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怜》 章节目录 第一章 捡到失忆少年 前几日云梦这边一直在下小雨,细雨绵绵弄得马路有些积水,原本当是热闹非凡的街上空荡荡的,甚至空气都是湿漉漉的让人不舒服。而今日终于,放晴了。

在郊边,因为太阳卖力的发送热能,泥泞的路也开始变干变结实了。

“小姐,今天天气真好呐。回去之后把这几天攒下的衣服都洗掉吧。”一个身着青衣的十六七岁少女笑着对身边的人说道。她双手撑伞,乌发编成麻花辫搭在肩上,眉目清秀,笑容可掬,只惜她从眉心到左边脸颊有一道暗红色类似胎记的东西,那东西看起来有些吓人,若非如此这少女亦能称得上是位二八佳人了。

“说了几次了,不用叫我小姐。你不是我家的下人。”少女身边的女子缓缓说道,脸上带着细水般温柔的微笑。青衣少女知道,她对其他的事情算是默许了,冲着她吐了吐舌头。

这两个人走在一起,让人感觉是哪家的大小姐出来踏青一般。特别是青衣少女旁边的那位女子,肤如凝脂美目盼兮,额前的齐刘海恰到好处的半遮掩着一对柳眉,鹅黄色长裙素净淡雅,长裙裹着的是一具妙曼袅娜的身体,长发及腰乌黑亮丽,发尾处用红色丝带扎好,声音如清泉流水般澄澈温宛。五官像是精致雕琢出来一般,即使是不施粉黛也教人懂得什么是出尘绝艳。

路边、山坡上的嫩叶杂草青黄青黄的。几只黄毛的小鸟啾啾唧唧的打闹追逐着,有一只突然站在树枝的末梢上,新枝的嫩叶被这轻轻的动作颤得露水都落下去,这露水恰好打在了趴在树下睡懒觉的狗。那只狗被滴落的露水惊醒了,抖了抖身上的水后,又趴下去继续睡觉。

这条路相当宽阔,五辆马车通过都不成问题,而且这里是云梦通向洛川的重要通道,许多时候这里繁忙的只能供马车走。马路的一边是山坡,另一边是江水,夏日炎炎的时候常有三五成群的小儿在浅滩附近玩水。

此时日头还早,路上偶尔会有马匹拉着运送货物的木板车走过,车轮咕噜咕噜的声音近近远远。还有路人不时往她们这边看,然后开始指指点点,结伴而行的还会咬耳朵说悄悄话。

青衣少女因为这张脸没少遭人挤兑,对别人的闲言闲语习以为常。她注意到了往来的车上装的都是的元宝蜡烛,开口问道:“胡蝶姐姐,今天是清明节吗?”

胡蝶点头,那青衣少女见她没有带任何祭拜的东西来,还想问话,但胡蝶抢先说了:“胡娘,今天我们只是出来走走。平时工作繁忙不得空,加之前几天连日下雨弄得家门也不便走出。如今放晴了,趁着日头还早,出来逛逛罢。”

“那怎么不把夫人也带出来走走呢?老人家总是坐在家中也不太好哇!”

前面有一滩小水,胡蝶绕了过去,“娘她,身体不太好,而且她……喜欢待在家里。”

胡娘注意到胡蝶话里有那么点迟疑,然后瞥见胡蝶的脸色有些不对,便不再说话了。就这样,两人都不言不语的走了很久。

就在胡蝶打算回去的时候,她们看见远处有一群人围成圈站在江边,对着里面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胡蝶姐姐,那边好像有什么东西。我们去凑凑热闹吧!”胡娘有些兴奋,这一路都沉默着没敢说话快憋坏她了。胡蝶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跟着胡娘的脚步走了过去。心里莫名的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来到那里,那一群人围了个水泄不通。胡娘粗着嗓子吼了几声让他们让个位置出来才得以看见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个身着白衣且少年般模样的人躺在江水堆积成的河漫滩上动也不动,脸色比这河漫滩上的细石白沙还要苍白,嘴唇是紫的快要变黑了,头发和衣服都是湿的,看样子是掉进江里之后被冲上岸的。他的额头左边有个非常明显的伤口,而且已经结成血痂了,血痂连着的皮肉之间还夹着些头发。看上去整个人虚弱的仿佛连气都喘不上了。

胡娘看这人可怜,但恨不得拿包瓜子嗑起来看戏。胡蝶看着四周的人皆是这般的态度,自觉这里并没有这位少年的家人。她叹了口气,独自上前,俯下身检查他的状况。

她探了一下他的气息,说道:“还有气。”紧接着双手放到少年的腹部,准备救援。她摸了一下,在胸口的位置摸到一个有点硬又感觉很软的东西。胡蝶把手伸进少年的衣服去,掏出了一本被水浸湿得一个字都认不出来的书。胡蝶看了一眼书,又看了一眼少年,神情有点恍惚。

“胡蝶姐姐,这个人你认识?”

胡蝶被这一声唤回魂来了。不过不止是她的魂回来了,围观的人也开始吵杂地说起话来。胡娘大概听见他们说着“胡蝶”,“真的那么美啊”,“心痒痒”之类的话,而且伴随着的都是不怀好意的或是鄙夷的眼神。

这种眼神,胡娘早已见怪不怪。可是这次却不是投放在她的身上,而是美得足以倾国倾城的胡蝶……

胡蝶淡淡的说:“不认识。”,对周围人的谈话置若罔闻。这种不善的目光不只是胡娘习惯了,胡蝶也已经可以装作浑然不觉的样子。

准备接话的胡娘还没开口,胡蝶很清楚她想说什么,抢先说道:“那样的话你要是说出来,现在你就给我滚!”她的语气很平淡,胡娘听不出她是不是真的生气,于是不敢再说一句话。

胡娘是三个月前胡蝶救回来的。

那时候十二月,江水冰冷刺骨,她跌入江中。她不谙水性,抓着一块浮木顺水而流挣扎呼救。当时也如现在,沿途很多人围观,却没有人愿意施以援手,比江水更冰冷的是这些人的心。就在她万念俱灰不抱希望的时候,胡蝶在人群中冲了出来,想都不想便扎进水里朝着她游去。

那时候水流不急,但胡蝶是逆流而行,却如同游鱼一般轻松的游着,最后抱着她游到对岸,并且把自己身上那件湿掉的大衣拧掉些水披到她身上。

“你还好么?”胡蝶眼中的关切是真心的,不夹杂任何私念的。这微弱的温暖点燃了这个冬天。她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漂亮的女子,而且这个人的心比她的外貌更要耀眼。

她无依无靠没有去处,哀求着胡蝶让她留下来。胡蝶念在她可怜,便收下来了。对她来说,胡蝶便是她的神明,是她的一切。

“我……我愿意为小姐当牛做马。”,“我不是你的小姐。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被爹娘抛弃了……没有名字。”

胡蝶看穿她的心思:“那等你愿意说的时候再告诉我吧。不过在此之前你还是要有个名字的,不然也不好叫你。”

“还请小姐赐名。”

“我不是你的小姐!那……你且叫着胡娘罢。”

胡娘还沉浸在回忆之中。这次轮到胡蝶把她拉回现实来。“你还在干什么?我让你把那件衣服拿过来。”胡蝶已经帮他把喝下去的水都倒了出来。

现是三月,冷暖不定,日头又还早。胡娘就多带一件比较厚的衣服以防胡蝶着凉。恰好这件衣服正是那天胡蝶裹在她身上的衣服。胡娘噘着嘴不情愿的给他裹了起来。

“胡蝶姐姐不是要带回家吧?”

“你看他的样子能自己走么?”

胡娘不开心,鼻子哼了一下。

“别像个傻子一样站着,快帮忙!”于是两个人合力把这个少年抱回家了。

许久之后,一位白发苍苍的大夫从屋子里走出来,一边摇头一边说:“怎么过了那么久才叫我来啊?不知道救人的时间很珍贵么?”

“今早才遇见,就马上带回来了。怎么样了?”胡蝶回答之后问大夫。

“那小子还算命大,在水里泡了那么久还喝了不少水,头又受了伤,却还吊着一口气。我给你开点药方,然后你们……”大夫仔仔细细的交代着照顾少年的注意事项,又进去看了一眼少年后叹了口气才走。

大夫走后,在另一个屋子里走出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妇人。这妇人脸上的皱纹不多,皮肤也保养的不错,但是不知是不是生病了,整个人的精神面貌看起来就不太好,显得整个人很憔悴。

“小雀儿,这是怎么了?你生病了?”小雀儿是老妇人对胡蝶的称呼。

胡蝶走过去妇人身边,以防她匆匆走来不小心摔倒。“不是,今早遇到有个少年溺水被冲到岸边,而且伤得很严重。周遭也不见他家人,我便带回来救治了。”

听完胡蝶的话,老妇人眉头一紧,“怎么最近老是这样的事情呐!”然后她抚着胡蝶的手,“你做的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领我去看看那少年罢。”

“哎呀。这孩子长得多好看呐……”老妇人揉了揉眼睛,又贴近了看,恍然间似乎看见了谁,眼睛红了起来。

少年身上湿透的衣服被大夫换了下来,不过人家年事已高就不再费那么大力气帮他穿上衣服了,就拿了床棉被盖上去。被血痂黏连着的那丝丝头发也剪去了,然后简单的把头发梳理好披散开来。擦掉脸上的污垢后,虽然那张脸还是一如苍白毫无血色,不过能看得出是一张温润如玉的俊脸。

胡蝶顺了顺老妇人的后背安抚她,“娘,你先回去休息?照看他的事情就让胡娘做吧。”

“就让我看看他罢。”老妇人摇摇头,“反正在家也无事可做……”

胡蝶不再说话,她转身回去自己的屋里去了。

过了很久,少年还是没有醒。他有点发烧,老妇人时不时给他换湿棉布敷着额头,胡娘煎好的汤药温了一遍又一遍。

到了戌时,胡娘也不忍心老妇人再操劳了,就连哄带劝的让她回屋休息。而她自己守到亥时,实在困得受不了,坐在门外的石阶上靠着门框睡着了。

就在胡娘睡着不久之后,少年醒了。

他觉得头疼,而且浑身无力,连睁开眼睛都非常非常费劲。他缓缓扭动着头和眼珠子,审视着所能看到的每一样东西。

他张合着嘴,无声说着:“这是哪儿?我怎么会躺在这里?”

少年闭上眼睛,思考接踵而至的一个又一个问题。只觉头疼不已。

月光穿过了纸窗,柔化了房间的所有东西,连白墙也变得有些朦胧。

“我是……谁?”

章节目录 第二章 蝴蝶 第二天早晨。

少年卯足了力气穿好衣服坐了起来,坐在床头看着房间里的四面墙出神。

突然房间的门打开了。

少年惊讶来者的美貌,穿着寻常衣衫也美得让人眼前一亮,不知不觉间红了脸。

胡蝶见他起来了,笑问:“醒来了?”她走上前去想摸摸少年的额头,看他是否还在发热。但少年不知胡蝶要做什么,下意识的闪躲。胡蝶一把将人拉了过来,确认已经退烧之后安心了些。

……

少年觉得眼前的女子有着和外貌不符的粗暴……

“啊嚏!”刚才因靠的太近,胡蝶身上残留的些许脂粉香气惹得他鼻头直痒,扭头打了个喷嚏,然后又不好意思的低下头道:“恩。你,你好。这里是哪儿?”才说完,又打了个喷嚏……

胡蝶察觉到他对香粉有些不适应,往后退了几步,坐在一旁的凳子上端起杯茶说:“这是我家。昨日你溺了水躺在江边,我们将你救了回来。”

“哦……”少年一脸茫然。

胡蝶昨天心中不祥的预感再次出现:“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皱眉思考。半晌,手指按住太阳穴摇头。

“那家在何处?”

少年还是摇头。接着问了好几个问题都是同样的答复。

胡蝶头疼:“唉……挑个日子去庙里拜拜吧。”怎么捡回来的都是这些问题少男少女!

自觉惭愧,少年低头不语,手指不安的抠抓着衣服。

胡蝶看他的表现不似装疯扮傻的假失忆,心想一个美少年突然失忆了他自己肯定特别的不好受,于心不忍,语气轻柔的说:“我叫胡蝶。你且叫着‘胡二’罢。现在这里住下来,等你身体大好亦或想起什么再作打算。如何?”

少年惊讶着点头,居然有人会收留来路不明而且失忆的陌生人。而且帮别人起的名字可以说是相当随意了!

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忘记道谢了。在他开口之前,胡蝶已经喝完那杯茶,起身走出门顺便丢下一句:“不过我这里可不养吃白食的人。能下地之后,胡娘你给他找些事情做。”

“是。”胡蝶出去之后,胡娘紧接着进来。她脸上挂着大大的眼圈,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她把温了不知道几遍的汤药端放在桌子上,然后瞪着他,没好气的说:“给老娘把这个一滴不剩的喝完了!”说完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后出去了。

胡二被这个脸上有着骇人红疤的姑娘唬住了,也不知是被对方的态度还是样子吓到,只吐出一个字:“恩……”

这个人有点莫名其妙……胡二是这么想的。

当胡二好不容易走到桌子前坐下把药喝完后,老夫人就进来了。老夫人对他嘘寒问暖的,听闻他的遭遇后又叹气又摇头表示心疼,这让胡二好生感动。胡二又问了一些关于她们家的事情后老夫人才走。她走的时候胡二觉得她好像快要哭出来了。

这里只有她们三个女人住,一家过的清苦,全靠胡蝶一个人撑着。老夫人有个儿子,外出未归,见到胡二老夫人心中欢喜,多次言道若不嫌弃就在此常住也可。

难怪那么久了,一个“野男人”来到家里,男主人却一次都没露脸……

时间一转,几天便过去了。这日,胡二在自己屋里吃过中饭后,活络活络一下身体,感觉力气回来了些,就准备去找点家务事做。毕竟寄人篱下,而且这里的主人都明说了不给吃白食,自然是不好意思蹲在房间里了。

这房子是四合院的设计,前院的左右两侧配置了四间屋子,其中胡二刚才在的那一间在左边,在旁边的则是厨房。

怪不得前边闻到的辣椒味那么呛鼻。

胡二吃了这顿以“辣”为主旋律的饭后,整个人都不好了!他被辣的面红耳赤眼泪鼻涕俱流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大灌了几壶水后仍是辣味不散。只觉整个人快飞升了。

胡二看了一眼房子的布局之后,才发现胡娘坐在院子里歪着身子嗑瓜子。知道他出来了,胡娘也不想多给一个眼神。

胡二心道:不知道还要在这里寄住多久,总之还是要和大家打好关系才行!

“那个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胡二有点不安,初次见面时被她脸上那似裂痕又似胎记的东西吓得神智不清。而且当时她态度非常凶!给胡二感觉非常不好亲近。

果不其然,她语气不善的说道:“之前不是挺小姐说过了吗?你是不是傻的啊?”胡娘冷哼一声后继续道,“小姐赐名胡娘。”她把‘赐名’两个字说的非常重,就好像在说‘你别以为只有你是小姐给起的名字!我也是!’。可以说是非常怕被争宠了。

这次胡二没有再被她的态度给唬住,真心道:“那位小姐说是不能让人在家里吃白食,于是我想为你们做点事情。不知哪里还需要帮忙呢?”

胡娘哼了一声:“自然是不能吃白食的!我们可不养闲人。”接着她指了指厨房对面的屋子,吐掉嘴里的瓜子壳,“喏!那是柴房,先去劈十来捆柴罢。然后再到旁边的井里打水到你屋子前边的水缸去。”

胡娘翘着腿嗑着瓜子哼着小调指挥胡二干活,样子熟练的特别像指使下人干活的老板娘!

听罢胡二老老实实的搬了一两捆木头放在地上,然后回到柴房拿出斧头来。柴房前就有一个木桩用来砍柴的,胡二把木头端端正正放在上面,用力举起斧头劈下去。因为生病的缘故,力气还没有完全恢复,劈了好几下才砍好一块木头。就这样砍了三四捆柴之后,胡二已经累得直不起腰。

那边的胡娘吃完瓜子后拍了拍手站起来,听到一点点的劈柴声,这才想起有那么一个人在砍柴。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胡二才砍了那么点柴,眼中的鄙夷根本藏都藏不住。

“怎么回事儿?半天才砍了那么点?”胡娘插着腰,俯视着蹲在地上休息的胡二,“要你那么劈下去晚上烧水洗澡的柴都不够用了!”

在小姑娘面前出丑了,胡二哂笑一下,本来因为砍柴热得烧红的脸,又因为胡娘的这句话红到耳根去了:“呵……让你见笑了。”

胡娘看他脸红成这样,还想多损几句欺负他,又担心他身体没恢复好又烧起来,在胡蝶那边不好交代,语气缓和了些:“别砍了,你去把我那边的瓜子壳扫一下就去休息吧。”

胡二应是,乖乖的去扫瓜子壳去了。

柴还是要继续砍的,烧水做饭洗澡都必须要用柴火的呀!胡娘走去柴房,抱了几捆木头出来,把木头在桩上放稳,抬抬手就举起斧头,只一下就把那木头劈成两半,没多久的功夫就把那堆木头全部砍完,气也不喘脸都不红,转身就去井边打水,直教胡二目瞪口呆……

这个小姑娘到底经历了什么!?

伴晚时分,胡蝶从房间出来还没到厅堂,就听见胡娘一边端菜一边责骂胡二牛高马大干活还没她这个小姑娘麻利,老夫人劝了几句让她消停会儿。胡娘说的是事实,被骂的那个人羞愧的话不敢说头不敢抬。

胡蝶走了出来,问了胡二几句情况,果真一切都和预想的一样。她沉默良久才开口道:“如此。那这些家务便继续由胡娘来做。你待会儿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跟我走。”

胡娘和老夫人听了大吃一惊,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

“雀儿!就算少年是这般皮相可究竟是……”

胡蝶打住老夫人的话:“别担心,我有分寸。”

“那我也要去!”

“你去吓人么?”

胡娘不服,腮帮子气鼓鼓的。胡蝶瞪了她一眼就老实了。

虽然胡二他们在的四合院占地不小,厅堂宽阔大方,却极少家具陈设。一顿饭也就寥寥几味简单的素菜,可见生活非常拮据,老夫人之前说的家道中落果真不假……

胡二草草果腹之后,便烧水洗澡去。等他换好衣服出来,就看见胡蝶站在门口等他。

胡娘看那穿着一身干净白布,梳理好头发的胡二,啧啧道:“倒是人模狗样儿。”

胡蝶亦走了过来,此时的她精心装扮了一番。头梳随云髻,用翠绿的宝石打造成的珠钗头饰妆点着。改良过的火红襦裙单薄轻盈,欲露不露,显得她性感撩人。姑娘家的点妆笔是何等神奇物件,将那柳眉清修,雪肌敷桃红,胭脂点绛唇,使那倾城之貌变得愈发瑰美艳丽,美得那么不可方物。

胡蝶没有多给他时间欣赏,挥手说道:“走!”

打开大门,发现门口已经有一顶轿子在候着。周围路过的人见了小声议论着什么。胡蝶只一眯眼微微扬起下颌的一瞥,那群人一瞬间便作走兽散。紧接着她风情万种仪态万千的走进轿子里,并对轿夫说:“让门口那个傻小子跟上。”

听到胡蝶的话,胡二自然不敢多停留,快手快脚的跟上了。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府邸的牌子上写着的是。

“叶府”

章节目录 第三章 蝴蝶(2) 跟着轿夫走了好一会儿,天色也开始暗下来。胡二问道:“小姐,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那几个轿夫听了这句话之后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胡蝶已经不再纠结他们对自己的称呼了,柔声道:“放心,我不会卖了你的。就快到了。”

又过了好一会儿,胡二闻到了非常浓烈而且非常杂乱的脂粉味!他再仔细的看向四周,发现这里竟然是花街柳巷!

这里的姑娘衣衫轻薄,穿了跟没穿似得。个个媚眼如丝,红唇艳艳。她们平时服侍多了那些体态发福财大气粗达官贵人,见了胡二这般眉清目秀的俊朗小哥,多了番好感,招呼他来找自己‘玩儿’。

而有一些眼尖儿的,看到那顶轿子后,收敛起媚眼,安安静静的做个红粉佳人。

那些姑娘有的站在门口有的倚在窗边,对着他摇动手帕,轻喘着说道:“那位小公子,来嘛。”话尾语气上挑,念得相当撩拨人。有的扰袖弄摆袒露香肩。胡二害羞的低下头,大气都不敢喘一下。

这些勾栏女子见了胡二的反应,愈发放肆的挑逗他起来。其中有个走的近了,那脂粉味弄得胡二鼻子又痒了起来,这次他竟没忍住,就那么喷了那姑娘一身鼻水沫子。惹得众人大笑不止。

胡二自觉尴尬,忙对那位姑娘连说了十几个抱歉,差点都想跪下来谢罪了。对方看在胡蝶的面子上只得羞愤的甩袖离场。

道歉完之后,胡二一行人还没走出几步,这件事就已经传遍了整个花街。一路上都能听见各位小姐姐的轻笑。

胡蝶忍不住掀起帘子,对胡二说:“你来到我家之后低头了多少次?是男人就给我抬头挺胸的走着!你是我胡蝶带来的人,被看到这般窝囊模样,指不定要给旁人怎么笑话!”

话毕,胡二再也不敢低着头,唯唯诺诺道:“是,小姐。”

胡蝶扶额:“在人前不要叫我小姐。唤我姐姐便可。”

“……是。”

在胡二快受不了旁人对他的打趣,羞耻的想找个地洞钻下去的时候,轿夫终于停了下来。他抬头望了眼这比起前面所见的花楼都要壮观的建筑,上面用金漆写了大大的三个字“盼香楼”。

精心装扮的胡蝶,路人形形色色的目光,花街柳巷的勾栏女子。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之后,胡二突然明白了胡蝶所说的工作是什么了。

他小心翼翼地问道:“姐姐,莫非你……是?”最后两个字他不好意思说出来。

胡蝶走出轿子,心中了然,直截了当说道:“正是。”

她如此坦率的说了出来反而让胡二不知该怎么接话了。

看着胡二一脸复杂的表情,胡蝶故意揉乱他额前的头发,笑道:“恩哼,若是后悔跟着我也无妨。把欠下的债都还清过后,海阔天高任尔飞。”

胡二并不是嫌弃胡蝶的身份,只是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来到这些勾栏场所做事。还有很多想问的,但这些话涨到喉咙的时候,全部变成不知所措的表情。

“最后给你点时间整理情绪。”胡蝶理了理衣裳,过后便道,“跟上!”胡二把心神收了回来,迅速梳理了一下被弄乱的头发,跟了上去。

跨过盼香楼的大门,入眼便是一条大两个人高的大红毯铺在正中央,并且一路延伸到楼梯上,接着铺到二楼、三楼、四楼去。楼梯两侧均置有台子,台子上有歌姬舞姬正表演歌舞。一楼大厅处置放了二十多张圆桌,每张桌子上都坐满了人,光是站在门口就能听见四面八方那莺莺燕燕的笑语。

胡蝶入楼,绒毯红裙飞扬,春面媚骨玲珑心。胡二在其身侧,挺胸昂首白衣修身,好一个翩翩公子。注意到他们的人纷纷噤声注视着。

胡蝶和胡二的身形相仿,身高更是无二般。此时胡二站在她的身侧,偏过头正好能看见她的表情。

她目光如炬,红唇微扬,露出那自信至极的笑容,步伐不急不缓如闲庭信步,一脸满面春风,意气风发的表情。仿佛她来到的不是风月场所而是硝烟漫漫的战场,而她不似那披着红妆的勾栏美人更像是久战沙场威风凛凛的常胜将军。

忙着应对客人的老鸨子察觉到一些异样,回过头来就看到了胡蝶,立即眼都笑开了花,“哎哟,总算是盼到你来了呀!”围了她一圈的男人更是激动不已。

胡蝶不想回这些门面话,直接进入主题,“陈妈,后院做清洁的姑娘有几个病了之后请辞了是吧?正好我家里的小厮闲得很,就来帮个忙了。”

这陈妈也是快人快语,痛快说道:“那敢情好,这里走了三个女娃娃,那就正好顶上,工钱就两个人份的。”

胡蝶眼中闪过一丝不悦,凭什么一人干三人的活儿却只能拿两人的工钱。不过是些洗洗刷刷的工作,胡二肯定没什么问题,放他在家里也没什么用,计较之下还是在这边工作划算。于是她便答应下来。

“陈妈先带他认认后院的路,这边我来应对便可。”

“好嘞。”陈妈看向胡二,马上惊讶道,“哎哟哟,你家这小厮长得当真是白净。不是个姑娘家可浪费了……”眼里净是扼腕叹息之意。

但凡是男的,被别人说‘不是女的多可惜’之类的话,心里自然是不痛快的。胡二也不例外,当即皱起眉头怒目相对。然后忍不住小声的打了个喷嚏。

这老鸨子的香粉用的比外边那些姑娘还多!

陈妈轻笑一声,心想这小厮还挺好玩儿!然后便带他去后院了。

而这边的胡蝶轻松自如的应付着那些客人,“家中出了点事情,倒是耽误了些时间。陈老板好久不见……”

日复一日,胡二每晚都会跟着胡蝶一起到盼香楼,在后院洗碗打杂的日子不知不觉就过了一个月。

胡蝶每天都会问一遍胡二是否记起以前的事情,哪怕是只是想起自己家乡在何处也是好的。不见了那么久,若是双亲尚在,他们只怕是要急死了。

可胡二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记忆如同一滩死水,波澜不起。他也很想找回自己的过去,如此这般活的不明不白总觉得身体少了什么,看不见摸不着,却又清楚的感受到那份空缺带来的失落。

胡蝶无奈,安慰道:“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想起来了。”

胡二无奈的笑了笑应是。

看他无精打采的样子,胡蝶用手指轻轻戳了他脑门一下,“等你攒够了钱,就去到处走走。你的家人还在找你,然后就遇上了。”

这一个月胡二辛苦工作得到的工钱胡蝶都有替他算着,毕竟盼香楼是云梦最大的春楼,工钱方面自然不差,扣掉伙食还是有不少钱的。再过几个月应该是可以去寻回被自己丢失的过去了。

一天,胡蝶请假休息。因为今天是老夫人的寿辰,她想亲自下厨。吩咐胡二胡娘两人去买菜后,便开始仔细的打扫屋子。

由于夜晚工作的关系,胡二胡蝶的作息和屋里另外两个人相反了。所以平时也没能和胡娘多说几句话,自然两个人的关系也没有多少进展。一路下来,彼此都没能多说一句话。

“喂!老板,这鸡多少钱?什么!那么贵?你不如去抢呢!就这个价,你负责拔毛杀鸡,转一圈回来我再拿。你动作麻溜儿的啊!”

“哟这菜挺新鲜,老板怎么卖。还挺便宜啊,来称几斤。喂!那么少居然就五斤了?掺水了吧!哼,你看这样不就少了几两了。就说你们掺水了!哟,这棵菜看起来也不错,刚才你骗了我就当做是补偿了不然我到处抹黑你!”

买菜的事都交给胡娘来做。她眉毛拧的紧,眼睛瞪的老大,本来可爱的小脸愣是变得凶神恶煞人见人怕,加之脸上的那道红痕一看就让人感觉到不是个好惹的主。那张小嘴又刁又毒,还特别能占便宜,简直就是生磁的铁母鸡,不仅拔不到毛还要把别人的毛都吸过来。

各种意义上战力都低下的胡二只能默默跟在身后拿东西……

路过一首饰小摊的时候,胡二停下来驻足观看。他左看看右看看,心意不定。那摊贩见他指来指去选不定买什么,于是给了他建议,眼睛盯到哪个就说哪个怎么怎么地好,还说买两只送一小盒胭脂。结果这让胡二更加不知道买什么了。

又成功占到便宜的胡娘正准备叫提篮使者装菜的时候,发现人都不见了!她眼睛往街上扫了一圈,看到胡二正在小摊前买小饰品,不干正事儿。大步流星地走上前去准备开骂。

听到胡娘风风火火赶来的脚步声,胡二莞尔一笑:“你来啦。”

胡娘气的正想把手里的萝卜甩到他脸上时,他拿出刚才买的那只头钗放到胡娘面前,“这个给你。”

胡娘被他这句话弄得莫名其妙,定神去看他手中那物。那只头钗是一条长蛇盘在银制钗身上,蛇身被红色的碎珠点缀,而蛇眼贴着的是一小小块玉石。这样式并不算好看,碎珠的成色都很差,那玉石一眼便知是玉石场淘汰出来的,光看就觉得很劣质。

“我看胡蝶姐姐有一只盘龙钗,虽然这只比起她的差很多,但也算得是我一点小小心意。最开始失忆那段日子真的麻烦你照顾了……”胡二想起初见那天胡娘一脸苦大仇深,之后的日子也没给什么好脸色看过,但其实她没有什么恶意,而且在方方面面都可以感受到她的照顾。

胡娘有些不相信:“送给,我?”

看到她迟疑的表情,胡二用力的点头:“毕竟是姑娘家,总该有些许饰品装扮下自己才是。”

胡娘接过发钗,她现在的心里有千头万绪,“毕竟是姑娘家”这句话最后一次听说的时候还是母亲在她七岁生辰时说的。

小时候的她活泼开朗,对谁都特别友善。但因为这张脸,她没少看别人的白眼。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错,不被喜欢也罢,还要遭人非议中伤。为此,心中慢慢生出郁结,养出如今这般性格。

七岁生辰那天,她一气之下拿起长刀削去自己脑后的头发。母亲发现之后,心疼的看着她。走过去替她理好被削得不齐的头发,温柔说道:“为什么要这样对自己呢?哪怕没有人喜欢你,你也必须要爱护好自己。因为你是个女孩儿呀!再说,不是有娘在么?真是可惜那么漂亮的头发了……”

“你头发乌黑亮丽的,这钗带上去肯定很好看!”

胡娘回过神来,还是没好气的说:“这钗的样式那么难看,居然拿来送人真是跌面了!”虽然语气不好,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但胡二感受得到她现在很开心。

“你花了多少钱?”

胡二伸出三根手指:“……额,这个。”

胡娘用力的晃动着自己的食指:“被骗了吧!最多这个数。”

胡娘转过头就要跟老板吵架要回点钱,胡二非常艰难的拉住她说了好多次不必计较,她才肯罢休。

“走了,去拿鸡然后回家。”

“好。”

两人回去之后,胡蝶马上就开始做饭。她也不让别人帮忙,就自己一个人在忙活。过了小半个时辰终于做好了。

每一样其实都是简单的菜色,为了照顾老夫人还是素菜居多,鸡肉也煮的嫩滑可口,方便老人家下口。

饭桌上欢声笑语的,气氛融洽。胡蝶总给老夫人夹菜,生怕她吃的少了。老夫人今天的气色很好,罕见的没有那种萎靡的感觉,一天都笑得开怀。胡娘今天也难得不皱眉话中不带刺,但还是损了几句胡二被人骗的事情。这其乐融融的,让胡二有种家的感觉。

我的家以前是不是也这般欢乐?

胡娘突然开口道:“买菜的时候听外边的人说,一个多月前失守的落阳关夺回来了。好像还是一个少年就把这关拿下的。”

胡二有些惊讶:“我怎么就没听到!”

“你整天耷拉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怎么可能知道!”

胡蝶笑道:“听说那位迟将军领兵三千也没能夺回,这位少年居然以一己之力拿下了。那当真是英雄出少年。”

老夫人关切的问:“那,那位少年叫什么名字可知道啊?”

“好像是叫沈……不知道了,就听得他姓沈。好像现在回清河的王城去,估计会被封个什么将军罢。”

“哎……不用打仗就好,不用打仗就好。打起来,受苦的总是老百姓呐!”老夫人叹道。

胡二心中有种感觉一闪而过,但来的太突然去的也太快,他也说不明白是什么。

胡蝶咽下口中的饭菜,对他们三人说道:“下个月我们去观音庙里拜拜吧,最近遇到那么多事情,烧柱香祈福也好。”

众人齐齐应了声“嗯”

章节目录 第四章 蝴蝶(3) 盼香楼的工作并不难,只是在后院里洗洗杯盘碟,不过因为客人很多,所以工作起来是挺忙的。当空闲下来的时候还要去洗楼里姑娘的贴身衣物,最开始单纯的胡二光是看着就羞红了脸,那些衣物又轻又薄看上去特别贵的样子,让他着实不知道该怎么洗才好。不过一回生二回熟,这一个月下来他已经可以面不改色心如止水的去洗这些东西了。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麻烦的事情。

这是老夫人生辰过后的第三天,他们如同平常那般来到盼香楼。当各自回到自己岗位工作之后,陈妈来到了后院。

“哎哟,这可怎么办才好呀!”陈妈原本就大的嗓门,这次的声音似乎更加大了……

“端菜送酒的几个小妞儿家里突然来事到不了,前边可忙死了咯!”

胡二其实清楚的很,这个月陈妈一直在想方设法找其他的工作给他做,一直榨取劳动力!前阵子一直拉他去厨房帮忙,而这杯杯碟碟又不得不洗,于是他这边跑跑那边蹲蹲,忙的整个人快晕过去了。还有一次让他去倒夜香,正好胡蝶路过发现了才制止下来。

而陈妈其实一直心忖着让胡二去前边端茶递水,只是都没什么好机会。陈妈第一次见他时,发现这小厮有着那么一副好的皮相,细皮嫩肉的,一点都不比外边的小妞差。如果让他出去,客人发现这连个小厮都这般好看,再一传十,十传百的广而告之盼香楼的素质如此高,还不是财源滚滚!简直美滋滋,光是想想都会笑。

这种时候就应该主动出击。胡二在干净的布上抹了抹手上的水出了洗衣房,“陈妈,是不是前边缺人手啊?”

陈妈还装的很像,看到胡二仿佛看到救星般:“是呀是呀!那些个死丫头突然就不来了,真是乱了阵脚呐。”她噘着老嘴,恨恨的跺了跺脚,嘴里还喃喃的低声咒骂。

胡二莞尔道:“既然如此……我这里也不太忙,可以请厨房里的姐姐在器皿不够用的时候来刷一些。我去外边帮手便是。”

“哎哟,遇见你真是太好了!”陈妈感动的老泪纵横,不过为了保持妆容还是用手帕擦掉了。

接着胡二笑容不变,露出本性说道:“我听肖姐姐说她的工钱是我的两倍,这自然是要算进去的。别担心您老人家记不住,待会儿出去了我就找胡蝶姐姐说明一下。”

陈妈感动的点了点头,眼神里的不满还是藏不住,心想“嘁!这小东西没以前好骗了,看钱看的跟他主子一样重。”

这些日子跟着胡氏两位当家的混,真的是把钱都镶进眼睛去了。胡娘每天的买菜钱就那一点,她不能委屈了老夫人吃不新鲜的菜但自己又爱嗑瓜子,于是死命的砍价贪一些钱买一两斤瓜子回去。

胡蝶哪怕是因为需要,胭脂水粉也很少去购买。平日里根本都没见她需求过什么,就连衣服都一直是那件素净且被小修小补过很多次的鹅黄的衣衫,甚至已经洗得开始发白了。

按理来说她在这里工作,又是如此这般的天姿国色,肯定赚的不少。

为什么过这样的生活呢?

来到厨房,胡二看到姐姐们正在忙碌着,但也少不了碎碎念些八卦。

“小杨你可瞧见了么?那个王公子又来了。”

那小杨道:“真的么柳姐?说起来啊,这王公子也真是痴情,可惜有人不领情。啧啧。”

胡二笑道:“两位姐姐在聊些什么呢。”他将小菜放到托盘里,准备带出去。

柳姐一边炒着菜一边扭过头来对胡二说道:“嘿。小二又被陈妈使唤过来了?”

“可不是,赚些小外快。”

柳姐笑的没有恶意:“掉钱眼儿里的样子可真跟你家主子一个模样。就不知道为什么看不上凉川的王公子。”

胡二一惊:“刚才柳姐说的可是胡蝶姐姐?”

“可不就是。”柳姐叹息摇头道,“人家王公子据说见过胡蝶之后就此迷上了,每次来到云梦都会到这里找胡蝶呢。一坐就是一晚上,啥事也不做。哼!要换其他客人早就提枪上阵了!”

哪怕是后院干活的姐姐,也对一些事情耳濡目染,早就见怪不怪,说起荤话来脸色也不变一下。

小杨接下去说道:“胡蝶这人傲的很,谁送的礼都不要,就是赚的打赏,得亏她长得那般美又晓得讲话还有个性。不知多少客人愿意为她一掷千金,要不然可得喝西北风咯。”

“啧啧,也不知王公子看上胡蝶什么。都已经是人尽可夫的窑姐了,带回家去不得让他老子削死。”

“听说那王公子还曾在房间里给她弹琴吹箫呢!真不知为了什么,也是第一次看客人给窑姐干这事儿的。那胡蝶也是傻,人家百般对她好对她体贴连我们这种粗人都看的一清二楚。早早从了人家可不好么,非要在这里作贱自己。”

“啥吹箫啊?!”

“就是很很正经那种呀!哈哈哈哈哈哈!”

……

这两个人聊得不亦乐乎起来,完全忘记了胡二是胡蝶家的人。胡二也不想听下去,便去干活了。

如两位姐姐所说,有个人愿意交出心来对她,又为何不跟着走呢?

既然想不明白,那就不想罢。他拿起端菜盘,径直的走向楼里。

做端茶递水的小弟其实很忙碌,上上下下跑前走后,酒不够了还要去酒窖里搬出来。有的客人不胜酒力,吐了一桌,恶心的胡二不知说什么才好。偶尔路过一些房间,里面会传出点靡靡之音,臊得他直脸红。

胡二给刚进来的客人们送上咸花生和酒水。

隔壁一桌的客人粗着嗓子吼道:“来给我上壶新的嗝。酒!”

胡二听见后忙道:“是是是,客人稍等片刻。”

突然这客人死死抓住胡二的手,一双眯眯眼凝视着他,然后猥琐地笑道:“嘿!这小妞居然女扮男装来博人眼球。可真新颖,大爷我嗝今晚就指定你了。”

“可是大爷,他,他是……”陪着这位客人喝酒的姐姐慌张的说着。

这个客人从脖颈红上头顶,醉眼蒙蒙说话粗声大气还夹带酒嗝,一看就知道是醉了。“啊?别担心!嗝!今晚我们三个人一起玩。一定,嗝。好玩。”

胡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状况,一时间不知道如何是好,但还是好言相劝:“客人,我只是来帮工打杂的。并不是这……客人还是先放手罢。”

“我不放!”他将胡二拉近自己,嘿嘿笑道,“我不管你是男嗝是女,今晚大家就一起玩了。”

周围慢慢聚集了很多人围观着,似在围观街边卖艺。

胡二一脸羞愤,看人的眼神是恨不得将对方生吞活剥了。“请自重!”他咬牙怒道,说罢便是一个拳头抡到对方脸上。

那客人被一拳打的有些懵,又有些气愤:“你打我?!”

随后两个人便扭打作一团,打的你来我往,杯碟破碎,惊得身边的女子尖叫连连。

也是突然间,全场肃静,围观的人群里让出了一条路。只剩下打斗的两个人在互骂挥拳不知状况。

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在这里的人有没有可以告诉我,他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的!”

是胡蝶!

刚才陪着这个闹事客人的姐姐走到胡蝶身边,小声说话。

不一会儿,胡蝶点点头示意那女子走开,然后兀自走上前来。随后她一把便扯开了那客人抓着胡二的手,目光锐利如剑,“这位客人,请不要在这里闹事。”

那人定了定,看清楚来人之后欣喜道:“哟胡蝶来了,正好我们一起玩儿……嘿嘿,四个人一起。”

胡蝶甩了他一个耳光,顺便把旁边的胡二推开了一些,用力念道:“自重!”

那人莫名其妙被打了一个耳光,又喝醉了酒胆子和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你算是什么嗝……”

他话还没说完,便听到杯盘碟碎裂以及一些姑娘尖叫的声音,紧接着就是砰的一下重物倒下造成的巨响,地面都震了震。引得楼上不少人也探出头来。

“你算是什么东西?”胡蝶还是那个冰冷的神色,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

刚才那一系列的声音皆因胡蝶把那张有三个成年男子重的桌子一手掀翻。

那双纤细的手,竟然藏着那么大的力量。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被惊呆了。

那醉汉被这声巨响震得耳鸣,酒也醒了三分。看着周边围了那么多人看自己笑话,直觉自己被胡蝶羞辱了一番,便不肯作罢。他伸手要抓胡蝶,却被胡蝶反抓住了他的手,胡蝶右手扣按对方右手背反拧,快步走到他身侧,一脚用力撩起对方脚后跟,这醉汉整个人都飞了起来。胡蝶松开手看着醉汉倒下,接着狠狠踢了他脑袋一脚,这醉汉昏死过去。

看了这一幕,好多姑娘以为闹出了人命,害怕的大叫起来。胡蝶拍了一下隔壁的桌子,大声道:“别吵!全给我闭嘴。带这位客人上楼休息,别忘了收借宿费!”

然后几个大汉把这醉汉扛走了。路上有个窑姐探了探醉汉的鼻息,发现只是晕过去了并没有死,才松了口气。要在这里闹出人命,到时候可混不下去了。

胡蝶冷哼一声,看了陈妈一眼,心知这一场闹剧多多少少都和她有关系。胡蝶大声说道:“这,算我一半。”而陈妈摆手转身示意明了,自己吩咐人收拾残局去了。

然后胡蝶往人群看去,对着某个人略带歉意的点了点头。那边的人心领神会,对着口型说道:“走吧。下次见。”再然后胡蝶拖着胡二走向门口,风风火火的退场了。

那个人便是柳姐所说的王公子吧……

章节目录 第五章 胡蝶 从盼香楼出来之后,胡蝶和胡二走了一路,最后两人来到一条宽阔的长街。

街两侧挂满高高低低颜色鲜艳的幌子,被晚风吹的猎猎作响。但深夜里没有几家店铺开张,显得有些寂寞。

浓烈的酒香依然飘满这条街,胡蝶轻车熟路的找到传出酒香的酒家,随便选了张长凳坐了下来。胡二紧紧跟在后头,在她的对面坐下。店里摆了四五张桌子,此时没有其他人,冷冷清清。

老板看到胡蝶,略略感到惊讶,然后摆好酒杯又送上一壶温酒和小菜,无声退下。

胡蝶见东西都上来了,一边倒酒一边吃着小菜。坐在对面的胡二从盼香楼出来之后都沉默着,因为自己的关系又给胡蝶添了麻烦,心中有愧低头不敢语。

“喝吧。”胡蝶帮他斟满。

胡二怯怯应是,端起酒杯就喝了下去。这酒相当烈,酒水顺着喉咙流下去,就像一团火沿着喉道一路烧下去。而且他喝的太快被呛到,难受的咳了几声,被辣得眼睛都红了。

“呵。”

胡二听见对面的胡蝶小小声的笑了一下,然后他一脸不解的看去。但胡蝶没有看他,只是无言的望着酒杯,轻轻摇晃着杯里的酒。

最后胡二还是忍不住问了:“胡蝶姐姐,你怎么会到盼香楼的啊……”

见识过她那般蛮力之后,再看看她。胡蝶做事的时候很勤快,为人也直爽豪迈,若是家里没有钱,可以多找几份工作来帮补家计。去做体力活也完全没问题,大概没有几个人的力气能比她的大。为什么会在那里工作呢……

“你能想象,我以前是什么样子的么?”胡蝶还是那样看着酒杯。

“不。不知道。”

她看着酒杯里的倒影,摩挲着杯口边缘,缓缓道:“小时候的我,满脸的麻子,皮肤黑黄黑黄的像是在煤堆里滚了一遭,特别丑。”似乎是觉得还不够形容有多难看,她又念了好几次特别丑。

“这样……啊。”对着这张美得不可方物的脸,胡二觉得她的话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也不知胡蝶有没在听他的回答,只自顾自的说下去:“那时候我还住在当时救你的那片郊外。因为长得不好看,同龄的孩子都不愿意我玩,甚至走近他们些都会对我丢石子。”听着像是孤单寂寞的童年时,她却说着说着笑了起来。

“那个时候我的爹和娘都在,他们总是让我忍着。说是要团结友爱,他们还小不懂事,让我当个大姐姐包容一下他们。”胡蝶喝下这杯酒,自己又倒满,胡二注意到她的眼睛开始变得湿润,“我也照做了。因为爹娘真的很爱很爱我。哪怕家里再穷,对我也没有吝啬过一分一毫。我想着只要有他们在,我就什么都不缺了。外面的人对我再过分我也可以接受。可是他们还是走了,一点预兆都没有……突然,突然的只剩下我一个人。”

“那府里的夫人是?”

胡蝶没回胡二的话,一杯又一杯喝着。

追忆往昔,让她坐在肩上看烟花的爹,抱着她到店铺里选最好看布匹的娘,和人聊天没几句就要扯上自己女儿的爹,每天换着花样给自己女儿扎头发的娘。仿佛这个满脸麻子黑丑黑丑的小姑娘是上天给他们最珍贵的礼物,任谁都比不上的可爱小公主。

过去一幕幕回闪,那些最简单最温馨的岁月编织成一张张甜蜜的画卷,陪伴她度过多少个不眠夜。

“他们走的时候,我只到这里只有那么高。”她比划了一下,还不到胡二的腰那么高。“最开始那阵子我还没回过神来,也不记得怎么撑过去的。当我回过神来之后,暂住在附近的小少年跑过来对我说,‘你要不要来我们家?’”

最后这个少年带给她的不只是一个新的家,还有数之不尽的感动,生存下去的勇气。甚至那个懵懂萌动的少女深情。

胡蝶再倒酒时发现酒壶里什么都没有了,她用指节敲了敲桌面示意店家,随后低着头继续说道:“那个小少年就是老夫人的儿子。他这个人呐……看上去弱不禁风又傻乎乎的,逢人就傻笑也忘了和他们打招呼。但其实非常聪明,坚强勇敢。很体贴很懂得照顾人。我在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呵呵。酒量极差,喝醉了就到处唱歌继续灌自己酒,还总是被呛得自己哭出来。淡淡的眸子浸润得暖人心脾。”

“那年他去赶考,对我说‘等我回来’。这一等就是八年……”

“放榜的时候没有听到他的名字,说实话大家都挺失落的。不过落榜了还能再考,只要人没事就好了。只是等了好几个月,都没有他任何消息。”

胡二问道:“会不会是落榜了,受不了打击……他会不会?”

“一开始我们都是这么想的,老夫人当时吓得整个人都昏死好几天。知道这件事之后,我也请人去查查是不是那么一回事,结果却发现他根本就没有去考试。”胡蝶接过酒,又喝了几杯,轻声叹息。胡二也猜想到最坏的情况了。

“不管他是迷路了又或者是遭遇了其他什么,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会想尽办法回来。临走前他千叮万嘱要我好好照顾娘亲的,不可能就那么走了不回来。”

说不定大家早就认为他已经死了,只是都默契的绝口不提。

胡二可以想象老夫人最开始那段时间日日看着门口等着人回来,守着一个可能已经不在的人。黎明、黄昏、黎明,瘦小的人影随着日出日落延伸拉扯。

“也是那时候起,老夫人的身体开始变得很差,脸色总是灰暗灰暗的,时不时就会得一些小病。”不知道是不是累了,胡蝶用手支着头,细长的睫毛覆下来,艳美的面孔忽然间变得憔悴落寞。

“所以吧,哪怕是少了谁,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吃穿用度,治病买药,拜托别人去找他消息……不管是哪里都要钱。用不了多久,家里的钱都用完了,能变卖的东西也都卖完了。不过到底不是长久之计,总得要有人站出来的。”

不管是他临行前的嘱托,还是为了报答那份收养的恩情,都让人觉得沉重不已。

“那……他们的亲戚呢?遭遇此等变故,亲戚朋友应该会帮忙才是。”但说完之后胡二才发现自己问的问题是多么的多余。

胡蝶冷笑:“自从他父亲死了之后,很多人都已经疏远了。再听说他是那么不明不白的消失了,那些所谓的亲朋戚友一个个赶着躲瘟疫一般。街坊领居里流传着是我将不幸带到他们家的话……什么害死自己的父母再去害别人的灾星。现在想来,确实像那么回事。”

胡二愤然道:“这不过是无稽之谈!”

胡蝶自嘲似的笑笑:“可我到底是女人,想要一份工作不容易。况且我也没有什么本事,不懂诗书,音律舞蹈也不行,又不会刺绣裁衣……后来辛辛苦苦找到几份工作,多吃点苦,也算是能勉强过下去。”

“试过收起头发做店小二,倒夜香,当过浣衣娘,最后是去的码头搬运东西。手脚勤快的,力气大的多搬一些就能多赚一点。呵,很适合我是不是?”

胡二:“……”

胡蝶的美是绝对的,不管她站在什么地方都必定是最耀眼的存在,不论什么昂贵的饰物在她身上也只能是装饰,绝抢不了她半分风采。但不知为何,这样的人,胡二却能想象着她穿上破布衣,颈上搭着汗巾,肩上扛着麻袋辛勤工作的模样。而且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再然后就是陈妈找到了我。”胡蝶扯下发饰,飒飒晚风撩起鬓角滑落下下来的头发,“我还是很感激陈妈的。因为就算我再卖力的去搬东西,也不过是手停口停的干活。若是老夫人身体状况再坏下去,我又了点受伤,很多问题都会开始暴露。她,给了我那么个机会。”

不知是不是那忽明忽灭的烛火的关系,胡蝶突然苍老了许多,双目无神的望着酒杯。后来不知道胡蝶在酒影里看见了谁的身影,她痴痴又无奈的一笑,把这杯酒泼洒在地上。

“我也知道我这样的人,再怎么辩解再怎么解释,也都洗不干净说不明白了!可是我……我……只是!”胡蝶后面的话全部哽在喉头,什么都说不出来……

外边的人长人短她可以装作没听到不计较,装作豪情肝胆的女侠对流言斐短一笑置之。可是人非草木,被伤害了又岂会不难受,被刺伤又怎会不流血。

只是喜欢一个人而已,为守住那句承诺看顾他的家人,等了他八年。而今这一份信守或许要带到黄泉才是终点。

没有人告诉她要怎么做。没有人来教她怎么走下去。那个人有多让胡蝶魂牵梦萦,这些年对她来说就有多窒息残忍。

“那凉川的王公子呢?”

胡蝶抬眼,无奈一笑:“你怎么知道的?”

“柳姐和小杨姐姐说的。既然有人真心待你,又为何……”

胡蝶撩起鬓角的头发,抢先道:“我已是这样的人,人家又是何等身份的贵公子,我跟着他免不了让他被人说三道四。而且……他对我全心全意,这般心意我却不能同样全心全意回应。我也不能给他什么许诺,因为有始无终的诺言,不过是种折磨罢。”

感情之事或许就是这样吧……既然不能给对方期许,便不要随意许诺。

胡蝶姐姐定是真心的喜欢那两个人。一个是年少的救赎,一个是苦海的明灯,不论哪一个人都是真心实意的待她,所以不论是谁她都想要交出真心交出所有去面对去爱。

之后两个人也不言不语,胡二看着胡蝶一杯一杯的喝,一壶一壶的喝着。推杯换盏不知过了多久,突然胡蝶猛地用头撞击桌子,一下一响,一下一响,每撞一下都伴随着一声“哈哈哈”的大笑……场面诡异,惊得胡二和店家直愣神。

七八下之后她停了下来,头也叩在桌子上不起来了。

啪嗒啪嗒,是水一滴一滴重重地打落在地上的声音。许久许久之后,她头发凌乱着抬起头笑着哑声道:“嘿,这酒杯怎么倒了?酒水洒了一地,当真浪费。”脸上多了两抹红,似是醉了。

那个一整夜让数十名客人轮流灌酒都不曾踉跄一步的胡蝶醉了?

酒杯酒壶因为刚才的撞击倒下了,倒得酒水一桌都是,然后滑过桌沿洒落满地。而她脸上的妆,也花了,哭的很丑很丑。胡二仿佛看见胡蝶说的那个很丑很丑的小女孩独自一个人躲在角落哭泣的样子。他心中莫名有点难受,伸出手握住胡蝶的手。

此刻胡二似乎,忽然明了。

她曾经喝下的酒是她淌过的泪水,抹过的唇红是她流下的血。不管身负多大的压力怎样的伤,最后依然无悔的披甲上阵,笑着战斗到最后,不犹豫不退缩。没有人去问她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勇猛无畏,没有人在乎她到底想要的是什么。

她,其实也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她不是一直都那么威风凛凛屹立不倒……

“姐姐,我们一起回家吧。”胡二吸了吸鼻涕,带着哭腔笑着说。

良久,胡蝶抹干净脸。她如此口齿不清的说道。

“好。”

章节目录 第六章 你的名字 一个月后,在老夫人寿辰时所说要来观音庙拜拜的那天。

这座观音庙坐落在云梦北郊。虽说是郊外,但人烟味很重。

相传当年秋水国师出征前,就来过这里拜观音,自此之后屡屡大捷。加之这又是云梦唯一一座观音庙。本地的人自然都会来这里拜拜求个保佑,外地的多是慕名而来。因为来参拜的人非常多,香油钱都积攒得不少,经常翻新整改,一年年下来,所以导致现在的观音庙异常富丽堂皇,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地处郊外的庙宇。

这座观音庙背靠大山而筑,是云梦北郊的最深处。胡蝶雇了一辆马车来,也将近行走了三刻钟。

还有一小段路才到观音庙的时候,胡二他们能够清楚的听到叫卖声。胡二掀开车帘,可以看见路两旁有很多小房子,有些升起一缕薄烟,还有阿伯阿叔在田边交谈,青色的麦浪滚滚,老黄牛低头吃草,小雀叽喳,牧童奏笛。一派悠然。

那庙前边还有一个建得相当壮观的屋子,青瓦红墙的围了个严实,看上去不太像是住人的地方。

胡蝶看他有些疑问,便先开口说道:“那是庙祝起的,专门用来给它产香火的。那庙祝以前是个商人,后来承了家业卖掉了原有的商道。回到这里倒也没有浪费商人的本事,也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还真是自产自销啊……

“哼,狗改不了吃屎。这些做买卖的都是这幅德行!”胡娘不屑道。

老夫人笑着缓缓说:“那倒不是。我听说那庙祝除了留着一笔钱来维护观音庙,多出来的基本上都去接济附近的人了。”

见胡娘还是一副“做买卖的都是坏人”的模样,车里的其他人都无奈的笑了。

“还是没能想起什么么?”胡蝶问他。

胡二摇头,片刻道:“我大概是姑苏那边的人罢。若不是,也至少生养在那边。大概还念过些书……”

这些都可以从口音,饮食习惯看出来。能写的出一手好字,阅览告示书籍也没有问题。但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但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呢?头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为什么会落水呢……如果能解开这些谜题,顺藤摸瓜说不定就能弄明白一切。虽然记忆可能还是回不来,但至少能清楚自己的来历也是好的。

“别着急。今天去庙里拜拜,指不定很快就能想起什么了!”老夫人安慰道,“在此之前,都可以把我们那当自己家一样。”

“当然不能吃白食!”车里‘三个胡’异口同声道。

旋即满车都是笑声。

一下车,胡二就被那观音庙顶反射的光晃得快睁不开眼了。

这观音庙建在山上,金顶青墙红门,那大门约有五六丈宽,顶上瓦片油亮油亮的相当惹眼。在山下看,不知里面结构如何,但能感觉到里面必定不小。山上山下都栽着一棵高大的菩提树,山上的那棵更是挂满了祈愿的红纸。香烟燃起,笼得这里倒显得有些不真切了。

而山下有卖桔子水果的,有卖胭脂首饰的,有卖鱼卖菜的……俨然就是一个小集市。往来非常多人,三马车宽的路被挤得满满。这些人当中,有的是三三两两小姐妹一起聊聊走走、有背着行囊行色匆匆的人、有携老带小的一家人、有面露喜悦的、有愁容满面的……

突然,有一股非常浓郁的香气直逼胡二的鼻子。他循着香味看去,发现还有卖肉包子的小摊!又想起自己还没有吃早饭,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

“该上去了,小二。”老夫人牵起胡二的手,带他走。

“哦……好。”

那肉包子又大又鼓,香味诱人,好想好想吃吃看……

因为这山壁有点陡,所以最初建造观音庙的人为了方便把材料运上去,把山路修得九曲十八弯,多年后又给这路铺上了大理石。因为路窄,轿子不方便上去,于是又在靠近里边一侧修改成一弯十八阶,每阶五尺长宽一尺高的梯,方便信众上下行。

近年来又在每一弯的外侧加上了大理石制护栏,每两个护栏柱相连之间都有一块石板,石板和扶手上均雕刻着季节性花朵,每一弯都不同,如正月水仙、二月杏花、三月桃花……直至十二月腊梅,头尾两处各雕刻一朵彩云,最中间的三处刻画的则是莲花。这些花云雕刻的栩栩如生让人感觉似有暗香浮动,传闻曾有蝴蝶误以为是真花,在青白的石板上驻足停留,足见刻画之人的功夫高深。

他们一行人因为要照顾老夫人,所以走了很久才到庙前。在观音庙前有一个巨大的青铜香炉,里面插满了高香,导致烟云撩撩。而在山上则不似山下那么热闹,虽然人还是非常多,但每个人都安安静静的,交谈的时轻声细语,生怕吵到什么一般。

不少人在那棵菩提树下跪着,那些人均是双目紧闭,手中紧拽着一张写着字的红色宣纸,那宣纸一端系着一根红绳,红绳的另一端系着一个桔子。有几个似是许愿完了,站起身,手用力把写下愿望的宣纸往上抛。

有的人很顺利的把它挂在了菩提树上,笑意满满。有的人则并不顺利,抛了好几次都掉了下来,脸色就不太好看,一次又一次,直至把它挂上去。

胡蝶说道:“那纸上写了自己的心愿,在树下许愿,然后把它向上抛,如果挂在树上,就说明上天接受了你的愿望,会帮你实现。”

“如果真的那么简单就可以实现,那还要那么努力的活着干什么?都是骗人的。”胡娘嘀咕道。

“人呐……心里总该有些盼头,不然就不知道要怎么走下去了。”

而后四个人各怀心事,也不再说话了。

走到庙宇门前,可以清楚看见供于殿中的观音像。巨大的观音石像立于殿中,脚下莲花塑的逼真,其形其状可见是出自那护栏石板的雕刻师傅。观音像也塑的极好,那观音手执净瓶与杨枝,体态匀称姿态优美,站在莲花之上,头略略低下露出慈笑,似是在倾听众人的心音。

殿两侧,均有一扇门通往后院,那边多是一些达官贵人到这边祈福求签,中午小憩时住的小房间。还有供游客赏乐的花园,里面种满了各色佛瑾。

地上放置了九个蒲团,摆得整齐。每个蒲团前还有一个竹筒里面放着竹签,用以求签之用。因为来人很多,所以一般都是要站在门口排队等候。在胡二身后有一位夫人目光烁烁直盯着殿内的观音像,双手合十,嘴里喃喃念着什么,看起来十分虔诚。

排了半刻钟的队,终于轮到胡二了。

他整理了一下衣服下摆,跪到蒲团上,闭目祈祷,双手合十,低下头来,中指点到了他的眉心。

其实他也不知道许下什么愿望才好,想要找回记忆找回家人;又想胡蝶老夫人她们过得好,早日找回那个人;还想要胡娘再也不要那么暴躁,能有个好夫婿不在意她的样貌……

“那么多愿望,观音大士会觉得我太贪心而不会帮我实现吧。”胡二如此想着,不自觉的笑了一下。阳光透过纸窗洒在胡二侧脸,俊美的轮廓突然变得柔和起来,白面修眉,眼睫微颤,薄唇浅笑。这画面勾得还在后面排队的少女们芳心暗动。

想了片刻,他低声说道:“愿世人安康。”

然后就拿起前面的竹筒开始摇了起来,殿内‘飒飒’‘飒飒’竹签互相碰撞的声音回响。直到一根竹签‘啪嗒’一声落地。

在门口有个挂着‘半日仙’横幅的地方,那里有位紫衣道人老神在在地坐着,他前面是一张茶几身后有一排用以解签的签文挂在木制的架子上。解签的队伍也很长,三四十个人,不过那半日仙好像没说几句话就会走掉一个……

胡二前面的是胡娘,轮到她的时候,那半日仙拿过那只签看了一眼,一字一句道:“恩。第三十二签,下下签。”他刚说完这句话,胡娘马上就甩袖离去。

……估计是很多人都抽到下签,下下签,又不愿意听着老头慢吞吞的讲话就一下子跑了吧。

轮到胡二了,他把手中的竹签递过去。半日仙看了一眼,还是那般一字一句道:“恩。第八签,上签。”

看到自己签运不错,胡二开口问道:“请问道人该做作何解?”

半日仙转过身看了一眼签文,笑道:“虎恋高山别有机,众人目下尚狐疑,燕来嘹呖黄花发,此际声名达帝畿。”他非常有感情的朗诵着,只差摇头晃脑了。

胡二看的有趣,迫不及待的的想知道签文是什么意思:“如何?”

“小友方便告诉贫道你的生辰八字和姓名否?”

胡二就很郁闷了,自己叫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怎么还会记得生辰八字呢?

忽然间,好像有什么东西闪过。然后鬼使神差般脱口而出一组生辰八字,“叫……王辰逸?”

半日仙笑道:“得此签者日后必飞黄腾达,若问姻缘……”他掐指神算了一番。

半日仙还没有算完,旁边传来一个女声:“少爷?!小少爷?!”

她的声音颤抖着,似乎马上要哭出来了……

章节目录 第七章 我的名字…… “你是小少爷么?”那女子又神色激动的问了一句。

霎时间,胡二没有反应过来。他瞪大眼睛,指着自己道:“……啊?”

女子还想说什么,张着嘴动了几下,却一句话都没说出来。突然她跪下来,紧紧握住胡二的手,两行泪随着脸颊滑落,嘴角一直抖动着向上弯,一双眼紧紧的看着他,目光灼灼。胡二看的心头直打颤,虽然这副又哭又笑的表情看起来非常不体面,但却能让人感觉到她此刻是多么的幸福……

“小小,你怎么跪下了?”这是前面排队拜观音时站在胡二身后的那位夫人。她刚才去问庙祝中午可有房间歇息,出来之后远远就看到刚才的场景以为她被人欺负了,急急忙忙跑过来问个究竟。

小小见夫人来了,仍是跪在地上握着胡二的手,激动得话都说不清楚:“呼人,菩萨,菩萨显灵了……塔似肖少爷。”

那位夫人耳朵本来就不太好,小小现在又是话都讲不准,所以到底说了什么也不清楚,但看到她这般激动,心想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夫人也略显激动的说道:“你,你慢点说。先缓缓。”小小点头,开始擦掉眼泪鼻涕,平复一下心情。

胡蝶发现这边闹出不小动静,也过去问道:“这边是什么个情况?”

胡二抬头对上胡蝶的眼睛,摇了摇头,道:“好像,她们是认识我的人,吧……”

听完胡二的话,胡蝶看向小小和那位夫人,又环视一周,叹息道:“沈夫人,我们不如找个地方,然后好好坐下聊聊?”

那位沈夫人也注意到围观的人,在观音前这么扰清静当真不好。于是点头应好后去找庙祝要一件屋子来谈话。

观音庙后院的屋子是专门用来给人休息的,所以摆设简单空间小。一张桌子几张凳子,一床一几案一扇窗,全部都是木制的,而且款式普通,甚至门窗上雕镂的莲花也让人感到平平无奇,一点也没有前边那些石板神像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整个屋子最精致的东西当数放在几案上的熏香炉。这个熏香炉也被做成莲花型,颜色漆黑,这莲花上纹路都细致入微一丝不苟的还原出来,每一片花瓣都不尽相同。很难想象这么一个熏香炉到底要花费多少心思和功夫。熏香炉顶上镂空,吐露出袅袅轻烟,满屋都是泠泠檀香。

他们几个人进了房间之后,胡蝶和老夫人坐一边胡娘站在她们身后,沈夫人坐在她们对面,小小给几个人倒了茶水后站到沈夫人后边。胡二则不知道怎么才好,像根木头一样笔直的立于中间。

沈夫人先开口道:“你是那位胡蝶小姐吧?当真如传闻那般美丽动人。”此时沈夫人对面的那位女子素面素衣,乌发也只是梳理整齐未作其他打理,也美得让人目眩神迷。除了那位名震云梦的胡蝶,她实在想不出第二个人了。

沈家在云梦以‘乐善好施’和‘凉川王氏亲家’广为人知。他们家境富裕,时常施粥赠药,家中的老夫人更是亲力亲为,胡蝶自然是见过她的样子,所以前面一眼就认出来了。

胡蝶莞尔一笑,算是回应。接着她端起茶杯,抿了一口,道:“不如我们直接进入主题吧。我家小二……就是杵得橡根木头的这位说你们认识他。”,胡二听见胡蝶的话后点点头,胡蝶确认之后继续说,“他是我三个月前在江边捡回来。醒来之后便失去记忆,连自己姓甚名谁都不记得了。他那时候虚弱的不得了,放他一个出去也于心不忍,我便收留他。至今也没想起过去的什么东西。而且他一点都不像是云梦这边的人,所以能解释一下么?”

沈夫人一时语塞,不知从什么时候说起才好,她转头看了一眼小小,示意让她说。小小明白自家夫人的意思,开口道:“我想胡蝶姑娘肯定知道我们是从凉川过来的吧。可是我们为什么会迁居来到这里却没有几个人知道……不仅是我们这里不想声张,王富贵那边也想要隐瞒这件事。”

胡蝶和老夫人聚精会神的听着。胡娘则觉得手痒嘴闲,想嗑点什么。

“当年王富贵觊觎我家小姐的美色,硬是要我家小姐嫁给他。小姐不从,他就耍手段逼她就范。他们天天上门给聘礼,我们家当然是不收的。可是他们招招摇摇的上门下聘,凉川人不消半天都知道这件事了。大家都知道我家小姐是王富贵看上的人,大家都怕得罪了王富贵,所以以后都不会有其他人来向我们小姐提亲了。”

胡娘双手抱胸,道:“这样就让你家小姐嫁过去了吗?你们倒是容易被逼得就范呢。”软弱的人根本不值得同情。胡娘就是那么认为的。

小小气的直跺脚,脸红耳赤,大声反驳道:“才不是!我家小姐才不是那样的人!”

初次撞见王富贵的时候,沈清华见到他那不怀好意的笑容,当场就掀翻了好几家小摊。粉袖玉手抓起装着珍珠粉的盒子照着王富贵的脸就那么甩上去,然后扯下自己的发钗再一个帅气的转身像武侠小说里那样把它当作飞镖飞了过去。虽然都被王富贵身边的手下截住,但每次光是想想自家小姐当时的样子就激动的想穿回去呐喊助威。

沈夫人接过话,道:“我们家之前是靠出租田地给农民赚钱为生。后来听闻商道好走,才卖了原有的土地做买卖。原本租我们田地的农民买不起,新的主人对这片地又有别的想法。他们做不下去了,来找我们讨点活干。那时候我们才起步,很是缺人手,而且这些人家都是一辈又一辈跟我们租田租地的,看到他们这样失去了经济来源,仍是要养家糊口却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心一软就让他们加入了。”

说到这里,胡蝶感同身受。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有一个家人就意味着多了一份牵挂一份责任。对于那些祖祖辈辈都是靠耕作营生的人来说,给他们新生活一个机会有多么重要,沈家的这份善意让他们有多么感动,不言而喻。

“万事开头难这句话说的没错。纵是商道好走了,刚开始的人脉商品等问题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解决的。他们王家就是利用这一点从中作梗,搞得我们商队寸步难行。那时候老爷差点被逼疯了……若是我们赚不了钱,走不下去,亏得倾家荡产的不仅仅是我们家,还有跟着我们一起走的那些农户们。那段日子真是难受的饭都吃不下,清华那孩子不忍看我们这般模样,就自己,就去答应当王家的妾侍了。”说完,沈夫人目光含泪,似有针哽在喉。

胡娘指着胡二又道:“说了这么多,那和他有什么关系?”说完就被胡蝶暗暗的踹了一脚,老夫人也小声说了她一句。

见沈夫人又想起过往伤心事,一时间可能伤心的说不出话来,小小便继续说道:“嫁过去王家之后,我家小姐怀上了一个孩子。但王富贵的女人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她们处心积虑想要除掉小姐肚子里的孩子。于是小姐就和我一起计划生下孩子之后,让我将那个孩子带走。只是在逃跑的路上出现了意外,我不得不把小少爷放到一个商船上,自己把那些杀手引开……”

事后她总觉得自己辜负了沈清华的嘱托,没有照看好小少爷。不过当时她却没有心思考虑太多,因为那些杀手追赶着她,好几次就要被抓住了。

她一路翻山涉水脱逃了半年,路途上遇到多少毒蛇猛兽,面对过隆冬腊月的饥寒交迫,躲过歹人杀手飞来冰凉刀刃,一路艰难不曾叫苦半分。直到她发现那群人不再跟着她的时候,她才决定回去王家跟小姐请罪……

只是回去之后竟发现沈清华已逝去半年之久。想到自己连一句好好道别的话都没说,看到沈清华那个悲伤背影竟是匆匆的最后一面,小小就泪流不止。最后她悄悄敛了几件沈清华的衣物做了个衣冠冢,就请辞回了沈家。

听完之后,胡蝶沉思了片刻,道:“既然你说的小少爷在刚出生不久就和你失散了。那么你又怎么确定小二就是你们的小少爷呢?”

虽然胡二和她没有什么关系,但既然他带回来了,又决意收留他之后,就把他当作自己人看待,断然没有随随便便应对过去的道理。能找回家人一家团聚固然是好事是重要的事,正因为这样才更不能马虎应对,免得最后闹出什么乌龙只会让彼此都失望难过。

小小抹掉眼角的泪水,道:“那是自然。方才这位公子在半日仙那解签算命时,不是念了组生辰八字和一个名字么?”,说完所有人都齐齐看向胡二,胡二被盯得不自在,点头说是。

看他承认之后,小小继续道,“这生辰八字和名字恰恰正是我家小少爷的。当年出走前,小姐亲自将这些东西都写在一张纸上,放进他的襁褓里。虽然小婢不识几个字,可小姐日日念叨着这名字小婢是断断不可能记错的!而且,而且小少爷如果还活着,那就是公子这般年纪。”

沈夫人前面认认真真的盯着胡二看了好久,时不时的点点头,眼睛似乎又泛起泪花。这些年一直都有在暗地里躲过王家的人去找,今天终于找到了!

同年同月同日同一时辰出生又叫同一个名字确实不不太可能。胡蝶不经意看了一眼胡二,如果他是当下胡编乱造的一个名字和八字,却完全一致未免过于巧合。若是当时才突然忆起这些东西,那必然是他记忆深刻并且与他相关的东西……

况且沈家有钱也有门面,说是图这个一无所有的小子的什么东西也毫无道理。

胡蝶思来想去,认为胡二确实就是他们的小少爷。万一不是的话,那他也肯定是和那个真的小少爷有不浅的渊源,顺着这条线索更是能找回两个人的家。所以不论怎么想都是让胡二认回沈家更加好,况且沈家也是值得托付的。这样想着,胡蝶也感到安心了。

片刻后,胡蝶再次莞尔一笑,道:“既然如此,我也能放心的把小二还给你们了。”,她转向胡二,“你觉得呢?”

胡二没有什么很特别感觉,多的只有茫然。可能是一系列的剧情来的太过突然,稀里糊涂的就找回了失散多年家人,又稀里糊涂的知道了自己悲惨的身世。所以现在脑袋也是一片稀里糊涂。

“我,觉得可以试试。”

胡娘不解:“试什么?”

“去沈家看看。说不定能记起什么……”他看去小小和沈夫人那边,发现她们目光装满期待,“但我还是想找到养我的人,我什么都不记得了,突然消失了那么久,他们肯定很担心我……”

沈夫人眉开眼笑:“那是自然。我们也会帮你找的!要好好感谢他们才行!”她站起来小心翼翼的去摸他的手臂,抬头仔细看他的模样,而后转头对小小道:“你看他这小鼻子真像清华……”

“恩。”小小应道。

接着她们几个人又聊了很多东西。本来沈夫人觉得胡蝶这样的风月女子会开口向他们要钱,对她的小外孙图谋不轨。但就聊了一阵子之后发现,她的举止言谈一点都不显媚俗,落落大方的反倒像个操持家庭的男人……

对!就是男人!心思缜密又干脆利落。

就是这么想着想着,突然就把心声说了出来。大家听到后,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小小更是嘴巴都合不上了,心道:“夫人怎么又把自己的心声说了出来!”

胡蝶笑道:“不过是生活的历练罢。”

沈夫人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转过去看了一眼小小。小小给了她个无奈的眼神,她当即明了。“对不起……我刚才失礼了。”沈夫人一个劲的尴尬赔笑道。

胡蝶摇头说无妨,又聊了一会儿后,提议道:“想来你们今天也是来向菩萨许愿的。如今找了那么多年的人回来了,不如我们一起去还愿吧。”

沈夫人笑道:“对对对!要好好向菩萨还愿才是。”

起身出门前,胡蝶开口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真名呢?小二?”胡蝶看向他。

他还是有些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那个人,还在犹豫着。

“我,我叫王辰逸……”他如此说道。

章节目录 第八章 凉川往事 大夏国内最大的“三川”,洛川、云川以及凉川。云川自东北向西南而流,洛川自西北向东南而流,而凉川则是自西向东,三条河流都有相交之处。人们常说的洛川云川凉川则不是这三条河,而是这三条河流沿岸各自最大的城。

洛川水网密布,连通西域蜀地,又能东向姑苏,水路运输便利,故商贸交易发达。

云川的土地最肥沃而且地势平坦,水草丰茂,农业畜牧业最为发达。

而凉川相比这两条河流,并没有任何优势。但仍然有人白手起家,把凉川带动起来,变得不比它们差。

富可敌国到底是有多富,没人知道。可是凉川的百姓却知道他们这里的王大地主有钱的足以握住半个凉川,不论田地粮食还是商贸客店,只要是和吃穿用度的有关的,就没有王家老爷不捏在手的。

俗话说财大气粗,可王家老爷王富贵很多地方都很平易近人——至少在公事上,虽然账目盯得紧但从来不克扣刻薄任何一个为他做事的人,赏罚分明,也颇有人情味,带动着整个凉川富裕起来,哪怕只是小小农家和婢女也比别些城的要过得好。所以上至商队主事,下至婢女农夫对他都很是尊敬。

但这位王富贵将近知天命的年龄,仍流连花丛,看上哪家貌美年轻的姑娘便想尽办法要到手,弄得城中有个长得稍微乖巧可人的女儿的人家都不敢放出来,对这人是真真又敬又怕。

王富贵如今已有一位妻子和十二位妾侍,子女却不多。

这是自然啊,王家家大业大,哪位夫人不觊觎着。在院子里斗来斗去,想尽办法不让其他人怀孕,怀上了就耍手段去打下来,能有四个儿女已经是上天庇佑他娘了,生出儿子的老四更是母凭子贵成了正妻。

这后院之争,王富贵也不是什么都不知。只是他年事已高,看着手中事业已经劳心劳力,加之他娶来的人不少是春楼女子。这些女人以前就勾心斗角惯了,现在手里又有钱,做起腌臜事来更是不着痕迹。

所以即使知道,也有心无力。况且他也有一个颇为上进聪明的孩子,至少能保得住王家基业。对这些事情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只要他自己爽了就可以了。

这不,新进来的十三太太临盆在即,王富贵又因为一些事情必须出远门。又有法师在她怀上孩子不久后,卜算预言这肚子里的是个男孩子。这深宫庭院里”狼”都打着她肚子的主意,可想而知十三太太是有多寝食难安。

这十三太太叫沈清华,长的水灵可爱,饱读诗书,自幼被父母呵护长大。与其他大家闺秀不同的是她小时候可喜欢蹦了,跟个顽皮的猴子似得,成日上蹿下跳,爬树摘果泥地打滚,一点都没有女孩子的样子。连带着身边的贴身丫头也是这么野的姑娘,两个人成日一起打闹。直到十三四岁,沈家父母也觉得不妥了,要她老老实实待在房里好好学学怎么做个温婉贤淑的女子。

沈清华就天天抱着书看,就是不碰针织女红。不仅看四书五经,大家名作。也看稗官野史,兵法还有民间流传的那些爱情故事。受到”这些书籍”的熏陶,沈清华一直抱着要和未来自己挑选的心上人一起白头偕老,共度余生的想法来寻觅自己合眼的如意郎君。

某日,沈清华确实在家里待不住了,悄悄跑到在街上挑选脂粉饰物。好死不死就撞上了王富贵。这王富贵可是”一见钟情”,被熏陶的沈清华又怎么愿意跟着糟老头在一起,当街大骂甚至摔了几家路边的摊档。

王富贵对这小刺头姑娘感觉很新鲜也喜欢的紧,用了不少明的暗的手段终于算是把沈清华弄到手了。沈清华心心念念着自己的”择夫原则”,可偏偏撞中这老头子,还未相守你却白了头。迫于王富贵对沈家的压迫,无可奈何的嫁入王府,在着这两三年又看破这深深庭院里的勾心斗角,只道想要在这里安安静静的度过余生。

可上天似乎跟她开了个不小的玩笑,她怀上了孩子。沈清华知道其他十二位夫人暗地里肯定都对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怀好意。于是当机立断,早在几个月前让心腹侍婢去安排好一切,在孩子出生之后带他走。越远越好,不要在这个每日都刮风下雨的屋檐下讨生活。

临产的前两天,沈清华日日叮嘱心腹侍婢这件事一定要办好,让她反复确认有无纰漏。

终于到了生产的时刻,沈清华的房子进进出出一片忙碌。

“呜哇!”这是孩子出生后的第一声,确实是个男孩儿。

沈清华经过艰难的生产过程,终于生下来了。她怜爱的看着襁褓中的孩子,如今满脸的虚弱看不出往日娇美,伸手接到怀中。小宝宝很乖,也可能是哭累了,现在安安静静的睡着。

小宝宝刚出生皱皱巴巴的,不好看。但沈清华知道,他将来一定长得俊朗非凡,气宇轩昂。可惜她不能陪着他长大了。

“孩子……娘亲对不起你。”沈清华忍不住落泪。

“小姐,时间不多了……”身旁的婢女越说越小声。这婢女就是和沈清华从小一起野的那个,看见自家小姐如此伤心,自己也难免悲痛起来。

“对。这孩子不该留在这里。”沈清华胡乱抹了把脸,”小小,拿纸笔来。”

小小照做。沈清华拿起笔,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写下自己孩子的名字和生辰八字,轻轻塞进孩子的襁褓里。然后慢慢放到小小怀里,最后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别过头去躺下了。

“走吧……以后都不要回来了……”小小看不到沈清华说这句话时的表情,只有萧索凄凉的背影。

沈清华缓缓的合上眼睛。再见了,我的孩儿。

小小片刻都不敢停留,抱着小少爷就跑。她很久很久之后才知道,这一次,不仅是沈清华和她孩子的分别,也是小小与自家小姐的诀别。

沈清华这次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沈清华很清楚,王富贵这次出远门铁定是那些女人有意而为之。为的就是杀人灭口,既然错过一尸两命的机会,那么就多来一刀也并不碍事。事后掩埋真相也并不难,毕竟自古以来死于生产的妇人并不在少数,孩儿夭折更是天命。

所以一定要逃,越远越好。

半年前沈清华就和小小一路部署逃亡路线。小小明白自家小姐是那般割肉之痛,依然将如此重要的事情托付给自己。抱过小少爷后,忍住心中哀伤之情,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

小小迅速换好了藏在花园里夜行衣,轻装上阵,尽量放轻脚步声,到遮掩得完美的狗洞爬了出去。

今晚无风无月,即使回廊点满了灯笼,整个王府后院也让人觉得氛围诡异。

一房中的某位夫人听丫鬟报告沈清华那边的情况。

“稳婆走了?”

“是,奴婢亲眼所见。”

夫人美眸一转,托腮沉思道:”这稳婆是老爷亲自挑选的,待她再走远点再动手。”

“是,夫人。”说罢,丫鬟便退出房间。

“老爷这次出远门到姑苏,少说还要月余方能回来。到时候人都下葬了,又能查出什么?”夫人脸上挂着的是温柔至极的笑,一点都不像在说着那么残忍可怕的事情。

可当这位夫人找来的杀手来到沈清华的房间时,只看见躺在床上的沈清华。

杀手走前去,举刀准备下手的时候觉得不对劲。他走前去探了探沈清华的呼吸。

这女人死了!

可是她的孩子呢?那婢女呢?这杀手心道:不妙。

火速冲出去,简单的和那位丫鬟说明情况,便叫了在正门附近待命的其他兄弟一起找。

“夫人不好了!”丫鬟慌张说道。

夫人蹙眉。

“十三夫人已经死了,可她身边的丫鬟和她的孩子不见了。”

夫人没有料到沈清华早有预备,只要那小小和她的孩子一天不死,她就担心。担心被别家孩子分薄了王富贵的家产。

虽然心里着急,但还是语气平和的说着”找,找到了就不要留活口。带着头回来见我。”

“是。”丫鬟急急忙忙退出去找那些杀手。

刚出门就看到回廊柱子上被那些杀手钉了一张纸”必定找到。”

一般的贴身侍婢,平日里不用干很多粗重活,所以气力比起寻常丫鬟都小些。可小时候跟沈清华野惯了,跑得贼快又好体力,一连疾跑了半个时辰也不见喘大气。

虽然如此,她也明白自己绝对跑不过那些职业的杀手。于是在昨夜下过雨的树林里留下用来迷惑人的脚印,又精心处理了一番后,自己躲在矮丛里,等那些人分头找她的时候悄悄的离开。

唯一担心的是怀中的小少爷会不会突然哭出声来暴露位置。小少爷似乎知道自己处境不是很妙,一直睡的很安稳。

小小心里叹了口气”为什么我们家小少爷要那么苦,还没见到自己的娘亲就要奔波逃命。”

正想着自己苦命的小少爷,那些杀手便到了。

那些人见了这些脚印,也不好判断到底去了哪边。因为有一条路的脚印一直延伸,有几条路的脚印只有十来步之后没了痕迹,仿佛告诉你”这就是我来用迷惑你的”。

所幸他们这里人多,有十个,小声交谈了一会儿后分成五条路,每条两人去找。就一瞬间,十个人都消失在黑夜里,甚至听不见他们踩到地上枯叶的声音。

小小估摸着他们走远了,小声骂了句,”抓一个丫鬟和一个婴儿居然要那么多人!呸!”,然后小心翼翼的跑开了。这时候怀里的小少爷笑了一声,仿佛在替小小开心。这让她哭笑不得。

就在小小离开后的两炷香时间,那些杀手又到回分开的这个路口,相视一眼便知都被骗了。他们在附近找到了新的,小小忘记掩盖的脚印。十人一同追了过去。

来来回回的追了三四天,小小也不知道自己跑到什么城去了。她没有奶水,可自家小少爷还在嗷嗷待哺的年纪,这些天将就着用米水喂了。

小小心里难受,急的流泪,也不知道小姐怎么样了。想回去看她,又不能辜负了小姐的嘱托,咬咬牙继续逃命。

突然,她觉得心绪不宁,眼皮跳。心中觉得,怕是要被追上了。

小小从出逃的那一刻起就下定决心:哪怕自己今天就要去阎王爷那里报道,也至少不能让小少爷落入歹人手里。

她不动声色的观察着。

这里是商队来往很多的城市,如果不出所料应该是洛川。距离凉川几天的脚程,水陆交通都非常方便,这里又是通往很多重要城市的要道,自然商队来往的频繁。

小小心中一动,掏出身上所剩无几的银两,买了块摸起来手感还过去的的布,还买了一些萝卜。

她用新买的布裹着小少爷,原本的襁褓放进萝卜。在里头摸到一张纸,上面是沈清华的笔迹。小小看了好一会儿,与沈清华一般轻轻塞进小少爷身旁。

小少爷突然间哇的哭了出来,并不是很大声,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小小眼中的泪水像是随时都会倾泄出来,”小少爷,婢子不能陪着你了。不要哭好不好,婢子也难过。”声音抖得最后几个字都听不清了。

小少爷仿佛听懂了似得,渐渐的收住了哭声。小小笑着哭了。

她悄无声息的潜到了一艘商船上,寻到一个比较显眼的地方,放下小少爷后又悄悄离开了。回到前面放置”假少爷”的地方,抱着在街上晃了几圈,然后朝远离码头的树林跑去了。

那些杀手注意到了小小,正确来说是认出了怀里抱着的那块布。

白日下,洛川熙熙攘攘全是人的街上不好下毒手,只好暗暗跟着,寻个合适的地方解决了。

小小更早就发现这些人了,前几天已经摸清他们的容貌。

“哼,姑奶奶我可没那么好对付!”小小愤愤的哼了一声。

而这厢的商船上。

“哎呀,林老板可真的真的是谢谢你了。”这人的声音恳恳切切,就差跪下来道谢了。

他又不好意思的说:”原想着给孩子盖个房子,现在的家实在有些小了。怎料遇到奸商,花光了积蓄。不然小日子还能过的滋滋润润……”

“客气什么!我们打小就认识,弟妹如今有身孕。木杰老弟有麻烦,我怎么会不帮呢?”那位林老板笑道,”叫林老板太客气了,和以前一样直接叫我名字就好了。”

沈木杰摸摸后脑,憨憨笑道”是是。清明哥这次真的多亏了你啊。不然我这边就没钱揭锅了。”

林清明拍拍他肩膀,”小事一桩,而且你也帮了不少忙。这都是你应得的。”说完把前面准备好的一袋银子交给了沈木杰。

沈木杰掂量了一下,瞪大眼睛说”不成不成,这太……”

不等他说完”你成亲的时候我都没去,这就当做是晚到的贺礼。记得小孩儿满月的时候叫我去喝上一杯啊!”林清明慷慨道。

沈木杰还是推脱。

林清明佯怒道:”弟妹可看着你呢!更不要说你又要当爹了。吃食用的花销肯定要多起来。多了那些也是给弟妹买多些补品补身子的。我警告你啊,你家媳妇,我弟妹可是金尊玉贵的正经小姐出身。她就爱上你个穷小子,你还敢不给她过好的看你嫂子放不放过你。”换回笑脸继续说,“所以以后呢有果子就卖给老哥,肥水不流外人田,有钱两兄弟一起赚。这就是报答我了。”

无奈,沈木杰在林清明的软磨硬泡下收下了。

忽然间,他们听到了”呜哇”的声音,像极了婴儿的哭声。

“清明哥,刚才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是的……好像是婴儿在哭喊。”

他们去寻找声音的源头,越走近越大声,渐渐的确定是婴儿的哭声了。

最后发现在船舱的一个木箱上放着一个婴儿!两人不由一震。不知是谁哪位放在这里的。

走前去发现,襁褓里夹着一张纸,上面写了生辰八字。两人大概都猜到了,这孩子是被人遗弃了……

这还是个婴儿,不管不顾可不行。

“清明哥这……”

“恩,他被人抛弃在这里了。”林清明眼神沉了沉。

沈木杰看到了林清明眼中所想,直接明了的说了,“要是嫂子看到大哥抱着这个男婴回去,绝对吵翻了天。”他走前去,把这孩子抱起来。

“王辰逸,好名字。我这文化不高的都觉得好。”沈木杰抱着他,用手指逗逗他,王辰逸竟转哭为笑起来。

沈木杰觉得有趣,又逗他,王辰逸笑的更欢了。

“真讨人喜欢!我家媳妇儿肯定喜欢他,正好她也要生了。给我家的孩子一起做个伴。”沈木杰一脸慈爱,现在提前体验做了一把爹,开心的不得了。

林清明知道沈木杰铁定是在为他着想。林清明往他衣兜里又放了一袋银子。

“清明哥这是干嘛呢!”沈木杰一脸慌乱。

林清明不看他,转去逗王辰逸玩,”老弟家里都那么拮据了,如今又要多带一个孩子。这些就当是我给这个小娃娃的压岁钱罢。”

这的确是事实,沈木杰过的拮据再要一个孩子当真勉强,于是也不好多说什么。

突然,沈木杰想起了什么,低声说:”我方才看到船上正好有个带小孩,也不知道方不方便去给他讨口饭吃……”

“好啊。走!去问问。”

船缓缓的驶开,往姑苏去了。

章节目录 第九章 将军 王辰逸跟着沈夫人和小小回到沈家已经大半个月,沈家人都对他疼爱有加。沈老爷沈夫人看到王辰逸就想起女儿,每天都会红着眼,语带哽咽的嘘寒问暖。

沈清华有一个弟弟叫沈清迟,小时候和姐姐不一样,他对针线布料特别感兴趣,整天窝在家里摆弄这些,现在是个相当有名气的裁缝还开了个小染坊。听闻亡姐的儿子找回来了,当即二话不说放下手头上的所有事情,带着妻子专程赶回来看他,还亲自为他量身裁衣。又让自己妻子给王辰逸做鞋子头冠,挑选玉佩,编扎穗子。弄了好几套服饰。无奈事情太多,也没能多留几日好好看看外甥就要走了。

而沈清迟有个女儿沈心,比王辰逸小四岁,生性活泼跳脱,跟名字一点都不像没有什么地方让人省心的。沈心因为自己奶奶整天念念叨叨的,从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有个才出生就失散到不知何处的哥哥。所以当王辰逸来了,整天缠着王辰逸让他给自己讲故事,闹着让他跟自己玩。

王辰逸还在迷糊的状态里。只觉自己稀里糊涂的就当上了小少爷,又稀里糊涂的来了那么多亲人那么多对他好的人。可若是说他没有感到开心那肯定是假的,沈家人对他的好是真心实意毫无水分的。不过他们的这份友善对王辰逸来说确有那么些困扰。

因为他什么都没想起来,若自己不是他们认为的那个人,这一份恩情便不知如何给他们个回报。那边还在找自己的养父母又不知道为了他难过了多少付出了多少,自己却在这里享受着别人的优待。

只觉受之有愧。

起得比鸡早的沈心的今天还是一如既往的跑过来折腾王辰逸,她娇滴滴地唤了一声:逸哥哥!

听到沈心的声音,王辰逸有点肝儿颤。因为上一次这么叫他的时候是拉他到一座山上,东跑西窜了好一阵子,最后她捅了个蜂窝,还把它甩到了王辰逸脚边……

上上次则是带他到一个莲塘子里,说是要摘点莲子回家去给奶奶做甜汤。不过没有准备船只,两个人都是下水动手的。摘得差不多的时候,王辰逸忽觉脚腕被什么东西抓住,想用力挣脱,结果那东西一直使劲想把他拉下来。

王辰逸惊呼求救,还让附近的沈心快跑,说是水里有奇怪的东西。而后倒不是那水里的东西先把他拉下去,自己就突然抽筋无力,沉了下去……

那呼救没叫来什么救星,竟是把这莲塘子的主人喊过来了。那主人过来看到的是,两个湿漉漉的人,男的躺倒在地上,女的在一边哭着锤他的胸口一边说:“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应该这样的!”

莲塘子的主人摇头叹道:“哎……小伙子有什么想不开的,要跳塘自尽!这对象多好看啊。”完全忽略了两人旁边的莲蓬。

这恶作剧都是故意的吧!好几次都差点被杀了!

王辰逸最开始也是这么想的。后来听沈夫人说,沈心谁也不像,就是像极了他死去的母亲,极顽皮猴性,但其实没有什么恶意,她就喜欢跟亲近的人那么玩,不过让王辰逸不要太纵容她。

那跟她亲近的人可真惨……

每次恶作剧回来之后,沈心又像只小白兔一样乖巧,鞍前马后的伺候王辰逸,求他原谅。王辰逸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好摇头让她不要在意。

王辰逸心宽,不怎么记仇,而且沈心又是那么一个天真可爱……至少外表非常可爱的妹妹,便想多让着她些。只不过听到她那么叫自己,难免心肝乱颤浑身冷汗。

沈心见王辰逸没有回应,又叫了一声逸哥哥,还道:“我进来咯?”她是一边说话一边开门的,当最后一个音落下,她已经两只脚都踏进来了。

此时王辰逸才穿好衣服,头发松松散散坐在梳妆台前,精致狭长的凤眼慵懒迷离。他回头看了一眼这个毛丫头,起身和沈心一起坐到圆桌旁,然后王辰逸一边从托盘上拿起两个杯子准备倒水,一边叹道:“沈心啊。以后可不能这样就进别人的房间,要是传出去让外人知道,指不定被说成什么。”

沈心突然站了起来,跑了出去,顺便关上了门。接着轻轻的敲门,温声道:“逸哥哥,你起床了吗?”

王辰逸被她逗得啼笑皆非,道:“进来说话。”沈心才蹦哒乐呵的进门坐下。

他把倒满茶水的杯子推到沈心面前,道:“今天又想跑到哪里去作弄我了?”

沈心被这么一说立马小脸通红,羞赧道:“对不起,我真不是故意的。”这话说出来房间里的两个人谁也不信,王辰逸还是大度的笑着摇头,示意让她继续说。

沈心两眼放光,道:“你听说过那个仅凭一人就把双月城夺回的将军么?”

王辰逸想了想,确实是有听胡娘说过一次,道:“略有耳闻。说来也巧,那将军也姓沈。”

沈心把水喝完,又自倒一杯,道:“哎,我不是想说这个。”

“那是什么?”

沈心又喝掉一杯水,接着道:“那个沈将军就要来我们云梦这里啦!”

“哦?”王辰逸兴趣平平,开始梳理头发。

沈心继续兴奋的说道:“据说他来我们这里是接替前几个月告老还乡的孟大人的地方官职位。一个武官来做文官的活儿,不觉得有什么蹊跷么?”

为了能看清楚自己头发束的正不正,王辰逸又坐回梳妆台前,道:“你最近又看什么小话本了?这世界哪来那么多阴谋。”这个沈心有一个爱好就是看小说话本,房间里的柜子装了好多。

“那可说不准!沈将军是凭着自己实力打回来的官位,那肯定是没有靠山的。这样没有派别的人,皇帝才会想要好好利用呢!”沈心继续喝水。

“既然这位将军没有派别,不属于任何人,那么以后就会有可能是任何派别的。如此,皇帝不应把他留在都城多拉拢些日子再派下来?我可记得他没在王城呆多久就走了,如果是真的想拉拢他的又怎么会放他走呢?”

沈心一时语塞,嘟着嘴在桌上画圈圈。

王辰逸等了一会儿没听见她回话,转头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语重心长道:“沈心呐。做人不要把事情都想的太复杂了。人心本善,如果你真心实意对待别人,也会得到别人同样的回报的。”

沈心想起小时候跟着母亲去施粥,那些难民乞丐落魄狼狈的模样,那他们是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可……也是会有怎么付出也得不到回报的人。也有好人不得善终的……”

“如果你不想真心待人,又怎能要求旁人真心待你呢?……或许善意不会绝对得到别人的回应,但我们也不能失去这份善意。”

王辰逸想了想,好像话题跑偏了……

沈心不语,自顾自的喝水。忽然道:“那逸哥哥就没有遇到过让你感觉自己良心被狗吃的事情么?”

说完之后,沈心才知道自己又踩到雷了。王辰逸听到之后滞住了,片刻,他莞尔道:“大概是,没有的吧。”

良久,王辰逸才把头发严严丝丝的束起来。他不想戴上那白玉冠显得太招摇,就随手抽出一条黑带扎好,马上显得整个人精神奕奕清新飒爽。霜衣玉面,着实一位翩翩公子。

他几步走到沈心身边,手故意用力的在她头上揉了几下,弄乱了她的头发,然后伸手,道:“你这几天看的都是什么小话本,给我瞧瞧?”

沈心可讨厌别人弄乱她的头发了,气哼哼的从袖子里拿出一本书,封面潦潦草草写着《落魄太子复仇记》,作者署名“搞式”。看到之后,王辰逸噗的一声笑出来。

沈心暴跳起来,张牙舞爪,不服道:“哼!搞式大大写的可好看了,你笑什么!他之前连载在报纸上的那部《傻瓜弟弟爱上我》可好看了!”

王辰逸忍笑耸肩,道:“没有,就是觉得‘搞式’这个名字……有点新奇。恩,有点搞事。”

“你、你就是个黑子!想要黑我的大大!”,忽然沈心脸色一变,规规矩矩站直,哼道,“等我回来再跟你论战三百回合!”走了几步之后,回过头把那本《复仇记》带上,最后还不忘对王辰逸做个鬼脸。

“我出门啦,待会不用过来了。”王辰逸对着门口喊道。

王辰逸想喝口水,却发现水壶里一点水都没了……无法,王辰逸带上之前沈老爷交给他的东西,出门去。

王辰逸一路来到叶府门前,敲门,道:“胡娘起床了?”

开门的是胡蝶。

“胡蝶姐姐这么早起来了?盼香楼那边昨天可是请假休息了?”

胡蝶点头应是,然后让他进来坐坐。

其实不只是胡蝶起床了,全家都起来了。胡娘不客气说道:“你小子那么早过来,是要蹭一顿饭?看来沈家那边也没什么好招待啊。”

叶老夫人则道:“这么早来?吃过了么?”

此时她们一家正在吃早饭,白粥油条,简简单单。因为起得早,也没来得及吃东西,现在看着确实感到饿了。

但王辰逸还是心口不一的说道:“不饿。今天来是要跟你们道谢的。那段时间真的麻烦了你们照顾了。”

胡娘瞥了他一眼,又道:“打扮了一番,倒是个人模狗样了。只是过了半个月才来,你倒也诚心。”

王辰逸被她噎的没话说,直苦笑……虽然是有苦衷的。这半个月先是被一轮亲戚揉脸摸头,□□了一番,后来又被沈心作恶导致躺了好多天,被折腾的一直都没时间过来。

“这次带了谢礼过来。因为家里的人想低调处理,不想太张扬。”,虽然王富贵那边对沈家基本是不闻不问,可仍是担心“有的人”不肯放过王辰逸,“所以就让我私底下带过来罢。”

王辰逸从怀里掏出个布袋,然后将其打开,里面包着好几块金条,道:“虽然算不得很多,不过也是份心意,希望你们可以收下。”

胡蝶走上前,看了一眼,只拿了一块金条,然后转身往自己房间走去,“谢礼确实收到了,其他的带回去吧。”不容王辰逸开口,她继续说道,“你再等等。还有,胡娘快给小二拿个碗,大家吃顿早饭然后一起去凑个热闹。”

相处过一段时间,王辰逸也懂胡蝶的性子。她对事黑白分明,黑就是黑白就是白从不暧昧。而且说一不二,认定的事情绝不改变,对自己决定的事情非常坚定,这种坚定甚至到了固执己见的地步。所以她只要一块金条就是一块,绝对不会再要多一点。所以王辰逸也不再纠结为难。

再之后,大家都在美滋滋的喝粥啃油条的时候,胡蝶才从房间里走出来。她手里拿着一袋东西,看起来沉甸甸的,其实也不难猜出是什么。胡蝶把这袋东西交到王辰逸手里,道:“这是你在盼香楼打工赚到的钱,收下吧。”

王辰逸摇头摆手,想开口说不需要。胡蝶便接着说:“剩下的金条你带回去,我拿走的那一个是我应得的。而这里的东西是你努力得到的,也是你应得的。希望你可以饮水思源,不要放弃找回自己的家人。”

王辰逸不语,默默收下了。片刻后,他问道:“前面姐姐说要去凑热闹,是什么事啊?”

叶老夫人道:“你听说过那个新晋的将军么?”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到过……啊,沈心才聊过。这位将军今天是要到云梦了。于是王辰逸点头说知道。

“他今天到云梦了,据说将绕着云梦城走一圈,看一看这里的东西是个什么情况。会路过我们这里,到时候在门口望几眼,看看这少年英雄是个什么模样。”

难怪今天一路上的小摊小贩都很少,想必是官府那边有在控制道路状况。早有听闻这沈将军跟自己年纪相仿,他竟以一己之力便夺回双月城。这倒是有点像秋水国师那般的传奇了。虽然对一些八卦没有兴趣,可如果有缘,真想与他结识一番。

片刻,王辰逸却道:“不了,待会儿我便走了。外公说今晚有个宴会要带着我去,让我好好准备一番。”

既然本人这么说了,胡蝶她们也不再挽留。之后大家坐在一起又寒暄了几句,王辰逸便离开了。

另一边,一只十六人的队伍正大摇大摆的骑马踏入云梦城。马前蹄刚入城,就有人鸣锣打鼓跟着走。还有人在旁边驱赶路人让道,一边大呼“沈将军到,闲人退避!”。

队伍最前面的那个人身形高大,剑眉星目,鬓若刀裁,挺直的鼻梁,这张俊美无俦的脸直教人让人过目不忘。他在马上坐得笔直。头戴盔冠,身披银甲,腰别宝剑。头上的两根红翎和身后披风随着马步和风舞动,身上的战甲因日光而炫目生辉。旁人看去只觉好不威风!

此人正是沈将军!只是他今天一脸煞气,表情冷漠,叫人望而生畏,好几个小孩儿还被吓得哇哇大哭。

在他身旁的白衣副官小声道:“云谣兄。刚来这里,不要这样一脸死气沉沉的嘛,你就只差在脸上写‘我很生气生人莫近’了……开心点?你看路边的人都怕死你了。以后还怎么走亲民路线。”

“邵呈天,你别忘了我们是来干什么的。”沈云谣仍是一脸冰冷,淡漠道。

副官邵呈天耸肩,道:“我认输……今晚的宴会你可要去啊。这里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要认一遍的。”邵呈天也不知道他回去家乡之后发生了什么,再次见面的时候就整天黑着脸,怕不是媳妇跟人跑了。

沈云谣不语,邵呈天就当他默认了。

……

邵呈天内心十分焦急: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呢??那岂不是我以后要跟一块黑炭共事?简直易燃易爆,别吧!!

章节目录 第十章 宴遇 王辰逸回到家后,沈老爷正好在找他,见面后,沈老爷道:“刚才去找那位胡蝶了?谢礼送到了吗?她收下了吗?”王辰逸乖巧的连着点了三次头应是,然后如实把胡蝶只要了一条金块的事情说了出来。

沈老爷展露欢颜,大为满意:“那是必须要好好跟人家道谢才行,礼肯定是要到的。至于她要多少也是她自己决定。”他顿了一下,“胡蝶这女子真不错,善良不贪还有原则。”

王辰逸俊眉一挑,心中有些不安:“外公。今晚说要去的宴会,可是有什么大人物?那位大人可是有什么忌讳的?到时候要是犯讳了便不太好。”

其实他心里大概知道是谁的宴会。但还是想问清楚,若不是那个人也该多了解多些,免得到时候莽莽的犯人忌讳惹人不悦,给沈家惹了麻烦。

沈老爷笑道:“嚯。我还没跟你说么?那就是今天刚来的那位将军,你可听说?”

果然是他……今天哪里都是他,怎么会不知道。

王辰逸道:“今天听沈心说过,没想到真是他。曾试想,若我俩有缘,定要和他结识一番。没想到今天便有这机会。”

不过到时候人家必定是宴会的主角,而我这样的配角怕是挤不到身边说句话的。

方才王辰逸是跑回来的,衣衫乱了些许。沈老爷走上前去,帮他理好,温柔道:“还担心你会不喜欢这种场合不跟我去呢。如此正好,今晚便要好好打理自己一番,可不能让人觉着不体面。”

王辰逸正要接话,沈老爷又开口道:“对了,今天中午我们就少吃一些。今晚大家都去给沈将军敬酒搞关系,肯定要剩下很多饭菜,我不太喜欢这种宴会的地方就是太过铺张浪费!”

虽然沈老爷出生在地主家里,家境富裕,但沈家一直管教得很严,容不得家人浪费粮食,浪费资源。他这个人就是这样,承了十成的家训下来,不喜欢铺张浪费。他若是做东请客,可以请人到最奢侈的地方,点最贵的菜肴,就是容不得你点的太多,吃不完就要倒掉浪费糟蹋食物。

可一想,若去这宴会既然不是和新晋地方官打招呼搞关系,那我们是去干什么呢……

王辰逸略无语,不过还是想为自己争取一下,他道:“那,我可以吃点点心再过去么……”

沈老爷被逗笑了,眯着眼睛连声说好。

另一边,花了大半天骑马绕城一周的沈云谣来到他未来都要住的府邸前。这宅子是专门给地方官住的,每一届的官员多多少少都会对宅子扩建整改,到如今可以说是非常的奢华了。

“一个地方官能住这样的房子。呵,这可真够奢侈。”邵呈天走在沈云谣旁边对他道。

沈云谣不语,就静静地看着。这里光是一个前院就比他在姑苏的家都大了几倍,更别说后面还有大厅房间后院。前院里栽着几棵灌木,分列两行在主道旁,倒是没什么特别。而屋子则是朱顶彩柱,檐角上翘,上边还雕刻着几个似是麒麟的兽像,做工普通,看上去倒也平常。

进门之后,能看到数十个家丁侍女分列两行迎接。宅子里的下人除了太老的辞走了,其他的都是一直在这里干活的。这些下人里面只有五位家丁,侍女竟有十三人。而且她们个个眼神迷离,表情轻浮,香粉味重,浓妆艳抹,若不是身上穿着的衣服盖得比较严实,真让人觉得是进了什么窑子。

邵呈天眼带鄙夷,心道:“看来那个孟大人真是……老当益壮,饥不择食。这些庸脂俗粉都不放过。”

沈云谣看了看她们,略感不悦,黑着脸哼了一声。邵呈天正好瞥见他的脸,不住摇头。

大厅的摆设也很寻常,寻常的毛毯,寻常的花瓶,寻常的植物,寻常的茶具。比较亮眼的也只有那个被做成龙外形的博古架了。只是这博古架上边什么都没有摆着。

沈云谣走上前去看,然后扫视了一眼大厅,仍是一脸不悦。

两人继续巡视这宅子。发现房间的门窗上的雕花都不尽相同,有的镂着双龙戏珠,有的是百鸟朝凰,有的是花卉争芳……头顶上的挂落飞罩更有刻画各种神话传说的图案,做工精美,一眼就觉得价格不菲。后院更是百花盛放,亭阁台榭小桥流水,任意一个角度都可以作成一幅写意山水画。

之后,他们进了一个房间。邵呈天坐下,道:“哎,没想到看一个房子都那么费劲。”沈云谣附和了一声,自己开始卸甲。

邵呈天脸贴桌子,整个人都松懈下来,道:“这里很多地方都弄得穷讲究。真的……皇宫都没有他那么弄的。”

沈云谣不语,心中也觉得这里很多地方都比皇宫做的精致挑剔。卸下银甲后,因为出了太多汗,里衣变得湿哒哒的,紧贴着他的肌肤,隐隐显出壮实健美的轮廓。接着他一边换衣服一边道:“不然为什么要找个人盯着这里。我刚刚去看那博古架,发现上面明显的晒痕,很显然上面曾经放过什么。现在看来,那些值钱的东西恐怕能带走的都带走了吧。”

邵呈天点头,也道:“看那个样子,能放在上面的东西肯定也非常值钱。”

片刻后,见沈云谣没有接他的话,这人耐不住寂寞,叨叨起来:“你可不可别老是板着个脸,不知道的都以为你死了老婆!”

听到这句话,沈云谣狠狠的刮了他一眼。

不过邵呈天整个人都趴在桌子上,根本看不到他的眼神,继续道:“哇……你没看到那些婢女的眼神,一个个都是要吃人的样子。其中一两个算是有那么点姿色吧,其他的都差不多可以当我妈了,那一脸轻浮挑逗的表情是干什么。光是想想我就打冷颤。还有那几个家丁,怕不是没吃饱饭吧,瘦成这样!那孟大人也太刻薄了吧……”

不想继续听他碎碎念念,沈云谣冷冷道:“你对这个家有那么多意见,不如你来当管事的吧。正好不用再请人了。”一边说一边赶客,“你喜欢什么房间就让你先选好了,反正有那么多空的。”他们此次前来没有带家眷,只有两个人要在这里住。以后哪怕带上家眷入住,这里的房间都是绰绰有余。

瘦瘦小小的邵呈天被他推得不开心了,大声道:“你别推我!我自己走!”他记得自己老娘说过‘被人推着走,一生小个头’,所以长得比较矮小的邵呈天相当讨厌被人推着走,然后他愤愤道:“你记着,等下换好衣服就准备去‘满江楼’。这地方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要认一认的!”也不管沈云谣答不答应,自己窜出门,选房间去了。

晚宴开始之前,王辰逸和沈老爷就先到了。

满江楼是云梦一带最大的酒楼。酒楼有两层,面积比盼香楼都大,容下数千人不在话下。红毯席地,顶悬六角花灯,花灯每一面都有精美的绘图,高梁玉柱,檀香泠泠,屏画清新。每件物品都做工玲珑精巧,精雕细琢,每个角落都让人感觉极尽奢华,连墙壁都是刷的金漆,这里装潢如此,自然价目就不低。在满江楼第一层的最右侧,有一个小门,这扇门通向的是满江楼的花园。

虽说是满江楼的花园,但其实也不属于满江楼。这个地方主要是让满江楼的客人,在酒饱饭后,和家人朋友散步聊天的地方。因为很多东西都是满江楼出钱建造的,所以大家都默认这一片是满江楼的地盘,只是人家没有筑墙而围,也算是造福了附近的人能偶尔来这里小憩溜达。

晚宴还没正式开始,但已经来了不少人,有些在厅内闲聊,另一些则在花园里散步,要是遇到熟识的人就寒暄几句。而王辰逸和沈老爷则属于后者。

“这里布置的挺别致的。”王辰逸悠悠道。沈老爷负手而行,点头回应。

树荫小道,青草茵茵,鸟语花香。小道有一段路被好几个藤架罩着,上面挂着风铃,葡萄藤顺着藤架,一圈又一圈的缠绕攀爬,前端垂下短短的一小节,被风吹的摇摇荡荡,风铃叮呤作响,似在跟人打招呼。

王辰逸看着喜欢,笑着伸手撩了撩那小节藤蔓,心里跟它问好。

突然,前面五十多岁的人道:“哎哟,这不是沈老哥嘛?真是好久不见呐!”

沈老爷走前去,热切道:“嘿!我以为是谁,原来是林洛铭老弟!人老了,看不清了!”

“哪里……”

他们寒暄了好几句之后,沈老爷道:“星朗来,介绍你林伯伯认识。”

闻言,王辰逸毕恭毕敬的问了声好。

那林洛铭看了一眼王辰逸,调笑道:“老哥,这小娃娃哪来的呢?不会是你惹下的风流债吧。长得倒是一表人才,俊呐!”

王辰逸如今一身白衣,衣襟袖口有绣着兰花的浅蓝纹样。白玉腰带上别着个剔透玲珑的碧玉再配上金黄色流苏。眉毛被专门人士修了一番,显得更加俊美。白冠束发,有两戳小毛露出来搭在额前,被旁人夸赞时害羞的略略低头,略显青涩。

“胡说!这是我孙子。比心儿大一年,小时候在他娘的娘家长大呢,最近才接回来。叫他辰逸就行。”沈老爷笑道,说起慌来,脸都不变一下。

这林洛铭当然清楚沈清迟有没有其他孩子,毕竟是他一手带起来的小徒弟,两家人关系相当的好。既然沈老爷这么说,应该是有什么因由或是苦衷吧……

然后林洛铭突然想起沈老爷的女儿那个儿子就是叫“星朗”的。他恍然大悟,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拍拍沈老爷的肩膀。他也没有拆穿,两个人都心如明镜,默契的聊别的话题了。

不知不觉宴会就开始了。因为大家都很重视这次的聚会,所以人都到齐了,除了这次宴会的主人公……

这次的宴会是联合商会举办的。联合商会是云梦这里所有的商人联合起来的一个组织,对商会里的商队进行管理和提供帮助。这次举办宴会目的是为了和沈云谣拉近关系,希望到时候对商队的放行各个方面多通融通融。此外还有不少社会名流加入,可以说云梦的所有名人富人都齐聚一堂。

由于主角没来,所以大家都在聊闲,问问这个商队最近怎么样,那个有没有做些新的买卖,又或是讨论下搞式出的新作怎么样。

……原来搞式那么出名么?

正当酒楼这边准备上菜的时候,主角终于到了。

可以说是来的非常及时了!

看见沈云谣的到来,在座的各位都纷纷涌上前去搭话,嘘寒问暖的。一时间,沈云谣那里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人一多,空气就变得浑浊起来,沈云谣不太喜欢这种感觉,一直颦眉回话。这里的都是些商人,察言观色的能力那是自然少不了的,看新官感到不悦,大家也不再一股脑的围着,陆陆续续回到各自的位置上。沈云谣和邵呈天也沾了光终于可以落座。

落座之后,坐在沈云谣身边的是联合商会的会长谢炎。谢炎看起来不过三十岁出头,长着一张笑脸,逢人便笑,说话温声细语,让人觉得像个软柿子。但能当上联合商会的会长,那想必能耐不小。沈云谣对他印象不错,聊了几句发现他相当博识,倒也投契。

谢炎向宴会的主人公介绍道:“这位是云梦船行的刘老板,云梦多水路,我们做生意的想不跟他打交道是不可能的!”

邵呈天沈云谣站起身齐齐望去,那位刘老板也起身举杯敬酒。接着谢炎笑着介绍同桌的其他商人。邵呈天叹道:“都是大商啊。来,小官敬各位一杯!”

沈云谣吃两口菜后,来了一桌人来敬酒问候。谢炎仍是笑着介绍道:“这位是禄丰米行的老板,我家里的人都爱吃他们家卖的米,这位是……”

沈云谣站起身,面无表情的举杯敬酒,坐下聊天。又不一会儿,又来了一桌人。

“这位是……”

所以好一阵子后,就被酒填满了肚子……桌上的菜肴都没吃多少。心道:“桌上那么多东西,都是他爱吃的……真浪费。”

王辰逸对这些商人的事情不太感兴趣,又饿得两眼冒星,所以全程可以说是只顾着吃了。满江楼的菜肴也确实好吃,色香味俱全,勾得王辰逸馋虫全力出击。

沈云谣刚进来的时候,被太多人围着,王辰逸坐的位置又离得非常远,而且背对着他,所以王辰逸只远远的看了他一眼。

沈云谣穿着玄服,头发随意扎着,没有什么配饰,让人觉得他只是来走走过场的,非常的随便。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挡不住他的气质。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便让他觉得这个人非常有魄力,俊美无俦,一双凤眼不怒自威。总之就是一个行走的大写“帅”!

“星朗,别光顾着吃,跟叔叔伯伯婶婶多聊聊啊!”沈老爷憨笑道。

还不是你饿了我一顿,又让我不要浪费……

沈云谣虽然腹诽着,但还是面带笑容和在座的各位长辈说话。虽然都是你问我答,王辰逸基本就是回答完他们的问题后就陪笑。

长辈问了一轮下来,王辰逸受不了了,借着吃太多肚子疼的理由,屎遁了!然后独自一人在花园里提灯闲逛看风景。

另一边,沈云谣被敬酒灌得胃不舒服,借着喝太多要去茅厕的理由,尿遁了!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去了花园。

可以说是比较同步了!

沈云谣在花园里走着。虽是夜晚,但花园里许许多多地方都有灯笼,橙黄的光照的周围暖暖的。

被晚风吹过之后,感觉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他也提起灯笼慢慢的走着,看着四周的景色,走到藤架那里的时候,也看到那个垂下的一小节藤。鬼使神差的,他笑着伸手撩了撩它,道:“你好啊。”

先出来的王辰逸不想带着头冠,便摘下来放进怀里。走啊走,他发现了一个亭子。原本这花园就是沿着云梦最着名的莲花湖的一边而建的,所以这个亭子立在莲花湖边上,提名为‘莲亭’。

此时莲花湖的莲花已些,只剩下莲蓬孤零零的立在湖中。不过夜色将这稍显萧条的景象藏了起来,夜风里似有零落成泥的莲花暗香略过湖面直送王辰逸脸上来。

莲亭的另一边栽了好几棵树,其中就有一棵柳树。王辰逸弯腰拾起一条柳条,然后走到亭边,放下灯笼。因为吃的太饱,肚子有点涨涨的,衣服现在觉得裹得紧,于是他松了松衣服,弄了下衣摆,脱掉鞋子便躺下,右手手肘抵着莲亭的第一阶台阶上,手掌支着头,另一只手挥舞着柳条,时而让它拍打湖面,时而让它拂过湖面。虽然并不怎么有趣,他也不知为什么笑了起来,还哼起了个小调。

王辰逸莫名的开心,开心得两条细腿乱动,眼睫颤颤。莲花湖借着灯笼的光,闪闪发亮。而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也不知是不是湖水的关系,含着脉脉水光,让人觉得暖暖的。他就这样玩了好一阵,衣襟半敞都不知道。

突然,王辰逸听见有什么声音。他提着灯笼,就这样赤着脚循着声音走去。找了好一会儿,才发现在一棵木绣球树下有一只雏鸟。雏鸟太小,毛都没长齐,还不会飞,只懂得啾啾叫。王辰逸举起灯笼,发现树上有一个鸟巢,想必它就是从那里掉下来的罢。

于是王辰逸无奈叹了口气,笑着放下灯笼,把雏鸟放到怀里,爬树上去了。这只雏鸟还不安分,在怀里啾啾乱叫,小爪子乱抓,痒得王辰逸快爬不动了。

片刻,王辰逸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回鸟巢了,然后轻轻跃下。终于,半敞的衣服滑落双肩。而随着他的动作,有一朵木绣球被带动的飘下。王辰逸眼捷手快,双手接住。倒是像那只雏鸟送给自己的谢礼。这么想着,王辰逸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两排小白牙都露出来。继而抬头小声道:“谢谢你啦。”

忽然,王辰逸身后传出一个声音。声音很沉很沉,感觉他说的小心翼翼,却又暗含激动。又感觉有那么点熟悉……

“弟弟?”

王辰逸转身一看,对上的是沈云谣狂喜的双眼。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宴遇(2) 王辰逸还在迟疑他说的‘弟弟’是谁,沈云谣便走上前来。他捧着王辰逸的脸,止不住的盯着看,那视线深情炽热得让王辰逸感到有些毛毛的。

两个人先是王辰逸退了一步,把自己的衣服拉好,然后施以一礼,语带三分笑的道:“小生见过将军。”被对方摸过的地方红得有点发烫,这副样子实在是太失礼了。

沈云谣被他这句带笑的话弄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觉他是在调笑自己。刚才捧着王辰逸脸的手一时间不知道放哪里才好,然后干脆老实站好,两手贴在腿侧,腰杆子立得比树还直,他开口就是:“你……不是,你……哎,你……”。他想问自己弟弟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不跟家里人联系,这段时间遇到了什么。还有,有没有,有没有那么一点点想自己……但是一说出来却全部变成了你你你。

王辰逸被这位将军突然有些滑稽的表现弄得不知所措,想笑又怕得罪了人,不说点什么不做点什么的话,就像现在这样两个人对视着,感到有些尴尬。

良久,王辰逸想起刚才沈云谣的话,开口道:“将军方才说的,‘弟弟’是何意?莫非将军可是认识小生?”

“你刚刚说什么?”沈云谣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猛地往前踏了一步。

王辰逸被吓得退了一步,但仍平静且一字一句的再说一遍:“将军方才说的,‘弟弟’是作何解?莫非将军可是认识小生?……又或是在哪里见过小生?”

沈云谣再问:“你忘记我了?”此刻他的身心都在打颤,很怕那个呼之欲出的回答。

王辰逸摇摇头。

沈云谣:……

王辰逸注视着对方的眼睛,缓缓道:“我失忆了,不知道什么原因。是胡,有一家好心人救了我,给了我一个住的地方。再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所以我才站在这里。那么,将军你认识我吗?”王辰逸话里面加了小小的兴奋,一点点的期许。他不敢抱太大希望,免得到时候迎来更大的失望。

“你失忆了?”沈云谣话语里的关切十分明显。

王辰逸点头答是,接着再问一遍:“沈将军可真的认识我?”

还以为对方只是在演戏为了骗自己的沈云谣,看着他那双期盼的眼睛,心想:如果是演出来想逗我玩儿的,或是早该笑场了。而且这个眼神,一点不假。难道……

见对方没有回答自己,王辰逸大着胆子往他走去。小莲花轻拂碧水,虫鸣呦呦,草叶发出细细碎碎声响。花园里虽有灯笼照明,但仍显得有些昏暗。可这个人的眼睛却明亮似火,与旧时无二致,照亮了彼此,燃烧了谁。

沈云谣唇齿紧闭,一语不发仍是笔直站着。王辰逸再往前走,两人之间之间只有三臂的距离。王辰逸比沈云谣略矮半个头,他稍稍扬起额头便对上沈云谣的眼睛,想说的话尽数写进眸里,不必再次言明。

也不知过了多久,沈云谣才松口:“我,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人态度转变的太快,王辰逸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是他不想放弃希望,继续向沈云谣陈述自己知道的事情:“原本我自己的名字也不记得了,但一个偶然间又好像知道自己叫‘王辰逸’。”

或许这个名字不应该随便说给旁人听,因为沈家多番顾虑凉川王富贵那边的动作,对自己身份又是多加掩饰,所以王辰逸也曾想过要不要说出来。只是这番思量只存在一瞬便被打消了,心底里亦或是脑海里又或许是不知道的什么东西在告诉他,“眼前的这个人永远不会背叛你”。

沈云谣内心巨震,脸上却硬生生的装作不动声色:“可是有什么原因才知道自己叫这个名字?”

“就是突然间想起这个名字。顺口把生辰八字也念了出来……正好被外婆听见,就那么寻回了我,接着就把我带回家了。”

“你把你当时说的八字念再一遍!”

看着沈云谣一脸亢奋,王辰逸也深觉自己离真相越来越近了,于是毫不犹豫的念出来。

“你……”沈云谣后槽牙用力的咬合着。

沈云谣说完这句之后,就没有后文了,只顾盯着王辰逸看。

真相近在咫尺,而那个人却一语不发吊着自己胃口,让人有点恼了。他也不顾对方的身份地位,气冲冲的说:“别总是你你你的,倒是说句话呀!一句完整的话都不会说了吗?”但是说完之后就开始后悔了。默默的低下头。

不知为何,沈云谣用手背掩嘴轻笑了一声,不明真相的王辰逸抬头看向他。抬头便对上他的眼,听见他柔声道:“来,你再过来些让我仔细瞧瞧。”

沈云谣的声音犹如鬼魅,引诱着王辰逸不自觉的往前迈了一小步,两人之间只有两臂的距离。沈云谣仍是笑着说道:“再靠近些些。”

王辰逸仍是听话的往前走去。两人之间如今只有一根手指的距离,只要稍稍动作彼此间就能碰到,对方的体温透过空气传递到自己身上。两人四目相对,沈云谣漆黑的眸子里似乎蕴含万千朗星,闪闪发亮,暧昧的气氛包裹着两人。

被看久了,王辰逸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偏过头低声道:“你,你看够了么?”

沈云谣笑答:“没够。”声音沙哑低沉,似在按捺什么。又仿佛为了印证这一点,他用手把王辰逸的头扳过来,仍是满目深情的看着,手指在他两颊上一寸一寸的轻轻揉捏。晚风袭来,王辰逸散乱的头发被搅得胡乱飘动,其中几缕穿过沈云谣的指间。细腻柔滑的触感肆虐全身。

初次见面便对人做出这番轻浮的举动,纵是对方身份尊贵地位崇高,哪怕自己也有求于他也让人忍不住发怒!更何况对象是个男的!

正当王辰逸咬咬牙,准备宣泄自己怒火的时候,心火却莫名其妙的熄掉了……

突然,沈云谣感到双手被什么覆住。他视线一转,竟发现王辰逸握住自己的手。再看向王辰逸时,对上的是一双湿润迷蒙的眼。

王辰逸温柔的覆住沈云谣的手,正欲启唇说话时,沈云谣的眼睛却躲开视线,抢先开口:“不,我不认识你。你不过音容似他九分,所以我才会认错。而且。”沈云谣右手伸去王辰逸的左眼,王辰逸本能的闭上眼睛,由得对方在他眼皮上轻轻摩挲,“他左眼上没有这颗痣。”

王辰逸的眼睛是非常漂亮的凤眼,眼睛略略张开的时候是狭长而柔美,微微牵动眉眼便似卷起春风绕杨柳,缱绻旖旎。当睁大的时候就显得有些圆,琥珀色的眸子如同一汪潭水,清澈明亮,显得他更青涩稚气。而左眼的眼角上方有一颗痣,当他睁眼睛的时候,内双的眼皮就会将眼角的痣遮住,当他微微眯着眼睛或者闭眼的的时候就会将这颗痣展露出来。

沈云谣眼里尽是不可捉摸,神色复杂的难以分辨他话里的真假。但王辰逸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但现在也不想再问下去,或者说不能再问下去了。王辰逸有这个感觉。

王辰逸退后好几步,望着沈云谣叹道:“是么?那太可惜了,还以为能知道些什么。”

见王辰逸退去,沈云谣也变回一本正经的样子……至少旁人会那么觉得。他脸上的笑意让王辰逸只觉自己被戏弄了。

沈云谣负手而立,清清嗓子后正经道:“真的很可惜,没能帮到你。但你……咳,但你让我想起了我的亡弟。看到你的样子还以为他又……方才太失礼了,再次向你道歉。”语毕,他深深的鞠了个躬。

看他的样子,王辰逸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特别像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只是人家都道歉了,自己也没有任何损失,要说因为这样记恨别人未免也太小气了。于是笑着回答:“无妨无妨,思念至亲人之常情。”

沈云谣笑着点头,又道:“你我在此相遇,莫不是天大的缘分。不如我们……”

话还没说完,便听到远处有人在叫着王辰逸。被叫的人听清楚声音之后,对沈云谣说道:“天呐,是我外公。我溜得太久,他都要来找人了。”,说罢他低头看看自己,羞红了脸,接着说:“沈将军,可否劳烦你帮我挡一挡。我现在这副模样要是被外公看见了可少不了挨训。”紧接着他急急忙忙料理自己衣服,提起灯笼蹦蹦跳跳去找自己的鞋子。

看着王辰逸手脚慌乱的样子沈云谣就忍不住发笑,便应下这小差事,乐呵乐呵的截人去了。

沈云谣走出几十步,便看见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提着灯笼在叫唤着,头发黑白相间,看上去还相当精神。再周围没有其他的人,想来是老头子一个人出来找了。沈云谣看了好一会儿才出击。

“这么晚了,老人家一个人为何在此?”

沈老爷循着声音看去,看那衣着,发现来者竟是那位将军!沈老爷一惊,连忙俯首拜见:“小人沈音磬,见过将军。”

见老人家还作势要下跪,沈云谣大步向前,搀着他起来,问道:“方才听见沈老在叫唤着谁的名字,可是在找人?”

沈老爷老眼昏花,待沈云谣走近了才看清他的面容。一个恍惚,就左脚绊右脚,整个人都倒下去。沈云谣眼疾手快,立马就接住了沈老爷,问道:“沈老?没有伤着吧?”

沈老爷回过神来,连连摇头致歉,然后道:“没事没事!刚刚草民的孙子跑出来了,好久都不见人,可急死我了。将军有没有见过穿着白衣,与您差不多高的男子?”

沈云谣故作思量,片刻后,对着沈老爷几乎是一字一顿且放大了声量地道:“白衣男子?是不是还长得挺俊俏的?”

“对对对。”沈老爷一个劲的点头笑答。

“确实见过,刚刚路过的时候就碰见过他,我们小聊片刻,甚是投缘。他就在那里,我带您去。”沈云谣牵起沈老爷的手,带着他慢慢走去。

不过走了几步,王辰逸便衣冠楚楚地走了出来,他看见沈老爷惊讶的跑上前去,又装作刚刚看见沈云谣,毕恭毕敬的先敬了一礼,担心道:“这里那么黑,外公你怎么出来了?”

沈老爷毫不客气的赏了他一个爆栗,狠狠骂道:“你个小子出来那么久,我还以为你掉进茅坑里了!”如果不是有外人在,沈老爷怕是要扭耳朵来教训小辈了。

王辰逸毫不在意,笑着求饶:“我见今晚月色格外迷人,就在那莲亭多坐了会儿。让您担心真是对不住了……”

“沈老别责怪他了,都是在下跟王小弟交流得太尽兴不知时辰。”沈云谣打断他们的对话,“不如我们现下先回宴会,改日我登门拜访,我们几人再好好畅聊一番如何?”

沈老爷受宠若惊,摆手着又摇头又点头道:“……这,这怎么能呐!”接着三个人有说有笑的走回了宴会大厅。

沈云谣落座之后,旁边邵呈天用手肘戳了戳他,在他耳边低声道:“喂!你出去一趟,怎么整个人都变了?”

“有么?别傻了,来吃东西。”沈云谣夹了一块糖醋鱼到邵呈天的碗里。

云梦船行的老板说道:“嘿,沈将军。这是新拿上来的梅子酒,来尝尝?”说罢他便将酒杯斟满,推至沈云谣面前,“这梅子酒是内子酿制,内子承了家里的手艺酿的一手好酒。将军定要试试啊!”

沈云谣直接饮尽,爽朗笑道:“香甜浓烈,不错!但比起我们家乡的祭酒,还是差了点呐!”

“当真?刘某不服!有机会定要让刘某尝尝是不是真的那么好!”

在一旁的另一位老板问:“听说将军是姑苏人,那里的水土养的人可真是不一般呐!你们看,我们将军多俊呐!”

沈云谣自斟酒,举杯道:“哈哈哈哈哈!说得好。来,我敬你一杯!”

邵呈天:……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回来之后就一直笑,而且还是傻笑!黑脸神变二傻子,怕不是老婆回来了!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 宴遇(3) 云梦太守的宅子,门口的牌匾现已换上了“沈府”二字。

沈云谣和邵呈天两个人在后院的亭子里坐着吹风。

邵呈天端起醒酒茶,正欲饮下,却开口道:“你前面跑去尿遁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啦?”

因为怎么想不想不通。邵呈天回忆当时在军营里认识沈云谣的时候,虽然他独处时也是经常满面愁情,但也不曾黑着脸看人,还能说能笑。自王城一别,再到会合来云梦城,也不过一个多月,再见的时候就一路黑着脸。手底下的人乃至邵呈天,看着他都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犯得他不悦。最初觉得是遇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过几天就好了,可没想到一路下来半个月都如此。那冷漠神情光是想想就一股寒意翻涌。

“恩?不就和平常一样么?”

邵呈天白了他一眼,心道:你也不瞅瞅自个儿那傻样,笑的眼睛都看不见了。说你没问题谁信呢!

虽然腹诽着,但还是由衷认为他能变得开怀起来,真的太好了。

放下心来的邵呈天,举杯饮下醒酒茶。忽然听到对面的人嘿嘿偷笑着,没抵住这份意外笑声,被呛了个够。——这个人脑子也跟着坏了吧!

笑完之后,沈云谣立马变得正经起来,用只有彼此能听到的音量说道:“今晚的宴席还真是奢华,这个欢迎会比皇宫给我们的接风宴奢侈不止一两倍了吧。”

“乐师舞姬,酒水菜肴,杯盘盆碟,场地的装潢设计,不管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和皇宫相比还当真是有过而无不及。要我说,如果不是这里太富,就是皇帝太抠。”

沈云谣低头扶额,沉声道:“如果是前者,难怪要派人来盯着了……但也只是这场宴会是一个人掏钱的情况下。这多半就是这里商会的所有人一起凑钱办得,这里不乏大商,也有不少其他地方的小商人插进一脚来看看会不会有好处可拿。真的说是富可敌国?还差得远呢。”

“等明天早上,还是把官府里的资料整理一遍,毕竟对这里的状况还不太理解呢。”邵呈天说罢,看看天时,笑了一声,“看来距离干活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啊……”

宴会散场时,四更天已近。不少老人家早早退场,留下来的几乎都是青壮年,还有一些已经习惯日夜颠倒挑灯作业的人。王辰逸早已陪着沈老爷离场,沈云谣也看到他们离去的身影。他早就想跟着一起走了,无奈琐事牵绊,陪着其他人狂欢至此时。回到王府的时候,也将东方吐白了。

沈云谣沉声道:“好好休息下吧。起来之后,先是整理下户籍……这让我来做吧!”说到最后,这个人又突然兴奋起来了。仿佛能看到他身后有条尾巴在摇。

对于这个人反常的表现,邵呈天已经懒得吐槽了。既然都跟自己抢工作了,那哪有不答应的道理。于是邵呈天笑着回应,然后一边揉着自己太阳穴一边回自己房间睡觉去了。独留那个傻子在那里傻笑。

天亮了,王辰逸在自己屋里用过早饭后,整个个人恹恹的趴在桌子上,再也不想动一下了。

昨晚虽然只是象征性的喝了四五杯酒,但架不住酒量差,头重脚轻睡意强袭。沈老爷本是想跟几位老朋友多聚片刻,但看着这孙子再坐下去的话,怕是要在饭桌上睡倒,才起身告辞。

王辰逸额头抵着桌面,声音哽在喉咙,连嘴巴都懒得动的喃喃自语着:“太丢人了。只是几杯就这样,大概是扫了外公的兴吧。唔唔唔……”自顾自的在郁闷,头在桌子上滚来滚去。

然后又想起沈将军……虽然人家说是会上门拜访,但其实也明白只是些门面客套话。不过,内心是真的希望能跟他多接触。不知是不是年纪相仿的缘故,总觉得对着他会有些亲近感。即使当时他否认了和自己的关系,可王辰逸仍是觉得,他们两个人之间肯定有着什么联系……

“不过那个人好像怪怪的。”在桌子上滚完之后,王辰逸跑到床上去滚了。最后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诶嘿嘿嘿……小兄弟把衣服脱下来让我们看看你有没有偷东西啊!”,“就是就是,一个人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干什么。”

“你们不要欺人太甚!”

“你这还要贼喊捉贼?壮出气势来?告诉你!这里是我们的地盘!别耍花招!”

“我没有!”

……

咕哈……好难受,不能呼吸了……

……救救我!

突然,王辰逸从床上猛地坐起。

他大口大口喘着气,热汗冷汗俱流,打湿了衣襟。然后慌张的扫视一周,发现这里什么人都没有,才放下心来,长吁一口气,也不再眦睚怒目。

王辰逸下床,走到水盆边洗了把脸,喃喃道:“是梦啊。”

梦里的他来到一首船上,突然出现了几个人,竟被他们当做贼人,说是要搜身。从来不做这些偷鸡摸狗之事的王辰逸自然是感到不悦,于是和那些人打了起来。最后不敌,被他们扔下船去,身沉大江之中。在水中的窒息之感难受无比,在苦痛之中惊醒过来。

一场噩梦不仅没有让王辰逸变得清醒过来,反倒觉得头痛欲裂,更加浑浑噩噩。他脱掉身上衣物,又擦拭掉身上汗,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想找些事情做,又觉乏力,干脆倒在床上闭目养神。

不久后,传来敲门声。

“小少爷在吗?”

王辰逸听见了,却无力起身,想开口回话又是喊不出声。

“啊?小姐。”

“要喊起来逸哥哥么?”

“是啊。大厅有贵客到,说是要让小少爷去一趟。”婢女怯怯道。

“好吧。我来教教你!这才是叫醒逸哥哥的正确方法!”

沈心用力推开房门,大大咧咧的走了进来,大声道:“该起床了逸哥哥。都日上三竿了,要是被爷爷知道你还赖床,肯定迈开老腿飞来教育你一番。”婢女跟在后面瞪着大眼瑟瑟发抖。

可王辰逸还是没有起来。沈心趴在床边,看看他什么情况。婢女也紧随其后询问小少爷是不是身体不适。

王辰逸眼睛看向那两人,相当费劲的摇了摇头。开口说话全变成沙沙哑哑凑不成字的音调。

沈心有些慌了:“逸哥哥,你别吓我。你怎么了。”她用力抓着王辰逸的手。

沈心力气不小,一慌起来,又不懂的控制力道,一下弄的王辰逸有些吃痛。他深深呼吸着,眼神平静,几根手指轻轻点过沈心的手,想以此安慰她让她别着急。

看着他想动又动不了,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沈心以为他突然瘫了,泪水一直打转。旁边的婢女看状,真不知是要先伺候躺在床上的那位还是先照顾跪在床边的这位。

婢女又看到王辰逸对着沈心那略感无奈的眼神,小声问道:“小少爷,是不是想让我先扶着你坐起来?”

王辰逸听后眨了眨眼睛,表示同意。然后就被两人扶起来坐在床上,不过王辰逸仍是无力的偏着头靠在墙上。那婢女又道:“小婢跟着一位师傅学过一些按摩技法,如果小少爷不介意,小婢可以给你按摩按摩舒缓一下。或许会好一些。”

听到这番话,王辰逸眼中流露出欣喜,又眨了眨眼睛。

两刻钟过后,王辰逸感到身体好多了,也能说话了,便开口道:“好多了,谢谢你。”

婢女福了福身,淡淡说道:“伺候主子不过是婢子们的分内事。”听罢,王辰逸再次笑着道谢。

在一旁的沈心担心了老半天,见王辰逸状况好起来又能说话了,便问他:“逸哥哥你怎么啦?是不是昨晚喝太多酒了。刚才真是吓死我了……”

“无碍。昨晚并没有喝太多酒,不过是身子虚,几杯下肚就受不了了。今早又有梦魇缠身……现在没事了。”王辰逸现在头仍是疼的揪心,不过还是露出笑脸,要是再让别人担心就不好了,特别是沈心这妹妹特别爱哭,指不定到时候是被她哭的更头疼呢。

沈心不信,追问他:“你真的没事了?不能骗人哦。”

“真的没事了。”王辰逸站起来,转了好几圈又跳了几下,“你看,是吧。我要去大厅了,已经让外公和那位贵客等太久了。”

那位婢女看着一脸苍白的王辰逸,有些担忧道:“可是小少爷你现在的脸色……”

王辰逸喝了几杯水,摇摇头:“真的没事。对了,那位客人是谁?”

婢女摇头,道:“老爷只说是贵客,没说明身份。不过我看他倒是长得蛮好看的。”

王辰逸心头一紧,心想:“前面才觉得人家只是客套的几句,没想到真的来了!”,然后他对着镜子收拾了一下衣服,又擦了擦汗,话里带着些恳求的意味:“我这就去了。在这里的事情不要告诉其他人,好吗?”他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也不等她们的回应便先行离去。

王辰逸匆匆来到大厅,不过见人之前略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让自己看上去比较从容。

还没出去就听到大厅里的人在谈话。听见声音,王辰逸免不了有些失落。

并不是沈将军啊。

但沈老爷说的是贵客,自然怠慢不得。王辰逸唇角带笑,信步而去。正在闲聊的沈老爷和那位贵客察觉到有人来了,转头望去。

那位“贵客”男子身着墨绿长衫,头发梳理的整齐,鬓角处漏出一丝头发。长着一张笑脸,眼睛细长眼尾上翘,眼角和嘴角有浅浅的笑纹,虽然长相并不突出,不够俊不够美不够妖不够英气,但仍会让人由衷的赞叹一声“生的好看”。这人大概生来便是人中龙凤。即便他身上毫无华美饰物,也无法隐藏他的贵气。

沈老爷有些不悦道:“你怎么现在才来,让人家好等。”然后指了指自己旁边的位置,让他站过来。

王辰逸觍颜道:“昨晚沈将军约了我今早去走走,回来之后看到有个小婢在屋里兜兜转转。问了之后才发现这里有位贵客找我。让前辈久等,晚辈实在失礼。”

将信将疑的沈老爷也不想再追问,便笑着互相介绍道:“星朗来,这位是联合商会的会长,谢炎。谢会长,这是前面有聊到过的,我的孙子。来,叫谢叔。”

谢炎说话时眉眼会弯弯向下的一脸温和,唇角微扬,温声细语,“呵呵,昨晚宴席看见一个俊秀少年与那位寡言少语的沈将军谈笑风生,当下还以为酒后迷糊,看走眼了,没想到当真有人这般风采。沈老,清迟兄当真好福气啊,不仅有沈心那样的漂亮女儿,还有这样的才俊儿郎。”

昨晚沈将军轮着每桌敬酒的时候,独独在王辰逸这里笑的最为开怀,其中因由不问也了。

王辰逸对谢炎如何少年有成略有耳闻,如此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么夸奖自己倒让他不好意思起来。于是笑着回敬道:“谢叔叔谬赞。不过是沈将军与我年纪相仿志趣相投,所以多聊了两句。早前听说叔叔不过十七八岁,便将家族的木材买卖壮大,还发展了其他行业,又被众人推举上联合商会的会长。能拜见您才是我的福气。”

这个“其他行业”其实是所有行业。和凉川王氏一样,只要你在云梦这边生活做生意,就是每时每刻都在跟谢炎打招呼。不过财力方面,比起凉川王氏还差些些罢了。

接下来就是沈老爷和谢炎好几轮的商业互吹,王辰逸就是站在边上附和着。偶尔谢炎会问问他一些看法,不过他的回复都挺让沈老爷失望。

谢炎道:“云梦船行的刘老板本是清河人,三十岁那年为了追求他的夫人来到了这里。最后在这里发家致富。嘿,昨晚大家最开始喝的那梅子酒就是他夫人酿制的呢。”

沈老爷道:“原来如此。他夫人酿酒可真有本事,那酒确实好喝。”

“说到清河。先前说到要运到清河出售的布料,我觉得在这里给清迟兄看看质量如何。若他需要,就先给他了,就当卖个人情。很早之前就想着一定要让清迟兄给我做件衣服!”谢炎端起茶杯拨开浮起的茶叶,还没喝上一口就突然放下茶杯,“小侄,若是酒量不佳便要懂得如何推酒,强行喝只会伤身。你看上去脸色不太好。要不回房间休息?”

听到谢炎的话,沈老爷马上转看王辰逸去了。王辰逸一脸雪白,不见丝丝血色,细细密密的冷汗布满额头,无声息的在喘气……

沈老爷见状忽地站起身来,茶杯都差点摔地上,忙道:“怎么了?哪里不舒服了?!春梅,快叫大夫来!快去!”

王辰逸摇头,有气无力的呼出这句话:“不必。我休息休息就好了。”自己又在客人面前丢了人,看着沈老爷那紧张的不得了的表情就非常过意不去。他一只手轻握沈老爷的手,另一只手撑着椅子扶手,想要说声抱歉。

忽然王辰逸力气不够,双腿一软,两眼模糊,整个人都向前倒去。这一动作弄得大厅霎时惊声四起……

大概是病糊涂了。我竟然看到了沈将军来了。

……

“阿娘,今晚是不是有吃鸡腿呀。”

是梦,又是梦。

“臭小子,就知道吃。这只鸡是留着几天后拜神的。”

“那这个红红的东西是什么啊?还有绿色的?”

“这是辣椒。”

“辣椒?”

“今晚做饭就要用上了,到时候你吃吃看就知道了。”

“阿娘,那好吃吗?”

“好吃,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

“哈哈,啊哈……哥,哥哥。”

“快给他们倒水!看这两孩子被辣成什么样了……噗。”

两个孩子都被辣的流眼泪,一个是笑着的,一个是哭着的。那对夫妇一个忙着安抚着孩子,一个忙着来回倒水烧水。

不过是那么个十寸丁方的家里,那么个小小简单的故事,却让自己那么熟悉,那么幸福。幸福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我也曾经这样吗?

这里面,会不会有一个就是我……?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 人生理想 飞鸟图案的蚊帐,冰凉触感的被褥。

今天的梦怎么就那么多呢……

王辰逸觉得手有些痒痒的,就坐起来挠挠。之后他听见脚步声,有人向他走来。

“醒了?”清晰低沉的声音传入耳中。

王辰逸惊道:“沈……将军?”对方在床边的凳子坐下,眨眼一笑。

“你现在觉得怎么样了。刚刚大夫说你喝过药之后身体可能会有些不适而导致发热。”

“你怎么会在这里?!”

刚才晕倒前那最后一眼看到的事情居然是真的!

见王辰逸惊讶的样子沈云谣笑得有些满足,他直接伸手去探他额头,又摸了摸手和手臂,安心道:“没事,没有发热。”然后才开始回答他的问题,“我做完工……作就过来了,昨晚我不是说了有空就会来登门拜访么?有哪里不舒服么?如果需要什么我就帮你弄来。”

是错觉么?刚才他说做完工作的时候有点犹豫?!

王辰逸被一个只见过一次还不怎么熟悉的人那么关切对待,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又不知所措,眼睛不知道往哪看才好,他抓起被子盖住自己半张脸,嘀咕道:“谢谢……”

此时一位年纪稍长的女性进来了。这个女性□□梅,跟在老夫人身边很多年,两老都非常信任她,前面两老有事走开,派春梅在一旁守着。她走到床边,低声问道:“小少爷醒了?可有什么不适?我现在就去叫老爷老夫人过来。”

王辰逸认真回答:“梅姨,我没事。那个,外公外婆他们呢?”

“老爷老夫人去了少爷的染坊,据说有个工序出了问题。他们很快就回来。现在已经是未时了,小少爷可要吃点什么东西,春梅好叫厨娘去做。”

王辰逸正要开口说话的时候猛地皱起眉头,忽觉喉咙被塞了个黄连那么苦。他想起沈将军说的话,大概是自己晕倒的时候被灌着喝药了。意识到这件事之后,似乎房间都充满了中药的味道:“谢谢梅姨,我起身喝口茶水就好,也不劳烦厨娘了。”

实在是给沈家丢人丢大了,不敢再麻烦他们了。

他话还没说完,刚才一直安静蹲着的沈云谣就起来给他倒水。春梅点头告辞,突然王辰逸叫住她:“梅姨!告诉外公他们我身体还好便是,不用让他们赶回来了,染坊的事情要紧。”

春梅无奈笑笑:“这可由不得我做主啊小少爷。而且大夫说了,小少爷你是因为思虑过多,昨晚又喝了酒吹了凉风才晕倒的。所以请放宽心,不要胡思乱想了……对了,晚饭过后还要喝一次汤药,小少爷好好休息。”而后看了几眼沈云谣,便离开了。

居然喝点酒吹点风就这样了……自己身体也太差了吧。

王辰逸也无奈的笑了笑,这份无奈不仅仅是自己身体状况太差而无奈,还是带有些小幸福的无奈。

有那么多人关心我。

“来,喝口水。”前面看到王辰逸皱眉,沈云谣就知道他觉得喉咙苦了,连忙倒了碗水。

“啊。好。”王辰逸接过碗喝了几口觉得好受了些,然后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云谣觉得好笑:“这你前面不是问过了么?”

王辰逸挠挠头,又道:“不是。若你是来找我的,在我晕倒之后也不知我何时才会醒来。那么不应该打道回府了么?我醒来之后让下人知会我一声便可,怎么还留在这里?”

“那还要问么?”沈云谣把凳子搬得更靠近王辰逸,笑道,“那是因为想见你啊,睡着的样子也很好看。嘿。”他是在大门来的,不过没等小厮进来通报一声,沈云谣就溜了进来。赶在小厮前面来到大厅。

来的时候正巧看到王辰逸的脸色变得很差随时都要倒下的感觉,沈云谣心里急得要命。可谁知道王辰逸说晕倒就晕倒,吓得沈云谣心跳都漏了一拍,几步就跑到他面前一下就把他抱了起来,再把他送到房间。

王辰逸被堵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想拿起枕头就往他脸上抡,只是不敢冒犯。“将军就不要打趣我了。”最后憋了半天才说出这句。

沈云谣笑而不语。一时间,房间里鸦雀无声,却又不觉气氛冷下来,王辰逸有一种莫名的尴尬,不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才好。

“那个,可能刚才有些失礼,对不住了。还有,谢谢将军。”送我回房间休息。

“不必言谢,我乐意至极。”

“……将军的弟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将军的家人呢?”王辰逸忆起方才的梦,那个小小的房子里,洋溢着欢乐的家。他想着,我曾经会不会就是这样?那么这个失去弟弟的人是不是也有过这样温暖的家?

沈云谣低着头,扳着手指头说道:“有个唠叨的娘,健壮勤劳的爹,说不上富有,但也能自给自足。是个简单而美满的家。至于我弟弟嘛……要不我们出去走走?”接着他抬头,目光烁烁的盯着王辰逸看,“还有。不要将军将军的叫。沈晚眠是我的名,你也可以叫直接叫我沈云谣,又或者是沈兄?你喜欢的话叫什么都可以。我很中意你,年龄也相仿,不必在意那些虚礼。”

对于这位将军的自说自话,王辰逸感到非常无语。无语得想打人的王辰逸面无表情地起床给自己倒水去。

沈云谣自然看得出他现在的心情,又道:“一边逛一边聊,你看怎么样?而且你肯定也饿了吧,来到云梦这里我也没有仔细的逛过,顺便一起吃好吃的。你觉得如何?”

此刻,王辰逸的肚子非常配合的叫嚣了起来……

虽然非常想吃东西,但是也不能随便就跟别人出去!“怕是外公外婆要回来了,若他们回来了找不着我就不好了。所以……”

“所以现在派人去染坊和他们说就好了。就说是和我一起出去,他们自然也不会担心。你也不要担心,吃喝玩的都我买单。”沈云谣目光灼灼,“好么?”

王辰逸心想:你这副表情,明明就是比我还想出去嘛……

最后他还是半推半就的点了头。

突然,沈云谣提了提衣襟,又自己低头闻去,弱弱道:“能不能借我件衣服穿,前面从衙门跑过来,全身是汗,现在衣服都一股子臭味。可以么?”

不知不觉间,沈云谣靠近了。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先前闻不到的汗味,现在隐隐约约飘到鼻子里把药味都盖住了。

让一个将军不体面的出去也不好。

王辰逸后退一步,然后去关门,同意道:“那好吧。我给你找找。”

王辰逸从衣柜里拿出一件松花色衣服,上面用白色丝线绣出水竹纹样,衣襟则是一片精白。见王辰逸拿出衣服,沈云谣当场三下五除二的把自己的衣服脱掉,接过来麻利的换上。

沈云谣笑的灿烂:“这衣服做的真好。怎么样?好看么?”

沈云谣体格较大些也更高些,但这件衣服做出来就是故意做大了些,所以他穿在身上也不觉不合身。如果把那歪了的头发理一理,再收一收身上那点痞子气,看上去也是一位翩翩公子。这么想着,王辰逸走到他身后,亲手帮他整理头发。

片刻后,王辰逸转到沈云谣面前,仔细端详。沈云谣负手而立,脸上要多正经有多正经。这人生的威武挺拔,逸气洒脱,眉目间风流回转,面对突厥强敌不屈不折,只身便夺回双月城,着实配得上这件“竹衣”的君子。

王辰逸由衷赞叹道:“好看。将军……”

沈云谣眯了眯眼:“唔?”

王辰逸清了清嗓子,低声道:“咳,沈兄真是才貌双全。”

“当真?若你说好看那必定是顶好看的。嘿嘿,既然你叫我沈兄了,那我能叫你弟弟么?”

王辰逸一惊!这人还真自来熟……

最后他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沈云谣就当他默许了。

“嘿,你不说话就是默许了!我们走吧弟弟!”说罢,沈云谣牵起王辰逸的手,带着他跑。

果然!他比我还着急,怕是也没吃中饭,饿着了。等等!我们好像有什么东西忘记了?

白云满天,秋风送爽,大中午的走在路上不觉得热。

街上人来人往,喧喧嚷嚷,各行各事,但是这两个人走在街头特别的惹人注目!倒不是因为两个俊男在一起吸人眼球,是两个俊男在街上一边走一边吃走到哪吃到哪吃了一路而备受关注。

沈云谣用竹签戳起一小块麻糖,嚼了几口满满芝麻的麻糖后说道:“唔,做的挺香的,但我觉得好甜。”

王辰逸则在旁边戳起一个欢喜坨,吃完之后,整个人都冒星星:“这个可好吃了,外焦里嫩的,又甜又香。这外形可像那个什么……”王辰逸一时间想不起那个小吃的名字,拿竹签挠头颦眉思考。

“和煎堆外形一般。”沈云谣伸手去王辰逸手上的小纸戳起一个欢喜坨,“挺好吃,但煎堆里面会有软软粘连的馅,香甜可口。这个可能少了点惊喜吧。”

王辰逸疯狂点头,嘴里嚼着其他小吃含糊着恩恩的赞同,大眼睛瞪得,仿佛找到知音。然后咽下嘴里的东西,指着前面一个小摊:“我们去吃那个切面吧!”

不过沈云谣没有看他指的地方,眼睛注视着的是别处:“你先去叫两碗面,我马上过来。”

王辰逸没有怀疑他想跑路走单,波澜不惊的又吃了一个欢喜坨,一脸呆萌说道:“恩。快去快回哦。”

沈云谣都笑的弯成一道桥了:“好。你等我啊!”说罢他就跑开了,王辰逸也慢慢悠悠走到卖切面的地摊去。

来到地摊前,沈云谣也把手里那点小吃吃光了。这里就三张桌子,每张桌子都放了四张小板凳,有个小板凳还断了根腿。这里很热闹,客人不少他找了个空位坐下来,对老板说:“要两份切面!”

赤膊的老板大声回道:“欸!好嘞!客官要辣还是不辣?!”

王辰逸是不吃辣的,但他不知道沈云谣吃不吃……

还是叫一份吧,如果他不吃就我吃吧。虽然有些吃不了,但多喝点水应该没问题。

“老板,那就一份要辣的一份不要!”

“好嘞!马上有!”

就在王辰逸全神贯注看老板怎么做面的时候,有两个人说道:“这里那么多人啊,不如去别的地方吃吧?”,“你知道啥!云梦就这一家切面最好吃了!”,“嗨!这桌不就一个人嘛,那我们来拼一下就好了。”

“这位公子,不介意我们坐一起吧?”

王辰逸回过神来,看到有两个人正盯着自己看,他问道:“……怎么了?”

“我们想吃这里的切面,无奈也没有空出来的桌子了。就想大家拼一下,怎么样?”

“可是我还有个朋友。不,没什么事情,请坐。”说罢,他把旁边那张完好的小板凳拉到自己的旁边,莞尔道,“这凳子是给我朋友留的。”

于是对方有一个人非常委屈的坐了那个瘸了腿的小板凳……

不一会儿,老板端了两碗热腾腾的面过来,道:“嘿!帅哥,你的面来了!”

“好。”王辰逸看着两碗热面,满心欢喜。面上铺的满满都是配料,咸菜、萝卜干、酸豆角和葱花,花花绿绿的,又香又好看。而其中一碗浇上了辣椒红油,一股辣味扑面而来,虽然王辰逸不喜吃辣,但也觉十分诱人。

正好就在此时,沈云谣回来了。而且脸上多了一个猴子面具。他看了一眼这里,在王辰逸身边坐了下来,问他:“这两个人是你朋友?”

王辰逸被这个突然坐在自己旁边“面具男”吓得差点魂都丢了,放声反问他:“你是谁啊!”然后往外面挪去。

“哈哈,是我呀。”沈云谣小声说。他把面具揭开一点点,好让王辰逸看见。

看清楚是熟人之后,王辰逸松了口气,轻轻的锤了他一拳:“装神弄鬼!”

沈云谣笑了,在王辰逸耳边小声道:“没办法嘛,刚才被人认出来了。不想弄得大阵仗所以只好这样了。再怎么说我现在也算是工作时间,就那么跑出来让大家知道不太好。”

虽然昨天巡城的时候是全副武装,每个地方也只是匆匆而过,但架不住沈将军英明神武,俊朗的让人过目不忘啊。

王辰逸自然是没有忘记这个人的身份,但没想到一起出来吃点东西要这么偷偷摸摸。“那你又跑出来瞎逛!”

“因为想见你了嘛!来,不说了。吃面!”沈云谣被面具遮住了脸,看不出是个什么表情,但王辰逸感觉他是在笑的。

王辰逸觉得这个人就喜欢乱说话,开口就是想你想你的没个正型。“对了,你吃不吃辣的?这里一份辣的一份不辣的。”他想,如果你吃的话就最好不过了,若是不吃的话,那么就难为自己硬啃下来了。

沈云谣欢喜道:“吃!当然吃!我可喜欢吃辣的了。”他用面具遮住半张脸,拿起筷子就开始吃了。

如前面那个拼桌的人所言,这切面非常的好吃。而且看着沈云谣被辣得眼睛冒火,满额大汗,鼻涕直流,哈哈呼气,却还多点了好几碗继续吃,满足的笑得像个小孩。

这画面,又有那么些似曾相识……

沈云谣摸摸肚子,不经意间打了个嗝,满意道:“好饱。接下来我们去哪里呢?”

王辰逸也觉得吃的够多了,于是提议道:“不如去茶楼听听故事休息消食下吧。”

“好啊!”

两个人找到一家最近的茶楼,还没进门就听得见说书人在讲故事了:“当时秋水国师站在城墙上,看着城外那片荒凉。北风大作,吹的他身后的士兵都有些发抖。但他却不为所动,指着前方,对身边的将领说‘我要那突厥人永远离开大夏的土地!’……”

沈云谣笑道:“看来秋水国师真是大夏茶余饭后最热门的话本呢。”

王辰逸点头同意:“尤其是下一个‘五言三句突厥不战而溃’最受欢迎。毕竟是传说中的人物,为大夏做了那么多贡献,大家于此都受惠与他。而且至今也没什么人见过他真容,如此神秘传奇的人物,人们自然都会抱有更多的幻想。”

两个人在二楼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而那边说书人也不曾停下嘴巴:“当时呐,就有一支箭嗖的一下。”他啪的一声把手中的扇子合上敲了一下桌子,停顿了一小会儿,“就那么擦过秋水国师的耳朵。不过秋水国师毫不畏惧,仍是提着长剑踏步上前英勇杀敌……”

王辰逸笑道:“这和我记忆中的那段又有点不同了。现在秋水国师都亲自提剑上阵了么?”

沈云谣淡然道:“大概又改过了吧。我想,如果秋水国师真的亲自上阵杀敌,那功夫定是非常了得。”

王辰逸看着他,想到这个人是上过战场,亲自跟突厥人战斗过的。突厥人的勇猛和各中的凶险再也没有比他更清楚了。虽然这个男人脸上尽是淡然,王辰逸却看得见他眼中恐惧。那些生死交错的瞬间,鲜血溅到眉心的刹那,他是怎么想的,他又是抱着什么想法一个人去战斗的……

“那个,沈兄。你的弟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沈云谣笑着反问道:“你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呢?”

沈云谣望向王辰逸,看着对方一脸渴望答案的表情,他非常清楚那天晚上的话没有能忽悠过他。

“他,是个听话的孩子。爱笑,贪玩,爱吃这个。”他从怀里拿出了什么东西,将包装纸打开之后,里面装的是红枣糕。“还记得他小时候因为一个红枣糕跟我闹得不快,其实也是我的不好,为了吃拿在手里的最后一块红枣糕咬了他的手。我每次想他的时候就会买一块……他还爱跟我顶嘴,喜欢跟我抢东西。也是个坏家伙。”

沈云谣静静地说,王辰逸就静静的听,他的目光小心翼翼生怕太过用力会戳伤到对方的软肋。

“本来以为自己扬名立万,可以好好的跟他炫耀一番。可等我回到家,他就不在了……”

王辰逸低头,小声道:“对不起。”

“没关系。”沈云谣把红枣糕推到王辰逸面前,“你吃么?”

说起自己弟弟的时候,眼里有多少喜悦,那么说起他离开的时候眼中就有多少的悲伤。而这些都是骗不了人的,王辰逸全部看在眼里。

“我也喜欢吃红枣糕。”王辰逸沉默片刻,“沈兄,你拿起一块红枣糕吧。”

闻言,沈云谣听话的拿了一块红枣糕。然后就看到王辰逸慢慢凑近,接着轻轻咬下这块红枣糕,牙齿也轻轻的碰到了沈云谣的手。

“这样就扯平了。”王辰逸做完之后就后悔了,脸红的像个熟透的苹果,咬咬牙好让自己镇定下来。

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啊啊啊啊?怎么办!这羞耻的我浑身都快冒火了!

连做这件事的本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自然也怪不得沈云谣惊讶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王辰逸连忙给自己圆场:“你弟弟也不会希望你那么难过的。既然我的音容和你弟弟有几分相似,我想大概就是缘分罢。沈兄,以茶代酒我敬你一杯……以后如有我能帮忙的,尽管开口。”说罢,王辰逸举杯饮尽,让自己缓缓。

沈云谣久久不能回过神来,等他心神都云游完的时候就看到王辰逸盯着他手中的茶杯,等他饮完。

可沈云谣哪里还知道王辰逸前面说了什么啊,心思全在刚才被他牙齿轻轻碰着的手指还有羞红的脸蛋上了……

沈云谣:真好懂,全都写脸上。

与此同时,说书人看见店小二跑到他身边,他明白时间到了。

“此战,秋水国师胜。他看着满地的尸骸,虽然赢得漂亮,但损失太过巨大了。血漫大地,风沙狼烟起。秋水国师也明白,战争是不能给百姓带来幸福的。所以……欲知详情,请听下回分解。”

说罢,那说书人捋捋那没多长山羊胡子,悠悠的从专属桌子上下来。听书的人叹道惋惜道,留了一地花生壳,准备四散归家。

那店小二在说书人耳边说了什么,只见那说书人眯缝的眼睛张开的铜钱那么大,紧接着他大声宣布:“各位留步!各位留步!大家可记得几年前那几个女尸案?!明日我们将要说这个的故事!请各位洗耳恭听!”

这话一出,一时间场面又沸沸扬扬起来,有人问他是不是得知了什么新的消息,有人兴奋呐喊,有人和同伴低声交流。场面一下子失去控制,每个人的神情看着都分外诡异。

事有蹊跷。

王辰逸和沈云谣面面相觑,同时问道:“女尸案?”

衙门。邵呈天在房间里奋笔疾书。

“邵大人!邵大人!大事不好了。”一个官差匆忙跑过来,也没有敲门,直接推门就进去了。

再怎么也该敲门吧!邵呈天不悦道:“何事?”

这官差气喘吁吁的说:“请,请大人出来看看才行。”

邵呈天多少感到事情不对劲,放下手头的笔,快步跟上去。

……

看完那个东西之后,邵呈天大喊:“快!快去叫沈云谣过来!快去把你们沈将军沈大人叫过来!”

“这个……”这小差有口难言。

这边都炸开了锅了,这小差还吞吞吐吐的!邵呈天着急死了,也懒得去问他怎么回事,干脆自己跑去账房找人。

结果他一推开门,发现里面都是当年一起在前线奋战过的弟兄。但最关键的沈云谣,人却不在!

“你们沈将军呢?!”

这几个人一脸要猝死的样子,无力道:“他说去追求人生理想了。”

“哈?!?”

章节目录 (结尾不适警告第十四章 女尸案 楼下的人仍是议论纷纷,有人狂喜,有人忧心,有人得知可能又有事情发生赶紧跑回家去。

沈云谣颦眉:“女尸案?弟弟,你可曾听说过此事。”

王辰逸摇头,道:“我近来几个月才来到云梦,过去的事情并不知晓太多。”他的目光一直停在楼下的人们,这些人讨论的热烈,只有少数几个人不知所以凑近他人询问个究竟。“看起来这件事,在这里并不算是个秘密,而且在当时必定相当轰动。旧事重提,只怕又发生了什么。”

沈云谣不语,也是如此推断。此事若是发生在他应征之前,却没有广传到姑苏这边,可能并不算特别大的案子,当地人如此反应多是案子有很多奇怪之处,引人想探其究竟。此事若是发生在他服役之时,那其中变数可就多了……

“看来是不能送辰逸小弟回府了。”沈云谣一脸歉意,“方才那说书老头所言,惹得我非常在意,现在想要马上回去衙门好好调查一番。”沈云谣本来是想直接去问那店小二的,可自己的身份去问的话只会引起群众的更多猜疑,只得回去自己调查了。

王辰逸兀自与沈云谣碰杯,饮下茶水:“无妨,公事要紧。只愿沈兄能查个水落石出给大家一个安居乐业之地。”

沈云谣饮尽杯中茶水,匆匆话别后,直奔衙门而去。

“吴三,邵大人在哪里?”沈云谣刚踏进衙门,便抓住一个官差问道。

这个吴三就是先前急忙忙给邵呈天传消息的官差,他听见沈云谣的声音差点感动得哭出来:“沈将军你回来了!邵大人正敲锣打鼓的派人找你呢!”

莫不是偷闲被发现了?沈云谣仍是一脸淡定,试探性地问道:“邵大人找我何事?”

吴三有些为难:“其实这……”

吴三把事情的经过简单说了一遍。听完之后沈云谣眉心结难解,大踏步向存放案件档案的库房走去。

“邵……”沈云谣打开库房门,一开口,就被里面的人往脸上扔过来一大叠本子。沈云谣举起手中的面具挡下,继续道:“你干嘛?”

邵呈天扫了他一身衣服,手里还拿着一个面具,伏案继续查看文档,冷冷道:“竟是跑出去偷闲了,还说什么寻找人生目标?这边可是要忙死了!”

果然偷闲的事情被抓包了,沈云谣讪笑:“我这不是回来了么?今天这案子外面已经知道了。”

邵呈天手中的笔停顿了一下,他也问过当年发生这件事时,在衙门工作或是生活在云梦的人。当年的女尸案引起轩然大波,闹得人心惶惶满城风雨,如今案子再现,他自是不认为能瞒得了多久,却也没想到那么快就传开了。隐隐有些头疼。他冷静道:“快来帮忙找以前案子的记录。……顺便把隔壁的那几个人也叫来一起查,那几个傻子就听你的话。”

听到邵呈天的话,王辰逸赶紧去隔壁找人过来。

王辰逸可以说是完全放权给邵呈天管理了。这两人是生死之交,加之邵呈天聪明伶俐刚正不阿,处理事情起来又全心全意细致入微,不管从他为人还是能力来说,王辰逸对他都是十分的信任。

片刻之后,档案库房里坐满了人,全部都在埋头翻看往年的案件记录。云梦城是云梦一带最大的地方,再下面就有不少村官在管辖着。这些地方村每季每年都会把当地的案件记录税收详情,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全部汇总起来上交到云梦城这里,所以库房里的档案多如繁星。

“吴三说女尸案在五年前发生的,从前一年到今年的记录全部看一遍,如果有关于一点点的记录都不要放过,拿来给我过目。”

王辰逸一边低头翻看一边说道:“既然吴三知道是五年前发生的,那怎么还说什么都不知道?”

吴三蹲在门口,见将军质疑自己,于是委屈的说:“当年我承了别人的情,跟着恩人离乡为他打工,到我报完恩回来的时候这案子已经过去了很久了。我知道的那一点点都是我老娘和弟弟告诉我的。”

这个吴三是近两年才当的官差,敦厚诚实知无不答,对顶头上司是一万个忠心。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太怯怯懦懦了,连句大声的话都不敢说,跟他的弟弟吴四那简直是翻了个转。

见两位大人都没有理会他,他又弱弱的说:“要不等吴四回来了我们问问他……当年跟着孟大人处理这件事的官差就剩下我弟弟一个人了。他肯定最清楚。”

邵呈天点头:“我也想问吴四的,只是他这些天休假,你也说他前两天去了洛川给你们母亲买药了,什么时候回来无人可知。现在事态紧急,我们刚上任就有麻烦事来了,现在外面也有人在传着这案子,到全城全云梦的人围观女尸案再临也不过是一两天的事情。我们没有多少时间等了。”

吴三耷拉着头想了一阵子,觉得邵大人的话有理,于是自己站在门外,等候大人们的吩咐。

“邵大人你看看这个。”,“不对,作案手法不对。”

“前年本城的案子都看过了,没有一点点蛛丝马迹。”,“那你把你所看的都给沈大人,让他再过目一遍。”

邵呈天看着一行行的字,只觉头疼。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有人故意为之,在沈云谣和他刚上任就闹出陈年的旧案。在沈云谣回来之前,他已经大致翻看过一遍,只是翻遍了出事那年的簿子,也没有找到一点点记载,就像是有人刻意不写一般。思及至此,邵呈天也多少明白为什么不写进来了,他冷笑一声:“当真是无能贪官。”

说起上一任的孟大人孟雨,沈云谣邵呈天真是一肚子火。孟雨一听说上头要派他们下来接任的时候,他就咿咿呀呀的说头昏脑涨脚抽筋,天天高烧不退,皇帝被他每天的上书扰得不胜其烦,便准了他提前告老还乡。于是他们两个人来到这里的时候,没有人跟他们交接工作,账目混乱又时逢秋收,外地多人来云梦卖谷物营生,鱼龙混杂,又需登记造册。光是理清这些都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邵呈天整个人泄去力气,头仰后,整个人靠在椅背上,摆手道:“你们不用看了,回去隔壁继续整理账簿和户籍吧。”

那几个人对视一眼,又得到沈云谣的首肯,都过去隔壁干活了。

待那几人出去之后,邵呈天叹息道:“这几个人就听你的,从在军营的时候就看不起我了。说啥也不听,你瞧瞧他们那眼神,就说着‘你凭什么坐副手的位置’。”

“谁让你在军营大半年了连刀枪都不曾碰过。”

“呸!他们上场后找到机会就躺在地上装死,还以为没人知道呢!岂知个个人都当他们笑话来看!”见沈云谣还在看,他敲了敲桌子:“别看了,肯定没有记录下来的。那孟雨又贪又无能,在他快卸任的时候闹出那么大件事,他又处理不来,免得被皇上引咎罢免,这事情当然是能怎么压下去就怎么压,又怎么会写进去呢?”

沈云谣合上簿子,交代吴三叫人来把房间的簿子归置一下,“既然如此,我先查看下尸体吧。”邵呈天点头,领着他去存放尸体的房间。

还没进门就闻到了那尸臭味,邵呈天非常贴心的递给了他一块手帕,接着自己也拿出一块手帕捂住鼻子。

那女尸仍在担架上,尸身被一块白布遮掩着。邵呈天对沈云谣点头,示意让他揭开。沈云谣会意,伸手揭开白布。

沈云谣:“这……!”

