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大武夫》 章节目录 序章 天机浩荡 铛!铛!……

悠扬的钟声,中正、平和,响彻四野。

这钟声似乎天籁,荡涤心神,伴随着悠悠余波的荡漾,闻及钟声者无不感觉温和安定。

钟声从一个山谷中传来。

正值春末,谷中郁郁葱葱,一片苍翠。几亩山田,掩映在野草杂棘之间。山谷中错落着几十户人家,竹篱的小院、原木的屋檐,全都掩映在一片苍翠之中,偶露一角,如诗如画。

谷中一地,阡陌纵横之间,人家之外不远,有寺。

寺名江山。

远观之下,江山寺山门后的僧堂、众寮、佛殿、法堂、方丈、得月楼、千手堂、观音殿沿山蜿蜒而上。因为地势的缘故,江山寺房屋的间隔很紧,最远处的千手堂和观音殿竟然显得像是一个整体。

寺内屋顶和墙面的砖瓦上生出青苔,和山和林木远远地灰灰绿绿地交织在一起,仿佛从来就是山和林木的一部分。

江山寺,山门前有人。

由千手堂蜿蜒至山门前空地的山路上,沿路横七竖八的倒着一些和尚,哀嚎着,痛呼着。

悠扬的钟声就是从山门前的空地中传来。

此时江山寺山门之前的空地上,站着许多和尚,零零落落,细看之下,这些和尚的站定方位如同天上的星辰,看似杂乱无章,实则暗藏玄机。

空地一旁,钟楼之中,以铁链高悬着那世间最大的一座华钟犍椎,铜身镀金,龙头钓手,莲华形八叶撞座,袈裟六道呈直角交叉。重达三千六百斤,钟璧外雕刻文殊普贤观音地藏四大菩萨和栩栩如生的八千众天女,钟璧内篆刻有八万一千条六字真言和全部大藏经,有镇邪敕恶之能。

大钟,丛林号令资始也,晓击则破长夜,警睡眠;暮击则觉昏衢,疏冥昧。

此时大钟被撞钟和尚撞得悠悠颤鸣,声传百里,引得群山呼应,悠悠不绝。

和尚们以玄奥方位站定,包围如众星拱月着的,是场间唯一不是和尚的一个中年男子。

这男子,高昂着头颅,睥睨的仰望苍穹。

他有着方正坚毅的脸庞以及铁扇面似的胸与直硬的背,宽阔威严的肩横在两根铁柱似的腿脚之上,整个人像是人世间最有力量的一扇大门。

鼻似悬胆,男子宽大的长袍在山风中猎猎作响,强壮而修长,如若不是有些浑浊而布满了血丝的狭长双目,这男子身子真可以说是世间少有的玉树临风的仙人姿态。

然而即便没有仙人的风采,这男子此时也像是一个挺拔的高松,立在江山寺宽阔山门之前的空地之上,带着一股迫人的气势。

脚踩星辰方位的和尚们,光头上都流出了汗珠,顺着眉眼蜿蜒而下,滑过干裂的嘴唇。

他们已经不吃不喝在千手堂里连续不停念了四天三爷的荡魔经。

然而他们一刻也不敢放松,气机死死锁定眼前的男子。

这男子的眼神太过可怕,

无论什么人,生气、高兴、失望、羞恼……等等,表情都差不多。但是要说能让人一眼感觉出来,除了本身散发的气场以外,通常一个眼神就代替了很多语言。

此时这男子眼神散发出来的语言表明——他是一头兽,一头散发着滔天凶戾气焰的兽。

那是怎样可怕的一双眸子啊,它猩红,迷惘,狠戾,悲恸……不一而足,就像一头受伤的饿狼,它将主人的情绪表达得残暴而忧伤。

这双眸子似乎在说——它要择人而噬。

于是,在和尚们看来,这凶兽般的男子便是魔。

魔在江山寺。

江山寺在除魔。

凶兽眼眸般的中年男子,眉头纠结在一起,定定的看着天上,表情凶戾而挣扎,正被和尚们围在山门之前的空地上。

他的脚下,石板炸裂,纹路触目惊心。

铛!

又是一声悠悠钟声响彻。

这钟声似乎带着莫名的佛国伟力,在延绵响彻了不知道多少声之后,终于对被金刚们困住的凶魔有了法相。

“噗!”一口殷红的血终于从站立的中年男子口中喷出来。

这一口血喷出之后,中年男子冲天的剑眉微微向下撇了撇,不再锋芒毕露。

于是趁着这个空当,一个身处星辰阵法之外法相*的老和尚口出箴言,声如雷鸣滚滚激荡:“王子昂,还不回头!!”

有清风自山谷外袭来,水波不兴,然而江山寺山墙上的恒春藤却婀娜起来,如同少女的腰肢和纤细的手臂一般晃动招摇。

老和尚天雷滚荡一般的声音,与山风绞在一起,拂过场间一众金刚罗汉,拂过那傲立的凶魔,拂过婀娜摇曳的恒春藤,向寺外飘摇而去。

声闻三十三里地外,犹如讯雷疾泻。

佛门狮子吼!

如雷如电,镇厄阿鼻。

这是佛言。

这一声佛言,使得江山寺山门周遭的天地似乎都发生了奇异的变化,碧翠妖冶的恒春藤听了这佛言,身上“嗤”的一声冒出一阵绿雾,然后便弯曲下婀娜的身段,像是在请安的女子。

傲立的凶魔脸色骤然苍白,身形缓缓佝偻下去,蹲在了地上,头颅却一直高昂着,与上天对视。

与之相反的,疲惫的众僧却如闻天籁,眉峰一挑,再次振奋精神,屏息凝神以对。

“它一直牵着我……”一字一句,从昂着头颅的中年男子口中挤出,喃喃着,透出莫名而疯狂的意味。

“放下屠刀,速速回头!!!”老和尚再吼。

“回头?……”轻轻的重复,细细地咀嚼这个词语。

迷惘而凶戾的眼神中精光凝聚,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

“啊!!!我的雪景啊,我不愿回头!!”中年男子猛然疯狂起来,放声狂吼,牙缝之间溢出血丝,“杀!”

“王兄,速速醒来!”一声清越高喝自一名年轻和尚口中迸出,那和尚额头饱满,在疏朗的阳光下,脖子、手臂上的奇楠念珠与灰白的僧袍交相辉映,散发着熠熠光辉,样子像个佛。

然而他不是佛。

那被他唤作“王兄”的中年男子对他的声音置若罔闻。

“咚!”右脚猛然一跺。

这一跺,不仅震碎其脚下的青石,更是将其周身三丈之地内的烟尘尽数震荡得冲天乍起。

那中年男子身子一拧,陡然之间便腾空拔起。

“不好,布伏魔圈!”星辰一般阵法西北角星位的年轻和尚高喝道,旋即双手结印,大袖一招,僧袍飞扬间身形猛然斜射拔起,对着那猛禽振翅一般的中年男子当头罩下。

“死!”

猩红着双眼的腾空男子,眼见年轻和尚结印朝他撞来,咧嘴狰狞一吼,猛地捏拳,一拳砸出去。

拳印相交。

砰!

一阵气浪自两人相交之处轰然掀开。

“噗!”年轻和尚高高抛起,颓然坠落,一口血雾自他嘴中喷出,像是一朵猩红的血莲。

“阿弥陀佛,好一个布衣真龙王子昂!”老和尚高宣一声佛号。

无数的长棍自阶前站立的江山寺弟子手中飞出,落在场间零零落落的和尚手中。

“呜呜呜!”七七四十九根棍棒挥动,发出凄厉啸鸣,结成圆形阵势,密密麻麻,在那中年男子被年轻和尚一记手印撞落地面之时,棍棒交叠,将其笼罩。

“啊,放开我!!”声嘶力竭,但丝毫不能动弹。

肩头、胸腹、膝腿,尽数被长棍穿插锁死。

轰!

和尚们手中那几乎围成了一个鸟巢一般,将中年男子死死困住的无数长棍,猛然一个下压,将中年男子狠狠压在地上。

“乾坤容我老,日月却相摧。还岫山无树,临江水有隈。云轻笼日往,风顺听钟来。惊醒尘劳梦,辽天廓尔开。”

“还不醒来!!”老和尚指着困兽一般的中年男子,出言棒喝,以佛门神通狮子吼,将乾坤日月、高山流水、云轻笼日、风顺钟鸣的意像,尽数倾泻到那入魔的男子身上,期望其能够借助这些广阔的意像,恢复灵台泥丸的清明。

“吼!”中年男子发出低沉的嘶吼,死命高昂着头颅,猩红双眼紧紧盯着湛湛苍穹之上,含糊道:“……为什么牵着我……为什么杀了我的雪景……为什么牵着我……”

看见中年男子丝毫无视交加在身上的棍棒与痛楚,那像是在与老天对话一样的姿态,老和尚面色一下凝重下来。

他走近几步,紧紧凝视中年男子浑浊猩红的双目。

“阿弥陀佛!”许久之后,老和尚再宣一声佛号,然后叹息道:“正法眼藏见天机,果然是布衣真龙王子昂!”

布衣真龙王子昂。

老和尚已经不止一次的重复这句话,每一次语气中都蕴含着无比的震惊。

“师父,王兄他……”年轻的和尚,擦去嘴角的鲜血,缓缓走到老和尚身边,看着场间被一众寺僧困住的友人,欲言又止。

“唉……”老和尚叹息,痛心道:“果然不愧是人中之龙,居然能于魔性大发神魔互济之中,交感到天机,这样的天骄人物,就这么入魔死去或者危害武林,都是天下的损失……”

“天机?那是什么?”

“人有气机,天有天机。人之气机为人的形、意、气、力、神之贯注,天机亦然,是天形、天意、天气、天力、天神之贯注。明心见性,见自己,见众生,见天地,见宇宙,见天机。你以后一定会知道的。”老和尚转头看着自己的爱徒,点点头。

“就没有别什么的法子了么师父?”

老和尚歪着头沉思良久,盯着场间那死死看着头顶苍穹的中年男子,说道:“有,为师将穷尽毕生功力为其加持灌顶,这需要一定的时间,灌顶加持的过程中,一定不要让他……不好,快拦住他!!”老和尚猛地一步踏出,然而晚了。

那被交叠的伏魔棍紧紧锁住的中年男子,半跪在地的身形猛然一震,被死死架住的双臂陡然捏拳,滂湃的气劲自其身上穿透而出。

喀喇喇噼啪……

清脆的炸裂声响起,架住中年男子的无数棍棒齐齐巨震,然后炸裂,被中年男子的手臂和身躯迸炸出来的气机挤断。

中年男子挣脱了束缚,站直身形,却一动不动。

只是那么突兀的、死死的看着天上,散发着异常危险的气机波动。

一条细长而若有若无的白线自其瞳孔之中一闪而逝。

在眼瞳中的白线逝去的瞬间,中年男子猛地一把握住自己左胸前的虚空,像是扯住了什么,狞笑道:“抓到你了,哈哈哈!”

猛然一扯。

这是一个虚无的动作。

然而一扯之下,中年男子顿时像是被天雷劈中,身形陡然一震,面色瞬间变得毫无血色,七窍之中都溢出血丝来。

“不要再拦着我了,我要我的雪景!”眼中闪过一幕场景,是一根稻草,一颗头颅。

咬牙,再一扯。

身形踉跄,摇摇欲坠。

“王子昂,住手!!”

已经听不见任何来自身外的声音,他跪倒在地,脑海中被一根细长的白线、一根稻草和一颗头颅占满。

就是这垂天而落的白线,这根连接着高天之上、虚无之中和自己心脏的白线,拴住了他,死死的困住了他的身子,使他不得自由,不得痛快,不得扶摇,不得扑向那根稻草,挽救那颗头颅。

他看着那颗头颅,颓然地掉在地上,滚来滚去,沾满了肮脏的泥土。

那绝美的容颜被泥土掩去。

“啊!”无穷无尽的悲伤自白线钻入的心脏内喷薄蔓延,淹没了他的心神。

他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扯断那根白线。

他不是被线头牵拉的木偶。

他一定要扯断它。

无穷的悲愤尽数凝聚于手中,筋骨皮膜溢出浩瀚的力量。

于是他再次发力一扯。

然后他就扯断了它。

“崩!”

这一瞬间,场间所有人都听见了一声像是瓷器炸裂,又如同铁丝崩断的声音。

这是自由的声音,这是逆天的声音,这是主宰的声音,这是捻断天机的声音,这是一个人能发出的最强的声音!

于是他自由了。

他要飞奔回那间院子,救她,谁敢拦他他杀谁。

他跨步,发力,如鹏鸟振翅欲飞。

突然间,无穷的黑暗猛然当头罩来。

他抬头,看见了一个黑暗的漩涡,于是勃然大怒,挡我者死!

举起双拳,轰然擂出去!

拳劲透体而出,然而他打了个空,双拳击在了空处,气血激荡。

愣神间,紧随而来的无穷黑暗将他笼罩。

铛!

烟尘乍起。

钟声前所未有的响亮。

老和尚拍拍手,看着自己用来罩住中年男子的青铜华钟顶部那两个由内往外凸出的恐怖拳印,饶是以他佛门金刚的境界仍旧感到微微心惊,这王子昂杀机竟然如此狂烈,这样的人物放他到人世间,可如何了得?

唉……红尘害人,一代天骄竟变成如此模样,当真可惜。

铛!巨钟震颤,似乎要被掀飞,一个遒劲拳印在钟壁上由内往外凸起。

难道十方诸佛坐镇的般若山也镇压不得此獠?

老和尚举起一手,猛然按在那青铜巨钟之上,高喝道:“天发杀机,移星易宿。”

铛!

青铜大钟被他一按之下,巨烈震荡,发出无尽轰鸣。

再次举起另一掌,印在巨钟之上:“地发杀机,龙蛇起陆。”

铛!

轰鸣延绵不绝,巨钟深深陷进地下,震裂开的纹路蔓延了整个山门空地。

老和尚双掌同时举起,齐齐按在巨钟之上:“人发杀机,天地反覆。”

铛!

气浪震荡,整个青铜巨钟深深嵌进地里,如同扎根大地的山岳一般,将其间笼罩之人死死扣住,镇压。

佛国有山名般若,其重十万八千钧,能填风暴海,能镇一应妖魔。

世界清静了。

“天人合发,万化定基。阿弥陀佛!”老和尚双手合十。

大袖招摇,整个人飘飘拔起,轻盈落在半座高楼一般的青铜巨钟顶上,于那两个恐怖拳印之上盘腿座下,念道:“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天有五贼,见之者昌。五贼在心,施行于天。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立天之道,以定人也。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火生于木,祸发必克。奸生于国,时动必溃。”

“知之修之,谓之圣人。”

双手轻轻印在巨钟之上。

佛门神通如醍醐灌顶而入。

铛!

悠扬钟声响彻天际,音浪如波荡漾,滚滚之间竟如雷霆轰鸣,声震千里。

好似天机浩荡。

章节目录 第一章 佛倒坐,山陵崩 清穆宗同治三年七月十九日,夕阳西下,王子昂躲在金陵一间小庙里发呆。

庙极破,倾颓如坟。

手中一枚金币滴溜溜在转动,阳刻的大清龙,苍老,颓废,批头散发。

然而正在发威。

窗外狼烟滚滚。

思绪飘摇,犹如沉进深海,重而无依,孤独绝望。

恍惚间听见山陵崩塌的轰鸣,十一年的文治武功与豪情,就此化为一抔黄土。

王子昂叹息一声。

一介武夫,孑然一身,有心无力。

旋即自嘲,自家门前雪尚且未敢清扫,又在乱想了。

耳朵轻轻抖动,有细碎急促的脚步声,鼻尖缭绕一丝甜腻的腥。

一个浑身浴血的凄苦女人,捉着一只瘦皮猴。

“啪!”瘦皮猴遭扔弃于庙中。

浴血的凄苦女人翻动松软地皮碎砖,将瘦皮猴埋进去。

“看造化罢!”说罢匆匆离去。

王子昂无声无息由窗柩阴影中走出。

凄苦女人决绝的背影,瘦削尖锐,如一钩朔月。

乱世人命如草芥,庙外百丈之地,草堆成团。

加入一队匆匆人马,浴血凄苦女人出城而去,瘦削身影如入海水滴。

王子昂步出无名破庙,大踏步走开。

青石街面流血漂橹,远处喊杀声震天,无数人化作刀下鬼。

天际炸响惊雷,要下雨了。

王子昂匆匆离去。

今日本为见证一场鸿业的消解,并不曾怀揣着济世救民的侠怀。

脑中闪过杂草与碎砖,以及一对乌黑的眸子。

尖锐刺耳的啸鸣,似婴儿撕心裂肺的嚎。

王子昂微微侧身,一柄长枪钉在身前三步青石板上,裂纹触目惊心。

任由耳际鲜血滑落,加快了远离的步伐。

马蹄声重似擂鼓。

三步之后,王子昂转身,脚尖扭转,肌肉拧结如绳,以点带面,厚重的力量由脚尖潮水一般涌向右拳。

一抹清越的光映蒙了他的眼。

“咔擦”声起,一匹黑毛大马头颅凹陷,倒毙身侧一尺之地。

三步外,站立一个身披重甲之人,手执一柄鬼头大刀,刀锋滑过血滴,刃面光滑如镜。

好刀!好刀法!

“有点儿意思!”重甲人卸甲,面目狰狞。

抖抖滑落指尖的血滴,在脑海中避退一个老人,避退一棵稻草一颗头,避退一间破庙以及……庙中藏着的一对乌黑眼眸,心境恢复平波,拳头捏紧。

执刀者起步,双手共执鬼头大柄。

单刀看手,双刀看走。

此人刀法不伦不类,但威力不减,步法沉稳,属于军中实战型的套路。

刀势滚走如龙,呼啸有声,糅有少林十八滚的影子。

王子昂欺身进前,双腿错步而走,一晃便与执刀者贴在一起,右腿插进敌方胯间猛顶一记,肩头一收一放,避过力劈而下的刀,左拳平直轰出。

“啪!”一声脆响。

来人双手各自捂住咽喉和裤裆,倒地,如炸虾。

又是一拳,闪电一般。

那人太阳穴凹陷,死绝。

当真大意了,清军编制,标、协、营、讯,此人装甲着服,应为一讯把总,小小人物,使他受伤,臂上一道血槽,触目惊心。

心不在焉,武人大忌。

雨开始哗哗的下,街道拐角处有人影晃动。

窜出来一伍清军,狂叫着往这边冲撞过来。

王子昂震拳,浩沛的力量滚走在皮肤筋膜,雨滴碎成烟幕。

“啪啪啪!”三拳,倒下五个。

策脚狂奔,脚下汇聚成股的雨流与血,在尸首与兵戈中,绽放成莲。

远离此处。

奔行百丈,停住,给了自己两个响亮的耳光,不是口口声声信誓旦旦哄骗总是分不清谁是姐姐谁是妹妹的她与她侠义为先么。

转身冲进破庙,与碎砖草芥下那双乌黑的眸子对视一眼,良久,一把掏出。

“天王都只能吃‘甜露’,不知我是否能养活你……”

揉捏一番,瘦皮猴恢复几分气血,双眼更为灵动,扫视一眼周遭环境,不哭不闹。

此庙无名,残败如千年遗迹。

“金刚怒目金刚碎,伏魔不得,菩萨低眉菩萨槑,慈悲无道,为何佛陀独倒坐,不劝众生早回头……”

瘦皮猴声如嫩狗。

王子昂讶异,旋即心中一块巨石落地。

奔行回破庙之际,心中早已忐忑,如若这孩儿不可爱,便要想方设法再次丢弃,万不能抚养的。

他王子昂仪表堂堂,这孩子怎么看都觉寒酸。

原来是个学问人。

王子昂:“几岁?”

瘦皮猴儿:“十岁。”

王子昂:“长得这么小。”

瘦皮猴儿:“没得吃。”

王子昂:“你已遭抛弃,跟我走。”

瘦皮猴儿:“好!”

一把捉起,穿堂过巷,尽避人流。

辗转腾挪,出了这六朝古都,远见长河奔腾,为长江。此水上出昆仑,下注微茫,蜿蜒回折浩浩汤汤,一派泱泱大气象。

天地间有江,江边有人丛,如枯木之与伴生烂蘑菇,一派繁华热闹景象,然而……

人流相继跳江,一个一个,毫不迟疑。

王子昂眼尖,瘦削苦命女赫然在列,于江头独立,横眉冷对追兵。

她是……

王子昂眼神一凝,剑眉高高扬起,难以置信。

手中瘦皮猴挣扎起来。

未及呼嚎,瘦削女已如饺子落锅,瞬间不见踪影。

跳江人流悲恸,高呼“赖王娘”,相继落水。

王子昂内心巨震,想到这孩子可能的身份,手中不觉加重力道,扭头,瘦皮猴全身紧绷,血脉贲张:“没父没母没家啦……没父没母没家啦……”

胸腔中有破锣音,知晓瘦皮猴已入濒死的心境,忙予推拿活气。

瘦皮猴面色酱紫,眼眶中细小的血管炸裂,流出血泪,呼吸不得,头一歪,恸死过去。

天际最后一丝光隐没。

王子昂一声叹息,感慨世事无常。

暴雨倾盆,天际轰雷炸响,隆隆之音仿佛天怒。

这一日,大清砥柱浙江巡抚曾国荃攻破南京城,天王洪秀全后赖氏,誓死不降清,偕众妃嫔军民十余万人投长江溺水而死。

清军屠城,城阁连烧三日三夜不绝,六朝古都、十朝都会地南京城狼烟滚滚,太平天国山陵崩,天地悲恸。

章节目录 第二章 起扶摇 世道不太平。

天下大势合了二百余年,差不多该分。

太平天国差点成功。

中原大地虽有部分地方尚未兵荒马乱,但加强了联防。

无穷的困苦,十室九空,人民淡漠。

华东腹地,某襟江近海处,山峦起伏,有人家,阡陌纵横。

一条泥泞的小道,牲口踩出波浪一般凹凸的印痕,浪头有分叉光滑的脚印,浪底是尿与粪与泥的泞。

虽不起眼,却是骡马古道,徽商、晋商、浙商等“五大商帮”万千商路中一条分支。

土质乌黑肥沃。

地名安海坪,村名西垵。

常有驮队和脚夫经过。

世道艰辛,商路通达,常患匪祸,安海坪外大山多,剪径毛贼也多。

一匹骡子呼着白气走过,鼻腔处有脓水流出,听声音,似乎得了痨病和鼻疽,不出意外,这一趟货物不及运完,便要死去。

背上是小山包一般的皮货,涂有桐油的厚厚棉布包裹,防潮抗摔,赶骡者仅一人,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向山田间走去,田里有一老农刨红薯。

赶骡者堆笑:“老哥,问个话!”

刨薯老农:“兄弟不是江淮人?”

赶骡者惊诧道:“老哥咋知道的?”

刨薯老农满脸意味深长:“江淮人灵柔不如南方仔,刚猛不如北方佬,长相尴尬,不伦不类,看你虎背熊腰,四方脸,锣嗓子,不讲蛮腔讲秦腔,翻山越岭过来做生意的罢?”

赶骡者:“嘿嘿……”

刨薯老农:“想家罢?何不与友人同行?”满脸质朴的微笑。

赶骡者:“仅一人,饥渴难耐,讨口水喝,哪有?……”

刨薯老农四眯着双眼处打量一番,说道:“水远,有甘甜红薯,你去取!”

赶骡者看见地头果然有成堆新鲜红薯,道了声谢,摸出两个铜板作为酬谢,弯腰去捡薯。

“啪”一声脆响,头颅炸成红白的碎渣。

刨薯老农揩揩刨薯?头上的血污,取了贴身财物,就势在地里挖个坑将赶骡者埋了,扛着?头,往出村小路走去,远远看见骡子走在前头,意气风发,唱起小曲:“昔年食白饭,今年食麦麸,白头老儿我去做贼,黄雌鸡作雄父啼……”

转过一个弯道,抄近路,骡子驮着干货摇着屁股就在眼前,老农心中激动,就要有大收获。

心情激荡,脚下一滑,陷在泥泞中,拔出来,抖一抖,再抬头,目眦尽裂。

一个满脸胡茬的年轻男子,肩头顶着一只瘦皮猴儿,弄杂耍的艺人打扮,正牵着他的骡子,往这边走。

眨眼功夫,海货易主。

老农怒发冲冠:“拉我的骡子干什么?放开!”

顶着瘦皮猴儿的男子视若罔闻。

“你妈了个疤瘌!”举起?头,以力劈华山姿态冲去。

牵骡的高壮男人一甩袖,老农手中高举的?头犹如旋转的竹蜻蜓,由其手中挣脱,飞舞两周,插在地上。

满脸汗水,堆出菊花般的笑:“大兄弟……”

牵骡人:“果然老而不死是为贼。”

声音清越如鹏鸟,正是王子昂。

那日,于金陵城长江畔,带着恸死的瘦皮猴狂奔,行至此地,原想与老农借宿一宿,不及上前开口,暗见老农作为,饶是混迹江湖三十年,仍旧感慨世风日下。

“大兄弟,一人一半如何?”

不答,只顾牵着骡专心走。

江湖险,世道艰深,人有人途,鬼有鬼道,各有各的活法,于这作恶多端的老头,不打死已是天大的恩赐。

清风拂山岗,林木哗哗作响。

瘦皮猴如断线的风筝一般飞出,抛落在地,不哭不闹,瞳孔呆滞无神,茫茫然如一尊泥塑。

王子昂无奈,这样都能遇到高手?

民间果然藏龙卧虎,正所谓“森山藏虎豹,田野埋麒麟。”

华夏大地,无数山河湖海,不知藏有多少能人异世。

双手横推,死死顶住老农胸腹。看不出,枯瘦的老人竟有掀牛的气力。

右臂袖口至肩头,已被齐齐撕开,耷拉下垂,如大汉广袖。

一柄质朴弯曲如月的小刀,死死卡在肩头骨骼中,锋刃入骨,手臂至肩臂一条平直血线,殷红鲜血汩汩而流。

此臂日前遭受一清军把总鬼头刀撕砍,今日再受锋利豁划,几欲残废。

“改自小吴钩的曲梅刀?”

“年轻人懂得不少!”老农质朴的笑容藏着腼腆。

春秋有吴王,令制刃呈曲线刀,南疆山岳连绵,植物繁茂,更有诸多适于舰船水战的江河湖泊,曲刀理所当然成为白刃格斗近战的最理想兵器,风靡一时,演至唐代,文人骚客称吴钩。

时代奔腾,吴钩数易其形,大小吴钩及类似兵器数不胜数,然万变不离其宗,弯钩如月,锋利非凡。

越发符合民众需求。

大清禁武,严禁民间兵戈。武林人士岂可忍受?吴钩易化为手刃,曲梅刀便是其中一种。

“和气生财不好么?何必动武!”老农面皮狰狞涨红,瞬间发力。

王子昂:“你找死!”

气由丹田生,肌肉筋膜鼓动,肩头肌肉如女人腰肢一般扭转。

老农大惊失色,手中曲梅刀存进不得。

王子昂大喝一声,声震山野,林木簌簌震动:“起扶摇!”

这之后,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恶心,就像第一次在京城青楼中所见那恶心的西式舞蹈,那金发碧眼的男人,捉住那金发碧眼的女人腰肢送上半空,女人腰肢扭转,姿态蹁跹。

老农在空中旋转,身不由己。

王子昂:“再起!”

一手探出,一手回揽,伸向老人头颅,姿势妙不可言。

老农的头颅,旋转得比身体更快,然后飞了出去,在地上打滚,停在泥塑一般的瘦皮猴儿面前,大眼瞪小眼。

一个黯然魂殇神游太虚,一个死不瞑目身堕六道。

王子昂向瘦皮猴儿:“对不住啊!”

无答。

摇摇头,一把捉起残躯,捡起头颅,王子昂熊罴一般穿行进山林。

毁尸灭迹。

暮色来袭,王子昂顶了瘦皮猴,牵了骡,二人于山林间半藏半躲。老农身为武者,花甲之龄仍旧保持惊人气力,家中定无女眷。

西垵村数间民房亮起烛火炊烟,唯一间始终黑暗。

走运!果然如此。

夜深人静,顶着瘦皮猴儿至老农家门前。

一把拗断铜锁。

王子昂高声大呼:“大伯,我爹让我兄弟两给您带了点皮货,顺便接你到城里住两天!”

“您的侄孙儿也来了”

“……没事儿,留兄弟为您守房……”

变声:“是啊大伯,侄儿定看管妥当!“

卸货,断锁锋锐处插在骡屁股,病骡狂奔出村,蹄声哒哒似骏马。

章节目录 第三章 懂知守,起大鹏 山村寂静,人烟稀少,与大户人家相比,多数村人每户至多三口。

婴儿夭折、瘟疫、饥饿、战争及迷信、迷惘的精神,致使人口寿命短,年轻而早衰。而立龄而花甲相者并不少见。

习武可解救。

王子昂早起,活动筋骨。

床榻上一双无神双眼圆睁。

瘦皮猴自长江畔恸死过去,醒来便无声无息,问之不答。

“真失忆了?”摇摇头,走出门去。

于庭院一僻静而不易察觉处,抖擞精神,拉开架势,敛衣震袖,调动形、意、气、力、神,演起武来。

一日之计在于晨,初晨,阴阳交替,气运鸿清。蛰伏的五脏六腑变得旺盛,夜阳隐没,早晨不活络气血筋骨,一整日便会颓丧无力,神思迟滞。

小步蹭,汲取大地伟力,由趾腹起,肌肉绷紧拧转,丹田似有轰鸣音,一招一式,一板一眼。

指尖搭上一颗经由掉在庭院中的玉米自发生长的一棵生嫩玉米叶,起小扶摇,力灌皮膜,搭寻桥,扶摇再起,生嫩玉米由叶至茎,整棵扭结如绳,寸寸碎裂。

扶摇,飙风也!

观大漠飙风而起扶摇重拳,暗合天地伟力。

王子昂便是一名扶摇拳传人。

神州大地,中华武术泱泱大观,拳种九万九,犹如满天繁星,扶摇只是一个小拳种,因为一些不可对人言的原因,不为世人熟知。

拳种多端,拳名纷繁,有以神命名者,如:韦驮拳、罗汉拳、观音拳、金刚锤等,有以动物命名者,如螳螂拳、猴拳、龙拳、蛇拳等,有以人命名者,如太祖拳、文圣拳、武侯拳、达摩拳等,有以日常杂物命名者,如沾衣拳、云帚拳、板凳拳、三十六合锁等,还有以手法、步法、腿法、地名、姓氏、‘门’等命名者,数不胜数。

无数拳种、兵戈、门派构成中华武术滂湃大气象,举世无敌!

武术来源于生活,老百姓才是武道大家。

呼出一口浊气,天边升起金阳,面朝东方黄紫金贵处打坐半时辰,调络筋脉,养气纳元,神光熠熠。

捡了墙角南瓜,一拳锤碎,取瓤,敷在受伤手臂上,清凉气息瞬间传遍全身,凉意激得心中一惊,瞬间扭头,瘦皮猴坐在石阶上,定定看着他。

毛骨悚然,竟对瘦皮猴的出现一无所觉。

自那日江山寺后,心神形意一直不能集中,这是为何?

王子昂:“你什么时候起来的?”

不答,满眼睛的死灰。

“我问你什么时候起来坐在这里的?”声重如鼓,山鸟惊腾。毫无防备之下,如瘦皮猴会武,他王子昂已死多次。

瘦皮猴双耳溢血,歪倒在地。

自觉重了口气,赶忙上前扶起,一番查探,幸无大碍,音波激荡了肺腑,予以推拿活气。

半个时辰后,瘦皮猴再次醒来,王子昂已做好饭菜。

烤红薯,煮红薯,炒红薯叶,煎鱼干儿。

乱世之中,无异于山珍。

因战乱与围城,瘦皮猴饿得已无人形,头皮紧紧贴着头骨,毛发黄茸,身形瘦削如猴,身无两肉,此时狼吞虎咽。

王子昂:“说话!”

瘦皮猴:“……”

王子昂:“不说话死了变鬼也是哑巴,你无法与你母亲交谈……”

瘦皮猴儿:“教我习武!”

王子昂:“我还以为真的失忆了呢!”

瘦皮猴儿:“隐约记得!”

王子昂:“叫什么名字?家中排行老几?”

瘦皮猴儿:“不知道!”

王子昂:“你知道什么?”

瘦皮猴儿:“一个女人,被穿着绵甲的清兵追杀,跳江的时候大声告诉我她是我妈!”

王子昂:“还有呢?”

瘦皮猴儿:“没了!”

王子昂:“想要我授你武功,你得首先知晓你以后命会很苦,不是习武之苦,而是……”

话音未落,瘦皮猴已“扑通”跪在膝下,咚咚的磕头,头皮薄弱,一碰便炸裂流血,王子昂不拉他,等其磕完,若无其事。

拜师,大事儿!今日草草收徒,已是犯了大戒,按正常条陈,不考量个三五年,不敢收徒。

然而非常人走非常道,为了那猥琐的老头子,为了一些不可不承受的使命,轻狂便轻狂些!

只因那日在江山寺捻断天机之后,近日,随着自己武功的精进,总觉自己活不长,左边心尖处空落落的!

担心自己不小心死掉,于是替家中那老头子收个徒弟,让他代自己尽孝……以及传承那个大秘。

只是……对不住眼前这个苦命的孩子,因为自己的命并不好,他跟着自己,有得苦吃。

王子昂:“有些规矩你得守,这些规矩因祖师懒惰,抄自道德经,我年轻时曾经想要施展抱负,大刀阔斧改动一番,可是后来才发觉自己可笑,共三十字,你且记住:‘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念一遍!”

瘦皮猴儿:“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王子昂:“再念一遍!”

瘦皮猴又念一遍。

王子昂:“再念一遍!”

瘦皮猴儿再念一遍。

王子昂:“吃饭!”

瘦皮猴儿:“什么意思?”

“啪”一巴掌甩过去,瘦皮猴吐血与牙,赶忙跪在地上,神态恭敬:“师父!”

自磕头起,关系已变,规矩不得不守。

这孩子很聪明,应是知道自己的身份的罢?为了活下去,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心机,比自己强!倘若自己有这孩子这样的心眼,也不会落得现在的下场。

正想着,却发觉瘦皮猴一跪之下,倒地不起,面色痛苦,汗出如浆。

难道打重了?

一把捉起,摸索查探,非掉牙之痛。

瘦皮猴儿肚皮圆滚如球。

提到厨房,脱下裤子,二指在油罐边缘抹了一把,伸到瘦皮猴*内,抠出一团团的草。

便了一堆干草和血后,瘦皮猴儿好转。

长出一口气,瘦皮猴儿筋骨绝佳,可为旺炉之柴,可惜身子骨太弱。

瘦皮猴趴在床上,腹中传来饱实感,打嗝的味道是油煎鱼的香,两腿之间火辣辣的刺痛逐渐转变为温热,并逐渐蔓延向全身。

活着,且吃饱,这是重生!

一切都是这个眼睛长得很好看的男子赐予,可为天父!

“请师父赐名!”感觉自己曾经有过一个金光灿灿的名字,想不起来,也不敢想起来。

王子昂将手用毛巾擦净:“不敢!”

一名之立,旬月踟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姓名字号的选取讲究字义、字形、字韵、诗意、五行、数理、八字、易经、平仄等等,包涵了渊博的哲思,会影响人的一生,对这苦命的孩子,不想随随便便靠自己半吊子的学问去取名。

就算他注定会很苦。

“我没名字的了,别人取的我都不要!”

转眼看去,乌黑的眸子闪动着灵光,盯着自己,透着惊喜,熠熠生辉。

叹一口气,小宗师的境界,已经能够闻到一丝天地的味道,特别是那日捻断天机之后这感觉更加强烈了,这孩子注定被自己害惨,已经完全打上了自己的烙印。

搜肠刮肚,不懂任何玄学易道,不知瘦皮猴八卦生辰,很为难。

抿着嘴,暗自思索,良久。

王子昂念道:“王路常,字起鹏!”

于常路起大鹏,镇压一切苦厄。

路常为名以正体,保前路平坦,宏宏大道只坦途;以鹏字表德,大鹏为天地异兽,可扫荡乾坤,翱翔万界,镇压无尽苦厄,任他五行八卦,易经玄道,尽皆神鬼退避,万邪不侵。

能给的只有希望!

瘦皮猴从床上弹起,脚跟滴血。

一下子扑到王子昂怀中。

破屋中响起哭音,夹着笑意。

章节目录 第四章 拳学之道,鸟人之号 西垵村处处显露衰朽景象,民房**间,歪歪斜斜。

椽梁满是虫眼,旧至灰黑色,许多屋顶似面筛,更有甚者,不见屋盖,仅有数条横梁立柱,仿佛骨架与肋骨。

间或用破布遮罩,堵塞门窗。

刨薯老农的屋宅算好,尚可遮风避雨。是三间茅草屋,由于太陈旧,像个驼背的衰弱老人,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门板已烂掉几块,泥墙上的两个小窗户,堵满破席乱草。

在苍色山岩脚下,西垵村如朽木旁未及时采摘的烂蘑菇。

村后一片竹林,蔓延至刨薯老农家宅西北角,鞭子似的多节的竹根纵横交错。

如不是清晨及暮至之时袅娜的炊烟,几乎感觉不到人气。

王子昂在炖鱼,瘦皮猴太过虚弱,需得及时调理身体。

抠出瘦皮猴吃过的“甜露”后三五日,瘦皮猴儿消瘦脸面有了血色,清淡食物调理几日,今日可食荤腥。

滚油煎炸,浇灌浓汤,鲜美气味四溢。

渐渐有人影在门外晃动。

王子昂拿了干货,走出门去,三三两两眼神闪烁的村民都收到了礼物,堆起笑容。

编排了来历,寒暄一番,已经获得好感。

日上三竿,村民不走。

瘦皮猴儿肚子饿得呱呱直叫。

再次不着痕迹送出红薯干货,已经熟络起来,有老人请抽旱烟,将滴着口水的干瘪烟嘴从黄褐的口中递出来,王子昂笑着拒绝。

还不走。

手中所持锄头镰刀等农具百无聊赖的挥舞着。

有人谈笑着窜至门边,欲进家门。

王子昂轻巧阻拦。

闲话家常,聊到为亲为戚与乡邻和睦之道,王子昂笑言,身为刨薯老农子侄,此番为其守宅,见光景惨淡,定要好生整理一番,才是孝道。

稀稀拉拉的村民表示赞同,羡慕刨薯老农有好亲。

指着门前屋后的碎石乱根,“如要再起宅卢,还望各位好邻相助的!”,向四周拱手,而后佝身捡起石头假意堆砌起来,“就地取材,暂时收集石料……”边说边指着半埋于地一块成人合抱的石碾子,“此石刚硬,质地非凡,然圆规之材,于建造矩正房屋无益,大则大矣,不如丢弃!”双手抠住石碾一边,蓦然发力,半埋石碾整个翻出,泥土翻飞如牛犁。

毫不停歇,单手举起,五指扣石面,铿铿作响,犹金铁交击。

一声高喝,猛然发力。

一年年老村民顿时放出“哔哔啵啵”的响屁,面色苍白,手中镰刀掉落,刀刃切在裸露脚趾上,嚎叫着倒地。

斗大的石碾子如一发石弹,掀起一阵狂风,砸在六十步远的地头,轰出水瓮大小的巨坑。

微风拂过,场间飘过茅厕的味道。

村民赶忙告辞。

三五百斤的石碾子一手举起,说扔便扔,就像真的随手抛弃无用垃圾,此人有大恐怖,招惹不得。

二人得以吃饭。

西北角竹林中,一个遮满浮萍的废井,人迹罕至,视线狭隘,是青蛙水蛇最好的隐居地。

吃完饭,休息一番,周遭野静无人。

王子昂提着瘦皮猴儿至废井处,开始教拳。

习拳精义,先正拳纲为要。

拳纲为习拳基石,是武道路途奠基之浑大深戆的精神土壤。

王子昂面容肃穆,盯着瘦皮猴儿灵动的双眼,神态异常认真。

狭长的丹凤眸与灵动的乌黑眸子相对,绽放光辉。

“学习武术,不外乎三个目的,一、强身健体,二、御敌自卫,三、寻求趣理。除此之外,皆为妄念!”

“常人习武,只得强身健体、御敌自卫,而于武道中寻求趣味理念,是宗师作为,一般人不可得!”

首先马步。

瘦皮猴蹲于井口,双手握拳平伸,固定姿势不动。

马步同于站桩,虽然只站立不动,实则其内部筋肉气血开始运作,完全在于求得身体内部筋肉的发展与血气循环之适当,而非探求其外形之变动与转移。

“拳学的运动,大动不如小动,小动不如不动,不动之动才是生生不已之动。”

不得其法,将会劳累异常。

瘦皮猴儿双股颤颤。

“啪!”一声,栽入水中,搅散了嫩绿的浮萍。

一把捉起,再蹲。

再次掉入水中。

再蹲。

多次之后,仍旧不得其法。

“初步锻炼身心,不需用脑,不要想,放空身心魂灵,接纳腥臭,接纳浮萍鲜香,接纳竹海涛涛,清风翠鸟,不要将思维锁在‘学拳’二字之上!”

灵动的乌黑眼眸闭合。

“松即是紧,紧即是松,松松紧紧,切勿矫枉过正!”

蹲住了。

“实虚虚实得中平,横竖撑抱互为根!”

伸手试了试平举双手及蛙步双腿的力量,不松不紧,刚好。

果然具备潜质,天资卓绝。

站桩及马步,乃是虚灵守默而应万物的运动,若能以此相推,不日便可在拳学之道上触类旁通。

心中分不清是喜悦还是哀伤。

但尽为师为父之责。

“习武之人,注重修养,现在跟我念:尊长、护幼、信义、仁爱、智勇、深厚、果决、坚忍……”

越念越觉心中惭愧,已经做过的一些事以及将要决意去做的一些事,完全违背武学之道。

然而放不下。

摸了摸自己狭长的眼眸,当真命犯桃花?

“再跟我念,此乃修养四容,切记:头直、目正、神庄、声静……”

一句句信条要义,铿锵有声。

…………

蓄力、试力、运力、发力,动静、快慢、松紧、进退、纵横、遒放、鼓荡、开合、抑扬、提顿、吞吐、阴阳、斜正、刚柔……,种种技巧,般般法门,将会倾囊相授。

这是一个缓慢而有力的过程。

王子昂与瘦皮猴儿王路常,开始了为师与为徒的实践。

……

山中无岁月。

不知在西垵村逗留了多久。

一天晚上,已渐渐长回人形的王路常躺在床上,舒展四肢百骸。

他已增长了血肉,身形拔高,开始迅速进步。

修长五指扣在胸前,默念王子昂所授拳经要义:“形不破体,意不有象,力不出尖,气不困龙,撑三抱七,前四后六,颠倒互相为用……”

眼睛闭合,脑海渐渐混沌。

身体化成一片羽毛,开始升空。

无边灿灿金光包裹,如身处柔软滑腻的*。

一个浑身放光,衣衫洁白的古怪老者,扇动两下洁白的鸟翅,告诉他:“你要吃劳碌得来的,你要享福,事情顺利,来,把你哥吃了!”说着便将一片片、一条条、一绺绺的肉塞到他嘴中。

醒来,天光放朗。

腹中饱实,神清气明。

敛去吃兄话语,将梦境与王子昂一说。

王子昂沉吟:“长翅膀的鸟人?”

难道是……洪家气运的转接?要知道,那长翅膀的鸟人可是太平天国的立国之神。

蓦然拍掌赞叹:“小子有福啦!”

问何福?

“你梦见神啦!”

“什么神?”

“此神我恰好知晓,为太平天国天王之天兄,姓耶名稣,号‘傲梅旮德’,传闻有大神通,常使天王无端高呼‘不如阿热’,神情愉悦,每每开坛祭拜!你走了大运,得神明庇佑!”

二人欢欣异常。

这一日,西南方,据二人栖息地外七百里南昌,一个神情落寞,满眼惘然的孩子,在惊恐与尖叫中,身体被割成一片片、一条条、一绺绺,凌迟而死。

章节目录 第五章 打潮,大擂鼓 手臂伤势已经好转,结痂,痂皮脱落部分,皮肤光洁如新。

气态日益雄浑,然而距离大宗师境界总感觉无尽远,那一丝丝撩人的玄奥感觉总是若隐若现,犹如隔靴搔痒一般。

王子昂破天荒愣了一会儿神,节奏已经跟不上。

“师父,错啦,搭寻桥速度很快的,你慢了半息……”二人在废井旁演武。

若按古法一些大规矩,教拳须得在四面有墙的院子,以防他人偷窥去,而且是在夜间练习,保密,养眼神,一般高门大院才有条件。

此时红日当空,在这无遮无拦的废井旁教拳,仅有些杂草竹丛,是极不合适的。

王子昂不管这些,一来江淮之地,已被太平天国糟蹋,十室九空,此地僻静,更是人烟稀少,二来今日所学,皆非不可传之密,仅是一些发力的技巧。

先教姿势套路,再授心法口诀,内外相应,事半功倍。

扶摇拳共有三套拳,大、小扶摇及搭寻桥,拳经要义皆记载于一古卷之上,此时摊开在地。古卷已至卷尾,最后一页泛黄皮纸,‘大扶摇’三字后空无一文。

从不知大扶摇是怎样一种拳法。

真正意义上的扶摇拳指的便是小扶摇。

扶摇拳主要手型有揽月、拧大龙、劈棺等,主要套路搭寻桥、小扶摇以及不明所以的大扶摇。

王子昂曾拧飞了刨薯老农的脑袋,用的便是揽月势,拧大龙。

此拳种来源于自然,经人领悟,集内家拳法和近打于一身,立足于实战,招式多变,运用灵活,短桥窄马却能引动大势,犹如卧牛之地起飙风。

练了一早上,造饭休憩。

王路常生火,炉中火燃,一手探出,一手回揽,发力,火舌陡然拧转,如钻头一般冲出炉口,将他毛发烤得焦黄。

王子昂:“学得很快,已能小小借势!”

火炉之火,炉口进风,风力使柴火呼呼燃烧,王路常再借炉火烧旺之势,起扶摇,引起冲炉火舌。

干货已经所剩不多,红薯吃尽,二人于此地逗留近三月。

战火未波及此地,也未有寻找瘦皮猴儿之清军亦或太平军。

决定弄些新鲜的吃食,往大海方向走去。

翻过数座山头,不多时,隆隆之音响彻耳际。

北方约莫五里处,一座雄城,以天然礁石为基,填巨石,石凿孔糟,铸铁嵌接,铁骨钩连,垛石垒墙,饱经沧桑。

城基入水,犹如龙首探入大海、弄涛舞浪。

三个大字高悬城顶,方正遒劲:“山海关!”

此地乃长城入海处。

山海雄关坐镇城首。

从一道凹凸条石铺砌的边门登上长城,苍茫大海一览无余。

强劲的海风吹拂,王路常心旌摇曳,手足无措,肚皮都因激动而震颤起来,如水波一般。

王子昂雄姿勃发,本就高大修长的身影,直刺天穹,如同一柄标枪傲立海岸。

城上有楼,八个大字气势铺天盖地,乃明朝大学士孙承宗所书:“雄襟万里”、“天气混茫”。

王路常与王子昂并立于岸。

海风撕刮一般的直扑面门,灌入口鼻,呼吸不得,这时身边一阵温柔清风升起。

王路常扭头,地上落着一堆衣服,遭海风刮飞,赶紧扯住,搂在怀里。

王子昂已由城头落下,直直坠在一块方桌大小的礁石上。

陡然高喝一声,一阵楼高巨浪打来,瞬间吞没。

巨浪声如雷鸣,排山倒海,犹如万马奔腾,蔚为壮观,其力有摧山撼岳之能。

屏住呼吸,死死盯住。

浪潮退去。

擎天柱石般的身影再次显现在眼眶中。

“八月十八潮,壮观天下无。”虽说钱塘江大潮天下无双,然而与浩瀚的大海相比,于意境及气态上,仍旧少了一丝壮阔。

王子昂拉开身架,盯着远处再次出现的素色白练,发出爽朗大笑:“来得好!”

如石乱浪穿空,未及拍岸,狂风已将王子昂吹得乱发飞扬。

“起鹏且看好,此乃造势!”

如何起扶摇?借势、造势、弄势、起势!

扶摇飙风乃小风借回旋山势、地势或他风之势而成,抬手即破的小风,最终威能贯通天地,正如不远处的巨碑所写“一勺之多”。

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

地,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

山,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生之,宝藏兴焉。

海,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鲛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

而扶摇飙风,丝缕气态之多,及至广大,掀楼摧城,如龙蛇舞天地之间,神威难测。

由小至大,全靠积累,全靠起势、弄势、造势、借势。

…………

浪涛高如楼阁,王子昂渺小如蝼蚁。

如一座青色的大山压来。

王子昂震拳,双手捏作一拳,于右侧高举。

陡然轰出。

“大擂鼓!”将裹挟着滂湃气势的巨浪,化作广阔鼓面,一双铁拳作锤,狠狠擂去。

“咚!”

王路常一屁股坐在地上,嘴唇发白,死死咬住。

心神为那似惊雷的巨响所摄。

数息之后,又是“咚!”一声震天巨响,知晓机会不可多得,赶忙挣扎爬起,忍住莫大痛苦,不肯放过王子昂一丝动作神情。

“咚!咚!咚!”巨响连绵不绝,如炸雷落在身侧,感觉肺腑松散成制作失败的豆腐。

王子昂双拳擂出,“鼓面”顿时破开大洞,洞口海水旋转如飞轮,乃拳势激起扶摇飙风之力所致,激射大量雪白水花。

毫发无伤穿水洞而过。

如有武道宗师在此,也要骇然,暗暗赞叹浪涛中昂然挺立的男子。

在皇朝禁武,武道式微的今天,仍能造此大气象,绝非泛泛之辈。

及至回程,王路常耳中仍旧充斥着天威一般的巨响。

王子昂的打潮行为,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人力竟可伟大至此?

他真正地感到了天地间人是万物之灵。

晚饭得以饱餐美食,皆是常人难以获取的海鲜,长在礁石底的石鳖子、蛤蜊、扇贝以及难以捉获采摘的活海参活海肠、龙须菜、海带片等。

躺在床上,王子昂体魄雄魁,线条优美,打潮半日,此时体内行功一圈,气血行运无滞,觉得已经恢复至全盛。

是时候该做一些事了,其实一刻也不能耽搁,只是不敢相信一个已经发生的既定事实,不敢相信那匆匆回头一瞥中,飘起来的那一棵稻草,那一颗头颅。

将手中把玩的一枚乌黑褐黄夹杂的陶片系在脖子上,看了眼判若两人的瘦皮猴儿,心中有了决断:“收拾东西,明日便走!”

王路常:“师父,去哪里?”

王子昂:“北上,扬州!”

王路常:“去扬州做什么?”

心中叹息,长长呼出一口气:“寻我家江草啊!”

章节目录 第六章 大气者,武夫 十月中旬,凉风习习,暮色降临之时,已有入秋迹象。

幸而江淮地区温暖宜人。

官道之上寂寥无人,野虫嘶鸣,清风戚戚。

一大一小两道萧瑟身影,风尘仆仆,在晚风吹拂中,走向官道一间茶棚。

茶棚稍具规模,可在庙会期间为香客提供沿途饮食、休息场所,不远处便是号称淮南第一山的神居山,山上有悟空寺,盛世之中香火旺盛,便是平常时节也往来有人,相传鼎盛时有楼阁九十九间半。

今时不同往日,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此时不见太平犬,处处尽是乱离人。

三四里外便是城门。

打算明日进城。

茶棚内供奉着观音像,谓之“娘娘驾”,备有茶水。

王路常揉揉发胀的小腿,寻个干燥地方躺下,掏出干饼先恭敬递予王子昂,二人艰难啃食。

捡了人仰马翻四体不全的茶壶烧了水,洗涮干净身体,二人和衣躺下,从茶棚上的破洞上看向宇宙。

星汉不算灿烂。

夜深人静,有雾气涌来,两人都睡不着。

王子昂愣愣睁着眼睛,想起那一棵如箭镞般的稻草,以及那一颗飘飞的头颅。

已半年了,那个一心求佛的年轻友人也开解过,甚至求了江山寺师祖妙莲大师破例的加持,否则早已入魔。

饶是如此,依旧感觉每日活在油锅中,若不是有一个年轻的生命在支撑,现在又多了一个徒弟,早就不管那个不可理喻的老头儿,大杀一场,然后死去,管他什么宝藏,什么传承,什么天门,什么千古秘辛,统统去死。

似被老鼠轻轻拱了拱,王子昂在黑夜中扭头,狭长的桃花眼眸不知从何处借来光彩,熠熠生辉。

看到一对滴溜溜转动的黑点,比黑夜更黑。

王子昂:“怎么了?”

王路常:“师父,是不是有清军来了,或是长毛鬼?”

全身肌肉瞬间紧绷,灵感之中并无铁血气息。

王子昂:“没有的么!”

王路常:“可是我听到了喊杀声,就在外边,好可怕……”

王子昂将之搂过:“没事,你身子骨弱,魂灵有缺气血不足,此事正常!”

外边便是淝水之战部分古战场,前秦符坚,东晋谢玄,战死了约莫八九十万的兵士,英魂不逝,战灵难消。

王路常此子命途多舛,年纪轻轻便遭受战乱和饥饿,亡了国,遭受母亲的无奈抛弃,又亲眼见证母亲的逝去,身份隐私,不敢暴露在朗朗乾坤中,随时面临清廷的追杀和死亡的结果。

想想,这命运,居然跟自己的一样。

作为自己的徒弟,今后还有得受。

胸腹筋脉间暖流滚走,给予温暖。

王路常舒服的扭了扭:“师父,你身体里边像是有瀑布一般隆隆的响……”

王子昂:“这是内功,你要勤加练习武功,按照方法吐纳呼吸,也会有的……”

王路常:“师父,什么是内功?”

王子昂:“好好蹲马步,好好打拳,当你练到一定火候,身体敏感,可以感觉到天地间气流的流动,结合心肺的呼吸,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王路常:“师父,近日蹲马步,老感觉到脚底板暖暖的,像是有热水要从脚下喷起来,是内功么?”

王子昂:“不是内功,但你已寻到正确的方法!”

王路常:“师父,多讲讲么!”

王子昂:“内功这种叫法,原本是道家修炼内丹的玩意儿,于习武之人来讲,也叫气功,顾名思义,便是对气的运用。气这种东西,很多人不相信的,因为看不见也摸不着,然而确实是存在的,气运、气数、云气、地气、天气、山气、风气这些,我们称之为大气,比如皇朝的更迭、人生际遇、天气的变化、比如那日你被滂湃广博的海气恫吓,这些不可掌控的,都属于大气的范畴。当然还有小气,我们能掌握的就叫小气,如气血、气概、气节、气魄、气派、正气、锐气、才气、和气、勇气等等。气功,便是将无数大大小小的气,纳在身体里,如何纳气,以各种方法锻炼气血筋骨,以符合大气流转的呼吸吐纳方法接引云气、地气、山气等大气,再结合自身的小气,艰难的在身体中孕育,才有可能生出。气功的练成,万中无一,因藏纳在身体中,一般又用来比武斗殴,所以称为内功,所谓内在的功法,而外在的功法,自然就是技击了,外功,体现在拳脚上,内功,则体现在气度上,内外兼合,才是真正的武人,有个霸气的名字,武夫!”

王路常:“师父是武夫!”

王子昂:“不算,因为师父有气功而没有气度,有圣人说过‘夫武夫之大者,为国为民!’,内功是一门艰深而系统的繁奥的学问,为师懂得不多,只能根据自身经验与你讲个大概,所讲不过冰山一角,真正的奥妙,还得你自己慢慢体会……”

王路常:“练气功出来做什么?这么难练,听师傅所讲,似乎很厉害的样子,可是好像没什么用,不会气功照样打架斗殴!”

王子昂:“气功可以使你斗殴起来更有力量和技巧,拳腿力量成倍叠加,增强你的耐力,抗击打能力,寿命精元等,还可以让人不畏寒暑,比如武当派便有一门功夫叫‘寒暑铁布衣’的,乃是张三丰真人所创,张真人依靠这门功夫,四时只穿单衣蔽体而云游四海,十分厉害!”

王路常:“师父就是依靠内功才敢去跟大海抗衡的么?”

王子昂:“那不叫抗衡,那是接受自然馈赠!那日我的打潮,如生出半丝狂妄征服的不正心态,有可能瞬间便遭乱浪拍死在礁石上,这涉及大气中气数的问题,一般人根本不敢有此做法,而我敢,因为我敬畏自然,我自身的小气与天地大气一脉相承,秉承天道,所以无所畏惧!你要记住,人要学会敬畏自然,小气永远无法与大气抗衡,在惶惶天威之下放肆,大自然以及那冥冥中的气数一个念头便能使人粉身碎骨,身死道消!”

王路常:“记住了!”

王子昂:“调整呼吸,宁心静气,吸气时小腹自然凸起,呼气时自然内收,睡吧!”

王路常:“师父我能成为武夫么?”

王子昂:“会的罢!”

章节目录 第七章 魔鬼的呼嚎与观音 一夜无话。

王路常睡得格外深沉。

一大早,被“唰唰”的声音唤醒。

走出屋外,王子昂正在水瓮边磨着一块乌黑夹杂褐黄的物事,水瓮周边满是如墨黑渍。

王路常:“师父,进城了吊坠也要清洗么?不如洗洗衣服,穿干净些才威武!”

王子昂在磨刀石上打磨的,是其脖颈上常挂着的一块二指宽半寸厚的乌黑褐黄相间的陶片。

王子昂:“什么吊坠,这玩意儿可金贵,便是太后的碧玺朝珠都没这么厉害!”

王路常:“什么东西?”

王子昂:“书圣王羲之家洗砚池池底的泥烧出来的宝贝!”

王路常撇撇嘴,烂泥有什么好,最多烧制成陶片,难不成还能烧成金子?

不能,那便毫无用处。

收拾妥当,养足精气神,进城。

扬州,作为华夏上古之九州之一,承载悠久古韵。

南临长江,北接淮水,中贯大运河,与苏南诸城隔江相望,因水而建,缘水而生,灵气蒸腾。

街巷平直方整,商贾绅士分区而居,商贾居住新城,绅士居住旧城。

扬州历来是水陆交通枢纽,南北漕运咽喉,苏北的重要门户,六朝以来即为风景胜地,实是江南瑰宝。

即便太平天国的作乱,大大蹂躏了这座古城,如今依旧人气十足。

街上人流往来,摩肩接踵,叫卖声、呼嚎声不绝于耳。

王路常稀奇,从未见过的景象与体验。

行走过处,三教九流人等驳杂,最多的还是乞丐流民。

王子昂带着王路常到了一个人流异常旺盛的大楼阁前,楼阁名“行春”。

任何时候,都不缺享乐者,就算是乞丐,行乞遭累一天,夜间也能在破庙中想着白天所见的哪只丰乳肥臀,手抓着裤裆上下抽动。

才走进,便香风阵阵,有女子出来拖着王子昂往里走,待得看到王子昂身后满脸堆笑的王路常,笑容有些艰难:“爷,这个……”指着王路常,“不是不可以,但是得加钱!”

以为经过修养恢复人形,唇红齿白的路常是王子昂娈童。

她出道时间尚短,不日前才听妈妈们提过这事儿,没想到头遭接客便遇到了。

心中可惜,明明高大英俊,却好童风。

王子昂:“你不认识我么?新来的?”

女子:“爷是常客?抱歉,小女子初来驾到,多多关照,里边请……”

任何时候都不缺这种操贱业以养身的女人,又以乱世为最。

王路常:“师父,这里的姐姐们都好热情!”尚不知此地为何,抬眼打量,周遭尽是放浪笑声,一派喜乐气象。

青楼以“院”、“馆”、“阁”为名字的多为一、二等级别,三、四等则多以“室、班、楼、店、下处”等命名,此楼既名“行春阁”,华贵程度自然不可小觑。

王路常口中的姐姐扭动着腰肢,带着二人往楼阁深处走去,想要取号牌,王子昂:“不必,带我去见关颖!”

此人是谁,口气这般大。

关颖乃行春阁二掌柜,五年前的花魁雪鱼,原是一尼姑,自接手楼子,名气越发响亮,少有人敢直呼其名。

心中思量不定,王子昂已转往楼上行去。

“爷稍后,奴家禀一声……”提着裙子踢踢踏踏跑到前头去。

阁内热闹,乱气轰杂。

有嫖客敞开衣襟,双手游鱼一般自怀中姑娘身上滑动,嘴中滔滔不绝,讲着涉及割地求和的字眼以及什么“塔城议定书”的,怀中的姑娘赶紧捂了他的嘴,惹得嫖客一阵怜爱,不顾伙伴诧异的眼神,横报了姑娘便往楼上走去。

走过王子昂二人身侧时还在女人雪白的胸脯间猪一般的边拱边念叨:“……给老毛子割地求和,卖国求荣,就为了自己的**能永远*好逼,大爷我今儿个走了大运,遇着我的多多,多多呀,你有好逼,爷知道你疼爱爷,怕爷遭罪,可是爷还是要骂,爷是有血性的人儿,多多呀,爷今儿个要好好*你的逼……”

怀抱着走远了。

王子昂打个寒颤,赶紧拉了王路常往上走。

越往上,楼阁之间男女“啊、哦、啪啪”之声不绝于耳。

王路常:“师父,什么音儿?”似痛苦,似欢愉,学了拳,有了灵感,觉得这声音包含了宇宙,存在大智慧。

耳朵、脸颊以及身体某个不可知之地,渐渐充血。

王子昂:“魔鬼的呼嚎!”

王路常恍然,果然如此,师父就是师父,已经深切感知到这声音中的魔性。

王子昂顿住,抬头,五楼之上,凭栏一女,眼神慈悲,女人招招手,五指洁白如莲。

王子昂颔首。

不多时,王子昂与女子相对而立。

眉眼含春:“爷,怎么有空?”

王子昂尴尬:“折煞我了观音掌柜大姐姐!”

女子“咯咯”的笑,一把拍在王子昂屁股。

王子昂脸色涨红。

女子:“害羞?处不是我拿的么还羞……”

王子昂:“在孩子面前说这些干甚么……”拉王路常:“叫姨!”

王路常:“观音姐姐……”声如嫩狗,纯洁异常。

眼珠如玛瑙。

女子脸红,抬手掐了王子昂一下,又掐了王路常的脸:“小鬼!”

叫人招呼了王路常,王子昂与关颖姐姐进了一间房,半个时辰,衣衫散乱,走出,快速下了楼,远去,未带在另一间房中胡吃海喝的王路常。

凭窗而立,看着那汇入人流的修长身影,行春阁掌柜慈悲而笑意吟吟的眼眸缓缓流下晶莹泪珠:“居然连孩子都有了啊……谁让我,是青楼女子……”

五年之前,她直接由圣堂堕入淫窝,没有半点转折的余地,否则惨遭饿死杀死奸死都有可能,如不是为了活下去,跟他的际遇应该是另一番光景吧?

洁白如莲的手,抚上挺翘的娇臀,感受那火辣酸麻的感觉,似乎还残留他手心的温度:“浪荡子连爱都不乐意做了……你是好人,我贱,掐我有什么用……我要你干我……”

随后大哭。

女人对于男人来说是真正的人生,是诸恶之源,男人于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随着年龄的增长,女人越来越从事女人的工作,男人越来越离开女人,这产生了无穷的痛苦。

良久,平复心境,走出房间,想要与那有趣的孩子多多认识,毕竟是他的徒弟。

杯盘狼藉,不见踪影。

关颖:“那孩子呢?”

侍女答:“走了!”

关颖:“去哪儿了?”

答:“说是找师父去!”

关颖:“我不是让你们看好他么?”

答:“您没有呀!”

一巴掌甩过去,“找!”

章节目录 第八章 雨景之后是雪景 王子昂在一个面摊等着吃面。

师傅的手艺很好。

一大把野菜放进烧开的沸水中,盖上锅盖,把事先准备好醒了一夜的面团揉匀了操在手上,打开锅盖,离锅一米远,刀片在面团四周滑动。一条条小银鱼,乖巧地蹦进了锅中,欢快地游来游去,不一会儿便浮了上来,成了死鱼。

面熟了。

捞起,淋上排骨汤,配上一些其他佐料蘸酱,香味直冲口鼻。

大口咀嚼,酣畅淋漓,心中对半个时辰前见过的女人充满了感激。

果然因缘果报。

五年前初见时,她还是一颗光头。

她是一个私生女,一个比平常私生女更加不为世俗所容的私生女。

她的父亲,是和尚,她的母亲,是尼姑。

一对互相爱慕了十数年的老和尚与老尼姑在暮年时抛开一切,苟合而生一女,便是她。

父亲母亲死后,才将至花信年华,继承了祖业,卖了老庙埋葬了双亲,留下破败的庵堂,自己剃了发,守着空房子流泪。

那一年,是咸丰九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率部从江西南安进入湖南,攻克郴、桂,直迫永州,得胜的形势使得太平军异常活络起来。

烧杀掳掠,无恶不作。

彼时王子昂因以武林人士身份参与大沽口战役,大胜后逃窜至扬州,刚巧碰上正被十几个太平军施暴,死死扯住裤子哭泣的她。

年轻气盛,一发狠,便杀光了所有所谓刀枪不入的天兵。

杀人便撤走,深藏功与名,没有留意她的情况。

两个月后,与狐朋狗友在行春阁里遇到她,已成了头牌花魁——雪鱼。

她的初红,有人出至十六颗手指大小的珍珠,没卖,在一片惊愕中便宜了自己,为此,还在第二日夜晚于巷弄间杀了数个来历不明的人。

果然像一条如雪般洁白的鱼,在自己怀里滑呀滑。

露出微笑,她说拿了自己的处,到底是谁拿了谁的处。

将瘦皮猴儿交给她,放心,不久之后,她会带着瘦皮猴去寻找那个猥琐的老头儿。

边想边感慨,那时候自己的运气可真好啊。

才遇到了她,不久又遇到了她。

想到后来遇到的她,胸腔中再次充斥悲怆,眼泪止不住的就要掉。

因为想到了一棵稻草以及……后来遇到的她,她的头,她飘飞的头。

裹了腹,上路,与一个叫卖草鞋棕衣竹篾帽子的货郎擦身而过,随手一探,摘了一个帽子戴上。

沿着街巷直走,然后转弯,在经过五六条巷弄后,远远看见一间镖局。

门前两只呆滞可笑的石狮,与守门的人一样百无聊赖。

门可罗雀。

心中难以抑制的激动起来,那条鲜活的小生命便在里边。

身形如电,穿行至镖局后院外墙处,手一撑,燕子般纵起,落地,看到了熟识的景象。

鼻尖一酸,赶忙隐至一处,等待天黑。

……

王路常跑出来了,走在大街上。

如狗一般鼻子一吸一嗅,寻找着一丝丝微不可闻的气味,追踪而去。

师父不想让他知道什么事情,也不带他走,交付给了熟人,这让他有了很多想法及推测。

王子昂眼神中的悲伤是掩饰不住的,特别是在一个天生体弱敏感的孩子面前。

无论他看起来怎么正常,怎么装得正常。

武人身上一种莫名的气势本就强大,这应该便是王子昂所说的气韵了,孩提敏感,与之相处四个月,有时候站在其身旁,那种从心底里涌出来的哀伤几乎能将人溺毙。

进入扬州后这种哀伤便不曾有一刻停止过。

气韵是武人的后脑勺,武人自己是看不到的,假如硬是要看,大概只能扭断了颈骨的时候。

但别人看得到。

王路常看得到王子昂的悲伤,于是感同身受,一个被他叫做姹母的瘦削苦命女子在心底里,同样淹死在无尽悲伤的浪潮中。

……

远远地,看见王子昂。

他根本不敢跟近,只一个眼神,或许就将被王子昂捕捉。

只能沿着他走过的路跟去。

最终见到一所镖局——盛隆。

于是心中的想法及推测越发清晰起来。

师父有自己的想法,自己也有自己的想法,不论对或不对,循着心中的感觉去做。

堂堂正正的人,却在做偷偷摸摸的事,所面对的,必然是大邪恶。

王子昂这样武功的人都要以这样的方法进入那镖局里,证明里面很恐怖,很危险。

王子昂不想带着他去冒这个险,但他这辈子就要跟着王子昂的了。

于是他向郊外跑去。

…………

陈赋此时很爽,又很不爽。

大力的*着身下的丫鬟,粗壮的双腿支撑着身腹前后耸动,将丫鬟白嫩的屁股撞得啪啪作响,肥臀上丰满嫩肉产生波纹,蔓延至小腹,然后将胸间的肉球震得甩动。

看着雪白肉球,心中想着一个容貌,一个已经死去的容貌,手中将丫鬟头颅死死摁在被褥间的双手更加用力。

听着身下人痛苦的哀嚎,心中野兽一般的狂意得以稍稍发泄。

那个女人已经死去。可是没关系,还有一个!

“师父,感谢你,授我武功,留我家业,还生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女儿与我做妻妾!”

旁边便是剩下的那一个的房间,他就是要她听这些!

“迟早是我的!”

他似乎看到了她在床上娇躯扭动翻来覆去的样子。

双臀肌肉绷紧,坟起如山丘。

……

陈雪景躺在床上,死死的捂住自己的耳朵。

那种恶心的声音止不住的穿透进来。

再耐受不住,忍住呕吐的欲望,跌撞着坐起来,穿鞋,她要去看看小江草。

江草在奶妈那里。

那可怜的小家伙,才出生便没了妈妈和爷爷,爸爸也不知去哪儿了。

藏着对江草父亲的莫名情绪,推门出去。

一愣神间,抬起的脚步怎么也迈不动了。

在月色下见到一个魁梧的身影。

他抱着一个婴儿,就在院子里,挂着晶莹的眼泪,看向自己。

是自己一直渴望出现的场景。

幻觉?

禁不住轻轻叫起来:“姐夫?”

他露出疑惑:“雨……”

心中瞬间涌起惊喜和痛苦。

是真的。

他回来了,但他记不得自己。

姐姐都死了,他还是没有分清楚,他真可爱。

跟姐姐就这么像么?

陈雪景:“姐夫,我是雪景啊,雪景!”

王子昂:“哦!”

眼中存留的一丝希冀光彩终于彻底熄灭。

她真的死了。

她叫雨景,她跟她妹妹长得一模一样。

她在江边跟自己相遇,她为自己生了一个女儿,她被一棵稻草割飞了头颅,她的爸爸被自己的徒弟敲碎了头颅;她的丈夫到她死也分不清楚她跟她的妹妹;她的丈夫还在死亡来临的时候抛弃她独自跑了;她的丈夫没有给她婚姻便让她生了子;她只看过她的女儿一眼;她看着丈夫逃跑的背影,流着泪,被一颗稻草割去了头……

不配作她的丈夫!

她好命苦。

“我命苦的雨景啊……”眼泪如镪水,在脸上划出刺痛的伤。

章节目录 第九章 夫子三拱手 看着眼前与逝去的妻子几乎一个模子刻出般的面容,心中百感交集。

不由得将怀中鲜嫩的生命紧紧抱住。

俯下脸,轻轻摩挲那娇嫩的面颊,泪珠一颗一颗打在襁褓上。

婴儿扑闪扑闪如黑宝石样清澈的眼眸定定看着他,似乎在质问,为何抛弃了她与母亲,自己一个人跑了?

“姐夫!”对面的人惊声呼唤。

抬头间,一阵强风扑面而来,窗柩塌裂的嘎吱声紧随而至。

来人速度极快。

只来得及将怀中婴儿护住,下巴便中了一记。

身子高高抛起,然后摔落在地。

摔落时身姿如蛇扭,使了柔劲儿,婴儿安然无恙。

吐出一口带血唾沫,急速闪跳开。

坠身之地,一只粗壮大脚落下,震起大蓬烟尘。

已滚至雪景身边,站立起来,死死盯住场间那*着上身的健壮身影。

“陈赋……”

心中恨意瞬间滔天。

将婴儿交予雪景,摆摆手。

雪景哭泣:“姐夫,多为江草想想!”

“来人,抓住他们……”面目狰狞的陈赋猛然喊出,身子便如豹一般射出去。

雪景趁机由旁穿过,窜出院子。

王子昂举拳,与激射而来的人影对撞一记。

“啪!”一声脆响。

王子昂身形巨震,蹬蹬后退三步

陈赋大笑,酣畅淋漓:“你还是没什么进步,我不急了。”

王子昂:“我要一寸一寸捏碎你,为陈抟岳丈清理门户。”

抖袖震拳,右跨半步距离,深吸一气,小腹膨胀如鼓,双手成掌,于小腹处用力一拍!“啪!”响声如擂鼓,音波激越,全身衣衫如遭风扯,猎猎作响——扶摇拳法,起势!

提气起扶摇。

扶摇大劈棺,由下而上撩。

这当间,对方已欺压过来,单捋反背腰如轴,双拳如锤,举步,劈砸。

对砸在一起。

“啪!”劲气滚走,长衫惨遭凌厉气劲撕裂。

陈赋撤步变攻,双捶双挫势!

王子昂搭寻桥,腕指一搭对方手臂,含章步法狠跺大地。

激越扶摇飙风,不扎根大地如何使得?凭借手桥灵敏肌肤感觉,发挥寸劲力量,寻桥一搭,定叫敌手死于大风撕扯!

陈赋点胸反背,双捋带步接双挫。

夫子三拱手!

王子昂一搭不成,肩背一沉,抬膀,再搭。

寻桥与陈赋的挫手一触即退。

再搭不成。

敌方鞭腿裹挟劲风力劈而来,王子昂挺背千斤坠,双手一揽一探,抱住敌手力劈而下的大腿,拧大龙,身形扭转。

“咔擦!”惨叫声随之而起。

肩背往外一送,撞在对方下阴,松手。

陈赋如断线风筝,咚一声失控,撞在院子围墙之上,烟尘簌簌。

王子昂摇头:“你的功夫,一塌糊涂!”

方才因初见江草与雪景,心神失控才中了一记夫子三拱手的炮捶。

不敢小看对方武学,然而陈赋的夫子三拱手不伦不类,自己虽未修习,却在雨景父亲陈抟的日常练功中见识过厉害。

“若不使卑鄙手段,十个陈赋不够陈抟一合之敌!”

夫子三拱手历来为三皇炮捶拳动手比武绝技,炮捶拳虽极勇武,而动手比武体现温文儒雅礼让当先,每遇之必拱手相让,三拱其手,是谓之“夫子三拱手”。

动手比武,以拱手势明礼相让,和颜悦色,温文儒雅显于外,实以蓄劲待动,以意在人先。当对手出拳击来,即顺势借力劈破对手门户,立即登堂入室发放跌人,一合将人击岀,此法与扶摇拳搭寻桥法门有相似之处。

王子昂未从陈赋身法中感受到三皇炮捶拳精义,反倒被自己以搭、截、沉、标、膀等法,配合含章步法,凭借手桥肌肤灵敏感觉,成功搭起寻桥,拧大龙,将之右腿拧成了麻花。

据古拳谱记载,三皇炮捶拳师祖宋老夫子一生动手比武,仅请字出口,一拱其手彼方放出,拳势一出,有来回劲之妙,周身统一之整,运用如一,无一人能敌他二手,见面便分胜负,绝不浪费时间。

陈赋右腿软耷耷拖在地上,挣扎着站起,神色阴狠痛苦。

二人由相斗至此时,不过数十息时间。

盛隆镖局中人正在反应。

缓缓举起右手,露出一块腰牌,“我是官家人,你敢杀我?”

王子昂闪电冲出,一手由陈赋下腰腹探出,一手由其肩背部回揽,瞬息扭紧。

“不!……”

“咻!”一发穿云箭由惊恐的陈赋右手衣袖间甩出,与漆黑夜空中炸出大动静。

绊住其脚,固定身姿:“老狗在哪里?”

知道必死,陈赋惨然狞笑:“正在赶来的路上!”

王子昂点头:“你可以先死!”如蛇猎物,死死扣住其肩背腰腹,身形绳子一般扭转,陈赋周身骨骼咔咔作响,口中大口喷出鲜血。

抓住其头颅,猛地一拧,脱衣服一般拧下丢出。

陈赋头颅弹跳着掉在地上,意识如同其身体一般旋转,然后嘭的在脑海中爆炸。

于纷飞的碎片中,他看见了一个乞讨的小乞丐,看见了年轻的陈抟,看见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女孩子,看见了金灿灿的官印,看见了在比武中被自己炮捶轰烂的陈抟苍老的头颅……

做乞丐时的寒冷与饥饿重新回到了身上。

后悔么?不后悔!

乱世之中,哪个不想过得安稳,哪个不想成为人上人?

王子昂那张刻骨铭心的脸映在眼中。

他要实现承诺,踩碎自己身上每一寸骨骼么?好极!

王子昂抬脚,看着陈赋被拧掉丢在一边的头颅发出的恶毒怨恨眼神,说道:“我不会与你争这盛隆镖局的产业,我只要雨景,我很有钱,这就是你带来那朝廷的老狗一直想要捉到我的原因,他知道我是谁!”

曾在小江草出生百日宴会,演出扶摇拳,被与陈赋勾连的朝廷鹰犬认出,扶摇拳隐藏的秘密引起祸端。

若不是认识了雨景,想来盛隆镖局不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是自己的出现,使得原本便在朝廷与镖局之间摇摆的陈赋作出了欺师灭祖的行为,是自己的张扬演武,使得雨景丢了性命!

还真是……天煞孤星的命!

他说的话已经没能人回答了,陈赋脑海中意识消散,已是死人一个。

落脚,一寸一寸,将陈赋没有头颅的尸身骨头踩碎!

人影晃动,已经有镖局的人赶往这重院落,身着团练的制式浆服。

盛隆镖局已经全部落在朝廷的手中!

闪身窜出院子,身形兔起鹘落,赶紧追去,寻找雪景和女儿江草。

才出不远,一个渺小身影从墙根后头向自己招手:“师父,这边!”

周遭扫视一眼,窜过去,发现一辆牛车。

王子昂看着王路常那颗渺小而毛茸茸的头颅,那头颅毛发枯黄,比之出生不过百日的小江草好多少,内心感动,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要永远跟着师父!”

王子昂看着牛车,问道:“哪里来的?”

王路常:“偷来的!”

王子昂:“哪里偷的?”

王路常:“山那边!”

王子昂:“牛马是贫苦人家活命的东西,一定要还回去!”

王路常低头:“知道了!”

一只婴儿在牛车上露出扑闪大眼睛,柔嫩的嘴巴咿咿呀呀。

心中大定。

掀开牛车上棉席,陈雪景趴在车上,手脚遭捆绑,昏迷不醒。

王子昂:“你打的?”

王路常:“我看她从里面出来,鬼鬼祟祟的张望,还抱着婴儿,所以……”

章节目录 第十章 稻草狗 祁崇庆此时感觉自己很快乐,因为他在窑子中。

侍奉“吹拉弹唱”的女人笑声豪爽,嗓门儿粗犷,让他找回了一丝活力。

女人的手柔软温厚,摸在身上暖洋洋酥麻麻的,令他十分受用。

他眯着眼睛,在女人身上重重地嗅上一口,感觉这生活真有意思啊!

已至骀背之年,还能有如此幸福,此生不虚。

翻身趴在身下的一捆油光闪亮的稻草堆上,背上生斑如鲐鱼背,“舔舔它!”他对女人说。

女人顺从的伸出猩红舌头,仔细寸寸舔去。

有钱真好!否则谁愿意理他这么个糟老头儿呢?

金钱,权利,女人!

都有一些,都不多。

钱不够多,权利不够大,女人没钱找。

幸好发现了那个会打扶摇拳的年轻人。

整个大清已经追踪这套武功很久很久了,一直没有音讯,没想到竟然被自己发现了。

因年纪的原因,感觉自己活不长了,因此庙堂争雄不去想,但自己一个老人家,死之前跟死之后再争取点,这总没问题罢?

只要捉到那个年轻人,揪出秘藏,钱就有了,女人就更多更标致了,到时要找十个女人给自己舔,不,二十个,要让自己沉沦在细细滑嫩的大腿和乌黑的**之间,然后好好给自己修个大坟,公家的坟堆不行的,小又窄,风水也不好……

“啊……”祁崇庆发出满足的赞叹。

双手交叠在脑后,慵懒的靠在稻草捆上,听着舌头在自己身上舔舐发出的淅淅沙沙的美妙声音,不由得对自己的健康和老伙计感到荣誉。

他的老伙计——一捆松软适度的稻草,随身携带,无论坐卧都贴在身上,使他不得骨头病。

好几个跟他一样的老家伙感觉手臂发麻,颈椎酸痛,皮肤滚烫呢,自己就没有!

全是自己老伙计的功劳!

示意女人用乌黑浓密的下面揉揉自己的那话儿。

插不进去,沾沾味儿也是好的么!

就在这时,一声锐利的响箭音似裂帛响起,从屋顶划过,然后轰然爆炸。

祁崇庆咧嘴,笑呵呵,赶忙穿了衣服。

说曹操,曹操到。

三两下套上衣服,一背枕头大小的一捆稻草,丢下三五个铜板,惶惶离去。

如老猿一般纵跃,朝着人声鼎沸处。

脚力不老,宝刀不朽。

不多时,已看到了盛隆镖局的打手,在大街上狂奔着,追赶一个驾着牛车的年轻人。

盛隆镖局的镖师们已经不再是镖师,只是被自己收服的狗。

三五下便超过这些徒有其表的年轻人,九十多岁的祁崇庆嘴角露出欢快的笑,闪电般的一勾,一根油光闪亮的稻草出现在手中。

弓、弦、箭是很复杂的工具,发明和使用这些工具需要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较发达的智力。可是他的稻草就不需要,手一抖,修长稻草便飞掠出去,划出一抹惊艳的轨迹,钉向牵着牛车飞奔的年轻人。

这是少年时代种田时候练就的本事,不仅如此,他还可以用稻草梗吹奏出好听的音调。

祁崇庆得意洋洋,很快就什么都有了。

等了这么久,约莫小半年了吧?那年轻人终于回来了。

……

王子昂再次听到了那种撕心裂肺的尖锐啸鸣音,顿时脸色便青黑一片,因为愤怒,恨意滔天。

给了王路常眼神,猛地自牛车上跃下,顿住,转身,举手。

他没能抓住箭矢一样激射而来的恶毒稻草,飘逸的稻草叶在手心中飞快略过,将他的手心割开,翻卷出血肉,然后毒蛇一般钻进他的臂膀内侧。

臂膀鲜血汩汩。

祁崇庆衰朽的身形出现在他的眼帘,手中搭着那无数次出现在脑海中的稻草梗,遥遥锁定他。

就是这个老头这样发出的稻草,一下子切下了自己妻子的头颅。

一把拔出肩头稻草,揉到嘴中,嚼碎,碎裂的还有牙齿,齐齐咽下腹。

王子昂眼睛瞬间布满血丝,脖颈上的乌黑褐黄陶片游鱼一般窜到手中,捏紧,大踏步开始冲刺。

不杀之誓不为人。

……

祁崇庆摆手,身后才跟来气喘吁吁的镖师瞬间举起手中大刀。

对冲。

一场近身搏杀瞬间开展在这孤陋的巷道。

周遭有探出头来的民众,看见刀光闪烁,头颅蛇信子般收缩,紧闭门窗。

“咻咻咻!”尖锐的破空声响起,王子昂身子左摇右摆,一顿一绊,手中锋利陶片闪过电光一般刺目迅捷的诡异线路,一个个镖师捂着脖子、咽喉、大腿、胸腹倒下,鲜血如瀑。

快、准、狠,这是使用小巧凶器近身搏杀主动攻击时候的要诀,任何时候都不会变。

专门挑着重要血管筋脉脏器下手,手臂每滑动一次,带走的就是生机。

大漠之中,陆地龙卷过处,无物不摧,尽皆裹挟起,房屋、乱石、沙土、巨木……其风势之强,力量之浩瀚,即便一棵不起眼的杂草,顺风势而为也能轻轻巧巧刺入坚硬梁木、石块之中,这是大漠中无数人经常性的见证。

扶摇拳走的便是这个路数。

手中陶片如狂风中顺势而为的杂草,飞速划过道道轨迹,轻而易举切开无数的脖颈、血管和脏器。

耀眼刀光闪过,一柄刀刁钻袭来,手中陶片探出,由刀尖滑到刀鄂,整把刀便这么废去,二指宽的刀刃儿掉在地上,提脚一弹,飚射出去,插在一人咽喉。

持刀者惊愕,不敢相信,一条长长光滑平整如镜的切口,使得手中弯月型刀瞬间小了一半,捏着就像一根铁条,那人手中所持的是个什么东西?

