“啊!”一声惨叫,众人只看到一个白色的影子飞出,只见那个为许都哭泣的教众顿时被什么东西拉了过去,地上只留下一件破碎的衣衫,和几根带血的长骨头。

而许都胸口那个小人脸,已经躲到了许都肚子里去,不一会儿,又有几根碎骨头扔出来,上面连人血都没有,吃得肉十分干净。

只有凌云看到了那瞬息发生的一切,原来那个小人脸将脖子伸长了几十丈,从众人之中,将那个哭泣的教众咬住脑袋,拽入了许都那庞大无比的肚子里,三下五除二便啃得干干净净,地上只有骨头和破碎衣衫。

这一下让凌云也有几分骇然,没想到这个人畜无害的婴儿模样,居然是个吃人不眨眼的恶魔!

“吃人了!”“妖怪!”……

神足教的属下们一阵哗然,惊慌失措,不知道是脚底抹油溜走,还是强撑着留在这里,手中的刀颤抖不已。

那小人脸一脸满足的样子,再一次探出头来,这一次,无人敢再直视他那恐怖惨白的脸,都唯恐避之不及。

“这个家伙,几百年前我曾经遇到过一次,他是远古恶兽饕餮的后代,只是因为早产,所以生的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怪物模样,别看他相貌像个刚出生的婴儿,但是食量极大,恐怕将这个神足教的人都喂了他,也喂不饱,不过他最喜欢吃牛肉,今日吃人怕是饿坏了,人肉泛酸,并不算是美味,所以这家伙很挑剔,不爱吃,即使是今天饿成了这个样子,还是只吃伤心之人,因为人在哭泣时,肉质最佳,鲜美无比,酸味最微小,可见他是个挑食的小屁孩,怪不得这样营养不良。”玉镯絮叨道。

凌云皱了皱眉头,道:“那这家伙怎么会出现在许都的体内?”

“想必是许都希望借助这家伙的巨大力量,所以甘愿当作他的宿体,为他虚弱的本体提供庇护,同时还能帮助他为虎作伥,寻找喂食的东西,不然,以他的食量,一般人家早就吃穷死了,可怜这个许都不知道,一旦被妖兽附体,只能为虎作伥,再也难做人,就算是他为你提供了巨大的力量,你也无从驱使,只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玉镯感慨道。

小人脸继续吞噬了几个吓得直哭的胆小鬼,这一次他放慢了速度,将那血腥的吃人过程,让所有围观之人看到,希望能吓得更多人痛哭,从而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美味食材。

凌云不忍心看到这一幕,冲过去想要揪出这个小饕餮,以免他继续吃人,虽然这些人是眼前的敌人,但是万一小饕餮吃光了整个神足教,到时候阳灵绫只能当光杆司令了,名头上虽然还是教主,没有一个教众,只能当个空头教主。

“不要心急!”玉镯劝道,可是凌云并没有听到它的话,“那家伙可不一般,不是一般的妖兽,少说也是在籍在册的名兽之后,你小心点,万一反被他击败受伤,实在丢脸,万一将他击败受伤,惹怒了妖兽望族,人家率领整个族人来讨伐你,你就算有三头六臂都未必打得过,本来一个鹤仙人已经够你头疼了,何必树敌这么多。”

凌云听完玉镯的絮絮叨叨,已经伸手揪住了那个小饕餮的嘴巴,将他凶狠的利齿包裹在嘴里,紧紧地捏住了嘴巴,然后拉着脑袋,从许都的身体里将他拔了出来。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七章 怪婴之一 在将小饕餮从许都的胸口窟窿中拽出来之时,凌云开始有几分后悔,没想到那个小如拳头的人脸后面,是一个无比庞大的身躯。

小饕餮嘴中正咀嚼着碎肉,嘴角流着几滴没擦干净的血,忽然被人捏住了嘴巴,发出哼哼的沉闷声音,但始终无法张开嘴巴,愤怒地望着捏住自己嘴巴的凌云。

凌云还未意识到那愤怒眼神的力量,心里想着这个小家伙,看着活像个初生的婴儿,想不到眼神中居然有这么大的煞气,若他不是一个婴儿模样,这眼神足以吓倒许多大人。

可凌云不是三岁小孩,他并没有被这婴儿的凶恶眼神吓到,反而对他生出了几分反感,不光是个吃人肉的怪婴,还如此大戾气,看来不教训一顿是无法让他服气了。

凌云猛地用力,拽着小饕餮的嘴巴,往外一拉。

但好像从一个封死的洞里拉出一个铁球一般,纹丝不动,反倒是凌云,感觉那嘴巴里坚硬锋利的牙齿,似乎想要隔着嘴皮咬自己的手。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驱动灵气,这一下连一座山都可以轻易搬动,果然小饕餮的身体也随之拉出。

许都虽然已死,但巨大身躯立在地上,手执那根玄铁长矛,巍然如山,岿然不动。

从许都胸口探出小脑袋的小饕餮,被凌云用力拉出,惨白的脸竟憋得有几分涨红,紧接着细长的脖子从窟窿里拔出,接着许都的身体彻底被挤开裂成了两半,仿佛中空的皮囊,瘫软地落在地上成了一摊。

而小饕餮巨大的身体露了出来,那是一具白色如泡在水中几千年的尸体,惨白颜色分外瘆人,有如涂抹了一层白灰,若是一只蚂蚁爬到他皮肤之上,一定会得了雪盲症,那可是茫茫无际的雪域荒原。

和正常人不一样,小饕餮没有四肢,脖子以下,只有一个圆滚滚的大肚子,仿佛一个巨大无比的球,从许都身体里挤出来,但是要比许都身躯大出许多,连高大的城门都无法通过这巨大的球形肚子。

小饕餮的脑袋依旧如同一个拳头大小,在那巨大的球形肚子之上,仿佛一个皮球上扎了一根刺,渺小至极的脑袋,对于大到出奇的肚子,令人简直难以相信这是世间之物。

凌云望着那球形肚子从许都身体里挤出来,逐渐地眼前出现了一片巨大的阴影,那是球形肚子遮天蔽日造成的阴影,凌云张大了嘴,难以置信这个婴儿模样的家伙,居然有一个如此大的肚子,里面恐怕装得下一个村子人的尸体。

“这是什么鬼?”凌云没想到自己居然一手揪出来一个大肚子鬼,心里稀奇得很。

“看来这家伙最近消化不是很好,肚子里恐怕集聚了无数吞食的肉,不乏许许多多的人肉,当然牛羊马肉也不少,这个肚子万一爆开,那可是无数血肉横飞,血浆大概能够灌满一个池塘,不过,比他上一代远古凶兽饕餮本体相比,这还差得远了,饕餮吞噬一个星球都不在话下,这个小饕餮,也不过食量惊人一些,若比起吞噬,恐怕还没到吞山噬海的程度,更别提吞噬洪荒了!”玉镯不紧不慢道。

眼前的小饕餮虽然相貌可怖,惊呆了当场的众人,连凌云这一段时间见惯了血腥和诡异的场景,饶是如此,见到这个惨白的庞然大物,还是忍不住惊住。

但是玉镯已经存世几万年,沧海桑田早已横流了几百次,比眼前小饕餮凶狠百倍的恶兽,对于他来说,史前那也是家常便饭,每天遇上几头都不足为奇,只是凡人出现,巨兽渐渐消失寂灭,平静已久的人间忽然看到,令玉镯有一丝追忆般的感慨罢了。

阳灵绫本来掀开门帘偷看外面的场景,没想到凌云拽出来这么一个庞然大物,相貌可怖,她连忙放下了门帘,轿子里其他女子窥视到那怪物,连大气都不敢喘。

她们固然知道凌云功力很高,但这种非人的怪物,令她们心里没底,不知道凌云是否能够敌得过,不由担心起来。

“快躲远点,这家伙还在变大!”阳灵绫忍不住再次掀起帘子,提醒凌云道。

对于眼前的怪物,凌云只惊讶了一下,便适应了,这个世界无论出现什么,对他来说,都不值得奇怪,这个世界甚至比梦还要荒诞。

只是那小饕餮不断胀大的身体,让他有些感觉恶心,那惨白的肤色随着肚子的胀大,竟变得有几分透明,里面全是血红的污秽之物,一看就是还未消化的肉,令人反胃。

“到底这家伙还会长到多大?”凌云问道。

“饕餮的肚子,本就是一个可以装入万物的袋子,你说他能长多大,那取决于他想长多大!上万年前,我碰到过一次凶兽饕餮,那位老兄看着就像一个大鼎,肚子直接敞开,万物尽在其中,连星辰宇宙,都只是肚子里一块小小的方寸罢了,若不是有远古大神阻拦,这哥们恐怕要吞掉整个微尘世界,连你我现在都是他肚子里的一个微小之物,也未必不可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个小饕餮可以说是最得饕餮本体的真传,你说他能变得多大?那只在于他想吞掉什么。”玉镯道。

“哈哈哈,这么大的肚子,那么小的嘴,一口怕是只能吃一个馒头,想吞掉这世界,不知道要嚼烂了几副嘴巴!”阳灵绫望着那小小的脑袋,并不相信玉镯的话,以为太过夸大其词。

玉镯刚要辩解,天色顿时昏暗下来,众人鸦雀无声,罗汉台下,连落叶的声响都听得分外清晰。

一张奇大无比的嘴巴,惨白的颜色,遮住了阳光,如同一个巨大的幕布,只是这幕布半透明的莹润光泽中,是几滴血,顺着锋利的牙齿滴落。

那牙齿大如马腿,尖锐之处,散发着腥臭的味道,垂下涎水,让人唯恐避之不及,那口水沾到身上,足足会臭上几个月。

只是这遮天蔽日的大嘴,就像是扣住大地的盖子,几乎笼罩了半座山,让人无处可逃,除非跳入罗汉台旁万丈深渊。

但没有人会跳落山崖,那是必死之事,束手待毙尚有生的希望,一旦跳崖只能等着投胎了。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八章 怪婴之二 众人绝望地望着悬在半空中,那张几乎有如天网的大嘴,正在垂涎滴下臭气烘烘的口水,落在地上,激起一阵白烟,落在人的身体上,顿时皮开肉绽,吓得众人四处寻找遮蔽。

傀儡们自然站在原地,无动于衷,因为他们早已是空壳,一个任人驱使的傀儡当然不会有恐惧,生对于他们来说没意义,死也没什么好恐惧的,个个安静地站在原地,目光空洞。

可是许都的属下们就不一样了,他们闻着那恶臭的口水,看着有被口水淹没之人,身上腐烂,痛得大声尖叫,四处窜逃,许多人想要冲回罗汉台的城门之下,可是几个抢先进入的教徒为了防止怪物钻入,早已关闭了城门。

十余个还没来及回到城内之人,便暴露在大嘴之下。

他们惊慌失措,脸上布满了恐惧的神情,头上仿佛是死神一般的大嘴,随时会滴落恐怖的口水。

一尊大轿子映入他们的眼帘,罗汉台前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平时用于神足教众操练,几乎没有任何遮蔽物,连一棵树都没有,这个轿子成为了完美的遮蔽物。

看中了轿子的神足教属下们,提起了刀,争先恐后地冲向那轿子。

凌云早已察觉了这群人,手中暗暗运力,只等他们冲过来,便是死亡的时刻。

可是没等凌云出手,那张大嘴之下,一个长入巨蟒的血红色舌头,上面沾满了腥臭的粘液,从空中垂下,横扫过来,卷起七八个奔跑的神足教属下们。

挣扎和尖叫丝毫拯救不了这群人,纵然举起了锋利的钢刀,劈砍那个看似柔软的舌头,好像劈在一块坚硬的石头上,完全不能伤害分毫。

大嘴之上,那个小小的人脸发出了童真的笑容,仿佛看到了糖果的婴儿,笑容格外灿烂而无邪。

只是对于即将进入那恐怖深渊之人,这笑容有如鬼魅,无比恐怖。

所有人都被吞入了大嘴里那个黑不见底的喉咙之中,仿佛掉入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深井。

吞掉了七八个人之后,剩余的神足教属下们已经惊吓得酥软在地,双腿发麻,动弹不得,脸上是害怕及绝望的神色。

“喂,老弟,趁着这小饕餮消化的时间,我们赶紧逃吧,就算你是他的对手,也不会是他老爹凶兽的对手,今日就算侥幸打赢,难保以后不会被他老爹千里来寻仇,何必呢?更何况你不一定打的赢,被那家伙吃进肚子里,全是足以腐蚀金银的酸液,极其凶猛,人体只要一碰触到那酸液,立刻就会变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没多久就化为一滩血水了,多么恐怖的对手,我们还是溜了算了。”玉镯历来的生存智慧便是能伸能缩,自然提出了曲线转移的策略。

“我倒是可以逃掉,但是这一轿子女人,难道能像我一样瞬间移动几百里不成,想必那怪物也是灵气修炼者,用灵气的加速换来世界的相对静止,对他可不起作用。”凌云苦笑道。

“唉,所以说不能带着女人闯荡江湖,这才是我几万年存活下来的秘诀,若是我和你一样到处沾花惹草,恐怕早就死在女人二字上了,不过我本体是个玉镯,并无性别之分,就算炼化成人也未必做男人。这几个女人虽然千娇百媚,但活着才能享受这温柔乡,万一死了,你可就什么都尝不到了。所以,你如果真的想踏上修仙大道,依我说,不如今日就斩断情丝,将这一群女人看成是皮囊而已,弃之如敝履,免得牵连了自己……”玉镯旁若无人说道,丝毫没有察觉身边一群女子几欲吃人的目光。

“你这家伙,我让你宿体,居然还想挑拨离间我们关系,甚至将我们视如敝履,你真是狼心狗肺,凌云,快点将它的灵气吸走,让它元神虚弱死翘翘。”阳灵绫怒道。

“就是,这家伙爱唠叨也就罢了,顶多听得有点烦,今天危难时刻,才能看到真面目,哼!”紫若同意道。

“咳咳,好尴尬啊,我还以为我和凌云老弟能够隔空交流,不会被凡人听到呢,想不到你们都听到了,这其实不是我的本心,各位大姐……哦不,大美女,我只是想帮你们测试一下凌云的良心,这还没得到结果,你们就发现了,凌云,你居然想抛弃这群这么可爱的女孩子,你还有没有人性,虽然我只是一个玉镯,不是人,但你更不是人啊,你连个东西都不是,以后我们就割席断交了!”玉镯狡辩道,脸上全无愧色,仿佛几万年来,他修炼的全是厚脸皮之功。

“看来灵绫说的没错,还是将你灵气吸走,让你元神自生自灭好些,以免留着一张嘴巴老是搬弄是非。”凌云语带威胁道。

这可吓得玉镯不轻,它知道凌云现在取走自己的灵气,有如将自己送上了死路,连忙求饶道:“我错了,看来美女惹不得,凌云老弟也惹不得,算了,我干脆闭嘴好了,今天我的话也说够了,不想再说了,等你打败了小饕餮,再唤醒我好了,啊啊,我好困先睡了……”

不知真假的睡眠,但再也听不到玉镯的喋喋不休了。

小饕餮已经吞食了剩余的所有神足教众,包括傀儡们,地上只剩下了一堆白骨堆积起来的白色小山。

那脸色惨白的小人脸终于有了一丝红润的颜色,让人能够看出这小人脸与周围缭绕的白云区别,不然还以为云中出现了一张小的几不可见的人脸。

小饕餮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神色,大得无边无际的嘴巴上被舌头舔舐了一圈,滴下无数口水,不仅仅腥臭难闻,还到处激起白烟阵阵,刺鼻的味道。

可是这种满足只维持了极其短暂的时间,紧接着小饕餮又变得饥肠辘辘了,那圆滚滚肚子里的饥肠,发出一阵阵有如天雷滚滚的声音,如果不是站得那么近,听到是从肚子里传来的声音,凌云还以为天上打了雷。

小人脸的诡异目光,透过遮天的半透明大嘴,看到了下面的凌云,所有的目光逐渐地聚集在那个人的身上,眼神中有仇恨,更多是看着美味食物的眼神。

“一定要吃了你,啊啊,好饿啊!”小饕餮饥饿地怪叫着。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二十九章 怪婴之三 “什么,你想吃了我,可是我这个人,不想被人吃啊,怎么办?”凌云望着小饕餮露出了可怜的神色。

“不行,你一定要被我吃掉,我爹说了,天下所有的东西,都是用来给我们吃的。”小饕餮焦急道,说完话打了一个饱嗝,味道极其难以形容,凌云和轿子里的女子们连忙遮住了鼻子。

凌云皱着眉头道:“天下所有的东西?那可不包括我,我是人,你不能吃。”

“啊,人我也能吃,只是人肉太酸,每次吃起来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不过现在我已经好久没进食了,早上只吃了两头小牛,肚子里饿死了,饿死了,饿死了!”小饕餮发狂道,一提到吃东西,肚子里就饥饿无比,一感到饥饿,他便想吃东西,一吃不到,他就发狂。

凌云感到这家伙虽然凶狠吃人,但若刨开这一点,倒是个好吃的家伙,有几分单纯可爱,继续逗弄道:“给你吃也不是不可以,但我有个要求。”

“你快说,只要你乖乖让我吃掉,不要挣扎,也不要用灵气和我打架,一打架我就好饿,一饿我就发疯,然后吃掉好多乱七七的东西,然后肚子疼,然后拉肚子,然后快要死掉,所以你只要让我吃掉,我就什么都答应你。”小饕餮道。

“好,我被你吃掉当然没问题,但是我身后这轿子里,有一堆乱七七的东西,如果你不想乱吃搞坏肚子,就帮个忙,打开城门,让轿子里乱七七进城去,我就束手待毙,乖乖让你吃掉。”凌云道。

“这太简单了吧。”话音未落,小饕餮已经挥舞着巨蟒一般的舌头,砸向了那两扇厚重的城门,顿时城门大开,几十名顶住城门的教众被舌头击飞到空中,那长长的舌头十分灵活,在空中挥舞数下,将所有飞起的人,全部吞入了肚子里。

又吃了几块白肉的小饕餮,目光回到了凌云的身上,道:“现在可以吃你了吧?”

“还不行,我先送这顶轿子入城,然后就回来给你吃。”凌云道。

小饕餮生怕轿子里乱七七的东西,吃坏了自己的肚子,见凌云站在轿子旁,又怕他灵气相斗,让自己损耗了刚刚吞食的能量,于是犹豫了一下,道:“那你可快点,我饿死了,快要发狂了!我快要控制不住我自己了。”

“那好,我送完轿子就回来。”凌云扛起了轿子两根光滑的轿柄,整个轿子平稳地立在后腰之上,轿子带人的重量被凌云轻松地抬起。

一步一步地踏过罗汉台下那片开阔的平地,在干燥平整的土路上,留下了几枚清晰的脚印。

凌云抬着轿子,穿过那巨大的阴霾,头顶便是垂涎欲滴的口水,还有那张硕大无比的巨嘴,以及小饕餮馋极了的目光。

走到城门前,被小饕餮舌头击打得破裂开的城门,已经打开了一个开阔的通道,凌云抬着轿子走入城门洞。

小饕餮目光始终不离开他,此刻见到他即将消失,焦急道:“你说话要算数啊,快回来给我吃。”

“当然了,我送完轿子就回来让你吃。”凌云头也不回道。

看着凌云的背影消失在黑暗的城洞之中,许久之后,小饕餮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心里开始愤怒了起来,怒叫道:“你居然骗我!王八蛋,你居然骗我,枉我那么相信你!”

就在他以为凌云不守诺言,彻底消失了,心里愤怒至极,正想继续涨大身体,将整座山都放在自己的嘴中,也要吃掉那个背信之人,没想到凌云的身影又出现了。

“你居然还敢回来?!不对,你是回来让我吃的吗?啊啊,我真的好开心,你居然这么守信,我倒是舍不得吃你了,可是我太饿了,吃了太久的素,现在肠子都刮不出一点油了,只能吃你大补一顿了。”小饕餮颇为可惜道。

“哈哈哈,你可真会讲笑话,你吃素太久了?若是你每天吃一点素,也不至于肚子大成了这样。”凌云笑道。

“你哪里懂,我们饕餮家族,所有吃凡人和凡间万兽,都视为吃素,因为只能压饿,不能真正地解决饥饿,只有吞噬修炼灵气者,才能真正解除体内的饥饿好几月,所以我真的好想一口吃掉你啊!”小饕餮已经流下了无数的口水,地上白烟滚烫刺鼻。

“既然如此,你帮了我的忙,我当然要履行诺言,让你吃掉,只是我身上也有很多不干净的东西……”凌云道。

“没事,我可以扒-光了你的衣服再吃。”小饕餮丝毫不介意道。

“不是说衣服脏,而是我体内有不干净的东西,不知道你当初吃坏了肚子,差点送命的乱七七东西,到底是什么?万一我体内也是乱七七,你吃了岂不是又要奄奄一息?”凌云道。

“这……我当初是吃了一个冷冰冰的冰坨坨,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在我肚子里好几年都没化掉,身体一直冷冰冰,上吐下泻了好几年,那个我寄居的村子因为臭不可闻,现在还没有人烟,连根草都不长,方圆百里都能闻到臭味,后来好在有人救了我。”小饕餮想起那段往事,还不寒而栗,脸上一副恐惧的神色。

“冰坨坨?那好吧,我体内倒是没有这种乱七七的东西,你下嘴吃了我吧,只是若我没死,从你肚子里又钻了出来,那可不怪我了。”凌云道。

他倒不是只为了遵守诺言,更多的是他看到这个小饕餮一副傻乎乎的样子,不忍欺骗了他,让他吃下肚子,自己只要命大不死,那也不能怪自己了。

小饕餮皱起了眉头,犹豫起来,听说凌云吃进肚子也不死,还打算逃出来,心里一阵发慌,唯恐他到了肚子里为了活着出来,乱用灵气,虽然肚子十分坚硬,世上没有可以攻破的东西,但食管却并非坚不可摧,万一伤害到了,几个月不能吃东西,岂不是可怕?

更何况凌云越是说自己身上没有冰坨坨,小饕餮反而越起疑心,不敢相信他的话,生怕是诱惑自己吃掉他。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章 怪婴之四 “毕竟刚才我已经答应你,被你吃掉,现在你迟迟不来吃,我为了遵守诺言,只好钻你肚子里去了。”凌云说着便向着小饕餮走了过去。

小饕餮见他这副无所畏惧的样子,内心更加疑惑不定,没有人不怕死,如果他这么希望被自己吃掉,一定是有十足的把握可以钻到肚子里而不用死,世上奇人异事多得是,不能让他进到肚子里来。

想起曾经那次乱吃坏了肚子,拉稀差点丢了命,把几万年吞食之物几乎反吐个干干净净,这一次他可不肯上当。

“当我是傻子吗?你一定有鬼,我才不要吃了你!”小饕餮居然在美味之前遏制了自己的食欲,这可是他长久生命以来的头一次。

凌云并不敢大意,虽然小饕餮言语间看得出不太聪明的样子,状貌有如十来岁的孩童,但是江湖上常有一类人,专门擅长装傻充愣,最后却精明异于常人,能够趁人不觉出奇招。

“你这岂不是让我违背诺言,不行,我必须喂到你肚子里。”凌云又朝着小饕餮迈出了几步。

“你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我就……”小饕餮合拢起来遮天蔽日的大嘴,生怕他一个不留意钻到肚子里。

凌云脚步依旧没有停下,步步逼近,道:“你就怎么样?”

眼看着凌云已经走到了自己的身前,小饕餮恢复了拳头大小的人脸,死死地闭上了嘴巴,但是圆滚滚的大肚子如同一块热气球,巨大无比,里面装得满满都是人肉,无法缩小隐蔽。

“啊,你快滚开,我……”小饕餮身体上没有四肢,只有一个硕大无比的圆肚子,涨大如球,见着凌云的逼近,用力地向后退去,一个不留神,竟然跌倒在地,圆滚滚的球形肚子完全刹不住,如同一个球,顺着山路连续不断地滚了下去,而那条路正是兽林路。

小饕餮张开嘴大声呼叫,可是滚下山的速度越来越快,他重量极重,有如一块跌落山路的山石,势不可挡,拦阻者只能被压成一块肉饼。

凌云本想拦住小饕餮,但他滚落的速度不断加速,加上奇重无比,威力惊人,一路下去,山路上的青石板全数砸碎。

小饕餮的呼救之声渐渐地远去,但声音却不见停歇,看来他毕竟身怀灵气,这种山路跌下去完全伤害不到他。

本以为被他吃进肚子里去,两方免不了一场恶战,结果却以这样滑稽的一幕结局,令凌云出乎意料。

不过,免去了一场恶战,倒也是好事,省下的精力可以留着给神足教一众,毕竟,过了罗汉台,下一步就是神足教的教廷了。

凌云听着小饕餮的呼救之声彻底消失在远方,猜到他大概是滚到下一个关隘了,那里守卫众多,未免是一番杀戮和吞食。

回首望去,那“罗汉台”三个遒劲大字,雄伟的关隘城楼之后,是烟雾缭绕的神足教圣山之峰,怪石嶙峋,壁立千仞,云海之中,似有天上楼阁。

凌云拾级而上,回到罗汉台城楼下的平坦空地之上,穿过了城门,回到轿子旁,几名女子正聚在轿子旁,等着他回来。

见他回来,均是脸色一喜,那小饕餮是何等恐怖的食人怪物,想不到凌云这么快就回来了,令人不由喜出望外。

“那家伙没怎么你吧?”阳灵绫一直劝凌云不要回去,所谓的履行诺言只是送死,实在是冒险而且愚蠢之至,这种恶世活着若不是多苟一点,怎么能活得久?

但是凌云并没有听从,他不只是为了履行一个愚蠢的诺言,而是这小饕餮吞食之力惊人,若不和他正面相敌,即使过了罗汉台,也不能避免追杀而来,反倒将众女子陷入危险境地。

“我送到他嘴边,反倒不敢下嘴吃我,真是奇怪。”凌云道。

“有什么奇怪,肯定是怕你到了他肚子里,非但不死,反而成了进入铁扇公主腹中的孙猴子,大闹一番,让他无法承受,腹痛难忍,反受其害。”阳灵绫道。

“回来就好,只是这山上奇异的东西还真不少,下一步恐怕要更加小心点才是。”雪珠关切道。

阳灵绫想起这一路来要不是为了自己,凌云不会带着她们身陷险境,内心颇为自责,但言语上并未表达出来,而是神色如常,生怕别人窥到内心的不安。

“我就说他那么厉害,不会有事,雪珠你还那么担心,这家伙命硬的很,”紫若掩嘴笑道,“说不定那怪物嫌他太臭,许多天不洗澡,难以下咽罢了。”

“那就请你尊鼻闻一闻,看看我有多臭?”凌云一笑,虎扑过来,揽住了紫若,将她已抱入怀中,袖子放在鼻下。

紫若尖叫一声,双臂护住胸口,想要挣扎却被紧紧搂住,扭着头避开那袖子,不愿闻那气息,怒道:“真该被怪物吃掉!”

“怪物本来是要吃掉我,可后来听说我身后有一只母老虎,便吓跑了,果然,这母老虎威风凛凛……”凌云话音没落,胳膊上已经感受到一阵尖锐的剧痛。

紫若越是挣脱不开,心里越是焦急,众人面前,脸红如绯,情急之下,张开了樱桃小嘴,狠狠地对着凌云的胳膊咬去。

一排整齐的牙齿,在凌云的胳膊上留下两个白色的月牙印子,分外清晰,牙印一个个小小的尖孔,凹凸有致。

凌云被疼痛钻心,双手搂抱的力度瞬时放松,紫若猛地挣脱他的双臂,脸上得意的神色,望着凌云略显狰狞的表情,道:“活该!”

其他女子早已习惯了两人的打打闹闹,均在一旁看戏,竟无人来劝。

“怪物没吃到我的肉,母老虎却下了血盆大口,怪不得连怪物都吓跑了,果然母老虎八面威风,不敢惹不敢惹。”凌云道。

紫若“哼”了一声,道:“母老虎也比你一个臭流氓强,总是趁人之危,一点都不老实!”

“我要是流氓,你现在早已成了人妇,那么多夜晚,我都没怎么你,现在骂我是流氓,好,今晚便让你见识一下流氓的厉害!”凌云装作生气的样子道。

紫若不由害怕起来,真的以为他真要对自己下手,拉着雪珠的手,道:“姐姐,你看你相公,还不管管他?”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一章 廷门之一 雪珠微微一笑,道:“好了好了,都别闹了,相公,我们还是赶路要紧,天已快黑了。”

众人望了一下西边的天空,残阳如血,渲染一片红海般的晚霞,堆积如巨大的山脉,接天连地,无穷无尽,整个世界笼罩在血阳的余晖中。

凌云点了点头,道:“天黑之前搞定,晚上再睡了紫若,剩下的山路大家只能步行而上了。”

紫若听到此话,如此直白露骨,不由脸红如晕,心里恼怒,但又不敢当面再驳斥他,生怕他反而使性子非要对自己无礼,只得躲得他远远地,走在众人的身后。

凌云走在众人之前,罗汉台后面的山路颇为平坦,难怪神足教选在此山建宗立派,如此山巅之上,居然能够平缓如此,便于建造大批的房屋城寨,实在是难得的山势。

过了罗汉台,此去别无他路,一条大道通向神足教的教廷及祖庭两处,再之后便是广袤的后山封禁之地。

山路两边,或是溪谷,或是石壁,并无树木遮挡,所以一路行去尚且天光大亮,抬头望向山顶,云海中一道山门悬立其间,似乎转眼即可到达那里。

“那里便是廷门了,过去便是神足教的教廷所在,这一路上山,居然连一个教众都没看到,实在是有些蹊跷,可能江佑胥早已得知我们上山了,正在教廷里等着我们。”阳灵绫若有所思道,在她印象中,江佑胥极其老成,不会这样毫不防备地放任自己一行人上了山,其中必有诡异之处。

“这家伙肯定想设下陷阱,等着我们去上钩,所以一路上连个拦阻的人都没有,也不奇怪,我倒是不怕,只是你们跟着过去,有些危险,不如找个地方将你们藏起来。”凌云道,他并不是怕打不过神足教,而是担心神足教请来了小饕餮一样的灵气恶兽,让自己自顾不暇,这些女子只能别劫持当成了人质,危及到她们的安全。

“我们不怕,你若是担心我们只会帮倒忙,那我们便躲起来,可是这整座山都是神足教的产业,无论躲到哪里,一旦被神足教的人抓住,最后还是会拿来做人质,威胁于你,所以……”媚娘道。

“所以啊,让她们跟在你身边,反倒安全一些,至少可以随时看着她们,不用担心会出事。”阳灵绫道。

众女子均不愿分开,凌云思索了一下,道:“我倒是有了一个办法,你们不用分开,也不用再费力爬山。”

“你是想?”阳灵绫猜到了他的心思,脸上恍悟道。

“没错。”凌云驱动灵气,将整个世界静止住,众女子本来正在山路上拾级而上,凌云逐一将她们抱着来到山路旁一个亭子下,放在石凳上歇脚。

“现在世界已经进入了灵气之境,她们没有灵气,只能保持这种静止的状态,你我身体里拥有灵气,能够继续前行,若是神足教没有灵气修炼者,大概天黑前已经足以收拾他们了。”凌云道。

阳灵绫点了点头,道:“早一点用这种方法,也许一路上都不用那么多缠斗了,白白消耗了你许多精力。”

“如果山脚下,就定住了世界,我们一路上山来,虽然没有人阻挡,但是就算你杀死了江佑胥,其他人不服气,以为你是阴谋篡位,一样少不了一番打压威慑,只是时间先后而已。”凌云道。

“这倒是实话,对于那些死去之人,我一点都不可惜,只是你这次帮我而来,让你费了更多力气,我便欠你更多人情,我在意让你少费一点精力。”阳灵绫道。

凌云望着她一脸平静的样子,心里有些捉摸不清的滋味。

两人均是灵气修炼者,一跃即可上下百丈,瞬时已经来到了廷门处。

守卫廷门的本是神足教一众高手,此刻都成了凝固的人像,一动不动地站在地上,分开成两列,仿佛墓道两侧的石像生。

“这里就是廷门了,过了此门,前方高大的金色宫殿便是那江佑胥的住所,之前是神足教的教廷,现在成了他的私家园林,连教内众多地位尊崇的长者都被赶到了山下居住,不过,这也是天要亡他,现在我们进出此地,如入无人之境,正是他骄奢淫逸、傲慢自大的下场,容不得别人,危急之时,也无人相助。”阳灵绫道。

“只是想不到祖庭反倒在教廷之上,那岂不是教主还不如几大柱师的地位尊崇?”凌云问道,之前与南宫柳打交道时,倒也算是领教了神足教柱师的功力,并不觉得多么出奇,若是教主连柱师都不如,恐怕更是不堪一击的纸老虎。

“没错,教主只是主持教内事务罢了,在江湖上,几大柱师的地位要高于神足教的教主,因为江湖向来敬重武力,超过敬重权势,有些人就算是权势倾天,富可敌国,如果没有一身高超的武力,在江湖上,依旧当你是朝廷的鹰犬、有钱的地主罢了,不会有人真心对你恭恭敬敬,只有武力超群,技压群雄,才能成为江湖上的霸主。更何况神足教内,那些柱师本就是高出教主好几辈的高手,资历足够老,地位足够高,加上武力超群,谁人不服?教主见了只能低头问好,当然,那些柱师在你眼里,也成了平平无奇的人物,只是因为你武力太过强大,凡人在你眼中无差别的都是弱者,否则,南宫柳江湖上可谓罕见敌手。”阳灵绫娓娓道来。

“原来如此,我当神足教尽是南宫柳之流,原来他在凡人之中也算是个强者,若不是我来自外面的世界,恐怕连与他交手的机会都不会有,现在看来,他倒不一定是名不副实的江湖骗子。”凌云道。

“那当然,你不知道,年轻时候的南宫柳,曾经名震江湖,那时我父亲只是他鞍前马后的一个小童子,他年少成名,从不废弛,夜以继日,苦练不休,本来便是天纵奇才,加上所付出的精力远远高出常人,可以说是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只是不幸遇到了你,搞得晚节不保,他平时假仁假义惯了,擅长墙头草两边倒,这也算是报应。”阳灵绫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二章 廷门之二 “如此看来,我们真正需要鏖战的地方应是祖庭,这个廷门之后的教廷,已经是囊中之物了。”凌云道,但他嘴上这样说,心里并不敢轻视,死死盯着廷门之后的宫殿,在静止的世界中搜寻着任何移动的东西。

“未必,既然江佑胥早有准备,有可能已经请出了几位柱师的大驾,这样子我们就要在教廷里解决了他们,不然,江佑胥都被我们宰了,他们还有什么鏖战的必要?”阳灵绫道。

“这倒也是,只是这廷门为何除了几个守卫列队的教众,并无其他高手看守?”凌云感觉奇怪,连罗汉台那种离教廷足有数里之远的关隘,都有小饕餮这种等级的凶兽看守,这廷门居然只有几个凡夫俗子的武夫持刀看守,简直有如儿戏。

阳灵绫摇了摇头,她望着眼前的两列陌生面孔,心里也是疑惑。

凌云望着那群凝固的守卫,试探着穿过那道汉白玉石筑成的高大门楼,可就在踏过一只脚的时候,一阵迅疾的风凛凛而来,带来了一股刺骨的寒意,令他连忙退回了脚。

可那寒风并未停止,反倒愈发迅疾,只是始终在门楼之下形成的一道屏障之中,并未突破而出,追击凌云。

“不好,前面还是有陷阱,我刚踏出一只脚,便感受到了杀气。”凌云脸色凝重道,拦住了身后的阳灵绫。

“杀气?前方明明是空的,难道世上还有比灵气更快的东西?”阳灵绫聪明至极,看到前方空无一物,立刻想到世上若是没有无影之物,那必是有速度快极的东西,快到无影无踪。

“看来今天是能见识一下了。”凌云道,他不确定这股寒气从何而来,但若是躲了慢一点,一定危险已经落在了自己的脚上,那个东西似乎不能离开这座汉白玉廷门,只能在门内封印自己的去路。

廷门两侧,均是万丈深渊,前方是一条淹没在缭绕的云雾之中的石桥,除了此路没有通往教廷的其他道路,除非飞过去。

当然,飞过去并非不可,但是轻易越过关卡乃是兵家大忌,极其容易被敌人包围,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有如自愿钻进圈套一样,凌云可不愿做这种傻事。

如此看来,只能穿过这道廷门,而门内封印之物一定是要见识了。

“不如毁了这道廷门,以免那怪物作祟,暗害于你。”阳灵绫建议道。

凌云点头认同道:“无论门内是什么东西,既然他无法从门内出来追杀,必然被困其间不得出,那只要毁掉这道门,他便会没有藏身之地,这样就容易对付多了。”

手中汇聚起紫色的灵气,凌云凝神瞪着那廷门,心道:“这汉白玉石倒是难得的上品石料,色泽通透圆润,与云雾碧落浑然一体,雕工也十分精美,浮云花纹清晰可见,要是搬到外面那个世界,一定是个古董建筑。如今不得不毁了它,实在可惜,但这家伙藏身门内,若是比灵气速度还快,那可留不得,随时会死在他手上。”

暗自下了决心,凌云手中的灵气已经呼之欲出。

“住手!”忽听得一声大叫,门内腾腾升起一团白色的云雾,幽幽道:“都是同道中人,何必这么大戾气,一上山就要毁门灭石,这不是要砸了我的家吗?”

凌云两人没想到躲在门里装神弄鬼,阻拦自己去路的居然是一朵云雾,不由哑然失笑,道:“老兄,若不是你装神弄鬼,拦住了去路,我们为什么要跟一道门过不去?”

“唉,说来话长了,我真心不想与你们为敌,我也不是神足教的属下,但你们的来访,彻底打破了整座神足教圣山的平衡,今后将永无宁日了,连我也不得安宁,这才是不愿你们过去的真实原因,并不是我存心和你们过不去。”那云雾道。

凌云不解,问道:“我们打破了神足教圣山的平衡?一路上山来,我们只是冲着神足教罢了,一草一木都不曾毁坏,何谓打破了平衡?”

“你莫生气,且听我说,神足教本来立教之初,便是一位大灵气者开宗立派,可惜后继无人,垂死之时……”云雾叙述道。

“等等,你既然说是大灵气者,为何还会死?”阳灵绫疑惑道,在她心目中,灵气者等于神,等于仙,那是不死的象征,为何还会死呢?更何况神足教立教不过几百年,若是一位灵气者这样短短几百年便死去,与人间长寿者又有多大差异呢?

“这个你就不懂了吧,大小姐,其实灵气者并不是不死之人,而是能够保证元神不灭,这位大灵气者,开创神足教之后,深感这具躯体生前的罪恶不堪,便索性顺其自然地苍老而死,死后换了躯壳,重新开始一段人生,那是后话,我并不知道他死后换体变成了谁,想必是当今世界最一流的人物。”

“回来说说他死后,神足教继位者资质平庸,因为害怕那继位者拥有了强大的灵气不能克制,危害人间,开宗的大灵气者便索性不给继任者一丝一毫的灵气,神足教几千教众皆是凡人,无人能够独当一面,神足教几百年来全靠祖宗的荫庇,吃老本过日子,能混迹到震荡天下的人物百年无一。”

“但开创者毕竟不想自己的一番心血,尽数付诸东流水,便留下了三股灵气,每一股都奇绝无比,凡人得其一,横扫天下绝无问题,一股灵气注入山间修炼万年的藤蔓之上,横在山路之上,避免其他教派上山灭门,一股灵气注入山林中万兽之上,从此神足教有万兽池的名声,无人敢从后山封禁之地上山,必是有去无回,十死无生,最后一股灵气便注入这廷门之内,我虽然只是一团云雾,但与这廷门封印到一起,无论何等高手,只要无法突破这灵气的屏障,便无法逾越这廷门。”

“我困在这廷门的封印之中已经有了几百年,这几百年间,我无时无刻,不想着离开此处,可被困在此,不得生,不得死,不得逃,不得离,只能终日守卫这廷门,这悬崖,这石桥,寸步不可离。”云雾声音中充满了困闷无奈。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三章 廷门之三 “那不如我打碎了这廷门,从此破除了封印,你不就获得了自由?”凌云道。

“什么,打破这廷门?打破了它,我住在哪里?你这不是砸了我的家?你以为我困在这里,很苦恼么,并不是,我只是觉得廷门活动的地方太小,不能任我无拘无束地遨游,但只有在廷门之内,我才成为我,如果离开了这里,我只是一团再平常不过的云雾,消失在一片无边无际的云海中,这里我才是我!但我希望更加强大和更加广阔的天地罢了,你想夺去我的灵气,休想!”云雾言语中充满了敌意。

“我们并不想打破你的廷门,既然你不想离开廷门,那就继续在里面呆着呗,只是现在我们要过去这廷门,麻烦借个道。”凌云道。

“难道你还不明白,我早就说了,你们作为灵气者,上山已经打破了此地的平衡,若是执意要从廷门过去,这就意味着想要断绝我的生路,那我只能和你决一死战,除非你从我尸体上踏过去。”云雾斩钉截铁道。

“我倒是想,可惜不会腾云驾雾的功夫,你真想和我打一场?别怪我没提醒你,这廷门虽然是石头做的,但未必撑得住我的拳头。”凌云低声道,手里已经开始再度汇聚灵气,一团紫色的火焰。

“我不怕!开创者留给我们的不止灵气,还有一样东西,那是你永远也无法打败的!”云雾道。

凌云深知此人惯于隐形,自己若是用刚强之力与他对抗,未必能够讨到便宜,但是火克水,既然他只是一团云雾,一定惧怕烈火,火会将一团云雾蒸发地一干二净。

“你说的是什么东西?”阳灵绫奇怪地问道。

“哼哼,大小姐,你现在身上也有了灵气,可喜可贺,可是带着一个外人回到神足教圣山,私闯教廷这种神圣之地,实在是不大好,要是老教主在,也要责罚你的。”云雾不悦道。

“哈哈哈,好笑,当初江佑胥欺负人家孤儿寡母,将她父亲推下了山崖,将她祖母活生生砸死,你都没有出头,现在反倒在这里假仁假义地给人扣帽子,神足教,真是人鬼不分的破地方,连一团云雾都这样颠倒黑白,好坏不分!”凌云怒道。

云雾本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批判一番,没想到反被凌云怼了回来,一下子结巴了,道:“我……我……”终是口干舌燥无话可说。

“江佑胥那种恶人你不拦,我们今日要上山替天行道,清理门户,你反倒为狗卖命,也不过一条走狗罢了,看来开创者祖宗将灵气传给了你,真是瞎了眼睛,现在留你有如留下咬主人的恶犬,不如就地解决算了。”阳灵绫道。

“教内事务我不想插手,可是非神足教的人,不得入内,这是几百年来的规矩,连蛊门教主都只是在山腰处的别舍与教主会面,这位凌大公子,为了开创者守门的教义,我不得放你过去。”云雾道。

“跟他废话什么,直接砸了这廷门!”阳灵绫望着云雾的嘴脸,想起多年来教内叛徒们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心里无比厌恶,不愿过多耽搁时间,只想尽快解决了他。

“既然你说我不是神足教众,不得进入廷门,那现在假如灵绫收我进入神足教,我便是神足教的门徒,便可以进入廷门了,是吗?”凌云问道。

“这……”云雾语塞,不知道如何回答。

“是哦,只要教内有人愿意收徒,便可以引荐一人加入神足教,只是两人同赏同罚,犯了错一起罚,有了功一起赏,如此罢了,并无其他入门的门规,那只要凌云你跟我磕了三个响头,便可以加入神足教了。”阳灵绫喜悦道。

凌云心中暗暗腹诽,想:“为什么我要出这个馊主意,给这小妮子磕上三个头,以后恐怕要被她揪着说上一辈子。”

云雾不知道应该同意还是拒绝,呆呆地发愣。

“当然不可以,教内还有规定,只有五级以上的教众,才能够进入教廷,还需要教主特批,有要事相商才可以进,就算你收了他为徒,他不过是个普通的教众,怎么能够擅入教廷?”一个浑厚的声音,原来是那道沉默的廷门。

阳灵绫一惊,她从未想过从小到大习以为常的这个廷门,居然会说话,而且说出来的话,居然是用来反驳自己的。

“好,别废话了,上吧。”凌云道。

阳灵绫本来还心疼这个几百年传承下来的精美廷门,此刻再也没有一丝眷恋,丑恶的嘴脸甚至比之前欺负自己的叛徒还要可恶。

“给你一个锤子,应该用得上。”阳灵绫将一把铜锤递给了凌云,脸上平静道。

“这是从哪里顺来的?”凌云掂量了一下那把小铜锤,大概只有六七公斤重,铜锤的尾部是一个梨形的锤头,油光锃亮,看来已经干了不少血腥的勾当。

“你才是顺来的呢,这可是我刚才一路上费劲千辛万苦带上来,想拿来当作防身武器的,就是那个罗汉台关口,不知道是谁掉落的一把小铜锤,你倒是试一下顺不顺手。”阳灵绫道。

凌云掂量了两下铜锤,没想到小小的铜锤分量不轻,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不过舞起来力量十足,一锤之下,横扫一片,死伤无数,不在话下。

“这可怎么办,他们拿真家伙了!”云雾焦急道。

“怕什么,你不过是一团云雾罢了,别说是锤子,就算是剪刀,难道还能伤到你不成?”廷门镇定自若道。

“我是不怕,可是我担心你啊,我现在全靠着你封印在这廷门之内,假如你碎成了石头渣滓,难道我还能独活吗,岂不是早就被世上其他云海一般的云雾吞噬了,又要回到以往那浑浑噩噩,一无所知的生活了。”云雾更加焦急道。

“这个我倒是没想过,说不定砸碎了汉白玉石筑成的身体,我反倒能够从禁锢中逃脱了出来,成为真正的自我,也未必不可能,而你呢,也有可能成为更厉害的云雾,而不是永恒地禁锢在这小小的空间里,你说是不是?”廷门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四章 廷门之四 “还有一点,难道你忘了开创者留给我们的不止灵气,还有一样东西,那是我们永远立在不败之地的法宝!”廷门大声喝道。

云雾茅塞顿开,两者共用灵气,组成一个登顶的屏障,阻碍一切来犯之敌,几百年来,从未败北,那是因为他们还有一个杀手锏。

仅仅靠他们自身,也许可以抵挡一般的来敌,但更高的存在,只有使出这把杀手锏了。

云雾仰天长啸一声,声音响遏行云,无比尖锐,穿透了整座茫茫大山,无数林间传出阵阵回响。

两边是万丈悬崖,此刻无数回响悠悠传来,期间还夹杂着一些新的叫声,如同野兽在深渊中的鸣叫。

一时间,万兽齐鸣,在山巅之上,彼此应和,耸人耳目。

“这就是传说中的万兽池?”阳灵绫不由吃了一惊,想尝试着探头望去那无底深渊,结果只有恶兽吼叫,漫漫云雾遮掩看不到底。

忽然,一道白光惊起,从深渊中冲天而飞。

凌云手疾眼快,连忙将阳灵绫拉了回来,避开了那白光的冲撞,凌厉的风冲击她一个趔趄,倒入凌云的怀中。

“那是什么东西,居然如此惊人神速?”阳灵绫惊讶地问道,她脸色微红,整理了一下被风吹得凌乱衣服,站直了身体。

“哈哈哈,你们速速离开,还可保住性命,不然万兽齐出,恐怕就是你们的末日所在了!”廷门大笑道,言语间无比得意。

凌云冷笑一声,道:“我要是从小吓到大,兴许就听你的话,乖乖离开了,可惜我不是,所以想让我走,没那么容易。”

那道白光冲出深渊,直冲云霄,碧落之上,仿佛有一道流星飞逝。

瞬时,白光又从九天之上,直落下来,跌到地面之上,激起一阵黄色的烟尘。

尘烟散去,这才看清那白光竟是一个白色的马身鱼头,扁扁的嘴巴两边长长的胡须,活像一个大鲶鱼,只是鲶鱼多为黑色,这只通体白色的鲶鱼倒是极为罕见,更何况那一具马的身体,也是通体白色,这就是白光的由来。

阳灵绫忍俊不禁,噗嗤一乐,道:“我还以为万兽池纵然没有上万头的野兽,一齐奔出,少说也有几百头各类猛兽,如今居然来了一个鱼头马身,难道这就是万兽拼接而成的杀手锏?”

听着嘲弄,廷门也是极为失望,道:“万兽池里其他的神兽呢,怎么只来了你一个?而且之前从没见过你,你是哪位啊?”

“呸,你居然把我都忘了,我就是当初的白鱼龙啊!只是这几年生了许多变故,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一言难尽啊!”白鱼龙惨然道。

“到底怎么回事,其他人都哪里去了?现在强敌当前,若是还不出面,恐怕以后圣山上的万灵都要被这家伙吸取了灵气,从此唯他独尊了!”廷门怒道。

云雾在一旁不敢多言,毕竟有廷门出面询问,但是内心也极为好奇,为什么曾经风度翩翩的白鱼龙,会变成了如今这种四不像的模样?

想当初,那白鱼龙可是一尊废龙体,在万兽池中,是兽类的主人,纵然是废龙之体,没有天庭的在籍在册,但是终究是龙族之后,风姿俊逸,一身龙鳞,时而化鱼,时而为龙,无比逍遥自在,如今变成了这副模样,实在是惨绝人寰。

“唉,这就说来话长了,更何况有外人在场,说出来平白惹人嘲笑,何必呢?”白鱼龙委婉拒绝道。

“我可不是外人,你忘了我么,我是神足教的大小姐,阳灵绫,当初我虽然不认识你,但是每年祭祀,往深渊里投喂上等的猪牛羊肉几百头,我可每场都参加,次次深渊里虎啸龙吟,恐怕就是你的回复吧,这样说我们也算是老相识了。”阳灵绫道。

“哦?我倒是有点印象,当初是有个小丫头,每次很顽皮,总是在猪牛羊肉中倒入大坛子的酸醋,每次让我大快朵颐的时候,又几乎将牙都酸倒了,这么说,那个臭丫头就是你了?”白鱼龙微微怒道。

“搞错了,那是另一个小丫头,江佑胥的女儿,可不是我。”阳灵绫撒起谎话一点都不脸红,那江佑胥年纪虽大,已近四十,但一直膝下无子,不好女色,只醉心权术,这一点上,背后惹来不少议论。

“哼!”白鱼龙不置可否地哼哼道,“其实,说来也没什么,技不如人罢了,算不得什么丢人。”

“当初神足教的祖师爷开宗立派,驾鹤西游之后,将那最强大的一股灵气赋予给我一个没落的龙族,让我世代守卫这座茫茫圣山,率领深渊中的无数兽族,以免世上有人来窃取他的基业,但是想不到,兽族中有一个小家伙,看着像是个人脸,却只有一个球形的身体,我当初以为他是老虎的伥人,并不奇怪。”

“兽族本来都是普通的野兽,但是在我灵气的熏染下,有了灵性,连老虎都知道豢养一些人类,为虎作伥,能够不用费力猎食,这本是好事,我便留下了那个小人脸,但没想到从此引来了一个极大的祸端。”

“留下小人脸之后,兽族之中,经常有大只的野兽莫名失踪,开始我还以为是有人猎杀,十分震怒,杀光了几百里的猎人,以为从此就获得了安宁,但是只是我一厢情愿罢了,真正的祸端就在眼前,我却一直没有发现。”

“知道有一天,我看到那小人脸的嘴巴上,有没擦干的血迹,我才知道,原来罪魁祸首居然是他!勃然大怒之下,我想要将他消灭,万万没想到,这家伙居然功力了得,完全不是表面上孱弱的模样,几番交手,居然将我打败,剥去了龙鳞,几乎将我啃食干净,幸好龙肉难吃至极,他以为我死掉了,剩下的半具身体便丢入龙潭之中,没有继续啃食。”

“重伤之下,我无力反击,只得蛰伏在龙潭之底,龙体既然已经损伤严重,只得换体,身边又没有合适的东西宿体,只得借宿一条大鲶鱼的身上,后来为了陆地上行走方便,又借宿了一匹马的身体,所以才弄得现在这副模样。趁我重伤之际,那小人脸大吃四方,早已将万兽池中的所有野兽都吃个精光,哪里还有其他野兽!”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五章 万兽池之一 听着白鱼龙的叙述,尤其是那小人脸,凌云哑然失笑,那不就是小饕餮吗,没想到这个凶兽居然已经祸害了白鱼龙一顿,将万兽池里的万兽都吃光了,倒是省去了自己一番恶斗的精力。

“照你这么说,万兽池早已变成了空的,而且你也身受重伤?”廷门惶然道。

“我重伤已经恢复了七八成,毕竟那次小人脸吞食事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他吃光了深渊中的一切食物之后,便逃离了,我蛰伏在龙潭之底,侥幸保住了性命,如今听到你呼救,立刻便上来了。”白鱼龙道。

“你可知对面的来敌有多强?”廷门低声附耳道,“他叫凌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他的名声,似乎是个独狼,毫无派系,却已经踏入了仙体之境,你若是当初龙体附身,尚可和他一战,如今不知道你是否能够应对他?”

“仙体?就他?”白鱼龙满脸不屑道,“我纵然失去了龙体,降服这种江湖骗子还是小菜一碟,世上还没有独狼能够成为仙体!”

“我也觉得江湖传闻不可信,你想啊,他若是仙体,还会和我们那么多废话,早已横扫过去,谁能阻挡?看来他名不副实的可能性更大。”云雾附和道。

三人围着低声商议,以为凌云离得远,压根听不到,但凌云就算不想听,这些声音都送到了耳朵里,听得一清二楚,毫不费力。

“大声点说啊,我都快听不到了。”凌云笑着道,笑容不可捉摸。

三人只觉有一点诡异,望着他,压着声音更低道:“这家伙难道听到我们说话了,照理说,我们都是灵气修炼者,若不是差异极大,彼此的低声耳语都是只能己方听到,为何他会这么说?奇怪!”

“我听不到啊,所以请你们大点声,不然,我这耳朵不太好使。”凌云继续笑道。

三人干脆闭口不谈,互相眼神示意。

“这家伙果然听得到!”

“没错!”“没错!”

“不要再聊了,眼神交流!”

“好!”“好!”

“一起上?”

“不行!”“不行!太危险了,害怕!”

“那我先上?”

“可以!”“加油!”

“你们俩真狗!”

“谁让你是大哥!”“就是就是!”

……

三人商议定了策略,白鱼龙万般无奈,也只得硬着头皮出战,虽然刚才他言语中对凌云极尽藐视,但心知此人能够闯关到此,绝非凡夫俗子,并非浪得虚名,不由心生怯意。

人总是习惯嘴上先占尽便宜,毕竟实战是未必发生的事情,可一旦要面临实战,之前的嘴炮都要变成现实,便是头痛的开始。

吹下的牛皮,是一个个破灭,还是一个个实现,决定着他今后风光无限还是颜面扫地。

这何止是一个关键的时刻,简直是决定着未来是否还有脸皮活下去,还是厚着脸皮活下去的重中之重。

“大哥,你一定要活着回来!”云雾打气道。

“呸,说得好像老子会死一样,晦气!”白鱼龙怒骂道。

“就是,你说这叫什么话,大哥,你功力如此超群,龙族之后,天潢贵胄,绝不会出事的,我祝你旗开得胜,斩敌归来!”廷门道。

“这还差不多,不过你们俩那么近,该出手时,千万别做懦夫,记得及时支援!”白鱼龙道,他心里望着两个不成器的小弟,心想开宗立派的祖师爷,为什么会给这两个家伙注入灵气,还不如全给了自己有用,两人如同看门的大爷,实在是不顶用啊。

“一定,我们鼎力支持,只是移动不得,大哥,你可以将敌人引过来,我们设下天罗地网,只等对方上钩!”云雾道。

“傻子吗你,这下那家伙不全听到了!”白鱼龙绝望地呵斥道。

对面凌云露出了无奈的笑容,这三个家伙倒是像在表演群体相声,明明都在刻意压低声音细语,可是自己听得分外清楚,每一个字都送到了耳朵边,实在是咬字清晰,发音准确,是三个说相声的好苗子。

“到底还打不打,我可等得天都快黑了!”凌云装作不耐烦地样子道,不过对面三个活宝即使再表演一会儿,自己还是愿意看下去的,毕竟不用买票就能看相声,何乐而不为?

“哼,你急着找死是吗,大爷我来了,等着去死吧!”白鱼龙怒道,果然说相声的都爱占便宜。

“我找死?那你怎么来了,我又没找你?除非你就是死,既然如此,那我就送你去死好了。”凌云道。

两人嘴上功夫利索,手上的搏斗更加迅速。

白鱼龙战斗之时,浑身露出了坚硬锐利的龙鳞,这是他没被那小饕餮啃食的龙鳞,当时许多龙鳞顺着肉被小饕餮吃到嘴里,那龙鳞脱离了身体,变得寒冷无比,害得小饕餮闹了好几年的肚子,差点丢了性命。

如今,白鱼龙仅剩的龙鳞只能护住几处要害,不由痛惜起那些被吞食的龙鳞,不知丢弃在何处,一旦被凡人捡到,打磨一番,便是世上最锋利的宝剑,能够引得英雄竟折腰,江湖上一阵腥风血雨地争抢。

想到这里,不由恨起那个小人脸,若不是他,自己哪里会元气大伤,又变成了现在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

除了龙鳞,白鱼龙还有一把柔软的鞭子,这是当初自己断掉的龙尾打造而成,本来跟随在自己身上,神龙摆尾威力极大,在海中可以惊起惊涛骇浪,轻易淹没一个城市,在空中可以挥舞碎石,轻易击去一个山头,现在被小人脸啃掉了一半,只能拿在手中,反倒挥舞更加自如,成为了顺手的武器。

于是,凌云眼中,看到那个马身鱼头的家伙,站立了起来,马的前蹄变得比人手更加灵活,还提着一根长长的黑色鞭子。

站起来的马,比人要高出许多,足有三丈来高,体型巨大惊人,只是那个扁嘴鲶鱼头有些让人严肃不起来,总是想笑。

鞭子迅速地挥舞了过来,阳灵绫笑着提醒道:“小心点,他真的过来了。”

“哈哈哈,第一次打人兽,才知道让人总是发笑没力气,这才是江湖上最可怕的招数啊。”凌云调侃道。

白鱼龙怒不可遏,两根鱼须在扁嘴边,气得鱼须都直了!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六章 万兽池之二 “吃我一鞭子!”白鱼龙愤怒地加大了手中的力度,鞭子更加猛烈地朝着凌云甩了过去。

这鞭子毕竟是龙尾打造而成,足有一抱粗细,远远看去,仿佛甩着一棵大树砸来。

凌云微微一笑,站在原地丝毫不动,这根龙尾鞭固然重量大,但速度并不快,在他眼里,慢的像老头挥过来的拐杖,实在没有躲避的必要。

远处的阳灵绫倒是有些担心,道:“可别大意,这鞭子诡异的很。”

这一句“诡异”,是她看到那根墨黑色鞭子远比人的身体还要粗,上面布满坚硬的鳞片,更重要的是,那鳞片竟每一片都张合不止,犹如张开嘴咬人的鱼头。

果然不出所料,龙尾鞭固然速度不快,但力度惊人,凌云站在原地,感受到了鞭子带来的疾风,吹起了衣服,一股腥臭之气。

“这龙尾鞭倒是个好玩意,质地坚硬,只是太粗了一些,不然抢过来给灵绫做个护身武器,倒是不错。”凌云暗暗想道。

白鱼龙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武器,居然被对面的敌人看上了在眼里,此刻大战之时,满脑子不是如何打斗而是抢走这宝贝武器,若是他知道了必定火冒三丈。

龙尾鞭即将鞭打在凌云身上之时,白鱼龙见他仍旧不闪躲,心里一喜,暗暗骂道:“这蠢货,以为我龙尾鞭速度太慢,就不放在心上,却不知道这鞭子的威力所在,哈哈哈,等死吧嚣张的小子!”

凌云在他眼中,只是个有了奇遇的年轻后辈,狂妄无知,完全不懂的天外有天的道理,以为世上功力完全按照炼体的等级划分,高等级者可以轻易碾压低等级者,却不知各种等级者论功力,赤手相斗,当然是高等级者胜,但如果加入武器、法术、阴谋等等,双方打斗,鹿死谁手则不可知也。

白鱼龙暗暗得意,笃定了这家伙中了这一鞭子,少说也要丢掉半条命。

可是没等白鱼龙嘴角邪恶的笑容凝固,那鞭子已经被凌云一脚踢中,稳稳地踏在了脚下,巨大的鞭子有如被踩在脚下的一条死鱼。

鞭子被凌云踩落在地的速度实在惊人,白鱼龙愕然,手中只觉虎口一震,鞭子无法握住,脱手掉落。

但随即白鱼龙嘴角的微笑继续绽开,仿佛这一切都在他预料之中。

凌云踩落龙尾鞭之后,只觉鞭子虽然已经从白鱼龙手中脱手掉落,但是还在扭动不止,似乎一个活物在脚下挣扎。

他低头一看,那龙尾鞭挣扎的更加厉害,更奇特的是,无数张合的黑鳞片,此刻竟然从龙尾鞭上脱落,一片片有如亮壳的甲虫,落在地上,唧唧地鸣叫着,无数黑虫汇聚成一个可怕的虫海。

凌云只感觉皮肤一麻,连忙抬起了脚,可是那黑虫海丝毫没有退却的意思,追着凌云如黑水一般流淌过来。

看着无数虫子涌了过来,凌云脚下运用灵气,猛地踩下去,只希望这一脚能够将那些虫子尽数踩死,没想到只觉得脚板下,似乎有一些石头一样坚硬的东西,十分硌脚,根本踩不死这些虫子,反而把自己的脚硌得生疼。

凌云痛得抬起了脚,那些虫子已经涌到了脚下,开始啃食那靴子,质地上等的绣面木底靴子,在虫子的疯狂啃咬下,不多时就露出了白色的脚指头。

凌云连忙使用玉迫剑可以在身体里游走,随时硬化的功能,把两只脚硬化如铁,饶是如此,还是被虫子啃食掉一些死皮,露出粉嫩的新肉,痛得呲牙咧嘴。

不过,硬化之后,铁一般的脚,虫子再也无法咬烂,只得放弃,继续顺着腿向上爬去。

凌云暗暗大叫:“不好,上面可是要害的地方,不知道能不能硬化那里,就算硬化了,万一像脚一样,被虫子咬下一些死皮,那也痛得生不如死,岂不是要做太监?”

白鱼龙看到凌云脚面硬化如铁,虫子居然无法咬烂,哼了一声,道:“想不到你这家伙还会这瞬金的功夫!”

瞬金是人体瞬时金身化的功夫,只要硬化及时,随时都能护住身体任何一处柔软的地方,硬如钢铁,这样子敌人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攻击到身体的软肋,有些人只会部分瞬金,有些人则掌握了全体瞬金。

白鱼龙拿不准凌云是否掌握了全体瞬金,连忙指挥着虫子飞速向上爬去,只要覆盖了全身,一旦有一处没有瞬间金身化,那么虫子便可以咬破皮肤,钻进血管,直至啃食干净五脏六腑。

看着虫子爬到了凌云的腿上,阳灵绫尖叫了一声,大声道:“快跑,这是什么鬼虫子,好可怕!”

凌云也察觉到虫子的迅速,只需要一眨眼的功夫,恐怕全身都要被虫子覆盖,那时就算不被虫子咬死,也会恶心至死。

两只脚飞速地踢出,速度之快,简直惊人,有如飞出弦的强弩。

凌云飞身而起,两条腿飞踢了数次,这些附着在腿上的黑虫子紧紧地抓在裤子腿上,可是这飞踢的速度实在是快,破了洞的裤子,碎成无数片,每个虫子各附着在一块碎布之上,被凌云的飞踢狠狠地甩了出去,顿时一条长裤变成了短裤,露出了硬化如黑铁的大腿。

这下子虽然摆脱了虫子的围剿,但是却狼狈不堪,尤其是露出了两条腿,但凌云顾不得这许多,虫子再往上爬可就是要害之处了,不得不弃卒保车,这中间的利害轻重,他可明白得很。

白鱼龙分外自得,脸上洋溢着放肆的笑容,道:“哈哈哈,我乃龙族之后,落鳞生灵,腐骨化山,连这都不知道,还妄想和我堂堂龙族相斗,真的是太天真,太年轻!就这几百只小虫子,害得你如此狼狈,看你拿什么和我斗!”

廷门两侧,云海弥漫的峡谷之中,有数个拔地而起的孤独石峰耸立,那里与廷门相距一个山涧深渊。

凌云皱皱眉头,望着一个石峰,离廷门足有几百丈远,身体向后退了几步,抱起阳灵绫,朝着那石峰飞去,只为躲开那黑虫的纠缠。

倒不是这些通体黑亮的虫子多么可怕,而是虫子挤在一团咯吱作响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还有那唧唧不休的叫声,汇聚到一起,仿佛是钻入耳朵的魔咒,令人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七章 万兽池之三 白鱼龙大笑道:“虫儿们,继续追杀,将这一对狗男女咬死,我要看着他们一点点被虫子啃食干净的惨状!”

“这下怎么办?这种虫子看起来坚硬无比,数量又极多,纵然是能够一脚踩死,数量之多,也得踩上一天一夜!”阳灵绫埋头在凌云的怀中,不敢直视那地上的虫子们。

凌云抱着阳灵绫,飞到孤立在廷门之侧的一个石峰之上,虫子们速度虽快,但中间隔着一个深不见底的峡谷,只能在悬崖边上叫嚣,无法立刻飞过来。

“胆小鬼,以为躲到那石峰之上,就能逃出虫儿们的追杀了吗,哈哈哈,真是天真,要知道我白鱼龙可不是浪得虚名,既然是龙族,不能飞翔九天还算得上什么龙族。”白鱼龙大声道。

只见这鱼头马身的怪物,捡起了地上的龙尾鞭,因为鳞片变成了黑甲虫,全部脱落,只剩下一根墨黑色的铁鞭,握在手中,既可以坚硬如锏,又可灵活如鞭,任意使用,实在是难得的软硬兼备之武器。

白鱼龙耸立起来,巍峨如山,手执龙尾鞭,嘴角冷笑着,站立在悬崖之边,无数黑甲虫立刻爬上了他的腿上,密密麻麻,多如繁星,令人心里发麻,恶心难受。

“他是要飞过来吗?”阳灵绫并不害怕那鱼头马身的怪物,但是对那无穷无尽的黑虫极度恐惧排斥。

“这龙族可以说是远古凶兽之一,但因为踏入神列,又与其他凶兽不同,是唯一位列仙班的凶兽,地位远超一般的小神小仙,在仙境神界,都是无人不尊的存在,这白鱼龙虽然是个贬谪到人间的废龙,但是不能否认他体内龙族的血脉,所以远远不能看作是一个简单的凶兽,真正地全力相拼,未必输给一般的仙体,落鳞生灵,腐骨化山,这也不是虚言,而且,这只白鱼龙现在落得这副下场,也是有一个故事。”忽然,苏醒过来的玉镯说道。

“什么故事,这种遭到贬谪的龙,无非就是奉旨下雨却错了时辰,然后违背天规天条,贬下了人间罢了。”阳灵绫道。

“这就太老套了,要知道这条龙犯下的罪,可不是一般的罪,之所以被龙族贬谪,也绝不是奉旨下雨误了时辰这种小罪,而是龙本性淫,这条白鱼龙又是花丛中的枭首,惯于风月之事,一般来说,龙淫万物皆可化,就是说龙和万物交配都能生下东西,但这条龙却犯了大忌,淫到了人间,还是皇宫里,生下了龙种,但不是皇帝的种,皇帝被绿了自然是大发雷霆,要知道辅佐皇帝保住皇位的正是当时的一号执行官,整个尘世监狱中,他是头号老大,一怒之下,替皇帝复仇,将那龙种杀死,又来追杀这条白鱼龙。”

“那结果呢?”阳灵绫好奇地问道。

“结果这条白鱼龙无处可逃,只得与一号执行官正面迎战,被打得打败,抽走了龙筋,扔进了人间尘世,成为了一条半死不活的小白龙,困在这龙潭之中,再无飞升之日,之后便是他遇到神足教的开山祖师,而后获得了灵气,重新能够飞出龙潭,可是不幸遇到了那个小人脸的小饕餮,将他啃掉了半条命,这下几百年的修为,又重新回到了原点,只能靠着一点龙族的血脉来勉强维持生活了。”玉镯道。

“那现在他那个虫子太过可怕,如何能够才摆脱虫子,将他打败?”阳灵绫问道。

“这些虫子硬的像石头,踩不死,摔不死,真的难对付。”凌云回想起刚才虫子差点爬上了自己的要害,不由感到十分头疼,真是一群小强,怎么也打不死的怪虫子。

“这群黑虫又不是活物,而是龙鳞所化,当然你是打不死它们的,只要那白鱼龙还活着,就能指挥这些虫子来纠缠你们,一辈子都别想摆脱,所谓擒贼先擒王,只有将那个白鱼龙拿住,让他停止指挥,才能让这群没有生命的龙鳞黑虫放弃纠缠,再变回那又黑又硬的鳞片,只是这白鱼龙性格桀骜,可不像是能够随意屈服的人,龙族总是自傲于自己的高贵血脉,向你一个有了奇遇的凡夫俗子屈服,大概是他最不愿的事情,还不如杀了他痛快一点。”玉镯道。

“那就杀了他,反正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臭流氓一个而已,绿了人家皇帝老儿被抽了龙筋,到人间还不老实,只能让他彻底死掉才不会祸害人间。”阳灵绫道。

“杀了他倒不是不可能,凌云只要下狠手,这条废龙恐怕元神俱灭也是顷刻间的事情,但是世上龙族皆一家,他们极其团结,一旦发现在籍在册的龙族陨了一个,必然发动所有龙族,一起来追杀你,到时候的麻烦不比今天少,龙族可不是好惹的,我在世上活了几万年,最大的收获就是千万不要去招惹龙族,以免惹祸上身。但是,这条毕竟是个废龙,如果将他拔去了全部的龙鳞,丢到龙潭里,让他自生自灭去,倒是一个两全之策,既不会招惹龙族,也不会继续被他纠缠,就算等他休养生息,恢复三成功力也要几百年之后了。”玉镯道。

“可是他的龙鳞,现在全部变成了黑虫子,就算我们想下手,可那怎么弄也弄不死的虫子,该如何对付?”凌云问道。

“万物皆有生生相克,世上没有毫无弱点之物,这龙鳞就算再坚硬,再不死,也有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好色,一旦遇到了美色,所有的龙鳞就会情不自禁地打开,变得柔软无比,一下子便可以捏成了齑粉,所以想要拔出这条废龙的所有剩余龙鳞,只能使用色诱之术。但是要注意一点,龙性虽淫,但是和人的好色不同,品味完全不是同一个样子,比如,龙爱肥美之物,就像这条废龙,之前所偷的那位生下龙种的皇后,就是一个貌极丑又肥矮的女子,要不是这样,皇帝几年都不曾临幸她,也不会发现自己被绿了,哈哈哈。”玉镯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八章 白鱼龙之一 “那照你这么说,灵绫对他来说,不要说是美色,连个女人都不算咯,这么瘦,胳膊腿儿都纤细无比,胸……咳咳,没有胸……”凌云话音刚落,便招致了极大的报复。

阳灵绫狠狠地用手扭了一下他的胳膊,怒道:“你才没有胸,我才十岁啊,还没长而已,有什么哼!喜欢大胸你倒是去找你的雪珠和媚娘啊,两个奶牛哼!”

凌云痛叫一声,赔笑道:“是是是,你这小美人坯子,现在容貌已经足以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今后自然大有前途。”

“这还差不多。”阳灵绫怒气顿时消了,脸色和缓起来。

“看来色诱没有可能了,还是忍一下,把那些虫子都踢到深渊里去,把这废龙引开就是,以后再找个肥美的女子来诱惑他,将他龙鳞彻底除掉。”凌云道。

“倒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不知道你听过望梅止渴的典故没有?”玉镯问道。

望梅止渴是个有名的历史典故,凌云当然知道,那是一个夏天,曹操率领部队去讨伐张绣,天气热得出奇,骄阳似火,天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部队在弯弯曲曲的山道上行走,两边密密的树木和被阳光晒得滚烫的山石,让人透不过气来。到了中午时分,士兵的衣服都湿透了,行军的速度也慢下来,有几个体弱的士兵竟晕倒在路边。

曹操看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担心贻误战机,心里很是着急。可是,眼下几万人马连水都喝不上,又怎么能加快速度呢?他立刻叫来当地的向导,悄悄问他:“这附近可有水源?”向导摇摇头说:“泉水在山谷的那一边,要绕道过去还有很远的路程。”曹操想了一下说,“不行,时间来不及。”

他看了看前边的树林,沉思了一会儿,对向导说:“你什么也别说,我来想办法。”他知道此刻即使下命令要求部队加快速度也无济于事。脑筋一转,办法来了,他一夹马肚子,快速赶到队伍前面,用马鞭指着前方说:“士兵们,我知道前面有一大片梅林,那里的梅子又大又好吃,我们快点赶路,绕过这个山丘就到梅林了!”士兵们一听,仿佛嘴里吃到了梅子,顿时唾液生津,口渴之感减轻许多,精神大振,行军步伐不由得加快了许多。

只是凌云不解的是,这个望梅止渴的典故,是曹操智谋的策略,与今天降服那白鱼龙有何干系?

“我知道这个典故,说的是曹操一个小谋略,解决了士兵口渴的问题,但是和眼前打败白鱼龙有什么关系呢?”凌云问道。

“当然有极大的干系,告诉你吧,现在虽然没有肥美的女子,但是那白鱼龙被打入龙潭少说几百年了,这几百年都没有尝过任何女子的滋-味,心内该有多么饥渴,你是个男人应该理解,如果现在告诉他,前方有一个异常肥美的女子,他难道会不动心吗?肯定会大动春心,难耐饥渴,色心大动,身上的鳞片顿时张开软化,这个上当的时间不会持续太久,可能只有一眨眼的功夫,但你速度够快的话,这已经足以够你将他击败了。”玉镯道。

“果然妙计!”阳灵绫笑着赞道。

白鱼龙站在对岸的悬崖之上,看着石峰之上危立的二人,死到临头了,还在那里欢笑不止,心里大怒,吼道:“马上就要受死了,这对狗男女还不忘嬉笑!”

凌云淡然一笑,道:“那你倒是过来啊!”

白鱼龙身躯庞大,望着那孤立的石峰,上面仅能容一人站立,现在凌云抱着阳灵绫站在上面,已经占据了所有的位置,自己就算飞过去,未必能够抢得到位置。

但是这口气无论如何也不能咽下,看着凌云如此挑衅,白鱼龙将手中的龙尾鞭用力甩出,划破长空,形成了一条飞到石峰的索,另一端紧紧地嵌入了石峰的石壁之上。

无数黑虫顺着横亘在石峰与悬崖之间的这道绳索,飞速地爬了过去,有如无数附着在绳上的黑色苍蝇。

凌云倒是没想到这家伙会先把虫子送过来,用力地猛踩石壁,一块块石头从石壁上被巨大的力量震落,那插入在石壁上的绳索顿时松动。

凌云继续用力,一块巨大石头掉落,他本人身体也倾斜了一下,飞身而起,站到了更稳的地方。

而绳索正嵌在这块大石头上,也随着石头掉落,猛地落入了深渊。

白鱼龙哼了一声,握住龙尾鞭的另一端,那巨石滚落,下坠的重量十分惊人,让他手中差点脱手,好在绳索嵌入并不十分结实,从石头上拔了出来,石头继续掉入无底深渊,而白鱼龙则收回了那根龙尾鞭。

“你不是让我过去吗,现在怎么我搭了桥想要过去,反而你要毁掉桥,哼,难道是怕我过去将你打败,还夺走你怀里那个小平胸吗?”白鱼龙对阳灵绫一直没有流露出任何兴趣,但出言讥讽彻底激怒了她。

阳灵绫怒道:“你这鱼头马身的怪物,倒是嫌弃我胸小,告诉你,本姑娘才十岁而已,趁着现在有机会,你睁大你的死鱼眼看清楚,免得十年后本姑娘长大了你那时坟上草长得太高,遮住了你看我的眼。”

白鱼龙哼了一声,并不答话。

凌云抱着阳灵绫,道:“那就回廷门下跟你打,你可不要太害怕逃回了龙潭,当起了缩头乌龟,只是有一点,你可知道我为什么要这神足教的圣山,非要闯那教廷不可?”

“哼,无非想要夺回教权罢了,这个我不关心,我只知道开山祖师的遗训,不可让一切非神足教之人突破这廷门,这就是我的要务。”白鱼龙不屑道。

“哈哈哈,教权有什么好的,区区神足教,不过一座荒山和一个镇子的产业,想必全部买下也不到百万两,这点财产我可不放在眼里,但是神足教有一个好地方,让我向而往之,不得不来造访。”凌云道。

“哼,难道你是为了封禁之地而来?告诉你吧,那可是开门祖师遗骨埋葬之地,几百年来,想踏入这地方的人,均被强大的法阵杀死,无一幸存,你绝不会是例外。”白鱼龙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三十九章 白鱼龙之二 “封禁之地,一堆死人的骨头,有什么可看的,又不是美女,我可没兴趣。告诉你吧,我早就听说了,神足教的现任教主江佑胥,江湖上传闻他不好女色,实际上此人是个伪君子,不但好女色,而且豢养了大批的美女,供自己享乐,在教廷的宫殿里,专门设置了一个房间,用来金屋藏娇,美其名曰藏金阁,实际上藏得不是金子,都是美女。”凌云道。

“那又如何,一代教主,好点色本就是再正常不过了,有什么值得非议的吗?江湖上,有权有势的大人物,哪个不是娇妻美妾,左搂右抱,难道男人做到了富甲一方的位子上,还非要守个黄脸婆过日子,那多没趣!”白鱼龙并不在意道。

“我倒不是说这个,男人好色本性使然,哪里有什么问题,只是他好色的口味与世人不同,所以从不敢泄漏出来,生怕被世人耻笑。”凌云道。

“有什么不同,你倒是给我说说看。”白鱼龙好奇心起,问道。

“天下美女,讲究环肥燕瘦,最好的自然是貌美倾城,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风华绝代,可是这种美人江佑胥一概不爱,唯独爱一类女子,那就是肥美的女子,二百斤在他眼里刚刚合格,三五百斤的女子也不嫌油腻,是越肥越好,而且肥中要肤如凝脂,光滑如冰,尤其是胸前的两坨,一定要大如冬瓜,才能满足他的口味,你说怪不怪?”凌云道。

“这有什么奇怪,真是凡夫俗子,夏虫不可以语冰!你哪里知道这种肥美的女子,正是人间绝品,不但肤如凝脂,手感极佳,而且肥美的肉感,有如枕在波浪之上,连绵起伏,触感极佳,简直是完美,想不到江佑胥这小子居然这么有口味!”白鱼龙赞叹道,口水几乎从嘴边流下。

“江佑胥的藏金阁中,可以说是集齐了天下最肥美的女子,个个都比杨贵妃美多了,肥多了,啧啧,若是能亲眼目睹,简直是人间美味!”凌云继续道。

白鱼龙再也忍不住了,长久的龙潭生活让他无法犯色戒,如今重新回到人间,听到有这么神仙般的地方,不由心向往之,口水哗哗地流了下来,几乎有如洪水决堤。

“难道人间真有如此完美的地方?”白鱼龙喃喃说道。

凌云嘴角一笑,看准了机会,所有的黑虫都和白鱼龙一样,陷入了一种如痴如狂的境界,仿佛喝醉了般摇摇晃晃。

刹那之间,凌云已经飞过了峡谷,手中握着一块石头,捏碎成无数小石子,然后那石子漫天洒出,飞去了白鱼龙的脚下。

一切都在瞬息之间,白鱼龙还沉浸在痴痴的幻想中,那散开的碎石击打在小黑虫之上,无数黑虫此刻毫无防备,立刻被石子打得绽开了血色,原来鳞片之下有一处脆弱的地方,是肉质的东西,一旦虫子见色起意,便会暴露出这块软肋,是最容易招致危险的地方。

石子击中了鳞片上的细肉,绽开了落红一般的鲜血,黑虫顿时变成了又硬又黑的鳞片,瘫在地上无法动弹。

这一堆漫天的碎石子,将那黑虫尽数消灭。

沉醉在想象中的白鱼龙,回过神儿来时,已经是满地的狼藉,心里痛惜不已,这才知道上了当,本来还幻想着进入教廷,偷偷享受一番,给江佑胥戴顶绿帽子也无所谓,如今追悔莫及。

“好阴险的家伙,居然用这种方式来骗我!”白鱼龙忿忿不平道。

“这可是望梅止渴,前方有没有肥美的女子,谁也不知道,怎么能说是骗你呢,万一江佑胥真的养了许多肥美女子,那岂不是一语成谶,到时候你享受还来不及,还会怪我?”凌云道。

阳灵绫被凌云抱在怀里,回到了廷门,见到虫子终于尽数除掉,这才敢放下两只小脚,站在了地上,嘻嘻笑道:“神足教肥美的女子可不少,倒是真的没骗你,从青木堂的二娘,到龙虎堂的春花,都是二百斤以上,她们还尚未婚娶,若是你真的好这口,可以帮你介绍一下。”

白鱼龙因色闯祸,才落得今天这步田地,他自己一直清楚这个缺点,但是人生在世,唯独欲望最难以控制,他也是性情中人,纵然是缺点也不愿克制,毕竟纵欲总比禁欲容易得多。

今天再一次因为好色这个毛病,害得虫子尽数死去,龙鳞虫成了死鳞片,变得一地狼藉,心里不由痛惜起来,那肥美的女子也无心贪恋,怒道:“今天便让你们尝尝惹怒龙族的下场!”

话音刚落,白鱼龙一飞冲天,有如一道白光,从大地直上云霄。

“不好了,这家伙大概是要发大招了,龙族的神力可以说是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有的能够召唤风雨雷电,有的能够驾驭群兽万物,有的能够驱使金银铜铁,有的能够搬山移海,即使这白鱼龙只是一条废龙,但只要他的血脉尚在,世间万物便会被他召唤,从此迸发出无穷无尽的力量,不可小觑,这下升入了云霄,恐怕是要召唤来风雨雷电,这下麻烦了,我之前还没遭受过天劫,想不到今天要被老天劈了!”玉镯惶恐不安道。

“若是他真的如此厉害,刚才为何还会和我们缠斗,直接一个雷电劈下,我们便都化成了灰,恐怕并不是召唤风雨雷电,只是……”凌云道。

仰起头,方才晴空万里的天空,顿时阴云密布,太阳的光被浓重的黑云遮蔽,剧烈的风吹起袍袖,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前兆。

“难道真的要遭雷劫了?”阳灵绫望着天空,担忧道。

“一定是咯,还是快点逃吧,这下可不是你我能够决定的了,一旦天雷降下,那一切妖孽鬼祟,都要被击成齑粉,连我们这种小有所成的灵气修炼者,也绝不能扛住那一击,如今只有快点逃走,祈祷那家伙不会发现我们,才能够躲避开这天降的劫难。”玉镯道。

“绝不会是雷劫,一条废龙哪里能够召唤天雷呢,但大家还是小心为妙,我带着你们俩躲起来,先看看这白鱼龙到底想要做什么!”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章 白鱼龙之三 白鱼龙一飞冲天,天空中白光耀目,仿佛出现了第二轮太阳,照耀着大地,令人睁不开眼神。

“胆敢触怒我们龙族的下场,只有一死!”白鱼龙大声吼道。

山巅之处的风更加迅猛,带着潮湿的雨雾,阴暗的天地间,让人只觉无比渺小,白鱼龙从天空中传来的声音,仿佛是天音,传遍千里。

“你快离开这里,灵绫。”凌云道。

“我不走,反正若是天雷,走到哪里也逃不过,若不是,你能击败他,我又何必逃走。”阳灵绫毅然道。

“不知道这条废龙到底会不会使出什么惊人的绝招,反正还是小心为好,当初我见着龙族都是躲着走,不过那都是史前的事情了,人类出现以后,龙族势力被抑制,重新回到了凶兽之列,从此执行官成为尘世的至尊主宰,所有天庭的一切都被剥夺,当初一号执行官将这白鱼龙废了,龙族都无人敢出头复仇,由此可见一斑,只是我们远不如执行官那般主宰一切,不得不学会低头罢了。”玉镯道。

白鱼龙所化的白光,突破重重的阴云,浑身带着夺目的刺眼白光,重新向大地飞坠而下。

那是划破长空的霹雳,带着无穷的巨大力量,天地为之震动!

“龙之落!”玉镯惊叹道,“想不到今天居然见到了这难得的奇观!古代早有传闻,龙族将死之时,会飞升九天,褪去甲鳞,坠海而死,那一坠之力,在地面形成巨大的撞击,燃烧爆炸的威力,足以毁灭方圆百里的所有生灵,百年之内,寸草不生,人们称之为,龙之落,乃是末日绝响,对于人间来说,绝对是一次空前绝后的毁灭!”

“你的意思是,白鱼龙落下之后,这方圆百里将荡然无存?”凌云问道。

“没错,恐怕整个神足教圣山都将会夷为平地,但是,这是鱼死网破的打法,他也会魂飞魄散,彻底死灭。之所以,龙族选择这样一种方式死亡,曾经有人猜测百年之后,这片土地将草木丰茂,人杰地灵,成为死后重生的典范。可是,事实上龙落之地,不但百年内寸草不生,百年后依旧是穷山恶水,黄沙漫天,成为穷恶之地,因为龙族极度自私,他们大概只是想死前有一大群生灵为他们殉葬,满足作为万物之首的荣耀,死也要惊天动地,风风光光,哪怕死后遗臭万年他们也不在乎,这才是他们真正的想法。”玉镯道。

“这样的话,如何阻止这家伙的龙之落?”阳灵绫急切地问道。

“龙之落,一旦开始,无法阻止,毕竟龙落时有如泰山之重,谁能够阻止一座飞速下坠的泰山,那简直是痴人说梦,唯一可以的办法就是快速地逃离此地,而且凌云你还有三个小老婆在半山腰那里,速速带着她们一起逃离,这座神足教圣山包括附近百里恐怕只能化为焦土了,无人可以从中生还。龙之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龙的等级越高,落下时激起的剧烈爆炸范围则越广,曾经有一条巨龙在荒凉的西伯利亚落下,爆炸足足蔓延了千里之距,使那里成为了几千年的荒凉苦寒之地。”玉镯道。

凌云来自外面的世界,当然知道西伯利亚所在的地方,但阳灵绫并不知道,奇怪地问道:“那西伯利亚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从未听过?”

“就是北海之北,是苏武牧羊的地方。”凌云解释道,这北海在古代指贝加尔湖,那是世界上最深的淡水湖,广袤无边,可惜落入了蛮夷之手,苏武曾在此牧羊,苦寒一生,不曾变节。

“原来是那里。”阳灵绫恍然大悟道。

白鱼龙的巨大光团越来越逼近,地上已经感觉到炙烤无比,刺眼的光芒令人无法抬头直视,只怕不多时便会龙落大地,一切都将化为乌有。

“我不信这龙落无法阻止,我偏要试一试,将这废龙顶上去!”凌云不甘心,此刻假如飞速前去救那三个女人,也来不及逃到百里之外了,因为白鱼龙也是灵气者,自己纵然比他快上几十倍,也无法在这眨眼之间就要完成的龙之落期间,将所有人救出。

不光救不走他们,连自己和眼前的阳灵绫都无法逃出百里之遥,只能被这龙落摧毁。

“龙之落,龙之落,我偏不让你落。”凌云双足踏地,一飞冲天,地上踩坏了数万斤的巨石,开裂出无数缝隙,上面是两个深入三分的脚印,清晰可见。

凌云飞升的速度比龙之落更加迅疾,只是在空中形成一道白色的烟迹,本体是一个小小的黑点,与白鱼龙下降中巨大的白色光团完全不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绵延几十里占据了整个圣山上天空的巨大光团,遮天蔽日,形成了第二轮太阳,散发着刺眼的光芒,疾速地坠下,随时可以毁灭整个大地。

一个带着白色烟迹的小小黑点,冲上碧空,越来越渺小不可见,仿佛一个飞鸟,翱翔到人眼已看不到的地方。

“你别去!”阳灵绫惊愕地发呆,许久才呼出一声挽留,但那带着一股厉风,已冲入云霄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

“唉,”玉镯叹了一口气,道,“这身影我几十万年前也曾经看到过一次,那是共工和祝融大战,怒触不周山,天为之破,远古巨神女娲飞身补天,炼化五彩石,当初那飞身补天的身影,和他倒是有些相似,只是那女娲娘娘,身长万丈,飞身而起,支手撑天,炼石补缺,震撼无比,可他飞到空中,只剩下一个小黑点点,想与那废龙的巨大光团相互抗衡,只怕九死一生,两者能够同归于尽,已经是最好的结局……”

“你胡说,他一定能回来!”阳灵绫怒斥道,眼眶里红润起来,不停地泪珠闪烁,不顾那刺眼的光芒,仰起头望着天。

那炽热的光芒,瞬间将她脸上晶莹的泪珠蒸发干净,只留下一道干涸的泪痕。

“你一定回得来,一定!”阳灵绫坚定地说道,仿佛那无数次目视着他挺身而出,望着他前行去战斗,每一次都毫发无损地回来,嘴角带着笑,看着他,总会相信任何奇迹都会发生。

但愿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一章 龙之落 “凌云,你听着,若是你不回来了,我一定要把你埋到这世上,风水最差的地方,让无数鬼魂缠着你,特别是玉镯一样的长舌鬼,每天嘟嘟囔囔将你烦死,不得安息,所以啊,你一定要给我回来!”阳灵绫声嘶力竭地对天吼着,她也不知道,那碧蓝的天空中,那个小小的黑点会不会听到。

玉镯无奈地摇了摇头,望着她歇斯底里的样子,有些不解,但人类总是如此奇怪,会有各种各样没法理解的情绪,它固然不懂,但几十万年来,早已习惯了,见怪不怪。

飞到半空的凌云,只觉大腿有些冷飕飕的,才想起刚才甩开龙鳞黑虫的时候,撕破了裤子,现在大腿光溜溜的,能不冷吗?

每升高几千丈,凌云便会感觉周围的温度,下降了许多,最后冻得他直哆嗦,和大地上的炎热完全不同。

那壮烈的龙之落,固然蔓延几十里,但凌云飞起的地方,却避开了他,因为天空的广袤,纵然几千里也是毫无遮拦,只要视力极佳,皆可以相互看到。

那白鱼龙望着凌云飞天冲上了云霄,而且避开了自己龙之落的范围,甚至飞到了比自己更高的地方,心中焦急,想不到这家伙居然舍弃了所有的身边人,唯独一个人逃往九天,这样就避开自己的龙之落了,真是个无耻的家伙!

但白鱼龙更明白,这个世界上,修炼灵气者,哪一个不是极度自私的人,否则压根就不会有大成就,一将功成万骨枯,一个灵气修炼者的背后,是无数血腥和杀戮,所以,凌云做出这种自私的举动倒是并未超出他的预料。

龙之落,固然壮烈无比,有如泰山压顶,从几万丈的高空落下一个巨大山脉,猛烈的撞击足以毁灭方圆千里百里的所有东西,无人可以阻挡。

但世上并非没有阻挡龙之落的东西,而那阻挡之人,正是龙族自身。

任何一个龙之落的龙族,都是垂垂暮年,命不久矣,意识到大期将近,为自己举办一个辉煌震撼的葬礼,从而开始了龙之落。

像白鱼龙这种年轻的废龙,正当壮年,虽然历经几次元气大伤,但还远远不至于死,修炼几百年,依旧是一条好龙!可惜,他遇到了凌云,对他恨之入骨,尤其是最后的龙鳞都被摧毁,而且是毁灭式的,当初小人脸啃食掉龙鳞,至少自己还可以偷偷地找回,而凌云直接摧毁了每一片龙鳞上的分元神所在,让龙鳞成为了一堆又硬又-黑的石头,毫无用处。

所以,对凌云的仇恨,甚至超过了小人脸,为此,白鱼龙不惜与凌云同归于尽,只要能够消灭他,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这是一般的龙族所不会做的,大部分龙族功力极高,地位尊崇,在人间仙境都是高贵的王者,哪里会动不动就同归于尽,实在不值得。

可是废龙早已一无所有,连最后成为龙族身份的龙鳞都被消灭,他气急败坏,彻底丧失了所有理智。

“杀了他!必须杀了他!”白鱼龙恨恨道,他可不想凌云逃走,连忙停止了龙之落,那团白光避开了撞击大地的惨烈结果。

凌云意识到自己调虎离山之计成功了,好在没有正面硬刚,否则与一座飞坠的泰山相抗衡,粉身碎骨也未必能抵抗的住。

白鱼龙化作巨大的白光,向着凌云所在的小黑点飞速地追击而来,有如一个带着长长尾巴的明亮彗星。

“果然是个扫把星,现在都露出了真面目,哈哈哈,白鱼龙,你速度那么慢,追的上我吗?”凌云速度远比白鱼龙快上几百倍,若是他不使出龙之落的绝招,压根追不上自己,更别提伤及自己。

彗星一直被民间称为扫把星,这里面倒是还有一个典故。

扫把星,也叫扫帚星,学名是彗星,以后拖拽长尾而得名。当年姜子牙不善于赚钱养家,无奈经常亏本,他老婆看日子过不下去了,就弃他而去。等姜子牙功成名就登榜封神时,他前妻在朝歌听闻子牙功成名就,内心觉得愧疚难当,遂自缢而亡,一道灵魂往封神台飞去,后封神时被封为“扫帚星”。在民间传说中,扫把星主扫除,见则有战祸,或天灾。现代理解成将会带来灾难或厄运的人,是骂人的说法,主要针对女性。古代命理学家认为铁扫帚是个凶星,女人命中犯了铁扫帚最为不吉,克夫再嫁,乖背破家。其实“扫把星”并不单指女命,男命同女命一样,若命犯“铁扫帚”也是非常不吉的。

如此看来,白鱼龙幻化光团有如扫把星,倒也难怪他命运忐忑,一路坎坷,不但被一号执行官亲自抽走了龙筋,还被人脸小饕餮啃食掉半副龙鳞,现在又落到了凌云手中,彻底除掉了残存的龙鳞,害得他龙族血脉传承之物一无所有。

仅有龙之落作为杀手锏留在他手中,可惜一生只能用一次,是同归于尽的打法。其实,他先前好色成性,屡屡惹祸,最后惹到了不该惹的人,导致命途不顺倒也怪不得别人。

见到白鱼龙带着彗星尾的巨大光团飞来,凌云加速飞升,两人你追我赶,不知在九天遨游了几千里地,此处大气稀薄,所飞之处已经快到了九天的顶端,外面是浩瀚苍茫的宇宙。

“你追了我那么久,倒是不累吗,渴不渴,饿不饿?”凌云尚有余力道,从未飞过如此高的地方,头有些晕,似乎是本体缺氧所致,除此之外,一切再正常不过。

“我……我一点都不累,倒是你,脸色苍白,这下可要走到穷途末路了吧,强弩之末,力不能透纸背,我看你……你如何迎战,我……我可是堂堂龙族,这点高度算得了什么,哪里会累!”白鱼龙兀自强作支撑道,但言语间已经气喘吁吁。

龙潭中囚禁多年,对于翱翔九天的龙族本能,他也有些生疏了,如今一下子飞到这么高的地方,实在力有不逮,喘了好久的气才平息了剧烈的心跳,只是眼前这位强敌,面不红心不跳,倒是让他颇为忌惮,这下恐怕自己反倒陷入了劣势之中。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二章 九天之上 “你既然不累,也不饿,我们不如快快决一死战,走了这么久,我倒是有点想下地去吃一张葱油饼了,听说雁坡镇上的葱油饼滋味不错,外酥里脆,你要不要吃?”凌云道,他的脑子里缺氧严重,越来越头晕难忍,几欲昏昏睡去,恍惚中仿佛来到了雁坡镇的集市上,满大街散发着香气的包子油条还有炸油饼,令人口水直流。

白鱼龙不知道他葫芦里卖什么药,想起刚才他借用望梅止渴的计谋,想出一个色诱之术,用肥美的女子诱惑自己,不由平添了几分警惕,生怕被他再次骗了。

“你少废话,要打便打,当我怕你吗?快快动手,废话休说!”白鱼龙手中抓起一团白光,猛烈地向凌云攻击而来。

凌云似乎还沉浸在对美食的幻想中,这高处不胜寒,极其容易产生各种幻想,本来就大气稀薄,脑子里更是想象翩翩,乱七八糟的东西同时浮出了脑海,让人难以保持清醒。

可那团白光飞过去的时候,打到凌云的身上,居然消失了,而凌云完全像没事一样,本来白鱼龙料定这白光只要打到凌云身上,他就算不死,也会被击飞,绝不会这样定在原地,将那白光的全部力道都消减了。

这让白鱼龙大吃一惊,难道凌云的功力已经达到了如此高深的地步?!

望着凌云浑浑噩噩仍旧沉浸在想象中的样子,他实在难以置信,这个闭着眼睛胡思乱想的醉汉一般,竟然将自己全力的一击如此云淡风轻地化解了!

如果凌云真的有这种功力,那刚才将自己龙之落硬生生顶住,也未必是不可能的事情。

自己与这种级别的灵气修炼者对战,简直是螳臂当车,不堪一击。

可是白鱼龙不甘心,对龙鳞毁坏殆尽的痛恨,让他战胜了恐惧,继续又用尽全力地将白光汇聚到一处,奋尽全力地再次一击!

“我不相信,这一击他还能抵抗得了!”白鱼龙暗暗念道。

“葱油饼,老板我要两张……两张够了,不够再买!”凌云闭着眼睛,沉浸在幻想中,嘴角流出了口水。

白鱼龙再次用尽全力地一击,打中了他的胸口,那巨大的白光威力无比,若是打在一般人的身上,早已被打成齑粉,可是凌云却浑然不觉,连衣服都没被打烂。

“见了鬼了,从没见过这么厉害的功法,难道这家伙在跟我装蒜,什么葱油饼,他妈的就是在存心戏弄我!”白鱼龙恨恨道。

凌云吧唧着嘴巴,仿佛在拿着一张薄脆可口的葱油饼在啃,嘴角口水流出了更多,顺着下巴滴落在稀薄的空气中。

白鱼龙嫌弃地撇了撇嘴,怒道:“居然如此轻视于我,连我两次灵气攻击都轻松化解,分明身上的灵气强大无比,却一直装蒜示弱戏弄我,难道想在这个无人之境将我折磨死?士可杀不可辱,今日我便要和你拼了,也好过束手待毙!”

白鱼龙抽出腰间的软剑,这是携带在他马身上的佩剑,质地较软,但锋利无比,人间没有兵器可以比得上,他举起了软剑,一剑冲着凌云刺去。

凌云悬在空中,闭着眼睛,丝毫没有察觉眼前的凶险,兀自沉浸在梦中热闹的集市之上。

一剑刺入凌云的身体,用力太猛,白鱼龙的身体也随着剑,穿过了凌云的身体。

本来看到剑的刺入,他欣喜若狂,这剑上抹有剧毒,纵然你灵气再高,中了剑伤,伤口里还有毒,无论如何也会身受重伤,即使是大罗金仙也休想全身而退。

可是,当白鱼龙整个身体穿过了凌云的身体,手中的剑还在手中,上面干干净净,没有一点血迹,而凌云的身体则完好无损,不由得惊慌失措起来,骇然地目瞪口呆。

就在他惊疑不定的时候,头顶黑暗的宇宙之中,一个苍老的声音徐徐道:“这里是尘世的结界,我乃看守结界的界神,你们在此处只是虚幻的影像,再多呆一会,就会形神俱灭了,还不速速滚开!”

一声大喝之下,两人被一个巨大的手掌挥来的厉风拂到,飞速地从九天之上坠下,速度之快,远远超过了之前的龙之落。

白鱼龙大惊失色,自己可不想这样失控地掉落大地,从而造成了一场悲剧的龙之落,毕竟那对自己没一点好处,死敌凌云也不一定能被龙之落爆炸而死,反倒是自己死定了。

他用力挣扎,想要摆脱下落的极重的坠落之力,但三番两次的挣扎,都不能摆脱那巨大手掌的一挥之力,依旧疾速的下坠。

由此可见,一个小小的界神,挥出的巨大手掌,居然能让尘世间最厉害的龙族与灵气修炼者如此失控地坠落,连还击之力都没有,双方实力的差距简直有如云泥之别。

好在凌云的身体就在白鱼龙的下方,急中生智,白鱼龙猛地加速坠落,然后与凌云保持同一高度,然后猛地踢了凌云一脚,巨大的力度害得两个人各自倾斜地飞向两边,这一脚的力度缓解了下坠的力道,让白鱼龙有足够的灵气,来调整下落,避免全速坠下,稀里糊涂地成了龙之落,葬身大地。

而因缺氧陷入幻想之境中,不得自拔的凌云,此刻因为这重重的一脚踢到了自己的屁股上,剧痛让他清醒了起来,望着在半空中挣扎扭曲的白鱼龙,自己还在更大速度地下坠中,茫然不知原因。

最后,白鱼龙终于控制住了身体,避免落入了地面。

而清醒的凌云,却无法抵挡这下坠的势力,尤其是白鱼龙给自己加了那一脚之后,速度更加快了。

界神伸出的巨掌,带来的厉风,让他以比一飞冲天更快地速度下落入地,身体上的衣服早已摩擦起了火,带着一团火焰疾速地飞向大地。

期间,凌云尝试着用灵气抵御这股巨大的下坠之力,可惜无济于事,只是稍稍减缓,并不能完全抵消那力度。

地面上,阳灵绫正焦急地等待着凌云的消息,结果只看到了一大团火球,飞速地下坠而来。

“快逃啊,龙之落,神足教圣山要完蛋了,以这个火球下降速度算,大概只需再眨几次眼,那火球就要落地了!”玉镯心急如焚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三章 火球落地 “再不逃,可就没命了……”玉镯话音未落,火球已经降临到地面之上。

阳灵绫呆呆地望着那火球,刚才龙之落被凌云制止了,白鱼龙吸引着去追击凌云,如果凌云将他打败了,恐怕再也不会有龙之落发生,如果凌云被打败了,也不会有龙之落。

如今,龙之落再次坠下,速度比之前更加惊人,只是那白色耀眼的光团换成了一个小小的火球。

只有一种可能,才会再次发生龙之落,那就是两个人同归于尽了,凌云没能成功阻止龙之落的发生。

那就说明他已经死了,他死了……

阳灵绫不敢相信这个结局,她仰头呆呆望着,那个火球的坠落,龙之落,也不过如此,就算毁灭了这一片大地,将仇人和自己全部都毁灭,连心爱之人也一同毁灭,倒是没有什么不好。

自己年纪虽然很小,可是经历了许多变故,心智早已比一般的女生成熟,他死了的消息,在她心中,没有悲伤,因为自己马上就随着他一起来了。

当初,父亲和祖母的死去,自己之所以悲伤,大概只是因为没有一同死去的缘故。

现在,反倒是心安了,有什么可逃的呢,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毁灭掉一切,和心爱的人共赴黄泉。

世上已经无可留恋,不如早早去寻一个来世。

对于阳灵绫来说,这未必不是一个好结局,所以玉镯纵然大声呼叫,她也视若无睹,反正玉镯不是凡物,它不会死,自己牵连不到它,那是最好的结局了。

粲然一笑,阳灵绫望着火球的坠落,那冰冷令人畏惧的死亡,对她而言,却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父亲,祖母,还有你,凌云,我一起来了,这次还好没有落下我……

飞速坠下的火球,在落地的瞬间,阳灵绫闭上了眼睛,只期待没有痛苦,瞬间将一切都结束。

可是,除了一阵呛鼻的烟尘,什么都没发生。

难道我已经死了?阳灵绫捂着鼻子,咳嗽着睁开了眼睛,眼前是一片弥漫的尘土,看不清前方发生了什么。

直到所有弥漫空中的灰尘散去,尘埃落定,才看到那个从天而降的火球居然砸入了地面几十尺深,形成了一个人形的凹洞。

而那个躺在凹洞里的人,不是别人,却是一脸灰尘的凌云。

“你没死?”阳灵绫喜极而泣,平静地面容一下子如绽开的花朵,颤抖着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你没死,太好了!”

整个小小的身体扑进了那个凹洞之中,压得凌云喘不过气来。

“咳咳,大小姐,你踩我脚了。”凌云剧烈地咳嗽几声,胸口起伏着,想不到死里逃生后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一句。

阳灵绫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连忙从凹洞里爬出来到洞旁,伸手想要将凌云拉起来,却发现他身上的衣服几乎烧得一干二净,稍稍动弹一下,化为了灰烬的衣服便掉落下来,露出了焦黑的胸膛,那是衣物灰烬抹黑的结果。

阳灵绫脸上更加红晕,连忙扭头避开,羞涩地恨不得钻入洞里。

一开始凌云并不知道她羞涩的原因,一抬头看到浑身裸露的肌肤,这才明白,也不好意思起来,只是这个神足教圣山之上,并无他人,倒不会特别尴尬。

“你这家伙,居然把衣服都烧得干干净净了,难怪小妮子害羞了,哈哈哈,所谓男女授受不亲,你这下被人家小妮子看到,岂不是要对人家负责。只是这荒山之上,并没有任何衣物更换,你这样通体光溜溜地去找江佑胥算账,我怕被当成了流氓赶出来,最后传到江湖上,这名声可不太好,实在是丢人大发了。”玉镯嘲笑道。

“半山腰那个轿子里面,有你更换的衣服,我这就去帮你拿,一会就回来了。”阳灵绫遮住了眼睛,仓皇地想要向山路下面跑去。

凌云生怕半路被白鱼龙截住,正要拦住她,转头发现,那白鱼龙已经站在了自己的身后。

“哼,想不到这么高落下来,你居然还活着,身上也没有重伤,啧啧,真是武艺高强,令人佩服。”白鱼龙张着一张扁扁的鱼嘴说道,两根胡须随风摇摆,鱼头下的马身让人觉得无比别扭。

“这没什么,我掉下来,顶多砸了一个坑,可是你掉下来,却要毁灭一个城,看来还是你厉害。”凌云道。

白鱼龙哼了一声,道:“今天本来因为你毁掉了我残存的龙鳞,害得我如此凄惨,所以想要报仇,不惜和你同归于尽,只是现在理智地想一想,倒也没必要,等我龙鳞重新长出,也不过几百年的时间,稍瞬即逝,完全不必意气用事,和你同归于尽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好处。”

“你那龙鳞本来也是长在龙尾鞭上,恐怕是那个小人脸已经将你龙尾咬下,既然无法回到身上,也算不得龙鳞,只能说是毁了你一件趁手的兵器,这个我无妨赔你便是。”凌云道。

两个人武力相当,皆有毁灭对方的能力,万一逼急了,都不得好处,不得不平心静气地攀谈起来。

“我生平不过好色两个字而已,如今幻化人形不得,还要继续蛰伏在龙潭中,你说赔我,可你又能赔我什么?美女?我只要想要,随意下山捉来几个肥胖女子,那还不是轻而易举。兵器?人间的凡兵,在我眼里,不过是稻草杆子而已,一折就断,哪里有能够满足我使用的兵器?其他的东西,我也想不出你能赔我的。”白鱼龙不屑道,语气中依然还是那股傲气不减,对凌云充满了轻视。

“你既然说你因为我而受损,我别无他物赔你,现在索性赔你一点灵气就是了,你是灵气修炼者,这个东西不可或缺……”凌云道。

“拉倒吧,我体内灵气,一股天生龙族之血脉,那是我的纯阳本体,用起来自然十分顺手,后来因为灵气大损,接受了开门祖师那家伙的灵气,搞得我十分不爽,还得听他灵气中符印的命令,不然我也不会今天来和你决一死战,也不允许你过廷门,这还不是当初被那股灵气害得!”提起灵气,白鱼龙充满了不满。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四章 灵气符印 “既然你对这股灵气如此不满,为什么不让别人吸取了去,这样子你就不用再受这符印的压制,也不用在这里看守廷门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岂不是很惬意自在?”阳灵绫道。

“你一个女子懂得什么!这股灵气虽然有所限制,但那毕竟是纯阳之力,非比寻常,若是轻易送给别人,岂不是削弱了自己的灵气,碰上知恩图报的人还好,如果对方是白眼狼,获得了如此巨大的灵气,立刻与你作对,岂不反受其害,我宁愿将这灵气抛入荒山群兽,分而散之,也不愿全部赠给某人。”白鱼龙道。

凌云本身各股灵气共存在体内,时常发生冲突,害得本体备受煎熬,深知这种灵气若不能完全被自己消化,为自己所用,放在身体里,无疑于一个定时炸弹,极其危险,所以他对白鱼龙的灵气压根不感兴趣。

玉镯反倒有些好奇道:“灵气中藏有符印并非稀奇的事情,这是高级灵气修炼者稍加习练,便可以学会的法术,从而控制自己灵气的利用,避免被敌人窃取灵气,但想不到这灵气在你体内几百年都没有化解这符印,想来这位开门祖师实在是位顶级的灵气修炼者了。”

“那个自然,不然一般的灵气修炼之人,我堂堂龙族之后,也不会放在眼里,更别说设下符印了,这符印实在是奇怪至极,几百年我何尝不想炼化符印,突破桎梏,寻获自由,可是每一次冲撞符印,只会让它变得更加固若金汤,牢不可破,对我的束缚便越是牢固,导致我几乎已经绝望,也曾想过将这灵气渡给别人,可是万一灵气渡了过去,符印依旧在我体内,岂不是得不偿失,人财两空?”白鱼龙说出了心中的顾虑。

“既然如此,不如你尝试一下渡给别人,若是不能渡出符印,再将灵气夺回就是,有我们在,不用担心被渡者不归还灵气,只要他敢生出私吞的念头,我们便合力将其绞杀,那股灵气纵然强大,也不会超过你和凌云二人合力吧,所以完全可以放下这个顾虑,绝对不会有多少风险,我敢保证。”玉镯劝解道。

“这……”白鱼龙迟疑了一下,脸上尽是半信半疑的神色。

凌云环视了四周,这廷门之下,便有两列看守廷门的教众,望着其中最弱小的一个,道:“这里便有现成的宿体,你将灵气注入其中,若是符印一并渡了过去,那便是成功了,若是不行,再将灵气拿回给你就是,我们可以帮你一同压制对方,不用担心他据为己有。”

白鱼龙望着那个矮小瘦弱的教众,一身淡薄的青色衣裳,连旁人身披的甲胄都没有,瘦小嶙峋,骨骼精瘦,不由动了心思,道:“只怕这人元神太弱,渡一点灵气过去,他便承受不住,从此死了,不过这样也好,省得多了一个灵气者麻烦!”

尽管对于凌云他们没有完全的信任,但白鱼龙自恃龙族后裔的身份,料定凌云不敢暗害自己,毕竟那是和整个龙族作对,更何况刚才试探了凌云的功力,远在自己之上,若是想杀死自己,加上旁边这个身怀异灵的小女孩,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既然他们没有动手,就说明没有暗害自己的想法,这样反倒让他放下了心。

既然如此,不如大胆尝试一番,一旦能够摆脱那符印的枷锁,从此便可恢复龙族的身份,只需找个深山静潭休养个几百年,龙鳞龙筋恢复,便可以重新遨游九天,无所拘束。

被困在龙潭几百年来,这是白鱼龙日夜渴望的梦境,今天有一线希望能够成真,他决心一定要尝试一下!

电光火石之间,白鱼龙已经化作了一道白光,飞去廷门之下,身处一个马蹄状的手掌,抓住了那瘦小个子,一股紫色的灵气,从手掌心飘逸而出,如烟似雾,沁入那小个子的身体。

凌云望着那小个子,只觉有些莫名的悲哀,自己曾经是一个杀鸡都不敢下手的学生,如今却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的消逝,也无动于衷了,看来所谓的人性,都是在不断变化的。

“那么多灵气一下子注入进去,这小个子怕是吃不消。”阳灵绫语气中带着一丝可怜的同情。

“你们俩多虑了,这人看着个子矮小,但能够出现在廷门之上,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半大小伙子,而是一个不俗的高手,否则,你当江佑胥傻吗,派一个小个子来阻挡我们?众人之中,唯独他没穿甲胄,也没站在队列之中,恐怕他是这两列看守之人的头领,灵绫,你对此人可有印象,他是什么来头?”玉镯道。

听着玉镯的提醒,阳灵绫忽然警觉起来,道:“这人的面孔看着像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但面孔十分陌生,我之前在山上从未见过,也许我深居简出,作为大小姐很少出闺房,没见过这种下等的教众也是有可能的,若是看守廷门的首领,那可是一堂之主,听说龙虎堂有一位新任堂主年纪很小,却年轻有为,力压群雄,技惊四座,难道就是他吗?”阳灵绫奇怪道。

“那这位堂主可有什么特点?”玉镯问道。

“众人提起这位堂主,只说他年少有为,很少有人提起他的个子外貌,所以我并不知道他的相貌,但神足教各位堂主,均在四十以上,最老者六十有余,从未有过年轻者,他算是开门立派以来,最年轻的一位,所以曾在教内轰动一时,这么看应该就是他了。”阳灵绫如数家珍道。

“他这么年轻就能当上堂主,如何服众?难道武力惊人,没人打得过就能做堂主,这样的话,只怕神足教每天都是比武不断,私斗不止,那六十多岁的老堂主,哪里抵得上年轻精壮的后生?”凌云奇怪道。

“教内任命堂主,当然不止是看中武力,还有资历、地位和威望,综合权衡,绝不是单一选中,但这个人听说不光是武力超群,还曾在死人堆里救出堂下兄弟,威望一时无二,堂内人人敬佩,加上老堂主战死,位子空了出来,没有比他威望更大的人,他顺理成章地坐上了宝座,倒也不稀奇。”阳灵绫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五章 龙虎堂 “神足教等级森严,教主名为教内至尊,其实教主之上还有四大柱师,无不地位尊崇,超然世外,名义上听从教主之命,非常时期甚至可以更换教主,决定教权。教主之下,除了自己亲命的教廷一众高手,还有七个堂,分别是清川堂、龙虎堂、罗汉堂、青木堂、南木堂、飞虎堂、铁血堂,每一堂均有百余众高手,各自拥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必须听命于教主,加上教内所有教众均需要服用教主每年秘制的血虫丹,这血虫丹固然有延年益寿的功效,但同时也是致命的毒药,每年必须向教主效忠述职,才能得到解药。”

“七大堂中,龙虎堂位居第二,可以说实力雄厚,这个人年纪轻轻,就能当上了龙虎堂的堂主,可以说是难得的人才,实力恐怕不可小觑,现在白鱼龙将大股灵气注入他体内,只怕到时候他身怀灵气,是个难对付的家伙,不如叫停……”阳灵绫忧虑道。

“绝对不可以叫停,一旦停止的话,之前注入的灵气没有符印束缚,而且这些灵气若是不足以杀死他的话,只会让他变得更加强大,不如等白鱼龙将全部灵气注入的瞬间,凌云立刻出手,置他于死地,固然这有点不太地道,趁人之危,但是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将他彻底消灭。否则,半路叫停,让白鱼龙白白丢掉大把灵气,他也会气急败坏,和我们再次作对。”玉镯道。

忽然,那小个子竟睁开了双眼,这是灵气之境,看来注入的灵气已经让他一介凡人,能够踏足此境了。

白鱼龙岂会不察觉,嘴角哼了一声,丝毫不在意这小个子的凶恶眼神,心里想着,一个小小的凡人,又能如何?

那小个子体内此刻正在翻山倒海,他没想到眼前竟出现了一个鱼头马身的怪物,正握住自己的手臂,让自己动弹不得,胸口不断有一股恶气翻涌,还有无数根虫子一般的条状物,不断地爬向啃食自己的大脑,让自己意识变得模糊。

那是灵气的吞噬作用,一旦宿主元神虚弱,便会被灵气中异股元神占据了宿体,从而消灭了本体的元神。

小个子不停地集聚着精神,忍着剧痛,想要将那怪物踢开自己的身边,但是身体动弹不得一分,体内更是波涛汹涌,一股股的巨大冰冷寒气涌入身体,冻得几乎要瞬间成冰。

“难道我要死了,这怪物,我从未见过,为何对我下次狠手?不,我不能死,教主的命令,让我看守廷门,我不能辜负他的期望,当初那一场恶战,我都没有死,今天我更不会死!”模糊的意识中,小个子逐渐地挣扎起来,想要重新夺回大脑的控制权。

灵气源源不断地涌入,每一次都有如大海的巨大波浪,拍打在岸上,令他意识再一次模糊在雪白的水花之中,无法清醒。

再如何挣扎,身体和意识都被巨大的潮水淹没,动弹不得。

“我不能放弃,绝不能!这样算什么勇士,我可是生来全村命最硬的人,生下来三个月,村子里发瘟疫,连父母都死了,我却活了下来,全村都死绝了,我也活了下来,吃着腐烂的****,到处挣扎着爬动,在死人堆里,在腥臭的蛆虫之中,偏偏就活了下来!我是绝不会死的,这怪物,想杀死我,痴心妄想!”那小个子咬着牙不断地唤醒着自我,他知道那模糊的意识一旦占据了全身,就无力回天了。

每一次潮水涌过来,淹没了自己,他的意识就模糊了几分,但他顽强地坚持住了,没有在潮水中彻底地丧失了自我,还是保留着一丝半清醒半模糊的意识。

在那模糊的意识中,他的脑海里,依稀浮现了那一场恶战,当初让他功成名就,深得教主信赖,一举成为龙虎堂堂主的恶战!

“魏毅,你他妈的还有脸睡,什么时候了,还睡!睡个死球!”粗壮野蛮的吼骂让他从模糊的意识中清醒。

眼前是一个大胡子的中年汉子,正是龙虎堂的老堂主,一脸怒容,前方战事激烈,想不到这家伙居然躲在土坑里睡大觉,不由让他怒不可遏。

当初,若不是听说这家伙命硬,看着这副瘦小嶙峋的样子,老堂主说什么也不会收他入教,此刻果不其然地应了他的失望!

“堂主,怎么了?”魏毅一脸懵懂道。

“前面和伏击的黑衣人都打成浆糊了,你居然还在这里呼呼大睡,你他妈的老子不如先砍了你,免得稀里糊涂死在敌人手里!”老堂主满脸是血,夹杂着汗水,一脸狼藉,手里的刀早已卷了刃,下面裤子的一条裤腿空荡荡的,裤子上沾满了浓稠的鲜血。

想不到功夫高强的老堂主居然断了一条腿,敌人之强大,恐怕已经让这一群龙虎堂的高手,在劫难逃了。

愤怒的老堂主见这魏毅怯战逃避,心中怒极,举起了刀,单足威立,那刀竟劈向了他,口中怒吼:“让你怯阵,我今天就按照教规,解决了你!”

一箭飞来,正中了老堂主的胸口,老堂主口中一口鲜血吐出,正喷在魏毅的脸上,温热腥气扑鼻。

魏毅一脸茫然,看着老堂主仰天倒地,眼神中尽是不甘的神色。

他爬出了土坡,看到了前面已经死尸遍地,侥幸活着的龙虎堂教众也断手断脚,残肢到处都是,鲜血几乎染红了火烧成黑色的大地。

还有几十名龙虎堂高手,在敌人的刀剑架在脖子上,不得不伏地,眼神中尽是悲愤,瞪着魏毅。

“呦,这里还有一个漏网之鱼。”一个高大的敌人持刀走过来,脸上带着莫名的微笑。

茫然中的魏毅,仿佛大梦初醒,看着那敌人的刀,不由呆呆发愣。

又是一把锋利的刀,举在半空中,想要砍死自己,可惜这一次,不会像刚才一箭射死的老堂主那么幸运了,没有人会帮自己杀死眼前这个强敌。

魏毅也知道,死亡已经到了眼前,即使是全力的反击,只怕也无法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挡住那敌人的刀。

可是他相信自己不会死,就像从小到大一样,每一次,遭遇灭顶之灾,总会有神奇的力量,将自己从死神面前拉回来。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六章 不死身之一 “我是不死之身。”魏毅喃喃道。

白鱼龙一愣,不屑地望着眼前这小个子,心里充满了鄙夷,冷笑道:“不死?我倒是要试一下你死不死!”

梦中,眼前的强敌蒙着面,一身黑衣,举着刀,狞笑着:“你不死?哈哈哈,那我就送你去死!”

魏毅睁开了眼睛,那双深渊一样的眼睛,里面满是狼一般的凶狠。

强敌一愣,随即冷笑道:“怎么,眼神能杀人吗?哈哈哈!”

一刀落下,强敌满以为这小子必定断成了两截,毕竟这刀锋利无比,是难得的快刀,上等的玄铁打造,削铁如泥,更何况去劈砍一具血肉之躯,没有不破开血肉骨头的道理。

然而,让他没有失望的是,这刀劈开骨头和血肉的速度,确实大有势如劈竹般轻松,可是眼前的魏毅并没有劈开成两半。

这把刀反而落在了自己的身上,那一刀,从肩口处劈入,斜斜落下,将脖颈和整个胸口劈开成了两半,快极了,连疼痛都没来得及感受,大脑已经陷入了死亡。

直至临死之际,那位强敌眼神中都始终难以置信这一切,居然真切地发生在自己的眼中,明明是劈向那小个子的刀,为什么反而将自己劈开成了两半?

后面的几百蒙面黑衣敌人骇然大惊,无不仓皇失色,刀剑纷纷出鞘,一阵仓啷啷的金属撞击之声响起。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们是来奉命伏击神足教众,与你无关,切莫与我们作对!”为首一人道,言语中有些颤抖。

“我是不死之身。”魏毅再次坚定地说道。

眼神再次睁开,瞳孔中黑暗的像是可以吞噬一切,令人不寒而栗。

“这家伙冥顽不化,大家一起上,乱刀将他砍死!”那最先死之人虽然惨状可怖,但后面的敌人只看到了死尸倒地,没有看清到底如何死去,没有到被吓退的地步,于是五个莽夫,举着刀靠近。

“快点动手!”催促之下,这五人大叫着举刀冲了过去,似乎魏毅已经注定成为他们的刀下之鬼。

“死!”魏毅轻声一语,空气中已经弥漫起血的腥气。

每个人手中的刀,完全不听从自己的控制,翻转了数圈,将各自的主人劈开成数截,滑落在地,鲜血直喷。

几百人鸦雀无声,大惊失色,从无人看到这种恐怖的打法,魏毅明明站在原地,连一步都没有移动,竟指挥着所有刀,砍向了他们自己,让他们不得不心生恐惧。

“鬼啊!”“他不是人!”……

惶恐的议论此起彼伏,手中的刀颤抖不止。

“怕什么,一个故弄玄虚的小矮个罢了!取首级者,赏万金!”为首之人大吼着力图用重赏稳定军心,果然还是真金白银起了作用,议论纷纷的众人被万金诱惑,开始蠢蠢欲动。

也许刚才那几人只是被暗器牵引了刀,砍死了自己,难道对面那小矮个还能有多少暗器,能够同时对付我们几百人,绝不可能!众人的心思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杀啊!”随着为首之人一声令下,几百人同仇敌忾,为了一个万金,争先恐后地冲了过去。

那几百把明晃晃的利刀,就这样奔向了魏毅。

这一次,魏毅却闭上了眼睛,喃喃道:“众生皆亡,唯我独生……”

“什么?”为首之人在众人之后,没有拼命地冲过去,因为他明白那万金纵然到手,没有命是花不了的。

可众人没有听清魏毅的话,他们叫喊着杀戮,冲了过去。

一把把刀挥落,斩杀在魏毅的幻象之上,可最后的疼痛,却落在了每个人的身上。

一阵惨痛的叫声响彻天地之间,几百人同时身首异处,刀落在他们自己的身上,伤口贯穿了身体,血喷涌了一地。

只有几十个持刀看守龙虎堂被俘教众的人还活着,还有那个为首之人,无不脸色诧异,目瞪口呆。

“你是人是鬼?”为首之人骇然问道。

“你不动杀心,我便是人,你动了杀心,我便是你心中的鬼,你以为杀得了我,其实只是杀了自己。”魏毅淡然道。

从小到大,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所有想要杀死他的人,都死在了自己的暴戾之下,无一例外。

魏毅想起小时候村子里那一场瘟疫,村里人都死光了,只有自己活了下来,除了自己顽强的生命力,靠得便是那一只野狼,每日来给自己喂奶,教会了自己幻象,自己从此成了狼孩子。

那只野狼,便是神足教万兽池的一只恶兽,后来便杳无音讯。

喝腐烂的母乳,喝狼的奶,对于他而言,都算不得什么,生死早已是生来便习以为常之物,说不上悲,也没有喜。

遍地的死人,既不会让他兴奋,也不会让他失落。

只是,他知道,自己活下来了而已,只有这些人死去,自己才能活下来。

为首之人双腿吓得颤抖,看着魏毅一步步逼近,吓得大叫一声,丢下刀便脚底抹油,就此逃跑。

而剩下的二十来人,无不丢盔弃甲,抛下刀剑,四散逃命。

他们知道,只要刀剑在手,或是想要回击,下一个被砍断成两截的人,将会是自己。

而跪地被击败的众龙虎堂教众,恢复了自由,保住了一命,但无不恐惧地望着魏毅,连眼神都不敢直视。

从此以后,魏毅顺理成章地当上了龙虎堂的新任堂主,还接受了教主江佑胥的青睐,成为他的左膀右臂。

教内不乏对此颇有微词的人,但震慑于教主的命令,无人敢反驳这一决定。

而魏毅是不死之身的传说,也在神足教里传闻开,不乏有人质疑这一传闻,但没有人敢去当面质问,更别提找魏毅验证,万一魏毅当面使出了那一套隔空杀人的技法,岂不是要惨死在刀下,尸体还要割开成几段,令人头皮发麻。

魏毅成了神足教开宗立派以来,最年轻的一位教主,正逢江佑胥需要提拔一批自己的心腹到要害位置,来抵挡那些教内元老和老人,以免他们做出对自己教权大握不利的事,所以魏毅成了最为器重的属下,奖赏颇丰。

魏毅从未获得过如此殊荣,有些受宠若惊,对教主江佑胥也爱戴备至,忠心耿耿,只希望报答这知遇之恩。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七章 不死身之二 一个从小到大,生活在孤独中的人,遭遇了无数坎坷与挫折,生下来便父母双亡,连整个村子的人都死了,孤苦无依,一只狼将自己带大,到了快成年的时候,连狼也死了。

最后是一位隔壁村子的大叔,看着自己可怜,带着自己去了神足教,一番吹嘘之下,让神足教勉强收了自己,做一些杂活。

如今,这个命苦的少年一下子被教主任命为龙虎堂的新任堂主,平步青云,地位尊崇,别人看自己的目光,从曾经的鄙夷不屑,变得又敬又怕,那是他从未有过的经历,感觉从深渊来到了云端。

而这一切,都是教主江佑胥一手给予自己的,他感恩不尽,暗暗发誓必将献出生命报答这份恩情。

知遇之恩,对于魏毅这种从未感受过人间暖热的少年,只有悲冷凄苦相伴,是难得的一缕透进阴暗生命的阳光。

“我不能死,为了教主,我也不会死!”魏毅再度睁开眼睛,眼神中无比坚毅地说道。

白鱼龙被那少年的眼神惊到,差点后退了几步,随即镇定了心神,冷笑道:“教主在我眼里算个屁,你现在乖乖当我的宿体,等我试验完毕,兴许给你留一条小命,不然现在就取了你的性命!”

一股股巨大的灵气继续灌入他的身体,有如汹涌澎湃的潮水一般,将少年的意识淹没,刚刚清醒一点的意识,又面临着再次昏沉。

“不,我绝不能就这样昏迷过去!”少年挣扎起来,意识从潮水中浮起,眼皮重达千斤,却顶着那巨大的重量死命地睁开。

黑色的瞳孔,阴暗无底,忽然地打开,世界尽在其间。

魏毅瞪着白鱼龙,眼睛里满是怒色,而那源源不断注入的灵气,已经接近了尾声,开始变得薄弱如潺潺溪流。

白鱼龙看到那凶恶的眼神,先是吃了一惊,随即恢复了骄矜,不屑道:“就算你眼珠子都瞪出来,依然是个凡人,还能吃了我不成?”

话音未落,一股巨大的力量,在他的马蹄之中,似脱缰的恶龙,想要挣脱出来。

白鱼龙讶异地望着那少年,难以想象这力量出自于他的身上。就算将所有从开山祖师那里继承而来的灵气,全数给了这少年,白鱼龙也自信能够压制住他,轻而易举,甚至不用耗费什么力气,然而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非但如此,连身后的廷门,连同门内无形的云雾,所包含的一股灵气,也不断地泄出,源源不断地进入这少年的身体。

“啊,为什么我们的灵气不断地被泄了出去?”云雾虚弱地道。

“这……这怎么可能?”廷门也是难以置信。

很快两者就成了原本的死物,没了一点动静,因为所有的灵气都已经转移到少年的身上。

白鱼龙的蹄子依旧搭在那少年的身上,只觉所有开山祖师遗赠的灵气,已全部被少年吸取,大骇之下,他想抽回蹄子,却被一股巨大的黏力吸住,无法摆脱,自身的灵气也不断外溢,被少年吸取。

“救……救我!”白鱼龙咬紧牙缝,说出了一句话。

魏毅冷如冰窟的目光,在凌云身上停住,死死地盯着他,充满了挑衅的意味,手中的白鱼龙已经成了囊中之物,随时可以一手捏死,已经不放在他眼里,而凌云,他感觉到,那个才是可怕的强敌。

而对于他来说,强敌,并不是一个难以对付的东西,哪怕面对几千个同样强大的敌人,他也不曾害怕,今天便更加不会。

凌云本来望着白鱼龙将灵气灌入那少年的体内,一直冷眼旁观,在玉镯和阳灵绫的说解下,他也担心那少年获得了强大的灵气,从而摆脱束缚,但是一直没有发生。

此刻,白鱼龙的呼救,传到了他耳朵中,他意识到出事了。

凌云皱了皱眉头,他并不喜欢白鱼龙这个家伙,尽管他是龙族后裔,自己不愿招惹,但也说不上同道,现在他出了事,到底救不救,在他心中,有一个大大的疑问。

一直以来,在这个世界里,凌云始终奉行一个原则,不愿过多去干预这个世界,只希望借用自己的力量,过上美满的生活,然而,这本身对世界已经是一个极大的改造。既然,自己已经成为了世界的一个巨大变量,便不可能希冀不去干预这个世界。

哪怕一个蝴蝶扇动翅膀,都可能在几千里外的地方,引起一场巨大的台风,那么,凌云所做出的一切,早已深深地改变了这个世界的痕迹,甚至成为了这个世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面对白鱼龙的呼救,不等凌云决定是否出手,冷血的少年已经开始先发制人,这是他生存的智慧,抢在灾难之前动手,而不是让自己成为灾难之下无力还击的可怜虫。

“接着!”一个大声的吼叫,魏毅举起了白鱼龙庞大的身体,猛地向凌云扔了过来,他的灵气已经被吸取殆尽。

凌云飞身而起,在半空中捉住了白鱼龙的后领,将他放在了地上,只见他脸色苍白,奄奄一息,虚弱地已经说不出话来。

凌云只得为他注入一股灵气,道:“这点灵气助你保命,挺住,等我将那灵气夺回来给你。”

“真是痴人说梦!”魏毅不住地冷笑,朝着凌云冲了过来,有如一道钻地而来的闪电。

“这小子很强,不可大意。”白鱼龙恢复了一点精神,他体内本就有未被吸取的灵气,因为魏毅初获灵气,不得法门,没有掌握好心法,吸取的灵气只占白鱼龙很小的部分,但他之前已经丢失了全部的开门祖师遗赠灵气,不由得元气大伤,显出颓势。

凌云起身,他自然不会轻视对面这个少年,见他凶狠狠地冲过来,手中化出了玉迫灵剑,准备全力相迎,绝不马虎大意。

但是魏毅并不是傻子,看到了凌云的手刀,而自己空手与白刃相对,自然是吃了亏,于是用狡黠的余光打量了旁边,看到那个小女孩正满眼闪烁着崇拜的光芒,望着凌云,仿佛相信他即使天塌了也能够撑起来。

于是,魏毅一个急转,激起尘土数丈,冲向了那个天真无邪的女孩。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八章 不死身之三 凌云察觉到了少年的异样,对他来说,一开始白鱼龙选取他作为注入灵气的宿体,让凌云对他有些同情,甚至是可怜之情,但之后听说他是龙虎堂的新任堂主,才知道是神足教的一等高手,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于是同情之心稍减。

等到魏毅与白鱼龙反客为主,打伤了白鱼龙,将他限制在自己手中,凌云开始纠结,到底白鱼龙这位算不上朋友的敌人,值不值得救,直到魏毅将白鱼龙伤至奄奄一息,于心不忍还是出手营救了白鱼龙。

现在,两人大战在即之刻,那魏毅居然将毒手伸向了手无寸铁的阳灵绫,凌云顿时心中充满了厌恶,无论什么理由,一个男人都不应该用要挟女子为人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尤其是阳灵绫这种年纪幼小的女孩子,简直是枉为人也。

之前所有的同情,顿时一扫而光,凌云尽是厌恶之感。

魏毅新获得灵气,他之前曾在狼母那里得到过极其微弱的灵气,这一丝丝灵气,足以让他掌握了迷幻世人的障眼法,制造无与伦比的幻象,从而击败强大的敌人。

如今,他获得了与之前相比强大了几万倍的灵气,这让他无法遏制内心的激动,曾经对微弱灵气运行千万遍的功法,此刻一下子融会贯通,许多年来的苦练屠龙之技,终于有了真龙入体,那种激动,让人战栗不已。

魏毅对灵气,有如久别重逢的老友,有一种莫名的熟悉。

不但是在这个灵气加速到极致的世界之中,活动自如,而且元神驾驭着强大灵气,也完全没有遇到任何抵触,运用灵气做出强大的功夫,也顺手无比,仿佛用筷子吃饭一样轻松。

他将白鱼龙体内的灵气吸取干净,看着这个完全无用的废皮囊,随手丢弃给对面的强敌,作为挑衅的工具,果然激起了他眉宇间的愤怒,魏毅十分满意这种做法的结果。

要的就是对方的愤怒,只有他愤怒,才能激发全力来杀自己,而追杀自己,死得一定不是自己,因为自己是不死之身!

然而,这还不够,魏毅心知肚明,自己还远远不敌对面的敌人。

幻化之术这种小儿科的功夫,也许欺骗世人尚可,对于这种灵气远在自己之上的人物,恐怕并无作用。

但不妨一试,抱着这个念头,魏毅制造了可怕的幻象。

旁边那个小女孩,想必是他的关系极大之人,也是他的保护之人,若是掉入了悬崖,他会怎样?

幻象中,山崖崩塌,站在崖边的女孩,尖叫着坠落,下面是无底深渊,碎石不断崩塌,掉下去绝对是必然的死亡。

凌云站在原地,没有看到这一副景象,也没有听到惨叫声,之前在兽林路元神被麻痹过一次,如今他早已免疫任何幻象。

所以,这巨大编织的幻象,凌云无动于衷,还蹲在地上关心白鱼龙的伤势。

既然如此,幻象对他不起作用,只有真正地让那小女孩掉入山崖,才能让眼前的强敌陷入救人与自救的两难,趁机出手,胜率将会提高非常之多,所以魏毅下定了主意。

在冲向阳灵绫的那一刻,魏毅心中志在必得,这是一个最完美的诱饵,只要将这弱小的女子推入悬崖,对面的敌人一定会急着去救人,而不是来对付自己,从背后出手将他消灭,这是完美的套路。

可是魏毅忽略了一点,那个小女孩,并不像想象中手无寸铁,而凌云的速度,也比自己快出了几千倍不止。

就在双手即将捉住小女孩的肩膀,他以为自己足够快了,可是另一只手已经落在了自己的肩膀之上,更不幸的是,那个手上是锋利的剑刃,白光冷冷寒意,让人不寒而栗。

剑刃碰触到魏毅的肩膀,切开了可怕的伤口,令他痛得钻心,回首望去,凌云已经一掌将他拍落在地,鲜血吐出,混杂着掉落的牙齿,嘴里是腥甜的味道,像吃了沾血的糖果。

竟然是甜的味道,少年从小就不知道什么是甜的味道,想不到,这重伤之际,竟然尝到了这个味道。

“哈哈哈!”魏毅扑通掉落在地上,嘴里啃了一嘴泥,但却张开了嘴巴,大声地狂笑起来,那味道真的好美,只是人生中尝到它的次数未免太少了一些。

“这个疯子,没有伤到你吧?”凌云将魏毅一脚踢开,对阳灵绫关切的问道。

阳灵绫在这种仓促生变的情形之下,呆呆愣愣,还未意识到危险,便已经结束了,一切发生的太快,直到看到地上的凶徒,她才意识到后怕和危险,心里一阵悸动,道:“我没事,还好你出手的快。”

那一脚踢中,魏毅胸中翻涌不止,但咬牙忍住,不让肚子里那翻滚的秽物涌出,暗暗道:“教主,我一定要报答你,这几个人别想跨过去,他们休想!”

灵气中的符印深深地刻入他的灵魂之中,与对教主的忠诚融合到了一起,那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一道光,现在任何人都不能让它熄灭!

魏毅支撑起双臂,想从地上爬起来,嘴里吐出一口鲜血,恨恨道:“杀……杀……杀光你们!”

再一次,这个倔强的身影,跌跌撞撞地冲向了凌云,阳灵绫看到了这凶徒的进攻,焦急道:“小心,那家伙又来了!”

凌云回头,皱着眉头,看着这个垂死的少年,咬牙冲向了自己,虽然脚步踉跄,但每一步都是向前,没有一步退缩。

“想杀光我们,莫不是做梦,难道这家伙傻了?以为吸取了灵气,就能够天下无敌,可笑,不知道灵气修炼者之间的差距,远远超过了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最强壮的凡人也不过身高两米多,最高不过三米,体重几百斤,不会超过一千斤,一拳打出的威力顶多几百斤,不会有毁天灭地的力量,然而灵气修炼者,最强大的可以毁灭几个宇宙,更何况天地之间,纵然最弱小的可以凌驾在一众凡人之上,和强大者比,也只是天地间的蝼蚁罢了,顶多个头大一些,螳臂当车,不自量力!”玉镯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四十九章 不死身之四 “哈哈哈,你们永远不懂,我就算只有一只手,只有一只脚,爬也要爬向你,用最后的力气,去杀你,更不要说,如今我有这么多的力量,我绝不会认输,今天只有你们死,或者我死,不会有其他结局。”魏毅坚定地说道,仿佛是一个圣徒的虔诚,对上天许诺献出心脏。

虽然在这个世界已经适应了很久,但是凌云还保留着很多外面世界的思维,尤其是关于人性,抛开一切不谈,这个少年的人性中,那光辉的一面,令他不得不钦佩。

只是,凌云更明白,对面所坚持的虔诚固然感人,但坚持的事情是要杀死自己,那么结局只有像他所言,鱼死网破,你死我活。

感动不能解决人间的任何问题,人类对同类产生的所有同情,都是在和自己利益无关的时候,没有人会为一个想要杀死自己的人感动地涕泗横流,甚至恨不得将他乱刀砍死,只有在和自己无关的时候,才会有诗人,有行吟的歌者,去颂赞那勇敢者的无畏。

对凌云来说,显然他不是诗人,更算不上歌者,无法对少年用说教来劝退他的攻击,特别是牵连到身边的弱小女孩之后,只有将他用拳头和腿脚,才能说明他听得懂的道理。

在一丈之距的时候,凌云已经做好了全部的准备,将那一脚踢飞眼前顽固如僵尸般前进的敌人。

“都闪开,让我来教训这小子,他妈的偷走了老子的灵气,还这么嚣张,真的是无耻之徒!”白鱼龙已经完全恢复了灵气泄漏的损伤,活力四射地蹦跳了起来,冲着魏毅气势汹汹地走了过去。

“这下有戏看了,我们远远地站着看这对活宝就行,两个人,一个是龙族血脉,先天灵气,一个是开山祖师遗赠灵气,可惜龙是废龙,已经不在神列仙班,只是龙族籍册上保留了一个名字而已,而这人也是个凡夫俗子,就算是偶然机遇现在获得了强大的灵气,却完全不能灵体如一,运用不畅,灵气的威力大大减弱,两者正可谓是半斤八两,平分秋色,一般都是这种势力对比最有好戏看,若是强大的碾压弱小,倒是一招致命,没有了看头,越是旗鼓相当,越能打个天昏地暗,你死我活,不分胜负……”玉镯在一旁有如专业拳击场的解说道。

白鱼龙回头骂了一声,呵道:“闭上你的臭嘴,谁和谁半斤八两,你懂个屁,老子龙族血脉,哪里是这种市井小子能比得上……”

话音未落,魏毅一个拳头已经重重地挥击过来,拳头中蕴含着巨大的灵气,一拳落在了白鱼龙的脸颊上,那长长飘荡在半空的鱼须,被打得几乎折断,扁扁的鱼嘴,被打成了噘起成了圆圆的鱼嘴。

白鱼龙只觉口腔里一阵甜味,“哇”地一声,吐出一口鲜血,整张脸肿胀的不像样子,痛得呲牙咧嘴,整个身体也随着这重重的一拳,飞到了旁边,差点落入了悬崖之下,好在马蹄子灵活,从地上忍着剧痛迅速地翻身而起,逃到了一边,痛哭了起来。

“妈呀,有人打我,我堂堂龙族……”

“闭嘴!滚开到一边去,别挡路!”魏毅恶狠狠地骂道。

“果然是我判断错了,这一场不是半斤八两,也不是平分秋色,更没有旗鼓相当,而是压倒性的没有悬念的一场战斗,结局就是平民小子战胜了不可一世的龙族血脉,现在龙族血脉已经开始哭爹喊娘了,可惜啊,没有摄像机拍下这一场格斗,对了,凌云你从外面的世界进来,居然也不带一点好玩的新物件,真是可惜。不过,这也充分地证明,落魄凤凰不如鸡,废龙就是废了,连个凡人都打不过。”玉镯幸灾乐祸道,它又没在谁身上下注,无论是谁胜谁负,都有调笑一番的心情。

只是苦了白鱼龙,倒在地上,哭也不敢哭出声来,生怕魏毅冲过来再打一顿自己,捂着肿起来的鱼嘴,肥成了一圈大香肠,还是红油欲滴的那种,香艳不香艳不知道,反正让人看了一眼便很有食欲,恨不得找来火堆烤上,肯定能吃下好几碗米饭。

虽然这一幕很是滑稽,笑出来的只有玉镯和阳灵绫,实在忍俊不禁,便掩嘴一笑。

白鱼龙作为最惨的受害者,当然笑不出来,而另外两人,则根本没有娱乐的心情。

“下一个就是你,等死吧。”魏毅冷冷道。

“第二场是平民小子继续挑战新晋江湖人头王,这位平民小子,众所周知,咳咳,就是刚刚击败了龙族血脉,龙中之龙——白鱼龙的,开山祖师遗赠灵气最新拥有者,守卫廷门之符印魂者,神足教圣山之镇守者,龙虎堂的新任堂主,还有是教主江佑胥的左膀右臂,妥妥的少年得意,明日的江湖之星,这位新晋江湖人头王,自然是异界穿越而来、稀里糊涂成为灵气强者、称霸江湖一方、获取人头无数、彪悍暴力锤击、一手玉迫灵剑、一手抱得美人的无敌霸者,两位都是初出茅庐的新人,却达到了许多武林人士终生未及的高度,实在是令人艳羡,但是到底谁能夺得今日廷门大战的最终胜利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闭嘴!”在场的数人不约而同地喝道。

“好好好,我闭嘴,不过,还有最后一句话要说,刚才那一场精彩的战斗,就这样放过去了,谁也没有下注,我都忘记开一场赌局,让战斗更加刺激精彩,动人心魄,这一次绝对不能放过了,大家不妨尝试着下注,看看到底是平民小子大胜新晋江湖人头王,还是新晋江湖人头王大败平民小子,以现在两人的实力衡量,双方赔率分别是……”玉镯连环炮一样地放出了一连串话来,拦都拦不住。

“再不闭嘴,我就先宰了你!”魏毅吼道,他实在受不了了这小女孩体内传来的诡异叫声,尤其是啰嗦的不得了。

这下玉镯反倒不害怕了,道:“凭什么听你的,你算老几!捧你两句不知道你是谁了,等着吧,告诉你,你的赔率是一比一百万,就是这么高都没人买你,什么意思知道吗,你输定了!”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章 廷门之战 听着玉镯的嘲讽,魏毅反倒平静了,这个时候他明白这家伙是有心想要激怒自己,让自己心慌意乱,忙中生错,所以这种时候绝不能轻易地上当,心里反而澄澈了起来。

凌云刚刚挺烦玉镯的唠叨,此刻见魏毅的神色平静起来,心里暗暗道:“这家伙是想帮我扰乱对方的心神,可惜这少年是个老成稳重的人,这点小小唠叨,还不至于让他方寸大乱。”

双方均只有一丈之距,大战一触即发,只在于谁率先发出第一招先手。

对于魏毅而言,对方是无比强大深不可测的存在,之前几次率先发难进行攻击,都没有获胜,反而害得身体受了伤,尽管体内充沛的灵气,足以让这些伤口迅速地愈合,但还是极大挫败了他的信心,此刻谨慎如面临苍鹰的兔子,完全不敢大意。

凌云保持着一如既往的谨慎,特别是防范着他调虎离山,将毒手伸向了缺乏战斗经验的阳灵绫。

阳灵绫已经听从凌云的嘱咐,走到了很远的角落,但还是紧紧地盯着两人的动静,唯恐那家伙趁着自己不备,再次出手,当然,她也暗自提醒了玉镯,让它做好应战的准备,只是不知道这慵懒的家伙有没有听到心里去,毕竟自己是它的宿主。

“我要出手了,第一招,是打你的胸口,第二招,是打你的小腹,第三招,是继续打你的胸口,请你记得顺序。”魏毅忽然说道。

凌云微微一笑,他早已见过这种套路,先是像故意透露自己进攻的线路,让敌人难辨真假,自乱心神,一边要护着上述要害位置,防止他以假乱真,一边又要担心他利用其它地方的空隙,进行攻击,对付这种办法的最好方式,就是忘记刚才听到了什么。

只要忘记了那几句似真似假的话,对方的话便一点效果都没有,只是徒然浪费了点唾沫。

凌云不但忘记了这几句话,最关键的是,在魏毅突然发动进攻的时候,在他眼里,这凌厉至极的拳头,慢的像是老年人打拳,随时可以挡住,所以他看出了每一拳的趋势,甚至预测了落在自己身上的位置。

魏毅使尽全力,挥出了第一拳,这一拳正击向凌云的胸口,尽管肩膀处还有裂开的伤口正在愈合,此刻被巨大的拳劲重新扯开,流出了鲜血,他全然感觉不到疼痛,只想打败眼前的敌人。

凌云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假如眼前这个无知的少年,换成了自己,看到这慢如乌龟的速度,拳头挥来的时间,已经有一万次瞬间将他击倒的方式,是否还会这样执着倔强的出击呢?

想起了当初万仙楼,遇到了可怕的鹤仙人,那个神一样的存在,是当世最强大的执行官之一,自己在他面前,只有被击败的可能,但还是义无反顾地还击,也许当时的所有进攻,都像这个自己眼里的少年一样,缓慢无比,漏洞百出,毫无任何意义。

那就结束吧!凌云瞬间竟有变成了鹤仙人的感觉。

一掌凭空伸出,停在半空之中,那是魏毅拳头即将到达的位置,果然,拳头击中了凌云的手掌,被凌云用五根如同铁箍一般的手指死死扣住,抓住了这个用尽了全力的拳头。

巨大的灵气随即涌来,冲击着凌云的手掌,却被凌云轻松地消解,如同海浪撞击在万吨的石壁之上,变成了柔顺的水花。

灵气不断涌出魏毅的身体,他骇然一惊,他并非不知道对方与自己的差距,只是没想到,差距一惊到达了这种可怕的地步。

如果用凡人之间的尺度,那最强大的凡人,纵然勇冠三军,万军之中取敌首级如探囊取物,也不过是一人之勇,而灵气修炼者,动不动就毁灭一座城池,甚至是重造一个天地,那是何等气魄!连人与蝼蚁之间的差别,也不如和强大的灵气修炼者之间的差别。

魏毅望着自己被铁箍钳住的拳头,眼神中流露了一丝害怕,自诩为不死之身的他,从未有过这种恐惧。

毕竟,生在死亡之中,难道还有比这更常见的事情吗?可这一次,他想起了死亡,也感到了恐惧,若不是见到了那一束光,恐怕他今生今世都不会有这种感觉。

朝闻道,夕死可矣。可惜,魏毅不是求道者,他只是一个凡人,没有感受过人间暖热的少年,现在,他知道了甜的味道,也知道了恐惧的感觉,而后,只想活着,继续感受这种感觉。

但是,凌云已经不会再给他这种机会。

假如他早点有这种生的渴望,也许凌云会放他一马,毕竟人孰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但是他已经过了界,这要从对阳灵绫的下手开始算起,所有卑劣的不择手段,让人觉得这个闪烁着一丝光辉的少年,也不过是个光辉中狡黠的老鼠,再强烈的求生欲,都不值得放过。

“给过你机会了,现在只能送你去投胎,重新来过吧。”凌云更加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拳头,骨头咔嚓断裂,从手掌中刺出白色的断骨。

凌云的手掌已经坚硬如铁,丝毫不会被这些尖锐的断骨刺伤,但魏毅的手掌,已经千疮百孔,无数断裂的碎骨刺出,刻骨铭心的疼痛让他咬牙更紧,心中的恨更加深。

“下辈子,我就算投胎成一条狗,也要回来咬死你!”魏毅咬牙切齿道。

玉镯期待中的鏖战一幕并没有发生,又是一场短暂的压倒性战斗,凌云已经取得了胜利。

手中的断骨继续碾压,碎成了齑粉,甚至掺杂着凝固的鲜血,掉在地上,变成一堆鲜艳的白骨。

继续用力,整个胳膊重复这一过程,鲜血直流,断骨刺出,魏毅咬住牙,牙齿已经刺入了牙床,还是不松开,始终没有叫过一声。

两只愤怒喷火的眼睛,死死地瞪着凌云,那是充满了仇恨,要在黄泉路上,哪怕喝了孟婆汤,还要记得这人的面孔。

灵气灌入了断裂的手臂,撕扯全身的经脉,冲入了胸口,咬啮着所有的五脏六腑,胸口渗出了鲜血,魏毅死咬的牙齿间流出了鲜血,他眼睛里也流出了血,依旧紧绷毫不放松自己的身体。

其实,凌云用灵气攻心的做法,后面已经几无痛苦便可死去,只是这家伙生命力实在太过顽强,始终硬挺着不愿闭目谢幕这一个生命。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一章 魏毅之死 “这狗东西居然敢趁我不备,偷袭我,他妈的,今天我就送他去见阎王爷!”白鱼龙站起来,偷偷地靠近垂死的魏毅,抬起马蹄,一下子踢中了魏毅的后背,一口鲜血从魏毅口中吐出。

随即白鱼龙更加肆无忌惮,连续撩蹄子飞踢魏毅,巨大的力量让魏毅无法扛住,身体向后飞出,猛地坠地摔得几近昏厥,只是那紧闭的带血嘴角,没有发出一丝求饶的声响。

“今天若是你向我磕头求饶,我便饶了你,只断你四肢,让你苟延残喘地活在这残酷的世界上,不然,我现在就毙了你!”白鱼龙得意洋洋道。

“休想!”魏毅冷冷地回绝道。

一个坚硬的马蹄再次踢在了胸口,魏毅忍着剧痛,伸手抱住了那只马蹄,一只手猛地掏向马腹下面,抓住了一个长-长-的东西,用力地拽住,在另一只马蹄狠狠踢到自己身上的时候,连这手中那个东西一并飞离了白鱼龙的身体。

白鱼龙一声惨叫,只见马腹下面不断地滴下鲜血,形状惨不忍睹。

凌云没想到白鱼龙得意之时,遭到这样的报复,不过这样也好,以后他就再也无法再干那些欺男霸女的事情了,反倒是件好事,只是怕阳灵绫看到这不雅的一幕,连忙遮住了她的眼睛。

阳灵绫所站立的角度,看不到细节,只看到血滴下,唯恐看到了恐怖的场景,已经自行闭上了眼睛,吓得心里心跳加快,扑通通跳个不停。

魏毅死死地抓住那个东西,被白鱼龙的马蹄飞踢到半空,身后是万丈悬崖下的无底深渊,在弥漫山谷里的云雾中,魏毅冷笑着望着痛叫挣扎的白鱼龙,又恶狠狠地望了一眼凌云,心里不甘道:“我一定要回来灭掉这个人,人生中刚刚有了一线光,他却全部毁掉了!”

白鱼龙捂住要害,倒在地上痛叫不止,凌云望着他的惨象,运用灵气,飞出一团冰冷的紫气,冻住了不断流血的地方,阴寒至极,让白鱼龙痛楚减轻了许多。

“妈的,今天居然栽在这臭小子身上,真的是颜面丢尽了。”白鱼龙恨恨道。

“哦,你还有颜面可以丢,我以为你早就丢尽了面子,原来还有剩余的可以丢,不知道还能丢多久,不过你也应该习惯了,老是一张嘴就是堂堂龙族,结果总是被打得面目全非,如今鱼头马身,连那个东西都被人抢走了,真的是让龙族都颜面扫地了,不过你当初到处寻花问柳,骚扰女子,这倒也算是一点小小的报应,以后多做点好事,兴许还能……”玉镯笑道。

“闭嘴,你一个寄宿在女孩子身体里面的东西,算什么玩意,居然敢教训老子,你倒是滚出来,我让你知道什么叫做血脉之力!”白鱼龙凶恶地吼道。

“它没有说错,你一个龙族后裔,以后还是少惹祸,不然早晚报应,今天便是证明,还威胁它,你倒是看看凌云同不同意。”阳灵绫见他言语中轻视自己和玉镯,反驳道。

白鱼龙见着凌云站在一旁,终究不敢放肆,哼了一声,道:“今日我暂且放过你们,那个狗东西,以为掉进龙潭我就不再追究了么,妄想!现在我就回龙潭捉住这臭小子,将他碎尸万段!”

白鱼龙飞身而起,化为一道白光,直冲层云遮掩的深渊而去,半空中传来虎啸龙吟的壮烈之声。

“这家伙真的是傲慢无礼,不过他今天受了这么重的伤,也算是罪有应得了。”阳灵绫道。

“接下来没有挡着我们的东西了,下一步就是穿过这廷门,倒是看看江佑胥还能逃到哪里去。”凌云望着缭绕在云雾中的廷门道。

“现在世界都静止了,天黑之前,就可以搞定这一切,今晚我一定准备一间最好的房间,让你好好休息一下!”

转身时,阳灵绫灿烂一笑,宛然如天真的少女。

纵然廷门后面,还有万千凶险,此刻对于两人来说,都已经唾手可得,不再放在眼里。

廷门之后,走过一道狭窄的云桥,便是教廷高大雄伟的宫殿,金色的宫殿之上,映着夕阳的斜晖,熠熠生辉,金光夺目。

“看来神足教还是很有钱的,把整个教廷修得金光闪闪,比皇帝老子的住处还要金碧辉煌,要是皇帝看到,一定要发几十万大军来征讨,毕竟这是僭越礼教的事情,但是神足教方圆几百里都是他们的势力范围,倒是一个土皇帝无疑,连地方上的官府都无力干涉,纵然是皇帝,也是天高皇帝远,不足为虑。”玉镯道。

对于皇帝而言,大概也只有京城直隶一带,天子脚下,权力影响最盛大,那是皇帝说一不二的地方,可偏远之境,各方势力错杂,官府只是皇帝代表,在各方势力中只能算是较强的一派,绝不是最强大的存在,南境之中,藐视官府存在的,神足教也绝不是第一家,包括各大门派、世家,都将官府视为一个看门的把守罢了,生杀予夺的大权还是牢牢地掌握在各个地头蛇的手上,若是官府稍有异议,轻则驱逐,重则当街杀了地方官的事情,也屡见不鲜。

在神足教的管理之下,方圆几百里的县官,都成了只管收税的门吏,时不时还要来神足教拜会,并奉上优厚的大礼,绝不敢与之作对,因此神足教即使修建的宫殿豪华如天庭,皇帝也无从得知,更别提如何问罪,下级官员帽子稳不稳,位子牢不牢,一是看在神足教的面子上,第二才是看皇帝是否满意。

阳灵绫望着这一片新建的宫殿,许多曾经幼年时居住的矮小破旧的房屋,如今已经全部拆除,重修成高大雄伟的楼宇,无论外观还是内饰,都富丽堂皇,颇为壮观,心里不断感慨,当初父亲礼贤下士,教众的待遇优厚,连周围的百姓都受到神足教的荫庇,获得大家的交口称赞,但是神足教每年收缴的钱财和租金匮乏,教内缺钱,连自己所居住的房子都经常漏雨。

江佑胥上台之后,大刀阔斧,取消了教众的众多待遇,拉拢上层,打压底层教众,虽然怨声载道,但是在恐怖的高压统治下,无人敢出声,加上对周围百姓剥削更甚,神足教每年所获钱财增长万倍,金银堆满了库房,才有财力修起了这些豪华的宫殿。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二章 教廷之一 阳灵绫对此也感到十分矛盾,假如单从能力上而言,江佑胥无疑是理财有道的教主,神足教地位随着门派势力的扩大,在江湖上重新声誉日旺,令人不敢小觑,特别是教廷这些雄伟的建筑,更显示出财力与地位,是一个向江湖宣示地位的有力招牌。

想当年,许多新加入神足教的教众,看到圣山之上,尽是低矮的民房,连一般普通百姓居住的地方都不如,全部都灰心丧气,以为进入了一个骗人的大宗门,如今这些新教众,拿着微薄的薪酬,但一看到教廷雄伟的关隘与宫殿,无不心生激荡,对神足教充满了信心。

连阳灵绫都无法说清楚,到底是谁对谁错,如果让她来选择,也许会选择这些高大雄伟的宫殿,而绝不是低矮的民房,毕竟她心中始终放不下那一份虚荣。

凌云望着阳灵绫对这些宫殿发呆,知道她重游故地,此刻陷入了回忆之中,便宽慰道:“马上就能报仇了,现在教廷就在眼前,等捉住了江佑胥,任你处置他。”

阳灵绫回过神儿来,微微一笑,道:“是啊,马上就能报仇雪恨了,我……我只是在想,父亲和祖母却再也回不来了,所谓的复仇,只是为了给活着的人平抑仇恨,却换不回那些永远死去的人了。”

凌云不知道如何安慰她,知道她此刻心情低落,望了一眼那些高低错落的巨大宫殿,道:“别想太多了,先捉住江佑胥再说,免得让他逃掉了。”

走过云桥,两人步入了眼前一座高大的宫殿之内,里面水晶砖石铺地,一望而去,晶莹剔透,仿佛一片平静无风的湖泊,映照着穹顶之上布满鎏金的金顶。

“这家伙真是有钱,连地面都是水晶砖铺成,若是抠出来一块块卖掉,少说能赚几百万两银子,看来抢回神足教的教主宝座,果然是笔划算的买卖,能够一下子就抢回属于你的这么多银子,灵绫,一定要记得分我一份,我也是这一路来出谋划策,出了不少力,不行就让我来这里扣几块水晶砖,也能发一笔小财。”玉镯道。

“你小声点说,万一让别人听到,你不觉得丢人吗?”阳灵绫尴尬地道。

“当然不会了,现在灵气已经加速了整个世界,难道这教廷内还有其他的灵气修炼者?如果有的话,早就出门来阻截我们了,一直等着我们来到宫殿之内,不怕打坏了这些宝贵的水晶砖吗,那岂不是亏大了,毕竟水晶砖目前还是他们的,不是我们的,打坏了他们心疼,我们又不心疼,除非等你坐上了教主之位,这些水晶砖成了我们的,到时候一定要好好保护起来,不能放在地上,任这些人踩踏。”玉镯道。

古代水晶难得一见,尤其是成色这么澄澈的透明水晶,被古人视为上等的宝石,价值不菲,所以玉镯会如此激动。

凌云则不然,见惯了透明玻璃,对这些透明的地砖一点也不觉得稀奇,听玉镯说这些水晶砖足以卖出几百万两,心中将信将疑。

阳灵绫与两人完全不同,压根没有将精力放在这些水晶砖上,眼睛死死地盯着前面一个座位上,九层金子堆成的台阶之上,有一个刻着九龙浮雕的黄金宝座,上面一个人端坐其上,静静地望着台子下面一对闯进宫殿的少年少女。

凌云察觉到阳灵绫寒冷的目光,顺着眼神望去,看着黄金宝座上那个正襟危坐的人,问道:“他就是……”

“没错,他就是江佑胥!”阳灵绫断然道。

黄金宝座上的江佑胥,身穿一件九爪龙袍,浑身金线黄衣,头上顶着一尊黄金冠,两只三角眼斜斜地望着台下,两绺翘起来的小胡子,显出了狡黠的笑容,颇有点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的味道。

“哼,沐猴而冠,你也配穿龙袍,坐皇位!”阳灵绫怒道,捡起一枚香炉,用力地向台上扔了过去。

可是那枚香炉,就在即将砸落在江佑胥头颅上之时,被一个瘦长的手掌,半空伸出来接住了,一个消瘦的身影,出现在了江佑胥身边。

“鹤仙人!!”凌云和玉镯几乎同时惊声呼出,异口同声。

阳灵绫也大惊失色,没想到那个曾差点要了凌云性命的可怕角色,此刻出现了神足教的教廷之上,还站在了江佑胥的身边。

情势顿时急转直下,本来两人势在必得的事情,一下子变得变数丛生,甚至他们两人都陷入了危险境地,毕竟这鹤仙人功力超群,而且是凌云的头号敌人。

“说好三月之期,想不到今天就见面了!”鹤仙人云淡风轻道。

“原来你是江佑胥的手下,想不到!”凌云道,他并不知道鹤仙人与江佑胥的关系,毕竟鹤仙人如此高深的法力,实在是没有必要听命于江佑胥的必要,刻意如此说,只是为了让他不开心。

遇上这样的强敌,生死尽在他手中,甚至没有挣扎的可能,既然如此,说话时又何必在意他的心情。

“我也想不到,你今天竟然会死在这里。”鹤仙人道。

“听说神足教有四大柱师,难道你也是其一?”凌云问道。

“哼,区区神足教,我并未放在眼里,今天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找一个人,留下的一件东西,只是没想到遇到了你,那就顺便送你去赴黄泉好了。”鹤仙人平淡道,人的生死完全不放在他心上。

“杀我倒是可以,但既然你和江佑胥没有关系,不如等我一刻钟,让我除掉这个家伙,然后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如何?”凌云道。

“你是让我听你的,凭什么呢?”鹤仙人不屑道。

“凭你哥哥的元神还藏在我身体里,我若是不乐意,在你杀了我之前,也可以杀掉他残存的元神!”凌云想起了这个鹤仙人,当初之所以留着自己,无非是为了豢养他哥哥的元神成活,现在恐怕他还不知道,他哥哥那残存的元神,早已被自己无情地消灭了,元神散尽,这个微尘世界里,再也不会有这么一个人物了。

鹤仙人作为一个功力强大的执行官,并不会相信这种骗人的谎话,但听他提起哥哥的残存元神,还是皱眉起来,他不可能不顾虑哥哥的安危,毕竟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唯一目的。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三章 教廷之二 “威胁我?哼,你真的考虑过后果吗?”鹤仙人冷冷道,瞬息之间,阳灵绫已经出现在他的身边,被他瘦长的手紧紧地扼住了脖子。

阳灵绫双脚悬空,不停地挣扎,脖子被狠狠地攥住,动弹不得,连呼叫也叫不出声来。

“你快放下她,我也不会伤害你哥哥的元神!”凌云大声吼道。

“有些人永远不明白一个道理,你越是想命令我,你的话我都不会听,现在这女孩已经死定了。”鹤仙人道。

阳灵绫更加难受,双手想要扒开他的手,却无力挣脱。

“那你哥哥的元神也死定了,这女孩死了,我还可以找其他女人,你哥哥元神死了,倒是看你如何再找一个哥哥!”凌云深知实力悬殊,无法救出阳灵绫,为了让她保住性命,只有加大威胁的筹码,此刻绝对不可以退步,谁先退谁就必输无疑。

鹤仙人哼了一声,甩手将阳灵绫飞出,她那小小的身体漂浮在空中,凌云连忙飞身而起,抱住了她的身体,避免落在地上再次受伤。

趁着这一空隙,鹤仙人已经发动了攻击,虽然他是强者,但也不会错失这一敌人毫无反抗之力的良机。

凌云只觉后背一阵剧痛,但他强忍住了这一钻心的痛,滚身落地,将被掐的脖子近乎昏迷的阳灵绫放在了地上。

他回身时,看到了无数飞在空中的折纸小人,正在不停地向自己攻击,刚才那后背的钻心剧痛正是这些折纸小人的杰作。

凌云立刻驱动灵气,眼前出现一个坚硬的剑盾,试图挡住那些铺天盖地的纸人。

可是折纸小人仿佛有意识一般,并没有傻傻地攻击剑盾,而是侧面绕开了剑盾,飞扑向凌云的左右,将他的两个手臂琢出了血。

凌云伸手抓住一枚折纸小人,可那纸人一到手中,竟化作了一缕白色的烟气,瞬间消失,然而扑打在身上时,却坚硬如铁,那一处处绽开流血的伤口,真实无比,完全是气化成形的高超法术。

好在折纸小人攻击一次之后,戳伤了凌云的身体,立刻便沾肉化气,留下一个伤口便无用无踪了,空气中只有袅袅的白色烟气。

“去!”高高站在金色台阶之上的鹤仙人大喝一声,再一次无数折纸小人飞涌而出,数量远远超过之前第一次攻击。

凌云全身上下伤口多达几十处,血流不止,完全超出了灵气自愈的速度,假如这一波折纸小人再度攻击而来,恐怕血流过多会彻底摧毁这具宿体,到时候只能落在鹤仙人的手中,任其为所欲为。

不甘心的凌云尝试着全身硬化,试图通过坚硬无比的肌肤,抵御那折纸小人疯狂的进攻。

可是折纸小人也比上一次更加巨大,攻击的速度更加凌厉,在凌云硬化的身体之上,硬生生再度留下几十处伤口,虽然硬化抵消了一部分攻击,但是凌云自知这样下去,无法坚持几轮纸人攻击。

“凌云,这些折纸小人乃是鹤仙人身上分化而出,他并非鹤仙人的本体,而是纸道人!只是鹤仙人一个纸符驱动的分身而已,一旦你抗住了所有折纸小人的攻击,这个纸道人自然会耗尽纸符而消失!刚才他掐住灵绫脖子的时候,我已经摸到了他的底细,分身之体,最高也绝不会超越你的灵气功力,你不用害怕,和他干,必定可以获胜!”玉镯大声呼喊道。

刚才阳灵绫被掐住脖子,玉镯偷偷地藏起了所有灵气,一是护住阳灵绫的元神,一旦宿体假死,元神尚在还可以复活,二是怕鹤仙人发现了玉镯的存在吸取走灵气,那样就彻底完蛋了,可是在细微的灵气接触之中,玉镯竟发现这位鹤仙人灵气之值极低,仿佛一只纸老虎,这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在阳灵绫脱险之后,玉镯立刻告知凌云真相。

凌云本来以为必死无疑,必定鹤仙人功力之高,自己亲眼所见,但没想到眼前是个唬人的假分身,只是个纸道人,他从绝望中脱离,望着那不可一世的鹤仙人分身,心里决定奋起一击。

“火起!”凌云掌中暗暗运劲,灵气加热到极其高的温度,蓝色的火焰在掌中燃烧,一掌击出,空气中燃烧着淡蓝色的火焰,无数飞来的折纸小人,被这熊熊大火吞噬,竟无一幸免,全部葬身在火海之中,正所谓一物降一物,看似无敌的折纸小人法术,竟在火的攻击之下变成了一团灰烬。

然而,金色台阶之上,鹤仙人分身露出莫名的微笑,仿佛对所有折纸小人的毁灭,毫不在意,对玉镯拆穿自己的话,也不放在心上,依旧是胜券在握的神色。

而凌云也发现了异常,所有的折纸小人,掉落在地的灰烬,逐渐地聚集在一起,从地上冉冉升起,竟变成了一尊黑色的恶犬,裂开一张墨色的嘴,里面尽是白色的獠牙,对凌云呲牙咧嘴,低吼不止。

“这纸道人就算把纸玩出了花,也不过是纸罢了,不用怕他,世上所有的比拼,最终都是灵气强大的胜利,只要你方法得当,总能将这纸道人眼花缭乱的法术打得粉碎的地步,小心即可,除非是鹤仙人亲身降临,否则今天这纸道人难逃一死!”玉镯道,它对纸道人的真实功力并不了解,只知道他体内灵气值很低,常理来说,灵气低下者即使法术超群,也难以打得过灵气强大者,顶多能够让对方心生疑窦,方便自己逃走罢了。

凌云望着折纸小人灰烬所化的黑狗,手中提起了锋利的玉迫灵剑,无所畏惧地对着恶犬,举起了剑。

恶犬身体后拱,做出了发起攻击的姿势,果然,它咆哮了一声,发出恶兽歇斯底里的吼叫,然后腾空而起,飞扑向凌云,扑来的姿势与折纸小人无异,所攻击的地方正是要害的脖颈处。

长空之中,一道剑光挥落,凌云使用玉迫灵剑,懒腰割开了灰烬化成的黑狗,可黑狗没有流下血,也没有掉落在地变成两截,而是重新愈合到一处,张开满是獠牙的嘴,继续扑向凌云的脖子。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四章 纸道人之一 如此锋利的剑,竟然斩不断这只黑色的恶犬,无奈之下,凌云只得迅速地躲开,那恶犬扑了一个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身体的边缘处许多灰烬被震落,激起一圈黑烟。

“刚才那些折纸小人一旦碰到你,便化成了白烟,看来这些纸人有遇肉化烟的法则,那这只黑狗既然是纸人灰烬化成,应该也不会摆脱这个规定,只要你碰到黑狗一下,它应该就会变成一团黑烟,从此烟消云散了,不然,一旦它碰到你,就会咬伤你,到时候万一有狂犬病,这个世界还没有疫苗让你打,得了病,惧水怕光,流涎三尺,到处咬人,与疯狗无异了。”玉镯耐心分析道。

凌云心里正好也有此念头,既然折纸小人遇肉化烟,那这纸人灰烬化成的黑狗应该也不会例外,于是,飞身而起,抢先攻击那呲牙咧嘴的黑狗,一拳击打在狗凶狠的脸上,奇怪的是,这重重的拳头落了个空,打在了一团虚无的空气中,凌云用劲太大,差点将拳头砸在地板上,那灵气的威力直冲出拳头,震得地上的水晶砖碎了数块。

“哎呀,这么昂贵的水晶砖,居然被你一拳打碎了好几块,那可是几千两银子啊,真是暴殄天物,让我白白损失了一大笔钱,不过,还好其他水晶砖都完好无损,连一点划痕都没有,意味着我的几百万两银子还都完好无损的等着我。”玉镯心疼道。

而那只黑狗,在接触到凌云拳头的瞬间,已经化作了一团黑烟,升腾在空中,变得无影无踪了。

高高站在金色台阶上的鹤仙人分身,蔑视地望着凌云,不屑一顾道:“打败了几个纸片,就以为多了不得,今天倒是让你见识一下,就算是纸道人,功力也一样可以将你玩弄于股掌!”

鹤仙人分身闭上了眼睛,口中念念有词,地上卷起一道阴冷的怪风,风力之大,似乎可以把人吹飞,平地无数水晶砖被风齐刷刷地吹起,汇聚在空中,竟成了一个水晶巨人,两个拳头比大殿的门板还大,是由几百个方格地砖组成。

“惨喽惨喽,我的几百万两银子啊,居然被这家伙卷走了,难道他知道自己输定了,想借机抢走这几百万两银子不成?真的是可恶,凌云快点将他打败,不能让他把我的钱抢走啊!”玉镯痛心疾首道,方才几块水晶砖的碎掉,与这无数水晶砖组成的巨人相比,已经微不足道了。

凌云却知道鹤仙人分身,驱动这个水镜巨怪,绝不是为了抢走所有的水晶砖,而是为了利用坚硬的水晶,来对付自己。

虽然鹤仙人分身只是一个纸道人,灵气不高,但法术运用得出神入化,这是鹤仙人造诣的体现,令人不得不叹服。

水晶巨怪踏过破碎的地面,冲着凌云而来,每一步都会引发大地的震颤,宫殿之内,木梁上的灰尘被簌簌地震落,一阵烟尘弥漫。

凌云担心阳灵绫被水晶巨怪误伤,抱起她飞出了殿外,放在了云桥之上,而后回到了宫殿之内。

水晶巨怪虽然体重万斤,但是速度迟缓,此刻还没走到大殿中央。

凌云心道:“这只大怪物是法术驱动,我没必要和它硬拼,和一块石头计较是愚蠢至极的行为,只有直接和鹤仙人的纸道人分身斗法,才能最快解决这一切。”

想到这里,凌云假装要向水晶巨怪飞身攻击,腾身半空之中,紫色的灵气不断汇聚在胸口,变成一个硕大无比的灵气凝成的拳头,预备着向水晶巨怪挥击而去。

鹤仙人分身在金色台阶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仿佛在嘲笑凌云的愚蠢,将所有的全力一击用在了一个石头上。

然而,凌云一拳挥出的时候,却没有击打在水晶巨怪的身上,而是在它迟缓的手臂伸过来想要捉住自己的时候,从手臂下方的空隙钻了过去,那巨大的灵气之拳,直冲着纸道人而来。

鹤仙人分身并没有任何闪躲的意思,明明他的速度要比凌云更快,因为刚才他出手抓住阳灵绫的时候,连凌云都没有看到,否则也不会没有任何阻拦。

眼看着拳头就要落在他的身上,鹤仙人分身微微一笑,道:“你会后悔的!”

凌云正不解其意,空中传来了一身大喝:“停下来!别……”

眼前的纸道人,忽然变成了阳灵绫,她还在昏迷之中,眼睛闭着,斜斜地定在金色台阶之上。

千钧一发之际,凌云连忙用尽了全力,想要刹住那挥击过去的灵气之拳,然而这一击力道之大,哪里那么容易收回,更何况距离阳灵绫只有毫厘距离,连变更方向都是无法做到的事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打向阳灵绫洁白宁静的脸庞上。

原来那纸道人早已算定,凌云在这么近的距离,绝对无法改变方向,只能看着打死自己心爱的女人,让他陷入无尽的后悔之中。

忽然之间,阳灵绫被一股力气托住,向右偏移了几分的距离,让凌云的拳头打了个空,拳风直击其后,金色台阶被巨大的灵气尽数摧毁,台阶上坐在黄金宝座上的江佑胥,也跌落下来,摔个狗吃屎。

阳灵绫倒在了旁边,身上好在没有受伤,被这一跌惊醒,呆呆懵懵地望着周边狼藉一片。

凌云连忙冲过去,将她扶起,上下察看,问道:“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怎么了,发生了什么?”阳灵绫自始至终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刚才被纸道人无比迅疾的速度捉住之后,掐住了脖子便晕倒了,后面的事情全部都不知道。

“还不是我,刚才要不是我用尽了洪荒之力,这可真是洪荒之力,几万年来,我从来没动用过这么大的灵气,将灵绫以超级快的速度转移开来,那你早就将她一拳打死了,中了这纸道人的奸计了,这家伙心肠是真坏啊,一会捉住他,我一定要用火将他烧成一撮灰!”玉镯愤恨道。

远处传来鹤仙人分身的声音:“哈哈哈,想不到这女孩子体内还有一道灵气,倒是我失误,没有算出这个,不过你们今天还是要一起死,这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还是乖乖地放弃挣扎吧。”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五章 纸道人之二 “纸包不住火,这家伙既然是个纸道人,一定扛不住火,用火将这整个大殿都烧了,倒是看看他还不死!”阳灵绫道。

凌云赞同这个观点,但是他也知道纸道人就算弱点是火,可他速度实在迅猛,无人能及,即使烧了整个大殿,他也能够轻易地在火焰燃烧之前逃离,而不会被困在大殿之内。

“可惜这么多水晶砖了,火一烧起来,恐怕全都要被烧毁,我的几百万两银子啊,好不容易,眼看着就要到手了,这下全完了。”玉镯惋惜不已。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这大殿今后想修起来都是几年的事情,更何况几块破石头而已,有什么可惜。”阳灵绫倒是不在乎。

两人交谈之际,水晶巨怪已经调转了身体,踏着沉重的步伐,大殿被震动不止,大踏步向凌云冲了过来。

凌云皱了皱眉头,心想着,刚才只顾追击纸道人,还忘记了这个大家伙,真是难缠。

双手运起巨大的灵气,猛地向地上一按,下面松软的泥土顿时飞弹而起,形成一面土墙,直冲宫殿顶部,厚达几十丈,坚不可破。

水晶巨怪十分笨拙,被土墙挡住,狂性大发,举起两个巨大的水晶拳头,狠狠地冲着土墙砸过去,无数土屑被震落,可是整面厚重的夯土墙,纹丝不动,丝毫不能穿破。

纸道人在水晶巨怪的身后,腾在半空之中,仿佛一片毫无重量的浮云,飘忽其间,两道长长的白色眉毛垂下,眉下细眼如同两柄弯刀,带着一份杀人的寒意,身形萧长,细长的影子垂在地上,衣摆被水晶巨怪的拳风激起,微微颤动。

“小技俩!灭!”纸道人大吼一声,高耸的土墙立刻坍塌成松软的泥土,重新归入大地之中,大殿之内,地面变得十分平整,仿佛那一道土墙从不存在过。

可是没想到,土墙重新归入大地之后,那一道屏障凭空消失了,可后面出现了一团巨大鲜艳的红色,那是熊熊燃烧的一片火海,整个大殿顿时成了一个火炉,到处映着红色的火光。

土墙消失的瞬间,那火海便喷射而来,向着纸道人的方向,无边的火焰吞没了一切。

水晶巨怪并不惧怕这烈火,少说也要几个时辰才能将水晶烧裂,还得是炙热的真火,一般的火无法炼化这种级别的水晶。

但是纸道人并没有这么幸运,他一直轻蔑地以为凌云不过是手中的玩物,从未想过,这喷火居然冲来得这么快!速度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纸道人正在默默施法,口中念念有词,全神贯注将这土墙消失,并未察觉那墙后的异样,等到回过神儿来,火已经到了眼前。

高手过招,往往胜负就在一瞬之间,尤其是出神的那一刻,也许命门已经被对手攻破,性命转眼间已非自己所有。

火海瞬间淹没了纸道人,那鹤仙人的分身,终究不是鹤仙人本体,在火海之中,已变成了一个人形的灰烬,在通红的炽热火焰中,化作了一滩乌黑的烟气,被火焰彻底吞噬。

土墙遮蔽住水晶巨怪之时,凌云知道这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并不能扛住对方多久,道:“你们先逃走,我放火烧了这大殿,免得伤到你们。”

“这土墙若是不除掉,放火也只会烧了我们这一边大殿,并不会伤及那纸道人,可如果除掉土墙,只怕以鹤仙人分身那超速绝伦的速度,远非我们能够追得上,更别提消灭他了,现在看来,只有一个计策,不知道你可曾知道外面世界曾流行一种制造爆炸的手法?”玉镯问道。

“你是说炸弹?”凌云问道。

“没错,只要在这个空间中释放得到处是粉尘,再关上宫殿的大门,使这里变成一个封闭的空间,这时只要点火,在密闭的充斥着粉尘的空间,立刻就会发生爆炸,速度快速无比,威力之大,甚至可以冲破那厚厚的土墙,那纸道人绝对无计可施,只能被炸成碎纸片!”玉镯道。

阳灵绫听得一头雾水,炸弹是什么她从未听过,眨巴着眼睛,好奇道:“你们是在说什么?”

“快走,越远越好!”凌云一笑,将她送出了大殿的后门,后面是一片开阔的广场,高低坐落着其他宫殿,形式各异,雕梁画栋。

“这个宫殿都会炸掉,连带着那个江佑胥,让他这样不痛不痒地在睡梦中死去,倒真的是便宜他了,不过,现在救他出来,完全没有必要了,万一纸道人将那土墙施法除去,恐怕便不能使用这个计策了。”玉镯道。

凌云点头道:“没错,先干掉纸道人是真,江佑胥就算便宜他好了。”

阳灵绫只知道两人找到了一个对付那纸道人的好办法,整个宫殿都要被摧毁,连带着那个仇人江佑胥,尽管她有些不愿让他死的这样轻松容易,甚至是安乐之死,但是大敌当前,她不愿让凌云为了自己泄恨而冒险,只得听从他的话,向远处走去。

“你一定要小心!”阳灵绫边走边回望着,叮嘱道。

凌云已经推开宫殿的后门,冲进了殿内,肩上是从侧殿的杂房中取出的一大袋子面粉,踢开袋子,无数白色的面粉弥漫在半空中,到处飘飞,大殿如同飞雪六月,尽是无边无际的白色雪花。

想不到纸道人已经开始施法消解那土墙,凌云瞬间点燃了这弥漫半空的面粉,空中一点火苗,刹那间喷满了整个大殿,爆燃而起,成了一片炸裂的火海。

土墙彻底消失之时,火海也如同一个巨大的火舌,飞向土墙对面,吞噬了那个消瘦的纸道人。

纸道人即使面临着已经来到眼前的火海,依旧没有任何慌张的神色,只是嘴角微微一笑,便任那火海将自己吞噬,化成了灰烬。

凌云本想在火焰爆燃之时,抢先冲出宫殿,可这燃烧的速度超出了他的意料,更重要的是,土墙消解之后,露出了一个巨大的空间,火焰全部向对面喷射而去,纸道人化为了灰烬,凌云所在的地方火焰只舔了一下,便全部争先恐后地冲向了对面。

这样一来,凌云反倒没有逃出宫殿的必要,因为宫殿里所有的威胁都不复存在了。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六章 水晶巨怪 纸道人化成了灰烬,大殿里的宁静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凌云惊奇地发现,眼前那个水晶巨怪,居然还在活动。

火焰从水晶巨怪的身上吞噬而过,只让那透明的水晶更加晶莹剔透,仿佛一片澄澈的湖水,巨怪身后所有的景色都透过这湖水,轻易地映入凌云的眼眸。

一拳挥来,巨大无比的水晶砖组成的拳头,每一条方棱,有如剑刃,锋利中带着逼人的寒气,一拳中的威力,不但重量足以砸死人,而且锋利的程度,也足以将人劈成了几截。

在凌云的眼中,这威力极大的拳头,美中不足之处是那笨拙的速度,有如龟行,休说灵气修炼之人,就算是普普通通的凡人,只要速度快一点,都可以轻松地避开。

功夫在于快、准、狠,快就是速度要快,准就是位置要中,狠就是力度要猛,三者缺一不可。

水晶巨怪的大拳头,只应了狠一点,但是速度不快,自然也做不到准,别人一旦逃走,只能打了个空。

但是对于这种笨拙的巨物来说,并不需要像一般的修炼者那样追求面面俱到,只要有一次击中,就足以要了对方的命。

凌云躲开了它的拳头攻击,心中不断惊疑,照理说,那纸道人已经化作了灰烬,所有的分元神自然也化为了乌有,这法术变出的水晶巨怪当然会随着主人的消失而消失,但如今却依旧向自己发起攻击,难道那纸道人还在这间大殿之内?

生出了这样的疑问,凌云更加小心谨慎,随时防备各方的来敌。

水晶巨怪仿佛一个不知疲惫的怪物,不停地向凌云挥击拳头进攻,就像是一个自动落下的巨锤,将大殿内的地面砸的凹凸不平,到处震颤不止,连牢固的大殿柱子都被水晶巨怪击打到,几欲断折。

这个东西实在太过巨大笨拙,在大殿里几乎转不过身来,时不时撞击到大殿的屋顶,无数琉璃瓦碎裂掉落,一地的碎渣。

水晶巨怪可不管这些,它不像玉镯那样,痛惜这些白花花的值钱玩意碎一地,而是踏着碎片,继续攻击着到处闪躲的凌云。

凌云心知逃离不是长久之计,只要一次不慎被击中,便殒命在这无情的怪物拳头下,可是自己的血肉之躯,如何与这大出近百倍的水晶怪物抗衡,只能驱动更加坚硬的神兵利器。

水晶巨怪本身是透明的石头,不惧水火,力量惊人,一时还真想不出困住它甚至消灭它的好办法。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一边闪躲,一边想着办法。

好在凌云看到了水晶巨怪每一拳挥出,都会掉落几块水晶砖,那些掉落的砖,仿佛失去了灵魂一般,再也不会回到巨怪的身上。

难道这些拼接的水晶砖,只要一一打落,这巨怪便再也无法重组成形?凌云心中虽有疑问,但仍决心尝试一下。

手中的利剑顿时变成一把几十丈的长刃,凌空劈下,一剑斩落在水晶巨怪的身上,削铁如泥的剑刃,劈入了水晶巨怪不同方块之间的缝隙之内,一剑落下,直透胸背。

这一用力的劈剑,生硬地落在了坚硬的石头上,震得凌云胳膊生疼,耳朵里一阵阵耳鸣。

还好水晶巨怪的上身,被这一剑劈成了两半,歪歪斜斜,各自掉落到一方,再也无法弥补缝隙,重新合在一起。

大量的水晶砖,碎裂或整块的脱落,掉在地面上,重新回到它们曾经铺在的地面之上。

凌云举起直插入大殿屋顶的长剑,再次拦腰斩去,每一次出剑,都灌入了无穷无尽的灵气,威力惊人。

那长剑横斜地挥来,斩在了水晶巨怪的腰上,这一次要比劈落时更加势如破竹,大概水晶巨怪已经上身分裂,控制其的傀儡元神也被大伤,顿时拦腰断成了上下三截。

每一截依然是个巨大的存在,凌云刚想提起长剑,再一次挥剑,将那三个残余部分切成更加细碎的水晶组成物,直到所有的水晶重新变成了地砖,脱落开铺在地面之上为止。

可是没等凌云再一次挥剑,发现剑尖被一截水晶巨怪的身体,牢牢的黏住动弹不得,那截水晶巨怪居然用自己的身体,包裹在巨剑之上,重量达几万斤,有如在上面压了一座山。

凌云微微一笑,心想着,这傀儡元神倒是着实顽强,碎成了这个样子还不忘缠住自己的剑,于是他挥剑旋转,任那截水晶巨怪黏附的如何结识,巨剑旋转之际,不停地从上面削下一枚枚水晶砖,仿佛钻地龙一样,从中掏出了一个巨大的空隙。

凌云快速地从孔洞中拔出了长剑,连续挥了四五百剑,将这截水晶巨怪的身体彻底地砍成了无数碎片,连一片完整的水晶砖都不再有,更不用说粘结起来的水晶巨怪身体。

其他两截水晶巨怪的身体,倒是没有这一截如此顽强的抵抗,大概傀儡元神主要寄居在这截身体之内,另外两截,在凌云不到一百剑的挥斩之下,已经碎成了一地的水晶砖,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全无一点怪物的模样。

之前顶着天花板站立在大殿之内的高耸怪物,此刻变得碎成了一地的水晶,透明剔透,安静地躺在地面上。

凌云只觉今天劈开了几万块石头一样,手臂震得一阵阵酥麻,收起了长剑,仍觉得手仿佛在劈石头,肿疼不已。

“厉害,果然不愧是和鹤仙人交过手,还能活下来的人物,可惜啊,今天与我作对,终究是一死难逃!”竟是鹤仙人分身的嘶哑声音。

凌云紧锁眉头,抬头一看,大殿之上,金色台阶上面,一个肥胖的身影站在上面,手中不停地鼓掌,脸上是肥腻的笑容。

“你居然还活着,命真硬,不过寄居在这胖子的体内,不觉得恶心吗?”凌云知道那体内必然就是鹤仙人分身的元神,他竟然寄宿在江佑胥的体内,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鹤仙人分身寄居在江佑胥的身体里,摸着那两撮小胡子,挺着一个圆滚滚的肚皮,五短身材穿着一件龙袍,显露出几分滑稽,嘻嘻笑道:“你当我是纸道人,却不知道我才是江佑胥的本尊,哈哈哈!”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七章 阴阳教主 那具肥硕的身体里,江佑胥的浑厚声音,鹤仙人分身的嘶哑声音,两个声音不停地变幻,仿佛二者共存在一具身体里。

“当我是纸道人,以为一把火便能烧成了灰烬,真是可笑,不知道我这纸道人符在人在,永恒不死吗?”鹤仙人分身放声笑道。

“没错,我江佑胥早已归顺鹤大人,你今日想来找我的麻烦,倒是问问道长同不同意!”江佑胥的声音道。

两人一唱一和,虽然声音出自同一具身体,却完全是两个独立的人,全然彼此不干预。

凌云微微惊讶,随即明白两人早已苟且联合,如今同居一体,而互相并不争执,倒也不奇怪,只是那鹤仙人分身居然是江佑胥请来,用于对付自己,倒是颇为稀奇,毕竟以鹤仙人的地位和实力,完全不会在意这种江湖宗派,他竟然能够请的动,看来还是有点本事。

“哈哈哈,两个人加起来,也不过是一个死胖子,难道是想压死我,还是想表演一个雌雄同体,将我活活恶心死?”凌云嘲笑道。

“无知小辈,死到临头还嘴硬!”鹤仙人分身怒道。

“哼,当我这身躯肥胖,也不看看你那瘦骨嶙峋的样子,哪里会有女人喜欢一个穷酸瘦子!现在的女人,讲究肤如凝脂,体态丰美,男子则腰宽体胖,高大威猛,瘦子是世上最难看的身材,有如肺痨鬼,让人见之恨不得躲得远远地,还当你多讨女人喜欢吗?”江佑胥十分不屑道,对凌云的身材大加鞭笞。

他所言倒不全是虚言,古人粮食匮乏,尤其是冬春之际,青黄不接,每年都会饿死大量的平民百姓,底层劳苦大众瘦骨嶙峋,个个都是一副厌食症的模样,只有上层富人,锦衣玉食,无不体态丰盈,甚至肥胖如猪,富贵之人自然成了时尚的风尚,时人以丰盈之姿为美,流行一时,杨贵妃便是一例典范。

凌云并不在意肥瘦,所谓环肥燕瘦,各有其美,只是单纯想羞辱这阳灵绫的头号仇人罢了,没想到他反而认真地反驳起来,继续道:“看来你最爱的美女一定是三百来斤的老母猪了。”

“放你娘的狗臭屁!”江佑胥抖动着肥硕的身材,言辞激烈地反驳道,仿佛被戳到了痛处,骂道,“我豢养的一群美女,在那后宫之中,个顶个的美艳无双,重者二百来斤,轻者不过一百二十余斤,肥瘦适当,正是最为肉-感的时候,手感最佳,你这毛头小子,懂得什么,怕是连女-人是什么滋-味都没尝-过吧,哈哈哈!”

言语中,后宫一词,俨然已经将自己视为了皇帝。

“哼,无聊的凡人,总是这么热衷一具具臭皮囊,现在就来受死吧,这身体你就暂时睡去吧。”鹤仙人分身不愿再忍受江佑胥那乏味的描述,将他的元神陷入深深的睡眠之中,完全地接纳了这具身体。

原本鹤仙人分身只依赖于一张符纸,是个纸道人,那一身脆弱的存在,全凭符印支撑并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支持,如今获得了一具宿体,将元神及符印藏在体内,有了宿体,更加如虎添翼。

将元神封印在符印之中,借助任何道具都可以幻化成人,乃是可以离开本体,独自行出千里的傀儡元神,但是凭借道具的不同,也会体现不同的属性,假如只是寄宿在一张纸上,好处是符印可以成张成张的复制,随时使用,不用重新制作符印,但是坏处也很明显,毕竟是纸张所化,怕火惧水,不能随心所欲。

而如今借宿江佑胥的身体,虽然并未增长任何法力,但是毕竟是一具人体,有了人力的加持,不再有各种道具的弱点,当然大大提升了纸道人的法力。

“正好一起解决,倒是省得多费力气。”凌云对这鹤仙人分身的实力捉摸的越来越清楚,反倒不再畏惧,毕竟这只是一个纸张所化的分身,就算是法术超群,始终没有强大的灵气支持,无论多么眼花缭乱的法术变幻,最后只能败在强大的灵气面前。

鹤仙人分身倒也不废话,挺着肥硕的肚子,一个箭步冲过来,手中提着一个小铜锤,笔直地挥击向凌云。

别看那身体肥胖无比,但是在鹤仙人分身的驱使下,倒是十分灵活,速度丝毫不慢,攻击的力道也是分外惊人。

凌云也不甘示弱,提起长剑,飞身相迎,两人首次避开法术争斗,毕竟那障眼法一样的恐怖法术,只是对凡人管用,两个大神斗法,简直是有如儿戏,彼此都坚不可摧,伤害不到对方,空费精力,不如近身肉搏,灵气相拼,输的一方就是待死的一方。

虽然纸道人灵气远远不如凌云,但是加上法术支持,鹤仙人分身权衡利弊,还是首当其冲地发起了进攻。

这一锤子,硬生生地被凌云用剑刃格挡住了,两人近身贴面,恶狠狠地缠斗在一起。

你一锤子,我一挥剑,不相上下,不分胜负,大战了几百个回合。

到了最后,连锤子都震麻了虎口,剑也无力举起,两人便赤手空拳彼此搏斗,凌云的手臂长些,占了上风。

大概不是自己的本体,纸道人对江佑胥的身体毫不珍惜,连一点防卫的动作都不做,全然不理会凌云每一拳恶狠狠地打过来,拳拳到肉,反正伤不到他的元神,便任由这些拳头直来直往。

当然,鹤仙人分身也不会放过凌云进攻的空隙,顺着每一次攻击的漏洞,击打到凌云的身体之上,只是江佑胥的手臂实在短了许多,很多地方明明以为可以一拳击中,结果只到了半路,便被凌云一拳飞过来,打了回去。

拳头与拳头,坚硬的碰撞,让江佑胥的指关节几乎都碎掉了,白色带着血丝的碎骨头从关节处插了出来。

凌云又不傻,不会将自己的拳头撞击在这些关节处,碰到那些尖锐的碎骨岂不是伤到了自己,固然他硬化了整个拳头,还是不想冒险,飞起一脚,踢中了江佑胥的心口,肥硕的身体飞了出去。

“哼哼,是不是当自己是本体了,以为你是鹤仙人吗?和我赤手搏斗,一张纸而已,还想赢?”凌云无情地嘲笑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七章 符印 寄居在肥硕的江佑胥身体里的鹤仙人分身,喘着粗气,爬了起来,仿佛一头山林里受了重伤的野猪,恶狠狠地瞪着凌云。

“今天我就让你这符印,变成了一滩废物!”凌云冲过来,提起那沉重的身体,将他重重地一剑钉在宫殿的褐色墙壁之上。

纸道人此刻早已耗费掉大半的精力,正如之前凌云所预料的那样,纵然他法术惊人,变化多端,但是因为缺乏浑厚的灵气支撑,最后只能败下阵来,绝无取胜之机。

在凌云巨大的灵气压制之下,纸道人毫无反抗之力,任由利剑穿透了身体,钉在墙壁之上,双眼神色恍惚,元神在创伤之下,奄奄一息。

“哼,就算你能将我杀死,却消灭不掉这符印,只需要我元神一死,这符印就会落在江佑胥的元神之上,让他继承我的使命。”

纸道人咬牙道,嘴角是猖狂的笑,似乎浑不在意这即将到来的死亡,反正他确信对法术一窍不通的凌云,无法破除符印。

所谓符印者,乃是法术中一项高超的技能,只需要一点灵气滋养,便可以使画出的鬼画符有了生命,任意驱使一切附着之物,连一张纸都可以成为横行于世的高手,便可以知道符印之术的高超绝伦。

凌云固然不懂法术,但却懂得杀人术,眼前的符印无论多么变化多端,终究是离不开生命存在,若要消灭符印,只需毁掉一切其凭借之物即可,最后便是毁掉符印自身。

纸道人的笑容还未凝固,已经看到凌云举着锋利的剑,有一次刺入了自己的宿体,这一次,和之前不同,剑插入了身体之后,一汩汩血液涌出,带着白色的油脂,肥硕的身体仿佛找到了一个泄洪口,血液流速远远快于常人。

但是剑没有再次拔出,而是在体内转了几个圈,一股寒冷的灵气,从剑上散开到体内,有如山间清凉的小溪,流入了石头各个角落,在身体的经脉之中缓缓流淌,一阵寒意袭上心头。

纸道人只觉那寒意逐渐地麻痹了宿体,刚才受伤所带来的痛楚被凝固了,不再像虫子一样咬噬着每一根神经,倒是减轻了许多痛苦的感觉,只是身体与痛楚一样被麻木的感觉捆绑束缚,动弹不得。

这股灵气走入了四肢百骨,逐渐地控制了那具油腻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纸道人的意识只能保持一丝弥留,在这股灵气面前,无法维持对身体的控制,像是丢盔弃甲的败兵,渐渐失掉了一切。

凌云加速注入灵气,整个江佑胥的身体凝固成了一个圆滚滚的雕塑。

刚才那纸道人在烈火之中,就算是纸化为了灰烬,依旧能够另寻一处宿体存活,无非是那道符印,只要找到那道符印摧毁了便可以结束这一切,凌云很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符印,是那纸道人存活的根基,是他能够作乱的一切来源。

灵气在身体周天循环,那符印并非特别存在,不过是一丝灵气所护住的鬼画符,可以留痕迹在纸上,也可以刻在石头上,几个不规则的曲线组成了一幅诡异的图形画,令人沉迷的纸上灵阵。

灵气快速地通行过身体的每一处,终于在一根白骨上发现了异样的黄色金字,全是金粉所刻,斜斜歪歪的笔迹,却源源不断地散出金色的光芒,是那纸道人所有力量的源泉之所在——符印!