虽然先前已经听吴三描述过尸体的惨状,自己也在战场上见过无数的尸体,但亲眼看见这女尸的时候仍是被凶手的残忍震住了。

这女尸脖子上有一道横穿而过的细长伤痕,伤痕与眉线平行,看伤痕可断定凶手行凶时用的是刀剑,仵作所言这伤口便是致死的原因,一剑封喉且不被他人察觉可见凶手功夫不简单。

女人死后,凶手将尸体上的血放空,尸体惨白如纸的脸因尸斑变得乌青。左耳被齐整的切去,两颊凹陷,嘴巴张开着却不见牙齿,牙槽上还能隐隐看见血丝和牙根。这女尸双目无眼有珠……那眼睛是被挖了出来后又将眼球放了回去。肚子还被剖开,双乳和心脏被摘去,肠子被剁得碎烂后又被人往里面塞入香灰搅拌。有的地方还被蛆虫咬穿……

女尸的左肩和右脸上均有五道暗红血痕,嘴唇上血红的口脂与指甲上的蔻丹更是与整个凄凉尸身格格不入。仿佛是有人将她当做玩具般摆弄……

这两人虽然已经看习惯尸体了,但初次看见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想吐。沈云谣给女尸盖上白布后出了房间,蹲在地上干呕了几声。

“太丧心病狂了!”沈云谣干脆直接坐了下来。若这女子是被折磨致死的,不敢相信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 女尸案(2) 与沈云谣话别之后,王辰逸也没有着急回去,先头还在茶楼坐了一会儿休息喝茶消化一下,之后才起身慢悠悠走回去。

贵家小姐在店铺内挑选着精致的饰品,赶着货车的小商,与摊贩大声讲价的大婶们,在墙边三五成群玩耍的小孩,倚在店门口打哈欠的店小二……

街上人流穿行,人与人之间只得匆匆看上一眼,便各自忙碌,各自奔波。争吵的、欢笑的、烦恼的,不管在哪里都会有苦难和欢愉。所有人都在这个世界活着,死去,延续着发展着。

过去如此,现在也是。

前段时间基本都在宅子里,没怎么出去。现在,自己无所事的走在路上,看着人来人往,不知由来的生出感慨。

像这样的琐碎日常,也蛮好。

“来人呐!快抓住那个小偷!”有个女人大呼求助。

……

偶尔也会发生些不太好的事情。

王辰逸望向声音的来源。只当他扭头看去时,只见得身边闪过一个黑影。

那道黑影是一个人,那人弯着腰疾跑,不止速度极快,而且身手灵活。这人闹市中自由穿行,眼看要撞上别人的时候竟扭扭腰身一瞬间便躲开了。一路上惊到不少人,好几个大汉大妈直接破口大骂不长眼睛。

而当王辰逸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人已经消失在闹市之中,再也追不上了。见到黑衣人那一瞬,只知他身形偏小,用黑布蒙住嘴鼻,戴着兜帽。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那遭小偷的妇女看着犯人逍遥法外,如游蛇般穿梭人群,自知没人也没办法抓到他了。于是骂骂咧咧:“是哪个短命种偷老娘的钱!就当老娘给你买棺材了!狗屎短命鬼!祝你喝水被呛死!走夜路被鬼剁头!”,她想了一会儿又气不过,把刚买的甘蔗猛地往地上一顿砸,大吼大叫。

王辰逸很抱歉不能帮上忙抓到小偷,但看到那个妇人尤其“精神”,若此时上前劝慰几句只怕是要被认为和小偷同党,给暴打一顿。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摇摇头回去了。

王辰逸回到沈家时大家正在用晚饭,因为下午跟沈云谣在外边吃的太多,现在饱腹感仍是很明显,便不和大家一起吃了。去头去尾的给沈老爷沈夫人交代了几句下午发生的事情,就回自己房间了。

沈心见他走回房间,匆匆扒完饭就跟上去了。

在沈心刚进房门的时候,就听到王辰逸问她:“心儿,你可听过‘女尸案’?”

听到提问后,沈心愣了一下后才开始思考问题:“你怎么突然问这个呀?”

“没什么,就有些好奇。”

沈心若有所思的点头道:“具体的我不是很清楚,那时候死了十多个人,好像都是女人。据说那凶手的手法很残忍,趣味也很恶心,而且身份神秘查都查不出来是谁,吓得都没人敢晚上出门了。不过据说后来还是抓到了,之后也都没有受害者了……那时候我几乎是被爷爷关在家里的,哪里都不给我去。知道的这些都是听屋里人说才知道的,也很可能被添油加醋了很多吧。最后好像是解决了又好像是不了了之。其他的也不太清楚了。怎么问起这个啦?”

“没什么,就是前面出去的时候听一个说书先生聊趣谈,碰巧听到又感兴趣罢了。”王辰逸说完之后直点头。

沈心翻了个白眼:“这能算什么趣谈啊。真恶心。”

片刻,他开口道:“时候不早了,也该回去洗洗睡了。”

沈心相当不爽,拍案而起:“还没说几句话呢!你就赶人啦!”

只顾自己的问题,也没问这小妹跑到自己房间里是想说什么。想到这里,王辰逸就略感抱歉,莞尔道:“怎么,茶话会还要继续?但这里可没点心吃了。”王辰逸给她倒了杯茶水,又让婢女把蜡烛都点起来,房间一下子亮堂起来。

“你是傻子么?我才刚吃过饭呢!”沈心笑骂了一句,又问,“你是不是认识那个沈将军呐?”

“怎么那么问?”

“我也不知道,就觉得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对……”

王辰逸回想了一下,他确实看别人的眼神跟看自己的眼神多少不太一般。

“沈将军不过是见我与他亡弟长得像,多了几分关怀罢了。”

“是吗……”

王辰逸:……

沈心又看了王辰逸几眼,迟疑道:“大概,是吧。”

……

沉默了好一会儿,王辰逸笑道:“那你今天中午跑去哪里了?”王辰逸前面在大厅又晕倒这件事,要是这丫头在家知道了还不得跪在床边等他醒来。

“那天你晕倒的时候,沈将军刚好来了。他把你背回房间之后,爷爷奶奶都有事要赶着去染坊,那个谢什么的也走了。那沈将军说是要等到你醒来,本来也不应该让他一个外人这样的,但又劝不动他。”总不能直言对方不合礼数吧,人家是什么身份啊!“而且……今天是搞式大大刊登新故事的日子,我跑去报社看了。”说到后面,沈心的声音越来越小。

王辰逸食指中指合并,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佯怒道:“哦?看来是那个搞式比我重要咯?”

沈心疯狂摆手:“没有没有!绝对没有!”

听到回复,王辰逸低头故作不理她。沈心探过头来,小心翼翼问道:“逸哥哥?生气啦?”

见还是不理她,沈心又问了好几句,王辰逸这才抬头笑言:“没有。那位大大出了什么新的故事吗?”

沈心摇摇头:“搞式大大上次在《落魄太子复仇记》里说好的,今天要发表新的故事。不知道为什么没有……”

“可能是出了什么事情耽误了吧。”王辰逸对这些报刊上文章故事的发布流程并不清楚,既然漏掉了约定的发稿那么大概是发生些意外,“时候也不早了,早点回去休息吧。”王辰逸起身送人。

“逸哥哥现在身体还好么?”

“没什么大问题,中午的时候喝过那个汤药好多了。晚些我吃点东西再喝一次或许就好了。”

沈心点头,临走前多次嘱咐王辰逸要多加休息。听得王辰逸心里暖暖的。

王辰逸喝过药后,在浴桶内清洗身体。不一会儿,他头仰靠在浴桶边。湿漉的长发紧贴肩膀,水珠顺着脸颊滑落,滑过唇角,滑落颈脖,滑下胸前,白皙的肌肤被温水浸润的有些粉色。

或许是因为水温太恰到好处了,泡的王辰逸有点迷糊犯困,不自觉打了个呼噜。

“总觉得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王辰逸想着从沈心了解到的东西。

“刚来这里一两天就有麻烦的案件,或许会被百姓所厌弃吧。不吉。”

水开始凉了,再泡下去怕会着凉,于是王辰逸也不赖着,起来擦干身体把中衣穿上准备睡觉。

他穿好衣服后,看到床上那件黑色的衣服……

“哎。明天带给他好了。”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 女尸案(3) 回到衙门这边。

沈云谣邵呈天两人因为看了那具女尸,自然是没有胃口吃东西了。喝了几口茶,就跑去勘查案发现场。

“还是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呢。”邵呈天扶额,“虽然清扫过战场,但要在这里调查别人是怎么死的还是第一次。”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西边郊外的一个小农民,今天早上他上山砍柴的时候发现一棵树上好像吊挂着什么。走近去一看竟然是一个裸身的女人,手脚都被绑在一起吊在树上,而且肚子大开血肉模糊,尸身既青又白诡异至极。吓得大老爷们直接瘫软在地。

“附近一点血都没有,也没有什么打斗或是挣扎的痕迹。多半不是那个凶手的杀人现场。”王辰逸在尸体吊挂的树附近查看了一周,又拨开地上一层层的落叶。

邵呈天点头,看着天色渐晚,吩咐手下的人去准备火把。山下的村庄渐渐被点亮,邵呈天看着那如同星辰降临的村庄,感觉非常安宁。

只是表面的安宁罢了。

“仵作所言,从发现尸体到她死亡的时间约莫是七八个时辰。死者是外地来的人,在这里没有亲戚朋友,是位勾栏女子,住所还在查。出事那天刚好她休息。不过以她的人脉来说,倒也不可能来到这边。若是按她是在城里被杀的话,再带着尸体到这里抛尸离去……指甲上的蔻丹都还没干。”

王辰逸拿着火把往山下走去,并示意大家一起走:“扛着一个成年女子长途跋涉的来到这里抛尸,体力至少是不会太差。伴晚杀人深夜又或是凌晨抛尸……问过了附近的人了么?”

身后的吴三回答道:“是!问过了,都说没见过陌生的人。晚上也没有听到过什么异常动静。”

邵呈天沉默片刻,旋即道:“那有发现熟识的人最近有些什么不寻常的举动么?”

吴三挠头:“这……我现在就去。”

“你怀疑是这村子的人?”

“也只是个猜想吧。杀人抛尸,没有丝毫动静,非常大胆。不是本地人,也至少是非常熟悉这个地方的人。也不知这次和上次女尸案的凶手是不是同一人。如果是,那么他行凶的目的?行凶的对象又是什么?以及潜伏的这几年到底是为什么?这次重新出现是为什么?为什么恰好选在我们新上任的时候?如果不是同一人那又是为何作女尸案同样的手法行凶。太多谜团了……”邵呈天右手握拳,轻轻敲打自己额头。

王辰逸也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你是觉得有人在针对我们?”

邵呈天摇头:“有这个可能,但也不一定,毕竟我们也没有的罪过人无派无别的很难想象有谁会来针对我们。虽然不知道是谁弄出这事情也不知道目的到底是什么,但现在确确实实给了我们不小的压力。……也只能期望船到桥头自然直吧,尽人事听天命。”他走到吴三身边,对他说,“你现在马上回家,若吴四回来了马上让他回衙门。”

吴三大声回应:“是!”然后风风火火的下山回家去了。

“哎。总有不祥的预感。”

突然邵呈天脑海中闪过什么,对沈云谣道:“对了,你这身衣服哪里来的?你今天穿的是黑色的吧?”

此时城内某民宅里听到急促的敲门声。

“谁呀谁呀!哪个活的不耐烦的这样敲门呐!”屋里的妇人骂骂咧咧,大声说道。

门外的人回应道:“是我。”

那妇人听见声音后问道:“欸?隔壁的老李呀?你这么晚到我这儿来只怕是要被你家婆娘拔光毛哦!”

这么说着,妇人非常不情愿的打开了门。

怎料开了门之后却没看见任何人,只有冷风吹打她的脸。

她走到门外张望。附近也没看见任何人,周围也没有可以藏人的地方。住隔壁老李家的灯是亮着的,透过窗纸隐隐能看到里面的人影。

“老李?”妇人觉得奇怪,走去隔壁大声问道,“嘿老李呀!刚才你是不是来我这里敲门了啊?”

那老李听了想回话却被自己夫人抢先了:“你个骚货大晚上的在这里发什么浪!当着老娘的面也要勾人?逼儿痒了?”

妇人无缘无故被那么骂了一通,心里非常不爽:“嘿!你个母夜叉又丑又凶我要是男人也想跑啊!”

老李的夫人一气就抡起菜刀想跑出去,却被老李拦住了,他说:“我刚才一直在家里,没有出去过。”

老李的夫人得意道:“听到没有!你个浪货就回家自己抠去吧!自己相公死了就到处□□不知恬耻!”

“你怎么说话的!”妇人气的跺脚,拿起自己的鞋子就砸到人家的门上:“我呸!就你相公那麻子脸穷老二,老娘还看不上呢!”

……

两个人的骂战引来附近的人围观,越多人围观,那两个女人吵得越大越激烈,叉着腰什么脏话脏水都敢泼出去。最后的说的东西越来越非礼勿听,都被邻居劝回去了。

回到屋子里,妇人还是气的喝了好几壶凉水。

“呸!真的是八婆!贼几把恶心!”

又骂了几句还不泄气,锤了好几次桌子。

忽然一阵邪风。

房间的蜡烛全部熄灭了,变得一片漆黑。

妇人正在气头,还想骂出来却听到一个沙哑难听的声音道:“晚上好呀?!”

知道恶作剧是这人的作为,这话里有多少带了挑逗的意味,妇人不悦当时就拍案而起。

她还没说话,那声音又突然从背后传来,说道:“现在是不是很气很不爽呢?马上就不会觉得难受了。恩哼。”

这鬼东西说完之后,妇人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谁还有对方是怎么进来的,就觉得耳垂一阵湿滑,然后这湿滑的感觉又从耳廓一路到脖子。

这人竟在舔自己!

一片漆黑之中,被这么不知所以的东西如此对待。妇人惊得一身冷汗,头皮发麻,全身不受控制动弹不得。身后之人鼻孔喷出的热气打在妇人脖子上,隐隐听到对方在嗯哼嗯哼的低笑。

害怕!

这东西不知什么时候钻进屋里来,再联想到前面不知道是谁敲的门……

妇人忍不住发出了一声哽咽。这一声身后之人自然没有听漏,他笑的更肆意猖狂了!

她正欲大叫之时,却再也发不出声音了……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 女尸案(4) 翌日,王辰逸早早来到了衙门前。不过太早了,街上还没有几个人。

“会不会太早了呢……”王辰逸在衙门门口徘徊不前。

那么早,沈兄可能还没有来吧。

但比王辰逸还早的是沈心。在他准备出门的时候看到沈心趴在回廊的柱子上,锤柱呐喊着:“大大怎么还没有更新!”

小丫头天都没亮就去蹲点报社门口了吧。

王辰逸觉得站着也不是办法,于是上前去敲门。但当王辰逸准备敲门的时候,门打开了。

一脸黑线,黑眼圈比熊猫还大的官差拿着扫把走出来了。

门内外的两个人都被吓了一跳。

那官差垂着头,无精打采的问道:“何人。何事。”

比起自己的事情,王辰逸现在更关心这个人的状况:“你?没事吧?”随时都会猝死的样子。

官差摇摇头,一边扫地一边问:“那么大清早的,你有什么事情么?”握着扫把的手在抖抖抖……

“我是来找沈大人的。不过这个时辰,大人怕是还没来应卯吧?”

官差一惊,继而转身过来对他道:“沈大人和邵大人都在里面。你来干啥?”

这位官差方才还是眯缝的眼睛突然睁得老大,也不知自己做了什么事情王辰逸一脸懵,呆呆的说:“我是来……”还衣服的。可是衣服呢!?

王辰逸才发现自己没有把沈云谣的衣服带出来!可是已经说出来了,现在走掉也不妥……

忽然,灵光一动。

“我是来和沈大人讨论一个陈年旧案的。”王辰逸一脸淡定说道。既然外面的人都知道了,那么这个小差也自然是知道女尸案的。

官差一听更惊了!甩掉手中的扫把就问:“公子怎么称呼?”原先疲惫的神态跟那扫把一样被甩掉了,瞬间变得精神奕奕。

王辰逸更不明所以了,但还是平静回答:“就说是,‘沈家小子’吧。”

他连连点头,回道:“好好好。公子稍等一下,我这就去通报一声。”

邵呈天在房间里听见门外的声音,率先推门出去。那位官差看到人,开心道:“大人,外面有一位公子说是要和沈大人讨论案子的!”

听完他的话,邵呈天眼睛一亮:“哦?敢问那位公子是?”

“他说让我对沈大人说‘沈家小子’来找他。”

邵呈天颦眉想了一下。‘沈家小子’?过去是有听过沈云谣所说,自己有一个弟弟。可他的家人都还在姑苏呢,怎么突然就来这里了?而且是来谈案子的?

片刻后,邵呈天有些恼怒了,表面却平静的点头道:“刘安,把那位公子请进来吧。……对了,带人过来之后顺便去茅房那边给沈大人知会一声。”

刘安得令:“是!”

“最后。”邵呈天又把人叫住,“好好回家休息一下。已经快一天没合眼了吧?”

这衙门的人手问题已经非常严峻了!里里外外算上放假的吴四,也不过六个人。这还没开始招人就闹出大案子,而且又不适宜太张扬,所以也没能去招新的小差。那么也只好这几个人轮换着熬夜工作,甚至不一定会有津贴也得干活。

“好!”刘安答道,然后便匆匆去把人叫来了。

“来,公子请。大人在这走廊尽头右转的房间。”

王辰逸笑答:“好的。谢谢。”

“小的这就去忙了。”刘安不等他回复,便找沈云谣去。

王辰逸一个人在走廊里走着,有只脚一不留神踏得用力,响起的声音慢慢回荡在整个衙门。

想起从进门开始到现在都没有看到除了刘安以外的人,这一声回响更显得这里空荡荡。“这里人手还真少,不怪的那个人是那副样子了……”王辰逸小声嘀咕。然后想着沈云谣表情呆滞的过劳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

走到尽头,右转。

眼前小院的地上铺满了白色的细小砂石,四个角都种上树,离走廊最远的角落放置了青石桌凳,有个人正坐在那里泡了壶茶,奋笔疾书。

王辰逸看了看那个人的背影,脱口就是一句:“恩?沈兄怎么突然缩水变矮了……”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 女尸案(5) 王辰逸看了看那个人的背影,脱口就是一句:“恩?沈兄怎么突然缩水变矮了……”

那个人似是听到这句话,猛地回首,皱着眉头,直直的盯着王辰逸。

这人不是沈兄!还有!他是不是很不开心啊?!这么瞪我!

邵呈天这边才郁闷生气呢!他在这边好好的整理尸格,标注可疑的地方,结果说来了那么个“沈家小子”在后头说自己矮!直直戳中他的死穴。

尸格指的是验尸单格。也称验状、尸单。

另一边得知王辰逸到来的消息,速战速决,大步流星的赶了过来。

身后传来嗒嗒嗒的脚步声,王辰逸仰后身体看去,发现自己要找的人在后边咧嘴大笑着朝自己狂奔。

那院子里的人是谁呢?

王辰逸脑袋又往前伸去,看到那个人把桌上的纸都整理好,回头礼貌一笑:“沈公子是吧?来,这边坐。”

邵呈天说完,王辰逸左顾右盼,自己身边没有别人,他莫不是说的自己?王辰逸指着自己,问道:“我吗?”

“自然是说的你,来谈案件的‘沈家小子’。”邵呈天一边说一边把身边石凳上的落叶拂下。

王辰逸马上羞赧地低下头。前面让刘安通报的时候,不知道要用什么什么来自称的好,脑中思量许久后才决定了‘沈家小子’这个说法。前边自己说出来倒不觉如何,现在听别人说起来只觉尴尬,汗颜无地。

谈话间,沈云谣已经来到王辰逸的身后。他看了一眼院子,然后搂着王辰逸的肩膀,带着他走过去,眉开眼笑道:“我来介绍一下,我身边这位是王辰逸公子。我兄弟!而这位是我的副官邵呈天。我的战友,在这里其实跟我平起平坐,一样的职位。”

邵呈天听完楞了一下,旋即笑着点头问好,接着神色复杂的看着对方。次子冠母姓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更听说过沈云谣母亲的娘家家境比较富裕,比他父亲的地位要高,那么他弟弟随母亲的姓氏也不怎么稀奇了。

王辰逸则被这个人的厚脸皮噎的不知说什么才好。虽然自己说不上什么出身尊贵,身份地位也比不过沈云谣。上次在茶楼也是自己先提出的兄弟结交,但也断没有熟识到次日就勾肩搭背地称兄道弟的地步。

不过感觉也不坏。

沈云谣转头对王辰逸道:“对了,你们刚才在聊什么吗?你怎么突然过来了?”

搂着王辰逸肩膀的手根本没有松开的意思,现在若是扭头过去面对着沈云谣回答的话两人的脸靠的又太近了。王辰逸对这个人的神经大条已经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王辰逸还没开口,邵呈天便替他答话了:“王公子说是来跟我们商讨案子的。”说罢便怒瞪沈云谣,怎么能和别人说这件案子呢!

沈云谣大喜:“你是知道女尸案的什么了么?”

糟了!居然忘了还有这一茬!总不能说是骗人的吧!

就在他纠结如何回应的时候,有一个小和尚闯了过来。这小和尚大汗淋漓跪倒在地,手撑着墙壁,红着眼睛喘着粗气道:“请,请各位大人随,随小僧来一趟。我们住持方丈有要事相邀!”

邵呈天看了一眼小和尚的服饰,身上的海青是浅蓝的,回忆昨晚所看的书籍,问道:“南边的甘乐寺?”

小和尚一个劲点头,然后地上拜倒:“恳请各位大人火速前往。”

三个人相视一眼,想法不约而同。

随后四人赶往云梦城内南边的甘乐寺。时辰尚早,也只有些些卖早餐的出摊开店。晨风飒飒,卷起地上的枯叶,吹得人脊背微凉。王辰逸这才觉起入秋了。

而且是个多事之秋……

甘乐寺里八成都是武僧,而且供奉的是武神,所以前来参拜的人不多,香火若是比起郊外那处处都精雕细琢的观音庙差的真不是一星半点儿。也因为这个原因整个寺庙都非常简朴,除了油黄得发亮的屋顶和挂在门口的两盏红灯笼外,其他地方就是一青二白,不见更多的颜色。

甘乐寺三面均有一扇大门,正门、左门以及右门。由于夜晚会有武僧巡逻,所以哪怕是深夜都不会关门。这是在路上听小和尚说的。可今天却三个大门全关,每一扇门更是有三个武僧把守在外。有个前来参拜的人被拒之门外,与那人对话的武僧面上写满歉意并深深的鞠躬。

引路的小和尚带着王辰逸一行人往左边的一棵树走去。在那棵树斜后方的护栏后边有一个石制爬梯,这石梯依着墙壁而造,若不在护栏这里往下看,绝对发现不了。

小和尚留意着四周,等没有其他人的时候他指着那爬梯,小声道:“三位大人这边请。”

“甘乐寺那在外游历的苦行僧无心四处锄强扶弱,行事光明磊落,又因那前朝甘乐将军亲传的枪法而极负盛名。这样的甘乐寺可是有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才来让我们解决?而且还要这么鬼祟?”邵呈天倚在树上问道。

那小和尚略略低下头,表情纠结:“这个问题还是等住持方丈来说吧。他就在下面等着大人们。”

那看来还是得到最后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四个人先后顺着石梯爬下去。下去之后可以看到在小树林里有一条小径通往深处,而在上面往下看的话,则被树叶恰到好处的都遮挡住了。

沿着小径走,不一会儿就看到有一间小木屋。木屋前有一个老和尚低头站着,双手合十,嘴里念念有词。而这位老和尚前有一块白布盖着什么东西。

不出意料,那便是谁的尸体罢。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 女尸案(6) 住持方丈看到来人后走上前去施以一礼,那四人也回礼。然后住持方丈对那个小和尚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回去。小和尚会意后,走来时路回去了。

当王辰逸三人走近之后,他们清楚的看到白布之下俨然是一个人的外形。

沈云谣先问道:“住持方丈那么急找我们来可是因为这个‘她’的事?”说罢眼睛看向地上的尸体,从外形来看,高耸的双峰,如无意外就是个女性。

住持方丈点头道:“阿弥陀佛。正是此事。”随后他蹲下去,又说了句阿弥陀佛,掀开了地上的白布。

女尸衣着完整,苍白的脸上除了血迹外也没有异样,脖子上还是那道熟悉的刀伤。比起之前发现的那具女尸来说这个死相已经算是不错了。而且也看得出和上一起案件的凶手也是同一个人。

沈云谣和邵呈天对视一眼:果然又是他!

不过这尸体看起来总觉得有那么些不太自然……有哪里不对。

住持方丈颔首道:“这两位大人并不惊讶,站在中间的这位大人脸色有点不好看。是被吓到了还是身体不舒服?”听完这句话,沈云谣猛地转头看向王辰逸去。

站在两人中间的王辰逸眼眶不知道什么时候红了起来,觉得有些头疼。他摇头说道:“无事,多谢关心。或许是昨夜有些受凉。从住持方丈的话来看,这两位大人已经知道会是‘女尸案’了是吧?”

听到“女尸案”三个字,另外三个人均是一怔。邵呈天率先反应回来,用力锤了沈云谣胸口一下,怒斥道:“你真告诉他了?这种事情没有水落石出之前怎么可以声扬?!”

沈云谣不语,王辰逸为他辩解道:“不,不是的。沈兄什么都没说。不过是昨日和沈兄一起去茶楼是听见那个说书先生提到的女尸案。回家之后我也打听了一番,再联系住持方丈的话与这地上女尸的一个猜想……请、请莫要责怪沈兄。”

“不用替他说话的!他这个人就是不懂事情轻重肆意妄为!”

住持方丈语气平静地打断争执:“阿弥陀佛。年轻人!先不要争论这个,眼下最重要的问题是这起案件。”

邵呈天慢慢冷静下来,沈云谣也不接话,从刚才开始就知道笑,再说下去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听这老和尚说明一下情况。

王辰逸则被旁边的沈云谣弄得不知所云。这个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里偷笑……

是我刚才说了什么令人发笑的话么?!

大家都安静下来后,住持方丈开始陈述事件的起因经过:“这个尸体于寅时在寺中武神像后发现。这具女尸被挂在神像后,尸体遭人残忍的对待过。”

住持方丈再次蹲下去,闭眼低诵几句佛经后抬起女尸的左手,然后将女尸衣袖卷起来。竟然发现那只手的手掌被人切去。当住持方丈再抬高那只手后,却看不见手骨!里面有的只是一片血肉模糊!

“不只是这只手,另一只,甚至两只脚都是如此。各位再过来靠近些看。”

说罢,住持方丈轻轻放下她的左手抬起她的头,然后掐住腮帮子打开她的嘴巴。从上往下看,可以看得出口腔已经变形了,而且隐隐可以看出从喉咙到后背被戳出一个洞。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这位女子死后被人往手臂、腿中,甚至喉中塞入甘蔗。不仅破喉而出,更是有一根贯穿了身体。阿弥陀佛,真是罪过。”

不怪得一开始觉得有什么不太对劲,竟然是手掌脚掌均被切下,嘴也被人……

住持方丈放下女尸的头,站起来继续说:“想必三位也已经知道我们甘乐寺武僧居多,寻常人定然不敢在这里闹事。所以哪怕夜里都会有人巡逻,大门常开。也从来没想过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从尸体的状况判断,死后已过了四个时辰。凶手甚至在神像背后刻下‘丑时三刻’的字样……而在发现尸体之前却无人察觉到。”

挑衅!这绝对是□□裸的挑衅!但到底是在挑衅谁呢?

“为了此事寺中正在调查。虽然是我的独断啊,我们甘乐寺有内鬼作祟几乎不可能。因为巡逻队伍是三人一组,每个时辰都会有三组巡逻队伍,而且队伍成员是当天午后才排好的。假设同一组的三人都是共犯,而且和外部的犯人联手,但如果要处理尸体并且挂上去,势必会耽误巡逻,也容易被其他队伍的人发现。”

住持方丈的分析非常有道理,除非当天巡逻的所有人都是共犯,否则这么做的风险太大甚至不可能办到。但如果只是那凶手一人所为……那身手可想而知。

沈云谣问道:“住持方丈可知道四年前的‘女尸案’。”

住持方丈摇头:“若是四年前那起案件,贫僧所知甚少。只是有一次,城中某大户的女儿也惨遭毒手,她父亲便请我去为她做了场法事。少女的尸体也是惨遭凶手羞辱,真是相当恶心的趣味。阿弥陀佛……”

沈云谣追问道:“那么和这位女性的尸体有什么相同的地方吗?又或者说你所知的那些受害者里面都有什么共同特点吗?”

住持方丈想了好一会儿后说道:“大概是没有罢……贫僧年纪也大了,事情有时候记不清,而且那当真是十分不愿回忆起的画面,实在太残忍了。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是吗。”沈云谣叹道。

来了一趟,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有用的消息。沈云谣和邵呈天的脸色自然不会好看到哪里去。

王辰逸突然道:“请问住持可否借些人手来帮助这两位大人破案呢?衙门人手实在是非常告急。若是以现在的人力想要找到那个杀人凶手实在是无异于海底捞针。”

这话确实是说到他们两人的心里去了,很多事情都是因为人手不足而举步维艰。如果人手更多,能收集更多情报的话,想必会容易不少。

住持方丈点头,重新把白布覆于女尸上:“这也是我叫你们来的原因。今天早上寺里来了不少前来参拜的人。虽然这是好事,可多的太不寻常了。从来不曾有人这个时辰过来,更不曾有数十个人先后在这个时辰前来。贫僧猜想是有人散布消息出去,想来看看是不是真的有女尸在神像背后或是在寺庙的某处。听你们前面所说,你们在尽力压下案件的声音。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真的有人在散播消息,那凶手又继续行凶的话。预计不过两天就全云梦的人都会知道了。”

邵呈天道:“今天来参拜的人可知道是谁?”

住持方丈摇头:“来者都是不曾见过的面孔。但今天关门之前最后两个参拜的人记录下名字和住处以备不时之需。”

三人大赞住持的深思熟虑,于是向他讨要一些人手之后匆匆话别。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 女尸案(7) 回到衙门后,邵呈天对王辰逸笑道:“真是让王公子看到了非常倒胃口的东西呢。不过接下来就是我们的工作了,王公子还请回吧。”

王辰逸自知他是不想让自己卷入麻烦又危险的事件里,于是心怀感激的回道:“无妨。那在下就先行告辞了,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能在茶楼里听听你们破案的经过。”王辰逸拱手一拜,便转身离去。

没走出几步,沈云谣上前叫住了他:“等等。弟弟今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听完之后,王辰逸一怔。旋即羞红了脸,踮起脚附在沈云谣耳边小声说道:“本来今天是想要还你衣服的,怎料出门时却忘了带出来。”说罢便快步离开衙门。

回想着王辰逸刚才说的话,沈云谣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衣服。嘿嘿嘿的痴痴笑着说:“下次下次啊!”

邵呈天看着王辰逸离去的背影,忽然想起了什么。

他走到沈云谣旁边,用手肘戳他的腰,疑惑的问道:“人生……目标?”

沈云谣一怔,看了一眼邵呈天。然后慢慢走开了,一边走一边笑,笑的比刚爬起来的太阳都灿烂!

邵呈天:不知道为什么有那么点毛毛的!

“我等任凭沈大人和邵大人差遣。”不过半个时辰,甘乐寺便遣来了十个还俗弟子,个个都魁梧挺拔,穿着便服站在他们面前。

王辰逸在他们身边走了一圈,拍拍他们胸脯,笑道:“看起来每个人都挺好用的。”

“没那么容易垮掉就好。”邵呈天指着桌子前的官差服,笑着说,“每个人的衣服上都有一张纸,上面写着不同的任务,不过有的任务穿着官服可不好,不过也随意,只要能完成任务就行。”,他拍拍手,“来,大家都忙碌起来吧!”

还俗弟子挨个上前领衣服,看到任务之后不禁都面露难色。

这些事情我们哪知道怎么做!

王辰逸回到家就马上被沈老爷沈夫人逮住了。

“你小子跑哪里去了?”

王辰逸没想到刚回来就被问这个问题,挠头道:“我、我是去了、去了甘乐寺!早有听闻甘乐大将军枪术一绝,今早便前去观摩一番。果真名……”说到这里,王辰逸看到两位老人家一脸的愁容,也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小声问道,“这是怎么了么?”

沈老爷别过头叹叹气:“近来若无要事,还是少些外出为好。”沈夫人频频点头附和。

王辰逸不解:“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是不要知道的好。”沈老爷拍了拍他的肩膀,便和沈夫人一起去染坊了。

所以到底怎么了?这样反而更想知道啊!

王辰逸忽然想起了一个人,马上跑到她的房间去。

“心儿在里面吗?”王辰逸在门前问小婢。

小婢还没回答呢,沈心就先冲出来把王辰逸带了进去。然后她小声问:“逸哥哥,你今天早上去哪里啦?”

沈心这个反应,王辰逸可以断定这里面绝对发生了什么:“今天你们怎么都问这个问题。”

她把小婢们遣出去,把门关上:“逸哥哥你昨天是不是已经知道女尸案又发生啦?”

“此话怎讲?”王辰逸心中一惊,这件事只怕是走露风声了。

“昨天你才问过我女尸案的事情,今天大早上的哪里都传开了。”

“传开了?”果然住持方丈的猜想没有错,“可是那么早,难不成有人专门跑过来告诉你们这件事情么?”

沈心拉着王辰逸坐下,一脸认真的说道:“你别说,还真的是这样!”

王辰逸都惊了:“还真有人来说这事儿?”

沈心摇头道:“差不多。就是听说今天早上每家每户的门前都发现放了一张纸,说是甘乐寺的神像后面死了人。然后有人去甘乐寺看了,虽然没有发现但却感觉那里非常戒备的样子,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但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

王辰逸有个疑问:“那为什么觉得会是女尸案呢?”

“那是因为城南那边有个寡妇不知道去哪里了。那寡妇的邻居起来的时候发现她家的门开着,那人正好要去借个酱油便进去问了。屋子里黑黑的,一进去就被滑倒在地,起来的时候发现满手的血,再抬头就发现满屋子的血溅得哪里都是。那人差点就吓傻了,吼了一嗓子周围的邻居全出来了,事情一下就传开了呀。”

王辰逸没有料到早上出去的这些个时间,竟然发生了这些事情,但他还是努力给沈云谣他们打掩护,尽量瞒住民众,哪怕只是一个人也好,“如果是那个寡妇杀了人呢?”

“他们说不可能,那寡妇家里稍微值钱的东西都还在。”忽地,沈心站起来,叉着腰尖着声音,对句尾几个字全部加重音的道,“全云梦的人都知道那女人是个女表子!她都恨不得把钱都藏到身体里去呢!为了钱啥事做不出来呀!家里的东西不拿起就跑路咯?这鬼话说出去让谁信呐!”接着沈心有变回一贯讲话的样子,“春梅是这样讲的。”

王辰逸给这个表演打满分,这完美的演绎了春梅在谈市井八卦时候的样子和声音,粲然道:“所以这么联系起来,确实那纸条中说的尸体很可能就是指的这位寡妇。可要说是过往的女尸案证据却显得太过单薄。”

现在想来光是靠这件事就断定是过去发生的女尸案确实显得证据不足。只是毫无疑问这次的事件一点都不简单……无声息的杀人挂尸以及半夜给每家每户贴小纸条告知此事,而且在夜里还要避开其他人的耳目。这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不像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任务。这后面只怕会牵涉到更多东西。

不过就算很多事情都还不明朗,沈云谣那边也不希望事情太张扬,那么自己便尽力协助罢。即使甘乐寺的事算是全城皆知,但也没有确切的东西来证明那纸条说的东西就是真的。所以自己只消打个转,让自己身边的人转移一下视线不要太关注这件事。只是其他的人就不好说了……

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快些破案才是硬道理。

“话说回来。逸哥哥早上去哪里啦?”沈心两只手托着脸,皮笑肉不笑的说。

王辰逸知道这个表情的沈心特别危险!她肯定是想要做什么奇怪的事情了!

王辰逸平静道:“没有,不过是想去看看胡蝶姐姐罢。还有最近天气不是开始转凉了么,突然想吃碗辣的切面,所以起早了。”

“真可惜呢!”沈心嘟着嘴说,可是语气了一点都没有遗憾的味道,“昨天下午那个联合商会的会长还过来和爷爷说了什么呢。我也没听清楚,太可惜了!”辣的面?你小子闻到辣味都抖三抖还说吃辣的?真当妹妹我没注意!

故弄玄虚,感觉非常不妙。

王辰逸思来想去,最后还是决定单刀直入:“那心儿要怎么样才听得清楚呢?会有危险的事情我一概不答应,除此之外都可以商量。”

“我不管,你先应了我!”沈心端起青花瓷茶杯,摩挲着杯沿,脸上是得意的笑。

“你又怎么知道我一定会上套?”

沈心放下茶杯,看着王辰逸说道:“因为逸哥哥对这个事情非常关注呀。就算是努力装作不在乎也看得出来。”她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化开王辰逸的眉心结,“因为逸哥哥太不会伪装了,什么事情都写在脸上太好懂了。”

故作平静却被发现的王辰逸苦笑:“好,我应了你。说吧,谢炎会长说了什么?”

得知频频发生这些事件,心里总是莫名的焦躁不已。好想去揭开真相,好想了解这让人不安的事情。

怕下一个发生不幸的就是某个对自己而言非常重要的人。怕没能履行什么约定……或许这样会让自己陷入险境,但我只是想杜绝这一切!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王辰逸的内心如此叫嚣着。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 女尸案(8) “哎?谢会长怎么过来了?”沈老爷刚回到家便看到谢炎坐在大厅品茶。

谢炎听见了声音后放下茶杯站起来道:“看我健忘的。今早过来本是有事情想要和沈老聊聊,没想到竟忘了!”

沈老爷怎么也不相信谢炎是会忘记来意的人,他那过目不忘的本事在商会里根本不是秘密,连初次见面时对方穿的什么服饰都记得一清二楚。回想今早发生的事情,便能知道人家是有意回避王辰逸突然晕倒的小插曲。

又或者有什么事情才想起来,随便找个借口来了。

其实不管是哪一种,都让沈老爷心里很不舒服。

可就算心里不舒服他也不敢给谢炎脸色看。沈老爷坐下来笑道:“是什么事情要劳烦联合商会的会长亲自来两趟呢?”

“不过是想问问沈老的染坊可否让在下入一份股?”

沈老爷略感惊讶,婉拒道:“入股?会长手中不乏丝布名店,又何必掺和进我们这个小染坊呢。”

谢炎反问道:“为何?”

联合商会里过半的人都让谢炎入股了,在入股之后那些人的家产暴增亦是有目共睹。谢炎对自己的手段非常有自信,他知道沈老爷也不是担忧他的能力,而是有别的顾虑。

沈老爷抱歉道:“实际这小染坊实际上并不赚钱,靠的那是沈清迟他自己的名气和本事。若是会长加入之后订单肯定只多不少,不过就算是现在那么小规模的店面,清迟他们也需要常常外出奔波,一家人聚少离多……真是不忍呐。”

“赚钱的法子可多的是,我加入之后甚至可以减轻清迟兄不少压力。或许,到时候你们一家人有更多时间团聚。”谢炎抿一口茶,淡淡道。

闻言,沈老爷沉默了半晌,仍是抱歉道:“在清迟外出工作的时候,我们两个老人家也只是去他的染坊帮忙打点一下,并没有什么实权。入股之事,会长怕是要等清迟回来了再与他商议才行。”

谢炎像是料到这个回复一般,平静如常:“无妨。”

“会长,有紧急状况要上报。”大厅门口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沈家的奴仆秋实,另一个就是谢炎那边的人。

谢炎点头示意让那人上前来说话,那个人喘着粗气走过去,附在耳边说话。他还在说着,谢炎那一直带笑的脸却有那么一瞬变得惨白。之后便匆匆拜别。

王辰逸有些好奇:“那位谢炎会长脸色惨白?”

沈心点头应是。

虽然仅见过两次,交谈过一次。但王辰逸也清楚的感觉到,他绝对不是寻常人物。若是能让他都面有难色,那必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事。

“那可知道是什么事么?”

沈心将凳子挪到王辰逸旁边,极小声的说:“刚刚我才从秋实叔那里探听过来的。他说是城内的纺织工场死了一个女工,那个女工的手啊脚啊脖子啊都教人给拧成麻花。发现的时候正躺在织布机上,其他人走过去的时候被吓坏了,不小心给碰了一下那织布机,死掉的女工就摔到地上,她脖子手臂都转了好几圈别说多诡异了。”

“真是残忍……”是难以想象的惨死。

沈心说着都禁不住的打了个冷颤,王辰逸则是听得咬牙切齿。

王辰逸问道:“这种事,难道不该马上通报官府么?”

沈心耸肩摊手道:“不知道,这些都是秋实叔读唇语才得知的。后面碰织布机那一下是我瞎想的”

“你……”王辰逸轻轻敲了一下沈心的脑袋。

沈心吐吐舌头,继续说:“他们大概不想太张扬吧,毕竟如果工场死了人,那生意怕不是做不下去了。”

王辰逸觉得在理,这种不光彩的事情自然是要低调处理。而且就这两三天便出现了三起命案,这么想来自然不是巧合。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了!

“对了,你的要求是什么?”

沈心神秘一笑:“嘿嘿,那就是……”

沈云谣看着武僧们交上来的调查报告:“一共三起命案。死的场所都不同,也发现不了共同点。三个人都没有被抢去任何东西,家中也没有被翻乱……三个人之间除了同为女人,也没有找到任何联系。”

邵呈天埋头几案,边写边说:“虽然死状不相同,却同样残忍至极。尤其是今天中午联合商会会长那边悄悄运来的那个……”邵呈天想起那个尸体的样子就头疼不已,放下手中的笔摸摸自己的脖子,“太过分了。”

“骨头都被扭断了,那力气当真惊人。”

沈云谣站起来走到门外,倚着墙昂首望天。深秋的夜晚来的总是快些,不过申时天已经暗下来了,隐隐能看见初升的月亮。一阵风略过,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沈云谣贪婪的吸了一口气,靠在墙上闭着眼小憩一会儿。

“谢炎会长让我带话。还请大人们早日破案,将女尸案凶手捉拿,还云梦城一个清净。”沈云谣想着今天悄悄运过来的尸体,还有领头的老仆带来的话。现在已经满城风雨了……

“要不回去休息下?”屋里的邵呈天问道。

沈云谣仍是闭着眼,声音略带疲惫:“不了。已经是第三起命案了,拖不得。而且对方这么积极寻衅,我们可不能消极怠战哪。”给全城发纸条,所有人都知道一个女人的屋里可怖的血迹以及她原因不明的失踪。事态再蔓延下去,只会让所有人陷入恐慌。

“说得好,看来是值得信任的大人。”一个淡淡的声音从过道传来。

沈云谣睁开眼,“吴三?”他问道。

但是吴三性情变了好多吧……讲话那么平静那么冷淡。

“吴三”仍是那么淡淡地说道:“大人,我是吴四。虽然我和哥哥长得很像,倒也不至于分不出来吧?”

沈云谣道:“那也不是一星半点的像啊!这……你要学他那么讲话我都保准没人认得出来。”

“是吗。很多人都那么说,我倒不觉得。”吴四马上转开了话题,“卑职看到大人们这么热心工作,心里倍感安慰。”

“这是父母官应该做的。不是么?”

吴四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你们和上一任的那个真是完全不一样。”初次见面的问候也说够了,他也就直接开始工作了,“好的,那么就让我们速速开始吧。情况多少知道点,再多告诉我现在又发生了一些什么吧。”

沈云谣心想:这人和吴三差别真大,一个憨厚老实讲话都有点磕巴,另一个啧冷冷淡淡的,眼神和话语里都找不到一丝情绪。

邵呈天仍是埋头几案书写:“吴三呢?”

“我休的是长假,还有两天。不能浪费,我让他休息了。”他说着便进了屋里,翻看起桌上的文件。

第一个死者家中没有被翻过的痕迹。没有任何值钱的财物被拿走,死者家门甚至用锁头锁上了。

第二个死者家中状况惨烈鲜血横飞,但家里的财物同样没有丢失。

两个死者都没有亲人身边,一个独身一个寡妇。

两个死者的死相都凄惨。

吴四道:“和之前差不多,还是那么恶趣味。可以初步认定就是过去的女尸案凶手了。那你们有没有调查过最近街上行窃的人?”

“行窃?”沈云谣和邵呈天同问。

“是的。上一次凶手出来作恶的时候,杀了不少人。引起了不小恐慌,也有极少心理变态的人欣赏他的做法,于是他们效仿凶手来杀人。不过是些脑子有毛病的人,没掀起多大风浪就被抓了起来。这些效仿者和真正凶手的差别就是刀法,凶手的刀法非常漂亮,一刀致命。于是我们非常容易就辨认出哪些是真正凶手杀害的。”

“分辨出来后,调查时意外发现,这些死者竟然在被杀之前都被人在街上偷了东西。”

沈云谣:“如此猖狂?!这算是犯罪预告了吧!”

吴四说道:“不清楚,等到我们发现这件事的时候,他已经不再作案了。虽然不相信有这般巧合,可却没有一丝证据来印证。毕竟死无对证,没有人知道那个小偷的音容外形如何了。”

“我马上让人查一下!”邵呈天说完后,抱着一大叠纸跑了出去。

等他跑远了之后,沈云谣才开口说道:“既然知道猎人在猎物身上做了标记,那我们就不能再‘守株待兔’了。和本官一起看看云梦城的夜景你觉得如何?”

吴四仍是面无表情,低头作揖淡淡地回道:“乐意至极。”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 女尸案(9) “太危险了!”

“有什么危险的!”沈心拉着王辰逸的手,在大街上将他拖着走。

王辰逸有点慌张,小声道:“现在凶手之事尚不明朗,在晚上出门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让我怎么和外公舅舅他们交代。”

沈心轻笑:“我们不过是来逛逛夜市。能有什么危险的。”

“可是……”

“就让我好好玩会儿吧。”

不过申时,夜市才开始。大街两旁有不少卖小吃的摊贩亦有刚开店的酒家,还有卖灯笼的店。街上的人流虽比不上白日的到时候,但也是热闹非凡。

沈心看到前边有卖灯笼的人家,想了会儿说道:“是了,都差些忘记过几日便是冬祭。”

“冬祭?”

“恩。冬祭是这里非常重要的节日,那一天大家会聚在南郊村子前升起篝火来庆祝秋季的丰收,祭拜山神河神,是个相当重要的节日。”沈心走到灯笼前,提起一个鱼外形的灯笼细细看,“听别人说,那天孩童会提着灯笼游玩,大人们载歌载舞,到了时辰还会放烟花。”

她放下灯笼,走去别的地方:“不过我们家是后面来到这里的不太过这节日,一家人聚在一起吃顿饭也算是入乡随俗了。”

“想来是挺热闹的。”王辰逸跟在后面,悄悄将她看了很久的灯笼买了下来,“要不冬祭那天一起去看看?和舅舅舅母一起?”

沈心怔了一下,不一会儿说道:“闺阁女子总归是不宜夜出的,任性也不过这一回罢。”她回头看王辰逸,笑着摇头:“而且我已经不是小孩儿了。这小灯笼就给秋实叔的儿子玩吧,正好他也快到生辰了。”

“如此,也罢。”鱼的外形寓意年年有余,小灯笼通体橘红,圆圆的身体大大的眼睛嘟起的嘴巴,看起来相当可爱。这礼物不贵重又应节,送给小孩子倒是合适。

王辰逸笑着拍拍沈心的肩膀,两人并排走,这里看看那里瞧瞧。看到好吃的就买,好玩的就买。

……

“这面饼可真好吃!”王辰逸吃的满嘴是油,笑逐颜开。

沈心直点头:“恩恩!面饼烤得松松软软恰到好处,里面夹着的肉末油香四溢还撒了芝麻香葱,又香又好吃。”沈心匆匆吃完自己手中的这个又道,“老板再来两个,可得给看后门的人封口费呢。”

老板:“好嘞!”

王辰逸赶忙咽下口中的油炸猫耳朵,大声道:“老板再加一个,三个!”

老板:“哎,好嘞!马上就好!”

“没想到你小小肚皮的能吃那么多啊。”王辰逸笑道,他没料到沈心一个小姑娘的胃口那么大。

“都是没吃过的,都想吃一遍!逸哥哥才是,看起来瘦瘦的,吃起来还真吓人。”沈心又吃完了一块烤油豆腐。

王辰逸咬了一口烤玉米:“接下来去哪里?该回去了吧?”

他们两个人从街头走到街尾,一路扫荡过来。不知不觉过了一个多时辰,眼看这夜市也走到头了,一路上的小贩和行人也越来越少。

沈心淡淡道:“恩,回去了。”

没走几步,她突然开口道:“诶?那里有一家卖末香的。我们去看看。”

卖香粉那微胖的大婶咧嘴笑道:“嘿,小两口来买香粉啦?两位真是郎才女貌呐!”

王辰逸眉目俊朗自是不必言道。沈心是标准的瓜子脸,肤色白里透红,一双黑溜的水灵大眼睛随了她母亲,乍一看上去或许不惊艳,但绝对是特别耐看的可爱。两人站在一起确实般配。

沈心仔细挑选着,分了点神回道:“婶婶,我们可不是小两口。他是我哥哥。”而后她拿起一个小盒,甜甜道,“美婶婶,我可以试试么?”

大婶拍着胸脯笑道:“嘿,你看看这小娘子嘴多甜呐。可以,就让你试试,绝对是好货!香味可持久了!”

“谢过婶婶了。”沈心抹了一点涂抹在手背上,“挺香的,感觉还蛮舒服,不比紫云斋的差。逸哥哥你来看看觉得怎么样。”

她一回头就发现王辰逸站的老远,觉得有点好笑问道:“你站那么远做什么呢?”

“我对这个有点……”王辰逸怯怯道。

沈心哪管他这个那个的,走上前将他扯了过来。王辰逸也不由分说的打了个大喷嚏。沈心愣住了一下,然后她和大婶都捧腹大笑了起来。一不注意,沈心手一松,香粉盒就掉了下去。电光火石之间,大婶一伸手就将它捞住。

“小娘子可得小心呐。”

沈心连连道歉,又对王辰逸道:“好罢,便放过你了。”沈心又挑挑拣拣几个之后,还是选了一开始的那个,“婶婶我就要这个吧。”

“好的,这个三十文钱。”

王辰逸听到价格,就要掏出荷包付钱。沈心却拦着他:“今晚让逸哥哥破费请我吃了那么多东西买了好些个好玩的。这个就让我自己来吧。”说罢就从腰间掏荷包去了。

好一会儿,沈心脸色有变,左搜搜右摸摸甚至掀起裙子,可以说是非常非礼勿视了。“怎么不见了!”

“莫不是忘在家里了?”王辰逸和大婶同问。

沈心想了想:“可是我贴身的东西都不离身的,何况我还没洗澡呢等着回去才洗的,更不可能拿出来过。”

王辰逸掏出钱,捂住口鼻走上前:“刚才走了一路,或许在路上掉了被人捡了去吧。这就三十文如果真那么在乎的话就回去还我好了。”

沈心还在皱着眉想,半天才有些不情愿的低声道:“……好罢。”然后抬起眼,问道,“逸哥哥,灯笼呢?”

“那不是在……”王辰逸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哪里呢?”

“小公子来时就不见有什么灯笼了。”大婶收拾了东西,转身就走,“哎,我也该回家咯。晚上了,两位回家的时候可得小心咯。当心鬼出门抓了你们哦。”

沈心甜笑:“婶婶莫要吓唬我们,我们可不怕呢!”然后转去跟王辰逸说话,“我记得买面饼的时候你还拿着的。”

“……好像是因为吃东西的时候两只手都要拿,就先放下来了……”王辰逸挠头。

沈心将香粉盒装进袖子里,柔声道:“那是给秋实叔儿子的礼物,得找回来呢。”

“那我去拿回来吧,也不好说还在不在,指不定就被人拿走了。”

沈心动了动身:“我也一起去。”

“你就在这里等我好了也没多远。我去去就回。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说罢,王辰逸转身回到面饼摊去。

“好!快去快去!”

许久之后,沈心的身后传来王辰逸的声音:“我回来了,灯笼找到了。”

沈心正低头看着自己的蔻丹:“恩,找了挺久的呢。我们走吧。”

“好。”

“!”

沈心忽觉不对,面饼店在前面,怎么会从后面回来呢。

她转身倒退,面露惊恐:“你……呃!”

沈心还没来得及大呼救命就被对方一个手刀打昏过去。

“是时候睡一觉了。”“王辰逸”如是说道。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 女尸案(10) 王辰逸跑着过来,有些气喘,“老板,你有看到我们前面带来的那个灯笼么?”

面饼老板对这个英俊的小青年有印象,他想了一会儿,问道:“是那个小金鱼么?”

王辰逸猛点头:“对,就是那个。”

“噢哟,刚不久好像有人拿走啦,往那里走了。”老板指了个方向也开始收拾东西准备收摊回家,“小伙子不好意思啦。”

王辰逸摇头致谢,然后顺着老板指的方向看去,没有看到有人拿着那个灯笼。于是决定往前走走,看看能不能找到那个顺手牵羊的人。

只是走了好一会儿,还是没有看到这样的人。街上人不多了,也过了挺久的了,该回去找沈心了。到底是个小玩意儿,改天再买就好了。

一转身却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

为了确认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王辰逸走前去问道:“沈……”

王辰逸只开口说了一个字,那个人瞬间转过身来用拇指抵住他的嘴唇,柔声道:“还真是巧遇啊弟弟。这个时辰在这里做什么呢?”

果然是沈云谣。虽然看背影九成九觉得是他,不过现在他穿着一身简陋的布衣与他身份极其不衬故不敢断定。

王辰逸推开他的手,道:“沈……兄这身衣服合适的紧呐。”这人又带面具。

面具人沈云谣显得有点兴奋,笑道:“嘿嘿,真的吗?”

“这位是?”沈云谣身边的人淡淡说道。

“他是我弟弟!”沈云谣一把搂住王辰逸的肩,然后对着他说,“这个是我的工作伙伴。”

王辰逸对他这种亲密的行为并不喜欢,但也不抗拒就是了。

‘工作伙伴’吴四看了王辰逸一眼,仍是淡淡道:“既然是亲人就算了。很快就是三更天,夜里凉你该回去了。”

王辰逸谢过他的好意,见四下无人,便大起胆子小声问道:“是案子有什么新进展了么?听说又死了一个女工人?”

沈云谣有些惊讶:“你怎么知道的?”商会那边是非常小心非常隐蔽的送过来,不该有其他人知道才是。

王辰逸把自己知道的事情简要的说了一遍。

吴四和沈云谣陷入沉思,有人贴纸条告知甘乐寺的事情他们尚不知道。看着他们的样子,王辰逸说了:“两位不妨把你们知道的东西也告诉我吧,或许能帮上忙。”

吴四觉得不妥,不过他只是个看上头做事的人。沈云谣同样不想让他参与过多……

“相信我。”王辰逸目光灼灼。

看着这个眼神,沈云谣无奈地叹了口气在他耳边道:“好……”他将整件事最重要的线索都说了出来。

王辰逸突然陷入沉思:“……小偷么?力气极大的男人?”猛然间,他惊道,“小偷?”

“恩?”

王辰逸的脑袋飞速转动,将那天的事情回忆起来,“我突然想起来了。在甘乐寺死去的那个人为什么会那么眼熟,昨天我离开茶楼的时候见到过她。那时候她正好被人偷去了东西,在街上大吵大闹!”

三人都震惊了,这确实不是偶然!

吴四问道:“那你有看到小偷的样子吗?”

“没有。”王辰逸摇头,“他就与我擦肩而过,可这人跑的太快了,看不清楚那人的容貌。不过我看见在兜帽下这个人好像是……短头发?”

“短头发?是么,短发的男人。”吴四想了想,“在这里短发的男人也不少,大都是在码头上做搬运的。他们都觉得是削去长发不那么热,好工作的关系。”

王辰逸否认:“码头那边的人我也看过,不是那样的光着的脑袋。头发大概到肩膀这里。”

吴四看着王辰逸比划着那个人头发的长度,一边陷入沉思。

沈云谣问:“是了,你刚才是在找人么?东张西望的。”

“不不不。我是在找不小心丢掉的东西。不过不贵重,也没关系了。”王辰逸忽然一怔,想起了沈心还在等自己,忙道,“我得走了。我妹妹还在等我呢。”

沈云谣走到他身边,担心道:“那么晚了我送送你吧。还有你把一个小姑娘丢在路上了?”

王辰逸有些羞愧道:“我本来以为是一下子就能找到的。没想到花了那么多时间,还遇到了你们聊了一会儿。现在她该多担心我啊。”

三人走了很久之后,王辰逸四周张望,发现已经过了刚才买香粉的地方好远了。

可是沈心呢!

王辰逸有点慌了:“心儿?!心儿?!别躲起来耍我了!”

可是没有任何人回应。

吴四道:“这个地方有淡淡的脂粉味。”

听完他的话,王辰逸小心的嗅了一下自己的衣袖:“啊嚏!我刚才就在这里附近陪我妹妹买香粉,她还蹭了我一阿嚏下。”随后他又继续呼喊沈心,可无论如何都无人答应。

沈心不离身的荷包。天不亮就出门想要买“搞式”最新小话本的她!命案之前所有死者都遭遇过小偷!还有……

第一个女尸身上的蔻丹和口脂。王辰逸身上淡淡的香味。短发的男人。还有……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女尸案(11) 王辰逸动了动唇瓣,声如蚊呐,“刚才卖胭脂的老板娘就是短头发的……”

一时间,那些不好的残忍血腥的画面全部涌入王辰逸的脑中。他握紧拳头指甲几乎嵌入掌心,他要让自己清醒冷静。现在王辰逸还不能让自己慌乱,得马上找回沈心才行!

“吴四城里可有短发的女人?!”

王辰逸和沈云谣同时说道。

“恩?”吴四有些没反应过来。

王辰逸有些着急,语气有些收不住:“你就说有没有就可以了!”

“短发女人?”吴四想了一下,记起全城只有一个女人剪去了长发。

沈云谣看了一眼王辰逸,长舒一口气:“吴四,没时间了救人要紧。知道的话带路,路上说。”

吴四想了一会儿这里是哪里,接着想那个女人的住所。然后他指了个方向,“这边!”他跑在前面给他们带路。

沈云谣道:“或许我们一开始找的方向就错了。”

“为何?”两人同问。

“过往发生过的案子死者如何,吴四说过都是被一剑封喉放光了血的吧。”

吴四答:“是。从伤口的形状来判断不是剑或匕首就是形状特殊的刀。而且发现尸体的地方都不曾见过血,所以可认为是将血放空之后再抛尸。”

“最开始我们认为这是凶手恶趣味中的其中一种,看着别人流光身上的血。可换个想法,如果是凶手不方便将整个人带去抛尸呢?比如力气不够,影响行进速度之类的。”

王辰逸喘气道:“如果是带着,太重的尸体的话。行动变慢或许有被人发现的风险?”

“累了么?”沈云谣问王辰逸,见他摇头后略略放慢脚步,配合王辰逸的速度跑,“或许这样判断凶手是女人稍显鲁莽。那么再回想一下第一个死者的样子,在她死后嘴唇和指甲上涂了口脂和蔻丹。如果是一个男人,会做这种事情么?又或者说男人会买这些物件么?而且死者的家中没有被翻看过的痕迹,甚至在我们的人进去搜查前都还是锁着门的,也不可能是用死者家里的胭脂水粉。更何况那些在码头做搬运的大老爷们又怎么可能知道怎么用那些东西!”

王辰逸突然浮现出沈心惨死的模样。惊出一身冷汗,抽了自己一嘴巴子,别让自己胡思乱想。

吴四望了一周,确认了方向后继续领跑:“这个女人我也是两年前夜巡的时候发现的。她一直都是晚上卖东西,什么地方都去过。也就是说她是在观察什么时候巡城的人会路过什么地方,打更人什么时候出现在何处的话。躲过他们的视线去抛尸的话并非难事。啊,快到了。”

忽然,王辰逸停了下来警惕道:“从这里开始,路边的灯都熄了。”

街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灯笼,夜里也不至于完全看不见。只是从这里开始,小街的灯全部熄灭,四周只得那轮圆月留下的点点亮光。这场景仿佛在说着“恭喜猜对了!我就在这里”。

吴四道:“……还真是明目张胆。”

“大家不要走散了。”

三个人靠在一起,王辰逸被沈云谣拉近,不小心碰到了什么硬硬的东西。

一个人声音自他们上方骤然而至:“我说今天怎么那么热闹呐,原来是有客人来了。远道而来的客人呐,有失远迎,切莫怪罪了。”声音沙哑难听,说是人的声音,反而像是什么动物的声音,更别说从这个声音判断对方是男是女。

“真的是你!”王辰逸怒道,“沈心在哪里?!”

对方戴着兜帽背对月亮站在屋顶上,身形不似今晚所见的微胖却让王辰逸回想起昨天小偷的身影。而且透过一点点光,照出她的双眼,毫无疑问就是卖香粉的那个大婶!

大婶支起一只腿坐下,悠悠道:“今天这小娘子可真是美的令人动心呐。”

王辰逸怒目圆瞪,道:“你把沈心怎么样了!”

“现在还没事,可一会儿……”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 女尸案(12) 大婶支起一只腿坐下,悠悠道:“今天这小娘子可真是美的令人动心呐。”

王辰逸怒目圆瞪,道:“你把沈心怎么样了!”

“现在还没事,可一会儿……”

电光火石之间,沈云谣将王辰逸护到身后,左手紧紧抓住一匕首的刀刃,鲜血直流。他直勾勾的盯着屋顶上的人,一字一句重重念道:“你给我好好说话!”

刚才大婶话没说完,不知从哪里掏出的匕首直接甩向王辰逸去。因为四周太黑,王辰逸只看到一瞬银光袭来。等到他反应过来,就是现在的状况了。

大婶摇头晃脑:“这个还反应不错呐。那小娘子现在还没什么事,可一会儿你们都会死在这儿!”她一掌在屋顶上,只听闻阵阵瓦片破碎之音一柄长剑忽然升至空中,大婶提着它一跃而下。

她一只脚才刚刚触底便一个冲锋来到三人面前,大婶也不拔剑只用剑鞘接连突刺。没想到大婶年纪已大却身手矫捷,招招瞄准害处,而且下手极猛,每挥舞一下划出破风之声,擦过耳边时更是觉得烈风灌耳,耳朵热的快烧起来一般。

我方三人不善夜战,要回避对方的进攻已是难事更勿论制住她了。特别是王辰逸不善武,若非沈云谣在旁极力相护,只怕已经被打昏在地。

王辰逸大声问道:“沈心在哪里!你在这里打起来就不怕引起别人注意吗!”而后看准她正攻击吴四的时机,一个猛撞直冲对方腰间。

大婶根本不屑,一个回转便化解了王辰逸的进攻,由于他冲的太猛冲到对方面前,被她膝撞顶起后一脚踹飞。“哈哈哈?人?这里哪里还有‘别人’?!哼哈哈!很快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王辰逸被踹到地上之后咳了一阵,手掌手肘都擦破了皮。吴四蹲下去将他扶起来,淡淡道:“这里几乎都是工场,晚上自然是没有人在的。过些时间就会有夜巡守城人或者是打更人经过,不过看她的意思是根本没有要让我们活到那个时候。”

大婶眉眼带笑,用着沈心的声音说道:“脑袋还算灵光呐。那小娘子就在我家中,如果有本事的话可以去找找。”然后做了个非常妩媚的动作,再然后下一秒就换成原来的声音,眼神和语气都冰冷无比的说,“只可惜我不喜欢男人进我家。所以,你们就在这里去死吧。”随后拔剑出鞘。

在她面前的这两个人都惊了!她竟然会模仿别人的声音!

“……你!”王辰逸也不知说什么才好,刚那一声竟然让他以为刚才面对的人就是沈心。那声音与本人并无二样!

忽然,沈云谣挡在他们面前,沉稳道:“吴四,你带着弟弟去找那个女的。这个让我来解决就是。”

吴四道:“大人有几成把握?”

“十成。”沈云谣肯定道。

“怎么可以……”王辰逸有些迟疑。

这个大婶武艺绝非山野莽夫那般只有蛮力。她刚才那几下都是非常有技巧的进攻,动作娴熟老练,回避的时候更懂得适时反击,连消带打好不厉害。而且那几下大概只是对方实力的冰山一角,她恐怕还有很多东西没有使出来。

这个人难不成是以杀人折磨人取乐吗?!

沈云谣打断王辰逸的话:“救人要紧!带他去,只有你知道地方。”

吴四还是犹豫了一下:“保重。”然后拖着不情愿离开的王辰逸离去。

“想跑?”大婶后脚一蹬,白刃在前,直对着先走的两人。

铿锵!金属碰撞的清响回荡四人的耳边。

“这!”王辰逸眼见沈云谣用左臂挡下了大婶的剑。“难道说……”

沈云谣借着大婶的刀刃将自己左袖削去,露出一柄长剑!原来刚才他碰到硬硬的东西是这柄剑!

他右手抽出剑,斩断将剑绑在手臂上的绳子。然后将剑抛到左手,右手接住缠着黑布的剑鞘,再用剑削去自己的右袖,怒道:“你还记得你刚才做了什么么?”沈云谣光是想想这人对王辰逸下的狠手,心中的怒气不可遏制的升起,他目露寒光脸上青筋暴起。

大婶毫不畏惧,眼神变得凌厉起来,笑道:“看来今晚少不了动动筋骨了。沈将军?”

沈云谣神情冷漠,一字一顿道:“后、悔、吧!”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 女尸案(13) 两人在月下斗剑,银白的刀刃在月光下交错,碰撞而生的清响却一点都不悦耳,如同为谁而奏的亡曲。

王辰逸看着他们,又想想沈心,把心一横咬咬牙跟着吴四快跑着去救人。

穿过一个小巷口拐了两个弯就到了那个人的屋子。王辰逸推开大门便看到手脚被缚住坐在地上的沈心。

“心儿!没事吧?!”王辰逸跑到她面前解开绳子。看着她没有事便安心多了。

解开绳子后,沈心过了很久才反应过来自己被救了。

沈心茫然道:“逸哥哥会怎么在这里……”待她脑子清醒之后马上惊慌道,“逸哥哥快跑!那个卖香粉的大婶不是一般人,很危险!”

王辰逸扶着沈心站起来,安慰道:“没事了,我们快走吧。”

“来吧,这里。”吴四找到一根铁棍,站在门口左右张望。

“她有没有对你了做什么?”

“啊……没有。”沈心沉吟片刻后,在王辰逸耳边轻声道,“逸哥哥。你觉得,有人会长生不老么?”

王辰逸道:“怎么了?”

片刻后,沈心闭眼摇头道:“不,没什么了。”

另一边的两个人仍在胶着的缠斗着。不过因为沈云谣左手有伤,身法也不如大婶灵活,所以处于下风。

“哈?怎么了。还以为能多享受一下呐,我也很久没有和人比剑了。”看到开始跟不上她节奏的沈云谣,开口嘲讽道。

沈云谣皱眉不语,拉开身位后将剑换回右手,双腿微曲,右手与肩平行,左手将剑鞘藏于身后。

看对方已经摆好架势,明白是想全力一搏。如此,她也该使出真本事来尽早来结束战斗。

大婶换了个清亮的声音缓缓道:“那么,永别了。”然后只一闭一睁眼的时间,她便突进到沈云谣面前,右手持剑左手轻拈剑刃,从他脖子右上方砍向左肩。

“好快!”沈云谣眼睛有些没跟上,他集中精神,身体向后拱,左手将剑鞘抵于胸前,勉强化解了这次攻击。

可还没完!对方右手迅速放开了剑左手便瞬间抓住剑柄,反手就划向对方的脖子,动作之快令人咂舌。

由于没料到对方突然松开手,沈云谣左手用力过度,手臂抬得过高,无法用剑鞘挡住这一击,可谓全身是破绽。就在这生死一瞬,沈云谣突然灵光一闪瞳孔骤缩,身体大幅度左转,用拿着剑的右手反手格挡下来。

“月下三影!”沈云谣心道。

竟然是这招!那么她就是阿离哥哥说的那些人还有这个人……

大婶在他格挡的瞬间,左手将剑扔出,身法灵活的她也不知何时走到了沈云谣身后,她双手握剑直刺对方。因为沈云谣方才躲闪了对方的前两次的攻势,身体扭成了向后并且朝左边侧着,大婶的这一剑直指他的脖子。

从来没有“外人”能躲开这一招月下三影,这是必杀的招式。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沈云谣顺着刚才的势将剑插在地上,左手甩走剑柄一掌拍地凌空跃起躲开她的攻击。随后在空中用脚勾住大婶的两边腋窝,紧接着双手支地双脚用力给对方来了个狠的身后摔!但同时因为左手动作太大,掌心的伤口裂开开始大量出血,撕裂的疼痛让沈云谣不禁冒冷汗,咬牙皱眉。

大婶被摔的很重,却也不致命,状态调整好后便站了起来,“咳,真是惊讶,第一次就居然破解了这一招。”她重新拿起剑,“假以时日你或许会比我强,可也到此为止了!你的左手已经用不了了吧。有弱点的人是赢不了我的!”

风把前面沈云谣割下的袖子吹了起来,沈云谣顺手就抓住了,然后把左手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凝神的注意大婶的动作。

确实,正如大婶所言,沈云谣的左手已经不能在握剑了,这种情况只要她再来一次刚才的招数以沈云谣现在的状况必定已经接不住了。可是,他更知道她已经不能再用这一招了!

沈云谣道:居然真的遇到会用这种必杀招数的人。若不是阿离哥哥提前教过破解之法只怕现在……

没有给沈云谣思考制胜之法的时间,他必须拾起地上的剑和剑鞘来继续应战。他怒视对方:“倒下的人会是你。”缠在剑鞘上的黑布因为刚才的第一击开始崩裂。

“哦?试试?”突然间,大婶又变回那个沙哑难听的声音,声嘶力竭的呐喊道,“……那是‘落虹’!你到底是谁!你跟那个人又是什么关系!”说罢她像是失去了理智般疯狂的进攻,每一下既快又猛。

沈云谣被迫迎战。虽然对方的攻击非常猛烈却没有一点章法,此时沈云谣看的清对方的每一次的攻击,即使对方动作快于自己,他却防御的毫不费劲。而在力量上,沈云谣高于对方,四五次交手后,沈云谣已经逐渐开始反制对方。两道耀目的银光不断交织、错开再交织,碰撞时造成的清响在街道上激荡。

“快!快告诉我那个人在哪里!啊?!”大婶红着眼一把抓住沈云谣的衣襟将他扯到自己面前,一拳将他打倒。因为用力过猛,甩掉了自己的兜帽,兜帽之下是一张枯瘦的脸,特别是左边的脸颊如同有两只毛虫钻进入一般诡异。

“啊啊啊啊啊啊啊!那个人那个人!他到底在哪里啊!!我要挖了他的心吃了他的肺!”大婶撕心裂肺的呐喊,脸部的表情都开始扭曲。原本难看的脸变得更加恐怖狰狞。

沈云谣在地上打了个滚,道:“刚才我就在怀疑,果然你……”对方不给沈云谣把话说完的机会,冲上去就是一剑。沈云谣奋力挥剑,竟直接把大婶的剑削成两半。

看到自己的剑已断,没有武器的她已经不敌沈云谣,气不打一处出怒吼了一声。忽然她的眼睛扫到最开始扔出去的匕首,“先,去解决了那边的三个人吧。呵呵……呵呵。”跑过去拿起来匕首,三两下登上屋顶后消失了。

“糟了!”宝剑归鞘,沈云谣跟着她消失的方向跑去。

不久之后,沈云谣听到一个女人在尖叫,他顺着声音便找到了王辰逸他们,以及那个大婶——从左眼到后脑被一箭贯穿而死的女尸案凶手……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 结案 沈云谣跑过来先查看大家有没有受伤,发现大家都没有事,才将目光转向大婶那边,问道:“发生了什么?”

王辰逸将沈心护在身后,被刚才的事情惊得久久没能回神。

吴四淡淡道:“刚才是你么?”

沈云谣不知所以:“哈?”

吴四摇摇头:“不对。”然后他去检验尸体,“确实死了,一箭贯穿脑颅,一箭刺穿心脏。”

沈云谣一脸懵逼:“到底发生了什么,谁可以说明一下!”

王辰逸也算是缓过来了:“刚才……她从上面跳下来,身后好像还跟着一个黑影。等到她掉下来的时候就倒下了。那个黑影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大婶跳下来的时候好像还说了些什么,不过声音不大,都没有听清楚。

“怎么又跑出别的东西来了?!”

吴四淡淡道:“暂时不管那个黑影到底是什么,先去看看这个女人的家里有什么东西吧,破案为首要任务。她到底为什么要那么做呢?不为谋钱只想要命。”

沈云谣点头同意,然后对王辰逸道:“怎么样,你们没事吧。”

“恩。”王辰逸摇头,“你们先去忙吧。沈心我来照看着就好了。”

“好。”

“还有。谢谢你。你的左手没事吧?”

沈云谣楞了一下,他看向左手,伤口流出的血湿透破布顺着手指滴落。他安慰道:“没事。”然后他撸起右袖,将缠在手臂上的绷带卸下,把伤口包扎好。然后挥了挥左手,“你们在这里等等吧,我弄完了就送你们回去。今晚发生了这些事情,我有些不放心。”

“等,等一下。”呆了很久的沈心回魂之后忙道,“我大概知道你们要找的东西在哪里,我也听那个人说了一些关于她自己的事情。”

吴四点亮了一盏烛灯,对他们道:“一起进来吧。早点完事早点回去休息。”

不久后,沈心从大婶家里的铁桶之中找到了一本书。不过那本书已被烧去大半,留下的部分也被熏得难以辨认出里面的字。仅能勉强看出一些“美”、“生”又或者“永”的字,看完下来都完全找不到一个完整的词。

“没用,里面完全找不到什么有意义的东西。”沈云谣叹气道。

沈心怯怯道:“你们看到了那个人的脸了么?有注意到她的声音么?”

另外三人纷纷点头。

“她带我到这里之后是这么说的……”

“哦?你不怕么?”大婶看到沈心醒来后,摘下兜帽摸着她的脸用王辰逸的声音缓缓说道。

听到王辰逸的声音,沈心有些茫然,心想逸哥哥为什么会变成这样的丑八怪。等她回想起来就是这个声音迷惑了自己,被对方绑起来之后。

沈心感到非常害怕,面前的这个人不仅模仿别人的声音而且还会易容!

想起面前买她香粉时候那张微胖看上去还有些和蔼可亲的脸,竟一瞬变成这副如同枯骨模样的狰狞面孔。

可她还是强忍着恐惧,假装镇定道:“你,就是最近那个女尸案的凶手吧。”

“你也知道?”大婶换了个难听的声音,或者这就是她原来的声音吧,“我就是啊!哈哈,那你不怕么?小娘子还真是美,美得真是让人忍不住想捏碎。”

手指从脸颊慢慢滑落到脖子再缓缓扫到耳边,冰凉的手指如同刀刃在她肌肤上滑行,还有那喷在沈心额头上的热气,都让她战栗不已。可她仍然冷静道:“怕?哼,逸哥哥肯定会来救我的。到时候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

到底是故作镇定,大婶是何等专业杀手,“害怕”这种情感她想要捕捉到那还是易如反掌的。正如她所见,沈心那不自觉的红起来的眼睛,略显急促却极力压抑的呼吸以及不经意咬牙舔唇的小动作都暴露出她此刻非常害怕紧张。

大婶没有捅破这一点,再问:“为什么那么坚信别人回来救你呢?而且是一个男人。男人不过是一些背信弃义的东西,一种只有人型没有人性的东西,你又何必对他们抱有期待呢?”

沈心震声道:“他是我哥哥!他绝对不会丢下我的!”她平复了一下心情,冷言反问,“那请问你的所作所为又何尝不是证明了你也是只有人型没有人性呢?”

大婶给了沈心一个不屑的“哼”,她不过是翻了个白眼,就让她整张脸变得更加诡异恐怖:“小姑娘呐,血亲同样是不可靠的东西。”

“我相信他。”沈心的眼里没有一丝犹豫。

大婶放开自己的手,坐在桌子上支起一条腿,冷冷道:“要不要赌赌?现在刚好亥时,子时之前如果他能找到你,我便认输。如何?”

“那么赢的肯定是我。”

大婶笑道:“你是我第一次见到那么有胆识有自信的小姐。并不讨厌呐。不过在等到子时之前,不如讲讲我的故事来解解闷吧。就当作是给你最后饯行了。”

“那我就勉强听听你的临终故事吧。”

“哈哈哈哈!有趣!”大婶抓起沈心的头发,一把将她摔到地上然后踹了一脚,笑着咬牙道,“那你且听好呐!”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结案(长生之谜) 她是蜀地有钱人家的女儿,她母亲与其挚友同时怀上孩子,早早说好如果是一男一女就要结娃娃亲,如果都是男孩或是女孩就结义金兰结拜兄弟。

怎料她生得一张老相的脸。小娃娃生下来本就是皱皱的很难看,张开了就会好,可她三岁的时候仍是像几十岁岁的大婶一般,那嗓音更与怪物无异。与她指腹为婚的男孩见之大哭,吓得吵闹着要回家。家中下人在背后对她说三道四,其他兄弟姐妹皆视其为瘟病避之则吉,甚至双亲都对她嫌弃至极。

“我怎么会生下你这个怪物!”母亲掩面痛哭。

“我们家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真是什么脸都给你丢尽了!”父亲气愤的将茶杯摔碎了。

“妹妹别过去,那样子说不定还会传染的呢!啧啧啧……”兄弟姐妹们那么说道。

七岁时她的家人便把她送到当地德高望重的门派去。美其名曰历练,只不过是抛弃罢了。既丢人也嫁不出去浪费家粮。

后来她被相中当入门弟子,开始了她的历练。

她坚信上天夺走了那么多东西,绝对会补偿她些什么。于是她勤学苦练,比同门的其他人更刻苦,比同门的师兄弟更加心无旁骛。多年之后亦有所成,实力超群甚至比起大师兄也要更胜一筹。

“你们看,就是这个姑娘。大师兄都打不过她呢!”

“看过没有?她的剑太惊艳了。她现在才那么小,日后必成大器!说不定掌门之位都是她的。”

“太厉害了……根本不是对手。”师兄弟们艳羡的话语。

可是,不久之后她才明白。

有时不努力一下,都不知道什么叫绝望。因为有的人是你永远都超越不了的。外貌、谈吐的气质、天赋……不论怎么努力都永远追不上。有些人生来就注定方方面面都远胜自己,和他相比自己只能像个小丑一样匍匐在地任人耻笑。

“小师弟的那一下你看到了吗?”

“没有……太强了,师兄弟全部联手起来都不是他的对手……”

“怎么可能?!他才来了不到两年!我已经在师父身边十年了!我……”

所有同门师兄弟负伤,却无一人能拦住最小的师弟的步伐,没有一个人能赢得他一招半式。对方从容的脱逃,身后留下的全是对他实力的赞叹。包括她。

她对这个师弟又爱又恨。她爱他勤奋努力和自己一样刻苦修炼,就如同一面镜子照应着自己奋斗的过去,爱他如同爱自己。她恨他天才少年将她多年的用功,获得的赞誉全部化为泡影,这个完美得就似仙人一般的师弟有着她触不可及的未来。他们很像,却又截然不同。

她遥想着他的背影,心中五味陈杂的念了一句:“江离……”

饱受绝望的她最后选择离开门派,独自修行。一路上帮助了很多人,收获了他们的感恩。负剑而行,仗剑天涯,甚至在途中找到了不嫌弃她的外表喜欢她的人。

这次她相信自己找到了存于世的意义。

他们一起行走江湖,她毫无保留的传授他剑术,他对她嘘寒问暖为她打点一切。两个人如胶似漆,相敬如宾。

可,这也是骗局。

当那男人学完了她的剑术后,便将她抛弃。同时留了封万字长信来控诉自己对着她时到底有多么觉得恶心难受。

再后来,伤心欲绝的她,选择削发为尼,打算斩尽尘念,静度余生。

但命运没有放过她,那个人找到了她。那个人告诉她长生不老并且能够焕发容颜的方法。前提是让她办好这件事。

“我求求你……我,我错了。饶了我吧!念在我们在一起那么久的份上……”

“你就那么喜欢这些女支女么?”她并没有理会他的话。一下一下的将脚下的女子解体。“还有前两天的那个寡妇。我也解决了。”

“你放过我吧!”男人用力的叩头,一下又一下,重重的叩下去,额头鲜血淋漓。他使尽全力挺直腰板,用膝盖将自己挪到她身边,用牙咬着她的裤子,“求,求你了……”他的手脚早已被砍断,已然是一条人棍。

“我切下你的双臂,是因为你骗我,偷师我的功夫。”她蹲下去,怜爱地抚摸着他的脸,“可你曾经伤透了我的心……你说该怎么办?”

男人全身的毛孔都竖了起来,害怕的嘴巴都抖出声音,眼泪鼻涕齐流,求饶道:“我错了我千不该万不该就是抛弃了你。给我个机会吧……好,好不好?我一定会好好对你的!”

“你知道吗?你害怕时候的样子真好看。我好像看到了被抛弃的自己。”就在一瞬,她原本温柔的语气变得凶狠冰冷,“真想让人一刀一刀的剜下来,看尽受折磨痛苦的样子!让人兴奋!”

话毕,再也没有人可以回答她的话了。

是的,没有“人”。

……

而这件事慢慢的就变成了大家所说的“女尸案”。

……

“再之后,她察觉到你们来了。就将我打晕后出去了。”

王辰逸道:“太荒唐的!怎么可能会有人长生不老的秘方!”

沈心低头道:“是啊。怎么可能呢……”

“像她那么一个连血亲都不相信的人,又怎么会相信别人的只言片语便确信有能长生不老的秘方呢?”吴四分析道。

沈心缓了缓:“她是这么说的,‘我不相信任何人。但我相信我亲眼所见的’。”

王辰逸仍是质疑:“亲眼所见?难不成是看见了永远都不会老的人?荒谬!”

……

“先不说这个,我问你们个问题。”这个人顿了顿,“你们觉得长生不死好吗?”

王辰逸脑中浮现出一个不知谁的脸,还有这个莫名其妙的话。

他不由得的呆住了。

……

沈云谣摇头:“到最后她还是被骗了啊。”别过头,叹息。

“那么这本被烧掉的书大概就和那个所谓长生不老的秘密有关系吧。在房间也找到了大量麻绳和刀刃,这个量完全不像是一般家庭所需,这姑且也算是证据罢。时候不早了,三更天也快过去了。你们该回去了,别让家人担心。”吴四清点地上的东西,淡淡道。

王辰逸看了眼有些憔悴有些狼狈的沈心,应道:“如此,我们便先回去了。保重。”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 结案(邀约) 第二天王辰逸在家中便听到女尸案已结的消息。大夏建国四百零二年,震惊云梦一时的“女尸案”终于划下句点,并且沈云谣沈将军这件事的经过上报给了当今的皇上。皇上惊觉当年如此重大案件居然没有上报,于是龙颜大怒,将前任云梦城知府大人抄家问斩。一时间,云梦城内皆是对这位沈将军的只有赞誉和喜爱。

……只是还有一件事是没有写在案子里的,那是只有当时的四个人知道的——凶手的故事以及她说的“长生不死”。

“凶手乃卖香粉的短发大妈,夜里洞察巡逻人员的位置伺机行凶,蛰伏四年后再犯下三起案件,最后被新到任的沈将军亲手降服。沈将军当真是威武帅气!”为沈心梳头的小婢如此说道。

沈心莞尔道:“你是不是喜欢上人家了?一大早的就听到你一直沈将军沈将军的。”

小婢低着头,娇羞道:“这……哪能啊。人家沈将军才貌双全,文治武功均是这般的好,怎么可能看得上我……”

王辰逸闻言,淹嘴无声一笑:大概你说的这位“沈将军”和我认识的不太一样吧,人家可喜欢躲懒了,“文治”大概不太适合他。

沈心适时打断了这个话题:“好了好了。那不是很好么?多年前以为了结的案子今天终于真正画下句点。”

“可不是,以前听到女尸案我们都浑身发抖,别说出门买东西了。连在院子里也不敢随意走动,就怕被抓了去掏心剥皮。”

“傻丫头。别人只看上长得漂亮的人,你呀可以省省心咯。”

小婢听到沈心的话,一时间气不打一处出,手上的动作停了下来,小脸涨红。

沈心透过铜镜看到她的反应,走上去撩起婢女的下巴后把脸凑前去,浅笑道:“当然是骗你的咯,我的姑娘怎么会不好看呢?万一有什么事情,我来保护你。安心吧。”

小婢气笑了:“哪有主子保护婢子的道理。幸好小姐没出事,要是被那歹人看上了。婢子肯定和她拼命!”

“我如此深居简出又怎么会被看上呢!”

“说的也是。”

突然,沈心抓住小婢的手,柔声道:“你出去吧。看来逸哥哥坐在这里那么久,有话和我说呢。”

“啊……是!”

小婢把梳子放下后无声的退下。

王辰逸饮了口茶水:“我来就是看看你的状况。看来心情不错,昨晚的事情没有影响到你。”

“也不看看我是谁!”沈心自己拿起梳子自己来。

王辰逸难过道:“你不见的时候我真的吓坏了,如果你就这样被……我该怎么和舅舅他们交代。不过真亏你在她面前也没有慌。也谢谢你愿意相信我……”

“我当时也是非常害怕非常慌乱的。”沈心停下手中的动作,“可是搞式大大说了,凶手都是喜欢虐杀那些内心被恐惧占据的人。所以我才尽量保持镇定,指不定就能换来一丝丝希望。”

王辰逸无奈的笑了:“看来这次还真多亏这个作者。”

随后沈心悄默默的走了过来,小声说道:“其实我今天心情好的原因还有这个……”,她从怀里抽出什么,“登登登登!搞式大大最新连载出来啦!”

王辰逸由着沈心发疯般的狂喜,自己走了出去。他路过院子的时候,发现海棠花开了,折下一枝,藏于袖中。

出门的时候,正巧撞见了前来拜访的沈云谣。两人相视一笑,去那上次听故事的茶楼聊起来。

“恭喜沈大人破得大案。如今全城都在褒奖大人呢。如此年轻有为,不亏是全云梦少女的梦中情人。”

沈云谣拱手谢过:“当真是过誉了。如果非弟弟竭力相助,只怕是歹人手中要再出一条人命。”

王辰逸对这个称呼也算是默许了,他关心道:“沈兄的左手可还好么?”

“这个?已无大碍!”似是为了证明这一点,他用左手不轻不重的在桌子上拍了几下。

王辰逸澄澈的眼眸凝视着沈云谣的双眼,一手轻轻覆住他的手心一手轻轻覆住他的手背,略带歉意的说道:“只怪小弟无能,若不是沈兄相救,我已身首异处了。千万保重。”

沈云谣愣了好一会儿,慢吞吞的抽出自己的手,轻咳了一声:“我我,我突然想起衙门那边还有事情!我我先走了!”

王辰逸:……太突然了吧?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王辰逸看着沈云谣好像……脸红了?

忽然,王辰逸脑袋清明,问道:“对了。沈兄冬祭那日可有安排?”

“冬祭?那日空着无事。”

王辰逸小心翼翼问道:“沈兄的家人可在云梦?”

“他们在家乡不肯过来。”

“那沈兄可愿意冬祭那日到小弟这里一家人吃顿饭?初见时总觉得外公对沈兄格外上心。而且沈兄又是一个人,所以想着不如一起吃顿饭……”

沈云谣楞了一下。

“不愿意的话也无妨,只不过是……”

沈云谣非常兴奋:“愿意。那日我就跟你了!”

看着对方开心的样子,自己也不禁笑了起来:“那便好。”

……

“邵呈天!”

正在几案上奋笔疾书的邵呈天听到沈云谣这样风风火火的从院子里就开始大声叫喊自己,心里多少有点发麻:这小子肯定有什么麻烦事!

沈云谣粗粗喘了几口气,开口道:“两个人牵手之后呢?要怎么做?”

“啊?”邵呈天意义不明。

沈云谣的脸抹上了一丝羞色:“就是那,那个……两个主角牵起手之后要怎么做啊。”

邵呈天愣了好一会儿,看了看自己的桌子,终于回过神来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了,但他还是有些迷茫的回了一句:“啊?”

……

两人话别之后,王辰逸独自走到一个寥无人烟的小山丘上。

他将袖子里的海棠拿出来,缓缓放到地上。

大概没有人知道,这里埋着一把断剑。

以及那历经绝望却依然尝试用自己的努力去换取世界对她网开一面,希望有谁会给予她一丝丝善意的少女。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 冬祭(梦) 若一个人对某件事情非常期待,那么就会觉得在等待它到来之前,时间开始变得非常非常的漫长。

冬祭还有一天才到。

不知为何,总是感到格外的兴奋。

就好像和父母商量好明天到哪儿出游的小孩儿,激动的一晚上没睡着。

又因时不时想起在甘乐寺看到的那个女尸惨状,没怎么休息好,所以导致最直接的结果是这天中午王辰逸坐在院子里替沈老爷整理账本,却不知不觉倒在桌子上睡着了。

到底什么时候睡着的不知道。

睡了多久也不知道。

只是觉得这个梦很长很长。

很长很长。

……

“阿娘阿娘,今天是不是要去舅舅那里呀。”一个稚气的声音从腿边传来。

女人看着这个头上梳了一个小包,长得瘦瘦小小的孩子。他目似朗星,小剑眉开心的挑了挑,以后帅气的脸庞现在就可见一斑。

女人蹲下来摸摸他的头,准备说是,门外又是一个软糯的声音传来。

“娘亲!今天是不是要去舅舅那里呀。”从门外跑进来的另一个小孩儿的服饰发型都和前面那个一般,可他长得白白胖胖,眉目清秀,像极了他们喊阿娘的女人,一看就知道未来也是个俊美少年。

白胖小子蹦跳着,也和那个瘦小子一样抱着她的大腿。

女人温柔说道:“是。今天去外婆那里吃饭。”

两个小孩儿开心得屁股扭来扭去,一起去屋子里拿玩具玩儿去了。

“菜都买好了吗?”

“都在这里。你的风寒好了吗?不舒服就不用亲自过去炒菜了,让下人做也可以的。”

女人摇摇头,“没事,好多了。一个月就那么一次,我还没好好尽孝道呢。能多做一次就一次。”

想了片刻,她又说“你等会儿身上可不要带钱,那两个小人精肯定要吵着买这个买那个的。要是在路上就吃多了,晚上就吃不下了。”

男人温柔道:“那能要几个钱,小孩子都爱吃些零嘴。没事的。”

女人走到他身边,把手伸进衣服里开始搜刮钱。

“欸……这里好痒……”男人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把他身上的钱搜出来之后说道:“我也不是心疼钱。零嘴吃多了不好,更何况娘肯定在家里有做好点心。她老人家每月就盼着这一天呢!”

男人捧起她的脸,往额头上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他知道,要是两个孩子晚上吃不下饭,两老指责的就是他了。

“可她偷偷来看孙子的次数也不少了啊。”

女人不答他,笑着去叫那两个小鬼头出门了。

一家人走在一条非常宽的大道,这样的大道旁边还有一条,两条路中间还有一条能容四只船过的河道,大约没百步远就有一座桥连通两岸。柳条随风曼舞,路边和河上有不少阿姐甜甜的叫卖声,也有姑娘蹲在河边低头整理妆容。

两个小孩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地方,眼珠子到处乱看。

不出所料,才走了十来米,就有一个开口说道,“爹爹,我想吃这个。”白胖小子指着路边卖馒头的小摊。

另一个也说:“爹爹,我也想吃。”两人齐齐盯着男人,眼中写满期待。大概是非常清楚的知道他们阿娘不好惹也肯定不会给他们买,于是就不碰这边的钉子,来捏那边的柿子。

男人摊了摊手,“爹爹没有带钱出来呐。下次再来吃好吗?”

两小儿两屁股同时坐下去,看起来是要准备就地撒泼。女人早就知道他们那点花花肠子了。在他们坐下去要哭吵的时候,她一手一个,一把提起来。

“你们要是在这里撒娇耍无赖,我就叫舅舅以后都不许给你们买东西。”女人如此狠狠说道。

这一唬非常有效。两个小鬼准备挤出来的眼泪活生生的憋回去了。可怜巴巴的看着周遭香喷喷的包子麻团,色泽艳丽的各种果子。两个大人在上边偷偷乐着。

然后他们走到一个大门前,上边似是写着“王府”。在门口有一个青年人和一个老妇人站着,看到两个小孩儿来了便笑开了花。这两个小孩儿也撒欢的跑去抱大腿了,并大声的喊道:“舅舅!外婆!”

看到这两个小娃娃健康活泼的模样,舅舅和外婆的眼睛都笑得弯成桥了,一人一个抱在怀里亲。

“哎哟,你又长大了。外婆都要抱不动咯。”老妇人乐呵的笑着。怀里的白胖小子用脸蹭了蹭她。

青年放下瘦小子道:“来来来,到院子去。舅舅又给你们买了新玩具。”

“对!外婆也做了你们最喜欢吃的红枣糕。”

小孩儿听到后开心的不得了,两个人牵着手跑了过去。

女人在后面对青年人和老妇人说让他们不要老是这样宠小孩子。他们却说难得见一次当然要给孩子准备礼物。气的女人啼笑皆非,拉着男人去厨房一起做饭去了。

院子不大,但布置的很精致。一棵四人高的榕树立在莲池边,池子里养着十来条漂亮的锦鲤,墙边放着王老爷新近买来的一些盆栽。池边石桌旁都种着各种花相互争艳,因为是按着颜色来种植的,远远看去非常和谐美观,一点都不杂乱。

“你就是那个大魔头吧!看我怎么收拾你!”

“哼!少说废话,看我的。”

两个小孩儿在桥上模仿着江湖侠客对决的场景,拿着他们舅舅新买的木剑哼哼哈哈打玩起来。

老妇人看着两位孙子活蹦乱跳的,想必心里是高兴的,但又怕他们蹦的太欢,磕到这碰到那儿,柔声道:“好啦,你们别玩了。过来休息下吃点心。”老妇人拿出手帕将身边的石凳都擦了擦。

听到有吃的,这两小子把手里的木剑都扔地上,直接跑了过去。坐在一起,伸手拿了就吃。

光是看着这红枣糕就让人馋虫上脑,吃上一口只觉口感细腻枣香浓郁甜入心脾。这两小家伙看上去可喜欢甜食了,你一块我一块的,不一会儿就只剩下最后一块了。

两人毫无犹豫伸手就去抢。到底是白胖小子眼疾手快,抢到了这最后一块糕点。可瘦小子也想要啊,巴望着说道:“弟弟……我想吃。”

白胖小子嘟起粉粉的小嘴,得意的说道:“不管不管,就不给你!”说罢便往嘴里塞去。

可没吃着,手还赤赤痛。原来瘦小子先下口为强,一口就咬了半边红枣糕,也不小心咬到了白胖小子那白胖小手。

也不知是瘦小子口牙太好用力过头把对方咬疼了,又还是白胖小子快到口的点心被对方抢走之后心疼的。总之他“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听到院子里的哭声,才走开一会儿的大人们又飞一般的赶了过来。

青年人刚才去收拾他们丢下的玩具,也没注意到发生了什么,回头也是一脸懵的去问情况。

白胖小子哭唧唧的,含糊不清的说着刚才瘦小子对他做的恶行,大家才勉强知道发生了什么。然后蹲下来安慰他,捧起被咬的小手吹吹呵呵的,一边说着不要怪哥哥。

老妇人道:“我们以后都不要理这个坏东西了。等下外婆再给你弄其他点心吃啊。不哭了啊。”

站在一旁的瘦小子听了老妇人这么一番话,嘟着嘴,腮帮子鼓鼓的,小手紧紧抓着衣摆,眼眶里热泪翻滚着。想必心里也是害怕极了,只怕以后爹娘都不理不爱他了。

青年人看到这个孩子也是这么可怜兮兮的模样,心都揪成一块,蹲下来紧紧抱住:“小星星不哭不哭。别怕,舅舅疼你啊……”

这一说完,“小星星”忍不住也大哭起来。一个比一个哭的响,像是在比谁更可怜。

“小星星”?那,那个白胖的小子叫什么呢……

趴在桌子上的王辰逸朦胧间醒了过来。

“现在是什么时候?”王辰逸自言自语道。

秋风掠过,石桌上的账本被吹的哗哗作响,桌子上也多了几片落叶。

王辰逸笑着摇头:“倒是许久没有梦见过什么了。”然后埋头继续整理账本。

为什么会做这个梦呢?

王辰逸忽然想起那次在茶楼听过沈云谣说他与兄弟争一块红枣糕来着。

他又追忆梦中的画面,两个小孩儿争抢着一块红枣糕而反目,马上又因为一只鸡腿而和好。非常的可爱有趣。

如果我过去有兄弟的话,会不会也总是这般小打小闹呢?

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这场美梦让寻找自己的记忆多了一份期望和意义。

这个梦,很长很长。

很长很长。

王辰逸舔了舔嘴唇。

梦里的红枣糕很甜……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 冬祭(2) 冬祭当日,王辰逸一如既往很早便起床。前几天去胡蝶那慰问老夫人的时候得知今天胡蝶在家休息,所以约好了今天早上再去一次。

一出门王辰逸便被眼前的景象震住了。

突然之间大街小巷都张灯结彩,一个个崭新的色彩斑斓的灯笼被绳子串连起来高挂头顶。有的精巧玲珑有的奢华大气有的简单朴素,每家每户的门前都有。这些灯笼就像是门面一般,越是大门大户家门前的灯笼就越漂亮,越是普通贫穷的就越简单。它们一路延伸到街的尽头,然后再延展到别的街道,不需多想便知道全城都挂满了灯笼。昨天中午从染坊带回账本来整理回来的时候也没有见到这些灯笼,今早出门竟挂满全城,不得不让人震惊。

此前虽然听说冬祭于这里的人的重要性而言与过年无异,但也不觉有何不同。但当亲眼见过之后才感觉到大家都很重视这个节日。现在光是想想一到晚上,这些灯笼一同点亮后将云梦城变成“不夜城”的画面都觉得美妙震撼。

王辰逸走去胡蝶家,一路上没有多少人卖东西。虽然王辰逸今天也起得早,但这个时候街上应该有很多人叫卖才是,今天竟寥寥无几,街上更多的是带着自家娃娃准备出门。小孩儿们穿着新衣服新鞋子兴高采烈的。还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排着队买早点,现在就几家在卖早点的,排的长龙好不壮观。每个人都是笑脸盈盈的,让人感到幸福。

“叮呤呤”王辰逸听到什么声音。

他抬头一看,竟是这一家人门前的灯笼下边系着一个小小的风铃,风一吹过,红穗飞舞风铃悦耳,可以说是相当有心思了。

“叩叩”王辰逸用力的敲门,不一会儿胡蝶就出来开门了。

胡蝶请他进来,笑道:“今天很早啊,吃过早饭了么?”

王辰逸道:“没呢,就打算来蹭碗粥吃。嘿嘿。”

“今天吃包子呢,娘亲自做的。她记得你今天来,说什么也要亲自做早饭,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王辰逸挠挠后脑,不好意思地笑道:“老夫人真好。”好的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胡蝶即使不看王辰逸也知道他现在在做什么动作在想些什么,这个人就是太好懂了,她道:“那是,老夫人都把你当第二个儿子了。你能常来看看她老人家那就好了。是了,你能记起什么了吗?”

想起昨天的梦,王辰逸突然就笑了出来却又不知自己在笑什么,有些迟疑地说道:“好像想起了什么又好像不是……”

听完,胡蝶转过去看了他一眼。见他笑的开怀,胡蝶也放心不少。虽然找回记忆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能笑逐颜开的活着也总比愁眉苦脸的活着要好。“想来也是快有头绪了,加油。”胡蝶安慰道。

“恩!姐姐,我们去吃吧。肚子饿了。”

胡蝶笑骂道:“你个小崽子就晓得吃。走!娘等着呢。”

老夫人一见王辰逸就笑了,“哎哟,你总算来了。吃过了么?来,我给你做了包子吃。”

“哎!”王辰逸笑答,“老夫人今天气色真好,一下年轻多了。差点没认出来。”。

“就你嘴甜。来,吃吧,吃饱了就不会说胡话了。”

“哪有,我说的可是真的呢。”他坐下后拿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这是肉包子,皮薄馅多还放了虾仁!正是王辰逸的最爱!他仔细的嚼起来,好吃的东西就是该仔细品尝,把包子咽下之后开心道:“真好吃。老夫人的手艺那么好长得又好看,能遇到您我真是太有福气了。”然后又伸手拿起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老夫人摸着自己的脸浅笑着摇头道:“老了老了。不好看咯。”

此时王辰逸已经吃完了第二个包子,他朗声道:“哪里会!要我说,老夫人若是年轻个十岁,和胡蝶姐姐一起走在街上肯定被认为是姐妹。现在也不过是三十多岁的样子。”说完他又伸手拿一个包子吃了起来。

老夫人被哄得开心,胡蝶虽然不吭声也笑着吃早饭。

“哟。小白脸来了呀。”胡娘大摇大摆的走了过来,大大咧咧的坐下,“老远就听到你吃东西的声音了。”

王辰逸一惊!立即停下口中动作,然后努力地回想自己吃东西到底有没有那么大的声音,他可不记得自己有吧唧嘴的习惯。好一阵后他慢慢的开始嚼着,自己听了听,不确定道:“……没有多大声音吧?”然后懵懵的望着她们。

这傻憨憨的表情惹得三个人大笑。

发现自己被耍了,王辰逸有些生气,又抓起一个包子一碗豆浆下肚,然后就消气了。他问她们:“你们今天有什么计划么?冬祭的话你们都怎么过的?”

胡蝶道:“也没多特别。等下去观音庙了,到晚上在城里走走又或许就去南郊看看篝火。每年大家都会在那里唱歌跳舞,在河边放许愿的纸船,热闹的很。再到二更天就会放烟火,我们看完再休息。你呢?”

“我……大概就和家里人一起吃顿饭也没有别的打算了。挺无聊的是吧。也没人陪我去南郊看看,那边还没去过只怕是要迷路了……”王辰逸有些低落。

“哦?”胡娘念了那么一声。其他三个人都看向她。“我有听说你最近和那个沈将军走的很近哦?让他和你一起去不就可以了。”

“!”王辰逸有些讶异,他还没和几个人说过他跟沈云谣之间的关系。偶尔有在一起走走聊聊,但对方也是便衣出门再不然就用面具遮脸。真不知道怎么被看出来的。所以他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她咬了一口包子,冷哼了一声道:“那个阿炳你记得吗?”

“哪个阿炳?”

她又冷哼一声,不屑道:“嘁。就那个卖青菜连根葱都不愿意搭送的阿炳。”

……原来你是这样记得人家的啊。

王辰逸点头让她继续说。

“前几天不是刚破女尸案么?消息一下就传开了,大家也都知道那凶手是谁住在那里。就在宣布破案的前一天,这阿炳看到你晚上在凶手家附近出现了。他看你收起了地上的一把断剑之后不久又看到了那穿着便服的沈将军出现了。过了两天他大概就知道什么事情了。”她停了一下又继续道,“他这么跟我讲的,‘老胡头你们家那俊小子跟将军走的挺近呀到时候记得关照关照我。’然后塞了好几根葱和几块姜给我。哼真是势利眼!”

听到胡娘这么说别人,王辰逸还真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才好。要说势利眼要说铁公鸡不拔毛,在你面前这些小喽啰根本叫不上号。……不过当时被人看到了还真是始料未及,当时那里太危险了,若是让那大婶看见了阿炳用来当人质威胁沈云谣,想必事情只会更加麻烦。

老夫人率先说话,她有些战战巍巍,担心道:“你怎么掺和进这么危险的事情呀!这人我记得好几年前就罪案累累杀了特别多的人。好在现在抓住了,不然对方要是发起狂把你们都杀了该怎么办呀!”

紧接着胡蝶点头附和道:“太危险了。好在事情结束了。”

胡娘拿起根油条,边吃边说:“以后和你没关系的事情就别管了吧。就算你救了全城人的命他们也不会知道也不会感激你的。而且我看那沈将军就是倒霉的命,以后指不定还会遇上什么倒血霉的事情,你别跟他走的太近了,免得又惹上什么。而且……你再看看你,就你这跟水做似得身板子还什么功夫都不会的,这不他妈的就是去送死吗?有点脑子好不好?”说完用力扯下一大块油条,“嘁。真没用还不够我打的呢。”

……

虽然语气很重,说的也不好听,但也确确实实是胡娘式的关心。

“确实非常危险。可这凶手的样子是我先看见的,后来也不知不觉牵扯的越来越多,到最后我已经不能置身事外了。更何况,凶手一日不伏法只会人心惶惶让大家担惊受怕,全城的人都在危险之中。就算不为别人,就为我的家人和你们,我也应在该挺身而出的时候尽自己的努力。”王辰逸话语里充满了坚决和无悔。

只是这件事里面,他做到事情少的可以忽略,根本没有自己自己说的那么伟大罢了。但是,如果事情重来一遍,他也会无怨无悔的贡献出自己所有知道的,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沈云谣他们解决这个案子。不管几次,都是如此。

“这些我都明白的,放心吧。”

最后,王辰逸如此低声说道。

章节目录 第32章 冬祭(3) 和胡蝶她们一起去观音庙拜过之后已是中午,四个人在庙里吃过一顿斋菜后王辰逸就回沈府了。沈心看到王辰逸就抓着问他:“逸哥哥,你看我这身衣服漂亮吗?”

说罢,沈心在原地快速地转着圈。绀青色的衣裙轻舞,袖口和衣摆上似乎绣着什么花纹。腰间的香囊散发出淡淡的花香。这时,王辰逸才看出了衣服的门道,拍手叫好:“真是漂亮,这是舅舅做的吧?他们回来了?”如此精湛的手艺除了他们王辰逸也想不出第二个。

沈心衣衫的衣袖和衣摆上绣绘着海棠花和它的小枝。它们分别绣在衣衫的正反面,袖口前面的是小枝,身后的是绣着海棠,衣摆则相反。当沈心转起来的时候花枝重叠在一起,好似真的印在衣衫上一般。衣服大了些些,却不会显得不合身,入冬之后也正好能在里便多加件衣服保暖。

舅舅他们也是很想家很想自己女儿的吧……

“恩恩。他们早上到的。”沈心轻轻的摸着衣服,低头道,“不过有些累,在房间里休息了,晚上吃饭前会出来的。”

“那我就不打扰他们休息了。那么,外公外婆呢?”

“你外公外婆都在厨房商量今晚吃什么。”

王辰逸有些惊讶,“外公也是?”

沈心笑道:“逸哥哥还不知道吧。外公和外婆年轻的时候恩爱的很,时不时会一起做饭。不过现在也就冬祭和过年的时候才会露一手。”

王辰逸倒不是看不出,平日里老两口也恩爱非常一切都有迹可循。他露出一个俏皮的笑脸:“嘿嘿,我去厨房找找他们。”

“找他们做什么?”

王辰逸对她眨了下眼:“秘密。”

“哼。故作神秘!”

在厨房里,沈老爷和沈夫人正讨论做什么饭菜。

“清迟那孩子喜欢吃莲藕的呀!”沈夫人摇头否定道。

沈老爷不悦:“全家人都不吃,难道为了他一个人做么?”

“就是!”沈夫人理直气壮,“那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次,怎么也该做些他喜欢吃的吧!莲藕排骨汤你们也可以喝呀!又没叫你们吃莲藕。”

“你……”

沈老爷正要斥自己夫人又在浪费食物,王辰逸适时地打断了他们的争吵,放软了声音撒娇般道::“外公外婆!”

沈夫人立马笑颜如花:“哎呀,你这孩子怎么来这种脏地方啊。”

“哪里脏了。”王辰逸笑道,“你看我这笨脑袋。我前面邀请了沈将军来我们这里吃一顿晚饭,一直都忘记和你们说了。不知道方不方便……”

他不说是因为真的忘记了。也不是忘记邀请了沈云谣过来,因为沈云谣答应他一事都开心了好几天了,甚至开心的睡不着觉,或许是兴奋过头了反而忘记了和家里的人说,而到现在才说就有些先斩后奏的味道。毕竟沈云谣是何等身份,能邀请到他已是不易,若是临时才说不让他来,岂不是别人给脸不要脸得罪人家了。所以王辰逸说着说着不免心虚了起来。

沈老爷差点跳起来说道:“嘿!求之不得!沈将军能来我们这里可真是求之不得。不过我们这里也没什么好招待人家的只怕是要失礼了。对了,他有什么不吃的么?”

沈夫人却道:“这样的日子你让人家沈将军到别人家过节,难道他不陪亲人么?再说了,咱们一家人吃饭让个外人插进来像什么话,也不担心人家会不会尴尬……你这孩子!”

显然天真的王辰逸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想着想着便低下了头,羞愧不已。

“请都请了,还让人家别来么?!星朗啊,你等下该给人家说说。我们这虽也算得上大门大户了,但到底过的比较节俭,也没什么好酒菜招呼的,让沈将军多担待担待。”

“好勒!”听到长辈同意了,王辰逸开心了起来,转身就要找沈云谣去。

沈夫人拉住了他,问道:“人家沈将军有什么忌口的吗?”

王辰逸想了想,道:“没有,沈将军没什么忌口的。”顿了一下,想起之前一起吃切面时沈云谣被辣的一脸满足的样子,笑着说到,“沈将军好像特别喜欢吃辣。”

“……好吧。”

王辰逸见沈夫人若有所思的样子,也不知老人家在想些什么。不过想到外公的话,还是先和沈云谣知会一下才是。所以跑开了,走之前还不忘说一句:“我也喜欢吃莲藕呢!”

……

来到衙门前,看到了吴三在扫地。王辰逸走前去,毕恭毕敬的鞠了个躬,道:“上次真是麻烦你了!”

吴三纳闷,他们两个见过么?他稀里糊涂的哦了几声。

王辰逸也纳闷,心道:这人怎么和那天晚上完全不一样了呢?好像……变傻了?

吴三看王辰逸的样子怎么也是个贵公子,于是恭敬的问道:“请问公子有何贵干?”

???这人完全不一样了啊!难道是一到晚上就是会切换性格的人吗?

这时,吴四走了出来,搂着自己哥哥的肩膀。冷冷的看着王辰逸,问道:“王公子来这里有什么事吗?”

!!!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王辰逸还真的不知道世上真有如此相似的人。这两个人身高一致容貌一致体型一致声音一致,简直比一个模子打出来的梅花糕还相似!如果不是两个人性格不一样,讲话的语气态度不同,真的完全分不出谁是谁。

“难怪他会认错人……”王辰逸低声喃喃道。

吴三和吴四没听清,同道:“哈?”

天呐!太像了,我都怀疑自己眼睛出问题了……

“没什么,就是有些话想和沈大人说说。”

王辰逸刚说完,沈云谣就冒出来了。他活动着手腕,腰板挺得直直的,走路扎实从容一身干净利落的造型,一双眼睛冷峻如霜亮若星辰,当他信步走来的时候,好像整个人在发光,充满了阳刚之气。

吴三吴四看到沈云谣,齐声道:“沈大人!”

沈云谣应了一声,抬头便看到了王辰逸,眼睛忽地就开始围着人家转了。“你怎么来啦?我正要去找你呢!”

吴四拖着吴三走了,吴三还嚷嚷道:“我还没扫完呢!”

王辰逸接着就把刚才沈老爷的话转述了一遍。

沈云谣朗声笑道:“你们不觉得我碍着一家团聚就谢天谢地了。”

王辰逸不好意思道:“怎么会。是我没考虑周全,真是对不住沈兄了。”

听罢,沈云谣把手搭在王辰逸的肩上,语气温柔:“我们两个之间不要说这些。我是真的把你当做亲兄弟了。”

这句话直戳中王辰逸的心。好像他把自己的兄弟当成外人,百般客气,对方有些委屈却又好脾气温柔地说着“你这么说我也会难过的”。

有个哥哥会是这样的感觉吗?

王辰逸支支吾吾道:“好……对不起。”

看着王辰逸的样子,沈云谣笑了:“不用说对不起。”他偏过头,两个人的头碰到一起,然后继续道,“不如你叫一声哥哥?”

……

王辰逸犹豫了好一阵,开口道:“哥……”‘哥哥’两个字随时都要脱口而出,但却又不知为何说不出口。

章节目录 第33章 冬祭(他就在我眼前) 王辰逸犹豫了好一阵,开口道:“哥……”‘哥哥’两个字随时都要脱口而出,但却又不知为何说不出口。

“恩?”

王辰逸快步走了起来,把沈云谣甩到身后:“沈兄莫要打趣我了!”

沈云谣追了上去:“哈哈哈。你若不想这么叫,我便等到你愿意的那天。”

这个人真的很难懂!

两个人聊了一路,不知不觉就到了沈府前。

走到大厅,王辰逸便遇到了沈清迟,他唤了一声舅舅。沈清迟点头,看到了旁边的沈云谣,他看的出神,最后被沈云谣的问候唤回了神。他道:“星朗,这位是你朋友么?”

“这位是沈云谣沈将军。这位是我的舅舅。”

沈清迟一惊,旋即跪下道:“草民拜见沈将军。真是英雄出少年,难怪如此一表人才。”沈清迟常年在外,虽然得知城里新上任的官员是位将军,却不知道他是那般模样。

看对方跪下,沈云谣连忙示意请起,“过誉了。舅舅的手艺才让人拜服!王兄弟的那些衣服那样别出心裁,看得出裁缝的手艺和心思都百样玲珑。”

沈清迟听到沈云谣对自己的称呼又愣神了几秒,然后看了一眼王辰逸,神情古怪。王辰逸没看到他舅舅的表情,带着沈云谣到院子逛去了。到了开饭的时候才去饭厅。

“唔!我在院子就闻到味儿啦!”王辰逸小跑到饭桌前。满桌的饭菜,每一道都色香味俱全。

沈夫人用筷子轻轻的敲了一下他的头,宠溺道:“就数你鼻子最灵。”

“真丰盛啊!沈夫人真是好手艺!”

一声音从王辰逸身后传来,沈夫人看过去,也如沈清迟一样错愕几秒,回过神后福了福身道:“民妇见过沈将军。”

沈云谣无奈道:“不必多礼。不过是个名号,不在官府里我也不过是个普通的人。来来来,大家坐下。”

王辰逸抬头一看,发现大家都没坐下,只有他自己坐了下来。

这样不是显得自己非常不礼貌给外公他们丢脸了么……

沈云谣坐在他旁边,对大家说道:“不必诸多顾及我,我视王辰逸如亲兄弟,你们就我当作自己人好了。”

在场的各位尴尬的笑了。

沈云谣又道:“哈哈。刚才那句话由我这个外人来说确实是很奇怪。但看大家那么拘谨,我也不太好意思动筷子了。”

这时候沈老爷才出来打圆场:“来来来。都起筷吧。哎!沈将军爱吃莲藕么?”

外公这是想让我们这三个人扫荡了所有的莲藕。

“吃!我不挑食。”

“那就好……多吃点啊!别客气。”

沈夫人突然开口问道:“沈将军是何许人士啊?”

沈云谣莞尔:“姑苏人士。”

闻言,沈夫人若有所思却被沈老爷打断了,用眼神警告了她一下。他非常清楚自己的夫人在想什么。

他们的小动作沈云谣没有错过,他低头吃饭,眼神微暗。

吃过饭后,王辰逸借口说送沈云谣回去,实际上是想去玩,去看看冬祭是如何的热闹。于是两个人走在冷冷清清却并不安静的大街上。

“你看到了么?刚才家里的小婢看着你眼睛都发光了。你看你多受欢迎!”

一顿饭下来全是在问他的事情,问完能问的就五句里面三句都是夸赞他的话。可以说是非常的……也不算拍马屁,他确实是个优秀的人。至少我看到的他是个足够优秀,顶天立地的人。

强大,帅气,温柔。

沈云谣不以为然:“是吗?没注意。”

“可不是!年轻有为,高大威猛,还要破案如神。让无数少女心惊胆战的女尸案凶手都让你给抓住了,大家还不对你芳心暗动啊?现在只怕是城里未嫁的女子都想要对你‘无以为报以身相许了’。”

沈云谣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你是这么看我的?”

“恩?”

“年轻有为,高大威猛?”

王辰逸疑惑的看着他:“不是么?”眼前这人帅的让人嫉妒,本人还没有一点自觉?

沈云谣笑而不语。

王辰逸微不可查的坏笑了一下,道:“那到底沈兄有没有喜欢的人呢?”平时都是对方打趣自己,这次他要主动出击!一定要问的你打退堂鼓认输!

不料,对方看着他认真道:“有。”

这人的一双眼睛中似乎藏着最耀目的星光,光彩夺目,照的王辰逸无处可躲。

“那,那对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王辰逸莫名心虚。

沈云谣仍是看着他:“是我最喜欢的人。”

这根本不算回答的回答竟不知为何让王辰逸有点慌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全城串连着的灯笼都亮了起来,风铃摇晃清脆鸣响,远处传来洪亮的祝歌。可在王辰逸耳中却什么都听不见,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声,还有自己那猛烈心跳声。

他的心咯噔一下。

王辰逸被看得头皮发麻却又不知为何如此。

沈云谣也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面前,凝视着他的眼睛。沈云谣的声音好像被施了什么妖术一般把王辰逸的心神全部抓住,轻轻的吐出这句话语:“他……”

就在我的眼前。

章节目录 第34章 冬祭(你,谁也救不了) 沈云谣也不知何时走到了他的面前,凝视着他的眼睛。沈云谣的声音好像被施了什么妖术一般把王辰逸的心神全部抓住,轻轻的吐出这句话语:“他就在我眼前。”

与此同时远方炸开一朵烟花,声音巨响正好盖过沈云谣的声音。

王辰逸连忙别过头,讪讪地笑道:“哈哈,哈……对了,你刚才吃饱了么?饭菜应该是挺合沈兄胃口的吧。哈哈。”

王辰逸眼里的闪躲让沈云谣有些失落。

他笑而不答,转身后慢慢往自己的宅邸走去。

眼看沈云谣一声不吭默默地走了,王辰逸也不知自己怎么就惹他生气了。他追上去问道:“怎么了?”但也不敢去问到底为什么生气了。

沈云谣平静道:“太饱了,到处走走消消食。”

于是两个人就走了一路。一开始王辰逸也还是会找些东西聊,但沈云谣也只是你问我答的程度来接话。到后来王辰逸也不说话了,沈云谣此时也无心去看那热闹的祭典,两个人各自沉默各自回家。

之后,王辰逸在床上郁闷了好久。辗转反侧,想了好久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生气。王辰逸所认识的沈云谣是随心和气好说话,遇事认真可靠的人……或许是他常常和自己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让王辰逸有时也淡忘了对方的身份。

对方到底是个将军哪!伴君如伴虎,位高者心思百转千回道术难测,我又是什么身份?又何必妄想与对方兄弟相称?

王辰逸这么想完,自嘲一笑。转了个身,又自言自语道:“那我到底是做了什么让他不开心了呢?”

“我之前说了什么呢……年轻有为高大威猛,女孩子想要以身相许。”

“有没有喜欢的人?”

“有。”

王辰逸一句句追忆复述起来,突然想到对方那张认真的脸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该不会是……不喜欢别人说他高大威猛吧!”他笑了一句“奇怪”,觉得自己的想法太滑稽,又实在是猜不透了,躺平睡去。

“明天直接问他好了。”

……

“哥哥,救我!”一个少女羸弱的声音。

听闻如此,王辰逸心惊。他四处张望,可周围漆黑一片,是连自己身体都看不见的伸手不见五指。

“哥哥!救我!”那少女又道。

王辰逸寻向声音的来源,却什么都没有感觉到,什么都看不到,“小妹妹!你在哪里?”

之后似乎那少女又喊了一声,但太小声还没完全进入王辰逸的耳朵便如云烟般消散如砂石被掩埋。

少女的声音是那么悲伤无助,第二次更是嘶声呐喊,仿佛用尽全身最后的力气,将自己的心肺都喊破,燃尽自己的生命。光是声音便能知道她有多绝望,王辰逸被她的声音所感染,一瞬间便泪流满面。他忍不住大喊道:“你在吗?我来了!”王辰逸跪在地上,一步一步的摸索着,一边寻找一边喊道,“你在哪里!我来救你了!”

只是那个少女再也没有回应了。

还没有给王辰逸哀伤的时间,他左边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救救我!”

王辰逸马上站起身,往那边跑去,忙道:“你在哪里!”

“救救……唔啊!救我……”那男人最后的悲鸣响彻这个空间,犹如被烈火焚烧凄厉而痛苦的呐喊。

这声音在王辰逸身边回荡。明明就在身边,可他却什么都看不到,什么都摸不着,只能听着他呐喊着苦难的绝唱。王辰逸跪坐在地上,听着别人的求救却无能为力,渐渐地那男人的声音也消失了。

紧接着,王辰逸身后又传来一个女人的呼救:“求求你救救我和我肚子里的孩子!求求你!”只听着便知那女人声泪俱下。

王辰逸一秒也不愿耽误,站起身就往声源跑去。可结局也如之前那般,什么都摸不到什么都看不了。只能由着那个声音在他耳边挣扎,直至消失——什么都做不了。

是时,王辰逸四面八方都传来呼救声。老人、小孩儿、青年又或者中年,男人,女人。一时间全部涌出,各种呼救的声音塞进王辰逸的耳朵里。

王辰逸害怕了,他捂着耳朵漫无目的的跑。可是这些人的声音还是进入他的脑中,一字一句,一哭一喊,入耳之声尽是大写的绝望。王辰逸跑啊跑,可是找不到尽头在哪里!这片漆黑的天地仿佛无穷无尽,而这些人就好像就围在他的脚边向他求救,可是他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碰不到这些人,只能听见他们无力的痛苦的撕心裂肺的呼喊。

这是地狱么?

“那又有谁来救我!”王辰逸抱头蹲下。

这是地狱。

就算王辰逸堵上了耳朵,那些无数人凄绝的求救声、哀嚎声以及哭泣的声音仍然无缝不入的冲到他的脑袋里面。王辰逸痛苦不已,脑袋疼的想撞向地面狠狠的撞击地面,说不定那些可怕的声音就不会出现了。

突然,王辰逸觉得四周都清静了,随后一个不知是谁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声音挤进王辰逸的耳朵里面,这个人沉沉的说着:“放弃吧。你,谁都救不了。”

……

王辰逸睁开眼,慌张的扭头看四周。看到是自己熟悉的房间,才慢慢镇定下来。不过眼角滑落的泪和颤抖的唇齿却仍提醒着自己刚刚那场噩梦。

他全身发汗却颤抖不止,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冷还是热。起身来走到水盆前,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苍白的脸毫无血色。王辰逸长叹一声,憋了口气将自己的脸浸到水盆里,直到憋不住的时候才起来。他用架子上的布抹干净脸之后再看向水里。即使水盆水泡涟漪不断,苍白的脸憋得通红,但也确实比之前好看了些。王辰逸换好衣服,决定走到院子里平复一下心情。

房间门口落了一地的黄色叶子。那落叶上还有着清晨的露水,甚至是薄薄的一层霜。院子里的菊花开的正好,而其他的花只剩三两枝,大部分都已经过了它们的花期就连叶子都掉光了。王辰逸还遇见了一只肥啾,这只肥啾站在树枝上叽叽唱歌。它有些肥,圆圆的身子短短的尾巴,白白圆圆的肚皮从下往上看起来竟有些像个雪球。它见着王辰逸也不怕,还歪着头对他唱了几句。

王辰逸小声道:“这小家伙是偷吃了哪家人的柿子长那么胖了吧。”似乎听得懂王辰逸的话,那只肥啾突然就飞走了,只留下微颤的树枝。王辰逸看着那里眯起眼睛笑了起来,情绪好了不少。

只是当小肥啾飞走之后,院子一下子安静了下来,噩梦里的声音又开始萦绕在王辰逸耳边。无法,他最后决定去街上走走。或许周围热闹起来,又或许自己有事情做的时候就会记不起这噩梦吧。

这么想了,王辰逸就出门了。不过他刚走出门口没几步,就有个人凑前来。

那人也不知道是从哪里窜出来的,是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青年,脸上没有什么光彩,这个样子的王辰逸非常熟悉。就是当初遇刘安时那张随时要猝死的脸。他凑前来对王辰逸说道:“请问是王辰逸王公子么?”

王辰逸被这个突然窜出的人吓了一大跳,忙后跳一步,听清对方的问题之后,他将信将疑的回答道:“你是谁?”

那人一脸疲惫道:“我是谁不重要,只不过是受人所雇来找到王公子的。”

看到对方这张脸,王辰逸还是有些不忍心,忍不住就问了:“你……是不是在这里等了一晚上?”

对方显然有些惊讶,旋即温和笑道:“确实是,多谢王公子关心。回到正题吧。雇佣我的人说要约见王公子,请问王公子什么时候有时间呢?”

这样的天气,晚上是相当冷的,能让人在外边等了一晚上,看来给了不少钱。王辰逸想了想,好像今天有什么事情是需要做的,可是偏偏记不起来。也不知是不是原本就如此健忘,还是因为失忆之后变成的。想着想着就摇了摇头。

那人见王辰逸摇头了,吓得不轻,忙低头鞠躬道:“王公子!我们不是什么歹人。就是想和王公子聊聊。”他嘴唇都被冻得有些发紫,脚都在颤抖着,好像随时都要跪下一般。

王辰逸虽然不知道他误解了什么,可看他那么可怜也不忍拒绝了,便应了下来:“好罢,今天便可。那你的雇主有说去什么地方聊么?还有你雇主是什么人?”

“那今日午后胡蝶姑娘的家中静候王公子。”话毕,那人也不多说其他便转身离去。

王辰逸有点纠结,既然是胡蝶姐姐要请我过去一聚必定不会浪费钱去请人来特地告诉自己,毕竟家里还有胡娘在呢。可是如果,或者说就算不是胡蝶,其他人若是要来找我,只需要跟门卫说一声,让他们通报一下,岂不是更简单,又何须特地在外边等一个晚上。

还有那个神秘的雇主到底是谁?

对方转身离去的时候,王辰逸跑上前去,喊他:“喂。那个,你去买个热包子吃去喝杯热茶暖暖身体吧。”他掏出几文钱,放在对方的手中。看着对方瑟瑟发抖的样子真是于心不忍。

那个人怔了一下,一本正经的推却道:“不用了。我是受人所雇来的,不能收其他人的钱。”

“你就收下吧,你看看你现在都冻成这样了。”王辰逸抓起对方的手,把钱再塞回去,“你看看你的手都这么冰了。再说这也没几个钱,就当我交个朋友好了。”

那人还是推脱道:“不行,这不符合规矩。”

“你就收下吧……不如,一起吃?”王辰逸肚子咕咕叫起来,有些尴尬的笑了一下。

两人争执了好几回,最后对方见推脱不了,就和王辰逸一起吃个包子去了。

在路上王辰逸试着套话问他的雇主是谁,不过对方都没有回答,也只问出对方的名字是刘寒。

刘寒吃着一个包子说道:“其实我手这么冷是天生的,天气一凉就冷了。”

王辰逸还没有吃,肉包子新鲜出炉,虽然裹着一层油纸,可还是非常烫手,他将包子在两只手中来回抛,让包子凉一些。一边抛一边说道:“可是你看你的嘴唇都有些冻紫了。看来对方给了你很多钱吧。昨天晚上回家前我都没发现你,肯定等了一个晚上。”

刘寒不敢说,其实他晚上的时候就看到王辰逸了。但身边有人就不敢靠近,因为他主子说了不能让这件事太张扬,最好没有其他人知道。

吃过之后,刘寒就先行告辞了,说是要回去复命。最后他回过头微微一笑,指着自己的肚子,一本正经道:“谢谢你的包子。后会有期。”

“好。后会有期。”

章节目录 第35章 凉川行 王辰逸和刘寒分开之后,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了,甚至忘记了一开始为什么要出门这件事。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去胡蝶那边等人,顺便问问知不知道是谁要找自己。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回家说一句不回去吃饭。

来回跑了一趟,最后到了胡蝶家里。不过胡蝶和老夫人没有出来,只有胡娘一个人在前院坐着。胡娘翘着腿身体向后靠在石桌上嗑瓜子,还哼着小调,一副悠闲的样子。

王辰逸问道:“胡蝶姐姐在睡觉么?”

“没有,小姐刚刚出去买早点了,过不久就回来了。老夫人还在睡觉呢,老人家好久没睡那么晚了。”

“这样啊。”

胡娘看他若有所思的样子,放下翘起的腿,轻轻的踢了他一下,问道:“你今天来做什么?昨天都蹭过两顿饭了,不会今天又来白吃白喝吧!”

王辰逸无奈的笑了,回答道:“不是。其实是想要问胡蝶姐姐一些事情。”

“哦?”胡娘抬了一眼,又继续嗑瓜子去了,过了一会儿,“很快就回来了,给你点瓜子。等一下吧。”

王辰逸坐下来,翘起腿也嗑起瓜子了。果真胡蝶不一会儿就回来了,她回来的时候王辰逸的那几个瓜子正好嗑完。

胡蝶看到王辰逸显然有些惊讶,笑着问道:“怎么今天也来了?今天想蹭饭要给钱!”

王辰逸早就知道胡蝶会这么说,站起来道:“不是,我前面已经吃过了。我今天来是想问你些事情的。”

“哦?说来听听。”然后胡蝶转头对胡娘说,“你去叫娘起来吧,也该吃东西了。”

胡娘把瓜子收好,跳起来打了盆水就跑过去叫老夫人起床了。

胡蝶走到饭厅,将买好的早餐放到桌子上,对身后的王辰逸说道:“说吧。什么事情?”

“其实是……”王辰逸把今天早上的事情复述了一遍给胡蝶听。

胡蝶听完脸色稍稍变得不好看,对他道:“刘寒?……小二啊,可能是我的错。”

“啊?”王辰逸一脸不解。

“你也知道凉川的王公子也是我的……恩客。”

王辰逸点头。

“其实他就是凉川王富贵的独子,王梁。不对,其实你也是王富贵的儿子,王梁是他的嫡长子。”

王辰逸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好看,“也就是说……”

这个凉川的王富贵富甲一方,甚至可以说此人在凉川是一手遮天。而这个凉川王氏就是外公他们想尽办法都想撇干净关系的一家。当初为了摆脱他们,甚至将自己经营得好好的商队都遣散,来到无根无据的云梦落足。提到他们这家,两位老人家总是会思及亡女泪眼婆娑。所以在王辰逸心目中,那家人就有如洪水猛兽,不可招惹能避则避。

胡蝶一脸歉意,低头道:“王梁因为现在是他们家中的独子,加之王富贵年事已高,所有的家业也必定是交付到他的手中。所以他时不时会来云梦城这边谈生意,顺路的就会来看看我。半个月前他也来了云梦,和往常一样到了晚上就来盼香楼找我来了。那天聊开了,他问我平时跟着来打工的小厮去哪里了。一不注意就将你的事情说了出来。”

胡蝶自从上次观音庙听沈夫人和小小谈起王辰逸刚出生时的经历时,便明白他们家一点都不想再和王富贵扯上关系了,现在却因为自己的无心之失暴露了。此时内心自然是万分愧疚。

王辰逸安慰道:“姐姐不必内疚。到底是纸包不住火的,就算今天他们没有找上门,难保哪天他们也会找到我。姐姐也无需担心,他这次只是来找我,想必是有什么要和我个人谈谈而不是和整个沈家。”

“你也不要那么紧张。其实王梁这个人没什么的,挺好说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

王辰逸莞尔道:“可不是,姐姐比我还了解王梁呢。既然姐姐那么说了,我就安心了。所以姐姐也不要愁眉苦脸的啦。”说罢,王辰逸戳戳自己眉头,示意让胡蝶不要皱眉了。

胡蝶苦笑,竟然让小辈安慰自己了。看来自己这个“姐姐”做的还不够好。

“你们在聊什么呢?愁成这样。”胡娘带着老夫人走了出来。

胡蝶马上露出灿烂的笑脸,直言无事。

“是了,我今天中午是要来蹭饭的。”

‘两个胡’一起瞪他,齐声道:“帮忙干活!”

午饭过后,王梁如约而至。

王辰逸上次见到王梁,是在盼香楼里。那天被人错认是女人,而闹出个大动静,在被胡蝶拖走的时候才匆匆看过一眼没多大印象。如今他穿着一身得体合身的紫衣,走起来翩翩然,潇洒而不失风度。眉似飞剑英气逼人,却被那如同溪流温柔的双目削弱几分。

那么看起来……竟和沈云谣有三四分相似。

王梁是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深深的鞠了一躬,:“胡蝶,打扰了。”他看到在前院的王辰逸,“王公子果真如约而至……还是该叫,五弟?”

王辰逸一时间不知道怎么接话,呆站在原地。胡蝶率先反应过来,吩咐胡娘备茶待客,自己请人入座,“无妨,我说过你随时都可以来,只要我在的话。”路过王辰逸身边的时候,她捏了一下他的后脖子让他清醒一下。

看对方有些拘谨,王梁长叹一口气,缓缓道:“不要太紧张了,今天我们来就是聊聊天罢了。你肯定已经从胡蝶那里听过我的事情了。。”

“恩。”

“我知道,十三姨的娘家特别不待见我们。在我十岁的时候我爹也曾带我过来看望沈家两老,不过都被拒之门外……现在想起来倒不如说是被人赶出来的。从此之后我爹也没有去见过他们了。我觉得两位老人家也乐得清静吧。”

王辰逸:“……”

“虽然我顶头有个大姐往下还有两个妹妹,但是从小她们被自己阿娘管得严不准和我一块玩儿,所以我也没有玩伴。那时候只有十三姨,也就是你娘愿意和我玩儿。虽然每次玩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怕被下人或者其他人看到。”

“为什么?”

“或许由我来说非常不应当,但确实是因为我爹太风流,娶了非常多的女人回来。每个人为了能在这个家多一分话语权多一分利益,是真的能做出很多腌臜的事情。我小的时候收了不知谁的东西,险些被毒死。不过这也是我长大之后听我亲娘念起才知道的。”

王辰逸胡蝶:“……”

“只有十三姨是不一样的。虽然她只会在没有旁人的时候和我一起玩,但她是真的陪着我,没有任何歪脑筋坏心思。哪怕那时候的我那么小也感觉的出来。她教会我玩蹴鞠,翻花绳,爬树摘果,还告诉我家里哪个地方有狗洞可以爬到外面去偷偷的玩儿。”

……这好像不太像是女人会教给一个小孩儿的。

“她还告诉我教会我农民伯伯是如何耕作的,他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变成了我们餐桌上的美味佳肴,让我绝对不能浪费粮食。还教了我很多很多东西。”

哪怕嫁到了王富贵这样的家,也依然铭记沈家的家规。

王梁前面说的神采飞扬,此时却突然低落了下来,“我六岁的时候,十三姨蹲下来和我说,‘王梁呀,十三姨怀上了小宝宝。你以后会有新的弟弟或者妹妹了,你开心吗?’。当时我非常的开心,十三姨对我那么好,以后肯定也会让弟弟妹妹和我一起玩儿。但我却没有注意到,其实她一点都不开心,甚至是非常不安。”

“所以?你是特地来找我回忆往事的么?还是说想让我知道你们家的人是怎么迫害死我娘的?”王辰逸有些不悦。

王辰逸想到自己娘亲每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想到她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才让小小把自己送走,想到自己又是怎么被别人迫害的流落在外。他内心就燃起一团火,永远无法熄灭,永远无法原谅他们这个家,全是斗争的家。

“你娘是生产后不久,脱力而死的。并不是别人害死的。”

王辰逸拍案而起,怒道:“你们当然不会承认!”

王梁按住王辰逸,拍拍他的肩让他冷静下来,脸上同样是写着痛苦,“这是我爹非常信任的稳婆说的,她不会说谎也没人能逼的了她说谎。……听到你娘死去的消息,我也非常难过,兀自哭了好多天。可是后来我偷听到我娘派人找你的消息的时候,我就觉得你可能没死。因为十三姨的陪嫁丫头和你也在同一天消失了。只是这已经是十三姨死去很久之后我才知道的事情了。”

“然后呢?”这个人长篇大论之后,还没有说明自己的目的,王辰逸有些不耐烦。

王梁笑道:“我一直坚信你没死,也相信十三姨有本事将你送走,最终也让我找到你了。我这次来的目的也不是劝说你回到我们家,这由你自己做主,我也不打算告诉家中的任何人知道,如果你愿意回来我绝对会护你平安。只是但我很想让你去拜拜你的母亲,那么久了,如果能让你娘看到你健康的活着,至少她在天之灵也会觉得的安慰的。”

提及去祭拜沈清华,王辰逸也犹豫了:“……你。我考虑考虑。”

看了对方一眼,王梁便知他担心什么,“无需担心,我会准备好一条路让你跟过去,不与我们同行。……让你去看看你娘,其实也是我一点小小的私心,一个小小的心愿。”真希望那么疼惜我的十三姨在天上也能够安心。

王辰逸仍旧有些怀疑:“你,你让刘寒明天这个时候在今天早上我们遇到的地方见面吧。我会给你回复的。”

“好!”王梁开怀一笑

离开胡蝶家之后,王辰逸一直在思考着要不要跟着去的这个问题。想着想着,不知怎地来到了衙门前,忆起那张和沈云谣有三四分相似的脸。

“请问何事禀奏!”是王辰逸不认识的官差。

王辰逸道:“我是来找沈大人的,请帮忙通传一声。说是沈家小子来找。”

这官差愣了一会儿,然后道:“沈家小子是吧!请请请。”

“不是……你还没给我通传呢!”

“小的识得这个称呼。是沈大人的熟人。”

王辰逸:他又在里面说了我什么啊?!

“要是他们在里面有要事呢?若是会打扰到他们,我便改日再来拜访。”

那官差噗的一声笑出来:“能有啥事儿!就在里面整理档案呢,忙归忙,但他们恨不得找个理由歇一会儿呢!”

突然就熟络了起来??

王辰逸跟着这个官差走了进去。确实是看到他们在埋头整理档案,官差吆了一声,沈云谣马上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

看着眼前这个人,王辰逸突然想起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那个。昨天晚上我说了什么不中听的,还请沈兄大人不记小人过,原谅小弟罢。”

沈云谣先笑了:“有什么大人小人的。你也没做错什么。”

“可是你昨晚挺不开心的。”

沈云谣眨着眼睛回道:“恩?有吗?”

王辰逸:“……”

“是了,你找我有什么事?”

王辰逸烦恼了起来,“其实吧,就是……”他将今天的事情都说了一遍。

话毕,沈云谣陷入了沉思,好像比王辰逸还苦恼,眉毛眼睛都快拧到一起了。

半晌,他才缓缓道:“去吧。”

“呃,好。我也觉得应该去。”

“我跟你一起去。”

“啊??!”

章节目录 第36章 凉川行(遇险) 几天之后,王辰逸和沈云谣坐上了前往凉川的马车。

王辰逸坐在马车上,想起这几天发生的事就觉得有些晕乎。

“为什么你要跟我一起去?”王辰逸不解。

沈云谣解释道:“听你说的,那个王梁似乎是很诚心的想要带你去,而且我也看得出你其实也很想去看看去拜一下的吧。”

王辰逸不否认,点头答是。对这个素未谋面的亲生母亲没有任何的感情,也不是很明白很清楚她为什么要千方百计将自己送出来。但她在自己降生到这个世界前,就已经在竭尽全力来为自己着想,还有因为生下自己之后脱力而亡的这份恩情。就算没有任何感觉,但也应该走到墓前,对她说一句“娘,我过得很好很健康。谢谢你。”。

“可是你完全不知道王梁是打着什么算盘。如果只如他自己说的,只想让你去祭拜一下自己的母亲,那是最好的。如果他是打着其他算盘,比如‘杀掉同样是王富贵儿子的人,让自己真正成为王富贵唯一的儿子独占他的家产’这样的计划呢?我陪着你去,有什么万一我都会保护你的。”

王辰逸迟疑了一下,“我觉得他不是这样的人。”

“那你来找我干什么?其实你心里也很明白自己的想法,你也在担心王梁会给你下黑手不是?”

王辰逸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也不太清楚到底是不是担心这些问题。只不过是稀里糊涂的来了,问了。就觉得自己应该过来。“可是如果沈兄这么一走肯定又要耽误你们的事情。”

沈云谣肯定道:“不会!一点都不会!”

“我还是找其他人一起去好了。沈兄身负重任,随意离开云梦城定然是不妥的。”

没想到,沈云谣怒吼了一声:“不行!”

王辰逸被吓得一怔。察觉自己失态的沈云谣小声道:“我不放心,把你交给别人我不放心。”

恍惚间,王辰逸好像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

“喂?怎么了?”沈云谣在王辰逸面前挥挥手,把他唤回了神之后笑着继续道,“你现在回去和家里人说说,可不要穿帮了。”

“哦,哦。好。”王辰逸笑着答应了。

两人道了声再见后,王辰逸就回去了。

忽然,沈云谣背后一凉,冷汗直冒。“人生目标?恩?”邵呈天从背后冒出来。

沈云谣转过去,嬉皮笑脸的:“嘿嘿。老邵啊……”

“……求求你别那么叫我,浑身冷。”邵呈天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嘿。这里不是有你么,交给你我一万个放心!”

邵呈天看着他那么狗腿的样子,无奈的摇了摇头,“别以为走了什么都不用做了。”他递过一张纸,“你们说的话我都听到了,凉川是吧。回来的时候记得去调查一下这个地方,有点在意。”

“这……”

再然后王辰逸回到家说明了一番,说是沈将军指名让他跟着去办事。沈老爷他们想了好一会儿才表示同意,而且千叮咛万嘱咐要注意安全。可是到第二天早上又开始不同意了,王辰逸费了好一番口舌才哄好他们。

现在他们正坐在马车上。马车是王梁准备的,这辆马车跟着一条王梁熟识的人的商队。因为打好了招呼,所以也没有人问里面坐着的是什么人。

他们从云梦出发,先跟着商队到洛川,再然后两人骑马由洛川去凉川。而王梁直接回去凉川打点好一切,等他们到的时候会有专人接引。再之后的事情再看他们的计划,至少盘缠马匹完全不需要他们操心。

可能是这段日子发生的事情让王辰逸有些累了,坐上车就有些不舒服昏昏欲睡。

沈云谣看他有些异样,便关切道:“怎么了?”

王辰逸整个身体靠在车上,有些辛苦的摇着头说道:“没什么,就觉得有些胸闷头晕。可能是没有休息好的关系。”

看着他一脸难受的样子,沈云谣也不好受。沈云谣起身坐到他旁边。

不明对方的意图,王辰逸屁股挪开了一点,给沈云谣多些位置坐,并问道:“怎么?”

沈云谣也挪动了下屁股。和王辰逸不一样的是,他是为了让自己和王辰逸坐的更近才挪过去的,然后他轻轻地将王辰逸的头按到自己的肩膀上,温柔地笑着说道:“不舒服的话就靠在这里稍微睡一下吧。”

原来如此。沈云谣的这个举动让王辰逸觉得心头有股暖流淌过。不过枕在一个男人的肩上似乎……有些奇怪。他抬起头,笑言婉谢对方的好意:“谢谢。但是你的肩膀。”王辰逸轻轻的锤了锤沈云谣的肩膀,“太结实了,不舒服。”

沈云谣突然眼睛发亮,笑道:“没关系,这里硬的话就躺这里吧。”沈云谣往马车作为的最边上坐下,拍拍自己的大腿,“弟弟来,躺这里。正好躺下睡一觉。”

有时候王辰逸觉得沈云谣是真的太难懂了。初见面时就摆出那般亲密的态度立马就要跟自己称兄道弟,也会一看见人就聊起来,匆匆忙忙的忘记自己工作,可是一会儿就会突然扭头走人不爱说话,当你再转过头他又是百般为你着想千样对你体贴。都已经搞不清楚对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王辰逸笑着摇头,“沈兄真的是,虽然我长得算不得高大。可是马车里这么逼仄,就算是我也躺不下来呀。”

听完王辰逸说的,沈云谣非常认真的审视了一下这辆马车内部。——真的有些小了。

以王梁的身份,弄一辆奢华些的马车断然是没问题的,只是这么一来就太招摇了。

沈云谣只好失望的坐回王辰逸旁边。然后他看了王辰逸一眼,现在王辰逸脸色有些苍白,他握住他的手,手有些冰……沈云谣紧张道:“你没事吧?脸白成这样,手也那么冷。”

王辰逸想说点什么,可是一股酸意涌上来。他咬紧牙关,奋力走到马车另一侧,掀开车帘就兀自的吐了起来……

“你。你这是晕车了?”刚才这段路大概是比较难走的吧,马车一路颠簸,颠的沈云谣也有一些难受,没想到王辰逸竟然晕车吐了。他走了过去,为王辰逸扫背。

王辰逸吐了一会儿,才觉得舒缓了些,坐下来道:“好像是的……”

他之前也有和胡蝶她们一起坐过马车到观音庙,但也没想到在这里居然晕车吐了起来。“我也没想到自己会晕车,让沈兄见笑了。”

沈云谣皱眉不语,他掀开车帘看了下外边,再看看王辰逸的样子,低声道:“你还行么?这已经过了云梦城很远了,如果太难受了等下我们就骑马过去吧。”

王辰逸看着他说好,沈云谣马上就去和车夫交涉了。

好一会儿,马车才停了下来。沈云谣牵起他的手对他说:“来,我们骑马去。”

换好了坐骑之后,他们和商队重新开始出发。中午的时候大家在一个村庄附近歇息了一会儿。沈云谣问商队领头的人,“还要多久才到洛川呢?”

对方有些不悦,看了他一眼,不耐烦道:“等下穿过前面那个森林,再沿着江边的路走下去。再穿过三个山头休息一晚,再沿路走就到了。”

“哦?谢谢。”

沈云谣马上转身离去,走到王辰逸旁边蹲下来,对他小声说道:“等下我们走在队尾,你要紧跟着我不要走散了。”

“怎么了?”

“你看看周围。不要太明显了。”

王辰逸听他的话,偷偷扫视了一圈四周,低声道:“有什么东西么?”他实在没看出什么门路。可是听沈云谣说的,好像有什么危险似的。

沈云谣按住王辰逸的手,不让他再动作了,“别看了。如果你信任我的话,就跟着我走。”

“好。”

表面上看起来,这个商队的人都没有在关注王辰逸这边。但实际上每个人都在警惕着这边,眼神都是不怀好意的,甚至有几个人偷偷地将刀剑从装货物的箱子里拿了出来。沈云谣觉得,如果这只是自己多疑了是最好不过,但若是……

休息了好一阵之后,大家又再次出发。大约半个时辰之后,他们来到了前面所说的森林。这片森林并不难走,因为非常多年都有人来走。走得多了,觉得不方便车马行进,便挥起斧头砍出了一条路来,所以现在一条路就能走到尾。其中或许会有一些野兽出没,只是再凶猛的野兽也怕火,所以完全不足为惧。

当他们进到森林的时候,沈云谣将背后的剑别到腰间,仔细的观察着前面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那些人隐藏的很好,但沈云谣还是看出来了,领头的人在给后面的人悄悄打手势。看上去是非常寻常的动作,可他身后的人都悄悄摸摸地跟着动作起来。

沈云谣握住王辰逸的手,拇指在他手心上一遍又一遍的写着“走”!

当王辰逸感觉到了的时候,一脸惊讶的看着他。旋即沈云谣御马不走大路反而朝着森林的其他地方跑去,王辰逸也立马跟上。

领头的人咆哮着说道:“二队继续走,三队拿起武器追!一队放箭!”一声令下,紧接着商队的所有人都井然有序的行动了起来。

虽然在森林骑马行进可以说是寸步难行,但这里似乎过去有人那么走过,沈云谣凭着感觉在树林里穿行,他一手拍着马脖子的左右两侧来示意它朝什么方向跑,而王辰逸注意到了沈云谣的动作也随他一般拍打着马脖子。左右左左右……没有规律的跑着竟然顺利非常。

而那边的人选择放箭大概是想争取点时间的无奈之举,毕竟在这树木丛生的森林里想要射中人那是非常难的事情,若是赌中一箭射中其中一人的马,拖累他们的行程就是巨赚。

章节目录 第37章 凉川行(遇险2) 显然他们的这个想法没有成功,他们根本没有想到沈云谣两人竟然骑着马如同游蛇般在森林里穿行。而二队的人拿起武器之后跟着沈云谣他们行进的踪迹往前追,可是他们并不如对方前行的那么顺利,磕磕绊绊的相当艰难。

“别急!他们的马是次等马,跑不过我们的。尽快追上去!”领队大吼,振奋士气。

沈云谣就那么骑马狂奔,不知为何能跑的如此顺利,甚至还有空回头看看王辰逸有没有掉队。“弟弟!你还好吗?如果不行的话就来我这里,我们同骑一匹马。”

“没事!还跟得上!”王辰逸低头躲开这个枝丫。

就这样两个人穿过了森林。可没有任何时间让他们兴奋,因为在他们出来的时候正巧碰见了二队的人也快穿过了森林。一前一后,正好碰见了。

二队排最前的人对后面的人说道:“运货的车夫继续走,其他人带上家伙跟上!”

沈云谣冷笑,“哼,真是一波接着一波。”

“沈兄怎么办!”

后面的人也没有闲着,二队长弯弓射箭。眼见那支箭要射中王辰逸的马,可那只马突然一个风骚的小走位躲开了。“嘁!”

沈云谣想了一会儿,道:“先沿着路走。待会儿找到机会就上山吧,到时候就看看这小马儿的本事够不够了。”

之前他们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就是因为附近都是村庄都有人,一旦被发现他们谋害一个将军,那么必然是个不愿看见的发展。所以他们选择了人烟罕至的森林,就算有人经过也能将那些倒霉蛋全部杀了弃尸荒野。因为路已经摆在大家面前了,总不会有不长眼的跑到森林的别处去穿越它。

按他们说的,如果一直沿着路走,再穿过几个山头的话,就能到洛川。可是这路他们没走过,不清楚怎么走,而且他们一开始就起了杀心的话肯定就不会把好的马给我们,马的脚力不如对方,那么在途中被追上抓住也是时间问题。那么唯一的机会就是走他们也没有走过的路!就如同刚才森林里的那样!

至于他们的目的……那不就只有一个么——王梁要杀人灭口!

王辰逸想到这里突然难过起来。明明自己是那么相信他,从没有想过他会下这样的黑手,当时说着他自己和沈清华那些过去的时候神情是多么的让人感到幸福,请自己去拜祭沈清华时那个眼神又是多么的诚恳。

似是察觉到王辰逸的心情,沈云谣对他道:“你还有我。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王辰逸苦笑。

“就是这里!上山!”沈云谣看到一个小坡,好让马跑上去。王辰逸也看到了,应了声是,立即跟上。

此时,跟随着王辰逸他们那样穿过森林的一队三队的人也来了。看到竟然和原来的路出口一样,领队的气得牙痒痒,一句“箭来!”,接过前面人抛过来的弓和箭,搭箭上弦,弓开如秋月行天,弹指间箭发如飞电。

那箭朝着王辰逸射去。他完全没有注意到,当听见那支箭破风而来已为时已晚。巧的是,王辰逸骑马登山,正好这匹马跑上了一个身位,替王辰逸接下了这一箭。但这完全不能让他开心!这匹马痛苦悲鸣,仰头长啸后便开始倒地滚下山去。而在马背上的王辰逸也要随着这匹马滚下山去。

“!”沈云谣见状,立即翻身下马,在较为平缓的坡道滑下,落到王辰逸旁边伸手抓住了他。

但是完全没有那么点空隙让王辰逸道谢。那群人个个弯弓搭箭,往山上射来。一时间,漫天飞箭,好不壮观。

沈云谣拔剑出鞘将王辰逸护在身后,挥舞着手中三尺三寸的兵刃,将射向他们的箭都悉数斩断。他也没有片刻停留,在第二轮箭雨到来之前,宝剑归鞘抱起王辰逸就往山上跑。

那群人见这些箭完全没有用处,也跟着上山去。

沈云谣吹了声口哨,先前独自跑开的马竟然跑了回来。沈云谣心道:“真是听话的马儿。”但也没有空挡让他好好摸摸它,给它奖励。

“弟弟坐前面。”说罢沈云谣把王辰逸扔到马背上,自己也跳上去。沈云谣在后面,手握缰绳御马而行。

当他们上了山之后,发现山顶这里竟然是一个平地!这对他们来说是个噩耗。因为这个地方没有遮挡,对方人多,所以他们不可能在这里周旋。可最让他们绝望的还是——山头的另一边,是悬崖!

沈云谣拍走了马,正和沈云谣商量着怎么办。可没多久,那些人也追了上来。领头左边的那位坏笑道:“嘿嘿,好走不走,走上了这个山。这座山只有一条路上下,另一面就是悬崖。万丈的深渊,我看你们往哪里跑?!”

这时候,王辰逸小声问道:“沈兄。你有几分把握冲出去?”

沈云谣直截了当:“不可能。”

王辰逸笑笑,“呵呵。我是指。你一个人的话,能有几分把握。”

确实是让人绝望的境地。但是刚才王辰逸也看到了沈云谣的身手,在那漫天的飞箭袭来的时候,竟然能将那些箭挡下来。如果有这个本事的话,凭着自己的实力,还有几分希望能冲破重围。那也只是沈云谣有这个能耐罢了。现在多了一个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我……

可沈云谣不回头看他,只说了句,“我不会扔下你一个人的。以后都不会了。”他右手执剑,左手握着王辰逸的手将他护在身后。沈云谣握得很紧很紧,用力的让王辰逸吃痛。

沈云谣明白,如果我现在放手的话。就是永远的放手了。他绝对不要看到这样的结局。

“以后都?”王辰逸问他。

对面领头的说道:“乖乖走过来吧。我们会让你们死的痛快些!”

这人说话的声音盖住了王辰逸的声音,让沈云谣没有听见他的话。

沈云谣问道:“是谁指使你们这么做的!”

“是谁很重要么?而且你们心里不是已经有答案了么?”领头的往前走了一步,“还是乖乖受死吧。”

对方前进一步,王辰逸两人就后退一步。一进,一退。对面每前进一步,脸上得逞的笑容就多了一分。

“哈。报酬肯定要到手了,下半辈子是打断腿也不用愁的!”,“吃香的喝辣的!”

王辰逸怒道:“难道你觉得我们只会在这里引颈受戮?”

“不然呢?哈哈哈哈哈!”对面所有人哄笑起来。

“快看后面!”

“你当我们三岁小孩儿么?后面还是我们的人!”

“嘁……”

果然虚张声势没有用。而这里完全没有东西可用,而且也没地方可躲……而且自己这个拖油瓶只会连累了沈云谣。

那么想着,王辰逸一脚踏空,整个人就要往下掉。原来王辰逸刚才脚下的那块土地突然裂开,原本他们已经快到悬崖边缘了,这么一下,连同着悬崖边的土地也一起裂开粉碎。王辰逸坠落悬崖。

……大概这样就好了吧。这样沈兄就可以一个人脱险了。

就在那么千钧一发之际,沈云谣紧握着他的手一用力,就将他扯了回来。他放开王辰逸的手,转而一手将他搂入怀中,横剑胸前,眼睛直视前方,怒火眼中烧。

领头左边的那个看形势大好,提着长刀,一个箭步冲上前,大喊:“赏钱我要领个大头的!”

这人直冲到沈云谣面前,挥刀直下。沈云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手中的剑挥舞了两次。那人还没反应过来是什么情况,只见手中的长刀连同自己的手断成两截,而且胸口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四溅。

沈云谣一个转身,将王辰逸固在怀里,那四射的鲜血一滴都没溅到他身上。

始料未及的是,谁也不知那莽夫的头是什么做的,当他死去倒地的瞬间,头重重的砸到地上,“咚”的一声巨响,砸的王辰逸他们原本就脆弱的丁方空间瞬间土崩瓦解。两人一尸就那么跌落山崖……

章节目录 第38章 凉川行(山壁) “咳呃……”王辰逸缓缓睁开双眼,“我?死了?”

这时候沈云谣的声音传入耳朵:“醒了?”

王辰逸趴在地上,感觉有些恍惚,他用双手撑起身体,努力集中精神想看看周围是什么情况。

抬头是蓝天白云,前面是沈云谣还有……蓝天白云,那下面是什么?

王辰逸正要往下看,就被沈云谣扶正了头让他看着自己,淡淡道:“不要看下面。”

沈云谣的手有些冰凉,碰到王辰逸的脸上时让他打了个激灵,而且顿时有一阵风从底下窜上来,吹得王辰逸头发飞扬。那一瞬间,王辰逸就明白了。

他们两个人正在峭壁中破土而出的大树之上。这棵树相当粗壮,王辰逸跨坐着很是稳稳当当,而且枝叶非常繁茂,当真不知这种绝地怎么会生出这样的大树。

王辰逸还记得在之前脚下的土地又裂开了,沈云谣抱着他掉下悬崖。当时王辰逸非常害怕就闭上眼睛,再之后不久就昏了过去,没想到他们掉到了这棵树上。一天之内,不更是短短那么点时间里,自己就要连着摔下悬崖两次,小心肝儿不颤肯定是不可能的。现在他光是想想自己在那么高的地方,腿就开始有点发抖。真的非常感谢沈云谣刚才不让自己看底下是什么个样子,说不定看了之后整个人又要昏死过去。

但不得不说还真是歪打正着不幸中的万幸。要说他们今天突然被逼上绝路,自己更是两次坠崖,摔了下来还有这棵树接着。这要真的摔下去就必定是粉身碎骨,就连哪块肉是手的哪块肉是腿的都分不清。而这棵树周围完全没有同伴,孤零零的,现在我们下来了,正好给它一起作伴了。

“沈兄,我昏过去多久了?”

“没多久,刚到这里就醒了。”

王辰逸乖巧地坐在树上,粲然笑道:“沈兄,刚才谢谢你。”

沈云谣也如他这般笑起来,“谢我什么?”

“谢谢你刚才拦着我不给我看下面。我想我有点畏高……”

“……”

之后两人静默了很久。王辰逸挣扎了很久还是说了出来:“还有,对不起。”

“弟弟为何要说对不起呢?”沈云谣皱起眉,“这根本不是你的错。”

“就是我太没用了,手无寸铁亦无缚鸡之力。若是换成别人的话,沈兄早已和他一起杀出条血路逃之夭夭了。又怎会在这里……”有怎么会在这里坐着等死。

原来他说的是这个……

沈云谣慢慢挪上前去,轻轻握住他的手,真心道:“错不在你。就算我一个人,哪怕再多一个人,我也没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杀出去。对方人太多了,而且有备而来,若不是在前面的那个村子他们有的人没按捺住,露出些不该露出的表情和态度,想必我们在森林里就已经死了。”

“可是。”

沈云谣打住他的话,“错的是那些唆使别人的人,杀我们这件事,多半不是那群人自己的决断,更是别人唆使的,而且那领头的也承认了。那王梁动了那些个歪心思怎么会是你的错呢?”沈云谣一双漆黑的明眸和煦地看着王辰逸,“我说过会保护你的,即使落得如此境地甚至哪怕还会有更绝望的那一刻我也不会后悔。”

听着沈云谣的话看着沈云谣的眼神,让王辰逸觉得他就是个太阳,温暖而灿烂,耀眼的让自己无处可藏。可正是如此,王辰逸才更加无法怀疑王梁。因为那时候的王梁和沈云谣这般情深义重的语气真诚真挚的表情并无二致。

只是现在继续讨论这个也毫无意义。他们被困在不上不下的峭壁上,往上是百丈的高崖,往下是不知多深的深渊。峭壁上没有多少可以着手的地方,相当的平坦,想要爬上去几乎是天方夜谭,往下的话亦是如此。

思及此,王辰逸忍不住叹了口气。

沈云谣看到他叹气,问他:“怎么了?”

王辰逸摇着头笑道:“高处不胜寒,今天算是真切地感受到了。”

“冷么?来穿上!”说罢,沈云谣就将自己的外衣脱了下来。

王辰逸连忙摆手致谢,“不用了不用了沈兄。我还受得住,你把衣服穿上,别着凉了!”王辰逸确实觉得有些冷,在这么高的地方那风还呼呼地吹,直吹得王辰逸脑仁疼。只是他还没有体弱到稍微吹吹就受不了了。

沈云谣还是要把衣服给他,王辰逸硬是不要。什么都让别人看顾着,这男人还像话么!而沈云谣看他坚持不要,也不再说什么了。

日落黄昏,夕阳的余晖铺开天际,只剩下最远端留下一行的碧蓝,而头顶上隐隐能看见那轮弯月。

“都已经这个时间了啊。”王辰逸抬起头,“出发的时候那才蒙蒙亮的天还感觉就在不久前,没想到现在天都要换成橙色的了。”

“是啊,再过一个月就该入冬了,天总是会暗得比较快。”

王辰逸点头感慨着,然后手抓牢树干,扭动一下上半身权当活动了。他们两个人下来了好几个时辰了,一直保持着跨坐的姿势,身体难免僵硬不舒服。而他们又不能随便动作,这个姿势坐久了其实非常难受。

王辰逸扭了好几下,觉得还是不舒服,手撑着树干,整个人往后挪。他不敢动作太大,怕出什么意外,慢慢的靠到壁上休息。“呼……这么坐着太累了。”

“是啊。”沈云谣看着王辰逸刚才扭身扭屁股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来,然后也慢慢向他挪去。

王辰逸也知道现在说这句话有点不太合适,但还是小声抱怨道:“有点渴了……”

他们现在身上没有水囊,而且这个环境下,更没办法去找水源。其实不止渴了,而且还有些饿了。

沈云谣似乎懂得读心术,笑眯眯着道:“那饿了么?我这里有吃的。”

被读出心声的王辰逸嘿嘿傻笑说着不是,然后他将头靠在峭壁上,闭目养神。突然他说道:“我是不是饿出幻觉了……不,渴出幻觉了。我好像听到里面有水声。”

沈云谣噗呲的一声笑了出来:“恩?里面?”

王辰逸瞪了他一眼,“恩,这里面。”他指了指身后的峭壁,然后郑重的说,“我刚才渴傻了,说错话了!”

沈云谣突然不苟言笑起来,一本正经说道:“你没听错么?听到山里面的水声?如果是真的那可能有办法离开这里。”

被他这么一说,王辰逸开始紧张起来,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不清楚……可能是真的口渴出幻觉了。我再听听。”话毕,王辰逸侧身,将耳朵贴在上面仔细听。

滴,滴,滴……滴!

王辰逸开心道:“对!真的都有水声!”

沈云谣挑眉,“真的?”

“真的!”

沈云谣也挪过去,“我来听听看。”

两人越靠越近,王辰逸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怎么听啊……我也挪不开地方给你了。”这地方坐着一个人可以,但是要腾出个地方那是不可能的。

沈云谣笑了,“这样不就可以了么。”他继续往前挪,直到两个人面对面,鼻子都快碰到一起了。

王辰逸一紧张就往后退,整个人都贴到壁面上。沈云谣却依然前进,直到两个人脸贴着脸。

“这……”王辰逸觉得这个姿势很别扭,而且两个人男人这样……好奇怪。

沈云谣一根手指抵在对方的唇上,微笑道:“嘘。安静些,让我听听。”说罢就将两只手放到王辰逸身后,轻轻抱着他,侧着脸听山壁的里的声音。

王辰逸一惊,却也不敢乱动,只能任由他抱着自己。就在他抱着自己的时候,王辰逸觉得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剩下两人的呼吸声,还有紧贴在一起的身体里澎湃而充满激情跳跃着的心跳声。

沈云谣喷薄出的热气让王辰逸有些不自在,而且对方缓慢而细微的鼻息就在自己耳畔回荡。王辰逸有种不知名的感觉涌上心头,整个人都绷直了。

“喂……沈兄你听到了么?”

沈云谣依旧是那个抱着他的姿势,轻声道:“恩,听到了。”

这句话一出,王辰逸原本僵直的身体忽然觉得又快软成一滩春泥。他磕磕绊绊地说道:“那,那,那你可以,可以坐开一点了吧。我,我觉得有点挤。恩,有点挤。”

听到王辰逸这么说,沈云谣才恋恋不舍的往后挪了些。

王辰逸又道:“刚,刚才沈兄可以不用那样也可以贴着墙听吧?”

沈云谣:“恩。确实可以。”

王辰逸:“那,那你又……又这样。”

沈云谣耳朵有点发烫,但面上仍是一本正经道:“什么这样?”

“就,就是……”王辰逸是在说不下去了,直觉羞耻。

心知肚明的沈云谣轻笑了一声,而后认真道:“因为我想抱着你啊。”

沈云谣的眼睛黑亮黑亮的,今天的夜幕似乎提早降临,它将漫天的星星都装进他的眸子里。

一闪一闪的,无比灿烂。

章节目录 第39章 山川 “因为我想抱着你啊。”

听到这句话,王辰逸的脸噌噌噌的涨红了,脸红脖子红耳根也红了,眼睛不知道往哪里看才好。一时间,王辰逸也不知道说什么才是,心砰砰疯跳,似乎就要脱离自己的控制。

沈云谣心想:“是不是吓到他了……”然后他有些不舍的分开了两人紧贴的身体,往后挪了一小段距离,接着正经道:“确实是听到水声了。这棵树能长那么大,确实不可能没有水,可以想象山里面的地下水非常充足。”

他们听到的水声是滴滴的水声而不是流水声,声音不算小。这说明山里面有个水潭,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有个山洞,或许就在他们附近。如果运气足够好的话,在山崖这边也会有一个洞口。

“听声音的话应该是在下面。”沈云谣左右看了一遍,发现没有山洞。但他没有泄气,他又往后退了些,往下看。

果然,在树的正下方有个不大不小的山洞,正好能让他们进去。前面听声音,可以感觉得到山洞的空间不小,容纳两个人绝对是绰绰有余的。前面沈云谣没有往下看,是因为怕自己会看晕而导致手脚失力,抱不住这棵树掉下去,只向上左右大致看了一下。而且这个洞不算特别大,而且正对在这棵树的下面,如果沈云谣没有探出头是绝对看不到的。

沈云谣兴奋道:“弟弟,我找到山洞了。”

王辰逸还沉浸了刚才的震惊中,没缓过来。沈云谣见他这红着脸低头的样子好玩儿,凑上前去。当王辰逸感受到有人靠近,马上回过神,一抬头就撞上了沈云谣的下巴。两个人都被撞得吃痛,一个低头捂着自己的额头,一个捂着下巴,发出连连嘶声。

沈云谣看着王辰逸的样子,就想笑。实在太可爱了。

而王辰逸想起了沈云谣说的话,下面有一个山洞,于是他探出头往树下看。可他看了一会儿,也没看到沈云谣说的那个山洞,反而看到了自己身下那万丈的深渊。高大的树变得密密麻麻的如同蚂蚁大小,宽阔奔腾的江流也变得细长。

一时间,王辰逸手脚都开始发抖,头有些晕乎,脑中不断闪现自己掉下去的画面。

沈云谣看他样子不对劲,双目失神,嘴巴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忽然,王辰逸整个人往左边倒去。

这可非常不妙,他们现在正跨坐在树干上,要是那么倒下去就要跌落悬崖了。于是在王辰逸倒下去之前,沈云谣眼疾手快,身体往前一顶,双手穿过他的胳膊内侧,就这样把王辰逸框在怀里。

王辰逸就那么压到他右手上,沈云谣有些吃痛,手有些抖,他忙再往前顶一步,两个人身体再次贴在一起,沈云谣撑着峭壁的双手改为抱住王辰逸。

看到对方在怀里无力的一动不动,沈云谣这才长吁一口气。他抽出一只手轻轻拍拍王辰逸的脸,问他:“弟弟?清醒些。”

王辰逸没回应。

沈云谣又如此喊了几声,见对方仍是没有反应,干脆就把手从脖子后面伸进衣服里。两人被风吹了许久,手脚早就冰冰凉凉的,这手一伸进去王辰逸就抖了个激灵,清醒了不少。

然后王辰逸发现两个人不知怎地又抱了起来,对方的手还伸进了自己衣服里,心里觉得有些不舒服,他轻轻的推开沈云谣,道:“刚才又怎么了……”我们怎么又抱在一起了!

沈云谣被推开心里有些难受,如实道:“你刚才有些晕乎,马上就要掉下去了。我就过去拦着你,免得你掉下去了。”

听闻自己又给沈云谣添麻烦了,心中是各种过意不去,垂着头说了声抱歉,“可是我刚才没有看到你说的山洞啊。”

“你这个位置看不到的,你得转过来才看得到。”

但很显然,现在的状况,他们根本没办法转身,这是非常危险的动作。

王辰逸也不纠结,他非常明白自己的处境,问道:“那我们要怎么下去呢?”

“就像我们从上面掉下来时来到这棵树这样。”

王辰逸这段记忆是没有的,他掉下来之后醒来就是趴在树干上的。他再往上看,确实如果真的是那么掉下来正好落到这棵树上,以这个高度来说也肯定不可能相安无事的。小的去就是断几十根骨头,软趴趴的一动不动挂在这里,往大的说去就是死。于是王辰逸问沈云谣他们到底是怎么下来的。

……

而沈云谣回想起前面坠崖的时候确实是惊险非常。当时,沈云谣抱着王辰逸飞快的坠落着,本来那时候想安慰一下怀中的人,可是看去一眼,发现王辰逸都晕过去了。他眼神一沉,有些自责,但很快他就顾不上这些东西了,他需要想办法自救,更要救下王辰逸。他扫了一圈,发现峭壁之上的这棵树格外的扎眼。因为它是在太大了!

不过这棵树里他们有四五丈远。就算在坠下去前使劲往那边靠大概也只能是勉强够着,可是这种情况下就算落在上面也肯定是摔个半死。他灵机一动,先是稍微往那边靠近了些,然后右手紧紧抓住落虹剑,再将其深深插入峭壁之中,打算利用这样来缓冲一下下落的速度,最好是能让他们停下来。

落虹剑削金断玉不在话下,轻轻松松便插入峭壁之中。只是承着两人的重量,落虹不知划开了多大的裂痕,才慢慢让两人停下来。停下来的位置正好是那棵树的正上方,只不过高度差还有七丈左右。

这个高度跳下去,沈云谣有信心能抓住树干,但是却对这棵树有多根深蒂固存在着巨大的怀疑。其实就算它稳固的不行,沈云谣也不能那么做,因为他身上还挂着一个人,想要两个人平安登陆上去还是非常有难度的。

再怎么样也要保证安全。

沈云谣想了片刻之后,将落虹拔出的瞬间又将它重新插进峭壁中。虽然沈云谣动作已是极快,但还是有那么些许间隙,正是这点时间,两个人滑落了大约半丈的距离。如此重复了数次,终于落到树上方半丈左右的距离。可是王辰逸还没醒过来,迷迷糊糊的,落到上面也坐不住要掉下去。沈云谣挂了一会儿,决定抱着王辰逸跳下来。

他抱着王辰逸往后一倒,他背对着树,摔到树上的时候,背后传来的痛感让他皱了皱眉,这棵树的树叶震得沙沙作响。沈云谣怕躺着不稳当,两条腿紧紧的勾住了树干,一手搭在王辰逸的腰上一手捂住对方的后脑,低头看了他一眼有没有事。发现没有问题之后才安下心。之后他抱着坐正了,帮王辰逸摆了个安全的姿势,给自己揉了揉手,然后去拔剑负于身后。

……

沈云谣把下来的经历大致的讲给王辰逸听。王辰逸羞愧不已,原来在自己昏迷的那段时间里发生了那么危险的事情。只要哪一步出了问题,等待他们的结局便是两具尸体的碎骨碎肉。

“我真是没用……”王辰逸难过。

沈云谣摸着他的脸,说了些安慰的话,“与你无关,我心甘情愿。不过你要觉得愧疚的话,就帮我按一下手吧。”

由于前面那般动作,其实对沈云谣自己的手臂是非常大的负荷。虽然现在活动还没什么问题,但是其实明显感觉得到有点使不上劲了。待会儿还要带着王辰逸一起到那个山洞,现在要尽量放松一下手臂,要是等下出问题了可不是开玩笑的。虽然短时间内肯定是恢复不了的,只是那山洞距离也不远,所以问题不大。

王辰逸也觉得自己给人家添了足够多麻烦了,只是让他给帮忙按一下手的话简直是赶着要去干。多少能弥补一些愧疚的心情罢。

王辰逸抓着沈云谣伸来的手臂,一下一下的按着。他每按一个地方,都注意着沈云谣的表情,若是哪里按得让对方皱眉了,他就多来几下。按、揉、搓、掐和捏,模仿着上次别人帮他按摩时候的动作来帮沈云谣按摩。

看着对方尽心尽力给自己按摩,眼睛时不时看着自己,沈云谣心情就大好。哪怕对方的手法其实非常烂毫无章法,也只觉浑身舒畅。一点

忽然,沈云谣看了一眼天。虽然这天还没有黑透,但却平白多了一大团黑云顶在他们上头。沈云谣有些不舍的收回自己的手,道:“看来要变天了。要下起雨来就麻烦了,现在就动身吧。”

深秋时节晚上风凉,况且他们还在悬崖峭壁之上,高处不胜寒,现在他们还能抵挡的住却也被冷风灌进衣服里凉的直把脖子缩起来,要是到晚上肯定冻得更难受。此时看起来还要变天下雨,全身打湿之后被这凛冽的风那么一吹,那感觉不言而喻。

王辰逸也抬头看了一眼,点头道:“我们怎么下去?”