只是一念的时间,一股急促的冷气吹到脸上,穿透头颅,直达脑后,他的头颅绽开一条平直血线,分开露出*,死绝。

数息时间,十几个镖师躺倒在地,血流如注,身子渐渐冰冷干硬,再也不能回转。

“啪啪啪!”祁崇庆鼓掌,看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

“使的什么东西?”

王子昂眼神阴狠:“老狗的催命符!”

不停歇,不废话,不共戴天,手中陶片划出凌乱玄奥轨迹,如符,令人眼花缭乱。

只有倒地不起的十几个镖师知道这催命符的厉害。

绞杀向祁崇庆。

“来得好!”看着年轻人的扶摇身法含章步,祁崇庆心中升起一丝残忍快意。年轻时便被这套功夫打得鼻青脸肿,如今再次见到,定要报复。

轻轻抖擞身躯,伸手往后一抹,两指扣住草结,空中掀起一阵风,三片秋叶在巷弄空中迸射荡开。

一根稻草已经飙飞出去,直指来人胸口。

尖锐的破风声盖过了王子昂凌厉的拳音。

黑蒙蒙天地被这一根稻草钻出一个恐怖的细洞,一道隐隐约约的灰线将夜幕切豆腐般切过。

王子昂脚尖一点,搭铁板桥,避过灰线。

稻草钉在身后十丈巷弄墙壁上,青砖裂开大片纹痕。

站直身形,王子昂开始狂奔,杀狗!!

章节目录 第十一章 抉微 灰蒙蒙天地,入秋,清冷寂寥。

一场厮杀瞬息展开在无名巷弄。

无人彳亍此地,只想远离。

王子昂与祁崇庆,两人相距数步。

尖嘴猴腮的老狗祁崇庆沉浸在射击的乐趣中,一根一根的将背后那婴儿身躯般大小的一捆稻草接连不断的射出去,看着那年轻人无论如何努力嘶吼就是近不得己身,原地猴子一般遭到戏耍,十分雀跃。

再射一根草,手指在飞射出去的草尾巴上轻轻一拧,刺耳的破空声越发巨大,发出爆裂的轰鸣,一拧之下,箭矢般射出的稻草有了穿透力,如一条腾空的小龙。

王子昂眼睛眯起,一甩长衫,嗤啦一声,长衫被尖锐的稻草滑切而过,刹那间辨别出稻草轨迹,身形奇巧往右一踏,脚尖一点墙壁,身体诡异于墙壁倾斜,恰巧躲过一根诡谲稻草的杀机。

祁崇庆拇指勾草一端,食指和中指压住拇指,右手勾草尾,草梗绷直于两臂之间,如箭镞在弓弣一侧,照着倾斜的王子昂头颅便是一箭射出。

两边墙壁加一地青砖,插着无数枯黄稻草,草根处布满无数细微坑洼及裂纹。

王子昂脚步不停,右手一挥手中陶片,左手成拳,平直轰出。

一根草被王子昂手中乌黑褐黄相间的陶片划断,眼见袭来一拳,势大力沉,祁崇庆一脚踢出,摧山撼岳,两股磅礴的浩大匹力砰然撞击在一起,掀起一股拂面劲风。

各自一击而退三五步,咽下喉头腥甜,祁崇庆手中稻草五根拧作一起,发射时候一滚一撮。

拉纤手法!

一根尤为粗壮的灰线在夜空中滚动翻涌,在小巷弄里肆意游曳滑行,如同出江的蛟龙,扑向王子昂。

与王子昂扶摇拳雄浑一拳对撞一记,知晓这被江湖中人称作“布衣真龙”的年轻人的厉害,祁崇庆已开始使出真功夫。

初次见这年轻人在他岳丈陈抟六十大寿宴会上使出扶摇拳,游龙一般的身形与滂湃的拳力令人叹为观止。也怪自己定力不行,霎时见到苦苦追寻的拳法,激动了,于是在自己突然暴起发难的情况下,这年轻人因长久以来背负着那套拳法背后隐藏的秘密早已变得如同惊弓之鸟,顿时被吓走了,从而不曾真正交手。

现在机会来了。

再伸手,五指指缝各搭一草,射出,五根规模稍小的灰线小蛇划弧掠空。

王子昂高喝一声,五指成钩,左手闪电般探出一把握住那一尾如蟒蛟凶悍游来的灰光,右手陶片划过一抹凌厉光芒,骤然发力,五根射作一条的如龙草箭一劈而断,草屑碎梗在胸口溅射开来,一幅花团锦簇的景象。

唇间已经溢出血丝。

间不容发,立时再次射来灰线五条,各成一统,角度刁钻。

终于不得不止步站定,双袖一卷推出,磅礴拳劲鼓荡,硬抗老狗先后两手造就的草箭杀机。

灰线犹如泼天大雨。

双袖鼓荡的拳劲,如同雨伞一般将密密麻麻射来的蕴含着恐怖气劲的稻草梗挡住,然而伞面厚密,却抵不过大雨泼天。

五条灰线之后连绵不绝有铺天盖地的草箭,如蝗虫过境,发出尖锐恐怖的啸鸣。

眨眼过后,蝗虫振翅般的声音停歇,王子昂低头看了眼破破烂烂的长衫和袖口,血丝渗出,越来越浓,即使同是小宗师,也抵不过老狗的经验丰富。

他感觉乱拳打死老师傅以及拳怕少壮之类的江湖经验对自己有些不管用。

并未给王子昂任何喘息机会,祁崇庆右手大擘复细挑,稻草梗针尖一般激射而出,背上稻草捆中稻草还多,可以优哉游哉的将这年轻人擒下,缓缓逼问隐秘。

王子昂以手中紧握锋锐陶片斩去一缕拧结稻草,抬头望去,数条枯黄灰线割破夜空,掠至眼前。

这老狗就这一招,然而这一招敌过无数招。

武人眼力强胜鹰隼。

王子昂身形飘然后撤,沿着草线退走,草线破空,如细针钻薄雪,毫无凝滞,双手握拳,砸在银草丝锋头上,用了扶摇拳法融汇来武当的四两拨千斤,巧劲一拨,草箭瞬间没入身后夜空。

避过之后,王子昂再次弓身前奔,右腰侧手掌一托,手中陶片划出凌乱线丝,硬生生碾碎铺天盖地的草箭。

复而向前,步步推移。

只要得以近身,一拳砸碎老狗!

银牙紧咬,硬抗针刺一般的稻草梗。

无数连绵草箭终于出现一丝罅隙,祁崇庆滴水不漏的攻势就露出一丝凝滞,王子昂不管不顾欺身而进。

老家伙终于气喘。

拳怕少壮,硬道理!

只要不在老拳下惨遭打死,一直支撑下去,获胜终究是少壮。

祁崇庆有些慌,他真的累了。

都怪方才风流了一把,腰力减弱。

每次射出一草箭,都需要灌注巧妙力道,犹如开弓搭箭,不仅需要全神贯注,手臂上的力道也不能少,射稻草甚至比射箭更需要巧妙控制力道。

这是一项需要力气的细微活儿。

接连射出这么多草箭,老人家真的抵不住,再厉害的武夫也挡不住时间以及青春的逝去。

一气抹出七根草,一箭一箭射出,气势一层叠一层。

他年轻时是大内高手,在骑射之上被同伍的兄弟戏称作弓箭大国手,很多人在他的草箭下无一合之敌。他靠着这一手草箭,射杀过无数人,闯下赫赫威名,因此晚年才得以住在京城那所四合院中安享晚年。

但是他如今九十三岁了。

终究是黄土掩了大半个脑袋的人。

天道不可违!

知晓老狗不擅近身厮杀,王子昂拼着受伤也要拉近距离,好得以在身前一尺之地将其一击毙命。

一身血水,不停歇的丝丝渗出。

整个身子被稻草梗射得个淋漓尽致。

无人瞧见这幅惨不忍睹的狠辣血腥画面。

誓死必杀祁崇庆!

陈雨景死了,眼前就是仇人,王子昂没有不杀死对方的理由。

如有武人在此,便知这是难得的小宗师之间的巅峰厮杀,两人都是小宗师境界,距离那传说似的大宗师不过一纸之隔,不过这一纸之隔却是如同天堑。

眼看着那该死的年轻人牛犊子一般继续拱来,鼻尖冒出汗珠的祁崇庆有些色变。

当日这男子在被自己割去头颅的妻子逼着逃跑前并未表现出多么厉害的武技,此时观之,无论是心智经验还是内力的雄浑程度,都非泛泛之辈。

一不小心,真有可能阴沟里翻船。

猛然将后背不多的稻草拉到怀里,举起,如倒水一般照着王子昂淋去。

这已是他最后的手段。

自少年时在田里收稻谷,发现自己射稻草梗射得好以来,一直在练习,硬生生将爱好练成绝技,以此杀伐,为此自豪,这最后一招——稻香飘,是绝技的巅峰手段。

自信年轻人一定死在当场,如一只刺猬。

但不敢大意,皂杉底抽出数十年来惨遭蒙尘的另一个老伙计——腰刀。

他本是皇帝驾下傍扈,因射艺过人,选作内侍,戴蓝翎,护卫皇帝安全,随侍左右,皇辇出行,依靠惊人膂力在行进队伍中手擎黄龙大纛,视为此生荣耀,及至过了当侍卫的年纪,退下来,金丝龙纹镶宝石的腰刀却未交出,留作念想。

宝刀高举,如年轻人真有本事破了草雨,也要遭黄雀在后般的一刀。

草箭如泼墨。

王子昂色变,如抵挡不住,整个人会被射成筛子。

神充、意注、松身、形整、力匀、气平、声静、性定、心慈、行果、言实、慎为、谦处、紧修、博学、深究,拳学“十六令”瞬间本能开启,冷静才能寻找最佳应对。

“应敌守中线,关节起锋棱。周身力均整,含灵共一先……”。

身内暖流奔腾。

“临敌蓄后发,着意似弓弦。外合捷敏变,内则精气全。身手应齐到,有意无意间。打人如玩笑,制胜凭浩然……”。默念拳学要诀。

形灵皆空,身体有意无意间,对危险作出本能反应,是最好的选择,如同常人遇到强光会闭眼。

这对武人来说至关宝贵,是领悟武道的难得机遇。

间不容发间,山海关打潮而悟得的捶浪壁大擂鼓之势本能一般擂出。

“咚!”

于泼墨箭雨之间,硬生生撞出一抹留白。

草雨破了!

一抹雪白刀光闪耀,在这之前,一抹乌黑褐黄的陶片比刀势更早飞出。

一声凄惨嚎叫之后,祁崇庆倒地,捂着开了一个拳头大小洞的脖子。

王子昂像个刺猬,大部分避开了胸腹头颅等要害处,但是……扭头看看左边心口,这下,自捻断天机以来那里一直空落落的感觉终于饱实了。

那种令人一直心神不定的感觉终于散去。

朝着死不瞑目的祁崇庆老狗头颅一脚踩下,稀巴烂。

越过祁崇庆尸体,走出几步,取下钉入墙壁中的乌黑褐黄陶片,放到唇间亲一口,决定以此物为女儿江草命名!

抉微!

王抉微!

想到陈雨景头颅飘飞的凄美样子,顿时泪流满面。

雪景,容我照顾咱们的女儿一段时间,我就要来陪你的了。

章节目录 第十二章 武人不详 衰老的大内高手祁崇庆大泼墨一般的草箭在大擂鼓势下破去,然而老狗浸淫一生的绝技非同凡响,他已经受了重伤,一根稻草如箭镞一样直直刺穿了他的左边心脏。

双拳及手臂上满是道道血槽,触目惊心。

稻草细直,以乌黑褐黄的书圣洗砚池底泥烧制的陶片抉微割去前胸插着的草尾,感觉暂时还能忍受。

稻草肮脏,插进胸腔,一定没救,只希望那老头能有办法让自己多活一段时间,陪陪小抉微,教授王路常,给陈雪景找个好人家!

只是在这之前,要翻山越岭赶到那里。

拔脚追去,此地不能久留,老狗身后还有大批的人,再来一个这样的高手,必死无疑。

曾经去过紫禁城,知晓那个四合院里那些朝廷豢养的老狗的恐怖。

不知道老一辈的恩怨如何,也不知道为何家里那老头会留下这么些祸患没有打死,让自己失去了人生。

老狗们追求的,自己并不了解多少,因为家中那个老头儿还没死,他不死,不会将真正与扶摇拳有关的隐秘东西告诉自己。

但他所知道的,已经足够让他反感、恐慌并逃避多年,一直在江湖上闯荡,不想跟那个老头一样,一辈子接受宿命一样的安排,去守着那些似乎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东西,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年华,为了所谓感恩,那延绵了千年的感恩。

但是这回,不得不回去那个自从十六岁以后便再没感情的地方。

提气纵横,如大鹏展翅。

此时夜间,不怕恐怖脚力会惊到百姓。

决心与祁崇庆一战之时,已经告诉王路常路线,并嘱咐一定按照吩咐办事。

若不杀了老狗,心魔不除,早晚颓废,功力消失殆尽。

胸前要命的一根草箭刺透心脏,以此换来大仇得报,值了!

有了江草,每日油锅中煎熬一般的心中感觉有了光明。

只是对不住她的母亲。

然而不会让她长久孤独,看看自己左边心脏……

自己很快就要下去陪她了。有这种感觉,是因为武者小宗师巅峰境界的玄妙感应,距离号称“敢不与三才讲礼”的大宗师一线之隔。

三才,天地人,不与天讲礼,不与地讲礼,不与任何人讲礼,就算皇帝。

这就是大宗师境界。

……

回想八月前,谁也想不到陈赋会在那么个欢喜的日子里动手,正值陈抟老太爷六十大寿,当着无数武林同道社会名流的面,就那么轰碎了自己师父的头颅。

陈赋的武功,抵不过陈抟一个手。

他在寿酒中下了毒。

陈抟六十大寿,是其一生中重要意义的日子,决心在此日子给自己的大女儿陈雨景找个好女婿,就是王子昂,也将家业分摊。

陈赋是其首徒,那一日可以出师。

扬州这地界,师从神拳宋迈伦传人的陈抟一身三皇炮捶拳武功出神入化,鼎鼎大名,无数人想要与其一战,比武、来访的人络绎不绝。

老人一生保持不败,没有输在任何一个敌手之下,却被自己徒弟打死。

谢师礼!

习武人扬名立万,多是从别的门派入手,一派一派切磋交流过去,如果自己师父有名气,也可以打师父的,这是“谢师礼”,徒弟超过自己,师父会觉得高兴,觉得发扬光大,祖师技艺不衰,值得设宴的好事。

陈赋天资尚可,然不卓绝,不是旺炉、撑门面的大才,顶多与师父陈抟在谢师礼上多切磋几招,排个场面,今后好管教家业,是陈抟最大的恩赐。

无数人见证下,十二炮捶对夫子三拱手,都是三皇炮捶拳法的大招。

夫子三拱手对冲天炮、扎地炮、泻肚炮、撩阴炮、脑后炮、十字炮、连环炮、七星炮、劈山炮、开门炮、转脚炮、窝心炮……一炮一炮的套下去。

十二炮与宋迈伦创造的夫子三拱手与其他技击术一样,内容丰富充实,变化无常,并非仅是一招一式的打法技术,其核心是变。根据敌方的变化,自己的条件,实践经验,临场反应与速度、力量、距离等综合条件,演化和发挥出各种各样的实战技术,发挥出自己的一切潜能克敌制胜,这才是三皇炮捶拳艺中的活的十二炮法,也可以叫拳法艺术。

陈抟已经喝了放了砒霜的人参泡酒,祁崇庆那条老狗从宫里带来的鸳鸯酒壶,其他人没事,陈抟开始也没事,慢慢套练以后呼吸困难。

气不顺,变不灵。

套到劈山炮。

劈山炮劈掌猛,抓面凶,挑掌长,冲拳狠,变化快,冷弹脆快硬,动作快速猛烈,技法灵巧敏捷,身法灵活多变,一接上手就要使对方只有招架之功,失去还手之力。

陈赋面红耳赤,状若癫狂,知晓徒弟不对劲,陈抟老人夫子第三拱已经捶到陈赋下颌,没有忍心一拳捶死这养了二十多年的大徒弟。

一耽搁,劈山炮便冲到了他的脸上,当场碎了头颅。

如今陈赋死在自己手下,老狗祁崇庆也死了,自己死后,也能对雨景和陈抟岳丈有个交代,毕竟,一切都是自己引起的。

若不是自己的出现,他们也不至于死去,整个盛隆镖局落入朝廷手中。

清廷禁武,雍正四年,下了“禁武令”圣旨,禁止民间人士佩戴刀剑行走,禁止百姓拳斗,禁止民间擂台较技,违者依律重处,擂台死伤按杀人论罪。

能合法演武的除了军中大人物组建的拳团,便只有镖局。

镖局,这个“受人钱财,保人免灾”的行当,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是由几个习武之人组建的镖局,此类镖局如同文社活动,只为方便武人有合法名义方便切磋技艺,互相提高,友情为重。

第二种是武术世家组建的镖局。这些人大多有血缘关系,有生死与共、唇齿相依的英雄气概和血脉亲情,最为朝廷忌惮。

第三种是统治阶级裁军后,一些士兵没有得到适当的安置,一些行伍之兵重德守讲道义,恪守武德军规,退役时一无所有,除了一身的武功之外,又别无谋生之技,于是凑在一起开设镖局共度余生。这种镖局成员的凝聚力是个“义”字,在战场上共同出生入死,镖路之上当然也是风雨同舟,患难与共。

无论哪一种,都是由武人组成,有着潜藏的大力量,如不掌控好,随着时局变换,会成为不可控力量,威及社稷根基。

陈抟老爷子创建的盛隆镖局,恰恰属于第二种,为三皇炮捶拳传人,武林世家。

朝廷重点掌控。

于是派人找上了陈老爷子的大徒弟陈赋。

擅使稻草杀箭的老狗祁崇庆就是找上陈赋的人。

不是他王子昂抢了陈雨景以及陈老爷子的部分家业,陈赋不至于彻底倒向朝廷,杀人夺位。

武者不祥。练武人太容易陷进是非中,还不如不学武,就算学了,也最好一辈子默默无闻,有一分名气,便多一分烦恼。

小孩打架,想打便打,打完就没事了,令人向往。

一番感叹,脚步不停,转过一个弯道,密林中一辆牛车迎面驶来。

牛车上,陈雪景掐着王路常后颈,使之挣脱不得,后者脸上带着泪花,正满脸颓败赶着牛车,表情不忿。

王子昂赶忙迎上去,四人一牛,掉头向着西南方行去。

入蜀!

章节目录 第十三章 现在的年轻人 十几个盛隆镖局的镖师以及刚刚当上镖局大当家没几个月的陈赋死了,随之而死的还有一个不知哪里来的老人家,头颅被踩得稀巴烂,行凶者异常残忍。

这个消息经由暴死镖师们及无名老人的尸体所处西关街的人们口耳相传,风风雨雨,只是数天时间,便闹的沸沸扬扬,整个扬州城的人都知道了。

武进县的张进学是在茶馆里听说这件事情的,那时候他刚刚打了只不知哪家的鸭子偷烤吃掉,准备喝点茶水祛祛油腻,他还记得隔壁阳湖县专程赶过来的茶客在饮下大口浓茶后仍旧惊魂甫定满脸兴奋的样子,惊的是怕消息会被别人抢先说出,呛了几声,赶忙颤抖着、兴奋着将听来的消息说了一番,得了整个茶馆里一二十人专注的听讲和赞叹,感到满足。

张进学兴奋,终于发生了大事。

作为一个不是很正规的探子,他还是知晓一些事情。

正巧,他知晓盛隆镖局与朝廷之间的关系,只是不知具体由谁负责。原本他应呆在事件发生的扬州府活动,但是一日在街头偶遇一个黄花闺女,手臂白如煮熟大米,跟到了这武进县,不曾得手,近日一直无所事事。

暂时放下黄花闺女的事儿,下定决心飞黄腾达后再次到这个地方来。

他志得意满,花了两天时间赶往扬州府,送出二十三个铜板以及一顿马屁,得以在破败的城隍庙见到了那十多具尸体,在确定了那具头颅被踩烂的老者尸体是曾经在京城那所院子里见过其中一个老人后,他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再次奔回武进县,于附近陵口镇码头下了大运河,一路蜿蜒北进。

二十几天后他出现在京城。

他也在赶时间,像他这样的人有无数。

再到京城,还是再次被震慑住。

北京城有三重宫阙:紫禁城、皇城和京城。其布局严谨、辉煌大气,堪称人间最至尊去处。

处在北京城最核心地区的是天子居住的内廷,主体建筑有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内廷往外扩便是外朝,外朝的核心建筑是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这三大殿,外朝是天子接见群臣并处理国务的办公场所,外朝再往外便是内阁大学士处理政务的内阁,包括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

内廷、外朝、内阁便构成了宫城,也称大内,亦称紫禁城,紫气东来之禁城也。

宫城有东、西、南、北四门,谓之东华门、西华门、神武门、午门,宫城有金水河环绕拱卫,称“筒子河”。

从宫城再往外便是皇城,皇城亦有四门,即东安门、西安门、天安门、地安门。皇城内的东、西两边各有一条南北向的街道,东边的叫南池子、北池子,西边的叫南长街、北长街。“国之要事,在祀与戎。”祭祀是件极端紧要之事,天子秉“左祖右社”古制,在皇城内的东南地区建了太庙,西南地区建了社稷坛。

天子所居之紫禁城有龙气,龙气绝不能外泄,遂在宫城的正北建一山以镇住龙气,即景山。因以农桑立国,又有专门祭祀蚕神的先蚕坛,位于太液池,每年由母仪天下的皇后定时来祭。

从皇城再往外便是内城,亦称京城,内城共九门,即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安定门、德胜门。内城的这九门中的每一门都有其独特用途,如崇文门又称税门,东直门又称木门,西直门又称水门,德胜门又称兵门,安定门又称粪门等。每一座城门最外为护城河,往内是箭楼,再往内是瓮城,再往内才是真正的城门楼子。

内城专为驻扎旗人之处,一般汉人不允许进入内城。

八大铁帽子王,诸多的郡王、贝勒、贝子等,他们的宅邸布满内城。内城无大型祭坛,钟、鼓楼倒是位于内城,并且位于极为尊贵的御道中央,在地安门的正北,“晨钟暮鼓”,报时与城门的开关全靠他们。内城还有三海,即西海、后海、前海,这三海与皇城的三海——北海、中海、南海相通。

从内城再往外是外城,外城有七门,曰东便门、西便门、广安门、广渠门、左安门、右安门、永定门,是汉人集中居住的地区,京师内的汉人绝大多数从事两种职业:手工和商人,外城便聚集了大量的汉族手工业者和汉族商人,在“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中排列最低,这是对汉人*裸的歧视。

旗、民分制,好地方都让给了旗人。

张进学花了数月的时间才将北京城的所有东西记了个大概,当初带他进内城的老人家千叮咛万嘱咐,告诫他一定守规矩,否则有一天时运降临进了汉八旗,自身条件不足,有所缺憾,作不得大人物。

在外城一家面馆吃了个大饱,客栈里洗干净长辫和脑门,剃干净胡茬,拿出了自己最体面状态,他由安定门进入内城。

安定门是兵车所走之门,出兵得胜,收兵安定,清朝八旗精兵全扎营在安定门,京都九门中有八门瓮城内建筑关帝庙,唯安定门内建真武庙,非同一般。

内城对汉人的管束,已经到了极为松懈的地步,再不似老辈人说的顺治年间那般严格。

七拐八拐,进入一条胡同,再拐,钻进一间四合院。

尿骚味儿和霉味儿扑面而来。

四合院里横七竖八有一些老人,下棋的,墙根下抓耳挠腮找虱子的,挠裤裆的,醉酒的,打拳的,抽烟膏的……零零散散数十人。

地上满是浓痰和尿渍。

张进学低垂着头,神态恭敬,不敢怠慢。这些都是大人物,能与皇城或者军队搭上话儿的,无一不身负绝世武功,否则便住不到这院子中的,只能像其他一些老了之后的太监、兵卒一样回家等死。

找到一个正用剪刀抠着脚泥的老者,低声耳语几句。

老者笑容和煦,起身带着他进入了南厢一个房间,不多时,四个老人带着包裹与张进学一同走出四合院。

十一月的北京,寒风刺骨,出了外城,眼见张进学一步三回头,一个坦胸**的红面老者呼出大口白气,说道:“你欢喜这京城,不多来,不如留下多玩几日也好!”

那坦胸**的红面老者正是当初将自己领进门做探子的恩人。

张进学自是乐意,但这几个老爷子的事情更重要,关乎到自己今后在京城是否能久住且发达,于是推辞。

老者:“无妨,你立了大功,犒劳自己罢,青楼酒肆随你!”说着便从身后包裹摸出一包物事随手扔了过来。

清脆的弹珠撞击声,知晓是白银。

赶忙欢喜着伸手去接。

包裹穿过了平举的手,砸在了他欢笑着迎过去的面门上,张进学仰天栽倒在地,脑袋露出红白的*,面目全非。

“祁老狗半年之前说看到扶摇拳,此时传来死讯,看来真是找到了蛛丝马迹,一定是张掖庭动了手,否则谁能轻易砸碎他的头,由此,秘藏不远矣!”

另一老者摇摇头,看着翻到阴沟里张进学的尸体,“现在的年轻人,给钱都不要……”

几个老人感叹着摇着头走了。

章节目录 第十四章 正身之道,希望之拳 一路行去,三百六十步一里,不知多少里路程。

越走越感觉寒冷。

来路上,早已偷偷放掉王路常偷来的牛及车,没有将之还给主人家,王子昂为此耿耿于怀。掏钱置了一辆奢豪大马车,要将最好的给最亲的人。

陈雪景端坐车中,照料年幼的小抉微,小婴儿咿咿呀呀,仍旧不会讲话,还需喝奶,这是一件尴尬为难事,无孕哺女人,也找不到奶娘之类人物,借的地方也没有。

苦了小姑娘,这几日一直在喝米汤和菜汁儿,嘴巴染得惨绿,幸而吃得欢喜,不曾哭泣闹腾,只是需要有*的温暖地方哄她睡觉,这是天性。

陈雪景便承担这个责任。

小家伙不肥,眼睛大,姓王名抉微,字江草,父王子昂,母陈雨景,这是支撑王子昂活下去的力量。

王路常与王子昂坐在车头,胸膛挺起,小腹缓起缓伏,既是吐纳呼吸,感天地浩然,也是锻炼正直的习惯和健康体魄。

“万物一理,拳学亦如是,若想要拳艺学有所称,则初始必须正确,而后才称入正轨明途!”先细致入微,累积而成大作为,即便是日常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也要讲究正、明!这是王子昂对王路常的要求。

行得正,站得直,气浩然,神威威,光明磊落,则生气态。

气态之既生,则生机勃发也。

拳学包含万理,虽以身触发,身体为本,然而却是靠着无数精妙正确的理论去指而导之,其文理不弱于堂而皇之专门讲求学术的佛、儒、道、医、天主、基督任何一派。

若要在拳学一途上爬的更高,则入手作为越应正确,身法技巧讲究动静阴阳,而心理,则应以“善”字入手,平心正性,善念济世,由善心慈念入手,由静心抑欲、清静中求其作为,解理悟性,体认源识,以理义而指导行为,任何武学经典究其根源,若出其中。

技击之法讲究奇巧,经锻炼可得,而正直的性格与善良的心经过后天引导也不一定生成,这里边终究有一丝先天注定的意味在其中。

一路行来,天气渐冷,王子昂不加衣,也不要求王路常不加衣,顺从生理自然便好。

除了日常拳理、言行举止和道德品质规范,讲的便是一些技巧和奇闻异事。

马车上有一铁环,作挂绳索以及手抓扶之用,王子昂叫王路常一看,伸出右手,中指指背在铁环上方骤然弯曲,轻轻一撞,铁环立即便扭曲下去。

“挤、按、撞、拍、抖、掸、扔、推、砸、削、扇、挂、裹、偏、挫、靠……起鹏,你要学的东西很多很多呢!”

摸摸左边胸口,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

正说着,王路常的胸膛便控制不住的凹陷下去,苦着脸,已经无力支撑。

王子昂摇头,苦笑一声,“可以将这正身之道当作站桩与马步,讲究变化,正如人要走直线,双脚一左一右交替迈步去控制才可行,直是正确方向,但是要有双脚一左一右的随时纠正、改正纠偏差,这样才能按正确的直线而行,正身之道也是一样,不能随时僵硬的保持端正的姿势,人挺胸抬头走路,一个简单的姿势,两肩一前一后,两足一伸一屈,两手一高一低,都是偏侧,对于正直是错,然而正是有了这前、后、伸、屈、高、低的动作,才能保持身体正直,迈步威武,气态横生,要记住,正侧互为!你挺不住你的胸膛,原因就是没有做到正侧互为,你的左右腰力没有控制好,你的双肩力量也没有正侧互为!”

王路常又挺起胸膛,不久后又瘪了下去。

再挺起,一挺一瘪,慢慢体会。

马车在官道上悠悠的走,逐渐地势越来越崎岖。

西南之行已经近两个月,冬至。

冬至大如年。

这一日,君子安身静体,百官绝事,不听政,择吉辰而后省事。而他们几人,背着凄苦的命,还在路上走,今晚,连个歇脚的地方都还没有找到。

经过村子,炊烟袅袅,闻到了烧豆腐的味道。

马车里,陈雪景教小江草轻轻唱起了数九歌:“头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河边看柳,七九河开冻,**燕归来,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

小家伙咿咿呀呀的笑,口水一丝一丝,手舞足蹈。

看见这幕场景,王子昂脖颈粗大,几乎呼吸不得。

又唱:“大冬大似年,家家吃汤圆,老师不放假,学生不把钱……”这是扬州的习俗,声音带着哭腔。

“雪景,等会儿给你弄汤圆吃,江草也需要吃点甜的么!”

王路常咂咂嘴:“师父,我也想的么!”

陈雪景:“人面黄肌肉,脸皮却一点不薄,这么大的人,跟女人孩子抢东西吃,不害臊的么?”

王路常反驳:“你比我大这么多不是也要吃的么!”

二人一直不对付,陈雪景对王路常敲了她的闷棍怀恨在心,总觉得这小子在身边,老感觉后脖子生疼,那一夜,她带着小江草翻出盛隆镖局院墙出来,才走几步,脑袋一响,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倒地之前看到这相貌猥琐的小子抓起了小抉微,几乎绝望。

而王路常则对这位大十岁的女人感觉丢了脸,恼羞成怒。他败在她手下,被捉了脖子,动弹不得,遭到使唤,感觉不能容忍。

一路走来,没少斗气。

最终汤圆没有吃到,几人吃了一青一白的胡葱烧豆腐,是从附近的人家弄来的,没有借宿,怕出意外,乱世之中,谁都不可信,就在山野中寻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埋坑造饭,王子昂还打到一只干瘦的飞鸟,放到清翠竹筒内,火煮烤熟,煲了汤给雪景以及小江草。

王路常干瞪眼,将眼白时常瞟向装作无知无觉吃得欢快的陈雪景。

王子昂哑然失笑:“你这样还不如跑过去给她一顿好打,这么干瞪着眼睛不疼么?”

“来来来,试看谁是人间无敌手,来来来,试看谁人被捉提作小鸡走……”陈雪景一边唱歌儿一边伸出两根手指在小江草胳肢窝儿下挠,将江草逗得咯咯直笑,完全无视王路常的存在。

王路常气急,一套拳打得生龙活虎。

王子昂长袍一甩,罩了过去,王路常将长袍打得不沾地。

王子昂正色:“打不着不打,打不倒不打,打不死不打,所谓力不虚发,拳不空作,别浪费力气,这样于身体无益。”

王路常停下,大口喘气:“师父,打不着人,打个希望也好么!空拳还是要挥出去的,万一不小心打中了呢……”

王子昂沉默。

入夜,照旧将小抉微抱到怀里,以活气推拿,温养逗弄一番,让陈雪景抱着在马车中睡去,师徒二人就在马车外和衣而睡,天为被,地为床,悄悄挤出胸口流出的脓水,手掌抵在冷得瑟瑟发抖的王路常后腰,一股暖流奔腾过去,看着睡梦中眉头舒缓下来的王路常,叹一口气。

空拳还是要挥出去的,万一不小心打中了呢……

挥空拳于身体无益,却得了安慰,因为已经尽力,对心理有益,这便是你对拳学的态度么,好好好,顺心顺意,你的拳头,比师父的强……

章节目录 第十五章 剑门关下 一夜无话,气氛终究和谐美满。

一个不错的冬至。

翌日,西行路继续。

难得的好天气,虽然气温仍旧持续降低,却有太阳。

王子昂背负王抉微,冷风将小家伙脸蛋儿刮得通红,鼻涕溢出冒泡。

不时传来战火的消息,万恶的太平军逐渐减少,朝廷已经再次统一天下,但无处不在的逃逸太平军还需要长时间的剿灭,渐渐观察过,王路常毫无异色。

所行过处,战乱痕迹严重,烧焦的村落,墙洞上的箭孔与刀削斧劈的印痕交错纵横,大量青壮年男子的死亡,妇女惨遭奸淫剥皮,缺水缺粮,饥荒和瘟疫,多地绝户,了无人烟,这片泱泱大地,仅有未遭破坏的翠绿林木还算有生机。

千年未有的大乱。

从古到今,战争大多是权势者争夺天下的手段,只会带来灾难,任何一个敢于发动战争的统治者都不是好统治者,口口声声为国为民都是虚假,真正为国为民,便不会发动万恶的战争。这是拿人命在博弈,一条条鲜活生命的消逝,说得难听,只是为了统治者肮脏的口腔能装更加精致的饮食,吃饱后裤裆里昂扬的鸡-巴能操好逼,爽完后颐指气使的姿态能控制更多谄媚的人,仅此而已。

野静无人,因为大多死去或是逃难,田间地头下腐败的林叶掩盖着的,兴许白骨累累。

许多人没有饭吃,看到王子昂一行人经过,呆滞眼神中露出疯狂,看到高大修长的王子昂后不敢妄动,只远远的扔石头打砸。

不将小抉微亲身守护不放心,至于陈雪景和王路常,手头上也有把式,就当是练习了,三皇炮捶的身法对付有气无力的石头已经足够。

仅有少量地方安稳,比如曾经经过的能在冬至夜里吃烧豆腐的村庄。

乱世之中,武功有了大用,可以御敌自保,生存的机会大大增加。

满目疮痍,死寂的气氛从土地上升腾,让人想要呕吐。

王抉微不哭,但是大眼睛中满是惊恐,微小的头颅在王子昂怀中左右胡乱甩动,盯着周遭环境不安。

随着车马进了一地,一股清鲜的气息浪涛一般扑面打来,王路常猛的大口大口吸气,感觉心旷神怡,这是不由自主的行为,胸腔在沉闷中浸泡许久,如今进入别地得了新鲜,自发汲取天气。

周遭山势似乎陡然一变,连绵起伏如女子*的山丘突兀的棱角分明,一阵云遮雾缭后现出一个村落,鸡犬不闻,民屋平房瓦顶、四合头、大出檐,王子昂知晓已经进入蜀地,应是保宁府的范围,心中激动。

抬眼看去,山石裸露着强劲的筋骨,云雾正在消散,迷蒙中依稀可见时隐时现的悬崖,毫无征兆的突然漫出锋棱,又毫无征兆的隐藏,犹如鬼面。

村落尽头,细水潺潺,岩石飞瀑中,一个崇山峻岭中十来米宽的豁口,有栈道,栈道尽头两层阁楼屹立于山崖之上——剑阁,是剑门关的关楼。

王子昂兴奋,居然来到此地——剑门关。

剑门关乃秦蜀要冲,三国诸葛亮在此地凌空凿石修建飞梁阁道,素称“蜀北屏障、两川咽喉”,既然到得此地,定要拜祭一番姜维像。

姜维像乃天然形成的巨峰,钟林毓秀。

王子昂对这位魏国大将异常神往。

平襄侯姜维,宁死不屈,于后主不离不弃,忠义英勇,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于武夫心中,地位不弱关帝。

大地无言,高山无声,一关一像,山风流水。

古往今来,多少英豪随着时间的长河消逝,可总有那么一些人,经久不衰,被人们以及整个时代铭记,永远怀念,更成为了一种精神信仰——姜维,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提步走去,阔步昂扬,王路常轻轻扯住了他的左边长衫,自言自语着什么有鬼的话,陈雪景扯右边,双股颤颤,不知是否因为突然寒冷的天气。

摸着怀中抉微黄茸茸的小头,轻轻告诉她你已来到家乡。

有年老的村人探头探脑颤巍巍出来,站在村口,神态冷漠:“来者止步,报上名姓。”

王子昂作揖,左掌包右拳,这是在示好,右拳包左掌就要打架的,“老人家,在下王子昂,路过宝地,借村路而过!”

走进了,才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看似无序的数百房屋,错落有致,隐隐有奇门阵法的影子,王子昂眼尖,屋顶有箭垛,柴堆草垛箩筐掩盖间,条条通道纵横。

终于心惊,如果村中射出箭镞,定要丧命。

天下之大,整个巴蜀他也并未游便,是以不知道有这么一个村子。

眼神扫过,发现居然没有避身之所,裸露在射击的靶点,冷汗冒出,身边小孩女人的性命掌握在别人手中了。

老人家摆手:“今儿不便待客,绕往别处去吧!”眼神阴翳。

身后脚步声起,乘坐的马匹发出嘶鸣,三五个村名不知何处拐出,嘴中叼着草根,眼神玩味,在陈雪景身上上下打量,*裸的欲望不加掩饰。

内心如火焰升腾,扯着陈雪景以及王路常后退,向着那几个村民走去,身后传来老人轻微的叹息声。

三五村民拎着镰刀锄头,闪着银光。

陈雪景手心满是汗水,黏糊糊的。

一位大黄牙的村民站出,抖擞着右腿,懒洋洋的浪荡做派:“朋友,到我们这一亩三分地,是想干吗呀?”只听语音会觉得十分纯朴真诚。

厌恶至极,不答,将抉微放进马车,在陈雪景上车时,丰满臀部被大黄牙村民摸了一把,王子昂二指一并射出去,大黄牙眼睛凸起溢血,捂着喉咙,口腔发出“咔咔”的声音,跌倒后退三丈,倒地以后再爬不起来,挣扎两下便没了动静。

另几个村民欢呼起来。

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粗壮大汉,露出褐黄残缺的牙齿,双手高举,动作夸张,露出欣喜的笑:“好啊!好久都没有乐子了,早盼着来您这么一位。”

随着其双手的高举,露出毛孔粗大的胳肢窝,胳肢窝儿内肉体晦暗,恶臭阵阵,令人头晕。

王子昂手反向身后将王路常抱上马车,声音寒冷,动了真怒:“死开!”

任何敢于将恶心眼神投向身边这个女子的,都是触了他的逆鳞,只要再说一句,便杀!

粗壮大汉:“兄弟,别人走江湖单刀匹马也就罢了,您这干嘛还拖儿带女的啊,瞧这小娘子俊俏的,兄弟,好福气啊,不如把这福气与兄弟我……”

“噗!”粗壮大汉只觉得一阵凉风扑面,他腋窝下的毛孔瞬间本能的收缩,再也没有机会发出恶臭,他的脖颈喷血断开,脑袋掉在地上。

剩余的三个村民变色,这脸色苍白眼睛狭长的陌生男子脾气居然如此古怪,还真的一杀再杀,是真有底气还是虚张声势?

互相对视一眼,都是强人,手中镰刀锄头挥舞,对着王子昂当头劈砸撩砍而下。

“啪啪啪!”清脆的响声,三人一个捂着脖子倒下,鲜血喷溅,一个头颅砸在车辕上,凹陷露出*,另一个在空中旋转了三圈,摔在地上,肚皮紧贴大地,面门看向蓝天。

瞬息之间,死了五人,感觉身上煞气越来越重,这是受伤的后遗症?亦或是心变?只记得由一品境界晋入小宗师的时候有过一次,搞不清楚状况了。

胸口衣衫映出点点殷红,连杀三人牵动了心脏。

准备牵马后退,一个人闯不过去这神秘的村子,或许有弓弩。

沙沙沙,脚步声如夜蚕进食,周遭围出大批的村民,一眼扫去有近百,一个个眼神不善。

章节目录 第十七章 成为四当家 大部分人持着镰刀斧头锄头镐头的人倒在地上,逐渐剩下近百人,皆手持悍刀,眼神阴狠,身上散发迫人的阴冷煞气。

这些才是菁英。

纵观场间,持刀者倒下人数不多。

“一起上,杀进去!”婴儿脸的老者怒喝,在战场外来回走动,身形如帆,步伐似狸猫。

王子昂瞳孔收缩,知晓老人的武功出在脚上,身法灵活,有意识向后靠,防止老者暴起伤人,这类轻功卓绝的人很是令人头疼。

手上一凉,思索间有悍刀穿刺过来,王子昂双*错而擂,横刺进来的悍刀断成两截,一拳砸出,未将人打死立功,却遭到乱刀滚绞,步步后退。

“喝哈!”近百持悍刀者结成战阵,手中刀呼啸有生,舞得虎虎生威。

看刀势,有峨眉棍的劈扫,身法周转之间,忽前忽后,忽左忽右,恍如游龙一般,是蔡李佛拳的磅礴气势,已经知晓,定是太平天国旧部。

蔡李佛拳创始人陈享,曾赴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处当幕客,协助训练太平军将士,此时看到他的拳糅在刀法身法之间,有些恍惚。

曾经有幸见过那个一身武功臻至化境的花甲老人,虽然此时自己与初见时老人的境界一样同为小宗师,可是想想那身集南拳北腿于一身的武功就觉得有些可怕。

老人比自己家中那猥琐的老头要幸运,可以一直倾注身心于武功,不曾分心,武馆遍布两广各地,技艺非凡,名扬四海。

扶摇拳要是可以发扬光大,必定不会弱于蔡李佛拳!

只是不将身上背负的那块重碑卸下,就永远不可能,为了隐秘一直藏头露尾,野狗一般生活在天地间僻静的角落,走不到天地的正中心,是个此生为人的遗憾!

层层刀光闪耀,交叠劈下,有补刀者下冷手,这在战场上是实用的技法,配合默契,或劈或撩,空隙遭到补冷刀者填补,慢慢被夹攻。

“少侠,今日承大恩,老朽谢过!”身后传来枯槁老人的话语,满是凝重。

自开战以来一直没有动静的老人此时开腔,是提醒。

身子一沉,只觉身后飞蝗一般的响,一支支箭镞以高速刺来,破空声刺得耳朵生疼。

战阵出人意料地旋转,手中悍刀挥舞成圆,水泼不进,卸去一支支箭镞,火星四溅。

射箭者与持刀者皆有雄壮膂力。

除去十几根箭镞角度刁钻,刺死重创了十几人,其余都只是擦伤或者被竭力拨去,不过最表面一层战圈开始有破裂迹象,有三人瞬间奔出,同时丢出刃厚狭长的悍刀刺向伏地挺身的王子昂,然后转身奔逃,后面之人补上。

只来得及以抉微割断一人脚踝,那人单腿支撑着齐踝下切口平整的断脚,嚎叫着被同伙拖走。

才直起身子,一颗头颅大小的石头像炮弹一般撞在王子昂胸口,一撞之下,脚下含章步法直杵大地,后滑数步才止住了身形,止不住的喷出大口血,乌黑,有脓液,腥甜味道充斥口鼻。

是那婴儿脸的老者发出的冷招。

总算见血了!

另外一名持刀者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当空劈下,刀锋所向,是王子昂佝偻的头颅,心中激动,就要成为四当家,然后干他的女人。

一刀劈下,身形却随着惯性晃了一晃,闪到那佝偻着的男子面前,看着那张冷笑的脸,疑惑不解。

他的头怎么没有掉下?

惊觉持刀的手臂发麻,抬脸看去,哪有手臂,已经齐肩而断了。“啊!”惨叫声才起便戛然而止,王子昂以迅雷一般的速度割断了他的喉咙。

在一波刀势下后退,有六人由高高跳起,跃过前方的几人肩背,对着王子昂力劈而下,一名年轻的劈刀者心头发热,那杀神一样的男子大口吐血了,已经开始后退,跃起的六人有六把刀,他双拳难敌四手,自己的角度不是正中,不在那男子的杀招范围内,而自己的刀,一劈之后还可再撩。

撩刀威力最大,可以建功,就要做四当家!

将吃-奶的劲头都推到刀锋上,果然,那人闪过了劈刀,并且没有伤到一人,狠狠一撩刀,打麦子一般撩开,却撩了个空。

抬头,就瞧见了那双狭长的眸子,下一刻,他就被崩开长刀,给一把按在面门,惨遭双手拧断了脖子。

王子昂已经向侧面滚去,扭死一人后,急速后退。

……

这时候,在战场外缘百米开外,云遮雾绕中,陡峭嶙峋的石壁上缓缓滑下来一个光头的胖子,光头胖子喘着粗气,肥肉颤颤巍巍,如水波一般晃动。

满脸紧张,神情专注,胖子死死抓着藤蔓下到地上,狠狠揩了一下脸上及脖子里的汗水,盯着百米外的战场,恨铁不成钢的叹了一口气,然后他双腿一前一后错开,双膝微曲,双手按在地上,深吸一口气,随着错后的右边大腿小腿上肥肉一阵急促的颤动,胖子像一发炮弹一般弹射出去,然后落下。

他两根肉柱一般的大腿在落地时搅出一阵狂风,狂啸的风将地面的杂草乱枝尽皆压低了身子,就像虔诚膜拜的信徒,一步一个大坑,弹起落下之间就是半丈,仿佛有种无形的力量抓住他的脖子狠狠提起,他的身体蹦向了近两米高的空中,紧接着呼啸落下,狠狠砸在地上,然后再次蹦起,就像一只蹴鞠球弹射向战场,看上去异常笨拙却又极其迅猛高速。

百米距离,十步不到,瞬息之间,他已经撞飞了围攻王子昂的一串人,惨遭撞飞者飞起时身上发出脆响,骨断筋折。

由其起点开始直至撞飞人,百米距离之间的草丛伏地拉出一条平直的线,借着滂湃的气势,胖子右手一把探出,如佛珠串起一样圆滚滚的指节开阖间扯住了那一双重拳凶猛气概无敌的男子胸口,在那男子惊愕间借着去势狠狠擂出,想要将其擂死在村口碑石上。

无数箭镞射出,大胖子闭眼,箭镞射在其身上,肥肉抖动如癫疯,然后箭镞疲软掉落,只在胖子皮肤上留下一个白点。

胖子狂叫,很痛!

发狂!大吼!

感觉那男子在手中就像一条死狗,他抓着死狗的脖颈,欲将其最坚硬的头颅砸在这个村的功德碑上,绽放璀璨!

他已经奔到村口,感觉到村人的惊恐,嘴角狞笑。

王子昂如弓虾一般被他往碑石上砸去。

胖子手上一紧,知晓是那人最后的反抗,杀猪时惨遭摁压的肥猪也要蹬蹬腿呢。

于是加重力道。

斜向下的擂势一往无前,下一刻手中人的脑袋就要碎成渣。

却没想到死猪临死的蹬腿力量如此之大。

突然间,他捉着王子昂胸口的肥壮大手上成绺肥肉全部朝着一个方向骤然拧紧,开裂溢出血珠,然后炸开。

拧大龙!

胖子惊声大叫!

王子昂的后脑勺以及后背整个撞到了石碑上,头皮炸开血缝,流出汩汩殷红鲜血。

后背已经贴到地上,有了最坚实的支撑,扶摇力量拧碎胖子右臂肥肉,此时再一把探出,搂住胖子脖颈,腰腹用力,双腿一蹬,胖子弹起,落地时震裂了村门。

抉微抖在手上,猎豹一般冲出,却在胖子身前一步站定。

原本身处村中的王路常,不知何时到了村口观战,此时已被胖子整个揉在了手上。

章节目录 第十六章 武夫无敌 近百村民中间,走出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与之前出现在村口的枯槁老人不同,这老人带着婴儿般的笑容,鹤发童颜。

虽然面皮松软胡子毛发花白,却有光泽,这是内功到了一定火候的表现。因年龄衰老而致毛发花白,闪现莹润光泽,则是内功的滋养,这样的老人体能旺盛。

或许有好武功,不能轻易招惹。

“小哥好俊俏的武功!”声音是敲击钟磬的悦耳。

王子昂大感厌恶,同时警惕,这么多人,即便是全盛时期也干不过,还有这个老者这样深藏不漏的高手压阵,今日危险。

感觉后悔。

不是后悔杀人,而是后悔没早些发觉危险而逃窜,敏锐的感应出现了问题。

此事有古怪。

在这村口,云遮雾绕的密林间,怎么会悄无声息钻出来这么多明显有功夫底子的人?

村内剑拔弩张,村外大批武人,糟糕,应是卷进了一场争端,怎么自己进入时没有半点发觉?身体迟钝了,是怎么回事?

终于知晓王路常与陈雪景的反常,感应力已经不如他两?可是武功还在的。

身体出了大问题,不只是心脏被草箭刺穿这样简单,人体果然奇妙,但天地更妙。

婴儿笑容的老人:“小哥是要进村?”

王子昂:“是,入蜀!”

老人:“小哥武力卓绝,可对上我们如何?”身侧数百人壮威。

王子昂:“老丈老而弥坚,身后又人多势众,今我受伤,身子不适,拖儿带女,对付老丈身后几百人不敢说,可是将老丈击毙在三丈内不在话下。”抖抖手腕,于衣袖指缝间露出一鳞半爪的陶片抉微发出一声奇异的嗡鸣。

对自己有信心。

老人看着王子昂抖腕,眼睛如鹰隼一般锐利。

年轻人的话语狂妄,然而那股子参天的气势几乎将他压迫露出老相。

老人:“各退一步,留下女人,你带着孩子马匹离开,我们不追究杀了我们五个兄弟的怨,公道不?要知道寡不敌众,你得死在这儿!几百人杀你,保你骨头都没法完整!”

自称兄弟,定是草莽,打家劫舍来了,想必身后这村子也是有一定能耐,一时间不能得手。

朗声哈哈大笑,心中决计,有了出路,身后便是正气浩然的剑门关,一时间感觉得了加持,秉持正道,与天地大气一脉相承,气势参天。

王子昂朗声:“公道!却有违天道!你的说法是正确的,我定会被你等砍成肉泥,不过代价是——你们人数减少一半……言重了,或许不到一半,但是老丈你肯定得死在这儿的。”

打量老者身后的人马,尽皆训练有素,散发着凶狠的气焰。

看了一眼驾车的王路常,猛然一拍马屁股,惊马飞奔,直撞向村子。

瞬间村内数百房屋草垛露出锋锐的气息,弓弦紧绷的声音就像被捏住脖子的鸭。

所有人如临大敌。

“老丈,既然退无可退,不如放手一搏!”是对身后方才与他搭话的此时隐藏身影的枯槁老人所讲。

真的没有箭镞射出。

赌对了。

“找死!”一声暴喝,来源于数百凶人之间,一道身影猎豹一般飞奔而出,大刀高举,力劈华山。

王子昂不退反进,大踏步前奔,一拳砸出。

鹤发童颜的老者一个错步退到一边,知晓己方人的厉害,那一道奔袭的身影,有掀牛之力,有称号唤作“牛宝宝”,在家中战力足以排进前五。

两人瞬间相距数步,有了充足的距离蓄势,精气神达到顶点,眨眼相遇。

“铛!”一声金铁交击的响,力劈的大刀歪斜向一边,“牛宝宝”去势不减,一记凶狠的贴山靠。

“喀喇!”声后,牛宝宝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后背以别扭的姿势弯曲凹陷,大刀刀刃砍在泥里,刀背宽厚如磨刀石。

即便是一头狂奔的烈马,也要被王子昂一拳砸断脊梁的,何况是人。

在王子昂一拳砸断牛宝宝脊梁骨时,王路常所驾马车已经被村口的老者迎进村,村中草垛、柴堆、屋顶等处闪出道道身影,

“杀了他,点天灯!”婴儿般的笑容已经不见,老者急速后退,知晓之前王子昂的话不是虚张声势,真有能耐将他击毙在三丈之内。

脚步不停,既然已经决定开战,必要一战到底,拿出了当年杀长毛灭盗寇在江湖上搏名声时候的气概,贴身撞去,胸中一口闷气,借机发泄。

草箭伤势已经不顾,似乎毫无影响。

虽有数人阵亡,可是数百村民打扮的强人阵势丝毫不乱,难不成是哪里来的逃军?

喊杀阵阵。

王子昂眯眼望向躲在人后那鹤发童颜的老者,扯了扯嘴角,如大鹏直扑而去。

劈、砸、削、拧、扭,一拳一掌,一腿一肘,近身搏战,江湖中年轻一辈已知的高手之中还真的没有怕过谁!

锄头镰刀中夹杂着棍棒刀枪,王子昂左右前后被封,强人攻势强悍。脚步交错,身形往后退去,不让一人进村。

“啪啪啪!”倒下数人,锄头棍棒当头劈砸下来,身子一拧,脚下泥土碎石溅射开来,左拳带着臂膀猛然抡出,让过锋头,磕在锄杆,袭击者如遭电击,各自跌出五尺,坐在地上,遭到身后冲上来同伙的踩踏。

江湖艰险,这条路上需要随时搏杀,前一刻还是笑语晏晏的手足兄弟,下一刻很可能就拔刀相向,对战当场。

打架是常事儿,原本武林中提倡的交流切磋反倒少有了,世人浮躁!

早已习惯并且喜爱。

打出豪气,一个个强人被他三拳两腿放倒在地,迫于敌手人多势众,偶尔撤步后退,只要得势,便复尔再进,身形逍遥拳风恣意,好似丹青国手的写意泼墨一般。

婴儿脸的老者咬牙切齿,此人是谁,为何这么巧出现,坏了大事。

就几个眨眼的功夫,本就不多的一众兄弟已经躺下大半,大部分死去,这回出来,带了近半的人马,就要被那名看起来有些颓废的年轻人全部打翻。

或是被一掌拍在太阳穴,或是一拳击在喉咙,脚步一错,惨遭横扫的兄弟双腿筋骨错裂,痛苦得眼珠子都要掉出,这年轻人真的动了杀心,下手毫不留情,技击之法残忍霸道。

终于对之前让三五兄弟去试探的行为感到后悔,激怒了敌人。

村中有村民在枯槁老人的带领下走出来,气势汹汹。

有人屁滚尿流,狼狈逃窜,被王子昂杀至胆碎。

豪气干云,知晓对方身份是盗寇,打杀起来毫不留情,手下没有一合之敌,将一身武艺展现的淋漓尽致,王路常同样在村民身后看得酣畅淋漓,一点也不害怕。

气势越发攀升,胸口隐隐作痛,有鲜血溢出,夹杂着脓水,是一种新鲜的痛感,沉闷的感觉已经舒缓,却还在,似无尽潮水。

“谁杀了他,当四当家,享有四当家一切家当,另外赏赐白银十两!”四当家已经死去,家中有漂亮女人,是脊梁骨爆裂性骨折的牛宝宝。

悍不畏死的部分强人杀红了眼,嚎叫着扑来。

王子昂嘴角是一种畅抒胸臆的爽快,一手抉微撩划,一手重拳杀敌,逸兴勃发,以一敌百,于场间无敌!

章节目录 第十八章 战甲捯仙 战斗瞬间发生,瞬间停止。

大部分人根本反应不过来,只觉一阵狂风刮过,一个光头胖子便猛冲了过来,抓着拯救村子的年轻人,两人一起奔行了数步,年轻的恩人在村口被胖子砸在石碑上,后背落在了地,而胖子则翻了一个飘逸的跟斗,震碎村门落地的时候那个一直在村口众人中看得仔细的男孩儿已经被他抓在了手中。

人们这才发现凶猛的胖子一只手碎成条条绺绺的肉,血肉翻飞,而一直在村口战斗的年轻人在数百人的围攻下都没事儿,此时却披头散发,一道血线蔓延至额头,鲜血流下,看起来十分恐怖狰狞。

“杀我啊!你杀我啊!”胖子右臂上的肥肉一绺一绺下垂,就像村人赶鸡喝鸭用的竹响把。

他的左手捉着王路常,臂弯将王路常整个包裹,只要用力一揉,王路常全身骨骼及五脏六腑就要破碎。

嘴角带笑,眼神阴狠。

王子昂不敢再动,搏斗有关生死,眨眼之间即可阴阳相隔。

阵阵腥味从肺腑之间传至喉咙鼻腔,却有种异样的通快感。

抉微锋芒直直锁定那突然出现的胖子。

“二当家!”一众强人冲过来,高呼出声!

鹤发童颜的婴儿脸老者欢快的迎过来,却被唾了一口。

胖子连连吐了几口带血唾沫,看着一众强人,“废物!……若不是我猪不二眼巴巴跟着过来,今日你们这些饭桶死了上百人还寸功未立,会成为大当家祭刀的乱鬼!”

他的右手已经废去,扶摇力量霸道,心中有大恨意。

可是为了那套大当家极为看重的战甲,暂时不能快意恩仇,于是死死盯着锋芒毕露的王子昂,脚步缓缓后退,“好霸道功夫,你会后悔今日插手这事儿,我会把你割成一条条然后生吃下去!”

“这孩子筋骨不错,揉碎了蒸熟应该好吃,可惜肉少了点,油炸可矣!”王路常在其臂弯中面目酱紫,喘息不得,挣扎都不可能。

光头大胖子身形弹起,落地,再弹起,落地,快速远去。

“一日时间,拿战甲到石笋峰来换,否则撕而食之!”声音远远飘来,可以感觉到忍受了极大耻辱。

一众强人气势汹汹紧随而去。

王子昂喷出大口暗淡的血,支撑不住,跪在地上。

陈雪景哭着去拖他,“姐夫……我没用……”

村民围上来,弩箭长刀在手,有人眼神游移不定,对身边的人细细私语。

枯槁老人重重哼了一声,场间便只剩下王子昂大口喘气的声音以及陈雪景的哭泣。

大胖子走的时候说出的话语将他从村民的恩人变成了另一个掠夺者,有人思索着趁其伤势严重暴起杀之,反正终究要与刚才的那些强人一战,这年轻人没什么用。

枯槁老人叹息:“愧对先祖!”

恩将仇报,只有残忍的畜生才会做的事情,居然出现在这个以守护姜大将军遗冢为己任的村子人之间。

老人扶起跪在地上口中滴滴答答淌血的王子昂,“去我家!”

“村长……”有村民阻拦。

村长脸上是黄铜铸就的严峻:“没将你们教好,是我的过,此事一了,自会谢罪!”

王子昂已经哈哈大笑起来:“四川耗子……”。

传说的果然没错,四川人被称作耗子,不是没有道理的,五短身材不说,目光短浅。他已经知晓有村民要杀他,心中一时激愤起来,怒极反笑,想到了极端。

村民怒目相向,刀棍敲打起来。

枯槁老人长叹一口气,扶着王子昂往一间茅屋走去,茅屋后首,是栈道。

夜风吹拂,血腥味瞬间弥漫起来,一派萧条。

人们沉默许久,在舒缓了这一整天惊恐、激昂、震惊等等的情绪之后离去。

茅屋低矮,却干净温暖,黯淡下来的天色有沉沉铅云笼罩,厚得几乎垂到地面。

将有大雪!

老人生火造饭,动作缓慢艰难,陈雪景帮忙,刚离开,王抉微哇哇大哭。

王子昂几乎吐血,心中一下子怒到了极点,一股气浪由胸腹之间荡开,火炉中火苗呼呼的窜起来。

“少侠息怒,他们本不是这样子的!”老人递过一碗茶汤,说的是村民。

平远村村民已经连续多日受到强人精神上的折磨,那股强人凶名赫赫,于月前突然出现在此地,在降服了原本在村外五里地一处石笋峰上占山为王的草寇后占据那处石笋峰,烧杀掳掠,祸害了不少村庄。

多个村庄惨遭屠户,已经到了平远村。

不知这股强盗哪里得知村中奉有战甲,派人前来交涉无果,今日到了动武的地步,在此之前,曾出村的村民一个没回来。

“今日那个胖子,便是原本石笋峰上的大盗猪甲第,今日却自称猪不二,又被称作二当家,想来被那个所谓的大当家收拾的很妥帖!”老人胸腔中浓痰堆积,嗓音嘶哑。

得到舒缓,气稍顺,王路常应该一时之间性命无忧,只是不知待遇如何,“他们不是一般的打家劫舍,说的战甲,是什么东西?”

“咄咄咄!”有敲门声,陈雪景开门,是几个妇人。

蜀地妇人大多性格刚烈、直爽,脾气火爆、泼辣,却又爱恨分明、温柔贤惠,说话做事风风火火、干练勤快,对人对事急公好义、热情似火,一点不含糊。

今日在姜公天地自成的神像俯视之下,村人居然起了恩将仇报的心,此时几个妇人显得拘谨,面有愧色。

一番交谈之下,陈雪景抱着哭泣的王抉微出门去,有妇人刚生了孩子,奶水正足。

妇人前脚刚走,接着进来几个汉字,今日这几人射了不少精准的箭镞,手中提着干肉和酒。

“向恩公赔罪!”不下跪,抱拳,平身行礼,是武揖,古军礼,武者专用。

老人紧绷了一天的老脸终于舒缓。

只要德行还在,即便全村覆没,也不碍事,中华正脉不会亡。

喝酒吃肉,王子昂擦洗了身子,胸口小指大小的洞淌出新鲜的血液,脑袋被砸,裂开一道血缝,以钩针缝合,感觉肺腑中不断冲出腥味,知晓后背落地之时震伤了肺腑。

不知伤势如何,总归不轻,也许要死的。

武人的命运,越是高手越难善终,结局大都是在乱葬岗。以前入世争名,不是杀人便是被人杀,搏斗杀伐不断,一身好武艺是在不断的搏杀中刺激出来的,对于江湖人的命运以及死亡,有过觉悟,也坦然过,如今却不坦然,有了牵挂。

“不瞒王小哥,我等是古姜维将军旧部后人,那伙强人想要抢夺的,是延熙十九年正月,姜维将军被后主封为大将军时赏赐的一套青铜战甲——捯仙,不止如此,还想占据此地,发动战乱!”

蜀地自古出剑仙,这套战甲,名字蕴意可碾杀仙人,狂妄无匹。

章节目录 第十九章 王三殿下,心尖太平 四川,古蜀地。

山水多奇,有四地最为名胜:峨眉之山天下秀,九寨之景天下奇,剑门之势天下险,青城之气天下幽。

山高水秀,层峦叠蟑,气象万千,又因神权兴盛,有庙宇寺观无数,每至年节,那专为游山玩景烧香拜佛的善男信女着实不少。

蜀地自来多深山大泽,生龙蛇,又多深林幽谷,产豺狼虎豹。

多有至各地盛景之处游山玩水之人,往往一去不返,一般人妄加揣测,或曰遭虎狼妖魔吃了去,或曰被仙佛超度了去,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由此,遭到许多居心叵测之人的以讹传讹,各种传说不断,年月日久,遭到各类传说事迹恫吓,人踪渐渐稀少,这就便宜了诸多喜清净高远的高人奇士们,省去了许多尘扰,独享那灵山胜境的清福。

蜀地出仙的传说也就慢慢的名副其实起来。

明末张献忠之乱,使蜀地十室九空,往往数百里路了无人烟,好端端一个天府之国变得阴风惨惨,如同鬼市。

满清入关后,疆吏奏请将近川各省如两湖、江西、陕西的人民移入四川,加之四川地大物丰,渐渐的也就恢复了人烟稠密的景象。

而如今,两百多年过去,蜀地再次萧条起来,太平天国之乱,名山胜地依旧俊秀,却少民众人气。

多次遭受战乱之苦,山河破碎,人丁凋零。

“唉……”一口乳白雾气由口中喷出,杜沧澜长长呼出一口寒气。

从昨日夜开始就一直不能爽快起来,怎么吐纳呼气都没用。

“若得安定清康,谁又愿意颠沛流离,若得和乐清平,谁又愿意枕戈自戕……”喃喃自语,为异族占据国器,中华正脉自相残杀感到难过,脑海中一个死了两年的雄伟的男子远去,马上就要元宵,快三年了。

收起雪亮的长刀,抖抖*身躯,全身毛孔中喷出白气,肌肉如疯癫一般疯狂抖动,气血如烘炉一般强大。

天边无力的朝阳已经升起,云海如波涛汹涌,在金阳照射下宛如仙境,是以前经常挂在耳边口中的上帝住所的模样。

于峰巅跳下,穿起挂在乱石上的长衫,经纶裹了长发,如猿猴纵跃,三五下便跳下一个六丈高的悬崖,崖下有洞,入洞,有人恭敬行礼,呼“大当家”,随意点头,脚步不停,有些急促。

要去再劝那个小孩。

没有去看坐在一边大口喝酒眼神不善的猪不二,朝着里洞走去。

昨日猪不二带回了那个小孩,回到山洞便大口喝酒,脱去衣服,将那男孩摁在地上,当着众人的面便欲行那余桃断袖的丑陋事。

本来占据了他的山洞,一些事情只要不是太过失分寸也就随他,可是谁让他剥开了男童的衣服。

天王洪秀全曾作有诗篇无数,其中有《十救诗》,都是说那男女别开不准见面的道理,所谓“男理外事,内非所宜闻。女理内事,外非所宜闻。”并专门下过诏书整肃后宫,宣称“后宫为治化之原,宫城为风俗之本”,“外言永不准入,内言永不准出”。为此天王还定下了好几条“永不准”和“斩不赦”。

那孩子曾经趁着天王上朝之时偷偷去看过他的亲生母亲——天王第十二妻陈氏。

毕竟是天王的儿子,只是给他文身。

文身,是给罪人以及被俘虏的清军做的事情,主要刺面,但“家丑不外扬”,刺在了心口,是“太平”二字,相较于天王眼里这孩子所犯的罪,已是最恩赐的惩罚。

这事情,作为翼王石达开旧部一名名不见经传的两司马,杜沧澜知晓。

太平军编制,伍、两、卒、旅、师、军,仿照《周礼》,五人为伍,伍长统之;五伍为两,以两司马统之;四两为卒,以卒长统之,至卒始有属吏,一卒有一百零四人;五卒为旅,设旅帅,一旅有五百二十五人;五旅为师,设师帅,一师计二千六百三十人;五师设军,全军共计一万五千一百五十六人。

于是在猪不二挺着昂扬的丑陋**准备刺入那孩子臀缝的时候,他挥舞蟒刀太盘,切下了猪不二一半的**,这是在担任两司马的时候不曾有过的功力,两年的逃亡生涯令他武功增长迅速。

他走进那孩子所在的山洞,躬身跪地,高呼:“王三殿下永岁!”

那孩子转过面对洞内水潭定定愣神的渺小头颅,想了想,愣了愣,然后对他抬了抬手,“杜两司马不必拘礼,如你所说为实,我已不是皇子,无须如此!”

杜沧澜站起来,走过去,眼神复杂。八年前的那场政变,使得太平天国内人心开始涣散,军事形势逆转,清军陆续在各战场得胜,若不是天王暗中的逼迫,翼王石达开也不会心寒出走,不出走就不会孤立无援,就不会战死,翼王不死,太平天国不灭。

这孩子的爹自作自受!

是报应么?

要好好教导,带领他重新恢复天国荣光,毕竟,那是翼王死的时候念念不忘的理想。

翼王的念念不忘,会有回响吗?自己就是!!

这孩子体弱,必须习武,读书人只会锦上添花粉饰太平,少有激昂意气以文载道者,武夫才能以匹力定江山,为老百姓雪中送炭,如今的世道,就是一块大砧板,翼王自投清军,幻想保住部下性命,身份瞬间由暂时势弱的屠夫变成了砧板上待宰割的肉,好翼王,杜沧澜今日便要继承你未竟遗志,做个粗鲁的屠夫,手中饥渴大刀剁剁剁,一路剁过去,直至剁出一个太平盛世!

捯仙战甲必须到手,它承载了一个武夫战死沙场忠君为国的不死不灭信念,对自己此时的心念以及武功大有裨益,披锋执锐,必将所向披靡,东山再起!!

蟒刀太盘递过去,“舞给我看!”

王路常:“不会使刀!”

杜沧澜:“我教你使刀,以后我带着你,你带着号召力,我们一起打天下!”

只是摇头。

杜沧澜摁下抽刀将这毛孩头颅劈下的冲动,心中直呼“烂泥”,这一家人都是一样,烂泥!洪秀全是烂泥,洪天贵福是烂泥,洪天光同样是一滩烂泥!

这位年轻的武卒身上蒸腾起一股血腥气焰。

王路常似无所觉,低头咬起一个酸甜的馍馍,是不知哪里采摘来的一些酸甜的植物拌面粉蒸出来的,很好吃。

心安处,即吾乡,在此地不心安,等着王子昂来救。

他不想做洪天光,

他只是王路常。

看不出半点作为天潢贵胄子孙的古风骨气,有的只是烂泥扶不上墙的懦弱姿态,杜沧澜痛呼:“翼王,你死的太早!”

猛然抽身而返,决定日后慢慢*,此时紧要的,是将战甲拿到手,那帮子没有骨气的古兵遗民,不配掌有如此重器,剑门关之地据天险,扼重地咽喉,也必须占据。

以此为根基,大业可成。

他要祭旗,战争的发动即将开始,他必将一呼百应,长刀所指,皆为我土,心中豪迈,气势参天。

章节目录 第二十章 武人做的事情 时间一息一息的过去,这一天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波诡云谲。

到处都是很和善的村民。在经历过长时间的紧张后突然得了放松,相信自己的村长有了决断,无论这个决断是什么,必然是最合适的,所以无条件的支持。

因为村长的先祖,是姜维将军最信任的下属,千百年来一直将古老而坚定的信念藏在胸腹间。

王抉微在满是鸡鸭脚印的泥地里爬,捉到慢悠悠踱步的鸡鸭便将小嘴啃上去,然后咯咯的笑,陈雪景想要把她拉起来,王子昂摆手,武道中有一种最高境界称作感悟宇宙节拍,需要从亲近自然做起,一般有意识的人便做不到,仅有意识混沌的婴儿以及疯癫者,因此婴儿纯洁,虎豹豺狼遇见也要发生爱心,叼走喂养而不食,而疯癫者则寿命长,体力猛,脑海中存在大气象,做出天才行为。

枯槁的老村长端来药汤,王子昂接过便大口饮下,老村长面露惊容,而后恍然、微笑。

中医博大,万千药材性状不一,特别是刚猛的药剂,即便只是指甲盖那么丁点儿的量的多少没有选择正确,或是不小心风吹了点柴灰进去都有可能改变药性,轻则毫无用处,重则化为毒药。

王子昂的行为,获得村长的尊敬和感激,是对一种传承了千年的德行的信任和膜拜。

王子昂其实不想喝药的,觉得没必要,自救出小江草以来,便慢慢看淡了生死,区区肉体凡胎,无法逃离生老病死,唯一能做的就是证明存在过!

绝大多数人不可能做到,或者,整个人类都无法做到。

“您一定是个名满天下的大侠!”村长竖起大拇指。

王子昂苦笑,大侠?确实,以前初入江湖争名搏利的时候有人称呼他过“刺侠”,因为陶片抉微实在锋锐,随便一刺一划拉便能取人性命,而熟识的人则称为“抉微大侠”,这些称谓让他感觉好笑,特别是第二个,让他自己就像个采莲花的八尺大汉,意境十分不美丽。

“不敢称为大侠,只是一个不入流的匹夫!”

村长告辞离开,有要事跟村中人商量。

一群小孩儿跑过来,扯住他的衣角,“叔叔叔叔,妈妈说您是一个厉害的武人,武人是做什么的呀?打架很厉害的么?”

在小孩面前不需要谦虚客气,于是摸他们的头,将要开口,嘴巴张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觉得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太大。

武人是做什么的?

御敌自卫?济世救民?求学问道?强身健体?杀人斗殴?仗势欺人?……都有!

心中一种博大的感情喷薄,三十六年的人生在脑海中如流星划过。

思索良久,弯下腰去,“武人要做的事情是热爱全人类和自己的民族,并且因为自己以及自身的能力,使它们更美好。”

这段时日感悟变得多起来了,这个感悟是那么应该被供奉在神殿上啊,必须灌输给那个圆头圆脑的瘦弱孩子,不能让他死去。

孩子们欢呼着跑了,陈雪景给小江草洗了澡,抱着过来。

伸手去搂她俩,心中是老人家的心境,面容是安享晚年的沉静,就像一颗果子,熟透了,从轻狂的峥嵘岁月上掉下来,往坚实的大地上沉。

“姐夫,你不用太担心了!”陈雪景低眉顺目柔声细语,跟她姐姐一样的静婉。

王子昂:“生死有命吧!”

两人的眼圈还是红了,因为从这句话中想到了同一个女子。

晚饭的时候,村长带着村中团练队的队长以及几个汉子过来,都是雄壮的壮年男子,特别是团练对的队长,浓眉大目,嘴角抿着笑,小腿肚像是填塞进了铁锤,异常雄武有力,村长说他年轻时常引起村中少女的竞争。

大家笑笑,队长脸红,他的妻子偷偷的掐他,不很漂亮,却有令人心安的神情。

女人们退去,开始谈事情。

一致决定带着盔甲去石笋峰,村中团练队跟随,护送王子昂,免得人财两空。

王子昂拜谢,如果村人对付他们,一个带着女人孩子的受伤武夫,怎么也不可能敌得过一个遗存古兵风气的接近千人的村子。

村人请出战甲捯仙。是古兵重器,龟纹铜甲,制式锁披铠,诸葛亮袖筒,头盔两侧有护耳,前额正当眉心处稍下突,号称二十五石弩射之不能入,由两名健壮村民由祠堂深处恭敬请出,全村人顶礼祭祀,村长摸了一宿,泪流满面。

试一试轻重,常人身形的铠甲沉得像是一块巨石。王子昂单手匹力二三百斤,与曾在西峖村看似随手丢出的大石碾子重量相仿,穿在身上行走都要费力,何况作战。

古人远比今人强大不知多少,想想就觉得胆寒。

向往那些梦幻一般的神秘远古年代,有餐风饮露,步步金莲生的仙人,有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英雄,有千人斩万人敌的战场猛将,有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朗朗硕儒,有雄才大略承天顺命的不世明君……

今时今日有什么?

……

翌日一早,王子昂背负装着铠甲的箱子,率先出村。

村中团练队跟随,身佩骑枪、马刀。

老东西已经所剩无几,有的只是一股信念以及那个天然的山像。

不过绝不屈服。

下了山道,向石笋峰的方向走,寒气茫茫,乳白的雾气在山风吹拂下如笼纱一般,险峻的山峰变成了婀娜的少女。

远见一峰,有青烟升腾。那峰峰顶,有如猛兽口器一般半张的石窟,黑魆魆,石窟前有崖坪,坪上人影绰绰,旌旗招展。

太平天国的军旗,数量大,规模吓人。两司马以上的将官,都有专门设计的专用军旗。一军之中,就有军帅旗一面,师帅旗五面,旅帅旗二十五面,卒长旗一百二十五面,两司马旗五百面,全军大小旗帜多达六百五十六面。

杜沧澜曾为小小两司马,现在是将军。

看到这么多色彩斑斓的旗帜,大家都有些傻眼,太平天国的军旗共有五色,色彩斑斓,以黄为尊。旗帜大小,按照统帅军职高低递减,伍长旗长宽各二尺五寸,旅长旗长宽各三尺,师帅旗长宽各四尺,军帅旗长宽各四尺五寸。

犹如众星拱月一般,崖坪之上无数招展旗帜围绕着一面四尺五寸的金黄大旗,上有楷书,为“翼王有令,专斩临阵退缩”,在山风中猎猎作响。

不怕朝廷派兵围剿。

石笋峰崖壁上凿着无数石窝子,嵌上石橛,上下窟的时候在石橛上架两页木板,经过一页,取下来再铺到前边,上完了或下完了,就把木板背走,军队爬不上去,强弓硬弩也射不到窟里,就算在崖下堆积了树木柴禾烧火,烧一天,窟里依旧没事,因有山缝,气流贯通。

理想的乱叛之地。

今日照历书上所讲,是黄道吉日,正巧赶上安息日,一众强人在杜沧澜领导下礼拜完毕,祭旗,茶水米饭牛羊牲畜瓜果蔬菜一样不少,除了布道之后的赞美诗之外,还忏悔罪恶,祷告过后,杜沧澜带头,在一盆清水中清洗身体,杜沧澜对浸礼仪式没有什么理解,只是照葫芦画瓢,请求上帝引导众人灵魂。

管他呢,上帝需要的不就是这些形式么?

此次祭旗,规格远超以往太平天国国家大典,他决心开创比太平天国更加伟大的时代。

看着端坐发呆的王路常,杜沧澜嘿嘿的笑,乱世枭雄的第一步,就是要有可以挟持的天子。

还有很多像他们这样的逃窜军队等着他去一一收服。

手中太盘大刀早已饥渴难耐!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 一件路见不平的事情 一路上,风草戚戚,没有人烟。

初冬的发尖,蜀地不雪,寒风呼啸而过,于深山野涧之间徘徊。

天色深沉如一方渗墨砚台。

天冷,到贼窝去的事实更冷!

远处石笋峰上崖坪中热闹而肆无忌惮的祭祀声音像是奔丧,让人心里不舒服,有些头晕。明显的那伙强人不惧官府的围剿以及发现,甚至巴不得有围剿的军队出现。

就算对拜上帝教一窍不通,王子昂以及一众团练队队员仍是能够感觉到那种狂热以及矫揉造作。

流于形式,必将一事无成,因为没用心。披着慈善的外衣,宣扬和谐的理念,做的却是暴虐的行径,这两种极端,容易暴露丑恶,不得民心。

就算有一些事情做对了,比如蓄发,比如禁止缠足,比如禁止作揖、磕头等,但残杀生命的血淋淋事实就在那里,苍天可鉴。

“王大侠,这满清的剃发易服企图亡汉人国,亡汉人种,为了将那丑陋的辫子栽种在我们头上,死了千千万万的同胞,怎么这号称建立天国的天军,辫子是不留了,还是杀了那么多人,这跟亡国灭种有什么区别?”一直笑眯眯的团练队长满脸肃穆。

“和平的教化、善良、谦和、仁爱等等之类的东西在这封建愚昧的土地上民众间既构不成号召力也构不成自我卫护力,真正厉害的是残暴、杀戮、低贱、邪恶,它们于愚民身上几乎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所向无敌,因此这些所谓的天军需要的是这个!本没有把民众放在第一位,想的都是自己。”

一行人若有所思。

肩背上沉重的战甲让他一步一个脚印,心神渐渐沉浸到一种莫名其妙的状态中,受伤以来的这段时日,忽然多了许多感悟,觉得自己变得有些可怕。

不是抗敌名将、华夏英烈,不是乱世枭雄、盛世栋梁,不是文学泰斗、学界贤哲,却突然有了一种面对浩瀚星空的感悟。

武道之上,自十六岁以后,一直是自己在摸索,不了解武功与境界的关系,但他觉得这其中肯定有关联,会不会像仙人一样突然有一日便和光同尘了?

搞不懂,但这是一种伟大的死去!

逐渐走进,对那种蛇鼠一窝似的场面就越发感觉厌恶。

距石笋峰数百步远,在硬弩的射程范围之外,有队员喊话:“诸位天军神将,战甲送到,请还人!”峰顶静了一静,然后狂呼浪笑,有人摔下酒瓶,还有树叶包裹的粪便。

鹤发童颜的老者对意气风发的杜沧澜耳语:“大当家,那人功夫俊,便是他让我等一无所获并丧失了上百名兄弟!”一指当先的王子昂。

抬头瞟了一眼,“有多俊?”

老人答:“二当家全力一击没能擂死他,还被废了右手,那日如不是及时捉到……不不,是请到九千岁殿下,便要遭到他的杀害!”

大胖子猪不二能将一头壮牛轻易掀起,头颅磕在乱石上碎成渣,这是他的拿手武技,一旦被他捉住,一般人挣不脱那钢钳一样的圆滚滚的手。

既然能让率先得势的猪不二占不到任何便宜,看来真是有些本事!

“也好,正需要这种人物来激昂意气!”

祭旗完毕,所有人在准备发动战争。

没有红粉、铅码这些西洋货,也不屑于用,战戈长刀便够了。

上古华夏祖先好战的基因在胸腹间沸腾,一定要将满洲鞑子赶到长白山外去放羊!不过现在要做的,是占据一个更好的地盘。

留下几人护卫“九千岁”安危。

王路常:“杜两司马,那人是我的师父,你不能杀他!”面目是上位者看待下位者的威严。

杜沧澜一愣,然后微笑,“我才是你的师父,我决定教你使刀,我是你爹!”

看到了那个懦弱孩子瑟瑟发抖的双腿。

不再理会这团枯瘦的废泥。

“所有人,举起手中大刀长枪,跟我一起,杀向剑门关!”率先抽身,由崖坪上坠下,在崖壁上石橛一点,再次下坠,仅三点,便从百丈高的石笋峰上下到峰底。

一八六一年十月,石达开远征四川,率领十万大军,经怀远入湘,沿湘黔边境北进,于一八六二年一月底经龙山进入湖北来凤,二月中旬又经湖北利川进入四川。

作为先遣军的一支,杜沧澜受命带了三百余人,如今死得差不多,也有二百人左右,这些是他开创伟业的根底,一路来,威逼利诱拉入伙的一半人马被那个叫做王子昂的人杀了一个不剩,想来尸首已被平远村的刁民丢到深涧中喂了豺狼和飞鹰,剩余的三百余散人以及二百余天军武卒,便是所有的力量。

算算时间,翼王石达开在宁远府大渡河南岸紫打地西渡松林河时遭到清军诱降身死,至今已经两年多三月十六天了,抗争应该一刻不能停,自己居然隐匿了两年多,是罪过,感到惭愧。

所以既然再战,便放肆的杀戮吧!

一震腰一跺脚,蟒刀太盘由肩背上呼啸着跳到手中,长刀直指前方数百米外一堆人:“你便是王子昂?你有好武功,两条路给你选择,加入我们,或者剁碎了喂豺!”

“战甲我们如约送来了,请遵守诺言!”王子昂沉声道。

杜沧澜:“拿给我看!”

王子昂将箱子打开,双手高举捯仙战甲。

“好东西!”杜沧澜赞叹一声便不再说话,只是开始冲锋。

刀锋斜向下,有刺杀大地的气派,大踏步前进。

疯了么?诺言?

团练队的村民惨笑,这回回不去了。

总结经验,跟强盗之间一定不能抱有幻想,直接打杀就是。

身死不要紧,苦的是家中老幼,如果自己回不去了,在这乱世之中她们该怎么活下去?或者……都活不成?

那就多杀几个,尽力让她们活下来,虽然很苦,但只要活着,终归是好的。

对视一眼,摆出架势,队形是箭镞的锋锐,砍马刀挎在腰间,骑枪斜之长空!