纸道人心知不妙,可是全身都已经被困住,动弹不得,他又能做什么挣扎,只在眼中流露出凶狠的神色,好像在说:“等我本体来收拾你,臭小子!”

垂死之人,还能如此目露凶光,毫无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见傀儡附身的纸道人,早已是鹤仙人那最暴戾一面的分出,完全没有一丝回转的可能。

自始至终,凌云从未去看那死鱼眼的凶狠眼神,因为每一眼都只想将他眼珠子抠出来,明明是个半截入土的老头,非要时时露出杀人的眼神,真是越老越恶,这时也忍着对视那死鱼眼的冲动,狠狠地将那体内的灵气幻化成一把小小的匕首,在骨头上刮了两下,除掉了那个金粉雕刻而出的符印。

金色符印被刮成了一撮金粉,融入了油腻粘稠的血液之中,随着金色光芒的消失,纸道人彻底告别了这个世界。

而沉睡的江佑胥本体元神,在刮骨般的巨大痛苦之中,一下子惊醒,痛得尖叫起来,声音几乎要掀翻了宫殿的穹顶。

“妈呀……我的妈呀……痛死我了!”江佑胥痛叫不止。

凌云本想一剑了结了他,这痛叫之声实在是几欲刺穿耳膜,但是强忍着这一剑刺出的冲动,毕竟他是阳灵绫的死敌,还是交给阳灵绫处置最好,无论让他怎样死去,都由她来决定。

那道金粉并非普普通通的金子,而是淬了十年剧毒的金粉,上面每一粒微小的金粉,拿出来都可以毒死一头大象,如此多的金粉,在江佑胥的体内随着血液到处流淌,让他一时寒冷至极,一时火热如灼,加上那骨头上被刮了一剑的痛楚,整个人几乎痛得昏厥。

轮番痛苦的折磨,让江佑胥不停地在地上打滚、挣扎、跳跃、撞地,叫得嗓子几乎都要嘶哑。

原本圆滚滚的肚子,流出了许多粘稠的黑血,此刻竟然平缓了许多,由一座高耸的山包变成了隆起的土丘。

凌云看得有些不忍,毕竟一个人,无论多么大的罪过,在这种折磨之中,都会露出可怜的模样,让人不由生出一丝同情之心。

凌云举起了剑,眼神露出了坚毅的神色,心想,不如给他一个痛快。

可就在剑要落下的瞬间,江佑胥居然在垂死之际,望见了那即将落下的利剑,眼神中露出乞求的神色,哀声道:“求求……你,饶了我!”

痛苦让他嘴里早已噙满了鲜血,说话间,牙齿缝里流出了丝丝黑血,含混着唾液,简直没有了人样。

“想当初他也是神足教的堂堂教主,今天落到这种人不人鬼不鬼的地步,让人唏嘘,不如留他一命,反正也活不长了,没必要让灵绫看到这么恶心的一幕。”凌云心中暗暗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八章 求生 凌云收起了剑,转身离开了大殿,中央只有苦苦挣扎的江佑胥,在一堆碎裂的水晶石之中,痛苦的低吟。

没等凌云推开宫殿的后门,有个小小的脑袋已经探了进来,正是阳灵绫。

“诶,我不是让你走得越远越好吗,这里刚才差点整个炸掉,在这里那么近,多么危险啊!”凌云有些责备的语气道。

“哼,还不是担心你被一起炸死了,刚才看到宫殿里火光冲天,后来一直不见你出来,我们便回来了,想看看你死没死!”阳灵绫不甘心的顶嘴道,但是言语中看到了凌云活得好好的,还是不由流露出了喜悦。

“是她非要回来,我可拦都拦不住,我倒不是怕死,只是如果你死了,绝对就不会逃出大殿,那么我们回来也不过看到你的尸体,或许还有那个依旧活得好端端的纸道人,将我们一起杀害,岂不是白白送死?以后谁给我的凌兄弟报仇对不对?假如你活着,我们就更没有回来的必要了,你可以飞出宫殿去找我们,对不对?总之,我们没有回来的必要,只能是帮倒忙,我早就跟灵绫说清楚了,可是她这个小妮子,不听我的话,非要回来,怎么样?你的心上人不还是活得好好地!”玉镯道。

听到心上人的称呼,阳灵绫一脸娇羞,嗔怒道:“胡说什么,还不是你吓唬我那纸道人如何如何厉害,那炸弹的威力多么多么惊人,不然,我大老远跑回来干什么?”

凌云望着她娇羞神色,嘴上责备,但是心里却是忍不住的欣慰和知足,总算没白白来神足教圣山折腾一趟。

“救我!救我!”一声凄厉的叫声,划破长空,阴森瘆人。

阳灵绫望向大殿之中,看到那水晶砖中,竟然一个脸上血肉模糊的怪物,在扑腾挣扎,浑身几近赤-裸,全是血迹,不由皱了皱眉头,淡淡道:“真想不到,他也算是老谋深算,一辈子机关算尽,到头来是这个下场。”

“罪有应得,坏事做得太多,算是恶有恶报。”凌云道。

“这道符印所使用的金粉,一定浸了毒液,此刻在他体内散开,四肢百骸里面,全是毒液,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种折磨远比刀割痛苦万倍,尤其是在这种极大的痛楚之下,却不能昏死过去,脑子里始终保持着清醒,这才是最痛苦的事情。”玉镯道。

凌云点点头,道:“刚才纸道人寄宿他的体内,我破了符印,才杀死那纸道人,符印一散,原来带着毒液,怪不得他这副惨样。”

“不管了,他已经死定了,我们走吧。”阳灵绫望着那个深仇大恨的仇人,此刻正在苦苦挣扎,样子连鬼都没有这般可怖,心下不忍,此前所有想过的痛苦折磨方式,都不如眼前这种方式来的残忍,于是转身离开了大殿,不愿再看这让人不适的一幕。

凌云明白她的心思,留着江佑胥再次挣扎着,已是最大的惩罚,正是自作自受的下场,望了一眼那个血肉模糊的家伙,跟着灵绫走出了大殿。

外面的空地上,一片开阔的场景,迎面一阵凉意的风,十分惬意,既无人间的燥热,又无高寒,是再舒服不过的温度,别有一番洞天。

前方坐落着几处华丽的楼宇,固然不如宫殿那样高大宏伟,但是也富丽堂皇,斗拱飞檐,一副气派景象,大概其中一间便是江佑胥豢养美色的地方。

“现在首恶已出,神足教已经回到你的脚下,你想怎么将这个叛变的教派夺取回来?”凌云道。

虽然当初是江佑胥害死了阳灵绫的父亲和祖母,但是神足教上上下下冷眼旁观,难辞其咎,如果今天她想重新夺回神足教,恐怕只除掉江佑胥还只能算是一个开始,后面的事情棘手的多。

“够了,除掉仇人就够了,这个教派上上下下,尔虞我诈,居心不轨,我夺回来又能怎样,父亲也活不回来了,祖母也是,既然江佑胥死了,我也不想再要回这个地方了,我只想永远离开这里。”在山上的壮丽景色面前,阳灵绫无比低落,所谓触景生情,眼前的一切都让她想起了悲伤的往事。

曾经阳灵绫将神足教视为自己父亲遗留的产业,不愿让别人夺去,一心想杀死江佑胥,重新夺回教权,可是今天大权在眼前,她却心灰意冷,毫无斗志,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只想离开此地。

凌云知道她触景生情,不再提夺回教权的事情,既然已经帮她杀死了仇人,那这个地方呆着也没有意思了,不如早点回去,赶在天黑之前,回雁坡镇落落脚,明日在神足教大肆下山搜寻的时候,乘船离开此地,永远不再踏足。

“走吧!”凌云牵起了阳灵绫的手,手心因连日来的打斗长起了厚厚的茧子,变得有些粗糙。

阳灵绫握着那只粗糙的大手,忽然感觉好像父亲当初牵着自己,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泪珠滴滴无声地滑落,打湿了薄薄的衣衫。

这个地方,再也不会回来了!那些人,离开了,也永远不会再回来。

……

两个人没有继续向上去所谓的祖庭,教训几大柱师,降服各大堂主,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一点意义,江佑胥已除,大仇得报,来这里的心愿已经完成,两个人准备离开。

大殿横在山顶之上,若想回到廷门云桥,只能穿越大殿,此处是必经之地,可刚踏入大殿的后门,一个浑身是血的身体便冲了过来,凌云连忙抱起阳灵绫,闪躲出几十丈远。

那身影扑了个空,举起了沾满血的双手,扣住了自己的喉咙,居然是江佑胥,他还顽强地活着,只是全身血肉模糊,不要说辨认出面容,连是人还是一个剥了皮的肥猪都辨认不出来了。

江佑胥痛苦地握住了脖子,似乎十分地痒,不停地用指甲抓挠脖子,上面早已血迹斑斑,几十条深深的血痕深入肌肤,剖开了口子,粘稠的血不停地涌出,让人不忍看。

“大小姐,我……我错了,求求你,给我一个痛快吧!”因喉咙的撕裂,声音中含混漏风,极其痛苦的模样。

阳灵绫扭过头去,不忍再看,挥了挥手,道:“答应他吧!”

章节目录 第二百五十九章 清川堂堂主 凌云知道阳灵绫不忍心再看这种痛苦的折磨,于是手臂幻化出利剑,准备给江佑胥一个痛快的死亡。

可是没等他出手,一块巨大的水晶砖飞来,不偏不倚地砸中了江佑胥的硕大脑袋,顿时脑浆迸裂,血液四溅,这个顽强而罪恶的生命,终于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顺着水晶砖飞来的方向,出现了一个矫健的身影,来人中等身材,却精壮干练,脸上尽是横肉,一看就是长期练武之人,扑通双膝跪地,磕头道:“恭迎大小姐回教廷!”

阳灵绫微微一惊,既是看到了江佑胥的死,又是看到了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来人,道:“你是……清川堂堂主鲍五通?”

“不错,正是在下。”鲍五通一听欣喜不已,连忙应道。

凌云心中觉得奇怪,此人明明只是一个堂主,连柱师都算不上,怎么能够在灵气静止之境,来到这个大殿之内,还活动自如,难道他也是灵气修炼者。

望去之时,那鲍五通头顶之上,隐约可见三顶紫色烟雾缭绕不止,原来这家伙居然已经达到了贤体的境界,怪不得可以自由活动。

世上凡身具灵气者,均能看到对方运功之时头顶的灵气,从凡体修炼成本体,便具有隐隐约约的一层紫光,再者到贤体、圣体,紫光则从一层变为三层、五层,直到至体,紫光便消失不见,意味着灵气与凡体完美的结合,人已达到了半仙之体。

灵气修炼的境地,最初是对灵气一无所有的凡体开始,一步步到本体、贤体、圣体,这还是凡人的境界,到了至体已经算是半仙之体,后面则一步跨入仙境之体,一直修炼到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

由此可见,贤体在凡人之几重境界中,已是较高的修为,和南宫柳几乎不相上下。

阳灵绫早已听闻这个清川堂堂主鲍五通的大名,曾在年幼时见过几面,印象不深,但是早听说此人老于世故,奸诈狡猾,是个墙头草顺风倒,今日一看果然不例外,大概他已经在宫殿之外偷听偷看了多时,见到江佑胥大势已去,连忙投靠自己,是个不能深信的角色。

本来对夺教并无多大兴趣的阳灵绫,看到此人的谄媚嘴脸,想起刚才他拿起水晶砖打死江佑胥的无情,简直是翻云覆雨等闲间,毫无人情可言,甚至有比江佑胥更过之而无不及的可恶,不由更加厌恶,没好气道:“是你打死了江佑胥?”

鲍五通一听,以为立此大功,要嘉赏自己,脸上露出喜色,连忙道:“是在下所为,这江佑胥可恶至极,其罪罄竹难书,属下实在是气不过,平时早已看不惯,今日大小姐重回教廷,主持公道,在下便大胆将其打死,以慰阳教主在天之灵!”言语间说得情真意切,仿佛早已打好了草稿。

“好,你这么忠心耿耿,我真该奖赏你些什么,可是我现在一无所有,倒是没什么赏你的,不如你把这江佑胥的尸体,抗去埋了,不然放在这里早晚臭了,另外,江佑胥平日养着的那些女人,若是想回家你就安排人送她们回家,若不想回家,便赏给你了,怎么样?”听到鲍五通一席话,阳灵绫忽然有了一丝留念,她不愿江佑胥之辈,将父亲辛苦一生打造的地方,弄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就算是离开,也要把教权交给一个信得过之人手中,否则长眠在山崖之下的父亲,怎么能够闭眼安息?

最重要的是,父亲和祖母的尸体都在那万丈悬崖之下,一定要派人找回,风风光光地埋葬,让他们得以安息,这是她感觉一定要去做的事。

鲍五通脸上笑容一下子凝固了,迟疑了下才应道:“谢……谢大小姐!”

在阳灵绫的心中,将江佑胥留下来的那些美色,遣散一些回家,免得山上被一群来路不明的女子占着,乌烟瘴气不说,甚至可能带坏了凌云,不如送她们各自回家,还算是一件好事。

假如有些女子不愿意回家,那就让鲍五通领去,作为奖赏,做他的妻妾也好,做他的丫鬟也罢,总比放在教廷无人管好些,但她不知道的是,江佑胥口味特殊,所喜欢的女人最轻者也要在一百五十斤往上,那些肥美的女子,实在不是鲍五通这种正常口味所能承受的。

男人未必不喜欢丰腴的美女,只是有个限度,超过一百五十斤,大多数女子个子又不高挑,肥起来简直和江佑胥无异,谁会喜欢抱着一个煤气罐,对于鲍五通来说,这无异于惩罚。

见他神色迟疑,阳灵绫还以为他为遣散众女子的经费发愁,道:“遣散女子的经费,全部由教廷承担,你可以去找账房先生,支一大笔银子,包你够花的。”

鲍五通心里暗暗道:“银子若是够的话,将那些肥猪一定全部赶走,一个不留,不然就丢下悬崖好了,还省点银子,反正我可不要。”

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此时若是鲍五通与江佑胥换个位置,江佑胥一定也会将那些骨瘦如柴的女子扔出去,只留下肥美的女人。

凌云并不关心这些事情,等鲍五通领命离开之后,道:“你要留在这里?”

“不,但是我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些事要做,就算离开,在离开之前,必须做完这些事才能走。”阳灵绫道,脸色有些低落。

凌云猜出她的想法,道:“那我们陪你留在山上一段时间好了,等你做完这些事,再一起离开。”

阳灵绫眼中忽然闪烁起光,随之又黯淡了下来,道:“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为何要等我,难道不怕那三月之期转眼就到了?”

凌云一笑,摇头道:“万一真的到了三月之期,那鹤仙人还没忘了索命的事情,我也还没找到解救之法,不如就死在这里,这里山清水秀,阳光明媚,风水不错,埋在这里也是个好归宿,主要是借你大小姐的地盖一个小坟墓,不用花钱哈哈哈!”

“谁说不花钱,只要你敢死那么早,我一定要每天收一万两,让你肉疼的从坟墓里爬出来不可!”阳灵绫哼了一声,道。

“太黑了吧,难道舍得把我扔下那悬崖?”凌云调侃道。

“那你就好好活着,别给我死了!”阳灵绫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章 活着真好 “你还不快去找你的三个老婆,她们在半山腰已经等了多久,恐怕快等成了望夫石了。”阳灵绫道。

凌云一笑,想起那三个留守在半山石阶上的女子,不由紧张起来,鲍五通这种灵气修炼者,在神足教圣山之上,未必只有一人,万一让其他人遇到,岂不是让她们陷身险境。

大步踏出宫殿,走过云海缭绕的云桥,穿过廷门,一路下了石阶,来到半山腰,还好雪珠、紫若与媚娘还呆呆地立在原地,神色如常,仿佛刚刚只过去了一瞬,毫无变化。

凌云悬着的心放了下来,长舒一口气,连忙解封了世界,三个女子恢复了正常的活动。

“咦,怎么一眨眼的功夫,你走到这里来了,灵绫呢?”紫若记得刚刚凌云明明在远处,此刻就在自己身旁,原来左手边的阳灵绫则消失不见了,原来她站着的位置空空如也。

虽然紫若听过他们说了许多次灵气的事情,似乎拥有灵气的人,可以像神仙一样,随意的移动和变幻,但还是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她现在已经上了山顶教廷里,现在我回来接你们三个,都抱紧我,一步步走上去太慢了,我带你们飞上去。”凌云说着拉住了雪珠和媚娘,随着他对灵气运用越来越熟练,发现可以通过强大灵气实现诸多凡人不能做的事情,比如飞起来这种违反自然规律的事情,在灵气的支持下,轻而易举就能做到。

唯独紫若,凌云不敢直接将她搂进怀里,生怕被当成了流氓,大骂上一顿,所以笑着望她,在后背为她留了一个位置。

紫若本来不愿借他的力,只是望着奇绝陡峭的山路,自己不由生了退意,无奈之下,只得走过来,轻轻地靠在他的背上,抓住了衣服,为了避嫌,用手臂撑在胸口,隔开两人的身体。

“抓稳了。”凌云一跃而起,有如一只雄鹰,扶摇直上,竟翱翔在云端之中,俯视大地,尽是苍茫的景色,暮色中,远方的天际一道残阳似血。

凌云沐浴着晚霞的颜色,自在的飞,而三位佳人,早已吓掉了魂,个个花容失色,脸色苍白起来,忍不住埋头进凌云的怀中。

紫若平时自以为大胆,此刻到了天上,看着地下一个个如同蚁虫般渺小的事物,不由一阵悸动的晕眩,也伏进了凌云后背衣服里,不敢睁眼再看。

还好凌云将雪珠与媚娘紧紧抓住,所以两人不费力气就牢牢地和凌云贴在一起,而紫若伏在凌云后背上,仿佛坐在马背上,也是稳稳当当,不会担心跌落。

转瞬之间,凌云已经来到了廷门之外,缓缓地落在地上,放下了三个脸色煞白的佳人,腿发软差点跌倒,还好被凌云扶住。

前方阳灵绫已经走过了云桥,笑道:“你这个冒失鬼,带着人家上天,可把三个姐姐吓得够呛。”

“哼,这家伙故意的,看着在天上时候,雪珠和媚娘将他搂抱的多么紧,借此机会,正好享受美人在怀的感觉,这才是他的真正目的。”紫若道。

“切,还不是你们走的太慢,爬上山来,恐怕天都黑了。”凌云道。

“好了好了,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宫殿里,四大柱师,除了那个被你打成重伤的南宫柳,已经到齐了,山上山下所有的堂主也都在,现在他们正在讨论要不要治我的罪,你怎么看?”阳灵绫莞尔笑道,她知道有凌云在,这些人纯属螳臂当车,丝毫不放在心上。

其实,就算没有凌云,以玉镯的灵气,已经是无敌于教内,她丝毫没有需要担心的事情。

“哈哈哈,治罪也应该是我的罪,和你有什么关系?”凌云讶然笑道。

“当然要治你的罪,难道你还想逃吗!”一人大声喝道。

那人白发苍苍,一脸的褶皱,眉间七个黑痣,令人印象深刻,个头矮小,一双鹰眼瞪着凌云,声音中满是愤懑的情绪。

“我为什么要逃?反倒是你,想治我的罪,不知是砍头还是绞首,更不知这神足教上上下下,可有一把能砍我脑袋的刀,能勒死我的绞刑架?”凌云不怒自威道。

“这就是大柱师吴鹰,是神足教现在年纪最长者,资历也最老,连历任教主都敬他三分,但是江湖上几十年都不曾听过他出招的消息,功夫高低,无人可知。”阳灵绫低声道。

凌云不屑地咧嘴一笑,道:“世上欺世盗名之辈太多,偏偏是这种人总能获得好位置,吓得别人一愣一愣,无人敢招惹,其实只是扯虎皮做大旗,虚张声势罢了。”

“你说什么?”吴鹰怒道,两道垂下的白眉立刻愤怒地飘起。

“大胆的臭妮子,引外人上山,来教廷作乱,杀害江教主,毁了神足殿,你可知道犯了多大的罪过!”吴鹰厉声喝道。

他伸出枯瘦如柴的鬼手,里面露出一只铁钩,长约丈余,撑地时仿佛垂暮老者倚着的一根拐杖,此刻倒着提起,才让人看清是锋利无比令人胆寒的铁钩子。

“大柱师,你且休息一下,杀鸡焉用牛刀,这臭小子今日来犯,哼,让我来教训他一顿,让他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为江教主报仇不可,我发誓一定要剥了他的皮!”一个高达三丈的威猛壮汉抢身冲过了云桥,提着一把长刀,朝凌云大步流星地走过来。

凌云只觉此人的体重,足以将那脆弱的石头云桥踩踏了,幸好云桥质量不错,一路震颤始终没有断裂,壮汉走过了云桥,两足踏开在廷门之下,单人立刀,威风凛凛道:“我乃龙虎堂堂主钱峰仇,你是何人,胆敢冒犯我大神足教,公然杀害我教主,不想活了是吗?”

“哈哈哈,江佑胥死得时候,没有一个人来营救,此刻尸体都快变成灰了,一个个跳出来说要报仇,你们既然是神足教的高手,为何不好好保护你的教主?被人杀害,难道不是你们的职责,如此看来,最应该治罪的是你们这些擅离职守造成教主遇害的人才对。”凌云笑着道。

钱峰仇两根粗大的眉毛皱成了黑色的麻花,他本来就是一介武夫,口才远远不如凌云,被他这样一番训斥,反倒想不出驳斥的话来。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一章 拿命来 “少废话,明明是你杀害了江教主,还想辩解?今日我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速速报上名来,我刀下不死无名之鬼!”钱峰仇怒道。

“巧了,我也是不喜欢杀无名的人,但是你都说了名字,我想,就算杀了你也算是个有名的鬼。”凌云道。

没等钱峰仇继续说话,凌云已经在瞬息间完成了杀戮。

那长刀自上而下从钱峰仇的肩头,一直劈落到大腿,身体立刻裂成了两半,激流的血喷射而出,在空中织成了一片浓浓的血雾。

几个女子惊叫了一声,遮住了眼睛,不肯再看这一幕。

凌云早已下定了快刀斩乱麻的决心,对于这种愚忠江佑胥的铁杆部下,没有教化他的必要,一杀了之,杀鸡儆猴。

果然对面围在大柱师吴鹰身边的一群人,全都瞪大了眼睛,鸦雀无声。

凌云的刀太快,直到那钱峰仇断裂成两截,对面的人才看到他的刀,原来是这刀将他劈开。

这惨烈的一幕,让所有人都震撼到了,无声地望着那血在喷溅。

所有人血管里涌起了一阵寒意,假如和他对战,那一个断开成两截的身体恐怕就是自己。

钱峰仇身材高大,体内的血也较一般人多得多,喷溅了半天才渐渐地流干了血。

“下一个!”凌云不再废话,只有杀光不愿降服的人,才能真正地将神足教上上下下打服气。

当初,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他并没有那么热衷暴力,毕竟在一个法治社会,一切都要遵纪守法,做个良好公民,才能勉强过上正常的生活。

而这个世界,太多黑暗,太多光照不到的地方,吏治昏暗,民不聊生,若是不能改变整个环境,只能用强大的力量来保护自己及身边的一切。

杀戮,不是快感,但一定有用。

“还有谁?!”这一声大吼,有如当初张飞喝断长坂坡,对面的人无不胆寒心裂,没有一个应答之声。

吴鹰倒是镇定自若,连眉毛都没有动,只是眉间七个大黑痣的距离近了一些,几道抬头纹更加凹陷沟壑,道:“无知狂徒!”

但是吴鹰始终没有出手,这是大柱师之所以稳坐多年的原因,如果这等身份,随随便便出手,难保没有愣头青偏又天生神力,万一没能将那强敌镇服,岂不是丢了颜面。

丢了自己的颜面没事,关键是丢了神足教的颜面就误了大事,所以,为了大局自己也不能出手。吴鹰深谙此道,目光扫视了众人,无不低头垂首,完全没了刚才一腔要为教主复仇的热情,生怕被大柱师盯上。

“难道我们神足教堂堂百年大宗门,居然要看着一个狂徒在此撒野,没一个人出来教训他吗!”吴鹰吼道。

众人宁愿挨骂,也不愿被砍成两截,就算他吼烂了喉咙,也无人敢出列,一旦强出头,必然死得最惨。

“好好好,你们可真是一群好汉啊!刚才说的要为教主复仇呢?!刚才是谁这样叫的?!”吴鹰连吼数次,无人敢应,连自己都觉得丢脸,简直不愿看到凌云在对面得意的笑容。

“也罢,老二,老三,今天南宫柳不在,诸位堂主和高手,都不敢出头,我们三个老家伙,就去会一会这个狂徒,不信他有三头六臂!”吴鹰灰心丧气道,他只望言语一出,能够刺激到几人出头,没想到众人中还是一阵安静。

只有两个老者,枯瘦如柴,弱不禁风,跟着吴鹰走到了前面,两人脸上虽然平静,但心里也对这个苦差事暗暗叫苦,他们两人都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高手,地位尊崇,哪里需要和别人争着在刀尖上添血?一身武艺早已忘得差不多了。

唯独的一个武痴南宫柳,偏偏又被打成了重伤,恐怕就是对面这位,传说中的那个打伤了教内数名高手的凌云!

三个老者晃晃悠悠地走过了云桥,众堂主舒了一口气,有股如释重负的感觉,他们虽然大多是江佑胥新提拔上来,但是那只是为了安插自己作为心腹,控制神足教罢了,为了他把命都丢了实在不值。

“你们这么大年纪,还非要学年轻人,动不动打打杀杀,若是我一出手将你们打倒,未免被人说不尊老,若是让着你们,又是我轻视你们,你们说,这可怎么打?”凌云眯着眼笑道。

吴鹰双目一沉,道:“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一个铁钩凌厉地朝着凌云抓了过来,一旦沾了身,就算不被钩断骨头,也要拉过去一大块肉,绝对痛死。

凌云看着钩子抓来的速度,心里反倒一喜,这三人怕是皆非灵气修炼者,只是一般的武者,速度在自己眼中,慢如爬虫,扭身躲开。

另一个灰袍老者没有放弃这个空隙,抓紧时间一双黑黢黢的手,飞身探了过来,直直地插向凌云的双目。

不愧是老江湖,这三人配合的真好,第三个白衣老头,已经在凌云打算闪躲的地方等候,那人手中一根铁棍,棍子上沾满了剧毒,还有凹凸不平的小刺,打在人身上,重则骨折,剧毒顺着小刺形成的伤口,直入心脉,令人立刻丧命。

凌云微微一笑,心里道:“这三个老头是要将我置之死地啊,可惜了,速度还是太慢,让你们自相残杀好了。”

瞬息之间,凌云加快了速度,以他人近乎静止的速度,逃离了这三个老头苦心积虑布下的杀阵,跳到了一边。

只是临走前,他还不忘记稍微调整了一下吴鹰手中的铁钩,灰袍老者的双手,还有白衣老者的铁棍,这一微小的调整,三人绝对来不及反应,距离各自的要害只有毫厘的距离。

等到凌云来到了安全的地方,回头看去,只见吴鹰手中的铁钩,一下子落在了灰袍老者的脖颈之处,插入肉中,流出了鲜血。

灰袍老者的双手,则插入了白衣老者的眼睛里,眼球顿时被尖锐的手爪抠出,一声惨叫,血从黑乎乎的眼眶里流出。

而白衣老者的铁棍,则落在了吴鹰的背上,重重的铁棍,砸落在那佝偻的背上,一下子吐出了鲜血,让吴鹰差点送掉了老命,随即毒液输入了他的体内,吴鹰暗叫不妙。

三个老者仓皇地扔下了武器,各自痛叫不止,好在他们也是混迹江湖多年的老手,均各自救助起来,吴鹰忙着找毒液的解药,灰袍老者则忙着自行包扎脖子处的伤口,白衣老者则捂着眼睛痛苦的大叫。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二章 大柱师 隐藏在众人身后的鲍五通,看到那三大神足教武力的巅峰,在凌云面前顷刻间败的稀里哗啦,一塌糊涂,心里的惊讶远超之前偷看凌云恶斗的场面。

众所周知,神足教作为南境建宗立派已经百年的大宗门,代表教内最高武力的四大柱师,曾经莫不是名震江湖一时,连提起名字都要吓得小儿不敢啼哭,才换得他们如今尊崇的地位,教内无不尊重有加,连教主都不敢与他们公然不敬,此刻一个败在一个毛头小子的手下,如此利落干脆的手法,让人无不震惊。

江山代有才人出,没想到后浪崛起之时,对前辈的打压是如此摧枯拉朽,毫无反击之力。

三位曾经纵横一时的老者,从未曾料想,今日居然晚节不保,在此翻了船,丢尽颜面,尽管他们阅历丰厚,闯荡一生,也从未遇到过这种窘迫的境地,身上的痛苦已经算不得什么,真正的是颜面扫地之后的内心惭愧。

“技不如人,今天算我们倒霉,老二,老三,还要在这里丢人吗,走吧!”吴鹰自知就算拼了老命,也未必能够打得过这年轻的后辈,加上江佑胥已死,大势已去,各位堂主明哲保身,按兵不动,他心如死灰,只想逃去那封禁之地,永不踏出,在那里了此残生。

三位重伤的老者佝偻着身体,特别是白衣老者,还需要灰袍老者搀扶着,三人穿过冷眼旁观的人群,向后山走去。

“慢着!要走便走,可曾问过教主的意见?”鲍五通跳出来大声喝道。

吴鹰皱了皱眉头,转回身望着这位出了名的墙头草,冷冷道:“江教主已经死了,要问他什么意见?”他还以为鲍五通此刻出头,是要为了江佑胥,不肯让三位柱师逃离,而要一起抗击对面的敌人。

“哼!”鲍五通冷笑道,“你眼里江佑胥是教主,可是在我鲍五通眼中,真正的教主只有阳教主!大小姐,不,阳教主,请您发话,是否放这三个老不死的走?”说罢单膝冲阳灵绫跪下。

众人大惊,虽然他们内心早已有了摇摆之心,但是公然做出投降敌人的举动,还是冒天下之不韪,令人无不暗暗唾骂,这家伙真不愧是墙头草,一看风势不对,立马调转了船头。

“鲍堂主说的是,还请阳教主示下,到底如何处置这些叛教之徒!”另一位跳出来的是南木堂堂主何太缺,留着两撮小胡须,一身青色袍子,若不是脸上笑容总是笑里藏刀,高大俊逸的身材倒算是个翩翩书生,可惜一笑起来,便是奸人模样,此刻双膝跪地,朝着阳灵绫磕了一头,做的比鲍五通还到位。

何太缺本是江佑胥的同乡,和他一同加入神足教,被江佑胥视为心腹,任命为南木堂堂主,没想到江佑胥尸骨未寒之际,他便率先调转船舵,倒戈朝向了杀死江佑胥的敌人,令人不由唏嘘。

但何太缺人品本来就是极度自私自利,为了一己私利,无所不为,倒是没太出乎他人的预料。

“江……江佑胥没留下子嗣,今日无端身亡,这神足教上上下下谁能独当一面,乾纲独断?只有大小姐,乃是前任教主之后,自幼在教内长大,如今更是机敏过人,无人能及,继承教权大统,本是应有之义!”

“没错,那教权本来就是前任阳教主的,阳大小姐重新回到大位,我们谁不同意,这就叫做物归原主。”

“哼,那江佑胥哪里是无端身亡,简直是死有余辜,他暗算老教主,我早就看不惯了,若不是碍于江佑胥的淫威,我早就宰了他娘的!”

……

众人议论纷纷,风向完全倒向了阳灵绫一边,不但三位柱师骇然一惊,连阳灵绫也从未想到这种局面,照理说,江佑胥夺得教主大位之后,上上下下无不安插心腹,连守门之人都是心腹,更何况位高权重的各位堂主,但他一死,全部叛变,看来小人真是无仁义可言。

“江教主尸骨未寒,你们……你们居然这样胡说八道,不怕遭天劫吗?当初阳教主心慈手软,妇人之仁,无法担任大位,大家都是有共识的,这才推举江佑胥登上教主宝座,各位都是江教主得坐宝座的功臣,今日翻脸比翻书还快,还有一点情义可言吗?”吴鹰愤恨道。

“少胡说,教内事务你们几个老头子一手操持,我们何曾有机会插手?决定废谁立谁,还不是你们商定,我们迫于你们的淫威,不得不听命,不过是权宜之计,今日大小姐回了教廷,正是主持正义的时候,你们还想一手遮天不成?”鲍五通呵斥道。

阳灵绫只冷眼旁观着一切,两方在她眼里,都不是什么好人,当初父亲遇害之时,多么无力,苦苦挣扎,这群人,哪有一个出头,都是在旁边煽风点火,一个人都逃不掉责任!

只是,阳灵绫早已知道自己不是当初的小女孩了,现在有能力为父亲复仇,但去完成父亲的遗愿,重新夺回教权,和复仇一样重要。

所以,她知道这个时候,不需要说任何话,只要坐山观斗,渔翁得利便可,双方相争之下,必然会除掉一切不服从的存在。

果然,鲍五通怒斥完吴鹰之后,看到他身受重伤,已经按耐不住,暗暗掏出了腰刀。

凌云一直感觉到奇怪,鲍五通身怀灵气,而且不低,可以说是除了南宫柳之外,神足教功力最高之人,固然年纪小一些,也是个四十出头的中年人了,为何还只是个区区堂主,并未登上柱师之位,难道他在教内受到了压制,这样看难怪他会义愤倒戈。

吴鹰装作一无所知的样子,继续舌战群雄,可是他早已用余光看得一清二楚,手里悄悄抓住暗器,只等鲍五通起刀之际先发制人。

可是鲍五通又不是傻子,固然三大柱师在凌云面前不堪一击,而且身受重伤,但是对付自己还是绰绰有余的,自己身上那股假灵气完全是中看不中用,只是别人的宿体罢了,不能与对方抗衡,于是小心谨慎了一些,手按在刀柄之上,迟迟未动手。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三章 夺教之一 “我倒要看看,今天我们三个老不死的,去往封禁之地,陪伴开山祖师的遗骸,谁敢阻拦!”吴鹰中气浑厚的大吼一声,众人皆不敢前。

鲍五通迟疑着,腰间的刀始终没有出手。

三个老者相互搀扶着,一步步向前走去。

“不好意思,今天确实不能让三位去封禁之地,那里是我神足教的圣地,不可让凡人踏足沾染,就算是各位柱师,想找死,也只能另寻一个地方。”一个肥壮的身影挡住了三个柱师的去路。

那个身影凌云看着只觉有些熟悉,听到声音一下子记了起来,此人正是当初跟随在南宫柳旁边的一个商人模样男子,自称名叫游光珏的家伙,当初他重伤被带走,想不到如今已经全然恢复,甚至比之前更加神采奕奕,精神百倍。

“你算什么东西,一个狗腿子罢了,你这厮也敢拦我们?!”吴鹰气得破口大骂,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现在虽然身受重伤,但他自信打死这种仗势欺人的狗东西还是易如反掌。

游光珏听着骂声,脸上露出了难以捉摸的油腻笑容,横肉挤到了一堆,道:“柱师,你还不明白现在的形式吗?”

“你这种不入流的家伙,也配跟我说形式?”吴鹰不屑道。

“老东西,我敬你三分,称你一声柱师,可你骂个没完,太倚老卖老了吧,你以为这还是四十年前的你的江湖吗?天下早就变了,连皇帝都换成了鲜卑族,你的江湖早就过去了,现在我只要出一拳,你就一命归西了信不信!”游光珏在唾骂之下忍不住愠怒道。

“哼,就算让你三拳,你也伤不了我一根毫毛,以为自己学的一些奸诈手段,故意激怒我,然后手上用淬毒的暗器来偷袭我,想要置我于死地,痴心妄想,你还是好好跟你的堂主学学吧,认清自己的身份,不要做一个跳梁小丑。”吴鹰道。

“好,我不需要你让我,我自己会打中你,你现在就算想逃,也来不及了,知道吗,老东西!”游光珏恶狠狠道。

灰袍老者低声道:“大哥,这家伙有些诡异,恐怕是学到了什么致命的杀招,今日趁我们受伤想来打败我们,然后在江湖上一举成名,还能向那小妮子献忠心,我们不能让他阴谋得逞,别理他了,万一出手,我们三人一起上。”

白袍老者虽然眼睛已经瞎掉,但是习练一生功夫的他,此刻靠着辨声识位,加上对山上一石一木都十分熟悉,镇定下来之后,已经可以活动自如,道:“二哥说的没错,这家伙有点邪门,我好像隐约听到了他身体里有一股奇怪的响声,大概就是暗器,大家要小心。”

“初生牛犊,无知无畏,恐怕最终不过是个黔州之驴,落得个黔驴技穷的下场,你们各自小心后面来人偷袭,且容我杀了这小贼!”吴鹰后背锤中受伤,此刻已经恢复了七八成,伤势并不算重,所以杀死拦路的游光珏,在他看来是摘花捻叶一样轻松。

望着吴鹰举着铁钩飞过来,游光珏丝毫没有惊慌,脸上始终挂着捉摸不透的微笑,手中从衣服下拿出一根油光锃亮的软木棍,棍子取用老木浸油制作而成,威力巨大。

吴鹰脸色一变,吃了一惊道:“这是南宫柳的贴身软棍,怎么会在你手里?”

“哈哈哈,南宫柳大柱师临死的时候,将这根棍子遗赠给我,还有他体内的灵气,也一并给我了,真是感激不尽。”游光珏话语中没有一丝感激的感情。

吴鹰脸色扭曲,放下了铁钩,心寒道:“南宫柳昨日虽然受伤,但是今天已经恢复了三四成,早已无生命之虞,必是你这畜生,将我四弟活活害死!”

四大柱师生活在祖庭之内,很少下山,那里只有他们四人,过着苦修一般的生活,练功冥思是每日的生活,神足教每月会送来米面一次,此外见不到别人,所以四人的感情尤其深厚,仿佛四人一体一般。

现在听到了南宫柳的噩耗,不但是吴鹰,其余两位也是心痛不已,对游光珏的仇恨,有如杀害了最亲的血肉兄弟。

“此人以下犯上,忤逆尊长,畜生不如,我们一起上,将他碎尸万段!”灰袍老者咬牙切齿道,眼睛里满是红色的血丝,每一根都仿佛迸流的熔岩,将要吞噬了眼前的恶徒。

只见游光珏冷冷一笑,手中的软棍尖端稍稍晃动,指向了吴鹰的身体。

三位柱师并非不知道灵气的厉害,但是他们成名于五十年前,那时的世上是尘世灵气最为微弱的时刻,凡人中亿万无一,所有的灵气之物均蛰伏不敢现身,于是江湖上最顶级的高手,也只是凡人中的高手,无一丝灵气相助。

自从南宫柳修得灵气之后,四大柱师均已意识到世界要变了,可是他们已经年近暮年,垂垂已老,无力再去掀起腥风血雨,只能默默地等待这一刻的来临。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后辈,纵横南境,来到神足教的圣山,打败了上上下下的无数高手,万众之中,出入如无人之境,直到将三名柱师重伤。

而眼前的孽徒,手持着一根原本属于南宫柳的软棍,一脸诡异的笑容,不屑一顾地望着垂暮的他们。

瞬息之间,雷霆之速,游光珏身体灵活如一只穿梭在泥沼中的泥鳅,将软棍分别落在了吴鹰、灰袍老者和白衣老者的身上,而吴鹰一直握着铁钩严阵以待,但连对方的影子都没看到。

这便是灵气的力量!骇然之下,吴鹰惨然一笑,心知那游光珏盗取了南宫柳仅存的维持生命的灵气之后,已经不再是一介凡夫俗子,而是身具灵气的修炼者,自己绝技无法相敌。

一个时代落幕了,三位老者身上的痛苦已浑然不觉,更大的是心里无比的荒凉。

那游光珏飞速地来回穿梭,软棍不停地如雨点般落在三个老者身上,抽打出点点斑斑的鲜血。

“够了!”吴鹰大喝一声,铁钩扬起,狠狠地砸向了旁边的灰袍老者。

那灰袍老者毫不闪躲,眼睛里满是坚毅的神色,仿佛早已预料到这一钩子,只是手中似乎抓住了什么东西。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四章 夺教之二 灰袍老者两只黑黢黢的手,仿佛涂满了黑煤,露出铁一般的刚硬,爪间抓着一个东西。

游光珏本来自以为身怀灵气,有心在众人面前炫技,以扬眉吐气了一回,让那些瞧不上自己的众人大吃一惊一回,所以飞速地穿梭在三人之间,不断地用棍子将三个老者打得直吐血。

但他忘记了一点,即使他再快,总有轨迹留下来,挨了几百棍子之后,眼睛未瞎的灰袍老者和吴鹰都看到了游光珏游走的路线,于是两人眼神交会,灰袍老者会心。

他自幼练习手劲,练就一副断石开山的铁掌,一般人只要被他抓住,轻轻便可捏断骨头,更不消说那柔软的人肉。

灰袍老者耐心地在游光珏游走的路线之上等待,手心曲成爪子状,猛地伸出,横在半路之上,高速运行的游光珏还不懂很好地掌控运动的能力,于是稳稳地撞击在了他的铁掌之上,肚子上的肥肉被灰袍老者如鹰爪的手爪一把抓住,痛得他嗷嗷直叫。

那一大坨赘肉,握在尖锐的手爪中,差点活活地从身体上撕掉。

游光珏拥有的灵气仅是南宫柳残余护住性命的丝毫,压根不足以让他成为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无敌存在,但他却有恃无恐,屡次挑衅,这下可算是吃了苦头,肚子被灰袍老者抓住几乎抓掉了肉,痛得他呲牙咧嘴,惨叫连天。

“柱师,我错了,属下给您开玩笑呢,快放开我,啊啊,疼死了!”游光珏一脸谄笑,一边呲牙道。

“开玩笑?老四可是被你所杀?”吴鹰睚呲欲裂道。

“我……我真没杀,南宫大柱师功力超群,我哪里比得上他,就算是想偷袭,周围那么多护卫,我哪里下的了手,啊呀,好疼,我真没动手,疼死!”游光珏连忙解释道。

“哼,不要听这家伙胡说,若不是杀了老四,这软棍怎么会到他手里,还有那灵气,怎么会轻易传给他这个毫无干系的家伙?”灰袍老者横眉怒道。

游光珏刚在众目睽睽之下,利用灵气赋予的速度调戏三位柱师,早已激怒了他们,听到他杀了南宫柳之后,更是义愤填膺,恨得牙尖痒痒。

白衣老者此刻正在游光珏身后,他虽然眼睛瞎了,看不见东西,但是听到游光珏的痛叫声,辨明了方位,手里一根铁棍握紧,横扫而出,正中了一个软绵绵的东西,只听闷哼一声。

游光珏虽然被灰袍老者抓住了肚子上的赘肉,痛得呲牙咧嘴,额头汗水直流,但他并未丧失意识,时刻察觉着周围三个老者的动作,余光中看到了白衣老者的铁棍异动,连忙做好了准备,果然铁棍砸了过来,连忙扭身躲开。

他肥胖的身躯挡住了灰袍老者的视线,游光珏忍着肚子上肉被撕掉的风险,跳到了一边,灰袍老者仍旧死死地抓住他,但一根铁棍破风扫了过来,威力凶猛,来不及闪躲,正中在他小腹之上。

灰袍老者刚才颈部已经受伤,此刻小腹又中了一棍,闷哼了一声,吐出了一口乌黑的脓血,手中铁爪无力地松开,整个人向后仰倒而去。

白衣老者一听那一声闷哼,顿时大吃一惊,颤抖道:“二哥,我……我打中你了?”

吴鹰早已料到游光珏会耍计谋逃脱,此刻见到灰袍老者倒下,他铁钩已经出手,横在游光珏的脖子上,钩子尖立刻陷入肉几分,鲜血直流。

游光珏没想到刚脱虎穴,又入狼窝,不由叫苦连天,那钩子死死地将他脖子勾住,只消乱动一下,便割破了血管,立时毙命。

“大柱师,这可不关我的事,他们俩兄弟相残,怎么能怪罪我呢?”游光珏忍痛狡辩道。

“你纵然辩解再多,今日也是要死,除非你将灵气输给我二弟,保住他的命,我就饶了你的命。”吴鹰怒道。

“哈哈哈,真是好笑,若是灵气能够护住性命,我还会怕大柱师这夺命追魂钩吗?”游光珏无奈笑道。

“少废话!”吴鹰手中的铁钩已经离血管更近了一步,血涌出更加猛烈。

“好好好,有话好好说,别……别这样,我把灵气给他便是。”游光珏答应道。

白衣老者摸索着扶起了地上的灰袍老者,他双目不能视,只能探息摸脉,判断灰袍老者的伤势,气若悬丝,受伤极重,好在没有一命呜呼,听到吴鹰逼迫游光珏交出灵气,有了一丝希望,心下甚慰。

不料,吴鹰一声痛叫,白衣老者惊呼道:“大哥,你怎么了?”

吴鹰小心着游光珏耍出阴谋诡计,但忽略了身后,一个高壮身影的靠近,随即一把大刀砍落在自己肩头,握着铁钩的右臂被连根削落,血从断面上迸溅而出,吴鹰痛得几欲昏厥。

他扭头一看,那拿着大刀的居然是满脸恶容的鲍五通,心里一凉,仓皇地想到:“难道我弟兄四人横行江湖一世,名震天下,却要死在这几个无名小辈的手中吗?”

白衣老者已经猜出吴鹰被偷袭了,他不见回答,只能听到吴鹰的惨叫声断定位置,心下一横,一手抱着灰袍老者,飞身而起,扑向了吴鹰所在的方向,抓起了吴鹰的重伤之体,飞速地逃往悬崖边,除此之外,其他已经皆是倒戈的神足教众,上山下山皆无路可去。

到了悬崖边缘,白衣老者心中一狠,拖着两人便要跳下去,下面若是有水尚有一线生机,在此只会死在无名之辈的手中。

“你们等着!”吴鹰回头恶狠狠地道,眼神扫视着山上的众人,从游光珏到鲍五通,再到各个明哲保身、反戈一击的神足教堂主身上,最后眼神定在了凌云的身上。

三人一跃而下,坠入云雾茫茫的山谷之中,连一点回音都没有。

神足教的众人竟然面目如常,脸色毫无变化,不但是凌云,连阳灵绫都心里悚然一惧,这三个大柱师固然自己痛恨他们假仁假义,和江佑胥狼狈为奸,害死了父亲祖母,但这群神足教之人,却更加无德无义,变化无常,曾经父亲被害,无人出头,今日江佑胥被杀,亦是无人出头,连大柱师也被他们赶尽杀绝,似乎世上除了他们的个人利益,他们毫无原则可言。

人性啊,多么丑陋的一面。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五章 夺教之三 之后的事情显得俗套而顺理成章,在众人的簇拥之下,阳灵绫从教内的大小姐,变成了新一任的阳大教主,登上宝座的仪式十分简单,但在场的众人却无人敢否认这一结果,之前反抗者惨死的景象还印在他们头脑之中,有凌云在,如同猛虎守卫,无人敢有非议。

在江佑胥的华丽后宫群殿中,一群胖女子被赶下了山,各自拿着盘缠回家去,空出了一大片富丽堂皇的建筑。

略有洁癖的阳灵绫,不愿住在这些肮脏的建筑之中,但另外开辟新的宫殿尚需时日,所以不得不暂时找一处积满灰尘的冷落地方居住,鲍五通早已派人将这里打扫干净,陈设地面皆一尘不染。

凌云带着三个女子,则居住在阳灵绫隔壁的侧房之中,那些宫殿曾是江佑胥宣婬之地,众女子皆嫌弃不愿去住。

这一个小院子,坐落着三间堂房,两间侧房,一东一西,对称坐落,正是典型的两进院落,庭中花草繁盛,大概也是少有人来的缘故,这里是教廷内的客房,只有极少数贵宾才能进来居住。

廷门所守,乃是非本教者擅自闯入,而教主请入的贵宾不在此例。

至于那些奢靡的华丽宫殿,阳灵绫本想全部推倒重建,可是太耗费时间,加上建筑主体是完好可用,不必如此浪费,在凌云的劝说下,她下令宫殿内部重修一新,将江佑胥的一应用具全部扔掉,一个不留,所有殿内墙壁重新粉刷,地面重新铺石。

阳灵绫又命人组成了搜寻队,下到万仞悬崖的谷底,一是为了寻找父亲和祖母的遗骸,二是为了确保柱师的下落。

新教主的雷厉风行,让一众属下不敢小觑这位年纪幼小的女教主。

一日之内,到了晚上凌晨,教廷上面还是灯火通明,翻修宫殿、驱赶遗孀、材料运送等工作一直在持续不断。

还好阳灵绫所居住的别院离教廷核心地带远些,不会被嘈杂的声音打扰,晚上能睡一个好觉。

包括凌云在内,一路来神足教车马劳顿,真正休息的时间并无一日,所以,夜晚早早地进入了酣睡,雪珠、紫若与媚娘共处一室,山上微寒,盖着被子进入了梦乡。

唯独阳灵绫,在自己的房间里,难以入眠,不但是今日当上了教主,这对她来说可有可无,并没有多大的喜悦,但是回到这个旧地,想起许多旧事,让她小小的年纪,不得不陷入深深地回忆之中。

众多宫殿盖在曾经的破房子之上,已经难见旧日父亲居住过的痕迹,但是这间客房,曾经在自己十分幼小的时候,父亲那时还不是教主,也曾带着自己来此居住,自己懵懂刚记事,和父亲挤在一张床上,夜晚的山顶特别寒冷,裹着破被子还是耐不住寒冷,父亲便用肚子包着自己冷冰冰的小脚,为自己暖脚,结果父亲连续拉了四五天的肚子。

想起那温馨的旧日时光,阳灵绫一边笑着,一边流下了泪水,这是再也回不到的过去了。

今日,重回神足教,登上教主之位,清除了包括四大柱师在内的敌人,还终于有能力派人去寻找父亲的遗骸,躺在那悬崖之下已经数年的冰冷之地,现在终于能接他回来好好安息了。

呢喃的梦呓中,阳灵绫渐渐地进入了旧日的梦中。

第二天,东方朝阳升起,圣山之上云蒸霞蔚,一片壮观景色。

凌云睡得太早,一觉醒来,天色还未大亮,晨日初升,沐浴着朝霞的光辉,走出院子,站在一块石头上遥望东方的日出景色。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一切几乎与外面的世界无异,除了多了灵气与凶兽,这是外面世界所没有的,其他几乎是同一个平行世界,只是凌云此时所处的时代比外面的世界要早上千年,服饰习俗都是古代人的传统,许多语言与凌云所处的时代也是完全不同。

体内的灵气,凌云本以为会像许多小说中描写的那样,时不时练功运用心法,将那灵气在体内周天循环,从而增强功力,但他从未这样做过,灵气仿佛体内的一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根本不用人力的锤炼,那是远远超过人力的存在,人只能顺应规律去使用它。

对于人来说,灵气仿佛一只桀骜不驯的烈马,只有强者才能征服驾驭,而弱者只能被灵气驱使反噬,不能为其所用,反而为其所害。

就像这太阳一样,光芒普照大地,万物得以生长,但只有适应太阳光芒力量的才能源源不断地吸取阳光,而那些拔出地面的枯草、跳出水的鱼,都只会在剧烈的阳光下枯萎死去,压根不会觉得这力量能够促进它们生命的成长。

灵气便是如此,顺者生,逆者亡,毫无例外的可能。

凌云想起外面的世界,自己已经离开了那么久,那里的一切都渐渐变得遥远而陌生,不知道那里是否还有人在想着自己,在寻找自己,还是说,一切离开了自己,都正常如初,毫无变化,那自己的生命可真是可悲。

对于这个世界,一切都那么熟悉又陌生,凌云有时会产生一种错觉,自己并不是来到了一个平行世界,只是穿越到了历史的某个时点,但是那灵气和凶兽,是外面世界从未见过,只在《山海经》这样被世人视为志怪之书中听过,可世人都以为是编造的凶兽,从来没人在现实中见过。

难道《山海经》所记载的东西,都是在历史上真实发生过,但后来大地的灵气消退,神魔鬼怪皆不复存在,才导致一个只有凡人生存的平凡世界?从这个尘世可见,未必是不可能的。

即使是这个微尘的世界,所有奇怪的玄妙之物,诸如灵气,诸如凶兽,也只被极少数人亲眼目睹,大多数人只是听闻,在芸芸众生中,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传说,就算记录在史书上,千百年后,那些从未见过这一切的后人,哪里敢相信这一切的发生?

也许所谓的神话故事,都是这个世界真实发生的编年史,只是后来想象力匮乏的人类,已经不敢去相信这神奇的一切。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六章 困教之一 太阳越升越高,渐渐地光芒已经刺眼夺目,凌云便从大石头上一跃而下,回到小院,院子里面依然安静,看来她们太过劳累,沉睡未醒。

忽然,院门外一阵喧杂之声,凌云微感好奇,昨晚阳灵绫早已下令,教内之人未经允许,不准靠近别院,更何况这处别院位于悬崖的一角,若不是刻意从此经过,并不会人来到这里。

于是,凌云快速地闪身进入房间,只见院子门被人轻轻地推开,一个老妪弯着腰,悄悄地探进了头来,是一个满脸皱纹好似橘子皮的脸,上面布满了黑褐色的斑点。

“难道是神足教做事的老妇,为什么行迹这么鬼鬼祟祟?”凌云透着门缝看到,心里觉得十分奇怪。

那老妪只望了院子里一眼,又缩回了头去,身体颤颤巍巍地摇晃着,伸出一只手将门关上,只是那只手洁白如玉,完全不是一个老妪劳累多年粗糙的手。

老妪走出院子之后,在门外走出几十步,凌云竖起了耳朵,这脚步声清晰地传到他耳中,脚步稳健有力,似乎并非一个老年人的步伐。

“里面怎么样,那家伙醒了没有?”一个压低的声音道,那声音距离凌云所在的地方足有半里之遥,但灵气之下,哪怕千里之遥,也可以轻松地传音识音,那人完全没想到自己的话被凌云听得清清楚楚。

“还没,都睡得跟死猪一样,我听了一听,里面足有五个人的呼吸之声,昨晚除了阳灵绫和那家伙,还有三个女子,应该是全部人都在沉睡。”那老妪声音宛如一个少女道。

凌云一愣,自己明明没有睡觉,刚刚还特意屏住了呼吸,哪里来的五个人的呼吸之声?难道是玉镯那家伙的呼吸?哈哈哈,这老妪绝对想不到居然还有玉镯这家伙的存在,导致失算了,这两人用语不敬,看来并非神足教派来打扫卫生的人,而是监视甚至敌视之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管他什么人,一会只要流露出敌意就先发制人,将他们拿住问话便是。

“那就好,只要他们继续沉睡,马上藤老就过来,只要一柱销魂香,不愁他们不睡个昏天黑地,到时候我们想做什么,那家伙可就睡梦之中毫无还手之力了。”另一个男子道。

“藤老怎么来的这么慢,他娘的都天亮了,差点贻误了战机,若是能够趁着凌晨将他们迷倒,那岂不是更安全,一会儿他们万一醒了过来,还哪里有下手的机会?”那老妪不忿道。

“你懂什么,藤老从南境之边赶过来,到这里少说几百里,哪里是能瞬息就过来的,那销魂香只有藤老才具有调制能力,密不外传,是他的杀手锏,难道会传给你用不成?哼,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老头当然要先想着自己了。”那男子道。

“他想着自己,万一耽误了大事,到时候掌门责怪下来,不知道他承受不承受得起!”老妪道。

“呵呵,告诉你,万一这次拿下了那家伙,掌门未必被他放在眼里,甚至连皇帝老子他都不放在眼里,到时候纵横天下,唾手可得,你跟藤老不对付,可小心那时他将你折磨一番,可有你受的。”那男子邪笑着道,言语中充满了轻薄之意。

“那他今天就别想成事,一会我就装作浣洗衣服、打扫卫生的老妇进去,把那人吵醒,让他如意算盘落空。”老妇道。

“你可别冲动,告诉你,山上并非全是你我二人,还有人监视着呢,万一告诉掌门,是你出头坏了事情,到时候责罚下来,你担得起这个罪过吗?”那男子道。

“哼,我哪里有那本事坏事,反倒是你,哪一次不都是你搞砸了事情?昨晚你就一直在此看守大门,中途是否可有离开?万一放走了他们,你的罪过就大了!”老妪忽然想起刚才开门之时,里面并无门闩,心里疑问道。

“我……我肯定一直在坚守着岗位啊,从来没有离开,不过是刚刚,实在尿憋急了,就出去上了个厕所,这不还没到一转身的功夫,我就回来了吗,他们怎么可能那么短的时间出门离开?”那男子道。

凌云暗暗想道:“怪不得刚刚出去看日出,没有看到那家伙守门,原来他去方便了。”

“你个憨货,让你寸土不离,你在这里不能尿吗,还要去其他地方?”老妪生气地破口骂道。

“在这里尿,难道味道不骚吗,我怎么闻得了这味道,你大爷的,让我来做望风这个苦差事,你可知道我这一晚上熬夜多么难受。”那男子气愤道。

“你……你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就祈祷没有人逃走吧,万一发现了有人逃走,你就死定了。”老妪道。

那男子有口难辩,变得灰头土脸,低垂着脑袋不再说话。

凌云听到他们的对话,心里只觉好笑,这几个人恐怕并非神足教的教众,不然不会出现“掌门”之类的说法,那是其他门派的一把手称呼,看来他们潜伏在山上已久,今日为了暗地里将自己设计抓住,费尽了心机,还找一位名字叫做“藤老”的人专门前来,大有志在必得之势,只是他们妄想用一柱销魂香便将自己缚住,未免太过痴心妄想了,恐怕对灵气的力量一无所知。

“藤上郡那家伙到底来不来,若是今天他一直不来,难道我们还要等到天黑,甚至等到明日清晨再下手不成?”老妪不耐烦道。

“嘘,有人来了!”那男子一声噤语,让老妪闭上了嘴,两人伏在了低矮茂密的灌木丛中,远处过来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睡到这么晚,还没醒,看来新教主是真的累了。”一个粗壮的声音道,正是鲍五通的声音。

“哈哈哈,有凌云那家伙在,教主***歌,睡都不一定睡,哪里能醒来这么早。”那人的声音正是何太缺的声音。

“哼,你对教主如此不敬,不怕教主听到?”鲍五通冷笑道。

何太缺脸色微变,随即笑道:“郎才女貌,本是天下无双的一对,我哪里是嘲讽的意思,分明是希望教主能够获得良婿。”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七章 困教之二 “哼,当我是聋子吗,刚才你说的话我可是句句都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不要我重复一遍,这每一个字,都是大不敬,你何太缺真是太缺德,口出不敬之语,按本教教规,该当何罪!”鲍五通喝道。

“你,鲍五通,你不过是想借机在教主面前诋毁我,告诉你,你休想!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想法,今天一早就要过来打扰教主,要不是我和南木堂的兄弟们拦着,你早就闯进来,无非想向教主邀功,把抓住蛊门的藤上郡当成你一个人的功劳,休想!”何太缺怒道。

凌云听到两人激烈的争论,没想到那个神出鬼没的藤老藤上郡,居然一到了圣山,就被神足教抓住,看来真的是出师不利,枉费那老妪和男子的一腔器重之情,颇觉好笑。

“哼,藤上郡一路过关斩将,来到了廷门之外,若不是我出手制服,就算你们其他堂下人再多,又能如何,不过是藤上郡手下切得瓜而已,那家伙有多厉害,你心里不知道?我的功劳还需要邀功献媚,你当别人都像你一样靠着拍马屁上来?”鲍五通不屑道。

何太缺大怒,腰间一把长剑脱鞘而出,指着鲍五通,道:“今日看来非要出手,让你知道我是不是拍马屁上来的!”

鲍五通嘴角一笑,心里十分满意,这家伙正中了自己的计谋。

“好,那就比试一下,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何堂主,刀剑无眼,万一我伤了你,甚至杀了你,可别怪我下手太狠,这是你自找倒霉,怨不得别人。”鲍五通阴险笑道。

“好!不过我打死了你,那就是你倒霉,也怨不得我。”何太缺道,他功力在教内并不低,自恃一套剑法炉火纯青,论近身功夫,拳脚之下,未必胜得过鲍五通,但是只是比剑,那绝无输掉的道理。

鲍五通提起大刀,道:“既然你要自寻死路,那就别怪我了!”

一刀挥砍而来,何太缺望着那平平无奇的刀法,眼神中尽是不屑,一挺长剑,迎击而去。

刀剑相击,发生蹡蹡声响。

何太缺手中长剑,顺着刀刃,一剑划去,速度凌厉至极,一旦鲍五通来不及反应,刀柄之上,五指将被尽皆削去。

可是鲍五通早有防备,暗自鼓动灵气,注入刀中,重刀顿时力沉万斤,压在长剑之上,将剑断成数截,掉落在地。

何太缺大吃一惊,想不到鲍五通居然功力如此精进!他手握一柄残剑,惊愕无比。

鲍五通冷笑一声,横起大刀,一刀砍中了何太缺的身体,锋利的刀切入了身体数尺,鲜血顺着白刃流下,何太缺只低声暗叫,一口鲜血吐出,立刻一命呜呼了。

鲍五通收起了刀,在何太缺身上擦拭干净,脸上笑容更加得意,这何太缺与他并无仇怨,只是今日不知何故,非要在此拦着自己,争着抢着和自己一起来面见新教主,大概是为了抢捉住藤上郡的功劳,可这功劳,他是能抢得吗?

凌云看到两人恶斗的结果并不吃惊,两人对战,总有一个要输,只是鲍五通为何对同僚下这么狠的手,令凌云不解,难道两人早已积怨已久?

杀掉何太缺之后,鲍五通并未立刻进入院子,反倒是在门外半里之遥的地方,停下了脚步,低声道:“里面一切正常?”

“我们一直在此看守,里面全部正常,并无人进出。”老妪道。

凌云心里微微一惊,随即明白,这个鲍五通原来与那藤上郡是一伙的,潜伏在神足教之中,成为他们的内应,由此看来,他们阴谋已久,当初未必是针对自己,现在却转移目标到自己身上了。

“那就好,藤上郡被神足教的人擒拿住了,你们一会假意出去救他,我看机会放走他,掩护你们逃走,等摆脱神足教之人的追击之后,立刻过来将那小妮子还有那家伙抓起来,他无比厉害,现在恐怕除了销魂香迷倒,别无他法可以用了。”鲍五通道。

“那销魂香对他当真有用吗?万一没用的话,我们这一番心血岂不是白费,还害得我们全部暴露了?”老妪疑心道。

“当初在我身上试验的时候,确实可以迷倒灵气之人,但这家伙灵气远在我之上,未必能迷倒多久,但终究是个机会,等我们抓住他身边的众女子,然后来要挟他,总比正面硬仗好些。”鲍五通道。

“那好,现在藤上郡在哪里,我们一起去将这废物救出来,居然还能被人抓住,干什么吃的。”老妪不满道。

“他现在就在神足教地牢之中,等会我会将他贷出来,到天歌宫审问他,我会让左右高手全部退下,那时你们抓住机会。”鲍五通详细地述说道。

“天歌宫?哼,那不就是当初江佑胥妄想登基做皇帝的地方,你坐那个黄金的位子,倒是不知会不会很有一番满足感?”老妪调侃道。

“哼!”鲍五通并未直接回答,“你做好你的事!”转身离去。

旁边的男子丝毫不敢直视鲍五通,一直在旁边唯唯诺诺,此刻见鲍五通走远,才站起身来道:“我们去抢人,莫不是送死,我可连神足教武功平平的一般高手都打不过,那天歌宫周围,尽是顶级高手看守,你自顾不暇,我到时候被抓住恐怕难逃被拍死的命运,亏这家伙想得出来,他直接下命放了藤上郡不就行了,为什么还要我们去抢,配合他演戏?”

“你懂个屁,若是直接放了藤上郡,难道他不会暴露,万一藤上郡是个废柴,今天销魂香也没起作用,我们没能将那家伙抓住,岂不是白白又暴露了一张底牌。”老妪道。

“你意思是说,鲍五通他武艺高强,是难得的人才,所以他不能暴露,像我这样平平无奇的无名之辈,死就死了,死得活该,谁让我命比别人贱呢,是吧?”那男子忿忿不平道。

“你爱怎么想没人管你,但是你若是不做好这件事,害得任务失败,到时候门内会有什么恐怖的招式对付你,那我可就不知道了。”老妪哼了一声,道,言语中尽是威胁的意味,令男子不寒而栗,想起门内种种折磨人的法子,从头凉到了脚。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八章 困教之三 “那我去救藤上郡是死,不去也是死,现在前有狼,后有虎,我是死定了,真的是不该来这里,自古以来,当间谍都没几个有好下场的,现在我是明白了。”那男子极度失落道。

老妪不语,开始收拾手中的武器,道:“天下即将大变,现在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你一个小命和这相比,算不得什么,连时代的尘埃都算不上,所以,你的抱怨更是毫无用处,不如闭嘴,好好想想怎么能活下来,完成任务。”

“只能如此了。”男子道。

两人正要收拾好武器离开,忽然感觉身边有一丝风,那风十分奇怪,在身边留下一丝凉凉的感觉,但没有任何痕迹可循。

“怎么我感觉身边凉凉的?”男子道。

“住嘴!快拿起刀!”那老妪经验丰富,知道这怪风绝不是空穴来风,而是一种超级强大力量的存在。

可是,两个人的刀尚未触到,已经被重重地提起几十米,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男子只闷哼了一声,嘴角流血,鼻子里已经没了气息。

而那老妪却十分顽强,落地之时,双手护住要害,以双足和后臀落地,避免摔伤了要害的脏器,饶是如此,还是摔得重伤,口中吐血。

“你们计划要做什么?”凌云站在老妪面前,一脸肃然。刚才提起两人之时,他忽然想起要揪出对方所有的人员,便留下老妪一命,在丢下时用灵气帮她减缓了下坠的速度,所以没有立刻摔死。

“哼,你想知道吗,我们的计划,没有别的,就是让你去死啊!”老妪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狠狠道。

“我和你有仇?”凌云知道这老妪脸上化了浓妆,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到什么时候得罪了这个女子。

“你和我没仇?你睁眼看看,刚刚你才摔死了我的亲弟弟,这还不算是仇?”老妪怒道。

凌云这才得知两人的关系,看来这个老妪对自己恨之入骨,绝无缓和的空间,也不会实言相告,只能将他送去和弟弟团圆了,她痛恨自己,但毕竟是她想谋害自己在前,而自己若是不杀害她弟弟,只能被他们所害,所以并无过错。

“既然如此,那我就你和你弟弟见面去好了。”凌云手中化剑而出,一抹冷光映在了老妪浓厚的白粉之上。

“你……你如此歹毒,我们固然有害你的心,但还没动手,你就杀了我弟弟,现在还要杀我,江湖传言你心狠手辣,视人命如草芥,果然不错!”老妪绝望道,她并非没有求生的欲望,但是刚才被摔得重伤,现在心口还有如碎成一段段一截截,五脏六腑翻江倒海,难受至极,剧痛之下,连意识都无法维持清醒,更何谈反抗凌云。

凌云并没有被她的话说动,手中剑一送,便穿透了那老妪的身体,道:“我确实不是好人,特别是对于想杀我的人。”

“你等着,我丈夫一定会为我报……报仇!”老妪眼神中尽是无助与仇恨,仰天倒地。

凌云猜到她的丈夫大概就是那鲍五通,要不是今日发现了此人是其他门派埋伏的奸细,恐怕阳灵绫早已身陷险境之中。

“好,下一个就是送你丈夫去团圆好了。”凌云道,将两人的尸体一脚踢飞到旁边的悬崖之中。

凌云初到这个世界,对血腥的杀戮一点都不习惯,但是渐渐地发现这里的人,对生死并非外面世界的态度,生死与他们而言,远远不是最重视之事,许多事情都会让他们视死忽如归,譬如信仰,譬如忠诚,譬如复仇,所以不杀死他们,就会像顽强的小强一样,一次次卷土重来,不断地复仇,似乎复仇成了他们所有的生活,所以凌云变得越来越坚决,既然他们对生命都不珍视,那也无需珍视他们的生命。

凌云清理完现场,回到了院子里,他并不急着去找鲍五通,反正他此刻并没有来偷袭的念头,留着他在那里苦等永远不会去营救藤上郡的人,反倒是件折磨他一通的好事。

几名女子已经醒来,各自从井中打水洗手洁面,梳妆打扮,看到凌云进来,除了雪珠,其他几人稍有羞涩,躲进了房间之内。

“相公,你今天起这么早,不困倦吗?”雪珠体贴道。

“还好,昨晚睡得早,今天精神不错。”凌云道。

“这里高山之上,倒是有一口天然的井水,真的是难得。”雪珠用手捧起凉意的清水,洗着脸道。

“是啊,山上泉水多,本来就不必打井,为何这里倒有一口深井?”凌云不解道。

“不说这个了,你先洗洗脸吧。”雪珠洗完了脸,将水倒掉,给凌云又打了一盆清水。

洗漱罢,凌云偷偷和阳灵绫道:“今天早上出去看日出,却发现了一个怪事,草丛里有一男一女……”

“呸,山上谁这么大胆,在教廷这么神圣的地方做这种肮脏的事情?”阳灵绫皱眉道。

“你先听我说完,那一男一女可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他们并没有做那种事情,而是埋伏在那里,商议如何将我们除掉,还提到一个藤上郡的人,说他有一个神器叫做销魂香,能够将我们全部迷倒,然后杀掉,最关键的是,还有一个教内的人作为接应。”凌云道。

“他是谁?”阳灵绫疑惑道。

“你要不要试着猜一猜?”凌云一笑道。

“教内人做接应,难道是鲍五通?”阳灵绫猜测道。

“你怎么一下子就猜中了?”凌云暗暗佩服她的冰雪聪明。

阳灵绫莞尔一笑道:“你对教内之人,认识的都不多,知道名字的更少,那一男一女既然提起了接应的人,你肯定知道名字,不然就不会猜到他是神足教的人,所以很可能是鲍五通。”

“思路清楚,逻辑明确,你这小脑袋倒是挺好用的。”凌云夸赞道。

“哼,那以前你是小瞧我咯?不过,这鲍五通昨天是最先向我倒戈的,今天若是贸然就以私通外敌的名义,将他治罪甚至除掉,那岂不是会搞得上上下下人心惶惶,那些投降于我的人,生怕借故治他们的罪,最后恐怕会闹得教权不安。”阳灵绫担忧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六十九章 困教之四 “我有办法,既不会让教内那些新降服的人恐慌,也不会让你的威望受损,还能够解决掉这个潜藏在神足教内部的威胁,一会看我脸色行事。”凌云道。

阳灵绫不知道他想出了什么办法,但对他的天生信任让她相信凌云并非虚言,道:“好,但我想提醒一点,就是鲍五通不一定是唯一的教内奸细,很可能还潜伏着不止一个,所以你只除掉他并不能解决教内的全部威胁。”

凌云点头同意,鲍五通显然在教内已经潜伏了多年,他所在的门派应该对神足教蓄谋已久,经营多年,不会只安插他一个奸细,很明显还有其他同伴,既然如此,贸然将他揪出反倒会打草惊蛇。

“没错,这个鲍五通恐怕只是众多奸细中的一个,你猜测的没错,如果不能一网打尽,恐怕只会打草惊蛇,将其他关键角色惊到,不能斩草除根,但是神足教上下不少于万人,想要将所有奸细全部揪出来,倒也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凌云道。

“其实,鲍五通的身份虽然还不确定,但我已经猜出了他背后的那个门派,江湖上对神足教虎视眈眈者不少,但是付出了实际行动的只有蛊门,那是一个以毒专长、邪门无比的门派,为江湖人所不齿,和神足教一样,同样为南境一大门派,不乏雄心壮志,一直想要并吞神足教,以壮大其势力,形成南境第一大门派。但是我父亲在位之时,一直对蛊门嗤之以鼻,连见面都一口回绝,更别提合并事宜,但等到父亲死后,障碍被除掉,蛊门开始频繁与神足教来往,两派合流几乎已成定局,教内上上下下被蛊门收买的人,不知有多少,这已经是教内的不宣之秘了,你除掉鲍五通,恐怕还有更多的鲍五通,想要彻底清除所有教内的蛊门势力,只有指鹿为马才能测出人心所向。”阳灵绫道。

“你的意思是?”凌云虽然比阳灵绫年长,但是对于这种心机谋略,玩弄权术,他可远远比不上自幼生长在神足教这种个个人心叵测环境中的阳灵绫。

“指鹿为马,那是一个典故,说的是秦二世在位时,有个专权的太监赵高,他权倾朝野,甚至连皇帝都不放在眼里,为了测试群臣是否忠诚于他,一日在朝堂之上,牵来了一头鹿,赵高当着文武百官说这是马,皇帝大笑说这明明是鹿,赵高则笑着问群臣这是马还是鹿啊?有臣子说是马,有臣子说是鹿,赵高偷偷记下所有说是鹿的人,认为这些人都不服从于他,找个机会全部杀掉了。所以,指鹿为马,从此成了弄权之人权倾一时,可以颠倒黑白一手遮天。现在,我们为了揪出所有蛊门的人,也可以借用这个办法,我装作因事外出,教内空虚,各种势力必然蠢蠢欲动,等到蛊门之人公然叛变,再杀个回马枪,便可以识别出所有那些不忠之人,到时候便可以将蛊门势力全部除掉。”阳灵绫道。

“好办法,只是现在需要一个名义让你出去,而且鲍五通准备放走藤上郡,不过他若是看我们已经醒来,没有了下手的机会,应该也会打消掉这个念头。”凌云道。

“是的,我已经想好了,我之前命令鲍五通组织了一批人,前去悬崖之下,峡谷之中,寻找父亲的遗骸,还有搜寻几个柱师的下落,现在我借这个缘由便可以出去,等出门之后,你偷偷溜回来,将那些叛变之人全部除掉便可。”阳灵绫道。

两人商定了计划,便走出了别院,留下几个女子呆在别院之中,凌云附体一个傀儡老妇,那老妇是前来打扫院子的仆人,凌云留下一缕强大的灵气与分元神,留着保护这三人,然后和阳灵绫一起来到了大殿之上。

殿内空空荡荡,原先因为恶战被摧毁的地砖正在重铺,墙壁上也按照阳灵绫的命令重新修饰,就连天花板也在重装。

被抓住的藤上郡,有六七名教众看守,前面端坐着一人,正是鲍五通。

见到阳灵绫走进大殿,鲍五通微微吃惊,随即满脸堆笑,跑过来行礼。

阳灵绫只觉此人伪装的可笑,但还是微笑相对,道:“鲍堂主,实在是太客气了,你继续做你的事情就是。”

“教主,我正要向您禀告,因为刚才你睡觉未醒,此人乃是蛊门派来的奸细,名叫藤上郡,我们从他身上搜到了大量的毒药,所以怀疑他此次前来的目的十分险恶,所以正在审问他。”鲍五通道。

“好,那你接着审问,看看他还有没有同伙,另外,我今天不想呆在山上,打算下山去走一走,看看雁颇镇的景色,还有之前让你派人寻找我父亲的遗骸,以及柱师的下落,不知道进行的怎么样了,我准备到山门那里看看他们的进度。”阳灵绫道。

鲍五通眉毛一皱,道:“教主,你刚刚回到教内,现在人心未定,你贸然外出,我担心有些人心怀不轨,暗害于你,不如呆在这教廷之内,安全无虞,也能稳定人心。”

凌云心中暗暗想道:“最不安全的因子就是你了。”

阳灵绫并没有拆穿他,淡淡道:“你考虑的没错,但是我没你想的那么弱不禁风,想害我的人也未必那么容易得逞。”

鲍五通察言观色,看到了阳灵绫神色毅然,不可动摇,翕动的嘴闭上了,不再劝说,拱手弯腰,让开了路。

阳灵绫和凌云穿过了大殿,两人走出云桥,过廷门,沿着山路一路而下,上山之时,一道道关隘,层层阻拦,如今下山而去,各个关隘看到新教主无不降阶相迎,拱手相送,毫无阻拦。

阳灵绫唏嘘道:“世间最易变的果然是人心,一夜之间,所有仇敌都化为乌有,就算他们内心依然仇视,可脸上却不得不露出笑容,看到我不得不做出开心的样子来迎接,真是翻云覆雨,只在等闲之间。”

“这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子,倒也怨不得他们,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让你是他们的上司,他们谁敢不听你的,昨日却不一样,神足教昨天还是那江佑胥的,他当你是敌人,这些人当然也会当你是敌人。”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七十章 虎离山之一 两人聊着天已经走到了山门,来到了山脚之下,守卫山门的是新任罗汉堂堂主吴嘉义,是一个胡子花白的垂暮老者,曾是阳灵绫父亲在位时的得力干将,江佑胥上台之后,将一众老人赶尽杀绝,吴嘉义从外省完成任务赶回来时,教内已经变了天。

从此,吴嘉义一直隐忍不发,被发配到山脚下守山门,长期与底层的教众同等待遇,连上到三仙台都不允许,更别提为阳教主报仇的机会了。

阳灵绫此刻重登大位,不但是她一个人的回归,在教内所有被压制的老一辈势力,曾经在阳教主手下听差被打压多年的教众们,顿时都扬眉吐气,个个喜不自禁,终于熬出了头。

但吴嘉义脸上没有一点喜悦的神色,他本来力辞堂主之位,但众人为了巴结新任小阳教主,力推他登上了堂主的位子,神足教的传统是各个堂自行推选堂主的人选,最后敲定是教主,但教主往往会顺应人心,只做一个形式上的同意罢了,根本没有教主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将堂内兄弟选出的人换掉,那样只会不得人心。

在阳灵绫走过山门的时候,吴嘉义与别的教众一样伏在地上,一言不发,脸上凝重有如墨色,一点开心的样子都没有。

“恭喜你啊,吴堂主,好久不见了。”阳灵绫主动地跟他打起招呼。

吴嘉义却跪在地上,头不敢抬,身体颤巍巍地,一听到大小姐的声音,顿时老泪纵横,再也忍不住心中压抑已久的情绪。

“我……我愧对大小姐,愧对老教主,今日大小姐叫我一声堂主,简直是愧杀我也,我有何颜面当这堂主?”吴嘉义本来就对自己无力救阳教主的命而耿耿于怀,又多年在江佑胥执掌的神足教内,一直没有勇气去复仇,此刻当上了堂主只觉自己愧不敢当,心中愧疚难忍,竟然猛地起身,朝着山门一侧的坚硬石壁撞击过去。

无人料到这倔老头居然如此大的气性,一个没注意,脑袋撞在了无比坚硬的石头上,撞出了一个巨大的破洞,鲜血从开裂的伤口里涌了出来,滴在脖子上,衣衫黏住了身体。

两旁的看守连忙来扶住了吴嘉义,阳灵绫脸色一变,心中想起了往事,走过来,道:“吴叔,我知道你的直性子,绝不是那种能与小人为伍的人,江佑胥这么多年来,深居简出,防卫森严,你无法去偷袭他也不怪你,你的年龄比我父亲还要大得多,也算是我的长辈,现在江佑胥被诛灭,教内正是整饬一新的关键时刻,你若是这样一头撞死,不但委屈了你的一条命,还让我担上了不得人心的黑锅,所以,你千万要想开些,不要再一味地钻牛角尖了。”

凌云没想到这个老头好好地说着话,居然自己去撞墙要自杀,那速度之快,倒是让人难以相信他是个胡子花白的老头,根本来不及阻挡,世上有些人并非真心自杀,所以一定不会选择一个隐僻的地方,而是公众聚拢的地方,人越多越好,这时要做出自杀的姿态,让人关注,然后借机满足自己的需求,等他真的自杀恐怕要磨上一整天,而这个老头,这么狠快准的撞向石墙,恐怕早已报了必死的决心,头上的伤口也是十分严重,若是不救治,必然活不了多久。

于是,凌云为吴嘉义暗暗输送了一些灵气,维持住他的生命,头上的伤口将在灵气的作用下,很快的痊愈。

“想不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愚忠的人。”下了山,走远后,凌云感慨道。

“你对别人好,并不是所有受了好处的人都会对你好,但总有知恩图报的人,这不奇怪,只是我父亲当初做教主的时候,受到他恩泽的何止千百,死了之后竟无人敢出头,就连吴嘉义这种义愤之下,会去撞墙自杀的,当时也屈身教内,不敢公然反对江佑胥,我一直苦思不解,现在江佑胥死了,我大概也懂了,救了别人一命,被人感激但只会做些锦上添花的事情,要是让他送出那个你救的命,可是万万不能的,或者说,大部分的人,都知道反抗是徒劳的,注定失败的,螳臂当车的下场,所以只能压抑心中的情绪,对新主子服服帖帖。”阳灵绫道。

“现在你下山了,不知道教内多久会发生叛变。”凌云道。

“你的傀儡不是留在山上?你通过他就可以看到教廷现在的情形了,假如教廷内鲍五通在内有人叛变,他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抓你的老婆威胁你,你怕不怕?”阳灵绫调皮地问道。

“哼,想威胁我,他们倒是打算了算盘,不知道我的元神分神的傀儡之术,早已炉火纯青,现在分身也可以变得和主元神一样强大,就有如我在山上一样,有什么害怕呢,什么情形都可以搞定。”凌云胸有成竹道。

“只是要小心那个藤上郡的销魂香,听你说能迷倒不少人,万一分身和你的大老婆小老婆都被迷倒了,那可不妙。”阳灵绫道。

凌云并未回答,他一直能看到傀儡的视野,山上的别院之中,风平浪静,一片宁静,除了送饭来的女仆,别无他人造访。

傀儡老妇佝偻着背,一直在院子里打扫庭除,不停地劳作,避免引起他人的怀疑,院门紧闭,看不到外面的情形。

凌云只觉外面的气氛并不像看上去那样平静,而是暗中藏着无限的杀机和冷意,于是借用傀儡老妇的身体,装作倒垃圾,提着一个竹子编成的簸箕,装着院子里的落叶和杂物,准备走出门去丢掉。

院门刚被打开,听到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老鼠穿梭一样的声音,地上留下几道黄色的烟尘,老妇弯着腰,眼神咪蒙着,似乎看不清前方的事物,但凌云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前方有十几个黑衣高手,围住了别院的前门,后门是悬崖,压根不用担心几个弱女子,会从笔直的万仞悬崖上爬下去,所以并无设防。

那十几个黑衣高手,听到了门的响动,各自飞身躲入了旁边的草丛和灌木,利用树木遮掩藏住了身体。

章节目录 第二百七十一章 虎离山之二 看到了从别院里走出来的是扫地的老妇,为首的黑衣人反倒不再惊慌,大摇大摆地从草丛中站起身来,扑打了一下身上的草和土,道:“是你啊,不是说了吗,让你在院子里时时刻刻盯着,绝对不可以走出来,不然院子里发生了一些其他事情,到时候坏了掌门的大事,你个老婆子可懂得?”那黑衣人有些生气地训斥道。

傀儡老妇故意装作耳朵聋,张开手掌放在耳朵上,问道:“啊,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这么大声干什么!”黑衣人怒道,又生怕院子里有人听到,极力地压低着声音,道,“小点声!知道吗,院子里的人,可是掌门计划的核心,你千万别弄砸了,里面有什么情况吗?”

“我听不到,你大点声!!”傀儡老妇高声道,似乎恨不得所有人都听到,就算传遍了整座圣山都不在意。

“你……你!”那黑衣人气得连黑面罩都要吹掉了,道,“干嘛找了个这么又聋又盲的老家伙来做这么重要的任务,鲍五通他老婆也不知道死哪里去了,真的是,老家伙,别以为我不懂你的想法,无非刚才给你二两银子觉得太少,这里有十两银子,我告诉你,再不乖乖地去办事,我就一刀宰了你!”

说完,黑衣人怕她听不到,特意在脖子上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傀儡老妇这次算是听清楚了,伸出了一只有如枯柴的手,道:“什么,我听清楚了,二十两银子,快给我,我帮你做事,做什么都行,做什么都愿意!”

黑衣人忿忿地从怀里掏出了二十两银子,扔到了地上,心里下定了主意,等到这件事办完,一定最先将这老妇宰了,然后夺回那些银子。

二十两银子沉甸甸的,掉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老妇并不在意,缓缓地弯腰捡起了银子,道:“既然收了银子,我就帮你们做事,不过,这件事只有二十两银子的话,我只能保证你一个人哦。”

“你胡说什么,什么保证我一人?”黑衣人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望着这老妇,难道这老妇除了扫地还有其他工作,收了银子还想提供什么服务,那倒真的是开眼界,只是自己怕承受不住。

“当然是保证你不痛苦啊。”傀儡老妇森然一笑道。

“什么?”黑衣人吃惊地望着老妇那阴森森的表情,不解她要做些什么。

“看好了,这是一块银子,沉甸甸的,老身我差点都拿不起来了,但是谁会放弃一块银子呢,现在我把这块银子慢慢地压扁,扁到什么程度呢,你们来看。”傀儡老妇道。

只见她拿起那一锭银子,双手合十,将银子压在手掌之间,慢慢地用力将双手闭合,逐渐地碾压揉搓,银子竟然神奇地被压扁成一个圆圆的薄薄的薄片。

银子质地本来是有些柔软,但也是远比人的手掌要硬的多的东西,这老太婆居然空手将银子压成了薄片,令一群黑衣人震惊不已,这得多大的手劲,年轻的小伙子都无法做到,这个年纪快能做他们奶奶的老太婆居然轻而易举地做到了,何其惊人!

更令他们惊讶地是,这老太婆所压出的银子薄片,十分平整,仿佛一片平滑的地砖,边缘没有一点参差不齐,而是整齐圆润的一个圆,这个圆完美无缺,如同天上悬挂的那轮红日一样圆。

每个黑衣人都望着那个奇圆无比的圆呆呆地发愣,他们难以想象,这个老妇为何会有这么惊人的力量。

“好了,现在你们可以拿回这个银子了。”老妇将那银子扔到半空之中,圆圆的形状在地上投下一个无比圆的影子。

黑衣人们如痴如醉地争先恐后挤到了那银子圆盘的下面,希望抢到那完美无缺的东西。

“都他妈滚开,这是老子的银子,你们居然敢抢,不要命了?”为首的黑衣人愤怒地想推开众人,但一拳难敌四手,最后被推开的反而是他自己。

为首的黑衣人无奈之下,拔出了腰间的刀,恶狠狠骂道:“再不滚开,我可要砍人了!”

那银子做的圆盘越飞越高,此时终于开始坠落,但令人惊讶的是,那银盘开始在空中只是一个黑点,渐渐地落下,竟变成了巨大的一个圆形巨盘,足有十余丈宽,飞速落下,挤在一起等待着抢银子的众黑衣人,终于等来了银子落地,可惜那银子实在太多太重,他们无力承受,被压扁在巨大的银盘之下,变成了一滩肉酱,银盘下流出了殷红的鲜血。

为首黑衣人被推开到一边,侥幸躲过了一劫,保住了性命,他虽然早就预料到那老妇有些邪门,毕竟哪个寻常老妇能够空手捏出一个圆盘呢,连银匠都需要千锤百炼才能得到如此完美的结果,现在看到这般惨象,心里大吃一惊,惊惧无比,手中的刀苍然落地,身体向后退了几步,想要闪开那巨大银盘的砸击,不料身后有一块石头,一下子将他绊倒。

“我说过了,你给了我二十两银子,我就还个人情,让你死得少些痛苦吧。”傀儡老妇走近了那黑衣人,劫后余生的他,此刻惊慌无措,脸上全是惊恐的神色。

“你别过来,我求求你别过来,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求你别来杀我。”那黑衣人连连磕头求饶道。

傀儡老妇微微一笑,摸着他的肩头,将傀儡的分身元神,注入了他的身体之内,顿时,那黑衣人仿佛变成了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偶,脸上麻木不仁,但他的命会一直保住,只是以后变成了痴痴傻傻的人。

凌云获取了那个黑衣人的全部记忆,原来他们皆是蛊门的门徒,在鲍五通的运作之下,偷偷地加入了神足教,只等待时机一到,便能够全部占领神足教,只是之前,四大柱师一直稳坐泰山,蛊门之人不敢乱来,如今听到教内空虚,便开始动起了心思。

为首的黑衣人乃是听命于鲍五通的下属,名义上是鲍五通所在的清川堂部下,实际上纠结着这一群人,来别院埋伏,只等待鲍五通一声令下,便挟持了里面的女子,只要凌云不听话,便一个个杀掉,这正是他们的计划。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二章 歼灭之一 消灭了围困在别院之外的全部黑衣人,傀儡老妇在凌云的操纵下,继续朝着大殿走去,他现在已经通过那个为首黑衣人的记忆,得知了大部分蛊门安插在神足教内的奸细名单,当然这个为首的黑衣人只是一个小头领,他并没有认识所有潜伏的同辈,但是还有鲍五通。

鲍五通在所有潜伏之人中,已经算是身份最高的人,他对蛊门的潜伏者应该最为熟悉,凌云已经下定了主意,只要将他搞定,取得他的记忆,便可以毫无遗漏的获取所有潜伏者身份。

至于其他对阳灵绫心怀不满的异己,那些藏在暗处的家伙,对江佑胥的死耿耿于怀,对于阳灵绫的上位更是不服,暗中谋划着不可告人的阴谋,也是对阳灵绫执教最大的潜在风险,与蛊门奸细不相上下,只要杀了鲍五通,他们肯定会借机闹事,从而可以暴露出来,一网打尽。

这也是阳灵绫之所以下了圣山去的原因,只有离开这里,那些表面顺从的人,才会误以为得到了机会,从而开始作乱。

傀儡老妇弯腰如同压折的树枝,枯瘦无比,好像只要一根手指,就能将这老妇的脊背压碎掉。

“站住,谁让你进来的?”守门的教众举起长矛,挡住了老妇的前进道路。

“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是鲍堂主一定很熟悉,你去问下他。”傀儡老妇声音嘶哑地低低道。

“等着!”那人半信半疑地望了老妇一眼,心里想着,这老妇如此大的年纪,为何说出话来似乎和鲍五通有暧昧一样,那样的话,口味可真不是一般的重。

没多久,那人屁颠屁颠地又跑了回来,气喘吁吁道:“妈的,你个死老太婆,也不跟我说名字,害得堂主骂了我一顿,让我问清楚你的名字,你叫什么啊?”

“要什么名字,鲍堂主?”傀儡老妇冷笑道,只见那人的身后,身材巨伟的鲍五通已经走到了大殿之外,冷眼望着那满脸皱纹有如陈皮的老妇。

屏退了左右,鲍五通清了清嗓子,淡淡道:“你不是去探查别院的消息,让你在那里时刻监视几个女子的活动,怎么跑到天歌殿来了?”

“鲍堂主,我也不想来这个天歌殿,毕竟里面刚刚死了人,打得乱七八糟,实在不是个好地方,但是因为有一件要事要禀告,不得不来到这里,叨扰堂主了。”傀儡老妇道。

“有事快说,干嘛这么啰啰嗦嗦!”鲍五通不耐烦地训斥道,他心知肚明,这个老妇若是有要事,直接跟手下黑衣人头领说即可,为何非要来找自己,无非手中握有一些有价值的线索,黑衣人头领无法满足她,所以来找自己满足那些无礼的要求。

“好,鲍堂主真是爽快,老身在神足教已经呆了三十年,几乎从青春年少干到了偌大年纪,在这里几乎耗尽了大半生时光,对这里也是充满了感情,所以,有些人想要来祸害神足教,请问鲍堂主我该怎么办?”傀儡老妇问道。

“你想说什么?”鲍五通及属下黑衣人只给了老妇一些银子,让她监视那别院的动静,并未告诉她自己的真实身份,所以老妇还以为他们是教内互相斗争的势力,所以监视这些新来的女子,并未起太大的疑心,此刻听到她这么说,鲍五通心里一愣,难道这家伙已经意识到了什么?

“我想说的是,有一群人,全部穿着黑衣服,藏在别院之外,准备伺机暗杀教主,对于这种叛教之事,我深恶痛绝,所以就出手教训了他们一顿,现在他们都知道改正了,不过大概只有下辈子去改了,但是现在还有一个人,就在我眼前,是这群人的首恶,现在应该怎么处置他呢?”傀儡老妇道。

“哼,就你,还想处置我?痴心妄想,想不到你这老妇如此忠心,我们倒是看错了人,只不过也不能留你了,必须将你灭口,你若是还有下辈子,记得嘴巴长严一点,不要什么话都往外放!”鲍五通愠怒道。

“哈哈哈,好啊,我记得了,那你动手吧。”傀儡老妇道。

凌云想不到这家伙如此蠢萌,到了这个时间,居然还是没有猜出自己的真实身份,不由大笑起来,让他主动先手,自己就算纹丝不动,恐怕他也无力相敌。

“哼,传出去倒是我欺负老年人一样,不过,既然你马上就要被灭口了,反正也没人知道,我杀了你,你先动手和我先动手都没有差距,受死吧!”鲍五通大喝一声,手中的长刀已经出鞘。

凌云心里暗暗想,这鲍五通身上果然有一股灵气,此刻运功开始后,头上露出三层紫光,可见灵气不低,只是不知他是什么因缘巧合得到了这份灵气。

看着鲍五通的刀袭来,凌云并未放在心上,此人灵气不错,刀法太差,和当初那位无双剑宗赵蔚松可差多了。

凌云操纵着傀儡老妇的身体,举起了一只布满老年斑的手,拦住了鲍五通手中长刀的去路。

“这老太婆看来是真的疯了,居然想用手臂挡住我的铁剑,不要命了是吗,那我成全你好了。”鲍五通内心充满了嘲笑,以为这老太婆在山上耳濡目染,会了一点拳脚功夫,就自以为能够打败自己,现在是时候让她清醒一下了。

那长刀的刀刃刚要碰到傀儡老妇的手臂,傀儡老妇如同鬼手一般,快速无比,反手抓住了那长刀,两根手指紧紧地夹住了薄薄的刀刃。

“去死!”鲍五通吃了一惊,用力地想要拔出长刀,但手指紧紧地捏住了刀刃,那指下的力道之大,简直让人无法想像。

“如何,现在你还不尊重下老年人吗?你跟我磕个头,叫声奶奶,我说不定心情好,还能让你多活一会儿。”傀儡老妇嘲弄地说道。

“去你奶奶个腿儿,你他妈真的是老太太捡粪球,找死呢!看我不一刀将你劈成两半!”鲍五通怒道。

但是,无论鲍五通如何用力,那刀始终被夹住纹丝不动,无奈之下,鲍五通只得松开了刀柄,挥起拳头,朝着傀儡老妇击打而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三章 歼灭之二 傀儡老妇微微一笑,脸上的褶皱堆积到一起,仿佛一层层包子上的褶子,轻声道:“唉,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就是不懂尊重老年人呢,非要舞刀弄枪,现在还要出拳头,我这么大的年纪,哪里能受得了这一拳头,被打倒在地你说该赔我多少钱吧!”

鲍五通自信这一拳一定能够将这个长舌的老太婆打得脑浆迸裂,所以用尽了全力,但他忘记了,自己的长刀已经被老太婆夺到手中。

于是,长刀被老太婆猛地一丢,飞到了半空之中,好像里面有加速的灵气装置一般,掉落之时,快速至极,仿佛出了枪膛的炮弹,一下子插入了鲍五通的身体,直直地从脑袋插入,贯穿了大半个身躯,血水顺着脸庞流落下来,十分诡异恐怖的画面,令人不寒而栗。

“你……你不是,你是凌云!”鲍五通终于意识到这个能够手指夹住刀的傀儡老妇,并非之前他以为那个扫地干活的老太婆,而是凌云寄宿在内的强大灵气修炼者。

体内的灵气寄宿多年,此刻鲍五通濒临死亡,这沉睡多年的灵气终于开始复苏,抵御那致命的伤害,维持宿体元神的一丝生命之机。

鲍五通跌倒在地,但并未立刻死去,脑子里还保留着清醒的意识,望着眼前的诡异老妇,心里充满了恐惧。

“你不要杀我,我体内有灵气,可以全部给你,只求你饶我一命!”鲍五通望着步步逼近的傀儡老妇,苦苦哀求道。

“你的灵气从何得来,为什么你空有一身灵气,却连这平平的一刀都躲不过去?”凌云问道。

鲍五通还未来得及回复,因为体内的异种元神听到他出卖灵气的话,顿时怒极,他刚刚苏醒过来,汇聚起巨大的灵气,瞬间将鲍五通的元神吞噬,鲍五通没死在那致命的刀伤之下,反而死在了体内异种元神的吞噬之下。

凌云望着鲍五通眼神无光,身体委顿,知道他已经死去,而那异种元神则逐渐地占据了这具身体。

“你想知道这灵气从何而来是吗?”异种元神冷冷道,声音不带有一丝情感,冷得像冰窟里的冻僵了的生命。

“我刚刚想知道,但是现在看到你,就没那么感兴趣了,因为你这个声音,让我感觉好冷,冷得想打哆嗦,一定是来自万年玄冰之类的地方,除此之外,想不出还有那么寒冷的地方。”凌云道。

“你只猜对了一半,我确实是来自一个极寒之地,但那里没有任何水或者冰,那里的寒冷足以冻住一切,任何东西到了那里都会冻成极其脆而易碎的存在,那是一个遥远的洞天所在,你一定没听说过,更没去过。”异种元神道。

“天下除了南极、北极还有这种地方吗?”凌云问道。

“当然有,那里是这个世界最寒冷之地,但是这种地方,极其容易净化人的心性,让人空空如也,毫无所求,修仙炼体,是个绝佳的所在,可惜我因为犯了天规,被赶出了那里,差点被打死,要不然也不会找一个凡人来宿体求生,简直是有辱我的身份。”异种元神道。

“你的身份?不妨说说,你是何方大神?”凌云问道。

“昆仑之北行三千里到达琼海,琼海之北再行三千里到达玉液,玉液向西行三千里到达古寒天,那是上古以来,天下至寒之地,没有任何生物可以在那里生存,但是却有三千多灵气修炼者,终年隐居此处,在苦寒之中修炼身体,希冀踏上升仙之道,我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在同辈之中,我算是进步最快之人,可惜为奸人所害,惨遭构陷,从而被罚驱逐出此地,不然我现在已经位列仙班了。”异种元神道。

“为什么有人要害你?”凌云问道。

异种元神陷入了深深地回忆,眼神中有无限的复杂情绪,爱恨情仇纠葛在一起,将往事缓缓地道来。

今日你我有缘,不妨将这个故事告诉你,你还是个年轻人,经验不足,阅历也不多,以后有的是吃亏时候,如果能听到我的故事,学到一点东西,会少走很多弯路。

人生啊,这一辈子,就这么长,而仙人却不一样,有着无限漫长的生命,可以天地同寿,日月同光,永生不老,永葆青春。

但是,我还没达到仙人的境界,只是一个比凡人强那么一点的普普通通的修炼者,如果说比凡人强的地方,大概就是我生命会更长一些,但不过几千几万年,终有衰竭死去的一天,只有修仙成仙,才能真正地做到天地同寿。

所以,我苦心修行,只为了成为天下无双的仙人,能够傲视芸芸众生,成为世人中仰慕崇拜的仙人。

但是,世上没有万事如意的好事,世上之事,十之八九不顺心,我在古寒天修炼仙道之时,本来和别人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但是那一年,古寒天里,来了一位仙子。

她真的称得上是仙子,美的无与伦比,让人一眼难忘,只想永远地那样呆呆地看着她,但是我又能算是什么东西呢,一身丑陋的皮囊,在修炼者之中,算不上顶尖的法术和仙力,只能远远地望着她,心里充满了渴慕,但是从未表达出来。

而在我眼中高高在上不染一尘的仙子,在别人的眼中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玩物,古寒天之中,那功力最高强,身世最强大的一人,名叫岳充,普天下的财富,他的世家独占三成,最强大的帝国,在他家族面前也只能黯然失色,岳家掌控着北海以北方圆万里的疆土,那苦寒之地,看着没有人烟,实际上矿藏丰富,仅是金矿一项,堆积起来的金子足以将整个皇宫每一个砖头、每一片瓦都换成金子,大魏现在固然是煌煌大帝国,疆土东至大海,西抵荒漠,但论皇家的财力,远远不及岳家。

之所以岳充这种纨绔子弟,会来到古寒天,无非是因为他家族有一个罕见的遗传病,只要人活到五十岁,就会生怪病,然后慢慢地死去,最多不会超过五十五岁,这也成为了困扰这个富裕家族的梦魇,所以他们费尽心思将岳充送来了古寒天,希望能够在这里羽化升仙,摆脱短命的魔咒。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四章 黄金家族 众所周知,现在的世界有四大帝国,除了统治中土的大魏,还有北海疆域的实际统治者岳家,以及外西域的波斯,还有统治整个南境之南领地的南缅国,四大帝国中,岳家不一定是武力最强大的势力,但一定是最富裕的帝国。

岳充在古寒天,仅仅是比我修为还要高出数个等级的贤体、圣体,不下数十个陪练者,甚至是至体,也有三人,已经是半仙之体的他们,为了岳家的滔天权势和财富,也屈尊陪练,所以他的进步要远远快过常人。

岳充此人,花花公子的名气远扬在外,早已听说,当初在北海疆域的中心莫城之时,那里是苦寒之地中最繁华的大都会,处处灯红酒绿,奢靡豪华,直到三更半夜,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声鼎沸。

莫城之中,一直有关于岳充的一个传说,世上若是有一个人,他所接触过的女子都是人间的极品,这些极品的尤物颜值评分全部相加,最高者一定是岳充。

也许有人不相信,以为这太过夸张,那不妨去莫城一看,里面高挑的白人女子,或许她们不会说汉话,满嘴叽里呱啦的蛮语,但你随便在街上拉住一个漂亮的女人,问她是否知道岳充,她一定会说,那曾经是和我有过度过难忘夜晚的情人,如果你看到了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长得有如天使一样漂亮,拉着她问她是否认识岳充,她也一定会回答,那是我妈妈最难忘的情人。

他并不帅气,样貌在众人之中并不出众,但让他一亲芳泽,共度一夜良宵,便可以给你几辈子都花不完的财富,休说女人,连男人恐怕也忍不住,这种人的富有程度,只能说,他就算吃馒头掉了一个渣渣,已经够别人吃一辈子了。

人世间,本就是这么不公平,豪富之人的一顿饭抵得过普通人十年辛勤劳作的薪酬,太正常不过了。

不过,也许只有这个设计,才能让人对钱财如此看重,才能让钱财有这么大的魅力,以至于所有的人,都一心想向钱看,心无旁骛,只想捞钱。

当然,那时在苦寒天之中的我,也毫不例外,贫寒的出身让我自卑,平凡的相貌让我沉默,只有望着仙子,我才能感觉到这双眼睛并不是生来就是看那平凡之物的,原来我也能距离世间最美轮美奂的造物这么近,原来我也可以去幻想那不可能的事情。

仙子是个高冷的女子,从不和任何异性修炼者搭话,对于一群爱慕者的追求,视若无睹,她的眼中似乎只有九天之上高而又高,那玄而又玄的东西,她和我一样,只想着修仙。

我以为遇到了人生中最珍贵之物,我以为我修仙的路上终于有了灵魂的相伴,即使她从不曾看过我一眼,能够时常看到她远远地从我眼前走过,我已经心满意足了。

古寒天的修炼时光,是痛苦而寂寞的,没有饮食,没有休息,没有白昼,也没有黑夜,在雪茫茫的寒冷洞天之中,人只能耐住自己的寂寞,将所有的情绪和想法压抑,否则一定会被这纷乱的感觉折磨到发疯。

在那里,仙子遥远地与我相伴了一年,这一年里,我不曾和她说过一句话,和其他所有修炼者一样,我们都是远观着那仙子的影子,望着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让自己的灵魂在那一刻放空,仿佛一切都停滞在我凝望着她的那一刻。

仙子的生活很规律,每天重复着运功、散步的生活,因为这里没有进食,所以她连嘴都从不曾张开,一直闭着,像是一个没有嘴巴的布偶娃娃。

这里极寒,所有的东西都会瞬间冻成脆梆梆冷冰冰的状态,人只有灵气护体,不断地运作灵气,护住自己的周天,才能抵御这酷寒。

而古寒天中的极寒,也刺激了灵气的增长,让灵气在不断的抵御与循环中不停地发展壮大,从小及大,从微及强,所以这是一个功力修为比外面快百倍不止的罕见洞天。

仙子的修炼也和别人无异,不停地运作灵气,从而获得进步,但她的灵气极不稳定,有时强大显示出圣体的状态,有时弱小到只有贤体的级别,一直上下变幻极不稳定,我当时并不知道原因。

直到有一天,岳充这个家伙进来了,他来到了古寒天之中,彻底打破了这里的宁静,总有一大群随从跟着他,他利用三个强大的圣体,摆出了一个三星阵,这个阵法是三个圣体听从岳充的办法,组成一个三角形,每人各坐在一个角上。

三个圣体之间,不停地流转彼此的灵气,互相交融替换,从而使灵气隔空循环,而这三星阵的中央,因为灵气的交换和循环,形成了一个灵气充沛的地方,里面不但比古寒天暖上许多,简直称得上是造出了一个洞天之中的暖地。

岳充大摇大摆地坐在三星阵的中央,不但热到可以脱下了几十斤重、足足穿了里里外外几十层的貂皮大衣,甚至流出了汗水,命一个贤体级别的属下拿来了一只冰冻西瓜,大啃特啃了起来,这在古寒天之中,可以说几千年来也未曾有过这番景象。

你可知道,一天之内,雇佣这些圣体和贤体的价格是多少,足足一百斤的金子,要是一年下来,那就是三万六千斤金子,可是这对岳充来说,不过是金矿的一个小小角落罢了,一天挖出的金子也足够支付他们几个月的薪酬了,完全不放在心上。

三星阵倒真是个奇妙的壮举,坐在其间的人,可以和三位圣体一同循环灵气,从而迅速地增加自身的灵气,达到常人难以匹及的速度,所以短短几十天,岳充的灵气已经达到了本体的境界,再往上就是普通人花费掉一辈子也难以企及的贤体之境。

这也启发了古寒天的其他人,我们这些没有权势,没有财富,也没有背景的修炼者,完全靠自己的天赋,各自孤独地修炼着,进益缓慢,自从看到了岳充的鬼点子,我们最初嗤之以鼻,完全不放在眼里,后来才知道这邪门办法的有效,纷纷开始组队修炼。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五章 古寒天 我生性孤独,不喜欢和任何人来往,更别说让我找一个共同修炼的人,那真是宁愿去死,若说功力能够快速增进,对于我来说,不能说不诱人,但是这种增进的代价是放弃我习以为常的孤独,让我无法承受,权衡再三,我始终没有意向去寻找同修之人。

你想一想,一个人和你共同修炼,你们两个人灵气相互连接,在彼此的身体之内循环不断,固然灵气的总量会因为这种循环而增加,两人都会受益,但如果其中一个人比较奸诈不守诚信,偷偷地藏了一点灵气,每天一点,你毫无发觉,但他的灵气日积月累,逐渐强大,增长要比你快上许多,而你不但毫无长进,甚至有了退步,这个时候你幡然醒悟,想要找他理论,但是没有任何结果,因为他这时比你强大的多,干嘛要和你理论,拳头就是真理!

你此时还要小心翼翼,生怕被变强了的对方吃掉自己,这是一种多么痛苦的折磨,你可懂得?

我生性谨慎,孤独一生,所幸没有吃过这种亏,这一次,看着别人成双成对甚至五六个人一起修炼,我始终无动于衷,毕竟看着人吃肉不能忘记人挨打,现在他们功力增进一日便比得上我五日甚至十日,但是有一天他们彻底被反目成仇的同伙捅了一刀,元神耗散,那时可就没人羡慕了。

就像那些生活稳定的人,拿着微薄而固定的薪水,便羡慕那些能够挣大钱的人,一次便挣到自己辛苦一年也未必能拿到的钱,甚至有些暴富之人,一下子挣到的巨资,自己一辈子都赚不到,但是不能只看贼吃肉不看贼挨打,当他们亏钱的时候,亏掉的钱可能卖掉老婆儿女都还不起,一辈子被沉重的负债压垮在脚下,喘不过气来,你那时还羡慕吗?

人呐,总有知足之心,我那时还修为不够,总有摇摆的心思,但最终还是坚持了下来,一个人修炼,不去找任何人!

古寒天之中,因为岳充的到来,开辟了一条新的修炼捷径,但这绝不是唯一的一条,很快他又发现了很多奇思妙想,引得洞天之中,所有人都争相效仿,希望能够增进功力,踏上修仙的捷径。

岳充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并不是杀人魔,他与古寒天之内的人,基本上还是井水不犯河水,互不干涉,但也交际不多,每天他除了在这里的三星阵,后来拓展成七星阵,几乎挖光了古寒天的所有至体大神,除了那几尊世外高人,实在是请不动,就算他拱手奉上整个北海疆域的金矿也请不动,更何况岳充也没那么傻花那么巨资。

他每天在七星阵中,修炼五六个小时,后来功力进益越来越慢,他也稳稳地停留在了贤体冲去圣体之间的平台期,便减少修炼时间到四个小时,因为他本来就生性懒散,现在已经成为了贤体,身怀灵气,能够将普通人治的服服帖帖,这已经满足了他的需求,更何况那怪病要等到五十岁的时候才发作,他不在乎这么遥远的事情,人生贵在及时行乐,若是为了五十岁不死,耗费尽二十岁的青春年华,那岂不是大傻子?

从此,岳充出现在古寒天的时间越来越少,但是他请的高手却越来越多,这群一大堆圣体、至体聚在一起,每日帮助岳充突破,终于在一年之后,他进入了圣体的修为,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的惊讶,那可是普通人终其一生也难以达到的境界啊,这个纨绔公子,居然在高手组成的星阵之中,吃着冰冻西瓜,看着纯宫图,就实现了,古寒天一时都陷入了震惊!特别是那些在圣体之前停滞不前的修炼者。

没人能想到,连天赋也可以用钱买,这个世界,已经没救了,所有人的膝盖都给金钱跪下,连自然法则都成了有钱人的奴隶,像我这样资历平平的普通人还努力什么?努力成为有钱人的一条狗吗?

我失望至极,那是对我修炼冲击最大的一次,但是还好有仙子的影子在我生活之中,自从岳充出现了之后,她减少了外出的频次,一直在自己的冰穴之中孤独地修炼,只有岳充离开了古寒天,她才会恢复往日的外出散步,我想应该是岳充随从太多,人多嘴杂,她厌烦这种嘈杂的环境,所以有意避开而已,当时并没有想太多。

直到有一天,仙子遥遥地走过我眼前,我孤独地坐在冰原之上,望着仙子的身形,以及光滑冰面上留下的清澈影子,呆呆地发愣,周围许多修炼者,瞪着的眼睛里比我还要呆呆怔怔,大家都习以为常了,毕竟这里没有其他女子,而仙子又是倾国倾城之貌,让人看得目不转睛,也不奇怪。

可这一天很奇怪,仙子没有走那条固定的路线,而是转身走向我,她面如冰霜下的梅花,清冷中带着一点红,声音柔和而短促道:“一起修炼吗?”

我当时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望了望身边空无一人,最近的修炼者也在几里地外羡慕地望着我,我这才确认她是在跟我说话,我连忙点头答应,于是后面的时光,她不再是遥远行走的一个形单影只的花,而是我眼前那眉目都柔如流水的佳人。

两个月的时光,她时常和我对坐修炼,那时我已经是圣体初期,而她并不稳定,时常在圣体之下,经过两月的灵气循环与交互,终于她稳定在了圣体初期,而我进入了圣体中期,已经是古寒天的一流高手行列。

后来,岳充也听闻了我的名气,想要多买两个圣体高手,组成救星阵,自然是看中了我和仙子,但是我们俩都对此嗤之以鼻,我连吃饭睡觉都不需要了,难道还需要你的金子,拿来做什么?

但岳充不死心,有一天,他带着七大圣体高手,来到了我的修炼场,古寒天中,每个修炼者有固定的修炼场,大约方圆一里内他人不得涉足,这是古寒天默默传承下来的规矩,大家都信奉遵守,但是岳充不理会这个规定。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六章 古寒天之二 我的修炼场内,本来是有符印封住所有的来路,可是那七大圣体高手,轻松地化解了我所有的符印,修炼场顿时无所屏障,像一个没有院子的空地,对着岳充这个花花公子全面敞开。

岳充满脸狞笑对我说道:“听说你现在已经修炼到了圣体中期,资质还算可以,不过我对你没有多大的兴趣,不知道那个常常和你修炼的小娘子,现在何处?”

我懒得理会他,望着他那吊儿郎当的模样,压根无法想象这就是占据了整个北海疆域的黄金家族下一代继承人,但是有那七大圣体高手围拢着我,坐镇四周,我也自知好汉难敌四手,寡不敌众,我不想和他们纠缠,一旦动手吃亏的必然是我,这毫无疑问。

但是岳充并不满意我的态度,脸上的笑容收起来,凝重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这个邋遢的臭狗屁,不过是个小小的圣体罢了,我现在有七大圣体高手,哪个不是全都达到了成熟期?你一个中期算什么东西,在这里装什么,不理我是吗,那我就让你开口!”

果然,这家伙性情中还是有那种富家子弟特有的跋扈蛮横,见我不理会,就干脆下令让众圣体与我动起手来。

“岳公子,何必跟这个愚顽的东西计较,他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不用理会他,如果你想找那位仙子,我们可以带你去,她常在的修炼场,我们都知道那个所在。”一人为我说话道。

可岳充压根就听不进去,哼了一声,接着骂道:“我不需要你带我去,我偏偏要这家伙带我去,我倒是要让他亲眼看看,那小娘子是如何在我手下玩弄的。”

没人敢拦着他,他是这么蛮横不讲理,那是从小含着金钥匙出生,生长在无忧无虑的豪富之家,所有的要求都能得到满足,所有的欲望都能得到实现,世上还有什么不顺他心意的呢?他太无所不顺了,今天看到我不理会他,只这一个小小的不满,已经让他陷入了极致的癫狂和崩溃,一定要让我和所有人一样,在他面前顺从,否则他会彻底疯掉。

我只感觉好笑,这样一个生活优渥的人,他还有什么不满的呢,但人是最奇怪的动物,越是所有的欲求都得到了满足,人的欲求就会变得越来越奇葩,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步。反之,如果限制一个人的所有欲求,每天对他非打即骂,连一粒米都不给他,让他饱受饥寒之苦,这个时候只要给他一碗白粥,他都会终生难忘,而那些山珍海味却让人难以记得多久。

所以,我更加不愿理会他,让他发疯好了。

“动手,把这家伙给我打死,也要打出个屁来,我就不相信了,这家伙居然能够一直闭着嘴不说话!”岳充愤怒道。

七大圣体高手早已被岳充的大把金银收买,他们从岳充那里得到的金银,足以在一方当个首富,过上几代人的奢华生活,也花不完的地步,所以他们的忠诚与这金银的数量成正比,现在他们有一个共识,越是岳充气到了极点,在极度不理智下的命令,任务艰巨,岳充在满意后给他们的金银也是最为丰厚。

所以,在金钱的刺激之下,这群圣体高手对我动起了手。

我同样是圣体,但功力比他们任何一人都弱,更不用提合力对战,所以我立刻败下阵来。

七道灵气在极寒之中,迅速地冲击向我,在这种危急的形势之下,我只能快速地闪躲,但是那混合灵气紧追不舍,我在古寒天之中,幻化巨象,变化出一个巨大的神兵战斧,想要抵御那灵气的击杀。

可是,七大高手集结的力量,我哪里能够抵挡得住,纵然他们每人只用了三成的功力,已经是我的数倍功力之上。

巨大战斧被混合灵气冲击地破碎成虚空,强悍的力量继续向我冲击而来,我顿时感觉体内五脏六腑都要碎掉,元神仿佛要从身体里飞出去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我没想到终究还是活了下来,因为岳充并不打算要我的命。

“留着他,我一会儿有用,小贾,抬着他。”岳充对一个胡髯大汉道,那人明明是个圣体级别的高手,此刻在他面前点头哈腰领命,将我几近断掉的身体抬了起来。

我只觉身体里无数鲜血翻涌,随时都会吐出来,但我强忍住了,只要我一旦吐血出来,身体就会损失灵气,到时候想要保命更加困难,但我的意识实在无法保持,只能混沌中迷离昏睡而去。

“醒醒!”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脸上火辣辣的,是被人用巴掌扇醒的,而眼前,是那位仙子被岳充搂在了怀里,像是随意玩弄的青楼女子一样,姿态轻佻。

我难以置信这一切,那曾经高傲纯洁的仙子,现在怎么会变成了妓女的模样?

望着我讶异仇恨的神色,岳充笑了,笑得极其猖狂:“哈哈哈,这家伙能够看到梦中女神的大腿,现在恐怕笑醒了吧!”

仙子衣不蔽体,露出了一对洁白无瑕的长腿,白如冬雪,刺着我的眼睛,因为那曾经的高高在上的梦,掉进了污秽的粪中,擦干净了,虽然还是白色,却已经知道那东西不洁了。

我无力反抗,那时奄奄一息,身受重伤,随时都会死去,更不用提去找岳充复仇。

我们所在的地方,还是古寒天之中,七大高手在周边坐地,摆出了星阵,为岳充提供了一个温暖的地方,可以在修炼的同时,尽情地玩乐,他搂着仙子,肆意地狎玩。

“想不到迷魂香果然奇效无比,任你多么高冷纯洁,只要沾到这个东西,立刻变成了荡妇,任人把玩,哈哈哈,不愧我花了几千两银子买过来的好东西,啧啧啧,质量太好用,他妈的以后一定要多囤一点,天下还有我玩不到的女人吗?”岳充得意道。

这家伙的丑恶嘴脸,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仙子脸上尽是迷离的神色,眼睛微微闭着,似乎是在梦呓之中。

我那时身体受了极重的伤,但是我的意识十分清醒,没有任何能力去反抗,让我恨得睚呲欲裂。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七章 古寒天之三 即使我没有受伤,以岳充身边的七大圣体高手来说,我一点胜的希望都没有,他们将我留下一条残命,就是岳充希望我眼睁睁地看着一直奉若仙子的女人,被他玩弄,从而增加他的快-感。

七大圣体高手此刻在星阵的各端,进行灵气的交换与循环,我也躺在这灵气之境中,身上的伤不至于立刻死去,但已经完全无力与七个人中任何一个对抗。

只是这灵气之境,不但对岳充有功力增进的效用,对我来说,也有恢复伤势的效果,尽管缓慢,但逐渐地我感觉到了力量遥远的回归。

于是,我缓缓地尝试着驱动身体里残留的灵气,那些未被这群人汲取而去的护命灵气,也是岳充为了留住我一命来折磨的残余灵气。

那灵气在我稍稍恢复下,终于有了一线运行的痕迹,浅浅地从身体深处的源泉涌动,渐渐地身体开始发热,感受到那灵气在我周天百骸中的循环。

也许是上天保佑,在这灵气之境中,我居然灵气的回归要比往日修炼快出百倍不止,后来我也曾考虑过其中的原因,大概是那七位圣体高手为了最大程度增进岳充的功力,无不将灵气逸出身体之外,在星阵之中随意漂流循环,任由岳充随意吸取。

但岳充生性懒得修炼,此刻美人在怀,正在心神荡漾之时,哪里有空来吸取这充斥着星阵的灵气。

于是,我在这种环境之下,飞速地吸取着所有的灵气,体内的灵气之力没多久便开始充盈起来。

一时之间,我也知道自己无法回到那曾经的灵气阶段,但是现在而言,这星阵之中,除了七大高手之外,那岳充的灵气,已经远远地在我之下。

那仙子的低吟之声,仿佛刺耳的刀,割在我的心上,让我一刻也不愿意多等,只有将他那罪恶的生命结束,才能终结这一幕我永生都痛恨切齿的记忆。

终究我是个男人,谁能忍受自己心爱的女人,被别人这样狎玩侮辱?

我握紧了双手,站起了身,双腿的伤在灵气的循环之下,好了八九成,还有些微微的颤抖,那剧痛钻进心口,对我来说算不得什么,眼睛看到的才是真正让我心碎的痛苦。

杀了他,杀了他!我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七星阵角的七大圣体高手,一时腾不出手来,假如他们打算破阵来营救,只需要一瞬间,便会将阵内的温度降到极寒的境地,养尊处优的岳充即使身怀灵气,也未必能够抵御这等严寒,瞬间将被杀死。

我算准了这一点,飞速地冲向了岳充那个人渣,手中灵气汇聚而起,成了两只手下的猛虎,一同扑向他。

紫色幻化的猛虎张开了满口的獠牙,朝着岳充伸出一张血盆大口,虎啸之声震悚天地,连万年的玄冰也要被震碎成齑粉。

奇怪的是,岳充脸上竟然没有丝毫惊慌,而是一如既往地玩世不恭的笑容,仿佛压根不相信这猛虎会伤到他,只是一个幻影。

但我没有迟疑,这是拼尽性命的一搏,不成功,便成仁,不允许我后悔退缩,甚至连一点动摇都不许。

灵气幻化的猛虎扑到岳充的身上,我趁着他伸出拳头的空隙,将那仙子救了出来,而岳充,则忙着对付两只凶恶的猛虎。

猛虎一口咬住了他格挡的手臂,剧痛让他知道这绝不是幻影,尽管如此,他还是保持着那恶心的笑容,只是牙齿咬在了一起,我知道那是痛苦让他不得不忍住,他不愿叫出来,尤其是在我面前,那将是他最大的耻辱。

另一只猛虎则咬住了他的脖子,这次他不得不痛叫,惨叫声在旷野的荒原之上传出很远,仿佛杀猪声在山谷回荡。

这给了我快-感,我轻轻地放下仙子,然后开始继续消灭这个罪恶的东西,充满了恶心的渣滓。

又是一只猛虎扑到他的身体之上,那张开的血盆大口,将他的耳朵撕咬了下来,这时他早已顾不上自己的面子,痛哭了起来,完全没了往日那个桀骜不驯大少爷的样子,还惨兮兮地开始呼救。

所有听到惨叫声的圣体高手们,已经准备出手相救,可是他们的灵气刚刚循环到一半,贸然停下,则会将停留在体外的所有灵气,都弃之不用了,那意味着许多人半世修为都荒废了,一下子下降不止一个修炼级别,谁也不愿冒这个风险。

况且,那岳充快要被咬死了,万一真的死了,此刻放弃半世修为去救他,到时候谁给自己报酬呢?

这群精明的修炼者,他们精于算计,绝对不会做亏本的生意。

我算定了这一点,于是在星阵之内,肆无忌惮地折磨起岳充,这位曾经的花花公子,转眼丢了耳朵,眼睛,鼻子,还有手,和脚,快成了一个人彘。

他不停地求饶,惨痛地大叫,低声地哭泣,可是我没有一丝同情,甚至觉得这折磨还远远不够。

那个躺在地上的仙子,衣衫凌乱,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冰清玉洁的美人,在我眼里,成了一个沾染了秽物的瓷器,再擦得如何干净,也让人反胃,再也不能回到当初那种感觉了。

这是岳充造成的恶果,他永远不可原谅!

我决心将他那话儿割了,彻底让他避免造孽的可能,而那痛叫不休、求饶不断实在让我心烦,于是割下了他的舌头。

现在他已经看不到东西,说不成话,身体只剩下了一个被打得血肉模糊的肉块,我只感觉还不能解恨,将他的灵气彻底吸取而去,他彻底一命呜呼,元神散去,就算是大罗金仙也无法救他。

哈哈哈,我还是不够解恨,但他已经是一个死人,我已经做到了复仇的极致,还能怎么样呢?

周围的七大圣体高手,逐渐地循环完毕最后一丝真气,开始向我靠拢,我不惧怕死,但地上的仙子,我不能将她留在这里。

于是,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那仙子的灵气吸尽,只要七星阵一破,七位圣体高手起身,那古寒天的极寒温度,将瞬间会冻结她的身体,这是最无痛苦的死亡,是我让她保留一丝尊严,我再也不能忍受任何一个男人将她继续玷污。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七章 逃出寒天 “那你是怎么活下来的?”听完了这个长长的故事,凌云满是唏嘘,他不知对方隐瞒了多少细节,将自己塑造的如此高尚,但他只好奇,这个人最后活了下来,难道那七大高手放过了他?

“很简单,那七大高手确认岳充已死,无法救活,没有人再给他们金子和报酬,所以他们不再会为了岳充做任何事情,而我,也侥幸这么活了下来,我身上微弱的灵气,他们是不屑的。之后,我继续在古寒天,在仙子的身边呆了几十个日日夜夜,终于,寒冷将她的身体冻得脆如粉末,风一吹便全部消散,你永远不会明白古寒天的寒冷,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会让一具尸体变成了粉末,我也没猜透,后来才明白也许那仙子并不是一个人,所以才会变成了粉末彻底消失。”鲍五通体内的异种元神道。

“你是不是后悔杀了她,如果当初那七大高手会放过你,也许会放过她,这样你和她就能缠缠绵绵,做一世的恋人了不是么,就算她不再那么完美,在你心中有永远无法消除的瑕疵,总比这样阴阳相隔好吧?”凌云问道。

那异种元神沉默了好久,才淡淡道:“世上没有后悔两个字,所谓的后悔,不过是给自己的内疚找一个借口,即使回到了曾经,让你再做一次选择,你也还是会走原来那条路。我当时被放过,是因为那些圣体高手自命清高,不屑我的灵气,可是仙子的灵气已经是圣体,他们未必不垂涎三尺,更何况那些修炼者本来就是一样的色胆包天,难道他们会放过吃了迷魂香的仙子吗?”

“那些圣体高手未必是看不上你的灵气,我想过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家,门口有一棵桃树,很多顽皮的孩子常常来这棵树下玩耍,他们喜欢扯断树枝,让枝繁叶茂的桃树变得光秃秃的,主人看着这棵树惨不忍睹,想要赶走那些孩子,又怕惹恼了他们,暗地把树皮剥去了一圈,害死了桃树岂不可惜,于是绞尽脑汁想了一个办法,他走到这群孩子面前,告诉他们说,今后每天每人都来扯断一根树枝,奖励一文钱,多扯就不给钱,小孩子们有零花钱拿,十分开心,于是纷纷来扯断树枝,第一天过去了,每个小孩都拿到了一文钱,一直到第五天,每个人都领了五天的一文钱,到了第六天,主人忽然告诉他们,今后开始,扯断树枝没钱拿了,小孩子忿忿不平,于是一哄而散,再也没有人愿意免费来扯断树枝了,桃树从此又恢复了茂盛的枝叶。这个故事很简单,那些圣体高手平时帮着岳充干一件小事,都能拿到几百两银子,所以他们觉得帮岳充杀掉你,至少要几万两银子,但岳充死了,没人花钱,谁会免费去做一件本应花费几万两银子的事情呢?”凌云分析道。

“你说得太对了,我当初也曾经这样想过。不过,后来也应验了你的想法,只要有人出一文钱,那些孩子还会继续回来扯断树枝。很不幸,我失去了仙子之后的几个月时间,浑浑噩噩,失魂落魄,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精神来,所以灵气修炼不进反退,仅仅成了一个贤体。而最坏的消息还是来了,北海疆域的领主,岳充的父亲,听到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死了,还是死在古寒天这种荒无人烟之地,尸体惨不忍睹,顿时震怒,下令悬赏百万两黄金,将杀害他儿子的凶兽碎尸万段!哈哈哈,想不到我会这么值钱,消息传到古寒天,我知道自己再也呆不住了,但是让我离开这里,又能去哪儿呢?而且那些听到悬赏消息的人,已经走在来我修炼场的路上,我又怎么逃呢?”异种元神道。

“可你最后还是活下来了,说明你还是逃走了。”听故事最讨厌是知道了结局,前面的情节再怎么曲折都不能动人心弦了,因为知道谁一定会活下来,谁一定会死,想象力便拴上了一个牢不可破的锁链。

“没错,我逃走了,还活下来了,那些包围了我修炼场的傻子不会想到,我抛弃了躯壳,只带着灵气护体的元神,离开了古寒天,我四处游荡,寻找不同的宿体,那些年,我害了不少无辜的人,直到前些年,我来到了雁坡镇,没想到这里全部都是神足教的势力,当时我宿体在一个美貌女子的身上,黑心的住店老板将我迷倒,我装作昏倒,后来在他想要胡作非为的时候,我感觉实在太恶心,便将他杀了,取而代之,重新宿体男人。”异种元神道。

“那个黑店老板就是鲍五通?”凌云问道。

“并不是他,他当时是蛊门的门徒,潜伏在店内,做一个小伙计,那时他还很年轻,人很机灵,很会办事,和我相处了大半年,滴水不漏,连我都没看出他不是神足教的人,而是蛊门的人。但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一天晚上,他和来此的蛊门暗探接头,我觉得奇怪,以为是针对我的阴谋,便去偷听,结果被他发现,想要杀了我灭口,没想到我乃是灵气修炼者,凡人在我眼中有如蝼蚁,轻松地制服了他,而我那黑店老板的宿体,已经被他用匕首戳烂了几个大洞,血不停地流,于是我便宿体到他的身上,可是他元神很顽强,那时我一直担心北海疆域领主为儿子复仇,来找我的麻烦,不敢暴露身份,于是便给了他一点灵气,让他保护好宿体,而我则昏昏睡去,准备蛰伏几十载再说,避开风头。”异种元神道。

“只是没想到,被我惊醒了美梦是吗?”凌云问道。

“倒也不是,我这一睡至少二十载了,我估计岳充的父亲也逃避不了他们黄金家族的遗传病,现在他早已超过了五十岁,应该已经是死掉了,当初岳充是他的独苗,现在不知是谁作为继承人,但无论是谁,都不会再那么坚定地为岳充报仇了,我想应该是这样。”异种元神道。

“那你现在自由了。”凌云道。

“是啊,自由了,可这个世界,对我来说,好陌生。”异种元神陷入了呆呆地发愣之中。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七十九章 崖底之一 “这个世界,已不再是我的世界了。”异种元神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地从鲍五通已经死亡的身体中飘逸而出,变成悬浮在空中的一团紫色灵气。

“你难道不需要这具宿体了?”凌云问道。

“我会再去寻找一具新的宿体,他已经死了,我不想用一具尸体,再说,你的灵气强出我太多,如今我不离开,哈哈,只怕也要丧在你的手里。”那紫气倏忽消失在空中,飞去远方不知名的所在。

凌云暗暗想着,此人话里不知真假,但既然他已经逃走,而鲍五通又被杀死,事情已经结束,现在只需要按照鲍五通的记忆,拔出教内所有的奸细即可,至于其他教内反抗之人,发现一个除掉一个,绝不手下留情。

借用傀儡老妇身体的凌云分元神,回到了小院,那里还有三位佳人,凌云担心出事,留下一个分元神看守,以免有人趁虚而入。

回到主体之内,凌云对阳灵绫道:“鲍五通已经除掉了,现在我获取了他的记忆,已经知道了所有的教内蛊门奸细,可以顺藤摸瓜,一个个全部除掉了。”

“唉,就算除掉这几个蛊门奸细,你又怎么能确信别的教众全部信服听从,万一有些人表面顺从,阳奉阴违,暗地里盘算阴谋,又能如何对付,我已经心累了,这个教派索性放了手,任他们斗个天昏地暗,等我找到父亲和祖母的遗骸,将他们安葬之后,便离开这里。”阳灵绫眼神中有些灰暗,似乎充满了灰心丧气。

凌云明白她一个十岁出头的女孩子,经历了这么多事情,见到这些人的背叛与阴谋,早已筋疲力尽,不愿再理会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之前,凌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让她能够完全地执掌教权,没有人能够威胁她的安全,现在既然她这么说,早晚离开这里,所有已经没有必要再去做。

“那样也好,这里尔虞我诈,上上下下每一个好人,实在没有留下的必要。”凌云道。

“没错,我确实对这里提不起一点感情了,父亲死了,祖母死了,这里只变成了一堆石头和可恶的人,等到连那些熟悉的老房子都没了,变成了高大的宫殿,彻底让我丧失了最后的一丝熟悉情感,我对这里,只是一个陌生不能再陌生的世界。”阳灵绫道。

两个人走过林荫小道,前方一片寂寞的空地,穿过这片几百丈的空地,外面是繁华热闹的雁坡镇,附近有许多神足教众游走看守,不让闲人穿过这片空地。

凌云问道:“你饿了没,前面雁坡镇的小吃便宜好吃,要不要去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我不想吃,你要是饿了先去吃点东西吧,我陪你去,吃完我打算去悬崖下面走一趟。”阳灵绫道。

凌云知道她打算去悬崖下面看看她父亲的遗骸是否找到,自己本来就有灵气护体,压根不会饥饿,见她不愿去吃东西,便陪着她直接去往了那悬崖之下的山谷之中。

悬崖底下,深达万仞,草木繁盛,人迹罕至,进入的路口已经被茂盛的树木遮掩了去路,幸好阳灵绫昨天下令派人寻找父亲尸骨的下落,已经有神足教的人前来刀砍斧削,劈开了一条路,两旁是刺人的荆棘,走在这林间小道上仿佛穿过树木中的一条天然孔洞。

“离开这里的话,我们又要去哪里呢?”阳灵绫问道。

“当然是云游四方,我带着花不完的钱,这世界遨游一番,看看那远方荒凉的大漠,看那遥远的海岸,看那无边无际的浩瀚草原,看那万年冰冻的雪山,余生便不算辜负了。”凌云幻想道。

世界上那么多美丽而壮观的景色,从未去过,此刻一定要到处看个遍,才能不辜负自己在这尘世的万年孤独。

“哪里去得了这许多地方,若是想看浩瀚大漠,要去塞北,那里有无边无垠的广阔沙漠,但从南境出发,至少三个月才能到塞北,期间走过无数村庄和城镇,穿过无数条河流,翻过无数座山,若是你中途还想看其他地方的风景,大概一年也走不完,到了沙漠,你还想去海边,又是一年半载,去看草原,去看雪山,少说也要几年时间,可,可是那鹤仙人早已给你定下了三月之期,若是能逃掉最好,万一他真的费尽心机地找到了你,那要如何是好?”阳灵绫道,她并不是想泼凌云的冷水,但是一想到鹤仙人不由担忧起来。

“你说得对,只是三月已经够了,纵跃几千里的遥远之路,对我来说,只不过是瞬间的事情罢了。”凌云得意地笑道,眼神中充满了自信的目光。

两人小心翼翼地掀起低矮垂下的树枝,钻进了那条新开辟的林间小道,与其说是小道,不如说是一个洞,只是组成这洞的是树枝和叶子藤蔓而已。

凌云走在前面,小心地清楚着脚下和头上的所有障碍,而阳灵绫则跟在身后,生怕地上钻出个蛇虫,一步一步地移动,眼神紧盯着旁边的草丛,万一钻出条蛇,可以及时躲避开。

忽然,前面有了狭窄的小道走到了尽头,尽头外面是一片开阔的空地,在浓密的树林之中令人感到有些稀奇,为何会留下这样一片空地不生长任何草或者小树,而是黑色土壤干涸的硬地。

凌云探出了头,并未察觉到周围的异样,走到了那块黑土地之上,只觉双足一软,连忙腾身而起,一跃飞到了高大的树上,站在树干之上,高声道:“别出来,灵绫!”

果然,黑色的泥土顿时凹陷下去一大块,仿佛泥泞的沼泽一般。

而落下的泥泞之中,伸出了一只沾满了黑色毛发的爪子,上面挂着黑色的泥土,黏附在爪子之上,随着爪子的举起,不断地掉落。

“这是什么鬼!”阳灵绫惊奇地叫道。

“这东西深藏在淤泥沼泽之中,以吞噬人体野兽为食,生性残暴至极,胃口极大,一般的小只野兽完全满足不了它的胃口,想必刚才神足教所有寻找你父亲遗骸的教众,已经全部丧身在它的肚子里,可惜,今天想要吃凌云,怕是它吃得下也消化不了啊。”苏醒的玉镯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章 崖底之二 “这种怪物如此恐怖,光是它那满身黑色的毛发,沾满了污泥,我就受不了心里发毛。”阳灵绫道。

“这种怪物离不开沼泽,没必要和它打斗,只要我们越过此地,不踏足那泥沼就没事了。”玉镯道。

“没错,何必和它打斗,这种东西本来就是生存在泥沼之中,我们从这里过,也是惊扰了它的住所,它本性喜食肉,天性难改,我们从这里越过去就好了,来,灵绫,我抱你飞过去。”凌云从树上飞身纵下,伸手拉起阳灵绫,顺着一根藤蔓,越过了泥沼。

“刚刚我睡着了,这几天的不眠不休实在是让我耗费了不少精力,现在我们为什么要来到这个地方,这么偏僻,噢,原来是灵绫要找她父亲的遗骸,难怪。”玉镯道。

“闭上嘴,你是不是又去偷看我记忆了?”阳灵绫怒道。

“我才没有,这叫心灵感应,我们一体相处这么久了,自然会互相感应一部分记忆,这是被动感应,可不是我想去偷看。你不是要找你父亲的遗骸吗,那为何不在山上找到你父亲落下悬崖的方位,然后让凌云抱着你从那里一跃而下,那里对应的崖底一定就是你父亲遗骸最近的地方了,就算有风或流水,这种办法显然也比从崖底进来,大海捞针一般好些。”玉镯道。

“当我没想过你那种办法,但是你不知道这山的高度,就算是从山上那个地方下来,偏离的位置可能已经非常遥远了,还不是一样要大海捞针,简直是刻舟求剑了。但是从崖底进来,这里虽然树木茂盛,但是个峡谷,十分狭窄,宽度不过百丈,搜寻起来,反倒方便,更何况江佑胥从山上扔掉悬崖的人,不止几千个了,肯定那里已经形成了累累白骨,便于寻找,也不是大海捞针。”阳灵绫道。

“既然是累累白骨,那一大堆人骨中,如何认出哪个骷髅是你父亲?难道你父亲身高异常,还是骨头比别人不一样?”玉镯出言无忌道。

“你……!我父亲当时穿的衣服,我现在还记得很清楚,那些衣服未必会腐烂,可以凭借衣服认出他,还有他曾经肋骨骨折过,不过从悬崖上掉下来,恐怕每一具尸体都有骨折,但是他断掉的那根骨头插了一根钢针,这也算是一个凭据。”阳灵绫最初听到玉镯的话,不免有些生气,后来明白它也没有恶意,只是有些不通人的情感,冒冒失失罢了,于是耐心地说道。

“这样啊……”玉镯不再说话,今天莫名的话少。

凌云望着茂密的丛林,只见地上长满了直到腰间的杂草,看来这里人迹罕至,特别是泥沼那里有一个泥中老怪把守,没有能力越过泥沼的人都被吃掉了,能够来此的人更加无几。

当初阳教主掉下了悬崖的时候,江佑胥未必没有派人来寻找,但是因为这崖下泥沼中的凶险,所以无法越过那里,最后恐怕来寻找阳教主尸体的人,都成了泥沼老怪的腹中之物。

凌云抬起头,忽然看到前方一片白色,在茂密的丛林中投射下来的细碎阳光,照的十分耀眼。

阳灵绫紧随在他的身后,也看到了这座白色的小山,不由地愣住了。

那是一座尸骨堆积成的山,雨水冲刷,风雪侵蚀,所有尸体的衣衫早已腐烂冲去,只剩下了累累白骨,一具具白色的尸骸,仿佛无声地倾诉着一个惨剧,在阳光下,让人冷透了后背。

阳灵绫一步步,踉跄着,挪了过去,她无数次想起过这样的场景,但最终亲眼看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心中的悲伤,只是她没有泪水了,那悲伤已经让人沉默得没有一丝力气。

走到了尸骨的山旁边,阳灵绫瘦小的身躯,在一具具摔得裂开甚至粉碎的尸骨中,寻找着父亲的遗骸,还有那祖母的。

她心里相信,就算父亲和祖母的遗骸,早已变成了白色的骨头,别人再也无法认出,自己也一定可以认出,因为那是自己最挚爱的亲人啊,一定有一种羁绊让他们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凌云走过来,帮助她从尸骨山中,小心翼翼地挪走一具具尸骨,轻轻地放在旁边,生怕惊动了这些亡灵。

阳灵绫同样小心地搬开骨头,就算一些骨头不是自己父亲或者祖母的,她可怜这些无辜死去的人,也不愿将尸骨随手一扔,实在是对他们亡灵太过不敬,而是轻轻地放在一旁,整齐地码放成一排尸骸的墙。

直到移开几百具尸骸,这座高大的白色尸骨山才矮去了三分之一的高度,剩下的数量依然庞大惊人。

只是还好下面的尸体,因为没有暴露在风吹日晒之中,所以有些还穿着衣服,阳灵绫通过衣服,轻松地辨别了那些人的身份,大部分都是神足教众的打扮,其中不乏堂主级别的人物,看来这些年江佑胥除掉了不少教内的老人,连一些老堂主也不能幸免。

但此刻,阳灵绫对这些老堂主既可怜,又觉得他们十分可恨,当初父亲被迫害的时候,无人发声,最终他们也落得这么悲惨的下场,这又该怪谁呢,自己的责任终究难以逃避。

凌云听阳灵绫刚才提起过一点,就是她父亲的身上,有一根钢针,插在曾经骨折的胸口处,这是一个非常容易辨别的地方,于是凌云小心地查看着每一具尸骨是否有那根钢针,可惜,那搬开的几百具中,竟然毫无所获。

可见,江佑胥在害死阳教主之后的短短几年中,又杀死了多少教众。

排除异己的斗争往往是最残酷的,因为你不死,我就得死,这个生死攸关的时刻,每个能够斗争到最后的人,无不杀伐决断,所以对待异己,江佑胥这种人绝对不会手软的。

“奶奶!”阳灵绫抱着一具尸骨,忽然痛哭了起来。

只见那具尸骨十分短小,上面穿着一件暗紫色的衣服,上面沾满了褐色的污渍,似乎是血迹的残留,上面挂着许多亮闪闪的玉石,这大概是阳灵绫辨认出身份的证据吧。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一章 厚葬 祖母的尸骸之下,是一根钢针,对此刺眼夺目,那钢针插在肋骨的裂痕之间,是一具身长体阔的尸骸,一只手挡在祖母的身体之下,正是父亲的遗骸无疑。

阳灵绫泪水纵流,眼睛红肿起来,喃喃道:“爹,女儿不孝,这么久才来,你们在这个荒凉的地方躺了太久,今天我来接你们了。”

凌云望着她的悲伤模样,心里不是滋味,拍着她瘦小的肩膀,安慰了好久,才逐渐平息内心奔涌的伤悲之情。

“他们的尸骸在这里已经风吹日晒了太久,假如带走他们,恐怕路上颠簸,难保这尸骨不粉化,不如就在这个安谧的地方,找一处地方将他们埋葬起来,这里无人打扰,也是一个安眠的好地方。”凌云道。

“嗯,我也不想打扰他们了,带他们出去,又能葬到哪里?”阳灵绫同意了这个想法,擦了擦眼泪。

凌云寻遍峡谷,在一处高岗之上,找到了一个好地方,这里地势较高,峡谷里万一雨水太多,小溪涨水,不至于淹到这里,不会侵蚀他们的尸骨,更何况这里能够透过茂密的丛林,照到阳光,不会让地下的亡魂终日不见阳光,躺在阴冷的地下,两壁高山之间,这处高岗依山傍水,前方开阔,后方靠山,也是难得的风水之地。

于是,凌云找来一处掉落山崖的牛尸骸,从里面取出一块牛的肩胛骨,十分宽大,可以当做铲子用。

“牛兄,多有得罪,多有得罪!”凌云暗暗对牛的白骨尸骸道。

宽大的肩胛骨十分好用,加上凌云奋力挥锄,没多时便挖出了一个巨大的泥坑,小心翼翼地移动两具尸骸,放在土坑之中,准备重新覆盖上泥土。

阳灵绫站在坑的边缘,在泥土洒在那些白色的尸骸之上时,内心瞬间崩溃,转过头去,不忍再看。

凌云埋好了坟墓,叹口气道:“其实,世人重视葬礼,只有厚葬才能解除心头的遗憾,我不该劝你这样普普通通就把你父亲和祖母埋葬,应该风风光光大葬才好。”

“他们安息就好,何必暴露尸骨在世上,让他们不得安宁,那才是真正的不敬,世人不过想着为活人有面子,哪里管死人的安宁。”阳灵绫黯然道,她并不在意世人的看法,自己的父亲和祖母,就算风光大葬,不过是给世人看罢了。

凌云见她能够看开,也不再多提,拍了拍肩膀,道:“走吧。”

阳灵绫跪在土坟之前,挺直了身体,脸上泪水已经干涸,磕了三个头,道:“奶奶,爹爹,你们安息吧,女儿以后经常来看你们,这里不会再有人打扰你们了。”

呆了许久,凌云带着阳灵绫走出了崖底的峡谷,离开了那个布满阴霾的地方,两人并肩回到了圣山之上的教廷,天色已晚,山上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这几天连续死去了江佑胥,又死掉了鲍五通、何太缺两位堂主,大多教众都以为这是新任教主立威的举措,震慑之下,人人自危,每个人见到教主都是颤栗不已,生怕下一个轮到自己,毕竟都曾经在江佑胥手下听差过,所以,阳灵绫一路上山,见到的都是既敬且畏的面孔。

回到了教廷,两人直接去往别院,教廷之内重修的工程日夜不休,为了给新教主献出一份大礼,监工的清川堂在堂主已死的情况下,根本不敢有任何松懈,各个干劲十足,唯恐触怒新教主。

其实,阳灵绫对新宫殿丝毫不关心,那并不是她所想要的东西,只不过是为了去除江佑胥的影响罢了,毕竟她呆在这个山上,不想看到任何关于江佑胥的东西存在。

别院之中,众女子已经用过了晚饭,教内的仆人为阳灵绫和凌云送来了新的饭菜,两人用完饭菜,各自回房间休息。

清晨起来,凌云睁开了眼睛,但周围是陌生的一切,完全不是昨天躺在那张松软红色帷帐的床上,而是一片翠绿的草丛。

“这是什么地方?”凌云心中充满了疑问,一下子跃身而起,他望着周围陌生的环境,难道这一觉又穿越了?

“你醒了?”走过来一个身形曼妙的女子,一身白纱,脸上也遮着半面白纱,对凌云柔声道。

“你是谁?”凌云警惕地问道。

那女子嫣然一笑,抬起一条纤细修长的玉腿,那一枚娇小可爱的玉足,穿着一只绣云白面鞋,重重地踢在了凌云的脸上。

“你也配问我的名字?”那女子依然声音温柔,下手却狠辣无比。

凌云只觉脑袋被踢得快要肿大成驴头,心底十分愤怒,正想使出体内的灵气,却觉得空空荡荡,身体之内,已经全没有一丝一毫灵气的痕迹。

“我的灵气呢?”凌云大惊道。

“哼,你也配有灵气?”那女子不屑道,这自然是她们的杰作。

凌云望向周围,这里已经不是神足教的圣山之上,而是一个布满绿荫的草地,山顶的风迅猛地吹,令人迎面是扑鼻的花草芬芳。

“昨晚的迷魂香果然很管用,无论什么等级的高手,都无力逃脱。”另一个身材壮硕的女子走过来,对那曼妙美女道。

“不要在这个臭男人面前说,他会猜到我们身份。”曼妙女子拉开那壮硕女子,低声道。

但凌云已经听到了耳中,忽然对昨晚发生的事情明白了七八分,原来她们是用迷魂香将自己迷倒,带到了这个山巅之处,只是阳灵绫和其他三名女子不知去往何处了,自己的灵气也隐匿无踪,既然她们会用迷魂香,恐怕即使不是蛊门之人,关系也密不可分。

“还有几名女子,现在被你们怎么了?”凌云想起那女子飞踢的一脚,心有余悸,但还是忍不住问道。

“没听到我小姨说吗,我们是不会告诉你的,别痴心妄想了,现在我们看守着你,你灵气已经全部没了,挣扎也没用……”那壮硕女子厚重声音道。

“闭嘴!”被称为小姨的曼妙女子忍无可忍,厉声怒喝道。

壮硕女子似乎智力有些问题,听到小姨的怒喝,脸上唯唯诺诺,走到了一边,再也不敢多说一句。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二章 为俘之一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我?”凌云皱眉道。

“你话可真多,死到临头了,多说也无益。”曼妙女子道。

“就算不说,不也是死,那我多说几句又有何不可?”凌云道。

“哼!”曼妙女子不再理会,低声对壮硕女子说了几句,然后走到了山崖一角,不多看凌云一眼。

那壮硕女子紧紧地抿着嘴,走过来提起一条粗麻绳,将凌云五花大绑起来,中间凌云几番尝试抵抗,可那女子力度惊人,凌云本身已经没有了灵气,压根无法抗争,被无力地捆得死死的。

“男女授受不亲,你这女子,怎么好意思碰我?!”凌云想借用礼教的说辞,吓退这名女子。

谁知道那壮硕女子傻笑着,说道:“男女授受不亲,那我阉了你,你变成太监,就不再是男人了,就不怕授受不亲了。”

凌云一听下面一凉,生怕这莽撞女子真的动手,连忙不再提。

两名女子见凌云已经被捆绑的不得动弹,便放下了心,两人走到离凌云较远的山巅角落,低声地交谈些什么,不时眼光回望凌云,但凌云对她们所说的话完全听不到。

灵气从体内的完全消失,让他失去了窃听的能力,现在连自己被那曼妙女子重重一脚踢下去所受的伤,都无法自愈,疼痛像个放大的警报器,在身体的血管里时不时脉冲一下,让神经感觉到那痛苦的冲动。

“不知道阳灵绫她们现在怎样,身在何处,有没有危险?这两个女子如果是蛊门的人,为什么会把我带来这个地方,而不是带回蛊门,如果是为了我身上的灵气,现在他们已经取走了灵气,我毫无用处了,为何不直接杀掉我,难道还有其他的打算?”凌云百思不得其解,他内心最愁肠百结的并不是自己的下场,而是那几名女子的下落,但是他估计自己如果对蛊门有用而留住一命,那些女子她们肯定也不会横加暗害,而是会留下来威胁自己。

这样的话,阳灵绫她们四人倒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可是见不到她们的下落,凌云心中始终不能放下心。

那两个女子低声商议了一番,似乎终于拿定了主意,曼妙女子回首望了一眼凌云,出声道:“阿弃,你去将他背到山下去,蒙上他的眼睛,若是他不听话,就戳瞎眼睛,我在山下备好马车等你。”

凌云心里充满了疑惑:“这女子若是夺去了我的灵气,又何须备马车,想去哪里不是轻而易举,一瞬间就能跨越千里万里,干嘛要采用这种低端的交通方式呢?”

那壮硕的女子笑吟吟,冲着凌云走过来,提起捆绑成粽子一样的凌云,仿佛提起一只绑好的螃蟹,快步走下山去,倒是忘记了那曼妙女子关于蒙住眼睛的叮嘱。

而曼妙女子则在前面不远处,快步下山去,但远远不是灵气修炼者的一飞而下的姿态,只是凡人较快地轻功罢了,姿态翩翩,有如一只穿过山林的惊鸿,一瞥间已经消失在远处的浓密森林之中。

壮硕女子的速度显然慢出许多,特别是提着凌云这样一个成年男子,手上沁出了汗水,滴落在凌云的脸上,让他痒的只想挠。

壮硕女子身材虽然远比一般女子高,但终究还是个女人,提着凌云,使得他的屁股距离地面只有一扎的距离,不时撞击在台阶上,屁股疼得出奇。

“大姐,你能不能放我自己下来走,这样子下了山,我的屁股都要磨出火了。”凌云道。

“我不能和你说话!”那傻乎乎的壮女子说完便掩住了嘴,说完才意识到自己违背了小姨的叮嘱。

“和我说话又能怎么样,现在说了,还不是什么事情也没发生,又不会死,干嘛不敢说话?”凌云道。

“总之,就是不能说。”这壮女子再度违背了那叮嘱,可这一次她并未意识到,而是下意识地答复着凌云的话,似乎让她彻底闭上嘴,不再回答凌云的问话,实在是一个艰难的事情。

“好,那你不用说,我问你,你只需要点头,或者摇头就行,总可以了吧,你小姨那个臭婆娘又没有说,不让你点头摇头,对不对?”凌云只得另寻蹊径。

“我小姨那么美,才不是臭婆娘。”那壮女子反驳了一句,随即又伸手捂住了嘴巴。

“你们抓我是为了杀我?”凌云问道。

那壮女子仔细地想了想,似乎小姨确实没有禁止自己摇头点头,听完凌云的问话,便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那是为了取走我的灵气。”凌云继续问道。

那壮女子点了点头。

“我身边有几个女子,她们现在何处你可知道?”凌云问道。

那壮女子傻傻一笑,道:“我怎么会知道,当时抓你只有你一人躺在床上,哪里有什么女子,难道是做了梦不成?”

“不是,我是说别院里的其他女子,住在我隔壁房间的三名女子,还有正堂里卧室的一个女子,你可知道她们的下落?”凌云见她开了口,连忙焦急地问道。

那壮女子摇了摇头,一脸茫然地样子,道:“我们只看到你房间有灵气隐现,其他房间连灵气都没有,我们为什么要去看?”

“你们不是蛊门的人?”凌云大惑不解,她们纵然对灵气十分关注,但身为蛊门之人,对阳灵绫这位神足教新教主怎么能够毫不关心呢?

那壮女子又是摇头,疑惑道:“蛊门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说我是蛊门的人?”

这女子看上去痴痴傻傻,可是说起话来又有条不紊,思绪清晰,令凌云好奇她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难道是装傻来骗自己而已?

“蛊门就是那个一直想要并吞神足教的宗门,你们若不是他们的人,怎么会如此轻易地来到神足教教廷之内,出入如无人之境?”凌云奇怪地问道。

“谁说我们出入无人,一路上杀得多少人,我都不记得了,我小姨砍卷了十多把刀,一身白裙变成了红裙,这才冲到你们的山顶,将你抓住,还好你一直昏睡不醒,不然,要是你挣扎起来,倒是真的不好对付,我小姨说了,你这一身灵气,可以说是近十多年,抓住的灵气最大的一只了!”那壮女子想起一路上山的大开杀戒,颇为兴奋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三章 为俘之二 凌云无奈苦笑,连屁股上的擦地之痛也暂时忘记,心想着,这女子真是童言无忌,居然把我当成只,难道是去抓一只猪?不过,她们竟然是直接冲着我的灵气而来,那阳灵绫她们应该还在教廷别院,但愿她们安好无事,只是这两个女子,既然能够主动来找灵气修炼者,为什么不直接上山,而是一路闯关杀戮上来,做着形如凡人的举动呢?

那壮女子一番兴高采烈地描述着上山路上如何杀戮,忽然想起小姨的叮嘱,不得与这个男人说话,顿时后悔得肠子都绿了,哀声叫道:“不好,我小姨知道了又要打我一顿,你千万别对别人说!”

凌云眼睛一转,道:“那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告诉我,我就不跟你小姨说。”

“好好好,我一定说,你问。”那壮女子不假思索地同意道。

“你们到底是什么身份,吸取了我的灵气之后,为什么还不放过我,现在又要带我去哪里?”凌云脱口而出一连串疑问。

那壮女子皱了皱粗大的黑色眉毛,苦脸道:“我不能告诉你这个,我小姨告诉我,不可以跟你说,但是你活不长了,这是我小姨说过了的,那是真的,我们现在就是送你去死的。”

若是一般人说出这种送死的话,凌云一定以为是在故意挑衅,可是从这女子口中说出,凌云只得苦笑,道:“我们无冤无仇,为什么你们要送我去死?”

“因为你违背了这个世界的规矩,是一个荒野幽魂,为世界不容,所以只能清理掉你。”那壮女子道。

凌云忽然想起了之前鹤仙人的三月之期,猛地一惊,现在不知道过去了多久的日子,但三个月肯定没到,这些人难道是鹤仙人派来的,提前就要履行约定,将我除掉?

“你们是不是鹤仙人派来的?”凌云问道。

“我……我不能说,我闭嘴了,你不要给我小姨告状,不然我就捏死你!”那壮女子慌慌张张地将嘴巴捂住,对着凌云做了一个威胁的手势,提着他身上粗麻绳的手,握紧变成了一个拳头,格格作响。

“那就不说了,不用捏死。”凌云吐了一下舌头,不再刨根问底。

那壮女子一路飞也似的下了山,生怕自己再次和凌云说话,违背了小姨的叮嘱,于是一只手提着凌云,另一只手始终捂着嘴巴,不肯发出声音。

这座山荒无人烟,所谓的山路不过是一条泥土路,常有人走过,所以留出一条不长草的干地痕迹,称之为路,两旁的荆棘常常蔓延到土路之上,遮住前行的脚步,但那壮女子十分生猛,一步之跨,足有几十丈远,轻松地跳过了这些荆棘和苍耳的阻隔,来到了山下。

一路而下,那壮女子体力不是一般的好,就算是精壮年的男子,也未必能够这么快而稳地下山,更何况她手中还提着凌云。

一出山林,便看到前方的大道之上,那名曼妙女子,牵着两匹快马,等候在山下。

“小姨,可看到你了,这一路我都听你的话,什么都没说哦。”那壮女子开口便为自己先澄清一句,大概她没听过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故事,否则一定不会这么主动地说了。

“嗯,好孩子,只是你忘了把这家伙的嘴巴堵上,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哼,路上恐怕没少听到他的胡言乱语。”那曼妙女子没好气地说道,随即扔给壮女子一根木棍。

那壮女子接过木棍,掰开凌云的嘴,将木棍塞在他的口中。

凌云心里暗暗唾骂,想着这一根木棍哪里能塞住我的嘴,不料那木棍上面布满了小刺,一塞到嘴中,凌云只觉木棍上布满小刺的树皮,扎得舌头与腮麻木不已,别说张口说话,连动一下嘴巴都不可能了。

那曼妙女子见凌云口不能言的愤恨样子,心里十分满意,道:“这样就对了,以后对付男人就是这个办法,让他连开口不都不能,倒是看看还如何花言巧语去骗你。”

那壮女子嬉嬉笑笑,道:“小姨,这个我早就知道了,你给我说过不下十次了。”

“小心驶得万年船,面对这种恶心下贱的动物,多小心点总没错。”那曼妙女子翻身上了马,而凌云则被当成了货物一样,装进了一个褐色的袋子,被壮女子提着放在了马鞍后面。

袋子似乎装过脏兮兮的东西,里面全是难闻的恶臭,可见之前所装过的东西,一定是牛羊一类的牲畜,才会散发出这种弥留至今的膻味。

“那臭婆娘对男人一口一个下贱,看来被男人伤得不轻,不过,又不是老子伤你,取走灵气也就罢了,现在将我捆起来,装进这种牲畜待的袋子里,又算什么,真是可恶!”凌云暗暗骂道,可是嘴巴麻木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路上,马儿蹄子飞起,奔驰不停,凌云呆在袋子里,只能透过麻袋的微小孔隙,看到外面世界的明暗与色彩的变化,看不清外面的事物,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只能在马背上摇晃着不停前进。

两名女子行驶在大道上,不时有人声喧哗,则驱马慢些,因为道上人多马杂,不能快速行过,这时凌云明知在城镇集市之上,但也无法大声呼救,不过就算他大声呼救,这两个凶神恶煞的女子,提剑勒马,谁敢上前营救,更何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人会出头。

“小娘子,这马上背的是什么东西,怎么挣扎地这么厉害?”行经一处城门之时,守城的一名官兵拦住了两匹马,不怀好意地问道。

“莫不是带来偷情的汉子?”另一个小兵坏笑道。

凌云心中一喜,暗想,那曼妙女子太漂亮也不是好事,带着我想偷偷去往哪里,将我解决,现在反而被官兵缠住,若是发现了我,这下我可得救了。

于是,凌云在袋子里挣扎地更加厉害,差点从马鞍上掉落下来,他也完全不管,只求吸引到那些官兵的注意。

“各位官爷,不过是一个小马驹而已,生了病,准备带去看一看病。”那曼妙女子从容不迫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四章 为俘之三 “马驹?哈哈,这倒是稀奇,带着马驹去看病需要装在袋子里,那是多小的马驹?生下来的马儿就能跑,你不知道吗?难道不能让马儿跑着去?”那守城的头头道。

“小马驹蹄子嫩,没打马蹄铁,跑不了多远。”曼妙女子道。

“哼,那大爷倒是要看看,这么大袋子装着的,能是多么小的马驹?”头头道。

“马驹有什么好看,大爷放他们走,我任你们看。”曼妙女子道。

没等头头回话,旁边淫笑的小兵便凑了过来,高矮胖瘦不一的四个人连连说好,无不斜着眼睛望着那女子曼妙身材,眼神中充满了邪念。

头头瞧了一眼壮硕女子那装着凌云的袋子,虽然有些疑心,但一想管他那袋子里装得什么东西,难道还能装着皇帝老子不成,既然这曼妙美女答应留下来,放那胖女离开就是。

于是,头头挥了挥手,左右移开木头横杆,放出一条马通过的大道,道:“你先过去!你留下!”当然后者指着那曼妙女子。

曼妙女子隔着脸上的薄雾般白色面纱,嫣然一笑,在马背上,靠近那壮硕女子,低声耳语了几句,那壮女子咧开嘴一笑,纵马而跃,快速地冲出了城门。

“好了,现在,小娘子,你打算怎么给我们看呢?”头头邪笑道。

“当然要让你们好好看,仔细看,看到眼珠子都掉下来。”那曼妙女子望着带着凌云的那匹马已经冲进了城门,脸色顿时沉下来道。

头头还以为她在玩笑,尽管脸色有些变化,并未影响他的兴致,道:“好好,那我们就不客气了,大伙收拾一下哨房,请这位美人进去一坐哈哈哈!”

曼妙女子也未反对,下了马,跟着那五名官兵走进城门旁的一间低矮平房,那里是守城官兵平时休息的地方。

“今天可真是走运了!”

“这小娘子可真是大胆,刺激。”

“莫不是专门来靖南县做那种生意的外地妞?”

“听说有这种女人,专门到各地游荡出卖身体,挣取银两。”

“就算花点银子,也算是值了,仅仅那个身材,啧啧啧,别说了,简直让人受不了。”

……

“本来只是要你们一双眼睛,现在看来舌头也留不得了。”曼妙女子冷冷道。

头头狂笑道:“小娘子,你说什么胡话,到了这里,还由得了你吗,还不是我们哥几个说了算,就算是谁先拔了头筹,也是我们决定,更何况你一个弱女子,还想要我们眼睛、舌头?舌头这就给你便是,想让添哪里就添哪里,哈哈哈哈哈哈!”

众人一起哄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居心叵测的邪恶意味。

“给我便是?那我不客气了,这便自取了。”曼妙女子道。

……

曼妙女子走出低矮的平房,身后是一阵阵惨绝人寰的痛叫声,那此起彼伏呜咽嘶哑的痛叫声,简直要传遍了整座城。

上马离开,曼妙女子连头也没有回,一群过往的行人,呆愣愣地目送着她进城,无人敢上前阻拦,更无人敢进入那间平房,看望那些官兵大爷的情况,平时他们耀武扬威惯了,过往之人少有未经勒索者,大大小小都为官爷奉献了一点,做布匹生意的被抽过布匹的税,做铁器生意的被抽过铁器的税,就连做草帽生意的,出入城门也被拿走几个草帽作为过城门的税,所以大家对官爷的下场多有点幸灾乐祸。

平房内,几个奄奄一息的官兵,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一同躺在地上的,还有沾满血污的圆滚滚的黑白眼球,像是沾了脏水的玻璃珠子,在地上滚来滚去,当然,还有一堆被割掉的舌头,这也解释了他们的痛叫声为何总是低沉呜咽。

“小姨,我们现在去哪里?”那壮硕女子见到曼妙女子追了上来,连忙勒住了马,问道。

“本来可以直接去那里,将这家伙带过去完命,但是现在情况变了,要先去完成一件大事。”曼妙女子道。

“那是什么事,就是说,我们回去的希望又要推迟了?”那壮硕女子失落道。

“裘莺,回去是一定要回去的,但我也答应你母亲了,既然来到了这里,回去之前,一定要拿到我们应得的,不能空手而归。”曼妙女子坚定道。

那名被叫做裘莺的壮硕女子,只得低头,将延迟回去的失望藏在心头,她什么都听从小姨的,既然小姨已经这么说了,只能如此了。

两人在城内找一处客栈落脚,裘莺提着装着凌云的袋子,走进了客栈,掌柜和伙计有些奇怪,但只要不是官府通缉的犯人,他们也懒得管这些人的事情,安排了两间上房,两个女子各住一间。

“你将那东西给我,我怕晚上放在你房间,这家伙不老实,你睡得死,反而被他动了手脚。”曼妙女子从裘莺手里接过了凌云。

凌云装在袋子里,一路奔波,滴水未沾,连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更别提再如何挣扎,像睡着了一样浑浑噩噩地躺在袋子里,只觉被一只手换到另一手上,然后提着进了房间,放在了墙角的地上,身上随即感觉到压了一块大石头似的,分外难受。

“你最好老实点,不然我半夜醒来,发现你动了一点地方,就刺你一刀,你不会死,但伤口会一直疼,一直疼,疼的让你自己想死,知道了吗?”那曼妙女子道。

凌云嘴巴被木棍刺得麻木无法动弹,此刻麻醉的劲头还未消掉,自然是无法动弹,哪里能够回复她的话?连点头她也未必看得到,心里暗暗道:“这臭婆娘,要是我能破开这捆绑,一定将你扒光了衣服,扔到大街上,让你羞辱到死,不过扔之前,说不定看你漂亮,还要玩上一玩。”

可转念想到自己被囚禁如笼中野兽,就算心里有再多的恨念,又能如何,只不过藏在内心,让自己气愤罢了,现在被人家抓住,看来要送去某个地方等候发落,大概率难以保住性命,还是好好想想怎么逃脱才是最关键的。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五章 为俘之四 可是凌云百思不得其解,这个世界上,若是论起有仇的人,可着实不少,但是若是论起有仇而且有能力复仇的人,倒是有限,鹤仙人可以排在有能力复仇之人的榜首,但他本人已经强大无比,就算是一个纸道人分身,也可以将自己擒住送到他面前发落,何必找两个女流之辈代劳?

若是说其他有能力复仇之人,那鲜卑的王爷拓跋圭也算是其一,可他跟鹤仙人同一势力,两人穿着同一条裤子,他就算想收拾自己,不好意思找鹤仙人出手,门下高人众多,找两个女子来,岂不是惹人笑话,鲜卑一族向来最为轻视女人,哪里会将这种复仇之事交给女人?

其他的人,比如前朝后裔洪景潇,就算那山寨之上招收到比赵尉松还厉害的异人,用来对付围困的魏军尚且艰难,哪里有空闲来专门找我复仇,就算他有此念头,赵尉松等辅佐之人也不会同意,更何况紫若都没有一起被抓,说明不是他,否则他安肯只抓我去杀了,却留下紫若?

想起紫若,凌云不由回想起那山上的四名女子,不知道她们第二天醒来,发现自己凭空消失了,会怎样反应,是伤心难过呢,还是暗自庆幸,到底对自己有没有感情,凌云心里杂乱无章地胡思乱想,始终无法得出一个确定的结论。

“我倒是忘了,你无法说话,这样也好,不会打扰我晚上休息。”那曼妙女子道。

晚上,曼妙女子和裘莺同在房间里吃了一顿饭,然后两人在隔壁沐浴了一番,女子的低声交谈,沐浴的水声听得凌云没有一丝邪念,而是口渴难忍,毕竟那么久没有喝过一滴水,这时就算是洗澡水,他也愿意喝上一大口。

等到曼妙女子回到房间,吹熄了烛灯,然后上床睡觉,对凌云完全不管不顾。

凌云只觉自己的待遇,简直比被俘虏的奴隶还差,连口水都喝不到,自己身体内的灵气又全然尽失,无法撑住身体,在一番咒骂中,意识渐渐地模糊,也许睡去就没有这么渴了,于是逐渐睡着了。

睡梦中,只听外面人喧马嘶,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不好了,掌柜的,官兵又来了。”

“听说全城都在搜查两个女子!”

“为什么搜查?”

“听说那两个女子是外来的贼人,过城门之时,杀了五个官兵,县太爷大怒,非要翻地三尺也要找出那两个女子。”

“今天客栈里也是来过两个女子,难道那两个女人就是?”

“八成就是,现在官兵到各个客栈驿店搜查,马上就到我们这里来了,万一被查到包藏罪犯,恐怕要倾家荡产了掌柜的。”

“呸,嘘,小点声,别让听到,这样,你故意去说官兵来捉,让那两个女子害怕偷偷溜走,然后等她们跑到大街上,再报案,这样就与我们无关了!”

“好主意!!”

店小二一听掌柜的吩咐,立刻去做,想跑到二楼的走廊将两个女子惊醒,然后吓跑她们。

不料,房间里那曼妙女子早已醒来,走出房间,道:“掌柜的,我们为什么要害怕逃走?”

一楼的掌柜的听到有人叫,先是一愣,仰头看到曼妙女子倚着栏杆诘问,脸上露出了尴尬的神色,道:“姑娘,不是说你们,这是官府要来搜查,我怕打扰各位的休息,想要提前给大家说一声,免得官兵一冲进来大吼大叫,翻箱倒柜,惊到了各位。”

“哦,是这样,我又不是罪犯,随他官兵如何搜查,又能拿我怎样?”曼妙女子若无其事道。

望着她镇定自若的样子,连掌柜的都有些暗暗生疑,难道果然错怪了她,这里是靖南县,鲜有外地人来,过往都是常见的经路客商,面孔多有些熟悉,所以见到了陌生面孔,掌柜的总是多留心,更何况是两个女子,但是也不一定,也有可能弄错了未必,毕竟这两个衣衫干净的女子,和那种敢杀官兵的贼人孙二娘一般的母夜叉大有不同。

“姑娘说的是,是小老儿打扰了,客官您请休息。”掌柜的赔笑道。

站在楼梯上的店小二不知道还要不要继续吓跑这两位女子,眼神望着掌柜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曼妙女子关门回到了房间,朝着凌云踢了一脚,道:“放你出来,给我小心一点,说话看我眼神,不然就杀了你!”

朦胧中,凌云只觉自己的袋子被打开,口中的麻木感已经逐渐地退去,呢喃道:“水,水,我要喝水!”

曼妙女子见他嘴唇干涸,嘴皮裂开,眉头一皱,从桌上凉茶壶中倒了一碗水,递给了凌云。

闻到茶水的气息,凌云只觉喉咙冒烟,再也无法忍耐,两只手抢过去夺过了碗,汩汩几口便全部一饮而尽,不觉解渴,挣扎着爬到了桌子便,双腿被捆住太久,早已麻木,伸出捆住的双手,拿起茶壶,对着壶嘴一饮而尽,连茶叶塞到嘴里都来不及吐出。

终于久旱逢甘霖,喉咙的火顿时被浇灭了,干涸的嘴巴好似皲裂的大地,被茶水滋润得开始重新恢复。

递给凌云茶碗之时,手被他双手抱住,用力地抽出才甩脱了他的手,曼妙女子眉毛一挑,心头怒火中烧,这家伙居然占我的便宜,抽出刀便要给他一点教训,可看着他口渴难忍,爬过去喝茶壶的水,她才意识到,这家伙只是渴疯了,和一个疯子有什么好计较呢,只得哼了一声,收起了刀。

“我放出了你,你可知道为什么?”曼妙女子道。

“我怎么会知道,连你为什么抓我我也不知道啊!”凌云一脸茫然道。

“少贫嘴,放你出来,若是有官兵来搜查,你就说我和你是一家人,隔壁是你的女儿,如此便应付过去,若是你敢多言其他,休怪我大开杀戒,让你血溅当场,包括那些官兵,一个都不留!”曼妙女子冷冰冰道,仿佛随时就会举起刀将凌云变成尸体。

“哈哈,我们是一家人?你莫不是开玩笑,谁敢娶你这种恶婆娘,莫不是倒了八辈子霉,祖宗坟被人扒了大概才有这种运气吧?”凌云无情地嘲讽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六章 应付搜查 “你说什么?”曼妙女子柳眉倒竖,杏眼圆睁,最关键的是,手中的刀已经仓然出鞘,明晃晃地剑刃横在凌云眼前。

“你别激动,我是说,谁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能娶到你。不过,既然我们是一家人,总得知道我们的身份吧,你说那隔壁的女子是我的女儿,那你是我什么人,是夫人还是小妾?”凌云问道。

“呸呸,我和你没有关系,只是一家人罢了。”曼妙女子道。

“那官兵如何能相信,共处一室的一家人却没有关系,你莫不是当这里的官兵都是傻子?”凌云无奈苦笑道。

曼妙女子瞪了他一眼,沉吟半响,道:“那我便是你小姨子,你是姐夫,隔壁是你女儿,也是我外甥女。”

凌云暗暗想道:“哈哈,小姨子和姐夫共处一室,这不让那些官兵胡思乱想才怪了呢,也罢,总比没有关系强些,这女子如此貌美,想必她姐姐未必会差,我倒是不吃亏。”

“那你叫什么?”凌云问道。

“你什么东西,也配知道我的名字?”曼妙女子恶狠狠道。

凌云被无辜骂了一顿,苦笑道:“先不管我配不配,那些官兵来查问,肯定会问我知不知道你名字吧,万一我答不上来,或是所说和你完全不一样,岂不是漏了馅?”

曼妙女子皱眉一下,道:“我外甥女名叫裘莺,我的名字叫做辛慈,你的名字我不想知道,到时候我说什么便是什么,阿猫阿狗你也只要承认就可以,不要跟我捣鬼!”

看着她如此霸道,凌云不由哈哈一笑。

“你笑什么?”辛慈皱眉问道。

听到质问,凌云忙道:“没有,辛慈,心慈手软,这个名字和你很配。”

辛慈哼了一声,道:“父母赐的名字,你当我想要这个名字,巴不得取一个灭绝师太的名字,让你这种男人听到便闻风丧胆!”

凌云心里想着,这女子看来真的受过很深的渣男的伤,还是不要惹她,不然给我一刀,我多无辜!

“掌柜的,客栈里有多少女人入住,全部让她们给我滚出来!”房间外传来一个粗厚的吼声。

“官爷,官爷,您看现在都这么晚了,叫客官们起来是不是太扰动了,这里是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能不能明天白天再查?”掌柜的向那为首的衙役递了一点银白色的小东西。

那为首的衙役也不推辞,接下了那银子,道:“上命所差,不得违背,这样好了,我特意找了个女眷来,让她们去查入住的女客,但是今晚必须查验。”

掌柜的擦了擦额头的汗,心想女人查女客总比衙役们闯进去好些,银子不算白花,于是不停地点头赔笑道:“谢谢官爷通融,今天客栈单身而来的女客只有三位,但是和丈夫家人一起来的还有四位,不知道是只查单身来的,还是一起查?”

“全部都要查,你一间间去通知,兰花,你跟着掌柜的进去看看,和这个画像上的两人是否一致!”说完,那位为首的衙役递给一个遮着面纱的女子一张画像。

那个随行的女子是从当地青楼找来的,就是生怕遇到富商权贵的住客,不得不查,又不敢得罪,只得请女人查女人。

掌柜的只得让自己的老婆子起床,一间间叫醒七间有女眷的客房。

那名叫兰花的青楼女子,手里拿着的两张画像,一张画着遮着面纱,若不是眉目太过清秀漂亮,和她自身倒是有几分相似,另一张则五大三粗,不像是个女人,反倒像是个男人。

兰花心里奇怪,这位画师技术是在太差,哪里会有这种女子的长相,简直是个女张飞。

一楼的几间客房,都是女眷跟着男人住的,或是跟着丈夫,或是小女孩跟着父亲母亲,都没有与画像符合的。

于是,兰花跟着掌柜的来到了二楼,这里有三位独立居住的女子,一间是一个穿着灰蓝僧袍的尼姑,打开门,兰花只看了一眼,便知道这尼姑身材矮胖,绝不是那画像上两人。

尼姑没好气地埋怨了几句,关上了门。

下一间,便是辛慈与凌云所在的房间。

兰花敲开了门,是凌云开得门,一见到他,兰花脸色诧异,道:“是……是你?”

凌云只觉奇怪,从未见过眼前这位女子,怎么她会这么说,道:“你是?”

兰花摘下了面纱,道:“公子倒是忘了我了,当初万仙楼里,公子豪爽,打赏了我们几百两银子,让我们各自回家,这些银子当作回家的盘缠,可是我自幼无亲无故,只得换个地方重操旧业,你莫怪我,不知道媚娘现在怎么样?”

“她在我乡下的宅子里,过得挺好,你放心吧,当时人太多,我忘记了你,莫怪。”凌云想起倒是有这么回事,难道这里又是回到了靖南县?真的是兜兜转转,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冥冥中自有天意一般。

“今天真的好巧,我本来是帮官爷们来查房而已,既然是公子你在这里,那必然是无事了,里面那位女眷,还有隔壁的也是你带来的吧,那我就不打扰了,你休息,我先回了。”兰花久处风月场,早知男人的本性,倒也不怪凌云的花心,只是吃吃一笑,戴上了面纱,便趋步离开了。

凌云关上了门,心里叹了一口气,帮辛慈那恶婆娘躲过了一关,恐怕接下来又要被装进那臭烘烘的袋子里,不见天日了,惨啊!

“哼,你倒是处处留情啊,哪里都能碰到老相好的!”辛慈在身后的床边坐着,阴阳怪气道。

“是啊,我不处处留情,怎么能突然有了隔壁那么大的一个女儿,连我都不曾知道,连她老妈是谁我都不知道。”凌云道。

“刚才让你装一下,别以为你真是裘莺的父亲了!告诉你,若是你对我姐姐再有一句不敬,便割下你的舌头来!”辛慈恶狠狠道。

凌云吓得吐了个舌头,道:“求求你,真的改个名字吧,不如叫辛狠,辛慈这个名字,看着你,我真的叫不出口。”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七章 重回靖南之一 “叫不出口就闭嘴,我的名字被你叫一次,都算是侮辱。”辛慈道。

凌云见她将刀从枕头下面拔出来,缓缓地放进了刀鞘,不敢再多说话,生怕刀去的地方从刀鞘变成了自己身上。

辛慈拍了拍墙壁,道:“裘莺,起来了,这里不能住了,今晚我们就要出发,明天完事找个地方让你好好休息。”

可隔壁除了震天的鼾声,并无任何声音。

无奈之下,辛慈只得推门准备破门进入隔壁的房间,屋里只留下了恢复自由活动的凌云。

凌云心想,此刻不跑,更待何时!虽然没有了灵气,但是他并未受多大的伤,现在恢复了一下,身体舒展自如,悄悄地推开了门,只见辛慈已经进入了隔壁的房间,于是快速地夺门而出,顺着楼梯蹬蹬蹬下了楼去,不顾掌柜的惊讶目光,冲出了客栈。

只是凌云不知道的是,背后二楼的栏杆处,辛慈冷眼望着他逃去的背影,不屑地一笑道:“倒是要看看你逃往哪里去!”

裘莺走出了房间,双眼惺忪,伸手揉着眼睛,打着哈欠道:“小姨,我们现在去哪里,刚刚睡着怎么半夜就要起来?”

“明天找个地方让你好好睡,现在收拾好东西准备出发!”辛慈一跃而下,消失在客栈外茫茫夜色中。

裘莺拿起包袱和刀,随着她纵身出了客栈。

只留下掌柜的呆呆地望着她们先后离去的身影,感叹道:“幸好没有惹怒她们,不然这两人的功夫,将我们宰了不是易如反掌。”

旁边的店小二点头不止,手也有些哆嗦,先前还对那曼妙身材的辛慈有些邪念,幸好没有动手得罪。

凌云冲出客栈之后,心里明白自己没有灵气,若是那辛慈发现了,一旦快速地追过来,自己必然无法逃脱,所以走大道是始终摆脱不掉她的,只能抄小道,好在这靖南县的地形,他也比较熟悉,大街小巷,倒是有几分成竹在胸,便溜进了客栈旁边的一条小路。

不料,前面是几个当差的衙役,点着火把正在搜寻杀死守城官兵的两名女贼,此刻见到凌云慌里慌张地跑过来,脸色一沉,喝问道:“什么人,鬼鬼祟祟的,想干什么!”

凌云一见衙役,反倒感觉像是找到了靠山,连忙道:“今天有两个女贼,她们正在后面追杀我!”

三个衙役互相对视了一眼,均流露出喜色,踏破铁鞋无觅处,想不到得来全不费工夫,居然让这两个女贼撞上了门来,问道:“现在她们所在何处?”

“就在身后!”凌云并不知道她们是否发现了自己的行踪,并且追来,但只要官兵拦住身后的路,总能拖延她们一段时间,让自己跑掉。

“果然是这两个女贼!”一名衙役举起手中的缉拿画像,举起火把一看,凌云身后,两个追击过来的女子,和画像上的形象如出一辙,不是她们是谁?

凌云转头这才发现她们已经追了上来,心里一凉,这下逃不掉了,这两人难道是装了狗鼻子,居然如此灵敏,这种小路都能追上来,甩都甩不掉。

“女贼,休走!”衙役大喜之下,纷纷抽出佩刀,朝着两个女子走近,还吹起了哨子,召唤街上巡逻的同侪一起来捉拿。

“你叫我什么?”辛慈皱着眉头,问道。

凌云心里苦笑,这个衙役大哥,说话好听点,也许一会这个女变态会让你死得好受一点,现在说这种让她生气的话,不知道她下手会多狠。

“切,女贼,跟我调情吗,可惜大爷今天不能放你,谁让你犯得是死罪,不过抓拿了你,我倒是可以去邀功,县太爷高兴,说不定赏我几两银子,我倒是能去凤仙楼找我的小倩儿,哈哈哈!”那衙役丝毫没有察觉到恐怖的气氛,毕竟这柔弱的女子除了使美人计,还能有什么吓人的手段,肆意地戏谑道。

这凤仙楼大概就是万仙楼倒闭了之后,新出现的本地青楼,那小倩儿应该是衙役的相好,看来他倒是明白因为美色的诱惑放走女贼,自己也要锒铛入狱,若是抓住了女贼,还能拿着赏银去寻欢作乐,这中间的区别他很明白。

凌云叹了一口气,站在三个衙役的身后,只知道一会儿就是三具尸体了,他们想说什么不如多说一点,一会儿连张口的机会都没有了。

“你让开一点,免得鲜血溅到。”辛慈只低声说了一句,裘莺与凌云同时闪躲开一定距离,在小巷中留出两方对战的空间。

“一!”辛慈高声念道。

衙役们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脸上满是疑问,这女贼为什么突然开始数数,难道准备动手,你一个女流,哪里能打得过我们三个孔武有力的男人,再怎么数数,也不过是无济于事罢了。

可是,“一”的声音刚落地,一个衙役已经倒地,脸上尽是惊惧之色,仿佛看到了极其恐怖的东西。

没有人察觉到辛慈的刀,甚至那刀明明还在刀鞘之中,根本没有动过一样。

倒地的衙役,从中间断开了一条细细的裂痕,这细如针线的裂痕,足以让一个七尺身躯断开成两截,可见劲力之大。

“你们还不逃走是吗?”辛慈冷冷道,声音仿佛死神的钩索,萦绕在每个人的脖颈之上。

剩下的两个衙役并不是不恐惧对方可怕的武力,而是他们根本就没看清这一切,同伴已经倒下了一名,死状惨如分尸,让他们连恐惧的感觉都没触摸到,心里全是不知名的惊讶。

“那就一起去死吧!”辛慈懒得再数数,只一刀挥出,两人又是死尸栽倒,横躺在地上,连声都没有发出。

凌云对于这种快刀,并不感觉惊讶,虽然现在他已经没有灵气,看不清灵气驾驭之下的快刀轨迹,但是之前他用武器大皆如此,只要借助灵气的力量,一切超越凡人认识的都可以做到,并不是最奇怪的。

可是奇怪的是,这女子似乎并无灵气,要不然为何下山的动作如此笨拙,为何对自己的追击还要一步步跑过来,可如果没有灵气,这么快的刀又是如何实现,这两者矛盾而并存在这个女子的身上,令凌云充满了疑惑。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八章 重回靖南之二 “你还不继续逃?”辛慈望着唯一站立的凌云,充满戏谑的眼神道。

凌云摇了摇头,一脸无辜道:“谁说我要逃,不过是走出来找个僻静的地方,方便一下而已,你们这也要追过来看一看是吗,好,那就给你们看好了。”

说着,凌云已经解下了裤子上的腰带,准备大开方便之门。

辛慈愠怒道:“大庭广众,不知羞耻!”

可听到了地上传来哗哗地水声,她不得不用手遮住眼睛,扭过头去,顺便遮住了小外甥女的眼睛。

裘莺傻笑着,道:“小姨,他好不要脸啊,傻子才会当着别人撒尿。”

辛慈心中不知道如何向她解释,只有女人当着别人这样做才是吃亏的,男人巴不得让女人看到自己这样子,非但不以为吃亏,还觉得很赚,但她担心有些痴傻的外甥女从此分不清如何做,在众人面前吃亏,便闭口不谈。

直到水声结束,辛慈道:“你好了没!?”声音充满了愤怒。

凌云漫不经心道:“我还没提上裤子,你可不要偷看。”

“再不穿好你的裤子,我就一刀割了!”辛慈怒道。

凌云本想趁着她不敢直视遮住眼睛的间隙,偷偷溜走,可一想风险太大,万一再次被抓住,她真的发了怒,将自己阉了那可就不好了,至少未来的就业空间一下子压缩到只能进宫侍奉皇帝和娘娘了。

“好了,你睁开眼吧,人有三急,我只不过一急,至于吗?”凌云道。

辛慈怒视着他,递给了裘莺一根木棍,道:“去把他的嘴巴封住。”

裘莺接过木棍,笑嘻嘻地朝凌云走过来,准备按住凌云,就将那根木棍塞到他嘴里,可是凌云低声道:“不用你来,我自己咬住这木棍。”

凌云抢过木棍,在衣服上擦了几遍,只希望能刮掉那些木棍上的小刺,可是一放到嘴巴里,就知道这不过是痴心妄想,那木棍上的小刺顿时麻痹了整个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小姨,这下你满意了吧,他不能说话了,不会再打扰我们了。”裘莺道。

“这种臭男人阴谋诡计坏点子多得是,小心谨慎一点,你将他双手缚住,放在马匹后面,切记,不要让他碰你任何地方,只准他扶着马鞍上的链子,若是碰了你,便砍掉他的手,碰了两次,就将他阉掉!”辛慈命令道。

裘莺不知道小姨的用意,但她向来听从小姨的话,知道这不会害她的,便傻笑着点头,道:“那他碰我三下,应该割掉哪里?”

“还敢碰三下,就割掉他的脖子。”辛慈道。

凌云心里暗暗吐舌头,想道,当我很喜欢碰你这位壮硕的外甥女吗,就算是你辛慈,我也未必愿意多碰,碰一次就砍掉手,那我碰几百次,我有那么多地方让你砍?

裘莺身材比凌云还高半个头,轻松地提起凌云,放在了马鞍的后部,马儿奔驰起来,马背随着身体不停地晃动,想要不碰到前面的骑者并不容易,但是为了不被砍掉手和更重要的地方,凌云始终坐在马屁股上,被捆起来的双手紧紧地抓住马鞍上的铁链子,不敢将身体前倾,以免碰到前面那位女壮士。

辛慈则勒马在后面,眼睛始终盯着凌云的举动,似乎只等凌云碰了那一下,便有充足的理由砍下一双手。

暗夜的靖南县城比往日静谧,天空一轮圆月高悬,正是六月月中的时刻,天气不冷不热,两匹马穿过主街道,踏着石板答答声响起,来到了数名官兵看守的城门处。

“什么人?”守城的官兵看到了两匹马,还未看清上面的人,不然一定会瞬时明白这就是白天的两名女飞贼。

辛慈手起刀落,麻利地结束了五个人的性命,城门打开,跃马而出。

凌云心底忍不住疑问,这两个女人难道是疯子吗,既然要趁着夜晚出城,为何当时又要为了进城杀人呢,直接不进城不就不用出城了,省却多少麻烦,也不用杀死这么多无辜的人命。

也许凌云不明白,那两个女子入城并非是只为了吃一顿饭,睡一会儿觉,而是有更重要的事情。

两匹马飞驰在夜幕之中,尽管凌云困倦至极,头不停地垂下又抬起,在马背上打起了盹,但还是坚持着不贴在前面的裘莺背上,以免被砍手、阉割还有割颈的厄运。

“小姨,我们现在去哪里?”裘莺忍不住问道。

天上明月高悬,地上的大道在月色中,照出了土路上的沟壑纵横,马儿撒踢奔腾,不多时已经离开城池几十里远。

“轩辕峰!”似乎因为凌云的困倦入睡,让辛慈少了几分警惕,便脱口而出道。

“那是什么地方?”裘莺继续问道。

“到了你便知道。”辛慈不肯再多说,默默地开始赶路。

凌云梦呓之中,只听到“轩辕峰”三个字,也分不清是梦境中听到,还是在濒临梦境的混沌意识中听到,那声音有几分柔美,隐约仿佛久别的情人在耳语……

一直到前方的天际泛白,一丝极薄的鱼白线从地平线升起,逐渐地天空颜色变得淡蓝,大地也愈发明亮。

两匹马已经奔波了大半夜,状态疲惫至极,裘莺担心道:“马儿背着两个人,怕是撑不住了。”

话音未落,那匹马前蹄不稳,跪在地上,整个马身顿时翻倒在地,裘莺飞身而起,稳稳地落在地上,可怜凌云一直坐在马屁股上,此刻尚在甜美的梦乡之中,被倒下的马用力地甩开,飞出前方几十丈远,摔了个狗吃屎,脸上嘴里全是尘土。

“呸呸呸!”凌云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因为双手被缚住的缘故,只能借用肩膀和腰的力量,身体好像被摔得散了架,到处痛楚,特别是脸,一下子成了刹车器,忍受与地面的摩擦,嘴里含得黄土细如粉尘,呛得口鼻一阵咳嗽,舌头上全是苦吟吟的滋味。

裘莺先是伤心自己的马儿摔倒在地,口吐白沫,奄奄一息,这种娇贵的精料宝马耐力很差,跑不了远路,这大半夜下来,马儿吃不消,早已精疲力尽,倒地也是难免的事情,可一看到凌云的滑稽样子,她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八十九章 轩辕峰之一 “臭丫头,你笑什么,什么技术吗女司机,居然把我摔成这样,以为不买保险就不用陪我这三者险了吗!?”凌云怒道。

“你凶什么?”辛慈勒住了马,回头瞪了凌云一眼,道。

凌云见她的眼神望着自己,只觉脖子处一阵凉意,连忙赔笑道:“没有没有,裘莺没受伤就好,我哪里敢凶,是我眼瞎摔死活该。”

从未见过如此凶狠毒辣的女子,更可恨的是自己连一点灵气都没有了,只能任人摆布,在人屋檐下,怎能不低头,凌云顿时消了气,心里不停地咒骂,可一句也不敢在那个凶狠女面前说出口。

“哼,当我不知道你心里在骂我?”辛慈淡淡道,可这一句的威力像是一颗雷一样在凌云脑袋里炸裂了。

这居然都能猜到,这女的是变种人吗,能够感知人的心里想法?我去,那我这几天对她的歪歪意淫岂不是全部被她看得一清二楚,哇,我的形象一下子崩塌了,真的丢人。凌云只觉好像被透视眼看到了五脏六腑一样,毫无一点隐私可言。

“所以,你放老实一点,心里也不要想一些不干不净的东西!”辛慈道,每一个字都如同圣旨一样,具有不可置疑的威力。

“好的,我一定不敢想,我内心想得都是怎么赞美你,哪里敢骂你。”凌云用他从来没有过的谄媚笑道。

“那就好,现在少了一匹马,可前面还有一百里的路程,看来你只能跑着去了,裘莺和我同乘一匹马吧。”辛慈道。

裘莺兴冲冲地跑过去,翻身上马,坐在了辛慈的身后,留下了一脸惊讶的凌云。

凌云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脸上惊呆了,这一百里,自己跑过去,恐怕比那只马的下场还惨,好歹还给我一点灵气,让我能够借助一点灵气的力量也好啊,真的是!