沈云谣一边做着轻佻的表情一边一本正经的说道:“怎么下来的就怎么下去咯!”

王辰逸想着两个人抱在一起的样子,怎么想怎么别扭,脸上又是泛起一阵红。

“要是不敢看下面的话,就闭上眼睛,把一切都交于我便是。”

“好……好。”说罢,王辰逸就闭上眼睛,张开双手。

沈云谣看到他这个样子就心痒痒,只想把他抱住狠狠的猛亲一顿。他咽了好几口口水,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轮,才移上前,一手拔剑一手搂着王辰逸的腰,指引着他往身后退。直到王辰逸的背快贴到峭壁的时候,他嘴唇贴到王辰逸耳边柔声道:“抱紧我。”

“……好。”王辰逸的耳朵都烧红了几度,一双手不知道怎么安放才好,他学着沈云谣,小心翼翼地搭在对方的腰间。

沈云谣收紧了放在王辰逸腰上的手,仍是那般柔声道:“再抱紧些,要不然掉下去怎么办。”

王辰逸睁开眼看到的是沈云谣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不过因为两人贴的太近,鼻尖都快碰到一起。王辰逸可以看得到沈云谣黑亮的眼睛,细长的睫毛,额前零乱的碎发。然后他马上闭上眼睛,听话的收紧手臂,紧紧的环抱着沈云谣。

沈云谣满意的笑了,“慢慢站起来。”他先把剑插入峭壁,一边自己慢慢站起身,然后一边引导着王辰逸也那么站起来。

“抓紧了。”

说罢,没给王辰逸反应的时间,沈云谣就搂着他就跳了下去。王辰逸被吓了一跳,可没敢喊出声,咬着牙把头埋到沈云谣的肩上。

两个人突然跳下来,两个人的重量都给到沈云谣的右手上,那手一受力,落虹便在峭壁上划开一道大口子。沈云谣忍着手上的疼痛,和之前一样,一下一下地接近那个山洞。直到两个人位于山洞的上方一点,沈云谣道:“现在我们要跳进去了,一定要抓紧我了。”

闻言,王辰逸死死的框住沈云谣,大气都不敢出一下。沈云谣被他抱得有些难受,一下子一股血气自下而上,直冲天灵盖。

这大概就是痛并快乐着吧……

沈云谣用力一脚蹬着峭壁,顿时两个人荡得老高,他顺势抽出剑又扔到山洞里面。两个人在空中,瞬间便荡到那棵树的下面,沈云谣一个转身,又用力蹬了一脚那棵树,两个人如同上了天堂又下地狱般,飞一样的往下坠。

王辰逸内心充满恐惧,只是瞬间之后,感觉不到下落的动作,才缓缓睁开眼想看看到底怎么样了。

他一睁眼就看到沈云谣正对着他笑的灿烂,“我们安全了。”

王辰逸没由来地心悸了一下。

章节目录 第40章 不如你叫声“哥哥”? 王辰逸感觉不到下落的动作,却听见衣服摩擦地面的声音。他缓缓睁开眼想看看到底怎么样了。

王辰逸一睁开眼就看到沈云谣躺在地上,自己正伏在他身上。沈云谣微微低下头正对着他笑的灿烂,“我们安全了。”

这一笑,弄得王辰逸没由来地心悸了一下。现在想来,王辰逸似乎没有见过沈云谣烦恼的神色,虽然也看到过一两次愤怒的表情,板着脸的表情,可绝大部分他是笑着的。那些个表情是童真的神采,是发自内心的喜悦的表情。总是笑的和小孩子一样的他,真让人怀疑到底多少岁。

他赶忙从沈云谣身上下来,然后站起来伸手要拉沈云谣起来。两个人靠着山洞的墙壁蹲坐下,天色已晚,只剩下落日的点点余晖能大致看到山洞前面的样子。

在两人面前有一个小水潭,顶上有个地方慢慢地往水潭滴水。就在他们的头上和对面的墙壁上能看到一些粗壮的树根破墙而出。山洞感觉非常空旷,滴水声越飘越远却没有传回来,里面太暗了,实在无法观测这个有多深。虽然空旷,但却并不宽敞,这宽度大概让沈云谣平躺下来都不行,洞口这里,水潭就占去大半的地方。

沈云谣用肩膀拱了拱王辰逸,“弟弟,我们往里面坐坐吧。”

“哦,哦。好。”王辰逸有些心不在焉的回应着,一屁股一屁股的往里边挪过去。

沈云谣也跟着王辰逸一屁股一屁股的动。突然,王辰逸道:“好像有水!”

沈云谣“嗯?”了一声,自己眼睛还没瞎呢,天也没暗得洞口那个水潭也看不出来。

“不是,我是说这山洞里面还有水。”王辰逸眼盯着前面黑漆漆一片的地方。他听见有细细的流水声,实在是太过细微,王辰逸也只听得点点。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王辰逸似乎看到前面星点般的水光。

“真的?”如果还有流水的话,指不定可以顺着找到离开这里的路。

“好像就在前面。”

听罢,沈云谣便慢慢跪着前进,他的手在地上一点一点的摸索着。他感觉到地上的土越来越潮湿,不是朝着那水潭的位置变湿的,而是往沈云谣正前方的位置慢慢潮湿起来。沈云谣继续往前摸索着,最后,他的手碰到了冰凉的水,道:“弟弟,真的有。”说罢,他马上退回原来的位置,和王辰逸靠着坐在一起,“是一条小溪流,如果顺着这条小溪走的话,有可能找到其他的出口。我们就可以出去了。”

听到这个消息,王辰逸心中大喜,站起来说道:“太好了沈兄,我们走吧。”

沈云谣却把他拉住,按着他坐下来,“先休息一晚吧,我有些累了。”

虽然沈云谣的手是有些疼的难耐,但也完全不影响继续前行。两个人坐在树上的时候也休息了好一段时间了,体力上来说也是完全不担心的。只是现在天已经暗下来了,也不清楚溪流的尽头有没有他们所期待的出口。就算是有出口,那么也必定是荒郊野外,在荒郊野外的夜晚里行走是非常危险的事情,既不知道有没有蛇虫鼠蚁更不知道有没有猛兽。他们并不清楚附近的地形情况,如果被老虎或者狼盯上了,是非常难跑的。虽说可以用火驱赶野兽,可刚才两人已经发现开始变天了,就算出去了也点不上火,既无法取暖又会被淋得一身湿,此时要是受凉的话只会让情况更糟糕。最糟糕的情况还会遇上山难,两人被活埋。所以无论怎么想都是待在这里等待明天早上比较好。

王辰逸听沈云谣那么一说,心中的愧疚又漫了出来,可马上他也冷静下来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王辰逸在心里面给沈云谣说了无数声感谢。因为他知道对方肯定会摆手说“不必谢”的。

两个人一静下来不说话,就显得山洞格外的安静,就算和洞口已经有好一段距离了,也能清楚的听清雨水拍打树叶的声音。

滴滴答答……

滴滴嗒嗒……

安静的能听见对方的呼吸。似乎能听见浮叶在溪流中畅游的声音。甚至王辰逸觉得能听见彼此的心跳脉搏。

“是了!沈兄!你上次不是说过小时候和自己兄弟争食的事情么?”王辰逸先耐不住寂寞。

沈云谣似乎笑了,“是的。为何故事重提?”

“你说奇不奇怪。就在冬祭前一天,我就做了那么一个梦。梦里就像你说的那样,有两个小孩子争东西吃。一个是白白胖胖的小胖子,一个是瘦瘦小小的小子,那个小子就这样‘啊呜’一声把小胖子手里的红枣糕给吃了一半,气的那小胖子呜呜的哭了好久。”

话毕,王辰逸伸出一只手,自己轻轻咬了自己手指一口。

感觉到身边的人有动作,沈云谣问道:“你在做什么?”

王辰逸一边做一边说:“就像这样咬了那个小胖子一口啊。”

“太暗了。我看不到。”沈云谣语气有些遗憾。

“哦……是吗。”王辰逸觉得自己的动作有些幼齿,也不再做了。现在天已经完全黑了,在山洞里完全是伸手不见五指,所以沈云谣没看到自己的动作。还好对方没有看到,不然现在真的想一头栽到墙上去。

虽然如此,可王辰逸还是感觉到了对方的视线。那视线仿佛带着温度,扫过的地方一下子就热了起来。

“等明天早上了再做给我看吧。”

沈云谣声音里尽是期待和欣喜,可到了王辰逸耳边就全变成了戏谑让他无地自容,“不,刚才我脑子饿糊涂了……太傻了。”

沈云谣却非常正经的说道:“不会。我觉得很可爱。我喜欢。”

听到对方那么正经的说了,自己反而不知道怎么接话才好。

“所以明天早上再做一次吧。”

“不!坚决不!”王辰逸还没有傻到被哄两句就答应了。

“哎。可惜了。”

两个人笑了一会儿之后,又开始陷入沉默了。

依然是王辰逸先耐不住寂寞,“沈兄。我和你弟弟真的那么像么?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非常像。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或许我也看不出来吧。”

“就像吴三吴四那样的?”

“不,比他们两个那样还像。”沈云谣顿了一下,“相似的就好像我弟弟转世了一般。”

“是么……难怪沈兄会认错。”

“所以我叫你弟弟你会讨厌么?”

“不会。”对方失去了一个亲人,却在千里之外找到了一个如同他转世一般的人,这份喜悦有多深自两人初见的时候王辰逸就感觉出来了。如果就那么说出‘讨厌’二字,只怕是太伤人。且不论自己对他有那么一份亲近感,对方也曾救过自己数次,就说男人大丈夫,被那么喊一声又能亏到哪里去!这人是何等身份,能和自己这样的一介草民称兄道弟便是自己的福分。

“那就好。”

王辰逸能感觉到他开心的笑脸,沈云谣那副俊朗的容颜仿佛跃然展现在眼前,纵是现在满目漆黑也挡不住那副笑颜深入脑海。

“那你叫一声哥哥吧!”

“不!”王辰逸斩钉截铁。太难以启齿了!

章节目录 第41章 将军的过去 “那你叫一声哥哥吧!”

“不!”王辰逸斩钉截铁。太难以启齿了!

王辰逸又道:“再说说看沈兄和沈兄弟弟的事情吧。”

沈云谣嘿嘿一笑,“那有什么可说的,两个傻孩子小时候就知道打打闹闹滚泥巴。”

王辰逸语带羡慕:“我只是想听听……”

就算是傻子也能听懂沈云谣每次提到自己弟弟时那语气里的宠溺,而这种宠溺不得不让王辰逸想起自己失忆的事实。想到自己或许曾经也是有过那么温馨快乐的家,简单而幸福。他们发现了我不见了该有多担心多着急呢?他们要是找到了我,会不会和沈云谣第一眼见到我的时候一样,是那样兴奋狂喜的表情么?他们和别人聊起我的时候也会是满心满脸的笑意么?

那他们怎么还没有来找我呢?

其实会这么想并不是在埋怨他们。这到底是自己的问题,如果自己没有出意外的话,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更不会让大家担心我。更不是因为在沈家住的不舒服,沈家的人对自己不好。失忆之后遇到的人,都对自己非常好,真要说的话自己实在太幸运了。只不过看到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沈家和胡蝶家都是,哪怕自己也是他们的一份子,也会让自己想起自己过去曾有过一个家。

到底是我这么一个二十几的男人在,别扭的,跟自己闷闷的,撒娇罢了。

“唔……”那边王辰逸在跟自己郁闷撒娇,这边的沈云谣则非常认真的考虑了好一番,“那就说一件我们六岁左右的事情吧。”

听到故事要开始了,王辰逸坐端正了腰挺得笔直。

沈云谣清了清嗓子,“咳咳。那时候大概就是六岁吧,那个年纪大家也才认事不久,都不懂事,口无遮拦……不,童言无忌。我们住在一个普通小城的郊外,过的日子虽然不富足但也不愁温饱。在那里有好几户人家,自然也有和我们年龄相仿的小孩儿。”

“因为还小,爹娘也没怎么管着我们,随便让我们出去疯魔。有一天,我们好几个小孩儿出去玩,突然其中一个人指着我说,‘大家看看他,他长得一点都不像他爹爹和娘亲。我娘亲跟我说他是个野种是他爹野回来的!’”

王辰逸的心突然咯噔了一下。

“那时候也不太清楚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但是‘野种’这两个字我还是懂的。‘我怎么可能不是我爹和我娘的孩子呢!’,当时我那么反驳的。可是我却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我长得和他们都不像,因为我也知道我和他们没有半分相似。几个小孩儿吵得面红耳赤,最后不欢而散了……”

王辰逸安慰道:“其实很多人长得和双亲都不太像的……这个并不能说明什么。”

“恩。可是这个道理到底是长大之后才明白。那时候的我可难过可难过了,躲到河边一个人哭了去了。”沈云谣说着说着自己笑了起来,明明是不那么愉快的经历,可他的语气开始变得轻飘飘的,似是有什么东西将他的心托了起来送到云端,弱小的心灵被最温柔的彩云所包裹呵护,“我弟弟那时候就来了,他捧着我的脸对我说‘我只要哥哥,哥哥肯定是爹爹阿娘的孩子。要是阿娘不要哥哥了我也不要他们了’。”

“呵。这种话也大概只有那么小的孩子才会说的出来。但我也小啊,我信了。此后好几天我都粘到我弟弟身上,没跟爹娘说过一句话,就给他们脸色看。哈哈哈。现在想起来真他娘的蠢!”

说罢沈云谣开始陷入自己的回忆中去。

章节目录 第42章 反正我就要和哥哥在一起! “哥哥你在哪儿!?”

沈云谣听到自己弟弟在叫喊自己。可是沈云谣此时并不想和任何人见面,不想和任何人说话。他东躲西藏,想要躲开自己弟弟。他躲到草丛里,屏息探看外面的动静。

他弟弟似乎是听到了那边有动静,跑了过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看到。

沈云谣哭的厉害,鼻涕一直往下流。这一下子他没止住,吸了一下鼻子。这一吸鼻涕的声音被他弟弟捕捉到了,他走了过去,拨开草丛,果然看到了他哥哥。

“哥哥,我找到你了。”沈云谣弟弟傻笑着。

看着自己弟弟这张天真无邪的笑脸,沈云谣一下就崩溃了。

果然弟弟和爹爹阿娘那么像,自己却没有半分相似的!

沈云谣内心崩溃地一边哭一边跑走了。

好不容易找到哥哥的弟弟,看到自己哥哥又跑了,他赶忙追了上去,“哥哥!哥哥等等我……”

咚!

沈云谣听到有人摔倒的声音,忙回头看一眼。发现自己弟弟摔倒在了地上,他想也不想的往回跑,去扶弟弟起来,“疼不疼。”

沈弟弟的小胖手一把就抓住了沈云谣的手,抬起头笑眯眯地说道:“哥哥,我抓到你了。嘻嘻。”

沈云谣被他气的一时间说不出话,把他从地上抱起来之后问他:“摔得疼不疼。”

“哥哥不要难过了。我只有你一个哥哥。”沈弟弟的小胖手扣在一起,把沈云谣环在怀里,“爹爹和阿娘都很喜欢哥哥的,不会不要哥哥的。哥哥也不要走好不好。”

沈云谣不说话,就看着眼前这个小胖子嘟着嘴。本来白净的小脸变得脏兮兮,想来也是到处找自己找了好久,衣服湿的湿脏的脏,头发也乱了。

沈弟弟看沈云谣不理他,他又道:“哥哥不要走嘛。就算爹爹阿娘不要哥哥了,我也要哥哥。我就要和哥哥在一起!”小胖手紧紧的环抱着沈云谣,不让对方动弹一下,生怕对方就那么走了。

“我可能不是爹爹他们的孩子……”

“哥哥不要听阿六乱讲。爹爹他们可喜欢哥哥了,我也喜欢哥哥。要是哥哥不是他们的孩子,他们怎么会喜欢哥哥。”沈弟弟凑近沈云谣,眼睛瞪的老大老大,眼里的真诚任谁看都都会被他打动。

沈云谣有些委屈地说道:“要是他们不要我了,我就要和那些流浪汉一起在街上跟人讨吃的了。”

“那我就跟哥哥一起去讨吃的,我讨到的都分给哥哥一半!”

“那要是阿娘打断我的腿呢……”

“那我就背着哥哥去讨吃的。反正我就要和哥哥在一起!”

沈云谣哭着笑了,“这可是你说的!到时候可不可以丢下我!”

“恩恩!我们拉钩。骗人的是小狗!哥哥也不可以不要我了!”

“好!”

……

之后几天。

“绵绵,我们大儿子最近好像都没跟我们说过话……”

“不知道那小子搞什么鬼。你问刘大娘要几个包子问问那个小的。”

章节目录 第43章 我回来了…… 沈云谣这边还沉浸在自己回忆里,时不时低笑。王辰逸也知道对方说着说着就想到以前开心的事情了,也不做打扰。

外面下的暴雨一直没停。这场风雨来的快且大,本以为这种雨很快就停下来,可是现在看起来却是一点停下来的意思都没有。风大雨大,虽然雨还没能泼到王辰逸他们,可那风是一股股的灌了进来。

一开始王辰逸还觉得没怎么可以耐得住,只不过随着时间推移,夜晚的气温渐渐变低,风又继续肆虐着山洞内部。而王辰逸身上的衣服在现在的晚上就显得有些单薄,比较厚实的衣服和斗篷之类的也还在前面的商队里。这让王辰逸有些防不住了,手脚开始凉了起来,风从他后衣领溜进去,让王辰逸忍不住抖了抖,身体不自觉地微微蜷缩了起来。

虽然还在回忆里,可是沈云谣敏感地察觉到了身侧之人的动作。可无奈周围是在太黑了,看不见对方在做什么,于是问道:“弟弟怎么了?”

自己觉得冷,其实别人也是一样的,在这种环境下,谁也没有比谁好受的多。王辰逸绝对不会任性地说‘我觉得有点冷’,因为他明白自己要是这么说的话,对方肯定会脱下衣服给他穿。没有人不喜欢被别人当珍宝般的对待,王辰逸也是,虽然失忆了,但脑子是正常的。他很享受被沈云谣当做亲人那般对待,可他是个男人,因为自己觉得冷让别人脱掉衣服让自己穿的事情是想都不愿意去想的。

“大概是有些饿了吧……”一说完,王辰逸就想自打嘴巴。说什么饿了,别人也和你一样的时候吃东西呢,况且人家沈云谣干的力气活比你还多,别人都没说饿你还有胆子叫出来!这不就让大家都发现没有食物的问题么?都是成年人了饿几顿还不成么?明天出去了就能找食物了!这么一说让两个人都心里记挂着饿一宿太不该了!

让王辰逸没料到的是,沈云谣笑着道:“我就估摸着你该饿了。来,我们吃点东西。”接着沈云谣从自己怀里摸索着,然后掏出了两个用油纸包好的白面饼,“虽然有些硬了,不过肯定还能吃。”

王辰逸不自觉地笑了起来,“还真有东西吃呢?”不过也是太黑了,“那是什么啊?”

“恩,是白面饼。就怕你不知道什么时候饿了,用来以备不时之需,好让饿了想吃的时候就能给你吃的。”

“白面饼好啊!”这种情况下王辰逸也绝对不挑食。

沈云谣靠了靠王辰逸那边,肩膀碰到他之后,右手顺着对方胳膊摸去,然后扣住对方的手,对他道:“弟弟来,我们去水边吃。”吃完白面饼再喝些水,好让它们在肚子里发起来,增加饱腹感。

接着沈云谣便顺着前面摸到溪流时的脚印,一步一步地领着王辰逸过去。然后两个人就那么慢慢摸索着到溪边,面对面坐着吃。虽然说两个人面对面,可现在的环境根本看不见面前的人是谁,阴冷潮湿的洞穴里,只得呼啸的风声和雨水声。

白面饼变得干涩,咬起来还要费点劲儿,而且冷冰冰的不好吃。

虽然现在的状况有些糟糕,可是王辰逸却没有一点慌乱不安,反而觉得非常安心。

……这大概都是身边这个人的原因吧。

这个人温柔体贴,坚强可靠,遇事冷静沉着有条不紊,最厉害的是随身带着吃的!王辰逸又想到对方是以一己之力潜入已被突厥占领的双月城,再将里面的突厥士兵杀了个干净,这才夺回这座突厥和大夏之间最至关重要的城池。

这个人真的是那么强大,那么无所不能的啊……

听着沈云谣轻微的呼吸声咀嚼声,这是这里唯一的人气,也是能让人安心的气息。这么想着,王辰逸觉得这白面饼也没有那么不好吃了。

“有点干,喝口水。”说罢,王辰逸就开始五指并拢成勺,伸手就要舀水喝。

“等下!”沈云谣顺着水声,抓住王辰逸的手臂,“先别喝。”阻止了王辰逸后,自己从小溪里弄了点水喝一口。水是清甜的,不苦不咸,也没其他感觉。之后才轻声道,“可以喝的。”

王辰逸自然是听得见对方动作的声音,知道沈云谣是想先试试看这水能不能喝彩阻止的自己。一瞬间,一股暖流流遍全身,心口觉得暖暖的。

两个人边吃饼边聊天边喝水,时间倒是过的很快,温度降得也非常快。

今天入夜之后看不见星月也不知此时是几更天。两个人都有些困了,打算睡觉。可是王辰逸一闭上眼就感到那些风在自己身体里乱窜冷得直哆嗦,牙齿咔咔咔的响。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就抖擞了精神,咬着牙不吱声了。

这一回王辰逸听得真真切切,马上就脱下衣服就要给王辰逸穿上。

王辰逸自然是推脱的,两个人争执了很久,最后沈云谣佯怒道:“你穿不穿!要是病了怎么办!”

“不行!沈兄的身体要是出问题了我们才麻烦!”王辰逸虽然已经不会认为对方把自己当成累赘了,可他也非常有自觉的知道是自己拖累了他。

“我受得住,你穿上吧。你没事比什么都重要。”

“旭日将军!”旭日将军是当今皇帝赐给沈云谣的封名,“你可要想清楚了,将军的命比我的重要多了。如果我因为这样染了风寒,只要沈兄健康的,就有机会找个地方让我修养一下,病不久就可以痊愈了。如果沈兄因为这事儿出了问题才是我们的末日。”

“如果连你也照顾不好,将军什么的还有什么意思呢……”

看不见。虽然看不见对方的样子,但王辰逸能清清楚楚的感受到沈云谣的失落。我在他心里真的那么重要吗……?王辰逸忍不住问了:“我们以前是不是认识?”

那边沉默了很久,才听见对方缓缓道:“没见过。”

王辰逸不太相信,却又不好继续追问,淡淡地“嗯”了一声,“我有些困了,沈兄早点休息吧,明日一早就顺着溪流下去。”然后他将沈云谣盖到自己身上的衣服,盖回对方身上,又道,“别再给我了,不然我……”王辰逸想了半天也没想到什么好威胁对方却又不会太过分的话。

突然,沈云谣开口说道,语气里带着不许违抗的味道:“弟弟过来。”

王辰逸不知道沈云谣想干什么,摸到沈云谣的手后往他靠去。结果沈云谣一把抓住王辰逸的手,将他拉到怀里,然后将自己脱下来的外衣盖到他的后背。两个人现在是面对面的姿势,这么暧昧的姿势让王辰逸无所适从,他双手按住沈云谣的肩,想要站起来,却被对方生生按了下来。

沈云谣轻笑,“我也困了。这么睡最好,大家都不会着凉又保暖,你还平白多赚了个肉垫。多划算!”

“这……可是沈兄会……会不舒服的啊?!”

“没有,可舒服了。”沈云谣摸着王辰逸的手,让他把自己的衣服套上,套完之后手环住对方的腰,“睡吧,我累了。”沈云谣是真的累了,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抱着一个人不断重复的做着那高难度的动作,手臂多少有些吃不消。

“可是……”王辰逸一时间憋不出一句话。他觉得他们这样的姿势挺奇怪的,但是又不好再拒绝对方的好意了。沈云谣甚至屈尊给自己当肉垫了,自己还能说什么呢……

再加上,他也确实挺累的了,趴在沈云谣的胸口上,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这个胸口……很暖很舒服……有种熟悉的感觉。。

黑夜之中,沈云谣睁开黑亮的眼睛,手在王辰逸的背上轻轻地小心的摩挲着,眼神忽明忽暗,无声道:“我回来了,弟弟……”

章节目录 第44章 离开山洞 第二天早上。其实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王辰逸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所睡的地方被阳光照亮,再深处一些地方也能感受到光线。

王辰逸还没睁开眼,这一晚睡的舒服,醒过来之后有些迷糊,抱着什么脸就往上蹭了蹭。温热的柔软的富有弹性的,蹭了一下之后好像被吸住似的,不由自主地又去蹭。蹭了好几下后又懒懒地扭了扭身子把头埋了进去才满足笑了。一会儿之后,王辰逸似乎想起了什么,猛地睁眼抬头。果然!自己是睡在沈云谣的怀里!想到两人现在这个暧昧奇怪的姿势,王辰逸就涨红了脸。

看了好一会儿,看到沈云谣没醒,王辰逸想起来洗把脸。他动了动身体,发现沈云谣把自己抱得有些紧,自己也不想动作太大吵醒对方,把自己环在沈云谣腰上的手撑地,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沈云谣。

沈云谣的眉毛粗黑眼睫细长,一张俊脸棱角分明,薄唇开了个小缝可以看得见小半颗门牙,胸口轻轻起伏着,不知何时放下的头发零散的搭在肩上,晨光让他整个人都柔和了起来。平时笑着的沈云谣看多了,现在这个一脸平静,安然熟睡的沈云谣让王辰逸感到新鲜。他一只手慢慢的伸过去,想摸摸沈云谣的鼻子。这鼻子英挺的不像话,太好看了。

王辰逸碰了碰,就抽回来手,低声笑了一下,然后又开始端详着沈云谣,不过没看多久沈云谣便醒了。见人已经醒来了,他挣开沈云谣的手,站起来把衣服还给对方,“差不多该走了。”他们两个人身上大概是没有食物了,趁现在体力充足精神也不错,需要赶紧看看有没有别的出口。

沈云谣应了声是,跳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穿上衣服走向溪流去。

其实沈云谣早就醒了,王辰逸在他怀里动起来之前就醒了。自然对方对自己做的那些小动作也是知道的。

两个人都捧起一把水往自己脸上泼,然后用力的搓脸。这里的水有些冰凉,冷得王辰逸抖了抖清醒了不少。然后他看转去看看沈云谣,发现他在衣袖上撕了一块布,放到水里洗洗搓搓。

王辰逸奇怪,如果是洗衣服先不说他们就要走了,要怎么晾干?洗衣服也更不可能撕下来,一块一块的洗吧……

就在王辰逸开口要问他在做什么的时候,沈云谣就把那块撕下来并洗好的布递给王辰逸,柔声道:“用来洗脸吧。”

……刚才想那些东西的自己真是蠢死了。

王辰逸接过来准备抹脸的时候,转头问他:“沈兄怎么不用呢?”

“你先用。然后我再用。”沈云谣五指成梳,娴熟快速的把头发都扎好。他看了眼王辰逸,发现他还没擦脸,就走上前去拿过他手中的湿布,对他道,“怎么没动手呢?洗干净脸,精神了我们就该走了。”然后就帮他擦脸,“这里有点脏。”沈云谣力度适中的帮王辰逸擦掉脸上的脏东西。王辰逸也抬起头方便让对方擦脸。

王辰逸愣了一下。

这一切都太自然了,太和谐了,就好像他们过去就那么做过。

“我们……”王辰逸眼珠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没什么了。”

“我就是你的弟弟吧”这句话他想的很多次,到底还是没有说出口。也不知怎么说出口,总觉得说出来好像有什么东西会失去,永远都找不回来。

沈云谣也大概猜出王辰逸要问的是什么东西,对方不追问自己也没必要再提起了。沈云谣顺手将王辰逸的头发也整理好了,“我们顺着这条小溪走,大概能找到出口。”

这条小溪的流向是往洞穴深处流的,那么有不低的机会能找到另一个洞口。

“好。事不宜迟,出发吧……不过里面那么暗,看不清东西,难道要一直蹲下来探探那条小溪么?”

沈云谣也是那么想的,他在扫了一周,发现地上有根树枝,这大概是昨晚暴风雨吹断吹进来的。沈云谣走去拿起来,道:“走吧,用这个探路。”这根树枝细长,正好够沈云谣垂着手探进小溪里,上面还留有一些枝条,软软的刚生养出几片叶子。如果溪流改变流向,或者不动了,将它拿在手上的沈云谣就会感觉的到。

两个人牵着手走在黑暗里,由于沈云谣走在溪边,期间溪流好几次转弯,还没反应过来就踏入水中,弄得鞋都湿了几回。还有能听到比较明显水流声时,代表着有个比较大的落差,两人就小心翼翼的在地上摸索着走过去。

这一路还算轻松,没有更多的变故,两人走走聊聊,也不知走了多久,累了就坐下休息会儿,渴了就去喝口水,反正有现成不限量的,倒也轻松。

“弟弟你看!”沈云谣有些兴奋,“前面有亮光!”

王辰逸刚才低着头走,听到这句话猛地抬头,发现前面不远处真的有亮光!虽然非常小,但是说明他们有希望出去了!

两个人虽然兴奋,但也非常谨慎的走着每一步,如果现在不小心受伤了就得不偿失了。因为出口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可能还需要继续长途跋涉才能找到个有人的地方。

大概又走了一刻钟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光源这里。这是个非常小的口子,大概有半条腿长一根半手指高,溪流就是从这里流出去的。

“这口子……我们出不去啊。”王辰逸沮丧道。

确实,这个大小连腿都伸不出去。沈云谣趴在地上,透过那个小口子看着外面的情况。外面能看到树,可以看到地面,外面没有很高的落差。没有什么草,地上也没有什么可疑的痕迹,似乎是安全的。

靠近了出口,有了光线,这洞口的样子也能大致看清楚。沈云谣看了看那个小口子有多宽……不宽,就一个手掌那么宽。然后他又看看头顶,不知道头上的这些土结不结实……如果不够结实塌下来的话很可能两个人都要被活埋在这里。

沈云谣皱眉思考了片刻,淡淡道:“弟弟,靠近我些。”

“哦……好。”王辰逸往沈云谣那边靠近了一步。不知道对方要做什么,只好答应。

沈云谣取出身后的落虹剑,柔声道:“抱着我。”

“啊?”王辰逸这下懵了,“……为什么?”虽然他不抗拒,可是总是搂搂抱抱的,特别是两个男人这样,真的非常奇怪。

见对方迟迟不动作,沈云谣看了他一眼,发现对方不自在的表情有些好玩,他把心一横,直接左手把人搂过来。也不给对方惊讶的时间,挥剑就将前面的山岩砍出个能容两个人通过的大小,抓紧了王辰逸就往外跳。

章节目录 第45章 丧钟村 沈云谣护着王辰逸的头,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停下来。王辰逸则有些懵,突然被人搂过去,完全没想明白对方要干什么。等看到对方挥剑完之后才知道他要干什么,可也没等他反应过来,沈云谣就带着他跳了出来。最后还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才回过神来发生了什么。最后站起来的时候头都晕了,踉跄走了几步稀里糊涂的就撞到了树上。

不过没什么大碍,就是碰红了点额头。可有人不那么认为,沈云谣一步跨到王辰逸面前问长问短,王辰逸说了好几声没事,对方还是盯着他额头看了好一会儿才作罢。

轰!

一声巨响从他们出来的洞口传来。

两人回头一看,竟是被沈云谣砍了个出口的上方轰然塌陷了两堆泥沙,将那洞口掩埋了大半。

如果两个人磨磨蹭蹭的话,被埋掉的断然不只是洞口,还有他们两个人。如此一想,王辰逸心中对沈云谣的感激又多了好几分。

就在王辰逸想要道谢的时候,肚子不争气的叫了起来。

“没想到我们走了那么久,太阳都走到头顶了,我们先吃点东西吧。”沈云谣看了一眼王辰逸拿稍显窘迫的表情就知道他饿了,他眉目含笑,看了看四周,这周围平坦且还算开阔,他又道,“我们就在这里吃吧。”

王辰逸听得眼睛都亮了,“沈兄还有其他吃的东西?”

沈云谣摇头,“没了,不过我可以去猎点东西回来。”接着沈云谣挥剑砍下几棵树,又将其中一棵树的树枝削好削尖了,对王辰逸问道:“弟弟会取火吧。”他用的是陈述句语气,显然觉得对方会。

王辰逸“嗯”了一声,沈云谣就将木材和剑都给了王辰逸,自己跑去抓些东西吃。

王辰逸有些疑惑,心中暗道:这人怎么就把宝剑随便扔给别人呢?难不成是想给我防身?可我也不会用剑啊……

他甩甩头,甩掉那些无关紧要的问题,用落虹削了些木屑放在木头上,然后钻了老半天,手都快搓掉一层皮了才燃起了火星,再然后慢慢生出火来。等那块木头的火渐渐被烧旺之后,王辰逸才往里面添木柴。

这个时候,王辰逸真的是不得不赞美一下这把剑。落虹当真是削铁如泥,剑虽然不轻但比起斧子来说轻多了,王辰逸两只手抓着剑柄,非常轻松地挥了几下就把木头削了下来。不一下就弄出了满地的木材,王辰逸满意地嘿嘿一笑,把它们都堆到一边。

其实那么多木头他们也用不完,这是在胡蝶家里劈柴劈出来的习惯,多劈一些是要给晚上烧水烧饭用的。可是他们也不会无缘无故在这个地方停留太久,所以有一大半的木柴肯定是用不上了,心中多少有些惋惜浪费。而且沈云谣给这把剑给王辰逸肯定是好让他保护自己的,如果自己一个人的时候遇到什么猛兽,有落虹在就无需担心了。可自己却用来砍树劈柴,要让对方知道了肯定要被骂一顿。宝剑被这么用……

当王辰逸生好一堆火之后,沈云谣也回来了。他猎回来了一只兔子四条鱼,还摘了点蘑菇来。沈云谣看了一眼那堆木柴,温柔地笑道:“你这是要在这儿住一晚呢?砍了那么多。”

??这意思是那把剑就是留给我劈柴的?

沈云谣拿起落虹,挑起一块木柴,然后将其削细削尖,一块木柴削出好几根,然后用来串起抓回来的鱼和兔子跟蘑菇,在火堆里烤起来。

还真的是!

沈云谣笑道:“本来我还想弄些野菜回来的,可是我们没有锅不好弄,不然能一小锅杂菜鱼汤。喝着暖暖身体。”

听了他的话,王辰逸也笑了:“沈兄这么说真让我觉得我们是来野餐的了。”突然,王辰逸看到沈云谣衣服里露出了小半截东西,看模样是个竹笛,“沈兄怀里那是竹笛么?”

“啊?”沈云谣低头看了一下,发现确实是露了出来,“这是我从军之前,我弟弟给我的。我一直带在身上……带着它我就觉得他一直都在我身边。”沈云谣拿出竹笛来,递到王辰逸面前,“不知这位‘弟弟’可愿意给我演奏一曲?”

王辰逸自然是懂得点音律的,简单的一两首曲子确实没问题。不过在人前吹奏是没有过的,至少是失忆之后没有过,这让他感到非常不好意思。更何况这竹笛是对方亡弟赠予的,对沈云谣来说肯定是意义重大,如果自己吹奏的不好,对方肯定会失望吧……

王辰逸开口推辞,沈云谣却道:“我都给你抓吃的来了,你也该有点表示吧?恩?”

王辰逸还想说自己也生火劈柴了!可是这都是沈云谣给他那把剑才那么顺利的。对方都那么说了,自己再推脱就不好意思了。王辰逸莞尔一笑,接过竹笛。

竹笛保养的很好,上面还系着蓝色丝线编成的精致编结,形似蝴蝶,仿佛随时能翩翩起舞。不过丝线的颜色看上去有些暗淡,看来是有些历史了。王辰逸是第一次看到那么精致的编结……

不过王辰逸也没有过问什么,“什么曲子都可以么?”

“对,什么都行。就吹你想吹的。”沈云谣满眼期待。

王辰逸有些不好意思,嘟囔着:“要是不好听可不许笑我的!”说罢便开始吹奏起来。

这里荒郊野外的,也没有别人,就算丢脸……不行!怎么能丢人呢!

吹着竹笛的时候,王辰逸的眼睛一直瞥向沈云谣那边,看对方的表情。怎料没吹多久,对方就是一脸失望……

果然自己吹的不好听么?还是我吹错跑调了?然后王辰逸又转而吹了一首更简单容易的摇篮曲。

这次肯定不会错了吧!

结果对方的脸色更难看了!沈云谣的脸色晦暗不明,好似下一秒就要爆发。

真的那么失望么……

王辰逸暗自叹气,不再吹奏下去,也低头不再看对方的脸了。

听到笛声戛然而止,沈云谣直直地看向王辰逸,问道:“怎么了?”

“……没,我饿了。想吃东西。”王辰逸淡淡道,心里的失落不表于色,把笛子还给了沈云谣。

沈云谣愣了一下,旋即大笑起来,“瞧你心急的。还没好呢!要多等一会儿。”

“恩。”

王辰逸之后就不说话了,基本是沈云谣问他答的模式,渐渐地沈云谣也看出他好像心情不太好却又不知道什么原因,也渐渐地不说话了。

两人吃完这顿饭之后,商量着去河边洗一下身,前面沈云谣抓的鱼就是在那里抓的。沈云谣把人带过去之后,自己三下五除二就把衣服都脱光了,精壮的身体展露人前。沈云谣肩宽臀窄,身上没有一丝赘肉,手臂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光是看着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的力量。他叉着腰赤条条地站在王辰逸面前,笑道:“我先去了。”

……虽然都是男人,可王辰逸还是看的脸红了。为什么同样都是男的,他那个就能长的那么大呢?

王辰逸没有马上脱光下去洗身体,而是先把外衣洗干净了,顺便也把沈云谣的外衣洗了,然后才去下清洗身体。

两个人在河里坦诚相对,走得近了王辰逸才看到沈云谣背后的伤疤,横横竖竖布满了整个后背,而最触目惊心的还数腰侧的一道疤。从那道疤不大却看得出来最致命,因为它肯定是从前面贯穿到背后,如果位置再偏一点绝对是致死的伤。

王辰逸看着沈云谣背后的疤痕,心中对这位保家卫国的将军又多了几分敬重。甚至忽略了对方一直背对着自己猛地用河水冲头这件事。

洗完之后,两个人重回火堆边取暖,烘干衣服。

沈云谣忍不住了,小声问道:“你怎么?怎么突然不说话了?我惹得你不开心了么?”两个人没交流很久了,这让沈云谣心里难受。

王辰逸摇头,苦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没事了,衣服也快干了,差不多就走吧。”其实就算吹的再怎么不好听也不应该消沉那么久,可是他心中就有股郁气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散不开消化不掉。

沈云谣又问了好几次是不是真的惹他生气了,王辰逸每次都坚决的否认,就差吼他一嗓子,沈云谣这才安心。

只是这么休息了一下,天就开始暗了。

沈云谣看着天,叹道:“这时候,天总是暗得快。”

“快十一月了。”

“恩。……恩?”沈云谣看到远处有一道烟,走到王辰逸身边,指着那道烟的方向,兴奋道,“弟弟你看,那边有烟,肯定有人!”

王辰逸循着方向望去,果真是有烟,他也语带兴奋:“事不宜迟!走吧!”

两个人穿上衣服后在树林里穿行,朝着那道烟的方向马不停蹄地前进。最后他们来到一座山前,看到山上黑压压的一片,看不太真切上面的情况。可不容置疑的是,山上有房子,而且不止是一间房子,大约是个小村子。

王辰逸心有疑问,“……怎么有村子建在山上?”

沈云谣看了一眼,沉着道:“不管怎么样,先上去看看吧。”

他们就那么上山去了,没看到被吹断埋在树叶之下的木牌。

木牌上刻着端端正正的三个字,却又因为刻木牌的人的力度把控不好,每一笔每一划的力度都不同,笔划深深浅浅让字看上去有些怪异。

木牌写着。

“丧钟村”

章节目录 第46章 丧钟村 这村子建在山上却没有修建出一条路来方便人上下山。虽然如此,王辰逸他们也能找到一条路往山上走去。这条“路”是因为被人常年踩踏形成的,现在被树叶和泥沙遮掩着不太明显,却仍能让人想象到这里的人是如何从这里上下山的,所以两人顺着这条“路”能顺利往上走。

王辰逸跟着沈云谣走这,他望着山上的村子,心有疑问,问道:“这个时候虽然天也没有黑到一定要点灯的程度,只是一个村子多少会有几个眼睛不太好的老人家吧。家有老人的也该点起灯了,可是村子里完全没有光亮。就好像……”

“这里完全没有人气。”沈云谣接道,“但是刚才看到的烟确实是从这里冒出来的。”

王辰逸点头同意。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王辰逸突然觉得这座村子似是被黑气笼罩着,围了村子一圈的树也像被这黑气染了颜色一般黑黑沉沉,连那树叶都长得像只乌鸦。让王辰逸感到阴郁无比,精神上极其压抑,有些喘不过气。

沈云谣回过头问他:“你还好么?有没有不舒服?”

这个人是会读心术么?

然后想到前面吹笛子一事,王辰逸心里摇了摇头,表面上笑着说道:“没有,快到了,走吧。”

沈云谣也不是会读心术,他也是因为有些心绪不宁才那么问。村子里有危险的气息……

不一会儿,他们就走到村子里了。一如最初所想,这里真的没有人气。村子约莫三十个房子,这些简单的茅草房没规则的随意建在山上。这里没有围栏围着划分每户的地界,在村子靠着中央的位置有三口井,其中一口井边的地上有水浸湿过的痕迹。

在联想到那阵烟,这里应该是有人的。可是现在这黑压压的一片,无狗吠无鸡鸣亦无人声……好几户门前草都长得快没过门槛了,甚至有的连屋顶都被掀没了,衬着暮色整个村子处处散发着荒凉荒芜的气息。实在是无法想象有人在这里住。

“这里真的有人在吗?”王辰逸打量着这周围,怎么都闻不到人烟味。可是井边潮湿的泥土是不会骗人的,之前从这里冒出的烟也不会是自己看错。如今听着身边呼呼而过的风声,又看看周围的环境,一股寒意止不住地涌上心头。

不会是闹鬼吧……这地方看起来真的像是给鬼住的。

沈云谣对王辰逸小声道:“我们先喊喊看有没有人吧。”

“恩!”

“请问这里有人吗?”沈云谣放声大喊。

“请问这里有人吗?”王辰逸也那么跟着大喊。

声音在村子里四散而开,却没有任何回响。

沈云谣继续喊道:“这里有人的话麻烦出来一下好吗?”

“这里有人的话麻烦出来一下好吗?”

此后沈云谣每喊一句,王辰逸就跟着那么喊一句。沈云谣觉得王辰逸像只跟在鸭妈妈后面的小鸭子,亦步亦趋的跟着自己。幻想着王辰逸毛茸茸胖嘟嘟的样子跟在自己身后想着想着,突然笑了出来。

天呐!太可怕了!这里那么阴森森的,沈兄居然突然笑了出来……该,该不会是喊来了鬼,被附身了吧……

王辰逸本是不太相信鬼神之说的,不过今天的所见的确诡异的很,不自觉的就往这方面想去了。

“我们去那边看看。”沈云谣回过头笑着牵起王辰逸的手,领着他往村子一角走去。王辰逸掌心肉嫩嫩的,沈云谣忍不住就轻轻的捏了捏。

天空一反昨日的阴霾,日落西山碧空如洗,有几点金色的余晖越过层层树叶的阻挠照射了进来。正好打在了沈云谣的脸上,金光衬得这张俊美的脸更加耀目迷人,就连眼睫毛都闪着金光,好看得让人想捧着他的脸欣赏。

这个人大概是这阴暗村子里最神圣的东西,牛鬼蛇神肯定都不敢靠近他,怎么会被鬼上身呢!

王辰逸被夕阳烫红了脸,由着对方领着自己走。忽然间,他又对沈云谣弟弟的事情有了兴趣,“沈兄?”

沈云谣道:“怎么了?”

“敢问一下,你弟弟叫什么呀?”

沈云谣眼睫微垂神情复杂,但他走在王辰逸的面前,这些变化都没映入王辰逸的眼里,“他的朋友们都叫他阿瑶。”

虽然沈云谣的表情王辰逸看不见,可是语气的变化还是听出来了。两兄弟都有个字念“谣”,就如他所表现的那般,这个男人肯定非常爱他的弟弟吧。

思及此,自己那仿佛故意触碰别人内心最大伤痛的话让他倍感惭愧。也不再言语了。

说来也有奇怪,这村子也不算很大,多走几步就差不多能绕一圈。按理说他们这样喊着,村子里肯定是能听得见的。这么说来,要不就是没人在,要不就是在躲着他们。有些偏远的村子确实是不欢迎来客的,对外来人退避三舍避之则吉。但看这里的样子,一点都不像有人在这里常住的样子。

王辰逸道:“可能那时候也和我们一样,有人在这里路过生了堆火弄吃的。这地方一点都人味儿都没,连门都是破的。”

沈云谣也确实想过这个可能,但这地上没有生火留下的痕迹,如果是长时间没人住的话屋子里的柴多半是用不了的,可周围也没看到有砍过树的痕迹。他道:“我们进去屋子里看看吧。看看里面有什么可以用的,选些有用的拿了。如果里面还算干净的话我们就在这里住一宿。虽然总感觉这样的自己像个强盗,但有瓦遮头肯定是比露宿野外好的。”

王辰逸也同意的点头。之后两人分头进了不同的屋子搜刮去了。

两个人搜刮了一个又一个屋子,屋子里面都没有什么能用的东西,所有东西上面都铺满了灰尘和蛛网,他们刚踏进去,扬起的尘就让人猛咳了好一阵扑了满脸灰。每件屋子里都有弓和箭,这弓箭大概是原来的主人打猎用的,不知道为什么走的时候没有带上。而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其他实用的东西可以带走,两个人决定各拿一把弓和箭筒。

王辰逸走到其中一家的厨房里,看到一口脏兮兮的锅。突然想起中午的时候沈云谣说的“没有锅,不然就做杂菜鱼汤了”

他看着锅想了一会儿。

到底要不要带着出去呢?也不知道怎么走,要过多久才能回到云梦城,带上锅的话路上就能煮点热汤喝喝了。虽然锅脏兮兮的,只要洗洗就还是能用的,没破没烂的看上去还挺结实。不过带着这东西上路的话,也挺笨重的。如果带上的话还要找绳子将它绑在背上……要是太阳太大很晒的话还能用来遮阳!

王辰逸想到沈云谣头上顶着这个锅当做斗笠用的样子就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王辰逸瞬间回过头一看。

什么都没有……

还有让王辰逸感到奇怪的是,进了村子之后,他总觉得有人在注视着他们。如果不是搜了很多间屋子,里面的尘厚的可以很盼香楼陈妈脸上的粉比的话,王辰逸真的觉得有人在监视着他们。

那会不会是真的闹鬼啊……

就在王辰逸要开始胡思乱想的时候,沈云谣在外面叫他了,“弟弟!你在里面么?快出来吧!”

王辰逸道:“恩!在的,我这就出来。”

王辰逸看了看那口锅,笑了笑就走了。等王辰逸出来就被吓了一跳,他看到沈云谣拎着一个小姑娘的后衣领将她提了起来。

“这……这小孩儿哪里冒出来的?”王辰逸目瞪口呆。

沈云谣眯着眼睛道:“我从进村之后,就觉得有人在盯着我们。刚才我也不过是试探一下,等你进去之后,果然有人跟在你后面往屋子里探头。虽然我也不觉得她这么个小孩儿能做出什么事情,但不如说说你们这些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整个村子的人都不见了?”

那个小姑娘被拎起来也不哭不闹,不吵不动,就那么由着沈云谣拎着。沈云谣看她这样也不再拎着但仍抓着小姑娘的肩膀,把她放了下来让她面对着自己。

小女孩不说话,脸上也无惧色,就那么直勾勾地盯着他们。这个小姑娘脏兮兮的,脸上好几块泥巴,脸色有些蜡黄看起来不够营养,长得矮小只到沈云谣的腰部多点,身上没几块肉瘦瘦巴巴的,粉色的衣服大概是穿了好多年既破且暗,颜色都被洗淡了。

看得王辰逸有些心软,他放柔放轻了声音笑着问道:“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啊?别的人呢?”

小姑娘仍是一言不发盯着他们看。

王辰逸见她不答,依然温柔地对她说道:“别怕,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路过这里的,只想问问这里回云梦怎么走?”王辰逸突然想到这个小姑娘大概是一路监视着自己和沈云谣,那么前面进屋搜刮的事情也自然是被看个清清楚楚的。说了自己是好人真是有些心虚……

小姑娘听到了“云梦”两个字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她小眼睛看了看地面,又盯着他们两个人看了几眼,才伸手指了一个方向。

沈云谣松开自己的手,道:“在那里?”

小姑娘点头。然后走过去牵着王辰逸的手,想要带着他们去。

沈云谣一惊,走到王辰逸身边,在他附于耳旁小声道:“我是不是被讨厌了?她怎么牵你的手!”

是不是我的错觉?!好像沈兄的重点是后半句?

王辰逸另一只手掩嘴轻笑,小声道:“你一见面就把人拎起来,要是我,我也觉得你不好相处。没关系,你吓坏了我来哄。”

听完,沈云谣也笑了。

一会儿之后,三人就来到一间屋子前。这间屋子建的更偏僻,之前两人都没有发现。它和之前见过的都不一样,门前没有杂草,门口周围都被打扫的干净,屋子旁边有堆放好的木柴,还有装满水的小水缸和一把梯子。虽然一样很简陋,但却有点人味儿。

王辰逸准备问小姑娘话的时候,屋里就传来一个温柔平和的声音。

“小雨?是不是真的来了外人了?”

章节目录 第47章 丧钟村(来自地狱的钟声) “小雨?是不是真的来外人了?”漆黑一片的小屋里传来一个温柔平和的声音。

小雨一蹦一跳地拉着王辰逸进屋子里,沈云谣一脸戒备地也跟着进去。

这个房子比前面看到过的都小。进门对着就是一张床,门左侧是一张小桌子和两张凳子,桌子上倒放着两个碗两双筷子,看起来是吃饭用的。门右侧是一张和这里格格不入的书桌,上面摆放着两根笔,一个墨砚。没有任何装饰,没有其他东西。

而那个声音温柔的男人坐在床上,看得出这个男人身形挺高大的只不过有些佝偻。男人闭着双眼,眼角有些细纹,嘴角含笑,头发规规矩矩地放在脑后,安安静静地端坐着,虽然脸色显得他有些憔悴,不过看上去本人和他的声音一样温柔。

“小雨,是不是来客人了?”男人仍是闭着双眼。

小雨蹦跳着到男人面前握住他的手,在他手中比划了什么。

男人低声道:“这样啊。”

王辰逸和沈云谣对视一眼。

这个小姑娘不会说话吧……

男人抱起小雨,让她坐到到自己身边。他似是洞察出王辰逸他们的心声,温柔道:“两位真是不好意思。小雨这孩子没怎么见过外人是比较怕生的,她也不会说话,刚才带你们来的时候或许是不够周到礼貌了,你们有怪莫怪。”

王辰逸道:“没有没有,是我们先闯了进村子的,而且她还只是个孩子,怎么会怪她呢。而且我们还到别人家里洗劫一番,做的不好的是我们才对。”

男人没想到还有这段插曲,有些惊讶,但也没出言责怪他们,反而同情的笑道:“我猜两位是因为迷路或者是有其他什么难以言明的原因才会来到这里的。大概看到这里没人就想带点有用的东西走,好让自己之后的路走得顺利些。都是人之常情,是正确的决定。”

这个温柔的男人由始至终都没有睁开过双眼,沈云谣伸出手在他面前晃了晃。对方不为所动反而是旁边的小雨瞪大眼睛龇牙装作凶恶样,狠狠地瞪着沈云谣。

这下沈兄是真的被讨厌了……

王辰逸有些同情的看了沈云谣一眼,然后问道:“这位兄台的双眼是……看不见么?”

男人笑着点了点头,左手在床上摸着什么。小雨看见男人的动作便脱掉鞋子在床头摸到一根竹竿递给男人。男人接过竹竿,另一只手在小雨的头上摸了摸,然后笑道:“小生现在眼睛确实是不好,只有晚上能借着点火光看东西。……还有小生的名字是‘叶枝山’。”说罢,他在地上端端正正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笔锋娟丽秀气到了撇捺处却浑厚有力,闭着眼也能写出这么漂亮的字那必定是笔力深厚,对这些字都烂熟于心才能做到如此,“听你的声音,没猜错的话大概是十八九岁的年纪吧?叶某已过而立之年,若你和你的同伴不介意,喊我声叶兄便可。”

然后王辰逸和沈云谣齐齐喊了声“叶兄”。然后互相介绍了一番之后,叶枝山问道:“两位怎么突然就来到这里了?当然如果不方便的话就不说罢,只是你们该看到山下的那块牌子了吧?那么不吉利的地方,又是山上的就不该上来了。”

沈云谣问道:“什么牌子?”

叶枝山有点窘迫,:“大概是被风吹坏了。那是半年前我亲手做了一个木牌立在山下,上面写着‘丧钟村’三字,想着大家看到了就不会上来了。大概是这里太偏僻的关系,的确一直没有外人到访,我也没再注意山下的木牌了。现在多半是倒了吧。哎……”

沈云谣喃喃道:“丧钟村……”

王辰逸则颦眉问道:“为什么要起这么不吉利的名字呢?”以王辰逸所见,这里树木茂盛,村子少有光照。若是按风水师的话来说,就是这里阴气重,还要起那么不吉的名字只怕是更易招阴惹鬼。虽然王辰逸不太相信这些,但到底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能避则避。

叶枝山缓缓睁眼,就在前面他们聊天的档子,小雨就将屋里的蜡烛点亮了,屋子里闪着幽幽烛光,这就足以让王辰逸他们看清楚叶枝山的眼睛。但当两人看过之后都被吓了一跳。叶枝山的双眼布满血丝,血丝多得可以说是整个眼睛都是血红的。如果只看他的眼睛,或许真的会觉得可怖到以为见到鬼了。

叶枝山确认王辰逸和沈云谣都看清楚之后,才阖上双眼。他启唇,有些无力道:“这故事说起来有点长,如果两位不介意的话就坐下来慢慢听罢。是了,小雨去洗些果子回来让两位哥哥吃。”

听到叶枝山的话,小雨果真乖乖的去洗野果了,路过沈云谣身边的时候不忘瞪他一眼。

叶枝山又道:“坐吧。我所知的故事大概就是三年差不多四年前,从我这双眼变成这样开始……”

“那是四年前的事情了。我当年去王都赶考,坐过船之后坐马车。结果非常不幸,坐马车路过一个山寨附近的时候,被那个山寨的人劫了。他们劫了我和车夫还有几个一起乘坐马车赶考的考生。那些人蒙着我们的眼睛,拖着到了他们的山寨里。”

“拖我们到他们山寨不为别的,就是因为他们贪,不仅想要我们身上的财物,还想勒索我们家里。那些人问我们的家在哪里,说是若是远的地方,就蒙了眼睛放他们走。若是近的地方偏的,就拿着他们科举用的名牌派人过去勒索。”

“其实住的地方偏的人,家里那定是没有什么钱的。那里面相当多的人都是家里为了让他们去王都赶考,东凑西凑钱出来,走遍了亲戚才有的。所以那些穷书生怎么都不肯说,既不想家人担心也不想便宜了这群强匪。”

“那些强匪对那些不肯屈服的人又鞭又打,当然也包括我……我身上还有他们用烙铁烙下的印。那些强匪也是不给我们吃饱的,就那么吊着我们一口气,后来有两个人顶不住,投降说出自己家里的地址。最后都被杀了……”

“其实说到底,那些人就根本没想过放我们走。最后剩下的几个人包括我,就一起商量着怎么逃出去。几个人齐心协力,非常成功的逃了出来,只是不包括我。我在最后面给他们殿后,就在以为能跑掉的时候被抓了回去。”

“这次他们没有蒙上我的眼睛,我看到他们每个人都是穿着左半边是蓝色右半边是红色的衣服,而且腰间都别着把砍刀。他们领着我到他们大当家的面前,问要怎么处置我,那大当家说既然坏了他的好事自然是不能让我就那么简单舒服的死了。然后他让人在我眼睛上撒了什么粉,当时我的眼睛疼得不得了睁都睁不开,好像被火烧一般,火辣辣的感觉直烧脑袋,恨不得一头撞死作罢。”

说至此,叶枝山握紧了拳头。那双眼噬心的痛还在不时发作。

“再后来他们把我扔到荒郊野外,我也疼的昏死过去……直到我被阿牛哥带到这个村子里,我才慢慢醒过来。”

“在这里虽然大家过得穷,却也颇得上天垂帘,风调雨顺年年丰收,大家管吃保暖,倒也过得无忧。他们不外出,这里也没有人来,仿佛与世隔绝。我是被阿牛哥去别的山上采药的时候遇到的,据说当时我被狼追得到处乱跑,头都撞破了好几处,他就救下了我。不过我却是记不得有这一段了。”

“还有小雨。小雨是在我之前被捡回来的孩子,她不会说话不会写字不知道自己名字,因为捡回来的时候下着小雨,就被取名小雨了。”

“这里的人都对我很好,给我疗伤给我吃穿,还特地给我搭了这间小屋子住。可当我养好伤,眼睛也没有最初被撒粉的时候那么疼了,我的眼睛就变成了这样,而且我发现我什么都看不见了……”

“也不是完全看不见,只是有太阳光的时候我就是个瞎子,睁开眼就疼,而且什么都看不到,一片漆黑。只有晚上借着不太强的光才能看得见东西,而且眼睛不能睁开太久。但其实和瞎子没有多大区别了……呵呵。”

“虽然这样的我已经不可能再去科举了,但我家里还有个老母亲还有人在等我。我再怎么也得回去一趟,至少得给她们报个平安……阿牛哥他们不曾出过村子太远,亦不知自己村子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所以根本没办法带我回家。再者,阿牛哥他们给了我那么多,帮了我那么多,我也已经不再好意思让他们陪着我到他们根本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去。”

“所以我决定自己一个人上路。”

“可是阿牛哥还是给了我很多东西,都是吃的用的。还有小雨,她一直跟着我,大概是想跟着我一起走吧。”

“大概走了一年多,吃过果子吃过肉,啃过树根吃过泥。到底是为难了小雨这孩子跟着我吃苦……可是这并不顺利。我白日看不见东西,夜晚出行并不方便,而小雨不会说话不识字更不识路。有一次遇到了人,问他们路。他们说着带我们走,最后却抢了我们的东西,跑了。其实是因为我们什么都没有,所以才那么做的吧。不想被麻烦到……”

“实在没办法,我们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只好往回走,回到这个村子里了。”

“那也已经是离开村子两年多的事情了。”

“这个村子以前是没有名字的,‘丧钟村’是后来我自己为了警醒外人别上来所起的名字。而这里以前非常热闹的,跟‘丧钟’完全没有关系。可是就在我回来几个月后,怪事开始发生了。”

“到了夜里,村子就会响起叮叮当当的声音。这声音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作响。可是当声音响起,之后的几天,村子里就一定会少一个人。”

“叮叮当当,就少了一个人。”

“村子里人心惶惶,谁都不知道下一个遭罪的是谁,可是他们却选择留下来。因为他们不知道要往哪儿走?出去之后要做什么?他们一直生活在这里,祖祖辈辈不曾离去,早就和外面脱节了。”

“后来他们觉得改一下门的造型。就像现在这样,将门槛上方一点的门框和墙拆了,将门的下面做宽,在外面看就像个灵牌一样。寓意是让山里的小鬼住在门上,让它们来挡煞避灾。这么做了之后,确实好过了一段时间。可是没多久,又和以前一样。夜晚响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就带走一个人。渐渐地,村子里的人全部都不见了,只剩下我和小雨。本来我以为自己也会那么死去,可是那时候却再也没有听到过这声音了。”

“到现在想起来,这声音。”

“正是地狱敲响的丧钟……”

章节目录 第48章 丧钟村(阿牛哥) “……竟有这种事情。”王辰逸听得脊背发凉,顺便咬了一口果子。

清甜爽口。

叶枝山黯然,“这事情就在我回来不久之后发生了。可能有些邪乎,或许是因为我回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带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这半年来我无时无刻不这么想,一想到可能是因为我才导致大家遭此灭顶之灾,我的心就……”

沈云谣眯了眯眼又看了看天,道:“事情确实挺怪异的。既然天色已晚,我们也不方便再下山。如此便要在这里叨扰一夜了。”

叶枝山脸上的哀色收敛了几分,笑道:“哪里的话。我这已经好久没见过外人没怎么说过话了,还想好好跟你们聊聊呢!而且这里屋子众多,若是……不嫌晦气,就随便找一间好好休息。对了,打水的话井在村子中央……”

叶枝山交代了好一番,仍觉有疏漏。他哄了几句小雨,让她好好睡觉休息,自己带着王辰逸他们出去整理打扫一个房间。

叶枝山给他们选了一件最靠近他们屋子的屋子。他熟练地找到水桶和抹布这样的各种工具,帮他们忙里忙外清扫起来。

王辰逸拦住叶枝山道:“叶兄不麻烦你整理了。其实我们也就在这里休息一晚,只要在外面生堆火能取暖就好。而且你眼睛也不方便,这样麻烦你我们真的过意不去……”

听完王辰逸的话,叶枝山手脚都滞住了一下,转身笑道:“你看我这三十岁的人了,那么快就老糊涂了。呵呵。我真是太久没有碰到过外人了……你看,我这一开心的什么都记不得了。我们就在外面坐着聊聊天吧。”

叶枝山手脚麻利地拿出了几捆柴火并生好火,三个人围着火堆坐下。

叶枝山在晚上拿着小火把出来干活的时候眼睛也只是开一条缝,不然他的眼睛就会干涩生疼的难受,甚至这眼睛完全睁开的久了还会流下血泪。现在坐在火烧得正旺的火堆前,叶枝山的眼睛就闭上了,也不敢靠得太近。

三人坐下之后无言。好一阵子之后,叶枝山先问了,“听口音,两位可是姑苏人士?”

听到王辰逸两人“嗯”了一声后,叶枝山又道:“这样啊……那两位是怎么来到这里的呢?也不怕两位笑话,一直住在这里主要是因为是对村子里的人心存愧疚,再加上我也不知道怎么回去。还有我这眼睛……其实我一直都想回到自己的家乡,我和我的心上人约好了要回去的。”叶枝山轻轻地皱了皱眉,有些羞赧地卷了卷自己那满是补丁的衣袖,笑着说,“毕竟我现在这副样子,肯定也只会拖累别人,说不定她早就看不上我了。但我还是想回去亲自和她说一声‘我其实一直都很想你’。”

沈云谣沉默了半晌,开口道:“我明白你的感受。”

王辰逸看了看叶枝山又看了看沈云谣,两个人的表情有些凝重,他赶紧转移话题,“啊啊。对了,叶兄。你和小雨在这里每天只吃野果子么?虽然挺好吃的,但是不吃肉可不行啊!特别是小雨还那么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呢!没点肉可不行!”

叶枝山为难地苦笑,“正如你们所知,小生不过是一介穷书生。虽说六艺俱通,可实在是没有什么能力去抓些山鸡野兔回来,我的眼睛也没办法拉弓了。但之前和阿牛哥学了些制作陷阱的小本事,当日头没那么晒的时候就在屋子里做做捕兽的陷阱,然后让小雨或者晚上我自己去放置。也只能是守株待兔等鸡入笼的看天吃肉。也只能说是上天待我们不薄,几天就能吃几块肉。”叶枝山叹了口气,内疚道,“都是我的错。大概是之前小雨跟着我走,风餐露宿吃不得一顿正常的东西,弄坏了身体,到现在也一直没有长大过。这些日子也只有这个孩子在陪我。看着她这样我真的不知如何是好,我真是……真是,我太对不住她了。”

叶枝山并不后悔自己那次离开丧钟村去寻找自己故乡,就算他吃了不少苦头,被人骗的昏头转向,最后还是回到了这里。但他依然无怨无悔,他始终想着家里的人,哪怕是现在也想要回去看看她们。

对于小雨,他是愧疚的。虽然当年是小雨想要跟着自己走的,自己也拒绝了好几次。最后小女孩眨巴着眼哭了,叶枝山才心软了带上她。可若是当年自己能强硬一些,不带着她走,或许这个小女孩还能健康的成长。这孩子才十岁九岁这么大,若是一直那么瘦小下去,叶枝山总有一天会老到什么都做不了。到时候只剩下她一个该怎么办才好……

王辰逸暗自给自己抹汗,心道:怎么话题又变得沉重起来了……

“若我们出去了,到时候铁定回来接叶兄回去,到时候也能带上小雨。”沈云谣看懂了王辰逸那尴尬的表情,笑着把话题一转,“叶兄。夜还长,不如我们出去走走?顺便看看叶兄的陷阱是怎么样的,我好学习学习。日后指不定会用得上呢。”

王辰逸感激的看向沈云谣。

这人真的会读心术吧!!

王辰逸怎么也不信他是为了学怎么制捕兽的陷阱才去看的,他一个徒手就不知怎地能猎到兔子的人还需要这玩意儿么!

叶枝山有些自豪的笑了,“好啊!我们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小动物落网了,好烧点野味吃。今晚真是委屈你们了。”

“哪里的话。能在这里得到你们盛情招待才是我们的幸运,又何来委屈一说。”

“呵呵。真是太客气了。”叶枝山点燃火把,递给他们,一人一把,“走吧……对了,沈小弟可否去我们屋子门口拿上斧子。回来的时候顺便砍点柴,这活自然是不能让小雨做的,所以晚上都是由我去砍的。”他第一次在他们面前睁眼的时候就看出来,沈云谣的体格是比较壮的。

沈云谣笑道:“自然没有问题。既然叶兄眼睛不方便,今晚就由我代劳吧。”

“这怎么好意思……”

沈云谣笑着摇头道无事。然后就去拿斧子了。路过门口的时候,沈云谣看了一眼里边。小雨在床上正甜甜的睡着呢。他笑了一下,便走了。

“你们看看我们先在找到一个洞,然后往洞口深处放一些玉米来做诱饵来引诱野鸡来啄食。阿牛哥说,野鸡喜欢在田里草丛中寻找食物。按照它们的习性,看到洞口放着这样的美味一定回去吃的。”叶枝山指了指地上的洞,然后又指着头上的这棵树,“然后我们拉弯这棵树的树枝,在树枝上系上一条绳子,绳子另一端做成环成圈放在洞口。”

“阿牛哥说,当野鸡伸头进来吃玉米的时候,它们颈部的毛会竖起来,当头退出洞时,会带动洞口的绳子,越是往后退越是将自己套牢,一旦挣扎开,触动下面的开关,就会被吊在树上。”

两个人非常认真的听讲着。三个人一边走一边聊,往下一个地方去了。

“再就是支起竹篮看缘分来套点野味的,还是第一种的成功率高。再有就是……我记得就在这附近的……哎!王小弟你别动!”叶枝山大喊了一声,“你身后有个捕兽夹!可别乱动了!”

那么一听,王辰逸立马吓得不敢动。叶枝山眯着眼,用火把在地上扫了一圈,发现了放置捕兽夹的地方。

“哦……这夹子坏掉了。”叶枝山有些遗憾,“这种捕兽夹我是没办法做了,没有工具也没这手艺。这半年用的都是以前村子里的人留下来的。这大概是最后一个了……”

“阿牛哥说,这些捕兽夹都是用来防猛兽的。不过我们住的这山头没有猛兽,也没有蛇这些有毒的东西,所以很安全,村子里也只有几个。所以这些捕兽夹也只能用来抓点撞上来的小动物,对他们一点用都没,所以他们都放到仓库里。也只有我们这样没办法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的。……哎。”

这些都是大家留下来的遗物,他实在是不想弄坏了,所以用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的。最开始不会用,弄坏了好几个。这是最后一个了,也还是坏了。

王辰逸道:“叶兄早上是不能出来动作的,小雨还那么小。那么你们怎么来的玉米呢?”

叶枝山道:“你别看小雨那么小,她可聪明了。阿牛哥他们教给她的农作知识,全部都会。虽然个子小,力气小,但是照顾一点玉米田她可是没问题的。”

王辰逸有些羞愧……虽然他并非不识五谷,但确实是四体不勤。这么想来他连个小女孩都不如。

这时候沈云谣开口道:“叶兄一直都有提到这个阿牛哥呢。看来他真的很照顾你们。”

“可不是!”一提到阿牛哥,叶枝山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他睁开眼认真道,“阿牛哥特别照顾我们。我们都是他带回来的。我眼睛还不能睁开的时候就是他一直照顾我,给我采药治伤。村子里的人也特别特别好!特别友善!对我们这些外来人都特别热情!我的衣服破得不能穿了,他们都会特地给我做件新的衣服。如果没有他们,我肯定不能活到现在。”

“那么他对你们那么好,难道没有目的?”沈云谣淡淡道。

听到沈云谣那么说,一直保持着笑脸的叶枝山脸色变得有些难看,眼睛都气的睁大了,“我当时身无分文别无他物又身受重伤,阿牛哥背了我一路回来又照顾了我那么久,他们也从不曾问我要过什么。他们一片赤诚,我不许你这么怀疑他们!”

王辰逸见场面有些僵硬,连忙开口替沈云谣解释道:“叶兄,你别这样。沈兄也只是随口说说,并无恶意。”王辰逸用手肘偷偷戳了戳沈云谣的腰眼,“对吧沈兄!”

沈云谣但笑不语,看着眼前那座笼罩在黑夜里的山。若有所思。

王辰逸的脚在地上焦急地踏步着,脚下的树叶被他踩得沙沙作响。他的心里急得快跳起来了,脸上写着“你快解释啊”。沈云谣看了他一眼,无奈的笑了,准备开口解释。

“对不起。”

“诶?”王辰逸和沈云谣两人有些莫名其妙。不知道为什么叶枝山突然说对不起。

“对不起……”叶枝山如沈云谣刚才那般眺望着眼前的那座山,“阿牛哥以前晚上带我出来学布置陷阱的时候,这么说过。”

……

那时候叶枝山身上的伤还没怎么好起来,但他不愿意吃白饭,总是吵着要让阿牛哥带着他去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主要是叶枝山现在白天睁不开眼,那么农事是帮不上忙的。一到了晚上就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所以也不是阿牛哥不愿意让他干些事情,总人家在床上躺着也不太好。阿牛哥看叶枝山瘦瘦小小的身板,明白他肯定是在家里读书写字那类人,所以晚上就带着他出来学点捕猎的东西。

这好几天晚上都如此,跟着身后的叶枝山学到了很多东西。一天他正想跟叶枝山道谢,却忽然水雾漫天,把山罩得朦朦胧胧。

生起水雾的夜里,叶枝山看东西更加困难了。可他却真切地看到了阿牛哥手握成拳,后槽牙咬得死紧。小声地缓缓地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不知对象是谁,不知原因如何。

阿牛哥只是远远地眺着那座山。

小声地说着“对不起”。

章节目录 第49章 丧钟村(啕山?) 王辰逸不明所以:“叶兄怎么了……怎么突然说对不起。”

叶枝山闭目摇头,“没什么。”

沈云谣道:“是阿牛哥么?”

被猜中心事的叶枝山有些发愣。

叶枝山说过,是阿牛哥带他来到后山这边的。而且前面聊的话题都和这个人脱不了干系,那么刚才那句突然且莫名其妙的话沈云谣则猜测是与这个人有关。这句话不过是试探,却从叶枝山的反应中得到了答案。

“那天是我第一次跟他来后山这里,他突然对着那片山说了句对不起。虽然很小声,我还是听见了。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那么说,因为那座山我们是不会过去的。采药是去的村子前面的那座灵山,而猎野味则是在这里附近,田地果林则是村子左右两边,完全没有必要过去。他们也说过那边的山最好不要过去,因为有很多毒蛇猛兽。”

叶枝山觉得这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便如实的说了出来,“就算是阿牛哥有过那么点点不寻常的举动不寻常的话也不代表他对我们有什么目的。我还是那么认为的!”

怎么又绕回这个话题了……

王辰逸不太喜欢这种感觉,随时都要吵起来的样子。

沈云谣摇头道:“我也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你们身上无利可图,但不代表那边没有。”他指着那座山的方向,“不如我们过去看看那里到底有什么?”

叶枝山犹豫。

沈云谣将斧头杵在地上,拔出背上的剑在指间运转,刹那间银光在树林里流转,照亮了他自信的笑脸,“不必担心,如果有什么危险我会保护你们的。”

……这个人还蛮帅的。王辰逸看着沈云谣舞动剑的时候心里如是说道。

“好,且去看看罢。”

……

他们要去的那座山被丧钟村的村民称作“啕山”。据说是因为山里面住着一群狼,当夜幕降临之后听到它们连连的狼嚎,好像是谁在嚎啕大哭一般。

“这不应该叫做‘狼山’又或者是‘嚎山’‘哭山’更好么……为什么要叫‘啕’呢?”王辰逸率先提出疑问。

叶枝山笑了,“是啊。我当时没怎么觉得,现在想起来挺奇怪的。不过或许是他们特殊的起名方式呢?我也没再多问。我倒是觉得他们说这座山有狼,晚上会听到狼嚎感到奇怪。因为我一次都没听到过狼叫,一到晚上是真的特别安静,连小虫子的声音都能听个仔细。”

王辰逸:“那他们这不是在骗你么……”他越说越小声,很怕又回到先前那个“他们别有用心”的话题上,弄得好像要吵起来,气氛尴尬又不好。

叶枝山摇头笑道:“是啊,这事情上确实是骗了我。我觉得他们是有什么东西不想对外人说吧。”顿了一下,他继续道,“虽然我那么说,却也不是要袒护他们的意思。他们给我讲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才来到村子不久,伤得很重,这些东西听着都没有放在心上。如果不是沈小弟提出来,我都要记不得这回事儿了。现在我也想看看那边到底是住着狼神还是什么野鬼。”那么神秘!

叶枝山同意过来看看并不是内心动摇了,只是他也想知道阿牛哥当初那句话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深层的意思。在这里会不会找到关于村民们消失的原因?

章节目录 第50章 丧钟村(湖心岛与白莲) 说是另一座山,其实只是去到另一个小山头。三人互相牵着手,由沈云谣打头走在前面王辰逸走在最后,一前一后拿着火把前进。三个人从刚才的“狩猎场”往啕山走,穿过一个树林加一个小平坡再往山头上走去,不用半个时辰便到了。

这一路上别说毒蛇猛兽,就连多几只蚊子都没有,如此一来“啕山”的故事就显得更加可疑了。

上山的路并不难走,相当平缓,这可让叶枝山大松一口气。他眼睛不好使,虽然说晚上可以睁眼看,却不能睁开太久。如果山路难走,那肯定是要给王辰逸他们带来不少麻烦。怎么说这两个人都是“客人”,给他们添了麻烦心里非常过意不去。

从外边看,这是个植被茂盛的山林,可到山顶往下看,就会发现这座山的中心竟然是个盆地。“盆子”的包边很薄,将中心围成一个圆,四周往中间凹陷。盆地内部寸草不生,与表面上的样子截然不同。地上全是白色的岩石,而且盆地的中央有一个小湖,湖中央有个白色岩石形成的小岛。一眼望尽。

湖心岛上的岩石随意的从中心向外凸出,从高处看却意外的像在湖心盛开的白花,没有岩石给人坚硬的感觉反而流露静谧优雅的美态。湖水在皓月下闪着白光,亮晶晶的仿若珍珠散落在湖面上,整个画面柔和静美。

整体让人感觉非常的和谐自然,却又让人觉得非常不自然……又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感觉。

“这样的地方怎么也不像是有狼栖息着吧……”突然,王辰逸指着那艘船说道,“沈兄叶兄你们看,那有一艘船。”

这艘船就是让人感觉不和谐的元凶!按理说这里不会有外人来的,既然这里有一艘船,那么多半说明这湖中的小岛有着什么东西的。或许阿牛哥说的对不起就是因为这里的事情。

还有村民们全部消失的原因在这里会不会也找的到答案呢?

沈云谣道:“去湖中间看看吧。”

两人应是,然后三个人仍是手牵着手的往湖边走下去,再然后上船。

船不大却造的宽阔,比起一般船的样子来说这艘船显得比较短比较胖,坐三个人那是绰绰有余。船上横放着一根竹篙,三个人里面力气最大的沈云谣将这竹篙拿了起来撑船。他用竹篙一下一下地撑着船,将船往湖中心带去。

不过他到底不是专业的船夫,不懂得控制力度和用力的方向,船好几次给带偏了方向,来来回回曲曲折折的前进着。当他们快到小岛的时候,四周突然升起白雾。

应该说是一开始就有雾气,但是并不大,大家都以为是夜晚的水汽。可现在的白雾却是越来越大,可见度越来越低。平静的湖面被白雾围绕了起来,遮蔽了皓月星辰,远处的山岩树木全部化为一块黑布包裹着这片区域。这里就在一瞬间变成黑白天地,失去了所有色彩。寂静而诡异。

沈云谣察觉异变后马上蹲下身抓住王辰逸的手,轻声道:“没事吧?”

王辰逸摇了摇头,然后想了下怕对方看不见,便道:“没事。叶兄呢?叶兄还好吧?”

叶枝山碰到了王辰逸探过来的手,安心笑道:“恩。我还好。就不知道这些白雾是从何而来,因何而起,何时结束。沈小弟,你还是继续前进吧,在水上我们不好行动,不管怎么还是先上岸再说。”

沈云谣觉得在理,但他看不见王辰逸又不太放心,左右权衡之后,他贴近王辰逸坐下来。坐下来撑船的话会非常费劲,但能感觉到对方在身边才安心。

三人沉默着,不知该说什么,靠岸的这段水路显得无比漫长,乃至于上岸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三个人都没说话。他们站在岸边等雾气散去,都没敢离船太远。因为没有人可以确定他们是在湖心岛还是回到了远处,如果是在湖心岛的话没了这艘船要回去就要游泳,因为是晚上,看不真切水下有什么东西,游回去的话可能会有危险。所以这艘船绝对不能丢了。

静默许久,王辰逸内心有些烦闷,不安的动着脚。虽然动作很小,但脚底下的小石子沙沙的声音还是入了沈云谣的耳。沈云谣主动地去扣住王辰逸的手,手指稍稍用力的去夹压他的手指。

沈云谣的力气不轻不重,王辰逸不觉疼痛反觉舒服,似是给自己按摩一般。

王辰逸自知愚钝,但此时也明白沈云谣这个动作的意思。

在这里什么也不清楚不了解的地方,又碰上这种来路不明的迷雾。大家的心情自然都是很糟糕的,如果自己做出这些让别人感觉到自己不安烦躁的动作,也只会让大家更烦躁罢了。王辰逸明白,便老老实实的待着不动了。

沈云谣让大家闭上口鼻,以防这不明的白雾有毒。只是这白雾久久不散,三人憋的面红耳赤后终究还是要大口呼吸。再之后又屏息静默,再呼吸……如此几次,大家仍没有感到有什么不适,便只能相信这白雾是没有毒的。

“看样子这没有毒,只是大家仍不可放松警惕。”虽然这里完全感觉不到会有人在,但沈云谣也不曾有片刻的松懈,持续地警惕着四周。

叶枝山虽然眼睛不好,但耳朵却比他们灵敏,仔细聆听着四周的动静。

王辰逸道:“沈兄,不必那么戒备。你还记得当我们站在山顶的时候看到了什么么?这里只有一个岛一艘船一片湖,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遮蔽的。这来历不明的白雾且不说,若是有人埋伏我们,那么他们只能从地上或者水里出来,如此必定要弄出些动静。而且真要有埋伏的话,其实我们在船上的时候就是他们出动的最好时机。”

岛上不生草木,让人无处可藏,除非破土而出。而湖水平静无波,哪怕再注意自己动作轻重,在这夜深人静之时,无论如何也会弄出声响。所以不管对方以何种方式出现,也必定能让他们提前预警到。

更何况如今白雾漫漫,就算有敌人也未必能准确知道我们的位置。

沈云谣想了想,觉得王辰逸的话言之有理,握紧了他的手笑道:“还是弟弟想的周全,是我考虑不周。”

“不是。”王辰逸摇摇头,低声道,“还是沈兄做的好。现下状况确实让人手足无措,谨慎行事并没有坏处。我也只是不想大家一直紧绷着,那该多辛苦呀。夜还长,大家还是放松放松吧。”

闻言,叶枝山道:“王小弟所言极是。这白雾突然升起,很难让人不去猜想这里边是不是藏了什么秘密。”

“对的,好像有什么宝贝被藏起来了一般。多希望有一阵风把这场雾吹散啊……”突然,王辰逸轻笑了一声,兴致勃勃的问道,“之前叶兄不是说了自己有个心上人吗?那位姑娘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啊……这,这个,她……”叶枝山被这突如其来的话题问得无所适从,说话都开始结结巴巴了。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他也没有跟自己的心上人表明心意过,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说了出来被王辰逸听了去。

叶枝山是个腼腆的人,尤其是在感情这方面,哪怕对方已经跟自己表白过许多次,他还是对于自己的心意难以启齿。放在平时,让他与别人作诗对对子辩学,叶枝山都能对答如流侃侃而谈。可此时要让他道出自己心上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是如何的让自己念念不忘,还真是为难了他。王辰逸的这个问题,让叶枝脸颊发红发烫,不自在的扭动着头,感觉头发都快烧了起来。虽说现在大雾弥天,王辰逸和沈云谣都没能看到叶枝山这副害羞的样子,他现在的心情不言而喻。

如同等待说书人讲书一般,王辰逸和沈云谣安安静静的等待着叶枝山讲述他和他的她的故事。这大概是今晚最浪漫美好的事情了。

静默了片刻之后,叶枝山才缓缓开口,“她特别好……我特别稀罕她。”说罢,他挠了挠自己的头发,有些不还好意思的嘿嘿低笑了一声。

这样个回复让王辰逸愣了一下,不禁让他回想起冬祭那晚。万家灯火,喧闹人群,祝歌风铃,“那对方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对方深情的眼神难忘“是我喜欢的人”。

沈云谣则用力的点了点头,表示非常感同身受。

“她是个坚强的人,坚强到让人心疼。明明就很想哭出来,很想跟别人好好抱怨,却还是要藏在心里自己去面对,再大的困难她也没有屈服过。说是坚强更像是逞强吧?缺点也多,明明是个姑娘家连一点家务事都不会做甚至连梳妆打扮都不会,琴棋书画也没有一样懂的,还特别固执说一不二,比起一些老头老太太都还要难相处……”

说完,叶枝山有些尴尬,他又道:“我刚刚好像光在说她的不好,像是在数落她一样……确实也没数得上几个优点,长得还不怎么好看。可是不知道怎么的,就是很喜欢她。看到她委屈自己就难受,看到她受伤自己的心也会揪着疼,她要是笑了我能开心一整天。那个人说不上哪里好,缺点倒是一大堆,可就是没办法,就那么喜欢上了……”

“这些话要是给她听见了,不知道该让她怎么笑话我了。”叶枝山觉得特别不好意思,脸颊烫如火烧,低下头想藏起自己的羞涩。

王辰逸觉得挺不可思议的,喜欢一个人却一直在数对方缺点也说不上几个优点,那为什么会喜欢上对方呢?但叶枝山那语气里流露出的温柔眷恋全是真情实意,这种氛围感染了自己,王辰逸或许有那么一点点懂了。

喜欢一个人,也许不是因为对方有多好,或许也不是对方的身份,只是因为喜欢,只是因为是那个人。

不知道为什么,王辰逸现在很想再问问沈云谣他的心上人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好好八卦一番。只是还没开口,迎面吹来了一阵风。风来的很快很急,没多久就将这里的白雾全部吹散。

三个人相视一眼,一同起身往身后看。

湖心岛上没有别的东西,只有岛中心向外突出的白岩,它一层又一层的往外突,即使是近距离观看它也像极了一朵白色的莲花。

章节目录 第51章 丧钟村(湖心岛与白莲2) 白雾散去之后,他们三人绕着白岩走了三圈,什么玄机都没发现。湖心岛并不大,多走几步便能走完,地上既平坦又光秃秃的,不生草木,甚至连多一个石子都没。

叶枝山笑道:“当真是相当贫瘠的地方。”

正因为这里什么都没有却要谎称这里有狼生人勿近,这才显得更加可疑。——三人如此想到。

如果说地上有什么机关的话,这种情况必定是要地毯式搜索才行。不过考虑到叶枝山的眼睛的问题,再耗下去天就该亮了,到时候他的眼睛不能睁开就会影响大家的行动。他们必须赶在天亮之前回去。

王辰逸看了一下眼前硕大的白岩,他指着这个屹立在岛中心的‘白莲花’:“只剩下这里没有看过了吧?”不过王辰逸对此不抱太大希望,或许从一开始就没什么秘密。

沈云谣应了一声,道:“叶兄最好还是休息一下吧,让我上去就可以了。”

闻言,王辰逸瞪大了眼睛,“那我呢?”听他的意思是要把自己也丢在这里。

沈云谣反问道:“你当然是留在这里啊。不然呢?”

王辰逸有点怒了,“不是。你这话什么意思?我怎么就不能上去了?”

“是。太危险了。”

霎时间,王辰逸只觉有一股气自下而上直冲天灵盖再从天灵盖滑到喉咙里吞了下去……看到沈云谣板着脸正正经经说话的样子,又其实是在关心自己的。王辰逸真是一点都气不出来,甚至还有点想笑:“这有什么危险的,不过爬上去看看罢了!”

两个人又争执了好几句,还是叶枝山打断了他们的争执,“两位小弟,还是一起行动吧。那白雾耽搁了我们不少时间,事不宜迟。”

最后王辰逸还是沈云谣一起爬上去了,而叶枝山是断然不能让他上去的。因为他眼睛不好使,万一出了什么岔子摔了下来,是生是死都不好说,但折断手脚那是少不了的。他们这里除了他就只有一个小雨。她还是个小女孩,让她照顾断手断脚的叶枝山实在是辛苦。为了不让他们的情况雪上加霜,王沈两人坚决让叶枝山安安静静的等着。

白岩并不如外表看上去光滑,上面有不少小坑小洼的地方,粗糙的很,因此两人没有花多大功夫就爬了上去。

白莲状的巨大岩石分成了七层,每层大概两人高而两层之间有一人高的距离,每根“花瓣”有三人环抱粗大约三丈长,越往后越细末端还会微微往上翘,每一层从中心处突出的“花瓣”相当有规律的排列着,且上一层的“花瓣”开在下一层的两片“花瓣”之间。每一层皆是如此,规律齐整。王辰逸虽然想感叹一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可这却更像是人工雕刻一般,精致的反而显得不自然……

爬上顶端之后,除了一块又一块突出的石头之外并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的东西。王辰逸低下头看去却被眼前的景色惊艳了。

漫天星辰倒映在山湖之中。站在高处的王辰逸看起来,那清澈的湖水变成一面镜子将天上的星星悉数照了进去。白岩不及山的边缘高,位于山中之谷的他们仿佛被山和天幕笼罩一般,如此一看便像是站在星海之间,四周一片黑暗,仰头而望低头所见却全是星光。

恍惚间,王辰逸觉得有人抓住了他。王辰逸随着抓住自己肩膀的手看去,发现是沈云谣一只手紧紧拉住自己的肩膀。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看的走了神,身体往前一倾,差点摔了下去了。

沈云谣深深地看着他沉声道:“说了不让你上来。你说刚才那样多危险。”

王辰逸正想说声抱歉,就听见在下面的叶枝山大喊:“王小弟你没事吧?!”

王辰逸小脸一红,忙道:“没事没事!刚刚走神了。”

太丢人了……

“呼,那就好。如果没什么的话就快下来吧!”

“好。这就下来。”王辰逸说完,饱含歉意地看了沈云谣一眼,对方也在看他。对视之后便一起下去了。

章节目录 第52章 丧钟村(神秘洞穴) 爬上白岩顶端的时候是一前一后的,沈云谣先上去王辰逸则跟在后头沿着对方的途径往上爬。下来的时候两人为了节省一些时间,他们选择了从不同的路线往下爬。不过两个人还是靠的很近,伸手就能碰到。

王辰逸虽然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但身体还记得。他大概小时候也是到处乱跑打滚撒野上树的孩子,不然动作也不会那么熟练。他想象自己像只猴子一样在白岩上灵活地爬行着的样子,忍不住笑了出声。

但他还没来得及多笑一秒就笑不出来了。一声巨响后他觉得突然脚下踏空,背后一凉,耳朵听不见任何声音,整个人感觉就像一片叶子随时可因风而起却又似铅块顺势下坠。但脑子是懵的,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这种感觉并不陌生,前不久才经历过的——坠崖。

叶枝山原本在下面眯缝着眼,看见情况突变,他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却一个字都喊不出来,甚至因为太过突然都记不得眼睛的不适睁大了双眼。

在旁边的沈云谣原本听到王辰逸不知为何的笑了一声想去问他到底想什么去了,可就在下一秒就听闻异变,他迅速望去,看到旁边的突发情况心都快停止跳动,瞳孔骤缩,想都来不及想便伸出手抓住王辰逸。

沈云谣右手抓住了王辰逸,左手牢牢抱住自己脚下的这根石头。紧接着右手青筋暴起,一使劲便将王辰逸拽过来,自己再一个翻身用那双遒劲有力的腿用力夹住岩石,手在对方腰间一环将他紧紧抱在怀里。

这套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千钧一发之际便将要跌落的王辰逸救了回来。在下面的目瞪口呆的叶枝山只觉沈云谣身手敏捷反应极快闻风而动,心里暗自给沈云谣竖起大拇指。

不过在上面的人可没有回味的闲心,两人的胸紧贴着,万籁俱寂,他们猛烈跳动着的心脏敲击着对方的胸膛。王辰逸惊魂未定,突然间又是坠地又是上天的。半晌,他终于想起刚才的事情,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是第三次救他于生死之间,心中自是感激的不知如何是好,想要道谢开口却全变成了“对不起对不起”。

沈云谣看了半天确定怀里人平安无事还一个劲的道歉,先前凉了半截的心这才慢慢恢复暖意。沈云谣本想好好责备他几句,但看着王辰逸如同受惊小鹿的表情却怎么也说不出口了。他把头埋在对方颈肩,长舒一口气轻叹:“你没事就好。别哭了。”沈云谣轻抚着王辰逸的后背,既轻且缓,仿佛在抚摸着刚出生的小动物一般,生怕动作再大一点力气再重一点就会伤到他,就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先前还那么说自己没问题的,结果就摔下去了。若不是有沈兄,方才自己就已经咦……?

王辰逸内心还在谴责自己,突然低头看到沈云谣肩膀上湿漉漉的一块,心中一惊猛地坐起,手脚慌乱的擦眼泪,语带哽咽道:“对不起对不起。我居然吓哭了,太,丢人了。还好没流鼻涕。”不然就真的太脏了!说着说着王辰逸自己都笑了起来,还吸了下鼻子。

意料之外的,王辰逸觉得原本那么爱笑的沈云谣会笑话一下自己,可是对方脸上全无笑意,反而正一脸专注的为他整理头发。

沈云谣看着他散乱的乌发,把自己扎头发的带子取下来帮王辰逸扎好,又在不经意间帮他抹掉眼角余留下的泪水,温柔道:“带子都让吹走了。”他后挪半步又挪回来,“有点歪了。我还不太懂怎么给人弄头发,且这么将就着罢。”

沈云谣倒不是真的不会给人扎头发,复杂的发型不说,男子那些个简单的发型他替人弄起来那是易如反掌。自家弟弟坐在桌前手持木梳等着他来梳理的画面犹在眼前,只是他往常都是在对方身后做这事,这面对面的来还是第一次。

王辰逸总感觉哪里怪怪的却又说不出来,就这么看着沈云谣的脸又不好意思,于是张望起那个突然“塌”下来的岩石。

“这……”王辰逸惊讶道。

在下面的叶枝山也开口道:“王小弟也看见了?”

王辰逸答道:“恩。看到了。”说罢他想提醒沈云谣看看那颗岩石,结果一转头就对上对方那满足的神情,看着叫王辰逸的心底有种莫名的开心如潮水般蔓延开来继而渗透全身。

他想到了什么那么开心呢?

“小笨蛋笑什么呢?”

“啊?”王辰逸的表情立马严肃了起来,“我没笑啊。没有!”他竟然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笑了!

沈云谣看着王辰逸但笑不语,轻轻的捏了一下他的脸。

刚才他们说的话沈云谣也听见了,立马转身去查看是什么情况。结果眼前的景象让他一时无言。

刚才王辰逸脚下的那块岩石塌下之后并没有滚落到地面,那岩石的末端刚刚好顶在了下面两层的岩石上,断裂部分居然漆黑无比。那裂口漆黑的原因并不是巨大白岩的内在是黑色的,而是因为这是一个约一人高的洞口!沈云谣和王辰逸的角度能隐隐看见洞口的阶梯,看着阶梯走向不知往下通向什么地方。

果然有古怪!

王辰逸这时才明白到这尊巨大“白莲”哪里不自然,原来它并非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是巧匠的巧夺天工。

沈云谣望着那漆黑的洞口对他们说道:“我去看看如何。”

王辰逸内心惴惴不安,总觉得里面有什么东西在等着他们。他没有底气的说道:“我也要去。”

“好。你跟着我。”沈云谣爽快的同意了。

对于沈云谣的回答王辰逸有些意外,之前说要上来看看的时候对方就拒绝了自己,为此还争吵了好一会儿,更何况刚才还发生了那么危险的事情。按照沈云谣的想法,不应该还会让自己去未知的地方冒险的啊……可是这又是为什么?

其实刚才的事情沈云谣比王辰逸还要心有余悸,现在也只是表面上看着云淡风轻淡定无比而已。他会同意让王辰逸跟着一起去看看也不过是因为明白“只有让他时时刻刻待在自己身边才是最安心”这一道理罢了。

当然他还没有忘记叶枝山,沈云谣问道:“叶兄,你觉得如何?”

这句话不只是问他对这件事怎么看,更多的是问他想怎么做。叶枝山也知道这样的自己会是他们的负累,可村民失踪的真相或许就在里面,他不想轻易放弃。

挣扎过后,他还是放弃跟他们一起去探秘洞穴了:“就快天亮了,小雨要是看不见我定会着急。那我就在此等你们两刻钟吧,到时候若你们还没出来我便回去。”

岩上二人同意,然后立马小心的朝洞口爬去。

“来,小心。”沈云谣伸出手要接王辰逸。

王辰逸一手撑着洞口,另一只手递给沈云谣,“嘿咻”一声就落地了,然后两人马上开始往下走。

这里黑灯瞎火的,最开始只能看得见脚下几级阶梯往下走一小段路之后便开始什么都看不见。通道并不拥挤,除了刚开始的洞口仅容一人通过外,走过三四级阶梯后立马开阔了起来,王辰逸和沈云谣两人并肩而行也不觉拥挤。

他们在里边摸索了一下竟然发现了安置在墙上的火把,并且不只有一把,似乎是每过一段距离就有第二个火把,这里并不潮湿火把看上去还能用的样子。沈云谣心思一转,对王辰逸道:“不知道前面还有多长,我们先回去找叶兄借把火。”

王辰逸也懂他的意思,两个人回头去找叶枝山借把火把岩洞里的火把点燃。沈云谣拿出去点燃的是安置在墙上的第二把火把,他回到岩洞之后把第一把火把点亮了才继续前行。

王辰逸有些不解他那么做的原因,沈云谣看着他疑惑的眼神也给出了他的答案:“因为不知道等下会不会有分岔路口,我们先在洞口的位置点亮了火把做个记号,要是等下走岔了还能有个东西给我们回去的路做指引。”

王辰逸赞叹:“还是沈兄想的周全。”

沈云谣笑了,握着王辰逸的手握得更紧了,“你可跟紧别走丢了。”

“恩。”王辰逸也随手从墙上拿了一把点燃。

火把将两人附近的事物都照了出来。也不知道该可惜还是觉得幸运,这里除了光秃秃的石壁就只剩下脚底的阶梯再无他物。两人不知走了多久,一路皆是如此,一直在变化的只有越来越小的留在洞口的火光。

沈云谣望着前面没有尽头的路问王辰逸:“弟弟,我们走了多久了。”

“呃。”王辰逸试着回忆,“似乎半个时辰了。”

沈云谣点点头,然后回头看了一眼洞口的火把,火光点点若隐若现。实在是想不到居然那么深。

王辰逸:“这里到底是怎么建的啊?又是用来干什么的呢……哇!”

不知为何,王辰逸忽然脚下一滑,屁股朝地的摔了下去。好在沈云谣拽着他的手,否则后脑勺很可能磕到阶梯上。

王辰逸自嘲着笑道:“这种要凌空飞起的感觉我真的有些受够了……”一晚上两次!

沈云谣把他拉起来,笑笑:“那要我抱着你走么?”

“别开玩笑了。”王辰逸觉得自己丢脸死了,“咦。这里怎么潮潮的。”他摸了摸墙壁,发现这个地方有点潮湿,脚下的阶梯也有一些水。

闻言,沈云谣便蹲下身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突然,他跳了起来把王辰逸护在身后,聚精会神的盯着洞口方向看去,“小心。”

“怎么?”

“有人来了……”那原本安置在洞口的火把,渐渐朝他们走来!

章节目录 第53章 丧钟村(神秘通道2) 有人来了?!

王辰逸接过沈云谣递来的火把,仔细看那远在洞口的火光。

“那火居然真的在移动!”王辰逸小声的惊讶道。恐声音太大会打草惊蛇。

沈云谣对他点头不语,卸下背上的落虹横于胸前,等待不速之客的到来。

那人见他们停了下,理应是察觉到被发现了,可他并没有提高警惕反而那光芒靠近的速度加快了。

这点倒是让沈云谣略感惊讶,同时让他加倍警惕。

在幽暗的岩石通道里的三人谁都没有出声,五十个呼吸方才滴落一次的水滴和火焰燃烧的爆裂声便是这里仅有的声音。

王辰逸光是站着就冒汗,紧张非常。因为这里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交战地点,地方狭小沈云谣使的是剑完全施展不开,而且对方在上方占据地利,所以万一在这里打起来只怕是胜少负多。而往下的情况未知,若是有什么陷阱,到时候只会是腹背受敌。在这里迎敌实属无奈之举。

滴答……滴答……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那剑拔弩张的气氛逐渐发酵。

嗒嗒嗒……

对方行进的脚步声在通道中回响。正在逼近,呼出的气体仿佛要将空气点燃。

就在快要能看见对方样子的时候,那人先开口了:“沈小弟,你怎么一副要拔剑的样子?这里有什么情况么?”

听见这人的声音是叶枝山,两个人才松了一口气。沈云谣把剑背回去,拿回火把顺手还帮王辰逸擦了一把汗:“原来是叶兄。”

王辰逸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浸湿黏在额头上,他长舒一口气:“叶兄也真是的,怎么不早说啊。害我们警惕了半天。”他一手撑墙壁深深的吸了几口,刚才紧张到快要缺氧了。

叶枝山听罢,苦笑道:“这岩洞幽寂非常,我见你们都停下来了只怕是遇到什么情况,所以不敢出言打扰。没想到竟是如此……”

沈云谣示意大家继续往下走,并问道:“我们已经在这里走了近半个时辰,按理说你应该是回去村子里了,怎么会进来呢?”

王辰逸搭腔:“对啊对啊,小雨要是看不到你不担心害怕啊。”

“这一点也正是我准备要说的。”叶枝山回忆起来心里多少觉得有些诡异,“前面按照约定,我应该是你们进山洞两刻钟之后不见人出来就回去的。事实上我也是那么做的,可是就当我准备撑船离开之时,那漫天的白雾又来了……”

“本来我打算等到白雾散去再作打算,但是那小木船不知怎地就又漂回岛上了。无法,我便在岛上继续等,可是好一会儿白雾仍久久不散。如此这般,倒不如跟着你们一起来看看这里有什么东西罢。”

王辰逸觉得叶枝山说的有道理,但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自然。他望向洞口想看看白雾有没有散去,只是已经走的太远,看过去仅有一片黑暗。

……

“这里的路和前面的完全不一样了。”王辰逸摸着墙壁看着地面说道。

沈云谣点点头,把旁边的墙上的火把点燃。

他们从和叶枝山会合起,就开始每过一段距离就会点燃墙上的一把火把。这并不只是留下记号,更是他们发现差不多从那里开始,岩洞通道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沈云谣:“叶兄这里注意脚下。”

叶枝山应是,看着此时地上坑坑洼洼的地面和前面那些工工整整铺上的石阶梯形成强烈反差,只能隐约辨别出一点点楼梯的形状,石壁也是如此。如此对比起来,后面的这段路就好像是野孩子被随意放养了,无人管教,以至于走起来要格外仔细脚下免得被硌到了。所幸叶枝山非常习惯黑暗的环境,不然以他的眼睛状况,这种路怕是要蹲下来抱着膝盖一下一下的走了。

三人又走路了好一会儿,王辰逸用火把将四周照了一遍,“这里好像变特别开阔。”

走下来沈云谣确实感觉到路在一直变宽,但都没有到一下子就能察觉到的地步,而且这里已经没有阶梯了,所以他觉得应该是到了一个比较开阔的小房间。他去了王辰逸的另一边,给了对方一个眼神,两人心有灵犀的沿着墙壁走,并且将沿途的火把都点亮。

当他们点亮大部分火把之后,橙黄色的火光把这里照出了个大概。这是个估摸着能容纳百余人的空地,而站在最中央的叶枝山环顾四周,忽然惊道:“这是……三岔路口!”

闻言,王辰逸和沈云谣两人都退到叶枝山的位置,发现这能容纳百余人的广场的前面被分成三条路,唯一没变的是那路的尽头仍旧是一片黑暗。

王辰逸道:“现在怎么办呢?”

这一路走下来没有遇到什么机关陷阱,偏偏在这么大的广场前面设置了一个三岔路口。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猫腻实在是不好说,但显然是危险指数超标的可能性更大。考虑到目前没有遇到危险的情况,原路返回也没有问题,之后做好准备再来这里或许更加理智。

“继续前进吧。”

“恩?”王辰逸有些讶异。他不为沈云谣这么说而惊讶,他惊讶的是叶枝山居然也那么说。

沈叶两人各怀心思,他们没给王辰逸时间思考,就被沈云谣牵手往前走去。

沈云谣走在最前面,道:“大家跟牢了。”紧紧握着王辰逸的手在他耳边低声说,“特别是你别跟丢了让我好找。”他声音温柔似水王辰逸的耳朵却如同被火烧一般滚烫起来。

干嘛把我当小孩啊……

叶枝山倒是没有瞧见他们在干什么,独自低头沉思着。就这样三个人各怀心思向前进发。

三条路,大家商量过后决定从最左便的开始走起。偌大的广场一直延伸到三岔路口开始变窄,这里每条路的分叉口仅有两人并肩而立的宽度,仅容一人通行,于是和上山时一般,三人成队前行。

这分岔路口延续着广场那种结实的黄土但没有像洞穴开口那段路一样铺上板砖,不过墙壁和地面挖的是相当平整与广场那从墙壁到地面是都坑坑洼洼的没得比。

正是因为这反差让沈云谣更加警惕了起来。他一手持着火把一手用落虹开路,每走一步都在前方敲几次。

原本王辰逸觉得这特别像瞎子拿着竹杖走路的样子,但看到沈云谣认真的侧脸,还有或许是因为紧张而流下的汗水时,他所有的笑意都咽回肚子里然后融化到消失殆尽,静静的跟在他后面。

“到头了……”沈云谣的语气里有些惊讶。

王辰逸也是如此:“这才没走多远呢。”他看了看身后,距离分岔口竟不过三十步。

叶枝山在这狭小的小道里看了几圈,这两面墙光秃秃的实在瞧不出什么,“去另一条路吧。”

三人原路返回,这次走中间那条路。

和刚才一样沈云谣小心翼翼的在前面探路,同样的这条路也如之前那般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不同的是这条路没有很快的到达尽头,而是十多步距离的时候开始向右拐弯,再之后向前、左拐、向后……在当中又出现许多的分叉口。

王辰逸突然神色微暗拉住沈云谣的衣角,说道:“沈兄,如此小心翼翼的探路,不如大胆的往前走罢。”沈云谣回首不语,目光停留在王辰逸的脸上,安静的等他说完,“假设我现在让你们在这种狭窄的密道里设计陷阱,你们会怎么做让进入的人有死无生?”

两人思考了一番,叶枝山先说道:“在墙的两边藏着木刺,等人踩上陷阱触发之后,木刺从墙中蹦出。在这种小道里面躲不开只能变成人筛子。”

沈云谣:“在墙上设置机关小孔,在里面放出毒针什么的。”

王辰逸点点头,同意他们的说法,道“但如果是我。”他用脚尖点了点地面,“我还会在这地下放置长枪,将触发陷阱的人由下而上,左右夹击捅个对穿,让来者退无可退九死无生……”说罢他自己都打了个冷颤,感觉一阵阴冷风顺着脊梁骨爬进脑袋里。

章节目录 第54章 丧钟村(神秘通道3) 王辰逸自从进入岩洞密道开始就在思考。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而建造,里面是否藏了什么秘密?里面到底会不会有机关陷阱,如果有那么又会是什么样的陷阱?这些陷阱若是足够致命我们是不是应该回头呢?可一路走过来,不管是哪里都没有任何机关,是认为入口足够隐蔽不惧外人入侵的话那为什么这里又要做成迷宫模样?

因为黑暗与未知的恐惧占据了王辰逸的心,他只能通过不断去想去思考其他的东西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不被恐惧吞噬,可是这思想的漩涡还是将他拖入了这无解的问题中。

也许,这一切仅仅是庸人自扰。根本没有那么多问题,只不过是什么人单纯建起来玩儿的。

可不管怎么样,这又是一个无解的题。若对方有心设计陷阱,在这种狭小的地方里必定是有去无回,他们都不会有足够的反应时间来应对未知的陷阱。至少手无缚鸡之力的王辰逸和叶枝山绝对如此。

而那两个人听王辰逸那么一说,也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其实王辰逸所说的大家都能想得到,但沈云谣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观察四周的动静上没能分出神来思考这个问题。叶枝山则是怀揣着心事一路走来都是心不在焉不知道在想什么。

现在把问题点出来了——要么大步往前走大胆赌没有陷阱,因为防了也没有意义。要么打道回府,归途是安全的。

沈云谣握着王辰逸的手,讪笑道:“是我糊涂了。弟弟你认为现在如何?如果你觉得危险的话,我们先回去村子,然后我再回来,你在那里等我。”

沈云谣的手很大很暖,可王辰逸只能感受到贯穿心脏的冰冷。他不喜欢自己被当成小孩儿一样照顾,遇到什么危险就被保护起来,他也想帮助这个救过自己那么多次的男人的忙。只是他清楚自己到底有几斤几两,不论是悬崖上还是白岩上全都因为沈云谣自己才能还站在大地上,而自己什么都做不到。这份无力感才是王辰逸心灰意冷的根源。

我在这里只会让他分神照顾我……

看到王辰逸在想什么东西想的出神,沈云谣再次开口:“其实我……!”

沈云谣话才开了个头就突然拔剑,反手向身后的墙刺了过去!左手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这一切都在一瞬间法师,弄的王辰逸和叶枝山俱是又惊又愣,他们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沈云谣一下子弄那么大动作。

沈云谣沉默着把剑从墙上拔出来,仔细端详了一番后解释道:“刚才我感觉到这堵墙后面有人的气息,好像有人在偷听我们说话……刚才我这试探的一剑也没有刺中的感觉,可能是我想太多了。”

“有人……?”王辰逸冷汗直流。

闻言,叶枝山在脑中绘图,不消片刻便道:“这堵墙后面……好像就是第一条路的尽头。”

为了确保没有错漏,叶枝山闭上眼,指间在墙上轻轻滑过,他在脑中将三人走过的路确认过之后又说了一遍:“不错,虽然弯弯绕绕。但是这堵墙后面就是第一条路的尽头。”

叶枝山因为眼睛不太好,所以他其他的感觉会比常人都更灵敏一些,再加上他的记忆力相当出众,三人在迷宫中走的路迈的步子他都记得清楚,于是方才在脑中将迷宫草草描绘了一遍,竟然发现这堵墙后面竟然就是第一条路的尽头。

沈云谣眼中布满思虑,道:“可能是我感觉错了。不过我还是不放心,我们回去看看吧。”

其实沈云谣对自己的直觉还是非常高把握的,在战场上他就是藉由自己的直觉多次死里逃生,否则就凭他这样乡村农夫教养出来的孩子,断然是比不上久经磨炼的突厥勇士。这些事王叶两人虽不明白,但看着沈云谣的眼神也感觉得出来,他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

现在这个幽黑神秘的地方有其他人在躲藏着一直监视监听他们的一举一动的事实让人毛骨悚然。他看身后那四周的黑暗都像是谁人的眼睛和利爪,也许对方下一秒就在暗影里伸出手来突然用力扼住自己的咽喉,然后他带入更深的黑暗。

王辰逸有些麻木,感官上的麻木,连自己怕的整个人都在抖都一无所知。忽然间,王辰逸觉得手上一阵痛,他猛地看向右手,发现沈云谣用力的握着,一股力量从他的掌心传递到王辰逸的心里,让他安定了下来。

沈云谣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三个人都听得见:“别怕,万事有我在。”这句话仿佛一颗定心丸,叶枝山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其实心里也是相当紧张的。

现在想想叶枝山也不过是一个寻常书生,进入这种地方内心又怎么会不怕呢?再想想沈心一个小姑娘独自面对那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变态凶手都不露怯,自己男子汉大丈夫又怎么可以连一个小姑娘都比不过呢!更何况自己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沈云谣,还有叶枝山。

王辰逸越想越心安,抬头挺胸,把脑子里那些懦懦的想法全部赶跑。感觉到王辰逸用力的回握,沈云谣无声一笑。

三人沿路往回走,虽然出现了很多分叉路口,但是沿路都有用落虹在墙上划道做标记所以并不会迷路。他们顺利的回到广场并且再次探看那第一条分岔路。

走到尽头,沈云谣的手在三面墙上摸了一小会儿,眉头紧皱表情凝重。

看着沈云谣的表情便知道出问题了,王辰逸问道:“发生什么了?”

沈云谣对他们道:“刚才那地方真的在墙后面么?”

叶枝山十分笃定道:“是,就在这面墙后面。”他用手碰了一下和第二条分岔路之间的墙,将刚才的路线图再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点了点头。

“……可是,墙上没有剑痕。”

闻言,两人皆是一惊。

王辰逸走到前面去探看了一番,确实没有发现落虹把墙刺穿的痕迹,“那或许是有半步左右误差,大概在尽头再前面一点的地方吧。”叶枝山也同意这个说法。

“不。如果是这条路再前面的话,我当时刺下去的感觉应该是阻力比较大的,但是那时候我却觉得非常轻松,好像一捅就破。除非……”

这尽头之后有路,并且就在这尽头前面半步不足的地方。

三人心中都生出这个想法,他们无言的看了彼此一眼,心领神会,他们开始在墙上拍拍按按,脚在地上跺跺,试图在附近寻找出暗道的机关。

“沈兄,叶兄。你们来看看。”王辰逸低声叫道。

沈云谣立即赶到,“找到了么?”

王辰逸指着尽头那面墙以及左边的那一面,说道:“你们看,这两面墙背后都是空的。恐怕暗道就在这两面墙后面了。”

章节目录 第55章 丧钟村(暗道和任务) 沈云谣和叶枝山皆上前将耳朵附在墙上,又用力拍了拍,发现这两面墙背后的回声确实和其他的不一样。

沈云谣看了看自己腰间的落虹,又看了看近在眼前的暗道,思考着要不要直接破墙而入。

就在此时,王辰逸的声音又响起了:“你们看看这个地方……”他站在右墙一处,手指着脚下。

“王小弟还真是找东西的小能手。”叶枝山笑道,“这么快又发现了别的东西?”

王辰逸挠挠头傻傻的笑了一声,有些不好意思,没想到自己还有这样的技能。然后他蹲下来说道:“先不说这些,你们看看这地。方才我走到这里险些被滑了一跤,那时候我就蹲下来看看是什么情况,居然发现这里的泥土有点松动,看上去像是刚刚被挖掉之后又填回去的。”

叶枝山也蹲下来摸摸王辰逸所说的地方,发现确实有些异样,“确实如此,而且不知道此人是因为慌张还是怎么的,这土没踏结实……还有点潮。”叶枝山捏起一把土,嗅了一下,这有些潮湿的泥土还有股奇怪的味道,总觉得有些熟悉,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我们挖开来看看吧。”

王辰逸说完就要撸起袖子挖土却被沈云谣制止了。沈云谣面无表情道:“让我来。你们走远一些,当心危险。”

王辰逸和叶枝山两人往后退了几步,沈云谣才开始挖起来。沈云谣的动作很快,没一会儿,他便停下了动作,说道:“这里……有个机关。”

这个机关就是个石块模样的东西,非常简单,只要扭一下就可以了。沈云谣眼神示意了一下,让他们警惕四周,然后就扭开了这个机关。

四周仍旧是安静非常,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但当三个人都望向第一条路的尽头时,却看到了左侧那堵墙竟然向上圣骑,无声的打开了,显露出一条幽暗的暗道。那么一面墙就那么“消失”在他们眼前,而且完全没有一丝声音,着实让人惊讶。

王辰逸心道:如果不是沈兄感觉到了异样,我们还不知道要在这里转悠多久。同时,这也证明了这里存在着除了我们之外的第四个人,甚至更多……

王辰逸心中的恐惧仍然没有消去,但他不会选择退缩,甚至有一种快感一股热血正冲击着他。这种快感就像是寻宝,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寻找线索,解开谜题最后找到宝藏的成就感,让人热血沸腾。虽然这个宝藏或许会很吓人。

三人等了好一会儿之后确认了没有其他事情发生才动身走入暗道。

沈云谣仍是走在最前面,“那人是开了机关之后就埋上了。如果这人是进入了暗道,那肯定在这里有机关把门关上。”他在暗道入口寻找片刻,发现了和刚才那机关石头一样的东西,他扭动一下,果然暗道的门无声的关上了。

此时,沈云谣心中的不安在不断的发酵膨胀。既然暗道开关都悄无声息,那个跟在他们身后潜入的人只要默不作声,不靠的那么近,他绝对是没有察觉不到的。这种感觉就像是……故意引他们进来!

白岩上的秘密通道是王辰逸无疑撞破的,在此之前都相安无事,可是在他们进入之后外面再次无缘无故掀起的白雾本已是诡异,现在又在勾引他们前往更深处的地方。这就像是守卫宝藏的人,若你们不打宝藏的主意便相安无事,可动了“歪心思”的他们,想必那个守卫此处的人打算将他们一网打尽。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动手,或许就在下一刻,或许就在他守卫的东西之前……

沈云谣思考了很多,让他现在产生了想回去的念头。虽然他不怕危险,但他怕王辰逸有危险。

王辰逸察觉到沈云谣有些异样,出声询问了一句。沈云谣摇头,强颜笑道:“没事。”

沈云谣清楚,他是这里最强大的人是带领着他们的“将军”,如果他都心生怯意,只会让他们更加恐慌。他要更加的镇定,因为这里的“东西”他非要看看不可,这是他的任务。

而且总觉得这里应该和那个人说的事情有关……

章节目录 第56章 丧钟村(秘密) 暗道里再没有其他的分岔路,也不再有机关阻拦。

这样顺利的一路也让其他人心里放松不少。叶枝山开口问道:“请问一下现在是大夏几年了?山中无岁月,在这里待久了有些记不得时间了。”最开始他还有去记下今天是哪一天,又会过什么节日,可实在是太过荒凉,日复一日的过着同样的生活,叶枝山渐渐淡忘了时间。

王辰逸答道:“今年是,大夏四百零二年。”

叶枝山再问:“那这两年可有什么新鲜的大事儿啊?”

王辰逸想了想,说道:“三年前突厥大范围侵犯我国,一年前最危险的时候甚至突破到了双月关。”

闻言,叶枝山震惊,他记得赶考前一年突厥人突然和大夏打了起来,因为当年对方和秋水国师所签下的和平条约数百年两边都不再有什么大冲突,所以大夏这边完全没有防备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可他却完全没有想到连双月关都被突破了。

双月关,是突厥入侵大夏,和大夏防守最关键最重要的一道关口。因为如果突厥突破了双月关就能直达大夏的腹地——“三川”。一旦侵入到“三川”就意味着洛川云川和凉川都会迅速占领,然后突厥人就能顺着河流攻下更多的地方。谈论到家国危机,男儿的热血就开始沸腾起来,他道:“最后呢?我听闻那位迟羽迟将军本事了得,这双月关该是让他收复了吧?”

沈云谣听到迟羽这个名字,勾了勾唇角。虽然仅仅是寥寥几面之缘,但可以看得出来那位将军是位非常单纯的人,喜怒哀乐都会写在脸上,而且就如叶枝山所说,他的功夫确实了得,远在自己之上。不过收复双月关的并不是迟羽将军,而是自己。不过这件事其实并不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出力便是。

王辰逸笑了,“我不知道那位迟羽将军有多厉害,但收复双月关的并不是他哦。”

叶枝山挑挑眉,有些兴奋:“哦?那又是如何收复的?”

王辰逸嘿嘿一笑:“收复双月关的人就在你眼前!”

“不会吧……”叶枝山看了看王辰逸,有些汗颜……

“嘿嘿!没有错,就是沈兄啦!”王辰逸咧嘴一笑,灿烂的像朵花儿。

王辰逸的笑容非常有感染力,光是看着叶枝山也跟着翘起了嘴唇,“没想到啊。”我还以为是王小弟那……“沈小弟真人不露相呀。叶某不得不感叹英雄出少年呀!”

沈云谣摇摇头,“叶兄过誉了,小弟还当不起‘英雄’二字。”

王辰逸道:“沈兄这也未免太妄自菲薄了。都说的你仅凭一人之力就夺回了双月城,就这还当不起‘英雄’二字么?”

“仅凭一人?”叶枝山那总显得憔悴的脸突然变得光彩了起来,这种类似秋水国师般传奇的经历总会让人兴奋起来。特别是他这样其实从小立志想当个保家卫国的军人,可是碍于家庭和身体条件没有办法达成的人来说,沈云谣简直是他膜拜的对象。

听着王辰逸那么吹捧自己,沈云谣心里特别自豪,但是当着其他人的面那么说又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厉害。里面还有很多东西你们是不知道的,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

王辰逸一脸期待:“那你说说看怎么不简单嘛!”

“……以后再说吧。”

到不是沈云谣不想说,确实是现在不是时候,不论是他们现在的处境还是背后的原因,都不是时候。

叶枝山了然,明白现在他们的处境并不是能优哉游哉听故事的地方,他打算问最后一个问题:“请问一下现在是几月了?”

王辰逸答道:“十一月中旬。”

叶枝山点点头,他感觉这气候也不过是十月初,居然已经十一月了。叶枝山苦笑道:“再过些日子就要入冬了吧。”没想到连冬祭都过了呀……

王辰逸看着他的表情,明白他思乡的念想。他拍拍叶枝山的肩膀,笑道:“等我们出去了,一定带叶兄回家。”

“好!”叶枝山的眼中柔情满溢,装满对家的向往。

王辰逸光是那么瞥了一眼就被触动了。这眼神正正好好挑中他心中的刺,击中他对那个“家”的念想。叶枝山还有家可想,但他呢?生养他的家乡,养育他的父母,就在他“一觉醒来”之后全部消失了,甚至在他的脑海都消失了。

王辰逸还沉浸在独自伤感的氛围里,忽然一下就撞到了沈云谣的后背。走在最前面突然停下脚步的沈云谣开口说道:“看来我们的闲聊时间已经结束了。”

他们望向前方,呈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巨大无比的石室,比前面那个广场还要大了一倍,有四五人高。里面摆放着石桌和石凳,在角落还有一些随意放置的器具,而隔着他们最远的地方似乎还有类似于厨具的东西。而最让他们惊奇的是,这个巨大的石室居然点着蜡烛,那蜡烛绕着石室点燃了一圈,将整个石室照亮了不少。

“那人还真是好心,居然帮我们点灯了。”沈云谣低声念了一句。

王辰逸和叶枝山也从暗道里走了出来,看着这个石室也惊叹了一声。

叶枝山道:“这里虽然很大,东西却很少,而且看上去都是上了年代的样子。”他走近一张石桌,眯着眼睛瞧,在石桌和石凳上的灰尘快比他脸皮都厚,“已经很久没有人在这里了。”

沈云谣则去到另一个石桌旁,桌子上有一些碗筷,看样子是用过之后就扔在了桌子上,碗里还有吃剩的食物,长时间放置在外的剩食发出阵阵恶臭,“确实很久没人在这里了。而且还有人‘路过’这里,他们还在煮了东西吃。”

说到吃的,王辰逸突然就觉得饿了,他今晚才吃了两个山果,现在肚子饿着呢。他可怜巴巴的看着桌上的剩食,脑海里想着沈家吃的好东西。

他们继续在石室里查看,最后得出一个结论,这里曾经有许许多多的人住在这里,这个石室就是他们的大厅,那些人在这里吃食,在这里议事,甚至地方那么大,也挺适合小孩子在这里跑跑闹闹。

而最让叶枝山吃惊的是,他们的蜡烛。

叶枝山捧着一柱吹熄的蜡烛,眼中的雀跃有些难掩,“这蜡烛莫非就是秋水国师说过的那种可以永远不熄灭的蜡烛!”

王辰逸听到秋水国师四个字,也兴奋了起来,“什么?!秋水国师还知道这种东西?”

叶枝山摇摇头,又环视了一圈石室,沉声道:“我觉得他不只是知道,秋水国师肯定来过这里。”

“这么肯定?”

“是的。”叶枝山将那蜡烛再次点燃,放在石桌上,“五年前,在我赶考之前几年,我曾经在洛川买了一本书,据说是当年秋水国师的手记。不过是誊抄版的,不然肯定不会有那么多本。上面记载了很多他的所见所闻,其中开头的几章有这么写道,‘密林岩山之中有此白土,水中化雾,遇火不灭,此土制成烛,永世炎燃,神物也。’”

沈云谣也有些好奇:“你的意思是,这蜡烛就是用秋水国师所说的那种白土所制成的?”

叶枝山点头:“你们试着回想一下我们来湖心岛时发生的事情。当我们的船行至湖中不久之后,是不是泛起了白雾?我想那些白土就在湖下面,当时沈小弟用的竹篙撑船,竹篙触碰到那些白土的表面使的白土翻起,这些白土遇水化雾,所以才突然白雾迷蒙。”

两人想起来确实是如此。

“然后就是我们手中的火把。或许你们也感到奇怪了,为什么火把好像永远都烧不完?按照我们进来的时间,这些火把早该燃尽才是。可是,它现在还在最上端燃烧着……”叶枝山说到最后声音都因为兴奋而颤抖,“没想到我们真的遇见了这种神物!秋水国师说的是真的!”

沈云谣问道:“那本书还有没有写其他的东西?关于这里的。”

叶枝山叹道:“很可惜,国师没有写关于这里的东西。他甚至连这种白土具体在哪里都不曾透露一句,仅仅两三句介绍了一番,当时我和朋友们讨论时也是当做怪谈笑笑,都没有当真。据说他寝殿有一根蜡烛就是这种白土所制,夜里查看文书时常用。如今想来,那本书或许真的是国师所写,里面的事情都是真的。”叶枝山过目成诵,对自己看过的书非常有把握完全记下来,所以他非常肯定秋水国师没有介绍过这个地方。

兴奋过后,叶枝山突然失落,他将这里和阿牛哥联系起来,得出了一个结论。他非常郑重的说道:“王小弟,沈小弟。我可能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了……”

“或许不太准确,但应该非常接近。”叶枝山继续说道,“阿牛哥曾一口咬定那‘啕山’里有毒蛇猛兽,凶险非常,绝对不让我靠近,村民们对那座山也是忌讳莫深,只道是祖宗教诲。然后再从湖心岛一路看来,我大胆的猜测,这里曾经就是村民们住的地方。或许是很久之前,久到连村民都不知道为什么那座山祖先们不让他们来,不知那突然掀起的白雾又是为何。”

“曾经阿牛哥找我学过识字写字,可是我手头上没有一本书,没有教材只好教他一些粗浅常用的字。可后来他单独找我学了好一些字。当时我没有太在意,现在想起来,将那些额外教给他的字打乱重组之后,他想写的或许是……”

“我愧对祖先,将外人带入禁地,找到祖居。不知他们想做什么,但我觉得危险了,请救救我们……”

听完,王辰逸心凉了一片,“你的意思是,阿牛哥无意中发现了这里,又带了外人来到这里,那些人又不知道在这里做了什么让他觉得恐慌,所以他打算写信求救?”

叶枝山点头应是。

王辰逸倒吸一口凉气:“这样一座与世无争的小村子变成了‘丧钟村’的最大秘密就在这个地下空间里。那些人到底做了什么!”他的手握成拳,全身都在颤抖,说不出是因为愤怒还是害怕。

沈云谣也深呼吸了几口,对他们道:“如果这里真的是他们的祖居,那么肯定不止这一个地方。我们走吧,去看看那些人到底干了什么好事。”

就在沈云谣说完话的瞬间,石室的一处无声的打开了一扇门,正好就在他们面前。

沈云谣冷哼一声:“他们要等不及了,在提前欢迎我们……”

章节目录 第57章 丧钟村(地下城) 那扇“石门”和暗道的开启方式不同,是真正像门一样朝左侧打开的。虽然对方那么迫不及待,但他们三人仍需做好准备才敢走进去。

一进去他们就退出来了。倒不是因为看到了什么危险的东西,而是里面太黑了,完全没有亮光,和刚才点满蜡烛一室昏黄的大堂完全不同。拾回火把后他们重新出发。

这间小石室应该是一件卧室,在石室的墙边有个矩形的大石头,在石头的旁边有一张很小的木床,联想在一起就是这间卧室的主人刚生了小宝宝,一家三口都睡在这里。卧室相当大,比起沈云谣的卧室有过而无不及,只是与刚才的大堂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了。

小卧室里干干净净,除了那两张床外只剩下蜘蛛网和灰尘了。

王辰逸道:“看来确实如同叶兄所猜测,这里当真是阿牛哥和村民们的祖居,当他们从地下迁居到山上之后将一些细软和不好制作的东西都带走了。”比如床单被褥,这些晚上就要使用,但是没办法在这深山里突然就做出来的东西。

不过在这里也应该是没什么太多可娱乐的东西,王辰逸和沈云谣“搜家”的时候也没有发现任何娱乐的东西,就叶枝山所说,这里连本书都没有教书识字都难,简直难以想象生活有多乏味。

沈云谣点点头,四周鸦雀无声,完全感觉不到其他人的气息,他说道:“我们走吧。既然对方知道我们来了,甚至给我们开好门,之前肯定在这间卧室里。现在找不到他应该通过这间房间去了其他的地方。”

似乎为了回应沈云谣的话,那个看不见的“他”又打开了一扇石门。

沈云谣见状,大喊一声:“冲过去,抓住那个人!”说罢立即跑了过去。王辰逸和叶枝山听到指挥,迅速跟着沈云谣的脚步追了上去。

只是当他们来到这间新的卧室时,已经看不见那人的影子了,取而代之的是又一间漆黑的卧室。他们照了一圈,也没在这里发现那个人的踪影。想必是在一片漆黑里再次躲入其他的房间了。这石门开关无声倒是给对方不少好处。

沈云谣没好气的说:“呵,跑得倒是挺快。”

叶枝山道:“我们在附近找找机关吧,应该是和暗道的那个差不多才是。”

他们应了一声,开始分头找开关去了,不一会儿就找到了,扭开机关,一扇门就在他们面前打开了。如此往复,他们记不得到底来过多少个房间,但他们看得出来没有去到过重复的房间。这个地下的村庄实在是大的让人惊叹。

王辰逸有些累了,他记不得从白岩处下来之后到底过了多久。他现在又累又饿,从悬崖的山洞开始走了一天,腿脚又酸又痛,虽然理智告诉他要坚持下去,但是这些卧室的床提醒着他或许该好好休息一下了。王辰逸谨慎道:“要不,我们休息一会儿?”说罢他一屁股坐到地上,也顾不上那两人会不会说自己没出息更顾不上屁股疼不疼,他只知道的腿应该好好放松一下了。

沈云谣看着王辰逸的样子有些心疼,觉得也是时候停下来放松腿脚。只不过还没来得及说一句,就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吸走了注意力。

就在王辰逸坐下去的瞬间,他背后的那面巨大的石墙的中间一大块突然转动了起来。而最让他们吃惊的是,那面墙背后有光……

章节目录 第58章 丧钟村(迷失) 叶枝山哭笑不得:“王小弟,你还真是个宝贝……”

王辰逸虽然感觉到了但不知道自己坐到了什么,他跳起来一看,发现屁股下面凹下去一块石砖大小的小槽,皱眉委屈道,“我说怎么那么硌屁股。”同时也发现身后那个亮着光的房间。

沈云谣看了一眼他的屁股,启唇欲说什么又放弃了,他道:“我们走吧,看看。”

三人一同走去,进去之后发现是一个特别宽敞的房间,墙边点满了蜡烛,所以把整个房间照亮了。不过里面除了些干草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

“你们觉得这里是干什么的?”叶枝山看不出什么门路。

沈云谣走到那堆干草前,撩开来,发现里面有些零碎的兽皮和木块,“或许是储物室?”

叶枝山道:“有道理。不过这个地下村庄,不,这里更像一个地下城。这个地下城那么大,房间多如繁星,相比之下这个储物室就显得太小了。”

沈云谣同意:“他们这里估计有分类归置,这一间或许只是储存皮草,用以缝制衣物的。这样的一个地下城,应该还有储存食物的房间才是。”

王辰逸在他们分析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储物室里走动。忽然,他想起了什么,跑到房间入口,发现门口内外都有石门的开关,可是他打开储物室门的是地上的暗格……

如果这是过去村民们制造的,又为何在多此一举在弄了石块机关之后又弄了开启同一道门的暗格机关呢?如果这个暗格式的机关是外来人弄的呢?又或许这个机关开的并不是眼前的这扇门,而是在这黑暗中的其他门呢?既然如此,那么那个一直领着我们走的人会不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在身后凝视着我们了呢?

王辰逸越想越怕,脊背发凉。心中的疑云不断蔓延,他试探着再按一下那个暗格机关。结果那个储物室的门纹丝不动!证明他的猜想是对的。那么在这个漆黑的卧室里是不是有其他的门呢?此念末了,一声清脆的陶器破碎之音传入耳中。

王辰逸看过去,发现在卧室床边有个小小的门,他受到蛊惑般,一步一步朝着声音源头走去,。

“弟弟!”

沈云谣这声叫喊把他的意识拉了回来。但是晚了!储物室的那块石板已经关闭,床头的小门也被关闭,幽暗的石室将他们重重隔离,任由他们怎么呼喊也听不见对方的声音。

王辰逸有些慌张,一边用力的呼喊沈云谣和叶枝山一边使劲的捶打着来时的门。理所当然,石门纹丝不动,那石头岂是那么容易叫他打动的?手捶的发疼之后,他也冷静下来,在门口附近寻找开关。

“……没有?”王辰逸瞪大了眼睛。

果真如同他所猜测,这一路走的太顺利,完全忘记了他们是后来者,那些“外来人”至少在这里一年以上了,他们知道的对方肯定知道,但有那么多时间也足够将这里的机关再改造增加一些。会不会从他们前往“啕山”开始,一切都在他们计划之中呢?

发现白岩的上的通道,分岔路口的暗道,甚至是他们在地下城行进的路线……

如此一想,就有一个他非常不愿意得到的答案。

外来人不只是他和沈云谣两个人,更不只是那些活在回忆和对谈猜测中的人。

还有……叶枝山!

王辰逸怒吼:“沈兄危险!”

章节目录 第60章 丧钟村(丧钟) “弟弟!”沈云谣用力敲打着石墙,呼喊着王辰逸。

叶枝山也在周围呼唤王辰逸。

可是始终没有人回应。

沈云谣拔出落虹,“刚才他是在这里消失的是吗?!”然后直接劈了下去。

那一剑用了沈云谣八成的力量,却仅仅劈出了一道小小的痕迹。沈云谣惊讶与这些石头的坚硬,若非落虹,别说劈开一道小小的痕迹,只怕这一下劈砍会让整把剑都碎掉。

但沈云谣也顾不得那么多,他有些失去理智,对着那石墙一下又一下的劈斩哪怕虎口都被震出血来,也要劈出一个门。

叶枝山连忙拦住沈云谣,劝慰道:“沈小弟不要慌乱。这些石墙说厚不厚说薄不薄,你这么劈砍下去,要多久才能弄出一个门来?”

沈云谣现在心情极差,语气有些收不住,“那你说有什么其他办法?没有的话就给我滚开!”抬手就又准备砍下一剑。

看沈云谣现在的样子,再想想王辰逸说起他功绩时那副自豪自满的样子,叶枝山非常了解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有多深厚。此时若他只是简单的劝慰沈云谣说王辰逸没有事,断然是听不进去的。

得想想办法……

叶枝山也放开沈云谣的手,他冷静道:“我再说一遍,这些石墙说厚不厚说薄不薄,如果你真的那么劈砍下去最少要画上几天的时间。那时候没有食物和水的我们还能撑得住么?”

听了他的话,沈云谣的手顿了下来,表情凝重,似是在思考什么。

叶枝山知道这样是个好兆头,这时候沈云谣就是需要冷静下来。他对着沈云谣沉稳道:“这面墙到底有多厚,其实我们都不清楚,但我觉得还不至于能完全隔绝我们的声音。如果他听到了声音绝对会回应我们不是么?”

“对……”

“既然如此,他没有回应我们只有两种原因。第一就是最坏最坏的情况,他已经遭遇不测了……”

沈云谣握紧拳头,鲜血从指缝里渗出来。

“第二种原因是,他已经不在这堵墙后面了。王小弟是最清楚这两件石室情况的人,如果他不在墙后等待救援那么应该是觉得我们从他的来路救他没有希望了。”他一只手搭在沈云谣的肩上,“你是最了解他的人是吗?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他真的会坐以待毙吗?”

沈云谣现在的思绪很混乱,但他还是轻易的得到答案,“不会。”

“请你记住你说的。他肯定是相信我们不会放弃他,所以他也没有放弃。如果你也是那么相信他的话,就不应该在这里浪费时间。”

沈云谣点点头,用力说道:“对!相信他。”他重复了很多遍,就像在说服自己。

叶枝山看他恢复了理智,才放下心来:“走吧。”

……

这地下城的房间门左右不一,很多的有三四个门口最多的甚至有七个。他们没有方向没有地图,全凭感觉走,最开始他们在墙上留下了箭头记号,但是走了好久好久之后,居然发现碰到多次走过做了记号的房间。最后决定在墙上刻下数字来做印记。

“发生了这些事情,我也有点乱了……”叶枝山无奈道。

本来根据叶枝山强大的记忆力,应该是能描绘出一张小地图的,可惜最开始他们是被人领着走的,后来发生了王辰逸那件事,如今他有些分不出东西了。

沈云谣道:“无妨,弟弟若是看到数字标记,就会跟上我们的,如果他在我们前面也会弄点小记印。我们要相信他。”他无时无刻都要告诉自己,告诉自己要相信王辰逸相信他会没事,仿佛这个信念一消失他就会立刻疯掉。只是他不知道现在的自己在别人眼中已经是个疯子了。

“这边还没去过。”沈云谣在墙上刻下数字,这已经是第五十四个房间了。

叶枝山苦笑:“这一路都没碰到过他,等他见了这些数字,怕是要追上来也得好久。”

沈云谣也有这样的担忧,但他不敢轻举妄动,不敢回头,只怕在某个瞬间就和他失之交臂。现在还有一个让他担心的是,王辰逸肯定饿了……在地下城大厅看着那些剩食的眼神太过直白了,不知道他能不能撑住。

他们打开这扇门之后,发现了一个楼梯,蜿蜒向上不知尽头在何处。

叶枝山和沈云谣面面相觑,均是没有想到这样的地下城还有第二层。他们针对是不是该继续往上走展开了一场小小的讨论,最后决定先上去看看,但不论上面有什么都不做过多停留。

他们踏上楼梯,本以为要走好一会儿的楼梯却没几步就到头了。

映入眼帘的是一间明亮的房间,从前面走过来得知,能留着蜡烛的房间多半都是重要的房间,想必这一间也并不例外。

而事实也正如他们所预料的,这个房间非常不一般,房间的墙上地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字,不过这些字词都不成句,就像是随性就弄刻两个字一般。这些一看便知是用剑划出来的字,只不过这些字都刻划的很浅,而且字歪歪斜斜,给沈云谣的感觉就是这个人使不好剑又或是剑不趁手。而印证这一点的就是,房间的地面上插满了剑刃却没有一个有剑柄。剑刃林立,宛如一面白镜,壮观非常。

叶枝山小心问道:“要不?进去看看?”

受到好奇心驱使的不只是叶枝山,其实沈云谣也想去看看,而且某一间房间里传出一股异味。不过,对王辰逸的担心胜过一切,他拒绝道:“我便不去了。若叶兄想去看看也无妨,我就在此处等候。不要走太远了。”

叶枝山应是,朝着右边的房间去了。而沈云谣守在原地,他看着满地的剑刃,心中有些兴奋,他从小就喜欢这些刀刀剑剑的玩意儿,不过一家安宁,所以不曾有机会舞刀弄剑,他也以为原本会平平淡淡在乡野里和他的家人度过平淡的一生,又怎料如今这般。

沈云谣随便拔出一把剑刃放在手心细细端详一番,然后用力的弹了一下剑刃便响起了清脆的声音,他低声道:“当是把好剑。可惜……”

可惜它的主人将它们全都扔在这里了。

就在沈云谣感叹的时候,叶枝山从不远处传来声音:“沈小弟快来!这个是……”

章节目录 第61章 丧钟村(玄书-启) 如果不是非常特别的东西,叶枝山应该不会叫的如此迫切。沈云谣考虑再三,决定去看看叶枝山到底发现了什么。

沈云谣一进去,最先映入眼帘的也是满墙的字,只是这里写的不是那些不成句的字词,而是清一色的“死”……然后他看见放在房间中央最显眼的铸剑台,那旁边还有熔炉、剑范以及各式工具。

最后便是一人的尸体横陈在叶枝山面前,死者五官端正,眉目间流露些许稚气,若不是因尸斑也算得上一位俊公子。他胸前插着一把剑,这次不再只是剑刃,还有剑柄是一把完整的剑,从死者身上的尸臭尸斑以及双手握剑的姿势可以初步断定此人已经自杀许久了。

但他觉得这里远不止这些。

“沈小弟你来。”叶枝山挥了挥手中的书,“这个。”

果然!

沈云谣绕过铸剑台,走到叶枝山身边。

“你看看这本书。它是在铸剑台的暗格里找到的。而且我们来之前应该有什么人先到过这里把东西都翻乱了,不过这本书藏得很深没被找到。”

沈云谣挑眉:“既然是暗格你怎么发现的?”

叶枝山低下头有些不好意思,“说起来有些丢人。我眼睛不是不好吗?总是眯着眼睛看东西,视野不大,而且一开始注意力都被这一墙的‘死’给吸引过去了,没有发现地上的这个尸体。等我走近之后踢到了他才发现地上有尸体,当时吓得我踉跄的退了一步,脚后跟就那么撞到了这个小石阶上。”叶枝山蹲下来指向铸剑台下方的一级小石阶,“那暗格就那么打开了。”其实他的脚后跟现在还疼着……

沈云谣踢一下那个石阶的角落,发现铸剑台上正中央的位置打开了一个暗格,那个大小正好可以放一本书。

“这本书的内容让我非常吃惊,我仅仅是粗略的一番就看到了里面有秋水国师的字眼,甚至涉及到了‘长生不死’这种玄幻的东西。”叶枝山眯着眼睛看看这本书又看看沈云谣。

沈云谣听到“长生不死”四个字突然就怔住了,但旋即恢复了原来的表情,“竟有如此玄幻之事?”

“此人言之凿凿地说道确有此事。但我觉得此事有些蹊跷,所以请沈小弟一起来看看。”

“如何?”

叶枝山看着满墙的“死”,脸上露出一抹疑虑,“我总觉得这本书并不像是他写的。”这个他指的是地上的死人,“而且撇捺之处似有种微妙却说不上来的感觉……”

……

王辰逸从地上艰难的爬起。刚才的画面太过有冲击力,一时之间无法适应,他缓了好久才缓过来。王辰逸不敢闭上眼睛,现在他只要合上双眼就会回想起那悬在头上的一片尸林,血腥恐怖的让人窒息。

这里怎么来的那么多尸体。男女老少,至少挂着上百条人命……

那些村民难道就是……

“得去找沈兄他们。”王辰逸也顾不上身心都难受,抓起火把就去找这里的其他出口。

引他来这里的人不知目的为何,自从他到了这个黑暗的储尸室之后就再没有动静。虽然他百思不得其解,但也不得不感谢对方的不杀之恩。而现在,他需要赶紧和沈云谣他们会合,将这里的事情告诉他,也要让他警惕叶枝山。

王辰逸步伐不稳,这片尸林对他的打击太大,纵是他千万次暗示自己要镇定也免不了心生恐惧。一室黑暗,好几次王辰逸都被地上的残肢绊倒,跌跌撞撞仿佛站起来就是为了摔倒一般,而最后这次他一头撞到了石墙上,撞得他头痛欲裂,一行温热的液体从他头上留下来,这疼痛让他清醒不少。

啪嗒。

什么东西掉落在地上的声音引起了王辰逸的注意。他蹲下去,发现地上正躺着一本书,他轻轻的翻开一页,上边写着。

“有缘人。当你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死了,但希望你能将这些事情带出去。还我一个清白……”

章节目录 第62章 丧钟村(玄书-真伪) “你能看到这本书,我必然是已经死了。对我来说其他的都无所谓了,只是接下来的所写定要让世人知晓。”

“江离,我的八师兄。他比我早入门一年,年纪与我最为相近,平日里和我最为亲近。虽然此人心肠歹毒,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武功高超,如今,此世只怕仅有我师父一人是他对手。”

“当年他弑师叛门,带走师门的两柄宝剑。这两柄剑一名‘落虹’一名‘鸿影’。‘落虹’是把削铁如泥切金断玉的宝剑。饶是我醉心锻造之技,多年以来也不曾造过一把与它一般的剑,寻常刀刃甚至不能与它相碰,否则轻易便被斩断。”

“如此宝剑在师门也是不展示出来,甚至有专门看管这两柄剑的人。当初我有幸在师伯,也就是八师兄的师父出关之时藏于树林见过‘落虹’一面。”

“‘落虹’外表与寻常白刃无二样,朴素非常。只是它的锋利程度却是我寻遍大夏也找不到第二种东西可以与其媲美。光是想起就让我热血沸腾无论如何都想寻到一把一样的剑。不过阅览过诸多古籍,潜心磨砺锻造之技仍是得不到第二把‘落虹’。”

“这样的宝剑当是师门代代传承,作为镇派之宝供奉起来。不过江离此人得见‘落虹’如此威力,心生歹念,竟然亲手弑师,是为所有同门所不齿。”

“饶是师伯如此绝世高手诸般武艺登峰造极,也断断不会想到有朝一日竟被自己最心爱的关门弟子在背后捅上那么一刀。可怜师伯一生痴迷武艺,仅晚年收下那么一位弟子,却是如此大逆不道之人。”

“说到江离此人却又不得不提到你们所敬爱的那位秋水国师。”

“前些年开始在市面上流传着国师的手记,有些手记的内容看上去玄幻但其实都是真的,比如你们现在周围的蜡烛,便是手记里第八章第二十一节所记的那种白色神土。只不过手记的内容并不完全。”

“江离就是秋水国师的后人,他身上有着手记的原版。最初流传出来大概就是由他出手传播的。我是在猜不透他为什么要散布手记的内容,毕竟我和这种狼心狗肺之人并不同路,他那些想法自然是寻常人猜不透的。”

“至于为何我会知道这些?自是当年我们刚成为师兄弟时,幼年时他不识字,他央着我给他说的。而秋水国师手记中描绘了他多次历险的经历,此间种种横跨三百余年,自大夏建国之初直至皇帝对天告讣他身死前三年。寻常人不过一甲子的年岁,这四百年来庇佑大夏的国师常识中自然不会是同一个人,坊间流传‘父死子继’那样的先生弟子模式最为人所接受。”

“但,他并不是寻常人。秋水国师懂得妖术。”

“外头的国师手记不过是其中最不重要的部分,手记最后最重要的地方写着他‘长生不死’的秘密。”

“年少时我不过将此当作传说看待,不当真。确切内容已经忘记,只是他书中的确写着前往某处‘圣地’,他将那长生的秘密绘于‘圣地’的石壁上。”

“而最后便是我在这地宫的故事。”

“四年前,那是我们师门决裂之后的第一次遇见。仅此一面,我便得知他已经找到了长生不死的秘密。因为他的面容宛如少年,与我们决裂那天并无二致完完全全就是我记忆中的模样,在他身上丝毫没有岁月的痕迹,丝毫看不出已是知天命之年。”

“显然,他也认出了我。或许是我望向他背上的落虹和鸿影的目光渴望的太过明显,让他知道我一直在寻找‘第二把落虹’的事。他对我说,他知道如何再铸一把不输落虹的神剑,这种锻造之法就在‘圣地’的石壁上有记载。”

“江离将我带至此处,我与你们一般,讶异于在这种地方存在如此大规模的地宫,并且真的存在那种‘永燃不灭’的神土,再加上江离本身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国师之谜的解答。对于长生不死这东西,我立马就接受了,甚至说是深信不疑。这种神仙秘法都有的他,有神兵谱当然也不奇怪。”

“怪只怪我对神兵过于痴迷,对他这样连师父都敢下狠手的人都放松警惕。为此我确实尝到了苦果,只是代价太大我已经看不见今后的阳光了。”

“此处存在媲美落虹硬度的石料,他告诉我用这种石头铸剑必成神兵,最初我认为以石入剑是个笑话。但当我真正开始用那些石头铸剑时却发现,当真是比普通兵刃要厉害的多。我相信只要我潜心研究,必能铸成神兵。”

“就这样,我在这地宫里不见天日的研究铸剑之法,一待便是三年。就在神兵即将大成之时,我才幡然醒悟,他那样的人连师伯那样厉害的人都敢杀,更何况是我这样只有三脚猫功夫的人。一旦神兵铸成,他怎会轻易放过我?”

“就在我总是只差一点点,却不知到底差了什么的时候,江离又出现了。”

“他将最后一步告诉我——以活人祭剑。”

“同时他还道出长生不死的真相。那便是以活人的精血来投喂自己,让自己永葆青春。”

“这么一想,我的思路一下就打通了。秋水国师在时,大夏灾难不断,天灾人祸,而他的手记里居然记载了史书里所有的灾情,甚至远比史书记载的要详细。如果说,这些灾难完全是人为的,只是那秋水国师为了自己的私欲,为了自己的永生而牺牲了其他人呢?”

“想到这里,我不仅脊背发凉。既然我知道了他甚至是国师的秘密,那么此时的笑面相迎就会换成彼时的断头刃。”

“只是我躲不掉,逃不掉。所以我尽量拖延时间,希望能找到机会将这一切记录下来。希望来者能揭穿秋水国师那虚伪,伪善的假面。莫要叫所有人都被欺骗了。”

“还希望你们能抓住那江离。不能再有第二个秋水国师为祸人间了。”

“绝。”

看完之后,沈云谣和叶枝山都大吃一惊。就在那么短的时间里,秋水国师这样全民敬仰的人物忽然变成了该大夏子民的敌人。

这样嗜血的国师是真的吗……

……

王辰逸继续往后翻。

“说是希望你们还我一个清白,但也没指望过你们会将这里的事情说出去。甚至你们都没机会出去……”

“进入正题。我是一名铸剑师,我曾得见一把稀世宝剑名唤‘落虹’。那样好的剑值得我用一生的追寻,超越。”

“当年我的一位师兄将这把剑带走了,所以我没有机会好好研究这把剑。只能靠自己不断的寻找发现适合铸剑的金属。后来,我从国师的手记中得知在某个深山中存在能永燃不灭的神土。我就打算试试看那种神土能不能帮我铸成神兵。”

“经过了很久,我才在这里找到了那种白土,甚至发现了这个地宫。于是,我就在这个地宫里面开始了我的研究。”

“这种‘神土’要弄起来非常麻烦,因为它存在湖底,加之它遇水化雾,所以能弄到的每一点点都是极其珍贵。为了不浪费,我做足研究,决定好金属与‘神土’之间的比例才开始铸造。”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需要吃食。我明白自己一点埋头铸剑就会废寝忘食,等自己回过神来再去找吃的绝对太晚了。为了保证自己能专心研究,我和我的师兄做了笔交易。我替他造剑,他保证我的吃穿用度。”

“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

王辰逸突然连续看了好几页的死字,完全不知道此人为什么那么愤怒。

“却不想师兄害我!×兄你为何害我!”

兄字之前因为落笔太重,笔墨完全盖住了那个字。或许还是写的“师兄”罢。

“给我死死死死死!你为何给我吃人肉!为何陷我如此!”

“就在这个房间里。你的头顶上……”

“都是他们的。”

王辰逸顿时一股恶意上涌,什么都没有的胃仍在翻江倒海,他气一急便吐出一口苦胆水。

吃……人肉?

王辰逸正欲继续往下翻看,身后又传来了铃铛的声音。那铃铛前面被王辰逸带走了,刚才摔了一下撞到墙上时铃铛掉了出来,就在自己背后不足一尺的地方。

王辰逸心中警铃大响,其他人类的气息就近在咫尺,或许那人正举起大刀下一秒就叫他人头落地。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因为害怕而抖了多少次,但人恐惧到了极点便是愤怒。王辰逸也顾不上其他的,抄起手边的火把,一转身便用力往前一砸。

他只听哐当一声,火把在地上断成两截,上半截还在地上跳动了两下。但是他的背后没有人,在他砸下火把的那一瞬只听得铃铛颤了一声,一阵风掀起。

那人跑了。

王辰逸百思不得其解,刚才那样好下狠手的时机他都没有动手,这到底是为什么?

“跑的确实很快。”王辰逸冷笑一声。

无法,他只好再拾起火把继续翻看那本书。

当他一转身,他就悔得肠子都青了。就在刚才他抄起火把转身去攻击那人时,怎料得自己把这本书给烧了。

王辰逸赶紧走上去抢救。只是当他扑灭之后,整本书也烧的差不多了,只能看到零零碎碎的几个字,连半句话都凑不出来。剩下那最完整的部分只有最后面的内容,不过都是锻造方面的内容他看不懂,也没有任何意义。

事已至此,也没有办法了。王辰逸将残书收入怀中,冷静下来寻找出路。他现在务必要和沈云谣汇合,这个地方太可怕了。竟然食人肉!

……

“也就是说他在这里打铁铸剑。”沈云谣随手拾起一块铁片放到铸剑台上,举起铁锤往下一砸,一声响亮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

他敲了好几遍才停手,沉声道:“丧钟……”

叶枝山瞬间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你是说,夜晚响起地狱那般的钟声是因为他在这里打铁?”

沈云谣点头,“现在想来,只怕是唯一的答案了。”

叶枝山有些震惊:“那么说……我们从湖心岛下来,一路上在地下城里兜兜转转,居然来到了村子的下方!”那这个地下城未免也太大了。

“像他这样为了某种事物痴狂的匠人,工作起来肯定是废寝忘食整个人都在癫狂状态。更何况在地下城中没有日月,只有他实在撑不住才会歇息,所以夜晚‘响钟’也不无道理。应该说是早上也会有声音,只不过白天大家都在劳作,直到夜深人静,那声音才在村子里回响。这才觉得是地狱的晚钟。”

叶枝山同意他的分析,再者就是因为这人的师兄为了铸成神兵利刃,又或者是为了自己的长生不死,到了地上的村子抓活人。

叶枝山愤然道:“那个江离真的太不是人了!”

沈云谣摇头:“不,不是江离做的。这本书写的是假的。”

“你说什么?!”

“……至少不是全部真的。一年前,那位江离正在突厥那边玩儿呢,根本不在大夏。而我手中的这把剑正是‘落虹’。”沈云谣迟疑了一下,“至于其他的,我还不清楚。但我认为不太可信。”

“可阿牛哥他们死的太冤了……”叶枝山握紧拳头,重重的砸向那铸铁台。

沈云谣淡道:“至少,那个阿牛哥不冤。”

叶枝山愣了一下,连忙问道:“我从一开始就觉得挺奇怪的。沈小弟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你非常紧张王小弟,却让他和你一起来这样危险的地方,你对这里的执着比我更甚。这是我想不透的。”

“以后会有机会告诉你的。”沈云谣翻出落虹的刀刃,全神贯注,“有人来了。”

叶枝山屏气凝神,确实听到了浅浅的脚步声。

两人等待着,不一会儿冒出了一个人头。是那灰头土脸,血迹斑斑的王辰逸。

章节目录 第63章 丧钟村(山葬) 沈云谣又惊又喜,冲上去抱着他:“你去哪儿了,吓死我了。”他抱得很用力,生怕对方就那么再消失了。

“我被一个人引走了。”王辰逸看着沈云谣笑了,分别了这些时间,他变得特别想他。他刚才在地下城转了好久,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哪里,后来竟然看到墙上的数字。他马上就猜到应该是沈云谣留下的记印,顺着记印的数字一路寻来,居然真的找到了他们。

看到王辰逸的脸满是尘土血痕,沈云谣实在笑不出来:“那人伤你了?”王辰逸额头上破了个口,血就从那里留下,流过了他的左眼,眼睫毛都被血黏在一起。看上去叫他特别心疼。

王辰逸想故作轻松,但他实在装不出来了,身心俱疲的他仍是嘿嘿一笑,逞强道:“那人倒是想杀我,还好我厉害,吓跑了他。得亏那小子溜得快,一阵风就没影儿了。”

“你看到那个人了?”沈云谣惊讶道。

王辰逸摇摇头,“那龟孙儿一直躲着,本以为要看到他了,结果火光一扫过去,连个影子都没。抱歉,我没抓到那个人。”

沈云谣连连摇头,他给王辰逸擦掉脸上的尘土和血,温柔道:“都不重要了,你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王辰逸回抱了他一下,轻轻的拍拍他的背,“谢谢你那么关心我。”虽然王辰逸知道他只把他当做自己弟弟的替代品,但是这份关心确实让他很受用。

叶枝山轻咳了一声,提醒他们现在并不是寒暄的好时候,“王小弟,那人引你离开到底是为了什么?你这副样子还有你手上火把的模样,不像是一点事情都没有吧?”

接下来发生了一件让叶枝山面红耳赤的事情。

王辰逸侧头,琥珀色的瞳孔扫过叶枝山,细长的睫毛微动,看上去颇具风情,再一手遮住沈云谣的耳朵,低声在他耳边说话。在叶枝山这个角度看,像十足了情侣在亲密的说悄悄话。

而实际上,王辰逸在沈云谣耳边说道:“我怀疑叶兄和那个人是一伙儿的,不可掉以轻心。”

沈云谣则摇摇头,低声回道:“我认为不是。”

见沈云谣不信自己的话,王辰逸有些生气,但也没有表现出来,心中暗想不要到时候追悔莫及。他正经道:“还有一点,前面我被那人带到另一个储物室。只不过那件储物室没有蜡烛,黑的很。最关键的是,那些村民都被挂在上面。”他实在说不出这些村民被当做腊肉一般挂在上边,然后供人食用……

沈云谣和叶枝山对视一眼,齐道:“果然村民都在这个地下城。”

王辰逸睁大了眼睛,惊讶道:“你们怎么就知道了?”

他们将这里发现书的事告诉了王辰逸,王辰逸再惊:“我也发现了一本书,就在那个放着村民尸体的储物室里。”

三人心中都有了疑惑,虽然他们不知道彼此的内容具体是什么,但是从各自那一份的内容来看,怎么都像是在最后的时刻写下来的,那么应该不会写两份才是……但如果是为了保险,藏了两份的话也说的过去。

王辰逸开口道:“该不会是有一本是假的吧?”他们的第一反应都是如此。

叶枝山道:“你说说看你那本的内容说了什么?”

“那本书的作者说他是来这里打造神剑的。然后被利用之后叫他的师兄害死。还连累了那些村民……”

“这些内容和我们这里的一样。还有其他的么?不如直接把书给我们看看吧。”

“呃。”王辰逸汗颜,“我的那本不小心让我烧了……要不你们的让我看,啊!”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地下城突然发生了一次剧烈的颤动。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三人俱是一震,尤其是王辰逸,正在说话的时候差点因为这震动咬到舌头。

沈云谣道:“不论是什么,这里是不能再久留了。”

其他两人同意,开始准备离开地下城。

“你们还记得来时的路吗?”王辰逸问道。

叶枝山道:“地下城的路我绕晕了,只不过我记得二十三号门后面就是最开始的大厅,只要到了那里,就能找到原来暗道的路口,回去就简单了。”

沈云谣:“弟弟对那些数字门有印象吗?”

王辰逸头疼了,“这我怎么记得,都五十多号了。而且光线太暗来的太急,我也不是每一扇门都有去看,我直接走数字大的门了。”

“如此也没有办法,只好慢慢找了。”沈云谣再扫视一圈这个满地剑刃的房间,“事不宜迟,走。”

三人重新出发,他们到处寻找着那扇二十三号门,不过这过程比起预想的快多了,他们很快久到了那个大厅,但是也不是一切都如他们所愿。

比如。

“这暗道怎么开不了了!”王辰逸不断的扭动那个暗道的机关,可是不管他怎么扭动,那暗道就是没有打开。

叶枝山的脸色显露慌张:“我们应该是没有找错地方才是。”

就在他们为这扇门苦恼的时候,地下城再次发生了震动。头部受伤的王辰逸被震得头疼耳鸣恶心。

沈云谣走上前,抽出落虹,“那边不过是土墙,我直接破开就是。”

他挥剑砍了三下,几寸厚的土墙瞬间崩裂,但是后面却没有他们熟悉的暗道,而是一面石墙。

“这……”叶枝山挺熟悉这面墙的样子,“看来这条路是行不通了。”虽然那位铸剑者吹嘘这把“落虹”是如何神物,但也不是什么都能切断。比如这种石墙就能抵住落虹的劈砍。或许这种石料制成的剑真的足以媲美这把绝世宝剑吧。

沈云谣不安道:“总觉得这震动不简单,不要耽误时间了。必须再找到其他的出口。”

王辰逸却暗地里观察着叶枝山,总觉得是他的阴谋。

叶枝山也不是没有感觉,他总觉得王辰逸在用别样的眼神看着自己。他突然想起在剑林之前的那一幕,再忆起王辰逸独自消失在地下城时沈云谣的反应,他顿时就羞红了脸,耳朵都跟着发烫。他走到王辰逸的身边。

王辰逸对他突然的接近很是抵触,戒备的看着他。

叶枝山在王辰逸耳旁低声道:“王小弟,你不用那么看我。其,其实就算是你们是断袖好龙阳,我也不会因此歧视你们的……恩,说实话,其实你们也蛮般配的。”说罢他赶忙跑开,配合着沈云谣寻找新的路。

王辰逸本以为对方会耍什么阴谋诡计,却不料他说的话完全出乎意料,以至于他好半天才消化出来。

王辰逸瞬间炸毛,只觉全身的血都往脑袋冲去,他大喊道:“才没有那样的事!你,你,你别胡说!”他们两个怎么就变成断袖了呢!叶兄这脑子出问题了吧!

注意到后面动静的沈云谣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叶枝山现在都觉得这一声亲昵的“弟弟”也是一种情趣吧?

王辰逸低下头,说话结结巴巴的:“没,没什么……”他有些无法直视沈云谣的眼睛,却又说不出为什么。叶枝山的话在他脑中不断复读,他现在想想或许两个人之间太过亲密才会引起别人的误会吧。他们确实是有过相当暧昧的时刻。

沈云谣觉得他们之间肯定发生了什么,王辰逸这样子怎么能是没事的表情呢?不过他这个样子还蛮可爱的。诶嘿。

他们在地下城里寻了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其他出口。为了防止走重复的房间,他们在墙上继续记下数字,此时甚至已经到了九十四号房了。他们路过那个挂着村民的“储尸室”的时候,叶枝山自知带不走他们,也没法给他们安葬。看着他们断肢残臂死无全尸的样子,叶枝山无声落泪。若是没有他们,叶枝山定是活不到现在,于他而言,这些人就是他的再生父母。叶枝山临走前跪下来,重重的给他们叩了三个响头。

期间还发生了四次地震,震得王辰逸头晕眼花。

突然,王辰逸停下了脚步,说道:“你们有没有觉得有些奇怪?”

“什么奇怪了?”

王辰逸蹲下身,手指在地面摩挲,“我总觉得我们正在往地下走,我的意思是比原来还要更下面的意思。好像这里的地面有些往下倾斜。也许我们已经走到更深的地底了。”

沈云谣道:“也许是吧,现在还是先找出口要紧。”

“恩……”王辰逸认为这里还藏有什么秘密,甚至他刚才的猜测就和那些震动有关。不过无法,他们确实是没有时间浪费了,否则他真想仔细的研究一下这个地下城。

又不知走了多久,他们看到了一条向下的楼梯,顺着楼梯往下走便来到一个宽阔的房间,房间有阳光,证明出口就在这里!

三人见到久违的阳光虽然眼睛有些不适应,但俱是兴奋不已,恨不得立刻跑出去拥抱太阳。

当他们快走到房间出口时回首一望,才发现这里摆放了不少的工具。例如断了弦的弓,缺了一个轮胎的木板车,破罐破碗,还有一些王辰逸叫不上名字的东西。

堆放在这里的东西既破又旧,想来就是放置废物的房间。

就在他们看到出路,有些松懈的时候,第七次地震来了。而这次的震动太过惊天动地地动山摇使得他们站都站不稳,那些山岩爆裂的声音不绝于耳,甚至听到翻涌而至的潮水声。

“这是怎么回事?”王辰逸有些呆住了。

叶枝山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有人在地下城里设置了炸药?”

“那前面几次震动也是?”

“恐怕错不了。虽然不知道地下城是什么构造,但能存在这里那么久肯定造的非常好非常牢固,轻易崩坏不了。所以有人为了杀我们,放置了炸药。知道了什么秘密的我们自然是留不得的。”叶枝山所说的“什么秘密”不言而喻。

“那……”

突然一声巨响,就来自他们三人头顶。

叶枝山的声音几乎同时响起:“小心!”

电光火石之间,叶枝山用力的将他们推开了老远。随之而来的一块巨大无比的岩石彻底的堵住了这个房间的洞口,这块巨岩不仅将王辰逸和沈云谣与地下城隔离,还有叶枝山和他的双手……

“叶兄!”王辰逸怒吼一声。他冲到石壁之前,用他最大的声音呐喊着呼唤着叶枝山。

如果不是叶枝山这推了一手,那一瞬间化为肉泥的就会是他和沈云谣。此时他已经想不起对方很可能是策划这一切的幕后黑手之一,他只知道他应该救他,就和叶枝山救了他一样。

王辰逸用力的撞击着巨岩,哪怕知道是没有意义的事情他还是一次又一次的那么做。沈云谣则用落虹劈砍这块巨岩。可不管他们怎么动作,巨岩巍然不动,就像一座大山,一座他们永远也翻不过去的山,这座山将他们隔离开来。

“叶兄!叶兄!”

“叶兄!你说句话啊……”王辰逸哭了出来。

王辰逸和沈云谣的声音传到了叶枝山的耳中,他双手被巨岩压断压碎,那一瞬间痛的他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张着嘴无声的倾诉疼痛。就是那么一瞬间,他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身下全是血。

叶枝山冷汗热汗俱流,身体因为失血过多变得非常虚弱,但他的脑袋却觉得从未如此清晰过,走马灯将过去的一幕幕全部展现在他眼前,那些他珍惜的一切似乎此刻又全部重新回到了他身边。那些他千多个日日夜夜都思念的人……

他轻启发白的嘴唇,“你们出去了。就请替我带个口信吧。”

叶枝山也不管对方听没听见,有没有给自己回复,或许本来就是说给自己听的,“她在云梦,住在城东的叶府里。”

“她叫胡蝶,人长的很漂亮,美得让人看过就忘不掉了。只要打听打听,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找到她。”

“我想你们告诉她。我一直都很,很想她。那么多年,每一天都是。但是我回不去了,要你等我那么久,真的对不起。”

“我知道你还在等我。我对不起你还有母亲。请你不要再等了。”

“还有……我爱你。从小时候认识你开始,我就一直喜欢你。”

“不能亲口对你说。我真的好恨好恨。好恨我自己。”

我先走一步了。

叶枝山不愿闭上眼睛,他努力的睁开双眼,哪怕诡异的眼疾使他双眼干涩的就像被火灼烧一般,他仍要睁大眼睛看清楚,看清楚他爱的那个人的模样。

两行血泪从他眼中流出,但那不是因为疼痛留下的,而是幸福的血泪。

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见了他最爱的那个女孩,在田野间牵着她父母的双手,笑的幸福。那是他见过女孩最美的时刻,这份美好只由他一人占有。

太好了……

章节目录 第64章 丧钟村(落幕) 王辰逸怀疑自己听错了,愣神许久。直到奔腾而至的水声冲击着巨岩,他才回过神来。

“叶兄你给我起来!”王辰逸声音早已喊哑,他又渴又饿又累,说出来的话再狠也没有气势了,“你给我起来啊!胡蝶姐姐等了你那么久,你以为扔下几句话就能走了!你起来啊……”

“她还在等你啊……”

“你凭什么就这样走了啊……”

王辰逸顿时觉得无力,跪倒在地上。他记得胡蝶那天晚上对他诉说的过去,遭人白眼的工作,未来无望的生活唯一支撑着她的就是那份对叶枝山的念想。他也记得叶枝山在湖心岛的白雾之中倾诉的浅浅甜蜜,那是支撑着在暗无天日的山中荒村继续活命的依靠。

他们都是这样挂念对方,喜欢对方,为什么天要将他们那么残忍分别。

就差那么一步,就差一点点,他就能从地下城里出来,他们就能一起回到云梦,他和胡蝶还有老夫人就能团聚了。

那待他如亲姐姐的胡蝶等的人就在他眼前,甚至他们有说有笑,就离他不足一丈的地方。王辰逸却抓不住他,不能将他带回去。

他低头锤击着巨岩,落下不甘和悔恨的泪水。

某日梦中,黑暗中吐露出来的声音再次席卷他的大脑。

——你,谁也救不了。

“我谁也救不了……”不论是那些化为腊肉的村民,还是近在咫尺的叶枝山。没有一个人,他能伸出援手。

沈云谣看着心疼,伸手要扶他起来。

王辰逸一把拍开,哭着说道:“为什么我那么没用。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叶兄在我面前死掉。”他知道这是无能狂怒,将自己的情绪发泄在沈云谣身上,但却无法控制住自己情绪。此刻,他特别想时光倒流,想直接抓着叶枝山的手把他带回云梦去。那鬼地下城谁爱去谁去!

沈云谣咬着牙,用力的把他抱起来。王辰逸试着挣脱,但沈云谣抱得太紧使他动弹不得。

沈云谣在他耳边低语,安慰道:“你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没有人会怪你,没有人会怪你。知道吗?以后所有的事情我都替你分担,不要自责了。看着心疼……”

“我还特别坏,我居然怀疑他。我还怀疑他要害我们,我怀疑胡蝶姐姐最喜欢的人,我怀疑了那个救了我们的人。”

“我也怀疑过他,但也是后来慢慢了解才觉得他不是坏人的。”他安抚着王辰逸,“没有人天生什么都会,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看的通透明白。你这是要把自己当圣人么?”

不知道王辰逸有没有听到的他话,只道:“我那么坏,你为什么还喜欢我。还要对我那么好……”

“……”

沈云谣不说。似是说不出口,又或者是彼此心知肚明。

王辰逸忽觉悲从中来,自己只不过仗着和他弟弟九分相似才能得到他的青睐。而他本人,毫无优点值得别人多看一眼。这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了么?

“弟弟,别想了。我们回去地下城看看,帮叶兄收个全尸回去吧……”

王辰逸收拾一下心情,也不想再矫情,“好。”他要坚强一点。

根据沈云谣在铸剑台旁的推测再有从那个大厅到这里的走向和距离判断,他们走过“丧钟村”小半里地的路程。

沈云谣往后一望,果不其然,他看到了山上升起的炊烟。再根据天色判断,如今已是傍晚。

不想,他们这么一去竟是接近一天。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天竟发生了那么多事。

神秘的地下城,传说中的“神土”,村民失踪和“丧钟”的秘密……还有叶枝山的牺牲。

但对沈云谣冲击最大的而是那个铸剑师的遗书。在遗书中,那万人敬仰的秋水国师竟然是嗜血的恶鬼,这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光是想想就让人心惊。

在大夏这里,所有人都听过秋水国师的传说。他神秘且强大如同天神下凡一般,突然就来到了大夏辅佐刚继承帝位的文帝,并且帮他解决了当时凶猛而至的突厥人已经前朝王室的暴动。他的本身就像是大夏本身,大夏的历史就像是秋水国师的自传。他拯救了大夏也成就了大夏。他的威名在这里,甚至是关外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突然要叫他相信这样的一个国师是一个表面风光背地龌龊的妖师,一时之间实在接受不了。最矛盾的是,他也否认不了……

他不能否认这本书所描写秋水国师事情真实的唯一依据便是,“江离”的确是长生不死的最好论证。为此,他需要找到江离,问清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非常需要一个答案。

他需要知道他现在到底是为了什么才这样做。他需要知道他现在到底是为了什么才会让他那么伤心难过。

……

他们先是绕过山村,现在暂时还不好和小雨见面。两人绕过之后,再次来到湖心岛的那座山上。他们惊奇的发现,湖心岛消失了,山中盆地尽是湖水,那座湖心岛就像不曾存在般凭空消失,一点痕迹都没有,干净的让他们怀疑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王辰逸为此又难受了好一阵子,他竟然连叶枝山的尸首都找不到。他翻出那根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手指,泪水心中流。

后来他们回到村子,就看到小雨一个人守在屋前,她屋前烧了一团火遥遥望着四周,盼看着那位与他一起生活许久的叔叔回来,她那小小的脸在黑夜的火光里显得更加瘦小可怜。

王辰逸突然不敢告诉她真相,其实不只是小雨,还有胡蝶。

“小雨。跟哥哥走好吗,叶兄他……不会回来了。”

小雨也许听不懂是什么意思,但她听得出王辰逸的感情。这种语带哽咽,眼眶发红的发言,就算小雨再小再不懂世故,也能明白是什么情况了。

她嘟着嘴,蹲在地上呜呜呜地抽泣着。小雨想写字,抓起一根枝丫在地上比比划划,却又因为不会写字,什么都写不出来。她又气又哀,甩掉枝丫,把头埋在膝盖大哭起来。

王辰逸看着她,也哭了起来,一大一小抱作一团哭成一团。

此刻,天空飘落雪花。

今年的第一场雪,好冷。

章节目录 第64章 默与蝶之梦 云梦,衙门。

“这封信是我抱着最后的希望所写,希望得到他的人能救救我们。我们在群山之中,村子就在山上。某日我偶然发现一座地宫,当我出来时遇见了你们外来人。他们求我带他进去,并应承我一个愿望。我们在这里隐世很久,外面到底是什么情况我们早已不知,他们说的话让我很心动,我便答应他们便说了打算去外面的欲求。可是最近我发现他们的行为越来越不正常,我很害怕。所以希望有人能发现这封信,然后找到我们,救我们。”

邵呈天看着眼前这张血书,双眸黯然。这血书是调查女尸案翻阅宗卷资料时,在一本书里掉出来的。确切得到它的时间又是怎么得到的,沈邵两人俱是无法考察,就连吴四也是闻所未闻。

邵呈天对那无能的前任大人痛恨的很,所有事情都藏起来,困难的案件一律当做无事发生。虽然这件事确实难办,这里连个方位都没有对方要干什么也不知道,只道他们在群山之中,让人不知上何处找寻。

只是从这里不难猜到,那位孟大人隐瞒了多少案子,无人知的不理,大事的草草结案但不入案,小事的随便判。邵呈天替云梦的老百姓悲哀,这么一位无能无良的父母官居然当了近三十年。

十天前,沈云谣突然对邵呈天说要去凉川,他便拜托他如果发现了山上的村庄就去调查一下,看看这血书的主人还在不在,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现在算上时间,沈云谣也差不多该回到云梦了。如果没有什么收获的话……

“大人,邵大人。”吴三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邵呈天收起血书,对他道:“何事?”