“拖累各位,对不住!”王子昂卸下背负的沉重木箱。

“是我们拖累了你们,与这些强人终究有一战!”

“备战!”团练队长高喝出声,小腿上的肌肉如游鱼一般在裤腿覆盖下游梭,脑海中是妻子的笑,她在村中女子里不算最好看,却有活波和静婉的气质,是他一生最正确的选择。

一定要让她活下来!

大家都是同样的心思,因为没有什么不同。

准备对冲。

突然感到脸腮有些炙热,抬眼看去,是一个渺小的头颅在百丈高的崖坪上往下看,招摇着手臂。

王子昂摆手,让团练队停下来。

看到强人见面便冲锋开战的态度,以为死了,但王路常还没死。

王路常没死,那么,这件事情就变了性质!

长出口气。

战甲还在手中,没有一个村民死在强人手上,这是一场强人对村民的不义之战,这一场战争的发动还有数十米的距离……

在这数十米距离奔跑的时间内,可以不用对身后几里路外的近千口人的性命以及信仰负责,可以不用对战甲捯仙负责,可以不用担心王路常的生死,于是,心脏一时间轻松起来。

但是还是要负责!

至少在这数十步用来奔袭的时间内。

因为——这是一件路见不平的事情啊。

……

王子昂却是不知道,他这样在做一件事之前必须有顺心顺意的理由,死抠这件事情的性质,却是武功到了一定境界而对于宇宙界限的认知所致。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二章 百人敌 心中思量,脑海中百转千回,一瞬间轻松,犹如拔去心头大山。

确认了这件事的性质,只是一件路见不平的事情,因为王路常未死,这种轻松,建立在这个事实之上,所以他的安危尤为重要。

“张队长,请你一定保护我徒儿的安危,这些人,交给我!”突然间便有了一种渊渟岳峙的强大自信。

团练对也发现了崖上王路常摇头晃脑的身影,于是欢呼。

大家都相安无事,可以不用对彼此感觉到愧疚。

心态好,所以气势足!

拉开架势,迎敌!

团练队留下四十人,其余人相继钻入身旁丛林间,潜向崖坪。

近千人的村子有三四百青壮,三四百青壮中挑选出五十人组作团练队,又是古兵后裔,一些武技传承不绝,这支队伍的战力同样不俗。

五十余人对阵十倍于己的敌人。

……

杜沧澜已经打定主意,要形成一种攻无不克的大势,一往无前,一鼓作气,为了成就千秋伟业,死几个人算什么呢?

早已派人交涉过,那腐朽的村子不识好歹,守着死人的东西不放松,那么灭亡就是最好的结局,捯仙战甲,那个叫姜维的将军穿着它,在万军之中战至力竭也没人能破,可想而知它的强大,凭此战甲,生命有了保障,那么大业可成!

与几位当家的成攻击阵型,都是曾经一起征战的天军兄弟,早已配合默契,只有大胖子猪不二是外人,此时跟在身后,看中的是他的战力,可为冲锋陷阵的大将,前提是不能有异心。

战吧,吞并天下,便由占据剑门关开始,占据剑门关,便由眼前这几十只蝼蚁开始!

碾成肉酱!

耳边炸起一声如龙清啸,耳膜发颤,是那个叫王子昂的人。

王子昂骤然发力,已经呼啸冲出,如猛虎下山,心脏位置深处隐隐作痛,但是不算什么。

拳团也已经做好准备,意气激昂,为了身后数里外的村子,拼命!

王子昂的奔跑,展现一种极具动态的美感,被夹杂着水气的山风冲刷过的肌肤内肌肉规律颤动。

刀锋出窍的声音盖过喊杀声。

四十一人与五六百强人瞬间对撞在一起!

在距离王子昂还有数步距离时,杜沧澜已经一扭腰身,身子旋转间已经腾跃上高空,右手长刀拉至左肩,狠狠斜劈而下。

他曾挟此刀以此劈法一刀砍断数人合抱的大木,对于力量以及刀势的把握早已炉火纯青,自信那看起来皮囊还挺好的男子会像那根参天大木一样在太盘刀下断成两截。

谁也挡不住自己!

力劈而下的大刀闪烁着乌黑嗜血的光泽,刀身厚如拇指,刀尖部平,不朝前突,宽六寸,长三尺三分,刀柄长十二寸,刃长柄长,柄直,上为太盘巨蟒盘缠之纹,为大唐陌刀制式,刀身镂空,相较陌刀大了十倍,乃是陨铁打造,色泽乌黑,家传的宝刀。

当初便是因为父亲看着惨遭清军蹂躏已经不成人形的姐姐的尸体,一言不发从猪圈下抠出这柄大刀,交出性命一样的交给,才有持刀了参伍灭清廷的雄心。

手中刀从未让他失望。

相信自己一定能成为百战百胜的千秋名将,封侯拜将指日可待,只不过天国的灭亡太过迅速了些,容不得自己的及时发挥!

靠洪秀全不如靠自己!

……

王子昂冲撞之势飘逸,杜沧澜的大刀力劈而下之时如陀螺一转,后倾,扶摇之力由丹田冲起,滚走在皮肤筋膜之下,递拳,砸在太盘大刀上,“铛!”震耳欲聋的炸响,如惊雷降落人间。

身形疾退,拳头发麻,一个不及闪躲的强人给他疾退的身子一撞,顿时侧飞而出,在六七丈外重重坠落,当场不省人事。

已经身入强群,双拳大开大合,闪身杀敌。

杜沧澜眼神阴翳,手中太盘大刀清吟个不停,手臂酸胀,微微颤抖。

那人的拳头在刀身上留下一个炸裂般的印子,就像泥团打在光滑墙壁留下泥印,却与泥印毫不相同——刀铁被震开形成拳印,这种印子在他刚参军时,因为什么都不懂,曾仗武力以大刀斩红夷大炮炮弹的时候见过。

好重的拳头!

一名拳团的村民骑枪电射而来,杜沧澜看也不看,反手一撩,那拳民身上鲜血瞬间溅射,生铁骑枪斜断成两截,五根手指头一齐掉落在地,胸腹间一个巨大豁口,但一言不发,借着劈弹之力滑出一大段距离,完好的右手五指抹了一把脸,神色狰狞。

这些拳民还挺剽悍,咧嘴一笑,施展刀法,杀!

……

王子昂身形如一尾游鱼,踩着含章步法在人群中穿梭,低头躲过刀劈,伸手黏住一人手臂,一拉一撞,那人破布一般飞出落地,大口喷血。

一个大汉狂呼着冲撞过来,持着大钺。一手探出,搭寻桥,大汉手中大钺翻转着由其手中脱落,双手交错一扭,惊愕的大汉头颅便掉落。

曲臂游蛇,黏靠在这名大汉尸体腰腹,拔萝卜一般拔起,揽月势,拧大龙!

一百四五十斤的尸体顿时被拔起,朝后激射抛去,砸在身后奋不顾身冲杀上来的人身上。

一跃而起,坐上一人肩头,那人痛苦嚎叫,两腿好似被万钧重担给压折,含章步法直钉大地,再如鹞子腾空,后旋踢,右腿如钢鞭一般扫出去,两个来不及停止前冲身形的强人只是眼前一花,脑袋便被从脖颈上扫断。

落地,脚尖一点,身体如一根离弦箭矢掠向另外一名强人,杀死,再几个起落,皆是一腿踹在敌人胸口或者一拳砸在头颅上狠狠崩死了数个强人,一个个死无全尸,五脏六腑碎裂得一塌糊涂。

杀出狂性来了。

鲜血瞬间便染红了战场下的土地。

……

崖坪之上,看着脚下残酷战场,一个面貌清秀的年轻人脸色苍白,他才新加入不久,此时感到无比惊悚,头颅凑到身边鹤发童颜的一个负手而立的老者耳边,道:“何老哥,要不……咱们跑了吧……你也是被逼的……”

这名老者名叫何发财,听说曾经是个道士,识字,被杜沧澜看重,招进了团伙中,主军师职责,便是他告诉了杜沧澜平远村供奉有捯仙战甲的事,是他在进入这伙强人的队伍中所认识的不多的几个人,还算和善。

他只是一个厨子,今日也要拿起砍刀杀敌,只不过幸好被留下来看护“九千岁”,控制他不逃跑。

九千岁被关在崖窟之中,自己想要趁乱逃走。

虽然曾在厨房中被这老人弄过几次,那种屁-眼撕裂的感觉刻骨铭心,恨意滔天,但是如今生死关头,十分害怕,在这老者身边,祈求庇护,这老者有武功,曾看着他将一根铁钉轻而易举弹进墙壁之间。

何发财捏了捏他的脸颊,笑容猥琐,道:“你才是被逼的呢……你是个逼……哈哈哈,怕什么,你不想与我们一起共创大业么……”

忍住恶心,颤声到:“我不想死在这里!”

何发财:“哪有这么容易死,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也舍不得死在这里,舍不得你……”

“咻咻!”两声响。

“啪!”。

年轻人不待转过头,头颅便被一支强有力的箭镞贯穿炸裂,死不瞑目,缓缓栽倒,由百丈高崖上坠落。

何发财转头,手中捏着一根箭镞,十一个拳民从崖壁上无声无息爬到崖坪上,骑枪锋锐直指。

“老狗,要你的命!”

一起冲杀过来,有三两人人杀向崖洞内,崖坪顿时乱作一团。

……

当王子昂遇到气喘吁吁将一名拳团民众揉成一团的猪不二的时候,身后已经倒下了大片人,王子昂杀性蓬勃:“一百一十三。”

指着猪不二:“一百一十四!”

所杀的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卒,真真正正的百人敌!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三章 你披坚,我执锐 猪不二狞笑:“还不知谁杀谁呢!”

短促的呼吸,艰难直起腰身,袒胸**,肥肉与肥肉之间的缝隙满是油腻的汗水。

拍拍手:“将你揉成肉团,蒸着吃!”

熊罴一般狂吼一声,杀意弥漫。

猪不二是真的吃过人,不止一个,很多。

蒸炸煎煮都试过,喜欢那种香甜的味道。

道光十五年,那时候他七岁,那一年夏天,沿江、江南等多地大旱,自夏至秋滴雨不下,旱情延至秋季,铺天盖地的蝗虫侵入十九个城池,有二十三个地方饥荒瘟疫。

从那时候起,在尸体堆中醒来,便学会了吃人肉,一直到今天,仍旧最爱,原本枯瘦的身子,如今有了四百一十三斤的规模,是他的荣耀,体重使他心安。

抖抖肥肉间流淌的汗珠,不再废话。

双方对冲而奔。

不死不休。

猪不二一招一式皆靠硬气,简单粗暴,是多年强盗生涯练出来的杀人招式,绝无拖泥带水。

轰然相撞。

王子昂感觉撞到一座城池。

猪不二感觉撞到一颗铁钉。

王子昂的身形较之猪不二,真如馒头与腊肠一般。

各自顿了顿,摇一摇身形,再次撞在一起,决不后退,以力搏力,你强我更强!

这是武道上的争雄。

猪不二如佛珠串成一般圆滚滚的手指如刀锋一般下滑,迅捷无匹,刺向王子昂腹部,后者并未格挡,不去看即将触及肚子的如刀指尖,一巴掌拍在猪不二面门之上,旋即五指拧紧,要拗断他的头。

猪不二野兽一般的嚎叫一声,斜刺的手指瞬间转为上戳,照着王子昂的下巴。

王子昂脚下一拧,身体旋转,湿润的泥土溅射开来,星星点点。

心生警惕,右脚使出千斤坠,大半边身子深陷泥泞,歪头堪堪躲过洞穿的一指。

趁着歪头的去势,一把抓住肥胖猪不二的满头油光滑亮的头发,一扯,猪不二肥胖身体顿时歪斜,挟带刚猛势头,本能一般的抬手,砸在了王子昂左侧边脖颈之上响起一声脆响,两人一齐跌撞着倒地。

王子昂身体灵活,倒下时伸脚在猪不二大肚皮上猛力一踹,猪不二翻滚几圈,满脸涨红,一时爬不起来。

借着猪不二肚皮的弹力,王子昂身形在地面诡异的横滑半丈,脚尖一点,瞬间弹起,右手一挥,一个强人被他剖开了肚子,肠子顺着血水流了一地。

扭扭脖颈,手中是抉微。

出动重器,是因为发觉拳团留下来相助的人已经死绝了,最后一个人死在杜沧澜的大刀下,被一刀从头颅贯穿到双腿之间,分尸而死。

还记得那人,有一个比王抉微大不了几日的同样毛发黄茸茸的女儿。

猪不二喷着血再次撞来,鼻腔中喷出的气柱如龙蛇一般。

双方都没有给对手停歇的机会。

欺身而进。

抉微如鬼画符。

一触即退。

猪不二面色苍白如白日撞鬼。

满脸的惊恐,捂着脖颈、大腿根、脚后跟、胸口、小腹……手忙脚乱,这些地方都在喷血,他缓缓的倒下去,两个手根本不够用。

王子昂一弹手指,抉微如灵燕绕梁,在猪不二那几乎看不出来界限的脖颈上蝴蝶一样飞舞一下然后跳回手中,盘旋不止。

这一手操纵抉微的方法,脱胎于“扶摇卷草穿钢梁”的自然天象。

是大手法。

猪不二的头颅脱离身体。

无数强人向他奔来,围杀!

闪身进人群,辗转腾挪,“噗噗噗!”鲜血四溅。

“都闪开!”语气杀机勃勃,杜沧澜已经已经怒不可遏,他的人快要死绝。

“嘎吱嘎吱”令人牙酸的声音响起,一步一步走来,穿着从村民手中抢到的捯仙战甲,手持大刀太盘,威风凛凛如天神,刀势滚动,气势骇人。

交战之时,那战甲便被王子昂从背上解下交予村民,此时被抢夺。

穿得动那奇重的战甲,者杜沧澜是个勇猛的人物。

“我要将你一寸一寸碾碎!”王子昂以及四十名拳团团练队的村名杀了他太多的人,如今只剩一半,三百余人,这么点力量,起事是不够的。

全拜眼前这人所赐。

“轰……轰……轰!”一步一个脚印,深一寸,泥水四溅。

战甲沉重,但穿上之后生命便有保障,那人手中滴溜溜转动的乌黑陶片似乎极为锋利。

王子昂扫视一眼周遭,血腥扑鼻,无论敌我,死尸形状千奇百怪,无头者居多,四肢横竖散乱如丢弃,肠子、头颅、鲜血被脚踩成一团团,看不真切。

“你不死,我不活!”叹一口气,一弹手中抉微,身子如炮弹激射。

“嗤!”战甲上亮起火星,响起令人牙酸的撕刮声。

抉微弹回手中,微微发烫。

闪过呼啸撩起的大刀,一拳擂在身着捯仙战甲的杜沧澜胸口。

“铛!”金铁交击的铿铿响声,战甲之上,烟尘乍起。

蹬蹬蹬后退几步,气血激荡。

抉微再出,如灵燕在杜沧澜周身回旋飘舞切割,挟之以重拳擂出,不断轰击战甲,并与横劈立斩的大刀冲撞,铛铛作响。

杜沧澜身披捯仙战甲,手持太盘大刀,如一尊天神,神威凛凛直直镇压在坚实大地之上。

王子昂如一股扶摇飙风,席卷着锋锐的抉微,不断游走在杜沧澜周身,肆无忌惮的切割冲撞。

一静一动,战出如狂气势!

杜沧澜狞笑着出刀,穿上战甲,似乎得了远古战神力量的加持,气势更加雄浑。

一刀既出,卷起千层风浪。

似乎草木都要低头,雄壮气势随着刀锋所指,如影而行,倾泄向逆流而上的王子昂。

滂湃壮阔。

太盘大刀气势如虹,周身地面惨遭蹂躏,被切割出条条纵横交错的巨大凹槽,触目惊心。

刀风割人眼。

王子昂逆流而上,在刀锋尖头起舞,扶摇大风一卷再卷,抉微如蝶,一割再割。

“嗤嗤嗤……”

“铛铛铛……”

久攻不下,捯仙战甲防御无敌。

一般战甲之上,雕刻鱼鳞,材质轻,讲究身法的灵活,称鱼鳞甲,这捯仙战甲,刻龟纹,不知以何种石矿掺在青铜中打造而成,犹如巨大龟壳,不仅奇重无比,没有半点灵活性可言,更是固若金汤,无物可摧。

当年后主赐下这战甲,想来也是期望姜维能守住剑门,守住他的天下。

抉微已经无数次的在杜沧澜战甲上无功而返,拳头捶至乌青。

“一眼刀锋,百年成空!”杜沧澜口中乍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吼,几乎刺破人耳膜。

劲风拂面,巨刀势如破竹,王子昂一震衣袖,试图接下这几乎是生平仅见的张狂一刀。

却是徒劳,正值一口扶摇气旧气已尽,新气未生之际。

杜沧澜不仅武艺高超,战斗时机的选择经验也是异常的丰富。

这一招却不是横劈竖斫,是拍!最为高强的武技都蕴含着慈善,不会一击致命,只会制服敌人,刀法自然也是如此。

这其中包含着武道至理。

双拳砸在横拍过来的刀面上,拳头上泛起一阵涟漪,涟漪如水波在皮肤上蔓延,延伸至手臂,肩背,后背……

涟漪与涟漪之间,生出血缝,冒出血珠。

王子昂一招败北,倒飞出去,喷出大口血。

胸口的衣衫瞬间殷红,牵动了旧伤复发。

掉到强人群中,遭到围攻,三百人持刀向他铺天盖地砍去。

章节目录 第二十四章 青铜甲下,伏尸六百 在强盗人群中滚走,满身泥泞以及鲜血,二者混杂,形成乌黑的浆水。

无数刀锋疯狂撕砍下来。

手掌撑在地上,横移、竖滑、左翻右滚,险而又险的艰难避过雪亮悍刀的砍杀。

必须尽快脱离战圈!

这样下去一定会力竭而死,这些人都是曾经在大战场上活下来的天军精锐,战斗经验丰富异常,配合默契。

猛力一滚,拼着肩背中了入骨一刀,急速窜出围杀,鲜血如瀑。

吐出猩红的唾沫,咧嘴一笑,爽快!

比当年在大沽口杀毛子还爽快,二毛子果然该死。

抉微在手中跳跃飞舞,一把甩出,盘旋周身,拿出了看家本领,扶摇拳法、身法、步法合一,震荡起大股的风浪。

乱发飞扬,挟裹着在周身高速飞舞的抉微,冲进人群。

惨叫声接连响起,一个又一个强人捂着脖子倒下。

不是被重拳砸裂了骨头头颅,便是遭抉微割掉了手臂切开了血管。

王子昂如杀神一般恐怖。

近身搏杀,不似与老狗祁崇庆那样擅长远战的人捉对厮杀处处受限,只要与敌人距离不过三尺,那他就无惧任何人。

“你妈!!住手啊!!”杜沧澜撕心裂肺的狂嚎,看着家底一点一点在那人手中消失,怒发冲冠。

但他穿着战甲,速度慢,根本追不上燕雀一般纵横的王子昂。

“你们先跑啊!!先跑啊!!”挥舞着太盘大刀,狂吼。

手下听话的跑了,王子昂也跑了,是追杀。

强人分散跑,他一个一个追着杀。

杀至最后一个时,跑得有些远,距离杜沧澜约三十米。

五六十人一起逃命,最多跑出三十米,便被王子王一一割杀殆尽,武道中实力的层次犹如人间三六九等的百姓等级一样,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这最后死的五六十人其中包含着三当家四当家等等的当家。

杜沧澜成了孤家寡人,可笑的志向彻底消解。

“到你了!”抉微如一条乌黑的游蛇瞬间缩回衣袖中不见,斗袖震拳。

两人皆沉默,散发着滔天血腥气息,慢慢走向彼此。

一个誓要将敌手击毙在大刀下,一个誓要敌手轰碎在双拳上。

王子昂五指伸缩了一下,握成拳头,大踏步间身形一动,瞬间就一拳砸在了身着战甲捯仙的杜沧澜胸膛之上。

如两头角斗的猛兽,将最具巅峰力量的部位轰在对手身上。

扶摇气在体内浩荡奔腾,长衫长袖震荡。

杜沧澜虽然战甲身躯仅有不易察觉的一个小幅晃动,看上去纹丝不动,可是双脚却深陷泥土,泥地炸开手臂粗细的裂纹,王子昂拳头所砸之处在前胸,杜沧澜后背战甲之上却滚出一阵强风。

力透捯仙。

刀锋一滚,上撩,王子昂欺身避过,杜沧澜扭胯,近身贴在高大战甲上的王子昂轰然倒飞出去。

拔出陷在泥地里的双腿,杜沧澜本就匹力惊人,穿上战甲,更是宛如天神。

才将将踏出一步,一阵风暴去而复返。

“铛!”的巨响,王子昂成冲牛之势,双拳如犄角撞出。

这一次杜沧澜终于后退,蹬蹬倒退,几乎控制不住沉重的体魄。

“吼!”一声怒吼,太盘刀直直钉入大地,没柄而入。

一步踏出,一拳挥出,王子昂递拳与之对撞。

劲风扑面。

两位武力不俗的年轻人依靠强壮如猛兽金刚的体魄以及坚硬上古战甲,左拳右拳争锋相对,一拳接一拳,如两头疯牛角力,气势十足。

如有老年人看见,定要羡慕这样的气血活力。

老年人的打架不似这般大动静,依靠的更多是技巧。

杜沧澜怒喝一声,身处战甲之中如上古猛兽,一把将王子昂蛮横推出去数尺距离,而后一扯其首,撞向迅猛抬起的右膝。

惨遭撕扯的王子昂借势佝腰,双手裹住青铜古甲的那条腿,腰肢一拧:“起扶摇!”

拔萝卜似的将杜沧澜强行拔离地面,旋转一圈后丢掷出去,滑出去数丈远。

不待杜沧澜爬起,一跃随行,朝其头颅头颅一脚踩下,后者抬手格挡,顺势扯住王子昂右腿,一拉一扯将王子昂放倒,拳头如锤,当头砸下。

周遭土地如遭牛犁。

王子昂于泥地横滑,避开狂猛拳头,身子弹跃而起,一把拖住杜沧澜铜甲头颅,借势一拧,杜沧澜还以颜色,反手搂住王子昂肩背,借着王子昂腰力弓弹起来,而后以肩膀冲撞王子昂胸腹。

踉跄中的王子王不及躲避,被杜沧澜一把推到,抓住脚踝,如抓住青蛙腿一般用力抡出去,王子昂摔在数丈远的地面,借势滑行,勉强站定。

再次冲撞,不倒下一个这场厮杀不会停止,必有一人成为尸体!

你来我往,都往对手胸腹肩背脑袋上砸拳,每一拳过后,战神一般的杜沧澜看似安然无恙,鼻息却粗重起来。

双方脚下的地面则是寸寸撕裂,王子昂早已衣衫褴褛,像个乞丐。

随手抄起地上一根遗落的骑枪,一枪递出,战甲无事,铁枪却弯折扭曲。

一拳砸在王子昂胸口,战甲杜沧澜站定,一阵喘息。

看了眼从烂泥中挣扎站起的王子昂,悠悠呼出一口浊气。

杜沧澜年幼时就喜欢舞枪弄棒,向往飞天遁地的仙人,父亲是个退伍的老卒,家中有祖传拳谱,手头有些把式,将就着教给了他,随着年纪增长,一有空闲便去拜访各地名师,用尽方法学得一招办事,然后自己慢慢消化,慢慢的也就在武道上登堂入室。

他疯狂的汲取着能学会的一切,只是不愿意看着患有骨病的老父亲在风雪的夜晚中没钱买药只能靠着烟膏止痛,涕泗横流,不愿意看着早该出嫁的姐姐穿着到处破洞的衣服每日打柴担水放牛喂猪,不愿意看着一家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红着脖颈吃糠米那种难以下咽的落魄样子……

他出名很早,在一个人独自砍杀了数十个到村子中打家劫舍的强盗后,他追到强盗老巢一窝端了,村里村外都在说他的事,官府也奖赏了银钱。

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武功一日千里,身体内如竹节炸裂一般脆响,步步高歌。

直至姐姐被不知哪里窜来的清兵强奸杀死,别了老父亲独自参入太平,遇到了那个将气纵横的雄伟男子——翼王石达开,得到了系统的训练以及饱饭。

然后上战场,勇猛的表现让他很快成为两司马。

直到翼王那场兵败之后,逃亡两年。

身体内依旧不时发出脆响,就像薄膜被捅穿。

不间断的搏杀以及武道上一刻不停的感悟让他在一个金阳初生的早晨,突然想到一记刀法,自悟武功,是宗师境界。

这一记刀法的产生是在太阳艰难穿过重重暗黑乌云之后奋力的一跃,之后金光漫天。

这一记刀法来源于一句话,不是宝剑锋从磨砺出,不是彩虹就在风雨后,而是……

他拔出插入大地中的太盘刀,缓缓高举,作刺天状。

像一根尖锐的刺,长在天地之间。

“不疯魔,不成活!!”

……

王子昂看到这一幕,叹息一声,没有出声。

扭了扭脖子,双拳紧握,抉微夹杂指缝之间。

膝盖微微弯曲几分。

以王子昂为圆心,其身侧一尺之地,天地之间的气象仿佛都被搅乱,连同脚下泥土,形成肉眼可见的气态漩涡,泥土狂风飞溅间王子昂如同一只搅起天地扶摇飙风的大鹏。

镇压一切厄难,神鬼退避。

王子昂开始奔跑,一步一步踏在地面上,有猛虎下山之势。

轻轻跃起,双手十指交错,合成一拳,朝那根天地之间的尖刺当头砸下!

宛如天兵神将一般气焰滔天的杜沧澜在最具巅峰气势时候被砸入地下之时,直刺苍穹的尖刺锋锐——那把太盘大刀的刀锋,已然被王子昂砸断。

杜沧澜死而不倒,怒目圆睁,青铜甲下,伏尸六百。

章节目录 第二十五章 生命的气势 杜沧澜死了,他朝天一刺尚未完全发动便被王子昂扶摇一拳力透战甲震死。

太盘大刀刀锋处断裂。

王子昂双拳血肉模糊。

虽然以抉微为突破点,针尖对麦芒,但是血肉之躯仍旧被狂猛的力道震裂。

抉微无事,手臂拳头骨茬森然。

震死杜沧澜的拳,不是王子昂曾经掌控已及领悟的武道,是今时对敌之时突然像是清泉一般流淌在他早已干涸的心间的。

来得快,去得也快,此时已经找不到施展时候的那种感觉,那种蔑视天地的狂妄。

环顾四周,没有一个活人,死状凄惨。

此地地处偏僻,人烟稀少,加之大清皇朝此时自顾不暇,只怕对此很难有所作为。

一个人肯定清理不过来,平远村有专门干这事儿的人。

已经力竭,躺倒在地,满身的酸痛,筋脉像是被搜刮一空,吐纳呼吸,清凉的天地大气一丝一丝缓缓纳入体内。

许久,起身茫然四顾。

由石橛子上缓缓爬上崖坪,崖坪上战况同样凄惨。

十个团练队的村民只剩下一个半。

崖坪上不仅留下有何发财,还有其他留下来看守王路常的强人,在崖洞中有一场死战。

剩下的两个村民,一个在关押王路常的崖洞内,身受重伤,大腿被铁钉贯穿,肩背被卸下一条,与王路常说着话。

另一个守在洞口。

见到王子昂,艰难开口:“王大侠,情况如何?”

王子昂:“都死了!战甲保住了!”

眼圈瞬间变红,然后瘫坐在地,鼻翼阖动,等死的野兽一般呼吸。

王子昂:“没有见到张队长的尸体。”

村民躺在地上,满是鲜血的双手抹在眼睛脸颊上:“队长追那老狗出崖坪,上山去了……”

进洞内环视一圈,这伙强盗什么都没有,没有兵戈,没有*,没有银钱,只有不多的一点点粮食以及杜沧澜痴心的妄想、封侯拜将的大梦,是彻彻底底的白手起家。

到底是如何蛊惑人心才能拉出这么大票人准备起事?

神州大地已经到了亟需改变的地步了吗?

真的可以一呼百应么?

武器本身并不值得可怕,可怕的是武人的伎俩。

杀戮本身并不值得可怕,可怕的是煽动家的雄辩。

群魔乱舞,华夏大地再难安宁!!

起身上山,寻找拳团张队长,山上有崖石,每隔一丈便有一两个脚尖印,一小一大,如饱蘸浓墨的一笔画出的飞燕刻在石头上。

走了很远,仍旧不见两人踪影。

那鹤发童颜的老者,身修如帆,脚步似狸猫,无声无息,是轻功的好手。张队长小腿肌肉在发力起来游梭如鱼,功夫也是出在下盘。

据幸存的村民所说,那老者暗器狠辣,张队长同样擅长弓射,不知二人是何结局。

…………

往前走。

在一片密林中,发现了二人的尸体。

最先发现的是张队长的尸体,如虾子一般弓在地上,身上插满了钉棺钉,长三寸,致命一颗钉在他用来瞄准的右眼眶中,血流几乎浸泡了他全身,满是蚂蚁在爬。

婴儿脸的老者死在百步外,身周还算干净,只是被一根箭镞贯穿了后脑。

可以想见张队长是如何艰难杀死这只老狗的。

甚至都不知道张队长的全名是什么。

手一扬,割下老人头颅,负起张队长尸身,回村。

当四人一甲一尸三颗头颅回到村子的时候,天色已然黑尽。

天际炸响轰雷。

雷霆呈红紫之色,轰在天边无尽的虚无中。

村长老泪纵横,哭着笑:“如此,已是最好的结局!”老人家总有豁达的心态和远瞩的目光。

五十二人外出征战,灭了五六百人的强盗,回来了四人,总比五六百的强人杀到村中,全村老少男女一同上阵杀敌要好。

战甲保住了,村子伤亡减少到最小。

是最好的结局。

张队长的妻子大颗大颗的掉泪水,摸着丈夫冰凉的身体,没有哭出声音。

“我还没给你生娃呢!烙的饼你还没吃啊,你吃啊,你起来吃啊!我不怕你吃得多,张静典,你给我起来啊,我给你杀鸡,我给你做汤喝,你不是老羡慕别人练完拳都有鸡汤喝么,我煲给你喝,我不再阻止你去帮王寡妇打柴,我不怨你一教射箭孩子就是一天,你起来啊,我捡了蘑菇,拌着酸菜一炒可好吃了,你起来啊张静典,你起来嘛……”

王抉微哇的一声哭起来。

张队长的妻子李氏,眼睛一白,一头栽倒在丈夫尸身上。

好多女人再也忍耐不住,哭泣出声,飞奔着跑出村去。

都是拳团的家属。

村长派了人出去,是村中的猎户,收拾起来得心应手。

这一夜,平远村哭声不绝,伴随着滚滚天*鸣。

不知何时起,大雪飘然降落。

……

一大早,王子昂昏沉着从一个博大的梦境中醒来。

梦到自己惨遭天地宇宙同化,变成了一粒粒微小尘埃,然后化为虚无,凝聚出法天象地的身体,站在宇宙中间,手掌中是一颗淡蓝色的星辰,星辰上,生死离别不间断登台,演给他看。

推开窗,一片银白。

同治三年蜀地的第一场雪。

似乎天地为之缟素。

……

王子昂、王路常、陈雪景、王抉微还有一头驴,是参加了村中拳民的葬礼之后才走的。

一下子要找到这么多坟地很不容易。

张静典队长被埋在一个临水靠山的地方,芳草萋萋,满山满坡都是地毯般的绒草,背靠的山上是一片片齐楚的森林,色调和谐统一,绝不羼杂、跳跃,这在蜀地是很难找到的风水宝地,王子昂亲自看的。

一番收拾,将此地变得单纯朗丽,把种种纷乱和芜杂都抹去了,留下了开阔气韵,如洪波宛曼、林海静谧,如同抹去了王子昂心中的部分心理堵塞。

人世间不是谁都能名留青史,组成整个历史的还是无数升斗小民,大气磅礡的声乐哀悼,巨大的篇幅诗词形容,堂皇的排场衬托,漫长的历史怀念……无一是微尘般的小民能够沾染,但是人死了都一样的,要埋葬,大人物在富丽堂皇的底下宫殿中腐朽,小人物在绿水青山中升华。

张静典,一个平凡的男人,没有孩子,有一个平凡的老婆,有一村平凡的邻居,有一个不平凡的死亡,埋在这里,这森林里,与之相伴的还有村中同样平凡的先辈,还有一同战死的兄弟,还有古老的信仰与品德,在此长眠。

姜维将军天然的山像在俯视着他们,满眼慈悲。

这座森林背后是万丈绝壁,无数强盗的尸体就丢在下面,任由秃鹰豺狼吃食。

坟堆凸起,掩埋了这些爽朗的汉子,这座山看起来比以往更高一些,就像脊梁在慢慢挺起。

于是,埋葬死亡的地方开始有了生命的气势。

真正的大气,产生于绝境。

森林,有冲天乔木懮郁问天,也有荆棘刺藤遍地蔓延,有神性,也有魔性,都是极端化的存在,可以敬之仰之,恨之斩之,却很难找到一个庸俗无聊的巨大平台。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是一片森林,其实不凡。

现在,这个森林里瑞气上升,香纸的青烟袅娜的旋上天,如祥云盘旋。

王子昂稍微显得心安。

他近久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思索一些博大的问题,必须将任何事情的性质分辨的清清楚楚才觉得舒畅。

针对杜沧澜的死亡,他认为世间本应有更多的杰出人物,只因为没有足以与他们对应的历史,只能在天地大势之下消解,悄然消逝。

如此一想,感到害怕,是将自己比作天地大势了么?凭什么敢?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六章 一把雪,一泡尿 王子昂一行人走了,踏着风雪,走上了村后的栈道,往蜀地纵深行去。

牵着一头驴,是村人送的,栈道艰险,悬崖绝壁,马车无法通行,驴子身材小,耐力足,是好选择。

瘦削的陈雪景抱着王抉微,裹了厚厚毛巾棉布骑在驴上,大家心情都很沉重。

陈雪景:“姐夫,我在你身边是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王路常手忙脚乱的爬,喘着粗气:“是啊!”

王子昂一把拍在他头上,“还没收拾你!”看了一眼陈雪景,“人不是物,需要有什么用处呢,况且抉微也离不开你。”

陈雪景:“我也离不开抉微,离不开……姐夫的。”将小家伙搂得更紧些,闻着她身上鲜活的奶香,感到悲伤和满足。

王路常撇撇嘴:“那我呢?”

没人回答。

王路常指指自己的鼻子,瞪大眼睛,感到不可置信:“没有我?”

果然是被抛弃的孩子啊。

陈雪景腾出一只手抓了一大把雪砸在他头上,瘦小的身子以及渺小的头颅被这把雪一砸,直接一声闷哼趴在了地上。

王子昂一把将他捉起来,扛在肩上,当初就是这么带他从南京城里跑出来的。

王路常鼻涕眼泪一齐掉落,还有鼻血,大哭出声。

早就想哭了。

“还没问你,为什么参加平远村村人葬礼的时候你没哭?现在被个雪团砸一砸也哭得个稀里哗啦?”小孩子在那种场合应该很容易哭才对。

小抉微滴溜溜的转折眼睛,从包裹严实的棉布头巾中钻出小小头颅来,看着坐在王子昂江头哭泣的王路常,伸出圆滚滚的手指指着他咯咯的笑。

王路常觉得受到了鄙视,赶忙止住哭泣,内心依旧止不住巨大的悲愤。

答王子昂的话:“因为不想哭!”

不哭是因为没有感情。

就算那些人都是为他而死的,他也不会哭,因为心中没有那种悲伤的感觉,可是刚刚陈雪景的一团雪却让他感觉世界已将他抛弃。

“师父,放我下来,我自己可以走的!”

下地,在风雪中哆嗦。

问王子昂:“师父,人死了一定得哭泣么?还做法事。”

王子昂漫不经心,边走边扫视周遭天地:“嗯!”

王路常:“为什么?”

王子昂:“天生我材必有用,人死了人们哭泣是对那点天生材用的消逝而感到悲伤。”

王路常:“笑不行么?那些强盗被丢下山崖的时候我就想笑。”

王子昂感到无语:“那些强盗的父母亲人就该哭了。”

一路走去,往西。

天冷蜷缩,蜷缩使人容易紧张,紧张便容易小便。

陈雪景咬着嘴唇:“姐夫,我们要到了没有?”感到她的难耐以及尴尬。

王子昂:“还远,先休息下吧!”

一下地,便将王抉微递到王路常手中,提着裙子跑了。

王路常抱着暖洋洋的小家伙,感觉可爱,白嫩嫩的小小手指不受控制的张牙舞爪着,喜欢将一根指头伸到小家伙手中,让那微小的力量捏紧,很舒适的感觉。

摸摸她的脸,“吧唧”亲一口,伸出两根手指到她咯吱窝儿轻轻的挠,嘴巴发出“呱呱呱”的恶心声音去逗弄,小家伙被他弄得满脸苦瓜色。

耳边响起稀里哗啦的声音,就像小溪冲刷山石,王路常扭头看去,顿时脸色变得红通通,几步开外的草丛里冒起一阵白气,是陈雪景在尿尿。

似乎声音的制造者也感觉声音大了些,溪流冲刷山石的声音一停一顿,一收一敛。

不一会儿陈雪景晃悠悠走出来,同样顶着个大红脸。

低着头从王路常手中接过小抉微。

王路常脸色古怪:“好端端一泡尿,让你撒成一截一截的,一点也不……”

“去死!”还没说完,瘦弱的王路常便被愤怒的陈雪景一脚踹翻在地,啃了大口泥与雪。

王子昂从远处走来,脸色苍白但带着笑意。

刚刚去躲着喷了数口脓血,感觉胸腔中成了一团腐败的浆糊。

稻草肮脏,小拇指大小的伤口一直好不了,里面在化脓。

一定要撑下去啊。

对陈雪景:“一直以来,辛苦你了。”

陈雪景嫣然一笑,唇红齿白,抱着困倦的小抉微轻轻拍打,有神圣的美感。

是她,不是她。

扭过头,脚步踉跄,无尽的悲伤几乎将他冲倒:“走吧,起鹏,别坐在地上了,上下身冷热气血处理不好,容易得骨病”。

有下坡的路程,陈雪景是不敢骑的,将王路常提到了驴背上。

山路崎岖,下坡路程,瘦弱的驴子走在路上,气喘吁吁。王路常胆小,上去便大叫,一晃一晃就要掉下来。

“别紧张,腰马合一!”

王路常还是左摇右晃,两腿乱蹬。

王子昂伸手,一把捏住他的后腰脊椎骨一节。

王路常便不再动了。

“神含太虚息俗念,通体松整狂傲收。圆融和悦心胸静,气息平细缓中修。”慢慢引导其抓诀窍。

世间武学,有南拳北腿之称,北腿少见,王子昂这么些年跑遍了大半个中国也没见过多少,只在广东佛山与人切磋过一次,那个地方人杰地灵,高手很多。

王子昂学的是拳,南拳,南拳的拳种流派颇多,各自又有不同特点,但总体而言,一般腿不高踢,多桥法,擅标手。动作紧凑,刚劲有力,步法稳固,手法多变,身居中央,八面进退,常以发声吐气助发力、助拳势。

但下肢的力量还是很重要的。

王路常紧紧夹紧双-胯,座下瘦驴呼吸更加粗重起来。

王子昂:“你不要把它夹死了,腰马合一不是让你死死贴住马背,所谓桥法、腰马,我们把双手叫做‘桥’,把双腿叫做‘马’,‘腰马合一’是指在发劲的时候腰的力量要和腿部的力量形成合力,这样你就不容易掉下来。”

国人讲究腰力,腰的强大是一个人体力以及繁殖力强悍的象征,纵观历代帝王像,有作为者无不是身形高壮,腰腹突出,以腰带束缚之,手抚其上,肆无忌惮炫耀自己腰马稳固力的强大。

腰力是帝王将相支撑起一个强盛帝国的柱石,也是武夫张狂霸道的本钱。

王路常弱小,需要经过不断的锻炼。

“回去给你弄个竹桩!”

竹桩,选一根长而粗的活竹,削去大部分横枝,在其顶端紧绑一条长的牛皮带,皮带尾部反上并绑好成一套形,皮带垂下来时高度约至胸口,将一腿脚踝部份穿入皮带圈套之中,以另一条腿站定并面向竹桩。竹桩练习之时,当人将被吊起的腿部往下蹬落时,由于竹子的反弹力量,愈往下蹬则反弹愈强,于是便形成了一种极强的对抗作用。如果腰马不稳固的话,随时可能反被竹子将腿扯上使整个人被扯得倒于地上。因此练习竹桩愈久,则腰马之力必定越稳健。且由于皮带的高度可以随时调整,故愈练则愈能对抗强大的反弹力,便是此故。如能练到活竹因受不住习者的强大腿力而至拆断的话,则离成功不远矣。

边走边教,边走边学。

一路走去。

蜀道艰难,难于上青天,山川峰林,有参天气势和滂湃大气象。

一日,王路常见到王子昂在登上一座险峻的栈道后,逸兴勃发,双手一拧,身子旋转一圈,漫天的风雪齐齐滚动,散乱飞舞间竟随着王子昂的身法扭成一股股。

在王子昂小腹中一声脆竹般的响后,漫天风雪齐齐倒卷,散落直至王子昂周身十丈开外。

犹如神迹。

不知翻过多少座山,淌过多少河流,爬过多少栈道,在穿过一阵高山的密林之后,眼前突然开阔起来,地势平坦,有人烟,已经不再如以往一般是延绵不绝的十万大山。

王路常野兽一般冲进一家田地中,拔了熬冬的老萝卜大口的啃。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七章 滚滚红尘,满山禽兽 这真是一个好地方!

这个不知名的村庄,穿着打扮各自奇异、形形*的人往来穿梭,叫卖声、争吵声、咳嗽声、打喷嚏声、马蹄声声声不绝,喧嚣热闹。

此村风景优美,依山傍水,翠林浓密,鸟鸣啁啁。

摆摊的摆摊,乞讨的乞讨,小小的私塾里渐次响起朗诵声,街道上响起牲畜蹄脚踏地声,挑担的小贩,卖冰糖葫芦的大爷,杂耍的艺人……

无数灶房间的烟火升腾起,白烟与冷气交织,卷起带有烟火味道以及米香的风浪,一处处小吃摊上,灶下的柴火都在明亮而温暖地跳跃着。

赤膊的苗人师傅“梆梆”地打着牛肉干;慈眉善目的老妇人掀开锅笼,白气腾腾直冒,鲜嫩的竹笋清香四溢;蓄着两撇弯曲如钩的大胡子的不知名老中医额头见汗,身前卖力搅动的大锅中,乌黑的狗皮膏药又黏又稠,药气扑鼻……

瞧,此时一面如白玉的翩翩公子正驻足在一首饰摊前,卖首饰的闺女小家碧玉,此时俏脸通红,正眼都不敢看一眼那丰神俊逸的公子,那公子满脸正色,手中持着一银色手镯,正真诚地向少女请教一些金银首饰打造上的问题,想来,如此深奥的问题,一时之间那里说得清楚,晚上定少不了再次进行一番深入的探讨……

再瞧,一旁卖梨的阿婆兼职搞起了嫩豆腐,这边卖颗梨,那边打碗豆浆,嘴中热情的招呼着,老脸笑成灿烂的菊花,双手小心的端着白嫩的豆腐脑,脚下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嘴皮中不时喷吐着唾沫,永远保持口中间歇期不超过一息时间的节奏乐此不疲的向客人介绍自己的嫩豆腐有多好吃,不时还向几个身强力健肤色黝黑的老农抛个媚眼,大有深意的告诉他们自己家里还有珍藏了多年的嫩豆腐其实更好吃……

还瞧,那打铁的壮汉,此时挥汗如雨,肌肉虬结,铿铿的挥舞着手中大锤招呼着手中铁钳夹着的铁片,风炉中炭火正旺,站在一旁等着锄具打好的妇人,似乎因为炭火和煤烟的缘故,此时面颊红晕,两眼迷醉,双腿酸软似乎站立不稳,微微颤抖着,那愣头愣脑的打铁大汉也不懂礼貌,不会叫人坐等一下。待得锄具打好,交予妇人,妇人十分满意,赞叹大汉技术了得,不知可否上门-服务,去她家再帮忙打个阳-具……

瞧那卖面片儿的,瞧那卖糖葫芦的,瞧那烤烧烤的,瞧那搞裁缝的……

瞧那赶牛喝马的农夫,瞧那风度翩翩的士子,瞧那肥头大耳商贾,瞧那腰如水桶指天骂地的大婶儿,瞧那精神错乱的算命先生……

王子昂的眼睛神光凝聚,落在一个老汉身上。

这老汉袒-胸-露-乳而行,眯着眼睛在街上四处打量,神色慵懒,枯白的乱发在寒风中飘舞,身材枯瘦,看起来如同入市的神仙一般,眼见一地人流浓密,围拢作一堆,他赶忙凑过去,是身着短袖的土着民在卖弄蛇的杂耍,停下飘逸的脚步,挤到一群大姑娘之间,瞪着眼睛紧张的观看,当看到那土着民手中青色的小蛇飚射而出,刺穿悬挂着的一个南瓜时,这老汉顿时脸色涨红,啪啪的鼓着掌,激动不已,嘴角喷出白色的唾沫星子,骂了几句什么,待得艺人抬着斗笠收钱,将要走到他面前时,老汉立时恢复了神仙般的世外高人模样,留恋而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身旁莺莺燕燕挺翘的*肥臀,深吸一口喷香的空气拂袖而走,深藏功与名。

袒-胸-露-乳穿着怪异的土着,羽扇纶巾身段修长的士子,肥头大耳满面红光的商贾,清凉裸露烟纱笼袖的女子,贩夫走卒,三教九流,酒肆青楼,巷道摊贩……滚滚红尘尽数浓缩于此,如满山禽兽……

王子昂对王路常:“去捏捏他的屁-股!”

王路常:“啊?”

…………

张老汉得意洋洋,感觉今日爽利极了,卜空村六十五户人家,有五家的水瓮开裂,有三家的菜刀卷刃儿,都是他的活计,得了好生意,兜里沉甸甸的。

有钱,腰杆挺得正直,早晨喝了点儿小酒,现在走在街上逛逛挺好的,一来锻炼身体,二来看看哪个老伙计又老死了,三来……看看老伙计的老婆死了没有,没死的话还可以好好“安慰”一番,也不枉做了多年朋友。

他不常出家门,卜空村主街道有一百五十丈长,他往日里最多走个二三十丈,便可以找到他的生意,维持生计。

今日里是走得最长的一回,心中有种难言的情绪,似欢喜,似悲伤。

不知发生了何事。

手指掐决一番推演,倏尔长出口气:“天数茫茫不可知,鸾台暂说各生知。千年万载事悠悠,纵使神仙难预算。”

眼见周遭人流摩肩接踵,忙着置办年货,突然想到明日便是小年夜了,所以今日这街上才有这么多人的。

今年又是一个人过?

正想着,耳朵一动,身后传来一个娇-媚的女声,是她,隔壁王老汉的老婆。

自从王老汉因睡了好友老婆被其丈夫带人人打死在床脚,那刁蛮的傻女儿也出走之后,他的老婆就一直对自己眉来眼去的。

平日里一直不曾理她,今日要过年了,心中涌起一阵辛酸,即便不睡-她,也与她一起过个年吧,两只老鸟凑一起相互依偎也好。

于是等着她上前来搭话。

她是肥壮粗鲁的,一直看不上,但今日有了同病相怜的感慨,想起日常厌恶的她那水瓮般的腰肢,指天骂地的动作和比男人更粗犷却硬是装作柔声细语的嗓门,觉得可爱了。

她也曾逢年过节会送些吃食水果过来,自己偷吃了她家的鸡也曾被她骂的狗血淋头。

突然挺-翘的屁-股瓣儿一紧,一只手包裹上来。

张老汉身形顿住,呼吸粗壮起来,她太大胆了。

声音有些发颤:“你不要这样,今夜我便从了你,但世风日下,请你放开老夫!”

许久得不到回应,缓缓回过头来。

没有闻到汗臭,却看见王老二的老婆那粗壮的身形在身后十数步外,搂着一个老头在买胭脂水粉儿,是李家的老头儿。

顿时愤怒:“狗男女!”与她的目光对视,是恨铁不成钢的幽怨,是迫不得已的无奈。

觉得恶心和落魄,李家老头儿还没自己有钱,装什么装?不就是两腿间的大疤瘌痒了耐不住么,李老头年纪那么大了还昂扬得起来么?张家的男人何时缺过女人?

“呸!”的吐一口惨白的唾沫。

那么,是谁在摸他的屁股?

低头一看,是一个毛茸茸的干瘦孩子,长得寒酸但眼睛乌黑。

满是老者该有的慈悲眼神,笑吟吟蹲下去,“孩子,跟父亲母亲出来置办年货?”

摇摇头。

“那是跟爷爷奶奶叔叔婶婶一起出来的?”

“没有!”

“那是跟私塾的老师?或是家中的其他亲戚出来的?”

“也没有!”

一把掐住那干瘦孩子的脖子,瞪大了眼睛,凶神恶煞:“那你凭什么敢摸老子的屁-股?”

王路常满脸通红:“师父救我!”

张老汉嘿嘿的笑,老脸堆成一团菊花:“在哪儿呢,在哪儿呢你师父?哎呀,小孩子怎么能撒谎呢……”

顺着王路常抬起的手臂看去,猥琐的笑容顿时呆住。

章节目录 第二十八章 中华自古有礼 看见不远处站立的那如松身影,慢慢松开扯着王路常脖颈的手,老汉缓缓站立起来。

眼角不由自主地向上翘起,面皮颤抖,青一阵白一阵。

王子昂抱着王抉微,王抉微拉着陈雪景,陈雪景牵着瘦驴慢慢走过来。

“都这么老了,还是这么不三不四!”

“你来了。”老人的声音有些沙哑。

“我来了。”

“你不该来的。”

“我已经来了。”

“你毕竟还是来了。”

“我毕竟还是来了。”

沉默,良久的沉默。

仿佛泥塑木雕的两人,对峙着,那寒风却越发凌冽了。

王子昂对陈雪景:“这是我义父!”却不敢再看张老汉的眼睛。

老汉眉弓棱角犀利,燕窝深陷,面色黝黑,下眼袋很重,呈青黑色,长期夜不能寐的症状,典型四川耗子的容貌。

他的眼睛很亮,一只亮,一只更亮,有些怪异,闪烁着华夏人特有的褐黄色。

王子昂最不敢直视的便是那最亮的一只,似乎那光芒能将他穿透。

老人的眼睛闪烁过兵器的寒光,然后转为慈祥:“带着妻女?这坏小子又是谁?”一指王路常。

“带着小姨子跟女儿,还有徒弟!”

陈雪景上前,双腿并拢,左手心向上,右手心向下,两手相搭,贴到大腿上,双膝向下弯曲,成半蹲状,再直起身来,做了个最为标准的万福,“给伯父请安!”心诚气温,气和辞婉。

老汉负手坦然受用,却不点头颌首。

王子昂:“行跪拜礼吧!”

跪拜是行孝道的礼法之一,伸腰及股为跪,以头着地者为拜,跪时前身往前略屈,将头部垂下至地面为稽首。

对父母要施稽首礼和跪拜礼,跪拜礼从汉代沿袭而来,是《周礼》“九拜”中最隆重的礼节,也是中华最正统礼节。

陈雪景抿嘴一笑,很开心,屈膝跪地,左手按右手,拱手于地,头缓缓稽下,手在膝前,头在手后,停留六息时间才缓缓站起。

老汉点头,抚着胡须眼睛斜光四处瞟大街。

这期间,街上无数人围观,指指点点。

老汉眉角的笑意是藏不住的,就是这样,要让平日里在背后说他闲话的人都看看,谁还敢说他无儿无女?

方才陈雪景行的请安礼,不得他的喜欢,太不隆重了,还是满清的请安礼。

请安礼原是明代军礼之一,俗称“打千儿”,当时全国各指挥使司、卫所都有这个礼节,称为“屈一膝”,兵士见到上级军官应下跪行大礼,但因身上有甲胄,行大礼极不方便,因而只屈一膝或半膝,久之,不穿甲胄时也以屈一膝为礼,并和叩首、打恭一样,含有问候请安的意思。于是沿袭到了清朝,在八旗人家和部分汉族官宦人家,晚辈见长辈、平辈中幼见长,奴仆见主人乃至亲友相见,都行这个礼了。

特别经过满清一些改进的动作细节,越看越觉厌恶,比如请安时两手相搭贴在大腿根部,或两手分开捂在大腿根部,向下一蹲一起,完成这一动作,奶奶的,作为长辈、老人家,会盯着女性晚辈的大腿-根看吗?捂着干什么?发臭么?

王子昂也向老人行跪拜礼。

中华自古有礼。

即便是乞丐之间也要按“礼”行事,乞丐多居破庙,新来的乞丐不得随便闯入,若想入伙儿,则必须先行乞礼,把打狗棍和布褡裢放在门外,点燃一袋烟后手捧着进门,说:“各位老少请!”乞丐头发问,新乞丐要规矩回答圆满后才会被允许入伙儿,并给他规定休息处,划分行乞区域,否则将被赶走或被乱棍打死。

老人满意极了,下巴不时还向四周拱。

伸手一一扶起来。

“那么这个小子呢?”

王子昂向王路常:“叫师公!”

听见“师公”二字,老人笑吟吟的眼睛瞬间迸射出寒光,旋即转为复杂,莫名的有些悲伤。

已经知晓王子昂敢于回来的凭仗。

这孩子,是代替他来的。

王路常有些无奈,行了跪拜大礼,与陈雪景的稽首礼不同,头在地上点了九下。

行了礼,他与陈雪景已经不是他自认为的平辈的了。

不是平辈,就不敢肆无忌惮的与她争吵斗殴,就不敢偷偷看她嫩藕一样白滑的手臂。

伦理纲常,不敢逾越。

“这个臭小子,敢摸老子屁股,行礼还一脸的不情愿。”就要去拧王路常的脸,王路常赶忙躲开:“是师父让我干的!”

老头脸上都红得快滴血。

看向王子昂:“义父在你眼里就这么为老不尊?让个小孩来摸我,成什么体统……”

“好好好,出息了!走吧……”与王子昂并肩而行。

看着四人一驴风尘仆仆的样子,激动无比。

不久就是元旦,今年过节不寂寞!

古代,在夏商时代产生了夏历,以月亮圆缺的周期为月,一年划分为十二个月,每月以不见月亮的那天为朔,正月朔日的子时称为岁首,即一年的开始,也叫年,年的叫法从周朝开始,至了西汉才正式固定下来,一直延续到今时,称为元旦。

元,谓“首”;旦,谓“日”;“元旦”意即“首日”。“元旦”一词最早出现于《晋书》,但其含义已经沿用四千多年,曾以腊月、十月等的月首为元旦,自汉武帝起为农历一月一日。

这一日,也是上古舜帝祭祀天地和先帝尧的那一日,历代皇朝都在元旦举行庆贺典仪祈祀等活动,如祭诸神祭先祖,写门对挂春联,书写福字、舞龙灯,民间也逐渐形成祭神佛、祭祖先、贴春联、放鞭炮、守岁、吃团圆饭以及众多的“社火”等娱乐欢庆活动。

“我有孙女儿了……哈哈哈……”

王老汉昂首阔步地领着几人置办年货了。

幸好近日有了生意,手头还有几个铜板儿。

腊尽时日,杀猪祭祀苍天,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用朱砂涂脸,鸟翼装饰,唱唱跳跳,爆竹声声,多么欢快的事情啊。

买了鱼,大米,面粉,年糕、爆竹、春联儿等东西,王抉微比划着要吃冰糖葫芦,被酸的眉头大皱。

这年月,什么都不缺,金银珠宝、豪阀大户、帝王将相、妓女、强盗、流寇、逃兵、大毛子、二毛子、三毛子一直到九毛子、十毛子,烟膏、火枪、红夷大炮、尸体等等等等,应有尽有,就缺粮食。

要买到这么多东西不容易,花费不菲,是王子昂付的钱,身上还有些积蓄。

他是不孝子,既不能常年侍奉长辈身侧,又在江湖上打打杀杀浪荡无依。

今日是灶神上天之日,回到张老汉那三五间陋室,一番收拾,以香烛、豆腐、点心上供灶神,将破旧的灶君神位札联撕下,换上新的,大红纸上书札句:五方五帝司命灶君;联句:巍巍圣德乾坤大,永永皇图日月长。

皇图,非满清国统,乃中华正脉。

力透纸背,有书圣之力。

张老汉看得奇异,啧啧赞叹:“功夫见长,见长!”

大家都忙碌起来,收拾屋子,洗碗,生火造饭。

陈雪景是好女人,沾染了一脸的灶灰,还傻傻的笑,原是大家闺秀,真的难为了她,王路常则是爱玩的,背着王抉微,虽然头发受到王抉微的撕扯,仍旧到处探头探脑寻找小伙伴。

“作为徒弟,你太纵容他了!”师徒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也是一种伦-理关系。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不管在那个领域,传授智识的学堂,还是传授技术的梨园、作坊、武馆、寺庙等,都是身份关系、伦-理关系。家族伦理可以直接套用到师徒关系中,师父意味着权威,和父权一样的权威。读书人知道“戒尺”,习武之人拳头里有尊卑,在其他领域中存在着同样严厉的惩罚,被罚者是没有资格申辩的。不管是师父也好,徒弟也好,都是把惩戒当作一种手段,不打不成材。

在老人看来,王路常对待王子昂这个师父的态度太轻浮了些,应该遭到打骂。

章节目录 第二十九章 师傅,师父 王子昂看了一眼鼻涕不停冒的王路常,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在给他置办件厚实点的衣服。

对老人摇摇头:“只在拜师的时候打过他一次!”

那一次都差点把他打死。

“我欠他的,所以打不下去,只能把我最好的武功交给他,至于其他的礼德,最主要还是要靠你教育,不要教出像我这么一个不孝的徒弟!”

“所以你是要把他丢给我了?”老人满脸鄙夷。

“嗯!”

“为什么自己不教育,是要带着妻女再次从这里跑出去,流浪天涯么?那么这次回来,是可怜我这个老人家?”

“再说一次,她是我的小姨子,另外,我不自己教育他,是因为我就要死了!”

“什么?”

“我在小抉微爷爷大寿那天的酒席上露了武功,被大内的老狗发现了,一个擅射稻草的老狗杀了我的妻子,刺穿了我的心脏?”

“什么?”老人口中的烟管喷出如龙的烟雾,呛得他老脸通红,再次惊讶:“可我感觉你的呼吸、气势都很平稳,不仅如此,气态一直在节节攀升……”赶忙伸手去查探,手指在王子昂胸口拍点了几下,后者一口脓血喷出,新鲜的血液夹杂着脓液。

“我也正在想这个问题,照理说……该慢慢萎顿下去才对……”

张老人撇嘴,眼神中有掩饰不住的忧伤,却嘴硬道:“才回来就要死要活的,你还真是不孝啊!”

王子昂叹口气:“是啊!”

于礼有不孝者三,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

早在西周,汉族人民就确立了以崇敬天道,祭祀祖先为核心的信仰,即所谓“敬天法祖”,于父母亲人,“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王子昂如今仅有张老汉一个亲人,是他的义父,也是师父,但他年纪轻轻便离家出走,不遵从收他养他授他武功学识的为师又为父的张老汉意志的支配,不常年在身侧侍奉,不告而娶,不为禄仕,而今更是不爱惜父母赐予的身体发肤,身受重伤,将要先行逝去,令白发人送黑发人,娶妻生女,绝先祖祀,是大大的不孝。

王子昂:“欠义父您的,欠起鹏的,欠雨景的,欠雪景的,欠抉微的……还不了了,我有个很失败的人生啊!”

张老汉:“你不欠我的,把那小子带回来,便什么都不欠了……”烟雾熏了眼睛,红通通。

陈雪景正跟王路常杀鸡,王路常拉着大公鸡翅膀及脚踝,陈雪景剃了公鸡脖子下的黄毛,便不敢再下刀,急的满头大汗。

她哪里干过这个啊。

“你行不行啊,不行我来,你快点!”王路常的鼻涕已经滴出来,拉成长长一条,青幽幽的,就要掉在地上,这这种吸不进去又腾不出手来揩的感觉令他异常难受,不由得急起来,王抉微在他背上一下一下的拍着他的头,口水从他脖子上流下来。

王子昂走过来,用长袖将王路常脖子上的口水和鼻涕揩去。

“师父!”王路常几乎哭了,吹了风,脑子有点胀,最主要是陈雪景老拿白眼瞟他。

“没事没事,雪景,姐夫来杀!”伸手去陈雪景手里要去拿刀。

“嚓!”一声,陈雪景一刀便将大公鸡脖子整个切下:“不用的姐夫,我能行。”斩钉截铁,已经成功。

鲜血一下子飚溅出去,射了王路常一脸,人整个呆住,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王抉微咯咯的笑。

无头的大公鸡从他手里跑出去,在院子里跑了一圈便死去。

王路常慢慢将脸上的血抹掉,艰难爬起,不再说话,身体瑟瑟发抖。

满世界都是红色的。

有血溅到了他的眼珠上。

极度恐惧与嗜血的兴奋令他鸡皮疙瘩浑身的冒。

捏拳,想要在原本喜爱的她的脸上来一拳。

突然一只温暖的手掌捂在他的后脖颈,酥麻的热度传达过来,让他从修罗世界中醒转:“师父!”声音嘶哑如嫩狗。

将王抉微从他背上摘下:“去打拳!”

扶摇拳源于自然,承载着悠悠天地大势,充塞着浩沛的浩然正气,可以化解那种几乎不可擦觉的戾气。

这孩子在南京城太平天国皇宫里一定见到了许多令他难以接受的事情,比如屠杀,比如鲜血,比如尸体,比如抛弃。

王路常去打拳了,在四面封闭的小院中。

张老汉提着热水走了过来:“还真是羡慕你们这种师徒关系啊!”

王子昂躬身行礼:“师父!”

为师为徒,关系复杂。

中华武术,源远流长,拳种繁多,门派林立。

门派的产生,标志着武术的进步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勃勃生机。而由此形成的武术文化,也深深地刻上了中华传统文化的印迹,比如最明显的门派的等级制度,就体现出儒家宗亲群体意识和世俗文化的特质,武术界在长期的承传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师徒如父子”的伦理观,在一些拳师中也难免会产生一种小势力范围的帮派现象和传艺上的保守性,其乐融融。然而有的门派却不然,门风冷漠,师徒之间相爱相杀或相恨相杀,不和睦,扶摇拳派便是如此,否则当年也不能逼得王子昂离家出走。

这是繁多的拳派之间的各自的特异性,不可控制。

于师于徒相亲相爱者,自然称为“师父”,而于师于徒相恨相杀者,只能称之为“师傅”了。

“师傅”一词,早在战国时期便指老师。

战国时期称老师为师傅,师傅与教学关联,指的是承担了某项技艺教学行为的老师。秦汉以后,师傅由泛指从事某项技艺教学工作的老师,演变为了专指帝王之师。师傅的这一意义,来源于太师和太傅的合称,“师”和“傅”是并列关系。和“宫廷”、“东宫”、“储君”、“太子”、“皇子”等字眼联系在一起。

身为师傅,贵极人臣。

从西汉到南宋,“师傅”的涵义几为帝王之师这一特定的所指独占,很少例外。

南宋开始,“师傅”的所指逐渐下移,平民百姓的教师也可以蒙受此称。如硕儒朱熹既用师傅来称呼帝王之师,也用来称呼一般的授业者。

此时便开始变质,“师傅”二字带上了一股子浓浓的匠气,因为无论是工、商、戏剧还是其他的三百多行业中传授技艺的人,都可以叫做“师傅”。

说白了便是称呼手艺人或是教授他人手艺的人。

而称老师作“师父”,便高尚得多。

师父类似于“尚父”,尊师为父,称为“师父”

“师傅”作为尊称,当然含有尊敬的情感在内,而“师父”将“师”作“父”一般地敬重,感情显然更加深挚。

国人自古便有重教尊师的观念,在此传统的观念中,父亲和老师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父生之,师教之”,父亲有生养之恩,老师有教育之谊。

“师父”的称呼,在保留了原有的传授知识或技艺的意思之外,还灌注了更多的情感色彩,表现了古人对老师犹如对父亲一样的感情。“且道士之称受业师,则曰师父:于师前自称,则曰弟子,此理之正也。”无论是僧道还是俗人,称呼自己爱戴的老师为“师父”,于理为然,于情洽切。

“师傅”和“师父”最基本的意义是相通的,指传授知识或技艺的人,相对于“师傅”而言,“师父”的所指更加宽泛,包含了“师傅”的一切意义。

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师徒关系之分。

很重要的称谓。

却不知道王子昂对张老汉的称呼是“师父”还是“师傅”呢,想来是后者吧,反正从音调上也听不出来。

张老汉也不在乎。

……

挠挠裤裆,其实还是有点在乎的。

因为……老了,也因为……人性……以及……寂寞。

所以才在一两个字的区别中想要去压榨那点象征性的感情。

【作者题外话】:真高兴啊,有封面了,我要打十个……不对,我要更五章……

章节目录 第三十章 一顿饭,六口人 “死了……也好……”老人抽刀,准备剁鸡。

陈雪景已经皱着眉头剐好了鸡,臭味熏得她大口喘气,几欲呕吐,提着进门来。

王子昂赶忙去迎。

“那么好吃的鸡肉为什么这么臭?”

……

其他的菜饭少不了,豆芽、鱼、年糕、松柏酒等等,虽然不是年夜饭,但是一家人团聚的第一顿。

已经准备得差不多。

“起鹏,到隔壁去叫罗大妈吃饭!”

罗大妈便是隔壁老王的老婆罗氏。

隔壁老王色胆包天,性格却懦弱,让她彪悍的取了自己的名字,王子昂依稀记得叫玉凤还是什么的。

“吃饭咯!”王路常一蹦一跳的出门去。

“叫她干什么?给老子回来!”张老汉捏着嗓子急匆匆跳出大门,王路常却跑远了。

就等鸡煮熟便可以开饭。

王子昂在火坑中烧草果,辛辣的香味瞬间灌进口鼻中,一下子让他面红。

将烧糊的草果丢进煮着鸡肉的大锅中,洗了一些由滇东南地区带来的山七丢进去,十分鲜香。

张老汉穿了草鞋,背着手袒胸**的出门去,阴沉着脸。

王子昂却很开心,在陈雪景将院中残雪及枯叶烂泥清扫干净,便牵着包裹的厚厚的王抉微在院子中练习走路。

小家伙还太小了,但是走得兴奋,整个身子前扑在王子昂手掌中,小屁股一耸一耸,嘴巴里留着口水,咿咿呀呀的叫唤,十分可爱。

“麻……麻……咿呀……”看到了立在门边的陈雪景,嫩生生的手指指着她笑。

陈雪景跑过来,张牙舞爪的在小家伙面前拍着手,慢慢后退,唱着歌谣逗她朝前走:“小抉微小抉微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团圆饭,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炸豆腐,二十六、炖羊肉,二十七、杀公鸡,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三十晚上熬一宿,大年初一扭一扭……”。

唱至“一扭一扭”的时候小家伙真的随着陈雪景歌谣的节拍扭动起来,看来也是个五官灵感的孩子,对节拍敏感,两人哈哈大笑。

王路常领着粗壮的罗大妈走进门来,大妈搓着手,很是拘谨。

王子昂迎接,笑道:“罗大妈,没跟李家大爷去听戏去啊?”

“听啥戏啊,那老家伙老不正经的……还是你师父为人正派些,你家师父咧……”罗大妈左顾右盼,有些心虚。

“出门去了,不知道啊!”

“出门去了啊?这老鳖,吓我一跳!”揩揩额头上的汗珠,大妈将一瓷盆的汤圆从王路常手中接过来,端到家中去。

“这些汤圆你们留着年夜吃,大妈一个人也吃不了这么多,你这个臭小子啊,一走就是十**年,也不回来看看大妈,还想着给你跟我家闺女儿牵个线咧,是我家闺女没那福分……”说着便要掉下泪来,“小孩子喜欢吃甜的,你们吃,你们吃啊……”就要出门去。

陈雪景赶忙去拦住。

“您这是做什么,特地请您吃个饭,您来了就走,不好跟我义父交代啊……”

“交代啥呀,那老鳖,看到我跟李家老头在一起潇洒,只怕恨死我了么,我还是赶紧走了,免得他回来看到……”

“说谁是老鳖呢?”张老汉低沉的嗓音从院门外冒进来。

阴沉着脸钻进门来,手中提着一包黄纸包裹的物事,身后领着一个面目清秀的孩子,年纪与王路常相仿,却要比王路常壮实许多,走路脚步轻盈,双肩一扇一扇,像雄鹰的翅膀。

王子昂的脸一下子阴沉下来。

“什么老鳖,我没说,没说……你们吃着啊,大娘走了……”

张老汉:“你是谁大娘呢啊?这么急着走……是要跟李爷爷到山上去看蝴蝶飞鸟呢吧?”语气阴阳怪调,满脸不善。

“看啥飞鸟蝴蝶啊我,明天要帮徐秀才家收冬麦去,快过年了还没收完呢,五个铜板一天,这活计,要得呢,得回家去准备下镰刀什么的……”

“别解释,解释就是掩饰!”张老汉咂咂嘴:“话又说回来,麦子地里也是好打滚的么……”

罗大娘:“老瘪三……”

摇晃着出门去。

张老汉提高嗓门:“不吃了饭再走啊?”

“吃啥呀,都不欢迎么……”

“谁敢不欢迎您啊,这么大的体重,蓬荜生辉!”

院墙外脚步声顿了顿:“你欢迎?”

张老汉扭头进门:“爱吃不吃!”

罗大娘:“那我还是吃两口嘛!”摇晃着再次进门来。

罗大娘与陈雪景去摆桌子碗筷,跟着张老汉进门的清秀小孩赶忙上去帮忙。

正蹲在门口拿着香头准备点爆竹的王路常看到,起身贴过去,揪住那孩子手臂:“我们一起玩吧!”鼻涕又要掉下来。

赶忙“哗”一声吸进去。

提手揩鼻涕的时候冒烟的香头戳到了那个不爱说话的孩子裸露的手臂,顿时“嗷”的大叫一声,手中碗筷一齐脱落。

却没掉下地去。

王路常接住了筷子。

那孩子脚尖勾住了落地的碗。

都是扶摇的身法——含章步。

张老汉看向王子昂:“别沉着脸了,这是好事啊,你一走就是二十年,我也得为自己准备准备!”

王子昂:“我很高兴!”

开始吃饭。

陈雪景去打菜,一手拿着佐料,一手拿着勺子,还不时地尝尝菜的味道,点头摇头,一副大师的样子。

桌上有大菜、冷盆、热炒、点心,冷天少不了两样东西,是火锅及鱼。

张老汉亲手操持的火锅,油面上全是辣椒。

王抉微小手指着盘中,要吃鸡腿,张老汉夹起煮熟的鸡腿,在满是辣椒的火锅里一唰才递过去。

陈雪景犹豫。

王子昂点头。

张老汉:“吃吧吃吧,我的小乖孙女儿,这地方的人怎么能不吃辣呢……”

小家伙吃得满脸通红,不哭,而且兴奋,在陈雪景怀里耸-动起来。

王路常捡了鸡爪,张着大口就要送进去,张老汉一下子拍掉。

“小孩子不能吃鸡爪,否则写字就要难看的,还是我吃给你看,来来来,小孩子要吃翅膀,展翅高飞,咦?你可不能吃,你不是号称起鹏么,吃了自己翅膀多不吉利啊!”给了陈雪景与那清秀孩子碗中一人捡了根鸡翅。

清秀孩子下巴扬起,对着王路常咧嘴一笑。

“吃鸡腿吧,腿要粗,下盘才稳,所谓天地砥柱!”王子昂给王路常碗中挑了另一根剩下的鸡腿。

“谢谢师父!”

这一顿饭吃得开心,小抉微吃饱去睡觉的时候肚皮圆滚滚的,王路常与那清秀孩子同样吃得雷厉风行风卷残云,一年到头唯有这段时日才有口福。

日子凄苦,战乱不断,难得的安定是宝贵的,过了年,只怕又要艰辛起来。

王子昂与陈雪景向两位老人敬酒,喝的是柏叶酒,松柏叶长青,象征长寿万年。

“在这种世道里过日子,活得久也是一种痛苦啊!”大有深意的看向王子昂。

今日是回到这个阔别已久的地方第一日,四人舟车劳顿,王子昂为陈雪景收拾了房间,煮了罗大娘拿来的汤圆留给王抉微,预备她晚上醒转哭泣时吃。

三五间毛草屋倒也遮风避雨冬暖夏凉,只是少人住,有些发霉。

当王子昂收拾了房间出门的时候,陈雪景从背后保住了他:“姐夫,我说抉微是我生的你信不信啊?我好羡慕姐姐!”她喝了酒,脸红通通的。

“晚上会有些冷,我再去给你拿件厚实些的被子,以后不要喝那么多……”抠开她的手,出门去。

陈雪景躺在床上,一手捂住自己胸口,一手捏捏王抉微圆嘟嘟的小脸:“明明心也跳得好快……”亲亲熟睡的小家伙:“亲不到你爹爹,就亲你!”

“吧唧”一口,翻身睡去。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一章 老人家乱弹琴 南国飘雪,蜀地为北地与南地交接处,按地理来讲为南地,属西南区域,按语言来讲则偏向于北地。

此地尴尬。

南地雪,性婉柔,如棉,易凝结成团成堆,北地的雪则刚烈,如狂沙。

蜀地的雪,不伦不类,既无暴烈的身姿,又无婀娜的体态,兼并南雪北雪半分特点。

但无论哪里的雪,总归是白的。

纷纷扬扬、飘飘洒洒,雪花“沙沙、沙沙”的落在地上的声音像春蚕吞食着桑叶。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雪沙被一锹一锹地从空中洒下,看似猛烈的雪花在触碰地的瞬间变得柔软,平躺在无人的注视里。

这个过程极为衍生妙趣。

四个老人在一间吊脚楼里赏雪。

一个老人消瘦而憔悴,脖颈上有些很深的皱纹,腮帮上有些褐斑,褐斑从他脸的两侧一直蔓延下去,是岁月刻下的很深的伤疤。

一个老人蓄着一撮短而硬的八字胡,棕褐色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长着一头蓬乱的灰白头发。

一个老人长着一只鹰勾鼻,一个长下巴,就像两个钩子几乎贴在一起了,油腻的头发一半白一半黑,举起的茶杯几乎无法送入他的口中。

一个老人身材矮墩,胖乎乎的面孔,两条弯弯的眉毛,一双细长的眼睛,面相就像一尊弥勒佛。

这是很有特点的四个老人。

其中一个老人斑丛生的老人是剑门关下平远村的村长姜堂。

他就快死了,谁都看得出来,他的老人斑从两侧的脸颊延伸到了背上。

“这世道,日子不好过,我们几个老家伙,这时候还能在这里烤着火喝着热茶吃着小菜,不枉此生了啊。”八字胡的老人捋捋胡须,笑道。

几人方才谈到了大毛子,干瘦如鱼鹰般的老者称自己与大毛子接触过,得知大毛子将中国的丝绸制作过程说成是用小米喂某种蜘蛛,再从中取出丝来,几人哈哈大笑。

姜堂村长喝一口油茶,莞尔一笑,道:“曾听闻文忠公说过,洋人只有一个或几个蛋蛋,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们如果不喝我们的茶叶,就会患腹病死去?”

他的话题引来附和。

“哪有这么容易哟,那些个洋毛子可强壮了,身宽体胖,体毛粗壮……大家都是一样两条腿的人,只不过肤色、文化、秉性不一样罢了,想来也是跟我等一样有两个卵蛋的……”

“哈哈哈,我们林大人想象力也是丰富的!”

“听说回疆又乱起来了?出了个自称什么‘清真王’的叛乱?”

“我大清朝家大业大,但是四处漏雨啊,东有英法扶桑,西有沙俄毛子,内里也是破败棉絮一堆堆,作乱的作乱,争权的争权!”

“若不是这些叛民造反作乱,大毛子也不会趁机侵占进来的。”

“西夷船坚炮利,一旦放进家门,就要遭殃的,西北的大毛子也一样,你看看那些毛子的丑陋样子,道光二十年那场战争,还有四年前,烧杀抢掠五十余天,一把大火烧了圆明园、清漪园、静明园、静宜园、畅春园等,就可看出毛子的恐怖。”

“我觉得吧,那次是文忠公做得太过了,否则也不至于打起来,我大清朝乃华夏正统,循规蹈矩,文忠公虽奉帝命禁烟,但也不能侵犯洋毛子的个人产业吧,文忠公的做法让那些洋毛子看成侵犯私人财产,觉得不可容忍,促成战争的爆发。”

“你喝多了吧,饭咱可以在姜村长的招待下乱吃些,但话不能乱说,文忠公忠义,可鉴苍天,也是你能指手画脚的?”

“是啊,东明,文忠公乃我朝英烈,就凭他会同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在筹划禁烟,不假半个差役胥吏之手,召粤秀书院、越华书院、羊城书院三大书院六百四十五学子入贡院“考试”,由此掌握了所有烟商、贪官污吏之名单的行为,便是你我穷尽百辈也不能为的,有些话你过了啊!”

“是是是,我的错,人老了,乱弹琴!”鹰钩鼻的老者一巴掌打在自己脸颊上,呵呵的笑。

“还好,今我同治皇帝登基,小小两年,便覆灭了天平天国,安稳住了英法,又有恭亲王、武英殿大学士曾国藩、文华殿大学士李中堂以及军机大臣左宗棠等辅佐,自强求富,造船局,开煤矿,修政事,求贤才,定能一举定乾坤!”

“可作中兴之为啊!”有人感叹。

“李中堂说了,中国文武制度事事远出西人之上,独火器不及,造了轮船大炮,我们也打出去,把毛子的卵蛋全割干净,也好……去跟我们四合院的那帮朋友做个伴呀,哈哈哈哈……”

“哈哈哈……正合我意……”

姜堂村长不懂日前风尘仆仆到达村中这几位来历不明的人在说什么,心中一些猜疑,跟着呵呵笑了几声:“自月前太平天国灭亡之后,本朝一统江山,同治皇帝秉承天道,施行王道,几位大学士以及军机重臣造船局,开煤矿,修政事,求贤才,学造西夷火炮大船,辅以霸道,非始皇帝弃王道而尊霸道,亦非以崇祯帝为首的尊王贱霸,乃义利双行王霸并用,我曾以为先古王道之世才是盛世,看如今我大清王朝的盛世,才是存天理,王霸并行的真盛世!”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几人在姜堂村长看来非善善之辈,身上不经意间的颐指气使和杀伐气焰令人身寒更甚风雪。

“好一番王霸之谈,姜村长是学问人呐!”

几人举杯,身前各自放有两个杯子,一杯装绵竹白干,一杯盛油茶。绵竹老白干芳香秀雅、醇厚丰柔、甘冽爽净、回味悠长,采用传统的老五甑工艺和两排清工艺,地缸发酵,精心酿制而成,号称“隔墙三家醉,开坛十里香”,配上香喷喷热腾腾润燥、护眼明目、补血抗衰的油茶,辅以下酒小菜鸡鸭肝掌,滋味十足。

“什么学问人呐,一个老匹夫罢了!”村长自谦。

弥勒佛般笑眯眯的老者摆手:“咦,姜村长可千万不可自谦,我看你村中秩序井然,村人沉稳宁静,于此乱世之中门风蔚然,操持有道,定是礼仪古村,大方姿态流芳千古,令人赞叹啊!”

“哈,不敢不敢,什么礼仪古村的,羞煞老夫了!”

“村长,村中孩子大多步伐稳健,呼吸均匀,随便一瞅,都是百里挑一的骨架呐,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些孩子父母的骨架子应该也不差,不过貌似村中青壮不多见,好骨架者更是少见啊,这令老弟我百思不得其解。”八字胡的老者起身张望了一下,随意说道。

村长眼中闪过一丝悲凉:“我可不懂什么骨架不骨架的呀,不过几位年纪与老夫相仿,老夫行将就木腐朽衰弱,几位却是雄姿勃发,必有高功,这眼力劲是老夫不能及的,几位既然夸赞我村中小儿,想必骨架确实是不差,真是好运,上苍的赐予啊!”

“唉,姜老哥此言差矣,不瞒老哥,我等是习武之人,但见村中悲伤气氛弥漫,地上纸钱香灰飘洒,不远处山头之中新坟座座,想必村中定是发生大变故,我等冒寒风苦雨而来,承蒙村长关照,给予吃食住所,更是与村长您相谈甚欢一见如故,村长不必隐瞒,我等几人手头有些武力,就算不能为村中人报仇,也可留下做个拳师,教授武艺,也好自保啊!”

“呵呵,无妨无妨,这年头,死个人还不正常么!”

“可是……村长,这死得有点太多了吧!”鹰钩鼻的老者看着远处山林草皮间的一堆堆雪白,满不在乎的说道。

姜堂村长脸上闪过一丝怒意。

弥勒佛般的老者赶忙打圆场:“姜老哥你宽宽心,我们几个来的时候在路上,曾听闻人说本地石笋峰下有过一场惨烈厮杀,一个习武的年轻人打死了所有占山为王的盗匪,我等也是习武之人,一生浸淫武道,却是知道一人独战五六百人,击而毙之这难度就如登蜀道,比登天还难,再厉害的武人也不敢称无敌,一介武夫,独木难支,双拳不敌四手,根本战不动五六百人,这其中,想必有村人的帮助吧?”

不待村长说话,弥勒佛般的老者自顾自的说下去:“姜老哥你可知道我们三个为何大雪天冒着凄苦寒冷而来,不瞒你说,正是为了那个年轻人而来,那年轻人是我等救命恩人,我们三个老家伙在外出游历的路上遇见了数年前结下仇怨的仇家,寡不敌众,在生死危亡之际遭到那年轻人的救命,那时候我等只顾忙着逃命,不曾感激,后来捉到仇家落单的人,逼问之下知晓那年轻人救了我等并受了重伤,因此我等苦苦追寻,只为报恩,还请姜老哥你告知,是否有此一事,我等感激不尽!”

姜堂:“哦……原来如此,我还说王大侠如此俊俏的武功,怎么会遭受那么严重的伤害……”

弥勒佛老者:“那……确有此事咯?”

姜堂:“……嗯……有是有,不过……”

弥勒佛老者:“真好,感谢姜老哥,来,喝酒!”

鹰钩鼻老者:“感谢姜老哥,来,喝酒!”

八字胡老者:“来,喝酒!”

姜堂:“……喝酒……”

弥勒佛老者:“不知那年轻人……哦……王大侠,是往哪个方向去了?”