辛慈从马身上扔下了一根粗大的绳索,对凌云道:“绑在腰上,跟着马儿跑得快一些。”

“大姐,我是看过电视的,你莫不是要把我拖在马后,一直拖死?”凌云捡起那根绳索,苦笑道。

“少废话,那你要不要绑上?”辛慈道。

见她认真的神色,凌云无奈,只得将那绳索绑在腰上,马儿在一声“驾”的鞭打后,撒开了蹄子,开始在路上狂奔了起来。

凌云本身毫无灵气,哪里赶得上马儿,没跑几步,只感觉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假如继续用这种速度跑下去,只怕要么累死,要么躺在地上被马拖行致死。

勉强在心脏的狂跳之下,凌云跑出几里地去,已经达到了体力的极限,心脏似乎都已经跳的比兔子还快了,接下来再快些只能血泵尽而死,双腿紧绷随时会抽筋。

只见马背上的裘莺回过头,朝着凌云傻傻一笑,随后扔给了凌云一张薄薄的光滑羊皮。

凌云哪里还能接的住,双手沾满了汗水,他只恨刚才把绳索绑的太紧,不然现在松开,还能侥幸活命,就算被抓,任那辛慈剐,也比现在好受些,看着裘莺扔过来的羊皮,现在可没心情跟她玩,任那羊皮飞开。

可是羊皮表面有极大的粘性,顺着风飞到凌云身上,轻轻地黏住了凌云的身体,随即那羊皮展开,如同一个巨大的风筝,无数风的灌入,让光滑的羊皮鼓起如圆球,顿时带着凌云飞在了半空之中。

那粗大的绳索跟着凌云的身体像拉住风筝的线,让凌云不至于飞得太高,一直飞到天上去。

感受着天际迎面拂来的风,仿佛生命重生了一般,呼吸着那清新无比的空气,凌云差点哭了出来,脸上的汗水流进脖子,浸湿了衣衫,浑身湿透了,这一刻的迎风舒爽无与伦比。

望着马背上裘莺回眸一笑,凌云只觉那是人世间最美的笑容,什么“北方有佳人,一顾倾人城,二顾倾人国”,都不如裘莺这一笑让人倾心,原来这世上最美的女人是心地善良的女人,凌云这才深刻感受到这一句话的真谛。

剩下的九十多里地,凌云一直抱着那个羊皮球,飞在天上,偶尔遇到田野里的老农,仰起头奇怪地张望,凌云也全然不顾那异样的眼神,这样总比地上与马一起飞奔好多了。

转眼间,高处欣赏着两边的景色,凌云不知不觉地跟随着马匹,来到了那终点的所在,马匹的速度顿时降了下来,张开的巨大羊皮随着风力不足,逐渐萎缩掉落,凌云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屁股着地,摔的尾骨差点断裂。

“这女司机真的是古今一个样,唉,真是倒霉!”凌云埋怨道。

裘莺从马上翻身下来,道:“你一直说,女司机,女司机,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女司机,当然就是开车的女人,在古代,就是说骑马的女人。”凌云道。

“噢,原来如此,那你就是怪我小姨骑马的技术不咋地咯?”裘莺不假思索地问道。

凌云心里暗暗道,你小姨到底那一种骑马的技术怎么样,我还真不知道,不过,真是说马术,绝对是个渣渣,不过看你小姨那臀部的样子,走路的姿势,应该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处子,哼,两种骑马的技术应该都不咋地!

“亏我小姨还给你羊皮,让你乘风跟上我们,以免跑得累死。”裘莺低声道,似乎生怕小姨发现她说出这个秘密。

“啊,不是你给我的,是那个凶婆……不,是你小姨给我的?”凌云简直难以置信,辛慈这种女人怎么会在意自己的死活,居然还贴心的送出一个羊皮飞行的神器。

“当然了,我哪里有这种东西。”裘莺傻傻笑道,眼睛眯成了一条线,看起来天真无邪。

凌云遥遥望着辛慈将马匹牵到道旁,拴在一棵树上,那身影窈窕多姿,似乎并没有那么绝情与令人心寒了,还有一股脉脉的亲近之感。

人心的变化,果然是最快的。

“你跟他说什么,裘莺,是不是找打了?快把羊皮收起来。”辛慈怒道。

裘莺于是吐了吐舌头,连忙从地上捡起缩成了一团的羊皮,放在了自己的包裹里,道:“千万别跟她说。”

凌云望着她天真的笑容,点了点头,道:“我才不会跟她说呢,她好凶!”

裘莺也不反驳,似乎默认了这一点,顽皮地一笑,便小跑着走去了姑姑旁边。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章 轩辕峰之二 凌云解开了缠绕在腰间的粗绳,裘莺则把绳子一段段卷起来,重新放在马的后背上。

马儿黑色的鬃毛间有鲜红的血水沁出,皮色黑得发亮,蹄子健硕,跑了这么远的路程,居然毫无喘息,休息片刻,发热的身体开始逐渐降低了温度,恢复正常的体温,真是匹难得的好马!

凌云望着前方,除了一望无际的沃野与丛林,并没有耸立的山峰,辛慈曾在路上自己梦呓中说过,此行的目的地是轩辕峰,可峰在哪里?眼前找不到一点山峰的痕迹。

裘莺也是一样发楞,道:“小姨,不是说我们去往轩辕峰吗,这里怎么看不到山?”

“谁说轩辕峰就是一座山?跟着我来就是了。”辛慈断然道。

“马儿就留在这里吗?”裘莺有些担心道,纵然周围荒野无人,也难保没有过路人牵走马匹,这匹马儿性灵,体力又极佳,可是她的心头肉,唯恐别人多了去。

“谁敢偷马,我立刻就让他尸体躺在地上!”辛慈头也不回道。

裘莺虽然内心还有些担心,但听到笑意这么说,她也不再坚持,抱着马头,附在耳边道:“马儿马儿乖乖,等我回来哦。”故意将缰绳放得最长,方便马儿在树周围啃食青草。

凌云跟在裘莺身后,前面是辛慈,三人顺着土路走入了田间,沿着窄小泥泞的田埂,继续向前走。

凌云心底充满了疑惑,这种泥泞的田间小路,难道能够去往那轩辕峰?他早已听闻轩辕峰是召开修仙大会的地方,算着日期现在恐怕正是临近大会之时,辛慈这恶婆娘居然会带着自己去往这荒野之地,难道一群武林高手,各大门派掌门,竟然会聚集在这种地方?他难以想象。

田埂之上,不时有未刨除干净的稻草硬根,断根突出地面之上,硬的像个木橛子,踩在脚下戳的生疼,凌云因为之前的狂奔,跑丢了一只鞋子,此刻光脚走在上面,更是疼上加疼,不多时便落在裘莺身后很远的距离,无法跟上,脸上疼的呲牙咧嘴。

“你离我们那么远,难道还想逃走?”辛慈转身怒道。

“我连个鞋子都没有,光脚走在这里,如此泥泞,那些断根又扎脚,我哪里跟得上你们的步伐?”凌云一脸委屈道。

辛慈瞪了他一眼,以为他找借口,故意拖延速度,就是暗中想找机会逃走,于是提着刀走过来,在窄小的田埂上,与裘莺擦肩而过,走到凌云面前。

本来凌云就畏惧她有如老虎,现在看着她提刀走来,更是如虎添翼,吓得后退了几步,道:“你要干什么?”

辛慈走到他面前站住,脸上一副不耐烦的神色,道:“你不是走不快,跟不上我们的步伐吗,那我帮你走快一点。”

只见辛慈提起了刀,凌云连忙求饶道:“别动手,我跟得上,哪怕跑也可以跟得上。”

“晚了!”辛慈嘴角微微扬起,似乎有得意的神色,挥起的刀,将身旁种在田间地头的一棵矮树砍断,又在粗有碗口大的树干上横竖劈砍数刀,两个椭圆形的木板则形体初具。

辛慈看着木板,并不满意,又挥起几刀,砍掉多余的部分,两个木头彻底形成了鞋子的形状,只是空有鞋底,无法穿在脚上。

于是辛慈用刀尖在这鞋底之上,剖出几个孔洞,从袋子里掏出麻绳,截了几段,穿在鞋底上,两个简易的木屐出现在眼前。

凌云看得目瞪口呆,不光是这刀的锋利,还有用刀的纯熟,最关键的是,辛慈这种凶恶的女人,此刻居然做起了家务,还有模有样,非但一般的妇人赶不上,连能工巧匠也不能及。

两个木屐被扔到了凌云的面前,泥泞中的污泥迸溅起来,落在凌云的脸上,黏糊糊的感觉十分不适。

凌云暗暗感慨,还是高估了她,最后扔得这一下,消灭了之前的所有好感,果然还是那个凶巴巴的辛慈。

“穿着吧,我看你还有什么借口走得慢!”辛慈道。

凌云试着穿在沾满污泥的脚上,可那鞋子刀砍而成,根本没有打磨过,上面粗糙无比,好在凌云脚底板全是污泥,站在上面,滑腻腻的,倒也不扎脚,两根麻绳有些粗,夹在脚趾间,硌得脚指头生疼,但习惯一下也就勉强能够行走了,总比光脚踩在扎脚的稻梗上好些。

更何况,给凌云十个胆子,也不敢说辛慈做的鞋子如何不好,毕竟,她手里的刀,砍人比砍木头还要快。

凌云咧嘴一笑,道:“这鞋子真合适,你手可真巧啊,能穿上你做的鞋子,真是我三生有幸。”

“遇到你,却是我三生倒霉,这鞋子当我送你上路的礼物了,反正没多久你就要赴死了。”辛慈道。

“呸呸呸,你个臭婆娘才要死,我就算死了,死之前也一定要侮辱你一顿,还是那种让人听着就惨不忍睹的侮辱!”凌云心里暗暗腹诽,唾弃这婆娘所说的总是晦气的话。

不过,凌云隐隐感觉到,辛慈表面刀子嘴,内心却并未那般冷酷无情,不然为何让裘莺给自己飞天的羊气球,还有这一双木屐,看来只是被男人伤的太深,才想一心做个灭绝师太。

辛慈继续带着两人往前走,一直走出四五里的田间小路,这才来到田野的尽头,前方云雾缭绕,竟有如平地踏入一个仙境之地。

凌云去过的地方不多,这眼前的景色,绝对算得上他所去过最美的地方,天空碧如瀚海,大地被白色的云雾笼罩了一层,无数奇花异草,在田野的尽头,一个花圃样的圆形地带周边生长,争奇斗艳,芬芳宜人,高低不一的树木相互掩映,潺潺的水声从云雾中隐隐传来,飞鸟与百兽在那圆形之中若隐若现,一片万物生长的景色。

“好美啊!”裘莺不由赞叹道。

“不知道你听过欧阳修老先生的《醉翁亭记》没有?”凌云对眼前的景色也是如痴如醉。

“那是什么东西?”裘莺问道。

“是一篇文章,里面的描述与眼前的景色简直如出一辙,让我只觉他一定是曾经来过这里的仙境,才写出那样的文章。”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一章 轩辕峰之三 “我没听过,你给我说说嘛。”裘莺道。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

“若夫日出而林霏开,云归而岩穴暝,晦明变化者,山间之朝暮也。野芳发而幽香,佳木秀而繁阴,风霜高洁,水落而石出者,山间之四时也。朝而往,暮而归,四时之景不同,而乐亦无穷也。至于负者歌于途,行者休于树,前者呼,后者应,伛偻提携,往来而不绝者,滁人游也。临溪而渔,溪深而鱼肥。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山肴野蔌,杂然而前陈者,太守宴也。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射者中,弈者胜,觥筹交错,起坐而喧哗者,众宾欢也。苍颜白发,颓然乎其间者,太守醉也。

“已而夕阳在山,人影散乱,太守归而宾客从也。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这篇文章是当初课堂上必须全文背诵的文章,凌云曾经被折磨得十几个早读不停地念上了几百遍,才全文背下,此刻看到这景色之美,竟不由自主地想起了这篇文章,全然忘记了之前背文章的痛苦,脱口而出,只有与景色相得益彰的内心畅快,看来背诵的那些记忆,早已深埋心中,成为了难忘的回忆。

裘莺听不太明白那文章的含义,但只觉凌云背诵的顺畅至极,脱口而出,不假思索,记忆力显然是极好,心中不觉暗暗佩服,她本来就智力不足,有如孩童,又本性爽快,直言快语,道:“你脑子还是很好啊,不知道为什么小姨说你是个猪脑子,猪脑子不应该很笨才对吗?”

凌云敢怒不敢言,心里暗暗道,辛慈,早晚有一天让你尝尝我的猪脑子的厉害,还有咸猪手呢,看你吃不吃得消!

“别废话了,准备下去了。”辛慈道。

凌云刚刚走进白色的云雾之中,眼睛穿过云雾的遮蔽,听到此话,楞了一下,难道前面还能下去?正好此刻云雾层穿过,他的眼睛又能看到了清晰的事物,才大吃一惊,连忙后退了几步,原来前面居然是个深不见底的悬崖!而自己离悬崖边缘只有一步之遥!

“这悬崖这么危险,你也不提前说一声,害得我差点掉了下去!”凌云抱怨道,小心脏兀自扑通通跳个不停。

“谁让你是猪脑子,不知道睁开眼睛看看,难道还要我帮你看?”辛慈怒怼了回去。

凌云无言以对,确实是自己只顾得看美景,全然忘记了前面的云雾遮住眼睛,也没有察觉那云雾后面的深渊危险,真的掉了下去,辛慈除了多骂几句猪脑子,难道还会赔自己几万两银子不成?怕是她一两都不会赔,还因为省却带他去死的麻烦而开心呢。

“下去了!”辛慈一手牵着裘莺,一手倒持刀柄,将凌云勾了下来。

望着那不可测的黑色深渊,凌云一万个不同意,可哪里挣得过辛慈的力道,于是被勾了下来,尖叫声刺穿了峡谷,在石壁之间不停地回荡。

顶着崖底冲击而上的强烈的风,辛慈皱眉道:“你堂堂一个大男人,至于吓得尖叫成这样?”

凌云只觉这感觉比蹦极还难受,幸亏没吃什么东西,不然五脏六腑都要吐出来,反正在辛慈面前已经丢尽了颜面,再丢脸也无所谓了,任她嘲讽,渐渐地声音都叫得嘶哑,还没坠落到悬崖底部,凌云这才恢复了一点神色,小心地睁眼一看,上方一个巨大的羊皮气球已经完全张开了,鼓满了风,像一个降落伞一样,拉住了下面的三人。

凌云不由握紧了辛慈扔过来的刀柄,他更害怕的是,万一那刀出了鞘,自己可就抱着刀坠落下去了,还好这把刀似乎有某种方法黏合起来,一直没有发生他预想中的危险,刀柄始终并未掉落。

凌云大着胆子看了一眼下方,想不到下面并非刚才所看到的黑暗,最奇异的是,下方似乎有一个大窟窿,阳光透着窟窿照射进来,有如一道天光。

这和凌云想象的崖底完全不同,他以为崖底深不见底,是个深渊或者积满了水,或者是个万人坑,总之是暗无天日的,可这个崖底却别有洞天,不但深度惊人,而且侧面居然在石壁上开了一个窟窿,放阳光进来,得以有天然的光照,当初发现这个地方的人,一定是个天才。

峡谷底部,光辉万丈,愈是向下降落,便愈能感受到那光芒的辉煌与难得,是黑暗深渊中一束照亮世界的佛光。

“这里便是轩辕峰?”凌云问道。

辛慈白了他一眼,道:“闭上你的嘴,下去不要多说话。”

裘莺对这种呵斥习以为常,但是凌云却难以忍受,可他又能说什么,现在抓着辛慈手中的刀,勉强不坠落下去,不然没有灵气的自己一定会摔个粉粉碎。

裘莺冲着凌云顽皮地一笑,吐着舌头,似乎在嘲笑他被小姨又训了一顿,像个打蔫的茄子,低垂着头,不再说话。

三人还未落到地面,地上已经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

“天上那是什么东西?”

“啊,莫不是三个人从上面下来,好像是拉着一个什么东西,降落下来的速度好慢。”

“可是这上面有先师的九大封印,哪里能这么容易进来,若不是正门而入,绝无突破封印进来的可能。”

“还讨论这个干嘛,赶紧去报告迟洞主,来者不善,恐怕不是你我之力能够制服的。”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二章 轩辕峰之四 谷底两人讨论的声音朝天上传播的速度特别快,而且没有物体的阻拦,清清楚楚地听在辛慈和凌云的耳中。

辛慈眼角轻蔑地一笑,在离地尚有十几丈高的地方,松开了羊气球,身体如同一个轻盈的飞蛾,萧然降落到地上,可是抓着刀柄的凌云就惨兮兮地坠落在地,摔了个狗啃泥,四仰八叉,落地的姿势实在不雅,还伴随着脑袋上肿起一个大包。

那放风的两人,站在轩辕峰顶部的一个高台之上,现在一人正飞速地下着一层层台阶,另一人则在高台上搭弓射箭,想要袭击辛慈。

辛慈眼睛也没有直视那两人,手中随意地甩出了两枚铁珠,带着些许锈迹的珠子飞速地弹出,一枚正中那高台之上搭弓射箭之人,另一枚则射中了正在飞速下台阶的另一人,两人胸口中弹,小小的铁珠在胸口里炸开,无数铁屑顿时割破了心口的血管,两人大叫一声,委顿倒地。

辛慈拉起四肢仰躺在地上的凌云,嫌弃地甩了甩手,道:“现在你自保性命,我可顾不了你,一会打起来,对方人多势众,万一你死在这里,可怪不得我。”

凌云一吐舌头,暗暗道,我死了,一定变成厉鬼来缠着你,让你日日夜夜做噩梦,绝对不会放过你。

裘莺也从天上拉着羊气球,如同一个降落伞的伞兵,跳落在地上,收起了缩小成一团的羊皮,放进了腰间的行囊中。

“裘莺,你在后面殿后补刀,今天我来开路,里面圣体灵气者十七条,余下百余条,皆是老江湖了,不用留情,也不要恋战,直接取灵,速战速决,把好关口,切莫放过一个出来。”辛慈利索地将战术脱口而出,似乎已经和裘莺合作不下百余次,两人十分熟悉这一番套路。

“难道不用迷魂香?”裘莺问道,“那东西可真好用,烧一点香,再厉害的高手也只能呼呼大睡。”

凌云自然知道这是说的自己,看着她们将这群灵气高手当成待宰的羔羊一样,令凌云不由暗暗称奇,她们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明明没有任何灵气,却如此厉害?让他苦思不解。

“连一个仙体都没有,乱用迷魂香,岂不是让人笑话,我不但是要打赢他们这群臭男人,还要彻底将他们打服了,只有用力量让他们输的彻彻底底,才能心服口服。”辛慈望着前方毅然道。

裘莺便不再说话,将那一瓶从蛊门人手中抢来的迷魂香塞进了怀中。

“说得好,一定要打得他们心服口服,可当初为什么抓我的时候,却要用迷魂香这种下三滥的手段,窃取走我所有的灵气呢,难道我不用被打服?”凌云义愤填膺道,想不到对这群臭男人都可以硬刚,偏偏自己却要被迷倒失掉一切灵气,实在是太不公平了,难道自己不够臭男人不够渣的缘故?

“哼,你?你算什么东西,我用什么方式抓住你,不都抓住了你,难道你很有意见?”辛慈淡淡反问道。

凌云牙齿咧开,挤出一丝勉强至极的笑容,道:“不敢!”

“那就好,保住你的小命,免得死在乱剑之中,我可顾不了你。”辛慈无情道,提着刀,朝着前方那黑漆漆的大石门走去。

前方是一个高耸的石屋,通体是墨黑色的石头,连大门都是黑石整块削砍而成,紧紧闭合。

“小姨就是嘴上泼辣,其实,她刚才还让我保住你一条命,说是到时候能卖一个好价格,死了就不值钱了。”裘莺悄悄地凑到凌云身边,低声道。

凌云一皱眉头,心想,怎么感觉她们是拿我当牲口买卖呢?

辛慈走到黑漆石门面前,脚下用力,飞起一踢,石门纹丝不动,只留下一个娇小的脚印,让人看到,还以为是顽皮孩子的杰作。

凌云差点笑出声来,这石门若是通体石头制成,往最少处说也得几千斤起步,哪里是你一个女人娇小的玉足可以踢开的。

可没等凌云笑出来,那笑容随即凝固了,因为眼前出现了恐怖的一幕,那石头做成的门,竟然出现了裂痕,裂痕像一条飞速的爬虫,在整个石块上爬开,不久便布满了整块石头,随之,大石块开始沿着裂痕开裂,碎成一块块的大小不一的碎石,里面扑面而来一股冰冷的寒气。

眼前的石屋,里面亮着几百只火把,还有几百只眼睛,齐刷刷地望着辛慈,那娇小的身影,在这一群雄壮震怒的饿狼面前,仿佛一瞬间就会被群狼撕裂成碎片。

“你什么人,居然敢惊扰修仙大会?”一人起身怒道,手中的火把摇曳不止,映着他满是刀疤的脸。

“迟洞主,这也是你请来的贵客?”一人不满道。

那位迟洞主从众人中挤了出来,不高不矮的个头,体态微胖的一个中年人,望了一眼辛慈,拱手道:“这位女侠,不知什么来历,有话好好说,为什么杀了我们把风的兄弟,又踢坏了这扇石门?这石门虽然不值钱,但是运来此地却极其麻烦,所费的金银可以在市镇上买一处大宅院了,女侠这样贸然出手,实在是不地道啊!”言下之意,人死并不重要,这扇价值连城的石门倒是让他十分痛惜。

迟洞主人情练达,世事通透,一眼就看出辛慈并非一般的女流之辈,能够一脚踢碎石门的人很多,在场所有的灵气者几乎都可以展示这样的绝活,但是敢于和他迟洞主当众作对,甚至对着几百个灵气者无所畏惧,公然挑衅,那可不是一般的人了。

要么是背景深厚,要么是武艺高深,要么就是初出茅庐不知轻重的二愣子了,所以迟洞主对这人不敢小觑,毕竟能一脚踢碎石门的二愣子,这个世界上并不多。

“没错,是我踢碎的石门,多少钱,我赔给你。”辛慈言语之间,仿佛一个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弱质女流,若不是她自己承认了踢碎了石门,大家一定以为误会了这位娇滴滴的曼妙女子,而将怀疑的目光看在她身后不远处那个衣衫褴褛的凌云了。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三章 轩辕峰之五 “唉,算我倒霉,这一扇石门,不需要你赔了,只是你得告诉我,你今天怎么来到这里,又是为什么来到这里,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迟洞主道。

“踢碎了你一扇石门,让我回答三个问题,我是不是有点吃亏了?”辛慈脸上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可是遮在面纱之下,所有人只看到了柳眉如月,舒展开千娇百媚的笑,看不到那嘴角的讥讽。

“姑娘,你可要讲理,我这扇石门……”迟洞主正在说话,忽然被一个鲁莽的人出言打断。

“迟洞主,跟她啰嗦什么,今天就抓住她,大家轮流尝尝鲜,这岂不是比你一个破石门有趣的多?哈哈哈!”那高大鲁莽的汉子光着背,手里提着一个禅杖狂笑道。

迟洞主皱了皱眉,斜着眼睛,望了那鲁莽汉子一眼,努了努嘴,随即走来两个赤膊的大块头,来到那汉子身旁,将他手脚抓住,架在了空中。

鲁莽汉子大吃一惊,连忙求饶道:“洞主,我若是说错了话,你就当我放屁,求你饶了我吧。”

可迟洞主闻若未闻,摆了摆手,两个大块头便抬着那不断挣扎的汉子,走去了悬崖边,汉子知道自己危在旦夕,不断地扭动,大块头的大手便更加用力地握住,几乎将他手脚捏断,到了悬崖边,两个大块头齐齐松手,往下一抛,那汉子便坠入了轩辕峰的万丈深渊之中。

轩辕峰十分奇特,虽然自身在谷底,有一座石桥通往谷底的窟窿,能够去往外面的世界,但轩辕峰这块悬浮在半空中的大石头下面,并不是大地,而是深不见底、黑不见五指的无底深渊,轩辕峰便飘荡在这深渊之上,纹丝不动,想必是某位功力高深前辈的造物。

鲁莽汉子被扔下去之后,石屋宫殿前的空地上,挤满了人,却鸦雀无声,没有人敢发出一丝声音。

“哼,我这扇石门,可不是什么破石门,还有,我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插嘴,这深渊之中,尽是吸食灵气的凶兽,一旦扔下去,便有一股巨大的力量拽下去,哪怕你是圣体,也只能沦为凶兽的口腹之物。”迟洞主保持着脸上的笑容,言语却让人感到一阵寒意。

“这样的话,那你掉下去,不也没命了,这么危险,还不填起来?”众人皆缄口不言,可裘莺却童言无忌地插嘴道。

迟洞主再次皱起了眉头,那两个大块头力量惊人,身上的灵气也是不凡,已是两个圣体之躯,可意识上都只能算是迟洞主的傀儡,对迟洞主的话言听计从,甚至能够心灵感应,一见他对裘莺不悦的神色,两个大块头便走向了裘莺。

可裘莺丝毫不怕,还沉浸在那个古怪的悬崖上,继续道:“那凶兽如果真的那么强大,为什么不怕它从悬崖下面跳上来呢,那这里的所有人不都要被吃掉?”

迟洞主冷笑一声,道:“那你下去试一试不就知道了。”他眼光始终没离开辛慈,知道裘莺不过是个助手,真正不善的来者是辛慈,还有后面那个看着毫无灵气、衣衫褴褛的凌云,不知是否深藏不漏,不然她两个女子为何会带一个没有灵气的凡人进来呢?

“你既然那么想下去,那就送你下去吧。”辛慈平静道,举起了刀。

两名大块头看到主人有危险,连忙放下丢下裘莺的想法,转身回到迟洞主的面前,准备共同抵御面前这个不可小觑的敌人。

迟洞主始终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是眼前这个女子看着貌似只是一个娇美娘,完全不像身负奇功的世外高手,尤其是头上完全不像圣体、贤体之流,萦绕着数圈青紫之气,而且出手踢碎了石门,功力强劲,难道已经是踏入仙体之境?

辛慈望着眼前挡住自己的两个大块头,不屑地一笑,道:“还有人想出手吗,不妨一起来。”

迟洞主大怒,心想,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臭娘皮,仅仅我这两名手下,都是圣体之躯,轻轻松松搬起一座大山,打你还不是易如反掌,居然还嫌不够,一会抓住了你,我一定要折磨你到死。

可没等他愤怒地发声,眼前两个大块头已经倒在了地上,众人只看到了辛慈收刀的动作,刀上有淡淡的血迹,还有两缕紫色的光,飘至辛慈腰间的一个葫芦状的小青瓶之中。

大块头的尸体倒地的瞬间,化为了一滩腥臭的血水,不过,在轩辕峰之上阴冷的环境之中,这滩血水迅速地蒸发,一阵怪风将一切血水蒸发的臭气味卷土而去,地上瞬间变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未发生过任何事,尤其是两个圣体高手的倒地死去。

惊呆了的不仅是迟洞主,还有那一群圣体、贤体的高手,当然,凌云也惊呆了,他想过假如辛慈真的是仙体,那消灭这群人只是碾死蚂蚁一样,轻而易举,但是他亲眼看到这一切碾压式的打击,心里还是忍不住的惊讶。

和凌云的惊讶不同,迟洞主与身后一群高手,除了惊讶,还有恐惧,他们自恃功力高强,身怀灵气,纵横于世,无所畏惧,除了执行官出没,能够让这群人闻风丧胆外,世上没有放在他们眼里的人,随便哪一位拎出来,都是当地个顶个的大宗师,名震一方,威风八面,可在辛慈的面前,这个娇柔的面纱美女面洽,双腿都开始颤栗。

“迟洞主,你们是自己来,还是我动手?”辛慈一笑,那笑容比往日充满嘲讽的哂笑不同,可更加令人心寒。

“哼,这里圣体高手不下二十位,贤体不下百人,我们众志成城,你难道能够打得到一个两个,还能杀光了我们所有人不成?”迟洞主怒道。

“非也非也,迟洞主,你刚才也说了,你说话别人不要插嘴,不然像刚才那位老兄一样,随随便便就丢下了悬崖,那我们可怎么敢跟你相提并论,更不敢说众志成城,这位女侠和你有什么仇怨,那更是你们私人的事情,还是不要把我们牵涉进来好。”一个老学究模样的人走出来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四章 轩辕峰之六 “没错,凭什么好事你独占,看到美女自己就上来搭讪,现在原来是寻仇的仇人,就拉上我们为你卖命,休想,你假仁假义,肯定到处留情,现在人家找上门来了,收拾你,你还想牵连我们?”

“这位老弟说得好,迟洞主,你若真是侠义心肠,就不该将我们拉进浑水,这可是你私人的仇怨,不关我们的事情。”

……众人七嘴八舌,纷纷摆脱干系,一时竟无人为迟洞主说一句话。

“你们摆脱不了干系,今天我找的是各位所有人,一个都别想跑。”在众人嘈杂热烈的议论中,辛慈的话像是一道闪电,击穿了所有人的防备,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没听错吧,小姑娘,你要和我们一百多个灵气高手为敌?你可知道就算你是仙体,也未必能够敌得过这么多英雄的合力围剿,现在你收回这句话,还来得及。”那老学究扶了扶眼睛前的水晶镜片,道。

“如果你耳朵没聋的话,那你就没听错,我今天要杀掉你们所有人,现在你们可以选择的是,找一种舒服的方式自裁,或者让我用最快的刀,让你们无痛苦的死去。”辛慈冷冷道。

每一个字都钻到了所有人的耳中,若是其他人说这种话,顶多一笑置之,这群高手甚至不会跟这种狂妄之徒计较,但是这句话是刚才那个一刀解决掉两位圣体高手的辛慈所讲,味道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不可能置之不理,更不可能装作没听过。

“哈哈哈,各位还以为这是我的私人恩怨吗?实话实说,刚才本座也想过是不是曾经得罪了何方神圣,引得这位女侠前来复仇,可是苦苦思索,我也想不起曾做过这种亏心事,现在大家应该明白了,她今天摆明了是为灵气而来,诸位都有灵气,谁也逃不了!”迟洞主听到辛慈的话,反而欣喜了几分,因为他不再孤立地站在这女魔头的面前,而是所有人都被她放在了对立面,不得不为敌。

本来以为可以摆脱干系的众人,此刻无奈地面对了现实,但他们实在难以同仇敌忾,敌人太过强大,让他们简直无法想象,那么快的刀,应该如何才能破解。

每一个人都在内心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力量,若是自己站在刚才那两个大块头的位置,能否敌得过那把刀,可结果他们都摇摇头,那是决计无法做到的事情,最终只能一死。

无论是迟洞主,还是老学究,他们以为众志成城就能打得过敌人,现在看来,这希望也是渺茫,因为捆在一起,不过增加了一些头颅,来让敌人多砍一些时间罢了,没有任何赢的希望。

“女侠,我只想知道,各位犯了什么错,需要你现在非动手杀了所有人不可,这里纵然不敢保证没有坏人,但各位无不是各地有头有脸的名望人物,平时施舍粥饭、救济穷人的事情都没少做,为何女侠不问不管,现在要将我们置之死地不可?”老学究不忿地质问道。

“你们没有错,但是人死并非总有理由,好人也得死,不是吗,更何况你们身上灵气就是罪过,怀玉其罪的道理,你偌大的年纪,还不懂吗?”辛慈道。

“哼,既然如此,大家伙只能和你拼命了!”老学究怒而将手中的拐杖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拼命?哈哈哈,你那一命实在不值钱,想拼也只是送掉你们的命而已,休想动我一下。”辛慈道。

凌云暗暗想到,这辛慈果然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眼前这上百人,个个看得出都是社会上的名流望族,本身灵气高深,无不修行了大半辈子,白发苍苍者不在少数,年轻者寥寥无几,看着只觉有几分可怜,可是凌云他自身难保,哪里又能管得了这些人的生死。

“做人呐,不要这么狂妄,有什么好处,就算你比我们都要强,也不意味着你天下无敌,难道没有能制服你的人?难道我们合力一战,还会一定输给你?”迟洞主眯眼道,心中并不相信这女子能够碾压这上百名灵气高手。

“何必废话,给你们个自裁的机会,不然就由我出手,现在我倒数十声,十声数完,没有人能站着!十!九!”辛慈一字一顿道。

“去你妈的!”一人提着重锤冲出人群,可惜还未踏出第二步,那手中铜锤已然落地,脸上是凝固的惊奇神色,从额头到下巴,一道细细的缝逐渐渗出了鲜血,紧接着整个头颅分开成两半,倒地而亡。

辛慈收起那一缕微弱的灵气,不屑道:“白白浪费了我一刀。”

凌云在旁边只觉一阵风轻轻拂来,这才能感受到辛慈也许曾在瞬息之间移动过,可无人能看清她的动作。

众人哑然,就像一群吓傻了的呆鸟,连话都说不出了。

“八!七!六!五!”辛慈继续数道。

这一声声在平静中穿透了空气,也穿透了每个人的心脏,仿佛死亡的钟声一样,不紧不慢,不疾不徐,缓缓地将死亡的手伸向他们逐渐冰冷的身体。

“四!三!二!一!”辛慈数完了最后一声,微微一笑,道:“好了,到时间了。”

眼前众人并无自裁之人,他们纷纷后退,想要撤回那间石屋,无人敢留在前面,一旦被那凶狠的女人接近,等于一只脚已经踏过了鬼门关。

辛慈并没有放过他们的想法,反而步步逼近,手中的刀每一次微微晃动,令众人莫不心惊胆战、心胆俱裂!

“不用太紧张,我的刀很快,一点都不疼。”

辛慈那温柔的声音,像一条蜿蜒的毒蛇,缠绕在每个人的脖颈上。

所有人包括那还想硬撑颜面的迟洞主,此刻都顾不得颜面,纷纷挤进了石屋之中,里面空间开阔,容得下近千人,只是石门已经碎裂,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挡住辛慈可怕的靠近。

辛慈看着他们争先恐后地跑进了石屋,脸上反而露出了一抹笑容,似乎这正是她计划之一,在最后一个人也钻进石屋之后,辛慈提起了刀,在空中画了几个缭乱的符号,那正是世上最神奇的符印之一,一道金光随着符印而封住了石屋的洞口。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五章 轩辕峰之七 辛慈取出了腰间的小青瓶,打开了瓶口的玉塞,一声鬼鸣似乎从深渊中呼啸而出,将这瓶子放在那石屋金门中的符印上,瞬间空中出现了无数缕紫色的光,像一个庞大游弋在空气中的鱼群,鱼贯而入,涌入了小青瓶之中。

小青瓶吸收了所有的紫气,但里面像是一个无底洞,可以容纳这世间的一切。

石屋之中,无数惨叫声传来,有如炼狱里饱受煎熬的鬼鸣一般。

直到石屋前那道金光之门渐渐地淡去,直到符印消失,小青瓶也没有新的紫气吸取,辛慈从空中拿过那个小青瓶,塞上了塞子,然后放在自己的腰上,完全不再管洞内如何一番人间地狱的惨象。

“你们愣什么,走了。”辛慈走过来,拍了一下发呆的裘莺,瞥了一眼那愣愣的凌云,往阳光斜斜洒进这峡谷内的大窟窿走去。

凌云叹了一口气,他又能说什么,这女子视人命如草芥,可以说是本性难改了,看来自己终究也难逃一死,何必可怜别人。

裘莺跟着小姨,人没少杀,只是这是第一次不用近身,也能够杀死一大批高手,她怔怔出神,怎么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小姨,你那一招好厉害,我怎么也能学会,教我教我,下次让我试一下嘛。”裘莺紧走几步,拉住小姨纤细的手臂,央求道。

“好啊,教会你,直接在那家伙身上试一下。”辛慈回头望着凌云道。

凌云一愣,心想,裘莺跟你学什么杀人技,关我什么事呢,还要在我身上试验,难道我是小白鼠,真的是躺枪!这臭婆娘时不时针对我,非要好好治她一顿不可。

“那还是算了,我不学了,嘿嘿,我想杀他不用费脑子学那个。”裘莺笑嘻嘻道。

辛慈不再说话,继续向外走,凌云无奈,只得跟上两个女子。

“这个轩辕峰到底是什么地方,为什么会一下子聚集那么多灵气之人?”裘莺好奇地问道。

“你想知道吗,可我说了,你也不一定明白。”辛慈看着裘莺一眼,叹息道,“还是跟你说说好了,不然你的好奇心一定不会让你闭上嘴巴。”

接着,辛慈娓娓道来。

原来这轩辕峰,乃是洪荒一位仙师的洞天福地,他有通天的本领,创造了这样一个独具风格的所在,老仙师不喜居住在高高的山上,又不喜世人的叨扰,便凿空了一座石山,虚空的山体中悬浮起一块巨大的石头,名为轩辕峰,先前那石桥也是后来造的东西,当时仙师居住在石头之上,上方的空洞封上符印,无论是风雨还是凡人都无法从上空落下,而旁边的大窟窿也是他掏出来,留着外出及光照的用途。

洪荒已逝,几十万年之后,老仙师早已不知云游何处,此处洞天荒废了万年,一个灵气修炼高手在荒草掩埋中,发现了那个大窟窿入口,走进来看到了这处别有洞天。

从此,他在这里建立了一个居所,还自行建造了一个石桥,方便搬运一箱箱的美酒到轩辕峰上来,日夜豪饮,他生性爱结交好友,没几个月,来过这里的灵气者不下几十,从此他们约定了每年来此大聚一场,名曰修仙大会,一同酒肉畅饮,彻夜长谈。

渐渐地,那高手不见了踪迹,而修仙大会却成了惯例,一届届举办了下来,而且聚集的高手越来越多,成了灵气者一大盛会,几乎聚集了天下所有野修之人。

这些人,大多都是因缘际会得到了残留人间的灵气,在灵气的层次上,并不算多高,连一个仙体都从未出现过,可是终究是远超凡人的存在,修仙大会成了他们难得的交流之机。

然而,世上还有一个轩辕峰,原来是世上的凡人以讹传讹,那些从未到过真正轩辕峰的人,在靖南县北部几十里地一座高山命名为轩辕峰,江湖上各门派的凡人也开始在此举办修仙大会,以此寻求在江湖上传闻已久的修仙之法,实际上是为了划分势力范围,分割武林,那神足教意欲成为南境霸主的修仙大会,正是这一处地方。

今日又是谷底的轩辕峰大会,各种灵气高手蔑视凡人的修仙大会,来到此一聚,正互相热议执行官最近对野修灵气者追杀愈甚的事情,不想来了辛慈这么一位恶煞,直接一锅端了。

若不是辛慈一番详尽的叙述,凌云还会以为谷底那就是神足教所要参加的修仙大会,现在才知道还有李逵和李鬼的区别。

“哈哈,世上居然还有一个假的轩辕峰,一个假的修仙大会,那我们要不要去看看,听起来好好玩的样子。”裘莺天真道。

凌云心里觉得十分好笑,若是那些参加修仙大会的名门正派及武林高手,听到裘莺这样说他们参加的修仙大会,一定非气炸了不可,可是她所说的倒也是实话,轩辕峰上百名灵气高手,捆起来打不过一个辛慈,那假的轩辕峰上几千名凡人中的武林高手,捆起来恐怕也打不过真的轩辕峰上任何一人,可见比起辛慈,他们的差距简直是云泥之别。

“今天算是满载而归,可惜还有一条大鱼,从我手里逃掉了,看来修仙大会还是要去一趟不可了。”辛慈望着远方道。

“太好了!”裘莺开心地差点跳起来。

大窟窿外面,是高到腰间的杂草丛生,连一条出去的路都没有,倒也不稀奇,这些灵气高手哪个不是来无影去无踪,何必在崎岖的地上一步步走过来,而窟窿外两边是绝壁千仞,任何凡人都休想进来,这大概也是此处如此隐蔽的原因。

太阳已经西斜,阳光从两道绝壁中照射进来,这设计不可谓不精妙。

辛慈拉起凌云的后颈衣服,同时牵着裘莺的手,一飞而上,从那深谷之中回到了地面上,不远处的田野之中,有一棵孤独的树,树上牵着一匹黑色亮鬃毛的骏马,正是来时那匹汗血宝马。

原来从大窟窿处出来,正好来到了悬崖的另一端,此处正是勒马的地方,省却了绕转四五里的田埂小路。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六章 面纱美女 “原来你会飞啊,那为什么刚才还要我们走过去?”凌云有些不服气道。

辛慈回头瞪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牵回那匹黑马,道:“你继续在后面跑着吧。”

见凌云一脸苦色,活生生皱成了一个丑橘,裘莺哈哈一笑,乐得腰也直不起来。

好在辛慈没有策马狂奔,而是缓缓行在乡野的小路之上,带着稻香的清风拂面而来,分外惬意,暮色渐渐地笼罩下来,夕阳一道残血,染红了半边天空。

凌云则跟着马儿,在后面快步跟着,马匹就算行驶的十分缓慢,对于凌云一个没有灵气的俗人而言,也要快一些走才能勉强赶上,只是不用一直狂奔跟随,走得累一些总比没了命好,唯一让路人感觉奇怪的是,凌云腰间还拴着一根粗粗的麻绳,另一端则绑在马匹的背上。

“小姨,我们这样慢慢走,什么时候能回到县城啊?”裘莺感觉几分火燎燎的饥饿,问道。

辛慈知道这位外甥女可不是为了早一点回到县城,刚刚她还欣喜地望着原野的风景不停地问,这是什么树,那是什么花,一些不知名的草木都让她感到新奇,一定是肚子的饥饿让她想起了县城里各式各样的美味,于是从包裹里掏出一张油纸包裹的芝麻烧饼,递给了裘莺。

“你先吃一口垫垫肚子,等会回到城里再让你大饱朵颐。”辛慈道。

裘莺看着烧饼,眼前一亮,接过来咬了一口,忽然又愣住,那一口烧饼含在嘴里,嘟囔道:“不会我吃饱了,一会到城里就不给我买吃的了吧?”

“这一块烧饼,哪里能填饱你那个肚子,放心吧,一会你想吃什么就让你吃什么!”辛慈道。

“好,我要吃酱肘子,还有糖醋鱼,卤猪耳朵……”裘莺脑子不太灵光,但对吃的美食却记忆清楚,脱口而出,如数家珍,一边说着一边口水流出来,嘴里的烧饼增味了许多。

不过,这可苦了凌云,听着那一道道美味的佳肴,在凌云的脑海之中,已经出现了一盘盘、一碟碟色香味俱全、香气扑鼻、咬在口中香嫩可口的美食,肚子咕咕叫的厉害,一天都不曾进食了,加上长途的奔波,又没有马力,全靠两条腿,现在走在路上,只觉双腿都接近了疲惫的极点,若不是那美味的诱惑,几乎迈不动步了。

田野逐渐地走到了尽头,开始踏上了四通八达的宽阔官道,有许多其他的马车和旅人迎面而过,或从后面追赶而过,人马混杂。

忽然,听到一队马蹄声,好奇的裘莺回过了头,看到了一群短衣持刀的汉子们,骑着十八匹高头大马,从后面奔驰而来。

本来三马并行,因为前面有缓缓行驶的辛慈驾驶的黑色骏马,占据了一条官道,所以十八骑只能两马并行,快速地超过了辛慈。

前十余匹马一看就是这群人中的地位高者,超过辛慈的马儿时,连头都不转,无不望着前方全神贯注,迅速地超了过去,继续向前狂奔。

可最后三四匹马,与前面众人的神色完全不同,个个衣服华丽,锦衣绣袍,连佩剑上都镶满了宝石,闪闪发光,令人眼睛都无法挪开。

“哈哈哈,二哥你快看,这家伙一个破烂乞丐,居然被两个女人骑马牵着,岂不是奇事一件?”一个面子稚嫩的少年指着凌云大笑道。

那被他称之为二哥的人,放缓了坐下马匹的速度,斜眼一望,道:“这两个女子倒是容貌身姿俱佳,可惜和这腌臜的乞丐一道,令人失掉了胃口。”

“这乞丐看着肌肤倒也不黑,恐怕只是多日没洗漱,衣服又破烂,看起来像个乞丐,不知道三人什么关系?”那稚嫩少年道。

“还能有什么关系,八成是丈夫出轨,这小媳妇带着小姨子去抓奸,将那丈夫痛扁了一顿,然后拉在马尾后游街呗!”那二哥道。

凌云饿得头昏眼花,被这几人明嘲暗讽,也无力反驳,更不愿反驳,反正拿辛慈当老婆,又不是自己吃亏,只是他心里暗暗为这几个人的嘴上张狂感到好笑,恐怕他们是根本不知道辛慈的可怕,万一惹怒了他,这几个好端端的头颅,可就不再是他们所有了。

“小姨,他们是不是在说我们?”裘莺好奇道。

那几人故意放慢了速度,几乎与辛慈并驾齐驱,听到了裘莺的求问,不由哄然大笑道:“小美女,说的不是你,还有其他人吗?”

他们自恃人多势众,更别说前面还有十几个高手当先锋,后面还有一个可怕到无法想象的高手坐镇,他们自然有恃无恐。

“不要理会他们。”辛慈淡淡道,一向脾气暴躁充满戾气的她,居然听到这几人的大声侮辱,毫无反应,更没有生气或暴怒,让裘莺与凌云均是吃了一惊,难道辛慈的耳朵坏掉了?

“这美女还害羞呢,戴着面纱,身材倒真是不错,只是不知道那面纱下面的脸蛋儿如何?”那二哥道。

凌云只觉此人的声音有些熟悉,抬头一看,居然是那个鲜卑皇室的王爷拓跋圭!此刻凌云脸上头发蓬乱,脸上都是泥垢,身上衣衫褴褛,别说只有一面之缘的拓跋圭,纵然是阳灵绫、雪珠、紫若和媚娘来到了他面前,若不是眼睛相对的凝视一番,恐怕也无法将他认出。

“二哥,那还用说,这种身材的女人,脸蛋绝对不会差,更别说那眼睛如此好看,令人着迷。”那稚嫩少年笑道。

拓跋圭不住地打量着辛慈,像是在看一个猎物,道:“未必未必,那我们就打一个赌。”

“赌什么?”那稚嫩少年问道。

“就赌祖母的侍女玉黎,若是我输了,这个美女归你,我还向祖母央求,把玉黎也免费送给你,若是你输了,你便将那玉黎从祖母那里偷出来给我。”拓跋圭笑道。

那稚嫩少年十分不解道:“我输了,难道你不要这个美女了吗?”

“七弟,你还是太年轻了,也不想一想,你打的赌是什么?”拓跋圭意味深长道。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七章 赌约 那稚嫩少年挠着脑袋,一想,自己打的赌是说那美女脸蛋和身材一样,漂亮迷人,万一自己输了,那就是说这美女脸蛋并不怎么样,那二哥哪里还愿意要一个美女,肯定只要祖母身边那位眼神都能杀人的玉黎就好了。

稚嫩少年恍然大悟,哈哈大笑,道:“还是二哥聪明!”

两人仿佛已经把辛慈当成了囊中之物,这群鲜卑贵族,早已习惯了走在大街上,见到美色女子,肆意抢回府中,别说普通人家的女子,哪怕是高官贵爵家中的女眷,只要她不是鲜卑族,而是低贱的汉族,就没人能责怪到他们头上,所以他们早已习以为常。

欺男霸女,在他们眼里,是统治汉人的一个正常举措罢了,假如有人敢于反抗,一定是对抗整个鲜卑皇族,那就是大逆不道,就应该将那反抗之人碎尸万段,也不为过!

“可是我们怎么验证这女子的美貌?”稚嫩少年缺乏他二哥当街强抢民女的经验,便问道。

“这还用说,上去揭下那面纱就是。”拓跋圭脸上流露出了一抹淫荡的笑容。

拓跋圭自恃身边高手坐镇,加上那两个女子瘦弱纤细,弱不禁风,便策马冲了出去,拦住了辛慈的马,一勒缰绳道:“这位姑娘,请稍等一下,我乃鲜卑皇族,世代为靖南郡王,现在我刚刚承袭仙逝父亲的王位,你牵马慢行在这附近,恐怕是当地人,不会没听过我的名号吧?”

“什么靖南郡王,我没听过。”辛慈冷冰冰道。

拓跋圭脸色有些难看,一丝怒气升腾而起,又抑制住了,道:“哼,那是你孤陋寡闻,现在本王要看看你的脸蛋,把你面纱揭下来吧,不要逼我动手!”

“逼你动手又如何?”辛慈目光中似有寒光,望着拓跋圭道。

“你!”拓跋圭没想到这小小的弱女子,居然如此不上道,将自己的所有要求全部正面怼回,完全不在乎自己的面子,也不在乎那郡王的名头,旁边的稚嫩少年捂着嘴笑,这下二哥算是触到了霉头,在众人面前丢大脸了。

“哼,今天便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疼!”拓跋圭抽出腰间的鞭子,那是他用来鞭打挡路的行人,或是不顺眼的属下,以前他一向是直接抽刀便砍,拔剑便刺,可后来长大了,觉得这样实在是麻烦,死了人,总有哭哭唧唧的家人到处闹事,害得自己还要来杀更多的人,不如带一根鞭子,随意地抽打,十分解气,又不会不禁抽,打上几十鞭子,也不过受了重伤而已,一般不会死人,这可遂了他的意。

“等着吧你!”拓跋圭执鞭子冲着辛慈,举起鞭子便要抽打下来,管她什么美女,只要不顺自己的心,打死就是,官府哪敢过问,自己贵为鲜卑皇族,靖南郡王,就算杀了县官和知府,也不过被朝廷下命责备几句罢了。

辛慈冷笑几声,不躲不闪,任由那鞭子落下来,可等到鞭子即将落在辛慈身上的时候,被辛慈伸手轻松地抓住了鞭子梢。

拓跋圭有些吃惊,自己用力如此之大,这鞭子怎么被她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呢。

辛慈用力一甩,那紧紧拽着鞭子柄的拓跋圭,被巨大的力量带飞了马背,腾空在半空之中,眼见就要重重地摔落在地上,一道黑光迅速地飞过来,托住了拓跋圭的身体,可那甩开的力量实在太过惊人,那黑光也倒退了几十丈,才稳住了双脚,此刻已经从大道上退到了道旁的浅溪的淤泥中。

“这女人不是寻常女子,大家小心!”那黑影道。

十八骑的先行者已经察觉了异常,策马回到了靖南郡王身边,团团围住了辛慈三人。

辛慈不慌不忙,吹了吹手上的灰,那是鞭子梢上的脏东西,道:“这么小力气的男人,怎么也能算得上寻常男人呢?”言语中自然是在讥讽被自己甩飞了的拓跋圭。

本来就在众属下和七弟面前丢了脸,这下被一个弱女子甩飞,颜面更是荡然无存,拓跋圭心中恨的咬牙切齿,从黑衣人的怀中跳下来,踏过小溪的淤泥,走到官道之上,怒道:“这个臭婆娘,大家给我上,将她抓住扒光了衣服,我非要好好羞辱一顿不可。”

凌云心底暗笑,这家伙死到临头还在嘴硬,刚才那辛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心慈手软了一回,没有将他置之于死地,可这家伙还不知道快点逃走,别说你这十八个人,轩辕峰上上百个灵气高手,还不是一下子成了她青瓶中的魂魄而已。

可拓跋圭怒发冲冠,气不可遏,郡王既然下了命令,众人只得听从,好在人手众多,这里灵气者已有十二名,其他高手也不下六位,除了拓跋圭和他的七弟拓跋靖,其他人无不是当世高手,制服一个女人绰绰有余,众人心底只觉大材小用,对女人动手有点以大欺小,恃强凌弱,若是传到江湖之上,恐怕为人嘲笑,说是十八个大男人对付两个弱女子,还有一个臭乞丐。

“还他妈不上,你们在等什么?”拓跋圭更加怒气冲天地骂道。

无奈之下,众人只得硬着头皮上,那一众随从,皆着墨色兵甲,统一佩刀,骑着棕色的高大骏马,整齐划一,平时训练有素,演兵列阵,完全是按照军队的方式来管理,此刻虽然对方是弱女子,但他们并没有掉以轻心,要上大家一起上,免得单挑女人传出去也是个笑话,一起上的话,每个人都有份,那就不会有泄漏的风险。

辛慈数了数眼前的人,摇了摇头道:“果然还都是小角色。”

众人本来对她并没有任何仇怨,此刻听到这句抱怨,无不心中愠怒,这女子也太狂妄了,目中无人,这一众哪个不是贤体以上的高手,居然被她叫做小角色,真是妄自尊大,狂妄得没边了!

于是,众人竟有些同仇敌忾,心底皆是要抓住这毒舌的女子,将她折磨一番的想法。

“住手!你们一群大男人,欺负一个女子,算什么本事?”一个老头拄着拐杖走过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八章 前朝的老卒 那老头脸上布满了沟壑纵横的皱纹,头发黑白相间,终究是白色的占据了多数,黑色只有若隐若现的几根,身材瘦削,面容清癯,不高的身材,可腰板比白杨树还要挺直,偌大年纪,没有一点佝偻的迹象,显得精神倍佳。

“老头,你是什么东西,本王的事情要你管吗?”拓跋圭怒道。

“我是附近的里正,这里是我的村子,在这个地盘上,我什么管不了?我就不许你们一群大男人欺负人家两个弱质女流。”老头气得拐杖直在地上乱戳。

“还有你啊,一个大男人,连自己两个媳妇都保护不了,穿的这么破破烂烂,是不是干什么缺德事情,被自己的婆娘抓到了?该!不干不净,现在的年轻人啊,真的是!”老头指着凌云不满道。

“他妈的我以为是什么不世出的顶级高手,原来是个破老头,里正算什么东西,不过一个村里能说几句话的乡绅罢了,连个官吏都不算,在本王之下,要排上九十九级,才能轮到你一个破里正,快给我滚!不要耽误本王玩女人,不然先把你的老骨头打碎了!”拓跋圭蛮横道。

“你口口声声我算什么东西,告诉你,当初老子就是打你们鲜卑的前朝军,我今天就不走,死也要死在这里,让你们这些鲜卑人知道,我们汉人不是任你们宰割的牛羊,我们汉人有永远不会屈服的傲骨,你打的死我,但打不碎我的脊梁!”老头眼睛放光,在他心中,那少年时征战沙场,看到鲜卑人将汉人妇女作为两脚羊的惨象,心中何尝不义愤填膺,一路败北,最后溃不成军,身受重伤,昏迷在战场的壕沟之中,醒来时大齐已经亡了,鲜卑人占领了整个九州。

无奈之下,老头回到了偏远的山区老家,在这边陲之地,少有鲜卑人出没的地方,活了整整几十载,现在已经垂暮,看到这鲜卑贵族们骑着高头大马,到处耀武扬威,已是十分不忿,看到他们想要靠着人数众多,欺辱两个弱不禁风的女子,心里更是义愤填膺,于是不顾一具老朽的身躯,挺身而出。

凌云望着老者的挺直身影,心中肃然而起一份由衷的敬意,想不到这乡野间,还藏着这么一位抗击异族的隐姓埋名的老英雄。

“小姨,这老头真奇怪,明明打不过这么多人,还非要出头,你说他傻不傻?”裘莺童言无忌地直抒心中的想法。

“哈哈哈,老头子傻了一辈子了,今天又能来杀鲜卑人,那是我死了也痛快一次的酣畅淋漓的快事!来吧,狗贼们!”老者横起拐杖放在胸前,一副慷慨就义的悲壮模样。

“切,我杀一个里正,跟杀一个蚂蚁没什么区别,当我真不敢杀你吗,老东西?”拓跋圭斜着眼睛不屑道。

凌云解开了腰间的麻绳,冲过来挡在老者面前,怒道:“你好歹是个靖南郡王,对一个老者下手,难道不惭愧吗?”

“哼,老者,明明是前朝逆贼,今天就拿你去领赏,你们快点把这几个反贼给我生擒活捉了!”拓跋圭下令道。

凌云气愤异常,纵然他身无灵气,也不能看着这群人活活将老者打死,本来辛慈的力量,足以制服眼前所有人,可凌云知道,辛慈的性格冷漠至极,并不懂人的感情,也不会对这老者有什么同情之心,所以等着她出手无疑会害死这老者,于是挺身而出。

凌云掀起了缭乱的头发,生怕这些遮盖住脸的头发会影响打架的效果,脸上流出了几股冷汗,顺着脸滑落,于是忍着衣袖的肮脏,举起衣服擦了擦脸,也擦去了脸上的泥垢,露出了真正的脸庞。

拓跋圭望着凌云那面容只觉有几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忽然记忆中一道闪电击过,想起了那恐怖的经历。

“是他!是他!他又来了!”拓跋圭吓得双腿发抖,后退了几步,拼命地爬上了自己的骏马,可惜双腿抖得实在厉害,那高头大马又太过高,连续几次都滚落在地,华服上沾满了尘土,最终偏坐在马背上,提起缰绳,玩命地甩着鞭子在马的屁股上,一溜烟儿地往前冲去。

留下惊呆的众高手,无人知道这位靖南郡王为何突然像见了鬼一样,只是生怕他出事,几匹护卫连忙策马赶了过去。

那七弟拓跋靖回头望了一眼凌云,心中充满了惊疑,二哥看到此人吓得勒马就跑,难道是吃过这人的亏,这个人看着眼神里放精光,恐怕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世上的高人都是奇人异象,他穿着破烂反倒可能是藏拙罢了,最好还是不要惹,免得吃亏。

于是,拓跋靖一言不发,策马而去,其余人见到郡王兄弟二人先后离开,虽然没有下任何命令,也会意地策马跟着拓跋靖离去。

老者先是以为自己今日必死无疑,但当初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侥幸活下来,他引以为耻了一生,今日终于能够了了这一段夙愿,能够死在和鲜卑人作战的战场上,那是他最大的渴望,可是看着众鲜卑人先后离去,特别是拓跋圭像是见了鬼一样离开,心底充满了疑惑,回头望了一眼凌云,难道这小子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

裘莺也是惊奇地望着凌云,道:“你居然把他们吓跑了,难道是你的脸太吓人了,还好啊。”她打量着凌云的脸,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你的脸才吓人呢!”凌云切了一声道。

“你没事吧,老……老大爷?”凌云一时不知如何称呼这位值得尊敬的老者。

“我……我没事,只是我要快点回去,带着家族去山中隐居了,今天被鲜卑人知道了我曾经是前朝军队的残余,恐怕对我家人会不利,我一个老头子,死就死了,唉,害死家人,罪过大了。”老者叹息道,他刚才一时义愤而出头,即使再次遇到这种事情还会出头,可万一鲜卑人来巡查此地的里正,将他家人牵连到,甚至左右邻居,村里的街坊,那可就不好了,所以他思路清晰,顿时想起来回去安顿逃难。

章节目录 第一百九十九章 拿什么还我的银子 凌云对着辛慈道:“你能不能借我几十两银子,我以后还你。”

“你将死之人,拿什么还我?”辛慈道。

“反正我能还你,几十两银子而已,帮你打一年工也够还了。”凌云道。

“哼,你想得美,以为我会让你活那么久?”辛慈冷嘲热讽道,可还是从怀中掏出了一锭银子,数都懒得数,直接扔给了凌云,道,“你若是还不起,我就去神足教圣山把你大老婆小老婆都卖了抵债!”

凌云接过银子,心里感激,只是她后面那句话,让凌云将一句感谢的话梗塞在了喉咙,转身将银子递给了老者,道:“老大爷,你拿着吧,当你安家的费用,这是我们造成的,理所应当我们承担。”

那老者碰都没碰银子,甩手便要走,道:“我不要,要了银子我和那群鲜卑人有什么差别,对同胞难道是看在银子的份上才出手吗?”

凌云见他不接,便追上去塞到了他的手里,道:“一定要拿,不然我们就去揭发你!”

这老者一愣,没想到这臭小子为了逼自己拿银子,居然说出这么损的话,眼眶一热道:“这可至少几十两银子啊,我……我谢谢你们了,两位姑娘,还有这位小兄弟,你们都是好人,以后一定多子多福,福泽百世!”

看着老者走远,辛慈恨恨道:“刚才就该一刀将这臭老头子杀掉,我倒是忘了,居然敢将我和这家伙相提并论,还说些什么多子多福的恶心之语,真是该碎尸万段才对!”

凌云心底想道,你还不是要把我大老婆小老婆卖掉?等到以后,把你变成我最小的小妾,到时候看你如何自己卖自己?嘿嘿,多子多福,一定要让你每年都生,像母鸡下蛋一样年年一个!

“小姨,刚刚那群人明明好多都有灵气在身,为什么还是放他们走了?”裘莺本以为难逃一场大战,正兴奋地想要拿出兵刃,不料辛慈却任他们离去,连阻拦都没有,便不解地问道。

“放他们走?哼,没那么容易,只不过时机未到罢了。”辛慈道。

三人继续前行,两个女子共乘一马,凌云则跟在后面缓缓前行。

“你倒是挺有本事啊,那郡王看了你一眼而已,居然立刻逃走,怕你像见到鬼一样,难道你之前对他留下了什么阴影?”辛慈漫不经心地问道。

“也许不是看到我,而是看到你啊,你这么美,身材又这么,啧啧啧,让人看一眼就难以忘怀,兴许那鲜卑皇族的郡王看到了你,才连滚带爬地跑掉了。”凌云道。

“见我为什么要跑掉?”辛慈问道。

“难道你不明白吗?人家肯定是看上了你,所以回家准备好绫罗绸缎,再抬一顶八抬大轿来接你回家做老婆,总不能这样骑着马将你带回去吧。”凌云道。

辛慈这才明白他是有意调侃自己,眉间一怒,抽出了腰刀,跃马便要回头劈砍凌云,怒道:“看我今天不砍下你的舌头!”

“做郡王的老婆那可是王妃,你这还不乐意,不乐意也没必要跟我生气啊!”凌云嬉笑一句,看着那刀的寒光,连忙解下腰间的绳子,向反方向奋力跑去。

“有胆子戏弄我,现在没胆了要跑,你算什么男人?”辛慈道。

“跑了不算男人,不跑只能做一个死人了!”凌云道。

裘莺坐在马背上,忍着笑,忽然看到后方的尘土,道:“小姨,先别追了,你看后面!”

辛慈并没有回头,而是勒住了马,冷冷道:“不必看后面了,前面也一样!”

只见这条古道之上,两边黄烟阵阵,大队的人马朝着他们围拢而来。

“这群人是冲我们来的吗?”裘莺问道。

“借他们几个胆子也不敢,恐怕是凡人之间的事情,你我坐山观斗即可,不用插手。”辛慈道,她自信这些人马并非刚才那郡王带着人马卷土重来,因为两边都没有灵气的迹象,更何况那郡王是吓跑的,没见过吓跑的人还能回来的。

果然如辛慈所料,两边的人马,前方即凌云所跑去的方向,全是统一的着装,每人穿着一身黄袍,或腰间悬着一柄弯刀,或嘴上衔着弯刀,面目凶神恶煞,头上寸发不生,个个都是圆滑锃亮的大光头。

另一边来的人马,着装衣饰颜色不一,各种式样,但无不是华丽的绫罗绸缎,一看就不是出自平民之家,所乘的马匹明显不如另一方精壮强悍,显得娇生惯养,速度不如对方,但他们身上的富贵气质远超对方的江湖戾气,中间还有几名女子,看上去像是一群富家子弟乘马出游。

“这些人什么来历,怎么个个模样这么凶巴巴的?”裘莺道。

“不关我们的事,不要浪费气力,别忘了,多杀一条凡人的性命,我们的酬劳要减少多少,这两边合计几百人,若是全部杀光了,只怕这一趟的酬劳都要扣完了。”辛慈算起账来,像个谨慎善于算计的商人。

“可是,你看,那家伙!”裘莺指着那群黄袍之人道。

辛慈早已瞥到了那一幕,嘴角冷笑道:“让他吃吃苦头也好,解我心头的恶气,我倒是看他还如何耍横。”

“万一被人杀了,岂不是亏了?”裘莺忧心道。

“有我在,他死不了,只是也活不了太舒服。”辛慈看到有人能帮自己出气,心里反而一阵意外之喜。

原来凌云为了躲避辛慈无情的刀,正在向前狂奔,双脚玩命地翻飞如轮,却不知辛慈压根没有追过来,他也不敢回头看,生怕与辛慈那冷酷的眼神四目相对,实在是尴尬至极。

前方一阵尘烟弥漫而起,有如风卷狂沙,一阵急促杂乱的马蹄声传来,凌云这才察觉到竟有一大队人马,正急着赶路,朝着自己冲了过来。

这么多高大雄壮的马匹,万一撞上了自己,一定没命了,凌云想着,回头一看,辛慈压根没有跟过来,远远地停住了马,于是他翻身下了官道,在道旁的杂草中,躲避了起来,生怕辛慈察觉了过来揪起自己,又怕那群人高马大的家伙铁骑将自己踩死。

章节目录 第二百章 江湖争斗 大队黄袍人骑马顷刻即至,一马当先的是一个精壮大汉,光秃秃的头颅,简直能当作镜子,阳光照下来锃锃发亮,腰间一把弯刀,比同伙所带的弯刀大出一倍,这与他高人数个脑袋的身材相匹配,粗壮的大腿夹住了马鞍,弯腰侧身下探,伸出一双大手,将凌云像个小--鸡一样提了起来。

凌云本来蹲在草丛之中,正望着辛慈的动静,他压根没想到身后还有人会出手,更不会想到那群黄袍人会注意到自己。

后背的衣衫被人提起,脖子便被自身的重量勒的有点喘不过气来,凌云尽管没有灵气,但本身也是个成年男子,怎么会任由人如此摆弄,便挣扎起来,想要摆脱那大手像提线木偶一样的控制,可完全徒劳,任由他如何挣扎,都被那手紧紧地揪住。

加上那棕色的高头大马正在撒开铁蹄,飞速地狂奔在官道之上,不断地晃动,让凌云反倒怕被那手丢下去,顷刻就被后面的铁蹄踩踏成了肉泥,所以他便不再挣扎。

可是堂堂一个大男人,这样被人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着,实在是有够丢脸,果不其然,还未到辛慈那里,已经听到她放肆的嘲笑声,在杂乱的马蹄声中依然清晰听到。

两边的人马已经汇聚到了一起,各自队伍最先的马匹差点刹不住,迎头撞上,扬起蹄子,才勉强勒住。

“前面的一群和尚,我们公子今日出行,还不快点闪开!”一个护卫模样的人扬马上前喝道,有如训斥下人,在他心目中,自己家公子地位尊崇,前面几个区区和尚,还敢挡路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那群黄袍之人简直像看着傻瓜一样看他,脸上个个流露出一丝杀意,尤其是提着凌云那一个巨人,满脸狞笑,斜着眼道:“若不是说你家公子,我还当做是小娘们呢!”

一众黄袍哈哈大笑。

那护卫身着护甲,心下极怒,刚要拔刀,被旁边一人拦住,那人眉如朗月,目似皎星,一身锦绣华服却依然显出几分素淡,脸上是平静的神色,毫无怒气可言,道:“各位僧爷,今日相遇是缘分,我们各走一半,如何?”

护卫见自家公子都没有生气,反而出面让步,心底仍有不服,但也只能按捺下平时嚣张惯了的习性,不再说话。

“如何?哈哈哈,我们西北三十七僧可曾让过任何人,你今天是不是第一天出娘胎,没听过大爷的名号吗?”一个胖乎乎的黄袍之人蛮横道,言语中毫无敬意,甚至有些侮辱之意。

护卫听得内心都要炸了,可是公子在前出头,自己也不能僭越说话,只得满脸愤慨之色,手中握紧了剑柄。

“我只听过世上的僧人,侍佛修行,与世无争,何谓让,何谓不让,需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让本就是不让,不让本就是让,两者并无区别,各位既然是僧人,应该很明白这句话,何必争一无谓之事?”那公子淡然道。

“哼,区区小儿,今天倒是想来教训大爷我了?”那黄袍胖子生了气,怒道。

“不用生气,让我们让你们有何不可,这两个美女给我们爽爽便是,哈哈哈哈!”那高大的黄袍汉子提着凌云,却浑然不觉得累,眼神在辛慈身上来来回回已经走了多遍,狞笑道。

“诸位僧人应是一心修行成佛才对,怎么能起凡心,更何况这两位女子,并非与在下同行,我们素不相识,阁下这样出言辱人,可太不自重了吧?”公子的话声音不高,每一句却都很有分量,让人听着总觉得有一股贵族的气质。

“不是你的人,那就更好办了,你们快快滚开,别打扰老子兴致。”那高大黄袍僧道。

辛慈一直勒马站在两方之间,只不过马头冲着黄袍僧,让人误以为是那队的人,此刻见黄袍僧公然出言不敬,特别是那一队三十七双贼溜溜的眼睛,莫不如饿狼一样,在辛慈的身上来回巡视,就像在看着即将到口的猎物,只差垂涎直下。

“这两位女子我虽然素不相识,但是世上是讲道义伦理的地方,光天化日,天地昭昭,你们作为一群僧人,不思念佛读经,反而白日宣--淫,对良家妇女心怀不轨,公然出言不恭不敬,我就算是一个过路人,也不能让你们为所欲为。”公子道。

“哈哈哈,你这假斯文,不过是想博美女的好感,以为能唬走我们,然后独享这两个女人是吗?想得美,你今日把金银都留下,等我们三十七位大爷都爽完了,就让你过来尝一尝滋味,不然,你今日人头都别想带走。”高大黄袍僧道。

那公子身旁的护卫听到此言,纷纷拔出了刀剑,怒目相视,早知对方并非好人,刚才还只是夺先行之权,而今明目张胆地说出来了,想要杀人越货,这群护卫人数占据劣势,对方更加肆无忌惮,所以不得不更加谨慎防备。

“难道你们在这里大话连篇,就不打算问问我的意见吗?”辛慈皱眉道。

“哈哈,美人等不及了是么,当然会问你的意见,而你的意见,就是可以在我们这三十七个弟兄里面,选哪一位第二个来,第一个来的嘛,当然是我了。”那胖僧人似乎地位最高,此话一出竟无其他黄袍僧反对。

“是么?”辛慈微微一笑,道,“你们不是三十八个人吗?”

那胖僧人一愣,看了一眼高大黄袍僧的手中,原来第三十八人,她指的是凌云,随即放声狂笑,道:“难道这个臭乞丐你也要让他爽一下?哈哈哈,真是菩萨心肠,好好,那就让他死前尝一尝这辈子都不可能尝到的滋味,不过,他要排在三十七人的后面。”

“你们抓他是为什么?”裘莺好奇道,她只觉这群黄袍僧十分奇怪,和对面对峙也就罢了,连一个乞丐模样的凌云都不放过。

“小姑娘,有所不知,兄弟们饿了,看着小乞丐还算年轻肉嫩,所以抓来准备晚上吃一锅肉汤,要不要一会儿一起来尝尝?”那高大的黄袍僧热情地邀请道。

凌云被他提着倒悬,脑袋充血,此刻听到这一番自己的用途,心里大怒,早已骂了一百声那个黄袍僧的十八代祖宗!

章节目录 第302章 黄袍僧(一) “我才不要,人肉怎么能拿来做汤,想一想那一身的死皮还有臭脚丫子,便恶心死了,咦,你们倒也吃得下去。”裘莺一脸嫌弃道。

高个子黄袍僧一愣,差点丢下手中的凌云。

有几个黄袍僧听着裘莺如此说,显然是想起了昨晚已经吃到肚子里的东西,不由一阵反胃,差点呕吐出来。

“是啊,这臭乞丐一身脏兮兮的,不知道有没有脓疮烂皮,丢那锅里煮,我可不吃。”胖僧人道。

“那我就摔死这臭乞丐,妈的,倒了我们兄弟胃口!”高个子黄袍僧恶狠狠道,手中用力地提起凌云,意欲猛地将他摔在地上,手劲之大,登时便可将凌云摔成一团肉泥。

“小姨,你快出手吧,不然他们就要摔死那家伙了。”裘莺好心央求道。

辛慈嘴角轻扬,始终按兵不动,神色没有任何变化。

凌云只觉自己被一股重重的力道抡起,像是扔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一样,又用力地扔向地面,这高个子黄袍僧身材奇伟,坐在马上,将凌云举起的高度已有四五丈高,如今用力扔下,这附加的千斤之力,让凌云几乎骨头全部断掉,更别提接触到那硬实的路面之上,非要变成一滩肉酱不可。

“我知错了,先救我一命,给你当牛做马!”凌云挣扎着向辛慈求救道。

无人知道这小乞丐是在向谁求救,可谁又会在意一个臭乞丐的命,就连那慷慨要为辛慈两位女子出面的公子,也侧过了脸,为了一个乞丐和黄袍僧交手恶斗,他也觉得不值得。

辛慈嘴角上扬的角度更加得意,这家伙终究还是恶人自有恶人磨,不过,还是不能让他死,不然这一趟的酬劳可就泡汤了,如此看来,这个乞丐的价值,可比这两帮凡人值钱多了,甚至比腰间那个装满灵气的青瓶还要值钱。

在辛慈的眼中,凌云的死活是无所谓的,只是卖出价格的不同,让她如同一个卖鱼的商贩,一定要费尽心机,保持鱼的鲜活,不然,一条死鱼,连成本都不够。

望着凌云即将被摔到地上,辛慈并没有急着出手,因为她知道,如何保持鱼的鲜活,而又不会让鱼太过活跃,以免他活得太惬意,反倒有多余的精力作妖而气坏了自己。

就这样,凌云被重重地摔到地上,撞击地面的速度与陨石落地差不多,地上出现一个巨大的人形坑,无数黄色尘土被他撞击的重量激起,震荡成一圈层层荡开的尘环。

凌云只觉至少有一百根骨头断掉,其他骨头早已没了知觉,全身痛不欲生,心里还在暗恨,这女人真的是心狠啊,眼睁睁看着我被摔死也不出手,最毒妇人心呐!

可是辛慈并不欠凌云的,又为什么非要出手相救呢?凌云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只能暗自恨她夺去了自己所有的灵气,害得自己手无缚鸡之力,成了一个废人,不然这一群黄袍僧在自己眼中,不过是一根小拇指头就能对付的事情。

凌云痛苦地在地上挣扎着,忍受着那激荡的黄土呛进了口鼻,几乎窒息的难受感觉,加上身上剧烈的痛楚,以为自己死去可还是活着,然而这活着的滋味还不如毫无痛苦地死去。

“这家伙,呵呵,还在扭动,居然没死,难道我手劲退步了?”高个子黄袍僧疑惑道。

“老弟,你最近要节制一点,是不是自己满足的太多,把手劲都用光了?”胖僧人调侃道,一众黄袍僧均哄然大笑。

“哼,定是这小乞丐偷学过一点护体的功夫,看我一马踏过去,他是死还是不死?”高个子黄袍僧跃马而至,想要从凌云身上踏过去。

凌云虽然痛苦地在夯土地面上挣扎,但还是听到了那高个子黄袍僧的话,睁开眼望着那马蹄的踏来,心里骂道,这铁马蹄踏过来,我不死身上也要被踩出几个窟窿,这恶僧实在可恶!

他连滚带爬地爬向了路边,滚进了道旁的草丛之中,这道旁与官道有一丈多的落差,自己重重地摔一下,好在下面全是草,并未摔的多痛,而这落差也能保证那黄袍僧无法轻易驾马跃下。

高个子黄袍僧本想跃马冲下,当着众人的面已经说出要踩死乞丐的话,他便执意一定要做到,不然就太丢脸了,可那一丈多的落差,骏马逡巡不敢下,无奈之下,他只得跳下了马,抽出腰刀,自行跳下这道旁,满脸凶恶地要走过去砍死那命硬的小乞丐。

他和凌云并没有任何仇怨,只不过刚才看到凌云鬼鬼祟祟地躲在道旁草丛中,于是便伸出大手将凌云抓住,后来一看那一身破烂衣衫,便断定并非江湖门派遣来埋伏的人,而不过是一个痴痴傻傻的小乞丐罢了,便生出拿来吃人肉的念头,这群西北狂僧,出身在贫瘠之地,见禽吃禽,见兽吃兽,连禽兽都没有的地方,当然就是吃人了。

“小东西,大爷要杀你,居然没死,还三番两次地躲开,今天不让你死,传出去,老子还如何在江湖上混!还以为老子软脚鸡,捏不死一个小乞丐呢!”高个子黄袍僧恶狠狠地道。

凌云被摔得浑身重伤,实在无力爬起来跑掉,可就这样稀里糊涂死在一个恶僧手下,他又心有不甘,只得一边翻滚着,一边挣扎着,往远处逃避闪躲,可高个子黄袍僧步步逼近,脸上狞笑起的每一道皱纹,凌云都清晰可见。

“小姨,你不救,我去救好了。”裘莺急道,她生平遇到的人不多,特别是她从小脑子出了问题,一直留在孩童的阶段,让她母亲像看护一颗举世无双的宝石一样,深深地藏在了庭院之中,但这并没有封闭她的性格,遇到了凌云,就像小孩子遇到一个难得的玩伴,她哪里能够看着凌云被别人夺去了生命。

“不许去,你坐着好好看戏就是了。”辛慈按住了她,让她坐在马上不得动弹,命令道。

小姨的命令裘莺向来是言听计从,这既是母亲当初的嘱咐,也是因为血缘至亲,让她有一种天然地信任与依赖,小姨总不会害自己,她的话自己听从总是没错,所以尽管她仍旧担心凌云的命运,还是没有挣脱小姨的手,乖乖地坐在了马上。

章节目录 第303章 黄袍僧(二) 高个子黄袍僧逼近了凌云,伸出一只蒲扇般的大脚,踩在了凌云的小腿之上,痛得凌云大叫一声,这样凌云再也无法翻滚躲避了,整个身体暴露在黄袍僧的面前。

“臭小子,还想再躲,想得美,这下看你怎么再躲?”高个子黄袍僧大声笑道,举起了手中的巨大弯刀。

凌云大骇之下,下意识地举起了手臂格挡,闭上了眼睛,心中痛苦地以为这只手恐怕是保不住了,以后侥幸活下来,也只能做杨过一样的独臂大侠了,不料那一弯刀砍在手臂之上,竟然并无任何疼痛的感觉。

凌云睁开眼,只见那弯刀像是砍在了一块坚硬的钢铁之上,反弹了回去,因为用力过大,反弹的力道也是十分惊人,直接地插入了那高个子黄袍僧的心脏之中,不偏不倚,正中心脏,血液因巨大的压力在伤口处迸射而出,像是一道血雾弥漫在空中。

高个子黄袍僧本以为这一刀下去轻易地就将那小乞丐砍成了几截,不料这刀最后插入的竟然是自己的心脏,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这一切仿佛是一个恶作剧,直到生命已经随着鲜血流尽他还是保持着这种震惊的神色。

远处的众人本以为小乞丐惨死只在一瞬之间,谁也没有想到率先倒下的居然是高个子黄袍僧,他那巨大的身躯轰然倒地,仿佛一块石头倒下,压倒了一片灌木草丛。

“啊,我的弟啊,你怎么了!这乞丐,你别想逃!”胖僧人吃惊无比,翻身下马,一群黄袍僧紧跟着下马,气势汹汹地冲着凌云而来。

凌云也是有几分吃惊,看了看自己完全无事的手臂,感觉身上所有伤口瞬间已经愈合,不再有疼痛的感觉,特别是丹田之中,一股清凉充沛的力量继续涌流,原来那灵气又回来了!

望了一眼远处马上的辛慈,凌云心里暗暗感激,这女人刀子嘴,心地还算善良,终究没忍心看着我去死。辛慈可不这么想,她只是觉得凌云一死,酬劳就变得微乎其微了,实在是不值得。

裘莺倒是蛮开心,只差鼓起掌来,道:“那秃头死得好,小姨,一定是你偷偷出手救了他。”

“别胡说,和我没关系。”辛慈漠不关心道。

望着一群黄袍僧围住了凌云,胖僧人扶起高个子的头颅,黄色衣衫上全是殷红的血,鼻下没有了一丝气息,他痛苦的大叫大哭,那贵公子身旁的护卫低声道:“公子,看来这小乞丐不一般呐,正好他们两股人纠缠上了,我们要不要借机赶走那群马,离开这是非之地?”

“君子不趁人之危,他们既然去解决事情,那等他们解决完再说,何必做这种不仁义的事情。”公子道。

护卫见公子不急着离开这里,便称是退下,不再劝谏。

对于那公子来说,眼前这一幕何尝不是一场好戏,在京城中,难得一见这种民间恶斗,就算是演习弓马,不过是护卫花架子般的表演罢了,哪有敢在他面前血腥恶斗的?可刚才高个子黄袍僧倒下那一幕,鲜血迸溅,让他感受到了京城中从未见过的刺激。

这位贵公子,出身权贵之家,自幼熟读儒家经典,句句离不开仁义道德,但是这也塑造了他生命中两面中另一个方面的极端,就是在口中的仁义之下,对暴力残虐有一种天然地亲近,就像整天被逼着吃清淡食物一般,有一天尝到了街头小吃那丰富的口味刺激,就马放南山,再也难以回到曾经的清规戒律了。

胖僧人怒吼道:“杀我僧一人者,如同杀我三十七人,各位兄弟,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将他碎尸万段!为老二报仇!”

“杀了这小乞丐也不能解心头之恨,今日在场之人,个个都要虐杀一百遍才行!”

“对,特别是那两个女子,一定要玩到残废了再杀!”

“今晚就吃那两脚羊!”

……

众黄袍僧七嘴八舌,围着凌云,凶神恶煞,义愤填膺的模样,恨不得张开嘴就将凌云撕咬成碎片。

可是凌云完全不再慌张,大摇大摆地躺在地上,看着这一群人发怒狂喷唾沫的模样,心里只觉好笑,毕竟,灵气回来了!

有这一股灵气在,世上便没有值得畏惧的凡人!

胖僧人拔出腰刀,对天吼道:“杀我弟者,自然要死,可今天在场的所有人,也休想活命,都要去给我弟陪葬!”

十余个黄袍僧本就停留在道上,看守马匹,听到此话,立刻纷纷拔出了刀,对着那贵公子一帮人虎视眈眈,特别是辛慈二人,也在他们饿狼一般眼神的扫视之中。

“先杀了这小乞丐!”胖僧人一声令下,围着凌云的二十名黄袍僧齐齐拔刀,一齐砍向了躺在地上的凌云。

凌云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在刀即将接触到自己身体的时候,用灵气快如闪电般离开了大地的怀抱,可众围攻的黄袍僧毫无察觉,用力地将刀砍下,只砍在空荡荡的地方,砍断了几根被凌云压倒的草根罢了。

众黄袍僧莫不惊得目瞪口呆,这密不透风的围堵之下,居然还能让他逃掉,这简直不是再如何高深的功夫能做到的,而是幻术!

凌云从众黄袍僧的包围圈中离开,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杀光所有人,而是利用这暂时回到自己身体的灵气,去戏弄那一直将自己当作奴隶的女人。

辛慈只觉坐下的马儿一沉,裘莺与自己中间的马鞍上,出现了一个脏兮兮的身影,一双黑手搂在了自己的腰间,她一皱眉头,便猜出了是那个家伙,毫不留情地拔刀便要砍那手指。

凌云见她来真的,只得缩回了手,嘻嘻笑道:“没坐稳碰一下腰而已,这样就要砍下手指,那我亲你一口的话,岂不是嘴巴都没了?”

“快滚下去!”辛慈因后面还有裘莺,不便使出大力气将这家伙直接踹下马去,否则绝不会迟疑一秒,厉声喝道。

凌云笑容可掬,就是不听她的话下马,反而做的更稳,从她双胁之下伸过手,提起了马的缰绳,双腿一夹马肚子,马儿十分灵性,便会心地调转了马头,冲着那贵公子一群人的方向冲了过去。

章节目录 第304章 黄袍僧(三) 贵公子一群人还以为凌云被黄袍僧围住,正在乱刀砍死,没想到这马上又出现了一个同样蓬头垢面的家伙,挤在两个美女之间,前面抱着一个,后面揽着一个,扬马冲了过来,连忙躲闪开来,来不及躲闪的护卫,则被一股巨大的力量顶开,飞身落地甚至滚落到道旁,这下可再也不用争夺谁先谁后的问题了,凌云硬生生在众人之间开辟了一个无人可挡的道路,提马冲了过去。

那贵公子的护卫们被一股巨大力量冲击的七零八散,连贵公子都不得不紧紧地勒住缰绳,才让惊马逐渐地安静下来,没有四处冲散。

“你这淫贼,还不快点停下马,不要以为还你一点灵气便可以为所欲为,我一样可以随时收回!”辛慈怒道。

那马儿速度惊人,不多时身后已是黄烟漫道,那遥遥的黄袍僧喊杀之声已经杳不可闻,更不要提看到他们追上来的踪影。

凌云却依然快马加鞭,毫无停下马匹的迹象,因为他知道,此时马的速度太快,因为担心裘莺落下马儿受伤,所以辛慈一直委身在自己的怀中,任由自己快马前行,不敢有所举动,一旦停下了马,只怕这个母老虎便要收走自己的所有灵气,并将自己剁成肉酱。

“你先答应我,不得收走我的灵气,那我就停下马。”凌云道,声音几乎就凑在辛慈的耳边。

辛慈忍着心中的怒气,极力避开不和他有任何接触,道:“哼,你休想,等这马跑累死,我看你停不停下,那时就是你的死期!”

“切,你敢杀我,我就拿下裘莺,看你怕不怕我伤了她?”凌云道。

裘莺在身后,双手揽着凌云的腰间,才勉强安坐在马上,听到此话,连忙伸手掐了凌云一下,嗔怒道:“你敢伤我!”

凌云痛叫一声,手中的缰绳向后勒了一下,坐下骏马以为主人想要停住,便放慢了蹄子,最后停在了官道之上。

凌云可就惨了,辛慈反手揪住他的衣领,一下子将他整个身体向前丢出,重重地摔落在地上,又是一次狗啃泥的形状。

固然后面的黄袍僧早已被落在后面,无法赶上,可凌云心知眼前最大的凶险,已经从黄袍僧换成了辛慈这位母夜叉。

他顾不得身上的疼痛,爬起身便驱动灵气向前跑去,可体内的灵气竟然一丝全无,没跑出几步,被辛慈扔过来的麻绳钩子套住,直接被拉了回去。

“还想逃,你逃去哪里?”辛慈冷笑道,眼神盯着凌云,像是盯着砧板上待宰的鱼肉。

凌云没想到自己的灵气早已在马上之时,已经被辛慈收去,想起刚才策马如飞,还以为有灵气护体,毫不害怕,不由有些后怕,万一那时辛慈将自己从马上踢下去,恐怕以那个速度来说,非死即伤,最轻也要下半辈子躺在担架上了。

现在身上没了灵气,辛慈又不像马上那般束手束脚,凌云完全没了底气,连身上的绳索都无力解开,挤着僵硬的笑容,赔笑道:“消消气,我开个玩笑而已。”

“是么,我也想跟你开个玩笑!”辛慈道。

听到辛慈这句话,看着她提起了马的缰绳,凌云暗自大叫不妙,难道这家伙真的要策马奔腾,将我绑在绳子上拖死?

“驾!”辛慈一声落下,那马儿便撒开蹄子狂奔起来,绳子一圈圈地随着马的前行而被拉起,凌云一脸苦色,被迅速拉直的绳子拽着身体,不得不狂奔起来,不然只能拖在地上行走。

一直狂奔了十余里地,凌云早已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满脸涨红,大汗淋漓,湿透了衣衫,双腿沉重如灌满了铁铅,实在是跑不动了,双足跌倒在地,任由马匹之力拖行,身上沾满了尘土。

“小姨,他真的倒下了!”裘莺叫出了声。

辛慈头也不回,但手中放慢了马匹的速度,逐渐地勒住了马,道:“真是没用,我这马儿还没跑到平时一半的速度,这么点距离,就不行了,哼,罪有应得!”

凌云躺在地上,只觉身体与大地亲密接触,被马拖行了一段距离,身体摩擦地衣服差点都烂掉,一阵火热感觉烫在胸口,可是他累极了,实在是无法动弹,任由这摩擦生出的热烫红了胸口,好在马儿停了下来,不用继续拖行下去。

辛慈一跃下马,走过去,用脚尖掀开凌云的身体,从趴在地上换成了仰躺的姿势,看着一双怒目相视,道:“看来还是很有精神,要不要再跑一段?”

“我要是有精神,一定爬起来骂你一顿了。”凌云喘着粗气道,若不是胸口气短,他只能起伏着肚子呼吸,缓解胸闷的感觉,早已爬起来,将心中骂了辛慈一万遍的话,大声地用嘴巴说出来。

“敢骂我是吗,看来你跑的还是不够,接着来!”辛慈作势便要上马。

凌云翻身抱住了她的那一双穿着绣面白靴的玉足,道:“错了错了,你是老大,我服了,千万别再跑了,我魂儿都跑丢了,再跑一步都要累死,让我好好休息一下吧,求你了!”

“哼!”辛慈这才罢休,从马背的袋子里取出水和干粮,与裘莺分了一半,两人倚马吃起了干粮。

“给我口水喝。”凌云舔着干燥开裂的唇,求道。

裘莺瞥了辛慈一眼,将手中的水壶拿起,想要偷偷地递给凌云,谁知辛慈夺下水壶,道:“给这臭男人喝了,我们还怎么喝得了?”

凌云再一次翻起身体,他现在已经恢复了稍微平缓的呼吸,不再像刚才那样只能喘粗气,央求道:“老大,我不对着壶嘴喝,你倒一口下来,我张嘴接着喝,如何?”

“好,你漏了一滴水,就要跑一里地。”辛慈故意折磨他道。

凌云此时口中像着了火一样,哪里还管漏不漏水,跑不跑步,先答应了她再说,于是道:“好,快倒给我!”

辛慈轻蔑地望了他一眼,男人就是这样如此没有毅力,毫无原则,而且轻诺,但做出来要么大打折扣,要么根本无法完成承诺,随手倒出一口水,哪里管他接不接得住。

章节目录 第305章 黄袍僧(四) 凌云见到水就像见到了世上最珍贵之物一样,眼睛放出了光,将嘴张开从未有过之大,去迎接那一口圣水,一滴不漏地全部吞入了口中,滋润了干涸的唇。

这水一入口中,没停留多久,便流入了喉咙,久旱逢甘霖,像是流过沙漠的河流,又像是大火来了一场小雨,虽然没有彻底浇熄灭口中的火,也没有解决那极度的口渴,但聊胜于无,让凌云的身体恢复了一点宝贵的机能。

旁边的道旁便是一条小溪,古代少有工业之类污染,河流里清澈见底,凌云连滚带爬地跑过去,从河里舀起水来,往嘴里灌。他知道辛慈给了自己那一口水,按照她狠毒的性格来说,已经算是大发慈悲,再让她给几口干净的壶中水,不知还要受她什么奚落,不如来喝这不算干净的河水,就算拉了肚子,也比那折磨好些。

“浪费了我几口干净的水,喝这种河水,里面不知有多少孑孓和其他小虫子漂浮在里面,眼睛都看不到,到时你肚子疼可没有药医!”辛慈似乎有极度的洁癖,刚才马上凌云碰她几处,便扔掉了整个外衣,换了一件紫色的袍子,现在见到凌云居然喝这尘土飞扬的官道旁小溪,简直不忍直视,连手中的干粮和水都喝不下去了。

凌云哪里管这些,喝到一半,肚子胀得鼓鼓的,还是不觉得解渴,干脆脑袋埋进了水里,大口开始灌水。

辛慈凝起了眉头,走过去,一脚将撅着屁股的凌云,踹进了小溪之中,道:“你干脆下去洗个澡吧。”

那溪水十分清浅,只能淹没人的膝盖,凌云没留神,后面一个脚用力地将自己踢进去,脑袋栽进了小溪底部的淤泥里,挣扎了半天,小溪都变得浑浊了,才将头露出水面,好在淤泥不深,脑袋在水里已经洗干净了,露出来反倒比之前蓬头垢面干净些。

“臭婆娘,你干什么!”凌云愤怒道。

“你敢骂我?”辛慈同样怒道,在她眼里,凌云不过是自己手中一个难缠的货物,连奴隶都不如,居然敢张口骂自己,简直是大逆不道。

“我……我错了,老大,我洗澡,我听你的,洗的干干净净好吧!”凌云心中一边骂着那辛慈,一边解开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

“你干什么?”辛慈看着他公然解开衣裳,连忙捂住裘莺的眼睛,怒斥道。

“我洗澡啊,哪有人洗澡了却不脱-掉衣服的呢?”凌云坦然道。

这小溪只到他的膝盖,此刻站起来,整个身体都露在水面之上,解开了上衣,凌云露出了胸膛,若是再解-开裤-带,只怕和公然耍流氓没有什么不同了。

“你若是再脱,我就让这溪流被血水染红!”辛慈威胁道,头扭向了一边,以免被什么东西污染了自己的双眼。

“切,踢下来让我洗澡的是你,现在不让我脱衣服洗干净的也是你,不知道你怎么想得!”凌云终究没敢脱-下裤子,只是坐在了泥水沉淀、重新变得清澈的小溪里,开始用脱-下的上衣擦拭身体。

“你给我快点,接下来你还有几十里地要跑!”辛慈道。

“不给我找一匹马骑,我就坐在这里洗到天黑。”凌云道。

“你以为你是谁,不跑便让马儿拖着走好了。”辛慈拉着裘莺准备上马,做好继续前行的准备。

身后官道之上黄烟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

凌云扭头望去,只见尘土中一队黄袍僧人正追击过来,只有数里之遥。

辛慈竟笑出声来,道:“裘莺,我们走,让这家伙陪这群黄袍僧好好玩玩吧。”

凌云早已没了灵气,吓得连忙从水里爬起来,裤子湿漉漉的,实在不雅,辛慈躲开了眼神,不敢看他。

凌云哪里管自己的衣着是干还是湿,活命最要紧,冲到马儿旁边,踩着马镫便要上马,趁着辛慈没察觉,以最快的速度上了马,只是他从未上过马,竟然坐反了,坐在了裘莺身后,但是和她背对背坐着,好在前面有马鞍的铁链可以握住,不至于一个颠簸就掉落下马。

辛慈怒道:“你还敢上马!”

凌云用力地一拍眼前的马屁股,马儿吃惊,便用力地开始向前狂奔,连辛慈都勒不住,只得任马狂奔。

身后黄袍僧已经见到了他们的踪影,群啸道:“狗男女,给我们停下!!”

凌云有意挑拨辛慈和黄袍僧的关系,道:“这群僧人对你如此急不恭敬,公然辱骂你,你说该不该死?”

“休想让我为你出头,今天你就该死在他们手里,一会可别想让我救你。”辛慈冷漠道。

凌云见一计不成,并不气馁,毕竟他已经摸清了辛慈的性格,这个家伙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还是不愿自己死的,所以抱紧她的大腿就可以了,绝对不会被那群黄袍僧拿去宰了祭奠那个死去的黄袍僧。

“这群西北恶僧,刚才围住我要杀我的时候,你可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凌云故作神秘道。

辛慈压根懒得理会他,鼻子里哼了一声,并不说话。

但是裘莺却好奇心十足,问道:“他们说了什么?”

“不要跟他说话,你不知道这些臭男人怎么骗你!”辛慈道。

凌云心底道,这女人真的是句句臭男人,没有臭男人,当初你母亲怎么怀上了你,你又怎么能生出来,还不是臭男人的功劳。

“他们居然说一些污秽之极的话,我学都学不来,尤其是那个胖僧人,居然张口说道:‘杀了这个臭乞丐,那一对母女一会儿掳回去,大家玩个痛快!’他们居然说你们是母女!”凌云道,他知道女人最敏感的就是年龄,虽然辛慈是裘莺的小姨,但两人相差的年龄不多,大概只有个五六岁的样子,若是故意说成母女,不怕辛慈不暴跳如雷。

“这本来就是我小姨,说是我娘也没错,小姨和娘一样疼我啊!”裘莺不解,并没听出这句话有什么不妥。

辛慈一直沉默不语,此刻却勒住了马,飞身而起,从马后落下时,给了凌云一记重重的耳光,将他从马背上直接扇落在地。

章节目录 第306章 黄袍僧(五) 凌云捂着被那一巴掌扇红的脸跌在地上,痛得手肘直疼,委屈道:“是那胖僧人说的,又不是我说的,干嘛打我?”

“谁知道不是你编排出来,故意想激怒我,然后借刀杀人,帮你除掉那些黄袍僧的?”辛慈道,一语揭穿了凌云的阴谋。

凌云毫不脸红,忍着手臂的痛,站起身来,慨然道:“你不敢和那些黄袍僧打就算了,被人骂了不敢报仇,还来拿我撒气,难道我不知道你和裘莺的身份,编排你们是母女又能如何,本来就是差不多的辈分,难道这就能激你生气了?”

“哼,到底是你说的,还是他们说的,等会就知道了,他们这就到了。”辛慈不为所动道。

那群黄袍僧骑着马,飞速地接近。

凌云倒也不怕和那群黄袍僧对质,这句话虽然是自己编出来的,但黄袍僧侮辱的话恐怕更难听,只要让辛慈和他们对质,不怕不怒火中烧,将这群黄袍僧杀个一干二净。

“狗男女,可算是找到你们了!”胖僧人一马当先,来到了凌云面前,喝骂道。

“你说谁是狗男女?”辛慈阴沉下脸来,诘问道。

胖僧人哪里会惧怕她,因为二弟的死而愤恨不已,怒道:“骂的就是你们这三个狗男女,害死我弟,我恨不得扒了你们的皮,吃了你们的肉!”

“嘴巴放干净点!”辛慈的手已经忍不住按住了刀柄。

“我他吗就骂你们是狗男女,又能如何,一会还要将你们衣服全部剥了去,拖在地上去县城游街!”胖僧人恨恨道。

辛慈不语,拔出了刀,反手扔给凌云,道:“你是个男人,就去将这头猪猡杀了!”

凌云本以为她抽刀之时,便是那胖僧人头落地之时,没想到这把刀反而扔给了自己,仓皇地接过了刀,不知如何是好,低低道:“让我杀死他们,你总得给我一点灵气才是啊!”

“生死有命,你不是学过剑法,今天便是一展雄风的时候。”辛慈道。

胖僧人抡刀提马而来,他可不会等着两人商量好对策,其余黄袍僧也是一涌而来,三十六匹马一齐奔来,只是这马蹄已经足以将人踏成了肉泥。

辛慈一跃上马,提着缰绳,向前逃去,只留下了凌云,拿着那把刀柄上有她余温的刀,仓皇地应对着三十六骑。

“我砍死你!”黄袍僧对凌云憎恨最深,因为二弟死在了他的手中,但是他从未将凌云放在眼里,以为当时那不过是二弟不小心,被他耍阴谋诡计害死,一个小乞丐,能有多厉害的武功,于是挥刀想要在马背上砍下凌云的脑袋。

凌云本想追着辛慈逃走,但黄袍僧来得太快,来不及逃走,更何况一愣神的功夫,已经到了面前,那胖僧的刀即将砍向自己的脖子,根本没有逃走的机会。

无奈之下,只得应战,凌云举起手中的刀,近期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打斗不下百场,他并非没有经验的初出茅庐小子,极少用刀,但兵器的原理都是一致的,重要的是快准狠,那刀挡住了胖僧人的劈砍。

凌云趁机后撤了一步,胖僧人也是虎口一震,那格挡的刀沉重无比,是个难得的利器,他略有讶异地收回了刀,想不到这小乞丐居然有这种神兵,能够挡住自己的一刀之力。

凌云生怕这三十六骑借着马力冲击而来,将自己撞倒在地并踩踏过去,只得翻身逃往道旁,重新用起之前杀高个子黄袍僧的法子。

这三十六骑见到凌云跳入了道旁的小溪,跋涉而过,想要逃走,个个调转马头,涉水来追。

凌云回头一看,这群人居然骑马下了官道,紧追不舍,心里一横,举刀喝道:“你们若是真男人,便一个一个和我打,一拥而上,算什么本事?”

胖僧人见他停住,勒住了马,提刀下马,腆着大肚子,跨步走过泥泞的溪流,刀尖指着凌云道:“杀你连根小指头都不用,还用我们一拥而上?笑话!都别过来,今天让我亲自为我弟报仇,将你这小杂碎剐了!”

凌云心里一喜,这胖子的劲力一般,刀法疏松,单打独斗,自己就算没有灵气,也有取胜的可能,只是对方其余三十五人,万一看到大哥死了,一拥而上,自己岂不是惨了。

“好,可先说好,你和我单打独斗,别人不得插手,就算你要被打死了,也别求救叫别人来帮忙!”凌云故意激道。

“切,我他么一个人就能将你砍死一百遍了,还需要别人?”胖僧人举起了刀,一脸不屑道。

两人手中的武器同样是刀,但形制大有不同,胖僧人使用的刀,背极薄,刃极锋利,看上去像是两面都可以砍死人,形状似一轮弦月,弯曲的角度几乎接近半圆,这与这群黄袍僧所习练的武功有关,他们擅长刀阵之法,遇见强敌往往一拥而上,重要的是每人都能砍到敌人,伤口多得足以让敌人致死,而不用考虑重刀伤人,一刀致命。

凌云手中所持乃是辛慈的佩刀,刀本身极重,仿佛一块巨石一样拿在手中,一旦舞起刀来,却又是一番景象,只要善使刀者,能够顺着刀的重量来发力,刀所有的重量都会用在对敌人的劈砍之上,刀背极厚,刀刃极薄,几乎类似于斧子,这种重刀最为致命,一刀下去,敌人的骨头都要碎个干净。

胖僧人因为不将凌云放在眼中,但是仇恨让他迸发了拼了命一般的力量,所以一刀横空扫过来,如同飞旋的圆刀,不停地切割着所有进入这把弯刀轨迹的一切事物,特别是凌云的身体。

那弯刀速度飞快,但凌云觉得这刀的威力并不惊人,因为寻求轻快锋利,弯刀太轻太薄,力量不足,于是大胆地举起了辛慈的重刀,狠狠地劈落,与那弯刀直接兵刃相击。

只听一阵金石之声,胖僧人的弯刀被凌云的重刀一下子劈落,重量的差距让胖僧人差点没拿稳,舞得如花一般缤纷的弯刀,顿时失去了攻击的能力。

“小杂碎,倒是有一身蛮力!”胖僧人拿稳了弯刀,那双肥手有些震麻的感觉,久久不能消退。

章节目录 第307章 黄袍僧(六) 虽然之前曾学过无双剑宗赵尉松的剑法,刀剑之法,一轻一重,有相同之处,但并不可全然贯通,凌云这一刀砍下,居然能够击退那胖僧人的凌厉进攻,不由暗自感慨,刀法笨拙,但重刀无锋,一把好刀,本身就是可以如虎添翼的神兵,不由信心大增。

胖僧人后退了几步,望着凌云那把重刀,心中充满了惊疑,这小乞丐看着瘦弱无力,绝不是能使出那么大力气的人,而这把刀,墨黑如夜,看上去平平无奇,想不到居然会拥有如此神奇的力量。

胖僧人心中认定凌云是借助这刀的力量,而他本身并没什么武功,于是一心想要将这刀从他手中夺去,到底怎么让他丢下这把刀呢,看着那小乞丐每次举起重刀,都十分费力,大概只需要快速地进攻,避开刀与刀的直接碰撞,不至于震麻自己,然后让他耗费精力,累到了极致,自然会丢下那把刀。

于是,胖僧人又开始了凌厉的进攻,凌云不急不慢地举起刀,因为刀太过沉重,于是刀背扛在肩上,只要等到胖僧人进入到自己的刀锋之内,便举起刀劈砍,这一招看似笨拙,却十分管用,重刀远远长于胖僧人的弯刀,所以他始终无法伤到凌云的身体。

而凌云因为重刀的笨拙,也无法伤到这灵活的胖僧人,每每被他轻易地避开,如此几百招之下,那胖僧人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可是抬头看凌云,居然没有一点疲惫的样子。

胖僧人停在远处喘着粗气,调理气息,心里大失所望,刚才的策略非但没有累到凌云,反而将自己累得够呛,又不能叫来后面的众黄袍僧相助,否则自己连一个小乞丐都无法制服,威望何在?

“你进攻完了没有,是不是轮到我了?”凌云并非不累,只是有充足的时间站在那里休息,看着胖僧人如同一个灵活的野猪,拿着一把弯刀在地上挥舞如花,舞个半天才能靠近自己,被一刀击退,再一次舞起刀,双方损耗的精力显而易见不可同日而语。

“哼,你不过借着一个兵器好用而已,有这种神兵在手,就算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娘子,也能立于不败之地,有种就丢下那刀,和我赤手空拳地打一场!”胖僧人道。

“好啊,不过我信不过你,你先丢下那弯刀,我自然会丢下!”凌云道。

“好,我先丢,你说话算数,不要耍诈!”胖僧人满心欢喜,以为凌云这种少年人果然不堪激怒,中了招,丢下那把刀,你还算什么东西,论起拳头来,自己的肥硕身躯足以压他一头。

于是,胖僧人满怀信心,将弯刀丢开十余丈远,道:“到你了!”

凌云哪里会中他的激将法,心中暗想,这家伙倒是个实诚的人,可惜,你们三十多个人包围着我,本来就是极不公平的事,就算是车轮战我也难逃一死,这样又何必与你讲诚信,那岂不是傻子。

凌云作势艰难地抬起那把重刀,想要扔开,胖僧人已经攥紧了拳头,只待他扔掉了刀,自己便可以出手将他打倒,然后用拳头活活将他打死,决计不会有让他活下去的机会。

可是凌云举起那把重刀之后,并没有扔开,而是朝着胖僧人劈砍而来,锋利的刀刃对着他油腻三层的肥脖子劈落。

“你这奸诈小人!”胖僧人怒道,心知难逃一死,双手伸出想要格挡。

不料,凌云偏转刀锋,并未劈在他的手臂上,而是横着插入了双臂的空隙,架在了胖僧人的脖子上,离脖子只有一指的距离,寒气已经让胖僧人感觉到随时会割破那脖子的血管。

“我可没有撒谎,刚才我说你丢掉弯刀,我也丢掉,可我没有说丢掉什么东西。”凌云一笑,丢下了一根手上的一个泥团,道,“所以,我言而有信,丢掉这个泥团也算是丢掉了。”

“你!你!”胖僧人气得无话以对。

凌云握紧了重刀,道:“让你的那群黄袍僧后撤三十里地,我不会杀你,而且会放了你,不然的话,你的头颅立刻就要落地。”

“你以为他们会听我的吗?他们只会听强者的,今天我被你一个臭乞丐所俘虏,他们早已不会再将我当成老大了!”胖僧人怒道,似乎因为凌云的擒拿,让自己丢尽了颜面,以后在众黄袍僧之中,再也无法立足了,更别提当老大了。

“哈哈,你们这群恶人,这么现实的吗,可你试一下,不然脑袋就没了。”凌云握着重刀,逼近了胖僧人的脖子几分,勒出了一道血痕。

“你们听着,后撤三十里地,在土神庙等我!”胖僧人因为怕凌云这愣头青真的将自己脖子割上一刀,喝令众黄袍僧道。

毕竟老大的威望是日积月累下来的,在他还没死的时候,众黄袍僧迟疑了一下,随着一人大吼:“撤退!”三十五骑一同调转了马头,策马狂奔而起。

直到官道的尽头,已经看不到这群黄袍僧的足迹,只有一道黄色的烟尘弥漫笼罩大地。

凌云松开了几分刀,道:“我言而有信,说放了你就不会杀你,但这一匹马,算是为我所有了,还有,你站在这里,不要纠缠我。”

“一匹马而已,你尽可骑走,现在我不会纠缠你,下次遇到,休怪我一定要用世上最残忍的方式杀了你!”胖僧人恶狠狠道。

凌云心道,留下这人以后倒是个祸害,可是既然说了不杀他,便应该放了他,其实即使杀了他,以后那其他三十多个黄袍僧何尝不是祸害,不差这一个,毕竟此人如此耿直,说放下弯刀便放下,没有一点虚伪和耍诈,人虽然坏,但这点倒是讨人喜欢。

“你闭上眼睛,随我走。”凌云生怕他捡起弯刀,来追击自己,于是让他闭上了双眼,跟他走到马匹的旁边,凌云翻身上马,这才收起架在他脖子上的重刀。

“后会无期!”凌云双腿一夹,提起缰绳,策马狂奔起来。

胖僧人睁开眼睛,看到马匹远去,只留下一阵烟尘,心中怒不可遏,从地上捡起了土块,狠狠地丢过去,可凌云早已远去,落在地上碎成土屑的土块,砸不到远处的凌云,反倒让胖僧人更加暴跳如雷。

他摸着脖子上的血迹,恨恨道:“下次一定宰了这小杂碎!”

章节目录 第308章 证道轩辕(一) 凌云策马狂奔,一直冲出了十几里路,发现前方辛慈正坐在马背上,缓缓地前行,于是赶了上去。

“这么不仗义,见人多就扔我一个在那里,差点就要变成那些黄袍僧的刀下鬼了,知道吗?”凌云心有余悸道。

“你现在不还是活得好好地,我那从未假于人手的神兵都借你用了,还说我不仗义?”辛慈道。

凌云好不容易勒住了那匹马,已经超过了辛慈约有半里之遥,停下来等了一会,辛慈才慢慢赶上来。

望着她平静的样子,凌云道:“这刀还你!”他提起刀背,将刀柄递给了辛慈。

辛慈掏出一只雪白的手帕,擦了擦那刀柄,才接过去放回了刀鞘,这是她素来的洁癖,若是这刀柄碰到了秽物,哪怕它是世上最稀有的神兵利器,恐怕辛慈也会弃如敝帚,绝不会再接过来。

“幸好你自己过来了,小姨说,你要是不过来,这把刀就会将你脑袋砍下,带过来。”裘莺低声对凌云道。

凌云刚才并非没有逃走的念头,可是后面有黄袍僧一群,比起辛慈,那群凶神恶煞顷刻就会要了自己的命,左思右想,凌云还是选择过来和辛慈汇合,此刻一听裘莺如此说,原来那辛慈早已有了防备自己逃离的准备,不由后怕,如芒刺在背。

“所以,你不要想着逃走,哪怕逃去了天涯海角,要你的脑袋,也不过是探囊取物而已。”辛慈冷冷道。

凌云知道她具有这个能力,人被囚禁起来并不是最可怕的拘束,监牢之内,反倒有逃狱的可能,而她的囚禁,却是将天地之间作为一个大网,自己无论逃亡何处,都会被她找寻到,无所逃遁。

两人驭马前行,又行进了几里,拐入一个村落,沿着蜿蜒小道,行进了不知多少时候,眼前忽然出现了一座高山,仿佛平地拔起,雄伟壮观,高耸入云,烟雾缭绕。

“这里就是那个假的轩辕峰吗?”裘莺仰望着山巅道。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所谓的轩辕峰,凡人之中,也许这座轩辕峰才是真的,他们不懂什么灵气,这里却是江湖争霸的真正之地。”辛慈道。

对于辛慈而言,似乎所谓的真假轩辕峰,不过是灵气者和凡人江湖两个势力各自盘踞的地方,这里并不能算是假的轩辕峰,毕竟天下诸大门派,皆十年一次,汇聚于此,争霸江湖。

三人将马匹放在一户农家中,许诺回来会多给些银两,然后徒步上山,此山一柱孤峰冲入云霄,山路也是崎岖奇绝至极,有些地方压根无路可上,需要徒手攀援在那光滑的石壁之上,一般没有点功底之人,决计无法上山,所以山的入口处,压根没有任何人放风阻拦,各派参会之人也是强者中的强者,否则根本上不了山去。

来到山脚之下,辛慈一手提着裘莺,另一手用绳子拴在凌云身上,一跃而起,腾云驾雾一般,嗖嗖地风声掠过耳边,没多久便来到了山顶之上,在一片丛林掩映之中躲避了起来。

此时天色已晚,修仙大会要等到第二天才开始,可许多门派生怕当日狼狈地爬上山来,实在丢人,早早地来到山上,山顶的平台之上,已经立起了十多个门派的旗帜,攒簇的人头已有百人之多。

山顶之上,只有四座简易的亭子,均已被地位最高的四大门派占据,余下的江湖门派,势力不如那四家,便各找一个露天的位置休息,等待明日的修仙大会,山上人多嘴杂,一片嘈杂之声,直到夜间凌晨时分依旧喧哗不止。

辛慈三人躲在草木之中,两个女子找了一处软草地静坐下来,凌云可就苦了,抬头是荆棘刺人,不敢直起身体,可学着那两个女子静坐在草丛掩映的灌木丛中,不一会儿腿就麻了完全没了知觉,一动大腿便感觉十万只蚂蚁在上面啃咬。

听着山顶之上嘈杂之声,凌云倒也不必闭口不言,其实就算大喊大叫也不会再喧闹中被人听到,更别说普通的交谈说话了。

“这个什么修仙大会今天还没开始,我们为什么要来这么早?”凌云他们所处的位置,是在几百丈的荆棘从中劈开的一个小地方,与山顶上平台的位置隔开几十丈远,彼此无法相通,所以他们不怕有人误闯过来发现了他们。

“是啊,小姨,我们是不是来早了?”裘莺也不解的问道,这里的蚊虫虽然有辛慈身上携带的艾草香气驱逐,但依旧营营声入耳,十分恼人,更别提需要困在这么小的一个地方。

“都把嘴闭上,谁说来早了?本来就是今天能解决的事情,何必等到明天?”辛慈闭着眼睛,休养精神道。

凌云揉了揉发麻的腿,抱怨道:“早知道给我山下开一个客栈,让我好好睡一觉,干嘛还要逼着我来受罪?”

“既然觉得受罪,你就下山去吧,我不拦着你。”辛慈微微睁开眼睛,嘴角一丝不屑地笑容。

凌云心想,这家伙明知我下不去这垂直一般的山壁,却要我现在下去,你倒是送我下去啊,可是他又不敢惹怒辛慈,怕她先不管别人,怒气之下,先一刀将自己宰了吃肉。

明月高悬,山顶之上,各派撑起了火把,一时火光点点,在夜色中,仿佛一片迎风摇曳的萤火虫。

“妈的,最早是下午才开那修仙大会,后来一届比一届早,到了今年,又逢这十年一届的修仙大会,居然提前一晚人都到齐了。”一个大胡子壮汉粗声粗气道。

“今天早上老子就来了,可位置都已经快没了,你还说晚上,现在除了各派的掌门,恐怕门下的高手或先锋,早已到齐了。”另一人道。

“你们来得晚还算好的,我一大早就来到了,在亭子下睡到了中午,可几个龟孙子一上山,就将我们赶了出来,仗着他们人多势众,呸,臭不要脸的玩意儿!”一人忿忿不平道。

“老兄,我何尝不是,你还是被请出来,我可是差一点就要挨一刀,这群孙子口口声声四大门派,不过狗仗人势,仗势欺人,什么东西!”另一人颇以为然道。

章节目录 第309章 证道轩辕(二) “先来后到,这山上又不是被他们买下了,凭什么我们来得最早,反倒在这露天休息,忍受这蚊虫叮咬,可那群王八蛋,反倒美滋滋的睡在亭子里,狗日的。”那人道。

这几人的小声议论,因为距离凌云他们较近,所以听得十分清楚。

“嘘,不知道那四大门派有没有狗腿子在我们旁边,万一听到了这些谈话,明天公然侮辱了你们门派,你又能怎么样,还不是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祸从口出,不要乱讲。”胡子反倒比较谨慎,小声地提醒他们。

“可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你不知道,我明明是来得最早……”

“唉,老兄,这世上哪有咽不下的气,人若是死了,什么气不都得咽下去了?还是看开一点,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恃强凌弱,本来就是应有之理,试想你若是那个大门派之一,恐怕你会更加嚣张跋扈,连我等小小门派都决计不会放在眼中。”

“嘿嘿嘿,这倒也是,我若是四大门派之一的掌门,恐怕皇帝都不会放在眼中。”

“不过,听说这一次修仙大会,主角可不是四大门派,这只是上一届的盟主,十年之间,风云变幻,所谓的北境玄黄、南境大荒、西境血蕃、东境泰海,这四大门派,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各境崛起的新势力,超越四大门派的实力雄厚者,不再少说,先不说北境有朝廷背景的玉石门、高天宗两大派系,均是万人之众,也不说西境诸多西域宗门,无论是吸取了波斯神功的古兰堂还是美女如云的密雪宗,以及东境豪富之门的掸门、洪帮,仅仅是向来被认为武学不彰的南境,也有蛊门和神足教汇合而成的神教,势力不可小觑,这四大门派,倒是看看他们这次可是火烧屁股了!”

“看着他们这么嚣张跋扈,不知道还能嚣张到几时!”

“也许明天就是他们丢尽脸面的时候,到时候,武力比拼,技不如人,一旦将他们被夺去一境盟主之位,可丢死人咯。”

“最好不过了,你我门派势力单薄弱小,这次来算是围观,可有人能帮着出一口气,那可真是痛快!痛快!”

……

“北境玄黄、南境大荒、西境血蕃、东境泰海,不是北少林南武当吗,怎么突然换成了这四大门派?”凌云奇怪道。

“什么北少林南武当?江湖之上,从未听过这种奇怪的门派。”辛慈道。

“没什么,没什么。”凌云这才意识到他所处的世界,与自己的世界虽然各个方面都很相似,但毕竟不是完全一样,有些事物也许在这个世界之中,从未出现过。

草叶上已经挂起了露水,凌云脑子里昏昏沉沉,只想倒地大睡一场,可是地上崎岖不平,满是石子与荆棘,还有一些小虫子爬来爬去,凌云只能不停地顿着脑袋,一会偏左,一会偏右,坐在对面的辛慈只觉心烦意乱,冲着他的脑门轻轻一拍,凌云只觉一股清冷的气灌入了脑袋,脑袋里为之清醒,抬头愣愣地望了一眼辛慈。

“天已经快亮了,你不要这个时候睡着了,帮我看着点,有一个邋遢的家伙上山了,便告诉我。”辛慈闭目道。

这家伙实在可恶,自己闭着眼睛修养身心,却让自己瞪大了布满血丝的眼睛盯着外面!凌云心里不停地腹诽,却不敢将不满吐露出来。

外面的山巅,果然如辛慈所言,天已经快要亮了,远方的天际一线浅蓝色的天际线,使整个山巅沐浴在一种薄薄的蓝色中。

山上的人无不熬了一整夜,又急又饿,完全不像昨晚那么兴奋热烈,个个蜷缩在地上,清晨的天气有些寒冷,更让他们无心说话,无不困得不停地点头。

“起来了起来了,别挡着路,等会尊者要上山了。”两个提剑的红袍少年从亭子里走出来,打着哈欠,驱赶躺在路上的人。

“他妈的,打扰老子清梦!”

“找死吗你,臭小子?”

……

一群被吵醒的人骂骂咧咧,这两个少年丝毫不怕,带着一丝傲慢道:“血蕃宗尊者马上就要驾到,说我找死?我看倒是你要想找死!”

那些人才擦了擦惺忪的眼睛,看到这两人乃是上一届西境盟主血蕃宗的门下,一时怒气都压抑到肚子里,不敢再发牢骚,乖乖地让出了一道位置。

可第一个来到山上的大宗门执掌并非血蕃宗,而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门派掌门,上山之后,除了自家两个徒弟,几乎无人多看一眼,更有许多期待着大人物出场的看客十分失望,那人倒也不尴尬,找到几个老相识聊起天来。

这个人倒是挺邋遢,看着模样不修边幅,一件青袍不算破烂,但沾满了油渍,显得脏兮兮,走进了恐怕难免闻到沁人心脾的味道,让人终生难忘的那种。

凌云伸出手指,戳了一下辛慈的肩膀。

“你再动我一下试试?”辛慈睁开眼睛,怒道。

“你不是说想找一个邋遢的家伙,是不是这个人?”凌云指了指那个刚上山的掌门道。

“不是!”辛慈看都没看一眼,脱口而出道。

“继续监视。”辛慈闭上了眼睛。

凌云咬着牙,冲着辛慈的脸前,挥了挥拳头,又怕她察觉,只敢挥两下便收起了拳头。

渐渐地,太阳升起,金黄的阳光洒在了山巅之上,凌云只觉两只眼睛有如灌了铅,忍不住想要坠下眼皮,闭合起来,头顶一股凉意袭来,那是辛慈给自己脑袋留下的一点寒冰之气,使他打了一个激灵,立刻清醒了精神。

山上的人又多了许多,大概就是各个大门派的掌门,凌云从新上来的各个众星捧月一般的大人物中观察,哪一个不是光鲜亮丽,从未发现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更别提邋遢的家伙了。

也不知道辛慈是不是随口一说,根本就是不打算让我睡觉,这山顶之上,邋遢的江湖汉子倒是不少,可哪一个不是昨晚就呆在山上的,今日上山的,不是掌门,就是尊者,或是大宗师,哪一个不是衣着光鲜,仙气飘飘,莫说邋遢了,衣服上连一个脏东西都找不到。凌云心里暗暗想到。

章节目录 第310章 证道轩辕(三) 最后一个上山的宗门执掌乃是大荒流的莫孤影,竟然是个女子,身形曼妙,头上戴着一顶黑色帷帽,遮住了面容,令人看不清脸,但从那身影的凹凸有致可以看出,年龄一定不会太大。

所谓帷帽,原属胡装,最开始的样式叫幂蓠,一般用皂纱即黑纱制成,四周有一宽檐,檐下制有下垂的丝网或薄绢,其长到颈部,以作掩面,至隋唐把四周的垂网改短,亦称“浅露”。样子大概便是民间的斗笠,四周加上一圈黑纱遮面,一般为女子所用。

据说昭君出塞戴帷帽,亦名昭君帽,据记载帷帽为晋代所创,汉代并没有帷帽,宋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已经指出,但阎立本所创的昭君出塞影响很大,因而历代也错称为昭君帽,一直延续至今。

可是一个名门宗派的掌门,居然让一个身子妖娆的青春女子执掌,不是天下震惊的大事?为何江湖从未听闻,看到这女子上山,众大荒流的弟子围上前去施礼,尤其是大荒流最出名的高手,以一手碎石重拳闻名江湖的宋公权,也施以大礼,口呼尊上,不是掌门又能是谁?

这女子一上山之后,江湖四大门派,北境玄黄、南境大荒、西境血蕃、东境泰海的掌门人都已经到齐了,纵然其他小门派还未上山,已经不值得一提,于是今年的主持门派玄黄宗宣布修仙大会开始。

玄黄宗本是北境的大宗门,背靠草原之地,有天地之大广袤无际拥有几万亩土地,无论是势力还是财富均是江湖上首屈一指,修仙大会十年一次的江湖盛会,约定东西南北四境之上一届盟主,各自轮流举办一届大会,以避免南境靠着地理之便利,垄断了主持的职务。

玄黄宗来了手下近百人,此刻山巅之上,仅有十余名高手上来,其余人都在附近落脚等候,宗主是一个中年男子,器宇轩昂,相貌俊朗,是江湖上闻名四境的谦谦君子,广结好友,性情豪爽,接济江湖好汉每日均有成百成千的门下食客,颇有古君子之风,姓齐名世尹,人称北境小孟尝。

齐世尹这一次作为北境盟主,担纲修仙大会的主持,也是众望所归,江湖之人无不心服口服,为这位慷慨的宗主大声喝采者不计其数,山巅之上千人中爆出一阵叫好之声。

齐世尹手持一柄玉骨折扇,温润尔雅,踱步走上高台,在众人之前,一双丹凤眼横扫全场,目光中既无傲慢桀骜,也无轻蔑自高,而是淡淡的笑意,一举一动皆是君子之风,尺度恰到好处,高声道:“诸位风尘仆仆,从天下各地来到这里,齐聚一堂,十年一届的武林盛会,轩辕峰修仙大会,从今日开始,为期两日,这短短两日,想必各位论大道、求真仙,可能太过短暂,颇为遗憾,还有就是,十年一届,也是选出各境新盟主之日,上一届四位大盟主现在都已经来到了轩辕峰……”

“谁说四位盟主都到齐了,当我郭某人不存在吗?”一个声音远远地传来,响遏行云。

台上台下近千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望向那声音传来之地,一个满脸污垢、发辫打结几乎遮面、身上衣服破烂的家伙跃上了轩辕峰。

凌云心中大喜,摇动辛慈的肩膀,道:“你看,那邋遢的家伙到了!一定是这家伙了吧,出场方式都这么吸睛!”

“我又不瞎,我不知道自己看吗?”辛慈早已看到了那个邋遢的家伙,推开凌云的手,怒道。

因为山上近千人皆被这邋遢老者的声音镇住,一时间竟无人说话,鸦雀无声,连根针都听得到,所以凌云这一段对话,有几人也察觉到了,但是山上人多口杂,谁也没想到那荆棘丛中还藏着三人。

邋遢老者跃到了山上,显得身体疲惫至极,佝偻着背,摇摇晃晃,似乎只要一个不留意,就会被一阵风吹掉山崖下去。

“不知这位老先生,你是?”齐世尹看着那老者蓬头垢面,但是声音洪亮,中气十足,更何况能够攀上这千仞孤峰,哪里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所以不敢小觑,作为大会的主持者,礼貌地问道。

“你问我是谁?哈哈哈,齐世尹,十年前你和我一同当上四大盟主,今日居然问我是谁?不可笑吗?”那邋遢老者道。

“你是……你是铁盟主?”齐世尹仔细辨认了一下这声音,惊讶道。

十年之前,他记得当时与大荒流的宗主铁冰河有过一面之缘,那铁冰河身高八尺,是个雄壮体阔的中年汉子,一顿饭可以吃掉半只小羊,何其意气风发,怎么会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在场的近千人无不惊讶,抬头望去台子上那位大荒流的女宗主,一时搞不清楚这大荒流到底谁才是名正言顺的宗门之主。

“哼,不错,我就是大荒流真正的宗主铁冰河,上面这个女人,大家可知道她的身份?”铁冰河怒道。

“铁冰河,你叛教通敌,害得我大荒流差点灭门,罪孽何其深重,当初让你侥幸逃走,今日还敢来此闹事,我要当着天下英雄的面,亲手将你清理门户,从此世上再无铁冰河三个字!”那女宗主起身怒道,手中已拔出了剑。

“且慢,这位……女宗主,还有铁盟主,两位且慢,今日大家伙都在,可以做个公道,不必急于争斗,先将事情讲清楚,到底谁是谁非,各位江湖好汉自然会有个曲直,到时候任两位再斗一个胜负,我们决不会插手,但是盟主之位,不可能让不明不白身份人冒充。”齐世尹出面劝阻二人道,有理有据,谁若是还想出手,自然有杀人灭口的嫌疑,于是女宗主和铁冰河均是收起了腰间的兵刃。

“我先说,这臭婆娘嘴厉害得很,让她恶人先告状,大家先入为主,到时候我有理也变成没理了,那时我岂不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铁冰河忿忿道。

“两方都要充分地说明,但是长者为尊,铁盟主显然是长了几岁,那就铁盟主先说吧,大家是否同意?”齐世尹道。

台下一阵附和之声,先是玄黄宗的门徒无脑地跟随叫好,其他一些人也觉得跟铁冰河算有些旧交,便附和称是,无人出声反对。

章节目录 第311章 证道轩辕(四) 铁冰河扬起满是污垢黢黑的脸,上面满是风霜的痕迹,无人能想到这十年间,一位江湖闻名的大盟主,经历了什么。

故事在他口中娓娓道来,在场的近千人无一人发出一点声音,连凌云也好奇这个邋遢老者发生了什么事情,居然变成了今天这副样子。

一切要从十年前说起,当时修仙大会结束,四大门派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保住了地位,江湖上没有任何一个门派足以撼动他们的位置,他们成为东南西北四境的盟主,统领一境之内几百个大小门派。

十年前,也是一个特殊的年份,这是大齐洪氏亡了天下之后,鲜卑入住中原的第一场修仙大会。

鲜卑拓跋氏原本是长城之外,游荡在荒漠之北的草原游牧部落,因为匈奴王朝的衰落,鲜卑族作为草原部落的一支,发展壮大起来,逐渐地吞并其他草原部落,扩大自己的势力,加上拓跋氏历任首领励精图治,采取了诸多汉化措施,学习内地的铸铁工艺,甚至许多鲜卑将领谈起三国要比汉军还熟悉,所以一时间成为了草原上的霸主,所向披靡,无所不胜。

可是,儒家文化浸染的拓跋氏,已经不再甘心在这荒漠草原之上,忍受着极寒与贫瘠的折磨,而是对中原垂涎三尺,征服了草原上最后一个部落之后,开始发动了对中原大规模的进攻。

巍峨长城,在大齐晚期,早已破烂不休,烽火台与边镇政策,早已军备废弛,腐败的大齐皇族和官僚,急着将所有银子都花在他们的歌舞楼台之上,哪里有钱给边境的苦战之兵卒,短短三月间,边境九镇已被攻陷六镇,仅有三镇苦力支持。

消息传到大齐的皇宫,专权的太监将消息搁置下,等到皇帝亲眼看到这危急情报时,鲜卑的势力已经离京城仅有百余里,大齐皇都无险可守,暴露在鲜卑主力大军的面前。

边境九镇,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尽被鲜卑力克攻下,屠城杀戮兵丁连平民在内,不下三十万众,所有城内财富,劫掠一空。

拓跋氏的首领也未曾想到,这个庞大的帝国,居然只是一个空壳子,完完全全的纸老虎,看着体型庞大无比,可实际上不堪一击。

京城在三个月的围困之下,久久没有等到天下各地驰援而来的勤王军队,并不是天下没有忠心大齐洪氏之人,而是西北灾荒饿死人百万,流寇犯境,早已无力回天,东南率军驰援的勤王军队,被鲜卑的军队拒之在大河之南,逡巡无法近前,纵然死战,勉强渡过河的军队,也无力抵抗鲜卑的骑兵冲杀,折损殆尽。

足足十月之久,城内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连皇宫之内,也饿死了大批宫女,皇帝的饮食都无法保证了,有时只能吃糠咽菜,肉食市面上早已无法见到,侥幸维持这许久,只是因为京城内粮仓的储备足以耗费,可粮仓也快见了底。

寒冷的初冬,再也无法忍受这非人地狱般生活的大臣们,集体哗变,进宫柬上,无奈之下,皇帝率领文武百官出城投降。

鲜卑人很清楚,久违不攻,大齐的朝廷坚持不下去,便会内自乱矣。

至此,鲜卑人占据了大河以北的所有土地,大齐亡国。

南境的大齐分封的洪姓楚王在一帮旧臣的拥戴下,登基称帝,昭告天下,要讨伐北方的胡虏鲜卑人,可是没等他坐热座位,鲜卑人的几十万大军已经休整完毕,挥师南下,渡过大河,一路势不可挡,直抵长江天堑。

楚王自以为有天堑之阻隔,不擅长水战的北方蛮族,绝无可能渡江吞并自己的最后疆土,足可高枕无忧,每日纸醉金迷,继续着往日的奢靡生活。

可是他眼中的北方蛮族,显然已经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水军,即使楚王下命凿沉所有长江以南的船只,片甲不准下江,沿岸设置铁蒺藜近千里,一旦鲜卑船只过来,足可凿沉。

可是,鲜卑人十万大军,乘着暗夜,渡江而来,从防守最薄弱的沿海滩涂登陆,东方天亮之时,皇宫之外,已尽是鲜卑人的旗帜,肥胖的楚王慌张逃走时,还不忘自己的爱妃,可惜他身材太过肥硕,肚腩大的可以装下一头猪,在从小门逃离皇宫时,不幸夹住在门间,害得他爱妃也没能逃掉,被追赶而来的鲜卑人轮番玷辱,惨状不可言。

这位楚王,吃的肚子这么大,最终也没有浪费,被鲜卑的士兵拿来割开了肚皮,不顾他的痛叫,点上了火,烤起了人肉来吃。

此举无非震慑广大的南境尚未臣服之地,千万别再有与鲜卑人为敌的念头,特别是别再想推出一个洪氏后裔再次称帝,死得会要多惨有多惨。

这一年,几乎大半个中原南北的土地,全部沦陷在鲜卑人的手中。

恰巧这一年也是修仙大会的召开年份,十年一度,风雨无阻,各路江湖人士再次群聚轩辕峰。

可是这一年的修仙大会,显得有些稀落,不少江湖上忠义汉子,早已死在了与鲜卑人大军抵抗的疆场之上,就算死里逃生,看着国土沦陷,也无不心灰意冷,遁出世外,哪里还会参加这场修仙大会。

所以,参会的主力,依然是上一届的四大盟主,这四大门派,北境玄黄、南境大荒、西境血蕃、东境泰海,不可能不因为朝代更替而受影响,但他们毕竟是大宗门,屹立数百年不倒的原因,就是知道强木易折的道理,遇强则服,不与相争,这是他们的处事信条,所以正恨不得在大齐与鲜卑的斗争中置身世外,在鲜卑露出胜利迹象之时,他们又用一贯擅长的方式,向鲜卑朝廷示好,这种修仙大会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在鲜卑刚刚征服下来的最南境,作为江湖上最有权势的四大门派,做一个表态和引导,这也是鲜卑朝廷希望他们做的。

所以,四大门派对这一次修仙大会不但没有削减热情,反而更加积极,不但要办,还要办好,他们早早就来到轩辕峰脚下,运筹帷幄起大会的事宜,特别是这一次要防止那些倾向大齐的江湖人士出风头或是占了上风,门派之内,甚至加入了朝廷的暗探。

章节目录 第312章 证道轩辕(五) 大会开始之际,便有人满脸怒容,有人意志消沉,很少有人欢声笑语,除了主持者的四大门派。

铁冰河为人最为圆滑,在鲜卑尚未渡过大河之时,皇都攻陷之后,他已经意识到要变天了,作为南境大荒流的宗主,那时南境尚且在大齐的统御之下,可他不远千里,派人前去向鲜卑新帝恭贺,虽然秘而不宣,担心南境的大齐小朝廷知道后惹来麻烦,但是还是给以后留下了一个极大的退路,这风险他觉得很值得一冒。

南境的盟主尚且如此,已经沦陷在鲜卑大魏统治下的北境玄黄宗,半个势力范围落入江北的东境泰海宗,以及本来就被视为西域势力的西境血蕃宗,要么完全臣服在鲜卑脚下,要么眉来眼去,已经到了不说自明的地步。

南境沦陷之后,大荒流因为恭贺之功,足为天下表率,被鲜卑朝廷特意封赏,一夜之间,恭贺称帝的好事便传遍了江湖,提起大荒流,本来人人尊敬是个大宗门,立教数百年,人杰代代皆名铄江湖,可从这个事件之后,人人皆有不齿,如此骨气,枉称大宗门。

恰好那一年主持者又是大荒流,所以铁冰河等到山上重要人物皆已经来齐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走上了高台,他本就身材高大雄壮,此刻意气风发,若不是那不忠之名已经远扬,大家一看之下,必定觉得这一位铁盟主颇有大侠之风,可如今只有小声的不齿之嘀咕。

“各位江湖好汉,今日得以相聚在此,实乃是十年不逢的大幸事啊!”铁冰河拱手说了一句开场白,台下除了窃窃私语,毫无其他反应,颇为尴尬,可他压根不放在心上,或者说,脸上没流露任何不悦。

“今日,想必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旧朝大齐,残虐暴政,横征暴敛,当官的无不贪腐,做吏的莫不严酷,百姓受苦受难,可以说是民不聊生啊,所以天性好德,见此不仁之政,便让它气运殆尽,旧朝已亡,新朝当立,天生我大魏,拯救万民苍生于水火,重振朝纲,百废俱兴,实在是改朝换代的应有之义,所以各位不必枉自怀念旧朝,这是天意啊,天意难违,顺应天意,才是我们豪杰应为之事,固守陈规,不管好坏地怀念那旧朝,实在是冥顽不化了。”铁冰河一番长篇大论,说得台下无人一声。

“铁盟主,你说前朝暴--政,可是什么算是暴政呢?我想请教一下。”台下一个蒙面女子出声问道。

铁冰河皱了下眉头,心想,这女子实在是不识抬举,当面问这种问题,分明就是不怀好意,想来找茬,可是自己假如不置一词,恐怕难以服众英杰的心,所以稍加思索,道:“所谓暴--政,当然是官吏不干人事,皇帝昏庸愚昧,对百姓横征暴敛,处处克扣,百姓苦不堪言,需知苛政猛于虎,这种对老百姓来说可以说是死都不如。”

“噢,铁盟主的解释真是清楚易懂,可是我还有一点不明白,既然横征暴敛都算是暴--政,不知道北方边境九镇军民三十万被屠杀,算不算呢?攻克江南地区,足足一个月的烧杀抢掠,无辜死去的人不计其数,这算不算呢?如果连命都没了还不算,那横征暴敛恐怕已经算是温柔至极的手段了吧?”那女子声音平和,却每一个字都让铁盟主的脸色变得难看了一份。

本来铁冰河开场并不必须提起大魏与大齐的朝代更替,可是他一心想要向大魏献忠心,所以说了一番长篇大论,无非是让人群中的朝廷暗探明白自己的铁忠,可没想到出现了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臭丫头出面捣乱,实在是让人恼怒。

“哼,你说话可要小心点,疆场之上,死伤无情,可其他滥杀平民的事情,你可亲眼看见了?居然这般来凭空造谣,小心被抓起来!”铁冰河作为堂堂的盟主,居然说出吓唬小姑娘的话,让台下的人无不引以为耻。

一个少年穿着旧朝的举人衣衫,道:“铁盟主,你说没亲眼看到算是造谣,可你想必也不曾见到,怎么能断定这位姑娘是造谣呢?”

“我堂堂盟主,还会跟她这个小丫头扯谎?你当我是什么人?难道你亲眼看到了杀戮平民,你可敢跟我到官府对质?”铁冰河道。

“我亲眼看到了,在江南,十户九空,杀得人都死绝了,我本来已经是死了一次的人,侥幸逃了出来,本以为南境没沦陷,没想到还是沦落在铁骑之下,恐怕南境沦陷这么快,与你这种软骨头的盟主摆脱不了干系,铁冰河你算什么盟主!你不配!”一个断了一只手臂的汉子跳出来满脸怒容道,他之前早已对铁冰河的那一番话十分厌烦,此刻实在忍不住跳出来当面呵斥。

铁冰河脸色由青变红,又由红变青,始终阴沉着脸,脸色实在难看至极。

台下一阵吵杂之声,莫不是辱骂铁冰河的话,难以入耳。

“大家别忘了今天可是修仙大会,是江湖人士的聚会,今天我们不谈国事,谁若是再谈论国事,那可是跟我齐某人过不去,我们玄黄宗也不会容他。”齐世尹眼见局势失控,不得不站出来圆场道。

大家本来对四大门派无不惧怕,可铁冰河自己弄臭了名声,群起而攻之,当然不会担心他记恨,此刻齐世尹出来,还是不得不给他几分面子,否则,以玄黄宗的势力,恐怕天下没有容得下混的地方,同时得罪了南北两大宗门,所以台下渐渐地安静了下来。

“今日还是由铁兄主持,这修仙大会,还是我们江湖人的盛会,国事留着别处谈吧。”齐世尹让出了位置,等待着铁冰河开口。

铁冰河果然不愧是一届盟主,扫视全场,道:“今日辱骂我铁某的人,我都一一记得了,今后大家行走江湖,我绝不会跟各位计较,我宽容大度,怎么会记这种小仇,可不得不提前说明的是,若是这几位辱骂我的人,忽然出事了,那可也休怪到我铁某人的头上,毕竟,我不去找他们寻仇,但也没有整天保护他们的义务,所以,万一大会之后,这几位不明不白地死了,不要找我铁某。”

众人不由后背发凉,刚才谁没或低声或大声地骂上他几句?他这话可不是要公然寻仇的意思?

章节目录 第313章 证道轩辕(六) “哈哈哈,铁盟主这句话,当然是说,他大度不计前嫌,可是各位有些话,未免不太正确,万一官府听到,对你们不利,那就不能怪铁盟主没有提醒了,所以大家不用担心,祸从口出,只要不胡乱议论,便不会有事。”齐世尹解释道。

众人知道他不过是安抚人心罢了,以铁冰河的阴狠性格来说,谁也说不准他会不会善罢甘休,只怕大会一开完,下了山去,就要一一遭受他的毒手了。

铁冰河却很满意在场人的忌惮目光,横扫全场,唯独不见了那个红衣遮着面纱最先出面驳自己面子的女子,心中有些恨意,这小蹄子怕是听到我的话,吓得腿都软了,逃走了,不然一定抓住,嘿嘿,让她知道老子的厉害,和得罪我的下场。

“铁盟主,快开始吧,日头都西了,再不开始,恐怕已经到晚上了。”血蕃宗的宗主是位身材枯瘦的老头,一头白发,江湖地位十分高,所以当众催促起铁冰河,并不太在意他的面子。

铁冰河知道血蕃宗在西北的势力,不敢公然与他顶撞,怕两家解下仇怨,以后可就不那么方便了,于是道:“秦盟主说的是,时间被一些不良之辈浪费了许多,现在很多环节要相应地减去了,只保留下最重要的比试和论道环节,不过,今年吸取了往日的经验教训,将论道放在前面进行,以免比试之后,伤者亡者太多,无法参加论道,颇为遗憾,现在请大家有修仙之道的心得者,按照会箓的顺序,逐一登台论道。”

所谓论道,本来就是修仙大会的中心,可是后来许多势力参与,竞争盟主之位逐渐成了江湖的主流,论道反而沦为了末流,成了附属。论道,并不是一群人在那里争执来争执去,争得面红耳赤,有如两小儿辩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并非如此。

修仙大会之上的论道,是每十年中,大会的主持者,选取江湖之上,最着名的十位得道者,请来大会之上,坐在高台之上,给众人宣讲自己的心得,以期能够激发彼此的灵感,促进江湖上全体的修仙之进益。

这个立意本来是极好的,可是后来渐渐地被曲折了本意,选取得道者不能按照选贤举能的角度出发,反而成为江湖之上,一群不学无术之人,或是一些江湖门派耆老争夺的位置,一旦能够在轩辕峰高台上,向天下门派论道一番,已经足以证明他们的地位,以后行走江湖哪里不是尊重三分,所以这个三尺高台成了他们竞争的激烈之地。

今年的论道,既然大荒流是主持者,当然选取了四位自己教内之人,各个都是老得快入土之人,哪里有什么得道之论,若是这群老家伙真的能讲出得道的高论,恐怕他们早已得道成仙,就算是请他们来这种地方论道,也自恃身份,不愿意屈尊。

更何况世人有一个坏毛病,就是怕别人知道了自己的杀手锏,万一得道成仙,这种秘密至极的修炼之法,怎么能跟外人公然宣扬呢,那岂不是遍地都是成仙之人,自己的身价显然降低了许多,所以,真正得道之人,也不会主动向别人讲出自己的得道之法。

譬如南宫柳,向游光珏讲述修仙之法,除了收取万两白银的酬谢,还有原因是这些修仙之法不过皮毛,南宫柳自己尚且无法修仙,更何况是游光珏这种晚辈,既有银子赚,又不会连累自己,损害了自己的利益,何乐而不为?

上台的个个垂暮老人,讲得台下也是昏昏欲睡,本来很多人就是冲着精彩的武功比试而来,如今论道放在了前面,必须听完这沉沉催人入眠的老头论道,才能看到比武,实在是大失所望,甚至有鲁莽的汉子打出了鼾声。

台上的老头似乎耳朵很聋,压根听不到台下的鼾声,以及一群汉子的嘲笑声,自顾自讲着准备好的一段词,大抵无非“气形一体”“虚怀若谷”之类大而化之没有什么操作性的话,没人听得进去。

十个老头轮番上台,每个均是长篇大论,以至于铁冰河不得不出面,将他们的论道篇幅强行剪短部分,当然,铁冰河可不想得罪这些江湖名宿,所以一边夸赞他们,一边用糊弄的手段将他们后面还未展开来讲的长篇大论刹住车。

这一点,在台下备受煎熬的群雄倒是感激起来,铁冰河这家伙可算是干了一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刚才血蕃宗宗主说日头向西,不过是夸张的手法,当时日头还在东边,尚且是上午,如今经过十人的超长篇幅论道,有如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中间汉子们吃了大荒流提供的一顿便饭,现在日头真的已经向西了,已经是下午时分,还好太阳下去的时间还有几段,等待了一天,终于等完了论道,现在可以开始真正的比试了。

铁冰河宣布了比试的规则,所有的武器统一由大荒流准备提供,不得擅自用自带的武器,这固然降低了比试的观赏性,因为五花八门的神兵利器也是颇有看头的所在,可现在只能用统一准备的武器,当然大荒流有充分的理由,这是让群雄更加依靠本人的力量,而不是依靠神兵利器来壮大自己的力量。

使用统一的武器只是一条规则,第二条规则更加令群雄感觉失望,那是因为往日打斗之前,总是要签署生死状,可今年却不得签了,还要求所有比试之人,点到为止,虽然真刀真枪,但不能真打死人,那比试的效果可没一点看头了,甚至铁冰河还称,万一有人下死手,准备置对方于死地,四大门派皆会派高手出手相救,万一打死了那不遵守点到即止规则的人,可就白死了。

群雄哗然,连打都不能放开了打,那还有什么意思!甚至许多人嚷嚷起来,早知道这种规则就不来看戏了,一点意思都没有,还不如街头斗殴有意思。

可是铁冰河很满意,他原本就不在乎这场修仙大会如何精彩,反正自己早已坐稳了四大盟主之一的位置,悍然不能动,那些前来挑战的小门派,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如今规定点到为止,是方便了他们,反倒这群蠢货嚷嚷了起来,随他们嚷嚷去好了,现在官府的暗探看到自己的功劳,报告给朝廷,这就够了。

章节目录 第314章 证道轩辕(七) 冗长沉闷的论道已让在场的群雄百无聊赖,此刻繁琐的比试规则限制了高台上双方的发挥,可以说更加让众人瞩目的比试,一下子没了许多看头,甚至有人已经悄然下山而去,变了味道的修仙大会,让他们无心留恋,而众人中不乏官府的暗探,也让这群江湖人士感到无法安心畅所欲言,反而自我阉割,时不时自行审视一番说出的话是否违背了官府的法度,修仙大会成了朝廷阴影之下的一个傀儡大会。

可留下的近千人还是挤满了轩辕峰的山顶平台之上,静静等待着那几场戴上了枷锁和种种规则的比试,期待是否能如往年一般精彩。

可令人大失所望的是,比试之人,互相无法痛下杀招,武器是统一的制式,也毫无特点可言,所以你来我往,有如戏台上的武生配合,全然没有拳拳到肉的畅快淋漓,不由个个皆腹诽不满,只是碍于那四大门派的面子,不敢公然讲出来,生怕得罪了江湖中这几股顶级的力量,从而连累了自己和所处的门派。

第一天比试结束,不出所料,角逐出的南境盟主,依然是大荒流,本来这大荒流人才济济,今年继续拿到盟主的名头,并不足奇怪,只是这种无聊沉闷的打法,点到即止,彼此皆是一招一式,极为死板,有如训练的学徒一般,这一点让在场之人尤为不齿。

第二日来到山上的人,已经不足前一日的一成,除去四大门派,只怕江湖人士已经不足百人,中间还有跃跃欲试的挑战者门派,勉强维持着修仙大会的门面。

这一日的比试一样有如学徒比拼,一旦谁出手重些,立刻便有四大门派的高手作为裁判,出手制止,令人感到十分厌烦,有人甚至小声嘀咕道:“他妈的这么怕死,还来参加什么修仙大会,干脆回家抱孩子得了!”

当然这声音低微不可闻,不然,四大门派的门人未必会放过他。

“祸从口出,还是少说几句,大不了下山去妓院青楼看那小娘子打架,只怕也比这里好看些,至少人家撕头发扯衣服都是认真的,有些地方跟孩子打架都不如啊。”

“哈哈哈,老兄还是你说得好。亏你还说祸从口出,这里到处都是朝廷的暗探,还有四大门派的人,万一他们记恨上了,下得了山,也未必有命回家去。”

“我从北面的苦寒之地来到这里,本来就是为了看一出好戏,谁知道这群家伙玩过家家给我看,纵然四大门派把持着东南西北四境的盟主之位,我们不敢挑战,可大家真刀真枪比试一下,让人服气,不至于如此枯燥无趣,真是无语。”

“听你的口音我便猜到你是北面的人,和昨天那个红衣女子一样的口音。”

“我可不认识她,不过这位女侠可真是大胆,至少我是自愧不如,只敢在这种偏僻的地方悄悄说几句牢骚,她可是当面嘲笑讥讽铁冰河,不过昨天就不见她踪影了,不知道人去哪里了,难道是那姓铁的家伙将她如何了?”

“唉,我也没注意,这小姑娘,也是初出茅庐不怕虎,那铁冰河的为人江湖上谁人不晓,她这么当面拆台,让他在天下英雄面前颜面扫地,难道还容得了她?只不过这修仙大会还没结束,姓铁的就将她暗害了,真是不怕触怒了天下英雄,群起而攻之。”

“兴许被他抓住关了起来,那女子的身材相貌料想不错,人又年轻,姓铁的这个不是东西的玩意儿,只怕已经辣手摧花了。”

“唉,这不是你我之力能够去干涉的,只能祝那姑娘自求多福了。”

……

两个江湖人士有一搭没一搭地低声聊着天,高台上依旧是乏味而死板的比试,没有值得多看一眼的欲望。

当天的太阳还未下山,其余三大盟主之位也角逐了出来,在场完全是死寂毫无反应,只有四大门派的门内弟子欢呼雀跃,额冠相庆,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今天在场的各位朋友帮忙,给我们四大门派面子,今年的四大盟主还是上届的四派,北境玄黄、南境大荒、西境血蕃、东境泰海,各位参加比试的英雄也是十分出色,可是还尚需努力,才能让四大门派的高手们感到危机,从而携手进步……”铁冰河的结束词十分陈词滥调,官腔十足,若不是站在轩辕峰这历代武风最盛的地方,大家一定以为来到了朝廷开科设的武科举会场呢。

“恭喜恭喜,四大门派,名至实归!”

“四大门派,名冠江湖,除了这四大派具有一统江湖一境的能力,谁能挑战,谁敢不服气?”

“不服气的早已都被打败了,这个盟主的名头,四大门派,当之无愧!”

……

台下一阵阿谀奉承之声,无不是四大门派自身的子弟,以及几个和四大门派一个鼻子孔出气的同类门派,吹牛拍马的话,越来越多,吹嘘的程度也逐渐地变得夸大其词,不堪入耳,在场的人无奈苦笑,又不能遮住耳朵,只得看他们演戏。

四大门派完成了这一程序化的大会之后,大会结束,各自下山去往四境,重新回到那盟主的领地,这当然是一个胜利的大会,圆满的大会,可是大部分的其他门派,都觉得此会已无再举办的必要。

铁冰河作为主持者,又是东道主,自己的大荒流距离轩辕峰不足二百里,所以主动地当起了主人,想要尽地主之谊,可是其余三大门派人数众多,不愿多在此耽搁,以附近穷乡僻壤的特性,连住宿的地方都找不齐,还有大量弟子要露宿而住,所以连夜赶路回去。

人渐渐地散去,轩辕峰之上,从喧嚣热闹变得清冷安静,作为主人的铁冰河,与他的大荒流,一直在山上呆到了最后,送走了所有的天下豪杰,几名低阶弟子正在打扫轩辕峰的平台,收拾制式的武器,准备用吊篮放下山去。

铁冰河一人仍站在高台之上,一身肃然,眼中望着西方天空如血的残阳,充满了野心的眼神,嘴角是洋溢着藏不住的笑容。

章节目录 第315章 证道轩辕(八) “恭喜啊,铁盟主!”一个低阶弟子看着山上其他门派的人已经走干净,连大荒流的弟子也走了八九成,只有几名无关紧要的低阶弟子留在山上打扫,于是走过去,冲着铁冰河道,声音极细,男女难辨。

一向倨傲的铁冰河,望着这位低阶弟子,居然没有一丝一毫生气的迹象,似乎他的僭越无礼,铁冰河并未放在心上,反而是走下了高台,凑近那弟子,拱手道:“这一切都离不开朝廷的支持,还有李公公的鼎力相助。”

“哪里哪里,铁盟主太客气了,我一个小太监罢了,哪里帮得上什么忙!”那李公公推辞道。

“此话差矣,若不是李公公当初对朝廷说了我的几句好话,我哪里能获得朝廷的支持,没有了朝廷的支持,就算侥幸得到了盟主之位,又能如何,那还不是一介武人而已,只有朝廷认可,才是名正言顺,不然只能算是以武犯禁的江湖浪子罢了,什么盟主,都不如朝廷一个封赏珍贵。”铁冰河谄媚道。

李公公掩着嘴,干笑了几声,道:“这里没有外人,铁盟主不必说这些客气话,只是我有一事不解,这个修仙大会之上,有这么多明里暗里对朝廷不满,甚至说犯禁之语的人,为何铁盟主没有出手,将他们一网打尽?难道对朝廷的忠心只是在嘴上说说而已吗?”

这一句话的威力,有如一柄沾满了毒液的箭,射中了铁冰河的心脏,将他刚刚获得盟主的喜悦,一下子送进了冰窟之中。

“这……这李公公有所不知,我对朝廷的忠心当然是日月可鉴,这些犯禁的武夫当然该抓该杀,可是我举办这次修仙大会,邀请江湖各门派来参加,若是在会上对他们大开杀戒,传出去只怕名声将荡然无存,到时候也没法号召一方,更加无法给朝廷办事了,所以不想因小失大,误了朝廷的千秋大业。”铁冰河还算脑子快,连忙解释了一番。

“噢,这么说,这些人还都是铁盟主的朋友,看来铁盟主是不好意思下手咯,那以后是不是还要请回家,做座上宾,然后秉烛长谈,抵足而眠,这人后的事情,到时候铁盟主再谈些什么,恐怕朝廷就算长了一万双眼睛也看不到吧,不知道铁盟主那个时候,忠心呐,谁还看得到?朝廷还能信任铁盟主吗?”李公公每一句话都暗藏着尖锐的刺,让铁冰河坐立难安。

“李公公,我对朝廷的忠心,日月可鉴,您千万不能……”铁冰河急道。

“得得得,铁盟主是明白人,何必我多言,唉,你想让我在朝廷面前继续说好话,这个我知道,可是你可知道我面临了多大的风险,万一以后你忠心变了,这个人心总是会变的嘛,谁也说不准,对不对,皇上想起当初我为你说好话,难免也怀疑我的赤胆忠心,我不但是前程没了,而且可能会人头落地,一切都没了,你说多惨,而且我说这句好话,连点银子都没得到,可是皇上一定以为我拿了很多银子,才说这句好话,唉,我多冤枉……”李公公苦着脸道。

铁冰河何等聪明的人,立刻明白这位李公公又在向自己索要银钱,这样倒是好办了,若是他真是个较真的忠心耿耿之人,在铁冰河的心中,已经起了趁此无人直接将他了断的杀心。

其实,以铁冰河的圆滑,何曾不给过李公公银钱,刚刚见面的时候,李公公借着皇上的诏命之时,铁冰河立刻给了一千两的见面银。之后,陆陆续续给出的银钱和珍宝,不下五千两,可是还是喂不饱这李公公的胃口,反倒让他胃口越来越大了。

可是对于铁冰河而言,银子是可以再挣得,可万一这李公公的胃口得不到满足,在皇上面前乱说自己几句坏话,那岂不是让自己成为江湖霸主的美梦完全破灭,到时候别说是银子,连脑袋都不一定保得住,既然如此,何必吝惜那银钱。

“李公公,您放心,就算您不说我好话,以您老人家对我这么多日的照顾,我还能不孝敬孝敬您,那里早已备好了五千两的银票,到了京城,任何一家钱庄都可以兑换成银子,略表心意,今后还有冬敬、夏敬等着给您孝敬呐。”铁冰河态度简直有如见了亲爹一样,低声下气,满脸堆笑,唯恐这李公公有一丝一毫的不开心。

旁边的弟子端着一个锦盒过来,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张五千两的银票,还有一块金光灿灿的黄金,李公公拿起来放在手心掂了掂,十分沉重,看来一定价值不菲。

“好,好,这样我就看到了铁盟主的忠心了,给皇上说起的时候,也有了好多的话可说,而且我已经算定,铁盟主今后必然是忠心耿耿,为我大魏朝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场修仙大会就能看得出来,上面多少人敢多嘴多舌,搬弄是非,竟是辱骂朝廷的,我看到的是,唯有铁盟主,派人将这些反骨崽一个个全都除掉,为朝廷除了大害,非但如此,还号召群雄,一心归顺忠于大魏朝廷,这真是赤胆忠心!”李公公眼中尽是黄金的影子,嘴里的话,脱口而出。

铁冰河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虽然花了这么多银钱,心中在滴血,感到十足的痛心,但一想若是这李公公能够在皇上面前,大大夸赞一番自己的赤胆忠心,恐怕未来的前途不可估量,这点银钱实在是微不足道了。

“属下多谢公公仗义执言!”铁冰河参鞠揖躬,只差跪下行礼。

李公公倒是不在意他是不是跪下行大礼,反正银钱到手,吃的盆满钵满,便不虚此行了,礼节上的事,自己在宫中,常站在皇上的身边,享受文武百官的三叩九拜,那又如何,还不是穷得叮当响,只有这种出宫出京的机会,才能让自己财大气粗一回,实在是不虚此行。

“这是我应该做的嘛,谁让铁盟主的忠心这么大,这么黄灿灿,发着光,谁看着能不爱?”李公公把玩着金块道。

“哈哈哈,若是公公喜欢,我那里还有两块,公公一并带去,以后只要铁某人能够顺风顺水,少不了公公的。”铁冰河得意道。

章节目录 第316章 证道轩辕(九) 送走了李公公,铁冰河脸色阴沉了下来,这一次修仙大会总体来说没有出太大的乱子,可是中间颇多插曲也令他十分不爽,山上的子弟已经打扫干净场地,经由吊篮运送所有兵刃武器下山去,山上已经空无他人,只有铁冰河一人孤独地伫立在山顶。

“铁盟主,修仙大会已经圆满结束,你为什么还不下山去?”一个声音响起。

铁冰河头也不回,冷冷道:“今天你当着众人让我出丑,你到底想干什么?”

一个红衣女子从铁冰河身后走出,脸上遮着面纱,嫣然一笑,道:“多年不见,今天一见就要问我的罪吗?”

“哼,你诚心让我不痛快,我还要夸奖你不成?”铁冰河道。

“铁盟主,现在没有别人了,你想杀我也可以,现在我也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只是你难道不觉得今天我并非是让你不痛快,而是让你迷途知返吗?毕竟你是我哥哥,若是你不顾名声,毁誉天下,就算你获得了数不尽的荣华富贵,被天下人耻笑,后代子孙都骂的值不起腰,真值得吗?”红衣女子道。

“亏你还知道我是你哥哥,可是我铁某人,没有你这样胳膊肘往外拐的妹妹,从此以后,你我再也休要见面了!你走吧,我放过你。”铁冰河始终没有看那女子一眼,道。

红衣女子还想接着说,可是铁冰河摆摆手,已经要下山去了。

“铁冰河,你别想走,今天我来到了这里,就是为了让你知道,大荒流的宗主位子,你不配坐!”红衣女子道。

“你说什么?”这一句话彻底激怒了铁冰河,让他青筋显露,两个拳头握紧,眼神恶狠狠地望着那女子。

红衣女子丝毫不惧,对视着他的眼神,道:“我又没说错,你不配做大荒流的宗主!你难道忘记了,大荒流当初创立,与大齐立国时间是一致的,而大荒流的开山祖师也是大齐洪氏皇帝的手下猛将,世代获封南境,一旦遇到边境危急或是异族入侵,大荒流都会挺身而出,奋不顾身,与之相战,今天你作为宗主,却先天下之人倒向了北境的异族鲜卑,难道不觉得羞耻吗?”那红衣女子怒斥道。

“哼,你一个女流之辈,果然是头发长见识短,哪里懂得偌大一个宗门,立业几百年,难道我能眼睁睁看着它毁在我的手上?我可不在乎那些沽名钓誉,纵然天下人骂我如仇敌,只要能够护住我大荒流的百年基业,我宁愿担着这屈辱,你能做得到吗?”铁冰河道。

“你不过是想保住你一人的荣耀和富贵罢了,别扯上整个大荒流,陪你一起定在耻辱柱上,列祖列宗,想必看到后代这样卑躬屈膝于异族,你有何颜面见他们?!”红衣女子怒斥道。

铁冰河大怒,道:“不识抬举的东西,今天我就送你去见列祖列宗!”

两人拔出了兵刃,激烈地打斗了起来,本来铁冰河武功高出妹妹许多,所以压根没想到几年不见,这妹妹的功力居然大有进益,自己和她比拼了数百招,没占到一点便宜,不分胜负。

红衣女子道:“你打不过我的,铁冰河,我看在你是我哥哥的份上,今天我再叫你一声哥哥,你就离开此地,从此以后,大荒流我当宗主,我不会追究你的,大荒流一定可以将异族驱赶出这中原属于我们汉人的江山!”

“你先打得过我再说!”铁冰河毫无放弃,继续奋战。

红衣女子眉头一紧,道:“既然如此,别怪我手下无情了。”

随着一声落下,一道紫光直冲铁冰河,在他讶异的眼神之中,正中在他的胸口,一股巨大的力量不可抗拒地推动着他的身体,飞了起来,一直飞去山崖之下。

铁冰河只觉胸口仿佛中了一个千斤重的大锤,鲜血喷吐在空中,脸上尽是惊讶难以置信的神色,直直地如一只折翼的鸟,掉落山崖。

红衣女子面色微变,向前走了一步,但并没有冲过去救铁冰河,而是站在了原地,口中喃喃道:“哥,你若不是冥顽不化,何必至此。”

本以为铁冰河就会这样落下山崖,摔死或者半路已被灵气的重伤而死,但万万没想到,掉落山崖之时,崖底有一大片丛林,高高的树冠茂密如一个连接起来的大网,将铁冰河的身体挡住,没有摔落在地上。

挂在一棵大树之上,铁冰河渴了就喝树汁,饿了就吃比屎还难吃的树叶,酸酸的汁液进入胃里,简直像是喝灌了碱水的酸汁,又涩又酸。

就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之中,铁冰河活了下来,挂在树上数月,这里本来就是没有人烟的地方,人迹罕至,直到五个月后,才有一个来打猎的人,看到了已经形如乞丐的铁冰河。

从山崖上落下来的时候,铁冰河落在树枝上,摔得腿断了两截,五个月的时间,断口已经无法愈合,从此走路只能一拐一拐,苦求之下,猎人将他带走,看他模样可怜,拴上了链子,白天去大街集市上如狗一样放在街上最热闹的地方,博取人的同情来换取银钱。

铁冰河没想到自己会沦落到这个境地,在大街上行乞来换取一顿饭食,对他来说,哪里受过这种屈辱的折磨,还不如在无人踏足的深林之中啃树叶,没有这般丢人。

可他毕竟是一位武林高手,那猎人力气再大,链子再结实,也有马虎大意的时候,一天深夜,猎人鼾声大作,被链子拴着放在猪圈中的铁冰河,这几日的休息和进食,终于恢复了体力,为了活命,连猎人吃完扔掉的骨头都啃得干净,最近在街上乞讨,街上赶集,人流密集,看着他样子实在可怜,乞讨到的银钱几乎是猎人数月的收入,所获颇丰,猎人的心情不错,晚上还给他白饭里放了几块大肉。

所以,今晚铁冰河的体力恢复的最好,他挣断了拇指粗的铁链,从猪圈里走出来,提着猪圈门旁边的柴刀,走入了猎人的堂屋卧室。

粗壮的猎人等到发现眼前异样的时候,已经被铁冰河凌厉的柴刀,砍去了两只胳膊,然后是两条腿,他痛叫起来,惨叫声划破夜空,整个村子的人都能听到那惨叫声。

铁冰河砍了猎人足足八百多刀,猎人在第十刀之内已经死了,尸体几乎被砍成了肉酱,可他还是不解恨,这几日的耻辱,让他只想杀死这可恶的猎人一百次!

直到全村的人都被惊醒,有几个好事之人打着灯笼来敲门,铁冰河才丢下柴刀,找了一个猎人没有血迹但满是油腥味的衣服穿上,一瘸一拐地从后墙跃出去逃跑了。

章节目录 第317章 证道轩辕(十) 如今,站立在轩辕峰之上,铁冰河望着让自己摔落山崖,害得自己断了一条腿,从此成了一个瘸子,还要遭受在街市乞讨耻辱的妹妹,他恨透了,牙齿都要咬碎。

这十年之间,他何尝不想回到大荒流,将妹妹赶走,可是他知道自己打不过她,更重要的是,她因为铁冰河的失踪,从而名正言顺地坐上了宗主的位置,现在整个大荒流都在她的麾下,哪一个会为这副乞丐模样的自己,和大宗主过不去?回去的话,只会让她灭口。

铁冰河没有这么傻,所以一直隐忍不发,蓬头垢面的生活,生怕见到熟人,一旦自己还在世的消息传到了妹妹耳中,只怕会有杀身之祸。

当着众人,揭开了家丑,同时也说出了隐忍在心中,这许多年的屈辱,令铁冰河大为畅快,眼睛几乎都要凸出来。

在场的天下群雄,见到铁冰河如此咬牙切齿地讲述,仔细想想,虽然骇人听闻,但又让人觉得切实发生,十分可信,因为没有经历过这一番苦痛的人,绝不会如此激情地讲述,否则,铁冰河一定是天下最好演技的人。

铁冰河讲述完这一切,轩辕峰之上,顿时鸦雀无声。

红衣女子走出来,站在高台之上,鼓起了掌,在寂静的众人之中,分外刺耳,道:“铁盟主讲得真好,不,应该说演的真好,那我是不是要说一下我的版本?”

齐世尹道:“当然,我早已说过,双方均可平等讲出各自的事实,由天下英雄评判到底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谁能够真正当得起南境盟主这个重任,让天下人都服气!”

“好,我讲的怕是很短,但各位一定要仔细听!”红衣女子道。

高下之下,簇拥的人群,居然没有一丝丝的声音,都在竖起耳朵听她要讲什么,轩辕峰上,寂静到可怕。

凌云也探着头想要听清楚,这红衣女子要讲些什么,可是只觉自己的手,被一双柔软的手拿起来,然后放在了自己的耳朵之上。

凌云感觉十分奇怪,回头一看,那柔软的手主人竟是辛慈,辛慈正蹙眉努嘴,示意他捂住自己的耳朵。

什么?我正要听这精彩的故事,居然让我捂住耳朵,凌云心里十分不满,正要松开手,但见辛慈的刀在抖,还有裘莺也捂起了耳朵,于是不情愿地捂住了耳朵。

那红衣女子眉眼含笑,举起一只纤纤玉手,放在面纱之上,准备摘下面纱,在场的群雄更加瞪大了眼睛,想不到除了能听到一个精彩的故事,还能得见这种天下无双的美女,无不歆慕已久。

可是那面纱尚未完全摘落,红衣女子已经轻启朱唇,一声极其微渺但威力极大的声音,从那小小的嘴唇中发出,传到了每一个人的耳朵中,几乎直接震穿他们的耳膜,反应较快的人,因为耳朵的刺痛举起手来想捂住耳朵,可没想到第二个声音已经到来,原本的声音已经穿入了身体,在身体里面造成了刺痛晕眩的阵痛,还有一种有规律的震动。

这第二声的传来,与第一声造成的身体震动频率完全一致,内外同时作用,巨大的共振之力瞬间将人的身体穿透,在场的所有人,纷纷晕倒在地。

饶是一些武功高强、功力深厚之人,也无力抵抗这两声恐怖的攻击,坚持了一会,挣扎数下,还是晕眩了过去,倒在地上。

铁冰河这十年间刻苦练功,只为了在这轩辕峰上,有机会能够在天下英雄的见证下,亲手将妹妹打败,只是没想到今天第一个倒下的里面就有他,十年的苦练付诸流水。

什么四大门派,什么高手名宿,此刻全都躺在地上,姿势五花八门,甚至不乏七窍流血经受不住死去的人,他们的功夫,终究连他们自己没能保护得了。

“出来吧,所有人都晕倒了,你还隐藏什么?”红衣女子道。

“在你面前,我根本没必要隐藏,只是俗人耳目太多,我懒得跟他们来往罢了。”辛慈道。

凌云见到眼前众人倒地的那一刻,巨大的声音威力透过手背钻进了他的耳朵里,让他只觉头晕目眩,十分难受,这才明白辛慈的仁慈,否则自己也会躺在地上。

其实,辛慈并非仁慈或者大发善心,而是因为不想背着凌云这具脏兮兮昏迷的躯体,所以才让他捂着耳朵不要晕过去。

“今天既然是修仙大会,如果只有我一个人,到真是寂寞呢,还好你来陪我,哈哈哈,只是你带了两个小朋友,难道几年不见,生了这么大的一儿一女?”那红衣女子言辞犀利,不乏嘲讽的意味。

“既然是修仙大会,你一个区区的圣体,哪里配称得上仙?怪不得看我两个侄子侄女,看成我的子女,难道不知道我已升仙境,神仙,是没有儿女的概念吗?”辛慈冷冷地回到,走出了荆棘丛。

两个女人,一个高台之上,红衣鲜艳如血,一个平地之上,白衣素淡似雪,在午日凶烈的曝晒中,格外对比明显,令人难忘的一幕,或许几千年后,又是共工战祝融一般的神话流传,只是与两个远古大神不同的是,眼前是两个女子。

“我是圣体?那你就领教一下圣体的威力好了。”红衣女子道。

“早已领教过了,是我的手下败将,今天看样子,不服气的手下败将,还会再一次输掉,只是这一次我不会让你再有不服的机会了。”辛慈道。

“我的名字是铁如苏,可我并不是吃素的,二十年前,你的胜利不过是侥幸,而我今天的胜利,却一定是必然,因为你看看你,这二十年几乎没什么进益,拖儿带女,累赘一把,可我早已非吴下阿蒙了!”那名叫做铁如苏的女子道。

凌云心里暗暗想到,这两个女人,动不动二十年前的胜负之战,看来都已经至少是四十岁的女人了,真是可怕,我还以为辛慈只是个不到三十的女子,真的是啧啧啧,事业心太重的女人,获得了一身功力,却依旧败给了时间,两个女子都算得上绝色,容貌身材俱是万里挑一的出众,可一听到年龄,为什么让人的兴趣一下子减退了呢。

那些晕倒在地的人,不会想到,自己参加的江湖争斗,不过是仙眼中的蝼蚁之争,而真正的诛仙之战,正在两个仙子的对阵中开始。

章节目录 第318章 仙战(一) “这个世界已经不是洪荒的时代,你我在此随意的一战,可能毁掉这里凡人几万年的进化征程,其中不乏上神豢养的玩宠,万一不小心打死了几只,得罪了上神,你确定承担得起这后果?更何况你本次收集灵气,也是你的上神所司,杀一个凡人要扣除多少奖赏?”铁如苏道。

“这个宇宙中的洪荒星球数不胜数,你挑一个,我随你去。”辛慈道。

凌云所在的微尘宇宙之中,这个凡人生存的星球,只不过是一个实验的器皿,侥幸长出了具有智慧的生物,名曰人,不断熟悉微尘中所有的规则,并利用规则来改造这个器皿,更加适宜他们的生活,甚至以为这就是获得了力量,但人终究是渺小至极的存在,对于神界来说,只是一个方寸之间的宠物而已。

然而,上神之间,意味着强大的力量存在,但在他们之间,也有一套繁复而制衡的规则,俗语说“打狗看主人”,人类之所以不会被强大的上神随意毁灭,是因为这个星球属于不同上神培植玩物的器皿,其他上神忌惮他们的力量,不敢随意冒着神之大战的风险将这个星球毁灭。

“巨浪星系,那里有五亿颗与这颗微尘星相似的世界,那里生命的迹象初现,每一颗星球都是洪荒时代,一片无主之地,但那里一共有五千个不同规则的世界,在那里你和我一战,不会打扰到任何有生命的东西,但是只怕你不幸遇到了所有的规则都是极不利于你的世界。”铁如苏冷冷一笑道。

“任何一个世界,打败你都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作为我的手下败将,你没有任何资格在这里放肆!”辛慈道。

凌云心中暗想,难道她们要离开这个世界去大战一场,只是不知道是否会带上自己,不过,那些洪荒的世界,自己一个凡人,没有任何灵气,只怕到了那里,也会立刻死去,没有足以呼吸的氧气,也没有适宜的温度和压力、重力,想象一下,那些极热极寒之地,简直是一个令人难以忍受一秒的地狱。

铁如苏撩起红色衣裙的裙摆,露出了一条洁白的玉腿,上面绑着一只短匕首,抽出匕首,阳光的照射之下,露出耀眼夺目的光芒,光芒中有隐约的青紫之色。

举起了匕首,铁如苏眼角不屑地望了一眼高台之下的辛慈,道:“这注定是一场单程旅程,我们俩人之中,只有一个人能够从那个荒凉的宇宙边缘回来,修仙者,无惧生死,但总要死得有些价值,我时空之柱落下,你便没有后悔的机会了。”

“何必多说废话,开始吧!入阵!”辛慈大喝一声,身后的裘莺立刻抓住了凌云的手,三人双手相连,共同连接在一起。

狂风已起,猎猎的风吹动每个人的衣襟,砂砾在震颤的大地滚动,高高举起的匕首,像是一个漩涡,不停地吸取着周围的一切,泥土、砂砾、碎石、草木甚至阳光、风与泉水,杂乱无章的旋风包围了四个人,大地之上,被匕首耀眼的光芒笼罩,圈出了一个圆形规则的光圈,四个人尽在阵中。

妈的,这是要升仙了吗?凌云被夹杂着碎石的狂风迷得睁不开眼睛,心里暗暗吐槽,这阵势怕是下一步要遭天劫了。

一声炸裂般的声响,匕首插入了大地之中,烈日高悬的天空顿时变色,阴云密布,有如暗夜,如墨般的天空中一道闪电,惊天霹雳从天际如裂痕般劈落大地,那匕首将轩辕峰的孤峰劈成了两半,有如双头蛇一样分开。

等凌云再次睁开,所处的世界是一个满是苍凉、猩红色彩的沙漠世界,大地全是红赭色的泥土,遍布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砾石,与大地同样的赤色,天空鲜艳如血,天地一色,让人无法分辨这所处的世界,是不是在一个巨大的囚笼之中。

唯一的好处是,这里似乎与先前所处世界的空气、温度没有太大的不同,凌云可以顺畅地呼吸,甚至这里的氧气明显更浓一些,仅仅在这里呆了一会儿时间,呼吸几下,便感觉胸口涨满了新鲜而纯净的气体,大脑如同被冰水浇灌了一下一样清醒,而空气中的压力、重力也比地球上更加轻,所以行动更加自如,而站立再久也不会觉得疲惫。

另外三个女人,铁如苏与辛慈遥遥地站立在两座环形山的山巅之上,而裘莺就在身旁,她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跨越宇宙巨大时空的飞跃,并不对周围环境表现极大的好奇与惊讶,而是瞪大眼睛看着小姨与那个红衣女子的对立。

“这里是什么地方,为什么除了荒凉之外,和之前那个世界如此相似?”凌云问道。

“你没听那个红衣女人说么,这里是什么巨浪星系,一共有五亿多颗星球,好像一个粮仓里的一颗粮食,我可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就算有人无聊到给五亿颗星球全部取名字,可未必能一一记得住啊!”裘莺嫣然笑道,似乎是在笑凌云所问的问题,让人无法回答。

“如果不是这里有适宜人呼吸的空气,还有温度不是那么火热,我一定以为这里是火星,这种到处遍布红赭色的荒凉色彩,真的太像火星了!地球上假如说有一个地方,和这个世界有一点相似之处,一定是传说中的火焰山,那里到处都是熊熊燃烧的火焰,日夜不熄,热得可以烤熟一切,可这里温度要比火焰山低得多了。”凌云道。

“火焰山?那是什么地方,我从未听过,不过我小姨带我去过一个特别热的地方,在那里,只有含住寒冰珠才能不被立即焚烧成一堆灰烬,寒冰珠放在人体里,可以让所有接触到它的液体保持在合适的温度。”裘莺道。

“你怎么会记得寒冰珠这些特性,我以为……”凌云迟疑了一下,生怕她自尊心受到伤害,不敢继续说出。

“你以为我是傻子?哈哈哈,在刚才那个世界,我确实有点痴痴傻傻,像是喝醉了一样,又像个小孩子一样,你便以为我脑子被门挤过不太正常,其实,那不过是因为刚才那个世界,氧气含量太低,我小姨又忘记带了增氧的器皿,所以我一直脑子里混混沌沌,无法清醒,所以像是个傻子,现在这里氧气恢复了我适应的高浓度,所以现在脑子也十分清醒,所以,不要再以为我是个傻子了!”裘莺道。

凌云打量了一下她,在刚才那个世界,她身体显得有些浮肿强壮,此刻全身又瘦削了下来,大概是压力变化的原因,她现在所处的世界是适应她的世界,而本来裘莺身材高挑,瘦下来的身材,显得亭亭玉立,仿佛静静立在水面的荷。

“你一直盯着我干嘛?”裘莺被凌云的目光看得有些不好意思,羞红了脸,扭过头去,嗔怒道。

凌云这才意识到自己肆无忌惮的打量,让她红了脸,道:“当然是看你那么好看了,你比在刚才那个世界,美了好多。”

“好好看小姨和那个铁如苏的一战吧,恐怕一会儿你会更加惊讶,小姨的力量,在刚才那个世界,因为上神对宠物器皿的束缚,不能全部的发挥,现在这些荒凉的星球之间,你可以看到她全部的力量,全部的展示,没有任何的拘束,而那强大力量的美,一定是宇宙间最令人着迷的东西。”裘莺道。

章节目录 第319章 仙战(二) “我从未曾到过地面之外的世界,也没想到宇宙会是这个样子,最关键的是,以我曾经的理解,宇宙应该是一个荒凉的地方,人来到宇宙中,如果不是穿着沉重的宇航服是一秒钟都难以生存的,无法呼吸,皮肤暴露在各种宇宙射线中,如果没有合适的压力,血液会从身体中爆炸,人会很快死去。”凌云道。

“没错,那是人最初的阶段,也是人之所以为人,而没有上升成为神的原因,最初阶段的人,当然是脆弱无比的,只关注借助外在的机械和自然的规律,从未真正的改变过人体自身,而踏入了修仙之境的人类,早已从强化外在的机械,利用自然规律,到达了强化自我的境地,不断的强化与升级,让人早已从最初的脆弱无比,变得强大到无以复加,一个人之力,可以轻松毁灭几个星球,所以,这些人已经不再是人,而成了神,他们的后代,也会继承这些强大的力量,成为宇宙间强大的存在。”裘莺道。

凌云这才意识到,自己所处的宇宙,里面存在着各种不同等级的力量,所以发生任何事情不必感到奇怪。

“这已经是第三十七个星球了,这个星系有足够的星球让你去毁灭,但我没有时间陪你玩下去,就在这里,一决胜负,休想再逃离!”辛慈怒喝一声,手中释放了一道神光,巨大的结界瞬间张开,笼罩了整个星球,那是一道闪烁着电光的强大结界,所有碰触到结界之网的事物只有死亡。

铁如苏脸色毫无改变,没有任何畏惧的神色,道:“也许我法力不如你强大,但所有星球的毁灭之际,我不过是为了找下一个对战的地方,而不是逃!”

“那就在这里,让我看看你倒是如何对战!”辛慈道。

两人在刚才凌云与裘莺初到这世界的晕眩瞬间,已经大战了三十七场,每一场的结果,都是将所在的星球彻底毁灭,无数碎屑飞向了太空,巨大的爆炸力量让两人不得不飞离。

“毁灭星球,这也是灵气所能做到的事情吗?”凌云奇怪道。

“人需要积累巨大的灵气实现修仙之路,可是成为了神之后,汲取的力量已经是来自于星系,而不是灵气这种局限在人类的力量,你若是知道我小姨,至少已经具有相当于十颗恒星的力量,那么毁灭这些星球一点都不奇怪了。”裘莺道。

辛慈已经率先开始了攻击,而铁如苏则显得有些疲惫,脸上没有了当初那样志在必得的神情。

这颗星球要比先前所处的世界大上一千倍,山川沟壑远不是地球那般矮小,几千米的高山平地而起,是极为常见的地貌,沟壑深达千米,也不是罕见的事情,有如大地上开裂的缝隙,一道道伤口。

而辛慈的动作,则是彻底改变了星球的地貌,一座上千米的高山,平地拔起,像是从地上拔起一根胡萝卜,只是辛慈这手下的胡萝卜的巨大程度,已经到达了遮天蔽日的地步。

“不用担心,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是屏障之中,即使这个星球毁灭,也不会伤及到我们。”裘莺拍了拍凌云的肩膀,道。

凌云望着那巨大悬浮在半空的高山,仿佛一个倒垂的金字塔,张大了嘴巴,道:“杀一个铁如苏,真的有必要把整座山都抬起来?”

“等会你就知道了!”裘莺微微一笑道。

那巨大的山川朝着铁如苏飞去,凌云本以为那红衣女子会举起另一座山迎敌,没想到她凭借那瘦小的身影,独力迎击那巨大的飞山,可铁如苏飞起一脚,踢在山尖之上的一块石头,那腿部的力量顺着石头踢在了整座山上,倒金字塔的高山被力量击打得分崩离析,碎成无数的巨大碎块,掉落在深达千米的沟壑之中,那是无法填满的深渊。

凌云只觉目瞪口呆,他从未想过,一座高大有如泰山的山脉,在眼前的几万米高空之上,碎成了无数石头雨,填在深渊一般的沟壑之中,尽管自己在封印之中,没有任何危险,但也足以让他感到地动山摇般的震撼。

“这种大战什么时候会结束?”凌云艰难地保持着在震颤大地之上的站立平稳。

“等到这颗星球会彻底毁掉的时候,所有一切能用来对战的武器全部耗尽,自然就会结束了,只是这颗星球也会因为结构的彻底毁坏,在重力的作用下分崩离析,全部星球的碎块,都会像宇宙垃圾一样漂浮在真空中。”裘莺道。

在一番激战之下,天昏地暗,大地无光,飞尘弥漫了整个天地之间,只听无数巨响传来,谁也不知道两人胜负结果。

“我虽然不如你,但是你想要杀死我,也未必这么简单,现在我可以放弃所有修行万年的灵气,只求你饶我一命,从此,我们大道朝天,各走一边,互不相扰,如何?”铁如苏终究扛不住这轮番凌厉的攻击,败下阵来,在黄色烟尘中求饶道。

“灵气我要全部取干净,你回到地上,是死是活,我不会过问。”辛慈道。

瞬时间,三人又回到了轩辕峰,那最初的地方,铁如苏却已经不是当初神采飞扬的模样,而是憔悴不堪,身体似乎受了重伤,瘫倒在地上,奄奄一息,道:“灵气已经全部给你了,你要信守诺言,留住我的性命。”

“你的命,我并不想要,可你受重伤而死,也不是我的原因,我也没有义务救你,今日轩辕峰,就到此结束,今后别再让我遇到你。”辛慈道。

凌云回想起刚才去往的地方,简直是一个梦一样,现在又完好无损地回到了这个轩辕峰之上,身旁的裘莺又浮肿了几分,恢复了原来的身材,眼神中晶莹剔透的光也消失了,变得天真起来,让他无法相信刚才那一场星球大战真实发生过。

“怎么瞬间就回来了,刚才还在遥远的巨浪星系?”凌云不解道。

裘莺抽出手中的一把锋利匕首,笑了笑,道:“这把匕首啊,小姨抢过来给我了,就是它让我们穿梭时空,易如反掌,这把匕首,乃是时空之柱,是难得的神器。”

凌云这才恍然大悟,原先他只觉得灵气已经是人追求的极限,原来在灵气之外,还有这么浩瀚的宇宙,无边无际的力量存在,真的是令人难以想象,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程度。

留下受伤的铁如苏,辛慈三人飘飘而起,下山而去,高耸而劈开成两半倾斜着的轩辕峰,像是两把插在大地之上,直冲云霄的利剑,在斜阳的映照之下,分外壮观瑰丽。

“小姨,这一趟的任务算是完满完成了,下一步我们要去哪里?”裘莺天真的问道,在她心目中,完成了这些任务,意味着终于可以结束了一场漫长的旅途,踏上回家的路程了,当然欣喜万分。

“送这家伙去死!”辛慈冷冷道,似乎这句完全像是咒骂的话,对她来说,只是一个没有任何情感的事实。

凌云一个激灵,这才想起,自己只是她们的俘虏,虽然一路相伴,误以为是同伴,其实,辛慈从未忘记送自己去死亡之地的念头,看来,自己真的在劫难逃了。

章节目录 第320章 劫数难逃(一) 来到轩辕峰山下的三人,顺着小路前行,回到曾经存放马匹的农户家,牵走了两匹马,继续赶路。

凌云一路上被辛慈用一根绳子拴住腰间,只要稍有异动,她便会察觉,所以不得不为了避免绳子将自己拉住坠落马下,而努力保持两匹马合适的距离,既不能太远,也不会太近。

无数次在凌云的内心,都想问出到底要带自己去往哪里,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反正辛慈不愿意主动告诉自己的事情,就算以死相逼也未必能让她改变念头,与其如此,不如索性不说,反正到了那里便知道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若是终究一死,那又何必挣扎,即使挣扎也是被辛慈小拇指头碾死。

凌云在那火红色的世界里,听到裘莺的描述,辛慈强大到可以媲美十颗恒星的能量,那是何等无敌的存在,假如世界上有一只军队,强大到所向披靡,征服了所有的帝国与种族,军队足有千万之众,但是在辛慈那巨大到媲美星系的力量面前,不过是一粒灰尘,灭掉千万之众,连一个幻灭的核爆都不需要,只怕她吹一口气,便可以轻易地横扫一切,怪不得自己在她面前,连挣扎的勇气都没有,这是神啊!

当初,凌云最初来到这个世界,即使没有灵气,因为高维生命的特点,也可以对凡人视为蝼蚁,随意地将他们击败,连心思都不用多动,直到后来遇到了鹤仙人,才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从此心灰意冷,原来自己离真正的无敌还有那么远的距离,可遇到了辛慈之后,凌云已经无法衡量两人之间的距离。

所谓的三月之期,在凌云的眼里,当初鹤仙人说了在三个月之后,要了自己的性命,可如今三月已经临近,现在要命的是眼前的女人,是辛慈那个神级的存在,鹤仙人恐怕也没法虎口夺食,所以这三月之期反倒成了一个笑话,带有黑色幽默的韵味,仿佛是命运对凌云开的一个玩笑,只是不那么好笑。

在这马背上的一路驰骋,凌云想起了很多,他不明白为什么强大到无所不能的辛慈,需要伪装成一个凡人一样生活,还有她乐意去卖命从事的东西,真的是无法想象,一个人到了这种地步,能够和宇宙星系一样强大,还有什么值得她去效命?

想起来到这世界短短的半年时间,经历的事情却是原本世界一辈子也经历不了的丰富多彩,那许多或是可爱、或是娇嗔的女子,无论是温柔如水的雪珠、媚娘,还是泼辣刁蛮的紫若,或是古灵精怪的阳灵绫,以及那一对错配阴柔的胡芍、胡影,总是令自己流连忘返,甘愿留在这个世界度过这一生,但现在她们又在何处?自己转眼就要丧命,彻底离开她们的生活,可她们未必知道自己现在的模样,甚至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结局到底去了何处,死在了哪里……

想到此处,凌云不觉有些悲凉,只是他并非多愁善感的人,眼中没有酸楚的泪水流出,而是干涩,似乎是被风吹拂了太久,长叹一口气,久久不能从这低沉的情绪中自拔。

“你怎么了,为什么叹气?”裘莺回头关心地问道,两匹马因为绳子的牵引,距离并不远,一前一后的距离十分固定,她的声音在嘈杂的马蹄中,清楚地传到了凌云的耳中。

“我快死的人,不要说叹气了,哪怕尿了裤子,不也是情理之中,有什么奇怪?”凌云无奈地苦笑道。

裘莺掩嘴吃吃一笑,忙道:“你哪里会那么胆小!”

辛慈一皱眉头,见凌云说话鄙俗,心中十分不喜。

“我倒不是胆小,而是遗憾太多,我这短短的一生,从生到死,生的无声无息,死得稀里糊涂,最重要的是,人生的天伦之乐,我都没有享受过,连女人是什么滋味,我都全然忘了,岂不是天大的遗憾?”凌云倒是直抒胸臆,反正将死之人,还会怕说出不当的话,惹人嘲笑或者惹来祸患吗,还有什么罪能够加到一个将死之人的头上呢?

“你别听他胡说,臭男人的嘴,没一句实话,他妻妾都快凑成两桌麻将了,居然说没尝过女人的滋-味,鬼信呐?!不要跟他胡说八道了!”辛慈喝道。

裘莺本来还想好奇地问他什么,一听辛慈如此严厉的呵责,连忙闭上了嘴,只回头偷偷对着凌云做了个鬼脸,似乎在嘲笑他整天想着女人,无怪乎会挨小姨的骂。

“这个世界啊,有一种女人,从小没谈过恋爱,不懂男女之间的欢-爱,总是陷入一种恨男的毛病之中,以为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是谎话连篇,风流成性,却不知道男人固然皆有好色的毛病,但若不是男人这坏毛病,女为谁容?那么多漂亮的美女,难道逼着她们去搞拉拉吗?本来就是阴阳调和的自然道理,人的欲望都是天赋无可改变的,一味的放纵自然是条不归路,但一味的压抑也会造成一个个灭绝师太出来,都不是什么好结果。”凌云道。

辛慈只觉牙尖痒痒,这家伙明明指桑骂槐,暗暗编排自己,可又不能因此给他生气,否则就等于主动承认了他所指的那一类女人正是自己,那岂不是正中了他的圈套,绝对不可以上当,所以恨恨道:“裘莺,快把耳朵也捂住,听这臭男人的诡辩,平白侮辱了自己的耳朵。”

裘莺一笑,心想,你们两个人互相掐架,总是要把我夹在中间当挡箭牌,管我什么事情呢,要捂小姨你自己捂住好了,或者干脆割掉那家伙的舌头,让他不能在说话,不比什么都方便。

一路驰骋,直到深夜,在一处小镇之上,一二盏灯火,挂在客栈的门前,还有打更的更夫,提着灯笼巡夜,看到凌云身上绑着的绳子,和前面两个女子,吃惊地多望了几眼,心想,近来这风俗越来越开化了,以前只听过强抢民女,现在怎么还有公然抢男人的,还用那么粗的绳子拴起来。

凌云骑着马,跟在辛慈后面踱着马蹄,见到了生人,也是分外羞耻,举起手装作抓痒捂在了脸上,生怕被人看到引以为耻。

“就算你捂住了脸,以为就没人看得到你了吗?一会儿住店,进了客栈,我倒是看看你如何捂住脸,这里是大魏的边境,所有的客栈对住客查验最紧,听说需要对照着通缉人像逐张比对,生怕遗漏了洪氏余孽,恐怕要仔细看你几个时辰。”辛慈勒住了马的缰绳,停在一间客栈门外,下了马,故意羞辱凌云道。

店小二听到门外马蹄声响,从打盹中惊醒,打着哈欠小跑出客栈,抢着过来牵马,这既是对客人热情,也是怕客人改换别家,先将马牵到马厩拴住,避免流失客户。

辛慈扔下了马缰绳,店小二点头哈腰地提起马缰绳,牵着马又后退几步想要一并牵走凌云的缰绳,可凌云刚刚下马,腰间粗大的绳子还垂下马的鬃毛处,店小二一个不小心,灯火昏暗,拿错了绳子,将凌云腰间的绳子拿在了手里,睁着惺忪的眼睛,拉着凌云和辛慈的马便要走去马厩。

凌云站在那里,被店小二猛地一拉腰间的绳子,没站稳差点跌倒,站住了脚,怒道:“你看清楚拉的是什么东西!”

“哎呀,这位爷,对不住您,我还以为拉的是马呢,噢,原来是个人!”店小二连忙道歉道,只是他更奇怪这好端端的男子,骑着这高头大马,也不像是缺钱的主儿,为何如此衣衫破烂,腰间还拴着这一根绳子,难道前面那两个女子豢养的奴隶?心中苦思不解。

看着店小二放下凌云腰间的绳子,换着去提马缰绳,将两匹马牵去了后院的马厩,辛慈心中忍不住乐出声来,笑道:“拉的果然不是东西,你倒也没说错。”

凌云望着她夜幕中灯火下,肆无忌惮的笑容,美的如夜间绽放的妖艳之花,又满是刺人的毒刺,让人恨得手心痒痒,可他清楚两人实力的差距,就算取回所有的灵气,也未必能够与她一战,只能装作没听到,咽下这口特别难咽下的气。

裘莺像是迟钝了一万年才反应过来一样,道:“噢,那个伙计拉错了绳子,原来应该是去拉马儿身上的绳子,却拉到了他身上的绳子,差点把他拉去了马厩,哈哈哈,真是好笑。”

凌云心中哭笑不得,万万没想到,没有什么恶意的裘莺,居然因为反应太迟了导致自己生生被笑话了两次,特别是辛慈,乐不可支,竟从未见过她如此开怀笑容,赔笑道:“辛慈,你不是足以媲美十颗恒星力量的存在,难道还需要找个地方睡觉休息,这恒星的力量未免太微不足道了吧,居然连一日夜不到就要休息一回?”

辛慈脸上笑容未减,道:“我不需要休息,只是怕我的外甥女儿熬夜伤了身体,毕竟她还要长个子,怎么了,你不服气,那你今晚就别睡觉了。”

“别啊!”一声惨叫,凌云心里给了自己一耳光,干嘛这么欠儿,居然问了这么个问题,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辛慈还给埋上了几锹土,倒是怪不得她。

章节目录 第321章 劫数难逃(二) 当晚在小镇的客栈里休息,凌云睡在辛慈的隔壁客房里,只是因为怕他逃走,追来追去浪费力气,索性还是靠那根绳子将他拴住,一端在他腰间,一端在辛慈房间的床脚,一旦有动静,辛慈立刻就会察觉。

走进客栈的时候,凌云也曾百般哀求,先取下绳子,回头再系上,可辛慈浑然没听见一个字,只淡淡说了一句:“你如果取下绳子,我就在你身上割一刀。”

为了避免平白无故挨上一刀的风险,更何况客栈里想必没有那么大的创可贴,足以贴住刀的伤口,所以凌云只能老老实实地带着绳子,还特意拧紧了一些,生怕掉下来,被辛慈误会是自己解下。

在掌柜的和店小二的怪异目光中,凌云感觉已经做到了面不改色,回到房间还是躲在床上,蜷缩成婴儿的形状,在人前的出丑,让他心灵倍感受伤,因为凌云的破烂衣衫和发呆模样,客栈掌柜以为他是个武疯子,连水都没准备,所以没能洗澡或是换一身衣服,反正凌云也不是那么在意,只要能够有个地方躺着休息,已经足够了,是不是能够洗去那身上的尘垢,已经无足轻重,他累极了。

即使能够洗去身上的尘垢,心灵上的创伤,一个身心健全的男人,所有的尊严,谁又能换洗一新呢?

更何况,也许这脸上的尘垢,让人认不出他真正的样子,能够以一种邋遢的伪装活在人的面前,反倒是保护了他那幼小的心灵。

晚上,凌云躺在床上,在创伤的刺激下,虽然四肢百骸都累得散架,仍然无法睡去,隔壁两个女子轮流洗澡的水声,透着烛光映得一二倩影,还有那低声若闻的谈话,让凌云更是无法睡去。

即使到了深夜,隔壁灯火早已熄灭,完全没了声音,凌云还是无法睡着,他三番四次想要尝试着解开绳子,看一看隔壁的辛慈是否能够发现,或者她是否真的不会睡觉,可一想到她那句话“你如果取下绳子,我就在你身上割一刀”,凌云便没有了尝试的勇气。

翻翻覆覆大概足有数个时辰,凌云才终于睡去,梦中,似乎有与现实完全不同的境况,自己恢复了灵气,又能够重振雄风,在众人面前,横扫一片,可忽然低头,才发现腰间还系着一根绳子,台下无数人议论纷纷,明嘲暗讽,他慌张极了,想要解掉绳子,可抬头发现人群中辛慈的冷冰冰目光,还有那把已经出鞘的刀,原来她就在等着自己解掉绳子,接着给自己一刀……

凌云惊得大叫一声,从梦中惊醒,起身才发现外面已经天光大亮,有人敲门道:“公子你醒了?”是店小二的声音。

“怎么了?”凌云揉了揉眼睛道,还沉浸在刚刚那个惊悚的梦中。

“一大早两位姑娘说是外出一趟,要小的等你醒来,给你送一身新衣服,并且让你骑马到十里外的断桥相会,若是午时还不到,就……就回来将你剁成肉酱,若是敢逃走,就让你死无葬身之地。这是姑娘的原话,非让小的传达给你,公子,可不是我针对你啊。”店小二无奈道。

凌云只觉刚醒来脑子昏沉沉的,身上腰间的绳子果然不在了,想必是辛慈取走的,于是起身开了房门,接过店小二送来的衣服,道:“那现在几点了?”