“衙门外有一女子求见大人。她,她问沈将军到底把她的逸哥哥拐到哪里去了……”

邵呈天在脑内思索了一番,最终确定了那个“逸哥哥”指的是王辰逸。他扶额: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他要带着他的人生理想跑了。

“让她进来吧。我想听听到底为什么会那么说。”

“是!”

不一会儿,那个女子便踹门而入。

是的,踹门。

邵呈天眯起眼睛看着眼前这位美貌女子,“如此放肆?可有一点闺阁女子的姿态?”

沈心叉着腰站在邵呈天面前:“废话少说,把我逸哥哥交出来!”

沈家人都快急死了,当初王辰逸说是沈将军点名叫他去办事,他也劝说了家人很久才被答应的。可天下哪有不透风的墙,他们要前往凉川的事情早就在沈家不是秘密了。可怎料过了那么久,他们派去凉川接应王辰逸的人完全就没有见到过他们的小爷,更别说那位大名鼎鼎的旭日将军了。

沈心是家里最急的那位,她已经直接上门踩馆了。

其实邵呈天对她说的这些也很着急,因为他真的不知道沈云谣他们到底怎么样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碍于事情不能太张扬,邵呈天只好跟沈心耍嘴皮子绕着圈走。

沈心和他争了小半天,也明白过来这人在耍她玩呢。沈心一气之下扯下自己衣服,露出自己半边香肩尖叫道:“非礼呀!邵大人非礼呀!救命那!”她半躺在邵呈天脚边半尺远的地方,故作被非礼的样子,一下一下挪着屁股远离邵呈天。表情是那样楚楚可怜。

邵呈天哪料到她使的这一招,他又急又怕,他这辈子连姑娘家的手都没碰过呢,就这样背上非礼的骂名他可不干!因为他真的还没有干过,哪能甘心白白背上骂名!

章节目录 第65章 回到云梦(2) “你,你无理取闹!”邵呈天脸都红到耳朵去了。一方面是被气的,另一方面是看到沈心那细嫩白皙的肌体害羞的。

沈心恶狠狠地呵斥他:“你到底说不说!”

邵呈天都快哭了,“我真的不知道呀……”他听到门外边的脚步声,这是有人要来了。

“你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邵呈天不敢相信她还要做什么,双手捂着眼睛,大喊道:“你你你这样是泼妇!是流氓!”

他在心中呐喊:我冤呐!为什么会这样啊!我的一世英名啊……到底是谁教她那么干的!

“什么又泼妇又流氓的?还能在衙门里面撒野?”

这声音一出,邵呈天如同听见了神谕,感动的快落泪了。

沈心也听到自己背后的声音,她转身看去,说话开门的果真是沈云谣。

在沈心开口之前,沈云谣率先背过身,讪讪道:“对不起,打扰了……”

邵呈天要哭了,“我的沈啊,我求求你快回来吧。不是这样的……”

一句话的时间,沈心便把衣服整理好,“你到底把逸哥哥弄哪里去了!你们根本就没去到凉川。”

“对啊对啊,你快把王兄弟还给人家吧……”邵呈天哀求道。

沈心看着这个小矮子大人那么没出息的样子,白了他一眼。

沈云谣有些疲惫,“他这会儿应该在胡蝶那里。”他把小雨带进房间让她坐下休息,“沈心姑娘你先回去吧,他估计很快就回去了。我这边还有事情要商量就不留你喝杯茶了。”

“你说的最好是!”沈心甩袖离开。在走出那个房间的时候,她似乎看到了什么东西,好像挺重要的……

待沈心离开之后,邵呈天才从恐惧中恢复正常,他问道:“这个小女孩儿是怎么回事。”

沈云谣把在丧钟村的经历都说了一遍。最后他们离开时肯定不能放任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儿在那独自生活,所以带上她一起回云梦了。他们这从丧钟村毫无方向的走,只过了三天便找到了一家农户,然后根据那家农户的指引,很快的找到了洛川,再乘船回到云梦也不过共拢六天时间。叶枝山却不知在何处兜兜转转了一年,又回到了丧钟村。

王辰逸当时难受的哭了出来,几天没好好吃东西。他只要一想到,那么短的一条路,叶枝山竟然走了那么久那么远,都走不回来。明明他的家就近在眼前……

“没想到那个村子真的有啊。”邵呈天看了看小雨,“那她呢?你打算怎么办?”

沈云谣也望向小雨,小雨无辜的望向他,“我觉得让她找个好心人收养了吧。虽然可以放到府里养着,但她还那么小,还是有个父母来教养比较好。”

邵呈天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一个哑巴姑娘……或许没有那么好找到父母愿意领养了。

沈云谣道:“你去联系一下商人那边,他们人脉广或许能找到有人愿意收养。”

“好。”

而不知自己以后命运如何的小雨,现在正开心的吃着糕点呢。

……

“恩?你不是去凉川了么?怎么突然就回来了?”胡娘听到敲门声出来开门,看到王辰逸时惊讶道。

王辰逸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连日奔波,心情不好又吃不下饭,整个人都显得非常憔悴。他双眼无神,声音有些漂浮,“胡蝶姐姐呢?在么?”

胡娘看他状态不好,多问了句:“发生怎么了?你这鬼样吓谁呢。”

王辰逸皱着眉头沉声怒道:“我现在要见胡蝶姐姐。”似乎发现自己又在迁怒其他人,连忙换回以前的语气,“我现在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她。她在吗?”

胡娘虽然和王辰逸相处日子不算太长,但也知道他平时不是这样的,所以刚才那一声有些吓到她了,“在。在里屋。”

王辰逸直接越过胡娘去找胡蝶了。

就在他走到自己以前住过的那间小房时,胡蝶正好出来看到了王辰逸,她笑道:“怎么那么快回来了?”她也发现了王辰逸的脸色不好看,“怎么了?是不是王家那边的人刁难你了?”

王辰逸却突然跪在她面前,对她说:“姐姐……对不起。”

胡蝶半蹲,要扶他起来,“好好说话,怎么就跪下了。”

“对不起。”他从怀里拿出那根叶枝山的手指,声音颤颤的,“我。我没能把叶兄带回来。”

胡蝶的心突然强烈的跳动了一下,那一下强烈的几乎让她窒息,但她还是保持着微笑和镇定,“什么叶兄?你先起来把话说清楚。”说着她便把王辰逸拖进那是他住的房间。

王辰逸将丧钟村和叶枝山发生的一切都如数告诉胡蝶。胡蝶脸上没有太多变化,只是眼眶发红,气息有些不稳,她握着叶枝山遗骨的手不断的发凉,那个人的手指温度穿透衣布,冰冷的刺骨。

胡蝶酝酿了很久,好几次想开口说话又生生咽回去,最后还是问了一句:“他……他最后说了什么?”胡蝶用力的咬着自己的后槽牙,为了不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太丢人,死死的咬紧,整张脸也为此绷得紧紧的。

王辰逸的头和他心情一样低落,但他还是强打起精神来。叶兄的话必须好好的传达到胡蝶姐姐心里。他正襟危坐,仿佛叶枝山就在他旁边,那份生死不灭深情穿过忘川的河水再次来到王辰逸面前……

胡蝶听罢,轻声一笑,对王辰逸道:“回去吧。时候也不早了,我该准备去盼香楼了。”

“姐姐……”

胡蝶脸上没有一丝哀色,就和过去一样,永远笑意盈盈,“你回去吧,你外公来这里问过我好几次到哪里去了。别让他们担心,回去报个平安。”

“……好。”

当王辰逸和胡蝶出来的时候,正巧碰上了刘芊芊。老夫人笑脸相迎,“小二呀。回来啦……怎么一脸要哭的样子?受委屈了?”

王辰逸道:“没有,只是……”

胡蝶抢话道:“只是舟车劳顿,又饿着肚子了。”

闻言,刘芊芊笑开花了,“哎哟。早说嘛。来,老夫人给你弄桌好吃的!”

“别了娘。他得回家保平安呢。下次再请他吃吧。”说着说着,她把刘芊芊搀扶回屋里。

……

夜里无人,郊外冷风呼啸。一间久无人居的房子传来美曼的歌声和断断续续的琴音。

“凰兮凰兮从我栖,得托孶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这首曲子是正调慢三、六弦各一徽,以四弦为宫之羽调。你先握着我的手感受一下是怎么弹的……

“有些事情,哪有那么容易忘呀。”

红袖佳人的身后火光涨起,那把琴在火焰中渐渐消失。

“况且。”

“你叫我忘了我就要忘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章节目录 第66章 他是不是喜欢我啊…… 王辰逸回到家中,一家子都在大堂里等着他,一见面就遭到几位长辈的轮番问候轰炸。王辰逸灵机一动,编了一个陪沈云谣微服考察,顺带在外头好吃好喝乐不思蜀的故事。大家见王辰逸也没有什么事,也就将信将疑,放过他了。

王辰逸回到熟悉的房间,鞋也没脱就躺在床上。他这十天都没好好睡上一觉,一沾床,困意立即席卷全身,他闭上眼想来是很快就能睡着了。

当然他只是,想想而已。

王辰逸没有点灯,一室漆黑。在黑暗里,王辰逸的房门吱吱呀呀的打开了,他坐起身来,果不其然看到沈心正偷偷摸摸的潜入他的房间。

王辰逸扶额汗颜:“心儿啊,你这样叫外人知道了可嫁不出去了。”

沈心也不惊讶,她肯定知道王辰逸还没睡,“咱逸哥哥肯定不会告诉别人,嘿嘿。”

就在王辰逸起床要点灯的时候,沈心说道:“别点灯了,我们就那么聊。”

“那你说我们聊什么……”这个家里最不好打发的就是这个姑娘。

沈心坐下来,倒了杯水,“当然是你和沈将军到底做了什么的事情啊……你别拿糊弄爷爷奶奶那一套的来糊弄我。你觉得我会信吗。”她用的是陈述句,显然她也很清楚王辰逸不会相信她会相信他编的故事。

看吧!果然就她最不好搞定!

躲是躲不过了,王辰逸将此次凉川行都说了一遍,不过把丧钟村村民的悲剧和地下城的一切都隐藏了起来。

“我去!”沈心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水杯水壶都因此弹了起来,看着都叫王辰逸手疼,“这可比搞式大大的故事刺激多了!”

虽然对外人来说,这一路确实惊险刺激,柳暗花明绝处又逢生,只是对当事人来说却不是滋味。他为此受过伤,坠过崖,见过断头尸林,知道食人肉,饱尝恐惧,更怀疑、痛失应该好好对待的一位兄长。叶枝山的事情注定此生都会是王辰逸心头上的疤,永远不会被抹去。这份悔恨定要追随他到阴曹地府。

激动过后,就算是再心大的沈心也看得出王辰逸脸上的愁云。她劝慰道:“逸哥哥。你不要这样想了,至少叶兄到最后都不知道你有过怀疑他的心思,至少在他眼中你还是那个单纯善良的小兄弟。”

“恩……”

“话说回来。”沈心眼神不善,“我看那位沈将军对你。恩?不简单啊。”

王辰逸闻言一惊,睁大双眼警告她:“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要乱说啊!”可他哪知道自己这样毫无威慑力,看起来还……特别可爱。

沈心故意东张西望,装作会错意而解释道:“也是,那么护着你,一路上对你照顾有加温柔体贴。应该只是兄弟情义,而不是他喜欢你。”

而不是他喜欢你。

是他喜欢你。

他喜欢你……

就算你们是断袖好龙阳。

就算他喜欢你,你们是断袖,好龙阳……

沈心的话牵出叶枝山在地下城中的话。两句话交织重叠,敲乱王辰逸的思绪。

好半天,他才甩甩头,用力道:“你休要胡说!要是让人知道你辱了沈将军的名声,到时候我们全部人都麻烦了。”个个字掷地有声,可以说是非常郑重的警告了。

“好好好,不说了。”沈心也不再逗王辰逸。

但让沈心料想不到的是,王辰逸自己又提起来了,只不过差了几个字:“那,心儿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沈心嘿嘿一笑,“我也不知道,我也没遇到过喜欢的人。不过嘛,喜欢一个人就会想要见他,时时刻刻都想和他在一起,看见他和别人在一起就会难过吃醋,看到他笑自己也会感到开心,和他在一起就会觉得又紧张又舒服,还时不时的想要碰他……”

“等等,你等等!”

“恩?”沈心以为自己说快了,王辰逸想要拿笔记下来。

王辰逸微微皱眉,“你既然没有喜欢的人,又怎么知道那么多?”

“哼哼哼。你这就有所不知了吧!”沈心从怀里掏出一本书,“搞式大大可是什么都会写的!这本新出的完本小说我超喜欢的。”

王辰逸汗颜,怎么沈心随身携带搞式的书啊……

“我和你讲哦,这本《莫问长生》真的很好看的。”沈心准备大赞特赞的时候,她却收住了,“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她把书推到王辰逸面前,“你自己看看就知道了!”

王辰逸将信将疑的看了她一眼,随意翻开了一页。

……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茶楼里的戏子唱着《牡丹亭》,台上的角做打唱念,将戏文里的生死爱恨再度重现,台下的观众无不叫好。

‘沁如,你觉得如何?’武侯君见沁如望着戏台出神以为她很喜欢,于是问道。

林沁如望着抹着粉末胭脂的角,‘若要付与这断井颓垣,姹紫嫣红又怎能舍得开遍呢?’她从前也是以为戏子,却因为意外使得她嗓子受损,因此再也无法唱戏罢了。

从前,林沁如最喜戏文里的才子佳人鸳鸯眷侣,爱情凄美动人,令人向往。只待她真正上台演出,真正进入戏入角时,才发现他们活的不易爱的不易,那时候她不再向往戏中角色,而是希望自己能掌控自己的人生,自己阻绝一切妨碍自己活的幸福的人。

武侯君不知林沁如百转千回的心思只觉她美丽的不可方物,她眉目流转,眼神中的哀伤轻易能激起人心中的千层浪,让他心潮澎湃。

林沁如对戏入迷,武侯君却望着她出神,手不小心碰倒了茶杯,热茶快要烫熟他的手指。

林沁如见状,连忙握着武侯君的手,将他的手指含入自己口中为他降温,柔声问道‘疼么?’

此番举动让武侯君心动不已,眼中似乎藏着一只猛兽,想要冲破桎梏将眼前的人吃进肚子里去。

……

感言:特别谢谢《家明》的作者叶落成囚和某的小说联动,那一次的小番外写的很尽兴哦!期待下次合作。

……

沈心见王辰逸看到感言处,她道:“你都可能不认识叶落成囚这个作者,她在小说界虽然没有什么成就也鲜有人知道她。但是她有一部作品《长生怜》还是值得向你推荐一下的”她白了一眼,“虽然没什么好看的。”

王辰逸莫名想笑:“好……”

他接着往下翻。

……

“武……武侯君,不要。”

“恩?”

“不……”

……

王辰逸似乎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那本书如同烫手山芋,他赶紧把它扔了出去。

“啊啊啊!”沈心抱回那本书,抱歉道,“我忘记了后面是……那些了。”

王辰逸又羞又愤,“你姑娘家家的怎么看那些东西!”

“怎么不能看了!”沈心转身就跑,还回头喊了一声,“迂腐!”

等沈心走远了,王辰逸的心也平静下来了。随之,大脑也冷静下来了。

……刚才茶楼那画面怎么有点似曾相识?

章节目录 第67章 回到云梦(3) 沈云谣将小雨送到自己府里,暂时住在这里,有仆人照顾也比较放心。夜深人静时,他想到了王辰逸,心中的想法愈发混乱。提笔写信删删改改,总是词不达意又或是不知如何说起,不知揉皱了多少宣纸。写信这件事让他非常烦恼,他踌躇了好久,写过四个开头,那些简单的字几乎都能北夏,最后却仍然都丢进了废纸篓。

提笔一夜,最后才是将自己心事和王辰逸的事情词浅情深的概括了一遍,并且言明自己会带他回家让二老看看,届时再将一切坦诚,那时候就算两老不认他这个儿子也如愿了。

沈云谣心情复杂,在他莲湖之畔见到王辰逸的时候,他心中就有一个声音在叫嚣,“就是他了!这辈子只有他了!不能放过他。”但他知道,如果真要和他在一起,定会让他也承受这世间的侮辱。他喜欢他,是不争的事实,也正是因为如此,才更不能让他受到伤害。让自己的爱人一世安稳,是每一个男人的责任和义务。

他有这个胆量面对,但王辰逸不一定有。

两个男人在一起,定然是不被世人所接受的。

他最开始只想与家人报平安,但他想到了王辰逸的哭想到了王辰逸的笑,想到了叶枝山的死。他决定任性这最后一次,他不想什么都不做之后再后悔,他想在还有机会珍惜这个人的时候放手一搏,不愿等到两个人都分开了才后悔。

沈云谣吹熄了即将燃尽的红烛,将信纸整理好。天即将放白,他只好躺在床上闭目养神一会儿。

这些天让他真的很累了……

……

第二天一早,沈云谣和邵呈天准时到衙门上班,不过刚到衙门门口就看到王辰逸呆呆站在门前。那想敲门又不敢敲门的样子,沈云谣看着就想偷笑。

实在太可爱了,真想狠狠抱在怀里。

“弟弟,你在门口干什么呢?”沈云谣出声问道。

王辰逸被他吓了一跳,转过来挠挠头笑道:“我是来想问问小雨现在在哪里住,想去看看她。”

小雨和叶枝山一起生活那么久,两个人在荒村患难与共,哪怕叶枝山没来得及“托孤”,但心里也铁定是有一份挂念的。何况小雨还那么小,王辰逸不忍心将她一个人扔在那里,所以当时就和沈云谣决定将小雨带回来找个好人家收养了。

“现在在我府里暂住。”沈云谣使了个眼色给邵呈天,示意他今天早上要翘班了。

邵呈天耸耸肩,表示无奈和同意。

得到邵大人首肯的沈云谣则放开了胆说:“要不要去看看?”

“好啊。可是,你不是要去衙门里面坐班了么?”虽说沈云谣总是看起来很清闲,平时到处逛,尤其是经常莫名其妙的跑过来找他。但怎么说也还是这里的父母官,再怎么也得装装样子吧……

沈云谣拍了一下邵呈天的背,“这不是有你们邵大人么。来,我们去看看小雨。正好我也有事情想和你聊聊。”

王辰逸看了一眼邵呈天,对方正用一种无可奈何的眼神回望他。

“呃……要不还是等你没事的时候再看吧。”

“这一大早的还能有什么事啊。等你看完了再回来也不迟。”

邵呈天苦笑:“快去快回。”除了最开始整理账簿税务这些琐碎的事情,他们还真挺闲的。

章节目录 第68章 启程姑苏 得到邵呈天的首肯,王辰逸恭敬不如从命,和沈云谣一起去看望小雨了。

沈云谣见王辰逸觉得自己不务正业,他正色道:“我是不是在你眼里就是不务正业的人啊?”

王辰逸一惊,连忙笑道:“怎么会呢……”就算是真那么觉得也不敢说啊。

沈云谣不开心了,“我真的不是那样的人!”

王辰逸汗颜,“恩……”

沈云谣一听,更不开心了,这明显就还是不相信自己嘛。他站在原地不走,脑袋耷拉着,看上去特别委屈特别受伤。

以前怎么没觉得你那么孩子气呢。王辰逸那么想到。

“好了好了,我信你。你看你女尸案不就很活跃么,还和凶手大战了一番。”王辰逸不可能忘记,他为了保护自己弄伤了手的事情。

沈云谣这才高兴起来,眼睛放光,小跑到王辰逸旁边,“真的吗?有没有觉得我很帅。”

王辰逸哭笑不得,“有。很有。很帅。”

“嘿嘿~~我就知道!”

王辰逸觉得沈云谣的背后好像有一条尾巴在摇,像极了得到褒奖的小狗。也许是觉得这样的他太可爱了,王辰逸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来捏了捏他的鼻子。等他回过神来整个人都傻了。

我是谁,我在哪,我又在干什么……

沈云谣也是一惊,他没有料到王辰逸会做那么暧昧的动作。心中暗喜,如果他也喜欢自己呢?是不是证明自己还有机会呢?

只要王辰逸愿意和自己走,他就有力量对面世间的一切。

思及此,沈云谣笑开了花,他道:“走,咱去看小雨去。”

看到沈云谣的笑,王辰逸不自觉的也笑了。

……好像有哪里不对。沈心昨晚说过什么来着?

两人不一会儿,就走到沈云谣的府邸。这也是王辰逸第一次来到沈云谣的家,居然有些小紧张。

沈云谣带着他直接走到后院,还道:“别紧张,就当自己家可以了。我待会儿就和屋子里的仆人说一声,以后你要来随时能来,宅子里有没有人都你都可以进来。”

王辰逸受宠若惊,“这,这怎么能啊。”

“这算什么啊。”沈云谣笑笑。

你要想要,我这个人都是你的。嘿嘿。

他们一到后院,就看见小雨一个人在那里一边吃着面条一边逗鸟玩儿。

看着小雨没有因为叶枝山的事情而一蹶不振,反而快乐享受生活,王辰逸万分感慨。大概自己还不如一个小孩子吧。毕竟自己还活着,总不能因为难过而不过日子了吧。

王辰逸多少有点想通了。既然叶枝山救了自己,那么便要加倍珍惜这条命。

所以,王辰逸的目光从小雨的身上移到了她面前的那碗面。那么说起来,自己也还没吃早饭……饿了。

沈云谣自然是将这一切尽收眼底的,他笑笑,“我让他们给你做碗馄饨面,多加馄饨的。”

“那可以不加辣么?”王辰逸低笑道。

“行!什么都应你。”

说罢,沈云谣叫了一个中年男子来,他吩咐了好几句之后,将怀里的书信交给他,命他立刻前往寄出去。

沈云谣大手一揽,将王辰逸揽至身边,“走,我们去房间聊聊。”

……

“沈兄的房间还挺朴素的。”

其实不止是房间,他站在宅子外边就觉得这间宅子装潢的太过精致,以至于走进里面之后发现反差太大。——因为里头连一件古董玉器都没有看见,甚至大厅还有那么大的一个龙形博古架,这内外一对比着实反差太大。

沈云谣耸耸肩,“我刚开始也觉得这里未免过于奢华,结果走进来,什么东西都没。值钱的都叫那位孟达大人带走了。”他轻笑一声,“不过,反正我也不喜欢那些。。带走就带走呗,反正他也带不进棺材了,只有全家给他陪葬了。”

王辰逸有听沈云谣说过,这上一任云梦城的知府就是前面所说的孟达,因为隐瞒女尸案这样重大案件不报,并且草草结案错杀无辜,又因后来查出税收等方面中饱私囊搜刮民脂民膏,当下就被判了诛九族的罪名。一家被抄,财产全无,九族陪葬。

“可能这就是所谓的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罢。”王辰逸说出这样的话,连他自己都耻笑自己。他这样一个没有理想,没有志向的人也没觉得钱财有多重要,只觉得够用便是。只是他不曾赚钱养家糊口过,不懂世道艰辛,他似乎总是活的轻松毫无烦恼,这样的他又有什么脸面说别人为财死为财亡是不对的呢?

沈云谣道:“钱够花就可以了。但总有人不知道要多少才够用,又或者说因为财富越来越多,所以才愈发不满足,要更多的钱才当得上足够花费。”

“那沈兄觉得自己怎么才算得上够呢?”

沈云谣的目光在王辰逸身上打转,“足够我喜欢的人吃吃喝喝的吧。”

“那沈兄现在可不就能办到了?”或许当知府的俸禄不多,但他怎么说都是夺回双月关的人,皇帝绝对不会吝啬赏赐的。那黄金万两,吃什么不行?

沈云谣笑笑:“那可不好说,他可贪吃了。我不努力些可养不起他。”

“哈哈。她又能吃得了多少呢。沈兄真是会说笑。”

“那可不好说哦……对了,你四天后随我去姑苏吧。”

王辰逸小小惊讶了一下,“可是有什么难事?”可他琢磨着,自己也没什么本事能帮他呀。

沈云谣正色道:“只有你能办到!”

他目光灼灼,表情严肃,看着叫王辰逸无法拒绝。

“哎,小妹妹你怎么站在门外不进去呀?”门口传来一个中年妇女的声音。

小妹妹?小雨么?

王沈两人都出来看看,发现小雨拿着手里的绿豆糕在门口对那个中年女子比比划划,不知道想说什么。那女子见小雨不会说话,又在自己面前比划手脚让她觉得不舒服,也没给小雨好脸色。

王辰逸蹲下来给小雨擦擦嘴角,问道:“小雨是不是没有吃饱?”

小雨点点头,尴尬一笑。

沈云谣对那女子说,“你再去准备点吃的放在院子里和她的房间。”他转过来轻轻敲了一下小雨的小脑袋,“小东西那么能吃,我这儿要给你吃穷了。”

小雨咧嘴一笑,一片葱花就黏在她牙齿上。然后她一矮身,从沈云谣的裤裆下穿了过去。

沈云谣道:“你这小家伙!”

“沈兄莫要跟个小孩子置气了。”

“好。”沈云谣盯着王辰逸看,撅着嘴巴问道,“那你到底跟不跟我回去嘛。”

王辰逸有点受不了他这样带着撒娇的语气,他不知道为什么红着脸说道:“好。如果是小弟力所能及的,定会竭尽全力帮沈兄。”

“好!”你到时候要能答应和我在一起就更好了!“出发前一天我派人通知你。”

王辰逸点点头,然后两人吃过馄饨面之后便各自回家和坐班了。

……

回到家中,王辰逸满足的拍了拍肚皮,因为吃得太多,它有点鼓鼓的。

王辰逸赞叹道:“啊……真好吃呀那馄饨。肉又多又鲜。沈兄每天都能吃到那么好吃的东西好幸福呀。”然后舔舔嘴唇,在他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那鲜汤鲜肉,里面还有小虾米放了麻油,香喷喷的,光是那么想想就让人食欲大振。

“小少爷小少爷!”

是小小的声音。

王辰逸收起自己这般不得体的样子,正襟危坐,示意让她进门后道:“怎么了小小?”

王辰逸倒是好久没见小小了,当初认回王辰逸之后她就随着沈清迟一同到云川,直到今天才再次见到她。今天突然听到她的声音颇有些意外。

小小喘了口气道:“联合商会的会长来访,现下老爷和老夫人都不在,只好找你来了。”沈老爷和沈夫人都不在,更遑论沈清迟和他媳妇了。

这里让王辰逸觉得奇怪的是,像谢炎这样的人,上门拜访之前至少肯定会有预先探听好对方在不在,他那么个日理万机的人又怎么会浪费时间在没有意义的等待上呢?那么他会不会就是为了自己而来的呢?

疑惑归疑惑,他也总不能叫人干等着吧。于是王辰逸随小小来到大厅会客。

谢炎端着茶杯翘腿坐着,双眼注视着杯里的茶叶,就那么一个简单寻常的动作都叫人觉得他尊贵。这种就是别人都模仿不来学不来的气质。

“谢炎会长,好久不见。”王辰逸先行问候。

谢炎放下茶杯,笑道:“确实是小半个月没见到小侄了。怎么样,没有再像上次那样突然晕过去了吧?”

“多谢谢叔关心,没事了。不知道谢叔今天来找小侄有何贵干呢?”

谢炎轻笑一声:“小侄倒是直接。”

既然外公外婆都不再的时候还在这里等,那么等的人就不是他们,而是自己。王辰逸除了这个答案之外,再也找不到其他理由。

“既然小侄不拐弯抹角,那么我也就单刀直入了。”

王辰逸坐的端端正正,好似一个正在认真听讲义的学生。

“是这样的。小侄你也知道你谢叔是个生意人商人,而且已经做的很大了。”

王辰逸点点头,这岂止是“很大”。在云梦,对外绝大多数的商贸都和谢炎有关系。他的商业版图已经做得很大了,甚至有往外扩张的意思。

“既然是做这一行的为求财路亨达,首先是要拜拜四方神明求保佑,再者就是与官府打好关系……”

说到这里,王辰逸大概明白了谢炎所谓何事。他是想拜托自己去和沈云谣那边通通气,让他那边多照顾照顾谢炎。

自古以来,官商勾结之事时有发生,差别在于贪的多贪的少罢了。越是大商便越要和官府打好交道,只要当官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为商的在账目上作假虚报隐瞒大部分利润,那么他们上缴的税自然而然就变少了。官员有权而无财,商人有财而无权,是以行贿之事屡见不鲜。

当然不止以上这些,只要和官府关系好,很多事情一通百通,做起事来也方便很多。虽然王辰逸不知道谢炎想要做什么抱着什么心思来他这里试探,但他不能答应帮他。

王辰逸无奈道:“谢叔的意思小侄算是明白了,只是此事小侄帮不上忙。”

谢炎挑挑眉,“哦?如何说起?我见沈将军对小侄很不一般,但他其他人确是冷冷淡淡,不亲不近呢。”

王辰逸听到那句“很不一般”有些羞赧,但脸上没有表现出来,“虽我与沈将军一见如故,却也不是什么也说得的。沈将军从来公事公办不徇私枉法,有着他自己的原则。身为朋友自然不会干涉他这些。若让小侄去那边给谢叔你说说好话,只怕是会适得其反,认为你和我都心怀不轨。谢叔其实只要维持原样,该如何做便如何,沈兄断然不会为难与你。”

“哈哈。看来是某多虑了。”谢炎自嘲一笑。

王辰逸抱歉帮不上忙。

谢炎摆手示意无事,“是你谢叔多虑了。之前送过好些礼物给沈将军,但他都拒收了,我还以为他觉得那些礼物还不够多不够好。如今和小侄对谈一番,终于释怀了。某感叹云梦终于来了个好的父母官呀!”

听到他那么夸沈云谣,王辰逸勾起嘴角微微一笑。他问道:“是了,谢叔。”

“恩?”谢炎饮了口茶,神情轻松愉悦,似是刚才的话让他终于解脱了一般。

“谢叔你如今已是家财万贯,有着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却又为何仍要继续发展商业,扩大自己的商业版图呢?”这个问题不是针对谢炎一个人问的。他想起沈云谣早上说了关于孟达的那些话,他现在是想知道以谢炎为代表的大商们为什么已经那么有钱了,还想要赚更多的钱。

谢炎觉得好笑,却又认真思考起来,“总不会有人嫌钱多吧。也许是过上了好生活之后,就想着过更好的生活吧。但我不是,我是觉得这件事有挑战,有趣,所以我想不断的去尝试和扩张,想看看自己的极限到底在哪里。你不觉得这样很有意思么?”

王辰逸无言。他真的不知道也不觉得这样的事情有趣在哪里,但他也不否认谢炎的观点。

见王辰逸不答,谢炎也不恼,他看看外面,道:“时候也不早了,我这就回去。对了,好好劝劝你爹,我是真心想加入他的团队。”

章节目录 第69章 启程姑苏(2) 王辰逸突然追了出去,正好谢炎没走多远,他很快就追上了。

“谢炎会长。”

谢炎对王辰逸追出来一事显然有些惊讶,他道:“怎么?难道是清迟老弟早有想法让我加入?”

王辰逸抱歉一笑,“不是,只是我想问问若从云梦去姑苏要多久啊。”

谢炎觉得有意思,八卦心一起来就问:“小侄可是要去姑苏?”

王辰逸点了点头,又摇摇头,“过些日子抽空去玩玩,现在不知道去一趟要多久,问问看来规划一下时间。”

“哦~~”谢炎了然,“我自己倒是没去过姑苏,毕竟这里事情多不能出门太久,最远也只去过云川。不过根据手下的人的行程来推断。从云梦坐船出发,顺风顺水的情况下大概五天不到便能到达姑苏,不过最近已是枯水期,水流速度慢了下来,或许会要久一点。”

王辰逸问这个的原因也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不让沈家一家担心。前不就和沈云谣前往凉川的事情还历历在目,两个人的消息在时间消失了好几天,让他们担心许久实在过意不去。此次再和沈云谣出远门,定是要好好规划一番,给他们一个交代。

他对谢炎点头言谢,并将他送到门口去。

按谢炎的说法,他们这一趟来回少说也得半个月才能回来啊……这下可得要听外公唠叨好久了。

果不其然,等沈老爷他们回来之后,王辰逸将他又要和沈云谣出远门的消息说出去之后,他们碎碎念了他一晚上,最后也是因为“君子一诺不食言”的原因,准许了他去。

王辰逸心头暖暖的,并且再三保证绝对会平安回来。

四天后,沈云谣亲自到府上接人,同时也再三保证会护他平安。但让沈家人觉得不自然不明所以的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位沈将军要乔装打扮……

……

“沈兄,我们到底要去姑苏做什么呀?”他们搭乘前往洛川的商船,这艘商船相当大。在到达洛川之前,他们坐在船舱里闲聊等待。

沈云谣看着他,“我难道没说么?”两人并排坐着,距离的很近,沈云谣只要伸手就能抱住他。王辰逸绝对不会知道,他在用多大的意志力克制着自己的冲动。

“没有。”如果你说了我还会这么问么……

沈云谣笑笑,“也没什么。就是想带你回家看看。回我的老家,带你回去让我父母看看你。”

“哦……”王辰逸不知道他到底是作何打算,难不成是想要将自己带回去让他们的父母看看自己以慰藉伤子之痛?毕竟他说自己的容貌和他弟弟真假难辨。

沈云谣深深的看了王辰逸一眼,伸手摸摸他的头,“你知道我带你回家要做什么?”

“是的。心中有个答案。”王辰逸笑着躲开沈云谣的手。

王辰逸虽然笑着,但心里还是有些难过的。他不过是把自己当成了弟弟的替身,亡弟的感情倾泻的容器。

王辰逸心中莫名悲哀,他想起在叶枝山死后,他声嘶力竭的询问着他为什么对自己那么,沈云谣那个伤人的欲言又止已经说明一切。这个人对自己那么好也不过是因为这样外貌罢了,如果自己不是这个样子,或许和他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也说不定。

王辰逸现在很矛盾,他一边不希望沈云谣是因为自己的外貌而走近他,他却一边庆幸着有这皮相来吸引沈云谣靠近沈云谣。

这份矛盾的心情源自何处,他自己却不曾猜想。

沈云谣看着他的样子,不知想起了什么,嘴角翘起,心中邪念蹿升,猛地将王辰逸扑倒在船板上,目光如狼似虎,直勾勾的盯着他。

“沈,沈兄……你,你这是在,干什么啊……”王辰逸被沈云谣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得不轻,说话都结结巴巴的。而且这个姿势,不管怎么样,对于两个男人来说都太过暧昧……

沈云谣声音喑哑,饱含情和欲的味道,“你不是知道为什么么?恩?”

沈云谣呼出的气息热度高的吓人,让王辰逸觉得自己的脸被烫伤的错觉。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副受惊的模样软绵绵的想让沈云谣一口吞进肚子里,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让其他人看见。

王辰逸的脑子像被什么人打了结,有些卡壳了,“难道不是让我当你弟弟,回家给你爹妈看,好安慰他们吗……”他越说越小声,对自己的猜测越来越没有自信了。

“也有这个意思。但最重要的是什么你还不知道。”沈云谣仍维持着这个姿势不动,一只脚卡进王辰逸的两腿之间,把他整个人都固在身下。

“……那是什么原因啊?”王辰逸觉得沈云谣的眼睛红的就像要滴出血来。

沈云谣深吸一口气,“你猜猜。”

有两人的声音在王辰逸脑海里叫嚣,像车轱辘一样在他脑海里来回的碾,碾得他觉得脑疼心也疼,尤其是。怯怯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是。”沈云谣如释重负。他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王辰逸,等待着他的回应。不管他的答复是什么,沈云谣都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来面对。

不过突然被告知自己被一个男人喜欢的王辰逸可没那么强的接受能力。明明上一刻还是兄友弟恭的“义兄弟”,怎么现在就变成……变成这样了……

王辰逸双手试着推开沈云谣,但是沈云谣纹丝未动,那赤裸裸的目光看得叫他难受。他道:“沈兄,你要不先起来?我们先起来再说话。”

可是沈云谣完全没有要起来的意思,就那么压制着王辰逸。

王辰逸见沟通无果,想必沈云谣也是急切的需要一个答案。他别过头,不敢看沈云谣的眼睛,“我……我很感谢沈兄一直对我的照顾,但是我真的。恩,真的不知道怎么接受这样的事情。对不起……”

王辰逸不敢把话说的太重,因为沈云谣一直都对他很好,给过他在黑暗中独自前行的勇气,甚至多次救过他的性命。这样的一个对他来说无比重要,所以他说的小心翼翼,不敢伤害到他。

只是他也清楚,拒绝别人的求爱,怎么会使人不受伤呢?

他清楚的很,所以他无奈且愧疚。

王辰逸心乱如麻,他已经不知道要怎么做对彼此来说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想了想,说道。

“不管怎么样,我都会跟你回家。你是我这辈子都想要珍惜的人,都想要珍惜的兄长。”

王辰逸看着沈云谣的眼睛,目光坚定。

章节目录 第70章 姑苏 “好。你说的我都记住了。”沈云谣起身之后就别过去脸,不再看王辰逸。

王辰逸庆幸于片刻的喘息,刚才沈云谣压住他的时候,他觉得胸口闷涨的很,气氛混杂着暧昧紧张尴尬,仿佛沈云谣把他的心都给抓住了。只是这种胸闷的感觉在沈云谣离开之后变成了空虚,心里某处觉得空荡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随着沈云谣的离开而离开了。

——有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事情突然就变成了这样了呢……

之后两人无言的坐着,沈云谣不一会儿就离开了船舱走到甲板上去。

云梦与洛川毗邻,这一天天气也正好顺风,他们的船只花了小半天就到了洛川。

下船之后王辰逸为了缓解尴尬,他道:“我们着急着去姑苏么?”

沈云谣想了想,“不着急,在这里还有事情先要做。”

王辰逸眨巴着眼,“那,我们可以在这里多玩会儿么?”

“可,小心!”沈云谣伸手将王辰逸抱在怀里。

回想起船舱里的事,王辰逸看着沈云谣,脸颊发烫。不过他发现沈云谣的目光并不在自己身上,而是自己身后,与此同时他的背后有人说道:“后生,别在这里站着发呆,挡住我了!”

“哦……好。对不起。”王辰逸转过身,那个和他说话的人早就走掉了。

洛川真不愧是大夏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论到商贸的繁华它更是老大哥,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这里人来人往,尤其是他们刚下船,码头上人头攒动,人与人擦肩而过,到处都是人的声音人声鼎沸,人山人海,人太多了,看得叫王辰逸都觉得这些人的脸如同工场里批量赶制的衣服,一模一样。

同时这里的声音让王辰逸有种熟悉的感觉,他相信自己肯定是来过洛川的。

“咸鱼,花花家的咸鱼嘞!十文钱一条哟!”这里的鱼腥味使的王辰逸快晕过去,“小靓仔,坐船那么久买条咸鱼吃吧!很好吃的哦。”这家卖咸鱼的老阿娘哪管这些啊,她不肯放过他,抓着王辰逸的裤子,沾满咸鱼水的手就那么抹了他一裤子。

沈云谣微愠,瞪了那老大娘一眼,眼神凶恶,吓得老大娘哆嗦了一下收回自己的脏手,直接噤声了。

这一幕王辰逸没有看见,甚至老大娘的脏手摸他衣服都没看到。他满眼放星星,光顾着看着繁华的洛川了。

人多的地方,好吃的东西肯定多!

他不由分说,抓起沈云谣的手就往市里跑。

“沈兄。冲呀,里面肯定好多好吃的。咱们吃个饱!”

沈云谣见他没有因为躲着自己,心里很是高兴,他笑着说:“别跑那么快,你带钱了么!就这样想着吃。”

“带了!”王辰逸拍拍自己的胸口,笑得灿烂,两排小白牙都露了出来,“带了好多钱呢!今天我请客怎么样。”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沈云谣眯着眼,笑看王辰逸。

这些钱都是之前在盼香楼打工赚来的,他一直没怎么用。王辰逸是打算寻一个机会,用这些钱去姑苏到处走走,兴许能找到他的养父母。这件事他一直没忘,总是记挂在心头。这次正好应允了沈云谣,便干脆出来看看能不能就那么好运给碰上了。

就这样,王辰逸又想到了沈云谣……在船上的事情他忘不掉,带给他的冲击实在太大,不过他还是不想为此就疏远了沈云谣。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些依赖沈云谣,只要想到沈云谣的事情他就感觉有些焦躁,想靠近他又不想让他讨厌自己。

他不知道为什么沈云谣会喜欢自己,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样。

完全看不懂自己。

而身体的反应远比他脑袋的反应来的诚实,王辰逸的手紧紧地抓着沈云谣的手,紧张到手心冒汗仍不自知。

……

“哎。吃的好饱呀!”王辰逸眯上眼睛心情舒畅,缓缓地呼吸着消化着肠胃里的食物。

“肯定饱了,你都快养活外面那一条街的人了。”沈云谣好想去摸摸王辰逸的肚子,手感肯定很好。

王辰逸肚子有点涨涨的,撅起小嘴,“哪有那么夸张嗝……”

“哈哈哈。你看看你。”

王辰逸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你看吧。我喜欢的人那么能吃,我不多赚些钱怎么够他吃。”

王辰逸心里郁闷:我当时怎么知道这个是“他”不是“她”啊……最可怕的是,这个“他”居然就是我!

这才多久,王辰逸就已经毫无障碍的接受了沈云谣——一个男人喜欢自己的事实。如果对方知道了,定能大吼一声“老子追夫成功了一半了”。

但他喊不出来,不过只是时候未到罢了!

王辰逸现在还有一件很郁闷的事,那就是他好想松一松裤腰带——实在是吃的有点撑了。

不过碍于这个小茶馆人来人往,他不好意思那么做。

不愧是洛川,到处都是商人,哪怕像他们这样现在所在的小小茶馆,虽然地方不大,就只有十张桌子,但架不住客人走了立马就有人又来,忙的店小二在店里来回跑。

店里的客人都大包小包的带着东西,像他们两个这样就坐在这里闲聊的反而显得很稀奇。

王辰逸看着这些人,有些感慨,在沈云谣身边小声道:“他们真厉害。”

“怎么厉害了?”沈云谣有些不服。

王辰逸垂下眼眸,“他们都有努力奋斗的目标,而我却什么都没有。甚至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活的很没有目标。”他看着自己的手,这双细白干净的手,完全看不出自己以前到底是做什么的。

“你知道吗?很多人的人生目标都是都逼出来的。在这里行走的人们,为了生活奔波着,几乎没有办法喘一口气。你要知道你有多幸运才能够在这个年纪还能无所事事,这是一份福气。”

王辰逸一点也没被安慰到,反而更加苦恼。

我难道就是这样的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废材吗……那会不会我的父母其实一点都不想要我,一点都不想我回去?

章节目录 第71章 废墟 在茶馆歇了好一会儿之后,那茶馆的老板嫌他们光是坐在那也不再消费,直言让他们尽快离开不要耽误他做生意。

王辰逸直想:这里的人真的都好勤奋啊,还嫌自己不够忙碌的。

无法,当老板的都直接让他们滚了,继续赖着也是自讨没趣。

吃饱喝足的王辰逸相当好说话,他道:“沈兄,我们接下来要干什么呀?”

“我们再逛逛吧。我打听到往这边,顺着这条往凉川的大路再走一些,就有一个卖书的地方。据说最早透露出秋水国师手记的地方就在那里。”沈云谣在王辰逸还吃吃喝喝的时候就在打探周围的情报,零零碎碎没多少用得上,不过这个书舍或许会让王辰逸开心。

不过,在铸剑师的遗书中所写的秋水国师是那般的嗜血妖师,可能王辰逸已经不喜欢他了吧。

但出乎沈云谣所料,王辰逸听到‘秋水国师’四个字,立马兴奋起来,“走走走。我们走!我还没看过那本手记呢。”

弟弟还挺相信秋水国师的呢。

沈云谣笑笑,便跟着像小兔一样蹦蹦跳跳的王辰逸走了。

两人顺着大路走了小半个时辰,终于来到那个书舍。这个书舍的四周都栽着竹子,甚至整间书舍都是竹子建成的。从里到外全是绿油油的竹子,看着叫人觉得很舒服。

——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竹舍……

王辰逸看着这间竹舍出神,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他脑子里长出来,叫他有点头晕目眩。

其实不只是王辰逸,沈云谣也看着这间竹舍愣了好一会儿。

“沈兄?”王辰逸先回过神,见沈云谣没回应他,又喊了几声,“沈兄?怎么了?”

“啊。没事。不知是不是巧合,这间竹舍和我幼年时私塾先生的竹舍太过相似,一时间又好像回到那时候。无忧无虑的,真好……”

追忆孩童时期,严肃却温柔的先生,头顶金黄的银杏叶,琅琅的读书声,还有坐在自己身边爱开小差的弟弟。沈云谣看看王辰逸,温柔一笑,“我们进去吧。”

“哦……好,好的。”

这个人笑得那么好看干什么呀……

让王辰逸感到很可惜的是,这竹舍里面已经没有关于秋水国师的书了。他们走出竹舍,正想要抱憾两句时,竹林外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我们怎么会卖不好的东西呢?”

另一个男人说道:“呵。那可不好说呀。你们地峻盟第一次干这铁矿买卖,指不定就仗着店大欺客呢?”

王辰逸好奇,悄悄探个头去看。

“你他娘的看不起谁呢!休要污蔑我们地峻盟!”这个紫衣男人生气的很,“我们地峻盟从来干的都是干净正当的买卖。从来没缺斤少两过。”

“那你又怎么证明?”

紫衣男人抽出腰间的剑,扔给对面那个男人,“你看看。这把剑就是用这铁矿打造的。”

那个黑衣男人弹了下剑刃,清脆的响声回荡,“哦?还不错。”

“怎么样,你还买不买了。”

“地峻盟果然名不虚传,好。我买了。”

王辰逸望向沈云谣,“沈兄,地峻盟是什么呀?”

“什么人!”紫衣男人猛地回头。在他看到王辰逸的一瞬间,如同看见鬼魅一般吓得整个脸都狰狞了起来。

章节目录 第72章 疏离与分离 看到对方这个表情,王辰逸心中一惊,他连忙往背后看了一眼。

呼……也没有鬼啊。他在怕什么?

沈云谣见对方面目不善,抱着王辰逸的腰扛在肩上,撒腿就跑。

“为什么要跑啊。”王辰逸在风中凌乱。

沈云谣一本正经道:“我看他们脸色不好,好像要杀人。我们赶紧撤咯~~”其实他只是想那么抱着王辰逸而已。

王辰逸回想起那紫衣男人的表情,也是相了沈云谣的话十成,乖乖的由着沈云谣扛着跑。但他也纳闷了,“我也没说什么啊,怎么就得罪他了?”

沈云谣暗笑,胡诌了一通:“傻弟弟,你看看那男的多看中自己的帮派啊,你要不认识可不是得罪了他?”

王辰逸从纳闷变成了郁闷,“这……没想到那人粗眉粗胡子的,竟是个那么小气计较的人。”

沈云谣忍不住笑了出来,“他这计较又和他粗眉粗胡子的有什么关系?”

“好像是没什么关系。哈哈哈。”他不禁想了一下沈云谣胡子爬上脸的样子,居然还挺好看,“嘻嘻。”

“既然没什么好玩的了,我们现在就去回家去吧。”

王辰逸点点头,“好。可是,要不沈兄你先放我下来?”

突然,沈云谣一手托着王辰逸的屁股,一手抱着他的腰,看着他说:“不好。”

王辰逸的眼睛躲开沈云谣的视线,用手去推开沈云谣,却怎料沈云谣抱得更紧了,任由王辰逸怎么推也纹丝不动甚至两人靠得更近了。

“你这是讨厌我吗?”沈云谣的表情很受伤,他不想王辰逸推开他,不想他离开自己。

王辰逸只余光一瞥,心就软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我们不应该这样……”

“……我知道。”沈云谣把头埋入王辰逸的胸口,“让我就这样呆一会儿。”

沈云谣看上去特别难过,王辰逸好想摸摸他的脑袋,好想安慰他,却又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其实,喜欢上一个男人的沈云谣才是最迷茫最不安的人吧,这样的事情也无法和别人诉说,也没人能理解,包括王辰逸也不能理解。

不过既然把他当做好朋友好兄弟,而且他也救过自己那么多次,不论结局如何也都还是尽量不要去伤害他吧。

两人短暂拥抱过后,沈云谣把王辰逸放了下来,神色如常,“走吧。”

……

“沈兄。我们怎么不乘船?突然改骑马了?”

沈云谣带王辰逸来到一个卖马的地方,这里的马很多,真不愧是洛川,什么都有。

沈云谣道:“恩,不想让别人知道。接下来我们自己走,虽然多花点时间,但总归是安心些。”

王辰逸一惊,“难道是有什么人要跟踪我们?”又会是什么危险的任务吗?

见王辰逸有些忧虑,沈云谣解释道:“没有的事,这次真的只是带你回家看看。”他贴到王辰逸耳边,“因为这是私事,不想让外人知道。”

王辰逸低下头,他不习惯这样,尤其是沈云谣说出对他的心思之后……

我得找点话题转移一下。

“对了!沈兄,那个地峻盟到底是什么来着?听起来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沈云谣牵出两匹马,考虑着要不要只买一匹,“地峻盟……我也只是听邵呈天提起过一点。据说他们是在云川起步的江湖门派,在当地,不在江湖上的风评都很好。主要是走的镖局生意,也有贩卖粮食的生意,他们的人大都穿紫色衣服。”

“紫色衣服……”

“恩。如果刚才那个人真是地峻盟的,看来他们是有打算往其他方面发展了。对于他们那么一个大的门派来说,这也很正常。不过另外那帮人我倒是看不出个门路来。”

王辰逸道:“我还是应该多出去走走,这些我居然都不知道。”

“等这些事情都过去,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大夏好么?”

王辰逸没有多想,笑着爽快的答应了。

“老板,买这两匹。”

老板闻言跑来,并且手脚麻利的把账算好。两人直接上马离去。

“对了沈兄。你觉得刚才那个人的剑和落虹比起来,怎么样?”

沈云谣笑着摇头,“虽说他的剑还不错,但毋庸置疑,寻常刀刃是万万比不上。”

王辰逸兴趣上来了,“那么沈兄你觉得你的功夫怎么样,能不能打得过那个地峻盟的人?”

“我怎么知道对方的功夫怎么样呢……”沈云谣苦笑,“我又没见过他和谁较量过。”

“那你觉得你的功夫怎么样嘛!”

“很一般。”

王辰逸惊讶,“你这还一般?你都一个人打跑突厥人夺回双月城了。你这还不厉害啊?”

沈云谣认真的看着王辰逸,“我和你说过了,这件事没有说起来的那么简单。能夺回双月城也绝对不只是我一个人的功劳。还有这把剑。”

王辰逸将目光转移到沈云谣腰上的落虹。不知是为何,沈云谣他似乎总是用黑布包裹着这把剑的剑鞘。是为了防止别人认出来么?

“这把剑是一位流浪剑客赠予我的。那位剑客的功夫是哪怕我这辈子都去专研武艺仍是比不过的。”

这句话不是沈云谣自己说的,而是他说的那位流浪剑客——江离所言。当初他对沈云谣说,“你这副身子骨真的是天生练武的好材料,如果是从小习武,此时成就定是超过我。不过一切都太晚了……”他实现了沈云谣的愿望,并且要求沈云谣替他做一件事,而这把剑就是当时江离赠给沈云谣的。他道,“于我而言,还没有达到师父所说的境界。所以不再使剑了。它给你,正好。”

王辰逸惊叹:“世界上居然有那么厉害的人?”

沈云谣笑道:“自然,就连那女尸案的凶手都比我厉害。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我们连见都没见过的。”

他们策马奔腾,马蹄踏过山丘,踩过水洼,越过树林,六天之后就来到了姑苏的一个小城附近。

望着熟悉的小城,沈云谣情绪有些复杂,但大部分都是开心的,“弟弟你看,这就是我的故乡。”

王辰逸站在马上,眺望这座小城,山明水秀,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真是个好地方。人杰地灵,不愧是生养出沈兄这样的人的地方。”

沈云谣狡黠一笑,“你这么夸我,我会不好意思的。”

王辰逸暗道:你这样哪有一点不好意思的样子……

马上就要见到他父母了……怎么办,好紧张!谁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要是到时候他们拿扫把赶我走怎么办啊……我是无辜的啊!

沈云谣翻身下马,“我们走过去吧。”

正当王辰逸要答应的时候,沈云谣又道:“给你做好心理准备。”阳光照着他英俊的侧脸仿佛镀上一层金光,脸上又挂上了痞气十足的笑,那画面神圣又邪气,看得王辰逸的心跳扑通扑通乱跳,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形容。未来的好久好久之后,他才明白那一刻的心律不齐,应该称之为——心动。

王辰逸不语,低着头跟着沈云谣走。

当王辰逸踏入城门的一瞬间,仿佛时空发生了混乱,脑中的画面和眼前的画面交叠,清晰却模糊,叫他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现实。

沈云谣无法察觉出王辰逸脑中的风暴,带着他踏着渔米城的青石板走上回家路。

脚下的青石板非常有年代感,石板的棱角被时间打磨干净,石板之间夹杂着点点杂草和青苔,路旁的河流发出潺潺的水声,小城古色古香,赏心悦目。……本应如此,但这一路,却让两个人都不太舒服。

“他们为什么都盯着我们看?而且还悄悄的指指点点。”难道是沈兄的事情暴露了?!不过沈兄的父母应该也不会张扬吧,这又不是体面事儿。

沈云谣看了王辰逸一眼,又看看路人,目光凶狠。那些路人瞧见被发现了,便纷纷噤声。沈云谣有些不安,他知道王辰逸现在在想什么,但绝对不可能是那种情况。且不说他父母没理由告诉其他人这些事,首先他根本就没有明明白白的提到过他爱慕王辰逸,仅仅只是隐隐的暗示。

这些路人的目光让他很不舒服很不安。

沈云谣安慰道:“没事。他们肯定是看我们两个人太好看了,羡慕的。”

“胡说八道……”

“明明就是大实话。”

王辰逸的心情也放松了一点。他看着四周的每一棵树,每一间房子,都是那么的熟悉。说不定,他能在这里找到他的养父母。

甚至,沈云谣就是他的“哥哥”。

但这个想法王辰逸还是快速的否定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岂不是沈云谣是乱……伦?这太疯狂了吧?绝对不可能!

心中的猜想太多,他都无法证实。王辰逸悄悄地看沈云谣,看到这位将军自信的面容,他也觉得自己什么困难都能闯过去了。

他们出了城来到郊外,映入眼帘的是苍翠的山林,悠悠白云,灿烂明媚的风景下,远处那一片焦土尤为刺眼。

章节目录 第74章 红与蓝 王辰逸站在屋外看着沈云谣的后背很久很久,时间一点点过去,太阳也行至天中。他觉得该告诉他了。

“沈兄。”王辰逸轻轻迈出一步,轻的溅不起任何尘埃,“我有话要和你说……”

飒飒。

沈云谣回过头,他眼睛有些模糊,看不清眼前的事物,但好像有沙子从上面落下来。

“小心!”

在沈云谣还在迷惑的时候,王辰逸已经扑了过来,直接把他扑倒在地。几乎是同时,屋子上的碎瓦唰唰的掉落下来,砸在王辰逸身上。

看到这一幕,沈云谣瞬间清醒了。“你怎么样了?啊?”他坐起来,抓着王辰逸的肩看他。

屋顶破了好几个洞,风一大就吹掉了几片。被烧得焦黑的瓦掉下来,正正好好是沈云谣的正上方,如果不是王辰逸扑倒他并带离了一点位置,只怕要被砸个头破血流。

虽然躲开了头破血流的命运,却是免不了被砸伤的下场。王辰逸将沈云谣往左边推开扑倒,于是那些瓦片就砸到了王辰逸的右肩上。

沈云谣并不知道他伤到了那里,只一味的关心。他抓的正是王辰逸的肩膀,关心则乱,不自知的手劲抓的王辰逸额头冷汗直流。

“疼……”王辰逸还是勉强挤出一个笑脸。这时候沈云谣是最需要安慰的时候,他就不能因为这种原因就倒下。

沈云谣不问哪里疼,因为王辰逸的右肩和右臂都在流血。沈云谣看着渗透出来的血,心拔凉拔凉的,低声道:“对不起。”他将手的力度放轻,看着王辰逸满眼的心疼。

“没事。你能振作起来就好了。”王辰逸把手覆在沈云谣的手上,“其实我还有事情要和你说。”

“好。”他看了看身后父母的骸骨,又看看王辰逸已经被染红半边的白衣,“我先给你包扎一下吧。”

王辰逸点点头,并且将那位传口信的人的话对沈云谣复述了一遍。当他说到是有人故意要杀害沈云谣父母,以及沈云谣外公外婆一家也已经离世的消息时,沈云谣的动作都停顿了很久。

“沈兄身上总是有绷带呢。”王辰逸赤裸上半身,看着沈云谣的手忙碌着为自己包扎。

“恩。因为在战场上受伤多了,习惯了。”

王辰逸的伤口也不算严重,就是破了几个洞,只是血哗啦哗啦的流个痛快显得吓人罢了。沈云谣确定没什么大问题,才放下心来,替他把衣服穿好。“你最近都不要动右边的肩膀和手了,你那个位置容易拉扯到伤口,到时候又要冒血了。”

“好。”王辰逸乖巧的答道。

“……等我把他们安葬了,我就带你去找大夫上上药。”

“好。”王辰逸从衣服里拿出一封信,“这个是邵大人前不久快马加急送过来的。但好像是我们来这里来得太晚了……信比我们还早到了半个时辰。”这封信是传口信的人临走前交给王辰逸的,他说这是邵呈天得知沈云谣家中变故之后立马寄过来的。

也是,沈云谣悄悄跑回姑苏的老家来,没和其他人说,这种变故自然是第一时间就传到云梦的衙门里了。而知道沈云谣行程的邵呈天则寄了封信过来。信里的内容王辰逸并没有看过。

沈云谣苦笑,“其他人都以为我还在云梦呢。来吧,一起看。”说罢,沈云谣走到王辰逸身边,将这封信打开一起看。

……

“沈兄家中变故我已知,望节哀。”

“废话不多说。相信你也猜到有人在警告你不要多管闲事。女尸案与丧钟村之联系‘长生不死’,我们尚无头绪,当尽力追查。”

“如果收到此信,请保护好你母亲娘家,很可能凶手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

“同时查明你舅舅在外行商,或许已知家中丧事,我会尽快找到他,将他带到云梦护他平安。”

“大恩不言谢。振作起来回云梦给我干活。”

……

看到这封信,沈云谣笑笑。他似乎看见一个矮个子男人在他面前指着鼻子让他打起精神。

是的,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在这里伤感了。邵呈天一个人肯定已经为自己这桩子事忙到焦头烂额了。

“弟弟。”沈云谣忽然间抱住王辰逸。

王辰逸错愕了一下,旋即用力的回抱他。就像这个男人曾经给过自己面对黑暗的勇气,这次轮到自己给他面对生离死别的一点点力量的时候了。“你父母肯定不希望看到你难过的样子。我以后……都会陪着你。”

“恩……”

忽然间,沈云谣浑身一抖,轻轻的推开了王辰逸。

王辰逸还来不及惊讶,沈云谣便先开口说话了,“我们先把他们安葬了吧。”

王辰逸小脸一红,怯怯道:“恩。他们生前最喜欢什么地方?我们去那地方替两老下葬吧。”

人家父母尸骨未寒呢,我到底在想些什么啊!真的是太过分了……不对,我刚才好像都没有往那方面想吧。

王辰逸郁闷,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

“他们一辈子都守在了这里。”回忆翻涌而至,沈云谣闭上眼感受着这方小小天地,“就在这附近吧。太远的话,我怕他们认不得路回来。”

“好……”

两人合力将两位安葬。所谓入土为安,但是他们的家早就成了焦土,本应是欢乐的汇聚地,却成了沈云谣父母生前最后一刻都备受折磨的地狱,这地方又怎么能让他们“安”呢。

沈云谣最后选了一个地方,这里离他们家不远,绿树成荫杂草丛生,到处都能听到鸟儿的叫唤。空气清新,呼吸间似乎能闻到淡淡的花香。其中还有一条一个成人身高那么宽的小溪潺潺地流着。小溪两边整齐地种植着琼花树,王辰逸可以想象到等树上的花开了又是怎么一番美景。

王辰逸微笑道:“这里很漂亮很安静,我相信他们会喜欢的。”

“恩。他们肯定会喜欢的。”

沈云谣望着这个地方出神,思绪就那么轻飘飘地飘向远方。

章节目录 第75章 红与蓝 “爹,娘。对不起。之后……等我回来了再为你们修一个好的墓。”沈云谣将现做的简陋木牌插在坟前,刻上他们的名字。

沈云谣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王辰逸站他身后,向他父母深深的鞠了一躬。

沈云谣突然扯了一下王辰逸的衣服,欲言又止。

王辰逸等了他很久都没说话,等他想问的时候,沈云谣才道:“你。可不可以替我弟弟给他们……磕几个头。”

沈云谣低着头,王辰逸只能看到他额头上的一点点红痕看不见他表情。但不看也知道,他现在的心情是难过且复杂的。

“求求你了……”

“好。”王辰逸没有多犹豫便答应了。他走到沈云谣身边,跪了下来,郑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当王辰逸站起来望向沈云谣时,对方已经转过身,说道:“我们现在该回云梦了。那边还有事情等着我处理。”

王辰逸道:“是要找出幕后黑手报仇么?”

沈云谣有一瞬间刚迈出的脚步顿住了。王辰逸看到他的动作就知道自己猜对了,“我也觉得这次的事情很可能跟女尸案和丧钟村的事件有关系。沈兄刚当上将军不久,就探明了这两件诡秘的案件,只怕是坏了谁的好事。而且……丧钟村那个躲在暗影中的人始终都没出来,指不定就是那个人做的。”

但始终有一个事情在王辰逸心中疑惑了很久,虽然当时没意识到,但当他心情从叶枝山的死中缓和下来后,他开始思考——那个幕后黑手最后在丧钟村的地下城里启动自毁的机关打算杀掉他们三个人。既然如此,那么当时为什么还要引他们进入地下城深处。最初那个暗道的机关,如果不是因为他隔墙偷听,被沈兄发现了,只怕是他们都找不到暗道在哪里。再者就是为什么要引导他们进入地下城的深处,还有的就是为什么单独引走我之后却没有杀掉我?那时候看到村民的尸体我的确是有一段时间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恐惧,全身都动不了的状态,这个时候无疑可以不费力就能杀掉我的。可是为什么没有呢?当中的因由又是什么……

这件事怎么都是瞒不住的,沈云谣也不多解释,“是。这个仇无论如何都得报。”他从来没想过这件事会给他的亲人带来危险,他恨那个人,也恨自己。

恨自己太过无能,恨自己的愚蠢,手握神兵仍然保护不了自己珍视的人。

“那我和你一起……”

沈云谣语气有点冷漠,“不了,你还是好好呆在家里吧。”

王辰逸想说我能帮上什么忙吗?却只说了两个字便被沈云谣的话堵了回去。

沈云谣转过身,吼道:“你能帮上什么忙?你都做不到就不要给我添乱了好吗?”

“我。我。对不起。”王辰逸被他突如其来的变化吓了一跳,但只要一想到过去发生的事情,他可悲的发现自己根本无从反驳。

他确实,什么都做不了。

“你快回家当你的小少爷吧。不要来碍事了。”沈云谣转过身,不再看王辰逸。说这样的话,其实他自己也心如刀割。

但他却不得不说。他想保护王辰逸,不愿他出现任何意外,不愿他受到任何伤害。

这样的心思王辰逸明白,他不怪沈云谣,从来都不怪他。更何况他如今一日之内痛失双亲,痛失所有的亲人,这般滋味又怎是一句难受了得。

“谢谢你。”王辰逸露出一抹苦笑。但被这么说却也是没有人开心的起来,他也很难受,就好像前不久才说过喜欢他的人说要他带回自己家见父母的人就那么凭空消失了一样。

心如刀割。

沈云谣自己都快要哭出来了,但还是生生忍住。他要推开王辰逸,把他推得越远越好,越远越好。

他仍故作愤怒,迁怒于王辰逸,“和你在一起,就没有发生过好事……”他最后还有一句“不要再靠近我”还是说不出口。

他太喜欢王辰逸了,喜欢到每天夜里都念着他名字入眠。这种喜欢没有太多的原因,就是某一时刻,某一眼,或许是他笑起来的一瞬间,或是他眼睫扫动一刻,又也许是他启唇的那一秒,他就深深的迷恋上这个人,从此万劫不复。

从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吧。

王辰逸不语,就默默的站在沈云谣身后。

……

“陪陪我去看看外公外婆家吧。”

“好。”

王辰逸低着头,跟在他身后走。不知不觉就来到沈云谣的外公家里。

因为是在小城人多住宅密集的地方,如果不及时灭火便会轻易波及到其他人的家,所以起火之后不久就被扑灭,宅子里的外面没有太多的变化,可以看出过去精致的布局。但屋子里面的东西则并不那么幸运,不是烧没了就是掉在地上砸碎了。房梁被烧穿,随时有坍塌的危险。他们没有走进去,也是担心像之前王辰逸被砸伤的事情再次发生。

“以前我和弟弟每个月初一十五都和爹娘一起来这里跟他们老人家还有舅舅吃饭。这里的一花一木我都还记得,他们说话的语气和神情我都还记得。”沈云谣抓过一把被烧出数个窟窿的的树枝,手心仿佛也有被烧灼的感觉,“不曾想过有一天竟然会变成这样……”

沈云谣看着场面惨烈又空无一人的房子,他顿时泪流满面。

和沈云谣父母不同的是,宅子里被残忍杀害的人们早已下葬。这里不仅仅是有他的家人,还有城里普通人家的孩子或者双亲在这里当仆役,他们也在这场突如其来的屠杀里丧命。

当灭完火之后,大家发现的是堆积成山的尸首,尸身分离,已经没人分得清到底哪一块是自己的孩子,哪一边又是他家的父母。

尸骸遍地,血流成河,火光冲天。

无法,最后城里人合伙将所有人都葬在一起,免得生前最后一刻遭罪死后尸首也天南地北的不得安宁。

只是一经此事,再也没有人愿意替沈云谣的父母收尸了。原本他们是觉得将军的父母如果没有保管好,必定会被迁怒,所以暂时没有动,只是分人轮流守好他们的尸骸。而如今人心惶惶,又许多人积怨——都是因为那个沈云谣的错,在外面不知道得罪了谁居然连累了那么多人。如此,大家就更不愿去看管看护了。

王辰逸回想了一下,原来城里人看着他们的目光,并不是因为知道他们两个人的暧昧关系的揶揄目光,而是躲闪、愤怒和讽刺。嘲弄着“年轻有为”的沈云谣狼狈至极,嘲笑着他痛失所有。

可是,他又真的做错什么了么?他只是做了他应该做的事情罢了。为什么他要承受这些,承受这些人不好的目光。

王辰逸悲从中来,他讨厌那些带着怪异眼光看着沈云谣的人,他不喜欢别人这么看就应该高高在上光芒万丈的沈云谣。

他咬咬牙吞下留下的泪水,冲上去从背后抱住了沈云谣。

沈云谣愣了很久,最后他冷淡地说:“谢谢你。但我不需要同情。”

“我……”王辰逸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等他意识到的时候,自己已经抱着沈云谣了。他还不明白是什么原因,或许真的是同情吧?

沈云谣挣开王辰逸的手,转身走了,“回云梦吧。”

这一下扯到了王辰逸的伤口,但让他感到疼痛的不是这个伤,而是某个人突然的疏远。某个前不久才说喜欢自己的人,突然就和自己疏远了。没有征兆,没有预告,只一瞬间便从天上跌落到地下。

“……对了。”沈云谣语气突然放缓,没有那么冰冷,“邵呈天正帮我找在外头的舅舅。如果找到了,我希望能让他和你在一起住一段时间。等到我……”

“好!”王辰逸想也不想便答应了。

王辰逸笑得很开心,至少这个人还信任自己,愿意将最后的亲人交到自己手上。他想要回应这份信任。

沈云谣回头一望,便看见了双眸发亮的王辰逸。这样的王辰逸让沈云谣的心像被针扎似的疼。他笑笑,说道:“等到我将幕后黑手揪出来之后。我再和你说明这一切。等我好么?”

王辰逸点头,坚定道:“我等你。”

“傻瓜。”沈云谣走上前将王辰逸狠狠的抱在怀里,“谢谢你还没有放弃我。”

王辰逸觉得被拥抱的感觉很舒服,舒服得让他眯起眼睛享受。

忽然间,王辰逸感到双唇有什么柔软的东西覆在上面,他睁眼一看竟是沈云谣正在吻他。

沈云谣心血来潮,用力的吻了下去。他这是第一次去吻别人,毫无章法,逮到王辰逸就使劲的亲,如同一只野兽。胡乱的肆意的啃噬着他的猎物。

王辰逸被他这毫无章法毫无技巧的吻弄得有些难受,嘴唇被咬的有些疼,同时又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使的他感到身体轻飘飘的,浑身发麻无力,想推却推不开沈云谣。

一吻结束,王辰逸腿脚发软,抓着沈云谣的肩才得以站立,他气喘吁吁的呆呆看着沈云谣,双眼湿润眼角发红,嘴唇又红又肿。沈云谣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王辰逸。这样充满情色的味道的王辰逸,让人心生施虐欲,想要狠狠的将这个人按在身下蹂躏操弄一番。

沈云谣看着他胸口闷疼,还是轻轻将他抱在怀里,温柔的说道:“抱歉,觉得很恶心吧?就这一次,没有第二次了。就让我任性这一次好不好。”

王辰逸低头靠在他肩膀上,耳朵红的发烫,心脏剧烈跳动,呼吸不畅。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

“弟弟。我们走吧。”

王辰逸声音沙哑,“好。我们怎么回去,还是骑马么?”

沈云谣摇头道:“不了,我们坐船回去吧。”

“不用担心我的伤口,这个不碍事的。回去的话坐船要慢很多的。”

“怎么会不碍事呢?你这地方稍微再用力就要渗血了,怎么会没事?”沈云谣用眼神警告他。

王辰逸看到沈云谣这个眼神,他就知道没有商量了。只好乖乖听他的话。但是肚子却没有那么听话,“沈兄……”王辰逸的肚子咕噜咕噜地叫了,“我好像,饿了。”

沈云谣摸摸他耳朵,明明天气那么凉,小耳朵怎么那么烫,“不用不好意思,民以食为天。我们先吃点东西吧。”

他们收拾好自己,来到渡口,找到了要去洛川的船。和船家商量好之后,两个人便上船了。

王辰逸突然想起来,“哎呀。我们的马还绑在树上呢!”

沈云谣似乎也想起来了。

“就算不带走也给它们松绑了吧。让它们自己去觅食。”也希望它们找到个好的主人,那脚下铁蹄如果不换的话会对它们造成伤害的。

“恩,距离开船还有好一段时间,就让我去吧,你在船上等我好了。我马上回来。”

王辰逸点头应是。

等沈云谣走后,王辰逸一个人坐在船板上思考问题。思考他对沈云谣之间的关系,还有今天那些奇怪的变化。

这一切好像都是从沈云谣对他告白开始的。他好像从那时候开始变得奇怪,自己的心会随着沈云谣的心情起伏不定,自己的状态会因为沈云谣的举动变幻莫测,而且还有常常想要碰他的感觉。想要靠近他,想要拥抱他,想要……像刚才那样亲吻他,还想要更多……

沈心说过的“关于喜欢”的那番话开始在他脑海里清晰。叶枝山的话慢慢在他心里扎根。

……我这是,喜欢沈兄?

得出这个结论的王辰逸被自己吓了一跳。他闭上眼,想着沈云谣的样子,他发现自己光是想想就能让他心跳加速,想起前面那有些激烈的吻他就气息不稳。

“这就是喜欢吗……”

王辰逸想到这里他有些不安有些兴奋。这种感觉特别奇妙,是打开这个世界全新的门的一把钥匙。他不清楚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是怎么样的滋味,如果真的是喜欢,那他不会选择逃避,他会正面回应沈云谣,告诉他“我也喜欢你!”

就是这样,王辰逸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一点也没有意识到,这艘船还没有等到沈云谣回来就擅自开了……

章节目录 第76章 红与蓝 “这。船怎么开了!”王辰逸看到船后面的小城越来越远,终于意识到船开了,连声大喊。

这是一艘商贸用的船,但不载货物只载人,由于不载货而且速度快,会坐这种船的几乎是去谈判谈事情的多。等王辰逸反应过来,船已经开出好远。

这船相当大,乘客也不少,王辰逸跌跌撞撞的从船头跑到船尾,惊动了许多人。虽说这里的乘客非富则贵,但王辰逸没有心思和那些人一一道歉,他抓着一个船员,揪着他衣服问道:“你们的船怎么突然就开了!不是还有两刻钟才开船么!”

那一身蓝衣的小船员不过是在船舱和厨房间跑动的小厮,他哪里知道这些呀,“我也不知道哇。前面我还纳闷怎么就突然开船了,刚刚叫我给客人骂的好惨。”比如现在又被你吼了两声。

王辰逸放开他,重重喘气。他喘气的原因不是因为累的,而是觉得有一种感觉一种气氛压得他要喘不过气来,如果不那么做的话好像就要窒息了。他望着渐渐要消失不见的渔米城,忽然这里非常危险。

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他估摸了一下这里到岸边的距离,又轻轻活动了一下右肩,不禁皱起了眉头。

如果没受伤的话这个距离还是能游回去的,可是如今却是这个状态!

王辰逸快速巡视了一眼脚边,船上收拾的很干净,没有多余的什么东西,他想要抓个浮木慢慢划水回去的想法也不行了。

“沈兄如果回来看不到我的话会怎么样呢……”王辰逸喃喃道。

王辰逸看着眼前的滔滔江水,立刻就下定决心,他深吸一口气,准备下水游泳回到渔米城。

就在王辰逸跃身起跳的那一刻,有一个人抓住王辰逸的左手将他拉了回来。此人这一下非常用力,这力道不仅将王辰逸拉了回来,还让他重重的摔到地上。这一摔是右半身先着地,直接嗑到了伤口,疼的王辰逸牙齿直颤。

“你想干什么?”

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入王辰逸的耳中。而且这声音有点耳熟。王辰逸抬头一眼,就看到了一个黑衣男子,这个男人果然他见过,就是洛川竹舍外和那地峻盟交易的那个男人。王辰逸背后伤口已经裂开,他能感受到背后有血顺着脊背流下,他疼的晃神,一时间不知道是该谢谢他以为自己要轻生“救下”了他,还是要说他一句多管闲事。

“你到底想干什么?”黑衣男子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语气不善。

这种情况下,当然是两种回答都不太对。王辰逸抱歉道:“对不起,是吓着你们了么?我不是要轻生只是要游回去,你们这船不知道为什么提前就出发了,我朋友还在城里呢。”他突然停顿了一下,一股寒意侵袭全身,小心翼翼的看着那个黑衣男子,“所以不用担心我,我不是要轻生,不用担心这艘船染上命案。”

“哦?”黑衣男子饶有趣味的看着他,问道,“那你知道为什么这艘船提前开了么?”

王辰逸不知为何感到有点心凉,似乎这种眼神似曾相识。“这位兄台知道内情?”他一边说一边微调自己的身体,准备好随时跳船。他直觉,这个人不好惹……

“你,觉得呢?”这男人的身体往王辰逸那压去,眼神危险。

王辰逸懒得再回话,猛的翻身跳起,抓住船边缘的护栏就要跳下去。

可对方哪能让他如愿,人家早已看穿王辰逸那些小动作。就在王辰逸起身的那么一瞬间,黑衣男子就将他拽回来,狠狠的将王辰逸砸到船舱的门板上。

王辰逸那多灾多难的右肩再次遭到重创,他心中暗道:你们能不能不要再折腾我伤口了!

他疼的想喊出来顺便喊出声求救,但是却发不出声音,因为那男人用力的扼住了他的喉咙,狠狠将他压在门板上。

“想跑?”也只一瞬间,原本凶恶的脸就变的温和起来,这男人眯着眼睛笑道,“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保证,我们不会对你怎么样的。”他虽然笑着,但是手上的力度却没有丝毫放松,掐的王辰逸呼吸困难。

我们?不只是一个人么?

王辰逸睁大双眼,尽力用口呼吸。他有些绝望的望着四周,难道说前面那些在船上的人都是和他一伙儿的么?王辰逸的目光越过黑衣男子,看着已经消失在视野里的渔米城,心生悲愤,他决定奋力一搏。

不管他们的目的如何,反正我就不能总是这样被动挨打!

王辰逸突然暴起,用力抓住对方的手,奋力抬脚,意欲直击对方下身要害。

那男人早有堤防,另一只手直接截住王辰逸的踢腿。

王辰逸见一计不成再生一计。他双手抓紧对方绷的紧直的手臂,双腿一缩再迅速一蹬,狠狠的踹到对方的腹部。

对方吃痛后退了两步,但他的双手却没有松劲,仍是死死的掐着王辰逸的脖子。被踹了一脚,心火暴盛,直接把王辰逸摔到地上,手上的力度不减反增,凶恶的说道:“不要给你脸不要脸啊。哈?”

王辰逸痛苦的低声哀鸣,用尽全力捶打黑衣男子的手,唾液不受控制的从嘴角留下,眼神渐渐失去焦距,昏死过去。

“哼。弱鸡,爪子还乱挥。”男人看着王辰逸红透的脸和印着指印的脖子,拍拍手,对应声而来的两个人说,“看好他。否则上头的人降罪下来可不要怪我下手无情。”

“……是!”

……

沈云谣跑过去又跑回来,不过身体素质好,连大气都没喘一下。其实他不用那么着急,那船还有好些时间才出发,不过他想多看看王辰逸,多看看他……

但当他回到渡口时,他的心凉透了。船不见了,开走了,渡口附近完全没有那个熟悉的身影,他只能望见江面上那遥远的一个点握紧拳头。

就在沈云谣想要宣泄愤怒的时候,身后有一个人怯怯道:“……是,是小少爷么?”

沈云谣回头,看到了说话的那个人,这人瘦瘦小小,手中正搬着什么东西。

“你是?”沈云谣对这个人没有印象。

沈云谣母亲的娘家原是开客栈小店做旅客生意,后来因为赚到钱之后,开始做其他的生意,将原来的客栈改造成了仓库,码头渡口经常都会有他们家的人在搬运货物。不过这都是他外公家的家产,和他都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只不过怎么说都是住在同一处的一家人,工人们也都会对沈云谣恭恭敬敬的喊一声少爷。

就这样,虽然工人们认得他,他却认不全所有人,比如眼前这位瘦小的男孩。

男孩小声道:“小少爷家里发生的事情,我们都觉得很遗憾。不是所有人都觉得你是扫把星的……”他们这些人没什么本事,都在他们家里谋了份工作,得以养家糊口,心中自是感激不尽的。

沈云谣倒是笑了出来,“谢谢。你倒是第一个说我是扫把星的。”

“我没有……”男孩低下头。

沈云谣正色道:“寒暄的话就此打住。刚才停在这里的那艘大船是谁的船?为什么突然就开走了?”他脸上平静,内心慌乱不已。

“啊?哪艘……哦是那个很大的只载人的那艘船么?”

沈云谣点头,“是。”

男孩努力的回想着,“我记得那艘船上挂着的旗帜好像是一轮弯月什么的……啊!我想起来了,那艘船是地峻盟的船。他们刚来我们这里和米店的老板们商量着明年的大米价格。”

地峻盟……么?

沈云谣望着消失不见的船只,心中的疑云盘旋飞舞。他又问道:“舅舅呢?他现在是在哪里来着?”

“老板前面好像是去了清河的王都。这会儿该是收到消息在赶回来的路上了……”

沈云谣沉默了片刻,他想起了自己还不到四十岁的舅舅,小时候总是帮着护着自己的舅舅,不曾在他们面前展露过愁颜的舅舅,回到家后又回是如何怎么样的表情呢……

他叹息道:“我现在要立马赶回云梦了。麻烦你在舅舅回来之后和他说,让他立马到云梦来找我。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他说。”他停顿了一下,“如果我不在的话,请让他相信我的同僚邵呈天。他会传达我的话的。”

男孩显然对沈云谣这样的大人物有些畏惧,而现如今这样的人物居然拜托他事情,让他有点受宠若惊,他连声应道:“好好好。我,我一定会传达到的。”

“那就好。”说罢,沈云谣立即转身离去,寻到一匹马,立即启程云梦城。不,云川!

……

“呜……”王辰逸缓缓睁眼。因为缺氧的关系,他觉得头晕恶心。

此时王辰逸迷迷糊糊,眼睛还没能完全睁开,他看见的,不,他什么都看不见,这里一片漆黑。只有背靠着的墙壁传来的冰凉触感告诉他,这里是一个房间,一个储藏东西的库房又或者是……专门囚禁他人的“牢房”。

王辰逸的手脚都被缚住,四肢无法舒展开来让他感到很不舒服,头发散乱,不必照镜子也知道自己此时定是衣冠不整狼狈至极。他嗓子又哑又疼,心中呐喊:我怎么又变成这样了。

不过王辰逸没有自暴自弃,每到这种时候他就倍想沈云谣,想他如果也陷入这种境地到底会怎么做,想他到底会不会来救自己,想他到底在哪里,现在在猜想他会不会因为自己的突然消失而紧张……他信念坚定,想要逃出去再见沈云谣,这个念头迫使他动起来。王辰逸挪动着身体,慢慢让自己坐起来。王辰逸背靠着墙,头往后仰抵在墙上,脑中的那种头晕作呕的感觉让他想撞墙来缓解。

嗯?有光?

王辰逸看到顶上突然有微微的亮光照射进来。藉由那点光亮,他尽量看清这间囚房。不过结果让他非常失望,这里只有四面墙,还有透出亮光的那小小矩形洞口,他连门在哪里都看不到。

“你确定么?”

“沈云谣……”

王辰逸听到有人走来,并且听到了有人提到“沈云谣”这个名字心立刻就提了起来,不过这个声音他没听过,不是掐他脖子的那个黑衣男子。他聚精会神的听,希望能听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是,我打听到的是有人在找他。”

“那个沈云谣?”

两个男人在对话。

“谁在找他啊?”

“不清楚,好像是什么有钱人。”

“该不会是……那个吧?”

“嘿嘿。两个人都坏笑了一声,“谁知道呢。他们那帮人从洛川找到云川又找去清河金陵那边,云梦那也有人在找。”

“真的是吗?”

“对,我看他的样子是对上了。长的确实很好看。”

“那我们为什么要找他啊?”

“谁知道呢。这你得问虎爷了。不过啊,我劝你还是不要太多管闲事咯。我们就是给他们这些人打打下手的,那么些事情还是知道的越少越好。”

“诶!老哥说的是。”

“别说那么多了,看看他醒了没,醒了给他吃口饭喝口水。别饿死了。”

闻言,王辰逸一惊。立马安静的扑倒在地,尽量回忆起自己刚苏醒的模样,假装还没有醒过来。

几乎是同时,一阵声音在王辰逸背后响起,那个人将门打开了。王辰逸眼睛睁开一条缝,根据开门之后自己的影子的方向和长度来判断那扇门究竟在哪个位置。

是左斜后方六尺左右的地方么……

开门的男人走到王辰逸身边,踢了他两脚,“老哥,还没醒呢。”

另一个男的在门外探了个头进来看了一眼,对他说道:“那别管他了,咱出来喝点酒。放两块馒头和一碗水等他醒来自己吃去。”

“好嘞。”

他们忙里忙外的弄了一番,又将门关上了。

王辰逸还不敢起来,他怕对方突然又开门。他就那么躺倒在地上思考刚才那两个人说的话。

从话里面能提炼出来的线索非常少。有人在找沈兄,而且是到处在找,不过不知道到底原因是什么。再其次,那个黑衣男子大概就是叫“虎爷”的那个人,虽然不知道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抓我,只是从目前看来自己对他们还有用,暂时自己还会是安全的。

门的位置也大致知道了,只要等他们走远了再看看怎么逃出去吧。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也是个很大的麻烦。不过不能放弃!

沈兄……等我回去。

章节目录 现代番外(阿逸阿谣) 时间: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9:00

“不好意思,老师来晚了五分钟。为了补偿大家,下课就多学习五分钟吧。”

我们的王辰逸老师抱着刚刚趁着下课的空挡改完的月考试卷来到了教室,并非常熟练地说了这句让全班低头叹息,窃窃私语的话。

王辰逸也随他们小声抱怨一会儿,继续道:“组长上来发一下试卷,今天我们讲一下上周的试卷。考的不是那么好啊,作文好多人都离题了。我圈了离题的人放假回来给我补一份作文。……作业另外布置。”

王辰逸扫了一眼成绩表,默默叹了口气。看着班上唧唧喳喳的学生,手重重地敲了两下讲台,眼神冷漠的看着他们。

下面好几个机灵点的学生看到王辰逸这个表情,就觉得大事不妙,马上闭嘴安静如鸡。往往就是这样,几个人突然坐得笔直安安静静的时候,其他人就都会跟着安静下来。

王辰逸压抑着心中的不悦,竭力平静且严肃地说:“我知道明天就是除夕,接下来你们该放春假了,很兴奋。但是你们看看你们考的都是什么东西,这成绩能回去见父母么?都高三了,快要高考了,你们还不紧张点。”他扫了一眼学生,大家看到自己的成绩,也纷纷有些抬不起头,看着学生这样,他也不那么严肃了,敲敲黑板后笑道,“哎哎哎!打起精神,讲试卷了啊!”

……

“真的是太生气了,我改试卷的时候。”王辰逸狠狠地拍了一下讲台,上面的粉笔盒都弹起来了一点,“这些纯靠背诵就能拿满的题目就是送分的!居然还有人写了错字,最离谱的还是有的人还完全写错了!到这个时候了,这样的错误是不被允许的!”

……

下面有学生小声的和同桌讲闲话:“哎,你有没有觉得今天王鸽鸽特别爆炸。没说几句就炸开了。虽然他好像在掩饰自己的不悦,但还是很暴躁啊,跟平时爱笑的他一点都不像。”

“王鸽鸽”这个称呼是从前几届学生那里传下来的,这届的学生也不过是随了学长学姐的习惯。王辰逸因为长的唇红齿白的又年轻,平日又对学生亲切有加,所以大家都爱称他为“王鸽鸽”,而且他本身也挺喜欢这个称呼,于是也就随了他们。

“有点……虽然这次我们是没考好,但高二的时候全班只有三个人及格的那次王鸽鸽也没有那么生气过。不知道王鸽鸽经历了什么……”小女生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勾了勾嘴角,“对了!今天是情人节!”

“对……是不是鸽鸽的女朋友给鸽鸽放了鸽子!这样确实是会暴跳如雷的啊,换作是我早就跟她分手了!”

“别瞎想了,就算分手了也轮不到你……可是我们也没有人听说过王鸽鸽有女朋友啊。王鸽鸽条件那么好,不会还没有女朋友吧?”她瞄了一眼讲台。

“好像是哦!我们S中的八卦小组都没扒出过王鸽鸽的女朋友,他手上也没戒指,肯定还没结婚!那么就有可能是……”

同桌等了一小会儿,对方都没继续说下去。她戳了戳对方,问道:“是什么啊!”

“他,妈,逼,他,结,婚!”一字一顿的说道。

说罢,两个人都咯咯咯的忍笑着。

……

“恩?骆晓雨,陈杜秀。我记得你们俩儿的默写古诗词都没全对。你们在笑什么呢?”王辰逸把他们刚才的对话全部都听进去了,不过没说出来罢了,直到他们笑得全班人都看了过去,他才不能装作视而不见。

王辰逸走了过去,将他们两个人的试卷拿起来看,然后放下试卷回到讲台,笑着说:“是觉得分数太高,考得太好了么?”紧接着就拉下脸,怒道,“这次考试古诗词默写没有全对的人,都给我抄一遍错的部分,每天抄一遍。放假十六天,你们也好好学习,好好记住这些东西到底能不能错!真不知道你们这群木瓜脑袋都不知道装了什么!”

……

“好了,我们继续。”

……

其实王辰逸确实是心情不好。

而原因是昨晚。

时间: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20:00

微信上。

小王看星星:哥哥你不是说放假了么?好像是今天中午的飞机吧,这会儿应该快到W市了吧?

星星帅哥哥(这是备注):对不起。一直没时间和你说。部队这边大前天突然有紧急任务让我去出任务,我都来不及跟你报告。

星星帅哥哥:我现在才刚拿到手机。我现在准备回去了,大概后天能到。

星星帅哥哥:早上能到,你也放假了吧。我可以跟你去买菜,一起做年夜饭。

小王看星星:好吧。。。

难道这个人不知道明天是情人节么!啊啊啊!怎么不能赶回来呢!虽然有任务可以理解,但真的好难受啊!!

王辰逸内心里锤了沈云谣一万遍之后,又抱着沈云谣的枕头砸了好几下才冷静下来。接着疯狂暗示自己是中国人不过外国人的节日。

时间: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11:22

虽然那个蠢猪赶不回来,但这绝对不能是对自己不好的原因!

“就算是自己只有一个人也要过得精致优雅!”王辰逸哼着小调,小声说道。

王辰逸上午下午都已经没有课了,于是提前下班买东西,打算今晚给自己做的丰盛而奢侈!犒劳一下努力工作的自己,补偿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他来到商场的蔬果区,买了自己特别喜欢吃的白菜和西兰花,往购物车扔进了几盒包装好的草莓,然后去了副食区挑肉去了。

“不想吃猪肉了……排骨的话冰箱里还有。”王辰逸手指戳着自己的下巴念着,“哥哥喜欢吃的鸡胸肉。”

王辰逸下意识的伸手就去拿了,放到购物车之后才想起这是要给自己“一个人!”做的饭。然后鼻子哼了一下,把鸡胸肉放回去。

……

“哼!我也爱吃。”

王辰逸最后还是把鸡胸肉放进购物车了。

啊!看到三文鱼了!突然想吃锡纸包烤焗鲑鱼!

王辰逸快速的打开手机浏览视频,把某个温馨月更美食番里第二话说的材料都记了下来。然后去买各种材料。

王辰逸眼睛在架子上疯狂搜索:“锡纸在哪里了……啊!”

“对不起对不起。”一个中年男子不小心碰到了王辰逸肩膀一下,然后他连连说抱歉。

王辰逸反应非常迅速,在他撞上自己的那瞬间就躲开了,避免撞车事故。他摆手笑道:“没关系,小心点,别再撞到别人了。”然后就继续找锡纸去了。

把东西都买好了,王辰逸把两大袋子的东西都放到车后座后就准备开车了。

启动车子之后,王辰逸发现自己的手有点脏。于是他在车上翻湿纸巾来擦手。可是湿纸巾没找到,他却发现自己的裤子被划开了,裤子右边口袋给划开了一个小口子。

……

口袋虽然看起来有点鼓鼓的,可里面没放什么,就一部手机和一串钥匙。现在购物多方便啊,有手机就可以了!所以王辰逸的钱包都放在了车上没拿出去。

是刚才那个撞了自己的中年男人干的吧。年关到了,这种人也变多了。一不小心就要被偷东西。

大概是刚才躲的快,那男人没得手,只划了一个小口子。付钱的时候也没注意……

虽然王辰逸没有给偷东西,可是这裤子他共拢才穿了三次就破了!内心还是非常的生气!

这可是新裤子啊!

王辰逸打开了车上的空调。把温度调到最低。

我需要冷静自己。今天真烦人。

两分钟后,王辰逸冷得打了个激灵,就把空调关了。

就算再生气也不能虐待自己!

王辰逸领悟了这个人生道理,这条裤子可以说是破的非常值了!

开车!

时间还早,午饭找到了一家日料店,一个人点了情侣套餐,美滋滋的吃了起来。还装模作样的给对面的空气敬茶。

“来,我今天开车就不喝酒了。我们喝口茶?”

服务员露出了同情的表情——这人长得好看穿的也好,怎么就傻了呢?

吃完饭后,王辰逸还是先回去了一趟学校。他虽然下午没有课,但保不准有学生来问他问题。所以他在办公室坐着,翻看短文,想着下次轮到他出试卷的时候该选什么题目和文章。

坐了三节课,一个来问问题的都没有,倒是有体育课跑过来和他闲聊的学生。

看着隔壁的数学老师……这大概就是语文老师的寂寞吧。

可王辰逸还是非常愉快的收拾东西离开了。

回家的路上,路变得有点堵。不过王辰逸也不着急,等前面的车不动的时候就看一看视频。看今天想吃的那个锡纸包烤焗鲑鱼要怎么做。等车动了,就暂停。又要等的时候就继续看,就这样,当王辰逸看了第七遍的时候,就快开到家了。

我快要饿死了……

美食番就是这样,越看越饿。

最后的这段路不堵,他开得慢慢的,也不急。

突然,在前面跑出了一辆电瓶车撞了上来,那个车主直接倒在了地上。

王辰逸停在了旁边,马上下车看对方有没有事。

结果那位女士先说了:“你撞到我了,赔钱!”

王辰逸有点没反应过来,问道:“你……没事吧?”

“嘿!我都倒地上了,怎么没事?”女人叉着腰如此说道。

对方那么生龙活虎,中气十足,手上都没擦伤,甚至衣服上一尘不染。确实是一点事情都看不出来。

这人碰瓷的吧!绝对是碰瓷的!

这女人看王辰逸没回话,以为他怕了:“给我五千吧,这事儿就了了。”

王辰逸默默的拿出手机报警。

女人看他报警了,有点心虚,“那……那就一千吧。哎,算我倒霉了。”

王辰逸也不理她,看她一个人表演。那位女士的面部表情变得非常迅速,王辰逸都想拍手叫好了。

过了一会儿,交警来了。交警随便的了解了一下情况,对王辰逸说:“你就赔个五百吧,这事儿就了结了。”

王辰逸不解:“可我什么都没干。我这还有行车记录仪,我一点都不慌,她这根本就是碰瓷!”

交警不屑的看了那女人一眼,“我当然知道她是碰瓷,这样的人我见多了。不过助动车摩托车这些都是弱势群体,闹起来你烦我也烦。”

王辰逸非常不开心,虽然不急,但他真的饿了。于是给了钱把那女人打发掉。然后那个女人被留下来给交警批评教育了一番。

真是烦。今天怎么净是不顺心的事。是不是我没看黄历出门。诸事不顺!

时间: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17:34

回到家,王辰逸打开空调,调到最低的温度,对着脸吹。

三分钟后,他打了个激灵,便关掉了空调。

自己都不爱怎么相爱怎么可给爱人好处。领悟了这句金句的王辰逸觉得,刚才交出去的五百块也可以说是不亏了。

然后就开始做饭。

先将三文鱼去腥,然后将洋葱和胡萝卜切成薄片……然后煎牛排一样的煎了鸡胸肉。还和某部漫画一样,将巧克力切碎融到咖喱里……

……

王辰逸在厨房弄了半天做了很多东西,一样样的都端到饭桌上。

其实王辰逸也清楚自己的厨艺到底什么个水平。他看着满桌花花绿绿,还能闻到一些香味的菜,还是满足的笑了:“至少卖相还不错!”

他拿起手机,想要拍照。拍了好几十张之后,精选了九张准备发出去。酝酿了半天后,还是都删掉了。

意料之中,味道很差。除了那个锡纸烤鲑鱼还不错之外,其他菜甚至是咖喱的味道都可以说是非常惨烈了。

王辰逸食量大,但这顿饭确实做得太多了,也只是吃了一半左右。这种情况下就会想到家里的另一个人。

如果那个人在的话,就算那么难吃也肯定会吃光。

其实如果沈云谣在的话,做饭这件事就完全不需要王辰逸动手了。他只要在厨房转来转去,有的没的跟沈云谣聊天就可以了。

王辰逸叹了口气,把桌上的东西都收拾好。能留到明天吃的都放到冰箱里,不能的倒掉了。

就算是再难吃!只要做出来了没毒没馊都要全部吃光!不可以浪费!

吃完饭之后,王辰逸窝在沙发里摸着自己有点鼓鼓的肚子,满足的笑了。

然后拿起手机刷朋友圈。

成天搞事:今天女朋友不跟我约!跑去夹毛娃娃去了。(配上了满怀的娃娃和娃娃机的照片。)

学生A家长:今天丢掉儿子跟亲亲老婆出来二人世界真棒!(配图烛光晚餐。)

学生B家长:听说今天是什么情人节?我可是很传统的女人。才不过这种洋鬼子的节日。(配图,吃了一半的巧克力还有一大束的鲜花。)

沈心心心心:今天收获颇丰,明日再战!(配上了一个男人抱了满怀的娃娃还有一张娃娃机的照片。)

……

王辰逸放下手机,有点落寞。

房子有点大,一点声音都没有,王辰逸坐在沙发上不小心踢到脚边的小凳子,弄出不小的声音,显得房子更加空荡荡。

哥哥都是坐在这个小凳子上给我剪指甲的。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指甲,有点长了,但也懒得剪。王辰逸打开了电视调高音量,好让屋子里有点人气。

躺在沙发上的王辰逸抱着靠枕来回转,转了半天,又拿起手机要给沈云谣发信息。他编辑了老半天,删了又写,写了又删。最后还是决定什么也不发。他点开朋友圈,自动无视掉这些人发的东西。

他不知道写什么好。想了想今天的事情,又忽觉有点口干,便随便写了:“倒霉透了,今晚好想喝牛奶……”

然后就抱着靠枕,昏昏沉沉地睡去。

时间: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23:07

“咔擦”,沈云谣拖着行李箱打开了大门。

“恩?”王辰逸醒来揉揉眼睛。他似乎听到了脚步声。

他拿出手机看了下时间。

23:29

自己睡了两个小时了啊。

突然他清醒过来。

哥哥今天没回来……那么在屋子里的是谁?!

王辰逸拿起了桌子上的水果刀,小心翼翼的注意着不发出脚步声。

“你醒了?”

是熟悉的声音。

王辰逸有点惊讶,他放下手中的刀,问道:“你不是说今天回不来么?”

沈云谣过去抱着他:“想你想的不得了。就一刻不停的赶回来了。”

王辰逸心里又惊又喜,开心的不得了,把头埋到沈云谣的胸前:“那,那么远。你累不累冷不冷。饿了么?我给你热热饭。”

沈云谣笑道:“你自己做的?”他一只手揽着王辰逸的腰一手摸着他的头,“没事,我不饿。让我那么抱着你一会儿比什么都好。”

王辰逸抱紧了沈云谣:“哥哥好像瘦了……”

任务很辛苦吧。

两个人抱了好久,沈云谣又在王辰逸脸上摸了好一会儿又亲了好一阵才放开他,“你不是说想喝牛奶么。我给你买了,现在应该还暖的。”

“真的?”

王辰逸也不过是随手写的东西发到朋友圈,没想到真的有。其实最重要的是,他最想看到的人回来了而且还把自己随便说的话当真。

特别感动!超级感动!

沈云谣带着王辰逸到饭厅,饭桌上放着一杯东西。王辰逸满面春风的走过去打开盖子一看。

恩恩,很漂亮。牛奶上面有一颗爱心??我眼睛花了?牛奶怎么变黑了?可能是巧克力牛奶吧!我爱喝。

王辰逸看着沈云谣,满心欢喜的喝了一口。

??怎么是苦的?这……这是拿铁吧!

王辰逸瞪了沈云谣一眼。默默的放下了杯子,走回房间反锁了门。

骗我!我还没笨到牛奶都喝不出来!

王辰逸拿出手机,在朋友圈疯狂输出:“我说要喝牛奶,可我对象给我买了拿铁是什么意思?”

门外的沈云谣有点懵,着急问道:“怎么了宝贝?怎么反锁了?让我进去啊!”

听着沈云谣有点疲惫的声音,有些不忍。他拿了被子和枕头,一开门就砸到沈云谣身上,“你今晚就在外面睡吧!”说完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弟弟怎么了?我做错什么了?”

“你别这样啊!床上没有被子了你怎么睡啊?”

……

沈云谣在门外说了半个小时,王辰逸一句也不答。就靠在门上,静静听对方讲话。等到对方走开了,他才一骨碌的滚到床上。整个人缩成一团。

我今天那么倒霉,你还要骗我欺负我……

其实他也知道对方马不停蹄的赶回来,而且那么晚了还去给自己买东西已经是非常难得了。自己也很满足。

大概是今天遇到那么些事情弄得自己有点难受。等到了这个人回来了。也只是想撒撒娇,想让他替自己分担一点。他买错了东西只不过是自己发泄的一个由头。因为他知道就算这样,沈云谣也绝对不会离开他抛弃他,还会像以前一样宠着自己,所以就肆无忌惮的发脾气了。

我为什么要这样啊……

他才回来,那么辛苦……

拿铁我也喜欢喝的呀……

我要不要叫他回来……

他会不会睡着了,比较这样赶路……

我要不要去看看他,好久没见到他了……

就是那么想着想着,王辰逸就睡着了。

直到第二天下午,王辰逸才醒过来。准确的说,是饿醒的。

昨天那么莫名其妙闹了一下,要怎么跟哥哥认错呢……

王辰逸打开手机,朋友圈只有一条评论。

成天搞事:小崽子知足吧。拿铁里面可是有牛奶的。

王辰逸虎躯一震!跑出房间,就看到沈云谣在门口等着他。

王辰逸跳了起来,熊抱着沈云谣。

沈云谣柔声道:“不生气了?”

王辰逸摇头,“不生气,没生气没生气。”

“不开心的话要记得和我说,不要憋在心里。你看看你。”沈云谣凑近王辰逸的脸,吻掉他脸上的泪,“一整晚都在哭鼻子?”

“没有!”王辰逸把头埋到沈云谣的肩上。

“饿了?”

“恩……”

“想我了?”

“恩……”

“有多想我?”

“恩……”

“恩?”

“好想,好想。”

“我也是。”沈云谣痞痞的笑了,“你昨晚没洗澡吧。”

王辰逸一震:“哥哥怎么知道的啊……”

沈云谣在他脖子上吸了一口,正经道:“少了点奶味。”

王辰逸脸一红,害羞道:“那,那我去洗澡了。”

他非常清楚,两个人贴的那么近,沈云谣要是说话越正经心里想的东西就越不正经!

“好啊。正好我也没洗澡呢。咱俩一起洗。”沈云谣揽着王辰逸的肩膀,拖着他走向浴室。

王辰逸猫腰,躲开沈云谣。然后他往浴室跑去,关上门说:“你昨天晚上不是洗过了么!我都闻到你身上的味道可香了!”

“那还不是因为你香的关系。”沈云谣特别正经的说。

王辰逸堵着门好一会儿,发现沈云谣没有想要开门的意思。于是他放下心,打开热水器洗澡。

“哼哼哼,哼哼哼。”

王辰逸正哼着小调往身上抹着沐浴露呢,门突然就打开了。

“!”

因为房子就他们两个人住,浴室门的锁坏了好几个月了两个人也没想着去修。沈云谣就那么轻而易举的进来了。现在王辰逸想了想,说不定这个人是故意不修这个门的!

沈云谣脱干净了衣服,打着赤条就走了进来。略显黑色的精壮身体完全把王辰逸的目光吸了过来。

沈云谣痞笑着:“来,哥哥帮你……”

话还没说完,沈云谣就开始对王辰逸上下其手。没几下,王辰逸就受不了,推开对方求饶道:“哈哈,别……啊哥哥,好痒哈哈哈。”

——————————————生命大和谐——————————————

……

沈云谣帮王辰逸的身体处理干净之后,王辰逸早就困得挂在沈云谣身上睡着了。

沈云谣把他抱到床上,双手将他环在怀里,看着他睡觉的样子,轻轻的在王辰逸的唇上个啄了一下。王辰逸感觉到了,睁开眼睛笑了笑,然后就闭上眼睛,往沈云谣的怀里挤。

“小傻瓜……”沈云谣揉了揉王辰逸那软软的头发,温柔道。

王辰逸软绵绵地回答道:“嗯……”

……

虽然有好多不开心的事情想跟你抱怨。但是只要有你在,那些东西都无所谓了……

情人节什么的。跟你在一起就是!

一夜好梦。

……

同一天早上,另一边。

沈心看着邵呈天对手机傻笑的样子问道:“你在笑什么啊?傻不拉几的。”她帮着邵呈天整理西装,这一身量身定制黑色的西服邵呈天穿在身上颇显英俊。

就是腿不够长,还是娇小型的!——沈心心中暗想。

邵呈天头发往后一梳,一头油亮,昂首挺胸,相当神气:“当月老!”

沈心自然也看到王辰逸的朋友圈,也猜到他和沈云谣闹矛盾了,她问道:“逸哥哥跟沈哥和好了?”

邵呈天嘿嘿一笑:“他们两个哪有什么矛盾,都是调剂生活的小插曲而已。没什么是两个成年男人来一哈不能解决的。”

沈心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这么说?你很懂哦?”

听到沈心这语气,邵呈天立刻就跪了:“老婆大人息怒!息怒……不要动了胎气,对孩子不好……”

沈心自从怀孕之后,性情大变,脾气特别大。邵呈天现在对她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恨不得把最好的给她。

邵母突然冲了进来,“你个死小子又欺负心心是吗!”邵母叉着腰,怒发冲冠。邵母爱沈心爱的不得了,直接把邵呈天踢出亲儿子系列,两婆媳向来就是一条心,联合起来欺负他儿子,不知道的还以为邵呈天是入赘女婿。

邵呈天冤枉的很,他一直都是被欺负的那一个啊……

沈心对邵母温柔说道:“没有,我们在讨论给孩子起的名字呢。呈天文化高,想问问他意见,他驳回了我起的名字而已。”

邵母信了,给了个眼神警告,然后才继续回去看电视。

沈心看了一下邵呈天手机,“时间差不多了。作者晚会要开始了,走吧。”沈心帮邵呈天系好领带,拍拍他胸口说道。

“我爱你,老婆。”他狠狠的在沈心脸上亲了一口,带着邀请函出门了。

这次的作家聚会还有公司高层参与,据说江大主编要带着他的“家人”出场……

章节目录 第59章 丧钟村(恐惧) 王辰逸还是不敢相信叶枝山是故意引导他们来的,他谈及自己心上人论及家乡时候的眷念一点都不像假的,而且他对他们这般情意拳拳真诚以待,完全看不出是那样心机深沉的人。只是他越是推理,越是觉得叶枝山可疑……

他想马上赶到沈云谣身边,想告诉他叶枝山的阴谋。他告诉自己要先冷静下来……

他的头抵在石墙上,冰凉的墙很快让他冷静了下来。他重新拾起火把,在墙边寻找机关,可是并没有找到。

“果然,这些人又在地下城原本的石门开关基础上又动了手脚。”

辨认是不是地下城居民的机关非常简单,他们会把机关设计在门的附近,除了迷宫的那一个需要迷惑他人之外,其他的皆是如此。因为他们不需要弄的很复杂,住在这个地下城的人必定同生共死,且不论有什么好的物资个人需要藏起来偷偷享受,躲在这种地方生活肯定物资稀缺,所以他们把所有东西都放到储物室共享,平均分配,存私心只会让所有人一起过的难受。

那伙外来人新设置的机关他们不知道,现在他只有一个人,正是对付自己的最好机会,或许对方还在等,等自己放松警惕,背后露出破绽的一瞬间。

不能坐以待毙,死守一处,既然他们把自己和沈云谣分开就决计不会再让我们轻易聚首,那么就如他们所愿,好叫他们知道我王辰逸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假如黑暗中有一双眼在注视着自己,那么我就撕碎黑暗,把那个宵小鼠辈从黑暗中揪出来!

王辰逸下定决心,他和沈云谣都有要面对的敌人,自己的是来自黑暗的敌人,而沈兄要面对的人同样危险,叶枝山那样的人能轻松击溃人的防备心。

“现在也只能祝沈兄好运了。”王辰逸挺直腰杆,拍拍胸脯给自己壮壮胆。在火苗跳动的刹那,他似乎看见了一个影子消失在墙上,仿佛穿墙而过。他走前去一看,确实开了一道门。穿过门,就听得某处叮铃作响,他跟了过去又穿过门,那铃声再次响起。

好几次之后,王辰逸干脆放声问道:“你出来吧!我这里就一个人,要杀要剐有种就面对面!如果不是要杀我的,你干脆显身出来或是直接带我去你想引我前往的地方。这般躲躲藏藏兜兜转转的有意思么?”王辰逸若在平时确实没有自信能放倒对方,他瞥见这里有一个烛台,但没有蜡烛。这烛台是地下城中难得的铁器,看样子是当初迁居时遗漏的。手中有利器,倒是让他多了点胆量与对方叫嚣。就如沈心所言,这种时候最重要的是气势,再害怕也要壮起胆来。

对于王辰逸的寻衅,对方充耳不闻,似是将手中的铃铛用力甩了出去,铃声渐行渐远到最后戛然而止。

无法,王辰逸只好继续朝着声援走去。这次他感觉自己来到一个比一般的卧室更大的房间,这种空荡荡的回声有点像那个储物室,而且这个房间特别臭,这种令人作呕的恶臭他在上两个房间就闻到了,到了这里味道尤其重,王辰逸捂着鼻子都能直击心脏。

他顺着气味走就发现了被那人扔走了铃铛,他蹲下来拾起铃铛,这银色的铃铛反衬着橘黄的火光,也衬出一地的黑红的干了的液体。忽然,有什么东西砸到他的背上,一下就把他砸懵了,头都差点磕到地上。

那人终于动手了是吗?!

王辰逸咬咬牙站起身,翻出藏在袖中的烛台,转身用力一挥火把,试图威吓一下对方。火把一晃,有那么一眨眼的功夫照出了什么。

王辰逸有些惊讶,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王辰逸举起火把,将头上的东西照出来。

“啊,啊……啊!”

王辰逸难以自制的大喊出声,他抱着头一直喊,喊得声音再也发不出声音就开始干呕,直接吓得跪在地上。

王辰逸看到他头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人。不,那已经不能称之为人。那些全是尸体,他们全部被削去了头,肢体残缺,就那么直勾勾赤条条的吊在上面。一室死气臭气,还有死亡的恐惧与绝望……

章节目录 寒江雪(1) 有一天,他们放学了,江雪目送他们离开之后,在竹舍旁的厨房里做饭。准备烧柴的时候,后脑觉得一阵痛,眼前的视线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失去意识的倒在了地上。

这感觉……是啊。以前也有过这样的事情……

云梦往东有三川,凉川、洛川以及云川,沿着河川而栖的城市就以那条河川为名。洛川最大,是通往各大重要城市的要道,商队来往频繁。云川多农户,而凉川都有涉及。但在三川的交界处,还有一个很小很小的地方,叫“忘川”。

为什么叫忘川这样和黄泉路上有关的名字呢?已经没有人记得了……忘川相当少人在此定居,可也没有人们想象的荒凉,反而群山环绕处处青翠,草长莺飞。江雪就出生在这个地方。

江雪在二十岁之后便离开了忘川去别处求学了。在姑苏呆了八载后,最终还是回到了忘川教书。因为这里有他的家,有他熟悉的朋友。

江雪在忘川的家,并非翠竹成林,而是种了不少花草药。和姑苏那里相同的地方估计只有那棵高大的银杏树。

某个深秋,依然是银杏树下的授课,传来了非人的声音。

江雪笑道:“袁婴,你这是作甚?”

年近四十岁的江雪脸上还没有什么皱纹,也不像现在这样板着个脸,很爱笑。乌黑的长发全部束了起来,一身蓝衣素雅洁净。当时他还没蓄须,脸上非常干净,隐隐还能看出青涩少年时那张让少女为之倾心的模样。

袁婴站了起来,把怀里五个月大的黄毛小狗抱起来给他看,笑逐颜开道:“雪先生!你看看这只小狗狗可爱吗?”

江雪本身就很喜欢小孩子,连大声呵斥都不愿意,更别说打骂了,又看袁婴笑的那么灿烂,也不忍心说什么了。看着那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心里也是很喜欢,便是笑着点点头。

“不过现在还在上课,先把它放我屋里吧。”

袁婴爽快应是,随后就把它轻轻放到屋里去了。不过一会儿,那小狗眨巴着眼又跑到袁婴腿边,他只好又放它回去。一来二去三回,怎么赶都硬是趴到袁婴的腿边。其他学子也看的好奇。

“莫要再放回屋里了,就让它在你身边吧。”

袁婴摸摸脑袋说:“今天它可怜兮兮的蹲在我家门边,瞧它可怜我就给了半个馒头它吃。然后就一直跟着我了,也不愿撒手。”

“它只怕是被人遗弃了,如今你喂了一口食,它就跟定你了。无妨,我们就接着上课罢。”

“是!”

江雪想了想,说道:“那个,它……可有名字?”

“还没有呢。雪先生,不如由您起个名字?”

江雪瞧了小狗一眼,“那就叫‘糯米’吧。小小只又那么粘人。”

“好,很好听!小糯米。”他又连着叫了好几声,眉眼间尽是欢喜之意。而后小糯米汪了一声,这是知道自己有名字了,应了一声。

“好好好!把心神收回来。我们继续说……”

……下课后

江雪朝袁婴招了招手,“袁婴,你过来一下。”

“怎么了雪先生。”

“你奶奶最近身体还好吗?可还有咳嗽?”

袁婴听到江雪这么一问,面露忧色,“是。近日虽说身体好多了,但还是时常有几声咳嗽。我让她去看大夫也不肯……”

江雪摸摸他的头发,“袁婴,你父母走的早。你奶奶一个人辛辛苦苦才养大你。而且她年事已高,心中总觉得自己活不了几天,自然是想着不要再浪费钱看大夫,好多留给你点。你不过十五岁,往后要钱的地方多着呢。”

袁婴也知道奶奶是这么想的,可是自己看着她一咳起来就浑身难受,总想为她做点什么。“可是,我现在也已经可以去婉桃家帮忙做杂务了。多少还是可以赚点钱……”

“袁婴。别想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有空就多陪陪老人家。……对了,你跟我来。”江雪转身走向一块种着草药的小田。“这是我先前几个月在洛川买来的草药,据说止咳的功效是不错的。我就种了点,现在正好你奶奶可以用上。”边说边拔草药,然后吩咐道,“这草,捣碎之后去煮半个时辰便可。一棵分三次用,一日三次,煮出来的药水很清很甘甜,你就说是普通的糖水。老人家要是知道在我这里拿了草药回去,肯定要当面来谢我。我也不忍她来那么远的地方特意拜谢。”

袁婴感动的不知怎么办才好,一个劲的说谢。

江雪用纸包裹好这些新鲜摘下来的草药,说:“都说男儿志在天下……罢了,你长大了之后就会知道每当面临选择就会有多艰难,又岂会事事如愿。”

袁婴嘟着嘴,“我已经长大了!我会保护好你们的。”

“我现在不转头看你也知道你正在嘟嘴,腮帮子鼓鼓的。”

“雪先生……你是怎么知道的!”袁婴心中一惊。

“你以为我教了你们多久了?你还是七岁的时候就跟着我了。十年,你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傻乎乎的,什么事情都写在脸上。”江雪想起这群小家伙那时候多顽皮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袁婴想起第一次见到江雪时的情景。就是在这个院子里,也是深秋,金黄的杏叶轻飘飘地落下,二十八岁的他蹲下来摸着他的小脸,一袭雪衣不染尘埃,笑着温柔说道:“婆婆没问题,你们家婴子就交给我了。”那双眼笑得微弯,眸里似乎藏着万千星辉,比这世间的所有东西都美都好看。

“雪先生待我如此,袁婴不知怎么办才好……”

“不必回报我,你奶奶做的蒸饼那么好吃,我才是无以为报的那个。”

接过江雪递来用黄纸包好的草药,“雪先生……我……”,突然走前用力的抱住江雪一阵后,疯也似的跑回家去。

“小孩子。”江雪笑道。

我为什么要跑啊!我为什么脸红啊!哇!脸好烫……

袁婴拍拍自己的脸降降温。忽然听到有人说:“请问你们这里有姓江的人家吗?”

他闻声看去,是有五个约莫三十岁左右体格高大的人在问一家农户。在这一带,只有雪先生一家姓江,这是雪先生在姑苏求学时的朋友吧。不知道这里事情的外地人……

没想太多,袁婴和小糯米一起回家给奶奶煎药了。

那位农户答道:“你们是外地来的吧。我们这里就一家江姓,前几个月才刚回来呢!”

“哎。对对对。我们是他外边的朋友。”

“他就住那里呢!”农户指道。

那五个人连忙点头道谢,然后火急火燎的赶去。

不一会江雪就听到了敲门声,他心中道:“这冒失鬼又忘了什么了?”

一开门看到的不是熟悉的脸,而是五个壮汉,“你们是……”,还没说完,江雪就被打晕过去。

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江雪才渐渐恢复意识,缓缓睁开眼看到的是一片漆黑……不,在前面还是有些许亮光的。想站起来却发现自己手脚被绳子绑住,动起来很不方便——我这是被绑架了?此时他心里感到惊慌,但更多的还是冷静分析这是哪里。

外边的是火光,不是日光,想来是晚上了。这个地方有点潮湿……江雪借着墙,慢慢站起来。然后想了想,这个洞很空旷,若是我蹦跳着去看看情况,说不定会传出点什么声音要被发现。然后又慢慢地趴了下去,像虫子一样蠕动着前进。

往洞口挪了去,快到洞口了,可还是在这个洞里面的阴暗处,就听见了外面的人小声对话:“为什么那个人不让我们把人带出去啊!我可不想待在这个地方。哇!你看又有蚊子。”

“别抱怨了,那位大人的心思我们不要猜。吩咐的事情做好就对了。”

看来我被绑到这里不久就醒了,这里还是忘川……洞口有用竹子做的“牢门”……竹子……那么我在的这个地方大概就是孟峰的山洞了,而且这些人肯定是有备而来。

不幸的是被绑住了,幸运的是并没有离开忘川,这里的地形他非常熟悉,如果要逃的话也不是没有机会。他回到最初醒来的地方坐下来,慢慢想对策。

“老三,你进去看看他醒了没。”“怎么又是我啊!”“别说了,快去。”

那个老三打开了门,拿着火把进去看看江雪醒了没。来到山洞深处,看到江雪正坐在地上,大声对门口的人说:“老大,他醒过来了。”

从洞口传进来那个老大的声音,“问问他饿了没,给他点吃的。”

老三啧了一声,心想自己还没吃饱呢,要给他吃东西,不悦道:“喂!刚才的话听到了吧,你饿了没有。”

江雪现在满身是泥,规规矩矩束好的头发全部披散下来,看上去非常落魄憔悴。他轻声说:“有点……”一晚上没吃东西,真的是有那么点饿了。

老三把一块大饼扔地上,“喏,吃吧。”

“可是我的手……”他的手被绑到后面,这样子没法吃啊。

“呸!还要我喂你吃?想得美啊你。就趴在地上吃吧!要不是那个大人要活捉你,老子现在就宰了你!”老三啐了一口。

果然是有别的目的了,不是单纯的劫匪。“那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江雪轻声问。

刚才老三的话太大声了,洞口的老大听见了,“老三,你再多嘴试试看!?”老三便气呼呼的走出去了。

在他们口中多半是问不出什么了……江雪也实在是想不出自己有什么值得被抓走的价值。不如好好想想怎么逃出去。在此之前还是吃点东西吧。江雪弯下身子用嘴叼起那块大饼,然后用膝盖夹住,就那么吃了。最后还有一些吃不着,就那么掉在地上不管了,然后慢慢想办法离开这个山洞。但因为身心疲惫,想着想着就睡着了……梦到了以前,梦到了袁婴。

这是袁婴十一岁时候的事情了。那时是七月份,天气比以往都热。江雪见大家被太阳烧的已经无心向学了,干脆就放大家回去,免得来的路上中暑了。而自己则决定去洛川买一些新的书。

“雪先生,听说您要到外边去。”袁婴捎过来他奶奶做的蒸饼。

江雪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说:“是啊,这次我到洛川看看有没有什么新的书。”

“我也想去。”

“哦?”江雪转过头来,“奶奶身体最近也好多了……那是你有什么想买的东西么?”三年前带袁婴去过洛川一次,那时候他看到很多忘川根本见不到的东西,小眼睛到处乱转。

袁婴红着脸说:“没有什么想买的,就是想和你去……看看新书。”

江雪想了想,“好吧,那你记得。”

“在外面不要说自己是忘川人。”袁婴帮他说完。

江雪笑着点点头说:“跟奶奶说一说,收拾点东西就出发吧。”

“是!”

两个时辰后,他们就一起出忘川了。

“和家乡对比,洛川就是相反面。这里每天每个时辰都热闹的不得了。”

“雪先生,我们要去哪里买书呀?”

“一个老朋友那里。不过有点远,而且那里也没什么好吃的。你后悔跟来了么?”江雪看向袁婴。

袁婴笑着摇头,“不,我觉得蛮开心的。”

江雪从背后拿出把黄纸伞,“袁婴来伞下。今日暑气蒸人,等下莫要中暑了。”说完便把他拉到身边。

纸伞有些小,两个人贴得很近,走得很近,走了很远。

最后他们来到了洛川郊外的一间竹屋。虽然是郊外,但洛川没有一处地方是不热闹的。即使是这里也还是有许多人来往。

竹屋里出来了一个白发老头,看见了江雪就说:“哟,小先生来了。还以为今年也是中秋前后再来呢。”他注意到旁边的袁婴,“这个小东西是小先生的儿子吗?长得倒是很机灵不太像你呐。”

“别开玩笑了莫老头子。”江雪看了看旁边的袁婴,他已经脸红的跟西红柿似得,“我本来也是打算中秋后的。别站外边说了,让我们进去吧。不嫌热么?”

“快进来快进来。小东西脸都热成这样了。”

一进屋,就觉得凉快多了。袁婴注意到屋子里的东西几乎全部都是用竹子制成的,在大厅最显眼的位置有个架子,里头放着的不是什么值钱的古董,而是一本本书,有些格子放着还是竹简。

“雪先生……这里好多竹子好多书。”

“你喜欢这里吗?我觉得这里相当别致,我在姑苏的家也是照着这里搭起来的。”

“雪先生姑苏的家也是这样的吗?”

“是的,我没有说过吗?”

“恩……雪先生几乎没说过自己以前的事情。”

江雪想了想,笑道:“有机会和你说说。”

江雪看了看莫老头子新来的书,发现没有想要的便告辞了。

“雪先生,没有想要的书么?”闻言,江雪点头不语。

又一直无言的走了好一会儿,袁婴抬头看看他,有点慌张道:“雪先生?你怎么了。”此时江雪脸色苍白,全身冒汗得厉害,吓了袁婴一跳。

“感觉有些中暑了……”江雪看了看周围,这里道路开阔方便人马来往,但能好好躺下来休息一下的地方根本没有,“我们去那树荫下坐坐吧。”袁婴答是,搀着江雪过去。

果然还是老了啊。

江雪脸色很差,喝了口水,靠着树闭眼休息了。袁婴则在旁边用袖子给他擦汗。不远处的鸟儿聒噪不已。

“雪先生,你身体好些了么?”江雪点点头。

一会儿后,“雪先生在姑苏的家也是和刚刚那个竹子搭成的屋子一模一样吗?”

“基本一样,而且竹舍周围都是竹子。”江雪想到‘寒江雪’,周围冷冷清清人影不至恍然若仙境。

不太像人住的地方。

“那雪先生的家人都在姑苏吗?”

江雪摇头不说话。

“那……雪先生家人都在那里呢?每次中秋的时候出来看新书。我还以为雪先生那时候给我们放假是要回家与亲人团聚……”

“在我十七岁的时候,他们,都死了。”江雪闭着眼睛答道。

这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只是没人说起,江雪也懒得想起。那时候意外死去的父母只留下一些钱,也没有其他的亲戚可依靠。江雪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学习一个人游历,在渔米城造好竹舍后才发现,明明外面和里面都和莫老头子的竹屋一模一样,但总是觉得少了什么。很后很后来才发现竹屋里面是不一样的,他的竹舍少了“家”这个东西,从里到外都安静的不像一个家。

虽然有着还不错的皮相,但没有一个人愿意和他在一起,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只有那些纸墨笔砚,逢年过节也只有一个人对着烛影摇头吟诗。

一个人煮酒温茶,一个人弹琴吟唱。

天地浩大而我孑然一身。

原来自己一个人背着书走了快二十年了……

“但是雪先生现在有我们了呀!”

有了你们……

“有奶奶,有婉桃,有承远他们……还有我啊!我,我们都会陪在雪先生身边的。”

闭着眼睛的江雪似乎看到了自己的竹舍挤满了人,热闹的不得了。在门口的袁婴笑着招手叫自己过来。比竹舍高出许多的杏树,正绿的生机勃发。

江雪睁开眼,看到的是袁婴涨红的脸,眼睛也是红红的。说完话后一直在急促的呼吸,看起来像是把攒了好久好久的力气一次性用完了的样子。

他的眼睛一直盯着江雪,视线火辣辣的。只是那么一句简简单单安慰自己的话,江雪不知为何却听到了更深更深的情感——我想一直一直在你身边。

不过是那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那么触动自己,却那么让自己怦然心动。

有一次因为下大雨留他在家中吃一顿饭,他过后几天都笑的特别灿烂,开心了好久……

自己奶奶做了点什么东西都要拿过来跟我一起吃,拍拍自己胸口笑着夸赞她的厨艺了得……

遇到一点点新鲜的事儿都会跑过来跟我说,小虎牙笑的相当可爱……

这么想来,每次遇到袁婴他都笑的特别灿烂,偶尔会为自己奶奶的身体露出担忧的神色。

回过神来,他好像就一直在我身边,围着我转。

章节目录 寒江雪(2) 和袁婴在一起经历过的事情,惊心动魄的、尴尬无比的、寻常至极的……在一起那么多年了,觉得他在我身边是那么理所当然。而现在光是想起有可能以后都不能陪在他身旁,竟然害怕了起来。

若我这次能出去,我想搬去他身边,和他一起住。

陪在他身边。

……

待江雪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虽然山洞里边还是阴阴暗暗的,可已经能瞧清楚里面的东西了。听到脚步声,想到前面他们说过要活捉自己,那么肯定不会怎么对他,多半是给送早饭来了。

“饿了么?”这声音不是老大或者是老三。

江雪摇头,正想开口再问问他们其他事情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出五六步了。一个比一个口风严,还不如那个老三有趣。

“老大,那个人什么时候来啊?”“信中说是明天早上到。”“还要守一晚啊?”“那位大人可是出了大钱,成了这次下半辈子都不愁了。”“也是……嘿嘿!”

看来时间不多了……要逃必须要在中午吃过饭后马上逃跑。幸运的是,江雪已经知道自己身处哪个山洞了,如果是这个山洞就肯定有办法逃出去。

孟峰上有两个山洞,一个是位于山脚下供奉神明用的,人工凿出的洞。而另一个则是在半山腰的山洞,就是江雪现在所在的。前两年来过这里采摘山药,中午在这个洞里休息过,在这个山洞的地上有个洞,能容一人通过,连接处就是洞口的左侧,那个暗道出口被矮树丛挡住了,他们肯定还没发现。当时他是想填平这个洞的,弄了一阵子之后发现麻烦就不再弄了,仅仅用点树叶泥土遮盖住。看来那时候的懒惰还真是救了自己一命。而且这山洞有一块凸出来的岩石,非常尖,可以用这个割开手上的绳子。

一定要耐心,再过一个时辰他们应该就会再来送中饭。如果现在就割断绳子,那么给自己的逃跑时间就不多,吃过饭后至少有两个时辰可以找机会躲开他们视线跑掉。那时候才是最好的逃跑机会。但是要趁现在把绳子割掉一些,到时候就能多省一点点时间……

一切都如计划一样,一个时辰之后确实有人来送饭了。江雪吃过饭之后,背靠在墙边,上下蹲把绳子一点点割断。三十多岁将近四十岁的人了,蹲了几下就开始喘气。弄了好一会儿,才割断。在最后一个不小心,大腿发软,抖了一下把手划破了,疼的直咧牙。他没敢弄出一点点声响,生怕外边的人听见。轻手轻脚的撕下衣袖,简单的把手包扎一下,解开身上其他地方的绳子就钻洞跑了。

洞很小,江雪几乎是脸贴着地面,匍匐前进,颇为艰难的才爬了出来。出来的时候灰头土脸,衣服没有一处是干净的。他这时候想到,“若是袁婴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会是什么表情呢?”没有笑出声。

江雪就蹲在草丛后看看情况。因为不知道这里附近是否设置了什么陷阱,开门的时候大约是见到有五个人,那么可能有人在巡逻。等晚上他们拿着火把巡逻的时候才好辨别他们人在哪里。江雪觉得此时的自己非常冷静,无论什么困境都可以渡过。

入夜,他们果然拿出火把巡逻。不过也不是好消息,他们快要吃饭了,也就是快要进去看看我的情况。所以要抓紧的跑。

江雪确定了他们的位置之后,选择好路线慢慢的走,生怕有什么陷阱。若是他们开始往自己这边走了,就躲到草丛中。这一来二去,走的非常缓慢。

忽然,他看到火光变多了。心道:“已经发现了!”这里树木竹子草丛很多,容易躲藏,但现在已经是深秋同时也非常多的枯枝败叶,也不小心就会弄出不小的声响。虽然心急,但行动不能急,他尽量避开他们,缓缓前行。

突然江雪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视力极好——是袁婴!

他怎么会来这里?现在太危险了!

江雪顾不得太多,脚步放轻,跑了过去。

袁婴看到灰头土脸的江雪跑过来,开心的大喊“雪先生!”

不过只说了第一个字,就被江雪迅速捂住嘴巴,抱紧他蹲在一棵大树下。

袁婴被抱着,心中尽是无法言明的喜悦,可又想起现在江雪的模样,很想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怎么来了!现在这里非常危险……”江雪问道。

袁婴面露忧色:“我今天早上去找雪先生,发现您不在屋里。又想起昨天有几个人说找您,我就问问附近的人有没有看到那些人。然后就找到了这里……不过雪先生你怎么了……蓬头垢脸的。”说罢用袖子轻轻拂去他脸上的尘土。

刚才看到袁婴太激动了,忘记了左手上的伤,那时候又是用左手把他抱得紧,现在血开始渗出来了,疼得他微微皱眉。

袁婴一直注视着他,自然没有错过这个细微的表情。“雪先生,哪里疼。”

“不碍事,你先走。现在真的……”

“老大!我听到那边有声音!他在那里!”

袁婴清楚这些人并不是江雪的朋友,现在江雪的样子多半也拜他们所赐。他转身搂着江雪就跑。袁婴的力气很大,江雪几乎是被他一路拖着走的。

跑了一段,那些人不熟悉孟峰,又分头找了。袁婴抱着江雪蹲在一棵三人抱的树下。

袁婴判断了一下目前的形势,虽然他们不熟悉山路,但这里还带了一个江雪,虽然行动没有什么阻碍,但远不及他们跑得快,所以他对江雪说,“雪先生……你遇到的事情,我想之后再听你说。现在我先帮你离开这里,到城里我们应该就安全了。”

“不行!我不能让你遇到一点危险。”江雪坚决道。

袁婴眼睛红红的:“我说过会保护好你的,我已经长大了。”他笑了,小虎牙显得他天真可爱。是的,他已经十七岁了,已经比江雪高了,很有大人的模样,长得也很俊俏,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脸。但是江雪从来都没有这么看他,在他眼里,他永远都只是个孩子,那个围着他转的孩子。最近几年每每想到这里,袁婴的心就忍不住的难受。

江雪正要开口说话,袁婴的嘴就堵住了他,激烈的啃着他的唇。江雪呆住了……袁婴更加肆无忌惮的入侵,舌头在口腔里疯狂搅动。

好一会儿,袁婴退了出来,流着泪说:“我们一定可以一起回去的。我还想吃雪先生做的饭,我还想看你笑……”说罢在江雪的眼睛上轻轻地吻了下去。然后走了二十步左右后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

“在那边!”是早上送饭的那个人。

五个壮汉就追着袁婴去了。

袁婴跑出很远之后,突然地面下陷。这是那些人挖的陷阱,正方形的坑,坑下面插满了竹子削尖了的竹刺,一旦掉下去肯定必死无疑。但他反应极快,迅速用手抵住对面的墙壁,伸直双腿,将整个身体稳住不下滑。

这个坑正好是袁婴伸直双手双腿就可以撑住的长度,只要再慢慢往上挪动,到最上面的时候他就可以一个翻身上去了。不过那些人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什么啊,不是那个姓江的。我们继续找吧”老三说。

老大摆摆手,想起刚才那么大的声响估计是故意弄出来的,说:“他是在帮姓江的逃跑,那肯定知道他往哪里跑了。说出来吧,我们不会杀害无辜,把拉你上来。”

“呸!你们一口一个姓江的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你们找雪先生干什么,但是你们别想动他一根汗毛!”袁婴怒斥,太阳穴青筋暴起。

老三这时候想一脚把袁婴踹下去,传来了一个低沉的声音:“抓到的人呢?”

老大战战兢兢,“大人……那个姓江的跑了……”这位大人说明天才到,怕是心急,赶着来了。

“你们到底要抓雪先生做什么!他不过是这个地方的一名教书先生,到底是为什么!”袁婴一边愤怒的说道,一边慢慢爬上去。

“雪先生?你们这群饭桶抓了谁?!”那位大人说道。

“这……这是大人您说的那位姓江的最近会回来忘川……我们就……”

“走吧,那个什么雪先生肯定没有师尊要的长生之秘。”那位大人转身摆手道,“罢了,那个人也不是那么好找。这次就先放过你们罢。”在他摆手时衣袖下滑,露出了手腕上一个非常漂亮的蓝蝴蝶刺青。

身后的几个人齐声说道:“多谢大人不杀之恩……”

“不过,这个人不能留。”

老三唯唯诺诺说:“是是是,小的会做。”转过身对着袁婴,冷冷道:“再见了。”他拔出腰间的砍刀,一刀砍去袁婴的双脚。

失去支撑的袁婴迅速跌了下去,“雪!”这是他说出的最后一个字。

那些人走后很久,江雪才回过神来。

我到底在干什么?不是说了要照顾好他的吗?现在是什么?我还能做什么……?

江雪几乎爬过去的,看到坑里触目惊心的一幕。他脑袋一片空白,用手刨土,一下一下,把土填到坑里。一下一下,刨的手指出血,原本的伤口裂开也继续。一下一下,不知道填了多久……直到把一个小角落的竹子都埋没了,才跳下去。

他轻轻把袁婴的身体从一个个竹刺中拔出来,把他托上去。又用满目疮痍的手把这里的竹刺拔出来,借着竹子爬上去。

江雪静静的看着他,满身的血窟窿,怎么也拼不回去的腿,毫无血色的脸。一点都没有以前那么灿烂的表情。江雪总觉得这不是他,是上天丢下来的一个破旧玩偶,是一个天大的玩笑。

为什么见到你的最后一眼,是你那么难过的表情。说好要一起回去的……

他脱掉自己的衣服,裹在他身上。轻轻的抱住他,江雪不敢用力,好怕稍微用力他就会粉碎掉。

你的奶奶呢?才说好要照顾好奶奶的。

袁婴的脸染了血污,但是没有被竹刺刺到,还是那个俊朗的脸,只是没有了一点点人气。江雪俯下身,亲吻他的嘴唇,身下的人没有任何回应,也不会再有回应了。

在江面上结上浅薄的一层冰,冬雪轻轻覆盖,可有一天山樱总会开遍,这层冰终究会消融。只是这个冬天或许太过漫长太过漫长,等到江雪化去,沿岸的山樱却从此不复来。

有一两滴水滴落在袁婴的脸上。

“恩?下雨了?”

不对……

是眼泪吗?

是眼泪啊!

是啊……是有过这样的事情……被打晕之后失去了什么东西。

失去了永远都不会再有的、无比重要的东西。

这次,我又要失去什么吗?我终于要去忘川见你了吗?

袁婴啊……

章节目录 蝴蝶 大夏三百七十七年。云梦,北郊。

“龙默,你怎么不出去玩?”叶母在叶枝山的房门外瞧见他一个人呆在屋里无所事,便如此开口问道。

叶枝山在床上卧倒,把脸埋进枕头,“我又和其他人不认识,怎么玩嘛。”

叶母——刘芊芊气笑了,一把把他从床上揪起来,“你不出去和他们认识,那些小孩儿怎么认识你?”

叶枝山坐在床边嘟囔道:“他们这岁数肯定已经玩成一堆了,我再加入他们肯定不行。要被排挤的。”

刘芊芊蹲下来,仰视着他说道:“那你一直一个人呆在房间里得劲么?恩?”

叶枝山低头不语。

“出去玩玩儿。”刘芊芊捏捏叶枝山的脸,叶枝山小时候的脸白白肉肉的,捏起来手感最好,“我都打听过了,这附近有六个和你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儿。你们肯定合得来。”

叶枝山不喜欢别人捏他的脸,连连甩头挣开刘芊芊的手后才是不情愿的点点头。

……

“娘也真是的。”七岁的叶枝山被他娘推出家门非常不开心,踢着脚边的小石子,“没什么可玩的呀,还不如在家看书呢。”

这时候,他的家正在重新装修,迁至北郊暂住。这次走的时候太仓促,叶枝山连书都没有带出来,那平日唯一的消遣也没有了,窝在床上又被他娘嫌弃。叶枝山感叹人生太难。

“乡下地方,什么都没有,就牛粪狗粪多。”他嘟囔着,朝四周看。

“也……不是全是不好的。至少这里的风很凉快,田地也规整的很。”

叶枝山这辈子最喜欢规规矩矩,整整齐齐的东西了。例如云梦城里规划的很好,四四方方的屋群,例如方方正正的书本,例如头发拘束的整齐的人,再比如这里分划成矩形的田地。这样的东西会让他心情愉悦。

他一边规避着地上的粪土,一边微笑着欣赏农夫们辛勤耕作的土地。

这幅景象令人满意。

若不是背后出现了其他小孩子叽叽喳喳的奸笑声的话。

自认为是“小大人”的他多少有些看不上那些胡闹的孩童,认为他们太幼稚。但叶枝山也想看看他们这些人到底在玩些什么东西。

为此,叶枝山转过身,看他们一眼。

“呱。”,“呱。”

叶枝山鸡皮疙瘩都竖起来了,那些孩子竟然抓了一大篮子的青蛙放出来。那些青蛙直直的往他跳来,吓得他一个激灵。

“呜哇!”叶枝山身体终于跟上大脑的频道,他大喊一声,飞也似的四处乱跑。他这辈子最怕这种滑滑溜溜的东西,哪怕只是看上一眼都保准让自己恶心一宿,这些可好了,满地都是青皮滑溜溜的蛙,这小半个月只怕是不能安生的吃一顿饭了。

他对这一片地完全不认识,只能见哪儿躲哪儿,回去是不可能回去的,那些青蛙全在后头呢!

叶枝山瞧见一家的门开着,顾不得会不会被人当小偷,他飞也似的冲了进去,又在这家中发现一个大缸,他顺着梯子爬上去一看,是空的,也不作二想,扒拉两下直接跳了进去。

就在他下来的一刻,他后悔了。这个大缸只比一个成年男子矮那么一些,此时七岁的他进来可借助梯子,但缸里面没有梯子啊!这下可恼了,进的来出不去……

叶枝山是兀自跑进来的,也没给这家人打声招呼,他实在下不去口喊人来救他,忒丢人了。

就在叶枝山还在纠结放不放的下面子喊人的时候,有人走来了。

那脚步声非常小,走来的时候叶枝山没听得见,直到对方开始爬梯子时他才听到有人来了。

——不行!我要是现在再不喊救命就要让人当小偷给办了!

“救……哇!”

一桶凉水当头给了叶枝山个透心凉,虽说正值盛夏这桶水能给他消消暑气,但全身湿漉漉的叫他非常不好受。

对方听到水缸里竟有声音,她探了个头过去看看,就那么发现了在里面的叶枝山,她一点也不慌张,生气却淡定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家?”她的声音非常好听,稚气却不娇气,轻柔却不温柔,给叶枝山一种非常特别的感觉。

叶枝山不作他想也不怕被人家小姑娘取笑,直接把事情原原本本给她说了一遍。要是因为这件事给抓去送官府,那时候丢人才真是丢大发了。

但最关键的,还是看人家信不信。

怎料对方很快就信了,并道:“我现在救你出来。”

小姑娘把木桶小心翼翼的放到地上,再爬上梯子,她伸出手说道:“来,把手给我。”

叶枝山却怀疑道:“你……行不行啊。要不叫个大人来吧。”他非常怀疑这个小姑娘有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能带他出来。

“别废话好吗。”她生气了,“我还得去打水劈柴呢!”

——小姑娘的,怎么那么凶啊……应该大家闺秀懂吗!

最爱“规矩方正”的叶枝山虽然如此腹诽着,却也不敢忤逆对方,乖乖的举高手。

小姑娘站在梯子上,一手扒着水缸边沿,一手努力往里伸,去够叶枝山的手。怎奈这梯子太短,是小姑娘的爹爹亲手造的,专门给小姑娘用,但又怕太高了她会摔着,于是正正好好的给她弄成能抬手就可以将水桶倒入水缸的高度。

但这下可麻烦了,小姑娘站在竹梯最高一级连个头都探不出来,她得在最高一级那里垫脚尖才露出一对眼睛。

她也不做思考,直接双手抓住水缸沿将自己撑起来挂在水缸上,才再伸出一只手要去拉叶枝山。待在里面的叶枝山确是看不到外边的情况,只是有些奇怪这小姑娘怎么那么高。

“来。”她道。

叶枝山还是有些怀疑,“我觉得还是叫大人来吧……”

怎料对方吼了他句:“你磨磨唧唧的做什么!快啊!”

——小姑娘不可以这样的!要端庄持重!你这样要嫁不出去的!

叶枝山有些怕她,手哆嗦着伸过去。她抓住了叶枝山的手,准备一把将他拉起来的时候,另一只抓着水缸沿的手却被上边的水滑了一下,整个人在上边失去平衡。再是虽说是她要拉叶枝山出来,但同时在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她力气不够,就会变成是叶枝山拉她进水缸。

于是乎,她也就掉了进去。

但她没有很狼狈,在掉下去的时候,她用力将叶枝山拽向自己,然后一手环抱住他,在空中转了一圈,紧接着双脚落地,一手抵住水缸靠近墙壁一面。虽然有些踉跄,但也称得上是完美落地了。

叶枝山瞪大了眼睛:这人到底是何方神圣!

章节目录 蝶与默 叶枝山回忆起方才小姑娘的一系列动作,惊得一瞬间连话都不知道怎么说了。

小姑娘掀起衣裙一角,仔细瞧看,看到衣裙下摆果然湿了,脸上露出不悦的神色。刚才她只倒了一桶水,水桶也是专门做的,非常适合她使用的大小,所以水桶能装的水不多,而且刚才大部分被浇到叶枝山身上,水缸底只有一点点的积水,虽然她极力想规避掉那些积水,可那么一跳下来难免还是会弄湿衣裙。

小叶枝山看到对方这样的表情,又得知对方有这般身手,心里不免犯嘀咕:她不会是要怪我将她拉下来了吧……我都叫了让她找大人来帮忙了,是她自己不听非要逞强的。这种不能怪我啊……但是如果非要迁怒我呢,我还只是个孩子啊,这怎么遭得住!

不行!我得跟她搞好关系,要不然遭殃的还是我。

叶枝山强挤出一个笑脸,颤颤巍巍道:“呃。你好,我叫叶枝山,你呢?”

“胡蝶。”

小胡蝶的衣服被弄湿了,这可是她娘给新做的,她今天只第二次穿呢,就这样一大早上的给弄湿了。心情可以说是非常差了!语气也自然不会好。

叶枝山一惊,“蝴蝶?”他知道对方说的是‘胡蝶’,“这名字真好听。”叶枝山凑前去,他想看看对方是不是真的人如其名,和蝴蝶一样好看。

胡蝶侧过头躲开叶枝山的视线。她很抗拒这样的行为,她始终不喜欢别人这样端详自己的外貌。因为她知道自己真的长得不好看。

虽然胡蝶躲开了叶枝山,但他还是瞧见了这个小姑娘的样子。肤色黄偏黑,脸上有斑斑点点的印子,看上去和“蝴蝶”完全不符,倒不如说像是条丑陋的“毛毛虫”。

不过叶枝山是不会因为别人的外貌而疏远或者贬低一个人的,毕竟一个人心肠好才是最重要的。胡蝶的心肯定是善良的,自己那么闯入她家,她还打算把自己救出去也没问自己要报酬。善良的姑娘总会有好报的,如果她不是那么凶就好了……

胡蝶瞪了叶枝山一眼,叶枝山就犯怵,他道:“呃……要不你叫你爹和你娘来救我出去吧。”他实在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

胡蝶淡淡道:“他们出去了。”

“那什么时候回来?再过一个时辰就就是中饭时间了,也还可以吧。”在这里待一个时辰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他们今天出去的。去了跑商队。得好些时候才能回来。”胡蝶以为他是正经问她问题,所以她也很正经的回答了。但实际上叶枝山刚才只是自问自答。

叶枝山快晕过去了,“还得好些时候?!”

“这次是去洛川,一来一回再加上办事,至少四天。”平时跑商她是一天天数着日子过来的,去哪里来回多少时间她清楚的很。

“啊?那我们怎么出去啊。”四天?一天他娘找不到他,都要发疯了,何况是四天?!但在这之前自己肯定是饿死了……

想着想着,叶枝山打了个喷嚏。哪怕是剩下,衣服湿透了也会着凉感冒。他有些怨,怨自己为什么会怕那些青蛙……

胡蝶看看他,又看看自己的衣服,想了好一会儿,决定把外衣脱下来。

“哇……你在干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视。”叶枝山转过身去,捂住自己眼睛。

——这个女孩儿怎么那么不按套路出牌啊!一点规矩都没!

胡蝶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她走上前,将衣服披到他身上,“你先披着吧,不要着凉了。”

叶枝山怔住了,他回首看了一眼胡蝶,然后马上就回去,嘀嘀咕咕着非礼勿视。

胡蝶就和外表一样特别瘦小,脱掉外衣之后便更是如此,加之她皮肤黑黄,看上去颇像难民的孩子,吃不饱而且总是灰头灰脸。

“你,你想干嘛?女孩子不能这样的,你这随便在男人面前脱掉衣服是会嫁不出去的!”叶枝山裹着胡蝶的衣服缩成一团哆嗦。

胡蝶歪歪头,说的理所当然,“你再那么下去要感冒了。”

“哦,哦……谢谢。”叶枝山小脸一红。

胡蝶又道:“你过来。”

“啊?”叶枝山不敢看她,躲得远远的,这人怎么还让他过去。

胡蝶也不跟他啰嗦,把人扯过来,扔到自己身后,迟疑了片刻,道:“记得还。”

“啊……好的。”看样子她是打算把衣服给叶枝山暂时披着了,衣服湿了水也不好就那么还给人家。

——这不是理所应当的嘛。我看上去就像是那么不讲道理的人么?

“退后。”胡蝶指挥他。

叶枝山听话的往后退。就在他退后的瞬间,发生了他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画面。

胡蝶就在原地跳起,脚尖离地,带起几点水花,紧接着飞身一脚,直接就把水缸踹翻跌碎了。

“……”叶枝山目瞪口呆。

胡蝶微笑道:“走吧。你得赶紧回去泡个热水澡才行。”说完她就把叶枝山推出家门,再“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徒留叶枝山一人原地石化……

……

待叶枝山回到家后,他那落汤鸡的样子遭到了刘芊芊的拷问。他知道要是不好好说清楚,他母亲肯定不让他安生。无法,叶枝山只好老老实实的把事情都交代了一遍,不过略过了描述胡蝶那勇武的一脚。

刘芊芊检查过一遍发现没有受伤之后,狠狠的取笑了他一番。

本来他就因为裹着一身女孩的衣裙走了一路被别人笑了一路,回到家还被自己阿娘那么笑,真是丢人丢到家,气死了!

叶枝山生闷气,自己一个人躲回房间了。

“你这孩子干嘛呢?还不去泡泡身体?”刘芊芊不由分说,抱起叶枝山就扔到浴桶里,“这衣服我会好好洗干净的。明天就能换给那个小姑娘了。你到时候跟着我们一起去道谢,知道吗?”

“知道了知道了。”这一天天的郁闷死了!

第二天一早,刘芊芊拿着洗好晾干的一群,带着叶枝山,领着送新水缸的工人一起来到胡蝶家门前。新的水缸又大又漂亮,从城里运来的时候引得好些村民围观。

刘芊芊走在最前,轻轻叩响胡蝶家的门。

很快,胡蝶就将门打开。此时她头发高高挽起,袖子撸至手肘处,指尖上有水珠滴落,看上去像是在洗什么东西。

她看到刘芊芊身后低着头的叶枝山也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了,她将门大开,指着院子的墙角一块空地,“你们放那儿吧。”稚气的声音却透露着成熟的味道,听起来有些违和。

刘芊芊让开路让工人将水缸放进去,蹲下来问胡蝶:“小姑娘在洗衣服呢?真能干。”然后抹掉胡蝶额头上的汗水。

胡蝶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对刘芊芊的褒奖,她觉得很自豪。胡蝶瞄了一眼运水缸的工人,对他们大喊,“你们小心别碰坏我那腌白菜的罐子了!”

刘芊芊温柔道:“我听我们家孩子说,你叫胡蝶?”

胡蝶点点头。

刘芊芊见她可爱,笑道:“我觉得你特别像只小麻雀。我能叫你小雀儿么?”

胡蝶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这样的外号总比“丑八怪”要强多了,但她也不怎么在乎,反正也只是一个称呼罢了。

“你家里就你一个人么?”

“对,爹娘现在已经到洛川了。”

刘芊芊惊讶道:“他们放你一个人在家不担心么?”

胡蝶自信道:“最开始不放心,但我厉害,什么都会,所以他们就不担心了。”

刘芊芊愁了,他对叶枝山道:“你看看你!再看看人家小姑娘。人家多能干,父母放她一个人都安心。你要是丢了半天我都要急死!你要一个人活连饭都吃不上。”

叶枝山躲在刘芊芊的背后接受他娘亲的奚落,间隙他往胡蝶那边扫了一眼,发现她在看自己,她没有笑只是很平静的看着但却透露着一股胜者的傲慢。

“你还躲我后边干嘛呢?赶紧出来给小雀儿道个歉。”

叶枝山不情不愿,“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你说呀。”刘芊芊在他耳边低声催促道。

叶枝山不耐烦的很,“对不起,我不应该躲进你家水缸还害你弄湿了衣服弄破了一个水缸的。对不起对不起。”然后他小声但恶狠狠的对他母亲道,“这样可以的吧?”

刘芊芊想念叨他几句,胡蝶却说:“没关系。这水缸也放好了,挺漂亮的,你们可以走了。”她将手在腰间的挂布抹干净水,伸出手,“衣服也给我吧。”

叶枝山怒了,“你这人怎么那么没有礼貌,也不知道说声谢谢。”

胡蝶被叶枝山那么一吼,怔住了,马上她恢复过来,反问道:“这不是你们应该来做的么?我为什么要道谢啊?”

叶枝山觉得一口气堵在胸口,抒发不出去。他憋红了小脸,飞也似的跑了。

——这个女孩儿根本就没有个规矩!太放肆了。

刘芊芊气的直跺脚,心中暗自骂了几句自己儿子,转头对胡蝶连声抱歉。

胡蝶看着那个小男孩远去的背影,有些疑惑,“是我说错了什么么?”

章节目录 默(胡蝶番外三部曲完) “叶枝山你快点!”

“好嘞。”

叶枝山在云梦北郊住了近一个月,这一个月他和这小村的孩子又互不认识到熟悉,而如今他们每天都在一起玩。

原来他们一家子等城里的家装潢好了,就打算搬回去的。可今年夏天尤其热,酷暑逼人,干脆就在郊外再住段时间,等夏天过去了再搬回家。就这样,叶枝山度过了他此生难忘的一个夏天。

回到今天,他们五个小孩儿约好了要去河边抓鱼,然后打算自己烤着吃。

叶枝山怀里揣着盐和辣椒粉小跑着跟上那些小孩儿的脚步。

他们一行人除了叶枝山外,还有四个小孩儿,其中长得最敦实,块头最大的叫大宝。来到河边,他率先把衣服扒干净,扑通一声就扎进河里。

这条河是平时村民们取水浣衣的河,岸边的水不深,就算他们几个小孩儿也能碰着河底,河中央深得多,但他们都会泅水,所以他们来河边玩父母也不担心。

不过叶枝山不会游泳,只能在岸边与他们耍水,打水仗。

大宝站在河边,忽然眼神一凛,潜入水中,仅仅一眨眼功夫便整个人消失在河面。叶枝山看得又喜又怕,生怕大宝就那么一下去就上不来了。

只是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不消片刻,大宝便从水里跃起,手里还抓着一条鱼,他道:“先拔头筹,我先抓一条。今天就看看谁抓的多!”

五个孩子里有一个身材最高的,但瘦得跟竹竿似的叫“狗剩”,狗剩对着叶枝山喊道:“山山你不会下水那就你来当裁判。”说罢他憋了一口气,紧接着如同一条鱼一样扎入水里。

其余两人也纷纷响应,俱是一同跳进河水里。

看着他们,叶枝山有些羡慕但也不敢和他们一样马上就到深水的地方去试,他打算找个时间好好学习一下游泳。

狗剩没一会儿也抓到了一条鱼,那条鱼比大宝抓的还要肥。然后陆陆续续的大家都开始抓到鱼扔到岸边让叶枝山看管着。

叶枝山将鱼分别装进木桶里,一人一个方便统计。就在叶枝山清点一下现在一共抓了几条鱼时,他一偏头就发现了正在河边打水的胡蝶。酷暑之下,胡蝶卷起衣袖,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或许是干活干的太累了,她的嘴唇有点白,额头的汗珠不停的往下流外衫的领口都石头了,但看上去还是精神奕奕没有一丝颓色。胡蝶打水的时候看了眼叶枝山,两个人正好对视。胡蝶的眼神太过淡漠,看得他有些不好受。

最近好像又有商队要跑,她的父母又跟去了吧。

但没有对视多久,胡蝶便一手一个桶往家里走了。

“那丑八怪瞪你了吗?”大宝突然说道。

叶枝山否认道:“没有,没有。”

“那就好。”大宝长舒一口气,“我可不想和她玩。”

“为什么呀?”

大家异口同声道:“因为她丑呗。哈哈哈哈哈……”

“这……”叶枝山虽然喜欢漂亮的人,但也没有说长得不好看就不和对方玩了。先生道人死后都会变成一具白骨,诸般皮相都是空,心善最是重要的。可他没想到这里的孩子居然那么以貌取人……

狗剩解释道:“也不是这样的。其实是她不屑和我们玩。你看到她那眼神了么?多傲啊,根本不屑与我们为伍。人家就一小大人,看不起我们这些小孩儿呢!连话都不跟我们讲的。”狗剩的语气酸得很,那股酸味儿隔着半条河都闻得到。

“好像是的。”

确实,胡蝶的眼神总是冷冷的,但就刚才她看着自己的时候,那淡漠里似乎有着一丝羡慕?

……

吱哑吱哑

蝉在树上卖力的叫喊,仿佛也在说这个夏天太热了。叶枝山爬上树,靠在树干上乘凉,却似乎被这知了叫的更热了。

他现在坐的这个地方在村子的一个小丘上,小丘不高,这里长了一棵树,如果爬上树的话正好能在这里看到小村的全貌。

方正的田地整齐排列的庄稼非常养眼,绿油油的随风摇曳的麦子看得叶枝山内心舒坦。

在这里能看到阿叔阿婶们辛勤的耕作,能看到小男孩儿趴在牛背上歇息,能看到小姑娘们在屋前玩跳绳,能看到匆忙赶入城的行人,还有正搬着小板凳准备到自家屋前的大树下休息的胡蝶……

但离得太远,瞧不见胡蝶现在是什么一个表情。或许是非常放松,没有那么冷的表情吧。

叶枝山脑子一转,坏主意就涌上来了。

他嘿嘿一笑,翻身下树,悄咪咪的往胡蝶那边跑去。

如今已是正午,胡蝶忙前忙后了一早上,吃过午饭后安安静静的坐在树下好好休息,享受夏日的喧闹和宁静。然后一边想道:阿娘留下的青菜和猪肉快吃完了,还好我攒了点零花钱,明天早上能买一些东西回来。省点吃,多少能撑过这五天。

她闭上双眼,心静自然凉,舒服的哼了一声。软软绵绵,这才有了点这个年纪的女生该有的样子。

不过这份午后的安闲她注定不能享受太久,因为叶枝山正在她背后悄悄靠近。

叶枝山也不知道哪里抓来的毛毛虫,他放到一方帕子里。为了避开胡蝶的视线,他特地绕了小半个村子偷偷绕到她后面。他脚步放的极轻,就怕让胡蝶听见。

一步一步,悄悄靠近。

叶枝山等到距离差不多确定可以把毛毛虫扔到胡蝶身上的时候才停了下来。他打开手帕,抓着虫子的中间部分,手一甩,毛毛虫就那么甩到了胡蝶肩上。

胡蝶一惊,不知道什么落到了自己肩上,她睁开眼一看,发现居然只是条虫子。

只是条虫子……

胡蝶手指一弹,虫子都不知道消失到哪里去了。这一系列动作发生的太快以至于叶枝山还在愣神。

这胡蝶,不怕虫子的么?不应该“哇”的一声尖叫一下么?这也太淡定了点吧?!还有那弹指一挥,虫子去哪儿了??

惊讶于胡蝶的无所畏惧还有那指间的功夫,本要隐藏自己的叶枝山叹了一声。

这一声便叫胡蝶发现了他。

胡蝶站起身,往身后一看,就发现了藏在树后的叶枝山。她看着叶枝山很久,然后轻叹一口气并瞪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鄙夷的说道:“幼稚。”拿起板凳走回屋子里。

叶枝山哪让人说过幼稚啊,从小他就被人夸懂事听话,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说幼稚。还有上一次,他娘就见过这个胡蝶一次,回到家就奚落自己什么都不会,哪有这样的事儿!自己那么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好少年怎么到胡蝶这里就什么都不是了?!

叶枝山生气的踢了一下脚边的石子,闷闷的跑了。

没跑多远,就听见几个小姑娘喊他:“哎,新来的那个小子你来一哈。”

叶枝山正在气头上,横眉怒目,煞是吓人。

但那些小姑娘都不怕他,问道:“你刚才去惹那丑八怪了?”

叶枝山不语,也当做默认。

“你莫要搞她,丑八怪凶得很。

叶枝山道:“也不见你们和她玩过,你们就那么排挤她么?”

“我阿娘说,和她在一起久了要跟她一样满脸麻子的。我可不想变成那样丑不拉几的。”其中一个姑娘小声道。说完她们基本又自己去玩了。

叶枝山要喊住她们,但只念了一个字便噤声了。这时候他已经冷静下来了,他回想起刚才胡蝶的眼神好像里面夹杂了那么一抹失望。这是为什么呢……

他找了个阴凉的地方蹲下来,开始分析胡蝶的事情。

叶枝山来到这里一个月了,或许是因为时间被错开了,他甚少见到胡蝶的父母,看见胡蝶的时候她也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没人靠近她,也没人搭理她。就他自己对胡蝶的印象来说,她这个女孩儿并不坏就是说话太那什么了……

惜字如金,语气太冷,表情又目中无人,明白是非道理但没有一点点人情世故,不懂谦卑。

对,不懂谦卑!

她就是那么傲才让大家那么难靠近的。

叶枝山想到这里就解开了心结,只要让她多和大家亲近,发现大家其实没有那么难相处她应该就会收起那个冷傲的性子,和我们一起玩了吧。

这样大家都挺好的!

罢了,叶枝山一跃起身,撒开腿就往胡蝶家里跑。猛地拍门喊道:“小雀儿,小雀儿!”

胡蝶知道这个声音,就是刚才对她扔虫子的人。她有些不耐烦,只打开一道门缝,眼神凶恶语气冷漠,“干什么?你又要恶作剧了吗?”

叶枝山自知有错,站好挨打,“刚才对不起,是我不对。”

胡蝶显然不相信,仍然警惕的看着他。

“是真的!”他张开手心举起双手,又跳了跳,“我没有带别的东西来了。”

胡蝶见他没有诈,就把门打开了,“那你来找我干什么?”

叶枝山嘿嘿一笑,笑的天真灿烂,“我来找你道歉的,还有带你去认识朋友。”

胡蝶一怔,旋即恢复原来冷漠的面容,“我……不需要朋友。”

她眼神中的迟疑叶枝山完全看透了,他拍拍胡蝶肩膀,“怎么会不需要呢!大家一起玩一起笑多好啊,你总是一个人不会闷么?”

“……不会。”

“你听听,你自己都骗不了你自己,还想骗别人。”

胡蝶低头。这个她确实骗不了自己,她也不希望一直都是自己一个人,有很多事情她想和别人说,但是却一直一直都没有一个适合的人。她在家里听到外面孩子的嬉笑声心里是说不出的羡慕。

但她还是摇摇头说:“不了。他们……”

“别说啦。我们走吧!”叶枝山不由分说,推着胡蝶走出去。

胡蝶露出了一个极浅的笑容,只是叶枝山看不见。

……

“哟,大山,你来的呀。你身后那个是谁呀?”这位隔着老远就能听见的大嗓门是上次一起摸鱼的老花。

叶枝山笑道:“是胡蝶!咱们一块儿玩吧!”

在土坡上斗蛐蛐的三人都怔住了,那老花又喊了一声:“你刚说谁?!”

“胡蝶!”

老花不说话,可旁边的大宝不乐意了:“我可不跟那个丑八怪玩!”

叶枝山说道:“怎么了?大家一起玩不也蛮好的么?怎么就排挤人家了。”

“反正我不要和她玩。”

胡蝶眼神淡漠,仿佛这里说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叶枝山劝道:“别这样啊……”

大宝恨死了胡蝶,就算当初他还不怎么懂事不怎么记事,但这件事他得记一辈子。最开始大宝见了胡蝶就说她丑死了差点吓坏自己。这一下就被生气的胡蝶扯着后衣领拽回来对着门面来了一拳,直接给他把两颗门牙给崩了,还差点把鼻子都打塌下去。幸好那只是乳牙,后面还会长出新的。只是那时候疼的呀,弄得他满地打滚,嚎的全村都听见,好一段时间被大家称作牙牙宝来讽刺他崩掉门牙的事。

“你要和她玩就别跟我们玩!”大宝怒道。

叶枝山看看大宝,又看看身后的胡蝶,不知作何打算。

胡蝶得知叶枝山一片好意,也不愿他为难,轻声道:“我还是走吧。无所谓的。”说罢转身便离去。

大宝抓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直接砸向胡蝶,怒喊一声:“你个丑×玩意儿给老子滚!”

胡蝶背对着他毫不知情,更勿论躲过这一下子,就算叶枝山出言提醒但一切都晚了。那石头重重的砸在胡蝶的背上,砸得她一个趔趄。

她回头一望,那一眼的悲伤叶枝山整个人都吞没,“你看吧。有些事,你什么都改变不了。”语毕,她头也不回的走了,连一声疼都没说,揉揉被砸到的伤口也没做。

叶枝山望着她的背影久久不能回过神来。直到她的背影模糊不清的时候,他追了上去。

她就只是一个孩子,为什么要装的那么坚强硬朗,明明就很想哭明明就很想喊疼明明就很想和大家一起玩,她凭什么要装成大人的样子!凭什么她长得不好看就要被大家嘲笑和嫌弃。

这些东西都不应该让她一个人承受才是!

凭什么啊!

叶枝山拼尽全力的跑,等他跑到胡蝶家附近的时候,他看见了胡蝶的父母正抱着胡蝶。

“哎哟,我的小公主又长高了一点。”胡蝶他爹说。

胡蝶笑了,笑得开心开怀,笑得憨憨,“你两天前也那么说的。”

“因为两天没见你就好想你了呀。”胡爹用满是胡茬的脸去蹭胡蝶,蹭的胡蝶呵呵直笑。

叶枝山躲在树后,看着他们一家和乐,看着笑得幸福的胡蝶,仿佛他之前所见的那个冷漠的少女是假的一般。

原来她也会笑,笑得那么好看那么幸福。

他有些明白,正是因为她的背后有一座结实的避风港,她才那么无惧风雨,无惧伤痛。因为总有一个地方可以抚平她的伤愈疗她的痛,清扫她生活的一切不快。

如果自己快快长大,变得足够成熟,足够强大。是不是也能让她那么一笑呢?

……

两年后。

听闻胡蝶一家的噩耗,叶枝山连夜出城,只披着一件单薄的衣服就独自跑到北郊。

他来到熟悉的门前,门没关,他轻易就推开了门。房子空空荡荡,有的只是满地破瓦碎砖,还有沙哑的哭声。

叶枝山顺着声音来到胡蝶的屋前。

他轻轻的推开门,月光透过门照进来,一眼就看到蜷缩在地的胡蝶。

胡蝶哭的声音都哑了,泪水都干了,她记不得自己多久没吃东西多久没有喝过一滴水,她只知道自己现在好冷好怕。

她什么都没有了。

叶枝山记忆中的胡蝶总是那样的骄傲,那样的倔强。这样蜷缩在地,瑟瑟发抖的她却让叶枝山觉得真实。

或许内心的她一直都是这样,但她之前有避风港,有堡垒,所以她抵得住一切的磨难。如今她的一切都没有了,她真正的样子也就显现出来了。

叶枝山走前去抱起胡蝶,在她耳边说道:“别怕,我来了。”

胡蝶说不出话,只懂得呜呜的哭。她趴在叶枝山的身上,用尽她全部的力气咬着叶枝山的肩。她狠狠的咬,拼尽全力的咬,咬得叶枝山满头是汗,嘴唇发白。

但是他没有哼一声疼,他只是一字一句道:“别怕,我来了。”

他知道,需要他变成那个强大无比的男人,变成那个能让人安心的男人的那个时刻,来了。

章节目录 第73章 红与蓝 他们出了城来到郊外,映入眼帘的是苍翠的山林,悠悠白云,灿烂明媚的风景下,远处那一片焦土尤为刺眼。

“沈兄?”王辰逸显得有些不安,因为沈云谣全身都在颤抖。

沈云谣看的双眼发红,“不。”他突然跑起来,死命的往那片焦土的方向跑去,“不会的。”

“沈兄!”王辰逸也跟着他跑起来,但速度比不上沈云谣,立马就被拉开一大段距离。王辰逸用最快的速度去追沈云谣,心中已有了个不愿相信的答案。他那么跑着,不知道为什么掉下了眼泪。

二老可千万别有事啊。

“沈兄……”王辰逸喘着气,呆呆的望着近乎发狂的沈云谣,心脏像被什么东西揪住,难受不已。

这片废墟被烧毁的很严重,只能看出这里有过一口井,三间房,还有个宽宽的院子。也仅能从此处依稀能看见过去一个家的样子。

他看着这一片荒凉,黑色的土地、残缺焦黑的栅栏、被烧塌的屋顶还有空无一人的家……

“阿娘。”沈云谣对着他的家温柔一唤。他觉得似乎自己那么做,他的阿娘就会和以前一样从主屋里出来,笑着对他说“回来啦”。

但是没有……

“爹爹……”沈云谣对着他的家无力一喊。他觉得似乎自己那么做,他的爹就会和以前一样在屋里对他说“去叫你弟弟回来吃饭了”。

但是没有……

这里一片死寂,仿佛过去那些很温馨很温暖的回忆,全部都是他虚构出来的。

如果是虚构出来的也好。至少那些人都不曾存在,他这时候只会惋惜感叹一句“可惜了”。但这都是真的,这里的一切一切都在提醒他,所有的东西都是真的。

沈云谣一步一步往他的家走去,他想要找到一丝线索,一丝关于他父母还活着的痕迹。

沈云谣一步一顿,好似这里的火焰还在燃烧,那些火正烧灼着他的脚,也烧却了他的心。

王辰逸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都变成了轻轻的两个字,“沈兄……”王辰逸此时不知说什么才是好好,他跟在沈云谣的身后,心也跟着难受。沈云谣的脸上虽然平静如常,但他知道,他的心已经崩溃了。

沈云谣抬手,敲了一下已经不存在的门,“我回来了。我带他来了。”

“你们……在吗。”

他们,在的。地上的两具森森白骨告诉了他答案。这一刻,沈云谣感觉到无比疲惫,双脚无力,直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王辰逸深吸一口气,他的手在剧烈颤抖,“怎么会这样。到底是谁干这么过分的事……”

“沈将军!”沈云谣和王辰逸身后出现了一个声音。

此时的沈云谣对外界的一切已经没有任何感知,他跪在地上,双眼无神,就像整个人都被掏空了一般。

王辰逸只好替他答应了。王辰逸走出主屋,来到突然而至那个骑马人,问道:“怎么了?”

“你是?”

“……”王辰逸回望在里头的沈云谣,坚定道,“我是他的兄弟。”

“哦哦。”那人看了看王辰逸又看看漆黑的屋子,考虑了好一会儿,才选择把事情说了,“我知道现在沈将军的状态很差,但这些事情还是要告诉他的,你之后看看将军什么时候好一些了再说吧。”

“其实这里的事情是这样的,这里身处郊外,三天前的晚上,不知道怎么就来了一场大火把沈将军的家给烧了。当时这附近的人几乎全部走开了,这件事最开始还是住在隔壁的刘大娘跑到城里说的,让大家去救火。”

“那位刘大娘年事已高,连夜不停的跑到城里已经快让她虚脱了,更别说让她老人家一个人救火。等到大家赶到的时候,什么都晚了,只剩下两具白骨躺在地上。但这也不是让她非要到城里求助的最主要原因,再怎么说,沈将军的父母也没有年纪大到连跑出屋子也做不到,老太太只要把他们喊起来自然就没什么事了。”

“但是老太太她说当时有一个人正在门口堵着,不让沈将军的父母出来。她老人家吓得浑身都抖了起来,估计是活那么大岁数了都没见过这样恐怖的事情。还好她害怕虽害怕,但人还是冷静的,没有上去跟那人较劲,而是跑到城里和我们说了出来。”

这人叹了口长长的气,“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好端端的,怎么就有人要谋害沈将军的父母呢……”

“这还不叫事儿,第二天,城里的一家大宅子也起火了。全家上下,二十多号人,一个都没活下来。”

“这按理说,这边是郊外没人在不好救火还说的过去。可城里那么多人,一人一桶水也差不多能救火了吧?再不济也能把里面的人救出来不是?”