姜堂喝一口酒,伸手一指,颤颤巍巍:“东北!”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二章 三捶不孝子 已经夜深。

张老汉在煨药,文火,煨了多时,可以将药草中所有药性全部压榨出来。

长时间的熬夜令他有些熬不住,特别是今晚还多喝了几杯,身体上、脑子里暖洋洋的。

张老汉是在入睡后再起来煨药的,三更天,精确掌控时间。

只为取得更好药效。

天地有五行,金木水火土,人也有五行,五脏六腑心肝脾肺肾。

天地大五行有缺,可行改造,比如荒漠中种树,土生木,木培土,生水气,则生机勃勃,人体五行有缺,就要吃药。

药性就是人体五行的水气。

天地大五行中,水有咸有淡,有硬有软,有大河之水,有小溪之水,有沼泽水,有海水,有腐水,还有死水、活水……

作为人体水的药,自然形状不一。

各自的药性对人体各脏器起作用,如人参性寒,味苦、甘,归肺经,补气,益肺,祛暑,生津;续断性微温,味苦、辛,归肝经,补肝肾、强筋骨、续折伤、止崩漏;川穹性温味道辛,归胆、心包经,活血行气,祛风止痛等等等等。

天地大五行各自有发展鼎盛的时期,有佛道经纶典盛《西游释厄转》中大家之言对此曾经曰过:“就一日而论:子时得阳气,而丑则鸡鸣;寅不通光,而卯则日出;辰时食后,而巳则挨排;日午天中,而未则西蹉;申时晡而日落酉;戌黄昏而人定亥。譬于大数,若到戌会之终,则天地昏蒙而万物否矣。再去五千四百岁,交亥会之初,则当黑暗,而两间人物俱无矣,故曰混沌。又五千四百岁,亥会将终,贞下起元,近子之会,而复逐渐开明。乃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到此,天始有根。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子会,轻清上腾,有日,有月,有星,有辰。日、月、星、辰,谓之四象。故曰,天开于子。又经五千四百岁,子会将终,近丑之会,而逐渐坚实。易曰:“大哉乾元!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至此,地始凝结。再五千四百岁,正当丑会,重浊下凝,有水,有火,有山,有石,有土。水、火、山、石、土谓之五形。故曰,地辟于丑。又经五千四百岁,丑会终而寅会之初,发生万物。历曰:“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交-合,群物皆生。”至此,天清地爽,阴阳交-合。再五千四百岁,正当寅会,生人,生兽,生禽,正谓天地人,三才定位。故曰,人生于寅。”

寅时,天清地爽,阴阳交-合,为天地大气最盛之时。

人体就是一个小天地,人体五行自然需要顺应天时,秉承天地大气象,如此,改造起来才能事半功倍。

为什么要晚上吃药?白日里蛰伏的五脏六腑在夜间活跃,人夜睡,为劳累一整日的疲惫躯体提供生气,气从何来?天地之间!人之呼吸平稳,入睡状态便是最佳呼吸吐纳之法、冥想入定状态,此时人体五行得了最佳状态及生气,便活跃起来为人体服务,解毒排浊,提供气血精力,舒展酸胀疼痛,源源不断的提供生机与气机。

如此,人体才能不断更新与强大。

夜晚吃药,一觉醒来精神焕发疾病祛除,是因为夜晚活跃起来的人体五行在不同的时间段里吸收了不同药草的千万种不同药性,大量高效吸收,药效发挥至最佳。

张老汉子时起来熬药,此时到了丑时,等待寅时。手中持着一味味药,按照相应的时间放下药罐中去,有川芎,延胡索,郁金,姜黄,乳香,五灵脂等,主要治疗血瘀气滞痛症。

用了大心力去煨药,感知里,时间精确到每一息,药味扑在他鼻腔中,知晓何时是最佳时间。

今日里高兴,不孝子回头,还带回了孙女与女人,唯一不爽的是居然还有个徒弟。

二十年来头一次这么开怀。

放下最后一味药,需要等待不长的时间,转过头,准备起身去找茶碗盛药,发现王子昂就在身后看着他。

“没用的,我能感觉的到,原本想着您有办法,但是随着受伤时日的增加,我感觉到了天旋地转,仿佛时刻能将我撕扯成碎片,我想,那是来自天地的力量。”

是捻断天机的报应!

真的要如仙人一般和光同尘了,仿佛像遇见夏日的冬雪,逐渐消解在天地之间。

是心、气、神的消解。

可惜去的不是天堂,是地狱。

对不起太多的人以及杀死了太多的人。

去了地狱不能与雨景相见了?她这么善良,这么活波,眼睛这么大,一定能上天堂的。

啊,活着痛苦,死了也一样的痛苦,该怎么办才好?

“看着不是没事么?总要试试看才好。”站起身来,膝盖发出咔擦的声响,张老汉老了。

“不用试了,我的武功已经强过你,但对胸腹之间的死气仍旧感觉到绝望,来时曾经尝试过引蜀地灵动地气及滂湃天气大象去冲洗,脓血没洗出来,武功却是更上层楼一日千里,还有什么药比得上这个么?不要再浪费心念气机去控制着煨药了,真的没有用。”

“不尝试到最后你怎么知道没有用?人力可逆天,你这个不孝子!”胡子在不受控制的颤动。与他说话总是三言两语就容易发怒:“你死了,咱家的祖训怎么办?对得起列祖列宗吗?你带来的女人怎么办?小抉微怎么办?谁养育她?我怎么办?谁来帮我抬棺材?”

“人力可逆天……呵呵,师父,习武之人说这话大逆不道,显得可笑,自我决定带回王起鹏,您就知道了我敢于回家的凭仗,是的,他代替我,我的武功尽数传给了他,他的身份以及武学天赋,不亚于我,给你做徒孙您绝对不亏,至于其他……只能对不起的了,我很痛苦!”

“逆徒!逆子!”口中唾沫喷出,水星四溅。

勃然大怒,却又茫然四顾,不知所措。

五十二岁的老人,感觉心脏一阵阵的绞痛。

不是病痛,是情痛。

知晓这个孩子的脾气,一旦决定的事情,改不回来。

此时他觉得自己一定会死那他就一定会死。

没救的了。

将滚烫的浓药倒进茶碗,黑幽幽,放佛浓缩了老人全部的心血,举着端到王子昂面前:“喝掉!”

“义父,没用的!”

“哗啦!”一碗药汤全部倒在了王子昂身上。

褐黄的药汤洒在雪白长衫上,如干涸的血液。

“你不珍惜生命,学了我的武功却不继承我的衣钵,你是我的义子,我养大了你,你就是我的亲儿子,是埋在我张掖庭家祖坟里的人,你必须继承我的祖业,否则养你做什么?何必在尸体堆中把你翻出?翅膀硬了是不是?武功强过我了是不是?胆大包天了你!”一捶打在王子昂肩背上。

闷哼一声,衣衫上一股水流般的波动由肩背蔓延向胸腹直至下踝,王子昂双膝弯曲,直接跪在了地上。

“不孝子,教你的一切都是白教了,欺师灭祖的家伙!不喝药是吗?发牛脾气了是么?你究竟怎么敢一离家就是二十年?你究竟怎么敢在老子面前发脾气?”怒目圆睁。

声音震的整个房梁簌簌的震动,却出奇的被困在这方丈之间,抖落火坑头顶许多陈年乌黑阳春,一绺一绺。

“梆!”又是一拳捶在肩背。

王子昂龙骨发出“咯吱”的声音,挺直的脊背弯曲,双膝下的地板裂开蛛网般的纹路,嘴角溢出血丝。

“找人来代替是么?那臭小子有什么身份?有什么天资?跟你一样逆骨横生!是个祸乱的家伙!你这茼废柴,白白把你养这么大,如果你义母看到你今天这个样子,会死不瞑目的。”

“她不是我义母,她不是我师母,她是我的母亲,是我亲生的母亲!亲生的,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在说这样的话,你才是对不起她的人!”低着头,如濒死的野狗在嘶吼。

眼前的老人,既是自己的师父,又是义父,还是亲生父亲,为了所谓的气运流转和天机报应,不得不改姓。

在没有谁的身世有自己复杂了吧?

“你说什么?……孽畜,你说什么?你说什么?”蹬蹬后退两步,心中掀起惊涛。

“爹!师父!义父!我快死了啊,还不让我叫你一声爹吗?哪有像我条件这么好的义子啊,刚好那么巧还在襁褓中就死了爹死了娘么?刚巧还能在那饥饿、战乱、瘟疫的修罗地狱中活着?刚巧您还能从死尸堆中将我翻出?哈哈,好可笑的所谓收养借口,我这么些年跑南闯北,有些事情还是知道的,从记事起就没叫过她母亲,到她死的时候叫的还是义母,你对得起她么?对得起她死的时候那双睁大的眼睛么?爹!”

“我不想继承您所谓的祖业,我不想我们家的人世世代代被那所谓的恩情捆绑,难道您不是这么想的么?否则又为何将自己的亲身儿子当作义子来养?仅仅只是为了逃避那点痛苦么?都已经两千多年了啊?该还的早还清了爹。”

“别叫我爹!混账东西!”

“啪!”又是一拳,王子昂直接趴在了地上,膝下青石板裂成碎片。

王子昂趴在地上,嘴中喷着血沫子。

老人嘴唇颤抖,站在火坑旁,一只眼睛如刀光一般雪亮,让人不敢直视,一只眼睛是死亡的灰黑,无底洞般的大恐怖。

眉头紧皱,犹如分割阴鱼阳鱼的太极线。

许久,许久。

茅草房外夜色乌黑如墨,风雪戚戚。

扭曲的太极分割线变得笔直:“既然早已知道是我的儿子,为何……”

白发人要送黑发人。

老人声音嘶哑。

“你叫张子昂,你的父亲我,叫张掖庭,你的爷爷,我的父亲,叫张正典,你爷爷的父亲,我的祖父,叫张雁南,你爷爷的爷爷,我祖父的父亲,叫张祖琅,你爷爷的爷爷的父亲,叫张润锋,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叫张嘉扬……”

“说这么多,是要你学会感恩。我张家世代传承,更有扶摇拳法傍身,源于两千年前张家祖宗受到的救命授业授武之恩,你凭什么敢不报答?”

“如今你有的吃,有的喝,可以习武,有女人,有女儿,有一个好身体好相貌,你的女儿会长大,会习武,有吃有喝,嫁个好男人,生下好孩子,有的吃有的喝,男儿习武,女儿传承,一代一代传下去,永不灭绝,享受人世间的美好,这种传承,恩泽盖天,凭什么敢不报答?”

“当年你的爷爷便是这么教育我的……”

“既然你不愿意,那便让我,做个绝祖的罪人吧!”

“让别人来替代,真的该下地狱,是我错了!”

老人说完,摇晃着出门去。

王子昂看不到老人的表情,但感觉得到那种绝望和凄凉。

于是茅屋里响起呜咽如撕烂布的哭泣声。

“爹,我也不想死的么!”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三章 风雪戚戚,江草萋萋 在卜空村的日子真的是太舒服了。

王路常十分受用。

白日里哄哄小江草,去山间割野菜水草喂鸡喂鸭,打拳,除此之外便是玩耍。

早晨傍晚伙食丰富,鸡鸭鱼肉,糖粑粑,汤圆……因为不日便是年关。

还有爆竹玩。

才来了三五天,便已经深深爱上此地。

唯一不爽的是有那个叫张子静娴的小子。

不仅名字秀气,人长得也秀气,虽说瘦了点,但是比起自己还是强壮些,看着人扭扭捏捏的,自己却败在他的手下。

两人曾经为了五根爆竹的归属而私下里切磋,膝盖骨被撞得生疼,近日里上山都不能麻利的割草。

不过相信他也不好受的,偷偷看见他在溪水中用冷水洗脚,不让自己看见。

觉得自己是输在了不能忍受疼痛的痛苦上。

两人含章步在地上走,看谁能占据丢在地上的爆竹较多,腿碰腿,自己捂着膝盖在地上跳叫,他却一言不发甚至面带微笑,其实他也是痛的。

他是个乞丐,比自己大不了多少,自己却要叫他师叔,真的很难堪。

只因为那个讨厌的老头收养了他。

那老头好像真的很讨厌自己呢,是因为自己很能吃么?

那小子又带着一帮小伙计去乞讨了,多得的钱应该都要交给那可恶的老头子。

唉……整日里跪着就能得到别人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那风雪中带着施舍者余温的铜钱上,满满的都是爱啊,这日子还真舒服。

紧紧背上的背篓,王路常到厨房里拿了镰刀,跟陈雪景要了个馍馍,准备上山。

想要爬到厨房二楼的房间里看看小抉微,被陈雪景一把从梯子上扯下来:“你干什么?”

王路常:“看看我妹啊,怎么了?”

陈雪景:“你不能上去!等会儿抱下来给你看!”

王路常:“我为什么不能上去?你是不是把小抉微杀了煮了吃了?还是藏着什么好吃的在楼上?”

陈雪景大怒:“胡说八道什么?姑娘家的房间,是你一个愣头愣脑的肮脏的龌龊的可恶的猥琐的家伙可以随便去看的么?”

王路常撇撇嘴:“这么大的人了也不害臊?陈大妈,再给个馍馍,饿得要死啊!”

已赶忙跑回灶台前生火煮猪食的她猛虎一般抬起头来,随手捡起一根手臂粗的硬柴,看也不看的摔打过来,手头有功夫底子,三皇炮捶拳的爆发力在砸过来的木柴上有一定体现。

王路常嚎叫一声,捂着屁股飞奔而逃。

出了门,风雪迷人眼。

陈雪景追出来,拿着厚厚蓑衣,内里垫了棉布,保暖:“我今日里要上街去买针线,盐巴也不够了,你早些回来做饭!”

“知道了!”蓑衣一裹,风寒尽去,瞬间精神奕奕,由内暖到外。

快走几步,感觉她已经转身,又加了一句:“……大妈!”

身后传来火热的怒气以及锋利的目光,不去管,王路常异常做作的狂笑着上山了。

才走几步,一团雪迫不及待的扑在他的头上,感觉一阵眩晕,栽倒在地。

…………

王子昂静静看着这一幕,嘴角露出温暖笑容。

冰天与雪地,从来都是肆意纵横的舞台。

王路常出门后不久,王子昂也出了门。

脸色苍白,如雪,夹杂着傲寒梅花,白中有着异样的红晕。

天地间有种东西叫做雪,从天而降,落地而化;人世间有种东西叫*,吸引中诞生,升华中融合。

雪,这位来自天国的陌路者飘逝处,是否带来了一个叫陈雨景的姑娘自天堂间播撒下来的大真、大善、大美?

王子昂在门口久久守望。

似乎觅见了大喜、大悲、大空。

对着感知到他的出现而跑到厨房门口,紧紧抿着嘴唇欲言又止的陈雪景微微一笑:“我去赏赏雪景!”

不敢直视她咧开的幸福笑容,于是赶忙转身。

出了闭门绝户的村子。

风雪越来越大。

漫步其间,感觉站在了天地光明的中心,开天辟地的起点。

一步步走去。

野草在厚厚积雪间冒出小半截绿色的片面。

充斥眼睛的,满是白,满是瑟瑟摇曳的小半截绿片。

像是铺天盖地的光明,但是寒冷,像是不屈的锋刃,但是软弱。

由埋葬世界的凄寒里探出头来的新鲜生命,是那么无助,可笑,凄凉,孤独,笔直,高贵……

心神间,如风雪一般呼啸肆虐的,是反抗,是悲伤,是不甘,是绝望,是不屈,是孤独,是睥睨天下的狂妄,是蜉蝣撼树的卑微……

相互矛盾,天人交战。

满世界的雪白以及雪白中夹杂的星星点点的绿意由眼睛蔓延至脑海,铺天盖地。

风欺雪压间,来到江水边。

似乎不能呼吸。

捂着胸口跪在地上大口喘息。

于是,距离白雪与绿片更近了,芳草的尖锐锋芒就在眼珠子前面摇头晃脑。

脑海里嗡一声响。

翻身,躺倒在雪地中。

整个人瞬间掉入冰天雪地里。

一直往下沉。

无论身心,无论形神。

忘记了那个身子骨一夜间便塌下来的坦胸**的老者,忘记了昨夜受到的三拳伤害,忘记了那个叫张子静娴的孩子带来的不快,忘记了一个叫王路常的孩子愣头愣脑的乌黑大眼睛,忘记了一颗飘飞的稻草以及随之飘起的头颅,忘记了一张总黯然叫姐夫的嘴咧开的幸福微笑,忘记了呼朋引伴快意恩仇,忘记了杀戮与拯救……

原本可以肆意纵横的冰雪天地,变成了坚硬的壳,覆盖着山川大地,一片茫茫无垠的洁净,让人的内心找不到狂野的理由,于是神魂由驰骋天地间归来,纳回心脏,聚为一点。

王子昂是一个学拳的武夫。

对空间、时间、力量、技巧、奥义、天地的感悟,是一个拳手毕生为之追求的理念。

空气的阻力,大气的摩擦,神意的通透,气血的充盈,劲力的顺达,天地的浩瀚……需要用心去体悟,用身去实践。

合一了,就是成就了。

成就有大有小,都是清晰明确的,那就足够了,所谓解脱其实也是这样形成的。

于是在胸口中的心脏发出一声如鼓点般的擂动后,王子昂感觉解脱了。

一瞬间什么都回来了,坦胸**的猥琐老者,几乎震裂了脊柱的三拳伤害,一个叫王路常的孩子愣头愣脑的乌黑大眼睛,一颗飘飞的稻草以及随之飘起的头颅,总在雨景之后的叫他姐夫的雪景……

不知道自己武道的成就究竟有多大。

形器不存,方寸海纳。

方寸之心,如海之纳百川也,于自然中感悟大道,大道至简,淳朴如自然。

人,原本便身在道中,还需何处去求道?

道本无穷难参透,人为道体可洞穿,莫嫌百年一肉体,永恒只在刹那间。

心神由奔腾在天地之间的野马般被召回,此时再次放出驰骋天地,穿越时间与空间的洪流。

成了万物之逆旅者,光阴百代之过客。

法由心生,境身心造。

身是命,心为气。

“命气生有两,两者能一合,阴不离阳去,阳不避阴来,阴阳相互济,我命如青天!”抖袖,振拳,发力。

抖顿瞬间全身骨节突然松开并且挣出,如箭镞发射,力发于体外。

周身四侧八面,层层积雪如水波涌动,然后飞溅开来,周身十丈内,滴雪不存,独留青青江草,昂扬直刺苍穹。

风中,雪中,江草中,一汪脓血,凄凄戚戚萋萋……

章节目录 第三十四章 腐肉安能去子逃 张老汉外出了,不知去了哪里,谁都不管,除了张子静娴。

王路常更是兴奋。

每次吃饭那老头都不正眼看他,只欢喜他的小养子。

于是在吃饭的时候,为王子昂也跟那老头一样不用正眼看那小乞丐而感到异常解气,看着那小乞丐战战兢兢随便扒了几口饭便赶忙去乞讨的样子,暗自大口扒饭,堵住嘴巴,以免自己笑出声来。

昨日,师父自出去散散心之后回来,感觉漂亮许多,原本便丰神俊逸的他,宛如谪仙一般,身上散发出一股特殊的香味,嘴角时刻带着笑容,细心指导他的武功,说了许多的话,都是关于江湖,关于孝道,关于正义,关于女人,关于庙堂的,他一时之间听不懂,但记得住。

师父说怎样便是怎样,再没有比他更好的人,更好的榜样。

照着师父说的做,准没错。

吃完饭,在看完王路常打完一套拳之后,王子昂抱着王抉微,拉着陈雪景进了厨房。

看着陈雪景被王子昂拉着脸红通通的样子,王路常摸了摸肚皮,感觉失落与饥饿,深吸一口气,振奋精神,卷起裤管,在雪地中抛洒鸡食,自己鹤立鸡群一般骄傲。

灶台中的火焰熊熊升腾,呼啦有声。

王子昂一遍一遍的摸王抉微,把小小的她抱在怀里,从头捋到脚,从涌泉穴摸到天灵盖。

小家伙鼻头冒汗,粗粗的喘着气,在寒冷的冬天就像一块烤熟的地瓜,白嫩嫩,香喷喷。

陈雪景低着头,红着脸。

“乱世之中,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教你一招,防身足够!”

她的肩背耸动起来。

低垂的眼睛掉出一颗颗晶莹的珠子砸在地上。

这是许久以来,他第一次对她这么亲近。

王子昂叹气,她与她姐姐一样,感情丰富,只是一瞬间,便已哭泣,却不知道哭些什么,到了如今的境界,还是猜不透。

女人啊。

“姐夫,雪景已是道旁苦李,背离家室,父母亲人一个不存,朗朗乾坤中,再无一丝悯情可言,便只想依附姐夫江草,清清静静过一辈子,如今要教我武功,是不是要赶雪景走的了?姐夫真的这么不敢面对雪景么?我好恨,为何与姐姐长得一模一样,当初,是我先遇到姐夫的,一时的戏弄,彻底不能与姐夫结理,我好恨!”

竟捶起自己的胸口起来。

王子昂又好笑又好气。

伸出手去牵她,柔若无骨似柔荑,一时竟有些恍惚。

“莫哭,缘分天注定,雪景,看好了!”

将她的手轻轻放到只剩小半水的缸瓮上。

“仔细感悟这个节拍!勤加练习。”不见他的手如何动作,只是贴在缸瓮表面。

水瓮“嗡嗡”震动起来,频率不大,瓮口处瓮缘残影显现,不多的水跳起一颗一颗大大小小晶莹洁白的水珠,直直有三尺来高,从瓮底冲到了瓮口,异常漂亮。

大珠小珠落玉盘落玉盘。

陈雪景瞪大了眼,感觉不可思议。

“这一招,就叫……‘抉微’!”

“好好体悟,你有这个天资去学这一招!以后倘若我不在家,要学会照顾自己,照顾江草,如此,便够了,一定要好好的活下去!”

“姐夫,你说这些做什么?”心中不安。

“一定要小心,小心这个世界,小心官差,小心毒虫蟒兽,小心箭矢刀光,小心路上的老婆婆,小心田地里的老爷爷……除了自己,谁都不要相信,还有,小心那个叫张子静娴的小乞丐……”

看出小乞丐看陈雪景的眼光不对劲。

总是滴溜溜的转。

“小心……王路常……”

如此处世,已经疯魔。

是不多的光明,对充斥世间无边无际黑暗的深深畏惧。

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心术是绝对正的。

“我马上去扭断那两个臭小子的脖子……”陈雪景一甩手,就要走出,被王子昂拉住。

“真傻!”

…………

指导王路常练了一天的拳,他的武功已经有模有样。

再根植一些正心静气,行走天地大道必须具备的思想境界,便算是领进门。

以后不知道是那个叫张子静娴的小子会继承张老汉的衣钵,还是王路常,一生二,有了变数,但无论怎么变,终归是一条不可回头的恶道。

不能获得传承的人会死的很惨,获得传承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

除非张老汉断了张家的传承!

但这一定不可能的,张老汉一生谨遵祖训,只眼看世界,是块腐朽的老木。

时机不到,他永远只能龟缩一隅,走不到天地的正中心,有什么意思呢?

怀中一直抱着王抉微,小家伙已经沉沉睡去,仍旧一刻不停的抚摸她,拉抻筋骨,洗髓伐毛,小孩子一口先天大气未完全消尽,得了王子昂蕴含天地造化的神气滋养,未来成就不敢想象。

毕竟,世间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此时的王子昂。

“师父,你觉得我现在能打败张子静娴么?”王路常甩甩拳头,充满着强大的自信。

他的步法很轻,一直感觉惊异的是自己在很长时间内都听不清楚他的脚步,此时才有见证,王路常脚底与地面的摩擦,就像用毛巾擦拭桌椅,一滑便没了声音,天生的鬼脚。

当初瘦皮猴一般的孩子,如今已经长到了他的腰,虽然仍旧能看出曾经营养不良的痕迹,但是宽厚的骨架支撑着瘦弱身体,有一种看着一颗碧翠翠刚硬小松的感应。

希望这颗松,能顶住万仞绝壁上的千磨万击后还坚劲。

不要长歪。

“总想着打赢别人做什么?一定要低调,高调者短命。”暗叹自己便是太高调,遇敌一直都是杀杀杀,有伤天理,因此短命:“打赢自己就够了,赢了自己,便等于赢了命运!”

这些只有酸腐文人才爱教育后辈的话,如今出现在了自己口中。

门口一道身影一闪而过。

是那个叫张子静娴的孩子。

这孩子骨架也不错,步伐沉稳,按照王子昂的经验,他猜想,如果有人剔开这孩子的肉,便会发现骨骼如象牙一般,洁白,有力,叩之铿铿有音。

应是发现老人没回来,便走了。

不去管,王子昂也不知道老人去哪里了,是向着无尽丛林,十万大山里去的。

有哪个父母,会不爱惜自己的孩子呢?

想起一个一心求佛的朋友曾在反抗父母包办的婚姻时与自己谈心所说的话语:“父母对子女的爱是最没有利己心的爱。但是,没有利己心的爱,不一定是养育子女的最好的方法。这种爱对子女的影响——至少影响的大半,或者是使之成为暴君,或者是使之成为弱者。”

“双亲养育孩子的方法是否正确是有疑问的。诚然牛马也是被双亲养育起来的。但是,在自然的名义下为这种陋习作辩护,确实是双亲的任性了。如果在自然的名义下可以为任何陋习辩护的话,那么首先我们就要为未开化民族的掠夺婚姻而辩护。”

“所以我要成佛!”他说。

再没机会去在小抉微和王路常身上去验证这个朋友的理论。

看向远方,延绵峰仞绝壁,苍茫山林,风雪正盛。

莫名其妙入了武圣境界,然而那又有什么用呢?

摸摸胸口,里面一片温暖,腐肉安能去子逃?

活不了了!

泪流满面!

……

十万大山中,雪幕连天。

有三个形状各异的老人,对着眼前的绝壁长吁短叹。

风雪皑皑中,擎天山势给人以欺压感。

“被骗了,被骗了,为了那个传得神乎其神的宝藏,可是吃尽了苦头,都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去享受,老子太老了,这回只怕要死!”鹰钩鼻的老者,用力拍自己的胸膛,痛心疾首。

八字胡的老人,将胡须上的冰碴一点一点的抠下来,疼的龇牙咧嘴:“这地方,咱哥几个的武功都翻不过去,何况那个带着女人孩子的年轻人,老姜堂,该死的老鳖啊!”

“回去吧,跑了一天一夜了,我等脚力非凡抵虎豹,如今这瀚海一般的山林中半点路都看不见,无人可以穿越,姜堂骗了我们,姜块还是老的辣,那老鳖扯鬼话的功夫比起我等实在高明,连我都相信了他那些王啊霸啊的卵蛋话,老匹夫想要我们死在这无边无际的孤境,即便不被累死饿死或者迷路,也要力竭,遭豺狼虎豹生吞,好恶毒!”

弥勒佛般的老者,一把将身边一棵朽木抠烂一大块,伸出手指扯出一根拇指大的白胖胖蛆虫,丢到口中,嘎嘣脆的咀嚼:“走吧,回去喝口热汤!”

鹰钩鼻老者:“顺便干干-女人!”

八字胡的老者一脸的鄙视:“女人那黑漆漆的两片丑陋干腊肉,味道也恶心,哪有孩子的香嫩,我喜欢孩子!”

章节目录 第三十五章 药,药,切颗脑 蜀地十万大山深处,寒冬凌冽,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

几乎没有任何一个猎户敢于来到这个地方。

这已经是超出世人能力的险境。

天地造化,鬼斧神工。

张老汉从一个嶙峋的石壁间爬出来,手中提着一个双拳合璧大小的青黑物事。

是蛇胆!

想着先前与那大蛇的对战,感觉自己越发衰朽,不中用。

连冬眠的老蛇都差点干不翻。

手中蛇胆,是一味辅药。

他的儿子要死了,他出来找药,这是很合理而且自然的。

王子昂受的伤太重,心脏被稻草刺穿,留下孔洞,孔洞化脓,已经支撑不住整个心脏的运转,幸而习武之人生气强,气机盛,否则早已再见不到。

因为常年习武,常受创伤,曾经在一个苗族药师口中得到一个药方,是一副创伤药,只要给因伤化脓垂死之人服下这副药,就有清脓醒肤起死回生之效,具体的药材药师没有说出。

这付药方是:“天上的乌云、老鸦的尿,虱子的苦胆、几子的尿泡”。

单看它表面的意思就觉得不可思异,谜题所指,无物不无可能,或是形象的、又或是抽象的、也许是同音、又或许是暗示某一类,令人难以猜想!

苗族民间草药多以口传心授为主,有的药方是祖辈一代一代往下传的,有传男不传女,也有传女不传男;有拜师学艺的;有收徒亲授的;有互换药方,相互探讨的;也有无传人而失传的。

苗族用药取材多以深山植被草木为主,有时根据需要也会运用到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钻的、水里游的动物、昆虫等等;甚至人身上的指甲、头发及一些布料、绸子之类,就连一把泥巴、一把小草都可入药,取材丰富,药理复杂,“懂行的知是药,不懂行的只知是草”却是如此!

这些年偶尔思索,已经有些头绪。

他早到两种大致符合的药材。

一种叫孑孓,一种叫刈蜚。

是两种神奇的虫子。

翻山越岭,偶有所得。

孑孓,由蚊卵在水中孵化而成,其身个头小,体细长,呈深褐色,胸部、头部及腹部相较宽大,游动时身体一屈一伸,俗称跟头虫,以水中的细菌和单细胞藻类为食,呼吸空气。因多时处于沼水之中,水质腻臭,常长白毛,大致符合药方形象。

将其置入心脏内,或可蚕食心脏内脓血细菌,待其劳累,自然爬出体内,呼吸空气。

另一种为刈蜚,是一种原本不曾见过的虫子,奇形怪状,是在腐败的芭蕉树中抠出来的,只有芝麻大小,弯成一团,舒展开时身形如遭遇刀劈斧斫。

本不符合形象的,只是从另外的苗族药师口中求教而得,不敢懈怠。

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酸能收,入肝、苦能涩,入心、甘能缓,入脾、辛能散,入肺、咸能软,入肾。

两种神奇的虫子作君药,寻了蛇胆作臣药,完全符合中药以四气五味、君臣佐使等特性与法则配比药物方剂的规矩。

如此珍奇的药方,堪称上药,能养命。

所谓上药为君,主养命以应天,中药为臣,主养性以应人,下药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君、臣、佐、使,以相宣欇。

中药有千年历史,如今世上,随着毛子的侵入,出现了一颗一颗或白或黄或大或小的西方“天然药物”,中药世界乱了阵营,自动退避,甚至于向西药主动靠拢,还有要宣告投降的呢。

张老汉足不出村,但从那走南闯北不知算不算得他义子的小乞丐张子静娴口中获得的信息,足以让他推演一切。

中药,是炎黄子孙的药,与其体质相契合,用来医治亿万万炎黄子孙的。

洋毛子体毛粗壮体气恶臭体质粗糙长相丑陋茹毛饮血,哪里能适应便是吃个饭也讲究诸多规矩礼貌程序的炎黄子孙的细腻的中药?

它的四气五味、君臣佐使、正治反治等一系列独特法则与文化内涵,是不可轻意弃置,更不可随意取代的。

洋毛子说它是“一锅浓浓的黑汤”、“一团黑黑臭臭的药丸”,许多人自觉落后,特别是在朝廷的宣传以及兴起学习西夷的风潮下,没了底气,不愿再接受它。

几千年的老东西,就这样随便遭到放弃与践踏、贬低,大损失。

令人悲伤。

叹息着,脚下加快速度。

如今已是回程,仍旧坦胸**不惧恶劣天气,是武者老来的尊严。

估摸着日子,明日想来便是年三十了,期望能在那时赶到,一家人一起吃个团圆饭。

身如鹞子腾空,与山野之间无惧武力的展示被人知晓,可以放开来施展。

每一次落地,脚下积雪如遭劲风狂扯,于身周回旋飞舞,气势参天。

胸腹间响起擂鼓般的轰鸣。

轰鸣声如龙吟,老虎也不敢靠近。

起扶摇!

…………

每一日的傍晚,都会有无数个老人从深山野林中回家,或是打猎,或是采药,或是打柴,或是放养牛马。

劳累一天,心中不是忧虑疲惫,而是满足开心。

幸运没有遭到战乱,靠山吃山,足够了。

只有三个老人,是满脸的颓丧,一无所获。

他们再次回到那个叫平远村的村子门口前,仰望着,惋惜着,咂嘴,摇头,抖脚……

喷出大口的白烟,一齐走进村子。

迎接他们的再不是姜堂衰朽的布满老人斑的老脸。

是锋锐的箭镞。

三根气势凌厉的利剑破空而来,带着凄厉的啸鸣,箭头精准刺向三个老人面门。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令得暗中射箭者瞠目结舌。

三个老人中一个鹰钩鼻的老人嘟哝了一句“有话好好说,打架虽好但不宜贪多”还是什么的话,平远村中的神箭手第二没有听清楚,他已被三个老人的手段震撼。

三根锋锐的箭镞,只是一刀……或者,他只见到出了一刀,轻描淡写的一刀,尽皆从箭锋裂至箭尾,颓然落地。

咬咬牙,村长说得没错,来者不善,平远村神箭手第二猛然间挽弓如满月,弓弦崩出砰一声巨响,朝那三个恐怖的老人再次激射出一箭。

他的箭法,仅次于张静典。

村中对全村所有青壮皆有准备,分队而行,有正队、副队制度,有团练队,有猎队,有匠队……以古军法管理,在石笋峰下死去的,是团练队。

他是猎队的领头人。

另外两名躲在屋顶的射手同样射出箭镞,不用刻意去酝酿准头,皆是拈箭出囊,拉开大弓,一气呵成便分别射出一支箭,直指三个老狗。

是村长临死前的吩咐。

村中正在办理他的葬礼,敲锣打鼓,香纸漫天。

准备再次射出箭羽,口中一声哨子,指挥全部猎手全力射杀这三人,决不能让其进村。

瞄准,他蓦地感觉眼前一花,眉心一凉。

只是看到八字胡的老者朝着一个村人射出的箭羽挽了一下手。

这位平远村猎队神箭手第二死去。

八字胡老者挽回的箭羽贯穿了他的头颅。

尸体被巨大侵彻力往后一带,从房顶坠落。

“何至于此嘛!”鹰钩鼻的老者说道,他不知从身体何处扯出来一把腰刀,此时持在手中,弓着步子野猫一般前进。

“两天一夜没吃东西了,就不能好好说会儿话再打么?”

头顶传来轰隆隆的响声。

抬头看去,是石头。

平远村姜堂村长自逃军杜沧澜为盗,想要武力抢夺战甲捯仙以来,便意识到了自保的重要性,于是平远村这群古兵遗裔,开始从普普通通的村民,变成了私军,用世代相传的手法打造器械,不为攻伐,只为自保。

弥勒佛般笑眯眯的老者站出,拳头高举,弹射而来的石头砸在他的手臂上,碎裂。

稀稀拉拉的石块,没有任何一颗完整落地。

村中匠人都年老,没有太多气力连续不断的投石。

三个老人开始冲刺。

村中有人持刀砍杀出来。

既然动手,就不会拖泥带水,都是军中老卒,退役后有资格在那间四合院里生活的,无不是果敢狠辣,一身高超武艺傍身之辈。

左手掌作手刀竖起,在一名冲杀过来的年轻人肩上耳畔轻轻一拍,指尖传来一种奇异特殊的手感,耳中传来喀喇一声脆响,于是露出弥勒佛般慈悲的笑。

这个村子不正常,他们三个老人更加不正常。

一根乌黑丝线,不知何种材质,在八字胡老者手中肆意游窜,冲杀上来的人尽数变成残肢断臂。

有人从房顶坠落,弓弦金属崩断,整个胸膛都被砍得血肉模糊,是鹰钩鼻的持刀老者在碾杀躲在房顶的射手。

一人幸运的穿过游蛇一般飞舞的乌黑丝线,断了一条手臂,右下腹一个细细狭长的豁口,踉踉跄跄奔杀而去,结果被胖墩墩的弥勒佛老者错身而过,伸手一担,只见这村民双脚离地,脑袋像是被重锤击中,一个后仰,重重摔在地上碎裂。

两颗滚出的眼珠,在最后一瞬间,似乎看到弥勒佛板的老者在一呼一吸。

一呼细微如水滴莲叶轻轻颤,一吸则鲸吞天地气势如虹。

“这么打架……真是……太没风度了!”冷漠的出腿递拳,一个个冲撞而来的老人年轻人女人全部破袋一般飞出,再也起不来。

不是骨断筋折,便是头颅胸口凹陷碎裂。

不多时便杀到内庭,村中已无多余青壮,皆是妇女老幼。

不够杀的。

“刁民!”吐一口唾沫,要是放在还在朝廷当值的时候,这种村落,不是被悄无声息的消灭,便是会有大量的人进入朝廷军队,为国效力。

总是先劝诫,后威胁的,

此时已经不再当值,没有这份闲心。

窝在一堆的村人,尽皆缟素,院子中停着一口棺材。

最前排并肩的三个腿瘸断手的人,怒吼着冲出,身后孩子妇女叫作一团。

八字胡老者抹抹沾染了冰碴的胡须,狞笑一声,手中细细的黑线一把甩出。

一马当先冲出来的瘸子,胸口锁骨之间到小腹两腿之间,出现了一条裂缝,然后瞬间扩大,被切割成了两半。

然后是第二个冲出来的人,第三个!

一个头颅裂开,一个上半身与下半身分离。

八字胡的老者将手中弓弦一般的黑线弹得绷绷作响,笑呵呵的开口:“孩子不要出来,我喜欢小孩,小女孩儿!”

半截露出猩红肠胃的身子,残肢断臂,狰狞的头颅,三个老人的身后,是一条触目惊心的血路。

【作者题外话】:这本书相比另一本《壁垒》来说,章节字数要多很多,昨天更新了一万几千字,肉疼啊……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六章 人在做,天不在看 “我们没有恶意,你们先动的手!”八字胡的老者眯着眼,满脸的慈善。

“真搞不懂,我们与你们哪里就有这么深仇大怨的,才一接近就要遭到射杀?不日前不是还好好的么?有吃有喝有说有笑,怎么今日就沦落成这种地步了?我很痛心嘛!”弥勒佛般的老者长出一口气:“姜堂呢,让他出来,看看他怎么带的后生,对三个老头下手,这成何体统?”

“呸!”一个粗壮的老大妈吐了一口绿油油恶心的唾沫。

鹰钩鼻的老者将腰刀上的血渍在手臂上一抹,“大妈,别这样,等会儿吃不下饭,看你们披麻戴孝的,谁死了?哎哟,晚饭不用愁嘛,哎呀真可惜,哪家的老人家啊,到了冬天就熬不过去了?”

庭院屋后走来一些男人,不是残便是老,手中拿着锤子、斧头、镰刀、白蜡枪杆、锯子等器械,便是他们在屋后投石发射。

一个一只手只有手腕没有五指的汉子走出来,剩余的一只手持着开山大斧,满眼的血丝和惘然,一声大吼饱含悲愤:“送村长上天!”

请来的风水先生已经跑了,村人只能自己为村长姜堂开路。

“哦呀,原来是姜堂老哥死了啊,哎哟,还想问问他怎么骗我们上深山老林呢?这可怎么办?你们先别走,让我问问他?”

持斧汉子:“饭可以有,酒肉也可以有,至于你们要问村长的事情,抱歉,村长已见背,如今我等要送村长上山,三位的事,稍后再算,有没有商量的余地?”

“稍后再算?”弥勒佛老者抱着双臂,咋摸着嘴巴,笑容玩味:“商量自然可以商量,不然我等根本就不会停手,凭你们这些老弱妇孺,滚瓜切菜一顿砍什么都剩不下,想让我们就此罢手不是不可能,就看你们这个古风盎然的高义之村愿意付出些什么来灭了我们心里的怒火,要知道,不吃不喝在山里跑两天可是很费劲的,很冷,而且饿。”

鹰钩鼻老者对着棺材满脸的可惜,复又望向聚作一团团的村民:“天都要黑了你们把他送上山去还看得到路?不孝子啊,丧事办得这么晚,外面还有这么多死人,你们哪里忙得过来……”

人群中有人咬着牙就要冲出来,却被拦住。

持斧汉子不理会三人,好像刚才的一场残忍屠杀没有发生:“大家都先回去吧,我们送村长上山!来呀,升棺!”

八字胡老者皱眉,对着身边伙伴:“村长就是村长,好大的架子,棺材这么大,不知我等死后有没有这么风光!”看了看那一口较之寻常观察更加魁梧的楠木大棺材,啧啧称奇。

鹰钩鼻老者:“去去去,赶紧去,埋好了好早点开饭。”

**个精瘦的村民围住栓了绳索的漆黑棺材,棺材涂抹了漆黑松香,放水防蚀,密封,是民间常用的手段。

雪已经在院中村民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但他们依然站的笔直纹丝不动。看起来就好像立着一堆石像般,于风雪中更添肃杀之气。

“得咧,你们快点啊,我们从来是管杀不管埋的,外面还有好多呢!”鹰钩鼻手一抖,吸吸鼻子,刀锋如雪白匹练一般裹在身上,衣衫一动便没了影子。

说着就要朝着屋子走去。

村民不让路,瞪着眼睛。

鹰钩鼻的老人呵呵一笑,贴身一撞,那村民顿时倒飞出去,撞在人群中,倒下一大片。

三个老人去了姜堂村长曾招待几人的阁楼上。

“才两天而已,还真是怀念呢……”

直至三人上了阁楼,才有村民中一个妇人哭出来,跪在地上:“天啊,为什么……”

为什么总是遭逢大难,为什么死了这么多人,为什么她的儿子、丈夫都死了?这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坏人?为什么粮食不够吃?为什么那么冷?为什么邪恶的力量如此强大?……

为什么人在做,天不在看?

天底下哪里还有王法公义可言?

人间正道,满是沧桑,风雪迷路,哀鸿遍野!

百姓们无法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持公平,所以将希望寄托在虚无缥缈的天上,以为神灵可以公正无私。

可是什么是天?神灵在哪儿?

虚无缥缈,无情无义。

人在做,天不在看,是做的人在看,不仅看,而且笑。

举头三尺有神明不过是百姓们的一种幻想而已,一种寄托……换句话说……

谁让百姓看到了公正公平,谁能替他们做主……谁,就是天!

可是天底下还没有出现这样的人。

至少这个夜晚,不会有!

于是绝望。

在死去村长的多次叮嘱下,忍者,憋着!

这样就可以保全性命。

反抗的人都死了。

这几个老人,残忍的恶畜,村长是有高明远见的,所以先死了。

“无论如何,不能泄露王大侠行走的方位,就算这几只老狗返回后已经知晓猜想或,也不可说出半个字眼,既然横竖都是死的话,那么这是关于德行的事情。”

“世界脏,但是请不要与这个世界一起肮脏,我们是这个世界的一份子,我们怎么样,世界就怎么样,我们放弃信念,沉沦于伤害以及随之而来的报复带来的快慰,对我们来说,我们坚守了千年的心中那个独一无二的世界就将沉底沦陷。”

“信仰,它是对美好世界的向往和尊重,它经过千锤百炼,成为精神世界的强大支柱。不要让伤害改变我们看世界的眼睛,如果说,一次次的伤害会毁掉我们对生活的信念和对美好的期望,那只能说我们还太软弱。”

“人人都可以知道这个世界有多脏,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世界有多美,在最难最难的时候,看到这个世界的美,看到我们曾经传递给这个世界的温暖,就能让我们保留信仰光明的信念。”

“别忘了,姜维将军在看着我们!王大侠救了全村的人,恩将仇报的事情平远村的人做不出来,姜维将军古兵后裔做不出来,哪怕会死。”

这是村长的原话,他知道这几个朝廷鹰犬,会为了王大侠不择手段。

没人不会遵守。

抬棺的村民俯下身子,肩背抵在横木上,奋力起身,肩上横木咯吱作响,棺材纹丝不动。

几个老狗来得太快,有些事情来不及作准备。

持锤的残臂汉子,高声喊一声:“村长,走吧!”

撒纸钱,敲锣开路。

抬棺人满面涨红,但是……憋着,忍者,耐着。

要把棺材送出去。

挣扎着挺-身。

棺材在风雪中离地半寸。

猛地,从阁楼上砸下来一个黑影,落在棺材盖上。

“砰!”棺材落地,抬棺村民肩背发出咔擦的清脆声音,然后被横木压趴,直直栽倒在地。

雪花飞溅起来。

“老姜堂有这么重?”是弥勒佛般的老者,一脸疑惑。

这棺材有古怪。

一把掀开棺盖。

没掀开。

棺材上坎中的衽楔与横三道纵两道三长两短的皮条却发出了断裂的响声。

“连死人都不放过吗?”有村民怒吼起来。

是一个衰朽的老人家。

他也快死了,谁也不希望死亡后还不能安宁,这种感觉在同样即将入土的他身上被放大。

“想最后看这新结识的老友一眼!”弥勒佛般的老者一用力,棺盖便飞出。

姜堂村长乌青的脸露出。

“哟,还穿着铠甲呢啊,好家伙,福气不小嘛!”

老村长是穿着捯仙战甲的,这是他的嘱咐。

让所有村人的信仰与世长辞,才是保存这副上古战甲最安全的方式。

信仰与他同眠。

现在,战甲保不住了。

“杀了这三条老狗!”残臂的持斧汉子悲怆,后背上一抽大斧头,向着矮胖的弥勒佛老者劈去,雪花在划出一个惊艳大弧的斧刃旁欢呼。

“哈哈哈……”弥勒佛老者哈哈大笑。

杀一人是罪,杀十人是恶,杀百人是凶,杀万人则是雄,杀百万人便是主。

三条老狗一直在凶徒的境界徘徊,不介意多几个然后升个境界。

儒释道三教中人,不敢轻易出手杀人,是怕沾染因果气数,但是武夫……可不在意这个,最多死的时候难看点。

一巴掌拍在持斧残臂大汉的面门上,那人面门顿时就绽出一大片血腥。

持斧残臂大汉倒飞出,就那么死死贴在沙地上向前滑出去,再也不动了。

一个脸上带着稚气的小伙,带着无比眷念扫视周遭房屋茅舍一圈,奋身冲向楼梯口,那里,两条老狗正跳叫着奔下来。

才跑近,一根黑线从他喉咙透出后颈,头便掉了下来。

近千平远村老弱妇孺,开始嚎叫着围拢三条老狗。

青壮男子都在石笋峰下战死了,剩下是大多都是老人孩子,哪里够三条疯狗的厮杀。

章节目录 第三十七章 旧人过新年,新坟躺新鬼 在吃年夜饭的时候,张老汉回到了家,坦-胸-露-乳,满脸疲惫。

打一千,骂一万,三十晚上吃顿饭。

家庭是华夏人的生命基石,一年一度的团年饭,充分表现出炎黄子孙家庭成员的互敬互爱,这种互敬互爱使一家人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

家人的团聚往往令一家之主在精神上得到安慰与满足,老人家眼看儿孙满堂,一家大小共叙天伦,过去的关怀与抚养子女所付出的心血总算没有白费,这是何等的幸福。年轻一辈,可以借此机会向父母的养育之恩表达感激之情。

所以,在每个人将自己碗中的馄饨吃完后,王子昂站起来敬酒。

他先唱了几句歌,流露的是解脱的笑容:“难对天地有大过,总不念下记当初,厅底门礅轮替坐,将来睇你点如何。如何忤逆报应该,君子一代传一代,如果性情不悔改,雷鸣轰鼓大张开。”

一饮而尽,向张老汉磕头。

他说自己是个不孝子,会被雷劈死的。

但是气氛是欢快的。

王子昂的笑容感染了一切。

张老汉笑着笑着才感觉不对劲,被王子昂的云淡风轻做派影响了心情,对自己儿子的武功境界感到恐怖。

穷过年,富过年,不吃饺子没过年。

大家吃饺子。

王路常与张子静娴是粗暴的,在桌上纵横捭阖,犹如猛虎下山,便是小小的王抉微也会伸手去抢陈雪景夹过来的菜。

小家伙吃得满嘴流油。

是陈雪景与王家大妈包的饺子。

除夕夜,时当一年岁尾,明天即是一番新天地。炮竹声声是新年的欢歌,还是时代的哀唱?此时此刻,抚古思今,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凄凉而悲壮。

这一年,有多少人,没能熬到这个时刻?

许多人,一年来青春流逝年华虚度,未有半点成就功绩,入不能为仕,出不敢报国,展望明天,又虚渺一片,不知何去何从。

都是滚滚红尘中的一份子,在这样的家国里,这样的时刻,自有排遣不去的凡尘心事,感叹时事,怨天尤人。

其实,应当感谢除夕夜,正是岁月中安插了这时间的界碑,犹如警世鸣钟,把一部分人从沉睡的恶梦中惊醒,一个又一个除夕,连缀起世人生命中的今天和明天,今年和明年,今世和来世。

王子昂自然醒了。

感悟的是今世和来世。

人们驾着一叶扁舟,来到世上,东边漂泊,西边流荡,最后回到出生的地方,死去,任世间万般的苦痛,有了结束,就是大圆满。

王子昂少年时离开的,是一个平庸的村落,一个穷困的村落。

这个村落里,哪家孩子晚饭时不小心打破一个粗瓷碗就会引来父母疯狂的追打,而左邻右舍都觉得这种追打理所当然,然后从站着看的门口转身回去想方设法打自己家的孩子。

像是打孩子这种在小孩儿看来乃“万恶”的事情似乎也要攀比一番。

这个村落,从来没有正儿八经的坐在桌子边吃饭的习惯,至多在门口泥地上搁一张歪斜的小木儿,在那里盛了饭就拔一点菜,托着碗东蹲西站,慢悠悠的往嘴里扒拉,因此孩子打碎碗的情况很多,每到晚饭的时候,几乎整个村子的孩子都在哭,从村头一直连绵到村尾。

粗黑的手掌在孩子身上疾风暴雨般的抡过,然后小心翼翼的捡起碎碗片拼合着,几天后挑着担子的补碗师傅来了,花费很长的时间吧破碗补好。

补过和没补过的粗瓷碗里很少能够装上一碗油光满面,尽管此地盛产小麦。偶尔哪家煮面吃,面?里通常还放上一两块老腊肉,于是双重的香味在还没有揭开锅盖的时候就已经飘洒全村。

王子昂至今还念念不忘那种从别人家灶房里飘出来的香味。

这些年吃过的饭菜也不少,从来没觉得有那时候的胃口。

今晚吃到了。

稀里哗啦的吃。

十六年前,他是在一个屁股红肿的傍晚,闻着从别人家灶房里飘出来的香味离家的,虽然十多岁了,仍旧瘦,还挨打。

别人家里经常能飘出那种香味,自己家自从母亲死后就再也没有发出过那种能然左邻右舍都羡慕的味道。

心中还藏着秘密。

所以逃避。

……

现在回来了。

站起身,跑去门外,准备去找一根最大的木柴墩子,放在火塘里烧。

除夕夜搬柴进家,火辣兴旺。

寓意来年搬财进家,日子兴旺发达。

除了不在家的这二十年,自懂事以来,都是他在烧。

推开门,站在无限深邃的夜幕下,仰望斑斓的星空,心中一派澄澈。

远近的爆竹声此起披伏,好一个器宇轩昂的除夕夜。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居上位者享尽富贵,居下位者吃尽苦头。

此时此刻,在帝-都的满清天潢贵胄们在一盘冬笋,从造型上出发到原料加工上,从味道到意趣,都严格的要求然后才送到那些满是茶渍烟渍的嘴巴中,然后紧紧身上的狐袍子看着满天的烟火笑哈哈的时候,有许多人还在为了饱腹而挣扎。

这些人就都躲在满目疮痍的山河中,兴许是阴沟,兴许是破庙,兴许是山洞,兴许是街头巷角……。

只是黑夜和风雪令他们的身影看不见。

满世界的黑暗。

只有平远村不黑。

不仅不黑,而且太白。

雪白,灯笼白,衣服白,脸色白,皮肤白吗,火焰白,纸钱白……

两个衰老的妇人,一个背着哇哇大叫的孩子。

正在合力拖动尸体。

残肢断臂,满地香纸。

风卷着雪,狂暴的扫荡着山野,摇撼着瑟瑟抖动的林木,撞开了门窗,掀飞了茅草,大把大把的卷起来,然后往空中扬去。

冷森森的雪花,蛮横的挤进房屋中,发出怪声的怒吼和咆哮,颐指气使,仿佛这地方的一切,都是它辱骂的对象,是它驯顺的奴隶,它可以任意的蹂躏他们,毁灭他们。

漫无边际的冷,一丝一丝拼命往身体里钻,仿佛可以冷到骨头里去。

每一块骨头都好像被冻得脆了,每动一下都好似骨头碎掉的疼,疼的钻心。

剧烈的疼痛好像是要把两个老人碾断拉碎,她们感觉身上无论什么地方都痛。

每一息,每一刻,都无比漫长。

有人死亡,必须有人主持葬礼,使之入土为安,否则会遭到万鬼索命。

她们被三条老狗留下了老命。

在除夕夜里,万家灯火辉煌中,搬动尸体,拖进……冰冷的坟墓。

花了一天时间挖出来的坑,根本不够,没多久就堆满了。

于是再挖,年老体衰,很快就天黑了。

还有很多尸体要抬,背上的孩子,已经哭过无数次,渐渐的,声音越来越小。

不去管。

只想着赶快把所有村民都埋葬,入土为安,不入土,是暴死,无法归家,不能轮回,进不了宗庙。

地窖中,还藏得有半块干肉,背孩子的老人无私的把它分享了出来,反正就只剩下两个老家伙,还有背上的小家伙,过年了,没有肉怎么行。

或许明天就要死,两个老人家,能做什么呢?

但是年还得过。

过了年,明天升起的就是新的太阳。

将最后捡到的一只手臂丢进坑中去,那开裂而满是泥垢的指甲让两位老妇人认出是姜三那个老酒鬼的,这为老不尊的家伙年轻时曾经还调戏过她俩。

叹息一口,以泥和血埋葬。

……

平远村村口,一个浑身上下没有多少肉的老人,干瘦得像老了的鱼鹰,眼睛刀光般雪亮,此时看着这幕场景,一言不发,他身边还站立了一个抽着旱烟,带着破草帽,穿着草鞋,一身补丁,像是个贫苦农民的老人,手中一杆旱烟长半尺,佝腰驼背。

“柳东明,王丈国,沈见甲,哼哼,瞒得过其他人但瞒不过我!”抽旱烟的贫苦老农般的老人用一种怪异的强调说道。

二人对视一眼,闪身朝着一个方向奔行而去。

平远村外,鸡公山头,埋葬死尸的两个老人要过年,敬香烧纸,落泪捏拳,咬牙亲切告阎王,座座新坟躺新鬼。

章节目录 第三十八章 风雪飘摇,杀机所向 这世间的缘分,在开始的那一刻,早就规划好了别离,承重般的代价,许是带着心碎,许是带着期待,许是在一处无人的角落里,独自承受绝望与无助。

王子昂确实是一个人在无人的角落里,但是并不绝望无助。

他早已非同一般,心境上或许是后无来者的境地。

不为自己凄苦的命运感到可悲,却为这个世界。

大道之花在凋落。

以后或者再无道韵,这世界会向着另外的方向发展。

无数年前,有大能者飞天遁地移山填海,甚至可以攀上月亮,射杀成精的太阳,留下无尽的传说,那是大道初始的年月,到了如今,别说飞到月亮,便是一座悬崖,也得借助绳索才敢、才能攀登。

大道之将死。

华夏大地面临着千年未有的大变局,各色人物粉墨登场,要变天。

或者天变之后,人们会重新攀上月亮?

而此时的自己,榨尽了最后一点道汁儿,不知道自己凭的是什么?武圣?我王子昂何德何能!

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像自己这样的人物了,战乱的祸害,人口骤然减少,偏偏又硬生生出现了他这么个人物。人运将消耗殆尽,存留人间这不过丝毫。没想到,随着皇清国运的逐渐散去,教运、人运、地运统统随之消解,最先消磨殆尽的,却是人运。

曾经在京城与一个街头摆棋的神秘老人下过一局,老人边给孙女儿擦口水边与他下,仅仅只有车、马、炮三个子,把他杀得丢盔弃甲。

临走时老人说过,天下间同时出现三四位大武夫,已经是此时天地气数的极致。

皇清一朝占一数,国运衰落,冲天皇极至尊气运金柱轰然塌散流落民间,非九五人物不可聚得。即便王子昂不是神秘的炼气士也能看出来清朝的皇统要到头了,处处透着衰朽的气息。

儒释道三教得一运,将出孺子佛子道子,不知在何处,或许会是他的那位一心求佛的朋友,如今读书人被打压得抬不起头来,道家之人又爱钻坟盗宝,伤天害理,所以很大程度上没可能出现在儒家或是道家中,最有希望的便是佛家。

而一国之民得一运,就是王子昂。

不明不白的就成了武圣,人间气运担子一般压在身上。

唉,区区蚍蜉,凭什么秉承人道?

摸摸胸口,难道是它?

那是一个眼,小拇指大小的血洞,直入心脏。

捻断天机之后,那里被稻草梗射-入,之后武功境界便不可思议的持续增长,像是冥冥之中的定数。

生活,这支真实的笔,在他身上碾压过了无论怎么去洗都不掉的肮脏印痕,就像那根稻草,简单直接,直入心脏,留下无法愈合的伤害残缺。

人心便是人道?人心有缺将死?人道有缺将殁?

想起那个如刀刻在脑海的女子,只与她生活过一年有三个月,想想一个早已模糊的慈祥影子,自己没有叫过她一声母亲,想想王抉微,不能抚养她长大出嫁……总有某些遗憾,在不曾完美的生命中,成就着痛心的回望。

不知不觉中有了莫名的感伤。

一路走到至今,始终对于过去眷恋着的,依然是没有来得及做的事、错过的爱、留在心底的痛、没有好好珍惜的人。

最抓不住的应是这眼前流逝的时间,不可倒流也无法重新来过。

叹一口气,觉得自己应该留下些什么,做些什么,否则就会像一道青烟,没了就没了,对不住上天的恩赐。

或许……应该到紫禁城金銮殿上走一遭?

先写家书。

端坐书桌,宁心静气,意定神闲。

饱蘸浓墨:“父亲大人膝下,跪禀者:此为儿最后亲笔之禀,儿不孝,临死特将其就死之原因为父亲大人陈之。”

“吾辈习武,只有两事,一者进德之事,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以图无辱所生;一者修业之事,操习乎刀枪棍棒之术,以图自卫其身。”

“进德之事难于尽言,不外保家卫国为国为民如是,至于修业以卫身,吾请言之……”才写了几个字,身后传来落寞的脚步。

转过头,张老汉眼中夺人的光芒一闪而逝:“还挺孝顺!”

今年是新年第一日,全家人洒扫庭除,吃过晚饭,孩童玩耍,村中老人便来寻张老汉烤茶吃的,陈雪景与王家大妈洗碗喂鸡喂猪,准备吃食酒饮,王子昂无所事事,寻了空当,跑到房间中坐着发呆。

“修业之事,看你气态,想来已走出那一步,达到了极致!”

“是的!从此往后,只怕我们这一门再也出不了大家,要落寞!”

“好好好,不愧是我张掖庭的儿子!给老子长脸了,落寞便落寞罢,何止我扶摇门落寞,便是整个天下,也落寞的!”

老人看着王子昂,老脸满是欣慰:“是父亲的过错,强加腐朽重担于你,唉……你是我的好儿子,却要与我阴阳两相隔,当今天下,人不当死而死与不愿离而离者,不可数计,这是谁的错?我辈武夫,能忍之乎?今日之国,天灾可以死,盗贼可以死,洋毛子可以死,奸官污吏虐民可以死,吾辈处今日之中国,国中无地无时不可以死,是什么令无尽的死亡生成?是腐朽的皇庭!又是什么,令你可以死而拖着不死?是老天!留着上天赐予的有用残躯,做些有用之事吧!”

“谢父亲教导!”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想想其他人吧,遍地腥云,满街狼犬,称心快意者能有几家?你老子我还能活几年,最起码能将孙女儿养大,你且放心!”

“雪景与起鹏他们……”

老人摆摆手,转身出门去。

“我叫雪景准备敬茶,你我两父子都是不孝子,今夜便向祖宗请罪吧!”

大年初一夜,该在午夜时分烧茶敬献祖宗,拜四方天地,八面神佛。

门外,风雪连天,停了下,下了停。

告罪了祖宗之后,感觉肩上的担子没了,于是气定神闲。

临窗而立,认真去感悟一朵雪,仔细端详,没由来关心起它的身世宿命,晶莹透亮,筋脉干净如初,澄亮舒展的绿意,洗净了岁月风尘,予人平静安详。

雪花轻飘飘落在地上。

这真是一种伟大的死去。

这样的死亡者,不该遭人践踏的。

却有人还是践踏,不仅践踏,而且踩得它们的亡灵嘎吱作响,痛苦不已。

三个老人,呵着手,踩踏而来,脚步留在风雪里,缀染了那一片白茫茫。

“掖庭兄,好久不见啊!”鹰钩鼻的老人擤了一把鼻涕,含糊不清的说到。

几人站在门口,如野兽一般闪着森然眸子。

“柳东明,王丈国……把这个烤一下……沈……别忙着吃啊臭小子,给你师父留一点儿……沈见甲,好好好,大过年的还赶着来送死……雪景,把洗脚水给我端来……嘶……有点烫……辛苦你们了!”满不在乎的声音由屋中传来,还夹杂着张老汉含饴弄孙的情调。

三个老人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丧家之狗如今过得到是潇洒,含饴弄孙好令人羡慕。”

“苦不苦?嗯……我的小乖孙女儿,苦不苦?要不要再烤一下?”烤的是猪胆囊,甘苦的囊肉清火养气。

“雪景,把那猪脑子给两个饕鬄一样的猪脑子分一下,你也吃点猪胆囊,女人吃苦,有好处!”

“两个饕鬄一样的猪脑子”自然指的是王路常和张子静娴。

拍拍手,穿上棉鞋,站起身来。

推开门,寒风萧瑟。

紧紧衣衫,向石像般的三人点头含笑致意:“辛苦了三位,一来就要死,实在对不住,咦?瘦皮猴样的鱼雪鹰没跟你们一起来么?哟……没带人马啊,想独吞啊?啧啧,好想法!”一举大拇指,对三人的想法表示夸赞。

扭头,对着楼上大喊一声:“臭小子,干看着干什么,难道还想让老子动手吗?”

一股凌厉的劲风瞬间从头顶刮过。

如刀锋般森冷。

“冷死你爹啦!”张老汉双手拢在袖子里,跺着脚,赶紧转身关门,嘴中嘶嘶的哈着热气。

楼上王子昂,气机紧绷如开弓之箭,直面老狗三条,轻轻搁下保障浓墨的狼毫笔,目光森冷,长袍迎风拂动。

风雪飘摇处,杀机所向。

章节目录 第三十九章 无敌大宗师 故时,有江湖豪侠古龙为生民立命,在冰天雪地中对天狂吼:“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回响人世间,炸得人耳朵生疼。

此时此刻,没有那么伟大,但是一股冷厉的风吹过,令得卜空村一隅张掖庭老汉家小小庭院中的三名老者都感觉寒冷,吹在几人头皮上,有一种被放在砧板上,刀锋滑过的感觉。

那个年轻人,只是推开了窗,放下了笔,往前走了一步,衣衫动了一丝,仅此而已。

几人对视一眼,一人嬉笑:“王大侠,久仰已久,前来报恩。”

王子昂凭窗而立:“三位若有个担待,不如出门一战,我输,我死,楼兰宝藏就是你们的,你们输,你们死,如何?”

三位老人:“三对二,看来是赚了。”

王子昂:“不,我一人足矣。”

三位老人会心一笑,摇头长叹:“现在的年轻人啊……”

“王小哥,称呼你一声大侠你担待不得,不过胆气不小,率平远村四五十人打败了五六百人的盗匪,好手段,我们几个老人家佩服得紧!”

“有什么担待不得的,只管叫!”

“哈哈哈,年轻人真是不懂谦卑啊,江湖越发没落了……”取下身后一个乌木箱子,放在地上,箱子落地时候雪花溅射成扇面。

打开,是一副战甲。

“我三人路过平远村,与村长姜堂老哥一见如故,承蒙赠送战甲捯仙,今日便寄存于此,稍后来取,请了!”

王子昂于窗缘一点,激射落地,不待三人反应,如猛虎一般窜出,三步,跳出去二十四丈远,一晃便没了影子。

三个老人抽身紧随其后,脚下厚厚积雪飘起,拱出三条雪龙。

王子昂平静前行,身上衣衫早已被撞来的雨水雪花打湿,然而他走在雪雨里,就像山林间风中摇头晃脑的大树一样自然,身上流露出来的气息就像春雨一样滋润大地,令人无法抵御甚至不想抵御。

天地间一片清静,除了温柔飘落的雪花。

三个老人紧紧跟随,脚下雪花暴冲而起,在其远去后久久都不曾落下,连绵的雪花连成长龙,蜿蜒盘旋。

一步两步,一丈两丈。

惊鸟略过,老狗跟随。

穿着灰黑棉衫的矮胖弥勒佛老者眉头微蹙,衣衫鼓荡间胸腹中隆隆作响;戴着头巾的鹰钩鼻老者眼神阴沉直视前方,手中雪白长刀横于胸前,手指僵硬;八字胡老者轻轻咳嗽一声,草灰蛇线在其手臂上一游而过。

山林中的夜晚,除了安静,还是安静,轻微的风声在树叶与山石间轻绕,淅沥的雨声雪声在蚕食般轻响,四位人间最为顶级的武夫,气机彼此锁定着,没有任何人选择抢先动手。

直到来到一个平坦的开阔地。

王子昂转身,气定神闲。

三名老者脚下划出深深沟壑,面色凝重。

止住身形。

有江,有草,有桥,没人。

四人就那么站着,对峙着。

“是不是还得感谢三位没有惊吓我的家人和村人?”

“不必客气!”

冰冷的水珠顺着场间唯一一柄刀的锋刃檐流淌而下,变成晶莹珠子,落在鹰钩鼻老者厚厚的布靴上,一丝凉意,冲到他的心尖。

王子昂瞬间出手。

他抬起右臂,隔着重重雪帘,遥遥指向三个老者。

随着一指点出,雪夜里骤然响起一道凄厉的鸣啸,那片小小乌黑褐黄陶片抉微,自王子昂身上不知何处闪电般破空而去!

鹰钩鼻老人柳东明眼瞳剧缩,手中刀化作一道清光护在自己身前。

弥勒佛老人王丈国虽然始终沉默,但却一直警惕注视着周遭的动静,他以为王子昂是练体的拳师,天地大气稍有波动,他便能知道,没想到王子昂最先的杀招,却是一个看不清楚的乌黑物事。

虽然他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招,然而数十年的武夫本能让他枯掌重重一拍脚下积雪,风雪受到重击,齐齐一颤,猛地弹了起来,在周身肆无忌惮的盘旋飞舞,遮住了他的身影。

灰淡的残影破空而至,穿透那片晶莹的花,却被蛇线挡个正着,锋利高速的抉微与同样锋利细微的蛇线狠狠相撞,发出一声令人耳膜欲裂,牙酸欲吐的脆响。

一击而过,抉微飞回手中,清吟舞跳不止。

八字胡老者沈见甲的脸本有些微黑,如青铜,在这一瞬间变得极为苍白,明显吃了些亏,而就此时,王丈国双眉一挑,双拳一捏,疾速向着王子昂冲去,在他身周,手中长刀舞出大片雪亮光芒的柳东明紧随。

沉默的王子昂动了,他身体快速向前撞去,近身搏杀,真的没有怕过谁。

抉微一化五。

不是五片,是残影。

一拉一扯间,于身周高速飞舞。

嗤嗤作响绕过雪亮刀光刺向柳东明的身体,不时回援己身,根本无视王丈国的拳腿,犀利一掠斜斜刺,抉微跳到手中,向王丈国的面门一撩,王丈国搭铁板桥,抉微绞落一丝灰白头发。

满是厌恶的丢弃,欺身而上。

纵是面对三个习武日月长,江湖经验丰富的狠辣清狗,王子昂怡然不惧,这样的人物凭什么与他一战?将死之人不惧生死之别,几个老狗如此年纪仍旧欲-望淹脑,怕不怕死?

手持草灰蛇线的沈见甲怕死,面色微白的他弹指,那不知何种材质的灰黑线条一散一勾,强行与那翩翩飞舞高速回旋的陶片对碰一记,就这一个动作便让他的右手微微颤抖起来,白皙的手背上青筋隐现。

他的线,要断了。

禁不住抉微的割撕。

王丈国伸拳递腿与王子昂对撞,只见他拙喝了一个意味含糊的字眼,胸腹间一阵轰隆作响,双拳之上青筋直冒,与王子昂啪啪撞上数记,弹到一边。

刀光瞬息而至,王子昂衣衫下摆弹起撞上长刀,发出一声闷响,抉微闪电来回,遁上遁下,蛇线纵横护体,一招一式都蕴藏着极可怕的凶险,只要有一处不当,这四位强者便会有人血溅当场。

这看似繁复凶险漫长的过程其实只是极短的一瞬。

漫天的雪花还在缓慢地为大地覆被。

这是强者的时间尺度。

靴底踏在深雪中,仿佛钉子般锲进地面,纵横的身影是那么飘逸,坚定的面容甚至微微带着笑容。

手腕与肩臂上的肌肉以难以想像的速度绷紧放松,带动着死死钉在地面的双脚传达至腰腹,然后才蔓延向指节的滂湃力量,化作一把重锤,砸在弥勒佛样的王丈国身上,为其把那些覆盖在身上的积雪惮飞。

王丈国闷哼一声,急急后退,喉头压抑不住的就要用处腥甜的血。

王子昂大手一招,抉微清鸣。

“当当”一片清脆碎响声在四人周身响起,柳东明急速退开,手中长刀碎成几十片,高速斜向扎在十丈外的老木之上,发出一阵笃笃闷响。

只拿着刀柄的柳东明瞳孔骤缩,眼神锐利至极,就像是草原天空上飞翔着的鹰,将身前的一切细节都看的清清楚楚,他的心神也如鹰一般冷静,凭感觉捕捉着那片根本看不清楚的陶片飞舞刺杀的角度,

这个五十六年经历过无数场生死搏斗的老年人,身份尊贵的满清供奉,完美地展现出被那些搏杀打磨出来的危险触觉和判断能力,偏头,那张陶片擦过他的耳垂,扯着他耳后十三根头发狠狠扎进身后雪地,溅起白雪如蓬,没有造成任何伤害。

然而这足以让他难堪,死去的祁崇庆不是说这年轻人才由一品武夫进入小宗师境界么?大家都是一样,为什么三个人战一人,还如此艰难?

蹬!蹬!蹬!蹬!矮胖弥勒佛老者王丈国双脚连蹬湿漉的地面,暴吼一声,双手并举成拳高高跃起,以不可抵挡之势,向王子昂的头顶砸下。

这相似的一招王子昂用过,杀了杜沧澜,威力巨大,但是那又如何?

脚下一跺,凌乱积雪层层逃开,膝微曲,衣衫鼓动。

一拳擂上去。

啪!

王丈国远远翻身而落,蹬蹬后退。

抖抖手,血珠掉在地上。

手臂已经被震裂。

王子昂左手成拳抱在小腹,右手递在空中,微微低头,看着一颗雪从睫毛上坠落在地面不见踪影,保持着沉膝出拳的姿式。

几个老人看了一眼,感觉不可思议。

“你……什么境界?”

一个不过四十岁年轻人,以一敌三不落下风,甚至云淡风轻,这是什么情况?

“你们把平远村的人怎么了?”王子昂发问。

“好好的,正过年,皆大欢喜!”鹰钩鼻的柳东明回答,不知从身上何处再次弹出一柄刀。

原想着几人三下两下劈死这个年轻人,然后再三下两下打死他爹,人家也都决定一挑三了,就不客气,没想到竟会是如此局面。

“你的面相,猪狗不如,奇形怪状,谎话连篇,令人恶心!”王子昂一指鹰钩鼻的老者。

柳东明仿佛听到一个天大笑话,才止住笑,就又忍不住大笑出声:“什么?好多女人都夸我俊俏又懂情-趣,你说什么?你不知道,我等才从平远村出来,那里的女人家可欢喜我了,我柳东明无论到哪里都是石榴裙下一杆老枪雄浑不倒美容养颜,你说我丑?”

王子昂仰头看了一眼天空,这个世界,实在是太脏了!

不破不立,真真需要好生清理一番。

武学上的渣滓,今王子昂以圣王之尊杀你们,你们足够荣幸了!!

不急不缓,长衫飘逸而动。

看似慢行,却眨眼便至鹰钩鼻老者眼前。

王丈国与沈见甲猛扑而来。

明明也是小宗师境界的柳东明瞪大眼睛。

抬手,长刀未起,王子昂已经单手握住他脖子,一行再行,穿过一根合抱古木,古木炸裂,嘎吱作响。

王子昂手一扬,柳东明身体飞起,裂成两片,坠落。

王丈国与沈见甲追而不得,怔怔望着碎了一地的清翠硬木,枝叶积雪簌簌而落。

方才王子昂揪着柳东明一瞬穿过,刀切一般穿过大树,震得两人心惊胆寒,雪打进脖颈中,瞬间由脑袋凉至脚底板。

怎么可能这么快?

章节目录 第四十章 杀老狗,洗苍天 张老汉确实是快-活的,抱着孙女儿,烤了猪胆,兑了酒喝了,吃了几块胆囊肉,抹抹嘴唇。

指导着陈雪景用芭蕉叶裹了猪脑放在火中烧熟,分给了王路常和张子静娴吃了,叫陈雪景拿来蓑衣和草鞋,小心的穿上。

“您要去哪儿?”陈雪景问。

张老汉瞪眼:“好好在家看好我孙女儿,早点哄她睡了!”

提了镰刀,转身出门。

才出门,打了个寒颤。

吐一口青幽幽唾沫:“妈的,大过年的来找事儿!”

踏着风雪出门去。

……

不多时,便经过王子昂与沈见甲和王丈国的战场。

站着看了一会儿,感觉得到王丈国与沈见甲的拘谨,张老汉呵呵的笑:“不必紧张,放开了和我儿较量,我不会插手帮忙的,哈哈哈!”

旋即吐口唾沫,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儿,酒气和苦味冲出来,大呼过瘾。

“打完了赶紧过来帮忙,只怕老子搞不定!”对王子昂说。

提着镰刀上路,小步走,走一步,步子大一分,走一步,再大一分,五步之后,身形如电,朝着漆黑森林中野兽一般直冲而去。

就在远离王子昂等人相斗数百丈地方,张老汉直直冲刺的前方,响起夜鸟惊动般的声响。

王丈国与沈见甲对视一眼,这回要糟,从北京城出来,一路上居然被人跟上都没发现,这俩父子以及跟踪的人……功夫都他娘的练到了什么地步?

只是瞬息微微一个走神,沈见甲就落入下风。

他面前来了一个拳头。

王子昂的拳头。

那块锋利的陶片像是有灵性一般,在其控制下飞舞旋转跳跃,一直呼啸有声,不肯停下来,就连速度也不曾慢过半分,甚至越来越快,真不知他是如何将其练到这样神乎其神的地步。

王子昂衣袖一震,抉微围着王丈国飞舞,将其衣衫搅烂。

扶摇气一直死死锁定敌手,抉微横行。

王子昂的拳头距离沈见甲的脸还有十几步的距离,但是王丈国冲不上来。

拳头震碎了飘落的风雪,将其硬生生击散成更细小的微粒,冲着沈见甲头颅而去。

沈见甲来不及思考,更来不及躲避,因为那个不大的拳头,在震碎粒粒白雪之后,几乎毫不停顿便来到了他的身前。

在他的视线里,那个……拳头瞬间变大了无数倍。

因为这一拳速度太快的关系。

风都来不及鼓荡,而是被压缩贴到沈见甲脸上,他感觉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一片死亡般的沉寂。

草灰色的蛇线在他手中跳跃,这是他的手段,但是他相信那个拳头一定会在蛇线跳起来阻挡之前将自己的头颅轰碎。

这一拳,击碎了风雪,排开了空气,似乎没有比这个更快的拳头了,他只来得及做一个动作——偏头,并且只偏了一丝。

受到死亡的强烈威胁而生出的怪叫声还在胸腹间酝酿,被冷厉拳风刺激地颤栗肌肤还没来得及支起汗毛。

拳头擦过他的脸。

擦过处的皮肤冒起猩红的血珠。

他挺胸收腹,身躯拧转,双脚开始踮起准备逃离,同时锋锐的蛇线已经割了出去,但是在没有碰到那人手臂的时候,他感觉脑子里一阵嗡鸣,旋即头颅不受控制的偏向一方,

拳头重重戳到他的太阳穴,但也幸亏是在那般短的瞬间内,他递出了他的蛇线,所以他没死,并且立功,在那人手臂上划出一条小小血缝。

沈见甲双脚离开地面,身躯止不住的旋转,脑袋里一团浆糊,然后便飞了起来。

那股山岳重压般的恐怖力量,在他惨然后飞的漫长旅途中渐渐消减。

为此他付出了极惨重的代价,鲜血像瀑布般从嘴中喷了出来。

落地的时候看见一拳再次跟来,沈见甲感到绝望。

拳头像阎王一般冷漠而强大地注视而且跟随着他。

感受到了那个拳头所挟杂着的恐怖的力量,感受到了那名中年男子身上如金石一般肃厉甚至隐隐有面对帝王一般的强大气息,他只能闭着眼睛等死。

一声怒吼响起!

王子昂感觉到身侧与王丈国绞杀的抉微在飞快逃离,伸手一接,抉微回旋至手中,嗡嗡颤动。

弥勒佛般的老者王丈国,上身赤-裸,布满道道恐怖血缝。

强大的气流在其身上蒸腾。

盯着王子昂,双目赤红。

“小小扶摇拳能练到如此程度,绝情绝性完美一拳,有去无回沛然莫御,好手段!”

“无知!”王子昂吹吹微微有些发烫的抉微,“至情至性才是真力量!”

“大宗师?”

王子昂微微一笑。

弥勒佛老者释然,确实,只有大宗师,才让他使尽全力仍旧感觉到无望,人家分出去心力操控的兵器,便让他自顾不暇,使尽手段才堪堪脱险。

传说中只有大宗师,才算真正成为屹立人间的一棵参天大树,道门真人有望羽化飞升,释门活佛即可化身舍利,三教以外的武道散人们则是更加生猛霸气,以力证道,不假外力,纯粹以人力抗衡天地,长寿且无敌。

“你没用尽全力?”

王子昂:“打狗而已!”

沈见甲逃过一劫,双手一撑,在地上划出十丈远,远远看着,惊疑不定。

王丈国:“是我们的错,捯仙战甲算作新年贺礼,有得商量么?”

王子昂摇头。

王丈国深吸一口气,然后全身蛤蟆一般鼓胀起来。

气势层层暴涨,气机在胸腹间轰鸣不已。

“窃取天地之力,你便是靠此晋升小宗师境界?这种投机取巧的行径,吓唬人到还行,想要伤我,可笑至极!”

王丈国大笑一声:“可不可笑手上见真章!”双手钩爪,脚下一跺,如一发石弹一般弹起,左手探出,一甲子苦修的雄浑气力轰然爆发,如沸锅炉在翻滚:“凭我一口天地大气,管你是大宗师还是仙佛魑魅,都得给老子乖乖退散滚蛋!”

王子昂脚尖一点,地面轰出一个大坑,身影如长虹,瞬间便与弹起腾空的王丈国贴在一起,一掌推出。

王丈国冷笑着变爪为拳,借着与王子昂相贴一力,挥拳砸出,王子昂侧侧身子,搭寻桥上王丈国拳背。

王丈国右拳缩手,试图将这只手腕卸掉,一肘击出,王子昂身形一佝偻,一记贴山靠,就要撞烂王丈国胸腹,王丈国圆滚滚大手一劈,猛拍王子昂后背,王子昂身子如龙旋转,一顶一撞,将王丈国顶出。

“轰!”双双落地,如陨石降落,砸出恐怖大坑,雪花层层递退。

王丈国趴在地上,怒声喝道:“沈见甲,还不过来帮忙?大宗师又如何,你没看到他受伤了吗?他在虚张声势!”

沈见甲面色游移不定。

尚不及站起,王子昂已经一掌推出,王丈国胸腹鼓起如球,借着掌力一弹,二人各自在雪地中后退,拖出长长沟壑。

王丈国张惶爬起,那边,王子昂哈哈一笑,已经再次冲撞过来:“爽快!”

身形所至,风雪尽皆激荡而开。

当今天下,皇道式微,武道式微,儒道式微。

大清皇朝禁武,如同以覆土盖住武道这泉汩汩而流的清水,万千武夫,不过是这覆土之下一个个的水泡罢了,成不了气象。

以武立国,崇尚游侠的时代已经只能追忆。然而王子昂机缘巧合,凭借过人天资晋入大宗师境界,非同凡响。

如响彻天下的一道惊雷。

大宗师,根本无法想像,在这末法年代,有人能够达到如此境界。

跃起一记膝撞。

王丈国仓皇脱逃,一扭头,惨遭王子昂摁住双肩,一揽一探,双脚往后一滑,溅射雪花无数,已经超凡入圣的王子昂腰身一拧,矮胖的王丈国便飞起来。

揽月势,拧大龙。

将王丈国狠狠砸到地面上,一脚踹出,将其整个踢飞三丈远!

王丈国才摇摇晃晃站起来,王子昂一拳已经送到。

“咚!”矮胖身形硬受一拳而屹立不倒,身后簌簌而落的粒粒雪花却是被这一拳蕴含的庞大气机碾压得瞬间粉碎成尘,王子昂一捏王丈国脖子,朗声道:“杀老狗,洗苍天!”

伸脚一绊矮胖王丈国,在其面红耳赤挣扎不得之间,顺势高高举起。

当空砸下。

轰然作响。

王丈国喷出几口老血,在地上爬走,狼狈不堪。

他的小宗师境界是实打实一步一个脚印获得,曾经酒后头晕脑胀机缘巧合观杂耍艺人喷火,一口油水,一气冲天,得悟引气法门,晋入小宗师,爬上武道楼阁,得以观沧海,只要经脉不断去七八,丹田气海就不怕损耗枯竭,吸一口气,生机勃勃。

任谁都知道这个时代不对劲,乱成这样,天地法统都灭了,怎么出来个武道大宗师?

呼吸一口,胸腹间犹如烈火灼烧,痛入骨髓。

扭头一看,沈见甲早已经不知道跑到何处去了。

正要抓紧时间调息,王子昂却悠然而至眼前:“你们是这个世界的渣滓,是罪人,现在就送你们下地狱!”

世间万物都可以用来怡人也可以用来杀人,拳头可以演示飘逸的武术,也可以杀人,而它经常的作用,就是杀人而不是演武。

一拳砸下去,王丈国的头颅陷阱雪地里。

“习拳原为养生,如今反而戕生,结果殊可怜也。”

“苍天厚土,大道苍茫,今日明黄错归,三才混沌,雪风来兮,乱世惊变,王子昂有愧天德,惶恐承秉大道,以杀止杀,再造天伦!”

又是一拳下去,王丈国勉强抬起来的头颅凹陷,陷在雪地中,再也抬不起来。

王子昂咳嗽两声,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

擦擦嘴角,闪身进丛林。

沈见甲走不掉。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一章 猥琐老汉耍镰刀吓驼背老头 雪中的景色壮丽无比,天地之间浑然一色,只能看见一片银白,好象整个世界都是用银子来装饰而成的

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儿白花。山尖全白了,像馒头。

山坡上,有的地方雪厚点,有的地方草色还露着。

无数的生命在此时默默的禁受天地的考验,这是一个锻炼强者与勇敢者的季节,当你经受不住挫折失败和锻炼时,它将会把你毫不犹豫的划掉。

冷死!

若没有了冬,生活将会一帆风顺,生命也会无味而索然。

旱烟的火星在雪色的映衬下一明一灭。

两杆旱烟,一钩弯月。

弯月不是天上的月亮,天上的已经看不见,是地上的,手中刀。

三五棵覆盖着厚厚积雪的松树旁,空地上,有三个老人。

其中两个活络而无声地互相递烟,点火。

抽完一杆又一杆。

带着斗笠,披着蓑衣的,是张老汉,另外一个抽旱烟的,带着破草帽,一身补丁,同样穿着草鞋,手中一杆旱烟长半尺,佝腰驼背,像是个贫苦的农民。

两人身边,站着一人,手中明晃晃的子午鸳鸯钺森冷无比,雪花落在上面就掉不下去。

张老汉掏出烟丝儿放到烟袋中点燃:“鱼雪鹰,站着冷,来一口?村民自己种的土烟子,劲儿小气儿大!”