“离午时还不到半个时辰了。”店小二道。

“什么?!那你怎么现在才叫醒我!”凌云心中焦急,这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不过换好衣服,骑马十里,这时间倒也不是特别紧张,只是昨夜过来已是夜晚,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道辛慈从哪个方向过来,更不知道前方应该去往哪个方向。

换上一身短打扮,正是街市上出苦力人的模样,哪里有那店小二口中公子的影子,可凌云顾不得这些,抓住店小二便跟着他前去取马,翻身上马,道:“她两人去往哪一边?”然后顺着店小二所指的方向,策马狂奔而去。

凌云所骑的马匹,本来是西北黄袍僧的座驾,精壮耐饥,持久耐跑,可是不以速度见长,即使如此,十里的路程对于马儿来说,并不算远,只需一炷香的功夫,便能跑到,半个时辰的时间,绰绰有余。

前方隐约听见大河的流水之声,凌云心中一喜,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但有河水就意味着有桥,兴许那断桥就在前方,也未可知,于是加快了马力,疾速向前驱使。

“小姨,他赶过来了。”前方果然有一角断桥,架在湍急的河水之上,仅余飞起的一角,桥边的河岸之上,有一个飞檐亭子,辛慈和裘莺就坐在停下,看到凌云骑马赶过来,裘莺站起来高兴道。

“你们为什么要先走,万一我就这样跑了,你以为天下这么大,就一定能抓得到我?”凌云道。

“你身体里我早已装了一个喜欢自爆的虫子,若是长时间闻不到我的气味,它心情烦躁,说不定就在你身体里爆炸了,你说,我还有必要找一具尸体吗?”辛慈道。

凌云心中一寒,这家伙怪不得不怕自己逃走,这样子看来,就算逃走,也不过死得更快而已,她说的话,一定是做得到,没必要吓唬自己,否则也不会如此大胆地放自己不管不顾,不过,这虫子什么时候进入自己的身体,他从来都不知道,万一有了逃跑的念头,岂不是必死无疑,真是歹毒的女人,不由一身冷汗,后怕不已。

“那你们为什么要先走?”凌云仍不解道。

“小姨她一早起来,说想看看这河边的日出景色,所以我们就特意早早过来,她又不想你过来,说你煞风景……”裘莺道。

“没错,只是想不到这头猪居然睡到了中午,太阳都要晒干了,你晚一点过来,我一定会信守约定,将你剁成肉酱,可惜了真是。”辛慈道。

凌云心里暗暗道,真是脑袋出了问题,连续几天几夜的奔波,都不觉得累,还想来这河边看日出,幸好没拉我起来,不然死前都睡不好一个饱觉。

“好了,过了河去,便是你赴死的地方,带着你真是累赘太久,今天就送你过去。”辛慈道,目光一直没有沾过凌云,全放在对岸,那一片葱葱郁郁的绿色丛林。

“桥都断了,怎么过去?”凌云道。

“这不用你担心,还是好好想想,一会儿怎么换一个舒服死的姿势吧。”辛慈道。

凌云坐在马背之上,烈日的暴晒也毫无热的感觉,只觉身体分外的冰冷,似乎在寒冷的冬天,谁能够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而无动于衷呢,特别是自己又不是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人,一生看尽了炎凉冷暖,再也没有什么缺憾,可以放心地离开这个人世,年少的人,总有无限的留恋,大好的人生就摆在眼前,谁会想去死?

辛慈带着裘莺双双上马,提起缰绳,马儿甩着飘逸的马尾,鬃毛一抖,撒开蹄子,来到岸边,望着那茫茫荡荡的河水,逡巡不敢涉水。

辛慈举起了手中的刀,断然一挥,青色的河水为之中断,劈开一条通途道路,河底尽是卵石,两边是高达数十丈的壮观水幕,被那一刀割开在两边,水为之断流!

凌云眼睛都快瞪掉了,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不相信这断河之术居然能够真实在人间重现,西方曾有摩西劈开大海的传说,可那毕竟是传说,只是摩西是为了诸犹的生路,而今天辛慈断河是为了送自己去死,一生一死,迥然不同。

马儿似乎也未曾见过这种壮观的场景,在凌云的几次鞭策之下,才勉强壮胆走下河底,踩着卵石踱步过了河床,来到了对岸,河水恢复了湍急的流淌,一切平静如故。

“说真的,辛慈,我不理解,你这么强大,到底还有什么值得你去卖命?天下攘攘,皆为利来,世人忙碌,无非是为了钱财,钱财可以换来衣食,可以换来富贵,甚至可以换来生命,换来爱情,而对于你来说,拥有举世无双的财富,成为统治天下的女帝,皆是一挥手的事情,为什么伪装成一个凡人,去做收集灵气这种琐碎的事情呢?”凌云反正已经快死了,不怕惹怒辛慈,问道。

“你懂什么?!”许久,辛慈回了一句,并没有任何解释。

“那就算你爱做这件事情,我不反对,可我所有的灵气已经全部给了你,为什么还要抓我去送死呢?之前的铁如苏,你取走她的灵气,可没有杀了她,也没有带她去赴死啊?”凌云道。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有人想要你的命,怪不得我,只要把你送到这里,我便可以获得你当初所拥有灵气的十倍,当然值得一试。”辛慈道。

“十倍灵气?我居然值这么多钱,哈哈哈,我都没想到啊。”凌云无奈苦笑一声。

“在我眼里,你连一个铜板都不值,可是有人愿意付这种愚蠢的价格,我当然乐意送你过来,多赚一点灵气,谁不乐意。”辛慈道。

“那你总是说杀死凡人会获得惩罚,什么惩罚,谁给你惩罚?”凌云问道。

“不关你的事,关心你怎么死才是正事。”辛慈道。

章节目录 第322章 劫数难逃(三) “到了,这里就是你的归宿,好好看一眼,这最后的世界吧!”

听着辛慈无情的声音,凌云抬起头,看到了一大片丛林,无边无际,浩渺如一片绿色的海洋,前方是一座隐约在云层中的高山,这景色让人心旷神怡,但对于凌云来说,多了一层悲伤的色彩,更多的感觉是,肃穆的杀气,还有一丝熟悉的意味。

“这是什么地方,为什么我会感觉有些熟悉?”凌云奇怪道。

“这个地方你当然会熟悉,所有从外面世界来到这里的孤魂野鬼,最初都诞生在这个地方,这是两个世界的唯一通道,你当初应该也是落在这里。”辛慈道。

“这里……这里是仙界山?”凌云如同醍醐灌顶,望着那一片陌生的丛林,似乎每一棵树木都变得熟悉,那是自己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地方啊,想不到今天又在这里要无声无息地陨落了。

“走吧,我送你进去,等我领完奖赏,我会告诉行刑人,对你下手最好痛快一点,让你少吃一点苦头。”辛慈道,这一句似乎有些因为内疚而产生的仁慈之情,可凌云并未领情。

对于凌云来说,怎么样死还不是一个死,只是少一点折磨,也许算是慰藉吧,可绝对感激不了这个为了十倍灵气送自己来死的人。

三人下了马,走进了丛林,裘莺忽然站住了身体,呆呆道:“这里,这里不是那个的地方吗,为什么,送他,要到这里呢,不是,那里有一个行刑台,人消失了,会消失的……”

裘莺一下子变得语无伦次起来,似乎想起了极其可怕的东西,也许她不懂死亡的含义,所以辛慈说了许多遍送他去死的话,都以为是玩笑,可今天看到了这个地方,这个熟悉的地方,所有相似的回忆浮现在她心头,害怕了起来,不敢再往前走。

“莺儿,不会的,我们送他去里面,只是送回到另一个世界,他不会死,你放心好了。”辛慈耐心地安慰道,将她搂入了怀里,不停地抚慰着这个高大颤抖的身体。

“你是说真的吗,可是,我亲眼看到,那些人到了那里,身体一下子,灰飞烟灭了,那个行刑人对我说,在这里的人,都会永远的消失,无论哪一个世界,都不会再有他的存在,永远禁锢在过去的时间线上,未来的任何一个维度的世界,都不会再有他的影子了。”裘莺眼神中充满了恐惧,对那个地方也充满了排斥的感情。

凌云实在不忍心看她这副样子,走过去,道:“放心好了,裘莺,我不会有事的,你小姨虽然是个杀人如麻、冷血无情的家伙,但她还不会送我去死,我也不会灰飞烟灭,也不会魂飞魄散,只是我到时间了,我要回去了,回到我原本的世界,希望你好好呆在这里,陪着你小姨,不要害怕,乖,别害怕。”

辛慈望了他一眼,嘴唇翕动了一下,但是没有说出任何一个字,眼神中原本的冷酷竟有一丝冰雪消融的痕迹。

“你说得是真的吗,那我也要和你一起去,你那个世界一定很好玩,不像这里,枯燥极了。”裘莺开心道。

“裘莺,你忘了我们这次的任务了吗?”辛慈脸色一沉,裘莺立刻放弃了追随凌云而去的念头,低着头不再说话。

三人继续前行。

“不要以为你帮我说话,我便会放了你,死了这条心,但是,这算是我欠你的,可以帮你完成一条心愿。”辛慈道。

“哈哈哈,你可真是好心,可是我心愿就是不死。”凌云道。

“除了这一个!”辛慈立刻堵死了他的念头,“我已经说过了,死了这条心,其他心愿可以。”

“其他心愿都可以提?”凌云试探性地问道。

“可以提,但我未必会答应。”辛慈道。

“唉,我快死了,也没有试过几次女人的滋味……”凌云道。

“你再说这个,我就阉了你,这个念头也放弃吧,这里不是青楼,没有妓女找来陪你。”辛慈道。

“好,那你就帮我做一件事情,万一我死了,你去神足教的圣山上,那里有我四个老婆,将她们全部杀了,我不想在我死后,有其他人来玩我的女人。”凌云想了很久,终于认定了这个念头。

在他心中,还想起一个人,但没有杀她的必要,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再找别的男人,可三月之期已经过了,当初告诉她在南城等自己,现在不知道她等了多久,是否还在等。

“等等,我还有一件事,你去靖南县的南城,找一个叫做胡芍的女子,她一定遮着面纱,容貌妍丽,只是遗憾有一道刀疤,还有一个青色的胎记,你找到她,帮我告诉她,我死了,让她不要再等我了,如果你能救好她,就把她的青色胎记治愈,让她恢复一个正常的女人,能够好好活下去。”凌云若有所失道。

她一定生气极了,伤心极了,失落极了,自己这么久,都忘记了三月之期,一直也没有去赴约,更没有想过找她,她的心恐怕早已碎成了无数瓣,可现在想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已经过了时间,而自己也已经是将死之人,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

“你说得事情太多了,只能帮你了一个心愿,自己选好。”辛慈冷漠道。

“那就是去靖南县,帮我见那个人,一定要治好她的青色胎记。”凌云急切道。

“哼,第一个心愿,你也太不是东西了,自己死就死了,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就要狠心杀掉,谁跟了你真的是倒霉。”辛慈唾骂道。

凌云惨然一笑,道:“人都是有私心的,我是最自私的那一种,活着的时候,我一定会尽力让她们过得最好,可死了,我也想带着她们一起离开,反正你让我说出心中的想法,这就是我最真心的想法,让我祝愿她们跟着下一个男人过得幸福么,我做不到!”

“你倒是诚实,世上之人,谁不自私,只是你选了第二个心愿,看来这一个胡芍在你心中的位置,要比上面那些女人高出许多啊,你宁愿我治好她青色的胎记,让她恢复一个美人的模样,难道不怕她变美了之后,忘掉了你,从此找一个如意郎君过一生吗?”辛慈道。

这句话就像一把利剑插入了凌云的内心,他笑容更加惨淡苍白,道:“我怕啊,可是这就是我现在的想法,我死了,没有再帮她的能力,只能求你完成这一个心愿,不带着遗憾离开,也许我还是自私吧,只是不愿临死前想起她还充满了遗憾,根本没有想过她未来会过得更好,所以,我心里没有想起那些女子那么难受。”

“小小年纪,若不是今日死期已经到来,恐怕你已经拿下了五个女子,哼,果然男人都是贱胚子,一个不够,两个还想,三个还要四个,五个也不会满足,你今日得死,真是大快人心!”辛慈道。

“哎,我可不是当初伤你心的那位老情人,你何必每一句都要针对我,天下皇帝老儿的老婆最多,不见你去皇宫里管一管,我不过五个老婆,连一般土财主的七房姨太太都比不上,干嘛这么恨我?”凌云道。

“放屁!我何曾被谁伤过心?不用非吃了屎才知道屎是臭的,世上谁人不知道屎的臭,谁又不知道男人的风流成性、好色难改?哼,这辈子哪一个男人敢惹我,我一定将他碎尸万段,还想伤我心,你不照照镜子,你配吗?”辛慈情绪激动道。

凌云生怕她立刻拔刀出鞘,不敢继续激怒她,只是小声道:“这个世界上敢于追你的男人,也是位勇士。”

辛慈不知道是没有听到,还是装作没听到,走在前面,没有回头。

仙界山周围的丛林并不算茂密,林间稀疏,偶尔还能看到野兽出没,树上爬上爬下的松鼠、虫子更是常见,枝头筑巢鸣叫的鸟儿也在林间扑棱棱飞来去往,一片盎然生机,完全不像外界凡人的传说,这里是一个死亡的森林,到处一片肃杀恐怖的景象。

也许,这里只是对于凡人来说,是一片禁地,是一个杀戮场,有去无回,一旦踏足只能丧身于此。

只是奇怪的是,一般丛林都是无规律的生长树木,各色高矮不一的乔木灌木长满了林子间,几乎无路可循,而在这里,只有高耸入云的笔直乔木,树冠遮天蔽日,投下一片阴凉昏暗,树木之间,有宽大的空地可以留作通途行走,奇怪的是,地上除了积累几米厚的枯萎腐烂落叶,几乎没有生长任何杂草或灌木。

“到底还要走多远,我都是快死的人,为什么还要走这么远的路途,就不能把刽子手请出来,给我一个痛快吗?”凌云道。

“你急着死吗,多走几步,你就能多活一会儿,难道不是一件好事?”辛慈没好气道。

“本来能够多活一会儿当然是一件好事,可和你呆在一起,就没多大意思了,还是早点死的好。”凌云道。

“好,这就送你去死。”辛慈抓起他便要飞速前行。

凌云连忙赔笑道:“不用劳驾,我还是自己走吧,还是慢一点好,安步当车,不用心急。”

“哼!没出息。”

章节目录 第323章 劫数难逃(四) “我曾经听过仙界山下有一个万年封禁之地,里面有传说中的神仙日夜看守,无人能够踏足此地而活着出去,那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凌云好奇地问道。

“你不用好奇,等会到了自然知道,那里是什么样子,对我来说,不过是个寻常不过的地方,对你可能是永远难以忘记的噩梦。”辛慈道。

“那里……那里很可怕的,有几个凶神恶煞的刽子手,所有的人,被送到那里,都会没命的。”裘莺紧张道,眼神一直在忧虑地望着凌云,虽然他说他是回另一个世界去,而且并不害怕的样子,可她还是隐隐约约在深处感觉到一种不妙的情绪。

“别胡说,莺儿,这家伙只是去往他应该去的地方。”辛慈道。

三人穿过黑暗的丛林,前方突然看到了光亮,原来林子已经到了尽头,来到了林子中央的空地,前方一道高大的青色石墙出现在他们的面前,阻挡了继续前行的道路。

“哼,明明自诩固若金汤,无人敢闯进去,可一路走来,连个拦路的蚁虫都没看到,这也算是固若金汤,外层的防备几乎没有,凡人在林子里打猎一圈儿回去了,只怕也是来去自由。”辛慈望着那高大耸立的石墙,嘲笑道。

“谁说我们防备差,那我今天不开门了,你自己试试能闯进来?”石墙之上,凸显了一个庞大的人脸,仿佛是镌刻在石墙上的一座浮雕画像,可那每一根面部肌肉圆润的笔触,世上再无双的工匠大师都无法雕刻出来,只能有一个解释,这人脸是活着的自然之面目。

凌云本来正感慨这石墙的严丝合缝,几乎看不到任何缝隙,近百丈高的墙面仿佛一体而成,没有任何拼接黏合的迹象,忽然在上面凸出了一个巨大的人脸,连眉毛的耸动都那么真实,每一根头发,都在石头质感的墙面上浮现出来,若是说眼前这个人脸是一个死物,他绝对不会相信,那面目表情的变化,和人毫无相异,只怕这又是一个拥有怪异能力的怪物。

“哼,一个石头做的怪物,配和我说话,居然想激我?今天你不开门就不开便是,到时候城主责怪下来,那可不是我的过错,带来他日夜渴求之人,却被一块看门的破石头拦住了路,不知道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后会被拆了去铺路还是放在茅坑垫脚?”辛慈道。

石墙上的人脸一皱眉毛,道:“你是说这个女子是城主想要的人,还是那个干粗活的汉子?”

凌云身上穿着短打扮,正是干粗活之人的妆扮,难怪这石墙会认错了人,心中倒也不生气,如果这石墙被辛慈的刀子嘴惹怒,不放他们进去,那是最好的结果,这样他反而不用担心赴死的结局了。

“你们城主的心思,难道你都猜不到,现在你已经被冷落到这副地步了吗?当然是这个臭男人,若不是带给你们城主,我为什么要带着他不远千里来到这里?谁会一路带一个这样的臭男人?”辛慈道。

“哼,你在这里等着吧,我已经派人报给城主,是否让你进来,城主会有主意的。”石墙恢复了平展无缝的最初状态,那张凸起的可怖人脸消失了。

“想不到几年不曾来到此处,天城居然变得如此封闭落后,连一个讯息的传递还要等待,不知道外面那些早已有灵犀,哪怕千里之遥,也可以随时感应彼此信息,比你们先进了不知道多少步!”辛慈道。

石墙并未理会她的冷嘲热讽,像是完全地睡去了一样,没有一点动静。

也许是石墙不满意她的态度,又不想将她激怒离开,所以故意地折磨她一下,将她到来的讯息截留而不发给城主,迟迟不肯放她入城。

辛慈可不是能够忍受这种怠慢的女人,她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笑,望着石墙,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似乎心里已经想好了对策。

“如果我没记错,你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叫凌云,是么,那你本来的名字是什么?”辛慈忽然主动与凌云说起话来,而且聊的内容居然有了人情味儿,之前她主动聊起的话题,不是讥讽,就是嘲弄,从未有过这样正常的内容,虽然语气依旧是傲慢不屑,但令凌云还是感觉如坐针毡般受宠若惊。

“原来的世界?”忽然提起那个遥远的世界,凌云似乎有些失忆了,这就像一个人经历了两段人生,忽然提起你的前世,既有不适应的原因,也有忘记了的原因,总之,他在努力地回忆,苦苦从记忆的海洋中搜寻过去的记忆碎片。

“我的名字,这个,我原来是叫凌……凌一赓吧。”凌云道,提起了这个曾经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名字,竟有些陌生和拗口。

“凌一赓?哈哈,为什么不叫凌二更?难道你是一更出生,所以才叫这个名字,你父母未免太过随性了吧。”辛慈一听到这个名字,竟忍不住笑了出声,那笑声中罕有的不带有特别的讥讽意味,只是单纯的感觉到好笑。

“问我名字干嘛,这个,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凌云莫名其妙道。

“没什么,我只是想让你对这天城之内大叫三声,你这个原本的名字,一定会有奇迹发生。”辛慈道。

“会发生什么奇迹,难道还能将我放生不成?”凌云苦笑道。

“也许呢,已经告诉你了,既然是奇迹,那谁能说得准,我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奇迹。”辛慈道。

无奈之下,凌云只得照着辛慈的说法做,对着城内大喊了三声“凌一赓”这个旧名字,他依稀记得,这个名字当初是没什么文化的奶奶给起得,“赓”这个字,在凌云故乡的方言里,有顺风顺水顺顺如意的含义,老人家起了一赓的名字,自然是寓意希望他一生一帆风顺,没有任何挫折,可今天这场景完全与老人的期望背道而驰。

凌云想起这一段往事,不得不暗暗苦笑,但愿如辛慈所言,这三声一赓,能够顺顺利利地出现拯救自己的奇迹,而不是绝望地入城送死。

“我喊完名字了,什么奇迹好像都没发生啊。”凌云回头疑惑地望着辛慈,希望她能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可是辛慈将他的头扭了过去,眼前发生的事情随即映入了他的眼中,似乎不再需要辛慈做任何的解释了,奇迹真的发生了。

巨大的石墙立刻像一堆烂泥一样,瘫软地融化在地上,流入大地之中,近百丈的高墙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眼前是一片白色云雾弥漫笼罩的空中楼阁。

“凌一赓?哈哈哈,好熟悉的名字,一晃你已经呆在这里半年了,不知道过得怎么样,是不是泡了很多妞,怎么样,老哥对你不错吧,让你保持了二十多年的童子身一下子破了,听说还是个大美女,感不感激我?哈哈哈!”那声音有如从天而降,声如惊雷。

凌云一听到这声音,脸色全都变了,大喊道:“王拓,你个王八蛋,把我困在这里,居然现在还想抓住我杀掉,我要是回去了,一定要把你打成残废,让你下辈子都做不了男人!”

“呦呵,这几个月过得这么滋润,论武功,天下无敌,论美色,左拥右抱,论名望,声震江湖,论地位,名扬天下,可以说是志得意满,春风得意,不比你现实中一个失败吊丝强多了?你居然非但不感激我赐予你这等上等人的生活,还怨恨我,哈哈哈,真是蠢透了!难道你还想回到现实中这失败透顶的生活吗?”王拓的声音从天空传下来。

“我要过上怎样的生活,与你无关,你现在将我像一只蝼蚁,丢进这培养皿中,像一个玩物一样肆意地摆弄,就算我过上了梦想的生活,这一辈子荣华富贵,无与伦比,我也不会记得你一分好,一旦我有机会,一定要将你放在这样屈辱的牢笼中,让你也好好尝尝我今天所受的滋味!”凌云咬牙切齿道。

对于凌云来说,他若是一辈子过着那种美女如云、荣华富贵的生活,也许长久下去,会消磨他一切意志,甚至不打算再回到曾经的世界,可现在很明显,他过得生活,生不如死,眼前还要等待死亡,对那作弄自己、害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王拓怎么能不恨之入骨?

“好了,你在这个世界好好玩吧,你既然这么恨我,那我就让你永永远原地呆在这牢笼的世界之中,永世不得回来,哈哈哈!”王拓道。

“可恶!”凌云狠狠地啐了一口,可天空已经没有了王拓的声音,一个盖上玻璃器皿的清脆声音从天空传来,似乎是那家伙彻底封住了这个世界的出口,凌云满脸灰色,心里黯然失落。

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属于自己的世界,这一切虚幻的荣华富贵也好,美女在怀也罢,只要想起这世界的虚幻性,是实验器皿中一个人造的世界,便让凌云有一种极大的失落,看破一切的空虚之感,油然而生。

也许,原来的世界,没什么好的,甚至丑陋不堪,但唯一让他无法忘记的是,那个世界的真实感,一切都是那么真实,所有的欢乐、悲伤、痛苦与喜悦,让人无法忘记那些真切的感觉。

章节目录 第324章 劫数难逃(五) “王八蛋,你给我回来!”凌云歇斯底里地怒吼着。

人的愤怒,源于自己的无能为力,所以,任何狂暴的愤怒,并不会有什么作用,除了让别人知道了自己的无能。

凌云很快明白了这一点,既然那家伙已经消失了,自己也没有能力脱离这个世界,还有已经将要来临的死亡,与其在此歇斯底里,不如好好想一想,怎么能活下去。

即使这个世界是虚幻的,是人造的,是那家伙一个玩物的地方,自己的所有感觉却都是真实的,身上的痛和伤,那些难忘的记忆,那些美丽的女子,哪一个不是真真切切地发生在眼前,所以凌云心中坚定了一个信念,一定要活下去,而且要好好地活下去,活给那个家伙看,好好看看,自己在这个世界是多么快活!

“哈哈哈哈哈!王拓,你以为在这个世界,你就是主宰一切的神,就是无所不能的天,可你依旧没法主宰我,我在这里骂你,你连我嘴巴都管不住,你不过也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一个可怜虫罢了!”凌云仰天狂声笑道。

辛慈与裘莺呆呆地站在一旁,她们印象中,凌云是那样一个胆小怕死、唯唯诺诺的男人,有几分好色,有几分世俗,可从未有过这般狷狂如疯了一般的时刻,不由有几分意外。

“他已经消失了,你再如何大声地咒骂,他听不到一个字,你不过白费力气。”辛慈道。

“我骂我的,与他消不消失有什么关系,骂完我舒服了,就足够了。”凌云平缓了一点心情,脸上的笑容也消失了。

“那现在你痛快够了没有?”辛慈道。

“好了,要杀要剐随你吧,我反正本来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在这个世界,做了几天美梦,以为翻身做了一个武林高手,抱得美人归,如今看来,还是虚幻的梦,随你了!”凌云绝望道,他没有放弃生的希望,可是在强大如斯的辛慈面前,他又能怎样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相信,王拓既然有意折磨他,一定不会这么快让自己死去,那样多没意思。

“好!”辛慈提高了声调,大喊道,“天城主,你要的人,我给你带过来了,你还不现身?”

凌云心中有些惊讶,难道她刚才一直在提到的城主,居然不是王拓而是另有他人?那这位天城主到底是什么身份,何方神圣,自己一定要好好看看,为什么除了故交王拓,居然还有人想要抓住自己!

随着辛慈的话音落地,从消失的石墙之内,那云雾缭绕的亭台楼阁之中,出现了两队无头武士,每一个人均是披着一身锃亮黑甲,从那空空洞洞的黑头盔中,不停地逸出黑色的尘烟,身材十分高大雄健,均手持着一人多高的戟。

那两队无头武士,踏着整齐沉重的步伐,向着凌云三人走来,每队十人,一共二十人,将三人围在了其中。

“走!”无头武士齐声吼道,声如洪钟,震得人耳朵生疼。

“天城主越来越低端了,现在请两队武士,连有头的人都请不起了,请了一堆无头鬼。”辛慈戏谑道,可这两队无头武士似乎没有感情的机器,并未因为她的嘲笑而生气,甚至没有任何情感变化,只是围着两列阵型,持着长戟,驱使他们三人往前行进。

白色的云雾浓的伸手都看不清手指,更别说前方的事物,脚下一团白色缭绕,压根看不清下一步踩在地上,还是一团虚空,只能跟随着二十名无头武士的步伐,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

“小姨,这一群人好奇怪,连脑袋都没有,那他们怎么吃饭呢?”裘莺的问题差点让辛慈笑出声来。

辛慈摸着她的头,道:“这些无头鬼本来就是为了省事,哪里还需要吃饭,每天给他们一点灵气,就能够像奴隶一样驱使了,根本不需要吃喝拉撒,也不需要休息,这样的劳力,可真是理想至极的压榨好材料,也亏了他天城主想得出来。”

凌云心道,这个地方真是诡异至极,到处云雾缭绕让人看起来是仙境一般,可这一群无头武士,面容实在有几分恐怖瘆人,让人不由得想起一些恐怖故事的桥段,这个天城主真是个人才,整天搞这么一群东西陪着,晚上起夜撒尿难道不会吓尿在裤子里?

三人跟随着无头武士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距离,脚下所踩踏的地面,从石头地板,到柔软的青草地面,再到光滑的石板地,也不知转换了多少地方,走过多少小径,直到前方云雾浓度降低了一些,眼睛终于能够看清几十丈外的事物,这才发现,一栋雄伟瑰丽的高耸楼阁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到了没有,无头鬼?”凌云模仿着辛慈的口吻,装作不耐烦地问道。

无头武士的队伍突然停住,一个武士回头盯着凌云,当然他没有脑袋,自然也不会有眼睛,所谓的盯,只是用那个漆黑空洞的头盔,对着凌云,让凌云心中一阵发毛。

“兄弟们,忍了一路了,这家伙居然又骂了我们一句,是可忍孰不可忍,不教训他一顿,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

“没错,刚才一路上忍气吞声,就是怕这三人中途逃走,不好意思教训,居然没完了,又骂我们是无头鬼,揍他!”

“再不揍他,前面就是城主的住地,再也没有机会了,动手!”

几个无头武士居然七嘴八舌地议论了起来,最后一声“动手”,所有黑头盔的目光都朝向了凌云。

凌云万万没想到,这一群路上伪装成没有意识的无头武士,一直默默无闻,居然是在忍气吞声,而真实的情况,则是他们竟然是有血有肉有仇有恨的人!

“各位武士兄弟,误会误会!你们刚刚也没跟我说啊,我哪里知道你们居然是人!不不不,我以为你们没有脑子,不是,是没有脑袋,所以才会出言无忌,这样你们都会像正常人一样那我就放心了,你们这样子多可爱,不要动手,伤了大家和气。”凌云赔笑道。

辛慈在一旁掩着嘴,笑个不停,她并不知道这群无头武士居然会思考,和正常人没什么区别,但她笑得是,当初自己也骂了无头鬼,不知道这群无头武士是欺软怕硬还是专门看不惯凌云,凌云同样骂了一句,竟然得罪了他们所有人,弄得群情激愤,无法收场。

“咳咳,你们动手之前,我只说一句,这位可是城主点名要见的人,如果受了伤,或者挂了彩,甚至是一命呜呼了,你们几个担当的起吗?如果你们不在乎,请尽管动手吧。”辛慈不得不出面道,她也不愿这群人乱拳齐下,要了凌云的小命,那可就惨了。

无头武士本来正在群情激愤的时刻,举起长戟围拢起凌云,正在举拳头要下手的时候,听到了辛慈这一番话,他们面面相觑,当然了,黑头盔里连头都没有,自然也不会有脸,只是装个样子,像正常人一样。无头武士们迟疑了起来,不敢贸然下手,毕竟辛慈提起了城主,这让他们不得不有所忌惮。

“不过,一会儿见过了城主,这家伙九成九要被城主杀掉,那个时候你们一拥而上,将他打死或者刮花脸啊,刺破肚皮,肠子流出来了,诸如此类,那就不关城主的事情了,你们到时候可以尽情地解恨。”辛慈又添加了一句。

“好,等他见完城主再说!”无头武士们齐声道。

凌云心中一万个草泥马奔腾而过,乱拳打死也就罢了,居然说刮花脸,还有什么割破肚子流出肠子,想想都是极不人道的手段,这家伙居然给他们做这种建议,可恶!当初辛慈也骂了他们无头鬼,那还是辛慈的创举,为什么这群无头鬼只针对自己,而对辛慈的辱骂不闻不问,真是看人下菜碟,太不公平了!

不过,眼前躲过了一劫,避免一顿拳打脚踢,凌云还是感到一丝庆幸,等会见过城主,兴许就被处死了,哪里还有无头武士下手的机会,哈哈哈,这样一想,自己竟然还有些赚了呢。

无头武士们跪在楼阁的漆红大门之前,冰冷的石阶之上,叩头三下,齐声念道:“无上天尊,护我天城,普天之下,泽佑万灵!”

声音雄浑,直冲云霄,这楼阁虽然高耸入云,但想必即使那位天城主坐在云间,也听得到了,只是站在一旁的凌云,后悔没有捂住耳朵,差点震得两个耳朵聋掉。

“为什么你也骂了他们,他们居然装作没听到,对你不管不顾,而我只是学你说了一句,就被他们差点要用长戟插死,公平吗?”凌云低声地凑到辛慈耳边问道。

“你看他们是不是一群没有脑子的傻子?”辛慈道。

“不是啊,他们确实是没有脑袋,但并不是没有脑子,骂他们的话,他们听得很清楚,理解很明白,而且记仇。”凌云道。

“那不就得了,我功力是什么级别,他们若是在天城呆久了,早已经心中有数,而你是什么水平,他们一眼也看得出来,柿子捡软的捏,这是天然的道理,你觉得有什么值得奇怪呢?”辛慈笑道。

章节目录 第325章 劫数难逃(六) 关于辛慈这一番解释,凌云心中道,果然欺软怕硬才是人的本性,如果我比辛慈还要厉害,恐怕这群无头武士任我们肆意辱骂,别说无头鬼了,就是骂他们没脑子,他们也不会有一点脾气,之所以敢于对我大动干戈,看来还是因为我没有任何能够奈何他们的能力。

“参见城主!”无头武士的声音总是如此惊雷震耳,凌云已经习惯了他们的声音,有如站在二十多个高音喇叭前面,声音穿过身体,甚至可以感受那巨大的震动力量。

顺着无头武士参拜的方向,凌云抬头望去,并未看见任何东西,只是一片云雾中的楼阁罢了,难道他们并未见到城主只是仪式性的参拜?

“你们三个,见到本尊为何还不下拜?”一个嘶哑的声音传来,凌云望了又望,却只闻其声,看不到城主的身影。

“让我拜?你没搞错?天城主,信不信我这膝盖跪下去,你的城都全部毁掉了!”辛慈冷笑道。

那天城主似乎有所忌惮,道:“你们先退下吧,听到我的命令再上来!”

无头武士们恭恭敬敬地又在地上磕了三个头,半弯着腰,后退离去,每一人弯腰的姿态均是恭谨至极,唯一的遗憾是看不到他们的脸,否则那脸上一定也充满了恭敬的神色。

“这天城主,为什么只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他的脸?”凌云不解地问道。

“哈哈哈,你看不到我,好端端的一个少年,居然瞎了眼,我这么大站在你面前,你居然说看不到我,哈哈哈!”那天城主狂笑道。

辛慈莞尔一笑,道:“你抬头看看这楼阁,莫不是天城主又是谁?”

“什么!天城主是一座楼阁?”凌云心中奇怪无比。

“小伙子真是没见识,少见多怪,一个楼阁,才能寄宿下我无穷无尽的灵气,这有什么奇怪,远古巨神女娲最初也不过是一条巨蟒而已,盘古大神更是混沌与清浊化成,本是虚空之主,有什么奇怪呢,我这一座楼阁,装满了浩然的灵气之境,世上所有人修仙的终极梦想,何尝不是成为我这样,无所不容,无所不能的存在?”那天城主对自己楼阁宿体颇为骄傲。

凌云脑袋感觉一下子豁然,以前心中因为习惯使然,有了定性思维,以为灵气的最佳宿体便是人体,即使见到了玉镯,也没想过灵气可以寄宿在万物之中,这便是万物有灵的原因,可今天见到这一座高大无比的楼阁,居然也是灵气修炼者的宿体,这才是真正让凌云感觉脑袋为之焕然一新,所有旧的观念都弃之如敝履。

“楼阁又不能移动,你把灵气寄宿在楼阁之中,有什么好的?”凌云还是有一点不解。

“哈哈哈,少年果然是天性好动,却对力量一无所知,你以为人动来动去,上下求索便是一件好事吗?以凡人的观念来说吧,他们不懂修仙,但有富贵权力的观念,世间最为富贵,最大权力之人,是谁?莫过于那皇宫之中,号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皇帝老儿了,但是历代皇帝,一辈子不曾出过皇宫的,不乏其数,即使有些皇帝喜欢出宫,也无非去告祭祖庙一类的典礼,旁人看来,皇帝无异于囚禁在皇宫里,是一个天下最有权势最为富贵的囚徒,可实际上呢,皇帝老儿哪里会无聊呢?无数美女相伴,金银财富任其挥霍,天下的人头随意他砍,哪里会无聊?老夫亘古立在此地,旁人看来是一座不能移动的楼阁,可天下都是我弹指间唾手可得之物,我会无聊吗?”天城主大笑道。

“你说的没错,力量达到一定程度,便可以天下为之所用,不需要你行千里路苦苦求索,可山河壮阔,北境的千里大漠,万里冰封,东境的无边大海,辽阔天地,南境的雄山峻岭,茂林修竹,西境的草原广袤,世界之大,你难道不想去一览这壮丽景色?终日定在此地,难道这些景色会跑到你面前,让你饱览一番?”凌云道。

“你想象力不错,说对了,这些天下的景色我应有尽有,只要我看累了眼前的景色,随心所欲便可以移动天下任何一处壮观的景色,直接到我面前,任我欣赏,你看那对面一片空地,地面冰冷光滑如鉴,就好像一大面镜子放在地上,实际上,那是我所创造的万里山河图,世间一切景色,皆可以从那面镜子里直接出现在我面前,我还需要苦苦行千里路去遥远的西境看草原大漠吗?还需要去海边才能看到海吗?那么肤浅,和凡人没有差异的行径,对我一个强大的神来说,有什么修炼的必要,顶多比凡人快一点而已,那不是我想要的,眼前这一切,才是我真正想要的!”天城主豪放道。

眼前那面笼罩在云雾中的光滑镜子,突然散去了所有的云雾,一座座崇山峻岭拔地而起,而凌云所站立的镜子边缘,直接崛起成为一座山巅,奇石嶙峋,云海翻滚,正是天下第一奇山黄山的景色,徐霞客游览过黄山,曾经说过一句名言,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足可见黄山之美,冠绝五岳!凌云简直难以置信,如果眼前只是障眼法,还不会让他这么惊讶,可这一块块奇石,一棵棵古松,莫不真切地就在自己面前,踏在黄山崎岖险峻的山路之上,一切都是那么真实,甚至黄山云海的湿润气息,带着山巅特有的高寒清冷,与天城那到处虚幻散发着艳俗香气的云雾完全不同。

裘莺也是欣喜若狂,她看着黄山山巅上的雄浑瑰丽景色,肚子里的那点话实在难以表达这份喜悦与激动,只能不停地欢呼雀跃,连头顶刚刚阴霾的天空也换成了一轮烈日。

唯独辛慈对此不屑一顾,似乎已经习惯了那位天城主这点小把戏,或许对于辛慈来说,去往任何地方,都只是瞬息之间的事情,没有必要为了这一点司空见惯的美景而像个孩子一样,只是看着裘莺连日来劳累奔波,此刻重新回到一个孩子开心的状态,她有几分欣慰。

而那座寄宿着天城主灵气的楼阁,也高高耸立在黄山峰顶,他对自己这一招移天换日的法术十分得意,尤其是看到凌云和裘莺惊奇的反应,心中满足感更加大增。

“怎么样,小朋友,见识了没有?”回到原地,一切恢复了原状,黄山的壮丽不见踪影,又是那阴郁朦胧的场地,天城主得意问道。

“不止是壮阔的山川,还有雄浑的大漠!”天城主一声落下,周边的景色立刻是荒漠千里,风沙萧萧。

凌云三人不得不遮住了眼睛,因为那满满黄沙,在无尽的重叠沙丘之间,被风吹拂移动,形成了满是砂砾的风,打在人的脸上,有几分隐隐作疼,可即使他们遮住眼睛,只露出一条缝隙,也看到了这无边荒漠的雄浑沧桑之美,仿佛造物主肆意地泼墨而成的巨作,那样的粗犷,又是那样让人有着魔的力量。

“不止是大漠,还有你说得无边海洋,坐稳了千万别掉下去,深海恐惧会吞噬你的一切,让你在浩瀚深渊中将自我窒息。”天城主道。

周围的黄沙漫漫景色突然变幻了颜色,变成了一面湛蓝无比浩浩荡荡的无垠之海洋!那一道道楼宇一般高大的巨浪,一波波向凌云三人翻滚击打而来,浪花拍打在水面上,堆起了一层白色如雪的浪花,这真切的感觉,在凌云的嗅觉里,似乎已经闻到了海风那一股带着湿润的腥气。

在一道滔天巨浪拍打过来之时,场景再一次发生了变幻。

“不要说这些寻常的景色,就是那些你从未见过的场景,我一样可以在你们面前完整地打造出来,我已经是这个世界的神!所有的地狱、天堂,任由我创造。”天城主道。

随即地狱和天堂的画面一掠而过地出现在凌云面前,那地狱之中,烈火焚烧,油锅翻滚,恶鬼狰狞,凶神恶煞,一副令人不由心生惧意的场景。而天堂之上,则是一片祥和,所有死去的凡人都可以在这里过上自在如意的生活,羡煞旁人。

可最终的场景,变幻了无数次之后,还是回到了天城主的面前。

“怎么样,小朋友,是不是惊呆了,想不到我上仙的一个小把戏,是你们凡人倾尽全部力量也无法做到的吧?当初,孟子曾经说过,挟泰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将泰山那样高大的山脉举起来,带着它飞跃北方的海洋,是凡人做不到的事情,无论是一人还是全部凡人合起来的力量,都做不到这一点,可是对我来说,将泰山移动,将大海搬挪,那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眼前所有真实的画卷,出现在你面前,那些景色是我用强大的力量,将那山川河流,一草一木,花鸟鱼虫,全部都没有任何改动,换到了这里,在我眼前,任我欣赏,因为我是上仙,你们若是不好好服侍我,只能等着降下无尽的祸端。”天城主道。

章节目录 第326章 劫数难逃(七) “少废话,我把你想要的人带来了,把你允诺的灵气快快给我,别等我自己下手,万一我动起手来,没轻没重,一下子把你这个楼阁打得破了个窟窿,那可怪我不得。”辛慈没好气道,将凌云推到天城主的面前。

“哈哈哈,多年不见,你居然还是这性格,在两个小朋友面前还是不给我面子,该怎么说你才好,不过,这两个人,我陌生得很,特别是这个少年,我从未见过,什么时候我说过悬赏要这两人了?”天城主疑惑道。

“少来,你现在想狡辩是吗,难道你忘记了,是你在去年的时候,与人论道争辩,面红耳赤,于是放声扬言,天下若是谁能找到世上能承受住一万壶灵气的凡人炉鼎,你就赏赐两万壶灵气作为奖励,若是一年之内,无人能找到这样的炉鼎,便要去取那人的性命,对吗?”辛慈道。

壶是仙界对灵气的计算方式,一壶大概是一个本体的力量,所有凡人炼体需要经过从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一直修炼到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的不同阶段,本体是十分低微的阶段,可一万壶也足以惊人,达到天下无敌的地步。至于炉鼎,自然是将人体本身视为一种修炼的工具,承载寄宿元神的躯壳而已。

“啊,你怎么知道这个赌注?那可是我跟那个家伙私下喝酒吹嘘……”天城主惊奇道。

“你先不管我怎么知道,听说天城主向来一诺千金,重视诚信有如生命,不会因为这区区的两万壶灵气而自毁声誉吧?”辛慈先将了天城主一军,生怕他借口是私下之约而有所反悔。

“呃……当然了,我何许人也,乃是堂堂上仙至尊,哪里会违背自己的诺言,那区区两万壶的灵气,也不放在我的心上,只是,你必须先告诉我,是谁告诉你的这个消息?难道你认识常青松?”天城主奇怪地问道,他心中常青松那个酒鬼终日醉醺醺的,邋遢不修边幅,头发脏得打绺子,怎么会认识辛慈这般生性洁癖的女子呢?

“不错,正是常青松告诉我的消息,我何止认识他,这个渣滓,是我的姐夫。”辛慈恨恨咬牙道。

凌云心中一惊,那个常青松居然是她的姐夫,岂不是裘莺的父亲?怪不得她动辄怒骂渣男,原来是看到姐夫的不堪样子,误以为天下男人都是如此粗鄙不堪,心中不由一阵好笑,想必那常青松现在要多打几个喷嚏了,背后被这么多人念及,特别是辛慈,心中只怕已经骂了千遍万遍。

提起常青松三个字,裘莺的脸色微微变化,只是并没有说什么话,似乎这三个字,也只是一个过客般的名字,毕竟从小很少见到、也很少听过这位亲生父亲,对这个名字,只是曾经有些印象罢了,毫无任何情绪可言。

“哈哈哈,这家伙倒是一个人才,他居然能成为你的姐夫,真是艳福不浅,想不到这种邋里邋遢的男人,还能够抱得美人归,命运好作弄人啊,你姐姐相貌难道和你大有不同,是一个丑女不成?”天城主对这件事情越来越好奇。

“不,我姐姐比我美之十倍,是天下任何人一见都会立即倾心的美人!”辛慈道。

“那常青松怎么会有机会拿下你姐姐,难不成他偷偷下药了?”天城主大为不解道。

“我警告你,不要对我姐姐再有一句不干不净的话!常青松这个狗男人,当然配不上我姐姐,但是人总有眼瞎的时候,美女也不例外,我姐姐当初会看上他,自然是眼瞎了,没有看穿这个男人的恶劣本性,但以后绝不会再犯同样的错,常青松,再见到他,一定让他死无葬身之地!”辛慈怒道。

“他做了什么,居然让我们的大美人儿如此怒气冲天,不妨给我好好说一说,下一次他来找我喝酒的时候,我帮你报仇,在酒里放巴豆和砒霜,看他有几条小命能够折腾!”天城主装作义愤填膺道。

“不必了,我们家的私事,我能搞定,不劳你大驾出手,现在将两万壶的灵气给我吧,天下最好的炉鼎,能够承受万壶灵气之人,我已经带到你面前了。”辛慈指着凌云道。

“就他?哈哈哈,这副模样,别说承受万壶灵气之力,即使是我轻轻一手拍下去,只怕他已经化为齑粉,一无所有了!天下最好的炉鼎,他配吗?”天城主傲慢道,完全瞧不上凌云。

凌云倒是不生气,心中道,这个凶恶女人将我带到这里,见到这个狂妄自大、目中无人的家伙,不过他最好将我看成废物,我连一壶灵气都够呛的那种废物,毫无用处,自然就会弃之如敝履,我反倒能够逃过一劫了。

“配不配,你试一试不就知道了,难道天下的事情,不是实践一下才能眼见为实,光凭嘴说怕是难以服众吧?”辛慈呛声道。

“哼,将我宝贵的灵气注入这家伙体内,平白侮辱了我至纯之力,休想靠激将法将我灵气两万壶给这家伙身体,然后你借机窃取我的灵气,做梦吧,我可不会那么傻。”天城主道。

“你不傻,但我没见过这么没自信的男人,连灵气都护不住,害怕被两个凡人和一个女子窃取走,简直是世上最自卑最无能的男人才会做的事情,想不到堂堂上仙天城主,守护两境的王者,居然是这样没用的男人。”辛慈继续激道。

这世上的男人最不能承受的字眼,一定包括了“没用的男人”五个字,即使是强大如天城主,也受不了这五个字的极大侮辱,纵然明知是激将法的情况下,他还是一咬牙,怒道:“谁说我担心灵气会偷走,就算你们再来一万人,也休想从我这里偷走一丝一毫的灵气,只是我想告诉你,不要动歪脑筋罢了。既然你说他是炉鼎,那我便注入灵气,若是受不了我万壶灵气的灌入,毁掉了这天下最好的炉鼎,那个时候,你不但要输给我万壶灵气,还要给我做三日的小妾,听到没有!”

“做三日哪里够,我若是输了,心甘情愿一辈子困在此地,当牛做马,但我都押注这么大了,你两万壶灵气的奖赏恐怕要翻番十倍!”辛慈道。

“好,二十万壶灵气,或是你终生为妾,赌注已定,绝无反悔!反悔之人立刻丧命当场!”天城主道。

“可以,毁约者立即倒地而死!”辛慈点头道,听到那二十万壶灵气的许诺,眼睛中隐约有渴望的光芒。

凌云不解,这辛慈为什么甘愿为了灵气,将自己一生的自由和幸福全都压上,难道她一辈子的生命,只值那二十万灵气吗?万一输了,可就永远做那天城主的奴隶了。更何况,这场赌局下注的对象竟是凌云作为炉鼎,是否能够承受那两万壶的灵气冲击,之前凌云从未想过,灵气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也能够用单位来准确计量,所以从不知道自己灵气多少,但看着辛慈胸有成竹、志在必得的样子,只怕她早已测算自己所有的灵气,不下万壶,才会这样自信。

凌云叹了口气,轻声道:“为了灵气,下这么大的赌注,值得吗?”他一直对辛慈暗怀不满,甚至直到刚才,辛慈口中将自己成为炉鼎,只是被她视为一个工具,所以更是厌恶,但现在对辛慈竟有一丝同情,这个女子不但把别人看成工具,连自己的一生都是可以放在赌桌上的赌注,将别人视为工具也没有那样罪大恶极了。

“值不值得,我都不会输,我只知道,这二十万灵气,我拿定了!”辛慈语气极为坚定,凌云不知道她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

“少年,算你走运,这辈子若不是辛慈这位美人儿将你带来这里,只怕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灵气是什么东西,更不会明白,万壶灵气意味着多么强大的力量,简单来说,只需要十壶灵气,你便可以轻松地打败十万大军的攻击,这万壶灵气,你是否有点概念了?”天城主道。

凌云心中道,虽然不知道原来体内灵气到底多少壶,也不知道这壶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但如果按照他说的十壶灵气足以敌万军,那么自己的灵气至少在几千壶以上,敌千万大军,并无任何问题,今天来到这里,可一点都说不上走运,和运气毫不沾边,简直是倒了血霉,不但丢掉了所有灵气,现在还面临着丢掉性命的危机。

“灵!起!”天城主高声喝喊,只见整栋楼阁,紫光萦绕,天空电闪雷鸣,灵气之光腾腾而起,如一条巨龙,围绕着楼阁盘旋。

刚才忘记问这天城主一个问题,他如此好色,但平时如何宠幸那些女宠呢,这一栋楼阁,难不成也有几个房间作为敏感的房间不成?想到这里,凌云忍不住哈哈大笑。

天城主只以为这家伙疯掉了,想起自己的灵气要给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疯疯癫癫的少年,充满了不悦,但契约已经定了,不得不履行,于是大声道:“注灵!”

章节目录 第327章 劫数难逃(八) 下面的一幕对于凌云来说并不陌生,之前给紫若疗伤的时候,也曾将体内泛着青紫之色的灵气,注入她的伤口,让她重新恢复生命,然而今天从天城主那楼阁之体上,所见到如盘龙一般的灵气,要是以往所见灵气的百倍不止,如同一个巨大的洪流,冲着自己奔泻而来。

巨量灵气的灌入,让凌云空虚的身体一下子变得充沛起来,仿佛河流冲刷流淌过干涸的大地,又像是海绵浸泡在河水之中迅速的吸水膨胀,只是这洪流般的灵气实在太过巨大,不止是湿润了凌云干涸的身体,而且将凌云整个身体淹没,仿佛沉浸在水中,鼻眼口均淹满了源源不断涌入的灵气,呛得他几乎要窒息。

那无穷无尽的灵气,不止是一条河流,像是灌入凌云身体整个海洋,好似一个人被别人困住手脚,掰开口鼻,硬要灌他喝水,即使肚子都胀得快要爆开,还是要继续灌水,这种难受的感觉生不如死。

可凌云丝毫没有挣扎的力量,即使灵气灌入他的体内,但不能为他所驱使,反而像钻入了身体的虫子,在四肢百骸间不停地钻动,寻找每一个能够进入的缝隙,甚至硬生生地冲击着骨头和血肉,令凌云痛不欲生。

凌云的意识已经接近模糊,恍恍惚惚间,此身已非自己所有,像是在一个酷刑架子上任人折磨的囚徒,痛不欲生,却连挣扎的力量都没有,昏厥过去陷入永恒的昏暗,可没多久又会被剧烈的疼痛折磨醒来,再次面临这地狱般的难受感觉,在自己的身体发肤之上切身感受着那真实的痛苦。

“天城主,万壶灵气怕是已经够了吧!你一直不相信这是世间最好的炉鼎,现在结果如何,任何人都一眼就能看穿,他能够承受万壶灵气的压力,结果是我赢了,你输了,现在赌注拿来吧。”辛慈道。

“哼,我还没注完呢,你难道不知道我注灵的方法,不能够以世间来计算吗?我素来有好生之德,注灵不会像其他人那样粗暴蛮横,不讲一点温柔,而是细水长流,慢慢地注入少年体内,不会伤害到他的身体,所以,那万壶灵气,少说我也要注上半个时辰,哪里能这么快结束!”天城主强词夺理道。

本来注灵的速度确实会因人而异,有快有慢,但决计没有万壶灵气需要半个时辰才能注灵完毕的可能,即使以最慢的注灵速度来计算,半个时辰也要注入足足二十万的灵气,凌云即使是天下最好的炉鼎,骤然接受二十万壶的灵气,只怕也要自爆而死。

辛慈瞬间明白了天城主的把戏,他想利用计算灵气壶数的漏洞,注入更多的灵气,直到将凌云体内灵气多到自爆而死,借口说自己所找来的炉鼎不堪一击,搪塞过去,便可以避免输掉这场赌局,但辛慈不是吃素的,怎么可能放任这家伙如此公然作弊!

“天城主,我不会用时间来计算灵气注入多少的,这对你未免太不公平了,毕竟你不同于其他仙人,可以任意控制注灵的速度,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连创世大神都自愧不如,恐怕他们也不会想到,用他们身体遗世所化的灵气,还能随意控制注灵速度。”辛慈一番辛辣的嘲讽,但天城主浑然未闻。

“当然,我计算的方法一定是足够精准的。”辛慈从腰间掏出一个青瓶,继续说道,“这个瓶子可是上古遗物,专门用来承载灵气,无论多少灵气装进这瓶子之中均可容纳,而且每满一万壶灵气,这瓶子的颜色便会变化一次,所以你现在可以住手了,我们共同见证,将凌云身上你所注入的灵气收进瓶子里,假如只变了一次颜色,便是万壶灵气,假如变了两次颜色,便是两万壶灵气,以此类推。”

“哼,拿一个破瓶子糊弄我,当我是那么好摆弄的吗?”天城主继续疯狂地注入灵气,只是遗憾的是他只能源源不断地注灵,并不能极大的扩宽注灵的速度,所以一时之间凌云接收的灵气相对稳定,并不会猛地增到几十万壶,那必然会像威力巨大的核弹一样将他炸个粉碎。

“呵呵,天城主,你不用这么虚伪,我已经看穿了你的把戏,压根就不想兑现诺言,更不愿面对赌输了的结局,愿赌服输真君子,这未免太不像个男人了。”辛慈道,眼神中充满了鄙夷。

裘莺担心道:“他……他快不行了,小姨。”

天城主闻听此言,心中大喜,这小子硬撑了这么久,输入的灵气约有五万壶之巨,想不到还是活得好好的,现在终于露出了颓势,想必是快要死掉,一定要注意用符印将他身体封在封印之中,以免爆炸起来的时候血肉横飞,弄得我雅致居所腥臭肮脏。

“谁说我不想兑现诺言,辛慈,我堂堂上仙,一诺千金,等我注灵达到了万壶,自然会停手,到时候胜负自然分晓,你现在这样子造谣扯谎,非要说我输了,那我只能罢手不比,收回灵气,原来的赌局一应作废!”天城主威胁道。

辛慈瞥了一眼痛苦支撑的凌云,心中有些不是滋味,但遇上这种赖皮又能如何,不再说话,任他继续注灵,也许熬过了这个门槛,凌云从此成为不止全天下还包括天外所有地方,最最好的炉鼎,也未可知,福祸相依,现在只能看他自己的命了。

凌云的意识早已模糊,只觉身体处在地狱之中,不断有猛烈洪水般的灵气充盈身体,像是惊涛骇浪拍打堤岸,只是与一开始的窒息感觉不同,凌云竟然在痛苦的昏迷中,渐渐地对这种痛苦习以为常,人忍受的程度是不断降低的,从一个人以为自己不会受到任何拘束,到年少热血消退,过上平凡规律的生活,在往日少年心中,那种日子有如囚牢,可已经意志消沉的中年人甘之若饴,还生怕失去了这种牢笼般的生活。

凌云此刻便是这种状态,从那汹涌澎湃的灵气不断冲击身体开始,感受到极大的痛苦,窒息般的难受,逐渐发现自己在这种痛苦中习以为常,并且能够活下来的时候,身体及意识都开始同时接纳这种不断持续的痛苦,并且沉浸其中,到了最后,痛苦已经成为了他的常态,变成了不可缺失的一个部分,就让这痛苦一直持续吧,身体一旦适应,这种适应就会变得极为可怕,再有更多的痛苦与伤害都会习以为常。

在习惯了痛苦之后,惊涛骇浪变得像是温柔拂面的清风,还有波光粼粼的湖面,躺在岸边的青草之上,身体时不时地麻痒一下,提醒着他痛苦还在身边陪伴着他,并未彻底远去,只是当他越来越习惯的时候,这麻痒的感觉便越发轻微。

可天城主却错误地估计了凌云的处境,看着他皱眉瞑目的痛苦样子,满心以为他随时都会自爆而死,注灵更加毫不松懈,全神贯注地投入,但所有的灵气进入凌云身体之后,如同海水灌入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不知所踪,但那深渊永远不见填满,让天城主心中不得不起了狐疑的心思,难道是那辛慈故意搞鬼?

一旦有了怀疑的念头,天城主注灵便不再那样积极,而是时断时续,甚至开始想要收回灵气,生怕辛慈在凌云身上做了手脚,将自己所有的灵气全部偷去,这个心思极多的女子很可能会这样做。

“妈的,这是炉鼎吗?这还是个人吗?他的身体,就像一个吞噬一切的穷奇,深渊巨兽,多少灵气塞下去都没一点影子,这绝对是你捣鬼了,我不信世间有这样的人体!”天城主凶狠道,他终于停止了注灵,可凌云还没有死,也没有自爆,只是闭着眼睛仿佛躺在沙滩上晒着太阳般悠然自得的神情,大概已经有十万壶灵气注入他的身体,可是毫无作用,全部落入了深渊之中。

“哼,愿赌服输,他既然没有死,承受了你所有注入的灵气,那就说明他是当世最好的炉鼎,能够轻松承受万壶灵气,你输了,那二十万壶灵气,欠我的不要耍赖!”辛慈道。

天城主没想到刚才那一番话,暴露了自己输掉的结局,可是话已经出口,便无法收回,只能硬着头皮道:“哼,我是输了,但你在炉鼎上面做了手脚,这才是我输掉的原因,否则,我怎么会输掉?”

“从未见过这般可笑的人,输掉便是输掉了,耍赖好意思吗?枉为天城之主!”辛慈唾弃道。

“哈哈哈哈,你既然知道我是天城之主,便应该知道这是我的地盘,在我的地盘上,公然作弊,你可知道,我这辈子最喜欢赌,可是我最讨厌就是赌局上有人作弊,曾经有个龙族的头领因为和我下注时,在赌局上出老千,被我剥掉了全身龙鳞,几十万年了,还没恢复呢,现在听到我的名字都躲着走,你今天却送上门来了!”天城主阴沉道。

章节目录 第328章 劫数难逃(九) “好一个天城之主,你也配吗?赌输也就罢了,顶多算是手气不好,可赌输却翻脸不认账,这种人只能说是人品问题了,你以为这是你的地盘,可又能怎样,我来去自如,以后让所有道友都知道你的德性,倒是看看你一诺千金的名声,是多么名不副实,实际上只不过是个虚伪小气的破楼而已!”辛慈狠狠地讽刺道。

“这里容不得你说话,我的地盘,你算什么东西!还想在世人面前败坏我的名声,哼哼,你倒真是异想天开,今天你们别想离开天城,我要让你在这里做我一辈子小妾!”天城主狂笑道。

四周的石墙瞬间从土地中拔地而起,高达百丈,巍峨耸立,将整个天城围困成了一个斗兽场,天城之内,更加阴暗无光。

“呵,这个玩意儿能围住我们?天城主,你未免也太会开玩笑了。”辛慈道。

天城主冷笑数声,道:“石墙是围不住你的通天本领,可有我在,你就算本领通天,也休想逃出这石墙的围困!”

“那我倒要试试看了,好久没有遇到天城主这样合格的对手,今天终于可以大展手脚,真是想想就痛快呢!”辛慈已经摆好战斗的架势,腰间的刀也抽了出来。

“不愧是女中豪杰,说打就打,现在连刀都拿出来,果然我没看错人,就喜欢你这种豪迈的女人!”天城主赞许道。

“不过,刚刚你注灵了不知道多少万壶进入那炉鼎体内,现在我和你打斗,未免太过趁人之危,所以给你一个时间,容你将那炉鼎体内的灵气取回来,然后我们再打,公平公正。”辛慈道。

“想不到你如此讲道理,我越来越喜欢你了,辛慈。”天城主笑道。

“毕竟,我不像某些人,输掉了就耍赖!”辛慈道。

“哼,你嘲讽我,我告诉你,刚刚我只注灵一万壶不到,根本没有动及我的元气,你不用假惺惺地讲什么公义,打就打了,难道我堂堂上仙,还会输给你不成?”天城主怒道。

辛慈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按照刚才时间来估算,注入凌云体内的灵气少说也有八九万壶,即使他是百万灵气之仙体,这也是接近十分之一的灵气了,怎么可能不损耗他的灵气?更何况,注灵本来就耗损人的精力,立刻投入一场战斗,非要吃大亏不可,不过既然他强硬要打,那只能乐意奉陪了。

“那就动手吧,胜负是用拳头分出来的,不是嘴巴。”辛慈向空中扔出刀,随即以比刀更快的速度,飞身而起,悬浮在半空之中。

天城主虽然寄宿在一个楼阁之中,但并非禁锢不可移动,更何况他内里承载的巨大灵气,足以随心所欲实现一切想象中的形态,这楼阁只能算是他的器皿形态,即最为节省灵气甚至不需要任何灵气皆可维持的形态,战斗之中,变幻的形态越是复杂,所需要的灵气则越是消耗极大,真正的高手懂得战斗胜利的关键不止在于谁出手更狠,谁形态更复杂,还有谁更能持久下去,谁的灵气能够坚持到最后一刻,那才是真正胜利的法门。

对于辛慈,天城主早已耳闻已久,虽然从未真正动过手,但知道这位凶巴巴的小娘子决计不是好对付的,甚至一不留神,还有失败的可能,于是在她飞身而起之后,天城主立刻驱使大半身体的灵气,一边防御起承载灵气的天阁,一边开始紧锣密鼓地准备对阵辛慈。

两个灵气强者,无不是顶级的仙体存在,尚未短兵相接,已是肃杀之气浓厚,巨大的灵气形成了一个猛烈具有超强压迫感的气场,场内没有任何活物能够承受这种压力。

凌云本来在天城主注灵之下,昏厥不醒,在天城主忙着对付辛慈之时,无力顾及这个天下最好的炉鼎,只能任他漂浮在空中,体内的灵气自然地将他托举不至于掉落,但这灵气已经摆脱了天城主的控制和连接,逐渐地成为无主的灵气,在凌云逐渐恢复的意识中,对这一大团强大而叛逆、充斥着黑暗之感的灵气,在彼此拉锯,谁也不肯驯服。

裘莺顶着强大压迫的灵气场,拉住了半空中的凌云,想要将他拖着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在裘莺的眼里,只是不想失去凌云这个朋友,刚才他备受折磨,已经让裘莺百般焦急,不停地央求小姨出手相救,但冷漠的小姨非但不出手,还拦住了她,不让她鲁莽地冲动。

现在,无论是辛慈,还是给凌云注灵的天城主,都忙于对阵对方强大的威胁,准备一触即发的大战,无暇顾及凌云,她终于能够将他救出来,避免他在灵气场中撕裂成碎片。

可这一幕还是让天城主看到,他心中大怒,原来这辛慈与自己对阵开打是假,利用纠缠住自己的缝隙,偷走装载了十万壶灵气的凌云才是她真正的目的,果然是个毒妇,心思如此狠辣!

“哪里走!”天城主不顾随时攻击而来的辛慈,倾巢而出去追击那拖走凌云的裘莺。

凌云的身体还悬浮在半空之中,被裘莺拉到了灵气场的边缘,意识忽然开始占据了斗争的上风,那黑暗灵气感觉不到旧主人的存在,逐渐地变得慌了神,一一被凌云的元神蚕食,据而为己用,剩余的顽固黑灵气也只能丢盔卸甲,在更加强大的元神面前,毫无抵抗的能力。

一支军队亦是如此,往往不需要屠杀所有的士兵,而只需要死亡十分之一的士兵,整支军队已经开始军心动摇,人心惶惶,这时任何风声鹤唳,都可能造成兵败如山倒的局面,压根无法阻止潮水般逃跑的士兵,所以大将之所以为猛将悍将,一波势不可挡的猛烈冲击,杀死敌人十分之一的兵力,已经足以吓破敌胆,让对方溃不成军。

凌云对那黑灵气的征服也是同样的道理,一开始不分胜负,彼此都无法征服对方,逐渐地随着远离了灵气场,凌云的元神开始占据上风,趁机吞噬了一部分慌神无主的灵气,壮大了自己的力量,接着强大之后,便可以蚕食更多灵气,最后消灭征服了所有的黑灵气,彻底回归到主人的位置,让体内的黑灵气莫不臣服。

可是天城主并不知道这一点,恶狠狠地冲着凌云而来,他只想拿回这具承载着自己十万壶灵气的炉鼎,而那个看似强壮实际上没有什么灵气修为的裘莺,他视若无睹,压根不放在心上,更不用说,会将一个作为装灵气工具的炉鼎放在心上了,那是毫无可能的事情。

“小心,裘莺!”辛慈没想到裘莺会如此大胆,虽然她也想将凌云带走,当然只是为了取得他体内那十万壶灵气,可是从未想过让裘莺,自己的亲外甥女,冒这么大危险,所以她不顾一切地冲过来,并不是为了从天城主手下抢走凌云,而是护住裘莺,生怕天城主伤害到她。

天城主对裘莺毫无兴趣,甚至连报复的想法都没有,直直冲着凌云飞来一股灵气,化作一只大手,将凌云紧紧地握住,准备从裘莺手中取回这在他眼里属于他的灵气,可令他倍感吃惊的是,那只灵气大手居然没有轻易地拉走凌云,而是沉重地凝滞在半空。

这家伙到底有多少重量,要知道天城主伸出这只巨手,可是足足动用了十万壶灵气,一百个行星也可以轻松地握起来了,却独独挪动不了凌云。

更令他感到奇怪的是,凌云体内的灵气,竟然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无论手中灵气如何寻索,都找不到一丝一毫灵气的影子,这个家伙难道真的如辛慈所言,像是一个深渊怪物,不断吞噬一切灵气,把我注入的所有灵气全部都吞噬了?天城主心中充满了疑问。

于是,为了找到那消失的灵气,也为了能够将这个炉鼎抓回到自己身边,天城主开始继续注灵,那钻入凌云身体的灵气,在凌云的四肢百骸不断地游动,探寻灵气的下落,而新的灵气涌入,有如外来的虫子钻进了身体,让凌云一个激灵,竟然从昏迷中彻底地清醒了过来。

这一次清醒,与之前被天城主抓住注灵不同,他的身体不再是毫无反抗之力,而是能够恢复了活动,不会再被天城主完全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那源源不断注入的灵气,仿佛是拂面的清风、小溪的潺流,不再是惊涛拍岸,不再是百虫钻心,让他舒服得像是春风拂面,说不出来的惬意,甚至不想挣扎,只愿那灵气继续注入。

辛慈飞扑过来,几乎与天城主同时抵达到凌云和裘莺的身边,天城主抓住了凌云,随即用灵气形成了一个包裹起来的圈子,向外剧烈排斥一切事物的靠近,辛慈压根无法进入这圈子。

还好辛慈抱住了裘莺,没有给天城主任何伤害到她的机会,两人翻滚到一边,被天城主围困凌云的圈子排斥力作用,只要走近凌云,便会被强烈的怪风吹顶,始终无法靠近。

辛慈无奈,上下检查裘莺没有任何受伤之后,心里的担忧放心下来,静静地远远看着再度被注灵的凌云,她脸上没有任何担忧,因为她有自信,凌云不一定是世上最好的炉鼎,但是一定是个容量最大的炉鼎,无论多大的灵气,都无法填满他的身体。

章节目录 第329章 劫数难逃(十) “臭小子,跟我玩捉迷藏呢,妈的我的灵气藏在哪里,快给我交出来!”天城主看到凌云眼睛睁开一丝缝,心中大怒,这小子存心戏弄我呢,居然假装昏迷,暗地里早已全部转移了自己的灵气,害得自己在他的体内搜寻了一遍,却毫无所获。

凌云之所以睁开眼睛,只是听到了裘莺在一旁焦急的叫喊他的名字,侧目一看,望见了得知他没死喜极而泣的裘莺,像个孩子一样挂着泪水和鼻涕,嘴角却绽开了破涕的笑容。

“早告诉你了,他不会有事,何必这么担心,女孩子家家,为一个臭男人又哭又笑,不怕别人看不起你?”辛慈教训道。

天城主忽然想起刚才裘莺曾经抓住凌云一次,难道是在两人碰触的时候,偷偷将十万壶灵气尽数转移了?不然为什么这家伙体内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灵气的迹象呢,这样想着,天城主手中停止了继续注灵,可这一次又注入不知几万壶的灵气。

凌云觉得体内灵气充沛,但并不像最初获得巨大灵气冲击之时,各种灵气四处冲撞,身体像是被几百道力量互相撕扯,几乎要肝胆俱裂,身体完全散架,可如今却是浩瀚无垠的海洋一般,承载着源源不断注入的灵气,所有灵气有如百川东到海,汇入汪洋而毫无胀满之感,体内有如虚怀若谷,像是一个容纳下一切的无底深渊,将灵气容纳其中,对身体没有带来一丝不适的感觉。

天城主突然停止了注灵,反倒让凌云感觉像是一碗美味尚未充分地享受味道,就被人端走了一样,于是伸手扣住了天城主那灵气之巨手的腕处,将那灵气继续吸入体内。

天城主大吃一惊,想不到这家伙非但清醒了睁开眼睛,还反客为主,抓住了自己灵气巨手的命门,继续吸取那灵气进入体内,他只觉灵气不断外泄,连忙想要挣脱凌云的把持,可却无法挣脱那巨大的钳制力量,灵气外泄越发厉害。

无奈之下,天城主只得咬牙狠心将那灵气巨手凭空断掉,放弃了近五万壶灵气,这只巨手的黑紫之光,迅速地被凌云吸收到体内,消失在空中,凌云像是饱餐一顿的饕餮客,满意地伸了个懒腰。

这一下,天城主损耗在凌云身上的灵气足有两成之多,他勃然大怒,心中恨恨不已,这家伙居然敢在我面前扮猪吃老虎,不知道我的身份和地位吗,我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尸骨无存!若今天我不能将他杀掉,以雪此恨,与猪狗何异!

在愤怒与仇恨的刺激下,天城主幻化出一个悍勇的人形,竟是一个武僧的模样,长着一脸大胡子,头上戴着一顶金光闪闪的戒箍,寸发不生光秃秃的脑袋上有几个疤痕,脸上却与僧人的身份不同,满脸的凶恶杀气,手中一把朴刀,长二丈有余,刀口冷锋,青芒四起,在周边形成一片肃杀的气氛。

天城主幻化的武僧动作凌厉,毫无犹豫,举起朴刀当空便砍向凌云,一道千余丈长的黑紫刀锋,顺着朴刀的尖,破空而出,若是凌云被刀锋扫到,身体将立刻断成两截,锋利至极,挥刀的力道凝聚满了仇恨和愤怒,所以威力惊人。

凌云恢复了灵气之身,战斗的动作也还算是纯熟,可他的速度远远赶不上仍有八十万壶灵气的天城主,逃避的动作稍稍晚了一些,衣服飘起的衣襟一角被刀锋劈到,断成了两截,顺着衣服向上剧烈的灵气余烬,将半个衣衫都烧烂一空,顿时衣不蔽体,烈火让凌云感觉身体灼烧了一下,痛叫一声,连忙拍打熄灭了灵气的幽幽火焰。

“一言不发就动手,我有什么得罪你的地方吗,刚才给我注灵那完全是你的意思,我丝毫不愿被你这破灵气注入体内,可你非不听,非要给我注灵,现在灵气找不见了,又要怪罪于我,你自己做的事情,后果难道还要赖到我的头上?”凌云举起破烂的衣服愤怒道。

武僧化身面无表情,可天城主心中早已气得爆炸,这小子居然还会强词夺理,老子是给你注灵没错,可你理应作为一个乖乖听话的炉鼎,任我肆意妄为,注灵取灵完全自由,可你非但不听,还在我撤回注灵之时,抓住我的手腕,强行吸取我的灵气,害我损失了至少五万壶灵气,如今占据灵气据为己有,毫无归还的意思,还想让我自责?真是无耻之徒。

其实,天城主自始至终压根没将凌云视为一个完整的人,一个区区的炉鼎,居然和我讲道理,真是笑死人了,自然会愤怒到爆炸!

“你一个炉鼎罢了,还敢跟我堂堂上仙说三道四,现在乖乖还回我的所有灵气,前面的恩怨一笔勾销,若是占据不还,今日我便灭了你的魂魄,让你永世不得超生!”天城主怒道。

“既然你这么厉害,干脆动手好了,何必托大来威胁我一个少年,还说什么交出灵气不杀的蠢话,谁要是真的信了,恐怕死得连骨头渣都不剩,当我是三岁孩子吗,那么容易上当?哈哈哈!”凌云笑道,完全不怕刺激到这位上仙,在他眼中,未必打得过他,可既然打不过他,与其和他卑躬屈膝,不如先弄得他不爽,逃得掉便逃,逃不掉反正都是一个死,先占点便宜再说。

“你这臭狗屎!”这大概是天城主这位堂堂上仙能够想出最脏的脏话了,可完全苍白无力,对凌云没有任何杀伤力,也无法表达出天城主内心的全部愤怒,哪怕一丝丝都无力表达充分。

正在天城主盛怒之下,准备驱动武僧化身,取了凌云性命之时,突然,他转头看到了站在一旁隔山观虎斗的辛慈,她并没有任何出手的迹象,可这一点让天城主心生疑窦,现在眼前这个臭小子身上的灵气,少说也有二十万壶,虽然只有我四分之一,可我是在灵气大量输出的背景之下,而且变幻出复杂的人形化身,与他缠斗,恐怕无法在瞬时将他击败或击倒,而辛慈这个深不可测的阴狠女人,又装成围观的样子站在旁边,只怕是在趁机找机会,等我陷入酣战之时,找一个漏洞,将我重伤,两人加起来的力量本来就足以和我一战,现在抓漏洞怕是更加十拿九稳的必胜,我则陷入了极度危险的境地,唉,刚才真是着了迷,相信眼前这东西是什么难得一见的炉鼎,将灵气注入他体内,现在反而成了对我兵戎相见的武器,真是自作自受!

天城主有几分自责,因为辛慈的存在,让他不敢全力投入跟凌云的恶战之中,只得强行压抑心中的愤怒,另寻他路,忽然眼中看到的一个身影,让他想起了一个新的思路,这一个办法,若是成功,必能立于不败之地,至少会与两人打成平局,若是失败,也能全身而退,不用遭受太大的损失,这种好办法,当然成为他心中的上上策。

嘴角的一丝微笑,让武僧化身的面容更加诡异,好在这笑容的大部分面部牵动的肌肉,都隐藏在大胡子的下面,只有两只眼睛眯了一下,让人感觉到透出一丝杀气。

“臭小子,今天不杀了你,看来你是不会明白我天城主上仙的厉害,吃我一刀!”武僧化身举起了二丈余长的朴刀,挥向了凌云,这一刀横扫千军,所挟来的刀锋形成了一大面黑紫的灵气之弧,横着劈出。

凌云连忙跳起数丈高,躲避这横扫的刀锋,手臂上也幻化出玉迫宝剑,剑刃长达三丈有余,要比那朴刀还长,随即跃空袭击向那武僧的身体。

本来凌云以为那武僧会以退为进,后撤几步,躲开自己的剑刃,可没想到那武僧丝毫没有后退的意思,反而举起了朴刀,插向了自己的身体。

凌云皱了皱眉头,自己三丈多长的宝剑,破空刺向那武僧,而那武僧不躲不闪,举起了朴刀,刀尖也是刺向了自己,分明是同归于尽的打法,即使自己的宝剑长了一丈,也躲避不开那朴刀的刀锋,对面的武僧真是个疯子!或许因为他是化身,不用顾忌自己受伤,可自己却是宿体本体,不得不翻身躲开,放弃了这一刺。

那武僧穷追不舍,下一刀已经送到了凌云面前,刀的招式十分朴实笨拙,直来直去,刺向自己,每一招都直冲要害,看来那天城主也是气坏了,才会这样刀刀致命,不肯放弃任何一个杀掉自己的机会。

“哼,灵气多了不起啊,这每一次出刀,都带着一道或是扫出一面刀锋,耗费的灵气比化身的法术还要多上数倍,不怕你几十招之后,耗费光了你几十万年辛苦攒下的灵气,毕竟已经在我身上耗费了五分之一了,哈哈哈!”凌云有意让他气昏头,更加肆无忌惮地挥霍灵气,于是继续激怒他道。

果然,这一招十分奏效,凌云的话激怒的天城主的武僧化身眼睛发红,气得哇哇大叫,吼道:“臭小子,别让我抓住你,要是我抓到你,一定先割下你的舌头,将它剁成肉泥喂狗!”

章节目录 第330章 劫数难逃(十一) “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就凭你,想抓住我,还是回去找你师娘好好练习一下刀法吧,这刀法,啧啧啧,用来剁肉包都嫌弃刀法太差,剁完的烂肉拿去喂狗,狗都不愿意吃,嫌弃你刀法太差,干脆你的刀法就命名为狗不理吧,想必一定会名扬天下,当然,是以刀法太臭闻名。”凌云戏谑道。

武僧化身红着眼睛,抡起朴刀,继续向凌云进攻,两人的身法来说,武僧化身因为灵气加持,当然快了稍许,可这稍许因为刀法的直来直往,缺乏变幻,从而预估性太强,凌云轻松就意识到他这一刀会如何劈来,有足够的时间躲开那威猛无双的刀锋,甚至连他的下一刀如何劈来都能预料个七八成的准确率。

然而武僧化身并没有因为一直没有击中凌云而生气,或歇斯底里地发狂,而是稳扎稳打,一步步将凌云朝着辛慈的方向逼去,因为武僧化身生怕辛慈两面夹击,从背后出手袭击自己,所以在攻击凌云的同时,着力封住他侧面的去路,力争促使凌云不得绕到另一边,而是朝着辛慈的方向不停地退去。

辛慈看着两人堪堪打成平手,甚至凌云偶尔还能挥起玉迫长剑,刺中武僧化身的身体,只是武僧乃是灵气幻化,每一次刺伤只是泄漏出大量灵气,对于天城主本体毫发无损,武僧化身也迅速地恢复了伤口,继续对凌云凌厉攻击,以凌厉的刀锋,让凌云步步后撤。

“小姨,他快撑不住了,你还不上去帮忙?”裘莺焦急道。

“早就说了公平公正,既然是公平,那就是要一对一的打,他现在身体里的灵气,未必逊色于天城主,何必过分担心他,既然是公正,那我就该不偏不倚,等他们两人斗得鱼死网破,奄奄一息,我全部收走两人的灵气,渔翁之利,坐看鹬蚌相争,何乐而不为?”辛慈附耳对裘莺说道,当然她并不指望裘莺能听得懂,只是希望能现场教学,多让她尽量领悟一些道理,以促使她变得更加聪明一些,以后少吃点亏。

在辛慈的眼中,天城主固然是自己的敌人,可眼前强大的凌云,也是个难以对付的硬骨头,绝不再是当初任自己摆布的傀儡,所以只有坐山观虎斗,等到二虎两败俱伤,自己才能坐享渔翁之利,这是对她而言的上上策,所以不断拉着裘莺后撤,留出足够的空间给两个人作为打斗的舞台。

“可是,万一他死了,那个天城什么东西不就开始对付我们了吗,你曾经教我一个唇亡齿寒的典故,我记得很清楚,当初最强大的那个什么国家,要打击一个弱小的国家,就对弱小国家的邻居国家说,借我一条路,我灭了那个弱国,咱俩平分了它的土地,好不好?那个邻居国家其实也是个小国,可是贪图利益,便答应了,结果,大国灭掉那个小国之后,班师回朝的途中,顺便就灭掉了那个邻居国家,而那个邻居国家非但没有得到好处,反而被灭了国,我们今天不就是这样的处境吗?”裘莺一下子想不起那个典故中许多国家的名字,但是讲出了整个故事大概,对于她来说,已经是十分为难的事情了。

“傻丫头,今天适用的典故是坐山观虎斗,还有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与唇亡齿寒的典故可大不相同!”辛慈颇为欣慰她努力记得自己曾经教过的东西,可又纠正她使用的不太恰当。

因为速度慢于天城主的灵气,在他笨拙的刀法之下,凌云纵然没有生命之忧,但一直被压制着不占上风,长此以往,只要有一个疏忽,武僧化身则将重伤凌云,与化身灵气变幻不同,一旦伤到了凌云的宿体,则将大伤凌云的元气,甚至彻底丧失战力。

而武僧化身用刀的手法,竟然在凌云的躲避之间,越发纯熟,刀锋的青芒四处皆是,旁观者的眼中,凌云好像被笼罩在刀锋形成的网中,随时有被削成碎片的风险。

而凌云不断撤退,与辛慈和裘莺所处的地方,距离也越来越近,辛慈不愿意搅和到两人的激战之中,想要拉着裘莺向后退开,可后面已经是高大阻拦的石墙,而裘莺固执地站在那里,并不愿后退一步。

在裘莺的心中,只要凌云出现了凶险,她一定会第一个跑上去将他拖过来,避免天城主下了狠手,将他打得魂飞魄散,一命呜呼。

武僧化身又是一刀挥来,直冲凌云的胸口,对这个熟悉的招式,凌云早已做好了防备,仰面后倾上半个身体,轻松躲开那凶狠的刀锋,可没想到武僧化身也早已变得聪明几分,随即翻转刀刃,向下劈去,眼见凌云的身体就在刀锋之下,一旦劈下去,他将当中断成两截。

于是,凌云看到了这凶险的招式,连忙翻身躲开,好在速度够快,躲过了直直劈落的锋利刀刃,但这一躲避的姿势实在难看,滚落在地,翻身到一旁,几乎与连滚带爬无异。

辛慈摇摇头,叹口气,心道,这个家伙空有灵气不擅长使用,还好那天城主也是个缺乏战斗经验的家伙,不然,两个菜鸡也不会互啄了这么许久,还没有结束这冗长的战斗。

其实假如有凡人在场,两人隔空相击,灵气相斗,无论是场面上眼花缭乱地迅疾招式,还是无穷无尽的灵气击空,轰天碎地,这都是一场难以想象的仙人之战,精彩纷呈,堪称雄伟壮观的打斗场景,可是对于辛慈而言,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比拼,有如两个人纯比力气,和扳手腕几乎没有什么差异,完全是孩童一样的打斗。

“小心!”躺在地上的凌云,在逃掉武僧化身的刀刃攻击之后,翻身想要爬起来,可眼中看到那武僧化身并没有继续冲着自己攻击而来,反而是趁着辛慈走神的空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如一阵惊雷,速度之快,几乎将时空都扭曲的波纹,冲向了站在辛慈旁边的裘莺。

仙人之间的战斗,胜负往往取决于一瞬之间,辛慈那一瞬正在走神的时刻,万万没想到,天城主会使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将毒爪伸向了几乎毫无灵气可言的裘莺,可就是这一瞬,他得逞了。

凌云在大喊出“小心”的同时,已经飞身扑向了裘莺的方向,想要格挡住天城主的毒手,然而还是迟了那么一秒,毕竟天城主早已有了抓住裘莺的念头,在心中谋划方位、时机多时,一下手极其容易得手,而凌云在眼睛看到之时,他已经得手了,更别提听到凌云大喊才回过神儿来的辛慈,更加没有机会阻拦他,两人的实力辛慈还差上那么一丝丝,即使全神贯注也未必能百分之百地阻拦成功,如今大意之下失了荆州也是难免之事。

天城主纵声狂笑,灵气化作的武僧劫持着不停挣扎的裘莺,道:“小妮子,老实点!不然我就一刀将你杀了!辛慈,哈哈哈,你处心积虑想要从我这里骗走灵气,想不到你女儿现在被我抓在了手里,现在我说什么,你还不是得乖乖听话?”

武僧化身将刀架在了裘莺的脖子上,眼神充满了得意与威胁。

“裘莺,不要乱动,听天城主的,他一个大人物是不会和你一个小女子计较的。”辛慈先是一惊,心中满是懊悔,随即定下了心来,她知道急没有任何作用,于是平心静气,镇定自若道。

“我当然是大人物,但是,这个小妮子可不是一个简单的小女子,刚才你想要借机和我缠斗,再由她偷偷地将炉鼎取走,盗走所有他体内的灵气,你们分明是团伙作案的共犯,这还是小女子?那我只能说,现在的小女子,可比我都厉害多了!”天城主愤恨道,想起刚才差点让裘莺得逞,偷走了炉鼎和灵气,不由生起气来,手中的刀也更加用力,在裘莺的脖子上留下一道淡淡的红印。

“你别伤害她!天城主,你想要什么,我可以给你,但是你敢伤害她一根毫毛,我哪怕耗尽此生的全部精力,也要让你不得安宁!我以为天城主乃是堂堂上仙,是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想不到会用这么低劣的手段,去挟持一个女子,来要挟我一个女流之辈,你难道不惭愧吗?”辛慈怒道,毕竟那个被挟持的人,是她最疼爱的外甥女,无论如何,现在生命危急之下,那刀离脖子的距离越来越近,冰冷的感觉就在她雪白的颈上,令辛慈无法无动于衷。

“哼,现在倒是搬出我堂堂上仙的身份了,刚才我可没见到你将我当作堂堂上仙啊,既没有任何尊重和礼物表示,也没有嘴上称我一句上仙,所以啊我在你面前,可不敢称为上仙,当我只是个普通的修炼者好了,还有,我现在可不是挟持你女儿,这个一定要搞清楚,免得我告你诽谤哦,因为你强抢了我的二十多万壶灵气霸占不还,还想带着炉鼎擅自离开,我扣下你女儿,不过是要回我应得的东西,所以我和那些绑架富人家女儿勒索赎金的大盗毫不一样,不要污蔑我啊,哈哈哈哈哈!”

章节目录 第331章 劫数难逃(十二) 将裘莺挟持了之后,天城主有恃无恐,压根不怕凌云与辛慈轻举妄动,因为他十分有信心,只要两个人敢动一下,随时都能将手中这个毫无灵气的女子轻轻捏死。

“你放了她,我来当你的人质!”凌云道,他心中比辛慈更加焦急,这几日的相处,他受尽了屈辱和痛苦的折磨,唯独裘莺一直对他像是儿时青梅竹马的玩伴一样,有如寒冷冬日的那一抹暖阳,凌云此刻唯恐天城主伤害到了她,宁愿自己被天城主拿去当炉鼎。

“哼,你当我是傻子吗,你?你身上起码有二十万壶灵气,我拿你做人质,哈哈哈,真的是天下最好笑的笑话,这小妮子我可以轻轻捏死,你呢,就算你任我吸取你的灵气,也要半个时辰的光景,更别提随手捏死你,那还算他妈个屁的人质啊!现在这小妮子反正生死都在我的手里,你们两个不要耍花样,我也不会狮子大开口,说过了,我只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天城主道。

“好,我还你的二十万壶灵气,你尽管取走便是。”凌云收起了胳膊上的玉迫灵剑,走到天城主的面前,摆出一副无畏的样子,任他吸取身体里的灵气。

“我说过了,我只想要回属于我的东西,这二十万壶灵气当然我是要拿回来的,但我的东西还远远不止如此。今天你们随意来打扰我的生活,甚至还和我兵戎相见,害我差点被这臭小子捅上几刀,实在是太可恶了,所以还需要赔偿我至少二十万壶灵气!”天城主道。

凌云一皱眉头,这天城主居心不轨,明明已经还了他二十万壶灵气,还想再多要二十万壶灵气,那只能从辛慈的身上给他,可是辛慈损失了如此之多的灵气之后,难保他会善罢甘休放过了我们三人,反而可能趁着一强一弱的优势,将三人完全团灭,以他反复无常的性格,遵守诺言只是人前装饰门面的东西,现在无人知晓,违背诺言的成本低廉无比,翻脸不认人也未必不会做。

“好,补偿你二十万壶灵气,你先放下她脖子上的刀,免得伤害到她,然后你要的我会给你!”辛慈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这大大出乎凌云的意料,在他心中,辛慈江湖经验丰富,哪里会不知道天城主的鬼点子,为什么还要这么干脆就答应了呢?心中有些狐疑。

“爽快,不愧是女中豪杰!这四十万壶灵气,你们先让渡给我,我收到所有的灵气之后,自然会放开这个女孩,你们就可以从我的领地滚开,再也不准踏入我的天城!”天城主道。

“不要相信他的话!小姨,你难道忘记了吗,曾经你教过我的那个典故,我想不起来了,叫做什么什么来着,说的是一个权力好大的臣子,捉住了皇帝,以皇帝的名义号令天下,天下人没有不听话的……”裘莺道,皱着眉头苦苦思索不到那句典故怎么说。

“这叫挟天子以令天下!”天城主一向喜欢附庸风雅,现在有机会连忙脱口而出,以显示自己渊博的学识。

“对对对,就是挟天子以令天下!我想起来了!”裘莺开心道。

天城主心里一阵阴影,这不明明是我提醒的,什么叫做你想起来了?

可是没等他插话,裘莺继续说道:“现在这个坏人抓住了我,想要要挟你们,你们若是听他的话,把武器丢了,把灵气给他,其实正中了他的奸计,他这样就能肆意妄为了,你们再也打不过他了……”

“闭嘴!”武僧化身手中的刀勒紧了她的脖子。

“你想今天鱼死网破吗,天城主,若是你让她受了伤,我告诉你,我今天将砸烂你的破塔!”辛慈恶狠狠道。

天城主“哼”了一声,为了避免谈判破裂,不敢彻底激怒这位母夜叉,于是将刀撤得远了一点,以免割破了裘莺雪白的脖颈。

“你听到她说的了,若是你不遵守诺言,我们给了你四十万壶灵气,你却趁人之危,想要伤害我们,或是不让我们离开,又要这要那,欲壑难填,该如何是好?”辛慈道。

“我堂堂天城之主,一个上仙之体,素来以诚信闻名于仙界,难道你还信不过我?”天城主有些愠怒道。

“哼,原本我是相信你一诺千金的名声,可今天我带来了世上最好的炉鼎,你却舍不得那几十万灵气了,反而为了毁约和我大打出手,我还敢相信你吗?”辛慈讥讽道。

天城主听到耳中,非但并不生气,反而哈哈大笑,道:“我的诺言当然是要兑现,可我也不是傻子,不会因为有些人明明作弊赢了,还会义无反顾地把赌注赔给他,那我岂不是个冤大头?”

“你口口声声说我作弊,有何证据?”辛慈质问道。

“你我都是几十万年修炼出来的仙友,作为炉鼎的凡人,没有任何一个能够容纳得了二十万壶的灵气,除非他早已踏临仙界,凡体成了金身,是不毁不灭的存在,而这个小子,明明是个彻头彻尾的凡夫俗子,居然轻松地容纳了二十万壶灵气而不死,难道你会相信?这违背我等修仙者的常识,难道你不知道?”天城主道。

“你为何总以自己的眼界,衡量这广阔无边的世界,总有些你没见过的奇迹,不代表没有,你在这个小小的天城呆久了,也变成井底之蛙了,看到天空的广袤,大海的辽阔,是不是你也不会相信这是人间的事物?一个凡人怎么了,世上修仙者几十万年前,谁又不是一个凡人呢?谁能保证凡人中没有奇异的存在,足以承受那二十万壶灵气?既然你亲眼所见,为何固执不信?”辛慈道。

“不是我不相信,而是这根本不可能!正因为我曾经也是凡人,所以我知道凡人能力的极限,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你若没有作弊,他绝对不会承受得了这么多灵气!当初我和你姐夫争执,也是这个原因,我告诉他,世上凡人有凡人亘古不变的规律,任何凡人修炼到任何程度,只要没有经受天劫,踏入仙道,便不可能凭借凡人之躯,承受高于一万壶的灵气,否则必定灵神俱焚而死!可你姐夫常青松不相信,他明明是从凡人修炼而来,他却坚持认为凡人可以超越万壶灵气,甚至不需要经受天劫,一样可以踏入仙道,这是我和他最大的矛盾点所在,也正因如此,你拿着我们当初打赌的事情,今天来问我索要灵气的赌注,可我不相信你没有在这家伙身上作弊,等我取回灵气一定要拆穿了你。”天城主道。

“你若是能找到我作弊的证据,别说四十万壶灵气,哪怕一百万壶我也可以给你,若你不能,便快点放了我……我女儿!”裘莺怒道。

“不见棺材不落泪,小子,过来,你先将身体里的所有灵气还我,然后我一定可以拆穿你身体作弊的秘密!”天城主指着凌云道。

为了救下裘莺的生命,凌云不得不按照他所说的话,走到他面前,任由他伸出一个巨大的灵气之手,按在自己的头顶之上,开始在灵气之体中撕开一个缺口,汲取着源源不断外泄的灵气。

“这种方式何其之慢,难道让我们再次等你半个时辰不成,我有个办法,不如我直接将从世间采集而来的灵气,全部给你,这里大概不止二十万壶,你可以拿去一试,而且我可以帮你,将这个炉鼎体内的灵气,瞬间吸收到这个瓶子里来,以后你再慢慢地吸取到你自己体内,如何?”辛慈从腰间取出一个小青瓶子,釉面青绿发亮,小巧精致,只有指头大小,塞着一个瓷塞子,整体呈现出一个立着的桃形。

天城主本来就担心辛慈之所以如此干脆爽快地答应了他的要求,是想趁着自己全神贯注吸取灵气的同时,在不备之际,偷袭自己,从而抢走被挟持的那个小妮子,如今见辛慈并未出手,而是拿出一个装着巨量灵气的小青瓶子,停止了手中汲取灵气的动作,望向辛慈及那个小瓶子。

“想不到你居然能弄到这等法宝,这个瓶子本身只怕已经至少值几万壶灵气了吧?”天城主既然爱附庸文雅,怎么可能不懂得古董的路数,多少还是有点眼力的,毕竟修炼了几十万年,本身已经是个亘古之物,一眼看出这东西绝非凡物,辛慈的话并没有太大水分。

“你不妨拿去一看,若是可以,我便用这小瓶子尽数吸去那炉鼎体内的灵气,然后拱手奉上,只求从此变干戈为玉帛,你我朝天大道,各走一边。”辛慈诚恳道。

天城主心思被说动了,于是伸手过来接过那个小青瓶子,一拿在手上,只觉瓶子十分冰凉,里面似有万钧之重,沉重无比,好像装了一座山,心中大喜,果然是个真玩意儿!这辛慈没有骗我。

拿在手中,仔细把玩,看了又看,天城主小心翼翼地打开那个瓷瓶塞,唯恐里面有机关暗算,可一打开之后,只听到无数残灵断魂从深渊里传来的凄惨名叫,还有吹面而来的冷气,寒如冰霜,可见里面所装载之物是灵气无疑。

章节目录 第332章 养息瓶(一) “是个好玩意儿,不过你说这瓶子里有二十多万壶灵气,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万一里面只有一丢丢灵气,那我岂不是亏大发了?”天城主道,对辛慈的话还是不能放心。

“我用不着骗你,既然已经说了,里面有不少于二十万壶灵气,那便一定有这么多,你可以掂量一下那个瓶子的重量,若不是灵气如此之多,为何一个拇指大的瓶子,会重如泰山?”辛慈反问道。

“说不定里面装了一条废掉的龙,龙可大可小,变幻无穷,就算只有一个指甲盖大小,重量却有一座山,也不奇怪,这并不能说明这小瓶子里有二十万壶灵气。”天城主道。

“那你想怎样?”辛慈道。

“我很公平的,既然说了要四十万壶灵气,那我就一壶也不会多要,当然我也不傻,也不会少要,要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但是这瓶子是个难得的法宝,我大方一点,可以给你顶十万壶灵气,怎么样够意思了吧?现在,你用这瓶子,将那炉鼎体内的灵气全部给我取出来,然后你再自行取出十万壶灵气,我们便可以两清了。”天城主道。

“这一路来,我亲眼所见,辛慈她到处辛苦地搜集灵气,即使壶里没有二十万壶,少说也有十万壶了,你说瓶子本身的价值就值十万壶,这样已经足够补偿你那二十万壶的要求了,为什么还要她再自行从身体内取出十万壶灵气?”凌云不平道。

“呵,什么时候轮到一个炉鼎说话了?你不过是一个凡夫俗子,真以为穿上了彩衣就变凤凰了,告诉你,等你身上这灵气全部给我取出,我一定要彻底废了你的经脉,让你连一个普通的凡人都做不了,哼,还要做那天下第一的炉鼎,你不配!”天城主蛮横道,完全不在意凌云提出的任何问题,因为他觉得面对炉鼎这种微不足道的存在,藐视是最好的回应。

“不用废话这么多,把瓶子给我吧,你不是要我的十万壶灵气吗,我给你,你要那炉鼎体内的二十万壶灵气,也无妨,现在我就给你取出所有你要的灵气!”辛慈从天城主手中取回瓶子,然后又拉过来凌云,准备开始将他体内的灵气取出来。

因为裘莺始终在天城主的手中,凌云知道即使给了他灵气,也未必能无条件地放他们走,但现在若不听从他的命令,裘莺将被凶残的他一刀抹杀,所以只能如此做,放弃所有灵气。

就在辛慈打开瓶塞,准备汲取凌云身上的灵气之时,忽然被天城主叫住了:“慢着!”

“怎么了,你难道想亲自来,那也好,这样你能看到所有的灵气进入瓶子之中!”辛慈道。

“不是,我还没搞清楚这个法宝到底是怎样起功效,你先给我说,它如何汲取灵气,我又如何能从瓶子之中取出灵气呢?”天城主问道。

“灵气汲取之法和修仙者之间抢夺灵气毫无差别,以大吃小,以强凛弱,这是唯一的规则,如果你的灵气比瓶子里还要强大,便可以轻松地汲取瓶子里的灵气,如果你比瓶子里的灵气弱小,那你只能被吞噬了,所有的灵气非你所有,全部进入到瓶子之中,这便是规则。”辛慈道。

天城主心道,想不到这法宝居然如此魔性,毫无操纵可言,虽然可以用来汲取灵气,可是对主人也有极强的反噬作用,若是灵气差的人,拥有了这个法宝,稍有不慎,非但用不了瓶子里的灵气,反而要被瓶子彻底地反噬了。

“可是有一点我不明白,那最初瓶子里应该是空空如也,怎么汲取灵气呢?”天城主好奇地问道。

“正如你所言,这瓶子本身就价值很多灵气,一开始瓶子存在之时,已经装载了万壶灵气,所以,一般人是不配拥有它的。”辛慈道。

天城主心中喜悦不已,果然是个有性格的瓶子,原来它自身本来就具有灵气,难怪能够不断地汲取灵气,他抢过了辛慈手中的瓶子,道:“既然如此,我先尝试一下这瓶子里灵气的威力!”

天城主对辛慈的话并未完全相信,但以大吃小、倚强凌弱的法则是亘古不变的,休说修仙界,哪怕是凡人之间,万事万物,何尝不是如此,所以瓶子里的灵气只要没有八十万壶,自己根本不需要担心被瓶子反噬,更何况辛慈那女人,怎么会甘心拱手奉上八十万壶之多的灵气呢?所以天城主拿过瓶子,心中并无一丝担心,全是想要先抢走这瓶内灵气的想法。

“这瓶真是晶莹剔透,温润可人,这等法宝有无名字?”天城主问道。

“当然有名字,养息瓶。”辛慈道。

“养息瓶?呵呵,从未听过这个名字,倒是我孤陋寡闻了,你说这里有二十万壶不止的灵气,那我倒是要看一看有没有骗我,里面的灵气到底够不够数!”天城主道。

天城主伸手开启了那个瓷瓶塞子,一声清脆的声响传来,紧接着瓶子里呜咽低鸣再度响起,灵气的寒冷也充斥而出。

“这瓶子的灵气是怎么个汲取法,难道和汲取其他修仙者的灵气完全一样?”天城主问道。

“当然一样,你可以视它为一个无主元神的灵气修炼者,汲取的法门与其他修炼者无异。”辛慈道,无人察觉她嘴角有异样的上扬。

天城主试探着伸出一缕灵气,飘飘然进入瓶中,果然对方的灵气远不如自己,他心中大喜,连忙源源不断地将瓶内灵气汲取到自己体内,只见瓶口青紫之色缭绕不止,狂泄而出,奔涌向天城主体内。

“真是个绝世宝器!”天城主忍不住赞叹道,那灵气奔涌的速度是他之前从未见过的,与灵气修炼者之间汲取灵气可以说一天一地,不知不觉将近万壶灵气已经进入了天城主的体内。

此时的天城主完全放下了所有的顾虑,灵气的命门大开,与瓶内灵气的交接汇聚几乎变成了一体,这样子汲取灵气的速度更加飞快。

三万壶灵气顷刻间已经是天城主所有,而瓶内毫无见重量减轻的痕迹,天城主心内越发惊喜,按照重量的比例来计算,恐怕剩下的灵气不止二十万壶,辛慈诚不欺我!

然而,天城主的惊喜只维持了这顷刻之间,接下来一阵寒凉的感觉,直冲他的灵脉,寒意贯透灵心,这感觉让他情知不妙,可已经无法断开与瓶子的连接,两者牢固地牵连在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仿佛两块熔化又凝固在一起的铁块,压根无法分离。

“辛慈,你他妈居然搞完,这是什么东西,快点拿走!”天城主惊恐地大喝道,此时那瓶内的异种灵气仿佛一根冰冷的毒蛇,钻入他的体内每一个空隙,浑身冰冷无法动弹,下一步只怕只能任这个怪物为所欲为了。

“是你自己抢走的青瓶,难道还能怪我?”辛慈冷笑道。

“你……你暗暗下了毒计,让我中招,若是你敢杀我,可曾想到我是驻守两界关卡的上仙,只要我死了,必定两界震动,到时候追杀你的人,可以将大海填满,你有本事与两界之主对抗吗?”天城主怒道。

瓶子已经开始了激烈的反噬,刚才被天城主汲取灵气的速度已经是非常之快,此刻青瓶反噬的速度要更加快上数倍,达到了令人惊人的速度,以此速度测算,天城主八十万壶灵气,大概也只是一刻钟的时间,便可以汲取殆尽,一分不剩!

天城主只觉灵气飞速地外泄,可浑身已经被那瓶子里的怪物禁锢,完全无法动弹,他不知道那瓶子里到底有多少灵气,居然可以反噬自己,恐怕不下于百万壶灵气,如此而言,当两体灵气接触融合时,强大者完全将弱小者玩弄如掌上之物,压根不是什么难事,想不到自己一世修炼,家世显赫,居然会死在这个比拇指还要小的瓶子上。

“好了,停手吧,给天城主留点面子,我们本来就是说要拿走二十万壶灵气,可天城主非要送我们四十万壶,现在你汲取了不止二十万壶,已经足够了,万一伤了天城主的元气,那可不大妙了。”辛慈竟然主动地劝止那瓶子,只是那瓶中怪物没有立即停止,而是又大口汲取了足足十万壶才渐渐地停止了下来。

辛慈并非不觊觎这天城主浑身的八十万灵气,只是她知道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坏处,对方万一死在了自己手上,他毕竟是在籍在册的上仙之一,看守两界通关之处,仙力通天,必定引来对方阵营的全力报复,留他一条命,则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顶多只有他一个天敌死仇而已。

天城主感觉外泄的灵气如同溃堤之河流,源源不断地泄出,此刻在辛慈的劝解之下,那瓶子终于逐渐停止了汲取灵气,溃堤的河坝又开始封堵上漏洞,灵气终于不再外泄,他几乎要崩溃的心情得到了一丝安抚,差点吓晕的脑子现在逐渐清醒了过来,他不知道是要感谢辛慈还是痛骂他几句,毕竟能够活下来是因为她,差点害死还是因为她,痛恨与一丝丝微不足道的感激并存于心中,既想牙尖痒痒将她生吞活剥了,又因为侥幸活下来而出了一身冷汗,最关键是瓶子并未断开两人的联系,而是继续控制着他的身体,让他不敢有所妄动。

章节目录 第333章 养息瓶(二) “辛慈,你今天手下留情,我天城主是不会忘了你的恩情,当然,之前你阴谋陷害,导致我被这瓶子怪物所困,偷去了大量灵气,我和你恩怨已了,互相扯平,我放你们走,今后别来再打扰了。”天城主道,他不想激怒辛慈,也知道现在凭借自己的一人力量,灵气大量外泄之下,压根打不过凌云与辛慈的合力围攻,更别提那个瓶子怪物完全可以将自己玩弄于股掌。

裘莺早已被天城主松开,回到了辛慈身后,做个了鬼脸,生气地撅着嘴巴道:“你还将我抓住,脖子上被刀差点割破,怎么扯得平?算来你还欠我一刀。”

“哼!”天城主鼻子里闷哼了一声,没有答话。

辛慈温柔地抚摸着裘莺的脑袋,轻声安慰了几句,道:“今天这个帐,以后一定会让他还的。”

不知道天城主是没听到还是装作没听到,毕竟受制于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既不能发火,也不愿再有所退步,已经损失了太多。

“天城主是个最讲信用的人,你说的话,我当然相信,瓶儿,你可以放开天城主了,这样拉拉扯扯着实不像样子,我们既然已经收到了天城主的大礼,现在可以撤了。”辛慈道。

瓶子里的怪物并未发出任何声响,天城主却感到刚才困住自己的异种灵气,在逐渐地退却,身体开始恢复了自如,只是遗憾那将近五十万壶灵气的损失,现在是无法拿回来了,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既然保住了性命,哪怕这三个家伙逃往天涯海角,也要追杀回来,天城主内心暗暗打定了注意。

瓶子已经彻底脱离了天城主的身体,悬浮在空中,辛慈伸手将瓶子取回,重量比之前要沉重许多,这当然是那多出将近三十万壶灵气的缘故,系在腰间,莞尔一笑,道:“承蒙天城主厚爱,赠予了这么多灵气,大恩不言谢,山水有相逢,告辞!”

天城主脸色十分难看,却不敢和她当面冲突,否则一念之差,可能有性命之忧,只得将仇恨打碎了咽下肚子,心中恨恨道:“下次相逢一定要你个臭娘皮乖乖跪在我脚下!”

离开了天城,辛慈三人顺着原路返回,穿越疏松高大的林子,走回最初入林的地方,天光一下子敞亮开来,远远不是林子里那种昏暗无天日的阴蒙蒙景象。

“今天你侥幸捡回了一条命,没有被当成炉鼎,算来也是裘莺的功劳,所以这二十万壶灵气,我现在要尽数收走,你若是反抗,只有死路一条,乖乖配合,还有一命可以去做凡人,你自己选择!”辛慈忽然站住,声音毫无感情地冰冷道。

凌云苦笑道:“我有什么选择?本来就是你从天城主那里骗来的灵气,给你便给你就是,得之何幸,失之何哀,本来就不是我的,给你又何妨!只是,我那原本属于我自己的灵气,是否可以还给我?”

“小姨,他本来的灵气只不过万壶而已,给他也没什么影响,他帮了我们那么多忙,就答应他吧。”裘莺帮忙央求道。

“谁让你多嘴的,我没说不给他,只是当初我取你的灵气,花费了不少力气,不光是爬上高山,还要经过一关关阻拦,光是砍掉的头颅已经害得我拿刀的手都麻了,着实辛苦了一回,还生怕你醒来不好对付,从神足教之人手中拿到了迷魂香将你熏晕,今天这么容易还给你,岂不是对不起当日的辛苦?你想拿回灵气,必须拿一样东西与我交换。”辛慈道。

听完辛慈的话,凌云心中一万个问号,这是什么强盗逻辑,当初你偷我灵气辛苦了一番,所以现在要还我灵气,还要我给你交换?唉,世间的道理都是强者说了算,自己技不如人,能够说什么呢,只能听她的算了。

凌云看了又看浑身上下,除了破衣烂衫,哪里有什么宝贝跟她交换,换回自己的能力呢?一脸哭相道:“我穷得叮当响,连一文钱都没有,拿什么跟你换?如果你带我回到神足教圣山之上,那里有我存下的几百万两白银,兴许你感兴趣,我可以双手奉上。”

“金银只不过在你凡人眼中是值钱的东西,可在我眼里,一文不值,我想要什么东西,随意拿取,凡人谁能阻拦,金钱又有什么用处?我想要的东西,自然是一件珍贵的东西。”辛慈道。

“那是什么东西,劳驾你给我说一声,若是能办得到,一定会给你做到,不过,你若是要天上的星星,那我可摘不到,你毕竟是十颗恒星的能量,这个摘星星的事儿,你自己应该比我容易做得到。”凌云道。

“我让你摘星星干嘛?我的事情丝毫不会为难你,这渺渺宇宙之内,各有各的规则,纵然是仙界,也不允许胡作非为,自然有一番规则管束着上仙,以免仙人任意到凡间作恶,要知道任何一个低微至极的仙人,都可以将凡间的全部人类彻底毁灭一万次,所以为了避免这种现象,只能约束仙人的行为,譬如不可无端杀生,未经允许擅自杀死凡人也成了仙人的罪过,达到了数量就会罚去你的一部分灵气,那可能是几万年才修炼而成。”辛慈道。

“杀多少人才算是罪?”凌云问道。

“人间年岁来算,一年杀死一万人以上,即是罪过。”辛慈道。

“你今年杀了多少,还有余下的额度?”凌云问道。

“不多不少,我杀了九千一百六十四个凡人,现在正处年中,下半年要吃斋念佛少杀生了,否则,任我心情行事,一定会超出这个额度。”辛慈道。

“那你想让我做的事情,就是帮你杀人咯?”凌云问道。

“你很聪明,没错,你并非仙体,杀人无妨,帮我做完这件事,除了你原本的灵气,我可以让你保留五万壶灵气。”辛慈道。

“你已经杀了九千一百六十四个凡人,而每年的指标是一万人,你还有八百四十六个名额,意思就是你想杀的人不止八百四十六人?”凌云问道。

“没错。”辛慈的回答很干脆果断,并且没有任何不安的神情。

“要我帮你杀近千人,你觉得我会帮你?灵气固然是好,可用于杀戮,我没有一丝兴趣,现在你就取走这灵气吧,我们之间,不再有任何关系,之前的灵气,我也不会再要了。”凌云道。

“呵呵,想不到你这种人还有良知和底线呢,不知道哪里突然而来的正义感,你来到这个世界,所杀的人已经不下百人,你的手难道有一个指甲缝是干净的吗?这个世界的人也是实实在在的人,不是你幻想中存在的角色,怎么让你再杀几百人,就变得罪大恶极了?殊不知你早已成了和我没有什么两样的人。”辛慈嘲讽道。

“我所杀之人,不敢说全部是该死之人,但大部分都是坏人,现在你让我去杀八百多人,难道这八百多人全部是恶人坏人?不然,那与滥杀无辜有什么两样。”凌云道。

“我是仙,不是凡人,这些繁琐的仁义道德与我有何干系,你要是同意,便有五万壶灵气相赠,若是不同意,我便要动手取走灵气了!”辛慈道。

“小姨,你若是真要取走他的灵气,在这世上,他仇人这么多,天城主不会放过他的,只怕不到傍晚太阳下山他就没命了,你留他一命好不好?”裘莺再度求情道。

辛慈脸色坚毅,毫不为所动,道:“二十万壶灵气,留在他身上也只会惹人觊觎,有如三岁童子抱着金子走在大街上,早晚会被人抢走,还不如我收回来。”

“那你给他留一万壶灵气。”裘莺道。

“不可能!”辛慈道。

裘莺急得快要哭了,拔出腰刀放在脖子上,道:“小姨,你若真不给他留一条活路,我就死在你面前。”

辛慈只以为裘莺心地善良,不明白人情险恶,凌云一路上对她故意示好,害得她出头求情,没想到她居然以死相逼,心里顿时有些烦躁,但表面上并未流露出来的,道:“你真不听话,这样子做,你对得起你母亲吗?”

“母亲她那么善良,要是知道我是为了救人,一定会同意的。”裘莺道,手中的刀更加用力地迫近脖子。

凌云在一旁未曾预料到裘莺会有这般举动,吃了一惊,却也没来得及出手阻拦住她。

“我听你的,凌云,你快滚,今后不要让我看到你,不然一定要将你灵气全部取走!”辛慈道。

裘莺脸上的阴云散开,露出了真心的笑容,对着凌云挤眉弄眼,道:“小姨放你一马了,还不快走,万一等到她后悔,你可完蛋了,我也白白以死相逼了。”

“你看你小姨的脸,都快气绿了,我若是真的逃走,怕她气到冒烟。”凌云道。

裘莺听到凌云这样说,心中好奇,连忙转头去看小姨的脸,以为辛慈的脸真的气绿了,没想到一看,辛慈脸色固然难看,阴沉至极,但并没有变绿,更别提冒烟了。

凌云趁着裘莺不留神儿的间隙,迅疾伸手将她手中的刀弹飞,眼睛特意小心,避免伤到她的脖子。

裘莺只觉虎口一麻,刀已经飞了出去,心中讶异,瞪大了乌黑的眼睛,不解地望着凌云。

章节目录 第334章 以死相迫 “我已经想明白了,世人的悲欢并不相通,胜利者的狂欢,是踩踏在失败者的尸体之上,辛慈,我和你也许并不是同一种性格,但我们都是同一种人,习惯踏在别人的尸体上说话,而不是让别人踏着尸体,八百条人命,为了五万壶灵气,我可以接受,但只有一个条件,这些人命之中,不能有一个是老弱妇孺。”凌云道。

“可以。”辛慈同意了他的要求,接着将裘莺拉过来,扶着她的双肩道,“你怎么和你母亲一样傻,告诉你,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为任何一个臭男人而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听到没有?”

裘莺被辛慈的语气吓到,脸上露出了委屈的神色,勉强地点点头。

“老实跟我说,你这招以死相逼是跟谁学的?”辛慈生气地问道。

“是我看刚才那个天城主,挟持我很有效果,小姨你从来没有那样向别人屈服……”裘莺小心翼翼道。

“以后,绝对不可以!”辛慈再次郑重地叮嘱道。

“现在我要带着裘莺去做一件事情,你呆在这附近,十天之后,我自然会回来找你,你不要想着偷偷溜走,天涯海角,我找到你只是囊中取物,还有,这二十万壶灵气,我暂且寄存在你这里,之后我会来取。”辛慈道。

找到来时乘坐的马匹,马儿已经吃足了青草,辛慈拉着裘莺两人先后上了马背,她头也不回,策马扬鞭而去,古道上激起一阵烟尘。

凌云呆在原地,心道,这个女人真是霸道,十天呆在这里,我又不是坐牢,待够十天早就疯了,既然我跑到天涯海角,你也找得到,干嘛还这样逼着我在这里等你,我去附近靖南县城里面吃好的,喝好的难道不是很惬意?

想到这里,凌云拍了拍来时骑着的那匹棕色骏马,道:“马兄,你跟着我可比跟着那凶婆娘惬意多了,到了城里,给你找一匹最好看的母马,让你爽一番,如何?哈哈哈!”

一人一马,从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林子边缘,凌云骑着马儿,一步步踱着去往靖南县城,现在他二十万壶灵气在身,早已不是当初那个愣头青,在这个世界的大半年功夫,熟悉了这里的环境,只是唯一的遗憾是,兜里没有一钱银子,这可实在不大好,凡人的烟花巷市,还是银子最管用,自古以来便是如此。

到哪里去弄点银子出来呢?凌云空有堪比仙体的灵气,但在凡人生活,还是免不了被这种银钱一类的俗事羁绊,他可不像辛慈那样有魄力,走到哪儿抢到哪儿,让他去抢一个贪官家的银子,他很乐意,毫无负罪感,可当街抢一个卖烧饼的小摊主,那他可于心不忍,这种行径也未免太无耻。

“还是吃大户好了。”凌云打定主意,附近最富有的人,想来想去,除了抢不得的胡胤山家,因为胡芍的缘故,还有谁呢?仙门府尹当然是个贪官,去仙门抢他一番也顺理成章,还有那个靖南郡王,是鲜卑拓跋皇族,食用给养无不是民脂民膏,得来不正,抢了也无话可说,就先为民除害,把这两个家伙抢了吧。

想起胡芍,凌云隐隐觉得不妙,三月前与她约定,在靖南县南门外碰面,自己会寻到治好她脸上青色胎记的法子,可如今并没有找到法子,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城门处,如尾生抱柱一般,苦苦地等着自己,想到这里,不由策马加速,狂奔去往靖南县的南门。

“不对,日子应该是算错了。”路上,凌云心里迟疑不定,忽然觉得三月之期早已过了,忽然又觉得只过了一个月多,三月之期远远未到,因为身边没有记载之物,迟迟不能确定。

忽然,他脑子里飘过了一个念头,当初离开靖南县的时候,正是和胡芍告别的时候,也是万仙楼付之一炬的时候,靖南县的老百姓,不会不知道万仙楼的毁灭这样一件地方上轰动的大事,只要问问万仙楼塌掉了多久,便可以确定时间了。

到了靖南县南门,并无一个身影倩倩的美人等他,反而有几个老妪在道旁卖菜,见到凌云骑着高头大马过来,连忙提着菜篮围过来,向凌云推荐自家种新鲜的蔬菜,就差一点将菜篮顶到他的脸上。

凌云当然无心买菜,借故问道:“阿婆,你们知不知道靖南县万仙楼毁掉了多些日子?”

几个老妪听到他的问话,一脸茫然,摇了摇头,表示并不知情,一个当地乡村口音道:“我是乡下的,什么万仙楼,不知道。”

只有一个老妪眼睛放光,道:“算来毁掉差不多得有两月零二十多天了。”

“你怎么会知道这么准?”凌云好奇地问道。

“哎呀,当时我家房子就在万仙楼旁边,给我家墙壁上砸坏了一个窟窿,好在那万仙楼的老鸨子宝娘跟我熟,赔了我十两银子,这件事才算是了,我花钱请工人修理墙壁呢当时,怎么能不记得日子?”那老妪想起当时得到十两银子的赔偿,结果只花了一两银子就补好了窟窿,心里高兴不得了,平平赚了九两银子,足够她和老伴花上大半年了。

凌云道一声谢,手中没有银子,便从马鞍的兜里掏了几个铜板扔给了老妪,这马是之前西北黄袍僧的坐骑,那铜板自然也是黄袍僧的铜板,那老妪接住铜板,心里开心,硬是给凌云塞了两个白萝卜。

凌云一边骑马进城,手里还拿着两个白萝卜,心里盘算着,已经过去了两个月零二十天,看来三月之期刚好快要到期,既没有超,也没有离得太远,现在去神足教接回来几个老婆,只怕时间上已经来不及了,更何况阳灵绫有灵气相助,应该不会有事,先在这里见到了胡芍再说,帮她去掉脸上的青色胎记,花费多少灵气都在所不惜。

进入靖南县城,和两个月前离开之时,没有太多差异,依然是熟悉的街道巷陌,于是凌云骑着马,前往自己的私宅,那府衙想必已经是新任县官的官邸,自己的私宅大概无人霸占,还可以留作驻足之处,慢慢盘算如何去仙门府尹、靖南郡王两条大鱼的家中吃大户。

唯一奇怪的是,城门的盘查士兵比平时多了数倍,搜查的标准也严格许多,幸好凌云浑身上下比脸还干净,不然一定要搜来搜去耽搁许多时间,进入城中,大街小巷,寂静无人,竟有如一片死城,凌云困惑不解,这大街上平时热闹非凡,即使是晚上也会人烟熙攘,怎么今天这么安静,连一个人都没有,甚至一条狗都不见。

若是以前,凌云肯定会觉得这城内气氛太过紧张,而小心谨慎许多,现在他早已不在乎这些,就算是曾经视为无敌存在的鹤仙人出现,也未必能完胜自己,毕竟天城主那般的存在,不过也百万壶灵气,鹤仙人当时与自己交手,消灭一个几千壶灵气的修炼者,都不能瞬间结束战斗,现在自己已经是当初的百倍,与那鹤仙人交手,鹿死谁手,未可知也!

所以,凌云并不在意眼前的紧张气氛,骑在马背上,缓缓地朝着自己私宅方向走去。

离私宅还有一段距离,凌云便看到一大群人围在了私宅的前面,大多都穿着县衙差役的服饰,当中坐着一个大腹便便穿着县太爷官府之人,凌云推测此人应是当地新来的县令,正在指挥着旁边的衙役做什么事情。

凌云策马走近了些,一个衙役连忙凶巴巴地冲过来,横声道:“你干什么的,谁让你往这边来的,不知道这几天静街吗,出街要罚款,快点给我下马!”

“好好,我下马,可是大老爷你千万不要这么大声说话……”凌云道。

“我大声说话又怎样,你一个短衣打扮的粗人,配骑这种高头大马吗,别是偷来的!”衙役继续大声嚷嚷,还想伸手走过来牵住马头缰绳。

马儿被他大叫声惊吓,扬起了前蹄,嘶鸣不已,往前猛冲了过去,那名凶横的衙役立刻被马匹当头撞飞出七八丈远,昏倒在地,马儿还是没有停止狂奔,继续冲入了围在县太爷周边的人群之中,身穿墨黑色袍子的衙役们被吓得四处逃跑,一个马蹄踢到,那玩意儿铁做的,骨头非粉粉碎不可,若是马蹄直接踏在肚子上,那肠子五脏六腑恐怕都要流出来了,小命难保。

县太爷坐在一圈太师椅中,也想起身逃跑,可是肥胖的身躯挤在椅子半圆的把手靠背之中,死活脱不出来。

“救命啊!”堂堂县太老爷居然像个娘们一样惊声尖叫了起来,可是四处逃命的衙役,谁也不愿为了一个月一两银子卖这个命。

好在凌云勒住了马,马蹄没有踏在县太爷的肚皮上,否则流出的肥油恐怕会流满整条大街。

“你这混账东西,差点踏死了本官!”县太爷惊魂甫定,大声喝骂道。

凌云装作擦了擦脸上的冷汗,道:“这是畜生吗,畜生管不住,我要是能管住畜生,就不会让畜生跑到大街上,对不对?”

县太爷本以为他在骂自己的马,可一仰头看到他脸上带着笑容,正看着自己,便知道不怀好意,况且自己也在大街之上,那句畜生未必不是骂自己,心中大怒,连忙召唤旁边的衙役,道:“快过来,把这人给我抓住,投入大牢,老子非要好好审审,这家伙要谋害朝廷命官!”

“啊,什么时候,七品小县令也成了朝廷命官了?那朝廷命官是不是太多了,皇帝恐怕都记不清有多少命官了!”凌云笑道。

旁边的衙役此刻见到惊马被控制住了,正是立功而毫无危险的时候,于是个个摩拳擦掌,抽出各色规格不一的兵刃,有的是生了锈的铁片刀,有的是柴刀,甚至有的是镰刀木棍,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无不想在县太爷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章节目录 第335章 县太爷(一) 凌云装作慌忙的样子,策马掉头想要逃跑,可惜动作笨拙不堪,座下马儿也不够听话,费了好大劲,好不容易才调过去马头。

县太爷此刻见惊马已经控制住了,没有了危险,安然坐在太师椅上,稳如泰山,傲慢笑道:“这乞丐佬一定是从哪个大户人家偷来的马,骑都不会骑,看这下我抓了你,非得将你打得皮开肉绽不可,让你不但惊马吓到本官,还出言讥笑,我倒是看看,谁才是跑到大街上的畜生!”

“大人,我哪里敢骂你,你哪里是畜生,畜生可比不上您,我骑马技术当然技不如人,但我眼力很好,一看您就不是池中之物。”凌云道。

“现在才想起来拍马屁,晚了!我一定要打你个臭小子一百大板,让你从此残废,走路就是个瘸子,我才能舒心!哼,要是想逃过一劫,除非给我奉上几百两银子,我就勉为其难放过你小子,可想必你也拿不出来这些钱,所以,你们还愣着干嘛,快给我上啊!”那县太爷怒道。

然而,衙役们却都愣住在旁边,无人敢上前擒拿凌云。

一人从衙役们的行列中走出来,躬身道:“老爷,这位正是冒充前任县太爷王三城的……大人。”那人正是县衙的师爷张安国,因为凌云冒充县令的事情暴露,传到朝廷,皇帝龙颜大怒,特地选派了这位在京城六县当县令的陈世忠来此接任,清查此案,所以张安国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这位冒充县令的要犯,一时语塞,毕竟他在任时对属下关爱有加,银钱给足,谁不感恩戴德,印象均是不错,所以竟无人出手。

新任县太爷陈世忠一听是朝廷缉拿的要犯,正是自己来到这个偏僻地方的始作俑者,杀死前任并顶替县令之位的罪犯,心中大喜过望,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真是机缘弄人,大街之上就遇到了这位闻名已久的江洋大盗,这下对朝廷和皇帝可算是有交代了,清查这件要案如此迅速,官升三级也未必不可能,大声喊道:“快快抓住他,不要让他跑了……咳呃咳咳!”

因为呼喊声太过着急,立功心切,县太爷竟然弄得差点咳得喘不过气来,大肚子每一次咳嗽,都要波浪起伏般升降一次,每次升起来的时候,肚子像个大气球一样胀满了气,不由让人担心那肚皮会撑得爆炸开来,想象起来就让人头皮一麻,好在剧烈的咳嗽之后,那肚皮又会缩小回去,尽管依旧是圆滚滚地撑起来,但小了很多,爆炸的可能性就没那么大了。

衙役们在县太爷三番两次的催促之下,不得不硬着头皮往前冲,特别是一些新招录的衙役,从未见过凌云的面,刚才因为众人都不敢冲,所以也从众不敢冒失冲在前面,现在听到师爷张安国说出对方是要犯的身份,加上县太爷的几番督促,于是冲了上来。

其实,原先那些衙役们一方面是因为碍于当时凌云的恩情,有意让他溜走,不愿出手,另一方面也是他们亲眼见到了凌云的功力之高,远不是一群衙役们能够降服得了,他们很清楚双方实力的悬殊,所以选择没有冲上去,看到那些新招来的愣头青冲上去了,不敢怠慢,生怕县太爷责怪,也一股脑儿冲了过去。

凌云调转了马头,却并没有急着要走,反倒是跟县太爷攀谈了起来,县太爷生怕凌云骑马逃走,属下无法追上,于是拼命挣扎想要起身抱住那马腿,可是沉重的檀木太师椅依旧卡在他屁股上,只得屁股顶着椅子,向前挪动,为了立功升官他不可谓不是朝廷十分敬业的楷模。

凌云看到这一幕,只遗憾自己没有带相机,不然拍下来一定是个传播甚广的爆笑画面。

当县太爷拼了命地扑过去抱住马腿的时候,马儿受到了惊吓,轻易地从他怀中抽出了马腿,猛地向后跳起半个身体一踢,这一记马蹄用尽了马的力气和重量,一踢正中县太爷的胸口,将他飞踢出四五丈,那檀香木的太师椅被他的大屁股坐在地上,竟然没有压塌,也真是一个质量上乘的好物件。

“唉,县太爷你这是何苦呢,我都要走了,你还非要抱着马蹄给我行大礼,现在又这样四仰八叉,仰面朝天,真是不雅,朝廷的颜面何在?这样成何体统?”凌云嘲讽道。

县太爷仰躺在地上,屁股下面的太师椅卡得更结实了,过来几个衙役想要扶起他,被他一把推开,怒道:“快去抓那个逃犯,他丢了我要你们的脑袋!”

衙役们迫于县太爷的淫威,只得放下他,任他像个翻倒的乌龟一样,挣扎着却始终翻不过身儿来。

张安国在一旁看着心急,这王大人刚才我已经有意提醒他了,你现在是要犯,你冒充王三城的事情已经暴露了,为什么还不逃走呢?真的是气人啊,这个一旦抓住那可是掉头的罪过,当初我狡辩一番,混淆过去了,要是他被抓了,他凌迟处死,连我一家老小也可能被诛九族,看来我要帮他快点逃走!

张安国忽然心生一计,偷偷地掏出匕首,混在衙役之中,大喊道:“听陈大人的话,给我上,都不要怕死,谁抓住了这个要犯,赏一百两银子!”

凌云回头一看,竟然是个老熟人,没想到自己的命,在他嘴里这么便宜,不过,也理解他,毕竟是个公门中人,自己毕竟已经成为了朝廷缉拿的要犯,可他这一喊,也断了两人的关系,你既然可以追杀我,悬赏我的人头,那我一样也不会对你留情了。

可没想到张安国冲到了跟前,冲到了所有人怯怯不敢进的前面,一直冲到了凌云的马后,压根不怕被马蹄踢到,冲过来举起匕首,低声道:“大人快跑!”接着狠狠地将匕首插入了马屁股上,马儿一声痛苦的嘶鸣,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和疼痛,撒开蹄子就要受惊狂奔。

凌云听到那一声低低的叮嘱,没想到这张安国如此重情重义,心中大为感动,可万一这么跑了,他张安国岂不是全部承担了罪过,那新的县太爷眼里不会揉沙子,你一个追杀骑马要犯的衙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插刀在马屁股上,只会让马儿跑得更快,根本拦不住要犯。

于是,凌云放开惊马的缰绳,反正城内已经戒严,除了这些衙役没有人在街上路上,任马儿狂奔也无妨,他一个翻身,飞身下马,稳稳地站在了地上。

本来那些人看着一个快到手的一百两银子骑马跑了,心里一个个惋惜无比,只有张安国和几个旧衙役并无可惜的心情,反倒是庆幸还好凌云跑掉了,就在这时,凌云居然放开了马的缰绳,任马狂奔而去,自己则两手空空地从马上飞了下来,无不惊讶,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张安国,你个狗东西,当初我就看你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冒充王三城,若不是你,我怎么会被揭穿?今天你又带人伤了我的马,害得我摔下来,我今天就是被抓了,也要先杀了你!”凌云故意装作大怒道。

县太爷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刚刚从地上翻身起来,当然是三四个衙役看着凌云骑着惊马逃走,跑过来扶起了他,他坐在太师椅中,听到凌云的一番叱骂,才明白原来是张安国立下大功,欣喜道:“张安国,你不愧是我的师爷,文武双全啊,我一定上奏要求对你表彰封赏!你们这群废物,快给我上,把他给我抓住!”

随着县太爷的一声令下,其他人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举起各式各样的武器,冲着凌云而去,这些生了锈的铁片刀,还有镰刀柴刀,就算钝得砍不死人,那破伤风也会带走你,抱着这种心态,衙役们个个都英勇无比,冲锋陷阵,最关键的是前方敌人只有一人。

“人太多了,我真的怕,好怕,怕你们挤得太近,把我氧气都吸光了。”凌云摇头叹息道。

随着所有人都离凌云只有一丈不足的距离,凌云抬起了右腿,抬到与身体完全垂直的角度,道:“我这个腿,有一个缺点,就是太硬,不知道你们感受得到吗?”

话音刚落,凌云的右腿已经凌空划了一个半圈,那腿本来是个血肉之躯,可抬起的瞬间已经坚-硬得好像钢-铁一样,那半圈就是一个足有一腿之粗的钢棍,以比声音还快的速度,飞速横扫了一圈,可想而知,这力道有多大,连一头大象都可以轻松地撂倒。

凌云已经学会了更好地控制自己的力度,不会对凡人使用超出他们能力太多的力量,否则对于灵气完全是一个无益的消耗,杀鸡焉用牛刀的道理,正是人学会控制自己能力和脾气的时候,没必要和一个完全不对称的对手使出全力,这样太容易暴露自己,也太容易消耗自己的能量。

而那些冲过来的衙役,在前一秒还在嘲笑凌云居然用腿来对付这些铁片刀、柴刀和镰刀,那岂不是以卵击石,胜负已分,对面只是一个傻子,下一秒已经失去了意识,近者飞出四五丈远,远者飞出几十丈,一直撞到墙才停下来,脑袋无不肿成了猪头,口吐白沫,手中的各式刀都被这一脚踢得扭曲变形,彻底报废,连草也割不了了。

章节目录 第336章 县太爷(二) 站在大街上的,只剩下了四五个人,包括凌云在内,还有坐着的那个弥勒佛一般模样的县太爷。

张安国一直站在远处,没有跟随衙役们进行最后的冲锋,还有三个衙役,年纪实在太大,三人的牙齿加一起凑不齐一嘴整牙,脸上的皱纹比搓衣板上的道道还多,手里提着盘的溜光水滑的木棍,上面油垢锃亮照人,看着凌云一脚踢飞了十多名衙役,惊得张大了嘴,却没有几颗牙,里面空洞洞,瞪大了眼睛,也没有多大,只是从一条细缝变得粗了一些,变成了一条粗缝,双手吓得扔掉木棍撒腿便跑,逃走的姿势倒是看不出三人的老态龙钟。

“这群混账,没有一个能打的,真是废物!还好,安国你还在旁边,一定要保护好我。”县太爷本来以为稳操胜券,就算这凌云再如何凶恶彪悍,十几个衙役也不是吃素的,一拥而上,即使死了一两个,也能够将这江洋大盗制服并抓住,他已经开始幻想如何邀功请赏,朝廷将如何下诏褒奖,只是没想到风云突变,局势逆转只在那一瞬息。

张安国站在县太爷旁边,低声道:“老爷,你趁机快快逃走,以免这歹人来伤害你,我帮你殿后。”

听到此话,县太爷艰难地扶着椅子的把手想要起身,几次又重重地坐了回去,最初卡在椅子之中,只是肥肉挤进了椅子的缝隙,稍稍用力塞回肥肉,便可以从椅子中出来,后来摔倒之后,身体嵌在椅子之中,几乎肥肉塞满了椅子所有的缝隙,这样一来,两者结合的近乎整体,县太爷压根无法摆脱沉重的檀香木太师椅,只能大汗淋漓地瘫倒在椅子上,委屈道:“安国,我卡住了,你快来帮帮我。”

张安国本来背对着县太爷,连忙转过身来,可是任凭他如何用力,也无法将那些挤进了缝隙的肥肉塞回去,反倒累的够呛,道:“老爷,我实在是帮不了这个忙啊。”这几下猛塞肥肉,倒是让县太爷痛得呲牙咧嘴,怪叫不止。

“罢了罢了,你快推着我这太师椅走,我可不想那个狂徒过来。”县太爷费劲地抬起太师椅,在地上摩擦挪动。

“县太爷,何必急着走呢,刚刚不是还要抱着我的马蹄挽留我吗?”为时已晚的是凌云已经走了过来,道。

“你,你别过来,我告诉你,我可是御前钦点的进士,天下唯二的六品知县,今天是奉皇上的圣谕,来此清查要案,任何人阻拦,都可以先斩后奏,你现在胆敢碰我一下,你小心蹲大牢砍头!”县太爷吓得早已手足无措,连言语都有些混乱,只有一番套话大概因为背了太久,说了太多,而习惯性地脱口而出。

天下知县多为八品,少数为七品,六品任知县可以说是十分罕见了,但并非没有,比如京城下辖六县,其中拱卫京师的南北两县因为位置扼要,任知县的品级皇帝御定为六品,从此成为惯例,全天下只有京师南北两县的知县为六品,县太爷陈世忠曾经也是其一,因为办事利索,颇有才能,皇帝赏识,特意命他来此任知县并兼理查案。

“哈哈哈,县太爷,你是不是忘记了我是谁?我可是杀死前任知县王三城并且顶替上任的要犯,胆大妄为是我的本性,无恶不作是我的性格,你居然那蹲大牢砍头来吓唬我?哈哈哈,正好,我特别喜欢蹲大牢,对砍头这种活动也不排斥,这大好头颅就在这里,县太爷,你若是想要,不妨来试一试。”凌云伸出了脖子道。

“我,我不要,你快走开,离本官越远越好,快走开。”县太爷扭过头去,不敢直视凌云,连声道。

“按照本朝律法,县太爷作为一县的主管,看到了歹人却不抓,反而纵虎归山,该当何罪啊?”凌云笑着问道。

县太爷何尝不知道本朝有此律法,一旦看到了朝廷缉拿之人,放走不管的人,万一查到可以当成缉拿要犯的共犯问罪,这下他更加左右为难,若是张口让凌云走,无疑等于将他放走,那样的结果自然是自己成了他的共犯,要以同样的罪名问罪,可假如不让他走,这么凶狠彪悍的人物,一脚将十几个强壮的衙役踢飞,自己一个大肚便便的虚胖之人,怎么能够留住他,若是激怒了他,恐怕还要被活活宰杀,何其悲惨!

“你要走就走,要留就留,与我无关,我已经尝试抓你,是我没本事,抓不到而已。”这种无能的话万一传到了朝廷,陈世忠自知知县的位子是绝对保不住了,免职回家已经是最好的结局,就算以损害朝廷尊严来治罪,投入大狱也不是没有可能,但这也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毕竟没有人头落地的风险,不会被当成共犯,也不会激怒凌云,以免当场就被杀死。

“这里可是靖南县,你是靖南县的知县,我的身份你也已经知晓,我是个朝廷缉拿的要犯,逮捕我当然是你职责所在,你放任我在你眼前逃走,以后我再被抓住,这件事情讲出去,传到朝廷里,恐怕你这个乌纱帽戴不了多久了吧?”凌云从陈世忠的头上摘下了乌纱帽,吓得他脖子一缩,差点以为丢了脑袋,后颈出了一身冷汗。

“这顶乌纱帽真是漂亮,可惜了,戴在狗的头上,装得人模狗样,却从来不干人事。”凌云道。

“你怎么辱骂朝廷命官……”陈世忠怒道。

凌云飞起一脚,旁边门前的拴马石柱高约一丈,顿时被踢断成两截,这脚的力量惊人,可血肉能够将石头踢断,这腿是多么坚硬,更加令人吃惊,尤其是陈世忠,吓得脸上都没了血色,眼睛瞪得有如铜铃。

“你别……别动我!安国救我!”陈世忠惊吓不已道。

张安国嘴唇蠕动,刚想开口求情,凌云抢先道:“张安国你这狗贼,今天我还没教训你呢,你敢说一句话,我就先杀了这狗官!”

“快闭嘴安国!”陈世忠知道这凶徒说得出做得出,连忙对张安国喝道。

张安国知道凌云的想法,假如自己当着陈世忠的面向凌云求情,他必然以为两人早已暗自来往,是一伙的,那凌云必定留不得陈世忠的命了,只能杀他灭口,现在只是吓唬他一下,最好自己闭上嘴,看着凌云如何作弄这位新知县,总不会有性命之忧。

“哈哈哈,县太爷,你学得很快啊,孺子可教,不愧是什么天下最二的六品知县!皇上没看错人。”凌云道。

“皇上圣德天子,当然不会看错人,不过,我不是天下最二的六品知县,是天下唯二的六品知县,意思是天下只有两个六品知县,我算是其中之一,你知道吗?”陈世忠语气显然平和了许多,甚至露出下官在上官面前的谦卑之感。

“对对,天下唯二,看我这人,向来不读书,所以没文化,不像县太爷,饱读诗书,学富五车,不知道你这么有文化,听没听说过一句话,别人的东西动不得?”凌云问道。

陈世忠满脸不解,他心中想,这句话又不是古言,又不是俗语,哪里来的一句口语,被他拿来当做名言警句了,我哪里会听过这种话?于是,他摇了摇头。

“那你母亲也没教过你,别人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动?”凌云继续问道。

“这个,”迟疑了一下,陈世忠道,“不乱动别人东西,这是基本教养,我母亲当然教过我,但未必是这句原话。”

“那就好,那能不能跟我解释一下,今天你们在这里做什么?”凌云问道。

“今天,我们当然是来搜查案发现场,那个不是你……您顶替了王三城的位子了吗,然后他又失踪不见了,我们肯定要来搜查一下。”陈世忠见到凌云的脸色不太好,为了让他平缓情绪,说话越来越谦卑,已经有如晚辈对长辈的语气。

“搜查我不反对,你是官府的长官,是一县的主管,但是为什么这件小楼砸成了这个样子?”凌云一指那曾经住过一段时间,回忆中接近于完美的临街两层小楼,此刻外墙早已被砸烂了几个窟窿,大门更是早已被踹倒在地上,来往的脚印在黑色的门漆上分外分明,更别提房间之内一片狼藉,足可见衙役们之前翻箱倒柜的搜查,早已将房内翻个底朝天,所有物品随意扔在地上,不乏碎掉的碗盘杯碟,衣物更是随意践踏,床都一脚断掉塌了下去。

这一切让凌云忍不住内心的愤怒,吼道:“难道你不知道这些都是我的私人物品,你有权力搜查,有什么权力将我的个人财物损毁成这个样子?”

“我赔你,我赔你,大……大侠,你别生气,多少钱我都赔给你!求你不要杀我!”陈世忠要不是无法从那太师椅中起身,早已打算跪下去了,终究还是忍住了下跪的欲望,口干舌燥地求饶道。

“多少钱你都赔给我?我就怕你赔不起!”凌云不屑道。

陈世忠心提到了嗓子眼,生怕凌云狮子大开口,毕竟自己初来乍到,刚刚到靖南县就任,本来就没打算留任太久,所有的积蓄都留在了京城家眷那里,现在手头只有区区不足万两的银票,这点钱怕是这个江洋大盗不会满意。

“我是没多少钱,毕竟我为官清廉,两袖清风,从来不贪污老百姓一粒米,所以当官多年,毫无积蓄……”陈世忠倒是把人前述廉那一套拿出来向凌云吹嘘起来。

章节目录 第337章 县太爷(三) “得了吧!跟我你还吹个什么劲儿,就算你当官比海瑞还清廉,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会提拔你吗?你留着以后跟你的皇上说去吧。今天我只需要银子而已,银子越多你的狗命越安全,懂吗?”凌云道。

“我懂,我懂,但是我真的没带多少银子,手头只有几千两,大侠,您看够吗?”陈世忠可怜巴巴道。

凌云甩手给了他肥脸上一个巴掌,顿时红肿了起来,肥硕的脑袋此刻看上去更像猪头,怒道:“你蒙谁呢?你知道你前任随随便便都能拿出来多少吗?一百万两!这还只是银子,没算地产家业田产和金银首饰,他在这个偏僻的靖南县做知县,尚且能有这么豪富的家产,你告诉我,你在京城六县之一做了那么多年知县,那可是天下最富得流油的地方,你只能拿出几千两银子,莫不是当我是傻子?”

“不敢,不敢,我真的是实话,因为我千里来做官,从京城到这个穷地方,实在是没想做太久的官,所以家眷都没带过来,家产也都在老家,不在这里,我手头能拿出的银子只有这么多,但您放心,只要留下我的小命,我就可以帮你要来想要的银子,毕竟我做了那么多年知县,深知搜刮银子的技巧,若是想坐稳坐牢,稳步经营,既不遇到地方势力的反对,又能搜刮到最多的银子,这就是细水长流的法子,那知县就在联络当地的士绅富商,垄断当地的物产和百姓必需之物,只要把这个拿住,所有当地的银子都会滚滚落入你的口袋,但这是一个长久之计,当地百姓是温水煮青蛙,渐渐地被剥削而不自知,所以不会太大反对,能够坐稳位子。”

“当然,对于大侠你现在急需银子的做法,还有两种快速搜刮银子的法门,一个是向百姓直接开刀,另一个不直接对百姓开刀,而是将第一刀开在富户身上,但以后还是要普通百姓来承担这个损失,大侠,你选择哪一种?”陈世忠狡黠一笑问道。

“两种有什么区别?”凌云好奇地问道。

“两者小小不同,大致没有区别,非到迫不得已之时,我一般不会使用这种搜刮银子的方法,实在是激起民怨太大,一般只在军情告急、皇命所差这种非常时候才会用。具体来说,前一种很简单,直接向百姓征税,挨家挨户,敲门入室,有钱取钱,有粮拿粮,要是问起直接就说征徭役,不给钱就抓人,反正随便找个理由就行,明刀明枪,几十号人,谁敢反抗?或者在城门口设一个关卡,所有出入之人,均克以过关税,不交就收缴了货物,不然就抓人,通知家里拿钱赎人,那大狱之中,阴湿肮脏,人进去一个样,出来一个样,甚至许多撑不住就死在了里面,那也没法子,扔去乱葬岗,只能白死,这就是我们搜刮银子的方式之一。”

“当然还有第二种,就是找当地的富户,以官府的名义跟他们打借条,威逼利诱,大多都能挤出不少油水,但是富户可不是一般老百姓,所谓匹夫一怒血溅三尺,可富户都是有些背景的,甚至有些人当朝有官,就算那些无权无势的富户,万一以后人家出了成才的子弟,考上了进士,当上了官,从此以后飞黄腾达,你也是相当于捅了一个二十年后的马蜂窝,为子孙损了阴德,这和普通百姓世代贫寒不同,所以富户的钱要还,至于怎么还,那就方式多种多样了,或者允许他们此后若干年专门垄断当地的某种商品经营,或者是让渡一些税银给他们,甚至直接批一块地或者他们想要的某种权力,甚至有的富户只要一个贞节牌坊,或是监生的称号,便愿意花大把银子,这都是可以交换的东西。”

“这么说来,无论是前一种方式,还是后一种方式,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痛苦的还是那些普通的百姓咯?”凌云道。

“没错,这也怨不得我们,本来天子牧万民,一个牧字,足可看出,万民都是天子手中的羊群而已,为了天子一人所喜所欲,哪怕害死了几只羊,那也无话可说,更何况这些百姓苦了点,总比战乱之时被当做人肉汤吃了好些,宁做盛世狗,不做乱世人,你也听说过这句话吧,现在他们能够有一口饱饭吃,就足矣,不至于饿死,生活苦一点算不得什么。”陈世忠道。

“你倒是挺能帮他们看得开,你自己吃得肥头大耳,都没个人样了,老百姓瘦得没有人样,你是胖的没人样,照你这么一番狡辩,这层层盘剥的统治体系,反倒是为了维护政治稳定,避免战乱,多么荒谬,难道百姓就该受苦受罪?”凌云不满道。

“大侠,我知道你侠肝义胆,看不惯我们这些官僚所为,但是你要知道,现在的社会,每年就那么多良田,能够产出的就那么多粮食,甚至遇到大荒之年,青黄不接,粮仓空空,那时不知要饿死多少平民百姓,所以,吃饱真的是老百姓最大的命,民以食为天,不想让百姓造反,唯一要做到的就是让他们吃饱饭,所以皇帝一直设天坛,供奉天神,同时又设了地坛,供奉大地之神,也是为了五谷丰登。你看着这个国家,皇帝锦衣玉食,百官衣食无忧,唯独百姓日日为吃饱肚子发愁,那是因为皇帝一旦喂不饱百姓的肚子,就要被造反被推翻,那时的皇族比普通百姓可惨多了,杀头的杀头,惨的皇族甚至被丢进油锅,文武百官一旦战乱,也是世家性命全都丢尽,好的还能投诚新主,坏的从名门望族一下沦为街头乞丐,也是常事,而天下百姓,战乱之时也是性命堪忧,生灵涂炭,所以,你发现了没有,每次战乱,从上到下的命运整个颠倒,原来高高在上的皇帝成了下场最惨之人,文武百官还是处在中间,而造反的百姓却摇身一变,成了新皇帝,只有那些安分守己的百姓始终待在底层,所以啊,皇帝承受的风险最高,他的回报最丰厚也是理所当然,其他人也以此类推,并不是说百姓苦是应该的,而是总有一群人苦,那群人并不是不变的,他们也可以读书踏上仕途,也可以苦心经营成为富商,只是不可一代而蹴成罢了。”陈世忠长篇大论了一番,其中颇多感慨。

“特别是那些造反的百姓,你以为他们上台之后就会施行善政吗?不,他们会变本加厉,把本族的亲戚全部加封,各个享有几个县、几座城的供养和封地,每个皇族一生下来就封官进爵,含着金钥匙出生,我们这些苦读几十年书的人根本没法比,你说他们曾经难道不是穷苦百姓?一旦得势,比曾经的皇帝还要奢侈,不在少数。”陈世忠道。

“你这一点倒是说对了,虽然你不是个好官,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今天这番大论我很赞成,从奴隶变为主人的,一定会比原来的主人还要变本加厉,现在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粮食总产出是恒定无法改变的,所以如何就这些粮食进行分配,以让最多的人口能够吃饱饭,一定是个艰难的抉择,背后甚至充满了血的斗争,为此历史上不乏出现兵戎相见的局面,这也是我们中原历代朝代更替的真正原因,不是什么王朝气运已尽,而是很多百姓吃不起饭,自然要造反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诗圣杜甫的诗讲得很对,像你一个小小六品知县,每天的伙食大概比一个村子吃的饭还要奢侈,这样肯定是难以为继的,但是为什么那些皇族权贵、富商巨贾、达官显贵明知道只要留一点骨头和汤给百姓,百姓就不会造反,就不会推翻他们,他们还是宁愿酒肉放臭,也不愿分给这些人?因为他们彼此之间,都愿意别人多奉献一点,自己多吃一点,这样自私的人性,是无法指望他们自己做出牺牲的,最后斗争的结果就是满朝权贵一船尽沉,新的皇族权贵再次出现,再开始一轮新的王朝,这就是历史朝代更替周期律的真正原因!这也是富人们之间的囚徒困境!”凌云一口气说出心中的想法,很多词语那陈世忠根本不能理解,但知道两人的想法几乎一致。

只要上层权贵不能节制自己奢靡的生活,过大的欲望就会对下层百姓造成过度的剥削,粮食的丰年还好,一旦灾荒之年,蛋糕小了,权贵们却不愿意放弃自己应有的份额,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权贵之间彼此指责对方奢靡浪费,剥削百姓,而百姓们不管你们谁搞得事情,只要挨了饿,挨饿是死,造反还有一线生机,那就揭竿而起呗,杀土豪呗,杀权贵呗,最后杀皇帝呗,造出一个新世界!

当然了,凌云熟读历史,知道中原历朝历代变革太过丰富,不是一句话能够概括的,但整体而言,关于蛋糕大小和蛋糕怎么分的问题,几乎贯穿了整个人类的历史,中原放在这个历史的长河之中,也不能逃离人性这亘古不变复杂而又简单的定律。

贪婪与自私是人性中最丑恶的部分,但又是永远不可能改变的部分,当人吃饱的时候,这些丑恶面、兽性的一面隐藏了起来,等到饥饿的时候,所有丑陋一面又暴露了出来,让人不寒而栗。

章节目录 第338章 县太爷(四) “你说的是,朝代更替无非是底层人吃不起饭了,干脆掀了桌子一切重来,但掀桌子之前,谁也不愿意到了自己碗里的少吃一口。”陈世忠道。

“今天就暂且留你一命,给我凑齐一万两银子,这个钱要算在你的头上,不得盘剥百姓,明年我会来此察看,万一有任何一个百姓说你不好,或是搜刮民脂民膏,我一定取你的项上人头。”凌云道。

陈世忠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心道,明年之前,一定要打点上峰,将自己调离此地,不然早晚要丢了人头,不过这大盗的要求不算特别过分,毕竟只是万两白银,自己找几个钱庄老板拼凑一下就足矣,若是他张口就要百万两银子,那就算让他直接抢了整个靖南县,怕是一时之间也凑不齐。

“遵命,大侠您稍候片刻,我这就去凑银子。”陈世忠恭敬道,想要起身,可脸上一脸为难之色,自己卡在了椅子之中,身陷时间太久了,根本无法自行脱离出来。

凌云心中好笑,走过去,伸出手握住椅子的把手,轻轻用力,整个椅子顿时化为了齑粉,随风吹飞,陈世忠一下子从椅子中脱离出来,可肥大的屁股没有着力之处,身体向后仰倒,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陈世忠痛叫了几声,摔的屁股快要碎掉,但想着凌云这个不要命的江洋大盗正站在眼前,不敢躺在地上太久,挣扎着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在张安国的搀扶下,向县衙方向走去。

走到了远处,张安国低声问道:“大人,这一万两银子,我们如何去凑?”

“你是不是傻?还真打算去凑那一万两银子?现在我们已经脱离了险境,而城内又有那位大人物在,他手下可不是一般的贩夫走卒可比,个个精壮强悍,他江洋大盗一个,就算再如何厉害,也未必能够敌得过这些高手们,我们快去找他请命!”陈世忠道,眼神中充满了凶狠的神色,心中暗暗发誓一定要报了此仇。

无奈之下,张安国只得扶着陈世忠走去了靖南郡王下榻的府邸。

大街之上,只留下凌云一人孤独地站立着,连那匹屁股受了重伤的马儿都不知道狂奔去了何处,凌云望着陈世忠那庞大的身躯,一瘸一拐地走远,心底知道他未必会心甘情愿地去筹钱,但他无论有什么鬼主意,自己都并不在意,只是看着这毁于一旦的小楼,心底有些痛惜,毕竟这是来到这个世界最像家的地方。

凌云踏步进入小楼,地上狼藉之处,不堪卒视,杂乱毁坏的东西,胡乱扔在地上,甚至没有下脚之处,那些曾经雪珠叠的整整齐齐的衣物,现在踩踏满是脚印,揉成乌黑的一团,淹没在尘土之中,不堪入目。

“这群狗贼,放他们走倒真是便宜了,狗日的!”凌云狠狠地在桌子上砸了一拳,可这重重的一拳,那木头做的桌子居然没有塌掉,而是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声响,里面异常坚硬,绝非木头之物。

凌云感觉有几分奇怪,整个屋子都被弄得乱七八糟,连床榻都砸烂了,唯独这个桌子岿然不动,放在客厅中央,完好无损,与周围毁坏殆尽的事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凌云连忙清理掉桌子上的一堆破烂,露出了整个平整的桌面,然后伸手挫去桌面上的木头,在他手的重力之下,厚重的木板变成了一堆堆木屑,凌云一口吐出一股狂风,将木屑尽数吹去,下面竟然露出金灿灿的光芒,那是一整块闪闪发光的金子铸成!

凌云饶是见过了王三城地下金库的金光闪闪,可这一整块黄金铸成的桌子,还是让他眼前一亮,差点流下了口水,摸着那黄金上面桌板木条压制出一道道凹凸痕迹,清晰可见,质感分明,有如一件精美的雕刻,包裹在木桌外面的木条继续被凌云用手去除,房间内映照满是金光。

凌云心道,万一那陈世忠看到了这一幕,一定后悔的肠子都青了,这木桌内藏着的黄金少说也有千斤,那可是一笔巨资,将这金桌子据为己有,一生都不用发愁了,可惜他翻箱倒柜,砸烂了许多家什,就是没有发现这个东西,看来也是他命中没有这个富贵命。

对待这些金银之物凌云可是非常有经验,财不外漏是老祖宗的遗训,一定要坚决遵守,所以他去除掉所有附着的木屑之后,立刻将金子用双手挤压,整张金桌子变得扁平成一块厚厚的大金饼,金子质地较软,凌云加工起来几乎没费太多的灵气,然后这大金饼揉搓成一团越来越圆的金球,最后被凌云拼命压缩成一个小金丸,重量依旧不变,重的惊人,七八个大汉才能抬起来,毕竟是金子,这么重的金子块已经是世间罕见了。

凌云将金丸放在了腰间的袋子里,平时用的话只需要扣下一点点金屑,变回最初的体积,就有好几两黄金了。

这下可算是不虚此行了,那万两白银无论陈世忠这个奸诈狡猾的家伙是否如约送来,都已经无关紧要了,毕竟和自己手中这堪比巨资的黄金相比,万两白银已经不值一提。

小楼内的家什几乎已经毁坏殆尽,凌云不愿这个曾经像家的地方,被那些陌生的衙役官差践踏,回首望了望屋子里,没有任何一件东西是完好无损的,都已经破碎不堪,于是撕下床上的帷帐,手指头鼓动灵气,点燃了一把火,将帷帐烧了起来,扔在木制的床上,因为他不相信这断了一条腿的床也会是金子做的,所以根本没有去查看,然后火焰在整间屋子蔓延,木质结构的小楼瞬间淹没在火海之中。

因为全城戒严,所以大街上空无一人,根本没有任何围观的群众,就算是周围的邻居闻到了烟火的浓烈气息,由于害怕出门被砍头,惹出祸端,所以都闭门不出。

凌云在小楼前面察看火势,以免殃及周围的邻居,好在小楼是个独立的整栋建筑,火焰只烧掉了小楼这一栋,周围的建筑有些距离,没有被火海殃及。

凌云看着火焰如同一只燃烧的怪物,吞噬了整个小楼,渐渐地将整栋房顶和墙壁都燃成了灰烬,塌陷下来,将下面的墙壁摧枯拉朽地一并压垮,整栋楼彻底成了一摊废墟,一片焦黑炭土,只有几点火苗还在风中摇曳。

凌云心中一阵空落落的感觉,仿佛失去了一段宝贵的回忆一样,这小楼之毁灭,不在于这把火,当那群衙役冲进来打砸之时,小楼已经毁掉,再如何修整,都再也无法回到过去那个温馨承载许多记忆的小楼,所以,火只是最后一个象征性的毁灭,这笔账还是要算在那个新任知县陈世忠的头上。

在废墟的余烬中搜寻了一番,没有任何黄白之物,凌云心知这小楼当时建造是王三城的功劳,这个金桌子应该也是他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想不到前人栽树后人乘凉,这家伙若是地下有知,一定后悔当初如同辛苦的蜜蜂一样,积攒下这么巨富的家产,结果撒手人寰,全部给别人做了嫁衣,自己连后代香火都断绝了,实在是命运弄人。

世事无常啊!凌云感慨一番,便离开了这个废墟之地,在三月之期到来前还有十天,这十天怕是一直要待在这个靖南县城,十天后见了胡芍,还要应付辛慈那个女人的难缠,不知道她又会想出什么任务交给自己,完结了这两件事,还要回去神足教圣山,接回自己的几房老婆,免得被别人趁虚而入,那可就吃了大亏,不但拱手送人几个佳人,自己还要戴上一顶鲜绿的帽子,岂不是气大?

顺着大街向前走去,凌云此时才有些微微明白那辛慈之所以不愿意用灵气四处御气飞行,一旦用了灵气,便觉得人世间百般乏味,这种戾气会莫名在心中郁结,直到飞升离开人世间才能结束,所以,在并非紧急的情况下,凌云也会选择像常人一样,安步当车,反正生命无尽头,那区区人间的时间算是什么,根本就不必有时间的概念。

凌云所去的方向,是曾经的胡府,当时万仙楼毁之一炬,为了避免靖南郡王卷土重来,报复胡芍的家族,凌云当时叮嘱她快些处理家产,尽快离去,她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应该早已做了最明智的选择,但是凌云还是有一丝隐隐的不安,除非到了胡府确认她家已经撤离搬空,否则这颗不安的心难以放下。

从小楼走去胡府,县衙门前是必经之路,走到了那两个威武石狮看守的县衙门外,凌云不禁哑然一笑,这个熟悉的老地方,曾经自己还在里面坐堂当过县太爷,现在门面刷新一番,漆黑的大门果然比之前褪色的破门威严的多,门前两个鸣冤鼓也换了新的鼓皮,这陈世忠不愧是天下唯二的六品知县,从京城来的到底是见识广,水平高,仅从门面上看,已经是重整一新的迹象。

章节目录 第339章 县太爷(五) 正在凌云走过县衙门前之时,石狮子旁突然钻出了一个小个子男孩,身上穿着朴素的青蓝衣服,因为浆洗了太多,有些发白的颜色,到处打着补丁,衣服十分整洁,不像是乞丐,脸上稚气未脱,竟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冲过来抱住了凌云大声哭泣。

凌云对这种毫无底线,强拿硬要的乞丐十分不耐烦,刚想一脚踢开,那小乞丐自己停止了哭泣,低声道:“大人,师爷让我告诉您,陈世忠有诈,那一万两白银不会给您的,让您快点离开这是非凶险之地。”

凌云这才明白,原来他是张安国派来报信的人,心中对刚才鄙夷他有些后悔,从腰间掏出了二两黄金,扔给了这小乞丐,道:“这是打赏你的,快拿去买个饼吃吧!”

小乞丐看着金子眼睛都瞪直了,但控制着自己不敢伸手去接,嘴里嗫嚅道:“大人,师爷已经赏我银子了,我不能再拿你的钱!”

“拿着吧,师爷给你的是他赏的,这一份算是我给你的。”凌云道。

小乞丐虽然从未见过金子,但这金子的价值他是知道的,二两黄金,几乎等于二百两银子,那对他来说可是一笔巨资,足以一生衣食无忧,在地上恭恭敬敬地磕了几个响头,双手捧过金子,道:“谢谢老爷!”

看着小乞丐一步三回头的依依不舍离去,凌云心道,这陈世忠我早就料到他在我面前装作屈服的样子,实际上心底必然不服,扭头就会密谋诡计,只是没想到他叛变的这么快,自己还没从靖南县离开,他已经开始准备反扑了。

“也好,本来想给他一条生路,这下自己找死可怪不到我。”凌云自言自语道,嘴角一丝冷笑。

继续向前走,大街之上,始终静寂无人,可两边商铺和住家的门板缝隙,有无数双好奇的眼睛,透过微小的孔洞,偷看这在靖南县闹得满城风雨的江洋大盗,到底是不是传说中三头六臂的神通广大?

凌云走到了一个高大门楼的府邸之前,门上的胡府二字牌匾早已摘去,空空留下一道白色的印迹,看来胡芍一家应该已经离开了这里。

可是门前密集的车辙印深深地留在地面上,马蹄践踏的凌乱足迹沾着湿润的泥土,还未干透,足可见这里不久前刚刚有人经过,大门从里面关闭,显然里面还有人居住并未离开,而门内的人,必定不是胡府之人,否则不会轻易摘下那胡府二字牌匾。

凌云走到门前,刚想推门而入,漆红大门却从里面打开了,走出一高一矮两名身穿灰衣的仆人,手持腰刀,满脸横肉,与其说是推开大门,不如说是撞开了门。

幸好凌云早已听到里面有沉重的脚步声传来,已经闪身躲开,看着两个壮汉的仆人冲出来,喝道:“你是哪里来的狗东西,在门前鬼鬼祟祟,想要干什么,知不知道里面住的是什么人?”

“里面住的是人吗?噢,你要是不说,我还以为住的是狗呢。”凌云故作不懂道。

“这么大的宅院,你他妈以为这里住的是狗,这是哪里来的傻子,今天你撞上了大爷,算你倒霉……”那恶仆怒骂道。

“住的不是狗,我怎么听到狗在这里汪汪乱吠?”凌云笑道。

那两个仆人早已抽出了腰刀,此刻见他挑明了骂的正是他们,怒容满面,叱骂道:“狗东西,敢骂你爷爷我!今天不宰了你,我就跟你姓。”

“想跟我姓,可你爷爷我未必会同意,这样的不肖子孙,我可不想有。”凌云一边躲开他们的刀,一边笑着骂道,气得二人哇哇大叫。

“门外是谁在喧哗,难道不懂一点规矩吗?”门内突然有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

两个仆人一听到这如古钟一样的声音,连忙站住了身体,不再继续追击凌云,恭恭敬敬地冲着门内施了一礼,道:“祁老,门外有一个大胆狂徒,前来闹事,我们二人正在清理这厮……”

话音未落,两人痛叫了一声,身体飞了起来,狠狠地撞在了红漆大门之上,将门撞得洞开,里面站着一个白发老人,险些就被门撞到,擦着鼻翼而过,悬极了。

两人之所以飞得这么高,撞得这么猛,当然是凌云在两个仆人的身后,抬起脚在屁股上重重地加了一个作用力,促使两人像火箭发射一样撞到了门上。

那老人面目清癯,要不是白发满头,脸上遍布深深的皱纹如沟壑般纵横,凌云还以为是鹤仙人本尊在此呢。

那老人伸出双手,拦住了两个仆人撞击到门上又继续前冲的身体,将他们扶正,脑袋上肿起了拳头大小的红包,面有惭色,道:“祁老,那人趁我们不备,偷偷下手,所以……”

“不必多言,习武之人,本来就应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防备,这幸好是一脚踢来,若是一刀下来,你们两个的命已经没了,懂吗?”祁老脸色阴沉道。

“祁老教训的是,属下知道了。”二人对这位尊称祁老的老者十分恭敬,可见他地位不低,难道抢了胡府占为己有的就是他?

“这位不知该如何称呼,你为何要在我这王府前闹事,还对我府的下人大打出手,是何缘故,难道他们得罪了阁下?”祁老道。

“他们得罪没得罪我,应该问他们才对,干嘛问我,就算我说他们得罪了我,你也会说,即使得罪了我,也没必要下这么狠的手,然后全都变成了我的不是,我的罪过,你便可以大打出手,将我教训一顿,名正言顺,对不对?”凌云道。

这一番伶牙俐齿地回答,让那个祁老脸色更加阴郁,道:“已经给了阁下解释的机会,但你顾左右而言他,并不直面回答,那我只好当作阁下无端上门挑衅,别怪老夫出手无情。”

“唉,你既然都这么说了,那也别怪我不够尊老了。”凌云道。

“祁老,这家伙刚才一直在门外鬼鬼祟祟,我们上前问话,他也不好好回答,反倒骂我们是狗,这才出手教训他,实在都是他的错。”那两个仆人生怕祁老责怪,于是抢先道,只是他们只述说了有利于他们的部分,其余都遮掩了起来并不如实相告,比如是他们一开门就破口大骂凌云为狗东西,这一导火索他们根本没有提。

祁老对两人的话不置可否,凌云心知他们是一丘之貉,这老者之所以不轻易动手,而是先装作公正的样子,前来问话,明着看是想弄清楚两方的争端,实际上只是看到了凌云厉害的脚法,想要摸清他的身份,以免擅自出手最后出丑,对于这种老奸巨猾的老江湖,凌云比他们还要清楚他们的心思。

“还不动手,老先生,我怕再等下去,你耗不过去,毕竟这么大年纪了。”凌云道。

果然这一句话彻底激怒了那白发老者,风鼓满了祁老的两个宽大的袍袖,怒道:“我未曾对你有何出言不逊,你却三番两次对我言语不敬,阁下,太过分了吧。”

“不过分,有人抢占了别人的地盘,据为己用,还称之为王府,和这种恶劣行径相比,我所做的一点都不过分。”凌云道。

祁老果然老成圆滑,他内心何尝不想教训眼前这个桀骜无礼的臭小子,只是因为看到他那一脚的功力,远在自己之上,所以一直隐忍不发,此刻听到凌云的话,才明白原来他是为了曾经的胡府主人而生气,便道:“这府邸原来的人家姓胡,难道你是胡家的人?”

“我可不是胡家的人,路见不平而已,难道只有胡家的人,才能为胡家打抱不平吗?”凌云道。

“胡家离开了靖南县,将这个偌大的府邸作价卖给了靖南郡王,有买有卖,公平交易,你有什么不满的呢?”祁老平静道。

凌云心中充满了狐疑,当时靖南郡王早已知道了胡家姐弟二人的身份,怎么会来买仇人的房子,这老头的话未必是真,很可能是扯谎骗人,于是道:“那你倒是拿买卖的房契来给我看看!”

“本来这是我们买卖两方的事情,你既然不是胡府的人,那就没有资格看这房契和买卖契约,但你今天存心来找茬,就算我们要教训你,也要让你知道个明明白白,否则你肯定心里不服气,那等着,我去府里把契约给你拿过来!”祁老转身回府,两个仆从紧跟着进了府,将漆红大门关闭了起来,将凌云留在了门外。

凌云心中犯起了嘀咕,这家伙不会趁机溜走吧,不过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他们全部收拾行囊从后门溜走,这个偌大的胡府,他们总无法带走,更何况以他们的逃跑速度而言,无论放他们先走几个时辰,压根逃不出自己控制的范围,只要一个瞬息之间,便可以到达他们的面前,哪里逃得掉?

所以凌云压根不怕,在门前石狮子的宽大基座上,大摇大摆地坐下,仿佛坐在一个石头制成的石椅之上,等待着那府里的人出来回话。

章节目录 第340章 王府(一) 之所以凌云如此有耐心,而不是踢开大门,冲进去滥杀一通,主要是因为凌云还有十天的光景不知道如何消磨,在这里等于消磨了时间。

可凌云最终等来的并不是所谓的房契和买卖契约,而是一群精壮的汉子,个个身披重甲,手持利刃,从大街两旁鱼涌而来,足有百人之多,将街道之上塞得满满当当全是重甲人,把凌云堵在了中间。

凌云好像没听到任何声音一般,躺在石狮的基座上呼呼大睡,鼾声大作,重甲人中两匹马冲到了前面,一匹马上是身材肥硕的靖南知县陈世忠,此刻他坐在马上,显然那匹马承受了不该承受的重量,马腿不停地打颤,一个承受不住只怕就会摔倒在地。

另一匹马上则坐着一个满脸胡须的将军,手持一柄长矛,不怒自威,将军肚与陈世忠无异,可是身材高大,相比之下,显得这将军威武雄壮,手臂粗大结实,一看就是久经沙场之人。

“将军,要犯在此,就是他,杀了前任知县王三城,又冒名顶替,罪恶滔天,今天还对我十几名衙役痛下杀手,实在是穷凶极恶,凌迟处死都不足以弥补他的罪过!”陈世忠挥鞭一指凌云道。

“呔,那个躺在那里的恶徒,现在你已经被大军包围,你可知道你现在身负重罪,罪不可恕,现在快快缴械投降,我禀告朝廷,能为你找一个痛快的死法,万一要是圣上判你是凌迟,或者五马分尸,那痛苦之状,我就不用多说了吧,到底有多痛苦,恐怕你也想象得到!”那将军瓮声瓮气道。

可凌云似乎沉浸在梦乡中难以自拔,鼾声大作,始终不见清醒的意思。

“将军,这实在是难得的时机,你不知道那个人有多彪悍,连十几个衙役在他面前,都不够塞牙缝的,一脚就全部给踢飞了,死了一半,另外一半现在也伤势垂危,命不久矣,我当时坐在一把檀香木的太师椅上,他一手捏碎了椅子,功力之高,实在是骇人听闻,从未见过这种高手,现在他酣睡之时,正是最好的时机,不如趁机将他乱刀砍死。”陈世忠建议道。

那将军不置可否,面无表情,既不表示同意他的提议,也未出言反对,只瞪着凌云,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凌云打了个哈欠,伸了一个懒腰,但并没有睁开眼,反而是翻了个身,换了一个姿势躺着继续大睡。

“这家伙实在是太嚣张了,将军,机不可失,现在正是要消灭他的最好时候,你若是不下令攻击,我只能上奏圣上,弹劾你贻误军机,纵放要犯了!”陈世忠大声喝道。

“上!”将军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大喝一声,军令如山,随着将军一声令下,无数重甲兵举起了利刃,朝着凌云那一人冲了过去。

凌云最初只是闭目养神,耳中听到有脚步声,而且声音整齐划一,威武雄壮,便知道来了大队人马,心中叹息道,何必来这么多人,就算来再多的人,不也是送死吗,何必自寻死路。

随着那些重甲兵攻击过来,凌云伸手一摸旁边的石狮子的脚,那石狮子顿时有了生命,鬃毛随风飘动起来,看着重甲兵的靠近,张开血盆大嘴,冲着他们嘶吼了起来。

众甲兵无不惊慌失措,没人想到这么大一只石狮子居然活了过来,鬃毛栩栩如生,利齿尖锐锋利,足有一人之高,跳下了基座,护在凌云身边,对着众甲兵咆哮不已。

众甲兵逡巡不敢前,手中的长矛和利刃只能用来砍人,如何能够对付这石头做成的石狮子,简直是以卵击石。

石狮子猛地跃起,千斤重的身躯,一下便踏扁了一人,爪子抡了起来,轻松地打飞了两人,那爪子的重量,重甲根本无法阻挡,被打成了碎片,掉落一地,甲兵则骨头碎裂,血肉横飞。

石狮子冲进了重甲兵围成的阵型之中,一阵凶猛地冲击之下,重甲兵溃不成兵,死伤无数,剩下的活着之人四散奔逃,这石狮子实在是无法对抗的强敌,身体是坚硬的石头,任何兵器都无法伤害到它皮毛,而一冲之下,踩死踏伤者无数,根本无法抵挡。

陈世忠坐在马上,见到这一幕惊慌无比,立刻调转马头,准备逃走,没想到石狮子已经冲到了他的身旁,一掌拍下,坐下马惊叫一声,立刻瘫在了地上,倒地死掉,那石狮子的重掌击打在马的后身上,鲜血绽开一地,肠子流了一地,陈世忠肥胖的身躯活动不便,从马背上后仰着跌倒在地,腿部被马沉重的身体压到,完全变形,一声清脆的骨头折断声音传来,他惨叫不止。

那石狮子拍死了马匹之后,本来已经跑开了,听到了陈世忠的惨叫,又冲了回来,想要打烂这陈世忠的脑袋,可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陈世忠的面前,拦住了石狮子的去路。

“贤弟,这可不大好,你杀光了我全部最精锐的重甲兵,现在还要杀死这六品知县,朝廷命官,这可是死罪,我劝你还是悬崖勒马,不要再肆意妄为了。”那将军拦在石狮子面前,话却是对凌云说的。

“你什么东西,叫我贤弟?我可不认识你。”那石狮子竟然开口说话了,可是所说的话却是凌云所说,而凌云对眼前这位将军,并不是不认识,而是太过熟悉,他就是当初率军行经靖南县的孙逊孙将军,如今面容依旧,只是胡子更加浓密了,差点遮住了脸,但凌云只听声音,已经能够认出是他,之所以不敢相认,不过是那知县陈世忠在旁边,不便当着他的面和孙逊太过亲密,否则一旦被他疑心反倒是害了孙逊,除非能杀掉他灭口。

“你不认得我,我认得你,就是骨头化成了灰,我还是认识你,当初你假扮成王三城,我已经起了疑心,但你为人是我欣赏的人,所以我结交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王三城这个名字,无论你是不是假冒,是不是朝廷要犯,都是我孙逊的朋友。”孙逊慨然道。

凌云心中道,这个孙逊还是如此鲁莽,他不知道陈世忠在旁边,这些话说出来只会惹得这个狗官起疑心,到皇上那里弹劾你一通,说你勾结江洋大盗,杀死朝廷县官,还取而代之,为你置办军费,内外勾结,意图不轨,你孙逊哪里受得了这个罪名?

可是孙逊已经说了出来,看来这陈世忠非杀不可了,凌云心中打定了主意,于是不顾孙逊地阻拦,石狮子猛扑过来,爪子抓向了那陈世忠的面额,陈世忠惊吓得差点昏厥了过去。

千钧一发之际,孙逊竟然赤手空拳地冲上前来,当空顶住了扑下来的石狮子,将这石狮子如鼎一般扛在了肩头,身体则迅速地变大,浑身上下变得墨黑锃亮,竟成了一只墨色铁狮的模样,两只雄浑有力的前爪抗住了石狮子的攻击,身形比石狮子还要高出一倍有余。

重甲兵死伤遍地,侥幸存活下来的寥寥不足十余人,在远处畏头畏尾,既不敢丢盔弃甲,擅自逃跑,否则将以军法处斩,又不敢冲上前来,掺和两只巨狮的打斗,只能远远旁观。

而陈世忠一条左腿因为被马身压断,不能离开,肥胖的身躯就瘫坐在孙逊化身而成的铁狮子后面,动弹不得,脸上哭得全是泪花,好像蒙受了极大的痛苦,不停地痛叫,还要担心两只狮子的打斗一不小心会踩到自己,将肚子踩破连肠子都踩出来,可是身体无法移动想要躲远点都不行,实在是让他提心吊胆,吓得胆子都要碎掉。

两只狮子,一头石狮子,一头铁狮子,固然体型上铁狮子占据优势,足有对方两倍大,但力量上双方却几乎平衡,谁也无法将谁降服,两狮子互相攻击扑抓,每一次碰击,都是金石之声大作,火星四溅,狮子的咆哮之声,震耳欲聋,响遏行云。

“孙逊,你不让我杀了这狗官,他回去将会怎样弹劾你,你可知道?给你盖上勾通江洋大盗、意图谋反谋逆,你将满门抄斩、诛灭九族!”凌云怒道。

“圣上英明,不会被小人蒙蔽圣听,这个不劳你费心,今天你我是敌人,我为皇上效命,而你是皇上最想杀死的要犯,我不是想手下留情,而是我知道凭借我一人的力量,压根打不过你,但是你也杀不死我,所以你快快离开,不要让我为难,至于我和陈大人的事情,不用你管,我自己会处理好。”孙逊道。

两头雄狮已经陷入了僵持的状态,彼此谁也无法征服对方,谁也无法打倒对方,一番死斗,已经是筋疲力尽,铁狮子不停地喘着粗气,凌云使用灵气驱动的石狮子还好,体力上并没有任何透支,长此以往打下去,孙逊必败无疑。

其实,凌云早已手下留情,不然以孙逊一个初级修炼者的级别,压根无法承受凌云的浩然灵气,那铁狮子固然在世人面前,是可称霸一方的可怕怪物,在凌云面前,消灭他有如拍死一只虫子一样简单。

章节目录 第341章 王府(二) “好,今天我饶你不死,你带着这陈世忠赶紧滚开这里,我倒是看看,等到今后你被他弹劾的时候,如何能够全身而退,有些狗,你救了他,他终究还是会咬你的,妇人之仁,只会害死自己。”凌云化身的石狮松开了铁狮,坐在地上,慢慢恢复了曾经门前石狮的姿态,身体也凝固回到石头的状态,立在大街中央,不再动弹。

孙逊也恢复了本来的样子,双手一拱,道:“多谢不杀之恩,没齿难忘,但下一次遇到,你我便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我一定会奋力以死相博,绝不退缩。”

凌云心道,这一次大概是再也不会遇到你了,如此妇人之仁,回去陈世忠这等阴狠角色将会吃的你骨头都不剩,孙逊啊孙逊,你领兵打仗,是个好手,可惜玩弄政治,有如婴儿,完全不懂这些权术手腕,真不知道他是如何到了今天这个位置。

陈世忠听到凌云愿意饶了他们一命,此刻早已顾不得身上的疼痛,跪地磕头,痛哭以谢,生怕礼节上做不到位,被凌云挑出毛病,从而改变了念头,不肯放他们离去,那岂不是惨了,态度之恭谨,只怕老爹殡葬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痛哭流涕,真情流露。

其实,此时的陈世忠得知自己能够活命之后,早已在心中想起了一番阴谋,绝不能让凌云这样轻易地将自己踩在脚下,还有那个与这江洋大盗关系密切的孙逊孙将军,此次之所以屡次抓贼失败,当然是他勾通外贼的缘故,一定要禀明圣上,将这个罪名牢牢地戴在他的头上,自己则成了坚贞不二的勇士,一定不会被抓贼失败这个失误牵连到。

“感谢大侠,小的一定回去烧香念佛,多行善事,绝对不会再干坏事,尤其是孙逊将军,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好比救命恩人,我怎么会恩将仇报呢,我一定会好好报答孙逊孙将军。”陈世忠因为腿部骨折的头痛,说话咬字不清,但还是完整地表达出了他的全部意思。

凌云心中只想起了一句俗语,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对于这生性自私的陈知县来说,承诺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所谓“一定好好报答”,这样随口一说,人家高兴,自己也展示了风度,实在不行,还可以种种理由推脱,毕竟报恩这一世本来就虚伪而不真实,到底今后如何报恩,谁也说不了标准,也许有人认为一顿饭钱就抵了,也许有人认为就算你把自己的命都给了他,还是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孙逊伸出两只粗壮的手臂,如同两根铁棍,架在倒地死马的身体之下,用力地抬起,大叫一声“起!”,几百斤重的死马尸体被生生抬起,扔到了一边,发出一阵沉闷的声响,激起一层尘土。

陈世忠的腿终于从马的重压之下逃脱出来,可是骨折的大腿依旧让他无法活动,只得借助孙逊的搀扶,被放在了孙逊坐骑的马背之上,孙逊勒住了缰绳,回头望了凌云一眼,策马而去,十余名重甲兵紧随其后,满地的死尸竟无人过问,静静地躺在大街的青石板之上。

“果然是个凶恶之徒,你这等出手,残忍杀生,不怕报应吗?”那漆红大门重新打开,祁老走出来淡淡道,身后多了七八名重装武士,个个铠甲锃亮,刀锋照人。

“哈哈哈,果然是个虚伪的道学家,你这么装,不怕雷劈吗?刚才那些人拿着刀,以百余人对付我一个人,我手无寸铁,若不是打死他们,就是被他们打死,你居然说我残忍,这以多欺少、恃强凌弱的上百人难道仁慈?刚刚我出手之际,你坐山观虎斗,关着大门看戏,现在打死了所有人,你又走出来虚伪地在这里感慨,请问你刚刚在做什么?看戏很过瘾吗?”凌云句句一针见血,竟驳斥这老者哑口无言,脸色十分难看。

凌云所说的并没有错,假如刚才凌云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身怀灵气的修炼者,恐怕早已被这上百人群殴打死,那时这群重甲兵会仁慈一些?世界上从没有绝对的善恶,也没有绝对的强弱,这群重甲兵在凌云面前是被碾压的弱者,可是在普通人面前,又是彪悍的强者,可以随意欺凌普通百姓,两者随时可以转换。

祁老鼻子中哼了一声,道:“强词夺理,狡辩而已,你以为你能打倒这群重甲兵,所以目空一切,任谁都不放在眼里,可你看看这位是谁?”

随着祁老的一声“请”出口,一人从漆红大门之内踱步而出,身形瘦长,有如一根筷子行走在路上,面容清瘦,两只眼睛细如柳叶,冠发高高立起,瘦削的影子在大街上拉的分外长,正是鹤仙人!

“好久不见!鹤仙人。”凌云道。

“三月快到了,现在乖乖来我面前送死了是吗?真是听话,不过,今天你在这里大开杀戒,搞得死尸遍地,大煞风景,不清理干净这些尸体,我是不会立刻杀了你的,我要让你生不如死,浑身痛不欲生,然后在万般折磨中逐渐死去。”鹤仙人道。

“啧啧啧,三个月过去了,我还以为你会多吃点肉,长胖一点,现在想不到更加瘦了,上次我们是在万仙楼碰见,那可是靖南县第一大的妓院青楼,可惜已经是往事,不过当时我就劝你,爱惜身体,不要过度放纵,不然怎么也不会落得现在这副筷子模样,唉,黑眼圈也更加重了,你真是太不爱惜身体了。”凌云道。

“雕虫小技,你以为故意在我属下们面前抹黑我,就能让我放你一马?真的是痴心妄想,告诉你,今天你是死定了,只是看你想怎么死,是受尽痛苦而死,还是痛快地死,你只能选择这两者之一而已。”鹤仙人道。

“如果我不想死呢,今天我觉得我运气特别好,天气也不错,黄历上也说是个适宜出行的好日子,我看,我应该不会死,更何况,我根本就不想死,那你觉得我应该怎么选择?你只给我选项一和二,是不是还要添加一个三,我不想死的选项,然后皆大欢喜?”凌云笑道。

“痴心妄想,你不想死?哈哈哈,这世上谁都不想死,可是你非要今天碰上我,那就是你的死期,本来三个月之前已经说定,你到了时间就要来乖乖受死,不然等我找到你,你会死的更惨,现在你如约前来,我本应让你死得痛快些,只要你清理干净这些尸体,我就让你毫无痛苦地迅速死去。”鹤仙人道。

“恕难从命!”

“那就是找死了!”

“你随意!我奉陪!”

鹤仙人怒目相视,手中已经开始运作灵气,周围祁老在内的一众随从都躲得远远,生怕这场恶战殃及池鱼。

凌云半躺在石狮子宽大的基座上,斜着眼睛望着鹤仙人,三个月前,他是遥不可及的高处存在,现在,不但是平视,甚至在自己的眼中,对他已经是俯视了,大概不止是实力的此消彼长,在对这个世界真谛的了解上,凌云和三月之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但鹤仙人这三月间,没有任何变化,还将凌云看作是一个随意碾压的弱者,这将是他此生犯下的最大错误。

“鹤仙人,你确定要打?我一向尊老爱幼,和你动手,未免显得我欺负老人呐。”凌云道。

“看你油嘴滑舌到什么时候,现在我就将你送上西天!”鹤仙人怒道。

随即,鹤仙人身体腾空而起,悬浮在空中,仿佛一个悬停的鸟儿,展开极长的双臂,足有三丈有余,双臂合拢在胸前,汇聚起一个巨大的灵气光团,附着熊熊燃烧的淡蓝色火焰,周围四五里地的天空都被这蓝光映照得碧蓝如洗,散发一种幽幽冥冥的意味。

“受死吧!”鹤仙人眼力远超一般的修炼者,早已知道凌云这次上门,之所以有恃无恐,是因为他实力大增的缘故,所以一击之下,早已用尽了八成的功力,务求一击必中,因为不知道他实力到底增长到什么地步,假如有机会能打赢他的话,那第一次攻击一定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如此猛烈的攻击,他毫无逃避的机会。

凌云躺在石狮的基座之上,已经感受到半空中那个巨大灵气蓝色光团的炙烤感,心中道,这家伙果然不愧是执行官,随意的出手所蕴含的能量已经着实惊人,若是我还是三个月之前的我,恐怕这一击之下,早已化为了一堆灰烬,根本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可是,机缘巧合之下,自己拥有了二十万壶灵气,这种等级世间罕见,对于鹤仙人这八成功力的一击,凌云并没有任何慌张,而是在面前画出了一个半圆形的结界,将整个身体封在了结界之内,抵御光团的袭击。

那巨大的蓝色光团落下之时,地面上所有可燃之物,尽数燃烧起来,祁老和几个精壮仆人连忙躲开几百丈远,胡府的木质和砖石混合的门楼,也在光团的炙烤下燃烧起来,火光冲天,蓝色的灵气火焰与红色的火光相互映照,红蓝交错,天空和地面被两种颜色笼罩。

凌云舒舒服服地躺在结界之中,完全没有被那即将落下的光团侵扰,甚至没有多看那光团一眼,道:“鹤仙人,你这到处纵火的毛病能不能改改,玩火尿床不知道吗,你看你那小身板儿,多虚,晚上尿出来黄黄的,多骚气!”

章节目录 第342章 王府(三) 蓝色的光团撞击到结界之上,两股强大的灵气震荡出一圈冲击波,方圆百里的房子无不因这巨大的撞击之力的余波,而感到了摇晃震荡,直到百里之外的某个赌场,一张桌子上,刚刚摆好的麻将都全部被震倒,坐庄的老大气得吹胡子瞪眼:“谁踢得桌子?把麻将牌都踢倒了!”

凌云躺在基座之上,望着那蓝色光团与紫色的结界互为犄角之势,两股势力顶头相对,谁都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

鹤仙人飞在天上,以上对下,不停地注入强大的灵气,只求压制住凌云,可越是源源不断地增加灵气,越是感觉凌云的实力雄浑,自己的所有灵气竟没有让那结界有丝毫的降下或损耗,有如一个人在撞一座山,使出的力量没有丝毫的效果。

而凌云脸色轻松,躺在那基座上,优哉游哉地晃着腿,若不是大街上没有小摊小贩,只怕他已经买来一根鸡腿大啃特啃了。

越是看他这副懒散的样子,浑不在意,完全不投入眼前的大战,那鹤仙人便越是生气,手中的力道便越重,可这如山一般的巨大力量,已经让凌云结界之外的地面下陷了半丈有余,力度惊人,可凌云在结界中,丝毫没有收到任何影响。

“这不可能,三个月而已,你一个毛头小子,在这个世界的孤魂野鬼,没有任何背景,怎么可能突飞猛进如此之快?”鹤仙人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心中充满了狐疑。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更何况是三个月,这三个月之内我经历了什么,你根本就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难道没有任何背景,孑孓一身,就不会突飞猛进了吗?你这思想太落伍了,老头。”凌云道。

在两人交手之时,那鹤仙人虽然未尽全力,但凌云已经从那盛大的灵气光团估计出他的力量,假如他只是用了一成的功力,那鹤仙人的功力大概是自己的一半,约十万壶灵气,假如鹤仙人用了五成的功力,那他的功力只有自己的十分之一,约两万壶灵气,假如鹤仙人用尽了全力,那么鹤仙人的功力只相当于自己的二十分之一,仅为一万壶灵气而已!因为那结界所消耗的能量,不过是一万壶灵气而已,已经足以与那灵气光团抗衡,可见二者处于大致均衡的状态。

“你不必骗我,我在这世上几万年间,什么样没经历过,三个月的时间,对于修炼者而言,不过是凡人的一呼一吸罢了,会有如此质的飞跃,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只有一个可能,某位功力高强的前辈,主动将自己的灵气传授给你,否则,你根本不可能获得这么强大的力量!”鹤仙人斩钉截铁道。

鹤仙人也算是经历丰富的老江湖了,什么场面没见过,凶险至极的关头也不止遇到过一次,可从未像现在这样,竟然遇到一个毛头小子,短短三个月之间,从一个任自己凌虐的初生牛犊,变成了强出自己几十倍的无与伦比的存在,只是那轻松地躺在石狮空出来的基座上,随意使出灵气布成的结界,自己使用了十成的功力,依旧无法抗衡突破这结界,足可见自己的实力早已逊色于他。

三个月之前,自己生生将他的骨头捏碎,整个人差点彻底死在自己的手上,魂飞魄散,可现在呢,自己用尽了全力,也无法突破他漫不经心织成的一道结界。

鹤仙人的心一阵寒凉之感,弱者在强者的面前,唯一能够生存下去的方式只有乞求强者的同情,否则就是奋力抗争,不敌而被消灭,现在他在凌云的面前,已经变成了一个弱者,彻头彻尾的弱者,没有一丝值得怀疑的地方。

“谁传给我灵气,还是我从哪里捡到了灵气,这一切重要吗?看来你还不清楚现在的状况,让我来告诉你吧,凭你的力量,现在是远远不如我,如果想让我放过你,你交出灵气给我,就可以饶你不死,否则,你灵气与我差距这么多,我杀了你并不是一件难事,你应该很清楚。”凌云道。

鹤仙人明白他说的并不是虚言,以凌云现在强出自己几十倍的灵气力量,毁灭十个自己都不在话下,若是一对一单挑,将自己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抹除,甚至从所有世界里毁灭掉,都不是难事,甚至自己的奋力一搏,也无法对他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因为实力实在是太过悬殊,甚至比当初凌云与自己的差距还要大,根本没有尝试一下的机会,心中也早已放弃了这种无望的念头。

交出灵气,也许还是会被他不守信用的杀死,但是,奋力一搏,那结果一定是必死无疑,如果交出灵气,也许凌云会信守承诺,还有活下来的可能。

当然,以自己将近两万壶灵气的功力而言,还是有一种生存下来的可能,那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一个字,逃!可是自己在大魏王室之间经营多年,好不容易得到了现在的权力、财富和地位,一旦逃走,将付诸东流,完全荒废,多年的心血毁于一旦。

鹤仙人一边装作继续向凌云加注灵气的进攻,一边内心盘算着应对的计策,当然,没有任何一种两全之计,既想不失去灵气,又想不失去权力财富和地位,还想保住性命,几乎没有万全之法,至少,摆在鹤仙人的眼前所有可供选择的选项,没有一个符合两全之法。

鹤仙人当然对这一点心知肚明,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如果不能有壮士断臂的勇气,不断地犹豫不决下去,只怕绝对会丢去一切,不但没了灵气,没了权力财富和地位,甚至连生命也会丢掉。

“你要是舍不得灵气,我只能自己出手来取了,我可不会像你一样是个软脚虾,让我自己动手,未免对你的身体有些不经意的破坏,甚至害得你一命呜呼,那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但我也无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毕竟谁让你不愿主动交出灵气呢。”凌云道。

“你不用这么嚣张,灵气虽然你比我多,但打起来并不是全靠灵气的多寡,这一点你也清楚,所以,我拼尽全力,不一定会输,就算输在了你的手上,你所受的伤,恐怕也不会轻,所以不要逼急了我。”鹤仙人道,他所说的话,与三月之前杀伐决断相比,语气早已缓和了很多,甚至有些怯弱的感觉。

“哈哈哈,既然你这么坚定地认为,你不一定会输给我,那我就干脆打开这破结界,让你进来跟我打个痛快好了,三个月之前,我还很清楚地记得当时你是多么无敌,只用了一根手指头,就能指点江山,将我打得落花流水,然后用了两根手指,就足以送我上西天了,啧啧啧,当初那个横扫一切的鹤仙人呢,我可真是羡慕得紧呐!”凌云道,他心中对三月之前那个在自己面前无敌存在的鹤仙人,印象深刻,甚至一度以为这样的人是无法战胜的,是接近于神的存在,可等到自己拥有了足够的灵气,才明白当初那盲目崇拜是多么可笑,鹤仙人也不过是灵气等级中一个平凡的存在,当自己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就可以俯视他而不是仰视他,而他的存在也只是一个普通的修炼者。

“你现在拥有了大约二十万壶的灵气,我确实羡慕,甚至有点嫉妒,无论你是有了什么奇遇,得到了这么多的灵气,如此之惊人,都是让我钦佩至极的,但是我想告诉你,你可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会分为执行官和缔约者?其他不入流的修炼者只能归类为游魂野鬼,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越狱者?”鹤仙人突然问道,让凌云有些茫然。

凌云当然只是执行官和缔约者的由来,这个世界是远古一位巨神所创,创世之初,不过是将眼前这个偌大的世界当成一个囚笼,关押一些外面穷凶极恶的罪犯,在这里耗尽万年时光,以最大程度达到惩戒犯罪的目的,但随着这个世界的发展,逐渐出现了生命,又从生命中衍生出智慧的万物之灵,万物之灵开始统治这个世界,为了避免这衍生的生命,这被巨神视为玩宠的人类,被那无数隐藏地下的恶灵践踏无存,开始有了第一批执行官进入这个世界,将恶灵重新镇压到地下,并把守人间太平,而缔约者则是因为执行官终究数量太少,这种苦差事没有人愿意来,动辄呆在这个世界万年,早就把人同化成了这个世界的人,再也不到外面的世界了,所以只能寻找恶灵中的顺从者,作为缔约者,来共同镇压其他恶灵,并且遵守世界的规定,不得作恶,这样就形成了执行官和缔约者的机制。

当然,这个世界是十分复杂的,很多单个的修炼之人,无门无派,没有任何依靠,但天赋异于常人,所以修炼的成就竟远远超出执行官的情况,历来都不罕见,但这些人自律较为严格,从不祸害人间,执行官就没有理由将他们像恶灵一样随意镇压,他们自由地生活在这个世界角落,成为一方的霸主,或者江湖上永恒的传说。

这些世外之人,在执行官的口中,就成了游魂野鬼,其中弱小者常常被执行官随意地凌辱杀害,而强大者,则能够明哲保身,但也无法彰显在世上,否则,执行官常常合力绞杀那些太出风头的单修之人,否则,就会破坏世上的纲常。

章节目录 第343章 王府(四) “我当然知道执行官和缔约者,一个是皇军,一个是伪军,至于那个孤魂野鬼,你说得是什么东西,我不明白!”凌云道。

鹤仙人与凌云来自同一个世界,当然明白皇军和伪军是什么意思,只是那外面世界的记忆,已经成了一个遥远的存在,此刻突然被他提起,不由一愣,随即道:“哼,那孤魂野鬼,就是一群极不抗日,也不降日的人,自己沽名钓誉,自诩闲云野鹤,实际上不过是一群没用的人罢了,在这个世界上存在,没有一点用处。”

“照你这么说,陶渊明那也是一个无能之辈咯?老子、庄子这两个人,也不种庄稼,也不卖东西,整天闲云野鹤,见人便胡吹海侃,留下几篇聊天记录,还美其名曰《道德经》《庄子》,按照你说得,他们在这个世界当真是一无是处了?”凌云道。

“你不要以为拿历史上的大名人来说,就能压我一头,这世界上,任何真理都不是说名人就是对的,他们留下了传世名作,世人传颂,可又如何呢,如果世人都学他们,归隐到大山之中,不事稼穑,等待着别人的供养,那天下不知道有多少老百姓要白白饿死,更不知道这世界会颠倒成一番什么样子!更何况,他们留下的传世名作,也不过是闲暇之时,用作消磨时间罢了,真的能够凭借他们的着作去治理国家吗?那不成了儿戏,哪个王朝崇尚老庄之道,没了血性,早晚必亡!”鹤仙人反驳道。

“哈哈哈,我读书少,你可别蒙我,老庄之道看似追求无为,推崇道法自然,甚至有人将老庄之道演绎成出世的宗教理念,可实际上,无论是老子还是庄子,他们的思想都深深地刻入了历代统治者的脑袋里,从未消除过这种深刻的影响,汉代初年,因为秦朝末年的战火,开始推崇无为之治,令百姓得以休养生息,最后才有了汉武帝时代的国库充盈,几代人的丰厚积累,终于支撑起北击匈奴的千古大业,你敢说老庄之道无用?相反,明朝末年,天灾频发,流寇蜂起,而明朝最后一位皇帝朱由检不懂得与民休养生息的重要性,反而是竭力剿匪,匪本来就是官逼民反,竭力剿匪所需军费高得惊人,进一步加重了百姓的负担,造成了更多没了活路的百姓,加入到匪的行列,导致匪越剿越多,军费越花越多,陷入了一个无解的死循环。”凌云道。

“你这句话我不同意,什么叫做匪越剿越多,那我倒是要请教了,你认为朱由检的应对之策不对,你有何高见,不去剿匪难道这些匪会自动放下武器?”鹤仙人不服气道。

“剿匪是指标,可大明朝已经病入膏肓,有如一个腐朽摇摇欲坠的大厦,只需要一根手指头就可以轻轻推倒,这个时候,还在乎房子上出现了一些窟窿,而不是想着如何巩固大厦的梁木,如何能够使整间大厦不倒?匪固然四处蜂起,但这些匪并非是要推翻明朝,崇祯皇帝自缢之后,南明在清朝的强攻之下,还维持了几十年,足可见明朝的统治并非到了一波土匪乌合之众就可以完全剿灭的地步,之所以给了李自成攻进北京城的机会,只是崇祯没有把握好机会,天下老百姓的要求很简单,无非是一口饱饭,谁能让他们不饿死就跟谁干,李自成的所有口号,无非是闯王到开粮仓一类简单到妇孺童子皆可知晓的话,这一点崇祯都没有做到!毁掉大明朝的,不是殿堂之上的党争,不是关外觊觎的清八旗,甚至也不是攻进北京城的李自成,而是那崇祯自己,他没有让天下百姓连有饭吃都没做到,推翻他又何错之有?当然,李自成和清八旗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有无他们,明朝都必定要亡,因为负了天下百姓的期望。”凌云道。

“非也非也,亡明者,非明也,而是那些强敌在外,朝堂之上,只管内斗的官员,他们不能尽忠职守,武官不能镇压叛乱,抵御外敌,文官不能辅佐朝政,治理天下,因此,明朝才失去了天下!有明一朝,党争的厉害,超过了任何朝代,而皇帝的放任,更是纵容了官僚们的斗争,大明朝毁于党争,可以盖棺定论了!”鹤仙人辩驳道。

“你也说了,有明一朝都在党争,党争从未断过,你说因党争而亡明,那为什么大明将近三百年江山,前三百年党争不断都不曾亡,偏偏是明末党争而亡?这说明党争固然是加速了明朝的覆灭,但绝不是明朝灭亡的最主要原因。你想想,明朝末年,流寇四起,是什么原因?天灾当然是一部分原因,可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上,哪一年能举国风调雨顺?每一年不是洪灾就是旱灾,甚至是蝗灾瘟疫,地震泥石流也不乏出现,那么明末为何天灾导致的结果这么严重,甚至让整个帝国轰然倒塌?究其根本原因,无非是天灾之外,还有人祸。一是朱氏子孙皆贵为天胄,享受天下百姓的供养,他们不事耕种劳作,个个虽然只能在封地内王府之中活动,但是享受的荣华富贵不亚于紫禁城中的皇帝,所有朱氏王族皆肥头大耳,李自成攻破西北之时,抓住了一个王爷,足有三百来斤,放在锅里,炸出一大锅油来,这都是民脂民膏啊!几万亩土地才能供养一个亲王,几个省的全部税收都无法满足一个王应有的俸禄,更别说,王之下,还有数之不尽的各种皇族,全靠百姓那点地里的收成养着,焉能不饿死百姓?就算是丰收之年,百姓也面黄肌瘦,勉强糊口罢了,哪里能吃饱饭?这只是第一个原因,明朝王族吸血太甚。”

“第二个明朝灭亡的原因,在于贪官太贪而皇帝太穷,此处说皇帝穷,并不是说皇帝过得比那些亲王、首辅差,安坐在皇宫中的皇帝,当然是锦衣玉食,过着奢侈的生活,可是他依然很穷,穷是因为地方税银没有上收到朝廷,从而使皇帝对地方缺乏应有的管束,穷是因为银子都落入了官僚的手中,皇帝对世家大族、当朝官员缺乏强硬的手段,到了崇祯一朝,更是如此,没法从百姓身上取得银子,因为百姓已经被压榨到没有饭可吃,没有命可活,他们的银子已经层层盘剥,被皇族子孙和贪官污吏全部拿个干干净净,这些钱落入皇族子孙与贪官污吏的手中后,崇祯除掉了魏忠贤,再也没有一个黑手,能帮他从中取钱,军队没有饷银,哪里还能为皇帝打仗,京城都被攻破,也就不足以为奇了!”