“事情古怪就古怪在这里了,火是很快就给扑灭了,但是人却全都给杀死了。都是这样。”他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这最让人头疼的是,这一家正好是沈将军母亲的娘家。你说,这是什么事儿啊……好好的,怎么就有人谋了将军一家子啊。他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啊?”

王辰逸惊讶的说不出话。

到底是谁……

他到底招谁惹谁了!那个人要那么对他!

他们……女尸案,凶手莫名其妙的话,地下城,遗书,师兄?长生不死……

王辰逸害怕到颤抖,他将和沈云谣经历的事情串连起来,居然得到那么个答案。

这里面难道是某个人的阴谋么?是因为沈兄妨碍了他么?

王辰逸由惧而愤,但这些事情不能对外人说,他压抑着自己的心情,尽量语气平和道:“那么那个刘大娘现在又在何处?我想等下见见她,问问她的话。”

给沈云谣带来消息的这个人抱憾道:“她……那位老太太在昨天已经去了……大夫说她思虑过多,原本还很康健的老太太突然一夜之间就病逝了。只怕是老太太对沈将军父母没能伸出援手,含怨而去了吧。”

王辰逸将人打发走之后,看着自己不沾阳春水的手,又看看天。

似乎他失忆之后,就没有过一件好事。

能不能,不要让他身边的人再难过了……

章节目录 第77章 大概是回忆篇了 等那两人走远了之后,王辰逸才坐起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在哪里。”他抬头,看着上边那个矩形小孔透出亮光一点一点地变小,他的无力感就愈发强烈,“不对,不是感伤的时候。先吃点东西补充体力再做打算吧。”王辰逸很想抽自己一巴掌,让自己清醒点,奈何手都被绑在了身后。

王辰逸像一条虫子一样,扭动着身体往门口前扭去。好一番辛苦才来到放着两个馒头的碟子前。由于手脚都被绳子绑住,没办法正常的吃东西,王辰逸伸长了脖子,用嘴叼起碟子里的馒头,就在碟子正上方咬了一口馒头。

挺香,虽然冷了还是软软的。

现在天气开始转凉,食物冷的快,但馒头没有变硬大概也是没过去多久的。王辰逸大胆推断,厨房大概就在这里不远处。

但是这样就很麻烦了,因为厨房就在这里附近,那么很可能附近的人就很多,这样也就意味着他不容易避人耳目的逃跑。从目前的信息看来,这里绝对不止三五人。能跑的掉么……

“不能放弃不能放弃!”王辰逸不停的对自己说道。

首先还要将这绳子解开。

王辰逸吃完两个馒头,又扭到碗前喝水。他伸头靠近那个碗,嘴巴贴到碗边。

咦?崩口碗?

王辰逸觉得舌头好像被碗刺了一下。

不过从感觉来说,这个崩的口子很小,应该是没办法割开绳子了。……不过如果将这个碗砸碎的话。

王辰逸计划着用这瓷碗的碎片割开绳子,同时他也很清楚,如果就那么砸碎碗的话,等他们回来的时候看见一地的碎片必然会起怀疑。那要怎么做呢……

王辰逸苦恼着。

……

云川,地峻盟总会。

一个穿着淡紫色衣服的三十岁出头的男人对身边那神色慌张的小厮说道:“你说是谁来了?”

小厮低下头,结结巴巴的说道:“是,是那个旭日将军。”

“旭日将军?”淡紫衣服的男人在脑中搜索了一番,最后得出结论,“那个一个人就收复了双月城的?”

小厮道:“是的。柳哥,是不是出什么大事了?我们这做的是正经买卖,怎么就惹上这人物了?”

柳渊铭也想知道为什么这个人要来啊!不只是旭日将军,连那个传闻不问世事的朔月将军也前两天发了拜帖说要前来拜访。

这都什么事儿了……

柳渊铭带着人穿过一重又一重的门,跑到自己帮会的大门前就看到全身披挂起来的沈云谣,犹如一尊精致雕琢的神像独自站在风中,不怒自威。柳渊铭虽然不想和这样的人接触,但他还是得罪不起这样的人,面带笑容恭恭敬敬的说道:“草民,恭迎旭日将军。不知旭日将军此次突然造访有何要事?”

沈云谣一身银甲披挂,手放在腰间的落虹上,头发迎风飞舞,神色肃穆,“都说地峻盟仁义诚信,帮派再大生意再红火也初心不变,人人都道是一个好帮派。却不想,在暗地里做些蝇营狗苟的勾当?!”

后面那四个字被重重的念了出来,听得柳渊铭心头一惊。从来没有人那么说他们地峻盟的!他们一直带着本心做事,哪受过这种质问,当下就生气了,语气颇为不敬,“旭日将军?或许我们对你来说只是江湖里的一个小小帮派。但我们还是有自己的原则和尊严的,若您是无缘无故的污蔑就休怪我们无礼了!”

柳渊铭话音一落,身后两位紫衣剑客将剑弹出,离鞘半寸。几乎是同时,沈云谣落虹出鞘,剑尖直指柳渊铭的脖子。

柳渊铭不习武,是地峻盟的大管事。平时没人敢挑战他们,他也都是在身后的宅子里工作处理事务,完全没有见过这阵仗,当落虹抵在他喉咙之前,确实吓出一身冷汗了。但柳渊铭是地峻盟的大管事,没点本事那还能行?他心中虽有惧意,但面不改色冷面相对,“听闻将军勇夺双月城堪破奇案,这样的人,某来想刚才那番发言也绝不是空穴来风。可否与某详细说说,或许只是个误会?”

沈云谣笑笑,正如邵呈天所说。如果自己直接那么问他为什么绑了王辰逸,对方或许以为你是个傻子。但如果自己正装以待,再这么一激对方,这种名门大派的人肯定有心气,绝对会发散所有人力去追查这件事到底是真是假。但如果不当一回事儿,反而是十之八九心虚,知道自己手下的人做那些龌龊之事,随便就将自己打发走。

沈云谣心中感激,如果没有邵呈天,怒气上头的自己铁定是鲁莽行事遭人白眼不止,或许什么事情都办不到。

“那你们倒是说说看九天前,你们在姑苏一座小城停泊的船为什么提前开走了?”

不能直接说他们把人带走了,先套套话,获取更多的信息。

柳渊铭心有怨气也心存疑问,招招手,招来了一个人,他在那人耳边说了句话后,那个人跑回去了。“旭日将军,稍等片刻。”

不一会儿,那人就跑回来了,附在柳渊铭耳边说话。

柳渊铭闻言皱了皱眉,挥挥手示意他退下,“将军说的可是在那渔米城停泊的速行船?”速行船便是那种只载人,尤其是达官贵人的船。

沈云谣也惊讶他们办事效率之快,点头应道:“不错,当时我正是要搭乘你们的船。中间有事,便离开了一会儿,怎料距离开船还有两刻钟的时候,船却是先开走了。这你们可有什么解释。”

“这……”柳渊铭有些为难,但没纠结,立刻就将事实说出来了,“是的。经过我们的查证确实是有过这样的事。那既然如此,不如将军先告诉我们究竟是如何一个‘蝇营狗苟之事’?”

沈云谣不语,盯着柳渊铭看,最后沉声道:“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没说?”

被说中心事的柳渊铭脸色不变,但心情却是不好了,“将军慧眼如炬。是,当时这艘船我们借给了新的生意上的伙伴。他们提前开船的原因我们并不清楚,但他们给的回复说是怕耽误时间?”显然对方这样的回答柳渊铭千万是不信的,可惜他坐镇云川,这种事情都是已经发生了才知道的,无可奈何下也只能默默忍受了。

“哦?”沈云谣露出了一个非常危险的眼神。

章节目录 第78章 回忆篇 沈云谣道:“哦?”

沈云谣现在的表情在柳渊铭看来非常危险。这个人仅凭一人之力就夺回了双月城,那些突厥人个个人高马大,骁勇善战,绝不好惹。这样的他们居然被眼前的这个男人打退了,如此实力,若是惹得这位主子不开心了,只怕是身后那两个护卫是挡不住的。

而最关键的是,他并不知道对方到底是因何事前来,总不能是因为船开早了一点就全副武装上门干架吧?目前只说了那些无关痛痒的东西让人捉摸不透,而恰巧这里面涉及了他们地峻盟的一些不愿让官府知道的消息……

还是实话实说吧,省的到时候血洗地峻城。

柳渊铭如此想到。

虽然柳渊铭对沈云谣有些犯怵,可好歹他也是见过世面的人。柳渊铭暗自咬牙,平静道:“其实不瞒您说,我们最近在云川这里发现了一座矿山,正打算将这矿山的资源卖出去,只不过几天,我们就找到一个打算买铁矿的合作伙伴,。不过您也知道,这种资源都是官家的,我们确实是有私心打算私吞,对方也是利用这一点问我们要了一艘船暂借使用几个月。”说是暂借,但铁定也是没打算还的。最近还神秘兮兮的让我们少主去见他们,不知道在打什么算盘。

不错,像矿产和盐这种资源,都是官家实行控制和专卖的。盐铁的专卖使得国家获得了客观的收入,特别是盐,一直都是大夏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专卖商品,其收入是大夏政府的重要财源。同时这也是掌控人民的做法,人们用铁犁牛耕,炒菜下盐,这些日常都是需要做的事情,如果被政府控制了,自然所有人都会被控制。而铁矿则更简单了,不仅农事耕作,刀剑兵刃也是需要用铁的,如果官府不管制这些,个别人拥有铁矿之后造了一大堆武器来造反就非常麻烦了。

只是大夏和平了四百余年,难免对这些事情监控放松了一些,

“那你可知你们现在所犯的可是谋逆之事?”沈云谣冷声道。

柳渊铭一惊,事情果然朝这个方向发展了。他解释求饶道:“时间紧迫,我们也不曾大量开采,只是卖了很少一部分。还望将军饶命。”

沈云谣个头比柳渊铭高一些,他微微仰起头,在柳渊铭的角度看起来显得有些居高临下,压迫感十足,“你老实交代了对方是谁,如此将功赎罪,我就对你们这件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此后将矿山老实交到国家手里便是。”

柳渊铭跪了下来,连声道:“多谢将军不杀之恩。”他心中腹诽着:我老早就说过这是块烫手山芋,碰不得,那些老头还非要独吞,可不差点害死我了!老子×你们女儿的!

柳渊铭再道:“关于对方的信息我们也所知不多,他们只道是云梦的一个小帮派。但根据我们之后的调查,他们确实在云梦有一个小小的客店在经营,但显然这并不是他们的主业,那么一个小小的客店怎么可能会要买那么多铁矿呢?也肯定没那么多银子。只是再深的地方我确是查不到了。”

其实这件事一直都非常蹊跷,这种来路不明的人,若是给他柳渊铭来处理,绝对是千万个不允许的。可又是谁做主的呢……因为这件事他还在暗中调查内部的人。

“云梦?”沈云谣思索了一番。

“是。就在将军家门口,就叫‘青洪帮’。”

这个名字闻所未闻……

就在沈云谣还在思考这个帮派是什么个来历的时,他身后突然有人骑马飞奔而来。

“吁……沈将军!”此人将马勒停之后,立即跳了下来跑到沈云谣身前,递上一张纸,“那位先生的书信。”

沈云谣双眼发亮,拿过书信便翻看起来。信上内容不多,他只一眼就扫完。看完之后,迅速将纸信收入怀中,又迅速的骑上送信人的马,“这马给我了。你好好休息一下吧。”旋即策马扬鞭,消失在他们的视野里。

柳渊铭招来一个小厮,他问道:“这位沈将军叫什么来着?”

“是沈云谣,柳哥。”

“很熟悉的名字呢……在哪里听过?”

……

啪!瓷碗破碎的声音从囚禁王辰逸的暗室里传出来。

“有人吗!怎么还不给我送饭!”

王辰逸愤怒的声音也随之从里面传出来。

“吵什么吵!”坐在门口守着的拍案而起,怒气冲冲的走进囚房。可他定睛一看,这囚房里哪里还有人!

守卫正欲大喊时,王辰逸在暗影中出现,双手合握成锤,这一下直击对方后颈,重锤一击也不管对方会怎样,只见对方应声而倒,昏迷前愤怒的瞪了他一眼。

王辰逸却心无慈悲,恨不得杀掉这些人。

四天前,他也用同样的方法引来守卫。在此之前他先是站起来,用脚不断的将装馒头的碟子踩碎折断,小心翼翼且将声音压得最低的把那碟子弄得支离破碎,之后选择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碎片藏了起来。再等对方回来之后开门之前,率先将碗叼起来狠狠砸碎。

当守卫过来的时候看到嘴边流着血且一脸愤怒的王辰逸,然后回想起刚才的声音,就不会显得那一地的碎片奇怪了。

原本王辰逸会担心自己演不好那愤怒的情绪,这一出自导自演的愤怒摔碗的戏码到底他是心虚要掩饰偷藏碎片来的。但计划赶不上变化,那愤怒的情感在见到对方的那一刻是再自然不过了。

愤怒。

无尽的愤怒。

一边红一边蓝色的衣服,绑架了叶枝山在内的诸多考生的帮派,杀害那些考生的帮派,害的叶枝山双眼几近失明饱受折磨的帮派,让叶枝山永远都再也见不到故乡的元凶!

于是他们也没有怀疑到王辰逸的心思,只当是被抓住囚禁的愤怒宣泄。另一方面,王辰逸愤怒过后也冷静下来了,他明白自己如今的处境别说给叶枝山报仇,就连自己能不能跑出去都是问题。所以他需要先设法跑掉,再记下这个位置,寻求帮助再一举歼灭他们。

第一步就是要割开这些绳子并且不能被他们发现。

结果就是一切都非常顺利,王辰逸击倒了守卫,成功逃离囚禁的暗室。

章节目录 第79章 回忆篇 “首领。”

那个将王辰逸掐晕的黑衣男子低眉顺眼,毕恭毕敬的说道。

他所说的那位‘首领’穿着碧蓝长衫,头带轻纱斗笠,见不着那一层轻纱下的脸,“林昼,那么急找我来是何时?”

林昼半跪在地,道:“近日我们与地峻盟交易铁矿之事,首领可是知道?”

“嗯。略有耳闻,只是据说他们开的价格颇高?这种那么大风险的生意确实不好做。”那位首领倚在柳树上思考着。

这里一片寂静,四野无人,湖光山水,既是踏青闲聊的好去处也是商议机密的好地方。

林昼道:“是。他们开的价是市面上的一倍,属下认为他们是打算只做一次就洗手不干,将矿山交还给国家了。”

‘首领’点点头,他也是那么想的。毕竟要是被官府发现私自买卖铁矿,那可就不是罚罚款没收矿山那么简单咯。而且向来行事稳健的地峻盟又怎么会做这么冒险的事情呢?这样一个上千人的大帮派从来都运转的良好,当真不值得那么铤而走险。

林昼倒没有想到这一点,他自满道:“属下当时收到消息便立即前去与他们交涉,结果非常成功。虽然属下多次提出对价格的不满,但是对方却始终不肯降低价格。不过这是一次非常难得,或许说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机会,能够获得大量的铁来打造武器,属下说什么也不想放弃。”

‘首领’点点头,认同他的做法并道:“确实是非常难得的一个机会,平常时候买多了就会被怀疑调查,而且再如何都会被限购,这也导致了我们的进度一直都非常缓慢。”

林昼笑道:“但是在和他们交涉的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男人,和我交涉的那个地峻盟亲信露出了非常恐惧的表情。”

“哦?居然也有让地峻盟都怕的人?”男人已经猜到林昼到底想做什么了,“那个男人的身份查到了么?”

“是。那人叫沈云谣。”

‘首领’一惊,“那人不是旭日将军么?他怎么会和地峻盟又扯上关系?”

“啊?”林昼显然不知道这一点,“那,那个收复双月城的将军就叫沈云谣?”

‘首领’瞪了他一眼。林昼虽然因为这层轻纱看不清自己首领的表情,但是在一起那么久,他此刻会是什么表情想都不要想的,“这。或许是重名也说不定?那个地峻盟都惧怕的男人,已经被我们抓住了。属下这里有一份画像,画中人确实是他……”林昼颤颤巍巍,从怀中拿出那份画像递给他的首领。

“这……不是很有意思么?呵。”‘首领’看完之后笑道。

林昼小心翼翼的问道:“那要如何处置,我已经派人送信叫地峻盟的少主过来谈判了。这个人兴许会让对方降低价格还能多给我们一些铁矿。”

“不。”‘首领’将画像折叠之后撕碎,“杀了他,将人头带到我身边。”

“……是。”林昼不敢问原因。

“顺便,把那位也带去你们那里吧。”

……

王辰逸逃出暗室后,并没有着急跑出去,而是一点点的探路,避免被人发现。暗室之外是一个四方形的小室,里面摆了一张桌子一张凳子,上边还有一瓶酒和一小碗碎花生。而再往前便是一扇门,门虚掩着,好像能听到外边的声音。

“这个是见识我的人坐的,穿过这扇门就能出去了吧……”王辰逸捡了几颗花生吃。

嗯,咸咸的,很好吃。

桌上的那点花生两下就被他扫完了。紧接着,他透过虚掩的门观察外边的环境。

一条很长的走廊,走廊之后鲜有人走动路过。除此之外也难再发现什么。

逃离一个地方,首先最困难也是最关键的是关于这个地方的信息。如果他对这个地方一无所知,哪里是外面的路哪里是死胡同都不知道的话,结局定是轻易被人抓回来,同时换来更加严密的看守,那时候再想办法只会是难上加难。

所以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王辰逸回到暗室,无奈的想:我到底要怎么谨慎才行啊!

情况非常糟糕。于他而言,这甚至是唯一的机会,如果错失了就再无机会了。

王辰逸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染了半边红半边白的衣服倒是和他们的挺像,“这衣服不能穿出去,如果穿这它出去,第一眼就会被发现。”他看看自己又看看地上躺着的那个人,狡黠一笑,“这不是正好有一套衣服么。”

王辰逸干净利落的将那人的衣服扒下来,穿在身上。他本来是打算换下这身衣服的,但是考虑到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还是留下来了。

穿上衣服之后,他看着地上的人,心中的愤怒再起,狠狠的踹了他一脚之后才迈开步子离开。

王辰逸探出个头,小心的观察着,低声自语:“好像没有人……”然后大起胆子走在那走廊上。

这一路都相安无事,没有人路过。走出走廊,果不其然,王辰逸看到左边就是厨房。

厨房里没有声音,王辰逸望望天,再过半个时辰差不多就是做饭时间了。那么里面应该还没有人。

他走了进去,厨房里挂了好几串辣椒和大白菜,砧板附近还有一大块猪肉,锅里还有冷了的馒头……整个厨房红红绿绿色彩缤纷,活活把王辰逸看饿了。

“不行!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王辰逸拍拍脸,在厨房了找了一圈,最后还是觉得锅铲最适合当武器。

想要逃出去,除非他运气好到避开所有人的耳目,否则他绝对做不到赤手空拳就那么出去了。所以还需要一个能用,而且比较方便携带的武器。

虽然他想带上那把菜刀的,但是无奈他们的菜刀太大,不方便携带,放在身上搞不好什么时候就划自己一刀了。

出去厨房之前偷偷啃了几个馒头又蹲在门边看看外面的情况,确认无事才敢出去。

“这里的人也太松懈了点吧。这个地方到底在哪里呢?”

这些‘劫匪’们的山寨有些大,房间真不少,里面都住着人,他们的房间没有安装门,而是一块简单的白布挂着,王辰逸悄悄的前进区看过,居然发现好多人都在房间里睡觉……

王辰逸眺望远方,穿过这个山寨的围墙,看到远远近近的都是书和山。

山寨当然是在山上了……

王辰逸敲敲自己脑袋,这时候可不能犯傻呀。

他心里刚念叨完自己,就突然发现迎面走来了一个人。因为王辰逸一步一藏,所以此时躲在拐角墙边的他没有立刻被发现。

现在的情况非常糟糕,他附近没有可以躲进去的房间,也没有足够藏起自己的掩体。

王辰逸左右为难,是冲出去还是慢慢往回走当做无事发生呢……

但现实却不容他多考虑,王辰逸立刻选择了慢慢往回走,他这身衣服就是为了这个时候能不被立刻发现准备的。

就在王辰逸转身往回走的同时,那人也叫住了他,“今天起那么早?”

这个声音王辰逸有印象,好像是叫“桃哥”的人。他压低自己声音,尽量模仿他人的声音说道:“是,是啊。”

那桃哥有点怒了,“见了我也不问个好?”

“桃哥早。”王辰逸不敢回头,生怕露馅了。

桃哥开始感到奇怪,怎么这人连脸都不转过来?于是问道:“你怎么了?声音都干小妞干到喊哑了?”

王辰逸一惊,怎么开腔就是那么少儿不宜的话题!

“是啊。那妞可太得劲了……”王辰逸红着脸道。

桃哥大步朝王辰逸走过去,吼道:“我们这里哪来的女人!你他娘的到底是谁!”

王辰逸回头一看,发现自己的伪装被识破,于是仓惶的跑了起来。

“臭弟弟们,还睡你妈的觉做你妈的春秋大梦呢?给老子滚出来抓人!”桃哥一拳锤在墙上,“这人质要跑了你一个个的都别想活!”

听到声音的人立刻弹起床也不管穿不穿衣服的事情,立刻喊醒其他还在睡觉的人。他们知道桃哥这一下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过当他们都跑出来的时候,却找不到王辰逸的影子了。

“给我搜,那兔崽子肯定还在山寨里!你,去暗室看看那个蠢货死了没。”

他们这一下的动静极大,嗒嗒嗒的脚步声在山寨里震荡,数十个赤身的男人全出来了。但只这一会儿功夫,王辰逸就藏起来了。

王辰逸藏在水井边的一个小草房里,这个小草房很小,也没有什么东西,就一个大木箱和容纳三四个人的丁方空间。他就蹲在这个小木箱后边。

他选择这个地方的原因不为别的,就是因为它小。因为这样的房间只会让一个人进来看,那么他就可以将进来的人直接打晕,然后等待一个机会跑出去。

前面他将能去的地方都去过了,山寨虽然很大,但东西却很少,少到让王辰逸吃惊的地步。每个人的房间几乎都没什么东西,清清白白,多一张凳子都没有,好些房间的床都只有床垫而已。不过有一个特别不一般的房间,那个房间是在地下的而且特别特别大,大到如果要绕着房间走一圈得走半个时辰,里面满满的都是兵刃,刀、剑、长枪、弩还有斧戟等。可是这些东西也不顶用啊……王辰逸不禁扶额,当个山贼那么苦,还不如去盼香楼洗个碗的呢……

这个山寨是背靠着山的,他们的茅房和晾晒衣服的地方后面是巨大的峭壁,四面筑有高墙,凭王辰逸一个人是爬不出去的,只有找到大门他才有机会逃出。而现在猜想,那个桃哥身后就是山寨大厅的方向。可惜他当时有些慌了神,那时候就该全力冲出去的。

现在情况不容乐观,但也不是还没有希望,只要控制这里,就还有找到机会逃出去。他已经记得这山寨的构造了。

王辰逸心道:如果我能飞檐走壁该多好啊……这样就能飞出去了。

说时迟那时快,王辰逸还在心里碎碎念的时候,就有一个人走了进来。黑黑的小草屋方便隐藏王辰逸,他将锅铲轻轻拿出来,蓄势待发,等待冒头的那个倒霉蛋。

果不其然,立刻就有人伸出头来查看箱子后面有没有藏着人。

王辰逸咬咬牙,奋力朝对方的头上敲了几下,然后冲上去捂住对方的嘴不让他发出声音继续敲打他的头,直到对方晕过去。

王辰逸给这人探探鼻息:还好没死。

他将自己吓得不轻,看着那躺在地上满头鲜血的人,让王辰逸错以为自己杀了人。虽然说他对这一群人恨之入骨,也确实是气愤的想要杀死他们,可真的让他杀人,他还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怂的。

他将倒下的这个人拖到自己身边藏起来,安静的听着外边的动静……

外面总有人跑来跑去,没有机会偷偷溜走。

哎。

半个时辰后。

“你们怎么回事?一个弱了吧唧的人都还找不到?”桃哥站在小草屋外训话。

“是那小子太能藏了……”

“你还敢顶嘴是吧?!啊?”

王辰逸听到了抽耳光来的声音。

“桃哥!麻子不见了!”

桃哥震怒,“什么?那个废物不见了?”

“是,是啊。他好像就是去搜的那个草屋。”

“草屋?”

王辰逸感觉到很多视线都投射了过来。

桃哥发号施令,“那就你去看看!看看麻子那废物是不是在里面躲懒。”

“好,好。”

情况不对!这个地方太小了,如果一个人进来之后没有出去,那么就会同时来多几个人。到那时候自己就跑不掉了。

现在,就是拼死一搏的最后机会了!

王辰逸抱起躺在地上的麻子,等到有人进来的一瞬间,他把麻子扔了出去,进来的那个没有预料到会有那么一出,于是一人一“死尸”抱在一起倒在地上。然后趁着山贼们的注意力被麻子吸引住的时候,王辰逸撒开腿就跑。

桃哥不亏是这里面的大哥大,也没有被分散注意力,看到王辰逸就开吼:“抓住他!”

这些山贼听到声音立即回魂,七八个人冲上去把王辰逸按到在地。

桃哥非常生气,咬着牙说:“兔崽子,这些我看你怎么跑!伤我两个兄弟?嗯?”

突然,一个非常年轻的声音从草屋后面的高墙上传来。

“哦?你们在弄什么好玩的?不如算我一个?”

其实不仅是王辰逸惊讶,外面那些山贼们更惊讶。因为他们山寨周围的墙不仅高,而且非常光滑,根本是爬不上去的,那这人又是怎么到上面的!

那个年轻的声音再次响起,“不跟我玩的话,那我就擅自加入啦。”

年轻的男人从七人高的墙上跳下来,本以为落地会有一声巨响,怎料他落地轻盈如羽毛,脚尖点地没溅起一丝尘埃。明眸皓齿,长发微卷,笑脸无情。

章节目录 第80章 回忆篇 眼前这个从未见过的年轻男人将脚边的一根木棍踢至空中,甚至不看一眼便抓住了木棍,双眼始终注视着这群山贼。

桃哥率先开口道:“小子,你什么人。报上名来!”

“我叫什么是什么人对你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我想要你们手上的那个孩子,你们可以给我吗?”

有个小弟觉得这个人不知天高地厚,居然闯进他们的地盘还敢这般大放厥词的要人,真是不要命了,“你到底是什么人!居然敢这样跟我们说话?!乖乖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吧,或许还能留你一条狗命。”

年轻男人眯起眼睛,“你知不知道我这个人最受不了的就是挑衅?”他将手中的木棍抛到空中,活动了一下手腕之后正好接住落下的棍子,“也好久动过手了突然觉得手痒痒了。”

就在一瞬之间,那个站出来说狠话的小弟就突然的倒在了地上,他额头有一个圆形的小红印以及“啪嗒”一声落在他身旁的木棍。

“这……”

这一切来的太快,所有人的眼睛甚至什么都没捕捉到就已经结束了。

这个人很强!

“还有人想来试试么?”年轻男人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下一次可能下手就没有那么轻了。”

桃哥是个识时务的,他见这个人如此厉害,那就不和他硬碰硬,于是语气平和的问道,“小兄弟,你想要什么?有话好好说,咱别动手动脚的好吧。和气生财。”

年轻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开心,甚至拍拍手,“不用动手当然好了。那我想要那个孩子。你们觉得怎么样?”

桃哥看了看王辰逸,又看向那男人,思考着什么,“兄弟,为什么要这孩子呢?”

“唔……”男人弯下腰将自己的鞋子脱掉,一双赤裸的玉足在地上踮起,“因为他好看,我想带他走。”

王辰逸苦笑:我怎么突然就那么受欢迎了?!而且都是男人啊!怎么回事?

桃哥笑笑,“这可不行,这孩子可是很值钱的东西。哪能叫你就这样带走?不如说说你是什么人,谈个价码我就将他送给你,如何?”

“如果我说不呢?”

“那当然是不能给你了。”

男人将缠在他脖子上的白色布条扯下来,“既然要动手的话又何必说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东西呢。来吧,让我过把瘾。”他左手将布条用力一挥,那布条当即如同鞭子一般在地上拍出一声巨大的声音,“如果你们办得到的话……”

他话音刚落,挥出手中的布条,那布条立刻便缠上了离他最近的一个人,他左手翻转拉扯,直接将那人拖至他脚下再扯起来,右腿抬起,膝盖直直撞去那人的腹部叫他吐了口白沫当场昏死过去。

没人料到这裹在脖子上的布有那么长,而且那么韧。

更让大家没想到的是,此人的功夫如此深不可测。

王辰逸也明白了沈云谣当时所说的那个“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是怎么个意思了。

这个人,太不简单。

“拦住他!”桃哥发号施令,“你们两个把他带去那个地方!快,藏起来。”

男人收回布条,再次往地上抽了一下,这一次蹭到了倒在地上的人手臂,立刻泛起一道红痕。“这样的话当着你们敌人的面说真的好吗。”

桃哥怒吼,“小的们,亮兵器。把他斩了!”

男人无奈的摇摇头,用布条卷起脚下人腰间的剑,“我说过过手瘾只是开玩笑的……”旋即将剑扔在地上,抓着剑鞘,收起布条,脚尖一点,飞速冲向人群。

这群山贼也纷纷抄起自己的家伙朝着男人冲过去。

但是全无作用,没有人能在他面前多站几秒。男人右手持剑鞘,左手挥舞布条,在人群中肆意穿梭,所过之处皆是倒地之人。

“别发呆!挡住他!带他走!”

男人眼神一凛,甩出布条缠住桃哥的手臂,用力一拽就将对方拉至身边,顺带撞倒好几人。“就你话多。先解决了你再说。”男人左手回转拉扯,将桃哥在原地转了好几圈,然后抓住他的头发,用剑鞘狠狠的敲了一下他的后脑勺。

桃哥虽然被男人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打的招架之力,但他铁定不甘心就这样没了,在晕倒之前抓住男人的脖子,用头撞了对方胸口一下,这才昏倒过去。

男人被撞了一下也不碍事,只退了一步便站稳脚跟,旋即笔直的朝着王辰逸追去。

山贼们得了桃哥的口令,虽然他此时倒下了,却也不敢违抗,拼尽全力的去阻拦男人。其中有两个人平时关系最好默契非常,一光头一卷毛对视一眼便一起朝男人挥动自己的武器。光头的那位耍着近百斤的巨斧,双臂肌肉虬扎青筋暴突,直直的朝男人的脖子挥去。

这一斧子来的极快,破开风的声传入所有人的耳中,但男人的反应却比巨斧更快,他歪过头整个身体往后仰,藉由自己柔软的身体轻易躲开这一击,斧刃连男人的一根飘起的头发都没削下。

但这还没完,那光头挥出斧子的同时,站在他身后的那卷毛突然蹿了出来,一把大关刀砍向男人的下盘。这一刀若是命中,必定双腿齐断鲜血四溅。

可他们料想的一幕均没有到来。

男人突然跃起,赤足轻点关刀,身体弯曲到一个他们完全想象不到的地步,几乎双腿紧贴后背,紧接着他双脚用力下压,直接将大关刀压到地上,之后再双腿发力将自己弹到半空。他在半空空旋转了一周,双腿一伸,赤足再点正在收力的巨斧一举飞到众人头上,白衣长袖玉面郎君,如同一只蝴蝶一般翩然跃动。

男人兴许是玩够了,在众人的注视之下,踩着他们的头,立刻跳跃到王辰逸身边。右手挥动剑鞘,将抓住王辰逸的两个人迅速击倒再将王辰逸揽入怀中迅速逃离。

两个人跑到山寨外的一个小草坪上,男人见王辰逸有点吃不住了,就停下来休息了。

“你这太弱了,这才跑了两里路不到呢。”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水囊给王辰逸喝,然后将布条缠回脖子上。

王辰逸喘着气笑道:“和你比当然弱了点了。你刚才上跳下窜的,人都像要飞起来那样,怎么跟你比呀。”

男人想想王辰逸的话,觉得说的确实在理,笑了一笑。这不同在山寨里的笑脸无情,这是发自内心的笑,王辰逸看得出来感受得到。

“对了,你武功那么厉害。那布条耍的跟鞭子似的,又会拐弯又能抓人,可太厉害了。三两下就干趴十多个人还轻飘飘的就把我给救出来,太厉害了!”王辰逸流露出羡慕崇拜的目光。

“还行吧。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厉害。”男人轻笑。

王辰逸伸出拳头挥舞几下,“哥哥你看看我这样的,能不能练武啊?说不定也是个好苗子。”

男人抓住王辰逸的手摸了两下,无奈的摇了摇头,“你可不行。但你哥哥不错,可惜练得太晚了,错过了那么一个绝好的苗子。”

“哥哥?”王辰逸迟疑了一会儿,当即反应过来说的是沈云谣。

男人笑道:“是啊。还是你哥哥让我来找你的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你到底是谁……”王辰逸眨着大眼睛问道。

男人疑惑的看了他一眼,旋即摇摇头,“我叫江离。你可能不记得我了,但在你小的时候我见过你。”

王辰逸大喜,抓着江离的肩膀摇,“那你是认识我了?你知道我是哪里的人?我的父母又在哪里吗?”

江离惊讶,“你失忆了?”

王辰逸点头应是。

“呵。”江离又点头又摇头,时而苦笑时而叹气,“也算是,造化弄人吧。”

王辰逸有些不好的预感,“怎么了?”

“你哥哥没有告诉你么?”

“告,告诉我什么?”沈兄瞒了我什么……?

江离很认真的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王辰逸毫不犹豫的说道:“王辰逸啊。”

江离眼神忽然变暗,“原来,如此。”

“到底怎么了!”王辰逸有些慌张,心中不祥的感觉不停的涌现。仿佛答案近在眼前触手可及,甚至于这个答案已经存在于他的心中。

沈云谣对他说的话一字一句的再次浮现,每个字都那么的清晰。全都烙印在他心里。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

突然江离高声道:“看来这个话题得过会儿再聊了。麻烦的人还是找到我了……”

王辰逸还没意识到哪里不对劲,在他左侧的二十丈远的小丘上站着一个人,那个人对江离笑得温柔,“师弟,还真是好久不见了。你还真是一点儿也没变啊。”

“好久不见?师兄可是说笑了,阿离这些年的行踪可不都在你掌握之中么?不过说起来,师兄倒是苍老不少,不过看起来精神还不错。”江离解下脖子上的布条,戒备的看着他的师兄,“所以骨头应该还挺硬吧,最好是和以前那样禁打才是。”

江离的师兄看上去已经是五十岁的年纪了,脸上皱纹浮现,衰老的痕迹掩盖不住。但正如江离所说,他师兄的精神还不错,提着剑,笑脸温柔,手指之间却暗藏杀机。

江离的师兄注意到王辰逸,仔仔细细的盯着他看了好些时间,“哟。这还真是命运的再会。小朋友好久不见了呀?过得还好么?”

王辰逸觉得很惊讶,怎么一天之内来了两个认识我的人?但没到王辰逸提问,江离便道:“你先跑。如果我不拦着他,肯定跑不动了。别担心我,他这辈子都不会是我对手。”

师兄挑挑眉,“说的是。师伯此生就你一个关门弟子,倾囊相授,年少时你是那般意气风发神采飞扬。不过现在也不差,但你的剑呢?嗯?落虹和轻鸿呢?那可是师祖传下来的门派至宝啊,怎么能随手赠人呢?”

“趁现在。跑!”江离对王辰逸吼道。

王辰逸不敢违背,只知道对方确实是个不好惹的主,张腿就跑。

“正好让师弟来看看师兄的剑法到底进步没有!”

“哼。恐怕师兄要让我和师叔都失望了。”

在最后一回眸,王辰逸看到江离的师兄手腕上有一只蓝色的蝴蝶刺青,手腕因为用力而充满血色,蝴蝶便显得像紫色,美丽而诡魅。

待两人贴近缠打在一块的时候,他的师兄低声说道:“江子,你真的会以为我是一个人来的?”

“你什么意思……”江离的布条紧绷,直接拍中他师兄的手臂上,打的对方吃痛后退。

“江子,你真的老了迟钝了。你真的以为我会一个人来挨打么?”

江离竖耳一听,怒道:“你别太过分了!他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孩子!”

“可谁叫你和他沾了点关系呢。呵呵。”

……

王辰逸边跑边回头,跑进一个小树林去了。

小树林里绿叶茂盛,遮天蔽日,正午的阳光被打散的细碎,鸟鸣不绝。

“师兄?”王辰逸一手扶着树,喘喘气,“会不会是地下城里的那个人。但江离说不定也是那个人的师兄……”

喂他人吃人肉……

王辰逸光是想起地下城头顶上那些村民,忍不住反胃了。

突然,王辰逸觉得脊背一凉,立刻蹲了下来。就在他蹲下来的那一刻,一支箭从他脖子边上擦过,凌乱的头发被穿透断了一缕。

这里有人!而且要杀我?!

王辰逸惊出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蹲下来,这一箭必然刺透他的腹部。

有那么一出,王辰逸的耳朵便更加注意周边的声音。果然,有不寻常的树枝颤动的声音,这声音过于剧烈完全不是小鸟能造成的,就像是有人跳到上面引起的震动……

这么一想王辰逸便想通了,树林上盘旋不绝的鸟和鸟鸣,都是因为树林里的异动。

敌暗我明,又是熟悉的感觉。

不过这里可比地下城好多了,起码他可以看到路。

王辰逸边跑边思考,他想调头回去江离身边,但知道自己是个累赘,如果就那么回去那就是让江离一个人敌对众人。而这次的不是山寨里面那些杂兵,是他的师兄弟,这次他能不能保护自己绝对要打个问号了。所以不能麻烦江离,自己跑!

只要跑出树林,这些藏在暗处的弓箭手便没有那么致命的威胁!

王辰逸正那么想着,就看到小树林的出口,出口处一片湖光闪闪,平静无波,一派安详景象和他的处境截然相反。而且湖水前好像有什么人在……

呲!

一支箭射中了王辰逸的小腿。王辰逸疼的单膝跪下,随后在地上打了个滚。在他原来的身位立刻插上了三支箭。

“这是要致我于死地啊……”

王辰逸悲哀的想。

不过他没有时间浪费,忍痛迈出脚步,往外面跑,希望那个人能救自己。

在湖水前的那个人似乎听到林中异动,走了过来。

王辰逸有些欣喜,大喊:“救命!兄台救我!”

那人看见王辰逸血染了半边的衣服,还有一瘸一拐的走路姿势,立刻明白了什么,抬腿便飞奔过去。

在王辰逸觉得希望近在眼前的时候,两支箭准确无比的射中了他的胸口。王辰逸觉得一阵剧痛,因为肩膀曾经大量的出血,又没有很好的补充营养,精神高度紧张了几天的他早就虚弱不已疲惫不堪。这两箭叫他直直的摔倒在地,再难爬起。

或许是人临近死亡的时候,记忆就会变得无比清晰。

是啊。他不是早就告诉了我答案了么……

“哥哥。”

王辰逸合上双眼低声喃喃自语。

章节目录 第81章 回忆篇 沈木杰两人找到先前上船时看到带着孩子的那位妇人,红着脸给王辰逸讨口奶喝。妇人盯了他们好一会儿,又看了看王辰逸。

可怜的王辰逸出生到现在都还没喝上过一口奶,都是小小将就着喂了些米水来给他充饥。虽然脸上看不出什么,但那妇人看了一眼觉得可怜,答应给他喂奶。

妇人走进船舱关上门,就坐在门边一边喂奶一边问:”这孩子的娘呢?”

沈木杰抱着妇人睡着的孩子,也不知怎么回答才好,看向林清明。

林清明想了想说:”这孩子的娘……走了。”是啊,抛弃了之后走了!”沈老弟回去之后会给他找奶娘的,只是现在也不能饿着他。真是对不住了。”

那妇人听着理解错了,以为他娘亲去世了。心中对王辰逸又多了几分怜悯。

“哎……可怜的孩子,这么小就没了娘。”她轻抚王辰逸的背,”也不碍事儿。菩萨慈悲,遇上我了就喂他几口奶。也是给我的娃儿积福。”

喝完奶之后,王辰逸开心的笑了起来。

“哎哟,这小孩儿还知道谢谢呢!真乖,不哭不闹的。”说完,两人把孩子换回来抱。妇人又去逗逗王辰逸,说了好几句稀罕才走。临走前还说要喝奶了找她便是。

这几天顺风,船走的比往常都快些,五天之后就到了姑苏。一行人也不觉得久,每天逗逗这个宝宝玩玩那个孩子,唠唠家常,过得还很开心。

沈木杰两人要下船的时候,那妇人还要再往南方坐一阵子。于是林清明选了一匹上等的丝绸送给那位妇人当做谢礼。妇人推了一次,见林清明那么坚持,也不好再说什么,就收下了。

近日姑苏的天气都不错,现在更是万里晴空,太阳也不毒辣,秋风吹来阵阵清爽。

下船后听到熟悉的叫卖声。吴音软糯,清甜清甜的,说者唇齿缠绵,听着耳畔盈香。说起来,已经离开月余了。

林清明理了理衣服,简单吩咐手下的人麻利的做事,转头想约沈木杰去喝口温茶,可一眼就看明白了沈木杰铁定无心赴约。

毕竟写了一脸:啊!我好想媳妇儿!好想见她!这么久了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吃没吃好!

“老弟,快回家吧。弟妹可等着你呢。”林清明拍拍他的背说道。

说是拍,不如说是推。本来脚下就快起风飞走了,又借着这一手,沈木杰一下子就跑了老远。

只听得远远的一声”多谢老哥!”,林清明笑着摇摇头,继续忙自己这边的事情去了。

沈木杰一心想着回家看自己的媳妇儿,三步并作两步跑,直奔家去。怀里的王辰逸觉得好玩,咯咯的笑了,又咿咿啊啊的想说话。

可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媳妇儿不在!

沈木杰想了想,又跑去院子后新砌的屋子瞧去。

也不在!找到田里也没人!

挺着肚子也不可能跑去山上看果树……

那也就只有一个可能了——回了娘家。

沈木杰又火急火燎的跑回城里,来到老丈人的府前。累的汗如雨下也忘记喘口大气。

刚好要出门一个丫鬟见了沈木杰,又惊又喜,”姑爷!您终于回来了!”

“你家小姐呢!在家里吗?”沈木杰心急道。

丫鬟突然激动的说,”您快进去吧,小姐破了羊水,要生了!”

听完,沈木杰冲了进去。门口的丫鬟觉得刚刚看沈木杰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突然间的又想不起来,于是急忙置办东西了。

说来这沈木杰是地地道道的农家子弟,虽然父母死的早,靠着祖上传承下来的一亩三分地,勤勤恳恳耕作肯定是赚不到钱,不过也不愁饿死——一清二白的穷小子。

而沈木杰的妻子王江绵是渔米城里的一个小地主家的女儿。这渔米城的王家肯定不比凉川的王家富有,甚至不及他的千分之一,但供着两三代人锦衣玉食也是足够的。

而这小王家的女儿叫王江绵,是家中长女,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她从小乖巧温顺,又讨爹娘欢心,还记得十岁那年偷偷跟厨娘学了做菜,为的是在老爹即将三十岁的寿宴下给他个小惊喜。这引得两老把王江绵直往心上捧,不免弄得弟弟常常抱怨”爹娘就疼你,都不疼我这个儿子”。

王江绵基本是属于不出闺门的那类小姐,在房中念书写字穿针引线。可闷在房里久了,也还是想出去逛逛,选选珠钗首饰。

也不知幸也不幸,就是那么一次难得出门,就遇上了色胆包天的小贼,也遇上了老实巴交的沈木杰。

王江绵就那么走走看看,忽然地就被人掳到了一个小巷。王木棉一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被带到了这小巷才害怕起来,开始大声呼救。采花贼用手掐住她的脸,怒目圆瞪,狠狠道”别叫!”说罢用团纸塞到她嘴里。

这还是光天白日的,这采花贼就开始撕扯着王江绵的衣服,欲意强暴。王江绵惊得落泪,死命挣扎,拳打脚。

可究竟只是不谙世事的大小姐,还不会用撩阴腿,那小粉拳又不痛不痒,反倒激起采花贼的兽性,一脸狰狞,更加疯狂的上下其手。

接下来就是寻常的英雄救美的场面,沈木杰刚好路过听到先前王木棉的一声呼救,寻了过来。正好看到这天理不容的一幕。大步上前,一把揪住那采花贼的衣领将他甩到墙上,一顿痛揍,然后用身旁的绳子缚住。转身问姑娘有没事。

一转过来就看到一位我见犹怜的女子蜷缩在墙边,一脸惊恐的盯着他。

王江绵被那采花贼撕的衣不成衣,裸露出香肩玉颈来。沈木杰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这细腻白皙的肌肤,看得他一阵脸红,红到耳根,小鹿乱撞的。

意识到自己龌蹉的沈木杰,给了自己一巴掌,差点把持不住。王江绵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主要还是惊。

沈木杰开始脱掉自己上衣。这时只有吓了……

王江绵抽泣,正想大喊的时候,沈木杰把自己的上衣扔到她身上,自己背过身说”姑娘,你……你先穿上这衣服吧……别让人误会了。”

其实沈木杰是怕自己被人误会是采花贼,但她理解成”他怕她被旁人误会已经被人玷污了”。虽然某种意义上还是想到了一起。

王江绵也感到这人正直可靠,于是穿上扔来的衣服,不过还是处于受惊状态,全身没什么力气又手抖,穿了很久才穿上。

他把王江绵送回家后,又把那采花贼压到衙门,这才回家去。

知道自家女儿的遭遇后,两老的心一直提着,几乎十二个时辰都围着女儿转。

其实等这件事过去一阵子之后,王江绵都忘记采花贼了,倒是时常想起那位救了自己的青年。比起经常来府上作客的别家公子,那位青年说不上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可时时都会忆起那个为了自己去揍采花贼的阳刚侧脸,那个警醒自己时甩过巴掌后羞赧的脸。

扑通,王江绵捂住胸口,脸颊漫上一撇红晕。她察觉到自己喜欢上那个人了,这便是书中所说的一见钟情。

得知自己心意的王江绵扭扭捏捏地告诉了父母。她父母肯定不同意啊,一是不知姓甚名谁家在何处,二是听自己女儿的描述多半就是个穷鬼。他们哪能让女儿去吃苦。

于是日日茶饭不思,夜不能寐。看着女儿那么消沉,终究还是心软了,去询问那是哪家孩子,邀请到府上来”考验”。

因为近来就那么一个色胆包天的小贼,通过官府一下子就找到了。

沈木杰到了王府紧张的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经过一番”拷问”,他们发现这小子实诚木讷不贪财,虽然穷了点,可勤劳肯干,家中也无父母。自己女儿肯定不会被婆婆刁难,也不怕吃亏。王江绵铁了心要嫁给他,又直言不怕生活贫苦,于是两老心不甘情不愿的把女儿许配出去了。

于是将城外的一片果树林和两亩地当作嫁妆送了出去,起码这样往后日子富裕些,女儿也会过得好些。心里还是挺看不起这个穷鬼的。

“不不不!那些我不能要!”沈木杰连忙回拒。他也没做什么,不能收这份大礼,就算是上次救了那个姑娘也觉得这份回报太过了。

王老爷拍案而起,一听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可自己连女儿都许给他了早就亏大了,大声说”说是给你的吗?这是给我女儿的!你要是敢对她不好我要了你小命!”

沈木杰自然是开心的,本想着自己一辈子光棍过,没想到多了几亩良田还能有位美娇妻,自然是把她宠到天上去了。王江绵也没什么小姐脾气,于是两人就你耕田来我织布,过上了恩爱和谐的小日子。

此时王家上下忙的不可开交,沈木杰跑到王江绵的房前。见到了老丈人和丈母娘站在前面,走上去寒暄一句,然后关切的问自己媳妇儿的状况。

王夫人听到这女婿的声音就皱眉头,转过头去看他一眼,这一看就气的火冒三丈。

“你这下三滥的,出去鬼混还混出个野种回来了?”王夫人作势就要打过去。

王老爷虽然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女婿,但也清楚他对自己女儿是真心的好。拽住王夫人的手,说:”你是心急昏了头,木杰这次出去一个月怎么会有孩子呢?”然后看了他一眼,”待会儿好好解释一下。”

沈木杰其实也没太注意自己的丈母娘动作,因为房里传来王江绵阵阵痛苦的叫喊,心里揪着揪着疼。

“一定要母子平安啊……”他心里祈求道。

半柱香过后,听不见王江绵的叫声,取而代之的是新生儿的哭声。

“老爷夫人,小姐生了!是个男孩儿!”

“啊!是个男孩儿?太好了!”王夫人欣喜道。

沈木杰抢前去问”你家小姐怎么样了?没事吧?”

那丫鬟被吓了一跳,忙说”小姐没事,不过身子很虚弱。”

沈木杰赶紧走进房间。身后的两人说“你看,人家最关心的还是你女儿。”“哼!算他小子有良心。”

平时王江绵的脸白里透红,而现在躺在床上毫无血色,连嘴唇都白了。

心疼的不得了,走到床前蹲下来轻声说,”辛苦你了……”

看到自己的夫君回来了,原本惨白的面容多了几分喜色,”你回来啦。”伸手用衣袖帮他擦汗,然后注意到自己的衣服被汗水浸透,于是收了回来不好意思的笑了。

沈木杰注意到了,转身对后面忙前忙后的丫鬟说”你们快帮绵绵换一身干净的衣服。”

那些丫鬟轻手轻脚的帮她换好了衣服。

“我想看看孩子。”王江绵的声音轻的和飘出来的一样。

“好。等会儿。”沈木杰将王江绵的一撮被汗水浸湿的头发拨到耳后,起身出了房间去问岳父岳母要孩子。

他把两个孩子抱在怀里,进门前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情。笑着跨进门,一手抱着一个孩子,对王江绵说”绵绵,你猜哪个才是我们的孩子?”

王江绵早就注意到他前面抱着的孩子,正等他来说呢。看他喜笑颜开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事物,于是假装不知道,指了指,”左边这个”,故意选错。

“哈哈,你猜错啦。这个才是。”他微微抬了抬右手臂,笑的像个孩子。

“那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呀。”

沈木杰走到床前,把两个孩子并排放到床上让她看让她摸,然后把这段时间的故事都说给她听。

王江绵的孩子是哭累了,睡着了。王辰逸是被跟着跑来跑去”玩”累了,睡着了。王江绵安安静静的听着他讲着自己一路的所见所闻,还有王辰逸被抛弃的事。

王江绵已为人母,自然知道没有母亲会轻易丢下自己孩子的。”他的母亲一定迫不得已……”,王江绵摸摸王辰逸的小脸蛋,”对了,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么?”

沈木杰把那张纸递给王青绵,说”姓王,名星朗,字辰逸。”

“真赶巧,也姓王。真是缘分。”王江绵接过那张纸。这纸上的姓名字正好是沈木杰为数不多认识的字,也是缘分。

刚说完,自家的孩子突然一动,开始”呜啊呜啊”的哭了起来,不仅哭的大声,两只小手还不安分的乱挥。

王江绵动了动身,准备坐起来抱孩子。

可这孩子的动静吵醒了隔壁那个孩子,不过王辰逸没有哭闹,不过手也是在胡乱的挥动,咿咿啊啊的叫。挥着挥着正好抓住了另一个孩子的手,直接把小手指放进嘴里吸允了起来。

被那么一弄,这孩子又不哭闹了,不知怎么的还咯咯笑了几声。王辰逸也跟着笑了。

这两夫妻看着哭笑不得,怕是把小手指当**吸了,直呼有趣。

“对了,我们的孩子叫什么?我不识几个字……还请夫人做主。”沈木杰笑笑。

王江绵坐起来,背靠着墙说:”我想好了,名晚眠,字云谣。”

“云谣?怎么像女孩子的。”

王江绵笑而不语。这名字涉及到前两天做的梦,她不打算告诉他。

章节目录 第82章 长生 王江绵看着王辰逸卖力的吸允着手指,觉得他们可能是饿了,就准备哺乳。

沈木杰就出门,跟还在外边的岳父岳母讲了一下媳妇儿的状况,然后说说王辰逸的事。

才说到一半,又有一个人火急火燎、满身是汗的飞奔而来。

“姐夫你回来了!我姐怎么样了?生了吗?!”王江绵的弟弟急切的问。

刚才他在处理客栈的一堆麻烦事,听到丫鬟来报说家姐要生了,快手快脚的处理完,马上就跑了回来。

虽然爹娘多看顾姐姐,但他姐姐疼他啊!爹娘少的那部分王江绵好几倍的疼回来,姐夫又那么珍视家姐,所以王府上下就数他最敬沈木杰。

“恩,你姐姐生了。正给孩子喂奶呢。”

沈木杰刚说完,立在门外的丫鬟说:”姑爷,小姐在叫你。”王江绵现在讲话实在是有气无力的,那丫鬟离门很近才听到一点点声音。

于是一家人都进去了。

“姐!”王羚几乎是扑上去的。

王江绵眼睛一亮,”阿羚。”

姐弟俩聊了几句,王羚看看自己睡着的外甥。

“哇!姐,你可真厉害。一次给我生了两个小外甥。”他这个看看那个瞧瞧,”怎么这个那么丑,皱巴巴的。这个好看点。”说着就把王辰逸轻轻抱了起来。

身后的两老干咳了一声,沈木杰夫妻轻笑了一声。

王羚不明所以,乐呵乐呵的抱着他转来转去。

“阿羚,你这样抱不对。”王江绵直起身来,接过王辰逸,”要这样抱才是。”

王羚又抱回来,继续玩。”姐,孩子的名字起好了么?”身后的王夫人走前去抱沈云谣,也这么问道。

“已经起好了。这个叫辰逸,这个叫云谣。”她抬手指道。

“那,那哪个是哥哥。”

“你怀里的这个。”

这你一言我一语的,王老爷在后面被逼得没耐心了。”木杰,你继续把刚刚的说完。”

“什么什么,姐夫你们刚刚说什么了?”王羚十足一个好奇宝宝。

沈木杰把刚刚的事情又从头说了一遍。

“什么?这个不是我姐生的?”

“阿羚,你小声点。别吵醒他们了。”刚才王羚声音大了些,王江绵小声提醒,转而对她爹说,”爹爹,我想养这个孩子。”

王老爷正想说话,王夫人抢先了一步,”不行,这怎么能帮别人养孩子呢?养大后他甩手就走人了!不行,我不同意。”

“……娘,他还那么小,总不能不管吧。”王江绵眼神里满满的哀求。

“姐,那这孩子就给我养吧。”王羚笑的开心,看得出来他很喜欢王辰逸。

“混账,你还没成亲,这就有个孩子传出去像什么话!”“就是!”王夫人附和着自己的相公。

“爹爹……”王江绵直盯着她老爹。

“咳。随你,你想养着就养着。记得每月都带他们回来看看。”王老爷深知劝不动这个女儿,她现在的眼神和当初要嫁给沈木杰时候的一个样。

“老爷,这……”王夫人正想继续说,王老爷就打住了。气的她闷哼一声。

王江绵与沈木杰对视一眼,喜上眉梢,”谢谢爹爹。”

“我也想要呢……”王羚嘟着嘴,扭来扭去,注视着怀中的王辰逸。

王江绵轻轻点了下他的额头,”你呀,都二十岁人了,现在又做舅舅了,还撒娇。想要孩子的话就早点给你外甥找个舅母吧。”

“哼,比不过姐姐的我都看不上。”

一家子其乐融融。

因为再过两天就是中秋了,沈木杰夫妇就在王府住了下来,过了中秋再回去,也正好给王江绵调理调理身体。

因此也说好了每月十五回家一趟,让两老看看外孙。

六年后。

“阿娘阿娘,今天是不是要去舅舅那里呀。”一个稚气的声音从腿边传来。

这头上梳了一个小包,长得瘦瘦小小的孩子就是王辰逸。目似朗星,小剑眉开心的挑了挑。以后帅气的脸庞现在就可见一斑。

王江绵蹲下来摸摸他的头,准备说是,门外又是一个软糯的声音传来。

“娘亲!今天是不是要去舅舅那里呀。”沈云谣服饰发型都和王辰逸一样,可他长得白白胖胖的,眉目清秀,像极了他的母亲,一看就知道未来也是个美胚子。

沈云谣蹦跳着过来,也和王辰逸一样抱着她的大腿。

“是。今天去外婆那里吃饭。”

两个小孩儿开心的扭来扭去,一起去屋子里拿舅舅给他们买的玩具玩儿去了。

“菜都买好了吗?”

“都在这里。你的风寒好了吗?不舒服就不用亲自过去炒菜了,让下人做也可以的。”

王江绵摇摇头,”没事,好多了。一个月就那么一次,我还没好好尽孝道呢。能多做一次就一次。”

想了片刻,她又说”你等会儿身上可不要带钱,那两个小人精肯定要吵着买这个买那个的。要是在路上就吃多了,晚上就吃不下了。”

“那能要几个钱,小孩子都爱吃些零嘴。没事的。”

王江绵走到他身边,开始搜刮钱了。

“欸……这里好痒……”沈木杰忍不住笑了出来。

王江绵把他身上的一串铜钱搜出来之后说,”我也不是心疼钱。零嘴吃多了不好,更何况娘肯定在家里有做好点心。她老人家每月就盼着这一天呢!”

沈木杰捧起她的脸,往额头上蜻蜓点水般亲了一下。他知道,要是两个孩子晚上吃不下饭,两老指责的就是他了。

“可她偷偷来看孙子的次数也不少了啊。”

王江绵不答他,笑着去叫那两个小鬼头出门了。

渔米城在姑苏这边,算得上是一个大城了。城中的主道有两条三马车宽的大道,两条路中间还有一条能容四只船过的河道,大约每百步远就有一座桥连通两岸。此时为春末,日头还懒洋洋的不热,柳条随风曼舞,路边河上有不少阿姐甜甜的叫卖声,也有姑娘蹲在河边,低头整理妆容。

两个小孩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地方,眼珠子到处乱看。

不出所料,才走了十来米,就有一个开口说道,”爹爹,我想吃这个。”沈云谣指着路边卖馒头的小摊。

“爹爹,我也想吃。”两人齐齐盯着沈木杰,写满期待。上个月出门王江绵就狠狠的骂过他们一次,于是这次就不碰这边的钉子,来捏那边的柿子。

沈木杰摊了摊手,”爹爹没有带钱出来呐。下次再来吃好吗?”

两小儿准备就地撒泼,王江绵早就知道他们那点花花肠子了。在他们要坐下去哭吵的时候,她一手一个,一把提起来。

“你们要是在这里撒娇耍无赖,我就叫舅舅以后都不许给你们买东西。”

这一唬保准有效。两个小鬼准备挤出来的眼泪活生生的憋回去了。可怜巴巴的看着周遭香喷喷的包子麻团,色泽艳丽的各种果子。两个大人在上边偷偷的乐。

章节目录 第83章 长生 不过一进王府,看到自己舅舅和外婆站在门口等他们。王辰逸两人撒欢的跑去抱大腿了,”舅舅!外婆!”

看到健康活泼的外甥外孙,这两人笑的眼睛都弯成座桥了,一人一个抱在怀里亲。

“哎哟,晚眠又长大了。外婆都要抱不动咯。”王夫人乐呵呵的笑。

“来来来,到院子去。舅舅又给你们买了新的玩具。”

“对,外婆也做了你们喜欢吃的红枣糕。”

小孩听到,开心的不得了。两个人牵着手跑了过去。

王江绵在后面说他们两个不要老是这样宠小孩子,他们又说难得见一次当然要给孩子准备东西。可明明就时不时躲在树后面偷偷的来看,这瞒着孩子还成,这两夫妻一眼就看出来了。气的王江绵啼笑皆非,拉着沈木杰去厨房一起做饭去了。

王府院子不大,但布置的很精致。一棵四人高的榕树立在莲池边,池子里养着十来条漂亮的锦鲤,墙边放着王老爷新近买来的一些盆栽。池边石桌旁都种着各种花相互争艳,因为是按着颜色来种植的,远远看去非常和谐美观,一点都不杂乱。

“你就是那个大魔头吧!看我怎么收拾你!”

“哼!少说废话,看我的。”

王辰逸和沈云谣在桥上模仿着前几天阿娘说的江湖侠客对决的场景,拿着王羚新买的木剑哼哼哈哈打玩起来。

沈木杰在厨房远远地看见了,”果然,阿羚跟你娘都经常跑去偷看。连你前几天学着说书人讲的故事都知道。”“嘘!别揭穿他们。”

王夫人看着两位孙子活蹦乱跳的,心里可高兴了,但又怕他们蹦的太欢实,磕到这碰到那的。柔声说道,”好啦,你们别玩了。过来休息下吃点心了。”王夫人拿手帕把身边的石凳都擦了擦。

听到有吃的,两人把手里的木剑都扔地上,直接跑了过去。坐在一起,伸手拿了就吃。王羚看到自己的礼物被这么冷落,心里拔凉拔凉的……

这红枣糕口感细腻,枣香浓郁,甜入心脾。这俩小家伙可喜欢甜食了,你一块我一块的,不一会儿……只剩下一块了。

还是沈云谣眼疾手快,抢到了最后一块糕点。可王辰逸也想要啊,巴望着说,”弟弟……我想吃。”

“就不给你!”说罢就往嘴里塞。

可没吃着,手还赤赤痛。原来王辰逸先下口为强,一口就咬了半边红枣糕,也不小心咬到了沈云谣白胖的小手指。

其实王辰逸没有很用力的咬,沈云谣也不是觉得手指很疼,只是快到口的点心被抢走了,心疼。沈云谣哇的一声哭出来。

刚才王夫人去了厨房找自己女儿聊聊家常,把这里都交给了王羚看着。听到孙子的哭声,厨房里的人都放下手头的东西,跑了出去。

王羚刚才去捡他们丢下的木剑,也没看到发生了什么,回头也是一脸懵逼的去问情况。

沈云谣哭唧唧的,含糊不清的说着刚才王辰逸做的坏事。大家勉强是知道发生了什么,都蹲下来安慰他,捧起小手吹吹呵呵的,一边说不要怪哥哥。

王夫人心疼道,”谣谣以后都不要理这个这个坏东西了。外婆等下再给你弄其他点心啊。不哭了。”

站在一旁的王辰逸听了她这么一番话,嘟着嘴,腮帮子鼓鼓的,小手紧紧抓着衣摆,眼眶里热泪翻滚着。心里害怕极了,怕以后爹娘都不理他不爱他了。

王羚看到这个孩子也是这么可怜巴巴的样子,心都揪成一块。蹲下来紧紧抱住,”小辰逸不哭不哭。别怕,舅舅疼你啊……”

这一说完,王辰逸忍不住也大哭起来。一个比一个哭的响,像是在比谁更可怜。

一家子转来转去,安慰了好久好久才平静下来。不过这两个小可爱就结下了梁子了。

到吃晚饭的时候,沈云谣还是不肯搭理王辰逸。虽然被他们爹娘强制安排坐在一起,可沈云谣故意把凳子移得远远的。

王辰逸其实也认识到自己错误了,可又拉不下面子去道歉,心里闷闷的。

他们两个就坐在沈木杰夫妇中间,王辰逸靠着王江绵这边。王江绵夹了一大块鱼肉,剔掉鱼骨,准备放到王辰逸的碗里的时候,沈云谣发话了。

“阿娘,我要吃。”沈云谣嘟着嘴,桌上的几个大人一看就知道他还在生气。

王江绵心里叹了口气,还是笑着给了沈云谣。而旁边的沈木杰怕王辰逸不开心,夹了一块鸡肉就要给他送去。沈云谣又说了。

“爹爹,我要吃这个。”

王老爷回家之后听说了那段小插曲,原本以为只是小孩子的小吵小闹,也不怎么在意。可这沈云谣碗里的东西都还没吃,就要其他的东西了,没有一点礼数,于是突然大喝道,”沈晚眠!你真是太不像话了。吃着碗里的还要看着别人的,还懂不懂规矩!”

沈云谣被吓得不敢说话了,气哼哼的,恨恨的看了王辰逸一眼。桌上的其他人也被吓了一跳,在身边的王夫人忙让他别生气。

王羚为了缓解尴尬的气氛,说道,”哇,这鸡腿好大好肥美啊。来,舅舅帮你们剥掉鸡皮。”他们都不吃鸡皮。

因为每次来都这么做,王羚熟能生巧,两三下就剥完了两只鸡腿的皮,放到他们的碗里。

这可是沈木杰自己散养的鸡,肉质鲜美,看着就让人流口水。沈云谣看到鸡腿,刚刚被外公吓掉的心又飞回来了半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在旁边的王辰逸像是做了非常重要的决定,神情严肃。他把自己碗里的鸡腿放到沈云谣的碗里,走到他耳边低声说。虽然是低声,可王辰逸还不怎么会控制音量,在场的所有人都听见了。

“弟弟,我把我的鸡腿给你吃。你不要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沈云谣心中一喜,转头看了看哥哥,也是这种低声说道,”好,我不生气啦。”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美食当前沈云谣也顾不上生气了。

吧唧一下,就那么亲到了王辰逸的脸上。

章节目录 第84章 回忆篇 在座的大人都想,”孩子果然还是孩子。”

“哼,这两个小人精可粘人了。特别是晚眠,天天都要粘着他哥。”王江绵笑道。

沈木杰接着说,”晚眠刚出生的时候在这里住了两天,都是跟他一起睡的。回到家之后,我们不是在这里拿了一个摇篮吗。两个人要睡觉的时候都放下去,一人一个。他呀,”看了一眼旁边的沈云谣,”就哭起来,要两个人睡一个才安稳稳的不吵。”

”现在这两个人还是要睡一起才睡得着。”

”哈哈哈,真的吗?”

……

这几个人越说越兴奋,打算把刚出生到才学会走路说话尿床尿裤子的破事儿统统讲了一遍。

每个人对自己还是婴儿的事都不记得的,话题的主人公们不明所以的看着捧腹大笑的各位,继续吃饭。因为刚才已经冰释前嫌了,所以两个人挨得很近,都给对方夹自己喜欢吃的菜。

王辰逸特别喜欢吃辣菜,越辣越好,辣的眼泪鼻涕都出来了他还要笑着吃。可沈云谣不爱吃啊,别说辣的了,吃什么都不沾作料。这次王辰逸把一个酿辣椒夹到他的碗里,沈云谣闻着香喷喷的,红红的辣椒看起来也很好看,于是咬了一口。

”哇!”沈云谣吃一口就辣的满脸通红,不停嘶嘶的吸凉气,小手疯狂的拍桌子凳子,眼泪都飙出来了。

大人们注意到这边,王江绵注意到他碗里有一块没有吃完的酿辣椒,还有一脸开心的王辰逸就明白发生了什么。转头吩咐后面的丫鬟把厨房的汤拿过来。

王辰逸不知道沈云谣是辣的受不了,还以为觉得好吃,激动的不能自已。还在耳边问,”弟弟好吃吗?”眼睛眨巴眨巴的,希望听到一个堪称”知己”的回答。

王江绵以前炒过一次辣椒,王辰逸吃过之后特别喜欢。而沈云谣则是受不了辣,吃一点就哭天抢地,所以她偶尔就只做点点出来,也没给沈云谣吃了。这都是更小时候的事情了,显然两个小孩儿不记得。

沈云谣把王辰逸的手臂抓的死死的,眼里泛着泪花,一边吐出舌头哈气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哥哥,好……好……”半天说不出那个辣字,更主要的是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感觉。

王辰逸以为他说好吃,高兴地不得了,吧唧一下,亲他脸上了。

王江绵把刚端上来的汤盛了一碗,稍微吹凉了一点。”别闹了,你弟弟不能吃辣的。”,把汤放到沈云谣面前,”沈晚眠,喝汤。”

”不是……姐,他们这两个怎么那么爱亲人啊。”

沈木杰夫妻对视一眼,唰的一下就脸红了。不用问,很明显是某对夫妻经常那么做,这小的就也跟着来。

”咳,再给他盛一碗。”王老爷轻咳一下,他已经完全可以想象自己女儿平日里多没羞没臊。

沈云谣喝了好几碗才觉得辣味渐渐退去,不过眼泪鼻涕还是继续流就是了。吃完饭后还有红豆汤,小家伙喝了一碗又去玩了一阵之后累了,眼皮打架,沈木杰才抱一个背一个带回家去。

回到屋子里,走到床边把沈云谣放下去,他的小爪子就乱抓,像在找什么,沈木杰把背上那个也放下去,他抓住了手才安心的睡了。见状沈木杰也回自己屋了。

王江绵正拿着针线缝补沈木杰的衣服,见他回来了就说,”我觉得是时候让他们去私塾念书了,老是在田里山边玩儿也不行。”

”这事都听的你。”沈木杰脱掉外衣,想起了什么继续说道,”欸……我前几天听清明哥说他家里多了几只小奶狗,我想要一只回来给他们玩玩儿。”

”很好呀,其实让他们去私塾也是想让他们多去认识点别的小朋友。多一些伴。”王江绵低着头一边补衣服一边说。

沈木杰走到她旁边坐下,温柔说道,”绵绵,别补了。那么晚了,小心扎到手。”

”那还不是你的错。糊涂鬼,老是在林子里勾破衣服。”

”对了,你记得今晚你爹的那个眼神吗?”沈木杰坏坏的看她。

王江绵脸一红,”讨厌!别闹。”两人又打情骂俏了好一会儿才吹掉蜡烛睡去。

第二天,沈木杰去抱小奶狗。在迎来新的家庭成员之前,来了一位客人。

这是一位四处流浪的剑客,正好路过这里,身上的干粮又正好吃完了,又饿的难受,打算在林子里摘点枇杷吃。准备动手摘的时候,瞧见了不远处的炊烟,心想道这果林是有主人的就这样偷摘不好,至少打声招呼给点钱。虽然少了几个枇杷肯定没人知道,不过为了心安,他还是过去了。

城外这里有十来户人家,他走去最靠近果林的那一户。

”请问,有人在吗?”

”阿娘,门外有个哥哥。”王辰逸说道。

”哇,阿娘阿娘。这个叔叔后面有一把好大好大的剑耶。”

本来王江绵还在想着是谁来了,有条不紊的收拾厨房。听沈云谣那么一喊,魂都吓掉了,急急忙忙跑出来。

剑客看到大人出来了,抱拳问,”在下路过此地,正巧身上的干粮已经没有了。”他再仔细看了一眼王江绵的打扮,”不知这位夫人可否让在下摘几个果子果腹……当然在下会给钱。”说罢就开始掏钱。

这位剑客身姿矫健,体型偏瘦,头发随意的扎起来,双目流光若有星芒,一袭白衣胜雪,一言一语都透露着不凡的气魄。

看到这种人王江绵不敢怠慢,忙道,”当然可以。巧了,我这刚做好饭,不知这位……”她忘了沈木杰今天中午是回不来了,还做了他那份的饭菜。

”夫人唤某‘阿离’便可。”剑客笑道。

”这位阿离大侠愿意来寒舍吃顿便饭么?”

”那……在下恭敬不如从命了。”阿离很久都没有吃过一顿热乎乎的饭了,又闻到厨房飘出来的香味——有红烧肉!胃里馋虫大作,干脆厚着脸皮直接在这里吃了。

从阿离进门之后,两个小东西就一直盯着他看。不仅是背后的那把长剑吸引他们,更主要是还没见过那么英姿焕发的人。脸上露出柔和的笑容给人平易近人的感觉,不像阿娘讲的那些江湖大侠高冷。两个人窃窃私语,不过耳目清明的阿离可听得一清二楚,不过是小孩子觉得好奇好玩,一笑置之。

王江绵忍不住要说他们一句,”王星朗,沈晚眠!好好吃饭。”她看他们把阿离盯得不好意思了。

阿离把嘴里的饭菜都嚼下去之后,笑道,”夫人不必在意,不过小孩子觉得新鲜好玩罢了。”觉得自己像是孩子们的玩具,心里哭笑不得。”不过这两个孩子不同姓?”

章节目录 第85章 回忆篇 阿离无心一问,”不过这两个孩子不同姓?”

”大儿子随我姓。”王江绵轻描淡写说道。

因为习惯别人问这个问题,王江绵说出来的时候就像是说一件寻常至极的事情,阿离也没瞧出什么,说,”名字起得好听。”王江绵报以一笑。

”阿娘,这个哥哥的脸上有一条线。”王辰逸小声说。

王江绵一开始没看见,阿离左边太阳穴稍下一点的地方有一道横向两寸长的疤,不过很细,被斜刘海恰到好处的遮住了。若是露出来也不影响整个人的美观程度,倒是多了半分沧桑,让人觉得他身上有着那么段故事。

王江绵怒斥,”王星朗!让你好好吃饭,你还到处乱瞄!”王辰逸不敢乱来了,只得乖乖吃饭。她转头不好意思的说,”这孩子太不懂事了,都怪我没教好他们。”每个人都会有不愿启齿的过去,王江绵不好冒犯。

阿离摆摆手,用手把斜刘海往后一梳,再熟练的扎起来,”无妨,这本来也不是要藏着的。”而后柔声对王辰逸他们说,”待会儿吃完饭,叔叔跟你们讲讲在路上的见闻可好?”两人应好,赶紧吃饭。

”哎……这怎么好意思让你陪他们疯呢……”

”就当是这顿饭的报答罢,在下也无琐事,就在此逗留片刻也无妨。”

”你年纪轻轻就出来闯荡,家里人不担心么?”

”在下……已无牵挂。而且,某已过而立有五,只怕是比夫人还年长。”

听到前面一句,王江绵还想说一声失礼。后面一句一出来,就噤声了。这看起来不过是刚刚二十,竟是个童颜!

茶余饭后王江绵收拾碗筷去了,阿离就和前面说的一样,在屋外给两个小孩讲故事。两个人聚精会神的听着,时不时哇一声,表示赞叹。因为他讲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比起王江绵抛书式的讲故事生动有趣多了。王辰逸他们看着阿离手脚并用活灵活现地回放当时的场景,眼睛都不敢眨,生怕错过了什么。

讲完一个故事之后,阿离问道”你们的爹呢?”刚才不好问王江绵,怕是什么雷区。

”爹爹今天去林伯伯那里玩啦。”沈云谣如实说。

旁边的王辰逸摇了摇他,记得阿娘说过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自己的父母在哪里干什么。

沈云谣会意说,”不怕的,这个哥哥是好人。”

”哈哈哈!”阿离大笑,立即也明白那个动作的意思,”你叫王辰逸是吧?做的不错,不要随便告诉旁人家中的事。”

阿离又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东西,”来,叔叔教你们个东西。”说罢他把腰间的竹笛拿出来,吹奏了一段哀哀欲绝凄婉缠绵的曲子。

这曲子是他新近学的,在路过一个小村的时候觉得好听,就跟当地村民去学了。阿离不太懂音律,学了好久都不得要领,那位村民便跟他讲这曲子的由来。

这曲子叫《难涣》,是很久很久以前,一位在北地因为家破人亡,被迫流浪至此的文人墨客所作。曲中寄托着他的思乡之情,故整首曲子都让人感觉如泣如诉,哀痛欲绝。赶巧的是,阿离也是北方流荡至此。虽已无家人可挂念,但毕竟人非草木,心中还是会有牵挂的事物,想着想着,这首曲子竟学会了。

”小家伙,好听吗?”

王辰逸应道:”好听!”

”那叔叔教你们好不好?”

这回是两人齐应好。

才一会儿,沈云谣就学会了,阿离略感惊讶,但另一边的王辰逸怎么都学不会,手指笨笨的怎么都按不对。

”那么,沈云谣小朋友来吹一遍给叔叔听好吗?若是好听,叔叔就把这竹笛赠你。”

沈云谣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大着胆子吹了起来。曲子还是那个曲子,可这次吹奏的沈云谣闭着眼睛,眉眼间尽是笑意,这么一来整个曲子都变味了……变得……喜庆了?

”吹的真好听。”阿离赞叹道。

”你怎么吹的和阿离哥哥不一样啊!”

沈云谣气的脸红,以为他说自己吹错了,”你才吹的不一样呢!”,甩下笛子,气呼呼的找阿娘去了。

阿离不知说什么好,他还没有成亲,更没有子嗣,不知道怎么哄孩子。而后想着也该走了,就跟王辰逸道别。

”小朋友,叔叔走了。还有,”他拾起地上的竹笛,”这个给你弟弟。他吹的真好听。”

”哥哥,我可以看看你背后的剑嘛?”

阿离笑道:”好。”,说完便拔剑出鞘,先是挽了几朵剑花,又耍了一段剑舞。

虽然已经很久没用过了,但还是每日擦拭一遍,剑身亮的反光。而剑舞宛若游龙,轻舞慢转时如鸿雁翱翔,节奏加快之后如雪花翻飞,王辰逸看的目瞪口呆。

舞罢,阿离摸摸他的头,”走了。”转身离去。

快吃晚饭的时候,沈木杰才回来,在外头喊了两孩子一声。

”爹爹爹爹!”两个人像脱缰的马一样飞奔过去。

见有人跑过来,沈木杰抱回来的小奶狗兴奋地摇尾巴,觉得他们要和它玩。

”看!这小奶狗喜欢吗?”

”好可爱,这是从林伯伯那里拿回来的嘛?”

沈木杰把小狗放到地上,让他们玩去。”恩,你们去玩吧。”

三只小东西正想乱跑,屋里就传出王江绵的声音,”还玩!回来吃饭了。”于是灰溜溜的走了回去。

王江绵跟沈木杰说今天中午遇到阿离的事。沈木杰叹道,真想见见这么位气度不凡的人。

”爹爹,今天那个阿离哥哥还教会我吹笛子呢!”沈云谣骄傲地说。

沈木杰心中一喜,”哦?吹来听听!”

”吹什么呢,还吃不吃饭呀。”王江绵轻轻锤了一下沈木杰,”今天真是丢脸死了,说出去旁人该说他们没有家教。”

”阿离大侠和小孩子平时见到那些人都不同,肯定会多看几眼。你想太多了。”

沈云谣没理他娘,抓起旁边的笛子就吹起来。

奏罢,沈木杰狂拍手鼓掌,大声说道,”好听!晚眠真棒。”

”哼!哥哥还说我吹的不好听。”转过去就用小手指戳王辰逸的脸。

”我没有这么说!”

”你就有!”

王江绵气得没脾气,”别说了,好好吃饭。”

章节目录 第86章 回忆篇 吃完饭后,王辰逸他们跟小奶狗一起玩,三只小东西又蹦又跳又大叫。引得邻居来看看。

“哎呀,小沈呐。你们家的孩子今天这么疯啊?”一个老大娘问道。

沈木杰挠挠头,”嗳!没事,就是带回来一只小狗,小孩子玩的开心呢。”

老大娘说:“我家的狗也快生了,前面还想给你们一只呢!”她往里头望了望,“屋里真欢。”

“沈晚眠,王星朗,刘奶奶来看你们了。快出来。”

王辰逸抱着小狗和沈云谣一起蹦出来,然后把小狗推到刘奶奶面前,”刘奶奶!你看你看,这小狗狗可不可爱!”

“可爱!和你们一样可爱。”

刘奶奶一个人住,她有一个儿子外出经商非常忙,偶尔派人送钱回来给老人家做生活费。家里是不缺钱了,但是就一个人孤苦伶仃的。附近的小孩子也经常过去玩,哄得老人家很开心,经常做些馒头给他们吃,尤其喜欢沈云谣,因为看着有些像自己的孩子。

“刘奶奶给它起名字好不好哇。”

刘奶奶摇头,”这小狗是你们的,自己起名字的好。奶奶回去了。”

几个人在门口又说了几句,刘奶奶想起来了,”瞧我这记性。”她从袖子里拿出几个包子,”来,这些给你们吃。”

“刘大娘,他们这才刚吃完饭呢!”

“不碍事儿,等等他们就饿了。”

收下包子后,这才各回各屋。他们刚进去,王江绵就说:”水烧好了,你们两个先洗澡。阿娘不帮你们洗了,开始学会自己洗澡吧。”

两个人嘟嘟嘴说好。王江绵本意是让他们单独洗,可是这两个人脱掉衣服,就一起进浴桶了,当她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哇!好热好热。”沈云谣扑嗒扑嗒的想出来,越动越觉得热。

王辰逸抓住他肩膀,不让他乱动,”不要乱动就没那么热了。”

沈云谣静下来,热得脸都红透了,但过了一小会儿就真的没那么热了。”真的不热了耶!”说罢给王辰逸泼了一把水。

王辰逸扭头,说:”别玩啦,等下阿娘过来又要骂人啦。”他拿起小桶边的布,”弟弟,过来,我给你擦背。”

一说阿娘会过来,沈云谣马上怕了,乖乖的转过身来。王辰逸学着阿娘,用力的给他擦背,不过还没控制好,太用力了……

“哥哥,疼。”沈云谣感觉后面火辣辣的。

“那我轻点。”

王辰逸放轻手劲,慢慢的擦拭,手指不小心碰到了他的小腹。

“哈哈哈……别碰那里,好痒!啊哈……”

“真的吗?”王辰逸恶作剧似得又戳了几下。

沈云谣一边大笑一边转过来也挠他痒痒。不过很可惜的是,王辰逸没有痒痒肉,怎么挠都不怕。沈云谣生气了,闷哼一声,把头浸到水里,传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不生气啦。弟弟帮我擦背好不好。”

咕噜咕噜……

“阿娘要进来啦!”小声说。

咕噜咕噜……

王辰逸干脆就这样帮他洗头发了,然后想了想,”那刚刚刘奶奶给我们的包子,我都给你吃好不好。”王辰逸其实已经慢慢摸出来该怎么哄这个弟弟了,也明白为什么是同样的伙食,自己弟弟比起自己就特别的胖。

果不其然,听到有吃的,态度就转变了,瞬间抬起头。”真的嘛?”

因为这时候正帮沈云谣洗头洗到后脑勺那里,这一抬头,王辰逸的双手就变成环住他的脖子了,两人贴的特别近。沈云谣脸上水珠不停滑落,王辰逸把布拿过来帮他抹抹脸。抹完左边脸的时候,他发现沈云谣左眼的眼皮上有颗痣,呆呆的看了几秒。

“哥哥?”沈云谣眨巴眨巴着眼,单眼皮,眼睛很大,水汪汪的,好看。

王辰逸回过神来,继续道,”弟弟的眼睛真好看。”沈云谣嘿嘿傻笑。

“你们洗好了没啊!水都要凉了。”王江绵在外边问。

“好啦,阿娘催了。我来给哥哥洗头发吧。”

洗过澡后,两个人又和小狗玩了一会儿,就困了。小狗也跟着他们进房间,在床边睡着了。

……

中午一事,王江绵想了一晚,觉得非常非常有必要立刻找个先生来管住他们。于是第二天去找了城里的老先生。

这位江老先生已年过花甲,依然很精神,特别是骂起人来中气十足。胡子花白,头发却还是黑发为多数,一双鹰目有神。他四十岁开办的私塾,专门教孩子,城里大半有钱家的孩子都是他教的。再顽劣不恭的人进去了,且不说出来之后有多出息,但至少都能读书识字,懂得礼义廉耻,做一个三好少年。王羚的启蒙老师就是他。

王江绵求了很久,江老先生才答应下来。回去之后就把这个普天同庆的消息告诉那两个小鬼。得知以后都不能乱跑了,要定定的坐着上学,无意对他们来说是晴天霹雳。

“阿娘阿娘……我们不要上学。”两个人哀求道。

王江绵不看他们,织布去了,”让你们两个不知礼数,整天大吵大闹的。不像话!”

看这个钉子碰不得了,又打算去捏那个柿子了。悻悻离去,要去找在田里耕作的阿爹。

“回来!把桌子上准备饭菜给你爹送去。”王江绵想了下不太对劲,果然还是少吩咐了什么,”沈晚眠你可别偷吃!不然回来打断你的腿。”

“好……”两个人低声答道。

田地不远,就在屋后面一些。两个人跳过路上的一坨坨牛粪,又悄悄看篮子里都准备了什么菜,就那么到了。

“爹爹,吃饭了。”两人大声叫他。

沈木杰擦了把汗,走过来笑道:”今天怎么是你们两个来了。”

“阿娘让我们来的。”沈云谣说,脸上气鼓鼓的。沈木杰一看就知道他们又被训了。

“你们……”沈木杰顿了顿,恍然大悟道,”如果你们是为了不去上学来跟爹爹求情,那可不行。爹爹之前说好都听你们阿娘的了。”耸耸肩,接过竹篮,开始吃饭了。

两个人见已经无法挽回了,都跑去尽情的玩了。以后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机会了。

章节目录 第87章 回忆篇(寒江雪) 两天后,他们几乎是被押着去上学的。

江老先生的家在渔米城的东郊,王辰逸他们住在南郊,距离来说不算远,翻过一个小丘陵,大概半个时辰就到了。

江老先生叫江雪,他住的竹舍名字就叫”寒江雪”,名如其人,让人感觉冷冰冰的。竹舍是江雪自己年轻时一根竹子一根竹子搭起来的,环境非常清幽,四处都种满了青竹,偶有雾水起,罩得竹舍如同人间仙境。

而王辰逸他们上学的地方则是在竹舍后面的院子里。院子放了十来张木制矮桌,每张矮桌下都放置一个蒲团,上课时就席地而坐。在院子里有一棵不知多少年岁的银杏树,每每深秋,江雪都会一个人站在院子,呆呆看着金黄的杏叶飘落。

江雪正襟危坐,严肃道:”禁止喧哗。都坐下。”

三两成群的围在一起的小孩子们好像没听到,还是大声聊着自己的。只有王辰逸和沈云谣靠的比较前听见了江雪的话,乖乖的坐下了。想起阿娘说的”要是让我知道你们在先生那里也玩的不亦乐乎,先生跟我投诉了,你们就等着瞧吧。”她是笑着说的,上次看到这个危险笑容的时候爹爹被骂的房间门都不敢进,跑来跟他们抢床睡。

江雪根本不气不恼,拿起桌上有一条成人男子胳膊粗的加粗版藤条用力抽了一下地面。啪的一声巨响,所有小孩都不敢出声了,也乖乖的坐在身边的桌子前。

“除了这两个人”指了指王辰逸他们,”其他人都上前来。”江雪语气如常。

那些小孩都在想,”天呐!!要打手板啦!那么粗的藤条打一下这手还能要么?!”每个人都诚惶诚恐……

江雪放下藤条,拿起一把戒尺,在自己掌心处摩挲了一下。”来,伸出手来。”

“呼……还好不是藤条。”众人心道。

第一个被打的是渔米城贾员外的儿子,在家里被奶奶宠习惯了,根本没人大声跟他说过一句话,更别说被人打了。就一下,贾员外的儿子就哭的喊爹喊娘的了。

江雪语气依旧如常,”就那么轻轻一下就哭的如此难看,不像话!”他根本没怎么用力,那力气打的那一下最多就让手掌红一阵,不一会儿就好了。”回去坐好,下一个。”

一个个挨打完之后,江雪才正式开始给他们上课。下面的孩子跟着他一个一个字念。而后江雪打算跟他们讲一讲某句话的意思的时候,忽然听到一个动物的声音。一抬头,看到有两个人把桌子并到一起,四只手在遮遮掩掩什么,小声说着悄悄话。这两个人就是王辰逸和沈云谣。

“你们两个在干什么?”江雪颦眉。

听到这句话这两个人吓得汗毛都竖起来了。沈云谣颤颤巍巍的说道:”没……没什么……”

“把手抬起来。”

王辰逸和沈云谣低头,突然跑出一声狗叫。

“把手抬起来。”江雪音量放大了点。

这两个人才不情不愿的抬起手。在两人中间有一只黄毛小奶狗,它看着沈云谣,又时不时去蹭蹭他的腿。王辰逸和沈云谣眼神无辜的看着江雪,而其他在座的小朋友心道:你们完了!

江雪楞了一下,并没有发怒,而是回到最初的语气和表情,”把它放到竹舍内,下课回家了带回去,以后别带过来了。”王辰逸两人也楞了一下,如获大赦,连忙应是。

他们是真的无辜,来的时候是王江绵押着过来的,她肯定不会让他们带着小狗过去的。也不知怎地,它就跟了一路。估计是以为他们出门玩来了,就偷偷的跑出来了。刚才在念书的时候突然出现了,吓坏两个人。赶忙要藏起来,最后被发现了。

人家江雪只是比较老了,又不聋又不瞎,那么明显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坐在王辰逸他们身后的人很早就看到了,前面就这两个人没被打手掌心,现在就等着瞧一场好戏,但没料到江雪就那么放过他们了。

每天就上两个时辰的课。这两个时辰里小孩坐着念书听课,小奶狗肯定不会在门口呆呆看着,有时又跑到沈云谣腿边,闷了又跑到竹舍里撞来撞去嗷嗷叫。听到小狗叫,那些小孩子都心痒痒的想去和他玩,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江雪,就看到他冷眼的瞟了一眼自己,吓得只好作罢。

好不容易熬过两个时辰,终于可以回家吃饭了。沈云谣早就饿得咕咕叫了,拉着王辰逸去找小狗。

“小东西原来在这里啊。”沈云谣在竹舍内转了一圈,终于在一个小角落看到他在咬屏风,说完就抱起来赶紧出竹舍。江雪不喜欢别人进竹舍,去上课的后院也是绕过竹舍进去的,沈云谣可不想被打手板。

出了竹舍,沈云谣就和王辰逸聊今天中午阿娘会做什么菜。身后突然传出个声音:”为什么先生不罚你们啊?!”这人就是第一个被打手板的贾灵,他还在愤愤不满凭什么就不打他们,而别人却都要挨戒尺抽。这动静竹舍内的江雪也听见了,默默地摇摇头,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唔……我们也不知道呀。会不会是小狗狗可爱啊?”后面一句是对着王辰逸说的。

跟贾灵玩的好的那几个小孩过来劝住他,”贾灵,算了吧。是我们没有听先生讲话才挨打的。”

其中有一个说:”你们这只小狗叫什么名字啊?”

“还没有起名字。弟弟,它叫什么好呢?”

沈云谣想了想说:”那就叫阿离吧。”

王辰逸惊了,”就那么用阿离哥哥的名字好嘛?”身在别处的阿离打了个喷嚏。

沈云谣又想了想,认真说道:”那么就叫小离吧!”

王辰逸知道他铁了心要叫它阿离了,也不想再说什么了。然后那几个人也围在一起去撩狗玩,一口一个小离的叫。贾灵见自己被冷落了,气呼呼地坐上马车走了。

在这里念书的除了王辰逸和沈云谣,其他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往来都有马车接送。有个人问了:”你们家没有马车来接吗?”

王辰逸摇摇头说:”我们是走过来的,没有马车。阿娘早上说回去的时候让我们自己走回去。”

而后又叽叽喳喳的聊了一阵子,竹舍里的江雪被吵得受不了了,走出来说:”你们还不回去,在这扰人清净作甚?”

最后说好了下次一起去王辰逸家里玩,才各自回去。

回家之后,难不免被王江绵训一顿,说为什么带了小离过去。吃过饭后,又去林里田边撒欢的玩去了。

章节目录 第88章 回忆篇(闪瞎狗眼) 自从说好要去王辰逸家玩之后,那几个孩子就天天在家念叨,家里的长辈都被念的耳朵起茧了。他们也叫了贾灵一起去玩。贾灵一开始是不想去了,因为不怎么喜欢那两个人,后来被软磨硬泡地不行,上学路上说放学说回家后又跑来家里说,不情不愿的应下了。于是约好了三天后去玩。

三天后,八辆辆马车停在屋外面,吓了王江绵一跳,沈云谣在后面跑出来说了原委。没想到一下子就有那么多朋友了,王江绵很开心,笑着把他们拉到屋子里。

一进去之后就有一个人说:“哇!沈云谣你们家真的很小耶。”

王江绵心中一紧,笑道:“这个时辰来,大家都吃过中饭了吗?”

另一个小孩说:“吃过了。阿爹说这里的粗糙饭菜我吃不惯。”

王江绵深吸一口气,”真是不好意思啊……这里,真的没有什么好饭菜可招呼你们。”

“不要紧的。”这个小孩拍拍手,后边有个丫鬟拿着竹篮进来,然后把里面的饭菜都放到桌子上,“我阿娘说让你们尝尝我们家厨娘的手艺。”

王江绵安慰自己,保持微笑: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她笑道:“那就真的多谢了。虽然我和王辰逸他们都吃过了,不过这正好要去给他们阿爹送饭。那就不浪费你们家准备的饭菜了。”

那小孩小手一挥,大气的说:“没关系,就让叔叔吃吃看吧。”

王辰逸说:”阿娘阿娘,那我们给爹爹送完饭之后就去河边玩了。”

“好好玩,晚饭前回来。”王江绵帮忙把刚放到桌上的饭菜又放回去,让王辰逸拿走。然后叫了沈云谣过来,“还有,把这份给你爹。”

十个人兴高采烈的出去了。

“爹爹,该吃饭了!”沈云谣大声说道。

沈木杰转过头来,“哎!怎么来了那么多小朋友啊。”

那些小孩齐声喊:“叔叔好!”

“星朗,你可要照看好他们啊。别让小朋友摔着了。”沈木杰看了一眼这些小孩子,个个都穿的光鲜亮丽的,都是些有钱人家的子弟,要是摔坏了可担不起。

“知道了爹爹。你吃吃看吧,这是胡成家里带来的,菜做的可好看了。”王辰逸说完就揭开篮子。

沈木杰一看,“确实很好看。看起来也很好吃。多谢胡成小朋友啦。”

“爹爹,爹爹。这是阿娘要我给你的。”沈云谣把他手上的竹篮子打开给沈木杰看。

这下可好了,媳妇儿把她自己做的给送来了。这其中是什么意思,不言而喻。其他的孩子都抱着戏谑的眼神看着自己,只有这个傻呆了的小儿子还在乐呵乐呵的看着两个菜篮子里面的饭菜纠结傻笑。

沈木杰汗颜,笑道:“嗯……真不错,这一顿可太丰盛。好了好了,你们去玩吧。”这饭菜可得全部吃完,不然今晚可有得好受了……

然后一行人和小离就跑跑跳跳的走了,那些富家公子都没来过这样的地方,觉得周围都好看新鲜。

“王辰逸,你爸爸好……好大只啊。”贾灵不知道怎么描述沈木杰的身形。

“对呀对呀,你们爸爸好壮。手臂好大好粗,还没有大肚子。”胡成想起了自己的阿爹。

王辰逸和沈云谣自豪得意地笑了。沈木杰体型健美,力气很大,可以一手一个抱起他们,还经常瞒着阿娘给买东西吃。他们爹爹最好了!

沈云谣突然大喊:“喂!贾灵你小心脚下!”

等贾灵听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一脚踩到牛粪上。

……

在一阵沉默之后,大家突然爆笑起来。

贾灵小脸涨红,生气的说:“这是什么破地方!路上尽是牛粪狗粪!”

沈云谣拍拍他的背,安慰道:“别怕,等一下我们去的地方可以洗脚。洗完脚我们一起再玩吧。你先把裤子卷起来吧。”贾灵这一脚没完全踩进去,也算是收脚收的及时,否则他这身衣服和裤子都要遭殃了。

“你说的那地方多远啊?我现在这样要怎么走啊!脚下黏糊糊软绵绵的恶心死我了!”贾灵气的眼睛都红了,嘴唇委屈的颤动着。

胡成道:“跳着走啊。你还有一条腿呢。”

“你说的轻松,你来跳哇。”

胡成没回话,吊起一条腿就跳了起来,只不过没跳几步就摔倒了,嘿嘿一笑,“……好像是有点难哦。”

沈云谣挠挠头,“是有点远的。”其实步行过去也不要半刻钟,但是是贾灵真要跳过去太过辛苦,“要不我们扶着你一起走吧。”

“都怪你们这里屎多。”贾灵鼻子喷了口气拍开沈云谣的手。贾灵特别爱干净,来那么一件糟心事,本来还不错的心情一下就晴转雨了。

王辰逸可不乐意了,你生气干什么不好,非要打我弟弟!?他不悦道:“既然这样那就干脆去我们家洗干净了就马上回家好了。”

贾灵眼睛都瞪直了,“不行!”他怎能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踩屎了呢!他不要面子的呀?似乎也是察觉到自己的失礼,于是缓和了一下自己的语气,但态度还是很差,“还不快带我去河边洗脚。臭死了!”

沈云谣显然没有在意刚才贾灵拍开他的手这件事,笑道:“我们扶你过去吧。”

贾灵虽然不情愿,但也顺从的把手搭在沈云谣和胡成的肩上,就这样,七八个小孩儿往山林出发。大家轮流换着扛贾灵,没一会儿就到了河边。

洗过脚和鞋子之后,贾灵坐在小溪边心情舒爽的坐了下来,顺便泡脚。炎炎夏日,泡在清凉的水里感觉整个人都被治愈了。

“弟弟,这里的桑葚熟了。”王辰逸朝坐在贾灵旁边同样在泡脚的沈云谣招手。

沈云谣闻言,鞋子也不穿了,赤着脚就跑到王辰逸身边,“真的!”沈云谣看着满是黑的红的一树桑葚,亮眼就放光,想到那酸酸甜甜的滋味就忍不住吸了吸嘴角的嘴角口水,伸手要去摘。

王辰逸抓住沈云谣的手,“你才帮贾灵洗了鞋子呢,脏死了。不许碰。”

沈云谣望着眼前的果实,又看看王辰逸,悲伤的哼出长长一声,馋虫都快爬出眼睛了。

“来,张嘴。啊。”王辰逸对沈云谣说道。然后他伸手摘了好几个桑葚下来,悉数投喂到乖乖张嘴的沈云谣口中。“好吃么?”王辰逸再道。

沈云谣口中嚼着食物,含糊不清的回答着是。

王辰逸笑眯眯的望着一脸满足的沈云谣。

而在溪边的几位小伙伴则一脸惊奇的看着这两兄弟。有种很奇怪的感受涌上心头,但他们又实在找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此刻的心情。

二十多年后,他们才察觉到这种感觉应该叫作“闪瞎狗眼”。

章节目录 第89章 回忆篇 有一天,他们放学了,江雪目送他们离开之后,在竹舍旁的厨房里做饭。准备烧柴的时候,后脑觉得一阵痛,眼前的视线变得模糊起来,最后失去意识的倒在了地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江雪才缓缓睁开眼来。手被绑在身前,一眼就看得出他们并不会绑架,不知道怎么绑手,江雪只要一下就能解开。但他躺在竹床上静静的看着这两个甚至不蒙面直接开抢的人的动作。

“切,这老东西家里什么都没有啊。”一个胖胖的贼人说。

另一个贼人踢了一下竹凳说:“哼。平日里那么多小公子来这里,没想到这个老东西家里这么寒酸。我们走!”

江雪很累,缓缓问:“你们……翻完了么?”

江雪这么问其实是蛮无奈的,竹舍虽然不算小,但里面有什么东西两三眼就看完了。除了一些书纸笔砚,只有一个衣柜和箱子,这里面他们都翻过了,里面有几两银子,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他晕倒前还是傍晚,现在月亮都升到天上了,他们还不肯罢休。

“哥,这老东西真的没值钱东西了。我好饿啊,回家吧。”那个胖的说,没有理会这个老头儿。另一个点点头,骂了一句走了。

等他们走了之后,江雪不急不慢的解开绳子,无奈的看了一眼被弄乱的家。虽然说是被弄乱了,也只是和最开始整齐无比的样子做对比。现在只是被踢翻了几张凳子,衣柜和箱子的里的东西都被弄出来了。自己此时衣冠不整也懒得去管了,反正也没人看见。

江雪随便收拾一下就完事了。“连小偷都看不起我呀。”

被两个贼人那么一弄,没什么心情吃东西了,他走出竹舍,来到后院。

他抬头借着月光看后院的杏树。在银白的光芒下,苍翠的杏叶生机勃发,在遥远的梦里曾经见过。清风徐来吹的江雪暖洋洋的还惹得周遭的竹叶沙沙作响,蟋蟀不知在何处断断续续鸣叫。而这一派清风朗月还是只有自己得见。

咕咚……

江雪听见了什么东西掉落地面的声音,闻声看去发现是个竹笛。

这是沈云谣的,今天上学稍息的期间看到他曾拿出来吹过,上课讲学不认真听,那不知名的小调吹得悦耳。

江雪走前去捡起来,竹笛上还系着蓝色丝线编成的精致编结,形似蝴蝶,仿佛随时能翩翩起舞。不过丝线的颜色看上去有些黯淡,看来是有些历史了。自己活了那么大岁数也还是第一次见这种结。

“呵。冒失鬼……”江雪似乎心情好了一些,把笛子放在腰间,负手走回竹舍。明天该好好训训那个冒失的小娃娃。

“哥哥,你是不是拿走了阿离哥哥的笛子!”沈云谣气鼓鼓的跑过来说。王辰逸摇头说不是他。于是沈云谣又跑去问阿娘有没有看到。

王江绵哼一口气,想也不想就说:“你今天早上把笛子带去江先生那里了,还不是漏那儿了。”她弹了一下沈云谣额头,“你再丢三落四的指不定哪天把自己都丢了。”王江绵已经记不起他丢过多少东西了,前一刻还心疼东西没了饭都吃不下,过一天就忘光了。

没心没肺的。

果然,听到是在江雪那里,沈云谣就安心了,知道老先生肯定不会要他东西,明天再去拿就行。前面在自己的屋里翻了好久,弄了一身汗,洗过澡后觉得困了,就拉着他哥一起去睡觉了。

是的,这两个小人精已经十岁了,但还是要一起睡觉。沈木杰也试过让他们分床睡,不说长大了早晚都要分开的,更何况身体长大了以前的小床睡两个人也挤。所以他又砍树削木造了一张床趁早让他们独自睡觉。可是每次分开睡,到早上两个人又挤到一张床上,沈云谣无辜的说不抱着哥哥睡不着,梦里自己跑去哥哥的床上的。这谁信啊!王辰逸无奈。最后把两张床并在一起变成双人床。

沈云谣慢慢长开,吃的很多,不过营养都长身高去了,模样也慢慢成形,白净小脸蛋像他娘,身形不像小时候胖胖的,现在显得有点单薄,秀发乌亮唇红齿白的活像个小姑娘。虽然沈云谣疯狂生长,但怎么都比王辰逸矮半个头,身材也是结结实实的壮,看的沈云谣暗恨——哥哥肯定偷偷吃了很多东西!——吃再多也没有沈云谣吃的多,但他多吃的那些都长心眼去了吧。

两个人关上门刚躺在床上,沈云谣就开始不安生了,小爪子在王辰逸身上抓来抓去自己身体滚来滚去。王辰逸摸了摸他的头发问他又怎么了。

沈云谣心里的算盘啪啪啪的响,他轻轻软软的叫了一声哥哥,尾音拖得长长的。王辰逸吓得抖了抖,每次那么叫他都没什么好事儿。

沈云谣抓住他的手臂,凑到耳边说:“哥哥,明天到先生那里要笛子的时候你帮我挡挡呗……”平时沈云谣上课不认真,中间休息就喜欢搞事情,自己去领失物免不了要被训一通丢三落四冒失邋遢不雅正。王辰逸上课坐的端端正正又懂得举一反三,江雪常常忍不住在各位的父母面前大大赞赏。如果有自家哥哥在旁边说说好话,先生肯定不会说什么了。

王辰逸看的出他心里的小九九,想都不用想就说:“那你明天的早饭给我一半!”都同吃同穿同床共枕十年了,自己弟弟是怎么样的人,怎么惹毛他王辰逸最有发言权。

不出所料,沈云谣一听要打劫他的早饭直接炸毛了:“凭什么呀!你都长那么高那么结实了,还要跟我这个瘦不拉几的抢食,你太坏了!”说完用力的在王辰逸的手臂上抓了一把。

你这瘦不拉几的手劲儿还不小。

王辰逸不以为然,每次吃东西只要吃多了一点点他就叨叨自己。王辰逸转过来,让两人面对面,挑眉笑道:“那你就自己去跟江先生要笛子吧。”

这人真的太坏了!

沈云谣光是想想江雪板着脸的样子就牙疼,但又不想早饭被要走一半,怀着沉重的心情讨价还价道:“那……一半的一半?”

“不成,一半就是一半!”

沈云谣恨呐!咬咬牙答应了,又胡乱抓把他哥的头发才肯安安分分去睡觉。

章节目录 第90章 回忆篇(这大叔是谁啊!) 第二天按照约定,沈云谣割爱把一半多的菜包子和粥都给王辰逸吃了。王辰逸也在江雪面前美言几句,真的没多说他什么了。

江雪最后问了句:“你这竹笛上的编结是阿娘编的么?”沈云谣摇头说不是。

“编的很好看很别致,我也是第一次看见。而且上面的丝线也很金贵的样子。”

“不知道。这笛子是阿离哥哥给我们的。”两个人异口同声。

江雪笑着摇头道:“好罢,回去坐好马上上课了。”

“好!”

为了给江雪留下好印象,这一天沈云谣都坐的笔直,不东张西望也不开小差神游天外,认认真真的听讲。然后,终于熬到放学……

“弟弟,我要去一趟贾灵家。阿姨说有东西要给我们阿娘,你要跟来嘛?”王辰逸和身后一众朋友看向他。

沈云谣想了想说:“我不去了,我想小离了。”其实是饿了,想快点回家吃饭,顺便把王辰逸那份的吃掉一点,弥补一下早上的损失。想到自己如此机智心里暗暗的夸赞。

大家道别之后,沈云谣就一个人走回去了。

又想到自己那么聪明机智,忍不住笑出来,晃悠晃悠的走着。突然他想起什么地方不对劲了!贾灵家里肯定有很多好吃的点心,自己不跟过去才真的亏大了。

意识到自己愚蠢沈云谣,病怏怏的走回去。不一会儿拿出腰间的笛子吹了起来,哀怨绵长的调子响彻山间。好想吃奶黄包呐!!

“你好小朋友。”一个陌生的男人说道。

沈云谣看了一眼,又想起他讲话的口音,肯定不是本地人。疑惑问道:“叔叔迷路了吗?渔米城往那边走,如果是要去彩溪镇的话是在那边。”他给这个男人指路。

那个男人摇摇头,指了指沈云谣手上的笛子说:“小朋友,你这竹笛是怎么来的呀?”

这大叔不会是想买我的笛子吧?这可是又帅又好看的阿离哥哥送的,怎么会给别人呢?

沈云谣不多想,得意的哼了一声,开口拒绝道:“这笛子是阿离哥哥送给我的,我才不……”他话还没说完,就感觉到腹部一阵剧痛,昏过去了。

……

不知过了多久,沈云谣才渐渐恢复神智。一醒来便干呕了几下。

哇……肚子好痛。是刚才那个大叔用膝盖顶撞了我吧!

唔?!我的手脚怎么被绑住了?

意识到不妙的沈云谣感到害怕,缩在地上瑟瑟发抖。不一会儿听到了那个大叔的声音。

“大人……是的,那个小孩儿是我刚才偶然间撞见的。但那个编结无疑是那位大人说的那个……”

他是在和什么人对话吧。

中间声音停了一会儿。换成一个特别低沉的声音,“你等下拿这个好好问问他,他在哪里!”

“是,小的明白。”

编结?是阿离哥哥送给我竹笛上的那个吗?等下他就要过来了,我要怎么回答他才好?

虽然问题都整理出来了,但是他紧张得脑子就跟浆糊一样,找不出应对。

哥哥……爹爹……阿娘……我好怕……

“醒了。”男人说道。这是陈述句不是疑问句,毕竟沈云谣在地上抖得那么厉害,有眼睛的肯定的出来。

沈云谣颤抖着说:“我不是……我不是。”

男人,“??”

“我……我只是个孩子。”

“我真的不是你们要找的人啊!!”

这孩子是被吓坏了吧,男人心想。他这个人最烦带小孩儿了,闹心的不得了,但这是上头交代下来的事情,办不好自己性命难保。其实也考虑过这样绑着他会引起戒心,不愿意透露那位人物的信息。但如果那个人知道之后找了过来,自己肯定不是他对手,所以还是得绑着当人质。此时又得把这个娃儿当小祖宗供着,好让他说出些什么。

于是男人非常非常努力的挤出一个自以为和善实则诡异的笑脸,然后放轻声音说道:“小朋友不要怕,叔叔我不是坏人。”面对着绑了自己,还露出了难以捉摸表情的人说自己不是坏人,任谁都不会信啊!

沈云谣又吓得缩成一团,在地上扭来扭去往身后的树靠。此时,他的肚子发出咕咕的叫声。这时候身体开始提醒自己早饭吃太少!现在已经饿了!

男人琢磨着到了饭点,这个小孩子也该饿了就问他要不要吃东西,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也好问话。

沈云谣现在害怕的不得了,脸上被吓得又青又白的,但身体还是非常诚实的点头应了:“要吃……”

男人拿出一块饼,送到沈云谣面前喂他吃。不料还没开始问事情呢,沈云谣吃了一口吐了出来,不悦道:“这是什么东西呀!好难吃!我要吃奶黄包豆沙包鸡腿!”说完坐直了开始撒泼起来。是的,挑剔的嘴巴战胜了恐惧!

男人斟酌了好久,肯定是要供着他,但如果不带他走留在这里说不定就跑了,可如果带他去城里镇里买吃的就一定要解开捆绳又不能堵住他嘴巴,这样指不定又说我绑架了他引起不必要的关注,更何况也不清楚他住哪里要是碰上他的家人呢?

沈云谣见他杵在那里想东西也猜到他一些心思,颇善解人意的说了:“我在这里等你回来,乖乖的不乱跑。”男人看了他一眼,他红着脸继续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哪里了,但我要多吃一串冰糖葫芦和糯米糕。”

“……真的?”男人看着沈云谣天真无邪又贪吃的样子稍稍放下了一点戒心,但依然还是不安心的问。

沈云谣猛点头,“阿娘不给我买零食吃……我都好久没吃冰糖葫芦了!”撒谎不打稿,前天才在外婆家吃了好几串。他作了一个可怜的表情,“叔叔我想吃嘛……”眼睛眨巴眨巴着都快要哭出来了。

男人被沈云谣嘟着嘴可怜兮兮的模样萌化了,摸了摸钱袋,心想这任务花销可以报销,于是交代了几句让他别走动,就赶紧去彩溪镇买东西了。

带小孩儿也没什么不好的嘛!

章节目录 第91章 回忆篇(寻找沈云谣) 等男人走远了,感觉到身边没有他的同伙,沈云谣想跑。可是他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分不出个东南西北。

“要是跟着哥哥去贾灵家就好了。”还能吃好吃的。蹭着树起来,看看周围有没有熟悉的东西来辨别方位。

“我从先生家里出来,之后被打晕的。”沈云谣望了望四周,没有竹子没有看到银杏树,应该不在江雪家附近。而这一带很多地方都是像他在的小树林这般,树很密集但都不太高。应该是到了饭点却又看不到炊烟……到底被带到什么地方了,按照胃钟的提醒,应该没过多久才是。

不清楚对方要问什么东西,但看样子不会轻易撕票。现在沈云谣很慌很是不知所措,但江先生总是教他们遇事要不急不躁冷静对待。虽然对课业不认真,不过这些东西倒是学了个九成。小脑袋冷静下来思考现况。

……是在找不出法子了,只能随机应变。

看到沈云谣惹人生怜的样子,有那么一瞬间体验到了当爹的感觉。娘不爱,爹疼你!于是男人乐呵乐呵的去买吃的去了。在镇里“搜刮”完之后,拎着一大包东西又乐呵乐呵的跑了回去。

见到沈云谣还在原地等着他,心里觉得莫名的开心,跑前去问小东西饿坏了没,解开他手上的绳子后,打开包裹,里面都是刚买的包子糕点糖葫芦。沈云谣小手马上抓了一个糯米糕放到嘴里吃了起来。

“好吃!”沈云谣眉开眼笑,然后他顿了一下,“但是刘奶奶做的包子更好吃!”

现在正是搭话的好机会。

男人问:“刘奶奶做的包子那么好吃么?”

“那是!刘奶奶做的包子最最好吃了,阿娘都做不到那么好吃呢!”沈云谣挺起胸脯骄傲地说。

“那你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呀?”

“有爹爹,阿娘,哥哥还有我!”沈云谣扳着手指头数。

“看你白白胖胖的,肯定过的很幸福。”

“哼!哥哥老是欺负我,阿娘不给我买零食吃。一点!都!不!幸福!”

接着两个人边吃边聊了好久。突然,男人挑眉道:“那是那个阿离哥哥么?”

沈云谣摇头否认道:“不是阿离哥哥。”

他想了想,点点头又问:“那个阿离哥哥现在还在你家附近住么?”

果然还是绕到这个问题上了,要谨慎回答才是。可要怎么说呢……

沈云谣不敢想太久,怕男人生疑,“阿离哥哥出门了,过些日子回来。”说完他打了个哈欠表示自己很困了。

男人看着这个吃了就想睡的小孩子,叹了口气说:“你先在这里睡觉吧。过几天叔叔送你回家。”说完脱了自己的麻衣盖在他身上。

这边的沈云谣眨着小眼睛问他:“叔叔为什么要绑着我呀?”

“乖乖睡觉,有机会叔叔告诉你。”男人摸摸他的小脑袋。

沈云谣就这样睡到了快吃晚饭的时间,而另一边的王辰逸用小丝帕裹着一块红豆糕,身后背着贾灵妈让带回来的东西,火急火燎的赶回家去。

“阿娘阿娘,我回来了!”王辰逸喘着大气说道,“贾夫人让我带了东西给你。”

王江绵也奇怪两个人怎么没回来,不过心想可能是去朋友家玩罢,晚饭前肯定回来,于是也没怎么担心。在厨房把湿了的手在围裙上抹了抹走出去,一看只有王辰逸一人,就问了:“你弟弟呢?”

王辰逸被问懵了,弟弟不是在家吗?想了想就说:“会不会是去刘奶奶家讨吃的去了?”那个弟弟确实会在晚饭前做这种事儿。

“去刘奶奶家里?”沈云谣应该是跟着他哥哥回来了,可王辰逸这么说的是问句的语气,王江绵心里觉得不妙,再问道,“你弟弟没跟你回来么?”

母子俩对视了好一阵之后发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不好!沈云谣不见了。

“你去田里找你爹,我去刘奶奶家里看看。”王江绵回厨房把火浇熄了,卸下围裙快速的跑去刘奶奶家问问情况。

王江绵到刘奶奶家的后忘记敲门,神色慌张道:“刘大娘,我小儿子在您这儿么?”

刘奶奶从椅子上起来笑道:“谣谣?他最近都没有来我这里了,还怪想他。”

王江绵听完之后脸色越来越难看,回了句明白又跑了。刘奶奶也知道出了什么事情了,迈着老腿跟出去问她。王江绵跟她说明原因之后,刘奶奶也急了,说是要一起出去找。王江绵哪能让老人家奔波,安慰几句之后回家里跟沈木杰商量要怎么办。

王江绵坐不住,在屋里走来走去,突然大声骂道:“你怎么做哥哥的!怎么能不带着弟弟呢?!”

王辰逸还想辩解,但仔细想想如果自己当时拽着他一起去就不会这样了。低头乖乖挨训,看着手里的红豆糕心里默默祈祷弟弟要没事才行啊!

沈木杰走到她身边,按住她坐下后说:“现在是怪孩子的时候么?天也快黑了,找到他最要紧。”

“怎么找啊!什么线索都没有。”

“这样吧,你先回下娘家看看晚眠在不在那里。如果不在的话正好叫他们一起找,人多力量大。”

“只好先这样了……”王江绵的焦虑随着时间一点点的增加,拍案而起,既愤怒又难过,“我就知道早晚有一天他要把自己都丢了。”

沈木杰拉起王辰逸的手,对他说道:“我们先去江先生那里问问情况。对了,我们把小离带上。”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小离叫了一声跑了过来。

一家四口说完起身就走。

在竹舍外。

“先生,我们沈云谣您知道他去了哪里么?”沈木杰小声问。

这还是江雪第一次见沈木杰,但看到他身边跟着王辰逸就知道他是谁了,回道“不知道,放学之后他没回家么?”两人一狗点头应是。

江雪心里冒出一个不好的念头,似乎想起了什么……不能干坐着。

江雪走进竹舍披上一件蓝衣一边说:“你们别急,我和你们一起去找!”

“可先生你那么大年纪了不好劳烦……”

沈木杰话还没说完就被江雪打住了:“别推脱了,他是我的学生,我也应该去找的。现在有什么线索么?”

沈木杰摇头,江雪说:“这样啊……我去彩溪镇那边问问,你们去别的地方找找。”

见江雪走了,沈木杰带着王辰逸去王府看看那边有没有消息,才走没几步,就看到王江绵坐着马车过来了,马车跑的太急,停下来的时候扬起不小灰尘。

“他没去爹爹那里,你这边先生知道什么吗?”她着急问。两个人摇头。

沈木杰安慰道:“绵绵别乱了手脚,现在天黑的晚,那个小人精玩够了说不定就回去了,你回家守着。”

王江绵气的直跺脚,咬牙道:“那个熊孩子,就知道惹人生气惹人着急!回去我要好好教训他!”

王家派了大量的人手去找,贾府听到那么大的动静,也派了一些人帮忙,紧接着他们其他的同窗学友家里都派出一些人去找了,闹得满城风雨。

不过此时沈云谣醒来了正跟那个男人乐呵乐呵的吃东西呢!

章节目录 第92章 回忆篇 沈云谣贪吃鬼心非常大,有吃的都忘记了眼前的男人一开始是绑架他的人了。睡醒之后撩他讲话聊天吹笛子吃下午茶点吃晚饭。言语神情都尽显童真相当可爱。

过了很久,男人见天色已晚,得找个地方睡觉过夜,所以他问沈云谣:“你现在走的动吗?要是在这里睡觉会着凉感冒的哦。”会这么问是因为他觉得沈云谣是那种吃饱就睡类型的人,总觉得他随时都会睡着。毕竟中午就是吃饱了睡。

他自己一个人的话就在这里休息一晚是没什么关系的,但是夜晚的小树林风大,小孩子在这里睡觉容易生病,所以他想找个山洞或者破庙什么的。最重要的是,这时候孩子的父母肯定在找他了,一直在这里待着肯定会被找到。

沈云谣听他这么问,就伸直两只小手要抱抱。男人扶额笑笑,也伸手把他抱起来走了。沈云谣虽然只有十岁,但吃得多身体长得快,体重也不算轻,男人还是轻轻松松的抱起来,而且走的很快很稳。

被抱得很舒服的沈云谣看着男人的眼睛说:“叔叔,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男人觉得好笑,反问道:“你是不是忘记了我是绑架你的坏人啊?”

“因为,因为。”沈云谣红着脸说,“叔叔会给我买那么多那么多好吃的,而且还怕我睡觉着凉了。不像坏人……”

男人闻言愣了愣,无言的看着他,想起了什么,低声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是一个坏人。但,我绝对不可能是个好人了。”

沈云谣听着这番莫名其妙的话,甚是不解的望向他说:“如果不是坏人,那肯定就是好人呀!怎么又不是好人又不是坏人呢?”

人世间并不是所有事物都是非黑即白,非错即对。沈云谣到底是只是十岁的孩子,而且过得幸福美满,从来就没愁过什么,自然不会懂得人生在世会有很多无可奈何身不由己。

男人不回话,抱着沈云谣,看到远处走动的人头,而且是非常多的人,衣着打扮应该是家丁。

男人睁大眼睛看去沈云谣的衣服——寻常至极的布衣。这小东西还是个少爷!但怎么穿的那么……简朴。

男人悄悄绕到那些家丁身后,来到他们刚刚已经找过的破屋子里。破屋子的前主人相当喜欢纱幔,已经褪去鲜红的纱幔挂满屋梁,有的纱幔上还沾了已经黑掉的血渍。窗外吹进一阵风,这些轻纱飘飘摇摇,透过外边的光亮看起来鬼影重重,倒是有点鬼屋的味道。男人扯下一条破旧的纱幔拂了拂角落地上的尘土,坐下来。

十多年前,似乎是来过这里的。这破屋主人的命就死在他手上,就在大厅正中央上吊。过去的画面快速闪过脑海,那怨恨的双眼永不瞑目,死死的盯着自己。

男人望向那个地方,确实梁上还挂着断掉一截的绳子。

“小东西,你要听听我的故事么?”男人突然说道,想起了以前很多事情。

沈云谣眼睛亮起来,头埋在男人颈窝一直点头。男人看了一眼沈云谣眯眯眼准备要睡觉的样子,仿佛呆在他怀里的是一只小猫,他笑着给他顺毛,开始讲自己的故事了。

“其实如果按辈分来说,我应该算是你爷爷辈的了。”可能和他从小习武有关系,虽然都是些门面功夫,但每天都坚持着练,整个人的精气神都变得很好,如今他五十多岁,看起来莫过四十岁,看上去比沈木杰大一些,但至少也该叫声伯而不是叔叔。这小东西和他自己小时候一样,叔伯分不清。

男人顿了顿,想了想应该怎么说下去。“就从我小时候开始讲吧。”沈云谣眨巴着眼,含糊地恩了一声,枕在男人胸口听睡前故事,莫名的安心。

章节目录 第93章 回忆篇(何年何月,何日?) 何月,是他的名字。他的老家在蜀地的青城山边的何家村。村子很小很小,而且过着非常艰苦的生活,若是收成不好,一家人的生计都会成问题。但一家人努力想办法,总能熬过去的。

一家有五口人,何月是家里的老二,大哥叫何年,三弟叫何日,还有他们的爹娘。一家子虽然过着很贫穷很贫穷的生活,但都没怨过天恨过地,如果是大家在一起,再大的困难再穷苦的日子总能扛着。至少在何月七岁以前的时候是这么认为的。

那一天是何月七岁的生日,天下着大雨,他的爹在翻山赶回家的路上被泥石流带走了。

这天,他在家门口在村口来回走,他等了好久好久,没等到父亲回来说一句祝他生辰快乐,也没有等到说他又大一岁快成大人了,甚至没等到父亲回来一起吃饭。阿娘劝慰他说大概是路上有事耽搁了,明天就会回来。等到最后,何月蹲在家门口睡着了,还是没有等到他回来。

第二天早上,天都还没亮鸡也没打鸣,何月睡意朦胧间听到隔壁家的人说:“昨天东边那座山崩了,我刚路过的时候看到泥石坍塌好大场面。哎,也不知有没有人出事。”

何月猛地惊醒,心中冒出一万个不该有的想法。

“父亲不会有事的……不会的……”

当他磕磕绊绊的找到泥石流发生的地点,一点点拨开泥土,直到最后看见父亲尸身的时候,他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尽管如此,何月也没有哭。

父亲最疼大哥,听到父亲的死讯大哥当场晕了过去。阿娘知道噩耗的之后就每天以泪洗面。而三弟还小,不懂生离死别,只知道跟着他母亲哭。

所以哪怕只有他一个人要顶着,也要撑起整个家。即使他如今才七岁,也要一个人把所有事情都处理好。

但就算是这样,上天还是没有放过他们。在阿爹离世半个月后,阿娘发现自己又怀了一个孩子,本就拮据的家庭再受打击。

阿娘这样带着拖油瓶也没办法改嫁,她又不愿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最后她想起来,在青城山上有一个作风很低调,常年在当地招收弟子的门派。只要你的孩子不是病残,家庭困难,不需要任何钱就能把他们送进去,但是这也等于签下卖身契,从此无法干涉他们的生活,永远为青城山派做事。

虽然心里不舍,但起码把他们三个送去也不愁会饿死。她问过很多次他们是不是愿意进青城山派做弟子,他们一开始表示拒绝,但见自己母亲每天为生计苦恼弄得愁容满面,日益见少的柴米油盐都在提醒着他们必须做出决定了。

“阿娘,送我们去青城山吧。”何月如此说道。

他的母亲自是不舍,再怎么说他们三个也都是自己的亲骨肉,若不是实属无奈又怎么舍得交给其他人。但她无能为力,顶着天的这个男人突然不辞而别,现下没有一个人愿意接济他们,她咬牙撑了半年,究竟是没有办法了。

“夫人啊,你这三个孩子资质都太普通了。没有一个是练武的好苗子啊。”这是何月听到青城山管事说的第一句话。

何月的母亲跪在地上哭道:“管事大爷啊……我们母子四人是真的没有办法了。他们爹突然就那么死了,丢下我们四个,我肚子里现在还又有一个。如果不是真的真的没有办法了,我怎么舍得这三个娃啊。”

她声泪俱下真情实感,叫这管事的眼睛都红了,“哎,夫人。你的遭遇我也是深感同情。这样吧,你这三个孩子就签卖身契吧。以后在我们这里管吃管住任我们劳役,就是再不能回你身边了。你看怎么样?”

血浓于水,何月的母亲不舍的看着身边的三个孩子,有些生气的老大,沉默寡言的老二,央着自己别走的小儿子,她心一狠,带着哭腔道:“好……”

虽然是入了门,但其实他们骨骼算不得上佳,而且老大老二都已经过了最好练武年纪,所以都只能当个“外门弟子”,以后能学的也只是点拳脚功夫,能做的就是跑腿打杂耕作看店的琐碎工作。其实这样就好,能有口饭吃有瓦遮头就很好了。

何家三兄弟也算是无风无浪的长大,虽然青城山的伙食不是很好,但都长得牛高马大的,应该是练武的关系吧。偶尔有回去看看阿娘,她和四弟过的安稳无病无痛,也是一件好事。青城山派真是个好门派,至少他在接到第一个特殊任务的之前是这么想的。

这次的任务由青城山派的掌门亲自发起,掌门让他的大弟子选派了五个“外门弟子”去做,其中就有他们三兄弟。任务说起来很简单,去忘川找一个姓江的人。在接到任务的前一天,他们听说去世了的前掌门那个关门弟子带走门派宝物出逃了。那天内门弟子忙里忙外的处理事情,又有不少医师从山下被请上来,更是证实了这一点。不过前掌门的关门弟子平日也不见其踪影,据说只有少数几个内门弟子和掌门才见过他的真容,所以他们连这个人是男是女,年龄几许都不知晓,仅仅知道对方姓“江”。

出发前,何月和其他四人都说起这件事。他们都表示有可能要找的就是这个关门弟子,但其实内里觉得这个想法非常滑稽。因为这么重要的任务怎么可能会派给他们几个外门弟子呢?更何况能习得门派武功的他们都奈何不了那个关门弟子,他们几个的三脚猫功夫又如何能擒住对方?

何月也看出来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便不再说下去了。但何月心底里还是坚信和这件事有脱不开的干系。

说来这次任务很顺利,到了忘川,可以说是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姓江的人。把他关起来之后的第二天早上,何月亲自去给他送饭,好仔细看看这个人。

借着晨光,何月打量眼前这个“江先生”。从年龄来说,确实是当得起前掌门的关门弟子。只是何月看得出来这个人在害怕,身体不断的轻轻颤抖,但是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其实内心非常镇定,而且可以感觉到这个人非常的睿智……就是少了武者该有的气魄。

何月已经发现他们抓错人了。而且按照掌门的意思,派出了人数众多,只有一点点拳脚功夫的外门弟子,在外称呼掌门为大人,怕是这件事也不想太声张。只要明天掌门的大弟子看了之后发现抓错人,我们也没有暴露太多东西,这个人就自然而然的放了。于是他不多说别的,转身就走了。

可是事情出乎意料,这个江先生跑掉了,而且还有人来救他。不仅如此,首席大弟子还提早赶到忘川了,他又不小心透露了连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的消息,被迫要他们杀人灭口。

虽然在青城山派被指派过不少的任务,但真正需要取人性命的这还是第一次……大哥心眼多小诡计多,但其实不聪明,只会唯唯诺诺。三弟从小就很喜欢这种江湖恩怨仇杀的东西,听到有需要杀人灭口突然兴奋了起来。

最后,他们杀死了那个前来救“江先生”的那个年轻小伙子,那种鲜血四溅的场面让他久久不能从记忆中抹去。这么一个无辜、年轻的小伙子就那么死在他面前……

自从这次任务之后,感觉这世界的一切都不一样了。此后的二十多年,自己手沾上了不少血,积下了许多人命债。有时候闭上眼睛就能回忆起那些被害者的脸,他们家人无助恐慌的表情。这些被自己害得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人如今还在哪里诅咒我吧!

他并不想做这样的事情,也想过逃跑,离开青城山。可自己又能去哪里?又能做些什么?虽然这些年兄弟都渐渐疏离,母亲过世了,四弟是从小就没感情的。但究竟还是自己的家人啊!如果自己跑了,他们又会遭遇什么不测呢?

我并不无辜,但我也没有罪,我只是想活下去,想我的家人活下去罢了。

所以他恨。

恨这个残酷的世界。

恨无能的自己。

“我伤害了很多人,也救过别人。所以我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呢?”何月看向趴在自己胸口用小手抓着衣襟睡着的沈云谣,也不知道他听见没有,低声问道。

故事里很多人名地名都没有透露出来,也没有什么血腥暴力的场景描述,可以说是非常照顾小朋友了。

沈云谣闭着眼睛,仿佛在说梦话一般喃喃道:“叔叔和我们一起住吧,那我们就是你的新家人了……”

遍地颓垣败瓦,尘埃欲起。新月攀上屋墙,橘红浸染天际。这一片悲凉之中却让人感到些许温暖……

“傻瓜……”我又怎能再害人呢。

何月的手穿过沈云谣的头发,一下又一下的扫着他的背,哼唱着记忆中残缺的歌谣。

真是个幸福的小傻瓜。

希望你永远都能那么无忧无虑。

他轻轻的在沈云谣的小肉手上亲了一下。

章节目录 第94章 我当然没有忘记这个设定! 有那么一瞬间,何月觉得自己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那个家充满人气,欢声笑语,就好像父亲还在的时候一样。还有一个傻呆呆的小孙子……

不过,究竟是不可能实现的幻想。

这阴森森的屋子不时漏进来的冷风,让挂满屋子的纱幔在淡淡的火光下和自己的影子一起摇曳生姿,风情万种。

是的,火光。

外面有人拿上火把正在寻找着沈云谣,那样的火光照射进了这个屋子,反而让它显得更加诡异森然。何月动作非常轻的调整了下双腿,好随时作出应对,藏在袖子和腰带里的匕首短刀蠢蠢欲动。

“别别别,别进这屋子!你不久前才来这里吧?”一个人说道。

另一人疑惑道。“是的,半个月前才随家人到这渔米城来。嗯?为什么不要进去?”

“这个家的人啊,以前全家上下五口人突然就都暴死里边了,当家的那个最后是吊在大厅上死的。那眼睛凸出的都快掉下来了。”那人打了个寒颤。

另一个人也怕了,讲话开始哆嗦起来,“竟然……那是谁做的呀!那么大仇。”

“可不是,不知道和谁有仇的,到了现在也不知道是谁做的。你说这一个个死于非命的,不是闹鬼又能是什么。总之啊,邪乎的很。”

“那,还是走远点吧……”

在门口的几个仆人小声交谈,而后疾如闪电的跑开了。

虽然刚才何月的动作极其轻,又没有弄出一丝丝的声音,可还是惊动了在怀里睡觉的沈云谣。怀中人一下子就醒过来了。

其实沈云谣中午没睡好,毕竟他哥不在身边,小手抓不到人,只是饭气攻心又被吓厉害了,才浅浅的休息一会儿。现在外边偶尔有窸窸窣窣的人声脚步声,忽远忽近的火光,还有不熟悉之人的气息,都使得他睡不安稳,一点点一点点的动作都会把他弄醒来。

“叔叔,怎么啦?”沈云谣眼睛睁出一条小缝。何月摇摇头,示意让他继续睡觉休息。沈云谣觉得安心,又合上眼睛打算继续休息,嘴还在喃喃道,“明天我们一起去吃烧卖好不好,城里的烧卖可好吃了……”沈云谣喃喃自语,嘴角差点流出口水。何月觉得好玩,给他擦擦嘴角的口水,静静的看着他睡去。很久很久之后,他才闭目养神。

……

另一边急得全身都快冒火的沈家人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小儿子的一点点消息。

在屋里踱步的王江绵见王辰逸带着小离回来了,问他,“你弟弟呢?有消息了吗?”

王辰逸摇头,来转述沈木杰要他说的话:“先生打听到在彩溪镇有个长得很高很高的男人买了好多好多甜食走向渔米城这里,后面没有出现过了。还有舅舅说没有看到有人带着小孩子或者拖着大麻袋什么的乘船出城。都说肯定没跑远呢。阿娘你别担心了……”

这大概是个好消息吧,起码比什么都还不知道来得强。只要还没被带走,就还有机会找到。

但王江绵有个习惯,就是把事情先往最坏的地方想,在冷静的时候这样的思维处理事情起来会有很多手准备来规避风险。可是一旦这个人心烦意乱六神无主的时候,这些所有的坏的猜想就会全部压在身上,让自己感到窒息无力。

不会还没要赎金就撕票了吧……

王江绵忍不住那么想,但还是收起了一脸的疲态,对王辰逸笑道:“你也找了一晚上了。先去洗澡,然后去睡吧,明天说不定他就回来了。”

王辰逸还想说没关系我不累,但还是不想让阿娘多担心,就回答道:“好,阿娘你也早点休息。”

突然王江绵蹲下身抱住王辰逸,语带哽咽,难过道:“对不起,前面我不应该那么吼你的。阿娘错了。”边说边摸着他的头,后来越想越难过,偷偷的啜泣着。

王辰逸则亲亲王江绵的脸,安慰道:“阿娘别难过了。弟弟那么傻,傻人有傻福,肯定没事的。”

王江绵十分认真的想了想,居然觉得非常有道理。她笑道,“你怎么这么说你弟弟呢!”然后用力揉了两下他的脸给他烧水洗澡去了。

王辰逸洗过澡后吹熄蜡烛趴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毕竟床上少了个人。

没有弟弟我这怎么睡呀……

心中替弟弟着急,又睡不着。他只有一个办法——王辰逸决定跑去找沈云谣。他轻手轻脚的出房间门,可小离听到一点点动静,伸出舌头小跑过来,水汪汪的眼睛看着王辰逸。

王辰逸做个手势,让小离回去睡觉别跟着自己。

小离不解,以为是要和它玩,开心的尾巴直摇。

王辰逸回头看看主屋,烛灯还亮着。他不能惊动了王江绵,所以抱着小离送它回狗窝。

小离发现王辰逸并不是和他在玩,有点不开心,但还是乖乖的趴在狗窝睡觉。王辰逸看它乖乖回去睡觉了,长吁一口气,一边注意王江绵在屋里的动静一边悄默默的翻过篱笆出去了。

王辰逸手中没有火把,但借着月光倒也能把周围的情况看个大概。他又去了一次经常跟沈云谣一起玩的地方,确认真的找不到了,再跑去其他他可能去的地方。

他在路上遇到那些还在找沈云谣的仆人,把王辰逸认出来的都会很崩溃的说:“我的小少爷,这么晚了您就别在外面一个人蹦跶了。要是你也出事了,我们怎么办,小姐姑爷怎么办。”那些还没认出来的抓过来后,发现是小少爷也是那么劝他让他回去,有的甚至要带他回家,不过被王辰逸逃开了。

王辰逸这是偷跑出来的,就这样回去还不是找打。于是他察觉到有人走近就躲起来,等他们走远了再出来继续找。

不过这样找太没有效率了,去找他们找过的地方也没有什么意义。所以应该找他们没有去过的地方。这样大概只有……那个“鬼屋”了。大人都说不要接近那里,以前那个屋子死了很多人,而且死得很奇怪,平时不要靠近,更不要说晚上去了。

既然他们那么忌讳那个鬼屋,那么大概也不会去看了吧。王辰逸心里如此想,小脚迈开步伐就跑了过去。

这个“鬼屋”就位于江雪家西南方向脚程一刻钟的距离。王辰逸刚才的位置原本只需要一刻钟就可以到了,但他不太记得具体位置,愣是跑跑走走停停了半个时辰才走到。

他来到那个破屋的门口,里面鬼影幢幢,又听说过不少传闻,站在门边不敢进去,探出半个头往里边扫一眼。里面还是挺暗的,沈云谣他们又缩在一个小角落,王辰逸的视线正好被一个檀木椅挡住,没有看见他们。

看到里面没有人,王辰逸悻悻的把头收回来。可他还不死心,在屋子外边走走停停转转,想从破窗口看看里面的情况,无奈他还是不够高,踮起脚也只能看到窗子以上的画面。然后他蹲在墙边,奶声奶气地喊了一声:“弟弟……”完全忘记了自家弟弟是被人拐走的。

谁知道王辰逸蹲的地方正好和沈云谣他们就隔了一堵墙,一直在半梦半醒状态的沈云谣突然听到哥哥的声音,猛地睁开眼,开心的叫了出来:“哥哥!”

何月心一惊,“哥哥”?然后附在沈云谣耳边问他,“他就是‘阿离哥哥’?”

在王辰逸前面走到门口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根枯枝,惊起了何月的注意。他不动声色的透过那张檀木椅的间隙看向门口的人,看小脑袋的位置和面容应该是个小男孩儿,刚才的声音更是确定了这一点。如果真的是那位阿离,这次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呢!

但现实是残酷的,沈云谣摇头,一脸傻笑,贴着他耳朵说:“这个是我的哥哥,不是阿离哥哥。”说完就自己站起来,大声问:“哥哥你在哪里?”这个人也是完全忘记自己是被绑来的。

突然,王辰逸想起了什么,贴着墙小声问:“是不是有人绑架了你呀?那个人不在旁边吗?”

“哥哥你先进来说吧。这个叔叔在这里呢!”

王辰逸一惊!这语气不太像被绑架,好像是在开什么茶话会。他小心翼翼探头探脑之后迈进屋子里,整个身体都迈进去之后,突然就被沈云谣抱住了。“哥哥!我刚才都睡不着。”王辰逸感同身受的点头。

接着,沈云谣身后传来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让王辰逸警惕起来,小剑眉拧成一块,走前张开双手把弟弟护在身后。

“……你们哥俩儿感情不错。”何月想起了自己兄弟,有点感叹道。

“你是谁!绑走我弟弟要干什么!”十岁的王辰逸小脸还有点肉嘟嘟的感觉,虽然一脸生气的表情,可看上去还是十分可爱。

沈云谣走到王辰逸前面,让他放轻松些,然后指着何月说:“这个是何叔叔。他不是坏人呀!他还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呢!睡觉还怕我着凉了!”说罢他指了指自己身上披着的衣服。

这时候王辰逸才好好看了看自己弟弟,身上没有什么受伤的,看起来也很精神。没有想象中被人毒打或者被绳子五花大绑勒出一道道痕,心下放轻了点戒备。然后好好审视眼前这个何叔叔。

何月又听到脚步声,发觉刚刚对话的声音有点大了,对他们说:“进来聊聊天吧。”他一只手做出请的动作,语气也是非常客客气气的,但另一只手用力的把沈云谣抓了过来。……这就不太友好了。王辰逸不知道何月会对沈云谣做什么,为了弟弟的安全只好跟着进去了。就算再不服,自己也不是这个大人的对手。

何月让他们两个坐在刚刚的角落里,那里三面都有墙,自己坐在稍微靠外些,这个位置正好是他们要跑出去必须要经过的地方,这样就正好把他们都看住了。

不安的情绪还是萦绕在王辰逸心头,他紧紧握住沈云谣的手,整个身体贴得很近,墨色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何月。沈云谣感觉到哥哥的不安,小手轻轻回握,在他耳边说:“不怕的,叔叔不是坏人。”

何月苦笑——我还真不是什么好人。

何月解释道:“本来我是想借你弟弟几天,见到一个人之后就会带回去给你们的。”虽然大弟子肯定是希望知道这件事的人越少越好,但只要不让沈云谣露脸,他自有办法解决。

“叔叔为什么要找阿离哥哥呢?”沈云谣想起见到阿离的时候。那个人神采飞扬,举手投足间都尽显非凡气度,虽然脸上没有露出太多颜色,但一双桃花眼弯弯,似在替主人笑。这是他第一次看见那么好看的人。

何月眯眯眼,不打算回答他。“先不说这个,我问你们个问题。”他顿了顿,“你们觉得长生不死好吗?”

沈云谣想都不想就说:“当然好哇!像神仙一样,不会变老也不会死掉,那样我就可以吃好多好多的点心了!可以吃好长好长的一辈子!”贪吃鬼的想法就是那么单纯。

“要是有一天你都吃腻了呢?”

沈云谣露出不解的表情说:“糕点和糖葫芦那么好吃怎么会吃腻呢?”说完自己就笑了出来,何月看着他不自觉的也跟着笑了。

接着他看向王辰逸:“那你呢?天下那么多人都追求长生不死,你觉得怎么样呢?”

可能是因为这里太暗了,何月的眼睛黑的深不见底,看不见任何波澜。虽然他脸上是挂着一个笑脸,但王辰逸总觉得这眼神好像在向谁求救一般,非常悲伤。

“大概……会难过吧。”王辰逸想了很久才回答,说完又握紧了沈云谣的手,“我的朋友贾灵他们总有一天会老去死掉,爹爹阿娘也会,弟弟也是……只是想想剩下我一个人还在活着,我就觉得很难过。”

“可你也会认识很多新的朋友啊?这不好吗?”

“可我的家人不会回来了。”说罢贴向沈云谣的身体离得更近了。

章节目录 第95章 生辰和死忌 “是啊……”何月轻叹。

所以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长生不死呢?是财富荣耀还是社稷江山?身边熟悉的人一次又一次的离开自己,尘世的烦恼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经历。当最后那个人看尽人世百态,对世界不再有眷恋,那么他又该如何自处?

年近六十的何月在默默伤情的时候,沈云谣小嘴嘟囔了句哥哥,然后就瞬间睡熟了……现下是二更,沈云谣也算是折腾了一天,现在王辰逸又在身边,小眼睛眨了眨就睁不开了。王辰逸看了一眼弟弟,看着他安然无恙放下心来,眼皮也打架了一阵子就睡了。

朦胧月色下,知了的鸣叫由远至近又从近到远,仿佛在接力跑。风也开始轻柔起来,吹过树梢、抚过眉梢、穿过竹林、掠过江面。渔米城中望月阁最出名的歌女红绫唱着轻快悠长的曲,美妙的歌声回荡在安静的城里,最后乘着风慢慢地幽幽地飘向远方。一派岁月静好的模样。

是吧,该来的还是会来的。我的任务很快就结束了。

不知不觉间何月也睡着了……

……

第二天早上,公鸡才打鸣。王江绵去叫王辰逸起来吃早点,打开门发现自己大儿子不在床上,王江绵左右看一眼房间哪里都没有他的身影……忽然心悸,随后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小离看见主人倒在地上不动了,一开始还以为又在玩什么,跑去摇摇尾巴舔了舔她的脸,一会儿后王江绵还是在地上没有动,于是小离在屋子门口一直大声的叫。

老人家睡眠浅,刘奶奶听到不停的狗叫就醒了。刘奶奶家的狗大黄和小离关系好,听到它的叫,大黄跑到刘奶奶房间扯着她衣角,想要她跟着它走。刘奶奶感觉不妙,难道又发生了什么?穿好衣服急急忙忙跑过去了。

刚到他们家院子外边就撞见了刚刚回来的沈木杰。

“大娘这么早怎么过来了?”沈木杰一晚没睡,眼上挂了一圈黑。一晚上都没有收获,心情很低落。

“你们家小离一大早就在叫,叫的可急了,不知道家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我就过来看看有什么能帮忙的不。”

说完,两个人都进去了。循着小离的叫声,最后发现倒在地上的王江绵。沈木杰的心揪了起来,连忙上去探了下呼吸。

发现还有呼吸之后沈木杰松了口气,对刘奶奶说:“别担心,绵绵只是晕过去了。”

随后把她抱到床上,把窗户都打开通风,两个人细心照看着。过了一会儿,王江绵慢慢恢复知觉了。

刚醒来还有点恍惚,慢慢的想起自己两个儿子都不见了,心头有千百种复杂的情绪交杂在一起,无助的、悲伤的、自责的……最后难过的哭了出来。

沈木杰看她突然就哭了,安慰道:“怎么了……怎么就哭了?”手轻轻的在王江绵的的背上来回扫,“王星朗呢?这么早就去找江晚眠了?”因为她倒在两个孩子的房间,但孩子却哪里都找不到。

这么一问,王江绵哭的更厉害了,“他也不见了!”

站在一旁的刘奶奶也一阵窒息,“这算是什么事儿啊!怎么好端端的就都不见了呢?要是想要钱的又不给个信儿!”刘奶奶知道他们一家子从来都么已有招惹过什么人,如果是人贩子也不太可能跑到人家屋子里拐人,最可能的就是知道王家有钱。可是又没有说要多少钱赎回人来,让人干着急。

“绵绵,别担心了。他肯定是去找弟弟了。”

沈木杰想起了还有一个消息,对王江绵说:“对了,阿羚昨天回来了。他听到消息让守城人看紧些长得高大的男人。现在还没有消息,那个人肯定还在渔米城和彩溪镇之间,肯定能找到的。”

王羚昨天晚上才从清河采购回来,一下船就听到自己的小外甥不见了。被吓得不轻,随后冷静下来询问情况。接着让官府帮忙把守城门,命工人们看紧渡口。自己一家一家的敲门去问有没有人见过沈云谣,已经找了一晚上了,不少人家都被半夜敲门气得不行。

王羚家在渔米城还是小有名气的,而王家长女的两个儿子可爱又贪吃,很多人都认识,既然都说没看到那么可能就是躲在城里的什么地方,再不然就是郊外。

虽然非常不愿意这么想,但让沈木杰最担心的是,如果那个人既不是要钱也不是人贩子,是个杀人鬼的话……

沈木杰又劝慰了几句,让她好好休息,拜托刘奶奶照顾一下。自己洗个脸,吃几个包子就继续出去找儿子了。

与此同时这边的何月也起来了,他把还在熟睡的两个人叫醒。叫醒他们的时候沈云谣还在迷迷糊糊的说着梦话。

沈云谣抱着王辰逸的手臂,脸埋到他的肩上,然后奶奶地说:“唔……我还想睡。”

“起来吃早饭了。”何月无奈笑道。

不出所料,听到这句话沈云谣马上精神了起来。“今天吃什么呀?我想吃叉烧包!”沈云谣举起手提出了要求,水汪汪的眼睛瞪得老大。在旁边的王辰逸不禁觉得自己弟弟是自愿跟着别人走了就是因为一个字——吃!

“没有了,只有这个。”何月拿出了之前沈云谣非常嫌弃的大饼,因为之前在彩溪镇买的那些都吃完了,现在去买肯定是不现实的,毕竟人家都派出那么多的人来找了,封城肯定是没跑了。现在要等到大师兄派人过来接应才行……如果能等到那个时候的话。

沈云谣吃了一口,鼓起腮帮子,两条眉毛都拧到一起了,脸上就写着“我要吃好吃的!”这几个字。

看见弟弟这副模样,王辰逸突然想起了什么。他从袖子里拿出了一条手帕,里面小心翼翼的包着一块红豆糕,然后说:“弟弟你看这是什么!”沈云谣看了一下,眼睛像一头饿狼一样。

沈云谣有点不确定是不是给他的,于是没有底气的问:“哥哥……这是给我的嘛?”王辰逸眯眯眼,笑着点头,:“是给你留的,昨天在贾灵家里带出来的。但是昨天回家后没看到你。”

不过沈云谣没有接话,吧唧一下亲在王辰逸脸上,然后虔诚的接过那块充满了兄长爱的红豆糕!表情十分幸福的吃了起来!

何月突然站起来说:“我出去外面方便一下,你们乖乖在这里等着。”然后动作轻轻小心翼翼的出门去了。

就在出门之后,王辰逸小声问沈云谣,何月为什么要抓他?

沈云谣舔舔嘴唇,也小声的回答道:“何叔叔说要找阿离哥哥。我也不知道要找阿离哥哥干什么。”

“阿离哥哥?”王辰逸脑子浮现出一个长得极好看的人,一轮剑舞宛如游龙又翩然若蝶。

“恩。叔叔说找他有事情,但没有告诉我。”

王辰逸看现在是逃跑的好机会,抓住沈云谣的说对他说:“我们现在就走吧!阿娘他们肯定着急的快疯了。”他想起自己也是偷跑出来的,现在阿娘肯定抓狂了。

王辰逸是有逃跑路线的,昨天晚上在屋子外边转过一圈,他发现后院有个狗洞。现在悄默默的从大厅走到后院,再从狗洞逃跑的话,兜兜绕绕就能跑到江雪的竹舍,那时候可以说是安全了。

不过始料未及的是,沈云谣拒绝了!

“叔叔让我们在这里等他呢。”沈云谣没好气的说,像是在责备不听话的孩子。

??我弟弟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听话了?

哥哥非常很生气,一只手捏他的脸说:“你知道阿娘和爹爹现在为了找你派了多少人吗?你还要待在那个坏人身边?恩?”

沈云谣气鼓鼓的说:“叔叔不是坏人!他给我买了好多好吃的,我喜欢他。我正准备带他回家,请他吃饭呢!”

完了……我弟弟大概是傻了。

里面僵持了好一会儿,两个人都不理对方,一时间空气都安静下来。但太过安静了……

“叔叔怎么还没回来呀?”沈云谣的眼珠子往门口看了看。王辰逸也觉得可能发生了什么,他走到门口看了看情况。沈云谣还想拦住他不给他去的,但动作慢了点,没抓住王辰逸的手。

王辰逸看到的是一具背靠在门外不远树上的尸体,尸体胸口的心脏位置被竹子贯穿了,血还一直从这个致命的伤口流出来。而这具尸体正是刚才出去解手的何月!

小孩子还是第一次看到这种场景,心中难免会感到害怕,而王辰逸吓得腿一直发抖,全身动都动不了。

沈云谣看哥哥傻呆呆的站在门口那么久,一动也不动的,可能真的出什么事情了。他也起身来,问王辰逸:“哥哥发生了什么事情么?”,说完就走去门口。

听到沈云谣的声音王辰逸还没马上回过神来,等沈云谣快到门口的时候他猛地回过头说:“别过来!”

可是太迟了,沈云谣已经站到他身后了。放眼望去就看到了刚才的画面,他呆了一秒脑子在问那个靠在树上的那个人是谁,紧接着找到答案的沈云谣整个人都惊得无法思考了。

……

让时间回到稍早一点。

何月站在一棵树下,也没有脱裤子开始方便,就是这么站着。他抬头,看到的是光,是太阳透过枝叶缝隙送来的晨光。这也是最后的光。

在昨天晚上遇到王辰逸的时候,何月就发现他背后跟着一个人,那个人躲在树后,但踩到树叶的声音还是暴露了他,那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忘川人。那时候何月大概知道自己也该停下了,一直染上他人鲜血的日子该停下了。

而今天一大早,就一直有个人在屋子附近徘徊。有个客人等不及了,所以他说出来方便,只是一个借口。出来迎接他的结局。

他闭上眼,等待一个最适合他的终结。

江雪昨晚认出了这个人,当年参与绑架他的人。

那段过去就是梦魇,每夜都缠绕着他,无数个夜晚为此惊醒。而现在终于有一个机会报仇了。如果失败也不过一死,究竟是活的够久了……

江雪后半夜砍下一节竹子,再将其削尖,就好像那一天埋在地里的竹刺一般。

看到何月出来,江雪忙躲起来。

过了一小会儿,发现他什么动作都没有。江雪觉得现在可能是个好机会,握紧手中的竹刺,小心翼翼静悄悄的靠近。随时给予最致命的一击。

啪!地上树枝断裂的声音。

“动作太大了……”何月心想。他借此想要还清和江雪之间的债,也能解脱自己被人摆布的一生。没想到一心求死倒也没有意料中的痛快,等待死亡的时刻竟是这么折磨……大概这也是一种惩罚吧

江雪发现自己踩断树枝发出了声音,心想不妙,可能要被发现了。心一横,目露寒光,瞬间跑了起来。然后双手用力,竹刺顺利准确地刺穿了何月的心脏。

但一切都太顺利了,顺利的让人怀疑。

何月被刺中后竭力压低音量的嗯了一声,缓缓转过身与江雪四目相对。

“是我们对不起你……”何月有些累了,缓缓坐下来,后脑抵在树上,不管那一直流血的伤口,“这些年我也不时想起你,如果那时候没有遇到你是不是一切会都不一样。”

“可是已经过去的事情改变不了。”江雪冷冷的说。

“咳咳!”血还是不停流着,开始染红地面,“是啊。我一直想替三弟对你说一句对不起。现在就替他还了吧……虽然还不了你一个学生,但我还是希望,妄想你会原谅我们。真的真的真的对不起。”何月的眼神尽是哀求之意。

江雪无言的看着他。

接下来何月自言自语般喃喃道:“希望那个小孩儿看见我这个样子不要哭鼻子咯。”

“你说……他会不会喜欢我这样的老头儿呢?有个孙子真好啊。”

何月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睛用力的往上看去,他第一次发现晨光是那么有杀伤力的东西。接着他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啊!我想起来了,今天是我父亲的死忌……”

还有“也是我的生辰。”这句没有说出口的话。

最后何月慢慢闭上眼睛,再也睁不开了。最后这个表情大约是笑着的吧。

江雪临走前替他把头发工工整整的束起,理了理刚才他靠向树时蹭得有些乱的衣服。

过了一阵之后江雪把在屋里的两个受惊的孩子送回去了。

……

“师兄……那个人死了。那么跟江离有关的那个小孩儿要不要抓回来?”

“不必了,那东西大概就是随手赠的。我不认为他会在一个地方常住,说不定这东西就是用来迷惑我们的。”

“有线报说在云梦一带有发现他的踪迹。”

“这次我也一起去。”

“是!”

章节目录 第96章 回忆篇(小鹿乱撞) 自从目睹了何月的死状之后,沈云谣情绪一直很低落。吃不下饭,不愿意说话,不肯去上课,贾灵他们过来约他出去也躲在房子里。只觉做什么都没意思。

王江绵看自己儿子这样心里着急,打过骂过劝过都没有用。看着小儿子一天一天消沉下去,身体也一天天消瘦下去,王江绵的心里也很难受。

这是沈云谣第一次直面生死。倒不是就此看破红尘看淡生死那么高境界。

只是沈云谣里觉得何月于自己像是爷爷那样的存在,对自己温柔体贴,什么要求都会满足。虽然认识还不到一天,虽然一见面对待自己的方式非常粗暴,但是沈云谣打从心底的觉得他不是坏人,他心里有很多话想对别人说。

每次想到这里,他就觉得很难过,非常难过……

时间可以淡化一切,这种感伤过了一年多也就慢慢的淡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眨眼间沈家两兄弟已经十九岁,再过半年就该举行弱冠礼了。不过因为王辰逸“被大了一岁”,所以在去年已经“二十岁”举行过弱冠礼了。

这些年沈云谣基本都在家里看书,帮王江绵补补衣服,做饭时打个下手。王江绵也四十岁了,身体倒是不错,就是眼睛有时候看不清,给针穿线的时候会看不准,不好穿进去。沈云谣在家也没什么事情做,就给阿娘多帮帮忙。一来二去就学会了绣一些简单的花纹,比如绣一朵小花一只头大身小的小离什么的。可以说是非常的贤惠了!

而王辰逸就给沈木杰帮忙种地。与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身形瘦弱的沈云谣不同,王辰逸长得高大壮实,穿着衣服看上去和沈云谣差不多,但脱下来就是一身让人羡慕的腱子肉,上面没有一点点多余的赘肉。这让身体直的跟块木板一样的沈云谣羡慕的流口水,每天晚上睡觉都忍不住摸一把,希望自己的身体也能变成这样!

是的!十九岁,不管外貌和心理变化了多少,这两个人还是要睡在一起才能睡得着。

一天中午,王辰逸和沈木杰在田里松完土回来吃饭,中间王江绵说:“我前面多做了点酿豆腐,沈晚眠你等下吃完了给你刘奶奶送去。还有把这鱼汤盛一碗去。”

沈云谣把嘴里的饭菜都咽下去后回答:“恩,好。”

“最近刘大娘身体不大好,多看顾些。你们这两个人小时候受了人家多少照顾。”片刻后,王江绵叹了口气,摇头道,“也不知道她那儿子整体在外边做些什么,家里的老阿娘都这么个年纪了,也不回次家看看。”

王辰逸突然说:“弟弟,今天天气那么好,要不我们去放风筝吧。”今天松完土之后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好做,自己也很久没和弟弟玩了,决定给自己放放假,和他一起好好休息下。

沈云谣还是咽下饭菜后回答,“恩,好。”

吃过饭之后,王辰逸和沈云谣给刘奶奶送东西去。老人家看到他们两个来了就笑得特别乐呵,牙齿都掉的差不多的嘴都合不上了。三个人聊了好一阵,把刘奶奶逗开心之后才走了。

“我回房间拿风筝去。”王辰逸说完就跑回去了。

沈云谣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今天天气确实不错。”太阳照的人心里暖洋洋的,几朵白云懒洋洋的漂浮着,还有不时送来的清风。“这天气倒是蛮适合放风筝的。”

不一会儿,王辰逸就拿着一个涂得金黄色,看着外形大概是只鸟,尾部垂着几条长长穗子的风筝。这个风筝是小时候他们两个一起做的,现在好保存的很好,就是这个大概是只鸟的外形……

“噗……”当时还美其名说是只凤凰呢。沈云谣看着忍不住笑了出来——太丑了!

“什么事情那么好笑呢?”看着很久都不笑的沈云谣突然笑了,王辰逸嘴角噙起了浅浅的笑意。

沈云谣走到他身边,莞尔道:“没什么,带上我们的‘凤凰’走吧。”

他们来到一个开阔的地带放风筝了。

王辰逸在前面跑的飞快,手里拽着长线,长线的尽头一只风筝高高的在空中上上下下地飞着。放飞了风筝之后,沈云谣跑到王辰逸身边,接着跟着他一起跑。

“现在风有点大啊。”沈云谣看见王辰逸手中的线被绷得很紧。

王辰逸笑道:“没关系,看我……”

这话还没说完,他们的“凤凰”就脱离了他们的掌控,乘着风自顾自的飞走了……

看着飞走的风筝,王辰逸尴尬道:“线断了。肯定是太久没玩的关系!”

“看来我们的凤凰飞找它的梧桐树休息去了。”沈云谣仰头看着风筝飞走掉落的地方,笑道。

“我看是掉在这附近的。”“你去那边看看。”“好。你小心点啊,那边石头很多。”“我哪有哥哥想的那么娇气……”沈家两兄弟在树林里找起风筝来了。

这里绿树成荫杂草丛生,到处都能听到虫鸣和雏鸟的叫唤。空气清新,呼吸间还能闻到琼花淡淡的清香。有条一个成人身高那么宽的小溪潺潺地流着,发出清亮悦耳的声音。阳光穿过叶缝进来,照的溪水亮晶晶的。这里应该是很久都没有什么人过,杂草肆意生长,快有一人膝盖那么高,没有经常被人踩踏而形成的路。

但这里应该是曾经有人住过的。在溪边有一口井,井里面还有水,不过肯定已经荒废了非常久了,井身被青苔爬满,只有走近了才能隐隐约约判断的出这是用小溪里鹅卵石垒成的井。

这里曾经的主人应该是非常喜欢琼花,在小溪的两边都有种植。而且排列的非常整齐,两边的琼花树工工整整的对齐,琼花的颜色均是从白、粉、蓝、白的循环种植。每一边大约种了十二三棵。不过这里却没有看到废弃的房子……

明明就离家里不远,却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如同步入幻境一般。

沈云谣被这里的景色迷住了,忍不住到处观赏,完全忘记了要找风筝的事情。

“咦?”这棵树不是琼花,是木绣球。今年琼花开的早,木绣球也是。木绣球的开满之后,树上就像挂着一个个雪球,相当可爱。如果有粉色的木绣球那就很像站在高楼上的姑娘家抛的绣球了。沈云谣非常喜欢这种花,因为它基本闻不到香味,小花紧紧的开在一起非常可爱。

“沈晚眠!你到底有没有在找啊!”在小溪对面的王辰逸发现了正在偷懒的沈弟弟。

被那么一喊,沈云谣才回过神来。忙说抱歉,然后抬头一看,发现要找的风筝就在这开满了木绣球的树上。

“哥哥,哥哥,风筝在这里呢!”

王辰逸大喜,“哪呢!”然后跑去沈云谣那里。跑了没几步,王辰逸突然眼睛瞪得老大,整个身体向后倒了下去,好像还有什么东西了从他脚底下飞了出去。

沈云谣忍不住笑了出来:“哈哈哈哈!你干什么呢?”

“好像……鞋子坏了。”说完王辰逸自己也笑了,然后他从地上跳起来,踢掉另一只鞋又准备跑去沈云谣那里。

沈云谣开口说道:“哥哥你就在那里别动,这里碎石很多,别光着脚走,我去你那里。”

“没事的,小时候不也经常光着脚么?”王辰逸不听,继续跑自己的。

然后沈云谣大吼:“让你别动!”这一吼真的吼住了王辰逸,发现自己刚才声音太大的沈云谣放缓了语气,一边走一边说,“那是在家里,在外边我可没见你光过脚丫子。”

“坐下!”沈云谣命令道,王辰逸听话的像只大狗狗。“要是脚被划伤了阿娘肯定又要唠唠叨叨了。”

“那怎么办啊?我又没有别的鞋子了。”

沈云谣把他刚刚踢到的鞋子捡回来,扔到王辰逸脚边。然后也坐下来,自顾自的弄着手里的草。

“这里的草很多,而且长得很结实,我给你做一只,不过可能不太合脚。先穿着回去再买一双新的。”沈云谣低头开始拔草把弄着。

王辰逸讪讪地笑了,“嘿嘿,你什么时候学会编草鞋的啊?”

“就昨天。粗浅的学了些。”沈云谣笑的露出两排小白牙,“先生教的学以致用。”

这边沈云谣一直专心致志的编草鞋,王辰逸无所事事的无聊。然后突然想到了什么,摘了身边的一些小花也做起了小玩意儿。

沈云谣听到他摘花时弄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但还是低着头忙着自己手里的,问他在做什么。“没有,弟弟送我只草鞋。我也送弟弟点东西。”

“送的什么?”沈云谣有些好奇,抬头看他。

但是在他抬头的瞬间,王辰逸就转过身不给他看。“秘密!”“哼,鬼灵精。”“嘿嘿!”

在沈云谣还差点就弄好的时候,王辰逸就先完成了自己的小礼物。他把这些红红黄黄的小野花编成花环轻悄悄的戴在沈云谣头上,“鲜花赠美人。小姑娘嫁给我可好?”

“小姑娘”是因为沈云谣长得像他阿娘,外形也是所有同窗中最为瘦弱的。于是他的同窗学友们一致给他起的外号。但沈云谣本人非常不喜欢这个称呼!

不过这次沈云谣并没有炸毛,反而笑着问:“小哥儿这是跟贾灵学的小花招吧?”贾灵家里有钱,长得也不错,平日就喜欢撩小女生。而且当年贾灵他爹贾员外是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贾灵很多讨小姑娘欢心的招数都是跟他爹学的。而且自家的哥哥,沈云谣自己最清楚,王辰逸这个人看着聪明待人也细心体贴,但其实木讷的很,对情情爱爱的事情一点都不行,这些小套路肯定是跟别人学的。

“嗯哼!先生教的学以致用嘛!”学习非常认真的王辰逸十分骄傲地说,然后把花环小心翼翼地扶正。沈云谣笑着不再理他,专心的继续编草鞋去。

又过了一会儿后,沈云谣也把草鞋做出来了。“来,你试试看怎么样。”

“哎……还挺结实的,不过有点大了。”王辰逸穿着鞋子跳了几下。这鞋子大了一个号,有点松。

沈云谣不意外,“那也没办法啊,毕竟是第一次做的鞋子。也不会量尺码,就这样凑合着穿吧。回家后扔了再买一双新的。”

听完沈云谣说的,王辰逸蹲下去十分爱惜地摸了摸这只鞋子然后说:“那可不行。这是我宝贝弟弟第一次做的鞋子,我得好好珍藏起来!”

“拿了风筝就赶紧回家吧。”“好!”

沈云谣踩着小溪上的大石头过去的,王辰逸则是一跃而过。毕竟脚和裤脚湿了走路不舒服。“在哪棵树呢?”“这一棵,木绣球的。”“哦哦!我看到了。”

王辰逸说完就踢掉鞋子准备上树,结果被沈云谣拉住了。“让我试试,我好久没上过树了。”沈云谣把头上的花环还给王辰逸,顺便帮他戴上,然后脱掉鞋子抱住树干,准备开始爬上去。

这棵树大概就四人高,虽然沈云谣已经很久没有爬过树了,但现在上树还是相当的轻松,四五下就上去了。

“你小心点。”王辰逸看沈云谣站在枝干上有点抖,心里偷偷的给他捏了把汗。

沈云谣在树上扭了扭屁股,就很调皮,只差在树上跳舞了,“不怕不怕!稳着呢。”

王辰逸看的哭笑不得,“你再这么玩我就上去把你抓下来了啊!”

沈云谣嘿嘿的笑了。那只风筝就在头上的枝干上,他踮起脚双手抓住上边的枝干,然后手脚一起使劲,直接翻身上去。一套动作干净利落行云流水。接着沈云谣抱着枝干往前爬,伸手抓回风筝,往地上一放。“哥哥接住!”

风筝轻飘飘的落下,王辰逸很轻松就接住了。“你快下来吧。回家吃饭了!”

“好!”

虽然他嘴上说着好,但是非常调皮的双手抓着树干,让自己吊挂在树上,白白的小脚趾不安分乱动,笑的眼睛都弯成一道桥了。

自从何月之死后,王辰逸再也没看到弟弟那么开心了。

头戴花环的王辰逸直勾勾的盯着沈云谣,突然他的心漏了一拍,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悄悄蔓延。但他没有在意,为了沈云谣安全着想,说着让他赶紧下来。

沈云谣还是嘴上说着好,其实一点想下来的意思都没有。两只手因为向上举着,袖子滑落下来,露出两只又细又白的手臂,手臂上的肌肉绷的很紧展现出非常优美的线条。然后两只手用力,把自己往前荡了出去,这人竟在树上玩荡秋千。

王辰逸不再叫他下来了,反正这个弟弟一点都不听自己的话,还是担忧他掉下来:“你小心点啊!别摔下来了。”

“好!”

沈云谣打算是再荡几下就下去了,但是他突然手一滑整个人都掉下去了。不过幸运的是,沈云谣的反应很快,两条腿勾住了下面的枝干,没有再摔下去了。

在下面的王辰逸吓出一身冷汗。忙说:“你别动了,我上去救你下来。”

“不用,我现在就下去啦!”沈云谣心里一点都不慌,两条腿松开,脚一蹬树干,整个人扎进小溪去了,溅起不小的水花。

因为那个位置不高,跳下去没有任何问题,王辰逸才长吁一气,安心了些。

沈云谣在水里一只手撑着身体坐在上面,另一只手把扎马尾的布条扯掉,仰头大笑。然后他随手一拨把额前的刘海都背到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一张俊秀的脸孔完美展露出来。刚才流了不少汗,扎进水里后算是洗了次澡,非常舒服的叹了口气。

前面在树上玩的太尽兴,但也非常消耗体力,现在沈云谣的脸颊粉粉的,一口一口的喘着大气,胸口随着呼吸大幅度起伏。白衣浸过水后变得半透明,紧紧贴着白里泛着点粉的身体,隐隐显出纤细的腰肢和修长的白腿。头发也是湿漉漉的,水珠顺着脸颊滑落。看上去非常诱人……

小溪里没有鱼,偶有落下的树叶和花瓣漂在上面,沈云谣伸手掬了一瓢水打在脸上,然后又掬了一瓢水喝了起来,非常清甜,心满意足的笑了。一阵暖风吹来,他舒服地眯着眼看抬头望天。他发现天上有一束木绣球轻飘飘的落下,沈云谣举起手就抓住了。他一手拿着花,另一只手朝着王辰逸挥手,大声的说:“哥哥!”

沈云谣长长的睫毛上顶着几颗小水珠,琥珀色眼睛笑的弯成月牙,就像小鹿一样明眸若水。午后被太阳晒过的小溪泛起浅薄的水雾氤氲伴着粼粼波光,迷得王辰逸看不真切,今天的沈云谣似乎特别可爱特别好看……

砰……

砰……

砰!

章节目录 第97章 回忆篇 王辰逸觉得心跳快的不正常,心脏比以前任何一刻都跳动的强而有力,这种鼓动似乎脱离了自己的控制。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感觉从心底慢慢溢出,渗进身体每一条血管,填满每一个器官,最后占据全身。这是书上说的“小鹿乱撞”吗?……似乎这只小鹿就是沈云谣。

清香的琼花,脚边摇摆着的小野花,头上的小花环,清澈的溪流,满眼的苍绿此时此刻都闪闪发光变得耀眼。但这一切只是为了照亮眼前的、心上的这个人。

有时候就是那么一瞬间,大概是风吹过的一瞬间,大概是溪水淌过的一瞬间,又或者是那个人用力呼唤自己的一瞬间,这辈子的所有情意都被那么一个人收敛。自此一眼岁月都无穷……

王辰逸觉得一股热流在体内乱窜,弄得他浑身燥热,不自觉的咽了口水。他强忍住这些异样却已经明了的心思——我真的是疯了!那可是我弟弟啊!!

接着他大踏步的走向沈云谣。王辰逸的目光灼热,眸里似乎藏着一把火,沈云谣被这火热的目光烧的不自在。

是我的错觉吗!?我哥哥突然变得好奇怪!

王辰逸走入水中把风筝递给沈云谣后蹲下,一只手放到沈云谣腿弯,另一只手有意无意的扫过他的肩胛骨最后收于腋下,一用力就把整个人横抱了起来。

沈云谣被这么抱着有点不好意思,原本脸上的红晕褪去,现在又染上了一抹绯红,“哥哥怎么突然……”

“回家了。”这句话说得语速极快,怕被沈云谣看出什么异样。

王辰逸现在竭力的把注意力转移走。怀里的这个人湿哒哒的有点冷,却把自己撩的火热,弄得不敢把目光多停留一秒在沈云谣身上。可怀中人柔软湿滑的触感在脑中又挥之不去,下面的某物隐隐有抬头之势。王辰逸头皮发麻,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要疯魔了!

我大概是个变态吧。

沈云谣觉得王辰逸和平时有些不同,但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同。习惯被照顾的他没有深想,一只手把王辰逸头上的花环拿下来自己把玩,寻摸着怎么编成的。王辰逸大步流星,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回到家了。

回去之后沈云谣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王辰逸则去井边打了好几桶凉水给自己冲澡冷静下自己。刚从澡房出来的沈云谣对着王辰逸露出两排小白牙嘿嘿一笑,“哥哥怎么洗凉水,不冷么?”,衣服也没穿戴整齐就出来了,稍稍敞开的衣襟露出泡过澡后胸口有些泛红的白皙肌肤和深陷的锁骨。

刚才冲凉水时一直用“刚才弟弟在树上我非常担心他所以我的心才会跳的那么厉害!”、“那只是错觉罢了!”来说服自己的王辰逸看到刚出浴的沈云谣,内心的躁动又开始翻腾不息。

我一定是不正常了!

接下来是让王辰逸更加邪火烧心的事——睡觉!