那持着子午鸳鸯钺的老人,气态不凡,比起坐着的两个老烟膏卖相要顺眼许多,答:“不,我抽这个。”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铁盒儿,打开,是雪白的烟卷。

西洋的手卷烟。

抽一口,香气四溢。

“好烟!”判断是否是好烟,一看烟丝,二看其用纸。好的香烟纸与内部烟丝始终保持同步燃烧!

是来自亚美理驾洲大合国的上等烟“钉头牌”,私货,道光二十四年《中美望厦条约》签订之后,因“中华大清国”与“亚美理驾大合众国”的“两国诚实永远友谊之条约及太平和好贸易之章程”,因此流入中华。

张老汉:“西洋货真是不错!”

鱼雪鹰:“其实我们的也不差!你乖乖把宝藏交出来,可以有更多人抽上这个烟。”

张老汉哈哈一笑:“你们几个抽不抽得上我不知道,但是你口中所谓的其他人一定抽不上,哈哈,两位……都在那四合院儿里当差?原先供的是什么职啊?”

鱼雪鹰:“张掖庭,你我是老相识,多年一路搏杀,我对你的事情知晓得一清二白,你却不知我是咸丰三年葵丑科的武举探花?”

张老汉点点头:“原来还是武举探花啊,怪不得武功这么差,只懂武举而不懂武学,你也就这货色了,人人都知道那年的榜眼是直隶天津的温常勇,谁去记探花是谁呀?那这位是?”

指着旁边地上大口抽烟的驼背老人。

鱼雪鹰低头看了一眼驼背老人,嘴唇动了动,没有说话。

“呼!”一口长长的白气喷吐而出,驼背老人微微抬头,正了正草帽,声音尖细:“内侍一个,老狗一条,不足挂齿!”

张老汉:“那你怎么有胡茬?”

张老汉在夜色中看到了他不日前才剃过的胡子。

驼背老人:“你有好眼力,我较大时候才进的宫。”

张老汉:“腿没抻好?”

老人点头:“太痛了,承受不住,抻不开。”

小孩子净身之后,必须由人架持搀扶着在室内遛一至二个时辰方可横卧休息。阉割之后的三天,是最难熬的时光。在这三天里,必须躺在特制的门板上,双手、双腿都被套锁牢牢地捆住,一点不能动,避免触摸创口,以免感染。同时要严禁饮水,可谓是痛苦异常。

待三天后插入尿道的药捻子或者白蜡针、麦秆拔除,尿液能够排出,即告成功。然而苦难并未过去,最重要的是抻腿,每抻一次都痛得心肝碎裂、浑身发颤,但这对阉割者来说是必须的,否则可能导致腰佝偻。

这是有违人伦天道的痛苦。

两人不再说话,默默抽烟。

许久,丛林中有沙沙的响。

张老汉磕灭烟灰,驼背老人亦然,站立着的鱼雪鹰掐灭烟头。

张老汉昂起下巴:“我儿子来了,大宗师!”

驼背老人:“远远见识过了,没想到以前竟认识,是我眼拙了,人中龙凤。”从贴身处摸出一样什么东西,说道:“给你看看割了我宝贝的刀,屠我胯下之巨龙可矣,屠你儿人中之龙可否?

是小小一把呈镰状弯曲的利刃。

利刃上满是黑渍,却有厚重感,上有纹路,如滔滔江水,积竹披麻工艺,应是坩埚冶炼而成。

张老汉提出屁股下的镰刀:“好家伙,但杀不了我儿子,我这个,是土路子搞出来的,覆土烧刃。”摆开镰刀,刀上纹路如云层,仅几毫米长,排列不规则,有些散开,有些聚在一起,一层覆一层。

清朝禁止民间有武器,一些地区五家人才能拥有一把菜刀,镰刀是唯一可以公开携带的刀具。

叫鱼雪鹰的老者抖抖手,手上的子午鸳鸯钺,是一把带护手的弧形刃,为反向交叉的两道弧,交叉的空隙为手握处。四个交叉而出的尖,三个尖很短,前上方的尖长长挺出,弯如月牙,有一尺二分,类似吴钩,有血槽。

“你就是沉不住气,我儿子来了还怕你们?”

驼背老者:“京城里见过他,那时候他还不是大宗师,他惹了我,如今既然机缘所至再次寻到,正是要见识一番宗师风采。”

长长吐出一口气。

风动。

“嗤嗤叮!”的三声轻响。

几粒雪花翻滚着荡开。

它们原本依附在鱼雪鹰的子午鸳鸯钺上。

……

张老汉蓑衣从身上滑落,草鞋带子断成两截,毒蛇一般弹起,然后缓缓弯下腰身,覆盖在肮脏的老趾上。

镰刀身上有一条笔直的线。

线条中空。

与之对应的张老汉身上,有一条同样笔直的线。

鱼雪鹰捂着脖子倒下去,鲜血溅起九尺多高。

驼背老人草帽缺了一角,张老汉的镰刀嵌在他肩窝,顺着刀刃,衣中滑出一滴血。

血滴掉在张老汉裸露的脚背上,他的脚背裂开一道血槽,鲜血汩汩而流。

驼背老人:“一个对两个,生死攸关的事情,恕我没有单挑的意思,我过了,对不住!”

张老汉:“你是没有杀心,我是想过也过不了,你高明我多矣!”

“杀了你我在你儿子手中逃不脱!大宗师的怒火,天地变色!”

镰刀脱手而出,旋转着剁进雪地中,只留弯弯刀刃,像一颗不屈的冬草。

招式不多,但是凶险惨烈。

南方的拳术家相斗,特别是武力高深者或者年老体衰而经验丰富者,对敌至多一二手,多亦不过五六手,遇到势均力敌者,不互中要害,即相揪相扭,同时力竭则罢斗,或重整旗鼓再战,少有斗至若干手,百招千招尚不分胜负者。

北拳尚气劲,大开大合勇猛无敌声势浩大,南拳则不然,纯以技巧胜,功夫不到者不论,已有工夫者,其气劲不必惊人,然出手必能创敌,搏杀格斗之时多不施展门户,临时落马,意到手随,每有胜负之分,不是特别仔细的观看,甚至都不知获胜者所以致胜之道,而被击伤击毙之人,也大多不明敌手来去之招路。

这才是高明的武功。

张老汉身上喷着血倒下。

远处沙沙的脚步声瞬间轰鸣如雷,一道气浪拔地而起,雪花冲天,然后铺天盖地的簌簌砸落下来。

一颗人头飘出来,驼背老人看出那是沈见甲。

“起扶摇!”

天地变色,隆隆声势几乎不输长河大江。

黄钟大吕般的声音响彻天地:“顺寿老阉祸,信不信王子昂杀入紫禁城,天下缟素!”

整座山头轰然震动,丛丛林木尽皆伏首断裂,大片倒塌。

一道人影长虹一般激射出来。

“咚!”驼背老人与那人影长虹对撞一记,然后轰然倒退。

驼背老人退避三十丈。

王子昂一拳退敌三十丈。

驼背老人艰难从雪地爬起,嘴角溢血,柔声道:“好强!”

“你有好机缘,好本事,今日之事与京城你冲撞我之事已了,两不相干!”

丢下一包物事,远远遁去。

王子昂一步十三丈,几如缩地成寸一般追去。

终究没追上。

半路折回,喷出猩红血污。

为了吓退那恐怖驼背,用力过度了。

扶起倒地的张老汉,老人家手中镰刀不曾脱落,血水流了一地,迷迷糊糊间微微举起镰刀,不知所指何处:“老驼子别走,老子……没输,今天不打的你……桃花朵朵开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跟我装高手,看好……你的裤裆,小心我再切一次……”

头一歪,便晕过去。

将驼背老人留下的小包打开,是包烟膏一样的物事,乌漆墨黑。

捏软粘稠,敷在老人胸口那条长长的血线上。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二章 天命大臣,不可以不弘毅 以前,王子昂曾听人说,京城有个老阉狗,似乎与慈禧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这老阉狗很奇怪,常年在自家床头供奉着年轻慈禧妖娆的画像。

年少气盛的王子昂好奇心起,便与那光头的年轻友人前去验证此事真假,没想到招惹到了那个老阉狗,两人与之厮杀一场之后狼狈逃窜。

老人很强,强得恐怖。

今晚再次遇到了这条老狗,虽然一拳便将之击退,却未能击杀,老人的武功可见一斑。

是真的,老狗真的与慈禧有些不清不楚的关系,但一直没有查出来是什么。

……

清晨,帘幕低垂。

大地寂静,朝阳挟着无穷无尽的生机,无声的蔓延。

天地间最初的光辉透到雪地上来,投注到王子昂身上,照得他一身旧衣洁净得像新裁的云练。

怀中抱着王抉微,还在熟睡中。

就这么站了一宿。

打了一场架回来,精神分外的好,因此没睡。

也有珍惜时间的原因。

特地梳洗干净,剪了指甲,洗了头发身体,换了衣衫。

怀中的小家伙,她母亲喜欢干净的人。

干净而勤劳的人。

养长指甲、包脚,穿丝绸……这是有闲的,有身分的人才干的事儿,与他不沾边,对他来说,一身布衣足以。

王子昂个人崇尚魏晋时代。

因为潇洒。

当时的人物总是以反抗礼教与权臣高压而出现。

潇洒,清谈。

他一定不潇洒。

只是一介武夫,没有任何惊天地泣鬼神的作为,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暗中参加了几次的对外的战争,杀了几百个毛子,几百个倭寇,几千个强盗。

满手的血。

强盗是自己人,对自己人下的手还更多些。

越发搞不懂自己凭什么,凭什么能晋升武圣境界?

看看怀中的孩子,深呼吸,吐气。

每个人未来的命运乃是上天注定,窥测未来,比卜算已经发生的事要危险得多,然而此刻有心要试,手指掐诀。

此时天地交泰,正适合推演。

身为武人,并且是达到前有古人,后不一定能有来者的大宗师境界的武人,对于明黄方外之道自然懂一些,自己的师父、义父、亲生父亲就是一个不入流的神棍,说是学过什么大六壬术的。

少年时候一心习武,没有深究。

离家以后,多年以来,一直靠着早年不求甚解学过的一招半式大六壬术来趋吉避凶,也有些用处。

闭上眼睛,感觉天地开始透出一线奇异、柔和的白光,一闪一闪,如星星,钻进眼皮。

以前从来没有这种感觉。

许久,睁开眼睛。

原本灰褐色的眼珠子,满是缭绕的黑炎。

黑炎一闪而逝。

摊开手在半空中挥了一下,又挡了一下,仿佛划出了一条分割时空的路一般,又像切开了一条长长的缝隙,从缝隙里射进了明亮的光线与温暖的和风。

都不是。

感觉被黑炎包裹了,周遭尽是黑暗。

挥手扇去黑暗。

看到的是一根冲天的金色巨柱轰然塌散,明黄正气如江水瞬间淹没天地。

大地炸裂,涌出尸骨和血浆,残肢断臂堆成高山,一只病虎窜入尸山血海,仍旧藏不住瘦骨嶙峋的屁股,一条山岳般的黄色巨龙伏尸山海台间,更远的,看不清楚,似乎有青天白日以及火光。

这便是未来世界么?

大六壬,是以天道运行之客观天象,做天人之际百事预测的学问,推算难度很大,容纳了阴阳五行学说、易经理论、占星术以及军事思想等内容,千变万化,是中华古老文化思想的集大成者,很难完全掌握。

王子昂没有用天盘及地盘便能窥测未来,如有方术中人得知定要毛骨悚然。

怀中小家伙鼻子皱了皱。

盘腿坐在一块裸石之上,低头久久看她。

鼻血一滴一滴溢出,低落,赶忙用手擦去。

突然地上沙沙作响,吸吸鼻子,隐隐约约一阵独特的清香,闻那气味,当是陈雪景无疑。

小抉微既然比他更早的闻到陈雪景身上的香味,人类先天的本能令人惊叹和恐惧。

陈雪景蹑手蹑脚的走到王子昂,小心翼翼的坐了下来。

吸一口凉气。

晨光照在王子昂英挺的脸上,眼睫浓密,嘴角挂着一丝淡薄的微笑。

心脏又不争气的跳了起来,低下头,满耳都是自己砰砰的心跳。

明明刚才还满脑子的瞌睡虫。

眼睛滴溜溜的瞧着王子昂。心想:“姐夫真是世界上最俊的男子,难怪姐姐跟自己都会喜欢他。甚至有一段时间都不爱吃饭。”瞧见王子昂盯着怀中的王抉微满脸幸福的样子,似乎根本不察觉她的到来,小小的心里蓦然又止不住的浸染起了酸梅子的感觉。

王子昂转头,看着陈雪景的脸,感觉熟悉而又陌生,幸福又悲伤。

有很多话想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早啊姐夫!”她说,满是浓浓的黑眼圈,想来昨夜一宿没睡好。

“早……”将抉微交到她的怀中,千言万语之凝结成一句:“我要走了!”

“去哪里?”

“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替我好好尽孝。”

“什么……时候?”

“就这几天。”

“张伯父受伤了你还走么?”

“便是他要我走的!”

“为什么?”

哑然许久,为什么?

一个父亲对儿子的期望而已。

满清鞑子入关的时候,大儒顾炎武便说过“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更何况于承天禀地的武夫。

武夫之大者,为国为民,执干戈以卫社稷,这本是武人的职责。

生逢乱世,任何铁骨铮铮的一个大好男儿都将担负起救亡图存的重任,更何况于他王子昂,得了天地的好处,不办事怎么能行?

王路常的老爹洪秀全等人选择了兴洋教,揭竿起义,于造反中另辟天地,成就个人功名富贵的道路;曾国藩等勋贵黄紫选择了力挽狂澜,拯救清室于风雨飘摇之中,这是他们个人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这种选择乃是他们个人的处境、社会地位,政治见解的使然。

那么他王子昂,该如何选择?

一介武夫,孑然一身,能做什么?

“父张掖庭,年六十余,儿王子昂,亦岁矣,当自为计。儿,承天顺命,幸甚至哉承命于天,天命之大臣,不可以不弘毅。”这是张掖庭昨夜失血过多昏迷前,因担心再也醒不过来而对他所说的话。

代表了一个父亲,对于成就大器的儿子的殷殷期盼。

华夏,这两个字,以及这两个字后代表的屹立天地悠悠千年的巍峨身影,必将永远立于东方。

于是在心中这么做了决定,以残躯为这国家做点什么。

可能没有这么高尚,没有这么悲壮,他一介升斗小民,没有才气,没有功名,算什么呢?但是他要死了,同时为了不辜负父亲的期望,为了不浪费一身的武艺,决定在生命最后的一点日子里,不去陪着还有几天才满一周岁的女儿,不去奉养才受了伤、胸腹间一个长长豁口脚背裂开生命垂危的老父亲,挺着残躯做点什么。

就是这样,仅此而已。

平平淡淡。

没有零丁洋上“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照耀史册,一片赤胆忠诚,没有汩罗江上,阴风怒号,浊浪排空,仰天长笑,纵身落入江流的悲壮风流,甚至……都没有人知道这件事,没有很多人知道他这么一个人。

小的时候,那个一直被他叫做师母的人,在他偷了街上摊贩的馒头偷偷跑回家后,拉着他的衣裳告诉他:“大好男儿,瞒哄人的事情不做,害人之心不存,有益国家之事虽死弗避。”

不需要像司马迁那样“常思奋不顾身,而殉国家之急”,也无需像岳飞那样“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更不必像王昌龄那样“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不需要“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只需要秉着一颗的赤子之心,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认认真真残忍的打死几个毛子,教育一下懦弱的皇清大人物就够了,不是吗?

总得做点什么,否则哪有脸面去地里见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就这么决定了。

村里开始响起爆竹声。

人们起床啦。

这是过年的日子。

“走,陪你去做饭去,按照习俗,今天早上应该是男人来做饭的,你就好好看着,姐夫的手艺一定超过你,清汤煮芭蕉心,教你手指头都吃下去的,哈!叫王起鹏起来炸爆竹!”

陈雪景赶忙收敛了心情,抱着小抉微赶紧跟上。

【作者题外话】:今天单位组织体检,体内发现一枚瘤子,伴有淋巴结肿大,而且八个月来我已经消瘦二十多公斤了,本想着没什么,因为越瘦颜值越高,但是现在……无论如何,谢谢了,如果有看书的人……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三章 泥丸灰烬藏,死莲花 卜空村冬日的清晨。

不是很冷。

王子昂还在睡觉。

迷迷糊糊间,一个梦境,是一头嘴巴咬着尾巴的巨蟒。

基于一个学佛的朋友曾经跟他讲过的一些关于某种因果的定律以及这几日的生死感官,并不相信自己会就此死去,但受的伤实在太重,而且胸口处那个无法愈合的伤口以及浆糊般的心脏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所以在最为放松的睡梦中,他终于不得不开始正式思考死亡的问题。

只是一直毫无所获。

捻断天机,世间罕见,可以说是对苍天的大不敬,冥冥中自有定数,于是在捻断了天机的地方,一根稻草梗玄之又玄地突破他大擂鼓的拳势,直接刺进了他的心脏,造成如此必死的伤势,然而却又让他在如此伤势之中支撑着不死,不仅不死,武功境界还一日千里晋升武圣。

时代比不上以前,如今他这个武圣,与以往的武圣境界的武夫相比,实在差的不是一丁半点。

感觉一轮红日燃烧着撞过来。

王子昂醒了过来,睁开双眼,抬起头打量四周。

一张很瘦很黑的脸出现在离他极近的空中,那张狭长的脸上,一只眼睛下眼皮肿成一坨,闪着委屈的目光,正盯着他在看。

“你干什么?眼睛红成那样,可是偷看女人家洗澡?长了针眼么?说,是不是偷看小抉微了?”

“我没有的么师父。”是王路常。

被张子静娴打的。

“师公一直让他来打我,不过师父,我也没让他好受的,他的鼻血很脏……”

王子昂笑笑,起身,教他武功。

离开村子,穿过山林,绕过溪流,来到一片绝壁之间,顺着绝壁间隐藏着的斜陡石径缓缓上行,爬上一片宽阔的崖坪。

站在崖畔,看着身前的云海舒卷,沉默了很长时间。

王路常走到他的身畔:“师父,不开始么?”

王子昂转头凝视王路常,忽然说道:“生而为男,不求与天地长存,但求死得其所。”

知道师父在规劝自己,王路常垂下头:“好多人没有死得其所。”

绝壁之间,寒风肃杀,拂的云儿乱动。

王子昂看着绝壁间的云海,说道:“如果一个人被仇恨蒙蔽了双眼,那么他便不能看到更广阔的世界,更美丽的风景。”

知道王路常为什么这么拼命练功,争着要打赢张子静娴。

王路常眨眨眼:“我都不知道我的仇,是冲着哪里,满清?曾国荃?清兵?皇帝?……”

王子昂:“我教你习武,一直担心以后你知道你的仇恨冲着哪里,那时候就糟了。”

作为手把手教拳的师父,王子昂慧眼如炬,王路常的武功里边,糅杂着他内心中一直竭力隐藏的愤怒和恐惧,看似洒然,拳打得浩然正大,实则内心阴暗,拳下力度狠辣,如若成长起来,不知道会有多少的拳下鬼。

那么又将重复自己走过的路。

不得好死。

盯着这个已经长到自己肩膀的徒弟眼睛,说道:“如此不得自在的人生,不值得去过,人要活的自由,便不应该考虑太多,想做什么便去做,如此才是真自在。”

没有人喜欢打打杀杀,没有人喜欢看见死亡,鲜血以及尸体。

这孩子一直努力克服的,装作兴致昂扬的,看起来毫无畏惧的,其实并不是他喜欢的,并不是任何人喜欢的。

因为这些东西,归纳起来就两个字,死亡!

山巅的山气极为清爽,有细细的杂雪在周身弥漫,但王子昂的眉眼衣裳依然是那般干净,没有沾惹任何风尘。

他愿意时,雨雪可入,寒风可入,泥水可入。不愿意时,便是滚到泥塘中,也休想沾着他的衣袂一角。

“听说师父您要走?”王子昂一指上方的天空,颤声说道:“这久都在下大雪,您还要出去?不过完年开春了再走?不带上我么?”

黯淡的天空里飘着黯淡的云,黯淡的云下着黯淡的雪,沉凝如山。

王子昂抬头看了看天空:“风雪能留人,时间却能带走一切,要赶在时间之前。”

“什么的时间之前?”

两人站在山巅,孤寂伫立走在这片素净的冰雪世界里,就像画中留白处两点刺眼的墨滴。

没有回答徒弟的提问,只是说道:“师父有很多话想跟你说,可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除了要你记得方才说的第一句话,现在还要求你无论如何做个好人。”

“我一定会!”

“好!”

拍拍王路常的肩膀,双手穿过他腋下,一把捉起,举到绝壁之前。

“手张开,拥抱天地!”

王路常听话的张开双手,闭上眼睛。

只是一瞬间,一股生命的气息突然弥漫在这方丈之地,这股气息并不是来自云海间悄悄升腾起来的金阳,而是来自世界的本原,来自……王子昂。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在世俗世界里,有没有的标准很简单:看得见的东西如山便是有,听得见的东西如音也是有,触得见的东西如火同样是有,但如果你看不到听不到也触不到,那自然便是没有。

这个标准并不适用于武人的世界,那些弥漫在天地间的大气,无法被平凡人感知,他们看不到听不到也触不到天地之气息,但并不代表这种事物就不存在。

悠长平静呼吸之间,王路常感觉周身暖洋洋的,一直强撑寒冷的身体,似乎碰触到青叶舒展,艳花盛开,耳边百禽鸣叫,有巍巍乎高山,有洋洋乎流水,有州头楠子落,有百册争渡急,有地之厚广,有天之静远。

似乎感受到天地的呼吸,那平静悠长,来自远古必将走向未来的呼吸。

一呼一吸,生机勃勃,气象万千。

指尖滑落的雪,能感觉到除了冰凉一点外,还有并非实物却能确定其实在的存在一丝丝气象,轻柔如风的波动缓缓缭绕在他的身周,不,这种波动比风要凝重,更像是静潭碧水一般温柔,却又比水更加轻灵。

“师父……”

“不要说话,细心体味。”

……

“感觉小肚子里面有水流么?类似小溪,或者池塘,或者河流?”

“没有!”

“大海?”

“没有!”

“云海?”

“不是!”

“太阳?火焰?桃花?莲花?石头?宝剑?大刀?玉蝉?佛像?鹏鸟?腾龙?狮虎?……”

“不是!”

“靠,不是吧你,什么都没有?”

“有……当然有……的吧……莲花有,石头也有,只是……”

“只是什么?”

“不知道,灰蒙蒙的,好像到处都是大火烧过后的灰烬,遍地的莲花都枯死了,鱼龙都被烧焦!”

王子昂:“……这就是你的‘格’么?”

“什么是‘格’啊师父?我脑子里怎么会出来这些啊?”

“‘格’是一个人的性格,品格,神性格,人性格在泥丸上丹田中的反应。”

…………

全中国都在过年。

伴着醇香的鸡杂猪杂汤味,卜空村人家檐上积着的厚雪,仿佛都变成了新鲜烂熟的雪白滑嫩肉片,王公贵族们也要过节,只是那些安静*的府邸里,并没有民间虽然寒酸却热闹的声音及活络的热气传出。

方桌上搁着一个大土瓮,瓮里是乳白色的鸡汤,青翠香菜被简单一涮,香味顿时在整个屋内弥漫开来。

张老汉拿着筷子,用筷尖把碟中的腐乳掏碎,陈雪景在旁边剥蒜捣泥。

只是夹了一筷子菜,好吃的张老汉便停下来。

王路常的头皮屑在掉。

一块一块被风吹起。

“不会找块毛巾包着去?”

“哦!”

王路常留恋的看一眼精瘦的鸡腿,警惕的再看一眼张子静娴,感到绝望,鸡腿一定是他的了,小抉微自然要有一个,那么陈雪景一定会跟她一起吃,相当于他们三个都有了鸡腿吃,唉,该死的师公啊,为什么老是针对他。

无奈的起身,苦着脸去房间。

不经意回头一瞥,王子昂已经将一只鸡腿放到了他的碗中,顿时激动得面红耳赤。

张老汉白了一眼王子昂。

后者熟视无睹。

张老汉:“在蜕变啊这小子,你给他交感了?感觉泥丸宫有动静,太阳穴突突的跳。”

王子昂:“提早让他感受一下。”

张老汉:“拔苗助长,不知所谓。”

王子昂一笑置之。

这涉及到眼界以及层次的问题。

“开出什么来了?说了没有?”

“灰烬、烂泥!”

“还真是烂泥一团啊,名副其实!”,努努嘴:“这小子可是感应到了一柄古剑!”一指小乞儿张子静娴。

“好资质,不过还差了些!”王子昂随意道。

兵戈,杀人的东西,不仅杀别人,也杀自己。

张老汉了然,不自禁笑起来,也是,这世间谁还能比他儿子还厉害?

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当初王子昂小小年纪,交感到的泥丸宫天地,大鹏振翅高飞,扶摇天地,那可是人间最顶级。

张老汉怡怡然,嘴角露笑,尽管当初为了不受到千年之前的因果气运牵连,将他当作捡来的养,名字也改了,但终究是他张掖庭的儿子。

王子昂却沉默下来,叹一口气,想着王路常交感到的天象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到处都是烂泥和灰烬?他的“格”怎么了?

感觉到碗口的冷眼,王子昂心想这小乞丐是不是欠教训?

章节目录 第四十四章 北斗夭命一滴水 王子昂是在一个没有下雪的早晨不在家的。

一家人都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没有任何前奏预兆或是离别之言。

陈雪景追出好远好远,茫然四顾,痛哭流涕,说着一些王路常听不清楚的疯狂的话语,然后一下子扑在冰冷的河水中,王路常怎么也拖不起来。

哪里找得到。

只有重伤初愈的张老汉看着村后的林海雪原崇山峻岭,无言的动了动嘴唇。

今生短暂的父子缘分,就到这里了。

不去做一些为民而顺应天命的事情,咱们家就真的起不来,再不能延绵千年。你一个人鲸吞了张家累积千载的气运才成就了一闪而逝的大宗师,这以后的事情,就当与天地交易的筹码,为小抉微积点德了。

……

其实王子昂是落了泪的。

走的时候再次为小抉微洗毛伐髓,同时也为陈雪景以及王路常。

很痛苦。

放不下女儿。

怀中一把土,是堂屋脚下抠的,以及王抉微柔软嫩黄的头发,用布包起来。

再也不能回到故乡,再也不能见到女儿,不知何时会死在何处。

疯狂的丛林中奔跑,即使不用内力,脚下的积雪也大蓬大蓬的炸起来。

晶莹泪珠被迎面扑来的劲风吹散成更小更晶莹的颗粒。

他真如谪世的仙子,独舞于苍穹,在苍莽的的山林间划出一道惊艳的弧线

饱含泪光的眼睛里,墨砚一般的现实世界宛如一个个*裸的的噩梦。

爱恨一念间,漂泊如云如烟。

脑海中震荡着精神的疼痛。

气机在倾泻,犹如漏水一般。

武力从巅峰大宗师的境界缓缓跌落,一刻不停,一丝不苟,缓慢而坚定的消逝,就像他的生命以及记忆。

狂奔中,弹指击碎一粒雪花。

刀锋一般的破碎雪面映衬着一个个王朝。

强行将颓废的思绪伫立起来,去思考一些不那么儿女情长的事情。

已经跑过弹碎的雪朵。

回头望去,三皇五帝夏商周,春秋战国秦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和十国,辽宋夏金元明,那些遥远的年代,无论是刀光剑影、血海尸山,或是太平盛世、八方来朝,中华民族都顽强地生存着,挺-立着坚硬的力度,一直在寻找凤凰涅盘的夙愿和超度,盛唐飞到北宋,从金元走到明清,千年的烟雨蒙蒙中,每一粒飞雪魂牵梦绕,飘飘浮浮。

国如此,人亦要如此。

故去的时光虽然苍老了,但今日的飞雪依旧年轻。

大唐盛世的霓裳羽衣舞、逍遥洒脱的颜筋柳骨、李白在花中醉酒、公孙大娘在月下剑舞、平仄叠韵中弥久留香了世间多少刻骨铭心的传说;强宋婉约与豪放的词风、宫廷画院里梅花的冷艳傲骨、清明图上喧闹非凡的繁荣、文人墨客在求取功名利禄时的惶恐,春花秋月中阐释了人间多少惊世骇俗的乐苦……

历史车轮碾过的落寞悲喜流云万里、无法承托。

作为对悲喜敏感的武夫,对此有时会感受到一种古老沧桑恢弘的气势,激情澎拜;有时会感受到一份淡之若素甘之如饴的情愫,温馨欢畅;有时惆怅的仿佛看到了一个王朝遗世独立的身影,在浮华与乱世中孤独地徜徉;有时欣喜地看到了一种自由思想的光芒,在激情与和谐中绽放……

王子昂的思绪太杂太乱。

许多事情浮光掠影一般在脑海中一闪而逝。

不知白天黑夜,在白昼与夜晚之间穿行,芒鞋竹杖,繁累匆匆,他不知道,其实一种古朴艳丽的风骨已经昭然于天地之中。

天上,属于他的那颗星辰格外的亮。

那颗星星,人们叫做“天枢”,北斗之首。

北斗司生司杀,养物济人都会。凡诸有情之人,既禀天地之气,阴阳之令,为男为女,可寿可夭,皆出其北斗之政命也。

七星在人为七瑞,北斗居天之中,当昆仑之上,运转所指,随二十四气,正十二辰,建十二月,又州国分野、年命,莫不政之,故为七政。

这就是他的命。

学过三字经百家姓,也不求甚解的学过论语,手指一掐诀,大六壬秘书推天演地,心中一杆道德尺,量经度纬胜律法,还得到过一个老佛陀的加持,于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的沉稳大气、积极入世,道家的无为慧智、超脱出世,法家的严峻立法、道德准则,佛家的因果轮回,大慈大悲,在他人生的历练中巧妙地糅合在一起,成为一种不屈的精神、清澈自然的性格,大慈大悲的神圣,在人生的多番变故中展现了不屈不挠,果敢坚毅的风骨,在霜冷的武道长河中挽卷衣袖,芬芳千古!

一根思想的长蒿撑开了王子昂脑海中了一片清雅而苍茫的天空,历史在沧桑的回转,演绎了风云变幻后的惊艳,岁月漫漶中斑驳的留影,打开了他灵魂的眼睛,清凉的眸子映照着历史的沉重。

不去调运身体内奔腾的气息河流,凭借单纯的体力,越奔越远。

渐渐的身体越来越冷。

最终冷成一坨。

不像冰冷的铁器,而是清柔的水滴。

身体与心灵自由的飘落。

生于天地之间,一点一滴,行走时空的无垠,仰首日月俯首大地。

山间、原野、江河无声的失落,生命的长空闪过一道弧形的轨迹,起止一瞬,来不及驻足,便形归尘梦归土。

此时,要去做些有用的事情,犹如在寒冬中趋利于光与热,叹一缕繁华如烟,转眼来去,静静地,踏着有条不紊的节奏,心无旁骛地匀速前行,淡淡而去正如淡淡而来。

我的天空已飞过,何必在意身后的痕迹。

淳朴至无色无味,简单到一眼望穿。

可以弄流,成就百川归海的壮阔,掀起滔天巨浪,也可以溪水叮咚,一路步伐轻快,从容地走自己的路,

你是谁,成为谁,哪里来,哪里去,自有因原来去,想那么多干什么?

最近的是脚下每一步,最贵的是手中每一天,以平视的姿态穿行人间烟火,有了生命的乐观,小小的晶莹,也会呈现出晨光般的笑容,滴水藏海的气度。

一滴水,小如它,大也如它。可以折射一个太阳,可以惊醒一个春天。

或叶间舞蹈,花泪盈盈,或裹进寒风,跌落山崖,刹那也是永恒,如一粒种子,最终飘落何方,不过是生命中偶然的必然。

总要落地的。

死亡的地方,也要深深的热爱,因为它将我们的身躯埋葬拥抱。

于是必须热爱土地。

纵使这土地上也苟延残喘这一些“吃人心喝人血”的豺狼虎豹,但这仍然无法改变这一滴有气度的水对那即将埋葬它的土地的热爱。

也正是这毫无缘由的热爱,才使这一滴水更加坚信,早晚有一天,要汇聚所有热爱这片土地的水滴,定将不适合也不应该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一切“野兽豺狼”统统洗刷清理干净。

假如……汇聚不到其他同样深深热爱土地的水滴,那么它将会“嗖”的融入大地,就再也寻不着它。

寻不着尘归尘,土归土的水滴,以及尘归尘,土归土的王子昂。

然而真的寻不着么?

当我们仰望苍穹的广袤与崇高,吟咏太阳圣焰的光明与温暖,是否看到我们脚下平凡的土地上,有小草在招手,叶尖上还有一滴清露在微笑?

生命无论以何种姿态,何种形式展现,总有它自己的舞台,总有舞台上一场属于自己的精彩。即便,没有一个看众,一朵鲜花,一声喝彩,这并不妨碍它快乐地绽放。

平凡与伟大,其实就没有界限。

章节目录 第四十五章 有了家,就有了家务和烧萝卜 谁都不准去找王子昂,这是张老汉说的。

于是这个家只剩下老小女弱。

家里从送年过后就没有了肉吃,王路常嘴巴越来越馋。

迷迷糊糊间爬起来,闻到一阵诱人的清香,绝对是煮猪脚。

迫不及待的出门去,张老汉躲在墙角教张子静娴练武,见到他出门,朝着他招了招手,虽然有点怕挨打,还是跑了过去,反正总不会死的。

张老汉异常的和蔼,搞得他有点不敢相信那张菊花一般的老脸是张老汉堆出来的。

“小起鹏,你师父都教了你些什么东西?”张老汉满脸堆笑。

“师公,您问这个干什么?”

“当然是为了你的武功咯!”

“咯!”王路常眼睛瞪得老大,没听错吧,“咯!”这种柔软的,饱含感情的语气居然会出现在张老汉的脸上?而且还是对着他?

“额……都……都教了,以扶摇拳为主,其他的一些理论以及江湖知识为辅助,还有掐手指看天的那种!”

“什么掐手指看天呐?”

“不知道,额……知道,但不是很懂,师父说叫什么六壬术的……”

“哦,哈哈哈,小起鹏啊,你还不知道呢吧,那叫大六壬术,很厉害的,你师父不懂得多少,都是我教他的,来来来,你过来,师公好好教你……”

“师公,你……”

“师公怎么啦?……啊,哈哈,你师父不在了,师公当然要好好照顾你咯,冷不冷啊,师公这里有几个铜板,来来来,拿去,好好置办身衣服。”

狐疑的接过钱,转动着乌黑眼睛,满是不敢相信,师公今天这是……怎么了?

更让他惊奇的还在后面。

“还直愣愣的杵在那里做什么?还不过来给你师侄搭把手立桩?”张老汉恼怒的瞪着张子静娴,吼叫道。

看着张子静娴满脸的委屈,鼻涕都快出来了,王路常感到无比的欢快,好像世界对自己很好一样的。

于是不由得狂笑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等等,好像有哪里不对?

该不会是在做梦吧?

一掐大腿,居然不疼。

眼泪顿时就要溢出来了。

“他妈的还真是做梦啊!”恼怒的吼叫起来,一个激灵,便从床上弹了起来。

……

窗外还在下着雪。

叹一口气,白日里想的那些事情,只有在梦里才会实现。

这一切,都好像一场梦啊。

真的好怕,害怕师父也是一场梦,害怕王抉微和陈雪景也是一场梦,一醒来,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自己瘦弱的身躯躺在那间破庙里。

好害怕一睁开眼睛,面对自己的满是刀锋以及鲜血。

唉……

真的想多了。

梦里面张老汉给的钱,自己是肯定没有份的,曾经见过张老汉在过年期间偷偷的塞给张子静娴,而自己没有,一直记着这事儿,幻想着张老汉只是忘记了,一定会在某一个时刻也塞给自己一些,但是一直都没有,不曾想今日竟然梦到了。

真是个记仇的人啊,还是好好学武吧。

张老汉不教他,那便自己学被呗。

反正师父交给的已经足够。

出了门,吸口凉气,头脑瞬间清醒,缩了缩脖子。

“嘎吱”一声,张老汉的房门也在这时候打开。

对视一眼,硬着头皮去请安:“师公早!”

“早!”张老汉冷冷的应了一声。

王子昂不在,他可以肆无忌惮的鄙视和冷眼自己了。

意愿像和人闹着玩儿似的,渴望得那么迫切,实现后却又令人失望。

做了多少夜梦和昼梦,只以为到了梦想实现的那一天,便真正的幸福了,并且自以为实现的梦想,禁受了严峻的生活考验。

然而没有。

挠挠头,尴尬的准备转身,打水生火造饭。

陈雪景还没有起来,这几日一直在睡,有时候“呜呜”的哭,声音像塞子一样,传到王路常耳朵里便堵住了他的感官。

还钻到心里去,堵得他脖子发胀。

谁不想哭啊?他也想哭。

可是师父说过不能,所以他不。

才走了几步,张老汉沙哑的老嗓子便冲着陈雪景与王抉微所在的楼上嚎叫了起来:“一天到晚呜呜的哭什么?吵死了,睡也睡不好,还不赶紧起来烧火早饭?等着饿死啊?是不是让我来煮饭啊?”

“不不不,师公,哪儿能让您来煮饭,我来我来!!”王子昂赶紧接话。

“你来什么你来?贼眉鼠眼的能干什么?”又冲着陈雪景所在二楼吼:“是不是聋了?赶紧给老子下来,谁允许你乱哭丧了?啊?”

“没有没有,师公,她就是饿哭了,您等着啊,我劝劝她去……”赶忙跑进厨房,犹豫了一下,没有爬上楼梯,想要开口劝诫,又不知道怎么说。

正暗自思量间,看到张老汉背了一个木箱出了门去。

盯着楼上布帘,轻声轻语神态猥琐:“别哭啦雪雪,老头子叫你赶紧起来煮饭,一会他就该回来了,到时候还没有饭吃,就惨了。”

没有得到回应。

意料之中。

卷起袖子,烧火,烧水,扫地,喂鸡喂猪,打扫得干干净净。

张子静娴那个小子不知道跑哪儿去了。

坐在火塘边发呆。

一番家务令他出汗,敞开着胸脯。

陈雪景在楼上低声的哭,如泣如诉,呜咽不已。

听着陈雪景的哭声,除了感慨小抉微的神经强大之外,还有些异样的感觉。

是温馨?

火光映进胸膛中,一片温暖,软软的,像棉花。

决心做一个勤快的人。

打扫家务之类的事情,应该多干,既锻炼身体,还能减轻家里女人的负担。

男人的责任如果只是扮演成一个雄壮的好汉,让负重的女人欣赏爱戴,那么,男人则是正式的堕落了。

生活,有着永远无法解决的矛盾,却也有令人不舍的东西。

既然耐不住孤独要有个家,那么有了家必定有了家务。

正想着,鼻子抽动,火塘里的萝卜熟了,闻到了萝卜皮烧糊的味道,那么便是成了。

冬天的萝卜太冷,也太老,所以烧着吃,又甜又暖和。

这根萝卜是他昨天白天找猪食的时候意外找到的,藏到了现在,没人的时候才敢偷偷摸摸的烧了吃。

手一伸,就要刨灰,身后传来响动。

赶忙缩手,正襟危坐在草墩上。

扭头,楼上的布帘掀开,陈雪景走了出来。

眼睛肿得像螃蟹的大螯。

“六天六夜,终于舍得下来了啊,要不是王少爷我偷偷给你送饭,你早就不行了,哪里还能哭那么久,还不感谢?”王路常眨眨眼。

陈雪景瞪着他,“瞧你那穷酸儿样,还少爷?”,旋即止住话语,嘴唇颤抖。

“要笑就笑要哭就哭,你这是什么表情?我脸上长屎了吗?怎么像吃了苍蝇似的?”

陈雪景深呼吸,胸脯上下挺动。

王路常不敢看。

许久之后陈雪景脸色恢复正常,缓缓走下楼来。

这点控制力她还是有的。

王路常摸摸脸,什么也没有。

“烧什么了?”

“你说什么?”

“我问你火塘里面烧了什么东西这么香?”

“没有啊?”

“明明就有我都闻到了。”

“怎么可能?”王子昂瞪大了眼睛,手指着陈雪景的脸,像是被踩住了尾巴的猫一般张牙舞爪的跳了起来:“你别诬陷好人。”

“我像是那种人吗?啊?我像是那种烧了萝卜不分别人吃的人吗?我有那么自私吗?不就是一根老萝卜嘛?啊?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有必要偷偷摸摸的吗?……”

“说你烧东西就是诬陷好人?我可没说你烧的是老萝卜,哼哼,不打自招了王小鸟!就你这种脑子,吃那么多饭干什么……”陈雪景一把拨开恼羞成怒的王路常,伸手到火塘中去刨。

刨到一把热灰,烫得直吹冷气。

王路常哈哈大笑,楼上的王抉微这时候哭了起来。

…………

最终王路常没能吃上他小心翼翼藏了一天一夜的烧萝卜。

被陈雪景和王抉微瓜分了,嚼得咔擦作响,乳-白的汁-液从她们两特别是王抉微的口角流下来,与王路常清亮的口水相映成趣。

直到吃饭的时候王路常还不能释怀,扒一口饭就瞪一眼陈雪景。

王路常喷喷不平的样子一直持续到张老汉都忍不住了,大怒:“不就是一根萝卜嘛?有必要灰头土脸的抗议吗?”

“我没有灰头土脸的抗议啊师公。”

“那你脸上那些是什么?”

王路常摸摸脸,没什么啊?

仔细一看,指甲缝里沾着一丝黑。

是灶台上的烟锅巴。

“像个花猫一样的,这么大的人了,脸也不洗干净,成什么样子?比乞丐还乞丐!滚去洗脸去!”

陈雪景低着头吃饭,虽然忍者笑意,可是内心一阵悲凉。

都是苦命的人。

两个人跟着同一个男子,不远万里来到这里,硬生生挤进这个家,谁都小心翼翼,只是为了延续与那个男子割不掉的情怀。

王路常看起来大大咧咧的,挨骂、干活、家务、张子静娴的威胁与告状、对王子昂的想念、无父无母、亡国家恨等等等等,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可是内心的苦又有谁知道呢?

“还是你幸福啊,什么都不用想,等把你养到会感觉到幸福或者不幸福的那一天,小姨也就功德圆满了……”摸了摸她小小的鼻子,起身,准备绣点东西拿去卖。

章节目录 锁该章 已被锁定 很抱歉,本章节因为堵车、修改等原因,暂时锁定本章节,敬请各位亲亲谅解!飞过去看其它章节吧!

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一朝虏夷乱中原 王子昂跑啊跑,抓紧时间。

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剧变,先进的知识分子痛于外患之凭陵,清廷之腐败,国亡之无日,认识到非革新不足以图存,然手无权柄可探,遂致力于办报,借报纸传播其主张,以言论觉天下。

一路行去,听到了许许多多不一而足的说法。

有些很热血激昂,指天抢地,有的很冷静缜密,精心构思。

但是他无感。

他亲眼目睹过无数的刀剑寒光下的天地玄黄,此时又再次跃身风波摇荡之中,并且这将是他生命中一个决定性的界限。

他有他自己的想法。

他认为现在自己面对的社会问题是:“最底层百姓的苦痛-百姓的呼声-清廷的感应-清廷的作为。可是,从最底层百姓的苦痛到百姓疾呼之间,并不通畅,百姓的表达是受限的,只会无用的谩骂,从民间疾呼到清廷的感应,更近乎于一种幻想,至于从清廷感应到百姓疾呼然后有所作为,这是想也不敢想的。

要做的,就是田擂鼓,擂醒清廷。

“痛苦的时代,呼唤伟大的人物,所以我来了。”

是这样吗?老天,是这样的意思么?

不做点事情就对不起老天爷是么?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是什么狗屁的话,这回就要让所谓的“大夫”尝尝受刑的滋味。

如果世上真有命这样东西,那或许就是先天无法更改的条件,比如贵贱、比如体魄、比如父母血脉……如果世上真有公平这回事,那或许就是生死。

这个世界给了一些人太多的选择,而另一些人却几乎没有。

只有在先天条件和生死面前,所有人都没有选择,除了逆来顺受没别的办法。穷人富人城里人乡下人高大和卑微位高权重和草芥蝼蚁都是这样。

这个终极意义上的绝对公平让其他所有的不公都显得不过是东边日出西边雨,让我们满是怒火困惑和伤痕心觉得好受多了。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投桃报李,用毕生积累的溢美之词去赞美给我们带来这种舒服感觉的上苍呢?

多子,饥荒,天灾,苛税,兵,匪,官,绅,苦得世人就像是一个一个木偶人。

一朝虏夷乱中原,士子豕奔懦民泣。

要改变这一切。

有人已经开眼看世界了,绝对不能落后。

如今,除了天,谁都不能收拾他,然而天并不可怕,皇权才可怕。

天都不怕,还怕你皇权?

这样想着,一路狂奔,专挑着人迹罕至的小路走,怕被人看见施展武功。

王子昂如今的脚力是恐怖的,根本毫不停歇,丛林簌簌的响,一个眨眼,便窜出去只看得到一个背影。

津门,作为京畿门户.河海要冲,是漕粮、盐运、绸缎等南北货物的水陆转运枢纽,异常繁华。四年前津门被洋毛子辟为通商口岸后,在西方资本的刺激下开始大规模发展,城市也随之扩大。

漕运河路文化和外来海路文化在这里碰撞、融合,既有雕粱画栋,典雅朴实的古建筑,又有众多新颖别致的“小洋楼”。西方多国在此地设立租界,新式军队,以及铁路、电报、电话、邮政、采矿、新式学堂、司法等方面建设,均开大清之先河。

不三不四。

不伦不类。

经过位于大运河与海河交汇的三岔河口西岸的天后宫,特地拜祭。

感受母性的光辉,眼泪簌簌的掉。

一眨眼,泪珠从眼角溅射出去,蒸发成烟。

放慢了脚步,一路走,静看众生相,聆听红尘音。

在经过文庙的时候,一阵刺鼻的味道引起了他的注意。

文庙位于东门里,规模很大。大殿始建于明正统元年,以后明清各代重修、扩建。清雍正年间,天津府、县同没治所于城内,因而庙东侧为府庙,西侧为县庙。

公家的地方。

透过来来往往的人群,王子昂看到一个肥胖的官员。

正擦着了洋火给一个金发碧眼的传教士点烟。

洋火,人们称作自来火,长仅盈寸,一端五色洋药,擦之而火爆发,见之莫不惊奇,叹为鬼物。

自从签订《天津条约》以后,传教士开始在各地进行传教工作。传教士享有建造教堂、治外法权、以及“宽容条款”所赋予的特权。

是大人物。

官员像是知县的样子,正七品,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等全县所有事务。

洋火很贵,一盒洋火能买一头牛,普通人自然买不起“洋火”,只有存心想摆阔气的时髦公子哥儿们、肥头大耳的官员们、阔商们才肯在估衣街、东门里一带的闹市街头,当着众人“刷”地一下擦着一根洋火,表示阔绰,好让周围的人把他们的这一行动视为豪举。

整个知县府衙所有的跟班、家丁、轿夫、丫鬟等全部加起来总人员有一百一十八人的一家之主——知县,自然买得起。

不好好呆在当值的公堂里,来这儿干什么?

仔细听去。

传教士皱眉头,用蹩脚的汉语说道:“……你他妈的……不要骂得那么肮脏,好恶心!——喂,大人,你还没回答我呢?到底行不行?”

洋人也会讲汉语的。

大清王朝出于“以华制夷,用华变夷”策略,对外国人学习天朝语言非但不予限制,有时甚至采取鼓励态度,导致因仰慕华夏文化而来中国学习中国语言者历代不绝。

这些洋人,来华传教之前,都是受过专门的培训,尤其是这耶稣会,在三百年前就有过来华传教的记录,其祖宗之一的范礼安曾向耶稣会总会长建议:要进入中国内地传教,必须对传教士进行培训,“最重要之条件,首重熟悉华语”。由此,耶稣会在澳门设立圣保禄公学,后来又升格为圣保禄学院。学院以中文课程为主,另设有拉丁文、神学、哲学、音乐、修辞学以及数学、物理学等自然学科。

可以这样说,圣保禄学院几乎成为培训赴华传教士的专门机构,澳门则成了传教士学习中文的必经之地。

由明到清,到中国传教的已知姓名的传教士多达二百余位,如熊三拔、艾儒略、金尼阁、汤若望、南怀仁等都是大名鼎鼎。

王子昂记忆力极好,虽然对这段话中的一些词句并不理解,不过那个一心求佛的友人信誓旦旦的跟他讲这些的时候说了一句话:“宗教是被压迫心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要是这一块净土都被别人夺走,这个民族就真的没有希望了!”

这句话让他一直将这些并不理解的内容牢牢记在脑海中。

知县模样的胖子支支吾吾,眼神闪烁:“嘿嘿嘿,史密斯先生,这个说来又话长了,不过……”

“快说,别罗嗦!”

知县清清嗓子:“只要肯花钱,在这一亩三分地儿没有咱办不了的事情……”

“那就好,三十两,我要做静海的汤若望!!”

王子昂微微一笑。

汤若望,耶稣会传教士,大明朝时候来到天朝,精通天文历算,在入京的头两年中,便以对月蚀的准确测算赢得了户部尚书张问达的赏识。七年,前往西安管理陕西教务,崇祯三年,由礼部尚书徐光启疏荐,回京供职于钦天监,译着历书,推步天文,制作仪器。

是来华中的诸多外国人中发展得最好的。

任何一个来华的外国人,恐怕都绕不过这个坎儿。

官员答:“钱不够,不能办。”

“那就一百两!”传教士伸出一个指头。

官员说“行,大家互相配合,只要你将你们的爱得拉修女给我们那天杀的知府剥光光送到床上,七天以后,这静海的西教事物就都归您管啦!”

两人抚掌大笑,已经达成共识。

勾肩搭背的就要往县庙里面走去,“史密斯先生,您今儿把我叫出来,只是为了这件事?”

“不不不,当然不……”传教士头摇得像是拨浪鼓。

“那还有什么嘱咐值得您当面传达?”

“张知县,我觉得你的女儿挺美丽,有悟性,我想让她跟着我信教,你知道,我是主教,由我来教育她是最好的了!”

肥胖的官员顿时顿住身形,不断拍着传教士肩背的手臂僵在空中,面容上的笑容尴尬异常。

“这个……”

信教?

谁都知道,这些个传教士,除了少数有良知的、清心爱主、热爱中国、热爱中国人、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教义的真正信徒,其他的,不过是侵略的工具而已,这些人参与侵略中国的活动和对中国的掠夺、参与鸦片贩卖和不平等条约的签订、插手中国官场,干涉中国内政、借助本国政府的武力及武力威胁,无法无天、抢劫奸-淫、草菅人命、霸占土地、包揽词讼、招纳社会上的各种越轨之徒、恶霸一方、强占农田、私设公堂、经营非法贸易,生活糜烂、霸占民女“初-夜权”……等等等等,罪行罄竹难书。

他那柔柔弱弱的女儿,到这这传教士手里,还能有好么?

何况人家已经表达得这么清楚了。

若不是他是个小小知县,只怕就要遭到强抢。

“照你所说,你们这个知府只怕德行有亏啊,张知县,我跟美租界驻华公使田贝先生还是有一定的交情,不如……”

美租界是五年前年随同英国在天津强划租界,美国也在英租界南面相邻设立一个租界。东临海河,西至海大道,北以博目哩道和英租界毗邻,南接马场道。

“小女明儿就改信天主,回归天主的怀抱……”

“好说好说,你真上道,哈哈哈,走,搓澡去……”

章节目录 第四十八章 鸡蛋与石头,孰硬孰强 清晨对于王路常来说总是充满了厌倦,他更喜欢夜晚,但是不受意志支配的,新的一天开始了,毫无疑问,在早晨的功课中,他总是很不受待见。

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的王路常,以飞快的速度洗刷完毕,然后扫地、生火、造饭、喂鸡喂猪,这是他一天中必须做的功课,一方面陈雪景已经起了变化,除了王抉微的事,其他的都不管不顾,另一方面,作为男人,总是要有点男人的样子,整天劳累家里可怜的两个女人那叫什么事儿。

等到所有事情准备完毕,张老汉以及张子静娴也晃悠悠起床了。

张子静娴有时候不在家里睡,张老汉心情好的时候才会在家睡,张老汉心情不好他就在外边过夜。

昨天张老汉的心情还不错,得了几个打铁的活计,有了入账。

张老汉什么都做,是手艺人,锔锅锔瓮、打铁杀猪、磨剪刀菜刀,给老牛医脚伤,给马儿接生等等等等的。

一法通万法通,武功高强,学什么都快,如果全心钻研一技,可有大成就,比如作画、书法、作诗等,凭借胸中一口浩然气以及敏锐的身体气机,如有鬼神相助一般,或画作意境高远,或书法笔走龙蛇,或诗篇气象开阔、或手艺鬼斧神工……张老汉什么都会点儿,但是贪多嚼不烂,什么都不太精,就是仗着眼力劲儿好,锔锅锔瓮的手艺十分高明。

比头发丝儿还细的丝线穿过比芝麻眼儿还小的孔洞,拉紧缝合,根本看不出来有裂缝。

不吃早饭的,开始晨练。

陈雪景以及王抉微会趁着几个男人在院子里练功的时候带着王抉微吃饭,等到几人练功完毕,她们俩已经吃好,或是再次睡去,或是牵着王抉微外出散步。

一晃或者一睡就是一整天。

两小一老在院子中摆好架势,开始晨练。

练武的先行条件是骨架,骨架是一个武人习武的根本。

两个孩子的骨架都不错,打起来虎虎生威。

扶摇拳本就是霸道的大拳,一招一式擎天撼地。

搭寻桥,起扶摇,揽月势,拧大龙。

含章步法永镇大地,这是保障不在风雨中飘摇的根底。

扶摇拳是扶摇门的根基,也是这一门的武人在武道上有所成就的根本柱石。

三千大道,殊途同归,内功、外功、硬功、软功练到成就的那一天,都是一样,威力绝伦,可镇伏四方,以一当百。

一套拳打下来,鼻尖冒汗。

开始冥想。

冥想是实现入定的途径,最终目的在于把人引导到解脱的境界。通过冥想可以制服野马脱缰一般的心神,超脱物质欲念,感受到万源之源,把心、意、灵完全专注在原始之初之中。

神思以及心态是可以影响行为的。

愚昧无知是最糟糕的状态,这种状态的结果是疯狂、幻觉妄想、怠惰等,就会做出疯狂的行为。

激情状态意味着重大执着、不可控制的欲念、追求和紧张的努力等。

而善良状态纯洁,光辉四射。处于这种状态的人们培育、发展智慧,由此获得成就。

这就是冥想入定的作用,通过打坐等方式极力消解不良心态,以获得纯洁、自由的魂灵,由此身体才会康健,武功才能长进。

王路常是坐不住的,偷偷睁开眼睛,发现张子静娴的腿在抖,想来也是坐不住了,抬头向他的脸门看去,看到两束一闪而逝的眸光。

样子装得很好。

心念一动,赶紧闭眼。

听到张老汉悠悠长出一口气,而后缓缓站起来的声响。

还是不敢睁眼。

待得张老汉说可以了,才敢睁开。

站起身来,抖动酸胀但是蕴藏着一股奇异感觉的四肢,发功吐纳,祛除身体的寒意。

“师父,我发现王路常睁眼睛了,他根本就不专心!”张子静娴手一指,得意的说道。

“混账东西,你不看他怎么知道他睁眼睛了?做坏事不动脑子的么你?”不待王路常灵光一现就已经准备就绪的声情并茂的狡辩出口,张老汉已经开骂。

张子静娴瞬间脸色胀的通红,愣神一般的摸摸脑袋。

王路常感慨,这孩子脑子冻坏了?

陈雪景领着王抉微从门口进来,王抉微小小白嫩的手中搂着一个鸡蛋,陈雪景牵着她走,腰间衣服卷成一个布兜,里面有一颗颗圆滚滚的物事。

小抉微就快学会走路了。

“格格……哥格……”指着王路常咿咿呀呀的叫唤。

“不要理他,我们睡觉去,太冷了!”陈雪景强行扭转小小的抉微。

“拿过来!”张老汉开口。

“我们在山里捡到的,我要煮给小抉微吃!”陈雪景头也不抬就准备进厨房。

“我还会跟我孙女儿抢鸡蛋?练武要用,用完还你!”

陈雪景掏出几个递过来。

张老汉一手拿着一颗鸡蛋,俯身捡起一个圆滚滚的硬石。

摊开,摆在两人面前:“哪个硬?哪个强?”

“石头硬,石头强!”

“石头硬,鸡蛋强!”

两人异口同声。

“说石头硬可以理解,说石头强……你是猪脑子吗?”张老汉手指头戳到王路常脑门上,戳得他一个趔趄。

张子静娴无声的嘻嘻的笑。

“但凡有点心机和头脑的人都会说石头硬,鸡蛋强,虽然取巧,虽然狗屁不懂,不然我还有必要在这里拿着鸡蛋跟石头对比吗?”

张子静娴就像吃了一个苍蝇一样脸色怪异。

“都给我看好了!”

右手一捏,五指弓握,手臂上青筋毕现,掌中石头嘎吱作响,令人牙酸。

摊开,石头碎成渣。

抖掉石屑,将鸡蛋交到右手,如捏石头一般捏紧。

再次发力,手臂上的青筋扭动起来,像是乌黑的毒蛇一般。

摊开,鸡蛋没碎。

张老汉:“还是石头硬石头强吗?”

张子静娴点点头,懂了,“石头硬,鸡蛋强!”

王路常不说话。

眼睛滴溜溜转动,怎么看都像是石头比较强的样子。

张老汉:“石头看起来虽然硬气,但是力根本没往一处使,那么我一捏,一处碎,处处碎,鸡蛋呢,看似脆弱,一碰即碎,但是方才我用了捏碎石头的力量去捏它,它没碎,蛋壳已经形成了一个整体,以弱抗强,这其中涉及到发力的技巧以及受力时候的抵抗方式,学会这些技巧和方式,与人搏杀格斗的时候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对手,就能很好的保全自己,好好琢磨!”

“是!”整齐的应答声。

看了两人一眼,张老汉一人给了一个鸡蛋,然后便去忙了。

看着两个对着手中鸡蛋愣神的毛头小儿,张老汉背着工具箱出门的时候,想到了他的儿子,那个本该叫张子昂却硬生生被他叫成王子昂的可怜的孩子。

小的时候他也以这个方式教过张子昂,他很聪明,一看就会了。

现在,他的儿子,这颗看似强大的石头,只怕要被天地的大拳头捏碎了。

京城卧虎藏龙,水深如海,便是真正的蛟龙落进去恐怕也得死无全尸,小隐隐于世的奇人异世不可胜数,还有无数禁卫军,还有皇城内那个普通的四合院内住着的那些恐怖的老狗。

“唉……”叹一口气,脚步异常沉重。

……

张子静娴已经找到了方法,鸡蛋没被他捏碎。

王路常自然不肯落后,虽然不是很懂师公说的什么东西,不过已经明白意思,只要用力捏而捏不碎鸡蛋就行了不是吗,这很简单了。

手掌一握,“啪!”一声,蛋清射了他一脸。

奶奶个熊,这什么情况?

师公说了大半绕来绕去的东西,不是说鸡蛋不会碎么?

那就是没用对力气和领悟相关的技巧以及发力方式了?这怎么可能?他王路常怎么可能会笨?

勤加练习就好。

可是没有鸡蛋。

跟陈雪景要,她们好像还有好几个。

舌头一舔,将脸上蛋清以及手中碎裂的鸡蛋吸进肚子,不理会幸灾乐祸的张子静娴,王路常闪身冲进厨房,陈雪景正在烧火煮鸡蛋。

咧着大嘴笑咪乐呵去逗弄摇篮中的王抉微:“抉微啊抉微,这个世界上谁武功最厉害?”

一看到他的猴脸,小抉微伸出白嫩的手指着他咿咿呀呀:“哥哥……”

心中一软,几乎支撑不住跪下来,泪水瞬间溢满了眼眶,小抉微会清清楚楚的说“哥哥”了,师父,您看到了吗?

好不容易跟陈雪景求来一颗鸡蛋,怕浪费,用锅盖接着,一捏,还是碎了。

趁着陈雪景不注意又抢了一个,捏,还是碎!

这他娘的没天理了。

再抢已经抢不着了,陈雪景将鸡蛋捂在大腿根,死死抱着。

王路常悻悻出门去,王子昂曾说过他手下力度阴狠,看来是真的了,握到柔弱的鸡蛋,骨子里欺负弱小的疯狂毁灭杀戮的意念铺天盖地袭击天灵盖,哪里还有清明的意识去讲究力度和技巧。

张子静娴笑意盈盈,手掌一握一开,鸡蛋不碎,“哟,还没练成呢?这不是很简单么?片片刻刻的事情!”

“来吧,我的鸡蛋给你了,反正我已经领悟了,不需要!”

接过张子静娴丢过来的鸡蛋,王子昂捡起一块石头,双手敲在一起,两两相撞。

鸡蛋碰石头。

“啪!”鸡蛋碎。

鸡蛋干不过石头,这才是真理,哪儿他妈那么多废话!

章节目录 第四十九章 紫禁城内王见皇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但对于一个人来说,能否走出一条独一无二的道路,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通向远方的目标,敢不敢踏进荆棘丛的勇气,柳暗峰回时有没有继续前行的韧劲。

人世界本没有地狱,心怀不轨的人多了,就有了万鬼夜行。

对于一个人来说,能不能下地狱,关键在于:是否有一个通向远方的目标,敢不敢踏进道德经纬法度的勇气,恶行暴露时有没有继续前行的韧劲。

两种人都有。

世人千千万,便有千千万万不同的心。

于是便有了千千万万种行为。

有人作恶,实属正常。

那个知县模样的官员,与传教士已经勾搭成了这种样子,看两人的谈话,想是才接触不久。也是,相对于数千亩庞大的英法租界,一百对亩地的米国租界实在是太小。

但是虽然规模小,作恶的野心却大。

已经在英法的强大夹击中勾搭上知县,三言两语便有了为非作歹的交易以及为恶一方的势头。

看来,要赶紧了。

摸摸心脏,基本不跳。

以强大的气机支撑着,也撑不了多久了。

双脚快速踏地而行,如果有人掀开他的长袍便会发现他两腿的小腿肌肉上下游梭,像飞鱼一样。

他的腿力量强大,一脚剁碎一块硬石不成问题。

也难为了他,应是这世界上最后一个武道宗师,名头大,力量却小得寒酸,与历代武道大宗师的作为比较起来,他自身显得渺小。

然而在武道式微的今时今日,能有如此成就,非人中龙凤不可为之。

王子昂是“日角堰月相”,有风目,眼型细长,眼角尖小,眼珠之乌蛛圆大有光彩,称为真光,也叫龙睛,眼尾细长,收敛上翘,犹如凤凰尾巴,整个眼睛形状犹如凤凰的身子。

不仅如此,还有瓜子脸,脖颈长,配上修长清秀,略为上竖的眉毛,自然威严毕现。额头不但是方的,而且在天庭上有一块方正的突起的骨头,犹如龙王的头骨,相法上称作伏羲骨,也叫日角,这块骨头越是方大越贵,圆形为次,这就是所谓的"日角龙颜",为帝王之品。

男子女相,本该大富大贵,享尽荣华,却学武,一肩挑起了武夫之责,天道压制,哪里还有生存的余地。

只靠着自身的灵秀天资、富贵帝王之命以及奇遇强行跻身号称“敢不与三才讲理”的武道大宗师境界,硬生生顺天承运,然而天道都自顾不暇,哪里顾得上他?

……

两天后,王子昂到达京畿。

只一入城,就见到了几个隐身在人海中,气机浩瀚如海的人。

人不多,高矮胖瘦老小,六个身影,临街而立,无声无息。

在六人身后更远处,还有一位肩上扛着一柄大剑的男子。

有落魄的道人从拐角处出现,腰佩一柄桃木剑,行走间道袍飘摇,神仙中人。

还有神色落寞的教书先生,衣衫浆洗得异常干净整洁,手中持着泛黄的古卷,倚着门框,微微的笑。

王子昂一抱拳,然后笑了。

这些人,也笑了。

……

这边有很多洋人,王子昂在京城南郊都能见到一个。

此人在红墙外张望,抓耳挠腮,像个猴子。

南郊是皇家猎苑,禁地,外人不得入内。

这个洋人朝着墙内观望了一阵,便走了,王子昂有心观察,便悄悄尾随。

此人与皇家猎苑的守卫官员见面,掏银子,大概二十两的样子,拿到了两套麋鹿的头骨、角便离开了。

就是这样一个很寻常的小事,谁也不会注意,然而很多很多的皇家宝藏便是被这样买走流失的。

王子昂吐一口唾沫,闪身进人群,准备夜探皇宫。

他不知道的是,不到百年,那些个洋人观望的在皇家猎苑内普普通通无人在意的鹿以及拿走的那些鹿标本,被人鉴定,有了一个全新的洋名“大卫神父鹿”。

入了城,发现宣武门外在施工,有工匠忙碌,洋人皱着眉头捂着鼻子在指挥。

“管理街道厅”的御史、工部员司和步军统领衙门员司都在。

施工之地长约二百丈,一些硬木条以及长长的狭窄铁槽,不知道要干什么。

这一场施工,被很多中国人鄙夷,围观着很多懒洋洋的人,主持施工的洋人满脸汗水,随意一扫的眼神中满是轻视。

这是眼界的问题。

谁也不会想到,两百年后,这样的横木以及铁槽会铺满华夏大地,在上面呼啸而过的钢铁巨兽将帝都到广州府两千余里的路程所需要的数月时间缩短至仅仅一天不到。

这是历史性的建设,只有主持施工的英国商人杜兰德知道,这条长约五百米的供人观赏的、有小型蒸汽机车行驶的模型铁路,是这个腐朽的庞大帝国的第一条铁路。

……

嘉庆以来,北京城已有收费公厕,“入者必酬以一钱”。但人们仍公然在街中便溺,住户又往街上倾倒便器,加上过往畜车的牛粪马尿,致使有的街道“粪盈墙侧土盈街”,大街小巷弥漫着恶臭。

人们还经常攥着一把路面的泥土调侃:“人中黄(粪)、人中白(尿)、牛溲、马勃、灶心土,各等分,无根水(雨雪)调匀之,用日晒干,车轮碾为细末,西北风送入鼻中服之,令人名利之心自然消灭。”讽意辛辣。

也难怪洋人不适应。

城内交通要道上,不仅甬路高出地面,路高而狭窄,而且两旁还多摆摊售货,车马行人一齐拥到路上,此时堵住,王子昂半天无法行走。

城内胡同小巷也往来无序。“车夫习气,向以相让为羞”,于是争吵开骂,一堵多时,行人与车,谁也动弹不得。

这就是人人向往的紫禁城!

清朝的宗室贵族在王朝的建立和统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满族兴起的初期及在入关逐鹿中原的过程中,宗室贵族南征北战、东挡西杀,有些甚至死于战阵,如敬谨亲王尼堪就死于平定明朝残余势力的战争中,建国后他们又在皇权机构和维护王朝的统治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正是如此,其分封制度也就与明代不同,即“诸王不赐土,而其封号但予嘉名,不加郡国,视明尤善。”

因此在北京城内就出现了大量的王公府第。

然而随着王朝的衰弱以及受到帝国主义势力入侵的影响,各国公使常驻北京。

为建立使馆,英国政府先后提出租借怡亲王府和肃亲王府遭拒绝,但在英国不断施压下清政府不得不将奕梁府第租借给英国。

着实可笑、可悲、可叹。

找了一间客栈,入住休憩,简单的梳洗吃食。

躺在床上,摸摸脖子上的陶片“抉微”,放到嘴唇上亲了一口,感觉像是女儿那嫩嘟嘟的小脸。

……

眯着眼,半睡半醒,不觉已经入夜,北京城灯火通明。

往外看去,烛光一片一片,犹如漫天繁星,装点在这肮脏的古城中。

黑夜掩盖了丑陋和贫瘠,透出门窗的光辉照耀着的尽是美好。

昏黄的灯光令人昏昏欲睡,王子昂却毫无睡意,甚至兴奋。

临窗而立,扫视一眼。

那些豪奢的所谓公使馆,满是黑暗。

跟王子昂见过的那些小气而扭捏的西洋建筑比起来,华夏的建筑传统是开放。无论是院落建筑还是城市建筑,总是不厌其烦的大建其门,而西洋建筑就王子昂所见过的来说顶多只有一个大门。

华夏传统文化相对封闭,可是建筑却相对开放。

……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

王子昂屏气凝神,整个天地一片寂静。

狭长的丹凤眸神光凝聚。

皇宫附近则出现了一队队来回巡逻的带甲侍卫。

身形一动便窜了出去。

鬼魅一般隐身在黑暗中。

来到高大厚实的城墙,眼见一队侍卫由城头走过,脚尖在粗糙的墙砖上一点,借力弹起,如鹞子腾空,在墙壁上几个点跃,三五下便上了城头,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章节目录 第五十章 奔跑的老年人,床头挂着观音 景阳宫,“其道光明”,“景阳”——景仰光明之意。

然而这里却是内廷东六宫中最冷清的院落。

此地有古鉴斋、静观斋以及神秘的“御书房”。

御书房中,年幼的同治皇帝瘦弱而凄冷,还在跟着他的老师礼部尚书祁寯藻学着什么。

看到他的眼神,王子昂觉得跟他的徒弟很像。

无助、茫然、恐惧以及几乎不可察觉的恨。

一看到他,王子昂就泄了气,跟一个小孩计较什么,该去找他妈叶赫那拉氏啊。

撇着嘴的同治皇帝,忽然猛地将手中奏策摔在案几上。

礼部尚书祁寯藻赶忙跪地,面色难堪。

同治:“人家只需在老太太那儿张张嘴,朕便又要受气挨罚矣!”

祁寯藻:“皇上,不必在意许多,宁心静气,忍住,古之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够啦够啦,这天冷得令人厌恶,这个小节就快要拘死朕了,朕冷死了还成什么大事,朕恼火的不是挨罚抄写圣文,而是冷,冷啊,你知道么?”

小皇帝满脸怒气,走来走去:“无法无天的逆贼,竟然敢告朕的状,等朕长大了掌权了,全部拖出去杀掉!!”

“哎哟皇上,话可不能乱说,要是让老佛爷知晓,又要挨打!”

“朕怕什么?啊?朕不怕!!朕不怕!你这该死的,朕不怕皇额娘!!”小皇帝对着跪地的礼部尚书又踢又捶,眼中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小小年纪,令人恐惧。

王子昂叹一口气,至刚易折,上善若水。

这孩子拿什么跟他的母亲斗?虽然他现在还小,但是一些感情却是可以感受出来,否则也不至于如此。

每日被人摁在皇座上,处处受制,却又加了一定可以对整个天下为所欲为无法无天的帽子在他头上,自由与不可自由两个极端,令人疯狂。

打够了,小皇帝慢慢冷静下来:“把那该死的贱婢拖出去杀了!”

祁寯藻:“陛下,如此处理……如果只是小小责罚到可以,然而要打杀了她……恐怕老佛爷那里通不过。”

“老佛爷老佛爷,你怎么能在朕的面前一直叫她老佛爷……朕才是老佛爷!!皇帝才是老佛爷!!亏你还是礼部尚书,这都不知道么?”

“皇上恕罪,皇上恕罪,老臣昏聩!”

同治:“哼,怎么通不过?皇额娘在意的是你们这些中流砥柱的命,哪里会在意一个小小的贱婢?祁寯藻,朕现在命你按序查办下贱宫女向皇太后告皇帝御状一案,完成刑诉后,给朕严惩不贷!”

祁寯藻:“臣领旨。”

祁寯藻内心中满是悲凉。

这小小的皇帝,是他的学生,变成今天这样,令人心疼。

同治:“对那些有恃无恐以为得计的其他贱婢,朕也得给予教训!”

“陛下圣明。臣奏请现在就办,天子用法,不别亲疏,不殊贵贱,当然可行,只是此举可能牵动皇太后,如果陛下决心实行,为臣进言,可请皇上先行向老太太那儿打个招呼……”

王子昂没有再听下去。

这叫什么事儿?小皇帝兴师动众拿出九五威严,只是为了惩罚一个向他妈说了他坏话的宫女?

继续向皇宫深处潜伏而去。

此时清廷最高决策层,可大致分为三个梯次:最顶端者,乃垂帘已久的慈禧、慈安太后;次者,乃清流魁首翁同龢与北洋领袖李鸿章、军机大臣曾国藩、左宗棠等;再次者,则系举足轻重的地方疆臣如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之流。

同治小皇帝虽贵为皇,却没有权,有权的,是一个三十岁的妇人。

她已经掌握整个帝国三年了。

在王子昂向深宫逼近的时候,皇城一地,一个普普通通却有些孤立怪异的四合院内,许多个老人家在床上睁开了眼睛,却又缓缓闭上。

只有一个驼背的老人慢悠悠爬起来,对着床头一副画像凝视片刻,穿上粗布麻衣,别了一把弯弯的小刀,叹息一口,闪身出门去。

老人床头画像在黑暗中看不真切,依稀是手持净瓶的观世音模样。

老人这间小小的漆黑栖身之所,绝没有人敢于靠近半步,唯一被人闯入过的,便是如今气机感应里那熟悉的味道。

人体的气机,是不断运动着的具有很强活力的精微物质,不可名状,奇异非凡。它流行于全身各脏腑、经络,无处不到,时刻推动和激发着人体的各种机能。

气机的运动形式是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为升、降、出、入四种。

老人一提气,便知晓来人是曾经对过两次的王子昂。

这也是气机的作用。

老人闪身出门,月色暗淡,没有下雪,但是积雪不少。

感应里,原本气势参天的那个年轻人气态弱了,降到了初次见面时候的水准。

那他也就再无所畏惧。

见识过大宗师的风采,他有所收获。

那年轻人在他的脑海中,第一次见面后就被认定已经是必死的人,因为他知道了自己的秘密,然而被人家跑了,第二次见到,却成了大宗师,让他有点措手不及,不过如今再次感应到,那年轻人已经巅峰不再,仅是小宗师的武力,并且还在不断降级,这是有原因的。

这天地容不下他。

这一次,绝对不会再出任何意外。

其实即便那年轻人的武功仍旧处于大宗师的巅峰状态,他也要去阻一阻。

决不能让她有任何闪失。

……

王子昂已经到了一所庭院中,无声无息。

这庭院为单檐歇山顶,面阔五间,前出廊。

院中,有两棵苍劲的古柏,宫墙台基下东西分设一对铜龙和一对铜鹿。房屋外檐油饰采用色泽淡雅的“苏式彩画”,有花鸟鱼虫、山水人物和神仙故事等,门窗都是以质地优良的楠木雕刻的“万福万寿”和“五福捧寿”花纹。

这便是叶赫那拉氏的寝宫“储秀宫”。

他并不知道叶赫那拉氏在哪里,这储秀宫是最有可能的地方,一来,初掌政权不久,居住在储秀宫,可以表示对先帝咸丰的眷恋,念念不忘先皇帝对自己的雨露之恩,以显示自身的美德;二来,对同治帝有养育劬劳之苦,以显示自己的仁慈;三来嘛,慈安太后还虎视眈眈的看着呢。

以此得人心。

一手抓两个皇帝,对内可以折服六宫,对外可以号召臣下,这是多么冠冕堂皇而又合算的事,所以她肯定乐于住在储秀宫。

咸丰帝死在热河,同治帝继位,慈禧这才得到和东太后慈安同等的地位。

辛酉政变掌权以后,慈禧掌握了政权,尊为慈禧端佑康颐皇太后。不管加封多少美妙的徽号,给自己加多少堂皇的名称,也没有多大的价值,因为那是她自己给自己的,自己往自己脸上抹粉罢了,谁都明白。

她惟一货真价实的本钱,就是给咸丰帝生了个儿子,而这个儿子是在储秀宫后殿生的。那是她的通天金字招牌,是抓权的真正政治资本,所以她曾长期居住在储透宫,是有她的心计的。

这是王子昂的猜测。

于是他来到了储秀宫。

……

当王子昂从屋檐上纵身跃下地来的时候,内廷外的顺寿开始狂奔起来。

他左摇右摆着他的手臂,以此借力。

他的嘴唇微抿。

他的喉咙间发出隆隆的响声。

他的头颅费力的往上挺着。

背上的背锅圆滚滚的涨成一团,撑起了衣服。

有雪花落在上面,霎时间便遭弹开。

枯草一般的头发在风中摇曳。

从一丛树荫下经过的时候,一抔雪从树梢坠落,不偏不倚的砸在他干瘪的阴阳头上。

“啪!”雪花散开,晶莹剔透。

他一步一步的跑,很卖力,很吃力。

破旧但洗得很干净的布鞋,落地的时候,一道极粗壮的气息,从脚底里释出。

积雪成扇面溅射开来,笼罩了他的全身。

但他依然保持着出门时候的样子。

不整齐,但绝对不狼狈。

只有金刚不坏才能不染尘埃。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一章 敢叫日月换新天 储秀宫内,王子昂长长叹一口气,看向皇宫深处景山的地方,眼神凝重。

又深深吸一口气。

整个人气势参天,如同浪潮铺天盖地。

慈禧只是一个女人而已,整个诺大的清王朝腐烂到入今的境地,要怪罪的人或者事很多,但绝不限于慈禧一个。

不是没有出现过一些人物或者事情的转机,然而作为清朝的执掌人物,整个大清朝没有一个人抓得住这些契机,从而将整个王朝代带向好的境地发展,变成了如今这个破败、衰朽、蒙昧的样子。

没救了。

不破不立,整个大清的龙脉气运还在流转,苦苦支撑着这个王朝不倒。

大清的龙脉气运寻常人看不到,除了天地间一些奇人比如炼气士、盗-墓者、堪舆的风水师,就只有他王子昂。

缓缓闭上眼睛,脑海中一片幽静。

神游,生而为人最极致的力量境界。

泥丸世界之中,无尽悠远、宁静。

骤然间,天地起异象!

一道粗如山峰的赤金光柱从天而降,彻底覆盖住王子昂神游世界中大清紫禁之巅景山那片方圆一里的大地。

那就像一条从九天之上垂落倾泻人间的金色瀑布!

金色瀑布落地。

落地生根。

无穷无尽的黑暗中,莫大而散发着无穷威严的金色巨柱擎天撼地,立在紫禁深处,似震慑天地的神针一般。

璀璨的耀眼金芒不断由金柱之上灌注进入大地,一层又一层,渐渐地,赤金色巨柱之上,龙纹显现,九九八十一道龙纹盘柱而上,姿态各异,神骏非凡。

山岳般的威压潮水涌来。

王子昂整个神游世界,发出崩裂的声响,人间最为顶级的武夫,脑海中自我神游翱翔天宇苍穹的世界,就要被无穷天威碾碎。

王子昂笑一笑,挺直了微微弯曲的腰杆。

天道镇压之下,直腰而起。

“蝼蚁,安敢冒犯天威?”洪钟大吕一般的惶惶天音响彻,震得王子昂耳鼻溢血,但他仍旧紧紧闭着眼眸,与整个金色巨柱硬抗,爆发出滔天的气焰。

这一刻,整个皇城城,笔直一线暗合天道的轴线之上,由箭楼开始,正阳门、大清门、天-安们、端门、午门、太和门、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乾清门、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神武门、绮望楼、及至景山,共计一十八处,每一处最为隐秘之地,皆有一个神态各异的人,身着威猛战甲,震惊的仰望着苍穹,喃喃不敢言语。

景山之下绮望楼,一个神态温和的中年男子,身着卑微的捕快服,倚楼而立,身上背负着一柄铁尺,定定的看着储秀宫的方向。

在他身边,一名身着青衣、身材修长的折扇公子,轻轻嘬了一口芳香碧茶,笑道:“吓到了?”

神态温和的捕快男子转过头,说道:“惠甫,对于气啊运啊这方面你懂得比较多,你说说,现在的人世间为何竟有如此人物,敢以一己之力硬抗天威。”

“哈哈,这不足为奇,我华夏人人皆龙凤,做出什么奇迹都不过分!”青衣男子道。

“可这也太强了些,自从千年前那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家伙敕令三界关闭天门之后,哪里还能出现这样的人物?”身着捕快服的中年男子摇头,不敢置信,“同样是练武之人,人家敢硬抗天道,我们就像屎一样,差距比云泥还要大。”

“好了好了,曹福大官子,别叹气啦,此人是整个人间闲散气运的抉择,成就如此境界没什么好奇怪的。”

“这武功……他该是怎么练就的?境界与我两比起来,十个我们也打不过他,要知道,我两还是在龙脉的交感之下,才成就了如今的武道境界。”曹福赞叹不已。

青衣男子喝了茶,同样定定看了一会儿,也不答话,自语道:“等他死后,他汇聚的气运消散在整个人间,到时候天下必定大乱,我们一定要防备好紫禁城下镇压的老妖怪,倘若发生半点不测,我大清完矣。”

“来了来了,他是要撞大柱么?”这时候,中年男子惊讶说道。

青衣男子猛然仰头,眼神中一缕金芒一闪而逝。

整个大清最有名的捕快,一柄铁尺丈量法度的官子曹福,一把扯住了青衣男子的衣带,说道:“惠甫,算了,别去了,这样的人物,咱们出手也没用,可能还会被他打死。此人不伤人命,直接来到了储秀宫,也不对老佛爷动手就与气运柱撞上了,没有伤人的意思,还是随他去吧,即便是天道加身,又如何能敌得过气运金柱?各门守卫的十八神将这些老乌龟都没出手,说明紫禁灭不了,咱们不必做出头鸟。”

……

王子昂脑海之内,翻江倒海。

神游,这是武夫精神力量的极致体现,一个人,大观之上分为肉体和魂灵两部分,肉体的极致是天下第一,精神的极致是神游!

王子昂的面前,无尽气浪从大清气运金柱之上滚滚而来,威压比须弥山岳还要厚重,令人难以承受。

神游天地内,四周一片寂静,天月洒落在地面上,虚空中的月色充满了柔和之感,可晦暗的大地之上却是触目惊心,浪潮一般的天威涌过,王子昂纯粹以魂灵构筑的神游世界存存湮灭。

王子昂的神色依旧淡然,身前一尺的世界仍然稳如泰山。

“敕令,镇压!”低沉近乎诡异的惶惶天音蓦然间从金色龙柱之上轰然回响,整个神游世界内,金色气浪骤然翻滚,向外急速扩散时,赫然在其内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金色漩涡,这漩涡内散发出滔天的威严,更有强烈的浩然正气骤然而起。

“虚张声势!”王子昂看了看四周,缓缓开口时右手抬起向着天空猛地一握,身上磅礴的无敌意志刹那间降临。

一拳砸下。

滂湃力量轰然炸开。

天地一震,来袭的漩涡骤然塌散,直接崩溃四分五裂,不成气候。

漩涡崩溃褪散之时,金龙气柱之上,一跳金色巨龙一声龙吟,身躯蓦然一震,由金龙气柱之上猛然飞出。

这金色巨龙脱离大清气运金柱之后,王子昂赫然发现,在那金龙飞离的原处,再次出现了一头一模一样的金色神龙,整个气运金柱都是由无数金龙盘结而成。

龙,古老的生物,代表着天地至尊至极。

王子昂此时却觉得可笑至极。

双手一扬,魂灵凝结的玄奥法身骤然拔高,如楼阁层层堆筑,原本连绵山丘一般的金色巨龙,在法天象地的王子昂面前,瞬间变得蚯蚓一般。

一把抓住飞来的金龙龙头,往地上一摁,整条金龙刹那被捏爆,化成无数金色云雾,复归金龙气运柱之上。

金龙一死,似乎金色龙柱受到了挑衅,瞬间勃然大怒,无穷无尽的金光裹挟着无匹气焰当头而来,犹如铁拳砸下,无尽金色浩然气,化作刀枪剑戟,一齐激射而来。

天雷滚滚。

气开地震,声动天发。

瞬息之间,金气弥漫的天空中,如同神人撬动一座山岳投掷于海。

高空震荡出一圈肉眼可及的剧烈涟漪,然后迅猛扩展出去。

大地与之共鸣而颤动,整个世界摇摇欲坠。

无数刀枪剑戟以及滚雷,在临近法天象地的王子昂之时,凝聚成为一条山岳般的大龙,王子昂甚至看见在金色大气幻化的神兵利器之中,甚至有兵戈战火的场景,这是清朝在二百余面的立朝过程中,帝王将相参与的一些狠辣的战役,死伤惨重。

玄奥的气运金龙柱将之烙印,如今显现出来,恍如隔世。

……

山岳般的大龙,鼻息之间喷涌金气,狰狞怒吼一声,裹挟着整个大清王朝皇权不可侵犯的意志,轰然撞来。

王子昂摇摇头。

一手探出,一手回揽。

起扶摇!