“第三个原因,恰恰是明朝本来的体系就是扭曲的,所以崇祯以为杀掉魏忠贤是在治病,实际上只是为明朝这间大厦除掉了一根坏掉的梁柱,又没有找到一根新的梁柱将大厦支撑起来,导致了整个帝国机器的停滞,最终走向了覆灭。明朝最大的弊端,在于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许多旧制度已经不适合明后期的发展,蓬勃的市场经济急需一个新的管理模式,但是明朝的皇帝并没有革新的念头,所做的无非在太祖圣训的基础上修修补补,这样子自然是矛盾百出,漏洞不断。比如说,明朝时候,所有的税银并非中央统一收取,因为考虑到税银调运的不便、粮食征收的损耗太大,钱粮的征收均是地方官府负责,对军队的给养也相应的交给了地方官府,这就导致了朝廷权力的削弱,不掌握钱粮,便不掌握权力,这是必然的。但是,有了厂卫机制的存在,大大减轻了这种地方势力做大的可能性,因为锦衣卫和东厂西厂的太监可以代表皇帝的名义,直接巡视天下,征收矿山、茶叶、丝绸、瓷器等等商品的税银,然后直接上交给皇帝,这中间当然难免擅权贪污,但效率远高于地方到中央的庞大体系,所以明朝能够在制度畸形的情况下维持将近三百年的国祚,这厂卫机制必不可少。而崇祯直接杀了魏忠贤,也意味着放弃了厂卫机制,结果他没有太祖朱元璋的雄才大略,但又大胆抽掉了这根朽坏的梁柱,新梁柱没有支撑起来,导致了大厦毁于一旦,倾塌当然是应有之义,这才是明亡的最大原因!”凌云道。

“魏忠贤不过是一个奸臣贼子,哼,太监又有什么好东西了,你还真当他是忠臣良将吗?崇祯除掉他,依我之见,并没有什么不妥,反而是大快人心,让那些忠臣们出了一口恶气,明亡与此相隔十几年,可以说魏忠贤之死和明朝灭亡之间毫无关系,你不必为这个奸人洗白了,你与他不过是一丘之貉!”鹤仙人道。

“哈哈哈,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井蛙不可以语令者,这一点都不错,自诩忠臣,清廉刚直,当然容易做到,可是能够不惧身背骂名,为皇帝与百官作对,聚天下之财充实国库,不怕挨骂,这种能臣可不是那些沽名钓誉的忠臣所能媲美的!”凌云道。

“那依你这么说,每一个王朝能够存活下来,依靠的都是奸佞小人,而不是忠臣良将咯?那你倒是说说,史官为什么要在史书中,各种经史子集中,称赞忠臣良将,唾骂奸臣贼子,而不是反过来呢?”鹤仙人反问道。

章节目录 第344章 王府(五) “皇帝当然希望满朝文武百官都是忠臣,所以要在史书里大大的夸赞忠臣,作为百官的榜样,可是你看看历史,从打江山开始算起,有几个是真正算得上忠臣?帮助刘邦打下江山的大将军们,从韩信到英布、彭越,哪一个最后没造反?他们肯定算不上忠臣,可是刘邦打下江山依靠的就是这些人。清朝取得天下,靠得三藩吴三桂、尚可喜、耿精忠,哪一个最后不是造反了,当然耿精忠是他儿子造反,尤其是吴三桂那可是历史上无论拥护明朝,还是拥护清朝,都要骂一句的臭名昭着之人,这些人算是忠臣吗,当然不算吧,清朝的史书上对他们也是句句称之为奸臣,可是清朝能够取得天下,离开他们三人行吗?当初吴三桂不是引清军入关,恐怕关内还是汉人的江山,清军只是入关,已经是万难之难。”

“当然,上面只是说了打江山的时候,还有治理天下的时候,你以为皇帝就靠得是忠臣治理天下了吗?宋朝皇帝赵构连下十二道金牌,召回要直捣黄龙的岳飞,赐死风波亭,那岳飞可是千古流传的忠臣,一个忠字贯穿一生,后背还被岳母刻着精忠报国四个字,以他当时的军力,自立为王可不可以,当然可以,重振汉人江山的威风,打败金国,并非不可能,但是他还是因为忠而甘愿班师回朝,最后惨死。赵构难道靠的是忠臣吗?那秦桧是顶大的奸臣佞臣,可是赵构用他,用的很顺手,岳飞反而被杀。所以,皇帝想要臣子们都忠诚如岳飞,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那种地步,这样就能任皇帝摆弄,可皇帝并不会一定使用忠臣,甚至有时还要除掉忠臣,这才是历史的真相,史书所载,不过是一个被人改的面目全非的小姑娘罢了。”凌云道。

“哼,一派胡言,照你这么说,史书还要给奸臣贼子夸赞几句呢,没有他们就没有江山的长治久安,反而要骂那些忠臣沽名钓誉,卖弄正直,无非是想借此青史留名罢了,这样才对是吗?”鹤仙人道。

“史书自有史书的作用,并不尽然是记载真相,而是记载一个让人相信的历史,谁的史书更能让人信服,他就是优秀的史书。史官也有史官的态度,批判奸臣贼子,褒奖忠臣良将,也是他们应该做的,表达个人意见,在史书中夹藏私货,都是难免的事情,毕竟是人,怎么可能摆脱一切感情和思想的局限,来毫无感情地陈述一件历史上如此轰动一时又会流传千古的大事件?没人做得到,所以史书和史官都只是创造一个属于他们的历史,而读历史的人,假如不能独立思考,反而是用史官的角度思考问题,那真是尽信书不如无书!”凌云道。

“你不过是为自己的叛逆不顺开脱,这世上黑就是黑,白就是白,难道你能颠倒黑白?我不信,所以你也无法颠倒善恶是非曲直!”鹤仙人斩钉截铁道,两人手中灵气相对,没有一刻放松的时候,就算是长篇大论的说话,手上的比拼依旧在继续。

此刻,鹤仙人说到激动的时候,又加大了手中的灵气,凌云则浑不在意,他已经清楚地知道鹤仙人的底牌,即使自己不再继续增加任何灵气,任鹤仙人如何攻击,用尽了所有的灵气,也无法突破这结界的屏障。

“我不过是一抒胸臆,根本就没法算说服你,又哪里来的颠倒黑白呢?你眼中的黑,就是你眼中的黑,与别人无关,只要你足够坚定不质疑自己,别人又怎么会颠倒你眼中的黑白呢?历史这种东西,本来就没有盖棺定论的东西,毕竟历史的形成,不止是史书上那几段文字,那可是一整个真实的世界,在时间轴上发生的巨大变化,怎么能用几句话就概括完呢?明朝灭亡的原因,再争执几百年都不会有一个结果,因为本来就没有结果,说党争可以,明朝党争确实厉害,说流寇可以,李自成毕竟攻破了北京城,害得崇祯上吊而死,说清军也可以,毕竟清军入关,消灭了南明朝廷,彻底结束了明朝在全国任何一块疆域的统治延续,说天灾也不错,明末天寒地冻,收成极差,饿死人数不胜数,说财政未上收也可以,说杀魏忠贤亡明也不错,说杀袁崇焕亡明也可以,总之,明亡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不是北京城破那一刻,也不是崇祯吊死那一刻,也不是清军入关那一刻,也不是南明投降那一刻,更不是永历小皇帝被吴三桂杀死那一刻,而是几十年间波澜壮阔地明朝丢去了整个江山被清朝抢去捡去夺去,这一个复杂的历史阶段,所以,明亡也不是一句话就能概括的了,总之,多重原因交织错杂,最后形成了明亡清兴的历史终局。”凌云道。

“我对历史没兴趣,我只知道,你不会像明亡清兴那样,短短三个月之内,功力竟然有如此惊人的变化!”鹤仙人道。

“那就让你看看我的真实力量吧!”凌云话音刚落,已经开始输送蓬勃的灵气进入那结界之中,瞬间将结界的面积扩大了十倍之多,充盈的光泽洋溢在结界之上,耀人眼目。

鹤仙人凝然不语,心里道:“这小子固然是灵气大增,可是并非是完全可以碾压我的地步,尚可一战,更何况这小子压根就不知道我作为执行者,有一个他永远都不会知道的秘密。”

想到这里,鹤仙人鼓起身体里的灵气,一股强大的力量压制在结界之上,凌云再也无法从容地躺在石头上,无动于衷,双手全力支撑起巨大的结界,这扩大的结界本来是要将那鹤仙人吞噬在结界之中,以不断扩大的灵气,来消灭鹤仙人,结果,反而带来了过大的消耗,让凌云开始感觉,鹤仙人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好对付。

凌云打起了十二分精神,必须开始重视,眼前的这位对手了,毕竟,自己对他灵气的估测,并不一定准确,万一他将灵气,隐藏了起来,那么,将无人可以通过,功力的接触,来预估出他的灵气了,更可怕的是,他头上顶着执行官的光环,这种职位给他带来的便利,甚至是灵气加持,可能远远超过凌云的想象。

鹤仙人手中更加用力,将灵气注入到广阔的结界之上,凌云也加厚了结界的灵气层,更加有力地对抗那灵气的倾轧,两股灵气针锋相对,在空气中不时引发剧烈的震荡和风火。

周遭的地面已经被炙烤的发烫,好像一大面加热到滋滋作响的油锅,连街道旁鱼池都烤干了水分,鱼儿的干尸贴在鱼缸底部,因为没有油的滋润,鱼鳞很快被烤熟,散发出焦臭的味道,胡府的门楼也在熊熊大火中燃烧殆尽,轰然倾塌。

“臭小子,你大概还不懂得,执行官之所以为执行官,是因为什么吧?”鹤仙人忽然狂声大笑,道。

凌云默不作声,双手灵气源源不断地加注到结界之上,可只感觉无论自己用出多少力量,鹤仙人都能够完全地抵抗住,不让凌云的结界有一丝一毫地推进,两者谁也无法将对方彻底击垮,竟然达到了一种奇怪的平衡状态。

如果鹤仙人灵气是伪装的,他实际上的灵气之高,惊人的高,甚至远远在凌云之上,那么他完全不需要和凌云如此做持久之战,可以快速地结束战斗,将自己制服,毕竟两人仇恨似海,自己亲手杀了他的弟弟方丈,没有必要对自己手下留情。

可如果鹤仙人的灵气并不是伪装的,而是真实的只有一万多壶灵气,那么凌云同样也会快速地将鹤仙人击败,不会让他一直争斗到现在,而凌云无论增加多少灵气,也只能和鹤仙人维持现有的结界,并不能快速地推进,并彻底将鹤仙人击败,这是让他困惑之处,那鹤仙人的灵气到底在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执行官的奇特之处,大概就是那种让人无法理解的,高高在上的妄自尊大吧。”凌云道。

“哈哈哈,可是你忘记了,所有的妄自尊大,往往都是有资格的,从没有说,任何一个人,在有能力的时候,妄自尊大,有何坏处?”鹤仙人语气中与之前完全不同,那种蛮横骄傲的语气重新回来了。

“我从来不觉的,人太狂有什么不好,所谓报应,都是无端邪说,老天在哪里,谁去给报应?如果真有报应,那些惨死的受害之人,又是报的什么应?他们是不是前世恶人,今生受难?既然是如此,那杀他们的不就成了好人,为何又要受报应?报应一说,充满了自相矛盾,我不信的。人有能力,狂一点又何妨,只是你说,人狂没有任何坏处,我不敢苟同,就算不说那些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地出于岸,流必湍之,这一类的大道理,实在让人乏味无趣,从历史上来看,那些人太狂,几乎没有几个好下场,关羽关云长,是一个讲义气的英雄,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单刀赴会,水淹七军,可以说声名震于华夏,可是为人太过倨傲,最后难免败走麦城,特别是将他击败的人,是他并不放在眼中的陆逊,真是天意弄人啊!”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345章 王府(六) “你今天大道理讲得太多了,实在是有点面目可憎,你不觉得吗?一个毛头小子,居然给我说这些道理,难道我不懂?但我是什么身份,你又是何等无名之辈,我为什么要听你?”鹤仙人不屑道。

“是啊,我今天大道理讲得太多,那还不是因为有人让我说,你不喜欢听,我也不想讲,可是不多说一点话,怎么才能够让这任务完成?”凌云道,他何尝不想简洁一些,绝不是做个话痨,可惜有些机制不允许,因为这样子做了话少了就没有利润可言了。

“那就废话少说,是男人就干脆利落点,我们速战速决,在这里,你还想拖多久,难道非要水到没人看了才行吗?”鹤仙人道,当然,他所谓的看,是指遥遥在胡府之内,透过坍塌的墙壁和门楼,望着二人天地大战的祁老和一众家丁。

祁老身体本来极为强健,可是最近身体不是很好,一直调理也没调理过来,此刻被两人灵气所形成的的热浪和风暴炙烤,身体出了一身的汗,宽大的袍袖被汗水沾湿,可这一阵汗水流出,身体里的不适居然一下子消失不见了,精神为之一振,不由暗自感慨,这灵气果然是奥妙无比之物,不但能够用来对抗战斗,还能够治愈这身体之疾病,若是能够自己获得一些灵气,长命百岁恐怕绝非梦幻。

“好,不废话了,打吧!”凌云干脆地答道。

两人抗衡均势的状态已经维持了太久,凌云和鹤仙人都知道再持续下去,恐怕无法分出胜负,于是彼此都后撤了一步,灵气均收回体内,空中耀眼的蓝紫之光消失不见,鹤仙人也从半空中缓缓降落,来到了地面之上。

“若是你把这里当成角斗场,只怕整个靖南县都要毁于一旦,不如去洪荒境中,那里你我可以放开了打。”鹤仙人道。

“难得啊,你居然会在意整个靖南县的毁灭,什么时候有这种仁慈之心了?”凌云道。

“你错了,我不在乎靖南县的毁灭还是存在,我只是不想毁掉靖南县之后,靖南郡王的封地都被你我彻底毁了,俸禄骤减,连我这个门人都养不起,这就没意思了。”鹤仙人道。

凌云这才明白他的真正想法,不过,这也符合他的个人性格,这些百姓在他眼中算的什么,不过是给靖南郡王提供税银和粮食的工具罢了,他哪里会在乎这些人的生命,只是不想毁掉靖南郡王的经济来源罢了。

“好,去洪荒境也好,打得不用畏手畏脚!”凌云道。

之前辛慈与铁如苏在洪荒境之中,大战一场,凌云对洪荒境并不陌生,那是一个没有生命的星球,唯一与这个世界还能够相同的是,那奥秘无比的神奇力量,灵气!

忽然,胡府之内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一个尖锐的声音远扬而出:“郡王驾到!”

所有人的目光,不由转向了王府之内,也就是本来的胡府内,只见一群戎装武士拿着长戟冲出二道门,排列在院子之中,因为外墙已经被灵气巨大的风浪摧毁倒塌,门楼更是付之一炬,荡然无存,所以站在大街上的凌云,还有鹤仙人,都能看到王府内的场景。

一顶红罗绣四龙曲柄盖从二道门内举出,一个身穿华服的少年仰首挺胸,气宇轩扬,跨步从门内走出,身后有四名侍女,各自手持一柄红青花扇,那少年的面孔对于凌云可以说是非常熟悉了,只是这倨傲的神色,凌云之前很少见过,自从在他面前秀了一手之后,脸色一直是惶恐不安,唯恐凌云将他的小命弄没了。

只是脸色再如何变化,也不会改变那面容,正是拓跋圭!

从拓跋圭身后,另一个少年,紧跟着走出门,是拓跋圭的七弟拓跋靖。

“呦,这不是那个破乞丐吗,今天怎么还换了一身好衣服,是不是从哪里偷来的?”拓跋圭一见到凌云,心中怒火顿时燃起,嘴角轻蔑地一笑,随即嘲讽道。

“噢,你是那天吓得屁滚尿流,然后跑走的男人吧,真巧,今天又见到你了,今天的衣服也是新的诶,是不是那天尿湿的衣服,还没洗干净?”凌云道。

拓跋圭脸色顿时变得一会儿红,一会儿黑,红黑交加,脸色越来越难看,咬牙道:“狗东西!今天你碰到了我,算是你死到临头了,大概还不知道,曾经让你成为手下败将的鹤仙人就在这里,他收拾你,易如反掌,碾死你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

“是么,据我所知,刚才这位鹤仙人和我交手不止一个时辰了,可我现在还好好的站在这里,捏死一只蚂蚁,有这么难吗,会花上一个时辰的功夫,还没弄死?”凌云道。

“那是他猫戏老鼠,不想弄死你而已,鹤仙人,现在你快快将这狗东西,直接杀死,不用跟他再玩了,快点下手,不不,这样太便宜他了,你将他弄得半死不活,没有一点反抗的能力,然后让我来,慢慢将他折磨死,我非要让他痛不欲生,生不如死,才好!”拓跋圭咬牙切齿道,他的牙齿自从见到凌云就一直没有松开过,上下两排牙齿一直死死地顶在一起,连说话都未曾松开,所有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

“鹤仙人,你主子叫你呢,还不快快听他的话,不然一会人家发脾气了,哭了起来怎么办,你又没有奶水,恐怕哄不好他,哈哈哈!”凌云道。

这一番话实在是辛辣至极,拓跋圭气得攥紧了拳头,恨不得一拳过去将凌云痛扁至死,可惜他知道自己没有那么强悍的力量,无法与凌云匹敌,只能将这份恨意埋在心中,等到鹤仙人帮自己将凌云打到半死之后,一定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让老夫先将你这嘴撕烂!”鹤仙人怒道。

“你不准备去洪荒境再动手了?不怕打坏这靖南县了?”凌云笑道。

“狗东西,等着!”鹤仙人再也忍不住了,双手抬起,两股雄壮的灵气,浑然而出,隐隐然好像两条惊龙飞在手心之中。

凌云望着那两条红色的满身火焰之龙,不由想起那曾经从地面之下,飞腾而起的烈焰地虫,都是来自于地狱之中的凶猛野兽,看来这鹤仙人之前那句“臭小子,你大概还不懂得,执行官之所以为执行官,是因为什么吧?”,其中大有深意,而这两条小龙,与他之前和灵气多寡完全不匹配的战力表现,必然有着深刻的联系。

“哈哈哈,想不到吧,我执行官之所以为执行官,就是有无穷的召唤之力,可以唤起地下数之不尽的恶灵,别说你二十万壶灵气,哪怕有百万壶灵气,这万千恶灵,也足以抗衡,你根本就无法和我对抗!”鹤仙人得意道。

鹤仙人嘴上在说话,手里也没闲着,两条小龙瞬间变得膨胀成为两条巨龙,圆滚滚的腰身占据了整个大街,龙爪伸出,足有两层楼高,两只巨龙的脑袋则垂在天上,俯视大地。

“上吧,龙族之血全部觉醒,将眼前这个狗东西,给我撕成碎片!”鹤仙人一声令下,两只垂涎的巨龙开始腾飞扭动,大地震颤不已,街上的石板路尽数摧毁,两旁的房屋即可倾塌,死伤无数,哀鸿遍野,靖南县城内一阵哀嚎之声。

巨龙可不管这些,它们如同脱缰的野马,在大地之下,烈焰地狱之中,囚禁了这么多年,如今终于得到了释放,被拘束多年的身体现在来到了广阔天地,就像从潘多拉魔盒之中鱼贯而出的猛兽,朝着凌云嘶鸣而来,龙啸之声,响遏行云,震碎了房子的片片青瓦。

凌云早已在面前布上了一面巨大的结界,透明而泛着幽光的结界,看上去脆弱如同一面玻璃,实际上厚度惊人,虽然只有几十丈方寸之大,但足有几十座百米大山之重,耗费了凌云五万壶灵气筑成,可谓是固若金汤,无可攻破!

但凌云知道鹤仙人取胜的关键并不是这两条龙,这两条龙看着威风凛凛,金光粼粼,实际上加起来的灵气总量不足万壶,对于凌云来说,只是两条小虫子罢了,但是,鹤仙人又不是傻子,不会仅仅靠着这两条小龙,这龙族不过是先锋罢了,鹤仙人想要的,凌云猜测,大概是想用车轮战,召唤数之不尽的大量恶灵,轮番攻击凌云,消耗凌云大量的灵气,最终寡不敌众,鹤仙人出手,最终一击,就能够将凌云彻底地打败。

这个计谋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是一个阳谋,就算你知道了,你也无法去解决整个阴谋,只能在绝境中,选择一种最小的牺牲办法,绝对做不到全身而退,古往今来,阳谋都是世上最厉害的谋略,比如围魏救赵,孙膑利用他天才的智慧,以大地为棋局,下了一步杀招,让攻打赵国的庞涓陷入了死地,回到魏国去,孙膑以逸待劳,足以杀一个措手不及,可不回魏国,都城大梁攻破,魏王被抓,庞涓罪不可恕,魏国都会灭亡,所以,围魏救赵就是一个千古阳谋,无人可破。

如今,凌云当前面临的车轮战,无异于一个阳谋,就算他知道了,除了疲于应对,那无穷无尽的恶灵怪兽,始终无法找到一个替代的办法,将对方彻底打败,因为鹤仙人只要保持召唤术的能力,恶灵便会层出不穷的出现。

章节目录 第346章 推恩令 关于阳谋的策略,可以写一本不下百万字的大作,所有的阳谋都有一个一致的特点,不怕被敌人知道,有如把所有的策略像棋子一样,放在棋盘之上,明明白白,坦坦荡荡,就放在你面前,规则也好,棋子也好,你都一清二楚,然后用一记绝杀,让你瞠目结舌,想都没想到会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死地之绝境,前有狼,后有虎,进无可进,退无可退,实在是一个绝招!这才是阳谋的最厉害之处,杀人不在于将你杀死的那一刻,而是在杀前你已经知道了所有的手段都是徒劳,无法逃脱被杀的命运,只能束手就擒,坐以待毙。

围魏救赵只是阳谋的经典一例,史上可以作为阳谋典范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东汉末年,天下纷争,诸侯并起,汉室衰微,那末代皇帝汉献帝竟然居无定所,流离失所,陷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地步,这可是一代帝王,沦落至此,历代汉朝皇帝,从汉高祖到汉武帝,汉光武帝,哪一个泉下有知,不是气得冒烟,可诸侯都在忙着抢地盘,瓜分天下,谁会想起来管这位没落的皇帝,毕竟那是烫手的山芋,接在手上,管也不是,浪费自己的钱粮为自己找了个祖宗,不管也不是,毕竟那是汉朝天子,普天之下还没人敢贸然称帝自立,大家都是汉家的臣子,若是谁对汉朝天子不好,必定有人借此名字出兵征伐,所以天下诸侯唯恐避之不及,没人想着去管那可怜的汉献帝。

这个时候,一代枭雄曹操却与天下诸侯想法都不一样,在谋士的一番分析之下,曹操拟定了自己的战略,即是那句名流千古的名句“挟天子以令诸侯”,在他的策略中,天子并不是汉家没落气运的象征,更不是一个拖油瓶,而是汉家留下的一个活着的遗产,全天下的诸侯们,这位皇帝,你们不是不敢碰吗,生怕触了霉头,又不敢取而代之,生怕顶着不臣谋逆的帽子,被天下诸侯群起而攻之,董卓的下场大家有目共睹,由此可见这种想法的危险性。

但曹操生性喜欢棋走险招,无论是借献刀暗杀董卓,还是招义兵陈留起义,哪一个都是杀头抄家的罪过,曹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敢做世人未曾做过的事,所以才成就了他一世枭雄的千古霸名!

为什么一个没落天子值得去挟?曹操看得很明白,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莫有不从,不从者,则以天子之名征讨,名正言顺,出师有名,可以说在道义上已经占据了高地,号令天下,能够得到的响应必然多余那些不臣之人,不义之辈,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是自然而然的道理。当然,这个策略最厉害之处在于,天下名正言顺的天子,只有汉献帝一个,曹操抢走了之后,袁绍之流则无法再扶持一个假冒的天子出来,也就是说,他们无论是称臣于曹操的天子,还是不臣,都只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而有利于曹操的势力扩大,这即是阳谋的力量,一旦天子在手,将让你进退无路。

这还不是历史上最厉害的阳谋,还有一个阳谋,让你彻底无计可施!

古代的帝王之家,只有权力,而亲情在权力面前,微不足道,为了夺取权力,可以父子相残,兄弟相杀,阴谋不断,诡计频出,但是阴谋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反而是阳谋,更直接明了的将问题给解决掉了,其中最千古流传的第一阳谋就是推恩令。

当年刘邦取得天下之后,就开始了分封赏地,于是,在各地就有了一个个的藩王势力,严重的影响了皇帝的权力的集中。对此,之后的几个皇帝都在想着如何将那些人的权力再一次收回来。可以封赏容易收回难,虽然是皇帝,但是藩王那么多,如果一下子突然动了他们,很可能会使国家陷入一片混乱之中,甚至是引起造反。汉景帝时期,就是因为削藩,直接就爆发了七国之乱,虽然最后平定了,可是削藩也没有成功,还白白损耗了国力。

到了汉武帝时期,藩王势力已经达到了很严重的地步,诸侯势力不仅土地面积极为辽阔,而且实力雄厚,往往不听从朝廷的调遣。

于是,主父偃就为汉武帝想到了一个计谋,那就是命令诸侯不再仅仅传位于嫡长子,对于那些次子、庶子等也要进行分封,不论几个儿子都要有封地,美其名曰“推恩令”。推恩令的理念其实是贾谊《治安策》思想的翻版,贾谊曾说过“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可惜他年少早逝,一代英豪,否则在历史上的威名要比现在至少出名十倍,世人再提起谋士,想到的不是诸葛郭嘉,而是贾谊!

结果当这个消息出来以后,举国欢腾!因为那些庶子数量相比于嫡长子来说可就太多了,虽然家族势力庞大,可是与他们没有什么关系,只能干瞪眼,推恩令一下来,他们感到自己的机会来了,庶子竟然也可以有封地了,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皇帝真是英明啊!

而诸侯王们却懵了,朝廷的目的他们再明白不过了,可是他们是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这一点上,如果不同意,那些次子、庶子就会联合闹起来,把自己搞掉。如果同意了,自己的妻妾那么多,生出来的儿子就更多,那自己的土地就要被分割成几十块,这就相当于把一个拳头分为了几跟手指一样,不仅是权力被分开了,实力更是瞬间跌落。而这还没完,因为他们还会继续生儿子,然后再继续分下去。

就这样,推恩令实施后那些诸侯国开始不断变小在变小,形成了无数个小国,分到最后,他们的实力终于难以翻起大浪,都老老实实的了,权力再一次回到了皇帝的手里。这个计谋有多么可怕,我们都知道刘备,也是皇族后裔,可是就是因为这个推恩令,到他这里只能以卖草鞋为生了,可见它的影响有多么恐怖。

下面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推恩令的高明之处,为什么它能够成为千古第一阳谋!

当时朝廷及地方诸侯的势力比较:自汉高祖实行并行制以来,诸侯的势力一直都很强大。汉初全国共计54郡,朝廷直辖者不过15郡,诸侯王国就占近40郡。汉初越1300余万人,王国编户180万,人口850余万。由此足可见到诸侯的强大。诸侯王拥有的实力大大强于朝廷,汉文帝时,就有淮南王的叛乱。景帝时更有七国叛乱。虽然景帝免掉了诸侯王的行政权,诸侯还是拥有广袤的土地,多数人口,以及拥有自己的军队。从上可以看出,其主要矛盾,即在于“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并非铁板一块,也有若干矛盾。主要集中在继承权的问题上,爵位的继承,只能给嫡长子,其他诸侯的儿子没有继承权。权力的继承,因嫡长子继承爵位,那么,所有的权力当然也由嫡长子继承,包括军队的指挥权,财政收入(租税)的分配权,王国事务的决策权。财产的继承,财产也是和爵位完全绑定,谁继承爵位,谁就拥有财产继承权。这种嫡长子继承制,其他诸侯之子当然不满意,为了权力和财富,斗争不可谓不凶狠,嫡长子常有性命之忧,并非虚言。

推恩令虽然目的是削弱诸侯,天下诸侯无不知晓这一点,可它之所以成为阳谋,就是在于诸侯知道了这谋略,也无可奈何,只能接受,因为推恩令照顾了大多数没有继承权的非嫡长子的利益,能够获得他们的拥戴。推恩令并没有剥夺继承人的爵位,这在继承人看来,自己的蛋糕只是小了,并没有被夺走。在世的藩王看来,推恩令只是变动了即得利益的分配方式,对于即得利益而言,并没有减少,反正都是他们儿子继承,又不会落到外人手中。继承人从一个变城多个,也将朝廷和地方间的矛盾,成功的转换成了各诸侯自己的家庭矛盾,朝廷成功借势。

而朝廷政权通过推恩令,并没有收回些什么,但却成功的将诸侯们“分势”,完成了由强变弱的转变,已达成了解决主要矛盾的目的。

推恩令并不实际削藩,它是削藩的前奏。后来汉武帝用各种手段大幅削减了已经势单力薄的诸侯们的土地,比如刘备先祖的“酎金失侯”。

综合以上内容,可以归纳出推恩令之所以堪称千古第一阳谋,原因不外乎尽可能地兼顾各方面势力的利益,减少可能遇到的阻力。将一个大目标分成多阶段实施,有先有后。先“推恩”,当诸侯的势力削弱到一定程度时,再采用各种手段削藩。如果各诸侯的实力还是十分强大,就不能像汉武帝那样仅因为“酎金”品质不佳就削去百余人的侯位。

终上所述,推恩令的妙处就在于:一旦下达了推恩令,各诸侯王执行不执行,这个诸侯国都要分裂或内乱,执行了推恩令老国王死后王国就分裂了,不执行推恩令,嫡长子高兴但也长久不了,因为老国王死后,其他的儿子们就会内斗自相残杀,搞不好最后这一系就会绝了,王国就被朝廷收回了,如果想后代安稳只有执行推恩令!任你割据一方,朝廷一纸“推恩令”,你的势力“大变小、小变无”你的小儿子们还得感激我,心甘情愿的帮助我的政策实施,真是妙到了极点!

所以,推恩令,这一千古阳谋,根本无解,可谓是妙到了极点,一针见血,一下子击中了诸侯的要害,让他们毫无应对之力,只能乖乖接受这温水煮青蛙的结局。

如果把推恩令放到现在,恐怕很多政--策都有类似的功效,比如延长退休年龄,往往不是立即执行,而是设置到十年后执行,十年后退休的人,现在才四十多岁,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那么迫切地关注延长退休,反而是那些临近退休的人,因为十年后执行,影响不到他们,所以他们也不会反对,这样便可以毫无阻碍的推行下去,比立即执行的延长退休,至少要少了十倍的阻力不止。

推恩令的内核,其实是在推行政策之时,一定要减少受害的人群,增加受益的人群,这样受益之人多于受害之人,而受害之人,也不会立即感受到利益的减损,便如同温水煮青蛙,慢慢地毫无知觉的让他们损失掉应得的利益,这才是真正的阳谋!

所以,杀人于无形,一定要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

章节目录 第347章 阳谋 推恩令这一阳谋一出场便纵横无敌,几乎没有其他阳谋可以与之相比,非但是因为这一阳谋根本无解,而且被推恩令泽被的诸侯们还要感恩戴德,那些能够有机会分到封地和财产的诸侯之子们,更是从心眼里感激涕零,把一个兵戎相见、刀光剑影甚至可能举国之战的大事,化成了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这就是推恩令的魅力,也是中国老祖宗们令人惊叹的智慧!

但是,阳谋不仅仅于此,还有诸多用处,比如杀人。

在《晏子春秋》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春秋时期,齐景公手下有3员大将,分别是公孙接、田开疆、古冶子。他们三人,个个武艺高强,勇猛无比,为国立下汗马功劳,但他们居功自傲,仗着兵权在握,权倾朝野,变得越来越骄纵,谁都看不起,齐景公十分担心这三人不臣之心,万一他们联手起来,国将易主,于是一代名相晏子将献给了齐景公一个奇谋。

齐景公准备好了两个娇艳欲滴的大桃子,放在无比华丽的金盘中,然后叫那三名大将一起来,名义是因为他们巨大的功绩,封赏他们,三人满怀欣喜地赶到皇宫,晏子对他们说:“这是国君赏赐给你们的桃子,但只选出了两个最优良的桃子,请将军们根据自己的功劳来分这两个桃子吧。”说完晏子便走了。

此时三名大将互相看了几眼,其中,公孙接是个急性子,他立马就上前拿了个桃子咬了一口,田开疆一看就不爽了,你公孙接也好意思比我先吃桃子?我当年两次领兵作战击溃敌军,保卫了我齐国,我当然有资格吃桃子,说罢就吃掉另一个桃子。

这下古冶子愤怒了,我刚刚只是和你们客气一下,当年我为了保护国君,在水中与庞大的鳖怪缠斗,让国君顺利回国,才有我国的今天,我竟然连个桃子都不配吃?只听见长剑出鞘之声,古冶子竟然倍觉羞辱,拔剑自尽了。

另外两名大将的脸瞬间就红了,为了一个桃子,竟然干出如此羞耻的事情,逼死了自己的好兄弟,于是也纷纷拔剑自刎。随后晏子与齐景公缓缓走出来,让手下给他们穿好衣服,按照勇士的葬礼埋葬了他们。小小两个桃子,竟然不费吹灰之力就让三位大将自刎了。

这就是历史上出名的二桃杀三士,试问这三名大将,难道不知道那两个桃子是国王和晏子的阴谋?当然知道,那便已经不再是阴谋,而是阳谋!让被杀者明知这是计谋,依旧上钩,原因在于他们三人已经分崩离析,那桃子便是一个利益的象征,一点蝇头小利,便可以让他们互相争斗不休,根本无法脱身,这二桃杀三士的内核,还是离间计的巧妙运用。

当然,阳谋用到了极致,则可分割天下,主宰一方,从一介布衣,到天下霸主,又有何难乎?

《三国志》曾经记载到: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

亮答曰:“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着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

这一篇宏论的意思是:因此先帝就去拜访诸葛亮,总共去了三次,才见到诸葛亮。于是刘备叫旁边的人退下,说:“汉室的统治崩溃,董卓、曹操先后专权,皇上蒙受风尘遭难出奔。我不能衡量自己的德行能否服人,估计自己的力量能否胜人,想要为天下人伸张大义,然而智慧与谋略浅薄不足,就因此失败,弄到今天这个局面。但是我的志向到现在还没有停止,先生认为该采取怎样的办法呢?”

诸葛亮回答道:“自董卓独掌大权以来,各地豪杰纷纷起兵,占据州、郡的人数不胜数。曹操与袁绍相比,声望小人又少,然而曹操之所以能打败袁绍,以弱胜强的原因,不仅依靠的是天时,而且也是人的谋划得当。现在曹操已拥有百万大军,挟持皇帝来号令诸侯,这确实不能与他争强。孙权占据江东,已经历三世了,地势险要,民众归附,又任用了有才能的人,孙权这方面只可以把他作为外援,但是不可谋取他。荆州北靠汉水、沔水,一直到南海的物资都能得到,东面和吴郡、会稽郡相连,西边和巴郡、蜀郡相通,这是大家都要争夺的地方,但是它的主人却没有能力守住它,这大概是天拿它用来资助将军的,将军你是否有占领它的意思呢?益州地势险要,有广阔肥沃的土地,自然条件优越,物产丰富,高祖凭借它建立了帝业。刘璋昏庸懦弱,张鲁在北面占据汉中,那里人民殷实富裕,物产丰富,刘璋却不知道爱惜,有才能的人都渴望得到贤明的君主。将军既是皇室的后代,而且声望很高,闻名天下,广泛地罗致英雄,思慕贤才,如饥似渴,如果能占据荆、益两州,守住险要的地方,和西边的各个民族和好,又安抚南边的少数民族,对外联合孙权,对内革新政治;一旦天下形势发生了变化,就派一员上将率领荆州的军队直指中原一带,将军您亲自率领益州的军队到秦川出击,老百姓谁敢不用竹篮盛着饭食,用壶装着酒来欢迎将军您呢?如果真能这样做,那么称霸的事业就可以成功,汉室天下就可以复兴了。”

隆中对一出,南阳那一介躬耕垅亩的诸葛亮,足以堪称天下谋士之首!今后数十年天下三分鼎立的局势,莫不言中,整个三国史的发展,皆与诸葛的隆中对如出一辙。

《隆中对》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年仅二十七岁的诸葛亮的远见卓识!为茫然中的刘备提出了一套完整正确的战略方针,对以后刘备集团的发展,起了重大的指导作用。以后形势的发展变化,证明了诸葛亮对局势的分析,是非常符合客观现实的。

《隆中对》成功预测了天下三分,并造就了刘备以一个极弱的实力,最终实现与曹魏、孙吴分庭抗礼的建国神话,成为千百年来人们所津津乐道的古今战略决策经典。

隆中对之所以也被认为是阳谋的代表,是因为无论是北方的曹操,还是南方的孙权,无不知晓刘备的野心,曹操曾经煮酒论英雄,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刘备英雄之名,曹操与孙权均是心知肚明,但是他仁义之名,天下闻名,这就是刘备最难得的资本。

当时的百姓,苦于东汉末年黄巾军起义至今的长期战争已久,各个诸侯莫不为了征兵征钱粮,横征暴敛,无论是曹操,还是当时其他诸侯,都以残暴之名闻名,曹操非但建立了摸金校尉,成为盗墓贼的始祖,在各个古人墓穴中搜寻宝物,甚至多次屠城,动辄杀害十多万民众,屠夫之名,天下皆知,相比之下,刘玄德简直是天使。

也许很多后世之人,觉得刘备虚伪,但是刘备一生,几乎没有留下任何屠城杀戮的污名,当时的百姓听到是曹操来攻城,无不胆战心惊,听到刘备则是箪食壶浆,可见刘备爱民的名声不虚矣。

隆中对若是说给曹操,绝对没有任何作用,因为曹操是要夺取天下之人,若是说给孙权,也毫无作用,孙权势力虽然小,但有长江天堑,假如拿下荆州益州,足以与江北的曹操划江而治,平起平坐,何必要三分天下?

唯独对于刘备,如获至宝,因为刘备不缺仁义之名,但是没有强大的实力,无法与曹魏、孙吴对抗,只能踏上西进之路,将益州作为一个根据地,进可攻,退可守,是事业的一个基业。

这一阳谋,天下人皆知,却无法阻挡刘备的三分天下之路。

借荆州,吞益州,西进巴蜀,占据汉沔,三分天下之势一成,联吴抗曹已定,天下格局则固若金汤,无法撼动,蜀汉二主,长达五十余年,虽然势力在三国中最弱,始终没有被魏吴吞没,直到司马懿篡夺大权,才最终灭国蜀汉,可见益州之巩固的地位。

隆中对,三分天下,这一阳谋,贵在献给了对的人,硬生生在铁板一块的大地之上,撕下一块建立蜀汉,不愧是阳谋之中,志向最大者,一番策论,竟然最终夺取了三分之一的天下!

章节目录 第348章 召唤术(一) “大地之灵,万物之生,恶灵既出,众生伏颈。”鹤仙人念念有词道。

两条冲向凌云的巨龙,已经在凌云面前半透明的结界之上,化成了两个血肉模糊的浮雕,鲜血顺着结界往下流去,掺杂着碎小的肉块。

这两条龙,给结界带来了一阵猛烈的冲击,凌云感觉到灵气在冲击下损耗了不止数千壶,那两条龙虽然已经殒命,无法给自己带来致命的威胁,但只需要几百条这样的龙,猛地冲击过来,结界必然会被消耗殆尽,失去了屏障,凌云的灵气将在车轮战中全部损耗,无一留存。

在鹤仙人的咒语之下,大地开始了震颤,头顶乌云密布,暗如黑夜,地面出现了无数闪烁着幽光的裂痕,那一道道幽光直冲天幕,数万道幽光,有如开启了无数扇地狱之门,裂痕中发出幽灵般的咆哮嘶鸣,是在地下隐藏多年恶灵们歇斯底里地怒吼。

“王爷,躲在屏障之中,切勿离开,否则必有性命之忧。”鹤仙人挥手在拓跋圭所处的位置,凭空画出一个半圆形覆扣的紫色结界,灵气之上,更有几道金光闪闪的符印,地下恶灵见到这符印,均是远远躲开,无人敢入侵此结界,自寻死路。

拓跋圭坐在下人搬来的一张座椅上,脸上是桀骜的表情,大声道:“仙师,一定要将这小子治住了,让我来剐了他,实在是太可气了!”

对于凌云来说,与鹤仙人单打独斗并不可怕,但是这恶灵频出的车轮战应付得了一时,却应付不了多久,长期下去,难免灵气耗竭,而被敌人置之于死地。

“王爷放心,这小子支撑不了多久,若是他跪地求饶,我就让他死得痛快点,不然,这万千恶灵的噬咬,足够让他好受的。”鹤仙人道。

“是吗?”凌云一笑道。

鹤仙人冷冷的目光盯着他,口中咒语越念越大声,而身后的恶灵一个个凶神恶煞,形状各异,相貌恐怖,撕开了大地的裂痕,从地下一个个鱼跃而出,大地震颤不已,小小的县城之内,无数房屋塌掉毁灭,大街之上,竟出现了一只恶灵军队。

这些恶灵沾满了火焰,似乎刚从熔岩的岩浆池子里钻出来,一身烈火熊熊燃烧,有的皮肉无存,只剩下一具骷髅,行走在大街之上,每一步都会掉落熔岩的灰烬,身高数百丈,有如一座山者,有之,身高仅有一拳之大,在地上像一个鸡蛋滚来滚去,有之,形态不一,但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那大大小小幽冥般的眼睛之中,喷满了怒火,那是压抑已久的怒火,无时无刻不想发泄出来的怒火!

靖南县城被恶灵们踩得稀巴烂,又陷入一片燃烧的火海之中,将彻底不复存在,毁于一旦!百姓们四散逃亡,惨叫声凄厉长空,令人只觉地狱的场景在人间复现!

恶灵大军可不会怜惜,这些犹如蝼蚁一般人类的存在,对于它们而言,地狱下受到的折磨与痛苦,要统统还给这人间!

越是听到那些凄楚的惨叫,越是能够激发它们的兽性,不,它们比野兽更加可怖,是魔!

鹤仙人对这些不服管教的恶灵们,有些意见,可是用人之际,只皱了皱眉头,并没有想去约束它们,只是暗暗用召唤术命令道:“进攻巨灵之体凌云!”

对于凡人来说,琢磨出一条修仙之道,并且整理成为系统,分别是凡体、本体、贤体、圣体、至体,一直修炼到羽体、化体、臻体、尊体、仙体,前五者仍是凡人之境,后五者则踏入了仙人之境,只是这从未获得任何仙界的认可,对于仙界来说,任何名扬天下的封号,都不会是修炼得来,而是经过无数浴血大战,斩获而来,至于仙体的修炼境界,也并非凡人以为的羽化升仙,臻尊之体,最后才是大仙之体,其实,对于仙体而言,已知的境界只是仙体一个境界,无论灵气再如何充沛,都不会突破一千万壶,远古一位大神,将这个境界定义为浩天之境,意为广袤浩浩荡荡如海洋一般的苍穹之内,能够达到的最高境界,至于浩天之境外,还有什么更厉害的存在,现在还无从得知。

鹤仙人一声令下,被称为巨灵体的凌云,在一众恶灵眼中,成了一个比太阳还光芒万丈的显眼之物,因为鹤仙人通过召唤术,早已将凌云标记为恶灵们的目标,在它们已经被迷惑的眼中,凌云成了它们最大的仇人,恶狠狠地无数双眼睛,盯着凌云,强健的肢足,已经开始发力,准备冲向凌云将他撕成碎片。

“快上,把这家伙撕碎成肉片!哈哈哈,仙师果然神通广大,上天入地,召唤神兽,无所不能,看来我靖南郡王,得了仙师,今后命途之通达,不可限量,今天,这狗东西对我出言不敬,一定要让他碎尸万段,我才能痛快,哈哈哈!”拓跋圭坐在椅子里,绷直了身体,一脸兴奋地叫喊道。

“王爷说的是!凌云,你这个狗东西,今天就是你的死期!你以为凭借你那一点点的灵气,能够和我这百万大军抵抗吗?简直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就算你累到死,也消灭不完这些大军!”鹤仙人道。

“你的百万大军,在我眼中,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一个个待宰的羔羊罢了,难道羊群再多,还能吃了屠夫不成?”凌云道。

拓跋圭在一旁不耐烦的嚷嚷道:“仙师,不要对他浪费口舌,直接让这恶灵大军一拥而上撕碎了他,让他变成恶灵口中的食物,我倒是看他还如何嚣张跋扈。”

鹤仙人听到靖南郡王的命令,道:“王爷,你放心好了,我我一定会消灭这个臭小子。他的嘴再硬我也我就不信,这些恶灵还撕不开,撕不烂他那张嘴。”

凌云在一旁听到两人的谈话,心中想到:“这恶灵只是数量上比较恐怖,但论起实力来,任何一个单挑都不会是我的对手,二十万壶灵气,可谓浩如烟海,根本就不是他们这群乌合之众能够挑战得了的。”

但是如果鹤仙人,真的一心想采用这种车轮战的方式。

结果还是比较恐怖的。

因为人力毕竟是有限的,就算凌云现在拥有了二十万壶灵气,仍旧没有真正的踏入仙境,没有最终成为一个真正的仙人。

所以作为人来讲,终究有耗尽灵气的时候。

万一他们轮番与凌云交战,就算用灵气去消灭他们,逐个消灭,也会烦死了,太多了,数量有如,一群群的野火烧不尽的蟑螂。

打死一波又来一波。

根本就无法完全消灭掉。

凌云吼道:“鹤仙人,你尽管让他们上吧!一拥而上又怎么样?我根本就不怕。”

“你个臭小子的想法我会不知道?你想让他们一拥而上,然后用巨大灵气的瞬爆之力,瞬间杀死所有恶灵,告诉你休想!恶灵大军是杀之不竭,杀之不尽的,源源不断,数量无穷,你无论如何下手他们都不会有穷尽的那一天,告诉你,我现在就明明白白的告诉你这一点,你想清楚了。现在给我磕头求饶,我不会放过你,不会让你活下去,但是我会让这些恶灵们下手轻一点,温柔一点,让你死得没那么痛苦,你可要想清楚了,假如你现在还要负隅顽抗,还要尝试着对抗消耗源源不断,永远都不会穷尽的恶灵大军,告诉你,就算别说你这二十万壶灵气,就算你拥有远古巨神的力量,你都无法与他们抵抗。”

“那就试一下吧。我二十万壶灵气,到底杀不杀得了这群乌合之众,可不是你一句话能够决定的,更何况我杀不光恶灵,并不意味着不能打败你,你以为能够指挥这些恶灵大军,便可高枕无忧,看着他们将我吞噬,哈哈哈,枉你活了这么大年纪,还是如此天真,难道你不知道,这个世界只有强者才是真正说了算的人吗?一群弱者,就算是几千万只,多如牛羊,又能如何?还不是让狮子老虎当作口中的食物而已!”凌云道。

说话之间,凌云内心已经萌生了一个念头,他眼睛的余光望着一旁的拓跋圭。刚才这家伙看着自己看着恶灵们不断涌现,将自己整个围困起来,现在自己正在屏障结界之中,周围都是恶灵,他以为稳操胜券,所以在旁边冷嘲热讽、出言不逊甚至咬牙切齿,以为大仇终于得报,凌云命不久矣。

但他想不到的是,现在林云躲在这结界之中,就算是车轮战术,消耗下去恐怕也得是数千只恶灵死在这结界之上,才能破了这结界,打破结界之后,真正把凌云的灵气完全消耗完,还需要一天一夜的时间,这绝不是拓跋圭所能够想象,是一场持久战。

所以凌云心中打定了主意,我打不过这群恶灵,你一个区区的郡王,难道我还抓不住吗?那鹤仙人给他,设下的结界,作为保护他的工具,对凌云来说,脆弱不堪,只是一个一脚就能踏烂的破门而已。

章节目录 第349章 召唤术(二) 恶灵大军倾巢出动,冲着林云,前赴后继,鬼叫连篇,冲了过来,恐怖的叫声响彻云霄。

天地之间,昏暗无光,只有那一只只散发着幽光的鬼火的恶灵,包围着凌云。

林云在结界之中,压根不将这些乌合之众当作一回事,他们像不怕死的僵尸一样扑了过来,碰到了结界,被巨大的灵气所震动阻碍,依旧不顾一切的往前冲,就像只最初的两条巨龙。

最终消耗在结界上,被巨大的灵气反噬之力彻底杀死,然后成了灵气之上的一道血肉模糊的存在。

所有的血肉从透明的结界上掉落下来,整个结界之上一片血光之色,使原本透明的结界,已经看不到了,里外的景象。

鹤仙人心中十分得意,这臭小子,嘴上再如何嚣张也抵挡不住这些恶灵,这下倒要看看你如何在这轮番的猛烈攻击之下,存活下来。

恶灵们层出不穷,就像一堆堆飞天的蝗虫,遮天蔽日,漫山遍野,层出不穷,乌央乌央,像这潮水一般,冲着凌云而来。

那坚固的结界,逐渐的被这些凶悍的恶灵们,一次次猛烈的撞击,使结界陷入越来越小的圈子,甚至有些无以为继、将要崩坏的迹象。

就在此刻,鹤仙人突然发现有些异常,那结界之上,蓝紫之光竟然逐渐的黯淡了,难道这些恶灵的攻击这么快就出现了效果,可凌云那是二十万壶的灵气,怎么会这么轻易的就被攻破?令人难以置信,鹤仙人疑惑不解。

凌云其实早已不在结界之中,而是站在另一个地方,看着恶灵们,继续不停地冲击着结界,其实里面只留下一个自己的分身。

对凌云来说,学会了分身之术之后,将本体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而留下一个分身迷惑恶灵们,作为诱饵吸引恶灵,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

鹤仙人这个老练世故的人,居然也没有发现,凌云已经将本体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这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凌云的灵气远远高于鹤仙人之上,所以他的行动速度远不是鹤仙人可以观察到的快,想要做出一些障眼法,去迷惑一个灵气,对这个远远不如自己的执行官来说,也并非难事。

当然了,坐在椅子中的拓跋圭更没有想到,自己咬牙切齿痛恨无比的凌云,早已经站在自己身后,隐藏在一众仆人的身后,无人察觉。

拓跋圭非但根本没有发现,还不时的叫好,看着那些恶邻们,扑到满是淋漓鲜血的屏障结界上,撕咬啃噬,最终将那结界消耗掉一丝微弱的灵气,然后恶灵们相继被灵气反噬而死,继续变成一滩滩血肉模糊的碎肉块儿。

想象着结界被攻破的那一刻,凌云被恶灵们一拥而上,啃噬的尸骨无存,拓跋圭心中兴奋极了,兴高采烈,满脸喜气,一副大仇得报的得意神色。

此刻,一只巨大如山的恶灵,猛扑过来,想抱起那圆形的结界,结果没有足够的力量将结界移动,便趴在了上面,像是一只巨狮在撕咬一个肉球。

可是,结界因为受到了猛烈的撕咬攻击,开始积蓄力量产生了巨大的反噬之力,最后那只大如山丘的恶灵,整个身体被灵气反噬的力量撕裂爆开,如同炸开了一个血肉的山,整个靖南县城都被这鲜红的血迸溅浸染,一片火海之上,腥臭无比。

拓跋圭因为在鹤仙人设下的屏障之中,安然自适,那外界猛烈如地狱的战斗,好像都和他无关,看戏一般置身事外,只要看到这群恶灵,不停的攻击结界,凌云的死期在逐渐的逼近,那拓跋圭心中就无比的痛快。

忽然之间,拓跋圭感到一只手放在自己的肩头。

拓跋圭一愣,谁这么大胆,居然敢来抚摸本王的肩膀,岂不是太岁爷头上动土,活腻歪了?这群下人太没礼数了,我一定要砍了他脑袋!拓跋圭心中愤怒不已,回头望去。

他刚想破口大骂,甚至拔刀砍人,可一等他看到那张脸,心中胆寒如坠冰窟,整个靖南县都在燥热的火海中炙烤,唯独他感到了寒冬腊月一般的冷。

拓跋圭一个字也说不出口了,因为身后之人,正是自己的老冤家凌云。

旁边的家丁早已被凌云解决掉,悄无声息,此刻皆躺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那些死去的家丁,临死之前,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即将死了,死了之后,更不会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因为一切发生的太快,根本就没有给他们反应的机会,所以家丁们脸上还露着看戏时随意而放肆的笑容,未尝不是一种快乐的死法。

那功夫高强的祁老,也在一旁,被凌云掐住了脖子,早已不能说话,跪在地上,脸色苍白,渐渐地吐出了舌头,鼻子里也没了气息,在接触到他以及家丁的那一刻,凌云已经感受到了他们的一生,没一个人手上不是沾满了鲜血,所以处死很果断决绝。

就连这伪善的祁老,年轻时也是杀人越货、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土匪,后来跟随大魏鲜卑的进军步伐,打败了大齐,其中不乏坑杀汉人的恶行,所以杀了他凌云没有一点迟疑。

拓跋圭眼睁睁看着所有家丁,以及那位贴身管家祁老,一同无声无息地死去,而凌云,杀完了他们,笑吟吟地将目光看向了自己。

而鹤仙人发现了这一幕的时候,已经为时晚矣,凌云已经将冰冷冷的手,放在了靖南郡王拓跋圭的脖子上。

那冰冷的手指,带着锋芒寒意,那是刚杀过人的手!这让拓跋圭感受到死神的镰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样,浑身颤抖,双腿几乎没了知觉,若不是坐在椅子上,早就瘫软在地上。

即使屁股下面是椅子,也无法支撑瘫软成一团的拓跋圭,他差点要从椅子上滑落到地上,幸好凌云的手扶住了他。

“看戏看得好开心啊,现在戏要结束了,怎么堂堂的晋南郡王,似乎对这戏的结局不太满意啊?”凌云嘲讽道。

靖南郡王拓跋圭哪里还能说得出一句话,连求饶的话,都堵在了嗓子眼,说不出来了,刚才所有的仇恨此刻早已烟消云散啊,在他脑海中不停的转换着,各种求他饶命的想法,但是嘴巴像是黏住一样,干涩无比,恐慌之下,他一句话也说不出。

凌云笑道:“你的那位仙师?不是神通广大,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吗?现在怎么也救你不得了,呵呵,你们想着这些恶灵大军能够将我消耗至死,却不知道,我也能在万千大军之中,取敌方上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耳,难道不懂得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我还能存活到现在?”

鹤仙人飞在天上心中大为懊悔,他刚才虽然使用了近万壶灵气,封住了靖南郡王的周围,以为把他放在了一个安全屋之中,但没想到凌云的动作如此迅捷。

但他转念一想,这也不奇怪,凌云毕竟是二十万壶灵气的巨灵体,灵气高出自己许多,在他面前假如不是恶灵大军阻挠,自己根本没有拖延到现在的机会,就算他知道凌云想拿住郡王,作为威胁,只怕鹤仙人自己也未必能够阻挡的了,毕竟自己的灵气远在他之下。

“是我不知好歹,求你饶了我吧,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我这种狗东西,哪里值得你这么……这么动手,您高抬贵手,您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求求你,我回去一定要多干好事,每天为您烧香信佛,不仅如此,我现在把所有的家产变卖,全部赔给你好不好?只求你不要杀我,饶了我一命吧!”拓跋圭百般哀求道。

旁边站着的是拓跋圭的七弟拓跋靖,如此风云突变的局势大变幻,让他也是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手足无措,望着承袭了郡王爵位的哥哥如此没出息,心中满是不服气,丝毫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没骨气,对凌云这个家伙如此害怕。

拓跋靖虽然没有见过凌云真正出手,但他知道凌云绝非泛泛之辈,毕竟能够从那万千恶灵的包围之中逃出,还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哥哥的王座之后,非世间一流高手,不能做出这样精彩的举动。

但是拓跋靖不相信,连鹤仙人也打败不了凌云,毕竟鹤仙人的功夫是有目共睹的,曾经单人一骑,毁灭了敌人的五万重甲大军,简直是有如神人,在这人间恐怕没有敌手!所以,拓跋靖并没有急着逃出这屏障内,而是走到了偏远些的角落,握紧了腰间的佩刀,随时准备,只要凌云对自己出手,立即用武林高手传授的剑法拼死反抗。

可是拓跋圭的求饶丝毫没有打动凌云,反而让凌云笑容更加诡异。

“你就拿这个来求我饶了你?这个能诱惑的了我吗?”凌云道。

“我还有,家中美女姬妾成群,少说也有几百姿色出众的女子,全都给你,只换我一条命,如何?”拓跋圭可谓是舍得,他当然明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的道理,美女可以再找,自己的命没了,那一切都没了。

章节目录 第350章 召唤术(三) “哈哈哈,说的好像我杀了你,你所有的家产还不是唾手可得?为什么要你变卖给我?你家中的所有美女,别说美女,连一条狗,不都是我囊中之物?为什么要你给我?你烧香拜佛,我会在乎?我又不是满天神佛,你在背后烧香拜佛,难道我还能听得到吗?别说你真心为我祈祷,念佛,就算是你在背后骂我,我也听不到啊,是不是?所以这些对我没有一点诱惑,我觉得我也想让我心痛快一下,所以杀了你还是最好的,最能让我觉得痛快的东西,就像刚才你想杀我一样一样的道理,懂吗?”凌云道。

闻听此言,拓跋圭脸色大变,心中惊恐不已,连声道:“仙师,快来救我!仙师快救我!”

鹤仙人何尝不着急,毕竟那是自己的金主,可他面色不改,冷冷地望着凌云,既不敢冲过去,怕自己的异动激怒了凌云,反倒给郡王带来了杀身之祸,又不敢对郡王的呼救置之不理,道:“凌云,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你的敌人是我,何必对无辜的王爷下手?”

“哈哈哈,无辜?你倒是说说,你无辜吗?”凌云对拓跋圭道。

拓跋圭不敢违逆凌云的意思,连忙摇头道:“不无辜,不无辜!”

凌云将手放在他的脖子上,以骨传声道:“仙师,是救不了你了,现在你的命在我的手上,就算你想活下来,当然我不会让你那么容易活下来的,但你还是要向我求饶,跟鹤仙人求饶,只会让你死的更快,这个道理你也不懂吗??”

拓跋圭汗如雨下,额头一阵寒意,道:“是是,您说的是。”

凌云用一道灵气封住了他的嘴巴,两人用凌云的灵气来交流,便不会让鹤仙人听到。

“若是我想杀你,你活不到现在,只是你一个纨绔子弟,杀了也是杀不尽的,天下不知道有多少你这样的纨绔子弟,你们压榨百姓,早晚有一天官逼民反,造反的人,对你们也不会客气,油锅烹炸,碎尸万段,都算是报应吧,我不想管。可是,现在,你想活下去,只有一个办法。”凌云道。这一番话,通过灵气交换给拓跋圭,与平时说话几乎无异,可是除了两人之外,第三人绝对无法听到,包括鹤仙人。

拓跋圭又不是傻子,一听到这话,便明白自己还有活路,心中大喜,像拓跋圭这种纨绔子弟,整日为非作歹,欺男霸女,压在别人头上习惯了,从来不会考虑别人的想法,更不会去琢磨别人的心思,今天可能是他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去倾听凌云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琢磨他的想法,并想着如何想方设法去讨好她,恐怕就连高高在上的皇帝,都不曾让拓跋圭如此下心思去琢磨钻研,毕竟谁不想活命呢,为了活命,也只好委曲求全,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现在命都在他手里,他怎么能够不去好好的讨好。

想到这里,拓跋圭连忙带着哭声道:“大爷,你要什么,你就跟我直说好了,我一定皆尽全力,哪怕耗尽家产,甚至把我自己都卖了,也一定倾尽所有满足你的要求,将你伺候的满满意意。”

“今天这个靖南县城都被毁掉了,你作为靖南郡王,纵容手下鹤仙人召唤恶灵,毁灭人间,其罪难赦,但是现在只是毁了一座城,如果放任这些恶灵流散人间,危害到的就不知道多少座城了!你现在能够将功补过的唯一机会,就是将这些恶灵重新送回地狱,然后配合我,杀了这鹤仙人,然后我今天就放过你。”凌云道。

拓跋圭心中将信将疑,但命已在他手中,假如不配合,立刻就是死,如果配合了,凌云也可能不讲信誉杀死自己,但终究还有活下来的可能,道:“大人,不是我不相信你,我现在小命都在你手里,肯定你说什么我就做什么,但是我毕竟和鹤仙人有师徒之谊,你让我和你一起杀他,我……”

“你下不去手,那就是说,你想替他死呗?”凌云质问道。

“也不是,只是万一我配合你,帮你弄死了他,结果你还是很气愤我的所作所为,依旧想要杀了我,那可怎么办?”拓跋圭道出了心中的隐忧。

“那你就是不相信我的为人咯?”凌云道。

“当然不是,只是我觉得我罪孽深重,你如此侠肝义胆,义薄云天,肯定不会宽恕我。”拓跋圭道。

“得了得了,我也没说放过你一辈子,下次遇到你,我可能就不会手下留情了,所以,今天你配合我,做完了这件事情,我就放了你,以后不要做坏事,也不要再碰到我,那我就不会杀你,不过,如果你碰到了其他人,其他事情,出了事,就自然和我没关系,因为我没说保你一生平安,对不对?”凌云对他的吹嘘之词一点都听不进去,反而觉得有几分反感,连忙打断道。

“是是是,小王我今后一定多行善事,绝不再做坏事,吃斋念佛,一心向善,绝对不会再与人为敌,大人可以放心,只要今天饶我一命,世上就少了一个恶人,多了一个善人。”拓跋圭诚恳道。

凌云对他这番话,一个字都不相信,但是,他不敢再像往日那样飞扬跋扈,这倒是有可能,毕竟吃一堑长一智,人是会成长的,这个从小到大没吃过亏的皇族子弟,今天终于吃了个大亏,以后成长一点也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他这种蛮横的性格,有权有势之人的通病,让他彻底改掉,恐怕除了将他贬为一介平民之外,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改。

“你听好了,现在,你是我手上的人质,一会我说什么,你就让那鹤仙人照做,否则,你性命堪忧,明白了吗?”凌云道。

靖南郡王拓跋圭连忙点头,如同小鸡琢米一般,道:“一切都听您的吩咐!”

“鹤仙人,你自诩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为了打败我,却召唤出这些妖兽恶灵,而不是凭借自己的力量,没听过圣人之训吗,君子不假于物也!现在这靖南郡王的脑袋,就在我手上,你若是不立刻将这些恶心的东西,带回地狱之中,我就宰下这人头,啧啧啧,这大好头颅,也不知道值不值得二两银子!”凌云道。

鹤仙人悬浮在半空,沉默不语,脸色凝重,望着凌云,长久不发一言。

“那我可就下手了?”凌云在拓跋圭的脖子上轻轻抹了一下,象征着砍头的意味。

拓跋圭胆战心惊,差点吓得叫出声来,看着鹤仙人并未按照凌云所说去做,心中着急,道:“仙师,你快快听他所言,将这些恶灵镇压到地下,先救了我一命再说。”

鹤仙人仍旧陷在沉思之中,地面之的万千恶灵,前赴后继,绵延不绝,嘶吼着冲击着那圆形的结界,如同一群无穷无尽涌出的虫豸,扑上去,被强大的灵气反噬之力吞没,最后堆积成血肉的山。

“看来你的仙师并不听你的话,这些恶灵他不愿带回地狱,那我只好先杀了你,再消灭他们了!”凌云道,手中幻化出了一柄利剑,架在他脖子之上,随时准备划破那血管,让他一命呜呼。

拓跋圭听到这句话,整个身体都瘫软了,在极度的恐惧之下,爆发出歇斯底里的愤怒,道:“鹤仙人,你不听我的命令,我就算死,也要托人上书朝廷,将你定为反贼,举国之力征讨你,不信你能逃出大魏国的追捕!快点听命,带走这群恶灵!”

无奈之下,鹤仙人叹口气道:“王爷,我不是不听您的命令,更无造反的念头,只是您仔细想一想,万一我听了这个命令,将所有恶灵带走,凌云这家伙功力绝不在我之下,单打独斗我没有赢的机会,到时候他的武力,完全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我们所有人,没人能反抗,他若是背信弃义,并未放过你,那岂不是更是坐以待毙,连还手的机会都没有!”

“先是你就听他的吧,我现在生命在他手中,若不听他的话,我立刻就要死了,听他的话,至少还有活着的可能。”拓跋圭何尝不相信凌云会信守诺言,但是命在他手上,只能如此做,你照做了至少我还能够有一丝生还的机会。”拓跋圭道。

“我就算是听他的话,把这全部都恶灵赶回地狱,你以为他就能放过我们吗?他实力远在我之上,我单打独斗是打不过他的,所以你现在被他骗了,听他的话,今后恐怕我们就再也没有机会翻身了,我们俩都会死在这里,他不会是一个讲信用的人。也罢也罢,你是主,我是从,既然你已经说了,那我照办就是。”鹤仙人依旧有所异议,但无奈之下,只得遵从拓跋圭的命令。

鹤仙人的面色十分难看,上面一股青色浮在脸上,似乎被这挟持的郡王弄得前后为难,心中恨透了凌云,他双手高抬起来,口中念念有词,大喝一声:“万灵归巢!”

那恶灵大军顿时停止了猛扑和怪叫,一个个面面相觑,似乎都十分惋惜这场罪恶狂欢的草草收场,囚禁了万年的他们还没有玩个尽兴。

大地重新裂开了一道道缝隙,幽光从缝隙中迸射而出,万千恶灵,惨叫一声,身体逐渐地陷落在缝隙之中,直至完全消失不见。

章节目录 第351章 召唤术(四) 所有凶神恶煞的恶灵们,终于消失在了大地之上,重归宁静的靖南县城,到处是尚未燃烧成灰烬的火焰,空气中弥漫着焦臭的气息,整个县城一片狼藉,废墟成片。

“凌云,我已经照你所说,屏退了全部恶灵大军,言而有信,你也要履行你的诺言,为何还不放开郡王?”鹤仙人道。

“我已经放开了他,只是他自己吓软了腿脚,躺在椅子上动弹不得而已,与我何干?”凌云早已将手中剑从拓跋圭的脖子上拿下,走出了鹤仙人那道形同虚设的屏障,来到焦土之中,心中对鹤仙人充满了愤怒,这好好的一座城,毁于一旦,全是他的杰作。

“王爷,七爷,你们先快快离开这是非之地,我来殿后,想必这凌云一定信守诺言,放你们离开,不会为难你们,等你们到了安全的地方,我誓要和他决一死战!”鹤仙人道。

凌云微微一笑,道:“我说不杀了他们,也没说过放了他们,他们现在是我的人质,哪有那么容易就放了他们?现在我还有一笔账要和你,先算清楚,然后他们才能安然无恙地离开!”

“你不守信誉!刚刚我明明已经说了,是用恶灵撤离来换取两位王爷的安全,你……你让他们呆在这里,哪里安全?你和我打起来,拳脚无眼,毁天灭地都有可能,他们怎么能够保证不会被伤及?”鹤仙人怒道。

“那就去洪荒境打个痛快,那里不但不会伤及你的王爷,也不会伤及这无辜的百姓,不过,到了那里,一旦失败,那可就是灰飞烟灭的结局,再也不会有任何生还的机会了!”凌云道。

鹤仙人眉头一皱,沉默不语,他对凌云超出自己那么多的灵气,哪里会不清楚?心中十分明白,单打独斗,自己绝无取胜的机会,更何况在洪荒境之中,自己被打得重伤,将会无力回来,就算凌云留了自己一命,在那里任漫天风沙折磨,早晚会因绝望而死在大荒之中。

“不必去洪荒境,在这里,我和你,赤手空拳,连灵气也不许用,一对一,单打独斗,你敢吗?”鹤仙人道。

“哈哈哈,当我是傻子吗,之前我灵气远远不如你的时候,我可不见,你当时提议两人都不用灵气,现在反倒想让我自缚双手,可能吗?我绝不会信了你的鬼话,死心吧,无论是人间,还是洪荒之境,我今天都要消灭你!”凌云道。

“杀了我,你也不会得到任何好处,相反,还要损耗一大半灵气,毕竟我是执行官,逼急了难保再度召唤出恶灵,为祸人间,你虽然灵气高,但不能指挥恶灵,他们不会听命于你,数量多如牛毛,你消灭不干净的,我们赤手空拳,点到即止,你灵气远远高于我,可以随时防备我违规使用灵气,你可以做比试的主宰,我并不打算以阴谋诡计取胜。”鹤仙人道。

“我杀了你没什么好处,可放过你,不一样没什么好处?不如杀了你,像你毁灭这座城一样,我也想毁掉你,痛快一场。”凌云道。

“非也,非也,只要你能保证我们比试,互相都不用灵气,如果我赢了,我不需要你输给我任何赌注,放走我、两位王爷即可,若是你赢了,那我就将执行官的身份输给你,到时候你会有驱使万灵的身份,我回归到一介孤魂野鬼,毫无地位。”鹤仙人道。

“不要以为我不懂,这执行官的身份,只是一个标签,贴在你身上,是对你这个人的授命,没有官方正式的认可,怎么可能私相授受?”凌云质疑道。

“哈哈哈,执行官并没有那么神秘,它只不过是一个身份而已,天下如此多的执行官,每个人手执一枚血骨印,贴在元神之上,作为进出这微尘之世界的标识,几乎等同于外面的门禁,而其他游魂野鬼和恶灵们,则没有这枚血骨印,当然也不会有自由进出的权力。”鹤仙人道。

“你是说拥有了作为执行官,所特有的血骨印,我就可以自由出入这个世界?”凌云心思一动,这倒是个极大的诱惑,如果真有能够进出这世界的办法,那就不用困在此世界了。

“当然可以进出,不过时间是百年一次,外面的世界而言,不过一日之间而已,等于在外面世界每日正常上下班的时间,接近于自由出入了。”鹤仙人道。

凌云大失所望,这一百年之间,已经是一个世界,沧海桑田,风云变幻,正常人已是一辈子的漫长,这还能算是自由出入?那血骨印的诱惑力顿时大为下降,甚至几乎让他丧失了兴趣。

但是,百年一出入,而且在外面世界仅为一日之间,还是比万年才有一次出入的可能,没错,那还仅仅是可能,好得多了,凌云还是想得到这个宝物。

“赤手空拳,是怎么个打法?难道就是像普通人那样,完全依靠搏击摔角来获胜,是吗?”凌云问道。

“没错,只有一个规则,那就是不得使用灵气。”鹤仙人一遍遍重复道,“谁先倒地,则是输了。”

“好。”凌云道。

鹤仙人毫不推让,也不顾及自己长者的身份,一拳抢先挥了过来,朝着凌云的脑袋重拳出击。

凌云心中默念,习惯了使用灵气攻击,这下一定要注意不能犯规,万一抢先使用了灵气,那可就落了他的口舌,还未拳脚上分胜负,违规之人已经算是输了。

于是,凌云一边躲闪开鹤仙人的重拳,一边握紧了拳头,只等一个机会,回击过去。

可是鹤仙人拳风凌厉,一招接着一招,毫不给凌云喘息的机会。

凌云暗暗佩服,这么大年纪,不借助灵气,打起拳来依旧如此虎虎生威,威力极大,而且速度上毫不让人,可见他常年浸淫武术,从未荒废。

鹤仙人知道自己的体力,比不上凌云,两人都是灵气之体,就算不刻意去使用灵气,但是灵气对身体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得他们远不是常人那样,每一拳只是单纯的一拳,他们的每一个动作,都会有体内充沛的灵气运作,不发于外,但动于内,对身体的支撑也是显而易见的,导致两人比拼的持久,最终还是落在灵气多寡的根基之上。

这对于鹤仙人来说,是致命的弱点,因为论灵气他不如凌云,可是他比凌云一个毛头小子,多活了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活,对于这种情况,只有速战速决,在短短百招之内,令凌云无法招架,打倒在地,或者催发他使用灵气,造成违规,从而取胜,这也是鹤仙人唯二能够胜出的办法。

时间,最重要的就是时间,只有在越短的时间内将他击败,才能越保证胜出最大的概率,这是鹤仙人最清楚不过的事情。

凌云望着鹤仙人快速地攻势之下,短暂的时间之内,已经打出了几百拳,这让他惊叹不已,甚至无法相信鹤仙人并未使用灵气,居然也可以做到这么快的拳速,但鹤仙人头上没有任何灵气逸出,也足以证明他并未动用灵气。

瘫软在椅子里的拓跋圭,此刻已经恢复了些精神,默不出声地观看着两人的比拼,那鹤仙人明显暂时占据了上风,拳风几乎压得凌云无力反抗,步步后退,他心中又有些活泛的想法,自己与凌云结下了仇深似海,就算今天侥幸饶了自己,以后未必不会再次出手,以他的武力,杀死自己,易如反掌,不如……

拓跋圭心中所想,是希望鹤仙人能除掉凌云,可很快他就明白了自己的想法,简直是异想天开,逼急了凌云大不了使用灵气,将三人全部杀死,在场的人都死光了,天下谁又能知道他不信守诺言呢?所以,拓跋圭忙打消了这个念头,对两人比试的兴趣也寥寥,只希望能够尽快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多呆一刻都增加了许多凶险。

而鹤仙人没有丝毫大意,他虽然暂时取得了上风,但凌云尚未出任何一拳,自己完全摸不清他的拳法根基,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在这种对方已经知道自己强攻路数的情况下,自己却对他一无所知,如果这百招之内,无法将他防守完全攻破,甚至将他打倒,那将是灾难性的结果,非但自己的速度无法继续保持,对方的反攻将摧枯拉朽。

在这种思想下,鹤仙人的拳头越来越快,拳风几乎将凌云整个上身笼罩,凌云左闪右避,只要有一下不慎,被他的拳风趁虚而入,那身体将遭受重创,在不动用灵气的情况,那一拳的威力,足以让他倒地。

所以,凌云也不敢放松,绷紧了肌肉,全身心应对鹤仙人那几乎无影的拳风,护住身上的要害,灵活躲避开致命的攻击。

在闪转腾挪之下,三十招鹤仙人已经打完,速度一招比一招更快,几乎达到了单纯体力的极限,可没有一招打在凌云的身上,更别说对他造成致命的伤害。

章节目录 第352章 拳法 对于鹤仙人来说,难免有些绝望,这家伙只躲闪不攻击,等待的就是自己体力耗尽之时,那时的回击将是致命的打击,自己非但没有还手之力,甚至连防御的力量都没有剩下一丝一毫,所有的力量均已耗尽,那便是任人宰割的绝境。

还有七十招,鹤仙人非常清楚自己的极限,他架起双拳,平置在胸前,眼神死死盯着凌云,胸口在尽量平缓的呼吸,以免对方看到了自己的体力消耗之大,道:“你为什么不还手?”

“你拳头快得不要命,我回击,未必能打中你,就算打中了你,也未必能给你致命伤,但是你那拳头一定会抓住机会,在我反击的时候,百分之百的命中我,我又不傻,这样还不如先躲。”凌云道。

鹤仙人明白凌云所采取的策略,是最有利于他的想法,无力辩驳,更何况别人怎么打拳,只要没违规,都和自己无关,于是不再说话,胸口气息平稳了一些,开始准备下一轮攻击。

旁边观战的拓跋圭却百思不得其解,刚才三十招凌厉攻击,鹤仙人完全占据了上风,凌云何止是不能还击,简直是被压着打,几乎笼罩在鹤仙人令人窒息的拳风之中,稍有不慎,恐怕已经被拳风打倒,完全没有招架之力,为何在这种大好形势之下,鹤仙人居然偃旗息鼓,鸣金收兵,而不是穷寇猛追,彻底将凌云置之死地?

拓跋圭当然是以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待这场比试,可是对于二人来说,假如有一位拳法高手在场,均能看出其中的猫腻,鹤仙人的拳风当然厉害,甚至可以说举世无敌,也并非吹嘘,可对方凌云躲闪如此灵活,在这种威猛快速的拳法之下,居然毫发无损,一招未中,从此也可以看出,凌云的造诣已在鹤仙人之上。

既然三十招都打不中,那即使鹤仙人抢占先机,占据一时的上风,长期凌厉攻击之下,力竭更快,不久将被对方趁虚反攻,结局不堪设想。

世上许多事情,往往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只有真正懂得拳法功夫的人,才明白一味强攻,绝不是取胜之道,有张有弛,有功有守,攻守兼备,进退皆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凌云刚才一番言论,并不是虚言,他不懂得拳法,根本没有将鹤仙人先消耗一轮体力,再将他击败的念头,只是他在鹤仙人快速凌厉的拳法之下,既无力还击,又无法随随便便地躲开,所以,集中了所有精神,一方面不敢动用灵气,另一方面,则是尽力躲开拳头的攻击。

鹤仙人等到心率稍稍平稳,开始准备发动第二轮攻击,这一次,他决定不止是增加拳头的速度,而且一定要按照之前的经验,对凌云进行躲避的位置,预先有个大概的猜测,然后务求准确,能够快他一步,将他躲避去路封死。

“拳头打得这么快,你不累吗?”凌云道。

鹤仙人在他说话之间,已经出了三拳,这三拳,一拳是佯攻,明面上这一拳最吸引凌云的注意,攻向凌云的要害面部,来势汹汹,势不可挡,可是拳头打到了半路,另一只手已经握拳挥出,双拳齐出,左手攻向面部,作为佯攻,右手封住了凌云躲避的去路,若是他改变策略,向后退去,那左手将变幻重拳击出,直冲凌云胸口,趁着他后退之时,立足不稳,一击必倒,这是鹤仙人预想中绝杀的三拳。

可是第一拳出手之后,凌云已经察觉到拳法的变化,之前鹤仙人务求拳速之快,所以每一拳几乎毫无影踪,可这一拳慢了一些,攻击来的时候,也露出犹豫不决的姿态,可见这一招只是佯攻。

凌云看穿之后,将计就计,毕竟这一佯攻的拳头,自己可以轻易躲开,之后的招式还不清楚,想要连续躲开招式多变的拳头,只能小心谨慎,先将计就计,躲他一下,看两手两足的异动,再做具体的判断。

鹤仙人见到凌云摇动着脑袋,躲开了自己的第一拳,心中大喜,以为他中计了,剩下的攻击将势如破竹,顺理成章了。

于是,鹤仙人狠狠地举起了右拳,速度快得惊人,攻击向凌云躲避之路。

凌云看到那拳头的速度,心中十分诧异,这一拳要不是早早察觉,从手握紧成拳时就开始注意,那一定是无法躲开的,这下倒是可以躲开了,于是,凌云稳住上身,双足后撤。

鹤仙人嘴角已经露出了笑容,一切都在自己的盘算之中,连这后撤的脚法,都和自己想的如出一辙,既然如此,那就是第三拳上场的时候了!

前两拳,鹤仙人吸取了教训,看到凌云已经躲开,压根没有等到招式老掉,也就是打完整个拳法,就立刻改变拳风,准备下一次攻击,提高了出拳的效率,让凌云感受到更加大的压力。

第三拳,鹤仙人直接从左手变幻而出,速度快极,比凌云后撤双足的速度要快上许多倍,这一下过来,正在后退的凌云,要么挨了这一拳,身受重伤,要么加速后退,立足不稳,身子后仰,摔角倒地,要么就是动用灵气,违规退场,总之,他输定了。

鹤仙人纵身跃起,重重地打下那一拳,正对着凌云的胸口,丝毫没有留情,恨不得这一拳能够贯穿他的前胸后背!而他脸上已经露出了胜利般的笑容,这把稳了!

凌云为了躲避第一拳与第二拳,此刻整个身体向后仰倒,而鹤仙人紧接着又是一拳袭来,进一步逼近,凌云已经退无可退,再后撤躲闪,身体将失去平衡,倒在地上,输掉这个比试。

连一旁的拓跋圭与拓跋靖作为武功的外行,都能够看出鹤仙人现在已经是必杀之招式,将凌云逼进了绝路,除非凌云动用灵气,保持身体的平衡,否则决计无法在连撤两步的情况下,失去了重心,还能保持平衡,两人心中俱是一喜,这下可算是大煞了他的面子一回。

可是鹤仙人一拳猛地锤下,凌云既没有退,也没有倒,而是伸出了两只手掌,硬生生地架在一起,接住了鹤仙人这一记重拳。

鹤仙人这一拳本以为落下去,无论凌云是接还是躲,都无法应对,躲便是后撤,只会失去重心倒地,那便是输了,接的话更好了,这一拳足有他上万年的功力,重量之大,即使没有任何灵气加持,也远超一般人的想象,所以他根本没想过,凌云能够不凭借灵气,逃出自己的绝杀。

可凌云不但接了这一拳,而且没有任何花哨,直接伸出了双手,硬生生在拳风最盛的下端接住了,鹤仙人那引以为傲的拳头,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如一阵风遇到了一堵墙,完全被凌云双手消去了全部力道。

其实,凌云远没有表面上那样风平浪静,内心排山倒海一般,因为生怕误用灵气,所以封锁了灵气在体内的流动,充沛的灵气尽入虚谷之中,而他硬接了鹤仙人这一拳,所有力道全靠肢体消散,身体感受到一阵重击,颠倒肺腑一般,差点自动地激发了灵气,幸好凌云拼命压抑住体内灵气溢出的冲动,没有造成犯规。

这一拳实在是不好受,凌云苦笑着强自支撑,道:“鹤仙人,你这一拳也力道平平啊,我双手相接,看来是高估了阁下!”

这种时候,凌云明白不可以让敌人看出自己的虚弱,否则,会刺激到鹤仙人,使得他像嗜血的鲨鱼一样,闻到了腥味气息,兴奋起来,不停地重拳出击,那自己将陷入更加窘迫的境地,只有伪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才能击溃他的信心,让他陷入自我怀疑的境地。

果然,鹤仙人简直难以相信眼前这一幕,他抬起自己的手,掌心及指关节处,布满了厚厚的茧,那是多年习练从未废弛的证据,这一拳下去,休说一个普通人,即使是老虎狮子,也难逃这一拳的威力,足可将狮虎的脑袋一拳打爆,甚至他曾经在百年之前,大军作战之时,为了移开一块山石,又无法在众人面前公然使用灵气,于是硬是用拳头将石头击碎,众人无不骇然。

可是今天,他的这个拳头,居然被一个毛头小子,轻轻松松地接住了,这让鹤仙人心生疑惑,难道我这个拳头功力不如从前了?还是说,这小子除开灵气之外的硬功夫,也是一流??

望着皮肤白皙、面容清朗的凌云,一看就是未曾经受过寒冬腊月、盛夏三伏的苦练,甚至看上去像是没有习练过任何武艺的文弱书生,竟然能够接住这威猛无比的一拳。

凌云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折磨,其实比之前还黑了一点,脸上还多了那么一点风霜,可是换了一身衣服,摇身一变就是个文弱书生,没人会觉得他是个久经世事的老江湖,眼神中充满了稚气未脱的神色。

可无论鹤仙人如何怀疑,这一拳的结局不会撒谎,他内心开始如山崩地裂一般的塌陷,再也没有取胜的信心。

只是区区几十招而已,但每一招都注入了鹤仙人毕生的心血,这几十招之间,他已经用尽了全力,这一生万年的时光中,最快的拳,最准的拳,最重的拳,他都在这几十招中实现了,可对方依旧屹立不倒,哪里还有取胜的希望?

接下来,只是进一步的绝望罢了,鹤仙人不由一口叹息。

章节目录 第353章 食人魔(一) “接下来,该我了吧,已经几十招没有还手,让你打了个过瘾,现在我也该试一试一路拳法咯?”凌云道。

“不必试了,我已经输了,再打下去,只不过是走一套程序而已,还有什么意思,有人说过,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武功上的比试,也不必非要一方将另一方打倒,才能分清胜负,只要两人拳头相对,便知道谁胜谁负了。”鹤仙人灰心丧气道。

“既然你认输了,那就不打了,不过,你先前可是说好了,把那执行官特有的血骨印给我,现在应该交给我了吧?”凌云伸出了手。

鹤仙人望了他一眼,迟疑了一会儿,道:“本来应该信守诺言,将此物交给你,不过我现在还无法给你,因为血骨印不是我自己能从元神上取下的,必须找一个人帮忙才能解决。”

“谁?”凌云问道。

“守护两界的神,一方圣土的霸主,天城主!”鹤仙人道。

听到了这个熟悉的名字,凌云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鹤仙人不解,问道:“他可是两界之守卫者,掌握着来去此世界的法门,是位高高在上的大神,你笑什么?难道你见过他?”鹤仙人极少与天城主接触,只有一次来到这个世界时,曾遥遥听过他的训命,听过那佛音一般的悠悠之声,连面都没见过,所以奇怪凌云为什么听到天城主的名号反而大笑起来。

“你的这位大神,我不但见过,而且还打过交道,是位和蔼可亲的老前辈,很热心肠,非常热衷于帮助年轻的后进,可惜太爱赌了,赌得现在差不多输个精光了,家里快要家徒四壁了吧。”凌云忍不住笑道。

鹤仙人更加觉得奇怪,一介上仙怎么可能好赌呢?而且仙力非凡,可以造出万物,为何会输个精光,还家徒四壁?怎么可能呢?难道是这凌云故意在调侃,还是他遇到了假冒伪类的天城主?

“你是说这个世界上,只有天城主一人能够帮你把血骨印取下,然后给我?是吗?”凌云再一次询问确认道。

“世上高人频出,我不敢打包票没有其他人能做到,但据我所知,天城主是其中之一,还有另一个奇人,只是你找到他的希望,十分渺茫,还不如断了这个念头。”鹤仙人道。

鹤仙人越是遮遮掩掩,反倒激起了凌云的好奇心,道:“这个奇人到底是何方神圣,难道在你心中,找到他比天城主还要难?”

“他的地位可能远远不如天城主,甚至不值一提,只是此人身份特殊,不但你找不到他,普天下想找到他的人千千万万,可他们无一成功,此人便是朝廷悬赏榜的第三名,全国缉拿的要犯,一颗头颅价值万金,此人每一次犯案,行事极为隐蔽,从不留下名姓,甚至没有任何关于他身份线索的东西,至今也没有任何一个活着的人,见过他的样子,只是每一次现场都血肉狼藉,惨不忍睹,有如一百只饿到极点的野兽所为,将死者尸体撕咬得炸裂一般,碎片点点,因此人们称之为——食人魔。”鹤仙人道。

“那既然从没有人见过他,为什么你断定他能够帮你取下血骨印?”凌云疑惑道。

“原因很简单,他所杀之人,几乎都是执行官,而且每一个执行官,均是形神俱灭,不但宿体被破坏,悲惨地被炸开,血肉模糊,几乎找不到一个完整的肢体,而且元神也被无情地消灭,最关键的是,被杀死的执行官,全部丢失了他们的血骨印。”鹤仙人道。

这种诡异而血腥的案子吸引了凌云,他迫不及待地问道:“这么多厉害的执行官,居然无法对抗一个身份不明的人,难道没人查得到他是谁?”

“第一起案发之时,大家都以为是那位倒霉的执行官结了仇,被寻仇之人搞成了那副样子,没人放在心上,而那位执行官恰好生活不是非常检点,万一睡了人家老婆,被人家上门杀死,也并不奇怪,肯定的是,对方一定是位武功高出那位执行官许多的人。当时,因为那位执行官人间的身份是个高官,所以官府也很重视,但仙界尚且查不到此人,人间无能的官府又哪里能够查得出?”鹤仙人道。

“仙界不是无所不能吗,为什么连一个人的踪迹都查不到?”凌云问道。

“哈哈哈,你是不是电影看多了,告诉你,仙界不过是比凡人厉害很多的存在罢了,世上没有无所不能的人,从逻辑上讲,无所不能的人也是不存在的,无所不能本来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概念,假如一个人吹嘘自己是无所不能的神,那么他和自己打架,谁会赢?矛盾便产生了。当然,一般来说,仙界假如想找一个人,还是很简单的,毕竟神仙之力也不是白给的,超出凡人那么多,就像你站在地上,看一只蚂蚁,无论它去向哪里,总能找到踪迹,逃不出你的视野。但是,有些人,就像地下的蝼蚁,如何行动,你根本看不到。”鹤仙人道。

“这个人倒真是稀奇,只怕听到他专门戕害执行官的消息,仙界会比人间更害怕吧,毕竟那些执行官都是仙界的人,而官府不过是看成一个变态连环杀手罢了。尤其是对于你这种执行官来说,对这种人应该是恐惧到极点了吧。”凌云道。

“那我现在倒是不用恐惧了,反正血骨印以后就交给你了。”鹤仙人笑道。

“是么,难道你是为了逃脱这个变态杀手的追击,才这么心甘情愿地将血骨印交给我的?”凌云问道。

“并不是,我之所以对此人印象深刻,是我曾经在京城刑部里当过主事,负责办理过这起案子,所以至今不能忘记。”鹤仙人陷入了深深的回忆之中。

那是一年大雪纷飞的冬季,我闭关出山,抢了一家西北富户几万两银子,到了京城,四处打点,进入刑部当差,因为我手头银子多,平时豪爽阔气,无论是达官显贵,还是蝇官小吏,都对我印象很好,不久便升任到主事的位子上,在刑部里算是个中层干部。

平时我并不怎么关心政务,一概事情都交给副手处理,那时我主要负责全天下杀人越货一类的大案子,可我一心想要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对这个清水衙门实在乏善可陈,毫无兴趣可言。

转眼已是一年的光景,京城又是大雪纷飞的冬天,外面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我兀自呆在我的暖室内,烤着炉子,喝着烫热的梅子酒,不时还有美艳的侍女过来帮我送上点心。

我正自得其乐,忽然,门外有一个属下,穿着官服,提着腰刀,满脸惊慌,手足颤抖着冲了进来,连门都没敲,完全失魂落魄的样子。

我大发雷霆,一碗热酒扔了过去,砸在他的脑袋上,陶瓷杯子撞击到他的额头,鲜血直流,杯子跌落在地上,反倒没摔碎,打了几个滚儿,滚到墙角去了。

“你他妈第一天进刑部衙门吗,不知道进了上官的房间,要先在门外禀报?”我怒骂道。

大概是那杯子砸在脑袋上的痛楚,让他得以清醒,一下子恍然大悟一样,跪在地上,连连磕头,乞求道:“大人饶命,小的一时慌了神儿,忘了礼节,请大人见谅!”

被我大发脾气吓到的侍女,小心翼翼地又端来一杯热酒,我接过来一饮而尽,将杯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强压怒火道:“有什么事,你快说!”

那名属下颤抖着道:“大人,今天我们接到京城六县之一,最北端大奉县的急报,说是发生了命案,一般来说,这种案子至少要经过好几道程序,才能到我们刑部,可是县里直接报了过来,并且让我们去现场查看情况,这实在罕见,但我们还是跟着去了,那时京城还没下雪,一大早出发,两个时辰到了大奉县,县令带着还有一帮衙役,引着我们去了案发现场……”

忽然,那名属下眼睛中流露出莫名的恐惧,简直无法形容,仿佛那惨案的现场还在他的眼前,时时刻刻浮现,始终无法忘记。

“接着呢?”我怒气消减了几分,好奇心反而大增,追问道。

“接着我们来到了现场,大雪已经开始纷纷飘落,地上白红相见,我们便问县令,这地怎么会是红色的,大奉县不是黑土居多吗,为什么会出现南方山地才有的红色?县令说道,这哪里是红色的土壤,分明是四溅的血液,将土地都染红了。”

“我们大吃一惊,连忙问道,到底死了几百个人,会将这数亩之多的土地都染红了?县令一脸尴尬的神色,回答我们道,只死了一个人,但是此人不知为何,会流出这么多血,居然染红了几亩土地,而且血液渗透进入土壤,足足达到数尺之深。”

“我们当时就觉得这不符合常理,就算是杀一头牛,也不至于会流出这么多血。我们刑部几名同仁,要县令带我们去死尸之地,可县令指着四周道,所有血染红的地方,都是死尸所在。我一下子愣住了,这才发觉脚下不止是红色的土壤,土壤里面还有细碎的肉屑,散发出一股股腥气,饶是寒雪纷飞,也冻不住这腥气。”

“我们在附近搜寻了一下,受害之人碎得可以说不知道分尸成千片万片,若是不仔细看,恐怕都找不出这些碎肉,在纷飞的雪下落覆盖了尸体的碎屑之前,我们搜集了三十多斤的肉屑,里面没有几根完整的骨头,最大的骨头不过指甲盖长度,三十多斤,这完全不是一个正常人的体重,但我们考虑到现场的复杂情况,加上大雪落下便要封山,我们没法出来了,便提着这肉屑回来了。”那属下颤抖如寒战一般,讲述完了整个事情。

我听完之后,沉吟不语,心中有多个疑惑,于是问道:“刚才你失魂落魄一样,可是既然你都已经在现场搜寻到三十多斤肉屑,足以说明你心理素质不会这么差,到底为何刚刚慌了神一样?”

那属下以为我要责备于他,连忙跪下道:“大人有所不知。杀人现场我们见多了,真不至于被吓到那个地步,可是等我们提着这一袋子肉屑,回到京城的时候,进入城门,有个小吏照例搜查,看见了这奇怪的肉袋子,问我们怎么回事,我们自述是刑部之人,办案来的,他可能是好奇心驱使,硬要我们打开肉袋子瞧瞧,结果,一打开肉袋子,里面不但有三十多斤肉屑,还有一个咧嘴在笑的人头!”

“啊!”屋里一声尖叫。

章节目录 第354章 食人魔(二) 我吃了一惊,回头看到,身后的侍女因为属下讲述画面的恐怖,失手跌落了茶杯,碎了一地的瓷片,尖叫着瘫坐在地上。

我皱了皱眉头,这侍女平时最为我所喜,性格平稳,做事稳重,今日怎么会变得这样毛手毛脚,于是我将她屏退,让她回自己的房间好好反省一下,然后继续对属下道:“装肉屑的袋子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头,确实有些恐怖,可你干这个行当多年,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就算看到了人头,也不必失魂落魄到刚才那个样子吧?”

“大人,您有所不知,属下并不仅仅因为人头才感到恐惧,而是那人头,不是别人,是刑部尚书崔大人!”属下抬头看了一眼我,然后吞吞吐吐地说出了实情。

我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那刑部尚书崔龙海崔大人,乃是我的顶头上司,平时我跟他过往甚密,送了不少礼品,但没想到他居然会如此惨死!

我连忙穿上了衣服,披上一件锦裘大衣,跟着属下走出了暖阁,外面寒雪飘飞,寒风刺骨,我刚从温暖的房间内走出,不由打了个冷战,幸好衣服足够厚,没有冻到身体。

踩着马靴,走过积满大雪的庭院,来到了门外,一辆马车停在刑部衙门的门口,大雪之中,围了一群穿着官服的刑部同僚,见我来了,纷纷让开一条道,我走到近前,望着那停放在正中的马车,有些迟疑。

那时我不知道刑部尚书崔龙海,为什么会这样蹊跷的死去,我宁愿是下属看走了眼,只是碰到一个与他很像的人而已,因为刑部尚书这种大官莫名死去,还被人割下了头颅,可以说是影响极大,几乎让朝廷的颜面扫地,无疑很多人要因此受到株连,而我作为刑案的主事,如果破不了案子,抓不住真凶,难辞其咎,所有的责任都要落在我头上,压力之大,难以想象。

所以,我迟迟不肯相信这一事实,也迟迟不愿打开那扇薄薄的马车厢的前帘。

“大人,尸首就在里面,要不要属下掀开,给您看看?”一位善于察言观色的属下走过来,对我恭恭敬敬地说道。

我摆摆手,这时知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索性一脚登上马车座位,掀开了车厢的帘子,里面露出了一个鲜血渗出已经结冰的布袋子,看上去冻得硬邦邦了,冰冻的血迹附着在袋子之上,仿佛一幅描绘在袋子上充满红色的艳俗画作,凌乱无章,水平实在是不敢恭维。

我小心翼翼打开了袋子的口,下面沾到血迹之处都已经僵硬不能动,而袋子口处干燥无水,并未结冰,只是打开时,一股凉气从袋子里冒了出来,直冲我的脸面。

本能的反应让我后退一步,外面暗淡的光,透过帘子的缝隙照射进来,正好照在了袋子口处,那一张青紫冻僵的脸,映入我的眼中,那一幕,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眼睛直勾勾地瞪着我,整张脸已经凝固在冰冻之下,唯独那双眼睛还像活着一样。

那熟悉的脸,我曾在无数酒局筵席上见过,不是崔龙海又是谁?

因为冰冻,整张脸放大了一倍,显得特别浮肿,仿佛在水中泡了很久一样,唯一不变的是,他嘴角带有那么一丝微笑,如同他活着时候常挂在脸上的微笑,一模一样,这也是属下所称的诡异微笑。

“崔大人,真是崔大人!”

身后一阵喧闹之声,有些透过帘子好奇张望之人,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于是慌慌张张地大声喧嚷起来。

“闭嘴!你们叫什么叫,这死者的身份还未确定,万一让崔大人知道,你们在背后如此咒骂,你们还想在刑部混吗?”众人之中,我的官职算是最高,所以此言一出,众人万马齐喑,不敢再议论纷纷。

管得住这些人的嘴,可我知道管不住他们的脑子,他们看到了这一幕,当着我的面,不好意思议论,背后必然这一消息将比风还快的速度,传遍整个京城。

高官惨死,刑部尚书反倒成了刑案的主角,人头割掉,尸体肢解,每一个都是劲爆十足、吸引眼球的大新闻,人本来就是猎奇心理甚强,如此一来,广为传播,应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谁也管不了这人口相传之时,毕竟那极为隐秘,你如何管?

我懒得管他们,现在的当务之急,不是确认死者的身份,也不是抓住凶手,而是去看看崔龙海崔大人是否还活着?假如这位尚书大人十分幸运,死得只是一个和他长相相似之人,那这个案子就不再是重大案子,我一介主事,完全可以将之压下慢慢解决。假如尚书大人倒了血霉,真的被人加害,那之后的事情,显而易见,无论是谁在我这个位置,都很难办,不如辞官挂印,免得在这个位置上背了黑锅。

既然已经打定了主意,我连忙派了两名属下,赶去尚书大人府中,向崔大人问好,如果崔大人不在,就向其管家询问下落,直到找到他本人为之,如果下落不明,那眼前这个人头,恐怕身份已经可以确认了。

我命人将装着人头、肉屑的布袋子,带回了刑部衙门,放在层层设防的密室之中,安放保存,并派了十余人门外看守。

然后,我继续回到暖阁,让侍女为我暖酒,饮着酒,一边等待属下们从尚书府得到的消息,一边思索为什么崔龙海会在大奉县这样的地方,遭受何人的毒手?

崔龙海,我第一次和他见面,是我任职主事的宴席上,能够请到他也是给了我莫大的面子,可是我毕竟是某个我巴结上的王爷,直接牵绳引线,让我来到刑部做主事,没经过他,他还是有点不悦。

宴席罢了之后,我派人给他尚书府送了一箱银子,足有几千两,他这才对我改变了看法,此后我在刑部如鱼得水,活得逍遥自在,与他的庇护也不无关系。

崔龙海并不是一个脾气暴躁之人,相反,他很会忍耐,别说那些高高在上的皇族,公然在宴席上叫他崔猪海,他本来就身体肥胖,但他并不在意,安然自若地继续喝酒,毫不引以为耻,就算是大街之上,一次他便服下轿,走到刑部衙门外时,一个人故意碰瓷,见他衣服华丽,冲过来撞了他一下,然后摸出胸口的碎瓷片,嚷嚷着让他赔偿,崔龙海脾气很好,一句也没吵,也没有叫来衙门的兵丁将这个碰瓷之人抓起来,反而痛快地按照那碰瓷之人要求,给了他一千两银子,这可是一笔巨资,让那个碰瓷的家伙目瞪口呆,没想到对方连价都不还,太有钱了,遇到这样的傻子不多敲竹杠都对不起自己,欢天喜地地拿着银子跑开了。

可是,三个月之后,那位侮辱过崔龙海的王爷,因为杀了十七个人命,而被皇帝亲自下诏,夺去了他的王爷封号,削为平民,只是侥幸保住了家产,未被抄家而已。

而那个碰瓷的人,第二天就被发现死在了京城郊外的河边,听说是溺死,可尸身上布满了伤痕,谁也说不清,这是谁的杰作,大家心照不宣,从此崔龙海在京城威名远扬,达官显贵也不敢惹这位硬骨头。

这一次,崔龙海死了,伤心的人之中,除了因他当了大官而鸡犬升天的家人之外,恐怕并没有多少人,他生性刻薄,贪婪好色,提携的后辈不多,受他气的人不少,只是这些恨他的人里面,想杀了他又有能力杀了他的人,我还真想不出有几人。

那位可能因他而失去了王位的王爷,现在已经是一介平民,家资连一个县令都不如,想杀死一个堂堂刑部尚书,恐怕有心无力,更何况他因为杀人而被削,若是再公然杀了大官,只怕要被送去毒酒赐死,这王爷照理说不会干这种蠢事。

除了这位王爷之外,性格温和、绵里藏针的崔龙海,到底还有哪些能量巨大的仇人,我就不得而知了。

就在我昏昏欲睡之时,侍女忽然走到我身边,附耳道:“大人,外面有人要见您。”

我睁开了双眼,猜到外面的人,想必是我那两名登门尚书府,探听消息回来的两个属下,可等我走到正堂,屋子里乌央乌央一大堆人,吵杂不休,一名属下见到我,连忙跪地道:“大人!”

其他人见到我,一个雍容华贵的妇人,走了出来,道:“你就是刑部的主事鹤仙人?”

“不错,正是在下,未请教你是?”京城里地位高不可攀的人多了去了,这女人衣着华丽,气质不凡,虽然对我不太客气,我也没有太轻视她,还是以礼相待,以免不知情得罪了权贵,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这位是我们家大太太,也是刑部尚书崔大人的夫人。”旁边一个婢女道。

“失敬失敬,原来是崔夫人,请上座,来人啊,上茶!”我连忙躬身请她上座。

那崔夫人摆了摆手,道:“我今天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喝茶的,我丈夫今天出门到刑部衙门,结果现在天都快黑了,也不见他回来,还以为他在刑部,结果家人去了衙门,却说他一天都没来过衙门,现在你属下鬼鬼祟祟,跟我管家打探我丈夫的下落,你们老实跟我说,到底在盘算什么,我丈夫现在哪里?”

章节目录 第355章 食人魔(三) 我望着这位可怜的崔夫人,不知道是否要告诉她真相,迟疑了一下,低声道:“崔夫人,崔大人现在的下落,我不能告诉你,此事太过重大,非经皇上同意,恐怕还不能透露。”

我当时的想法是,崔龙海的死,和我本来就没有任何关系,可现在由我将崔龙海惨死的消息,说给崔夫人,恐怕他们这一伙群情激愤的家奴,会彻底被激怒,全将愤怒发泄给我们,没必要无端背这个黑锅,于是,将责任推脱的最好办法,就是找一个更大的锅,连他们都不敢轻易反对的大锅,那非皇帝莫属了。只有说成非经皇帝同意,不可对外泄露的大事,才能封了他们的嘴。

那崔夫人瞪了我一眼,让我心底有些发毛,她嘴角冷笑道:“我不管你报给谁,要经谁同意,总之,今天见不到我丈夫,我便呆在这里,不走了!”

她是崔龙海的夫人,谁敢随便动她,更别说将她请出去,我只得命人去报给刑部侍郎,然后把此事紧急报给皇宫内庭,以便皇帝做出最终的决定。

崔夫人始终坐在衙门里,我命人做好饭食,不要慢待了一众崔家人,我自己则跑去了隔壁的密室,这里温暖如春,又不会有人打扰,也能不用看到崔夫人那哀怨的眼神,不用受到内心的折磨。

直到第二天午时,才接到皇帝的命令,实际上只是皇帝在首辅大臣的票拟之上照抄了意见而已,但这就是够了,皇帝传下的话就是圣旨,贯彻行之毫无风险可言,这是当官最重要的原则,上命所差,一定要做,无论做好做坏,还是做了一点做了一半,只要做了总比没做强,但上面还没有命令的时候,即使是举手之劳,也一定不要做,否则,做了就有可能是错误,做对了也没有嘉赏,这是为官之道也。

皇帝亲笔批复了刑部侍郎的折子,上面是一行娟秀的红色小楷,一看就知道是宫内司礼监大太监的手笔,写道:“朕悉此闻,彻夜难寐,杀我大臣,辱我超纲,凶残至极,剐之不能解恨,特命刑部会同大理寺,彻查此案,务必月内,将凶手绳之以法!”

我从侍郎手中接过这一行批复,仔细地看了又看。

侍郎在一旁焦心道:“皇上实在是龙颜大怒,只给了一个月的功夫,哪里能够抓得住凶手?现在连一点头绪都没有!”

“庞大人,这一个月的期限,倒不成问题,只是不知道皇上是要真凶,还是只要一个凶手,足以安抚惶惶民心,足以维护朝廷颜面,即可呢?”我低声问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庞侍郎一脸疑惑地望着我道。

“大人为官久矣,岂会不知这中间的道道,皇上给了这么短的期限,我们一点线索都没有,要想查出真凶,恐怕就算是大罗神仙也做不到,可是现在你我担负着查明案情的重任,到期如果不能交差,恐怕不止是皇上怪罪那么简单,最轻也要摘去这乌纱帽,龙颜大怒的话,恐怕直接下了大狱也并非不可能,所以,为了保住这乌纱帽,最不济也要保住这小命,不如,大人您懂得!”我望着侍郎一脸茫然的样子,心知他故意装傻,嘴角邪恶一笑道。

“你说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庞侍郎疑惑道。

“大人到底想摘掉这乌纱帽,还是升官发达?是想入大狱,还是保住自身的性命?”我问了他一句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当然是要保住性命和官位了,你有什么计谋赶快说出来,我现在没心思跟你打哑谜!”庞侍郎有些不耐烦道。

“既然大人想保住官位和性命,那现在眼前只有两条路,第一个,就是抓住真凶,将之绳之以法,交给皇帝,千刀万剐,以泄皇上心头之恨,这样非但可以保住官位,还可以升官加爵。”我对他说道。

“这个我要是能抓到真凶,还需要跟你请教计策吗,早就跑去跟皇上面前,邀功请赏了,你快说第二条计策吧!”庞侍郎道。

“这第二条嘛,也能保住官位,也可以升官,只是要冒一点小小的风险,那就是……”我压低了声音,附耳道,“找一个人,代替真凶认罪,然后将他交给皇上,杀了头,我们就安全无虞了。”

“你,你这是欺君之罪!”庞侍郎怒道。

“嘘,大人既然知道这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何必喧嚷?”我连忙示意他不要大声说话。

庞侍郎四处扫视了一遍房间,确认了没有人偷听,对我低声道:“你还敢说这是小小的风险,你可知道欺君大罪后果有多严重,一旦被发现,你一个人掉了脑袋都是小事,严重者满门抄斩,诛灭九族,甚至连你的门生、远亲都受到株连,永不为朝廷录用,你居然敢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欺君之罪来,幸亏只是我听到,若是旁人向上面弹劾一本,你现在这项上人头已经落地了,知道吗?”他满脸惨白,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没一点血色。

我微微一笑,丝毫没有被他的话吓到,毕竟我是堂堂执行官,不过表面看上去和凡人一样而已,砍头的罪过,对我来说,就像换一件衣服罢了,麻烦一些,但并不恐怖,对我没有任何压力。

“大人,这是我们私下谈话,无人听到,所以不必有负担,这事情已经压到了我们头上,我们干也得干,不干也得干,你以为世上只有欺君之罪才会死吗,难道你办事不利、真凶逍遥法外,让朝廷颜面扫地,皇上会留你的官位和性命?现在的皇上是什么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暴戾无常,阴晴不定,哪一天不杀人?”我苦苦劝道。

“闭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就算是在人后,也不可以说。唉,你说寻一人当做真凶,我何尝不知道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一个办法,只是万一事情泄漏,那我们岂不是要被千刀万剐?”庞侍郎道。

“大人,你久在官场,难道不知道官场的门路?这种惊天动地的大案子,想把一场冤案办成一件铁证如山的铁案,那只有在上面压上压舱石,而现在,我们刑部一个衙门牵涉进来,远远压不住这么大的案子,还要拉上大理寺、都察院,不光如此,还要拉上几位王爷公侯,他们位高权重,由他们拍板此案,就算是天大的冤案,只要判纸一出,人头落地,就绝无翻案的可能,他们就是重如泰山的压舱石,也是办成这件铁案的定海神针!”我开导了一番。

那庞侍郎眼睛中放出了光,一拍桌子,道:“说的没错,无论是不是真凶,一定不能我们独自背这个黑锅,拉上的人越多,责任也就越小,我们宁愿不要功劳,把抓住真凶的功劳分给那些,急于在皇上面前建功立业的王侯公卿,当然,他们也免费为我们打了包票,从此以后,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我倒是看看,谁还敢质疑这个案子,哈哈哈哈!”

我与庞侍郎对视一眼,均是如释重负,放声大笑起来。

第二天,下了一整个昼夜的大雪终于停了,太阳从厚重的乌云中升起,大地上的冰雪开始消融部分,地上又湿又冷,我亲自率领刑部的精干之人,前往大奉县调查此案。

一路上寒冷透着车厢的缝隙,吹了进来,饶是日光强烈,依旧难抵那刺骨的冷,幸好我多穿了几件大衣,身体还能保持温暖。

到了大奉县的界亭,县令早已带人等候,跟着他们去了案发现场,发现冰雪消融之下,裸露出一片瘆人的红土地,冰天雪地中,那腥臭的血腥味依旧飘过来,让我们无不掩鼻,否则将会恶心到吐出早饭来。

我命人仔细地察看现场,不要放过任何一个蛛丝马迹,刑部之人,无不知道此案的重要,一个个远途跋涉而来,骑着马冻红了脸,但依旧个个精神抖擞,开始拿起工具,小心翼翼地搜寻地上的痕迹。

“给我看仔细咯,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线索,告诉你们,今天你们干得好,只要发现了有用的线索,赏白银百两,万一这一个月内,你们连个屁都没发现,皇上的诏命你们也知道了,刑部负责此事的人,都要革职查办,你们辛苦进了衙门,恐怕也要回家带孩子了,所以都给我上上心!老子好酒好肉给你们准备好了,只要发现一点线索,我就给你一辈子都花不完的赏赐!”我大声说道,大概是因为我素来豪爽的缘故,没有人怀疑我关于悬赏是假的,莫不热火朝天、精神百倍地大-干起来。

一群在刑部衙门里埋头案牍的文人,此刻居然成了荒地上挥使犁、铲的农人,我在一旁漫不经心地看着他们干活,心中明白这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做给上面的人看,无非是用来表示我们的忠心及做事的热忱,最后能抓到真凶,还是要靠密室内的密谋,操刀者当然是我,还有那位庞侍郎。

忽然,一个埋头在荒地上搜寻的小吏,兴奋地叫嚷起来,似乎从地里捡到了什么东西,拿着那东西冲过来,不顾围上去一群红了眼的人,直接冲向了我,跪在我脚下,喘着粗气道:“大人,您看我找到了这个东西!”

章节目录 第356章 食人魔(四) 我皱了皱眉头,看清他捏在弯曲的食指和大拇指之间,是一截断裂的骨头,从中间被挖去一个十分规整的圆形孔洞,我接过那枚断骨,仔细看着那中间的孔洞,忽然间,一丝灵气逸过,就像是划过我眼前的一个精灵,让我不由惊讶起来,我不知道现场是否只有崔龙海一个死者,也不确定这枚骨头是否属于他,但我知道的是,这枚骨头正是人体后背的心骨,为执行官所特有,血骨印就在这枚骨头上,而现在这空空的圆形孔洞,想必就是取走血骨印留下的孔洞。

这让我对这件本以为寻常的朝廷命官被害案件,产生了浓浓的兴趣,这个案子远没有表面上那样简单,甚至暗藏波澜,牵涉甚广,这枚断骨的主人一定是个执行官,而且是一名已经受害的执行官,假如这枚骨头是崔龙海的,那么这位崔尚书看来不仅是我的同僚,更是我的同类!

我赏给那小吏一大把银钱,惹来其他人艳羡不已的目光,这小吏也开心的发狂了一般,冰天雪地里,竟滚在地上匍匐叩头。

我命人取来证物袋子,将这枚断骨封存了起来,放在身边保存,然后命人继续搜寻。对现场的搜查一直持续了三天,除了那枚断骨,还有继续搜集的碎肉二十余斤,考虑到流矢渗入土地的血液,前后足有五十斤碎肉,现场应该只有一个人,否则,留下的肉应该不止这么多。

其他并没有什么新奇的发现,连崔龙海崔尚书的衣服、饰品都一无所获,这不由让人吃惊,难道崔大人是赤-身--裸-体来到这片荒地,然后被人残忍杀害?可冰天雪地,谁会光-着身子来到遥远偏僻的荒地呢?

回到刑部衙门之后,我在密室之中,与庞侍郎秘密商议,他十分不解道:“为什么现场连衣服的碎片都没发现,谁会光着去那么荒僻之地?”

这也正是我的疑问,无法给他一个满意的解答。

“庞大人,这并不是事情的关键,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找到真凶,毕竟皇帝的圣旨里面,没有提到查清崔大人死时是光着还是穿什么衣服。”我提醒道。

“这个我当然知道,这几天我也按照你所言,排查了一些曾经在案发时间去过大奉县的人,符合条件者,足足有三百七十八名,如果排除老弱妇孺,只算精壮汉子,也足足有一百七十八人,这些人里面,又有一百二十一人因有人当天见过,距离案发之地甚远而排除在可疑之外,最后只剩下五十七人而已,这五十七人,我已经命大奉县的知县联合刑部衙门的差役,全部抓来投入了大牢之中,想必这些人里面,就有真凶存在。”庞侍郎胸有成竹道。

看着他那副信心满满的样子,我实在是不忍心泼他冷水,可事实毕竟是事实,那崔龙海崔大人可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执行官,你抓来这五十七个庄稼汉,哪一个会是执行官的对手?恐怕捆在一起,也打不过崔龙海的一根小拇指头,当然,也打不过我的一根指头,他们又怎么可能将功夫深不可测的崔龙海杀害并爆炸尸体于荒野?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与其说是这些人杀害了崔龙海,我宁愿相信崔龙海在荒地之中,借着大雪纷飞,雪夜练功,走火入魔,自爆身亡,反而更可靠一些。

但是我已经说了,不忍心泼庞侍郎的冷水,当然也不想驳了他的面子,道:“庞大人果然一出手,便是抓到了要害,这五十七人当然是嫌疑最大之人,只是我有一个疑问,到时候抓住了真凶,皇上必然十分关切,即使圣上尊体,不会轻易屈尊见一个死囚犯,但一定会派贴身太监来参加审案,到时候假如不给这位公公,详细说明一下,那个凶手是如何杀死崔龙海崔大人,最关键的是,要凶手说明到底如何将崔龙海的尸体爆炸开,所有的尸体渣滓四散在方圆数亩的荒地之上,这哪里是人力能及的?到时候如何给那位公公展示呢?”

我深知皇帝的性格,对这种奇案充满了好奇心与极大的兴趣,一定会详细了解,如果稍有不慎,可能就会被皇帝质疑问罪,之前在刑部不乏出现这一类案子,所以我抛出了这个疑问。

庞侍郎果然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他之前并未想过这个问题,经过我的提醒,开始思索这真是一个难办的事情。

“老弟你说得对,考虑果然比我还细致,皇上很有可能会派宫内的大太监来旁听我们的审讯,到时候假如没法让凶手表演一下爆炸尸体,那公公自然是无法信服,当庭就算不表示质疑,回到皇宫,皇上问起,也会质疑这一点,最后万一拆穿是个假凶手,恐怕你我俱是难逃一死,这可如何是好?不知贤弟是否有对策?”庞侍郎满怀期待地望着我。

我既然提出了这个问题,当然会有相应的对策,否则我也不会随意乱说,最后抓襟见肘,苦无良策,岂不是显露自己的无能,只会提出问题不会解决问题,是不会得到别人认可的。

“这个倒是不难,只要能够让真凶自认,审讯的大堂之上,不反悔翻供,那即使是让他表演爆炸尸体的戏法,也不是不可能。我认识一位西洋游历而来的奇士,擅长一些西洋魔术,只要我们能够找来一具尸体,他就能表演让尸体炸开的戏法,如同我们的变戏法一样,十分玄妙,但是足以以假乱真,没人能够看穿,不知庞大人意下如何?”

“妙极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老天不想让我们死啊,所以让贤弟结识了这么一位奇才,那我们这案子便天衣无缝了!”庞侍郎激动道。

“庞大人,难道你已经从那五十七人之中,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为何显得如此胸有成竹,让我都差点以为我们已经抓住了真凶?哈哈哈!”我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庞侍郎抿了一口茶,笑道:“贤弟有所不知,这五十七人到案之后,我已经逐一提审了,不敢说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但目标人选已经有了三人,第一个人,是一个猎户,住在案发荒地仅三里之外的林子中,身材高大,足有三丈来高,是一个巨人,他力大无穷,听说被抓时,足足有十人合力才控制住了他,在大狱之中,已经打伤了三名狱友,现在被独自关在天牢里,身上戴着一百来斤的铁球链子,才勉强限制了他的活动,我一见到他,就觉得若是人间有这等大力,能够将人撕开的真凶,一定就是这家伙了!”

“此人确实符合凶手的形象,就算说出去他是冤枉的,恐怕也没人信,不知此人还有什么合适之处?”我问道。

“此人假如被认定为凶手,当然是再合适不过了,只是他本人并不认罪,而且一直嚷嚷着压根不知道犯了什么罪,看来这小子很有反抗审讯的经验,后来我跟他明说了崔大人被杀的事情,他听到死亡日期之后,大叫冤枉,说他那几天都在京城里面卖柴火、兽皮,很多人都见过他,因为他个子特别高,那些人必然印象深刻,我派人根据他所述的地点,逐一询问,都说当天确实见过这人,唉,所以这样一来,认定他是凶手,难免京城之内,有风言风语,特别是押赴刑场之时,万一那些人见到,肯定窃窃私议,实在是风险太大。”庞侍郎道。

“此人风险太大,不合适认作凶手,不要说京城之内有人见过,就算是京城之外的村民说见过他,愿意为他不在场作证,我们都不要选为凶手,否则以后万一出现了足以推翻案子的铁证,对我们大为不利。”我当即觉得此人不能作为凶手。

庞侍郎点点头,道:“不错,所以我将他作为第一个合适的凶手,也是第一个排除了他。第二人是一个屠户,也是人高马大,力大无穷,可是这家伙远不如第一个那样扎眼,无论身高还是力气,只是普通人里面较为出众罢了,没有到天下异士的地步。我之所以觉得此人足以成为凶手,在于他胆子较小,鬼鬼祟祟,被抓时便痛哭流涕,让那些当差的莫名其妙,印象深刻,报给了我,我提审时,还没说案情,他已经跪地求饶,心虚至极,后来才知道在他十年前,曾经骗了一个尚未及笄的少女,到了他的后院,强行要做那不轨之事,因为少女的反抗太过激烈,未能成功,怕她将这丑事说出去,便拿起剔骨尖刀,将那少女手刃了。”

“哈哈哈,原来这家伙如此心虚,不是因为杀了崔大人的事情,而是其他杀人大罪,看来也是个意外收获,这家伙倒是符合凶手的特质。”我满心以为这个屠户简直是个理想中的凶手模样,可没想到庞侍郎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没错,一开始我也这样想,更何况这个屠户本就该死,多安插一个罪名,倒也无所谓,加上他住的很近,只有数百丈远,而且单身一人,父母早亡,亲朋友邻皆无,没人能证明他的清白。可就在我满意以为找到了最接近真凶之人时,此人竟然说出了一个更加惊人的秘密。”庞侍郎故意卖弄个关子。

章节目录 第357章 食人魔(五) 然后,他接着道:“当我问起崔大人之死,是不是他干的,他居然哭得更加厉害,浑身都在颤抖,我好心安抚了他一句,让他别有负担,有话直说,他擦了擦泪水,道出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崔大人被害之时,他居然就在现场!”

“啊?!”我不由惊讶地失声呼出,想不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居然发现了一位目击证人,案件顿时有了突破的希望,但是一想到就算知道了真凶,抓到他有如大海捞针,无疑是一件几乎难以完成的任务,为了万无一失,这个屠户的话千万不能让第三人知道,道:“庞大人,当时可有其他人在场,听到了这个屠户所言?”

“贤弟放心,我知道你的想法,当然不能让别人知道这件事情,所以当时一听到他说到关于案件的事情,我立刻屏退了左右,反正那屠户被关押在牢不可破的囚牢之中,不怕他逃出来伤到我。结果细问之下,那屠户居然看到了整个事情的全过程。”庞侍郎道。

之后,庞侍郎绘声绘色的向我描述了现场发生的情况,这让我有些怀疑,一个屠户为什么能够描述如此清楚,如此生动,其中恐怕不乏庞侍郎的加工。

那一日,屠户从镇上拉来半扇猪,推着独轮车,行走到自己的房子附近,距离大概一里左右,忽然听到前方有虎啸龙吟的巨响,吓得他半死,生怕前面有老虎下山拦路,丢了这半扇猪肉不要紧,万一丧身虎口,可就惨了,于是他丢下了独轮车,跑到旁边草丛之中,躲避了起来。

其实,这无异于鸵鸟埋头一样的行径,根本无济于事,那老虎凶猛至极,能够爬树下山,躲在这草丛之中,只不过给老虎多费一点扒开草丛的时间而已,压根无法避免成为老虎的腹中之物。

但是人在恐惧之下,有躲藏的本能,即使明知躲也没用,还是会躲起来,哪怕死,也比正面死亡造成的恐惧小得多。

那虎啸龙吟之声丝毫没有停止,反而越来越响,周围的树木被震得簌簌作响,飞鸟从栖息的林子里扑扑惊起,天色越来越黑,眼见大雪就要纷纷落下,这里老虎却挑着这种时候出来觅食,让胆战心惊的屠户大呼倒霉。

然而,屠户接下来看到的一幕,却并非是老虎作祟,而是更恐怖的一幕,那一幕让他终生难忘,永远铭记在心。

“你从北城门外便开始跟踪我,一直紧追不舍,来到几百里外的这种荒僻之地,还依旧不放,你到底是何居心?”一个身穿紫色官袍之人慨然道。

埋头在草丛之中的屠户,心里一惊,明明是虎啸龙吟,怎么会听到人说话的声音,难道对方不是老虎,而是一个人?他抬头一看,果然看到了那个官服之人。

讲述到这里,庞侍郎解释道:“想必这屠户所看到的穿着官府之人,就是崔龙海,崔大人!当时我还特意问了屠户几句,关于那人的相貌,屠户说是天黑没能看清,只记得两撮细柳胡子,额头高耸,有如山丘,大耳长手,这不就是崔大人的相貌吗?!若是这屠户所说是假,他一介乡野之人,怎么会见过当今尚书大人,由此可见,他的讲述颇有真实性。”

我点了点头,认可他的说法,他继续转述屠户的故事。

那官服之人也就是崔龙海崔大人,正襟危立,面目严肃,甚至有些愤怒,回身望向身后。屠户看着这人的衣着打扮,非富即贵,纵然他一个乡野屠夫,也知道他的地位尊贵,不敢贸然从草丛里出来,以免惹到不该惹的麻烦,于是继续躲藏在草丛之中。

在崔大人的厉声喝问下,身后一棵巨树居然动了起来,先是拔出地里的树根,盘根错节,从大地中带着泥土刷刷掉落,枝叶摇落不止,粗大的树干迅速地扭曲变形,一棵参天大树居然快速地变形,最后成了一个黑暗的人影,那种黑,是没有任何颜色,任何光线的黑,连眼睛看过去,仿佛都要吸入那黑色的深渊之中,屠户只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连忙转头。

“想不到你早就发现我了,我还以为我新练成的这套变幻术,十分有效,连堂堂刑部尚书崔大人都看不出来呢。”那人声音仿佛在空荡荡的山谷之中,来回鸣响,震荡不止,给人一种幽冥空灵之感。

“我虽然活了很久,但并没有老化,这双眼睛不但看得见东西,一些不是东西的玩意儿,老夫也勉强能看得清。”崔大人嘲讽道。

“是么?那你为何还要来到这么荒僻的地方,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来和你交朋友的,你在刑部衙门仗着人多势众,也许还能牵掣我一时,现在,你连一个帮忙的可都没有了,是想找个安静的地方,让我杀了你,然后你就不会当众而死,那么丢脸了,是么?”那黑影道。

“真是年少轻狂,出言无忌!你可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难道不知道我的身份?我不知道你是哪位仇家派来寻仇的,看你这套变幻术,还是有点功底的,不是个泛泛之辈,今天非要来杀我,反倒是可惜了你这个初有所成的少年。你可知道,我表面上是刑部尚书,但我绝非一介弱质文人?”崔大人道。

“知道,你是执行官,我早已盯上你了,没人派我来,是我自己想来,而且今天不来,早晚会来。”那黑影毫无感情、语气平缓道。

崔大人先是微微一愣,随即皱了皱眉头,道:“既然你知道我执行官的身份,想必你也是道上的朋友,执行官未必算得上顶级高手,可这个世界里,执行官有主宰之力,邪祟恶灵都要听凭驱使,你无论是哪里的宗门之后,或是血脉之裔,甚至是游魂野鬼,想要和执行官作对的结果,你应该也很清楚,难道非要我将你消灭了才死心?”

“你若是能消灭我,何必等到现在,何必逃到这里,崔大人,不用说这么多话,尽管动手就是。”那黑影道。

“告诉你,我来到这里不是逃,而是找一个地方,送你去死,京城里人多口杂,我堂堂刑部尚书,难道和你一个毛头小子赤手空拳打仗?被人看到,传出去难免为人嗤笑,来到这个荒僻无人之处,正好能够放开拳脚,消灭了你,也无人知道。”崔大人眼神中流露出凶狠的杀意。

听到讲述至此,我再也无法忍住,笑出声来,道:“庞大人,难道你入仕途之前,还做过说书的不成,讲得这故事实在是生动。”

庞侍郎尴尬一笑,道:“不过转述那屠户的话而已,他看着愚笨,记性还不错,很多细节都讲得头头是道。”

“庞大人记性也很好啊,只听了一遍,就记得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真是佩服。”

听到我的吹捧,庞侍郎很受用,继续开始讲述。

“好,我最喜欢干脆利落的人,要打便打,不拐弯抹角。”那黑影道。

“不过,我始终不明白,你说你无人指使,那么我和你难道有什么仇怨吗?”崔大人问道。

“没有。”那黑影回答的很干脆。

“那为什么你今天要来找我的茬?”崔大人更加疑惑不解道。

“你已经说明原因了,你是执行官,所以我来找你了。”那黑影道。

“你找执行官?难道是要和整个执行官为敌?”崔大人道。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从来没想过做谁的敌人,包括现在,我也不想成为你的敌人,只要你身上的一样东西,能够转让给我,我愿意拱手奉上万两黄金交换,只是你应该不同意,所以我也只好动手自行来取了。”那黑影道。

“你要的是什么?”崔大人问道。

“血骨印!”那黑影道。

“啊?哈哈哈,你可真会提,干脆直接说要我的命好了,没了血骨印,我至少要困在这个世界万年,难道你不知道?更何况,血骨印是拥有主宰之力的源泉,给了你,今后你便是执行官,我倒是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灵气修炼者了,你以为我是傻子吗?”崔大人不满道。

“我早就说了,没有人会主动同意,只有我杀了你们,取走血骨印,才是最快速简捷的方式。”那黑影道,他的身形微微晃动,似乎已经开始准备动手。

“哼,那你动手好了,我倒是看看,今天鹿死谁手!”崔大人毫无畏惧道。

“崔大人,动手之前,我倒是有一件事情,不得不先去做一下。”那黑影道。

“什么事情?”崔大人问道。

“你刚才说,你我二人打仗,不想让人看到,现在草丛里有个凡人,偷窥我们已久,现在仙人斗法,岂能让凡人看到,我要将他毁尸灭迹,确保你我的事情,不会外泄。”那黑影道。

“一个凡人罢了,他越是看到荒诞的东西,对外讲出去,越是无人相信,均以为他是个疯子,到了最后,他连自己都会怀疑自己,不相信曾经亲眼见到的一切,以为那是一场梦或者是幻想,陷入癫狂的状态,世上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他的话,就算让他看到,孤证难证,谁会信他?所以,你何必跟他计较?”崔大人道。

章节目录 第358章 食人魔(六) 那屠户躲藏在草丛之中,瑟瑟发抖,他本以为自己隐蔽的很好,没有被两人发现,可听到两人的交谈,才知道自己早已暴露了身份,可是恐惧早已让他浑身麻木,双腿酥软,无法动弹,只能继续趴在草丛中,不敢逃出去也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好,我不杀他,但也不能让他就这样走掉!”那黑影道,只听他大喝一声,那声音震荡林野,大地都因之而颤抖起来。

伏在草丛之中的屠户,听到这一声巨响,只觉耳朵里传来一阵刺痛,痛楚直钻胸口,大脑一片空白,立刻失去了意识,昏迷倒在地上。

等到屠户醒来的时候,大雪已经落下,周围听到人嘈杂的声音,屠户感觉四肢都被冻僵,幸好雪只是在他衣服上堆积了一层,尚未覆盖地面,他觉得脑袋昏昏沉沉,头痛欲裂,挣扎着爬起来,隐隐约约看到前面有人在大声叫嚷,看衣着打扮,竟然像是县衙的衙役。

这下可吓得屠户够呛,他来不及察看那半扇猪肉是否还在原地,惊慌失措地从地上连滚带爬,钻进了林子。回到家中,他烧热了水,泡在烫红了皮的热水里好久,才终于恢复了身体的知觉,当晚,因为担心半扇猪肉白白丢掉,他冒着大雪,摸黑到了林子里,好在此处人烟稀少,而勘察现场的衙役也没有发现隐藏在丛林中的半扇猪肉,他们的注意力集中在荒地上的碎肉和血液。

屠户背起了猪肉,兴高采烈地往回逃,结果回到了家中,才发现这猪肉与往日完全不同,沉重了许多,他打着油灯,称重一看,居然比镇子上买来时重了足有四五十斤,而块头并没有变大多少。

屠户心里十分疑惑,难道这猪肉因为下雪冻硬而增加了重量?从未听过这种事情。那难道是镇子上的屠宰户给错了斤两?那名镇上的郑屠可是出了名的小气,只要他不缺斤少两,便阿弥陀佛了,怎么还会多给四十多斤呢,再称错也不可能相差这么大。

就在屠户疑惑不解之际,那猪肉突然说话了:“啊,终于不用呆在那苦寒之地了,快给我热水!”

屠户吓得尖声大叫,五大三粗的男人,居然像个看到了可怕之物的小媳妇一样,吓得脸色煞白,他抱起猪肉,跑到了村子口的水井边,一下子扔进了水井之中,他生怕那附着在猪肉之上的妖怪,万一从井里爬出来,还搬来一块上百斤重的大石板,压在了井口。

“这屠户讲得真真假假,他说那猪肉居然会说话,依我看,大概是他做贼心虚,加上受了冷冻,脑子里出现幻觉,才会说出这种事情。”庞侍郎转述完整个屠户的故事,分析道,他对屠户所讲的神鬼之处,是一概不信的,毕竟他是儒教的门徒,从小诗书簪缨之家,熏陶之下,自然不信鬼神。

我听完这个故事,基本上已经明白了整个案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崔尚书恐怕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执行官,现在他的血骨印已经被那个黑影劫走,只是他本人,应该还没有死,只是附着在那半扇猪肉上面,侥幸保留了性命。

当然,这种猜测不必告诉庞侍郎这位凡体之人,道不同不相为谋,这种话说出来,他大概也会当我是屠户一样的疯子,根本不会相信我的猜测,索性不如不说。

“你怎么看这件事?屠户的话,大部分倒是可信的,只是关于神鬼的情节,我觉得是出于他的幻想,但是那个黑影之人,我们现在只能算是有了一个人证,所有的线索都非常没用,恐怕一个月内,抓住他,依旧是虚无缥缈,绝无可能完成的事情。”庞侍郎道。

“我的想法和你一样,这屠户就算不是凶手,也可以定义为同犯,将他作为凶手,对上面也算是有个交代了,这件事也基本上可以结束了,你我总算没辜负皇恩浩荡,大概不久就能尊称一声,庞尚书了吧?是不是,庞大人?哈哈哈!”我恭维道。

庞侍郎明显很受用,手上做着拒绝的手势,可脸上的神色充满了自得和喜悦,道:“玩笑了,只是你我官位算是保住了而已,那好,依贤弟的建议,就这样定了。”

“对了,还有一件事情,刚才庞大人称有三位合适的人选,不知道第三位是什么人?为什么也合适作为凶手?”我突然想起庞侍郎的话,连忙问道。

“噢,此人是个中年男子,中等身材,相貌平平,既不强壮,也不算瘦弱,外表看上去像是个普普通通的庄稼汉子,皮肤黑漆漆的,一看就是那种终日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汉子。之所以提起他,是因为他自称是崔尚书,明显是个疯子,所以我特意嘱托人,将他单独关押起来,后来提审了一遍,除了大声叫嚷自己是崔尚书,其他一概说不通,对于这种疯子,我决定打几十个大板,问他个不敬之罪,然后割了舌头撵回家去,以免影响不好。”庞侍郎道。

我吃了一惊,一个普普通通的庄稼汉,为什么要在庞侍郎面前冒充尚书大人呢?毕竟,这种乡野之夫,哪里会知道当今刑部尚书姓崔?其中必有蹊跷。

“你可还有其他疑问,若是没有了,那我便去召集刑部精干人等,彻夜加班,将此案方方面面办得铁证如山!”那庞侍郎是个熟练老手的官僚,熟悉这一套办案流程,他既然愿意亲自指挥,做成此事,我倒是乐得清闲,于是看着他兴冲冲去召集人员办案子。

说来奇怪,当时我还是庞侍郎下面的属下,一个小小主事而已,为何庞侍郎非要亲自去办,而不是交代我去办理。后来想明白了,大概是庞侍郎看到此案牵涉到他的身家性命,交给我办,唯恐有所疏漏,所以不惜屈尊,亲自办案。

我坐在暖阁里,烤着火,乏了一会呆儿,忽然想起那位深藏不露的崔尚书,心中一惊,他是执行官,所以才会被那个黑影盯上,亲手杀死他的宿体,然后抢走了他的血骨印,这下崔龙海就算侥幸不死,恐怕也会元气大伤,那接下来呢?我也是执行官,而且与崔龙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下一个万一找上了我,可该如何是好?

我不由冷汗直冒,脊背发凉,只觉外面的黑暗夜色中,已经有一双眼睛盯上了我。

我心知不可再坐以待毙,还是要摸清那黑影的来历,现在唯一能够去询问的途径,应该还躺在那屠户扔下半扇猪肉的水井中,不对,还有一个相关的人员,此刻就在大牢之中,那个皮肤黝黑的农家汉子!

想到这里,我等不及明天再出发,连夜赶去了大狱,命人提审那个农家汉子,当然我隐约感觉到,这位农家汉子,也可能就是那位崔尚书崔大人!

审讯的房间之内,我屏退了护卫,不一会儿,那农家汉子就被带了过来,和庞侍郎的描述几乎一模一样,皮肤黝黑,一双眼睛因为紧张而不住地四处闪躲,两只手拽着囚服,手心沁出的汗,已经让囚服变得湿漉漉沾满了油垢,这一身邋遢拘谨的气质,实在是没有一点尚书大人的影子,让我不由有所怀疑。

“你叫什么,何处人士,跟本官如实招来,如有隐瞒,这就把你拖出去斩咯!”我威吓道。

那农家汉子听到我的威吓,吓得双腿发软,一下子跪在了地上,磕头不止道:“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你犯了什么罪,为何口口声声让本官饶你的命?你不如实说来,我可就要动刑了!”我继续恫吓道。

那农家汉子彻底慌了神儿,竟然双腿一麻,裤子下渗出一滩黄水来,我一掩鼻子,怒道:“你这没用的东西,给我滚远点!”

好在审讯的房间足够大,他跪在地上,后面便是墙壁,没有再滚远的空间了,我搬起椅子,摇摇地坐在了门口处,这里闻不到他那身体下面的尿骚味了。

“大……大人,小的是……是崔……崔龙海,崔尚书!”那农家汉子战战兢兢道。

我心中顿时明白为何庞侍郎提起此人时,不耐烦至极,对于这种目不识丁,言语不通的人,我也是颇为无奈,正常的交流都无法做到,根本就不是能够登堂入室之人,这种人,永远只能在那泥泞之中,做一条烂泥鳅最为舒适自在。

“大胆,你假冒尚书,可知这是凌迟的死罪,你有几条命!是谁让你这么做的,快如实禀告,不然我这就将你拖出去砍了!”我装作愤怒至极的样子,拍桌大叫道。

那农家汉子果然被我吓住,连连叩头,道:“大人饶命,这确实是有人告诉我,让我这么做的,还说,我只要到了京城,跟大人这么说,一定能放了我,不会关押我,可是我之前就跟一位大人说过,我是崔尚书,这样的话,可他非但没放了我,还大发雷霆,将我关押在一处小黑屋中。今天看到了大人,我以为是跟您这位大人说出这句,我是崔大人,才行,所以跟您这样说,可您又生气了,我想一定是那家伙再骗我,大人要杀不要杀我,去杀那个捉弄我的家伙好了!”

我微微一笑,道:“你对我说这句话,倒真是说对了,我可以放了你,甚至连打你板子都免了,你只需要告诉我,那个让你说这句话的人,现在何处?”

章节目录 第359章 食人魔(七) 那农家汉子伏地惶恐道:“大人,我说了可能你不但不信,还觉得我是个疯子,之前那位大人便是,听完我的话,直接命人给我几十个耳光,打得我嘴巴现在还在流血,所以我不敢说。”

“你但说无妨,我不会问罪你,若是你隐瞒不说,我反倒要追究你的罪责。”我皱眉道。

“是是,大人,我……我是住在凶案附近的村民,所以被衙役以为与凶案有关抓了来,可我实际上是清白的,我真的没有干啥坏事。就在衙役抓我前一天,我冒着雪想去打点水,因为半夜我婆娘突然想起来,第二天还要做饭,唯恐井水太浅结了冰,非逼着我连夜去打水,我极不情愿地从暖呼呼的被窝里爬起来,外面北风狂吹,大雪飘飘,冻死个人,一边骂着臭婆娘,一边走去院子里拿水桶。”

“然后,我提着桶,去了村子里的水井,可是那水井的口居然被一块大石板压住,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账干的,我费了好大劲儿,双手冻得通红,才将石板移开,借着白雪的反光,到处都亮堂堂的,水井太浅了,所以我看到水井上好像浮着一块肉,当时吓得我魂飞魄散,还以为是死人肉,摔在地上跌了个倒栽葱。”

“可是我倒在地上,细细一想,这口井的井口如此窄小,如果是人的尸体,怎么可能塞得进去,于是我小心翼翼地趴在井口,仔细地往里打量了一眼,那肉肥膘甚多,好像是猪肉而不是人肉,竟然有人在井里藏猪肉,这下可乐坏了我,我连忙拿起水桶想要打捞那块猪肉,不料,忽然有人对我说,兄弟,你轻着点,这木桶打在身上蛮疼的。我吓得魂儿都要没了,双腿一软,差点哭了道,你是人是鬼,可别吓我啊,我胆小的很,再吓我我就要晕过去了!”

“那人哈哈大笑道,你一个汉子,胆子怎么这么小,告诉你,我是人,可不是鬼,不用怕我。我带着哭腔道,那你现在在哪里,我怎么只听到你的声音,却看不到你的人呢?那人笑道,我说出我的位置你可别吓坏了,我就在这口井里。我说,你别开玩笑了,你在井里?井里只有一块肥猪肉,莫不是你想吓跑了我,然后独吞这块猪肉,休想!”

“那人也不生气,道,我不跟你抢猪肉,你现在照我说的做,以后我会赏给你一辈子都吃不完的猪肉,如何?我说,我信你个鬼,你现在倒是拿出来,还想让我白给你干活吗?那人道,信不信随你,但你已经大祸临头了,不按照我所说的做,终究连你小命也会丢掉。”

“我不肯听他继续胡说八道,此刻水桶也装进了那块肥猪肉,我便准备往上提,他还是不死心道,如果我没算错的话,明天你就会被官兵抓走,到时候想要保命,活着回来,只有一个办法,就是你,咬紧牙关,无论谁问你什么问题,你只要说,我是崔尚书崔龙海大人,即可!对对对,当时就是这个人教我说这句话,可是后来他便不再说话了,四周白雪皑皑,我始终没找到这个说话的人,用水桶捞起来猪肉之后,我便回家了。”

“我本以为那个人就是跟我开玩笑,提着肉回到家里,我婆娘看见了这么大一块猪肉,开心得很,半年多都没沾过肉腥味了,终于能够大快朵颐一场,这个臭婆娘懒得问我是偷来还是抢来的,反正她知道我没钱买,听说这猪肉的来历之后,她更加喜不自胜,我问她,你不怕这猪肉不干净啊,她笑着说,放在井里说明是人家想要自己留着吃的,怎么会不干净呢,至于那个装神弄鬼的人,无非是眼热的家伙,偷偷躲起来想要吓跑你,独吞这猪肉,幸好你胆大拿了回来。”

“说完,婆娘便提着猪肉藏了起来,冬天到处冰天雪地,也不用考虑肉会坏掉,可以放上几个月慢慢吃。我心里虽然有点不安,还是躺在床上钻进了被窝,暖乎乎的被窝很是舒服,我又累又吓,没多久便熟熟睡去,睡得不省人事。可令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居然真的有官兵上了门,我和我婆娘都吓坏了,还以为是要来查偷猪肉的事情呢,我慌里慌张,大概是见我鬼鬼祟祟的样子可疑,几位差爷就把我抓住带走了,这下可吓坏了我的婆娘,鬼哭狼嚎,也不管用,我让她把猪肉拿出来,可是她不舍得,硬是看着我被抓走,也不肯交出猪肉赎我。直到来到了大牢,我才知道原来是牵涉到死人的凶案,而不是那偷猪肉的事情。”那农家汉子不害怕的时候,倒是能颇有条理的讲述完整件事情,只是话语之中,难免啰嗦重复。

我耐心地听完,问道:“那块肥猪肉现在被你婆娘,藏到了哪里?”

“这,这要回家好好问问她。”那农家汉子道。

“事不宜迟,现在就赶回去好好问问她吧。”我斩钉截铁地说道。

当晚,我亲自驾着马车,带着那名农家汉子,去往离案发现场不远的他家,地上积雪未消,一路寒风刺骨,可是为了解除心中的那个巨大谜团,我混若未觉。

一路驱驰,在天将泛白时分,到了他家中,我让他下车敲开了那扇满是破洞的木门,里面走出一个腰粗如桶、面目黢黑的农妇,看到那农家汉子回来了,身上没有重伤,也没带枷锁,喜极而泣,杀猪一般哭嚎起来,抱着她丈夫,差点没勒死这个小身板男人。

那汉子也是泪水纵横,两人抱头痛哭,多么难得一见的夫妇恩爱的场景,我在人间已久,也懂得一些人情冷暖,给了他们充足的时间去宣泄这凡人卑微的情绪。

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刚抱头痛哭的两个劫后重生之人,居然吵了起来,而且越吵越凶,大有大打出手之势。

“臭婆娘,当初我被抓走的时候,让你把猪肉拿出来给我赎身,你都舍不得,我在你眼里还没一块猪肉重要!”

“你这不是出来了吗,猪肉也保住了,两全其美的事儿,你还斤斤计较个什么劲儿,你可知道我在家里多害怕吗?”

“你害怕?我看你是怕我死了,找不到下家而已,你怎么不陪着那块猪肉过去!”

“呸,你个糊涂蛋,说什么浑话,一块破猪肉,我还不是为了给你补补身子!”

“我看是你想留着自己吃!”

……

两人刚刚还抱头痛哭,你恩我爱,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粘的像是一块蜜胶,现在居然唇齿相向,唇枪舌剑,就差没动起手来了,我心里感觉真是奇妙,太奇妙了,好笑,太好笑了,这凡人之间,情绪变化只在瞬间,为何能做到这样阴晴变化比老天爷还要快呢?

无奈之下,我只得介入,让两人停止争吵,先带我去看看那块猪肉:“你们贤伉俪想吵架等我走了再吵不迟,先让我看看那块肥猪肉,这才是正事,可别忘了,你丈夫现在只是暂时放出来了,不听话,随时会抓走,再抓进去可就没那么容易出来了!”

那农妇听着我的话脸色一变,似乎被我的话吓到,可她始终站在原地,犹犹豫豫不肯说出猪肉的下落。

“你快跟这位大人说啊,那块臭猪肉,你放哪里去了,难道要我被抓去砍头,你才乐意?”那农家汉子恨铁不成钢地骂道。

农妇满脸迟疑的神色,嗫嚅道:“大人,你不会想把这块肥猪肉拿走吧?”

望着这个大难临头却只想着保住一块猪肉的愚蠢农妇,我心里没有厌恶,更多的是,觉得好笑,她实在是个极品的吝啬鬼,有妻如此,何愁丈夫哪天不会被拉去砍了脑袋?

我从袋子里掏出二两银子,道:“若是我拿走了猪肉,这二两银子就算是给你们的补偿,先让我看看那猪肉,痛快一点,这二两银子我就当做赏给你了。”

那农妇立刻变了一副脸色,欢天喜地地抢过了我手中的银子,在地上磕了个头,完全不顾地上脏兮兮黑色的混着牛粪的积雪,道:“大人跟我来,猪肉就在后院藏着呢!”

跟着这对农家夫妇,我来到了后院,农妇钻进了草垛子里,掏出了那块用衣服包裹着的肥猪肉,已经冻得硬--邦-邦了,好像一大块血色白色相间的花岗石,纵横的平滑纹理,让人难辨真假。

我接过农妇手中的这块重重的猪肉,在上面敲了几下,清脆悦耳,似乎真的只是块石头而已。

“崔大人,属下来迟了,你现在可否赏脸出来见个面?”我对着那块猪肉喃喃自语道。

可那块活像石头的猪肉没有一点反应,与一块普通猪肉没什么区别。

这让我在这对夫妇面前,大失颜面,恐怕在他们心中,早已把我当成了一个对猪肉说话的疯子。

“崔大人,别跟属下开玩笑了,请您快快出来,刑部没您可乱了套了。”我再次重复诚恳道,可是猪肉依旧没有反应。

是啊,连我自己都知道那只是一块猪肉而已,怎么会有什么反应?我又是在期待着它什么反应呢?真的是可笑的傻子。

章节目录 第360章 食人魔(八) 两个夫妇活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要不是拿了我二两银子,而且那个农家汉子知道我的身份,晓得我是京城的大官,否则两人早就笑出声来了。

“大人,这个是……是井里打出来的猪肉,应该不会说话吧?”那农家汉子吞吞吐吐道。

“噢,这居然是一块猪肉,我竟然连猪肉都不认得了。”我乜着眼睛道,眼神中满是难以捉摸的神色。

“大人,你又不是我们乡下人,在京城住,有厨子帮您料理,您哪里见过这种生猪肉啊,又是这么大块的半扇猪肉,认错了也没什么。”那农妇不知是因为拿到了二两银子,还是见到了我这个疯子,脸上始终挂着笑,黢黑的脸上满是忠厚。

也许是这个笑容吧,拯救了这两个可怜的虫豸,本来,我已经打算为了颜面,杀了两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可是这农妇真诚的笑容,打动了我,我非但没有下手,又赏给她二两银子,看着她开心得差点哭了出来,磕头几乎要把地上磕出个坑儿来。

我知道,这两人现在的感激涕零,一点都不影响背着我,说我是个连猪肉都不认得的阔爷,但无关紧要了,是否一如既往地在背后感激我,还是嘲笑我,我第一次不那么计较了。

这两个有点贪心,又有点愚蠢,甚至有点可恶的夫妇,居然成功地打消了我的杀心,那是我第一次怀疑,难道在这个世界呆久了,居然对这个世界产生了感情吗,竟变得心慈手软了。

带着疑惑,我走出了这户脏兮兮散发着牛粪臭味的农家,跟着农家汉子的指引,来到了村子里那口水井,此时我已经明晰了整件事情,当猪肉从井水中提起时,想必崔龙海的残余元神唯恐寄宿的猪肉被煮熟吃掉,从而彻底毁掉了寄宿的根基,所以急中生变,立刻转移到了井水中其他生物身上,从而使那块猪肉重新又变成了一块普普通通的猪肉,根本无法说话。

到了井水边,我已经看到了井口的流动灵气,隐隐约约,若有若现,凡人的肉眼凡胎绝对无法看到,可是在我眼中,有如明灯一样晃眼,我不知道为什么崔龙海,这么小心谨慎行事的人,会流出灵气,万一被敌人发现,以他现在一息尚存的微弱状态,恐怕连一壶灵气的功力都拿不出来。

“崔大人,属下迎接来迟,多有见谅!”我大声道。

农家汉子已经早早被我斥退,他回了家去,现在只有我一人在此。

“不迟,来的正是时候。”果然是崔龙海的声音。

“崔大人,果然是你,你现在身处井中是吗,属下这就将你拖上来。”我走近了井口边,但并没有探头向下看,这是我素来谨慎的习惯有关,万一里面还藏着敌人,一探头必被伤中要害,如果是凡人恐怕脑袋已经被暗器命中,一命呜呼了,即使是仙人也会元气大伤。

“不用这么麻烦了,就算将我救出这个井,我也不再是执行官,你又能如何救我?难道你能帮我找回血骨印,重新拿回那些丢失的灵气吗?”崔大人的声音充满了绝望。

“崔大人不用心急,我一人之力,当然是不足以做到这些,但是我们执行官在这个世界数量众多,能量巨大,他欺负你,就是欺负我们所有人,总有一天,我们要为你报仇雪恨,现在,崔大人你也不用焦心绝望,安心养伤,还要,我此次来,除了想帮你疗伤,还有就是探听那个怪物的消息,他到底为何如此厉害,居然能将功力如此高深的您打成重伤?甚至夺走了主宰之力的象征,那血骨印?”我问道。

沉默了许久,崔龙海才开口道:“我就知道,假如不是牵涉到对方是针对所有执行官,你是不会来找我的,你的性格我很了解,你无非是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那黑影到底是谁,我可以完完整整地告诉你,但我现在残躯一具,甚至随便来一个凡人,都可以将我消灭,作为交换,你先帮我医治,我不需要你将我恢复原来的水平,只要借我三千壶灵气,足以自保即可,如何?”

我已经猜到了他的心思,当然是希望我能够先救治他,然后再给我消息,消息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没说出来之前,才是最值钱的,说出来了,就一文不值了,可是三千灵气,终究不是一个小数目,占据我将近十分之一的灵气,如果我给了他,又没得到有效的线索,那么等到黑影人来攻击我的时候,恐怕会死得更惨。

“崔大人,我知道你的担忧,放心好了,这灵气不用你借,我自然会给你,但是你还是先给我说说那黑影人的事情,否则,我们都随时处在危险之中,我也不敢随意借你灵气,以免被那黑影趁虚而入,岂不是全军覆没了?”我还是坚持想让他先说出消息,毕竟这是对我有利的交易方式。

“那我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我不收到灵气,是绝对不会开口的。”那崔龙海和我一样的固执己见,不愿有所退让。

“崔大人,你在官场多年,难道现在你我之间,两人的形势,你一点都不清楚吗?现在不是说,我在求你告诉我,而是说,你不告诉我,只有死路一条,非但得不到救治,而且我会毁掉这口井内所有的元神气息,包括你的,懂了吗?”好话说尽他还是执拗不改,我只能凶相毕露,撕破脸皮,打开天窗说亮话。

“哼,正因为我混迹官场多年,凡人的心计阴谋见识太多了,你根本就威胁不了我的,反正我是垂死之人,你若是非要以死相逼,我就算随意编造一个关于黑影的线索,难道你能分辨真假?你这趟来,无非是想保住自己的性命,来跟我索要攻克黑影的关键线索,但我也不是傻子,交了用命换来的线索,转眼我就没有一点利用价值了,现在我连执行官都不算是了,就像被人吸-干榨-尽的甘蔗渣滓,弃之如敝履,谁会在意?到时候还不是任你宰割的羊?”那崔龙海丝毫没有被我吓到。

无奈之下,我只得答应他的要求,但是三千壶灵气还是太高了,于是砍价道:“三千壶灵气,用于自保,数量太多,影响我功力发挥,到时候遇到黑影,恐怕生还机会太低,最多只能给你一千壶灵气!”

“一千壶灵气,只能换来相同价值的情报,我已经告诉你了,真正有用的线索,价值三千壶灵气,信不信由你。”崔龙海一口拒绝了我的砍价,还是要三千壶灵气。

此刻在我心中,杀心已起,就没那么容易消失了,这个可恶又贪婪的家伙,完全不像那一对愚笨的乡野夫妇好对付,也没有他们脸上那朴实的笑容,所以,我完全没有理由,自行消灭对这个可恶家伙的杀心。我在考虑的是,先给他三千壶灵气又如何,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等他说完线索,我再将他杀了,灵气夺回就是。

“好,三千壶灵气,你要是敢说假线索,我一定会满世界追杀你!”崔龙海没有起任何疑心,我的灵气自溢出身体,飘浮落入井中,他在井底深处,像是一个贪婪的饕餮,不停地吸取着我的灵气,给了他足足三千壶,他才停止,意犹未尽地吧唧嘴,道:“活过来的感觉真好!”

“崔大人,我已经履行了诺言,将灵气给了你,请你也如约告诉我,关于那黑影的线索,以及如何打败他的方法!”我郑重其事道,心中唯恐这家伙得到了灵气,立刻逃走,随时盯着他的动静。

还好他的声音又从井底传来,道:“哈哈哈,我可从来没说过,我知道打败他的办法,否则,我还会变成现在这副悲惨样子吗?”

“哼!”我没有理会他,他说得倒也不错,但刚刚明明在暗示,他提供的线索足以击败黑影,否则怎么会从我这里骗走三千壶灵气呢?

“鹤仙人,你很够意思,给我的灵气货真价实,保质保量,童叟无欺,现在我也绝对不会骗你一个字,关于黑影的事情,我现在也是一无所知,只知道这家伙把我打败了,具体的事情,我会一字一句地告诉你,不用着急,等我先运行一番灵气,恢复体力。”崔龙海道。

我紧皱起眉头,心中愠怒,大声喝道:“崔龙海,我已经给足了你灵气,现在你反倒拖拖延延,磨磨蹭蹭,不肯说出关于黑影的线索,是不是太无耻了?告诉你,现在只要你有任何异动,想从这里逃走,我一定会抓住你,将你生生杀死!”

“哈哈哈,鹤大人,何必生气呢,生气对身体很不好,我原来总是爱大发脾气,还被美色掏空了身体,现在不敢生气咯,一生气我小命都没了,要不是你借我这三千灵气,恐怕现在我已经无力说这么多话了,难道连一点休息的时间,都不给我吗?让我去讲一个那么长的故事,恐怕我会累倒,一命呜呼啊!”崔龙海还在推辞拖延。

“好好好,那你尽管调理内息,我陪你,我不相信了,你三千壶灵气而已,还能从我眼前逃走吗?”我怒道。

“这才对了,等我半个时辰后,一定会详详细细告诉你整件事情。”崔龙海道。

章节目录 第361章 食人魔(九) 我并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但是在崔龙海面前,这个老奸巨猾的人,让我无可奈何,只能等待,值得庆幸的是,我始终感受到他微弱的元神,在井底规律的悸动,一直没有任何异动或逃离的动作。

半个时辰结束,没等我逼着追问,崔龙海的声音已经从井底传来,道:“鹤大人,久等了,我现在终于恢复了几成的功力,虽然远远不如曾经,但至少已经足以保住这条性命,还要感谢鹤大人的三千壶灵气救急,等我恢复本体之后,一定将灵气如数奉还。”

“这个不急,崔大人还是先好好说说,那个黑影的事情。”我催促道,等待的太久,再不直入主题,恐怕我的耐心真要消耗光了。

“好,我一定如实相告,详详细细将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给鹤大人讲个清楚。”崔龙海开始陷入了回忆之中。

“那天清晨,天色灰蒙蒙的,分外寒冷,北风呼啸,我出门之前,夫人便叮嘱我,今天看这天色,很有可能会下雪,让我带一件貂皮大衣,路上御寒,到了衙门的暖阁可以取下。我本来觉得身上的里三层、外三层衣物已经够厚了,但无奈夫人殷切的眼神,我还是带上了这件貂皮大衣出门,乘着轿子前往刑部衙门。”

“我的住所尚书府离刑部衙门着实不近,中间要穿过西城一片荒芜的乱葬岗,那里无人居住,只有一条密林小道经过,为了抄近道,那里是我每日去衙门的必经之路,反正有人抬轿子,我也看不到轿子外面是荒芜还是热闹的街市,任轿夫们选择合适的道路前行罢了。”

“那一天当然也不例外,我的轿子又走到了那条密林小道,旁边就是密密麻麻、如馒头一样堆叠的大小坟墓,北风呼啸,枝叶枯萎掉光了,只有光秃秃的枝丫,还有黑色的乌鸦,在树枝上怪叫,小道上显得分外冷清孤寂,甚至有些阴森可怖。我坐在轿子里,感觉到轿子颠簸不已,便知道来到了这条小道。可奇怪的是,轿子只颠簸了大约几十步,便停在了地上,难道轿夫擅自停下了轿子?”

“这几名轿夫都是我府上的家丁,履历清白,都是正当职业的家庭出身,况且最短也在府上干了五年多,为何会没有我的命令擅自停轿?我有些愠怒,还未发作,刚掀开门帘,想要叱骂,发现四名轿夫竟然全部齐刷刷倒在了地上,身体下面流了一大滩血,在寒冷的冬季,鲜血冒着热气,很快就被北风吹拂冻成了冰血。”

“我当时还没有任何恐惧之情,只以为遇到了城内大盗,只是奇怪这大盗的手法未免太过高超,居然没有让四名轿夫发出任何声音,便委顿死在了地上。但你已经知道我是执行官的身份,功力自不用说,当然,是当时的功力,所以我并不害怕有人出来暗害,反而想要迫切地找到那名凶手,让我一大清早出门便遇到了霉头,怎么能不找他好好算算账?”

“可等我下了轿子,站在清冷的空气之中,周围只有荒坟、枯树、北风和小道,没有任何人的影子,难道这群轿夫是自杀不成了?我大怒,竟不顾尚书的身份,在原地大吼大骂起来,周围依旧毫无动静,这时我已经隐约意识到,今天看来是遇到了一个硬茬子,居然能够下手如此之快,还能够逃脱我的视野,功力未必低于我。”

“我立即驱动灵气,准备防御随时可能出现的袭击,在用心搜寻了一遍周围之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目标。于是,我决定离开这个略显诡异的地方,以免有人发现轿夫死亡,让我这名堂堂尚书抛头露面。当时我还身穿官府,招摇过市,有点太惹人耳目,于是我打算用灵气快速去往刑部衙门,当然,是在确认没有凡人在场的情况下。”

“可就在我驱使灵气,快速穿越大街小巷,去往刑部衙门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那超级强大的灵气存在,几乎与我不相上下,那一刻我断定此人一定在紧紧跟在我之后。于是,我放弃了去往刑部衙门的想法,以免把我真实身份暴露,从而影响了几十年来的正常生活,而是去往了京城西北方向,那里大山隔绝,前去便是山区,人烟稀少,是个约架的好地方,没有人会看到。”

“而那股灵气虽然隐蔽在我看不到的地方,但我能感受到,在这个灵气加速的静止世界里,不止我一个存在,很近的地方,就有另一个东西,那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当时我还一无所知。到了大奉县的境内,完全是一片乡野的景象,到了一片荒地之上,我停止了灵气的消耗,世界也恢复了正常,我回头开始质问那个跟踪我的人,到底是谁,是何居心?”

……中间的一段叙述,崔龙海所述与屠户所述基本一致,看来两人并没有撒谎,我当时这样想到,幸好还有屠户叙述在前,可以相互印证两人的说法,否则崔龙海是否胡编乱造,自己可就一点都没有数了。

……

“那个趴在草丛中的凡人晕倒了之后,我和黑影开始打斗,打斗的场面很是枯燥,无非是仙人斗法,你来我往,借助灵气,相互攻击,没多久我便摸清了他的底数,与我也相差无几,也不知道此人是哪里来的狂徒,灵气固然不低,但还远没有达到碾压我的地步,居然放肆狂言,要取了我的血骨印,当时我真是气炸了,恨不得立刻将他像一只蚂蚁一样碾碎。”崔龙海道。

“崔大人,你等一下,当时你们对阵的路数,能不能给我详细说说,这很重要,并不能略过去,对于找到黑影人的身份,很有帮助。”我郑重地对崔龙海道。

崔龙海得到我的灵气之后,对我的要求十分配合,毕竟拿人手短,开始详细讲述那一场恶战:“当时,我记得是我率先发起了攻击,为了抢夺先机,以免被他暗暗偷袭,一股灵气向他面部击打而去,这灵气所蕴含的力量,足有万万斤之重,打在任何一座山巅之上,都可以削掉几百丈高,将一块巨石打成碎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之所以我一出手便如此重,是因为我和他灵气相差不大,一招制敌,以免损耗过大,后续难以为继。”

“没想到这黑影不躲不闪,正面硬扛我这一股巨大灵气的冲击,那黑影的存在真的让我至今还纳闷不已,绝对不是一身黑色的衣服,而是整个身体有如从时空中撕开一个漆黑的裂空,是一个容纳一切的黑色深渊,只是显示出来,在人眼中能看到的是一个人形罢了。那黑影直面灵气的做法,让我大吃一惊,简直是眼界大开,就算是顶级的大神,甚至是远古的创世神,恐怕都不会正面硬接这一股万万斤重的灵气,毕竟如果能够躲开的话,谁会不懂趋利避害呢?”

“可那黑影不但硬接了我这一股灵气,而且完美地接住了,看样子,他没有受一点伤,或许他受了伤,但是整个身体,像黑色深渊一样,吸纳了那股灵气,在他身上,根本就没有发生任何伤害,他甚至连黑影都没有动弹一下,一丝动荡的波纹都没有。”

“我吃惊之余,还有害怕,这样子的存在,恐怕我无论多少灵气出去,都只会被他吸纳,反为其用,压根没法伤害到他,毕竟这到底是个什么存在,什么东西,我都不明白。所以,我只出了那一次灵气,之后就有意识地蓄积灵气,不再轻易浪费。你也知道,我们作为执行官,有一帮可以出面的打手,这些脏活,或者说送人头的工作,并不需要我们亲自去做,打手们可以代劳,于是我开始叫人。”

“那大概是血骨印让我最后一次享受这个便利,大地开始震颤,无数恶灵踊跃欲出,我欣喜之余,开始后撤到远处,等待恶灵们攻击这个黑影的鬼东西,结果,大地只是震颤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我想象中的万千恶灵,一个也没有出来,地面上还是只有我和他两个人。”

“就在我瞠目结舌之际,黑影从身体里掏出了一个圆形的牌子,我仔细一看,那似乎是骨头打磨而成的精致圆形牌子,再仔细看时,上面的红色花纹,不是血骨印又是什么?!他大笑道,崔大人,不会以为只有你才有召唤恶灵的主宰之力吧?”

……“等等,这就是说,你不是第一个遭受到黑影袭击的执行官,难道还有其他人更早遇到袭击,被抢去了血骨印?为什么我们从来没听到过这种消息?”我不解道。

“是啊,我也没听过,所以看到血骨印的那一刻,我脊背发凉,细思极恐,这才知道,黑影并没有吹嘘,他针对执行官而来,也不是玩笑而已,而是真真切切发生在我面前了。失去了主宰之力,而且对方黑影的血骨印,能力远在我之上,是实实在在的压制了我的血骨印,让我无法发挥召唤恶灵的作用,只得拼灵气了。”

章节目录 第362章 食人魔(十) 我听到这里,已经是十分震惊,本以为崔龙海是第一个被黑影袭击之人,如此看来,黑影对执行官的特性早已摸透,如果他本人并非潜藏在执行官中的一个恶魔,那么,他一定杀了不止一次执行官,在他手中,也不止有一枚血骨印了。

“当我明确知道无法召唤恶灵之后,还未感到彻底的绝望,毕竟我打不过他,总可以跑吧,你再如何厉害,也不可能追击我到天涯海角,我们灵气相差无几,逃跑的速度我未必逊色于他。可是我知道,不能仓促逃走,以免他趁机从背后攻击,所以我佯装大怒,还要和他大战三百回合的样子,大吼道,今天无论你是什么鬼东西,我一样要杀了你!”

“那黑影发出一阵冷冷的笑声,道,你还有多少灵气可以消耗?我并没有兴趣与你缠斗,如果你能够交出血骨印,我可以饶你不死,几万年后,你还能修炼成现在的样子。”

“我当然不会主动交出血骨印,毕竟那简直是自杀之举,谁会蠢到被他吓唬一下,就交出这样至关重要的东西。我手中开始驱动灵气,全部灵气逐渐地汇聚到我胸前,有如一面星云组成的盾牌,紫光缭绕,坚不可摧,黑影站在原地,纹丝不动,似乎对我所有的攻击都不放在心上。”

“瞬时之间,巨大的盾牌中幻化出数万具利剑,齐刷刷地冲向了那黑影,这一招万剑归宗,乃是我的绝杀之术,当然,我并没指望这一招就能绝杀黑影,但是他在忙着招架万剑来朝之时,可以给我充足的时间逃之夭夭。”

“可是黑影依旧冷笑数声,那万剑齐发,射向他黑色深渊一般的身体,但他站在原地,动也不动,就像是个活靶子,承接了所有的重剑飞刺,那些灵气之剑,进入他那黯淡无光的身体之后,仿佛消失在汪洋大海之中,连个波浪的回响都不曾见到。”

“我此时逃走,无异于把后背全部让给了他,命门大开,更方便了他一招致命,所以我决意万万不可如此,大惊之余,再度鼓起灵气,准备第三次对他的灵气攻击,吸取了前面两次的失误,这一次我决定围而不攻,让灵气在他周围将之包围,限制其行动范围,而不是鲁莽地攻击他的身体。”

“可这一次黑影并没有像之前那样呆在原地,而是向前走了几步,我的灵气再也没有机会组织起有效的攻击,他已经将那黑色深渊般的身体,不断地向我迫近,里面一丝光亮透出,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反击回来的竟然是我的第一股重拳灵气,与第二股万剑朝宗!那一记万万斤的重拳,径直向我打来,我拼命闪躲,可是它就像一个黏在我尾部的东西,无论如何都甩不掉,砰地重重锤击在我胸口,身体感觉四肢都要散掉,胸口的骨头似乎全部断裂,甚至被锤开了一个巨洞,五脏六腑全都不再是我所有,肝肠寸断!”

“这还不算结束,紧接着万剑归来,那曾经是我派出的灵气神兵啊,现在竟然全都倒戈相击,朝着我猛冲而来,在重拳锤击之下,我更加无力反抗,无奈之下,我想抛弃这具宿体,保存元神,拼着元气大伤,也要在束手待毙之前,换一具宿体。可是让我出乎意料的是,那黑影似乎早已料到我想逃离,于是他指挥着游荡在空中的万剑,封锁了我的逃离之路,所有去路均已被灵气之剑组成的剑阵,完美地封锁。”

“我大怒吼道,你杀了我,就是得罪了所有的执行官,早晚会被人绞杀,难道为了一个血骨印,值得吗?那黑影淡淡道,值得,血骨印对我的作用,是你难以想象的。”

“我知道争辩是没有任何作用了,如果想侥幸活下去,只能放弃血骨印,于是我自己猛地主动向灵气之剑撞击而去,尖锐的剑锋将我元神硬生生劈开,一截带着血骨印的元神掉落在地,另一截则载着我的全部意识快速逃离,我也不管那黑影如何贪婪地捡起我的血骨印,甚至如何清理整个现场,我只管逃命,拼尽最后一丝灵气去逃命。”

“我本来想逃到安全的地方,再借宿一具凡体,以免存在有形之物内,容易被黑影抓住,可是我的残存灵气支撑不了多久了,无奈之下,我想上身那个草丛中的凡人,可是灵气已经完全耗尽,只得寻一个最近的生灵存在,附身在那块死猪肉身上,暂时保住元神。”

崔龙海讲完这惊心动魄的一大段故事,让我听得津津有味,他的叙述比起庞侍郎更加生动形象,只是有些关键之处,讲得还是不够详细,没能满足我想象中的标准,但是最有用的线索,他确实已经透露,归纳一下,主要包括:一是黑影的目的是为了血骨印而来,不是为了诛杀执行官;二是黑影的身体有吸纳灵气并且反噬之力,完全依靠灵气攻击无效;三是黑影手中已经不止一个血骨印,召唤主宰之力也对他无效;四是暂时还没有能够战胜黑影的办法。

“崔大人,你讲得我通篇听完,是不是把这黑影神话的神乎其神了,难道连灵气对他都一点无效?那他岂不是比那些远古大神还要厉害,连灵气的攻击都可以完全抵消。”我问道。

“一物降一物,这种可怕的存在就等于是对我们灵气修炼之人的专门克制,也许有其他东西,能够再度用来克制他也未可知,只是我们还不知道打败他的方法而已。”崔龙海道。

“这样看来,灵气在他面前,确实是毫无作用啊,想要保命靠灵气也是不行的,那还要这么多灵气干嘛,你说是不是啊,崔大人?”我已经动了杀心,既然他讲完了所有的经历,最有价值的东西已经被我获取,那他就再也没有任何价值了,到了杀鸡取卵的时候,毕竟母鸡已经没有下蛋的可能,那还留着浪费饲料干嘛。

“哈哈哈,不愧是鹤仙人,果然是个过河拆桥、卸磨杀驴、念完经就打和尚的主儿,还好我还留了一招,关于黑影的线索还有一点没有告诉你,甚至告诉你的里面,半真半假,倒是看看你如何自受其害!”崔龙海丝毫无惧,大笑道。

我心中有些愠怒,道:“崔龙海,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就算我没有杀心,可你刚才所讲述的东西,还是掺了假,纯粹居心不良!更何况我还借给你三千壶灵气,既然是借,那我拿回来理所当然,有什么错?你借灵气不还,反倒有理咯?你别想拿着隐藏的线索来诱惑我,我已经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你那线索就是再如何关键,你既然不想告诉我,那你就不会跟我说,我又何必追问?”

“哈哈哈,巧舌如簧,能言善辩,我自愧不如,鹤仙人你真的无愧于仙人之名号,一将功成万骨枯,以你的狠心辣手,足以成就一番事业,我将来也不会与你为敌,这三千壶灵气,就当我暂时借你的,等我灵气充沛之后,自然会还给你,到时候可以连本带利一起算,不要急着催债嘛!”崔龙海道。

“哼,你这无耻小人,当我会相信你还灵气?连我用来借你灵气的交换筹码,让你交出关于黑影的线索,你都从中作假,还藏了一条关键线索,现在我也不要这两个线索了,只要杀了你,解我心头之恨!”我杀心既起,就不会放他逃走,早已用灵气封住了井口四周所有的去路,将他的微弱元神,封死在井中等待我的屠杀。

“鹤仙人,我也不需要你放过我,为了证明我不是小人,我愿意主动告诉你那两条线索,但是我相信,就算我交出了这些线索,你也未必放过我。”崔龙海道。

“你只管说出来,如果我能判断是真,当然会放过你。”我有些心动,但是放过他,还是有些迟疑,毕竟等他讲出来之后,我又何必浪费了三千壶灵气呢?

“不管你是否放过我,我决定,还是告诉你吧,万一你能够打赢那个黑影,也是我们执行官之幸事,不会再有人被他随意屠戮了。第一个,我刚才讲述的有作假之处,是我当时攻击黑影时候,他并非毫无反应,至少身体还是不断在扭曲变动,只是承受住了我的全部攻击罢了。至于他为何会那样变幻身躯,我个人以为,应该是在用身体里某个神器再接住巨大的灵气之力,而不是用身体硬抗,否则后面也不会再用我自己的灵气反噬我。”

“第二个,我隐藏起来的线索,无非是我换了宿体之后,还是能够看到现场,黑影取走了血骨印之后,将我的本来宿体直接从脑袋一直炸裂开,全身变成了纷飞的碎肉和血雾,掉落在数亩之广大的土地上,死无全尸,一般来说,毁尸灭迹,是不想让人发现,或者仇深似海,我和他没有什么私人恩怨,他应该是为了毁尸灭迹,可爆炸尸体,如此一来,反倒是更加显眼了,所以我不明白他为何这样做,直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时他回头似乎看到了我还活着,但没有对那块死猪肉下手,这对我来说,又是一个不解的谜团。”

章节目录 第363章 食人魔(十一) “你讲完了吗?”我对崔龙海问道。

“讲完了。”崔龙海道。

“那我该如何判断你所说的是真是假,到底是用来迷惑我,还是为了逃命编造的东西?”我冷冷道。

大概是感受到我的杀气,崔龙海笑道:“鹤仙人,我没指望你相信我,我也没指望你放过我,你早已抱了必杀之心,何必在此假仁假义,我现在已经从井底挖通了去往大海的暗河,想要逃离,只是眨眼的功夫而已,你根本拦不住我,众所周知,灵气在泥土中的行进速度,不如水中的行进速度十分之一,连空气中行进之快,也不如水遁,所以你追不上我了!”

声音从井底传来,仿佛是遥远的一个回声,我这才意识到他刚刚讲了那么久的故事,无非是想依靠井底挖开暗河,从此逃离我的包围,而我现在就算是下了井水,他早已远去,连去往何方都不知道,循着暗河也许进入了广袤无际的大海,又如何去搜寻?

我有些失望,并不是丢掉了三千壶灵气,而是万一这家伙所有线索,都是在骗我的话,那我岂不是做了一笔亏大发的交易?我自诩为人精明,今天才知道被人拿捏住的痛苦。

那就是我第一次与黑影有所接触的经历,之后我忐忑了一段时间,可始终没有碰到传说中的黑影,而崔龙海也不知去向,几十年来,从不曾回来归还我的灵气,时间一久,我渐渐地忘怀了这件事情,现在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

当时,崔尚书被杀一案,最后庞侍郎办得很是妥帖,屠户被当做凶手凌迟处死,朝廷的颜面得到了维护,皇上嘉奖他办事得力,不久便拔擢为刑部尚书,从此刑部在他的得宠之下,也力压大理寺和督察院一头,在三司之中,位列最重要的位置。

只是庞侍郎似乎因为我曾经参加过这次欺君大罪的密谋,对我很是疏远冷淡,甚至不愿看到我,没多久,有人在皇上面前弹劾我政务不通,疏于主事,有误刑案之事,龙颜大怒,将我革职查办,好在我人脉广大,连宫中都有为我说话的人,最后此案不了了之,将我调到外地放任府县去了。

这反倒让我较为满意,既能离开了京城,那约束甚多之地,外放地方可以肆意妄为了一些,毕竟天高皇帝远。只是我心里一直记着,这次贬谪的功劳,大概率要算在庞侍郎,不,现在要称之为庞尚书的头上,所以我有时候想去报答这位庞尚书的恩情,可又怕弄出另一个尚书被杀案,搞得京城人心惶惶,连我这个曾经被弹劾的人,也会被怀疑牵连,从而要被三司拉去调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所以我一直懒得报复这个只能共患难,不能同享福的庞尚书。

…………

鹤仙人讲述完这个长长的故事,凌云反正现在无事,纯当听书来消磨时间,不知他的故事里面,有多少真多少假,毕竟牵涉到他本人,所有的叙述应该都蒙上了一层主观色彩,尤其是关于自己的部分,肯定美化了不少,譬如那一对偷了猪肉的农家夫妇,凌云有些怀疑,鹤仙人是不是已经杀了他们,不然为何会对这两人如此浓妆重彩的描述,是不是心里有亏,所以印象深刻。

当然,这只是凌云的猜测,他相信世上再如何坏的坏人,偶尔干一件好事,也不足为奇,更何况鹤仙人,只是一个缺乏人类同情之心的修仙者而已,做事考虑自己的利益,这也没错,算不上什么彻头彻尾的大反派,只是当初虐了自己,现在来找他寻仇,当然会把他想得坏一点,可能鹤仙人自己并不会这么觉得。

“那你就是说,有一个黑影人,到处狩猎执行官,只为了这枚血骨印,那我拿走了它,岂不是很危险?”凌云问道。

“危险与收益向来是相辅相成的,我几十年前,便知道有这样一位黑影存在,堪称是执行官的死对头,但我还不是保留着血骨印,从未将之丢弃不用,如果我们修仙者,仅仅因为这样就被吓坏了,那还修什么仙,修仙路上,凶险至极的环节,天劫地难不知道要经历多少轮回,才能修成大道,现在你看到那些老头子一样的仙人,哪个不是一生惊魂动魄了无数次,才是活下来并得证大道的幸运儿?”鹤仙人道。

“照你这么说,取下你的血骨印,黑影这个人太残忍,碰到他你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那还要去找天城主咯?”凌云道,对于他来说,天城主也是一个刚结下新仇之人,与他相见也是令凌云有些头皮发麻。

“不用去找我了,臭小子,我来了!”一声大吼之下,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望向大街之上。

只见一个满脸络腮胡须、头顶光光亮亮的秃头武僧,一身黑色铠甲,站在了大街之上,怒视着凌云,仿佛在盯着死仇。

凌云心中一乐,想不到这位高高在上的天城主,今天居然屈尊离开了天城禁地,来到了靖南县城,大概是为了寻仇而来,而目标不正是自己,还有那二十万壶灵气,怕是他想让自己物归原主。

“说曹操曹操到,想不到天城主不但是耳聪目明,脚力也是惊人,少说有几百里地,一下子就来到了这里,出现在我们面前,实在是令人佩服佩服!”凌云拱手道。

“呸,你这狗东西,偷了我灵气的小贼,居然还敢跟我说话,脸不红心不跳,一看就是惯犯,今天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替天行道,将你小子宰了,然后拿回我的二十万壶灵气。”天城主怒道,之前被夺去了大把灵气之后,他元气大伤,恢复了一阵时间,心中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在听到凌云独自行动的探报之后,开始筹划起复仇行动,并且派了携带足有四十万壶灵气的武僧分身而来,这些灵气足以打死两个凌云,所以他信心满满,胸有成竹。

“天城主你这话有意思,我可不是偷你的灵气,话可要说清楚,不然容易让别人误会,这些灵气是你自己打赌输给我的,再说,你要不要说清楚当时这些灵气是如何输给我的,当时可是你非要让我作为炉鼎,承接了这些灵气,害得我不能适应,差点死掉,现在怎么又怪起我来了?”凌云调侃道,此刻虽然没有辛慈在身边,但是凌云并不慌张,反正打不过便跑,实在不行,交出灵气让他痛扁一顿便是,还敢打死自己,不怕辛慈来报复他吗,所以凌云毫不害怕。

鹤仙人一听凌云的讥讽,想起之前提到天城主的时候,凌云曾经说过“你的这位大神,我不但见过,而且还打过交道,是位和蔼可亲的老前辈,很热心肠,非常热衷于帮助年轻的后进,可惜太爱赌了,赌得现在差不多输个精光了,家里快要家徒四壁了吧”这句话,现在想起来,原来是说天城主打赌输掉了灵气,不知道当时情况如何,但凌云肯定不是通过正常的赌局赢的,否则,这位天城主应该不至于这么生气。

天城主听到凌云揭穿了自己的灵气被偷之谎话,又抖搂出自己赌输了却不能愿赌服输的丑事,不由得恼羞成怒,破口大骂道:“黄口小儿,你信口雌黄!我何时曾经跟你打赌,更何况我什么时候输过?告诉你,那不过是你和辛慈通过阴谋诡计,侥幸赢了我罢了,如果真刀真枪,你以为你们偷得了我这么多灵气?”

听到他前言不搭后语的无逻辑之语,不用凌云质疑,其他人包括鹤仙人均已暗暗明知了两人的恩怨,肯定是凌云设下了有陷阱的赌局,而这位好赌的天城主上了当,现在赌输了才明白过来,不肯愿赌服输,反而要将赌输掉的灵气拿回来,所以来到这里寻找凌云。

如此来看,凌云固然耍了点小小心机,但是这位不肯愿赌服输的天城主,未免赌品不佳,倒是显得太过小气,有失天城主的尊贵身份。

“你说自己没打过赌,又说自己没赌输过,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要是没打过赌,那又哪会从未输过?既然从未输过,那一定是打过赌,总之,天城主,你先想清楚再说,免得在几个凡夫俗子面前,丢了你这尊贵的上仙身份。”凌云道。

天城主气得随即便驱动了灵气,一道万丈之高的剑光,拔地而起,直冲云霄,纵横劈落,长空震荡,只听得天空传来一阵破空的嘶鸣。

“受死吧,臭小子,还我灵气来!”天城主怒喝道。

凌云没想到天城主这下居然动手如此迅速,根本不给人反应的机会,而这道剑光,足以摧毁几百里内的所有事物,一剑落下,尽成废墟,万千生灵,化为乌有。

“等一下,天城主,我们打一个赌,你若是赢了,我拱手送上二十万壶灵气,若是你输了,我们再打不迟!”凌云大声道,这声音振聋发聩,在剑光的破空巨响中,依旧听得清清楚楚。

“我他妈怎么会输!你臭小子不过是想用缓兵之计罢了,先让我砍你这一剑再说!”天城主怒道,那长如天河的剑光,继续飞速从天空劈落,大有毁灭一切的气势。

章节目录 第364章 天城主 “我看是你不敢赌,怕再一次输在我的手下,让你丢尽颜面!上一次输掉,丢了几十万壶灵气,这下子输掉,怕是天下人要耻笑你,给你一个称号,以后莫叫天城主了,干脆叫输不起算了!”凌云激将道,他知道天城主此人非但爱赌,还爱面子,两相结合,造成所有的激将法对这种人一试百灵,甚至不需要激将法,只要嘲笑他一句,立刻就能为了打脸你,而去做一些让人无法理解的事情。

果然这种激将法对天城主效果出奇好,他气得哇哇大叫,道:“臭小子,我会不敢赌?告诉你,上次要不是你和辛慈一对狗男女,狼狈为奸,阴谋诡计,让我进了陷阱,以为你们能偷走这几十万壶灵气?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赌神,我逢赌必赢,你输掉我就把你头盖骨扒开,在里面撒尿,你休想赢!”

“好,那我们今天就好好地赌一场,天城主,你不妨将那根发光的大-棒子拿开,实在是比太阳还刺眼,若是落到了地上,这里烧得一地焦臭,那可不太好闻,影响赌局的心情。”凌云道。

天城主自然知道这是缓兵之计,但是他已经上了钩,总不能在众人面前言而无信,出尔反尔,说赌又不赌了,那岂不是表明自己会输掉赌局,这可不是他乐意见到的,所以将光剑收起,大地被白色焰火炙烤的景象顿时消除,天地恢复了正常的色彩。

一旁的拓跋圭和拓跋靖,早已吓得伏倒在地,无处躲藏,被那炙烤得差点衣服着火,还好最终光剑消失了,他们躲过了一劫,失声痛哭起来。

“这是哪里来的臭婆娘,影响老子的心情,赶紧给我滚蛋,万一输掉了,就怪这两个油头粉面的娘娘腔!”天城主怒道。

鹤仙人望了凌云一眼,知道他现在被天城主纠缠住了,无力来顾及自己,道:“今日我先带二位王爷离开,血骨印若是你想要,尽管来找我取便是,反正我不是你的对手,逃不掉的。”

令鹤仙人庆幸的是,这天城主是凌云的死对头,是绝技不会帮着凌云来取出自己的血骨印,这下可以逃过一劫了,至于以后凌云再次找上门来如何对付,鹤仙人早已料定,也许天城主今天就解决掉了凌云,不会再有明天了,那些未来的事情也就自然不用考虑了。

“鹤仙人,你倒是打得一手好算盘,现在逃走了,我以后可不一定有机会能够碰到你了,不过,血骨印你要留下,然后你去留自便。”凌云道。

“血骨印?那我如何留下血骨印,难道这位天城主老前辈愿意帮你取出血骨印吗?”鹤仙人不悦道。

“当然了,我和他的赌注里面,就要加入这个东西,天城主,我要是赢了,你需要帮我取出这个鹤仙人体内的血骨印,其他东西我都不要了,如果你赢了,我不但将这二十万壶灵气拱手相送,引颈受戮,甚至这位鹤仙人,你也可以将他灵气取走啊。”凌云道。

这下可气得鹤仙人够呛,是你自己得罪了鹤仙人,让他来此寻仇,为什么非要将我拉下水,真是缺德,可是他技不如人,在三人之中,算是最弱之人,只能听这两人将自己作为赌注。

“哼,你倒是挺会慷他人之慨,也罢,多个几万壶灵气,也是好事,不枉我来此一趟,只是这整个县城都化为了废墟,既找不到牌九,也没有麻将牌,我们怎么赌?”天城主道。

“万事万物皆可下注来赌,又不一定非要牌局上才能赌,今天我就跟你打个赌,据此万里之遥,茫茫大海之中,有一个小岛屿,名曰珠玉,乃是一个满是宝石与美女的岛屿,现在你和我,一同出发,向东行进万里,便可以发现这个岛屿,今天赌的内容便是,你先到达岛屿还是我先到达,如果你先到了你赢,我先到了我赢,总之,绝对不会出现平局的局面。”凌云道。

“万里之遥,对于我们修仙之人来说,也不过是一炷香的功夫而已,就能往返,去这个岛屿倒是不难,只是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世上真的存在这样一个满是宝石与美女的岛屿?”天城主质疑道。

凌云早已料定他不会一下子相信,但并不气馁,既然激将法在天城主身上应用如此灵验,那么美人计对于这位好色的天城主来说,一样管用,所有计谋可以说都是用在人的弱点上,谁没有弱点,谁就永远不会被阴谋套路。

“这样的岛屿有何奇怪,西游记里还有一个女儿国呢,大海之中,那个岛屿之所以只有女人,因为那是一个海外国王的私人领地,集聚天下的所有美女,全都放在这个岛上,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严禁任何其他男子上岛,岛上连刷厕所马桶的女仆,都是顶级的美女,放在海内皆可以芳名冠于一方。那国王遍寻天下珍宝,放在了岛上,所以这个岛屿全是美女和珍宝。”凌云道。

“天下真有这般天堂一样的地方?为什么你会知道,如果真有这种地方,我不相信你一个色胚子,会舍得离开那个地方!”天城主并未上当,依旧半信半疑道。

“如果你真不相信,倒也无妨,要知道辛慈和裘莺,也不过是那个岛上的两名女侍卫,那姿色如何,想必你已经见识过了,岛上比二人还要美艳百倍的女子,如云如雨,多不胜数。珍宝奇器,瑰丽天华,繁不胜数,岛上气候适宜,奇花宝树,天下荟萃,在那繁华的岛上,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看不到的宝贝,凡人能够登岛看上一眼,这美过天境的地方,就算是死,也足矣了。”凌云道。

天城主虽然没有继续说话,但可以看到,他已然动心,道:“就算有这样一个岛,你我如何去往那里?难道就直直往东万里奔赴而去,便能找到,万里迢迢,路线怎么可能如此简单?”

“你我都是修仙之人,来往无阻,可以直线去,直线回,所以从这里到那个美丽的岛屿,不过是一条直线罢了,可能角度与正东微微有所偏差,待我看一下方向,便可告知你偏离的角度,你沿着这条直线,一直往东,万里之外,必定可以到达这座岛屿。”凌云道。

“我凭什么相信你?万一你这狗东西,纯粹是扯谎而已,我走过万里迢迢,所见到的不过是茫茫大海,那又如何是好?”天城主依旧满心疑惑。

“天城主你可以放心,我们两人还有一个赌约在,我自信速度源远快于你,胜过你,比你先到那座岛屿,在我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当然不会扯谎,更不会半途放弃了比试。至于你担心的事,我可以寻求一种能够保障你我的方法,那就是我们俩约定的赌注,现在你可以取到你手里,若是真找到了这个岛,而且我赢了,那么你就将这赌注给我,如果我输了,你就可以拿着赌注,在那岛上逍遥快活了,哈哈哈!”凌云道。

“这个方法不错,刚才说好的赌注,一个是那老头的血骨印和灵气,还有一个是你身上的灵气,你现在就帮我将那老头的血骨印和灵气取出来,交给我,我就能够相信你的话了,然后等比试完成,我再取出你的灵气。”天城主道。

鹤仙人大惊失色,想不到这两人神仙斗法,小神遭殃,反倒将自己先害得半死,于是他起身要逃,不料天城主手疾眼快,使出一道捆神索,将鹤仙人从半空中五花大绑,掉落在地上。

“凌云,你个狗贼,居然敢害我!”鹤仙人怒道。

“鹤仙人,本来就说好了,你输了,血骨印交给我,我不要你的灵气,现在我没有违约啊,我还是只要你的血骨印,至于别人想要你的灵气,这总不怪我吧?更何况,为了不伤及你的元神,我还特意请天城主出手,能够在不伤及你元神情况下,取出血骨印,你该感激我才是!”凌云笑道。

“感激你个头,我现在做了鬼,也不会放过你!”鹤仙人勃然大怒,破口大骂道。

可是很快他就说不出话了,捆神索不但将他身体完全束缚,甚至开始麻痹他的神经,他只觉一阵昏昏沉沉的感觉,压在了脑袋之上,意识逐渐模糊,直至陷入了一片黑暗的昏迷之中。

凌云道:“天城主,听说你擅长取出执行官体内的血骨印,麻烦你将这位鹤仙人的血骨印取出来好了,作为赌注,留着我赢了来问你取。”

“哼,这家伙也配自称仙人?真是大名不惭,有今日这大劫难,恐怕和这个傲气冲天的名字不无关系,名字起得比天还大,能力就这么一丢丢,不是找死吗?”天城主不屑一顾道。

鹤仙人已经成了他的囊中之物,取出血骨印,吸收干净他体内的灵气,都不是什么难事,对于天城主来说,血骨印就像是一个有磁性的东西,可以用自己的法宝轻易地从体内取出,根本不用像黑影那样大肆破坏,暴力取出。

至于灵气,天城主完全是抱着苍蝇肉也是肉的想法,毕竟鹤仙人也是几万壶灵气的高手,于是他吸取个九成之多,要不是凌云劝说留下他一条性命,以免与其背后的势力结仇,天城主一定将他身体里的灵气,完全吸收个一干二净。

饶是如此,鹤仙人所具备的灵气,仍旧可以在人间纵横无敌,只是丢掉了血骨印,等于没了执行官的身份,今后只怕要从一个正牌修炼之人,变成了旁门左道的修炼者。

章节目录 第365章 赌约 等到鹤仙人醒来的时候,眼前站着天城主和凌云,二人相对而立,正在聊着什么。

“凌云,你臭小子的话,我只敢相信两成,不要以为扯谎出一个天堂之岛,就能骗到我。”天城主道。

“我怎敢骗你,更何况现在我和鹤仙人都是你的囊中之物,你就算去看一看那个天堂岛是否存在,根本就不会有任何损失,无非浪费了一点时间,我和这个捆得五花大绑的鹤仙人,难道还能逃走吗?”凌云道。

鹤仙人心知此刻天城主心思不定,如果不将他劝服,一旦被凌云骗到,自己性命危矣,大声疾呼道:“上仙,这小子诡计多端,只是想借刀杀人,借你的手将我除掉罢了,哪里有什么天堂之岛,那纯粹是他个人瞎编出来,想让你上当,上仙绝对不可中了他的奸计!”