往前的十九年是没有这般心思的,怎么躺怎么搂都没在意,内心毫无波澜!可现在沈云谣一靠近到王辰逸,后者就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搔自己,弄得全身发麻心痒痒的。两个人刚一躺下,王辰逸就觉得有一股热流在身体乱窜。

沈云谣才躺下就睡着了,小手乱摸,直到两只手搂住王辰逸的手臂才安分下来。吧唧吧唧着嘴,然后嘻嘻嘻地傻笑起来,而后身体缩成一团,估计是梦到什么好吃的又想着藏起来吧。长长的睫毛乖巧低垂着,柔软的乌发覆在脖颈处,侧颜的轮廓像是被温柔的流水打磨出来的。长得就很让人喜欢。

这一晚,沈云谣是睡得安稳了,但苦了旁边的那个人。王辰逸这一宿都没睡着,小头精神了很久很久,逼迫得他一直思考人生,对上天忏悔。半夜的时候觉得口干舌燥,想起来喝水,但被沈云谣抱紧了手臂又不忍吵醒他,就这样非常艰难的度过了漫长一夜。

第二天一脸憔悴的王辰逸非常严肃的对弟弟提议道:“弟弟,我们分床睡吧。”沈云谣歪头想了想自己也要二十岁了往后总是在一起睡觉可不行,便爽快地说了声好。王辰逸没有觉得很开心,反而有点莫名心塞。接着两个人把并在一起的床移开,调整了一下衣柜书桌的位置,将两张床放在房间的两头。

弄完这些后,就听到王江绵嗒嗒嗒的脚步声。

“大早上的,你们想拆家了吗?”被面前搬床的声音带过来的王江绵面露不悦,走进屋里之后发现整个房间都变了。“你两个怎么把床拆了啊。不一起睡了?”

王辰逸疯狂摇头。

看了一眼两个人,王江绵也懒得去想他们又在作什么妖。“今天是国师祭,你们等下穿好衣服吃完早点就去国师庙了啊。我跟你爹先走了。”

目送完沈木杰两夫妻,两个人也快手快脚的做准备去国师庙了。

……

要说渔米城最大的节日除去春节那便是国师祭了。而大夏国之中,最让人津津乐道,妇孺皆知的人物那便是大夏的国师——秋水国师。秋水国师的威名不仅在大夏中流芳百世,更是让外邦闻风丧胆。

秋水国师曾经辅佐过五朝温家皇帝,在最初秋水国师上任时正值战乱年代。内有地主豪强想发起叛乱,外有强敌环视入侵,是时更有饥荒旱灾,时局动荡不安人心惶惶。

国师上位之后,推行改革明面上给地主豪强多多益处实则一点一点的打压下去。而后亲自掌兵抗敌,守城冲锋奇袭,靠着他的谋略,不尝一败的打回一座又一座城池,逼得外邦强敌节节败退。开仓救济设计水利工程改良耕作农具,把饥荒和旱灾的问题也渐渐解决。传闻这位秋水国师还懂得药草医术,占星卜天命,曾卜言“天佑温夏,国祚绵长”。简直无所不能!

而在五十多年前传来国师仙逝的消息。如此算来,那位国师竟已护着大夏有二百多载。但人会这么长寿么?

章节目录 第98章 回忆篇 关于秋水国师的传闻有很多。

其中坊间传闻其实秋水国师已经换代了很多次,只是初代国师的徒子徒孙们顶着一样的封号继续庇护大夏。而五十多年前最后一代秋水国师还未来得及将一身本领传给徒弟就不幸离世了。

还有传闻秋水国师其实是大夏的第二任皇帝请来的上神,当时皇帝祈愿上神来庇佑大夏甚至不惜折寿。最后上神被其诚心感动,于是下凡而来。

另一边又有说其实秋水国师不是一个人,是一个组织,大家一起为皇帝出谋划策,到最后皇帝发现组织里有人心怀不轨,打算谋朝篡位,于是废除了这个组织,并且对外宣布“秋水国师仙逝”。

还有其他更荒谬的传闻,也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因为大家都认同第一种说法。但不论如何,秋水国师就是大夏的救命稻草,只要生在这里就无不受其恩惠。对于渔米城的百姓就更是如此。

早在百多年前,渔米城还只是个小小村落,每至夏天屡屡洪水大发,弄得这里的人都没办法好好生存,每天担惊受怕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最后就是秋水国师出面解决的。受其恩惠,才渐渐的发展起来。所以这里的人不信观音不信佛,只拜国师。而“国师祭”则是秋水国师仙逝后,为了纪念他才开始有的。

“国师祭”当天,大部分的人都不做生意,并且都来国师庙祭拜,就算是乞丐也不例外。而满十五岁的人都要在拜完之后喝上一小碗清酒。这酒很清甜,酒味很淡,喝完之后唇齿留香浑身暖暖的,而且不容易喝醉。这些清酒是用糯米酿的,方法很特殊,当时秋水国师喝过之后大赞此酒只应天上有。国师祭上用的清酒都是上一年国师祭时酿的,寓意岁岁流长饮水思源。

沈云谣最喜欢国师祭,虽然他不喜欢喝酒,但国师祭上的清酒却不推拒,十五岁那年喝过之后就迷恋上了。而且这种酒不外卖,只能在这一天这个地方喝到,挠的他心痒痒每天都想喝。所以沈云谣每年都非常盼望今天。

王辰逸两人来到国师庙外,看到这里排起了长长的队伍,里面有不少熟悉的面孔。基本上所有人都穿的光鲜亮丽,女子均是简单素雅又不失大体的打扮。平日有些不注重仪容的男子也规规矩矩的束起头发洁整衣冠——比如某同窗学友胡成。大家都举止庄重,轻声交谈,往常在这些美女云集的地方贾灵早就东撩西撩了,今天只是乖乖的排队,目不斜视。

国师庙的设计不复杂不奢华,与一般的庙堂无二样,若不是屋顶上青瓦亮的发光,周边连个大点的尘都看不到的话,说是荒郊野岭的破庙都有人信。

而国师庙里边的空间很小,最多容纳二十人,里边和外边一样干净。国师庙的中间有几个蒲团,一张桌子,桌子上面没有鲜果没有香炉这些寻常上供的东西,只摆放了两坛清酒。而桌子往后就是一座国师石像。

国师像所塑造的是一个衣袂飘飘,长发及腰,被幕篱遮住脸的国师。是的,是看不到脸的国师!这据说是当时老村长已经忘记了国师的具体容貌,而且国师又很低调不怎么露面,以至于后来要去造国师像的时候就无从考证国师的容貌了,但老村子还是记得国师长得很好看,如同谪仙一般。所以为了不冒犯国师真容,又要显得国师不同凡人,就造了那么个脸被遮住的无脸国师像。

拜祭的方式也很简单,来者在国师像前叩一个响头,双手合十心中祈愿未来一年的期望就可。

在桌子旁边还有专门盛酒的人。每个人拜完国师之后,盛酒人就会给年满十五的人递上清酒。

沈云谣等了这一天很久了,拜祭完后拿过酒碗,仰头喝完,清甜入喉,痛快!还有些意犹未尽的他舔舔嘴唇。过后阵阵暖意袭来,喝完酒的沈云谣还想喝,大眼睛瞄去旁边还没喝酒的王辰逸,冲着他眨眨眼。这小眼神就在说“哥哥,给我喝吧!”

王辰逸看出沈云谣的意思,给了他个眼神示意明白。沈云谣大喜!

不愧是我哥哥!

王辰逸嘴角微微上扬。但他并不打算给他喝!拿过酒碗咕噜一声一口饮尽,喝完之后还故意吧唧吧唧嘴。

我觉得我哥哥不爱我了!!

……

回家的路上,因为大部分的人今天都休息,所以街上没有往常嘈杂的叫卖声。杨柳随风微摇,几个阿姊在运河上划着船传出欢声笑语;一些老头和公子哥儿在棋店里对弈,偶有传来惊叹声;还有的拿了张小凳子坐在柳树下看书,又或者干脆坐着闭眼吹风。

昨天夜里下过一场小雨,地面尘埃不扬,空气十分清新。渔米城的路都是青石板铺成的,一些石板的缝隙里冒出小草,阳光下显得格外苍翠。路人哪怕行色匆匆也是脚步轻轻。王辰逸有一句没一句的小声说着刚才贾灵板着脸装正经的样子多么好笑。

这样冷清却温暖的场景让沈云谣有点恍惚。

大概这样的场景也曾出现在某个时刻吧。

沈云谣突然问道:“哥哥,你还记得何伯伯么?”

王辰逸一惊,他怎么突然提起这个人了?他其实挺烦这个人的,因为他沈云谣一个人落寞了好久好久。

过了一会儿王辰逸回答道:“恩,记得。”

……他该不会又要情绪低落好几个月吧?!

“你相信有人能长生不死么?”语气平静非常,感觉不到一丝涟漪。沈云谣走在前面,王辰逸看不到他是什么表情。

他记得何月在那天晚上问他们的问题。温柔得有些悲伤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缠绕“你们觉得长生不死好吗?”

王辰逸坚定的回答:“不信。”

“是吧……”沈云谣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问,大概是因为今天是国师祭,又听过关于国师长生的传闻吧……

沈云谣感觉一股酸楚突然上来,他从袖子里翻出竹笛。眉眼低垂,鬓角有一缕头发随着白色长衫缓缓飘动,绑在竹笛上的蓝蝴蝶低飞。此刻他不想管这是什么地方什么场合,只是很想很想吹奏一曲,吹响这首难涣。

在旁人听来,这位白衣少年心中满满的都是凄凄之意吧。

章节目录 第99章 回忆篇(身世) 回去之后,沈云谣没有意料中的消沉,一切都还是和往常一样。但王辰逸却不能和以前一样了。

自从上次捡风筝回来后,他就觉得自己的眼睛不自觉的会跟着沈云谣走,跑去田里干活心也不自觉的会一直想着他。最开始分床睡,沈云谣睡不好,经常在夜里能听到他反复转身,王辰逸听到一点点关于沈云谣的声音都会醒来看他怎么了。好几天都躺在床上装睡,实则暗戳戳的瞄去沈云谣那边,一直看着他到天亮。

一天夜里,王辰逸觉得待在房间里实在是太煎熬了,就手脚轻轻的出了房间,还再三确认有没有吵醒沈云谣。

王辰逸坐在井口吹风。四下无人,安静得小虫子的鸣叫都可以清晰听见,抬头就是那繁星点点还有被薄云罩得朦胧的满月。

清风朗月繁星。恩!旁边还差一个人。这么想着,王辰逸回头看看自己的房间,脑中想着那个人的模样。

回头一瞥,却望见沈木杰的房间突然亮了起来。

“奇怪,都半夜了怎么还点灯?”王辰逸轻悄悄的走过去。

“那张纸放哪里了?人老了就是健忘。”王江绵问道。

在找什么东西?

“什么纸?”

“王星朗的那张纸。”

关于我的纸?我好像没有过什么特别好看的字画值得收藏啊?

“大半夜的怎么突然想起要找那个东西了?”

“我这几天一直很烦躁,总觉得要翻出来看看才安心。”

“哎……我帮你找找看。”

反正睡不着,就听听看是什么东西。王辰逸坐下来,耳朵附在墙边。

里面传来翻东西的声音。夜里风凉,王辰逸没有披衣服就出来了,在外边待久了觉得有些冷,小心翼翼的摩擦着手哈气。

“找到了!”王江绵惊喜道。

“那就好。收拾收拾就去睡觉吧,太晚了。先披件衣服。”

“我还是不忍心告诉他真相。就这样过着蛮好的。”

“这哪能!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总要弄清楚自己的来处。我们不是早就说好的么?”

“我还是舍不得。”王辰逸隔着墙只能听见王江绵的声音,现在的语气完全不是平日里那个严厉的她,话语中满满的都是深情和不舍。

到这里,王辰逸大概已经猜到他们在说什么了。

“哎。那天我在船上看到他的时候,旁边什么人都没有,他就裹着一块破布里面塞了一张纸,还饿了好几天。也不知道怎么的就狠心扔下这么个可爱的孩子。”

“是啊,王星朗这孩子从小就让人放心,懂事听话可爱,你看晚眠那个孩子多不让人省心。我这些年都这么想的,其实我们这一家人能在一起真是大家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心底里有一股酸意漫上来,漫红了眼睛。

“不管他今后怎么样,只要他回来,这里永远都是他的家。”

“对!我们都还是他的爹和娘。”

“你永远都是我的哥哥。”说完,沈云谣的手指紧紧的扣住王辰逸的手。这一下非常的用力,仿佛是想要把这句话的心意完完全全的传递过去。

刚才王辰逸听得太认真,完全没有注意到沈云谣什么时候来到他旁边。他转头看向沈云谣。

沈云谣笑了笑,右手还是紧紧的扣住王辰逸,左手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然后把他拉到井口边坐了下来。

“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听的……”

“大概都听见了吧。”

王辰逸还想开口说什么,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刚才的事情给他冲击还是不小的。

沈云谣见他有话却不知怎么说,便接下去,“还记得么?小时候大家都说我们是麦芽糖,特别黏。你在哪里,十米之内就肯定有我。虽然你小时候会抢我东西吃。”两个人都相视一笑。“但是我真的知道,哥哥非常非常的疼我,经常保护我,有什么事情都会帮我扛着。有什么东西都会和我分享。我觉得非常非常非常的幸福,明明你也还是个孩子只比我大一岁,却很有哥哥的样子,时时想着我让着我。”

“那是因为你小时候特别爱哭爱撒娇。”王辰逸抬头看着漫天的星辰,脑中追忆着过去的两个小孩。

沈云谣又靠近了王辰逸些,两个人身体紧紧的贴在一起,紧扣着的手放在两人大腿贴合处。“所以我在心里经常感叹,能够有你这样的哥哥真是太好了。我也渐渐明白,有的人对于自己来说太过珍贵,要是失去了就再也没有东西可以填补这样的空缺这样的空洞。今后你会有自己的生活,我也会有自己的家庭。但我还是不想和你分开,我要让我的孩子向你学习成为和你一样的人。我甚至很自私的想过,大家都长命百岁都比我长寿就好了,等到我享够了福,两腿一伸就那么死去,这样我就能从生到死都一直被人爱着被人捧在手心里。”

“可爹爹说的对。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总归是要弄清楚自己的来处。人生终归有一别,不管哥哥之后是要去哪里,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我都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两个人都沉默了一阵之后,王辰逸慢慢开口说道:“这里有我最爱的弟弟,我哪里都不去。就赖在这儿了。”

离开了这里他一无所有,孑然一身的他又能去哪里?心中其实对“自己是捡来的”这件事没有太大的纠结,爹娘舅舅甚至是外公外婆都从来没有把他当做是外人。只是心中还是会因为自己曾经被人抛弃过这个事实而有些难过。

“我也最喜欢哥哥了!”云雾散去,月亮跑了出来,月光将沈云谣的笑映得格外耀眼。眼睛,眉毛,薄唇……仿佛全身上下都在发光。

心上人在星空之下对着自己倾诉衷肠。纵然王辰逸知道沈云谣对他只有兄弟之情,王辰逸也不敢奢望他会对自己也同样抱有这份不该有的爱慕。只是现在的气氛太好了,心底被竭力压抑住的情意而今肆意泛滥。心酸,渴望,孤独……全部都冲破栅栏吞噬着自己。

王辰逸松开紧扣着的手,跪在沈云谣面前,用尽全身的力气紧紧的拥抱沈云谣,恨不得把这个人嵌到自己身体里。

沈云谣没能反应过来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加之王辰逸非常用力,搂的他非常不舒服。不过沈云谣还是轻轻的回抱他。

这个回抱让王辰逸有些错愕,内心波涛汹涌,有一些话随时都能脱口而出。

“别怕,想哭就哭出来吧。你永远都是我的哥哥。”

呵……突如其来的扎心。

不过,这样就好了。只希望长夜过后,繁星似旧,还能和你这样再牵牵手拥拥抱。

章节目录 第100章 回忆篇 那夜之后,生活一切如常。两个人都假装一切都没有发生过。非要说有什么变化的话……沈云谣觉得王辰逸越来越粘人了。

发现这件事还是贾灵提醒他的。

某天,两个人在家闷得无聊,正好王江绵又做了点小玩意儿就打发他们送去给贾灵他娘。

时值六月,本应是夏日炎炎,但因季风将至,所以今天的风吹的特别卖力。过后几天怕是要一直下雨,今天有机会就拉着贾灵一起出来吹吹凉风叙叙旧。

“你说我娘和你娘是什么时候认识的怎么认识的啊?”三个青年人走出来溜圈儿吹风。

贾灵耸耸肩,“不知道,肯定是在我们出生之前呗。”贾灵也不胜其烦,隔三差五的就被他娘遣去送东西。每次到南郊都会想起少年时踩下的那坨牛粪……

沈云谣觉得有点热,抓起了额前颈后的头发,全部扎了起来,马尾高高扬起。“关系肯定不错。那么多年了,还一直互送东西,都还是亲手做的。”

王辰逸用袖子轻轻地把沈云谣额头上的细碎汗珠给擦了,“那可不一定。可能在暗中较劲呢。”

贾灵:??

“公子!你掉了东西。”一个娇娇滴滴的声音在背后传来。

三个人齐齐回头看去。一个身着紫色罗裙的姑娘撑着伞站在桥上,正含羞看着他们。

三个帅哥又非常一致的用手指指着自己,异口同声道:“我?”

他们动作太过一致,看得人家小姑娘掩面轻笑。而后她素手一指,指向站在中间的沈云谣。旁边两个人都扭头看他去了。

小姑娘说完之后也没走过去,意思很明显是想让沈云谣走过来。沈云谣对着她莞尔一笑后走向她。几乎是同时,王辰逸也跟了上去。

贾灵心道:他跟上去干嘛啊?

“这位姑娘,小生可是掉了什么?”沈云谣的语气温柔似水,但旁边王辰逸的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她似乎也没想到有人会跟过来,加之来者似乎不太友好……这脸好像她勾搭了他媳妇儿一样。这姑娘愣了一下,低下头,用着娇娇滴滴的声音说道:“公子,这个荷包可是你的?”

这是个绣着丁香花的小荷包,丁香花绣得栩栩如生相当精致。整个荷包则是非常少女的粉色,一看就不太像是男人会带的荷包。赠物之人的心思可谓是相当明显了。

说完她抬起头来看沈云谣,却瞥见王辰逸那张死了老婆般的脸,被吓得抖了抖。

沈云谣王辰逸和贾灵走在一起相当惹人注目。这三个人的皮相都是顶好的。王辰逸刚毅魁梧英气逼人,沈云谣眉清目秀书生气质,贾灵则是矜骄傲慢俊俏风流,都是小姑娘喜欢的模样。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可见这位紫衣少女还是比较喜欢沈云谣这种眉清目秀型的。

沈云谣也是身经百战,非常委婉礼貌拒绝了她的好意。然后继续和贾灵一起兜圈吹风。

不过没走几步,沈云谣停住了。另外两个人发现中间那个人突然不见了,就四处看看他又跑哪里去了。不过沈云谣没走远,就在身后几步的地方。

“哎?我好像真的掉钱了……”沈云谣着急的在自己身上搜来搜去。

王辰逸走过去,低声问道:“阿娘让你买挂菜的钱?”

沈云谣猛点头,在身上没找到,目光就转到地上开始搜索。王辰逸也帮忙找。

在前面的贾灵笑了一下,豪气的说:“喂!买几斤挂菜要多少钱啊?小爷我给你们就是了。回来!别找了!”

沈云谣没应他,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原来掉在这里了。”往前跑了几步捡了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裤腰带里。

“走吧。”“恩。”

走了几步,沈云谣又停下来了。他觉得靴子里面好像进了沙子,有那么些不舒服,脚尖点地轻轻的踢了踢。

本来多走出几步的王辰逸发现沈云谣他人又不走了,然后倒着走到他旁边,问他又怎么了。

注视着这一切的贾灵:???

又回到三人并肩而行的样子后,贾灵忍不住说:“他弟,你想吃肉包子了吗?”

沈云谣正想开口说话就被贾灵按着点头,捏着嗓子说:“是呀是呀我想吃。”

兄弟两人看着贾灵一个人唱双簧觉得好笑。

“你要想吃就去买,以前怎么没发现你有当戏子的天分呢?”

贾灵就不服了,“你看看你弟,我刚才说道肉包子三个字的时候他是不是楞了一下。他肯定是饿了,想吃了。”

“饿了?”王辰逸有些狐疑,柔声问沈云谣。后者笑着摇头。

王辰逸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小亭子,对着贾灵说:“你要是自己想吃就去买,我们在那个亭子等你就是了。”

贾灵走到王辰逸面前,从荷包里抓了一把钱就扔到他手里:“是男人就别磨磨蹭蹭的。去去去,给我买包子去。”

王辰逸被这个不知在发什么疯的贾灵弄得一头雾水,沈云谣就站出来说了:“你就去吧。我看他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指不定是要问前面那个姑娘的事情呢。”

听了沈云谣的话,王辰逸觉得在理,哼了一声之后跑去买包子了。贾灵则拖着沈云谣去了那个小亭子。

才坐下来,贾灵就开始问:“你有没有觉得你哥最近特别粘你?”

虽然从小时候开始这两个人就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形影不离,大的那个更是宠弟弟宠到天上去了。可是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沈云谣做什么都要跟上去看跟过去问的程度。

沈云谣歪着头想了一阵子,不确定的说:“好像……是有那么点吧。”

“我看就是。他最近是不是受到什么打击了?”

贾灵这无心的一句话吓到了沈云谣,他以为贾灵知道了些什么。于是他心虚说道:“没,没有吧。”

“我看就挺不正常的。肯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贾灵的语气非常肯定。沈云谣还想说什么,王辰逸就回来了。

王辰逸喘着大气说:“你们两个聊什么呢。”然后把手上热腾腾的肉包子甩到贾灵怀里,“吃!吃不完你就完蛋了。”

“啧。你跑那么快干嘛呀?还没来得及说几句,这来回几百丈的距离,你都跑完了。”

“刚才你和贾灵都聊些什么了?”王辰逸懒得理他,问自己弟弟去了。

沈云谣不知道说什么,支支吾吾的半天都憋不出几个字,他怕提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弄得哥哥又难受了。

这时候贾灵就说了:“没什么,就是说着最近边境又不太平了。”

“大概秋水国师离世的消息已经传到蛮子突厥那边了。”沈云谣说完,默默的拿了一个包子啃了起来。

“哼!想当年国师不尝一败,领着文帝的五千精锐与他们几万兵马大战,结果仅仅一年便收回了十多座城池,打的他们屁滚尿流遁走关外几百年都不敢有动静,好不痛快!”秋水国师的事迹宛如传说,其中“五言三句突厥不战而溃”一事在说书人的话本里是最受欢迎的。年轻人每每说起那段过往都是满腔热血,恨不得跟着他一起去斩将杀敌。

说完之后,贾灵咬了口包子又默默的给沈云谣塞了一个包子。

王辰逸看着弟弟吃东西,沉静道:“不管怎么说,只要一开战,受苦的总是我们这些老百姓。”

贾灵正在吃东西,含糊说着:“新晋的那个将军听说还蛮有本事的。不知比起国师怎么样。”那位将军前几年才晋升,传闻有着一手漂亮凌厉的剑法和枪法,练兵也很有一套。

“如果真的打起来了那才叫麻烦……”

章节目录 第101章 回忆篇(结尾) 有时候越不想发生的事就必定会发生。

本来北边突厥动作不断,蠢蠢欲动。在边境劫掠了不少商人的货物,还时不时在关口城池游走探看,一副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样子。自沈云谣贾灵他们那天相聚之后的第二天,突厥就开始攻城了。不过,此前突厥动作频繁,大夏这边早有准备,算是比较轻松地扛下了他们的进攻。

不过人家突厥人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在多个地方进攻,加上突厥勇士们骁勇善战,战斗力比大夏这边的士兵高出许多,因此大夏付出了不少的代价。因为上一任皇帝的关系,几个月下来大夏边城的守城器具和粮草被消磨的渐渐不足,人手也略显紧缺。迫于无奈,皇上终于下令征兵。

沈云谣的那句“打起来了就麻烦了”一语成箴。

“说实话,突厥人还真的厉害。就两个月能把我们耗成这样。”沈云谣站在告示板前对王辰逸说。

王辰逸点头,“虽说时候要征兵,不过是在每个地方弄几个人上去帮忙而已。实际上一次正儿八经的仗都没打起来过。”

告示板前熙熙攘攘的都是人,纷纷议论着。有的人说没有了秋水国师这大夏迟早要完,还有的疑问为什么没有正面和突厥人打起来,吵得比菜市场还热闹。

沈云谣搭着王辰逸的肩头,“要的人不多,怎么也不会要我们去的。我们回家吧,跟爹爹他们说一下。”

“恩……”

……

大概这就是乌鸦嘴吧。回到家后,两个人瞥见一个官差坐在屋里,手指不耐烦的敲打着桌子。王辰逸两人一股不祥的感觉涌上来。

看到有人回来,那个官差抢先开口道:“你们,谁是沈云谣?”语气非常不快。

“那个……官差大人。能不能通融一下。”沈木杰低声下气的说。

沈云谣真没见过自家老爹那么窝囊过,气冲冲的说:“我就是!怎么了!”

官差瞄了他一眼,也没在意他的不礼貌:“后天到衙门报道,你被大人选上去当兵了。”然后他订正了一下,“说是选的,也不过是在蒙着眼在户口簿上随便点的几个人。”

“这样啊……”沈云谣心想这还真够随便的,“我去便是了。”爽快的答应了。

官差满意的点了点头,起身要走。

沈木杰突然大声的说:“怎么能让你去前线送死呢!不行,绝对不行!”而后收小了声音对那位官差说,“这位大人你看,能不能……通融一下。”然后接过王江绵手上的一个包裹,轻轻打开了它。里面全都是银子。

“爹!”沈云谣把那银子收了起来,“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怎么能退缩呢!”

“你小子……”

官差大人并不想在这里磨蹭下去了,“老实说吧。这拉过去主要还是去给边城送粮食,造守城器具要的人手,不是真的要上去打仗。估计是打不起来的。等突厥人消停了自然就能回来。”长吁一口气后继续说,“名单已经上交了。而且我们只是要‘沈云谣’这个人,至于是谁,我也不在乎。”然后目光瞥向一直没有说话的王辰逸,“记得后天来报道。”说完就走了。

“你个臭小子!”沈木杰抬起手作势要打到沈云谣身上,“你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让我们两个老的怎么办!”

沈云谣完全都没有在怕,“保家卫国本来就是我们应该做的。男儿志在天下,虽然我没想过要什么扬名立万,成就一番功业。但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看到沈木杰这么动怒,王江绵拉住他,顺他的背让他冷静一下,“你看,官差刚才都说了只是去帮忙打杂而已。没准,过几年就回来了。”她非常冷静的说,可也听得出来非常的不情愿。

男儿保家卫国建功立业是好事,让人觉着该马上上去冲锋杀敌。可是身为人父母之后,心有牵挂之人后,才会懂得此去一别可能就是天人永别,哪有那么轻易的舍得放手呀。若是以前,沈木杰也觉得沈云谣该去,但经历过那次绑架事件之后,他才顿悟。他不求自己的两个孩子有多么出息,只要平平安安的活着健健康康的活着就够了。

“我去吧。”

“让我去吧。”一直沉默的王辰逸开口道。

沈云谣转过去用力的抓住他肩膀,“他们要的是我,你瞎闹什么?”

“刚才官差也说了,他们只是要‘沈云谣’这个名字的人而已,是谁都可以。”王辰逸注视着沈云谣的眼睛。

沈木杰站出来说:“既然这样就让我去吧,我都一把年纪了没关系。”

其余三个人一起大声喝他,“胡闹!”

“反正……我也不是你们的孩子。就让我去吧。”王辰逸非常非常平静的说着。他要护着沈云谣,不想让他吃一点苦。

等沈木杰夫妇反应过来的时候,除了王辰逸之外的人都惊呆了。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王江绵惴惴不安说道,“我们……我们不是故意要瞒着i的。只是,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和你说。”她觉得王辰逸似乎放弃了一切,认为一切都无所谓了,冷漠得让她感到不安。

王辰逸沉默着低着头。

他真的不埋怨他们夫妇俩没有告诉他真相这件事,反而非常感激他们深爱着他们。但是他始终没有想好要怎么正面面对这件事,到底要用什么表情用什么语气说着什么样的话……为人子女,心底里多少还是希望父母是重视自己爱惜自己的。自己会那么说……大概,是在撒娇吧。

“没有的事。我们还是你的家人,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王江绵越说越小声。

……

最后王辰逸走前去帮王江绵抹掉眼角的泪水:“阿娘和爹对我的好,大家对我的好,我都看得见都记着。我没有怪过你们,真的。我们不难受了好吗?”

“不行!还是不能让你去。”“对!为什么那小子的事情要你来做。”

“没有,是我想去的。我不想弟弟去那里受苦受累的。他只要在家里看看书喝喝茶就好了。不过我走了之后你可要多给爹帮忙,他也开始老了。”王辰逸深情款款的望着沈云谣。

“哥……”“阿娘,我想看看那张纸。”“啊,好……”

……

一家人来到房间之后,王江绵翻了一下柜子,小心的拿出了一张纸。“就是这张纸。”

王辰逸接过来认真的看,上面的字写的有点潦草,但很娟秀,是女人写的而且感觉很赶时间非常仓促下写完的。推算了一下生辰,竟和沈云谣是同一年出生,而且就只差了几天。

“我和你们林伯一起找到你的。那时候你就裹着一块布,里面夹着这张纸。看字觉得应该是个大家闺秀……是有什么非常困难的原因才迫不得已那么做的吧。”沈木杰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大概觉得这么说会让王辰逸好受一些吧。

他轻轻的折着这张纸,仔细的收好了。

“我没事。弄了那么久,我们还没吃饭呢。”王辰逸笑了,“阿娘早就做好了吧?我前面就闻到菜的香味了。”说完摸了摸肚子,表示饿了。

于是一家人表面欢喜心底愁的去吃饭了。快吃完的时候,王江绵又叨叨了好几次不想让他们任何一个人走,但都还是被王辰逸说服了。

是夜,王辰逸沈云谣回到房间躺下。都怀着心事,久久未能入眠。

“你,睡了么?”“恩。没有。”

“不要走好不好。”“我不走了,你怎么办?”

“你说过要一直和我在一起的。要不我们两个一起去,还能有个照应。”“……”

“你也觉得好,对吧?”“那爹和娘呢?他们年纪开始大了老了,我们总得有个人在他们身边。”

“可是我舍不得你。”“我……我也是。”

……

“阿谣,你过来我这里。”王辰逸的声音很沉。沈云谣听话的走了过去。

王辰逸拍拍床,“来。哥哥好久没有抱着你睡觉了。”

两个人挤着一张小床,王辰逸像以前一样紧紧的抱着他。四周安静的能清晰的听见对方的心跳,能听清对方的呼吸。离得太近,彼此呼出的热气都打在对方的脖子上。王辰逸贪婪的谨慎小心的吸食感受着沈云谣身上的气息,理顺他的乌黑长发。

“睡吧。”“恩。”

真想把你揉碎吞掉,到哪里都带着你走。

等沈云谣睡熟了,王辰逸在黑夜里借着月光一遍又一遍的看着他的脸,怎么看都不够,忍不住让人去触碰。

大概是太好看了,从来都没有觉得他是如此动人。细长的睫毛,粉薄的唇,耳朵的轮廓,眼角的痣……甚至深深浅浅的呼吸都那么让人喜欢。

王辰逸喃喃道:“我会回来的,等我。好不好?”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王辰逸似乎看到沈云谣笑了。

朦胧间,王辰逸有些按捺不住自己的心情,他的脸慢慢地慢慢地凑前去……最后,还是忍住了,只是虚虚地在沈云谣的脸上亲了一下。

最后,王辰逸还是走了。或许还有别的方法可以解决,比如给一笔钱让其他人代替沈云谣去。总归会有人愿意答应的。

不过时间不多,不太好找。而且王辰逸决定自己去,多少是有些私心的。他想给自己些时间冷静一下,这段时间用来审视自己对沈云谣到底是抱着什么样感情……

王辰逸离开之后,沈家每天都往驿站和告示牌跑,生怕错过什么消息。

大体来说是相安无事的,不过中间爆发过一次和突厥人的正面战役,双方都损失了很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家子都寝食难安,每天跑驿站好几次,在国师庙又跪又拜的。贾灵胡成等人看着沈云谣那张脸只能想到四个字:失魂落魄。好在一个月后驿站的人送来家书报了平安,这一家人悬着的心才慢慢放下来。

一晃过去两年,战事开始慢慢朝好的方向发展。有传言那些后来被应征上去的就快可以回来了。

“小外甥,你又跑哪里去了?”王羚逮住刚刚回来的沈云谣问他。

沈云谣傻嘿嘿的笑:“我买了点云川特产的桃子回去,阿娘可喜欢吃这个了。”

这两年沈云谣偶尔会跟着王羚一起出去跑业务或者到洛川购置东西。现在他们正在洛川的码头上,准备回去渔米城了。

“这东西你舅舅我早就遣下人买好了,傻东西又浪费钱。”

“下人买的和我买的能一样么!”沈云谣就是要自己买。

王羚拿账本狠狠的敲了一下他的头,“当然不一样,你买的桃子一看就只是往大的选,没几个真甜的。”然后摸了摸他的头,“又耽误了回去的时间,你阿娘到时候可要说我了。下次看她还会放你出来不!”

“舅舅饶命。小的不敢了。”赔罪似得笑着,突然王羚塞给他一样东西,他一看竟是一本书。

“我看你看来看去就那几本书,专门去洛川郊外那里买了几本给你。其余的都在船上了呢。这你先看着吧。”

沈云谣笑得露出两排小白牙,“谢谢舅舅。”给了王羚一个飞吻,然后低头开始看自己的书了。

“我先去忙了,快上船吧。”“好!”

洛川的码头上各种各样的人,有卖鱼的、有搬运货物的、有督工的、还有来送别的,车水马龙人喊马嘶好不热闹。而沈云谣对这一切都置若罔闻,专心看着自己的书然后上船了。

过了好久之后,沈云谣才回过神来,而这时船已经开了很久了。

沈云谣在船舱看书看久了,觉得喉咙有些干,想出去喝口水。可是当他抬起头的时候,“……这船舱怎么和来的时候有些不一样呢?”开始意识到自己上错船了!

他不知道这艘船去开往哪里的,如果是去往姑苏的话还好说,差不多到渔米城附近的时候自己回去就是。但如果是开去别的地方的话……还没去过别地的小少爷,自然是不认识路回去的。说是雇一辆马车的话……身上的那点银子肯定是不够。

“哎……哥哥啊。”不自觉的就想起了王辰逸。

如果哥哥在身边的话,这些事情肯定不用我担心!

不过,怎么也得自己学会解决不是?总而言之还是先去问问现在到哪里,之后的慢慢再做打算吧。

沈云谣小心收好这本书,准备走出去的时候,听到嗒嗒嗒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而且还伴随着讲话的声音:“哎……不知道少主这次又想干什么。”“呵,上次专门去清河那边剿匪,上上次到姑苏那边施粥,再上次还特意去抢绣球,抢到了还还给了人家姑娘!还回去了!”“那是……完全猜不透少主想干什么。”“我看呐,他就是贪玩。他老爹那么有钱,又不需要他赚钱去。自然是想到做什么就去做什么。”“哎,同人不同命呐!”

有人来了!好像有四五个人,正好问他们。

于是那群人开了门之后看到的是这样的画面:一个身着青衣的小青年坐在木箱上,睁着琥珀色的大眼睛,感觉有点可怜的看着他们。这样的沈云谣让人感觉相当的……可爱。

沈云谣还没开口问话,对方就先回过神来了,“你是怎么进来了?”

“我……”

不等他说完,其中一个三十来岁的壮汉嘿嘿嘿地坏笑着说:“我就说,少主怎么对上次那个姑娘不闻不问,拿到绣球都还给人家了……原来是偷偷藏着那么个小白脸呐!”其他几个人愣了一会儿,紧接着都露出了然的神秘微笑。

沈云谣怒吼着:“我不是!”他听明白对方话里的意思后,气得都把小脸憋红了。

那个人剥开一条香蕉皮边吃边说:“那你在这里干什么?小偷吗?”

被这个人说成是小白脸,那股气怎么都消不了,“不是!我就是上错船而已。”眼睛都冒火,恨恨的盯着他。

其实大家看一眼就明白了,沈云谣的衣服、看着就觉得光滑非常的脸、修长素净的手指,这个人不是什么小少爷就是男娈。看着沈云谣那个样子,完全不像是遮羞的反应。多半就是个小少爷了。

“哦?我看你手指长长的又白又干净,就挺像小偷的那双手。”那中年人看着沈云谣的样子觉得好玩,就再逗逗他。

渔米城治安很好,很少有小偷强盗之流,沈云谣也没遇到过小偷,自然是不清楚小偷的手到底是怎么样的,但自己真的不是啊!沈云谣咬牙切齿的连说了三个我不是,“我都说了自己是上错船了,你们不要太得寸进尺啊!”

那四个人都懵了……到底是谁十分可疑的待在别人船舱里?看他气鼓鼓的样子活像一只炸毛的小猫,特别可爱好玩,四人中看起来最小的那个说:“嘿嘿,既然你这么说了,那让我们搜搜身来证明下清白吧。”说罢就走过去开始活动自己的爪子。

这群人一过来就说自己是什么少主的男宠,又说自己是小偷,而且一直对着自己淫笑,任谁都不会开心。士可杀不可辱!小爷我怎么可能任你们摆布!

沈云谣深呼吸一口,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好大战一场的架势,小碎步轻轻的跳着,时不时像只牛一样哼气。两条眉毛间皱出一个川字,拳头紧握摆在胸前,目光凛凛。

这四个人又懵了,纷纷面面相觑——不对啊,怎么突然变成这样的展开了?

沈云谣决定率先出击,先发制人!“啊啊!”怒吼一声壮胆,一个大踏步冲上前去。

结果对方又惊呆了!

因为沈云谣在冲上来的那一刻,踩到了香蕉皮……被香蕉皮滑了一下,重心不稳,整个人向后倒去。但他又想保持平衡左右晃动身子,就在那么一瞬间在原地转了好几圈,最后砰的一下!头撞到了木箱上……

他们多少看出了沈云谣这个人的好歹,第二次说他是小偷主要还是想调戏一下他。没想到来了那么一出……于是他们走过去看看沈云谣的情况。

看起来不太好……头都破了,流了很多血,而且整个人都昏过去了。

“现在怎么办,好像玩过头了。”最小的那个问。

其他人想着怎么解决的时候,突然船舱外响起了个有点冷淡的声音:“发生了什么?里面那么吵?!”

有人压低声音说:“喂!少主要过来了。怎么办……”

“先把人藏起来,可不能让少主看到了。被他看到这个人这副样子,我们水洗都不清了。”

“少主最讨厌别人恃强凌弱了!”

“就是!上次那个谁不是私自对别人用了刑么?被少主发现了毒打了一顿,一个大老爷们叫的那个惨呐……”

船舱里的人都回忆起那天的情形不禁打冷颤……接着快手快脚的把人藏了起来。

进来的人碧绿的眸子和他的声音一样冷淡。他扫视了一眼船舱,没看出有什么异样,接着他颦眉说道:“这里怎么有股血腥味?”

“……啊?”众人略显慌张。有一个人悄悄从袖子里翻出一把匕首在自己手上划了一刀。“少……少主。是我前面不小心被木屑划到了手指。”

那少主扫了一眼,不以为意,扔了块手帕过去,道:“小心罢。”然后他转过身,“回到云梦了。准备一下。”

众人齐声道:“是!”

其中一个人趁着没人注意,左瞧瞧右望望,把沈云谣拖出来。接着偷摸摸地拿了条布带在沈云谣头上缠了几圈,嘟囔了几句后把他扔到江里。在最后抱起来扔到江里的时候,不小心让沈云谣后脑磕到了甲板的边缘,弄出不小的动静。他警惕的看着周边,发现大家都忙的没空注意这里的时候,快手快脚的把人扔了下去。那么一下溅起了不小的水花,响起了不小的声音。

咕噜咕噜……沈云谣就那么静静的沉入江中。虽然花水和水声很大,但终究是无人发现。他连同那泛起的涟漪,渐渐地渐渐地没去。

此时伴晚的天空下着小雨,滴滴答答敲打在江面。江水翻滚搅动,黑的深不见底。

有那么一瞬,他睁开了双眼——哥哥救我……

章节目录 第102章 为什么还要想他啊 “醒了?”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王辰逸’的耳边响起。他觉得眼皮很重,嘴唇很重,全身都很重,重的动弹不得。最后也只是抽动了一下面部来表示自己确实醒过来了。胸口的疼痛也让他意识到自己还活着。

“大夫!大夫!”

‘王辰逸’听见那人的声音越来越远。是去找大夫了吧……毕竟他都那么说了。

看来自己是被救回来了,又活过来一次。待会儿该好好谢谢他。

话说回来,他是谁?

那我又到底是谁?

我到底应该是‘王辰逸’还是“沈云谣”?

大梦一场,过去二十年的人生和他失忆的这一年相比竟然如同梦境一般虚幻。但他却知道那不是假的,那些经历都已经刻在他的生命里,等他某一天阖上双眼再也不会睁开时,所有的事情都必定会如同现在一般如同泉水喷涌而出,在奔赴忘川的路上回顾自己的一生。

过去是真的,而现在也是真的。

被胡蝶救起是真的,找到“他”的亲族是真的,那些残忍血腥的经历是真的,甚至,他父母家人惨遭杀害也是真的……

还有。

他一直所敬爱的哥哥对自己抱着那样的心思,而他也发现自己对自己的哥哥抱着同样的心意。都是真的。

一切都是真的。

但这是绝对不容许的,不被容许的。

不管是因为他们都是男人还是因为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对对方的这种感情都是不被世间允许的。

更何况对方是间接害死自己父母的男人。

他又怎么会喜欢他呢。他又怎么能喜欢他呢。

我的父母,我的亲人们啊……

“诶?你怎么起来了?这伤还没好呢!快躺回去。”那个好心肠的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他将匍匐在地的‘王辰逸’扶起,看着他满脸泪水就下意识的以为伤口裂开疼哭的,“你看你的伤口又裂开了……大夫,你看看吧。”

“少主,我来扶他到床上吧。”

一女声响起之后,‘王辰逸’便感觉到自己被换了一个人搀扶到床上。然后有一个人脱掉‘王辰逸’的上衣,手在左胸和后肩上滑过,又掐他两颊逼他吐出舌头,大概是大夫在检查伤口吧。

然后一个年迈的声音在‘王辰逸’耳边响起,“没事。伤口愈合的很好,箭毒也大好。再将养两天,好吃好喝的补充下营养就没事了。”

‘王辰逸’仍是没有睁眼,他躺在床上听着房间里的动静,有人在整理东西低声咒骂着打翻房间盆盆罐罐的‘王辰逸’,那女大夫和那位少主说着什么,似乎是说什么补血养气的东西。

那位少主走到床边对‘王辰逸’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刚才怎么自己下床走了?”

‘王辰逸’沉默,想开口说谢谢却只“啊啊”了两声后发现自己发不出其他音。

少主道:“我知道你有很多东西想问。没关系,我答应过江离大侠,在你恢复之前我都会照顾好你的。”

江离,阿离哥哥……是啊,他和儿时记忆中样子没有丝毫改变。这怎么会是一个正常的人类呢。长生不死,这种东西谁要就给谁好了。把我的家还给我。我为什么要为这种东西付出那么多失去那么多!

“等你的伤养好了我们再慢慢聊。但现在的话我猜你最想知道的是你哥哥,的消息吧。”

‘王辰逸’心事被说中,浑身一僵。

也不知这位少主是感觉到了他的心思,还是完全就自顾自的在说,“具体的我们都不知道,江离大侠说的是你哥哥应该是有危险了……哎哎哎,你先别激动,你这样哪里都去不了。”他按住要起来的‘王辰逸’,“应该是没事的,江离大侠说你哥哥的功夫虽然不算很强,但一般人也奈何不了他,哪怕是大侠的师兄们来抓他,他也有足够的能力跑掉。所以你先不要担心。”

‘王辰逸’一激动,感觉浑身的力气都回来了,他觉得有一股气堵在喉咙,若不是对方即时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只怕是要喷出一口老血。既然有力气了,他睁开眼看向身边这位“少主”,对方的外貌当得起“玉树临风”四个字,眉目疏朗,黑发碧眸,这双眼睛如同翡翠一般迷人,好看非常。

嗯?绿色的眼睛?

突厥人?

“你不要,吓我……”‘王辰逸’的声音如同缥缈的青烟,好像随时都会消失一般。

少主眯起眼睛,碧绿的眼眸杂草般小卷发弯弯的嘴角,让他看起来像一只慵懒且在偷笑的猫,“抱歉了,没想到你的反应会那么激烈……还有,你好。初次见面,我叫彭靖虞。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王辰逸’眼睛望向彭靖虞,眼中的焦距却不在他身上,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在看什么在想着什么。他沉默良久,动动唇瓣道:“……沈云谣。对了,我,我兄长怎么样了?怎么会有危险?”

彭靖虞道:“江离大侠的师兄你见过吧?”他见沈云谣点头之后却欲言又止,“算了。和你说这些做什么,你手无寸铁的,多说也无益。在不清楚你之前到底被人抓到哪里的情况下,因为得知抓你的人和江离大侠的师兄有牵连,所以你哥哥他去了青城山找你。后来江离大侠找到了你,又遇到了他师兄,简短的谈话之中他感觉事情不太妙,直觉你哥哥会有危险所以赶去救援。你们之前所遇到的案件,只怕是他们所安排的,因为你们的出现……”

沈云谣感觉到有些呼吸困难,“所以。是我们妨碍了他的计划么?”我的父母,我的家人,就是因为这样枉死么?

彭靖虞点头不语。

如此一来便都能解释的通了。他们抓了自己为的是能威胁王辰逸,同时误导王辰逸让他去了别的地方寻找自己然后堆他下毒手。好一记双管齐下。

沈云谣有些头疼,“你先去忙吧。我想一个人好好休息一下。”

彭靖虞笑的爽朗,“好。如果有问题就叫我,我随时都在。”

“多谢。”

当房间只剩下沈云谣一个人的时候,他再次泪流满面。

那个害我全家死于非命的人,那个害我尝尽痛苦的人。

我为什么要那么想去找他。

为什么要为他哭啊……

哥哥,你告诉我为什么好不好?

章节目录 第103章 青城山 几天前。

“都道蜀地青城山,山林青翠,四季常青,云雾飘渺,当是人间仙境。近日一见确是不负盛名。更甚者,这青城山之顶峰竟有一门派坐立数百年。如此多年,外面居然一丝关于这个门派的传闻都没有,这一点反而更让人惊讶。”

‘沈云谣’看着这丹梯千级,曲径通幽,藏匿于云雾之中的青城山派陡然生出感慨。

在青城山下的青城山县一片祥和,房屋平整鳞次栉比,山明水秀,一派好风光。

‘沈云谣’闭眼呼吸,一股香味飘来。不,正确来说是香辣的味道。‘沈云谣’苦笑:“看来他应该不会太喜欢这里了。”

他可不能吃辣呀。

突然。

“噢哟,小俊哥儿来买一碗热腾腾的抄手不咯?”一个头绑白巾,满头大汗的小娘子对着‘沈云谣’笑道。

‘沈云谣’看着小娘子家店里坐满了客人,他们用着本地话交流着。碗里锅里那些热腾腾的馄饨汤冒着热气,笼得店里店外都是,给风凉水冷的冬日早晨增添一抹暖意。

时辰尚早,不如吃点东西暖暖身体。

‘沈云谣’也走进店里和一位客人搭桌,笑道:“好。老板娘来碗大的。”

小娘子见有生意做那自然是乐呵乐呵的,大喊道:“马上就来嘞!”

馄饨店生意火爆,比起其他家三三两两的客人来说简直是天壤之别。‘沈云谣’看了一眼同桌的碗,一人脸大的碗上面一层红彤彤的辣椒油,光是闻一闻就让人食指大动。还有那馄饨看上去就知道皮薄馅料足,不难想象咬下一口后再饮一口这汤水的温暖满足感,定是足以让人忘记冬日的寒冷充满干劲面对新的一天。

这东西弟弟肯定爱吃。

‘沈云谣’——王辰逸摇头,如果在这里找到了他再来慢慢享受吧。

小店简单朴素,而且从桌凳的模样看来这家店应该有好些年纪了。老板娘也是本地人的口音,在这里也可以打听打听青城山派的事情。

馄饨很快就上桌了,王辰逸吹凉一些之后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又麻又鲜又辣又爽,汤上浮着的辣椒油和花椒,只是一眼就让王辰逸觉得那滋味……人间已是颠。更让他没想到的是馄饨里面居然包有菇,那咬起来口感既爽口又满足!简直大快朵颐。王辰逸吃得热汗淋漓,若不是顾及周围还有人只怕是想要脱掉外衣散热,他还问老板娘要了几碗凉水来,边喝边吃,好不痛快!

“呵呵。我这里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小俊哥呢。”小娘子笑眯眯的看着王辰逸。小娘子莫约二十岁,青葱年华,貌美如花。

王辰逸道:“老板娘怎么有时间来和某闲聊,这生意火爆的……”他再抬首,竟然发现周围的客人全部走完了。

小娘子看到王辰逸的表情也明了,“他们都赶着上工呢。每天都这样,来势汹汹去也汹汹。”

王辰逸倒是被她瞧的心里有点毛毛的,“老板娘何故如此看着某?”

“看你好看呀。”小娘子直言不讳,仍是直勾勾的盯着他看。

王辰逸一身破布素衣显得衣衫褴褛,乌发随意扎起,刘海左斜,剑眉星目英气勃勃,好似一个浪荡公子。且王辰逸听从江离吩咐,藏好‘落虹’,省的叫门派中人所发现,他仅在手臂和小腿上藏有短刀,所以看上去只如同一个来旅游的外人,没有半分危险。

王辰逸轻咳一声,因为吃了辣的馄饨,满脸通红的他看起来像是有些害羞,“我听闻蜀地盛产美人,老板娘如是,这里的男子我想也当是如此。”

小娘子毫不掩饰眼中的喜欢,“但没有像你那么俊到穿这身破衣服都那么帅的。对了,公子不是本地人吧?”

这么显而易见的事情……

王辰逸笑笑,不正面回答她这个问题,“敢问老板娘,这里有什么地方可好好观览的。某初次到这里,还想请老板娘指点一番。”

“你说你来自哪里的?看你这样又高又大的,莫不是北方人?清河的?”小娘子直接无视他的问题,自顾自的问。

王辰逸看她这兴冲冲的样子,多半是不回答她问题就不搭理你的类型……

王辰逸汗颜,“姑苏人士。”

小娘子支着头笑,“姑苏啊……没去过呢,不过听爸爸说那边小桥流水,水波荡漾,轻柔细雨。温柔的景,温柔的人,如此看来确实不假。那你身高和体重多少呀?喜欢吃什么?”

“既然老板娘问了我问题,我也回答了。是否该礼尚往来一下轮到老板娘回答我的问题呢?”王辰逸剑眉微皱,对她道。

她让王辰逸想起一个朋友——贾灵。如果是贾灵的话,你要顺着他,一个个的回答完他的问题,他只会再冒出一大堆问题出来,最后只会是没完没了,而且你要不强硬一点逼着他,他肯定不会回答你问题。

王辰逸对应付这样的人还算是挺有心得的……

“好吧。”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小娘子嘟嘴不满,但也认同王辰逸的话,“不是我吹的,这里附近全是可以游玩的地方,哪里都是好风景。群峰环绕起伏,林木葱茏幽翠,江水悠悠长流,你要来这里定居,随便寻个地方都是好住处!尤其是在青城山上俯瞰这里的风景,那当时一绝!”

“当真那么好?”

小娘子拍拍胸脯说道:“这是必须的!不信你就自己去山上看看。而且山上住着仙人!仙人行踪不定,喜好不明,在山中水雾盛起之时,运气足够好的人就能在这个时候看见仙人的身姿!我爷爷和爷爷的爷爷就曾幸运的看见过,而且仙人慈悲,还给我们家的人治过病!”她笑的得意,“我们家里还有仙人的画像呢。曾爷爷亲手画的。”

她的曾爷爷当时在本地是相当有名的画师,但是画画不管饱才渐渐收起这门手艺和他的妻子学着做早点来谋生。那时候他妻子也不知患了什么疑难杂症,久治不愈,某日上山采药遇见那位仙人。仙人慈悲怜悯,便将他妻子的病治好了。仙人容姿出色,看得老板娘的曾爷爷一时技痒,本着纪念恩人已经传颂仙人事迹的目的画下了仙人的肖像。

“山上只有仙人吗?没有其他的有趣事情么?”

“这一回该轮到小帅哥回答我的问题了吧?”

章节目录 第104章 青城山(2) 这老板娘居然还记着一人一问题这回事儿,没有贾灵那么好骗!

王辰逸只好老实说道:“七尺八寸高,约莫一百四十斤?喜欢吃……”他露出一抹浅笑,“红豆糕。”

“有没有人说过你笑起来很好看。”小娘子一脸花痴的望着王辰逸。

王辰逸道:“有的。”

小娘子看到他这副表情,突然有些不悦,“你是不是有心上人了?”

“该是轮到老板娘回答某的问题了。”

“啧。”她撇撇嘴,“确实是还有其他东西,只是对你来说有不有趣就不知道了。青城山上有一门派,无名,当地人都叫它青城山派。他们门派行事很低调,外面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那么个门派。说起来他们也像个仙人一样住在山上住在云雾飘渺之间,行事也和仙人那般,青城山县的居民都受他们恩惠不少,我们家也是。穷人家只要去向他们求助,他们都会寻一份工作给他做,然后管两顿饱饭,我爸爸也给他们打下手呢!”

王辰逸微笑看着她,心中暗自警惕了起来,“这里的居民都受过青城山派的恩惠?那他们都让你们做的什么事?”那也可以理解成他们都是那些人的爪牙?还有他不过吃一碗馄饨的功夫,那些人居然全部都不见了!经过老板娘刚才的信息现在让他感到非常不安,仿佛这个小县这间小店有无数双眼睛在注视着自己。王辰逸悄悄放在藏于小腿的短刀的手蠢蠢欲动。

“现在轮到你回答我的问题了。”

王辰逸故作轻松,“不是哦。我前面多回答了你一个问题,所以还是轮到你。”他警惕四面,耳听八方,担心对方的偷袭。

小娘子看不出这些,推了一下桌子站起来,生气道:“你哪里又多答了我一个问题!”

“这不是才回答过么?这么快就忘了。”王辰逸也不恼,左手轻轻敲击桌子,“不如我帮老板娘回忆一下。‘有没有人说过你笑起来很好看?’,‘有的’。”

小娘子皱眉思索而后恍然大悟。

王辰逸道:“看来是回忆到了。”

“这,这哪里算是问题!我根本就不是问你!你耍赖!”小娘子眼睛都瞪圆了,看上去倒是有几分娇憨。

“怎么?刚才问过的就不作数了?要耍赖?”

“你!”小娘子看了王辰逸一眼,恨得咬牙。算了,给你这长脸面子!她深吸一口气,“是啊。青城山派的人对我们都很好,施粥赠药,救济扶贫,对我们这个小地方的人来说简直就像是活神仙活菩萨。这里每个人都很敬重他们,就像敬重秋水国师一样。”

秋水国师……王辰逸想起了地下城的事情,他还没来得及问江离。这里面或许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如果说到青城山派的人的话……在我印象里就只见过一次,当时我就觉得他们特别厉害,走路都带风的,衣带飘飘,看起来确实有那么点神仙的味道。传说以前他们就是修道修仙的门派,不知道后来怎么的就不再寻仙问道了,不过倒是多了一身好武功。我见到他们就是我们家被雷劈中,整个家都烧没了我娘又大病一场,一时间无处可去也没钱治病。”小娘子想起过去的悲伤事,悄悄抹了把眼泪,“最后真的真的是多得了他们。因为他们的帮助我们才能重建家园,我娘的病才能治好。但是我爸就跟着他们去了干活,具体是做什么的也不清楚了,好多年后才回来,回来之后整个人黑了不少,肯定是不轻松的事情。然后我跟我娘学了祖传的馄饨,盘下了这家店,生活也火红了起来。”

王辰逸问道:“那到底是去做什么你能再回忆一下么?”

小娘子觉得这个人很奇怪,这个问题有什么重要的……但是单纯的她也没有深想里面的因由,转而去思考他父亲当年被带去做什么事了,“……唔,好像是去挖矿吧?哦!对了,是挖煤!”

“挖煤?”王辰逸皱皱眉。

小娘子点头:“不只是挖煤,还有其他别的任务,听我爸说他们好像有挺多产业在外头的,打铁造船饮食旅店什么都有,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办到的,就住在山上,居然有那么大的实力在外头经营那么多东西,真的是太厉害了。想到自己光是弄这么个小店都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累得要死,就特别崇拜他们。也难怪他们有那么大的能耐来照顾我们这些穷人。”

王辰逸感到心惊,“竟如此?”如果当真如此,岂不是自己做什么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中?从女尸案开始到现在……

这个在冬季也不失明媚和优美的小县城在王辰逸眼中显得愈发黑暗。他这才明白自己是完完全全进入了一个魔窟。

他更加担心沈云谣起来。

王辰逸又道:“多谢了。”他掏出一把钱放在桌子上。

“哎,这碗馄饨要不了那么多钱。”这里的钱都能买上七八碗了。小娘子划拉一下,把多出的钱都推到王辰逸面前,“本来还想说这一碗请你吃呢。”

王辰逸笑笑,抬脚要走。

小娘子一见,着急了,忙道:“那么快就要走了?!你还没回答我问题呢!我连你名字都还不知道呢!”

王辰逸叹息。老板娘的神情和心思他都看得懂,这和当年鼓起勇气跟沈云谣表白的那位紫色衣裙的姑娘如出一辙。这份勇气王辰逸叹服,小小女子都能如此袒露自己的心声,自己却如此怯懦多年跟心上人表白的勇气都没。

而今表白之后却如此命途多舛,家破人亡。

会不会是报应呢?

王辰逸叹息。

找到他之后,必定要护他一世,远远的守护他,不再触碰他,永远都不再提起他的过去,就让他一直蒙在鼓里,活得糊涂乐。他不该承受这样的惨剧,他也没有脸面叫他知道。

王辰逸想保护他,也是保护自己。就让自己这个喜欢男人而且频频失礼的外人将军活在他的生命里,而不是那个害他连父母最后一面都见不了的愚蠢哥哥。

至少在沈云谣忘却的过去里,自己还是那个让他敬爱的哥哥……

章节目录 第105章 青城山(3) “我连你名字都不知道呢!”小娘子的话将王辰逸拉回现实。

王辰逸想了想,到:“我姓沈。”

“沈公子是吗?我叫张季。”张季笑道,“你有喜欢的人吗?”

王辰逸迈开腿就走,破了好几个洞的衣服在风中飘动,高大孤寂的背影让张季误以为又是山上的弟子下山来。他道:“有。他还在等我,多谢老板娘的厚爱,某就此告别。”

张季再眨眼,王辰逸已经跑出好远,“跑那么快干嘛!就算是我看上你了也不至于吃了你吧!怕什么呀?!”

张季有些羞愤,总觉得自己是被嫌弃了。不过她也没有被影响太多,该忙的还是照常忙,看着王辰逸远去的背影,她最后转身回到店内收拾碗筷,看了看时辰,时间也差不多,这时候也该关门回家准备明天的食材了。

“宝贝儿在收拾呢?”

张季听见自己父亲的声音没有半分恭敬,反而有点不悦,“是呀。忙死了!哎,就我一个人忙里忙外的。你一个人就去潇洒了嚯。”

张季的父亲纳闷了,他去哪里自己的宝贝闺女儿能不知道么?今天还特意和她说过的呢。他看了看张季那受气包的模样,就知道她不知道在生谁的闷气,可那又能是谁的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张季的父亲张祥泽怒拍案,道:“李家那娃子欺负你了?我这就上他们家给你讨个公道去!让那臭小子知道咱们家的人可不是好欺负的,肯许给你是你的福气!”

张祥泽说完,立马就要动身去找那个“李家娃子”。张季把碗筷往水盆一扔,转身就抓住她父亲:“你别去给我丢人了好嘛……我今天够丢人的了……”

张祥泽知道自己女儿和她的未婚夫最近有些小矛盾,今天在市场买材料的时候也遇到了他未来女婿李萌。李萌最近和张季闹了点小矛盾,张季生气三四天没理他,他也不知道怎么哄女孩子,于是遇到自己的未来岳父就问问,请教一下。看得出李萌是很在乎张季的,只是两人的关系突然转变,他一时之间也不适应,也不知道怎么谈恋爱。于是,两个在外人眼里的金童玉女,整日打情骂俏的情侣,实际上是磕磕碰碰,谁也不知道怎么让着谁。

原本两家人是世交这两孩子也是还没出生就定下了娃娃亲,他们从小玩到大,也是去年才知道居然还有那么个娃娃亲的事情。他们这样的关系,从小一起长大的,对方什么坏习惯什么丑样子没见过啊,这要他们情侣一样相处就坏事儿了,矛盾就开始来了。

尤其是这几个月越来越严重,几乎是三天来一吵,弄得心疼自己女儿的张祥泽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要退掉这门亲事。可对方的父亲又是自己情同手足的兄弟,他对自己儿子也是视若珍宝的啊,这又怎么开口让对方难堪呢……

只是……按照李萌今天的说法,是几天都没见人才是啊。怎么今天就丢人了呢?

“宝贝儿。谁让你丢人了?你老子我去削他!”张祥泽走到张季身边抱抱她。

张季回抱自己的父亲,糯糯道:“你女儿长得难看么?”

张祥泽怒了,“谁敢说我闺女儿难看的我跟他拼命!再说了,你怎么就难看呢?粉粉嫩嫩的,眼睛溜溜滴圆,这多好看啊?”

“那那个人怎么就不多看我一眼就跑了呢……”

张祥泽一惊,“跑了?谁……”这,自己女儿难道真的心有所属了?还是移情别恋了?这要怎么跟老李交代呀。算了……只要自己女儿喜欢就好。

“一外地人,姑苏来的,到这里玩。”

外地人……那岂不是要嫁到外地?算了……只要自己女儿喜欢就好。她喜欢就好。张祥泽女儿奴的心隐隐作痛,“那那个外地人怎么样。”

张季回忆道:“高高大大的,长得很帅。”

嗯。歪鼻子斗鸡眼斜嘴巴尖嘴猴腮的也不许!矮子也不许!

“那身破衣服穿着也好看。”

张祥泽的内心晴天霹雳……乘以三。

张祥泽抓住张季的双臂,非常非常非常郑重的对她说道:“不行不行绝对不行!你要去嫁到外地可以,你爹带着你娘跟你去。但你要嫁给个乞丐绝对不行!他拿什么给你幸福给你衣食饱暖!你老子绝对不许你嫁给这样的男人!”说罢他又再次紧紧抱住张季,委屈的快要哭了,“不行不行不行!”

张季也无奈,她哪知道自己父亲是这样的啊!这种属性以前怎么一点都看不出来啊……

她反倒安慰起自己父亲来,“不哭了不哭了好嘛。我又没说要嫁给他,人家都有心上人了……”

“有心上人了你就别凑过去了呗。那种乞丐有什么好的呀。”

“人家不是乞丐。而且我又不是非他不可,怎么说的我就倒贴了一样。我有那么跌面么。”张季把他父亲的束发解开,然后绑了个奇怪的发型,偷偷笑着。

“李萌不好么?人踏实,长得也不错。对你也是真心实意的。难道你不喜欢人家?那个乞丐有什么好的呀。”

张季都快气笑了,“人家不是乞丐。”她顿了顿。张季还是骗不过自己,她确实是很喜欢李萌,不单单是童年玩伴的那种感情,还有别样的情愫,自己对“沈云谣”也不过是欣赏的感情顺便想调戏他一下。不过两个人还在吵架,张季又不肯服个软的,“怎么了!他对我好跟我有关系么?我还就不能找个更好的男人了?他这傻了吧唧的男人我才不稀罕呢。”

还是自己父亲最懂女儿。张祥泽听到张季那么说,也就放心了。这孩子肯定还在生气,气过了就没事了。他道:“好好好,回头我去教育一下那小子,让他醒目一些好不好?咱别搭理那个乞丐了。”

张季这回可真气笑了,“人家真的不是乞丐,可有钱了,出手非常阔绰。”而且我相信,还会再见的。

章节目录 第106章 青城山(4) 青城山门大开,无人把守。长梯一望无际,不知尽头在何处,仿佛登神长梯直达天庭。从石梯第一级开始,约莫百级会再起一道山门,山门顺着石梯而立,肉眼可见的就有数十个,适逢冬季,虽山下四季常青,但高处不胜寒,山高处已经覆上皑皑白雪,与那和山顶融为一体的云雾一般洁白无瑕,给在山巅之上的青城山派增添了一抹神圣和神秘的感觉。

石梯两边稀疏筑有小亭,某些地方还会延展出一条栈道。栈道绵延曲折,不知通往何处。山中人不少,老老少少各自结伴闲聊,颇为悠闲自在。还有寥寥几个身穿一模一样的白衣腰佩长剑的人,他们的精气神显然与这些普通的百姓不同。在山上的这些人偶尔投下目光看着这位衣衫破旧甚至有些地方起毛球的俊青年——王辰逸。

这些目光是审视又或是随意打量,王辰逸都不想探究,因为这里的人给他带来了太多磨难,让他的心饱尝折磨。哪怕他们是无辜的。

这里所有的人都给那些人卖过力,不知不觉间都成了帮凶。

王辰逸恨得咬牙。

他们,都是间接参与了残害我家人性命的帮凶。绑架我弟弟的帮凶。

王辰逸心头的怒火胜过盛夏的炎日,足够驱散冬日带给他的一切寒冷。

他已经失去太多太多了,多得他愿意牺牲其他的一切来换取自己所珍视的人的平安,包括别人的命!不过他不能太明目张胆,这里还有普通百姓需要先避开他们的耳目。虽然是否牵连进他们对王辰逸来说没有丝毫关系,但他不想把事情闹大,打草惊蛇只会让沈云谣多一分危险,他这般打扮而来也是出于这个理由。

王辰逸自言自语:“抓了这几个人问一下。”

王辰逸现在还有理智,他记得叶枝山在地下城中对他说的话。他应该相信沈云谣,同时自己要冷静下来应对,否则只会害了他。

一个想法突然在脑中冒出。王辰逸勾唇一笑,快步朝山顶进发。

那几位佩剑的青城山派弟子正和人聊天,发现王辰逸正快步往他们的师门走去倒也不觉有什么问题,只是当他们看向王辰逸的时候,对方那仇视自己的眼神让人莫名其妙且令人心惊。

他们四人相视一眼,点点头之后跟着王辰逸的脚步往山上走。王辰逸见他们跟上来便往上冲去。

“入侵者!追!”为首的一位白衣弟子说道。其余三人应声而上,全员加速追着王辰逸去。

其中一位女弟子问道:“师兄,那个人是谁?他那眼神看上去像是在挑衅我们。”

那位跑在最前面的弟子回道:“我们青城山派向来行事低调又光明磊落,没有得罪过谁……不对或许是断了什么山贼的发财路罢。哼,宵小鼠辈,师弟师妹们,擒住他然后交给师父处理。”

三人齐声应道:“是!”

当他们的视线再回到王辰逸身上的时候,王辰逸却突然钻入山林之中。四人心中俱是一惊,心想此人竟不是有勇无谋之辈,如果让他在林子里多了起来,那么大的一个林子找一个人可就不好找了。

师兄妹四人对视一眼,其中他们最大的那个师兄点点头,食指拇指成环放到嘴边吹起了哨子,两声长一声短。随后他的师弟妹了然,纷纷散开,全部进入林中寻找王辰逸。

王辰逸跑进山林的最主要原因是为了避开那些普通百姓的视线,但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让他一个人同时对付四个训练有素的青城山派弟子还真没有把握。他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只是此时完全没有对方信息,实力到底如何王辰逸没有底,贸然以一敌四绝对是愚蠢的,此举便是为了分开他们好逐个击破。

前面积雪……

王辰逸看到再往上跑两百步便要进入雪地。地势高气温低,地上那一层浅浅的白雪会暴露自己的踪迹,得马上藏起来。

他当机立断,绕到一棵树后飞踏而上,屏气凝神藏匿于枝叶之间观察那四人动向,茂盛的树给了他绝佳的掩护。

那四名弟子分的很散,王辰逸只能看到其中两个人,其中最靠近他的那一个即将走到他所藏匿的树下。显然,他们也发现前方的地上有积雪,却看不见走在前面的王辰逸的脚印。他开始思考和观察……

王辰逸:不能让他先发现自己。先下手为强。

此时王辰逸半跪在树枝上,左手轻易便取下了小腿上的短刀。反手执刀,目光如炬。

这位弟子却也不是寻常人,从小便在青城山习武的他耳目灵敏,王辰逸在树上取刀的那一点点布帛割裂的声音没有逃出他的耳朵。不过因为声音太短暂也太小,他没能分辨出到底是哪个方位。“这是……”这位弟子看了看地面。他的心才开始有所防备,王辰逸却已是猛地扑向他来。

他怎想到要找的人就在自己正上方,还没想好怎么应对身体先是条件性的反射,抽出腰间佩剑挡下王辰逸这一刀。旋即奋力一挥,将王辰逸逼退几步。

见王辰逸退后,他连忙吹响口哨,两声长一声短。

“……!救援!”

王辰逸突然想明白之前那声口哨是什么意思了,他们以这两长一短的口哨声为暗号,找到自己之后就吹响暗号然后集合包围。

本以为是呼唤信使鸟给他们门派里的人传信,却不想竟是如此。

看来只能速战速决了。

王辰逸活动了一下身体,顺便拿出在左手臂上的短刀猛一跃便来到那小弟子的身边和他缠斗起来。王辰逸用的是两把短刀,长度不过前臂,而对方用过的是三尺长剑,所以王辰逸有着近身战灵活的优势,打起来他处处压制对方。

而对方也不是只会花拳绣腿,闷头硬拼的门外汉,他小心躲避,尽量拉开身位。本来以为只要拉扯开来,就能找到王辰逸的破绽然后进行反击。不料王辰逸却是个有真本事的人,不仅找不到机会给对面捅上一剑,甚至连距离都拉不开。

王辰逸粘着他打,兵刃撞击的声音此起彼伏,在寂静的山林中显得格外突兀。

“师弟我来了!”那位排头的师兄说道。他在树上跳过来,枝叶颤动的声音沙沙不止。

几番打斗之后,小师弟发现自己并不是王辰逸的对手,此时他的师兄赶来令他感到欣喜。“师兄!快……”

只一个疏忽一秒分神,小师弟的腰侧便被划破一道血口。

章节目录 第107章 青城山(传说) 只一个疏忽,便被划开一道大口子。

“师弟!”那位师兄怒吼,“你竟敢伤我师弟。”长剑出鞘,直刺王辰逸而去。

王辰逸甩了一下短刀上的鲜血,侧身躲开这一剑,两人目光交织,血腥味浓。

师兄剑尖落地的瞬间手腕一转,长剑收归剑鞘,旋即在地上打了个滚,一把将半跪在地上的师弟打横抱起,连退几步。

师弟捂着伤口,颤声道:“师兄,我大意了……”鲜血如同花一般在他伤口处绽放,染红那身白衣。

他们这些师兄弟全是一起长大的,感情深厚,看见师弟受伤自己又怎会不感同身受?他皱眉道:“没关系,你做的很好了。现在歇会儿,师兄师姐会给你报仇的。”然后目光对准王辰逸,“血债,血偿!”

王辰逸也盯着他看,“对。血、债、血、偿。”他将手中的短刀掷向那位师兄,再大步突进,挥动手中的短刀。

师兄高抬腿,将飞来的短刀踢开,再用力蹬起另一条腿跳跃,踩着王辰逸挥来的手臂往后再退,落地时尽量压低身体减少对他师弟的冲击。此时虽抱着人动作和速度受到限制,但平日也有负重训练,躲开王辰逸的攻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不过真要实现那句“血债血偿”,这样是绝对不行的,而且他的师弟此时受伤,血流不止,这样抱着师弟动作只会让伤口流血更多。

师弟师妹,你们快赶来啊……

这个想法刚刚冒出,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两个熟悉的面孔,他惊喜道:“路师弟!师妹!”

两人齐声:“师兄!小齐怎么了?”

“掩护我。”

两人了然:“是!”

路师弟和师妹默契非常,双剑合璧一起朝王辰逸进攻。

他们与王辰逸之间保持了一段的距离,使得他原本的近战优势荡然无存,加之对方如今双剑合璧,人数上也有劣势。

王辰逸对那两把笔直刺来的剑毫无惧意,他后跳一步,捡起地上的短刀,一手正一手反,不退反进,正面反攻。

那两人一惊,理论上来说,这个人已经没有任何优势了,怎么还敢那么勇猛向前冲?他们意识到自己或许是被小看了,战意燃起,用尽全力斩去。他们二人低声交流,双剑交叠翻转,待王辰逸行至身前时,将交叠在一起的剑抽出,分别朝王辰逸左右两边身侧移动。

短刀短,他们师姐弟利用长剑的长度优势,抵住住冲过来的短刀柄,再一收力一使力,借着王辰逸的力将其身体推向路师弟一侧。将力气收回的路师弟提前做好防御准备的同时一只脚朝王辰逸的腿弯踢去,逼得他单膝下跪,而他的师姐则后退一步,将剑挥向王辰逸的右腿。

此时他的身体偏向左侧,如果就势扑向路师弟,必然是没有用的,对方已经准备好防御,而且如果真那么做右边这位师姐绝对要给自己的大腿来上一刀,到时候大腿手上,自己只能是个瓮中捉鳖,任由他们宰割。

这师姐弟的突然变阵让王辰逸有点措手不及,但他没有慌乱。当下灵机一动,顺着跪下的姿势,他将短刀丢下,双手和左膝支地,就这样来了一个侧翻。那师姐一剑打中王辰逸抬起的右小腿,此处正好还有一把藏起来的短刀,那一瞬间金属碰撞的清脆声激荡,师姐被弹开。王辰逸在就着防御姿势的路师弟,右脚不落地反而踩在他抵于胸前的剑上,再一用力,借着路师弟的力气反而冲向中门大开的师姐。

两人俱是一惊,旋即也反应过来。师姐急忙收回被弹开的手,狠劈王辰逸的脑袋。可怎料王辰逸才到她脚边,左脚便调转方向用力,整个人在地上滑行了一小段距离,右脚画出一个半圆将地上的落叶扫起。王辰逸在电光火石之间,将右小腿上的短刀取出,而后一个前滚的同时将师姐的大腿和小腿割伤。

“啊!”她尖叫一声后跪倒在地。现在左腿受伤严重,整个人都动弹不得,任人宰割……

路师弟大喊:“师姐!”

师姐吼道:“不要管我!抓住他。”

几乎是与她话语结束的同时,在刚才被王辰逸扫起的落叶之间飞出一把短刀将路师弟的手心划破。路师弟吃痛也握不住剑,剑就那么跌落在地。他心道不好,当他看到如同猛虎一般向他扑来的王辰逸时已经知道自己完了。

王辰逸飞奔路师弟背后,将他那只没有受伤的手反扣在背,然后跳到路师弟身上,双腿钳住路师弟,另一只手扣住他的喉咙,不多久路师弟就昏倒在地,口吐白沫。

等他们师兄安置好受伤严重的小齐师弟回来时,就看到倒在地上的师弟师妹还有站在他们身边的王辰逸。师兄怒发冲冠,这个来历不明的人莫名其妙的就上来开打,又伤了他的师弟妹。他们一派安居山上,潜心修炼剑技,对当地百姓是竭尽所能的帮助,怎么就得罪别人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来这里又是干什么!?”师兄非常生气,声嘶力竭到声音嘶哑。

王辰逸听到他的语气,冷笑道:“你们滥杀无辜,烧杀掳掠,干尽伤天害理的事情,竟然还觉得自己冤?”

师兄不可思议到愤怒,“我们怎么就滥杀无辜烧杀掳掠了?!你把话说清楚。”

王辰逸叹气:“还装傻是么。”

“我们没有做过!”

“或许你们还不知情。那么就把你放倒在这里直接问你们的师父好了……”王辰逸不想再和他们纠结这么多,沈云谣还在等着他。

……

山顶是一座朴素的道观,青瓦白墙,没有一丝多余的装饰,干净美观。细细的雪覆盖在屋顶地面,一片纯白天地寂静无声。

在一片雪白之中,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老人站在道观的门口前。老人精神饱满笑容可掬,双手手在衣袖里,对王辰逸说道:“没想到来的是一位小朋友啊……”

章节目录 第108章 青城山(传说2) 在一片雪白之中,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老人站在道观的门口前。老人精神饱满笑容可掬,双手手在衣袖里,对王辰逸说道:“那个会本派剑法的少年人居然是这个小朋友啊。”

“你在等我?”王辰逸将手中那把沾满血的剑扔到老人的面前。白雪苍茫,那一抹猩红显得格外刺眼。

老人认得出这把是谁的剑,他感到震惊却没有慌张,“确实在等一位小朋友。不过现在应该是老……小朋友了?没想到等到的是你。”

“对于你们门派的弟子,你不说些什么么?”

老人苦笑,“技不如人,无话可说。也该让那些孩子知道自己的水平到底怎么样了,最近那么疏于练习……况且你也没有杀了他们不是么?”

王辰逸不语,从袖子里再翻出短刀。

“不必紧张。你现在还不是老头子的对手,我也无意与你打架。”他弯腰捡起那把剑,擦拭掉上面的血,“我知道你有很多话想问我。我也有一些话想和别人说,不妨进来一起坐下喝杯茶,慢慢聊?”

王辰逸显然是不信任他,举起手中的刀指向老人,道:“把人交出来。否则一切都免谈!”

老人摇摇头,一边抖落头上的雪一边说道:“我们没有绑架过人。就算要绑,也不会特意带到这里来不是?”

其实他说的有道理,这里那么高,将一个活人带到这里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哪怕那个人被敲晕还是怎么的。但,凡事都有例外,虽然带着一个“累赘”上山不容易,但也绝非不可能。所以王辰逸还是不太相信他。

俗话说,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他也不再敢轻易相信他人。

老人笑道,“看你的表情,是不信我咯?”他侧身让道,在他身后就是敞开的大门,“无所谓,你尽可去里面搜。放心,我不会拦着你。”

王辰逸仍是举着刀看他。

“请?”老人弯腰恭请。

对方如此自信,无非两个原因。第一,弟弟确实不在里面。第二,他们有自信就算放他进去搜查也不会被找到。

老人再道:“你真的不用那么戒备我和道观里的孩子。我们真的对一切毫不知情……至少那些孩子们是这样的。”他神情有些悲伤,“小江离两天前来信说,已经找到你的弟弟了。”

“真的?找到了?”王辰逸突然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走了,他跪坐到地上,仰望天空,“他没事吧?他现在怎么样了?”

老人摇头,“小江离在信中就没再多交代了。他只说让你在这里等他。”

“等他?”王辰逸疑惑。

“是的。那要不要进去喝杯茶?”老人搓搓手,呵出热气变为可见的白汽,“老头子在这里等了好久了,身子骨不比以前,有点受不了咯……”

王辰逸稍微思考了一下,还是跟着老人进去了。“你就不担心一下你们的弟子?”再怎么说他们都是流血了,前面那把剑多少也能看出他们的惨况吧。

老人反而笑了,开怀大笑,“放心,那点伤,他们还死不了。就当让他们上上课,不然真以为待在这个山上就能称霸世界,打遍天下无敌手了。”他鼻子哼了一气,退到王辰逸身边,拍拍他的肩膀,“还真是多谢你了哦后生啊。”

“你那么自信我没下死手?”

老人笑笑,“如果真有什么,他们的大师兄就出来制止你了。”言外之意就是那四个小少年的大师兄一直在暗中观察者他们的战斗。

王辰逸尴尬一笑。

这也行?你们都是这样训弟子的?

老人从王辰逸的表情,轻易猜到了他的想法,“别在意。没有见过血的剑客不可能成为一个好的剑客。在最关键的时刻他就会犹豫,在需要动手的时候就会犹豫,兴许就是犹豫的那么一瞬间,他们就会死。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觉悟去杀人。杀一个活生生的人。希望这次的教训能让他们知道,有的时候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两个只能活一个。”

“……”

“最关键的是,希望他们能出去走走。青城山虽大,但世间更大,一直住在这里只会让自己的视界变得狭隘,对他们自己对青城山派的未来,都是不利的。”老人推开门,走进一间小屋子,“欢迎小将军光临寒舍,没什么好招待的,有什么喜欢喝的茶么?”

屋子的炭炉上烧着水,温暖的水汽充盈一室,与外面的寒冷比起来,这份温暖直将室内的人的人变的懒洋洋的。

不行,不能松懈。这就是敌人的大本营!

“不必了,来一杯水就行。”他搓搓手,手掌和鼻尖都被冻红。若不是先前有那么一番打斗,活络了一下筋骨疏通了血液,不然外边的温度还真不好受。他有些佩服常年生活在这里的人了。

老人将他的白发甩到脑后,然后开始泡茶,“哎。无趣。在山上太无趣了。只有茶喝,没有酒……好想出去外边玩啊!!”

“……”

“你这口音是姑苏人吧?肯定有喝过那姑苏名酒‘妃子笑’吧?”

“呃……没有。”他不好酒,且及冠之前仅喝过国师祭上的祭酒,再之后虽然喝过不少酒,但却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酒,没有那个人,总是饮之无味。所以对这些东西根本不清楚。

老人叹了口气,“那你活着也太无滋无味了吧?那听过‘妃子笑’的传说么?”

王辰逸摇摇头。这里面居然还有故事?

“这也太可惜了吧!”老人倒掉第一泡,“不过也都是七十年前的事咯,那时候秋水国师都没有死没想到一眨眼就过了那么久……”老人回忆起自己年少时闯荡江湖的模样,“哎。等小江离也是等着,正反也没事。今天就给你讲讲故事吧。”

“其实我不是很想听……”我想找找看弟弟在不在这里,也许你这个糟老头在骗我,还编的似模似样的。

老人突然拍了一下掌,“哎呀!讲故事怎么能少了吃的呢!我去拿咸花生~~”

趁着他去找咸花生的空当,王辰逸回忆着道观的布局。虽然没能走完,但从外面和他经过的地方来判断,这里是完全对称的布局,屋子相当多,大大小小的估计有三十多间。虽然道观占地很大,但真要找完这里的屋子也肯定不难。

是的,找完表面的屋子。

不说地下室,这里群山环伺,指不定在山中的某处有一间小屋正囚禁着沈云谣。

“不用想了,等小江离回来了就知道了。他们那一帮子的师兄弟就最爱上跳下窜,这青城山哪里都给他们踏了个遍,有什么好玩好看的地方问他们就绝对没错了……”老人捧了一碟咸花生回来,神情悲伤。

“我要怎么才能相信你?”

“我就知道你不信。喏,你看这只大鸟还有这封信。”

王辰逸看到那只鸟的瞬间就知道,这只鸟正是江离培养的信使鸟。那么那封信大半是真的了。

老人看王辰逸的表情不再怀疑,笑了笑,然后拈了一颗咸花生吃,沾着盐粒的花生让人上瘾,忍不住舔舔手指,“本来我是出去接小江离的,按照书信来往的时间,今天他应该到才是……不过他也该是老了呀,这蜀道或许他走起来没有那么轻松咯。”

王辰逸心道:……是。年龄是老了,只是看起来是比我还要年轻。

那就相信阿离哥哥,再等两个时辰吧。

老人喝了口茶,皱眉道:“讲故事却只能喝茶太惨了……下次采购得瞒着师兄买点酒藏着。嘿嘿。”

两个人围着炭炉对坐饮茶。王辰逸就那么安静的听他讲。

“说起这个‘妃子笑’的故事啊,总要感慨一声当年年少气盛。”

“当初与师兄们一起下山游历,那年我不过十九岁,一人行至姑苏,看到那里的美人美景真的萌生过念头就此定居。”

“老头子少年人时便好酒,当时凭着一身本事满身的胆,是敢走龙潭闯虎穴,拼着命的赚钱买酒吃。大江南北的美酒都尝了个遍,这些酒啊到底谁才是最好,实在难分高下,不过是在遇到‘妃子笑’之前呢。”

“妃子笑这种酒的味道相当特殊,甘甜醇美而且有一种青草的味道,独特的叫别处再也找不到,更不知道怎么酿制。初尝的时候完全没有喝酒的感觉但却会让人不自觉的一直喝下去。但是一旦喝多了,就会不知不觉产生醉意,辛辣的感觉会从喉咙漫上脑袋,刺激全身,然后再不知不觉间沉睡。”

“那种沉醉的感觉太过令人沉醉,美妙绝伦……光是想想就。”他喝了一口茶,“嘁”的抱怨了一声。

“只是那种酒啊,生产的一直很少,每次都喝不够。有一次在某个废墟飘出妃子笑的香味,在那废墟处看见了一位青年人。美酒当前,也顾不得其他,我直接上去就说要讨酒喝。青年非常大方,直接给了我两坛酒,还问我想不想听妃子笑的故事。”

“有酒有故事,那是最好不过。我没拒绝,他便开始说起这酒的来历。”

“青年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国皇子爱上了一个平民。平民性子冷,不,应该说对世间一切的感情都无感。皇子想尽了办法暗示自己的心意,所做的事情之多意思之明确,就只差亲口说出喜欢他了。可是始终平民都感觉不到。几年,数十年过去了,皇子成了皇帝,但不变的是他们的感情。他爱他一如最初,他将他视若挚友一如最初。”

“最后成为皇帝的皇子还是在岁月的流逝中先一步离去了,直到他死的那一刻,平民都还是没有明白他的心意。失去挚友的平民在世上独自流浪。他回过头才发现,不管他去到哪里,不管是什么时辰,他总会回忆起和他在一起的画面。”

“那些他为他做的事情全都记得,而且当身边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变得愈发清晰。是手上系着的彩色手环,是沐浴之后湿漉无人整理的头发,是清晨的第一声问候夜里最后的祈安,也是手中的妃子笑。”

“妃子笑就是那皇子亲自酿的酒并且亲自取的名字。”

“平民回忆起当初第一次喝妃子笑的时候,他问道:‘妃子笑?为何?’。皇子挠挠头,‘或许是味道与荔枝有几分相似?’不过要是平民再留心一点,就会想到三个月前皇子对他抱怨过一句,‘你怎么不笑啊?’。他其实有将这句话放在心里,不过他为此所做的是改变自己,而皇子做的是想办法博得他一笑。所有东西,他都总是后知后觉。”

王辰逸此时插话,问道:“既然皇子成了皇帝,那么怎么不将她接到宫里成为皇妃,甚至皇后?这种事甚至在他还是皇子的时候就能将她娶回家啊?”

老人将炭炉上的水壶换下,“是啊。当年我也这么问那个人。既然皇子那么喜欢平民,直接娶她为妃不就好了?那位青年这么答我——因为他们都是男人。”

王辰逸有些被镇住。心中藏着的秘密突然被初见的人洞悉的震撼。

老人的目光全然不在王辰逸身上,他注视着小小的茶杯,“是的。男人怎么能喜欢上男人呢?青年又道,皇子此生没有娶过一个人,他从一而终,喜欢了一个人一辈子,这妃子笑便是专门为那个人,只为那个人酿的酒。为了他此生唯一的‘妃子’。”

“再之后的故事我就没有听下去了。当时我觉得自己被戏弄受到了侮辱,把酒坛摔了就走。”他看着茶杯中的倒影,仿佛映出当年青年人的悲伤眼睛。他没有喝,将这杯茶泼到地上,“不过年纪渐长,对很多事情都看开了。男人喜欢男人又有什么?人生在世不能诸事如意,连喜欢的人都不能和自己在一起,不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那该多无趣啊。一甲子也不过眨眼六十年,活那么久了,也看透了。”

老人注视着王辰逸的眼睛,“你啊。不要让自己后悔。”

章节目录 第109章 迷茫 王辰逸自嘲的笑了。

我也不想让自己后悔,可是我怕了,真的怕了。我多怕以后连见他一面都没有资格。

我快要什么都失去了。

哪怕只是虚假的感情,王辰逸都舍不得放开。哪怕一切都是他自己亲手编织出来的虚幻,他也想就此沉浸其中。他已经不想再失去沈云谣了。

“好后悔啊。当年就应该听他说完的。或许就能知道妃子笑是怎么做的了。”老人倒了杯茶猛地给自己灌下去,然后猛锤自己胸口……突然,他看着王辰逸露出一抹奸笑,“嘿嘿。说到这个话题嘛,你是认识小江离的对吧?恩?”

王辰逸看到对方突如其来的变化开始警惕起来,“是的。前辈想问什么?”

老人站起身,将凳子搬到王辰逸身边坐下。他一手搭在王辰逸肩上然后将他拉到身边,“小朋友,你告诉老头子。小江离的剑赠人了么?”

原来是这个问题……

王辰逸自然的答道:“是的,他将剑赠予我了。”

“你?”老人深吸了一口气,眼睛都瞪直了。

“是。阿离哥哥将剑赠予我了。”

老人一脸震惊,嘴巴一张一合,欲言又止。

“前辈怎么了……”王辰逸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事。

难道落虹不能交给其他人?

可是既然是不能给外人的,那么这位老前辈铁定就不会问了……

“日暮青流双鸿影,月生墨厢赠芳心?”

王辰逸不太明白为什么对方突然念了首诗,迟疑道:“好?诗?”

老人两眉之间被挤成个“川”字,“他什么都没告诉你?”

“没,没有吧……”王辰逸突然害怕了起来,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隐藏的含义么?他想了想又道,“阿离哥哥好像是说过,若不能达到他师父所说的明事理,辨真伪,以道德心,掌杀戮剑,他便从此再也不使真剑了。于是就把剑交给我了。”

老人叹气,“其实这是已经失传的越女剑的传人所说过的话。我们师祖曾和这位越女剑传人有过一次偶遇,那剑和话便传了下来。”他捏着王辰逸的下巴,左看看右看看,又上下打量一番,“也不差。”

??什么叫也不差?到底什么意思?

王辰逸突然害怕了起来。但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怕什么……

“噢哟你别怕。其实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啦。这里面又有一点故事。是关于师祖的故事,不过按照小江离那个害羞的性格只怕是不会跟你说出来咯。”老人同情的拍了拍他的肩膀。

“害羞?”王辰逸完全想象不到那个阿离哥哥居然是个害羞的人?那样闯荡江湖,踏遍大夏,独自行走在异域的大侠居然是这样的性格?

但也没有很奇怪,人总是会变的。

比如江离。

比如突然就爱上朝夕相处的弟弟的自己。

“嘿嘿,我跟你说。小江离以前可弱气了,别说大声讲话,就连和师兄师姐们一起笑都不敢笑得太大声。软软绵绵的特别好欺负……咳咳扯远了。”老人清了清嗓子,“既然那个孩子没有告诉你,那作为长辈的,同时也是最后一任‘护剑使’,我觉得我有义务将‘赠剑’一事的背后含义告诉你。”

“……愿闻其详。”

老人正襟危坐,刚才嬉笑的表情突然就严肃了起来,“当年我们师祖也如同我们一般,将门派的心法和剑法学了个五成,便下山到外界游历,到外面见识一下同时精进自己的武艺。偶尔一次,师祖在深山之中寻找食物打算猎只熊来吃,而就是这样正好碰见了那位越女剑的传人。”

“那位越女剑传人当时只从她师父身上学了点皮毛,年纪轻轻武功不强。一个小姑娘也正好在这里打猎,打算捉只山鸡烤来吃。怎料在这里触发了猎人的陷阱,腿被夹伤,还被网困住吊在树上。”

“此时我们师祖正巧经过,顺手便将她救了下来同时带着她到附近的村子治疗。据说啊就此,那位姑娘就爱上了我们师祖,多年仍是不忘深情依旧。直至她死之前,才将自己个人的佩剑让人带到这里,并且带来了前面那首诗‘日暮青流双鸿影,月生墨厢赠芳心’。师祖有感,将此剑和他的剑一起放到万剑堂里供奉起来。”

“所以,那位越女剑传人所赠的剑在我们这里便是相当有名的剑——‘芳心剑’。赠剑同赠心,若非如此,我想小江离也绝对不会把芳心剑送给别人的。”

说罢,老人望着王辰逸摇头又点头。

王辰逸心头巨震!阿离哥哥喜欢我?可是他都是能当我爹的人了!甚至比我爹爹还要年长……

他道:“可是,阿离哥哥赠我的剑,不叫什么芳心剑啊……”

老人摇头:“芳心剑只是我们这里的称呼,那柄剑的真名叫做‘鸿影’。”

“可是他给我的那把叫‘落虹’啊。”

“落虹?他另一把剑没有送人么?可是小江离最喜欢落虹,应该不会送出去才是……”

王辰逸回忆道:“我孩童时就见过阿离哥哥,当时他身上就只有一把佩剑。”

老人有点晕了,“你现在也莫过二十五岁,你孩童时……那不就是十年前?”

“快十七年了。”王辰逸这才松了口气。原来人家不是对我动心,还好还好……

“十七……十七。”那岂不是他逃出青城山不久就把自己的‘芳心’给了别人?

老人在屋里转圈圈,不一会儿就跑了出去。

既然他跑了,王辰逸也不太想继续留在这里了。他还是偏向于相信江离确实是找到沈云谣的消息,刚才打算等到江离到这里之后再一起回去。只是听了老前辈说的妃子笑的故事,他有些按捺不住自己,他想快些回去见到沈云谣。

什么是后悔?

不能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陪在他身边便是后悔。

“阿离哥哥说他好像是去的云梦到云川之间的秦州。”王辰逸喝了一杯热茶,立马动身。

王辰逸往山下跑了不到一刻钟,他突然停了下来。他感觉到自己背后有在看着他,而且那个人释放出的杀意,太难让人忽略了。

“到底什么人!鬼鬼祟祟的跟了我一路。”

一个人从树后走了出来,紧身衣勾勒出她妙曼的身形。树荫遮天蔽日,王辰逸看不清她是什么模样,只见她背后的弓箭以及手中闪着光的小刀。

她的声音直击中王辰逸的心脏。

“你的阎王。”

章节目录 第110章 迷茫(2) “到底什么人!鬼鬼祟祟的跟了我一路。”

那人从树后出来,“你的阎王爷。”

王辰逸回道,“你这倒是好大的口气。”其实他有些担心。敢在别人门派面前现身,而且这般毫无掩饰的展露杀意,不管男女都绝非泛泛之辈。而且这个女人即使离他那么远,却依然感觉到她的带来的压迫感。

这个人,很强。

他现在身上只剩下一把短刀,只怕是不好对付。

“你是谁派来的?”其实答案显而易见。

江离的师兄……

女人玩起手中的匕首,倚着树望天,“你倒是不傻,我确实是被人雇来的。不过是谁,你就不用知道了。先不说你能不能躲过这一劫,你知道的太多反而对你,对你身边的人都不是一件好事。”

身边的人。

这句话刺中了王辰逸的死穴,让他回忆起那些不愉快的事。他取出短刀,近乎失去理智般咆哮着向前冲锋。想要用这把刀刺穿她的喉咙。

女人只用眼角余光扫了他一下,轻叹一声,“愚蠢。”

就在王辰逸的刀即将刺中她脖子的瞬间,女人立即弯腰躲开并将手中的匕首刺进树干里。然后她的手从背后抓住王辰逸的手腕将他整个身体再拉近自己,而后再斜视他一眼,一抬足便踢中王辰逸的腹部,这一脚用力极猛,将他一脚踹出好远。

王辰逸跪趴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腹部。

没想到这个女人的力气那么大,动作还那么敏捷……

他再看看自己的右手手腕,只不过被对方抓了那么一下,立刻印上五条红痕,对方指尖处更是开始发紫。不仅如此,她的动作还极快极其灵巧。

野兽!

这是王辰逸的第一印象。这个女人凶猛的就像一头野兽……或者说比野兽更甚!

刚才靠近她之后,才发现对方一身黑衣,甚至连头发和脸都藏了起来,包裹的非常严实,只露出一双乌黑的眼眸。

完全辨别不出身份。

女人将树上的匕首拔出,然后抛起来玩,“怎么了?只有这点实力?那当时又是怎么把那位大妈逼上绝路的。”

“大妈……”王辰逸顿时醒悟,“你就是杀了女尸案凶手的人?!”

当时沈云谣说过,女尸案凶手从屋顶跳下来,落地之前说了什么。而且在落地的瞬间变成了一具尸体,同时在她身后不远处有一个黑影闪过。非常巧的是,女尸案凶手是被箭杀死的。眼前的这个人背后正背着弓箭!

女人嗤笑一声:“不错。那个大妈的实力我很清楚,至少该是和我不分高低,你这样的水平到底是怎么逼她仓惶逃跑的。”

王辰逸不语。当时的情形他很清楚,那个人绝对不是因为打不过才跑的,而是准备拿沈心他们来威胁自己,逼自己说出江离的下落。

女人看着王辰逸,试图在他身上找到些什么答案。王辰逸的眼神沉稳刚毅,虽然狼狈,但绝对不失气势,这让女人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另一个人。她叹了口气,“真是麻烦。这样的事能不能别拜托我来了……”

王辰逸的目光不敢离开她,他很清楚,能那么准确一箭射穿人脑颅的她,只要自己稍不留神就会丢掉小明。他捂着肚子站起来,所幸自己骨头也硬,否则那一脚指不定要踹断几根骨头。他擦擦嘴角的血,思考着怎么逃跑。

是的,逃跑。

王辰逸自知自己没有一点点机会战胜她。无论如何他都是惜命的,他还要回去看他的沈云谣。

往上是回到青城山派,往下是青城山县。往下是平民百姓,往上是懂得武功的隐世门派,到哪里能找到帮助自然是显而易见的。

王辰逸心咯噔一下,他还在思考当中却看见那女人将手中的匕首投掷过来,匕首飞行速度之快足以让人感受到投掷者的力量之强盛。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王辰逸身体自动向身边翻滚了一周,将将避开。

“你想要跑回去山上找人来一起对付我吧。”

当王辰逸再看向她时,这人又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新的匕首在玩,这次她的视线不再是对着天空,而是对准了王辰逸,“我怎么知道的?你的眼睛都告诉我了哦。小眼睛咕噜咕噜的转,明显的很。”

王辰逸吐了一口,缓缓站起身来。他踢起对方掷来的匕首,握紧手中的短刀,准备后撤。

女人仍是悠闲的抛着匕首玩,不过不再倚着树。她一手叉着腰,衣服勾勒出她妖娆的曲线,“……我,给你次机会吧。我这里只有三支箭。八岁我便随大人们一起打猎,我天生鹰目,年幼时因为力度不够,要射杀猎物需两箭,长大之后便只需要一箭。”她卸下背后的弓,珍视的看着它,“逃吧。如果你能躲开我这三支箭,我就放过你。同时你再也不要出现在云梦了。我真的不想再伤害无辜了。”

你的意思就是我并不无辜?

王辰逸苦笑。

也是,沾染了鲜血的我又怎么会是无辜呢。

“好。”王辰逸痛快的答应。现在没有任何人能救援他,这个人,他绝对打不过。如果这是唯一活下去的办法的话。

“跑吧,我许你跑十秒。”

王辰逸不做思考,拼尽全力的往山上跑。他没有选择,但是她可以后悔。如果能跑到山上的话或许,或许能找到帮助。

可是十秒实在太短了。

“呃……”等王辰逸反应过来,已经身中一箭。

王辰逸看着自己被箭穿透的小腿以及被贯穿的树,骂了自己一声不中用。不做停留,忍痛拔掉箭之后迅速再逃。不过这次腿受伤是实实在在影响了他的速度。

跑不动了……只能接下后面两支箭了。

此念方起,王辰逸便听见身后的箭矢撕裂空气的声音。那干脆利落的声音仿佛什么鸟兽的低鸣,恐怖至极。

王辰逸握紧短刀,在箭矢即将到来的瞬间转身。那支箭速度极快,眨眼间便来到王辰逸的眼前,他举起刀刃挡在眼前。那支箭不偏不倚的正好击中短刀。一声铿锵,箭矢被弹开,王辰逸的手也被震的发麻。

女人感到惊讶。

她望向王辰逸,看见他那充满斗志的眼神,仿佛有团火焰在燃烧。

“呵……这下我也得来劲儿才行呢。”她狞笑一声。

章节目录 第111章 迷茫(3) 王辰逸听见林中女人的声音。他已经看不见对方的位置,声音也在百步之外传来。刚才那百步穿杨的一箭之力度,足以划破罡风。这样的弓术,在王辰逸记忆中,无人在其之上。

“你把我的斗志都点燃了。好!最后一箭,像一只逃窜的老鼠尽全力的取悦我吧!”

王辰逸不再退后,正色道:“只有活在臭水沟里的人会愿意看一只老鼠乱跑。”他双手握紧短刀,“来啊!就让我瞧瞧你到底是狼是狗!”

女人面罩下的脸阴沉起来,“我乃狼神之子,是草原最致命的勇士。这里奉劝一句,不要轻易寻衅一个猎人……”她蹬蹬两下便上树,同时选到了一个绝佳的射击位置,“因为下场一定会很惨。”

女人双腿加紧树,将自己倒挂在树上,弓拉满月,蓄势待发,“你听听就行了。因为,你已经没有机会后悔了。”

女人拉紧弓弦,弓弦紧绷,发出吱吱的声音,仿佛下一秒就要绷断。她调整角度,瞄准了王辰逸的心脏。

箭离弦,笔直的朝着王辰逸飞去,中间好几棵树阻拦,却根本无法阻止它。这只箭划烂树皮,力度不减,甚至连一点点方向都没能被改变,就那么径直的直取王辰逸心脏。

王辰逸听风声,立刻辨别出箭的方向,余光一扫果真看到一道银白的闪电朝自己飞来。他向前踏一步,马步稳扎,打算一举挡住这必中一矢。

女人哪能让他如愿!

她射出箭后迅速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细铁链荡至其他树上,在王辰逸要用短刀弹开箭的瞬间,再将收回的细铁链,在空中便准确无误的缠住他的手。

女人用力一拉,王辰逸奋力抵抗。此番角斗拉扯不过转瞬之间,但其结局便是王辰逸来不及阻止箭矢刺透自己的心脏……

王辰逸此前与那些青城山派弟子打斗消耗过多体力,这一箭将虚弱的他彻底击倒。他趴在地上,匍匐着往山下的方向爬行。

女人见结局已定,从树上跳了下来。她知道王辰逸还有一口气,于是走上前去对他道:“你放心吧,我狩猎时从不用毒。这一箭虽然射中你的心,但以你的身体来说应该还能撑一会儿。我不喜欢无意义的杀戮,你尽管祈祷着有人来救你吧……不要再回云梦了。”

王辰逸意识模糊不清,没有将她的话听进去,甚至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消失了。

他只是用力的向前爬,他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东西。

他想要抓住他眼前的光……

“弟弟,啊。”

……

“哥哥……”

沈云谣忽地从梦中惊醒。他记不清梦里发生了什么,但这没由来的心慌让他感到呼吸不畅。不过这样的感觉他已经习惯了,不管是真的窒息还是假的窒息,他都经历过了体验过了。

他笑笑,笑无奈。

沈云谣透过纸窗看了一眼外面,发现天已经开始微微发亮,还能听见外边有人在洒扫。

“啊嚏!”他打了个喷嚏,搓搓自己胳膊,看着自己呼出的气变成白雾又消失,“好冷……不知不觉都已经是冬天了。”

今年的第一场雪,他和王辰逸还在丧钟村。如今回忆起来竟恍若隔世。所有东西都变了。

“该起床了。”

沈云谣给自己披上衣服,坐在镜子前梳理自己的头发。

“是不是又长了点?”他抓了一把头发,又让它自己滑落。

和梦里的不太一样。

沈云谣做了好久的梦,只是那梦非梦,全都是真实经历过的事情,真实到让他恍惚间产生错觉,让他分不清到底哪边才是现实。

沈云谣摸摸自己的胸口,上面还敷着草药,被绷带缠绕着有些难受,“都说将死之人会看见自己的过去,不仅是自己还有判官也会审视一个人的过去,以此来判断这个人到底是该下地狱还是投胎轮回转世。”他轻轻的拍拍自己的心,“这也算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了。”

说到鬼门关,他又想起死去的家人。心中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

——或许就那么死了也不错。

不过这念头只冒出一瞬,他便抽了自己一耳光。

“舅舅还活着,我不能那么不孝连他也舍弃了。”沈云谣打起精神,将散乱的头发梳好扎起。

从此便是全新的开始。

我还是以前的沈云谣,需要照顾舅舅一辈子弥补自己过去无知无能的错。

是的。

一切都重新开始。

“起来了?”彭靖虞的声音和开门声同时响起。

显然是知道自己已经起来了才直接进门的吧。

沈云谣披上羊毛毡,笑道:“彭兄早啊。”他眼睛一瞥,便看到门外边还有一个头。沈云谣认得他,他就是当年船上为首故意冤枉自己盗窃的人,也是在洛川竹舍外和那个黑衣虎爷谈交易的地峻盟的人。

沈云谣故意装作看不见他,“彭兄这么早来找我有什么事呢?”

“哦。没有特别要紧的事,就是来看你的伤怎么样了。”彭靖虞负手而立,在身后的手不停的招着要门外那人进来,“还有我们年纪相仿,也没有必要那么见外,叫我靖虞便可。”

“好。我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不过许是躺了太久,肢体有些僵硬。还有……”沈云谣蹲下来摸摸自己的左小腿,“这条腿有些行动不便。”准确来说是几乎没有力气,他起床到梳妆台前这段路都是全靠右脚支撑着跳过来的。

彭靖虞走到沈云谣身边蹲下来看他的腿脚,没有异变之后站起来说道:“不要紧的。大夫说了,那支箭有毒,但毒素不致命,你这条腿被射中之后受到毒素麻痹,甚至会失去知觉然后渐渐变成一条废腿。虽然现在毒素基本排出来了,但还有一部分残留在你体内,多少会有些感觉迟钝或者不听使唤。”

“真是多谢你们了。”沈云谣目光再瞥向门外,那人就那么悄悄注视着他。沈云谣有些受不了这样的注视,也给彭靖虞一个面子不再追究,“靖虞,门外的是……”

彭靖虞怒喊:“混账东西,还不给我滚进来!”

章节目录 第112章 迷茫(4) “是,少主……”门外的男人走了进来。

果然是那个男人。这男人大概三十来岁,五官端正,只是看上去太过正,反而显得平庸,属于扔到人群里就认不出来的类型。硬是说特点的话,便是他满脸的胡茬,一大片的青色胡茬在他那黑黝黝脸上格外显眼。

彭靖虞对他道:“代哥,你就没有什么想说的么?!”

那个代哥——代息深深鞠躬,手指紧贴裤缝,腰和腿的夹角成直角,语气十分郑重:“对不起!去年在船上的事情真的是特别特别对不起!我代我们那帮兄弟给你道歉。”说罢,他跪了下来重重的给沈云谣磕了一个头。

……

沈云谣想开口说没关系,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了。

沈云谣到底还是没法骗自己说没关系。他会想,如果不是因为遇到了他们这帮人,如果不是因为他们那样污蔑自己,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就根本不会失忆,他就不会离开家,不会和王辰逸一起经历那么多,得罪了某些人,最后让家人化为一堆白骨。

但他最恨的到底还是自己。如果自己不是这么没用,如果当初不是他自己上错船的话,这一切或许就彻底改变,父母康健,自己跟着舅舅学习经商的秘诀。自己的哥哥或许就不会喜欢上自己……

沈云谣垂下眼眸,“嗯。都过去了。不重要了。”

彭靖虞和代息面面相觑。他根本就没有说原谅啊!

沈云谣看得懂他们的眼神,他越过这个话题,道:“你们和我说说江离的师兄的事情吧。”他总不能对自己父母的死因不明不白。他想要了解更多,想要知道自己哥哥一直都在为了什么在战斗。

彭靖虞用眼神示意代息离开,等代息将房门关上之后,他道:“其实你知道了对你没有任何好处。而且永远都不知道是最好的……”

沈云谣冷漠道:“你的意思是让我对父母的死一无所知才是最好的。我难道就不能知道我的仇人是谁。我难道就不能知道他们是因为什么愚蠢无聊的东西而丧命?”沈云谣的语气平淡至极反而更显愤怒,一如暴风雨前的宁静也如火山爆发前的平和。

彭靖虞慌张道:“我,我不知道你的父母已经……抱歉。”

“若是与你无关便不必抱歉。你说吧,我能承受住。”

要是跟我有关系你现在就跟我拼命是吧……彭靖虞道:“这该从而说起好呢。”他思考了一番,然后继续说道,“你记得前几年边关的动静么?”

“突厥人九年前开始在边境引起大大小小的骚动。明明已经和秋水国师签下了和平协议,相安无事数百年,却开始屡屡作乱。”王辰逸也就是四年前代替自己去征兵。说道这里,沈云谣已经有些想法了。但他还是下意识的想否认这个念头。

太荒唐了……

彭靖虞道:“正是。与此同时,前些年也流传出秋水国师的手记……”

“这些并不是巧合,是吗?”

“对。”彭靖虞点头,“这是因为……”

就在彭靖虞打算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代息突然推开门进来,神色凝重道:“少主,不好了!”

彭靖虞道:“怎么了。”

“有人偷袭我们的兄弟。现在反应过来之后,他们正在客栈外御敌。”

沈云谣的心咯噔了一下,“他们是什么人,是否穿着半边红半边蓝的衣服?”

此时,外边的打斗声传到了里边,杯碟桌椅被砸毁的声音此起彼伏,中间还夹杂着客栈老板的哀嚎。

代息有些惊讶:“诶?小兄弟你怎么知道的。”

沈云谣咬咬手指,“……这些人多半是为了我来的。对了,那天在洛川竹舍外,和你聊交易内容的那个黑衣男子就是他们这伙人的头目。”

听完沈云谣的话,彭靖虞和代息对视一眼,彼此心道:糟糕!

代息开口道:“少主,你带着这位小兄弟先走。那伙人虽然有点难缠,但也不是应对不来。等我们把这些人抓住之后再和你到总部会合,将这些歹人带到盟主面前……”

再后面的话彭靖虞不需要他说出来也知道。他看看沈云谣又听着外边打杀叫喊,开口道:“沈云谣,对不住了。”

沈云谣看着他愤怒的眼神,也了然,“去吧。你们的兄弟在等着你们。我找个地方藏起来便是。”

彭靖虞于心不安,他吩咐代息:“他现在腿脚不方便,送他回云梦。明白么?”

代息理所当然道:“我的最重要任务是戍卫少主,绝对不能看着……”他看着彭靖虞冰冷的双眼,忍不住打寒颤。

“没有一个少主会抛下自己的手足兄弟逃命的。过去不会,现在不会,未来也更不会!”然后他看着代息那害怕的样子,拍拍他肩膀在他耳边小声笑道:“好好表现,给人家将功赎罪。别给我们地峻盟丢人,知道么?”

代息收紧五指而后又放开,整个人如同泄气一般,“是!”他走到沈云谣面前蹲下来,“沈小兄弟,来。我们这就走。”

沈云谣抱歉道:“其实你们不用这样。我找个地方藏起来,我相信你们很快就能解决好的。”

彭靖虞从房间的一个暗格里取出一把焰纹长刀,刀身几乎与他等身长,但彭靖虞拿起来仿佛毫不费力一般轻轻松松,他脱掉自己上衣,随手一抛,一身结实的肌肉展露人前,碧绿的双眸宛如宝石一般闪亮透彻。彭靖虞笑道:“你还不懂么,你现在对我们来说就是累赘。安心回去吧,我们不会有事的。”

这“累赘”二字直戳沈云谣死穴。他激动的想反驳,只是刚走了一步,左脚便不听使唤的抽了起来,当场跪倒在地。

彭靖虞吓了一跳,当即将焰纹长刀插到地上,跑去把沈云谣扛到肩上再扔到代息的背后。

“走走走!”彭靖虞再次拿起长刀,“好戏,开锣了!”

紧接着代息和彭靖虞分开两路,各行其事。

沈云谣绝望的想。

我确实是累赘。一直如此。

一直,如此。

我还有什么颜面去反驳呵斥别人呢……

章节目录 第113章 迷茫(5) 代息动作快力气大,三两下就背着沈云谣到客栈的后门。他单手解开束缚着马的绳子,准备送沈云谣上马。

沈云谣道:“我们这样跑了真的没有问题么?”

代息毫不犹豫的说道:“我相信少主的实力。那帮小杂碎根本不是少主的对手。”

“但是,你其实是很想帮他的吧?”

一语中的。但代息毫不掩饰:“是的。但是主人的命令高于一切。江离大侠救过我们少主,他对少主的嘱托便等于是少主对我们的嘱托。”

“你……”

沈云谣正开口却被代息一把按住了头,代息用力太猛,沈云谣的头直接撞到马脖子上,害他差点咬到舌头。沈云谣一脸黑线准备埋怨却听见头上有什么东西滑过的声音。沈云谣身下的这只马受到惊吓拼命嘶叫,它抬起前蹄后仰,险些将沈云谣掀翻。他一抬头,看见拴着马的柱子被钉上了几个钉子模样的东西。

是暗器!

代息眯眼看着暗器飞来的方向,那人早已遁走。他不屑道:“今天还真是不让人好好说话啊。”他卸下腰间的双短剑,一把握在左手一把用嘴咬住,旋即飞身上马将沈云谣揽在怀里,勒紧缰绳驱马狂奔。

气氛陡然紧张起来,没想到客栈背后果然有人埋伏。

沈云谣突然回头一看,险些吓疯。那个不知藏身于何处的敌人又飞出那钉子样式的暗器从他们身后而来,这次那暗器铺天盖地袭来,仿佛势要把他们扎成筛子。

沈云谣道:“又来了!”

代息看了一下周围的情况,目光一凛当机立断。他将左手的短剑掷出,准确无误的打中了铲马粪用的大铁铲前端。此击迅猛无比,整个铁铲便树立起来,仿佛有人踩着它的铲头一般。代息突然转向,策马朝着铁铲而去,如此躲开了第二波偷袭。

沈云谣再看后面,果不其然对方根本没有放弃,第三波攻击紧随其后。

不等沈云谣提醒,代息对他道:“会骑马么。”这是陈述句,根本没有容许沈云谣否认便将缰绳交递到沈云谣手中,然后在他耳边小声道,“朝那边跑。”

沈云谣回头看到代息的眼神指示,了然的点点头。

他控制缰绳,朝着代息指定的方向驶去。在路过那铁铲的时候代息直接将它拿起,随后他在马上站起,高举铁铲用力的砸向前进方向上的一块大木板。木板被铁铲撞击,“砰”的一声朝客栈的围墙倒去,紧接着他坐下来抢过缰绳,控制着马跳过前面的一个井口,飞来的暗器就那么擦过马尾巴,零落的掉在地上,然后两人一马踩着木板越墙逃脱。

沈云谣再回首便只见某处的树叶剧烈的摇曳作响。

……

见对方追不上自己,沈云谣赞叹道:“代哥,你真厉害!”只是这么一下‘人仰马翻’,弄得他快要吐了。

“哼!”代哥语气是万分自豪,“我从小就被培养成专业的护卫,专门保护少主的。自然得什么都会,什么都要很强才行。”

“如果我能像你一样就好了。”沈云谣发自内心的羡慕。

他实在是不想当别人的累赘了。他也想要有一身本事,不!哪怕是一门本事也好。沈云谣自己都会为自己的无能而惊叹,惊叹这世间怎么会有那么废物的人!

他将短剑放回腰间悬挂,一手捏了捏沈云谣的手臂,又想起他这副又直又薄跟一张纸似的身材,摇头道:“你这样的太弱了。全身多一块肉都没有的,可学不来我们这样的。你就是少爷的命,老老实实回去享福吧。”然后心中暗想,为什么自家少主就那么厉害呢,自己一点施展才华的空间都没有!

“呃……”

“怎么了?讲话突然那么没精打采的。”代息低头一看,“喂!你没事吧?”

沈云谣周身毫无血色,一脸虚弱之态,虚弱得仿佛随时都会倒下。

代息此时才想起来,沈云谣现在只醒来第二天,根本没有来得及补充营养,昏迷多日也没能进食,身体定是十分脆弱。

不能再继续骑马行进了,必须立刻休息让他恢复状态。

可是指不定何时就会赶来的追兵。

这可怎么办呢……

……

“咳。咳咳咳……”

王辰逸睁开眼,发现自己躺在不知是谁的家里。门窗紧闭,床边的炭炉温暖了一室,感觉到只穿一条裤子的自己也没有觉得冷。

“这是青城山派?”王辰逸坐起身,立刻被胸口处的疼痛蛰的直冒汗,“不对……”

不对,这里不是青城山派。房屋的构造完全不同,外边还能听见细碎的人声,和那清寂的山巅道观完全不同。

王辰逸看看自己的胸口,再掀开被子看脚,发现伤口都被包扎好了。

他有些迷茫——到底是谁救了我呢?

当时他尽量往山上跑,已经快到山顶才是。据说一般人都不会轻易上山,那个位置一般只有青城山派的弟子活动。如果这里不是青城山派里又会是哪里呢?

……难道是!

“醒来了?”

一个悦耳的男声响起,随后门也被打开了。

王辰逸兴奋道:“阿离哥哥!”不出所料,果真是江离!

会上山或者下山的人,最后选择将自己带离青城山派的人,左右一想,大概只有老人所说的“正在前来”的江离了。

江离笑道:“看你没事我就安心了。”他把手上的汤药送到王辰逸面前,“来,喝了它。染了点风寒,喝了这个就好了。”

王辰逸接过汤药却没有马上喝,“阿离哥哥,我弟弟呢?他怎么样了!”他激动的这个人都快跳起来。

江离无奈的笑了,他稳住王辰逸,担心他扯到伤口:“不要紧,他现在没事。你先喝药,我慢慢跟你说。”

江离将秦州的青红帮山寨的事说了一遍,“你别担心,我将他交给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他一定会没事的。”

“你说他中毒了?不会有事么?”王辰逸听完手都在抖,要不是喝完了那汤药定要洒一床。

江离怕碗摔了,从王辰逸手中拿了过来,“我出发的时候大夫正在给他清毒,现在没有收到消息就一定没事。”

王辰逸脑中冒出沈云谣倒在床上满脸痛苦挣扎的模样,说不出的心疼。

“等你好了,我们马上回去。”

“我现在就去找他。啊……”王辰逸捂着腿,哀嚎一声。

江离收回手,给王辰逸盖好被子,“你看看你现在能去哪里。我就那么给你捏一下你都叫成这样的。安心养伤吧。”

王辰逸:你那力度可不是“捏一下”那么轻松啊……

但这一下确实叫王辰逸认清楚自己的状况,他问道:“我昏迷了几天了?这里又是哪里?”

“这里是青城山县,就在山下。我的一位……老朋友家。”江离把王辰逸胸前的绷带拆开,然后一边给他上药一边说,“你身体不错。这样的伤只昏迷了一天就醒来了。”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没有动到要害,哪怕是心脏那一箭也是稍微射偏了。他当时看到王辰逸的时候吓了一跳,本以为救不回来了,可听大夫一说他又吓了一跳,直插心脏的一箭居然还能活下来?

王辰逸有些疑惑,“为什么不去山上呢?”那个位置明显是上山容易,为什么是下山呢?

听到王辰逸这么问他,江离反而惊讶了,“我看你是想要往山下走啊?我以为山上危险……”

当时江离本意多少是想回去看看他的师叔们的,走到一半就看到倒在地上浑身是血的王辰逸。而且看着地上他移动的痕迹,显然是想要往山下走的。

“我……”王辰逸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形,好像是想要去见沈云谣来着,“好吧。不过,我觉得你师叔应该是个好人。山上应该没有什么危险。”其实他当时往下爬还有另一个原因。但是是什么呢?他突然想不起来……这一箭好像把他脑袋也射穿了一样,漏掉了点记忆。

江离莞尔,“是啊。除了师父,待我最好的便是晓师叔了。”

“对了,阿离哥哥。你把鸿影,不对,芳心剑送给谁了?”王辰逸带着戏谑的眼神看他。

江离眼睛瞪的老大,“你怎么知道的。”

“你说呀。嘿嘿。”

未等江离回答,门外边传来声音:“江兄,那位乞,小兄弟醒过来了?”

江离对王辰逸笑着点点头,走出门去,如释重负。接着两个人在门外小声交谈起来,隐隐听到“打扰”之类的字眼。

王辰逸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好好休养一下,但架不住一直想着沈云谣。他现在很害怕,他已经失去过一次沈云谣了,不想再经历一次那种仿佛整颗心都被挖空的感觉,那种整个世界都因为一个人的消失而失去色彩的滋味实在太过难熬。

“你还好吗……”王辰逸想着沈云谣的样子喃喃自语。

“好?我当然还好了。不然怎么照看你。”

一个陌生……不对,颇为耳熟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王辰逸定睛一看,整个人开始紧张起来了,“呃……老板娘你好。”

我已经心有所属了!我的身心都是我弟弟的!王辰逸在心里呐喊。

“张季你怎么一个人进去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怎么行!”一个厚重的男声渐渐靠近,然后王辰逸就看到门再次被打开了。

张季生气道:“李萌你能不能别管我啊!”

“我怎么能不管你呢!我是你未婚夫!”李萌故意将‘未婚夫’三个字压了重音,挑衅的看了王辰逸一眼,各种含义不言而喻。

王辰逸只得尴尬且无奈的一笑。

张季懒得理李萌,走到床边问王辰逸,“换过药和绷带了么?”

王辰逸点头应是。

“啧。被抢先了一步……”张季早就想摸摸看王辰逸的肉体了,肯定很爽!没办法了,只能光看不能摸了。

李萌秒懂张季的小心思,立刻扶着王辰逸躺下,并且非常非常贴心的给他盖上被子,美其名道:“兄弟。受伤了就好好躺着,别乱动啊!”

王辰逸干脆什么都不做,连表情都不摆了。安安静静当一个木偶躺着看他们小两口打情骂俏……

张季气的直跺脚,她使劲儿把李萌推出去,“你真的很碍事耶!”

“我怎么就碍事了!”

“你碍着我和沈大哥聊天了!”

李萌也气的不行,“人家要好好休息你跟人家聊天,分明就是你碍着人家!”

“你强词夺理!”

“你野蛮!”

“你……唔!”

对话戛然而止,王辰逸的目光穿过大开的门看得一清二楚……李萌抱着张季吻了上去。

张季奋力推开李萌又踹了他一脚,喊道:“你流氓!”然后迅速跑了进来,把门反锁了,小脸通红,任由李萌在外边叫喊。

王辰逸倒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就是欢喜冤家。他说道:“你们感情真好。”

“就是孽缘!”张季背过王辰逸,调整好心跳和表情之后才坐到王辰逸旁边,然后一脸微笑看着他的俊脸。

“我有个弟弟。我们感情也很好,他特别粘我。我很久没有看到他了。”王辰逸叹息,看到他们不自觉的就想起沈云谣。虽然沈云谣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不和自己吵架斗嘴了,但他们过去彼此在一起的时光也如同李萌和张季这样,简单而美好。

只是这份美好已然破碎……

张季十分羡慕:“真好啊。我也想要一个妹妹,这样我就可以给她梳妆打扮了,也有人会和我一起分享心事。”

王辰逸勾起嘴角,淡淡一笑。他想起过去给沈云谣梳头的画面,想起沈云谣在爹娘都不在的时候,总是懒洋洋的趴在桌子上,然后侧过头张开嘴问他要吃的,还要喂他吃。要是附近都没人,他甚至连走路都想要让王辰逸给代步,几乎整个人都粘在王辰逸身上。那时候两个人总是形影不离。

“你知不知道你笑起来的样子好温柔好好看。虽然不笑也很好看。”张季看着王辰逸的脸都快流口水了。

闻言,王辰逸立刻收敛笑容,淡淡道:“多谢老板娘抬爱欣赏。世间比我好看的人还是很多的。”

张季叹道:“对呀。那个江大哥也好好看。青城仙人也好看,仙人光是在画上就美得让人无地自容……”

王辰逸挑眉:“有那么好看么?是你曾祖父画的好吧。”

“没有。我曾祖父说甚至自己都没有画出仙人的半分神髓,仙人的仙气一点点都捕捉不下来。”张季指了指他背后的那副画像,“你看看,就在那里。”

王辰逸回首一望,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弟弟?

章节目录 番外:黄粱一梦 凉川富庶,天下皆知。凉川人的麦田颜色要比别处的金黄,凉川人的地要比别处的肥沃,凉川人的砖墙要比别处的结实,就连凉川的天上白日也要比别处的更加耀眼。

其中,凉川王氏,更为世人所称道。

父亲太过出名太过有能力也并非全然好事。这一点,凉川王氏长子,王富贵之子王梁便是如此。

王梁一表人才,目若朗星,一对剑眉如漆刷,脑瓜子相当聪明,做生意的本事也不差。但他人却总是对王梁摇头——因为比起他老爹来说还是差的太远。

不过王富贵白手起家确实做的太大,不说王梁,就连他自己也无法再往深处继续发展。所以能守住这份家业已实属不易,他的双亲也没有要求他太多。而且王富贵本人对这个儿子的表演也很满意,那自然外人也无话可说了。

但王梁知道,他的父亲根本就不在乎他,甚至不在乎所有人。王梁明白,王富贵活的随性,一直都是如此。他只会做自己想做的事,对于他没有兴趣的事情一点也不关心。比如身为王富贵长子的王梁,王富贵就没有多施舍一点关注,甚至他已经二十九岁也完全没有想起要给他配一门婚事。

……

大夏四百零一年,凉川王氏的洛川住宅。

“大少爷,金行的蔡老板来了。”王梁的随行管事掀开门帘说道。

王梁点头,“你让蔡老板先到会客厅去。”带管事走后他才恋恋不舍的放下手中的书,大步走出书房前往会客厅。

不一会儿王梁便到了。

“嘿嘿嘿。久仰久仰啊,凉川王氏当真人才辈出,王老板的儿子也是一表人才啊!哈哈哈。”那肥头大耳,大腹便便,一脸油腻的蔡老板看到王梁便一顿夸。

虽然说的大部分都是实话。

王梁微笑道:“蔡老板,客套话我们就免了。直接说吧,你想要借多少。”

蔡老板听到王梁那么直接,立刻笑开了花,“其实小行最近资金周转不过来,要这个数。”他扳直了五根手指,粗肥的手指上挂满了金戒指。

王梁笑道:“可以。明天那笔钱就到你府上,利息多少还是老规矩吧。不过这次你借那么多,还是留下点东西抵押吧。”他又看了一眼蔡老板的金戒指,“就这些戒指吧。”

“这……”蔡老板一脸为难。

王梁拂了拂茶杯里浮起的茶叶,抿了一口,眯着眼睛看蔡老板:“怎么?不乐意?”

蔡老板当下就慌了,他这样的人哪有资格和他讲条件啊,连声抱歉后道:“怎么会呢!乐意至极乐意至极……”随后他一根一根手指的去扭下手上的戒指,蔡老板拔下这些戒指之后满头大汗,看起来相当困难,尤其是拇指上的白玉戒指,折腾了快半柱香时间。而且根本没有人帮他,蔡老板的人全部被拒绝等在大门外,而王梁的人则在王梁背后偷笑。

王梁神情悠然,一个人默默的品茶,回忆思考书中的道理。

“嘿嘿。好了好了,王少爷。戒指都在这里了。”蔡老板狗腿的笑着,他得尽力的讨好眼前这位主子。虽然他的金行在洛川已是家喻户晓,和另外两家并称三大金行。事实上最大的金行就是他们家的,但是无奈其他两家已经有云梦谢炎一家参与,势头一下就大了起来。即使是这样,他们这样的金行也是得罪不起凉川王氏的,哪怕最后这些戒指也作为利息的一部分他们也只能哑口吃黄连。

王梁轻咳一声,点了点头,他身后的随行管事走上来用一盒子将这些戒指扫了进去,仿佛那些不是贵重的戒指而是什么垃圾。

“来。事情办完了,我就送送蔡老板吧。”

蔡老板大喜过望,激动道:“这,这怎么好意思让王少爷亲自送小的啊……”他声音颤抖着,仿佛就差跪下来谢恩了。

王梁亲自掀开门帘,笑道:“来吧。”王梁笑起来非常好看,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感觉。而且王梁本身就是个非常绅士的人,如果不是在生意场上,蔡老板还真想和他认识一番。

王梁在生意上的嚣张跋扈是天生的,毕竟在生意上,除了云梦谢氏,还真没有人敢和他们叫板,只要他摆出姿态,根本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

蔡老板知道王梁现在还没有娶妻。这么一个青年才俊,钻石王老五,搁哪儿不是香饽饽。他也想将自己的女儿介绍过来,好沾一沾凉川王氏的光。若真能成事,此后洛川又有那家能跟他叫板!

两个人并肩而行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到了门口。

在蔡老板离开前,王梁问道:“刚才在会客厅见蔡老板一直在关注时间,可有什么事情挂心?”当时蔡老板一边扭戒指一边看着外边的阳光估算着时辰,王梁都记在心里。

一共九次。

蔡老板闻言,老脸一红,他在王梁身边小小声的说道:“王少爷可知道云梦的盼香楼?”他问出来之后就觉得自己问的太多余。人家王梁不曾寻花问柳,也未曾娶妻生子,外界甚至怀疑他喜欢的是男人……这样的人又怎么知道“盼香楼”是什么呢。

果不其然,王梁蹙眉思索不得答案,招手示意随行管事解答。

这个随行管事年岁颇高,当年追随过王富贵,而那时候的王富贵流连花丛多情的很,自然知道盼香楼是什么。

“大少爷,盼香楼是春楼。”随行管事颔首低眉,低声回答。

王梁顿时脸红,不过在夕阳下不太明显。他神色不悦的问道:“盼香楼如何?”这老家伙该不会是临老入花丛吧?王梁心中暗自鄙视。他十分讨厌这样的人,包括他的父亲。

蔡老板连忙摆手,“不不不,不是。王少爷正人君子这样的事不知道也不奇怪。”

王梁闻言,脸色才好了一些。

蔡老板再道:“最近啊,盼香楼来了一位叫胡蝶的姑娘。那个姑娘呀真的叫人懂得什么叫美得不可方物,什么叫倾国倾城啊。”

王梁摇摇头:“不过就一春楼卖春的女人,又能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他的那些个七娘八娘等等,多的也是春楼出身,再美的人他也看过,现在还不是花残粉褪。

蔡老板啧啧两声,反驳道:“王少爷这话说的。没有见过胡蝶的人还真的没有资格那么说,你见过了之后就不会这么说了。只一眼啊,就让人觉得仙女下凡不过如此,多看几眼只怕要被美的窒息。”

王梁脸色不改嘴上不说,心里还是觉得区区一个春楼女人,再怎么美的勾人心魄也就是一个春楼女人,这些人骨血里都是肮脏的。他对这种人的成见至深是刻在骨子里的,永远都不会忘记,永远都不会磨灭。

他永远不会忘记这些人是怎么迫害他十三姨的。

此时蔡老板陷入自己初见胡蝶的回忆中,没有注意王梁的神情,“那位胡蝶姑娘呀是最近一个月才出现在盼香楼的,仅第一天就成了盼香楼的头牌姑娘。这个人啊三十岁,底子干干净净,最重要的啊还是个雏儿。”

王梁笑了:“哪有三十岁的女人,还是一个三十岁的良家妇女会去春楼卖春?想想就很荒谬吧。”

蔡老板毕竟是个生意人还是个大的生意人,没个火眼金睛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行。这回他终于想起凉川王氏的情况,也多少明白他处处针对是为何了,但他还是大胆的说道:“王少爷你这可就不对了,带着成见看一个人可不行呀。胡蝶可是让整条花街的姑娘都验过正身的,保准是干干净净的。总不能整条街的竞争对手都被收买了吧?”

王梁双手抱胸,不置可否。

蔡老板看王梁这副样子多半是不对胡蝶感兴趣了,于是便匆匆结束话题,“虽然胡蝶姑娘三十岁了,但毕竟长得好看又干净。蔡某啊就想给自己儿子讨个媳妇儿,不为别的哪怕就为带出去见见人也长脸。”他假意看看天,“时辰不早了,蔡某就此告辞,王少爷也回去吧。”

回到书房,王梁问随行管事:“后天我们是不是要去云梦和谢炎叔谈粮草的事情?”

随行管事立刻便答道:“是,同时还有联合商会的一个小酒会邀请大少爷参加。”

王梁若有所思。

“若大少爷不想参加聚会,愚仆便给您回绝了。”

王梁摇头又点头,“确实是不想去,不过机会难得,有一批瓷器古玩要运到西域去卖,到时候必不可少的要他们多多照顾一下,不用帮我拒绝。”

只是如果有时间,他还真相看看那蝴蝶到底是有多少与众不同,到底是有多少美若天仙!

“哼!”

……

两天后,王梁坐着马车前往云梦城。

寒冬腊月,细雪纷飞,尤其是今年似乎格外的冷,但王梁的马车里却是另一番天地。这辆马车的车厢是专门为冬天的时候造的,门窗严丝合缝,关闭起来的时候几乎完全隔绝外边的冷气,加之车厢里放了暖炉,整个空间暖暖的让人萌生睡意,王梁在车中看书,近乎睡着。

“哎呀,这可怎么办呀?”

“天寒地冻的这……”

“怎么怎么。让让路叫我看看!”

王梁眨眨眼睛,按了按晴明穴,“徐安,外面何事那么吵闹?”这车暖暖的又有点颠颠的弄得人想睡觉……唔,眼睛有点睁不开了。

徐安便是那位随行管事的名字,他道:“待愚仆去探探。”

“嗯……”王梁就靠着软垫昏昏睡去。

不一会儿,徐安就回来了。他喊了几声少爷却不见王梁答应,于是大胆的打开马车门再喊一边。

车门一开,外边的冷风一灌,王梁整个人都清醒了。

他浑身一激灵,随即恢复平日的模样,端着架子问道:“如何?”

徐安颔首低眉,“有位姑娘坠入江河,正抱着浮木求救。外面一群人在围观。”

王梁这下可完全清醒了,“那还等什么呀?救人啊!”

“可是……”徐安为难道,“马夫不识水性,而愚仆这一把年纪了,这江水冰冷彻骨的只怕身体要消受不起。”

“啧。”

王梁跑到江边一看,发现果真有一位少女跌入江中扑水呼救,而围在附近的近百号人全在窃窃私语指手画脚,却无一人下水施救!

雪花纷飞,寒风入骨,却不及这人情冷漠。

王梁冷颜以对,将身上的大氅和外衣脱掉丢给了徐安,准备下水救人。

还不等徐安阻止,便听到了又一落水声。但这声音却不是源自王梁,而是一位瘦弱的姑娘。这位姑娘连保暖的衣服都没有脱就直接下水,但湿了水变得沉重的绒毛大衣却没有影响她的泳速。她如同一条游鱼,在江水中快速朝着那位不幸的姑娘游去。

王梁一见便吓呆了,同时他也被这个勇敢的姑娘吸引了。她的见义勇为,和这些只知道在沿岸低声交谈冷漠驻足而观的路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一会儿,那位不幸的姑娘就被勇敢的姑娘救起。

“哎哟我的祖宗,别着凉了。”徐安慌张的跑上前,给王梁穿好衣服。

王梁被动的让徐安给他穿,他的目光和心思全然在那位救人的姑娘身上。素面白衣仍然遮不住她的美,身体瘦弱动作却干练无比,最重要的是她善良的心,大冬天的不惧严寒,果断跳入江中救人,这种勇气和胆量是寻常女子所见不到的。

王梁身在富贵人家,无数的人想要攀高枝,无数的女人想尽办法接近他,或明媚或艳丽或娇俏,他已经看腻了。这二十九年,唯独这样素净外表包裹着的一颗无畏善良的心真真正正的吸引他。

此时的王梁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不经意的开口问道:“那个救人的姑娘是谁?我想见见她。”

徐安汗颜,这里的人不都在说么……

“大少爷,她叫胡蝶。”

“蝴,蝶?”

王梁心头一震。

章节目录 第114章 冬夜 王辰逸回首一望那仙人画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弟弟?

张季看到王辰逸那说不出话的表情,自满道:“这画好看到说不出来吧!我曾爷爷的画工就是那么高超,可就这样他还是说画不出仙人的半分神髓。”

画像中的绿树幽幽碧水悠悠山间小道,一草一木一石,近乎完美的描绘了青城山上的风景,而画卷正中央是一位天人容姿的男子,该男子侧坐在一只雄性小麋鹿之上。小麋鹿刚刚开始长角分叉,粗短的小角可爱趣致,而鹿上的男子金边华服长发及腰,他伸手要摘小溪对岸的桃花,面容冷漠眼神却是温柔的。举手抬足,灵气尽显。

王辰逸也慢慢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的眼睛重新对焦那副画卷,那与沈云谣九分相似初见的印象瞬间褪去,画中人变成一个毫不相干完全不认识的人。

王辰逸笑道:“画的真好看。”

张季有些激动,“是吧是吧!这可是我们的传家之宝!”活像一个小孩儿,炫耀着自己得到的宝物一般。接着她又想起王辰逸刚才含笑的表情,大胆问道,“沈哥,你喜欢的人是怎么样的啊?可有比画中的仙人好看?”

张季后半句真的是无心之言,传闻天上的神仙大抵是没有性别的,所以她只是单纯的问问王辰逸的心上人好不好看。可是听者有心,王辰逸着实被她这一问吓着了,担心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透露心声给外人知道。

王辰逸不怕别人知道,但怕别人知道了之后会冷眼看待沈云谣,所以他其实一直都很小心。

至少他自己是那么觉得的……

“嗯。他很好看,眼睛大大的,睫毛长长的。”

“……再多说一点点呗。”张季想要撬开王辰逸的金口。她恼着:这人怎么总是说话说的那么少!

王辰逸动了动嘴巴,在说什么之前就听到李萌在外边用力敲门:“张季你给我开门!你们两个在里面干什么!那个男人肯定不是什么好人,你别被他的外表所迷惑啊!”

“吵死了……”张季小声嘟囔。

王辰逸笑道:“你们关系真的很好。”他觉得如果沈云谣偶尔会如同他们这般与他吵嘴斗气,也还不错。

张季拧着自己的小手帕:“都说了是孽缘了。讨厌死了这个人。”

“但看得出你其实很喜欢他。对吧。我看得出他也很喜欢你。”

张季红着脸不说话,更加用力更多花样的去折腾小手帕——显然是被说中了。

王辰逸也难得的八卦了起来:“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呀?”

“我们是青梅竹马。其实是娃娃亲,但我们一开始都不知道。”

“所以你们就闹别扭了?”

“嗯。总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

王辰逸不解,“这不是挺好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彼此喜欢。”他想想自己和沈云谣,无奈的想哭。

张季反问:“两个人从小在一起玩,对方什么坏习惯什么样子都看过了,一点神秘感没有,这样也好么?”

王辰逸挠挠头,嘴角上翘:“我觉得挺好的啊,”

“嗯?”张季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对劲,“你笑的那么荡漾,是不是你的心上人也和你青梅竹马!”

王辰逸惊讶不已,显然不知道张季为什么轻易便猜了出来。

“还真是啊!”张季激动的拍了下手,“你不会觉得她烦么?!小时候天天在一起,长大了,后半辈子也要在一起?”

王辰逸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倒不如说他完全不在乎这个问题。他想要一生一世和沈云谣在一起,这个念头一直一直都没有改变。他甚至感觉到这个念头仿佛刻在他的骨血里,怎么都消磨不了,哪怕自己失去记忆,他的身体都会不受控制的靠近沈云谣。

半晌,王辰逸笃定道:“不会。永远都不会。”

“那,那位姑娘肯定有什么过人之处吧。沈哥那么喜欢她。”

“唔。过人之处……”王辰逸想了想,“特别能吃?特别粘人?特别懒?”

张季都给逗乐了,“这算什么过人之处啊!”

“哈哈,好像也是。”王辰逸自己都乐了。

“这样没有特点的人,你怎么会喜欢她呀?”

王辰逸特别特别认真的思考,“他确实比起很多人来说一点都不出色,但我也从来不觉得他需要那么好。就像你说的,我们一起长大,他什么坏习惯什么糟糕的样子我都看过。但也正是这样,我比其他人更明白他的优点。”

“你们一直在一起,你又是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她的呀?”张季不停地询问着。她不仅仅是八卦,而且也在思考着参考着她自己和李萌之间的关系。

“某一次他对我笑了,然后喊了我的名字。”王辰逸想起那年那天在琼花树下,溪流里的沈云谣,捧着一簇琼花,笑着喊哥哥。那怦然心动的感觉至今仍然清楚的记得,他仿佛听见自己的灵魂在呐喊在呼唤,呼唤他缺失的另一半。

张季羡慕到快变形:那么好看又专情单纯的男人怎么就没给我遇到呢!!李萌那个蠢蛋!!

张季小声问道:“那,她知道你的心思么?她知道你喜欢她么?”

王辰逸现在回想起船上发生的事情。沈云谣从来都是很好懂的人,可唯独那一次王辰逸没有读懂他的心思,那时候的沈云谣是慌乱的紧张的抗拒的害羞的软软的……

王辰逸眼神悲伤且迷茫:“我……不知道。”

王辰逸是真的不知道,而且不敢乱猜,更不敢往最好的结局去想。

这样为了一己的私念,让沈云谣失去如此之多的自己,或许根本就不配喜欢他,自己也不值得他喜欢。

“难道你没有告诉她?!”张季要嫉妒到扭曲——为什么有人会拒绝这样的帅哥?!凭什么!

王辰逸苦笑:“说了,但他……”

张季安慰他:“哎。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你值得更好的女孩儿,大兄弟。”

王辰逸愕然,哪来的女孩儿?但旋即他也明白了过来。王辰逸尴尬的笑了,两个人说的人都不一样……

“你和你的青梅竹马要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时光。小打小闹可以,但千万别真的动气了,能找到彼此真心喜欢对方的太幸运了。”

张季这么一想,确实是那么一个道理。

叩叩。

敲门声响起,江离的声音也随之而来:“两位小朋友聊完了么?聊完的话开开门吧。”

张季立刻跑去开门。这一开门就看到了江离……还有一直站在门口的李萌。她回头看了一眼,王辰逸对她点点头。最后张季推着生气的李萌走了。

江离看着外边那两个小情侣,问王辰逸:“你们聊了挺多的,小姑娘想明白了。那你呢?想好要怎么做了么?”江离是认识王辰逸和沈云谣两人,在双月关时他就看出王辰逸对沈云谣是什么个意思。

“我想怎么样已经不重要了。”

江离扔给了他一套新衣服,叹了口气:“不要让自己后悔。”

青城山的老前辈的话言犹在耳,皇子与平民的故事还没在他脑海中消失。

不要后悔……

王辰逸的手一遍又一遍地轻抚着那根系着蓝色蝴蝶编结的竹笛,想着沈云谣吹奏乐曲时神气的模样。他黯然道:“可我已经后悔了。”

我后悔没有早一点把他带回去。

我后悔我为什么那么自私。

“待这桩事情完结之后,你还有很多时间可以考虑。不过人生苦短。”

“嗯……”

江离见王辰逸的表情,也不再多劝:“他们开始行动了。”

“什么!”王辰逸激动的要起来。

江离按住他,“先别着急。他们目前还没有特别明显的动作,但却已经开始部署了……不,应该说更早之前他们已经开始了!”

“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上次丧钟村的地下城,你捡到了我师弟的遗书是么?那部分内容大多是虚构的,但其中关于秋水国师的事情确是半真半假。因为有些事情连我也无法确认……”比如历史上那些瘟疫和天灾是否真是秋水国师一手造成的江离根本无法确认无法考察,但是他相信秋水国师是无辜的。江离再道:“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你当时看完那本遗书的时候,你的第一感觉是什么?”

王辰逸回忆着……半晌才回道:“震惊,对描写秋水国师那些事情的震惊。那个地下城,那永远燃烧的蜡烛火把,它们的存在都让我对秋水国师手记中神乎其神的东西开始相信了。让我觉得他可能一直以来就是一个人,那遗书中所说的妖术和人造的灾难,或许就轻易的相信了。”王辰逸目光看向江离,“尤其是我认识你,真正的长生不死之人。”

江离苦笑:“那云梦城的百姓待你如何?”

“呃。敬重?”

“不错。他们尊敬你,爱戴你。因为你是击退突厥人的英雄,大夏的英雄。因为你是消灭了女尸案的真正凶手。身披银甲,手握宝剑,英明神武的旭日将军。如果再由这样的一个新英雄去毁灭另一位英雄呢?”

王辰逸汗毛倒竖:“你的意思是说,从我的口中散步关于秋水国师其实是妖师的事情?”

江离点点头。

“荒谬!我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谎言……”王辰逸突然想到一种可能,只是光那么想想便让他遍体生寒,“难道说,邵呈天?!”

江离不置可否,他虽然在双月关一役中见过邵呈天,但却对他没有多少了解:“不管怎样,我已经收到消息,得知云梦城内流言四起。说是旭日将军言之凿凿,亲历危机四伏的地下城得知秋水国师乃祸国妖师的证据。”

“会不会是你师兄放出的消息?”

“不。”江离摇摇头,“这个是我是前往秦州的时候得到的消息。那时候我师兄和他的人都与我同时去秦州,没有那个时间散播这样的谣言。”

王辰逸还是不敢相信是邵呈天放出的消息,但事实胜于雄辩,地下城之事除了邵呈天,他一个人都没说。那个和他一起出生入死过的兄弟居然叛变了?!这样的事实让他心灰意冷,指尖不停的颤抖。更可怕的是,他的叛变毫无征兆,没有人不知道他是何时背叛了自己。

又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是对方的人……

江离道:“先不要这么想,或许是我师兄他找到了新的帮手也说不定。”江离的声音清脆空灵,宛如一把利剑斩断了王辰逸的焦虑和恐慌。

“对!一切都还没确定。”王辰逸震声道,“回去之后我一定要好好问问他!”

“你现在最主要的任务是养好伤。所幸没有伤到筋骨,尤其是你的脚,否则你得在这里躺个十天半个月的。”

王辰逸也安心了,他要真在这里躺个十天半个月,自己就先要急死了。他心系沈云谣,恨不得现在就飞到他身边。哪怕江离说他没事,但他的心还是安定不下来,只有他在自己眼前才算是真正的心安。

王辰逸突然问道:“他们这么做的意义到底在哪里?哪怕云梦的人都将我当做英雄,可又怎么抵得过这大夏三百多年的守护神呢?况且击退外敌突厥不止是我,秋水国师的功绩有目共睹,我不认为那么做有用。”

“是的,没有人会否认秋水国师所做的以一切。大夏百姓安居乐业,百年安泰都多亏了他。但是国师已故去多年,那个守护大夏的‘天神’离去,便再也不会出来发声。”

王辰逸闻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那个谋划了这一切的人到底还藏了多少手,到底还有多少步棋!感觉所有人都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就连他侦破女尸案,前往那丧钟村也全然在他计划之中……

江离道:“人心难测。一旦信任出现了裂痕,便再难补救。那为国为民鞠躬尽瘁的国师,只怕马上要变成人人喊打的妖师了。届时大夏国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章节目录 第115章 冬夜(2) 好饿……

饿的快睁不开眼睛了……

“小姐小姐!小少爷醒过来了。”

这是谁的声音……啊,是沈心身边的小婢。这么说来,她说的小姐就是沈心了。

果不其然,沈心的声音随之而起:“快。你去找外公外婆他们。”

现在什么时辰了,别打扰他们两个老人家了。

“是,是。”那小婢的脚步轻轻,但沈云谣还是听得仔细。果真没几步就停下来了,“小姐,现在已是亥时。夜已深,不如让老爷老夫人好好休息吧。”

沈心停顿了片刻后道:“好。你先准备点热水。”

“是!”

待小婢走后,沈心抓住沈云谣的手说道:“逸哥哥你醒过来了是不是?你睁开眼睛呀,又或者动动手指,反正给我个回应好吗?”

我不是不想睁眼,我是饿的浑身都没力气呀妹妹。但他还是集中精神,把全部注意力放到沈心握着的手里,拼尽全力动了动手指。

说起来那个小婢是怎么知道我醒过来了……

“太好了。”沈心用连蹭着沈云谣的手,沈云谣感觉到手指上的湿润,“你终于回来了。怎么每次出去一趟都那么狼狈回来,这次还弄了一身伤。”

是呀。为什么呢?我自己也不知道啊。

哥哥现在怎么样了?

“逸哥哥,你要吃点东西么?”

沈云谣激动的整只手都在抽动。

沈心鼻子抽了一下,也不知道是哭是笑,“我现在马上给你做碗粥喝。”她给沈云谣把被子盖好,跑出们去。

沈心走后,房间空无一人,寂静到能够听见暖炉的木炭在里面燃烧,星火爆裂的声音。

我当时怎么就晕过去了?

沈云谣全心去感觉自己的身体,好像除了饿和没有力气之外,没有别的异样。

……

到底我还是回来了这里。这里是哥哥的家,并不是我的家。他还有属于他的家人,他的妹妹,他的舅舅舅母,他的外公外婆。这里的一切都属于他的,与我半分关系都没有……

我什么都没有了,连这间温暖的房间,那些愿意对我好的人都不属于我的,一切都是他的。

王辰逸夺走了我的一切,这次会不会要把他们也夺去?

他为什么能那么狠,为什么能这样对我!

我活着到底是为什么?这一切一切,全都是假的。

沈云谣浑身难受,尤其是心,疼的如同万箭穿心。最让他绝望的是,他对此一点办法都没,只得承受这样的痛,承受这样的结局,无力抵抗。

或许我该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地方,找一处没有人的地方和舅舅一起生活。

“小少爷!你怎么哭了?”小婢将水盆放下之后跑到沈云谣身边问道,“是哪里疼么?要不要婢子给你叫大夫来?”

疼,无药可治的心疼!

小婢着急的在房间里踱步。这个时候她不知道自己的主子去哪里了,只怕是相当害怕,六神无主的很吧……

又要别人担心了。

我总是这样。

这样的我又有什么资格拥有别人的关心和爱呢?

沈云谣觉得自己需要成长,他需要成为一个大人,成为一个需要考虑每一件事的后果,不再无忧无虑享受他人给他带来一切的大人,成为一个独当一面的大人承担责任。这样的一个成长是孤独的,经历这个阶段的人都会感到孤独,因为这种成长本身就是一种无助和孤独。但沈云谣觉得自己格外的痛苦,他在失去所有之后才开始长大,他在最绝望的时候才幡然醒悟。

这样的沈云谣注定要承受更多的痛苦才能蜕变成长。

沈云谣咬咬牙,积蓄力量坐起来,胸口和小腿的伤口突然发力,疼的他浑身都在发抖。

沈心的婢女听到床上的异动,看了过去,发现沈云谣居然坐了起来。她跪了过去,险些哭了出来。

沈云谣红着眼睛开口说话,干涩的喉咙和嘴唇都让他不适:“心儿去厨房给我煮粥了,你起来,坐着歇会儿吧。”

小婢摇头道:“小少爷你是不是哪里疼了?全身都是汗。”她把水盆端到身边,拧了拧毛巾给沈云谣擦汗。

沈云谣安慰她道:“没事,不疼。我就是饿了,我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小婢又哭又笑:“小少爷定是好久没有吃东西了,你的脸都都陷下去了。原来的脸蛋多好看呀。”

沈云谣抬起手覆住小婢的手,眼睛含笑:“怎么?我现在不好看了?姐姐嫌弃了?”

小婢小脸一红,突然就抽回了手,“好看。小少爷怎么都好看!”

沈云谣自己擦脸,低头道:“你去厨房帮一下心儿吧。”

“是。”

“等等,”在小婢准备出去的时候沈云谣喊住了她,“你再做多一点东西吧。就再做一碗面。”

小婢点头道:“知道了小少爷。”

“等等……”

小婢再次站住,安静的听他吩咐。

“那份面要辣的,放些花椒面。”

“是。”

……

很快,沈心带着一碗面一碗粥来到沈云谣的房间。一进门她就开口问:“你怎么弄一身伤回来了。”

“路上遇到劫匪了。那些劫匪谋财害命,我险些给他们杀了。”这样的借口他早在秦州的客栈里就像好了。

“沈将军那么英明神武武艺高超,怎么会让你受伤?”沈心有点生气。

沈云谣无奈道:“他们偷袭我们,而我又没有用只能拖他后腿,最后就,这样了。”

沈心还想怪罪王辰逸,但又无话可说,最后道:“反正就怪他!”

“傻心儿。”他才是你的逸哥哥呀……

“那他怎么没有送你回来!”她越想越生气。

沈云谣喝了口粥暖胃,本以为自己久旱逢甘露,会大吃特吃一顿,但结果确实胃口平平,喝两口就不想吃了。

“你怎么对他有成见。”

沈心想了想,傻笑道:“总觉得他要抢走你。”

沈云谣愣住了,他想起船上的表白,想起那个粗犷毫无章法的吻。他低下了头又喝了一口粥,心脏剧烈的跳动也不知是羞是愤。但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那是谁送我回来的?”

沈心道:“好像是一个一脸青胡茬的男人。”

沈云谣疑惑:我可没有告诉他我住在哪里啊……

章节目录 第116章 冬夜(春眠) 沈云谣疑惑:我可没有告诉他我住在哪里啊……

或许是什么时候说了吧。

不知道为什么,沈云谣的脸色变得特别难看。她决定换一个话题:“对了!逸哥哥,你什么时候吃辣的了?”沈心记得很清楚,她的‘逸哥哥’不挑食爱吃的多就是不吃辣,他要不小心吃到辣的那得灌上好一壶水才罢休。

我也不知道……

沈云谣笑道:“就,突然想尝尝。”

“那你就慢慢品尝吧。”沈心笑笑,给他倒了一大碗水,“我就先回去休息了。你吃完也好好休息吧,虽然我觉得你睡的够多了。”

“……”

之后沈心回去了,房间又只剩下沈云谣一人。

沈云谣推开那碗粥,看着眼前这碗放了些许辣椒些许花椒面的,味道很香,沈云谣却没有什么食欲,而且沈心非常贴心的准备了一碗肉片,那肉片本应是放在面上边的,但沈心知道他怕辣于是分开放了。他看着这碗面出神,想起了那个男人吃的尽兴的表情想起了从前很多事情。

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在这时候让我想起以前的事!

为什么会让我爱上你之后又要恨你啊!

老天是非要折磨我,是想要看到我不好过才行么!

造化弄人。

造化弄人啊……

沈云谣低头吃了一口面:“好辣。”辣的掉眼泪。

那个人为什么会喜欢吃这样的东西呢……

他最后还是没有再多吃,沈云谣将桌子稍微收拾了一下便再坐在床上。

沈云谣骗不了自己,不管他在心底里重复了多少遍埋怨,但还是招架不住心里的另一个声音——我喜欢王辰逸,我爱上了王辰逸,我想要尝试他喜欢的一切!身体永远比大脑诚实。

沈云谣仰面长叹。

那时候看到变成废墟的家时,看到爹娘的尸骸时,他会是怎么样的心情?他当时是怎么想的?

一定很难受吧。他想保护我,不想我难受,不愿意告诉我真相,不愿意让我也承受这样的伤痛。这里锦衣玉食,既然如此又何必知道真相落得个家破人亡呢?

他是喜欢我的。

可他又是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又到底喜欢了我多久?

他一直以来又是怎么克制自己的冲动?

沈云谣的大脑不停地在想着王辰逸,想着他的样子、他的笑、他的味道还有他的身体的温度……

————生命的小河蟹————

抽得:诸葛神算第二二○签

签词:先关锁,续提防,小节不知戒,因循成大殃。

————生命的小河蟹————

沈云谣觉得还缺少了什么东西。

……哥哥的味道!

沈云谣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停下手中动作,也不顾脚上的伤跳下了床。他跑到衣柜前翻找起来,很快他找到了一件黑色的衣服。那是王辰逸最开始来到这个房间时候换下的衣服,沈云谣一直想还给他却总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没能办到。

他拿着这件衣服回到床上。沈云谣仍是坐卧着,他一手抱着这件衣服,一手再动作。他如同一个瘾君子,疯狂的吸食着这件衣服,仿佛上面还有王辰逸汗水的味道,仿佛还残留着王辰逸的体温。

————生命的小河蟹————

抽得:诸葛神算第二五九签

签词:八门分八位,九星布九方,青赤黄白黑,五色卷锦装,交锋对垒,两两相当。

Tips:发送【解签】可以解出该签诗

你今天所抽的第二五九签解析如下:

此签恐系诸葛当年用兵制敌之策略,所卜之事可能双方实力相当。

小樱kun

抽得:诸葛神算第七八签

签词:身不安,心不安,动静两三番,终朝事必叹。

禁言我你全家biss不是一个意思?

————生命的小河蟹————

其实沈云谣是王辰逸送回来的。当时他晕倒的时候王辰逸和江离正好赶到,但最后是代息将沈云谣送到沈府之前,而江离和王辰逸都没有出现在人前。等到了晚上王辰逸才悄悄的潜入进来看他。可怎料他一进来却看到这样香艳刺激的画面。

沈云谣双眼湿润,他动动嘴唇,有两个字要说出口的时候却变了:“沈兄……”

“我问你在干什么?”王辰逸声音沙哑,眼中血丝满布,想要把沈云谣的心看穿看透。

————生命的大和谐————

排队领max

抽得:诸葛神算第二二签

签词:先关锁,续提防,小节不知戒,因循成大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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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所抽的第四一签解析如下:

吉祥,命中注定事事顺利,多疑而缺乏自信,将辜负上天恩宠。

稚语

抽得:诸葛神算第三四五签

签词:谁说故乡无滋味,飘零湖海在天涯,任咨嗟,中秋月隐春雨淋花,多少征人长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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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均沾

抽得:诸葛神算第二九八签

签词:叫道叫道,天将明了,何不伸首舒眉,反做蓬蒿到老。

Tips:发送【解签】可以解出该签诗

你今天所抽的第二九八签解析如下:

早起三光,晏起三荒,应及时努力,遇事不可因循不振。

正义必胜

抽得:诸葛神算第一九四签

签词:身历惊涛,东风便好,太平身退,目下还早。

襄阳农民,禁言我你全家

电竞黑寡妇

放纵抗压王,禁言我的活不过二月

你就是最佳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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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去夺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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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简自豪韩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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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阿杰组建抗韩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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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单波比中单剑姬打野瞎子船长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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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大和谐————

章节目录 番外:黄粱一梦(2)【王梁胡蝶番外】 “打听到了么?”王梁听见随行管事的脚步声渐行渐近,当对方准备敲门之前他就先开口了。

随行管事现在已经跟了王梁五年,两人之间也是相当有默契,听见王梁的话,他便直接开门进去:“是的,大少爷。”

“嗯,说吧。”王梁语气冷冷,仿佛漠不关心。

王梁必定是从他进门之前,到他说完内容由始至终都是只看着书,不会正眼看自己一下,而且语气还要很平淡冷漠。

明明在意的要死还要端着来,我都跟着你老爹十多年了,你还穿开裆裤我就认识你,你在老头面前装什么呢!——来自随行管事的腹诽。

但这些话他还是自己往肚子里咽,老老实实的把他打听到的消息说出来:“那日在江边遇到的胡蝶姑娘确实是蔡老板所说的那位盼香楼的胡蝶。胡蝶是云梦本地人士,自幼父母双亡,被人收作养女,目前住在云梦城东前前礼部尚书叶枫岚的叶府中与叶枫岚的夫人二人同住。”

“嗯。”王梁挑眉——居然和那位叶枫岚有关系?有趣。他喝了口茶,目光没有离开手中的书,“继续说。”

随行管事:你倒是把书倒转回来再装啊!书都反过来了!

“她到盼香楼不到一个月就当上了盼香楼的第一花魁,三十岁,没有不良嗜好,喜欢吃豆芽和白菜,最讨厌吃芹菜。作息规律,在成为盼香楼头牌之前必定寅时起酉时息……”

“等等等等!”王梁突然有点感兴趣,这次倒不是对胡蝶感兴趣,而是随行管事得到这手资料的途径:“你这些那么详细的资料都哪里来的?”

“呃……”随行管事还真没想过王梁会那么问,表情突然有点小扭曲,仿佛被雷劈到了,“从她家附近的人打听的。”

王梁勉强算是接受了这个说法:“继续吧。”

“是。”随行管事继续道,“胡蝶姑娘家境困难,先后换过多份工作,最后选择到盼香楼工作。”

王梁哼了一声,摇头道:“是啊,出卖身体来的钱快。要是能钓上一条大鱼,那可不后半辈子衣食无忧了?!”本想和这个姑娘交个朋友,现在看来……也许是我真的看错人了,哎。王梁感到一阵失落。

“非也。”随行管事道,“胡蝶的养母久病难愈,身体状况很差,胡蝶是为了给她治病所以选择了去盼香楼。一家生计全在她肩上。”

王梁不语,眼睛默默放光。

那个女人,还挺懂知恩图报的嘛。自己还是没有看错。但是叶枫岚怎么可能会没钱到要让一个女儿去当娼妓,即使是养女也不应该如此才是,更何况他不是还有一个儿子么?那男人那么没用要女人去养活一家?

随行管事不愧是看着王梁长大的,一眼便看穿他的心思:“叶枫岚已离世多年,他的儿子多年前赶考路上神秘失踪。诸般无奈她才出来谋生计。”

“倒是难为了这个胡蝶了。”王梁语气平平。天下这样的女人多了,同情不过来,但他敬佩她,敬佩她敢大冬天无不犹豫的下水救人的勇气和善良,敬她明明可以独自生活却不忘仁义忠孝,照顾赡养养母。

“嗯。没事了,你先下去吧,后天是酒会么?”

“是的。大少爷是有什么想提前准备的么?”

“……”王梁不语。

“……”我滴大少爷啊,你倒是说话啊!别装冷酷了好吗!

“……”

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随行管事还是先憋不住了:“大少爷有什么吩咐?”

“咳……”王梁憋红了脸,但语气还算淡定,“那个盼香楼在何处?”

随行管事眼睛都快掉出来了——我们这大少爷是想要开荤了么?这个人可是母胎到现在还是处男啊!

他为王梁的成长快感动的老泪纵横,凉川王氏的未来有希望了!

“在云梦城的东南角的花街上。需要愚仆派人带你去么?”那地方我熟,你老爹来过好多次。

王梁摇摇头:“不必了。你去休息吧。”

随行管事又瞄了他一眼:“是。”

……

是夜,王梁独自一人前往花街。王梁心情非常的忐忑,他从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浑身都不自在。结果他的出现立刻引爆全场焦点,瞬间得到花街姑娘的垂涎。她们纷纷走到王梁身边,酥胸颤颤,媚眼如丝,莺声燕语,好不勾人,都想拉着王梁到自己那好缠缠绵绵一夜。

王梁不明所以显然受了惊:虽说凉川王氏盛名久负,可他头上也没有凿着“凉川王氏之子”啊!她们怎么跟蝴蝶见了蜜一样扑上来啊!文老可没说这里是这样的啊……

王梁不谙风月之事,从不知这里就是如此的。何况他穿着一身华贵的衣服尽显地位不凡,高大的身形俊朗的面容也叫那花街姑娘喜欢。这样的他不是众人争抢的对象那又谁是?!

虽然王梁内心被吓的不轻,但面上没有表现出来,他淡定的问道:“请问盼香楼在何处?”假装淡定是他最擅长的事情了。

那些姑娘听到“盼香楼”三个字,纷纷退开了,仅一人丧气道:“又是胡蝶……在那儿。”她指着花街更深处,那个最大最气派的花楼。

“多谢。”王梁礼貌的向那位姑娘点点头,然后给她扔了一锭银子,抬脚就走。

不一会儿,他就站在了盼香楼的门前。这座云梦最大的春楼果真气派,金漆的招牌闪亮,长串的红灯笼高挂,四周全是粉红的气息,气氛暧昧不已。他纠结了半天,最后红着脸进去了。

一进去,他便看见胡蝶。

她美得让人窒息,一身红裙更衬她肌体雪白,微醺的脸泛起红晕,那倾国倾城的面孔,一颦一笑间便足以让所有男人拜倒在她裙下。这样的她和当日在江边一身素衣素面的她截然不同……

胡蝶侧身坐在桌子上,一手撑桌一手持碗,很自然很开心的和身边那个喝的迷迷糊糊的人聊着天,她一对长腿在桌边缓缓摇晃,美眸微敛,带着笑意看向那个醉汉。似乎察觉到王梁的目光,胡蝶将视线转到王梁身上,笑意不减,歪着头将酒碗递向他,示意邀请。

王梁的心剧烈跳动,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被打开了……

章节目录 番外:黄粱一梦(3) 王梁是后来才知道此时盼香楼里面进行的是一场比试。

……

胡蝶虽然已经头牌,但并其实才来到盼香楼不到一个月,三十岁的人,云梦都知道她的底子特别干净。如今大家见过她的真容之后,都有同一种想法:娶回去。

若是嫌弃她身份低微又来过盼香楼当娼妓的话不娶妻只纳妾也可。家里有那么美的妾侍,带出去也是相当有面子的。所以来的人当中有不少达官贵族,地方富豪,简单地说就是来的人不是有钱的就是有权再不然就是两者都有的。大家都带着一箱一箱的金银珠宝来为她赎身带她走。只是胡蝶一点都不为所动统统拒绝了。

如此,那些准备买下胡蝶的人开始觉得胡蝶就不是那么俗气的人,和她的外表一样美若天仙不食人间烟火视钱财如粪土!听到他们这番言论,陈妈实在是忍不住讥笑了一番。

于是,有的人就请文人墨客给他们写诗写文来“展示自己的风采”,打算以此一亲芳泽,可胡蝶还是不搭理他们,把那些酸溜溜的诗词全揉成纸团丢进火盆当柴火去了。

最后没办法了,他们都来问陈妈:“胡蝶到底喜欢什么啊!金金银银不为所动,才子诗句贱过木柴。那她到底喜欢什么啊!”

陈妈摇头叹息,非常诚实的给出答案:“胡蝶?她喜欢钱!比我看钱都看得紧!”

“既然喜欢钱,那最开始的金银珠宝为什么没有打动她呢?!”大家如此追问道。

陈妈无奈道:“那可能你们就不是她看上的那位罢。哎哎哎!你们也别让我给你们做主,这位主子跟我签的一直都不是卖身契,我可替她做不了主。”陈妈是这里唯一一个知道胡蝶实力的人,她要自作主张,那后果可不堪设想。

无法,大家也只好每天来她身边晃悠,混个脸熟刷刷好感度,希望终有一日能打开芳心。

那边的胡蝶也架不住天天被问这个问题,烦得很。于是她直接说了:“倒不是我嫌你们给的钱少,只是在这里总是聊这些‘赎身’的事情实在是有些不解风情,让其他姐妹看着也不大好。但我也确实是缺钱,光是这一点你们就不是我能得罪的人,让你们颜面扫地倒是说不过去……那这样吧,只要能跟我赌酒喝赢我的人,我就无条件跟他走。”

这边胡蝶一发话,直接引起轰动。一个个都觉着这不是摆明了第一个赌酒的人就能带走这位美人么?所以第二天晚上的盼香楼门前挤满了人,这次不仅是那些权豪来了,还有那些慕名而来的各路壮士,那晚的盛况简直是万人空巷业界传奇。

可是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第一个来的人是一在都城当官的,人家官位高,惹不起,都让着他。他自信满满大腹便便的,走起路来恨不得横着走,心想“我纵横宦海多年,各路应酬那么多,酒量都是练出来的!你这一下还不是来送的。”

胡蝶问他要喝什么酒,那当官的说要女儿红。

“陈妈,叫人送坛上好的女儿红。”胡蝶嫣然一笑,“今天胡蝶就不求各位打赏了,只是这酒钱可不是免费的。若是胡蝶先倒下了,就如当初那般许诺的跟那位大人走。各位觉得如何?”满楼的男人大声应好。

待酒送上来了,胡蝶将面前的两只酒杯斟满,举起其中一只一饮而尽,轻声道:“这一杯酒是我敬大人的。”

那个人一看就不满了:“拇指大的酒杯要喝到什么时候!”

胡蝶眼神凌厉了起来,不可察的哼了一声,冷冷说道:“我说的是敬您一杯,您可以选择不喝。”接着她从桌子下拿出两个脸大的碗,拍拍手掌示意旁边的人倒满。

“现在才是好戏开锣呢!”

盼香楼的酒绝不兑水,都是又香又醇又醉人……自然也不便宜。那个当官的一坛过半后就醉的路都不会走了,让人扶着去楼上休息,酒量可以说是非常的差了。反观胡蝶喝的一样多,却连脸都没有红。她笑意浓浓,大声喊道:“肖姐姐,记得在他身上拿酒钱。这里可不兴赊账!”,说完转过头看着坐在其他桌子上的人问道:“下一个是谁?今晚喝个尽兴!不过接下来可是要先付钱咯!”

有的人听到这句话直接落荒而逃,很显然就是想来蹭酒喝的……

紧接着赌酒会继续,只不过没有一个人能把胡蝶灌醉。什么说每天要一斤酒下饭的人呐什么自称千杯不醉的人呐,统统在胡蝶面前倒下。

喝倒了十多个人后,胡蝶忍不住发话了:“今晚胡蝶足够尽兴了……”她看了一圈的客人,虽然有一些已经知道自己和胡蝶的差距后跑掉了,可现在少说还有三十多个。虽然不怕被灌醉,倒是喝了那么多开始撑了……

而后媚笑道:“各位大人当真是盛情难却,只是胡蝶今晚喝的太多……只怕再喝下去就要浪费这里的美酒了。”她自己再倒了满满的一碗,仰头喝完,然后将碗倒悬于空中,福了福身道:“那么今晚胡蝶就此告辞了。楼中那么多的姐妹,都各有千秋,望各位大人尽兴而归。”转身对身后的小姐妹交代几句话,又略带歉意的对在座客人笑了一笑,最后往大门口走去。她散开头发,潇洒离场。

……

三个月过去,仍旧是云梦盼香楼。一间房间里。

“倒是有十天不见了。最近怎么样?”胡蝶给王梁倒了一杯茶。

他不喜欢喝酒,胡蝶清楚。

王梁笑道:“还行,吃得下饭,身体倍儿棒。”

她从不问自己以外的事情,王梁清楚。

“这便是最好的……我忽然想起最初认识你的时候。”

王梁表情淡定:“哦?”