金龙撞下,王子昂逆上。

两座大山一般的金龙和王子昂,轰然撞在一起。

山陵崩塌的轰鸣响彻天野,这一刻,无数有资格知晓这场战斗存在的武夫,无不心尖颤抖,惶恐不安。

山岳般的金色大龙,整个龙头被王子昂抱住,转身一拧,龙头炸裂,无尽金光弥漫,化作金色的洪流,倾泻在整片天地之间。

蜿蜒龙身,势头不停,直直撞在王子昂法身之上,泥团一般。

直至整个龙尾在王子昂胸前炸裂,王子昂拔身而起,直接朝着真个庞大擎天的金色龙柱冲撞而去。

“放肆!”

有天音浩荡!

王子昂昂冷笑:“鬼鬼祟祟,出来一战!”

“蝼蚁,安敢冒犯天威?”大鼓一般浑厚的天音,音浪直撞王子昂。

王子昂震拳,浩沛力量滚走,盯着气运金柱之上变幻莫测的图腾的金龙,大逆不道:“今日,敢叫日月换新天!”

大清练气士第一人,甲候第一人曾国藩幕僚赵烈文,与大清门神官子曹福,两人站在绮望楼上,静心感悟着这场肉眼不可见,魂灵无所知的玄奥战斗,感受着那个年纪差不多的年轻男子与天地相斗的无匹气势,两人都突然有些慷慨,何苦来哉?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二章 天人交战 赵烈文作为天下有数的谋士,曾给曾国藩进谏,暗示其谋反称皇,这位在望气这种玄黄之道上颇有心得的大清练气士知道许多京城卿相都不了解的内幕,比如紫禁城下镇压着的千年老妖怪,以及气运金龙柱的流转承接,还有整个紫禁城这座无比磅礴的阵法,整个紫禁城构造的阵法,才是这座古城屹立不倒五百年的的中流砥柱。

现世之奇人异士所布置的一些各门派阵法,较之这座取百家之长,以龙脉为根基,暗合天地道法星辰宇宙的大阵来说,屁都不算。

除了冥冥之中自有天定,否则没人能攻破这座城。

即便是可以达到坐地日游三万里的神游大宗师也不可能。

气数气运之事,看似虚无缥缈,其实简而言之,就是人心所向,时来天地皆同力,霸业可成,相反的,有背人心不再奉天承运,就是运去英雄不自由,万事皆休。

在赵烈文看来,大清朝还没有达到最不可救药的地步。

虽说那个突然出现的年轻人,做出了硬抗天道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情,但看见他一个人便潜入了皇宫,无视整个京城的无数高手,大摇大摆站在储秀宫门口,张狂的告诉所有人,他来了、他看见、他逆道,仍是不得不让人感到由衷佩服。

不愧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布衣真龙。

他便是整个大清无数人寻找了多年的扶摇拳的传人。

“不赶紧拿下他,恐怕皇太后事后不高兴啊,毕竟他在威胁她。”身穿青衣的赵烈文,对着身边嫉恶如仇代表了整个大清律法的曹福,说道。

“那便让他试试天人交战吧!”曹福说道。

大清龙脉所在景山之下,绮望楼,一座隐蔽阁楼内,幕僚炼气士赵烈文、大清门神曹福这两个代表着整个大清最极致暗黑力量的强者,一起正了正衣襟,分别从两位守楼多年的老太监手中接过一炷香,走向一张紫檀大料雕成的几案,案上摆放有一尊仙气袅袅的古朴香炉,炉中常年插有稚童手臂粗细的一炷大香,这炷香的香火,一日不可断。

两人毕恭毕敬将手中香插在香炉左右两侧。

两人一起出声。

赵烈文双手叠放,平视前方,沉声说道:“敕令,替天行道。”

曹福视线低敛,作揖道:“敕令,以镇四夷。”

香炉之后的墙壁上,笼罩在层层烟雾之中。

依稀可见悬挂有一幅幅与真人等高的*画像,有金戈铁马,俱是威武武将,身披重铠,座下高头大马,手中大刀长戈、剑戟枪锤,统共十三幅。

按说,大清的兵是不穿贴纸甲胄的,穿的多是棉甲,于是这十三幅画像便显得有些怪异。

如果有知晓二百余年前那段隐秘历史的人看到墙上所挂的这些画像,便知晓这些画像上画着的,正是大清朝开国时候,太祖努尔哈赤座下十三猛将。

那些威武的铠甲,俱是明朝倾全国之力打造所赠,雕刻着玄奥符文,可借调天地之力,乃是国之重器,穿之可万人敌。

这样威武的铠甲大明朝如何能够送人?送的还是越来越壮大的夷族?

二百余年前的那段历史早已尘封,鲜有人知,然而爱新觉罗氏原本是大明天子的守臣,最终夺了大明江山,不能不叫人感慨世事无常。

世人或许知道大清朝有十三幅神秘的铠甲,它们为整个大清的立朝建立了不休的功勋,但是其中渊源之深,即便是现在的一些天潢贵胄皇子皇孙都不知道。

随着赵烈文和曹福各念完敕令,浓郁的香烟雾逐渐消散。

香炉中原本火光微淡的三炷香,瞬间绽放出三朵绚烂火苗,尤其是正中那炷香,以肉眼可见的飞快速度燃烧殆尽。

当香烧完,墙上那一幅幅挂像无风而动。

一十三幅原本寻常无匹的的画像渐渐化为一阵白烟隐没,徒留白纸一张。

……

储秀宫内,暗藏玄机,无数高手暗中保护着那个女人,现在有人对王子昂跃跃欲试,但王子昂不管不顾,脑海之中开天辟地。

神游世界,浩荡天音滚滚,金光灿烂,犹如身处神话时代的天庭之中。

金龙巨柱之上,金光流转,金龙腾挪,演绎着无尽玄奥与神秘,浩荡天音便是从金龙巨柱之中传来。

这无比威严的金龙气运金柱,在王子昂眼中早已经没什么了,不过是根无法动弹的大棍子而已,气运金柱之上那种可以将整个天下都震慑的威严,镇不住他这个逆乱。

就要扶摇而起,将整个气运金柱撞碎,这时候,异变抖生。

整个神游世界,响起金戈铁马的喊杀声。

金光璀璨的气运金柱之上,龙气一阵幻灭,龙柱之上,一位身披重甲看不清楚面容的猛将手持长枪骑着龙马破柱而出,马蹄踏空而来,如同擂鼓。

“吼……”猛将“口中”,发出震天狂吼,借势轰杀而来。

紧随其后的,又有一位猛将策马,从气运金柱之上脱离,战戈高举,马蹄之下,龙气波纹如花绽放。

高举战戈的金甲龙马猛将之后,又是一位双锤向天的魁梧金甲猛将。

喊杀声震天。

一位位早已消逝百年的绝世猛将,玄奇的从金龙柱上显现,策马而来,天兵天将一般的威武雄壮。

借助*气运金龙柱的联系,赵烈文与曹福脑海中,感受着无数先烈绝世的风采,心潮澎湃。

这些开国猛将,浑身散发出紫金光芒,眼眸金黄,气势雄浑,结阵朝着敌人轰杀而去,血气冲天。

金气璀璨的猛将,大放光明,熠熠生辉,气焰滔天之下,兵器高举,金刚怒目,口中发如雷长啸:“大逆不道!”

一十三猛将化身金甲仙人,策马而冲。

王子昂面无表情看着这些高高在上的所谓成仙之人,没有说话,怡然无惧,只是叹了口气。

这些绝不是真正成仙得道之人。

神仙志怪小说里头,描述那些修行坎坷的得道高人,最后大多会赋予“位列仙班”四字,意思就是说在天上有了一席之地,其实说到底,跟世间读书人鲤鱼跳龙门,考取了功名,在庙堂上在金銮殿中有了位置是一个路数。

而作为扶摇拳的传人,楼兰宝藏的继承者,在莫名进入神游境界之后,王子昂更是知晓一些世人不能知道的东西,比如说天宫、仙人、神魔、天人……

这气运金柱之上的人物与他所知晓的不同。

那么这些便不是真正的仙人。

这些只是大清朝气运金柱无意识的将过往对大清气运造成影响的一些重大人物烙印下来,然后显现。因为王子昂不仅看到了十三猛将,更是在金龙交织而成的气运金柱之上看到了无数的其他人,虽然金光谜茫看不真切,却与大清至今二百余年历史上一些人物的身影及其相似。

这些清朝的先贤,庇护着大清朝。

可是后人却不珍惜。

储秀宫内的王子昂双眸紧闭。

神游天地之内的王子昂却突然双眼绽放熠熠光辉。

世人口中的所谓天人交战,不是虚。

坐地日行三万里,不是虚。

长河之水天上来,不是虚。

天上白玉京,十城二十楼,不是虚。

口吐天上文,迹作人间客,不是虚。

人间未有飞腾地,老去骑鲸却上天,不是虚。

……

一切都是得道高人神游世界之中的玄奥。

神游世界之内,玄之又玄,可称众妙之门。

武夫的神游世界,便是无敌。

……

此时的金甲猛将,极其凶狠恶煞,锋芒毕露,犹如长枪激射而来,身体四周隐约有无数黄金符箓一闪而逝。

瞬息之间金甲仙将已经疾驰而至,

与王子昂相距五十步时,手中通体萦绕紫电的金色长枪,大喝一声,气势如虹,刺向王子昂头颅。

那枪身绘有晦涩艰深的云纹的紫电金枪光芒大绽。

王子昂没有转身,微微后倾躲过那一枪,同时抬手轻描淡写握住了那杆金色长枪,不光是五指间电闪雷鸣,整只手臂都笼罩于辉煌夺目的金光紫气中。

策马狂奔的金甲仙人被握住长枪后,胯下龙马竟是再也无法向前突进一步,仙人试图以横扫千军姿势砸烂这个凡人的脑袋,但是那杆长枪纹丝不动,气机震荡之下,象征仙人天威的那具金色甲胄一阵颤抖。

王子昂五指加重力道,金色长枪发出一声砰然巨响,直接就被他当场捏爆。

金甲仙人满身的绚烂金色顿时随之一黯,怒喝道:“大胆!”

王子昂终于转头正视这位包裹在金光中的飞升仙人,扯了扯嘴角。

一拳轰出去。

金甲仙人和龙马整个撞在他拳头上,爆碎。

魂灵是没有限制的。

更何况是可以神游的魂灵。

一十二个高头大马的金甲仙将冲撞而来,气势凶猛。

王子昂避其锋芒侧身避过,在一个仙将手中的大刀即将劈向头颅之时,整个身子往后一靠,猛然撞开,那金甲仙将及其座下龙马被王子昂整个撞爆。

已经深入敌阵,周身喊杀震天。

这些金甲仙将,个个身高三丈,力大无穷,一般人见到这样的场面,都要被它们口中的喊杀和威严的身躯骇死,然而这些对王子昂无用。

他如今的境界,或许本身肉体的武力并不高明,然而头脑之中神游的境界确实前所未有。来袭的大清先贤猛将,只要被王子昂近身撕扯住,就是分尸爆碎化为一片金光消散在天地之间的下场,

此时王子昂无视一名金甲猛将手中重锤的砸击,一拳将一名金甲仙人的头颅砸碎,而举锤的金甲仙将手中的大锤,猛力一砸之下,竟在王子昂身后三指之地,整个金锤炸裂,饶是没有半点意识的金甲仙人,仍旧愣了一愣。

就一愣神的时间,王子昂已经撞来,整个金甲仙将连人带马都给撞飞,浑身碎裂得一塌糊涂,向后飘落,化作金光消散在神游天地之间。

剩余的金甲仙将见状,威严怒喝一声:“孽畜!”

王子昂明白了,这些仙将死了,再也不能化成龙气,会彻底的消散。

这样的家伙,来的越多越好!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三章 蚍蜉撼树不自量 知晓了大清钦天监那些炼气士,能够利用气运金柱对敌的门道,王子昂信心十足,也就迫切想要将十三名金甲仙将全部斩杀。

从未想过要以一己之力断送大清,不过是为大清这锅脏水的沸腾再添加一根柴火罢了。

全然不顾!

全力进攻!

看似轻描淡写一扫臂,就将一名金甲仙将拦腰斩断,拉住上半身,旋出一个圆弧,又将一名来袭的大斧仙将胸部砸碎个稀烂。

金光爆射!

一名面容雄挺的仙将,手中大枪枪尖闪烁,金色光满如一场菊花大雨,每一枪点出刺在狂性大发的王子昂法天象地的法身上,都炸开阵阵裂纹,来来回回,眼花缭乱,瞬间便是上百枪,王子昂法身之上,手脚头颅脸颊心口腹部,皆是抢点,一连串金石相击声,清脆非凡。

即便是法身,死了,便相当于魂灵散了。

这些仙将勇猛的战法实在狂霸,

每一名仙将生前都是千人斩的霸王人物。

王子昂撤步,含章步法移动,瞬间来到那名使大枪的仙将身侧,一拳轰出,那名仙将霎时怒吼,举枪格挡,座下龙马高高跃起,朝着王子昂踏出。

王子昂一拳递出,拳头击碎长枪砸在仙将耳际,一阵金光闪耀,金甲仙将赶忙鼓荡金光去抵御,奈何王子昂拳头力量极大,千钧巨力所至,金甲仙将身体离地如同倒栽葱。王子昂将仙将击落,那仙将脸颊击碎爆裂成金光,却猝不及防被由气运金龙柱上金龙幻化的龙马双蹄踏在胸口,整个惨遭按在地上。

王子昂一把握住龙马双腿,猛力一拧,那威严而金光灿灿的天地神兽便给拧断了双腿,整头的被翻身而起的王子昂顶身砸了出去,爆碎。

一名仙将

怒发冲冠,大踏步前冲,每踏出一步,整个神游天地似乎都震荡起来,脚下金光炸裂,双拳巨力撕裂空气,裹挟滂湃力量,悍然一击。王子昂飞身一脚,踢中仙将双拳,两人皆是被巨大的力量给撞得后退,滑出数十步距离,复尔双双止住身形,骤然发力,浪涛一般掀着涛涛伟力朝着对方撞去,王子昂一拳砸在仙将额头,又同时止住身体,两人如两军骑兵如出一辙,对撞而去,仙将一拳砸在王子昂额头,王子昂双拳轰在仙将胸口,以两人为圆心,金色气浪如水波一般,成一个大圈向外疯狂飘荡。

法天象地的王子昂吐出一口金色的血水,右拳砸在左手掌心,扬起一个狞笑。

瞬间再次撞在一起。

这场战斗异常的猛烈,皆是勇猛无敌的人物,厮杀起来血气滔天。

扶摇拳大开大合,刚猛无铸,一拳递出,骨断筋折。

一个金甲仙人根本来不及出手抵挡,就被王子昂气机磅礴至极的一掌给砸碎,彻底消散。

直至十三战将全部战死,王子昂浑身也是浴满了金色的血液。

这是气运之战,玄奥无比,真真正正的神仙景观。

王子昂一气既出,再生一气。

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长袍迎风鼓荡,整个人扶摇而起。

如一只金翅大鹏鸟振翅欲飞。

气运金柱之上,九九八十一头金色巨龙仰天狂吼,龙目绽放璀璨金光。

就在这时候,一抹璀璨金虹从气运金柱之上的高天中,那云里雾里,迅猛掠来。

有仙人自九天而来。

“竖子岂敢”,如同惊雷鼓荡。

扶摇而起的王子昂,看见那激射而来的金色长虹,猛然右拳紧握,一拳轰出。

拳头之上罡气乍起,与激射而来的金色长虹撞在一起,气浪翻腾。

仙人显露真身。

一名和尚,僧袍飘舞,眼瞳乌黑,长髯飘飘,神光如电。

“竖子,何须若此,就不怕天打雷劈么?”大袖招摇的僧人,口吐天音。

“你是什么东西?”王子昂问道,他确实不知道眼前的和尚是个什么东西,仙?神?佛?大清先贤?都不像。

“大胆!你这是大逆不道!”和尚抬指,指着有些茫然的王子昂,怒喝道。

“你算什么东西,胆敢说我大逆不道?孽障,速速报上名来!!”王子昂怒吼一声,浑身突然流转紫金气焰。

和尚勃然变色:“真的是你……真的是……”。

旋即转身便逃,金色长虹拔地而起,激射向高天之上。

“妖魔鬼怪,还不现身?”王子昂朝天一握,浑身紫金气焰大放光明,金色气运一遇到这如腾空大火一般从王子昂身上骤然冒出的紫金气焰,如同见阳之雪,飞快消融。

王子昂逸兴遄飞,整个人腾空而起,所过之处像是被一辆上古战车隆隆碾压过天穹,让神游世界内的长空都不断抖动。

强大的力量如**在汹涌。

绮望楼内,恭请祖宗显灵的曹福与赵烈文,耳鼻溢血,从神游世界内退了出来,两人对视,眼神骇然。

这真是太恐怖了。

……

僧人在前,王子昂紧追其后,这种事情毕生难见,就算要死了,也要看个清楚。

就是来大杀一场的,还有什么好怕?

那古怪僧人飞快逃遁,搞得王子昂有些惊愕?他在怕个什么?

穿过一阵云雾,王子昂骤然警觉。

千百佛陀金身虚影,,如同滂沱大雨倾泻而下,紧随其后是那位御风而行的僧人,双指并拢在胸口,结了个降魔的大印,口吐真言。

王子昂一脚向前跨出一步,一脚后踏,双膝微屈,扶摇拳轰出,轰杀向漫天佛雨。

一条青色罡气如游龙,直接破开了从天间倾斜落地的密集佛阵,撞向那名高高在上的古怪僧人。

这就是神游世界的奇妙。

王子昂的神游世界,正跟气运金柱的神游互相倾轧,消耗,而神游世界之中,王子昂直接来到了气运金柱之前。

意之所至,形之所现。

“哪个皇帝封的你?”王子昂喝问。

大清崇佛,信佛的皇帝很多,而且许多是有修证的,除顺治外、雍正、乾隆、孝庄皇后也信佛,更遑论如今掌权的慈禧更是时时自诩观音。

有道是“一座喇嘛庙,胜抵十万兵。”

想来这次显现的僧人,是哪一位皇帝在位的时候敕封的高僧了。

脸色剧变的僧人手指掐诀,口中喃喃自语:“天命大臣……”

随着僧人指印的掐放,眨眼间,有风雷之音从僧人身上发出。

一条条蜿蜒的透明气痕瞬间弥漫覆盖在其身上,组成了一尊菩萨的虚影。那菩萨的前胸口,一轮残缺不全似坠入吞噬的虚无之中的月亮虚影显得格外明亮。

“沉珂!”

僧人低吼一声。

菩萨身后,一轮弯月显现。

弯月旋转,切割而来。

神游世界,除了身后气势磅礴的气运金柱,便只剩下一片黑暗,一片安静。

王子昂的神魂法天象地的伫立在天地之间。

他看着居高临下的僧侣,神情漠然,仿佛看着一只蝼蚁。

“天命大臣……”王子昂重复着这四个字。

弯月袭来。

王子昂抬手,一道无法形容的神威自其手中生出,把僧侣身上散出来的弯月圣光碾压的仿佛萤火一般。

轰!

王子昂手中的紫金气柱,与僧侣放出的弯月轰然撞击在一起,引发出宛如天地为之震撼的异象。

这一刻,原本在神游世界内大肆战斗都毫无动静的紫禁城上空,突然乍起一道惊雷。

无数人被这惊雷一震,皆是忍不住满脸痛苦地捂住耳朵,或是直接被突如其来的雷声吓死。

硬碰硬地一撞之下。

弯月碎。

紫金气柱裹挟风雷撞碎弯月,透过僧侣身躯,刺入高空。

风雷之声,余音不绝。

在天空中久久回荡。

无数虚影在惊雷声中,从高天之上的云里雾里探出头来。

王子昂双臂张开,骤然抬起。

起扶摇!

一步踏出,天崩地裂。

神游世界原本就是他自己的世界。

为所欲为!

王子昂满头长发如剑芒一般迫人,根根倒竖,浑身战气汹涌燃烧,他像是一只大鹏鸟,朝着整个气运金柱冲撞了过去。

逆天而行!

轰隆!

他一拳挥动,拳头上流光溢彩,似乎日月星河在跟着逆转,随着他的拳力而澎湃,激荡这神游长空!

“吼……”

气运金柱之上,九九八十一条天龙飞出,全都嘶吼着,冲向王子昂。

龙腾!

金色的大龙飞舞,每一条都长达数以万里,山岳一般横亘,鳞甲森然。

“气运金柱算什么!”王子昂大吼,拳头落下,直击八十一条天龙,这个地方发生了剧烈的大爆炸,金芒无尽,神游世界的天穹在崩塌。

真龙逆冲,八十一条龙头张开,龙爪高举,与王子昂巨大的拳力对冲。

轰轰轰!

巨响连绵不绝,很多条金龙崩断,被王子昂拳头砸的骨断筋折,血洒长空。

然而金龙太多,太大,法天象地的王子昂与金龙瞬一交锋,便被缠绕的金龙淹没。

法天象地的身影在近百条山岳般的大龙俯冲之下,像是浪涛中的一粒沙。

这一刻,紫金城下方,一个茫然未可知的空间之内,一个枯槁的老人家,抬起低垂的头颅,眼中命火只剩一丝火星的眼眸,似乎看到了那一场世人无法得见的惨烈战斗。

他喃喃自语着:“蚍蜉撼树……”

却笑了。

章节目录 第五十四章 扶摇直上九重天 神游世界内,无数金龙翻滚,缠绕,铺天盖地而来,金爪撕扯,龙躯横冲直撞,龙吟震天,剧烈的气劲震荡直接将这片玄奥天地撕扯得摇摇欲坠,在发生破灭。

王子昂依然无惧,以凡人资质,法天象地,乱发飘扬之间,原本阴阳的头颅慢慢生出青色发丝,衣衫亦随之一阵变幻,青灰的长袍马褂,瞬间成了华丽的袍袖,衣袂飘飘,倘若有在服饰衣着之上深有研究之人在此,定会发现王子昂法身幻灭的衣袍,乃是一种冕冠服,一种最为最尊贵的祭祀礼服,是天子及三公诸侯、卿大夫祭天地明堂之时穿着,乃是远古大汉朝的服饰。

王子昂大袖招摇,整个人如一尊神王一般,锋芒毕露,锐气惊人!

“我是天命大臣!!”

面对着浪涛一般滚来的无数金龙,他狂吼一声,猛然捏拳,战意沸腾,雄姿勃发,什么气运金柱,什么神,什么仙,什么上苍,什么圣人,一切都要伏倒他的在脚下,神灵来了也要杀!

这就是此时王子昂的状态。什么都不能阻挡,一往无前。

金龙咆哮,瞬间将王子昂淹没。

龙腾辗转,拧身抬爪,几可要崩坏天地,仿佛整片大世界都容纳不下这些金龙,一切都要毁灭。

“咚”

王子昂出手,简单而直接,一拳具有皇道之气,大开大合就打了上去。

紫金气劲狂涛席卷而出,十方俱灭。

金光一闪,一条金龙如一道山脉一样压了上来。

战意滔天!

天穹开始崩裂,瑞彩千条,各种异象纷呈。

那是天地最为神秘和本源的奥秘在显现,被巨大的力量轰开,生出各种各样的奇异景象。

“吼!”

突然间,八十一头金龙齐齐长啸,一起腾舞,向前杀来,流光溢彩的龙息如同瀑布一般垂落,亦有太阳一般的龙珠当头砸下,镇杀向王子昂,将他当做了天地的逆乱轰杀。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千古难见的玄奥战斗,是一场可击毁神游世界乃至波及现实的战斗。如果没有远处重新显现的那根与原先一模一样的气运金柱的镇敕,恐怕现实中的紫禁城上空早就异象连连,整座城池都要毁灭。

“轰”

一头金龙整个被王子昂锤爆,王子昂一拳横扫出刺目的光华,扶摇伟力全面爆发,至刚至阳,将金龙打爆成一片金光。

然后,铺天盖地的金龙中,也是发出一声长啸,金光灿灿,一只龙爪在王子昂的胸口划出一道血痕,几乎露出了白骨。

这一瞬,大清门神曹福,炼气士赵烈文,以及无数大清钦天监的能者,虽然看不见那场战斗,却可以感觉到冥冥之中的气运流转,心都提到了嗓子眼,这位逆乱的所作所为,关乎大清的生死存亡,无数年以降,天地间有几人能这么干?直接对上了一国之气运所在,真是无法无天。

这是天地气运之争,稍有不慎,影响的是天地大势。

一道炽盛的紫金光芒一闪而过,将所有龙轰杀的姿态全部震退,这一次,王子昂眼中的杀意更浓了,大步向前,双拳重锤一般抡出去,每一拳击出,滂湃的气劲伴随着紫金烈焰四溅,冲向四方。

一条金龙,整个缠绕而来,如一条锁链。

“锵锵锵”。

武夫三拳,有点緂。金光流溢,金龙骨断筋折。王子昂皆摧枯拉朽,以无上圣命在搏杀。

“天命之大臣,不可以不弘毅!”

视死如归。

“噗”

王子昂疯狂厮杀,杀意如**,在金龙围困之中冲击,迎着一头威武金龙而去,被龙爪洞穿了身体。而他却也到了近前,用力一拳轰出,中正平和,一下子打了出去,将那头金龙半个头颅打烂,成为一片金芒。

这地方混沌气汹涌,可怕之极。

“奉天承运,镇厄妖魔!”

就在这时,九天之上有天音大喝。

一道璀璨光芒垂落,如同神则秩序力量,将天地都压塌,那片光芒垂落下千万星辉,将王子昂子罩在当中。

王子昂被那星辉灿烂的光芒笼罩,瞬间浑身法天象地的法身便被吞噬,头骨裂开,金色血液冲天溅起,

他一声大吼,如魔性大发,满头发丝倒竖,杀意无穷,举拳轰天。“轰隆隆”星辉光芒在他拳头下被震散。

狂性早已占据了心神。

如神如魔。

“轰”一拳轰出,动作很慢,但是却可怕的让拳头周遭的空间的摇摇欲坠,这方世界被他的拳头划破了。

这就是扶摇拳的极致。

三头金龙被这一个拳头撕裂,湮灭。

“轰”

王子昂每次挥拳,都是有一种天崩地裂的力量。

“喀嚓”

数不尽大裂缝出现,这片天穹将要解体,发出了可怕的声响,要开始崩毁。

“砰”

黑发乱舞,一拳比一拳沉重,打的无数金龙嚎叫不已,直接爆碎。

“轰!”极致一拳。

两条金龙在破灭一切的力量下,化成金色花火,消散在异象纷呈的神游世界之内,狂啸的金龙,翻滚的云雾,璀璨的星光,一切都不复存在了,被这拳头在一息间归于虚无,什么都被打的消失了。

除了不远处,依旧伫立的气运金柱。

此时的气运金柱,已经没有了神龙盘绕,只是一根莫大的天柱,散发着威压。

绝对的力量,破除一切阻挡!

大扶摇!

气运金柱之上的高天之中,终于是忍不住的有惊呼声传来。

“怎么可能?镇魔天尊怎么可能显现法身在此?”

有看不清面容的仙人,从云海之中一步迈了下来,杀向王子昂,

王子昂一拳落下,荡开无尽缥缈云雾,打得来袭仙人大口咳血,后退隐没。

“无胆宵小,何敢妄言奉天承运?”王子昂口吐天音,余音滚滚,如同雷霆在激荡。

他举步,就要轰杀向九天,然而看了一眼胸口,眼神中有些疑惑。

既然他才是奉天承运者,那日在江山寺内因捻断天机而来的伤势为何无药可治?

眼神中露出迷惘之色。

有杀机骤起!

一只大手从云海中碾压而来,发出了逆天般的攻击力,射出数不清的金光。

“噗”

迷惘的王子昂瞬间被那只金气幻化的巨手握住,碾压。

王子昂身躯炸裂,血流如注,他的神魂出现了问题,对自身的“道”有了疑惑。

“咔擦!”骨骼碎裂的声音想起,王子昂浑身上下布满伤痕,有的伤口很可怕,穿透身体,前后透亮,白色的骨头茬子都露了出来。

“除魔卫道!”云海之中,有人喝到。

“够了!”王子昂大喝,“口口声声奉天承运除魔卫道,究竟谁才是魔?是你们!!”

他骤然清醒过来,神魂不在迷茫。

“砰”

扶摇拳拳一往无前,有我无敌,大开大合,直接轰裂缠身巨手。

不仅如此,轰碎巨手之后,王子昂更是直接顺着操纵巨手的意志轰杀而去。

轰!

一拳轰散云遮雾绕云里雾里的云海,霎时间海阔天清。

轰!

拳头轰向高天之上,依然是中正大气。

所向披靡。

高天之上,响起猎人惊吓林中飞鸟的声音。

“啊!”一拳荡过,有惨叫声响起。

王子昂挥动无坚不摧的拳头,摧毁一切阻挡。

含章步起,王子昂一步就踏上高天,双拳大开大合,似乎可以将天上的日月星辰都轰下来!

“砰”、“砰”……

他接连出手,扫荡乾坤日月。

山崩海啸,日月无光,斗转星移,扶摇拳的威力可怕到了极致。

“转世之身亦可如此强大,不过堪堪苏醒神魂而已……”有人惊憾,没有想到王子昂如此强大。

王子昂神驰意动,血脉沸腾,几乎杀到了狂,扶摇拳一出,天下无敌!

直至王子昂停手,这方天地终于真正清明。

再也没有一个所谓的仙人,也没有藏头露尾的古怪。

天高地阔。

“还有谁!”王子昂高喝,语气如同天问,直逼得无尽宵不敢现身。

“大清朝,也就这样子了!你们这样的人物也能立国,真是笑话!”王子昂扫视四周,讥笑,旋即摇摇头,双臂大张,如同怀抱世界。

时间不多了在,正事儿还没干!

“起扶摇!”

王子昂周身,天地间浩然正气骤然激荡。

神游世界内,横空出世一条散发着莫大威严的大龙卷。

蔚为壮观。

王子昂于龙卷正中心,仰天而立。

身形拔起,如登高楼,如攀五岳,昏天暗地之中,飘飘乎遗世独立。

拔高再拔高,不知身临离地几百丈。

扶摇而起如龙腾!

王子昂一冲而出,身形高出龙卷。

大龙卷随着王子昂的动作,身姿一拧,整条朝着伫立的气运金柱撞去。

远远看去,莫大的龙卷,与散发着滔天威严的金黄气运金柱一比,弱小得可笑,如同一根藤蔓,想要撞倒参天大树。

蚍蜉撼树!

龙卷呼啸而去,有躲藏的仙人出手,无尽光华璀璨的攻击轰在龙卷之上,更有一尊太阳,于气运金柱之前冉冉升起。

大日东升。

佛光普照。

“我草原铁骑破关南下,统一中原,是既定的大势所趋,乃是奉天承运,你竟想以一人之力惠我社稷,拦阻天意,真是不自量力!”

“鬼祟!”王子昂大喝。

扶摇龙卷直接撞向璀璨圆日。

轰!

圆日破碎。

“扶摇再起!”

撞碎圆日后略有颓势的龙卷,随着王子昂话语的吼出,轰然势大,然后整条撞在气运金柱之上。

轰隆隆。

金光璀璨的气运金柱,被扶摇的龙卷生生撞开一个口子,再也不能复原。

天摇地晃。

天崩地裂。

王子昂脑海中整个神游天地崩碎。

龙卷消逝,如一口气吹在气运金柱之上。

天道有缺!

章节目录 第五十五章 储秀宫前玩泥巴 中国皇帝之尊严,仅次于天。臣下以犬马声色奉之,自然穷奢极侈,惟恐不得主上之欢心。而皇帝则自以为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区区数千百万金之供奉,自亦无所用其顾惜也。所以皇宫奢靡之习历来如此,并不仅仅是慈禧太后。

传闻慈禧爱饮花茶。她嗜茶成癖,特别讲究。泡茶用的水是当天从玉泉山运来的泉水;所饮的花茶不是经过火焙的茉莉、玫瑰,而是刚采摘的鲜花,搀入干茶里再泡入茶盅,饮起来既有茶香又有花香。

慈禧饮茶用白玉茶杯。

金茶托上放三盏白玉杯,中间是茶,两边是花。两名太监双手将茶托共捧至慈禧面前,口呼:“老佛爷品茗了!”慈禧方才饮用。

虽然脑海中乱成一团浆糊,几乎不能思考,然而王子昂还是很认真的考虑这个问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有钱人家吃饭真麻烦。

不过两个太监倒是真的。

端着什么来了。

鼻血一滴一滴地从鼻腔滑落,掉在地上,雪中花一般鲜艳。

门口两个值差的侍女已经被他放倒。

那两个小太监恭敬的样子,便是王子昂直愣愣站在他俩面前恐怕也不敢抬起头来看。

手一伸,手指点在两人低垂的头颅太阳穴。

哼都没哼一声便倒下去。

接起落地的礼盘,揭开暖闱,不是茶盅是汤盅。

清炖肥鸭。

清香四溢。

听闻制作这道在冷冷凄凄白雪皑皑的冬日里异常肥美的清炖肥鸭,需要先将鸭洗净,加调味品装入瓷罐,隔水用文火蒸三天,肉酥骨软,入口即化。

打开盅盖,香气热气直扑脸鼻。

口水止不住的溢出。

不顾油光的烫,咂了一口。

不烫!温度刚刚好。

舌头瞬时打结,几乎掉进肚子里去。

娘皮的,这辈子就没吃过这么好的味道。

大战一场之后,正需要补充点体力。

“这道清炖肥鸭,天下美味,但听说太后只食几筷最为精美可口的鸭皮……是不是真的?”王子昂边吃边朗声说道。

脑海之中神游世界崩碎,王子昂耳鼻溢血,昏沉不已。

抬手,缓缓擦去殷红鲜血。

喝了肥妹的鸭汤,感觉好了不少。

神游世界之中的惨烈战斗,看似长久,实则时间过去不过片刻。

他还端端正正在储秀宫门前站着。

……

听到声音,屋子里原本窸窸窣窣的声音以及谈笑声顿时安静下来。

烛光摇曳中,没有人息。

鼻尖闻到一丝香,不是鸭子,是处-女的清香。

王子昂瞬间抬起右手,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不知从房中何处倏然瞬息而至,撞在他的掌指之间,手中一柄短短清冽入水的手刀。

脖子卡在王子昂手中,挣扎不得。

连王子昂都吃了一惊,这丫鬟速度极快,只看到刀光一闪,就到了他的面前。

满是积雪的地面上甚至都没有半个脚印。

不打女人的。

弹指击在这丫鬟小腹处,响起一声闷哼。

这小丫鬟模样的清瘦女人嘴角溢出血丝。

轻轻将其放在檐下,旋即走回庭院中,负手而立。

整个中国最为尊贵的人物,身边怎么可能没有武林高手。

储秀宫房檐柱石各处,角落里悄无声息现出数人的身影。

气势很强大。

没有谁大呼小叫。

高层次武林人士的搏杀,普通的侍卫和御林军没什么用处,还可能让敌人乘乱逃走。

“是真的!哀家就吃块鸭皮儿,怎么啦?”声音清脆,夹杂着独特细腻的嗓音。

“吃不完就扔掉?”

“你们这些草莽匹夫,总想着所谓的为民请命,哈哈,连块鸭皮儿……都来挑哀家的刺儿了?”虽有笑声,却是哭意。

“哀家贵为一国之母,吃块鸭皮儿有什么了不起?”

“可是有很多人在吃人皮你知道么?”

王子昂大口喝汤,大口吃肉,三两下便吃完一只嫩鸭。

抹抹嘴唇。

好爽!

“去,再叫御膳房炖一锅!”

“嗻!奴才这就去!”

一个小太监嘎吱一声打开门,低垂着头,眼睛滴溜溜转动,急急忙忙的跑了。

“你这卑贱的杂毛把哀家的养生鸭给吃了,浪费了哀家的时间以及生命,哀家要诛你九族!”

“张蜀锦,早些解决,唉……这种事怎么就是屡禁不止呢?女人家怎么了?哀家乏了,要早些休息!”

“嗻!”这声音像是从石缝中挤出来的。

艰涩而沙哑。

是一个个头高大,虎背熊腰的的披甲人。

“你很强!才入皇城时候差点没发现你!”

“发现了为何容许我进内廷深宫?羞辱我么?”

“不敢,职责不在于此!”

“也是,你们畏首畏尾蛇鼠……”王子昂笑一笑,方才如果有人趁着他在神游世界之中大杀前来偷袭他,他可能就会变成一个毫无意识的疯子。“我知道你,张蜀锦,乙丑武科殿试一甲第一名!没想到成了慈禧的贴身侍卫,真是脓包……我也知道……皇太后身边有你们这么些高手在护卫……”

“好胆量,手底下见真章!”张蜀锦喝到,心中对眼前的男子敬佩莫名,然而皇太后就在屋里看着呢。

十余名千挑万选的勇武暗侍,蓄势待发。

皆身披黑色重甲,便是脸面也都被面甲覆盖。

举重若轻,行动丝毫不受影响,脚步轻如猫跃。

他们平日里对慈禧太后如影随形,随时随地。

如一群隐身黑暗中的精灵,在执掌天威的太后身周飞舞。

这其中任何一个都敢于单挑此时此刻气机如水倾泻不停的王子昂,更别说十余个。

何况……暗中还有更为浑厚锋锐的气机,如点点星光,点缀在紫禁城之中。

这些都还只是冰山一角。

皇城,一国心脏,人间天庭,自然是最为坚硬的地方,固若金汤。

整个帝国的精英人士都集中在这里,为国效力。

三百年前的这个地方,三百年以前的这片大地,没有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个群体、任何一个国家敢于挑衅,这是整个世界最为巅峰的存在。

今时不同往日。

“叽叽歪歪干什么?赶快将这个卑贱的腌臜货剁成肉酱!”不疾不徐的声音如泉水叮咚,却是恶毒异常。

任何敢于挑战她权威的人,都只有一个下场——死!

顾命八臣是这样、洪秀全是这样、同治是这样、眼前这个无知的匹夫以及此人之前、此人之后所有敢于挑战她皇权的所有人,都是这样!

只是一个眨眼,王子昂便感觉头皮发麻,像是冷风直灌脑门,被数十股气机死死锁定,悄无声息的被围困在空旷的庭院中。

积雪已溶,雪水没足。

微微踏出一步,感觉脚底松软。

有泥泞。

不多。

这就教王子昂开始愤怒了。

以前,他最憎恶泥泞,脏又臭,黏糊糊,情愿多绕个圈子也不愿走过一小段泥泞的路。

但现在,他才发觉泥泞也有泥泞的可爱之处--它默默的忍受着你的践踏,还是以它的潮湿和柔软来保护你的脚。

世上有些人岂非也正和泥泞一样?他们一直在忍受着别人的侮辱和轻蔑,但他们却从无怨言,从不反击……

但怎么能不反击呢?

溅起来啊,糊那些高高在上的丑陋嘴脸一脸。

这些人根本不明白,这世上若没有泥泞,种籽又怎会发芽?树木又怎会生根?参天大树去哪里汲取生气?擎天撼地的山岳又怎么能够根深蒂固?

泥泞不怨,不恨,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自己的价值和贵重。

王子昂长长叹了口气,将脚底的泥巴踩得“啪叽啪叽”的响。

张蜀锦慢慢的走到庭院中,面对着像是在思索的王子昂。

王子昂甚至都没有瞧他一眼,只是凝注着脚下软软的一小撮烂泥,淡淡道:“这么金贵的地方,怎么能有你?”。

张蜀锦只觉自己的喉咙里很干燥,很苦,小腿上的肌肉像是一坨铁,僵硬不动。

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难道是恐惧?

这年轻人低下头的那一瞬间散发出来的气势,令人毛骨悚然。

突然王子昂抬起头来,喃喃自语:“哪里能没有你?”

杀气蓬勃。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六章 紫禁之巅起扶摇 很寂静的夜,天地似乎更冷了许多,连月亮都瘦瘦的,如狰狞的刀,覆甲的张蜀锦看不到表情,不过从他的出手来看应该感觉是最后的时候了!

起步,滑过狼狈的残雪,腾空,宝剑锋从剑鞘出的声音,擦身而过的瞬间……

王子昂抖一抖肩背,震起小蓬灰尘。

他好几天没有洗澡了。

张蜀锦跌在墙角,骨骼发出咔擦的声音,积雪被他撞飞,纷纷洒洒。

几乎是在张蜀锦跌出去的时候,十余个覆甲人同时出手。

刀光剑影闪电一般击出。

狂风瞬间横扫储秀宫,刀锋滑过,被鼓荡气机震荡而起的雪花炸碎成粉末。

锋锐出鞘,只有生死。

“叮叮”的声音响起,火星四溅。

如一只野猫窜进了满是鸟雀的树梢,鸟雀一飞,立即停止。

由动至静,瞬息之间。

刀光忽然消失,剑式忽然停顿。

空旷的庭院忽然落下漫天的落叶。

瞬间极动,瞬间极静。

两个披甲的黑影捂着脖子倒下去,软耷耷。

其余人等各有姿态,唯一相同的一点是身上都绽开了血花。

有的人死了,有的人没死。

强行咽下冲到喉头的血腥,王子昂一步一步向着储秀宫门走去。

今夜要捏死这个不顾苍生的女人!

“宁与友邦,不予家奴?谁是你的家奴?你是谁的主子?你敢当谁的主子?贱女人,你凭什么把国家分给把你撵出北京城的洋毛子?这不是下贱是什么?”

相比莫名其妙晋升大宗师的他,这个可恶妇人更加没有资格掌管整个国家。

一个女人,不好好在家相夫教子,抛头露面的做什么?

王子昂的手已经贴上了殿门。

一阵尿骚味袭来。

王子昂皱眉,顺寿老狗来了。

不待转身,尿骚味扑鼻,一道清瘦的身影如一发石弹一般从宫墙上撞来。

……

顺寿此时是十分的生气。

他原本极爱卫生,就算衣服鞋袜破旧一些,但总是洗得干干净净。

他对他的根势尽去之地也通常清理得很干净,清清爽爽。

但是今夜,他身上出现尿骚味儿了。

净身二字……说的容易,但那是一种极端的酷刑,若是运气好碰上个老师傅,一刀下去完事,若是碰上个手抖的,你抖他也抖,一次不行还得来两次……这遭罪不说,有的太监身上有尿骚味儿,是因为净身做得不利索的原因。

顺寿的净身就很不成功,他入宫的时候年级已经很不小了。

但他一直很注意这个问题,许久以来也没有闹出什么尴尬。

今夜,因为跑得太快,他……在路上就……就……

尿了!

虽然只是挤出来一点儿,但是味道真的很大,对于这件事儿,顺寿心中其中的滔天难堪以及怨恨没有谁懂……

特别是还要进宫,来到她这里,储秀宫。

怒了!

于是一拳砸出去。

不解气,再一拳。

还不解气。

一拳一拳轰出去。

大宗师算什么?在老子的尿骚味儿面前也要伏首!

这以后,就更不敢偷偷潜进皇宫看她了……

……

王子昂结结实实挨了几拳,很过瘾,这老太监的拳头很强,速度也很快,一扑进来,身体尚在空中,就已经砸了他好多拳,内力透过指节震过来,五脏肺腑一阵一阵的发颤。

很舒服。

原本一直死气沉沉的肺腑以及心脏,被这拳头一震,舒坦了。

不敢久受,他将要被打倒,老太监实打实的小宗师,这世界上没人其他人能硬抗超过五拳。

他已经挨了十三拳。

他是大宗师,虽然不是武道最高境界,但是中华上下三千载,达到所谓武道极致的传说中的那个境界者,也仅有寥寥数人而已。

王子昂不久前的武道境界,已经是此生此世整个天下武夫能力的极致。

拧大龙,一手抓住老太监的背锅,腰身一拧,就要将老人家投掷出去。

胸腹却挨了势大力沉的一撞。

两人双双倒飞出去。

老太监脚底在漆黑的地砖上擦出长长的印子,有焦糊的味道以及青烟飘散,双脚所划过处,积雪瞬间消融。

王子昂脚步急退,直至蛤蟆一般整个人都竖在宫墙上才堪堪卸掉那股巨力。

顶级高手的捉对厮杀,机会难得,许多双精湛的眸子透过黑夜,或许看不到战斗的场面,但是那种血气蒸腾气机流动的特殊轨迹一定清清楚楚。

那年轻人很强,但是还不够,更何况越来越弱的样子。

皇宫内有资格参与的人没有参与,没有资格参与的人被吩咐不许参与。

很多人都知道那个满身尿骚味儿的老太监是谁,甚至有人知道更深的隐秘,这个五十多岁却异常衰老的老太监和那个堪堪三十的妇人之间不能说的隐秘。

这个世界上没有谁能杀掉才执掌国器三四载的妇人。

不仅因为整个帝国在护佑着她,更因为她身前有那个老太监。

他叫顺寿,他二十三岁才进宫。

如今他四十六岁。

老当益壮,老骥伏枥的年纪。

很多人都知道他很强。

……

但是人们没想到那个年轻人也很强。

许多足够资格的人比如曹福、赵烈文等,惊骇的看到,储秀宫内那两个苍劲的古柏,落下阵阵树叶,如骗翩翩飞舞的蝴蝶,从树枝上离开,却不会寻着生命的轨迹落地,而是张扬成龙卷的形状。

龙卷一拧再拧。

老太监如一块生根的顽石,在龙卷内巍然不动。

一千九百片如针树叶,片片锋锐直指老顽石。

有一人跃上当头一拳,紫禁之巅起扶摇!

……

老太监当初闯江湖搏名声的时候,许多与之隐秘一战的人,无不为老人一身金刚体魄般的仙人手笔所折服,根本没人能破了他的圣体。

那是真正的圣体。

以壮年之身去势,阴阳并行,肩背硬抗扭地龙,神明庇护。

那是驼背?

笑话,那是龙啊!

老人家扛着一条暗合天地大势和人体奇妙的大龙。

一般驼背的人,身体畸形,行动不便,呼吸困难,还有大小便失禁、难以入睡等等的不便,可是那老人家的驼背……

你见过么?

背着驼背跑起来像风一样的老人家。

这老太监坐镇京城已经二十几载,从来没有江湖中人敢于挑衅,今日有了。

那年轻人扶摇的身姿,如展翅的鹏鸟,拳头似擂鼓重锤,一捶又一捶的朝着万千飞舞的落叶中巍然不动的老人头顶砸去。

惊雷般的炸响。

叶幕漫漫。

两人的搏斗令人人瞠目结舌,不敢想象武人还能如此打斗。

扶摇而起的年轻人黑发,狭长清冽眸子,一袭白衣,身形高大魁梧,摇曳于蹁跹叶蝶之上,一拧一转之间,一千九百片树叶层层蜂拥激射,充沛的气机刚猛无比。

闪电般的交织,哧哧作响,刺人耳膜。

……

懂行的人看起来声势浩大,不懂的人只能感觉奇异。

就在储秀宫方丈庭院之内,两人似乎画地为牢,很默契的将武力所及之处巧妙的控制在对方身体之上。

这种惜力如金的格斗手法,令人啧啧称妙。

不多的人会从这一场战斗中得到好处,武艺精进。

这种搏杀举世罕见,太过神奇,讲给不亲眼见证的人听,只会以为是札记中的怪谈。

似乎一道乌光闪耀。

顽石一般落地生根的老太监动了,掏出割了他胯下巨龙的小小镰状刀,只是一划。

万千叶片噼啪作响。

王子昂捂着胸口落下地来。

好爽,他的心脏处已经被割开。

自受伤以来,似乎一直蒙着厚重帘幕,不得新鲜气机的心脏一瞬间豁然开朗起来。

一口新鲜天地大气直灌口鼻。

老太监的贴山靠撞了过来。

可生撕虎豹的气力,撞在人身上,这是一种灾难。

揽月势,很亲切友好的一手探出一手回揽,似乎多年不见的朋友相见,不作揖,却搂抱。

拧大龙,抱住撞在胸腹的老人家腰身。

龙翻身。

两人开始翻滚。

老人被拧起,然后落地。

王子昂被撞飞,然后……掉到墙外。

宫墙开了一大个豁口。

老人略微停顿,然后双脚一跺,背上剃刀一样的脊柱发出阵阵爆裂的响,一窜便从豁口处追了出去。

年轻人,仗着年轻力壮欺负老人家可不好。

【作者题外话】:昨天没更新,今天再更一章……

章节目录 第五十七章 佛子与武圣 储秀宫是五间的结构,分为三明两暗。

三个明间是慈禧燕居的地方。

正中间的一间,设有正坐,是为了接受朝拜用的。除了节日稍坐一会儿以外,轻易不坐在这里。西一间跟卧室连接,是卧室的外间,经常放些卧室用的零碎物件,如油布、水壶之类。东一间临南窗子有一铺条山的炕,这儿很豁亮,宫女们都说慈禧经常坐在炕的东头,临窗的大玻璃,往外一看,全部的储秀宫一目了然。

这女人做什么事都喜欢心明眼亮。喝茶、吸烟、用早点、谈话,接见皇帝和皇后、妃子等,大多在这儿。

三个明间以外,还有两个暗间。最东头的一间,是东暗间,也叫静室。是慈禧礼佛、想事儿的地方。这里最显眼的摆设是北面的架几上摆着一位白衣大士像。

白衣大士像面北朝南,

居然能代替慈禧独一无二的地位,面南而立,对此像的尊敬就可想而知。

慈禧住的整个寝宫里摆设只此一个佛像,慈禧是非常迷信的,她信佛,她更相信满族的萨满教,所谓‘圣天子百灵相助。’心情烦躁时,到这屋里来,手里拿着奏折,两眼一动也不动,在这里直直地默坐半天,寻找心理安慰。

尽西头的一间,是她的卧室兼化妆室。靠北墙西头有一铺炕,比双人床大一些。炕上的被褥按季节按制度更换的,如冬天要铺三层垫子,夏天铺一层垫子。冬至挂灰鼠帐子,夏至挂纱帐子。

临窗东南角有一架梳妆台,这是她最心爱的东西,她寂寞无聊时候亲自研制的化妆品,都放在这里,早、中、晚要在这里消磨两三个小时。

这屋里跟其他的宫最大的区别,是在她睡觉的床头,靠着更衣间北面的扇,是一面透明的大玻璃,在炕上一歪身,把帐子一掀,就能洞察到外头的一切,这就是这个女人精明的地方,不管任何一点小事,也要心明眼亮。

“恐怖的女人,处处透着精明,但是只有信佛这一点最为教人觉得可爱。”

“你的一举一动恐怕都被那个女人看得清清楚楚,不是一直自诩人见人爱么妇女杀手么,这回未必了。”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吃喝拉撒你都知道了?”王子昂捂着胸口,诧异的问道。

左手扶在一人肩背。

“为了自度而已,因此需要广博的学识,什么都了解一些,包括轶闻!”说话的人很年轻,不过二十五六岁的样子。

是一个光头的佛家子弟。

身上一衲、一杖、一笠、一钟,右手扶着王子昂的腰。

王子昂已经摇摇欲坠,全身被鲜血浸透。

“还没问你怎么会来京城的?”

“就要二月二,龙抬头,翰林院编修张之洞准备请尊大佛来京城主持法事,所以过来看看。”

“哦,那么凑巧在人家黄花闺女的闺房外边赏月……”王子昂撇嘴。

年轻的佛子脸色一红,微微有些尴尬。

“我说你,放着个好好的女人不要,学人家求什么佛啊?内心龌蹉,思想下流,品行肮脏,怎么可能成佛?渡人渡己?笑话,我看你还是去渡船吧!”

“女人是累赘……渡船其实也是功德无量啊……”

“累赘你还经常偷看?”

“哪里经常偷看?我是在护卫她们的安危,一个女孩子,大晚上的,睡觉总得有人守着吧……”

“什么时候去苏州看她?”不待年轻的光头说完,王子昂已经打断,脸色瞬间惨白,嘴角溢出乌黑浓稠的血丝。

时间不多,想要知道这个忘年好友的内心。

“这个……成佛再说罢……咦?你不行了,再不安顿下来给你治疗一番只怕要死……那老太监不会再追来了吧?”

“不会!”

“这么肯定?丧家之犬可是你啊……”

“不会的,他脑子被我打坏了。”

“坏到什么程度?”

“嗯……基本上听不见看不见说不出吃不下的状态……也写不了……”

“哇……这么残忍,赶紧把你渡了算了……为什么把人家五感六识都打坏?干脆直接杀了他不就得了?”

“我杀不了他,老太监很强,背上背锅有龙象之力,凭我的推测,江湖上显有人是他的对手……”

“哦呀,原来如此,不过你问题还没答完,为什么把人家打成这个样子?”

“他知道我家人在哪里,不得不拼命……杀不了他,也要断了他作恶的能力……”

“那你呢?”

年轻的佛子将王子昂放到地上,两人大口大口的喘气。

“我什么?”

“你把人家打成这样子,那你被人家打成什么样了?我感觉你都没有脉象了啊?哇,这么多血?”

撕开王子昂胸前衣衫,顿时倒吸一口凉气。

眼睛瞬间就红了,赶忙合十:“阿弥陀佛!”。

“你怎么可能还活着?”

“我成圣了!”王子昂闭着眼睛。

“武圣!”

胸腔已经完全被打烂,凹凸不平,血肉模糊。

细看之下,身上全是被拳头震裂的血缝,就像一个开裂的瓷器瓶。

气若游丝。

“恭喜!”

……

“山里有座庙,很破,我们去那里吧,求求神,念念佛,保佑你不死。”

将王子昂担着走去。

庙是山神庙,隐身在山林间。

王子昂的血污拖了长长一地,就像绽开在皑皑白雪间的腊梅。

将王子昂放在神像下草团上,佛子要拆神像。

“你干什么?”

“弄点灰?”

“弄灰干什么?”

“给你治病啊?”

“那也没必要拆神像吧,你是想救我还是想我早点死啊?”

“当然是救你了,不过是借借这山神的心脏一用嘛,挖出来用火烧烧,要点灰烬而已咯,有什么大不了的?”

心为君主之官,神明出焉。

心脏,是人的太阳,万物生长没了太阳不行,人的身体也一样。

“你的心脏,很腥很臭,只怕不是今晚造成的吧?难道……这便是那日你在寺中捻断天机的后果?”

“嗯!”王子昂有气无力的应了一声。

“我师父说过,心主火,心脏里面,温度极高,血液里的毒进入心脏大致都要被烧死,所以心脏可以说是百毒不侵,但是一旦侵入,就危险了,循环到全身,要发霉腐烂的。”

“不知道你经历了些什么……”

“快挖吧,想我死啊!”王子昂摆摆手。

光头赶紧行动起来。

最终他没能挖出山神的心脏。

山神像是中空的,一堆泥而已。

历来的神像,都要仿照人体制作的,不知道这个山神为什么这么倒霉。

还是说……王子昂的伤……神也没辙?

“德清,我要你帮我带句话给我徒弟。”

“徒弟?你还收徒弟了啊?他在哪儿?算了算了,还是你自己去说,我要去天竺降魔呢,可能很难回来,师父临死前说当世佛道有偏颇,要我正道,凭我的武功,很可能要被镇压在那边……”喋喋不休的说着,扭头看见王子昂的样子,顿时住口,叹息一声:“什么话你说就是了!”

他的友人活不成了。

饶是诚心修佛已经六七载,面对生离死别仍旧心酸。

没有情义和仁慈,怎能成佛。

“你告诉他,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每走一步都要留下脚印,抹也抹不掉,擦也擦不掉,埋也埋不掉,人人都看得到,以后自己回过头来看,不要害怕歪斜,只要问心无愧!”

“他在四川府映秀镇卜空村。”

“顺便……把这块陶片送给他,还有……替我亲亲我的女儿王抉微,告诉她我对不住她!。”

掏出‘抉微’递给这位年轻的萧姓友人。

“还有……”

嘴唇止不住的颤抖着。

想到了很多。

许久,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叹一口气,挣扎着起身盘腿而坐。

“你先出去吧,我试试看能不能自己疗伤。”

“把那破门带上!”

……

京城东郊数十里地。

夜色中,一个老人死死贴在地上,缓缓的爬行。

虽然狼狈,然而身轻腿巧。

然而许久时间才爬出数十丈。

老人死死的低着头,四肢狠狠顶住大地,背上的驼背像是整个生命中不可承受的重量,随着他的爬动嘎吱作响。

他的头一直低垂着,似乎要埋进心脏中去。

直到他的天灵盖中突然生出一丝暖流,这是他武道的感应,即便不是敌人,能让他生出感应的也绝不是泛泛之辈。

今夜很多人在黑夜中窥视者一切,他的这个情况,或许早已被人看在眼中,趁人病,要人命,很简单的想法和做法。

他赶忙纵身往身侧一闪,却跌进了满是泥淖的阴沟。他再也闻不见,再也听不见,再也看不见,腕骨也尽碎,胯下无屌,年老体衰,比狗还不如。

内心中瞬间生出滔天的怨恨。然而不管不顾,奋身逃跃,几个闪身便窜进丛林中。

他很怕死,从割掉阳根那那天开始,一直这样。

在皎洁的月色中,他抬起头来,整个眼睛中乌黑一片。

那不是瞳仁,是充溢的血。

耳朵、嘴角、眼角、整颗头颅,都有鲜血在溢出,滴落。

那个年轻人奋不顾身势大力沉的一拳,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太阳穴上。

要不是那个小秃驴突然冲出来,他也不至于伤得那么重。

举头“望”明月,以天灵盖感受那微弱清冷的光明。

他彻底的丧失了作为一个活着的人应该有的美好。

神色满是怨毒。

“喀喇!”口中响起清脆的嘎嘣声。

老太监顺寿吐出一颗带血的牙齿。

这是他人生最后的一颗牙。

章节目录 第五十八章 神前三拜,哀大道之殁 将年轻的友人赶出破庙。

王子昂挣扎着盘膝坐起。

强行提一口气,全身疼至麻木。

好不容易可以稍微行动,跪在碎成一堆烂泥的山神像面前。

叩头,三拜。

他信的是道教,是老子、庄子等名宿的思想,而不是除此之外专门用来欺骗世人的那些邪魔外道。

老子庄子的思想对他产生了深远影响,这些思想博大,慈爱,神秘,悠远。

他因此而喜欢山岳。

山岳无言,却刚劲,雄浑,仁厚,擎天撼地,铮铮铁骨。

中华多山,有诸多举世仰望的名山胜景,诸如冰雪亘古、翘首宇外的喜马拉雅山,金芙蓉、天下奇的黄山,顶天立地的五岳,香烟缭绕的四大佛山,以及武当山、庐山、井冈山、武夷山、雁荡山、太行山、长白山等,不可胜数。

一山还有一山高。

而最喜昆仑。

此山脊背如龙,周围群山围拢,地势形如莲花,玄妙异常。它横亘在广博的华夏大地之上,是中国第一神山、万祖之山、龙脉之祖,“虚高一万一千一百一十四步二尺六寸,山又叠叠重重的有九层。”

是人类不可想象的高度。

他希望成为这样一座大山。

恐怕任何一座山都希望如此。

但昆仑只有一座,世上多的还是身下的小山这样的山头。

他们才是这个世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昆仑是只可以用来信仰的存在,而王子昂感觉自己更像双膝下的这座无名小山。

渺小,但是不卑微,生机勃勃。

现在这座山的山神死了。

他没有阻止友人的破坏,因为他感觉自己也即将像那碎成泥块的山神那样死去。

三叩首。

既是哀伤神仙的死去,也替自己感觉悲哀。

还有很长的人生路没走,江湖上还有很多奇人异世不得见,还没有尽孝,还没有担当为师为父之责,还没有在滚滚红尘中打够滚……

但是一切都由不得他选择。

……

光头的和尚萧章一直都在竖着耳朵听破庙内的动静。

他的光头上汗水缓缓低落下地来,并且冒着蒸腾的白烟。

白烟在黑夜中,皎月的照耀下,像一个踩着洁白莲花的光足女子。

他摸摸光头,白烟就散了。

他很焦急,所以很热。

破庙内粗重的喘息很有节奏。

那亦师亦友的家伙,真的很强大,即便命垂一线,仍旧保持了令人震惊的控制力。

果然是成圣的人。

真希望他这样的一个人,能永远存留在这个世界上。

圣人不死,大道不止。

而圣人早在千百年前就死光了。

这位朋友也要死去,虽然他只是武功成圣,但是他相信他的魂灵也是一样的,已经达到了世人无法匹及的圣人境界。

闯入皇宫,试图打死慈禧,这种做法看似莽撞而且无知,结果也同样一无所获,但其实并不是这样。

杀人这件事,很多人可以做。

但是以匹夫之力,硬撼世人数千年来根深蒂固腐朽的皇天思想,才是深意。

他的朋友,或许已经看到了这个世界的未来。

郁郁葱葱的清廷两百年来已经干枯腐朽,被他这一撞上去,发出晴天霹雳般振聋发聩的巨响,当然,这巨响只有可以左右这个世界走向的部分人听得到。

那些深藏不漏的人,肯定能感知到这声丧钟,是为谁响起。

皇城,以及大清的统治阶层,并不是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

一个武夫就能杀到他们面前去。

这就值了。

自古以来,有源源不绝的人做过这件事。

有人成功了,比如荆轲,刺响了整个大秦帝国的丧钟,比如豫让,刺出了一颗颗血淋淋的忠肝义胆……也有人失败,更多的是失败的例子,专诸,一个小小的王座都没有刺到,聂政,刺出的是杀戮以及自己的不得好死……

他希望他悲惨的朋友可以成功,成功的敲响大清朝的丧钟,迎接新世界。

虽然自己一定会成佛的,但是他死了,那时候肯定就没有朋友了。

千万不要死,我们还可以一起去买-春,一起杀毛子,一起聊天打屁。

思绪微微有些散漫,越想越多,赶紧收敛心神,凝神细听。

一听之下,热汗瞬间变冷。

破庙内了无生息。

他的朋友……死了?

飞奔进庙,庙门一推便横飞出去。

没有人。

没有尸体。

于是大呼小叫,漫山遍野的寻找。

……

王子昂的脑袋已经迷糊了,什么都不知道,只是麻木的迈着双腿。

不想让人见到自己狼狈凄惨死去的模样,不想被他的女儿,他的徒弟,他的小姨子,他的爹看到他满是鲜血的尸首。

于是别离自己的朋友。

寻找一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安安静静的死去。

迷迷糊糊之间,感到金光穿透眼皮,刺进识海。

天要亮了。

风白天黑夜不停地呼啸,卷起林野间表面厚厚的雪,抛洒到他的脚印上,层层覆盖。

向着充满光明的地方走去,他是绝对的抛弃黑暗。

死,也要死在更光明的地方。

如果没有别的变故发生,当他体内的精纯内息渐渐释尽,当他的身体完全冰冷,他会变成深雪里的一句无名尸体,而且将永远没有任何人能发现他的死亡,直至不久之后天时再次发生变化,春天来临,雪融冰消后他只剩下雪白的骨头,那时还有谁能记得世界上曾经存在过一个叫王子昂的人?

还有谁会清楚这叫王子昂的人其实叫做张子昂?

谁会知道他有一个才一岁半的的女儿?谁会知道他的妻子才生完孩子就被人割掉了头颅?谁会知道他其实恨他爹?谁会知道他很小就没了娘亲?谁会知道他到死都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名姓以及身世?……

谁会知道他这悲哀的一生?

没有谁。

他倒在地下的时候,即将奔赴死亡的时候,突然失魂与落魄挣扎了一下,对人间生出了一丝斩不断理还乱的莫名情感。

他此时无论神智还是逻辑,都处于一和极为混乱的状态……那是一种横亘在生与死,明与暗之间的的奇妙体验。

人之将死道心必明。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长生不死长久不息的完美存在,过往所有的骄傲与荣耀,辉煌与昌盛,都只是为了给最后的覆灭做注脚,清廷已经到了这个时候。

如此,便虽死亦无憾。

躺在雪地中,腹中部,距脐中二寸之地一阵刺痛,然后发出炸裂的声音。

听到女人银铃般清脆的笑声。

挣扎着将头靠在一块凸起的乱石之上,眯着眼睛看去。

顿时笑了。

“雨景……”王子昂伸出手去。

一个女人跑过来,提着裙子。

她没有裹脚,也没有穿鞋。

她踩着的不是厚厚洁白的雪,是生机勃勃的青草地。

她的身后有一条波光粼粼的江,江水不疾不徐抖动清柔的身段。

她的脚,白极了。

这一天,是他们创造乳名叫做江草的王小抉微的第一天,也是相识的第六百二十三天。

六百二十二天前的前一天,他们在江边相遇。

三个人,有他,有几乎一模一样的雨景与雪景。

“姐,你看那个人,坐在那里,哭丧着个脸,好讨厌啊!”

那是咸丰皇帝死掉的第二天。

他在江畔假装深沉,为皇帝的薨殁以及整个中华的未来哀悼。

内外交困,太平天国起义如火如荼,又遭遇洋毛子的联军侵略,在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签订中咸丰皇帝的一生告终。

感觉整个天地都在震动。

要变天了。

但是那两个女人的出现镇住了摇晃不已的世界。

这两个女人镇住了王子昂的世界,而另一个二十五岁的女人,则镇住了整个天下。

女人,真的很可怕,也很可爱。

她们逗他。

他不说话,只是眼睛转来转去。‘

真的分不清楚这两个女人谁是姐姐谁是妹妹。

一起玩耍,嬉闹,然后产生情愫,对那一双有些忧郁但是一直弯弯如月的清亮眸子。

叫不准是雪景还是雨景。

总之那双眼睛迷住了他。

后来。

一直后来。

直到后来到了两年后。

就在那个芳草萋萋的江水边,与那双忧郁眸子的主人一起造了个小人。

忧郁的眸子瞬间便消失了。

忧郁眸子的主人,这个二十四岁的大龄姑娘,终于找到了意中人。

三十三岁的浪子,也停在了温柔的港湾。

原以为整个世界会一直那么美好下去。

直到她们的大师兄,那个叫做陈赋的小人,以为受到了王子昂这个上门女婿的威胁,于是跟早就伸出招徕手爪的清廷勾搭上。

美好的世界被一拳轰碎。

她们的爹爹死了。

被他的大徒弟一拳轰碎了脑袋。

才生下小抉微的雨景也死了,在他逃跑的时候被一根稻草割掉了头颅。

于是瞬间怨恨自己扶摇拳传人的身份,怨恨千年前那个叫做张百忍的人在大漠中救了张家的祖宗,怨恨家中那个眼神恐怖的老头,怨恨心中埋葬的楼兰宝藏……如果不是这些,他就不会逃跑。

那个宝藏有用吗?好像没什么用啊?不能去找出来,掏出来,拿来换取荣华富贵,也不能吃。那护着它干什么?

还害死了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上天赐予的礼物。

于是在逃亡的路途中癫狂。

一心求佛的朋友,求了他的师父,给他做了加持。

头脑回复清明。但是他的世界已经变了颜色,只有黑白,没有其他。

最对不起的,就是眼前的这个女人啊。

王子昂定定看着奔跑的雨景。

一直不曾眨眼。

不想漏过半眼,因为那张脸,他怎么看也看不够。

闻得到芳草的香。

随着她的跑动,脚下青草向着整个世界蔓延。

无穷无尽的青草地铺展开裹挟着美好、光明、芳香,蔓延充斥王子昂的整个世界。

王子昂能动了,迎了上去。

还有一个女人在远方朝着他们招手。

王子昂笑了。

“娘亲,爹爹又骂我了!”

他喊道。

大清同治五年绀香月的第十三天清晨,王子昂死去,带着笑,睁着眼。

章节目录 第五十九章 神游,撵鬼,贪狼灭 这是令人心堵的一天。

一大早起床开始,心情便一直郁闷。

张老汉一整日没有出门。

王抉微一直在哭,怎么哄也哄不乖,陈雪景哄着哄着就跟着哭了。

全家声音最大的两个女人哭作一团,于是王路常也开始抹眼睛。

只有张子静娴一如既往,在庭院中踢着毽子,锻炼脚力。

手指一节一节掐去,一片空白。

老人家跑到院中槐树下,三两下扒开泥土,露出一罐酒坛,这是为小抉微埋下的女儿红。

犹豫许久,最终叹息一口,没有拿出来喝掉。

内心中毒蛇噬咬般的难受。

外出,在小饭馆里喝了一顿酒。

回家,在炕上睡了一天。

脑子里迷迷糊糊的。

双目微张,似闭还开,好象半开半闭地视若无睹,目光呆滞,随意确定在座前七、八尺处,或一丈一、二尺许,想着那个人。

然后一瞬间天黑地暗,面前出现了一条虫洞般的通道。

一眨眼,他的儿子就在他的身边。

他就在他儿子的身边。

神游。

形体不动而心神向往,如亲游其境,以精神相交。

在那一瞬间俯仰山河。

真切感受神圣的华夏大地。

中华大地,西高东低。东南环水,西北山漠裹围。虚有日月轮耀,朱雀、玄武、苍狼、白虎飞奔舞蹈;实有赤水、清江、黄龙、黑河渗流润泽。空有峰峦叠嶂、千山万岳擎天柱地。虚、实、空交汇混溶;光、电、火散射撞碰;精、气、灵腾挪飞升。紫云祥霭斗牛仙聚,彩霞温雾染尽衡岳之巅。龙头山仰天嘶啸;牛形山虎踞龙蟠;黄峰山雄霸江川……

不一而足。

他的儿子已经死去。

死在宏伟壮阔的山河之间。

死状凄惨。

看到了一头黄金巨龙的伏首与消散,知道那是自己孩儿的精气神复归天地。

王子昂,生于葵巳年、甲子月、丁酉日、甲辰时,生辰八字环环相生,生生不息,五行齐占,金、木、水、火、土各得其位,而已火行为尊,命注天枢,本该是星星之火,尚未燎原,便死在了冰天雪地之中。

享年三十六岁。

三十六,正是蛇化龙,虎啸林的年岁,天象广博,然而人的区区命数在天地大势面前,依旧不堪一击。

早先的中华民族是没数字的,有了字,才有数,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来表示,而数字是表象,见数字而看其图,看其图而观其象。

象者,天象、地象、人象、自然万物之象也。

由象而分数,由数而定象,是谓数术;数术之精,妙在其中;自然万象,数术廓清。

“太极两仪四象玄,八荒九州万物观”。

象数之妙,理蕴其间,理润象数,道含其中,象、数、理、道,万物生减、运势动定、精妙绝伦,变化无穷。

数术,刻画自然万象,充盈宇宙空时,融会贯通人杰心灵,其三光者,日月星;其三才者,天地人;皆在象、数、理、道之中。

气象最末。

命数次之。

穷理次尊。

大道至上。

整个人类的命数,都抵不过天地大道,更何况区区一人。

“不怪你,不怪你啊!”老人机抹抹眼泪。

看着儿子的腹中部,距脐中二寸之地,那里一片灰暗,

照耀丹田的腹内天枢穴,早已破碎死去。

那么,属于他儿子的北斗天枢夭命再次无主,贪狼寄命,不知会寄身何人。

这些,都不是老人关心的事。

他的儿子,现在死在荒郊野外,孤零零一具冰凉的尸身,对着上苍睁大了眼睛,这教人如何能安坐于室?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到底在哪儿,神游一瞬便至,让人毫无准备。

难道就这样,让他悲惨的死无葬身之地了么?

心神摇曳之间,儿子浑身漆黑血渍的面目一阵模糊,赶忙稳住,但是来不及了。

他从床上睁开眼睛。

浑浊的老泪缓缓滑落。

居然已经天黑。

在黑暗之中看到一双清亮的眸子。

“师……师公,吃饭了!”是王路常。

老人叹息一口,这就是命。

王路常的到来搅乱了气场,使得神游消失。

“吃嘛,你们先吃,我洗把脸!”

“雪景烧了热水,倒给你!”赶忙跑出去。

他没有骂王路常,作为一个孤苦的老人家,没了妻子,没了儿子,没有亲戚,断了后,希望全部在这些年轻的孩子身上。

静默的吃了晚饭,张子静娴说了一个笑话。

“从前有个人,不学无术,却爱装文雅,有一天,有个人告诉他最近断弦了,他不懂得什是断弦,只得附和着,那人观其脸色,便说:‘女人死了。’过了几日,这个人的母亲不幸病故了,别人见他身着孝服,问他:‘怎么了?’他文质彬彬地回答说:‘断弦了。’人家说:‘断弦?你怎么穿起孝服来了?’他想了一下说道:‘我断了根老弦!’……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没文化真可怕!哈哈哈……”

自顾自的哈哈大笑,笑着笑着戛然而止。

除了他谁也没笑。

张子静娴自觉无趣,便低着头吃饭,家里气氛太闷了。

“哈哈哈哈……”许久之后,张老汉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大笑,笑眼泪都出来了,摸摸张子静娴的脑袋,点了点头,“我断了根小弦。”

几人都莫名其妙。

……

王抉微已经能踉跄的走路了。

吃了饭,陈雪景牵了她去厨房烤火。

张子静娴一闪而逝,不知去了哪里。

王路常……居然在看书。

是张老汉收集的一些旧书,论语,周易什么的。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过枯燥,他本身又不爱亲近外人,不愿意冒着寒冷外出去寻找小伙伴玩耍,所以只能烤着火,借着火光看看书,或者烧着一些白日里在田野山间抠来的芋头、红薯、奶浆根等东西吃。

这是他调剂口味的素菜,除此之外还有荤菜,荤菜中最喜欢的是灶虫。

灶虫,是一种漆黑的虫子,小指大小,隐藏在灶台底、墙根等处,去捉它,会喷出一种酸臭的液体,十分难闻,这东西有止小儿夜尿的功效,在烧了几次给小抉微吃了以后,王路常也喜欢上了那种味道。

丢一个进嘴里,嘎嘣脆。

偶尔兴致来了,王路常还会点了油灯,持着牛筋做的竹箭筒,去墙缝里寻找耗子,或者到田里去掰躲藏在泥块里睡大觉过冬的田鸡,无论是捉到田鸡还是射到耗子,总是剥皮洗净,然后用竹签串住,抹上盐巴,放在火塘上烤,喷香四溢。

不过一般情况下他只能吃到几只腿,无论他进行这项活动的时间有多晚,陈雪景总能在他将将烤好的时候抱着小抉微出现在他面前。

只是今晚,做什么都不能集中精神。

老是恍惚。

张老汉准备了明日要用的工具,他是锔匠,工具很简单,一条三尺长的扁担,一头是一个木箱,里边装着锔钻、锔钉、细丝线、腻子盒、小铁桶等,另一头挑着一个四方的矮凳,这是他外出做活计时候的座骑。

倘若在村里做活计,便只背负了箱子。

看了眼无聊的王路常,“明日带你去锔瓮!”

要教他一门手艺,如此可以保证生活。

……

今夜无雪,天地清明。

朗朗夜空之中,繁星点点。

人类的目标,应永远是星辰大海,而不是对着同类自相残杀,为了金钱、权利、美人而浪费了宝贵的时光以及生命。

但是基本没有人能够看透这一点,否则这个世界也不至于乱成这个样子。

倒洗脚水的时候,下意识抬头观看星象,然后下意识的看向某一处。

刚巧,看到了那几颗状如勺的明亮星辰中的某一颗,光芒瞬间黯淡。

是天枢。

天枢宫贪狼星君灭。

“贪狼星”古书称之为“杀星”与“桃花星”,杀气强,个性冲动,桃花缘好。

与王子昂的人生经历和性格都符合。

是他无疑了。

“我的儿子,永别了……”

……

这一夜,很多有心的人都看到了贪狼星灭的一幕。

这些有心人,包括钦天监的监正监副、五官灵台郎、五官保章正、王府内的高人、闲游的隐士、避居的真人、擅长方术的异士等。

这其中,包括一对正在做法事的师徒。

这是秦岭某地,一小小村庄,冷死了老人。

师徒两被特地请来寻风水宝地,为死者开路,唱阴歌。

正持着扁鼓边唱便跳,师父突然停下来,将**岁的徒弟捉到一边,避着人呵呵的笑:“看吧,我就说那星星不长久,这武道极致境界,终归是你的!!”

清秀的徒弟抬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无尽星辰,没有说话,只是身体抖动得异常厉害,踉踉跄跄的跑回法场,围绕着棺材,鬼哭狼嚎的声音从他的嘴巴里边窜出来:“从现在起,从今日始,你回你的地方去,你回你的洞里去,你看你的公鼠去,你管你的母鼠去,你护你的松林去,你守你的梨园去,你看你的山茅去,你管你的野草去,你护你的清泉去,你守你的湖泊去,你看你的岩石去,你管你的山崖去,你护你的獐子去,你守你的雪兔去。……你的病鬼你带走,你的病魔你领去,小花狗你带走,花脖狗你领去,大公鼠的唾沫丝,大母鼠的唾沫丝,我用大草叶来揩,我用大草根来刮。我拿起长刀,我握住利斧,斩断鬼的唾沫丝,砍断魔的唾沫丝,你去吃树尖吧!你去舔露水吧!你去追落山的残阳吧!你去赶下山的落月吧!……”

唱的《撵鬼词》,声声凄厉。

章节目录 第六十章 鳏寡孤独者,草木一秋 时光从来都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不管今天你是春风得意,还是怀才不遇;不管今天你是一帆风顺,还是举步维艰;不管今天你是逍遥自在,还是身受束缚;不关今天你是富甲一方,还是一无所有……明天,已在路上,正向我们走来。

无论明天的行程和结局是怎样,明天永远可以成为每个人的期待和赌注。在向往明天的人心目中,明天是今天的延续,是今天的突破,是今天的超越。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明天是平淡还是出彩,是成功还是失败,都取决于你今天的选择和行动。

这是绝望的一家。

村中人声鼎沸,然而这家人谁都没有行动。

大清早,仍旧睡觉。

直到午饭的时候,起来了老人,颤颤巍巍,头晕眼花。

眼角处满是黄白的眼屎。

昨夜又是一个不眠夜。

颓废者,会让幸福悄然远走;堕落者,会让美好戛然止步。

明白了这个道理,老人站在庭院中大声的吼叫:“该死的,还不起床!!做饭啊,老子饿死啦!”

于是草屋三五间中,各处响起窸窸窣窣以及不耐烦的低声嘟囔。

一家人已经颓废了好几天,因为心中情绪不佳,以及莫名的哀伤感觉,大家都猜出了是什么事情。

于是悲伤无尽蔓延。

其实红尘路上,所有的幸与不幸都会成为“明天”的一抹云烟。

老人家心态端正。

“今天幸福不代表明天美好,今天失意不代表明天失败,人一定要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不浮夸、不虚荣,不与他人比较,不与他人计较,努力做事,从容做人,宠辱不惊。”

说这话的时候,老人抬脚一踹,将边抠眼屎边挠屁股的王路常踹进水缸中。

陈雪景头也不抬的淘着细碎的白米,王抉微在灶房里边爬来爬去,不时颤颤巍巍站立起来,然后“喔噢”的又一屁股做下去。

公鸡已经好几天没有叫唤了。

浑身腌臜脖子如麻的王路常脸上一抹,随手甩出几粒从脸上扒拉下来的带着水珠的漆黑体垢,到鸡圈边一看,鸡全蜷缩在角落里,还有几只小鸡早已经死去。

他们已经好几天没有起床了。

忍者饿。

畜生可忍不了,特别是小畜生。

王路常撒了饵料,被寒风一吹,全部腾空,赶忙去追,珍惜粮食,手舞足蹈。

老人家开始骂了:“混账东西,飘走的都是不饱实的,拿来干甚么?随性吧,只有腹中饱实的才留得下,才有用!”

开始打拳,扎实基础,不仅强身健体,也可以去找营生,做个镖师什么的。

“今日里打完拳,王路常随我去东村锔瓮,静娴你就好生做你的营生,万不可懈怠,这年月,懈怠就要饿死的!”

“是!”

张子静娴低着头,响亮的回答,他的营生是乞讨。

这件事他从三岁时候就开始了,今年他已经十四岁。

眼中闪过一丝莫名其妙的色彩,身形浮动,开始随着张老汉的节奏打拳。

扶摇拳!

两个小孩的拳法已经小有威势,虎虎生风。

王路常懂得很多,都是王子昂教给他的,但是消化不了,不能在拳法中体现出来,只能一点一点领悟。

谁都没有提起那件事,但是心知肚明。

想到这里,张子静娴的拳法更加飘逸。

那男人一直不喜欢他,虽然那人的样子跟记忆中的一个影像有重叠的地方,也令他同样难以喜欢上那个男人。

现在,那个男人不在了。

……

王路常与他对战,一直不堪一击。

张老汉交给的拳法,是一击必杀的技巧,老人家体力不充沛,气血干枯,已经无法像年轻人进行大开大合一战便是数百数千回合的战斗,更加讲究技巧,身形不动间,出手便制敌。

这才是高强的武功。

“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长大啊!”张子静娴这么想着,心中对自己说话,自从拜师张老汉以来,今早是他第一次想起以往的事情。

在出生后将将有意识的时候,他的爹爹就一直在他面前演武,但是现在他什么也记不起来,脑海中之存留一个影像,便是一个高壮的男子,手中横持着一根木棍,咧着嘴,对他微笑着说些什么。

他不知道那人在说什么,但是知道那是他爹爹。

他在母亲温暖的怀中,周遭是高大的庭院。

也是下着雪的日子。

他一直暖洋洋的窝在母亲的怀中。

他感觉到冷的时候,他同时见到了母亲的头颅飘离身子,滚烫的血水砸在下坠的他的脸面,以及眼睛。

他的父亲没有让他落地,伸手接过了他。

虽然身子再次温暖,但是面门异常冰冷,因为他被夹在父亲的胳肢窝中,而他的父亲在奔跑。

在房梁上奔跑,手中提着横棍。

“啪啪啪!”他听得到瓦片炸裂的声音。

眼睛里蒙上了一层黑影,不是天黑,是那些杀掉他母亲以及家中上下的人。

全身都罩在夜行衣中,拖着刀。

很快便被追上。

他的父亲,将他裹在怀中。

他只感觉得到温暖传来的地方,一阵阵的轰鸣,一阵阵的颤动。

随后当轰鸣声不响起,颤抖不再的时候,他第一眼看到的世界,满是翠绿。

浑身鲜血的父亲,俯身到他的面门,一字一句的说着什么,他听不懂,但是记住了嘴唇扭曲的形状。

这些年一直在乞讨中寻找懂得唇语的人,但是一直没有找到。

他还记得他被绑在枯树枝桠上顺着水流飘走的时候,他的父亲直起腰身,手中褐黄的横棍已经断裂,但是他仍旧敲碎了一个黑衣人的脑袋……

一定要好好学习武功!