天城主冷冷看着二人,一言不发,脸上看不出神色。

“上仙难道还不如你,是不是计谋,人家天城主看得很清楚,我一个毛头小子,哪里骗得了阅历丰厚的天城主大人?你觉得你比上仙还强,真是可笑!更何况那天堂之岛到底存不存在,总得上仙亲临,看一眼才好,否则,万一错过了这么完美的地方,岂不是一个超级大的遗憾?”凌云道。

“你完全是胡说八道,头脑稍微清楚一点的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任何一个地方,只有美女存在的地方,到处珍宝更是无稽之谈,上仙要是上了你的当,真是蠢不可及!”鹤仙人大怒道。

“你说什么?”天城主勃然大怒道,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

鹤仙人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明显激怒了天城主,可是没等他再次解释,凌云已经抢先说道:“鹤仙人,你可真是胆大妄为啊,上仙就在面前,你还敢出口辱骂,背后不知道会说得多么难听,不堪入耳,今天若是放过了你,恐怕上仙更加要被你偷偷耻笑!”

天城主的脸色已经难堪至极,阴云密布,仿佛暴雨骤风随时即将到来。

鹤仙人情知自己在冒犯了天城主之后,彻底断送了自己的活路,这两个人之中,任何一个都是远胜自己,现在两强对自己都是充满了敌意,看来再不逃就没有一丝一毫活下去的机会了。

“上仙,我虽然出言冒犯,但是绝无恶意,你试想一下,如果真的被他人操刀,用于杀人,最后非但你我受损,我没了命,你为人所用,而且那臭小子一定会背后说你,真是好摆弄,用一点小小计谋,便能够任意为他驱使,那时最得意的便是这臭小子!望上仙考虑清楚!”鹤仙人最后尝试能够唤醒天城主。

“你们两个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想让我借刀杀人,一个想让我刀下留命,哈哈哈,当我很好欺负吗,凌云,我已经说了,此人的灵气和血骨印作为赌注,没有问题,但关键在于,这两个东西,要你下手取出来,不然浪费了我的气力,你又在扯谎,岂不是将我愚弄了一番?”天城主道。

“天城主,由我来动手,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刚刚你听信了鹤仙人的鬼话,以为我真的是想借刀杀人,那真是,唉,我无话可说。天城主,你想一下,这鹤仙人算什么东西,我的实力远在他之上,双方犹如云泥之别,将他消灭岂不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需要借刀杀人吗?之所以希望天城主你亲自动手,无非是久闻世间能够取出血骨印,而让人不死之高手,天城主名列天下第一,无人可比,今日能够见闻一次,当然不希望浪费这个机会!”凌云道。

“好了,不用吵了,现在已经定了,鹤仙人你不想让我出手,但我也不可能听你的,现在你乖乖配合,让凌云取出血骨印,我就教给他活着取出的办法,不让你因此丧命,如果你不配合,非但会丢掉血骨印和灵气,还会死无葬身之地,明白了吗?”天城主果断道。

“天城主上仙,你所说的我当然会奉命执行,血骨印取走我也没有意见,只是我的灵气不足一提,是否阁下可以留给我,七日内,我必定集齐两万壶灵气供奉给阁下,今后每年都会供奉一万壶,如有违约,随时可以来取我的性命,如何?”鹤仙人道。

天城主沉吟不语,他对鹤仙人并没有任何仇怨或矛盾,只是生杀予夺在手,看着这一块囊中之物一般的肥肉,不肯弃之于口而已,现在鹤仙人约定给自己更多的灵气供奉,只求保住自己的本体灵气,心里微微一动,道:“现在你的全身灵气不过两万余壶,我拿什么相信你能够七天内凑齐两万壶灵气给我?更何况天下如此之大,虽然取走了你的血骨印,你无法逃脱这个世界,但是我想找到你,也是要费一番力气,你逃往隐匿之境,或者找到了惹不起的大靠山,这块到嘴的鸭子,岂不是要飞了?”

“阁下尽可放心,取出血骨印之后,我原因放出要害的位置,阁下可以放置一个分元神,那时我便是阁下的奴隶,你完全可以控制我的一切,让我乖乖听话,如果我万一稍有异心,你便可以将我立刻消灭,这样总能放心了吧?”鹤仙人道。

“这个倒是可以,凌云,动手吧,不要再废话了。”天城主道。

“你还没教我,怎么能活着取出血骨印?”凌云道,他并不想杀死鹤仙人,因为从鹤仙人那里听到了关于黑影的故事,他很好奇,留下鹤仙人,今后说不定有用到之处,反正他已经对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威胁了。

“这还不简单,你这人资质太差,当初这个法子,没有任何人教我,我自己还不是悟出来了?附耳过来,我告诉你。”天城主道。

凌云一边小心防备,万一他出手袭击,可以及时防御,一边凑过去耳朵,只听天城主在他耳边低语几句,鹤仙人在一旁心中烦躁,支着耳朵却听不到二人一言半语,只见凌云脸上逐渐地露出了笑容,看来二人相谈甚欢。

“你可明白了我所说的东西?”天城主道。

“当然明白,这么简单,一听就懂了。”凌云道。

“那你记住了我说的那句话了没?”天城主道。

“倒背如流。”凌云道。

“倒背可就不管用了,正着别记错了就好了。”天城主道。

凌云微微一笑,随即兔起鹘落,动作迅疾,以惊人的速度,冲向了鹤仙人。

鹤仙人没想到他动手这么果断干脆,幸好他一直处于紧张的状态,全身绷直,没有放松过,于是迅速地反应过来,只是苦于全身被捆神索牢牢绑住,只能滚地闪避。

可是凌云那一个直击动作,只不过是个假招式,不及鹤仙人完全形成阻挡之势,凌云已经变换招式。

一柄利剑从凌云手臂上伸出,直刺鹤仙人的喉咙。

鹤仙人大惊失色,大叫道:“我已经答应配合,拱手送上血骨印,为何还要出剑伤人?”

在剑的逼近之下,鹤仙人不停在地上翻滚,忽然,身后一只大手将他抓住,整个身体只觉像是老鹰捉小鸡一样,被人轻轻提起,捆神索立刻缩紧,让他无法动弹,回头一看,正是天城主将他抓住。

“不错,你是要拱手送上血骨印,现在我就亲自来取走,毕竟,凌云也不是我儿子,又不是我后辈,白白教他一招取出血骨印的方法,那对我可没什么好处,还是我费点力气自取好了。”天城主道。

鹤仙人望着他似笑非笑的脸色,只觉后脊背一阵发凉,虽然取出血骨印不会让自己死掉,但想起那种刮骨之痛,无比痛苦,简直生不如死,这让他陷入十分恐怖的心境。

“不用颤抖,男子汉大丈夫,何必如此胆小如鼠,不过是取个血骨印而已,我手法很好,不会痛的。”天城主笑道。

随着他冰冷的手,撕开鹤仙人袍子的后面,露出布满伤疤的后背,天城主啧啧赞叹道:“鹤仙人倒是一条硬汉,这么瘦弱的身体,伤疤之多,可以说整个身体都长在了疤上。”

那冰冷的手,仿佛一把刀子,在鹤仙人后脊背上划过,只觉一阵剧痛,皮肤被硬生生地揭开,那手之锋利,比之刀剑,更加锐利,鹤仙人一声痛叫,让天城主一愣,道:“刚说完你硬汉,就惨叫成现在这个样子,真不是给我面子啊!”

“刀剑之痛,尤可忍受,可你这手刀,剖肉刮骨,痛苦之程度,哪里是刀剑可比的!我宁愿多忍受一百次刀剑之伤,也不愿被你这手刀碰一次!”鹤仙人咬牙道。

“你所言倒也不错,我这手刀之上,布满了坚不可摧的倒刺,就是为了增加硬功的威力,别说是用在你身上,就算是狮子老虎,一手劈下去,也要连割带刮地弄下一大块肉来,倒刺足以让一头大象立刻痛晕过去,而你依然能够意识清醒,哈哈哈,能够忍受得了这个倒刺之痛,让我倒是有些钦佩!”

章节目录 第366章 血骨印(一) “事已至此,只求上仙速战速决,快点将那血骨印取出,不要让我再无端受苦,我感激不尽。”鹤仙人痛苦地挤出牙缝一句话。

“放心好了,我的手法很是熟练,将血骨印取出只是瞬间的事情,不用担心,除了手刀插-进来会有些痛苦外,全程都不会再有其他任何痛苦。”天城主道,他倒不是在意鹤仙人的痛苦,只是那捆神索有所限制,若是鹤仙人痛苦至极,猛力撕扯,难免将捆神索破除而出,到时候就像一只炸毛的猫儿,利爪尖齿,令人难以对付,所以天城主才勉为其难地安抚他情绪,让他不要奋力相搏。

还好鹤仙人还算配合,也算是捆神索的功劳,将他身体完全禁锢,久而久之,身体挣扎了无数次还是不能动弹,便放弃了这种挣扎的念头,从而使身体下意识地陷入了自我禁锢的囚笼之中。

天城主将手刀顺着后脊背,一直摸到那块镌刻血骨印的圆形骨头,血骨印不停燃烧地红色火焰,在血液里分外烫手,冷热相交,在鹤仙人的身体里,有两股让他痛不欲生的力量,一个寒冷至极,是天城主的冰手,一个火热至极,是血骨印的火焰,二者交会之际,令他感到了撕裂般的痛苦,在火与冰的交集下,生不如死。

“再等一下,就大功告成了!”天城主道。

凌云在旁边望着鹤仙人的痛苦样子,不由想起当初自己在他眼前,被如蝼蚁一样玩弄,那时的鹤仙人是多么高高在上的存在,当时自己的心中,他就是天下无敌之人,现在好像轮回了一般,轮到他在天城主的手中,变得可怜兮兮,真是一物降一物,世道轮回,何其快哉!

不等凌云感慨太多,天城主已经满脸喜悦地扔下了鹤仙人,鹤仙人被捆神索紧紧束缚,虚弱的好像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轻飘飘地倒落在地上,一声不吭,连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反观红光满面的天城主,拿着手中一个燃烧的红色炭块,喜不自禁,狂声大笑,道:“想不到今天随手一抓,居然是个高等级执行官,只是两万壶的灵气,与这血骨印的等级着实不匹配啊!好像一个乞丐穿了一件貂皮大衣,实在是暴殄天物,现在落在我手上,也算是名至实归,不至于埋没了这等上品。”

原来天城主之所以对鹤仙人兴趣不高,只是因为他的灵气实在不值一提,相对应的血骨印等级不会多高,最多是个下等执行官的血骨印,对他来说鸡肋至极,这种东西也许很多下界修炼者会当做至宝,可是在他堂堂天城之主的手中,只能算是弃之可惜、食之无味的鸡肋。

“天城主,你可不要忘了,我们说好了,这个东西是你我之间的赌注,等你赌赢了,这玩意儿才能真正归属于你,现在你说它是你的,难道我们之间不用赌了是吗?”凌云道。

“哈哈哈,你难道还没看清现在的局势吗?真以为我会相信你,那个所谓的赌局吗?世界虽大,这种全是美女与珍宝的岛屿,在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我还是无法相信,你小子不过是编出来想要骗我,最多算是缓兵之计,可惜啊,我不是傻子。刚刚收拾完这鹤仙人,不光夺取了他的血骨印,连灵气也取走将近九成,现在他差不多算是个废人了,我可以集中精力对付你了!”天城主道。

“原来你刚才压根就不相信天堂之岛的存在,只是想借此来对付鹤仙人罢了,你唯恐他和我表面不和,实际上是一伙的,生怕我和你恶战之时,他暗中帮助我,将你击败,所以你抢先一步,先将他除掉,然后就可以完美地对付我了,哈哈哈,真不愧是上仙,果然考虑周全,比我们老奸巨猾多了。”凌云道。

“所以啊,今天就要除掉你,毕竟你才二十多岁,就这么老于世故,等你到了我这几十万年的岁月,岂不是老成精了?还是将你从这个世界上抹除了比较好!”天城主道。

“天城主,你这计谋完美无比,我自叹不如,可惜你忘记了一点,这一点绝对会让你再吃一次,比上次还要大的亏。”凌云道。

天城主听到他揭自己的短,脸上微微色变,怒道:“上次你和辛慈联手整我,不择手段,不讲信用,真是让人作呕至极,如果你们单打独斗,哪一个不是我的手下败将,还能偷走我四十万壶灵气?你早已成了我手下的齑粉,辛慈那小娘皮,也早已成了我的后宫。现在你还想靠着那张嘴,继续招摇撞骗吗,可惜,我懒得听了,现在就是你的死期。”说罢便要动手。

凌云做出准备迎战的姿势,大声道:“信不信由你,现在已经大难临头了,不信,你回头看一眼鹤仙人的尸体,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子!”

高手对决只是瞬息之间,便可决定胜负,这一回头的功夫,凌云即使以远远逊色于天城主的灵气,也足以将他重伤击败,甚至完全控制他的身体,将所有灵气全部吸取干净。

天城主扬起了嘴角,露出一丝不屑一顾的笑容,道:“你好歹也想一点高级的谋略,就这点小把戏,三岁小孩都不会上当,当我会上你的当吗?真是可笑!”

凌云叹口气,无奈地摇头道:“既然你回头都不回头,那你真的要被尸变的鹤仙人打死,那也怪不得我了,提醒过你了,可惜啊,好言难劝该死的鬼,告辞。”

“装神弄鬼!现在你已经快要成了我的刀下之鬼,还想走是吗,你走去哪里?!”天城主见凌云竟然后退走开,大怒道。

“我不会逃去哪里,只是后撤几步,以免你全身被砸出血的时候,迸溅到我的身上。”凌云后撤之时,眼神不住望着天城主身后,似乎看到了极其可怕之物。

天城主忽然注意到,身后一个高大的影子,在地上盖住了自己的影子,还在不停地拉长,他心底一惊,难道真如那个臭小子所言,那鹤仙人尸变了?

章节目录 第367章 血骨印(二) 天城主紧张之下,回头望去,只见那鹤仙人的身体,原本虚弱如空壳一般,倒在了地上,现在却如同灌满了风的纸鸢,张开如同一张扁平的纸片,立在大地之上,鼓鼓作响,高度足有百余丈,头顶已在云端,宽大之处,也撑满了靖南县的街道。

“纸道人?”天城主惊讶道,身体后撤了几十丈,同时避开了凌云与那如同巨型纸鸢的鹤仙人。

与天城主不同,凌云所处的位置,一直能够看到鹤仙人,从他倒下那一刻,天城主只顾着手中的血骨印,而忽略了倒地的鹤仙人,而凌云却紧紧盯着他,原来那鹤仙人倒下之时,已经显现出异常的模样,他身体之轻,简直有些令人发指,飘飘然仿佛一片纸,落地时毫无声息,也没有激起一片尘土。

倒在地上,鹤仙人的身体更是萎蔫在衣服之中,仿佛空塌塌下去,衣服里空无一物一样,连脑袋都扁落成纸片,里面空空如也。

凌云很是吃惊,纵然是鹤仙人体内的灵气,全部为天城主吸收,也不至于有这般神效,简直像是将体内血液脏器全部吸尽了一般,恐怖无比,令人毛发悚然。

天城主还拿着那枚炽热发红的血骨印,得意狂笑,自以为阴谋得逞,无论是鹤仙人,还是凌云,都成了自己的囊中之物,这下可算是能够扳回了一局,可没等他笑容凝固,身后已经升起了一个庞然大物。

倒在地上的鹤仙人,扁平如纸,可随着一阵怪风吹过,迅速地膨胀了起来,整个身体像是打了气的气球一样,腾地胀大起来,可是他的身体并未变得圆滚滚,而是不断展开如一面巨幅的幕布,撑开成一只硕大无比的纸鸢,立在天城主的身后,遮天蔽日。

等到天城主发现的时候,鹤仙人的身体已经巨大如一座孤峰,耸立入云,无比高大,两只眼睛终于在云端睁开,发出灿若星辰的金色光芒,穿透云层,望向渺渺的大地。

“这家伙居然用纸道人蒙混我,真是可恶,差点上了他的当!”天城主意识到自己非但没有算计成功鹤仙人,反而被鹤仙人算计,大为恼火,手中那血骨印也变得灰暗无光,明明是一截普普通通的骨头,画在上面的纹饰也是用了一种类似骨印的涂料,他刚刚居然没有看出,只觉颜面扫地,心中怒极。

凌云心道,你明明就是上了当,可不是差点上当!这鹤仙人倒是有两把刷子,蒙骗了自己这个江湖小白也就算了,可那天城主虽然马虎大意了一点,运气差了点,倒霉了一点,可天城主好歹算是堂堂前辈,居然也被鹤仙人骗到,真是老马失蹄,阴沟里翻了大船。

“天城主,你也配自称是天城之主,连这等雕虫小技都没有看出,还算什么上仙?凌云,你为虎作伥,狗仗人势,不过是一个毛头臭小子,还想凭借天城主的势力,借刀杀人,将我消灭,今天我就让你们俩认识一下,什么叫做真正的上仙,什么叫做真正的力量!”鹤仙人道。

原来鹤仙人本体一直未曾现身,而是以纸道人的方式在此,一方面是为了保护靖南郡王,另一方面是为了应对凌云这种仇敌,毕竟鹤仙人在江湖之上,到处行走的纸道人分神不下十名,结交的朋友固然多,结下仇怨的敌人也不少,时时刻刻要用分身作为障眼法,以免本体暴露在寻仇之人的视野之中。

这一招高明至极,非但凌云没有看穿,还自以为鹤仙人不过是两万壶灵气的修炼者,不堪一击,与当初万仙楼出场的鹤仙人判若两人,就连上仙天城主,因为轻蔑鹤仙人的战力,以及从未听过此人的名声,所以没有上心,只是草草将他当作囊中物,根本没有识别纸道人分身的存在。

鹤仙人在人世间混迹已久,在几百名执行官之中,并不出众,也不喜欢出风头,但他实力雄厚,在韬光养晦、闷声发大财的谋略指引之下,就算是天城主这一位掌管两界之门的上仙,也不知道鹤仙人的名号,这并不奇怪,两界交流万年一次,几十万年间未曾往来两界者,不止鹤仙人一位,所以天城主并未与他打过交道,也没听过他的名字,不足为奇。

在鹤仙人知道自己的分身被击败之后,心中怒极,这凌云进速非凡,与三月前那一面相比,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不复再是吴下阿蒙,可咄咄逼人的复仇之势,令鹤仙人恼火不已。

最关键的是,那所谓的上仙天城主,居然不站在执行官这一边,嗜好赌博,与凌云这种不成器的后生小子混作一团,固然他不靠谱的名声早已远扬,现在看他这般颠三倒四,不辨黑白,让鹤仙人还是出离了愤怒,两界之门由这位马虎眼看守,焉能不出大事!

更关键的是,纸道人分身垂死之际,天城主还取走了九成的灵气,这是将他往死路上逼啊,假如那不是一个分身,而是自己的本体,岂不是今天死在了这个荒唐友军的手上,死得何其窝囊!

简直是浪费了八十万壶的灵气,这家伙空具一身灵气,却毫无作用,只会帮倒忙罢了!鹤仙人怒不可遏,亟待出手。

此时,他正在万里之外的北方极寒之地,处理一件要事,可眼前南境的边陲小城,显然有一件更加重要的事情,等待着他去处理,于是,鹤仙人本体在喘息的功夫,便来到了靖南县,接下来便是出现了纸道人立起,如同纸鸢的那一幕。

“天城主,你今天可真是看走眼了,怎么连纸道人的分身之术都没看出来呢!”凌云责怪道。

“臭小子,你有脸说我,你不是一样没看穿?”天城主怒道。

“我和你哪能相比,你是专门干这个的,取出血骨印不是你的看家本领,你和执行官打交道那么多,又是上仙,怎么会看不出纸道人分身?我不一样啊,不过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一个,就算打了眼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啊。”凌云道。

“放臭屁!我刚才一眼就看出他的血骨印不是一般之物,少说也是一位高级执行官,灵气怎么会只有区区两万壶,要不是我看准了,现在你还以为鹤仙人是诈尸呢,你会认出这是纸道人分身?哼!”天城主不服气驳斥道,一口咬定自己眼力没有问题。

“对对对,你的眼力很好,是我说错了,您老倒是看看,现在这鹤仙人是不是来了本体?他现在灵气多少,我们俩合力是否足以将他打败?”凌云道。

“哼,你才是他的死对头,他恨不得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与我有什么关系呢?少扯上我,倒是让他和你比拼一场,谁活下来,自然就知道谁厉害了。”天城主道。

“你倒是真的天真啊,刚刚你杀了他的纸道人分身,抢走了两万壶灵气,如果换做是我,一定会想,假如你杀死的不是我的纸道人分身,而是本人,我岂不是已经死了,你可真够可恶的,难道这种血海深仇之下,鹤仙人还会放过你吗?”凌云道。

“你少挑拨离间,刚刚我就是看出那是纸道人分身,所以才下了狠手,逼得鹤仙人本体露面,出来将你抓住宰掉,我堂堂上仙,怎么可能会看不出他的分身呢?可笑!”天城主见风使舵,立刻改换了一套说辞,令凌云哭笑不得。

“天城主,你可真是善变啊,可惜现在全都晚了,我不介意你们联手对付我,反正我现在已经懒得用阴谋诡计了,你们不过是两个虫豸,我举起一根小拇指头,已经足以将你们俩全部消灭,所以,一起上吧,我无所畏惧!”鹤仙人反倒堵死了天城主的退路。

“你是在开玩笑嘛,我可是八十万壶灵气的上仙啊,鹤仙人,做人不能太狂,就算你有上百万壶灵气,也不过到极点了吧,想打败我,少说也要毁掉半个世界,耗费时日,足以重建一个洪荒,你以为是小孩子打架吗,高一头就能必胜?所以,你最好还是不要惹我,我也不会惹你,我们俩联手将这臭小子抓住,痛扁一顿,打得他头肿起来像猪头,让我好好解解气,最后瓜分二十万壶灵气,如何?”天城主道,态度比之原来谦卑了许多,甚至有些低声下气商量的语气。

“哈哈哈,和你瓜分二十万壶灵气?告诉你吧,就算你把二十万壶全部拱手让给了我,我也不会放过你,毕竟,再吞掉你的八十万壶灵气,我足足可以拥有百万壶灵气,为何还要放过你,白白看着到嘴的肥肉飞走?”鹤仙人的语气与之前天城主如出一辙,只是两人调换了彼此的位置。

“我怎么跟你说来着,是不是,你也是他的眼中钉,还是嘴边的肥肉,他会放过你,就不会有今天这番一将功成万骨枯的辉煌实力了!你还傻乎乎等着他放过你,不可能的,快看一看他的灵气多少,你我联手是否打得过,不行就联手逃走算了。”凌云道,两人的底牌早已全部揭开给鹤仙人,可鹤仙人的底牌还未揭开,这种情况下,对他们俩更为不利。

天城主阴沉着脸,似乎在沉思着什么。

章节目录 第368章 血骨印(三) “不用再管窥蠡测了,我的实力是你们两个人相加都远远无法达到的,所以,就像你们刚刚对待我的纸道人分身一样,现在你们也只有面临我的碾压,除了束手待毙,别无他法,如果你们足够配合,我就不刻意去折磨你们,临死前还可以痛快地走!”鹤仙人道。

凌云嘴角仍旧挂着笑容,道:“鹤仙人,我们二人本来就不是一伙的,你说我们的实力相加,也打不过你,我不否认这一点,但是,你总不可能同时对付两个几十万灵气的修炼者,还能够轻轻松松,易如反掌,把我们玩弄如掌上之物。既然如此,当你对付一人之时,另一人有足够时间逃走,所以,你不得不考虑清楚,一个灵气二十万的我,还有灵气八十万的天城主,你吃掉哪一个更加值得?”

听到凌云的挑拨,故意暗示指向自己,天城主勃然大怒,道:“鹤仙人,你我皆是上仙,同属一类,算起来还是同僚,只不过我之前对你不太熟,导致对你不恭不敬,请你见谅,但是你千万不要听信了这个臭小子的话,把我当成了仇人,这样的话,岂不是同室操戈,做了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这小子口尖舌利,调拔离间,不怀好意,满肚子坏水,才是我们真正的敌人,一起诛灭了他,灵气我可以完全留给你,我自己还可以无偿让出一大把灵气给你,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哈哈哈,难道我是个不懂事的稚嫩孩童吗,需要你们两人在这里多嘴多舌?天城主,我与你不同,自有一番主见,到底应该怎么做,也不需要你教我,还有凌云,你不必枉费口舌了,今日你是死定了,三月前我已经说过,今天是你的死期,你今日的所作所为,搬弄是非,更是让你活该千刀万剐,休想让我饶恕。”鹤仙人道。

地上两个凡人的王爷皇族,靖南郡王拓跋圭,以及他的七弟拓跋靖,看到鹤仙人死地重生,非但没有被凌云二人击败,现在还处于优势的地位,甚至足以碾压凌云,让他和天城主低声下气,苟且求生,心中大为快意,一时竟顾不得全城的焦土废墟,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相互搀扶,满脸咬牙切齿,似乎饱含了复仇的快感。

“王爷,你们二人在此十分不安全,也限制了我的发挥,不能肆意放开打斗,恐怕对面两个阴险小人,还会拿住你们的性命,来作为要挟,所以请二位尽快离开,我在此护送,他们不敢对你们动手。”鹤仙人道。

“不,现在我们已经掌控了局势,鹤仙人,你本体驾临,他们大势已去,我们胜券在握,我何必逃走,就是要在这里看着他们被你击败,特别是那个凌云,刚才趁着你本体不在,对我百般羞辱,本王自从出生至今,从未遭受过这般羞辱,今日我要让他血债血偿!”拓跋圭依仗鹤仙人本体在场,无所畏惧,压根不怕凌云,刚才内心的恐惧也一扫而光,挺直了腰板,整理下华丽的袍服,脸上重新恢复了往日的桀骜威严,若不是脸庞上仍旧挂着两行泪痕,还有身上脸上的脏泥污秽,只怕没人怀疑这位郡王的尊贵身份。

“是啊,鹤仙人,这凌云刚刚是如何欺辱我们,你根本想不到,手段极其卑劣,我二人乃堂堂大鲜砥的皇族,岂能受此大辱,你必须为我们主持公道,一雪前耻,否则我们皇族颜面何在!”拓跋靖十分赞同兄长的说法,义愤填膺道。(原来写作鲜卑,与历史上的鲜卑有所混淆,既然是架空的历史,改为鲜砥,不会让人有混淆之感)

若不是想到凌云的功力高深,二人远非敌手,早已抽出腰间三尺剑,上前将凌云砍成了肉泥,以雪心头之恨。他们从小养尊处优,别说受气,甚至连别人白一眼都是不曾发生过的事情,谁在他们两个郡王之后面前,不是卑躬屈膝,或是谄媚示好,今日凌云对他们非打即骂,简直是奇耻大辱,有生以来从未受过这种气,所以心中的愤怒也是达到了极点,鹤仙人的到来,正好给了他们狐假虎威的机会,焉能放过这一良机?!

“两位小王爷说的没错,现在鹤仙人在此,大局已定,两位如不在此坐镇,亲自看到我被鹤仙人杀死,那哪里能够解恨?所以,二位一定要留下来,如果现在还逃走,岂不是彻底丢尽了鲜砥皇族的颜面?”凌云道。

凌云的话正中了拓跋圭的心坎,只是他是头号敌人,对于他说的话,拓跋圭觉得赞同也不是,反驳也违背了自己的想法,只能鼻子里“哼”了一声,并不多做理会。

“王爷,你二人千金之体,贵为天胄,这里马上就将成为一片废墟,大战在即,此二人功力虽然在我之下,但龙象之争,造成的毁灭之大,是凡人难以想象的,所以我请求二位离开此地,如果执意不同,那就恕罪在下的不敬之举了,只能这样做才能保护二位的周全。”鹤仙人道。

“鹤仙人,你要干什么……”拓跋圭大叫一声。

不等两人反应过来,一张薄薄的纸片从鹤仙人宽大的袍袖之中飞出,像一只游荡在天际的孤独海鸥,可这纸片迅速地长大,白色的双翅展开足有十余丈之巨,沿着地面猛冲而去,直往拓跋圭二人前来。

拓跋圭看到这白色的巨大纸鸟,向着自己飞来,只觉一阵冷风扑面,心里慌张,但确信鹤仙人不会伤害自己,并没有手足无措地逃走,而是任那白鸟飞来。

白纸鸟紧贴着地面,飞到拓跋圭二人的脚下,竟像没有厚度的薄片一样,从二人脚下穿行而过,将二人的身体放在了宽大的背上,然后身体猛冲而起,扶摇直上,直冲云霄,逐渐看不见身影了,空中只有拓跋圭的尖叫之声传来。

“鹤仙人,你这个鸟倒是真不错,不光能够飞,还能够将人送走,真是一个神器,不知道你师承何处,不光灵气惊人,居然还会这么一手漂亮的幻纸的法术,啧啧啧,真是人中龙凤,名为鹤仙人,看来一出生便是有成仙得道的迹象,不知道这名字是不是令堂大人所起,真是令人钦佩令堂大人的远见!佩服佩服,一门豪杰!”天城主施展出溜须拍马的技术,简直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章节目录 第369章 血骨印(四) 望着那白色飞鸟没了踪迹,鹤仙人心中稍安,两位执拗的大少爷不肯离开,非要在这种危险之地看热闹,也只有现在这种方式才能送他们离开,省下不必要的麻烦,现在便可以有充足精力对付眼前的二人了。

“是吗,看来阁下很喜欢这只鸟,我还有很多,多到数不胜数,如过江之鲫,难得天城主如此喜欢,不妨给你看看。”鹤仙人说罢,取出自己腰间的一沓纸片,全是雪白的薄薄一片,几乎没有厚度,用薄如蝉翼来形容也只觉有些厚了。

鹤仙人轻轻将一沓纸片放在手中,一阵风轻拂而过,所有的纸片簌簌作响,随着最上面一张纸片迎风飞起,展开双翅,足有一丈有余,虽然大小比不上刚才载人的那只纸鸟,可双翅的边缘,锋利无比,闪烁着寒光,简直有如两把利刃插在鸟背上,令人不寒而栗。

第一张纸片飞起化鸟之后,紧接着第二张,第三张……

只用了几个呼吸的时间,漫天全部都是纸鸟,两翅闪亮的利刃,在阳光的光芒之下,闪闪发光,令人目眩。

“我去,这鸟看来不但能够载人,还能够杀人,不愧是鹤仙人,法术无边,高深莫测,真是佩服之至,五体投地……”天城主一边欣赏着漫天的纸鸟,盘旋作舞,壮丽无比,一边搜肠刮肚各种溢美之词,用来赞美鹤仙人,只求这家伙对自己有些好感,不要再和自己为敌。

可令天城主没想到的是,还没等他赞美的话语落地,那些漫天盘旋的纸鸟,已经编成了一只人字形的雁阵,两翼尽是锋利的刀光组成,最前面一只头鸟,速度凌厉至极,扁平的鸟头之上,也是一柄冲天利剑,在空中似乎在寻找目标,这可不像是一场表演,反倒杀气浓烈,让人不由如芒在背。

唯独天城主,还浑然不觉,欣赏着雁阵的变幻,赞美道:“这鸟虽然是纸片所变幻而成,却灵活自如,远胜飞鸟,真是巧夺天工,妙手天成!”

在飞纸化鸟的那一刻,凌云已经察觉到不对劲,按理说,这纸化鸟的法术,即便是一场表演,也需要消耗不少灵气,大战在即,而且对面是两个实力相当的强敌,无论鹤仙人对自己灵气多么自信,也不会这般无谓的消耗灵气,更何况谁会傻到听了几句马屁话,就得意洋洋地表演了起来,鹤仙人至少不会是这种人。

那纸鸟升空之后,双翼明显是利刃之流,万一有人碰到,非要被重伤不可,几百只纸鸟的利刃交织,足可将进入雁阵中的任何活物,削成一滩肉泥,所谓的雁阵变幻,简直是一团大型的绞肉机,在不断调整刀片位置,从而绞肉更加充分。

“天城主,你还是小心点,万一这马匹没拍成,反而被万千利刃削成了肉酱,可就亏大发了。”凌云用一束灵气将话语传递到天城主身上,这样通话不会被近在迟尺的鹤仙人听到。

没等那天城主回话,那空中的纸鸟忽然变阵形成一把利剑,向大地直刺而来,所刺向的方向,正是天城主。

对于鹤仙人来说,心中最恨的人当然是凌云,甚至对于他而言,只痛恨凌云,对于天城主,除了讨厌他的愚蠢与敌友不分,自私贪婪外,并不仇恨,毕竟两人并没有什么仇怨,顶多天城主杀死了鹤仙人的纸道人分身,算是损毁了他的私人财物,赔偿几万壶灵气,已经足可补偿,算不得像凌云那样仇深似海。

凌云先是杀死了鹤仙人的兄长,这本是鹤仙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最初目的,兄长一死,他在这里忍受几万年的经历,瞬间变得没有任何作用,焉能不仇恨?只是有点奇怪的是,鹤仙人明知兄长被杀,是血海深仇,可他却无法通过这一点,恨起凌云来,因为在他内心深处,有一点永远不敢承认的是,那个不成器的兄长,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累赘,现在凌云杀死了他,反而帮自己解决一个棘手不知道如何解决的累赘,反倒是一件好事,只是他不敢承认这一点罢了。

真正让鹤仙人感觉凌云是死敌的原因,在于短短三月之内,从一个废柴的修炼者,变成了二十万壶的高阶修炼者,这是许多人耗费几万年,也不一定能够换来的修炼成果,焉能不羡慕嫉妒恨?如果只是这一点,鹤仙人未免有些小气,毕竟他人修炼成果如何,与自己利益并不相干,何必眼红。

二人真正结仇的原因,在于曾经一个任自己碾压的小子,现在竟然和自己平起平坐,不相上下,如果不是一场恶战,还征服不了这家伙,鹤仙人经历这种变化,有如一只曾经任他玩弄的蝼蚁,现在变成了巨大的怪兽,在自己面前耀武扬威,这种心理落差,无论是谁,都会感到不适,都会想要将当初那只蚂蚁捏死。

所以,兄长之死与地位变化,令鹤仙人对凌云恨之入骨。

但是,这纸鸟变阵之后,第一个攻击的居然不是凌云,而是天城主,非但天城主本人吃惊不已,连凌云都疑惑不解,这也太不按照常理出牌了吧!按理说,凌云弱小于天城主,又和鹤仙人仇深似海,无论怎么看,都该先除掉凌云,再对天城主动手才对,可鹤仙人的策略恰恰相反。

“鹤仙人,难道你发疯了,我可是和你一样的上仙,我们好歹算是半个同僚,这不是大水冲了龙王庙吗,自家人还打起自家人了!更何况,我刚刚还说了那么多赞美你的话,居然抢先对我下手,难道比起凌云那个臭小子,你更加恨我?”天城主怒道。

此时,纸鸟的雁阵已经到达了天城主的面前,他一边强力支撑,用灵气瞬间化成一堵防御之壁,将自己罩在安全之处,一边破口大骂,发泄着对鹤仙人的极度不满。

“哼,天城主,刚刚你对待我的纸道人分身,可不是现在的态度,若是你真觉得我们是同僚,是自家人,为何吸干了我纸道人分身的灵气,还将他残忍害死,先自相残杀的是你,现在反倒指责起我来了,难道这不是颠倒黑白?如果那不是我的一个分身,而是我的本体,就算我苦苦求饶,难道你会放过我?既然你不肯对我手下留情,今天我又何必放过你呢?”鹤仙人声音充满了气愤,对自己分身惨遭他毒手,依然是愤懑难平。

章节目录 第370章 血骨印(五) “这……这怪不得我,都是他,都是凌云这臭小子,非要挑拨离间,我若是知道你的高阶身份,绝对不会出手得罪!不过,你既然对我出手,我也不会留情,反正论功力我不如你,可是打起来,神仙斗法,谁赢谁输,鹿死谁手,还不一定呢!”天城主心知一战无法避免,索性不再辩解,自己灵气固然不如鹤仙人,但是打起来也不是一招一式就会输掉,总有逃走甚至取胜的机会。

其实,鹤仙人的想法是,凌云虽然更招人恨,但是他体内灵气不过二十万壶,对他下手,如果天城主趁机跑掉,自己所获只不过二十万壶灵气,却要冒着巨大危险开一场仙战,实在是有点不值得,所以他没有先对凌云下手,而是对天城主先下手为强,一旦击败了天城主,就能够获取约八十万壶灵气之巨,自己的等级可以拔升了一个阶位,这才是值得一战的东西,对他来说,诱惑极大。

“那就不要废话了,这只不过是一碟开胃菜,厉害的还在后面呢,等着吧!”鹤仙人冷冷道。

“哼,打就打,我没意见,只是那家伙万一趁机溜走,你可不要后悔!”天城主怒道。

“他休想逃走,如果现在他想趁机逃走,大地有无数恶灵,齐齐出动,足以将他撕咬的粉身碎骨,尸骨无存!”鹤仙人自信道,他体内的血骨印不仅是执行官身份的标志,也是唤醒大地恶灵的主宰之力,所以丝毫不怕凌云逃走。

“二位放心,这么精彩的战斗,我当然要一睹为快,怎么可能偷偷溜走呢,那多可惜了,毕竟,这一辈子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次看到二位如此激烈的打斗了。”凌云道。

“你也放心,我保证这将是你此生看到的最后一场,因为收拾完天城主,接下来就轮到你了,不用着急。”鹤仙人道。

凌云微微一笑,站在旁边,沉吟不语。其实,在他内心,何尝不知道此时的鹤仙人实力太盛,自己和天城主联手都打不过,更何况逐一上前单挑,但是天城主与自己嫌隙太大,根本就不会同意和自己联手,所以,他只能寄希望天城主拖久一点,自己早晚找个机会溜走,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这种胜率极低的比拼,凌云很清楚留下对阵的结果,如果连天城主都不能赢,自己仅为二十万壶灵气,如何取胜?

纸鸟的攻击越来越凌厉,天城主已经没有空闲来管其他,只能仓促迎战,纷飞的纸鸟如同一张大网包围住天城主,只是这网上每一只鸟,都是双翅锋利无比的利剑,足以将坚硬石头生生劈开,更别说是碰到人的血与肉,更是如削泥一般轻而易举。

天城主实力雄厚,并不会被这些纸鸟打倒,但纸鸟最难对付之处在于数量众多,纵然他有过天的本领,也难敌四手,更别说这数之不尽、杀之不绝的纸鸟,令他头疼不已,特别是为了保护住宿体不受任何伤害,务求防御滴水不漏,这对天城主来说,无疑增加了极大的难度,让他难以放开拳脚,只能四面防守,左右支撑,生怕有纸鸟突破了自己的防御,伤害到宿体,接着其他纸鸟便会跟随而至,如同吸血知味的恶魔,一只只透过防御的漏洞,进行致命的攻击,在受伤之下,防御的漏洞会越来越多,伤便会越来越重,而纸鸟却无穷无尽,追击不断,这才是纸鸟雁阵围攻的可怕之处。

天城主对这一点十分清楚,所以他一直在完善自己的防御,力求不留下任何纸鸟可以攻击的漏洞。但是,即使是灵气组成了一道穹顶般的屏障,将他罩在了里面,然而在纸鸟锲而不舍地轮番攻击之下,无论是屏障本身造成的灵气持续消耗,还是纸鸟们攻击之处的屏障削弱,甚至有随时突破的可能,都让天城主忧心不已。

纸鸟雁阵如同一片黑色流动的乌云,遮天蔽日,繁不胜数,一只只亮着锋利的双翅,在天空游弋盘旋,然后一个俯冲而下,直冲天城主的屏障而来,即使是撞击在那坚不可摧的屏障之上,也只是化为一张扁平薄薄的纸片,压根不会丧生或是消亡,继续随风鼓起,化为了一只纸鸟,重新回到天空盘旋。

这更让天城主焦心不已,如此下去,一旦灵气耗尽,而纸鸟依旧不知疲倦地攻击,屏障自然会被攻破,而自己也会遭到惨不忍睹的下场,连鹤仙人本体都不需要出场,只用这纸鸟雁阵便可将自己彻底击垮。

其实,这些纸鸟纵然是鹤仙人使用法术,幻化而成,但实际上并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每一只纸鸟都被鹤仙人,灌入了大量灵气,才会如此凶猛彪悍,攻击起来,几乎与鹤仙人本人出手无异,更何况是群鸟战术,轮番攻击,对手更不会有喘息的机会。

天城主并非不知道这些纸鸟的背后,其实是鹤仙人的灵气支撑,可这一点更让他紧张不已,因为鹤仙人的灵气远胜于他,甚至超过了他和凌云之和,假如是未被辛慈和凌云联手,骗走了四十万壶灵气,也许天城主还有与鹤仙人一战的机会,可如今正是他虚弱之时,战无获胜的可能,连逃都无法躲开鹤仙人的追杀,左右为难。

凌云见天城主在鹤仙人出手,那强大的纸鸟雁阵攻击之下,左右支绌,捉襟见肘,难以维持,脸上布满了紧张神色,甚至冒出了冷汗,远不是往日那种倨傲镇定的神色,心里不由惊讶,这八十万壶灵气的天城主,在鹤仙人小小法术的攻击之下,已经慌乱成现在这副模样,假如换成自己,灵气不足天城主一半,到时候岂不是任他宰割?

凌云回忆起万仙楼那一幕,最初见到鹤仙人,自己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在鹤仙人面前,是彻头彻尾的无能之辈,想起那被他支配的一幕,如提线木偶一般地掌控着,心有余悸。

也许天城主对自己来说,算不上朋友,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敌人,但是正因为有鹤仙人,这个强大的共同敌人在场,所以,只有和天城主联合在一起,才能最大程度获得生的希望。尽管击败鹤仙人之后,很可能天城主会对自己下手,两人反目成仇,兵戈相向,但毕竟细细想来,对付八十万壶灵气的天城主,远比对付不知道多么高深的鹤仙人容易多了。

既然想明白了两种选择的利害关系,凌云暗暗准备动手,只有帮助天城主,二人联手,一同击败鹤仙人,才是逃出生天的关键所在。

章节目录 第371章 血骨印(六) 纸鸟雁阵,遮天蔽日,大地上一片阴影,而天城主在阴影之中,焦灼无比,内心不停地骂娘,这仙人板板的鹤仙人,为什么不宰了凌云那小子,反倒先对我下手!狗日的!

鹤仙人身材瘦长,神采飘逸,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着艰难奋战的天城主,道:“久闻天城主掌管通往两界之门,怎么会被一群纸鸟的街头把戏困住,脱不得身?莫非阁下是假冒的天城主?”

对于鹤仙人来说,杀死一位上仙,罪责不轻,所以他迟迟不肯对天城主下狠手,当然,假如他抢走天城主的全部灵气,却不会遭受太大的责罚,毕竟可以用认错人作为借口,搪塞过去,更何况先动手的是天城主,自己只不过是防守反击罢了,所以鹤仙人有意否认天城主的上仙身份。

“我日你老娘个仙人板板,一看我这英武之姿,就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天城主上仙本尊,怎么可能是假冒?我倒是怀疑你,一出手便是杂七杂八、乱七八糟的法术,能使用这么邪门招式的家伙,会是执行官?”天城主反唇相讥道。

“既然你不相信我执行官的身份,看来我需要加大力量,给你证实一下了。”鹤仙人话音刚落,纸鸟雁阵的数量、密度立刻增加,天空中已经无法数清纸鸟的多少,只能看到头顶浩浩荡荡、接地连天、无穷无尽的纸鸟,在组成的雁阵之中游弋,一批批地,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地向天城主发起攻击。

天城主显然更加吃力,如果放弃了屏障,大展手脚,或者也使用法术,与这些纸鸟赤膊互殴,明显会落入群鸟的阵中,难保不受到致命的攻击,所以这种方式是行不通的,可一味防御,纸鸟的数量越来越多,无穷无尽,大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之势,一旦灵气耗竭,便是天城主身亡的末日。

凌云见到二人在比拼之外,又开始唇枪舌剑,互不相饶,正是分神的时机,看来这是最有利的下手之时,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瞅准了这一难得时机,凌云果断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瞬间移动到鹤仙人的背后,将所有灵气,二十万壶之巨,集聚在手心之中,以如此近的距离,打到鹤仙人的背上,即使他灵气是自己的数倍之巨,酣战之余,体内灵气中空,受到这么重的一击,绝对无法承受,即使不死,也会受到重伤。

兵者诡道也,本来双方恶战,便已是撕破了脸,不择手段,是应有之义,战斗不是请客吃饭,讲迂腐的礼节,只会害死自己并肩作战的战友,而让敌人更加猖狂,继续用铁骑践踏国土,杀戮同胞,所以,妇人之仁,迂腐之礼,这绝不是一个战士应有的品质。

凌云根本不会为自己的这次偷袭,背上任何负罪感,试想自己处在那个时刻,一个强大到碾压式存在的敌人,就站在你面前,你想尽一切办法,用尽一切手段,都无法将他打败,等待你的是束手待毙,这个时候,任何能活下去的招式,都算不上卑鄙,只是活下去的本能而已。

只有这次偷袭失败了,凌云才会感到耻辱,毕竟这么近的距离,鹤仙人丝毫没有察觉,他全部的灵气都集中在与天城主的酣战之中,此时如果失败,与废物有何不同?

抱着必胜的心念,凌云用尽全力,做出这重重的一击,那灵气形成的巨大紫气团,距离鹤仙人的后背只有一毫之遥,胜利在望,凌云心中有些欣喜,这家伙中了我这一拳,恐怕会重伤之下,对我破口大骂,我一猜,那卑鄙小人之类的言词定会说出……

还没等凌云心中的喜悦,从脸上反应出来,嘴角刚要扬起之时,尚未露出的笑容已经凝固,眼前一幕与自己所想相距甚远。

那鹤仙人就在紫气团即将打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忽然整个脑袋调转了过来,两只铜铃般的眼睛,正视着凌云,身体依然是后背,这一幕甚是诡异,那鹤仙人的脑袋竟然三百六十度地翻转了过来,而身体没动,脑袋似乎像是随意扭转的玩具,令人头皮发麻。

凌云也不例外,看到这恐怖的一幕,心中惊悚异常,仓皇地后退了两步,而那灵气已经到了鹤仙人的后背,此刻看上去更像是直抵胸口,可并未产生凌云预想中的威力,而是被鹤仙人伸手接住,就像捉住一个在水里挣扎游动的鱼儿,灵气团扭动了没多久,在鹤仙人的手中安静了下来。

鹤仙人捧起这一团灵气,汇聚了凌云全身上下几乎接近九成的灵气,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得意神色,一言不发,将灵气收入了宽大的袍袖之内,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时刻没有离开眼前的凌云。

随着身体也转了过来,鹤仙人整个身体正对着凌云,道:“学好不容易,学坏倒是真快啊,居然搞偷袭的手法,以前我还觉得你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一身扭劲,虽然莽撞了些,但还有点可爱之处,今天你竟然不惜背后偷袭我,现在看来,是我看错了你,想不到三个月时间,居然变得这么可恶!”

“这还要多谢鹤仙人阁下,若不是在这个世界,遇到了很多像阁下一样老奸巨猾的人物,我兴许还能多莽撞一些日子,可人太耿直,在这个世界显然是活不下去的,这也是阁下教会我的道理。”凌云道。

“现在你的全部灵气已经被我缴获,你用尽全力的一击,在我看来,不过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罢了,难道你还要用凡人的躯体,继续和我对抗吗?还是你自裁了事,省得受我折磨?”鹤仙人道。

“你不是说先解决天城主?既然如此,那你还是继续和天城主比拼好了,等你们打完了,再来找我好了!”凌云一溜小跑,只望离开鹤仙人身边这危险的境地。

鹤仙人在他身后放声大笑,道:“算你跑得快,不过,等我解决了这个假冒的天城主,一定要好好折磨你一番,别以为一死就完了,这个世界上的种种刑罚,特别是我从刑部衙门那些年当差学到的东西,都要在你身上好好轮番尝试一下,哈哈哈!”

笑声传到凌云耳中,显得分外阴森可怖,骨头发麻。

章节目录 第372章 血骨印(七) 这一次偷袭失败,虽然没有被鹤仙人反手伤到,但大部分灵气全被鹤仙人劫持而去,看来鹤仙人早已料到自己会趁机偷袭,所以留了一手,专门等着自己过去,凌云心中一阵苦笑,说起阴谋诡计,自己还是嫩了点,鹤仙人才是真正老奸巨猾的集大成者啊。

可这也怪不得别人,自己谋略上没有算计过别人,被人狠咬了一口,吃了大亏,这也是难得的教训,可是眼下性命攸关之时,假如天城主不能打败鹤仙人,反而被鹤仙人吞噬掉一大笔灵气,甚至直接将之杀死,接下来便轮到了自己,以现在自己的实力而言,下场绝对不会比天城主好到哪里去,甚至以鹤仙人对自己的仇恨程度而言,恐怕只会更惨。

凌云并不敢将活下去的希望,寄托在天城主身上,因为天城主假如侥幸获胜,下一个濒临死亡的人,还是自己,毕竟天城主与自己的仇恨,也不亚于鹤仙人,怎么可能留住自己的命?

此刻,缴获凌云全部灵气之后,鹤仙人实力更加大增,天上游弋盘旋的纸鸟,更加密布如星,遮天蔽日,发出一阵阵刀剑破空之声。

而天城主在强力支撑下,损耗灵气极大,面对纸鸟无穷无尽、前赴后继的攻击,身体四周的屏障开始有削弱乃至即将突破的痕迹,看来是支撑不了多久了。

鹤仙人十分清楚天城主的状态,在这个关键的节点,只要再加上最后的一根稻草,就足以压死这只快要精疲力尽的骆驼了,所以,他手上加快了进攻的速度和烈度,纸鸟攻击的频次顿时大增,灵气组成的屏障变得气若悬丝,命悬一线了!

凌云在冷眼旁观,心里想,现在我假如偷偷溜走,恐怕鹤仙人早已备好了对付我的招式,根本就逃不掉,抓回来之后,更是死无葬身之地,可不逃走的话,就这样一直看热闹,等天城主一个撑不住,结束了战斗,接下来,恐怕我就要变成上架的鸭子了,只有一死!这样绝对不行,想要活下去,还得动脑子,好好想一个办法出来才行。

……

“你如果实在撑不住了,现在投降倒也无妨,只要你承认自己是假冒的天城主,我取走你七成的灵气,便放你走,今后你如果修炼得有所成就,来找我寻仇,也为时不晚,如何?”鹤仙人脸上挂着叵测的笑容,徐徐道。

“放你个狗臭屁,你让我投降,还让我自己说我是假的,我是真是假,你不长眼睛,看不出来吗?我就不相信了,这世界没有天道了!你今**迫戕害上仙,早晚有一天,要让天道来收了你!”天城主自然明白鹤仙人的想法,只要自己承认是假冒的天城主,那么他抢夺灵气的行为,非但没有过错,甚至还会因为自己口称假冒,从而受到上界责罚,有如强迫女子还非要她说成自愿的,天城主当然不干。

因为天城主明白,天道之中,忤逆上仙的罪过不轻,仅忌惮这一罪名,鹤仙人今天就不可能杀了自己,毕竟两者同属仙界,而且天城主是守卫两界之门的上仙,所以只要咬死鹤仙人是明知故犯,他的罪责就无法减轻,今天自己也许被抢走灵气吃了亏,今后会把这丢掉的一切,包括面子全部捡回来,而且还要大打一通鹤仙人的脸。

“既然如此,你执迷不悟,假冒上仙,还不知悔改,忤逆于我,现在我就要替天行道,将你彻底绞杀!我倒要看看,死了的人,倒是怎么再来找我寻仇?”鹤仙人放声大笑,笑声中无比诡异恐怖,充满了轻蔑的意味,仿佛人命只是捏在手指间的虫豸,微不足道。

天城主心中大怒,暗暗想道,这家伙居然以为杀我和踩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殊不知我功力就算比他低,也没低到哪里去,两个人实力悬殊远远不是碾压式的地步,否则他便不会用万千纸鸟,围攻了我这么久,还未攻破我的防线,就算我破防而出,变防守为进攻,拼着被纸鸟伤到的危险,与他近身厮杀,也未必会输给他。

想到这里,天城主眼看着防御的屏障即将被突破,那纸鸟在屏障之上,撞击越来越猛烈,仿佛一个个如出膛的炮弹,轰击在屏障之上,让弱不禁风、薄如蝉翼的屏障岌岌可危,天城主顿时改变了自己的想法,自己越是害怕受伤,越是想要防御周全,反而会牵累自身,丧失掉先发制人的优势,不如放手一搏!

其实,仅仅就战斗而言,抢占先机、先发制人是非常重要的,甚至会对战局的走向及最终的胜负,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这就好像棋盘之上,高手对决,谁先出子,谁后出子,让了几子,都会对胜负产生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双方实力差异极小之时,一子之先后,胜负已定。

天城主之所以一开始采取了防守的姿态,无非是鹤仙人的攻击太过迅猛,锐不可当,只能避其锋芒,先护住自身要紧,再慢慢想办法对付,没想到这一思路,反而让他无险可守,陷入被动的局面,所有优势全被鹤仙人把控住,自己只能仓皇招架,而且陷入越来越艰难的打斗局面之中。

“不投降,只有死!”鹤仙人大声喝道,手中的攻击迅猛如雨,那一只只纸鸟,有如无数黑色的雨点般落下,天空被群鸟遮挡成了墨色,而天城主那一方防御的屏障,已经完全被这墨色的雨点包围。

凌云只觉这一幕与之前极为类似,当时自己被鹤仙人的恶灵大军包围,也只能用结界护体的方式,勉强硬撑,天城主现在也是如此,只是不同的是,万千恶灵变成了无数双翅锋利如刀剑的纸鸟,相同的一点是,对面的敌人都是鹤仙人,看来鹤仙人此人真的是不喜欢自己动手,参与打斗,大概是怕有失身份,或者是不擅长近身搏斗,而是召唤恶灵、法术变化来用无数替身,实行群狼战术,这一招确实管用,阴狠无比,一般人在猛烈的群攻之下,仅仅是那无数恶灵的幻象,已经能够吓晕一大群人了,更别提一边防御自身周全,一边全力支撑与这群恶灵大打出手,当时的场景,凌云现在历历在目,恐怕此时的天城主也在面临着同样的局面。

章节目录 第373章 血骨印(八) 那无数纸鸟发出的喑哑嘶鸣,有如刀剑划过长满铁锈的栏杆一般,聒噪震颤,让人听到之后,忍不住头皮发麻,胃里一阵不适的翻江倒海。

望着这黑黑压压、密密麻麻、遮天蔽日的纸鸟,以及那叫声的嘶哑怪异,令凌云也感到头疼,甚至想要捂住耳朵,以免听到这声音,乱了心神,压根没办法想出逃生的法子来。

纸本身是无法发出声音的,即使纸做成了鸟儿的神态,也只是像鸟而已,本身而言,还是一张纸,这叫声无疑是使出法术之人,也就是鹤仙人有意为之,否则他不会利用灵气,徒然消耗灵气,做一些无用无益之事,既然想要鸟儿发出这种极其聒噪的声音,穿透敌人的耳膜,晕眩敌人的大脑,让敌人无法思考,从而使击败敌人变得更加容易,大概这也是鹤仙人早已预谋的初衷,否则,实在无法解释为什么要让纸鸟发出这么难听的声音。

一只纸鸟发出如此难听的怪叫,也就罢了,可那天上盘旋着的是万千只纸鸟,所有难听的怪叫声,汇聚在一起,有如夏夜池塘的蛙鸣,简直有震耳欲聋的效果,余音不止绕梁,甚至穿透了内心,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

如果鹤仙人是一位讲道理的人,凌云一定会向他抗议,能不能把你的鸟儿管一管,别那么鬼哭狼嚎地怪叫行不行,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呢!可惜自己即使这么抗议,也只会引来鹤仙人的更加得意,放出的鸟叫声只怕更大,更加难听,自己的愿望只会落空,所以凌云缄默不语,只是准备捂住自己的耳朵。

凌云距离二人打斗的地方,已经有半里地之遥,声音还像是在耳边一样,那万鸟齐鸣的怪叫声,简直是深入灵魂,凌云无法想象,被万千纸鸟团团围住的天城主,此刻会发疯成什么样子。

而出乎凌云想象的是,天城主并没有发疯,也没有在纸鸟的围攻下,身受重伤,甚至完全没有受伤,这令凌云大为惊讶,这天城主完全不像自己所想象中那样弱鸡嘛。

当然,鹤仙人也看到了眼前的这一幕,令他微微惊讶。

万千纸鸟围困之下,鹤仙人满心以为,这不止是最后一根稻草了,而是最后一个稻草垛,重压之下,防御必破,而天城主那苦力支撑防御的样子,还在鹤仙人脑海里浮现,恐怕一会就会变成了惊慌失措的样子,天城主也会在万千纸鸟围攻之下,血流干净而死,可事实并没有按照鹤仙人所想象的发展。

“都给我滚!”天城主一声大吼,身体立刻从防御的小小球体之中,突破而出,瞬间胀大如山,一座高耸入云的巨大山峰,平地拔起在靖南县的废墟之上,而那山峰的脚下,是天城主的两个青色靴子,此刻也大如楼阁,一脚便可轻轻松松,踏平一栋宅子。

鹤仙人吃了一惊,身体差点被这山脉的拔地而起撞到,快速地闪避开,飞到稍远之处停歇,继续悬浮在半空之中。

而那万千纸鸟,黑压压一片,此刻在这巨大的山脉之下,竟有如一群黑色的蚊虫,嗡嗡作响,飞个不停,但与刚才包围了天城主的防御圈相比,一下子变得微不足道了,只要天城主随手一拍,便可以拍扁几百只纸鸟,搓揉成一团,扔在地上,踩扁成齑粉。

可不等天城主动手,鹤仙人已经明白这纸鸟的法术,想用来对付如此巨大身形的天城主而言,简直是拿指甲刀去宰牛,成了个笑话了,所以主动地将所有纸鸟全部收回,天空中顿时安静了下来,那些恼人的怪叫声终于消失了,大地一片寂静。

“哈哈哈,想不到你倒还有两下子,在我这群鸟的攻击之下,还能使出巨化之术,着实不容易,这群鸟儿的使命看来没有完成,接下来,还是要我亲自动手才行啊。”鹤仙人微笑道,似乎对巨化之后的天城主,依旧不放在心上,毕竟体内灵气的多寡是不变的,好像人的力气没有变化,即使是长高或者变胖,都一样打不过力气更大的人,是同样的道理。

“哼,我压根没将那几只嗡嗡乱叫的蚊子放在眼里,你现在自己收走了,倒是识相,不然我一把拍死,怪叫个没完没了,着实让人讨厌至极,和你一样令人讨厌,现在你亲自动手又能如何,你以为我只是巨化之术吗,哼,那就接招吧!”天城主最后一句反问,显得意味深长,可惜鹤仙人心底,这无非是巨化之术,难道变大了之后,灵气也会相应增加?这简直是无稽之谈。

凌云距离两人虽然有半里之遥,但天城主巨化之后,两足站立之间的距离已经接近半里,所以,这一下子将他与主战场的距离拉近了,几乎站在了天城主一只靴子的旁边,于是凌云又走开了一段距离,以让两人有充分的打斗空间,免得殃及池鱼。

天城主突然的巨化倒是让凌云有些欣喜,毕竟相比鹤仙人,他更希望天城主会赢,即使天城主最后依然失败,这巨化之后的力量,依旧能够拖延鹤仙人一段时间,给凌云留下足够的时间逃走,最好的结果是二人打得你死我活、鱼死网破,最后两败俱伤,凌云非但不会有面临死亡的危险,甚至还可以渔翁得利。

凌云从小就听过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故事,说的是赵王将要去攻打燕国,苏代为燕国去劝赵惠王说:“我这次来的时候,经过易水,看见一只河蚌正张着壳晒太阳。有一只鹬鸟,伸嘴去啄河蚌的肉。河蚌连忙把壳合上,紧紧地钳住了鹬鸟的嘴。鹬鸟就说:‘今天不下雨,明天不下雨,你就会死。’河蚌也对鹬说:‘今天不放开你,明天不放开你,你就会死!’两个谁也不肯放。渔夫看到了,就把它俩一齐捉去了。现在赵国要去攻打燕国,燕赵两国相持不下,日子久了,双方的力量都消耗得很厉害。我担心强大的秦国成为鹬蚌相争中“渔夫”那样的角色。所以我希望大王仔细地考虑考虑。”惠王听了,恍然大悟,说:“有道理!”便停止了攻打燕国的行动。

章节目录 第374章 血骨印(九) 巨化之后的天城主,行动起来,比起原来的武僧之体,慢不了多少,甚至快了一些,因为巨化带给他的不仅仅是体型上的变化,而且等于给巨大的灵气找到了一个更加大的容器,所以灵气分布更加均匀合理,使得身体感受到更加充沛轻盈,所以身体更加协调,行动更加迅速,甚至连灵气的发挥,也从原本不足六成,一下子提高到了九成,巨化之后的天城主,才是真正的两界守卫之神!力量与之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鹤仙人轻蔑一笑,道:“若是光凭体型大,就能所向披靡,无敌于天下,那恐龙就不会灭绝了!”

“哼,恐龙灭绝之前,也是地球的霸主,世间谁能与之匹敌?难道你以为蝼蚁的身躯,能够与龙象之巨抗争吗?那就试试看好了!”天城主也不多做废话,身体立刻行动了起来,向鹤仙人挥出了巨大的拳头,天空中仿佛掉落一块超级陨石,迅速地冲着鹤仙人飞去。

鹤仙人脸上依然挂着蔑视的笑容,但心中早已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丝毫不敢小觑这巨化之体的天城主,毕竟现在是在和一座山进行搏斗。

站在一边观战的凌云也是大开眼界,天城主现在半身已处在云端,与地面上的鹤仙人相互搏斗,有如一座山,面对一个飞腾的、渺小的鸟,完全不相称的感觉,从体型上看,天城主已经占据了优势,可鹤仙人躲闪之间,似乎更加灵活,使得天城主有些大船难掉头的感觉,这时的大,反而变成了一种劣势。

果不出其然,天城主重重击出的一拳,落了空,没有打到鹤仙人的身上,反而是击中了地面上,一座残存的半座楼阁,砖石尽为齑粉,被拳头击打中的许多碎小石块,四散迸溅,幸好凌云所处的位置,距离那拳头落下的地点,还有一段距离,否则一定会被这飞溅的石头弹射的浑身生疼。

鹤仙人像一个鬼魅的影子,在天城主那拳头即将碰触到他的时候,瞬息之间,连凌云这种等级的修炼者,也看不清,他身影的变化,他已经瞬间移动到了另一个位置,距离拳头足有百丈之遥,没人能看出他身影的变化之谜,快到已无人能够捕捉起身影移动。

天城主内心也是吃惊不已,难道灵气等级不同,相差几十万壶,这鹤仙人竟然能够发挥到如此地步,自己已经完全看不出他身影的变化,这种程度的灵气之功力,远非自己能够意识到的,两人的差距也远比自己料想的要大得多。

鹤仙人得意道:“大个子也不过如此嘛,纸老虎而已,看着好吓人,打起来却是一个反应迟钝的家伙,哈哈哈!”

天城主心中大怒,两只拳头握得咯咯作响,从空中传来,仿佛晴天霹雳一般,果然是巨化之体,威力惊人,仅是握拳的响声,已经惊起周围百里内林子里栖息的飞鸟,远处的天际线飞起一行行凌乱的鸟群,连行云都被天城主巨大的身躯阻遏,无法继续随着风向东行进,萦绕在天城主庞大身体的周围,仿佛一片白色的雪。

“这么大的拳头,真是好吓人哦,可是又能怎么样呢,偏偏就是打不中,行动迟缓,你说气不气人?”鹤仙人故意激怒他道。

“你这厮不要嚣张,等到我抓住了你,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在手指间碾成了粉末,让你永世不得超生!”天城主大吼着,狂乱地挥舞起拳头,一拳拳向鹤仙人猛击了过去,拳风带起的一阵狂风,吹得地面废墟飞尘漫天,甚至将无数瓦砾吹飞,露出了平坦光秃秃的地面。

凌云在狂风迷眼之下,伸出袖子,遮住了眼睛,以免飞尘吹到了眼睛里,将眼睛迷住。

就在这一蒙住眼睛的间隙,鹤仙人身形移动,闪避开天城主的重拳追击,已经来到了凌云的面前。

“臭小子,先解决了你再说!”鹤仙人微微一笑,望着狂风中蒙住眼睛的凌云,伸出了手中的长刀,凌云听到他的话,睁开眼睛,还未看清,已经被狂风吹来的砂砾迷住了眼睛,泪水直流,压根睁不开,可他意识到鹤仙人近在眼前,危险正在逼近。

眼睛睁不开之下,凌云凭借着直觉,在带着砂砾的狂风之中,迅速后退,以免鹤仙人的刀,将自己杀害。

可凌云后撤了很远的距离,狂风依旧带着砂砾,不停地扑打到脸上,难道还没有退出天城主的拳风之外?可是已经后撤了这么久,不可能还在那拳风之中啊!

凌云眼睛红肿,进入了眼睛里的砂砾,藏在眼皮之下,让眼睛泪流不止,难受至极,一直硌着眼球,凌云强忍着痛楚和不适,睁开了眼睛,只见眼前依旧是鹤仙人那令人毛发悚然的枯瘦面孔!

“哈哈哈,你走得有些慢了,年轻人,我都没怎么动脚,依然能够跟得这么近,啧啧啧!”鹤仙人诡异地笑道,在他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是一道道沟壑纵横,眼球深陷下去,嘴巴咧开了笑容,两颊没有一点肉,枯瘦如干柴,若不是他的眼睛睁开,瞳孔还在转动,一定让人会误以为是个死人。

特别让凌云惊愕的是,他手中的刀,距离自己的心脏,只有分毫的距离,在如此快速的移动过程之中,鹤仙人始终保持这刀,与自己身体的极其接近的距离,既不失手刺入身体,也未离开身体太远,以免造成不了威胁,那只握刀的手,简直是令人发指的稳如泰山。

“你要杀了我?”凌云望着那把刀,难以挤出笑容。

天城主紧紧追在两人的身后,拳头不停地挥击过来,难怪那带着砂砾的拳风,始终围绕着睁不开眼睛的凌云,原来是天城主从未远去的缘故。

“杀你不是早已说好的事情了吗,三个月之前,我便决定要杀了你,现在只不过是履行三月前的诺言罢了,只是新仇旧恨,我们之间可以算的账太多了,就这样杀了你,实在是太过轻松,我要让你半死不活,在地下炼狱中,再受万年的折磨,然后将你彻底杀掉,这才对得起你的罪过!”鹤仙人咬牙切齿道,脸上笑容也未消退,所以露出的表情极为奇怪,痛恨的神色与痛快的表情汇聚在一张脸上,神情复杂至极。

“看来那我还能活上万年,本来我不过是一个能活上一百岁,就谢天谢地了的小小凡人,一介凡夫俗子,如今能够活上万年,还要多谢鹤仙人阁下了,只不过能不能送我下炼狱之前,先将我的痛觉神经割断了,这样就算我的胳膊腿都烤熟了,也只能闻到肉香,万年时间,倒也不是很难熬。”凌云道,他睁开眼睛的瞬间,眼皮下的砂砾硌得眼睛难受至极,特别是转动瞳孔的时候,眼珠感觉像是刀刮了一样,只得闭上眼睛,不断分泌出泪水,想要将石子从眼睛里冲刷出去。

“跟我嘴硬是吗,那我倒是看看,到了炼狱,你还会不会这样说,那炼狱,你以为还是油锅火海吗,哈哈哈,还是太年轻了,那里的残酷是你一个凡人的大脑无法想象的,每一天,你身体完整的醒来,然后经受一天非人的折磨,无论肢体残缺甚至是成了一个个肉末,可你每一个肉末,都连接着你的痛觉神经,让你清清楚楚感觉那痛苦,第二天你的身体又会恢复如初,继续接受痛苦的折磨。”鹤仙人道。

凌云闭着眼睛,脸上挂着因为不适而流出的泪水,可眼睛中的砂砾,还是没有被泪水洗出,道:“原来所谓的炼狱不过是一个屠宰场,被剁成肉末,哪一个杀猪的地方,不是每天都在经历这种事情?只不过待宰的猪,变成了人而已,就恐怖成了炼狱,那些猪来说,恐怕人间才是真正的炼狱。”

“你倒是能言善辩,可惜,拔舌地狱里,会让你这种巧舌如簧之人,享受到最痛苦的对待,痛苦到你连痛得大叫都是无声,不仅是拔掉舌头,而是让你每次想要发出声音的时候,痛得最极致,而这种痛苦,会让你再次忍不住大叫,一旦大叫,会更加痛楚,痛了叫,叫了痛,从此循环往复,周而复始,这才是真正的炼狱,不需要任何行刑的刽子手,只是你自己的各种欲望,将你折磨到死!”鹤仙人道。

天城主在二人身后大喊大叫着,追击了过来,两足大如船舱,踏在大地上,使得大地都震颤了起来,喊叫之声,有如雷鸣,从空中传来,震耳欲聋,那拳头的挥舞,更是带起狂风砂砾,不停地打在凌云的脸上身上,感受着鼻息中呛人的尘土味道。

“鹤仙人,你只敢逃,算什么东西,连跟我对打都不敢,简直是懦夫!干脆回你妈肚子里好了!”天城主追击的气喘吁吁,他的巨化之体本来就需要强大的灵气支撑,此刻追击不停歇,所消耗的灵气更加巨大,他以为这是鹤仙人故意谋划的策略,让他消耗极大的灵气,从而不费吹灰之力,将灵气耗尽的自己击败,所以他自然盛怒不止,骂人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全都吐了出来,只想激怒鹤仙人,与自己正面对抗,以免空消耗灵气。

章节目录 第375章 血骨印(十) 鹤仙人对于天城主不堪入耳的辱骂,恍若浑然不觉,一点都没影响他脸上得意的笑容,提起手中的刀,道:“不和你这小子多嘴了,让你自己去体验一下那痛苦的炼狱吧!”

鹤仙人举起了刀,向前一送,笔直地插入了凌云的胸口,不偏不倚,正中心脏,力量之大,直从前胸贯穿了后背。

凌云还没睁开眼睛,砂砾入眼,让他眼睛被迷住了,直流眼泪,根本无法睁开,可那冰冷的刀锋进入身体之时,让他彻底地清醒了,痛苦顺着心脏直抵大脑,忍不住闷哼了一声,痛彻心扉,有如刮骨,可他的心口灵气大肆外泄,顺着那把刀,不住地流失,让他已经没有了大声痛叫的力气,只能张大嘴不停地嘶哑闷哼。

“小子,这感觉怎么样,是不是如同手里的一把沙子,全都流失掉了,可惜不同的是,这不是沙子,而是你的灵气,也是你的小命,等到灵气流干净的时刻,你的命已经非你所有,我这一刀,足以让重新成为凡人的你,生死尽在我手中攥住,送你下炼狱,还是让你魂飞魄散,也只是我的一念之间而已!”鹤仙人狞笑道,手中的刀插-得更加深,仿佛要将心脏贯穿,让那灵气流泻的更加快速迅猛。

天城主此刻已经追击到鹤仙人的身后,可就在他趁着鹤仙人对付凌云的时机,举起了巨拳,准备落下那如楼阁一样巨大的拳头,将鹤仙人锤扁在地的时候,忽然间一道万丈光芒,猛烈地绽开,从地面上冲天而起,将天城主的巨拳非但硬生生地接住,而且还顶起了巨拳,向上飞起。

原来鹤仙人一刀插入凌云的心脏,另外一只空余的手,攥成了拳头,就在天城主当头重拳落下之时,阴影已经压抑在他的头顶,鹤仙人不慌不忙,伸出了另一只手,握成拳头,举起来,对着天城主的巨拳,硬碰硬,拳头对拳头,一拳迎头击上去,鹤仙人连头都没有抬。

就在鹤仙人那拳头接触到天城主巨拳之时,忽然绽开了万丈光芒,一开始鹤仙人相比之下,拳头小到不可见,只能看到天城主的巨大拳头,可这光芒绽开之后,小小的拳头不只是顶住了飞速下落的巨拳,而且将巨拳迎空击飞。

天城主大吃一惊,整个身体,因为拳头被一股巨大力量抨击,而向后仰倒,这力量不止让他的拳头皮开肉绽,流出了鲜血,而且继续冲撞着整个身体向后倒去,他连连后退数步,才勉强站住了庞大的身体,靖南县城的城墙正在他脚下,被踩踏成平地,一阵黄色的烟尘轰地而起,弥漫在空中,是呛人窒息的味道。

鹤仙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回过头,他对天城主的鄙夷已经到达了一定的程度,根本就不放在心上,更别提放在眼中了,只一拳就能将他差点击倒,足可见两人的差距之大,若是鹤仙人真正想要出手,天城主早已失败,压根不会有还手之力,两人之前的角力,颇有鹤仙人戏弄他的味道。

可是现在鹤仙人没有一点心情跟他戏弄,因为鹤仙人发现了凌云的异样,让他意识到,也许眼前这个年轻人,自己并未放在眼里的臭小子,居然要比天城主更加难以对付。

正是鹤仙人当心刺入的那一刀,非但吸光了凌云身体里剩余的灵气,还发现了他体内一股异样的力量,这力量雄浑充裕,有如大海一边波涛汹涌,无边无尽,是一股极其可怕的力量,这让鹤仙人大吃一惊,难道他之前都是伪装,其实内在是深藏不漏的绝顶高手?

鹤仙人十分谨慎小心,不敢用刀去碰触他体内那股奇怪的力量,可是又不想就此拔出了刀,一旦激发了凌云体内的奇异力量,他将是不亚于自己的强大存在,以后再想将凌云杀害,恐怕已经没有比这更好的时机了,除非自己放弃了报仇的念头。

可是这力量到底来自于哪里,为什么这么雄厚万分,凌云却宁愿挨自己这一刀刺入,也不愿动用那灵气?这灵气无论在谁的身上,都是上仙级别,为何凌云却表现的对此一无所知?难道是自己看错了,并不存在这样的灵气?鹤仙人内心充满了疑问。

天城主追击而来的时候,他刚刚发现这个不对劲的地方,凌云体内汹涌澎拜着一股奇异力量,鹤仙人大惊之余,唯恐腹背受敌,所以快刀斩乱麻,一拳结束了天城主的攻击,让他退到远处的距离,自己能够腾出时间,全力对付凌云体内这股奇异力量。

凌云被刀刺中之后,先是剧痛无比,接着灵气被吸走干净,体内一阵空荡荡,虚弱无比,连痛苦的感觉,都无法再给身体任何刺激,奄奄一息,只能勉强维持身体的一息尚存。

可随着身体被抽空了灵气,意识反倒清明了起来,一片澄澈之感,好像来到了一个清澈见底的湖中,将整个身体全部散开,放在了水中,任那清水浮动,把身体的每一个骨骸都清洗干净,将所有的疲惫、痛苦、焦虑也一并冲刷而去,甚至包括眼睛里那让眼球极不舒服的砂砾,也一并冲洗而去。

身体就这样浮在水面之上,无比的自在,没有不适,没有痛苦,如果人间真有天堂,大概这里就是了,凌云忍不住这样想到。

可是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太久,那一大片的湖水,逐渐地被自己身体吸收,进入了自己的体内,从皮肤一点点地渗透进去,湖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持续下降,而自己的身体则变得越来越强大,充沛的湖水不停地在身体里涌动不止,似乎体内装下了一个大海,汹涌澎湃的海浪,在体内翻滚不停。

凌云只觉仿佛换了一个身体,全身舒服自在极了,没有一根骨头不轻松酥软,没有一块皮肉不轻盈舒适,身体轻飘飘地,仿佛随时都会飞起来一般,无所拘束。

而鹤仙人却越来越紧张,他只觉自己的刀,插在了一个深渊般的瓶子里面,被那瓶子之中巨大的力量牵制,非但不能拔出来,而且还越陷越深,刚刚自己从凌云体内抽取的灵气,现在如同潮水回流一般,源源不断地被抽了回去,不光如此,还有体内原先夺取的凌云将近二十万壶灵气,也一一被那巨大的力量,如同拔河一般,全部抽取了回去,鹤仙人的力量难以抗衡。

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得无影无踪,鹤仙人额头甚至渗出了汗珠,脸色严峻紧张,嘴唇竟露出了一丝青色,那是紧张到一定程度的表现,看来鹤仙人现在是真的慌张了。

他此刻送也松不开这把刀,毕竟刀上自己已经灌入了五十万壶灵气,假如松开了刀柄,无异于放弃了这五十万壶灵气,拱手让人,如此之下,此消彼长,恐怕更加无法打得过凌云了,可是一直紧握着刀,无论他如何用力,也抽不出来,只能看着灵气不停地泄出,让他心痛不已,只能也快速地从这把刀上吸取灵气,与凌云体内那个怪瓶子相互争抢这刀上的灵气。

只是鹤仙人吸取灵气的速度,远远不如那个怪瓶子,几乎只有十分之一的速度,瓶子所吸取的灵气占据了刀上的九成,而鹤仙人能够挽回的损失不足十分之一,心里不停地滴血,痛惜不已。

凌云还尚未从那澄澈的天地之中醒来,意识依旧漂浮在水面之上,享受着阳关与雨露,在一种极其惬意地状态之中,只觉有一股力量,牵扯着自己,要将自己从这片湖面之上,拉过去,拉到岸上去,凌云十分不乐意,在湖面上,对抗着那股牵扯的力量,与相反的方向拉扯,避免被他拉到岸上去。

而鹤仙人此时的状态,远远不如凌云那样惬意,不但面临着五十万壶灵气的高额损失,还可能等凌云睁开眼的时候,和天城主合力将自己打败绞杀,下场之惨,不堪想象,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滚落,满脸都是紧张渗出的汗水。

无奈之下,鹤仙人自知无法抢回那刀上的灵气,只怪自己太过依赖法器,平时习惯将灵气集聚在各种法器之上,方便在动手之时,各种法器能够发挥惊人的威力,可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法器现在反倒成了丢失灵气的一个漏洞,让鹤仙人后悔不已。

不过,鹤仙人毕竟不是泛泛之辈,此刻已经清楚这刀上的灵气无法挽回,立刻改变了主意,既然自己损失这么多灵气,又没有办法从凌云手中抢回来,只能从别的地方弥补回来。

鹤仙人冷冷地望了身后的天城主一眼,心中已经有了主意,于是兔起鹘落之间,他以惊人的速度,已经冲到了天城主的面前,而天城主还未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巨大的身躯已经轰然倒地。

原来,鹤仙人松开了那把插入凌云身体的长刀之后,飞身直冲天城主,他决心要将自己的所有损失,从天城主那里挽回,于是动作迅疾至极,抽出腰间的一柄短匕首,以破空之速,飞快地将天城主的两只大足削开,血肉横飞,而天城主还未意识到痛苦的感觉,双足已经站立不稳,巨大的身体向后倒去。

章节目录 第376章 血骨印(十一) 接下来,鹤仙人的动作,迅疾无比,而发生在天城主身上的一幕,也是血腥无比,令人无法直视。

鹤仙人将被凌云捉弄的全部耻辱,都宣泄在天城主身上,此刻的天城主,已经不算是一个合格的敌人,而是他手下任意宰割的羔羊。

不等天城主的庞大身躯倒落在地,鹤仙人已经行如鬼魅般,开始了他的屠杀,先是用短短的匕首,从四肢到心脏,割断了天城主所有的筋脉,让他的巨大四肢如同枯死的枝干一般,毫无作用地疲-软了下来,只能束手待毙。

然后,鹤仙人飞速地前行,如同一个快到无影的齿轮,沿着天城主的脖颈绕行一周,割下了那个巨大的头颅,如同一头几百吨的巨象尸首,从空中掉落,滚在地上,鲜血喷淋几乎成了一大片湖泊,而那重重的脑袋,更是在地上砸出了一个巨大的坑洞,激起无数纷飞的尘土。

最后,鹤仙人来到了他的心口位置,这里是灵气最为澎湃之地,鹤仙人站在巨大尸首的中央,立在胸口之上,狂风吹动衣襟,簌簌作响,他已经来不及思考,亟需这灵气的补足,以对付心机叵测的凌云。

举起了匕首,鹤仙人用尽了全力,猛地插入了天城主的心口,这一下不但是为了汲取灵气,也是为了彻底地将天城主杀死,以毁尸灭迹,杀人灭口,心口被匕首刺破,鲜血喷流而出,这庞大的身体,也不知道会有多少血流出,甚至可能涌出的鲜血形成了洪水,塞满整个河道鲜红的血水。

一向洁癖的鹤仙人,那些鲜血喷出的时候,他居然没有闪躲,任鲜血喷溅到脸上,以及身上,点点滴滴,斑斑点点的红色,他全身心地猛烈开始吸取灵气,已经达到了有生以来最快的灵气吸取速度,可他知道,这八十万壶灵气,无论如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吸取。

而灵气之中,还藏着天城主的残存元神,鹤仙人不顾一切,直接用自身的元神,冲入了那浩浩荡荡的灵气之中,奋力绞杀天城主的元神。

天城主被他这一轮猛烈的攻击震惊到手足无措,甚至此刻元神遭受到攻击,顷刻便有魂飞魄散、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的危险,他拼了命地逃散,只希望能躲开这个疯子,可是鹤仙人怎么可能放过他,在身后紧追不舍。

“鹤仙人,你确实厉害,我承认你比我强,现在宿体已经被你破坏,大卸八块了,就差没有剁成肉末了,现在我输了,只求你放过我,我这些灵气可以全部给你!”天城主的元神在灵气中游弋,那一个红色的光点不停闪烁,仿佛夜色中的一盏摇曳烛火,在面对风的追逐,害怕火光熄灭。

其实,这本是属于天城主的灵气,可是在强大的鹤仙人面前,这些灵气压根无用,即使是全力反抗,也不可能将鹤仙人绞杀,甚至无法将他赶出自己的灵气之外,所以天城主在这种情况之下,除了投降几乎没有任何别的办法了。

这句求饶,丝毫激不起鹤仙人的同情之心,可是他被天城主最后一句话说动了,“这些灵气可以全部给你!”,这对于鹤仙人有莫大的诱惑,毕竟靠着自己来汲取灵气,耗时耗力,等到吸取完八十万壶灵气,恐怕凌云早已出手将自己打死,现在他愿意拱手相让,那灵气转移的速度可以说快多了,几乎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让鹤仙人眼前一亮。

本来,鹤仙人之所以要杀死天城主,无非是怕他到上界告状,现在显然汲取灵气是更加重要的事情,杀人灭口的事,可以放到一边了,即使他去告状,又能如何?顶多调解或者惩罚,现在没有足够的灵气,与凌云对战,那可是必死无疑的下场!

“好,你交出九成的灵气,我便可以饶你不死,剩下一成灵气也可以留给你!”鹤仙人往常的惯常做法,一定会斩尽杀绝,即使给天城主留下一条性命,也必然会取走所有的灵气,之所以他今天不这样做绝了,就是因为一旦饶了天城主的命,而不给他留下一点灵气,只怕他会恨之入骨,今后的报复更加强烈,不如留他一些灵气,即使他依然痛恨自己,至少不会那么极度痛恨,或许今后调解之时,还有缓和的余地,毕竟天城主的位置重要,今后必然会有和他打交道之处,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天城主本以为鹤仙人杀气如此之重,不会轻易答应,没想到自己的请求一出口,鹤仙人就答应了,非但是答应了,而且还留给他一成的灵气,内心竟然有些感激的心情了,道:“鹤仙人,你今日手下留情,饶我不死,还留给我一点灵气,用作护命之用,固然现在你我是敌人,我还是感谢你,今后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鹤仙人元神早已回到了本体,对刚才急匆匆地冒险之举颇为后怕,此刻见天城主道谢,皱了皱眉头,道:“快快将灵气给我,你便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今后你若是想来寻仇,再找我便是。”

天城主当然不敢违约,只得拱手交出一大团紫色灵气,足有自身的十分之九,心里痛惜无比,可是为了保命,只能交出。

鹤仙人接过了那团巨大的灵气团,放入了手中的法器之内,他倒不是没有吸取前车之鉴,而是灵气太多,一时无法汲取进入体内,只能暂存在法器之中,小心保管就是,等到和凌云对战之时,非到迫不得已的时机,鹤仙人是绝对不敢再动用这灵气了。

天城主交出了灵气之后,立刻遁身进入一只飞鸟的身体,鼓动双翼,快速地飞离了这个是非之地,生怕晚了一步,鹤仙人改变了念头,再对自己动手。

鹤仙人凝视着闭着双目的凌云,他似乎在苦苦冥想着什么,站立在那里,胸口插着那把长刀,脸上并无痛苦的神情,而是一种愉悦自得的神色,这让鹤仙人大为气愤,这家伙看来早已明知,自己身体里有异种灵气,只是尚未激发,所以故意设置圈套,在自己面前屡次示弱,勾引自己上钩,来拿法器伤他,并诱惑自己汲取他的灵气,从而趁着自己不备之时,反噬自己的灵气,这是阴险毒辣之至,如今这家伙闭着眼睛,假装睡着,实际上脸上的笑容已经出卖了他,阴谋得逞,笑得多么开心!可恶!鹤仙人内心充满了痛恨之情。

凌云对鹤仙人的想法一无所知,现在的他,漂浮在湖泊之上,澄澈的水,碧波荡漾,随风流淌,清风徐来,舒适至极,可惜水面在不断地下降,湖水渗入凌云的身体,速度越来越快,湖面已经接近干涸了,凌云再也无法躺在水面上,悠然自得,只能站起身来,然后大地忽然裂开,他脚下一空,掉落了下去,一下子从梦外之境中惊醒。

茫然无措的凌云,迷惘地眼神,望了周边一圈,远处站着警惕的鹤仙人,浑身溅满了血,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自己,脸上凝重如铁,没有一丝笑容,肃然而立。

地上一片狼藉,残酷有如阿鼻地狱,天城主巨大的身躯倒在地上,四肢被砍断,鲜血涌流,现在逐渐凝固成一大片红色的岩石,仿佛是火山喷发后凝固的熔岩,而脑袋则掉落在一旁,滚出几里地的距离,高大如一块山石,脸上血肉模糊,已经看不清模样。

看来两人大战已经分出了胜负!凌云有些可惜,自己昏倒的这段时间,错过了一场如此精彩的大战!

凌云只觉胸口有些异样,低头一看,心脏上还插着那把刀,什么!刚才鹤仙人捅伤了自己,居然不是一场梦!?凌云心中充满了疑惑,这刀是真切存在的,还正插在自己的胸口,只是自己的身体感受不到任何痛苦,这倒是颇为奇怪,让人不得不怀疑,那刀是否真实存在。

凌云皱着眉毛,低下头,想要将那把刀,从心口拔出来,只是用尽了全力,那刀依然无法拔出,而且刀上似乎有灵气,源源不断地被凌云身体自动汲取过来。

这把刀居然还会有灵气?凌云更加觉得奇怪。

“臭小子,今天算我倒霉,玩鹰的反被鹰啄了眼,本以为你小子就那三板斧的本事,真是出乎意料啊,居然还深藏不露,连那二十万壶的灵气,都不过是你用来骗我的幌子,真是服气!佩服!不过,现在我可不会再上你的当了,我倒是看看,你现在还有什么计俩!”鹤仙人恨恨道,一步步向凌云走来。

凌云急于拔出胸口的刀,不然一直插着这把刀,现在固然没有危及性命,甚至连伤痛之感都没有,但若是鹤仙人抢回这把刀,在自己的心口狠狠地戳上几下,只怕连小命都难保,更何况鹤仙人现在步步逼近,更让凌云紧张不已。

无奈之下,他使出了极大的灵气,就算拔不出这把刀,也要将露在身体外面的刀体碎掉,以免成为了自己的软肋,暴露命门在鹤仙人面前,可就在他使出全身的灵气之时,那刀竟然依旧纹丝不动,既没有碎掉,也没有被拔出来。

其实,这并不奇怪,好像提着头发将自己提起来一样,是压根无法做到的事情,这把刀也是,想要拔出来是凌云的力量,而吸住这把刀的力量同样来自于凌云的身体,只是他不知道而已,如同左右手拔河,是无所谓胜负一方的,两者的力气根本就是平衡,只有大脑才能决定哪一方胜出罢了,是选择的结果,仅凭力气拔河,左右手是永远分不出胜负的。

章节目录 第377章 血骨印(十二) 鹤仙人以一种奇怪的眼神,望着凌云,看他连拔刀的力气都没有,一直不停地与自己角力,心中一阵疑惑,不知道这小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是不是想用这种方式坑我动手,然后出其不意,用强大的力量一举将我拿下。

有了这一层忌惮,鹤仙人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毕竟刚刚被他阴谋暗算,上了当,抢走将近五十万壶灵气,鹤仙人还历历在目,痛心不已,现在更加不能相信他这连刀都拔不出来的小把戏了。

凌云看到步步逼近的鹤仙人,居然停下了脚步,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自己,让人发毛。

这下子凌云更加着急,他知道鹤仙人的身法之快,形同鬼魅,如果不尽快拔出身上的刀,恐怕要被他趁机重伤。

凌云手上用足了灵气,握在刀柄之上,若是一般生铁铸成的刀剑,早已被这巨大灵气握成了碎片,可这把刀非同一般,是个罕见的法器,休说被握成碎片,灵气用在上面,刀与灵气相融,反倒更加坚硬锋利!

“快给我出来!”凌云喑哑地叫了一声,用力想要拔出那把刀。

鹤仙人距离凌云只有约五十步,两人正面相对,他驻足凝视,心里想着,倒是要看看这凌云会弄出什么幺蛾子!

用尽全力之下,长刀自胸口猛地拔出,一股青紫之气,随着长刀划破了长空,竟硬生生将天上流云劈开,而凌云用力太猛,根本无法及时刹住长刀,继续劈落,将大地劈开成两半,大地之上,露出一条足有一丈余宽的裂痕!

长刀的刀锋之气,依旧在大地之上冲撞,直到十余里外,劈开了一座大山,才到了强弩之末,停了下来。

鹤仙人饶是经历了众多的仙战,可处于人间已久,看到这一幕,同样是惊愕不已,站在距离大地裂痕,只有分毫的距离,长袍的衣襟被长刀的刀锋劈及,掉落一角衣服碎片。

这家伙的功力果然惊人,幸好我没有中计,刚才假如我近身攻击,这长刀劈落,恐怕难以躲避,只能被长刀重伤!鹤仙人心中暗暗后怕。

惊讶的不止是鹤仙人,凌云吃惊的程度不亚于他,他本来只想拔出这长刀,可没想到自己用力地拔出,居然造成这样毁天灭地的影响!仰头看天,天空中流云之中,出现了一道笔直抵达天际的划破长空之痕迹,大地之上,更是废墟之中,生出一道大裂痕!

当鹤仙人的长刀刺入凌云胸口时,那一刀不止正中心脏,还刺中了藏在凌云身体里的一个怪异小瓶,至于这瓶子的来历,凌云压根不知道,所以,这把刀毁天灭地的效果,凌云只以为是长刀乃神兵,自然而然威力惊人,丝毫没想到是自己灵气的结果。

当然,凌云对自身灵气也有些疑惑,比之原来二十万壶灵气,似乎已经全部恢复,甚至还有更加充沛之力,可他压根没想到,现在的灵气比之原来,已经增加了十倍不止,远在鹤仙人之上。

“真是个好东西,哈哈哈,想不到,这种神兵利器,鹤仙人,你居然拱手让给了我,那我倒是却之不恭了!”凌云笑道。

鹤仙人对长刀的威力知晓十分清楚,刀的自身,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这等惊人的威力,只有使用它的人越强,刀发挥出的威力才会更强,所以这把刀的名号霸气十足,名曰“无常”,意思是刀无常主,锋无常利,命无常存,只有用刀者恒强则强,恒锋则锋。

“哼,现在我根本就不会再上你的当了,你还这样,故意示弱,想要扮猪吃老虎,有意思吗?告诉你,就算你如今功力高深,我也非弱旅,想要像我对待天城主那样,将我干脆利落地解决,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你想清楚,现在我们各退一步,就此化干戈为玉帛,无论是对你,还是对我,都是最好的结果!”鹤仙人道。

对于鹤仙人来说,现在用二人的灵气相比,一强一弱,胜负足够分出,只是两人非要用武力分出胜负,那可就不像灵气多寡一比较即可分出,那般简单了,而是要打个你死我活、昏天黑地不可,耗时日久,不是一时能够分出,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两败俱伤之下,难免会有人来渔翁得利。

凌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没想到鹤仙人居然主动退步,言语间似有休兵罢战之意,难道是自己握着这把长刀,乃是鹤仙人核心的法宝,自己取得了之后,威胁到他,所以不得不退步?如此之下,这倒是难得一见的机会,不然,即使自己恢复了二十万壶灵气,也无法与他匹敌,只是要谨防他是否藏有阴谋,万一杀个回马枪,那才是真正的危险。

“你如果真想化干戈为玉帛,那就退一万步,离开靖南县的县界,我就相信你的诚意,不然我拿什么相信你,空口无凭,谁知道你是不是故意诓骗?”凌云道。

此时,凌云体内大部分灵气,均藏身在体内那个小瓶子之内,所以对于凌云而言,根本体会不到这些灵气的存在,更别说动用灵气,来与鹤仙人打斗,所以他同意休战,也是理智之举。

“哈哈哈,退一万步?退十万步又何妨?!只要你答应了,我们俩休兵罢战,我这就离开此地。”鹤仙人试探性地向后退去,见到凌云并没有追过来,心中微微放心。

“青山绿水,来日方长,告辞!”鹤仙人拱手,然后准备迅速地离开此地,正当他踏步要走之时,忽然刮起了一阵风,风里满是血腥的味道,让他觉得奇怪不已。

那风越来越猛烈,天地间日光黯淡,腥风血雨之气,布满人间。

“凌云,男子汉大丈夫,说话算话,已经说好了,让我走,现在又装神弄鬼,意欲何为?”鹤仙人怒道。

凌云脸上尽是茫然的神色,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起了这一阵怪风,带着浓烈的血腥气,一时间天昏地暗,落下了细雨如毛,这雨水中也带着挥之不去的血腥味道,让人呛鼻反胃。

忽然间,远处昏暗的天际线,与大地的交接之处,走出了一个黑色的影子,通体墨色,身材高大,雄伟如一尊挂着披风的战神,手中握着一把刀,刀尖在不停地滴血,那血被风吹起,散成血雾,弥漫在风中,在雨中,正是浓烈腥气的来源。

凌云眉头紧锁,这人突然出现,毫无征兆,不知道是什么来头?更不知道是敌是友?不过,对自己不利的可能性很大,毕竟在这个世界,自己的朋友并不算多,仇人倒是不少。

“黑影?”鹤仙人脸色大变,尽是骇然神色,大惊地叫道。

这尊黑影,唤起了他内心深处,那极大的恐惧,毕竟那黑影曾经杀死了无数执行官,手段之残忍,令人闻风丧胆,所到之处,无不血肉横飞,无一脱离他的毒手,是执行官最大的天敌,更为可怕的是,从无人知道他身份的任何线索,简直来无影,去无踪。

鹤仙人没有见过黑影本人的模样,但无论是尚书崔龙海,还是屠户的叙述,对黑影的狠辣本质,都已经熟悉到如数家珍的地步,现在这尊黑影的出现,让他第一个想起的,便是曾经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恶魔!

凌云疑惑道:“这就是黑影?”

只见那黑影一步一步,踏着满地废墟,向二人的方向走来,身体如墨色的深渊,一切敢于照向他的光,都被吸收,看不到任何的色彩。

沉默不语,步步逼近,手中的刀,令人胆寒,即使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已经足以让人感到了恐惧的迫近,与死亡的来临。

鹤仙人脑海里快速地翻转了,许多关于黑影的画面,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当时崔龙海对自己的告诫,以及对付黑影的办法,大概现在所有能够想出的对策,只有“逃”一个字而已。

可没等鹤仙人抬起脚,刚刚还行动迟缓、一步一步前行的黑影,瞬间已经来到了鹤仙人的眼前,堵住了他的去路,提着刀,一股寒意扑面而来。

即使是如此近的距离,黑影身上依旧是墨色如渊,鹤仙人从他身上,看不到任何颜色和光泽,两只瞳孔睁的极大,黑色的眼仁里布满了不是血丝,而是深深的恐惧!

“你……你是黑影?”鹤仙人胆战心惊道。

凌云再如何厉害,灵气再如何之高,也不会让鹤仙人如此惊悚,只有这黑影的来临,才让他闻风丧胆,如坠冰窟!

那黑影一言不发,提起了刀,刀上的淋漓鲜血,意味着刚刚才有一个执行官,成为他刀下的亡魂,时间之接近,以至于那刀上的血,还有上一人的余温。

鹤仙人岂会束手待毙,即使内心充满了恐惧,那不过是担忧死亡,害怕在他手下失败了,被碎尸万段。可当他举起刀的那一刻,鹤仙人明白恐惧已经毫无作用,作为一个身经百战之人,身体自然反应一般地,开始进入战斗状态。

从怀中掏出短匕首,这是鹤仙人依赖的贴身兵刃,神兵之首,虽有短兵之险,可是在贴身搏斗之时,又有变幻之便,这让鹤仙人对此神兵爱不释手,尤其是危急之时,下意识便拿出来取用。

章节目录 第378章 黑影出现 可是黑影的速度之快,已经不容鹤仙人掏出兵器,带血的刀锋已经来到了他的脖颈,冰寒之感直抵喉管。

鹤仙人大惊,向后仰倒,旋即掏出短匕首,格挡那刀。

黑影似乎早已料到,他会使出向后仰倒身体的躲避之术,飞起一脚,将鹤仙人踢出几十丈外,地上被他的身体,刮起一道深深的沟壑,无数尘土激扬。

鹤仙人只觉这一脚的力量,重如巨石,砸向自己的小腹,痛不欲生,力气之大,自己非但双足无法再站立,甚至倒在地上之后,还顶着泥土滚出几十丈远,从地上生生扒开了一条沟壑,胃里翻涌不止,一口鲜血猛地吐出,很快被激起的尘土掩埋不见。

没等鹤仙人站起身来,黑影已经来到了他身体的上方,双手执刀,屈着双膝飞起,刀尖正对着鹤仙人的心脏,身体直冲而下,势不可挡。

重伤之下,鹤仙人大吃一惊,连忙滚地闪开,在黄色的尘土中打滚,身上沾满了鲜血和灰尘,想不到这等绝世高手,一代宗师,此刻竟然如同孩童打架一般来逃命,也是无奈之举,毕竟这黑影速度太快,如果不能灵活应对,快速逃命,恐怕鹤仙人早已命丧当场!

黑影身体灵活无比,在鹤仙人滚开之前,已经料到他的躲避路线,立刻变幻刀的方向,从举刀直直下刺,变为提刀向侧方砍去,正是鹤仙人闪避的方向,砍中了鹤仙人的手臂,鲜血直流。

鹤仙人侥幸躲过心口的一刀,却没躲开这手臂上的一刀,重重的刀锋在手臂上切开一条大口子,鲜血不停地涌出,疼痛不已,可此时的他,处在极其凶险的境地,黑影随时会要了自己的性命,来不及包扎伤口,翻身而起,匕首立在胸前,双目盯着黑影,不顾涌流的鲜血,浸湿了衣衫,全身便是红色的血液。

黑影此刻反倒放慢了速度,一招命中,胜负之局已定,鹤仙人连逃命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对他来说,不必再急于杀死眼前的鹤仙人,反正已经是囊中之物了。

“黑影,你不过是想血骨印,我完全可以拱手让给你,何必下此杀手?放我一命,我把血骨印交给你,如何?”鹤仙人终于有了一丝喘息的机会,连忙提出了交换条件道。

“我要什么,不好意思,你并不知道。”黑影冷冷道。

鹤仙人还欲讲些什么,可是黑影再一次开始凌厉的攻击,快刀提起,直冲自己的脖颈而来,只得举起匕首格挡。

可是黑影丝毫没有躲开匕首的意思,两大神兵重重地击打在一起,发出了万丈光芒,巨大的震动余波,导致大地颤动,附近百里内,百兽惊慌奔腾,万鸟飞出密林,河流为之断流,行云散成雾状,威力之大,着实惊人。

凌云站在距离二人几百丈远,可谓近在迟尺,那神兵相击发出的巨大声响,震耳欲聋,让他眉头一皱,快速后退了将近一里之地,否则大地激起的尘埃与无数瓦砾碎屑,足以让他无辜波及,少说也要遭一场罪。

黑影丝毫没有被这巨大的震动影响,而鹤仙人则差点承受不住,毕竟本身已经重伤,这种震动几乎摧折了他的五脏六腑,幸好有灵气护体,才没有晕厥过去。

刺眼的光芒消失之后,黑影的刀愈发锋利,继续疯了一般,向鹤仙人不停地劈砍而去,而鹤仙人苦无招架之力,手中的短匕首,已经碎裂,再次格挡快刀之时,彻底碎成了数截,掉落在地,只能空手对白刃,身上中了六七刀不止,鲜血流出更多,身体强作支撑,否则早已倒地。

“该结束了,再挣扎也没用了!”黑影道。

鹤仙人凄惨笑了几声,咳出一口鲜血,望着身上的伤口,道:“恶灵大军,我试着召唤,却毫无反应,看来崔龙海所言不虚,你真的有更为强大的主宰之力,压制住了我,让我根本无法召唤恶灵,为我作战,与你缠斗,罢了,罢了,命该如此,我又何必妄求?”

鹤仙人手中还紧握着断掉的匕首刀柄,此刻手松开,刀柄落地,苍然作响,仿佛是这位高手落幕的丧钟鸣响。

黑影不及多做感慨,一刀刺出,正中鹤仙人的心脏,剖开宿体,从后脊背处,取出那块圆形的骨头,正是他梦寐以求的血骨印!

鹤仙人的尸体轰然倒地,临死之际,他回想起今日的连番战斗,若是当初不赶走那位靖南郡王和他的七弟,至少现在死前还能奋力一搏,将元神换体寄宿,可如今周围几十里内,尽是废墟,别说活人,连一个活物都没有,岂不是将自己彻底送上了死路,真是我命该绝,天意难违啊!

虽心有不甘,但已无力回天,鹤仙人带着悲怆无比的心情,倒地而死。

黑影拿到了血骨印之后,口中喃喃,似念念有词,竟如一位僧人,在替地上的鹤仙人超度亡灵一般。

随后,他收起了那把刀,任上面未干的血迹流淌,插在腰间的带子上,与那墨色的身体融为了一处,只能看到一副黑色的剪影,血骨印也收了起来,在鹤仙人尸体上撒了一堆黄色的粉。

从此,黑影再无回头,甩开黑色的披风,朝着天际线一步步远去,如同落入地平线之下的落日,永远地消失在凌云的视线之中。

就在黑影彻底消失之后,地上的鹤仙人尸体,立刻开始膨胀,如同一个吹鼓的气球,整张脸大如牛腹,脸上的五官以一种极其不称的比例存在,略显恐怖,当这尸体大如一只巨象的时候,皮肤撑到了极其薄的地步,“砰——”地一声巨响,尸体爆炸开来,无数碎小的肉沫,疾射的血液,和碎成块状的骨头,四处迸溅,一片狼藉。

幸好凌云所处的位置,距离尸体爆开的地方,有一里之遥,一些模糊的血肉迸溅到他的脚下,身上并没有被溅到。

想不到,那鹤仙人,经营了一世,威名震慑天下,权力与豪富名闻一时,如今落得这么凄惨的下场,甚至比他那在淫寺做方丈的弟弟,死状还要惨上多倍,真是令人唏嘘不已。

凌云呆呆地站在原地,心里不由有一丝劫后余生的后怕,那黑影连看都没看自己一眼,看来他不是为了灵气而来,完全是为了那血骨印,这鹤仙人如此灵气高深之人,他说杀便杀,连一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此人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什么会这么特立独行,功力之高深,到达了令人恐惧的地步?

当初,差点被鹤仙人诱骗,夺走了他的血骨印,幸好没能成功,不然现在死得恐怕便是自己。而这鹤仙人今天若是让天城主乖乖地取走血骨印,也不至于像现在这般,死状凄惨,看来人命天定,鹤仙人命里该有此劫,无论做什么挣扎,都难逃一死的命运。

靖南县如今已经成了废墟,天地广大,可有去往哪里?凌云心中充满了疑惑,想起胡芍的三月之约快要到来,似乎因为鹤仙人的死亡,自己侥幸逃过了一劫,可是见到了胡芍又能怎样,十天后,还不是要被辛慈像牲畜一样带走,自己还是没有自由。

神足教的圣山之上,也不知道阳灵绫怎么样了,有玉镯灵气的保护,料想她应该能够处理好教内的事务,包括蛊门的明争暗夺,以及教内众多不服从的反叛势力,当然,还有雪珠、媚娘,不知道她们俩现在是否在想念自己,以及那个令人又头疼,又忍不住想要亲近的紫若,也不知她现在是否暗自庆幸,终于摆脱了自己?

想到这里,凌云不由一丝失落,在这个世界里,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建功立业的心情,所有的精力,不过是放在女人身上,即使是获得了能够成仙封神的灵气,也只是想要多照顾几名女子,过好自己的热炕头而已,对庙堂之高,压根没有任何兴趣。

世上之人,有人追求功名,有人追求利禄,有人追求美女,有人追求权力,也有人追求无为,以超脱世外为尊,也有人追求平凡,以恬静生活为尚,当然,也有人想要追求成为圣人,追求成为神仙,追求长生不老,综合种种,形形色色,人心不同,只不过皆是人的欲望罢了,谁能无欲无求?

追求无欲无求的本身,还是一种追求,是一种欲望,念头,那便没有达到无欲无求的境地,还是有所求。

凌云曾经也以为封侯万里,封狼居胥,才是男儿应为的豪情壮志,正所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这种气吞山河的豪迈气概,想一想便不由热血激荡,焉能在温柔乡里腐蚀了自我,而忘怀这开疆拓土、马革裹尸之志?

可随着年龄增长,尤其是来到这个微尘的世界,当凌云明白,自己无论做什么,不过是尘埃中不值一提,便失去了所有的动力,人,何其渺小,以为自己能够青史留名,能够名垂千古,其实不过是自欺欺人,连整个世界,在宇宙面前,都不过是一粒尘埃,人又算得了什么?

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不过都是化作了尘埃,他们建立的千秋功业,也渐渐地被人们所忘怀,能够铭记的千古名人,只不过恒河沙数之后,一粒两粒仅存的尘埃罢了。

所以,一切追求莫过于及时行乐,有能力,当然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天便是世界末日,也无关紧要了。

章节目录 第379章 黄袍僧(一) 凌云走出废墟,离开了布满战火,一片狼藉的靖南,距离辛慈约定的十日还有八天,可三月之期,已经仅剩下几日了,不知道胡芍现在身在何处,可是这靖南县已经化为了废墟,即使胡芍归来,发现这靖南县连整座城都不复存在了,更别提所谓南城门外,又去哪里相见?

漫无目的地走出了城外,天色渐渐昏暗,凌云此刻只觉内心灵气充沛,毫无饥饿的感觉,因为担心胡芍早早来到南城等候,所以凌云也凭借记忆,穿过已成废墟的大街小巷,来到了南城外,可是,城外空无一人。

城外尚未被大战波及,草木皆如故,南城外本来就是一片坟墓,人迹罕至,此刻靖南已被夷为平地,连凭吊的人都没有,更加安静,寂寥无声,连鸟鸣都没有,周围百里内的鸟儿,早已被恶战带来的惊天响声震惊,不知飞往何处去了。

凌云看到前方半山处,有一座小亭子,供来往行人躲雨或是歇脚用,有几张石凳,一座圆桌,同样是石桌,亭子不大,位置很好,所处的地方眼界开阔,正好可以俯瞰整个南城门内外,毕竟城墙已经在大战中,轰然倒地,成了地上的一片夯土砖石。

忽然,一阵马蹄声杂乱,几人粗声叫嚷道:“他妈的,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地方,准备进城休息,晚上最好能找几个女人搂着,居然是个废城,毁的一干二净!”

“是啊,大哥,不知是哪里的麻匪,居然动起手来,比我们还干净利落,别说一整座城抢光了不说,连城墙都推倒了,这南方的蛮子也忒厉害了吧?”

“你懂什么,这种毁城屠城的做法,绝非几个土匪可以做到的,反倒像是大队铁骑的军队所为,我估计不是南缅国的大军,就是风闻逃跑到了南方的洪氏余孽!”

……

几人热烈讨论,不时骂娘,毕竟腹内饥饿已久,盼着靠这一座城市提供,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以及秀色可餐的美女,来解决他们的饥渴,如今愿望全部落空,焉能不气愤大怒。

凌云正半躺在亭子下面,倚着栏杆,悠哉自得,听到这一阵嘈杂的人声,并不放在心上,大概是路经此地的商队,继续眯着眼睛休息,懒得理会。

“大哥,那座亭子下面,好像躺着一个人,不知是死是活?”

……

听到这话,凌云心中好笑,我躺在亭子里,睡一觉,居然成了不知死活的人,不过,这几人的声音貌似有些熟悉啊,越听越熟悉……

“哼,正好今天没地方吃好酒好菜,大家伙抓住此人,将他开膛破肚,烤了吃了!”

……

一听这“大哥”的声音,凌云忽然想起来了,那熟悉的声音,一定曾经听到过!睁开眼睛,微微一瞥,心中一乐,来者不是别人,正是那一队西北黄袍僧,当时自称共有三十七人,被凌云杀死一个,现在怕是只有三十六个人了。

“大哥”一声令下,几个黄袍僧兴奋地跃下了马,冲着凌云的亭子跑了上来,这亭子所在的山丘只有几十丈高,只能算是突出于平地的小石山,有人工凿刻的青石台阶,几名黄袍僧不费吹灰之力,连登几步,已经来到了小亭子。

“这几个黄袍僧当真是,阎王爷的钦定人选,上次让他们走掉了,现在我恢复了平时的功力,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却来找死,真是相当有眼力,这找人的水平,一般人还真做不到!”凌云内心一阵暗暗好笑,默念着,等会一定为这几名黄袍僧,多超度几句。

可是这几名黄袍僧浑然不觉,个个争先恐后,在狭小的石阶上,差点挤掉几人,一时间小亭子里,竟然同时挤进来七八名黄袍僧,台阶上还密密麻麻站立着四五人,从中可以看出他们已经饿红了眼,对人肉莫名的痴狂起来。

凌云打了个哈欠,继续闭着眼睛大睡,心道:“你们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就算我不动手,你们也要一个一个地死!”

最先一名黄袍僧,年龄尚小,不足十六,但是仗着身体瘦小,挤到了众人的前面,拔出了腰间,便向凌云劈砍而去,他性格阴狠毒辣,这也是从小耳濡目染造成的结果,父兄皆是黄袍僧的一员,是以他小小年纪,也加入了其中,并成为最为狠毒的成员。

凌云懒洋洋地翻了个身,连眼睛都不睁开,暗暗用一道灵气,封住了身体的周围,这道灵气之上,运用法术设置了巨大的反弹效果,有如弹簧一般,任何劈向凌云的力量和兵刃,都会以百倍的力道反弹回去,让出手之人弄巧成拙,反伤了自己。

那年纪尚小的黄袍僧,出手可一点都不留情,用尽了十二分力气,几乎跳到半空劈落那刀,可想而知,当那把刀触到灵气屏障的瞬间,迸发出百倍的反弹力道,全部作用在那刀上,以肉眼几乎难以捕捉的速度,快速地弹回,力度太大,小黄袍僧无法握住,虎口戗出了血,手臂骨折了多处。

那把刀脱手而出,刀锋划过小黄袍僧的肩膀,并未停止,因为力度实在惊人,飞出接连穿透了另外两名黄袍僧的前胸后背,二人立时毙命,连哼都没有哼一声,反弹刀速实在太快!两个人的死尸轰然倒地,其余黄袍僧震惊得目瞪口呆。

小黄袍僧的兄长就在他身后,比他高出一个半头,误以为弟弟持刀误杀,心中大怒,冲过来揪住弟弟的肩头,怒道:“臭小子,你在干什么!”可是他只觉手中的骨头似乎碎成了粉末一般,一捏弟弟的肩,竟然软弱无力,有如一块没有骨头的肉。

小黄袍僧“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从小到大,小小年纪,他已经杀人无数,杀人如麻,杀人压根眼睛都不会眨,更别提哭了,即使偶尔受伤,也是咬牙忍住,此刻大声痛哭,看来痛苦实在是到达了极点!

“大哥,这人不正常,好像会法术!”一人看出了猫腻,并非小黄袍僧刀法太差,而是躺在那里之人在做手脚。

“我就说不要乱吃啊,吃人肉,多么恶心,又不卫生,吃到胖子,还一身肥油,腻得快要吐了,有什么可吃的,你看,今天吃出大事了吧?”坐在大哥旁边的二当家,浑身瘦不叮当,是个素食的和尚,唠唠叨叨道。

“闭嘴,你不说话,没人会当你是哑巴!你们小心点,让我上来看看,他妈的,一个都不让人省心!”

身为大哥的黄袍僧,凌云有些印象,毕竟两人曾当面打过交道,尤其是他胖乎乎的身材,让人不由可怜起他胯下那匹骏马,承受了它不该承受的重量。

胖僧人踏上了石阶,来到亭子之下,腆着圆滚滚的肚皮,抽出了明晃晃的腰刀,以备防身,周围的黄袍僧自觉让出一条道路,让胖僧人直接走到了凌云的跟前,望着凌云闭目养神的模样,心中有气,仔细观瞧,发现这人的面孔有些熟悉。

“二当家的,你过来看看,这人为什么我觉得如此熟悉,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胖僧人道。

二当家的也跟了上来,望着凌云沉吟了半响,忽然恍然大悟道:“此人相貌白净,大哥你说面孔熟悉,是不是你曾经在何处玩过这个书童?”

胖僧人好男风的癖好,黄袍僧的队伍里,人尽皆知,只是秘而不宣,不对外公开罢了,毕竟他男女通吃,专好童子少女,可如今想不到二当家的居然当众揭开了自己的隐私,让胖僧人面子有些挂不住。

胖僧人尴尬地咳嗽几声,道:“老二,你开什么破玩笑,认真点,我是说,这个人前几天,在道上杀死我大弟的人,是不是他?”

众人经过这一番提醒,纷纷仔细打量凌云的长相,当时那杀死高个子黄袍僧之人,是个小乞丐,瘦得弱不禁风,骨肉嶙峋,衣衫破烂,蓬头垢面,而如今凌云换了一身衣服,身上虽然有些血污,但是干净整洁的程度,远超当日破烂衣衫,是以只见过数面的众黄袍僧,竟没想起两人的相似之处。

胖僧人此言一出,众黄袍僧均觉得二人有些相似。

“想不到今天居然在这里碰到了仇人,哈哈哈,真是老天长眼,我大仇得报了,兄弟们,你们为死去之人报仇的时候到了!”胖僧人大喝一声,众人纷纷拔出了腰刀,亭子里一时间刀光剑影,寒气逼人。

凌云听到这刀剑之声,心里浑不在意,暗暗想道:“今天可不是你们报仇的日子,而是你们团圆的日子!一会儿我就送你们下去大团圆,到了地狱,西北三十七僧继续一伙儿作恶,有种替我去砍阎王爷几刀最好!”

黄袍僧群情激昂,个个喊杀,可是看到小黄袍僧出手之后,造成自损两人的后果,谁也不敢轻易上前。

“都愣着干什么,一起上,给我乱刀齐下,我不相信了,这人还不被砍成肉酱!”胖僧人大叫道。

有了大哥的命令,众人只得一拥而上,齐刷刷地挥刀砍下,人多力量自然就是大,而他们使出的力气越大,收到的反弹之力也就越大,反弹的速度也是惊人的快,所有冲到前面的人还好,只是腰刀脱手飞出,肩头划伤,虎口震伤,与小黄袍僧一样的伤口,可站在后面的人就不痛了。

而站在后面的两人,没有跟着一众黄袍僧蜂拥而上的,自然只有胖僧人和二当家的。

章节目录 第380章 黄袍僧(二) 冲在最前面的一众黄袍僧,还未明白发生了什么,满心以为十余把腰刀,齐齐砍下,那大摇大摆躺着的仇敌,一定会被砍成了肉酱,各个都伸出宽大的袍袖,生怕鲜血溅到身上,可没想到等待他们的是,刀落在了一个刚硬至极的东西上,被硬生生地反弹了回来,不但震伤了虎口,手臂尽皆咔嚓骨折,甚至大半个肢体的骨头,碎成了粉末,而且腰刀反弹到身后,从肩膀上划了过去,在肩头留下重重的伤口。

倚着柱子,半躺在石凳上的凌云,半睁着眼睛,望着这些人失声惨叫的滑稽模样,心中顿时大为畅快,这真是自作自受,若无害人之心,这刀也不会伤到他们自己。

最惨的还是那胖僧人,与那佛系的二当家,两人身上各自插入了六七把刀,或插在肩头,或插在大腿,幸好冲在前面的黄袍僧,刀法不如小黄袍僧那样直来直去,而是斜斜地,齐齐劈落,反弹之时,也是角度各异,总之没有伤及二人的要害。

二当家的还好,他为人本来就佛系,即使是觉得浑身痛楚,也不肯放声大叫,只不过眉头微皱,甚至还关怀起旁边鬼哭狼嚎的胖僧人。

“大哥,你没事吧?”二当家的有些焦急道。

胖僧人捂着伤口也不是,生怕被锋利的刀割伤,可任那伤口鲜血直流,痛苦不已,也受不了,只能放声大叫,声音之凄惨,远胜众人,甚至已经听不到其他人的哀嚎,只有胖僧人的尖声大叫。

“痛死我了,你们这群蠢货,二当家的,你他妈也中了刀,为什么不痛?我快痛死了!”胖僧人痛叫道。

“我当然痛,但是痛又怎么办,即使大叫,也不会减少这痛苦分毫,反而徒增痛苦,不如不叫,如果大哥觉得痛,叫出来会好受些,叫一叫也无妨!”二当家的平静道,仿佛那些刀插在别人身上一样。

冲在前面的十来名黄袍僧,只觉自己犯了大错,以胖僧人的脾气,睚眦必报,怎么可能放过自己,一个个也不顾及身上的伤口,以及手臂甚至是肋骨的骨折,纷纷跳落石阶,争先恐后,各自抢身要上马逃走。

“一个都不许走,刘胡子,给我监斩,谁敢逃,就砍了谁的脑袋!”胖僧人察觉到异样,为了稳定军心,不顾痛苦下令道。

刘胡子率领十余人冲过来,将那些伤病残将围拢在一起,避免他们抢夺马匹逃走,手中的大刀,晃来晃去,那些人本来受伤已经很重了,跳落石阶更是擦伤者有,摔死者有,根本无力反抗,只能乖乖躺在地上,听命任为,不敢再有逃走的念头。

“刘胡子,派人把创伤药给我带上来,还有今天抓住的那个老头,自称会医术的家伙,一并给我带过来!”胖僧人道。

“大哥,其实今天已经抓住了那个老头,大家伙想吃顿饱饭,将他洗干净吃了不是很好?为何留着他不吃,反倒非要来抓这个年轻人,虽然他是我们的仇人,可是刚才好像并不知道他是谁,只是想抓他来吃,现在惹出了这么多麻烦,我觉得有点不值得啊!”二当家絮叨道,浑然好像没受伤一样,关心的全是琐碎问题。

“你他妈能不能闭嘴,大家不是想吃点嫩肉吗,那糟老头子,老得快掉牙了,你吃啊!!!”胖僧人歇斯底里地怒吼道,肩头插着两把刀,仿佛戏台上武将的雉鸡翎一样,发怒之时,摇晃不已,倒是蛮威风的,只是伤口不停流血,嘴角泛白发青,有些虚弱模样,怒气越盛,血便流的越快。

“大哥,你快别生气了,我不说了就是,你看这血越流越快啊!”二当家的唠叨道。

“闭嘴!”胖僧人气得几乎将要昏厥。

……

刘胡子下了马,牵着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头,沿着石阶,拾阶而上,绳索套在老头的脖子上,蓬头垢发,满脸污泥,身上也沾满了尘土,看来是一路跟着马匹,连滚带爬过来,身上沾满了血污,可见一路上受了不少罪。

登上石阶的时候,老头虚弱无力,几乎抬不起脚,刘胡子嫌恶地望了他一眼,若不是现在大哥的伤势用到他,早就一脚将他踹飞了,无奈之下,刘胡子只得脱下宽大的僧袍,将老头包在了袍子里,像货物一样背在身后,顺着石阶,拾级而上,来到了亭子里,放出了老头。

此时,所有的黄袍僧均已意识到,躺在那里的家伙,不是一个好惹之人,均躲得远远的,连胖僧人和二当家的,因为伤势无法从台阶下去,也挣扎着躲开最远的距离,牵动了伤口,流出更多的血。

凌云听他们说起,一个会医术的老头,微微睁开眼睛,看到一个邋里邋遢、脏臭难闻的老头,出现在了亭子里,心里一乐,这群黄袍僧倒真是艺高人胆大,先不说这老头医术如何,就算他是神医,这么脏兮兮的模样,身上携带的细菌足以让伤口感染,使得这两个黄袍僧头头伤口复发,无药可救,直至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凌云完全抱着看戏的心态,不去管他们,只顾自己舒舒服服地躺着,斜着眼睛望着他们如何医治伤口。

“老头,今天抓住你的时候,你说你会医术,所以我才饶你不死,留下你一条老命,现在帮我医好了伤口,非但放你走,还赏你几两银子,不然我一刀砍死了你,听到没有?”胖僧人恶狠狠道。

那老头似乎奄奄一息,又老又聋,听到胖僧人的吼叫,完全无动于衷,坐在地上,目光呆滞,好像痴痴傻傻了一样。

“大哥,我一直怀疑这个人,怎么可能是郎中呢,你看他身上生疮发脓,别说是个郎中,就算是普通人,也会找点膏药来擦一擦,以免疮发丧命,可他却完全不会自医,又如何能够医人呢?”二当家的道。

“你懂个屁,死马当做活马医,你不知道吗?现在方圆百里,荒无人烟,这座城池,又被毁成废墟,哪里去找郎中?连个江湖郎中都没有,难道我们等死?”胖僧人怒道。

胖僧人与二当家的虽然所受的伤,刀插入的地方,并非要害,也不是致命伤,但一旦伤口流血过多,难免会丧命,所以此时如何拔出刀,又能够止住血,才是保住二人性命的关键,这种活儿,自然只有专业的大夫、郎中才能搞定,一群粗人只知道打打杀杀,如何救治也只懂得涂抹药膏,压根不懂得刀伤止血之术。

“臭老头,听到没有,我们老大问你,你会不会医术啊!快说!”刘胡子凶狠狠地喝问道。

那老头吓得一哆嗦,颤声道:“什么医术?我为什么要会医术?”

“你玩我呢是不是,今天抓你的时候,你不是说,你会治病,所以老子才留着你,现在跟我逗呢?啊?!!!”胖僧人大怒道,他一生气,血便呲呲地向外冒,嘴唇更加发青,脸色更加惨白,身体都发起抖来,和老头倒像是一对抖友,一个吓得发抖,一个冷得发抖,都是不停地在颤抖着身体。

“我,我说,我会给马治病,不会给人治病。”那老头颤颤巍巍道。

“狗日的,这家伙敢捉弄我,敢情你就是个兽医,还敢大言不惭会医术,还想让我留你性命,刘胡子,快将他给我砍死!”胖僧人大怒道,怒气攻心之下,血流过多,他竟然昏迷了过去。

刘胡子眉头一皱,大喊道:“大哥,你不能睡过去啊,快醒醒,我给你上金创药!”他连忙扶起胖僧人,一时无暇顾及那老头。

凌云初时暗自大笑,只觉这老者实在是有意思,连这位凶神恶煞的胖僧人都敢捉弄,那可是黄袍僧首领,杀人不眨眼的主儿,可仔细一听他的声音,竟发现有些熟悉,难道这老者是他?

不等凌云起身仔细打量,从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山丘下面的黄袍僧也警觉起来,低声道:“有人来了!”

如今,他们大半非死即伤,身体完好者只有十余人,而这些人里面,大多是老弱之旅,精兵悍将全被凌云重伤在地,包括两名首领,因此他们远比平时更加谨慎,平时压根不会在意谁来谁往,看不顺眼,便一拥而上,男的杀掉,女的留下作乐。

警觉的黄袍僧齐刷刷往身后望去,只见一匹孤骑绝尘而来,踏着暮色,看不清马上之人的面容,只能闻到风中带来的一缕清香,难道那来者是个女子?一众黄袍僧紧张的心情又放松下来,看来对面是一个晚归的落单女子,这下晚上可有玩得了,一个个狞笑不止,完全不担心首领的伤势,反正谁当首领与他们关系不大,本来就是一群亡命之徒,谁还指望他们重情义。

那孤骑速度极快,驱驰之下,马蹄声已经近在耳畔,一个女子声音传来:“狗贼,终于找到你们了!”

这一声音传到了凌云的耳中,一下子直击他的心脏,仿佛一只万斤重锤,敲打在心上,跳动加速了不止一百倍,快要跳出心口了,顿时口干舌燥,呼之欲出,又嗫嚅难语,是她??!!!竟然会是她!!!

章节目录 第381章 黄袍僧(三) 那孤骑的来者正是胡芍,那声音,如此熟悉,钻入凌云的耳中,几乎将他的灵魂击穿,魂牵梦萦的声音,绝对不会听错!

“小娘子,听你的口吻,似乎追了我们有些时日了吧,看来你对我们这一群西北狂僧,恋恋不舍啊,是不是我们谁玩过你,让你食髓知味,懂得了我们这群男人的厉害,居然非要追来,继续跟我们玩玩啊,哈哈哈!”一个头上长着疥疮的黄袍僧,露出了焦黄的牙齿,嬉皮笑脸地调戏道。

只是没等他话音落地,嘴巴还未合上,舌头已经被割去了三分之二,鲜血顺着牙齿缝喷涌而出,整个嘴巴布满了浓稠的血浆,上身的僧袍立刻被鲜血玷染,变成了红色,嘴里连话也说不出口了,只能支支吾吾地闷声嘶叫,眼球瞪得极大,可见痛苦至极。

猝然生变之下,众黄袍僧大惊失色,他们没想到来者如此厉害,马匹还未来到近前,已经隔着将近百丈之远,无影无形,瞬间割去了这个疥疮光头的舌头,让他痛不欲生,为自己口舌之快,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余者皆噤声不敢再说话。

凌云依旧躺在亭子上没动弹,他确信来者就是胡芍,只是不愿意以这种方式和她见面,他不想胡芍欠自己的人情,因为他了解胡芍,这个女子内心极其敏感脆弱,若是欠了自己的人情,一定心理负担很重,没法和自己轻松地见面,总觉得快点还了这份人情,才能如释重负,否则一直会压在心上,成为心头病。

为了避免胡芍饱受这种压力,凌云不愿明面出手相助,只躲在亭子里,暗暗观察,帮助胡芍,保护她的安全,但那个头顶长着疥疮的光头,所出之语实在不堪入耳,如果不割了他的舌头,凌云反倒不快,于是飞出一柄灵气小剑,将那光头的舌头搅烂割掉,速度快极,无人察觉,即使是光头,也只觉瞬间丢失了舌头,痛苦才传到大脑。

胡芍已经快马来到了一众黄袍僧的面前,脸上围着面纱,手中持着利刃,正是她一直使用的那把弯刀,身形比之当初,更显消瘦纤长,凌云心底一阵酸楚,看来分离之后的这些日子,她没少受苦,本来已经很瘦的身体,又变瘦了。

“我爹呢,你们藏在了哪里,快点给我交出来!”胡芍并未察觉到凌云的近在咫尺,也未仰头看到亭子里,那个蓬头垢面的老者,正是她的父亲,当初叱咤一方的胡胤山!

凌云从声音已经辨认出了胡胤山的身份,只是碍于他外形变化,实在是太大了,当初是个壮硕甚至有些微胖的中年人,现在完全成了一个枯瘦如柴的老者,蓬头垢面,满脸泥污,任何一个曾经认识胡胤山的人,如果不是听到那熟悉不变的声音,都无法认出他的身份!或者说,即使是听到了那声音,也不敢认定这便是胡胤山,当初那个纵横一方的霸主吗?无人敢如此想。

可奇怪的是,这老头明明听到了胡芍的声音,却并未大声疾呼,以吸引胡芍来营救,而是默不作声,坐在地上发呆,凌云觉得十分奇怪。

一众黄袍僧虽然对刚才隔空割舌的事情,心有余悸,但是来者毕竟势单力薄,只有一人,而且还是个娇滴滴的女流之辈,更加不放在心上,于是驱马团团将她围在了中央,各自抽出兵刃,脸上带着淫笑,自然是打算将她生擒活捉,以免失手杀死失去了某些重要作用。

凌云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一群黄袍僧,手中的灵气已经发出,每一个人的脑后,都悬着一柄利剑,而且在胡芍的全身上下,都布满了防御的灵气,已做好万全的防备,只要这群黄袍僧有任何异样,威胁到胡芍,灵气化作的利剑便直穿大脑,将他们杀死,或是操纵成为傀儡,自相残杀。

当然,这些灵气的存在,这群凡人是全部看不到的,只有凌云任意操纵,他不愿做的太过明显,以免被胡芍知道,认为欠了他极大的人情,从而让她心里有负担。

“哼,一群无耻狗贼,以为困得住我吗?要是让我发现,你们伤了我父亲一根汗毛,我一定将你们碎尸万段!”胡芍恨恨道,手中弯刀前后挥舞,护住了全身要害。

毕竟她并不知道,有一个人,在暗处,用尽了灵气,在护住自己周全,即使她空手闯入这黄袍僧的阵营之中,也不会被伤到一根毫毛。

凌云见她谨慎万分的样子,心里只觉有些可爱,就像是在暗处的人,望着明处的人胡乱挥着武器,生怕暗处的鬼出没,伤害到她一样。

黄袍僧们见胡芍的刀法紧密,舞得迅疾无比,全身四处毫无破绽,一时竟没有可以攻入的漏洞,只要靠近,难免还会被这女子的刀重伤,他们自忖无一单挑刀法,能够胜的了这女子,但是他们并不着急,反正有大把的时间,只需要慢慢等候,团团围住,那女子总有力竭的时候,到时候一拥而上,便可将她活捉。

于是,黄袍僧们骑着马,围着一个大圈子,屡屡尝试着挥刀,吓唬胡芍,以逼她不停地舞刀护体,尽快耗尽所有力气。

凌云早已看出这群人的心思,心里道,你们想让胡芍筋疲力尽,我偏偏让她有无穷无尽的力气,于是,凌云偷偷地将一缕灵气注入胡芍的刀中,顿时将刀变成了一把人间神兵,拥有了灵气之后,这刀非但锋利无比,而且最多可达三丈之远的刀风,被刀风所伤,与刀刃砍伤无异,甚至更加严重,而且刀轻盈如鸿毛,舞起来不废一丝一毫的力气,甚至能够为使用者反馈元气,让胡芍连续舞刀几天几夜都不会累。

这下,那群得意洋洋的黄袍僧可惨了,本以为离胡芍刀刃有一丈距离,便可安全无虞,随时还能出刀调戏,可等胡芍手中的刀,注入了灵气,变为神兵,再一次挥出刀时,带起一阵狂风,锐利的风中,如夹着无数刀片,被刀风劈到之人,浑身上下,几百处创口,涌出鲜血,渗透黄色的僧袍,一命呜呼!

其余黄袍僧大骇无比,可是胡芍的刀法快速至极,瞬间已经舞完了所有的方向,刀风四处劈开,遇石劈石,遇树劈树,更别提那一群血肉之躯的黄袍僧了,连他们的马匹,都劈开成数截,死尸倒地,黄袍僧们尽皆陨亡在地,一个个脸上还带着惊骇之色。

惊讶之人不止那些死去的黄袍僧,还有胡芍本人,她提起手中连血迹没有的刀,惊讶不已,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把刀,居然变得如此神威无敌,想想这刀的来历,是当初父亲赠给自己,防身所用,所以刀体纹饰繁复,雅致精美,镶以宝石,十分适合爱美的女子,可是胡芍并不喜欢,直到今日,才发觉这刀并非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而是不仅好看,而且威力大得惊人。

当然,胡芍还不会想到,暗处是凌云借出的一缕灵气,帮她扫平了一切。

“父亲,你在哪里,芍儿来找你了!”胡芍大声疾呼道,她发现亭子下隐约有几人踪迹,于是翻身下马,顺着石阶,拾级而上。

此时,夜色已晚,胡芍看不清亭子下几人的身份,只能凭借微弱的星光,辨别几人不同的身影,大约除了坐在地上的枯瘦老头,其他人都是黄袍僧,还剩下四个,当然,她把凌云也算在了其中。

只是,令胡芍疑惑不解的是,当她追到黄袍僧的时候,发现地上有许多受伤甚至已经身亡的黄袍僧,这群人武艺高强,结伴而行,到底是什么高手出没,居然能够将他们打伤成这样呢?

“爹,你没事啊,我来救你了,等我杀了这几名恶僧,就来救你!”胡芍对胡胤山道,她生怕黄袍僧劫持了父亲,作为人质,可是眼前的道路全部被黄袍僧挡住,不杀了他们,恐怕难以飞过去救了父亲。

胡胤山坐在离台阶较远的地方,距离凌云倒是很近,胡芍误以为躺在那里的凌云,是专门负责看守父亲的黄袍僧,黑暗之中,她看不清衣服颜色,只能猜测,于是暗暗准备了一手从蛊门学来的暗器,只待杀死眼前的三个黄袍僧,便偷袭那人,解救父亲。

刘胡子刚刚为胖僧人抹上金创药,还不知道山丘下面,所有的黄袍僧已经死尸倒地,一片狼藉,见一个女子孤身上来,开口便是杀光黄袍僧,心里大怒,起身吼道:“你这女流之辈,真是口出狂言,我倒是看你杀得了谁!”

刘胡子抽出了腰刀,举起便砍,他性情暴躁,不近女色多年,自然也不会有怜香惜玉的心情,对胡芍下手毫不留情,用尽气力,直逼要害。

胡芍面对高出自己一个头的大块头,丝毫没有恐惧,举刀格挡,带起的刀风劲力十分强大,一击之下,竟逼得刘胡子连连后退数步。

胡芍擅长刀法,不会放过这一良机,近身继续抽刀拦腰砍去,刀风所及,锐不可当,刘胡子被拦腰斩断,死尸倒地成为两截。

坐在旁边养伤的二当家的,叹息数声,道:“唉,罪过罪过,看来今天我们兄弟们要一起下地狱了。”

胡芍提刀走了过去,刺了昏厥在地的胖僧人一刀,根本没有任何反应,看来早已因为失血过多,而成了一具尸体。

胡芍踏过这具尸体,准备继续冲二当家的挥刀,结束他的性命,忽然听到一声大喊:“别杀他!”

章节目录 第382章 黄袍僧(四) “不要杀他!”说话之人正是胡胤山。

胡芍停住挥向二当家的刀,悬在了半空,距离二当家的脑袋只有一寸,若是力气稍微大些,必然锃亮滚圆的脑袋,已经像瓢一样,被劈开成了两半。

“爹,这是害你的黄袍僧,为何还要留他性命?”胡芍疑惑地望着胡胤山,夜色中,只能看到一个枯瘦的黑色剪影。

“嘿嘿,我,是他,他救了我,我活下来,不要杀他。”胡胤山咧嘴一笑,语无伦次起来,完全不像往日那个精明强干的胡大员外。

胡芍明白了他的意思,想必是此人的说情,一众黄袍僧才没有杀死胡胤山,而是留下他的命,顿时收起了刀,收敛起杀意。

二当家的身上同样插了六七把刀,虽然他一直安静地坐在地上,连挣扎都没有,所以没有渗出太多鲜血,脸色远比胖僧人好得多,但重伤之下,他的性命也是危在旦夕,恐怕命不久矣,用不着胡芍动手,也会在几个时辰之后死去。

胡芍的眼睛扫向了凌云,此时凌云在亭子下面,保持着半躺的姿势,亭子遮住了星光,将他留在一个昏暗的角落,因此胡芍看不清他的面容。

“哼,还有一个狗贼,爹,等我杀了他,带你离开这里!”胡芍道。

碍于父亲挡在二人的中间,尤其是距离凌云很近,胡芍心知,只要那亭子下面的人,伸出一把刀,刀速快一些,立刻便能夺去父亲的命,所以她不得不小心谨慎,反手背刀,一步步朝着凌云走去。

凌云心在不停地突突跳动,仿佛有一把柴火,架在身体下面,将整个心脏煮的沸腾,无法平息内心的激动,那朝思暮想之人,就在眼前,正迎着夜风,向自己走近。

而胡芍不知道亭子下面那人,到底武艺高低,心里忐忑,唯恐伤及父亲,紧张的手心沁出了汗,也浸湿了手心里的暗器,那暗器正是从蛊门学到的看家本领,对于胡芍来说,不允许有失误,暗器与刀将同时发出,务求一招解决了此人。

两个夜色下的人儿,一个杀心四起,一个春心荡漾,当真是一副诡异而浪漫的画面。

忽然,一直坐在地上的胡胤山,竟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他身材本就高大,此刻虽然身体瘦削,后背佝偻,但还是完全挡住了凌云,也挡住了胡芍的进攻路线。

“爹,你快坐下!”胡芍心底一阵焦急,想要让胡胤山坐下,以免挡住自己的暗器,可胡胤山痴痴傻傻,见女儿来到了面前,咧嘴而笑,张开双臂,想要迎接女儿。

胡芍一皱眉头,心里想着,如果不尽快解决了此人,只怕父亲早晚要为其所害,一定要快些出手!打定了注意,她飞身踩到旁边的石壁之上,一跃攀上了山丘更高之处,绕过了父亲,借着位置的优势,朝着亭子俯冲而下,一边扔出暗器,迅疾无比,一边拔刀刺向了那个亭子下面的人。

凌云此刻脑袋朝着胡芍,心道,这下可算是谋杀亲夫了!要命,居然没认出我来!苦笑一声,连忙解除了身上的反弹灵气,否则,这暗器以百倍之力弹回,只怕胡芍反而要被伤到。

黑暗之中,只听那暗器嗖嗖破空飞出,一个刺破皮肉的声音传来,胡芍内心大喜,看来这最后一个黄袍僧是个饭桶,手中的刀更加快速地刺去,只求彻底结束这个威胁。

当刀尖接触到凌云身体的时候,凌云微微闪开身体,那刀从腋下插了过去,刺穿了凌云的衣袍,然后被他用胳膊夹住了刀,用力一扯,居高临下,直冲而来的胡芍,身体被凌云用力地拉了过去。

胡芍暗暗叫了一声:“不好,上当了!”

可是,她已经失去了重心,本来刺入那人要害之后,胡芍可以翻身落在亭子里,站稳身体,可经他大力一扯,便彻底没了重心,更没有可以依靠的着力点,只能任他向后拉去,撞在了他的身体之上。

凌云哪里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趁机将她卸了武装,从上到下,不光是这一把利刀,还有几枚暗器,全都迅速地摸出,扔到了地上,铿锵作响。

胡芍心中惊骇无比:“此人手法之快,简直非人哉,居然是个武功高手,这下落在他手中,我父女俩今日休矣!”

凌云解除了所有威胁,将那香软的身体抱入怀中,任她如何用尽力气挣扎,也不放开分毫,闻着那醉人的香气,凑近面纱,轻声道:“三个月了,终于还是见到你了。”

胡芍身体一颤,放弃了所有挣扎,瘫软在他的怀中,那惊吓顿时变为满腔的惊喜,颤声道:“是你!”

随即,胡芍腾出了拳头,在凌云怀中重重地锤击了数下,嗔怒道:“你为何不跟我直说,非要跟我装!快吓死了知道吗!万一是别人,这样辱我清白,我……我一定要死给你看!”

“哈哈哈,若不是这样骗你,你怎么会投怀送抱,我又怎能抱得美人?”凌云大声笑道。

“快放我下来,我爹在这里!”胡芍羞红了脸,挣扎着从凌云身上下来,站在地上,整理衣装。

凌云意犹未尽,手里还沾着佳人的香气,但见她语气坚决,知道再抱下去,难免惹怒了这位佳人,本来已经够唐突了,只得放开。

胡胤山呆呆地站在地上,目光呆滞,背对着凌云二人,根本没有察觉,自己的女儿已经绕开了自己,来到了亭子下,所有的眼神都放在台阶上,正奇怪女儿为何突然消失了。

“你爹怎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凌云奇怪地问道。

“唉,说来话长,此事和你也脱不了干系。”胡芍瞪了他一样,继续道,“当初在靖南县衙的大堂之上,你险些将我爹杀死,后来他保住了一丝残存的元神,后来化作了僵尸一具,游荡乡里,害人无数,幸好遇到了一个道人,降服了他,为亡灵超度,可是这道人法力不够高强,最后依然被我父亲杀害,夺走了他的灵气,我父亲这才恢复了人形,只是元神遭到了重伤,从此痴痴傻傻,再也无法变回原来的样子,到处行乞,偶尔也杀人或牲畜,作为食物。”

“自从万仙楼一别后,我和弟弟变卖家产,准备逃离此地,也许是上天眷顾,路上我遇见了父亲,但是他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成了一个痴痴傻傻的人,时而清醒,时而混沌,一次清醒的时候,跟我讲述了他的遭遇,内心满是懊恼忏悔,让我离开他,生怕他意识模糊时,伤害到我和弟弟,可是我并不在乎,一直陪在他身边,我们就在附近的一处山里住,那里有我的祖宅和田产,足够我和弟弟生活。”

“今天早上,我刚刚醒来,就发现父亲不见了,一猜便知道他肯定发疯了,挣断了铁链,逃出了老宅子,于是我骑马沿着痕迹追了出来,听到市集上有人说,一群黄袍僧带着一个老头一路向北,于是我追击而来,果然在这里截住了他们,幸好父亲没事,要不然,我一定会自责想死!”

凌云笑道:“岳父出了事,那我这个女婿,更要内疚到百死莫赎了!”

“呸,谁是你岳父?胡说八道!”胡芍脸红道。

“哎,我也没说谁是我岳父啊,呸我干什么,难道我岳父就是胡胤山?就算胡胤山是我岳父,他还可能有私生女,未必你就是老婆,干嘛脸红呢?”凌云嘻嘻笑道。

“啪!”一记响亮的耳光甩了过来,胡芍哼了一声,道:“再胡说八道,信不信我拿刀砍你?”

凌云揉着脸,一吐舌头,道:“砍我几刀,那便是谋杀亲夫了。”

胡芍无奈,心里想着,这家伙整天油嘴滑舌,不是什么好东西!唉,天下男人,不都是这样,没一个好东西!懒得跟他计较,捡起地上的刀,还有一地暗器,走到父亲身旁,搀着父亲,准备走下石阶。

凌云跟在她身后,道:“我来吧!”说着,他抢过胡胤山干瘦的手臂,自己搀了起来,反倒把胡芍挤到了前面去。

“哼,你不怀好意!”胡芍瞥着他一眼道。

“难道我还能占你父亲的便宜?”凌云笑道。

胡芍被他逗笑,捂着嘴,脸上露出了笑容,即使隔着面纱,也能感觉到双眼弯月般,梨花乱颤,道:“你还乱说,就割了你的舌头,对我乱动手,就该割手!”

“那如果我用指甲碰了碰你,是不是只用割指甲?”

“那就把你指甲剥开!”

听得凌云一阵指头发凉,连忙闭嘴。

二人来到山丘下面,地上躺着一堆死尸,全是黄袍僧血肉横飞的尸首,旁边除了胡芍骑来的一匹马,还有六七匹马,拴在道旁,因为离胡芍刀风甚远,没有受伤,悠然地吃着草。

“你看那一匹公马,多疼老婆,扯下来草,全都放在旁边那只母马的嘴边,让它吃起来省力,真是一匹顾家的好公马!”凌云指着道旁一匹马儿道,果然那只马儿用力地用嘴扯下草,堆到另一匹马的面前,那匹马细嚼慢咽,吃得不快,草已堆成了一小座山。

“那你快骑走那匹公马,让它们知道这世道险恶,这一对马儿夫妻,大概余生都不会再见到了。”胡芍掩嘴一笑道。

“那多残忍,不如你骑着母马,我骑着公马,这样两匹马儿还能相伴,上班在一起,下班还是在一起,以后还能生马驹,多好!”凌云道。

“不,我偏不喜欢这样的甜腻,情侣都该死,你若是敢追求我,便跟我一同去死好了!”胡芍忽然换了一副冷冰冰的面孔,扶着胡胤山上了一匹矮小的老黄马之后,将他绑在了马鞍之上,牢牢绑住,然后自己飞身上了马,语气也变得冷冷。

章节目录 第383章 黄袍僧(五) “一起活着不好吗,几百年后,自然会一起死,生而同衾,死亦同穴!白首之时,才是一起死的时候!”凌云道。

“你什么都不懂!”胡芍戴着面纱,回首望着凌云,眼中似有晶莹的泪光,闪烁不停,提起两匹马的缰绳,策马而行,消失在夜幕中。

胡芍态度的突然转变,令凌云摸不着头脑,叹口气道:“世上最难琢磨的,还真是女人的心啊,海底针,难测,难测!”

“真是个傻子,比我一个老和尚还要傻,肯定是你当初伤了她的心,初时,那女子看你这般欣喜,对你终是有情,可是你对她无礼轻薄,让她想起你浪子行迹,以及伤心往事,是以态度大变,受不得刺激,只能含恨离去,你还不快点将她追回来,咳咳!”坐在亭子边的二当家的,目睹了这一对冤家的情情怨怨,摇头无奈道,说罢一番话,竟剧烈地咳嗽起来,牵动了伤口,痛楚无比,可他只微微皱了眉头。

“老和尚,我看你倒是个好人,只是怎么混迹在这一群恶僧之中?”凌云问道。

“你还来问我,哈哈,真是个和我一样,爱多管闲事的人,我是个好人?嘿嘿,若是躺在地上这些兄弟听到,他们一定会笑得肚子疼,不瞒你说,这群人中,我背的人命算是最多的,他们看似凶狠,个个杀人如麻,可没有一人能赶上我,吼咳咳!”二当家的剧烈咳嗽起来,竟无法再说话。

凌云颇为同情此人,输给他一缕灵气,逼出了插在身上的几把刀,啷当落地,然后灵气封住了伤口,血不再流,刺激心脉,重新恢复了整个垂暮身体的活力,二当家的顿时精神为之一振,竟从濒死的边缘活了回来。

“多谢了,真是妙手回春,可惜救我一个风烛残年之人,枉自浪费了阁下的高超医术,更何况知道了我的事迹之后,你一定会后悔。当初,我年轻好胜,有如一头倔牛,谁也不服,不管家里妻子怀有六月身孕,到处打架斗殴,吃喝嫖赌,乐此不疲,最终出了大事。西北之地,终年干旱,少有下雨时节,那一年旱到地里冒烟,我率领一群人霸占了一口井,隔壁村来抢夺水源,我们一伙人拿着锄头镰刀,和他们打起了群架,结果我一马当先,砍死了对方十多人,打完了架,生怕官府通缉,家不敢回,逃往了外地,落草为寇,从此亡命天涯!”二当家的眼神望着无边的黑夜,回忆起过往。

“为了争夺水源打架,在农村也很常见,倒不算你罪大恶极,只是杀人确实太多,罪责不轻。”凌云道。

“哈哈哈,你以为这十几人我放在心上吗?不不不,如果此生只是这一件事,我是不会内疚这一辈子的,可是当我流寇多年,趁着西北关防空虚,回到了老家,本想看看妻子和一出生就从未见过的那个孩子,可是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陌生的男人,代替着我,和我妻子过着曾经属于我的生活。”二当家的忽然沉默了,似乎极不情愿回忆起那一幕。

“你被绿了,所以一怒之下,杀了那个男人是吗?”凌云道。

“只是杀了那个男人也就罢了,当我将那个男人手刃之后,剁成了肉泥,依旧不解气,揪起我妻子的头发,她脸色吓得煞白,但嘴里没有向我求饶一句,我问她那个男人到底是谁,来自哪里,她冷笑着告诉我:‘自从孩子出生,已经八年了,你从没有来看我一眼,这些年,没有这个男人,我早已死掉,你想要贞洁可我想要命!你自己做的孽,凭什么让我陪你!那男人就算死了,也比你强一万倍!’”

“盛怒之下,我一刀割断了她的脖子,然后一身血迹,去左右邻居家,逼问那男人的下落,得知竟然是隔壁村的人,只是不知到底是哪家的男儿,于是,我连夜跑去,将那个村子的人全都杀了,足足有三百多口,无一幸免,血流成河,一战成名,你若是二十年前到西北,没有人会不知道我的威名。”

“等我发泄完,终于消了点气,回到村子里,忽然想起我那个素未谋面的孩子,还不知道他在哪里,甚至是男孩还是女孩,于是跑去问左邻右舍,他们忌惮我,嗫嚅不敢直言,后来逼问之下,告诉我,我的孩子一直放养在那个奸夫家里,他视如己出,是个男孩,已经八岁了,十分活泼可爱,我有如雷霆之击,顿时傻了眼,跪在地上,肠子都悔青了!原来那死掉的三百多人里,有我自己的孩子!!”

“绝望之中,我放下了沾满血的刀,那左邻右舍逃过了一场浩劫,哆哆嗦嗦,看着我离开院子,失魂落魄地,声嘶力竭,可是老天爷根本听不到我的喊声,也不会给我这种人,任何后悔的机会,婆娘死了,连娃儿都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疯了一般,我奔向隔壁的村子,希望在无数个家中的血泊里,找到我的娃儿,可是那么多户人家,七八岁的孩子有十几个,男孩也有七八个,我一个个抱起那已经全然冰冷的尸体,痛心不已,虎毒不食子,我现在没了娃儿,真是痛不欲生,悔不当初!”

“当时气昏了头,其实仔细想想,一个女人,操持家务,还要干农活,带孩子,我父母早亡,这哪里是一个人能承受得了的,等我一年是个正常的女人,等我两年是个好女人,等我三年已经是绝世好女人了,而我后来从别人口中得知,她等了我足足七年,第八年才嫁给了别人,父老乡亲为证,没人觉得她不守妇道。我实在是太混账,太自私了,从那以后,我吃素为生,再无杀生之念,之所以跟着这群恶僧,只不过能够劝阻他们不要妄自杀生,以减轻我的罪过,当然我知道我罪不可赦,罪大恶极!”

……

凌云呆愣愣地听完,只觉心中一阵酸然,道:“你妻子能够为你等候七年,还带个孩子,想想她当初生子时,孤身一人,多么不易,生了孩子,一把屎一把尿,还要干农活,七个春夏秋冬啊,没粮食会饿死,没衣服穿会冻死,她都熬过来了,只是再也等不到你,才第八年再婚了,你却不分青红皂白,将她杀死,唉,还连累三百多条人命,还有你的娃儿。他们的不幸,是你一手造成的,而你的不幸,却是你自己啊!”

二当家的双眼用力睁开,似乎脑袋里突然灌入了一盆冷水,醍醐灌顶般,猛地清醒,喃喃道:“是我自己,是我自己,造孽啊,恶果自食,谁也不怨,只怨我自己,若是我从未活在这世上,我妻子,我的娃,还有那些无辜死在我刀下的人,就不会这般不幸了。”

沉默良久,二当家的突然道:“你还不快去追,那个女子功夫高,品行端正,是个值得追求的佳人,不要像我一样,白白错过了!哈哈哈!”说罢,他猛地吐出一口黑血,在夜色下,微弱的星光之中,好像洒在大地的一道冰水,随即脑袋萎蔫地垂下,没了呼吸。

原来这二当家的今日重又想起那不堪的往事,内心本就愧疚已极,平时之所以跟着这一群恶僧,混迹江湖,不是为了干坏事,而是跟着这群坏人,二当家的觉得自己的行径也没那么可恶了,良心得以稍安,偶尔劝谏他们不干坏事,还有益于积攒功德,所以才一直在黄袍僧的队伍之中。

今日凌云的话,让他想起那愧疚的曾经,内心煎熬无比,那一句“他们的不幸,是你一手造成的,而你的不幸,却是你自己啊!”更是让他自责到了极点,是啊,给这么多人带来不幸,自己还厚着脸皮活着,活了这么多年,难道不惭愧吗!?

极度的羞耻刺激之下,他咬舌自尽,死前竟有解脱之感,心中大为欣慰,原来一死也没那么难,那一世的罪恶,重重地压在心上,今天终于可以摆脱了!

“唉,世间有几个会自杀的坏人呢,不过,又有几个坏人,杀过的人,比得上你呢,为人太冲动,终究害人害己,耽误一生!”凌云心中一阵唏嘘,人生际遇,如梦似幻,这二当家的竟也有这么令人触动的故事,只是他的一生,全败在了一个“怒”字上。

冲冠一怒为红颜,是怒,是为女人怒,那李自成攻破了北京城之后,霸占了陈圆圆,吴三桂看到自己女人被人玩弄,一怒之下,竟然打开山海关,引入清兵,贻害中原几百年,是红颜祸国的典范!

岳飞,岳武穆,一首《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同样是怒,怒发冲冠,为的是国仇家恨,要那北方的胡虏还我河山,解救黎民苍生于水火,收复失地,直捣黄龙,封狼居胥,那是另一种义盖云天的怒,真正为国精忠之怒,千载之下,犹能唤醒汉人的精魂,驱除鞑虏,还我山河!相形之下,吴三桂的枭雄之怒,二当家的匹夫之怒,与这英雄之怒,迥然不同,高下立判。

章节目录 第384章 夜追 凌云为那自杀身亡的二当家叹息数声,夜色之下,沉吟半响,忽然想起远去的胡芍,心想,也许真如二当家所言,胡芍离去只是怕我曾经伤到她,而她那敏感又脆弱的心,生怕那脸上的一道青色胎记,被自己再次看到,又一次揭开她的伤疤,所以含恨离去。

估计在自己耽搁的这一段时间,胡芍已经离去约有六七里的距离,不过,这点距离对凌云而言,只是瞬息间即至,但时间已经无法倒流,但时间已经无法倒流,即使是一秒前,也无法回去了。

冲着胡芍离去的方向,凌云飞一般穿越了山野丛林,夜幕中如一只射出的利箭,在飘落的叶子,还未落地的时候,凌云已经看到了前方,胡芍缓缓骑马的身影。

凌云悄无声息地在后面跟随,悬浮在半空,双足离地约有丈余,身体飘忽如一只无根浮萍。

胡芍骑在马上,牵着背负胡胤山的瘦马,缓缓行在道上,眼神呆滞,似乎有什么心事,眉头低垂,紧蹙不展。

“唉,为什么,活着这么痛苦……”胡芍喃喃自语道。

凌云心里有如重重一击,好像一个重锤砸在心上,想不到,她已经走到了这么失望的心境。

忽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前方烟尘四起,在夜色中升腾起一片白色的烟尘,呛人耳鼻,似有大队人马赶来。

胡芍压根没有抬头,她不关心来者是敌是友,甚至无谓来者是人是鬼,与她又有何干,若不是身旁带着父亲,在马背上已昏昏入睡,死了反倒是件痛快的事情。

凌云怕被人察觉异常,双足落在地上,看到前方是一大队官兵,足有一百余人,在官道上扬尘四起,夜色下,人喧马嘶。

“吁!”当首一名白面的将军,披甲执刀,勒住了马,后面的大队人马依次勒马停住,一阵嘈杂之声。

一名副将滚地下马,来到了将军马前,单膝跪地道:“将军!”

“廷威,如此深夜,前方为何会有一女子骑马,独自夜行在这官道之上?前方探兵何在?如此异常情况也没见来报?”那将军连问三句。

“报将军,探兵不知下落,属下这就去捉拿这个女子,严加拷问!”那名为“廷威”的副将道。

“不必了,这女子还需要拷问吗?若是一般人家女子,无论是大家闺秀,还是小家碧玉,都终日闺房之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算偶尔出门在外,见到生人也会避之不及,可这女子见到我们这么多官兵,居然不躲不闪,必定是奸细,靖南县城之毁,恐怕与她脱不了干系,直接给我拿下!”那将军道,一番分析严丝合缝,可谓一针见血。

那副将十分拜服,道:“大帅所言极是,我这就前去捉拿!”起身拔刀,唤出四名骑兵,跟随自己前去拿人。

凌云此刻距离胡芍只有几十丈的距离,但因为他浑身灰衣,身形飘忽,竟无人发现,那将军只看到一个女子,牵着两匹马,另一匹马上,似乎还要一具不知死活躺在马背的尸体。

胡芍早已知道前方来人,心底的失落已经达到了极点,毫无心情理会这些陌生的来人,但她就算勒马停在了路边,等待这群陌生的官兵先过去,只是自己无犯人之意,他人却难免犯己之心,这群官兵竟然把胡芍当成了毁城灭县的元凶,逐渐地包围了过来。

胡芍眉头一皱,面纱遮住了脸,只是遮不住两只眼睛里的怒火,这群不知死的人,居然主动来犯,那就别怪我拿你们的人头泄怒了!手中已经握紧了刀,随时准备出鞘。

“兄弟们,小心这女人骑马逃走,给我四个方向包抄过去!”大概是知道对方女子身份,那副将不想叫来太多兵,以免人数太多,传出去,一群男人欺负一个弱女子,难免令人笑话,但又怕那女子骑马逃去,于是命人包抄去路,自己持刀上阵,捉住元凶,也算是大功一件,也无人和自己抢功劳。

可是这副将的如意算盘,终究还是落了空。

凌云躲在一棵大树之后,粗有一抱的树干遮住了他的身体,只露出一个脑袋,黑暗中无人察觉,定神细看那些士兵的动静,心里想,这时候正是英雄救美的时候,这群官兵真是提供了一个好机会,看来还是老天爷眷顾啊!

凌云正待出手之时,只听胡芍一声低低道:“狗贼,滚开,我心情不好,不要过来烦我!”

那副将嘴角冷笑,道:“臭娘皮,你心情好不好,倒是看看大爷在乎吗,你乖乖听话,我就让你少受点折磨,兴许还让你爽一把,哈哈哈哈哈!”

周围传出一阵放肆的笑声,凌云心底愠怒,从树上摘下一片叶子,悄悄运入灵气,二指捏住,猛地飞出,势如破竹,竟擦过那副将的腮部,飞叶硬-如铁,锋利似剑,直接将他腮部划破,连舌头也割去了一般,半张脸都被割开。

那副将一阵痛叫,惊天动地,一众官兵无不莫名其妙,这副将尚未和那女子交手,为何突然大叫起来,难道是暗器?正在疑惑不解之际,胡芍已经出刀,一刀割破了那副将的喉咙,他停止了痛叫,死尸倒地。

四名跟随副将出战的士兵,骑着马,正围在胡芍的四面,见到如此凌厉的刀法,无不暗暗惊骇,连胯下之马也惊鸣不已。

将军喝道:“这女子绝非善类,前锋之兵,给我上!”一声令下,在将军身前护卫的十余名骑兵,条件反射一般,纵马而前。

胡芍自幼熟习暗器,对那一片割伤了副官半脸的飞叶,她立刻便认清了飞叶的来路,顺着方向看去,夜色里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

她内心一阵温暖,随即暗暗苦笑,不是他还会是谁!想不到,几日不见,连这般惊人的暗器使法都会了,真是令人刮目相看。

“冲啊!”副将一死,下面的前锋自然而然成为了领兵之人,大呼一声,身先士卒,仗着人多势众,一个小小女子,就算再如何厉害,毕竟寡不敌众,哪里打得过这一群虎狼之师?

当然,这前锋还是吸取了副将的教训,策马躲在两三个人的身后,避免对方暗器直接中招在自己身上。

“真是一群恼人的苍蝇,打死一个,又来了这么多,嗡嗡乱叫,实在是烦人至极!”胡芍怒道,两只杏眼里含着怒火。

这群冲来的骑兵重甲重马,如排山倒海一样冲过来,势不可挡,若是寻常之人,早已吓得四散奔逃,唯恐被铁骑践踏。

可胡芍站在原地,纹丝不动,刀上血迹未干,扬在风中。

那重甲兵加上高头大马的冲击之力,恐怕对付起来,绝非易事,而胡芍单薄的身影,与那十几匹高大的战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风中,显得更加瘦弱。

凌云唯恐胡芍一人无法应付,在这种危急情况之下,瞬间移动到胡芍身边,低声道:“这些苍蝇交给我了,你看着!”

胡芍看着站在自己前方的身影,身材瘦长,却那么有无穷的力量,心中一阵欣慰,道:“他们是冲我来的,让我对付了就好了。”

“哼,看来这臭娘皮不止自己一个人,老姘头来了,给我一并砍死!”那前锋大喝道。

凌云微微一笑,道:“我就喜欢被人砍,只可惜砍过我的人,都死绝了!”

十余名重甲骑兵已经奔到了跟前,马蹄扬起,眼见就要踩踏在凌云的身上,凌云飞身而起,一脚踢在了马腹之上,那重重的一脚,用了近万壶灵气,可以轻易地将一座石山击碎,踢在马腹上,力道惊人!

十余匹重甲骑兵,带着胯下之马,一并飞出,最高飞到几十丈高,远者飞出了几里地远,无一不是血肉横飞,肝肠寸断,连人带马,死尸栽倒在地,血肉四处飞散,后方的近百官兵,身上溅满了鲜血。

凌云早已准备了一幕灵气的屏障,挡住了所有飞来的碎肉,并弹了出去。

那将军大骇,座下马匹更是惊得掉头要跑,他用力勒住,道:“这人是妖人,必然会法术,撤!给我撤!”

其余士兵也早已惊骇不已,将军一声令下,兵败如山倒,拦都拦不住,纵马争先恐后地跑开,连将军都被挤到众人之后,挥刀砍杀了数名挡路的士兵,将军这才有一条路逃开。

“要不要杀了这群讨厌的家伙?”凌云问道。

“穷寇莫追,随他们去吧,别费那力气了。”胡芍道。

官兵尽皆离去,夜色下一片安静,两人四目相对,胡芍脸上微红,低下了头。

“刚刚你为什么不辞而别,说走就走了?”凌云不解地问道。

胡芍内心五味杂陈,她说不清那如同乱麻一般的情绪,剪不断,理还乱,只能说,脸上的青色胎记,凌云的放浪形骸,两人一别之后,受到的种种低声下气,人情冷暖,让胡芍无颜与他面对,就像一只受惊的林间小鹿,见到许久未见的朋友,第一个念头依然是逃离,只因无法面对那曾经熟悉又陌生的一切。

“我不知道,你和我爹曾经是死对头,他想杀死你,而你也差点杀死过他,现在我只想带他离开你,免得你们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如果你伤害到我爹,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胡芍眼神闪躲道,她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内心的想法,还是说只是一个借口。

章节目录 第385章 夜追(二) “别说你爹想杀死我,就算他真的杀我,我也不会动他一根毫毛了,你何必担心?我哪敢跟他做仇人,不然我这老丈人,不肯把女儿许给我了!嘿嘿!”凌云笑道。

“你再这样胡说八道,我真不理你了!”胡芍扭过头去,嗔怒道。

“好好,不说了,等到手再说!”凌云道。

“纵然我脸上丑陋,配不上你,你也别这样拿我轻贱,你风流成性,若是只想拿我寻开心,玩弄而已,何必伤我一个无辜的小女子,天下那么多漂亮女人,不够你去寻欢作乐吗?”胡芍脸上满是黯淡神色,低落道。

“我对天发誓……”凌云道。

“你别说了,为我发誓值得吗?你见过我的相貌,多么丑陋,你是知道的,若是你真心爱我,将胡影娶走吧,她才是我最美的一面,若是她看得上你的话,而我,早已决心今后一生,伺候孝敬父亲,待他百年之后,我便出家做尼姑,青灯古佛,了此残生。”胡芍又一次流露出消极避世的念头。

“不,我此生非你不娶,你脸上纵然有那道胎记,也已经是绝世美女,倾国倾城,若是去掉了胎记,我怕天下人都要被你迷倒了!”凌云道。

“少来油嘴滑舌,我有自知之明,你还是找别的姑娘拍马屁啊,你夸的越好,我越知道,那么美的人,绝不会是我!”胡芍道。

凌云鼻下嗅着她浑身散出的香气,身心荡漾,走过去,从身后搂住了胡芍的纤纤细腰,轻声道:“芍儿,我……”

“砰!啪!啊!咔咔咔!”一系列的声音发出,凌云的身体先是被后肘击中,差点把胃从喉咙吐出来,借着脸上着了一个重重的耳光,惨叫一声,还未反应过来,两只手臂在胡芍的扭动下,翻转了三百六十度,发出骨节扭动的声音,手臂完全变形,痛入骨髓!

惨不忍睹的凌云,手臂垂下,毫无反应,脸上火辣辣的,红肿了起来,肚子也是翻江倒海一般,要不是灵气快速流转周天,将伤口快速地恢复起来,他恐怕早已倒在地上,与那一众死尸没有任何区别了。

“让你再动手动脚!流氓!”胡芍见他惨兮兮的模样,心里有些内疚,毕竟他刚刚出手救了自己,现在反倒将他打成这副模样,是不是下手太重?想走过去关心一下,又怕他再次动手动脚,只能呆立在原地。

凌云没想到软香入怀的代价,竟然这么惨烈,用灵气冲击,矫正了关节的错位,两只手臂恢复了正常状态。

“唉!”凌云一声叹息,捂着脸背过身去,似在抽泣。

胡芍想不到这一下居然打得他这么伤心,眉头一皱,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我不该下手这么重,是我不对,你……你别伤心了,大不了你反手打我一顿好了。”

凌云回过头去,五指红印深深镌刻在脸上,依旧未消,抽着鼻子,道:“你这一巴掌,把我脸上也打出一个胎记来了!”

胡芍莞尔一笑,道:“那和我倒是般配,不对,和我脸上一样。”

“你都说了般配,看来内心还是认可我这个乘龙快婿啊!”凌云道。

“呸!”胡芍啐了一口。

凌云望着她那双如秋水般的眸子,伸出双手,但又怕她反手一串连打,将自己撂倒在地,伸出的手犹豫不定,又想缩回来,伸伸缩缩,举棋不定。

“你又想干嘛?”胡芍道。

“你别动,闭上眼睛,我给你一个惊喜。”凌云道。

“又想骗我,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呸,整天没个正经,脑子里全是坏水,你能不能正经点?”胡芍道。

“信我一次,假如我骗你,这辈子你都不要再和我说一句话,好不好?”凌云道。

胡芍见他说的情真意切,不由心软,道:“那就姑且信你一次,如果你敢动手动脚,真的,我一定会杀了你!”

凌云心道,女人终究是好骗,万一能有机会,动手动脚哪里有什么意思,至少也要动动嘴,嘿嘿,杀我?让你捅几刀都行。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绝对不会骗你,快闭上眼。”凌云道。

“干嘛非要闭上眼睛?”胡芍心里仍旧充满了疑惑。

“你不明白,一会儿我施法会有强光,凡人看了以后,轻者头晕目眩,重者致盲终生,你这么大的水汪汪眼睛,受光面那么大,看一眼怕是要目盲了,变成一个瞎眼姑娘,岂不是可惜死了?”凌云道。

“也不知你真假,就你会说,我只闭上眼睛,倒数三声,你别想趁机搞鬼!”胡芍道。

“三!”胡芍闭上眼睛,开始数数。

凌云见她闭上眼睛,脸上露出了邪魅的笑容,暗暗想到,如果我想趁机搞鬼,还要你闭上眼睛,灵气定住这个世界,还不是任我为所欲为?哈哈哈,要不是我乃一个正人君子,你就算一直睁着眼睛,也不能奈何我!

可是,凌云不愿停止这世界,不想再静止的世界里,面对一个雕塑一般静止的人,即使是她只数三声,这短短的时间,对于凌云而言,已经足够了。

凌云又一次伸出了双手,没有犹豫,两只手,伸向胡芍的耳际,轻轻地摘下她的面纱。

“二!”胡芍只觉脸上面纱掉落,心里疑惑,他就是为了摘下我的面纱?摘下面纱干什么?只是还未数完三声,她强忍着好奇心,没有睁开眼睛,毕竟在夜色之中,她虽然不愿露出脸儿,但是也并没有像日光下那么排斥。

“一!”胡芍刚数完最后一声,只觉有两只温暖的手,放在自己的脸蛋儿上,摸着脸颊,掌心托着下巴,竟握住了自己的脸儿。

胡芍惊讶地睁开了眼睛,只见凌云双手托住她的脸儿,眼神直勾勾地望着自己的脸,心里愠怒,道:“你在干什么?”身体挣扎着后撤。

凌云微微一笑,道:“先别打我,你跟我过来!”

拉起胡芍的小手,凌云带着她向道旁的田野跑去,田地边上,是一条涓涓流淌的溪水,是农家为了浇灌田地,修建的一条沟渠,溪水清澈见底,借着明亮的月光,上面皎洁粼粼的水波。

胡芍还处在一头雾水的状态,愣愣地被他牵着手,跑到小溪边,这才想起挣脱了手,脸上羞红一片。

“快来,看看这小溪多好看啊!”凌云道。

“一条小溪而已,到处都是这样的清水,有什么好看的。”胡芍脸红道,夜色下看不到她的脸色,脖子一阵发烫。

但是,难却凌云的盛意,胡芍还是走到了小溪边,低头想要看看,凌云为什么会说这小溪好看。

“是不是沉鱼落雁?”凌云问道。

胡芍低下眼眸,刚一看到溪水,上面映出自己的影子,平静无波的水面,如同一个光滑的镜子,清晰可见,摘下了面罩的脸儿,洁白如雪的肌肤,她心底一惊,那让她一直害怕镜子的胎记,居然消失不见了?这水里的人儿,难道是自己?

胡芍难以置信,这水里之人,竟然和胡影一模一样,与过去的自己,再也没有曾经那个丑陋的青色胎记了。

泪水夺眶而出,顺着洁白无瑕的脸颊,一直流下,从脸上滑落,滴滴答答掉落在小溪里,打破了平滑如镜的水面,散开一圈圈水晕,也弄碎了水上的人影。

“好美啊!”凌云站在河边,呆呆地望着胡芍。

胡芍早已泪流满面,这泪水里,蕴含了无数委屈,数不尽的屈辱,这一生为这残缺而恨不得死,今日终于如释重负,那黑暗看不到头的隧道,终于走到了头,看见了日不落的光明!

胡芍情不自禁地放声嚎啕,展开了双臂,扑向了凌云,一把投入他的怀中,将他的腰紧紧搂住,贴在他的胸膛,泪水打湿了衣衫,道:“谢谢你!”

凌云犹豫了一下,伸出手搂住了她,头发的香气,钻进了鼻子里,道:“再跟我客气,我可要不客气了?这下,是不是要到以身相许的桥段了?”

胡芍伸出拳头,在他胸口锤了一下,道:“你别瞎说,嫁娶是人生大事,我自己哪里能做决定,还要我爹说了算,只是现在我爹头脑昏昏沉沉,总不清醒,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清醒过来,只是,只是我此生总离不开你了,你别心急。”

“我当然有耐心了,等你一万年也等得起。”凌云道。

“傻子,等那么久,我早已变成白骨了,你等我一万年,也只能和我合葬了,到时候恐怕都找不到我的尸骨了。”胡芍破涕为笑道。

两人相拥在河畔,皎洁的月光洒在大地,沐浴着两人,一片如雪般洁白,夜风轻拂胡芍的发梢,秀发撩动着凌云的脸,也撩动着他的心。

许久,胡芍从他怀里离开,道:“不行,我爹还在马背上,不知道醒来了没有,我们要赶紧赶路了。”

两人回到了官道上,来往无人,毕竟那道路的一头连接着靖南县,现在靖南毁于一旦,成了一座死城,加上已经是凌晨了,自然不会有人从这条道上走了。

两匹马还拴在树上,胡胤山被绑在瘦马之上,呼呼大睡,没有一丝醒来的迹象,两人放了心,同乘一马,相拥提起了缰绳,离开了这个地方,去往胡芍的深山老宅。

章节目录 第386章 深山老宅(一) 乘着暮色,凌云揽着胡芍的纤纤细腰,骑马徐徐而行,胡芍先是有些挣扎,刻意与凌云隔开距离,可马鞍之上,座位的空间十分有限,加上马匹颠簸,没多久便越来越近,最后不免隔着衣服,拥在了一起。

胡芍只觉面红耳赤,加上摘去了面纱,更加羞涩,低着头不敢抬,一句话也不说,还好夜色下看不清楚脸色。

“前面是一段山路,崎岖难行,还不知有几个时辰,才能到大山之中的老宅,你愿意跟着我去吗?还是去附近城镇上等我,我安顿好父亲,再出来见你?”胡芍吐气如兰,低低的声音道。

“芍儿,我宁愿这一条路没有尽头,就这样一直走下去,路再难走,我也要去。”凌云凑在她耳边轻声道。

两人继续向山林之中行去,果然山路陡峭狭窄,马儿走起来十分吃力,凌云便下来牵马,生怕老马失蹄,在险峻的悬崖上掉下去。

走了大约足有两个时辰,胡芍坐在马背上,不时道:“你快上来吧,走了这么久,累坏你了,我下马去牵好了。”

“不用,我来就好了。”山路越来越窄,走起来十分费时,凌云牵马行进,速度很慢。

忽然,行至一片开阔地带,东方的天空亮起一道鱼肚白,山林中,泛起蓝色的晨雾,几分清冷。

胡芍一整夜未睡,早已困倦不已,强支撑着睁着惺忪的双眼,望着凌云牵马的背影,心里涌动几分感动,之前还错怪他,总以为他只是想玩弄自己而已,风流成性,本性难改,可现在看来,他还是蛮用心的。

“前方就是了。”胡芍欣喜道,终于走完了这难行的山路。

“当初你们祖先把老宅建在这里,也真是有毅力,能够开凿出这一条窄窄的山路来,不过,以后等我把那靖南郡王除掉,你们还是搬回城中居住吧,这里太不方便了。”凌云道。

前方是一片开阔的空地,种着几亩良田,稻田里一片青色,晨曦从山峦的低矮峡谷之处照过来,能够清晰看到,半山腰处,连绵着几十座木质老宅,有炊烟从烟囱中,袅袅升起。

“这里虽然荒僻,但是有这么一大块平地,良田、牲畜皆可耕种喂养,自给自足,不愁吃喝,后山还有一条暗河通向外界,假如急于出去,顺着河流乘船而出,大概只需要半个时辰的时间,不会耽误事情。”胡芍解释道,她从马背上下来,活动着僵硬的身体,去后面看那匹瘦马上,父亲的情况。

胡胤山昏睡了一路,此刻还鼾声大作,脸上沉沉睡意,胡芍这才心安,小心翼翼地解去了他身上的绳子,扶着他继续前行。

顺着一条蜿蜒小路,两人牵马来到了老宅子前,穿过一栋石头牌坊,将马停在一栋低矮茅房下面,凌云背起胡胤山,跟着胡芍走到一栋干净的漆木青瓦老宅前。

“我爹一直呆在这里,独自居住,有个仆人照顾,等我敲下门。”胡芍道。

还没等胡芍敲门,一个佝偻老头打开了门,从屋里探出了头,脸上苍然一笑,道:“是大小姐回来了!”说着,颤巍巍走过来接胡胤山。

凌云哪里敢让他背,走进屋子,里面打扫的十分整洁,陈设条理,床上铺着被褥,凌云将胡胤山放在床上,他始终昏睡未醒。

“这位是?”佝偻老头声音嘶哑问道。

“一位朋友,阿伯,你莫多问了,照顾好我爹。”胡芍脸上微红道,然后从屋里走了出去,凌云跟在身后。

“这里住满了人,除了我弟弟,还有胡影,其他都是父亲的侍妾,还有几名仆人,当时家里出了事,我本想将仆人全都遣散,可几个老仆人实在无处可去,他们自幼卖到我家,无父无母,如漂泊浮萍,只能带着他们来到这里。父亲出事之后,几房侍妾偷偷走了数人,只有上了年纪的两位姨娘,也跟了过来,平时帮着仆人照顾我爹。当然了,我们家变卖的家产,得到的银子,足够我们花几辈子了,衣食无忧,只是这里荒僻了一些,无处花销,我弟弟早已快无聊死了。”胡芍掩嘴笑道。

“见到我,怕他就不会再无聊了。”凌云道。

“他见了你,还不跟老鼠见了猫一样?只是这么早的时间,我倒是怕他还未起呢。这里有十三栋宅子,本都是废弃的老宅,我派了工匠维修了十来天,每一处都勉强能够住人,现在你来了,那我跟胡影同住一处好了,你也有个房间住。”胡芍道。

“我这一来,就住你的闺房,传出去好像不太好吧?”凌云道。

“那还有一间杂物房,里面放着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养着几只兔子,你要不要搬进去住?”胡芍道。

“那还是算了。”凌云一皱眉头,想一想,便难以忍受那兔子的气味,闺房的香气可比那好多了。

两人来到胡芍的房间,除了几名老仆人早起做饭,其他人都还在沉睡之中,所以一路上也没有碰到别人。

胡芍打开房门的锁,跨步进了房间,凌云也跟了进来。

房间里靠西摆着一张雕花木床,上面围着床幔,一件衣柜,还有茶几和几张椅子,一扇小窗,透进来几缕光,整体的光线还是有些黯淡。

胡芍点燃了一根烛台,烛光照遍了整个小小的房间。

“这房间倒是干净整洁,东西摆的井井有条,只是采光有点差了,这木窗太小,怪不得你这么白嫩,整天不见阳光,皮肤哪能不白啊。”凌云嘻嘻笑道。

“唉,你别取笑我了,我一向有些自卑,自幼因那脸上的胎记,不敢见人,哪里是为了白啊。”胡芍道。

门外忽然出现了一人,探头道:“姐,你回来了,哎,怎么还有个男的?”

“你怎么起这么早?”胡芍没料到胡魁会这么早起来,想起自己和凌云同处一室,心里一阵羞怯,生怕这个弟弟出去乱说。

“哎,你不是我姐,胡影啊你,好大胆啊,你居然敢藏一个男人,怪不得对我爱答不理,原来早有情郎,真是岂有此理!”胡魁怒道。

胡芍这才意识到,因为脸上没了胎记,被弟弟看到,误以为是胡影,毕竟两人如同一个坯子做的,几乎看不出模样上有什么差别,特别是没了那块胎记之后。

“你胡说什么,我就是你姐,脸上的胎记医好了而已,你居然敢对胡影动心思,你是想死了吗?”胡芍内心一阵恶心,这家伙居然色胆包天,对和自己同样长相,和他有姐弟情分的胡影动心思,差点要拔刀砍了这不成器的家伙。

胡魁一愣,看着胡芍那怒喝之下,一脸的怒容,这才相信,这气质绝非温柔如水的胡影能够装出来的,这还真是自己姐姐,欣喜道:“老姐,你居然治好了胎记,难道你碰到了那位老道士?”

当他看到胡芍脸上怒容未消,这才知道得罪了她,连忙溜须拍马道:“老姐,没了这块胎记,你真是美呆了,沉鱼落雁,闭月羞花,都形容不出你的美啊,这也不怪老弟,我差点将你认作胡影,现在你可比她美艳动人多了。”

“你给我闭嘴!今天为什么这么早起来?”胡芍道。

“这怪不得我,昨晚饭菜太咸,我吃得口干舌燥,喝水太多,半夜起来了几次,今天一大早又被尿憋醒了,这不起来方便方便?诶,老姐,嘿嘿,你怎么带个男人进你的房间?”胡魁邪恶地笑道。

“哼,你倒是仔细看看他是谁?”胡芍道。

房间里光线昏暗,烛火正背对着凌云,脸上在一片昏暗中,看不清他的面容,胡魁走进几步,仔细一看,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大叫一声:“妈呀!”后退几步,被门槛一绊,差点摔倒。

幸好胡芍拽着他的衣服,将他拉住,这才没有摔倒在地。

“有鬼啊,我,我,大白天怎么还见鬼了?”胡魁惊慌道。

“什么鬼,这可是活生生的人,有你姐我在,何必这么胆小?”胡芍忍不住笑道。

凌云本来站在胡芍身后,一言不发,见胡芍主动介绍起自己,也不再有意隐藏,走上前来,脸上挂笑道:“好久不见,胡大公子,不知哪里有鬼啊?我怎么没看到呢?”

胡魁更加惊慌失措,挣脱了胡芍的手,往后跳开,道:“你不是鬼,怎么像鬼一样,这大山之中,躲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一下子出现了?!”

“哦,原来说我是鬼啊,哈哈哈,胡公子越来越会开玩笑了,那你看你身后!”凌云道。

胡魁汗毛直立,听到此言,如芒在背,哆哆嗦嗦地转过头去,只见身后也站着一个凌云,再转回头,眼前也是一个凌云,眼睛睁大,再一次回头,那凌云又消失不见了,揉了揉眼睛,喃喃道:“难道我眼花了?”

“没有,你看看我!”凌云道。

胡魁回过头,只见眼前漂浮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张着獠牙,焦黄的利齿上还沾着碎肉,吓得脸色煞白,尖叫一声,差点晕过去。

“你别吓唬他了,我这个弟弟不争气,本来就是个纨绔,被你再吓出病来,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胡芍正声道。

“好吧,胡公子,不逗你了。”凌云走过去拉住摇摇欲坠的胡魁,给他注入了一缕灵气,本来晕眩的意识,一下子清醒了,身体不由自主地站直了,想倒地也倒不了。

“姐,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胡魁吓得躲到胡芍身后道。

章节目录 第387章 深山老宅(二) “昨晚要不是他出面救我,我和爹能不能活着,都说不定,多亏了他,你对他客气点!”胡芍道。

胡魁将信将疑,望着凌云几眼,低声对胡芍附耳道:“姐,依我看,他不是好人,救你可能就是看上你的美色了,说不定你和爹遇险,都是因为他的阴谋诡计……”

“你胡说什么?”胡芍呵斥道,“昨晚死了多少人,我们才杀出一条血路出来,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整天只想着泡妞,一点正事不干!”

“姐,你这话说的,前几天还夸我呢,虽然我不干什么活,但是有下人们干,我能够在这大山里,守上几个月的寂寞,都不出去惹事,你不是夸我终于有点出息了吗?”胡魁委屈道。

“还不是对你要求太低了,不惹事就算长进,夸你是为了激励你,好歹也多想想,今后你能怎么成点器才好。”胡芍道。

“大山里面,我能怎么成器,当个山大王?”胡魁道。

胡芍忍俊不禁,笑道:“山中无老虎,你当山大王!”

“姐,你说我是猴子,你不也是猴子了,骂我可就是骂你。”胡魁道。

胡芍也拿他无奈,道:“你要是没事,回去睡觉去,不要再这里胡说八道了,让人笑话。”

胡魁望了一眼凌云,不屑道:“哼,还不是打扰你们幽会了,真是见色望弟,你们处吧,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一点都不害臊!”

“你找死啊!”胡芍忍不住气得拔出了刀。

胡魁见状,吓得连滚带爬,一溜烟儿消失在了小路上。

“这小子一点都没长进啊,不会出去乱讲吧?”凌云无奈苦笑道。

“哼,大山里面,乱说给谁听,我一个女子,都不在意,你还怕了?”胡芍道。

“你不怕,我怕啥?别说共处一室了,同床共枕我也不怕。”凌云笑着,冲过去抱住了胡芍,拦腰便要将她抱起来。

“我的刀还未入鞘呢,你快放下我,不然!”胡芍道。

凌云嘻嘻一笑,松开了手,道:“跟你开个玩笑。”

“哼,开玩笑?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先说是玩笑,假如我不生气,接着便来真的,得寸进尺,哼,臭男人,本性难改!”胡芍揭开凌云的小心思,道。

“唉,想不到我的形象,在你心目中,堕落到这种地步,我还以为昨晚英雄救美,在你心里,高大无比呢!”凌云道。

“谁让你不正经呢,这里就是你暂居的睡房了,昨晚一夜未睡,你赶紧收拾一下,睡个觉吧,这里大山之中,外人罕至,不会有其他人打扰,等你休息好了,我再跟你说一件事情。”胡芍道。

“什么事情,你这样一说,我心里的好奇都勾起来了,还哪里睡得着?”凌云道。

“等你睡醒我再跟你说。”胡芍脸上一抹绯红,夺门而出。

凌云望着她离去的倩影,心里一阵甜甜的滋味,涌上来,连清晨的风吹来,都满是花香,如此境地,真是人间的仙境啊。

到底是什么事情呢?凌云躺在柔软的床上,满怀皆是枕头被衾的香气,脑子里不停地在想,胡芍离去前那句话,到底是什么事,要跟我说呢,害得她脸都红了?

不多时,凌云听到一阵脚步声,紧接着听到一阵敲门声,以为胡芍去而复返,道:“进来吧,门没关。”

一个女子推门进来,道:“公子,小姐让我给你送一碗肉粥过来,让你喝完再睡。”

凌云起身一看,那走进房间的女子,倩影轻盈,脸蛋和胡芍毫无二样,想必就是胡影了,多日不见,她更加高挑了,一身青衣,难掩身材的丰盈,大概这是与胡芍唯一能够区别之处了,胡芍身体瘦弱,形似扶柳,有不胜娇弱之姿,但胡影的身材却饱满许多,凹凸有致,两人的相貌一模一样,清秀俊丽,声音都别无二致,唯独从身材可以看出不同的丰韵。

胡影端着一碗肉粥,青色花碗,晶莹剔透,里面放着一根汤匙,端到凌云面前,恭恭敬敬地双手奉上,眉眼低垂,不敢直视凌云的目光。

凌云起身坐在床边,有些受宠若惊,连忙擦了擦手,伸出双手,接过那碗粥,不小心碰到了胡影的手指。

胡影条件反射一般,立刻抽回了纤纤玉手,脸上尽是惊慌神色。

凌云一愣,幸好碗已经接在了自己手上,没有掉落,还是让人一惊。

“公子,是奴婢不小心,差点摔碎了粥,请公子赎罪。”胡影脸上挂满了歉意,屈膝便要跪下。

凌云单手持碗,伸手挽住胡影的袖子,道:“别跪啊,这地多脏,你一身干净的衣服,跪下去可就弄脏衣服了!”

胡影微微迟疑,没有跪地,站在一旁,低头等候凌云吃完,将碗拿走。

凌云本以为胡影是一位含羞女子,所以碰到她的手时,羞涩地抽回了手,害得差点跌碎了碗,后来忽然意识到,她会如此条件反射地抽回手,看来不是男女之别的原因,而是其他原因。

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会让她这般警觉,凌云隐约感觉,估计是胡魁那个混世小魔王的原因,他一直觊觎胡影,对这位没有血缘关系的绝世美人,心中早已色心大起,平时恐怕逮着各种机会,对胡影下手揩油,所以害得胡影现在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你就是胡影?”凌云问道。

“奴婢贱名,不足挂齿。”胡影卑微道。

“你又不是我的仆人丫鬟,不用对我这么恭恭敬敬,反倒让我感觉不太适应,哈哈哈,还是随便点好。”凌云道。

“奴婢不敢,公子是府上的客人,本该恭敬对待,加上小姐脸上的胎记,是因为公子,才能治好,公子是小姐的救命恩人,她之前因为这个胎记,几次三番要决绝于世,我好久没见她,像今天这样春风满面,开心得笑了,所以,我觉得公子有恩于小姐,等于有恩于奴婢,奴婢无以报答,理应伺候您。”胡影说到激动的地方,眼中隐约有泪花泛起,可见动了十分的真情。

“别这么说,你们大小姐,也救过我的命,所以一命抵一命,现在谁也不欠谁的,你不用对我这样敬如上宾,你我就当做朋友,平等相待就好了。”凌云道。

“奴婢不敢。”胡影低眉顺眼道。

“在我面前,不要自称奴婢了,不然,这碗粥我可喝不下去了,屁股下面,如坐针毡啊。”凌云道。

“那,那奴婢……我不呆在这里了,免得影响公子胃口,我出去等候好了,公子喝完粥,我进来取碗。”胡影道。

“别啊,你呆在这里,我胃口好得很,反而想多吃几碗。”凌云道。

胡影掩住了樱桃小口,莞尔一笑。

“你为什么笑?我吃粥样子太滑稽了?”凌云苦笑道。

“不是,公子,只是你这句话,和某个人的话,真是太像了,不过那人是个没点正行的人,我有点想不到,公子这种正经人,也会说这种话,所以心里觉得好笑。”胡影道。

凌云内心也是一阵好笑,这小女子居然说自己是个正经人,不知道胡芍早已说了自己多少遍不正经。

“那个没点正行的人,是不是胡魁?”凌云问道。

“我只是个小小奴婢,主子的事情,我不敢说。”胡影道。

“这里又没有别人,你但说无妨,是他的话,你点点头。”凌云道。

胡影嫣然一笑,点了点头。

“这家伙占你便宜了?”凌云有些担心道。

“没有,我自幼跟随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终日守在闺房之中,胡魁他几乎从没见过我,近些日子,我们搬来这大山之中,才让他有机会接近我,有些时候,我给老爷送饭去,他便借机靠近我,想要动些小手脚,可是我一直严防死守,警惕性高,他从未得逞,现在小姐回来了,他不敢乱来,我倒是可以放心了。”胡影道。

“这家伙死性不改,你看着,我非要去教训他一顿不可。”凌云有些愠怒道。

“公子还是别去了,万一伤到胡魁,我家大小姐肯定生气,然后跟你有矛盾,也是在所难免,何必为了这点事情,伤了和气,奴婢以后小心就是,和他也不会相处太久,有大小姐管着,不会出事的。”胡影道。

“你说得倒也是,只是有一件事情,我不理解,你和胡芍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而胡芍是他的亲姐姐,他怎么会对你起那种念头,这和乱--伦有什么区别?”凌云道。

“公子有所不知,我家小姐自幼闭门不出,连胡魁也很少见面,见面时也是用面纱遮住,大户人家,房子多,院落多,终生不见的下人们也有,所以这不足为奇,胡魁没见过他姐姐的长相,自然不觉得我和她姐姐长得像,便有了歹心。”胡影道。

凌云一边吃粥,一边和她聊天,只觉她思路清晰,说话条理清楚,虽然很少出门,阅历不多,但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子,悟性很高,不知不觉,手中的那一碗肉粥,已经见底了。

“公子,你还要吃粥吗?奴婢再去盛一碗过来。”胡影道。

“不用了,你拿走碗吧,我睡一觉。”凌云将那只碗递给了她,然后看着她离去,并关上了门,自己也躺在床上,一夜未睡,头脑有些昏沉,于是进入了一场春秋大梦。

章节目录 第388章 深山老宅(三) 等到凌云醒来的时候,从窗户向外望去,天色已经黯淡,原来这一觉竟然昏睡了整整一天,醒来时已是太阳西斜,临近黄昏。

“你醒了?”胡芍蹑手蹑脚地推开门,望见了醒来的凌云,睁着一双眼睛正在看她,脸上一红,道,“我本想进来拿点东西,以为你还在睡呢,没想到吵醒了你。”

“不是你吵醒我,我睡到自然醒,睡得好饱,刚才已经醒了,躺在床上没起而已。”凌云翻身起来,笑道。

“你饿不饿,我已经吩咐人做好了饭菜,等会影儿会给你端过来。”胡芍道,然后开门走进了房间,去柜子里找什么东西。

“还真有点饿了,晚饭我们吃些什么?”凌云问道。

“我已经吃过了,喝点粥,给你准备了烧鸡、炖肉,是仆人今天摇船通过暗河,去附近镇上买来的,你山珍海味吃惯了,这些家常菜不知道你吃得习不习惯。”胡芍温柔道。

“对了,我睡着前,你不是跟我说,有一件事情要跟我说,到底什么事情?”凌云问道。

“其实,这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当时你帮我治好了脸上的胎记,恢复如初,毫无痕迹,我对你很是感激,今后也会……好好报答,只是,现在我爹他疯疯癫癫,终日陷入在一种痴傻的状态,不知得了什么病,我在想,你医术既然这么高超,是不是可以帮他治好这痴傻的病症?”胡芍声音越来越低,似乎对求人之事腼腆至极,不好意思说出口。

“我以为你是想跟我商量,那个什么,以身相许的事呢,这个啊,我帮你爹试一试呗,兴许能治好。”凌云道。

“若是你能帮我爹治好,别说以身相许,就是你让我割肉还你,我也无一句怨言。”胡芍坚定道。

“哈哈哈,你割肉还我什么,我哪里下得去手,倒是肉偿还可以。”凌云道。

“呸,你就没个正行!”胡芍从柜子里取出一块银子,握在手中,道。

“这算什么,我让你好好看看,什么叫做没正行!”凌云从床上跳起来,伸手想要去抱住胡芍。

胡芍见状不妙,连忙夺门而出,嘻嘻笑道:“这么多下人,你乱来,还让我活不活?小心我抽刀了!”

凌云无奈,只得苦笑道:“说话不算数,说好的以身相许呢?”

“哼,你就是没点耐心,我……我已经是你的人了,合适的时候,当然会许给你,不是现在。”胡芍紧张地向门外望去,生怕撞到人。

碰巧胡影提着食盒,从厨房那边的小路走来,款款而行。

“你的饭来了,准备吃饭吧,猪头!”胡芍娇羞道,转身出了门。

胡影见到大小姐,行了个礼,道:“大小姐!”

“影儿,不是说了吗,以后你我姐妹相称,不要再分主仆了,你和我长得这么相似,本来就是同根而生,干嘛还称我大小姐?那你是不是要称为小小姐?”胡芍笑道。

“大小姐说笑了,只是奴婢伺候大小姐这么多年,改口叫你姐姐,有点不太习惯。”胡影道。

“总会有习惯的一天,现在开始叫我姐,以后兴许再让你叫我大小姐,反而感觉怪怪的。”胡芍道。

“是,姐。”胡影一笑道。

胡影提着食盒,走去凌云的房间,敲门而入,将食盒打开,一一摆在桌子上,几碟菜的香气一下子溢满房间。

放好饭菜和碗筷,胡影恭敬地退出了房间,不顾凌云的挽留,不肯一起吃,凌云望着这一大桌饭菜,心里苦笑,哪里吃得完,可腹内饥饿,忍不住拿起筷子,狼吞虎咽了一顿。

酒足饭饱之后,凌云拍了拍肚子,胡影守在门外,问道:“公子,是否还要再添饭?”