自从赌酒大会的热度过去,大家都反应过来根本没有人可以喝的过胡蝶,于是便抱着不如直接享受的念头,将她推倒在床,来来往往,她已经不记得伺候过多少人了。

但王梁是不同的。

王梁每次来都只是找自己来喝几杯酒聊聊天,一聊就是一晚上。他从来不提风月之事,也不会找借口这里摸摸那里摸摸,说句话都让人感觉他怯懦而慎重,小心翼翼。这样的客人,胡蝶自然眼熟。

那时候他想方设法的想逗胡蝶笑,有的时候没有话题可说了,他便弹奏起房间的乐器,曲罢便问自己好不好听,若是好听就重弹一遍,若是厌弃了便换一首曲子。

他注意着胡蝶的一切一切,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一些不经意的小动作都尽在他眼中。

这份心意纵使他不说,再迟钝的人也该明白了。因为王梁的一举一动也都在她的眼中。一个笨拙却小心翼翼地为了自己默默付出一切的这份心意,胡蝶却无法回报给不了任何回应。

他知道。

她也知道。

彼此之间不说太多,一个眼神便明了。

……

“王公子,您不必等胡蝶的答复了。我已心有所属。”

王梁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胡蝶,脸上的笑容和初见时完全一样,却让他感到沉重,沉重到似乎下一秒就会涌出泪水淹没自己。

——她在哭。

……

“我……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胡蝶看着这位出身高贵的公子哥低头失落的模样,心中也是难受非常。

他这样的人能为自己这样一个风尘女子变得如此卑微,卑微到了尘埃里……

——但他们注定无法在尘埃里开出花来。

一切皆如,黄粱,一梦。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七章 ————————生命的超大河蟹————————

张泽远有着一头黑色的头发,一双精致的狐狸眼,怎么看都是个漂亮的惹人爱的小女孩。小女孩很友善很爱笑,就算是别的小朋友抢她的糖她也会笑着让他们吃,但唯一让会让她难过是别人问“为什么张泽远没有妈妈?”。自从开始认事之后她也常常问爸爸,妈妈去哪里了?爸爸只是笑着摸着她的头说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回来了。小女孩还小,自然还没能明白是什么意思了。这仿佛是单亲家庭必有的经历。

张泽远的爸爸叫张青云。张青云没什么文化,小时候家里很穷,张青云还有一个弟弟,作为家里的老大,上完小学就出去跟师傅学门技艺来帮忙养家了。后来家里两老死的早,只留下个破房子给两兄弟。张青云为了给弟弟念上书也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的很是不易。

上天对张青云也是不薄,给了他一副白净的皮囊,就算那么年轻就出来打拼也没有变的老相。在27岁终于供完弟弟大学之后,遇到了他的此生挚爱。

她是个年轻的小学教师,家里也算是书香门第,两个人在一起自然是遭到女方家庭的强烈反对,毕竟张青云只是个搬水泥砖头的穷小子。她“排除万难”,不顾所有人的反对,执意要跟他在一起。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偏偏要这个穷小子,张青云也不知道,可能她自己也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很快,他们就结婚了。他们的没有举办什么婚礼,因为穷,只是做了一桌比较丰盛的晚餐。也邀请了他们彼此的亲朋好友。可是大家不是因为忙因为不想给礼金或者根本就不愿意来,导致那天晚上只有他们夫妻两人对着满桌的菜肴,相视而笑。他们没有得到任何人的祝福。

两个人过着平淡、贫穷的日子,可是谁也没叫苦,单纯而快乐。三年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男孩,她给取名叫“张宁祥”。

尼福尔海姆(Niflheim)是个到处山清水秀的国家,其中最美丽的莫过于在尼古拉斯村(Nicolasvillage)南部的雨雾森林——虽然并不不着名。这森林常年被白雾笼罩,不时还有倾盆大雨,但据说白雾和大雨散去之后会出现一只精灵让森林的每个角落都闪耀着七彩的光芒。在这森林的正中心有个湖,湖面异常的宽大,可是却不知为何没有人知道它多深。

法历:X243年4月6日

“爱吉丝,快起床!羊羊都在外面等你呢!”

“恩!在穿衣服呢,快好了。”

和平常一样,这是爱吉丝和她爸爸的早安问候。在外边的杰克吹着口哨抚摸着羊毛,其实已在暗骂爱吉丝很多遍了——多么没有时间观念的女孩啊。

听到开门声之后杰克转过头去打个哈欠,暗示他等了很久了。

“抱歉,又起晚了……”

“习惯了,别放心上。”

“什么嘛,你是想说我是惯犯?”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哦……”

杰克摊了摊手笑了起来。而爱吉丝气的从老远都可以闻到她的火药味了。

“一定要炸了你!”爱吉丝在心里重复了一次又一次。

“别磨蹭啦,看你气得脸都可以夹死蚊子了。”

“要你管!!”

哎,年轻真好。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度过一天又一天,不论是否虚度光阴,最起码快乐了,哪有比快乐更重要的呢。——来自艾吉丝爸爸的内心独白。【人生感慨!?哎,老子是老了....】

突然一阵响亮的笑声袭来,爱吉丝听见之后整个人都变黑了。

“哎呀!一大早就这么亲热啊爱吉丝。”

“你这混蛋是想打架吗?!”【打啊打啊!!打起来吧!!!】

“来就来!小心哭着鼻子找爸爸!”

突然到来并且和爱吉丝吵起来的是从小就与爱吉丝不和的米拉珍妮,以及跟在米拉珍妮身后的她的妹妹丽莎娜。

“姐姐,不要吵架啦。”

“这是我和这女人的宿命,丽莎娜退后点。”米拉珍妮活动了一下身体。

“和你这女人没完!”爱吉丝说完两人就摆好架势准备斗个你死我活、有你没我了。

“爱吉丝,快走吧。羊都快饿死了!”蹲在一旁的杰克不耐烦的说道,“都这么久了还要打来打去的……”

“就是嘛!”丽莎娜应和着,光是听着语气就让人感到非常无奈。

两人顿了半拍,皱皱眉头……

“今天就放过你!”两人异口同声的说出来了。

杰克和丽莎娜心里都这么想:你们也就这个时候才合拍。

村子的东面便是大草原。大草原这里四季如春温暖湿润,仅仅站在草原上就是一种享受。这里的牧草生长的也非常好,牛和羊每天都必须来这里吃一顿饱饭,正所谓“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较远处还有几架用来碾谷物的风车,为草原抹上了淡淡的乡村色彩。清爽的微风抚摸过少女的脸,也带来了春天的鸟语花香。路旁的小白花和小草互相嬉戏,一副小清新的美丽景象,少女对此感到十分欣喜。对的嘛,来到新的学校看到这么舒心的景色总会让人对在这里的生活抱有期待的。原本少女对自己的成绩不太乐观,害怕给老师责骂赶出学校,但是如今她把这些都置之脑后,一个人拿着行李箱一步一步的走向学校。

少女要去的是一所女校,以接近百分百的升学率闻名全国。古色古香的教学楼、清幽的环境、夏日便会开放的大泳池、气派的大礼堂以及设备齐全的宿舍,令不少人神往。但学校的纪律严明教风严谨以及入学标准异常的高,又让不少人敬而远之。少女的成绩算不上拔尖,但还是因为许许多多的原因而进入这所学校。

迈入这所梦寐以求的校园,少女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

“连空气都感觉是甜的一样……”少女一边贪婪的享受这里的空气一边寻找指示牌。

不时走来结伴的女生说说笑笑的,更加勾起少女对校园生活的幻想。

————————生命的超大河蟹————————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八章 天空吐白,王辰逸醒了过来。昨晚那激情燃烧的一夜美好得让王辰逸觉得只是一场幻梦,可当他看到的怀中人的时候才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我到底……干了什么?!”

太疯狂了……

“这些都是我做的?”王辰逸小声说道。

是的。

是的……

那身体触感远胜最高级绸缎的人就躺在他怀里,两人的头发交叠一起,先前发生的事情如同潮水一般涌入王辰逸的脑中。

那回忆让他既兴奋又惶恐。

——轻微河蟹——

抽得:诸葛神算第二三二签

签词:可以寄,可以托,事迟迟,无舛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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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今天所抽的第二三二签解析如下:

所问之事可以托付他人去办,不过进行缓慢,好在尚不至出错。

——轻微河蟹——

“我到底在做什么……”我当时又是怎么和自己说的。

我说过不能再参与他的生活,只远远的看着他的!我这又是为什么……

但王辰逸很快就镇定下来。现在天已经开始亮了,很快就会有人来看沈云谣。他还有其他的事情需要处理,不能再留在这里,更不能给他们看到这副样子的沈云谣……

王辰逸开始收拾这一床的混乱。虽然他动作很轻不愿意惊醒沈云谣,但现在他做的事情实在是绕不过对方,不管是帮他清理身体还是整理他身下乱糟糟的床单被。

“呃……”

王辰逸听到沈云谣的声音,全身心都警惕起来。沈云谣皱着眉扭着腰,嘴角抽抽但眼睛仍是闭着的。王

王辰逸恨不得把最好的都给沈云谣,舍不得他受一点点伤。可是自己却在他受伤之后做了这种事情,伤得他那么深……

真是禽兽不如!

王辰逸抽了自己一耳光。

不一会儿,王辰逸便将一切都收拾处理妥当了。屋里屋外寂静无声,好像整个世界就剩下他们两个人,王辰逸看着沈云谣的睡颜,心中是五味杂陈。他心心念念了那么多年的这个人,如今终于得尝滋味,却又是发生了那么多事情。王辰逸心中究竟是对沈云谣有愧,昨天晚上悄悄潜入这里不仅是要避开别人的耳目,更是害怕被沈云谣看见。如今他们这样之后……王辰逸就更加没有颜面留在他身边了。

不论如何,现在他们两个人的关系都再也回不到从前,不管他是沈云谣还是“王辰逸”,他们都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

“真想时间停在这一秒。”

本来应该是值得开心的一天,应该在他身边守护着他一整天的。现在他却要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摸摸的溜进来,拿走了什么东西之后又悄悄摸摸的爬出去。

王辰逸苦笑,然后伸出手摸摸沈云谣的脸,手指扫过沈云谣左眼,那眼皮上的痣和小时候一样。王辰逸特别喜欢这个,他看了一小会儿,知道时候不早了不许他再逗留了,王辰逸才恋恋不舍的在沈云谣的额头上轻轻的亲了一下,含住对方的下唇瓣片刻。

“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会再来看你的。”

门被轻轻地打开再被轻轻的关闭。空荡荡的房间,沈云谣挣开了眼睛,琥珀色的眸子里满满的都是失落。

“臭哥哥,坏哥哥……操完就跑。”沈云谣委屈的掉眼泪,“好疼……”沈云谣身体每一处都疼的要命,全身上下仿佛没有一点地方是他的,全都不听使唤。

沈云谣勉力翻过身,仰卧在床,在被子里揉着酸软的腰。

傻哥哥,我要那样躺着该叫人怀疑了。

王辰逸帮沈云谣穿好衣服,也尽量遮盖他身上的吻痕和咬痕。昨天王辰逸铁定是被狗上身了,不然怎么会哪里都要咬一口,虽然大部分都能遮住,但其实最糟糕的是他脖子上和嘴巴。沈云谣现在不用看都知道自己的嘴变成什么样子了,这脖子被蚊子咬了,可嘴唇总不能给叮了吧……

想到这里沈云谣就抓狂了,这怎么都要给怀疑啊!

都怪你!都怪你!蠢哥哥。

但想到昨晚的事情,他仍是发自内心的偷着乐。因为这件事,他更加加倍的确认自己爱王辰逸。

“你要是不想来见我,我就去找你。你别想丢掉我,这可是你说过的!嘿嘿……”

“笑什么呢?笑的那么荡漾?嗯?”

在沈云谣还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时候,沈心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

“没什么。”不知道她听到了多少。希望什么都不知道吧。

而事实是沈心确实什么也不知道,只听到沈云谣贱贱的笑,“怎么还不起来?外婆待会儿就来看你了,还亲自一大早的起来熬了鱼片粥给你。”

沈云谣此时的注意力根本不会被那鱼片粥带走啊,他现在浑身上下都是激情过后的痕迹,叫人看到该作何想法?他故意道:“心儿,我有些不舒服……”

沈心紧张了起来,以为他再次余毒再起而身体不适,连忙凑近问道:“逸哥哥你哪里不舒服了?”这不靠近就不要紧,她一靠近就发现沈云谣的脸红的异常,嘴唇也红肿的厉害。沈心伸手去摸沈云谣的额头,那温度让她赶紧抽回来,“你发烧了!”

沈云谣闭了会眼睛,发现确实有点天旋地转,于是将计就计:“嗯……好像是有点热。”

“还有你这嘴唇……”沈心回忆昨晚的事情,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立刻跑到桌子前,“你把那碗面都吃完了?”

“啊……”沈云谣记得自己只吃了一口而已,不过也没关系了,“嗯。好吃。”

沈心被这个贪吃鬼气急了,“好吃个鬼!你不要命了!吃不得辣还吃那么一碗,你的嘴都肿成这副样子了还想着吃!”

看来沈心是以为自己吃了那碗辣面之后才会发烧变成这样的。

虽然骗她不太好意思,但总不能给她发现真相吧……

“对不起……”沈云谣真心实意的说道。

骗了你真的对不起!

听着沈云谣虚弱的语气,沈心也没有脾气了,“你好好躺着,我马上派人去给你叫大夫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一十九章 “终于没人了!”沈云谣赶忙起床去换衣服。现在这身皱皱巴巴的,还粘着一些粘液,穿着叫他特别难受。

沈云谣嘟着嘴嘟囔道:“也不知道去给我换件新衣服……”不过他现在身上还是黏糊糊的,也没差了。

沈云谣双脚落地,在他站起来的一瞬间,两条腿软到发抖,完全撑不住他身体的重量,于是膝盖一弯直扑地板,所幸他反应过来,用手掌撑住,否则就这样直接跪倒在地。这一套动作直接扯到他的后面,那羞耻的地方牵动他的神经,痛的他险些惨叫出来。

“……”

沈云谣咬牙,恨恨的骂了一声王辰逸。他忍着痛爬起来,姿势奇怪的走到了衣柜前拿出一套衣服要换。但就在他脱下里衣的时候,门又开了……

“你这身是怎么回事?”沈心的声音在房间里再次响起。她惊讶到嘴巴都合不拢了,同时感到心惊。

沈云谣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准确来说是不知道怎么开口才好。最后才道:“你怎么回来了?”

“因为担心你所以让别人叫大夫来,自己回来看着你……”沈心摇摇头,“不是!你先给我解释一下你身上那些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弄得一身都是红斑啊!”沈云谣皮肤白,这些痕迹看起来便格外的触目惊心。

“……你先把关上门。”沈云谣背过身去,脸都红了。

趁着沈心关门的功夫,沈云谣顾不得其他连忙把衣服套上,把身上的痕迹全部遮盖住。

沈心一脸担忧道:“逸哥哥你这是怎么了?”

沈云谣把头发拨在前面,遮住脖子上的痕迹,“就是昨天晚上那碗面。”

“吃完你就又发烧又过敏了?”沈心责备自己为什么给他做那么一碗面,“你也是的,会这样怎么还让我们做给你吃啊。”心中记下来,好告诉厨房以后别碰那些辣椒和花椒。

沈云谣暗自松了一口气,虽说沈心看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书,但毕竟还是一个姑娘家,还是真正的大家闺秀,这些羞耻的痕迹她此时还分辨不出是什么。“对不起。其实我也是第一次知道会这样……”他一语双意,真真假假难以分辨。

沈心忧心不已,更多的还是自责:“我扶你上床休息吧。”

“好。”沈云谣让沈心扶着回去。他竭力装成没事的样子正常的走路,天知道他疼的多要命,整个人都在发抖,但是他连口大气都不敢喘出来。

“逸哥哥你怎么抖的那么厉害?”

“呃,有点冷。”他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沈心一惊:“那快点回去躺着,盖好被子!”她几乎是推着沈云谣回床上。

沈云谣绝望的想道:……真是多谢你那么好心了。

最后沈心还给沈云谣盖上被子,“现在怎么样了?还冷吗?”

“好多了,给我倒杯水吧。”

“好。”

沈云谣趁着沈心倒水的空当,连忙多抽几口冷气,缓一下。

“水来了。”沈心端着一碗水过来。

沈云谣喝了一口,把碗放到床边的小台子上,“你陪我说会儿话吧。”不能让她再搞事了。沈云谣算是看清楚看明白了,这个丫头就是上天派来折磨他的,就是他的克星,从见面开始到现在,每次一出来就要出事。

“好。”沈心搬了凳子过来,“逸哥哥想听什么?要不我给你讲故事?搞式大大最近更新了!”沈心眼睛都笑弯了。

沈云谣突然想到那时候看到的情节,昨晚的激情片段又再次浮现,他连忙说道:“别别别!”光是想起来屁股就疼。

闻言,沈心感到失落,没有人能和她分享这份追更的喜悦。

“不如你说说最近云梦这里有什么好玩的或者奇怪的事情吧。以前的怪谈也可以,就来给我解解闷了。”

沈心眼睛突然瞪圆了些,沈云谣就知道有事发生了……

沈心看了看门外,贼眉贼眼的说道:“不知道云梦之外的地方有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据说,秋水国师是祸国妖师!他为了自己的长生不老,杀了好多人给他血祭!”

沈云谣打小就是秋水国师的最忠实拥护者,听到有人那么诋毁他,愤意涌起:“不可以!秋水国师怎么可能是这样的人。”

沈心小声道:“是没有人信啊,但架不住流言蜚语一直在传,说的似模似样的。”

“他们怎么说?!又是从哪里传出来的?!”沈云谣喊道。他要听清楚他们是怎么诋毁自己偶像的,到时候好一条条怼回去打他们的脸!不过这一嗓子喊得他喉咙痛,连咳几声。

“别,别激动……”沈心倒是第一次见他那么激动的,把水碗又给他端上,“这些谣言据说是从沈将军那里传出来的。”

“……这,这什么跟什么啊?我这一直和他在一起的怎么就不知道这事儿?”沈云谣被这不知所谓的谣言都气的不知道该做表情了。

“所以我才说是谣言嘛。别气了。”

沈云谣隐隐觉得事情不太对,他再问:“除此之外呢?还有其他的根据么?既然是沈兄传出来的也不可能是空口说白话,得有证据不是?”

沈心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据说是沈将军在一个神秘的地下城中发现了一本书,书里面记录了秋水国师和他同伙的恶行。而那本书又和女尸案凶手家中翻找出来的书有吻合的地方,更甚者有说这两本书本应是一本,那两个持有书的人是为了书中的长生不死的秘密展开了争夺,最后把书撕成了两份。”

沈云谣听着听着觉得非常有道理,但是他却能发现致命的盲点——因为这两本书根本没有联系,更没有诋毁秋水国师的部分。但这仅仅是因为他就是当事人,他亲历了这里面的所有事情。如果是外人看来的话这或许挺有可信度。

但,证据呢。那书还在我手上呢。

“那书呢?也不可能空口就捏造了一本书吧……”

沈心点点头:“那书的复写本现在外边都传开了。”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章 沈心点点头:“那书的复写本现在外边都传开了。”

怎么可能!这本书一直都在我这里,还没有给别人看过呢!连哥哥都没有。

沈云谣心中的疑云重重,眼眸一转,他问沈心要了那本书的复写。他非常怀疑那本书根本就不是自己得到的那本。再然后就是,造出这样谣言的人到底是谁?目的又是什么?

“好,我就知道逸哥哥会感兴趣,所以偷偷藏了一本。我现在回房间拿,你别生气,好好休息一下。”沈心笑道。

沈云谣听到‘逸哥哥’三个字有点不是滋味——我和你们都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却对我那么好。

于心有愧,真的。

“好,我等你回来。”

沈心前脚刚走他们找来的大夫后脚就跟来了。

“大夫大夫,就在这里。”沈心身边的那个小婢喘着气道。

那位大夫也同样剧烈的喘气着:“姑,姑娘……别再拖着老夫了。我,我快断气了。”

沈云谣看见大夫来了身边还有其他人,这要被发现了该怎么办!他灵机一动,说道:“心儿正找你呢,要你去给她帮忙找点东西。”

小婢闻言,顺了下气道:“好的小少爷,我这就过去。大夫你好好给我们小少爷看看,他好像吃辣的吃到发烧了。”说完她立刻跑去找沈心了。

“嚯。吃个辣椒就烧起来的老夫还是第一次见,新鲜呐。”老大夫放下随身携带的药箱,看了一眼沈云谣,“小伙子,你这不是发烧,是纵欲过度啊……”

沈云谣爬起来捂住大夫的嘴,他看了看外边,确认没有人才放心:“大夫,小声点,别叫别人听见了。”

老大夫摇头又点头,暗道:哎,年轻人啊!

他摸了一下沈云谣的额头,道:“普通的发热,一剂中药,歇个半天就什么事都没了。”

“大夫……”沈云谣有点不好意思,他掀开被子脱掉自己的裤子,“大夫,您看这里怎么办,太痛了。”他露出了那个令人羞耻的地方,那原本娇嫩的皮肤变得红肿不堪似乎还有点血迹,其他地方也有着各种吻痕咬痕,很是壮观。

那大夫非常淡定,“年轻人也不知道节制,你那伴侣呢?怎么不做事后处理,太不负责任了。”

……我猜他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做吧。

他再往深处想。

或许吧。

沈云谣心情低落,低落到心疼。

“一看就是新手,不然怎么可能会弄到这么惨。”大夫摇摇头,在药箱里找着什么。

新手?

沈云谣心情突然就好了。

“笑什么,傻孩子。被人弄成这样还笑得出来。”大夫用力的掐了一下他的脸,“听好了。用这软膏早晚各涂一次在那里,大概七日之后就能痊愈了。做这码事儿还吃辣的,真是不要命了。”

沈云谣弱弱的回道:“是知道了。”他把裤子穿回去,重新躺回床上。

医者仁心,这大夫看了就想叨叨几句:“你现在这情况得趴卧!你这样不难受么?还有那个人到底在哪里啊。我要好好说说他,这怎么能没做事前准备就直接进去呢!我……”

大夫还在给沈云谣做“幸福指南”,沈心的声音就响起了:“逸哥哥,我来啦~~”

沈云谣立刻再跳起来捂住大夫的嘴,小声道:“别让别人知道,求求你了!”

“哎!”大夫叹这个孩子不争气,不为自己‘幸福’着想。收拾收拾马上就要走了。

沈心道:“大夫怎么样?我兄长没事吧?他身上好像还长红疹什么的。”

大夫知道沈心说的那些‘红疹’是什么,他本想实话实说,但感受到背后沈云谣强烈的视线,最后还是作罢:“没事,我给他开一剂药马上就好了。”然后回头瞪了沈云谣一眼。

“哦,那谢谢大夫。”沈心吩咐身后的小婢,“小桃,送送大夫。”

“是。”

待大夫走后,沈心坐到沈云谣身边,她拿出那本传谣的书:“逸哥哥,你看看这个。”

沈云谣立刻接过‘遗书’,仅翻看了两三页,便知道这并不是自己所看的那一本。

……而这一本又是怎么回事呢?地下城的事情,只有自己和哥哥知道。我和哥哥自不必说,这种毫无意义的谣言是绝对不可能从我们二人之口中说出。既然如此那大概就是我们身边的人,我是不曾让任何人知道,包括沈心当时也是瞒下了丧钟村的一切遭遇,那么便是哥哥身边的人。

……邵大人!

对,唯一可能知道这件事的就肯定只有邵大人。哥哥待他如手足,而且两人共事,消息上必定互通有无。所以除了邵呈天,再无他人。

沈云谣感到心寒,这样阴险的人居然一直潜伏在他们身边!这个人那么做有是为了什么有什么好处!?

彭靖虞当时所说的那些话再和这里的谣言联系起来。边境的动荡,长生不死的妖师,全新的人民英雄。

难道说是有人想造反?!

沈云谣越想越怕,甚至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沈心见了直觉出了什么大事,小心翼翼的问道:“怎么了?是不是真的出事了?”

听到沈心的声音,沈云谣的注意力便从深深的思虑中抽出,掩饰道:“不要紧,都是假的。谣言止于智者,一切都会好的。”

沈心显然是从沈云谣的脸中看出了倪端,眼神中流露出一丝惧意:“是不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沈云谣笑着摸摸她的头,语气温柔:“傻丫头,能有什么事?瞎操心。”一定要控制这个谣言!“这书中写的确实是有意思,但是一切都无从考据,又怎么能尽信呢?”但我该怎么做呢?

这次沈云谣伪装的太好甚至连自己都骗了过去,也难怪向来聪明敏感的沈心都没有看出来。她道:“刚刚外婆听说你起红疹了,也不知道会不会对其他东西也过敏,就决定重新熬一锅白粥。这会儿或许好了,我去看看。”

“正好我也饿了,去吧。”

待沈心走后,沈云谣一脸阴翳。

直接上门质问!就赌邵呈天和哥哥之间的情谊!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一章 五天后,沈云谣的身体已经大好。期间他偷偷摸摸的给屁股抹药真是叫他脸红心跳到快窒息。

“去找邵呈天吧。”沈云谣收拾着床铺,抱着视死如归的勇气做出了决定。

自从他开始怀疑邵呈天开始,仿佛一切的谜题都解开了。这样就能解释为什么敌人对他们的所有动向全都知道,不论去哪里都能有那些人,而且一步步的把我们逼向他想要的局。这种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感觉并不陌生,在地下城的时候就是如此。只是这次自己更加更加渺小,就连地下城这件事本身就是别人计划中的一部分,甚至叶枝山的生死从来都不在他自己手里……

一只无形的手正在操控着他们,而这只手终于开始显现出来了!

他看着这张床,零乱的夜晚仿佛就在昨日,神情哀伤——哥哥你到底在干的是什么事呢……竟会招来杀身之祸,牵连如此之大。连累死了爹娘他们的时候,你的心又该是如何的煎熬。

王辰逸背负的东西沈云谣现在渐渐了解了,他不会逃避,他要一起面对,不仅仅是为了王辰逸,更要为自己的父母报仇雪恨!

“嗯?这是什么?”沈云谣在床的一角发现了一个尖尖的东西。他拿过来,定睛一看,“……这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爬上这张床的除了自己还有一个是谁便不言而喻,可这东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在哥哥身上……“难道说她也是?”沈云谣再度心凉。

这一切他都开始越看越不明白。沈云谣觉得自己像个被恶鬼追逐的人最后误入魔窟,前路退路皆是绝路。

只是这次,他不会退缩不会害怕。王辰逸就在他的前方,他想要追上去,站在他身边。

沈云谣临出门前犹豫了一下,他去试探邵呈天之前突然有个地方想去。他想了好久,决定还是给自己点时间去接受这样的现实,又或许只是巧合呢?

沈云谣在腰带里藏了一把小匕首,“他应该还没发现我知道了他的秘密,空着手去应该是最稳妥的。”但他还是要准备点防身的东西,防止意外发生。

“哦?这个时辰才起床呢?”

沈云谣在大门口处正巧碰见了正要回去的谢炎,此时已经要到饭点,想必是事情聊的差不多了该回去吃饭了吧。

不过……总觉得在家里见到他的次数会不会太多了?

沈云谣恭恭敬敬道:“谢叔。”

谢炎盯着沈云谣的脸看了好一会儿,看的沈云谣有些不自在:“怎么?姑苏不好玩么?脸色怎么那么憔悴。”

沈云谣一惊,害怕的手心冒汗:“谢叔又是如何得知我去了姑苏?”难道他也是?!沈云谣的手蠢蠢欲动,害怕且紧张,大气都不敢出。

谢炎倒是笑了:“傻孩子你说什么胡话呢。你和沈将军去洛川时坐的船就是我的呀。再者你不正好问过我姑苏有多远么?”

“哦。是吗……”沈云谣在心里松了口气,“谢叔今天又来劝外公他们让你入股么?”

谢炎眼睛一眯,瞥见了沈云谣脖子上那点点血印的咬痕,他伸出手给沈云谣理了理衣服的领口:“你出去玩的这段时间他们已经让我加入了。今天来是谈一批皇都的生意,毕竟衣服设计方面还是你父亲比较专业。”

沈云谣忙遮住那个咬痕,羞到想钻地:“哦……是嘛?恭喜谢叔得偿所愿。”

“没什么好害羞的,年轻人嘛激情四射正常的很。就是那个姑娘有点厉害呀,都咬成这样了……”谢炎似笑非笑的看着沈云谣,“没想到你喜欢这一口。”

沈云谣的脸被彻底煮熟了……整个人都快晕过去了。

两人又扯了点别的东西,聊着聊着就到门口了。

……

“什么?”

“今天邵大人还没有来衙门,沈大人也还未从外地回来。所以公子请回吧。”在衙门前接待沈云谣的是新来的官差,沈云谣没有见过。

这里面也只怕是来了一次大洗牌。等哥哥回来,云梦城已不知是怎么一番场面了,恐怕没有人会听他的话了。

当时彭靖虞说的是哥哥在蜀地,怎么就突然回来了?但是衙门的人却并不知道他回来了。

这是因为哥哥已经知道邵呈天的阴谋,所以藏起来了么?又或者是被抓住了?!

沈云谣抽了自己几巴掌,“别自己吓自己。阿离哥哥还在他身边,不会有事的。”然后朝着王辰逸的‘沈府’走去。

“沈将军不在府里,请问公子是要来做什么呢?”在府前接应的女仆人说道。

“我今天是来找邵大人的。”

“是找邵大人么?”

沈云谣莞尔道:“是的,麻烦通传一声。”

女仆人低弯腰头:“不必了,沈将军吩咐如果是公子您的话可随意进出这里。”

“那就麻烦你带路了。”

“分内之事。”

沈云谣抬头看了一眼这个装潢华丽的大宅子,顿时有一种羊入虎穴的感觉。光是想想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就让他恐惧不已。

这就是真正的魔窟……

“你来了?”

沈云谣进入房间之后邵呈天便遣走所有人。

沈云谣道:“我……沈兄的舅舅的情况怎么样了?找到了么?”

“找到了,虽然目前比较安全,但是现在情况非常紧急。”邵呈天放下手中的笔,看着沈云谣的表情十分凝重,“现在有人在追杀他!”

“怎么会!”沈云谣听到这个消息,心咯噔一下,声音不自觉的变大了,“到底是谁在追杀他!”是谁要那么赶尽杀绝!

邵呈天反而是被沈云谣吓了一下,但很快就恢复冷静:“不清楚。但是这绝对是和最近城里散布的那个谣言有关系。”

谣言……

沈云谣稍微清醒了一点,他警惕道:“你知道是谁散播的谣言么?”

“不知道……”邵呈天顿了一下,他看向沈云谣,“你是在怀疑我吧。”

沈云谣杀意涌起,而此时外边却有人大喊:“快救火啊!走水啦!救命啊!”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二章 云梦某处的山洞里。

江离听到来者的脚步声,仍旧倚着石壁,闭目养神,“告别完了么?挺久了。”

“嗯……”王辰逸站在山上,望着远处的云梦城。天光大亮,云梦城的轮廓尽在眼前,但确实是太远太远了,远到连云梦城最大的一座房子都看不真切。但沈云谣就在那里,他的心也留在了那里。

“舍得么?”江离睁开眼,走到他身边一同望着远方,“这一去可能就没有机会再回头了。”

王辰逸摇摇头:“舍不得,但是答应过你的,我定会办到。否则我连回来见他一次的机会都没有了……”

“或许,当初我就该劝你逃跑的。”

“战场上,只有懦夫才会逃跑。保家卫国,男人天生的使命。不管如何,我都绝对不会逃避这份责任。”

“……”

“现在只有将事情都解决了才能真正给我自由和未来。否则他们都不会放过我的。”

“是啊。他们不会那么容易放过我们的。但我后悔让更多的人加入进来了……”

江离想起双月关的事,便一阵唏嘘。

……

呜~~!呜~~!

嘹亮的号角在战场上吹响。

砰!砰!砰砰!!

沉重激昂的战鼓声在战场上律动。

或许这在寻常人耳中听起来非常振奋人心,可对于战场上的战士们士兵们来说,是冲锋的号角,是搏杀的讯号,更是死亡的乐章。

此声一起,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啊啊啊!”

“我×你娘的!”

“¥#@¥%@¥%”

“你们这些狗娘养的东西滚出去!”

“呃啊……”

呲啦!

生杀场上人们的嘶吼声、叫骂声、外族的语言、不甘的声音还有兵刃刺穿肉体的声音不绝于耳,不停的重复循环着的在王辰逸的耳边响起。

但王辰逸却没有一点点余裕去解析这里面的声音到底那一句是友方还是敌方发出来的,他的面前同样是千军万马,每一个都是骁勇善战凶猛至极的突厥勇士。

王辰逸的正面就是一个突厥大汉,他举着一把大刀朝着王辰逸砍过来。王辰逸手持一把钩镰枪,这是一种枪头锋刃上有一个倒钩的长枪,他用枪头上的那个倒钩架住对方的劈砍。两人互相角力,互不相让。

但这并不只是他们两个人的战斗,是千百人的战役!

搅局者不请自来!那突厥人的同伴看到王辰逸两个人正在互搏便知这是偷袭的好机会。那搅局者挥起大刀,对着王辰逸的脖子使劲挥去。但同样的话对突厥人也实用,王辰逸的友军在最恰当的时机出现,那友军的钩镰枪刺中搅局者的手臂,手再使劲将枪推出去,搅局者便被推走,王辰逸幸运的活了下来。

只是王辰逸还没来得及道一句谢,转瞬之间那位救下他的友军就被另一个敌人拦腰砍死。鲜血四溅,王辰逸的连和藤甲上皆是鲜血,那位友军倒在地上睁大眼睛嘴上还念念有词,一遍又一遍的问着自己是不是就这样死了说着自己的不甘和悔恨,明明他的身体已经断成两半了……明明上一秒还是穿透敌军手臂的战士……

一切发生的都太突然,可明明都只是眨眼间的事情,在王辰逸眼中都变得无比缓慢,每一个血腥残暴的画面都会在他眼中定格,每一个惨叫的画面,每一个刀刃断头的画面,每一个尸体被践踏的画面都在他脑中在他心中停留并刻下印记……这无不让这一场战役显得格外恐怖格外让人恐惧。

这便是名副其实的修罗场。

“啊!!!!”王辰逸的手臂突然爆发出一股惊人的力量,将那个突厥人的大刀顶了回去。

面对王辰逸的突然暴起,这位突厥人没有半分预警,待他重振旗鼓的时候,他的喉咙已经被王辰逸手中的长枪所贯穿了,鲜血便从他脖子处汩汩流淌浸透他全身。

是的,没有一丝丝可以犹豫的余地,没有一丝可犹豫的时间。在这里每一秒都是命悬一线,都一脚踏进鬼门关,喘每一口气都在和阎王爷判官争斗。

王辰逸挥舞钩镰枪,枪刃左右一划,速度之快瞬间便划出两条银白的流光,随即血液便染红那一闪即逝的银白流光,两个敌人的性命随之消失。

是的。在这里,只有真正的修罗才能活下来。

所以,我要化身修罗!

此时王辰逸在战场最前端,冲锋在军队的前面,而在冲在所有大夏士兵之前,战在王辰逸旁边的便是朔月将军——迟羽。

迟羽身披红铠战袍,背挂复合弓,手握一把细长的剑,他站在兵阵的最前端浴血而战,手刃敌军无数。此人呲牙怒目,愤愤的看着眼前的这些突厥人,一剑一命,杀的以勇猛着称的突厥人都为之战栗,敌人之血沾满他的铠甲和战袍,本就一身鲜红的战衣的迟羽此时更是仿佛身体会散发出浓厚的血雾,全身上下尽是萧杀之气,正是血修罗再世。

迟羽手中的剑锋利非常,此剑一挥,敌人的手便不翼而飞,加之这把剑诡异非常,虽然看上去坚硬而锐利,但却意外的柔软,迟羽每次面对敌人的攻击时明面上是用手中那把细长的剑格挡实际上却是用巧妙的身法躲开,当兵刃相交之时他的剑便会开始弯曲然后滑过对手的兵器,再同时迟羽一个踏步向前,手起刀落便取下敌首。

迟羽杀的痛快,却也没有因此而杀上头杀红眼。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感觉到再打下去己方军队会不敌对方,便准备撤退。他奋勇杀敌,一剑刺穿敌人胸膛再一剑划破敌人喉咙,鲜血飞扬。迟羽将三步内的敌人清扫干净之后取下了背后的复合弓和一支箭,这只箭的尾端绑着一只信号哨子,他搭弓射箭,直接将信号箭射到天空。

信号箭直冲云霄,哨子带着风吹得响亮,战场上的每一个大夏士兵都听得清楚。

“撤退!”迟羽大吼。

一声起百声应,撤退的命令瞬间在场上蔓延,紧接着大夏的士兵都迅速的往后撤退。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三章 撤退的讯号一呼百应,以排山倒海之势传遍大夏的每一个士兵。

而撤退便是大家最希望听到的信号,因为没有人想死,没有人甘心战死沙场。而突厥人见大夏一方撤退,自然是要乘胜追击。

“撤退!弓箭手准备掩护!”迟羽的声音再度响起。

命令仍是一呼百应,只瞬间,数百名弓箭手便摆好阵型,弯腰挽弓,蓄势待发。

“射!”

一声号令,弓箭手们齐齐朝天空射箭。箭雨铺天盖地而来,箭下亡魂无数,有大夏的士兵也有突厥的战士,但还是突厥人居多。

突厥方面见状,也不再追击,吹响了撤退的号角。

大夏阵营,愁云惨淡……

“大帅,为何撤退?!”一个指挥弓箭手部队的将领跑到迟羽身边问道,“刚才形势一片大好,再缠斗下去突厥人必然不支,如此便可一举夺回二月城。”

双月关,双月城,此乃突厥人攻打大夏最关键的关口。而双月关有两座城,并称双月城,靠近大夏一面为一月城,靠近突厥一面则为二月城。双月城的建立凭依的是两座山,这两座山均呈半月形,它们如同对影照镜正好相对而立,中间便形成一个圆形的盆地,山的两端不密闭,双月城便是分别建在那两端的“窄口”处。

而双月关防守的最大优势便是山险。

双月山到底有多险?双月山不亏是老天的神奇造物,它们不仅高更是尤其的陡。它们高耸入云的同时,山面陡如同一条线,这条线和大地的夹角无限趋近于九十度,最神奇的是它不仅仅是对外才长得这样,两山之间亦是如此。这样的山不仅不好爬,哪怕是爬上去了,也不好下山,只一不小心便会摔得粉身碎骨。它们如同两道天降的石壁,笔直的站立在那儿,叫人不可侵犯。

再其次便是中间的两山盆地,它广而平且不长树,这样的平原完全没有遮挡物,哪怕二月城被攻陷,只要利用好山险和平原的特点,死守一月城也绝对叫突厥人吃尽苦头。

只是一月城若是被攻破,大夏便轻易让突厥人踏入腹地,最后所有的大夏子民都只能在他们的铁蹄下苦苦求生。

迟羽拿自己的斗篷擦擦脸上的血,可怎料脸越擦越多血……“你叫什么?”他最后还是放弃擦脸了。

“末将刘未满。”

“张桡。”迟羽叫喊他的副官,“把他撤下,随便换上一个弓箭部队的小队长。”

那位副官立刻赶到答是。

刘未满就不满了,用了砸了自己手上的弓:“为什么?凭什么要撤我职!给我个理由!”尤其是在那么多士兵面前当面撤下他,这不是存心叫他难堪?

迟羽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因为你无能!你身处阵列最后的弓箭部队,却完全看不清楚形势,所以你到底该不该被换下?”

刘未满完全没明白过来:“到底什么形势?明明就该是追击之势,你却突然叫退。无能的到底是谁!”

迟羽对刘未满的叫板没有一丝退意:“那我先问问,情报里说突厥到底有多少士兵?”迟羽眼睛一瞄,指了王辰逸一下,“你,你来回答。”

王辰逸有些惊讶,诚实道:“听闻是有六千人。”

“嗯。六千人……”迟羽认真看了看王辰逸,因为眼睫上沾了血污,导致看不清王辰逸的模样。迟羽又拿了自己的斗篷擦擦,发现更脏了……

大家看到迟羽这个模样都笑了起来,原本紧张惨淡的气氛瞬间缓解了不少。

张桡拿着赶紧的湿布赶紧跑上来,想笑又不敢笑:“哎哟我的祖宗,你可别耍宝了。你把大伙儿都逗乐了。”

迟羽把脸擦干净之后大笑道:“乐了就好!在军营里生死不过一瞬,能乐为什么不乐一下呢!”一张棱角分明,充满成熟的魅力的俊脸非常惹眼。接着他在张桡耳边小声道,“这个人不错。帮我看紧他,是个好苗子。”

张桡点头不语。

随后迟羽继续道:“六千人。你在最前方,你再告诉我,他们这一次来了多少人?”

王辰逸皱眉道:“大概三千不到?”

“很好。”迟羽转而问刘未满,“那我方又有是派了多少人出去,这次活下来的有多少,对方活下来的又有多少?”

刘未满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数字。

“我方总共来了一万三千四百余人,此役冲在最前面的共七千人,活着回来的仅三千不到。而对方仅折损了一千人。”迟羽走到刘未满面前,用头抵着他的额头,咬牙切齿道,“你在阵营最后,本应洞悉全局指挥策应。可你却没有丝毫作为,如此悬殊的战力差都看不明白看不清楚。最后还是冲锋最前的我发出信号撤退……”他后退几步,背过身,“就这样你还不该滚蛋?!”

刘未满虽然还是不满,但却也说不出一个字不字。

“我在这里和各位说清楚了!”迟羽抖开披风,“我们来这里是要为祖国收复失地的,不是来这里打官腔做样子的!我不管你有什么关系,你是什么地位。此时此刻我便是这里的大帅,军队的主宰!为了收回祖国河山,我敢我愿意用一切手段。所以,在这里无能者便下位,强者有能力者便上位。”他看了一眼张桡,然后便走回自己的营帐去了。

张桡拍拍手,“好了好了。大家也听到了,好好休息包扎养伤。或许下一场战斗马上就要来了。哨兵们别打瞌睡啊!”他小声对刘未满道,“我马上就派人送你回去皇都。皇帝那里你不用担心难交代,我们会上书的。”

……

“你身上受伤了么?”

一个声音在王辰逸耳边响起,声音弱弱的仿佛没有一点底气。王辰逸看去,那人就是邵呈天。但此时两人还不知道彼此名姓。

王辰逸点点头:“好像被划伤了些。但不太要紧,先给其他人处理吧。”

邵呈天认真的说道:“不行。死尸堆积着的战场很容易就会爆发瘟疫,什么伤口都要处理,不然小小的划伤也可能变成你最后的催命符。”

王辰逸听的一愣一愣的,点了点头便让他开始处理自己伤口。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四章 王辰逸听的一愣一愣的,点了点头便让他开始处理自己伤口。

邵呈天见他确实没什么要紧的伤口,于是随便抹了点药,包了包就走了。

“哈。活下来了。”王辰逸坐在帐篷外看着蔚蓝的天空,燕子高飞,仿佛先前那场厮杀根本不存在,一切仍旧悠然和平。

风悠悠的吹,云悠悠的飘,自由自在。它们就像是无忧无虑的沈云谣,那么美好又遥远,让人想靠近。

“弟弟……”你现在回在做什么呢?

“嘿!你家里也有弟弟啊?”和他住同一个帐的一大汉说道。

王辰逸点头笑道:“是啊。你也是?”

大汉坐到他旁边:“对呀!哎,说起来我们都应征三四年了。我出来的时候我家小弟刚开始谈对象呢,等到我回去了怕是要多一个弟媳咯。指不定孩子都有了,逗逗他就能喊我一声伯伯。”大汉说着说着就笑了。

谈对象……

弟媳……

孩子……

王辰逸的脸沉了下来,他想起应征前那个紫色衣裙的姑娘。她那样暗示心意,不对,像沈云谣这样的肯定有很多人喜欢……

那等到他回去之后会不会也会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又或者多了两个?三个?

王辰逸越想越心冷越想越想害怕,整张脸都黑了。

不对?!我来这里是要洗清自己心中罪恶的,怎么就又想起他了……

难道我真的没救了……

那大汉看着王辰逸脸色一会儿白一会儿黑一会儿青的,煞是精彩,开口问道:“你和你弟弟的关系是不是很差啊。提起来你这脸色怎么那么差。”

王辰逸瞬间变了张脸,笑容灿烂,“没有,我们关系好着呢!”都怪你说了那些话让我乱想。

大汉完全被他骗了过去,“对了,你老家在哪里?”

“姑苏,渔米城。”

“姑苏啊?那可是好地方!我一直都想去呢,还没准备好就要应征过来了。其实本来是我弟弟该来的,但他才谈对象,怎么好让他就来了呢。所以我就替他来了!”

王辰逸心惊,仿佛心事被看破一般。

呵。这也太巧了吧……

“啊!忘了自我介绍了,我来自齐鲁大地,你喊我大辽就好了。”

王辰逸点点头:“你好,大辽。我叫……沈云谣。一个帐子的人,以后多多照顾了。”

“嘿嘿,彼此彼此。好嘞,咱今儿起就是兄弟了。”

虽然大辽的嗓门儿有点大,但是和这样的人一起住并不是坏事。至少不和别的人那样死气沉沉的。是的,死气沉沉……

大夏这个在一月城前驻扎的营地大家都笑不出来,甚至都没有对话。

不过王辰逸可以理解,他非常相信这里绝大多数的人都和他一样是第一次上战场,那些鲜血淋漓的画面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残忍残酷还有绝望。他们都是幸运,甚至是侥幸才活下来的人,是那幸运的不到半数的人。或许那些死去的人里面就有他们的亲族,看到他们倒在地上却无法把他们抱走安葬一遍又一遍的被他人踩踏再倒下一个新的尸体,重重掩盖,最后已经不知道哪一个才是自己的亲人了,他们此时的心中又该是何等的悲伤。

有的人正嚎啕大哭,有的人正低声啜泣,有的人灰头土脸的倒在地上眼中失去焦距,有的人小心翼翼的看着四周的环境,王辰逸知道这样的人到底想做什么——逃兵。

但无非此处的阵营中书写着两个大字“忧惧”。

害怕并且,恐惧。

试想一下,他的家人在这里丧命,尤其是沈云谣在他眼前被戮杀的场景,光是产生这个念头便让他无法接受。

“幸好。”幸好我代替他来了。

至少可以确定他的安全。

只是后来才知道,只要不在自己眼前,一切都算不得安全。

大辽顺着王辰逸的目光,也巡视了阵营一圈,不停摇头道:“哎,这些人没点大志,一点保家卫国的胸怀都没有!”

“哈哈。其实这和他们害怕没有冲突,或许一开始也是有这样的胆气来的,但是见识到真正的战争之后觉得自己有些无法接受罢了。”王辰逸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

大辽也笑了:“你说的也有道理。现在想起来我也有点手抖,这也是我第一次杀人,最开始我还下不去手呢我草!结果那孙子刀刀要砍我脖子,我实在遭不住了就才给他来了一刀。”

王辰逸听大辽说的“一刀”他才想起来,大夏这边因为当初和突厥的友好协议的关系,武装一直都没有投入,以至于最开始他们这些应征而来的人都是帮忙锻造武器去的。所以上战场的人拿着各种不同的武器。而不同的武器重量都不一样,有些人用着顺手有些人用着难受,还有的甚至拿不起武器来。拿不起武器的人都调到后勤和厨房去了。

“是啊。”王辰逸再度望天,“我们,突厥,不管哪一边的士兵都是人啊,都是活生生的人。”皮肉被划破都会流血,心脏被刺穿都会死去。我们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

说到底,这场战争又是为了什么?

王辰逸不住的思考。

大辽有些受不了这里沉重的氛围,他酝酿了很久才酝酿出这句话:“娘了吧唧的软蛋,老子回去帐子里歇去了!”

王辰逸也决定回帐篷里待着了,前面精神高度紧张,现在已放松下来就想睡觉。况且根本不知道突厥人的下一次进攻号角会什么时候吹响,为了胜利为了更有机会活下来,不论如何都得有更好的精神才行。

王辰逸和大辽掀开帐篷,发现里面已经有三个人在里面休息了。

外边的光照进昏昏暗暗的帐篷,休息的三人纷纷抬头看了过来。

王辰逸点点头表示歉意:“沈云谣。”然后赶紧把门帘放下。

大辽倒是没有那么讲究,他拍了拍胸脯,说道:“大辽,你们有什么需要帮助的都可以找我。咱今儿就是兄弟了。”

三个人都点点头,各自报了自己的名字,又昏昏沉沉的睡去。

可他们刚躺下,门帘又开了。

来者便是刚才给沈云谣擦药包扎的邵呈天,他个子最矮,这帐篷的门帘大家都要低头才能进来,他直着腰板都能走过。

“大家好,我叫邵呈天。”他的声音仍就显得非常弱气。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五章 邵呈天自我介绍完了,四个人都平静的点点头表示了解。只有大辽看起来有点兴奋:“诶!?你是那个给我写家书的人。”

邵呈天看着大辽的样子迟疑的片刻,道:“抱歉。我给帮忙写家书的人太多了,没有什么印象……”

大辽搭着他的肩膀拉近自己,笑的特别开心:“不打紧不打紧,今后咱们几个都是住一屋的兄弟了。”

邵呈天害羞的笑笑。

“小天那么害羞啊?”大辽嘿嘿笑,“我平时最喜欢的就是那些文化人,我就觉得他们特别厉害。我看你的字特别漂亮,肯定也特别有文化才是。”

“也没有那么厉害啦……”邵呈天低着头,小脸涨红。

大辽一下就把邵呈天举起来了,“就是有点小只,这一下子就能举高高了。”

帐篷里的五个人都笑了。

“你,你放我下来……”声音特别小,也不知道是羞是愤。

果然,大辽听话的把他放了下来,“你现在还给我们写家书么?”

“怎么,你想写?”邵呈天顺了顺被大辽弄皱的衣服。

大辽坐到自己的地铺上,“是啊。以前都太急了,后边排着好多好多人,都没能多说就给赶走了。”

“那你现在可以多和我说说,我都给你记着。到时候最后再给你写,帮你写的满满的。”

“那我可就谢谢你了!嘿嘿。我记得你就写的特别好。”

王辰逸原本对家书什么的倒是没有很特别的感觉,例行的跟家里人道声平安便是。可现在看来,这三个月才能写一次的家书对其他人来说绝对特别很重要才是。不认识字的人需要口口相传才能将自己的心情自己的感受传达出去。再想到以讹传讹,三人成虎,或许没有那么夸张,但和自己真实的心情一对比肯定有不小的差距。

这样一想,他第一次感觉到读书写字有多么重要。感谢阿娘,感谢江先生。

此时原本在睡觉的其中一个人,他叫阿三:“听起来你这是当后勤的啊?”

王辰逸记得邵呈天是战役之后给大家处理伤口的后勤。

“是的。怎么了?”

阿三侧身坐卧,他压着声音道:“那你能偷到厨房好吃的出来吗?我好久没吃到过肉了!!”

其他两个躺下的人也突然起身,两眼发光。大辽也同样非常期待。

“呃……”邵呈天看起来特别为难,“这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阿三微愠,声音是低吼出来的。

邵呈天被吓了一跳,大气都不敢出:“可是,可是大家都是一样的士兵,因为无分彼此。总不能我偷偷给你们带吃的吧?我们应该一视同仁,不是吗?谁也不比谁要高贵。”

有个叫阿爽的就不爽了:“这里谁知道能不能活到明天啊?!你有这个机会,有这个能力的,就给我们带点好东西来吃,给我们来爽爽,要不行没本事的,就算了。说那么多仁义借口做什么!”然后他无声的嘟囔了句“虚伪。”

“可,可是……”这是不对的。

邵呈天急的眼泪都快出来了,却又不敢说。

大辽突然站了起来,他挡在邵呈天面前,“好了,别说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王辰逸也有点看不下去:“本来就没有给我们单独开小灶什么的道理,如果人人都那么做,岂不是整个军队都要反了?”

“谢谢……”邵呈天哭了出来。

邵呈天的母亲最开始就一直担心他会被人欺负,担心他个子小被欺负,担心他没能耐干重活被欺负,确实他应征一来就没少被欺负,所以邵呈天一直不让自己有多那么一点点的存在感,尽量不引人注意。这几年一直都没有人帮他说话,没有人站在他身边,所以他现在特别感动。一下子没控制住情绪,眼泪就决堤了。

大辽倒是慌了:“你怎么哭了?哎……”他抱着邵呈天,一下又一下的给他顺背,一遍遍轻声的说道别哭了别哭了。就跟他小时候哄弟弟一样。

王辰逸显然也是触景生情,想上去安慰邵呈天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一时间不知所措。

“跟个臭娘们一样,糟心。”阿爽愤愤的说道,然后又躺下去了。其他两个人也不自讨没趣,乖乖躺下睡觉。

大辽哄小孩子一样,一遍一遍的说道:“不哭不哭。小天做的很对,这里没有人是特殊的,都是吃同一口饭喝一样的水。不哭不哭。”

“呜呜!!”邵呈天越哭越厉害,似乎要把这些年受到的委屈都哭完一般。

王辰逸看着邵呈天哭泣的样子,立刻想到沈云谣。

说起来沈云谣好像已经十多年都没有哭过了,不知道他长大之后哭起来的样子会是怎么样?

会不会是像邵呈天这样让人心生保护欲?

王辰逸想到沈云谣小时候为了跟他多抢一块小糕点要哭的声音都发不出的样子,嘴角都会情难自禁地弯起。

心里暖暖的。

……

烽烟再起。

距离第一次上战场已经过去了五天,突厥人一直没有突然的进攻,偶尔派来侦查偷袭的几骑人马不是掉进陷阱便是被活活抓住。王辰逸一干人在阵营里难得的过了一会儿轻松的日子。

但这些轻松的日子并没有给大家减缓多少第一次出征的阴影,大家不再和当初那样斗志昂扬,为保护祖国山河视死如归的气魄。但也没有王辰逸预期那样毫无斗志,放弃斗争。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大概是因为迟羽将军在第二次出战前的那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说吧。

王辰逸武装好自己,握着第一次上战场时候的武器,那把钩镰枪。

或许是因为那时候是因为这把武器他才能活下来的缘故,拿着它,心里就安心了许多。

这一场战役的结果一如最初,甚至更为惨烈。突厥人此次派出近五千的人来进攻,大夏一方没有士兵的补充,再加之斗志不如最初,所以伤亡更加惨重。幸运的是他们前面的五天没有真的完全闲着,他们在阵营外布置了很多陷阱阻止了突厥人的不断推进,加上这次撤退的讯号来的及时,不至于全军覆没。

却也是无法避免的“大败”。

这样的结局大家已是明白——仅凭他们,是无法战胜那些天生强壮骁勇善战的突厥人的。

“邵呈天,你快来给我看看。我感觉我整个后背都要烧起来了……”王辰逸趴在地上说道。

邵呈天听到那么严重,赶紧跑过来:“啊!沈兄这整件衣服都是血啊。”邵呈天看着觉得有些害怕,他帮王辰逸脱掉上衣,立刻给他涂抹伤药。

阿三道:“嘿。那指不定是谁的血呢。”

阿爽附和道:“对啊,我最佩服的就是沈哥和大辽哥了。一个人当几十个人的用处,杀了好几十个,那个场面看得真叫一个爽啊!”

阿三道:“是呀,看得过瘾。”

“我觉得最厉害的还是迟将军。”王辰逸道,“他每次都冲到最前面,杀在最前面。手起刀落一人命,白刃进红刃出,杀起敌人来那动作就像在耍剑舞一样,又好看又凌厉。”

“哈哈。那样大的阵仗,你们居然还有时间去看别人怎么杀敌,我觉得你们更厉害些……”邵呈天其实从他们的样子和状态看得出来阿三阿爽和另外一个人根本就没有好好的上阵杀敌,一直浑水摸鱼,但他不说破。心中腹诽他们几个懦夫的空当就将王辰逸的伤口处理好了,“还好,你这只是看上去吓人,其实就是划破了点,呃一道很大很长的皮。不过你上次受伤的地方居然留疤了,也是很轻的伤才是……”

王辰逸看不到自己的后背,自然不清楚留疤了,“是么。或许是我是容易留疤的体质吧。”

阿爽道:“那样才好呢!疤痕是男人的勋章!女人看到这东西肯定很兴奋喜欢。嘿嘿……”

王辰逸心想:是吗?那男人呢?那弟弟他也会喜欢吗?

邵呈天翻了个白眼,心中嘲讽道:那你们几个也加把劲儿啊!那样就有疤痕了,那些女人就会为你们这样猥琐的男人尖叫了。

“小天。我快累死了,帮我揉揉肩捶捶背。”大辽进来帐篷之后,几乎瘫倒在地。

邵呈天闻言,条件反射的跑到大辽身边,给他按摩捶背。

好一会儿之后,大辽被按舒坦了,就转过身一把把邵呈天抱紧怀里吸,“啊……舒服了。要是我弟弟不长大就好了,跟你这样的小小只就好了。这样我就天天抱他着出去溜达。”

邵呈天笑道:“你这是在说我矮嘛?”

“本来就矮。”大辽的下巴抵在邵呈天的头顶上,“我想家了。”

“你有什么想和家里人说的就先跟我说吧,我帮你记下来,再过七天就能再写信了。”

“好嘞。”大辽笑了。

大辽的笑总是让人感觉很爽朗,仿佛什么事情都难不倒他,天塌下来他都撑得住,给众人一种安心的感觉。邵呈天喜欢待在他身边,因为他就像自己的哥哥一样,总是保护自己。

“喂!矮个子,你也给我揉揉腿吧。”阿三瘫在地铺上说到。

邵呈天哼了一声,“你自己揉去。”你啥事没干就喊累,以后有你好受的!

阿三吼了一声:“你说什么!”

对方一吼,邵呈天就怂了,整个人缩成一团微微发抖。

大辽就不乐意了:“你小子吼什么呢比嗓门儿大么?!矮子是你叫的么?吓着咱小天了。什么臭脾气?!”然后对邵呈天温柔说道,“别怕,不给他揉就不给他揉。甭惯他。”

“好。”邵呈天微笑着。有大哥罩的感觉真好。

“再大也没你的大。”阿三也不乐意了:“可是凭什么啊!就给你揉也不帮我们弄一下。两个男人搂搂抱抱的,嘁!”

“管好你的嘴啊。”大辽瞪了他一眼,对方就退缩了。他可知道自己打不过大辽。“抱着睡觉怎么了?碍着你了么?咱哥俩好着呢,论的到你多嘴么?就知道欺负咱小天。我们睡觉,冷死了这天气。”

“嗯。”邵呈天的身体再缩缩,整个人窝在大辽怀里。

现在是一月天,双月关位于西北,虽然这里没有下雪,大部分的风都叫双月山这两道大山壁拦下,但气温下降带来的寒冷是实打实的。军营里没有足够多的物资,不可能每个人都有棉被,甚至说没有人有一床好的被子。天寒地冻,两个人相拥取暖而眠是正常不过的。

但王辰逸显然没有理解到这一点,真的以为这样整天搂搂抱抱正是兄弟日常……

王辰逸看着邵呈天他们,心中羡慕不已:我也好想抱着弟弟睡觉。

“你们都睡了么?”

王辰逸帐篷的门帘被掀起,走进来了一个人。这个人正是迟羽身边的副官,长相就很老实做事也都很实在的张桡。

看到突然前来的张桡,邵呈天的心不安的跳动着。

“看来还没睡熟呢。正好了。”张桡自问自答。

王辰逸点头,道:“张谋士,这次前来是有什么吩咐么。”他后面还郑重的说了一句,“特别的吩咐。”

王辰逸和邵呈天想到的东西是一样的——元帅身边最亲近的谋士亲自到某个帐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好的差事不知道,但肯定是特别的命令了。

张桡也不惊讶,他看得出王辰逸和邵呈天都是聪明人,“和你们这样的人说话就不累了。”张桡清了清嗓子,“迟羽将军和几位将领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决定放弃暂时二月城的夺还计划。”

大辽抱着邵呈天,两个人一起坐起来,“为什么?!双月关可是大夏最重要的关口。如果这里被突破了,突厥人的铁蹄肯定会蹂躏我们老百姓的。我当初就是为了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才甘愿来的!你们现在是什么意思?!”

“你先别激动。”张桡叹了口气,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总是让我来做……“我们当然不会放弃这个关口,不会放弃二月城。只是你们也看到了,那么大的人数差都无法填回战力差。将军再强,也不能一个人杀完那么多。所以我们决定暂时放弃夺还计划。”

邵呈天把身体转过来面向张桡,“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让我们当弃子吧……”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六章 “弃子?邵呈天你他娘的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阿爽暴跳如雷,指着邵呈天说道。

不仅仅是阿爽如此,其他人也感到非常震惊,在邵呈天背后的大辽也睁大了眼睛来回看着邵呈天和张桡。

张桡苦笑:“小兄弟的感觉很敏锐啊。”

阿三和阿爽同时说道:“到底什么意思?”

邵呈天道:“确实,以我们这边的战斗力来说,对突厥人根本不成威胁。哪怕强如迟羽将军,也不可能一个人将敌军全部打败,你们能安全回来已经是万幸。我认为导致我方失利的原因主要有两种,其一便是突厥人本身的强大,他们的身体素质,他们的战斗本能都远超我们,这是无法逾越的鸿沟。其二便是准备的问题,这几年突厥人动作频繁想必也不是心血来潮才占领双月关的。他们准备充分,有充足的时间练兵,而我们却是一群杂牌兵,完全没有训练过的。到底谁强谁弱,不需要言明了吧。与其和突厥人死磕,不如整装待发,做好更充分的准备。”

张桡有些惊讶邵呈天的聪明:“小兄弟,你这分析的太到位了。我们正是这样想的,所以我们打算暂时撤退,死守一月城,等士兵训练好了之后再一鼓作气的夺回二月城。”

邵呈天摇头:“我觉得这里面的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

“那到底弃子是什么意思?”阿三怒了。没有人会想要当一个弃子,被抛弃的人。

邵呈天对他这个迟钝的人相当无语。

王辰逸道:“拖延时间,是吧?”

“对。”张桡说道,“我们想要撤退,但是却不希望突厥人来干扰我们。所以需要营造‘我们还没有撤离这个军营’的假象。”

阿三尤其不悦:“凭什么啊?我们就不能一起撤退么?”

邵呈天白了他一眼:“你动动脑子好不好?你想想我们应征最初是在干什么。是在造武器,我们不论是人员还是物资上都是远远准备不充分的。所以需要尽量拖延时间等到皇都那边的援军赶到,同时要尽量少的消耗武器,尤其是箭矢,守城和撤退的时候,我们最重要的武器就是弓箭。”他看了一眼张桡,“对吧?”

张桡笑笑:“你把我要说的话都说了。”

王辰逸思索着:“就算是我们已经在阵前布下陷阱,也不见得能撑得住多久。我看你们也没有把握援军能及时赶到吧。”

邵呈天道:“所以是弃子。”

那三个人道:“我们不干!凭什么要牺牲我们啊?凭什么!”

就在张桡为难的时候,呲啦一声!他们的帐篷被什么东西划破,冷气呼呼的灌了进来,而站在缺口处的人正是黑着脸的朔月大将军——迟羽。

迟羽正色道:“因为这个是命令。”

那三人看到迟羽手中的剑,顿时噤声。在这里,没有人敢挑战这个被称为“血修罗”的男人,他手中的剑染满鲜血,杀戮的画面犹在眼前。

张桡道:“如果你们能撑到援军到来,就不会是弃子了。”

但这里面有几成把握,根本不需言明。

“那我们要做什么?”大辽问,“为了大夏,我愿意做出牺牲。但希望你们能照顾好我的家人……”他言辞慷慨又悲伤。

邵呈天仰起头对他说:“大辽哥,我在这里陪你。我肯定会让你活下来的!”

“好。”大辽看着邵呈天笑了,“到时候你哥我请你去我老家玩。”

迟羽道:“那你们呢?”

王辰逸犹豫了片刻:“好!”一月城是绝对不能被突厥人占领的。他也有想要守护一辈子的人,那个人就在这道关口之后,如果他的牺牲能换来和平的话,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其他三个人也不做抵抗了,但是还想要给自己争取点福利:“就我们六个人么?”

“是。你们只要在晚上把军营里的火盆全部点燃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做太多其他的事情。”

“那我们在这里没有好吃的东西就让我们白白牺牲,你们想的也太美了吧!”

这句话邵呈天和王辰逸也赞同,他们一直以来都没有吃过一顿好的,吃的是草挤的是奶,这次还要他们把命豁出去,光凭那点大义凛然的话绝对支撑不住。而大辽,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来到双月关他就没有吃饱过一顿,对这个提议自然不会拒绝。

张桡赶在迟羽的脾气发作之前抢先说道:“这是自然,我们每天都会派专门的人来给你们送饭。你们也就不必亲自做饭了,而且顿顿有好菜有酒有肉。”

阿爽嘟囔道:“是吃好了上路吧……”

宝剑归鞘,迟羽转过身就走了。

“我们马上就走了,务必请你们坚持住。”张桡说完看了一眼邵呈天和王辰逸,摇了摇头跟上迟羽的脚步。

他们走后,王辰逸六人都没有再说一句话,都在思考着自己余下不多的生命到底要怎么办才好,又要怎么做才能活下来。

几乎是他们谈话结束的同时,大夏军营的人陆续的,慢慢的离开,他们除了武器和自己的物品外,没有再多带一点东西。几千人的大部队就那么安安静静的离开了,安静到仿佛他们从来都不在这里存在过一般。

最后,阿爽还是先开口说话:“矮冬瓜,你有什么办法让我们活下去?”

“我不是矮冬瓜……”邵呈天小声道。

大辽说道:“我不会背叛祖国的。如果你们谁叛变了,我第一个亲自动手杀了。”他目光灼灼,直直盯着邵呈天。

被说中心事的邵呈天有些心虚,眼神飘忽,“好……不如我们先出去把军营的火盆都点起来吧,时候也不早了。他们很快就会送吃的来了吧。”

王辰逸安慰大家道:“对。不要太灰心。或许突厥人就不攻过来了呢?我们还能每天在这里吃大餐,好酒好肉伺候着。”

确实,既然无法逃离这里,就好好的享受这里最后的时光吧。

今朝有酒今朝醉……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七章 六个人分开行事,不一会儿就将军营里的火盆全部点燃,幽幽火光在寒风侵肌的夜里显得格外温暖。

最后,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帐篷。

阿三看着那个被迟羽划破的大口子,搓着自己的手臂说道:“要不我们换一个帐篷吧,反正那么多放置着的。”

其他人觉得有道理,当即选了一个最大的帐篷——迟羽的帐子。

“我们就不要分开了,要是……”邵呈天看了眼现在才进来的阿爽,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手中的东西,问道,“你怎么把别人的垫子都带进来了啊?”

阿爽说道:“他们又不在了,有什么关系。还有这帐子也不保暖的,冷的要死,那个血修罗也不知道给自己的住处弄好点,这里边什么都没。这我多弄点垫子来,垫在地面,还有多很多,那些也能当被子盖,这样一想那该多爽啊!”

“还是你比较会享受……”邵呈天扶额。

阿爽自豪道:“那是!待会儿你们也跟我一起去搬。”

“我有事情想说。你们一边弄一边听就行了,说完我们再继续去搬。”

六人里面最壮实的大辽接过阿爽手里的垫子,道:“说吧。”

“我知道你们有人想要逃跑。”邵呈天看了一眼阿三和另一个人,“我劝你们放弃吧,不可能的。”

邵呈天再道:“这里两面都是不可攀的山壁,而山壁之后就是一道悬崖,此为天险之壁,非是鸟人不可过也。过去所有的朝代能固守双月城而不破,它们起了最关键的原因。如果我们真要跑,一月城和二月城都是我们不可越过的坎,一月城现在迟羽将军驻守,我们又是被他命令留下的,所以他们不可能放我们过的。”

大辽抬起头对邵呈天非常正经非常认真的说道:“我们绝对不能叛国!”

这句话大家都认同。

邵呈天道:“不错。既然我们过不了一月城,也不去二月城。所以只能呆在这里了。但让我真正在意的是……”

“是什么?”王辰逸帮着他们把垫子铺完。

邵呈天陷入沉思,“既然双月关如此难破,那怎么可能二月城会突然被占领,毫无预警毫无反抗?”

阿三:“突厥人来势汹汹蓄谋已久,我们大夏子民恪守和平协议,与他们互通有无,怎知他们贪得无厌还是想要侵略我们!”

“这其实也是让人匪夷所思的。”邵呈天捡起一根小木条在地上写下自己记得的突厥人开始出现骚乱的时间。“三年前……七年,九年……二十三年,三十一年……”

没有规律,也找不到特别的事件。

但肯定存在某种原因。

王辰逸猜想道:“会不会是因为秋水国师仙逝的关系呢?这些骚乱都是在秋水国师死后才发生的。”

大辽对突厥人嗤之以鼻:“不守信用的东西!我呸!”

邵呈天微不可查的摇了摇头:虽然有一点点道理,却完全看不出关联。

大辽突然从邵呈天背后抱住了他,害的邵呈天吓了一跳。

“那你说的是什么让我们活下去的方法啊?”大辽揉了揉邵呈天的头,“还是人抱着暖。”

邵呈天随他,“最明显的一条路就是,我们冲到二月城把突厥人全部干掉。这样我们的任务就超额完成,马上就能回家了。”

阿三道:“神经病。”

邵呈天自己都笑了:“是挺可笑的,那么多人都办不到,更何况就我们六个。”

听到前面第一个方案,大辽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但还是问他:“那还有其他的吧。”

“不错。”邵呈天呵了呵手,“我们现在的任务是拖延时间,而不是送死。”

阿三嗤笑了一声,对邵呈天吼道:“把我们留在这里还不是送死?拜托你不要说废话好吗!”

邵呈天立刻害怕的缩了起来,但他意识到自己背后就是大辽,安心不少:“是你根本没明白我说的是什么意思。我们在这里的意义就是拖延时间,没有人想要我们死,我们也肯定不甘心就这样死掉。所以只要突厥人发现这里其实是空城计的时候,他们的战马到达这里的时候,我们藏起来,叫他们发现不了就可以了。”

其他的五个人眼睛发亮,“好主意!”

“不过时间可能有些紧迫,我们首先需要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然后再挖出一个足够藏身的空间。”

阿爽道:“我们先去找找有没有什么工具可以用吧。”

“好!”

……

呜~呜~~

军营里传出笛音,笛声缓缓悠长,低回婉转哀伤绵绵。这正是王辰逸吹奏着的“难涣”。

“曲子挺好听的。”邵呈天站到王辰逸身边,抬头仰望星空。

王辰逸放下竹笛,“就是我吹的太差了是吗。”

邵呈天笑着看了他一眼,不置可否。

王辰逸深深的看着竹笛,仿佛它就是沈云谣,“它是我一个特别特别重要的人送给我的。不过我对音律确实是不太在行,不是吹着吹着就忘记怎么吹就是突然就跑调了。”

邵呈天坐到地上,身体后仰,双手撑地,看着繁星点缀的夜空:“我知道。晚上你总会起来看着它好久,送你竹笛的人是你的心上人吧?”

“是。我很喜欢他。”

邵呈天仔细的看了下那根竹笛,上面系着的那个蝴蝶编结相当精巧,看来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姑娘呢。他好气的问道:“那她知道你喜欢她么?”

王辰逸摇摇头:“我不敢说,我怕他会因为这样而害怕我逃开我。”

“你那么强大那么帅,她怎么会不喜欢你?”邵呈天眼睛都要掉出来了。那该是眼光多么高的姑娘啊,能找得到人嫁么?

王辰逸笑笑,“有太多太多的原因,我害怕。他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们的关系哪怕是有一点点的闪失我都不愿意看到。”

“还是个痴情人呢。”邵呈天叹了口气,“可惜,我们没有机会回去了。”

“能回去的。”

邵呈天偏过头就看到王辰逸坚定的目光。

“对。一定能回去的。”他的内心也无比坚定,“我们都能回去!”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八章 “这么说来!你是没有谈过对象的咯!”邵呈天笑眯眯的看着他,眼中的戏谑多到满溢,“嗯?纯情小处男?”

‘小处男’三个字马上就叫王辰逸脸红,但他还算镇定,王辰逸反驳道:“那你的意思是你经百战咯?”

邵呈天说谎也不眨眼:“嘿嘿。那是必须的!”他挑挑眉,问道,“要不要小弟我给沈兄你支支招?嗯?”这语气就是十分欠打了。

“臭小子,毛都没长齐呢净说大话!”

邵呈天一听,立马跳了起来,“谁说我说谎了!我说的都是真的好吗!”

王辰逸显然不信,这样软弱的邵呈天哪里会有姑娘喜欢,人家说句大声的话连脖子都要缩进去的。

“我是说真的!”邵呈天叉着腰说道。矮矮的个头,娃娃脸蛋,生气起来一点都不吓人。

“什么真的假的呀?也和我说说?”大辽从他们背后走了过来,坐到了王辰逸身边。

王辰逸笑道:“邵呈天说他有很多姑娘喜欢,已经‘身经百战’了。大辽你信么?”

大辽眼睛瞪的圆溜,整个人呆了好一会儿,然后他看了看邵呈天,旋即爆笑道:“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怎么不可能呢?你这是看不起我小弟啊!”他捂着肚子,“小谣弟!这样以貌取人不可取啊!”

大辽的笑非常有感染力,王辰逸也忍不住跟着爆笑起来。只有邵呈天一个人不开心,郁闷地一下就坐到地上,也不觉屁股疼。

大辽挪着屁股,一下一下的挪到邵呈天身边,揽着他的肩问道:“别生气了啊!”他又忍不住笑了一声惹得邵呈天低头画圈圈,“那小天跟哥说说,你怎么个身经百战法?哥还没谈过对象,跟你取取经怎么样?”

邵呈天不搭理他,别过头去生气。

“呜呜。别生气啦。”大辽摸摸邵呈天的头,“哥错了。你跟哥说说看呗?好不好?”

邵呈天不相信的看了他一眼。

大辽竖起三根手指:“真的。我对天发誓!”表情真诚。

邵呈天哼了一声,“那我就跟你说说好了!”

“咳咳。”邵呈天清清嗓子,“女孩子呢,都喜欢那种有点强硬的,很霸道的人的。”

王辰逸道:“强硬霸道的人不会让人讨厌么?”他想了想迟羽那样的强硬命令他们的样子,虽然是无奈之举,但他那副全世界都欠了他似的表情总让人想揍他一顿。

“肯定不是像朔月将军那样的呀!”邵呈天看了王辰逸一眼,明白他心中所想。

……与其说是心有灵犀不如说是迟羽拿样子真的太欠揍了。

“我也觉得他挺欠揍的……”大辽说道。

看吧……

“反正不是他那样的!”邵呈天大声的说了一句,“要那种霸道的来又温柔,强硬的来又要有点宠妻的。”

“宠妻?那是什么?”王辰逸和大辽异口同声。

邵呈天挠挠头:“就,就是特别特别疼爱妻子的意思。”

“哦……”我是很疼弟弟的,但他到底算不算是妻子呢?

“来来来,我教你们一招让她们脸红心跳的一招!”邵呈天站起来去推大辽。可是他推了好多下都没把大辽推倒……

“噗。”王辰逸忍不住了。

“不许笑!”邵呈天羞红了脸,小声的对大辽说,“大辽哥你躺下好不好。”

大辽也忍不住笑:“哦……好。”然后他马上笔直的躺下。

“咳。看好了啊!”邵呈天跨坐在大辽身上,然后两只手撑在大辽的脑袋两侧,然后深深的看着他。

大辽:……

邵呈天:……

“哈哈哈哈哈!”他们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的互瞪了好一会儿之后突然笑了起来。

王辰逸:???

邵呈天:“好憨憨啊!蠢死了!”

“对。太蠢了。”

王辰逸:“好吧……那这一招有什么名堂么?”

邵呈天道:“这一招叫壁咚。可能男的和男的做太尴尬了,再加上我们两个也不是那种情侣关系,所以就更加尴尬了。”他再强调一遍,“要是跟女生做,而且特别是沈兄这也的才貌双全的帅哥,肯定一招一个。”

王辰逸皱了皱眉,露出了不快的脸色:“我只喜欢一个人。”

“好好好。那就手到擒来。”

“嗯……承你吉言。”王辰逸脸色才缓了过来。

大辽眯起了眼睛,神情写满了八卦:“哦?小谣弟有心上人了?”

“嗯。”

“姓甚名谁?生辰又是什么?”大辽搓搓手,“让哥给你算算你们八字怎么样。”

王辰逸苦笑:“不必了吧。”要不要以后偷偷的去算一算呢……

三人后面传来的阿爽的声音:“酒温好啦!大家快来喝酒吧!”

看到王辰逸的表情,大辽也不再多说:“走!咱们喝酒去。今朝有酒今朝醉,喝完明天继续醉!”

“这一点也不押韵啊!”邵呈天道。

大辽哈哈大笑:“我们没文化的人是这样的啦。明天得干活了!”

邵呈天耸耸肩表示无奈,他看向王辰逸。王辰逸对他们道:“你们先去吧,我再一个人待会儿。”

大辽和邵呈天两人也不多说,并肩……并排而行,走向帐篷里喝酒去了。

等四周都归于寂静时,王辰逸再次闭上双眼吹响竹笛。王辰逸的眼眸如这夜空深邃,眼中心中所藏之物,渴望之物也如同这夜空的明星一般,遥不可及。

夜风很轻,撩动着他的长发和竹笛上的蓝蝴蝶,吹散零碎的曲调,唯独吹不散他的思念,吹不散那个人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

“这首曲子是叫‘难涣’吧,小兄弟。”一个熟悉的男声传来,清脆空灵非常好听。

王辰逸睁开眼,循着声音的方向望去,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江离从军营的围栏上跳下来,火盆跳跃着的火光照出他一身的外族服饰,“对不起,我或许让你们受苦了。”他认出了王辰逸手中的竹笛。

“阿离哥哥……?”

怎么可能!接近二十年,他为何容颜一丝变化都没有!这……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二十九章 “阿离哥哥……?”

怎么可能!接近二十年,他为何容颜一丝变化都没有!

“那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江离摸摸自己的脸,他知道王辰逸此时想的是什么,“这个,有机会我再慢慢跟你说。”

王辰逸疑惑道:“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注意到江离身上的服装,这显然是突厥人的服饰。且不说一月城现在敢不敢轻易放人出来到这里,首先江离出现的方向就正是二月城的方向……

难不成江离会是突厥人的派来的探子?

王辰逸心中警惕起来。他仅仅在儿时见过江离舞剑一次,却不知道对方的实力到底有多少,这让他特别没有底气能对付的了他……

“我觉得你应该好好学会控制一下自己的表情。”江离走到他身边,“你心里想着什么都太明显了。不管是你在警惕我的样子,还是在想着你弟弟的样子……但太不应该了,你们是兄弟,怎么会喜欢上他呢?”

王辰逸眼神的慌乱溢出到脸上。他感到十分震惊,他本以为这份心情藏得很好却怎么会被对方一下看穿!那会不会沈云谣也一早就看穿了……

但他没有疏远自己,是不是表明他……

王辰逸的心情因为江离的这一句话变得起伏不定,似喜若悲,焦虑和紧张填满他的心房。

江离笑脸如春风照拂,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如果我真的想杀你,不要太简单了。还有,喜欢一个人这件事,别人都没有任何权力去阻止你,我也不会因此对你怎么样,放心吧。”

王辰逸的思绪从刚才那样复杂的心情中抽回,“阿离哥哥出现在这里,应该不只是来叙旧的吧?”

“本来是有要事要办的,不过这里的人怎么都不见了?”

王辰逸将这里的事情和江离简单的说了一遍。

“……这样。确实是无奈之举。”江离叹了一口气,“既然这样,我送你一个回家的机会,你敢要么?”

回家的机会!

王辰逸做梦都想要,但是江离说的却是‘敢要么’。

如果没有错的话,便是邵呈天最开始说的第一种方法,夺回双月城!

“呵。阿离哥哥开玩笑了,之前我们那么多士兵在这里都没办法打过那些突厥人,现在我们却只剩下寥寥几人,怎么可能夺回的了。”

江离神秘一笑,“不,正是因为你们这里的人走了,我们才有机会。或者说,正是因为人少了,我才想到这个方法。”

“如果那么少人就能夺回二月城,那真的是奇迹了。”

江离看着他,严肃道:“这里没有什么奇迹。要夺回来必须要有过硬的实力。”其实江离现在完全可以一个人将二月城的守城突厥人全部杀光,但是他没有任何义务那么做,他也不需要那么做。

因为没有意义。

但是现在他想要一个帮手,所以愿意将这次的机会献给王辰逸,让他为自己办事。

“可是强大如迟羽将军也绝不可能一个人夺回二月城的。”

“不。我们可以,因为我有着最新的情报。”

王辰逸看着江离的衣服,瞬间明白了,“那为什么找我们呢?一月城里就有迟羽将军,他的实力比我们强大的多,成功的几率肯定更高。”

江离不急不慢的说道:“我是将机会给你,一个足够回家并且同时扬名立万的机会。而不是给其他人。”

“但不是免费的机会。”王辰逸平静道。

天上不会无端端掉块馅饼下来。

“你很聪明,所以你有离开这里的资格。”江离取下身上的落虹,“这把落虹剑赠你,你需要为我做的事可能会有些危险也可能轻轻松松就能办到,但只要为我收集到情报就足够了。”

王辰逸没有犹豫,立刻接下了剑。

能回家的机会,他不愿意放过。

“那么接下来我要怎么做?”王辰逸问道。

“练剑。”

“练剑?”

江离认真道:“对。你现在应该还没有本事一个人在二月城里将所有的突厥士兵打败,所有你需要提高自己的战斗力,提升自己的水平。”

“那要多久。”王辰逸眼中没有一丝迷惘,他渴望变得更强。

“十天,我们只有十天的时间。你能学到多少我不知道,但你的筋骨倒是学武的好料子,小时候我就知道了。不过你现在才开始实在是太晚了。”江离摇头叹息。

王辰逸既开心又失落,“那要怎么练?”

江离从身上掏出一本书扔给王辰逸,“看着它来练吧。现在我不能让其他人发现,所以基本不能帮你练习,这样的话你只怕是十天也练不会一式。但不要紧,这些以后肯定你会用得着。”

王辰逸翻了翻那本书,里面全是小人图,小人拿着剑比划招式,上边连一个字都没有,而且小人有点丑……

“咳。”江离有些不好意思,他也知道小人画的很丑……“这本书是我绘制的。里面一招一式都是我们门派的武功,虽然每一下的刺、挑、劈都力求轻软身法飘柔,以柔克刚四两拨千斤。每一次出剑都是一呼一吸间完成,呼之即出,收之即吸。”

王辰逸将这段话牢牢记在心上。

“不过你就不必学习这些,你要学的是克制我们门派的功夫。”江离神情凝重,“这和你以后的任务息息相关,如果掌握不了你很可能会丧命。想要学会克制一个人的武功,最关键的是要熟悉他的武功是怎么样的,你现在需要做的就是这一步。”

王辰逸握紧手中的秘籍,点头道:“好!”

“……有人来了,我得藏起来了。”

“那要不要给你留点吃食?”既然他那么说,多半是在营地附近逗留的。

“不必。”话一毕,江离便如同夜风一般消失在黑暗里。

邵呈天紧接着从王辰逸的身后出现:“沈兄,你刚才在和谁说话呢?”

“没什么。”

邵呈天看到王辰逸手中的剑和书,“不解释一下么?”

王辰逸点头道:“逃生计划有变,我们重新商议一下。”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章 “什么!杀进二月城?!疯了吧你!”阿爽听完王辰逸的话,惊魂未定。

“就是!你想送死我们可不陪你!”

“就是就是。也不知道你听了谁的蛊惑,居然还想冲进去。想立功想疯了吧你!”

……

那三人轮番嘲笑讽刺王辰逸,对他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表示反对。就连大辽和邵呈天也并不赞同。

大辽问道:“小谣弟,你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太疯狂了,这不可能办得到的,不要白白去送死。”

王辰逸其实心里也没有多少把握,毕竟所有的一切也只是江离一个人在说而已,他也没有准确的告诉自己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心里有种确信,江离的话是真的。

邵呈天在思考着一切的可能性,最后只得出一种可能:“或许,突厥人的大部队已经撤离了二月城,只留下极少数的人在看守着。”

“什么!”除了王辰逸之外,其余人都那么说道。

“不管怎么说,突厥人骁勇善战,城里如果是有那么多的突厥人,怎么想也不应该是杀进去。若对方那么信誓旦旦只几个人就能夺回二月城的话,必然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情报。比如突厥人因为什么事情撤离了大部队,只留下了百人不到在二月城。”

王辰逸有点佩服邵呈天了:“是的,他就是从二月城,不,他是在突厥人的地盘回来的,应该得到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信息。”

“对,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信息,同时重要到需要让他们暂时放弃攻占一月城……比如。他们的可汗死了。”

“他们的可汗死了又会怎样?”大辽开始兴奋起来。

邵呈天整理他所知的信息开始推导:“据我所知,此次带队攻占了二月城的突厥人是他们的塔拉特勤,这个塔拉特勤是大可汗最亲近的人,甚至比他的侄子——小可汗还亲近,有传闻说大可汗打算将可汗的位置传给塔拉特勤而不是小可汗。他们同族之间的争斗我就无法再猜测了,但至少大可汗和特勤之间的关系真如传闻那般亲近,大可汗的突然薨逝,塔拉特勤绝对会赶回去的。”

王辰逸已经可以补出邵呈天之后的猜想了:“但是塔拉特勤和小可汗之间不和已旧,这次回去不仅仅是送灵下葬,还是争夺可汗之位的关键。所以塔拉特勤将他麾下的勇士都带回草原,和小可汗对峙……”

“没错!真如我所猜测的这样的话,此时二月城的守卫绝对是最为薄弱的。等到塔拉特勤回来之后,或许一切都晚了……但也有可能小可汗杀了塔拉特勤之后对二月城的事情不闻不问。”

大辽突然道:“那会不会是对方知道我们其实已经撤退了,所以才回去呢?”

邵呈天喝了一口酒,手搭在大辽的肩上,软软的头发在大辽脸上乱蹭,“你难得聪明了一次!”

“嗯?”大辽腾出一只手,捏他的脸,“你的意思是我过去很蠢了?”

邵呈天嘿嘿傻笑:“有那么一点点一点点傻吧。”

“皮的你。”

邵呈天就那么赖在大辽身上对王辰逸说道:“既然那位不肯人前显圣,那我们也不逼他。只希望他能把事情都说清楚,毕竟再怎么样也要潜入二月城里面,他从里面跑出来的肯定有法子进去。而且里面还有我觉得疑惑的地方。”

王辰逸道:“还有什么疑点么?”他自己实在是想不出来了。

“是先前我提到的。”邵呈天眼神突然暗了些,“为什么突厥人能轻而易举的占领二月城。”

那三人看着邵呈天说的越来越天马行空却又不乏可能性,现在完全不敢搭嘴聊了。

“我觉得,二月城里可能有人叛国了。”

此言一出,立刻引起轰动。大辽拍着邵呈天的脸道:“你没证据可不要胡说啊?!”他最看不得的就是那些作奸犯科通番卖国之人,叫他看见一个打一个,但同时他也不喜欢随意污蔑别人。

大辽这个人邵呈天看得透,因为他太简单太纯粹,一身正气,锄强扶弱。所以自己才会那么喜欢他。

邵呈天放开大辽,整个人仰倒在地上,铺满垫子的地面软软的,他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陷进去了:“双月关向来易守难攻,那么多年都不见失守,为何这一次如此轻易被攻破?轻易到连对方开始攻击的信息都没有,消息传出即是‘大城已破’。如此轻易,如果没有内鬼,我是万万不肯相信的。”

六个人围在一起饮酒,烛光摇曳,拉扯着他们的影子。听完邵呈天的分析之后,他们全部人都陷入沉默。

最后王辰逸站起来终结话题:“吃饱喝醉了,该休息了。这一切都是猜测,等明天我去问问那个人就都清楚了。”

“对对对,好好睡一觉吧。”大辽收拾东西,“明天就什么都明了了。到时候我们再做决定。”

深夜,王辰逸睡不着。他悄悄的走出大帐篷,拿出江离给他的落虹开始练剑。

让有些不喜欢拿这种武器,最开始他用长枪是因为他过去在家常用锄头耕田松土,这样带着长柄的武器他用着习惯不少,刀剑的话手握的地方不过短短几寸,相当不趁手。

王辰逸握着剑,一下又一下的练习着劈和刺的动作,最基础的正是最重要的。

他练了好久,直到满身是汗手臂和手腕都感到疲劳,手心倒是因为有一层茧而没有受伤。王辰逸坐在地上不停的喘气,虽然大汗淋漓却不觉得很热。

“不错,你现在第一步需要的就是熟悉这把武器。你还需要控制一下呼吸的节奏,不要乱了。”江离的声音伴随着夜风出现,紧接着他的身影也出现在了王辰逸的视野中,然后他将一件衣服扔到王辰逸的身上,“披上,然后擦擦后背的汗,不要因为着凉生病了。”

“谢谢。”王辰逸披上衣服,控制着自己的呼吸,有规律的喘着气,“阿离哥哥,我有事情想问你。”

江离点点头,听王辰逸的提问。

……

“不错,二月城里有叛徒。他们勾结了小可汗,但被塔拉特勤识破,最后选择了投诚塔拉特勤。这样的人塔拉特勤也肯定是不会留着的,但是我们要先一步抓住那个叛徒,这也和我要交给你的任务有关系。”

“那到底是什么任务。”

江离的手指拉扯着自己的脸皮,目光如炬:“关于我的长生不老之谜。”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一章 江离的手指拉扯着自己的脸皮,目光如炬:“关于我的长生不老之谜。”

“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王辰逸苦想许久,都没有想的到到底是怎么可以这样容貌丝毫不变。他记得在自己小的时候,江离已经说过自己三十多岁了,而如今他也该是五十岁的人了,可是脸上却丝毫没有岁月的痕迹,皮肤光泽远胜十七八岁的姑娘家。

“我就长话短说了。我这副身体就是长生不老之躯,虽然大体上与常人并无区别,但是身体却不会衰老,也不会老死。但也不是无敌的,人被杀就会死,这是理所当然的。”江离摸着自己的胸口,感受着躯体下方跳动着的心脏,“我和你们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依然是鲜活的人。”

王辰逸道:“如此,这和你要给我的任务又有什么关系?”他想起过去何月的话——你觉得长生不死好吗?

而身为‘长生不死’本人的江离,他的答案又会是什么呢?

“他们有的人想要活捉我、有的人想要我的心脏、有的人想要抢我手中……现在你手里的剑,还有的人想获取我身上更多的秘密。”

“什么秘密?”你到底还有多少秘密……

江离低头摆首,然后再抬起头对王辰逸道:“你以后会知道的,但你能不知道是最好的。”

王辰逸点头表示了解。

他也有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事,也有别人永远都不知道最好的事。

比如他喜欢沈云谣这件事,他就希望沈云谣永远都不知道最好。这样他就能继续以哥哥的身份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笑看着他闹,永远的陪在他身边。

“你能理解就好。”江离看了看天上的星辰和月亮,“时候不早了,你先去休息吧。明天这个时候我再来给你点指导。”

“是。多谢阿离哥哥。”王辰逸将衣服还给江离。

江离眯着眼看他们用的那个大帐篷,“你们这里有个很聪明的人,这样都被猜出来了。”

邵呈天这个除了有点软弱之外,没有人能否认他的聪明,“是啊。”

“如果有机会,真想看看他。让他给我出出主意。”

王辰逸笑道:“一定会的,我猜他也肯定想见你。”

“明晚见。”和最初一样,他迅速的消失在夜里,安静迅速得仿佛从未来过。

王辰逸静悄悄的回到帐篷里,看着熟睡的五个人,尤其是两个人抱在一起睡觉的大辽和邵呈天。这种寒冷的夜晚,抱着睡觉有多么舒服他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他想到了沈云谣,无声的笑了。

马上就能回去了。

第二天早上。

“果然是这样吗……”邵呈天看着远处的二月城,“卖国贼。”

大辽义愤填膺:“我要亲手宰了他!”

王辰逸问道:“你们都同意杀进二月城了么?如果都同意的话,我们得商量计划一下到时候具体该怎么办。”

大辽气的捶地:“去!我一定要去!”

“既然大辽哥去,我肯定要帮忙的。”

大辽和邵呈天碰碰拳,“好兄弟!”

其他三个人通过王辰逸所说的那些好处,最后也同意了。没有一个男人不想要建功立业,衣锦还乡。更何况这样一个机会就摆在他们眼前,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么所有功劳都会是他们三个人的。连邵呈天这样的人都敢,他们凭什么不敢!

就这样,王辰逸和大辽每天都在锻炼自己,江离则在夜晚出现指点王辰逸和大辽并且和邵呈天交流作战方案,但他并没有出现在其他人面前,他的话全部都通过王辰逸的口转述给其他人。

很快,十天便过去了。

就在第十天的夜里,江离带着王辰逸和大辽,三个人一起准备潜进二月城。

“原来你就是小谣弟说的那个神秘人啊!”大辽看到江离时惊叹了一声。他原本以为对方是长得太丑了所以不敢见人,这一见面怎料到对方并非长得丑,而是长得太好看了,“为什么要藏起来呢?”

江离笑笑:“自然是有我自己的原因。你好,我叫阿离,你是大辽对吧。”

“是。我们怎么就三个人,够杀么?”

江离点头:我自己一个人都够了。

经过研究讨论过之后,最终决定是仅由三个人去潜入二月城,首先掐住城墙上站岗的突厥人换班时间点,将他们暗杀掉。经过江离的观察,城墙的看守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人和驻扎点的同伴进行报告,在暗杀掉守卫之后此时如果不出意外,信息再迟也该知道了城墙上出现变故,届时叛国的二月城城主必然会加强自家宅邸的守卫,他们需要做的是在信息传导城主之前,潜入他宅邸。

当然,江离为了确保成功率,他选择让自己一个人潜入宅邸,让王辰逸和大辽两人去控制驻扎于别处的突厥士兵。

“最好不要全部杀死留下一两个人当俘虏。”王辰逸说道。

大辽问道:“为什么啊?”

“为了两国和平。当年秋水国师也是谈判得来的和平协议,除非我们真的比对方强大太多,否则没有人会在武力下屈服。正因为需要如此,我们才将邵呈天他们留在营地,为的是能随时通知到迟羽将军回守,以及让他准备好谈判,重新商定协议。”王辰逸停顿了一下,“为了更久的和平。”

江离笑了:“哈哈哈!现在不是以前那个小毛孩儿了。懂得考虑未来了。”

大辽有点莫名其妙:这个阿离明明看起来就比沈云谣小,怎么就敢说人家小毛孩儿呢?

三个人借着夜色的掩护,越过尸横片野的战场,潜行至二月城下。看着高筑的城墙,大辽问道:“我们该怎么进去?不会爬上去吧?”

“当然不是。”江离蹲下来,将城墙下的一块大砖挪开,紧接着又搬走了好几块,这大小正是容一人通行的狗洞,而搬掉最初的十来块之后,里面豁然开朗,“这是城里的一个朋友告诉我的,城墙下这地方有一个小空洞,待会儿我们将另一头的狗洞口的砖头搬走就可以进去了。”

“爬狗洞啊……”大辽汗颜。本以为阿离大侠会带着自己飞檐走壁呢……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二章 “你不会觉得我会带你们飞上去,然后空降到他们背后再进行暗杀吧?”江离光是想想就笑了。

大辽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嘿嘿……”

“想的倒是挺好,可是就算我能你们也不行。”江离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双脚,然后又看看他们,“更何况连我都不行。”

王辰逸就相当务实:“不管怎么样,能完成任务就可以。”

“真的不行吗?”大辽也跟着他们钻进了狗洞。

江离想了想:“也不是不行,如果只是我的话是可以在墙和双月山的夹角之间跳上去的。”大辽的目光显然是跃跃欲试,“当然,只是我。况且我也不会那么做,太明显了。我们的任务是暗杀,不是屠杀。打草惊蛇只会让我们的行动受阻。”

大辽像只大狗一样垂下头,看上去相当失落。

“检查一下自己的装备,马上就要行动了。”江离轻轻的敲了敲面前的石砖,估算着时辰,“准备好了么?”

“是!”

“随时出发。”

两人检查一下自己配备的小刀和剑。这几天他们一直都在训练用这两种武器,现在用起来也是相当得心应手了。三人简装束发,舍弃一切多余的东西,方便他们行动。

江离的脑中浮现出二月城城墙内侧的构造布局,“再次确认一遍。进去之后我会给你们发信号,你们要分别从两条不同的楼梯偷偷的溜上去。而我则选择从第三条路上去。集合的地点是城门的正上方,那个挂着红布的小房间前。”

“是!”

“明白。”

砖块移动时嘎嘎作响的声音像是在磨砺着他们意志,王辰逸和大辽的手心冒汗,抓着腰后的小刀的手指颤抖着。当这些砖块都挪开,露出一个小狗洞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要化身为黑夜里的暗杀者,将位于城上的人全部抹杀在暗影里。有些紧张还有些兴奋。

嘎啦。

最后一块砖被挪开,微微的火光照射进来。这次没有任何信号,没有任何提示,三个穿着黑色夜行衣的人鱼贯而出,消失在夜幕里。他们步伐极快脚步却放的极轻,宛如一阵黑风略过无人发现无人在意。

江离背上多带了两把小刀,这两把刀是准备给大辽和王辰逸的,在即将经过第一道楼梯时,他将其中一把抽出刀鞘,插入墙中,示意让王辰逸上去。

王辰逸了然,在矮矮的护栏处翻身过去,抽出插在墙上的刀刃,安静的走上城楼。而其他二人则躲过别人的耳目继续奔跑,前往下一个楼梯。

王辰逸几乎是用脚尖走路,每一步都让他心惊胆战,生怕踏出半点声音引起注意而前功尽弃。直到他到达城楼,没有被任何人发现时,他才放下悬着的第一颗心。

因为他还需要在不引发动乱的情况下杀掉在城楼上巡查的突厥士兵。

王辰逸蹲伏在楼梯口,屏息潜伏……他看见一位突厥士兵正朝着自己的方向走来。

王辰逸还是有些紧张,他努力的回忆起江离教给他的东西。

调整呼吸节奏,气定则神闲。王辰逸深呼吸几口之后,果然镇定不少,他后退两步,耳朵倾听着对方的动作,小腿积蓄着力量准备随时爆发。

安静的夜里,似乎一切声音都被放大,王辰逸将对方的动作都听得仔仔细细。

还差五步。他在握着手里的刀……我是不是被发现了?要不要现在就出手?

还三步。他又放下刀了,看来我没被发现。马上准备出击……

王辰逸似乎能听见自己肌肉绷紧,关节活动的声音。每一秒每一帧的画面都在他的眼中停留许久……

鲜血溅射在城墙上。

等王辰逸回过神来,他已经将对方放倒了。鲜血的味道在夜色里显得格外刺鼻。

“下一个。”王辰逸无声道。他不仅没有给对方惨叫反抗的时间,甚至自己也没有时间在这里感叹和停留,他将尸体扔在楼梯上,权当掩饰,隐匿自己的身影,等待并寻找下一个目标。

根据江离的观察,他们分成三班人轮流值守,每一班十个人。所以说,自己大概只需要杀掉三个就可以了。

说时迟那时快,第二个目标马上就出现了。王辰逸藏身城楼小房的拐角处,他有些担心自己被发现,因为这个小房突出来的小角空间很小,王辰逸已经是紧贴墙壁了,但还是看到自己的胸部都突了出去一点,不知道对方会不会看到这黑色的紧身衣。

出人意料的是,那个突厥士兵径直的从他眼前走了过去,完全没有发现王辰逸……

既然这里就对不起了……

王辰逸无声的走到对方背后,一手托住对方的下巴让他仰起头的同时说不出话,一手握着小刀抹了对方的脖子,没有给他痛苦的时间便是最大的仁慈。

王辰逸目露寒光,甩掉刀上的血,转身寻找下一个人。

但王辰逸没走出多少步就听见大辽的声音:“小谣弟!”

王辰逸跑了过去,“你杀了几个?”

“四个。你呢?”

“两个。”王辰逸有些惊讶,又有些攀比心理,“你怎么杀了四个人那么快?”

大辽道:“嘿嘿,他们那四个人喝酒喝的醉醺醺的,我来了都没发现。正好一刀一个,他们都起不来了。”

“阿离……呢。”如果叫阿离哥哥的话,在大辽看起来挺奇怪的吧。不过我叫他哥哥也挺奇怪的就是了……

话音未落,江离便出现在他们眼前,“看来都解决了。马上动身吧,抓紧时间。”

“我们该去哪里?”

“再过不久他们就会派人上来这里确认情况,估计会放一两个人上来吧。你们现在去那家小酒馆门外蹲着,等对方派人上来之后你们就将里面的十来个人都解决了。”

王辰逸道:“你现在就去抓城主么?”

“对,到时候我抓住之后立马带着他找你们。”江离又看了看他们,“你们有信心么?”

“肯定有的。”

江离收起刀刃,黑眸闪亮:“出发!”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三章 刻不容缓,他们三人又静悄悄的离开了城楼,到各自的任务点就位。

“你刚才看到了么?!那就是真正的飞檐走壁!”大辽兴奋的摇着王辰逸,低声说道。

王辰逸也很兴奋,刚才他看到江离借着插入墙的小刀助力,脚尖轻轻点了几下便轻而易举的翻到别人屋顶,着落前他双脚夹着小刀又将它拔了出来,小刀在空中划了一道弧又落到了江离手中,小刀没有分到江离丝毫的关注,一切都如同既定轨道一般回到他手中,再被放回刀鞘,干净利落,最后他在屋顶上跳跃着,以最快的方式前往二月城的城主宅邸。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身轻如燕,雁过不留痕。

他克制着自己的兴奋,对大辽道:“回去再和邵呈天他说说。”

“对!”突然他捂住了自己和王辰逸的嘴,用手指比了个方向。

王辰逸顺着方向望去,正是走出来的突厥士兵。他朝着大辽点点头,两个人便掂了掂手中的小刀蒙上口罩,准备冲进去杀光里面的突厥人。

他们等出去看城楼情况的人走远了之后才出发,免得到时候他们察觉异动突然赶回来。但是他们的动作需要很快,因为当他们发现城楼上的同伴被杀害之后,肯定会立刻通报并迅速赶回来。

王辰逸和大辽做了个手势,表示各自都准备就绪,按照计划来。

大辽站在门外,深吸一口气,大脚一踹,只一下便将那木门踹崩。门内的突厥人正围在一张桌子上喝酒,被这突如其来的破门吓了一跳,愣了一小会儿。大辽举起刀就将离他最近的那个人直接宰了。

那些人旋即反应过来,拿起武器就要扑向大辽。

这时候蹲在门口的王辰逸见时机到了,立刻蹿进门去,一手锁住一人的脖子,一脚踹开另一个靠近大辽的人。他手起刀落,白刃划过身边这个人的脖子,红色的液体溅的到处都是,血腥的气味笼罩整间酒馆。

“库纳尔!亚罗拉!”一个突厥人大喊。然后他念着王辰逸和大辽都听不懂的突厥语言,指挥着酒馆里的同伴。那些人听从他的指挥,立刻推开几步,七个人并成一排,和王辰逸大辽两人对峙着。

这样的局面肯定不会持续太久,人数差过于明显,对方很快就要杀过来。只是没有想到他们的纪律性那么强,调整的太快了,难怪过去总是打不过突厥人……

大辽目光在屋里流转,突然他眼前一亮,怒吼道:“杀!”声音落地,他立刻就推翻了面前的一张大桌,取下了桌子下面的一把大刀。趁着桌子迷惑对方视线的时候,大刀挥下,一个突厥人的身体变被划开一道大口子,鲜血如柱,溅射到在场的所有人脸上。

对方突然暴起,好几个人冲到大辽的脸上要杀他。王辰逸适时出现援护队友,先是甩出手中的小刀割断了一人脖子,再从后背取下落虹劈下另一人的手,此人的手便瞬间落地,而他手中的刀铿锵一声后也不再作响。而大辽也不甘示弱,直接按倒一人,一刀便扎穿对方心脏,再一个打滚,躲开对方死前的挣扎。

一时间场面极度混乱,痛苦的嚎叫声,怒骂声,物件破碎的声音此起彼伏,空气中血液和酒精的味道混合显得格外恶心。王辰逸看着余下的五个人,他们眼中饱含怒火,时刻想为死去的同伴报仇。

“这么大动静,怕是要吵醒附近睡觉的人了。”大辽杀的痛快,但脸上却没有丝毫笑意。他的神经绷的紧紧的,生怕有一丝松懈便人头落地,叫这些突厥人杀去。

王辰逸也同样如此,他道:“给他们来个痛快的,那个出去的人怕是要回来了。”他听见外边的骚动,自觉叛军的人即将过来支援了。

“正合我意!”大辽一声怒吼,拉响了厮杀的号角。

他们两个人并肩而战,轮番大战突厥人。虽然对方勇猛,但王辰逸二人确更猛,处处压制对方五人,更有落虹在手,将对方的武器都削成铁片,最后所有人都被斩下。

王辰逸有意的调整自己的呼吸,“虽然很想说一句还是蛮简单的……但看起来还是有点勉强了。”他捂着手臂,红色的血从他手臂汩汩流出,脸上和衣裤也满是鲜血,看上去狼狈不已。

“那我比你好一些,嘿嘿。”大辽也不是逞强,确实单论体力和力量,他是比王辰逸要强很多。

王辰逸走出酒馆,他看到附近人家的灯火都点亮了,好些站在门外看着这家酒馆,但是没有一个人敢靠近这里。他们都明白,这酒馆里面的人都是突厥人,如果是起了什么纷争,还是不过问的最好,生怕连累了自己。

“小心!”

大辽的声音快要震碎王辰逸的耳膜。王辰逸被大辽推倒在地,下一秒便看见大辽的腰腹被一根长枪刺穿……

“辽哥!”王辰逸接住倒下的大辽,情况突然到他忘记了语言。

前面查看城楼状况的突厥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他举着一根长枪,满眼泪水的怒视着王辰逸二人。

大辽虽然想继续逞凶杀掉这个人,但是现在他喘气都有点困难,完全失去刚才的气魄了。他即使现在身受重伤,捂着肚子上的大口子,也想护着王辰逸。

王辰逸看疯了,跳起身挥着落虹便奋力刺向对方。那突厥人也没有愣着,同样挥动长枪,刺向王辰逸。

一寸长一寸强,长枪的优势尽显,他贯穿了王辰逸的腰侧而落虹却离他还有三寸的距离。

王辰逸怒意胜过疼痛,他握着对方的长枪不让对方挣脱,他一步一步走上去,任由它刺穿自己,长柄嵌入王辰逸的身体,一寸寸都染上血的颜色。

“疯子!”那个突厥人用生硬的汉语讲道。

直到王辰逸走到他面前的时候,王辰逸再次举起落虹,一剑刺入对方的心脏去。

“还给你的!”

王辰逸怒火难熄,喊地声嘶力竭。

“疯子……”

那突厥人痛苦的倒下。

王辰逸的肚子就那么插着根长枪,他跪在地上捂着大辽的伤口,“大辽,你挺着。”

“来人啊!叫大夫!”王辰逸也不觉疼痛,努力的朝附近的人喊着,“快来救救他啊!”

“谁来救救他啊……”

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章节目录 第134章 一百三十四 江离叹息着:“关于大辽的事情,我很抱歉。如果当时我能早点赶到的话,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不,都怪我太大意了。”王辰逸低头思念着大辽,“如果不是大辽,如果不是你,当时我也死了。”

那时江离及时带城主到来,而城主原本就是个大夫,和附近的百姓要了很多东西,勉强算是保住了王辰逸的性命,他腰侧的那道伤疤便是这样来的。可是大辽却是救不回来了。

虽然相处不久,但是大辽一直都像个大哥在照顾着他们,王辰逸一直都没有忘记他,他这条命这腰上的伤全都在提醒着他曾经有那么一个大哥,奋不顾身的保护着自己。就像沈云谣对于叶枝山的愧疚和悔恨,王辰逸对大辽的便是怀念和感谢。

王辰逸还记得邵呈天面对大辽毫无生气的脸时的那种绝望和悲伤。他握着大辽的手,跪在地上一言不发,王辰逸知道他想哭,却哭不出来,没有哭出来。似乎就是从这时候起,邵呈天就变了一个人,他不再怯懦。因为他知道,已经不会再有第二个那么无条件对自己那么好的大哥了,没有人会包容他的懦弱。

王辰逸回头看云梦城:“邵呈天不会背叛的。我坚信。”就凭他和大辽之间的感情。

江离点点头:“我相信一切的谜题都会解开的。我也开始觉得事情已经超出我最初的预期了。”……师兄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王辰逸转身,道:“走吧,去皇都。”

……

另一边。沈府。

沈云谣稍微清醒了一点,他警惕道:“你知道是谁散播的谣言么?”

“不知道……”邵呈天顿了一下,他看向沈云谣,“你是在怀疑我吧。”

沈云谣杀意涌起,而此时外边却有人大喊:“快救火啊!走水啦!救命啊!”

一时间两个人都愣住了。

“这也是你搞的鬼?!”

外边的人仍在鬼哭狼嚎:“要烧死人咯!救命啊!”

邵呈天有苦说不出,“我犯得着烧自己房子么……”他立马收拾了一下东西,把桌面上的纸张全部折叠好塞到衣服里,“走吧,我看是人在故意纵火。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沈云谣仍是死死的盯着他,满脸的不信任。

邵呈天都服了:“你们兄弟俩真是有的地方太像了,就一个字‘倔’。”

“什么?”

邵呈天也不跟他多废话,抓住他的手拖着他走,小声道:“没时间解释了,这里肯定很危险了。得先撤!”

沈云谣挣开他,“你先把话说清楚!”他还是不太信任邵呈天。

邵呈天心里焦急,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懒得和沈云谣讲道理,直接踹了他一脚,直接踹到沈云谣的屁股去。这一下可要了沈云谣的亲命了,本来后面已经没什么事了,可这一脚把那感觉给踢出来了,撕裂的痛感顺着脊背直冲大脑,疼得他在地上打滚。

“我没有很用力吧……”感谢老天,最好别让他哥知道。

邵呈天绕过在地上捂着屁股和腰的沈云谣,左右挪动一个花瓶,地上突然就打开了一道暗门。他匆匆忙忙的跑到沈云谣身边,将他连拖带拽的往地上的暗门拖去。

沈云谣不从,咬着牙反抗。

邵呈天道:“哎哟好弟弟,你就别挣扎了。你要在这里出事了我怎么跟你哥交代。”

这句话一出,沈云谣马上安静了。

邵呈天也懒得说什么了,赶紧把人拖到暗道里,然后小心翼翼的把暗门关上,再用东西把门给堵了,免得叫别人无意中发现了这里。

两个人都坐到地上,满头大汗。一个是累的,一个是疼的。

“你想说什么?”沈云谣也是慢慢缓过来了。

“最近城里的谣言我也有听说过。特别的莫名其妙,这种无凭无据的话到底谁才会相信?”邵呈天深吸一口气,“可如果这件事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说的呢?比如沈云谣,你哥哥。”

沈云谣愣了一下,原来他还不知道自己的真名……“嗯。然后呢?”这些他都猜到了。

“这样就会有一部分的人会潜移默化的认为秋水国师可能是祸国妖师。只要将心中这颗怀疑的种子存疑的种子种下了,那么就肯定需要浇水施肥让它成长起来。所以后面肯定还有其他的事情会出现。”

“但你还没有洗清你的嫌疑。”

邵呈天叹了口气:“你还不明白么?如果我是幕后黑手,如果真的是我要做的话,我就不会那么明显的在云梦散布谣言,给我下一步计划添堵。”

“如果让人怀疑你也是你的计划中的一部分呢?”

“这就是因为你已经是认定我是幕后黑手才会那么不停的怀疑我。这样的你,不论我说了什么你都会不相信的。你不妨先放下这个先入为主的想法,重新思考。”

“你说的对……”不得不说,邵呈天的话非常有道理,值得让沈云谣重新思考这个问题。

邵呈天道:“现在我让你完全相信我是不可能的,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从来都是跟沈云谣是一个战线的。他要做的事情和我们的以为战友是一致的,只要他和那个人要做的事情不变,我的立场就永远不变。”

他见沈云谣还在思考,便继续道:“你可以继续怀疑,保持思考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做的事情绝对不是无脑杀杀杀就可以做到的,对方的聪明才智只怕远在我们之上。”邵呈天站起来把准备好在暗道的沙袋小心翼翼的堆起来,尽量不弄出一点声响,直到将那个暗门给堵死,“现在我给你提供另一个思路。”

“什么思路?”

“你之前一直怀疑的是我对吧?那是基于什么呢?我一直和你哥哥在一起,他所有的行踪我都知道是么?”

沈云谣点头,他并不否认。

“那么还有一个人也同样值得怀疑。那就是那个阿离。”

……阿离哥哥?

邵呈天摸出一盒火柴,将墙边的蜡烛点燃,暗道这才亮起了第一束光,“你哥哥的行踪都会跟他报告又或者说,他的行踪都是阿离安排的。”

沈云谣的脑袋突然产生了混乱……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章节目录 第135章 一百三十五 邵呈天的话也如同一颗种子,在沈云谣的心里扎根。

阿离哥哥也可能是幕后黑手?

沈云谣抱着头蹲下,他现在觉得头很痛,有些恶心想吐。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是真的假的,哪些又是好的坏的。什么都不知道的自己又该怎么帮助哥哥?

邵呈天掐了一下沈云谣的脸,对他说道:“不要慌张……”突然邵呈天捂住自己和沈云谣的嘴,目光看着头顶那面墙。

……

就在两人的头顶上,有脚步声来来回回,听上去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的焦急。

“报告首领,这里没有发现!”

“不可能!他今天没有出去过,人肯定在这里。给我搜!”

“是!”

暗道上方传来阵阵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动作粗暴可见一斑。

……

邵呈天以眼神示意,让他跟着自己走,两人走了几十步之后才停下来。

“看吧。要真像你这样跟我吵那么久,只怕是要被那两个人给杀了。”邵呈天没好气的看了他一眼,“害我还要那么辛苦拖你下来。你还怀疑我……伤心透了。”

沈云谣也觉得很抱歉,但被踢屁股这件事简直太羞耻了,阿娘和爹爹都没打过自己屁股!他道:“对不起,那,那就和刚才你踢我屁股的事抵消了吧。”

“想得美!之后我要在你哥面前重点批评你,让他好好教育你。”

“……”

“好多了么?”邵呈天看着沈云谣的脸,“你前面的脸色很难看,现在好多了吧。”

“谢谢。”沈云谣感觉多了。

邵呈天道:“我是不能离开云梦的。哪怕这里有危险,我也要坐镇这里,这就是我们的大本营,我得守着。”他拍拍沈云谣的肩膀,“但你不同,你可以去自己想去的地方。你可以凭着自己的努力找到你想要的答案。”

“我……我不知道。”

“你和你哥哥去了那么多地方,经历了那么多事。肯定有你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发现。”

青红帮的那个地下室,地下室里满满的兵器铠甲……

“既然你来这里找我了,甚至想过杀掉我替你哥除掉一个‘叛徒’,那么你肯定想要帮他的。”

邵呈天突然跪了下来,沈云谣吓了一跳要扶他起来:“邵兄你这是为什么?先起来说话……”

邵呈天没有起来,执着的跪着:“沈云谣说过,其实他不想拉你进来,不想你碰这潭黑水,最初我也是那么想的。”

沈云谣想起最开始邵呈天得知自己知道女尸案事情的模样,那是愤怒,那是焦急还有无奈。

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着我。

“但是事已至此,在不再牵扯其他不知情的人的前提下,我不得不向你求助了。对方的心思和谋略均在我们之上,我们现在在做的事,在做的准备一切或许都在对方的计划之中。正是如此,我认为更需要其他人的智慧和勇气去打破这个僵局。而你正好知晓这一切,就是这个人的最佳人选。”

“如果我没猜错,他们现在正在前往皇都,去看看那边有没有异动,顺便解救你的舅舅。”

对!舅舅!

“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你舅舅正在被人追杀,但根据回报来说目前还算安全,身体也还健康,就是憔悴了点。以实力来说,大概是留在他们两个人的身边是最安全的。”

两人都不约而同的想到刚才头顶上的两个人。如果不是那一声救火,或许已经被他们抓走了。这里,已经是个算不得安全的“大本营”了。

“我现在正式向你提出请求。你愿意帮助我们么?”邵呈天透露出的真诚让人难以拒绝,温柔的声音在地下暗道中回荡,若有似无的回声更叩沈云谣的心门。

沈云谣对这样正经重要的事情有点拿不定主意:“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你肯定有着别人没有的东西,所以你能知道谣言是假的,所以你才会怀疑到我身上。”

沈云谣惊讶道:“你也……太聪明了吧……”

邵呈天却没有一点自满的表情,幽幽烛火照着他满是忧思的脸:“不要害怕,不要慌张,你要相信自己。你想想沈云谣,你想想你那冤死的父母。你真的甘心么?你不想手刃仇人么?”

“对!那个害死我父母的人还在逍遥法外,还在背后嘲笑着我们。”我不甘心,而且永远都不会心安。唯有将那些人全部杀尽!才能慰藉他们在天之灵。

沈云谣激动的浑身都在颤抖,眼中的复仇火焰显而易见。

这好,也不好。好的地方在于复仇的积极性极高,他会不留余力的去寻找仇人。不好的地方在于太容易被煽动,就像现在,邵呈天不过轻轻提起,沈云谣就恨不得现在就将那个还不知是谁的仇人剥皮拆骨,好杀之而后快。

但这一股劲儿,是沈云谣必要的。邵呈天明白,现在的这个人就是过去的自己,聪明却软弱,有自己想做的事却处处担惊受怕没有自信,需要的就是一股力量,能将他推出去的力量,让他不惧风浪。他的改变是大辽给的,而沈云谣的改变是因为他的父母家人。

邵呈天笑了:复仇的力量果然强大!

“我们交换一下知道的信息吧。”

“好。”

邵呈天从衣服里掏出一叠东西,是前面进入暗道前他放进衣服里的。沈云谣接了过来。

“哦。谢谢。”邵呈天道。

沈云谣不自觉的把上面的内容念了出来:“林沁如喝着水的样子优雅无比,只是看上一眼便让人沉沦……”

好熟悉的名字啊。林沁如,武侯君……

光线太暗,邵呈天还低着头在衣服里找东西呢,就听到沈云谣念出来的东西,脸都青了,整个人愣了好一会儿。

沈云谣突然想到了什么,他看着邵呈天笑道:“你就是搞式大大?”

“嗯。”邵呈天铁青的脸瞬间转红。难道这就是我第一次和我的读者见面吗!彼此知道身份的那种!

“我听说过你,心儿特别喜欢你的!每天都要抱着你的书睡觉才行。”

好吧……并不是我的忠实读者!那就不废话了。

“咳。我们还是先谈正事吧。”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六章 沈云谣和邵呈天交流过后,得知对方是想推翻大夏,重新建立一个国家。

要推翻一个国家首先需要的是一支军队,而一只军队需要足够的武器以及士兵。武器这一点,沈云谣有了想法,但是关键的士兵,愿意为他们推翻大夏的士兵会有么?

“有的,他们大概就是在做这样的事情。”

“……对!谣言。他们利用谣言中伤秋水国师,动摇秋水国师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那些开始怀疑的人就很可能加入他们。”

“对。我们现在找不到源头,没有办法根绝谣言。所以,首要的目的就是找到谣言的源头,那个幕后黑手。”

沈云谣想起在青红帮山寨里的囚禁室,那些人说的话:“我有想法了。大概能从那个地方顺藤摸瓜过去。”

“好。”邵呈天和沈云谣一边走一边聊,不知不觉已经快到出口了,“一路小心。”

沈云谣看着他:“那你怎么办?这里已经不安全了。”

“我还要在这里。如果我和沈云谣突然都不见了,只会加深谣言的可信度,或许会引起更大的恐慌。”

“可是……”

邵呈天笑笑:“没什么可是的,这是我的任务!你还是先准备一下吧,这应该是一场漫长的旅行。好好和朋友亲人道个别吧。”

沈云谣也不再纠结,既然对方已经有必死的觉悟了,那自己又怎能婆婆妈妈呢!

“好!”

地下暗道通向的是云梦工场区的一个小巷,说起来这里离女尸案凶手的家还挺近。两人匆匆拜别,就回到各自该去的地方。沈云谣回到自己的房间,而邵呈天则回到衙门办公。

“衣服要带么……”沈云谣给自己弄了一个小包袱,收拾行李,“还是不了吧。但是钱是要带的。”

他看着那一大袋子的银子,心中感慨万千。这个当初是自己在盼香楼打工赚的钱,是胡蝶姐姐给失忆的自己准备去找回自己父母的旅金。现在他的记忆回来了,父母也没有了……

“就让它变成我复仇的铺路石吧。”父母的仇,非报不可!

最后沈云谣还是没有选择和他们道别,第一是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知道这一次要编什么谎糊弄过。而第二便是这一去凶多吉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命活着回来。对别人做不会兑现的承诺,又该是多么残忍的事情……

这是从胡蝶姐姐身上学到的事情。

不能重蹈覆辙。

沈云谣左躲右躲,悄悄的溜走了。

……

第二天中午,秦州。

沈云谣很幸运,买了一匹马,快马加鞭的没一会儿就到了。

今天,沈云谣乔装打扮了一下,一身破衣烂鞋,看上去就像个乞丐,不得不说这两兄弟的品味有些一致。他脸上还贴了两撇胡子,配上他这一张清秀的脸那是相当的滑稽。不过本人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上。

“咳咳。”沈云谣压低嗓子,让自己说话粗声粗气的,“老板,来碗牛肉还有酒……放的茶。对,凉了的茶。”

小茶楼的老板连胜应道:“好嘞好嘞!马上来!”

不一会儿老板就亲自端上一大碟牛肉还有一碗茶。

“咳咳。”沈云谣继续用那个粗沉的声音说道,“老板这里就一个人啊?”小茶楼冷冷清清,甚至说整条街都是如此。

老板有点受不了了,在心里说道:你别装了……你这张娃娃脸声音哪里粗的起来啊,装也装的号一点吧!一点都不专业。还有你这胡子是怎么回事儿呀?啊?不会是来搞笑的吧?

但面上却也没有表现出来,笑嘻嘻的说道:“秦州就是个小地方,哪像洛川那样繁华呀。这样的天,冷冷清清的也是正常,或许过几天下雪了,路人想买碗茶酒暖暖胃就来这里坐坐咯。”然后他低下头要再看看沈云谣的脸。

沈云谣不自在的躲开老板的视线。其实他也不太喜欢这胡子,弄得他脸有点痒。他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周,确实没有其他人,这才问道:“我来秦州是来找人的,老板看到过穿着衣服一边青一边红的人吗?”

老板坐到他旁边,表情开始有点不好了:“你是说青红帮?”

沈云谣假装不知道,吃了片牛肉说道:“应该是吧。当时他们有个人救了我,我就对他那衣服的印象很深,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和来头。后来一路上走走停停,找来了这里。”

老板给自己倒了杯水,不屑道:“哦?那帮家伙也会救人?倒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看来老板这个表情就知道他们作恶多端了。

“老板,这牛肉不错。有酱汁么?蘸着吃。”沈云谣对着那碟牛肉竖起了大拇指,然后继续装傻道,“还有啊,老板你可别乱说。我恩公可是好人,他可是救了我呢!”连声音都忘记要伪装了。

那老板已经无心腹诽他。脸上全是不屑,他一想到青红帮的人就恶心:“豆豆,拿点孜然粉和辣酱来。”

“哎哎哎!”沈云谣叫住了老板的女儿,“别别别。我不吃辣!”

“浪费。”

沈云谣苦笑,旋即又装起声音来了:“他们到底做了什么坏事啊?老板你那么讨厌他们。”

“坏事可多了,说都说不完。”他指了指对面,“那家旅店你看到了么?”

“呃……那不是一堆烂木头么?”沈云谣看着那一堆废墟扯了扯嘴角,似乎想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哼!可不就是,原本就是一家好好的旅店,专门办住宿的。好些天前呐叫他们那群畜生给砸咯。也不知道是什么江湖恩怨。刀光剑影的吓死个人。”

果然……就是我养伤的那家客栈。

老板看着沈云谣那慌乱的眼神,心里暗爽:“小兄弟你还要去找那帮人么?指不定人家救你就是为了你身上的财物呢。你先仔细瞧瞧是不是有什么东西不见了什么?”

叫老板那么损下去也不是办法……

“不如老板指条路让我走?我好自己去确认一下。”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七章 叫老板那么损下去也不是办法,没完没了了还……

“不如老板指条路让我走?我好自己去确认一下。”

老板一副怒其不争的样子,用手指了一个方向,没好气的说道:“到时候吃了哑巴亏可别说阿叔没提醒你啊。”

“谢谢叔咧!”沈云谣动作飞快,跳起来就走了。

“孩子你揉都没吃完就跑了?”他回头一看,发现碟子里的牛肉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没有了,“嘿!这孩子看着一点都不大,胃口倒是不小啊!豆豆,来收拾一下东西……”

那个叫豆豆的小姑娘走到老板身边:“爹爹,青红帮不是跑了么?”

“……”老板一阵尴尬,“爹爹忘了……哎,管他呢!”

……

沈云谣朝着老板指的方向走,步至山林,发现四下无人才将那一脸的伪装卸下。

“痒死我了。”

沈云谣感觉一身轻松。树林和山都长一个样,可能还要花点时间才能找到呢。

“在此之前要做点小准备……”

沈云谣从那身厚厚的衣服里摸出五六把不到食指长短的小小刀,他将这小小刀放到腰带上。这条腰带是沈云谣自己做的,腰带外面安了数个不显眼的小圆环,小圆环上可以系着这些小东西,他故意将圆环的间隔弄的比较远,这样就不会因为小小刀在行走时因为晃动而发出声响。腰带内测做了一个夹层,可以用来装些小东西。

沈云谣系了三把小小刀在圆环上,腰带的夹层里放了两把。夹层里还放了一些碎银和其他有用的小物件。

这条路非常危险,没有一点东西防身真的不行。

沈云谣将身上的其他东西找了个地方埋起来,目前的任务是潜入,不需要带太多东西去,东西多了反而累赘。

“应该往哪里走才好呢?”沈云谣看着空寂的山林,四周安安静静清清冷冷,树叶飒飒的声音在林间回荡。

“好安静,连鸟都没有了。如果我能变成鸟的话就好了……”

对了,去高处!

登高望远,在越高的地方就能看的更多,尤其是山寨的那平整的围墙,一定很好辨认。

沈云谣观察着四周往高处跑,果真发现了山寨的具体位置。沈云谣一路潜行,找着掩体前进。可是这一切都太让他感到意外了……

因为实在是太安静了,安静到让他有些害怕。

太奇怪了。已经离那山寨很近了,可是却一个人都看不到,一点动静都没有。按理来说,哪怕是之前再松懈,可已经发生过一次人质脱逃的事情,怎么会不加强守卫呢?

太奇怪了……

异象必有妖。沈云谣不敢轻举妄动,他小心翼翼,绕着山寨外边走了一圈又等了好久,确实没有看到一个人出现,他才一步三顾的朝着里面前进。

沈云谣疑惑的看着这间没有人的山寨:“真的没人?”

距离他逃出这座山寨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左右。虽然这里的构造和外观他都还记得,但是它现在已经变成了另一幅模样了——很多东西被搬走了。

“难道他们已经撤离这个地方了么?”那么那个地下室呢!

沈云谣忙跑到那个地下室去。

“怎么锁了?!”沈云谣试着用力的扯了几下,也没把门上的锁给拉扯断,“上次还没有锁呢。这怎么就……”

也是,都让我给跑了,怎么会不看紧点这里最重要的东西呢。

不过这锁的质量还真他娘的好。

沈云谣又使劲的撞了几下,但是铁门纹丝未动。——也是理所当然的,他又怎么可能撞的破呢。

不过他也有所准备,他从腰带的夹层里拿出一根铁丝,他用那根铁丝折了折让它变的厚实点,然后在锁孔上摆弄着。沈云谣非常有耐心,一下一下的扭转着铁丝,认真到几乎忘记呼吸。

咔哒!一声,锁开了。

沈云谣将锁扔到地上,打开了这扇门。

……但是,既然这东西那么重要。怎么可能放在这里就不管呢?!这么说!

沈云谣扭过头往背后看去……

“哈……虎爷怎么那么久都没有回来啊。我在这里都快无聊死了。”一个男子伸着懒腰,打着哈欠说道。

另一个穿着黑衣服的男子说道:“虎爷做什么事情我们就甭管了,起码跟着他我们还能吃香喝辣的。想想我们以前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在这里呆着好吃好喝的你还嫌弃什么。”

那男子神情慵懒,趴在黑衣男子身上,“我知道啊。可是其他人都和虎爷出去逍遥了,就我们两个在这里,我觉得遗憾而已。”两个人叠在一起变成了四脚兽走着,“我就不信你不想碰碰女人,不想着那些温香软玉。”

黑衣男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坏笑了一声:“还是兄弟你懂我。走!看看仓库去。再过不久虎爷就回来了,要把最后那一批装备带到皇都去了。到时候咱们一块潇洒!玩点刺激的。”

他们两人一拐弯便来到了通往地下仓库的路,然后顺着这条黑沉沉的路走下去。

黑衣男子突然神色严峻:“你个糊涂蛋,上次忘记锁门了?”眼前的锁挂在门上,仓库里的亮光透过虚掩着的门跑了出来。

男子惊讶又心虚道:“不是,我记得我锁了的呀……”

黑衣男子看了他一眼,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抄起身边的铁棍并且给了一根他的同伴。

那男子了然,接过铁棍,打前锋准备进入仓库。

两个人屏住呼吸小心谨慎,开门之后迅速跳了进去,紧接着他们背靠背站着,铁棍横于胸前随时做好战斗准备。

“……什么都没。”男子说道。

他们两个人扫了一圈,没有在这里发现任何人。这个房间藏不了人,一眼看到底,没有任何异样,尤其是将仓库里的武器搬走了大半之后,这里就更加藏不住人了。

黑衣男子松了口气,“你这个糊涂蛋,我看你以后还敢喝酒?这要是你家你家里的东西早就给小偷摸了个一干二净了。”

男子低头不语,想努力回忆起当时的情形。

“可我真的记得我锁了门呀!”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八章 “可我真的记得我锁了门呀!”男子努力的回忆起那天的情形。

黑衣男子瞪了他一眼,对方就立刻心虚了。他摇头说道:“算了算了,反正也没事。这回咱把门给锁好了。”

“是是是……要叫虎爷给知道了肯定有我们好果子吃。”

“咱今儿喝酒去?”

男子苦笑:“呃……不敢了。等虎爷回来了再喝吧。”

“知道就好。”黑衣男子闷哼一声,“走。今儿有牛肉吃。”

他们把门关上后就离开了地下仓库。

在两个人走远之后,沈云谣仍躲在地下仓库通道旁边的房间里。

他们真的走远了么?

沈云谣在外边听着他们的动静。

“他们说要把这些武器运到皇都……难道说?”他们要开始行动了?

确实,如果能直接在皇都里面发动攻势,绝对能杀个措手不及。

但皇城的守卫肯定会比较森严吧。

而且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不能总一直呆在这里。要不我跟着他们去皇都吧,正好哥哥和舅舅……

等等!那个锁应该是坏掉了才是。难道他们锁门的时候没有发现?!不!不可能!

沈云谣突然觉得背脊发凉。

那么刚才他们的对话是故意说出来让我放松警惕的!

“找到了么?”

“没有。那小子不敢出来躲着了。”

“继续找……”

此时房间外小小的声音也足够烧断沈云谣的神经。是的,哪怕他们压低了声音,沈云谣还是听见了。

沈云谣摸着腰间的小小刀:……不行,不能杀了他们。这样会让那个什么虎爷更加警惕,到时候要找到破绽只怕是更难了。可是我更不能被他们发现,如果此时被发现了情况只会更糟糕。

只能够藏起来了。

沈云谣看了一眼这个房间,最后还是选择躲到床底下。这间房间的床底下有着三个黑盒子,他将它们小心的搬出来,不发出一点声音,然后钻进去之后又将黑盒子挪回来。

床底下脏得很,不仅灰尘很大,而且很多烂七八糟的东西,比如类似鸡骨头的东西?再比如一只绣花鞋?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沈云谣想闭着眼睛又不敢闭眼,那蜘蛛网轻飘飘的在他睫毛上晃,搞的他连连眨眼特别不舒服。他现在又不敢出大气吹掉它怕被发现而且还会把这里的尘也扬起来。

着实难受。

“这里是谁的房间?”听声音是那个黑衣男子。

“螺仔的吧。”

“呵。”黑衣男子扯了扯嘴,讽刺的笑了一声,“那个**的房间都是一股子骚味儿……真叫人恶心,”

男子笑道:“你就对人家螺仔有意见。”

黑衣男子不语,开始粗暴的在房间翻东西。翻箱倒柜的,声音贼响。但是这房间根本就没什么东西,不一会儿就完了。

不过其然,黑衣男子开口道:“那床底下的黑盒子是什么东西?”

脚步声渐近,沈云谣警觉起来,握着小小刀的手蠢蠢欲动。不能让他们看见自己,哪怕让虎爷他们提高警惕,也好过束手就擒再然后被杀掉。

俗话说得好。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沈云谣屏住呼吸,全身上下都在积蓄力量。他害怕得发抖,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了,目光如一把锋利的刀,准备割破第一个出现在他眼前的人的脖子。这样的变化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要是以前他肯定会害怕到不知所措,等着别人来给他解围……

黑盒子被挪开了一点点,一束光就这样照了进来,但是只照到了沈云谣的头顶,连他的头发都照不到。

“呃……我记得那是螺仔用来装女人肚兜的。”男子说道。

黑衣男子旋即将黑盒子踢了回去:“他那人什么毛病啊!”

黑盒子的一角撞到了他的鼻子软骨,疼得他整个头都后仰。这那么一动,扬起了灰尘,尘土滚滚,害他好想打喷嚏。最后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如何生生忍住的,只觉得自己的头疼的都要裂开了,腹部也要没有力气了。

“听说是用来装他睡过的女人的肚兜的。”男子嘿嘿一笑。

黑衣男子大声骂了一句:“干他娘的!有病!”

“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啊。”

“啧。”他拍了拍手,“找!给我继续找那个人。找到那个人之后我得洗洗手,碰过女人的东西还怎么去赌场啊!”

还是个迷信的人……

脚步渐远,沈云谣一直悬而未落的心也终于慢慢放下了。但他还没有松懈,也不敢立刻离开这个床底下,因为对方就在隔壁的房间。

……得等他们走远了才好。

等到附近都没有声音了,他才慢慢从床底下爬出来。沈云谣灰头土脸的,表情好是难看。他总觉得自己眼睫毛上边有什么东西来扫来扫去。

吃尘的滋味真不好受啊……

沈云谣坐在门边,门帘摇动,他就坐在门边听着声音,看着他们什么时候出来再去到另一个房间。等到他们进了新的房间之后,沈云谣才敢放心溜了。

沈云谣一路跑到他埋着其他物什的地方把它们挖了出来。

“这是最后一批武器了,马上就要都送往皇都。虽然不知道这里离皇都到底有多远,不过应该是在我逃离这个山寨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开始行动了……”他思考着自己的下一步行动该怎么办。

他们要怎么运送那些武器?又该是什么时候运走呢?还有皇都,哥哥去了皇都,舅舅也在皇都,他们的行动又和这些有什么联系?

沈云谣看了看自己的手,知道自己有一件应该最先做的事情了:“听他们的话,最少还有两天才回来。现在可以先清洗一下自己的身体,再换套衣服。”还能打听下消息。

“爹爹。那个阿叔……不,是哥哥又回来了。”一个小女孩如此说道。她正是那家小茶楼的女儿,豆豆。

沈云谣摸了摸自己的脸:糟了!胡子没了!

老板跑出来,“嚯!还真回来啦?吃闭门羹吧?那些人都走光了。刚才阿叔忘记跟你说了。”

……您还能不能靠谱一点啊!

章节目录 第一百三十九章 老板跑出来,“嚯!还真回来啦?吃闭门羹吧?那些人都走光了。刚才阿叔忘记跟你说了。”

……您还能不能靠谱一点啊!

老板再道:“嘿!你还别不信,我真的是之前聊爽了聊到忘了。不是故意坑你的。”

看来青红帮真的不当人。

沈云谣笑笑:“没关系。老板,你们这里住客么?”

豆豆说道:“不住!但是哥哥你长得好看,豆豆的房间给你用,哥哥跟豆豆一起睡。”说完,小丫头扒着沈云谣的裤脚不放。

沈云谣蹲下来摸摸豆豆的脑袋,莞尔道:“怎么,哥哥这样灰头土脸的还会好看么?”看着豆豆活泼可爱的样子就会想起沈心。

突然他想到,如果让沈心知道邵呈天就是搞式的话,她会怎么样呢?

豆豆叉着腰说道:“好看的人绝对不会因为那一点点灰就变得难看!哥哥就是这样的人。还有哥哥刮掉了胡子真是太正确了!”她稚气的样子很讨喜,沈心小时候肯定也是这样的活泼开朗。

“对了,孩子。你的胡子怎么没了。”老板故意调侃他一句。

沈云谣也不知道自己的胡子给丢哪了,于是随便找了个借口说道:“刮掉了自然就没有了。”理直气壮!

“哼。我这不住客。请回吧!”老板撇过头,不再看他,“这里还两间旅店呢。怎么不找他们呀!”

豆豆急的直跺脚:“不不不!豆豆就要哥哥跟豆豆一起玩儿!”

老板教育他女儿:“你一个女孩子跟一个陌生男人睡,像什么样子!”

豆豆看样子就要倒在地上耍赖撒娇了:“不嘛不嘛!豆豆就要和好看哥哥一起玩儿!”

沈云谣还不知道自己原来还那么讨小丫头喜欢。他把豆豆抱起来说道:“老板,我会给你付钱的。就在这里暂住一晚,怎么样?”顺便和豆豆问问,看看她知不知道青红帮的人的事情。虽然可以去别的地方住,但问生的不如问熟的,已经和这家店的人接触过了,那就继续跟他们询问就好了。

他看到老板那嫉妒的眼神,对豆豆补充了一句:“呃……晚上哥哥跟你讲故事,该睡觉的时候去跟你爹爹睡好不好?”

豆豆看了看沈云谣又看了他爹一眼,嘟着嘴委屈道:“好吧……”

沈云谣满意的笑了,而老板则转身丢下一句话之后就走了:“豆豆,带这个哥哥去你房间,然后给他烧点水洗个澡。”既然接下了这桩生意,他就知道该怎么做。对待客人的基本,他还是懂的。

“那就先谢谢阿叔了。”

随后沈云谣就被豆豆领着去她的房间,他也帮着豆豆干活,一边逗她一边问她话:“豆豆,青红帮在秦州都干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呀?”

豆豆端着一盆热水,稳稳当当的端到了沈云谣旁边,对他道:“他们太坏了,欺负我们老百姓。虽然没有明着抢我们的东西,但是这里但凡来了点好的东西全叫他们拿完了。我们连毛都拿不到的。而且他们欺行霸市,好不容易来了客人都让他们给凶走凶怕了……”

“怎么那么可恶啊。”沈云谣用热水把脸抹干净,心里也舒服多了。

豆豆气愤不已:“就是!本来我们秦州就偏僻,没什么人来,给他们那么一搞,我们这里都要变成鬼地方了。”她想到自己的娘亲因为好的大夫都走光了不留在秦州,没人能给她治病而离世的事情就难过的快哭出来。

沈云谣安慰豆豆。

他们这么做是为什么呢?为了把人都从秦州赶走?还是说另有企图……

现在还是不问了,别惹哭人家小丫头。

“豆豆,你们这里还有买衣服的地方么?”

“有的。”

“来。”沈云谣给了她一锭银子,“给哥哥买一套干净的衣服好不好?多了的钱全给你买东西吃了。”从老板和豆豆前面的反应看来,自己的伪装是极其失败的!

小丫头立刻喜笑颜开,小脸通红:“好!”

“再给我买个幕篱吧。”

“好,知道了。”豆豆蹦蹦跳跳的出去买衣服了。

“哈……”沈云谣走进浴桶里,享受着热水带给他的惬意感受,同时思考着接下来的计划和行动,思考着对方的意图。

不过想了好一会儿,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

沈云谣整个人都靠在浴桶上,闭着眼睛说道:“可能平时只是单纯的恶霸帮派罢了。”

水汽升腾,沈云谣整个人都迷迷糊糊的,昏昏欲睡。因为前面单独潜入的时候太过紧张了,以至于松懈下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开始犯迷糊犯困。没多久他就睡着了。

“哥哥……哥哥……”

“哥哥哥哥……醒醒……”

“嗯?”沈云谣挣开眼睛,发现豆豆已经回来了。

豆豆站在小凳子上摇着沈云谣的肩膀:“哥哥,该起来了,水都凉了!”

沈云谣也惊讶于自己睡了那么久,似乎从青红帮那里逃出来之后自己就没有睡好过一晚,没想到这次居然睡的那么舒服。他笑的温柔,对豆豆道:“谢谢豆豆。哥哥换衣服了,豆豆先出去吧。”

“好~~”

不一会儿,沈云谣就换好了衣服。

豆豆立刻抱住沈云谣的大腿:“我就知道哥哥穿白色的衣服好看。”

沈云谣勾勾嘴角,得到别人夸赞总是让人开心的。哪怕只是单纯的对自己外貌的赞赏。他反过来问豆豆:“我还以为你会说,好看的人穿什么样的衣服都好看呢?”

豆豆双手抱胸,看着沈云谣特别开心的笑:“那是当然的!不过肯定有特别适合的衣服。哥哥穿白色和青色的衣服肯定特别好看。”

“那豆豆穿什么衣服好看呀?”

“豆豆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沈云谣被她逗乐了,人小鬼大的。不过那么小就没了娘……沈云谣看着豆豆,莫名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对,豆豆也长得好看,所以穿什么都好看。”

“哼哼~~”豆豆叉着腰,表情特别神气。

沈云谣散开头发,让它自然风干,对豆豆招招手,道:“来豆豆。哥哥给你讲故事……”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章 沈云谣散开头发,让它自然风干,对豆豆招招手,道:“来豆豆。哥哥给你讲故事……”

豆豆坐到沈云谣身边,她道:“哥哥要说什么故事呀?”

“是啊……说什么故事好呢。”沈云谣歪着脑袋想。要不,就秋水国师的事吧,反正自己对他的系列最熟悉。

“我不要听秋水国师的故事。爹爹每天都说,豆豆都听腻了!”

沈云谣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沈云谣总觉得自己的心里想的事老是会被人看穿……

“哥哥不如讲讲你自己的故事吧。”豆豆眼睛眨巴着,相当可爱。

我自己的故事……我哪有什么好说的。

不对。也还是有那么一些惊心动魄的经历的。可是他一点也不想说,不仅仅是有着难过的回忆,而且很血腥残忍,当真不适合小孩子听……

但是也不能食言呀。

啧!当初怎么不跟邵呈天弄几本书来呢?!

沈云谣左右琢磨,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一年经历过的事情改改编编的说一遍。

“……哥哥没有什么有趣的经历,不过倒是有其他人的故事可以说呢。”

豆豆在床上滚来滚去,她一个小女孩睡着大人的床,小小的身体在床上滚的很舒服:“好啊好啊!”

沈云谣想了想,莞尔道:“那是森将军和小谣姑娘的故事……”

……

“哥哥,那后面呢?故事没有了嘛讲完了嘛?”豆豆看着沈云谣,故事听得有些意犹未尽。

沈云谣道:“没有啦。说书人就说到这里,然后就没听到了。”

豆豆失望的低下了头。

沈云谣摸摸她的头,问道:“有那么好听么这故事?”

“嗯嗯!”豆豆拼命点头,“豆豆很喜欢!”

“可是故事也没什么吸引人的呀?”不过如果把里面那些惊险的血腥的画面也说出来或许会挺刺激的。

豆豆嘟着嘴说道:“确实是的。那些事情太平淡了,一点也不刺激不好玩儿。”

你看!我就知道!

“是不是哥哥藏着什么东西没有告诉豆豆?”

沈云谣心虚:“没,没有!怎么可能呢。”

豆豆将信将疑:“没有骗豆豆吧?豆豆可不怕那些血腥的打架场面。那些都是假的豆豆都知道,豆豆就听个开心。”

沈云谣又打了几个马虎眼把这话题给带过去了。

“真的没有后续了么?”豆豆又瞟了沈云谣一眼。

“真的没有了。”沈云谣摸了摸自己头发,多亏房间的暖炉,虽然空气干干的让人口渴喉咙干涩,但头发倒是干的快,很快就能睡了,他问道,“豆豆为什么想听后续啊?”

“虽然故事里面的情节有点无聊,可是豆豆想知道森将军和小谣姐姐的结局……为什么森将军没有和小谣姐姐表白啊?”

沈云谣的心咯噔一下,跳动剧烈。但他脸上没有露出别的表情,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为什么这么说呀?我可没说森将军喜欢小谣姐姐呀?”

豆豆翻了一个白眼:“哥哥你是白痴吗?!森将军喜欢小谣姐姐那么明显你都看不出来嘛?”

沈云谣心里给自己擦了把汗:我还真的没有看出来!还是‘森将军’亲口告诉我才知道的……难道我真的那么迟钝……还是和豆豆说的那样白痴……

豆豆看着沈云谣的表情,断定他肯定不知道:“哥哥你太迟钝了。这个森将军表现的太明显了,就差开口表白了。”她停了一下,思考了片刻,“要我说啊,那个小谣姐姐也是大大的坏。要是不喜欢人家森将军就不要表现的那么暧昧好不好,耽误人家一个大好青年。非要吊着人家……这个小谣姐姐不是蠢就是坏!”

“小谣姐姐怎么就搞暧昧了!?”沈云谣都快晕了。他怎么就在搞暧昧了?!虽然自己是笨了点迟钝了点蠢了点,但是他绝对不会要搞什么暧昧的好不好!他之前真的一点都不知道王辰逸喜欢他呀!

“哼!肯定就是!”豆豆别过头去,“如果不是搞暧昧,干嘛在树上壁咚他的时候不推开森将军,干嘛在地下迷宫的时候要牵着人家的手!这分明就是在搞暧昧!豆豆讨厌她!”

……好吧,前面你猜说要和我睡一起的。现在已经讨厌我了……

沈云谣脱口就道:“要是小谣姐姐真的不知道森将军喜欢她,也不知道这样是搞暧昧呢?”

豆豆歪歪头,说道:“唔……那小谣姐姐就是蠢吧。明明自己也很喜欢森将军却不知道也不说……嗯!就是蠢。”

好吧。我承认自己是有点蠢……

但原来在别人眼里哥哥对自己的感情已经明显到这个程度了么?那……邵呈天又是怎么看自己的,前面那么激动的冲过去找他晦气。可我在自己意识到喜欢哥哥以前就喜欢他了么?真的……么?

这个答案让他感到非常开心。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喜欢一个人会是这样的感觉。尤其是知道对方也喜欢自己的时候。沈云谣觉得自己整个人像在天上飘一样玄妙。

接着豆豆一句话把他拉回现实:“哼,这样的女人配不上英明神武的森将军!”

……

“森将军肯定需要我这样聪明的女孩才配得上!”豆豆拉拉沈云谣的衣袖,“哥哥,你说森将军会不会特别帅呀!”

“帅!特别帅。好看的不得了。”沈云谣摸摸她的头。

可惜人家喜欢的是我这个‘蠢姐姐’。现在‘蠢姐姐’知道自己也喜欢他了,肯定就不会放手了。小豆豆你还嫩着呢!‘森将军’我就要抢走了!

……等等,那会不会有很多人也喜欢他!

这不想还好,一想就开始焦虑了。

“豆豆,该睡觉了!”老板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豆豆拉着沈云谣的衣服不愿放手,对她爹说道:“我能不能和哥哥一起睡觉呀?”

“你前面是怎么答应爹爹的?不要等我进去抓你出来啊!”

沈云谣温柔的对她说:“别担心,哥哥明天还在这里,再陪你玩。”

“好……”

豆豆跳下床,跑去和他爹爹一起睡觉了。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一章 那会不会有很多人也喜欢他!

有人喜欢他……

喜欢他……

想见到他。

想要现在马上见到他!

沈云谣推开窗户,皓月当空星辰黯淡。许是脸颊现在烫的厉害,微凉的风打在脸上让他感到很舒适。

哥哥又是什么时候喜欢自己的?他也会像我这样因为想一个人而满心欢喜愉悦雀跃吗?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因为想着一个人而哀伤失落么?你此刻又会在做什么呢?

“现在没时间感慨了。现在得先做好准备,然后再跟着虎爷那帮人前往皇都。”

很快就能见面了。

沈云谣将一切与查清幕后黑手无关的念头统统抑制住,然后彻夜不眠的改装着自己的新衣服,他将左袖的内侧装置了一把匕首,这把匕首用一块布遮盖住并且固定好缝好,同时将这块遮盖匕首的布靠里面的地方用一条橡筋连接起来,再用一条橡筋和第一条橡筋缝在一起。第二条橡筋是竖向缝制的,正好沈云谣的左手伸进去的时候能勾到这根橡筋,只要他稍微用用技巧就能将橡筋拉紧,第二根橡筋就会拉紧第一根橡筋,将封住匕首的布里面的空间挤压,然后匕首就会刺布出来。

这样的话,沈云谣就能在不知不觉间取出匕首。哪怕他被发现了被困住,也能轻易割开绳子等待机会逃离,又或是在必要时拿出匕首来进行反击。

然后他在其他的地方也进行了一些小小的改动,或许这些动作都用不上,有或许在关键的时候救自己一命。不过腰带有一条现成好用的就没有再动了。

这些衣服的改造也是他小时候就想到过的。那时候他曾经幻想过如果有一天自己去闯荡江湖的话,王辰逸就肯定会是那种拼刀拼抢拼真本事的侠客,而自己就是那种利用这些小机关小套路的‘阴险小人’,两个人形行侠仗义,行走江湖。然后在帮阿娘穿针引线的时候,看她为一家人修补衣服的时候,偷偷学了点。

没想到还真用上了。而且不仅仅是行侠仗义,更是拯救家国。

“但我还是没能拯救你们,始终没能报答你们一点点……”沈云谣忙了一夜,在天光将亮之时才浅眠一小会儿。

“哥哥哥哥!起床啦!”豆豆直接推门进来,“来陪豆豆玩儿!豆豆给你做好了粥~~”

闻言,沈云谣醒了过来,一睁眼便看到豆豆趴在床前看着自己。

“早呀豆豆。”

“豆豆给哥哥做了早饭,来吃呀!”

沈云谣摸摸她的头:“真能干。哥哥像你那么小的时候只知道吃,什么都不会干。”

豆豆自豪的笑了。

“那今天我们玩什么呀?”

“唔……”沈云谣看了看外边,“不如我们上山摘花吧?我看见附近的山上开了很多好看的梅花。”

“好呀!”

两个人聊聊笑笑,将早饭吃完之后就准备去青红帮山寨附近摘梅花去了。

“爹爹真是太啰嗦了!也没有去多远呢就不让我去了!”豆豆坐在沈云谣的肩膀上,骑着他走。

沈云谣道:“父母担心自己的孩子是很正常的。何况你父亲就剩下你了,当然看得要更紧才行。”

豆豆无言以对,想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豆豆已经长大了,可以照顾爹爹的。爹爹不要那么操心都可以的!”

沈云谣笑道:“好孩子。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的爹爹知道么?”

“那还要你说!哎哎哎!哥哥,我看到梅花了。”她指挥着沈云谣,“走走走。我们过去。”

“好。”

其实来这里采花,更多的是沈云谣自己的私心。他想在远距离看看青红帮那边有没有什么动静。因为如果要搬运那些武器,如果没有很多人,那就必然有很多运载的车。那样的阵仗哪怕距离了半个山头那么远,也肯定能看到。而且距离足够远,自己这边只有两个人,绝对不会被他们发现。

对不起了豆豆,利用了你的善良。

豆豆骑在沈云谣的脖子上,摘到了树枝上的梅花,她捧到手上嗅了嗅:“好香!”小女孩眼睛都笑弯了。

“豆豆冷么?”沈云谣问道。但他的目光却在远方,青红帮的山寨。那山寨只有一个出口,所以如果不在门口那么就肯定就还没来。

“不冷。”豆豆看着其他的梅花,又看看自己手里的。最后将手上的花放进衣兜里,然后又要伸手去摘树上其他的。“哥哥,我们多摘一点。晚上豆豆要用这些花洗澡,洗的香香的!”

“好……”

“哥哥是在看青红帮那里么?”

“啊?!”沈云谣回过神来,连忙否认道:“没有啊。我们继续,多摘一点洗澡用。”

豆豆突然没精打采起来:“哥哥骗我们吧。你肯定不是被青红帮的人救了,你也想要找他们的晦气么?”

“没有……”

真的!不是我的错觉!谁都可以看穿我的心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豆豆不开心了:“你骗不了我们的。青红帮的人都是骨子里坏透的人,他闷闷肯定不会做好事的。在这里的人不是想加入他们就是要找他们麻烦或者报仇的。哥哥这样的人肯定不会加入他们,那么肯定就是第二类的人了。”

“……”

豆豆趴到沈云谣的头上,小手捂着沈云谣的眼睛:“虽然哥哥骗了我们,但是豆豆是诚实的孩子。豆豆悄悄告诉你,你不要告诉爹爹哦。”

沈云谣心里发酸,他又何德何能让别人对他那么好?

“嗯。你说,哥哥跟你拉勾勾,不骗你。”

“豆豆看到了青红帮那个带头的大哥。他带着好几个人悄悄回来了。好像说是今天晚上就走。”

这么快!?沈云谣猛地再看向青红帮山寨,果真那里已经有人在动作了!

沈云谣说道:“豆豆,我们回去吧。哥哥有事情要忙了……”

豆豆从沈云谣后背爬下来,点点头说道:“哥哥,一路平安。”

“乖孩子。”沈云谣温柔的摸着她的头,“等下次哥哥回来了,再告诉你森将军和小谣姐姐的故事好不好?”

“那哥哥叫什么名字啊?”

沈云谣思考了半晌,说道:“王辰逸。”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二章 “好了,又到了今天的嘉宾环节!这次我们有幸请来了最近极具话题的人物!”在魔都一个广场之中,大屏幕里女主持人说道。

“啊!呀啊!是他!”江山被这突如其来的叫声吓了一跳,捂着耳朵退到一边。不仅屏幕里的粉丝观众传出激动的尖叫,在江山身后的女生们也在如此。

女主持人嫣然一笑:“传闻大大是小孩心性,现在看来是真的呢。对,今天的嘉宾就是最近火遍全国的人偶师!‘汢河’先生!”紧接着屏幕内外皆有人拍手欢迎这位人偶师。

江山刚才看到那位‘汢河’在主持人说出嘉宾环节之前,在后台探出了个头,还做了个鬼脸和剪刀手。虽然只是一眼,却也看得出这位人偶师长得非常英俊。

“‘土河’这名字真土……”江山嘟囔道。

‘汢河’穿着修身的黑色西装,系着红色领结。浓眉大眼,头发将两侧头发铲平,刘海往后梳,额头正中有个小小的美人尖,脸上非常白净,看上去非常清爽帅气。他边走边对着录制现场的观众挥手:“大家好,我是汢河。”然后走到主持人身边坐下,对着镜头伸出两根手指左右晃,眨眼笑着说:“电视机前的你们好哇!”

这人的邪魅一笑可以说是非常霸道总裁,摇晃手指的动作就显得有些幼齿了。江山意外的觉得这个人挺可爱的。大概这就是反差萌?

身后的女生扶额惊呼:“天呐!前面在杂志上看到过狗仔拍他,没想到真的那么帅!”

她旁边的朋友飞快的跺着脚说:“对对对!那张图比芝麻糊还糊,又黑的要死。真人上镜超级帅啊!我不行了!我要晕厥了!快扶住我!”

“你托马别挡着我拍我老公啊!”

“嘿!你不要你家吴一帆了吗!”

“他已经降格为男朋友了!滚一边呐,别挡着了!”

“你顺便帮我拍一张我和我男朋友的同框!”

“你不会自拍吗,你包里面的自拍杆拿出来啊!”

“对对对。帮我找一下哪个角度比较好。”

“来这里来这里!”

……那些个女孩拍完之后就低头把弄着手机,不一会儿又抬起头来看大屏幕。

主持人对着镜头神秘一笑:“那么上来的第一个问题,我就是先替各路女粉丝问的。”她放下手中的稿件,睛光闪闪的盯着汢河说,“汢河大大!你有没有恋爱对象又或者是喜欢的人!”

看着汢河欲言又止的样子,主持人非常了解他的意思,明了说:“这可是我们整个制作组的女粉丝们一直要求提问的哦!导演姐姐可在意了!”说罢她看向导演小姐姐去。

汢河羞涩的笑了:“谢谢各位姐姐们妹妹们的厚爱。本人目前还没有喜欢的人也没有对象。”

两边的粉丝都引起了强烈的轰动!江山身后的女粉丝们更是激动的不顾形象尖叫:“啊啊啊啊啊啊!老娘有机会啦!”

“那大大喜欢什么类型的人呢?”女主持认马上追问。

“这个嘛……”

一时间,广场的大屏幕前聚集了非常多的人。大家都对这位汢河先生非常有兴趣。还隐隐听到有人说什么“附灵师”、“最近头条热搜都是他!”“哪怕是全世界也……”这些话。

江山明白这些都是赞美这位年轻人偶师的话。不过人多的场合让他有些不舒服,各种声音也非常吵耳,便走开了。

走在街上,抬头望天,不知不觉已入黄昏。路灯打亮,暮色开始渲染天空,一半湛蓝一半橘红。江山眯着眼看马路上飞驰的车辆,马路对面的红绿灯,牵着小孩的母亲,帮小孩拎着书包的父亲,聊笑着的小伙伴们。

“放学时间了吗。”

不知何时,江山旁边有一群小学生排着队准备过马路。大家排的整整齐齐,小手牵着小手,很乖很有秩序。江山站在旁边有点像老师领着他们过马路。

想着想着,江山笑了起来。排头的那个小学生抬头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又看回前面。

“咳。”被这个小学生看了一下,察觉失态的江山轻咳一声缓解自己的尴尬。

这时候绿灯亮了,他们的老师也正好赶来。年轻的老师说:“好,绿灯亮了哦。大家跟着老师一起过马路吧。”

“好。”江山跟着小学生们一起说道。

再之后,江山路过一个报摊。报摊边上摆放着好几叠晚报,每一叠的最上面一份都翻到了不同的版块。时事新闻、财经版、文娱版还有其他的专刊。

但很多版块都有那个熟悉的脸——“汢河”。

时事新闻则是有一个小图片在角落,上边写着“人偶师震惊外国人!”。

财经版则是“‘汢河’的人偶或成奢侈品”。

文娱版是头条大头照,用特大加粗的字写着“新晋老公!人偶师帅破天际却要凭实力吃饭!”

虽然每一版都有他的照片,但用的都是同一张照片。照片上的汢河带着针织毡帽在制作人偶,胡渣子从下巴爬到两腮,脸上沾了什么污,满脸憔悴却遮不住双眼的神采,整体让人感觉非常邋遢,和今天早上看到那个清爽帅气的他不同,但那眉眼却毫无二致。

江山看着报纸上的字,自言自语:“原来是这个‘汢’啊。”

江山想买一份来看看,便开口说:“老板,我要买一份报纸。多少钱呀?”

过了好一会儿都没人回应,江山抬起头来,却发现这报摊的老板靠在椅背睡着了!

太过分了!

江山又喊了一声老板,可他还是没有醒过来,甚至还打起了呼噜!

十分过分!

“哼!我还不买了呢!”江山气呼呼的走了。

“好无聊啊!”江山坐在公园的长凳上,仰天长啸。

两天后,江山漫无目的在街上游荡。主要是无聊无所事,又不愿意在家里躺着发霉便出来溜溜。其结果就是换了个地方无所事。

一片红枫自树上飘落,左右飘摇,缓缓落地。江山抬头,头顶火红满目,才查觉已入深秋。

“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一个声音忽地出现。

江山循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身着浅蓝色毛衣的男子和一个紫衣男子正盘腿坐在地上持笔作画。

觉得好奇,江山便走过去他身边。两个男子手中的素描笔时而轻描淡写,时而浓墨重笔,将眼前的景色快速的勾勒出来。

“好厉害!”江山由衷赞叹道。

紫衣男子听见之后笑了一下,换了另一支笔继续作画,将眼前的景色更为细致的描绘出来。

江山眯眼看这里的风景,当真是格外迷人。除了红枫之外,还有紫红的红叶李,苍翠的乌桕和香樟树,垂枝金黄叶的银杏,花开雪白的夹竹桃,丛植的蓝色紫露草。放眼望去,这里竟绚烂缤纷如此。

波光粼粼,碧水悠悠,远处的银杏像那爱美的女子以湖水为镜,展示炫耀自己金灿灿的头发。午后光线正好,红枫开的茂盛,阳光透过红叶打下来,映得地上宛若生出无数晶莹剔透的琥珀。成对的白天鹅在惬意的划水,与落到湖面的红叶共享美好时光。

许久之后,紫衣男子拿起彩色的笔开始上色。

“哇!真的画得好好看!”江山拍手称赞,一双大眼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的画。

身边有个女生小声的对自己同伴说:“喂!你看看,这两个人画的好棒啊!”

“真的耶!你看他这上色,老娘这些年都学了什么啊!天呐,画的也太好了吧!”她的同伴说。

身边渐渐聚集起人来,大家都在围观他们画画。

“你看看,前面我们坐在那个椅子上被画下来了。”

“好细致啊。”另外一对女生说。

似是感觉到身后的视线越来越多,穿蓝色毛衣的男子收起画笔站起身,然后九十度鞠了个躬,说:“谢谢。”

他这句谢谢说的极其生硬,好像不太会讲中文一般。

接着江山听到细细碎碎的话,“外国人”,“日本人?”,“有没有女朋友啊”,“好帅”。

突然紫衣男子也不再画了,放下手中的笔,收拾好画具,牵着蓝衣男子的手,笑着点了下头便走了。被牵着手的那位羞红了脸,说了几句话,那紫衣男子大大方方的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还顺带帮他拿了画具。

红枫轻轻摇曳,落到他们的头上,一人一片,成双。他紧攥着他的手,两人靠的很近很近……

“快扶稳我!”

那些围观人瞬间就炸开了锅,全部拿起手机拍照录像。有些人还没关闪光灯和声音,一时间犹如明星在闪光灯中退场,咔嚓咔嚓一直响个不停。

“朋友圈要配什么字!”一个女的呐喊。

“感觉他们好幸福啊!”

“挺恶心的……”

江山笑了,不自觉的笑了。他不明白有的人为什么那么狂喜,有的人喃喃恶心。他只是觉得这个场景非常温暖,就如同秋日的太阳一般,直照人心;比这满地的宝石般的光芒还要璀璨绚丽。

在公园打发了一个下午之后,江山也该回家了。

今天是周末,街上非常多人。仍然穿着短裙的小姐姐、抱着篮球赤裸上身的大哥哥、拎着购物袋的大婶还有穿着校裤从网吧走出的学生……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来来往往,接踵而至。

江山和他们一样,也只是形形色色中的一员。不过不同的是,大家都是结伴而行,江山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过太多人的场合,江山并不太喜欢,于是江山走到了人少的地方。

“为什么没人愿意和我做朋友呢?”江山常常如此问自己。

平时,江山总能给自己找到乐子。可是当夜深人静时,当处于汹涌人潮时,他也会察觉到自己总是一个人。一个人笑,一个人说话,一个人看风景。无法融入人群,里面的空气混浊得让他窒息。

是啊,总是一个人,自己都觉得自己很不合群……

“到底是为什么呢?”

江山看着橱窗玻璃上的自己,明眸大眼薄红唇,英眉俊鼻甜酒窝,怎么看都是个帅哥胚子!在这个看脸的世界来说非常的不合情理!

最后他笑笑:“肯定是因为我太矮了。”说着在玻璃前比划着自己的身高。

道理就是这个,十六岁的“男神”却只有一米五的身高,可以说是非常的袖珍了。

接着他开始在橱窗玻璃前左右扭动身体,蓝白条纹短T恤,吊带短裤小碎发,再加上这张脸,怎么瞧怎么好看,而且这个时分还那么穿不怕凉,可谓身体素质特别棒棒!所以之后江山决定每天都喝牛奶来长身体!

突然,橱窗的黑布被拉开,好几个小孩子正坐在椅子上看江山的个人秀呢!

“呜哇!”江山被吓得倒坐在地。

看到那个小孩甜甜的笑容,江山只觉羞耻得埋脸捶地。可当他再看向他们的时候,却发现他们还是那个表情,只是甜甜的笑着。

江山趴到玻璃前,睁大眼睛看着。

许久之后,江山缓缓说:“这是……人偶?”他的手指猛戳玻璃,恨不得戳穿了去摸摸看。

这几个人偶都似江山般大小,那颦笑都与真人无二致,脸上和手上的颜色更是如同血脉在人偶内流动一般。他们穿着店里的时装,坐着站着在橱窗里展示出来,就好像真的小孩在试穿一样,而且每个都穿的好看合身。

一看人偶下边的小牌子。

“果然是汢河做的。”

难怪财经版会给他做一个小板块,如果是用他做的人偶给店面展示衣服的话,前凸后翘的美姐姐,高大威猛的哥哥,穿着好看的衣服,那还不是各种揽客!可谓是最好的招牌了!

江山仔细端详这些小人偶,每个人偶的表情细看的话是有一些不同的。比如笑的样子,有的是微笑,有的是咧嘴大笑,有的笑的眉眼都弯了,还有的笑的整张脸都红了,甚至微笑的表情都细微的差别。

可是最吸引江山的是最角落的这个人偶。

它好像生病了,气色不太好,闭着眼睛微微勾起嘴角,安安静静的坐着。

或许是因为长得不太精神的缘故,被店家放到最角落。其他人偶都坐的很近,只有它被孤零零的放在一边。

不知什么时候,江山的泪水溢出眼眶。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三章 “要是没有这些虫子就好了。”

烦躁的拍拍小腿站了起来。

站在车厢门口,眺望远方隐约可见的灯火。

一阵微凉的风从车窗涌进绕着身子打了个圈儿流出车厢,

带走了心头仅有的一丝烦躁。

这是一节被舍弃的火车厢,却让人难以理解的被一座铁塔架在空中。

谁也不知道原因。

或许从一开始,它就一直这样存在着吧。

“就这样好了。”

自言自语的走出车厢望了望脚下,习惯性的再次埋怨自己。

“唉……不上来就好了,现在也不用这么麻烦的爬下去。”

不多时,左脚已触及地面。

“呼……”终于下来了。

走出两步,回头看了看夜空中的绿色车厢。便快步跑开。

在拖鞋和地面“叭,叭!……”的撞击声中带起一路尘土。

普通的眉眼,普通的体型,普通的着装,这样一个普通的少年奔跑在村间小路上。

……

“妈,我回来了!”

门被大力推开。

安静的屋子顿时沸腾了起来。

“才回来!也不看看都什么时候了!”严厉的呵斥。

“呃……”

快步走回房间反手关门。

“你这孩子……”少年的母亲终于把紧紧锁着的眉心放宽了。

一切又平静了下来。

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少年往自己的内心装进了满怀的希望和激动。

夏日的夜晚是美好的,蝉轻轻的吟唱它的歌谣,星散落在天空的每个角落。

……

第二天早晨。

太阳悄悄升起,这平淡无奇的小乡村伸了伸懒腰。花儿舒展身体,鸟儿在和大树问好。

“妈,我出去了。”周杰正在最后一次检查行李,其实也就是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一些日常用品。

“去吧。”

“我会写信回来的,而且会好好吃饭!”周杰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

“嗯……”

周杰背着背包,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田间小苗的叶子承受不住露珠的重量而压弯了,晶莹的露珠滑落,坠落在地。在某个角落蜷缩着某人,那脸上也滑落了晶莹的水珠。阳光照射进来,诉说着某人的悲伤。不知哪里冒出的杜鹃鸟,在悲凉的夏日之晨唱起了离歌。

可以不离开吗?

周杰跨着大步子走向山的另一头。来到山前时,他回望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他告别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虽然有点悲伤,但是周杰却不肯留下眼泪,因为小时候周杰的父亲告诉过他:“男人可不能随便掉眼泪!”

其实有时,能哭出来比忍住需要更多更大的勇气。但是周杰铭记父亲的教导,任由泪水在那窄小的框框里面打转。

其实坚强是很痛苦的。

周杰转身,迈向山那边的生活。

在那乡村最不和谐的铁塔因为阳光而闪现了些许光,仿佛在道别一般,闪耀闪耀。

一路平安。

……

“呼....快到外面的世界了。”周杰卸下背包,倚在一棵树,稍作休息。

燕子在天空飞舞,朝着家的方向,一阵清风带来了泛黄的天空。

是的,现在已经黄昏了。

“你能体谅我有雨天....”周杰轻声说。

在周杰眼前的一个城市播放着这首歌,虽然很远很远,但耳朵向来灵敏的周杰还是听到了。

声音好美,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太好了,自己能出来。

周杰从背包拿出鸡蛋和馒头以及小瓶水,就这样解决了晚餐。在周杰喝水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让水滴在了他的黑布鞋上。周杰发现后皱紧了眉头,轻轻的打了自己一拳。“笨蛋,怎么可以....”

当然了,这鞋是他妈妈亲手纳的。和自己生命一样珍贵。

又过了一会儿

“出发咯!”

夕阳穿透树枝,风摇动着绿叶,蝉声洒落在这座山。云朵染上了非常美丽的红色,喇叭花点缀着大地。周杰背着背包,走向城市。穿着黑色背心的周杰有着些难以言明的帅气,虽然本身没有精致的脸庞。

就这样,周杰的背影越拉越长,走的越来越远......

“嘿!终于到了。”周杰用手臂抹掉了额头上的汗珠,满脸笑容。

灯红酒绿的城市,繁华热闹。嗯,这是周杰所向往的“外面的世界”中的一部分。

“和李大伯说的一样啊!好多好多高高大大的楼房!好厉害,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建成啊?”周杰眼珠子瞪得大大的,生怕看漏什么东西。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本来是没有颜色的。但是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天使,用她那七彩斑斓的翅膀,把世界染上了颜色,而她的所到达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根羽毛。据说看到了天使留下的羽毛就会得到幸福哦!于是开始有很多很多的人去寻找天使掉落的羽毛,但他们都一无所获。——周杰的父亲对7岁的周杰说的话。

……

“爸爸,这里会不会有天使的羽毛呢?”周杰脸上挂着笑。

没有这么容易的吧,爸爸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周杰在这城市里面转悠,对眼前的事物无一例外的发出感叹。“哇,好厉害!”“哟哟哟!怎么可能!难以置信!”……果然是乡下人进城......

(那是泪光,那力量.....)

优美的声音再次进入周杰的耳朵。

“是之前听到的声音。”周杰闭着眼睛,用心去聆听。不知不觉的,周杰跟着声音走了......

太美了,感觉不像是人类的歌声。

……

喧闹的城市,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相拥,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离别,每时每刻都有剧情上演,谁看的尽这花样多的让人作呕的世界呢。你不是明星,没有人会愿意把多余的目光浪费在你身上。现实总是骨感的让人害怕。然而周杰却懵然不知这一切,离开了纯净无瑕的家,踏入这肮脏不堪的地方。

……

周杰走进了一家酒吧。酒吧不是能说是很高档次,但是布置的分外雅致。

周杰的目光一瞬间就给前面的女性吸引了。纯白的礼服被灯光映射成淡淡的粉,卷卷的长发高高的扎起,眼皮轻轻的盖在眼珠上,长长的睫毛。专心于唱歌的她不时勾起嘴角微笑,脸上陷下了一个非常好看的酒窝。

声音和样子都很美,像天使一样。

周杰目不转睛的看着,整个人都呆住了。三魂不见了七魄……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四章 相当久之后,周杰才发现自己看的太入迷了。环视酒吧一周后,发现唱歌的女性不见了。然后周杰离开了酒吧,继续在城市中漫步。

月光静静地普照着这个世界的一切,这时某处的昙花悄悄地展开自己美丽的花瓣。盛夏之夜寂静的只剩下即将燃尽生命的蝉声。周杰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郊外,这里的湖水碧蓝清澈,望向远方还有高大的山峰上的积雪。明亮的月,不知为何没有树叶的树,让本应愉快的夜色笼上了悲伤的面纱。

“今晚睡哪里呢?”周杰席地而坐,很轻描淡写的说了这等严重的话,难道出门前没有想好吗?