他已经不再乞讨,乞讨的都是他的喽啰,只是他随时保持着与流窜在各地的从这卜空村出去的大大小小的乞丐的联系。

其他地方不知道,但是只要来到卜空村这一亩三分地,只要当乞丐,那他就是王者。

虽然他才十四岁。

他曾经回去过他的家,满是残垣断壁,东西都被人搬光,一无所有。

他支撑不了重建家业的负担,何况那块地也被人霸占了。

有很多事情要做,所以,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好好学武。

已经将王路常当成拳架子,是参照他武功境界的工具,一学到新的招数或是武功,或者有了心得,第一时间两人就要干上一场。

经常是他的胜利。

只要保持不败,那就有了无敌的心境。

……

打完拳,全身冒汗。

热气蒸腾间,一家人吃了饭。

张老汉外出做锔匠的营生,打铁的事情已经不干,上了年纪,强行透支身体是会死人的,张子静娴乞讨,所得会交给张老汉,两人的收入是一家人米面酱醋的来源,王路常则是打柴,喂鸡喂猪等,拾掇整个家里的上下,陈雪景照顾王抉微,顺便帮忙生火做饭,分工明确。

只是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谁都不说话,因为有一个人从世界上永久的消失,令人悲伤。

人世间,一切都有因果,若解禅之本,定悟生命意。

人生里喜忧参半,生命中得失并存。总有一份人生的疼痛需要我们去承受,总有一份生活的使命需要我们去背负。

这一家人,现在,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使命。

陈雪景,要养大小抉微。

张老汉,有自己的想法。

张子静娴,有自己的想法。

王路常,也有自己的想法。

于是,在失去了王子昂这只大腿从而无腿之后,这五个老小、长幼,匍匐前进。

……

王路常要随着张老汉去锔瓮了。

出门后不久,不由得惊叫起来,指着一棵树:“哇,这是怎么回事?还早呢么,怎么就……”

粉白花瓣,氤氲弥漫,覆盖在紫红的花萼之上,素素的。

淡雅高贵,与世无争。

卜空村外,有杏花开。

三月的花,开在二月,这是卑微生命对宿命的不甘?还是逆天的心愿?还是……仅仅只是……杏花开?

苦是杏树的本质,是花朵里透出的生命气息,献出的却是杏的甜蜜。它不像悬崖孤松那么坚韧奇观,却能够生长得满山遍野,对于瘠薄的水土不惧分毫。

不遵行时令,调皮而无情地,废弛季节颁发的条约,迫不及待卸去厚重的冬装,薄衣单衫,轻盈若羽,美丽的杏花,面对不期的春光,居然姗姗怒放,接受不知还在哪里的蜜蜂的亲吻和蝴蝶的嬉戏,以及诗人的吟诗度曲……

这一定是一棵特殊的杏树。

然而杏树所期待的自然都没有,没有蝴蝶,没有蜜蜂,没有诗人,甚至少人的见。

朴实的农民自然不会有渊博的学识,所以不会吟诗赞美。

于是落寞。

但是有人欢呼雀跃,是王路常,以及注意到的村人。

每个看到的人都会露出微笑。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

不久之后,便会满庭芳菲,岁月繁华。在如雪杏花的带领下,春天的桃李,繁花绿叶,次第绽蕾,春意盎然,喘息之间,清香的气息在空气中流转,显出乡村的宁静安谧。

如这杏花,遂了自己的心愿,便是胜了整个天地,于是,二月里有杏花开,逆转乾坤。

那么,便不要再悲伤了吧。

让它,随着冬天的逝去而逝去。

春天就要来了。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一章 锔瓮与武术 武术,是一个永远处在变化中的动态概念,不可能是永远固定不变的。中华武术在华夏土地上延绵了数千年,历史悠久并植根于民间。它来源于人们的生产实践、军事战争和社会活动,在独特文化的长期熏陶哺育下,具有明显的民族文化特色、地方特色等,世代相传,历久而不衰,逐渐成为一国传统,随时随地在不断的发展和变化。

不管处在什么年代,武术展示给世人的并不仅仅是它本身的外部形态,还有它固有的文化内涵。武术为终身所好,它能塑造了性格,也造就人生。

此时张老汉与王路常,正蹲在一间农家的庭院中,仔细的盯着一口道釉锂红的水瓮。

张老汉附耳瓮面之上,弹指听音。

清脆磬音中夹杂不和谐的颤音,像是老人家在咳痰,令人难受。

瓮是农家之宝,可以存水、腌菜,养鱼、当澡盆、作粪坑,烧制品质从釉色分辨,黑绿黄三色中,绿色为佳。

而道釉俚红的,为最佳,不寻常。

或许是哪里大人物家里流落出来的东西。

此瓮躺在地上,落魄而保持着肥头大耳的帝皇一般,釉面上一道五寸浅痕,是崩裂初相。

开始锔瓮。

钻小孔,上铁片契合,抹腻子粉。

一举一动王路常都小心观看。

如同当初看王子昂打潮。

一个是大开大合,刚劲凶猛,一个是细致入微,听音辨物。

是不同的境界。

残留缸水倒净,用粗草绳绑住,合聚裂片。缸横地上,老人家在裂缝两侧钻眼,钻长一尺二寸,钻尖镶金刚石,钻尾圆滑,用一个铁酒盅扣住,以固定。

钻身系一张弓子,似弹棉花的绷弓也似拉二胡的琴弓。拉动弓子,钻便旋起来。老人家右手扣酒盅,左手拉弓子,犹如戏台上的琴师,举止气派,神色陶醉。

王路常一旁看着,恭敬专注。

锔子是一支两端为钉的铁片,就着钻出的眼儿钉上,鸟爪般抓紧裂缝。

裂纹隆长弯折,上几支锔子,全凭经验。

上的越少,手艺越高,能选中要害。高四尺的一口大瓮,仅用锔子三支,以腻子抹平裂痕后,两人都从紧张的境界中退出。

老人家露出欢笑:“可以了!”

有钱拿。

农人做了饭食招待,准备吃饭。

吃饱便可以全身而退了,今日财食双收,功德圆满。

“太过瘾了!”王路常猛的捶手跺脚。

土泥地面震起灰尘。

一旁尚未来得及扶起的锂红大瓮,发出一阵颤鸣。

在地上抖动了几下,然后“咔咔咔!”碎了。

“师公……它……它荣升了!”

王路常指着碎瓮,满脸尴尬!

武人打死了人就叫荣升,是狠话,对对方身份的一中抬举。

官员升迁叫荣升,死人升棺也叫荣升。

活用到手艺活中去,是对自己手艺不精的一中推脱。

这个词是张老汉在来时的路上说给王路常听的。

活学活用了。

“荣升你个大头鬼!”老爷子一脚踢将过来,王路常猴儿一般闪躲开。

两人满脸的尴尬。

幸而这家农人淳朴:“反正都是烂的的,想着能补好便再用用,赚了,不能补好,烂了就烂了,不强求!”

放走了二人。

没脸吃饭,在农人的劝吃声中赶忙逃走。

回去的路上,张老汉不说话,王路常自然不敢乱说话,并且担惊受怕,做了坏事,或许会受到惩罚。

来到一处人烟稀少之地。

张老汉突然掠出三丈,足尖点地,一鹤冲天,身子孤烟般冲天拔起。

荒野寂寂,夜色中迷漫着冷寒和萧索,就算是王路常一身轻松,也追不上张老汉,更不用说此时还担着张老汉的锔匠工具。

耳边只留下来一句话不三不四的歌谣:“哈哈爱兮恨兮爱乎恨乎,一夫爱青剑兮呜呼不孤,阿呼呜呼兮呜呼呜呼!”

王路常惊异,脸都没了还好意思唱歌?

唱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抬眼看去,哪里看得见半条人影。

只剩下歌声的余韵,仿佛还缥缈在夕阳的余晖里。

风在呼啸。

夕阳无用。

王路常赶忙奔跑去追。

他怕鬼。

一直没追上,夜色渐渐袭来。

虽然害怕,但是不叫唤。

直到张老汉从草丛中窜出来,嘴中嚼着什么,咔擦咔擦的脆响,还有汁液从嘴角溅出来。

王路常口水顿时就出来了。

两人一天都没吃东西了,饿极。

“师公,你……吃的什么?……”

张老汉手中拿着的,是一些叶子一样的东西,透明如玉,如同玉叶子,但是膨大、卷曲,或白里泛绿、或绿里泛红、或全红色的,是某种树的特别肥大饱满的叶片。

“没见过?”

“没有!”

“这就是茶耳了,不说这些,练武功呢,就要板眼准,合工尺,意思就是说要按部就班,守规矩,万不能逾越,今儿就跟你讲讲规矩……”

“师公,多讲讲茶耳朵么……”

“你给我听好咯,你就是不懂规矩,我现在就要好好教教你……”

“吃吃茶耳朵再教不好么?”

张老汉一脚就踹了出去。

……

特地将一身的东西都装在担子里。

不轻。

锻炼这小子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意志,同时也是对其不守规矩的惩罚。

挑担子,挺胸收腹,腰杆儿挺得笔直,全身的力量都集中在双肩,如果劳累痛苦,自发的左右互换,可以扭腰收胯,保持平衡,锻炼耐力。

这恐怕是最巧妙的练武了。

就像舞蹈来源于劳动一样,武术亦是。

比如割麦子、磨豆腐、采石、劈柴、担水……

最有力量的证明,比如川地以及更北的地方,放羊的人们,就流传着一句话:“十个羊把式九个会拳。”远古时期,地广人稀,人们大多半农半牧。牧羊人为不使自己和羊群受到狼虫虎豹的伤害,手中始终提着一根木棍。上山了,羊儿吃草,牧羊人无事可做,于是便拿起手中的鞭杆练练打狼的本领,时间一久,便练成了一套棍法。于是,牧羊人也便有了武术。

羊把式指的就是牧羊人,而拳就是武术。为什么那么多的牧羊人会拳,这种拳就是用牧羊的鞭杆来挥舞几下,以达到自我防卫、攻击来犯的目的。

武术界东枪西棍的分源也出于此。

与之对应的东枪,则源于古时候,中原土地肥沃,以耕种为主,人们自然不会用西北人放羊用的鞭杆来防卫了,用的是手和腿,带铁锹的木棒,在地上一插一个坑,弯腰,撒种,埋土……

这些武功并非是师父教出来的,完全是自学自练、浑然天成,力量最大,技巧最佳,暗合天道与顺应自然的天地大势,博大精深。

一举一动,直指本源。

就是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家当,成全了多少武术大家!

张老汉一样一样的说给王路常听,他是在太饿了,老人家,禁不住,于是为了能让这个瘦削的毛孩子安心挑担子,不得不说些解乏的话。

卜空村的村人有劁猪的,有织席子的,有箍桶的,有弹棉花的,有画匠,还有村中妇女暗中做*……都是靠手艺吃饭的人。

张老汉回村的时候,一路都抬不起头来,今日没有靠手艺吃到饭,感觉矮了他人一头。

对手艺与行当怀揣着敬畏。

今日之事是彻彻底底的失败。

都是这个小子干的好事。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二章 甲候第一人,信运不信书 日子在一点一滴的流逝。

就是那几件事情,柴米油盐酱醋茶,习武喂鸡哄小孩。

生活过得平平淡淡。

小地方似乎不随着天地的运转而运转,自成一统,像是一个世外桃源。

然而世外桃源外的世界并不太平。

同治四年四月,在太平天国革命的影响下,长期活动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湖北等省的捻党组成的捻军,在山东菏泽高楼寨歼灭大清僧格林沁部。

“捻“是康熙年间以来一直存在于民间的群众反清集体,主要活动于山东、河南、江苏、安徽一带,由于受到清政府的残酷镇压,它的活动一直处于秘密;半秘密状态1851年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大受鼓舞,乘机而起,在各地组织军队。发动起义。反对当地贪官酷吏的暴-政,杀富济贫,成为太平军的忠诚盟友。

太平天国被镇压以后,捻军也闻讯沮丧,军心动摇,组织涣散,濒于瓦解状态。僧格林沁和官文乘机进攻,捻军的主力部队被歼,只剩下两支小队伍。一路退到陕西南部,或是转战于湖北、河南等地区,继续坚持斗争,给清政府以极大威胁。

太平天国山陵崩时,太平天国遵王赖文光、淮王邱远才两部太平军二三千人,于鄂北地区与张宗禹、任化邦等部捻军二三万人汇合,其他一些被打散的太平军、捻军也陆续前往集中。在豫、鄂边境进行合并和改编,组成了一支集中统一的新捻军,张宗禹,任化邦共推赖文光为最高领袖。赖文光沿用太平天国的年号和封号,张宗禹为梁王,任化邦为鲁王,李允为魏王,牛宏升为荆王,张禹爵为幼沃王。

军队沿用原捻军编制,以五色旗区分,下分大旗、小旗。军事上根据捻军骑兵较多和北方地势平坦等特点,决定易步为骑,加强部队的机动能力。

清军方面,与捻军作战的主帅是科尔沁亲王僧格林沁。

同治四年五月十八日夜,三更天,僧格林沁在菏泽西北不到十公里的吴家店,被一捻军战士——十四岁的张皮绠砍死在麦田。

捻军全歼僧格林沁以下七千余人,取得重大胜利。

受此影响,清廷大为震动,急调曾国藩督师北讨。

曾之心腹幕僚赵烈文一直曾送到江都北边的邵伯镇才返回。

此前,南京收复,湘军旋被裁撤,曾国藩北上剿捻,所带部下多是李鸿章派遣的淮军,淮军第一名将刘铭传即在其中。

六月十八日,曾国藩怀着复杂的心情,拖着老病之躯,由南京登州率裁军以后剩的六营湘军和李鸿章的淮勇两万多人北上,抱定“与贼相终始”之志,九月二十三日,抵达徐州前线,开始了他的剿捻生涯,并在攻捻战争中,对触及清廷心腹的“捻患”,开列出一系列处治之方。

曾国藩曾国藩此时已经到了知天命的年岁,功成名就,位列甲侯,一生浸淫儒学,致力事功报国,平定太平天国洪秀全,已经走到了人生的巅峰,加封太子少保,封一等侯爵,世袭罔替,又为协办大学士,两江总督,即便慈禧皇太后对其都是提心吊胆。

这样一位冲破了民意与权力的双重桎梏,权倾大清而大获成功的人物,剿灭蚊子一般的捻军,是大材小用,然而不知是因为受到之前与自己的心腹幕僚赵烈文的一番谈话还是捻军得天独厚,总之,曾国藩失败了。

同治五年九月,赖文光与张宗禹部在河南中牟会师,将曾国藩苦心经营近一年的“查圩制捻”法和千里河防摧毁,曾国藩剿捻宣告失败。

虽然他的学生李鸿章后来继续力排众议沿用曾国藩的办法剿灭了捻军,但是曾国藩的地位还是被加上了掣肘。

曾国藩的政敌们正好以此为借口,对他大加攻击,清廷见他连战无功,也连连降旨,严加斥责,曾国藩忧愤成疾,上疏请求辞职。清政府也怕他在剿捻过程中再一次强大起来,于是改派李鸿章为钦差大臣,节制湘军和淮军,接替曾国藩的职位负责剿捻,曾国藩仍然留任两江总督。

……

两江总督署位于南京城正中,明汉王府旧址。

它的现任主人,臣子中的第一人,曾国藩,正端坐在高椅之上,围着火炉,头戴装有起花珊瑚红顶帽,身穿石青四爪九蟒袍服,缀着绀色丝绣锦鸡朴子,束一根金方与版中嵌着红宝石的腰带,脚下登粉底黑缎朝靴,显得格外的高贵庄重。

这位鬓角渐霜的老人在清晨时分就坐到了屋檐下,没有换上一身更舒适保暖的衣服,只是叫人搬来了竹篾编织成套的简陋火炉,还有赵烈文。

已经多次往炉子里添加炭火。

不想办公。

煮酒。

提杯契壶的是他的心腹幕僚赵烈文。

权倾大清的为臣第一人端坐良久,蓦地叹一口气:“我倒是有些相信你所说的了。”

二人曾经有过一场惊天动地的谈话。

那一场谈话,几可谓石破天惊,那在凄寒冬日里也仅仅是一身轻杉的中年文士在那场谈话中断言:大清王朝“殆不出五十年矣!”

“我之能有今天,到底是靠我的本事呢?还是靠运气呢?皇太后有次对身边的大臣说,曾某人乱极时沉得住气,全是靠的理学功夫。我是不信书,信运气,而且要公之言,告万世。”曾甲候一口饮尽杯中酒,竖了竖手指,咂摸着嘴唇。

今日清晨,穿戴整齐后,不知为何,居然心中一累,不想为公,便围炉温酒,为私。

“老师您有大气魄,只是近日受了污障气焰的熏染,改日可到学生‘天放楼’小憩,清心涤气。”

“哼哼,真希望能有污障气焰将本堂熏死,本堂常说要赶紧死掉,免得见到一手撑起来的这些砖粱柱瓦分崩离析,这不是笑话啊!”

儒雅的文士轻轻将斗中酒水倾倒至曾国藩面前酒杯,微笑道:“老师您身份擎天,虽然您喜欢说笑,但是也不能拿这个来说笑啊,生死由天定,不可冀求,乐死之与幸生,相去无几,差不离。况且,老师您还得多为大清朝的子民们想想,有老师您一日,万民可苟延一日,所关甫大,您还无动于衷吗?”

“唉……本堂这是……惠甫啊,你近日里少些走动,有很多人,看你不顺眼呐!哈哈哈……”

“学生知道了,学生所言,石破天惊,完全将大清的至尊地位丢到了夜壶里去,自然有人要收拾学生的……”

“哈哈哈,好,就喜欢你这性子,来来,陪老师再饮一杯!”

二人举杯同饮。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大清得天下确实诛戮太重,是偶然,靠的也是运气嘛,二百多年,差不多也够了,老天已经给了十分丰厚的回报!”

“圣明之君的文治武功,既不能抵消开国时的惨无人道,也不能成为后继者享用不尽的政治老本和天然倚靠,更不足以补偿其统治合法性的严重匮缺,老师,您得早些做好准备!”

“你不用再劝啦!大清的裂纹,是本堂一脚跺裂的,本堂乃一朝极致公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你的劝诫,比寿麟要差些!”

“到了本堂这个程度,奔的,不就是后世的一个名声么,希望本堂的所作所为,能给后世跻身朝堂的寒士公卿,树立一座丰碑,动不动三天两头就闹着分而治之瓜分天下背主弃君,这算是个什么事儿,难道你爹不好,也要杀了他么?”

“不过呢,还是要敢于正视现实,你们说的那些,本堂都明白,大清面临着前所未有内外交困的时局和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本堂作为举足轻重的国家重臣,不能不对大清王朝的结局提前做一番考虑。”

“无论从本堂自身的利害来考虑,还是从所肩负的责任来观察,本堂都不愿意看到亲手拯救的大清王朝走向灭亡。”

“所以本堂督促建造中国第一艘轮船,建立第一所兵工学堂,第一次翻译印刷西方书籍,安排第一批赴美留学生……以后这些事情,会越来越多,你们好好的帮本堂把这些‘箍索’捆紧就行了,助本堂保这大清不碎!至于其他事情,切莫再提起!”

赵烈文赶忙躬身跪地:“学生知晓!”

“本朝乾纲独揽,前世所无。凡奏折事无大小,都径达御前,毫无壅蔽。西后临御,果敢威断,这些都是很罕见的啊。”

赵烈文微笑不语。

看到自己这个心腹的表情,就知道他肯定对自己于清廷怀抱有的一丝希望不置可否,也不介意,打了个哈哈。

这对主仆的关系,空前绝后。

王朝兴衰和江山社稷长短的话题,既敏感又重大,不说朋党之间,便是亲人甚至夫妻子女之间,也是很少涉及的。尤其像曾国藩这种身份和地位的人,显然更不适宜谈论这种话题。然而,他和赵烈文,不仅反复倾心交谈,而且开诚布公,毫无保留,即使谁也说服不了谁,也毫无关系。如果不是亲密无间,相知很深,显然无法做到这一点。

主仆都很幸运。

赵烈文:“中国犹如一艘龙船,静静地停泊在东方海面上,远望华美壮观,内部风雨飘摇。与其说这艘大船是被西方的坚船利炮打坏的,不如说它自身早已腐朽不堪,沉没是注定之事。自咸丰皇帝病逝后,清王朝的‘船长’实际就是慈禧太后了,老师作为汉臣领袖,可为‘水手长’,一边修葺船只,一边抵御风浪。但无论如何,学生以为都不会撑得太久,学生斗胆,西后青年丧偶,终日以朝廷为丈夫,女人之躯扛起九鼎之重,靠迷恋物质和醉心权力来填补情感的空虚,这是一种病态,而老师您一介文弱书生,却被时势推上从军之路,对权位心怀恐惧却封侯拜相,处处掣肘,压抑而矛盾,李鸿章得益于老师之提携,看似升官进爵风光无限,其实同样危机四伏,至于其余人等,与老师先前也有过论断,这样的一些人物,注定撑不起大清,老师您也精于气运和运气之说,应当见微知着!”

“清王朝不仅‘大势’已去,而且‘气数’将尽!”

“慧甫你富有洞见,虽然未曾居于庙堂之高,对人的判断却异常准确,只是……有的事情,容本堂好好理理清楚。”

“如今市肆里不仅乞丐成群,妇女裸身无裤可穿,民穷财尽,那年夜里,那个不知天高对厚的武夫窜进了紫禁城,这么一闹腾,恐怕会有异变,然而本堂虽然身处南京,却一直关注着这件事情,等了两年,始终一无所获,看如今时局,想来一些心怀不轨之徒也准备好了,你们,且做好准备,那叫顺寿的便宜看门狗不知道去了哪里,想来被那武夫打死,那人到也厉害,哈哈,不过如此一来,这京城的安危,就得看你们这些人的了,决不可放一个不法之徒进紫禁!”

赵烈文:“学生晓得了,天下治安一统久矣,势必分剖离析。然而主德隶重,风气未开,若无抽心一烂,则土崩瓦解之局不成。随着那无知匹夫的一番闹腾,学生估计,异日之祸,必先颠仆,而后方州无主,人自为政!”

“罢啦罢啦,本堂只盼早死啊……”

“如捻贼得灭,朝廷中兴,犹为不负剿灭太平天国之功,不然,何足道耶?!还不如早些寿终正寝为好!”

章节目录 锁该章 已被锁定 很抱歉,本章节因为堵车、修改等原因,暂时锁定本章节,敬请各位亲亲谅解!飞过去看其它章节吧!

章节目录 第六十四章 卖面片儿的姑与娘 王路常一直到午时的时候才回家,无事可干。

他其实也存了好些钱,都是辛苦搏命赚来的,不让人知晓。

这些钱他有用处,准备留着以后外出见世面的时候使用。

回程,走在清冷的土石街面,感觉腹中饥饿,向着一处走去,空气中传来鲜香。

因为天冷,只有小部分人能早起,而到了这个时候,大多数人们才缓缓爬起来,打着哈欠,各街各巷家家户户陆续打开窗门,有倒洗脸水的,有伸懒腰的,有晨练的……

嘈杂声开始响起,摆摊的摆摊,乞讨的乞讨,小小的私塾里渐次响起朗诵声,街道上响起牲畜蹄脚踏地声,挑担的小贩,卖冰糖葫芦的大爷,杂耍的艺人……全都开始扯了嗓子,闹了起来。

无数灶房间的烟火升腾起,与万千嘈杂的尘世声交织,唤醒了卜空村,近千村民一齐迎接从远处山头喷薄而出的旭日朝阳。

一处处小吃摊上,灶下的柴火都在明亮而温暖地跳跃着。

赤膊的苗人师傅“梆梆”地打着牛肉干……

慈眉善目的老妇人掀开锅笼,白气腾腾直冒,鲜嫩的竹笋清香四溢……

蓄着两撇弯曲如钩的大胡子的不知名老道人额头见汗,身前卖力搅动的大锅中,乌黑的狗皮膏药又黏又稠,药气扑鼻……

东头村尾一条无名巷口,有一个用竹席搭成的小棚子,棚下支着一口大锅,锅旁是一张宽厚的椿树大桌,桌上一具长长的面板,一个清秀的女人,腰系蓝布围裙,挽着袖子,露出两管白生生手臂,正一边干活,一边跟客人爽快地打着招呼。

女人生得颇有姿色,尤其是那张唇角自然上扬的小嘴儿,瞧着便透出几分喜气儿。

莫看她这饭摊子小,却是五脏俱全,锅里沸汤滚滚,灶下燃着柴禾,旁边案板上放着一大块和好的面团,一根擀面杖在她手里俐落地舞动着,片刻功夫一张细细薄薄的大饼便擀出来,麻利地一叠,使刀一切,便成了千丝万缕。

客人多,棚下的活儿也就多,她要揉面、要擀面、要切条、要下锅,要应付客人,一个人居然应付自如。

面摊周围,或蹲或站或坐的围着好些各色的人,无不端着面碗,稀里哗啦热火朝天的对付着小盆般面碗中可口的面食,这些皆是早起出工的穷苦人。

一边麻利的将面条儿下锅,一边说话应付着客人,女人眼睛不着痕迹的往周遭围着的食客中一角扫去,待得看到懒洋洋走过来的王路常,爽朗的脸色瞬间变得冰凉。

王路常闷着头皮走过去。

感觉身后传来轻快的脚步,有人扯了扯他的衣角。

扭头一看,是抱着酱油罐子的王抉微。

小脸通红,微微喘着粗气:“起鹏哥哥,你过来吃面啊?你什么时候出去走镖么,我想要糖人儿和小人书儿……”

王路常佝下腰,一把将其抱起,闻着小家伙鲜嫩的体香,不由得感觉神清气爽:“要糖人儿有什么难的啊,哥哥下回一定给你带,不仅如此,还要给你买小人书和小鼓点。”

“谢谢哥哥!”

蕨薇嘟着嘴大大的亲了他一下。

王路常也嘟着嘴大大的亲了小家伙一下。

捏捏她的小鼻子,抱着走到面摊去,大马金刀的坐下:“去,给哥哥打碗葱花汤。”

才放下,两脚着地的王抉微小狗一般窜了出去。

“你慢点儿!”陈雪景说话了。

接过小抉微手里的酱油,一眼也不看王路常。

“雪雪,你速度快点!”王路常眯着眼睛,猥琐的笑着说道。

眼前的这个女人,手脚伶俐,裸露的手臂像大葱一样,身上一股糯米的清香。

“恶心……”陈雪景翻白眼,撇嘴。

“我说你一天冷着张死人脸给谁看呢啊?我惹你了么?干嘛一直给我脸色看啊?这都几年了?我对你还不够好么?”

“哟,谁敢给王爷脸色看呐……”

王路常摇摇头,无奈的苦笑。

“雪景小娘子,再来一碗,嘿嘿嘿……”旁桌一个猥琐的老农笑了。

“在这儿吃面,总是吃也吃不够呢啊,你说这雪景小娘子下的面怎么就那么好吃呢?真香啊……下面一定更好吃,更香的么……”

“哈哈哈……”一桌子的人都笑了。

整个面摊的人都笑了。

全都将眼神钉在腰身婀娜的陈雪景身上,贪婪的神色中,现出藏不住的猥-亵。

“哟,张三哥,你想吃雨景下面啊,哎哟,那你可一定要常来喔,否则水都烧干了……”陈雪景眯着眼睛,咧着嘴笑,像三个弯弯的月牙嵌在脸上。

“一定,一定……”那被陈雪景叫作张三哥的人脸都红了,脖子粗胀,像是他的下-体。

王路常三两下干完一海碗的面,抹抹嘴唇,拍着肚子走人。

眼不见为净。

这些年来,陈雪景一直就这样。

除了小抉微,从不跟家里人说话。

王抉微在面摊外边跑来跑去,追着蚱蜢和青蛙,只要陈雪景喊一声,她就会像一阵小旋风一般窜到她眼前去帮忙。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小家伙经常会偷偷捉了很多的青蛙好蚱蜢,甚至有一俩个老鼠,全都被她用细线拴起来,藏在村后的山林石洞中,积累到一定程度后会叫上王路常,两人一起借口上山,带着油盐,然后将这些东西偷偷交给王路常,让他烤来吃,两人经常如此大快朵颐。

陈雪景不让她吃这些,但是又馋,所以这种事情只能偷偷摸摸的干。

……

抬头看看天色,今日里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他做的。

时间差不多了。

王路常回家,披了一件大氅,虎皮的,然后负了镰刀弓箭,往村后的山林走去。

像是打猎的样子。

一直顺着猎人们常走的路线,只是到了山林深处,才走了很不起眼的岔路。

不多久,便见到山林深处有竹林。

竹林中,落叶厚实,绵软,细心发现,会有一些药材。

王路常给陈行正的竹笋,就是在这片诺大的竹林中抠的。

还不到采挖冬笋的季节,但是他能够顺着竹根挖笋,就像顺藤摸瓜一样简单。

很多人都知道要这样才能挖到不合节令的竹笋,但是没这体力去干这事儿,因为不到季节的竹笋深藏地底,加之竹林中纵横交错的竹根,不花费一番气力根本吃不到。

竹林中,低矮灌木下,躲着一个全身罩在黑袍子中的人。

是一个女人。

露出的眉眼柔顺,慈悲如菩萨。

王路常一直很奇怪,她家怎么会有这种东西的。

但是他不问,她也不说。

两人很有默契。

虎皮大氅往地上绵软竹叶上一扔,落在那女人面前。

王路常喉咙中发出一声低吼,猛虎一般窜过去,将那女人摁在大氅上。

喘着粗气,头颅往女人紧闭的双-腿-腿-根处拱去。

霎时闻到一阵淫-靡的味道。

再也控制不住,欺身而上,身下坚-硬-挺-直的地方,往女人水流不止的桃-源-洞-口捅去,顿时“吧唧”一声湿润的响。

“啪啪啪……”

竹林中,响起天堂里的靡靡之音。

那是魔鬼的呼嚎,观音的低诉。

章节目录 第六十五章 颜如玉,小太盘,大变态 躺在地上,呼吸还有些粗重。

这种事情,真的控制不了,即便将身体机能练至如何的收发自如,该动-情的时候还得动情。

心脏快速跳动,血液急速奔腾。

勃-起、鸡皮疙瘩、抽-插、颤-动、不由自主的呻-吟、射-精、疲-软……

真的很爽。

人应该就是为这个而活着的吧?

全身就像泡在温水中。

此时天气已经变得凄凉,女人属阴,她承受不住这种天气,做完之后她就走。

竹笋是一种暗示,暗示地点。

还有其他的,比如螃蟹,两人就要约在山沟里做;比如核桃,就在核桃林里做;比如鲜桃,就在桃林里做;比如山楂,就在野山楂树下做;比如草果,就在人家草果地里做……

多得很,都试过。

她叫晏如意,是他的师母。

她的颜如玉。

从未有过对不住她男人的想法。

不仅如此,还有一种独自霸占她的冲动。

很多次心中怒气勃发的时候,都想两拳打死了她那个瘦瘦弱弱一直笑意吟吟的男人,然后拉着她,站在大街上,告诉所有人,这是我王路常的女人。

然后在大街上便掀开她的亵-裤,干-她。

但是一直不曾实施。

每次受到委屈,还得乖乖到深山里找那条优雅的小黑蛇。

亲它,咬它。

……

太阳还挂在天边的山头上。

虽然发光,但是没有给大地带来温暖。

就像他此时的阴-茎,看起来雄武异常,但是懒洋洋的,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力量。

穿好了衣衫,披上虎皮大氅的时候感觉一阵的粘滑,伸手一摸,放到鼻尖闻一闻,有点腥,是她的东西,淫-靡扑鼻。

裂开嘴巴笑一笑。

往不常去的山林里走去。

路上遇到锦鸡,抖箭开弓发射一气呵成。

那愣头愣脑的龌-蹉家伙根本来不及钻到草丛里去便被射穿了脑袋。

不去捡,那是回程时候的事情。

他很会打猎,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除了自己吃,根本卖不到钱,村中有猎户,人家都自己打来吃的,不会采买。

但是也有打到好东西的时候,就会小赚一笔。

身上的虎皮,便是他拼了小命打来的,那头雌虎,硬生生在受了他四十三拳后,终于在第四十四拳下被震裂了头骨。

虽然老虎已经晕在了地上,但是他还能再发拳。

有人能生撕虎豹,但是他也不弱,能将这些强大畜生的坚硬头颅打碎!

虎骨、虎-鞭、虎皮、虎胆……各种好东西,都能卖不菲的价格。

特别是虎-鞭,能壮雄威的家伙,受到一些权贵的喜爱。

人就是乐于享受的动物,所有享受中又最钟爱-性。

……

一直走去,已经到了猎户不敢到来的地方。

古木参天,藤蔓比人的腰还粗壮,树皮上满是惨绿的青苔。

青苔下面会有蜈蚣、毒蛇、蜥蜴等。

古木身上长着金黄的铁皮石斛,这玩意儿也是王路常的最爱,与乌鸡一炖,喝汤吃肉,气血沸腾,是补血养气的圣物。

当然还能泡酒,也是一样的功效。

而铁皮石斛只是这地方最常见的、最不起眼的、最没有价值的药材。

王路常每每希望逢着玉带飘飘的仙人,与他结发绶长生,最不济也要学得胯-下金-枪不倒的法门,听说仙人最擅长这个。

仙人遇不到,毒虫猛兽倒是有一些。

老虎猎豹不常见,这地方最多的是大蛇。

一些小山沟里边,别看水面古井不波,或许下面就有一条婴儿粗细的大蛇在静静的观察着你,只要你俯身饮水,一眨眼就能将你整个缠腰绞碎。

王路常曾经经历过这种事情,凭借那时候的武功,必死无疑,然而他有一块叫做“抉微”的陶片。

这块陶片是用书圣王羲之家洗砚池里的泥烧出来的。

王羲之既然被称作书圣,境界自然不是一般人可以仰望,出生于如今沂州府的王羲之,能创造那种美观而流利的书法字体扬名天下,缘于他对于书法之道的一颗赤子之心。

从七岁开始练书法,每次练完书法都会在家门口的水池里洗毛笔。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过了二十年,仍旧天天如此,他把门前原本清澈的水池都洗成了黑色,之后人们便把那水池成为“墨池”了。

而那墨池底的淤泥,烧制出来的东西既然如此厉害,可想而知这上面承载的道韵有多么凶悍强大。

这“抉微”不知是何人所烧制,也不知烧出来个什么东西,总之这玩意儿锋利而且坚硬,较之张老汉那锔器上的小小金刚钻更厉害。

是什么打碎了那个烧出来的东西呢?王路常疑惑不解,至今为止,还没有找到能够击碎这块陶片的家伙什儿。

自从三年前那个年轻的光头突然出现,把这抉微交给他的那一日起,这块乌漆墨黑夹杂褐黄的锋锐陶片就一直挂在他的脖子上一直不曾取下来。

他知道这块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陶片有多么神奇和强大。

不去想太多,随手摘下一些不起眼的小果子,酸甜可口,清香四溢。原始的人类就是这么生存的,头顶天,脚踏地,赤-身-裸-体,回归自然,返璞归真。

现在的人都披上了各种各样伪善的面具。

他今日是来找那条漆黑的小蛇的。

小蛇还是一个蛋的时候就被他捡到了,很神奇的一件事情,他那时候打猎,来到这深山老林之中,不小心踩到一个半埋在淤泥里的圆滚滚的物事,就是这条小蛇的蛋。

小蛇从蛋壳裂缝里钻出来,洁白的身子迎风变黑,从头至尾,只是一眨眼的事情。

王路常感觉奇怪,便一直将这小蛇放在手心里,因为从来没有见过生出来白得像是仙子匹练,遇到空气风流就变得乌漆墨黑的会变化的蛇。

小蛇从此成为他的玩伴,最初的时候因为太小,被他关在竹筒里,后来几天以后便放出来了,因为小蛇长的很快。

曾经查过很多书籍,问过许多老人,都说没有见过和听说过这种蛇,与之最接近的,是一种名为“太盘”的巨蟒。

不过所谓的“太盘”巨蟒,那是神话传说中的神兽,是可以上天生撕神龙的存在,人世间根本不可能有,但是这并不妨碍王路常给这条小蛇取名叫“太盘”。

嘘一声口哨,伏下身子,凝神细听。

有窸窸窣窣的动静,逐渐由远而近。

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陶片抉微,筋骨皮膜下气劲游走,扶摇力瞬间充溢身体。

抉微从手中弹射而出,有微不可闻的墨香缭绕。

这是太盘的最爱。

只要抉微出现,太盘必定藏不住身形。

果不其然,二十步开外的落叶下窜出箭镞一般的身影,直射飘舞的抉微。

“嘶啊!”一声沙哑的嘶吼,小蛇已经与抉微相遇,瞬间包裹上去,卷成一团,“啪嗒”坠地。

王路常走过去,一堆的捡起,是乌黑的一团。

好不容易将小蛇与陶片分开,小蛇瞬间从他的手臂窜进去,贴着王路常的身子游走一圈,最后盘在他的手心,凝神闭目,王路常只感觉整个人惨遭雷电轰击,全身冰凉一闪而逝,根本来不及阻止。

小蛇已经长到拇指粗细了,想当初初遇的时候,不过是十根头发丝儿拧成一条的大小。

这条小蛇对陶片抉微似乎有一种莫名其妙的钟爱,总是抱着不放手。

王路常也细心钻研过抉微,没什么特别,只是很锋利,坚硬,除此之外还有一股淡淡的却始终凝而不散的墨香以及不明所以的铭文。

挑-逗一番手心的黑蛇,然后将它天生猥琐的脑袋往嘴巴里放。

轻轻用牙齿噬咬,两腮的肌肉狰狞的鼓起,眼眶中血管瞬间充血,脖颈涨得粗壮,青筋游走。

在忍受极端的痛苦。

那是一种只要一咬下去,就能将口中小蛇咬成两截,嘎嘣脆的快感。

小蛇的身子冰凉,在舌头的摩擦下,感觉像是一根碧翠的菜心,口干舌燥的他,只要一要下去,咀嚼一番,嘎嘣脆,清亮甘甜的口感瞬间就能蔓延向全身。

他抵御的就是这个。

一种欺凌弱小的变-态-快-感。

他最不能忍受这种感觉,所以今时今日他仍旧不能掌握将鸡蛋放在手心捏而不碎的技巧。

许久,许久,直到全身冒出冷汗。

比跟晏如意连续干了一整天还疲乏的感觉潮水一样的在他的身心蔓延,支撑不住的躺在地上。

将闭着眼睛享受的小蛇放到胸口,摸摸它天生便猥-琐得一塌糊涂的小小蛇头,它根本不知道王路常想要一口干脆利落的咬掉它的头,还以为这是亲-热的一种方式。

“王路常,你这个变-态!”

恶狠狠的骂了自己,闭上眼睛,沉沉睡去,任由那种从心底里冒出来的疲乏淹没全身。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六章 出息不出息 张子静娴来过了,然后又走了,就像天上四处流动的云彩一般,不曾留下半点痕迹。

带回来很多卜空村的村民们没见过的、没吃过的东西。

卜空村的居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闲谈时时常尊崇无比提及的映秀镇四大才子之首,就是那个曾经天天沿街乞讨的小乞丐。

他改了名,叫张扬,没有换姓。

王路常每次遇到村人都感觉很羞涩,脸红,不是因为面皮薄,而是觉得丢脸。

在村人口中,与他一起长大的张子静娴小小年纪,虽然不经常见到,但是想必混的很好,经常带着一些新奇的事物回来,还修缮了张家老宅,那么大的家业,就让张老汉一人照料,村人闲聊的时候听张老汉听说静娴还要请丫鬟来帮忙的,但是张老汉不让,你想想这十里八村的,谁请得起丫鬟呐?再说静娴那小子,长得十分标致,穿着打扮也干净得体,料子也上佳,最重要的的一直很有礼貌,不忘本,见到谁都笑嘻嘻的。

哪里像是跟这整日里懒懒散散嬉皮笑脸将来必定是老婆都娶不到的无赖汉王路常一起长大的人呐,人家天生就像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儿一样的。

都道张老汉有福报。

王路常也不在意,自认为自己其实明面上是没有什么出息的,暗中嘛……他整日窝在这小小的卜空村,偶尔出去走走镖,夜晚来了还到处浪荡,村中的黄花闺女不知道被他调戏了多少,品行及名声都极差,就只是会打猎,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每次打猎回来,不想着剖干晾净,留作余粮,就是呼朋唤友,引了村中一些闲汉孤寡老头去喝酒,酩酊大醉,有时喝醉了还就睡在街上,丢脸得很,根本就是死人一个——没有出息。

因此每每张子静娴回村来风光过后,都是王路常忍受村人白眼最多的时候。

张子静娴十八岁,年轻有为。

难道他就差了?

“无知的人!”王路常泛着白眼暗自腹诽了一番村中那些给他白眼以及食指的肥头大耳、指天骂地、浑身腌臜、*拖到肚皮的大婶儿大妈。

腹诽完毕后,其实也很心虚,年轻人谁不想文武双全,考取功名啊?但是他根本读不来书啊,也不是读不来书,就是不会考试!

认识字,四书五经背得滚瓜烂熟,道德文章也会作,字而也写得漂亮,条条框框的东西还好,但是到了自由发挥的时候就不行了,自十三岁后到了这川地,如今十九岁,已经考过两次,写的东西根本入不得学政的法眼,因此一直连童生的岁试的不曾通过。

事不过三,三次不行,这件事就别干了,没戏,所以第三次的机会,就留着罢,说不定哪天突然开窍了,或是运气来了,那时候再使用。

明面上的出息,就是会打猎。

暗中的,其实还是有一些的,只是都不为人所知,也见不得光。

……

春有风筝,夏有鱼,秋有青鸟,冬有雁,日子一混复一混间,五年时间就这样过去了。

这五年之间,他学会了很多东西,跟村中那些闲汉或是孤寡的老人家。

今日得到那小小特殊飞雀撷来的情报,他要进行一项挑战,因此需要借一柄锋利的刀,所以趁着午后,来找那个貌不惊人的肉食店老板商量一番。

熟门熟路的走到后门,先四处观察一眼,推门进去。

这个时间,很多人在睡午觉,因为无聊,天冷,而且秋收之后,也没有农活,吃得饱,打瞌睡。

老婆孩子热炕头。

温馨又舒服。

肉食店的掌柜是一个单身的大汉,满脸的虬髯,这时节,哪有那么多的肉,所以经常整日无事可干,就是爱找王路常喝酒。

王路常与他很熟了,知晓一些常人不可能知晓的事情。

走进门,有腐肉的臭味。

憋着气,走进内间,听到床嘎吱嘎吱的响。

知道那满身狐臭的家伙在干什么——打手铳,做那一挼一挼复一挼,浑身骚软骨头迷醉的龌龊事。

决定吓他个不-举,猛地跳进去,大吼一声。

根本没有反应,人家自己玩自己的。

王路常傻眼了,一阵恶寒:“见叔,咱熟归熟,可不能这样吧……”

“早知道是你小子了,带酒了没有?”不是大汉该有的粗犷声音,却很清脆。

“没有!”

“没有你来作甚?挖到竹鼠不会弄?没有酒的话吃竹鼠也不得劲儿啊……”被王路常称作见叔的大汉仍旧自顾自的闭着眼睛享受,身上的被子高低起伏。

“不是,明儿要出去,想借你菜刀用一用,顺便再看你切次豆腐丝儿,今儿的下酒菜就这个……”

大汉:“嘶!啊啊啊……”

被子下的手动个不停。

倒吸一口凉气:“你先出去……”

王路常脑门直跳,太恶心了,赶紧退到外间。

外间有窗,窗下就是肉摊子,有案桌,桌上就插着那把他要借用的大菜刀。

跟寻常菜刀没什么两样,只是多了一些水波一般的纹路。

王路常曾经拿过,很重。

家里也有很重的东西,那是那套霸道的盔甲——捯仙,平远村的信仰,装在楠木箱子里,就放在张老汉的床底下,像是古代武将常穿的,因为上面刀劈斧削,很多痕迹。

当然也有许多新痕迹,是师父用抉微割出来的,王路常很想穿着威武一番,只不过穿不动。

……

“见叔”挠着裤-裆从里间走出来,满眼的迷醉色彩,随着他的走动,屋内阵阵飘“香”,王路常赶紧打开了窗子。

肉铺子临街,开窗,光芒直射进来。

“豆腐呢?”见叔一手揉揉眼睛,一手才从裤裆里掏出来,便放到了鼻子下边用力的嗅了一嗅,紧接着“嘀嗒”一声响,大拇指的指甲插在中指指甲缝里,将那灌满整个指甲缝的乌黑体垢弹射出去,射向王路常。

王路常闪身躲避。一直不曾在“见叔”家里吃过东西,因为吃不下。

将提着的两块豆腐放在案板上,见叔伸手就去提菜刀。

“等等!”王路常义正言辞的拒绝:“见叔,你先洗手……”

……

见叔切豆腐是很有美感的,这是艺术。

手臂的动作不快,但是缓慢而坚定,手腕的动作却快到令人看不清楚。

王路常要学的就是这个,只是一想到刚才那奇异的手腕做了什么,就感觉有点怪。

见叔下刀极快,但刀刃刚一触案板便会收回,精确到一种令人震骇的地步,而切出来的豆腐丝儿都像是用工具量过的一样粗细,不差分毫,晶莹一片码在案板之上,十分美丽。

吃的自然不是豆腐丝儿。

“够啦,能学多少就学多少吧,看缘分和天赋!更多的,不可能……”见叔已经在将豆腐切成小块。

“够啦够啦,嘿嘿!”王路常很高兴,其实见叔的手法早已掌握,今日只是来复习的。

“那还不去买酒?臭小子,老子的武功是白学的啊?”

“得嘞!”一蹦一跳出门买酒去。

今日要拿到最佳状态,因为今晚有大事儿,赚钱的大事儿。

章节目录 第六十七章 藏龙卧虎 五年前的一天,张老汉带着王路常以及张子静娴二人在街上闲逛,边走边指点武功,并讲了许多不俗的见识,比如江湖上的顶尖高手排名、世家豪阀、大内高手、兵器谱、暗黑美人榜等等的东西,说了很多很多,但总的就一句话,这世界很可怕,有很多牛人隐藏在暗中。

世界上的高人不止一个,或许一个农夫、一个樵夫、一个书生、道士、和尚、老婆子、小孩儿都有可能是高手,至于更恐怖的还有神乎其神的山精鬼怪。

便是巴掌大的卜空村,都有很多高手。

这是张老汉说的,王路常那时候并没有看出卜空村与其他任何的一个平凡的村子有任何区别,但张老汉说卜空村地处偏远,避世而居,没有受到太大的战乱、饥荒以及天灾人祸的侵扰,所以很多大龙都潜到这个地方栖息。

世界那么大,王路常虽然不能去看看,但也知晓不可能仅有卜空村这样一个少受战乱波及的世外桃源,山川大河之间肯定还有许多许多这样的地方,那么那些在江湖中游曳的鱼龙,在天下乱成一团糟的时候,疲了、乏了,就肯定会寻找休憩的地方。

所以这样的地方,高手很多。

张老汉希望两个孩子能有所机缘,与这些高手学到一招半式的,那就足够了。

因此,那一天,张老汉带着两人远远的将卜空村绕了个遍。

卜空村的地头,有一块大石,大石呈盖状,盖住了一块十丈见方、两人高的地,这块地避风挡雨,冬暖夏凉,村中很多老人都喜欢到这地方抽烟杆、打拳、吐痰以及撒尿。

张老汉带着二人去的地方最先便是这里。

那时候才是清晨,正有一群老人家在打拳。

张老汉和一个打太极拳的老太太点头打了个招呼,神色暧昧,然后回头指着这群人对二人说道说:“我考考你们的眼力,这一群练太极、跳舞、扭秧歌的人当中,你们可看出有什么人的特别之处了吗?”

二人看了半天,也没看出什么门道,张子静娴猜测着问:“是刚才和您打招呼的那个老太太吗,没看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啊?就是腰粗了点……”

张老汉想骂又又忍住了:“那个老太太是李老头的小姨子,身体不太好,我说的可不是她。你们看那个跛脚,半眯着眼享受的那个。”

顺着张老汉手指的方向看去,有一位老爷子大约七、八十岁的年纪,穿一身粗布麻衫,在场地一角正一招一式的比划着,看他的动作比其他人似乎要幅度小很多,也不用劲儿,一只跛脚拖在地上,但举手投足间有一种说不出的神采气势,似乎像是一个无底洞一般,将声音、动作、时间、呼吸等等的完全吸走,一撩一拨了无痕迹。

王路常本就天生鬼脚,走起路来悄无声息,但是看到这个老爷子的打拳,才知道什么叫做不动如山静如处子。

但两人还是没有看出来其它的什么特别之处。

这是第一个张老汉要求接触的人。

“我没要你们现在就去找他们学,武功这玩意儿,如果人家不真心教你,不传你技巧、心法,你想学也学不到的,这种东西要看机缘的,你们也别着急,能成就好,不成就算,我张家传承千年的扶摇拳已经教给你们,这是根基,开天辟地的柱石,你们两人在这个部分上是不分高下的,但是在其他地方,一些机缘、运气、性格等就会决出人生的高下,你们两不是一直在比试么?都想打赢对方,那么,论个高低贵贱人生赢家,就从这些人开始吧!这里看过了,我们再到别的地方转转。”

三人围着卜空村外围的山头兜了一圈,然后朝着东村尾走去。

已经走到状元桥头。

卜空村的这状元桥有千年历史,在唐代就有过记载,曾多次毁于战火。

状元桥西面的路旁有一片开阔的空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成了看相算命的江湖术士聚集地。只见路边一字排开,有不少算命的地摊。这些地摊大多在前面铺一张几尺见方的纸或者布,上面画着八卦、手相图一类的东西,还写着“神机妙算、麻衣神相、梅花易数、四柱算命”等等五花八门的东西。

张老汉来到这里有些不屑一顾,下巴昂起来,他本就学了大六壬术,也是华夏十大方术之一,对于这些糊弄人的神棍神婆有些看不起。

卜空村麻雀虽小肝胆俱全,做什么的人都有。小小的官盐店,肉铺里挂着肉,磨芝麻碾豆粉的,满街都是小磨香油的香味,布店,卖茉莉粉、梳头油的斋店铺,卖绒花的,卖丝线的,打把式卖膏药的,吹糖人的,耍蛇的……

算命先生、神棍、巫婆、落魄道人、光头和尚这些人,在幌子后面坐着,或是凝神闭目,或是神采飞扬眉飞色舞,或是口水滴答摇头晃脑,等着有人上门求卜问卦。

张老汉手指着这一排卦摊说:“再考考你们,这些人当中,有什么人有特别之处吗……不许问,自己看。”

说实话,两人瞪着眼睛什么都看不出来,就是装样子而已,都是些老妈子、老倌、和尚道士的,没精打采,哪有什么好看呀,瞅了半天,也没有发现哪里藏着龙卧着虎。

终于等到张老汉不耐烦:“饭桶样的腌臜货,你们听好了,看人可是一门学问。我问你们,你看看那个人——对,就是那个走过去算命的,你们可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他为什么要算命,估计是什么来历?”手指着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问,那人正走到一个卦摊前坐下。

摇头。

没有经验,根本不可能知晓。

张老汉也摇头:“记住我等会儿说的话,你们的眼力是我见过最差的。我告诉你们,这个人来算命是因为受了委屈,他性格懦弱,虽然家道殷实,但是却属于靠墙角跟的那种,并且让他靠墙角跟的还是他老婆,咦,这世界上还有这种女人,真是岂有此理,这人一定是老婆红杏出墙或者太过彪悍了,与老婆过得不开心,总之受了女人的亏。”

两人转转眼珠子,根本不信。

张老汉:“无知,你们看他脚上的那双鞋,知道是什么吗?青缎子的抓地虎靴,一般人哪里穿得起,再看,他的眼招子,肿成这样,见到了么?他走路还一拐一拐的,一只手轻轻捏着裤裆,肯定是裤裆里面痛嘛,裤裆里面怎么会痛呢?肯定被打过,那地方一般情况下怎么会有事儿?那么谁会去那样打他的裤裆啊?那么私密的地方,还打得不轻不重的,一时之间勃不起来是肯定的了,但是说废掉也不可能,如果是别人打的那他肯定就要废了,哪里还走得起?只有他老婆才会这么干,再他的表情,哎哟喂,跟个姑娘似的,要哭要哭的,走起路来懒散无力,一脸肾虚的样子,而且我告诉你们,经过老子这么几十年的经验,一般枯瘦的男人,娶的老婆都是五大三粗那种,那女人怎么可能会受得了这种身板,还不寂寞死?你们看你们看,哎哟,那眼神,多绝望呀,看透了生死一般的深邃……”

两人摸着下巴,想象着师母(师婆)的样子。

听张老汉这么一说,虽然两人什么都不懂,但是还是感觉很厉害的样子,而且有些道理。

“你们觉得这个人为什么要找算命的?如果你是算命先生又会对他怎么说呢?”

王路常:“我又不当神棍,我是要做武夫的男人,我怎么会知道?”

“嘿,臭小子,就你最没出息的,还武夫呢,你们注意那个人的衣着,穿的还是很整洁,鞋子也干净,头发和胡须都打理过的,这说明这个人在家中虽然母老虎当道,但是还有有人帮衬着他的,他之所以来找算命的是因为他想要治治他老婆,或许还有奸夫,来找算命先生寻求安慰、鼓励和方法的,如果是我,必先开口先说出他现在的处境,震一震他,让他相信我,然后再给他多一点鼓励,让他找回男人的自信,然后再交给他一些方法,联合家中的人,弄他老婆……所谓江湖术,这也是一种套路,不过如此……。”

王路常:“什么方法啊师公……”

张子静娴:“什么方法啊师父……”

张老汉:“滚犊子!!”

……

原来如此!摆摊算命也是一门学问。

天底下有两个行业需要眼力活,一种是古董商,另一种就是算命的。

“刚才看这个人只是给你们一条思路,你们按这条思路再去看看对面那些人,穿着打扮、神情、身形等等的,就没有发现有谁比较特别吗?”

经过张老汉这么一提醒,两小孩这才有点开了窍。

装模作样一翻观察之后,果然发现有一个人与众不同。

两个人都不禁有些生气,原来那么笨,那么明显都没有看出来,

这个人还真有点刺眼!当时已经是盛夏,天气炎热无比,大多数人已经脱得精光,或是穿了薄薄一件汗衫,汗流浃背,然而在那一排卦摊之中,却有一位算命先生居然还穿着寻常的衣衫,褂子、内衬、绸衫、汗衫。

坐在那里,神态自若,不急不躁,脸上也不见汗珠。

这样一身打扮在寻常日子看起来很暖和,但是在这三伏天就不正常了。

那是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面色温润。

他的神色中看不出一点炙热的意思,如果将他与周围的人分开,你跟本不会觉得现在的天气已是盛夏。

众人皆处深秋而他独坐暖春,却没有一点不自然的感觉。

这……

“神气足而筋骨强,精元充盈而寒暑不侵,这不是一般的功夫。如果你们也能修炼到他这个程度,那就阿弥陀佛光宗耀祖了。”

章节目录 第六十八章 求神拜魔起大鹏 从状元桥头离开,几人还去看了很多人。

这其中有一个女人。

有一个面铺,不大,三五张桌子,只有老板娘一个人,顾客也主要是闲汉、寡妇和独身的老农。

就是这个老板娘。

第一次到这家面铺,就让王路常吃了一惊。吃惊的原因不是别的,而是这家面馆的老板娘。不知道称呼她为“老板娘”合不合适,因为这家店里根本就没有“老板”。

三十五、六岁正是一个女人的黄金岁月,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成熟的味道,正值魅力的颠峰。

她的眉是略弯的,细长的眉梢有一种挑逗的韵味,她的唇是粉红的,红润中微显饱满的唇线有一点诱惑的气息。

鸭蛋脸在下巴的位置稍尖,秀美中带着一点俏丽。

最主要的还是那双眼睛,单眼皮的女人有时候媚态更足,充满灵动的眼神如有波光流转,和她对视时竟不由自主的心跳加速。

“馄饨西施!!”

王路常是直接盯着看。

张子静娴偷偷的看,耳根通红。

三人没有去吃面。

老人家是怕丢脸,两个小屁孩有时候比他还不正经。

便是连他都不得不承认,这女人很耐看,越看越有味道,给人的感觉是娇艳欲滴,就像——就像红艳艳的山花!

后来得知她真的叫山花。

看着这个女人,王路常想到了陈雪景,陈雪景更像略显青涩的蜜橘,还欠那么点火候。

“傻看什么?丢人丢到米国了,看出什么问题来了?这个女人有什么特别之处?”

特别之处?废话!难道美色本身还不够特别吗?

但今天一天所见到的人,打太极拳的跛脚老人、桥头的算命先生,都是身怀绝技的异人。难道这个娇滴滴的老板娘,也是什么深藏不露的高手?

左看右看上看下看,还是没看出什么门道来,王路常这种看人的方式显得不太礼貌,可是老板娘大概是习惯了,见到有人盯着她看,还笑了笑。

这一笑直接让王路常佝偻下腰身去——他的身体居然起了反应,不佝偻下去就要搭起帐篷。

张子静娴转身就跑:“师父,我要去撒尿……”

张老汉一直没说着老板娘有什么特别的,只是说让他们好好观察,深入了解。

直到后来,这老板娘走了,把面摊留给陈雪景,王路常也一直没有看出什么来,只是觉得她特别能干。这个面铺有三张桌子十二个椅子,每天供应早、中、晚三餐,里里外外就老板娘一个人。买菜、洗菜、和面、剁陷、包馄饨、下馄饨、搓面条、跑堂、收帐全是她一个人做,而且没有一丝凌乱。

皮肤细嫩,身段妖娆,一个女人,能够做到这种程度,肯定身怀绝技的。

王路常跟她相处了两年,没有学到什么,只是成了朋友。

“俗物杂而条理不乱,历辛苦而颜色不衰。你们要跟着老板娘雪的,就是这个!!”张老汉如是说。

……

在此后的日子里,王路常和张子静娴便想方设法接触张老汉带他们所接触过的人,

王路常每天早上上完学堂,时间还早,就去操场和老头老太一起打拳,打完拳去状元桥头看人算命。下午干完活计,到老板娘哪里去吃面。

每天都坚持,逐渐混熟。

接近那位打拳的跛脚老爷子并不困难,王路常首先开始帮忙,帮村里的老人家们做一些日常的活计,找猪食啊、放羊啊、喂鸡啊、劈柴担水啊都帮帮忙,然后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混在一堆老头老太里面跟着比划。

并不直接去帮跛脚老人的忙,循序渐进,跛脚的老人最需要帮助的,王路常跟老人们都混熟以后,每次担水,水瓮装不下的都“顺便”给了跛脚老人,一来二去,两人你一招我一式的就比划上了,

老爷子姓黄,跛脚是小时候放牛,被牛踩的。

去治脚病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江湖郎中,拳法是那个江湖郎中教给他行气活血的,后来老人家自己摸索那套江湖郎中教给的拳法,逐渐练出了心得。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练了五六十年的拳,境界已经高深,到了可以影响周遭环境的地步。

王路常打拳的时候,尽量站在他的身边,渐渐发现了一个妙处:每当站在高老爷子身后跟着他的动作去走的时候,会觉得很放松,很舒服,一招一式都有一种不由自主的力量在带动,并且心无旁骛,似乎与天地隔绝,什么都听不到了,只有心中行云流水一般的拳法在走,很奇妙。

桥头那位算命先生姓李,自称李布衣。这个李先生很有意思,说什么话都是一套一套的,一本正经,手中一根光滑的竹竿根本不离手,王路常曾经看到过,这个李布衣先生,竹竿一戳,点在身后槐树上,一只绿头苍蝇头就碎了,其余地方都完好。

王路常最喜欢与这算命的先生一起,不仅观察人群,锻炼眼力,李先生讲话也风趣幽默,见多识广,能给他讲好多事情。

最起初与之接触的时候,并不容易,无论怎么表现都不被理睬,直到王路常生了气,在其旁边用大六壬术给人算命,才得到重视。

至于面铺子的老板娘,吃饭就认识了,很好说话的女人,一直笑吟吟的,总是轻声细语,在她旁边都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吸鼻涕和抠牙缝里的菜叶。

王路常与之相处的时候,总是觉得痛并快乐着。

黄巢发老爷爷、李布衣先生、山花姐姐、屠夫安见叔叔、农夫李德生……都是王路常五年来很用心结交的人,这些人也不以他的小年纪为杵,因为这小屁孩总是有很多心眼儿,但并不会让人觉得心机深沉,因为他的小小的心机别人都看得见,比如将山花的袖套偷走,放到李德生的家中,然后去山里挖了山药,叫大家一起吃饭,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山花的袖套在李德生的家中……那是很善意的心,虽然瘦了点,虽然鼻涕脏了点,虽然笑起来嘴巴大了点,但是很好相处。

该笑的时候笑,该孝顺的时候孝顺,该吹牛的时候吹牛,该干活的时候干活,该猥琐的时候猥琐,该打的时候打,该骂的时候骂……总之,一个人枯燥的生活中多了点调味料一样的东西。

但是也有王路常搞不定的人,比如一个又聋又哑的麻衣老道士,

这老道士会偷偷的掐王路常的,好几次想要去接近,肩膀脸蛋全被掐得青一块紫一块,但是张子静娴就跟他相处得很好,两人叽里呱啦比划来比划去的,好像很厉害很开心的样子……

就这样过了五年,当然这期间还发生了很多的事情,比如说与师母晏如意的那点事儿,比如说他今晚要出门去干的事儿……

他要出门,因此叫了黄巢发老人、李布衣先生、屠夫安见到农民李德生家里去吃饭,麻婆豆腐,很难得的美食。

生活越来越艰难了,因为世界正在风起云涌,底层沙土碎石一般的人们,随波逐流,被狂暴的风雨撕扯得支离破碎苦不堪言。

富裕的人当然很富裕,但穷苦的人所过活的日子简直教人不敢想象,王路常等人有武艺傍身,至少还有口饭吃,而那些孱弱而无知的大部分人们,过得比畜生还不如。

王路常现在很健康,虽然瘦弱,但是骨架宽大,骨骼叩之有金玉之声,他一把能拧翻发怒的公牛,一拳能砸碎奔马的脊梁,一个手可以将二百斤的石碾子舞起来,还能力战猛虎……

他就像一只准备展翅的鹏鸟,正抖擞着精神,只待扶摇直上九万里!!

而在此之前,他还需要磨砺一番。

酒足饭饱,背了菜刀,出门。

出了村,便带上了一个面具,一个似哭似笑不哭不笑的黑白面具。

身子奔腾起来,他要在一夜的时间里,奔赴二百里外的成都府。

章节目录 第六十九章 困兽,武人的地下圣堂 成都历来都是中心城,地位十分重要,是川地最大的城府之一,是川西地区的区域中心和军事重镇。

明末清初时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城郭鞠为荒莽,庐舍荡若丘墟,百里断炊烟,第闻青磷叫月;四郊枯木茂草,唯看白骨崇山。”“成都城中绝人迹者十五六年,唯见草木充塞,麋鹿纵横,凡廛里闾巷官民居址皆不可复识,诸大吏分赴城楼。”许多文人用笔墨记下了那种心酸。

为恢复川地经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实行招抚流氓和轻徭薄赋的与民休息政策。随着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的恢复,社会经济开始复苏,人口数和垦田数都有相应的增加。但是虽然如此,“以川西成都一府,则四方流氓艺业贸易,凑成省会,其属邑之荒凉如故也。”

因为是“四方流氓艺业贸易,凑成省会”,加之“其属邑之荒凉如故也”,所以这里的社会治安并不好,三百六十行的从业者经常会因为经济利益发生殴斗,但由于历代巡抚的高压,殴斗经常发生在距离城区较为偏远之地。

这些人们经常殴斗的偏远之地发展至今,已经有了自己的一套体系,有了管理者,形成帮派会堂的性质。

这就是武人的地下圣堂——困兽!

困兽斗,便是打黑市拳。

人人向往力量、血腥与暴力,那么,困兽这里就有,无论你白天是哪家的公子哥儿,是哪个学堂的教书先生,是哪个山沟里的货郎,或是打铁的、卖糕的……只要你喜欢,都可以来这地方打一场,以此发泄你心中的愤懑和不满,生死不论!

王路常今晚便是来打拳的,这里打一场,赏金很高,一次可以买一头牛,当然,这也就是他,有比他更高的,但更多的是比他少的。

他是困兽的拳手。

这地方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困兽斗体系,如同赌场,有庄家,庄家便是困兽的管理者和获利者,很神秘,几乎没有人得知其背后之主。有了庄家自然就有了赌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体、帮派,可以个人战,也可以团体战,当然,只要你有足够的金钱与势力,想要谁赢谁输、谁生谁死,都是可以的。

因为这里,利益至上。

在这样的地方,几可谓是男人的天堂,但是这也仅仅是“几可谓”,因为男人的天堂必须有美女,美人不可或缺。

困兽里有,不仅是一般的美女,还有许多大名鼎鼎的暗黑美人榜上的美人以及给地青楼里的头牌花魁之类。

这样的女人一般人看都看不见,只有高官贵胄、权拔勋贵、豪阀大户才能玩得起,因此一般人只能看看侍女的大腿,摸两把,亲两口,约了去做一番深入交流当然不是不可以,前提是只要有钱。

当然来这里的人们主要还是来看打拳已经赌拳的。

此地集中了各地的武林好手,卧虎藏龙,你根本不知道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人,只要你有勇气站上困兽台,那么就会有人把你扯下来,撕碎你,踢烂你的头。

主动站上困兽台的人,一般都是困兽的人,对手就在赌客中。

不愁没有比赛,因为来到这里的人都很兴奋和暴力。

这不同于擂台比武点到即止切磋交流,来到这里打架,是会死人的。

死的一般不是困兽的人,挑战者大多是输,就算是这样,人们也会对此趋之若鹜,因为这里边除了涉及到帮派、豪伐斗争的比赛外,都没有黑幕,输就是输,赢就是赢。

输者沉沦地狱,赢着花天酒地。

……

困兽地处成都西北方向,一个山村。

原先是一个普通的村落,依山而居,是一个洼地,四面环山。

筒子楼、石墙房、木板屋等,大大小小数百房屋,如今全部破烂不堪,这便是困兽台,有溪、有平地、有草地、有树林、有嶙峋的石壁等,还有房屋、牛圈、猪圈等,处处能格斗,随地可杀人。

这里已经没有一个居民,都是困兽的人。

四面的高山上,丛林掩映之间,隐现着一些亭台楼阁,亭台楼阁的外围,便是禁地,有人把守。

这些亭台楼阁,精巧雅致,视野开阔,与下方的格斗场地不足百米,近在咫尺,是一等阔人观看的地方。

许多人都想来这个地方,想来就来呗,这地方你偷偷摸摸钻进来也没用,进来干什么?白天一个人都没有,想被人打死么?

白天,这里就是一个普通的地方,没有什么人,但是一到了有格斗赛的夜晚,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比如今晚。

王路常已经来了,带着他黑白的,墨线勾画的不哭不笑似哭似笑的面具,一语不发,只是朝着格斗场地走去。

困兽台旁边已经有了许多困兽的拳手,都是等待上场的人,个个身怀绝技,能在残酷的比赛中一直活到现在,都非善善之辈。

他们以前可能是一个普通的人,只因为在困兽的黑拳比赛中表现实在抢眼,因此被招入困兽,王路常也是这么被招进去的。

那时候他打死了一个肥头大耳的和尚,到处都是和尚的碎肉,血淌满了整个猪圈,并且可以淹没一截食指。

用了一根竹竿,是李布衣的武技“琢磨”。

杀人,并没有令他产生罪恶感,也不会寝食难安,或许是因为带着面具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见过王子昂杀了太多人。

总之,他就是没有。

这于他来说就像一件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既特殊,又不特殊。

就像夏天盖薄衾,可以搭着点,也可以不搭。

越过人声最为鼎沸的赌场,来到那一群等待着的人旁边,一起站定。

顿时有人欢呼起来,口哨、喝吼、狂笑以及啪啪的人肉碰撞声音:“天狼!天狼!!天狼!!!”王路常在这里,就是天狼,谁都不会以真名出现,他已经打出了一些名气,很多人喜欢看他格斗,虽然赔率不高赚不了什么钱,但是赏心悦目。

“困兽台”里边已经有战斗,十分激烈。

有多个战场,但最为引人注目还是一处。

溪水沟边,一柄巨刀闪射着疯狂的光芒,一刀又一刀,刀刀横行无忌,星火四溅,十分暴力狂妄,很难想象,持着它的人只不过是一个面色尤有稚嫩色彩的少年。

与他对战的是一个持着斧头的汉子,浑身体毛,此时冒着汗,热气蒸腾。天气本有有些寒冷,此人还不着寸缕,仅是胯间围着裆布,双腿根处的那话儿随着他的动作现出令一般男人仰望的弧度。

但是他很狼狈。

溪水被刀锋带得飞溅起来,“铛!”

连续的劈砍之后,斧头齐柄而断,肥胖的大汉一脚深一脚浅,不断后退,胸腹间已经一道狰狞豁口,鲜血汩汩。

反手一刀,飞跳起来,大刀拉之左胸,力劈而出,这一手一出,基本上所有来过困兽的人都看出来了,这是那个名叫“疯狂侩子手”的面色稚嫩的少年拿手绝活——“电光刀!”

快准狠!!

陀螺一样在空中旋转两圈,大汉根本没有闪避的空间,只能眼睁睁看着死亡的大刀不断劈下来,愣是没法躲。

“我求……”大汉的神色中终于露出恐惧,“饶”字尚来不及脱口。

“唰……”

大汉朝着两边飞了出去。

一个人自然不能同时朝着两边飞出,他已经被齐胸劈裂。

“晚了,哈哈,这就是小爷的卵-蛋!!”少年扬了扬手中的大刀,神色中满是疯狂的意味。

那粗鲁的汉子就在盏茶时间以前嘲笑他奶气未尽胎毛未褪,恐怕卵-蛋都没有,一言不合便打杀吧,谁怕谁呢?

于是他用手中大刀证明自己胯-下不仅有卵-蛋,而且锋利。

“好!!”观看这场格杀的人们,发出山呼海啸一般的轰鸣。

章节目录 第七十章 武人百态 年轻的斗者与被劈飞的大汉都是赌客,没有困兽的拳师参与。

四面都是人声,喧嚣鼎沸,官府的人早已知晓,但是并没有任何作为,这令人更加惊叹于困兽幕后主人的惊人能力。

这只是正式厮杀前的开胃菜,小碟装。

困兽这地方,里里外外仔细看过之后,就会发现这比武场地实际上是一圈二层砖石构造的楼宇围起来的,就是那些一等阔人的看台,在困兽外面只能看到这楼宇的凤毛麟角,楼宇就建在斜坡上,斜坡上有座位、过道和小径,真正的大富人家甚至带着内眷仆役过来,可以在那些个小小楼阁里,不光和周围分隔开,里面伺候享用都是一应俱全的。

还有竹木结构的凉棚暖棚茶棚赌摊等,有的场地是用灰土沙石平整过的平地,这是老以前的场地,在这种地方格斗没有什么看头。

在那看似村落的格斗场地最中央,有一个圆形的柱体,是用无数根圆木齐齐插入地下而成,看起来像是个木盆,却是实芯的。

整个困兽斗就是一个巨大的困兽台,拳师们在这里边格斗浴血搏命,但真正意义上的困兽台,就是这个由无数根原木构成的巨大战台,如同一个砧板。

已经被踩的疏影横斜的林木之间,参加比武的武人,甚至来观看比武的赌客,在闲暇时或者入场之前,都可以在这些地方议事甚至做任何想做的勾当,这些地方的女乐倡-优,生意都很不错。

这里,有一个地方,只有部分人知晓,是绝对的禁地,没有人敢于靠近,是一间竹屋。

此时竹屋之中,有一个人,面目清秀,低眉顺目,正恭恭敬敬的佝偻着身子,仔细聆听在他身前半步之遥的一个瘦削背影的话语:“……很好,这地方,虽然是我爹搞出来的,但是老家伙的本事和眼光都很不错,然而我还有些想法,这地儿规模需要扩大,否则十几年来就这么停滞不前,子承父业需要发扬光大,这是我要做的,川地的石料不行,你路子甚广,这事儿就交给你去做,最好的石料在清江浦,徐州那地儿也就产些又臭又硬的石头,麻石条石都很缺,尽快去运,漕船与关防这块,有我……”

“是!”他直接跪了下来!

这是天大的机缘,只要他能插手这几乎是全大清最具规模的地下拳场的生意,即便只是一丢丢,那也足以令他一朝化龙。

眼前之人,便是困兽这个地下王朝的幕后主人之子,借着这地下王朝太子逐渐接手父业的机会,他也融进来了,他要匍匐在地,感谢这恩赐!

感谢大清,感谢老天,因为有这么多乞丐,那么有乞丐的地方,就都有他的耳朵以及眼睛。

他是张子静娴,现在他叫张扬。

“人、铁、砖石、漕运、钱、官、铁、酒、女人、地基、外墙、斗台、看台……唉,烦呐,打架还好,做这些我就不行了,想了好久好久才有了一点点想法,还不知道可行不可行,烦呐……”那瘦削的背影摸着脑门儿说道,“呐”字拖得老长,嗓子里“啊啊啊啊”的叫唤,语气之中满是无奈。

张子静娴并没有回答是可行还是不可行,这不是他能搭话的,也不曾看过这年轻人几眼。这世界上有很多人只要看一眼就会记住,并且深刻印在脑子里难以忘记,但是眼前的这年轻人,在他脑子里的印象很模糊,即便此时见过,一两句话之后又记不清了,一直以来都是这样,所以他很恐惧,这里面有大恐怖。

“白虎朱雀他们都去外边看了,我也真想去外面看看,但是……唉……”年轻人又摸着脑门儿,一阵一阵的叹气。

这地方不像官府宅邸甚至宫殿军营一样严禁外客,讲的就是个人流,这样才有收费盈利的基础,怎么发财,怎么营造一个发财的环境,都需要年轻的“太子爷”在这比武场的前因后果里看出来门道。

他爹已经洗白的差不多了,但是又把他丢进来这谭鱼龙混杂的泥浆中,令年轻人想要破口大骂。

入秋之后,天气变冷,但是此地热度不减。

大多数人学武是为了扬名求富贵,为了养家糊口,也为了争强好胜,至于强身健体穷理求趣什么的那都是废话,敢于来到这地方的人都是自信且自傲的,都是醉心于享受胜利以及花天酒地掌控生死感觉的。

随着武夫和各路宾客的到来,富贵闲人们开始撒银子,龙蛇要战斗,泥鳅就顺溜起来,吃的、喝的、烟膏、讲解、卖淫……

巡抚与巡丁就都是吃素的,这里夜晚就是歹人的天堂。

不要说在这里,就算在寻常的乡下土围里面闹事,门一关,乡勇丁壮们集合起来,任你本领高强也难逃杀手。这地方就是这么来的,因为这村子里的人最横,但早已经死绝,惹到了本领通天的大人物。

王路常等人就是站在茶棚的边上,这茶棚,四面漏风,桌椅也是破烂,桌子上的茶水什么的压根没有人去碰,都只是眼睁睁的盯着困兽台里边。

各色装扮的武夫济济一堂。习武之人无论年纪大小,无论装扮,都有个共同之处,都显得很强,有纤瘦体型者,有健壮胖大者,也有不高不瘦不胖不大者,能感觉到每个人身上的力量和警觉,随时都能做出反应。

有的打扮平常,看起来和出力气的劳工区别不大,还有的穿着绫罗绸缎,显得颇为富贵,很暴发户的样子,但怎么看都有些不伦不类,还有的穿着打扮只能说中规中矩,但是言谈举止从容淡定气质沉稳。

无论如何模样,有一点可以确认的就是这些人一到了场上,就都是杀神!

神挡杀神,佛挡*,铁血至上!!

马上就要到王路常上场了,他拧拧胳膊,抖抖大腿。人们都喜欢看他的格斗,因为简单干脆。

他已经看到今晚需要真正大干一场的对手,是一个矮瘦的男子,大饼脸,缝线眼,浓厚的颧骨,俩突出硕大的兔牙,短手短腿,头上带着斗笠,身上披着稻草结成的蓑衣,腰部有绳结,扣着数柄细长的刀,类似古唐刀的模样。

便是这个矮瘦丑陋的人,在困兽台上所向披靡,原本王路常对他无感,但是听到他的讲话,那别扭的叽里呱啦语言以及狂妄的姿态,便下定决心要杀死他。

原本初见时候便想着将其打死,但是留了个心眼,让困兽内的其他人先上,探探那人的武功底子,没想到上去的人全死了。

那人的刀,快得离谱,锋利得骇人,只见雪白光芒一闪而逝,一招一式之间,头颅就掉下,或者身上绽开巨大裂缝,惨遭劈成两瓣。

因此特地回去准备了一番。

紧了紧屁股上背着的沉重菜刀,王路常凝神等待着。

站台上的战斗异常激烈,是个男人都要热血沸腾。

“吼吼吼!”所有人鬼哭狼嚎的吼着。

“轰!轰!轰!”地面微微晃动着,一个熊罴一般的男子一步步走了过去,喘息着,怒吼着,肩膀上扛着一扇门板,霸气无匹。

“哇靠,上百斤的玩意儿抡着跟玩儿似的啊……”

“嘿,金丝楠木的,我们哥儿几个中武器最重的就是他,牛气着呢,从我们那儿县令家门上抠下来的,你说威武不么……”

“威武,不过肯定还有更加威武的!”

“晕啊,这要挨上一下,还不死翘翘了。”

“他也能拿的动啊,牛人!”

“武器可不是越重就越好,别把自己累死了。”

……

与扛着门板的男子相比,他的对手虽然同样十分的健壮,手中一根铁钎那也不是一般人能舞得起来的,但是人比人气死人,小巫见了大巫就会死的很惨,因为这其中的生存法则很严酷。

“柱子,干掉他,不要给他任何机会!”

“杀,杀,杀,砸扁这小虫子!”

“轰轰轰!”对手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铁钎在宽厚沉重刚硬的门板面前就像绣花针一样。

或许是被打得惨了,持着铁钎的人居然有回光返照的表现,怒吼一声,沉重的铁钎“梆梆!”的敲在门板上,硬生生将疯牛一般抵过来的熊罴男子敲退、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熊罴男子怒吼一声,竟然放弃防御,任由呼啸的铁钎砸在他格挡的手臂之上,

砰……

不闪不必,任由铁钎命中,砸在右臂中段,登时全场鸦雀无声,就算是硬功练至出神入化,也看不住这么个攻击法啊。

铁钎男似乎也愣了,可是这一愣神就让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条铁腿钢柱一样的横扫过来。

门板熊罴男笑了,他一脚可以踢断海碗一样大的硬木。

果不其然,铁钎男拦腰被铁腿扫折,倒飞出去。

有实力,所以霸气。

门板男吐了口带血唾沫,“蠢货,战斗中竟然还敢愣神?”

看客们从惊讶中缓过劲,爆发出直冲云霄的欢呼声,这叫什么,这叫逗你玩!

霸气,太霸气了!

但是铁钎男还没死,手中铁钎也没有掉,仍旧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这是武夫的意志。

意志?这是什么东西?还有这玩意儿?然而,这同样并没有什么卵用,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情义、意志、坚强、矫揉造作等等,都是土鸡瓦狗。

“砰!”

门板罩下,铁钎男变成了肉饼,门板就像棺材盖一般盖在了碎成一堆肉的他身上,仅有红白的血流*流出来。

“吼!谁还来战?”门板男大吼,这一刻,他就是最强者。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一章 风声子,希夷刀 正当熊罴门板男欢呼不已的时候,王路常的眼皮跳了一跳。

他的目标动了。

一个矮瘦的人悄无声息的出现在门板男的背后。

不动如山,如生铁铸成的雕像。

两撇八字胡,尖瘦的下巴,大饼脸,缝线眼,浓厚的颧骨,俩突出硕大的兔牙,短手短腿,头上带着斗笠,身上披着稻草结成的蓑衣,腰部有绳结,扣着数柄细长的刀。

看到这个人,熊罴门板男也愣了一下,微微皱眉。

谁都看过这人的表现,这人展现出来的是一种鬼魅一般的武功,令人极度恐惧。

但是他此时血正热,心中豪迈,管你是什么人,鬼也好,魅也罢,在门板下碎成肉酱吧!!

来到自己的门板旁,把门板从地上掀起,熊罴一样的霸道身姿居然还没有门板大,这鲜明的对比让他的气势更加威武。

“杀,杀,杀!”

看客们疯狂了。

熊罴一般的男子,是泰山派的扛鼎人物,撑门面的旺炉之才,泰山派绝学泰山十八盘已经练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之其门中长辈,武功犹有过之,加之其天生的猛兽一样的体魄,“泰山十八盘”这门武功兼职就像为其量身定做的一般,整个人如同由泰山石阶化出,威严厚重。

而那矮瘦如老鼠一般的男子,是个倭人,自从其在不久前的某一夜来到这里,表现一直不俗,干脆利落的斩杀了好几个身着黑衣的困兽拳手,挑战他的赌客也杀了不少,都是一刀致命。

但是回归人比人的问题,门板男的表现太过血腥暴力,下意识的抢夺了人的注意了。

大部分人们其实被热血冲昏了头脑后,根本不会意识到,死人就是死人,一刀致命的微小创口以及砸成肉酱的死法,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一刀致命甚至更为恐怖,只是不夺人眼球而已。

“你能接我几门板?”

洪钟大吕一样的声音响彻山野,震得人耳膜子发颤,门板男这不是在问问题,而是一种轻蔑。

矮瘦的稻草披风八字胡男,竖起一根食指,异常认真。

全场发出嘘声,只禁得住人家一门板,这还上来干嘛,想钱想疯了么?

哪只那矮瘦的稻草披风八字胡男竖起的一根食指居然还没有信心的弯了弯,只剩下一截指根。

“我擦,下来吧瘦子,送命的事儿咱瘦子可不干啊!”……

“别说我们欺负你,小矮子!”……

“阿奴,下来吧,快回家跟阿黄一起吃饭,别装了……”

……

全场唏嘘的声音更加刺耳,但只有小部分人才知道这完全是相反的表态,意思是门板男根本接不了他的一刀、或者一拳、或者一腿、或者一肘……总之,就是接不住他的一次真正攻击。

很狂妄,异常嚣张。

“哈哈,倭国奴,报上名来,然后受死!!”门板直指矮瘦稻草披风八字胡男。

矮瘦稻草披风八字胡男也不生气,异常平稳冷静:“风声子,希夷刀!”

“泰山派秦绍猛,横炼泰山十八盘,请了!”秦绍猛抱拳,自报家门,这是尊重的表现。

风声子回礼。

王路常撇撇嘴,那叫风声子的倭人做派实在是不伦不类,理解有些像华夏传统的抱拳礼,然而看着别扭,姿势根本不对,学的东西四不像。

扛着巨大厚重门板的秦绍猛身体微微一躬,战台发出嘎吱的炸裂声

砰……

人们只感觉眼睛一花。

瞬间秦绍猛已经来到了风声子的跟前,如同怒目金刚一样。

“杀!”门板力劈而下,如泰山压顶一样轰了下来。

没有想象中的轰鸣声,直到门板轰在地上,才爆发出炸雷一般的响声,然而丑陋的倭人风声子似乎根本没有任何动作就已经早已飘忽到一侧。

“早就想会会中国的高手,今日你算一个!”风声子甚至刀都没有拔出来。

砰!!