凌云已经吃下了两碗米饭,道:“不用了,好撑。”

胡影道:“那奴……我进来收拾碗筷,以便公子晚上休息。”

“哈哈,当我是猪吗,吃完就休息,还不要胖上十斤,还是出去走走,不然吃下去的东西,消化不了。”凌云道。

走出宅子,天色将晚,凌云顺着小路,与提着食盒回去的胡影,并肩而行,问道:“你家大小姐现在和你同住一处?”

“是啊,我那里相对破旧一点,刚刚为小姐换了一套新被褥,勉强可以委屈小姐睡下。”胡影道。

“你们从靖南县城的胡府,来到这深山老宅住,恐怕很不习惯吧,只可惜靖南县现在已经整座城都毁掉了,胡府更是废墟一片,再也无法回去住了。”凌云道。

“什么,胡府毁了,怎么会?”胡影听到这里,心里一惊,尽管她早已知道,胡府家产尽皆变卖,那里不再是胡家所有,只是听说这自幼居住的地方,忽然全被毁了,心里不由得泛起波澜。

“唉,说来话长了,靖南郡王有个手下,为了追杀我以及一位世外高手,恶战了一场,损毁无数房屋,胡府也不例外,在恶战中毁成了废墟。”凌云道。

“可惜了,这半年来变故太多,胡府里,我自幼在那里长大,一草一木,都那么熟悉,我,我却再也回不去了,还好大小姐治好了脸上的胎记,这倒是好事一桩,与这相比,胡府本来也不再是胡家的产业,毁了也无法再挽回了。”胡影黯然神伤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毕竟那是自幼长大,朝夕相处的地方,忽然听到毁掉的消息,哪里能够不失落难过?

“未必无法挽回,等我解决了靖南郡王,买一块地,将那胡府重建起来,一定造的和当初一模一样。”凌云道。

“再造出来的宅子,等于重新再造了一个人,就算和原来一模一样,也不再是那个宅子了,我只是有些惋惜,那个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说没就没了,心里一下子有些失落落。”

“不过,就算那宅子没有毁掉,也早已有人住进去了,我反正也回不去了,这里的老宅子住了几月,反倒更加亲切熟悉了。”胡影道。

两人并行走到一处低矮房屋前,胡影站住了脚,道:“这里就是大小姐和我同住的房间,她刚刚出去,去了后山河边,不知道有什么事。”

“那我去后山看看。”凌云道,作别了胡影,她继续朝着厨房走去,凌云则走向了后山。

翻过陡峭山路,凌云从半山腰的老宅,走到了山上,向后山望去,一片郁郁葱葱的丛林,一条蜿蜒山路顺势而下,前方在丛林掩映之中,有一条河流,若隐若现,盘旋在丛林中,如一条遨游大地的龙。

凌云顺着蜿蜒山路走下去,山路上铺着石阶,所以老宅荒废多年,也不曾生草将石阶掩盖,前方传来潺潺水声,离河流已经不远了。

“你怎么来了?”河边一块石头上,立着胡芍瘦弱的身影,身姿飘逸,衣袂飘起,手持着刀,脸上神色又惊又喜。

“胡影说你来了后山,所以我赶过来看一眼,怕你被老虎吃掉了,我可就落空了,说好的以身相许,也只能无人空相许了。”凌云道。

“就会胡说,这里不怕有老虎,就怕有你这样的色狼。”胡芍低头一笑道,眼中尽是甜蜜的神色。

“话说,你为什么来后山,难道是钓鱼,准备来一顿剁椒鱼头?”凌云调侃道,只是她手中握着刀,并非鱼竿,看来钓鱼的可能性不大。

“我要是钓鱼,就先把你扔到河里打窝。今天回来的时候,我命两个仆人乘船去附近镇上买菜和肉,回来做饭,方便款待你这位贵客,只是两人同时乘船出去,到了镇上,约定一个向西去,买肉买鸡,买些调料,另一个向东去,买菜买果,再买些干粮,可是只有那个买肉的仆人,到了约定的时间,回来到船上,另一个仆人一直不见踪影,过了两三个时辰,他实在等不住了,便摇船回来了,卸下肉和鸡后,他又摇船去接那人,结果直到现在,两个人,都还没有回来,我有点担心,所以来这里等候。”胡芍忧心道。

“芍儿,你不用心急,那个船也不是这里唯一的船吧?应该还有其他船,我们摇船出去看一眼便是。”凌云道。

胡芍微微思索,点头同意,带着凌云来到旁边的码头,那是隐藏在河边密林中的一处池塘,里面停着两艘乌篷船,每艘均能乘人六七个,篷顶约到凌云的头顶,内部空间十分宽大。

“这两艘船,有一艘年久失修,里面有些漏水,搁浅在塘边,不能用,另一艘刚刚修好,只是上面的桨太过沉重,用起来不太方便,所以仆人们进出,一直习惯使用那艘小船,这两艘不太常用。”胡芍道。

“不怕它桨重,只要不沉,我就有办法开出去,再开回来,上船!”凌云飞身而起,落在了船头,抬手一拉绳索,将船靠岸,双手揽开,示意胡芍跳上来。

“不用接我,我自己能上去。”胡芍脸一红,小心翼翼地迈脚上船。

凌云见她不让自己抱上船,心底生出一计,脚底用力,猛地一踏船头,船身剧烈地摇晃了起来,胡芍刚迈上船一只脚,立足未稳,差点跌倒。

幸好凌云早已预料到,抢先一步,伸手揽住了胡芍的细腰,将她抱上了船,稳稳地放在船上。

章节目录 第389章 深山老宅(四) 胡芍脸上绯红如霞,锤了他肩头一下,道:“你使坏,居然踩船,要是我掉下去了呢?一定拔出刀,在你身上戳几个窟窿!”

“听说美人的身体,掉到水里,鱼儿会争相把她举起来,不至于溺死,若是凶巴巴的女人,掉到水里,鱼儿争相啃食,那可是一个好大的鱼窝,以后来这里钓鱼的人,恐怕会很多。”凌云道。

“你的意思是,我凶巴巴咯?”胡芍嘴巴一撅,不满道。

“我可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你这么美又凶的人儿,掉下水里,鱼儿恐怕会十分纠结,到底是把你举起来,免于香消玉殒,还是啃食,免得世上男子受罪,哈哈哈!”凌云话音一落,难免受到一顿小小粉拳的猛锤。

轻舟入河,河流自西向东,缓缓流淌,从这山中出去时,是溯流而上,本来最为费力,需要时刻不停摇桨,可凌云踏在船头,重重的木桨握在手中,轻轻一挥,似有千钧之力,水中荡起波浪,竟高达三丈,水浪雪白,一股鱼腥水草的气息,扑面而来。

“你是不是从没开过船,这木桨怎么能这么摇,还是我来吧!”胡芍说着便要来船头接过木桨。

凌云抱着她放在船舱里,道:“你安安稳稳坐着,别管外面滔天大浪,相信我,不用半个时辰,一盏茶的功夫,我就能从这里出去。”

胡芍尽管心里对他将信将疑,但怕驳了他的面子,只能安安稳稳地坐在船舱里,心里想,男人果然是好胜心强。

凌云拿起木桨,向后摇桨,小船本来顺流而下,正在往相反方向漂去,在凌云这一挥之力下,如同一艘发疯的野牛,在水面上,几乎脱离了水面,猛地向上流冲去。

胡芍吃了一惊,不得不紧紧扶住船舱内的把手,以免被高高抬起的船头掀倒。

凌云站在船头,稳如泰山,回头笑嘻嘻地望着胡芍,道:“芍儿,你可握紧了,不然掉下去,我可不会游泳,下去捞你,怕要做一对落水鸳鸯了。”

“呸,开船最为讲究,不知道不能说这些落水、翻船的不祥之语吗?”胡芍嗔怪道。

“怕什么,前面已经到岸了。”凌云道。

胡芍透过船舱的小门向外看去,果然岸边景色,与之前已经完全不同,从密林繁茂,变得人烟稠密,村落渐现,景象热闹起来。

“这么快,才刚过了多久,灵气这东西,果然威力不可小觑。”胡芍感慨道。

从山中乘船出来的路线,若是遇到好天气,风平浪静,波澜不惊,河流缓慢不急,溯水而上,不太费劲,倒是省力又快速,大概只要半个时辰,其中还有一段昏暗的山洞水道,极为狭窄,暗礁极多,行船需要小心加倍,所以格外耗时。

可是,凌云驶船出山,迅疾无比,连山洞都未有察觉,胡芍在船舱里,只觉一阵昏暗,便已经来到了山外的城镇之间。

胡芍掏出怀里的面纱,遮住了脸,坐在船门,向河两岸望去,寻找那两名仆人用过的船,可是一直没有收获,没发现那只船的踪迹。

“为什么这个镇子快走到头了,还没发现那艘船,奇怪了,难道仆人上了岸,还能带着船上岸不成?”胡芍疑惑道。

“我觉得未必是船上了岸,也有可能那船早已沉了,所以才没发现。”凌云沉吟道。

胡芍顺着凌云的目光,只见暮色渐沉,岸上一队甲兵,举着火把,手持利刃,正在叫嚷着,一阵嘈杂之声。

“片甲不得下河,所有陌生人等,全部给我抓了!”当首的头领大喝道。

“都司,那河里好像有船!”一名兵丁大声叫道。

所有人的目光集聚到凌云的乌篷船上,那名都司眉头一横,怒道:“两个找死的狗东西,快将船靠岸,我们奉命搜查,一切船只尽要凿沉!”

凌云低声笑道:“这蠢货,若是客客气气,骗我说靠岸,赏几十两银子,兴许我还会靠过去,现在这样,我过去反倒和他一样蠢了。”

“当兵的霸道惯了,他们哪里会在意你怎么想,更不会对平民百姓低声下气,这样吆五喝六已经是为了哄你过去,等你上了岸,稍有不从,甚至是动作慢了一点,你倒是看看,他会不会举起鞭子就抽!”胡芍道。

“那今天他们太不幸了,居然遇到了我,我倒是要过去看看了,你在船上等我。”凌云道。

因为河岸没有其他船只,胡芍料定那群官兵不过虚张声势,即使自己开船逃走,他们也没法追击,所以不想节外生枝,道:“还是不要招惹他们的好。”

“没事,你做好看戏就好。”凌云从船头一跃而起,跳到了几丈开外的河岸之上。

那群举着火把的官兵尽皆一愣,没想到此人居然如此矫健,一跃之下,竟然跳过这么远的距离。

“好身手!一般的平民百姓,汉人那群只会拿着锄头耕地的村夫,哪里会有这么好的身手,我看这家伙绝非寻常,恐怕就是朝廷缉拿的要犯!”那名都司一脸横肉,凶恶道。

“大人,我乃一介平民,遵纪守法,从来不敢为非作歹,怎么会是朝廷通缉的要犯呢?”凌云微微一笑道。

“狗东西,你是平民,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身手?”那名都司道。

“大人有所不知,我自幼生活在山上,每天下山打水砍柴,所以养成了习惯,一跃这几丈之远,不过是小意思,不算什么,而且我不光跳得远,我还会飞呢!”凌云道。

那名都司一愣,睁开一条缝的小眼睛,随即脸上的横肉颤动了起来,张开大嘴,大笑道:“哈哈哈哈哈,你这厮莫不是发了疯,居然说自己会飞,你倒是非给我看看,如果真能飞起来,我倒是可以放过你!”

“大人请看!”凌云道,双足踏开,猛地一跃而起,不过离地一丈,便落了下来。

那名都司捧腹大笑,指着左右道:“哈哈哈哈哈哈,这狗东西真是一个疯子,这也算得飞?那老子岂不是每天都要飞?”

都司身后的一群兵丁也是哄堂大笑。

“大人莫笑,你看我,真的会飞!”凌云一皱眉头道。

凌云再次跃起,一跃之下,竟然有四五丈高,远比旁边的低矮房子还高出许多。

这下可惊到了那名都司,以及他身后的诸多兵丁,无不惊叹起来。

常人能够跳跃一丈之高,不足为奇,即使是两丈之高,也只能算是出类拔萃之人,不算奇特,可这下凌云腾空跃起四五丈高,十足震惊到了众人。

连坐在乌篷船的船头,焦心地察看着凌云状况的胡芍,也有些惊讶,想不到他居然跳起来这么高。

“都司,看来此人真有些本领,不可小觑。”一名兵丁道。

“此言不虚,这人不知什么来头,有些异于常人之处,越是如此,越不可放过!来人啊,快快给我将此人拿下!”那名都司大声喝道。

“大人,稍等,我只是跳的高了一点,不知所犯何王法?”凌云道。

“哼,你少来给我这种小把戏,平民百姓,谁会像你这般身手,恐怕不是江洋大盗,就是梁上飞贼,将你拿下,到了大堂,再好好审问个清楚!”那名都司道。

“哈哈,大人,不瞒你说,我并非江洋大盗,也不是梁上飞贼,而是附近远近闻名的豪富之家,资产不下百万两白银,你若是放过我,我一定奉上万两白银。”凌云道。

“万两白银,就想收买我?你资产百万,只拿出这么一点?”那名都司不屑道。

“那就十万两白银,如何?”凌云道。

“这还差不多,只是空口无凭,你倒是拿银子出来!”那名都司道。

“大人,谁会随身带着十万两白银呢,你派人跟我去府上拿好了,不过,我另外再奉上两万两白银,只求大人告知一件事。”凌云道。

“什么事?”那名都司道。

“大人,我府上有两个仆人来镇上买点东西,如今过去了一整天,还没见着下落,不知大人是否见到了?”凌云道。

“你是否想问我,有没有抓到你的两名仆人?哼,直说无妨,今天是抓了不少生人,要说奴仆模样的家伙,也有十来个,你自己去看看,有没有你的仆人领走便是,只是,那银子嘛,我不见到,你也别想去见你那两个仆人了。”那名都司道,他心知没人会为了两个仆人,再花上两万两白银,即使是亲兄弟,花这么多银子,恐怕也要多考虑一番,想必眼前这人,包括那两名仆人,必是江湖大盗无疑,但只要银子是真的,管他那么多呢。

“大人请看,银子都在这里,不知我的仆人关在何处?”凌云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块银子,足有二十多两,沉甸甸,一块锃亮的银锭。

“就这么点?”那名都司不屑道。

“这只是见到仆人的银子,万两白银在府中等着大人呢。”凌云道。

那名都司思量一下,这倒是也没错,二十两定金虽小,但值得麻烦一番,接过了银子,唤人道:“把那几十个被抓的人,带上来!”

没多久,两名兵丁押解过来一群上了锁链的人,都司道:“你看一眼,有无你的仆人!”

凌云打量了一番这群人,道:“谁认识胡魁,走出来!”

那群人无不蓬头垢面,满身脏污,甚至有人身上负伤,血迹斑斑,其中两人听到“胡魁”二字,先是一愣,随即相互对视一眼,并未出列。

“认识胡魁的,走出来,我问两个问题,便可以离开此地了,胡魁这家伙,是我们老爷失踪的侄子,所以想找一下他的下落。”凌云见他们不敢走出来,继续道。

章节目录 第390章 官兵之祸 那两个先前对视之人,互相贴耳低语了几句,彼此又摇了摇头,还是没有走出行列,这时凌云已经猜到,原来他们生怕被诱骗出列,然后逼问一些不利于主人的问题,所以并未走出行列。

“你们两人过来。”凌云指着那两个对视之人道。

“哼,你不拿银子出来,就想带走他们?休想,先把银子拿来再说。”那名都司道。

“哈哈,我只是远看不太清楚,想叫他们出来认个清楚,假如不是我的仆人,那岂不是白花了两万两银子?”凌云道。

那名都司思忖一下,挥手示意手下放开那两人,两名兵丁持刀割开两人的绳索,押解到前。

“你们二人是胡府的人?”凌云问道。

那二人低头不语,互相看了一眼,沉默不言。

“不用怕,你看船上那人,是不是很熟悉,如实相告,我便将你们赎走。”凌云道。

“大人,我们确实是胡府的人。”那二人看到船头的胡芍身影,确信无疑,叩头道。

“那好,跟我走吧。”凌云道。

那名都司大怒道:“银子呢,狗东西,你现在就想带走人,难道想拿那二十两银子糊弄我!?”

“我给你的可不只是这二十两银子,而是你的一条命!你若是不想死,就待在原地别动,动弹一下,必死无疑!”凌云道。

“哈哈哈,当我是三岁小孩子,狗东西,给我上,宰了这厮!”那名都司大喝一声道。

跪在地上的两名仆人大惊,匍匐逃开,道:“大人小心!”

凌云毫无畏惧,站在地上,手里捏碎了一块银子,碎成了上百块银屑子,道:“谁敢动一下,谁先死!”

可是凌云的威胁毫无效果,六七名兵丁提着兵刃,满脸嘲讽的神色,好像看傻子一样,向凌云冲了过来。

凌云从手中如疾矢一般,飞速射出十余枚银屑,非但那六七名提刀的兵丁,被银屑一一击中,或是正中心脏,或是刺入脑门,莫不为致命一击,只见兵丁脸上或胸口渗出了鲜血,满脸惊骇之色,目光滞然,死尸倒地。

这一下可惊到了其余的十来名兵丁,“这厮会妖术”“快逃啊!”之声此起彼伏。

“谁敢逃,我就砍他的脑袋!”那名都司抽出长刀,怒道。

“好大的威风,我倒是看看,谁能救你的脑袋?”凌云道。

那名都司心中惊慌,脸上露出了恐惧的神色,脚步向后撤了数步,道:“大胆,你敢对我动手,你可知道我是……”

话音未落,凌云飞出手中余下的银屑,道:“这些银子全部送给大人了!还请笑纳!”

痛叫之声不绝于耳,一众兵丁尚未来得及逃走,已经轰然倒下,死尸栽地,只有那名都司还在惨叫,浑身上下嵌入了无数的银屑,连双目都被银屑刺瞎,痛不欲生,但他生命力着实比之一般人顽强很多,也有凌云想留下他慢慢折磨的缘故。

“三个时辰后,你才会死,若不想痛苦这么久,你手中的刀倒是一个自行了断的好东西。”凌云道。

银屑不光杀死了这一群兵丁,还割断了那一众被抓之人手中的绳索,重获自由的那一群人,眼见这遍地官兵死尸的场景,也来不及多想,无不夺路而逃,作鸟兽散。

“你们二人跟我走吧,胡家的大小姐还在船上等着呢!”凌云道。

飞身回到船上,凌云摇船来到岸边,靠岸停稳,将两个仆人接上了船,两名老仆本以为这一抓去,从此身陷桎梏,那苦牢中,环境恶劣,老身子骨受不住,早晚死在里面,没想到还能有活着回来的一天,无不老泪纵横,跪地向二人叩谢。

搀起二人,凌云怕两个老仆人受不住,没有再开快船,而是顺流而下,借着水力,自然而然地前行,不到半个时辰,船已经行到了山中。

吩咐两名老仆人回去之后,胡芍坐在船头,望着天上一轮圆月,道:“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留下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看这月亮这么圆,这么美,不愿辜负这良辰美景,想要和我一起赏个月?”凌云道。

“赏你个头,其实,我有点担心,那群来历不明的官兵,会暴露我们的行踪,虽然你全部杀光了那些官兵,可被抓之人中,难保没有不再次被官兵抓到的人,假如他们向官府暴露了我们的行迹,官军顺流而下,岂不是会发现我们,所以我打算在此等候放哨,避免他们追击了过来。”胡芍道。

“那又何必这样在此苦等,我还以为花前月下呢,没想到是等蚊子咬,只要我放一个分身傀儡在此就好,不用这样傻等,我的娘子。”凌云道。

胡芍脸上一红,道:“那你不早说,还有,谁是你娘子?”

凌云在河边注入树上少许灵气,用于监视河流上经过的船只,带着胡芍,沿着山路走回老宅,路上终于牵了胡芍的小手。

胡芍在夜色中,没有挣扎,而是握住了那只大手,只觉手心温润如玉。

————————————

次日醒来,凌云吃过了早饭,跟着胡芍,走去后山,两人考虑到仆人外出太过凶险,于是二人决定亲自外出,也不敢再逆流而上,凌云在那座城镇里,恐怕早已成了通缉的要犯,两人决定摇着船,顺流而下,去较远的几十里外的一座城镇。

能够和胡芍有独处的机会,凌云满心欢喜,脸上始终挂着散不开的笑容,在胡芍心里,则看成了不怀好意的坏笑,不敢抬头看他,只正言相告道:“你要是敢趁着没人,动手动脚,我就宰了你。”

“怕你的刀,割不动我。”凌云坏笑道。

“那我就投河!”胡芍道。

凌云无奈苦笑,道:“我的大小姐,你放心好了,我正人君子的名声,早已名扬四方,谁提起我,不竖大拇指,说一声,从古至今,坐怀不乱的真君子,除了那柳下惠,只有此人了。”

“吹吧你!谁不知道你风流成性,处处留情,死性难改,呸!”胡芍莞尔一笑,不屑道。

暮色时分,逛了大半天热闹县城的二人,乘船回来,一路上逆流而上,幸好凌云借助灵气之力,将本来两个时辰的船程,缩小到一盏茶的功夫,已经回到了山里。

“这城镇今天真是热闹,若不是急着将所卖的吃食带回来,一定在那里玩一整晚。”凌云道。

“你要玩一整晚,我可陪不了你,到时候免得耽误了你,到那花街柳巷,寻花问柳,窃玉偷香,兴许还能碰到老相好的,也说不准。”胡芍掩嘴笑道。

“有你在,别的女人,在我心里,不过是一撮粪土。”凌云满脸诚恳道。

“粪土?怪不得人家常说,狗改不了吃屎,男人也是,粪土只要是别人的,不一样吃起来很香?”胡芍笑道。

两人甜蜜地拌着嘴,提着重重的几袋东西,下了船,一路夜行,走到了后山的最高处,忽然发现前方有一片火光,惊人的尖叫之声,也顺着风传到了耳中。

“发生了什么?”胡芍手中的东西掉在了地上,脸上愕然,心里不由担忧起来,发足狂奔。

凌云心道,那路口明明有灵气分身布控,只要有外人进来,全部可以清楚地看到,难道是分身失效了?为什么前方有火光和尖叫,若不是那伙官军追击来此,恐怕是失火所致。

“抱紧我!”凌云飞身冲过去,将胡芍揽腰抱住,一跃便飞至了几百丈外的老宅之处。

十余处老宅处处火光,劫后余生的众人四散奔逃,正站在水边,惊魂甫定,凌云抱着胡芍,落地未稳,胡芍已经忙着奔跑过去,只见胡魁、胡影和几个下人、两个姨娘和胡胤山,都毫发无损,站在水边呆呆地发愣。

胡魁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痛哭流涕。

胡芍最先跑到呆呆傻傻的父亲身边,上下察看,没有伤势,心里稍安,再看弟弟、胡影和姨娘,以及下人,都没有伤势,心中石头落了地,紧张的那根弦才终于放松了下来。

“魁儿,你哭什么,宅子烧就烧了,人没事就好,何必这么伤心!”胡芍道。

“姐,你说我们从小到大,锦衣玉食,哪里受过这么多罪,现在怎么屋漏偏逢连夜雨,不但没了胡府,现在老宅子也没了,唉,连金银首饰都全没来及抢救出来,这火烧得一干二净,什么都没了,我的姐啊,我们还能去哪儿啊!”胡魁一把鼻涕一把泪道,哭得实在是伤心至极,恐怕是想起今后还要遭受的罪,太过于难以接受。

“留下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人还活着,你怕什么?”胡芍安慰道。

忽然,一个人站了起来,一步步走过去,拍了拍胡芍瘦弱的肩,道:“芍儿,魁儿,不要难过,我还藏着一笔银子。”

胡芍猛一回头,发现父亲胡胤山,正满脸慈祥地站在身后,一只粗糙的大手,搭在自己的肩上。

胡芍喜极而泣,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出来,欣喜道:“爹,你醒了?”

胡魁倒是吓了一跳,差点向后摔倒,道:“爹,你咋醒了?”

两个姨娘和一群仆人也是无比欣喜,老爷终于神志清醒,家业重振可算有望了,比指望着胡魁那个不靠谱的小少爷,可算是强太多了。

章节目录 第391章 胡胤山(一) 胡府一家人哭成了一团,无不抱头痛哭,哭声中大多是欣喜的心情,胡胤山的清醒带来的喜悦,彻底让大家忘记了老宅焚毁的悲伤。

“对了,爹,你说你还藏着银子,现在我们还不快快去拿,免得被外人偷去了。”胡魁道。

“放心好了,那个地方隐秘至极,而且机关重重,我就是告诉别人地方,也没有人能够偷去。”胡胤山条理清晰道。

“对了,老张呢,怎么没见到他,难道他还在房中?”胡芍忽然意识到仆人中少了一人,正是今天救回的老张。

“不可能啊,大家都逃了出来,难道是这家伙放的火,然后畏罪潜逃了?”胡魁道。

“老张对胡府忠心耿耿,自幼就长在府中,有如家人,他怎么可能纵火呢?”胡芍不信道。

此时,老宅已经被大火焚烧殆尽,冲天的红色火光,逐渐黯淡了下来,只剩下零星的红色火苗,依旧在木头上燃烧。

忽然,一道木质墙壁大火烧成了灰烬,轰然倒塌,后面一个人形的火光,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大火依然在那人形上熊熊燃烧,而那人形枯瘦佝偻,脖子悬在梁上,木绳逐渐被火烧成灰烬,从中断落,那冒火的人形,“扑通”一声掉在地上,激起一片呛人而火热的烟灰。

“那是不是老张,他怎么会上吊自杀了?”胡芍惊讶道。

屋内还有余火,火热烤人,无人敢进去确认,那具布满火光的人形,不知是否就是老张,只能疑心重重。

凌云本来作为一个外人,见他们围在胡胤山的身边,庆贺胡胤山意识终于清醒,还有一大笔银子,看来这下可算是时来运转,胡府可以重新兴盛起来了,没想到陡然出现了老张消失的事情,以及这具火光人形,不由得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可是凌云并不紧张,他一眼就看出,那人形虽然已经成了一具碳灰,可形态与老张别无二致,根本不用疑惑,那就是老张!这等忠心耿耿的老仆人,为什么会自杀,难道真的和这火有关系?甚至是畏罪自杀?

人已死,口再也没法张开了,所有的秘密随着老张一起下葬了,没人能知道着火及老张之死的原因。

“这老张真是糊涂,想必是他失手让老宅失火,无法扑灭,内心愧疚,便自杀身亡,这忠心老仆,我哪里会怪你,真是太傻了!”胡胤山一脸愧疚道。

凌云望着胡胤山的神色,心里道,想不到这胡员外曾经杀人如麻,到了老年,却变得宅心仁厚,令人意外!

“唉,可怜了老张,幸好大家没事,这事就算过去了,今晚需要连夜赶路,去附近城镇找个住处,供大家休息,才是正事。”胡芍道。

“天色已晚,赶到最近的城镇,恐怕也要几个时辰,那已是凌晨了,还有多长时间能够休息,坐船出入又没有足够的船只,能够搭载所有人,仆人年纪大了,你两位姨娘也小脚难走路,经不起折腾。今天依我看,还是别赶路了,先跟我去取了银子,明日再找个地方,补觉休息。”胡胤山中气十足道,与之前垂垂老矣的状态完全不同。

众人细细思忖,这倒也是,走到附近的城镇,早已天亮,苦行一夜,别说年纪大的仆人,连胡魁这等纨绔子弟,也撑不住,不如先去取来银子,明日再好好休息一番。

“那就听爹的,我们先去取银子,这样到了城镇,需要花销的地方,也不会困窘。”胡芍道,她内心早已被父亲清醒的喜讯冲晕了头,根本来不及细细思量,只觉父亲所有的决定,都是最可靠的,其他人也是这样。

凌云作为一个外人,见其他人没有意见,自己当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跟着胡胤山一家人,向他的藏银之地进发。

就在离开火烧老宅之地的时候,黑暗与火光的交错中,胡胤山猛一回头,目光落在了凌云身上,那一瞥的眼神,充满了冰冷。

这目光让凌云十分不适应,难道他还记恨当初差点杀死他的事情?凌云心中有些惴惴不安,毕竟曾经和这位老丈人,是死对头,现在想要和胡芍相处,恐怕是个过不去的坎儿。

“你别担心,我会慢慢跟爹说清楚,毕竟你也没有杀死我,不用怕,嘻嘻。”胡芍坏笑着,咬着耳朵对凌云低声道。

“我不怕,你爹要是不同意我们的婚事,我就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先怀……”凌云道。

“呸,满肚子坏水,竟出馊主意,我不理你了。”胡芍生怕他出言无忌,说出一些令人尴尬的话,连忙走开了,又远远地回头望了凌云一眼,见他也在看自己,不由得脸上一红,扭过头去。

胡胤山走在最前面,几个老仆人搀扶着他,不过,他行路矫健,比旁边气喘吁吁的胡魁,精神强健多了,根本不用仆人扶,反倒是胡魁,上气不接下气道:“老爹,你慢点,我都跟不上了。”

胡胤山脸色凝重,月光下,没有一丝丝笑容,根本不理会胡魁的央求,快步向前走去,似乎一心只想着自己的银子。

两个姨娘三寸金莲,走起路来,落后于众人一大段距离,胡芍和胡影作为女眷,自然陪在了两个姨娘的身边,生怕她们落伍跟不上。

凌云则走在队伍的最后,望着前面两个风姿绰约的身影,心里不由想入非非,想不到两个绝色女子,竟然模样一模一样,可是细看处,又有不同之处,各有各的美,每一个都有倾城之色。

“爹,走了快两个时辰了,到了地方没有?”胡魁喘着粗气道。

山路崎岖难行,碎石又多,行走起来,硌脚难忍,虽然胡魁的话,有些夸张,远远没有两个时辰,大约只有半个时辰多,可是众人早已体力不支,甚至老仆人远远地落在了后面,只有胡胤山还在快速前行,两个姨娘在胡芍和胡影的搀扶下,勉强跟上,凌云则给她们偷偷地输送了些许灵气,让她们脚步轻快些,那些落伍的老仆人也在凌云的帮助下,后面一瘸一拐地跟了上来。

当然,对于胡魁,凌云则有心让这位没吃过苦的大少爷,多走点路,别说帮他了,甚至有些帮他加负重的想法。

“爹,离那个藏银的地方到底还有多远,如果实在是太远了,我们不如先去找个城镇,落脚安顿好姨娘她们,我们再去寻宝。”胡芍道。

“不行,今晚已经走到了这里,路行至半,怎能半途而废,我们还是找到银子再说,离那里不远了,不过,前方路途难行,甚至无路可走,只能像飞鸟白猿一般,飞跃过去,你们恐怕要在这里等候了,凌云,你一身武艺,不妨随我而来。”胡胤山停下来,前方山路一分为二,一条是通往外面大道的路,另一条则连着另一座山,丛林茂密,林深不知去处,加上人迹罕至,杂草几乎淹没了道路。

胡芍心里一惊,父亲到底是什么意思,这里会武艺的倒是只有凌云和他,自己也会些武艺,但飞檐走壁还无法做到,但是父亲意识清醒之后,和凌云一言未发,没有过任何交流,他所有对凌云的记忆,恐怕只会觉得他是仇人,就算他昏迷期间的记忆还在大脑里,对凌云也只是从黄袍僧手下救过他,为什么现在突然把凌云当成了手下一般,去取银子这种事情,也要带上他?难道?……

胡芍脸上一红,心里冒起一个念头,难道父亲已经认可了他,把凌云当成了自己的女婿?否则,为什么连藏银之地这种隐秘的地方,都愿意带凌云过去了呢?

凌云也是觉得奇怪,毕竟和胡胤山的所有交道,都是死对头,如今他忽然态度大变,要只带着自己去藏银之地,会不会考虑这里有儿女在场,不便于出手,要找个隐秘的地方,和自己决一死战?

凌云低声对胡芍说出了心中的担忧,胡芍一皱眉头,低声道:“不可能吧?”

不过,细想起父亲对凌云的目光,从来不带任何笑意,胡芍觉得凌云的考虑也不无可能,心里不由担忧起来,低低道:“那我陪你们一起过去,有我在,至少父亲不敢动起手来。”

“好,遇到过不去的地方,我就抱着你飞过去。”凌云道。

“呸,你巴不得一路抱着我过去。”胡芍笑道。

“凌云,你不肯跟我过去,是吗?”胡胤山威严道。

“爹,他愿意去,我和你们一起过去。”胡芍道。

凌云与胡芍本以为胡胤山会找一番托词,譬如山高路险,不适合胡芍前往,可没想到胡胤山一口答应道:“好,那我们三个快去快回。”

凌云心里有些稍安,刚刚的担忧可能并非是真,毕竟胡胤山答应这么干脆,当着女儿的面,应该不会和自己大打出手。

“你记着,无论我爹怎么说,你不要跟他计较,看在我的面子上,对他恭敬一点,他喜欢被别人供着的那种感觉,我也会保护着你,绝对不会让他打你的,只要他敢动手,就先打死我这个女儿好了。”胡芍低声道。

凌云大为感动,要不是当着众人,他一定会趁着夜色抱住胡芍,亲上几口,低声道:“那可不行,打坏我的宝贝老婆,还怎么得了。”

章节目录 第392章 胡胤山(二) 步入荒凉的山道,萋草及身,山路的走势陡峭险峻,仅有两足之宽,旁边便是万丈悬崖,夜色中,深不见底,一片黑不隆冬,云雾缭绕。

胡胤山快步行进在山路之上,凌云则握着胡芍的手,两人在后面亦步亦趋,紧紧跟随。

“父亲大病初愈,怎么走的这么快,我担心他,万一又忽然失了心智,那岂不是危险至极?”胡芍忧心道。

“也许你父亲恢复了往日的功力,这矫健的步伐,如此陡峭难走的路,居然能这么快通行,只怕连年轻人都比不上啊,放心吧,万一他真的又失了心智,还有我呢,不至于摔下去。”凌云拍着胸脯道。

握着胡芍的那只手,只觉她手心发热,沁出了汗,凌云道:“不要紧张,抓住我的手,便绝对不会掉下去。”

“我不是担心掉下去,我,我是在担心父亲,你快看他!”胡芍忧心失声道。

凌云顾不得身后的胡芍,抬头向前望去,只见仅容一人立足的山道之上,危险无比,险峻至极,可那胡胤山,竟然如喝了一大罐酒一般,手舞足蹈了起来,在一足之宽的山道上,癫狂地跳跃,盘旋,整个身体,像是完全失去了平衡,大半身体悬空,随时都会掉落到悬崖之下。

“爹,小心!”胡芍惊叫道,她的身体忍不住向前冲去,想要拦住父亲,避免他失足跌落,可是她忘记了这山道的狭窄,一不留神,自己反倒踩了个空。

幸好凌云一直握着她的手,在她掉落之时,立刻拉住了她,然后揽住了腰,将她拉回山路上。

可是,不远处的胡胤山,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在他癫狂腾跃了一会儿之后,身体已经完全悬空,双足也彻底离开了山道,如一只折翅的鸟,迅疾坠入悬崖之中,消失在茫茫黑暗之中,连一点回声都没有。

凌云生怕胡芍见到这一幕,太过伤心,便捂住了她的眼睛,随即伸出了手指,飞出一道灵气,极速地追击坠落的胡胤山而去,好在他还没有接触到地面,还在破风坠落之中,灵气如一朵云一样,将他身体轻盈地托住。

“我父亲呢?!”胡芍尖叫道,声音划破夜空,凄厉无比。

“不用担心,我已经用灵气将他托住,等会就救上来,倒是你,抓住我,小心再掉下去。”凌云道。

胡芍心内稍安,站在凌云怀中,不再乱动,听着凌云胸口有力的心跳,自己心里也是如装了一只小鹿,砰砰乱跳。

凌云本以为凭借那一缕灵气,救回胡胤山乃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可没想到,当灵气将他托举到半空之时,胡胤山冷冷一笑,提手下劈,猛地劈落,将那青云紫气劈散开来,托举的力全然消失,胡胤山继续坠落下去,以一种无可挽回的姿态下落。

凌云内心一阵暗叫,不好!难道胡胤山并非失足下落,而是有意跃下山崖,去寻找那金银?

不及细细思虑,凌云抱着胡芍一跃而下,冲着胡胤山下落的方向,快速坠落,耳边风声嗖嗖,穿过云雾,下面是黑不见底的深渊。

胡芍已经感觉到身边的异样,躲在凌云的怀中,不敢睁开眼睛,毕竟是那么高的深渊,白天的时候,她曾经路过无数次,只是,这一次真的坠落下悬崖,让她有些惊魂失魄,身体酥软,在凌云怀里提不起一点力气。

“落到地上了吗?”胡芍不敢睁开眼睛,感觉身边的风不在猛吹,而微凉的云雾也不再拂面,于是问道。

许久没有听到凌云的回答,胡芍只得睁开眼睛,周围是一片红色的火光,炙烤的身体都开始发热,抬头望了望凌云,只见他脸色凝重,双目盯着前方,充满了坚毅与愠怒的神色。

顺着凌云的目光,胡芍向前方望去,只见大地开裂了一个口子,里面翻涌着红色的熔浆,滔天浪起,火光冲天,而大地的裂口之中,站立着一个佝偻老者,狂发飘起,双足踏地,不顾身后炙热熔岩,赫然立在一块巨石之上。

对于胡芍而言,这种景象不啻于人间地狱,大概能够想象到的地狱景象,便是这副样子了。

“爹!”胡芍从未见过父亲这般恐怖的样子,心里又惊又怕,既为父亲还活着而欣喜,又为他变成了这般模样,而充满了恐惧。

凌云望着这一幕,喃喃道:“这是血骨印,主宰之力,恶灵大军!”

胡芍听不懂这几个陌生的名词,讶异道:“你在说什么?”

“我一直没想到,你父亲居然是执行官,拥有主宰之力,可以召唤大地之下,囚禁万年的恶灵大军。你快走!今天他是冲着我来的,我不会杀死他,但我不想让你在这里为难,这道灵气,会送你回到胡影身边。”凌云道。

凌云手中化出一阵灵气,将胡芍托起,可是胡芍从那灵气之上,一跃而下,抱住凌云,道:“我不走,我要保护你,你不杀我爹,我也不会让他杀你的!绝对不可以!”

凌云心里一阵感动,道:“你放心,我不会死得,你快去安全的地方,这里等会打起来,天昏地暗,我怕伤到你。”

“不,我不要你们打,有我在,我爹不敢随便动手。”胡芍道。

“哈哈哈哈哈,真是可笑,芍儿,你是我女儿,却甘愿为了一个男人,来跟我作对,现在你快过来,乖乖的听话,我就不跟你计较,否则,你和那个男人一样,今天都要死!”胡胤山声音嘶哑,提起胡芍没有一丝感情,有如仇敌一样,让胡芍吃了一惊。

她没有想到,自己的父亲竟变成这个样子,从小到大,无论发生了什么,胡芍的记忆一直都是,父亲始终将自己看成了手心的明珠,呵护有加,连一句凶话都不曾说,更别说,像今天这样,直接将自己看成了敌人!

那还是自己熟悉的父亲吗?胡芍的内心充满了煎熬,难道他对凌云的仇恨这么深,居然连自己这个宝贝女儿也不再放在心上了?

“爹,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我是你的芍儿啊,你为什么突然对我这么说,我不想让凌云伤害你,可是,我也不会让你伤害凌云,他是曾经伤害过你,可是现在我们都好好地活着在这里,为什么不能一起好好共处?”胡芍肝肠寸断道。

章节目录 第393章 胡胤山(三) “芍儿,你若是还把我当你爹,你就走过来,不要跟那个家伙在一起,告诉你,我和他仇深似海,今天不但决出胜负,也要分出生死,明天,要么我活着出去,要么他活着出去,绝不可能共活在此世!你若是不认我是你爹,今天死了心要跟着这个男人,那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了,你们一起去死吧!”胡胤山恶狠狠道。

“爹,我是你女儿啊,今天你要杀死他,我就站在这里,先杀死我好了!”胡芍奋不顾身地站在前面,无畏道。

凌云没拦住她,生怕那胡胤山丧失了理智,伤到了胡芍,连忙将她抱起来放在了身后,不顾她的挣扎,始终不放开她。

“哼,你口口声声说是我的女儿,可你却站在我的敌人一方,与你亲爹搞对立,还说让我杀了你,那我就成全你!”胡胤山怒道。

“你爹现在已经是发疯了,不要再想劝醒他,你快离开这里!”凌云道。

“不,我离开这里,你们必有一死,只有我留下,也许他还能记起,有我这个女儿,不至于下死手。”胡芍凄然道。

“大地之灵,万物之生,恶灵既出,众生伏颈。”胡胤山口中念念有词。

凌云内心一阵发凉,这句咒文曾经听到过,那是在靖南县胡府家门之前,与鹤仙人苦战之时,自己凭借灵气作为屏障,有恃无恐,鹤仙人情急之下,召唤出恶灵大军,来与自己对战,无穷无尽的恶灵倾巢而出,将整个靖南县都毁之一炬。

那曾经可怕的一幕如今又再次浮现,凌云大吼道:“芍儿,快走!不然来不及了!”

连胡胤山的恶灵大军都不再顾及,凌云驱动灵气,将胡芍包裹在厚厚的屏障之中,她无法挣扎突破出来,任由一股巨大的灵气托举而起,渐渐地飘起升至半空,离开了这地狱般的深渊。

“哼,雕虫小技,休想逃走,现在你们都要死!”胡胤山伸出五指,对着胡芍的方向,猛地用力,向后回拉,那一股无形的巨大力量,牵制住了胡芍的灵气之球,使她无法飞出深渊。

凌云内心一阵焦急,怒道:“胡胤山,那是你亲生女儿,难道你失了心智,连女儿都要杀了吗?”

凌云运出两股灵气,一股飞向胡芍,以免她被胡胤山牵扯坠落,另一股则直冲胡胤山,意图将他击退,用围魏救赵的策略,逼得胡胤山不得不来防守凌云这一攻击,从而撤回对胡芍的牵扯之力。

胡胤山冷笑一声,忽然从大地之下,掘土而出一只猛兽,全身披着毛发,身上燃烧着火光,两只长獠牙锋利如刀,白如玉石,个头足足有十丈来高,猛地跳起,硬生生抗住了凌云那灵气重重的一击。

本来,凌云不想伤及胡胤山,以免让胡芍悲伤担心,所以,这一股灵气,以牵制他的精力为主,可没想到,凭空出来一个猛犸象一般的巨兽,抗住了这一击,在它巨大的身体上,没有激起太大的反应。

猛犸巨兽狂吼一声,大地震颤,碎石不停地从山崖上簌簌掉落。

胡芍悬在半空之上,被两股力量牵扯,若没有那一圈灵气的保护,早已被这两股巨大的力量,撕扯成了碎片。

“小心,凌云!”胡芍焦急地望着凌云,大喊一声。

凌云早已察觉身后有些异样,手中幻化出利剑,长达数丈,专屠巨兽而用,根本来不及察看,转身便刺出利剑。

那利剑破空而出,直刺身后的悬崖石壁之中,开始震颤松动的石壁,里面居然渗出了鲜艳的血来,一只长着利爪的兽手,从石壁中破开伸出,然后委顿无力地低垂下来,那利剑已将还未从石壁中脱身而出的巨兽刺死。

胡芍微微安心,可是地面早已四处裂开,熔岩遍地流淌,无数巨兽的嘶吼从大地深处传来,看来恶灵大军已经转瞬即至。

“放开胡芍,不然我真的要对你动手了!胡芍,你父亲已经疯了,不把他打个半死,恐怕控制不住,到时候我会留他一命,不至于他死去,但是绝不能再让他这么胡闹了,不然,你恐怕要连累而死!”凌云用了更多灵气,胡芍从半空中,逐渐地倾向于凌云的方向。

“想夺走我的宝贝女儿,哈哈哈,休想!等着,我宁愿将她撕裂成碎片,也不会给你,让你如愿,我宁愿死!”胡胤山愤怒的面目全非,凶恶地吼道。

“你疯了!”凌云怒道,他知道这胡胤山已经到了癫狂的地步,根本不可理喻,所以用尽全力,试图将胡芍拉回来。

凭借胡胤山的本身灵气,凌云知道他只能威霸一方,但灵气最高也不过万,根本无法与自己抗衡,可是在拉扯胡芍的过程中,凌云虽然已经用尽了所有的灵气,只能堪堪胜过对方一点,使胡芍缓慢地滑向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压倒性地胜出。

凌云心里觉得十分奇怪,胡胤山什么时候,居然变得这么厉害!?

胡芍在半空之中,被两股力量来回拉扯,心里百般煎熬,一边是发了疯的父亲,一边是早已下定决心,准备以身相许的男人,一点都不希望两人打起来,更不希望两人中任何一人受任何一点伤。

“爹,你醒醒吧,我是你的女儿啊,以后,我会好好孝敬你,凌云也是,你不要再这样发疯了,不但会伤害凌云,也会伤害你自己的!”胡芍跪在灵气之上,掩面泣不成声,在一片紫光萦绕之中,仿佛是湛蓝夜空的一颗哭泣的少女星座。

胡胤山似乎浑然未闻女儿的哭泣,咬牙切齿地在跟凌云进行角力拔河,而拔河的中点,正是他曾经疼爱无比、视若掌上明珠的女儿。

凌云用尽了灵气之下,胡胤山也只能吃力支撑,相形见绌,即使如此,力量的重心也彻底地偏向了凌云,胡胤山无法招架。

最重要的是,随着胡芍被凌云一步步拉回自己的一边,胡胤山所在的位置,也逐渐地升高,脚下那块黑色的巨石,一点点的隆起。

凌云这时才看清,胡胤山那脚下的黑色巨石,并不是一块石头,而是一个巨大的龟甲,下面显然是一只巨兽,正源源不断地向胡胤山输送着灵气,这才是胡胤山能够与凌云对阵,而不败下阵来的真正原因!

章节目录 第394章 胡胤山(四) 凌云顿时明白了,原来胡胤山之所以能够与自己打成平手,不过是倚仗身体下面,那无穷无尽的恶灵之力。

想要破除胡胤山的负隅顽抗,只有将他脚下的龟甲兽摧毁!

就在胡芍彻底地倒向了凌云的一方,被他用巨大灵气,势不可挡拉过去的时候,胡胤山还在做殊死一搏,用尽力气,死死不放。

对于凌云来说,胡芍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如今胡胤山早已癫狂如魔,别说亲生女儿,恐怕连自己都不认识了,根本不会掌握下手轻重,所以为今之计,最重要的是将胡芍回到自己身边,将她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

可就在凌云即将把胡芍带回身边之际,胡胤山怒吼一声,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歇斯底里,似乎对这一结局极不满意。

“你休想带走她!”胡胤山怒吼道。

只见他双足踏着黑色巨石,浑身衣物灌风立起,赫然一尊黑色的煞神,双足猛地踏地而起,飞身几十丈,一跃飞向胡芍的方向。

凌云手疾眼快,趁着胡胤山松懈掉所有牵扯之力的时机,想要迅速将胡芍拉回到自己身边,可是没想到,对面的牵扯之力丝毫没有削减,这让他大吃一惊。

来不及做太多反应,凌云飞身而起,拦截胡胤山的去路,生怕他伤及了胡芍。

“凌云小心,这是他的陷阱!”胡芍大声疾呼道,她口中已经不再称呼胡胤山为爹,而是冷漠的代称“他”,毕竟这个凶神恶煞的地狱恶灵,已经无法让她再坦然接受,那就是自己的父亲?

凌云已经顾不得许多,冲天而起,来到胡胤山的面前,拦住了他的去路。

饶是胡胤山兔起鹘落,惊人之速,踏地而起,依旧被凌云拦住了,心里纵然万般不服气,可对方惊人的速度,让他不敢小觑。

“你倒是一手好功夫,可惜,今天遇到了我,这里便是你的丧葬场!”胡胤山阴狠道。

凌云将胡芍护在了身后,嘴角笑道:“何处青山不葬人?这里风景秀美,倒也是一个风水宝地,只是我还不想死,至少不想这么快死,你老人家,今天还是歇歇吧,别再闹了。”

“别和他多言,他已经失了心智,没有丝毫理智可言了,你只管将他制服,别让他乱动就行了。”胡芍皱眉道,之前她爹也曾多次发疯,可是每一次不过是状态出神,痴痴呆呆,从未有过这般疯狂的举动,大概发疯的诱因包括对凌云的仇恨,因此疯癫之后一心要找凌云报仇。

“我知道,放心好了,我不会伤害到他的,只会将他制服。”凌云道。

“哈哈哈,两个黄毛小儿,大言不惭,居然说要制服我,看来你们是不懂得主宰之力的可怕,现在就让你们好好见识一下!”说罢,胡胤山从空中落下,踩在黑色巨石之上,那块石头立刻摇晃了起来,剧烈无比,一下子掀开了大地,拱土而出。

一只硕大无比、壮如冲牛的龟甲巨兽已经破土跃出,身高足有百丈,四肢粗壮,大如铜柱,通体赤黑,点缀着冲天的火焰,后背一顶巨大无边的圆形龟甲,坚硬无比,重达百万之斤,深渊中映得四周一片通红的光亮。

“兽兵,上去给我撕碎了这一对狗男女!”胡胤山声音变得尖锐高亢,远不是平时的声调,在暗夜之中,传出很远,诡异至极。

胡芍没想到父亲居然用这等腌臜之词,来形容自己的亲生女儿,他并非失去了心智,而是换了一个人。

“这不是我爹!绝对不是我爹!”胡芍自言自语道,眼神中满是惊恐与失落。

凌云决心速战速决,纵然不能杀掉胡胤山,至少也要将他血骨印取出,不然,恶灵大军源源不断地涌现,将陷入无穷无尽的缠斗!最后,他将面临的结局也只有失败而已。

龟甲兽彻底冲出了地面,扬起铜柱般的铁蹄,踏在大地之上,激起尘土飞扬,巨大的脑袋左右摇晃,张开一只青色的大嘴,拼命向前,似乎想要吞噬眼前的一切。

凌云一言不发,将胡芍放在了一个灵气之圈的包围中,以护住她的安全无虞,随即提起手中的刀,冲向了胡胤山的方向。

那龟甲兽扬起巨大的脑袋,张嘴咬向飞空的凌云,可是凌云身法太快,飞速闪开,咬了个空,巨齿交错,如石头猛烈地碰击,发出惊人的响声。

凌云翻身来到龟甲兽宽大的背后,踩在它的后颈处,提起长剑,猛地刺入,那剑锋利无比,纵然龟甲厚如钢板,依旧难以阻拦剑穿透刺入,黑色的血液涌了出来,龟甲兽痛苦地嘶鸣。

凌云灌入利剑万钧灵气,一道青光激射而出,四散流溢,天地之间,泛滥起一阵惊人的光芒,耀眼夺目,声音轰天动地。

那龟甲兽的后颈,被硬生生劈开,兽头重达万斤,因为脖颈的分离,掉落滚地,轰然作响,看起来沉重无比。

随着兽头落地,脖颈断开,四肢撑不住沉重的身躯,重重地砸落在地上,四肢扭倒在地。

凌云立在龟甲背上,广阔无际,身后是一片血海,手中的剑,滴着鲜血,落在火焰之上,嘶嘶作响。

“剑法迟钝,只是灵气惊人,这才杀了第一个恶灵,已经耗费如此惊人的灵气,搞得天地震动,我倒是看看,后面还有千千万万的恶灵,你如何对付!”胡胤山也飞身来到龟背之上,与凌云相对而立,两尊凝固的塑像,任风鼓鼓吹动衣衫。

“来一万个,也不过是一个字,死!”凌云冷冷道,声音中,如孤夜的寒风,没有夹杂一丝情感。

“那就送你一万个!来,全部给我上!”胡胤山一声令下,那声音嘶哑尖锐,完全不是往日的声音,似乎变了一个人儿。

凌云内心本已充满疑惑,若是胡胤山本来就是执行官,那他岂会在靖南县的县衙大堂之上,输给了武功低微的自己?还被自己用雷渊巨剑所伤?由此可见,胡胤山早已并非当初的那个胡员外,甚至他大胆地叵测到,这个眼前的胡芍之父,也许早已改换了身份!

“胡胤山,我只问你一句,当初县衙大堂之上的事情,你还记得吗?你用雷渊巨剑将我劈死?”凌云忽然问道。

章节目录 第395章 胡胤山(五) 胡芍内心一阵疑惑,当初县衙大堂之上,明明是自己的父亲,被凌云借用他的雷渊巨剑,引下炸天雷,轰炸成一具焦尸,以至于走失了大半年,甚至神智失常,为何凌云却说了反话?

“哈哈哈,劈死了你,那你今天怎么还活着到现在?这件事不知猴年马月了,我怎么可能还记得?”胡胤山不屑一顾道。

四周随着胡胤山的一声令下,无数拳头大小的黑色虫子,背上是锃亮的甲壳,头顶的两根须子,不停摩擦,发出鸣叫之声,嘴巴是两个尖锐的啮齿,像镰刀一样不停地交错磨牙。

黑色的虫子数量之多,源源不断地爬上了龟甲之上,汇聚成一片汪洋大海,只是这虫子之海,有如流动的黑色石油,发出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鸣叫,让人心烦意乱。

听到胡胤山以一口“不记得”,作为托词,将自己的问题掩饰了过去,凌云不由皱起了眉头,心里疑惑更加浓重。

眼见黑虫之海,朝着自己包围而来,那虫海所到之处,片甲不留,寸草不生,吃掉了一切能吃的东西,连石头都要啃下一层皮来,它们侵占的龟甲之地,已经裸露漏出了啃食的空洞,若是这群虫子爬过自己的身体,恐怕将尸骨无存!

“死!全都给我去死!”凌云双手提剑,猛地下刺,刺入了龟甲之中,顿时在厚重坚硬的龟甲之上,留下了一道道裂痕,每一道裂痕,均爬过青紫荧光的灵气,有如天空中银河流经的痕迹。

那些灵气顺着裂痕,爬向龟甲的四面八方,布满了龟甲背的每一个角落,所有爬上了龟甲的黑虫,一旦碰触到那灵气,立刻化为了一道飞灰,闪烁着莹光,消失在空中,只剩下死前最后一声鸣叫。

无数黑虫在裂痕灵气的包围之下,飞灰湮灭,化为乌有,一时响起无数凄厉的鸣叫之声,焦臭的味道,传遍了整个峡谷,令人不得不捂起鼻子,难闻至极。

胡胤山站在龟甲上,望着那一道道裂痕,有如一条蜿蜒的蛇,爬向自己的方向,仰天狂笑道:“小把戏,还想用这招式对付我?”

他猛地踏在龟甲背上,引发一阵剧烈的震动,所有黑虫顿时全部消失,而那爬向各个龟甲角落的裂痕,在这一震之下,居然停止了运动,灵气迅速地回流。

凌云微微一笑,倾注了更多灵气,顿时那裂痕扩大数寸,灵气充盈其中,有如一条滔滔江河,水流不息,波涛汹涌,向前裂开之势,不仅恢复甚至还有更加迅速的态势。

胡胤山眉头紧锁,双足踏开,身体里逸出一道灵气,如圆形的屏障,阻碍在自己面前,以阻挡那裂痕中灵气的进发。

“狗东西,受死吧!”胡胤山不愿只守不攻,坐失良机,反而主动进攻,将那防御圈向前递出,与凌云的裂痕灵气相互冲击。

在龟甲的中路,两股巨大的灵气,相互交错,猛烈撞击,迸发出巨大的力量,四散疾射,灵气的力量冲击在龟甲之上,将整块巨大的龟甲,冲击得变成无数碎片,轰然解体,一阵烟雾弥漫在二人中间。

凌云飞身而起,以免踏空在龟甲之上,也不想那烟雾呛人。

就在他身体微微后退之时,只见烟雾中一阵巨大的搅动,凌云眼睛锐利,发现那搅动的雾中,出现了一个人形的身影,正是胡胤山,借着烟雾的笼罩,突进而来,只望一招毙敌。

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凌云早已察觉他的存在,并且时刻没有放松作战的准备,手中的剑,扬在胸前,眼神死死地盯着他的来路。

忽然间,凌云发现那身影,居然有几分熟悉,这飘逸的身法,凌厉无比的速度,绝非胡胤山所为,那曾经的胡员外,就算是用尽了十二万分的力气,也无法达到这种超凡的境界,这身影??……

鹤仙人!一个熟悉的影子浮现在自己的脑海之中,一定是他!凌云想起那一天的记忆,黑影突然出现,取走了鹤仙人的血骨印,并且将他的身体化成了碎屑,只是鹤仙人到底是死是活,无人可以确切地知道,毕竟,濒死的一刻,他依旧有巨大的灵气,与强大的元神,足以逃逸出身体,移形换体到任何临近的有生之物上。

也许眼前还是胡胤山的身体,可是这极致的身法,强大的功力,绝非是胡胤山所能具备的,一定是鹤仙人在动手脚!

“鹤仙人!”凌云大声喝道。

胡胤山突进而来的速度,快速至极,刚刚突破迷雾,使出所有的力量,冲向凌云的最后一刻,听到这一声“鹤仙人”,忽然满脸吃惊,只是这惊讶的脸色,仅仅维持了几秒钟,随即变换了镇定自若的面容,甚至嘴角露出了微笑,道:“想不到啊,隐藏了这么久,终于还是被你看穿了!芍儿,若不是这人是我的死对头,当真是个杰出少年,乘龙快婿,天下难得之才啊!”

胡芍心中早已怀疑那不是自己的父亲,只是她始终不愿意面对这一现实,也许更多原因是,一旦承认对方不是自己的父亲,那自己的父亲便将再也没有活着的可能,此刻听到他亲口承认,胡芍泪水夺眶而出,现在她不得不相信这一事实,这不是自己的父亲!

“想不到你如此老谋深算,居然附身到胡胤山身上,他的本体元神呢,现在何处?”凌云问道。

“哈哈哈,你说呢,我都已经霸占了这具身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我还留着他当祖宗供着吗?当然是早已把那个疯子杀死了!只是,在他元神里,我看到了对你亘古不灭、永恒常存的痛恨,真是仇深似海、恨之入骨啊,这一点,与我完全相同,所以,我秉承了胡大员外的遗志,今天定要将你清除!芍儿,这可是你爹的遗愿,难道你要让他在九泉之下,失望透顶吗?”伪装成胡胤山模样的鹤仙人元神道。

“哼,你杀死了胡员外,还想要杀死他的女儿,现在假仁假义,伪善至极,不宰了你,才是真正让胡员外死不瞑目!”凌云怒道。

章节目录 第396章 胡胤山(六) “狂妄无知!当初黑影以为将我的血骨印取走了,结果,不过是取走了一块假骨头!哈哈哈,连黑影那看似强大无敌之人,都被我蒙骗了过去,你纵然灵气胜过我,以为能胜过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主宰之力吗?”鹤仙人脸色阴沉道。

实际上,凌云并不担心鹤仙人会胜过自己,毕竟本已是手下败将,现在就算再次争斗,又能如何?只是他仗着胡胤山的身体,万一自己下手将他彻底毁灭,只怕难以得到胡芍的原谅,毕竟那是她父亲的身体。

“芍儿,这人杀了你父亲,他已经不再是你的父亲了,这具身体就算夺回来,也只是一具空壳,没有元神,终究死去,我……”凌云道。

“你不用说了,我知道,这绝对不是我爹,唉,几个月来,我宁愿他一直那副呆呆傻傻的样子,纵然他失去了心智,或者说是在装傻,至少那还是我的亲生父亲,还能活着陪伴在我面前,现在他离开了,这,这家伙只是一个恶魔,我不想再见到他。”胡芍垂泪道。

“好,那我先送你离开,他没有办法阻拦我。”凌云冲过来,挽着她的手,两人向山崖之上飞去。

鹤仙人自然不肯放过这个机会,眉头一横,脸上便是狠辣的脸色,双足踏地,裂土开痕,冲天而起,朝着他们逃离的方向,迅疾地如一只箭矢,冲了过来,手中运起十足的灵气。

身后巨大的劲风,让依偎在凌云怀中的胡芍,有些惊动,低声道:“那家伙从后面过来了!!你小心呐!”

“嗯,放心,我知道。”凌云低声应道,但并未回头。

“等会听我的,你只管闭上眼睛,我绝对不会让你受一点点伤。”凌云补充道,胡芍抬头凝视着他深邃的眼睛,点了点头。

鹤仙人转瞬即至,所掀起的厉风,已吹入凌云的后颈,只觉一阵凉意。

“闭上眼睛吧,宝贝。”凌云道。

听到他温柔的声音,胡芍安心地闭上了眼睛,对于她来说,这个声音轻柔如风,却坚如磐石般可靠,值得让自己付出所有的信任。

只觉一阵清风轻拂在自己脸上,身体被一股柔软的力量托住,缓慢地下沉,整个过程平稳如履平地,毫无波澜。

望着胡芍在灵气的包裹中,如一只进入蚕茧的蛹蝶,徐徐的降落,回到那大地的怀抱之中。

鹤仙人在凌云的背后,距离他只有不足一丈远,厉风吹动衣衫,勾勒出宽厚的轮廓,这臭小子不会对我毫无察觉,可是不管他有什么阴谋诡计,这么短的距离,没有人能逃开!

对鹤仙人的偷袭,凌云早已察觉,现在望着胡芍,安全无虞,躺在了遥远的林间地上,脱离了危险的地域,她闭着眼睛,听从着凌云的话,始终没有睁开。

这时,凌云才终于腾出了手来,开始集中精力对付后面的威胁。

可惜,此时的鹤仙人,距离只有咫尺之遥!甚至手中的灵气,已经碰触到凌云的衣衫。

“停手吧,够了!”凌云瞬间已经变换了站立的方向,抬起手,死死抓住了鹤仙人运满灵气的手,冷冷道。

鹤仙人似乎并不意外,被凌云抓住之后,根本没有任何挣扎,脸上露出了一丝微笑,笑容里充满了无限的阴狠魅惑。

“让我停手,只有一种可能,就是杀了你!”鹤仙人恨恨道。

出手如铁爪,凌云的手握得更紧,即使是一块石头,放在他手里,也要碎成了粉末,可鹤仙人的手根本没有被捏碎,甚至他都没有一声痛叫,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似乎这铁爪握得越紧,便越是痛快!

“没想到吧,即使现在你近在咫尺,却杀不了我。”凌云道。

“是么,那我倒是要看看,老天是帮你,还是帮我!”鹤仙人仰头望了望天空,眼睛里满是诡异的神色。

凌云不管他卖弄玄虚,用力一握,只觉手中传来一阵喀嚓的脆裂声响,张开手掌的时候,发现那鹤仙人的手,早已碎的血肉模糊,只是流出来的不再是鲜血,而是黑色墨汁一般的液体。

“手都捏碎了,好大的力气,可惜我一点都没有感觉了,这手可是你老丈人的手,和我有什么关系,女婿居然对老丈人下这么狠的手,残忍呐!”鹤仙人狂笑道,可是那声音已经不再是从对面身体里传出,而是遥遥地传来。

凌云这才发现,站在自己对面的那具身体,早已是一具空壳了,眼神空洞无神,浑身委顿无力,就像抽干了所有的血与骨肉一样,只留下一张空皮,瘫倒在地上,堆积成一团。

“天雷劫!”鹤仙人一声大吼,晴朗的夜空,湛蓝如碧血,瞬间晴空霹雳,照耀大地,明晃晃如白昼一般。

那天雷在云层上如车轮碾压,发出滚滚巨响,紧接着,一道闪电劈开了夜空,顺着天际,像一道劈开天地的大裂痕,从天上爬到了地上,速度之快,十分惊人。

那道惊天闪电,如大树的分支,不停地开叉,只是闪电最耀眼夺目的主干,从天裂下,向凌云劈落了下来!

天雷劫,共分为九重,传说鬼仙在未渡劫之前则是阴神之体,度过九重雷劫便可成就阳神,证就神位。

天雷劫是以天地的形式来认可的,只有渡过雷劫才有资格成就业位。传说九重雷劫一次比一次困难,惊险重重,修道之人渡雷劫必须有法器在身,不然轻则修行全废,重则魂飞魄散消失在天地之间。所谓春雷一声响,万物润无声。

然而,召唤天雷之术,乃是立道之术,绝非一般的修炼者可以做到,就算是修仙成道之人,也不可能轻易创造这般大天劫。

“和你老丈人的臭皮囊,一起去死吧,这天雷,乃惊天之响,动地之功,非同凡响,休说你一个未羽化之人,就算是真仙下凡,在这天劫之下,也是九死一生,你,只有死,没有任何生机!”鹤仙人狂妄地笑了起来,笑声中充满了宣泄、仇恨与雪耻的痛快淋漓。

凌云只觉四周一阵窒息般的感觉袭来,天雷尚未落地,大地之上,已经凭空竖起了巨大的结界,将自己封在了里面,没有任何人能够从中逃离!

章节目录 第397章 鹤仙人之死 随着天雷从天而降,穹顶的结界,从透明变成幽蓝之色,上面闪烁着电光,足有几十丈的直径,里面的空气迅速抽空,凌云只觉窒息的感觉,更加强烈。

“是不是已经无法呼吸了?这种感觉,与我当初本体被黑影捏爆的时候,那种元神打散,灵气尽失,飘飘荡荡,如同鬼魅,生不如死,相比起来,还是太便宜你了!我已经让天雷降为最慢的速度,天地之间,你无处可逃,只能慢慢感受这濒死的痛苦!而我,在这里,要一直看着,看着你如何一点点,慢慢地死去!”鹤仙人得意道。

凌云大脑里充满了污浊的气息,神志开始模糊,眼睛望着那穹顶之外,鹤仙人的元神,附着在一只双目散发着幽光的野狐身上,不停地发出怪笑,似人非人,似狐非狐,行如鬼魅。

天雷以肉眼可见的缓慢速度,徐徐下降,如同一个炽热夺目的白色光球,大如山石,滚圆的一团,令人只觉一阵炙烤,悬在凌云的头顶,不停地下落逼近。

四周是屏障自己的结界,凌云用力地想要驱动灵气,从这结界中飞出,可是,在结界之中,丝毫用不了一丝丝灵气,窒息让他甚至连凡人的力量都不如,根本无力冲出结界。

头顶的光球,炙热无比,让他浑身虚汗,陷入一种梦呓中的晕眩状态,仿佛夏日暑热,让人热到意识朦胧。

不停地逼近,仿佛下一秒,那巨大的天雷之光,便要将自己吞没,爆发出震撼的力量,然后毁灭掉一切,包括凌云自己。

这是要死了吗?凌云用尽所有的意志,咬牙抵抗那令人晕眩的冲击,保持着意识最后的一丝清醒,摇摇晃晃着濒死窒息的身体,颤颤巍巍地走向那封闭了一切,连灵气都压抑住的结界。

当他伸出发抖的手,触碰那结界的时候,只觉一阵发麻的电流,流遍自己的全身,身体猛地一抖,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凌云睁着双眼,望着天上那夺目的光球,身体已经被白光吞噬,这结界无法逃出,难道真的只能面临着死亡的结局了吗?万般无奈之下,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忽然,一个瘦弱的影子,飞了进来,掉在凌云旁边的地上,发出一声轻哼的痛叫,紧接着,那瘦弱人儿,支撑着手臂,从地上爬了起来,脸上满是忧伤的神色,扑过来,抱住凌云的身体,将头埋在他胸口,大声呼喊道:“凌云,你快醒醒,快醒醒!你快逃走!”

凌云听到这叫喊声,心里一惊,艰难地睁开了眼睛,只见白光中一个极致的美人儿,脸上挂满了晶莹的泪水,正满心关切、焦急地望着自己,见自己醒来,她破涕为笑,道:“我还以为你已经死了呢,你终于醒了,我们快走!”

“芍儿,你怎么回来了?”凌云焦急问道,心里一阵发黑的绝望,本以为将她放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可以逃离开鹤仙人的魔爪,没想到她又回来了!我的傻芍儿!

“我,我听到你们的对话了,难道我能看着你死去,而苟活下去吗?我已经没有父亲了,还有什么害怕的,就算逃不掉,和你死在一起,我也知足了。”胡芍脸上竟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从小到大,这是她最开心的时刻,没有那刻在脸上的胎记,也没有了萦绕心头的自卑与厌世,眼前是父亲只剩下空壳,但音容笑貌尚存的皮囊,还有这心尖上的情郎,纵然是死,哪还有什么遗憾呢?

凌云无奈苦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眼角流下了泪水,愿意陪你共荣的人很多,可在这死亡的面前,愿意一同赴死的人,天下又有几人?

得一知己,足矣!得一甘心共死之人,那是自己几世修来的福气!

“真是一对痴男怨女,我本来还想留下这个宝贝女儿,只是想一想,若是能让她在你面前死去,最心爱的人,你也无法救活,我倒是想看看你,该有多么痛苦!所以我打开了结界,放她进去,这一招冒险至极,万一你是装晕,随时都可能从那结界中逃离,还好你错失了这个好机会!哈哈哈!不过,还是我失了算,哼,这么甜甜蜜蜜,倒不像是去赴死,反倒像是要入洞房了!”鹤仙人不屑道。

在他心中,有一万个疑问,虽然在这个世界已经历经几万年,但对那陌生又熟悉的人性,永远是叵测未可知的,他永远猜不到人与人之间,到底会是怎样的情绪,正如他想不通,两个濒死的人,为什么还会笑出来,而且笑得这么灿烂,这么真实!

无论是凌云,还是胡芍,在尽力了之后,发现永远无法逃出这结界之后,最终还是放弃了生机,相对而坐,满是甜蜜的笑容,根本不再理会那鹤仙人的叫嚣,他们的眼中,只有对方而已。

“等死吧!”鹤仙人愤恨道,只求这天雷降下的更快一些,尽快结束了这令自己心烦的一幕,他丝毫体会不到报仇雪恨的痛快。

“时间太短了,从重聚到现在,才几个日夜,却忽然要离开这个世界了,我好后悔,没有早一些回来找你,早早带着你离开这里,去到天涯海角,去往那北境的大漠和戈壁,纵横一望无际的万里草原,带你去南境的大海,看那惊涛拍岸,卷起千层雪,去西境的高原,呼吸那纯净的空气,没有云层遮掩,热烈的太阳,无论去往哪里,只要有你就够了,就算是死,能和你在一起,我也别无遗憾了。”凌云道。

胡芍早已泪流满面,嘴角还是微笑,笑中带泪,泪里含笑,一如泪水,有酸楚,有一丝丝咸,可心里却是如蜜的甜。

“大晚上的,整这么大阵仗,不怕打扰到别人吗?”一个女子的声音,从林中传来。

鹤仙人附体的野狐,身体迅速地闪动,仿佛见到了生人,要快速逃回自己的洞穴,这是他宿体的本能在作用,可鹤仙人并不惧怕,一个女子而已,又不是吃人老虎,有什么可怕的!他目光如炬地瞪着那声音的方向。

这女子的声音,传到凌云的耳中,他猛地一震,只觉这声音无比熟悉,是她?!!

抬起头,那女子已经从密林中走出,白光如昼,她的面容清晰地展现在眼前,正是辛慈!

辛慈的身后,裘莺提着剑,牵着一匹瘦马,笑靥如花!

章节目录 第398章 鹤仙人之死(二) “你是什么人,莫要多管闲事!”野狐身体里的鹤仙人道。

“你又是什么东西,一个成了精的狐狸?说起话来,倒是一副人模人样,只是畜生终究是畜生,做不出人的事来。”胡芍道。

鹤仙人已经猜到,来者不善,对自己只怕不利,看来,这两名出现在暗夜深山的女子,绝非普通人,九成是凌云的同伙。

“你这嘴尖舌利的臭娘皮,只怕是这厮的老姘头吧,如此深夜,来到这偏僻的深山之中,难道是为了救奸夫?可惜啊,他现在搂着新欢,正忘乎所以呢,连死都不在乎了,早已忘记了你!!”鹤仙人在野狐的身体里丝丝怪叫,蒙眼如缝,透出一道精光。

辛慈嘴角扬起,一丝不屑的笑容,眼神中透出冷冷的目光,道:“畜生学会了人话,可惜,所说的还是畜生之语,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形容你,再合适不过了!”

望着辛慈的来临,濒死之际的凌云,眼中放出了一阵光芒,低声道:“芍儿,我们有救了。”

可是,凌云没有听到任何回答,他低头一看,躺在自己怀里的胡芍,满头汗水,湿了凌乱的发,眼睛闭着,似乎在沉沉的睡梦中。

“芍儿?!”凌云大叫一声,摇晃了一下胡芍的身体,可是她毫无反应,鼻下只有一息微弱的呼吸,再耽搁一会儿,只怕她再也没有醒来的机会。

在这厚实的结界之中,凌云无法驱动任何灵气,不能将胡芍治愈救回。

绝不能再耽搁了!

“辛慈,救人呐!”凌云不顾男人的尊严,大声呼救道。

辛慈恍若未闻,眼神盯着那只野狐,在强烈的白光下,双目赤红。

“小姨,凌云,他的女人,快要出人命了,你还不出手,怕他要恨你一辈子。”裘莺道。

“他的女人,自己没能力去救,还有脸恨我一辈子,当我是什么?他的保镖?”辛慈淡淡道。

“你不愿救,我去救好了。”裘莺拔出刀,道,她本来生性爽快,甚至有些男儿的鲁莽,脑中也不细思,只觉小姨拖延不救人,忍不住要挺身而出。

一只如玉葱般的手拦住了她,叹息了一声,辛慈手中弹出一个石子,那石子平平无奇,形状与地上随意捡起的任何一枚石子,都没有任何不同,只是石子飞出的时候,令人看到了惊奇的速度与力道。

破空之响,如长蛇出洞,嘶嘶作响,直冲结界而去。

临近结界之时,石子放慢了速度,看似被结界阻隔,嵌在了结界之上,可是,石子并未彻底停下,如一个飞虫,在结界上,钻出一个极其微小的洞来,内外的空气瞬间交汇。

囚禁在结界之中的二人,顿时被一股清新而微凉的空气,淹没了身体。

凌云只觉窒息的感觉,一下子从喉咙处,像一只紧锁住脖颈的手,松开了一般,畅然的空气,流遍了全身。

“芍儿,快醒醒!”凌云内心对那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女人,泛起一阵感激的心情,手中鼓起灵气,源源不断地注入胡芍的体内。

“呃!”胡芍仿佛从一阵噩梦中惊醒,睁开了一双美目,愣愣地望着周围,呢喃道,“我还活着?”

结界上那微小的洞,使内外的气压瞬间达到了相等,结界的结构,毁于蚁穴,缺乏了强大力量的支撑,摧枯拉朽般覆灭为乌有。

头顶巨大的白光,那天雷,还在继续下降,不停地逼近!

可是,凌云已经没有了阻拦的结界,立刻抱起虚弱的胡芍,冲出百丈之外,离开了那炙烤的白光中心。

“只不过让你等十天而已,便到处云游,还抱得美人,活得倒是惬意,不过,今天你好日子算是到头了!”辛慈道。

鹤仙人懊悔不已,为何将天雷的速度,降到如此慢的地步,否则,早已将凌云立毙当场。

两个高深莫测的陌生女子出现,现场的势力格局已大为变动,自己本来仗着从胡胤山处剽窃得来的雷渊巨剑,拥有了召唤天雷的力量,甚至用计将凌云囚禁在结界中,可是,当他逃出来的时候,自己已经丧失了所有的优势。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目今之计,唯逃而已。

“想逃走?可没这么容易!”辛慈望着那野狐四肢肌肉紧绷了起来,身体弯成了一张弓,随时都可能发射而出。

凌云将胡芍放在一张灵气铺就的软床之上,轻声道:“你身体虚弱,不要乱动,有一件事,我要去搞定。”

刚刚注入的灵气,早已让她身体完全恢复,此刻神清气爽,浑身上下,没有任何痛楚,胡芍本想站起来,双肩却被凌云按住,不让她起。

鹤仙人心中焦急,在被发现了逃遁的迹象之后,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逃也不是,留也不是。

如果他撒腿就逃,难免被对方三人顷刻追到,性命堪忧。

如果留下来,别说这三人合力,即使是凌云一人,也无力相敌,只怕到时候死得更惨。

两权相衡,还是逃,尚有一线生机!

鹤仙人如箭矢一般,用尽力气,将野狐的身体飞速弹出,只求能够逃离这是非之地。

可是,那天雷的白光照得到处有如白昼,亮得没有一处昏暗,这让他逃遁的踪迹,尽在凌云眼中。

凌云提起手,凭空化灵气为弓箭,大弓拉满,足有万钧之重,猛地射出,带着幽蓝色的火焰,那箭矢比鹤仙人的速度,更要快出数倍,只留下一节节残影,已经追到了鹤仙人身后。

听着箭矢破空的风声,鹤仙人咬着牙,几乎用尽了全力,拼命逃跑,双足已快要折断骨头,可依旧摆脱不了那箭矢的破风之声!

如影随形,如伴身畔!挥之不去!

一股直击心脉的痛楚,那灵气所化之箭,从后背,刺入了心口,直穿前后身体,将他浑身麻痹起来,足下再也无法挣扎动弹。

抬起手,隔着几千丈的距离,凌云轻轻合拢五指,那灵气之箭,立刻带着鹤仙人的身体,飞回他的面前。

头顶是亮如白昼的天雷,刺眼夺目,炙热的温度,将大地熏烤干涸龟裂,一道道裂痕,从地面绽开。

“天雷劫!不知道把你放在雷劫大阵之中,你逃得过吗?”提起那只奄奄一息的野狐,在天雷即将落在大地之上时,将他扔入了那雷劫阵中,淹没在一片白光之中。

章节目录 第399章 交换(一) 在天雷炸裂之际,凌云抱起胡芍,而辛慈和裘莺则坐在马背上,飞马而起,瞬间离开此地足有五里之遥。

天雷炸裂的瞬间,光芒万丈,有如烈日落地,凡人见之,立刻目盲!

“影儿她们!?”胡芍焦急地问道。

关于这一点,凌云早已准备,在离开之际,一道灵气前去接走胡影、胡魁、两个姨娘及胡家一众仆人,所以他们现在正处在安全之地,甚至对天雷的炸裂,压根毫无察觉,胡芍听完这才心安。

望着那天雷裂开后的耀眼光芒,巨响震彻天地,辛慈不由呆呆发愣,仿佛勾起了曾经深埋的回忆。

“小姨,你想什么呢?”裘莺问道。

这一声问,将辛慈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看着眼前那天真无邪的面孔,她微微一笑,摸了摸那稚嫩的脸蛋儿,并没有说话。

此刻辛慈二人,正牵着一匹瘦马,走在略微平缓的山路上,那天雷的巨光,已经开始熄灭,大地渐渐重回黯淡的夜色之中。

“你还太小了,很多事情,你不明白,当你长大了,自然会懂,那时就算我不告诉你,这些事情,恐怕你自己也已经猜出来了。”辛慈道。

眨着一双懵懂的大眼睛,裘莺似懂非懂,点了点头。

前方绰约有两个人影,在路的尽头,静静地站立。

“逃的倒是挺快,一心只顾你的小情人,真该放任你们死在天雷劫阵之中,倒是看看你,心爱之人在面前死去,该什么感受!”辛慈冷冷道。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你能出手,我真是想不到,今后我当牛做马,也要回报你这次人情。”凌云道。

“你如何回报我?你这一身灵气,本来就是我从天城主身上夺来骗来,给了你的,除了灵气,你全身上下,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辛慈瞥着他,不屑一顾道。

“我倒是愿意…………”凌云本想脱口而出“以身相许”几字,只是难免含有调戏之意,想起胡芍还在一旁,正满含情意地望着自己,便管住了嘴,没有说出口。

“你愿意什么?”辛慈问道。

“愿意把全部灵气还给你,这一身灵气,早已不止当初天城主那几十万壶灵气,还有我自己夺到的几十万壶,早已翻了数倍,这算是能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了吧?”凌云道。

微微一皱眉头,脸上满是迟疑,辛慈摇了摇头,叹息道:“只可惜,你来晚了一步,现在,这灵气我拿来还有什么用?只晚了几日,毫无作用了。”

“我还以为你有灵气收集癖,原来灵气是拿去有所用处,为什么晚了几天而已,就没有用处了呢?”凌云问道。

辛慈本身的灵气已是不低,但她搜集天下灵气,汇聚一处,并未用于自身,既然不是为了灵气修炼,要这么多灵气,到底有何用处?

“你不用多问,这一番灵气暂时寄存在你身上,到了时间,我自然会来取走,这是我借给你的,不要有据为己有的念头,你只是我装载灵气的一个器皿罢了。至于何时来取灵气,在之于我,而不在于你。时候一到,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也休想躲避,我掘地三尺,也会找出你,取回灵气。”辛慈道。

“那我倒要感谢你了,现在灵气免费借给我用,你不收取一点利息?”凌云道。

“不收利息,你岂不是更开心?今后你每给我一枚血骨印,我就为你留下一万壶灵气,这交易算是很公平了吧,万一你不小心死了,我还会为你报仇,杀掉抢走你灵气的人。”辛慈道。

“怕是主要是为了抢回我的灵气,报仇倒是次要的。”凌云道。

“随便你怎么想,今日救你小命,不过是怕丢了一个器皿,这个女子,我要带走,作为人质,今后你胆敢不拱手奉上灵气,我一定会杀了她。”辛慈道。

无论是凌云,还是胡芍,甚至是裘莺,俱是大吃一惊!

“灵气,我现在便还给你,你休想带走她!”凌云怒道。

辛慈扫视着惊慌失措的两人,目光凛冽,道:“这由不得你,至少在取回你的灵气之前,她伴我左右,是绝对安全的!如果你想违抗我的命令,只怕她现在便要受伤!”

“你想带走她,先杀了我!”凌云踏足向前,无畏道。

“你要我怎样,我便怎样?为什么我要听你的话?告诉你,今天我偏偏要留下你一命,也非要带走她不可,阻拦我,你休想!”辛慈道。

站在凌云身后的胡芍,忽然拉了拉凌云的衣襟,低声道:“老实跟我说,她是不是你的老情人?要不然,怎么吃这么大的醋!”

这句话令凌云一阵发愣,他原先丝毫不能理解,为何辛慈好端端地,突然要刁难自己,非要带走胡芍不可,现在才隐约有些明白,九成九是这老阿姨单身了太久,嫌弃自己和胡芍太过亲密,醋意大发,嫉妒心作怪,非要带走胡芍,让两人分开。

这可真是居心险恶!凌云一皱眉头,不知该如何对付。

辛慈却心中火起,尽管对方说话低声细语,但她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落,老情人?这女子是不是眼睛出问题了,谁老,我虽然被莺儿叫做小姨,但是她不足十四芳龄,我比她也不过大了几岁,到了这个世界,灵气修炼者的年龄永远保持不变,说我老?我会比她老?

还有,说我吃醋?我居然会吃这厮的醋?真是一对白痴男女!这女子不知犯了什么病,明明姿色绝艳,居然看上了这厮!哼,我明明是为了人质,拿捏住那家伙的把柄,居然说我吃醋!

辛慈本来就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尤其在意别人的看法与说法,此刻,胡芍说出的话,如此污蔑自己,在她心中,若是不能解开这个印象,恐怕会从此无颜再见凌云,每次见他都会想起这种尴尬之心。

可是,怎么才能既解了心头之恨,又能不让这两人,有诽谤自己吃醋的借口?

“我把她带走,不光是为了找一个人质而已!你当我不知道,她脸上曾有青色胎记,你用灵气强行帮她去除,可是,有一点,你并不知道,她脸上的胎记,实际上连接着心脉,表皮之胎记,本是心脉毒素之外象而已,现在表面的胎记去除了,心脉的毒却留下来了,她只有短短三年时间了!”辛慈道。

章节目录 第400章 交换(二) “你说什么?”凌云有如晴天霹雳,当头棒喝,他从未想过,那脸上的胎记,居然连接着心脉,自己轻易帮她除掉,反倒是害了她,只有短短三年时间可活?!对胡芍来说,未免太不公平了!

胡芍脸色微微一变,听到这个噩耗,心里忽然回忆起当初,父亲曾多次想为自己除掉脸上的胎记,却始终没有下手,原因恐怕与此有关,她不由颤抖一下,随即又脸色和缓了起来。

她莞尔一笑,心想,假如自己当初知道只有三年可活了,是不是就不愿除掉这胎记?不,不,不!恐怕就算重新再做一次选择,自己还是会选择除去胎记,即使只能活上三年,也要抹除所有痛苦,开开心心、痛痛快快地活着!

“你耳朵又不是聋了,我已经好心告诉你了,难道还要我再重复一遍?她现在心脉之毒发作,只有三年可活了,而这毒一旦侵入心脉,便再无救活的可能,只能看着她慢慢痛苦死去。”辛慈道。

“我不相信,这世上修仙证道者,不乏其数,为什么连一个人的病都救治不了?我不信!”凌云不敢相信这一事实,怔怔道。

忽然,一只温润的手,握住了他,转头看到胡芍那温柔似水的眼睛,眼中充满了脉脉含情,她低声道:“你不用难过,别说只活三年,现在我终于去掉了那个脸上的东西,就算只能活三个月,只要能开开心心,和你相伴余生,我便没有任何遗憾了,能够找到救治之法固然是好,无法救治,至少还有三年。”

她紧紧地握住了凌云,只觉手心里传来一阵温暖。

“我不会让你死得,一定能有救治的办法。”凌云知道辛慈这个女人,固然嘴上泼辣没什么好话,但是绝不会编造谎言来诓骗自己,对她来说,被他当成骗子可谓奇耻大辱,她可不想因此授之以权柄。

“救治的办法不是没有,只是代价高得出奇,凭借你的力量,三年之内,绝对难以做到。不过,我知道你不会死心的,干脆告诉你好了,反正你也做不到。关于她体内的纯烈之毒,来源虽然不知道,但可以断定,并非来自于这个世间之物,所以想在这个人间去除,也是万难之难。人世之外,有万千世界,你想救她,必须在三年之内,取得血骨印,穿梭外面的万千世界,直到找到那个能救她性命的世界。”

“可最困难的地方也在于此,因为血骨印只有百年才能穿梭到外面世界一次,三年之间,你想穿梭无数次,不停地寻找那个能够救治她的世界,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夺得无数的血骨印,可是,依你的实力,真能够拿到那么多血骨印?”

“哪一个拥有血骨印的执行官,不是这世间顶级的存在?更何况,一旦你大肆屠杀执行官,被人发现,这些执行官便会集聚一处,将你围聚歼灭,所以啊,这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除非你运气好极了,只需要穿梭其他世界一次,或者几次,便能找到那个烈毒来源的世界!否则,绝无任何成功的希望!”

辛慈冷漠地望着他,一番话说完,脸上表情毫无变化,这件事虽然对凌云至关重要,他生怕漏掉任何一个字,可是与自己却毫无相干,她本来就总是表现对世事漠不关心,现在事不关己,更加不在乎了。

“你的意思是,只有不停地拿到血骨印,能够拥有接近于无限穿越各个世界的可能,这才能够最大概率找到烈毒来源的世界?难道没有别的办法了,这岂不是和大海捞针一样,完全是暴力穷举啊!”

凌云并非畏难,而是担心三年内夺得的血骨印有限,无法治好胡芍,反倒白白浪费了时间,让她短暂的余生也不得安宁,这样子的话,还不如让她快乐地度过剩下的时间。

“没有。”辛慈的回答短暂而干脆。

“不用这么麻烦,三年的时间足够了,现在我父亲离我而去,只要能和你形影不离,我纵然是死,此生也足矣。”胡芍柔声道。

“不,我不够,三年,太短了,你还这么年轻,三百年我都觉得不够,我绝对不让你这么快就离开!”凌云道。

两人四目相对,充满了不舍。

……

“酸的我牙都快倒了,你们能不能注意点场合,这里还有人呢,我这小外甥女还是个孩子呢!”辛慈撇嘴道。

裘莺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忽然被小姨打断,心里反倒有些不乐意,笑道:“小姨,你又吃醋了,不然怎么会酸倒牙?”

“你个臭丫头,吃里扒外,跟他们一起嘲笑我?”辛慈忿忿不平道。

“我没有啊,小姨,酸倒牙可是你自己说的,怎么能怪到我头上呢,再说了,人家恩恩爱爱,你孤苦伶仃,睹物思情,一阵凄凄惨惨戚戚,害得你自己伤感起来,怎么能是我的错?”裘莺道。

“你!”辛慈刚要发火,见这个小外甥女已经顽皮地跑开了,脸上满是坏笑。

“好了,我已经跟你说了实话,你快去找血骨印为要!这个小姑娘,我要带走,当人质也罢,当丫鬟也罢,总之,你身上欠我的四十万壶灵气,到时候要么拿灵气,要么拿血骨印,过来跟我交换!不然,这个姑娘就一直扣留在我身边!”辛慈断然道。

凌云心中不服气,明明胡芍已经只剩下了三年的时光,她还要强行带走,让她那为数不多的生命,还要忍受与自己分离的痛苦,双手握拳,道:“这四十万壶,现在就还给你,你不能带走她!”

“她在你身边,你到处寻找血骨印,凶险异常,九死一生,难道想让她置身凶险之中吗?她跟着我,你还有多余的四十万壶灵气可用,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一石二鸟,有什么不好?再说了,我可不想看着你们这副莺莺爱爱、卿卿我我的讨厌样子!”

“小姨又吃醋了!”裘莺捂着嘴,低声说道,脸上挂着笑容。

“我不想让你陷入危险,你不要去找那个什么血骨印了,我们就这样,好好地度过三年便是了,只要能每天看到你,我便知足了。”胡芍听说抢夺血骨印,乃是极其凶险之事,不由心生畏意,害怕将他陷入了危难的境地,不肯他去做这种危险的事情。

章节目录 第401章 交换(三) “不,你跟她走!”凌云猛然醒悟,那个女人说得对,如果自己带着胡芍,免不了颠沛流离,特别是到处搜集血骨印,要与执行官们恶战无数,她难免身处危险之中,这绝不是他想要的。

胡芍望着他,满脸疑惑,难道他不想和自己朝夕相伴了么,可是当她望着凌云深情而忧伤的眼睛,顿时明白了一切。

“走吧,难道还要给你们留个时间,再恩爱一场不成?”辛慈讥讽道。

胡芍不由红了脸,暗夜里,低下了头。

“小姨就是吃你们的醋,所以故意要你们分离!”裘莺笑道。

“臭丫头,你今天真是一心想要挨揍,是不是?”辛慈作势要追,那个顽皮的小外甥女立刻逃得更远。

最终,辛慈还是带着胡芍走了,三人离去的背影,仿佛从凌云心头割下一块肉,那是占据心口所有位置,从此一颗心空空如也。

胡芍离开的时候,不停回首,脚步迟缓,脸上满是离别的伤感之色。

“我姐呢?”一个声音打破了凌云的发呆,回头时,东方的天色已经透出一线亮光,几个人影站在了身后。

胡魁满脸疑惑,脸上又有几分畏惧的神色,离凌云还有一段距离,便驻足不敢再前,道:“怎么就你一个人,我姐呢?我爹怎么也没见到?”

他本来对凌云充满恐惧,只是仗着凌云对姐姐的爱慕,他此刻倒是放松了几分惧意,特别是发现姐姐和父亲都莫名失踪,急于问他们的下落,对凌云言语反而有几分责问的意思。

“你爹早已死了,那个只是别人用他的皮囊冒充,你姐姐,你也不用担心,她现在正处在安全的地方,过段时间,我再接她回来。”凌云道。

胡魁可不是三岁孩子,对他语气中的躲躲闪闪,一下子便感受到异样,紧张道:“你说我爹死了?怎么,怎么会死了呢,不是好好地么……”

迟疑了一下,他又道:“那我姐姐呢?她是不是也死了?不然,这荒山野岭,她能去哪里?哪里又安全?刚刚那白光充斥天地,我们几人眼睛差点都瞎掉,而且,胡影在爆炸之中不幸被飞石击中,现在重伤昏迷,奄奄一息了。”

从未经过这种阵仗的胡魁,早已吓得神志不清,双腿有些哆嗦。

“什么!?胡影昏迷了?”凌云连忙冲过去,发现躺在地上的胡影,几个仆人用被褥将她抬过来,此刻正昏迷不醒,生死不知。

此刻黎明时分,天色将亮未亮,周围笼罩着一片幽蓝色的薄雾。

凌云探了探胡影的鼻息,只有微弱一丝,连忙为她注入了一道灵气,那气息稍稍有所变强,只可惜依旧气若游丝,生命垂危。

凌云抱起了胡影,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锭,扔给了胡魁,道:“你安置好家人,小心谨慎点,不要被靖南郡王的手下发现了,今后,我自会带你姐姐来找你们。”

“人海茫茫,我们现在没有定居之处,你如何来找我们?”胡魁虽然有些害怕,但是思路还很清晰,疑问道。

“我已在你身上留下了一道标记,无论你去往何处,我都能找到,放心好了。”

说着,凌云抱起胡影便离开了他们,一路沿着山路,向荒僻之处冲去。

对他而言,此刻胡影身受重伤,尤其是胸口,被天雷激起的大石块直接击中,骨头尽断,淤血郁结,如不救治,必死无疑,可是当着一众仆人,还有胡魁,又不便治伤,只能先找个僻静之处。

来到一处偏僻的山洞,此时东方天光已亮,将胡影的身体放在洞口,这里既有光亮,周围树木遮蔽,人迹罕至,又足以隐秘,正好适合对她的伤口进行医治。

胡影眼睛紧闭,身体已微微发凉,鼻下的气息若有若无,已经处在极其危险的境地中。

顾不得那血迹斑斑的衣衫,凌云驱动灵气,向那具冷冰冰的身体不停注入,可他又怕灵气过度,反而毁坏了她的身体,只得小心翼翼,步步为营。

想起曾经为紫若在万仙楼医治的时候,将身体层层剖开而来,再用灵气治愈每一根被外力破坏的经脉与血肉,最终完好如初。

可是,当凌云将胡影的伤口处,层层剖开,在空中解构成无数层之后,再用灵气将那每一层之上,断掉的经脉一一愈合。

这是个极其细致的功夫,不止依靠灵气的作用,最关键还需要了解每一根经脉的走向,以极大的耐心,弥补愈合那所有的断口。

重击伤口造成的淤血,随着血管的重新连接,断口的迅速愈合,重新开始流动,皮肤上的淤青也开始恢复了寻常的肤色。

足足花了两个多时辰,从朝日变成烈日当头,从清晨到晌午,凌云终于完成了九成多的工作,最致命的伤口已经被愈合,胡影也重新开始恢复正常的呼吸,身体恢复了原有的温度。

只是,当凌云在治好致命的伤口之后,开始治疗胡影那连接神经的伤口时,却遇到了极大的阻碍,无论灌入多少灵气,都无法促使那神经脉络的伤口愈合,甚至没有转好的迹象。

因为神经脉络的伤口,胡影即使恢复了呼吸和体温,也始终没有醒来,一直在深深的沉睡之中,如同一个睡美人。

“怎么会这样?明明注入了大量的灵气,可伤口完全没有一丝转好的迹象,难道这天雷劫带来的伤口,无法用灵气治愈,那胡影岂不是要这样昏迷一辈子了?”凌云束手无策。

从危在旦夕到保住了性命,对凌云来说,无非是多些耐心,但并不困难,甚至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可是当面临这神经脉络的伤口时,仿佛回到了那一天的结界之中,纵有万钧灵气,也无可奈何。

就这样过去了整整一天,太阳从头顶落入了西山,胡影依旧没有醒来,耗费的灵气已到了惊人的地步,这灵气固然不会消耗在凡人身上,但数量相加,已足以让一个凡人踏入修仙之道,至少成为圣体之上,可是对胡影的伤口一点作用都没有。

坐在一旁,滴水未进的凌云,嘴唇干涸,目光呆滞,自己空有灵气,却连一个凡女子都救不了,那胡芍所受的烈毒,自己又该如何对付?一时灰心丧气,涌满了内心。

章节目录 第402章 老道士 夜晚再一次降临,暮色笼罩了深山,一轮残月升上了半空。

望着昏睡不醒的胡影,凌云心中充满了无可奈何,他采摘了山间的野果,用清泉洗干净,捡起荷叶,兜起一叶清水,回到山洞,将清水徐徐灌入胡影的口中。

他用灵气将野果磨成汁儿,然后轻轻掰开她略显苍白的唇,倒入那果儿酿成的汁儿,用清泉和野果帮她补充一点体力,以免身体太过虚弱。

残月之下,凌云抱起胡影的身体,只觉轻飘飘如一具空壳,低头一看,银色的月光洒在她的身上,竟渐渐变得晶莹剔透,半透明如一片澄澈的水晶,失去了所有的颜色。

怎么会这样?凌云吃了一惊,将她放在地上,探了探鼻息,那呼吸已经甚是微弱,几乎倒了无法察觉的地步。

刚想为她再次注入灵气,身边一个声音拦住了他:“她遭受天劫,本当身死,可惜她并非是人,而是一具法术炼化的傀儡,因此侥幸保住了性命,从何而来便从何而去,天劫之后,尘归尘,土归土,她还是要变回那分崩离析的傀儡,可是你为她注入这么多灵气,让她死不得,而生亦不得,只能在天道与人道之间,渐渐变成透明,最终化为乌有!”

“你是?”凌云抬起头,看到远处高岗之上,站立着一个鹤发童颜、仙袂飘飘的老道,月光照在脸上,挂着一脸和蔼的笑容。

“我不过是路过此地的一个老道士罢了,人生在世,有如蜉蝣,何必问我是谁。”老道士身体轻如鸿毛,从高岗落下,来到山洞之外。

“道长,你可有办法救她?”凌云问道,毕竟未曾得罪过任何道士,所以对这位老道的戒备心顿时有所放松。

“她本来就是血肉铸成的傀儡,救她自然不能用常人的方法,你为她注入太多的灵气,让她身体天人交战,两股力量互相纠缠,若想治愈天劫的伤,自然要让她置之死地而后生,不知你是否听过莲花化身的哪吒,救她的办法也是相同,要从对肢体的重构上下手,而不是白白浪费这许多灵气。”老道士捋胡子道。

这一句话,如醍醐灌顶,令凌云顿时明白了,之前自己完全搞错了方向,天劫重在神体俱灭,而胡影所受的重伤,最难以救治的部分,正是神经脉络,这是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是元神,所以注入再多灵气也无益,无法将她救活。

“道长,那我只要将她的元神转移到别的身体,然后重塑身体,这样便可以将她治愈,如同莲花重生的哪吒一样,是吗?”凌云道。

“既然你已经明白了,不妨尝试一下,我只是路过之人,还要赶路,先行一步了。”老道士点点头,对凌云的理解十分满意,含着笑容,负手在背后,一身仙风道骨,踏步离去,有如飘云远逝。

本想获得更多指点,以保万无一失,可是凌云想了一想,这来无影,去无踪的道长,与自己萍水相逢,能够给出救治的办法,已经是颇为难得,何必强人所难,他想要离开,怎能强求人家留下?

有了救治思路,对凌云来说,已是最宝贵的东西,对道长十分感激。

周围并不其他生命之物,能够拿来作为宿体,凌云只得趁着夜色,冲到山上,抓住一只藏在洞穴里酣睡的小兔子,用灵气将其元神去除之后,提着这只长耳灰色的兔子回来了。

没了元神的兔子,显得憨憨傻傻,目光呆滞,有如一只没有生命的玩偶,被凌云放在了地上。

平稳了一下呼吸,凌云小心翼翼地将灵气注入了胡影的体内,为了不伤及她的元神,这灵气只有丝毫,足以保证她元神能够被取出。

昏睡中的她,元神却依旧保持着清醒,望着那灵气的侵入,吓得花容失色,一个幽蓝色的光球,不断地在茫茫黑暗中逃离,不肯被那青紫色的灵气抓住。

“你别害怕,我是凌云,现在是来救你的。”所注入的灵气中,有凌云的微弱分元神,安抚她的情绪道。

这下更加让那胡影的元神惶恐不安,一边游离地逃走,一边带着哭腔道:“你怎么会来到我的脑海里?我知道了,一定是黑白无常,来索命的,故意装成熟人的样子,诱骗我过去,我不想死!”

这下她的元神更加排斥,不敢接近灵气。

无奈之下,凌云苦劝良久,不能得手,只得驱动灵气,强行抓住了胡影的元神,并护在灵气之中,逸出了身体。

“果然是索命的无常鬼,这下可惨了,我的魂魄都离开身体了!”胡影的元神,哭声道。

“怕什么,我这就带你去轮回,上辈子你做了一辈子伺候别人的丫鬟,下辈子阎王爷发善心,赏你做一个兔子,每天就吃吃草、啃啃萝卜,不用再被人驱使操劳,怎么样?”凌云有意逗她,反正跟她说了实话,她反倒不信,不如吓唬一下。

“我……我不要,我又没干过坏事,为什么让我堕入畜生道?”胡影伤心道,当她看到地上躺着的那只兔子,更加相信了自己即将进入六道轮回了。

出乎凌云的想法,古人虽然做人的日子艰难,吃了不少苦,但还是愿意做人,毕竟,做牲畜更加任人宰割,下场比起人更惨,比如兔子,最终的结局,难免是变成麻辣兔头、红烧兔肉,桌上的一碟菜而已,做个仆人可比这好多了。

凌云顾不得跟她再开玩笑,小心翼翼地护着那脆弱的元神,移植进入了兔子的身体,顿时,那呆傻的兔子一个激灵,目光中的黑色瞳仁,开始忽闪地转动,似乎对周围一切陌生而恐惧。

当看到凌云的脸时,那兔子一下子开口说话了,声音模糊而低哑:“怎么会是你?”

昏迷之前,胡影只记得站在两个姨娘的身后,那眼前突然从天上掉落一道白光,带着惊天动地的霹雳之声,众人无不震惊,仰头望着那白光。

不久,所有直视白光的人,都感觉眼睛几乎瞎掉,一阵黑暗的眩晕,让他们不得不扭过头去,捂住了眼睛,不敢再看。

就在这躲避白光刺眼的一刻,一块巨石,从白光处被撞击飞起,遥远地射来,撞在胡影的胸口,她顿时感觉胸口气血翻涌,一下子昏迷了过去。

章节目录 第403章 救治 从兔子的身体里,发出了疑似胡影的声音,这场面有些诡异,又有些滑稽,令凌云不由发笑,但是好在有惊无险地,将她的元神转移进入了兔子的宿体,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你身体受了重伤,我在想办法医治,你先不要乱动,免得伤到了元神。”凌云道。

胡影对他的话有莫名的信任,果然以兔子惯有的姿势,卧在地上,一动都不动,等待着凌云的医治。

灵气像一个伸出无数触手的机械,那具躺在地上的睡美人身体,随着灵气的拆解,竟逐渐地变成了一堆分不清零件的模糊血肉。

这一幕未免太过血腥,有如肢解尸体,胡影的元神躲在兔子身体里面,兔子是个高度的近视眼,但近在咫尺,依旧能够看到那残酷的场景,不由吓得闭上眼睛。

随着如千丝万缕的灵气,在空中不断地穿梭往复,那一具拆解之后的身体,又开始重新组建了起来,这一次重构,与之前灵气愈合伤口完全不同,等同于重造了一个身体出来。

大约经过了又是两个时辰,一动不动的胡影,在兔子身体里,不知道睡了多少个浅浅的梦,梦里满是奇怪的东西,甚至有些恐怖,然后从噩梦中惊醒,看到凌云依旧在驱使着灵气,不停在组装那一具新的身体。

新的身体已经初见雏形,只是不着一丝,肤白凝脂,全部裸--露在面前,令胡影羞愧不已,她只觉所有的隐秘,已经全部暴露在这个男人的面前,自己已经没有了任何私-密可言。

古代的女子极其重视贞洁,胡影作为女子,有着天然自我保护的冲动,只是她强行抑制住那种,因为自己羞愧难忍,而要撒腿逃走的冲动,毕竟现在的自己,还只是个兔子,那具胴--体并非自己所有。

终于,凌云释放出的千丝万缕灵气,逐渐地收回,空中只有几根灵气,在不停地做着最后的修补工作,一个美丽无比的身体,展现在他们的面前。

东方也已经大亮,救治的工作,整整过去了一晚。

“大功告成!”凌云一跃而起,舒展着麻痹的四肢,脸上喜不自胜道。

这一声,将胡影从睡梦中惊醒,她睁开长长的睫毛,望着周围陌生又熟悉的环境,抬起那只手,白皙的皮肤,纤长的手指,自己居然已经回到了原来那个身体里面!

还未来得及欣喜,她先是害怕地望了一下自己的身体,见到昨晚那件沾着血污的衣物,套在自己的身上,这才安下心来,红着脸儿,死而复生,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昨晚一直以为是场梦,没想到都是真的。”胡影站起身来,这具新的身体,让她微微有些不适应,还好凌云已经拼尽全力,还原了原本身体的百分之九十九还多,所以她稍稍活动一下,便适应了这个重新构造的身体。

“我也吓得半死,差点以为救不回来你了,还以为你要一辈子做植物人,现在终于将你救活,这都要感谢昨晚那个老道长。”凌云道。

忽然,胡影双目含着泪光,望着凌云,低下头,款款下跪,道:“多谢公子救命之恩。”

美人这一副楚楚可怜的面容,与胡芍实在是太过相似,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太大的差别,令凌云恍惚中有时空错乱的感觉,眼前人非眼前人,心上人也不是在远方。

一愣神儿的功夫,胡影已在地上跪了许久,直到她虚弱的身体,不堪重负,摇摇晃晃,差点要跌倒,凌云这才回过神儿来,连忙将她扶起。

这是胡影,而不是胡芍!凌云在心中告诉自己。

胡影脸一红,本想挣脱他的搀扶,毕竟他和大小姐的关系,她心里清楚,可是多日没有进食,她虚弱至极,无力挣开,只得任他扶着,才能勉强站住。

“小姐呢,怎么没见到她?”胡芍忽然意识到,那一晚,凌云带着胡芍与老爷消失在大山之中,如今却没见到他们的影子。

“她现在呆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你不用担心。反倒是你,多日没有进食了,我还是带你先去吃点东西吧。”凌云道。

外面晨光初起,林子里弥漫着轻薄的雾气,到处一片湿润。

凌云抱起无力行走的胡影,踏过沾着露水的杂草,顺着山道,让怀里含羞的她闭上了眼睛之后,驱动灵气,瞬间便跨越千山万水,来到附近最大的一座城市,仙门府!

一路进城,凌云走到成衣店,买了一匹被褥,将胡影包裹住,所以街上的人,无不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但不知道被子里是男是女,也看不到胡影,这样她便不会在众人面前羞愧难当。

之所以,凌云不肯让她自己下来行走,除了她是个年轻女子,抛头露面,在当时的社会被认为是丑事,还因为她胸前沾满了血迹,这样行走在大街上,难免被人看到,徒增事端。

不顾众人的目光,凌云抱着这一卷被褥穿街过市,来到了城内最高大豪华的一间酒楼。

对于凌云来说,点石成金不过是吹灰之力,这世间膜拜为财富象征的金银,他唾手可得,所以不用考虑银钱的问题。

走进酒楼,甩给迎过来的酒保一大块金子,让他带去最顶级的包间,好酒好菜,吩咐他尽管做好端上来。

那酒保拿着金子,两只眼睛都放光了,谄笑着点头哈腰。

进入了包间,里面除了一张大桌子,旁边还有几条春凳,凌云将被褥轻轻地放在上面。

胡影探出了一个小脑袋,大口地呼气,看来一路上可是憋坏了。

从被褥里出来之后,拿着凌云递过来的一套新衣服,看着他推门出去,让自己更换,他则在外面守门把风。

生怕有人突然上菜过来,胡影连忙将脏兮兮的外套脱下,换上了那件新衣服,这是凌云在买被褥的时候,一并买来的衣服。

“公子,我换好衣服了,你进来吧。”胡影扭上最后一粒扣子,道。

那一身衣服虽然土气了一点,毕竟仙门府虽然是南境的大城,但来街上晃荡的全是上了年纪的妇人,年轻的女子哪里会来成衣店挑衣服?所以店里的衣服都是有些老气,这件也不例外,大紫大红加上牡丹花纹,俗艳至极。

可是,当这一身衣服套在胡影的身上,那姣好的身材,衬托着反而另有一番韵味。

章节目录 第404章 新的身体 本来胡影的身材,比起胡芍便多了几分丰腴,这下重构身体的时候,凌云出于私心,难免在某些部分下了更大的功夫,用了更多的用料,所以显得更加丰满凸出。

这一套大红大紫的衣服,将这一特点衬托的尤为明显。

凌云推门而入,看到映入眼帘的丰-满,不由面红耳赤,内心不由想到,自己是不是在那两个部位用了太多的材料?

不光是他不好意思,胡影也对这个新身体,感觉有几分羞涩,毕竟那里太过突-出,想起他目光所及,不由脸红起来。

酒楼不多时便摆满了一桌子菜,毕竟给了那一大块金子,就算让掌柜的炖一桌人肉,他也乐意,当然上顶好的菜,用最贵的材料,力求将金子全部赚到手。

望着一桌子菜,凌云不由放开了腰带,大快朵颐,狼吞虎咽起来。

胡影做惯了丫鬟,对凌云也隐约有主仆之别,内心始终无法跨越这道鸿沟,捏着筷子,心里有所忌惮,竟不敢下筷,只顾着给凌云倒酒盛饭。

“你怎么不吃?”饿坏的凌云扒了几口饭,发现了胡影没吃几口菜,只盯着自己吃,关切地问道。

“我习惯了,公子是我们胡府的上宾,便是我的主人,主子先吃,吃完我再吃,不然,我总觉得不太对劲。”胡影低头道。

“我还以为你不喜欢这些菜呢,早就跟你说了,千万别把我当成你主子,快点吃吧,不然你就这样看着,我也不好意思吃了。”凌云道。

“好,那我吃就是,公子你快吃,饿坏了吧。”胡影温柔道。

可是过了一会儿,凌云转头看她,依旧没吃几口菜,还在盯着自己,随时准备起身倒茶水,或者去盛饭,或者将自己多夹了几下的菜,换到自己的面前,只顾着照顾自己吃饭了。

“唉,你既然当我是你的主人,那好吧,我现在命令你,第一,不准给我倒茶水或者倒酒,第二,不准给我夹菜或者盛饭,第三,你快自己吃饭夹菜,不然,就是不听我这个主子的话了!”凌云索性放下了筷子,监督着她吃饭。

饿了多日,凌云深知她一个弱女子的胃口,不能和自己相比,如果吃得太多太急,反而会肚子疼痛难忍,所以不逼着她像自己一样,胡吃海吃,但多少都要吃点。

胡影无奈只好答应他,在他的监视下,细嚼慢咽地,夹着菜,吃起了饭,樱唇轻启,慢慢地喂进几粒白饭,然后咀嚼许久才咽下。

有了监督她的借口,凌云反而可以肆无忌惮地盯着她看了,之前虽然见过她身体初造成形,甚至没-穿衣服的样子,但是那时刚刚从一堆模糊的血肉中造出人体,自己恶心还来不及,哪里有邪恶的念头,现在就不一样了,这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灵魂的女子。

她每一次喂饭,轻嚼,光滑的脸蛋,微微的鼓动,芊芊细手,提着一双白玉箸,肤白更胜那玉,身材有致,让人难免沉醉,目光不忍离开。

被凌云盯了许久,胡影也觉得有些不自在,不好意思地笑道:“公子,我知道刚才盯着你,浑身不自在的感觉了,之前我在胡府做惯了丫鬟,总是喜欢这样服侍主子,以后再也不这样盯着你看了,你也别看我了,我都不好意思吃饭了。”

凌云这才讪笑着,转过头,继续开始吃饭。

酒足饭饱,多日来的疲惫,饥渴交加,才终于有所改善。

吃完了饭,叫来酒保,凌云剔着牙道:“这里有没有顶好的上房?”

“有,当然有了,客官。”酒保谄笑道。

“给我来两间上房!”凌云继续剔牙,因为饭菜里有几块黄牛肉,一般牛不让屠宰,听说这是官府特供,难得吃到,他不由多吃了几块,肉太老有些塞牙,不过厨师手艺不错,牛肉味道甚香。

酒保弯着腰,打量着凌云,还有一旁低头不语的胡影,心领神会地一笑,道:“不好意思啊,客官,我们这里现在没有那么多房间了,顶好的客房只有一间。”

“一间?我们两个人怎么住?”凌云终于剔出了牙缝里的那块肉,不满道,这么大的酒楼,居然一大早只剩下一间客房,真不知道是生意太好,还是故意隐瞒。

“真的只有一间了,客官有所不知,这仙门近期有个大事情,九月九日,是南境的大商会展,各地商人云集,今日客官算是幸运,有一个老住户退房离开,不然连这一间都没有,其他城内的客栈恐怕也是。”那酒保道,其实房间酒楼还是有的,但是这酒保机灵,看到凌云带着一个含羞的女子,就知道两人必是情侣关系,而且尚未搞定的那种,为了讨好这位出手阔绰的主顾,他故意这样说道,以撮合两人住在一起,万一贵宾高兴,赏个几两银子,那便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这样啊,真是倒霉,一间可怎么住?”凌云发愁道。

望着凌云满脸愁容,那酒保以为他要把戏做足了,以免让那个女子不好意思同住一间,便道:“不要紧的客官,虽然只是一间房,但房内有两张床,各摆在东西不同位置,中间有帷幔可以隔开,房间极大,这样不就成了两间吗?”

一听如此,凌云低声征求胡影的意见,她听到可以隔开两处,便害羞地点头同意了,尽管隐约觉得同住一室还是有点不合适。

“也只能这样了,那就定了这一间房吧。”凌云道。

跟着酒保来到那间客房,只见里面陈设华丽,一尘不染,果然如他所言,东西各有一张床,东边的靠墙是一张大床,为主卧,西边则是一张小床,宽仅一丈,上面摆了张茶几,没有铺被褥,平时应是用来会客的榻,勉强可以作为睡床。

酒保见他们满意,识趣地退出了房间,并带上了门。

无论是凌云,还是胡影,都已经两天两夜没有好好休息过了,进了房间,吃得酒足饭饱,睡意便袭了上来,此刻更是昏昏沉沉。

“你去睡那张大床吧,这只小榻我来睡好了。”凌云从小榻旁的柜子里,抽出了一层被褥,铺在榻上,将小茶几搬到地上,便要睡在上面。

“不,我来睡这个小榻,公子,你还是去床上睡吧,你一晚没有合眼了,理应去床上,能够休息好一点。”胡影走过来,抢着铺好被褥,让他去那张大床上去休息。

章节目录 第405章 仙门(一) 凌云作为男人,哪里能让一个女子睡这么硬的木榻,冰冷难眠。

于是,他仗着自己的力气,抱起了执意要睡木榻的胡影,一直走到床边,将她放在了床上,还脱去了两只鞋和白袜。

胡影见光脚露在他眼前,脸儿腾地红透了,可是他力气那么大,挣扎不了,被放在了床上。

“你鞋子和袜子我先拿走,等你醒了我再拿过来,你就在床上安心睡好了,我也要去睡一觉了,啊!”凌云张开了嘴,打了个哈欠,提着鞋子,放下了房子中间的帷幔,走去了木榻。

无奈躺在大床上的胡影,心里砰砰乱跳,暗暗想到,看来大小姐并没有看错人,他倒是个正人君子,刚刚我还误以为他要用强,看来是我多虑了。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凌云此时刚刚经历那一堆血肉,重新构造成一具新的人体,而这个美人儿在自己的眼前,随时会想起那一堆令人不忍直视的血肉,哪里还有兴致?就算是软香在怀,凌云也克制住了。

毕竟,多日来,都没有好好休息一下了,凌云现在只想大睡一场。

不多时,那边传来了一阵鼾声,轻微的此起彼伏。

胡影先是有些心烦,觉得有点睡不着,翻来覆去,但是时间一久,那有规律的鼾声,反倒像是一阵阵波浪,从自己身体穿过,逐渐地,困意袭上了心头,她闭着眼睛,沉沉睡去。

醒来时,鼻下有淡淡的清香,那是茶的香气,凌云睁开眼睛,看到木榻边上,一个倩影正端着一碗茶水,轻轻放在茶桌上。

“你醒了?”胡影双目一笑,如弯月般望着他,柔声道。

支撑着双手,从坚硬的木榻上半坐起,凌云只觉身体的骨骼,被木榻硌得有些生硬,尤其是脖子部分,有些落枕的不适之感,活动了几圈脖子,才稍微恢复了一些感觉。

接过胡影双手递过来的清茶,喝了一口,精神有所提振,道:“这茶的味道,清冽如泉,真是好茶!”

“我见屋里桌子上有茶叶,酒保送来的温水壶内,开水尚温,泡起来虽然没有开水好,勉强可以化开茶叶的味道,所以便泡了一壶茶,等公子醒来时,正好漱口,不想你口渴喝了。”胡影掩嘴笑道。

凌云没有用茶水漱口的习惯,古人醒来时,常备一碗茶水,正好漱口,除去嘴里的苦涩和臭气,不由哑然失笑。

“那我不是喝了漱口水?还好我没说这茶是上品,吹嘘一番,岂不打脸生疼?”凌云笑道。

“那倒不是,这么好的酒楼,配的茶叶想必也是不错的,不然花得起住这酒楼银子的客人,怎肯喝那粗劣的茶叶沫子?所以,这碗茶水当茶来喝,也没错,漱口也可以,并不是专用来漱口的水。”胡影道。

想起之前将胡影的鞋子和袜子藏了起来,凌云笑着问道:“我记得可是藏起了你的鞋袜,难道是光着脚过来拿走穿上的吗?”

“不是,酒楼很体贴,在床下面放置了一双软布鞋,我看那鞋子应是全新的,没有穿过的痕迹,所以便穿上来取走自己的鞋袜,然后换上,不然,这地板太凉,光脚怕要生病。”胡影道。

“原来如此。”凌云恍然大悟。

窗外的天色,已经是下午将近傍晚,日头西斜,正好照进房间一抹金色的光辉。

“这一觉又是睡了一天,精神终于清爽多了,你饿不饿?”凌云问道。

“中午吃了太多东西,我一点都不饿。”胡影道。

“我也不怎么饿,等太阳下山了,稍晚一些时候,我再叫伙计准备些饭菜,我们干脆在房间吃好了,省得你抛头露面,如何?”凌云问道。

“也好!”胡影应道。

忽然,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谁?”凌云问道。

“是我,店里的伙计,客官。”外面敲门之人答道。

“有什么事情?”凌云问道。

“客官,有一个街上行走的小厮,送来了一封蜡封的密信,说是交给一位名讳凌云的客官,我一想,那不就是大爷您吗,连忙给您送来了。”外面敲门之人道。

凌云一愣,在仙门的地界上,没有什么交往过的熟人啊,谁会给自己来信,而且是一入住此地,信便来了,难道是仙门知府?当初自己曾以王三城的身份,与他打过交道,但是凌云一名,恐怕他不知道,假如他知道自己来到仙门,绝不会仅仅来一封信,只怕门外早已重兵包围个水泄不通,毕竟自己是朝廷的要犯。

“你从门缝塞进来好了!”凌云谨慎道。

那伙计照办,一封薄薄的信,从门缝飘了进来,打了个旋儿,落在地上。

走过去捡起那封信,拆开信封,只见里面一张白纸,质地粗糙坚硬,并非官府常用的白纸,凌云记得在靖南县当县太爷那段时间,接触到的纸光滑平整,摸起来如玉石质感,可见官府用纸的料子均是上品。

打开信纸,上面几行横七竖八、歪歪斜斜的字迹,写着“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读完这行字,凌云已经猜到了来信之人,不是辛慈还能是谁?

看来辛慈也在附近,否则怎么会知道自己入住了这间客栈?

那么,胡芍应该也跟随着辛慈,在附近不远之处,凌云想到这里,心里一阵苦笑,只怕她们早已看到自己带着胡影同住一室,误会自己将胡影如何了,这下可百口莫辩了。

要是说对胡影没有想法,那太虚伪了,可是凌云早已答应了胡芍,要明媒正娶,堂堂正正地将她娶过门,然后才能春宵一刻,胡影是胡芍的侍女,跟着一起嫁给自己,那时候才能名正言顺,现在若是偷偷地动手脚,怕是会让胡芍失望透顶。

于是,凌云一直恪守着底线,甚至不愿跟胡影有所接触,以免激起心底的欲望,最后难以控制,无法收场。

“是大小姐来的信吗?”胡影猜测道,脸上有些拘谨,大概是想起大小姐看着自己与凌云同住一室,不由尴尬起来,不知如何解释。

“你猜的倒也差不多,算是大小姐来的信,只是她暂时还不能现身,我们也见不到她。”凌云道。

胡影先前满怀期待的眼神,顿时有些失落,期望一下子落了空,这两人之间的尴尬,看来还要继续一段时间。

章节目录 第406章 仙门(二) 在胡影心中,与凌云同处一室,本来就是极其尴尬的事情,假如换做成小姐,两人情投意合倒也罢了,自己对他更多是来源于大小姐对他的情感,所以再继续相处一段时间,她不知如何面对。

也许只有将他当成自己的主人,自己就是一个丫鬟奴仆,尽心竭力地照顾他,就算遇到了大小姐,自己也不会百口莫辩,只要谨遵主仆之分,即使相处一起,也不算是名不正、言不顺了。

“只能这样子了。”胡影怔怔地出身,忽然脱口说了一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这样子了?”凌云好奇地问道。

她回过神儿来,连忙一笑,道:“没什么,我在想其他事情,和公子没有关系。”

“哦。”凌云道。

“不过,也不能说和公子完全没有关系,还是有一点关系。我一直在想,大小姐与公子情深义重,将来必要结成秦晋之好,比翼双飞,同气连枝,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我,作为大小姐的丫鬟,却在这里和公子同室相处,是不是有点……太怪了?”胡影道。

凌云苦笑道:“可惜这里没有其他客房,不然我搬到其他房间住好了。”

“那倒不用,公子,两个房间,不仅浪费银子,而且,而且我一个丫鬟,不配住这么好的房子,今后我就睡在木榻上好了,晚上公子需要喝茶水,我还可以起来帮忙倒水。不过,今后公子千万不要为难我,有些事情,我一个丫鬟来做,并不合适……”胡影吞吞吐吐道。

凌云一愣,自己对她虽然有些邪恶的念头,但是已经深深地压抑在内心,从来不表露出来,甚至可以说是相敬如宾了,为何她忽然这么说,忙苦笑道:“影儿,我对你的态度,一直恭恭敬敬,可从来没有非礼的举动,你怎么怕我为难你?”

“不是,公子误会了,我是说,我习惯做丫鬟,从小就是胡府的丫鬟,现在也是,所以每次公子非要和我平等相待,让我十分不舒服,坐立不安,有如针毡,因此,奴婢希望公子以后还是当我是个丫鬟好了,我会像服侍小姐一样,服侍公子,望公子不要嫌弃我笨手笨脚。”胡影谦卑道。

凌云对此也无话可说,毕竟他和胡影所处的时代不同,思想也并不相通,不可能期望几句话就改变她的思想,既然她选择了一种自己最适应的生活方式,不觉得这种伺候人的丫鬟身份有什么低贱,那自己何必总是给她灌输她不想面对的思想呢?

“好吧,既然你想做丫鬟服侍我,那我就却之不恭了,只是你在胡府每个月领多少月钱?现在我是你的主人,我发给你好了,而且我是个男主人,伺候起来不免有许多不方便,让你更加受累,所以啊,我给你涨下薪酬。”凌云道。

“奴婢不敢,我只求能够在公子身边,有一口饱饭吃就好了,月钱不用给,毕竟是公子救了奴婢一命,本来就该当牛做马,以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胡影道。

“就算你是我的奴婢,也不可能让你白白干活,不给钱怎么行,这些银子你拿着,一半是你的薪酬,另一半放在你这里,今后你当作我的管家好了,帮我料理衣食住行这些杂事。”凌云从怀里掏出一锭四十两的银锭,沉甸甸一大块,递给了胡影。

胡影略一迟疑,见凌云语气坚决,便举起双手,接过了那块银子,十分沉重,她一个弱女子,单手难以拿住。

“那我就帮公子存好这些银钱,等需要用的时候,拿出来使用。”言下之意,她还是不愿要任何薪酬。

“现在天色还未晚,你在这里等着,我去街市上多买几套更换的衣服,多日没有沐浴洁身,身上刺挠快发臭了,晚上我让酒楼安排一下浴桶,洗个澡换一身衣服好了。”凌云道。

胡影红着脸,点了点头,转身捧着那块银子,放在了自己换下的衣服下面,以免被人看到,露了财惹起是非。

“等我买好衣服回来,这些脏衣服可以扔掉了,反正也没地方洗。”凌云道。

“等晚上洗完澡,那浴桶中的水,可以拿来清洗,到时候,公子的脏衣服,我一并拿来洗一下就好了,只是晾晒不便,也不知道在这里住多久,带着一堆湿衣服多有不便。”胡影体贴道。

“不用这么辛劳,我手上银子有的是,买新的就是了,何必非要浣洗?旅途本来就够累了,现在你这样辛苦,我怕你大病初愈,又累倒了。”凌云道。

“不会啊,我身体感觉完全恢复如初了,甚至比之前更加健康轻盈,再说,买来的新衣服,也是要浣洗一遍,否则,衣物纺织而成,期间不知道经过多少道工序,从未清洗过,上面看着新,其实脏兮兮的,沾了很多脏东西,必须要洗一下才能穿的。”胡影含笑道。

男女本来就有很大的差别,尤其是对待一些事物的看法,男人更加大大咧咧,不太在乎细节,可是女人却很敏感,尤其是新衣服是脏还是干净,她们内心早有认定,新衣服经过的工序,她们也更加熟悉,女红做惯了,知道新衣服并不干净。

胡影的说法说服了凌云,让他无奈道:“好吧,到了晚上,我让伙计烧一炉子炭火,用来烤干衣服,明天便可以换上了。”

想到买来了新衣服,也不能立刻换上,而是要等明天,凌云不由觉得还要在那身油腻脏污的旧衣服里,裹上一晚,十分不舒服。

走到仙门府的大街上,白天经过的时候,凌云一心寻找一家大酒楼,大快朵颐一顿,并未好好看过街景,如今夜幕降临,华灯初上,街上依旧人潮涌动,摩肩擦踵,这才让凌云感觉到,果然是一座大城,与靖南那种小县城风格迥异,若是靖南县,到了点灯的时候,大多商家都已经开始关门谢客了。

走到一家成衣店,凌云停下了脚步,望着里面风格多样的华裳,无论是材质还是花纹图案,都算得上颇为上等。

走进店铺,掌柜的正坐在宽大的楠木柜台之后,手里拨弄着算盘,不停地算账,察觉到有客人进来,微微抬头,看了凌云一眼。

“客官,我们已经打烊了,不好意思。”那掌柜的道。

凌云揣测这大概是聘请的掌柜,店里生意好坏,与他收入无关,只是个打工仔,所以到点就算账下班,不肯多干,宁愿劝走客人。

“店铺打烊了,可掌柜的不还在吗,这个看到了没,万一我有挑中的,这个白白的东西就是你的了!”凌云举起一块灰白的银子,足有五两,放在了红漆楠木大桌之上。

章节目录 第407章 仙门(三) 那掌柜的抬起眼皮,望了一眼落在桌子上的银子,并未如预料露出欣喜的眼神,只是叹了口气,道:“既然你非要挑,那就快快拿几件走人吧。”

这话的语气让凌云有些愠怒,明明已经打赏了银子,而且这五两银子足足是普通人两月的收入,你一个掌柜的就算再有钱,也该态度好些才是,怎么还是这副爱答不理的态度!

让我快快挑,我非要慢慢挑几件满意的才行!

成衣店的衣服挂在高高的悬梁之上,远高于人的头顶,只能看不能摸,之所以这么做,一是防止那些手不干净的人,进了店铺乱碰,二是高高挂起,不影响下面掌柜的视觉,避免有人偷衣偷布,三是方便了下面人来人往,店里能够容纳更多主顾。

“那个,这个,这个,还有这一个,我都想要,先拿下来给我看看。”凌云道。

“客官,拿下来可就得带走,不还价,不准挑,不然,我就不帮你拿下来了。”那掌柜的道。

“岂有此理,欺负我是生人口音是吧?当我没买过衣服?天下哪有这种强买强卖的道理,还让人挑挑拣拣了?我又不是不给银子!”凌云怒道。

那掌柜的脸上依旧是那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平静道:“我们店就这个规矩,不好意思,客官你要是不乐意,这银子拿走,请去别家吧。”

“哼,你们这样,能做好生意就怪了!”凌云拿起银子便向外面走去,虽然这家店的衣服极其合他的意,但是店主的态度太过恶劣,哪有跪着买东西的道理,仙门府这么大,难道还没有合适的店铺了?

刚走出店铺,跨过门槛,左脚还未踏到门口的石阶上,一匹马横冲直撞地飞了过来,与凌云擦肩而过,险些将凌云身体撞倒。

那马匹停在店门口的拴马柱子上,柱子顶端坐着一只石头雕刻的狗,有看门狗的含义。

马上飞身下来了一个壮汉,戴着斗笠,围着面罩,看不清面容,但身高足有九尺,膀阔腰圆,一身宽松的麻布衣服,松松垮垮,却依旧显示出四肢的强壮肌肉。

似乎没看到凌云一般,直冲店门而来,将凌云撞到了一边。

这狠狠地一撞,幸好是凌云身体灵气护住,不然换做成普通人,早已被撞得胸口肋骨断裂,非死即伤,撞倒在地上的石阶,恐怕还会撞破后脑,流出脑浆。

本来凌云肚子里便是莫名的火气,这下更加怒不可遏,这个大个子难道是个不长眼的东西?除非他是个盲人,否则休想让我原谅他!

“喂,你没长眼睛吗,这么宽的店门,还这样撞到我,故意的是吗?”凌云怒道。

那戴着斗笠的男人,摘下了头上的斗笠,又揭下了面罩,脸上横肉丛生,几条刀疤布满了脸庞,一双眼睛如同吊睛虎目,狠狠地瞪了凌云一眼。

“撞到你又怎么样,你不是活得好好的?”那刀疤汉子道。

这种人哪里会讲什么道理,凌云心里明白,他就是冲着自己来的,索性不再浪费口舌,微微一笑,猛地向前冲出。

他的个子是常人高度,比这个庞然大物矮了一头,这一下冲撞,看上去倒是有点以小击大的意味,令那个刀疤汉子哈哈大笑,笑声中充满了蔑视。

刀疤男懒得躲开,站在那里,任他撞,倒是看看这家伙如何死!

可是,就在凌云的肩头,撞在刀疤男的胸口之时,他愕然失措,胸口如排山倒海一般,翻涌起一阵巨大的痛苦,五脏六腑仿佛都被这巨大的力量撞击的错位,甚至肝胆俱裂!肚子里全是苦水。

捂着肚子,额头上冷汗直冒,刀疤男没想到,这个比自己矮上一头的身躯,居然会爆发出这么巨大的力量,简直不可想象!

他单膝跪倒,痛得全身倒在地上,捂着胸口,痛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店里的掌柜此时反而着急地跑了出来,扶着那刀疤男道:“刀子,你怎么了?”

“他,是他!”那刀疤男痛苦地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手指无力抬起,还是坚强地指向凌云。

“我,我怎么了?”凌云模仿着他的口气,道。

这下气得刀疤男更加痛苦,他强忍着痛,道:“是他撞我!”

“我撞你又怎么了,你又没死,不是还好好的活着?”凌云借用他的话,还给了他。

“这里不便与人争斗,先回去。”掌柜的狠狠瞪了凌云一眼,扶着那刀疤男,试图回到店里。

只是刀疤男身材高出胖掌柜两个头还多,沉重的身躯,他压根扛不起来,只能半拖半拉,勉勉强强将他拉回了店里,掌柜的连忙上了门板。

既然已经报了仇,凌云也不愿多跟他计较,这种蛮横的家伙,哪里都有,仗着自己强壮力气大,到处纵横惹事,总有一天,会栽到别人手上,今天只是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以后不改,还会招致大祸。

回到大街上,凌云没有忘记来买衣服的目的,继续向前走去,望着两边的门店,直到几百米之后,又发现了一家成衣店,还开着门,里面点着一盏烛光,只是柜台后面没人。

走进了店里,凌云环顾四周,空无一人,里面挂着无数五颜六色的华裳,昏黄的烛光,映着彩衣,颇有些诡异的气氛。

“掌柜的在吗?”无奈为了买好换洗的衣服,而且这家成衣店的衣裳颇为中意,凌云大声问道。

“在的,你等一下。”一个女子声音传来。

也许换成一般人,除了这女子的回答,压根听不到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只是凌云耳朵极其灵敏,听得一清二楚,店铺屏风的后面,除了这个女子还有一个人,而且是个男人。

他们谈话的声音不大,但能清晰的分辨出来。

“来人了,我要去照看一下生意。”是刚刚那名女子的声音。

“快赶他走!”

“谁让你这么急,进来也不上了门板。有客人来,哪里有往外赶的道理,难道你给我补上银子?!”

“嘿嘿,快去快回!”

屏风后面,传来一阵如同老鼠偷吃粮食的响声。

一个半老徐娘,盘好的头发有些散乱,脸上泛着红色的光晕,抬起头,冲凌云不好意思地一笑。

章节目录 第408章 仙门(四) “客官,来看衣服呐,尽管看,这些衣服可都是全仙门最上等的衣服,无论是用料,还是做工,哪一个都是顶好的,你随便选,随便挑,不满意把我送给你都行!”那老板娘热情地招呼道。

她满脸红晕未退,可见正在兴头上,胸口的衣襟还未扣紧,最上面袒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在昏黄的灯下,分外勾人的眼目。

身子绰约,妖娆万分,一颦一笑,无比的妩媚多姿,摄人心魄,年华虽逝,风韵犹存,身材的丰满比起胡影,又是一种更加成熟的状态,毕竟常常浇水的花朵,与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大有不同的韵味。

这一身红纱薄衫,若隐若现,让凌云差点无心看店里的衣服了,反而更多的目光,集聚在老板娘的身上。

老板娘倒像是十分了解凌云的心思,还故意地从红纱裙子下面,露出一双雪白的大腿,叉开在凌云面前,靠拢在他胸口,道:“你看这件衣服怎么样,十分适合你啊,少爷你身材匀称,穿上这件,更加能凸显的风度翩翩。”

一阵浓烈的香气袭来,凌云不由后退了两步,笑道:“老板娘,你拿下衣服来,我想看下材质再说。”

“这材质可算是最好的缎面,是仙门手艺最好的织工师傅成品,你不用担心,我取下来,你好好看看便是。”那老板娘拿起木杆,踮起脚,想将衣服从悬梁上挑下来。

这一下踮脚,整个大腿都露在了裙子外面,显得更加修长白皙,令人不由血脉贲-张,若是定性不好的人,恐怕早已流出了鼻血。

凌云又不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更不是非礼勿视的圣人贤者,此刻望见了这一幕,不由心中一阵激荡,自从离开了雪珠之后,从未有过这种感觉了,他只觉内心汹涌澎湃,好像火山喷发了一样,始终无法平息。

“我的小少爷,你看我个子不够,哪里碰得到那衣服,不如你帮我一下,把衣服挑下来吧。”老板娘软香的身躯,几乎靠在了凌云的胸口,顺势将那杆子塞在他的手上。

凌云握着木杆,望着那高悬在上的衣服,伸手去挑。

老板娘则站在他旁边,伸出两只纤细白--嫩的手,揽住了凌云的腰,口中道:“你小心点,我扶着你。”

可是,她那一双手上下其手,不停地在凌云身上摸动探索,任何一个男人都不会拒绝。

凌云明知其中有蹊跷,但那大脑,让他不愿拒绝。

等到凌云取下那件衣服,看到了老板娘时,她已经改变了一副面孔,从刚才热情万分,一下子变得如坠冰窟,脸上冷冰冰的。

“客官,这件衣服可不便宜,足有三百两银子,不知道你带银子了没有,本店概不赊账。”老板娘没好气地说道。

这快速的转变令凌云一愣,不过他随即明白,原来刚刚那老板娘摸自己身体,只是为了试探有没有银子,毕竟银子这种硬-物,一摸便知有没有,等到她没摸到银子,自然是百般失望,还以为自己是个上门来调戏她的混不吝,便从热情似火变得冷若寒冰。

“我是没带银子……”凌云刚一开口,那老板娘已经夺过了他手里的衣服。

“客官,没带银子,不能试穿衣服,还是拿了银子再来吧。”那老板娘冷漠道。

“可是,我带了几块碎金子。”凌云从怀里掏出一手掌细碎的金子,那金灿灿的金子,在他手心闪闪发光,也闪烁在老板娘的眼中。

她立刻变换了原来的模样,笑语盈盈,甚至这笑容有些谄媚,道:“哎呀,小少爷你还挺会玩,还耍奴家一把,金子不比银子更好啊,有金子谁还要银子?”

银子随着各种银矿的发现,时不时还会面临流通量过大,而有所贬值的风险,可是金子的价值却是恒久不变,所以市面上几乎见不到金子用来流通,因为真金子早已被作为传家宝,储藏了起来,用来买卖东西的大多是银子和铜钱,金子极为罕见,价格高昂。

“原来有了金子,就不愿要银子了,那不知道,万一有了更加富裕的男人,老板娘是不是连老板都不要了?”凌云故意调侃道,他不满刚刚这个老板娘的势利眼,非要戏弄她一回不可。

“那个当然,谁对女人好,女人就跟谁,有奶就是娘,你没听过吗,要是公子不嫌弃,哪怕娶我当个小妾,那个老东西,我才不要呢,谁还伺候他!”老板娘嘻嘻笑道。

从屏风后面,露出了一个黑色的人头,一双眼睛,死死地盯着凌云。

察觉到那个杀人的目光之后,凌云心里颇为满意,看来这老两口,等自己离开之后,难免会有一番大吵大闹,甚至是大打出手。

可是,令凌云奇怪的是,那老板娘也察觉到了那屏风后面的目光,愣了一下,随即笑得如花一般,道:“大少爷,你等一下,这个衣服有点线头,我先去后面处理一下。”

老板娘扭着丰满的后--臀,向屏风后面走去。

只听一阵极其低微的谈话声,那屏风本来离前面的柜台有一定距离,大约十来丈远,常人是听不到这声音的。

“你叫我来干嘛,来了一个有钱的主儿,你不知道吗?”

“我叫你来,就是为了他!”

“嗐,我还以为你叫我来,是为了那事,我还在想,你个狗东西,就不能忍一忍吗!”

“你能忍?我看你全是!”

“呸!”

“不扯了,跟你说正事,他手里的金子,我看了,足足有几十两,身上不知道还有没有金子,恐怕买下这个店都够了。”

“是啊,这一出手,着实震惊了我,看来今天要多卖几件最贵的衣服给他,好好赚他一笔。”

“哼,你当人家是冤大头?依我看,这家伙精明得很,你几百两银子卖他一件衣服,他肯定不会要的,而且就算是他买了,又能买几件衣服?那些金子,你撑死也只能赚到一个小小的零头!”

“那该如何是好?”

“我看这家伙也是个色中人,从他看你的眼神,恨不得吃了你,你露一下大腿,他差点要把你扑-倒,若是你能骗他上了这-床,那倒是能够将他的金子全部赚来!”

章节目录 第409章 仙门(五) “别他妈胡说了,你当老娘是鸡吗,让我去干这种事,你还算不算男人?”

“你别激动,小点声,别让他听见咯!那就坏了大事了。我没说你跟他那个,只要勾引他,让他上钩,晚上在这里留宿,我带几个兄弟过来,吓唬他一顿,然后绑去城外的荒山,万一他家里巨富,那还能勒索一笔,赚到的钱足够我们花上几辈子了,到时候,你也不用抛头露面,在这里做这个成衣店生意了!”

“这还差不多,像句人话。不过,万一他真想霸王硬上弓,而你们又都赶不过来,那可如何是好?”

“那你就让他爽--一次便是了,反正你遇见我的时候,也不是黄花大闺女,我也不嫌弃你,你自己何必那么在意!”

“滚蛋,你当我是那种荒-淫的烂女人?朱大,我告诉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从来没想真正和我好好过日子,自从杀了我男人之后,我多少次跟你说过,将我明媒正娶,你全是推脱,说什么让众人怀疑,全是放屁,就是嫌弃我残花败柳,不想娶我!遇到你之前,我也是正正经经的女人,要不是你……”

“住嘴!别这么大声,让他听到就完了,你快按计划做,这件事做完,我就娶你好不好?”

“你此话当真?”

“若是我说假话,此生当受五雷轰顶,断子绝孙,从此连那玩意儿都断掉,做个太监!”

“好,我再信你一回最后一回,但愿你别让我失望了。”

“快去吧。”

……

原来是对奸夫**!凌云心里暗暗道,那个死去的男人倒是真惨,遭遇可比武大郎还要惨,至少他还有弟弟武松来报仇,这个男人算是白白死掉了。

这个老板娘,看着如此精明,怎么遇到了男女的情感之事,也变得如同一个未-经人事的少女,反倒单纯无知了起来。

那个奸夫,明明就是想白玩她,又嫌弃她残花败柳,不肯娶她,所以才百般推脱,各种借口,现在他又想利用她,甚至心甘情愿戴绿帽子,将她的身体牺牲掉,作为鱼饵钓一只大鱼,只是没想到的是,钓来了大麻烦。

哪个对女子挚爱的男人,愿意牺牲她的身体?足以说明,那个奸夫对她毫不在意,丝毫也不放在心上,她还傻傻相信。

其实,凌云并不明白的一点是,女人并非那么无辜,这个老板娘,未必对那个奸夫的话多么相信,只是在他面前,要做出一副贞烈的样子,否则,就会更加让他觉得自己不守妇道,更加不愿娶她。

而之所以答应奸夫,来勾引有钱的冤大头,无非是为了银子,和情感毫无关系,有钱不挣王八蛋,也许有人对情感虚情假意,可是谁会不爱钱呢?

“不好意思,公子,这个衣服线头我一时半会还弄不完,你真心中意这件的话,可能今晚还拿不走。”老板娘假意热情道。

屏风后面,一阵窸窣之声,凌云知道那个奸夫在穿衣服,随即一声关门的响动,大概是他从后院逃走了。

“怎么屏风那里有声音?”凌云故意问道。

“可能是老鼠吧,隔壁是粮油店,老鼠比较多。”那老板娘紧张地望向那个方向,心里暗骂,朱大这个家伙,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差点被发现了。

“哎呀!”那老板娘生怕凌云一直紧盯着屏风,发现了猫腻,连忙脚下一个踉跄,撞入了凌云的怀里,不顾门板尚未盖上,外面来来往往的行人。

“怎么这么不小心,脚扭伤了没有?”凌云对投怀送抱的美人,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装作察看伤势,抱着她一阵上下其-手。

老板娘装作不乐意,挣扎起来,道:“你这人好无礼,怎么对奴家乱动起手来,万一被人看到,可是要浸猪笼的!”

“是吗,那关上门,不就没人看到了?”凌云邪笑道。

老板娘眼神中流转着一抹妩媚,对视了一眼,嘴角含笑,道:“那关上门,我还怎么做生意,怎么卖衣服?没人来买衣服了,我岂不是要赔?”

此时,两人早已心知肚明,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等待着彻底捅--破的窗户纸。

“有我在,多少银子我赔你好了。”

听到了这声承诺,老板娘脸上露出了喜色,道:“此话当真,我可去关上门板了,你这手里的金子,今晚可就全归我了。”

“区区一点金子,算得了什么,春宵一刻值千金,今晚若是伺候好了,千金都给你也无妨。”

老板娘听到这里,心花怒放,既然大鱼已经上了钩,当然不能让他跑掉,连忙走去关上了门板,又插上了门闩。

本来这店门在晚上,便不同于白天,只开了半扇,两三块门板,上起来很快。

刚插好门闩,老板娘便感觉到一双手,揽住了自己的纤纤细腰,故作娇羞姿态,低着头,掰开那手,道:“公子,不是说好了挑衣服吗?怎么又动手动脚?”

“是啊,可是我看上的衣服,就是你身上这件,你不脱-下来,我怎么能好好看看,这衣服的质地和做工?”

“穿在我身上,不是一样可以看,你看便是了。”那老板娘低-哼了一声,秀发蹭--着凌云的鼻子,一股股芬芳的女人香气,钻进他的鼻腔。

“只是看,哪里能看出衣服的好坏,我还要上手,摸一摸这衣服的料子,不然,总有看走眼的时候,最好是感受一下,穿在身上的感觉,万一不合身怎么办?”

“你现在不是在摸,你觉得合身吗?”

“凹-凸有致,恰如其分,真是不能再合身了。”

“那你要买这件衣服吗?”

“当然要买,现在我买下了这衣服,可我不想穿,只是想撕开它,我就喜欢将漂亮的衣服,撕-开的快乐。”

“那你动手撕吧,反正这衣服都是公子的了。”老板娘闭上了眼睛,瘫软在凌云的怀中,没有了一丝挣扎。

抱起这一袭红纱裙子,软香如玉,走到了屏风后面,凌云继续着那位奸夫的工作,“嘶嘶”几声,裙子已经变成了碎布,掉落一地。

探索着哗-哗-流-淌的水流,追溯着河流的源泉,感受着一艇快舟,逆流而上的快-乐。

老板娘开始重温那船到中游,开始重新启动的冲击。

屏风之后,一阵腥风夜雨,在寂静的夜,传出遥遥的距离。

……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依-偎着躺在床榻上,满身的香汗,一阵淋漓畅快,让他们回味无穷。

连老板娘都忘记了,自己任务在身,躺在这宽阔的胸膛之上,咬着嘴唇,还停留在那极致的美梦中。

忽然,她看到凌云随手放在床头的金子,想起了朱大,心里感觉一阵奇怪,为什么这么久了,自己都梅--开-二-度了,他还没有过来?难道嫌自己戴的绿帽子还不够?还要再给他戴一顶?

老板娘苦思不解,皱起了眉头。

“美人儿,你可真是厉害,要不要再-来-一次?”凌云道。

“你才是真的厉害,已经两次了,难道还没吃饱,现在再来-一次,我怕这一亩三分地,有些受不了了,老-牛耕-地太-猛了。”

老板娘娇柔地躺在他胸口,抱着他,不想让他再次兴起。

“不过,等朱大回来还要很久,如果我们不多-来几次,直到让我吃饱,恐怕他是不会回来的。”凌云淡淡道。

老板娘身体一震,眼神迟滞,慌了神儿,道:“你怎么知道?”

当朱大的名字从他口中说出,已经足以让老板娘震惊了,这下他更是揭示了两人的阴谋,更加让她六神无主,慌了手脚。

凌云抱住她,亲--了一-口,道:“不光如此,我还知道,你杀死了你的丈夫。”

毕竟老板娘是一个女人,此刻朱大不在这里,她没了主见,不由惊慌失措地哭泣了起来,哀声求饶道:“我,我,真没想过害你,都是朱大的主意,我只是想骗你一点钱,你放过我吧。我丈夫也不是我杀的,是朱大强行要霸占我,结果被我丈夫撞到,两人打了起来,朱大把他杀了,尸体拖走喂野狗了,我惧怕他的势力,不得不答应委曲求全,真不怪我啊,我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抵抗得过他?”

“是不是你,我也没法判断,等朱大来了,一问便知。”凌云道。

老板娘心中,误以为凌云是官府的人,为了擒拿朱大,故意设置下来圈套,等待他上钩,之所以跟自己合--欢,无非是看中了自己的姿色,想到这里,她觉得还有求生的希望。

“大人,你放过我,以后我便是你的奴儿,你随意对我怎样都行,只求别抓我去大牢,求你了!”老板娘跪在床上,苦苦哀求道。

凌云见那两只兔子,来回地晃荡,心中不由一荡,这等上品的尤--物,真是难得,原本穿着红纱甚是好看,想不到红纱的下面,还这么有料,足以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

“能不能饶你,可不是我说了算的,只能等朱大的口供,假如你丈夫的死,和你无关,留你一命,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你如果有罪恶在身,那谁能留你?只有去官府说清楚了。”凌云道。

章节目录 第410章 仙门(六) “那朱大什么时候回来?”老板娘支支吾吾地问道,言语之间,对凌云充满了恐惧。

“这个问题,好像不应该问我吧?”

凌云望了她一眼,见她哆哆嗦嗦的样子,应是内心极为恐惧,心里有些不忍,毕竟刚刚恩爱一场,道:“放心好了,朱大是首犯,理应当诛,你顶多算是从犯,甚至是胁从为之,不会是杀头的罪过。”

门外响起一阵敲门之声,杂乱沉重的脚步声传来。

“狗日的,你还敲什么门,快点给我撞开!”

“大哥,大街上,这样撞门,我怕引起官府的注意。”

“这臭娘们,八成是被玩-爽了,老子敲了半个时辰的门,居然都不开!”

……

那声音正是朱大的声音,他所说敲了半个时辰的门,自然是夸张至极,从开始敲门到现在,不过一分钟不到。

“你去开门吧。”凌云道。

老板娘不敢相信,满脸迟疑,道:“他是来害你的,我万一开了门,这群人可都是亡命之徒……”

“你只管听我的就好,去开门吧。”

听到他这么说,老板娘只好起身,穿了衣服,整理一下凌乱的头发,走去前台开门,步履缓慢,似乎在纠结着什么。

“怎么现在才开门?那个男人呢?”

朱大一马当先,冲进了房间,掏出放在布袋里的砍刀,满脸怒容,四处寻找。

后面两个人,一个身材高大,满脸刀疤,满脸凶相,另一个则胖如冬瓜,腆着大肚子,摇晃着走进来,喘着粗气。

“就你们三个?”老板娘向街上张望,此时夜色已深,街上零零散散的几个行人,灯光昏暗,并没有预料中的大批兵马。

“我们三个还不够,那男人难道有三头六臂?”

大个子嘴巴一瞥,不屑一顾,似乎对老板娘的话很不满。

“这倒不是,我还以为有衙役跟来,你们一路上没被人跟踪吧?”老板娘继续谨慎地问道。

正欲冲向屏风后面,揪出那给自己戴了绿帽的人,可听到老板娘这么一问,朱大停住了脚步,一愣道:“你说什么,难道那家伙是官府的点子?”

“我摸不清楚,所以想问问你们,一路上过来,到底有没有人跟踪?”老板娘焦心地再次问了一句,声音压低,唯恐凌云听到。

三人面面相觑,尤其是朱大,摸着乱糟糟的头发,道:“一路上走过来,哪里有什么跟踪之人,街上的人,看到刀子这副凶神恶煞的模样,避之唯恐不及。唯一奇怪的一点是,我们刚才想要从后院摸进来,给他一个下马威,不料后门居然从里面关上了,我还以为是你故意关上,想要恣意玩上一回,气得我七孔冒烟,所以绕到了前面,难道那后门不是你关上的?”

“自你走后,我根本没去过后院。”老板娘叫屈道。

“你一直在床上?”朱大气得咬牙道。

老板娘自忖无法辩解,红着脸,低头不语。

“我一定要砍了那家伙,管他是不是衙役呢!”朱大怒道。

三人冲去了屏风,刀疤男伸出长臂,将那屏风掀起,木质的边框及布制的屏面,都在他手里撕开成几片,木头咔嚓折断。

“宰了他!”

可是,屏风之后,空无一人,床上只有凌乱的被褥,和湿了一片的床单,那正是老板娘极-乐时的杰作。

“人呢?”朱大挑着眉毛怒道。

“这,刚刚还在床上,难道是往后门逃走了?”老板娘惊慌道,“坏了,他必定是跑去报信了,这下惨了,城门已经关上,我们的事万一官府知道,全都要完蛋了!”

“你怕什么?我们几个在,杀他一条血路,也要冲出城去!”朱大怒道,三人连忙提着砍刀,向后门冲去。

“一定要抓住他,不然我们全都完了!”老板娘大声叮嘱道。

“抓住谁?”忽然一个声音,在老板娘的背后响起。

老板娘身体一颤,转回头,看到那一件件成衣之中,落下来一个身影,正是凌云,笑嘻嘻地望着自己。

三人早已冲出了后门,老板娘欲哭无泪,此刻若是大声呼救,将那三人叫回来,恐怕已经为时晚矣。

她只得双膝跪下,抱住了凌云的大腿,声泪俱下,不停地求饶,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早已说了,你跟我求饶,没有任何用处,更何况,我本来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你却选择和那歹人继续一伙,看来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既然你不想重新做回良善之人,我只能将你交给官府了。”凌云道。

“大人,我知错了,你不要将我交出去,无论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老板娘伸手去扯他的衣服,一副急不可待的样子,只求他放过自己一马。

可是,凌云已经无欲无求,将她一把推开,倒在冰冷的地板上,道:“我不需要了,你既然愿意和你的朱大在一起,我便成全你们。”

“是吗,你要成全我们?”

后门的帘子被掀开,朱大露出了狞笑的面容,提着砍刀走了进来。

“你们怎么又回来了?”老板娘惊讶道,本来听到那后门响动,想必是他们打开门闩,逃了出去,此刻见他们回来,心里满是疑惑,又惊又喜,看来自己算是有救了。

“本来我们已经打开门闩,从后门追了出去,可是我走了一段路,忽然察觉到不对,既然那厮是从后门逃走,为什么后门还从里面插着门闩?墙壁高有三丈多,他根本逃不出去,因此只有一个可能,这家伙还藏在房间之内!”朱大道。

三人恶狠狠地瞪着凌云,尤其是那个刀疤男,在另一家门面前,曾经与凌云有过交恶,此刻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股报仇的欲望,在他内心升腾起来。

“就是这家伙,在老吴的店里,故意找茬惹我,撞了我便跑,这下可算是冤家路窄,我一定要让他死的比谁都惨,报了我的仇!”

刀疤男分外凶狠,脸色阴沉,咬着牙,似乎准备将凌云撕咬成碎片。

“我当是谁,原来是手下败将,怎么了,哭啼啼来找你朱大哥告状了?可惜啊,你朱大哥自身难保,现在谁也救不了你。”凌云笑道。

“等会看你还笑不笑得出来,我要将你这家伙的嘴撕烂,胳膊腿都打断,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刀疤男凶恶道。

章节目录 第411章 仙门(七) “原来你的愿望是把自己的嘴撕烂,腿和胳膊都打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明白了,这就成全你!”凌云风轻云淡道。

那刀疤男听得格外愤怒,他故意把话说反,明明是自己要将他弄成这副鬼样子,他反倒说是自己,气得大叫。

不过,他很快就叫不出来了,因为所有人都看到了,对面那个文质彬彬的家伙,看似手无缚鸡之力,却如同鬼魅一样,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过来,身后出现了一连串的残影,那最初位置的影子还未消失,已经来到了刀疤男的面前。

“撕烂嘴。”凌云低声道,随即刀疤男的嘴巴在他手中,从一指之宽,撕到了耳根下面,一张裂痕流血的大嘴,有如小丑,裂开在整张脸上。

“断手,断脚!”咔嚓数声,手脚尽断,刀疤男根本来不及挣扎,听到那恐怖到起鸡皮疙瘩的声音,钻进了耳朵里,随即手脚已经断掉,无力站住,整个身体瘫倒了下去,轰然倒在了地上。

“这下满意了没有?”

可惜,被问之人再也无法回答了,嘴巴撕裂成一条血缝,舌头根也随之裂开,痛得无法动弹,这也是在如此剧痛之下,他依旧没有大声痛叫出来的原因,根本无法再发出任何声音。

“你是人是鬼?”朱大颤抖着手,砍刀几欲滑落,恐惧地问道。

那老板娘瘫坐在地上,早已抖如筛糠,脸色苍白,原有的红晕消退的无影无踪。

“你的意思是,我不是人?”凌云皱眉道。

“我不敢,只是我们和你远来无怨,近来无仇,我们几个不过是想骗你一点银子,还没得手,你怎能这样下狠手?”朱大颤声道。

无疑,这声音中充满了恐惧,这位亡命之徒,曾经从来没有过这种恐惧,至少从十三岁开始杀人之后,就再也没有过。

“是哦,你们不但没有得手,还赔了夫人,让我凌辱一回,算是吃了个亏,这样看来,我还是赚了不少。”凌云道。

“没错,那,那你请走吧,我们大道朝天,各走一边,从此井水不犯河水。”朱大道。

“只是,我这个人,不是那种爱占便宜的人,一旦占了别人的便宜,假如不还个人情,总是心有不安。这样吧,我玩了你的女人,现在我给你一个机会,选择是砍我一刀,还是给你这一把金子。”

凌云摊开了手心,里面是那一堆碎金子。

朱大心道,这家伙功力高强,嘴上说让我砍一刀,实际上肯定早有防备,不然也不会这么大大方方,既然打不过他,那女人本来也就是残花败柳,我又不娶她,玩就玩了,不如要那碎金子。

“我们要金子。”朱大一口回应道。

“好,痛快,这金子接住。”

凌云将金子如流沙一般,从手心里漏了下去,朱大瞪大了眼睛,连忙冲过去,扑在地上,捧起了双手,接住那碎金子,一粒不少地,全都接在了手心里。

“我怕你们分赃不均,反倒起了内讧,所以,这些金子足有二十个小粒,你们一共四个人,每人可以分到五粒。”凌云道。

朱大本想私吞下大头,给其他人每人分个两三粒即可,不料凌云反而多事帮他们做好了分摊比例,无奈,只得听从他的话,将这些金子逐一分到每人手上。

当然,手脚尽断的刀疤男,因为实在动弹不得,只能朱大帮助保管。

“现在你们每人手上都有五粒金子,吞下去吧。”凌云道。

“啊?”“什么?”

……四个人包括那无法动弹的刀疤男,无不露出惊恐的神色。

朱大一脸苦笑道:“大人,你别开玩笑了,吞金是会死人的。”

“我知道啊,要不然为什么让你们吞金,难道这金子很便宜?”凌云道。

“可是,我们无冤无仇,为什么非要杀死我们?”朱大有些怒气道。

人,恐惧到了一定程度,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的时候,反而能够放下一切负担,变得愤怒起来。

“我们是没有冤仇,但我想,很多死在你手下的人,和你也没有冤仇,为什么你会杀死他们?”凌云道。

“我杀死他们,这与阁下无关吧?”朱大道。

“那我杀死你们,和你们又有什么关系?”凌云微微一笑道。

“既然你非要杀死我们,那我只能奋力一搏了,别怪我刀枪无眼!”朱大重新提起了放在地上的砍刀,恶狠狠道。

“求之不得,我的拳脚也无眼,别怪我没提醒你。”凌云道。

这一句话,令朱大有些忌惮,毕竟刀疤男还躺在自己脚下,那么快的拳脚,恐怕砍刀再如何锋利,也难以抵挡。

“难道不能放我们一马吗,虽然我们曾经是麻匪,到处烧杀抢掠,是干了不少坏事,可如今,我们都放下屠刀了,在城里安分守己地做买卖,只求一口温饱,大人,你能不能放过我们?”朱大道。

“那好,你们向官府自首,我便放过你们。”凌云道。

“这万万不能,到了官府手里,他们本来就喜欢杀良冒功,如今几个江洋大盗,落在他们手中,还不非报个凌迟处死,以彰显他们的剿匪之功,那更是死无葬身之地了。”朱大慌忙道。

“这样啊,那你们既不想被我杀死,也不想跟官府自首,这可难办了。杀光你们,显得我太过凶狠,滥杀无辜,可是放走你们,又对不起你们手下的亡灵。”

“只有一个办法了,我放过你们,但是只能放过一人,所以你们几人之中,除了杀人最少的一人,其他人都得死,听懂了吗?”凌云道。

朱大听到这里,不由愣住了,和那胖掌柜对视了一眼,俱是愁容。

只有老板娘听到这里,笑出了声来,跪在地上,撅--着那肥大的屁-股,道:“大人,你要找这里杀人最少的,那只有我了,我从未动手杀过人……”

“闭嘴吧,你个臭娘皮,明明是蛇蝎之人,跟我装什么好人?难道你丈夫的死和你没有关系?”朱大不满道。

“那是你动手杀得,和我有什么关系?”老板娘愤愤道。

“少来了,当时你每日跟我念叨,你那丈夫如何懦弱无能,嘴里全是不满的话,终有一天,被他撞见,你怕他去状告官府,将你我浸了猪笼,便怂恿我,动手将他杀死,你敢说和你没关系?”朱大怒道。

“就算和我有关系,那也是你杀得,不是我动的手,不能算是我杀的人!我还每天怂恿刀子杀了你呢,他动手了吗?你死了吗?只要他不动手,你就不会死,这杀人的罪名,当然是算到你头上了!”老板娘尖牙利齿地驳斥道。

章节目录 第412章 仙门(八) 两人怒争之下,将当初杀夫的真相暴露了出来,甚至暴露了老板娘与刀子的奸情。

“狗日的,你们俩居然背着我,勾搭到了一起,真他妈的,我先杀了你!”朱大提着砍刀,便要冲老板娘而来。

老板娘连忙躲在凌云的身后,嘴上再也不敢逞强,惊恐道:“大人,快救我!”

朱大毕竟不敢靠近凌云,生怕他再次出手,那鬼魅一般的身手,令他无比惊惧,内心留下了极其深的阴影。

可朱大又不甘心这样被背叛,内心极度愤怒,纵然他不当这个女人是自己的正妻,可是刀疤作为自己的小弟,怎么能如此欺辱,绿到自己头上,简直是可恶至极!

愤怒之下,朱大提起砍刀,手起刀落,将那躺在地上的刀疤一刀砍杀,结束了他的性命。

刀疤男嘴被撕开,舌根裂开,痛不欲生,无法发出任何声音,只能在巨大的恐惧中,被朱大一刀杀死。

杀完刀疤之后,朱大顿时冷静了下来,心里这才明白,自相残杀只会让他们的势力更加弱小,没有抵抗眼前这位强敌的能力,最后只有任他摆布而已。

“死了一个,还有两个人,要死,你们讨论出,到底谁杀人最多了没有?杀人最多者,便是下一个领死之人。”凌云道。

“你若是真想留下我们其中一人的性命,为何要用这种计谋,离间我们彼此的关系,让我们自相残杀,并以此为乐?索性就由你来决定,你想杀谁便杀谁,你想留下谁便留下谁,我们绝无怨言!”朱大道。

他意识到,对方只是将他们四人当作玩物,在坐山观斗,根本不是想留下任何一人的命,而是在让他们自己杀光自己的人。

“没错,大人,你想留谁,就留下谁的命,把其他两人杀光好了,你的身手那么敏捷,肯定不难做到,他们无力反抗。”老板娘道,她内心早已认定,凌云想要留下的那一个人,肯定是自己,要不然为什么非要留下一人的命?留下那两个臭男人的命,又有什么用,留下自己可大不相同,别有一番滋味,至少可以让他舒舒服服。

“你们既然不遵守我的规则,我只有全部杀掉,一个不留,我倒数三声,你们听我的话,还是不听?”

“三!”

“二!”

……

“慢着!大人,我们听,只是有一个疑问,有些人命是我杀的,但是别人叫我杀得,这种人头应该算在谁的身上?请大人明示!”朱大最终还是屈服了,只是提出了一个疑问道。

“这种人头,当然是算在两个人的头上,指使之人算是主谋,杀人者算是行凶,两人都脱不了干系。”凌云道。

“那好,我要揭发,这女子命我杀了十一个人,每一个人,我都说得出,记得清清楚楚,除了她的丈夫,还有曾经欺辱过她的一个土财主,一个曾经玩弄过、又甩了她的书生,一个她生意上的死对头,还霸占了他家的产业,一个总是来她店里闹事的泼皮,……,这十一人,我有一个是虚构的吗?”朱大慨然道,似乎在做一件大义灭亲的事情。

“没有!但是你所杀之人,又岂止这十一人,还有十一人外的几百上千,所以你杀人总归比我多,我杀人无论怎么算,都是比你少,也比你更应该活下来!”老板娘忿忿不平道。

“可最该活下来的人,应该是我吧,我杀的人,远远不到十一人。”那胖掌柜一直沉默不语,此刻突然开口道,毕竟是性命攸关的时刻,如果不努力争取,反而要死在了这女人的前头。

朱大与老板娘都没想到,自己两人互相揭发,恶斗一场,反倒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旁边闷不做声的胖掌柜,此刻出来截胡。

“这厮说谎,他杀的人,比我还多,怎么会只有十一人?”朱大怒道。

当然,无人知道,到底是朱大在撒谎,还是胖掌柜在撒谎。

“没错,他杀的人,绝对不止十一个,他从小行走江湖,这四五十年了,杀的人,恐怕自己都数不清了,十一个?哼,十一万还差不多!”老板娘讥讽道。

朱大立刻与老板娘两人合力起来,必须一口咬定,先将胖掌柜推上断头台,否则,两人生还的希望更加微渺。

胖掌柜着急了,道:“我明明手无缚鸡之力,不过是跟着你们做些算账的活儿,干嘛这么给我泼脏水,我杀过人吗?也就是去年,你们绑架了林家的小子,他家不肯交赎金,你们都不在场,让我看着那小子,最后给我消息,让我杀了他,我捅了几十刀,他才死了,你们怎么能这样污蔑我?”

朱大提起砍刀,往前一刺,便捅死了胖掌柜,狠狠道:“怪我们污蔑你?我倒是看看,死人还会不会说话?”

胖掌柜一死,老板娘反而放下了心来,眼珠子一转,道:“大人,我和朱大杀的人其实是一样多,所有他杀得人,都是我让他去杀的,也要算在我的头上,所以,你非要留下一条人命的话,我和他,都要留下来。”

凌云微微一笑,道:“你是说,他杀的人,都是你让他杀得,所以你和他杀得人一样多?那这个胖掌柜和刀疤的死,都是出自他的手上,你倒是讲讲,他难道不比你多了两条人命?”

那老板娘一愣,没想到眼前还有两个人头,自己反而忽略了,这个保住两人的策略被凌云一眼识破了。

就在此刻,杀红了眼的朱大,冲了过来,趁着老板娘不备,一刀捅进了她的心口。

老板娘死也不会想到,自己还想帮他保住一命的男人,将刀插-入了自己的身体,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她睁大了眼睛,满是难以置信的神色,嘴巴里流出了鲜红的血,沾染在红纱裙子上,在昏黄的烛光中,衣衫显得更加黯淡凝重。

朱大血红的眼睛里,已经没有了一丝感情,拔出了刀,怒道:“臭婊子,敢背叛我,给我戴绿帽子,杀了你,活该死!”

房间里陷入一阵沉默,地上躺着三具尸体,飘起一阵浓重的血腥味。

“现在我是唯一活着的人,而我也是他们之中,杀人最少的人,所以,我可以走了吧!”朱大道。

章节目录 第413章 仙门(九) 之所以杀死了老板娘,不仅仅是为了泄心头之恨,而且对于朱大来说,只有死人是不会说话的,所以当他杀死了老板娘,活着的人,只剩下自己,无论自己说什么,凌云都无法求证,杀他则出师无名。

“你杀了多少人?”凌云道。

“总之我是这些人里面,杀人最少的,你问这么多干嘛?”朱大道。

“告诉我,到底杀了多少人?”凌云依旧重复着这个问题。

“不是说了吗,你要真想问,我还记不得那么清楚呢,不过,刚才她也说过了,和我杀人一样多,那我就是杀了十一个人,加上今晚的两个,一共十三个人!理所当然,我是这些人之中,杀人最少者,你不可杀我!”朱大道。

“那不好意思了,不能放过你。”凌云道。

“你言而无信!”朱大怒道。

“我只是在履行我的诺言,从一开始我便说过了,只能放过杀人最少之人,而你杀了十三个人,比我多,所以我能活下来,而你,必须死!”凌云道。

“你从未说过包括你?!!”朱大愤怒道。

“那你是说,我不是人咯?”凌云冷冷道。

朱大从这语气中,已经感受到了杀人的气息,心中惶恐,提刀便要逃走,拔足向后门冲去。

一阵风猛烈地吹过,撞在朱大的后背之上,他只觉有如一只重锤,藏在风中,撞到自己的身体,筋骨断裂,大叫一声,吐出数口鲜血,倒地而死。

那道怪风里面,有一抹形状如锤的灵气,正是这灵气的重击,让朱大毙命当场。

屋内一片狼藉,死尸倒地,血腥气息弥漫。

凌云叹息了一声,本来想留下那老板娘的一命,可是她杀了自己的丈夫,还怂恿朱大杀了另外十一个人,这等恶行,实在是没有动力去阻止朱大的刀,所以她死在了脚下,死不瞑目。

可是,毕竟和这女子有一晌偷欢,现在她香消玉殒,尸体狼藉,浸在一滩血迹之中,无比凄惨的下场,令凌云有些不忍。

用灵气将这尸体分解为一阵烟气,散开到空气中,将她的亡灵,送入地府,进入轮回之境,也算是送她一程。

取走了几件成衣,那些攥在朱大和胖掌柜手心的碎金子,算是衣服的报酬,于是离开了这个血污之地。

街上空无一人,寂静的月光洒在大地之上,顺着青石板路,凭借着记忆穿街越巷,回到了那间酒楼。

忽然,凌云想起此刻已是半夜时分,胡影独自一人待在酒楼的房间里,恐怕她不敢去露面叫伙计上菜,一直没吃,怕是饿坏了。

他已无心欣赏这月色,瞬间来到了房间外面,生怕惊动了胡影,轻轻地扣了扣门,里面立刻传来了一个声音:“是谁?”

那声音如此甘美柔糯,正是胡影的声音。

“影儿,是我。”

房门从里面打开,胡影提着一根蜡烛,烛火摇曳,照着那姣好的面容,头发微乱,大概刚从床榻上起来,欣喜道:“公子,你终于回来了,我好担心,以为你出事了。”

“外面有些事情耽搁了,你吃了没有?是不是饿坏了?”凌云问道。

胡影摇了摇头,道:“傍晚时分,酒楼已经送来了饭菜,我一直没敢吃,怕你回来没得吃,也没让他们拿走酒菜,你快来吃吧,虽然凉了点,但总比没得吃好。”

“傻瓜,你为什么不吃一点,等我这么久,不是要饿坏了。”凌云见到房间里有一个食盒,满怀歉疚,想起自己在外面寻欢作乐,完全忘记了胡影,不由歉意更加深重。

“我不饿,早上吃得太饱,所以不怎么想吃,刚刚又睡了一觉,半夜醒来,发现你还没回来,我担心你外面有事,又在想,你是不是另外开了一个房间,不想跟我同住一起,以免不方便,思来想去,辗转反侧,便再也睡不着了。”胡影不好意思地笑道。

打开食盒,里面居然冒出了几缕热气,所有的饭菜都尚温热,凌云有些惊讶,道:“这酒楼的食盒,居然还有保温的功能!”

“想必和送来的晚些也有关系,大约送来才两个时辰,现在天气还有些炎热,所以饭菜没凉的那么快。”胡影道。

“那快些吃吧,可怜你为了等我,挨了这么久的饿。”凌云道。

“公子快别这么说了,我一个奴婢,本来就不应和主子一起共食,现在为了方便才一起吃,难道我还敢比主子先吃?那不是太胆大了?”胡影笑道。

两人吃完饭,胡影本想收拾碗筷,被凌云劝住,这不是家里,不用收拾,她才放弃了平时养好的习惯,洗了洗手,便回去睡觉。

可是,躺在床上,无论是凌云,还是胡影,都难以入眠,除了白天睡了一整天的缘故,男女共处一室,那种不安的悸动,隔着一道薄薄的帘幕,让两人难以安睡。

小姐以后会嫁给他,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难免和嫁妆一样,一起嫁给了他,所以,和他共处一室,虽然有违男女之大防,但是长久来看,本是主仆,甚至是他的妾……不,想什么呢,只是主仆,也足够了,不算是有伤风化,可我为什么心里这般不安呢?

胡影躺在里面的床上,这也是凌云苦劝的结果,毕竟自己已经在床上睡过,再换过来,自己睡木榻,让他去睡床上,可是床上有自己的气息,木榻上也有他的气息,想来总是怪怪的,所以她也不再勉强,乖乖地去床上睡觉。

躺在木榻之上,只觉这榻上柔软了许多,不像白天躺着时那么僵硬不舒服,摸了摸下面的垫子,凌云立刻明白,大概是胡影叫伙计加了几床被褥,所以这木榻躺起来不再硬-邦邦。

想起白天那张纸条,上面内容依旧清晰记得“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

那纸条上的“佳人”,自然是指胡芍,这封信绝对是出自辛慈之手,他要让自己去杀了那个会长,拿到血骨印,看来这个会长应该是执行官,不可小觑。

那仙门商会的日期,凌云早已从酒保的口中得知,应是九月初九,现在已是八月末,大约还有一周的时间,看来还要在这仙门呆上一段时间。

想起胡芍,凌云不由挂念起她的心毒,辛慈所言不知是真是假,假如必须要用无数血骨印,换来无数次穿越机会,才能最终找到一个可以医治她的世界,恐怕三年时间,远不足够。

章节目录 第414章 半夜查房(一) “开门,开门!!!”

连续的催促与敲门之声,惊醒了凌云,心跳立即加快,血脉冲动,一阵怦然之感。

隔着帷幔,胡影掀起一角,穿着单薄的衣服,讶异道:“公子,谁这么无礼,半夜敲门?”

门外依旧大叫不断:“再不开门,老子一脚踹进去了!”

醒来坐起的凌云,头脑昏沉沉的,心里极其不爽,怒道:“大半夜的,谁在敲门!”

“你大爷我,官府的差爷!快给我开门,例行检查!”

“狗日的,大半夜在这扰民。”凌云心中怒火中烧,只是还要呆在这仙门府一段时间,不想与那官府的差人起冲突,并未发作,只是对胡影低声道。

听到外面是官差,胡影有些惧怕,低声道:“公子,会不会是冲我们来的?”

“没事,你进到里面去,我出去应付他们一下。”

见到胡影听话的放下了帷幔,回到里面去,凌云放下门闩,打开了房门,只见外面四个身穿差服的差人,满脸倨傲地望着他。

“怎么这么久才开门!”一人戴着蓝色毡帽,手中提着铁尺和绳索,不耐烦地呵斥道。

“我也没想到,仙门的规矩和别地大不相同,大半夜差人上门倒是常事,晚上睡觉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看来,我应该端坐着,等候各位,以便随时开门才对。”凌云暗讽道。

“妈了个巴子,不要以为你住这么好的酒楼,有几个臭钱,不知哪里来的富商,就在我们哥几个面前耀武扬威,告诉你,这是在我们仙门府的地界儿,我们哥几个,随便找个名头,把你抓去,不死也要脱层皮,少说也得万儿八千的银子才能捞出来,所以,你给我老实点!”那差人头头怒道。

“这个自然,配合差爷工作,义不容辞,只是不知道这大半夜的,各位是要查什么?”凌云道。

“查什么?我们要跟你汇报吗?我可告诉你,今晚大爷我们来这里,当然是带着要务来的,你给我打开门,我要进去搜查一下,你这人有没有作奸犯科!”那差人头头推开凌云,便要冲进房间。

凌云双臂微微用力,将他猛地弹开,后退了数步才站稳,后面幸好有三人帮忙扶住,不然必然倒地,出了大丑。

“你敢对我动手?!狗东西!”那差人头头大怒,扔下铁尺,便要抽出腰间的刀。

“差爷,你看我都没有动弹,是你自己不小心绊到,怎么能怪我?”凌云赔笑道。

“我不怪你,可你看我的刀怪不怪你!”这伙差人在平民百姓面前,横行霸道惯了,平时在这酒楼,尚且会收敛一点,毕竟这酒楼的后台不小,可是如今拿着仙门知府批示的线报,断定这里有猫腻,为了不放走要犯,连夜来此,本来就没什么好气,碰到凌云这样软硬不吃的,更加火上浇油,于是把平时的蛮横劲头全使了出来。

“大人,看在这东西的面上,不看僧面看佛面嘛,先别动刀,我房里有女眷,怕惊扰到内眷。”凌云从怀中掏出二两金子,装作不小心,掉落在地上。

“哼!这还差不多!”那差人头头看在金子的面子上,将腰刀放回了刀鞘,道,“金子我笑纳了,不过房间还是要检查,上命所差,实在难违,不过,女眷可以遮面,不用惊扰,只看房内人数,有无通缉的要犯便可!”

“差爷原来是在追捕逃犯,失敬失敬!我房内只有一名女眷,别无他人,差爷可否只进来一人,以免惊到内眷。”凌云道。

拿了别人的手短,吃了别人的嘴软,这差人头头拿到了好处,见识了富商的豪爽,打量了凌云一番,与通缉的要犯中一名年龄相仿,但是长相完全不同,脸型都不一样,料想应非逃犯,于是点头道:“那我一人进去便是了,其他人在门口等着。”

“影儿,你遮住脸,有差爷进来搜查。”要不是为了在仙门安安静静地待一段时间,不影响商会的目标,凌云绝对会将他们痛扁一顿,哪里会允许他们进来!

可是,此一时彼一时,如果轻易动手,难免会坏了大事,小不忍则乱大谋,不值得与这群人过多纠缠,反正心中无鬼,不如让他们进来看一眼便离开,一劳永逸。

那差人走进房间,看到屋内华丽的陈设,不由哑然,果然是上等的酒楼,连房间都古朴古香,陈设奢华,远胜一般人家,甚至连知府的前厅他曾去过,也不过如此,与这里相比,都略有逊色。

这个房间不在于陈设的繁多,而是雅致,各式家具用品,所有用料,俱是上等佳品,不惜成本的程度,令人咋舌。

“看来你可真是个有钱的富商,这么贵的酒楼,整个仙门地界儿,可没有几人住得起。”那差人头头道。

掀开帷幔,里面便是胡影所处的内室,凌云笑道:“里面只有一名女眷,差爷别吓到了她,还是尽快看完离开吧。”

可是,那差人头头将脑袋伸到帷幔的另一端,居然整个身体僵硬在了那里,头始终不见缩回来。

凌云心中愠怒,这家伙怎么如此无耻,明明里面只有胡影一人,还这么探过脑袋,看个没完了!

正想将他的身体拉回来,帷幔被揭开了,里面一人,手中持着利剑,剑刃正放在差人头头的脖子上,他冷汗直冒,不敢动弹。

而那个持剑之人,凌云并不陌生,此前曾多次打过照面,正是双剑宗主赵尉松!

在他的身边,除了胡影坐在床边,还有一个中年女子紧挨着胡影,大概是赵尉松之妻赵夫人,此外还有一人则是陌生的面孔,是个少年。

那少年对凌云却有印象,此前在万仙楼,正是他与自己争抢紫若,后来紫若下落不明,如今见到了他,新仇旧恨燃起,怒道:“居然是你!”

可是凌云对他毫无印象了,毕竟那晚的注意力全在紫若一个美人身上,哪里还顾得记住这位洪氏后裔,曾经的惜命侯洪景潇!

“你是哪里冒出来的,我认识你?”凌云道。

看着凌云一脸茫然的样子,那洪景潇内心更加气愤,怒道:“你个狗贼,我的紫若现在何处?你把她怎么样了?”

提起紫若,凌云倒是隐约有了印象,这人大概是紫若曾经提起过一次的洪公子,后来便完全不再提起了,今日一见,果然是个肤红貌美就差涂胭脂抹粉的翩翩少年,可惜一看上去,便知没经过人间苦楚,是个绣花枕头!

章节目录 第415章 半夜查房(二) “小兄弟,好久不见,经年一别,已是半载,今日你精神看起来,比当初还要好很多啊,只是有些微微发福,想必日子过得很好。”

赵尉松并未顾及洪景潇的发怒,反而跟凌云友好地打起了招呼,就像久别重逢的好友。

听到他提起发福,凌云微微脸红,这些日子,自己大吃大喝成了习惯,到处行走纯靠灵气,身体消耗微小,所以有些发福倒是事实。

他抬起头,看到赵尉松,比起当初,更见消瘦,持剑的手臂上,青筋凸出,头发白了更多,脸色沧桑无比,竟有些垂暮老矣,心中有些凄凉之感,道:“剑宗倒是更加消瘦了,要保重身体啊。”

“哈哈哈,行走江湖,没有髀间生肉,说明我还没有荒废,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今日蹑足潜踪,来到贵处,小老弟没有发现,老哥我实在是开心啊,看来真是还能走动一段时间。”赵尉松眼神中尽是苍茫,仿佛看透人间风云,这倒是比当初执迷不悟的固执,有了极大的改观。

“看来是我荒废了,江湖已经不适合我了。”凌云道。

“江山代有才人出,小老弟正是这个时代,乃至普天之下,后辈之中,最杰出之人,哪里有荒废之言。实不相瞒,我们大半年前,被官军困守在神龙寨,数月之后,苦无粮草,外无救兵,加上寨子里人心浮动,大寨主韦金龙多次有不利的念头,仗着我武功还算过得去,侥幸逃脱,从此便离开了神龙寨,那里不是久居之地。”

“本来我们打算去南缅,可是听到朝廷与南缅签订了合约,两边均停了战火,唯恐逃到南缅,又被抓住送回朝廷,那里也不可以再待了,于是带着少主,来到了南境,到处游走,这里是朝廷的腹地,正是灯下黑的地方,他们反而发现不了,躲躲藏藏几个月了,今天来到仙门,还是被抓住了踪迹,险些无法逃离,本想去往深山,可担心少主吃不了那里的苦,本来体质就弱,连续几个月的逃亡,更加经不起折腾,所以来到这个酒楼,改换身份住下,不料还是半夜来了追兵。”

“现在这差人带着一队人马,各个房间搜查,我们本来是住在隔壁第二间,他们一间间搜查过来,我以为这个房间应当早已搜过,便带着少主来到这里,不料正中了这人,哈哈哈,天无绝人之路,也想不到这里正是老弟的房间,真是有缘,竟在此重聚!只是这见面的方式有些不雅,哈哈哈!”

赵尉松爽朗地笑道,手中利剑飞速挑动,那差人头头的喉咙立刻被刺破,声带也被剑刃破坏,速度太快,痛叫尚未出口,那人已经死在了地上。

“不杀了他,他纠缠不断,我们也逃不掉,你也免不了麻烦,现在我们要离开此地了,临走之前,我来帮你解决门外几个差人吧,以免让你陷入麻烦。”赵尉松提起剑,在差人的衣服上,擦干了血迹,道。

“那好,我叫他们进来,你方便动手。”凌云道。

“好!”赵尉松一口答应道。

走到房门口,打开了房门,凌云笑道:“三位,头头叫你们进来。”

那三人不知有诈,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房间,赵尉松正躲在房门后面,待房门关上,提剑飞刺,剑势之快,着实惊人,三人只瞬息间,便全部丧了命,委顿倒地,并未发出任何声音。

“好剑法!”这人力所能达到的剑之快,令凌云惊叹异常,舞剑几乎成了缤纷的花雨,大有密不透风、令人窒息,又有畅快淋漓、无所不容的大开大合之感,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赵夫人坐在胡影的身边,本来有威胁的意思,后来看到丈夫与凌云相认,便放松了警惕,此刻正全身心地盯着丈夫,那剑法如神,心中暗自感慨,假如丈夫追随的是当初大齐的太祖,文治武功,纵横天下,这一身绝世武功,将创下名留青史的功绩!

可惜啊,现在追随的是前朝后裔,不但如此,这个少主太过醉心儿女情长,整日小家子气,毫无雄心壮志,令人不免失望寒心。

她暗暗为丈夫的不得志,不得时,而叹息不已。

洪景潇可不管这剑法如何超神,见到眼前的威胁解除,所有的差人被赵师傅杀死,悬着的心放下,便立刻跳了出来,指着凌云道:“你别以为我忘记了你,听我赵师傅所述才知道,原来你就是靖南县的知县,而紫若也正是被你的人掳走,献给了你,她现在哪里,你到底将她怎么样了?告诉你,假如你伤害紫若一根毫毛,我绝不放过你!”

“少主,这位兄弟与我们同仇敌忾,都是敌视当今朝廷的人,你为何对他如此不敬不重,为了一个女子争风吃醋,岂不是寒了人心?我曾经不是教过你,如何礼贤下士,才能周公吐哺,天下归心,这样下去,复国何望?”赵尉松有些愠怒道,言语中虽然仍口称少主,语气已是极为严厉。

洪景潇的话,令凌云想起,当初在靖南县衙大堂,两名刺客前来,正是为了刺杀紫若,以免她泄漏行踪,如今他口口声声紫若,不免有些无耻,道:“当初你不是派人刺杀紫若?现在还一口一个紫若,问我她在哪里?你这样无情之人,配吗?我也告诉你,紫若早已和我行了夫妻之实,虽然做不了我的大老婆,但是还能做二三四五六七八房的其中一房,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她早就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了!”

坐在床边的胡影,听得一清二楚,心里一惊,怪不得大小姐经常痛骂这位凌公子风流好色,原来这都是真的,他养这么多老婆,真是饕餮不足,看来以后小姐未必会如我所想的那般幸福,唉!她无奈在心中叹息一声。

“你!你!”那洪景潇气得手指哆嗦,指着凌云,咬牙切齿。

“少主,此地危险,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快快离开吧。”赵尉松见劝不动少主,而凌云又火上浇油,两人矛盾一触即发,只能强行抱住少主,对夫人使了个眼色,两人走向后窗想要逃走。

洪景潇不停地挣扎,怒道:“还我紫若!还我紫若!”

“还你一包孜然还差不多!”凌云得意的笑道。

这下洪景潇怒气更甚,狠狠道:“等着,我今后复国登基,一定要调集百万大军,将你抓住千刀万剐!”

这时的洪景潇才意识到,一个没有权力的男人,一无是处,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别人掳走,肝肠寸断,现在他已经变换了心思,要复国!这是抢回女人的第一步!

赵尉松大概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让这位少主复国念头最为强烈的时刻,居然是看着自己的女人被抢走的时候。

章节目录 第416章 半夜查房(三) 望着他们越窗而走,凌云连忙走过去,双手握住胡影的肩膀,上下察看,柔声道:“有没有受伤?”

胡影摇了摇头,表示并未受伤,只是脸上的神色,黯然失落,一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是不是看到杀人害怕了?”凌云见她脸色不佳,问道。

这自然是原因之一,可是赵尉松的剑法实在是快,杀人只是一眨眼的功夫,给人一种做梦般不真实的感觉,所以胡影并未因此过多受到刺激。

反倒是凌云那一番娶八房姨太太的豪言壮志,将她深深刺激,自己一个丫鬟,本想着嫁过去老老实实做填房丫鬟,以后能养个一儿半女,算是有个名分,可这八房姨太太的梦想里,自己哪里还有位置?

更重要的是,大小姐还未嫁给他,他已经娶了几个姨太太,听到那“紫若”,甚至和他有了夫妻之实,那大太太的位置又将是谁的?难道小姐都未必是他的大太太?

想到这里,胡影不禁对这位风流浪子,心里有些莫名的疏离,似乎冥冥中感觉到,靠近他,只会像是飞蛾扑火,彻底伤到自己。

可是,这女人心中细微的心思,没有任何男人能够察觉到,即使是心细如针,也猜不透女人的那颗心,更何况凌云这种粗心大意的人,根本没有感受到她情绪的变化。

在他心里,认定了胡影被屋内的变故惊到,略一迟疑,伸出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柔声道:“别害怕,有我在。”

胡影咬着嘴唇,红着脸,抬起手,将凌云的手撩开,道:“还望公子自重,我只是个丫鬟,可不是你的姬妾。”

这句话让他不由一愣,为什么一向温柔的影儿,忽然说出这么冷冰冰的话,像是要拒自己千里之外,难道是我做了什么事情惹恼了她?

可是,凌云苦苦思索一番,自己一直对她相敬如宾,并未有轻薄的地方,到底是哪里得罪了这位性子极好的佳人?

“影儿,我是不是哪里说错话了,惹你生气了?只怪我太愚笨,你跟我直说,我一定好好改!”凌云道。

“你没说错,男人本来就是好色之徒居多,你也不过是男人的本性罢了,你想有八房妻妾,那都是你的自由,我管不了,只是,我就是一个小小的丫鬟,伺候我家小姐,今后一生都跟着小姐,绝不会嫁人,所以,你不要在我身上白费功夫,免得耽误了公子八房妻妾的远大志向。”胡影声音低低道,她本来性格很是温柔,说话从不凶蛮,就算现在生了气,说起话来还是柔声细语。

凌云这才明白,原来无心说出的一句话,反倒让她揪住了小辫子,对自己有了防范之心,不由苦笑一声。

“这只不过是为了惹恼那个家伙,故意说来给他听的而已。”凌云道。

“言为心表,你没有过这样的念头,肯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你能保证你的脑子里,没有过这样的念头?”

“我……我不想骗你,也许全天下不止我一个男人,会有这样的胡思乱想,但也只是想想而已,谁会做那么荒唐的事情,像集邮一样收集八个女人,养在一起,整天吵吵闹闹,勾心斗角,就足够你心烦的了,想象是一回事,可是真去那么做又是另一回事了,我不否认想过,但是想一想也没什么罪过吧,谁气急败坏的时候,没想过将惹怒自己的人打死,但想一想并不犯罪,只要不动手,何罪之有?”

“强词夺理,那你和那个叫做紫若的姑娘,难道没有暗中曲和?你刚刚都承认了,和她有了夫妻之实,难道这也是说出来气气他的?”

“这……”凌云一时哑口无言,如果据实相告,说两人之间是清白的,胡影定然不信,如果不说实话,她也会生气,真是两难的送命题,自己看来难逃一劫,可是胡影为什么会越来越生气?

自己想三妻四妾也好,和别人有了夫妻之实也罢,胡影假如真的认为和她没关系,她还会生气吗?

恐怕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她在吃自己的醋,女人果然都是相同的动物,吃起醋来的模样都如出一辙,找各种话茬来挑刺,最终非要大闹一场不可。

望着胡影气嘟嘟的模样,与平日温柔似水,可谓是云泥之别,判若两人。

“我知道说出来你肯定不会相信,但是我和紫若,真的没有发生过什么,你可以不相信我,但不能不相信她,因为她还是处--子之身。”凌云诚恳道,毕竟所言是实话,并未骗她,所以一脸坦然的神色,毫无畏惧。

果然,他真诚的口气,让胡影消除了几分怀疑,毕竟是不是处--子,还是比较容易判断的,假如以后有机会见到,一眼就能揭开他的话是不是骗局,所以,他应该不会撒谎。

“那你在别人面前,到处说和她已有夫妻之实,一个未出阁的女子,对她的名誉该是多大的损害。”胡影语气和缓多了,恢复了平日的温柔语气,声音也压得很低,几乎细不可闻。

这句话虽有责备的意味,但是重点是她言语中,已经相信了自己,这让凌云听起来感到欣慰,看来自己在她心目中,并非已经到了满口谎言的信任危机地步。

“没事,今后大不了让她打一顿出出气,再说了,早晚……”凌云刚要出口,忽然想到刚刚出言无忌惹恼了她一回,现在再次乱说,恐怕彻底无法收场,只得把后面那句“……早晚还不是我的人”收了回去。

“早晚怎么样?”胡影好奇地问道。

“早晚……她会消气的。”凌云吞吞吐吐道。

“我只是不明白,这位紫若姑娘,到底是多么大的魅力,让那个少年和你争风吃醋,仇恨到彼此眼红的地步,真想见见这位倾国倾城的美人!”胡影想起了大小姐,她容貌已是绝色,可是从小看到大了,倒也寻常,加上闭门不出,似乎并未听过有人为小姐争风吃醋的事,对这位紫若姑娘一时慕名神驰。

“还没你长得标致,不过是那个少年鬼迷心窍,迷上了她而已,要是我,只要你足矣,什么紫若红若,我都不在乎。”见胡影撑着下巴,扬起俊俏的脸蛋儿,刹那间,凌云产生了一种幻觉,她似乎便是那朝思暮想的胡芍,出现在了眼前。

两个一模一样的容貌,让人难以分辨,如同梦境与现实的交错,融汇在同一片记忆之中。

章节目录 第417章 飞出城外(一) 重叠的影子,是影儿还是芍儿,他已不在乎,那撩动心弦的容貌,正在眼前,谁能忍住把美梦当真的渴望?

“公子,你胡说什么呢,我是影儿,可不是大小姐,还未喝酒呢,你反倒装起醉了,万一认错了人,小姐不原谅你,我也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听到他炽热的表白,胡影脸上笑容忽然凝固了,郑重其事地说道。

一语惊醒梦中人!不论是装醉,还是沉睡不愿醒来,在她轻声的呵斥之下,一脸窘迫地凌云,都不得不清醒过来,心里尴尬极了,他没想到,这个丫鬟和她的大小姐,不但是长相一模一样,连性格都十分相似,一个表面冷漠,一个表面温柔,但是内心都非常贞烈,对凌云的无礼举动,不肯让他逾越规矩丝毫。

“是我不对,差点又犯了错,不是把你当成小姐,而是我被你的容貌吸引,情不自禁,发乎于情,可惜没有止乎于礼。”凌云道。

“公子,我知道,因为我和小姐长相一模一样,所以你才会对我有想法,不然,以我一个奴婢的身份,哪里值得公子多看一眼?但我终究不是小姐,还请公子自重。”胡影道。

其实,在胡影的内心,始终没有消融那隔阂,若是眼前这个男人真如他所讲得那么风流不堪,自己毕竟难以接受。

屋内陷入了一阵沉默,尸体的血腥气味,在顺着窗户涌进来的风,吹得到处都是,整间客房散发着一股浓烈令人欲呕的腥气。

“这里不可久待了,过不了多久,官府就会发现这几具尸首,虽然酒楼没有登记我们的身份,但是掌柜和酒保都见过我的长相,必定会画影图形,满城通缉,看来,整个仙门都成了是非之地。”

想起那张纸条上的任务“想见到你的佳人,第一个任务,在仙门商会上,杀死一个脑门有疤的会长,取走他的血骨印。”凌云不由一阵头疼,还有任务要在这里完成,不能走远,又不能呆在仙门城里,这该如何是好?

“公子,那你现在准备去哪里?”胡影问道。

“我也没想好,先离开这间酒楼吧,现在夜已经深了,城内客栈恐怕全部都在盘查,一旦这个时辰去换家客栈入住,只怕反倒惹人耳目,更容易暴露了身份,不如我带上这里的被褥,先出城去,找个荒庙野寺,暂且住上一晚,等风头过去,在寻个住处。”

“一切都听公子安排。”虽然听到荒庙野寺,想起那小说中的恐怖情节,让胡影有些担心害怕,但还是选择信任凌云,毕竟再多的鬼怪,有他在身边,就有莫名的安全感,似乎他能够战胜一切妖魔鬼怪。

打包了屋内的被褥,凌云背在身上,一个鼓囊囊的大包裹,然后拉着胡影的小手,两人从后窗一跃而下。

胡影本以为会从高处摔落,心里有些害怕,不由闭上了眼睛。

可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双脚悬空,并没有落在地上,她不由轻声尖叫了一声,再度睁开眼,周围甚至是一片云雾,原来凌云牵着她的手,已经飞到了空中,正从云海中穿行。

望着凌云一脸坏坏的笑容,胡影嗔怪道:“你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害我以为要跳下那二楼,吓死人了。”

“若是我提前跟你说了,只怕你更加踟蹰,犹犹豫豫,不敢从窗户跳出来,反倒是现在,不用那样做太久的心理准备,一下子就飞上了天,是不是减少了很多受罪折磨的环节?”