虽然是夏天,但夜晚也是冰凉的,就睡在郊外也容易着凉。

“算了,就在这里睡吧。”周杰抱着背包,倚在树旁便坦然入睡了。。

“你在这里干嘛呢?”一个动听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女性而且是位少女。

“喂,在这里睡觉可会着凉的。起来!”看周杰没反应,声音再次响起。

“唔....”周杰揉揉眼睛,很茫然的看着前面的这个人。很明显还没睡醒。

“你是不是迷路了,怎么在这里?还是没钱交房租给赶出来了?”少女急忙问道。

“啊!”

“啊?你干嘛大叫?”

“我刚刚在饭馆里面见过你!”

“饭馆?哈,你是从乡下出来的吧!”少女微笑,脸上带着些许好奇。

“呃....是的。你怎么知道?”周杰挠着后脑勺,一副很抱歉的表情。

“刚刚我又没去什么饭馆,只是在酒吧嘛。你不会把酒吧和饭馆搞错了吧。”少女不改笑容,粉嫩的小嘴和迷人的小酒窝在月色的烘托下显得格外楚楚动人。

“这样啊.....不过你唱歌真的好好听。”周杰的表情一瞬的变得认真起来。

“谢谢!对了,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我叫周杰,17岁。”

“呵呵,不用告诉我年龄啦。我叫童彤。”

“唔....哪个tong.....”

“姓呢是童话的童,名呢是红彤彤的彤,但是念彤。”童彤耐心的解释了一下。

“这样啊!”周杰摆出“突然明白了”的表情。

“要不,来我家住?你一个人出来的吧,怪无助的。”童彤向还坐在地上的周杰伸出了手。

“怎么好意思....我妈说不可以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周杰自己站了起来拍拍屁股,脸上的红晕无处可躲了。

“不怕嘛,家里还有别的房间。就我和姐姐一个人住怪无聊的。”

“但是....”

“但是什么嘛,走了!”说时迟那时快,童彤早已扛着周杰的背包走向郊外森林的深处了。

“喂,等下....童.....童彤。”周杰小跑追着童彤,表情略显无奈。

爸爸,她会不会是天使呢?多么美丽善良的人啊!

……

呆毛14岁,初二,149cm,男。

傻祝22岁,大三,185cm,男。

他们第一次相遇在足球场,那时傻祝准备用一个漂亮的弧度射门却不料用力过度,好好在散步的呆毛正好走到球门后,脸就跟这足球撞了个正巧。

“你还好吧?”傻祝急忙跑过去。

“好……”呆毛还没说完,耳朵嗡嗡作响,眼前一片黑,倒下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对话。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呆毛才辛苦的撑开眼皮,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同时看见床边的罪魁祸首,顿时就想跳起来臭骂一顿,无奈头还是晕晕的。

“你醒了,对不起刚刚我是不小心的。”傻祝一脸委屈。

你妹啊!明明受伤的是我凭什么你要摆出这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呆毛摇摇头,把这内心的独白吞回去了。

“这是原谅我了吗?!”傻祝一脸兴奋,完全看不出呆毛的愤怒,“要不这样你要吃什么买什么我帮你去买吧。算是我的小小心意吧。”

“这时候不应该用'小小心意'吧。买东西就算了吧,这里是医务室,离小卖部还2公里呢。等你回来我都要睡着了。”呆毛扶额,面对这样不知是纯还是蠢的前辈已经完全生气不起来了。

“哟,你还真了解我们大学啊!小朋友是不是经常来这里看漂亮师姐啊?”傻祝挑眉,这话的感觉好像两人已经变得很熟络的样子。

呆毛白了一眼,撑起身子坐起来。“有镜子吗?““哦哦……好的。”傻祝跑出去跟校医借镜子去了。

“左边的脸肿起来了啊。嗞。”呆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向左脸。果然很还是疼啊。“啊啊啊,那个,我会照顾你的。不不,是会负责到底的。”傻祝看见呆毛此状开始紧张起来,毕竟是罪魁祸首,难赦免的罪,只是好像这笨嘴……

“噗。”看见傻祝这样无语伦次的样子,呆毛忍不住笑了起来。呆毛笑的时候真的真的很好看,那双迷人的眼眯成半月,像是雕琢出来的小嘴似乎微微翘起,右脸现出浅浅梨涡,那张堪比女生的秀气小脸真是让人羡慕嫉妒啊。

“老半天了,凶手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呆毛转过头去,“恩?”

呆毛还是眯着笑眼,丝毫没有察觉傻祝看呆了的神情。

就在呆毛想张口再问一遍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阿好,听说你踢到一个小朋友了。”语毕,门外探出一个头来,乍一看长相十分普通的女人,若细细端详也能发现是个相当可爱的人。

就在女人和呆毛对视后的一秒后,女人尖叫起来“祝君好!你个畜生!怎么可以伤了我可爱师弟的可爱脸蛋!”说完几乎是瞬移到傻祝身后用力的摇晃着他。

“哎哟别打啦,再打就更笨了。”傻祝皱起眉头一脸不悦的看着那个女人又心生疑惑,“怎么,你们两个认识?”

女人一脸心疼的看着呆毛,用手轻抚那受伤的左脸。“什么,你不知道?这个就是我们学校初中部最出名最可怜的小师弟啊!如果就因为你破相了,你赔得起师弟吗?你赔得起我们女同胞的精神损失吗?蠢东西!”这一系列的行为呆毛有点受宠若惊又有点害羞尴尬,不觉脸红了起来,然后别过头去,想起来是常常有一些大姐姐在角落偷偷看着自己过。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五章 21世纪20年代初,人类设计了由人工智能创造的智能机械(简称为智械),其旨在加强生产和创造世界经济繁荣。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智械变得充满恶意,并开始大量生产军用机器人试图毁灭人类。

各国政府未能阻止智能机械的进攻,因此联合国创建了一个国际维和组织,以反抗智能机械。汇集全世界最优秀最精英的组织被命名为“守望先锋”,其将围绕机器人军队展开一场实力不对称的战争。

智械危机持续了很多年,全世界人民奋力抵抗,这场危机造成两边的大量伤亡和损失,最终人类赢得了胜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守望先锋。

周美灵也是守望先锋的一员。作为一名顶尖的气象学家为了保护环境为了拯救成千上万的生命,周美灵和她的气象监测团队前往南极洲的监测站进行研究,用她自己的方式为这个世界奋斗。

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超强极地风暴使得小美的团队错过了补给的机会,加之监测站的食物储备已经不够了,于是他们决定冬眠。在冬眠期间,他们并没有关闭数据收集器,以保证在他们醒来之后可以获得一整套的数据来分析。

小美在很久以后独自醒来,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可以分析数据而开心,就要接连面对各种噩耗。

在她沉睡的九年时间里,“守望先锋”已经解散,这代表着没有人知道她和她的团队在这里面临着粮食断绝的困境。但更让小美绝望的是,她那些还躺在冬眠仓的队友们都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就在小美对自己失去信心之际,突然收到了来自守望先锋的紧急信号。

或许还有希望,只要自己能够到基地门口的雷达塔的顶端。

小美动用她的高潮奇数和聪明才智,与基地里的小机器“雪球”一起改造了她的吹风机。打算利用急冻技术暂时稳固雷达塔上的一处断裂的钢架。这个过程历经艰难,小美终于完成了冰霜冲击枪,并且登上雷达顶端,她的笔记本电脑连接上了信号。

“全体守望先锋……”温斯顿的视频终于收到了,小美欣喜不已,“……没有我们,他们的生活会更好,他们甚至把我们当做罪犯,他们摧毁了我们这个大家庭。但是你们看看,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必须站出来!我们可以再次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比以往更加需要我们!”

在守望先锋被解散后,在俄罗斯爆发了第二次的智械危机,而以死神为首的“黑爪”组织追捕和杀害前守卫先锋成员和旨在维护人类与智能机械间和谐关系的人和机器人。世界再次风云涌动,危机四伏。

这些信息小美也了解,她抬头仰望,华美的极光近在眼前,似乎伸手就能触及。

“你们来不来。”温斯顿的身影渐渐淡出荧幕。

小美下定决心,放下悲伤,对着那道极光说:“我来,温斯顿,我这就来。”

翌日清晨,小美将队友的杯子都倒满咖啡,放在他们各自的冬眠仓前,肃立默哀。

即使基地外仍然是暴风雪,但小美并无难色,她迈出了坚定的步伐,朝未来走去。

南极洲上,一目望去三里四下皆是冰雪,山舞银蛇。

这日阳光正好,为小美完成冰霜冲击枪的最后一步献出自己所有电量的智能无人机“雪球”此时也通过太阳能充电完毕,在小美身边飞来飞去。

小美穿着厚重色红色羽绒服御寒,拖着滑雪板以及一袋食物,身后背着用饮水桶制成的冰霜冲击枪的“弹夹”。小美的冰霜冲击枪是通过急冻技术将水发射出去的瞬间冻结成冰的武器,那饮水桶里的水自然就是它的弹夹了。

小美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脸颊已经冻得通红。但她没有停下脚步,仍是用着滑雪杖慢慢前行。

“雪球,你能查出附近的其他考察队的基地位置么?”

小美非常清楚自己带的这点食物,如果光靠自己是绝对走不出这南极洲的,更遑论在这里还可能随时遭遇暴风雪,这无疑会提前消耗光自己那所剩无几的食物。如今自己的处境难以控制,去寻找其他人的帮助,是目前小美唯一的选择。

南极洲虽然荒凉,但也绝非没有人。且不论这个古老的大洲的冰层之下潜藏着什么秘密,光是这里有煤、石油、天然气、金、银等矿物就有足够的理由让各个国家派人前来探查了。

在小美的印象里,在守望先锋的南极洲监测站附近有其他组织的基地。只是距离较远,自己此时也无法分清东西南北,更不清楚最近有没有新建的基地,所以询问一下雪球让它给自己带个方向。

雪球正面的显示屏——它的“脸”上露出一个笑的表情,点点头。

小美莞尔道:“让我们出发吧!”

在雪球的“脸”上指示了一个方向,然后估算了一个大致的距离。

小美在得知这座雪山之后就有一座科研基地,开心的不得了,她将食物挂在身上,踩上滑雪板说:“雪球,我们滑过去快一点儿。”

雪球也开心的点头,回到属于它的专属插座上。

虽然小美是个科学家,而且因为常年在室内分析数据运动较少,导致身体看上去没有那么美型,但实际上小美运动神经非常不错,当有空的时候也喜欢去爬山滑雪,尤其是滑雪非常擅长。现在她一路滑行,在茫茫雪原中不知不觉就行进了十公里。只不过到了山下就无法继续那么走了。

小美稍作休息,吃了点东西之后就开始爬山了。她庆幸着今天天气很好,看起来不会有暴风雪,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就能抵达那个科研基地了。

“希望基地里有人……”小美如此低声嘟囔道。

小美一步一步的往上爬一路上顺顺利利,行至半山腰时却开始刮起风雪。小美回头望,沿路的脚印皆被风雪所覆盖,她不禁皱眉,但没有停下脚步,仍是一步一脚印,努力的攀登着这座雪山。这座雪山后面有她的希望。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六章 也所幸风雪不大,对小美没有多大的妨碍,到了深夜,风雪消停繁星和激光点亮天空的时候,她终于抵达了山顶。

小美俯瞰着山下的一切。

藉由星光,小美才能多多少少看见些下边的情况。山下是漆黑的一片,只有一座信号塔发着幽幽的光。在信号塔旁边有一座相当大的建筑,想必就是那科研基地。只是这座科研基地一点亮光都没有,连基础的照明都没有看到,想来是没有人在了。

小美沮丧的垂下头,雪球飞到小美的跟前,劝慰她不要放弃。

“嗯。不能放弃,我们能办到的。”小美鼓励自己。既然这里有基地,那么里面或许可能找到食物,再不济也能进去休息一晚上。这么想着,小美就又换上滑雪板,滑雪下山。

“哇哦。这是什么?”来到基地附近,雪球的“脸”就变成了手电筒,给小美照亮四周。而令惊讶的是在基地前蹲伏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机甲。

这个机甲通体黑色,先前在山顶的时候,由于夜幕的掩护,小美完全没有发现它,等靠近之后才发现有这个东西。这个机甲实在是太大了,可以媲美卡特娅制造的圣山机甲。机甲的外表装有黑色的装甲并且在上涂有极地专用的防冻凝表层,近距离看显得油亮,而机甲背后装备了什么东西。它低着头单膝下跪,本是臣服之姿却显得威武不凡不可侵犯。

小美不解,却兴奋的笑道:“在这个地方放着这么个机甲是做什么的呢?”身为科学家的好奇心在驱使着她探求真相。她绕到机甲的背后,让雪球飞上去照照看那背后的装备是什么。

但令小美没有料到的是当她正好走到机甲的正后方时,原本沉寂的科研基地瞬间把所有照明都打开了,而那机甲的双眼突然射出红光,并且随着一阵巨大的声响机甲缓缓站起,然后转过身低头看着小美。

当灯光打开之后,这个机甲的外观一览无余。“哇哦,这太酷了……”小美并不是机甲迷,但也为这个机甲的酷炫外形设计发出由衷的赞叹。

就在小美还在欣赏这个机甲的时候,雪球似乎察觉到了危险,赶紧飞回小美身边,并且做了一个害怕的表情。

“怎么了雪球?”

还没等雪球给自己答复,那突然活动起来的机甲却发话了:“发现敌人,确认目标……目标信息:周美灵,中国人。开始清除目标。”这机械的声音刚刚结束,机甲便抬起一只手直直的往小美处砸去。此时的小美也没空管自己拖着的滑雪板和食物,仓皇的躲开这一拳。

巨大的机甲一拳砸在了雪地上,那掀起的白雪遮天蔽日,挡住了小美的视线也挡住了机甲的视野,由于搜索不到目标机甲也暂时停止了动作。白雾之中,那具浑身漆黑眼放红光的机器像一个黑色恶魔高高的站立在小美的面前,让她颤抖不已。

雪球找到了小美,表示了自己非常害怕,并且让她和自己进去那个科研基地暂时躲避一下。小美也同意这么,尽量不发出声响,趁着白雾没有散去悄悄的溜进了这个科研基地。

当小美和雪球走到基地门口的时候,发现这它的门是锁着的。这其实也在小美的预料之中,这个基地如果是有人的话就不会这个样子了。小美没有放弃,她对雪球说:“雪球,你在这里看看能不能收集到这个基地和这个机甲的信息。”小美仰望着那座机甲,“我去给它找点麻烦。”

雪球点点头接过小美的U盘,利用这里的信号塔尝试着搜索这个基地的信息,而小美拿起她的冰霜冲击枪冲了出去。

白雾渐渐消去,机甲的视野开始恢复,听到小美跑步的动静之后马上就动作了起来。

小美笑道:“吃我这招。”她用冰霜冲击枪往自己脚边喷出水粒,那些水颗粒在喷出来的一瞬间变成了小美和机甲之间横立的一排冰墙。

黑色机甲看见突然升起的冰墙,立刻挥起拳头砸去。那冰墙在机甲面前显得有些脆弱,就如同它生成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它被摧毁的也不过是一瞬之间。

冰墙的碎片横飞,在大功率的灯光照射下,它们如同镜片那样反射出光线,一时间光芒四射,机甲搜索不到小美的位置。

“嘿嘿,这个真好玩儿。”小美看了眼自己的武器。

一小会儿之后,那些碎片全部落地,机甲便马上锁定了小美的位置,立即跟了上去。沉重的脚步声在这南极的雪原上荡漾出去。

小美知道,这个机甲再怎么威武也只不过是一个笨重的机器,只需要略施小计就能拖住它很长的时间。所以她不再害怕,当机甲的拳头冲向她的时候,她举起武器,就在地上升起一条很粗的冰柱,将那拳头硬生生的往上顶走了。

她再趁着机甲还没回过劲来,快速跑到它的脚边,用武器将它的脚冻起来,机甲也立马扭过上半身来。

小美正提防着它的拳头,怎料机甲猛一抬脚,直接把冻住脚的冰块拉得支离破碎,并且同时给了小美一脚。小美发出一声悲鸣,在雪地上滚了好几圈。刚才在紧急情况下,小美将自己冰冻了起来,勉勉强强算是防住了这一脚,可是包裹着自己的冰块几乎瞬间化为冰渣。

此时的小美深深的感受到这个机甲的力量,在它的面前,自己的冰块冰墙完全没有用处。虽然感受到了双方力量间的绝对差距,可是小美不放弃,仍然在思考打倒它的方法。

就在这个时候,那冰冷机械的声音再度响起:“放下武器,接受制裁。”紧接着,机甲拿起装备在身后的钻头。这个钻头巨大,有半个机甲大小,它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则拉动电钻将其启动。

不知怎地,虽然机甲没有变化,小美却觉得它哪里产生了改变……

现在的情况不容小美思考,机甲提起电钻就朝着她使来。这个巨大的电钻用冰墙更是无法阻挡的,而且这个时候再浪费时间立冰墙只会让自己丧命。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七章 许是沈云谣的视线太过强烈,强烈到‘虎爷’无法忽视,他转过头来看到了沈云谣。

贾灵不再看‘虎爷’,他道:“走吧走吧,他看过来了。不要引人注意的好。”

“嗯。”

就在两人准备起身离开的时候,‘虎爷’却叫住了他们:“这位姑娘请留步。”

沈云谣确认了一圈,始终都没有看到要离开的人。

‘虎爷’再次开口道:“说的是你,穿白衣服的姑娘。”

沈云谣:“……”

贾灵道噗呲一声:“小姑娘……”

沈云谣怒瞪了贾灵一眼,气愤地拍案而起。

这个人杀我父母,还要如此羞辱我!此仇不共戴天!

‘虎爷’看到了沈云谣的全身,显然也愣住了——这竟然是个男的!

先前沈云谣坐在凳子上,头上幕篱的白纱遮住了他的脸和胸口的位置,别人只能隐隐看到他上半身的一点点轮廓。加之沈云谣身形偏瘦,若不是听到他的声音,光看那上半身确实是很难分辨出来。

‘虎爷’点点头,略带歉意的说道:“抱歉……失礼了。”

沈云谣两人不再理他,扔下钱之后就离开客栈。可他俩没走几步,‘虎爷’又叫住了他们:“等等。”

‘虎爷’越琢磨越不是滋味。凭感觉来说,他觉得这个带着幕篱的“姑娘”就是个貌美如花的人而且这朦朦胧胧的多有滋味啊!他就想着怎么也要和“她”共度春宵一刻。可后来他发现这人是男的之后那种想法莫名的没有消退——男的怎么了?老子就不能上男的了么?!

冲动之下,他便将沈云谣叫住了。

沈云谣怎么说也是在盼香楼工作了几个月了,‘虎爷’这种心思他多少是猜得出来的。正因为知道,所以才倍感羞辱,头也不回的走了。

‘虎爷’大踏步跟上,一边走一边说:“小子你别怕!我不是什么坏人!”

显然这两个人都不会信他的鬼话。

这‘虎爷’一下气急败坏,用脚挑起脚边的一块石头,然后把它直接砸到沈云谣的幕篱上,试图这样来揭开沈云谣的面纱。但是失败了……那石头仅仅扯动了白纱的一角,只让沈云谣露了个下巴就没有看到别的了。

可这一下也让‘虎爷’的欲望彻底被勾起来了。那白白的皮肤,尖尖的下巴,还有这冷漠的态度,直教人想要征服他,然后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痕迹,征服的痕迹。

沈云谣和贾灵都快要气疯了,他们这样一直想要离开他避开他,这个人却要上赶着粘上他们到底是不是有病啊!

贾灵和沈云谣齐齐回头,怒骂一声:“你是不是有病啊!”

‘虎爷’也没有不好意思,实话实说:“穿白衣服的,你敢不敢和我睡一晚!爷不会亏到你的。而且你肯定也会很享受,爷我身经百战,床上的技术保证让你满意!”

沈云谣拼命压抑着自己的愤怒,告诉自己不要在此时乱了方寸,不要因为这样而影响大局。他道:“还是请你不要再羞辱我了。”说罢,他带着贾灵快步的走向马厩。

‘虎爷’仍是不死心,他看了看旁边有没有什么东西可用,最后发现了客栈门口有一把鸡毛掸子。他将鸡毛掸子拿了过来,跑了过去,手速极快的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将沈云谣的幕篱挑飞。

幕篱被鸡毛掸子挑飞,白纱拂过沈云谣的脸继而完全将他的脸露出,大风一刮便将幕篱和没有扎紧的发带吹开。

沈云谣长发飘飘,白衣猎猎作响,琥珀色的眼眸冷对‘虎爷’。沈云谣抢过‘虎爷’手里的鸡毛掸子,对着他怒吼一声:“你他娘的有完没完!去你吗的狗东西!我警告你,不要再惹我了!”他双手紧握,随时都想要发动衣服里的小机关。

待看清沈云谣的脸时‘虎爷’愣了一下,片刻后他才会过神来,道:“哦?原来是小少爷啊。呵,找你找的可真苦啊。”

这回轮到沈云谣和贾灵愣住了。

“……你,认识我?”

不可能啊!自己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位‘虎爷’,看的都是那位青红帮的虎爷,而且他这副杀气腾腾的脸,自己只要见过一遍就肯定不会忘记。难道说是当时我昏迷的时候被他们运到青红帮,两位虎爷相遇了,顺便看见了我?从他的表情看来,应该是这样了……这可怎么办,要打起来了么?还没有真正用过手上的这些机关,不知道实战效果到底怎么样……

沈云谣盯着‘虎爷’,深呼吸放松,随时准备一场大战。而贾灵不愧是和他一起长大的人,光是看着他警惕的表情就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了。

‘虎爷’笑眯眯的说道:“当然认识了。怎么会不认识呢?”他一步一步靠近沈云谣,那一直都是杀气腾腾的脸多出了一分邪恶:“没想到出来溜溜就找到你了。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我现在改变主意了,先好好玩弄你一番再把你带回去。呵。”

贾灵都被这种人气笑了:“阿谣,你怎么惹了那么个人啊?太恶心了了吧。”他搓搓自己的手臂,这股恶寒比前面被风吹的还冷……

沈云谣自己也纳闷,到底哪里招惹了那他啊。他没好气道:“你问我我问谁去?别说那么多了,要打就来打吧。”沈云谣一手抓着鸡毛掸子,一手在衣袖里暗暗动作,随时准备拉动机关。

“就你们两个弱鸡?”‘虎爷’嗤笑一声,摇摇头,“你们一起上吧。反正,也不是我的对手。”

他这份自信也不是空穴来风。‘虎爷’这一身的肌肉如同一道铁壁,既是进攻的力量源泉,也是防守的最重要保障。想要去和他拼力量绝对是不明智的,因为沈云谣和贾灵两个人合起来也比不过。所以只能智取……又或者逃跑。

沈云谣在家里耳边小声说道:“等下我来拖住他,你趁机会跑到马厩骑着马跑。”

“你什么意思?是要我丢下你一个人逃跑?”贾灵自然也知道实力悬殊,却也从来没有想过要一个人逃跑。他有些恼火,从昨晚开始他就觉得沈云谣非要把他排除在外。于是愤怒道:“你是不是没有把我当兄弟看待了?什么都想着一个人扛?!我是那种懦夫吗!”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八章 “难道我在你眼里就是个懦夫吗?”

沈云谣当然不是这样想的,但现在显然不是该争执的时候。

就在贾灵和沈云谣还在起小争执的时候,‘虎爷’就开始行动了。他走到贾灵面前,一拳把他打趴在地上。这个贾灵对他来说无关紧要,直接打倒就行了,反正他也那么弱不禁风。

贾灵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拳打的是眼冒金星,他匍匐在地,吐了一口老血出来。

沈云谣现在很想去扶贾灵起来,但‘虎爷’的目标显然是自己,对方马上就看了过来。沈云谣看了对方那个眼神,有点犯怵——最主要的还是那张脸,和虎爷一模一样的脸。让他想起了一些不好的回忆。

“马上就是你了。”‘虎爷’如此说道。他一步步靠近沈云谣,目光也是暧昧不明。

这一眼看的沈云谣想吐,他收起了鸡毛掸子,一边往后退一边寻找机会。这鸡毛掸子沈云谣自己用,对‘虎爷’来说根本不痛不痒,但是如果给了‘虎爷’,沈云谣自己可就遭殃了。

‘虎爷’招招手,示意让沈云谣过去:“乖乖的过来吧,这样就可以少受点皮肉之苦。”

沈云谣借着藏起鸡毛掸子的动作,一边在调整自己身上的机关。

……还需要点时间准备,得撑住啊。

“乖。听话点,我不会伤害你的。”

‘虎爷’的话让沈云谣反胃,但他不能激怒他,现在还不能激怒他,至少现在还不是时候……

对于沈云谣一直往后退而不顺从他的行为,‘虎爷’开始没有耐心了:“既然不想听话,那就别怪我了!”

“你们抓我到底是为了什么!”沈云谣如此问道。

其实不管什么原因,到最后也肯定是绕不开女尸案和丧钟村的事。他那么问也只能勉强再争取点时间。

‘虎爷’笑了:“你不会不知道的。”

果然,大家都心知肚明。

沈云谣现在非常着急,他的手指绕错了,现在有点麻烦……

有什么东西可以用的!天呐!帮帮我吧!

许是上天听到了沈云谣内心的祈祷,沈云谣发现脚下有点滑。他目光一瞥,便看到了脚边是一堆沙子,不知道客栈要来做什么的。

来的正好!既然鸡毛掸子对你来说是小儿科不足为据,那么就来点特别的礼物。

沈云谣右脚一划,再一用力将脚边的沙石堆往‘虎爷’的脸上踢。飞沙走石,铺面而来。

‘虎爷’伸手往自己的眼前一挡,那沙石稀里哗啦的全打在他的手上。他的手臂粗壮的很,把自己的五官都保护的很好。可当他放下手臂的时候,沈云谣已经抓着一把匕首朝他冲了过来。

沈云谣全力冲刺,目的是想要这一刀划破‘虎爷’的喉咙,一击毙命。可沈云谣虽快,但‘虎爷’的反应更快,他的身体只偏了一点,手肘再在沈云谣的匕首快划到自己脖子的时候立刻抬起。手肘与手肘相撞,沈云谣的手被抬了起来,这奋力的突刺终究还是被‘虎爷’化解了。

但沈云谣绝不气馁!他灵光一动,脚踩刹车让自己好快点停下来,免得直接冲到‘虎爷’的怀里。然后立刻反手执刀,自上而下的再次往‘虎爷’的脖子抹去。

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虎爷’抓住了沈云谣的手,冷冷的看着他:“动作还是太稚嫩了。小少爷还没真正打过架吧?”

沈云谣此时再想要抽出手已经为时已晚,‘虎爷’用力地抓着他的手,任由沈云谣拼命挣扎仍是纹丝未动。

‘虎爷’另一只手一用力将沈云谣揽到怀中,一条腿插进沈云谣的腿间,然后低头嗅着他的头发:“老实点。”接着这只手却不老实的往下摸去。

“你!”沈云谣感觉受到了极大的侮辱,他用力地想要挣脱‘虎爷’的禁锢想要后退,换来的却是更加牢固的控制。

沈云谣羞愤不已,对着‘虎爷’便是一顿拳打脚踢,但因为被禁锢的牢牢地,他这点打击就如同毛毛雨一样,完全不痛不痒……不,或许‘虎爷’有点心痒了。

“放弃吧,你挣脱不了的。”‘虎爷’的手重重地在沈云谣的屁股上捏了一下,这屁股的弹性让他开始想入非非,“嗯,不错。”

沈云谣咬咬牙,低头之后立马抬头,用力的撞向‘虎爷’的下巴。

这一下叫‘虎爷’疼的难受,他当即扑倒沈云谣,将他压在地上,咬牙切齿地说道:“我改变主意了,就在这里干死你!让这里的人都看看你浪叫的样子!”

沈云谣还要挣扎,‘虎爷’为了避免沈云谣像刚才用头撞过来,他用一只手掐住沈云谣的脖子,然后开始扒他衣服。

沈云谣捶打着‘虎爷’的手,艰难的呼吸着,不断的做着没有意义的反抗。

又是这样,你们两兄弟都那么爱掐人脖子……

又是这样……难道就这样了么?

哥哥对不起……

“啊啊啊!!!你这个老色魔!给我!放开阿谣!”

贾灵的声音忽地响起。

旋即贾灵在沈云谣的视野里。他看见贾灵拿着一人高的巨大木条朝着‘虎爷’跑过来。

‘虎爷’也听见了声音,没想到他没有放在眼里的人又站起来了。他回过头去,贾灵手上的木条已经要甩到他脸上了。‘虎爷’的身体条件发射极快,在撞上之前他就用双手架在身前,生生接下了这一击,而那木条竟断成了两节。

虽然接了下来,但他整个人都被拍飞了好几米,两只手的小臂都被那木条上的木屑扎出无数个小血口,看上去恐怖至极。而此时更加恐怖的是‘虎爷’的表情……

‘虎爷’站起身,一步步朝着贾灵走去。贾灵因为是用尽全力使出的这一击,现在正坐在地上喘气,所以轻而易举的就叫‘虎爷’给抓住。

“挺能耐的啊?”‘虎爷’脸上写着阴鸷二字,“我让你能耐!”

‘虎爷’抬起他的大脚,一下就踩到贾灵的左小腿上。这一脚的力量极其恐怖而且相当快速,沈云谣仿佛听见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下一秒,贾灵的惨叫声便刺穿沈云谣的耳膜……

章节目录 第一百四十九章 “要是没有这些虫子就好了。”

烦躁的拍拍小腿站了起来。

站在车厢门口,眺望远方隐约可见的灯火。

一阵微凉的风从车窗涌进绕着身子打了个圈儿流出车厢,

带走了心头仅有的一丝烦躁。

这是一节被舍弃的火车厢,却让人难以理解的被一座铁塔架在空中。

谁也不知道原因。

或许从一开始,它就一直这样存在着吧。

“就这样好了。”

自言自语的走出车厢望了望脚下,习惯性的再次埋怨自己。

“唉……不上来就好了,现在也不用这么麻烦的爬下去。”

不多时,左脚已触及地面。

“呼……”终于下来了。

走出两步,回头看了看夜空中的绿色车厢。便快步跑开。

在拖鞋和地面“叭,叭!……”的撞击声中带起一路尘土。

普通的眉眼,普通的体型,普通的着装,这样一个普通的少年奔跑在村间小路上。

……

“妈,我回来了!”

门被大力推开。

安静的屋子顿时沸腾了起来。

“才回来!也不看看都什么时候了!”严厉的呵斥。

“呃……”

快步走回房间反手关门。

“你这孩子……”少年的母亲终于把紧紧锁着的眉心放宽了。

一切又平静了下来。

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少年往自己的内心装进了满怀的希望和激动。

夏日的夜晚是美好的,蝉轻轻的吟唱它的歌谣,星散落在天空的每个角落。

……

第二天早晨。

太阳悄悄升起,这平淡无奇的小乡村伸了伸懒腰。花儿舒展身体,鸟儿在和大树问好。

“妈,我出去了。”周杰正在最后一次检查行李,其实也就是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一些日常用品。

“去吧。”

“我会写信回来的,而且会好好吃饭!”周杰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

“嗯……”

周杰背着背包,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田间小苗的叶子承受不住露珠的重量而压弯了,晶莹的露珠滑落,坠落在地。在某个角落蜷缩着某人,那脸上也滑落了晶莹的水珠。阳光照射进来,诉说着某人的悲伤。不知哪里冒出的杜鹃鸟,在悲凉的夏日之晨唱起了离歌。

可以不离开吗?

周杰跨着大步子走向山的另一头。来到山前时,他回望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他告别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虽然有点悲伤,但是周杰却不肯留下眼泪,因为小时候周杰的父亲告诉过他:“男人可不能随便掉眼泪!”

其实有时,能哭出来比忍住需要更多更大的勇气。但是周杰铭记父亲的教导,任由泪水在那窄小的框框里面打转。

其实坚强是很痛苦的。

周杰转身,迈向山那边的生活。

在那乡村最不和谐的铁塔因为阳光而闪现了些许光,仿佛在道别一般,闪耀闪耀。

一路平安。

……

“呼....快到外面的世界了。”周杰卸下背包,倚在一棵树,稍作休息。

燕子在天空飞舞,朝着家的方向,一阵清风带来了泛黄的天空。

是的,现在已经黄昏了。

“你能体谅我有雨天....”周杰轻声说。

在周杰眼前的一个城市播放着这首歌,虽然很远很远,但耳朵向来灵敏的周杰还是听到了。

声音好美,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太好了,自己能出来。

周杰从背包拿出鸡蛋和馒头以及小瓶水,就这样解决了晚餐。在周杰喝水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让水滴在了他的黑布鞋上。周杰发现后皱紧了眉头,轻轻的打了自己一拳。“笨蛋,怎么可以....”

当然了,这鞋是他妈妈亲手纳的。和自己生命一样珍贵。

又过了一会儿

“出发咯!”

夕阳穿透树枝,风摇动着绿叶,蝉声洒落在这座山。云朵染上了非常美丽的红色,喇叭花点缀着大地。周杰背着背包,走向城市。穿着黑色背心的周杰有着些难以言明的帅气,虽然本身没有精致的脸庞。

就这样,周杰的背影越拉越长,走的越来越远......

“嘿!终于到了。”周杰用手臂抹掉了额头上的汗珠,满脸笑容。

灯红酒绿的城市,繁华热闹。嗯,这是周杰所向往的“外面的世界”中的一部分。

“和李大伯说的一样啊!好多好多高高大大的楼房!好厉害,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建成啊?”周杰眼珠子瞪得大大的,生怕看漏什么东西。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本来是没有颜色的。但是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天使,用她那七彩斑斓的翅膀,把世界染上了颜色,而她的所到达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根羽毛。据说看到了天使留下的羽毛就会得到幸福哦!于是开始有很多很多的人去寻找天使掉落的羽毛,但他们都一无所获。——周杰的父亲对7岁的周杰说的话。

……

“爸爸,这里会不会有天使的羽毛呢?”周杰脸上挂着笑。

没有这么容易的吧,爸爸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周杰在这城市里面转悠,对眼前的事物无一例外的发出感叹。“哇,好厉害!”“哟哟哟!怎么可能!难以置信!”……果然是乡下人进城......

(那是泪光,那力量.....)

优美的声音再次进入周杰的耳朵。

“是之前听到的声音。”周杰闭着眼睛,用心去聆听。不知不觉的,周杰跟着声音走了......

太美了,感觉不像是人类的歌声。

……

喧闹的城市,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相拥,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离别,每时每刻都有剧情上演,谁看的尽这花样多的让人作呕的世界呢。你不是明星,没有人会愿意把多余的目光浪费在你身上。现实总是骨感的让人害怕。然而周杰却懵然不知这一切,离开了纯净无瑕的家,踏入这肮脏不堪的地方。

……

周杰走进了一家酒吧。酒吧不是能说是很高档次,但是布置的分外雅致。

周杰的目光一瞬间就给前面的女性吸引了。纯白的礼服被灯光映射成淡淡的粉,卷卷的长发高高的扎起,眼皮轻轻的盖在眼珠上,长长的睫毛。专心于唱歌的她不时勾起嘴角微笑,脸上陷下了一个非常好看的酒窝。

声音和样子都很美,像天使一样。

周杰目不转睛的看着,整个人都呆住了。三魂不见了七魄……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章 相当久之后,周杰才发现自己看的太入迷了。环视酒吧一周后,发现唱歌的女性不见了。然后周杰离开了酒吧,继续在城市中漫步。

月光静静地普照着这个世界的一切,这时某处的昙花悄悄地展开自己美丽的花瓣。盛夏之夜寂静的只剩下即将燃尽生命的蝉声。周杰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郊外,这里的湖水碧蓝清澈,望向远方还有高大的山峰上的积雪。明亮的月,不知为何没有树叶的树,让本应愉快的夜色笼上了悲伤的面纱。

“今晚睡哪里呢?”周杰席地而坐,很轻描淡写的说了这等严重的话,难道出门前没有想好吗?

虽然是夏天,但夜晚也是冰凉的,就睡在郊外也容易着凉。

“算了,就在这里睡吧。”周杰抱着背包,倚在树旁便坦然入睡了。。

“你在这里干嘛呢?”一个动听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女性而且是位少女。

“喂,在这里睡觉可会着凉的。起来!”看周杰没反应,声音再次响起。

“唔....”周杰揉揉眼睛,很茫然的看着前面的这个人。很明显还没睡醒。

“你是不是迷路了,怎么在这里?还是没钱交房租给赶出来了?”少女急忙问道。

“啊!”

“啊?你干嘛大叫?”

“我刚刚在饭馆里面见过你!”

“饭馆?哈,你是从乡下出来的吧!”少女微笑,脸上带着些许好奇。

“呃....是的。你怎么知道?”周杰挠着后脑勺,一副很抱歉的表情。

“刚刚我又没去什么饭馆,只是在酒吧嘛。你不会把酒吧和饭馆搞错了吧。”少女不改笑容,粉嫩的小嘴和迷人的小酒窝在月色的烘托下显得格外楚楚动人。

“这样啊.....不过你唱歌真的好好听。”周杰的表情一瞬的变得认真起来。

“谢谢!对了,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我叫周杰,17岁。”

“呵呵,不用告诉我年龄啦。我叫童彤。”

“唔....哪个tong.....”

“姓呢是童话的童,名呢是红彤彤的彤,但是念彤。”童彤耐心的解释了一下。

“这样啊!”周杰摆出“突然明白了”的表情。

“要不,来我家住?你一个人出来的吧,怪无助的。”童彤向还坐在地上的周杰伸出了手。

“怎么好意思....我妈说不可以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周杰自己站了起来拍拍屁股,脸上的红晕无处可躲了。

“不怕嘛,家里还有别的房间。就我和姐姐一个人住怪无聊的。”

“但是....”

“但是什么嘛,走了!”说时迟那时快,童彤早已扛着周杰的背包走向郊外森林的深处了。

“喂,等下....童.....童彤。”周杰小跑追着童彤,表情略显无奈。

爸爸,她会不会是天使呢?多么美丽善良的人啊!

……

呆毛14岁,初二,149cm,男。

傻祝22岁,大三,185cm,男。

他们第一次相遇在足球场,那时傻祝准备用一个漂亮的弧度射门却不料用力过度,好好在散步的呆毛正好走到球门后,脸就跟这足球撞了个正巧。

“你还好吧?”傻祝急忙跑过去。

“好……”呆毛还没说完,耳朵嗡嗡作响,眼前一片黑,倒下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对话。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呆毛才辛苦的撑开眼皮,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同时看见床边的罪魁祸首,顿时就想跳起来臭骂一顿,无奈头还是晕晕的。

“你醒了,对不起刚刚我是不小心的。”傻祝一脸委屈。

你妹啊!明明受伤的是我凭什么你要摆出这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呆毛摇摇头,把这内心的独白吞回去了。

“这是原谅我了吗?!”傻祝一脸兴奋,完全看不出呆毛的愤怒,“要不这样你要吃什么买什么我帮你去买吧。算是我的小小心意吧。”

“这时候不应该用'小小心意'吧。买东西就算了吧,这里是医务室,离小卖部还2公里呢。等你回来我都要睡着了。”呆毛扶额,面对这样不知是纯还是蠢的前辈已经完全生气不起来了。

“哟,你还真了解我们大学啊!小朋友是不是经常来这里看漂亮师姐啊?”傻祝挑眉,这话的感觉好像两人已经变得很熟络的样子。

呆毛白了一眼,撑起身子坐起来。“有镜子吗?““哦哦……好的。”傻祝跑出去跟校医借镜子去了。

“左边的脸肿起来了啊。嗞。”呆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向左脸。果然很还是疼啊。“啊啊啊,那个,我会照顾你的。不不,是会负责到底的。”傻祝看见呆毛此状开始紧张起来,毕竟是罪魁祸首,难赦免的罪,只是好像这笨嘴……

“噗。”看见傻祝这样无语伦次的样子,呆毛忍不住笑了起来。呆毛笑的时候真的真的很好看,那双迷人的眼眯成半月,像是雕琢出来的小嘴似乎微微翘起,右脸现出浅浅梨涡,那张堪比女生的秀气小脸真是让人羡慕嫉妒啊。

“老半天了,凶手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呆毛转过头去,“恩?”

呆毛还是眯着笑眼,丝毫没有察觉傻祝看呆了的神情。

就在呆毛想张口再问一遍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阿好,听说你踢到一个小朋友了。”语毕,门外探出一个头来,乍一看长相十分普通的女人,若细细端详也能发现是个相当可爱的人。

就在女人和呆毛对视后的一秒后,女人尖叫起来“祝君好!你个畜生!怎么可以伤了我可爱师弟的可爱脸蛋!”说完几乎是瞬移到傻祝身后用力的摇晃着他。

“哎哟别打啦,再打就更笨了。”傻祝皱起眉头一脸不悦的看着那个女人又心生疑惑,“怎么,你们两个认识?”

女人一脸心疼的看着呆毛,用手轻抚那受伤的左脸。“什么,你不知道?这个就是我们学校初中部最出名最可怜的小师弟啊!如果就因为你破相了,你赔得起师弟吗?你赔得起我们女同胞的精神损失吗?蠢东西!”这一系列的行为呆毛有点受宠若惊又有点害羞尴尬,不觉脸红了起来,然后别过头去,想起来是常常有一些大姐姐在角落偷偷看着自己过。

哎,真是醉人的面孔,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一章 21世纪20年代初,人类设计了由人工智能创造的智能机械(简称为智械),其旨在加强生产和创造世界经济繁荣。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智械变得充满恶意,并开始大量生产军用机器人试图毁灭人类。

各国政府未能阻止智能机械的进攻,因此联合国创建了一个国际维和组织,以反抗智能机械。汇集全世界最优秀最精英的组织被命名为“守望先锋”,其将围绕机器人军队展开一场实力不对称的战争。

智械危机持续了很多年,全世界人民奋力抵抗,这场危机造成两边的大量伤亡和损失,最终人类赢得了胜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守望先锋。

周美灵也是守望先锋的一员。作为一名顶尖的气象学家为了保护环境为了拯救成千上万的生命,周美灵和她的气象监测团队前往南极洲的监测站进行研究,用她自己的方式为这个世界奋斗。

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超强极地风暴使得小美的团队错过了补给的机会,加之监测站的食物储备已经不够了,于是他们决定冬眠。在冬眠期间,他们并没有关闭数据收集器,以保证在他们醒来之后可以获得一整套的数据来分析。

小美在很久以后独自醒来,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可以分析数据而开心,就要接连面对各种噩耗。

在她沉睡的九年时间里,“守望先锋”已经解散,这代表着没有人知道她和她的团队在这里面临着粮食断绝的困境。但更让小美绝望的是,她那些还躺在冬眠仓的队友们都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就在小美对自己失去信心之际,突然收到了来自守望先锋的紧急信号。

或许还有希望,只要自己能够到基地门口的雷达塔的顶端。

小美动用她的高潮奇数和聪明才智,与基地里的小机器“雪球”一起改造了她的吹风机。打算利用急冻技术暂时稳固雷达塔上的一处断裂的钢架。这个过程历经艰难,小美终于完成了冰霜冲击枪,并且登上雷达顶端,她的笔记本电脑连接上了信号。

“全体守望先锋……”温斯顿的视频终于收到了,小美欣喜不已,“……没有我们,他们的生活会更好,他们甚至把我们当做罪犯,他们摧毁了我们这个大家庭。但是你们看看,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必须站出来!我们可以再次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比以往更加需要我们!”

在守望先锋被解散后,在俄罗斯爆发了第二次的智械危机,而以死神为首的“黑爪”组织追捕和杀害前守卫先锋成员和旨在维护人类与智能机械间和谐关系的人和机器人。世界再次风云涌动,危机四伏。

这些信息小美也了解,她抬头仰望,华美的极光近在眼前,似乎伸手就能触及。

“你们来不来。”温斯顿的身影渐渐淡出荧幕。

小美下定决心,放下悲伤,对着那道极光说:“我来,温斯顿,我这就来。”

翌日清晨,小美将队友的杯子都倒满咖啡,放在他们各自的冬眠仓前,肃立默哀。

即使基地外仍然是暴风雪,但小美并无难色,她迈出了坚定的步伐,朝未来走去。

南极洲上,一目望去三里四下皆是冰雪,山舞银蛇。

这日阳光正好,为小美完成冰霜冲击枪的最后一步献出自己所有电量的智能无人机“雪球”此时也通过太阳能充电完毕,在小美身边飞来飞去。

小美穿着厚重色红色羽绒服御寒,拖着滑雪板以及一袋食物,身后背着用饮水桶制成的冰霜冲击枪的“弹夹”。小美的冰霜冲击枪是通过急冻技术将水发射出去的瞬间冻结成冰的武器,那饮水桶里的水自然就是它的弹夹了。

小美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脸颊已经冻得通红。但她没有停下脚步,仍是用着滑雪杖慢慢前行。

“雪球,你能查出附近的其他考察队的基地位置么?”

小美非常清楚自己带的这点食物,如果光靠自己是绝对走不出这南极洲的,更遑论在这里还可能随时遭遇暴风雪,这无疑会提前消耗光自己那所剩无几的食物。如今自己的处境难以控制,去寻找其他人的帮助,是目前小美唯一的选择。

南极洲虽然荒凉,但也绝非没有人。且不论这个古老的大洲的冰层之下潜藏着什么秘密,光是这里有煤、石油、天然气、金、银等矿物就有足够的理由让各个国家派人前来探查了。

在小美的印象里,在守望先锋的南极洲监测站附近有其他组织的基地。只是距离较远,自己此时也无法分清东西南北,更不清楚最近有没有新建的基地,所以询问一下雪球让它给自己带个方向。

雪球正面的显示屏——它的“脸”上露出一个笑的表情,点点头。

小美莞尔道:“让我们出发吧!”

在雪球的“脸”上指示了一个方向,然后估算了一个大致的距离。

小美在得知这座雪山之后就有一座科研基地,开心的不得了,她将食物挂在身上,踩上滑雪板说:“雪球,我们滑过去快一点儿。”

雪球也开心的点头,回到属于它的专属插座上。

虽然小美是个科学家,而且因为常年在室内分析数据运动较少,导致身体看上去没有那么美型,但实际上小美运动神经非常不错,当有空的时候也喜欢去爬山滑雪,尤其是滑雪非常擅长。现在她一路滑行,在茫茫雪原中不知不觉就行进了十公里。只不过到了山下就无法继续那么走了。

小美稍作休息,吃了点东西之后就开始爬山了。她庆幸着今天天气很好,看起来不会有暴风雪,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就能抵达那个科研基地了。

“希望基地里有人……”小美如此低声嘟囔道。

小美一步一步的往上爬一路上顺顺利利,行至半山腰时却开始刮起风雪。小美回头望,沿路的脚印皆被风雪所覆盖,她不禁皱眉,但没有停下脚步,仍是一步一脚印,努力的攀登着这座雪山。这座雪山后面有她的希望。

也所幸风雪不大,对小美没有多大的妨碍,到了深夜,风雪消停繁星和激光点亮天空的时候,她终于抵达了山顶。

小美俯瞰着山下的一切。

藉由星光,小美才能多多少少看见些下边的情况。山下是漆黑的一片,只有一座信号塔发着幽幽的光。在信号塔旁边有一座相当大的建筑,想必就是那科研基地。只是这座科研基地一点亮光都没有,连基础的照明都没有看到,想来是没有人在了。

小美沮丧的垂下头,雪球飞到小美的跟前,劝慰她不要放弃。

“嗯。不能放弃,我们能办到的。”小美鼓励自己。既然这里有基地,那么里面或许可能找到食物,再不济也能进去休息一晚上。这么想着,小美就又换上滑雪板,滑雪下山。

“哇哦。这是什么?”来到基地附近,雪球的“脸”就变成了手电筒,给小美照亮四周。而令惊讶的是在基地前蹲伏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机甲。

这个机甲通体黑色,先前在山顶的时候,由于夜幕的掩护,小美完全没有发现它,等靠近之后才发现有这个东西。这个机甲实在是太大了,可以媲美卡特娅制造的圣山机甲。机甲的外表装有黑色的装甲并且在上涂有极地专用的防冻凝表层,近距离看显得油亮,而机甲背后装备了什么东西。它低着头单膝下跪,本是臣服之姿却显得威武不凡不可侵犯。

小美不解,却兴奋的笑道:“在这个地方放着这么个机甲是做什么的呢?”身为科学家的好奇心在驱使着她探求真相。她绕到机甲的背后,让雪球飞上去照照看那背后的装备是什么。

但令小美没有料到的是当她正好走到机甲的正后方时,原本沉寂的科研基地瞬间把所有照明都打开了,而那机甲的双眼突然射出红光,并且随着一阵巨大的声响机甲缓缓站起,然后转过身低头看着小美。

当灯光打开之后,这个机甲的外观一览无余。“哇哦,这太酷了……”小美并不是机甲迷,但也为这个机甲的酷炫外形设计发出由衷的赞叹。

就在小美还在欣赏这个机甲的时候,雪球似乎察觉到了危险,赶紧飞回小美身边,并且做了一个害怕的表情。

“怎么了雪球?”

还没等雪球给自己答复,那突然活动起来的机甲却发话了:“发现敌人,确认目标……目标信息:周美灵,中国人。开始清除目标。”这机械的声音刚刚结束,机甲便抬起一只手直直的往小美处砸去。此时的小美也没空管自己拖着的滑雪板和食物,仓皇的躲开这一拳。

巨大的机甲一拳砸在了雪地上,那掀起的白雪遮天蔽日,挡住了小美的视线也挡住了机甲的视野,由于搜索不到目标机甲也暂时停止了动作。白雾之中,那具浑身漆黑眼放红光的机器像一个黑色恶魔高高的站立在小美的面前,让她颤抖不已。

雪球找到了小美,表示了自己非常害怕,并且让她和自己进去那个科研基地暂时躲避一下。小美也同意这么,尽量不发出声响,趁着白雾没有散去悄悄的溜进了这个科研基地。

当小美和雪球走到基地门口的时候,发现这它的门是锁着的。这其实也在小美的预料之中,这个基地如果是有人的话就不会这个样子了。小美没有放弃,她对雪球说:“雪球,你在这里看看能不能收集到这个基地和这个机甲的信息。”小美仰望着那座机甲,“我去给它找点麻烦。”

雪球点点头接过小美的U盘,利用这里的信号塔尝试着搜索这个基地的信息,而小美拿起她的冰霜冲击枪冲了出去。

白雾渐渐消去,机甲的视野开始恢复,听到小美跑步的动静之后马上就动作了起来。

小美笑道:“吃我这招。”她用冰霜冲击枪往自己脚边喷出水粒,那些水颗粒在喷出来的一瞬间变成了小美和机甲之间横立的一排冰墙。

黑色机甲看见突然升起的冰墙,立刻挥起拳头砸去。那冰墙在机甲面前显得有些脆弱,就如同它生成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它被摧毁的也不过是一瞬之间。

冰墙的碎片横飞,在大功率的灯光照射下,它们如同镜片那样反射出光线,一时间光芒四射,机甲搜索不到小美的位置。

“嘿嘿,这个真好玩儿。”小美看了眼自己的武器。

一小会儿之后,那些碎片全部落地,机甲便马上锁定了小美的位置,立即跟了上去。沉重的脚步声在这南极的雪原上荡漾出去。

小美知道,这个机甲再怎么威武也只不过是一个笨重的机器,只需要略施小计就能拖住它很长的时间。所以她不再害怕,当机甲的拳头冲向她的时候,她举起武器,就在地上升起一条很粗的冰柱,将那拳头硬生生的往上顶走了。

她再趁着机甲还没回过劲来,快速跑到它的脚边,用武器将它的脚冻起来,机甲也立马扭过上半身来。

小美正提防着它的拳头,怎料机甲猛一抬脚,直接把冻住脚的冰块拉得支离破碎,并且同时给了小美一脚。小美发出一声悲鸣,在雪地上滚了好几圈。刚才在紧急情况下,小美将自己冰冻了起来,勉勉强强算是防住了这一脚,可是包裹着自己的冰块几乎瞬间化为冰渣。

此时的小美深深的感受到这个机甲的力量,在它的面前,自己的冰块冰墙完全没有用处。虽然感受到了双方力量间的绝对差距,可是小美不放弃,仍然在思考打倒它的方法。

就在这个时候,那冰冷机械的声音再度响起:“放下武器,接受制裁。”紧接着,机甲拿起装备在身后的钻头。这个钻头巨大,有半个机甲大小,它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则拉动电钻将其启动。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二章 柳六知道这个问题可能对小孩儿来说是个非常沉重的回忆,但他还是想知道他的经历。这个孩子大概就是自己要等的那个人。

不过这份沉重可能超过了柳六的想象,小孩儿哭哭啼啼的半句完整的话都没,最后还哭岔气儿了。从只言片语里柳六大概知道了他是一个孤儿,还不记事的时候就被一个好心的女人从废墟里救了下来,他一直跟着这群难民一起过着食不果腹的流浪生活。但慢慢的,这些人都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了,留下一个比他大的女孩跟他,那个女孩在三天前把身上的所有食物都给了小孩儿之后就自杀了。

那天小孩儿在原地等了好久也只等到了她的尸体,还有自己变成孤身一人的事实。大家都不要他了……

柳六也能猜到那些人大概是因为什么而死的。他们绝对不是自私的人,在临死之际把身上的所有东西都给了活着的人,不带走任何东西,孤独而痛苦的死去。可他们也绝对不是“善良”的人,他们不带走任何东西,却留下了生存的希望还有生命的绝望。

他们有目的的寻找容身之所,却毫无方向前行。在时间的消耗下消耗生命,消磨希望,最后衍生绝望。在绝望之下,他的那位姐姐才会选择自杀,将最后的希望和绝望都交给了这个身体和心理都还没发育健全的小孩儿。

这对他来说这会是多大的负担,多沉重的打击呢?柳六实在不敢想象。

“不许哭了。坚强起来,他们虽然都走远了,但是他们绝对是爱着你的,不然也不会留你下来,把他们最好的东西全都交给你。”虽然也把最绝望的东西留下了。

“不要哭了。现在有叔叔在,你以后不会是孤单单的一个人了。”

……

如此劝慰了好久好久,小孩儿才哭到累,累到睡去。

“真是个爱哭鬼,整天哭鼻子。”柳六喝口水摇摇头,帮他擦干净脸后送到房间让他睡觉。若有所思的去收拾了院子里的锅碗,到另一间房间休息去了。

第二天起来柳六就看到小孩儿蹲在房间门口无声的哭着。

这孩子好好的,怎么一起床就又哭了呢!?

柳六赶紧过去问他,只觉带小孩子真累……

小孩儿道:“我昨天梦到自己睡到床上,能吃上肉喝热汤,还有叔叔陪着我。我以为梦醒了就全部都没了,结果都是真的……我,我觉得自己太幸福了。我甚至都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我好怕突然什么都又没了,我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柳六蹲下来摸摸他的头,然后帮他擦干净眼泪认真道:“不要怕,这些都是真的。叔叔也会陪着你直到你长大。”

“真的?”小孩儿纯真的大眼睛望着柳六。

柳六伸出小拇指,“大人绝对不说谎!拉勾勾,就这样约好了。”

“可我真的可以么……爷爷婶婶姐姐他们都死了,我真的可以这样过上好日子吗。”

柳六笃定的说,“肯定可以。他们那么辛苦都拉扯你长大,怎么会舍不得你过好日子呢?”

小孩儿还是不安,“真的么?”

“真的。拉勾勾,答应叔叔不再哭鼻子了好么?”

“好!”小孩儿红着鼻子红着脸红着眼睛,带着哭腔高兴道。

小孩儿因为自己的经历,事事都会觉得不安,甚至不敢相信自己可以过上这样连想都不敢想的生活。不止是现在,以后都需要给更多的安全感给这个孩子,让他相信自己可以过的更好生活,这样才不愧那些难民对他的爱。

“叔叔,你叫什么名字啊?”

“叔叔叫柳六。”

小孩儿疑惑,“这不是叔叔的真名吧?”

柳六愣了一秒,笑问:“为什么那么说呢?”

“因为……因为……”小孩儿想了好一阵才说道,“就是觉得叔叔和镇子上的人的感觉不一样。”

柳六出身魔术世家,更是魔术世家中的贵族,很多礼仪肯定是要学的。哪怕是他这样的无能者在家族中不受待见,也绝对不能在有外人的场合里丢了份!哪怕已经混入市井多年,但有的东西,这份贵族气质是深入骨髓的。小孩儿在树下看了两天,觉得柳六和镇子里的其他人不一样,所以名字应该也不是镇子里那些张三李四王二麻子风格的名字。

柳六有点惊讶,却不意外,这种感觉似曾相识,“真聪明。不过叔叔以前的名字已经不要了。”

“为什么不要了呀?不好听么?”

柳六笑了,“好听,特别好听。可是叔叔不喜欢。你还没有名字是吧?那叔叔把以前的名字给你好不好?”他不喜欢那个无时无刻不在提醒自己是个无能者为此屡遭欺辱的名字。但这个孩子不知道,大概没问题。

“啊!”小白突然向小孩儿扑过去,小孩儿蹲下来把它抱起,“那叔叔以前叫什么嘛。”

“柳千歌。”柳六不带感情的念出这个名字。

小孩儿绞尽脑汁的思考,“好像是挺好听的……”

柳六苦笑,“那你要么?给你啦。”

小孩儿马上拒绝!“我不要!我想变成叔叔这样的人,却不想变成叔叔!”满脸的胡子,衣服也是乱糟糟的又邋遢,一点都不好看……“要不叔叔给我起个名字吧。”

如果这段心声给柳六听见了肯定要给暴揍一顿。同样的,小孩儿的心思柳六并不清楚。

柳六认真的琢磨了一阵,笑道:“那就叫‘柳清歌’?”

“好!”小孩儿也跟着笑了。

我有名字了。

柳六给足了柳清歌感慨的时间,觉得差不多后对他说:“孩子,去水池洗个澡。你洗好了我们就出去给你买衣服了。”

柳清歌干脆的回答,“好!”

答应过叔叔不可以再哭了!要把眼泪收起来!收起来!

“哎哎哎!你去哪儿啊?”柳六突然喊住柳清歌,本来他想揪着后领子把他拉回来的,就在出手的一瞬间收了回来,只怕到时候这衣服都穿不了了。

柳清歌回头,“去水池洗澡呀。”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三章 “那你往后院走干嘛?去池塘喂鱼啊?”柳六说完自己都笑了,“洗澡的水池在右院。”柳六给他指了方向。

柳清歌羞红脸往右院去了。其实他已经很努力的去记了,但还是没分清。

这个房子有四个院子,前后左右各一个。前院也叫小院,因为屋子没有厨房,所以做饭都是在小院做的,木柴锅碗都在一起放在井边,门口还放着铁铲啊扫把等东西,兔子们也住在小院附近。

左院种着各种瓜,比如前面摘的黄瓜,更有丝瓜南瓜冬瓜,也种了好些蔬菜。右院则是种了土豆花生和胡萝卜,田地之间还有一个被石砖围起来的大水池,水池不深正好没到柳清歌的胸口,是洗澡用的。后院则是一大片的苹果树,树下还有各种颜色小花的花丛,在苹果树林的正中央有一个鱼塘。

屋子约有两百平大,却只有一个没什么东西的小储物室,三个房间三张床,两个柜子四盏电灯,一张桌子三张椅子两张板凳。反观四个院子满满当当的都是东西,尤其是左右后这三个院子,绿油油的还以为是什么农场。不得不让人觉得这是务农用的临时“小屋”——柳六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感受。

柳清歌此时正乐呵乐呵的洗澡,和当初的柳六一样,他们都没有察觉到这个地方的不协调的地方。

就和柳六所想的,柳清歌是知道怎么洗澡的,因为最初看见他的时候虽然看上去脏,但其实脸上手上都很干净也没有什么汗臭味。当他拿着毛巾过去的时候,柳清歌正好爬出水池。

柳清歌就像刚洗完澡的小狗一样甩着头甩到头发的水,挂着一张灿烂的大笑脸说:“叔叔,我洗好了!”

柳六上下打量了一眼又他转过来,然后马上把人又重新塞回水池,拿起毛巾就在他身上搓搓搓。看来只会洗到他自己的手能够得着的地方,后背全是泥……

在柳六的解说和实际操作之下,柳清歌终于知道该怎么洗澡才洗的干净了。擦干净身体之后,两人立刻就出发买新衣服。

小镇虽然不像过去那么多人,却也算不上萧条。店铺照常开张,熟悉的人客依旧上门光顾,每日都是寻常的过着。不过偶尔也会有不寻常的事情发生,就好比今天柳六来买衣服了,甚至还带了一个人!一个小孩儿!

想当年柳六刚到这个末白镇的时候还是个白净的美青年,那小迷妹是要多少有多少。怎料他跟那个吹糖人儿的老头去了!最开始好些大娘都来劝他不要跟那老头伙一块儿去,也有大爷跟他叨叨这个老头的脾气多差,甚至有几个婶婶就是给柳六说媒来的,而这家裁缝店老板的老娘就是几个“婶婶”之一。

怎料柳六都婉拒了,跟着老头去了。不仅跟着老头学吹糖人儿,连脾性都越来越像他,这趋向在老头过世之后更甚——变得越来越不讲究了。一年四季!四套衣服就那么穿下来!穿了十多年!不思进取!就守着一个糖人小摊!

大家都道:“好好的一个小青年怎么就给一个老头子荼毒成这样了呢?!”

从来都不买新衣服的柳六大驾光临!如此盛况,裁缝店的老板必然是亲自走出来迎接,“哦哟哦哟。这还真是稀客哇。”当老板走近两人之后,露出了一个“居然如此”的表情。

“确实是没想到自己也会来。”柳六迎面笑道。因为这家是裁缝店,所以来这里的多半是找老板定制衣服,但店里面还是有一些成衣卖的,虽说平时都是给客人当样板来参考。柳六让柳清歌自己看看喜欢这里的哪件成衣,回头告诉自己。

老板走上来在柳六旁边说道:“这个孩子什么时候有的啊?从来没听说过你有媳妇儿了哇?”边说边翘着兰花指戳他的肩膀。

柳六轻笑,“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呢。”住在这里那么久了,两个人年龄也相仿,算是比较熟了。

闻言,老板认真的打量起柳清歌来,“嘿。这孩子长得还挺好看就是瘦了点,而且跟你一点都不像哇。……不过这身衣服倒是你的风格。”

柳六正要开口怼他,柳清歌倒是先说了:“叔叔,这个好看。”

“叔叔?”老板疑惑。不是儿子?

柳六不理那老板,去问柳清歌,“只有这一件?”一件白色的无袖T恤,上面印着个只穿了绿色长靴和灰色内裤的叫“阿童土”的机器人印花。对于每天都接触小孩子的人柳六来说,这么个卡通人物是谁自然是难不倒他。

“唔……还有这个。”柳清歌看了好一会儿看上了这两件,但不好意思开口说自己喜欢那么多。

总是给叔叔添麻烦,不再好让叔叔再花多一件衣服的钱了。

柳六把另一件衣服拿起来看,“这……”还是阿童土印花,不过这件是宝蓝色的无袖T恤,而且阿童土的姿势不一样了。柳清歌是一路流浪过来的,这上面的图案是谁肯定是不知道的。

没想到你这孩子好这一口!

刚有自己名字的孩子特别开心,摸了好多下小白才想起来,“叔叔,‘柳清歌’怎么写啊?”

柳六大笑起来,“孩子你认得字么?”

柳清歌的情绪突然低落,“恩。爷爷有教过我一些。”老爷爷拿着木棍在黄沙上一笔一划一字一句的教自己认字的情景仍历历在目……

看情形,柳六也不再作声,牵起柳清歌的手带着他来到院子里。然后拿着一个铁棒在地上开始写字,一笔一划端端正正,“你看,就是这个‘柳清歌’,你的名字。”

“唔……好多笔画啊。那叔叔的名字呢?”柳清歌在空中比划名字并抱怨着。

“我啊?”柳六又在空白的地方写了下来。

柳清歌笑了,“这个字我认识,是‘六’!柳六。可这个不是叔叔原来的名字啊?”

“你是说‘柳千歌’?”柳六闭眼叹息,抬手就潦潦草草的写完。可以说是相当不情愿了。

“比我名字少好多笔画啊。”柳清歌也猜到柳六对这个名字的态度是怎么样了,也不敢再多说。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四章 “要是没有这些虫子就好了。”

烦躁的拍拍小腿站了起来。

站在车厢门口,眺望远方隐约可见的灯火。

一阵微凉的风从车窗涌进绕着身子打了个圈儿流出车厢,

带走了心头仅有的一丝烦躁。

这是一节被舍弃的火车厢,却让人难以理解的被一座铁塔架在空中。

谁也不知道原因。

或许从一开始,它就一直这样存在着吧。

“就这样好了。”

自言自语的走出车厢望了望脚下,习惯性的再次埋怨自己。

“唉……不上来就好了,现在也不用这么麻烦的爬下去。”

不多时,左脚已触及地面。

“呼……”终于下来了。

走出两步,回头看了看夜空中的绿色车厢。便快步跑开。

在拖鞋和地面“叭,叭!……”的撞击声中带起一路尘土。

普通的眉眼,普通的体型,普通的着装,这样一个普通的少年奔跑在村间小路上。

……

“妈,我回来了!”

门被大力推开。

安静的屋子顿时沸腾了起来。

“才回来!也不看看都什么时候了!”严厉的呵斥。

“呃……”

快步走回房间反手关门。

“你这孩子……”少年的母亲终于把紧紧锁着的眉心放宽了。

一切又平静了下来。

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少年往自己的内心装进了满怀的希望和激动。

夏日的夜晚是美好的,蝉轻轻的吟唱它的歌谣,星散落在天空的每个角落。

……

第二天早晨。

太阳悄悄升起,这平淡无奇的小乡村伸了伸懒腰。花儿舒展身体,鸟儿在和大树问好。

“妈,我出去了。”周杰正在最后一次检查行李,其实也就是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一些日常用品。

“去吧。”

“我会写信回来的,而且会好好吃饭!”周杰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

“嗯……”

周杰背着背包,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田间小苗的叶子承受不住露珠的重量而压弯了,晶莹的露珠滑落,坠落在地。在某个角落蜷缩着某人,那脸上也滑落了晶莹的水珠。阳光照射进来,诉说着某人的悲伤。不知哪里冒出的杜鹃鸟,在悲凉的夏日之晨唱起了离歌。

可以不离开吗?

周杰跨着大步子走向山的另一头。来到山前时,他回望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他告别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虽然有点悲伤,但是周杰却不肯留下眼泪,因为小时候周杰的父亲告诉过他:“男人可不能随便掉眼泪!”

其实有时,能哭出来比忍住需要更多更大的勇气。但是周杰铭记父亲的教导,任由泪水在那窄小的框框里面打转。

其实坚强是很痛苦的。

周杰转身,迈向山那边的生活。

在那乡村最不和谐的铁塔因为阳光而闪现了些许光,仿佛在道别一般,闪耀闪耀。

一路平安。

……

“呼....快到外面的世界了。”周杰卸下背包,倚在一棵树,稍作休息。

燕子在天空飞舞,朝着家的方向,一阵清风带来了泛黄的天空。

是的,现在已经黄昏了。

“你能体谅我有雨天....”周杰轻声说。

在周杰眼前的一个城市播放着这首歌,虽然很远很远,但耳朵向来灵敏的周杰还是听到了。

声音好美,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太好了,自己能出来。

周杰从背包拿出鸡蛋和馒头以及小瓶水,就这样解决了晚餐。在周杰喝水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让水滴在了他的黑布鞋上。周杰发现后皱紧了眉头,轻轻的打了自己一拳。“笨蛋,怎么可以....”

当然了,这鞋是他妈妈亲手纳的。和自己生命一样珍贵。

又过了一会儿

“出发咯!”

夕阳穿透树枝,风摇动着绿叶,蝉声洒落在这座山。云朵染上了非常美丽的红色,喇叭花点缀着大地。周杰背着背包,走向城市。穿着黑色背心的周杰有着些难以言明的帅气,虽然本身没有精致的脸庞。

就这样,周杰的背影越拉越长,走的越来越远......

“嘿!终于到了。”周杰用手臂抹掉了额头上的汗珠,满脸笑容。

灯红酒绿的城市,繁华热闹。嗯,这是周杰所向往的“外面的世界”中的一部分。

“和李大伯说的一样啊!好多好多高高大大的楼房!好厉害,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建成啊?”周杰眼珠子瞪得大大的,生怕看漏什么东西。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本来是没有颜色的。但是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天使,用她那七彩斑斓的翅膀,把世界染上了颜色,而她的所到达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根羽毛。据说看到了天使留下的羽毛就会得到幸福哦!于是开始有很多很多的人去寻找天使掉落的羽毛,但他们都一无所获。——周杰的父亲对7岁的周杰说的话。

……

“爸爸,这里会不会有天使的羽毛呢?”周杰脸上挂着笑。

没有这么容易的吧,爸爸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周杰在这城市里面转悠,对眼前的事物无一例外的发出感叹。“哇,好厉害!”“哟哟哟!怎么可能!难以置信!”……果然是乡下人进城......

(那是泪光,那力量.....)

优美的声音再次进入周杰的耳朵。

“是之前听到的声音。”周杰闭着眼睛,用心去聆听。不知不觉的,周杰跟着声音走了......

太美了,感觉不像是人类的歌声。

……

喧闹的城市,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相拥,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离别,每时每刻都有剧情上演,谁看的尽这花样多的让人作呕的世界呢。你不是明星,没有人会愿意把多余的目光浪费在你身上。现实总是骨感的让人害怕。然而周杰却懵然不知这一切,离开了纯净无瑕的家,踏入这肮脏不堪的地方。

……

周杰走进了一家酒吧。酒吧不是能说是很高档次,但是布置的分外雅致。

周杰的目光一瞬间就给前面的女性吸引了。纯白的礼服被灯光映射成淡淡的粉,卷卷的长发高高的扎起,眼皮轻轻的盖在眼珠上,长长的睫毛。专心于唱歌的她不时勾起嘴角微笑,脸上陷下了一个非常好看的酒窝。

声音和样子都很美,像天使一样。

周杰目不转睛的看着,整个人都呆住了。三魂不见了七魄……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五章 相当久之后,周杰才发现自己看的太入迷了。环视酒吧一周后,发现唱歌的女性不见了。然后周杰离开了酒吧,继续在城市中漫步。

月光静静地普照着这个世界的一切,这时某处的昙花悄悄地展开自己美丽的花瓣。盛夏之夜寂静的只剩下即将燃尽生命的蝉声。周杰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郊外,这里的湖水碧蓝清澈,望向远方还有高大的山峰上的积雪。明亮的月,不知为何没有树叶的树,让本应愉快的夜色笼上了悲伤的面纱。

“今晚睡哪里呢?”周杰席地而坐,很轻描淡写的说了这等严重的话,难道出门前没有想好吗?

虽然是夏天,但夜晚也是冰凉的,就睡在郊外也容易着凉。

“算了,就在这里睡吧。”周杰抱着背包,倚在树旁便坦然入睡了。。

“你在这里干嘛呢?”一个动听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女性而且是位少女。

“喂,在这里睡觉可会着凉的。起来!”看周杰没反应,声音再次响起。

“唔....”周杰揉揉眼睛,很茫然的看着前面的这个人。很明显还没睡醒。

“你是不是迷路了,怎么在这里?还是没钱交房租给赶出来了?”少女急忙问道。

“啊!”

“啊?你干嘛大叫?”

“我刚刚在饭馆里面见过你!”

“饭馆?哈,你是从乡下出来的吧!”少女微笑,脸上带着些许好奇。

“呃....是的。你怎么知道?”周杰挠着后脑勺,一副很抱歉的表情。

“刚刚我又没去什么饭馆,只是在酒吧嘛。你不会把酒吧和饭馆搞错了吧。”少女不改笑容,粉嫩的小嘴和迷人的小酒窝在月色的烘托下显得格外楚楚动人。

“这样啊.....不过你唱歌真的好好听。”周杰的表情一瞬的变得认真起来。

“谢谢!对了,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我叫周杰,17岁。”

“呵呵,不用告诉我年龄啦。我叫童彤。”

“唔....哪个tong.....”

“姓呢是童话的童,名呢是红彤彤的彤,但是念彤。”童彤耐心的解释了一下。

“这样啊!”周杰摆出“突然明白了”的表情。

“要不,来我家住?你一个人出来的吧,怪无助的。”童彤向还坐在地上的周杰伸出了手。

“怎么好意思....我妈说不可以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周杰自己站了起来拍拍屁股,脸上的红晕无处可躲了。

“不怕嘛,家里还有别的房间。就我和姐姐一个人住怪无聊的。”

“但是....”

“但是什么嘛,走了!”说时迟那时快,童彤早已扛着周杰的背包走向郊外森林的深处了。

“喂,等下....童.....童彤。”周杰小跑追着童彤,表情略显无奈。

爸爸,她会不会是天使呢?多么美丽善良的人啊!

……

呆毛14岁,初二,149cm,男。

傻祝22岁,大三,185cm,男。

他们第一次相遇在足球场,那时傻祝准备用一个漂亮的弧度射门却不料用力过度,好好在散步的呆毛正好走到球门后,脸就跟这足球撞了个正巧。

“你还好吧?”傻祝急忙跑过去。

“好……”呆毛还没说完,耳朵嗡嗡作响,眼前一片黑,倒下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对话。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呆毛才辛苦的撑开眼皮,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同时看见床边的罪魁祸首,顿时就想跳起来臭骂一顿,无奈头还是晕晕的。

“你醒了,对不起刚刚我是不小心的。”傻祝一脸委屈。

你妹啊!明明受伤的是我凭什么你要摆出这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呆毛摇摇头,把这内心的独白吞回去了。

“这是原谅我了吗?!”傻祝一脸兴奋,完全看不出呆毛的愤怒,“要不这样你要吃什么买什么我帮你去买吧。算是我的小小心意吧。”

“这时候不应该用'小小心意'吧。买东西就算了吧,这里是医务室,离小卖部还2公里呢。等你回来我都要睡着了。”呆毛扶额,面对这样不知是纯还是蠢的前辈已经完全生气不起来了。

“哟,你还真了解我们大学啊!小朋友是不是经常来这里看漂亮师姐啊?”傻祝挑眉,这话的感觉好像两人已经变得很熟络的样子。

呆毛白了一眼,撑起身子坐起来。“有镜子吗?““哦哦……好的。”傻祝跑出去跟校医借镜子去了。

“左边的脸肿起来了啊。嗞。”呆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向左脸。果然很还是疼啊。“啊啊啊,那个,我会照顾你的。不不,是会负责到底的。”傻祝看见呆毛此状开始紧张起来,毕竟是罪魁祸首,难赦免的罪,只是好像这笨嘴……

“噗。”看见傻祝这样无语伦次的样子,呆毛忍不住笑了起来。呆毛笑的时候真的真的很好看,那双迷人的眼眯成半月,像是雕琢出来的小嘴似乎微微翘起,右脸现出浅浅梨涡,那张堪比女生的秀气小脸真是让人羡慕嫉妒啊。

“老半天了,凶手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呆毛转过头去,“恩?”

呆毛还是眯着笑眼,丝毫没有察觉傻祝看呆了的神情。

就在呆毛想张口再问一遍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阿好,听说你踢到一个小朋友了。”语毕,门外探出一个头来,乍一看长相十分普通的女人,若细细端详也能发现是个相当可爱的人。

就在女人和呆毛对视后的一秒后,女人尖叫起来“祝君好!你个畜生!怎么可以伤了我可爱师弟的可爱脸蛋!”说完几乎是瞬移到傻祝身后用力的摇晃着他。

“哎哟别打啦,再打就更笨了。”傻祝皱起眉头一脸不悦的看着那个女人又心生疑惑,“怎么,你们两个认识?”

女人一脸心疼的看着呆毛,用手轻抚那受伤的左脸。“什么,你不知道?这个就是我们学校初中部最出名最可怜的小师弟啊!如果就因为你破相了,你赔得起师弟吗?你赔得起我们女同胞的精神损失吗?蠢东西!”这一系列的行为呆毛有点受宠若惊又有点害羞尴尬,不觉脸红了起来,然后别过头去,想起来是常常有一些大姐姐在角落偷偷看着自己过。

哎,真是醉人的面孔,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六章 21世纪20年代初,人类设计了由人工智能创造的智能机械(简称为智械),其旨在加强生产和创造世界经济繁荣。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智械变得充满恶意,并开始大量生产军用机器人试图毁灭人类。

各国政府未能阻止智能机械的进攻,因此联合国创建了一个国际维和组织,以反抗智能机械。汇集全世界最优秀最精英的组织被命名为“守望先锋”,其将围绕机器人军队展开一场实力不对称的战争。

智械危机持续了很多年,全世界人民奋力抵抗,这场危机造成两边的大量伤亡和损失,最终人类赢得了胜利,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守望先锋。

周美灵也是守望先锋的一员。作为一名顶尖的气象学家为了保护环境为了拯救成千上万的生命,周美灵和她的气象监测团队前往南极洲的监测站进行研究,用她自己的方式为这个世界奋斗。

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超强极地风暴使得小美的团队错过了补给的机会,加之监测站的食物储备已经不够了,于是他们决定冬眠。在冬眠期间,他们并没有关闭数据收集器,以保证在他们醒来之后可以获得一整套的数据来分析。

小美在很久以后独自醒来,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可以分析数据而开心,就要接连面对各种噩耗。

在她沉睡的九年时间里,“守望先锋”已经解散,这代表着没有人知道她和她的团队在这里面临着粮食断绝的困境。但更让小美绝望的是,她那些还躺在冬眠仓的队友们都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就在小美对自己失去信心之际,突然收到了来自守望先锋的紧急信号。

或许还有希望,只要自己能够到基地门口的雷达塔的顶端。

小美动用她的高潮奇数和聪明才智,与基地里的小机器“雪球”一起改造了她的吹风机。打算利用急冻技术暂时稳固雷达塔上的一处断裂的钢架。这个过程历经艰难,小美终于完成了冰霜冲击枪,并且登上雷达顶端,她的笔记本电脑连接上了信号。

“全体守望先锋……”温斯顿的视频终于收到了,小美欣喜不已,“……没有我们,他们的生活会更好,他们甚至把我们当做罪犯,他们摧毁了我们这个大家庭。但是你们看看,现在必须有人站出来,我们必须站出来!我们可以再次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比以往更加需要我们!”

在守望先锋被解散后,在俄罗斯爆发了第二次的智械危机,而以死神为首的“黑爪”组织追捕和杀害前守卫先锋成员和旨在维护人类与智能机械间和谐关系的人和机器人。世界再次风云涌动,危机四伏。

这些信息小美也了解,她抬头仰望,华美的极光近在眼前,似乎伸手就能触及。

“你们来不来。”温斯顿的身影渐渐淡出荧幕。

小美下定决心,放下悲伤,对着那道极光说:“我来,温斯顿,我这就来。”

翌日清晨,小美将队友的杯子都倒满咖啡,放在他们各自的冬眠仓前,肃立默哀。

即使基地外仍然是暴风雪,但小美并无难色,她迈出了坚定的步伐,朝未来走去。

南极洲上,一目望去三里四下皆是冰雪,山舞银蛇。

这日阳光正好,为小美完成冰霜冲击枪的最后一步献出自己所有电量的智能无人机“雪球”此时也通过太阳能充电完毕,在小美身边飞来飞去。

小美穿着厚重色红色羽绒服御寒,拖着滑雪板以及一袋食物,身后背着用饮水桶制成的冰霜冲击枪的“弹夹”。小美的冰霜冲击枪是通过急冻技术将水发射出去的瞬间冻结成冰的武器,那饮水桶里的水自然就是它的弹夹了。

小美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脸颊已经冻得通红。但她没有停下脚步,仍是用着滑雪杖慢慢前行。

“雪球,你能查出附近的其他考察队的基地位置么?”

小美非常清楚自己带的这点食物,如果光靠自己是绝对走不出这南极洲的,更遑论在这里还可能随时遭遇暴风雪,这无疑会提前消耗光自己那所剩无几的食物。如今自己的处境难以控制,去寻找其他人的帮助,是目前小美唯一的选择。

南极洲虽然荒凉,但也绝非没有人。且不论这个古老的大洲的冰层之下潜藏着什么秘密,光是这里有煤、石油、天然气、金、银等矿物就有足够的理由让各个国家派人前来探查了。

在小美的印象里,在守望先锋的南极洲监测站附近有其他组织的基地。只是距离较远,自己此时也无法分清东西南北,更不清楚最近有没有新建的基地,所以询问一下雪球让它给自己带个方向。

雪球正面的显示屏——它的“脸”上露出一个笑的表情,点点头。

小美莞尔道:“让我们出发吧!”

在雪球的“脸”上指示了一个方向,然后估算了一个大致的距离。

小美在得知这座雪山之后就有一座科研基地,开心的不得了,她将食物挂在身上,踩上滑雪板说:“雪球,我们滑过去快一点儿。”

雪球也开心的点头,回到属于它的专属插座上。

虽然小美是个科学家,而且因为常年在室内分析数据运动较少,导致身体看上去没有那么美型,但实际上小美运动神经非常不错,当有空的时候也喜欢去爬山滑雪,尤其是滑雪非常擅长。现在她一路滑行,在茫茫雪原中不知不觉就行进了十公里。只不过到了山下就无法继续那么走了。

小美稍作休息,吃了点东西之后就开始爬山了。她庆幸着今天天气很好,看起来不会有暴风雪,如果顺利的话今晚就能抵达那个科研基地了。

“希望基地里有人……”小美如此低声嘟囔道。

小美一步一步的往上爬一路上顺顺利利,行至半山腰时却开始刮起风雪。小美回头望,沿路的脚印皆被风雪所覆盖,她不禁皱眉,但没有停下脚步,仍是一步一脚印,努力的攀登着这座雪山。这座雪山后面有她的希望。

也所幸风雪不大,对小美没有多大的妨碍,到了深夜,风雪消停繁星和激光点亮天空的时候,她终于抵达了山顶。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七章 小美俯瞰着山下的一切。

藉由星光,小美才能多多少少看见些下边的情况。山下是漆黑的一片,只有一座信号塔发着幽幽的光。在信号塔旁边有一座相当大的建筑,想必就是那科研基地。只是这座科研基地一点亮光都没有,连基础的照明都没有看到,想来是没有人在了。

小美沮丧的垂下头,雪球飞到小美的跟前,劝慰她不要放弃。

“嗯。不能放弃,我们能办到的。”小美鼓励自己。既然这里有基地,那么里面或许可能找到食物,再不济也能进去休息一晚上。这么想着,小美就又换上滑雪板,滑雪下山。

“哇哦。这是什么?”来到基地附近,雪球的“脸”就变成了手电筒,给小美照亮四周。而令惊讶的是在基地前蹲伏着一个巨大的黑色机甲。

这个机甲通体黑色,先前在山顶的时候,由于夜幕的掩护,小美完全没有发现它,等靠近之后才发现有这个东西。这个机甲实在是太大了,可以媲美卡特娅制造的圣山机甲。机甲的外表装有黑色的装甲并且在上涂有极地专用的防冻凝表层,近距离看显得油亮,而机甲背后装备了什么东西。它低着头单膝下跪,本是臣服之姿却显得威武不凡不可侵犯。

小美不解,却兴奋的笑道:“在这个地方放着这么个机甲是做什么的呢?”身为科学家的好奇心在驱使着她探求真相。她绕到机甲的背后,让雪球飞上去照照看那背后的装备是什么。

但令小美没有料到的是当她正好走到机甲的正后方时,原本沉寂的科研基地瞬间把所有照明都打开了,而那机甲的双眼突然射出红光,并且随着一阵巨大的声响机甲缓缓站起,然后转过身低头看着小美。

当灯光打开之后,这个机甲的外观一览无余。“哇哦,这太酷了……”小美并不是机甲迷,但也为这个机甲的酷炫外形设计发出由衷的赞叹。

就在小美还在欣赏这个机甲的时候,雪球似乎察觉到了危险,赶紧飞回小美身边,并且做了一个害怕的表情。

“怎么了雪球?”

还没等雪球给自己答复,那突然活动起来的机甲却发话了:“发现敌人,确认目标……目标信息:周美灵,中国人。开始清除目标。”这机械的声音刚刚结束,机甲便抬起一只手直直的往小美处砸去。此时的小美也没空管自己拖着的滑雪板和食物,仓皇的躲开这一拳。

巨大的机甲一拳砸在了雪地上,那掀起的白雪遮天蔽日,挡住了小美的视线也挡住了机甲的视野,由于搜索不到目标机甲也暂时停止了动作。白雾之中,那具浑身漆黑眼放红光的机器像一个黑色恶魔高高的站立在小美的面前,让她颤抖不已。

雪球找到了小美,表示了自己非常害怕,并且让她和自己进去那个科研基地暂时躲避一下。小美也同意这么,尽量不发出声响,趁着白雾没有散去悄悄的溜进了这个科研基地。

当小美和雪球走到基地门口的时候,发现这它的门是锁着的。这其实也在小美的预料之中,这个基地如果是有人的话就不会这个样子了。小美没有放弃,她对雪球说:“雪球,你在这里看看能不能收集到这个基地和这个机甲的信息。”小美仰望着那座机甲,“我去给它找点麻烦。”

雪球点点头接过小美的U盘,利用这里的信号塔尝试着搜索这个基地的信息,而小美拿起她的冰霜冲击枪冲了出去。

白雾渐渐消去,机甲的视野开始恢复,听到小美跑步的动静之后马上就动作了起来。

小美笑道:“吃我这招。”她用冰霜冲击枪往自己脚边喷出水粒,那些水颗粒在喷出来的一瞬间变成了小美和机甲之间横立的一排冰墙。

黑色机甲看见突然升起的冰墙,立刻挥起拳头砸去。那冰墙在机甲面前显得有些脆弱,就如同它生成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它被摧毁的也不过是一瞬之间。

冰墙的碎片横飞,在大功率的灯光照射下,它们如同镜片那样反射出光线,一时间光芒四射,机甲搜索不到小美的位置。

“嘿嘿,这个真好玩儿。”小美看了眼自己的武器。

一小会儿之后,那些碎片全部落地,机甲便马上锁定了小美的位置,立即跟了上去。沉重的脚步声在这南极的雪原上荡漾出去。

小美知道,这个机甲再怎么威武也只不过是一个笨重的机器,只需要略施小计就能拖住它很长的时间。所以她不再害怕,当机甲的拳头冲向她的时候,她举起武器,就在地上升起一条很粗的冰柱,将那拳头硬生生的往上顶走了。

她再趁着机甲还没回过劲来,快速跑到它的脚边,用武器将它的脚冻起来,机甲也立马扭过上半身来。

小美正提防着它的拳头,怎料机甲猛一抬脚,直接把冻住脚的冰块拉得支离破碎,并且同时给了小美一脚。小美发出一声悲鸣,在雪地上滚了好几圈。刚才在紧急情况下,小美将自己冰冻了起来,勉勉强强算是防住了这一脚,可是包裹着自己的冰块几乎瞬间化为冰渣。

此时的小美深深的感受到这个机甲的力量,在它的面前,自己的冰块冰墙完全没有用处。虽然感受到了双方力量间的绝对差距,可是小美不放弃,仍然在思考打倒它的方法。

就在这个时候,那冰冷机械的声音再度响起:“放下武器,接受制裁。”紧接着,机甲拿起装备在身后的钻头。这个钻头巨大,有半个机甲大小,它一只手拿着,另一只手则拉动电钻将其启动。

不知怎地,虽然机甲没有变化,小美却觉得它哪里产生了改变……

现在的情况不容小美思考,机甲提起电钻就朝着她使来。这个巨大的电钻用冰墙更是无法阻挡的,而且这个时候再浪费时间立冰墙只会让自己丧命。小美当机立断,用冰霜冲击枪在自己脚下喷出一条冰道,小美在冰上滑行,才堪堪躲过方才那一击。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八章 沈云谣对代息道:“你们的船要去哪里?”

“回云川,稍事休息之后再去金陵。”

“能不能先去金陵呢?”沈云谣知道这样有些强人所难,但他必须那么做。要直接到金陵,再快速赶到皇都!

“这……恐怕不行。”对代息来说这确实是非常难办,因为这一趟他的任务也不轻,是地峻盟非常重要的一个客人的任务,务必要万无一失才行。

“又或者回到云川之后立刻前往金陵?”沈云谣降低自己的要求,希望代息能答应。

代息说道:“这个就没有问题。到时候我派两个人开跟着你,把你安全送到金陵,同时现在开始传信给那边的人给你准备一匹马,到时候换乘。”

沈云谣:“太谢谢你了。接下来还有一件事需要帮忙的。”

代息的回答总是十分爽快:“没事,你说。”

沈云谣看着自己这一身衣服,对他道:“我想我需要一件新衣服,我这身白衣只怕在青红帮那些人面前太过显眼了。”

代息看了看,“其实最显眼的是你的脸,哪怕换了身衣服我想意义也不大。这种时候我确实是不能再为你犯一次险,和那些人争斗了。”他想起当时为了保护沈云谣而受伤死去的兄弟们,心中很是难受,况且现在为那个客人做的又是相当重要的任务,不能正面起冲突。

对方只有四五个人,其实地峻盟完全没有必要怕对方,但是沈云谣已经不想额外的给他们添麻烦了。

又是这张脸!我能不能像女尸案凶手那样换一张脸啊!!

沈云谣内心气的抓狂。

戴面具戴面纱又太显眼太此地无银三百两……不管了!我饿死了,先吃东西再说!

“代兄,不如我们先去吃点东西吧?我现在饿得不行了……”

代息愣了一下,旋即拖着长音笑道:“行!”

两个人走出这隐秘的房间,到街上买东西吃。

“我说,你那么怕他们,怎么还敢在大街上乱摇乱晃的?”

沈云谣咬着一根肉串说:“他们就五个人,肯定都堵渡口了,哪还有人力在街上来找人啊,”说完,他咬了一口,美滋滋。

代息都不知道他是聪明还是笨了:“你是觉得人家在这里就没有帮手么?”

沈云谣的手突然就顿住了……

“你,好像,说的有道理。”说完,沈云谣立刻蹲了下来把手上的所有东西都吃干净了。

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呢,先吃了再说。

只能说千算万算,这点没想到啊!

沈云谣吃完肉串,看见旁边有一摆地摊的老头。那老头似乎感觉到沈云谣的视线,转过头来‘看’他。

这个‘看’是因为老头的眼睛蒙了起来,一条黑布蒙眼,该是什么都看不到才是。

“老伯伯,你的眼睛怎么了?”

“老伯我眼睛瞎咯。”

沈云谣的手在他眼前挥了挥,老头没有反应。看来真的是个老瞎子啊……

老头再道:“后生仔,要不要跟老伯买点东西,也算是照顾一下我这个死老头了。”

“好。”沈云谣看了一眼,这老头卖的是冬枣,他捡了几个,然后把钱交到了老头的手上。虽然不知道冬枣的价格是多少,但这肯定超过了。只是……“老伯,你眼睛看不到,就不怕别人偷了你果子然后不给钱就走了么?”

老伯笑笑:“其实这些果子都是我儿子给我摘来卖的,也没几个。是我怕无聊,一个人待在家,所以也出来摆摆地摊卖卖东西,听听这里的声音,消磨一下时间,也不在乎赚不赚钱的。”

沈云谣咬了一口冬枣:“嗯嗯!好甜,很好吃。多谢了啊。”

“我才要多谢你嘞!走好啊后生仔。”

代息跟了上来:“你还有心情买冬枣吃?”

沈云谣看了看那老头:“因为我想到办法了。”

……

一穿着青红帮的衣服的小青年站在码头来回张望,然后对身边的同伴道:“那个小少爷真的在洛川么?”

他的同伴小声道:“那家伙肯定要去皇都,别的路过去肯定不如先去金陵再转陆路骑马过去。现在通知金陵那边的兄弟已经来不及了,只要锁住这个渡口,那家伙肯定赶不上了。”

“是这样就好了。”小青年望着这里人来人往,看久了就开始犯迷糊,好像大家都是同一张脸。他嘴里念念有词,“白色衣服重点是长得很好看的……白色衣服重点是长得很好看的……”仿佛在自我催眠,他现在觉得哪个穿着白色衣服的都很好看。

“……哎,当心少爷。”一个小童打扮的人搀扶着穿着蓝衣的沈云谣手,两个人慢步走着,和那个小青年擦肩而过。

沈云谣此时被一条白布蒙着眼睛,小童与他讲话也不开口,只点点头,手上的竹杖啪啪啪的一下又一下的点着地面探路。

就这样,沈云谣居然真的蒙混过关,混了过去。

小童在沈云谣的耳边小声道:“小公子可还真行,真的骗过他们了。”

沈云谣仍是不语,等到他把自己送到船上的时候才开口说话:“其实我也是赌一把,洛川人流很大,来来往往只片刻便数百人过往,若真要每个人都仔细看,就如同红豆里挑绿豆,虽然差距明显,但只要看久了,眼睛肯定受不了。再加上对方不知道我到底会如何变装,更不知道我还找到了帮手,自然是我的优势更大了。”

为了避开青红帮的目光,他特地让代息选了一个刚入地峻盟没多久的小朋友来扮演小侍童的角色,如果是让代息这样在地峻盟很出名的人物来给他搀扶着,怎么也要让一堆人注目,看看自己到底是什么大人物,居然要叫代息来扶着。

沈云谣再道:“其实还是你们有办法,联系到了另一艘船然后悄悄的做了手脚,让我得以从那艘船回到你们的船上。因为地峻盟和青红帮有过过节,我想对方也许可能会盯着你们的船……算了,你去忙吧,我一个人在这里呆着就好。”

“那小少爷您歇着。”

待小侍童走了之后,沈云谣摘下蒙在眼上的白布条:“这里就是,我一切灾难的起源之地。”他望着这个有些熟悉的船舱,感慨万千。

章节目录 第一百五十九章 一个声音忽地出现。

江山循着声音望去,看见一个身着浅蓝色毛衣的男子和一个紫衣男子正盘腿坐在地上持笔作画。

觉得好奇,江山便走过去他身边。两个男子手中的素描笔时而轻描淡写,时而浓墨重笔,将眼前的景色快速的勾勒出来。

“好厉害!”江山由衷赞叹道。

紫衣男子听见之后笑了一下,换了另一支笔继续作画,将眼前的景色更为细致的描绘出来。

江山眯眼看这里的风景,当真是格外迷人。除了红枫之外,还有紫红的红叶李,苍翠的乌桕和香樟树,垂枝金黄叶的银杏,花开雪白的夹竹桃,丛植的蓝色紫露草。放眼望去,这里竟绚烂缤纷如此。

波光粼粼,碧水悠悠,远处的银杏像那爱美的女子以湖水为镜,展示炫耀自己金灿灿的头发。午后光线正好,红枫开的茂盛,阳光透过红叶打下来,映得地上宛若生出无数晶莹剔透的琥珀。成对的白天鹅在惬意的划水,与落到湖面的红叶共享美好时光。

许久之后,紫衣男子拿起彩色的笔开始上色。

“哇!真的画得好好看!”江山拍手称赞,一双大眼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的画。

身边有个女生小声的对自己同伴说:“喂!你看看,这两个人画的好棒啊!”

“真的耶!你看他这上色,老娘这些年都学了什么啊!天呐,画的也太好了吧!”她的同伴说。

身边渐渐聚集起人来,大家都在围观他们画画。

“你看看,前面我们坐在那个椅子上被画下来了。”

“好细致啊。”另外一对女生说。

似是感觉到身后的视线越来越多,穿蓝色毛衣的男子收起画笔站起身,然后九十度鞠了个躬,说:“谢谢。”

他这句谢谢说的极其生硬,好像不太会讲中文一般。

接着江山听到细细碎碎的话,“外国人”,“日本人?”,“有没有女朋友啊”,“好帅”。

突然紫衣男子也不再画了,放下手中的笔,收拾好画具,牵着蓝衣男子的手,笑着点了下头便走了。被牵着手的那位羞红了脸,说了几句话,那紫衣男子大大方方的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还顺带帮他拿了画具。

红枫轻轻摇曳,落到他们的头上,一人一片,成双。他紧攥着他的手,两人靠的很近很近……

“快扶稳我!”

那些围观人瞬间就炸开了锅,全部拿起手机拍照录像。有些人还没关闪光灯和声音,一时间犹如明星在闪光灯中退场,咔嚓咔嚓一直响个不停。

“朋友圈要配什么字!”一个女的呐喊。

“感觉他们好幸福啊!”

“挺恶心的……”

江山笑了,不自觉的笑了。他不明白有的人为什么那么狂喜,有的人喃喃恶心。他只是觉得这个场景非常温暖,就如同秋日的太阳一般,直照人心;比这满地的宝石般的光芒还要璀璨绚丽。

在公园打发了一个下午之后,江山也该回家了。

今天是周末,街上非常多人。仍然穿着短裙的小姐姐、抱着篮球赤裸上身的大哥哥、拎着购物袋的大婶还有穿着校裤从网吧走出的学生……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来来往往,接踵而至。

江山和他们一样,也只是形形色色中的一员。不过不同的是,大家都是结伴而行,江山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过太多人的场合,江山并不太喜欢,于是江山走到了人少的地方。

“为什么没人愿意和我做朋友呢?”江山常常如此问自己。

平时,江山总能给自己找到乐子。可是当夜深人静时,当处于汹涌人潮时,他也会察觉到自己总是一个人。一个人笑,一个人说话,一个人看风景。无法融入人群,里面的空气混浊得让他窒息。

是啊,总是一个人,自己都觉得自己很不合群……

“到底是为什么呢?”

江山看着橱窗玻璃上的自己,明眸大眼薄红唇,英眉俊鼻甜酒窝,怎么看都是个帅哥胚子!在这个看脸的世界来说非常的不合情理!

最后他笑笑:“肯定是因为我太矮了。”说着在玻璃前比划着自己的身高。

道理就是这个,十六岁的“男神”却只有一米五的身高,可以说是非常的袖珍了。

接着他开始在橱窗玻璃前左右扭动身体,蓝白条纹短T恤,吊带短裤小碎发,再加上这张脸,怎么瞧怎么好看,而且这个时分还那么穿不怕凉,可谓身体素质特别棒棒!所以之后江山决定每天都喝牛奶来长身体!

突然,橱窗的黑布被拉开,好几个小孩子正坐在椅子上看江山的个人秀呢!

“呜哇!”江山被吓得倒坐在地。

看到那个小孩甜甜的笑容,江山只觉羞耻得埋脸捶地。可当他再看向他们的时候,却发现他们还是那个表情,只是甜甜的笑着。

江山趴到玻璃前,睁大眼睛看着。

许久之后,江山缓缓说:“这是……人偶?”他的手指猛戳玻璃,恨不得戳穿了去摸摸看。

这几个人偶都似江山般大小,那颦笑都与真人无二致,脸上和手上的颜色更是如同血脉在人偶内流动一般。他们穿着店里的时装,坐着站着在橱窗里展示出来,就好像真的小孩在试穿一样,而且每个都穿的好看合身。

一看人偶下边的小牌子。

“果然是汢河做的。”

难怪财经版会给他做一个小板块,如果是用他做的人偶给店面展示衣服的话,前凸后翘的美姐姐,高大威猛的哥哥,穿着好看的衣服,那还不是各种揽客!可谓是最好的招牌了!

江山仔细端详这些小人偶,每个人偶的表情细看的话是有一些不同的。比如笑的样子,有的是微笑,有的是咧嘴大笑,有的笑的眉眼都弯了,还有的笑的整张脸都红了,甚至微笑的表情都细微的差别。

可是最吸引江山的是最角落的这个人偶。

它好像生病了,气色不太好,闭着眼睛微微勾起嘴角,安安静静的坐着。

或许是因为长得不太精神的缘故,被店家放到最角落。其他人偶都坐的很近,只有它被孤零零的放在一边。

不知什么时候,江山的泪水溢出眼眶。

这就是感同身受吧。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章 豆花老板道:“哎,外边的好名声都让叫那柳公琛赚去了,可我们老百姓丢的东西受的伤又谁来补偿啊……难道我们就不是百姓了么?不该被‘普惠’了么?”

确实很奇怪,这样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难道说和青红帮的事情有关?

如果说柳公琛所做的事情只是为了让更多的青红帮的人混进皇城的话……

不。柳公琛这样的人,又怎么会和青红帮这样的人勾结呢?名誉和地位他全都有,不应该如此才是……

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还是先观望一下吧。

豆花老板再道:“看这时辰也差不多了,‘大善人’可要施粥赠药咯。”

老板话音刚落,街上便开始有人敲锣打鼓,并且大声喊道:“柳大人开始施粥赠药咯!柳大人开始施粥赠药咯!”此人边走边喊,身边跟着八个手持长棍的官差。而与此同时街上那些衣衫褴褛的难民们便跟着那个人走着,一个接着一个,竟排成了一条长龙。那手持长棍的八个官差也渐渐的走在队伍的两侧,维护秩序。

这场面在沈云谣看来就如同小鸭子跟着鸭妈妈走路过街一般,看上去虽然浩浩荡荡的却显得有些滑稽。

不过看起来是真的只是单纯的施粥赠药罢了。

“但话说回来,让我最敬佩他的是,他确实是以身作则,用自己的钱去救济这些人。不像一些人说着是救济百姓,实则是处处都要收老百姓的钱来救济,不过就是用别人的钱去救别人,自己还要赚个善名,更甚者还有从中私吞赚黑心钱的。”豆花老板往地上呸了一声,“那些人可真是不得好死绝种绝代的好!”

沈云谣很理解豆花老板的心情,安慰道:“至少柳公琛大人还会反思改正不好的东西,你看着不是规整了很多?”

豆花老板看着那浩浩荡荡的长队,不语。

“老板,再来一份甜豆花吧。真好吃。”沈云谣笑道。

被夸自家的东西好吃,豆花老板也不再愁眉苦脸的,对着沈云谣就是一个大大的笑脸:“好嘞!小公子可真会吃啊,我这都是真材实料的,这皇都的豆花我就是说一不二的好吃。那要不要来一份咸豆花?就当我请了!这是真的好吃才推荐你的!不骗你。”

“……还是别了吧。”沈云谣不想尝试那么诡异的东西,有点超出他的常识。

作为咸党的豆花老板露出了一丝不悦!

沈云谣就坐在豆花老板身边,一边吃一边和他聊天,一边问着自己想要的信息,可惜一直都没有得到有用的讯息。

最后沈云谣问了其实自己现在最想知道的问题:“老板有没有听说沈将军的事情呀?”

大夏的沈将军有两三个,但最出名最厉害的一个肯定是王辰逸了。一般指的就是王辰逸这个‘沈将军’,其他的都是老将,也没有什么令人称道的事迹。不过这几百年来,也确实是没有什么很出名的将军了,因为实在是太和平。现在回想起来双月关被破一事与当初秋水国师签订了和平友好条约还是有很大关系的。国师为大夏换来了数百年的安宁,也让大夏子民放松了对突厥人的警惕。

聊了那么久,豆花老板也聊渴了,于是给自己弄了一碗咸豆花吃,吃的一脸美滋滋:“你说的是那个朔月小将军?他的话不是在云梦么?最近也好像没有听说他有什么事情了,前面传出来的那件云梦的案子确实是那小将军厉害啊。不愧是能一个人就收回二月城的男人。”

哥哥已经离开云梦的消息还没传出来么……?他的府邸都着火,不!被纵火了。而且那么久没有出现在衙门,这样也还以为他在云梦么?

沈云谣想了想,觉得这是邵呈天的意思。可邵呈天在隐瞒这件事又是为什么呢?对方肯定知道哥哥不在云梦了啊……

“小公子?”豆花老板叫醒了正在神游的沈云谣。

沈云谣也被唤回了神:“啊。哦……没什么,就是觉得沈将军特别帅,想见见他的真容,老板见过没有?”

豆花老板自豪道:“那肯定是见过的!当时他们班师回朝,场面那可是万人空巷啊!侍女在路边撒花,香车宝马,全副武装的朔月将军那可真的叫一个俊呐……”

不用别人说,沈云谣自然是最清楚王辰逸有多好看的,他完全可以想象出当时的场面。

王辰逸走在队伍最前面的,身形高大,在马上坐得笔直。他头戴盔冠,身披银甲,腰别宝剑,头上的两根红翎和身后的披风随着马步和风舞动着,身上的战甲因日光而炫目生辉。直教别人什么是丰神俊朗,什么是威风凛凛……

沈云谣还沉浸在王辰逸威风的样子时,豆花老板来了一句“不解风情”的话。

“当时在他身边的还有那被称为‘血修罗’的迟将军,两个人都是少年成名啊。虽然迟将军稍微年长了一点,但是也不输丝毫风采。不过我还是喜欢沈将军多一些,眼里没有那么多戾气,可以的话让我女儿嫁给他就好了……”

嫁给他?!

沈云谣瞪了豆花老板一眼。豆花老板不明所以,白白被人瞪了一眼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沈云谣给了钱之后匆匆的走了。

他觉得自己现在有点不受控制,听不得一点王辰逸的坏话,也听不得王辰逸和别的人般配之类的话。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女人一样善妒。喜欢听好的,听不得一点点不好的……

沈云谣甩甩头,这样不行!光想着这些有用没用的东西不行!得赶紧的找到哥哥!

可去哪里找呢?

确实一时间没有任何头绪,不如找点其他的事情做吧,船到桥头自然直。

沈云谣跟着那浩浩荡荡的难民队伍,来到了柳公琛的府前,柳公琛正亲自施粥赠药。

柳公琛年纪有些大,看上去颇为慈眉善目,但眼神中又有透露出一种凌厉傲骨,让人觉得不可侵犯。

沈云谣看着柳公琛,忽然间他发现柳公琛也在看着他,并且露出淡淡的一笑……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一章 沈云谣跟着那浩浩荡荡的难民队伍,来到了柳公琛的府前,竟看见柳公琛正亲自施粥赠药。

柳公琛年纪有些大,看上去颇为慈眉善目,但眼神中又有透露出一种凌厉傲骨,让人觉得不可侵犯,只一眼便让人认出是他来。

沈云谣看着柳公琛,忽然间他发现柳公琛也在看着他,并且露出淡淡的一笑……

沈云谣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揉揉眼睛,竟发现对方真的在看自己。沈云谣有些不明所以,这样的大人物还认识自己么?又或许是自己在这群难民里面特外出挑吧。

不管怎么样,光是对方的身份已经足以让他恭恭敬敬的对待了。

于是沈云谣也对他回以一笑。

这里只是寻常的施粥现场,难民们手里拿着一破碗,虽然脸上的表情都很焦急,但也都很井然有序的在排队……不有序也不行,差大爷在旁边拿着大长棍盯着呢。

其中有的人喝完了一碗粥还想回去再排一轮,这样的人都被护卫的官差赶走了。有的想要去抢别人刚分到的粥,也被官差制止了。

虽有小乱子,不过都很快的被处理好了。

果然是经过了最初动乱的洗礼,一切都被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沈云谣叹了口气,发现这里没什么可看的也没什么名堂,所以很快就调头走了。

……

沈云谣在街上晃悠,想着要去哪里找到王辰逸。

“这里也没有他的府邸,他会住在客栈里吗?但是皇都也不可能没人不认识他啊,如果住客栈的话肯定不方便吧,而且按照豆花老板的话,哥哥也没有暴露行踪,那多半是易容了……”

不对!邵呈天说哥哥现在和阿离哥哥在一起,那要不去试试找找看阿离哥哥?

他思考了好一会儿,最后还是觉得找到江离比较靠谱。

想到便去做。沈云谣立刻开始思考着怎么找到江离。

阿离哥哥武功那么好又长得好看……

“哎!对了。”沈云谣瞬间想到了一个方法,“这种时候,是要寻找女性的帮助了。诶嘿嘿……”

沈云谣在街上走着观察着,他在看皇都哪一家的茶楼装修的最奢华又或是特别的别致的。走了半天,几乎走了半个皇都之后他最后选定了一家名为“软金香”的茶楼。

这座茶楼装修摆设算的上风雅。茶楼的地面皆用木板铺平,里面还摆设着许许多多精美的瓷器,而瓷器都插上了精心设计过的插花,每一个瓷器里的插花都各不相同。软金香的墙上装裱着各式古画,每个用雕花屏风隔开的小隔间都用着不同的香薰视乎不同客人的不同情况来选择调整的。

“客官请问几位?”迎面走来的侍女对沈云谣问道。

“就我一人。”他装作不经意的看着茶楼里的装潢,实则在关注着隔间里都坐着什么人,“你们这里看着真不错。”他点点头,表示赞赏。

侍女也不自谦,她道:“自然是的。我们软金香是皇都最出名的茶楼之一,自然是其他家无法比的。客人是外地来的吧?要不先进去坐坐看饮杯茶?你肯定会爱上这里的。”

“不妨一试。”

侍女闻言,笑道:“好的公子,这边请。”

说好之后连称呼都改了啊……也无所谓了,不过。

“不!我觉得那一个隔间比较好。”沈云谣指了一个方向,隔壁正好有几个姑娘正在饮茶聊天。

侍女确认过眼神是个明白人。她表面笑嘻嘻的,心里其实鄙视了沈云谣好一顿,“兰芳间是吧?好的。公子,请随我来。”侍女福了福身在前面引路。

软金香也确实可以称得上是皇都最出名的茶楼,服务态度那是真的好,侍女将沈云谣带到那兰芳间之后,便立马有一个人走了出来给他递上热毛巾擦手。紧接着有人来询问他要不要点香薰,而且要喝什么茶等等。他们的动作都安安静静的,说话也轻轻的,一如这里幽静的环境一般。

沈云谣一一回答之后,便安心坐下偷听。他挑了一个位置做着,正好左眼往左边一瞄就能看见旁边那坐满了姑娘的隔间,然后静静的听着她们的谈话。

“兰姐姐,你说你的手怎么就那么白那么嫩啊。真的是好羡慕哦……”

“就是呀兰姐姐。我们都是一样的大家闺秀,你怎么就是比我们的好呢?你这肤色真的太美了……”

“哎呀!你们别摸了,再摸你们也不可能跟我一样的。”对方的语气有几分厌恶,“只能说啊,我和你们是不一样的!”

“就是就是!兰姐姐可是蔡旭坤蔡大人的掌上明珠。蔡大人是谁?那可是源远流长的四代贵族,你们的家世要真的比起来呀,呵。可差得远了!”

“对呀对呀……”

……

这些人怎么都聊那么多有的没的。都那么闲么?

沈云谣想着想着想到了沈心,确实她们是没什么事情做,每天都在家里守着那面墙,那个院子。还有自己当年也是这么赋闲在家的。

这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悲哀。

不管了,既然她们聊不起来,那么我就来给主动挑起话题!

沈云谣叫住了一个侍女,故意放大声音问她:“请问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个武功特别好长得也特别好看的人?我听闻他叫阿离?”声音其实也不是很大,但足以让旁边的那几位姑娘听得清清楚楚。

侍女思考了片刻,道:“抱歉,公子。没有听说过。”

“真的没有?”沈云谣故作遗憾,“那阿离大侠救过我的命,我真的想找到他报答他。”沈云谣演戏演的特别逼真的时候,总是说得真真假假,连自己都难以分辨到底是在演戏还是说真的。

侍女低着头道:“真的没有听说过,真的很抱歉。”

沈云谣笑道:“没有关系。”他手指点了点桌子,“给我再多上些糕点吧,真的非常好吃。”

“好的,公子。”侍女福了福身,退出了兰芳间。

沈云谣低头叹气:“哎……”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二章 沈云谣低头叹气:“哎……”

几乎是同时,沈云谣便听见隔壁有人开口说话了。听声音,是那个兰姐姐。

“公子?”

沈云谣不予回应。

“兰芳间的公子?”

沈云谣这才转过头去:“姑娘?叫的可是我?”

“不然?”兰姐姐的语气高傲不已。沈云谣透过雕花屏风都能隐隐瞧见她那近乎于命令的眼神,似乎不许任何人违抗她的话一般。

现在要问到阿离哥哥的事情还得看着她们的脸色,自然是违抗不得的。沈云谣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敢问姑娘有何贵干?”

“公子先过来我们这里的春羽间罢。”仍是那命令的口吻。

令人生厌。

“只是我过去只怕是不太好吧?”沈云谣觉得这样虚伪的自己也很令人讨厌。他现在巴不得冲过去把她肚子里知道的全部给掏出来。

“过来吧。”兰姐姐对身边的侍女使了个眼色,那侍女便将屏风拉开,示意让沈云谣过来。

春羽间里坐着六个年纪相仿的姑娘,个个都貌美如花青春少艾。她们红光满面,手持团扇轻轻摇动,美好的让人心动。

“既然姑娘如此相邀,小生若是拒绝那便是太不给面子了。如此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沈云谣笑笑,大大方方的走到春羽间。

有小姐妹开始问兰姐姐:“兰姐姐,你认识他么?”然后小小声说道:“这男的长得真不错啊?是哪个世家的子弟么?”

兰姐姐面上波澜不惊,心中暗想:果然不出所料,这个男的面容俊俏!

兰姐姐对自己身边那个小姐妹说道:“现在认识不就认识么?”然后她对沈云谣道:“刚才无意中听闻你在找一位武功很好长相也出色的大侠?”

沈云谣表情欣喜若狂:“你知道?那位大侠救过我的命,我真的想当面报答他。可是这位大侠做好事不留名,一时间也找不到他的名字和所在。当时就只知道他往北行,这次恰好有事来到皇都,就试着打探打探他的消息。”这套对话怎么那么熟悉……

“这自然是知道的。”兰姐姐用团扇遮住自己的粉嫩小嘴,气吐如兰,仿佛先前那高傲无比的女人不是她似的,“我祖父是先帝的重臣,我父亲是如今的朝廷命官,多少人渴望巴结我们呐。虽然不清楚你说的那个大侠到底是如何一个模样,如何一个高洁傲岸。但是啊我觉得他也肯定是贪恋权贵之人,否则又怎么会出现在我家的宴会上呢。”虽然语气不在那么高傲,但性子里的那股东西是绝对不会被消磨掉的。出身高人一等的她必然时时刻刻都会觉得自己是比对方要高贵的。

就阿离哥哥那个连姓氏都不愿向外人提及的人,又怎么会贪慕虚荣呢?再说了,凭他的本事,怎么也犯不着要攀上你们家的关系,功名利禄也是轻易可得来的。……但如果真的,阿离哥哥真的去了这个兰姐姐的家。那么事情可就真的变得有趣了。

沈云谣露出了一抹不易察觉的轻笑,他语气急切:“那敢问姑娘,你可知他现在身在何处?”

兰姐姐道:“这可不清楚了,在宴会结束前他就自己先行离开了。那飘逸的身法,只轻轻几步便能越墙潇洒离去,确实可以看得出来武功的高强。”

身法轻盈飘逸,确实也符合阿离哥哥的特点。

“那姑娘可知道大侠他去向何处?哪怕只是一个方向也好,让小生好去追寻。”

兰姐姐道:“你又何必去追寻他的踪迹呢?说不定人家是嫌弃你家的家世不够显赫,本以为救了个大少爷,结果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公子哥。说不定对方还不想见你呢。”

这兰姐姐语气戏谑,话里的意思更是讽刺满满,她身边的小姐妹顿时都呵呵笑起来。

沈云谣听了其实很想打她们,但是为了哥哥为了哥哥!他忍了。

沈云谣装作羞愤的模样,但又要表现出坚忍的感觉:“姑娘……你,你还是告诉我吧好不好?阿娘说要知恩图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更何况是救命之恩?那便是小生追寻一声也要找到他报答他的。”

“为何告诉你呀?”兰姐姐趾高气昂,眼那是高到天上去,“告诉你也没有任何好处。”

“就是呀就是呀。还想拜托兰姐姐给你透露信息,呵!不自量力。”

“对呀对呀!你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

……

不用别人指使,那些小姐妹就自动自觉的站出来帮兰姐姐说话,七嘴八舌,全是在贬低沈云谣抬高兰姐姐的话语。

对方的气势一下就上来了。沈云谣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顿时有点吓懵,险些被骂哭。不过这样也好,真情实感!

没错,光是看着那兰姐姐的模样就知道她是大户人家,从小金尊玉贵使奴唤婢。寻常的东西送给她绝对看不上,更何况沈云谣现在连钱都没有多少,更何况是不寻常之物呢?!

兰姐姐把他叫过来多少就是为了找点乐子,为了听这些小姐妹们多夸夸她,然后自己也赚点嘴瘾,说说别人比不上自己的话。她的目的达到了,而且看到了沈云谣吃瘪的脸,心情自然是爽快无比。但是,她绝对没有想到沈云谣这个相貌堂堂的公子会做出这样的事,更没想到会为了这样的事做出这样的举动……

“姑娘。不,蔡大小姐。求求你行行好,告诉我好么?!”

沈云谣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他跪在地上,抓着蔡明兰的裙角继而抓住她的脚。声嘶力竭的喊道。

这蔡明兰哪想过会有这样的事,一时间傻了眼。然后嫌弃的踢着腿要甩开沈云谣,“你给我放开!”可是无论如何都甩不掉沈云谣的手。

沈云谣偏不,被人羞辱的感觉特别不好受。他正一肚子怒火无处发泄呢!不过倒是念在对方是姑娘家,没有做出其他冲动的事情,仅仅是这样来恶心她。

他抹了眼泪抹了鼻涕,把这些全抹在蔡明兰的裙子上:“蔡大小姐,算我秋秋你了!”还故意喊出哭腔,话都说不准了。

为了找到哥哥!我什么都愿意做!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三章 你非要这么羞辱我也可以。那我就恶心死你!

沈云谣抱着蔡明兰的脚不撒手,眼泪鼻涕全抹她裙子上:“告诉我吧,蔡大小姐,拜托你了。”

“你,你放手!”蔡明兰还真没见过这种人,先不说气不气,那鼻涕是真的恶心死她了。她又蹬了几脚,沈云谣还是不肯撒手,于是恼羞成怒:“你再不放手我就喊人啦!老李!老李!”

那些帮她讲话的小姐妹此时却不作声。也不是纯粹的看蔡明兰的笑话,还有一部分是被沈云谣的举动所惊呆了。但不管是为了什么是笑还是惊讶,这些姑娘们都齐齐用着团扇捂嘴,看着眼前这场闹剧。

反正不管结局如何,她们都赚到乐子了。

“你告诉我吧,你告诉我了我就放过你。”

是的,放过你。而不是放开你。沈云谣这个时候显然就是要死磕到底了,不死不休。为了赶上王辰逸的脚步,沈云谣不怕丢人。

不过这个时候蔡明兰的心思也没法注意到他说的话里真正的意思,想要赶紧摆脱这个又是鼻涕又是泪的沈云谣,她此时也不顾仪态的大喊:“你快放开!我什么都说了!”

“你先说了!我再放!”两个都声嘶力竭,吵得软金香的店员全部走了过来围观。

蔡明兰还想说你这样的贱民怎敢跟我谈条件,但她从来没丢过这样的脸,众目睽睽之下跟这样一个赖皮的男人纠缠不清。这要传出去,她父亲指不定要怎么修理她。

权衡之下,蔡明兰只能败下阵来:“他往东北的方向走了!”

闻言,沈云谣的鼻涕和眼泪瞬间全部都收了回去。他站起来拍拍衣袖和裤子,吸了吸鼻子之后,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他露出胜利的笑脸,“多谢咯?”旋即转身离开。

他还真怕她的人被叫了过来。到时候就不好收拾了……

“你给我记住!我蔡明兰不会那么容易放过你的!”

离她较远的一个小姐妹低声道:“不过是败犬最后稀烂的尊严罢了。连人家姓甚名谁都不知道,还不放过人家。该!”

“嘘……少说两句。”

……

东北方向。那个方向有什么呢?大夏的皇帝姓温,他们温氏一族的势力当年就是在大夏如今最东北的一角。在推翻当年大延的暴政之后,温高祖也没有回到他们的祖居而是来到清河设立皇都。即便是如今,那个地方也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是多了一个“皇帝一族的故居”那么个称号罢了。

秋水国师所记,那个地方虽不至荒凉破败,但比起大夏其他地方来说,却是毫无优点的。最大的优点可以说是地势平坦,利于种植,而且土地相当肥沃。不过这样的优点,云川也有,而且云川还有其他更多的资源,比如地峻盟发现的那个矿山。

沈云谣所推断,阿离哥哥和哥哥去的地方定然和青红帮的事情有关,那么顺着结论再往后推,便是青红帮的目标地并非皇都,而是东北?

这样的答案其实是让沈云谣有些疑惑的。

不过就算如此,也改变不了他想要去找王辰逸的心。况且蔡明兰这样的人有一点好处就是,虽然她骄横骄纵,但却不会说谎,因为她没必要说谎,她的一切优越感都来自于她本身的高贵,蔡明兰并不需要任何的谎言来增添她的优越。所以她不擅说谎,也不必说谎。所以沈云谣对这个消息的准确性还是信心的。

在此之前,也还是得再准备一番才行。沈云谣他又购买了一些小玩意儿,然后住进了一家便宜客栈。别问为什么,问就是没钱。

沈云谣在客栈的房间里处理着重置着自己衣服上的机关。

实践检验真知,通过与‘虎爷’一战后沈云谣深感发现,他衣服上的好多机关都是看起来很酷炫,但实际真要用起来是非常麻烦的。比如机关的启动问题,如果继续要启动机关的时候却因为繁琐的开启步骤而耽误时间,便是舍本逐末的事情。

这些机关是为了保证他的安全,给敌人带来最致命的威胁。耍酷可不是沈云谣的目的……虽然有那么一点点这样的私心吧。

嗯。就一点点。

沈云谣就这样忙活了半天,才将全身上下那些不实用的机关全部改造完成。这一下忙的他眼睛都快瞎了……

不过他还不能休息,还不能休息。他需要马上赶上王辰逸的脚步,不能再多做停留!于是他匆匆吃过一顿饭后,擦了把脸,立刻赶路。

“这次就不骑马了吧……每次用完都把马放走,太浪费了。”而且他身上现在真的没有足够的钱了,也不愿意去偷。

这可怎么办呢……

突然间,沈云谣的眼前一亮:“有了!”

沈云谣发现城门附近有一辆运送干草堆的车,他走过去,问那正在喝水的车主人,“阿叔,你要去哪儿啊?”这是明知故问,这个阿叔的车上还印有皇族的印记,显然是要去东北的。

阿叔很热情讲话带口音:“阿叔要去尚志哟。怎么了小伙儿?”

尚志是东北的一个地方。

沈云谣笑的春光灿烂:“阿叔要去尚志吗?我也正好要去呢,可以载我一程么?”

“当然行。来,坐后头的干草堆上头,还能躺着歇会儿呢!”

沈云谣没想到那么轻易便有人让他上车,于是笑的更加灿烂了:“多了阿叔嘞。”他跳到车后边的干草堆上。

“路遥遥,有个人陪阿叔说会儿话也好呀。”阿叔放好水囊,开始驱赶着马上路。

出城的路相当顺利,守城的官差看见皇族的印记便不拦下,仅仅询问了一句沈云谣的事情。但也被阿叔一句打发了。

“小伙儿,你要去尚志作甚呢?”

“我啊?我要去找人。”沈云谣仰躺在草堆上,望着天空,想着一个人,想着很多事。

阿叔语言犀利:“是去找心里的那个小姑娘吧?”

沈云谣还好没喝水,要不真要被呛到。

“嘿嘿,我看你刚才的样子哦就像当年阿叔要赶去追你阿姨的时候,身上没钱穷的秃噜噜的,路又远又想快点过去,于是就找人蹭车蹭点路。”阿叔说着说着,陷入了自己的回忆,嘴上不停地说着。

而沈云谣便安安静静的听着。

我也想和哥哥安安静静的度过余生……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四章 听着阿叔说他和自己妻子的过去,平平静静的一生,两个人相守相望相爱一生。这样的日子沈云谣光是听着便深深羡慕,或许他骨子里就渴望着这样的生活吧。那些阴谋诡计的,他一点也不想掺和。但他还有父母之仇亲族之仇!所以他不可能逃离这样的命运,他不可能不去参与进去,不得不去阻止那些人的阴谋。他要阻止他们,他要杀掉他们,为父母报仇雪恨!

“阿叔。”沈云谣问道,“你说东北这里有没有发生些什么奇怪的事情呀?或者说是特别的事情?”

“特别的事?”阿叔仰头思索着,“好像没有哦……哦!不对,我好像从尚志过来皇都的路上听说有个地方闹饥荒,所以最近才有那么多难民到皇都来。哎,我也听说了那个柳大人真的是慈悲为怀啊,太值得称赞了,不愧是第二个‘秋水国师’啊。”

柳公琛人称‘秋水国师再世’,聪明善良,习惯凡事亲力亲为,为国为民鞠躬尽瘁。

沈云谣不以为意,脱口便道:“秋水国师可比他厉害多了!”那么那个地方就值得自己去看看了。“阿叔?能带我去那个闹饥荒的地方看看么?”

“你要去看看么?听说那里的地都被烧黑了,庄稼全种不了了。真的是可怜,那可是农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啊。老天不公呀……不过这要是秋水国师还在的话,肯定会想到办法解决的!”

只怕这不是什么老天不公呢。

“对,让我去看看。”

阿叔转过头来看沈云谣,他挑挑眉:“嗯?不去尚志看你的小情人了?”

“没有是小情人……”沈云谣红着脸,“他应该也是去了闹饥荒的地方了,我去那里肯定可以找到他。”

阿叔看着沈云谣害羞的脸笑道,“哟?小姑娘还心系灾区呢?好样的!”然后他甩了一下缰绳,加快速度,意味深长地说,“那你得赶紧去咯。那样的地儿可不安全,各种意义上的。”

“好的,多谢阿叔了。”

阿叔笑着看他:“那不如你多说说你和那个小姑娘相遇的细节?好让阿叔也找找年轻时候的感觉……”

……

阿叔送到附近之后就让沈云谣下车了。因为路不再相同,阿叔也不能多耽误事情,于是便先走了。

“多谢阿叔咯!”

“不谢,举手之劳。”阿叔就像最开始那样,笑容灿烂热情,“你还给我讲了不少故事咧。阿叔这就走啦!祝你快些找到你的小情人。”然后阿叔就驱马离去。

“借你吉言。”沈云谣也转身走向那如今已被成为‘饥荒之地’的衫罗。

进入东北,沈云谣发现其实这里也并不如秋水国师所说的那样没有别的其他资源。他看到这里的树木比别处的要更加粗壮高大,这里的树制成的木板木块应该会是做船的好材料。其他的沈云谣目前也还看不出来,不过光就这一点,沈云谣便觉得自己有比秋水国师厉害了那么一点点。哪怕是这么一点点也让人感到满足和兴奋。

衫罗,距离皇都非常近的一个小地方。小到如果不是这一场饥荒,或许没有几个人知道这个地方的名字。或许在十多年后又或是二十多年后就没有人记得这里曾经有过那么一个地方了。

这一场饥荒来的非常没有道理,疑点满满。按照阿叔的话来说,这个时候东北的大家们早就在家里的大缸腌好过冬的食物,几百年来都是这样的,闹饥荒也是入冬之前闹的,因为每家每户的粮食储备都会规划好,没有到这个还一个月就要开春的时候闹的。

而且沈云谣现在才知道,东北这里种的都是春小麦,现在还没开春,还没下种,更称不上是什么因为天灾而弄得他们没东西吃才是……

最后他们两个得出最后一个结论,那便是已经在清河定居的温氏一族,已经忘记了当初在东北生活的一切了。一代一代的下来,祖上教下来的东西很多都渐渐地不再重要了,所以也没有人记得了。秋水国师保了大夏这么多年的平和,在他仙逝六十多年之后开始出现了裂痕,出现了弊端。

沈云谣看着眼前这条被踩踏形成的路,心中警惕起来。他蹲下来,在调弄着衣服上的机关,做好准备。

虽然那些启动繁复的机关在危急时刻是相当不好使,但是却具有不小的威力和震慑力,所以沈云谣还是保留了一个,在步入对方领地之前提前准备好来应对的手段之一。如今,沈云谣的衣服和裤子上有着上百枚飞针,七把匕首一把短刀。它们大多数都在手和袖子上,但还有一些还在胸前腰侧。然后为了防止这些东西让衣服变形,他还是下了点功夫的。所以现在他算是“负重而行”,尤其是手臂上,绑着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次提前准备的机关和之前‘虎爷’对峙时右手的那个飞针机关几乎一致,但是沈云谣做出了修改,他将用手指牵动细线启动改成了五根手指同时收握成拳的时候才会启动,这样防止自己紧张的时候手抖了抖就甩出一梭子,最后结果很可能就是害人害己……

调试完毕之后,沈云谣觉得安心了不少,这才决定踏上这条路,前往衫罗。

没走多远,穿过这条小路,拨开垂下的枝叶,沈云谣就看到了沦为饥荒之地的衫罗。这里已经看不见一点点的人,只剩下焦黑的土地和破烂的房屋,这样残缺的显然是人为的景象瞬间让他回忆起自己的家。那自己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家,那被‘虎爷’烧毁的家!

沈云谣已经记不清自己这是第几次立誓要杀掉‘虎爷’了。

“呼……好险改了一下这个机关,不然这一梭子就全给扎到自己脚上了。”

沈云谣深呼吸,平复一下自己的心情,平复一下自己剧烈颤抖的手指。

如果哥哥看到了又作何想?会和我一样愤怒吗?他,来这里了么?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五章 衫罗这个地方,应该叫做村子,但其实比村子还要小太多,共拢就十户人家。不过或许这只是衫罗的一小部分吧。

沈云谣看着这片荒凉的焦土,心生疑问。不……应该说是一个恐怖的念头。

这里虽然就有十户人家,如果衫罗并非自己所看到的这里那么小,那么衫罗的其他地方肯定还有老百姓住着。衫罗的灾难既然是人为的,那么他们怎么不去抱冤而是说成饥荒呢?是的,阿叔所说的是饥荒,而非有人伸冤报案。这种家园无缘无故被他人所毁,又怎么可能无声无息的吞下这份委屈冤屈呢!哪怕皇都的官府和云梦的那个无能的孟大人一样要故意压下这件事,可闹得全皇都的人都知道了,这又怎么包的住这团火呢?

而且街上走走坐坐的都是成年男子,甚少妇女和孩童甚至老人……

那么答案极有可能是,真正衫罗的百姓们已经惨遭毒手了……那些流连在皇都,在柳公琛府前领粥的人难道都是青红帮的人?!

沈云谣打了个寒颤,脊背发凉。他不仅仅因为衫罗的百姓的遭遇感到悲伤和害怕,还有自己恐怕来到衫罗的事情,也尽在对方的眼中……

咕噜。

沈云谣咽了咽口水,精神集中,将注意力集中在五官五感上,顿时就听见了身后沙沙沙的声音。沈云谣皱皱眉,缓缓的回过头,双手微微颤抖,右手随时可举起的同时紧握成拳发射飞针。

沙沙沙。

那是树叶被风吹动的声音。

沈云谣长叹一口气,紧绷的神经也略略放松了点。

沙沙沙。

仍是树叶的声音。

这个小小聚居地,被树木环绕,小田几亩,如果没有被青红帮那些人打扰,这本应是一个悠闲的美丽的地方,这里的十户人家或许能再平平静静地生活数百年,延续好几代人。只可惜,那些人的魔爪已经伸到他们的面前,甚至刺穿了他们的心脏。

“衫罗的人们啊,请保佑我吧。”沈云谣看着眼前的荒凉,虔诚祈祷。

请你们保佑我,保佑我们把那些躲在幕后的恶人全部揪出来,将他们全部绳之以法。

沙沙沙。

这依旧是树叶的声音,但却有了一点点不同。

到底有什么不同呢,沈云谣听不出来,只觉得有些不太自然。但刚才发出声音的那个方向应该就有沈云谣想要找到的人。可到底是王辰逸和江离还是青红帮的人……又或者两者都有呢?

不管是那一个答案,沈云谣都是要去的。

沈云谣小心前行,循着树叶发出不自然的声音的方向走去。他往前走的同时也没有忘记观察四周的情况,依然担心着自己身后会出现青红帮的人。

不过他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没有人出现在他身后。只是让他更加难受的事情发生了,他看到了一堆白骨堆积在了一起。它们七零八落,堆成一座小山,有一整具的尸骨,更多的是打散的骨头,有整块的骨头,也有碎骨。之前那不自然的声音是骨头发出的声音,是头颅被风吹得在地上滚动的声音。它们这东一块西一块的骨头,没有人能分辨得出到底谁是谁的一部分了……这场景在阴凉的树荫里显得格外阴森,看得沈云谣毛骨悚然。

“果然是这样……”沈云谣害怕的事情也是发生了。

太过残忍。即使他见过丧钟村地下城里的那吊挂的尸林,也觉得这里的景象太过骇人。

不过沈云谣觉得自己的承受能力好多了,这次至少没有吐了。

沈云谣苦笑,跪下来拜拜这些无辜死去的人们之后站起身,往其他地方找去。他现在更加坚定这里有青红帮的人。居然敢如此随便处理衫罗人的尸骨,完全不怕别人发现,这显然便是占据了这里,无所畏惧。

意识到这里已经完全成为敌人的魔窟,沈云谣更是加倍的注意周围的动静。走路的时候更是弯腰驼背,宛如一个小偷。

“拖着他们!援军马上就到了!”

沈云谣自从发现白骨之后,小心潜行了半个时辰,忽然间听到了人的声音。而且这声音和语气,沈云谣并不陌生,不是别人正是真正的虎爷。

“不要和他们硬碰硬,我们谁都不是对手!得耗死他们,现在他们不敢轻举妄动!”虎爷在指挥着他们青红帮的人。

这话里的意思是对方武功高强,而且不只是一个人。那么沈云谣已经知道他们在围剿的人是谁了。

“哥哥在这里……”沈云谣小声道。他稍微确认了一下身上的装备,发现没有问题之后准备马上出击,帮助他们突围!

此时,王辰逸愤怒的声音响起:“你们这些狗杂种,给我放了我舅舅!否则我要你们一个个全部,活着看到自己的皮肉被扒下来。”

沈云谣蹲在草丛后面,看不见青红帮的人更看不见被围起来的王辰逸,但是听得出他现在的情绪是如何的愤怒,刚才那声音的阴沉更是自己从未听过的。

舅舅也在这里?!

沈云谣根据情况判断,大概是王辰逸找到了舅舅王羚的下落,一直找到了这里。但是来到这里之后发现王羚被青红帮囚禁了,而且他们以此来要挟王辰逸和江离送上自己的性命,而王辰逸和江离自然不会失去理智到回相信他们的地步。

虽然哥哥和阿离哥哥战斗力比他们要强太多,但是对方人多而且还有舅舅这个人质在手上,所以有恃无恐抓准了对方不敢轻举妄动。如此这般,双方便僵持不下,在这里对峙着。

沈云谣此时好想冲到王辰逸的身边,刚才听到了他的声音之后,那思念之情便在心中剧烈激荡,仿佛要冲破桎梏。可是他去了又有什么用,只要舅舅还在对方手里,王辰逸就不敢轻易动手。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把舅舅救出来!解除他们的忧虑。

沈云谣悄悄退场:哥哥你等着,我马上就救出舅舅来跟你会合……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六章 “要是没有这些虫子就好了。”

烦躁的拍拍小腿站了起来。

站在车厢门口,眺望远方隐约可见的灯火。

一阵微凉的风从车窗涌进绕着身子打了个圈儿流出车厢,

带走了心头仅有的一丝烦躁。

这是一节被舍弃的火车厢,却让人难以理解的被一座铁塔架在空中。

谁也不知道原因。

或许从一开始,它就一直这样存在着吧。

“就这样好了。”

自言自语的走出车厢望了望脚下,习惯性的再次埋怨自己。

“唉……不上来就好了,现在也不用这么麻烦的爬下去。”

不多时,左脚已触及地面。

“呼……”终于下来了。

走出两步,回头看了看夜空中的绿色车厢。便快步跑开。

在拖鞋和地面“叭,叭!……”的撞击声中带起一路尘土。

普通的眉眼,普通的体型,普通的着装,这样一个普通的少年奔跑在村间小路上。

……

“妈,我回来了!”

门被大力推开。

安静的屋子顿时沸腾了起来。

“才回来!也不看看都什么时候了!”严厉的呵斥。

“呃……”

快步走回房间反手关门。

“你这孩子……”少年的母亲终于把紧紧锁着的眉心放宽了。

一切又平静了下来。

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了,外面是个什么样的世界呢?

少年往自己的内心装进了满怀的希望和激动。

夏日的夜晚是美好的,蝉轻轻的吟唱它的歌谣,星散落在天空的每个角落。

……

第二天早晨。

太阳悄悄升起,这平淡无奇的小乡村伸了伸懒腰。花儿舒展身体,鸟儿在和大树问好。

“妈,我出去了。”周杰正在最后一次检查行李,其实也就是一个背包里面装着一些日常用品。

“去吧。”

“我会写信回来的,而且会好好吃饭!”周杰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

“嗯……”

周杰背着背包,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田间小苗的叶子承受不住露珠的重量而压弯了,晶莹的露珠滑落,坠落在地。在某个角落蜷缩着某人,那脸上也滑落了晶莹的水珠。阳光照射进来,诉说着某人的悲伤。不知哪里冒出的杜鹃鸟,在悲凉的夏日之晨唱起了离歌。

可以不离开吗?

周杰跨着大步子走向山的另一头。来到山前时,他回望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他告别这个生活了17年的家乡。虽然有点悲伤,但是周杰却不肯留下眼泪,因为小时候周杰的父亲告诉过他:“男人可不能随便掉眼泪!”

其实有时,能哭出来比忍住需要更多更大的勇气。但是周杰铭记父亲的教导,任由泪水在那窄小的框框里面打转。

其实坚强是很痛苦的。

周杰转身,迈向山那边的生活。

在那乡村最不和谐的铁塔因为阳光而闪现了些许光,仿佛在道别一般,闪耀闪耀。

一路平安。

……

“呼....快到外面的世界了。”周杰卸下背包,倚在一棵树,稍作休息。

燕子在天空飞舞,朝着家的方向,一阵清风带来了泛黄的天空。

是的,现在已经黄昏了。

“你能体谅我有雨天....”周杰轻声说。

在周杰眼前的一个城市播放着这首歌,虽然很远很远,但耳朵向来灵敏的周杰还是听到了。

声音好美,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吗?太好了,自己能出来。

周杰从背包拿出鸡蛋和馒头以及小瓶水,就这样解决了晚餐。在周杰喝水的时候,一个不小心让水滴在了他的黑布鞋上。周杰发现后皱紧了眉头,轻轻的打了自己一拳。“笨蛋,怎么可以....”

当然了,这鞋是他妈妈亲手纳的。和自己生命一样珍贵。

又过了一会儿

“出发咯!”

夕阳穿透树枝,风摇动着绿叶,蝉声洒落在这座山。云朵染上了非常美丽的红色,喇叭花点缀着大地。周杰背着背包,走向城市。穿着黑色背心的周杰有着些难以言明的帅气,虽然本身没有精致的脸庞。

就这样,周杰的背影越拉越长,走的越来越远......

“嘿!终于到了。”周杰用手臂抹掉了额头上的汗珠,满脸笑容。

灯红酒绿的城市,繁华热闹。嗯,这是周杰所向往的“外面的世界”中的一部分。

“和李大伯说的一样啊!好多好多高高大大的楼房!好厉害,到底要怎么样才可以建成啊?”周杰眼珠子瞪得大大的,生怕看漏什么东西。

很久很久以前,这个世界本来是没有颜色的。但是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天使,用她那七彩斑斓的翅膀,把世界染上了颜色,而她的所到达的地方都留下了一根羽毛。据说看到了天使留下的羽毛就会得到幸福哦!于是开始有很多很多的人去寻找天使掉落的羽毛,但他们都一无所获。——周杰的父亲对7岁的周杰说的话。

……

“爸爸,这里会不会有天使的羽毛呢?”周杰脸上挂着笑。

没有这么容易的吧,爸爸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周杰在这城市里面转悠,对眼前的事物无一例外的发出感叹。“哇,好厉害!”“哟哟哟!怎么可能!难以置信!”……果然是乡下人进城......

(那是泪光,那力量.....)

优美的声音再次进入周杰的耳朵。

“是之前听到的声音。”周杰闭着眼睛,用心去聆听。不知不觉的,周杰跟着声音走了......

太美了,感觉不像是人类的歌声。

……

喧闹的城市,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相拥,每时每刻都有情侣离别,每时每刻都有剧情上演,谁看的尽这花样多的让人作呕的世界呢。你不是明星,没有人会愿意把多余的目光浪费在你身上。现实总是骨感的让人害怕。然而周杰却懵然不知这一切,离开了纯净无瑕的家,踏入这肮脏不堪的地方。

……

周杰走进了一家酒吧。酒吧不是能说是很高档次,但是布置的分外雅致。

周杰的目光一瞬间就给前面的女性吸引了。纯白的礼服被灯光映射成淡淡的粉,卷卷的长发高高的扎起,眼皮轻轻的盖在眼珠上,长长的睫毛。专心于唱歌的她不时勾起嘴角微笑,脸上陷下了一个非常好看的酒窝。

声音和样子都很美,像天使一样。

周杰目不转睛的看着,整个人都呆住了。三魂不见了七魄……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七章 相当久之后,周杰才发现自己看的太入迷了。环视酒吧一周后,发现唱歌的女性不见了。然后周杰离开了酒吧,继续在城市中漫步。

月光静静地普照着这个世界的一切,这时某处的昙花悄悄地展开自己美丽的花瓣。盛夏之夜寂静的只剩下即将燃尽生命的蝉声。周杰不知不觉的走到了郊外,这里的湖水碧蓝清澈,望向远方还有高大的山峰上的积雪。明亮的月,不知为何没有树叶的树,让本应愉快的夜色笼上了悲伤的面纱。

“今晚睡哪里呢?”周杰席地而坐,很轻描淡写的说了这等严重的话,难道出门前没有想好吗?

虽然是夏天,但夜晚也是冰凉的,就睡在郊外也容易着凉。

“算了,就在这里睡吧。”周杰抱着背包,倚在树旁便坦然入睡了。。

“你在这里干嘛呢?”一个动听的声音,一听就知道是女性而且是位少女。

“喂,在这里睡觉可会着凉的。起来!”看周杰没反应,声音再次响起。

“唔....”周杰揉揉眼睛,很茫然的看着前面的这个人。很明显还没睡醒。

“你是不是迷路了,怎么在这里?还是没钱交房租给赶出来了?”少女急忙问道。

“啊!”

“啊?你干嘛大叫?”

“我刚刚在饭馆里面见过你!”

“饭馆?哈,你是从乡下出来的吧!”少女微笑,脸上带着些许好奇。

“呃....是的。你怎么知道?”周杰挠着后脑勺,一副很抱歉的表情。

“刚刚我又没去什么饭馆,只是在酒吧嘛。你不会把酒吧和饭馆搞错了吧。”少女不改笑容,粉嫩的小嘴和迷人的小酒窝在月色的烘托下显得格外楚楚动人。

“这样啊.....不过你唱歌真的好好听。”周杰的表情一瞬的变得认真起来。

“谢谢!对了,说了这么久还不知道你名字呢!”

“我叫周杰,17岁。”

“呵呵,不用告诉我年龄啦。我叫童彤。”

“唔....哪个tong.....”

“姓呢是童话的童,名呢是红彤彤的彤,但是念彤。”童彤耐心的解释了一下。

“这样啊!”周杰摆出“突然明白了”的表情。

“要不,来我家住?你一个人出来的吧,怪无助的。”童彤向还坐在地上的周杰伸出了手。

“怎么好意思....我妈说不可以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周杰自己站了起来拍拍屁股,脸上的红晕无处可躲了。

“不怕嘛,家里还有别的房间。就我和姐姐一个人住怪无聊的。”

“但是....”

“但是什么嘛,走了!”说时迟那时快,童彤早已扛着周杰的背包走向郊外森林的深处了。

“喂,等下....童.....童彤。”周杰小跑追着童彤,表情略显无奈。

爸爸,她会不会是天使呢?多么美丽善良的人啊!

……

呆毛14岁,初二,149cm,男。

傻祝22岁,大三,185cm,男。

他们第一次相遇在足球场,那时傻祝准备用一个漂亮的弧度射门却不料用力过度,好好在散步的呆毛正好走到球门后,脸就跟这足球撞了个正巧。

“你还好吧?”傻祝急忙跑过去。

“好……”呆毛还没说完,耳朵嗡嗡作响,眼前一片黑,倒下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对话。

也不知道是过了多久,呆毛才辛苦的撑开眼皮,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同时看见床边的罪魁祸首,顿时就想跳起来臭骂一顿,无奈头还是晕晕的。

“你醒了,对不起刚刚我是不小心的。”傻祝一脸委屈。

你妹啊!明明受伤的是我凭什么你要摆出这么一副受害者的模样!呆毛摇摇头,把这内心的独白吞回去了。

“这是原谅我了吗?!”傻祝一脸兴奋,完全看不出呆毛的愤怒,“要不这样你要吃什么买什么我帮你去买吧。算是我的小小心意吧。”

“这时候不应该用'小小心意'吧。买东西就算了吧,这里是医务室,离小卖部还2公里呢。等你回来我都要睡着了。”呆毛扶额,面对这样不知是纯还是蠢的前辈已经完全生气不起来了。

“哟,你还真了解我们大学啊!小朋友是不是经常来这里看漂亮师姐啊?”傻祝挑眉,这话的感觉好像两人已经变得很熟络的样子。

呆毛白了一眼,撑起身子坐起来。“有镜子吗?““哦哦……好的。”傻祝跑出去跟校医借镜子去了。

“左边的脸肿起来了啊。嗞。”呆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向左脸。果然很还是疼啊。“啊啊啊,那个,我会照顾你的。不不,是会负责到底的。”傻祝看见呆毛此状开始紧张起来,毕竟是罪魁祸首,难赦免的罪,只是好像这笨嘴……

“噗。”看见傻祝这样无语伦次的样子,呆毛忍不住笑了起来。呆毛笑的时候真的真的很好看,那双迷人的眼眯成半月,像是雕琢出来的小嘴似乎微微翘起,右脸现出浅浅梨涡,那张堪比女生的秀气小脸真是让人羡慕嫉妒啊。

“老半天了,凶手的名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呆毛转过头去,“恩?”

呆毛还是眯着笑眼,丝毫没有察觉傻祝看呆了的神情。

就在呆毛想张口再问一遍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阿好,听说你踢到一个小朋友了。”语毕,门外探出一个头来,乍一看长相十分普通的女人,若细细端详也能发现是个相当可爱的人。

就在女人和呆毛对视后的一秒后,女人尖叫起来“祝君好!你个畜生!怎么可以伤了我可爱师弟的可爱脸蛋!”说完几乎是瞬移到傻祝身后用力的摇晃着他。

“哎哟别打啦,再打就更笨了。”傻祝皱起眉头一脸不悦的看着那个女人又心生疑惑,“怎么,你们两个认识?”

女人一脸心疼的看着呆毛,用手轻抚那受伤的左脸。“什么,你不知道?这个就是我们学校初中部最出名最可怜的小师弟啊!如果就因为你破相了,你赔得起师弟吗?你赔得起我们女同胞的精神损失吗?蠢东西!”这一系列的行为呆毛有点受宠若惊又有点害羞尴尬,不觉脸红了起来,然后别过头去,想起来是常常有一些大姐姐在角落偷偷看着自己过。

哎,真是醉人的面孔,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八章 “哈啊……真热。”

柳六从长凳上坐起来,抽出腰间的破布擦干自己额头的汗。可还是感到非常的热,将破布湿了湿水擦擦脸脖子,这才长舒一口气。午睡的并不太舒服。

这里还是十多年前的小巷,不过一切都好像不太一样却又不觉得哪里不同了。比如老头已经过世七年了,自己也从二十八的帅小伙儿变成四十三岁的中年大叔,中间还发生过一次色伊雷国和多年死对头——洛马特国的小规模碰撞,色伊雷国败北,人口重心更加往国都靠近还有一部分投奔他国,像柳六所在的这么个偏远小镇,人就越来越少。良禽择木而栖,更何况是人,没有人愿意在随时都可能成为战场,剑拔弩张的地方生活。

虽说时移世易,但柳六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同。过着的是一样贫穷简单的生活,吹着自己的糖人,住着自己的山中破木屋……平稳的日子日复一日,自己还是那么好看!虽然并不是自己最开始想要的生活,却也不差。

短暂的午休之后,柳六笑着挑起担子,带着自己的谋生家伙走出巷子。

他来到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吹起一个又一个糖人,将吹好的各式各样的糖人插放在木架上。今天也和往常一般,在小摊前面聚集着好几个小娃娃,他们睁着大眼睛盯着看木架上的糖人,有几个看了一会儿之后就让自己父母拖打回家。

柳六看着这个画面会心一笑,接着想想自己的双亲又会怎么样对付自己,不禁笑出了声音。当然他也只能想想罢了。

同时他也注意到了,这群小孩儿之间有一个是最近几天才加入的。那个新加入的小孩儿头发齐肩额前的头发甚至遮住了双眼,明显不合身的衣服破了好几个洞,干净的小脸蛋有些蜡黄。他总是站在最后,要是有人靠近他就会警惕起来,小心翼翼却显得窘迫,一双烨烨有神的眼睛专注的盯着木架上的糖人,而且看目光的方向,大概是特别喜欢小狗的那个吧。

一天下来,这小孩儿基本都在看着这里。其他的孩子要不掏出攒了好几天的零花钱直接买了,要不就和其他小伙伴一起去玩了。只有他还是一个人,当其他小孩儿都走开之后,他也知道自己再站在前面光看不买不好,于是跑到不远处的树荫下蹲着坐着休息。

孤零零的看着怪可怜。

这样的小本生意难做啊。尤其是在色伊雷国输了之后,像这样的无名小镇走了好些人,柳六的生意就更难做了。直到太阳快下山,柳六也不过赚得吹糖人的材料钱,木架上还有一些糖人没有卖出去。就在柳六快要收摊的时候,又围过来了一群小孩儿。

柳六在这里接替老头卖糖人已经有十个年头了,总是赚不到什么钱,而且每次还会将没卖出去的糖人送给附近的小朋友。所以在镇子里还是非常受欢迎的。

……好吧,其实并不太手欢迎。由于柳六现在穿着的总是旧衣服,还不修边幅,一副邋遢汉的模样,给好几个大婶说过你这样怎么可能找的到媳妇!其实再想想看,就算他现在收拾干净了,那么穷不还是找不到媳妇么?至少在小孩子当中人气居高不下!

“哥哥哥哥!是不是要回家派糖人啦?我要小鹿的那个!”

“哥哥!我要那个死肥猪。”

……

哼!你看!这不就是大家都围过来,一口一个哥哥的甜甜叫,讨口糖吃么?!

柳六笑着拍了下一个小胖子伸过来的手,“喂!说什么呢!什么死肥猪,我就是要给你这个瘦瘦鸡。哼哼!”说完,柳六拿了一只公鸡的糖人递给他。

这小胖子嘟着嘴露出小委屈的表情看了柳六一眼后便拿着糖人开开心心的蹦跳回家。柳六笑着摇摇头,接着以完全不给他们想要的糖人的方式派糖,但他一直都还没给出小狗糖。

柳六一直关注着那个小孩儿的目光。他但看到前面没有其他小孩儿并且小狗糖人没有被送出去的时候,眼睛忽闪忽闪的,看上去开心至极。

“果然是喜欢小狗的。”柳六心想。

小孩儿心中忐忑,瘦得皮包骨的小手在长长的衣袖里不断的冒汗,走过来的速度相当慢,有些担心柳六会不给他糖。

因为这个人完全不给别人想要的,大概也可能不会给别人糖……这么一遍一遍的想着,小孩儿的头上冒出不少冷汗,打湿了额头上的头发,心中更加忐忑了。

“天气那么热,穿着那么长的衣服……一额头都是汗。哎,可怜的小娃娃。”柳六心里又想。

穷苦家的小孩儿柳六并不是没有看到过,不如说在这里穷人家的孩子非常多,可哪怕再穷,终究这些孩子还是有归处的,能吃得一顿饱饭,穿得一身虽旧破但还算合身的衣服,却没有见过如此面黄肌瘦,瘦骨如柴的人。怕是没正经吃过一次饭吧?

柳六去过的地方并不算多,如果他十多年前去的是国境这样的地方,此时已然变成废墟的国境小村小镇,像这小孩儿那样的人其实并不罕见。得亏他没有去那些地方,不然也不知要心疼成怎么样。这种事情,可能见多了便不觉稀罕,但此时此刻柳六是真心的可怜这个孩子。

“哥哥,我要糖!”

柳六回过神来,笑着把木架上最后一个糖人递出去,这个人却不是柳六注意的那个孩子。

是的,那孩子给别人插队了。就在他快走到的时候柳六面前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闪出的小孩挡在他面前,也比他更快开了口要糖。

柳六没有回拒,和往常一样笑着给糖,对方拿到糖之后一溜烟儿的就消失了。站在原地的小孩儿低着头扳扳自己手指,默默转身离去,假装路过不尴尬。

就在小孩心灰意冷的时候,柳六喊住了他:“嘿。孩子,是想吃糖么?”

听罢,小孩儿转身,眼中那原本熄灭的星火又重燃了起来,但他却没有表现的非常高兴。

章节目录 第一百六十九章 因为他注意到柳六前面已经将小炭炉的火扑灭了,事到如今这个人又怎么可能为了给自己做一个“免费的”糖人而重新点火开炉呢。

小孩儿心道:“那他叫我到底要干什么呢……这个人看起来并不是什么好说话的家伙。从来不给别人想要的糖!”小孩儿心细,这两天送糖情况他都瞧了个仔细,这种有些恶劣的行为自然是没有逃出他的眼睛。

“我看你这几天都在这里,也没敢上来要糖吃。”柳六说着,从小炭炉下面的一个格子里拿出一个糖人递出去,“给你的。”

小孩的双眼闪闪发光,这是他喜欢的小狗模样的糖人。他手里紧紧攥着固定糖人的小竹签,眨着眼睛看,一小会儿之后伸出小舌头想去舔舔尝尝味道却又有些不舍的收起了舌头继续看。糖人在小孩儿的指间缓缓转动,眼中的是满心欢喜。观赏了好一会儿才又伸出舌头,舌尖轻轻的舔了一下,满足的笑了。

柳六看到小孩这样的表情,心似乎被什么揪着,疼。

“小孩儿,你平时都在干什么啊?怎么会一个下午都坐在那里。”柳六一边看着他一边收拾东西。

那小孩儿闻言愣住了,腼腆的笑了,“我,我平时都没事情做。最近两天才到这个镇上,看看能不能在这里找到点东西吃。可以的话想在这里多留几天……这里好漂亮。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地方。”

漂亮?

柳六看了一圈,小镇全部都是普通的欧式小楼,而且每一间都不大,高于两层的那是全小镇都找不出一间。虽然不少小楼的外墙已经有好一些裂痕,屋顶也是缝缝补补,可要说这小镇破瓦颓垣就太过分了,但要说这里很漂亮也绝对是没有道理的。

这一下,柳六也明白了他说的“找点东西吃”是什么意思了。这孩子大概是在一个被战火烧毁的地方出生,一路辗转来到这里。身边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要吃点东西也只能在街边乞食或者是去别人扔掉的垃圾里找东西吃。

几乎越是靠边境的地方越是贫穷,大家都没怎么能吃饱穿暖,自然是没多少多余的粮食给这些不认识的路人,家里的每一份食材也肯定会尽可能的利用好。也不知道他流浪了多久,能活着来到这里,或许这本身就是个奇迹吧。

柳六于心不忍,走到小孩的面前,蹲下来捧着他的脸对他说道:“那你要不要跟哥哥一起生活?”

小孩儿看着柳六那真诚的双眼,也诚实的说。

“你是老叔叔了。”

柳六皮笑肉不笑,轻轻的揪小孩儿的两只耳朵,佯怒道:“谁说的?嗯?”本来是想扯他的脸,可看着快要饿得凹下去的这张小脸,又不忍心。

“可,可是。”小孩儿红着脸怯怯地说道,“你真的是叔叔……”越说越小声。

按年龄来说,柳六甚至可以说是他爷爷辈的人了,喊一声“伯伯”都没问题,更何况只是一声“叔叔”都算是叫轻辈分了。

这小孩儿的头越来越低,快要垂到肚子去了。柳六只是不太认老,也没有过分的纠结一个称呼……好吧,还有挺在乎的。只是柳六不会因为那么个称呼就生气,可看小孩儿的样子,肯定是以为自己真生气了,连忙让他抬起头,柔声说道:“哥哥也好,叔叔也行……吧。小孩儿你应该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去的吧?要不要跟哥,叔叔一起生活?”

小孩儿默不作声,站着一动不动。须臾,小孩儿就开始抽鼻子皱眉头,低声啜泣起来。

柳六不解,半安慰道:“小朋友怎么了?是哪里疼么?”想到他可能的经历,不免如此联想。

怎料小孩儿听完之后放声哭了起来,稚嫩而沙哑的声音蔓延,引得三三两两的路人驻目低语。

耍混无赖的小孩儿柳六是见过好些,但这又是怎么回事?

我……怎么了?他又怎么了?

柳六只好跪着抱他入怀,学着老奶奶安慰孙子那样,一遍一遍在他耳边低声重复道,“没事了,不哭不哭。”

不知道小孩儿哭了多久,哭到天都黑透路人都不再流连屋外,最后大概是哭累了就在柳六的怀里睡着了。柳六叹气无奈,把小孩儿抱起来后,用一只手把吹糖人的家伙尽量减小声响的随便拖拽到一个墙角就回家去了。因为柳六在这里待了好长一段时间,人好还乐意给孩子派糖,又只有他一家卖糖人,所以一看那东西就知道是柳六的工具,大家也不会去顺走这物件。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那些东西一点都不值钱……

九月中旬仍是早晚清凉中午高温,柳六之前看这小孩儿穿的衣服太大了,有些担心他要闷出痱子,但摸过才知道他身上穿的那件连破布都不如,衣服被洗得掉色被洗得变薄,薄的跟一张纸似的,柳六前面只摸了摸竟扯裂了一个口子,再翻看一下,衣服上两个补丁裤子上一个,但大大小小裂口却有十多个,活像是别人穿旧了不要之后拿去擦地板最后嫌擦地板都不好用才扔掉的布。

“轻的跟小猫似的。”柳六吹出一口气,把小孩儿额前的头发吹开,露出他的睡颜,“脸上多一点肉应该会更可爱些吧……”小孩儿往柳六怀里拱了拱,找到更温暖的地方继续睡,满足的笑了,“哼,花脸猫。”

柳六离开了小镇,往一片荒山走去。今晚无风无月,回家的路很黑,但这条路柳六已经走了十多年,闭着眼睛也能走回去。

他在林间在小道上闭着眼惬意行走着。左边三步再往左前方走七步,正好绕过六棵长在一起的树,“哼哼哼,哼哼……”柳六哼着摇篮曲,往前小跳两步,正好跳过两个小水洼……几座荒山之间的道路弯弯绕绕,坑道木林颇多,柳六却像是一路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

老猫头鹰的双眼在老地方散发幽光,凝视着路过的一切生物。看到这个老朋友,柳六再抬头就能看到山上的树木间头出的点点火光,而在那火光之后就是他的家。虽然那个家有点简陋,但是光想想家的模样就足够让他满心欢喜,因为那能容的下的他家。

章节目录 第二第一章 将离 “娘。爹去哪里了呀?”江离仰着头看着自己的娘亲问道。

莫关山不语,她看着自己年仅七岁的孩子眼眶发热。她蹲下来抱住江离,低声啜泣。

小江离感觉到自己母亲的悲伤。虽然他完全不明白为什么她会难过,但还是学着自己父亲过去安慰她一样,用手捧着莫关山的脸,然后踮起脚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娘,不要哭了。爹会难过的。”小江离笑着说道。

看着自己的儿子安慰自己那天真烂漫的表情,莫关山只觉五脏六腑都被揪成一团的难受。但她最终还是忍住了,牵起江离的手继续前进。

小江离跟着走了好久,于是问莫关山,“娘。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呀?”

莫关山停下来问他,“阿离是不是走得累了?要阿娘抱抱么?”

小江离嘟起嘴,“没有没有!阿离是男子汉,不要阿娘抱着走了!”

“那阿离怎么不走啦?”

小江离往自己身后看,“我怕走太远了,爹会追不上我们。”

三个时辰之前,江离的父亲江诀让莫关山带着他走。江离不知道江诀为什么要让他们走,不知道江诀让他们去哪里,也不知道他到底会不会跟过来。江离只听到他最后笑着留下的那句话,“小离离。爹永远都爱你。”

但他还小,还没听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莫关山带着江离先是坐着马车,然后又走了好久。可是那么久过去了,都没有看到他爹过来。小江离心里有种非常不舒服的感觉,却又不知道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心里头闷闷的,很想看见自己的爹。

莫关山一把小江离抱起来抱在怀里,然后一边走一边说:“你爹爹也要出远门。不过不是跟我们一起走,以后我们都会再见面的……”

“那要多久啊……阿离好想爹爹。”江离被莫关山抱得紧,一动不能动的,只好环着他母亲的脖子头搭在她的肩膀上。

“不知道。阿离真的长大了,阿娘都快抱不动你了。”

“那是!我得快点长大保护爹和娘。我要当一个大大大大侠,锄强扶弱!”

莫关山感觉到江离的小手乱挥,露出一个浅浅的笑,“阿离真乖。那在阿离长大之前多让阿娘抱抱你吧。长大了阿娘就没力气了。”

“到时候阿离抱你!左手抱着爹,右手抱着娘!……这,这个我就左,左拥右抱了。”

“呵呵。好,左拥右抱。阿离累么?”

两个人走了好长的时间,江离还是个小孩子,路上也没有人陪他玩也没有东西玩,现在被莫关山那么一问,困意瞬间就袭来了。

“好像。有一点点……”

“那睡会儿。睡醒了我们就到了。”

“好……”

江离安心的趴在莫关山的肩上睡着了。江离睡觉的香的时候特别喜欢用脸蹭东西,莫关山的脖子被他蹭的痒痒的,却又不忍心出声吵醒自己儿子。

……

当江离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了,他发现他到了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地方。

这个地方山明水秀被群山环绕着,地上树上均是繁花似锦,鸟啼虫鸣在山间谷里回荡。此时正值春天,一早一晚还会冷,可这里却一点都不冷,气候暖暖的让人想直接躺在草地上呼呼大睡,就像这满地收不住的春暖意浸透到心底。虽然这个地方开宽阔平坦,但住在这里的人家似乎不多,轻烟袅袅冷冷清清,仿若他世。

“娘。这是哪里啊?好漂亮!”

江离在莫关山怀里扭来扭去,莫关山便知他想下来了。她放下江离,柔声道:“醒了啊?饿么?阿娘这里有东西吃……哎!别跑太远了!”

小江离哪里还管得着吃,连莫关山的话都没听见,撒野玩儿去了。

两只小鸟在地上啄着什么东西,看见江离过来了也一点都不怕不飞走,反而抬起头对着他喳喳叫,仿佛在说着‘我是这里的主人!你是谁!’。

小江离觉得有趣,伸出手想去摸它们。小鸟觉得危险,翅膀“啪啪”两下就飞走了。追不上的小江离有些难过,然后看到了别的有趣玩意儿又跑过去玩了,一时间闹得附近鸡飞狗跳蝶散兔走。

好一会儿之后,一个背着竹筐的中年男人缓缓走来,他看到江离跑跑跳跳的,朝着他招手并唤了他一声:“小娃子哟,莫要跑那么快,当心摔着了哟!”

江离看到有其他人,忙跑上前去,然后笑着甜甜的喊了一声:“伯伯好!”

小江离还很小只,长得又白又软,眼睛水水灵灵,脸颊因为活动过后粉粉的,汗水打湿额前的碎发,笑起来眼睛会眯成一条缝,右侧有个小小的梨涡,睫毛细细长长,看上去特别招人喜欢。

这中年大伯蹲下来摸摸他的头,一脸慈笑:“哦哟,这谁家的小娃娃没见过咧。那么可爱的懂事讨喜呵。”心里喜欢得很。

小江离不喜欢别人碰他的头发,小手举起来要拨开大伯的手,嘟着嘴说道:“伯伯这里是哪里呀?”

听到江离的话,这大伯愣了一下,试探着问道:“小娃子是外边来的?”

“嗯!”江离干脆的答道。

大伯的脸色微变,那是对外来者的敌意,但小江离并看不出来这些。大伯又问:“你家老爷子咧?你怎么一个人呢?”

这个大伯讲话口音很重,小江离却听的懂,“我是跟我娘一起来的,她就……”

江离还没说完,莫关山便走了过来,她语气温和面露微笑,用忘川的方言说道:“这位大哥莫怕,我们也是忘川人。”莫关山出声打消大伯的顾虑后再道,“我是江家的人,之前我们分了家,后来出了点事情要回来找他们帮帮忙。想问问他们现在还在这里住么?”莫关山的语气透露出她此时窘迫的处境。

这里的忘川并非传说中的黄泉之路而是位于洛川、凉川和云川的三川交接之处的一个地方,名为忘川。忘川十二峰,将忘川本身重重围住,只有一个小小的出入口。

大伯听到乡音也放下了警惕,也开始用方言对话:“原来是江家的人咧。好说好说,他们好着了,哪里会搬走。”

大伯这时想起来,江家确实在十多年前兄弟不知什么原因分了家,大哥带着自己妻子跑了去外面,也没带走什么,一清二白的。江家在忘川乃是最大的家族,虽然在这里也没有什么身份高低之分,但是江家是最早在忘川定居的一家,并且给了其他家的人很多帮助,在忘川人眼里,江家确实就是忘川的‘贵族’。再者,这里那么小,什么东西都不是秘密。这样的家事也是在忘川人尽皆知了。

现在他们这两个人回来却不见孩子的父亲,或许是已经不在了。自己的孩子还那么小也不懂事……思及至此,大伯心中暗自叹了口气,到底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也不容易的呀。

大伯问道:“对咯,你还认得路么?”

莫关山点头笑答:“认得的认得的,多谢大哥了。大哥这是要上凛峰采药了吧?”

此地有十二峰,其中凛峰便是最为人熟悉的“药材宝库”。

“是呀。家里伢子有两声咳,上去采点药草。”

“那就赶快去吧,就不麻烦大哥了。”

“哎!好咧。慢走啊。”

中年大伯走了之后,江离扯着莫关山的衣裙问她,“娘,这里是哪里呀?还有你们刚才说的是什么话呀?”

莫关山拿出收在袖子里的手帕给江离擦汗,“这个地方叫‘忘川’,是你爹的故乡,你爹和你娘都是在这里出生长大的,这里也是你的故乡。”

江离不清楚什么是‘忘川’哪里不知道有另一个‘忘川’的存在,也不清楚‘故乡’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意义。他被抱起来后往莫关山脸上凑,可被她嫌弃一身汗臭味之后,只好侧着脸枕在莫关山的肩膀上问道:“那爹为什么要离开这里。这里风景那么好看。”

“那是……等阿离长大了就会知道了。”

“总是长大了才让我知道,那阿离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

“娘希望阿离永远都不要知道的好。”

小江离不开心了:“那阿离就不是永远都长不大了?”

“是呀……”莫关山轻叹。

江离抬了一眼,看到的是莫关山悲伤的脸。他不明白,想去问为什么,却有一种本能在阻止自己去知道这件事。好半天,想说的话都放在肚子里,只静静的在莫关山的怀里不动也不说话。有些事情,或许永远都不明不白会更幸福,这是小江离长大了之后才明白的道理。

莫关山忆起从前,沦落到这个地步也不知到底应该怪谁怨谁。

一些事情明知没有好的开始也不会有好的结尾,从最开始到最后都注定写满苦难,也依然会有些人只要是为了自己的信念和理想就能一意孤行勇往直前,不惧艰难险阻不畏刀山火海,哪怕再往前一步就是万丈深渊,也愿意往前再踏一步。江诀,她莫关山的丈夫便是这样的人……

章节目录 第二第一章 将离(2)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那位大人,已经是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一天是江诀和莫关山成亲的前一天,那位大人正好来拜访,看到了江家大门上贴着的大红双喜,脸上有些迟疑。江诀遇见了他,愣了愣,有些提防他:“这位先生是外地来的吧?还不曾见过。请问在我家门外不知有何贵干。”因为江诀是土生土长的忘川人,他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眼前这位漂亮的先生。

那位大人笑道:“小兄弟无需如此戒备,我也是忘川人,不过许久没有回来罢了。我此次前来是想拜访江昴岳前辈的,不知老前辈身体是否康健?”

这位大人的乡音未改,是忘川的方言和口音。江诀一听便明了。

江诀黯然:“家父已过世八年有余。”但是,这位先生的年纪看起来比我还小,怎么就和我父亲有过交往了呢?我怎么就不知道呢?

江诀觉得这位大人是先生,主要还是气质。

“居然已经过了那么久……”那位大人自知失言,转而道,“看你们这张灯结彩红幔大喜的,是谁有喜事了?”

江诀瞬间红了脸,但表情还是非常正经的说着,“是、是我,明天我就成亲了。”

那位大人出现了一瞬的慌张,然后立刻莞尔道:“那真是可喜可贺。”接着他从袖子里掏东西,良久才找出来,“突然造访也没有提前准备礼物,这条手帕权当是贺礼罢。”

这条手帕彩花绕金边,鸾鸟比翼飞,丝线的色泽上等,丝布的触感柔滑,这一看便知是上等货。

江诀推拒道:“这,这怎么好意思呢?!我可收不起这样贵重的东西。”

那位大人将手帕塞到江诀手里,“无妨。你的大喜日子,我怎么也该有所表示。”

“啊……”江诀推拒了几次之后发现对方执意要送,他也不再好意思推脱了,“那可多谢先生了。敢问一下先生的名字是?”

那位大人想了片刻,而后认真道:“江秋水。也就是世人所称的,秋水国师。”

“秋水、国师?”江诀惊讶的再也说不出话来了。

这也难怪他会惊讶,换作是其他的人也一样会是这样的反应,甚至只会更加激烈。

那秋水国师是何等的人物,竟然真的让自己遇见了,而且是活生生的人!当然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数百年前就有秋水国师的传闻,而今他还站在自己面前,这不就代表着秋水国师是真的神人么?!

忘川虽然是世外桃源不问世事,但却并非对外界一无所知。比如威名如江秋水的,便是忘川人也是知道的。

江秋水摸了摸江诀的脸,对他道:“从前我挺喜欢看别人这样的表情的,但是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却不是什么特别讨喜的表情了。”

江诀合上了自己张的老大的嘴,抱歉道:“啊……失礼了。”

江秋水的神情有些悲伤,他看着江诀,问道:“其实我来是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父亲的。不过他不在的话,那便罢了。”

“等等!国师大人!”江诀叫住了江秋水,“听你这么一说,我便想起父亲曾经交代过多年后会来一位贵客拜托一件很重要的任务。想来便是国师大人您了。”

“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任务。”江秋水神色凝重,“那便是,让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