毕竟处在这高空之上,明亮的月光照在大地上,地面上的房屋街巷都清晰可见,远处的井字形农田,绵延到遥远的一片大地,再远处,是高山,还有奔流不息的大河,胡影只俯视了几眼,便不敢再看,不得不握紧了凌云的手,身体也不由自主地靠近他。

一股香气袭进他的鼻腔,抱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心态,凌云伸手抱住了胡影的腰,将她紧紧地固定在自己的身边,不在被空中猛烈的风,吹得身体摇摇晃晃。

身体被固定住,让胡影略微心安,一直吊着的心有些和缓,便不在意凌云的手,任他抱着自己纤细的腰。

而凌云的脑海里,不由自主地比较起胡芍和胡影,这一对同一个模子造出来的美人,虽然在此之前,他已经比较了无数次,可是,在摸过两个人的腰身之后,有了更多的想法,原来胡芍的腰更细,但是因为多年的练武,皮肤紧----致,有一种光---滑的感觉,但是胡影就不一样了,她从小没练过武,身材也很纤瘦,只是腰间软软的,如同一团糯米,颇有弹性。

看来,以后就算是在黑暗的夜晚,也能凭借手感区分两个姐妹了。

……

胡影自然不会想到,凌云脑海里漂浮着那么多无良的念头,假如让她知道了,非要狠狠地将凌云放在腰上的手掐一下不可。

翱翔在空中,冷气袭人,尽管凌云想多抱一会佳人,但是迎面吹来的风实在是太过猛烈,只得像鹰一样,鸟瞰着大地,发现一处荒草萋萋的小庙,大概是座无人荒庙,便抱紧胡影俯冲了下去。

落在了地上,站在坚实的青石地面上,胡影才敢睁开眼睛,周围是一片荒草萋萋,刚没过小腿,月光下,眼前是一座月牙状的小庙。

这座小庙位于仙门府的西门外,距离城门大约三里地的位置,是在一座半山坡上,旁边有一条羊肠小道,看来平时还有人到此祭拜,只是最近秋收农忙,小庙疏于打理,周围长了不少草。

凌云走进小庙,这庙建的内部开阔,一道石门进入,里面有一尊三丈来高的石刻菩萨,原来庙宇只有三面墙,另一面墙是借用巨大的山石,而山石上则雕刻着佛像。

佛前有几盏燃烧了半截的蜡烛,凌云捡起火石,点燃了蜡烛,昏黄的灯光,顿时充满了整个小庙。

佛像右手侧空间极大,摆放着几十座旧黄色的蒲团,有的虫咬鼠蛀,破烂不堪,有的像是新物,样式不一,大小各异,看来是附近村民自发带来,用于拜神所用,那一片空间,足足能容纳几十人同时跪拜,地上打扫的很是干净。

佛像的左侧则是一排桌子,上面还有泥塑的菩萨、罗汉,个头仅有数尺高,菩萨个个慈眉善目,面目祥和,罗汉则个个凶神恶煞,面相古怪,泥塑像之前,摆着香烛香炉,和各式果品。

章节目录 第418章 飞出城外(二) “今晚就在这里勉强过一夜,你觉得呢?如果你受不了这里的环境,我便带你去附近的县城客栈寄宿,除了仙门,其他县城应该不至于也在搜查。”凌云道。

想起还要飞上天空,在云中穿梭,胡影不由双脚一阵发软,摆手道:“算了,就在这里眯一会吧,再飞去别的地方,只怕还没到那儿,我已经要吓晕了。”

她不好意思一笑,似乎为自己身体的孱弱而有所歉意。

“这里实在是委屈你了,把你被褥全铺在你身下好了,我刚睡了一阵,现在倒是不怎么困。”凌云放下身上的大包裹,体贴道。

“那怎么行?!你铺一床,我铺一床,这样都能睡上一会,等天亮了,有了车马就方便了,去哪里都可以。”胡影道。

“可是,我怕你睡在地上,身体被地气侵蚀,患上毛病,毕竟女人比较脆弱,还是多铺两层,你睡起来舒服柔软,不用担心湿气伤身体。”凌云执意将被褥铺在她的身下,自己则拉拢几个蒲团,勉强休息一会就行了。

望着他非要将被褥全铺在自己的身下,胡影不知如何是好,只好站在另一端帮他整理被褥。

“看,这个是什么?”凌云从香烛的下面,掏出一包纸,打开里面是黄褐色气味熏人的东西。

“这什么东西,好难闻!”胡影闻着这刺鼻的味道,不由遮住了鼻子。

“这是硫磺,专防蛇虫,我现在将它洒在小庙的门口,就不用担心蛇虫会爬进来了。”凌云道。

胡影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心里不由在想,他倒是想得很周到,万一睡在地上,蛇虫爬过来,那可真是让人恶心至极,甚至伤到了身体,可就倒霉了,这荒山野岭,无药可救,性命都会堪忧。

等到凌云从门口回来,身上还带着一丝淡淡的硫磺气味,并不浓重,胡影坐在铺好整理的没有一丝褶皱的被褥上,正在望着摇曳的烛火发呆。

凌云正要走去拿起那些蒲团,被胡影制止住了。

“那些蒲团实在是太脏了,你还是别拿那些东西来睡了,干脆……这被褥也比较宽大,你我各睡一半就是了,虽然有些蜷手蜷脚,不能睡得开敞,但是还能够将就一晚。”胡影低着头,脸上飞红,声音低得好像蚊子一样,道。

毕竟她是女子,主动提出这种请求,固然他们彼此能够楚河汉界,牢牢守住那一道底线,并不逾越,但是传出去好说不好听,瓜田李下,谁也不会觉得他们清白。

可很快胡影便不那么纠结了,毕竟这荒山野岭之中,就算有人看到,又有谁会认识他们?这世上自己不过是胡府的一个丫鬟,名声不名声的,传出去,压根没人知道自己,有什么值得太在意的,心正不怕影儿斜,不做亏心事就是。

再者,胡影也不忍凌云睡在那些肮脏的蒲团之上,只能将他叫过来,和自己共用一床被褥,勉强休息半宿。

“这……你毕竟是黄花大闺女,这样对你不好,我还是找那些蒲团,勉强睡一晚好了。”凌云推脱道,他知道胡影内心的挣扎,如果自己真去她身边睡了,那么美好的芬芳,就在身旁,难道自己就能忍得住?索性还是远离这诱惑,以免伤害到她。

“没事,你我知道我们没有逾越就好了,何必在乎世人的看法?那些蒲团,脏得很,从卖出来到用坏掉,从来不会洗一次,你睡在上面,只怕不知染上多少脏病,还不如熬上一晚。不过,这被褥足够大了,我只睡一角便可,你过来睡另一边便是。”胡影道。

见她说了一番蒲团的脏,凌云犹豫了一下,只得同意道:“好吧,那我就睡另一边,不过,我呼噜声很响,要是吵到了你,你捏一下我的鼻子,将我弄醒便是,不然打扰你睡觉,我该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睡觉也很沉,小姐常说我上辈子是熬夜猝死的,这辈子便投胎来专门睡觉。半夜,小姐但凡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去做,绝对不会叫我,不过,就算她起来敲锣打鼓,我也不会醒,睡得实在太死了。”胡影不好意思一笑道。

映着烛光,那皎洁的脸庞,无限娇柔,美轮美奂。

“我之前不能理解,为什么胡胤山一样非要造出一个和胡芍一模一样的人儿来,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即使是美到极致了,也有细微的不同,美的各有一番味道,你比起你小姐,我不知道该说谁更美了,有时甚至你更让人着迷。”凌云道。

“你又来了,暂且留着这些肉麻的话,等着跟我家大小姐说吧,你要是在跟我说这些话,就混账了,你该去睡那些蒲团了,里面钻出个大耗子,半夜把你舌头咬掉。”胡影笑道。

两人都睡到了被褥的边缘,中间留出大约一人的空,既是为了避免尴尬,也是凌云惧怕自己控制不住,索性远离一点那致命的诱惑。

因为下面铺了两床被子,只剩下一床盖着的被子,好在天气还不冷,凌云让给了胡影,以免她着凉,自己则和衣而眠,也不觉得冷。

蜡烛燃到了底端,带着蓝色焰火的烛芯儿,融在一片如水一般的烛液中,火苗扑腾了两下,最后熄灭了,周围陷入一片昏暗。

“公子,我家大小姐到底去哪里了,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她?”胡影在黑暗中,打破了沉默,忧心地问道。

“她现在被我一个朋友带走了,大概要过几日,等到九月初九以后,才能见到她。”凌云道。

“啊?为什么让你朋友带走她?”

“那个朋友,也是个女的,所以你放心好了,你家大小姐很安全,不会出事的。”

“噢。”胡影恍悟道。

忽然,她又低声道:“又是个女的,说是朋友,其实和那位紫若姑娘一样,都是红颜知己吧?”

暗夜中,凌云睁开眼,扭头望去,眼睛已经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只见胡影也在望着他,四目相对,如金石相撞,一阵火花腾起。

羞涩的胡影连忙扭过头去,只留给凌云一个背影。

“这个女人是一位老阿姨,性格乖戾,脾气不是一般的坏,谁要是能拿下她,那我算是拜服,反正不是我的菜,红颜知己谈不上,红脸知己倒算得上,每次见面,都要红脸像死仇。”凌云道。

“你呀,每一个出现在你口中的女人,都和你没一点关系,算了,这不是我一个奴婢应该过问的事情,公子,睡觉吧!”胡影裹紧了被子,那一头如瀑的黑发披散下来,零落在白色的被褥上。

撩起一根头发,放在鼻尖,是动人的清香,今晚将是一场多么难忘的美梦啊!

章节目录 第419章 灵县(一) 当一线天光从庙外照入,从梦中醒来的凌云,望着那一缕斜斜照在枕边的日光,光线里,漂浮着光辉的灰尘,如同身处梦幻之中。

“公子,你醒了?”胡影侍立在一旁,温柔地问道。

“现在是什么时候,这一觉睡了好久。”

“已经是黄昏时刻了,我也是到了晌午才醒来,看你睡得太沉,没有叫醒你,这里荒山野地,倒是无人来往,十分安静,所以你睡了一整天,也没被吵醒。”

凌云撑着手,坐在被褥上,脑袋依旧昏沉沉,双目惺忪,道:“那你一天没吃饭了,饿坏了没?我带你去吃点东西好了。”

“昨晚离开客栈的时候,我偷偷带了几盒点心,放在包裹里,只是附近没有干净的水,你昏睡不醒,我不敢走远,幸好有一个担水的老伯路过,我想用点心跟他换一碗水喝,他死活不肯收下点心,给我倒了一碗水,就离开了。”

胡影拿起一个空的点心盒子,里面装着一半水,又拿起几枚点心,递给了他,抿嘴一笑,示意他快点吃下东西,补充一下体力。

“你吃了没?”

“我吃饱了,这些东西你吃完吧。”

“天色又要晚了,不知道仙门是否还在到处搜查,或者去附近的城镇找个地方住好了,这里湿气太重,睡了一晚,只觉被褥都发潮了,地板太硬,睡得骨头生疼,今晚是不能再住了。”

“嗯,等你吃完东西再说。”

睡了一整天,大梦初醒,凌云还没什么胃口,勉强吃了几口点心,喝了大半水,便收拾东西,准备带着她离开这里。

“因为要见你家小姐,我们还不能离开仙门太远,九月初九没几天了,到时候要在仙门完成一件任务,仙门府下辖六个县,除了已经被毁掉的靖南县,还有坪南县、灵县两个县城,距离这里不过百里,这两个县中,灵县貌似大一些,县城里应有上好客栈落脚,不如就去那里。”

古代商业极不发达,除了府县城内,几乎别无供旅人落脚的客栈,就算乡野间的官道上,偶有一些客栈,一般人也不敢入住,多为黑店,看着行人所带财物甚丰,便下了蒙汗药,暗害劫财,多不胜数。

“灵县我倒是听过,是南方重镇,人口颇多,极为热闹,只是我们赶过去,只怕那县城已经关闭了城门,无法入城了。”胡影隐忧道。

“不用担心,我们又不是走过去,九十多里的路程,走到明天天亮也难到达,你只需要闭上眼睛,我带你过去便是。”凌云道。

当晚,凌云二人来到了灵县,这里街市热闹,繁华的程度,不亚于仙门府,街上的房子鳞次栉比,找了一家客栈住下,两人房间只隔了一堵墙,万一发生了什么事情,隔墙便可以联络。

晚上,睡了一整天的凌云,依旧觉得浑身疲劳,躺在枕头上不久便昏昏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凌云早早醒来,天色微微亮,屋内还有些昏暗。

轻轻地扣了一下木墙,隔壁传来胡影的声音:“公子,何事?”

凌云见她醒了,便叫客栈伙计送上来早饭,自己提着食盒来到她的房间,两人一同吃早饭。

吃过了饭,凌云想起此处离神足教圣山所去不远,大概几十里地的距离,不知雪珠她们现在如何,神足教的形势阳灵绫是否能够顺利慑服一众属下,离九月初九的商会还有数日光景,不如先回去看望一下她们。

自从辛慈将自己劫持离开,已经足有月余不曾见过她们,莫名失踪,只怕早已让她们不知所措,甚至以为自己死了。

无论是温柔可人的雪珠,还是柔情似水的媚娘,亦或是那个经常跟自己作对的对头紫若,无不让他怀念无比。

年纪尚小的阳灵绫,在他心目中,一直看作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妹妹,可是,有时觉得她有超出那个年纪应有的成熟。

“影儿,我要去附近办些事情,不知道今晚是否能够赶回来,你在这里好好住着,我已经跟客栈预定了将近一个月的房间,这里有一些散碎银两,留着你用,到了饭点,他们会送来饭菜,你不用担心,我最快今晚,多则几日便回来了。”

做好了一番叮嘱,见胡影脸色迟疑了一下,还是点头应诺,便走出了她的房间,前去客栈找掌柜的租了一匹骏马,勒马从后院离开了客栈。

昨晚一觉睡到天亮,彻底除去了浑身所有的疲惫,神清气爽,凌云坐在马背上,清晨时分,城内人渐渐开始多了起来,他缓缓骑行,不多时来到了城门边。

忽然,前方一大队人马,四辆大车,前呼后拥着数十匹高头大马,马上之人,无不统一身着红袍,颇为引人侧目。

这一行人正走到城门洞处,将原本足够两马并行的城门,堵塞了起来,进出城的百姓只得等着他们先行入城。

“你们是干什么的?”守城的官兵持着长戟,拦住了他们。

“我们是来此经商的商人,这是仙门府的通行文书。”一个遮着黑色面纱的红袍男子勒马向前,连马都懒得下,高高在上,从马鞍上的行囊里掏了一下,递给了那守城官兵一张方方正正、毫无折痕的黄色缎纸。

那官兵按捺住心头的怒气,毕竟这种妆扮的大队人马,一般颇有来头,万一真是哪里的神圣,自己得罪不起,仔仔细细看了一遍通行文书,下方确实是盖着仙门府的大印,只是自己难辨真伪,更何况这种通行文书一般只有当差者持有,商人持有实在是罕见,他一时拿不定主意。

“快去叫师爷来。”官兵头头指着一个小兵道。

因为这一行人马前后绵延几百丈,顿时将城门拥堵了起来。

“你们先进来一半,那些大马车先停在城外,别堵着城门!”官兵头头大声叫喊着疏导道路。

凌云骑在马背上,也被这一行人堵住了去路。

那黑面男子见状十分不悦,道:“有了通行文书还不让入城,难道这文书是假的吗?”

旁边一个小兵低声道:“大人,不妨让他们先进来,押着这一纸文书,等他们出城时再来取走。另外,我们也可以请师爷掌掌眼,免得这上面大印或字迹是假的。”

官兵头头点了点头,觉得这个办法可行,既不会得罪这群人,也不会耽搁事情,堵塞城门,道:“你们先进城,这通行文书暂且留在我这里,等你们出城时再来取好了。”

章节目录 第420章 灵县(二) 那黑面男子冷然道:“此乃仙门知府大人亲笔所题的文书,加上仙门府的大印在上面,你留着万一出了岔子,或是丢了,或是被坏人拿去做别的用途,到时候知府大人问罪,你担当得起吗?”

那官兵头头本来性格上便是个急性子,平日有些刚正不阿,此刻见他狐假虎威,借着仙门知府的名义,威逼于他,不由内心憋了一肚子火,怒道:“仙门知府大人,位高权重,你们不过是经商之人,士农工商,商乃最末之流,尊贵的知府大人,怎么可能为了你们几个家伙,而专门写一封文书?居然还敢跟我守城官吏如此威吓,当我是吓大的吗?这玩意明显是伪造之物,我今天就算是没收了,我绝不相信知府大人会为了几个商人做出这种文书,你们招摇过市,假冒大人之名,丢了知府大人的颜面,该当何罪??!!”

那黑面男子不由一愣,他手持这封文书,别说在仙门府六县之内,甚至到了相邻的府县,看到这份文书,都毫无盘查,按例放行,畅通无阻,今天在这小小的灵县南城门外,居然遇到了阻碍,真是出乎意料。

后面大车上跳下了一个童子,钻过人群和马匹,来到最前面,踩着马镫爬到马背上,附耳道:“长老,教主问,为何在此耽搁许久?”

“还不是那个城门小吏有心刁难!”黑面男子说出此话的时候,并未压低声调,以便那个城门小吏听得清楚。

官兵头头,也就是那个城门小吏,听得自然很是清楚,每一个字都钻到了耳朵里。

好啊,那我今天还就不让你们过了!官兵头头如此想到。

“你们这文书真伪难定,必须按例盘查,来人啊,给我搜搜,这几辆大马车上,有没有朝廷的钦犯,或者是不法的财物!”官兵头头恨恨地下命道。

“你敢!”那黑面男子竟然抽出了腰间的长剑。

“你是要造反?”官兵头头丝毫不惧,提起刀,针锋相对道。

旁边一个遮着面纱的女子,策马向前,挡在二人中间,眼角带笑,道:“大人休要误会,因为车内有女眷,所以他才会这么反应过激,只是不想外人进入车里,惊扰了家眷,这是一点意思,孝敬大人和各位官兵弟兄喝茶,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普通商人,依我看,没有必要一一搜查了吧?”

接过那一块沉甸甸的银子,官兵头头觉得这女子倒是比较识相,不然,里面就算只是普通货物,这群官兵一阵翻箱倒柜的搜检,一定会弄得面目全非,今后只怕想要行销也难。

“不过,这点银子喝茶就算了,僧多粥少,不够喝啊,勉强能够让你们过去可以,但是别想让我放弃搜检,今天我是搜定了。”官兵头头怒气依旧未消,更何况当着许多人已经发下了话去,如何收得回来?

“不如这样,大人,我出更多银子,搜检当然无妨,但是等我们女眷入住到客栈中,货物任大人搜检如何?”那女子又递给他两倍于之前的银子。

有钱能使鬼推磨,更何况,这官兵头头刚刚只是在气头上,并非是难缠的鬼,点点头,道:“孔夫子他老人家说得对,男女授受不亲,既然车里有女眷,这样鲁莽在街上搜检确有不便,你们先去客栈,随后我会带几名兄弟过去搜检,不过,先告诉我,是什么货?”

“南境还能是什么东西,当然是些名贵药材、珍珠异宝,都是准备走水路运回北境的东西。”那女子随意道。

“这些贵重的东西,转手一卖,你们算是发大财了!”官兵头头道。

见官兵同意进城,车队连忙启程,徐徐地步入了城内。

“慢着!”官兵头头大声道。

“大人,还有什么事?”那女子回眸一笑问道,似乎毫无惊吓。

“忘记告诉你们了,朝廷的律令最近刚刚下来,你们在南境购置的东西,假如进城来,需要交十分之一的财物作为保证,以免在城内偷偷地卖掉,这是你们应交的税款,假如到时候没有把东西卖完,或是你们不在本城卖东西,那这些钱还可以是你的。”那官兵道。

还不是为了要钱?那红衣女子内心鄙夷道,只是未流于形色,道:“大人,请直接告诉我多少银子?”

“这个可说不准,要看你货物的多少,只抽十分之一作为保证的银子,到时候你们离开此地,若是未在本城售卖过任何东西,我一定会把银子如数返还。”那官兵头头道。

“不需要了。”那女子爽然道,扔了一大块银子给官兵头头,不顾他两手接住满脸谄笑的恶心模样,骑马进城离去。

“无耻小吏!!!”待离开城门,远离那一队守城的官兵,黑面男子怒道。

“嘘!”那女子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道,“你没听过抄家的知府,灭门的县令吗?祸从口出,这里毕竟是官府的地盘,奈何他们势力大,不如花钱消灾,少生事端,记住了,这次教主的事才是最大的事!”

“太气人了!!!我和仙门知府的交情,花了不知多少银子,换来他对我们宗门的庇护,可惜,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灵县,居然被这个城门小吏刁难,真是倒霉到家了!”那黑面男子忿忿道。

“此言差矣,你花了银子,可是都花在了仙门知府头上,这些小吏又一个子儿都没得到,他们自然不会因为一张纸,就尽心竭力的办事,如果刁难一下,就能换来几百两银子,他们自然乐意为之。”那女子道。

“过他妈的一个城门,就花了几百两银子,足足抵上这些人马几日的开销了,为什么教主今晚非要进这个破县城来??”黑面男子不解道。

“你作为本门最年轻的长老,深得教主的喜爱,怎么会连这个都不明白,我有点怀疑,你到底如何成为教主面前红人的?”那女子眼神中流露出嘲讽与邪恶一体的神色。

“你胡说什么,我是靠自己的能力,当然教主赏识也不可或缺,才能得到今天的地位与成就,什么叫恩宠,这么难听!”那黑面男子道。

章节目录 第421章 灵县(三) “你不妨想一想,这次去那神足教,我们是倾巢而出,几乎将他们一网打尽了,幸好那个最厉害的家伙不在,趁虚而入,大获全胜,不但抓住了新任的小教主,还擒获了这么多美人儿,神足教圣山化为废墟,所有金银财宝劫掠一空,除了装了这几大车,更多东西都走水路船运回我们教廷了,教主志得意满,这几天可以说兴奋异常。”那女子道。

“这和非要在灵县停宿一晚,有什么关系?”那黑面男子不解道。

“我还没说完。这些被擒获的神足教门徒中,大部分不投降之人,都被当场杀死,其余降服的门徒,都编入了几大长老的麾下,你也收服了不少门众,其余人,尤其是那些美人儿,便一起放在了后面的大车上,与金银财宝关押在一起,我们之所以过城门时,提心吊胆,无非是怕官兵搜查,徒增事端。”

“可是,即使如此,教主也非要在灵县停宿一宿,无非是你们男人的惯常心思,起了色心而已。这些日子,被抓的美人放在车上,一路过来,到处是荒郊野岭,连个洗澡的地方都没有,美人也臭烘烘了,他自然无法享用,也没地方给他享用,现在到了第一个县城,当然要进去找个好地方,大快朵颐一番,不然不急死他了?”那女子低声坏笑道。

那黑面男子恍然大悟,拍着手掌,道:“果然,还是你红舞娘了解男人,连我都没想到这一点,还以为教主累了,非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不可而已。”

……

一行人马浩浩荡荡,将凌云挤到了街角,擦肩而过,可他们交谈的话,每一个字都进入了凌云的耳中。

想不到蛊门居然倾巢而出,将神足教击溃,甚至完全降服了,他们所说的被俘的美人儿,难道是雪珠她们?她们不算是神足教的人,可是居住在圣山之上,难免被当成神足教的眷属,一并抓起来,也不无可能,不然,神足教圣山之上,哪里还有其他美人儿?

原来那个教主江佑胥,口味极重,喜欢肥硕如猪的女子,两百斤以下的女人,都不放在心上,所以他搜刮来的美女,只怕蛊门教主未必喜欢,更何况这些女子早已驱逐下山。

不知道阳灵绫她们有没有出事,万一受了伤,这蛊门一定要灭门报复!

凌云勒住了马,那群人已经远去,他调转马头,看来神足教圣山是不必去了,连忙跟紧这群人。

一行人几乎占据了整条大街,把其余百姓全都挤到了一旁,有些摊贩生怕大马车的车轴,将摊子碾坏,连忙收起来摊子,收拾不及的,货物碰落了一地,可是看着这群人高头大马,腰间持刀,无不威风凛凛,谁敢招惹?只能自认倒霉。

凌云不紧不慢地跟在他们后面,仿佛是马队落队的成员一样,并没有人察觉到异样。

“这里算是街上最好的客栈了吧,从门头便看得出来,气势不凡,富丽堂皇。”红舞娘道。

她是胡芍的师父,这次在降服神足教的过程中,立下了汗马功劳。

本来,蛊门的宗主,意图利用轩辕峰大会,一举夺得南境的盟主,可是后来得知神足教改弦更张,原来的江佑胥教主,一蹶不振,居然被人杀死,新任的教主乃是上任阳教主的女儿。

两教合流的想法落空,蛊门的掌门人无奈,只得放弃了夺取盟主的念头,一气之下,甚至连轩辕峰修仙大会都没去参加。

筹划数月,里应外合,勾结着教内安插的眼线,此次蛊门一举击破神足教,降服了几万教众,夺得金银珠宝无数,足足拉了几大船,这是神足教百年来积累的财富,洗劫一空。

蛊门的掌门人大喜过望,没想到如此顺利,传说中,有个极其厉害的家伙,一直没有现身,阳灵绫难敌众手,被蛊门迷晕生擒,一个可怜的小女孩,被五花大绑,扔在了大车之内,刺了荆麻,不能说话。

“那便在这里安顿好了,料想这小小县内,不会有比这更好的落脚地了。”那黑面男子应和道。

红舞娘命人前去车队的中部,请教大车内的教主意见。

车厢前的帷帐被缓缓拉开,从里面走出了一个倩影,身材妖娆,穿着一袭淡蓝的衣衫,掩不住的丰饶,如黑瀑的秀发,披在背上,那影子竟有几分熟悉?

凌云远远望着,心里不由讶异,是她?

“美人,这处客栈你是否满意?”车厢内传来一个粗粗的声音。

“甚好,门面挺豪气,不知道里面怎么样?”那女子道。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凌云确信无疑,就是她!居然是媚娘!

“既然美人说好,那就一定好,今晚就在这里留宿了!”那蛊门掌门人瓮声瓮气道,看来年龄不下半百。

虽然她出身风尘,自己将她救了出来,对她的出身毫无轻辱,为何她如此轻易对别人投怀送抱?就算她并不属于自己,可投入这死敌的怀中,如此心甘情愿,丝毫不见有一丝一毫的不情愿,实在是戏子无情,婊子无义,古人所言不虚。

也罢,随她去,人各有志,岂可强求,只是今后再也不想见到此人了!

凌云心里有一股火气,恨不得当街发作,可是他要忍住,以免摸不清情况,伤及了雪珠她们。

红舞娘翻身下马,走进客栈,去跟掌柜的交涉入住事宜。

那黑面男子则引领着车队,跟着伙计,绕去后院,毕竟这么多马车,前门大街是放不下的,也进不去。

凌云慢慢地提着缰绳,拍马跟了过去,这时才看清,原来这家客栈,正是自己入住的那家!

想一想十分巧合,其实,这街上客栈本来就不多,富丽堂皇者,这是唯一的一家,稍微银子足够想住的好些,大概都会落脚此处,所以也算不上巧合。

但凌云还是觉得太巧了,如果不是今天想要出城,哪里会碰上这一行人,即使时间差错了一盏茶的功夫,都不会碰到,纵然碰到不偷听到他们谈话,也认不出他们,那么就算在同一家客栈,也不知道这群人就是仇人,真是冥冥中如有天助!

章节目录 第422章 灵县(四) 等到一行人陆续从后院的大门进入,好在这门的门楼高达数丈,宽度也是足有十余丈宽,几乎一堵墙的宽度,这些宽大无比的马车才有空间放进后院。

之所以这门楼及后院的空地,足以容纳整个车队,也是因为当初这家客栈的老板,为了多多占些地方,以图今后再盖一栋恢弘气派的楼阁,可惜一直生意不景气,没有多余的银子来在这大片空地上起楼。

等这行人全都进了后院,凌云远远地叫来伙计,从后门处,牵走了租借的骏马,然后装作若无其事,从后门走入了客栈。

此时,车队正在拴马卸货,而红舞娘则正在前堂交涉住宿。

凌云刚走入后院,那黑面男子便盯住了他,这让他十分不爽,自己几乎只是瞥了他们几眼,不想被发现,根本没有多看,可这家伙盯着自己,像是看着仇人一样,难道我杀了他爹不成?

“站住!”那黑面男子大喝一声道。

凌云皱了皱眉头,心道,老子凭什么听你的!脚下非但没有停,反而继续走,不紧不慢,丝毫不受他的话影响。

“喂,那个家伙,你是聋子吗,我叫你呢,听不到吗?”那黑面男子怒道。

望着他怒容满面,凌云心里不由觉得好笑,这家伙看来是从小被宠坏了,脾气这么差,别人稍有不顺,便暴跳如雷,不妨再逗一逗他!

“啊,你说什么,你说你是我儿子?别开玩笑啊,小伙子,我还没结婚呢,怎么会有你这么大的儿子?”凌云装聋作哑道,声音变得有些苍老,以免车队中有蛊门的人认出。

“你说什么!??”黑面男子果然大怒,拔剑而出。

“鲍大龙!忘记仙门知府的交代了吗,在这里不要闹事,他可保官府不干涉江湖的事情,一旦你在此公然杀人,势必惹怒官府,难道你想坏教主的事吗?”旁边一个白眉老者怒道。

鲍大龙恨不得咬碎牙齿,听到他这么劝,只得收回了剑,怒道:“此人贼眉鼠眼,一直跟在我们后面,必然居心不良,我就算不杀他,也不能放走他,说不定就是神足教的余孽,想要伺机报复!”

那白眉老者慈眉善目,吃力地从马鞍上下来,差点跌倒在地,旁边几个门徒冲上去扶住,他推开众人,笑着走来,拱手道:“这位小兄弟,我们是行走南北的客商,我这小侄子确实有些冲动,但他并未冒犯阁下,为何你刚刚出言不敬?”

“我有出言不敬吗?”凌云装傻道。

“你刚刚他妈的不是在骂我,说我是你儿子!”鲍大龙怒道。

“什么,你说你是我儿子?这可是你说的,怎么能说是我说的呢,我可一点都不想认你这个儿子。”凌云道。

这下气得鲍大龙差点从地上跳起来,捏着手中的剑,恨不得捏碎那铁剑柄。

“这可是阁下的不对了,你只图口舌之快,难道我们这么多人,还会看着我侄子被你欺负?你不怕这群后生按捺不住脾气,你吃了亏?”白眉老者话里有话道,他看着和蔼如街头晒太阳的老头子,可说起话来,很有分量,让人不得不静静听完。

“这辈子什么都喜欢吃,就是不喜欢吃亏,那么多人是不假,可谁吃亏倒是真不一定。”凌云笑道。

“既然如此,我也劝不了阁下,我侄子也必然不肯善罢甘休,你们干脆签个生死状,打死官府勿论,然后就免得口舌之争,直接拳脚分胜负,定生死,如何?”白眉老者脸上浮现了一丝冷然的神色。

“好!”

“就这样办!”

凌云一口答应,那鲍大龙也正合心意。

白眉老者叫来了店里的伙计,拿来纸笔墨砚,二人签下生死状,伙计作为见证人,两人决计在后院决出生死。

那蛊门的掌门人坐在车里,听说此事,不置可否,反正是他鲍大龙个人的私事,还有白眉老者把关,料定不会出什么大事,他并不关心,一心和怀中的媚娘寻欢作乐,倒是不急着去房间,更何况红舞娘并未搞定房间的交涉,就算出了马车,也不知道该去哪一间房,只能在太阳底下挨晒,不如看着这二人比试解闷。

签完生死状,一群蛊门的门徒,早已将二人围在一个圆圈人群之中。

“我可告诉你,签了生死状,打死你官府也不会问罪,你可就白死了,现在乖乖给我跪下磕头,叫几声爷爷,我就饶了你。”鲍大龙自负的昂着脑袋,蔑视着凌云,道。

“你是说,我要想活,该叫你什么?”凌云问道。

“叫爷爷!”鲍大龙不耐烦地提醒道。

“哎!孙儿叫得真好听。”凌云连忙答应,生怕这一声答应完了,那声“爷爷”就显得不那么热络了。

人群中传来一阵哄笑,连作为见证的伙计都忍不住笑了。

“笑什么!”鲍大龙丢了脸,心中恨的牙尖痒痒,怒道。

“今天我非打死你不可,求饶也没用了,大罗金仙都救不了你!”鲍大龙恨恨道,撕开了上身的衣服,露出了浑身赤铜色的肌肉,根根绷起,有如遒劲有力的树根交错。

手中的长剑,寒气逼人,刀锋可鉴,围观的众人无不屏住了气息。

反观凌云,身体瘦瘦,一脸的市井气息,毫无练武痕迹,谁都想不出,就这个样子的家伙,为什么非要找死,跟眼前这个足有两丈有余的大块头作对,还敢签生死状,那不是找死是什么?

“这不公平嘛,你拿着长剑,那个人什么都没拿,他空手对你白刃,这不是欺负人嘛,小哥,我借你刀用一下!”一个清脆的女声传来,人群中走出一个小姑娘,约莫十七八岁样子,身材娇小,有如一只百灵,步伐轻盈,看来是走轻功一线的练武路子。

想不到蛊门之中还有这么善良的女孩儿,真是难得,出淤泥而不染啊!凌云暗自感慨。

那小姑娘倒持着一把弯月刀,将刀柄递给凌云。

众人并未阻拦,他们心里的想法是,即使凌云这家伙,别说拿着一把刀,就算拿着一把火铳,都未必打得过眼前这个巨兽。

鲍大龙眉头一皱,怒道:“你把自己的刀给他,不是玷污了?随便给他一把刀不就行了?”

他怕别人说他仗着白刃,欺负对面,倒不怕凌云持刀,还是持剑,只是他不想那小姑娘送去自己的刀,看来两人关系非同一般。

凌云不忍拒绝这个好心的姑娘,伸手去接那弯月刀。

小姑娘启唇一笑,满脸的烂漫天真,两个马尾辫翘起,仿佛是从每个男孩童真的梦中走出的青梅竹马。

章节目录 第423章 灵县(五) “你可拿好了!”小姑娘甜甜的声音传来,一并而来的是那把刀。

那弯月刀的刀柄递向了凌云,就在他笑着准备说“多谢”,伸手接刀的瞬间,那刀忽然转了一圈,小姑娘将刀柄转回手中,握着刀猛地刺向凌云的手腕。

这速度之快,超乎常人想象,旁观者甚至没有看清刀锋、刀柄已经倒转,那小姑娘已经刺到凌云的手腕。

凌云也难免大吃一惊,他没想到,这个好心的小姑娘,居然是个披着羊皮的狼,竟然会举刀刺向自己的手腕要害。

那刚刚还天真烂漫的笑容,也变成了咬牙切齿的仇恨。

好在他的反应,远远超出常人,若是常人,手腕早已割断,一旦无法止血必然流血过多而死,可是他不是一般人。

随着那弯月刀刺来,凌云反手一个擒拿,抓住了那小姑娘柔若无骨的小手,当然,刀柄也落在了他的手中。

“谢谢了,只是你递刀的方式,未免有些太危险了!”凌云脸色冷峻道,松开了那小姑娘的手,白皙的手背上,出现了五个乌青的指印。

“哥,他吃你妹豆腐,快给我宰了他!”那小姑娘气得快要流泪,对鲍大龙道。

凌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小姑娘是那鲍大龙的妹妹,怪不得对自己如此仇恨,自己占了鲍大龙的便宜,先是当他的爸爸,后来当他的爷爷,那不就是同时当了这小姑娘的爸爸和爷爷,也占了她的便宜,她当然会生气了。

刚刚小姑娘送刀的时候,鲍大龙满脸不高兴,那也难免的事情,自己的亲妹妹居然吃里扒外,给仇人送刀,谁都不会高兴。

可是所有人都误会了他妹妹,原来她是为了报仇,佯装送刀,实际上是为了偷袭,这一招学得曹孟德献刀,可谓青出于蓝,蒙过了自己,若不是反应快,早已被捅成了筛子。

从天真烂漫的笑,不带有一丝邪念,到恨得咬牙切齿,面目全非,再到委屈巴巴,可怜兮兮,满脸泪容,变化只在顷刻间,这小小年纪的美女真是令人感到后怕,直冒冷汗,变脸太快,连川剧的老手都得拜服,女人呐,真是这个世界上难以理解的生物。

容不得凌云感慨,鲍大龙已经满脸怒气,提着剑冲过来。

“把我妹妹的刀拿来,我给你一把精炼钢刀,绝对不逊色于这把刀!”鲍大龙怒道。

“你这个大舅哥也太不懂事,你妹妹送我的,这是饱含感情的一把弯月刀,那粗笨的钢刀哪里能跟这个相提并论?”凌云不屑道。

“你……你放屁!”那小姑娘气得说出了脏话,与这甜美的外表实在是不相匹配,差异极大。

“狗东西,谁是你大舅哥!”鲍大龙见他耍起无赖,不肯归还妹妹的刀,回头怒视了妹妹一眼,满是怪罪的神色,颇有责备她出面送了装备的意思。

“我能知道这家伙提防着我吗?哪个男人能抵抗得了女人撒娇,示好,他肯定不是男人,八成是个太监,这一手功夫,九成九是从葵花宝典里面学来的!”那小姑娘气气道。

“够了,你一个女孩子家家,抛头露面算什么样子,给我滚到后面去!”鲍大龙怒道。

“鲍大龙,不许你骂她!”凌云道。

鲍大龙愕然一愣,想不到自己骂妹子,居然让他这个家伙来劝阻示好!

“我哥骂我,需要你插嘴?你算老几?”那小姑娘撅着嘴巴怒道。

这下轮到凌云愣住了,想不到自己为她说话,反而被她骂得狗血淋头。

“你们还打不打,是不是要结亲家了?”客栈伙计嘲讽道。

鲍大龙气得头发倒竖,甩了一个巴掌,将那伙计飞出四五丈远,吐了一口鲜血,怒道:“要你这厮多嘴!”

客栈伙计见他们人多势众,自己身份低微,又是多嘴贫舌,只得揉了揉脸,满脸土色站起来,再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提起手中的剑,鲍大龙道:“拳脚分胜负,是好汉,口舌占便宜,孬种罢了!”

“没错,他就是孬种,哥哥,打死他!”小姑娘在一旁道。

白眉老者站在人群前面,无奈苦笑着摇了摇头,他刚刚看到了凌云那一招反手擒拿,看似平常,但是速度之快,令人咋舌,已经到了大部分人都无法看清的地步,这一手足可独步武林,恐怕鲍大龙要彻底栽到他的手上。

眼前两人已经兵刃交接,恶战了起来。

从气势上看,凌云矮了他一头,自然众人对他不抱希望,更何况那鲍大龙浑身横练肌肉,手中长剑重达五十余斤,相比起来,凌云手中的弯月刀,只能算是匕首而已。

就连挨了一巴掌的客栈伙计,都不觉得凌云能赢,只希望他趁机能够砍鲍大龙几刀,解解气而已。

那站在一旁的小姑娘,更是信心满满,她以为凌云空手夺刀,只是趁着自己不注意,偷袭的手法而已,并不觉得他多么厉害。

要说这兄妹两人,也实在是奇怪,一个两丈来高,在普通人之中,鹤立鸡群,实在是个巨兽,另一个则是娇小玲珑,如同小女孩一般,一母同胞,差异却这么大,令人哭笑不得。

在比试之中,凌云的目光却全部集中在那个小姑娘身上,根本没把心思放在眼前的比武上,而鲍大龙则是拼尽了全力,依旧无法占到任何便宜。

他一剑劈落,力有千钧,凌云提刀而上,轻轻接住,毫不吃力,他大吃一惊,可是凌云却歪着头,看那一旁的小姑娘,根本没正眼觑他。

那小姑娘意识到这家伙的目光,在自己身上不停地打量,心里实在冒火,刚刚摸了自己的手,占便宜不说,还用那么大力气,差点捏碎了骨头,现在一副色眯眯的眼睛,看着自己,太可气了。

需知蛊门乃是暗器集大成者,哪一个门徒不是一身暗器,即使是鲍大龙这样蛮力之人,不屑用暗器取胜,因此赤膊上阵,免得让人说他暗器取胜,但他身上依然有四五处,随时可以发出致命的暗器。

“这个臭流氓,是你找死,可别怪我。”小姑娘偷偷地在手中握着一枚暗器,不用划破肌肤,只要碰到一根毫毛,毒素便可以迅速渗入身体,不出一盏茶功夫,便一命呜呼,是暗器中极为阴毒之物。

她也不敢用手拿,双手之上,早已戴上了钢铁扳指,那暗器就嵌在扳指上,不会接触到自己的手指。

章节目录 第424章 灵县(六) 人群正中,两个人,一刀一剑,刀来剑往,正在酣斗。

最初,所有人都以为鲍大龙稳操胜券,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

不仅蛊门的门徒在围观,许多客栈的客人,甚至后街经过之人,听说有生死恶战,都赶来凑热闹。

许多人走到场里,看了一眼便摇摇头,叹口气,旁人问何故,这些叹气之人,无不头头是道,理由无非,这么大块头的鲍大龙,对阵那个不自量力的凌云,简直是压倒性胜利,有什么看头?恐怕不出一个回合,对面就要被打倒杀死。

可是,非但第一个回合,鲍大龙没有打败对方,甚至连续十个回合,自己所有的进攻,都被对方轻而易举地破除。

鲍大龙简直开始怀疑人生,自己苦练多年,难道还不如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家伙?

他不敢相信,提剑再度横刺而来,这一下他也学聪明了,不再做一招制敌的美梦,而是运用苦修小半生的剑法,打算将凌云逼到绝境。

这第一招剑法,横刺而来,看似平平无奇,但后面有无穷的变化,无论对方如何破解这一剑招,自己都有将之引入剑阵的后招。

果然,凌云并未察觉这一剑招的奇特之处,提刀正面硬钢过来,准备将那剑格挡开。

鲍大龙心内暗喜,这不正是师父所教授的,对方假如正面格挡,无论力气大小,立刻变幻剑招,仗着身高优势,将横刺的剑招变幻为泰山压顶,对方格挡的刀来不及抽回,必定要举到头顶,身体只能下探,呈现半蹲姿势,这时还有极为厉害的后招。

后面的战斗如他所愿,凌云格挡、举刀过顶、身体下探三个姿势,都没有超乎他的预料。

鲍大龙更是喜出望外,暗叫,你这厮活到头了!

正在凌云身体下探,呈现出半蹲之势的时候,鲍大龙变幻剑招,居高临下,再一次横刺而来,挥剑画了一个弧形,刀锋扫向凌云的半身。

如果凌云为了不被身体刺中,要么继续下探身体,倒在地上,要么举刀格挡,可是这一招最绝的地方在于,鲍大龙挥剑斩来之时,将剑迅速从右手换到了左手!

左手持剑,挥来之时,势不可挡,刀在凌云的右手,压根无法阻挡!

换刀,无人能够有那般迅速!

他只能继续下探身体,仰倒在地上,躲过这一剑!

接下来的事情,继续如鲍大龙所愿,凌云仰面向后倒去,整个身体几乎倒在了地上,躲过了这一剑,只差分毫,凶险至极!

可是,鲍大龙的嘴角,露出了一抹诡异的微笑,他早已料到,自然手里便有置他于死地的办法。

剑,从凌云面前划过,他躲了过去,只是,剑再一次变幻招式,从横刺变为劈落,倒在地上的他,已经无路可逃。

“去死吧!”鲍大龙这一下劈剑而下,用尽了全力。

即使凌云挥刀在胸口,格挡住那剑,可是在鲍大龙的巨大重量之下,压根无法将剑格开,最后鲍大龙还是会压着刀,将剑刺入他的身体。

“大舅哥,我死了,你妹妹不是守了寡,这么小小年纪,为我守节一生,我得给她立几百个贞节牌坊都不够啊!”凌云笑嘻嘻道。

死到临头了,这家伙还在贫嘴贫舌!鲍大龙怒不可遏,剑已即将刺入凌云的身体,可他还未抬刀格挡。

围观者之中,胆小的人已经闭上了眼睛,尖叫起来。

先前小看凌云的人,此刻终于兑现了自己的看法,有些得意,怎么样,还是不行吧,到底是大个子大块头赢面大!

凌云能够撑这么久,所有人都没料到,一些人不由对他心生钦佩,看来这小子并非只会口舌功夫,拳脚也丝毫不逊色,一手刀法,看似随意,可每一次都能挡住对方凌厉攻势,半个时辰都不见落败,可见他功力深厚,只可惜终究不敌对面这大块头,看来这下要死了!

那剑都要刺入心口,任谁都觉得他必死无疑。

最为畅意者莫过于蛊门的门徒,尤其是那个小姑娘,刚才一直气得花容变色,可看着哥哥始终不能速战速决,被他一次次化解进攻,心里着急,手中暗器正要发出,可凌云一直躲在哥哥的身后,自己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现在他要死了,这暗器看来也用不上了。

这倒是好事,要知道这暗器使用的毒药,极为难得,世间罕见,是无价之宝,造价昂贵,能够省下来,不用在这种小人身上,难道不是件大好事?

要知道凌云之所以一直盯着那小姑娘看,自然不是为了她的美色,而是盯着她手上的暗器,利用鲍大龙的身体,作为遮挡,以免打到自己身上,就算灵气护体,宿体所受之伤,自己也全能感受到痛苦,折腾掉半条命,那可真是吃了大亏。

在场的所有人,大概只有凌云觉得,自己并不会死,没有任何其他人以为他能躲过那一剑!

即使是白眉老者,也捋着胡子,心道,看来我高看这个后生了,终究是嘴上功夫厉害,拳脚逊色些,要是他能够多修炼下拳脚,而不是嘴上非要占人便宜,不然也不会落得这要死的命运了。

其实,在凌云心中,之所以战斗持续了这么久,并不是因为他打不过对方,而是不想打死对方,可是对方每一次攻击,都是冲着要害而来,恨不得一招杀了自己,想要既抵抗住那些凶险的招式,又不让他挂掉,技术上着实有些困难。

之所以不想杀死他,自然是那句“大舅哥”,让他不由自主觉得这两丈来高的汉子,有些亲切了,万一杀死了,那小姑娘可就成了死对头,哪里还有机会结亲家?

一剑刺入胸口,人群之中唏嘘一声。

凌云微微一笑,懒得用刀再去格挡,那剑刺入胸口之时,仿佛刺在了一块坚硬的石头上,一阵崩裂巨响,重剑竟然断成了数截,尤其是剑尖,碎成了粉末。

拍了拍胸口的尘末,凌云一跃而起,笑道:“大舅哥,你这下手,有点凶残啊,万一我没点本事,就见不到我那没过门的小媳妇了!”

旁边唏嘘的人群,此刻发出阵阵喧哗,议论不止,简直无人相信,那利剑刺入,竟变成了碎片及粉尘,谁能相信?

“难道这些人是来这里表演变戏法的?”

“难说哦,怎么可能,好好的剑会变成碎末?”

“就算是个木头剑,都不会碎的这么干脆!”

……

人群中,质疑的声音不断。

蛊门的门徒自然不会质疑鲍大龙的剑,那可是玄铁所铸,花费甚巨,用的是上等材料,江湖闻名的铁匠,天下独步的剑师,怎么可能打造出一把刺人都会碎掉的剑?

章节目录 第425章 灵县(七) 呆滞在当场,手中的剑苍然落地,鲍大龙一脸难以置信的神色,心里一阵灰冷。

“嗖——”一声破空的短暂响声,凌云不由苦笑,看来那个小姑娘,还是忍不住发出了手中的暗器。

好在发来的暗器只有一个,对于凌云来说,这暗器即使已经破音而来,但速度还是没达到无法闪躲的地步,轻松地偏转身体,准备躲开这一下暗器的偷袭。

“砰——”又是一个暗器飞出,可是,这暗器并非朝着凌云飞来,而是正中那小姑娘飞来的暗器,两枚破骨钉在半空撞击到一处,掉落在地上。

凌云不由一愣,另一个发出暗器之人,正是鲍大龙!

“我不会用暗器伤你,输了就是输了,任你处置,要杀要剐,请自便!”鲍大龙输的心服口服,垂首道。

想不到蛊门这种邪门歪道之中,还有这种光明磊落之人!凌云情不自禁升起了一股钦佩之情,这佩服发自肺腑,并非是由于“大舅哥”的缘故。

“哥!”那小姑娘跺着脚,不悦地叫了一声。

她满心以为,若不是哥哥中途打落那破骨钉,此刻背对着暗器的凌云,早已身受剧毒而死。

反正目的是让他死,何必在乎哪一种手段?

蛊门之人,根本就没学过四书五经,更不懂儒家那一套做法,以为所谓仁者,不过是伪善罢了,借着道德名义,行内心私欲,还不如那些真小人磊落。

同样是杀人,难道用刀剑光明磊落,用暗器就是卑鄙小人?那荆轲暗杀也是小人?儒家总是为自己寻找各种借口说法,无不是伪善之举。

这小姑娘自然也是这样的想法,所以在她心中,破骨钉偷袭杀人,与刀剑比试中,寻找对方的漏洞杀之,没有任何不同!

因此,她无法理解自己哥哥的这种做法。

“你不是说了吗,叫我一声爷爷就放了你,刚刚你也叫过了,现在我不杀你,你走吧。”凌云道。

“士可杀不可辱,你三番两次辱我,现在我虽然输了,但是我不会走,你不杀我,我现在还要杀你,直到世上我们两个只能活下来一人为止!”鲍大龙气愤道。

“你打不过我的,你心里应该很清楚,甚至我的一个小手指头,都可以毁灭你。”凌云冷漠道,他并非不想给他面子,这个人行事坦荡荡,性格暴躁了一些,算不上穷凶极恶,只是自己若是给他面子,还让他活着离开了,只怕以后才是真正的害了他。

有些人,生活在世上,最初是一个满是棱角的石头,随着风吹水流,逐渐地变得圆润,抹去了所有的棱角,只有这样,才能存在几万年,而棱角的石头只能几百年就不见痕迹了。

人何尝不是如此?不经一番打磨,始终是难以成大器的。

叫爷爷算什么,如果能够活下来,做什么都可以!因为活着是一切的基础,只有活着,才能找回丢去的面子。

如果一个人能够明白这个道理,他才算得上真正成熟了。

“好,你说饶了我哥,那我现在跟你打,我不需要签生死状,你和我,今天必须只有一个活着出去!”那小姑娘冲了出来,不顾别人的阻拦,对着凌云豪言壮志道。

鲍大龙走过去,将她的两条小辫子一揪,便像提起一只鹌鹑一样,将她带走,道:“你瞎掺和什么!还不够丢人的吗?”

两人径自离开了后院,走去了客房,看来鲍大龙并不想死,一路上只听到那小姑娘的不停怪叫,挣扎着非要和凌云决一死战。

站在众人之中,望着无尽的悚惧之意,他们望着凌云,仿佛望着一个挣脱囚笼的猛虎,那是一个王者,在睥睨四野。

“不是蛊门的人,可以离开了。”凌云冷冷道。

那些看热闹的房客以及大街上来凑热闹之人,听到这一句话,虽然不理解到底是什么意思,隐约感觉到不妙,有一场恶战等着他们,自己既然不相干,当然不想卷入冲突,立刻走掉了一半的围观者。

白眉老者皱了皱眉头,心里叫了一声,不好,这家伙果然是冲着蛊门来的,今天鲍大龙的直觉倒是很准,可是他这一身功夫,看来难缠的很。

“既然阁下已经挑明,我们也不再隐瞒了,没错,我们就是蛊门之人,不知道阁下找我们蛊门有何事?”白眉老者道,他言语中多有恭敬的意味,希冀凌云是友而不是敌,可从他挑衅鲍大龙看来,这一希望十分渺茫。

“你们干了什么事,难道自己不清楚吗?”凌云质问道。

“难道你是神足教的人?什么时候,神足教里也有阁下这般好手?”白眉老者暗暗怪道,这人看来很可能是为了神足教的事情而来。

一听到神足教三个字,所有蛊门的门徒莫不紧张了起来,纷纷抽出了刀剑,围着凌云,虎视眈眈。

“神足教?我可不是神足教的人,只是为什么一提到这三个字,诸位这么紧张,难道是干了什么亏心事?”

凌云扫视着众人,眼神里充满了轻蔑的嘲笑。

“阁下如果是来找茬子的,不妨明说,有理说理,无理大不了打上一场,没必要这样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白眉老者愠怒道。

“蛊门这么大势力,我哪里敢找蛊门的麻烦,只是想不明白一点,神足教又是哪里招惹了你们,要将整个神足教扫荡一空?”

凌云话音一落,众蛊门之人杀气腾腾,只待一声令下,已经决意蜂拥而上,将这个强敌绞杀。

好汉难敌四手,就算他武艺高强,也不是三头六臂的神通,难道能打得过在场七八十名蛊门高手的围攻?

蛊门众人觉得稳操胜券,纵然鲍大龙单打独斗输掉,也只能说明这家伙功力不低,不可小觑,但众人围攻,哪里能让他再次获胜?!

“阁下想必是为神足教打抱不平来了,可是神足教本来就是自寻死路,两教合流是早已商定的事情,可是神足教背信弃义,违背约定,害了蛊门的百年大计,甚至改变了整个江湖格局,如此恶行,招致祸端,也是在所难免的事情,阁下为何不弄清楚事情来龙去脉,贸然出头,想必是受人挑唆,今天我明明白白告诉你原因,你现在觉得神足教还是冤枉吗?”白眉老者道。

章节目录 第426章 灵县(八) “这位老者,不知该如何称呼?”凌云问道。

“这是我们蛊门的大长老,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前辈,姓李,名讳佛翁,劝你还是乖乖听我们大长老的,莫要多管闲事,否则我们乱刀之下,不留残魂!”旁边一个年轻门徒抢着吹嘘道。

“看来蛊门不止暗器厉害,闻名江湖,嘴上的功夫也是无人可及,一个小小的屁孩,也好大的口气。”

将那娇小的弯月刀,放在手心旋了几圈,凌云讥讽道。

“你!”那年轻门徒心有不忿,提着剑便要向前,可惜被李佛翁拦了下来。

“你不是他的对手,不要冲动!”李佛翁道。

“此言差矣,佛翁长老,你怎么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我们蛊门人才济济,高手如云,就算刚刚那鲍大龙输掉了,也不过是他个人武艺不精的缘故,你现在畏畏缩缩,小戚既然想要挑战,便让他上前一试,是输是赢,还不一定呢,怎么就这么畏不敢前,岂不是丢了我们蛊门的脸?”旁边一个络腮胡子大汉不满道。

“鲍大龙长老功力高强,尚且不敌,我这徒儿小戚学艺不到三年,当然打不过,这是大家俱知的事情,可是童长老功力不在鲍长老之下,倒是可以比试一下,为我蛊门挽回颜面。”李佛翁道。

对于白眉老者李佛翁来说,他一生行事谨慎,鲍大龙都被打输了,门下无人可以匹敌鲍大龙,自然无一能够打得过对方,只是童长老当面言语相激,自己不得不回应一番,将这个难题丢回给他。

“哼,我童柏万可不是胆小之辈,我来比试便是,不会像某些人做缩头乌龟!”络腮胡子大汉童柏万提着一对铜锤,跳出了人群,来到圆形人群阵的中央。

李佛翁浑然当作没听到,捋着胡子,望着眼前对阵的二人。

凌云本来想速战速决,但又怕动手太过急躁暴戾,让对方感受到极大的威胁,将几个被抓的雪珠她们作为人质劫持起来,毕竟这蛊门拥有几万种毒药,随便一种让她们服下,自己便无计可施,只有蛊门才有对应的解药。

为了防范这种情况的出现,凌云只得与他们缓兵之计,逐一攻破,使蛊门之人放松警惕,不至于紧张过度,伤害到她们。

望着童柏万跳到自己面前,中等个头,双手持锤,锤头不大,只有拳头大小,锤把长约半臂,一指粗细。

别看这铜锤个头不大,并不像人们想象中一锤足有百斤来重,脑袋大小,但是几十斤的重量还是有的,抡起来威力极大,一旦被打到身上,非死即伤,少说也得留下一个窟窿。

“哼,不管你是不是神足教的余孽,今天碰到我算你倒霉,老子可不是鲍大龙,空有蛮力,武艺不精,告诉你,今天你能逃过我十招,都算你赢!”童柏万嚣张道。

凌云十分看不惯这家伙的嚣张气焰,心里道,本来还想和你多玩一会,让你出出风头,现在这么蛮横跋扈,只能让你早点下台了,不好意思!

童柏万举起双锤,正要抡过来,凌云没有给他更多表演的机会,举起手中的弯月刀,注入灵气,顿时变得坚不可摧,削铁如泥,横斩过去,两只铜锤顿时被削去了手柄,掉落在地上,激起一阵尘土。

这下童柏万大骇,脸上尽是窘迫之色,不服气道:“你拿着鲍若葳的弯月刀,削铁如泥,这完全是神兵的作用,你不过是仗着武器锋利,与你本人何干?难道这也能算胜负,你为什么不拿火铳大炮,岂不是更加厉害?”

“那你看一下我的拳脚!”

凌云懒得跟他多废话,一拳直击过来。

童柏万心里暗喜,这家伙果然中计,要的就是他拳脚过来,自己手上暗藏锋利的小针,针头全是毒素,只要与自己对上一拳,或是击中他身上一拳,便一命呜呼了!

可是,凌云这拳头挥过来之际,一股猛烈的拳风,如同地洞袭出的熏风,威不可挡。

童柏万在拳风的包裹中,几乎睁不开眼,迎出的拳头已经看不到方向,藏在手指间的小针早已被风吹得无影无踪。

一拳击中了童柏万的拳头,只听到咔嚓之声,那拳头里的骨节尽碎,整个拳头软绵绵地塌陷了下来,像是一个和稀的馒头面团。

“啊!!!!”童柏万声嘶力竭地痛叫了起来。

围观的蛊门之人,无不惊骇异常,这童长老的功夫大家有目共睹,当初能够在神足教圣山之上,一路披荆斩棘,杀死对方五名高手,只在瞬息之间,可见功力之高,现在居然被一招破锤,一招又破了拳!

巨大的痛楚让童柏万滚落在地上,抱着拳头一边翻滚,一边大声惨叫,眼泪直流,众人莫不惊异。

可是,就在他滚了几下之后,身体竟然一下子变得僵硬挺直,躺在地上,不在翻滚,脸埋在土里,一动不动。

童柏万手下的门徒连忙上去扶,当把童柏万翻过来之后,发现他嘴里直吐白色泡沫,脸上沾满了尘土,两只眼睛睁的如同牛眼,只是瞳孔中没了一丝活人的气色。

原来,刚刚他手中的毒针,全被凌云的拳风击落在地上,当他倒在地上的时候,那些毒针随着他不停翻滚,扎入了身体之中,将他自己毒死,这下可算是自作自受,恶果自食。

童长老门下,足有十余个弟子,此刻无不义愤填膺,愤怒地望着凌云,可是他们失去了长老,一时群龙无首,谁也不敢抢先上前复仇。

“童长老待我们恩重如山,现在他被这恶人害死,我们不为他报仇,还算是人吗?大家一起上啊,将他乱刀砍死。”童柏万门下大弟子大声疾呼道,众人一同响应。

“慢着,现在童长老罹难,你们难道也想一并追随他而去吗?对方来路不明,功力高强,你们赶快退下,待我请示掌门,再做决定!”李佛翁斥退群情激愤的众人,准备先向掌门禀告此事,然后由掌门做决定,到底如何处置才好。

此刻,掌门正在马车之中,与媚娘欢愉时刻,两人互相喂食葡萄,玩得不亦乐乎,哪里管外面喧哗打闹,纯属门下之人,在攻克神足教之后的一场放松狂欢罢了,随他们去,懒得去过多过问。

章节目录 第427章 灵县(九) “掌门,大事不妙!”

李佛翁恭恭敬敬,隔着帷幔,站在马车旁边低声道。

“出了什么事情?”

掌门坐在车厢里,手依旧离不开那具躯体,不耐烦地问道。

“恐怕是那个传说中,帮助阳灵绫夺回神足教的家伙,出现了,刚刚击败了鲍大龙,又杀死了童柏万,现在我们在场之人,合力围住,等候掌门示下!”李佛翁面色严峻道。

那掌门身体一震,怀中的媚娘也是一愣,两人都不由坐了起来,掌门将媚娘推到了旁边坐下,他脸色一下阴沉了下来。

“你是说,那个杀死了江佑胥,闹得神足教鸡犬不宁,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家伙,居然出现在这个小城之中?”掌门问道。

“没错,九成九是他,不然,不会有人再这么胆大为神足教打抱不平,而且能够一招之内,杀死了童长老,江湖上几乎无第二人可以做到。”李佛翁恭谨道。

“那该如何是好?”掌门皱眉道。

“现在我们所有武功精湛的高手,全都随船押运财宝回祖庭去了,我们眼下只有鲍大龙、红舞娘寥寥几名高手而已,其余全是不成气候的门徒,纵然大家合力围剿,未必能够将他击败,为今之计,大概只能忍气吞声,让他一步了。只要他不是为了报仇雪恨而来,力图将我们斩尽杀绝,一切都可以商量,无非让渡给他那些财宝金银,或者美人眷属,等到今后我们蛊门聚集高手,再将他斩杀夺回便是。”

李佛翁详细地跟掌门盘算起应付的计谋,说的那掌门不时颔首。

“看来为今之计,也只能这样了,硬拼是无法抵挡,大丈夫能伸能缩,忍一时风平浪静,你去处理好了,千万不要暴露我,以免他擒贼先擒王,将我抓了就完蛋了。”掌门道。

李佛翁表面答应了一声,心里想到,恐怕对方早已知道掌门在此,毕竟他又不是傻子,总是来此请示,惹人瞩目,谁能不猜出掌门正在此处?!

回到凌云面前,李佛翁捋须道:“阁下既然是来替神足教打抱不平,那不妨跟你明说了吧,神足教现在已经被我们剿灭,两教成功合流,神足教的一应教众,也臣服蛊门,你为神足教不平,可惜啊,神足教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是吗?那蛊门也不复存在的话,这样两下就扯平了,我倒是不需要抱不平了。”凌云道。

“哼,想必阁下是开玩笑了,蛊门势力之大,遍布南境五省,你就算武艺再如何高强,每日能杀一百名教众,也需要阁下杀上几十年,更何况我们蛊门每天都在不断壮大,如何杀得尽?不复存在?那是永远都不可能的事情。”李佛翁道。

“不怕,擒贼先擒王,我只要抓住了蛊门的老大,不怕下面那些小子们不会树倒猕猴散。”

“只是我怕阁下空费这么多精力,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不妨明说了吧,你抱不平的原因,到底是为了神足教的财宝被我们洗劫一空而不平,还是为了教内的美女被我们搜刮一空,亦或是圣山毁成了废墟而让你痛惜不已?”李佛翁问道

“都是,也都不是,美女、财宝、华厦,这些世人谁不梦想而求之,我自然也不能免俗,但是神足教所拥有的在我眼里不值一提,我也并不觊觎,本该属于我的,才是我真正想要回的。你们毁掉的,是一个在你们眼中不值一提的败落宗门,可是在我心中,这种行径罪大恶极,让我只想将你们逼到同样处境,你们大概才能感受到那种绝望,并不好玩。”凌云道。

“哈哈哈,说一千道一万,阁下无非也是觉得那些让我们蛊门独吞,造成了阁下的损失,现在我们掌门已经应诺,这几大马车的财宝和美女,都是阁下的了,你不用再痛惜了,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平白得到这许多东西,阁下应该满意了吧?”

旁边围观的蛊门之人,莫不气愤异常,这些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千里迢迢运过来的东西,当初杀上神足教圣山,谁不是以一当十,血战了一场,才换回这么多财物美女,只期盼着能够回到蛊门,分得一二,现在居然全数给了一个半路劫道的臭小子,谁不痛恨入骨!

尤其是童柏万的门下,他们没想到,掌门及李长老非但不为自己门主报仇,甚至还赠送给杀人凶手无数财宝美女,简直是将蛊门的颜面丢尽了,个个义愤填膺。

白眉老者李佛翁何尝不知道众人的心态,但他活了一生,早已见过无数场面,学会了能屈能伸,这些年轻的毛头小子也许还不明白,在强大面前低头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而螳臂当车的结果是一无所有,连自己都会被毁灭掉。

李佛翁一开始也不相信凌云的名声,觉得江湖惯于以讹传讹,将他过度夸大了,无非是个人而已,功夫再高,能够达到什么地步呢?

今日一见,才知道往常那些传说,甚至都有些不实,只是将事实说得收敛了一些,而不是夸大,毕竟这一招之间,便可杀死童柏万的高手,举世罕见,绝非虚名!

联想起之前听闻的事迹,如果不能果断地做出弃卒保车的壮举,有如自断手臂,那么整个蛊门将面临灭顶之灾。

所以,李佛翁在众人面前,说出这些有辱门面的事情,丝毫不觉得惭愧,毕竟众人皆醉我独醒,只有自己才真正明白,蛊门现在面临的危机,那些毛头小子的血气方刚将是自引祸水的开端!

果然,人群中许多人都不服气,暗自向凌云发出了暗器,而发出暗器之人,则不止一个人,所谓法不责众,就算掌门发现了他们不服命令,是众人之举,也就无可奈何了。

于是,几百枚暗器同时发出,冲向凌云,乌压压一片,本来是暗器,这下成了覆盖式打击,将凌云包围在一片剧毒的海洋之中。

李佛翁叹息了一声,他离凌云还有几丈的距离,否则自己也要生命面临了危险,只是这些飞出的暗器,让他隐约感觉到大事不妙,往更加恶劣的方向发展了,终究难以避免这样的结局。

这群臭小子,实在是不服管教,坏我大事,坏了蛊门大事啊!李佛翁又是一声叹息。

章节目录 第428章 蛊门(一) 望着那数百暗器齐刷刷飞来,凌云轻蔑地一笑,他们这可真算是自作自受,怪不得自己了,本来并不打算大开杀戒,现在只能暴力反击,让他们恶果自食!

瞬间灵气冲出体外,在浑身周围形成了一道坚硬的屏障,最重要的是,当那些暗器接触到屏障的时候,会在极大的反作用力之下,迅速地飞出,将那些蛊门之人全部中招,让他们自己的暗器,最后作用在自己的身上。

可是,就在暗器即将到达屏障之时,凌云发现客栈二楼的一间房忽然打开了窗户,从窗子里跳出了一个娇小的身影,扎着两个马尾辫,不是鲍若葳又是谁?

她一脸坏笑,望着被暗器包围的凌云,手中飞出了几枚暗器,直冲他飞了过来,所去之处全是身上的要害,这个女子果然狠辣,她从空中落地,站在围观者之中,只等凌云中毒而死。

她不仁,可是自己不能任她死去,否则,岂不是失去了这么一个未过门的小媳妇?

凌云连忙去除了附着在屏障之上的反弹之力,以免暗器弹回,误伤了鲍若葳,而是改为吸纳之力,即将所有的暗器全都吸附到屏障之上。

不多时,屏障之上,已经吸附满满的暗器,各式各样,臭味扑鼻,从破骨钉到毒粉弹,其中,包括蛊门最上等的几大类暗器,看来这次算是集聚了蛊门的全部家当,倾巢而出了。

毒药的种类,暗器的区别,其中的学问极大,一般来说,越是无色无味的毒药,越是上等毒药,当然,毒性也是越强越好,这种扑鼻而来的臭味,算是顶下级的毒药了,只是入门学徒所用,试想一下,将附着臭毒药的暗器带在身上,老远就能闻到一股臭味,那还谈什么偷袭暗杀,恐怕早已被人拒之千里。

但是,毒药的种类极其之多,有些闻之则可杀人,自然这是上等,但是如何用器物将之严密包裹,以免误泄漏出来,也是蛊门的绝招,有些碰到肌肤就可以杀人,有些则需要见血才能杀人,有些吞服才能杀人,各种样式不一,还有一些毒药,毒性没有那么强悍,但是也不可或缺,比如荆麻,可以控制人的行动与言语,比如迷魂散,可以让人昏睡不起,毕竟并不是所有对手都是要被杀害,这些不同作用的毒药,并不全部用于杀人,反而用起来作用更为广泛。

除了毒药,暗器的研究,在蛊门也达到了惊人的造诣,可谓是独步武林,众所周知,一寸长一寸险,兵器者,在可以灵活使用的范围之内,自然是越长,威力越大,但是暗器却反其道而行之,因为它用于隐蔽之处,作为偷袭而用之,并非是正面硬钢,所以不需要按照一般武器的逻辑,反而是越小越好。

从女子的簪钗,到银针粗细,再到发丝分毫,暗器的体积可以说是在蛊门之中,变得越来越小,甚至不可见之,但是作用却越来越大,江湖上碰到蛊门的人,几乎连握手不敢,生怕手心里有暗器,碰一下便一命呜呼了。

本来,长此以往,蛊门的暗器,将会越来越精致绝伦,甚至达到微末之中,不见其踪,便可杀人的地步,可惜,随着一代蛊门高手的离去,蛊门近几年非但没有大的进益,甚至有所退步,制器的工艺与研制的水平,都裹足不前,那些微末暗器早已成为了蛊门中的传说,现在所用的暗器,全部是眼前这些粗劣的笨拙玩意,压根体现不出蛊门最顶级之时的辉煌大作!

“就这?”所有的暗器都附着在周围的屏障之中,在凌云轻轻一挥之下,尽皆刺入旁边一个不停叫骂的聒噪门徒身上,那门徒是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伙子,一脸戾气,不停脱口而出各种难听的辱骂,所以,激怒了凌云,导致如此下场。

数百枚暗器,一齐射入,他瞬间便神经麻痹,脸色铁青,说不出一句话来,身体上下全部变成了乌青色,仿佛一个绿巨人,轰然倒在地上,与童柏万倒在了一起,两人头脚交错,二尸并躺一处。

那些暗器的毒性极大,乌青的皮肤很快绽开红色的斑点,从里面流出了黑色的血液,流淌在地上,浇在板结的黄土地上,激起一阵白色的烟气,可见毒性之大,黑色血液不停地冒出咕噜。

围观的蛊门众人无不掩住了眼睛,一阵唏嘘,无人敢上前,毕竟碰到这个尸体,恐怕也会倒在一旁,变成第三具尸体。

众人没想到,自己射出的暗器,居然打在了同袍的身上,而不是对方,那对方仿佛会法术一般,将所有暗器凭空接住,然后全部反弹了出来,根本没有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这死去的蛊门之人,二十出头,一张嘴巴却极不干净,对凌云愤怒异常,骂个不停,让凌云感到有些奇怪,难道这家伙是童柏万的门徒,或是鲍大龙的门徒,为何如此激愤?其他蛊门之人自然也恨自己,但是碍于门内长老的面子,不敢骂出太过难听的话语,唯独这家伙骂个喋喋不休,难道自己和他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在他临死之前,凌云打量了他一眼,模样还算清秀,身材纤长,一身灰白长袍,显得风度翩翩,只是骂起人来实在难听,与这气质完全不符合,恐怕平时也是蛊门那些女门徒的梦中情郎,毕竟与其他人相比,这少年的气质算是脱颖而出了。

只是,现在的他,变成了一具乌青的尸体,躺在地上,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现在是死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了,院子里也没了辱骂的吵杂之声,所有人都噤声不敢再言语,生怕惹祸上身。

“玉常!!!”在那个祖安少年倒地的片刻,一个尖叫的女生响起,回头看时,正是鲍若葳冲了过来。

她脸上尽是悲伤而惊愕的神色,不顾那尸体身上的剧毒,想要冲过去将那少年扶起,旁边的女门徒连忙拦住了她,劝说道:“玉常已经死了,他身上全是剧毒,你碰一下,也要死啊!”

“我不管,我要和他一起去死!!!不要拦我!!!!”鲍若葳大声喊道,可是没人敢放手,她一旦冲过去,只怕死相会一样难看,到时候鲍大龙还不得怪罪到她们头上。

章节目录 第429章 蛊门(二) “玉常郎君已经死了,你何必这样发疯,万一你随他一起死了,谁为他报仇呢?”旁边的女门徒劝说道。

鲍若葳听到这一句报仇,眼神呆滞了一下,不再奋力挣扎,喃喃道:“是啊,我要为玉常报仇!”

凌云这才明白,原来那个叫做“玉常”的白面少年,是鲍若葳的相好,怪不得他一直辱骂自己,是恨自己调戏了他的心上人,还侮辱了他的大舅哥,让他争风吃醋来着。

鲍若葳情绪稳定了下来,不再挣扎,旁边的女门徒便松开了她的身体,她眼神死死地盯着凌云,仿佛要吃人一样。

“狗东西,你辱骂了我鲍家不说,还杀了玉常,今天不杀了你,我誓不为人!”鲍若葳咬牙切齿道。

“这玉常是你丈夫?”凌云试探性地问道。

“你放屁!我和他情深意切,可是清清白白,并未有任何逾越之处,今日你杀了我心上之人,让我情郎丧命,我为他报仇,就算不是夫妻的名义,也一样是不共戴天之仇!”鲍若葳恨恨道。

“原来如此,白菜还没有被猪拱了。”

“你说什么?”

“没说什么,只是觉得他既然又没娶你过门,死就死了,你这般姿色,还怕找不到人要么,没人要的话,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你好了!”

“滚!”

鲍若葳气得浑身发抖,想起自己的弯月刀还在他手上,更加气愤,从旁人手中夺过两柄短匕首,双手持刀,步伐轻盈如飞,杀将过来。

“唉,和你一个女孩子打,别人定要说我欺负人,不如按照你们童长老的说法,十招之内,你若是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便是认输了,到时候要杀要剐随你,但是十招之内,你若是输了,便输给我一样东西,如何?”凌云退了一步,躲开她的进攻,道。

“什么东西?”鲍若葳一边发问,一边又是劈砍两刀,这已经算是第二招了!

“你的名分!乖乖地准备梳洗打扮,然后嫁我做个第八房小妾。”凌云轻松躲开那两刀劈砍,并未还手。

“哼,这已经是第三招了,你觉得你能十招之内赢我,别说嫁给你这种猪狗不如的东西,就算是让我死在这里,也只能怪我学艺不精罢了,不过,十招之内,你要是输了,我一定先让你做太监!以解我心头之恨!!!!”鲍若葳咬牙切齿道。

听到她将双刀也算成两招,凌云心里一阵好笑,随她好了,反正十招而已,自己难道十招还打不赢她?先让她几招,给她一种能够成功抵抗十招的错觉,临到结束再一招制敌,让她体会大起大落的沮丧,以免赢的太过容易,让她不太服气,还以为自己输掉是因为不小心。

“刷刷——”又是两刀,凌云一味躲避,在围观者眼中,还以为是鲍若葳刀速太快,攻击过于凌厉,导致对方来不及提刀迎还,无不暗暗赞叹,这小师妹的功力一下子精进至此!实在是难得!

“第六招了,是不是?”凌云笑嘻嘻道。

鲍若葳沉默不语,手下两枚暗器“嗖嗖”飞出,看来她对自己的刀法并不自信,还是用上了暗器,只是不知道这一次围观者中倒霉的将会是谁。

因为她也明白,刚刚几百枚暗器同时发出,都没有置他于死地,现在这两枚暗器又算得了什么?她的用意自然不在于此。

而她更清楚,一旦对方把暗器躲开,刺中之人,恐怕就是围观的蛊门之人中一人,伤及同袍,她也在所不惜,只是为了赢得那十招!

随着暗器发出,她再次挥出两刀,快速地横刺向凌云,在空中两只刀上下翻飞,犹如密织成两朵剑花,美不胜收!

凌云提刀弹开那两枚暗器,破骨钉被刀锋劈及,改变了方向,刺向旁边的围观者,两个不幸的倒霉蛋来不及闪避,被刺中了身体,闷哼一声,倒地身亡。

哼!鲍若葳劈开两刀之后,心里暗暗想道,也许他还等着我挥刀到第十招,可是那两枚暗器计算在内,下面两刀已经是第十招了,他等着输吧!

可就在她再次挥出双刀的时候,只觉手一阵酥麻,一只大手居然捏住了自己的手腕,抬头一看,凌云那满脸坏笑,正对着自己,两人近在咫尺,气息皆可闻。

鲍若葳大怒,道:“你还敢占我便宜!”

可是,双手没了一丝力气,两只短刀掉落在地,鲍若葳气愤地抬起脚,向对方的裤裆踢去。

凌云当然不会放任二弟受伤,抬起膝盖,挡住了那只抬起的脚。

鲍若葳只觉飞脚踢在了一个铁板上,痛不欲生,想要捂着那生疼的脚,可是双手又被捏住,动弹不得,身体只得前倾,竟然向那个家伙靠拢了过去。

眼见就要跌入他的怀中,这让鲍若葳感受到了奇耻大辱,如果真的在众人面前,倒入那家伙怀里,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就在此刻,一只宽厚的手,扶住了她的肩膀,让她没有因为脚上的痛,而跌入对方男人臭烘烘的胸膛。

当然,这只大手,也让凌云美人投怀送抱的美梦落空。

而那只大手的主人,正是鲍大龙,他扶着妹子的肩膀,怒道:“你为什么又偷偷溜出来!”

鲍大龙痛恨妹子不自量力,差点被对方所辱,也痛恨自己无能,不能保护好这个从小相依为命的亲妹子。

“他,他不是人!竟然杀死了玉常!”鲍若葳抽泣道,一脸委屈的样子,无论哪个男人看到,都不由升起一阵保护欲。

连凌云也不好意思在捏着她的小手,尽管这柔若无骨的小手,捏起来很是有感觉,只能松开,以免她抽泣起来,让人误以为是自己弄疼了她。

“什么,玉常死了?”鲍大龙也是吃了一惊。

玉常是蛊门内的年轻门徒,年纪只比妹子大了几岁,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情投意合,虽然总是妹子压在玉常头上,欺负他,蹂躏他,可是他从无怨言,对这个妹子照顾有加,自己也早已把他当作是内定的妹夫,今天忽然听到他死了,有如噩耗,心内不由一震!

“没错,就是他杀死的!”鲍若葳指着凌云道。

凌云这下可算是有口莫辩,那个玉常之死,确实是自己射过去的暗器所杀,但是暗器的来源,还不是蛊门之人?说到底,死因的元凶,还是他们蛊门自己造成,怎么能怨到我头上来?

章节目录 第430章 蛊门(三) 鲍大龙望着躺在地上那具从乌青已经变得乌黑的尸体,无数红斑流出的黑血,将身体淹没在一片黑色的液体之中,早已面目全非,发出一阵恶臭的味道,认不出到底是谁了,只是从旁人的反应看来,这便是那个死去的玉常无疑了。

“我和你是有矛盾,你赢了,但是放过了我,没有取我的性命,我感激你,可你凭什么杀了玉常?他一个翩翩少年,从未做过任何混账的事,更不会跟你有意挑衅,你凭什么杀他?”鲍大龙愤怒道。

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更何况和妹子情深义重,此刻陡然被人杀死,他焉能不满腹愤怒?

“好一个不会挑衅,那请问,假如我现在不停地辱骂你,言语中辱及你鲍家的女眷,你会怎么对我?”凌云问道。

“当然是杀之后快,谁让你逞口舌之快?!!!”鲍大龙毫无犹豫道。

“我杀他,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凌云道。

鲍大龙迟疑了一会儿,满脸皱巴巴的横肉,一挥拳头,怒道:“不可能!他知书达理,是个饱学之士,怎么可能出言无忌,甚至辱骂他人???你一定是当他死了,在此胡说污蔑!”

“你不信?那我也没办法了,总不能让死人开口吧,这周围的人全部是你们蛊门的人,我也找不到见证的人,看来我是有口难辩了,你不妨打着报仇的旗号,放马过来吧,无需多言了!”凌云道。

“不管怎么说,你杀死了他,我堂堂男子汉,如果不为他报仇,还有何颜面活在这世上,只是我知道,我打不过你,但你也不要想着武力高强,便可以横行在这世上,天上地下,今世来生,总有个说理的地方,今天就算我死在你手下,今后蛊门千万门众,总有一天,总有一人,会为我们死去之人复仇,你也别想安稳的活着!”鲍大龙道。

“没错,哥,我和你一同并肩作战,这家伙简直不是人,没必要跟他讲究单打独斗!”鲍若葳道。

其余蛊门之人听到二人之言,纷纷请命,要求一同作战。

“没错,这家伙压根就不能算是人,几百枚暗器全部挡住,就算是神仙,都不一定能做到吧!”

“一起上,跟他单打独斗什么,他不知道功力达到了什么地步,何必一个一个送死!”

“大家讲的极是,这家伙今天就是冲着我们蛊门来的,如果现在还不一起上,只能一个一个被杀死,最后蛊门惨遭灭门之祸!大家一起上!”

……………………

个个均是义愤填膺,群情激愤。

“他能接住几百枚暗器,难道就不会挡住你们七八十人的同时进攻?万一出现刚刚的情形,他以一人之力,将你们全部杀掉,到时候掌门谁来保护?蛊门的事业谁来维护?”李佛翁冲着群情激愤的众人怒道。

这无异于给众人泼了一盆冷水,刚刚还吵吵嚷嚷着要一同上阵的众人,现在均哑口无言,万马齐喑。

站在众人面前的凌云,见他们态度变化之快,只是微微一笑,反正无论哪一种情况,自己都能应付得了。

唯独棘手的反倒是,杀了那个鲍若葳的青梅竹马,现在她对自己满是仇恨,变成了一个非但长着刺,而且全身是毒刺的玫瑰,这下如何将她拿下,成了万难的事情。

世上的事情往往正是如此,强力能够做到的事情,往往只能让人畏于恐惧而臣服,并不能心悦诚服,而男女之间的情感,总是强扭的瓜不甜,还随时担心枕边的刀光血影,血光之灾,那可一点意思都没有了,所以,只有将她彻底地征服,全身心地投靠自己,才能免于这种紧张的局面。

这也是凌云之所以一直没有强迫紫若的原因,不过,想起了紫若,他不由担心起来,万一自己在这里跟蛊门之人慢慢地玩,那大车之内,几名女子囚禁其中,会不会因此大发脾气,到时候可就不好收场了。

看来还是要控制一下时间,以免惹怒了他们。

当然,还有陪在掌门旁边的媚娘,固然她并不属于自己,有个人自由的意志,但是,这种献媚于敌人的事,终究有些恶心,让他不由觉得,一定要有所惩戒,不然难以在众女子面前,树立一个应有的引导。

想起别的女子,也许还好对付,但是紫若这个刁蛮的女子,救了她出来,非但不会对自己感恩戴德,甚至还会指责自己不辞而别,没有尽到男人的责任,保护好她们,导致遭受这次灾难,万一她们受到伤害,只怕还会全部怪到自己头上。

想到这里,凌云不由觉得有些头疼,按照红舞娘的话,她们应该没有受到伤害,只是被囚禁了起来,这样的结局已经算的上最好了,但愿她们能够全部安全无事。

“佛翁长老,我们死了一个童长老,又死了一个玉常,难道就这样放过他?那今后传到江湖上,大家岂不是笑话我们蛊门之人,全都是缩头乌龟?以后还怎么出去立足?”一个门徒不满道。

鲍大龙深以为然,道:“佛翁,他说的没错,固然我们打不过对方,但是总要打上一番,谁赢谁输,用拳头分出来,大家不会有二话,但是现在连打都不敢打,就投降认输,那以后还怎么出门,江湖上不是将我们笑话死了?”

“唉,你们年轻气盛,这里哪里有什么外人,全部是我们蛊门的人,就算你们有些人嘴巴不严,今后传出去,毕竟没有外人在场,谁也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更何况,江湖上这家伙的凶残名声,你们难道没听过,南境狂魔的称号可不是白给的,好好看看地上童长老的尸体,还有玉常的尸体,惨不忍睹,简直是前所未有的惨状,你们如果不怕死,不怕变成这副模样,就尽管上吧!”李佛翁扭头道,他不忍再看地上那充满恶臭的尸体。

即使是鲍若葳,刚刚一心想要扑过去,将玉常情郎的尸体抱起来,此刻也是一眼都不敢再看,多看一眼,只怕要将腹内之物全部吐出来了,那臭味已经让她捂住了鼻子。

众人仔细一想,李佛翁的话,虽然不中听,大有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做法,但是他所说的倒是没错,如果自己几十人一拥而上,只怕结局会比地上那两具尸体更惨,恐怕只会出现几十具尸体一同倒地的情况,到时候甚至无人为他们收拾,那结局更加惨不忍睹!

章节目录 第431章 蛊门(四) “可是,我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鲍若葳忿忿不平道。

其他人也是纷纷应和,哪个人脸上不是一脸憋屈。

“你以为你们能活到现在,是我们人多势众,所以他不敢乱来是吗?”李佛翁面色冷峻道。

“我们七八十人围着他,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不然早被我们乱刀砍死,难道不是吗?”

“对啊,童长老和玉常都是单枪匹马,连鲍长老也是,才被他打败,甚至杀死两人,要是我们一拥而上,他难道能长出三头六臂,我不信,一个人能够打得过我们这么多人?”

……

蛊门之人均是不服气,个个都觉得寡不敌众,李长老问这话明摆着在贬低众人。

“哼,不是我小瞧了各位,他若是想杀人,别说各位在场之人,就算将蛊门几万门徒全部找齐了,也不过是待他砍杀的韭菜头颅而已,根本不是对手!”李佛翁道。

“这也太夸张了吧,几万人可不是几万头猪,一个人他能打得过?那几万人不亚于一只大军了,难道世上还有一个高手,就算武功再厉害,能够一个人敌得过万人的军队?”

“历史上也常说万人敌,可那些大将,比如吕布、关羽、典韦、张飞、马超,他们也不过是取敌人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耳,是说在大军之中,能够斩杀敌首,可不是全歼敌军,几万人呐,开什么玩笑!”

“佛翁长老,未免说得太过了,谁能一个人敌万人?”

……

众人议论纷纷,言语中轻蔑者有,调侃者有,唯独没有一个人相信对方能够一人杀死万人。

“那你们可知道这家伙的来历?”李佛翁问道,目光凛冽地扫过众人。

众人均是摇头不知,他们也曾耳闻过南境出现一个杀人狂魔,横扫武林,闹翻天地,可惜姓甚名谁,来自何方,均是一无所知。

“他来自于南境,这个自不用说,他的来历江湖上还无人知晓,只是他的事迹,我不妨告诉你们,除了帮助阳灵绫,扫荡神足教圣山,杀死教主江佑胥,夺回教权,还有就是在靖南县,杀死郡王府的武师鹤仙人,还有将靖南县城毁之一旦,罹难之人不下十万,西北三十七狂僧,纵横南北,游荡到南境,听闻也是尽数死在他的手中,轩辕峰修仙大会之上,南境大宗门,大荒流掌门之妹铁如苏,据传闻也是死在了他的手下,现在下落不明,这些事迹,即使是出自一个大宗门之手,也足以震慑江湖,让这宗门成为天下霸主,甚至朝廷都不敢斜视,可是,这些事迹,并非是哪个大宗门所为,而是尽皆出自他一人之手,你们觉得,仅仅靠着你们这些人,能够打败他???那无异于痴心妄想!!!!!!”李佛翁疾呼道,他只望能够让这群毫无自知之明的人,早些清醒过来,以免枉自送了性命。

听完他的长篇大论,众人无不目瞪口呆,半信半疑者有之,震撼无比者有之,心生惧意者亦有之,心态不一,可对凌云,无人敢再有小觑之心。

“那长老你说,他既然如此厉害,为什么还跟我们这么磨磨唧唧,不如直接杀了我们,然后随他所为,不就行了?”一名门徒不服气地问道。

李佛翁压根没有理会他,而是斜着眼,瞄了鲍若葳一眼,叹口气,道:“这正是孽缘所在,其实,你们能够侥幸活到现在,都要感谢若葳!”

众人不由嗤笑起来,尽是嘲弄意味。

连鲍若葳都红起脸来,怒道:“李长老,你这就有点为老不尊了,干嘛这么说我,就算是我没有打赢他,至少我出手了是不是,不像你们个个缩头不出,也不至于嘲笑我吧?!!”

“唉,我可没有嘲笑你,这句话是货真价实,要不是你,连老朽恐怕都早已死了。你且听我说明原因,从一开始我便察觉,那家伙总是盯着你看,眼神之中,尽是暧昧神色,后来又跟鲍长老攀亲家,虽然是占便宜的无赖之语,但是也足以说明他的心思,对若葳你是有所期求,恐怕他一开始就看上了你,想要将你拿到手中,所以才留下我们这些人,以免杀人太多,让你吓跑了,从而失了美人芳心。”李佛翁道。

众人点头称是,这番分析让他们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鲍若葳先是红着脸,接着皱起了眉头,蹙眉不展,最后撅起了嘴角,不乐意道:“这家伙分明就是个色痞,见谁都是一副色眯眯的样子,别说我了,就算是个丑女,只怕投怀送抱,他也不会拒绝,这种人世上太多了,真是下流!呸!!!”

“李佛翁,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为了你们活命,要我妹子出头?这种事情若是也做得出来,岂不是将我蛊门的脸都丢尽了?”鲍大龙怒道。

李佛翁望着他,颔首一笑,摆摆手道:“鲍长老倒是误会我了,岂不知令妹乃是我蛊门的小公主,谁会舍得这么做,就算老朽再如何厚着脸皮想要活下去,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所以你放心好了,我决计不会这么做。只是,我有一计,还是需要借助令妹来完成。”

“休想将我妹子扯进来!”鲍大龙一口回绝道。

李佛翁见在场人众多,便拉着鲍大龙走到一个僻静之地,此处不但凌云听不到,连蛊门众人也听不到,当然,鲍若葳也跟着哥哥走了过去,三人聚在一起。

李佛翁望了一眼周围,低声道:“鲍长老,你先别生气,听完我说这个计策,假如有不妥之处,你再责骂老朽不晚。”

鲍大龙心知他定会涉及到自己的妹子,心里不太爽快,可是他已经说到了这个份上,又不能一口否决,道:“你先说说看吧。”

“既然那个魔头看上了令妹,对令妹心有所许,那是决计不会伤到令妹的,所以,我以为不如让令妹上场,不需要怕他出手伤害,一味只求进攻,各种凌厉招式尽管使出来,最好是能将他因此杀死,假如不能得手,令妹只要撒娇一声,他决计不会伤害到若葳。”李佛翁道。

鲍大龙皱了皱眉头,只觉这老者一心想让自己的妹妹打头阵,无非是借助那个魔头对妹妹的喜爱,而不敢下手伤害,可是,即便如此,危险依旧不小,毕竟他心狠手辣,武艺高深,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举动?

就在他刚要回绝之时,鲍若葳反倒欣然道:“李长老所言不错,就是要利用色狼这个弱点,我步步紧逼,将他逼入绝境,然后杀之而后快,他不敢对我有所伤害,这正是我最大的优势!”

既然她已经一口答应,鲍大龙也无话可说,只是内心有些忧虑,道:“我担心他下手没轻重,误伤到你,那可如何是好?”

“不必担心,那人功力极为高深,控制自如,收放有度,绝对不会存在误伤的可能!”李佛翁听到鲍若葳一口答应,心里大为欢喜,连忙说道,试图打消鲍大龙的隐忧。

“好,我这就上去跟他比试!”鲍若葳急不可耐道。

“慢着!若葳姑娘,不急,这里人数众多,等我将众人遣散,你再上前打斗,更加具有优势。”李佛翁道。

“此话怎讲?”鲍大龙疑惑道。

“人数太多,那魔头自然会在意自己的面子,不会故意输给若葳姑娘,可等这群门徒全部离开,只有他们两人,我们躲在暗处相助,自然能够保住若葳安全无虞,而且那魔头现出流氓本性,更能被若葳拿捏住,利用他的弱点,将他彻底击败。”李佛翁分析道。

鲍大龙本来对男女的事情就懵懵懂懂,听他这么一番分析,依旧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鲍若葳不同,她早已情窦初开,此刻听到李佛翁一番分析,觉得颇有道理,于是主动说服了兄长,让他们遣散众人,只留下自己和凌云对战。

凌云见一群蛊门之人聚集在一起,心知他们在商量对策,自己无心去听,反正他们除了成为神仙,或者请来了诸天的神佛,否则能奈何自己如何?

这时的凌云,反倒对那几辆大车感到了兴趣,雪珠、紫若还有阳灵绫他们是否正在其中?这让凌云心中好奇不已,颇有些担心,万一她们不在车中,天地之大,能去哪里寻找她们?

不过,好在蛊门的掌门就在一辆车中,只要抓住了他,不愁问不出她们的下落。

于是,凌云从身体中飞出一缕灵气,冲去那几辆车中,偷偷察看车内的景象。

第一辆车自然不用多说,那是蛊门掌门人的座驾,里面除了坐着一个肥硕的胖子,正肥头满面地搂着旁边娇滴滴的媚娘,脸上满是扎人的硬髯,到处坑坑洼洼,看来曾经起过严重的天花,好不容易活了下来,脸上却留下了不可恢复的伤疤。

“美人,你说那家伙到底有多厉害?”那掌门道。

“他,功夫上应该算得上是盖世英雄了吧……”媚娘道,瞥见掌门肥油脸上一丝不悦的神色,连忙改口道,“我是说,他的功夫应该可以超过世上许多人,算的上武林中一等一的高手了,不过,我只是一个弱女子,哪里懂得那么多江湖之事,掌门,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才是。”

章节目录 第432章 蛊门(五) “我怎么会比你更清楚,我可从来没见过他!”掌门道。

“我和他,也只是几面之缘,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他的功夫,是很惊人的,几乎没看到能够对他造成威胁的人,哪怕是怪物,一样能够轻易地除掉,几乎不废吹灰之力。”媚娘道。

“真有这么厉害?”

“这还不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一旦恶斗起来,有如天神恶战,飞沙走石,天昏地暗,人身处其中,微渺有如一只蚂蚁,哪里能够和他相提并论。”

“我看他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之人,又不是三头六臂的哪吒,真有这般神通广大?是不是你们以讹传讹地夸大了?”

“我可都是亲眼所在。”

“那不知道他那个有没有我厉害?”

“掌门,你可真不正经!”

“嘿嘿嘿,管他三七二十一呢,他若是真大罗金仙,我跪他求他便是,打不过就打不过了,我现在只想和我的美人儿,时时刻刻都不分离。”

……

听到这里,凌云心里不由一股怒气腾然而起,这媚娘与掌门如此火热,倒真是一对臭味相投的狗男女,当初自己干嘛答应她,把她从毁掉的万仙楼带出来,活该做风尘的生意才是,这么朝三暮四,幸好自己没跟她好上,不然头上岂不是绿的发光!

懒得管这一对狗男女,凌云继续开始搜查后面三辆大车,第一辆车里,尽是金银珠宝,各种从神足教祖庭之中,搜刮来的奇珍异宝,装满了整整一大车,若是之前,凌云必然早已双眼放光,有了这么多财宝在手,一下子便可以实现财务自由,还在这里瞎搞什么,想去哪里便去哪里,想玩什么便玩什么,多么自由自在!

人啊,总是容易忘记一开始的追求,有几个人,真心爱那不能吃不能穿的金子和银子?无非是因为金子和银子能够买尽天下的货物,甚至能够买到人心!假设金子和银子变成了废物,什么都买不了,还会有人视若珍宝吗?假设大粪可以购买天下所有东西,那么粪土一定成为所有人为之争抢的东西!

道理很简单,可是人总是迷在其中,无法自拔,从爱金银之用,到爱金银本身,对钱的追求,更加胜过了钱能带来的享用和快乐!

从这一辆装满宝物的马车移开目光,凌云继续将目光放在了后面两辆马车之上,只见那两辆车上,装得全是一具具棺椁,当灵气突破不易腐烂的檀木棺椁,里面静静地躺着几具女人的躯体。

这让凌云不寒而栗,难道雪珠她们已经罹患不测了?!!可是,他很快否认了这一想法,假如他们已经死了,蛊门绝对不会费这么大精力,将她们从神足教圣山千里迢迢带到这里来。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为什么她们会出现在棺椁中??!!

凌云仔细地扫视了那两辆大车之内,一共有七具棺材,除了三具装着阳灵绫、紫若和雪珠,她们正安静祥和地躺在里面,闭着眼睛,生死不知。

凌云连忙用灵气察看呼吸,只见她们三人胸口有规律地起伏,鼻下呼吸流畅,看来非但活着,而且并未受什么重伤,大概只是昏迷了。

原来,这些蛊门之人,生怕一路来无数城门关卡,发现了绑架女子,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准备了这些薄棺材,将她们装在里面,又用特制的麻药,让她们长期昏迷不醒,不会发出任何声响。

另外四具棺材中,有两个里面装着两具尸首,已经腐烂变质,面目上涂着白粉也难以掩盖,从服饰上看,一男一女,另外两具,则是两位美女的身体,面色红润,估计只是昏迷并未死去。

雪珠三人的棺椁单独放在一辆车内,而另外两个美女则是和那两个尸首共处一车,恐怕她们醒来也会被吓死了。

观察到她们安好无事,凌云内心稍安,只是不知道这蛊门给她们用的是什么迷药,万一是那种没有解药,便要一生一世昏迷下去的毒药,岂不是糟糕透顶,还要从蛊门人的口中逼问出解药的下落!

忽然,凌云灵机一动,对了,现在为何不趁着那掌门空虚,没有人保护,将他抓住,严刑逼问一番,将如何唤醒她们的方法问出,以免后面让他逃走,耽误了救人。

于是,那股灵气附带着一丝元神,飞入了第一辆大马车里面,忽地冲进了媚娘的身体。

媚娘此刻正坐在掌门腿上,忽然身体一震,两只眼睛颜色一变。

“美人儿,你怎么饿了?”掌门关切地问道,伸着他那只粗糙的大手,想要来试探媚娘的额头。

“媚娘”此刻已是凌云的元神,嫌恶地立刻从他腿上站起,马车之内高度不足让人站立,“媚娘”只能弓着腰站着,对掌门怒目而视。

“你怎么了,忽然用这副眼神望着我?”掌门尴尬地笑着问道。

“哼,你还有脸问我,自己心里不清楚吗?”“媚娘”道。

“我真不知道,媚娘,你告诉我,哪里惹你不开心了,我一定改。”掌门诚挚道。

“你倒是老实说,后面两辆马车里面,装着那么多昏迷的美女,现在你又停留在这个偏僻的县城,你准备干什么?”

“这可冤枉我了,那两辆马车里面,装得一个是神足教的小教主阳灵绫,还有两个,是我们战死的长老,一个是鲍五通,一个是鲍五通的妻子,他们二人潜伏在神足教已久,都是我们宗门的杰出长老,更何况他们的儿子女儿都是我门下的长老和高手,一个叫做鲍大龙,一个叫做鲍若葳,怎么能叫美女呢?”

“那其他四个女人呢,难道也是你门下的高手?”

“嘿嘿,那几个美女,我看着姿色不错,准备带回去给兄弟们分了,毕竟门下光棍那么多……”

“我呸,依我看,是你准备据为己有才是!”

“天地良心啊,我心目中明明只有媚娘你一个人而已!”

“放屁,那你就听我的,将那几个女人放了,不然,我可不想做你几个姨太太之一,以后也别叫我跟你了,把我分给你兄弟算了!”

“好好好,一切都听你的,媚娘,只要你好好地不生气,我什么都愿意。”

“那好,你现在就把那些女子唤醒,然后放走她们,我就相信你!”

章节目录 第433章 蛊门(六) 掌门忽然脸上露出了为难的神色,道:“现在就放走她们,不是我不想,而是怕她们向官府告状,揭发我们,反而惹来了事端,这样吧,等我们离开此地,便将她们放走,你看如何,媚娘?”

“你怎么这么傻,就不能命令手下,将那两辆马车开到城外,将她们放走?这样她们荒山野岭,哪里去告状,就算去告状,她们又哪里会知道你身在何处,官府如何来找你麻烦?”“媚娘”道。

“媚娘此言甚是,那就听你的,不过,麻烦的是,她们身上所中的迷药,是我们蛊门最厉害的迷魂散一味,一旦中了此迷药,若是没有内力功底的普通人,必须昏迷一周之后,才有可能醒来,没有任何方式能够提前解除昏迷。”

“这么久?难道你们蛊门这么厉害,精通毒药,没有对应的一味解药吗?”

掌门摇了摇头,脸上露出难色,道:“这迷魂散之所以厉害,就在于没有任何解药,所以用起来十分放心,不到一周的时间,昏迷之人是绝对不会醒来的。而且,在昏迷期间,人会陷入龟息状态,所需的水极其微小,食物更是不需进食,可以保住一周滴水不进,滴米不沾,而身体毫无影响,醒来恢复如初,可以说,有时也能用迷魂散来保命。”

“真是服了你们了,以后这种没有解药的东西就不要研究出来了,好不好?免得害人。你身上有没有带,我倒是想看一看这迷魂散到底是什么东西?”“媚娘”道。

掌门露出一脸坏笑,从怀中掏出一包纸,递给了“媚娘”,道:“当初若是对你也用了这个迷魂散,只怕我就不知道媚娘原来这般有趣,果然是死鱼不如活鱼香啊!”

“呸!”

“媚娘”啐了他一口,然后展开了那张黄色的卷纸,从中露出一堆白色的细微粉末。

“这个玩意儿可得小心,一旦加热,便能变成一股烟气,可以迷倒一大屋子的人,即使是粉末状,你靠近猛吸,也能够吸入身体之中,效果也是一样刚刚的,微量吸入即可昏迷一周,如果吸多了,只怕昏迷更久也未可知。”掌门头头是道地解释道。

“是吗?”

“媚娘”斜斜地望了他一眼,猛地将那卷纸盖在他的鼻子上,掌门事先毫无警觉,甚至连挣扎都没来得及,一口吸入,睁大眼睛,紧接着闭上了眼睛,沉重的身体靠在车厢门板上,昏迷了过去。

“媚娘”看到计划得逞,给自己的身体也吸入了一抹迷魂散,倚着掌门的身体,倒在了车厢里,凌云之所以迷倒媚娘,是怕元神离开她的身体之后,她看到车厢里的景象,尖叫了起来。

照蛊门的掌门说法,紫若她们一时半会还不能醒来,凌云暂时不急着将她们从那狭窄的棺椁中救出了,毕竟无处存放,反而需要时刻看护她们,昏迷的她们变得更加不安全,放在棺椁里,无人敢靠近,反而是一种安全的方式。

李佛翁已经和鲍家兄妹商定了主意,他老人家正在劝离众蛊门的门徒,大声道:“掌门已经发令,大家先回客房休息,由他亲自来主持局面,你们放心,蛊门绝对不会让兄弟们的血白流。”

望着李佛翁一番劝离之论,凌云微微一笑,他大概还不知道,那掌门早已昏迷了,最早也要一周后才能醒来,怎么可能发号施令,还出来主持局面?只怕梦中才能做到吧。

想起刚刚掌门的一番话,原来神足教的教内奸细鲍五通,居然是鲍大龙的父亲,不知他怎么想得,前去神足教做卧底,居然用自己的真名真姓,连名字都不改,最后惨死,虽然不是死在自己的手上,可是与自己脱不了干系,看来这件事假如让鲍若葳知道,两人结成秦晋之好的可能又变得微乎其微了,这蛮横女子还不每天在枕边等着自己熟睡,然后将自己大卸八块?!!那样的日子想一想便头皮发麻。

那两具棺椁中的尸体,想必便是鲍五通及他夫人,已经变成了这副腐烂的模样,估计是从坟墓中挖出,山上本来气候寒冷,坟墓中更是干燥阴冷,所以才让尸体保存了数月,直到如今。

其实,不止是凌云以上猜测的原因,最主要尸体并未完全腐化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尸体和衣服里面,都是各种剧毒,这些毒素虽然对活人不妙,可是对死人的尸体来说,是一种有效的保护,防止蛇虫蚁鼠的叮咬,避免在棺椁中迅速腐化,才保存到现在。

在李佛翁的劝离下,一众蛊门的门徒,不情愿地离开了后院,逐个前往前堂,准备在客栈落榻,各自带着随身之物,那几辆大马车便停在了后院,一时无人看管。

“大龙,我们也回房间好了。”李佛翁拉着鲍大龙的胳膊道。

“那掌门呢?他一直没从车里出来,难道准备睡在车上?”鲍大龙不解道。

“哈哈哈,你难道没听到红舞娘跟你怎么说的吗?还是忘记了?告诉你吧,那后面大马车之中,尚有五个美女,掌门还要一一享用,自然不会当着下人的面出来,你回房间就是,不要操心他的事情。”李佛翁拉着他离开了。

后院只留下鲍若葳,一双怒睁的杏眼,死死地盯着凌云。

当然,还有四辆卸了马托的马车,停在后院,地上也有两具已经变得黑干的尸体,硬化在地上,秃鹰也不敢来琢,臭味实在是熏人。

“狗东西,给你机会了,还不快滚?”鲍若葳没好气怒道。

“滚什么,滚床单吗?”

“你屡次三番调戏我,刚刚我没能杀你,现在你还敢这么嘴贱,那就休怪我了!”

“刚刚没能杀我,现在怎么了,难道就能杀得了我了?这么神奇?”

“呸,你少油嘴滑舌,看刀!”

鲍若葳懒得跟他废话,她心里知道,这家伙嘴上功夫毫不逊色,只要和他多说几句话,最后难免吃亏,被他大占一顿便宜!与其如此,不如刀剑之上,见真功夫!

见她提刀便砍,压根不讲究任何刀法,直截了当,开门见山,冲着自己的要害,以最短的距离劈砍过来,这让凌云大吃一惊,她的漏洞多到自己随时可以一刀将她杀死,难道她这么不怕死了?

章节目录 第434章 蛊门(七) 鲍若葳的内心并非不怕死,而是相信,这色狼胚子在自己面前,绝对不会痛下杀手,若是杀了自己,只有一具死尸,如同地面上两具尸体一样,冰冷腐臭,还有什么用处?

既然抱有这样的信条,脑子里时刻铭记着李佛翁的分析,她便无所畏惧,丝毫不考虑防守,手持双刀,飞速地刺向凌云要害,一招接一招,毫不担心他会反扑。

果然,如她所料,凌云步步后退,并未提刀伤害自己,于是更加得意,进攻的招式更为凌厉。

在凌云眼中,简直遇到了一个不顾章法的疯子,街头打架也不过如此,都没这般猛烈,如狼似虎,一招一式,全无任何套路,全是猛砍猛劈的路子,根本招架不住,只能步步后退。

当然,并不是凌云真的无法招架,而是想要逼退对方,只能持刀先发制人,伤了对方的手腕或是筋脉,让她无法再持刀,这样才能让她失去进攻的能力,否则,想在不伤害她的情况,将她打退,那是决计不可能的事情。

这种单方面猛攻的趋势之下,鲍若葳数次刀锋,几乎贴着凌云的肌肤滑过,稍有不慎,便削去了半个胳膊,凶险至极,让她信心大增。

看来人都有弱点,而好色之人的弱点,就是怜香惜玉!

鲍若葳冷笑数声,眼见凌云已经逼到了角落,身后就是后院的院墙,无路可退了,看来胜利就在眼前!

她猛刺出一刀,正对着凌云的心脏,整个身体也随着刀飞了过去,撞向凌云,那刀只要刺中,心脏便会迸出鲜血,等待着他的,便是死尸栽倒,就像死去的玉常一样!

玉常啊,为你报仇的时刻到了!鲍若葳口中默默地念道,为了这个曾经的青梅竹马,她此刻已经杀红了眼。

可是,在她抬头的瞬间,看到了凌云嘴角,那一抹叵测的笑容,摸不透,将要濒死之人,谁会露出这么奇怪的笑容?!

那刀将要刺入心口之时,凌云不躲不闪,反倒张开了双臂,手中的刀彻底掉落在地上,他竟然抱住了鲍若葳!

她惊慌失措,扑入鼻腔的是浓烈男人的气息,令人作呕,可又那样难以抵挡,那双胳膊是那么强健有力,根本无法挣脱。

而手中的两把双刀,碰到凌云身体的瞬间,已经化为了粉末,掉落在地上,闪烁着银光,形成一堆金属的粉末,随风吹飞,到处荧光闪烁。

她低着头,望着那化为粉末的刀,简直难以置信,这个人,还是人?

“你到底是人?还是鬼怪?”鲍若葳仰起那张天真的脸,惊奇道。

“你说呢?”凌云平淡回道。

“我是不是永远都杀不了你?”

“也许吧。你为什么非要杀我?”

“你杀死了我的玉常,他和你又有什么仇怨,你将他杀了?”

“他并没有死,不是还躺在地上,你要是真心喜欢他,陪他去好了。”

凌云松开了她,指着地上的尸体,一脸微笑道。

鲍若葳气哼哼地推开他,从他胸膛里离开,回头看了一眼已经变成黑干焦臭尸体的玉常,此刻,那个黑乎乎,在太阳底下晒得枯干,血流在地上凝结成黑色血块的玉常,竟然从地上爬了起来。

只是那玉常已经空有一具焦干的皮囊,浑身上下原本白皙的皮肤,变得黑黢黢,仿佛干尸一般,双手支撑着地面,准备从地上站起来,口中不停地叫道:“若葳,若葳,我还活着,快来扶我一把!”

望着那具干尸,鲍若葳惊骇的花容失色,尖叫了一声,又扑入了凌云的怀里,将头埋进胸口,大叫道:“快赶走他,尸变了,尸变了!”

可怜那已经变成了干尸的玉常,在爬向青梅竹马的脚边时,被乱跺脚的她,一脚踢掉了头颅,重新倒在了地上,继续变成一具躺在地上安静干枯的尸体。

惊骇异常的鲍若葳直到听不到玉常的凄惨叫声,才渐渐地平静了惊吓的心灵,整理了一下凌乱地头发,从凌云怀中迅速离开,脸上一红,道:“你个臭流氓,又趁机占我便宜!”

“我去,窦娥冤啊,我比窦娥还冤,明明是你自己投怀送抱,干嘛说是我占你便宜,分明是你占我便宜!”

“呸,得了便宜还卖乖,别以为我不知道,死去的人怎么可能说话,还会动,明明是你用了法术来吓唬人家,还狡辩!玉常从来不会这么肉麻,他只会叫我若妹,从来不叫我若葳,你当人家像你一样恶心!”

“我去,若妹不是更加恶心,哥哥妹妹的,都没什么好下场,这么定律的事情,他居然还敢叫你妹,又没血缘关系,所以下场才会这么惨,你也小心点,万一被他咬了一口,变成同样的干尸,那岂不是惨了!不过,那样你们倒是成了一对,每天亲亲我我,没人敢来打扰你们。”

“滚蛋!你杀了他,还在这里说风凉话,早晚他会厉鬼附身,来找你报仇,我就算杀不了你,为他报不了仇了,他也不会放过你。”

“活着我都不怕,倒怕一个死鬼?就算复仇我死了,也变成了鬼,谁怕谁?”

“哼,你活着是色鬼,死了也是死色鬼,人家是正经的死鬼,当然你怕他了。”

……

鲍若葳并非不想杀了凌云,这个念头在她心中打转了不下千遍,可是两次尝试,让她彻底绝望,这家伙简直非人哉,根本刀枪不入,依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杀不死,她又怕凌云依靠强大的力量,对自己意图不轨,所以不敢贸然再一次发动攻击,她在等待,等待着一个人的出现。

她知道,蛊门之中,如果有一个人,能够杀死凌云,一定会是她!

那个人是自己的师父,自幼跟随她学艺,多年以来,也只是学到了她的七成不到,如果能够学到她全部的功夫,何愁灭不了眼前这个臭流氓??!!

只可惜,鲍若葳自幼便不是一个有耐性的人,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学艺这种苦事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常常宁愿跑去发呆,或者去深山之中玩耍,采摘奇药,追逐野兔,也不想呆在那弥漫着各种怪药味道的房间里,跟随师父苦苦修炼。

印象中,小时候有一段时间,出现了一个和师父同样冷漠性格的女孩,跟随师父学了三年,便学会了师父九成的功夫,从此在蛊门留下了一个传说,那时,受这个女孩刺激,激发了好胜心,鲍若葳才开始苦学,不然,连今天的成就都不会有。

章节目录 第435章 蛊门(八) 那倒地而死的玉常,早已身体发黑,焦臭的一具尸体,之所以能够从地上爬起来,像诈尸了一样在那里挣扎动弹,无非是因为凌云在搞鬼,一丝微弱灵气便可随意操纵死尸如同傀儡。

也许有人会感觉对死尸操纵如傀儡,不够敬重死人,毕竟有死者为大的传统,但对于凌云而言,活着的时候彼此都互相恨不得对方死,现在操纵一下尸体,并没什么不道德。

假如死在地上的是自己,只怕对方会更加惨无人道的鞭尸泄恨,也未可知。

看到鲍若葳花容失色的样子,躲开那干尸远远一段距离,生怕那干尸再次闹腾起来,这令凌云很是满意。

“你不是说跟你的玉常郎君情深意切,现在怎么避而远之,假如他泉下有知,不是很失望?”

听着他讥讽言语,鲍若葳恨得切齿,道:“他九泉之下,若是有灵能够感应,一定先将你带走,而不会怪我!他已经死了,这尸体被你糟蹋成这副样子,人不人,鬼不鬼,一身致命毒药,当然早已不是玉常本人,只是一个残躯罢了。”

“残躯怎么会还在动弹?你分明就是嫌弃人家变得乌漆墨黑,不是原来的嫩皮小白脸了,所以你心生嫌弃,女人呐,为何如此薄情!”

“狗贼,你休要多嘴狡辩,今天就算你弄碎了我的刀,赤手空拳,我也一样要杀了你,绝不会放过你!”

鲍若葳被他气得嘴唇发白,举起两只拳头,冲着凌云挥击而来。

凌云大概没想到她在失去了兵刃之后,还要继续缠斗,心里一阵好笑,刚刚拿着刀都没能伤到我,现在双手空空,仅凭那一对娇弱的拳头,想要杀死我?确定不是在开玩笑?

可是他并非空手,手中还拿着一柄从鲍若葳那里抢来的弯月刀,为了不占对方的便宜,他扔下了刀,两只手一上一下,一前一后,以咏春的手势摆了一个姿势,作为应战。

望着他扔下弯月刀,鲍若葳嘴角一丝冷笑,她早已料到,对方在大男子主义的作用下,绝对不会使用兵刃,从而逼的自己空手接白刃,只是他没猜到,自己没拿武器,可并非空手。

明箭易躲,暗箭难防!

而她正是用暗器的高手,之前一次疏忽,二次大意,先后失败,她并不觉得是暗器出了问题,或是对方太强大而使得暗器全无用处,她总结的原因是,对方能够避开所有暗器,无非是太多的暗器,导致暗字完全失去了应有的效果,变成了明箭,明箭易躲,那自然不会有效果!

可是,如今的后院,只有自己和他两个人,他一心想要躲开自己的攻击,全部的精力都在自己的拳脚之上,自然不会留意她还有从其他暗处,在不经意间飞出的暗器!

这才是自己最大的优势,干嘛和一个高自己一头的男人比刀弄枪?!

蛊门之所以能够百年来,从一个邪门左道,连附近百里都不闻名的小门派,直到现在,发展成一个门徒数万,势力遍布多省,能够轻松灭族灭门的大宗门,暗器与毒药,几乎成了他们行走江湖的两只脚,不可或缺!有如基石!

今天为了杀掉眼前这个血海深仇的男人,鲍若葳决定,使出从小到大累积下来的所有杀手锏!

“看我的拳头!”

听到对面那满是童稚气息的少女,娇声吼出这么一句凶巴巴的话,差点让凌云跪在地上,喷出一口老血,哎呀我说,要不要这么反差萌啊?!!

可是,拳头虽小,打在身上一样很疼,凌云不得不陪她好好玩一玩,右脚后撤一步,躲开这凶猛的进攻!

鲍若葳的拳头打了个空,在空中挥出一个凌厉的弧形,然而没有击中对方,但她并没有任何的失落,反倒有些暗喜,这傻瓜果然所有的目光都在拳头上,这一句吼叫,还是颇有作用。

她装作用力过猛,拳头挥出收不回来不说,带着身体向左倾斜,偏转了约有五十度角。

凌云因此从她的正前方,变为了侧后方位置。

鲍若葳连忙弯曲手臂,肘猛地向后击去,希望顺势击中凌云的腹部,让他痛得肠子断成九节!!!

这种小把戏早已被凌云尽收眼底,嘿嘿一笑,身体扭开,轻松地躲开了她的手肘攻击,然后伸手快速地抓住她两只手臂,交错锁在后背上,让她动弹不得。

“快放开我,臭流氓!”

鲍若葳惊慌失措,可是两只手被铁箍一样锁住,压根无法挣脱,手腕处不一会儿便因挣扎而勒的生疼,雪白的肌肤上,弄出一道道红色的印子。

“想让我放开你,除非你乖乖叫我一声,爸爸,求你放了我吧!”凌云模仿着她的语调道。

“求你杀了我吧,快恶心死了,你这辈子都休想让我说出这种话!!!”

见她一口回绝,凌云脸上也不失望,毕竟早已料到她不会答应,那自己正好有理由不放开她,以免她在那里不停滋扰,又不能伤害她,还得小心躲避她的攻击,实在是个麻烦。

“你还是太年轻,等你明白这句话的时候,恐怕就不会觉得恶心了。”

“这句话就算不再恶心,可是,你在我心目中,一样恶心!”

“我居然已经在你心中,还有目中,真是受宠若惊!”

“呸,死不要脸!”

……

对于鲍若葳而言,这种被他抓住了双手,看似是输了,实际上依旧在预料之中,并未脱离她的计划,反而让她离目标更进一步。

“不要再抓着我的胳膊了,那么用力,快疼死我了!”

鲍若葳脸上露出痛苦的神色,两只手臂猛地挣扎,扭痛传到大脑,让她神色看上去十分难受。

不知真假的凌云,见她的神色,以为自己下手没有轻重,连忙松开双手。

那白皙的手臂如两条光滑的鱼,瞬间从凌云手中脱离。

恢复了双臂的自由,鲍若葳转过身,正对着凌云,满脸哀怨地望着他,扭着两只手臂,尽是恨恨之色。

“你的胳膊真弄疼了?我帮你看看!”凌云带着歉意道。

“哼,我的手臂先不管,你倒是先关心一下自己吧,你的手疼不疼?”

鲍若葳嘴角露出那一抹令人胆寒的笑,声音充满了冷酷。

章节目录 第436章 蛊门(九) “什么?”

凌云一脸疑惑的神色,抬起自己的手掌,只见上面隐约一丝墨色的气体,在手心浮现,并且迅速地蔓延而开,占据了整个手掌。

原先红润的手掌,顿时变得墨色如炭,黑漆漆一片。

这种颜色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起,躺在地上那具玉常的尸体,一样的墨黑,散发出阵阵恶臭,应是手掌已开始溃烂。

“你不用挣扎了,即使砍断了手掌,这毒早已扩散遍全身,全部溃烂只是片刻功夫,哼,这是你应得的恶果!”

鲍若葳咬着牙,一副大仇得报的快感!

“这毒,和地上那死尸所中的毒,应该是同一种,是吗?”

凌云并未像她预想的一样,斩钉截铁地砍掉手臂,毕竟双手溃烂成如此程度,即使是砍掉手掌,也不会有什么痛觉,只是扩散速度太快,若不是砍掉手臂,只怕没有阻隔的效果。

“没错,都是蛊门的秘制毒药,是顶级的毒,不但无色无味,甚至可以通过皮肤、毫毛的接触,便让人中毒身亡,只要毒发便恶臭无比,死状凄惨,无人敢接近,是天下最惨的一种死法!”

鲍若葳得意洋洋地解释道,她生怕凌云不知道这毒药会让他多么凄惨的死去,从而失去了一部分报复的快感。

“既然如此,那地上的玉常死尸,倒也是你所杀死的咯?”

听到凌云致命一击的诘问,她不由愣住,这种念头并不是没有在她脑海里浮现,只是几百种暗器同时打中,各种毒药同时作用,即使自己没有射出那枚破骨钉,他也会死去,可他死状如此,若是完全否认不是自己暗器的作用,只怕也难以自圆其说。

深深的内疚重新占据她的内心,就像一开始那个人死时,自己充满着悲伤一样,满怀着同样尺度的愧疚。

“狗贼,你无非想把杀死玉常的责任推到我身上,不错,我是射出了暗器,而且暗器确实打中了他,但是完全是你接住了暗器,然后打到了他的身上,而不是我!凶手是你!现在我为他报仇了,他终于可以死得瞑目了,你这杀人凶手,陪葬吧!”

鲍若葳歇斯底里地怒吼着,将自己内心的阴郁全都宣泄而出。

“不要误会了,我可什么都没说,只是关心一下重了这种毒的死状而已,如果是死了变成那副鬼样子,我看还是不死的好。”

凌云冲着她微微一笑,脸上尽是轻松的神色,完全不像是一个中了剧毒的将死之人。

“你都快要死了,还想不死?!!告诉你,连我都没有这种毒药的解药,刚刚为了杀你,我把毒药放在衣服上,你抓住我胳膊的时候,便吸收了那些毒药,现在毒已经顺着你的血液,去往了浑身上下每一处经络,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也许,只有大罗金仙降世临凡,才能救得了你!”

鲍若葳难以理解这个男人的思维,难道死和生是你自己能够选择的?现在你已经中了毒,难道烧坏了大脑,以为自己是玉皇大帝,无所不能?真是可笑。

当她提起双臂的时候,已经肿胀粗了一圈,乌黑的颜色已经爬满了两只胳膊,正在向手腕及心脏的两个方向,迅速地蔓延。

她凄惨地一笑,道:“你不是说我不爱玉常吗,为了给他报仇,我现在就跟你同归于尽,这如果都不算是爱,那什么才是爱?”

“你真的这么爱他,宁愿送掉自己的生命,也要为了他而杀了我?值吗?”凌云不解地望着她,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我也不知道值得不值得,只能来世再说了……”

虚弱的她,倒在了地上,脸上已经开始出现了黑色的线,那是致命毒药侵入的痕迹,看来全身即将被毒药霸占。

在她身体仰倒的瞬间,凌云伸手抱住了她,她躺在怀中,望了他一眼,微弱的气息道:“我……我有点后悔了,可是活不过来了。”

“这么厉害的毒药,我不知道,能不能救回来你。”凌云道。

“醒醒吧,你已经自身难保了,死后黄泉路上,我也许还会再捅你一刀,都是你,害得我,害得你自己,都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你不是说了吗,大罗金仙降世临凡,还是能救得了吗,我比大罗金仙差一点,我是未经天劫的野游小仙,只能凑合了,死马当作活马医!”凌云一边开始了治疗,一边对她道。

“你才是死马……”鲍若葳已经气若游丝。

“还没跟我说好,万一我救你一命回来,你倒是如何感谢我?”

可是,她再也没有任何回答,凌云才发现她的脸上已经密布黑色的丝线,双目闭上,似乎沉睡在一个永远不可能醒来的梦中。

“我一定会救活你!”

为了自己的诺言,凌云驱动灵气,一丝丝地,逼入她的身体,将那霸道的剧毒从身体各个角落逼出。

灵气可以说是世间至灵之物,有如无所不能的仙力,只要拥有足够的灵气,便可以成为世间无所不能的神!

可是,凌云此刻只想从死神手中,抢回这个女子,但是死神手中的剧毒,霸道异常,非但使得灵气输入速度,慢到出乎意料的地步,甚至在灵气注入了身体之后,依旧在抢占身体剩余的地方。

凌云十分清楚,一旦黑色的剧毒侵占了身体的所有地方,那鲍若葳的元神将无处躲藏,最后被剧毒吞噬,魂飞魄散,从此堕入轮回,生死已定,那时就算是大罗金仙,大概也难敌天道,无法将一具死人重新救活。

所以,时间变成了争分夺秒的存在,如果不尽快地输入足够剂量的灵气,将剧毒彻底从她身体里逼出,那么将会造成死亡的结局。

刚刚在凌云自身中了剧毒的时候,灵气在身体周天循环往复,不多时便自然地逼出了毒血,滴落在地上,体内早已没有了毒的存在,变得干净澄澈,双手毫无墨黑之色。

可是,如今意图用自己的灵气,去救昏迷快要奄奄一息的鲍若葳,变得十分艰难,自己对输入凡人体内灵气循环,借以清除体内的剧毒,修复创伤和疾病,是熟稔在心,但从未遇到过今天这种排斥的情况。

难道天道难违,自己无法救活她了吗?凌云不甘心地同时在她身体两个手臂上,输入两股灵气,意图加快注入灵气的速度。

章节目录 第437章 蛊门(十) 好在输入的灵气,足以护住她的心脉,剧毒一时半会儿还不能攻入心口,不然,这等毒性,早已夺去了她的生命。

望着她脸上数千条细如蛛丝的黑线,穿过白皙的面皮,仿佛是一层黑纱覆在脸上,闭着的双目显出几分祥和,胸口规律的起伏,鼻息也不见丝毫紊乱,好像并未受到这剧毒的影响而只是沉睡了一样。

凌云继续注入灵气,只是身体里隐约感到一股强大的排斥之力,让灵气无法顺利进入,甚至刚刚输入的灵气,也在缓缓地从体内流泻而出。

这给了剧毒更大的空间,使得毒性开始渐渐地渗入所有灵气退出的地方,包括那灵气包裹的心脉,也开始一步步落入剧毒的手中。

对这种情况,凌云实在无计可施,毕竟已经为她耗费了大量灵气,却毫无效果,现在看来,阎王要人三更死,不能留人到五更!

天命难违,人力有其限,想不到鲍若葳刚刚一句话,竟一语成谶,只有大罗金仙才能救活,眼前哪里去找大罗金仙,而无人能救,那么她,如此只有一死了!

继续注入灵气,可这具躯体已经是滴水不进,灵气甚至随着自己的手,不断地泄出,像是龙吐水一般,大股大股地倾泻而出。

长叹一声,无奈之下,凌云只得松开了手,将她缓缓放在地上,是死是活,只能靠她自己了!

再继续为她注入灵气,只会害了她,使得那最后一丝能够护住心脉的灵气,也全都流泻出来。

这种情况之下,生死已非人之能及!

躺在地上的鲍若葳,浑身迅速地泛起了黑气,像是被一团黑云吞没,脸上也是密布乌黑,剧毒已经充斥着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当初那个肤白如雪的少女,此刻已经变成了一具炭火焚烧的木雕,烈性的毒药带来的后果,令人不忍卒视。

她虽然一直想要杀死自己,可是在凌云的心中,放手让这么一个年轻的少女死去,心里只觉像是目睹了一件艺术品的撕毁,那么美好的东西,在眼前彻底毁掉,连一丝想象的空间都不留下,那是多么残忍!

可是,毕竟是她为了杀死自己,不惜同归于尽,而使用了这种剧毒,没想到对别人一点效果没起,反而将她害死。

就在凌云惋惜的时候,覆盖她身体的黑色如墨之物,忽然开始滋滋发出一阵声响,紧接着墨色开始蒸腾,如一片黑色的烟雾,弥漫在空中。

这让凌云感到几分讶异,之前那个玉常死时中了同样的剧毒,可是身体并未蒸发出这种刺鼻的黑烟,他连忙遮住了鼻子,屏住了呼吸,以免这黑烟中含有毒气。

可那黑烟并没有飘散太大的范围,从鲍若葳的身体上飘起,直往空中飞去,随着细风消散远去,仿佛一缕黑色的魂魄逝去。

再次看到鲍若葳的时候,她已经恢复了往常的红润肤色,那些剧毒无影无踪,再也无法在她的身上寻找到任何中毒的迹象。

那一双睫毛长长挑起的美目,依旧紧紧闭着,脸上神色平和仿佛睡着了一般,毫无任何剧毒消失后的痛苦,亦或是其他神色。

这让凌云大为疑惑,难道那留在她体内的一股灵气,反倒起了作用,将所有剧毒逼出,救了她一命?

凌云试探着她的鼻息,居然恢复如初,呼吸均匀,毫无异常。

望着她胸口规律性的起起伏伏,随着呼吸而自如地扩张收缩,他苦笑一声,看来并没有感受一下心跳是否规律的必要了。

忽然,那双美目猛地睁开,一双如水的眼睛,在日光之下,闪烁着晶莹的亮星,望着他,距离自己这么近,面对着面,眼睛对着眼睛,心中一阵火起,这家伙不知道趁着自己睡着的时候,动了什么手脚。

鲍若葳这般想着,不由伸出手,打算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只是手臂的血液刚刚祛除剧毒,血流尚未畅通,如今突然用力,力有不支,手臂无力抬起,反倒牵扯着肩膀处一阵剧痛。

“啊!”

一声痛呼,脸上满是痛苦的神色。

凌云微微一笑,已经猜到了她的心思,这番算是自作自受,怪不得别人,但还是忍不住伸手,握住她的肩膀,想使用灵气,为她疗治伤痛,可是刚一碰到她的肩膀,一阵强大的反弹力便猛地击来,他被震得不由松开了手,虎口一阵酥麻之感。

怎么会这样?凌云感到有些奇怪。

手臂和身体逐渐恢复了气力的鲍若葳,支撑着坐了起来,见到凌云被弹开惊住的窘迫样子,心里大为畅快,冷冷一笑,道:“我身上全是剧毒,你碰了是不是如炭火一样灼热的感觉,哼,那是我自幼喂大的食火虫,附着在我身体里,即使是我昏迷了,你也休想占我便宜!”

“既然有这种虫子,为何刚刚还不是被我抓住了双手,无法挣脱?”凌云奇怪地问道。

“哼,你是不是傻,那是我为了毒杀你,故意让你握住双手,不然,你以为你能够那般容易地得手?真是可笑!”

鲍若葳斜着一双弯月之目,轻蔑地望着他,心中敌意未消。

“怪不得!”猛然间,凌云忽然想明白刚刚的事情,之所以为鲍若葳注入了大量的灵气,可是最后灵气的注入越来越慢,甚至滴水不进,真正的原因并非来自于鲍若葳身体的排斥,而是她体内的食火虫,这种虫子大概才是灵气真正注入的所在,当它实在承接不了那些灵气的时候,自然极力地排斥,甚至不惜将之前的灵气从体内排出去。

那剧毒能够从她体内排出,正是因为自己不再继续给她注入灵气,那食火虫排出的灵气,自然而然地进入她的体内,从而将剧毒从身体里一点一滴地排出,直至全部消失,连最后一滴都不剩下。

假如自己当时没有停手,反而是继续注入灵气,非但灵气无法进入她的身体之中,而且食火虫排出的灵气,也会回到自己手上,这样她只有一死,自己停了手,反倒阴差阳错地救了她一命!

世间就是这么奇妙,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凌云内心一阵唏嘘的感慨,大概假如自己不说出来,她这个傻姑娘一辈子都不会知道自己被救活的原因。

章节目录 第438章 蛊门(十一) “什么怪不得?”鲍若葳一脸奇怪地问道,她见凌云满是恍然大悟的样子,心里不明所以,难道这家伙趁着自己昏迷的时机,果然想意图不轨,幸好食火虫在保护住了自己?

她不由皱起眉头,这家伙居然在这种光天化日之下,便要对自己动手动脚,实在是无耻至极,若不是打不过他,一定要将他立刻杀死,以还世界一片纯净。

“没什么!”

望着凌云若无其事地回答,她心中疑窦更加深了,可惜手中没有兵刃,连暗器都已经用尽,除了咬牙切齿,并无任何还击的办法!

“你个王八蛋,是不是趁着我昏迷的时候,想要对我动手动脚,然后有食火虫在,所以你没得逞,现在知道了原因,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凌云万万没想到,自己懒得跟她说出事实,用一句“没什么”平平淡淡地遮掩了过去,可这在她眼中,竟然变成了自己心虚的实证,一口咬定自己对她意图不轨,这下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大小姐,你搞清楚,刚刚你昏迷的时候,中了剧毒,黑得像炭一样,碰一下就有生命危险,就算你光着在我面前,我都未必会有邪念,毕竟,黑得什么都看不到了,更别说你那副样子了……”

这番解释倒是说动了鲍若葳,刚刚因为剧毒昏迷的时候,自己已经感到喉咙处梗塞难言,只怕剧毒迅速地进入了脑袋,整张脸都被毒性摧毁,他就算再如何变态,只怕也不会重口味到这个地步。

只是,他那番嫌弃的说辞,将自己贬低的一无是处,无论是哪个女孩听到耳中,都不会有好心情,鲍若葳本就是急性子,听到这一番明讥暗讽,心里更是烧起了一盘火,牙齿咯咯作响。

“别以为是你救活了我,我就会感激你,从而不杀你,你若是再说一句侮辱我的话,立刻就让你体验一下生死不如的滋味!”

鲍若葳眉目紧锁,脸色凝雪。

“你是打算再和我同归于尽,然后我一点事儿没有,最后你反倒鬼门关走一回,这样我生你死,这就是传说中生死不如的滋味吗?”凌云笑道。

原本脸色凝重的鲍若葳,被他这句调侃逗得忍俊不禁,破了阵势,掩嘴一笑,随即又收敛了脸色,不肯在他面前笑,未免太轻浮。

“你这么油嘴滑舌,能言善辩,也不知道是出自哪个师傅,江湖上你功夫排第几不知道,这一口骗人的嘴倒是一定名列前茅!”鲍若葳嗔怒道。

“这就汗颜了,论起口舌的功夫,我在当世之人中尽管名列前茅,但我最佩服的一人,今天并不在此。”凌云故弄玄虚道。

“能让你佩服的人,想必那一张嘴无敌了,我倒是想听听,他是谁?”这下果然勾起了鲍若葳的兴趣,她好奇地问道。

凌云仰头,望着湛蓝无际的天空,手中捏指,长吸一口气,徐徐道:“此人真是我的前辈,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巧舌如簧,出口成章,经世之才,震古烁今之容,征服江湖上一位大美人,从而生下了一个千娇百媚、倾城倾国、花容月貌、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貌美女儿,从而迷得天下男人为之倾心,这种前辈哪里能不佩服?!”

“吹牛吧你,江湖上成名的美人是不少,可从未听过这么一对神仙眷侣,特别是千金又名闻江湖,那更是罕有,一定是你胡诌!”

鲍若葳一脸怀疑的神色,撇嘴道。

“我可没吹牛,这人就是我未来的岳父大人,而他的千金,宝贝女儿,倾城佳人,就在我的面前,这就叫做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凌云望着她坏笑道。

“呸,又胡乱编排我,以为我听不出来,什么闭月羞花,沉鱼落雁,那是说西施、貂蝉、王昭君和杨贵妃四大美人的,谁敢自比她们,那不是让天下人笑死了,更何况这四个美人,每一个下场好的,哪一个不是身伴二夫甚至多夫,譬如西子,能够和范蠡泛舟湖上,隐居度过残生,视为圆满,可终究不是清清白白的身子,那范蠡心底能无嫌弃?”鲍若葳道。

“你倒是考虑挺多,可是,对于女子而言,多夫并不一定是坏事啊,武则天还豢养了三千男宠呢,还和女儿太平公主共享薛怀义这个男宠,世人也没有如何妄加指责,她们不是一样享尽荣华富贵,哪里有什么不幸?”凌云道。

“你懂什么,男人自然以为三妻四妾,多多益善,恨不得天下美女全都网罗为之享用,可是对于女人来说,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那才是最好的结局,人尽可夫,一点朱唇万人尝,那还不算凄惨?武则天她不能算是女人了,早已在性格上不亚于男人,她能做到的,其他女人学不了,这个世界也不会对其他女人那么宽容,所以,不要用你们男人的心思,来揣测我们女人。”鲍若葳道。

“切,你才多大啊,这么多心思,反倒像是活了几辈子的老婆婆,少女不应该单纯好骗才对吗?”凌云坏笑道。

“呸,你这种色胚,真该被朝廷抓去凌迟处死,以儆效尤!谁说女孩子就要单纯好骗?你以为刚刚想拍我爹的马屁,然后讨我的欢心,然后我就会忘记和你的仇了,是吗?休想,你就放弃这个念头吧,现在因为你救了我一命,终究有一命之恩,我不会现在就动手了,但是下次见面,我们依旧是仇人!”

鲍若葳望着凌云一眼,眼神中充满着复杂的情绪,道。

“我们依旧是仇人?不不不,那只是你,把我当成了仇人,可我,早已把你当成了亲人,嘿嘿,看破不说破,我只不过是想拍拍我老岳父的马屁,你干嘛揭穿,这么尴尬。”凌云道。

“你嘴巴再敢占我一句便宜,我真要对你不客气了!”

鲍若葳皱眉道。

“你是说,不能嘴上占便宜,那要我动手?”

凌云一脸坏笑。

这让鲍若葳实在无可奈何,打又打不过,所有威胁的话语一点分量都没有,自己又能怎么他,只能让他这样欺负吗?心里又好不甘!

“你不要以为我只是说说,你再乱说话,我先把自己的脸划出几道疤来,到时候让你看着都没有任何想法,看你还敢乱说?!”

鲍若葳忽然生出了一个新的胁持之法,既然你在乎是我的长相,那我便拿这作为筹码对你威胁,看你害怕不害怕,服气不服气!

这一招果然有了效果,让凌云哭笑不得,道:“我没听错吧,你拿自己的脸威胁我?”

“没错,反正这长相只会给我带来灾难,红颜祸水,本就不是什么好的,我不要了,便做一个丑女,无人艳羡,也不会被你们这群臭男人盯着看!”鲍若葳郑重道。

“你可知道,这世上有多少女人,做梦也想长成你这副样子,可惜求而不得,可是你却暴殄天物,以为这是累赘,造化弄人啊!”凌云不由感慨道。

命运真是最不公平的东西,对幸运儿所给予慷慨如父母爱子,对不幸之人倾泻的灾难也仿佛仇敌,令人在叹息与感慨中,只能一句无奈的认命!还能怎样?

“哼,若不是世上男人,如你这种色胚者太多,我又哪里会有这么多无谓的烦恼?”

“可是男人不好色了,女人的美又有谁来欣赏,又哪里来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你就是巧舌如簧,哼,我不跟你说了,说了半天,又把我绕进去,嘴上又要占我便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念头,呸!”

鲍若葳啐了他一口,转身便要离开,那两只高高挑起的马尾,一摇一晃,仿佛是两只竹马,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章节目录 第439章 蛊门(十二) 鲍若葳心里颇为无奈,对他的恨意似乎莫名地消失了,虽然嘴上还是说着杀他的话,可是内心已经没了这个念头,不知是因为他太过强大,自己无力做到将他杀死,还是其他原因。

不想再和他多说话,转身便走进客栈,懒得再理会他,以免让他油嘴滑舌占了便宜。

正当她踏过客栈后门的门槛,忽然一个人出现在面前,抬头一看,欣喜道:“师父!”

来者正是红舞娘,听到那声师父,伸出手,和蔼地一笑,摸了摸她的脑袋,低声道:“你和我共住一间,在二楼丙号房,快去吧。”

“可是……”鲍若葳回头望了凌云一眼,眼里又浮现出恨意,她想跟师父说出玉常被害的事,希望请她主持公道。

“我都已经知道了!”红舞娘道。

鲍若葳瞥见师父一脸凝重的神色,自知师父不会饶了对面那个家伙,哼哼,这下你可惨了!她心满意足地听从了师父的话,走进了客栈,忽然又有一丝丝隐忧,万一师父将他杀了,以后自己岂不是再也没有机会亲手报仇了?!

当红舞娘出现在面前的时候,凌云心中先是一愣,随即又平静了心绪,她是蛊门之人,是鲍若葳的师父,也是胡芍的师尊,对自己露出这么阴郁的脸色,看来充满了敌意。

“是你杀死了玉常?”红舞娘开口问道。

“是。”凌云道。

对于这位半老徐娘,眉头紧锁,一缕杀气在眉宇间回荡,让凌云觉得有点发愁,万一动手,自己未必能够保证不伤到她,将来如何跟胡芍解释,可真是一件让人犯难的事情。

“他刚刚二十出头,正值血气方刚的年纪,也许有些性格暴躁,但绝不是一个胡作非为的人,我不相信,他做了什么坏事,值得让你杀死他,甚至让他死状如此凄惨!”红舞娘愠怒道。

无论是鲍若葳,还是死去的玉常,都是自幼生在蛊门,在她眼前长大,如同自己的孩子一样,情深意切,见到这副死亡的惨状,哪里能不悲伤愤怒?

“你觉得他不该死,那我该死吗?他若是不死,暗器就会打在我的身上,而我就会死,现在这副惨状的人就变成了我,不知道蛊门仗着人多势众,将我杀死之后,是不是也会有人挺身而出,为我仗义执言?”

凌云早已清楚蛊门之人的想法,若是自己说,因为玉常出言不逊,所以杀了他,对方绝对会甩出一句“虽然骂了你,也罪不至死”的大道理,殊不知当时数百种暗器一齐射来,情势危急,自己哪里考虑得了那么多,随意甩开又怕伤及鲍若葳,这个自己看上的女人,只能选一个倒霉蛋来接住所有暗器,作为靶子,那这个辱骂自己的家伙,当然成了最佳人选,死有余辜,更何况是死在蛊门人的暗器之下,又怪得了谁?

“我很清楚,你也很清楚,以你的功力,别说这几十个不入流的蛊门弟子,就算是几百上千人围住,你也绝对不会被伤到一根毫毛,所以这根本就是借口,如果你只是想保命,没必要杀死玉常。”红舞娘道。

“现在他已经死了,我不想跟死人计较太多,也不想跟你争论谁对谁错,总之,既然知道我武艺高强,你应该约束好手下,不要不自量力,在我面前螳臂当车,毕竟,放任自己的狗,去围攻雄狮与猛虎,最后狗被杀死,那就别怪雄狮和猛虎无情。”

凌云见她脸色越来越难看,知道动手是难免的,想要避免一战,只能让她清楚自己力量的悬殊,不要做无谓的争斗。

以戈止战,才是息战之道。

一味地示弱退让,只会让对方误会,然后得寸进尺,反而使自己陷入不得不一战的境地。

“我不想仗着胡芍师父的身份,让你对我手下留情,今天你杀死了我蛊门的人,那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我即使打不过你,也不可能不为了他报仇,不然,九泉之下,我有何颜面见他!”红舞娘道。

看来她执意要动手,这一点和胡芍真是像极了,不知道胡芍是不是从师父这里耳濡目染导致的同样性格。

“可是,你应该很清楚,你绝对打不过我,何必枉费功夫?”

“就像你杀死了玉常一样,明知他最不该死,你还不是下手杀了他,一条人命,你以为是草芥吗?”

“只许蛊门的人,将别人的命看成草芥,生死随意,轮到蛊门人的身上,反倒一万个不同意了?天下芸芸众生,哪一个不是草芥,生死微渺,只不过亲人流下一二滴眼泪,白骏过隙,谁还记得?”

“果然,胡芍当初就说你不是良人,今日倒是看到了你的本性,与胡胤山也是一丘之貉,不过你伪装的更好一些而已。”

这句话彻底激怒了凌云,这个红舞娘本以为是个性情中人,现在看来,也不过是假道学家,站在道德高地,对自己指指点点,其实她难道就是良善之辈?杀人如麻,手上不知道沾了多少鲜血!

可是红舞娘依旧没有停下,继续喋喋不休:“幸好胡芍离开了你,要不然此生注定不幸,遇到你这种人,还会有好日子过?”

“哼,胡芍离开我?告诉你,你的宝贝徒弟早就回到我身边了,每天每日每时每刻我们都在一起,二人亲亲我我,黏在一起,别说多甜蜜了,你的愿望落空了。”凌云故意气她道。

红舞娘果然露出了震惊的眼神,随即恢复了不屑一顾的神色,道:“大言不惭,胡芍她生性洁癖,又没有婚娶,她哪里会跟你厮混!?!!你休要辱没我徒儿的名声,不然我一定撕了你的那张臭嘴!”

“她现在就在房间里,你不信我,不妨去看一眼。”凌云得意道。

胡影无论是外貌还是声音,几乎与胡芍没有分别,唯独两人身材,一个略为丰韵,一个更加消瘦,若是不加以交谈,只是粗略看上一眼,根本无法分出。

当然,红舞娘必然会好奇为何胡芍没了脸上的胎记,从而一口咬定那是胡影,还有胡芍没那么丰韵的身材,这两个疑点,对于凌云来说,解释起来都很轻松,一个是自己用法术除去了胎记,另一个自然是甜蜜的日子让她身材变得丰韵了起来,这有什么奇怪?

所以,凌云希望让红舞娘去客房看上一眼,只要她误以为那是胡芍,就算后面识破了,终究能够证明,这是胡芍的侍女,连她的侍女都陪在自己身边,那胡家大小姐还会远吗?

章节目录 第440章 蛊门(十三) 听到胡芍就在客房的消息,红舞娘脸上微微一愣,神色有些不可捉摸,眼神飘忽不定。

许久,她皱了皱眉头,道:“别想让我上你的当,我这个徒儿怎么可能看上你,你也不打量打量自己,除了会点功夫,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就是穷酸小子一个,谁会看上你?”

被她贬低了一番,凌云并不生气,这反而说明她相信了,只是不愿与房间看一眼,否则万一看到胡芍在自己身边的现实,岂不是极大地伤到了她的自尊?

贬低的话越是难听,越足以证明她相信的程度,凌云非但不会不高兴,反而笑道:“急什么,红师父,所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百闻不如一见,我已经邀请你去房间一看,只要看一眼,就知道胡芍是不是在我身边了,何必在这里发急?”

“哼,你诡计多端,一肚子坏事,谁知道跟你去房间,会有什么阴谋诡计等着我?兴许在房间里,你藏了什么诡异的法阵,或是做法的神器,将我炼化为傀儡或是炉鼎,那我岂不是倒了血霉?”红舞娘道。

“依我看,你是怕真的在我房间看到你徒儿,伤了你的面子,也破坏了你们师徒的关系。”

“我是觉得,芍儿又不傻,也不是瞎子,会看上你?真是可笑至极,你不要多讲了,我不会上当的,现在我只想跟你一决胜负,然后胜者生,败者亡,不要想着再拖延时间了!”红舞娘道。

“我们之间还有分胜负的必要吗?”凌云苦笑道,“你说这种大话,不怕到时候真的一死,诅咒了自己?”

“你狼子野心,不怀好意,恶心至极,不要妄想让我放过你,杀了玉常,那是我视如己出的弟子,难道还想让我放过你?你根本配不上胡芍,整日风流成性,到处沾花惹草,为了以后不让你有染指胡芍的心思,今天我一定要杀掉你,这是我杀死你的理由!”红舞娘忽然破口大骂道,所用言语之激烈,辱骂之语的难听,早已远远超过了玉常那毛头小子辱骂家人的水平。

可是,凌云并未生气,不仅仅是对方是胡芍师父的缘故,还因为她所骂的话,只是攻击自身,并未辱及家人,所以根本不会让他动怒。

无论骂自己有多难听,不过是一笑置之,根本不会放在心上。

如果一个人能够容忍别人辱骂自己,那是气度,懂得将那些垃圾一样的言语拒之门外,不放在心上,不跟小人置气。

可是,如果一个人能够任由他人辱及家人,依旧无动于衷,那只会被人看成是懦弱,而被人所轻视。

这两种区别,凌云分得很清楚,所以他不会因为红舞娘的骂声而生气。

“你为什么不杀我?我不是骂了你,难道你觉得骂的话还不够难听,那你告诉玉常到底骂了你什么,把你激怒成那个样子,甚至不惜杀了他?你告诉我啊,我也骂你一遍,倒是看看你会不会杀我?”红舞娘歇斯底里地吼叫道。

凌云这才明白,原来她之所以辱骂那么难听,只是为了逼自己动手,一旦自己沉不住气,那她就可以尽情地嘲笑,你就是这么暴戾之人,杀死一个罪不至死的人,是视人命如草芥的恶魔。

“不要以为你是胡芍的师父,我就会一直容忍,如果你真的逾越了我的底线,那倒在地上的死尸,就是你的下场,我不会有一点手软,告诉你!”凌云攥紧了拳头,格格作响道。

红舞娘听到这一番话,竟然露出了叵测的笑容,那笑容仿佛是一种你终于露馅了的得意之笑,又仿佛孩童看到自己亲手布置的恶作剧有人中招的邪恶笑容。

“忍不住了是吧,那就别废话了,动手吧。”

红舞娘举起了手中的弯刀,这刀凌云颇为熟悉,不但是红舞娘最喜欢使用的兵刃,也是自己从鲍若葳手上抢走的武器弯月刀,更是胡芍随身携带的弯刀,一师二徒,使用的兵器如出一辙,甚至连刀法都十分类似,自己早已熟稔在心。

“你毕竟是胡芍的师父,我让着你,你尽管进攻,我原地不动,而且不用任何兵刃,只用一只手罢了,若是你能够将我逼得动了一下脚,或是用了双手,便算我输!”凌云道。

“我真是收了个好徒儿,看在她的面子上,你居然给我这么多便宜,只是麻烦收回你的好意,尽管用尽全力,我虽然未必能打得过你,但是江湖上我好歹是个成名的人物,不需要你可怜我,更不需要你一个后辈,给我让步!”

红舞娘口中咬住了弯刀,双袖猛地一甩,无数暗器从红色袖口飞出,落在了地上,她整理了一下衣衫,这一举动的用意,自然是表明自己不会偷藏暗器来偷袭,而是用兵刃光明正大跟你打一场,赢也要赢的堂堂正正,不要以为蛊门之人都是蛇鼠之辈!

“好,我尊重你,那就按照生死局的方式,来分出胜负,我不会因为你是胡芍师父的身份,就对你手下留情了!”凌云道。

红舞娘欣慰地一笑,心中暗暗道,这就好!刚才骂你的话没有白说,如果总是因为徒儿的面子,让我侥幸活下来,还不如死了好。

在她眼中,为玉常报仇是使命所在,也是感情伤心之下,必须去做的事情,纵然是一死,也要和他拼个你死我活,而不是演戏给死人看!

“来吧!”凌云赤手空拳地准备迎战。

“既然是你死我活的比试,我也不会因为你没拿兵刃,就对你手下留情,告诉你了,你最好先去挑一件武器。”红舞娘道。

在后院蛊门的马车上,放着许多武器,可是这些平平无奇的铁打兵刃,在凌云眼中,与铁片也没多大差别,并不会放在心上,与其去捡起这些武器,还不如空手打,武器的作用,只是充当灵气的锋芒,有或者没有,并无太大的差别。

“我不需要兵刃,武功达到化境的时候,可以摘叶飞花伤人,而达到更高境界的时候,看着赤手空拳,其实天下尽可为我所用,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何须兵刃?”

凌云随意地伸出了手指,在空中划了一道青光,随即一声巨响,那青光有如闪电,劈落在大地之上,顷刻间,地上已经绽开一条手臂粗细、长约数丈的裂痕!

章节目录 第441章 蛊门(十四) “雕虫小技,若是杀人之术,何必在我面前虚张声势,直接在我身上施法便是!”红舞娘道。

她提着刀,一刀刺来,正是胡芍常用的刀法。

看上去,这一刀刺得平平,是所有刀法都很常见的招式,可是不同的是,这刀弯如半月,与常见的刀不同,使出这一招自然效果亦有不同。

在凌云闪躲开之后,红舞娘刀法老练,迅速地继续挥舞弯刀,顺着半月的弧形,打着旋儿,刀锋依旧不离凌云寸毫,逼着他疲于奔命地闪躲,直至对方无处可逃,无力闪躲,便是下死手的时候。

这招也许对别人来说,百试不爽,可面对凌云,显然失去了效果。

凌云微微一笑,已经不知道从胡芍刀下躲过多少次了,如今见到这熟悉的连刀招式,几乎不用思考,一股灵气从手中运起,对着刀锋猛地一掌击出,那弯刀被一股巨大力量推开。

红舞娘只觉一阵烈风迎面击来,根本无法睁开眼睛,双脚站立不稳,向后倒退数步,猛地手中好像一块大石头击中了刀,虎口镇痛,无法握住刀柄,弯刀脱手掉在地上。

“我输了。”伫立在当场发呆的红舞娘,不得不认输道,“杀了我吧!”

“为什么要杀你?”凌云故作不知地问道。

“刚才我已经说了,这是生死局,胜者生,败者亡,既然是我输了,而且一招制敌,我输的心服口服,那便请你尽快动手吧,不要再让我活着倍感羞辱了,杀了我,履行我们交手前的约定。”

红舞娘闭上了眼睛,一副束手就死的大义凛然。

在她的心目中,早已知道打不过对方,双方的势力悬殊,远远不是一星半点,而是云泥之别,压根无法通过尽力一搏而侥幸取胜,甚至对方全然不反抗,自己也未必杀得了他,既然如此,那自己为什么还要跟他非战不可?

无非是为了维护心中那一份尊严,不能保护死去的人,又不能放过这活着的仇人,只能奋不顾身,视死如归!

明知是死路一条,还是要走上这条死胡同!

这是红舞娘所有的念头,只求一死而已!

无论是辱骂凌云,还是动手一战,都是为了激怒对方,让他杀死自己,然后陷入永远的愧疚自责中,至少,那个徒儿胡芍能够看清他的真面目,以后不会再跟他在一起。

不能救活已经死掉的徒儿,活着的爱徒不能再眼睁睁看着她掉入火坑,只要能救她一生的幸福,自己死了又何妨!

所以,红舞娘求死心切,毫无任何留恋之意!

“可是,那都是你自己说的话,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没答应过你,算不上约定,我更加无需履行这约定了。”凌云一笑道。

“你,你这是不守信用!”红舞娘没想到他会这么狡辩,心里又急又气道。

“我在你眼中,已经十恶不赦了,现在说我不守信用,简直是夸奖了,难道我这种恶人,还有什么信用可言?”

此刻凌云已经明白她的心思,非要和自己打一场,又是破口大骂,又是贬低之语,无非是为了求死,一旦杀了她,那胡芍将永远不会原谅自己,自己又不傻,干嘛中了她的圈套?!!

“你不能离开!”红舞娘怒道。

“我们胜负已分,难道你觉得不服气,还要再接着来?”凌云问道。

红舞娘眉头紧锁,从地上缓缓地捡起了刀,架在了自己脖子上,冷笑道:“既然你不愿意动手,那我就自行了断在你面前,今后胡芍得知,你也是元凶!脱不了干系!”

这倒是让凌云有些意外,她居然会用这种方式栽赃自己,可是她动手的速度太慢了,自己完全可以在刀锋划开她脖颈之前,有充足的时间拦阻她。

“扑通——”

可是,令凌云意外的是,自己还没动手拦阻,那红舞娘已经闭上了眼睛,整个身体向后仰倒,笔直地倒在地上,发出一阵声响,刀也落在了地上。

难道她动手如此之快,凌云连忙走过去扶起她,探了探鼻息,一切正常,应该只是昏迷了过去。

从二楼的后窗,忽然跳下了一个倩影,又是鲍若葳,这是她第二次从楼上下来,已经显得有些轻车熟路了。

“你真是混蛋,我师父她非要自杀,你干嘛不拦着她,还要我出手!哼,要是晚了一点,我师父岂不是小命都没了?”鲍若葳言语之中,尽是对凌云的责备之意。

“你给她用了迷药?”凌云问道。

“不然呢,还好这迷药作用时间超快,只要瞬息之间,一个呼吸就可以让人昏迷了,不然,她这个刀法,对准脖子要害,一刀下去,绝对是又准又狠,那可就没得救了。”鲍若葳不由后怕道。

“这可是迷魂散?”

“呦,你也知道这迷药的名字了?可惜啊,这迷药应该先趁你不备,用在你身上才好,然后将你千刀万剐,给我师父解气,哼!这迷药没有任何解药,我师父中了这迷药,现在看来,要一睡七天,可倒霉了,我要伺候她吃喝拉撒了!”

鲍若葳嘟着嘴,一脸不情愿的神色。

“这迷药这么厉害,为什么你们蛊门不研制解药,难道不怕被人偷偷用来对付到自己身上,嘿嘿,睡上七天,孩子怕是都能搞出来了。”

鲍若葳听到这话,脸上一红,拍了凌云重重一下,道:“你当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好色如命,而且,谁能七天就生下孩子来,你当女人是母鸡下蛋?!!不是不想研制解药,之前掌门还悬赏十万两银子,只为拿到这迷药的解药,可是依旧无人能够研究出来,大概这种迷药药性之所以这么强,就是无解的缘故。”

“这应该互为因果吧,药性强导致找不到解药,而没有解药,这种药的危险性大大增强,连自己人都无法控制。”凌云道。

“是啊,正因如此,蛊门之人,对这种迷药也是严格管控,并非人人都能拿到,即使是我,也要登记每一次领用的次数和剂量,用光之后,还要说清楚用途,才能继续领用下一次的量,为了救师父,我可把所有的量一次性用完了!”

鲍若葳提起那繁琐的领用迷药步骤,不由一阵头疼。

章节目录 第442章 蛊门(十五) “那现在你师父只能等她昏睡个七天,然后才能醒来咯?”凌云问道。

“是啊,现在压根没有任何办法,可以让她提前醒来。”

“那倒是一件好事。”

“只是对你来说,算是好事,万一这一期间,师父有什么闪失,哼,都要算在你的头上。”

“你真是不讲道理,你师父出了事怎么能算在我头上,明明是你用的迷药!”

“还不是你打败了她,所以她面子过不去,非要自杀不可,你又不出手相救,只能我使出迷药,自然是要算在你的头上,你是起因。”

“谁说我不准备出手相救?假如你没出手,我也会救她。”

“刀都抹到脖子了,你还说救呢,哪里救得了?如果不是我出手,只怕师父早已一命呜呼了。”

……

见鲍若葳满脸不信的神色,凌云苦笑一声,也无法跟她辩解,只能帮着她扶起红舞娘。

因为鲍若葳个子小,无法背负,只能凌云背起红舞娘,走进客栈。

“师父这个样子,也不能让她独处一室,背到我房间好了。”

听到她这么说,凌云跟着她,去了二楼丙字号房。

将红舞娘昏睡的身体放在了床榻之上,然后,立刻被鲍若葳推着走出了房门。

“你这个大色狼在我房间呆着,万一被人看到,我的名声啊就惨了!”

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吃力不讨好,无奈之下,只能摇头一笑,这家伙生气起来倒是更可爱了!

红舞娘这下要睡上七天,看来自己倒是清静了,不用担心她非要和自己拼个死活,为那个地上的死尸报仇。

当然,要睡上七天的人,也不止她一人而已,还有后院那两辆大马车上的蛊门掌门人,以及棺材中的紫若她们。

紫若她们不知道是何时中了这迷药,听蛊门之人的说法,似乎从神足教圣山之上,来到此处,马不停蹄,约莫也仅仅两三日的光景,看来她们还要昏睡上一阵子。

来到后院,凌云看到马车旁有两名蛊门的门徒正在守卫,似乎碍于掌门在内,不便太近窃听到隐私,所以他们远远地来回巡逻。

他们大概还不知道,掌门之所以不下马车,可不是因为沉迷于女色,而是他早已沉睡在梦乡之中,就算醒来,也已经是一周后的事了。

轻松放倒两名守卫,凌云钻进了中间的那辆马车,里面放着三具漆黑的棺材,撬开盖板,最上面的正是紫若,她闭着双目,沉沉昏睡。

忍不住掐了一下她的脸蛋儿,引来她嘟哝起嘴巴,呓语了几句,反倒吓得凌云以为她要醒来。

将紫若从里面抱出来,轻轻地放在车厢内,靠着车窗半坐着。

接着第二具是雪珠,第三具是阳灵绫。

将棺材从车厢后面推了出去,三个女子并坐在车窗边,无不昏迷未醒,低头垂垂酣睡。

低矮的车厢里无法伸展手脚,车帘未拉开,里面气候闷人,凌云本想细细看这三位美女的睡相,可气闷难忍,准备带着她们离开这里。

为了避免有人发现,凌云使出瞬移之术,将三人转移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幸好当时和胡影两间房,比邻而居,否则,带这三人回来,胡影肯定会看到,说不定还要费一番口舌跟她说清楚,否则,她必定会误会自己居心不良,甚至当自己是拐卖良家妇女之人。

将三个美人的身体一一放在了床上,放下了帷幔,凌云来到桌边,倒了一大杯茶,一饮而尽,终于不再口渴难忍。

喝完了茶,凌云坐在桌子边发呆,床上三个大美人儿,除了尚且年幼的阳灵绫,还有已经有了夫妻之实的雪珠,只剩下那个紫若,秀色可餐,现在又昏迷不醒。

这么好的时机,可自己若是趁虚而入,岂不是趁人之危?

思前想后,凌云还是在犹豫不决,自己本来就是法外狂徒,还在乎这种趁人之危的事?

可是,如果不能让她心悦诚服,只是一具死鱼,有什么乐趣?

“睡美人就摆在你面前,还在犹豫什么?”

忽然,房间角落传来一阵怪异的女声,似乎女鬼一样,颤颤巍巍,来路不明。

“不是有你个机灵鬼在盯着???”凌云一听到这声音,便认出了是她,笑道。

床上帘子拉开,露出了一个小脑袋瓜,正是笑嘻嘻的阳灵绫。

“不好玩,你居然一眼就认出来了,我还以为我隐藏的蛮好呢!”

阳灵绫满脸不乐意的神色,嘟起了嘴巴。

“我还能认不出你的声音来,就算你故意捏着嗓子,也骗不了我。”

凌云刮了一下她的鼻子道。

刚刚将她从棺材里抱出来的时候,自己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她本来是歪头向左靠着车窗,后来变成了歪头向右,当时自己只以为是她在昏迷中,下意识地举动,现在想想,这家伙早已醒来,在自己面前,故意装睡才是。

“你什么时候知道我没昏迷的?”阳灵绫好奇地问道。

“你一说话,我当然就认出来了,之前倒是没察觉,你隐藏的很好。”凌云笑道。

“那当然了!”阳灵绫满脸得意,道,“那还差不多,我还以为你早就知道我醒了,在我面前,故意装作谦谦君子的模样,对紫若举止有礼,毫未逾越之处。”

“切,那是她对我来说,根本就是个尖嘴利舌的小毛丫头,所以我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换了一个36D的大妹子,你倒是看看我会不会放过,肯定是狼入虎口。”凌云道。

“你就吹吧,若是你对紫若没有意思,为什么费尽了心机,将她从神龙寨掳走,派人送到你县衙大堂之上?”阳灵绫鄙夷道。

这倒是真的冤枉了凌云,当初紫若之所以被掳到靖南县,并不是他的主意,但是自己有口莫辩,在紫若心中,必然是自己费尽心机所为,转述给阳灵绫,当然也全部责怪到自己头上来。

“得得得,今天算是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我不跟你争辩了。只是我好奇一点,别人昏迷至少要七天才能醒来,为什么你现在就醒了过来?难道你不是和她们一起昏迷的?”凌云早已好奇她为什么独自醒来,其他人还在沉睡,除了昏迷的时间不同,大概已经没有其他解释了。

章节目录 第443章 灭教(一) “这个说来话长了,不过,实际上,我之所以醒来这么早,只是因为我当初压根就没中招,那个迷药没有作用在我的身上,我只是装作昏迷,然后在棺材里静静地躺了一天多的时间,你要是再晚来一会,兴许我真的会忍不住了。”阳灵绫尴尬道。

凌云自然知道人有三急,于是连忙拿出溺桶,自己则走出房门,在门口把风。

等到被唤进房间,阳灵绫脸上依旧有些脸红。

“你在棺材里被关了这么久,应该饿坏了,我叫人准备了些饭菜,一会送到房间里来,你吃些垫垫肚子。”凌云关心道。

“不用,我饿倒不是很饿,刚刚口渴喝了几杯水,现在肚子里全是水,咣当咣当,其实,在那个棺材里面,空气不通,十分闷人,所以昏昏沉沉,我一直在沉睡,就算是你救出我的时候,我也是刚刚惊醒,还以为是蛊门的人,所以不敢醒来。”阳灵绫道。

“那你后来怎么知道是我?”凌云问道。

“还不是你在那儿自言自语,被我听到,说什么,珠儿,终于你又回到我身边了,哎呀,一连串肉麻的话,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阳灵绫阴阳怪气道。

这下轮到凌云脸红了,想起刚刚在马车里抱着雪珠,在说着亲昵的话,不禁老脸一红。

“你个坏丫头,居然装睡偷听,要是知道你装睡,刚刚就不该将你从棺材里救出来,让你再躺在里面几天才好。”

“呸,那我一定掐死你!”

“对了,蛊门的人是怎么将你们一网打尽了,那个玉镯呢?它在你的体内,难道没有救你?”

想起玉镯,凌云心中一阵狐疑,这家伙好歹有些灵气,为什么没有救出阳灵绫,害得她也被抓了?

“这个真是说来话长了,你一下子问这么多,该怎么说好呢?”

“还有,媚娘是怎么回事,她居然做起蛊门的掌门人姘头来了,我真是不该相信这个风尘女子!”

“你误会她了,当初,我们全都被擒住,根本没用迷药,全部是活擒,送到那个蛊门的掌门人面前,他看着几位美女姐姐,心花怒放,便要带着她们一同乘车。可是,媚娘挺身而出,当晚将他留宿在神足教圣山之上,不知道她什么手段,将那掌门弄得服服帖帖,放弃了对其他几人的念头,只宠她一个人,还将我们放进了棺材里面。”

“就在我装昏之时,媚娘还偷偷来到我的棺材旁边,给我棺材里面滴水,湿润我们的嘴唇,生怕我们渴死。不是她,我们就算还活着,也早被那掌门糟蹋了!”

阳灵绫想起那个猥琐的掌门,便是一肚子的气。

“原来这样,媚娘她为了你们,不惜牺牲了自己,我反倒误会了她,真是该死!她现在昏迷了,和那个掌门一起,倒在马车里,看来我要救她出来,顺便将那掌门千刀万剐,才是!”

望着凌云复仇心切,阳灵绫摆摆手道:“不要急,那掌门中了迷药,也要等七天才能醒过来,所以不用担心他会逃走,根本没有机会逃走,不如你先跟我说说,为什么你突然从圣山上消失了?”

听着她一口问罪的语气,让凌云尴尬地摸了摸脑袋,许久,才说道:“我这个说起来话也很长……”

“不怕,我有的是时间听你狡辩。”

“不是狡辩,真的……”

“每一句狡辩,都是这样的开头。”

“那你既然不相信,我说什么也没用了。”

“男人惯有的说辞。”

“说这也不行,说那也不行,我该说什么?”

“呦,急了,你说真实情况啊,我只是想知道,那个诱惑走你的女人,到底是如何国色天香,居然让你忍着舍弃了这么多如花美眷!”

这让凌云更加百口莫辩,将自己带走的确实是女人,只不过不是诱惑而走,而是强力掳走,不过,这说出来大概没人相信,以自己的实力,能够被一个女人带走,不是勾引,谁会相信?

说出来,连凌云自己都不太相信。

“好,那我如实相告,你先别抱着一副指责我的姿态,我知道,因为我的离开,你失去了整个神足教……”

“这不重要,神足教我本来就不稀罕,丢就丢了,只是,我们姐妹几人,差点遭人毒手,你不心疼是吗?”

“若是你们真的被人侮辱或是荼毒,我百身莫赎!但我以为有玉镯保护,你们会相安无事,没想到……唉,不说了,还好你们都没事。那时,在圣山之上,有两个高深莫测的世外高手,将我用药物迷倒,然后带走了我,听说她们一路杀上山来,恐怕消灭了不少神足教高手,后来蛊门攻入神足教之所以那么顺利,大概也是这个缘故。”

“哦——,世外高手,能够将你降服,看来真是高手!”阳灵绫半信半疑,语调怪怪的,她其实并非不知道,几个月前,确实山上来了两个不明身份之人,到处屠杀一片,之后凌云便消失了,她早已将那两个人和凌云失踪联系在一起,而且她还知道,那两个人都是女人!

凌云故意不提那两个世外高手的性别,就是怕她误会,但她早已经知道了!

“然后,这几个月,我被她们当作炉鼎,到处吸取灵气,足迹踏遍了南境的角角落落,唉,身不由己啊,无力反抗,我一直想念着你们,却回不去圣山寻你。”凌云说的甚是可怜。

“你是不是漏了一点,那两个世外高手,都是女人,对不对?”如果他自行讲出,也许还不会那么质疑,可他一直故意隐瞒,看来这两个女人与他的关系,非比寻常!

听着阳灵绫质疑的问话,凌云一震,她怎么会知道?

“不,她们不能算是女人,只能算是母夜叉、母老虎,功力那么高强,哪里有女人会那么厉害?”凌云坦然自若道。

望着他的神色,阳灵绫皱眉道:“你和她们真的没有关系?”

“素昧平生,只是因为我灵气高强,她们类似于赏金猎人,一心寻找灵气,所以盯上了我,将我抓了过去!”

“好吧!”阳灵绫想了一会儿,假如那两个女人和他是曾经的情人,到圣山之上来寻仇,大概不会带着他到处走,而是在某个值得回忆的地方,将他杀了或是阉了才对,这是她从话本小说里看到的情节。

“那她们为什么后来又放了你,你为什么又来到了这个地方?”阳灵绫疑惑道。

章节目录 第444章 灭教(二) 凌云跟她解释了半天,虽然她依旧将信将疑,但又说不出他哪里没有说实话,只能气哼哼道:“你宁愿在这里等任务,都没空去圣山看我们一次,差点出事了你知道吗?”

“为何蛊门一下子就将神足教消灭了?不说教内高手,你体内还有玉镯的灵气保护,难道都没起到作用?”凌云面有惭色地问道。

“还说呢,玉镯那个东西,简直就是废物,蛊门的人上了山,最先打算用迷魂散将我药倒,结果我没倒下,反倒是体内的玉镯先被放倒了,真是个废物,废物,废物!!!”阳灵绫怒气未消道。

原来,在凌云从神足教圣山消失之后,阳灵绫派人四处寻找,可是一直没有所获。

一天,一群女子聚在一起,除了雪珠,并无人担心凌云的下落,毕竟他武艺高强,谁能怎样他?

紫若不屑道:“你们到处找他,现在也不知道他在哪里逍遥快活呢!”

“紫若,相公下落不明,生死未卜,他若是为了逍遥而失踪,好歹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讯息吧?”雪珠道。

“那可说不定,这种人到处留情,遍地风流,谁知道欠下多少孽债,说不定那两个上山的女人,就是来找他偿债的旧情人,现在他被老姘头带走了,当着她们的面,当然不敢跟别的女人告别,灰溜溜的走了,有什么奇怪?”紫若道。

雪珠无言以对,脸色黯淡,沉默不语。

“不管怎样,他也不该这样不辞而别,哼,真是坏透了,早该明白他这种人,恶习难改,等找到他,一定好好教训一顿!”阳灵绫怒气冲冲道。

可是,一直没有凌云的下落,几名女子在山上住下了,衣食无忧,除了偶尔提起,这家伙的离去渐渐淡出了她们议论的话题,只是每个人的心中,依旧不停地在浮想,这家伙到底去哪里了?一去这么久,为什么还不回来找她们?

终于有一天,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了,而那一日,距离现在也只不过三天前。

蛊门的人冲上了祖庭,毫无征兆,一路势如破竹,内应们早已打开关门迎接,没有遇到任何阻力,当阳灵绫还在熟睡之时,蛊门已经包围了别院和圣山。

接着便是被生擒活捉,迷药迷倒,放入了棺材,一直来到此处,碰到了凌云,才终于被救了出来。

“等我去将那掌门宰了。”凌云听得一阵愤怒,要不是今日碰巧遇到,只怕她们已经濒临险境。

“他当然该宰,但是这掌门根本就不是蛊门的老大。”阳灵绫道。

“怎么说?”凌云奇怪道。

“之前,我还在棺材中昏迷未醒之时,媚娘曾来偷偷看我们,怕我们闷在棺材里出事,结果,那猥琐的掌门跟了过来,对媚娘动手动脚,呸,反正猥琐至极,我差点吐出来。

……

媚娘说:“掌门,你身份尊贵,怎么能在这种地方,万一被人看到,岂不是丢了颜面?”

“哈哈哈,狗屁掌门,我算什么东西,不过是他的一副面具罢了,任人摆布的傀儡,只要能有美人陪着我,享受这荣华富贵,管他什么呢?”

“掌门,你是说,你不是蛊门的真正掌门,难道还另有其人?”

“那是当然,只是不便给你说罢了。”

……

“听到他们这样的对话,难道不是说,那蛊门还有真正的掌门?”

“你的意思是留下他的命,等他醒来,问出真正的蛊门掌门人,那才是谋划了一切的元凶,是吗?”

“没错。”

“既然如此,我们现在只能等他醒来了,还要七天的时间。”

“我也是听说,这种迷魂散,没有任何解药,只有等到七天才能醒来,看来是真的。”

……

两人交谈了一番,客栈送来热腾腾的饭菜,阳灵绫只吃了一小碗稀粥,并未吃菜,久不饮食,肚子变得不适应食物,所以不能吃太多东西,她吃完粥,坐在椅子上发呆。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

凌云听到她的问话,不知道该不该如实相告,毕竟隔壁是胡影,到底和她什么关系,难以与阳灵绫说清楚。

“不是,还有一个人住在隔壁。”

“是女的,对不对?”

“你怎么猜到?”

“若是男的,你舍得请他住这么好的房间?他又舍得请你住这么好的房间?所以,一定是女的!而且,你肯定还没得手,不然,就不会开两个房间。”

“你想的可真多,闭嘴吧。”

凌云拍了一下她的脑袋,道:“我有事情,要出门一趟。”

“什么事情,是不是借故去找隔壁的姘头?”

“什么姘头,小小年纪,说话这么难听,我是外出办正经事,你好好看着两个昏迷的姐姐,不要给我闯祸!”

“哼!”

阳灵绫嘟囔着嘴,满是不服气。

凌云外出倒不是为了别的事情,真是想起天色将晚,自己还没跟胡影说回来了,怕她担心,所以想去隔壁看一眼。

敲了敲门,生怕阳灵绫的耳朵听到,凌云不敢发出声音。

胡影打开了门,看到是凌云,脸上满是欣喜:“公子,你回来了?”

“吃饭了没?”

“没呢!”

“我已经叫客栈做了饭菜,一会给你送来,我有事,只是暂时回来一下,等会还要出去,你不用等我了,先吃吧。”

“这么晚了,公子出去做什么?”

“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只是今天的事,尚未办完,还要去了结一下。”

关了门,离开了胡影的房间,凌云走去客栈柜台,跟掌柜的说了一声,准备好胡影房间的晚饭。

然后,凌云走去后院,那里还关押着蛊门的掌门,生怕蛊门之人发现他的异样,来到了马车上,他和媚娘两人东倒西歪,正在昏昏大睡。

“管他什么真正的掌门,先将这家伙杀了,那真正的掌门还怕他不露面?”凌云提起了掌门腰间的佩剑,轻轻一抹脖子,便将他杀了。

这倒不是凌云心狠手辣,只是这七天之中,将一个昏迷的男人,放在哪里日夜看守?不然,一旦他醒来,自己又去哪里大海捞针?与其到时候麻烦,不如现在果断一点,干脆做事。

至于躺在一旁的媚娘,凌云内心有些愧疚,毕竟当时是自己误会了她,现在她又处于昏迷状态,看来是难以一时醒来,只得和其他女子放在一起,等她醒来之后,再送她去安置。

章节目录 第445章 灭教(三) 刚踏步走下马车,忽然听到身后一个声响。

“杀了人,想这么轻松就离开吗?”冷冰冰的女子声音。

凌云转回头,夜幕中,一个倩影站在他的身后,夜风吹拂,挟来一丝丝清香,是女子身上特有的那种香气,只是这香气中,还掺杂着一股特别的幽香。

“不然呢?”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杀了人,自然是要留下命来。”

“天经地义?神足教圣山之上,死了不知多少人,该谁留下命来偿还呢?”

“哼,你亲眼看到了?”

“那我杀人,你又何时亲眼看到?”

“我亲眼看到,车上有死人,而你从车上下来,你上车之前,这个人还是活着的,不是你杀得,又有什么可能?”

“可能性多了,比如,自杀便是其中一种。”

“那就别废话了,看你今天能不能活着从这离开!”

……

月光照在那女人的脸上,凌云不由一愣,对方居然是铁如苏?

“铁如苏?”

“哼,你倒是记性好,可惜,我已经不记得了,辛慈身边的一个小喽啰,实在不配让我记住。”

“哈哈哈,我记性当然好了,没记错的话,当时你还是辛慈的手下败将吧,真是巧了,今天在这里居然又看到你!”

铁如苏冷漠的脸上有一丝愠怒,压抑着内心的怒火,道:“不巧的很,我一点都不想看到你!”

“那你闭上眼睛不就看不到了,为什么非要瞪着那一双大眼睛,看我不可?”

“你也配!??!今天辛慈不在,不要说我欺负她的走狗,谁让你乱叫,今天我就替你的主人教训一下你!”

铁如苏抽出腰间一尾墨色长鞭,在空中打出一声清脆嘹亮的响声。

“没猜错的话,你就是蛊门真正的执掌者对吧?当初之所以力推合并神足教,成为南境第一大宗门,无非是为了在修仙大会之上,击败大荒流,成为一方主宰,可惜天算不如人算,现在你还是失败了,啧啧啧,功亏一篑,岂能不气?”

凌云的话,有如万箭穿心,正正刺中她的心口。

鞭子甩了过来,其势凶狠猛烈,有如饿虎扑羊,势不可挡,劈碎一切来挡之物。

凌云又不傻,这种灵气之重鞭,即使只是鞭风打到,也足以痛到骨髓,更别说中了要害,所以飞速躲闪,鞭子打了个空。

凌云连连闪躲,随即挥出双手成剑,刚不可摧,生猛地挡住鞭子。

鞭子是柔软之物,并非如刀剑一般硬,所以挡住了鞭子还远远不够,鞭子尾卷起来,打到身上会更疼。

但是,凌云早已有了应对之策,在剑身缠住鞭子之后,迅速地运用灵气,将鞭子猛地向远处拉扯,顿时鞭子像锁链一样,被拉得笔直,两条长鞭,在二人之中,成了两道长桥。

“哼,我打不过辛慈,还打不过你个狗腿子吗?”

铁如苏丝毫没有气馁,松懈了力量,将鞭子收回,口中振振有词道。

“往往手下败将,口气都挺大。”

听到这句讥讽,铁如苏再也忍耐不住,甩掉鞭子,赤手空拳,跟凌云近身缠斗起来。

为了避免整个县城,再次如靖南县一样被毁于一旦,凌云不肯在这里跟她恶斗,连忙飞身腾空,离开了城中。

“打不过就想逃走是吗?”

铁如苏紧紧地追在身后,谩骂不停。

“你别误会,我是看你总是打不到我,精准度实在是太差了,怕你误伤无辜,所以准备给你找一个空旷的地方,让你尽情发挥,那里无论打歪成什么样子,都不会有人误伤,更何况,你的徒子徒孙们都还在客栈里面,打伤了蛊门岂不是没人了,那多不好,好不容易吃掉神足教成为南境第一大宗门,居然说没就没了,你说是不是?”

“我先撕烂你的嘴!”

两人一前一后,紧追慢赶,不多时来到了郊外,旷野之地,月光明亮地照着大地,一片毫无遮拦的田野景色。

“在这里打吧,万一你打得歪出甚多,毁掉庄稼,说不定还能造出几个麦田怪圈来,嘿嘿!”

“废话真多!”

铁如苏习惯了冷漠的生活,平日为了复仇,一心苦行修炼,内心早已坚如磐石,从未体验过真正的少年心境,见到凌云这般能言善道,心里止不住的厌恶,若不是为了杀他,一定宁愿走得远远,也不要听他这么说个没完。

“怎么能算是废话呢,你一路追过来,不是听得津津有味,不然,这么荒野孤僻之地,没人说几句话,聊个天解闷,该多么瘆人恐怖?!难道你不怕鬼?”

“我怕你变成了鬼,还是个长舌鬼,唠叨没完,惹人烦!”

铁如苏在说话时,手上几乎不会停下,只要和凌云在可以攻击的范围之内,长鞭便不断挥出。

“世上的武器数不清有多少种,十八般武器,也不过是一个统称,正所谓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戈、镋、棍、槊、棒、矛、耙,可是最常用的不过是刀剑之物,你这鞭子看着凌厉,可是没有刀剑那么刚硬,又没有固定的形状,耍起来固然好看,若是一旦被人抓住了鞭子,岂不是只能丢盔弃甲,空手迎敌?”

“要你管!废话多!”

铁如苏看来,有这一句废话的功夫,不如多出几招,兴许对方一个不留神,就能将他擒拿,甚至重伤。

两人在郊野之中,空旷无人,倒是敢真正动用起灵气,又不怕被人发现,也不怕引来执行官的追击。

于是,铁如苏在屡次不中之后,将鞭子缠在了腰上,开始拳头对拳头。

一拳击出,足有数千壶灵气的巨大力量,凌云刚猛相对,拳头相击,灵气冲撞,大地震颤,一阵刺眼的光芒绽开。

当光芒消失,地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那是两人剧烈打斗留下的残酷痕迹,一切草木尽化为灰烬。

这一拳之力,足以毁灭一座山丘,将一座城池毁灭成废墟,在这里,只是一片狼藉的大地。

这家伙看来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弱!甚至很强,强到我无法击败的地步!铁如苏内心暗暗懊悔,不该如此冲动,被他引来到这么一个鬼地方,他肆无忌惮,若是真的惹恼了他,发狂起来,自己将死在这默默无闻之地!那复仇大业,江湖大计,千秋功名,都将化为尘土!!!

章节目录 第446章 灭教(四) “一个女人,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气力,你是吃了药吗?”

望着身后一阵烟尘,凌云不由目瞪口呆,若是自己只当她小拳拳锤到胸口,任她锤上一拳,只怕现在心口已经出现了一个窟窿。

“哼!”

铁如苏鼻子哼了一声,懒得理会他,明明自己对拳时占了上风,还这样故作姿态,飞身而起,重重的一拳击落,如同一只苍鹰从空中俯冲而下,直冲地面。

渐渐习惯了眼前这个女人不间断地攻击,凌云内心波澜不惊,双膝微微弯曲,对着她下落的身影,猛地击出一拳。

巨大的拳风在空中震荡开来,一圈圈如水纹般幽蓝色的拳风,在大地上荡开,草木摧折,土石吹飞,旷野中令人窒息的狂风。

铁如苏跃起之时,为了使整个身体的力量,全部作用在拳头之上,几乎是倒垂着落下,拳头在空中化开一道半弧形的风障,直冲凌云头顶而来。

可是,随着凌云向上击出猛烈的灵气,一股窒息之感袭来,她的身体感觉被强大的拳风包裹,顶在了半空中,压根无法落下,更别提将拳头打在那人的身上。

难道自己已经羸弱到这种地步?连一个从未闻名的后辈都打不过了?铁如苏在狂风中,已睁不开眼睛,只能捂着脸,从空中落下,她的内心充满了沮丧和失望。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可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已经成为了被淘汰的一代。

眼前的少年,二十出头,大概也只比自己小了十来岁而已,已经达到了如此炉火纯青的地步,那世上不知道多少人,已经比自己强过一头,可自己还是活在十年前的世界。

“你身法着实笨拙,只不过是仗着灵气惊人罢了。”

铁如苏冷冷地凝视着他,眼神中已经没有了曾经的轻视与不屑,可依然是满脸的不服气。

“那你的意思是,我们不用灵气,赤手空拳来打?”凌云诧异道。

“我没有任何意思,如果纯以灵气相拼,你必然是胜过我,那还有什么比试的必要,直接比一下你我灵气多寡,不就好了?”铁如苏道。

“可不用灵气,你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我也是个普普通通的少年,以我这块头,和你打斗,是不是欺负你了?”凌云道。

“那你不妨试一下!”

铁如苏举起了两只拳头,架在眼前,如狼一般炯炯瞪着他,就像在看一个弱小的猎物。

“那就陪你玩玩,反正我有的是时间。”

凌云想起美人都在沉睡,只有一个年纪尚小的阳灵绫,还清醒着,回去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不如在此,陪着这个半老徐娘,她看着有些岁月痕迹,不如少女那般青葱水嫩,可是依然算是绝色佳人,而且,因为铅华洗尽,更有一种成熟的风韵,那种韵味,是少女无论如何也没有的,一样勾人心魂。

半老徐娘,有如熟透的桃子,冰莹剔透,咬一口全是甜美的果汁,令人回味无穷,这是青涩的桃子难以比拟的诱惑。

“你看什么?”铁如苏皱起了眉头,一双杏眼睁得圆圆,充满了怒火,这个小子不停地打量着自己,恐怕不安好心。

活了这么多年,铁如苏早已成了女人中的妖精,什么样子的男人不都是一眼看穿,对方那点小心思,自然也逃不过她的法眼。

哼,毛都没长齐的家伙,居然用那种眼神看着我,真是该死!

天下的男人都该死!

“眼睛长在我的身上,它看什么,难道你还要管,你是我什么人?”

凌云一脸无赖的样子道。

“我是你老娘!”

铁如苏怒道,胸口气得起伏不定。

“俗话可说了,有奶才是娘,你既然说是老娘,那你内内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

凌云这句话说得很违心,对面可不是看不到,而是太扎眼了。

只是,铁如苏穿的太过保守,几乎不露出任何肌肤,所以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因此胸口也被严密包围,密不透风,只能看到鼓起的两座小小山丘,而一衣障目,不能看到真实情况。

而凌云之所以故意这么说,当然是希望用激将法,能够透过表面看出更多的本质。

铁如苏冷笑两声,她又不傻,怎么可能像个神经一样,为了辩驳他的毁谤,而露出来真凶给他看?

“痴心妄想吧你!”

铁如苏挥拳打来,心里默念,将你这个色眯眯的眼睛先打肿了再说!

想起两人不动用灵气的约定,凌云心里一乐,暗暗想着,难道她也对我有意思,故意说好不用灵气,这样就能对我有肌肤之亲了……

男人一旦幻想起来,要比女人病起来厉害更多,也更加离谱,毫无逻辑和现实可言,一味求爽而已,好像大脑在自我-安--慰一样。

可是,对方的拳头冲着自己的眼睛打过来,如果这都无动于衷,就算能够和那纤纤玉手有一个接触,结果是眼睛的血流不止,倒是一点都不值得,所以凌云抬起了手,想要挡住那一拳头。

从这一招足以看出,对方是个毫无武学根基之人,看来他全部依靠灵气的说法,一点都没冤枉他,刨除灵气,他几乎是个身体毫无协调可言的家伙,更别说使出一套厉害的拳法了。

“看招!”铁如苏见他直直用手来挡住自己的拳头,不敢硬碰硬,毕竟还没摸清他的底细,在不动用灵气的前提之下,他是不是故意装作不会一点武功?

抱着这种狐疑,铁如苏迅速地变换了拳招,从直拳冲击凌云的脸,变为反手一个擒拿,想要抓住凌云前来挡住自己的手。

可就在自己将要抓住凌云手臂的时候,忽然,只抓到一个空空如也的袖子,啊?手臂去哪里了?

铁如苏大吃一惊,回头时,已发现凌云光着半个膀子,从衣服中脱身而出,来到了铁如苏的身后,将手臂挽在她的脖子上。

“你想干什么?”

饶是如此猝然惊变,铁如苏依旧神色自若,镇定坦然。

“不干什么,只不过使了一个金蝉脱壳的小法术,你现在输了,而且我没有动手,全凭自己本事,服不服气?”凌云道。

“当我是三岁的黄毛丫头吗?告诉你,我早已经知道,你得到了灵气之后,才会缩小放大之术,可是你现在……说自己压根没用灵气,骗谁呢?”铁如苏愤怒而且质疑,毫无丝毫的悔意。

章节目录 第447章 灭教(五) “女人为何总是不愿相信男人的真话,而宁愿去相信那胡乱编出来的谎言呢?”凌云感慨道,手中握着她脖子的手并未松开,而且迅速地抓住了她不安分的一只手。

“我的手,只能拿得住一个手,还有一个脖子,如果另一只手敢乱动,我是不会像狗熊掰玉米一样,掰一根扔一根,而是砍掉了这只乱动的手,保证能够让你服服帖帖,不敢乱动。”

听着凌云不知真假的威胁,铁如苏固然心中不服,但不敢再乱动,她又不了解凌云的为人,听他这么流氓邪恶,做出什么事情都不足为奇。

“哼,你不是狗熊,你是彻彻底底的狗,禽兽!”

铁如苏唾骂道。

“你拳脚上输给了我,嘴上还不服气,是吗?看来我要用嘴,说服你这张傲娇不服气的小嘴巴了!!”凌云坏笑一声。

听着他的言语威胁,铁如苏立刻闭上了嘴巴,心里默默在痛骂,这家伙真是无耻极了,果然骗我来到这荒无人烟的地方,纯粹是居心不良,四下无人,呼救也没有作用,他恬不知耻,万一真的肆意妄为,这下我守了半生的清白,一下子付诸东流水了,尽毁在他手上!

见她害怕地抿住嘴巴,凌云笑得更加得意,心里想着,果然还是个女人,都躲不过被男人治服的下场。

“看你还敢不敢骂我是禽兽,那我就禽兽一回,好好给你看一看!”

凌云笑着去拉了一下她的衣襟,铁如苏只有一只手还能自由活动,害怕地连忙抓住自己的衣领。

“你不是禽兽,那为什么这般轻薄我一个女子?再说了,刚刚你说我输给了你,可是规则已经明明白白地说清楚,不许用灵气,不然就是犯规,可你瞬间移动到了我的身后,难道不是违规?”

铁如苏气愤地说道,心中愤愤难平。

“我没有用灵气啊,我早已说了,这是法术,你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灵气,还有法术?”

“胡说八道,我从来没听过什么法术,所谓法术,不过是一些江湖骗子的伎俩,用来糊弄一些乡巴佬而已,你还想拿这个遮掩吗?”

“既然你不信,那我只好表演给你看一眼,看好了,我不用任何灵气,可以从你身后,瞬间移动到你面前,信不信?”

“我不信!!!!”

铁如苏斩钉截铁道。

凌云嘴角一笑道:“那你看好了,可千万别眨眼。”

铁如苏心中奇怪,难道这家伙真有什么法术在身,是自己错怪了他?曾经听闻茅山道士,法术超群,世界之大,自己从未见过,也未必没有,未必世上的奇人全是靠灵气也未可知,说不定这家伙有些邪门之处。

“啵!”

就在她聚精会神地扭头等着他,利用法术而不是灵气,穿越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忽然感觉脸上一阵湿润的感觉,这家伙居然亲了自己一口!!!!!!

愣了三秒钟之后,铁如苏愤怒地挣脱了双手,怒道:“今天我不杀了你,从此誓不为人!”

哇,这婆娘生气成这副样子,难道真的是母胎单身到现在,从未尝过被人亲的滋味?真是倒霉,惹到了母老虎。可凌云并不后悔,那柔嫩的脸颊之上,亲吻的口感十分美妙,令人如偷偷尝了一颗美味的糖果,那种偷吃的刺激,更是难以忘怀。

可是,来不及回味,只见铁如苏已经提起了鞭子,冲着自己狠狠地抽打过来,似乎恨不得将自己一鞭子抽成碎片!

“开个玩笑而已,干嘛这么生气,亲亲脸,又不是亲了嘴巴!”凌云赔笑着不停后退,实在不行,只能以光速逃离此地了。

“哼哼,那我也跟你开个玩笑,站在这里,让我抽一鞭子,我就放过你!”铁如苏气愤道。

“一鞭子?你确定?”

“没错,我不像你,是无信小人!我说话算数,这一鞭子抽完,你我就此一笔勾销,恩怨了断,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今后别让我遇到你就行!”

“听起来好像很划算,不过,我就算不让你抽这一鞭子,似乎你也没法怎么我吧?打又打不过,逃走你也追不上,就算我在这里,想干点什么坏事,好像你也抵抗不了,那我为什么还要让你白白打一鞭子,好没道理啊?看来你没法说服我。”凌云笑道。

铁如苏脸色愈发阴沉,固然他说的话,每一句都很刺耳,可是自己又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

本来以为他是一个江湖上初出茅庐的无名小辈,只要小动刀兵,便可以将他消灭了,谁知道这家伙居然是个硬茬,甚至远在自己之上。

其实,在许多地方,新入职的人总是要被形形色色的老人欺负,有些老人还算识相,早早知道新人也不是任人捏弄的软柿子,为了不丢自己的脸,对待新人能够平和相待,而不是想压人一头,可有些老资格就十分不要脸了,整天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只不过是早入职几年罢了,摆着一副臭脸色,觉得新人理所当然比自己矮一头,甚至当成下属一样随意呵斥指派,结果一旦遇到硬茬,这些老不要脸的家伙就泄了气,根本使唤不动,反而碰了一鼻子灰,自讨没趣,结果丢了自己的面子,没人看得起。

世界便是如此,老实不一定受欺负,但是弱者一定受欺负,无论是不是新人,都不能摆出示弱的姿态,否则,被人看矮了一头,那就别怪自己受欺负。

铁如苏自然明白,弱者,哪怕只是相对的弱者,在强者面前,是没有谈判的资格,一切都是对方主宰,包括自己的生死,哪里有自己说话的余地。

想不到辛慈手下一个无名之辈,居然将自己打得这么惨,真是可笑的世界,这世界,自己越来越看不懂了。

惨笑一声,铁如苏丢下了鞭子,冷冷道:“今天我是输给了你,你赢了,我现在就离开这里,如果你想杀死我,不妨动手,想对我千刀万剐,也随你的意,但我要走,你也别想拦着我!”

望着她决绝的离去,和所有的招式一样,从不拖泥带水,不是一般的爽利,看来她早已知道,自己不会杀她,不然不会将后背留给对手,一旦发难,她将死无葬身之地。

在原地愣了一会,凌云忽然想起来,客栈里还有自己身边几个女人,万一铁如苏抢先一步回去,那可糟了,于是,他迅速地赶回客栈。

章节目录 第448章 终章 凌云回到客栈,发现阳灵绫点着一盏昏黄的烛灯,在等待着他回来。

第二天,蛊门的人莫名消失了,凌云虽然不知所以,但估摸着和铁如苏不无关系。

又过了几天平静的日子,先是紫若从昏迷中醒来,见到凌云共处一室,先是对他几分不悦,可内心终于摆脱了危险,还是有几分安然,晚上雪珠也醒了过来。

…………

凌云在这个小城内,买了一间大宅院,安置了几个女子,包括胡影,她早已知道凌云的本性,虽然内心一时无法接受,也只能无奈顺从。

数月后,凌云终于过上了梦寐以求的平静生活,只是,还有一个遗憾。

“相公,有人寄了一封信来。”雪珠从丫鬟那里得到一封信,想必是给凌云的,所以给他拿来。

展开黄色的纸张,上面缓缓写着几个字“客从远方来,遗我一端绮.相去万余里,故人心尚尔.文彩双鸳鸯,裁为合欢被.着以长相思,缘以结不解.以胶投漆中,谁能别离此.”

这是一首古代的诗,字迹娟秀,只是不知道,写诗的人,到底是不是她?

忽然,门外响起一阵敲门声,凌云冲过去,打开了门,只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面前。

“芍儿?!!”凌云激动地声音有些颤抖。

“没错,正是你的芍儿,我带着她,这数月间,去了一个地方,已经彻底治愈了她的心病,现在物归原主。”身后的辛慈道。

胡芍容光焕发,听着她的话,抿嘴一笑,无限娇美。

不顾当着众人的面,凌云紧紧将她抱入怀中,呢喃道:“终于等到了你……”

“好了好了,别再肉麻了,我们都还长着眼睛呢!”辛慈调侃道。

院子里,一阵欢乐的笑声。

未来是无限美好的幸福生活,等着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