第二次门板砸。

突然,“咻!”的一声,风神子踏步,欺身而进。

紧接着“咚!”

秦绍猛感觉自己的门板都要脱手了,爆吼一声,拼命的顶住,但身体还是无法控制的后退。

那矮瘦的倭人风声子居然一拳砸在了他的门板上,这不是*裸的挑衅是什么?你不是使刀的么?拳头这么硬?

秦绍猛稳住退势,发出震天狂吼:“泰山崩!!”

又是一个暴突欺进,脚下发出嘎吱的闷响,然后砰然炸裂,木头碎屑纷飞,可想而知,这一脚踏出的力量有多威猛,而门板一往无前的砸向风声子。

“咻!”又是一拳,简简单单,干脆直接。

门板高举不动,顿时秦绍猛脸上一下子失去了血色,雄壮的身躯僵硬住,就像被闪电击中,连头发丝儿都飘起来了,内心中翻江倒海,血腥味控制不住的从耳鼻口角溢出来。

风声子没有砸他门板的门面,而是……砸在了劈下来的门缘上。

而他,再无力气寸进。

“杀!”艰难的从口中挤出这个字眼儿,

秦绍猛的步伐向前推进了一步,“喝啊!”身体扭转浑然一体的又是一门板轰出去,借力打力,否则已经无力再次攻伐。

出身名门大派,武技个攻击技巧方面是没有任何缺陷的。

轰……

更凶猛的一击轰了过来,不是拳头,是风声子的脚,光脚,脚背就劈在门板上。

血肉之躯硬抗精铁一般的硬木,更何况于这硬木还裹挟着澎湃的硬功力量。

两两对攻,这其中产生的伟力令人不敢想象。

不仅如此,一脚之后再一脚。

轰……

这一脚,秦绍猛已经无力举起门板格挡,脚背直接撞在了他的腰腹之间。

倭人身子矮小,天生侏儒,否则这一脚踢的就是他的脑袋,就算如此,秦绍猛也已经无法站住,整个人失去了平衡,飞了出去,软耷耷掉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嘴中血沫子不断喷涌出来。

风声子傲然屹立,能接他的恐怖三连腿的一腿半,已经很不错了,超出他的预期,但是这还不够!

在真正的高手眼中个,这些都是小角色。

他要挑战的,就是这种人。

看客们沸腾了,这就是武功能够带来的气势和激情。

……

王路常等一干困兽拳手能感受到从困兽台边上那些亭阁中射来的目光。

这个倭国奴太过强势,不声不响已经杀了很多人,普通的赌客很少再有敢于挑战的人,而困兽拳手这边也是一样,被杀怕了,很多拳手成了那人的刀下鬼。

甚至于,人家现在根本都不屑于拔刀了。

拳手这边很紧张,喘着大气,有人咬咬牙准备站出去。

玩的就是个血腥暴力,怕,就找不到来到困兽里打拳的乐趣了。

“上啊,困兽这边的人干什么呢?没卵子啊?”……

王路常扣住了他的手,然后缓缓站出。

人群中顿时响起欢呼。

“天狼,捏碎他的鼠胆!!”

“漂漂亮亮解决他,老子请你**啊……”

……

当王路常站出来的那一刻,早已经精气神形意合一,所学所悟,万法归源。

他缓缓走上困兽台。

屠夫安见的菜刀在他的屁股上一颠一颠的。

曾听王子昂讲过,最恨的就是这些丑陋的倭国人。

【作者题外话】:明日上架……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二章 东瀛浪客东瀛道 视之不见而无色者名曰夷,听之不闻而无声名曰希。希夷,这是一种清静无为,任其自然的虚寂玄妙的境界。

如果用在武功上,那么这将是一种云淡风轻、形如鬼魅、无声无息、无形无相的武功。而用于刀法,那么……这种刀法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刀法?

有点儿文化的人都知道希夷二字,因此都很想看看这所谓的希夷刀。

王路常已经缓缓走上困兽台,慢悠悠从屁股上抽出那把油腻的沉重菜刀。

屠夫安见一心练刀,曾说过要待无敌天下之时才出世,除此之外,他对武林黑白是非一概不问。武功对于他,只是寻求乐趣罢了,但是世界这么大,武功高强之辈不计其数,每当他外出一段时间,总会回来,灰溜溜的。

王路常早已经知晓他的刀法有多厉害,以安见的刀法,放眼天下,又有几人对手?一个学刀之人,如能得到他指点,即使成不了一流高手,也一定成了刀镇一方的名家。但是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能让他灰溜溜不敢出世的人才,这真的是个恐怖的世界啊。

这倭人的刀很快,快刀,既能斩乱麻;快刀,也就能破乱局。王路常需要小心谨慎,认真检验一番所学而保持不乱、不惊不慌。所作所为需要如刀光一般优雅、简单、直接,如此才能克制对手。

……

天色阴沉得如寡妇死僵僵的脸。

火光照耀中,两人的脸色都很严峻。

早已经散发出独有的气势,气机互相死死锁定,如妄动,则牵一发而动全身,那将是一场歇斯底里的搏杀。

都知道彼此不简单,因为从一个人散发的气质以及一些微小的细节就能看出来。

“早想杀你了,阿奴!”王路常道,刺激对手,使之愤怒,武夫之间很常见很低端的手段。

“幸会,彼此!”矮瘦而尖嘴猴腮的倭人点头:“风声子,希夷刀,请赐教!”

“天狼,大菜刀,请指教!”

说完狠话,本该立刻厮杀,但是两人都不动。

王路常隔着那被他称作“芥蒂”的面具瞪着眼。

戴马连坡宽沿大斗笠的倭人刀客瞪着眼。

两人像一对斗鸡一样,隔着一丈七尺之距,冷眼盯着冷眼!两双冷冷的里各阴阴地燃着寒寒的火焰。

王路常的大菜刀被握得如铁铸一般不动。

那倭人刀客风声子则缓缓拔出他的刀,握成一头欲择人而噬的困兽獠牙。

在两人对峙的场外,有许许多多的人,原本鬼哭狼嚎的看客们,居然罕见的缓缓安静下来。

除此之外,看客赌客的人群中,则站着三个黑衣人,不是蒙面者,只是衣服黑。

全都笑意吟吟。

“有点儿意思哈,气势缓缓攀升,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说话的是一个脖颈之间长度仅有半指的光头大汉,十分粗壮,裸露的胸膛上肌肉遒劲钢道,声音嗡嗡如鼓。

其余两人则清瘦修长,一男一女,女人其貌不扬,男人其貌不扬。

负手而立,良久,那其貌不扬的清瘦男子才缓缓道:“看来,可以跟大哥说一说,杀了那个东瀛浪人,把那戴面具的招入我们,正好他的绰号叫天狼,与我们很般配的了!”

那个鸟雀一般的黑衣女子弯弯好看的月眉。

……

东瀛刀客的身姿像凝固的仇、沉默的火山、冰寒的杀气!

王路常的神情则是正下地狱拔苦救难、降魔卫道的金刚,愤怒的金刚!

含章步法坚毅安忍如大地。

这是武人各自的气质。

看不懂的人只知道两人对峙着,面部表情丰富,仅此而已。

突然,王路常皱眉,只是微妙的一个感觉,他已经出手,快如闪电。

他这一招出手,已无招无式、无意无相、无机无心、无生无死--所有的生生灭灭、恩怨缠结、悲苦喜欢,俱在这一招出手中了断!

练刀,做到这个程度,才能称之为圣刀。

王路常出刀,是因为东瀛浪客先出了刀,天上地下,满天神佛中最臻禅意杀心、无畏无敌的一招,斩尽生命一切的仇恨、悲孽、苦难——浪客就是这样,怀揣着善良与杀害,无畏、无敌,悲孽、苦难。

闪电一般相遇。

都没有热身的说法,俱已知晓对方的威武,那么就不能不拿出真本事。特别是王路常,早已看过东瀛浪客风声子的好几次出手,有了一定了解,知晓厉害。

东瀛浪客自然也看过他的比武,但是他用的都是跟别人学来的东西——李布衣的竹竿武技“琢磨”,农夫李德生的“挥锄”斩法、跛脚老人的“手谣”……一次真家伙也没有用过,而这次,用的也是屠夫安见的刀。

王路常这一次出手,菜刀旋转如天心月圆般完美。

东瀛浪客的刀,则如天神地魔、猛雷怒电般夭矫如龙地从空中挥舞而过。

所行过处,尽是寂灭以及死亡。

刀光闪烁,不知道刀锋会出现在哪里,不知道它会从人身体上的哪个地方穿透出来,令人害怕。

两人从空中交错而过,一点星火在两人交错时候激射。

当两人从天空徐徐飘下落定地上时,两人对面的战台外,离得近的一些看客捂着脖子和脸颊滚在地上,鬼哭狼嚎,甚至有掉了头颅的人,远远近近的慌乱了一片刀锋状的人。

端茶递水的王二小,刚一抬起头来,只感觉什么东西贴着自己的面门飞过,伸手一摸那不知是夜虫还是其他什么东西飞过的地方,掌眼一看,顿时吓得跌坐在地上,幸好他没有死,只是脸上不知被什么割开一个口子,鲜血直流。

随后才有匹练般的刀光闪烁,三道,划向了夜空,像是夜狼的獠牙。

第四道刀光如雪,虽来得迟,但刀光更盛!

只是一闪而逝,王路常抹抹脖子,有血丝流淌下来,并且差点劈开了他的“芥蒂”。不过幸好,挡住了。

只是捏刀的手在颤抖。

东瀛浪客风声子,眼神中罕见的露出怒意,他的一半眉毛以及胡子,全被剃光,不仅如此,还闻见了一阵腐败的油腻味道。

对面的小子很狂妄,想要一道劈烂他的脑袋,不过他挡住了,但是对方的刀很脏,很丑,很臭,这令他觉得很鄙薄,刀客,怎么能不爱惜自己的刀呢?

他是日本有名气的浪客,行走天下,锤炼刀技,大名鼎鼎,只是因为如今国内维新运动闹得激烈,在激进浪潮下失去了地位和威望,由此渐渐混不下去,所以才背井离乡来大清国见识一番。

没想到来到这儿,见识过的武人都不堪一击,今日里有了一个堪堪能动用真本事的家伙,却持着一柄肮脏的菜刀来对付他,这不得不让人感觉愤怒。

怒极反笑!

东瀛浪客遥遥向王路常一笑,阴森狰狞,一扬眉,朗声蹩脚叫道:“好!”“好”字余音未落,他已像一道青烟一样飘来。

他正飘来时,人在空中忽展开了一只左手。

左手原是空的,但是眨眼间便多出了一柄狭长的日本刀。

王路常双手持着菜刀柄,准备以撩风刀应对。

撩刀最具力量,就算不具备武功之人,只要力大一点儿,一撩之下可劈断牛头。

这也是最为简洁的一招,暗合最为原始的“劈开”手法。

中国武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当时的人类用棍棒等工具与野兽搏斗,逐渐积累了一些攻防经验。

而商代产生的田猎、牧牛马羊、插坑播种等更被视为武术训练的重要手段。

商周时期,利用“武舞”来训练兵士,鼓舞士气,故认为武术可以以舞蹈形式演练。这之后,才有了五胡乱华,鲜卑入住中国北方建立拓跋兀鲁思,即是“北魏”,佛教也随之首次被引入中国,少林寺便是创建于北魏年间。

根据《景德传灯录》等书的记载,五二七年达摩从南印度去到梁朝,将禅宗带入中国。后达摩又从梁朝北上,在少林寺面壁九年而功成,遂传《易筋》和《洗髓》二经,创立了少*术。达摩祖师是《易筋经》的撰写者,少林七十二绝技的创造者。

少*术中的很多动作也因此和印度瑜伽高度重叠。

由此,天下武功出少林的说法王路常认为并不准确,这里的天下,指的是华夏,那么天竺国的瑜伽呢?扶桑快准狠的武技呢?西洋人的搏击呢?

武功其实源自人们的生产、生活活动。

没有哪里的人民不进行生产、生活活动,这些地方就会产生武术,且是最为直指天地本源的武术。

因此王路常感觉到了与这倭人对战的不同。

对方的刀以及武技也是真的很强。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三章 八尺男儿一尺刀 日本刀,狭长、锋锐、快准狠!

大诗人欧阳修有过一首《日本刀歌》,诠释了日本刀在华夏的影响力,令人心向往之。

日本刀的源头是突厥刀,突厥国是南北朝时代直到唐代的天下第一强国,因此突厥国的甲、马、刀剑以及服饰都对隋唐产生重要影响,是唐朝最大宗的进口物品国

突厥刀后来演变成唐刀,又传入日本,演变成日本刀。

在中国,日本刀创造了世界刀剑史的神话。《明史》中有记载说戚继光部队兵士的刀剑有很多被日本刀削断。

日本的单兵近战能力甚强,又兼倭刀锋利难挡,明军士兵多有伤亡。当时中国不少军事将领和民间武艺家,通过各种渠道努力学习日本刀法,一时间,朝野间出现了引进日本刀及其实用技术的热潮。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戚继光在军队中积极推广日本刀法。后来戚继光根据日本古流剑术传书《阴流之目录》一卷,着成了《辛酉刀法》。戚继光也是第一个将日本人“以双手执一刀”的刀法定名为“双手刀”或“双手长刀”、“长倭刀”的人。

戚继光在十二卷本《纪效新书》卷四《短器长用解》中说:“倭喜跃,一迸足则丈余,刀长五尺,则大五尺矣。我兵短器难接,长器不捷,遭之者身多两断。”

何良臣在其《阵纪》卷二《技用》中说:“日本刀法不过三两下,往往人不能御,则用刀之巧可知。”

明末徽州武艺家程宗猷在《单刀法选》中也说:“其用法,左右跳跃,奇诈诡秘,人莫能测。故长技每每常败於刀。”“器名单刀,以双手执一刀也,其技擅自倭奴……余故访其法,有浙师刘云峰者,得倭之真传,不吝授余,颇尽壶奥。”

人们为了对付诡谲的日本刀,也在认真学习,并且有人还得了真传。

而诸家之中,除戚继光之外,要数晚明“岭南三家”之一的番禺屈大均在他的《广东新语?语器》中的一段描述到:“其人率横行疾斗,飘忽如风;常以单刀陷阵,五兵莫御。其用刀也,以度形,短以趋越,蹲以为步,退以为伐。臂在承腕,挑以藏撇。豕突蟹奔,万人辟易,真岛中之绝技也。”

更有记录说曾有五十三名日本浪人手持日本刀斩杀四千明朝军队兵士的惊人事件:嘉靖三十四年夏,有53名日本浪人从浙江绍兴上虞县登岸,上岸后直截了当沿途遇官兵则搏杀,流劫浙、皖、苏三省,攻掠州县二十余处,悍然进犯留都南京。他们一路上不杀平民,不抢劫,不奸淫,只挑战官军。历时八十余日,暴走数千里,杀死杀伤四千多名官兵,杀死明朝一名御史、一名县丞、两个指挥、两个把总。

这段历史非常有名,《明史?日本传》、《筹海图编》中都有记载。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王路常才执意要一试,王子昂曾十分推崇戚继光将军,这样的做法也是对王子昂意志的一种继承。

闪电奔袭中,日本浪人风声子随即把握着的右拳也向前一掷一掷、发开。

又出现一柄刀。

一挥。

王路常陡听到两声只有雕翎硬羽铁箭才发出的震耳欲聋的怪啸声锐射而至!

劲风扑面,扑得脸火辣辣地刺痛!

但他睁大了眼也不见袭来的刀!

希夷刀!

东瀛浪客的稻草披风在空中急飞,发出猎猎之声!只见他猎豹一般,足尖往地上一点,跃在空中。这人人在十步之外,两刀搠出,竟从三丈的高空中,直取王路常而来,宛如一座泰山重压而至!

王路常只感觉那倭人人在千里之外,刀芒却近在咫尺。

这时候他挥出了手中刀。

一尺长的大菜刀,砍肉的。

八尺男儿一尺刀。

他撩向右边,刀光却闪现在左边。

谁都没有看见他挡住了东瀛浪客的的刀,但是谁都听见了“嗤嗤叮”的响。

一撩再撩,却突然间脖子一凉,赶忙抽身而退,下巴裂开一道血缝。

疾退中,脖子再凉,那东瀛浪客的刀就像无声无息的鬼魅,缠着他不放。

怒喝一声,硬生生扭转脖颈,凉意擦着耳朵头皮过去,顿时鲜血汩汩,借着这个机会,他也撩出了一刀,然后疾速闪开。

东瀛浪客追击王路常,长了长身,一弯腰,一抬腿间,便到了王路常面前。仿佛是天上的神仙,有“缩地成尺”的法术一般。

王路常知道,这只是矮小的人们为了跟上煌煌大道的一种技巧罢了,就像拐脚的人要踮着脚走路。

右手一张,撩刀再出,只不过手腕急促颤动,刀刀现出残影,空中爆出连珠四响,有四柄快刀破风之声啸而起。

咽喉一直火辣辣的。

但见东瀛浪客双手连动,左接右驳,前刺后插,撩手,扫杀,三政五除二,七上二进一,眨眼之间无尽的刀光令他像是一只刺猬。

龙在海、虎在山,大将军已上战马,东瀛浪客已经杀出自信。

一掠而回,一腿轰出,眨跟之间他就要一脚砸翻面具人,紧随腿臂的长刀就要割下眼前人的头颅,然而誓在必杀的一刀割空,面具人的身子恍若青烟般晃了—晃,突地一扑一动。

一扑一动间,只见刀光一闪。

鲜血飞溅.东瀛浪客怪叫一声,人若旗花火箭连翻七个筋斗飘落在三丈以外的地上。

他的肩膀上多了一个刀口,正汨汨地往外冒血!

王路常微微有些遗憾,那一刀,原本是要劈开倭人头颅的。

“你这是……什么刀!”

忽左忽右,毫无征兆间瞬息而至,砍左却中右,割上却切下,快得根本看不清。

“菜刀!”王子昂笑笑,他的面具要掉了,歪斜在他的脸上,有血从面具边缘滴落下来,

他的左边头颅挨了风声子势大力沉的一脚!

这是比被门板砸中还要痛苦的伤害。

东瀛浪客身子一晃。

窜出。

王路常劈刀。

东瀛浪客对王路常力劈而来的菜刀踢了一脚,感觉到脚底板一滑,不由将脚与掌往里缩了一缩——斩足的刀落空,东瀛浪客的腿以比踢出时快十倍的速度反踢回去,王路常的刀亦然,两人皆转了一个大弧。

不待王路常转过身,突然,场间“呜呜”的响了起来,王路常顿时感觉全身都像被埋没在冰雪之中,寒凉刺骨。

东瀛浪客的刀在颤鸣,刀头在振,振出一朵朵刀花。

刀花如遭受秋风扫落,阵阵笼向辗转腾挪的王路常,每一朵花都要人命。

这次一刀一一朵的花,已不同方才。

这是真正的大杀招。

这是东瀛浪客要以一刀杀之的战绩来挽回刚才丢失的面子。

这是一种自尊,武人的自尊。

一种要人命的自尊。

“铛!”“叮!”“叮!”

王路常身形一展,掠出一道弧形,展臂伸刀,刀守东南,身守西北,怀抱半圆大弧,成犄角之势。

东瀛浪客难看的眉毛和鼻毛跳了一跳。

刀花陡止,脸色陡沉,慢慢人腰间掏出一把又一把刀来。

长短不一,他共掏出了八把刀,八把或阔或窄短短长长的刀。这些刀他都已经拿不下了,松松垮垮的勉强握在他手中。

然而这些刀一开始发刀,那就将是另一番不同的气象。

王路常的手握紧了刀把,手背上青筋暴突,游行若小蛇。

东瀛浪客这回说了四个字:“很好!”以及“八嘎!”,王路常听到这四个字,眉头大皱:“听到阿奴你说我很好,那你就要不好了!”

王路常大菜刀在手,一弹刀身,豪笑道:“不三不四的刀法,也敢称作‘希夷’刀?”

说完,人冲了出去!

一边冲一边劈刀,一口气劈出了一十六刀!

感觉刀刀都劈在对方的刀口上。

那是八柄锋利无匹的日本刀,它们在风声子的手中欢呼雀跃弹跳不已,那并不是杂乱无序的跳动,每一次跳动、飞弹、回旋都有如游刃,旋风般冲出,刺出朵朵刀花后旋回。

王路常满身都是口子,若是屠夫安见来与这东瀛浪客一战,两人高手对高手,那么战斗并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只在一招一式而已。但是他的武功境界不高不低,只是学到了许多令他能在战团中灵机应对的招法,因此在东瀛浪客犀利的攻伐下仍旧得以逆袭。

但是这回不一样,他是第一次主动进攻。

他一共劈出一十六刀,烈、猛,急!犹如雷轰当头般雄猛刚劲,犹若闪电掣空银蛇乱窜般快疾锐急!

王路常的这次发的刀不仅让无数看客吃惊,爆发出阵阵浪潮一样的欢呼声,便是东瀛浪客也惊到了,

这次的动刀筒直换了一个人,由一个高瘦、削秀的人变成了一头发怒的禽兽。

他的刀招很简捷,他只用两招--劈、抖!

就像切豆腐丝儿,就像打手铳。

无论劈中劈不中,他的刀都在劈,他的手都在抖!

等大家发现他停下来时,他已经与一招一式皆能使手中刀绽放出朵朵刀花的日本浪人势均力敌的干了一仗,然后回到了原地!

这一次冲杀,就像六月天的雷雨一样,来得快,收得也疾。

一圈冲杀之后,王路常面也改了,气也喘了,血也汩汩的流了。

然而他还站着。

东瀛来的浪客嘴巴张着,喉咙间发出“嗬嗬”的声音,很沙哑,像有痰。

他走了一步,手中八柄刀掉下六柄,只余下两柄在他手中。

当这两柄刀他都握不住的时候,他去握自己的脚。

他的脚突然绽开一大条血缝,“啪叽”一声,就像万年不言的人突然开了口,其实他身上的其他地方也在绽开血口。

“打架不穿鞋,谁教你们的啊?”王路常笑道,身上也突然喷出血来,在秋风以及火光下,冒着热气。

“你这是什么刀法?我的希夷刀,怎么可能会输,怎么可能!!!”不甘的吼叫,但是早已经没了那种沉稳如神的气质。

“你使的是不是叫希夷刀我不知道,不过很不巧,我有个做屠夫的叔叔,他使的刀恰巧也叫希夷刀!”王路常吹吹菜刀,然后闻了闻看有没有脚臭。

虽然已经脱力,但是他赢了。

当东瀛浪客不甘的倒下的时候,他随之倒下。

章节目录 第七十四章 四象门内六畜兴旺 当王路常离开的时候,天色已经微微的亮。

入秋后早晨的时节很冷,特别是浑身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刀口。

他倒下后不久便已经醒来,樊笼的人将他拖到了茶棚里休息,东瀛浪客还有一口气,整个右脚脚掌已经被他切开,肩背上的骨头也被他砍得裂开,胸腹、髋胯、腰、腿上也都是菜刀独有的粗犷血口。

东瀛浪客最终被扔进了臭水沟,等待他的将是绝对无疑的死亡。

照例去领了例钱,二两黄金,折算一下,约合十六两的白银,拿到村中去可以买八头牛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多,或许樊笼上层也早就对那东瀛浪客很不满意了的。

旋即苦笑,拼死拼活才得了十六两,然而这已经是普通老百姓大半辈子才能挣来的数目了,我们的大清国,庙堂中的大小官员们穿的“内联升”的一双布鞋就卖十六两,相当于他今晚上拼了一夜的所得,而修建正阳门用了四十三万两白银,修建颐和园用了五佰万两白银,出息之外还有皇亲国戚的盛宴、求神拜佛的大典等等也都耗费不菲,赔款给洋毛子的都是上亿、上千万两的白银,这些是个什么样的数字,能买多少东西,人们根本不敢想象。

出了门,走在街巷中,难怪会这么冷,原来已经凝结了冰霜,路上墙角堆着还有薄薄的积雪,坑洼中是镜面样的一片。

“阿嚏”他打了个喷嚏,吸吸鼻子,面具仍旧带着,要穿堂过巷,并且在乱葬岗后的山林里绕去绕来一番才敢回家。

雪意深寒的清晨,寂寞的长街,王路常一个人悠悠的走,有点饿,远处的街道飘来了包子的味道,心中有些温暖,让他很想放诗一首,或者高歌一曲。

岁月惊心,小时候的很多事情都已经不记得,唯独王子昂的形象依旧高大清晰,美好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但是他此时过得很快活,怀揣着钱,虽然身心疲惫,但是远方有一个家,家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家伙。

想到这里,他决定在从山林里绕回来以后,买好几大把的糖人儿,并且吃饱喝足,才有充足的体力来赶路,这样可以很快到家,确保这些糖人儿并不会很快融化,加之寒冷的天也帮了他的忙,这真是,太完美了。

他佝偻着的、隐藏在面具之下的脸上,绽放出笑容。

边笑边走,肩膀擦过一根出墙的光秃秃的树枝,树枝上面含着叶苞,等待初春时节的绽放,但是现在,它就像冰冷的枪头,刺冷了王路常的整个身心。

他停下脚步,肩背的肌肉瞬间铁硬。

长街的尽头,吱呀一声,打开了一扇门,一个黑衣曼妙的女子盈盈步了出来,她的头上插着一支簪子,簪头是一只振翅欲飞的优雅大鸟,大鸟的翅,就像女子的黑衣,飘逸,灵动。

最好看的还是她的脖子,比雪还白,修长如鹅。

鹅的胸脯是瘪的,但是她的胸脯是饱胀的,便是飘逸的黑衣,都掩盖不住那种喜人的饱胀,看上一眼,人们就会不自禁的想到而且似乎感觉到黑色衣衫下的那种柔软,那种温暖。

王路常想到而且感觉到了。

他忍不住不住看了又看、望了又望。

这女人并不漂亮,但是那种高傲的气质,却逼得人心生惭愧。

女人在注意他,款款走来。

她嘴角一动,突然尖嘶了一声。

没错,是鸟鸣,清脆如凰。

随着这一声清鸣,女子的衣衫整个震了一震,她轻盈的旋转一圈,。

并不看见她有其它的任何动作,她头上的簪子瞬间尖锐呼啸着朝王路常激射过来,不仅如此,从她身上还有很多鸟毛也激射而来,紧随其后。

这些鸟毛形态、色泽、大小等并不一样,有的比手指头还粗。长的、短的、不长不短的、圆形、梭形、针尖形的都有,有的在迅射中根本让人看不到任何形状,有的尖啸而且急嘶着,有的无声无息,有的闪耀绽放出刺目的七彩光芒,有的简直是透明的。

二十二根完全不一样的鸟毛,全部钉向王路常。

她今年二十二岁,一年收集一根羽毛,年初收集,年尾的时候已经运用得炉火纯青,这些鸟毛,都被炼制成了百炼精钢一般得存在。

王路常想逃,但是身后传来冷锐的气息。

于是他抽刀,大菜刀,希夷大菜刀。

刀尖对簪芒,一刀切了下去,不仅如此,扶摇力量游走全身,他的衣衫鼓荡了起来,腰带裂开,袍子撑开,笼罩向激射而来的鸟毛。

身上就只剩下一件内衣,真的很冷啊。

但是他不曾有半点凝滞动作,行云流水一般的转身,往后捣出一记重拳。

他往后捣拳,是因为他身后传来了野兽一样的怒吼,这声粗犷低沉的怒吼惊破了天地间美妙的晨静。

撞来了一个浑身肌肉虬结的大汉。

这一撞裹挟了强劲的风势,王路常思量一番,估计这一撞之下,便是一座城门也得被撞踏。

“扶摇!”他低声叫了一句,这是习惯,凭借“扶摇”二字起势,借此蓄力发力,就像人们干活的时候会喊号子。

除了身后衣衫笼罩的鸟毛暗器,与他的拳头对撞的一个光头黑衣肌肉男,还有一人,那人是一个不起眼的中年男子,他四肢贴在墙上,急速的奔袭过来,就像一头下山的猛虎。

只是眨眼之间,王路常已经身陷险境,现在要应付的,是不知道能不能被灌注了内力的衣衫挡住的诸多鸟毛暗器、一个肌肉男力拔山兮气盖世的一撞、一个猛虎一般贴墙而来浑身暴戾杀气的中年男子,还要保证自身的身份不暴露。

王路常递出一记扶摇重拳,与那冲撞而来的肌肉男对轰一记,“梆!”感觉捶到的是那肌肉男的头颅,因为有田间收割后的稻草根刺脚一样的微妙感觉,那应是发茬。

不去管,不顾气机的肆虐和混乱,他由刚猛瞬息转化为轻柔,缓缓的打起了太极。

这不是太极,是“手谣”。

以手来唱出的歌谣。

有急有缓,有巍峨高山有缠绵流水,有磅礴大江有皓洁明月,有轻柔微风有挺立山岗……手法不停作“滚、拂、绰、注”,这是黄巢发老爷子“七十二式滚拂流水谣”的手法,以此来擒拿那些刁钻很辣的鸟毛暗器。

就像捡豆子一般的将所有射来的暗器全部拿住。

鸟雀一样的女子愣住了,从她发起攻击直至那戴面具的“天狼”将所有暗器接走,这其中不过两息时间而已,而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那人已经做了三件事,一件事:脱下衣服灌注内力笼罩暗器,二件事:转身击拳与人对轰,三件事:再转身,打太极。

间不容发的时间内,这其中的对应手段以及做法凶险异常。

他应是来不及对贴在墙上扑杀而来的那一位做出反应了,她这么想。

暗器已经被拿下,虽然只是她备用的家伙,然而还是很丢脸。

拿住暗器的王路常,只来得及转身,他已经被扑杀倒地,肩背砸向地砖的时候,他借势将手中抓着的一把鸟毛扔出去,以此来阻挡那位再次冲撞过来的肌肉男。

当他的肩背完全接触冰冷潮湿的地砖时,他感到绝望,他没有专门练过放暗器,但是一些转腕发力的手法还是会的,因此才能发出那把鸟毛暗器,那些暗器也是锋利异常,在他想来应会建功将那肌肉男刺死,但是哪曾想,一根羽毛都没有射进肌肉男的身体内,只在其裸露的部分身体上留下小小一个印痕,全部竹签一般掉在地上。

“砰!”

脸上一阵剧痛,挨了一记势大力沉的重拳。

这一拳……打得好!

王路常吐口血,白底,黑线勾画成一张不哭不笑使人看后感觉异常难受的人脸面具“芥蒂”已经被打飞,他的脸露了出来,这是要暴露身份的,会影响到卜空村。

他动了杀机。

扶摇力量在皮肤筋膜下滚走,心中怒吼一声:“起扶摇!”

“啪!”

他的双手展开,就像震天的一对雄翅,猛地照着骑在他身上的无奇中年男子凶猛拍击而去。

那人硬受了一记刚猛的拍击,然而却不声不响,就像择人而噬的猛兽。

王路常一挺腰身,没有挣脱,地面却裂开许多蛛网样的裂痕。

“吼!”他发出一声震天怒吼,胸腹之间一阵阵的轰鸣。

正当他要全力一击将身上的人啪成肉泥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停了!”

听到这个声音,王路常觉得有些熟悉,只是一个念头,就想起来这个声音有点像谁,于是大感厌恶。

这声音,像他的老师,晏如意的丈夫。

都是一样的干脆、吐字都是一样的清晰,都是那么沉稳有力,令人感觉心安。

但这不是陈行正的声音,因为这声音除了干脆、清晰、沉稳有力外,还夹杂着一丝丝俏皮。

说停就停?那也太没面子了。

王路常不管不顾,猛力双拳轰出,却轰了一个空,身上骑着的人在他出拳的那一瞬间弹跳而起,迅速避开了。

有四个人围着王路常。

他从地上缓缓站起来,打了一架,已经不冷。

但是心中杀意不减,这些人已经看到了他的样子。

最新出现的一个人,没有出手,那人不高不瘦、不矮不胖,穿着一身干净得体的青袍,同样是暗黑的颜色。

但是这人的气质,就像一个斯文的蒙馆塾师,有教书先生的风度。

这青衣人指着身旁放暗器的女人:“够灵活不?”

女人:“灵活!”,然后她向王路常伸出洁白如莲的手指头:“还我!”

王路常翻了一个白眼:“自己捡去!”

这他娘的怎么回事?

青衣男子看着光头肌肉男:“头疼不?”

肌肉男摸摸头,瓮声瓮气的道:“疼!”

王路常打出的一拳,刚好打在了他冲撞过来的头颅上,此时一个拳印。

再看向沉默不语的中年男子:“一个人能杀了他么?”

中年男人:“可以,但是会费些手脚!”他已经感觉到方才从王路常身上跳开时候,那滚走在王路常胸腹之间雄浑力量,因此眼神有些惊异。

“那就行了,唉,只有这件事不是那么烦呐,这世界上烦人的事情太多了,好吧,那就这么定了,天狼,一起去吃个饭啊?天香楼,你新加入进来的,你请!嘿嘿,怎么样,二两黄金,对你来说是很多钱吧……”青衣男子摸摸额头,笑道。

“这什么意思?”王路常吐口带血的唾沫,中年男子的一拳让他结结实实的中招了。

“加入我们四象门咯,还能有什么意思?”

“四象门?什么玩意儿?”

“嘿嘿,等你加入进来,就该改名字了,可以叫做……嗯……五虎断魂门的,怎么样?等我们再找到一个人,就叫六断门怎么样?啊,再找到一个,那就叫七杀门,霸气吧?嘿嘿,再找一个,就叫……”

“停停停停,什么五虎断魂四象抬粪的,我没兴趣,你们是要杀我的么?来吧,再战!”

“不不不,不打不打,我们只是想试一下看看你有没有这资格,现在你有了,走吧,吃饭去……”青衣人扭头就要走。

王路常捡起满是破洞的长衫,抖抖,穿上,扭头也向相反的方向起步。

“喂,天狼,吃饭去啊……”

“我没兴趣!告辞了!”

“喂喂,你怎么会没兴趣呢?哎呀,烦死了,这不是挺好的么,你叫天狼,你看,这美女叫朱雀,这大叔叫白虎,这肌肉男叫玄武,我叫青龙,这不是很好的么……”

“好个屁,什么四象门,兽兽门还差不多,你再找其他人吧,恭祝你们六畜兴旺!!”

“你说什么!!”敲鼓一般的喝吼,肌肉男就要站出,拳头捏紧。

那叫青龙的年轻人扯住了他。

王路常已经惮着“芥蒂”上的湿泥,走远了。

章节目录 第七十五章 来者是客不是 直至走出很远很远,王路常吐出一口猩红污血,眼神冰冷得像是冬日里的霜,依旧那么亮,但是寒意逼人。

这几个古里古怪的人,武功都很强,特别是那个贴着墙面上飞奔而来,并且砸了他一拳的中年男子,更是深沉如海。那个穿着一身青衣的青年也没有出手,貌似还是几人的领头,想来肯定比中年男子还要厉害,另外,肌肉男以及那个叫朱雀的女人,都没有真正动手。

他们已经看到了他的样子。

到底要不要回去?

思索良久,决定回家。

没什么好怕的,只要他们敢来,就不介意让他们有来无回。

依旧像往常一样的,他到城外乱葬岗后的丛林中绕来绕去,过了很久很久才回家。

手中的面具“芥蒂”已经坏了,他还要再去求一个,这面具,是村中一个老人家画出来的,他感觉很喜欢。

面具纯由白底黑线勾画而成,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任何色彩,简单、低调、怪异而且使人恐惧,加之上面的黑色线条勾画成一张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鬼脸,让人心中难受,如鲠在喉不得痛快,于是被他称作“芥蒂”。

能让人一眼就看出感觉来,这面具的制作者自然不简单。

那老人家有一个随性的性子,对于任何事情都清淡如烟,写字作画扎风筝制面具,都是兴之所至随性而为。

王路常感觉他有好武功,但是很多次试探都没有看出任何蛛丝马迹。

所以这回趁着面具坏掉的机会,想要再次试探一番。

走了很久,才想起来忘记给小抉微买糖人儿的了,但已经快到家,因此决定下次买。

于丛林中猫跃而行,走着走着,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有血腥味儿。

猫着腰四处打量一番,见到了十余具尸体,横在丛林深处。

这些尸体,死状凄惨,*、碎骨、淤青,没有伤口,应是被钝物敲死的,这是怎么回事?这些是什么人?怎么会死在这里?谁杀了他们?看时间,应该不久,至多一二天,那时候自己还在卜空村,为什么自己没发现?

看这些人的样子,身着不一的服装,但是都是青壮男子,身强体健,身边四处散乱着白蜡杆的齐眉棍,应都是武人。

谁能一次性杀了这么多人?这件事情在卜空村好多人都可以做到,但是为什么?

带着疑惑和震惊,闪身窜入林边入村小路,回到了村子。

日上三竿,到陈雪景那儿去吃了一碗面,陈雪景告诉他他的那个老师,晏如意的丈夫,方才来找过他。那废物能有什么事啊,不去管。

肚子饱胀之后困意袭来,强撑着不睡觉,要去问问李布衣。

似乎只有他,符合一些凶手的特征,不过肯定不是,李布衣的武功,名叫“琢磨”,竹竿一发力,就要在人身上戳一个血洞,或是敲碎人的骨头,被滚沸的油汤浇过的光滑油亮的竹竿在人身上滚一圈,所过之地,骨头寸寸碎裂,并不会一下子就敲断别人的骨头或是敲碎头颅。尽管如此,问他总没错的。

去找李布衣,他还是在状元桥头给人算命,一脸困倦的样子。

一番交谈,李布衣也不知道是谁杀的,但是知道这件事情,事情发生的时候,几乎无声无息,那是很隐秘的声音,只有很高的高手才能听得到,王路常很显然不是。

但能听到这件事情发生的人或前或后的赶去的时候,凶手已经走远,没有发现太多的蛛丝马迹,但是可以肯定凶手较为瘦小,身子轻盈但是力道奇大。

使的兵器应是横棍。

走的时候李布衣给了他一个紫冰银结印符,叫他注意些,因为他的脸色并不是很好,左手掌上产生了一条意外的凶线,恐怕会有血光之灾。

王路常顿时心惊肉跳,难道那几个人真的会杀进来?该怎么办?

血光之灾产生了,自然就希望消灾。消灾的历史由来已久,它产生于上古时代。那时候,人们对病灾只有靠祭祀、巫术予以化解。

中医的起源就是由巫医转化而来的。

消灾的实质就是用一种能量将互相战斗的五行合理疏导,使它们和解,化敌为友。阴阳学中认为的消灾方法:需要在紫冰银结印符上按照自己生日雕刻结印阵:农历三到五月出生是“紫嵇,介赑”两阵。农历六到八月出生是“峚峞,攰攱”两阵。农历九到十一月出生是“龏鸮,雾餮”两阵。农历十二到二月出生是“赉渫、丝咫”两阵。在结印册上添加“但马土佐、梦窗疏石、隐岐元简”结押从而可以祈福带来人生幸福的机遇,从而一定程度上化解血光之灾。

王路常只了解到这儿了,其他的事情,因为与李布衣无关,所以没有深入去追查。

回家,洗澡睡了一觉。

醒来,天已经微微黑了,寒风呼啸。

心头有些不安,担心自己会害了整个卜空村,想着是不是可以逃跑。

推开窗门,一眼就看见卜空村内人影绰绰,都是轻盈的脚步,或是隐藏在街角,或是直接到了人们家中,与人交谈着。

顿时就害怕起来了。

摸了摸手腕上挂着的陶片,略微定了定心神,无论如何,一定要将抉微带走!

带了斗笠,走出门,压低帽檐,才走几步,小抉微就蹦蹦跳跳的回家了,朝着张家这边冲过来,路上被一个同其他人一样背着一根白蜡杆横棍的的人抱起,似乎说了什么,又放下。

这些人,拉帮结伙,定不会是什么好人,但是与死在树林中的那些人打扮得差不多,难道不是为自己而来?

肯定是了。

正想着,小抉微从他身边擦着过去,窜进家门,错身而过的时候,对他撇了撇嘴,鼓着眼睛,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是因为忘记了给她买糖人儿。

“哈哈……”王路常挠挠头,笑笑。

得去好好哄哄她。

转身,背后有人叫他:“喂老乡,等一下!”

那人跑过来,背着白蜡杆。

王路常没有停身,若无其事继续前行。

“等一下!!”

直接跑到了王路常的面前,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眼:“问一下,有没有见过一根棍子,铁的,上面雕刻着些花花草草,大概这么长,很重……”那人谨慎的比划并且打量着,但是王路常很不耐烦:“没见过,你去问问别人吧!”

说完便绕过那人,继续朝着张家大门走去。

“站住,兄弟,人不大脾气却不小啊,你一定知道些什么,一脸强奸犯的表情,说,那棍子在哪儿?”

“啊哈哈哈,是在对不起,哥们儿,我是在是没见过什么棍子,请你让开,我要回家做饭给我妹妹了!”

“没见过?哈,好胆,我们横山堂的东西都敢偷,确实好胆,我想去你家里转一圈,走吧!”

“我没见过你们的什么棍子,说什么偷啊抢的,这是诬陷,请你离开,我不想让你去我家,因为你们不是我的客人!”

“我们从秦岭那地儿星夜感到你们这旮旯来,还不算是客人?”

“笑话!”远道而来就算客人?有背着武器的客人?王路常一甩手,直直走过去。

那人撞过来!

扶摇力量滚走,护住身子,手谣摆动起来,于是一贴一撞一滑,那人一个趔趄,一屁股坐在地上。

“麻蛋,小子找死!!”狼狈而喷怒的从地上爬起来,那人一把揪了出去,就往王路常的脖子拿过去,同时嘴中高呼:“棍子在这而!!”

王路常一拳揍了过去,那人闪退,同时将背上的横棍握在了手中。顿时,黑压压的,就从卜空村街道房屋各处,走出一大片背着横棍的人朝着王路常这边围拢过来。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六章 横山堂的棍与空空玄 在微黑的夜色之下,数十道身影,皆背负长棍,联袂而来。

有寒风凌冽。

王路常的耳际,响起沙沙的脚步声。寻常武夫,皆讲究轻盈,因而步伐无声无息,越是如此,越是恐怖。然而这些人不同,每一步落地,都是实实在在踏在地上的,不轻,但是也不重,步步生根,坚忍如山。

这是落地生根的法门,下盘的腿脚功夫不一般,但是这些人明显是用棍的,却不知道是哪里的路数。

被王路常撞跌在地的那名持棍着,虎视眈眈的将他盯着,手中横棍长持,成一个撩山的大势。但是他没有动手,动手的是走过来的人群中靠在左右两端的两个人,最先发力,横棍一扫,棍外的三寸空中,发出尖锐的啸鸣。

两位身穿灰色衣袍的人奔腾而出。

一位位在夜风中分外萧瑟但是潇洒的身影,一步步走来。

出手的两人并肩出现,浑身骤然散发出锐利的气势,四眸如电,气势雄浑,其余人等走进后都在街道上依次排开,丝毫不乱。

“啪!”只听一身脆响,王路常已经将身边的那名持棍者放翻,整个人气机蓬勃,一夫参天。面无表情看着这些沉默围拢来的持棍者,没有说话,只是紧了紧捏着的拳头。

奔来的两人已经疾驰而至。

与王路常相距五十步时,横棍随意往空中一递,手中那一杆通体褐黄纹路的长棍,棍身绘有山川大河、虫鱼鸟兽。

大喝一声,气势如虹的一棍敲向王路常头颅。

王路常没有侧身避让,微微后倾躲过那横扫千军的一棍,同时手一抬,便轻描淡写握住了那跟长棍,顿时整个人如遭牛撞,震了一震。

那人被握住长棍后,竟是再也无法向前突进一步,他试图以横扫千军姿势砸烂这个小子的脑袋,但是那根长棍纹丝不动,暗劲震荡之下,象征奔牛一撞的一棍被接住了,持棍者浑身一阵颤抖,这是扶摇力量与他自身所使出来的棍劲相互作用的结果。

王路常腰身一拧,手中加重力道,手中长棍发出一声爆裂的响,然后他高喝一声,那根长棍直接就被他当场捏断。

这时候他也中了一棍。

有心试试这些人的来意,这些人有没有杀机,力道控制得还好,这一棍,换做常人或许会直接倒地,但是他的皮肉这些年以来已经被锻炼得很强硬。

王路常将那半截长棍往右手边一扯,持棍者跌跌撞撞的滚在地上,这时候围观的所有背负长棍的人群中,有窃窃私语的声音响起。

他们最为自负的,就是有泰山派那样金刚体魄一般的硬功夫,下盘稳扎,同时还使得一手好棍,灵活兼备,况且,出手得两人,虽说是堂内的小师弟,但是天赋不凡,是未来的可以撑门面的人,居然就被那少年郎一把就抓住并且拗断了自身的兵器,这是一种耻辱。

另一人又扫来一棍,是冲着他的头来的。

王路常可再也禁受不住这一棍,不见如何大幅度动作,仅仅将手中半截长棍微微上挑的起手式。

这一招,是李布衣的竹竿绝技“琢磨”中的“点透”之法。

那人刚要砸下势大力沉的一棍“压盘”,整个半腾空的身子居然毫无章法的顺势一拧,在地上跌撞着后退几步,脸色一阵青红。

王路常手中的那截长棍指着的,是他的头颅,他感觉如果自己比赶忙避让,那么自己的那一棍不仅砸不到那人,自己的头颅也会被那截断棍刺穿。

因为刚才,那截断棍的伫立之地,似乎就是冲着他的脑袋的。

王路常衣袖微动,身体扭转了一圈,长袍随风飘摇,尽显扶摇长风大气拳的招展。

那人才止住身形,王路常已经出现在他的面前,直接一拳捶出去,简简单单一轰而下,

那人根本来不及出手抵挡,手中横棍尚未收回,就被这势大力沉的一拳个砸在面门之上,然后整个人就那么直挺挺的倒下去,脸上溅出血花来。

王路常是控制了力道的,否则就要砸烂他的脑袋。

这时候终于有一口气可以说话:“我没有拿你们的棍子!!”

“你有没有拿我们自会调查清楚!”

“你不要反抗!”

“拿下再说!”持棍者中有人喝到。

今日里这么多人,来到这偏僻的旮旯小地,原本一群即便是在北地面对无数豪阀欺压下都能风生水起的大门大派,到了这升斗小地居然被人给打了,还打了好几个,这个无论如何也受不了的。

一群人挥舞着大棒,对着王路常嚎叫着围攻。

……

王路常那边闹得火热,给渐渐寒冷的天气增添了一丝火热的氛围,有许多人在看热闹,闷声看好戏,这其中包括王路常想要去求面具的那个老人家。

老人家精神矍铄,头发胡子花白,但是面色红润,身材高大,有北地人的粗犷豪迈,顾盼之间熠熠生辉,围着火炉,与坐在他对面马扎上的中年人说着些什么,谈笑风生。

视线是朝着被围攻的王路常的方向。

正说着,老人似乎想起了什么,起身去端茶碗,坐在他对面的中年人赶紧站起身来,想要阻止,但是老人家在他的阻拦下一个不着痕迹的跃步,那阻拦的人连他的衣角都没有碰到一丝。

等到老人端来了茶碗,中年男子赶忙躬身倒茶。

“我不拦你倒茶,否则就不合规矩,无论怎么说,这规矩也是我定的,你们以后一定要守好!不然,嘿,不成方圆呢!”

“师叔的功夫,说句酸腐的话,早已经到了手中无棍而心中有棍,所以处处皆棍的程度,已经无上圆满了!方才那一丝化劲儿功夫,不水磨个三四十载是不可能成就的!”中年男子边倒茶便说道。

老人家接过自己的师侄递过来的茶碗,咂摸了一口,摸着嘴唇下胡子上的水珠,朗声道:“学无止境,我不过是在棍术与武道意志这一小道上有了些心得而已,但可以告诉你的是,‘棍无棍,意无意,无棍意之中是真棍意’棍要练到这程度,方算上乘功夫。棍子,其技击理论有六项原则,即工(巧妙)、顺(自然)、勇(果断)、疾(快速、突然)、狠(不容情)、真(使敌难于逃脱),其实无论是拳学还是刀枪棍棒,这‘六方之妙’都是不可或缺的啊!”

“你使的棍子,还不够顺,还有刀劈斧斫的痕迹,做不到大道至简淳朴自然,就算不得使棍的好手!”

“谢师叔教诲!”

“赶紧喝吧,天儿冷,喝完拿了棒子赶紧走,可别让那些不成器的把那孩子给打伤咯,把他的心脊上留存刀意打走,也算报了他这么久以来一直烦我闹我的恩!”

“他中了这么深的刀意,居然不知道?不会冷么?”

“不晓得他,这孩子,肯定跟刀法大家干过一场,只是还没有感觉到那最深层次的武道意志,凭着一腔热血的初生牛犊的冲劲,什么都敢干,留在他身上的刀意,狭长冷厉,锋锐无匹,我在中原大地上还不曾见过这么锋利的刀意!”

中年人赶紧喝茶,喝了一口,迟疑了一下问道:“师叔,空空玄为什么会藏在这里,而且一藏就是那么些年?他老婆被那孩子搞了他也耐得住?要知道,这只疯猴子可不是什么善善之辈啊?”

“嘿,还不是为了那些阿堵物,这人财迷心窍,走不出来啦!”

“空空玄的目标是那孩子的师公?”

老人点点头。

“原来那老人家就是当年独步天下的武夫扶摇子,布衣龙王子昂的父尊,那空空玄为什么要一夜奔袭千里偷我们的棍子?”

“那帮老狗不知从哪里得知了扶摇子藏在这里的消息,匆匆忙忙赶着来杀害,不知为何随身还带来了一套盔甲,没能带走,全被王子昂杀了,我没有仔细注意那是什么盔甲,不过看着像是剑门关下那些古兵后裔供奉的捯仙,嘿,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有了这个东西,张掖庭就能撑很长时间不死,他的拳就不怕少壮,乱拳也打不死他,只要往盔甲里一龟缩,管他天摇地动能奈他何?所以空空玄应是坐不住了,这世界上除了一些可遇不可求的仙兵圣器,恐怕也只有我们横山堂的玄铁棍能敲死那只老乌龟了,仙兵找不到,那不偷我们的棍子还能偷什么?他一辈子干的就是偷偷摸摸的事儿!”

“京城那间四合院里的老狗?”

“嗯!”

“原来是这样,那看来剑门关下那些人恐怕全灭了!畜生些!”

“赶紧去吧,打不打得过那只疯猴子啊?打不过的话以后这横山堂的家门可不能让你来当啊?”

“放心吧师叔!”中年男子将碗中浓茶一饮而尽,舒坦的摸了摸嘴唇:“咱们以前不就是捉猴子的么?”

说着,就提了靠在墙角的一根棍子,仰天出门去。

章节目录 第七十七章 金屋藏娇 “抓猴人有一套特别的方法诱捕猴子。”

“他们首先预备一个箱子,箱子的顶部开个孔,孔的大小刚好能让猴子把手伸进去。箱子里放着美味的香蕉,一旦猴子伸手去抓香蕉,它就必须握起拳头,但是,握起的拳头却无法从孔中挣脱出来。现在猴子有两种选择:要么放弃香蕉伸出手来,要么一直握着香蕉,困在那里。”

“猜猜实际的情况会是怎样?很多猴子会一直握着香蕉站在那里,直到猎人到来,也不肯松手。”

“有时候,我们就像那只猴子,仅仅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以至于无法前进。我们还会安慰自己说,我做不到,只是因为。。。其实,蒙蔽你的不过是那串香蕉而已!人生的路上,还会有许多美丽的风景,而那串看似美味的香蕉,却成了一个非常沉重的包袱,舍不得丢掉,就会步履维艰,就无法去收获前面更多更美的风景。”

“人人都会说,做人要拿得起,放得下。可是请问:你真的放下了吗?”

“如果放不下,我就将你当猴儿捉去了!”

这话不知道是对谁说的,只是一直响彻在王路常的耳边。

他已经被围攻,倒在地上,这些人一直在打他的肚子,很疼。吐出了猩红的血,胸腹之间感觉阵阵的暖热。

这话音一想起,持棍者就不再打他,安静伫立。

这些人虎背熊腰,不是南人,应是北方某地的门派。

缓缓坐起,擦擦嘴角的血丝:“我没有拿你们的棍子!”

“我当然知道你没有拿我们的棍子!”

这句话一出来,王路常已经知道是谁说的那段话。

说话的是个中年男子,同样的高壮,只是神态温和,手中同样持着一根长棍。

棍,作为中国传统兵器的一种,在古代战场、民间斗殴、传说故事中都曾风光无限。

中国武术中的棍,有长棍、短棍、盘龙棍(含两节和三节)、哨棒、齐眉棒、阴阳棒等等各式棍棒,不胜枚举。

随手在路边捡根树枝舞两下,那也是耍棍,但那绝对不是棍术,真正的棍术,拿在手中轻如鸿毛,打在身上重如泰山。

王路常自认为自己对棍子的运用绝不比这些单挑干不过他的任何一人好。

因为用棍子,这也是武道三千大路的一条。

他走的不是这条。

少林寺的武术也许并不全是天下第一,但是少林寺的棍术,却绝对是天下第一!

因此对这些人表示不屑。

虽然同样的打败了他,但用的不是天下第一的棍术,那有什么意思?

十三棍僧救唐王的故事未被大多数人承认,但是少林棍僧的棍术,的确不是吹牛的。以明代抗倭为例,顾炎武《日知录》称“嘉靖中,少林僧月空受都督万表檄,御倭于淞江。其徒三十余人,自为队伍。持铁棒击杀倭甚众,皆战死。”

少林棍僧是明朝抗倭时期,唯一一支在个人单挑时能胜过倭冠手中长刀的队伍。少林棍与倭刀在决斗时并不像札记或者小说中写的那样,打到天昏地暗日月不分,而是在一、两息时间内就生死立判,当真是凶险非常。可惜的是,这支三十来人的棍僧队伍,在一次战斗中被围而全体战死。

那么既然不是那些少林寺的棍僧,这些人也不是光头,就不是第一的棍,不是被第一打败的他,那他就不服。

“你既然知道不是我拿的,那干嘛还打我?有病吧!”

“哈哈哈,报恩嘛!”

“报什么恩?有这样报恩的么?”

“你不需要知道,好了,快回去吧小兄弟,这边很危险!”

中年男子对着王路常说话,眼睛却是看向一处,那是不远处一间独门独院的小房。

“有什么危险啊?”

“杀身之祸!”

想起今日里李布衣说过的话,于是心惊肉跳:“那好,我先走了,你们忙着!”

拔腿就跑,这顿打,算是白挨了。

“你真的放下了吗?放下我的棍子!”中年男子突然朗声大吼,声如洪钟大吕,震得人耳膜发颤,心脏似乎都在抖动一般。

不见有人回答,只是突然有抽抽提提的女人哭泣声音从中年男子看向的那栋房屋里边传出来。

那是王路常小时候私塾的老师陈行正的家。

所以那是他师母晏如意的哭音。

为什么哭?

“不就是一根棍子么?大吼大叫的做什么?”屋子里响起王路常很熟悉同时也很厌恶的声音,低沉、沉稳、掷地有声。

“你根本没有悔过自新,也不想想你当初是怎么跟曹福大人说的,求爹爹告奶奶,若非如此,以官子大人的心性,你早就死在他的铁尺之下了!”

“别跟我提那小屁孩,我现在见到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就心烦,当然我老婆不一样,是不是啊如意?哈哈哈……那小子弄得你舒服吧……”

“砰!”一声闷响,有急促的脚步声以及碗柜瓷器碰撞碎裂声。

女人的哭泣声变得尖锐起来。

“你弄碎了我的翡翠杯!!”

“啪!”巴掌声。

“打女人,算什么男人!”中年男子缓缓向着那屋子走去,长棍持于手中负于后背,说道。

“算什么男人?尊吾兄,你进来试试就知道了!”

“恭敬不如从命!”那被屋内男子唤作“尊吾”的持棍中年男人朗声道,加快了脚步,窜进那独门独院小屋的院门。

一进门,便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怪诞气味,白晃晃、金灿灿的东西刺眼。

楠木箱、红绸布、白银锭、黄金条。

好多箱,都堆放在院子中,珠宝、玉叶、玉珏稀稀落落的掉在地上。

一个矮瘦的男子,倚着门框,手中一根黝黑长棍,长棍杵在的地面青石裂开新鲜的痕迹。

一个女人,穿紫红色外袍,前额勒绿色包头,云髻抹了香油,乌润可人——在小户女子,是讲究的服饰,很漂亮的女子,一眉一眼都有佛家的慈悲,倒在矮瘦男子的身边,低声的抽泣。

“你走不掉!”持棍的姬尊吾说道,这个北地大派横山堂未来的掌门人,信誓旦旦,盯着眼前那个矮瘦男人的目光炯炯有神。

是棋逢对手的兴奋。

知道眼前这个矮瘦男人的恐怖。

妙手空空,大道天玄——盗宝大师空空玄。

二十年前的江湖,这人在武林中是一个传说。

数月时间的崛起成名以及无数盗贼想都不敢想的偷盗大事记,使得其被无数盗贼奉为宗师级人物。

相传,他曾经偷过刀圣——大刀李凤岗的杀生大刀,盗过皇后娘娘粉色的亵裤,将文忠公林则徐的棺中葬品的螭虎纽挂在一条红线上送给了一个三岁的娃娃,大太监李莲英的胯下宝贝被挂在其住处皇城永寿斋的门头上三天三夜无人知晓,而也正因为惹到了皇宫,才被官子曹福持一柄铁律尺活捉,千求饶万告苦才得以脱身……

此外,还干了许许多多将会在盗贼圈子中世代相传的恶事。

这人,凭借着闪电般的手速,瘦皮猴儿般的身影,包天的色胆,高强的轻功,神鬼不觉的易容术,将盗窃的艺术发挥至出神入化的地步,不负盗贼大宗师之名。然而,被冠以空空玄盛名的不仅是因为其盗术高超,还因为其背上有一个曾经在少数世人眼眶中出现过一鳞半爪的瘦皮猴儿纹身。

瘦皮猴儿般的人背着瘦皮猴儿的纹身——空空玄。

而姬尊吾已经看到了那个瘦皮猴儿纹身,从倚在门框上的空空玄左肩露出一点点。

已经确定是他!

“有它,轻轻松松!不止如此,还要杀人!”矮瘦的男子晃了晃手中的黝黑铁棍,说道。他身材矮小单薄,如未发育的十三岁少年,却有着四十岁男人的厚实头颅,成熟的鼻梁眉弓。

“杀谁?”

“你,王路常那个小杂毛,张掖庭,你家那个老师叔什么的!”

如若王路常能够看到这个他平时间异常厌恶的、不得不说一直温文尔雅的私塾老师此时嚣张而放浪形骸的表情,一定会吓的半死。

章节目录 第七十八章 小房间里的一震以及玉碎 空空玄穿着松散的麻袍,满脸的平静,手中持一条黑物,是九天玄铁锻造的黝黑铁棍,棍也被称作“棒”,以前的人们多称棍为“梃”,名称虽异,实为一物。为无刃的兵器,素有“百兵之首”之称。

棍的历史悠久,是原始社会主要生产工具之一,也是最早用于战争中的武器之一,用于近战搏斗,它的攻击范围大于刀、枪,自古有“枪挑一条线,棍扫一大片”的说法。但是棍主要是造成钝器伤和淤伤,其杀伤力比刀、枪等要小。

而空空玄手中的那根长棍可不同,乃是九天之上坠落的玄铁,偶被横山堂的祖师所得,请大匠锻造,重九十九斤四两,其上纹路犹如暗黑地狱,云黑雾暗,日月无光,其上阴雕阳刻的虫鱼鸟兽,花草万物犹如漆黑阎君的眸子以及气焰。

因是棍棒之用,棍身很长,有重器特有的厚重感。手握这样的长棍,无法随时抡扫,扛着也困难,只好手握中段,直立于大地,如捏住了擎天的柱石。

一棍扫去,不是身体淤青这种小小的伤害,便是整个人都要被扫爆的,否则也断然做不得横山堂的镇派至宝。

姬尊吾似乎对这根不日前被盗走的镇派之宝视而不见,只是饶有趣味的盯着空空玄的眼睛。

空空玄侧身露脸,颧骨利如刀削。他已是快要知天命的人,虽然黑发居多,而有根根白发掩映其间。此时脚底染着土尘血污,衣衫却洁净如新。

颧骨利如刀削,是目力惊人的特征,也是内功的显现,也不枉了他有一身梁上君子的好手段以及俊俏无双的轻功,江湖常识中,越是貌不惊人者必须越应当予以重视,这些人隐身民间,但是都有成名的毒辣手段,遇上便要客气以及回避,万不能招惹。

他的女人,就颓然做在他身后不远处,瓶瓶罐罐打翻了一地,正在哭泣。

容貌清丽。

姬尊吾努努嘴:“什么时候的事儿?”

一直微微笑的空空玄脸色一沉:“你管不着!”宽松而轻薄的麻杉无风自荡。

在寒冷的晚秋,穿着这样的衣服,一般的瘦而弱着必定承受不住。

姬尊吾将辫子盘在头上,是北地人常见的面孔,狭眼高鼻,下巴方硬。

空空玄晃着肩:“怎么收场?是像你们在林间的那些弟子一样战死了事,还是现在出村,有多远走多远,让你多活几年?你们的棒子,等我用完自会还给你们的!”

姬尊吾捻了念拖到前胸的辫子发尖,喃喃道:“你是有名的机警,在咱们这辈人里功夫是拔尖的,但是我要当横山堂的大家,因此必须立威!”

姬尊吾紧了紧握着长棍的右手手腕上的带子,肩膀同样的抖了起来:“以你的机警,不该让我靠近百米。”

空空玄有些好笑的挑了挑下巴:“那又如何,你姬尊吾不过是横山堂那个迂腐的老东西教出来的残次品,凭借你的武功,你能如何?再说了,我在你们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拿了你们的镇派至宝玄铁棍,也不见你们能如何,那么现在,还能如何?”

姬尊吾不说话,只是缅着衣袖,露出来的腕骨外侧关节凸如桃核。

棍法如书法,巧妙在用腕。腕不到,便做不到将棍子持在手中轻如鸿毛而击在敌手身上重如泰山的至境。

空空玄垂首,看着自己的两腿:“横山堂的意棍确实很霸道,但我并不看在眼里,这些年来我一直不敢动武,出师后只是偷东西和轻功。其实我只是不想打死太多的人!”

姬尊吾的脸上露出笑褶:“盗宝宗师,您是北方出名的大家,但是门内人却都知道,你不仅身轻如燕好为梁上君子和采花大盗,其实使的功夫糅杂了道家的‘纵天梯’,同样是很霸道的武功!”

“原来你知道啊,那看来是我敝帚自珍了,不过知道是一回事,扛不扛得住我的‘纵天梯’又是一回事了,你行不行啊?”空空玄道。

姬尊吾:“横抡纵进,足以撩山!”手中的棍子同样黑乎乎的,对比于玄铁棍的清冽的黑,姬尊吾手中的黑棍子是一种黯淡无光的色彩。

做了个撩山的大势。

这是意棍的起手式,看着大山崩溃于前,需要意守灵台,保持空明,而撩于前的大棍,随着灵台的清明,可以随时作出将乱石撩开的举动,有以不变应万变的先机。

空空玄倚靠之姿后撤三米,隐身在漆黑的堂屋中,玄铁长棍横于左臂之上,做卧龙姿态,然后倏的蹦起,腰胯蚂蚱般富于弹力,长棍握在手中。

一棍劈下!

姬尊吾似乎见到随着棍子的劈来一抹血光随着玄铁棍的劈下而倾泻下来。

见到棍身上有片片暗紫色的痕迹,是干枯的血迹。杀了众多横山堂弟子,居然血都还不曾擦去。

姬尊吾撩山手势不变,双膝微曲,胸口内凹,成点头鞠躬势,旋即手中暗黑长棍弹起,腰背瞬间挺得笔直,而在他腰身挺直的瞬间,一声闷响已经发出。

空空玄像破袋一般的倒飞出去,砸在墙角。

空空玄站起身来,没有恼怒的神情,只是有些疑惑:“牛筋裹的?”

姬尊吾抖了抖虎口:“还用滚油烫过!”

空空玄了然。

两人说的是姬尊吾手中的棍子,上面裹了牛筋,牛筋劲道,而且弹力十足,因此空空玄势大力沉的一棍就像砸在了弹簧之上,令他被崩飞!

这种棍子,是横山堂的标配武器。

两人此时除了肩背外,身上其余地方也都颤抖起来,毫无规律可言,只是手中长棍却是固定的一条搭地斜线,纹丝不动。

敌人征兆看两肩,出左手,右肩必动。出右手,左肩必动。出腿,肩必后耸。自震身体,是为掩蔽征兆。

姬尊吾缓缓退至院门前。

空空玄前挪一寸,姬尊吾后撤一寸,全身颤动加剧,衣袍噼啪作响。

空空玄再进一寸,姬尊吾再撤一寸。

两人保持距离,械斗于墙角,墙角有废置的石碓,上面坑坑洼洼凹凸不平,满是风化的时光的痕迹,早已废置,做盛水之用,就在姬尊吾的身后。

一念三千。佛教天台宗理论,佛的一念之间,映现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变化,人的一念也如此,只是人不自知。

短短一念之间,受挫的空空玄再次攻伐过来。

面对空空玄,姬尊吾腕子发紧,毕竟方才那一棍,不是看见的那么容易接住,他的头骨有些凉,很有可能瞬间就被敲碎。

真剑法只有一下——刺,真刀法也只有一下——抹,真棍法也同样只是一下——敲。

空空玄手中的玄铁棍重达九十九斤四两,为能久战,只好两手共执长棍一端,看似无奈之举,实是奥妙所在,铁棍重量逼迫手臂,人会本能地以腰力补充,执棍之手可调起腰力。惊爆力与柔化力都是腰部使然,挥棍之力成倍增加,力大无穷。

空空玄身材矮矬,棍子比他身高更长,以如此之法挥棍做敲砸,胳膊便显得短了,变化角度受限,自然要挪步补救,于是一攻一守之中,辗转腾挪,仪态万千。

一棍再来,姬尊吾身如劲风中的落叶,衣袂飘飘。

棍之所欲至,正是姬尊吾头颅。

空空玄出棍了!

姬尊吾守势完美,但精神出了纰漏。因为他见到堂屋中的女人动了,站起身来,身段婀娜,飘飘欲仙,走出门来。

跌出,反手撩一棍,感觉手中棍如遭雷击,听到了棍上覆盖的牛筋被重击敲至炸裂的沙沙响以及骨骼龟裂声,扑上身后石碓,就此不动。

空空玄一步一步走来,拖着长棍:“还活着?”

“活着。”姬尊吾从半蓄水的石碓上弹起,面对空空玄。

以为反手一撩未能建功,自己必死无疑,但是居然打中了,看来空空玄自己也受到了屋内女人的影响。

空空玄居高临下的道:“高了,这一棍应该敲在你的头上!”

血漫至唇,姬尊吾剑棍指空空玄,双脚落地踏实,恢复对敌之姿。

他的左肩凹下一大块,骨头全被敲裂,血肉模糊。

空空玄也被他敲了一棍,虎口裂开,溢出血丝。

“这女人对你很重要?”姬尊吾问道。

“很漂亮不是么,刚才你也分心了,这让我很高兴,同时也很不高兴!”

“那小子还玩儿过她……”

“你闭嘴,我一定会杀了他,将他的肉切成一片一片,一口一口吃下去!!”

他注视着姬尊吾,但是却一棍反手撩了出去,那个一身大红袍的女人,如玉红颜顿时扭曲,像一颗从枝头坠落的花瓣,从院子中飞回她方才爬出来的堂屋中。

方才,她与空空玄大吵一架,被空空玄扇了耳光,推搡在地,她哭泣过后,若无其事的走出来,然后若无其事的就想去推开紧闭的院门,想要若无其事的走出院子,但是被空空玄一棍就扫回了原点。

她落地的时候,感觉整个房屋走震了一震。

空空玄的愤怒可想而知。

“还想去找那个臭小子么?”低沉的声音如受伤野兽的嚎叫。

女人喷出鲜血,抹抹嘴唇:“我不想让你睡我了!感觉恶心!”她是有武功的,否则一棍之下就要粉身碎骨。

“为何不一棍打死了我?”女人不看他,盯着地面。

这时候姬尊吾一棍扫了过来。

空空玄玄铁棍横竖格挡。

“铛!”他的后背撞在身后的院墙上。

“噼里啪啦!”

单砖堆砌自家烧制的熟砖顿时裂开一个大窟窿。

掉出院墙的空空玄顿时狂奔而走,口中高呼:“王路常,睡老师的女人,是要付出代价的!!”

声震林野。

姬尊吾从窟窿中窜出,紧追而去。

章节目录 第七十九章 白眼的射来 随着姬尊吾的拔命追去,无数背负长棍的横山堂弟子同样朝着两人消失的地方奔袭而去,只不过速度慢了不止一丁半点儿。

姬尊吾与空空玄的速度,王路常十九岁的人生内仅见,是因为他没有见过王子昂一怒山河碎的霸气以及张老汉在十万大山中扶摇而走的景象,否则眼界就要开阔许多。

空空玄的速度真的很快,如一只飞奔的猴子,只是足尖一点一点,无论墙壁、巷弄、树木、房檐……都能一点而过,手中棍子不仅没能成为他飞奔的累赘,反而是极为巧妙的帮手,助他腾空飞跃,紧随其后的姬尊吾自然也不差,长棍拖地,脚步如马蹄,一眨眼便窜出去好远。

不知道空空玄为什么要跑,或许是因为他受伤了,脑袋上流下殷红的血丝。

他要杀王路常,势必杀!!

原来自己的杀身之祸是这个。

他赶忙往空空玄家里走去,他的女人在那里,不知如何了。

到了空空玄家中,发现了满屋的财富,顿时傻眼,从未见过这么多钱。

“心动了?”女人惨笑道。

“心痛!”王路常俯身将她扶起,柔若无骨,就像捡起一件衣裳。

“嘻嘻,就你会讨我开心!”女人笑起来,很开心的样子,但是血和泪却从她的嘴角和眼角流下来。

晃悠悠将她扶在床上,她蜷缩在床上一角,像一只无助的小猫,修长的腿微微弯曲,皮肤白如刚煮熟的大米饭。

血丝从她的嘴角溢出,然后浸染了床被,像一朵初开的梅。

她的姿势很优雅,王路常一直为她的各种神态而着迷,就如同初次见面,他在窗外偷看,而她,在床上舒展着优雅而富有极致诱惑力的身躯,做出一个个令人血脉喷张的姿势。

压腿、扭腰、提臀、摆胯、抹胸、点唇、兰汤浴……

只是松松挽着头发,大红袄子半掩半开,露着葱绿抹胸,前圆后方,前短后长,前凸后翘,一痕雪脯,婀娜的身段,仿佛天地之间一株出淤泥而不染的清丽的莲,与天与地合。

只是一眼,王路常便“出境生情”,身体某个依山带水的宝地蠢蠢欲动。

不知是何时、何日与房内的她对上的眼睛,迷迷糊糊便走进了房间,然后,便是回归混沌的欢快,那整个宇宙轰然爆炸的快感,令得不过才成年的他注定将这个浪荡的女子深深刻印在心底。

她一定是寂寞的。

现在,他知道了她为何从不出家门。

被整日关在方寸大的房间内,活动之地只是房前屋后,一个青春正盛的女人,如何人受得了。

是的,她是浪荡的。

“我与他,只有欢好时候的情,没有令人心底喷出温水的那种情,而现在,便是连欢好的情都没有的了,因为有你!”她缓缓的说道。

并不看他。

她对他讲述了一些事情,一些以前无论王路常如何问询都不能得到回答的事情。譬如说她的来历,她如何与大盗空空玄相识,她如何来到这个僻远的卜空村……

那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是却令王路常感觉无比的酸爽。

她,一直在被那个人睡,从他们不曾见过面的时候起,那个人就一直在睡她,一次又一次,一夜又一夜……

她是江南富户晏家小姐,有兄长一个,其父对两个孩子无比宠溺,并没有任何重男轻女的迂腐。

这样的宠溺,养成了她刁蛮以及向往闺房外大千世界的性子。

在一个打包好了所有出逃离家东西的夜晚,她吃过饭,便静静的等待着深夜的降临。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摆着一些家传的动作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因为天热,也因为那些怪异的动作,她浑身发烫。

便是那个夜晚,那个夏虫在叫雨打芭蕉的夜晚,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她,感觉身体有异,一阵阵若有若无的酥麻从各处传来,于是醒来。

一个男人压在她的身上。

“好美!”他说。

她说不出话来,心脏跳动得无比剧烈。

“易筋经在哪儿?”他说。

她摇头,感觉整个脖子面门都是胀痛的,说不出任何的话语。

“我给你解穴,但是你要保证不说话,否则我就杀了你!”

她点头。

那男人在她脖颈一侧轻轻一抹,顿时满脸的胀痛渐渐消失了,她的舌头不再僵硬,于是可以动作以及讲话。

她张开嘴巴,准备吼叫呼救,但是那个人在他的身上又是一抹,她又不能动了。

全身都开始僵硬发胀。

脸色通红。

那个清瘦的男人,似乎在她的家中转了一圈,然后回到了她的闺房。

她全身的皮肤都透着殷红,在黯淡的烛光下散发着圣洁的光芒。

那人对她看了又看,眼睛里露出野兽一般的光芒,他踱着步子在房间内走了几圈,然后便俯身趴在她的身上。

他舔她……

那湿滑的热气,令她颤抖,轻吟、迷醉……

他伏在她的身上,不断动作着,直到不知何时解开了她的穴道,但是她原本呼救的声音,已经变成了令人酥软的轻吟。

……

不知过了多久,只是在那种痛苦与欢愉交杂的世界中沉沦再沉沦。

等到睁开眼睛时候,天光已经大亮。

她没能离家出走。

她害怕、惶恐、焦急、期待、无从诉说。

在闺房之中呆了一天,第二夜,那人又来了。

于是,再次的侵犯她……

第三夜。

第四夜。

……

她这才知道,原来她的爹爹,是少林的俗家弟子。她摆弄的那些姿势怪异的动作,是一本名叫《易筋经》的书上面的武功。

而他的到来,便是为了那本《易筋经》。但是却出人意料的,碰到了她。她在床上摆弄着动作,修长双腿在薄纱笼罩下,圣洁的乳白光晕晃了他的眼。

于是他侵犯她。

那个瘦削的身影,便是空空玄。

而她,居然十分的享受那种欢愉,每隔夜晚的降临,渐渐成为她的期待,那个人的身影,从她的身体,钻进了她的心脏。

于是,周而复始。

在这期间,空空玄从她家里,不仅找到了易筋经,还得了许多许多的财物。而她,什么也不说,不去告诉爹爹和哥哥有一个坏人每天每夜都会来侵犯她,不会告诉他们家中一直不停焦急寻找的传家宝和许多财物,就是躺在自己肚皮上的那个不停动作的人偷走的。

因为她期待那样被肆意侵犯、蹂躏、舔咬……的夜晚。

所有的变故都发生在她的肚子渐渐鼓起来的一天,家中人看她的脸色已经变得有些奇怪。

于是她走了,从闺房之中跳出来,与那个瘦削的人影一起,浪迹天涯。

她的孩子,被追来的父兄,震死在了腹中,那个人,有那么好的逃命功夫,居然没有保护好她,没有保护好她们的孩子。

离家出走的日子,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爽快。

在最初的新鲜感过后,感到的,只是无穷无尽的亡命天涯的疲惫。

那种消逝的新鲜感,不仅有对大千世界的向往,也有对空空玄的新鲜感,当然,空空玄对她,同样如是。

空空玄是大盗,并不能如其他人一样,每时每刻都肆无忌惮的走在街上,每时每刻面对阳光。那人最喜欢的应该是月亮,应为那样的夜晚不仅便于偷盗,也利于祸害家良,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畅行无阻的行走在那样的夜间。

但是她疲倦了。

有官府的人会追捕他们,也有很多的江湖人士。

几乎没有过过一年完整的安生日子。

但是自从他们来到这里,卜空村,安定的日子来了。

但是这样同样一直隐隐藏藏的安定,也不是她想要的,跟他在一起,渐渐失去了最初的心,每次被他睡过之后,那种潮湿滑腻冰冷闷热的感觉,令人想要发狂。

于是,在一个清洗得干干净净的中午,趁着他不知又外出去偷什么东西,她睡了王路常,那个念书不专心、一直小心翼翼的打量她,裤裆翘得老高的孩子。

趁着他过来寻找他所谓的私塾老师空空玄的空当,勾引他,睡了他,那种瓜果一样的清香令她沉醉。

她真是个浪荡的女人啊!

她在咳血,受伤的小猫一般抽动着小腹,然后咔出猩红的血花。

“他会……打死你的!”她断断续续的说。

王路常摇头,看着她的眼睛,满是哀伤,这个对他最为重要的女人,他甚至都没有了解她多少,但是现在,她就要死了:“我不怕,第一,我并不相信他能杀了我,第二,就算他能杀了我,那么更好,可以一直陪着你!”

她又笑了,笑得那么肆无忌惮。

“真好!”她说。轻轻的靠在他的怀中,鼻翼阖动,艰难的喘息。

王路常的眼泪砸在她的发丝间,一滴又一滴。

“别哭,我不值得,我对不起生我养我的爹娘,对不起你,甚至对不起他,我是个天生下贱的女人,他应是爱我的,但是我已厌倦了他,我喜欢你,现在我要死了,但在你的怀中死去,这已是老天爷对我最大的慈悲!”

“我会一直想你!”他说。

“吻我!”她说。

天,黑了下来。

门口有沙沙的脚步声,密集的脚步声。

是卜空村的部分人们。在激烈的战斗过后,确认没有了危险,人们赶来看热闹。空空玄临走时候的高呼,已经令得人们轻而易举的知道这一切。

他们围在破开一个大窟窿的院墙之前,穿过那个狰狞的大洞,看向房中的两人,就好像出现在了两人的身边、亲眼目睹过这其中发生的任何事情一般,人们兴高采烈的指指点点,绘声绘色的高谈阔论着这一切,谈论那个品行不良、岁大无业、花天酒地的王路常,谈论着那个多年以来很少见过几次背影的、教书先生的、不守妇道的女人,浪荡的女人。

然后吐唾沫,眼睛射出白惨惨的光芒。

【作者题外话】:现在是十一点三十四分,今天的更新差点忘记……

章节目录 第八十章 碎如意,点戳面 天亮,天黑,天亮,天黑……

一连过了五日。

晏如意始终吊着一口气,这让王路常感觉心酸。

是在等那人的归来。

他外出抓药,忍受白眼,人们对他这个祸害了自己老师女人的浪荡子没有什么好感,这是该杀千刀、浸猪笼的大罪。

没人敢来拿他,因为平日里王路常凶蛮,知晓他手头上有功夫。

连着几天了,一直抓不到药,只是一直陪着她,安慰着她,小声小声的讲话给她听,生怕声音大了点,就将她吊着的那口气给惊没了。

她受了很严重的伤,空空玄那一棍直接打在了她的小腹上,她的下体一直在出血,但是她一直在笑。

有人偷偷将草药放在门口,不知是谁,应是平日里交好的人们。

没有人会冒着忍受白眼与指点的风险来靠近或者接触他,除了那些不顾世人眼光的武人。

李布衣、李德生、安见,他们一起走来,背着行李,李布衣一手杵着他的竹竿,一手持着“见过去未来”的招幡,农夫李德生腰上挎着镰刀,肩上扛着锄头,屠夫安见则屁股上挂着他的大菜刀,一扭一扭。

来得轻松,去得也轻松,孑然一身,潇洒浪迹天涯,这就是武人。

将一堆瓶瓶罐罐的药材小心的递给王路常,农夫李德生说道:“我们要走了!”

“去哪儿?”王路常下巴抵在晏如意的头顶,无神的问道。

“这地方已经不再安全,有外面的人闯进来了,很快就会被滚滚红尘所同化,再不复之前的安静祥和,因此我们要走了!”

“在这个时候抛下你,我们感觉很难过!如今想来,还是山花眼光长远,早早地就走了!”

“是你小子将我们这些自命甚高互不往来的人变成了朋友,只是轰然袭来的大变之世我们挡不住,但我们还想多活几年,会永远感激你!”

“有缘再见!”

……

王路常知道,他们不一定打得过空空玄,但他们真的很不想死,于是走了。

又过了几日,该来的没有来,不该来的却来了。

他们,又没药了。

晏如意的气色好了很多,已经不再出血。

他认为药物对晏如意是有效的,因此决定外出找药。

一直在等待着空空玄的归来,干脆利落的解决所有的事情,一想到原来空空玄知道自己与师母晏如意的事情,但是仍旧每次笑意吟吟的与自己说话、交流,就浑身冒冷汗。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究竟为了什么,能够忍受如此大的侮辱而不动声色?

不知道那个持棍的中年男子与空空玄的打斗结果怎么样了,一直渴望这某个时候,那个拿着一根难看长棍的中年男子,能够笑意吟吟的走进村来,但是一直没有。

村人的白眼他并不在意,只是很担心抉微对他的看法,当然,还有陈雪景。

他到捡到太盘蛇的那方丛林中去寻找药材,心中一直想着自己的过往,感觉到无比的难受,自己好像没有遵从师父的遗志,无论如何去做一个好人。

他整日里不务正业,没有半个正当营生,走镖的活计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他偷了自己私塾里老师的女人,他去打黑拳,杀人不眨眼,他没有照顾好小抉微,便是连小小的买糖人儿的要求都没能做到,他至今不知道当初王子昂与他讲的让他继承王子昂本该继承的遗志是什么,他流连街所,夜不归宿,不赡养老人,啷当度日,村里对他的口碑很差劲,十里八村的*拖到肚皮上的老女人都已经达成共识不要介绍女孩子给他,十九岁的大人了还找不到老婆,他甚至已经忘记了那个跳江女人的模样……

这根本不符合一个好人的要求,甚至是坏人的标配。

可是他感觉他还小啊……

茫然的走着,只想想出点什么,将脑子里乱成一团的所有东西理顺……

……

当王路常离开后许久,一道身影闪身进了卜空村。

这道身影有些狼狈,但是意气高昂,笑吟吟,矮瘦的身影猿猴一般的矫健。

他将手中持着的一根很沉很黑的长棍撑在地上,双手在棍上轻轻一个借力,便跃进了一幢院落。

院落十分安静,盆栽里的青竹,文雅而清新,并且正气凌然!

这院子里没有其他人,只有一个静心端坐饮茶的老者,老者正将乌紫色的茶杯缓缓端至嘴唇,听到有人跳进他的家门口,眼皮也没有抬一下。

那矮瘦的身影自然便是空空玄,离开卜空村已经六天半,如今出现在这里。

他将手中玄铁长棍轻轻的抬起,指着老人家花白的头颅。

棍不比刀剑,不开刃即是凶器。不想杀人的人,用凶器有顾虑,武功至少折去三成,但是用棍就不一样。

端坐品茗的老人,直至已经细细品味完那口清香四溢的铁观音,这才缓缓转过头,眼睛已经不大好,有鲶鱼眼色泽,他穿了通身的黑色大衫套深红色外袄,乌黑夹杂着花白的发丝油亮。这是功力精深的表现,衣着不华贵,但是相貌堂正。

按养生方子讲,人须“养样”,特别是老人家,养得有模有样,让人望而生敬,一举一动道貌岸然,这才是好老人,否则不如早死为好。

望着这养气、养样功夫都极为深厚的老人,空空玄感慨:“人老了,竟可长得这么好看!”

“姬尊吾死了?”老人语气没有半点波澜。

“头骨较硬,只是碎成四五瓣!”

老人家默默点头。

看着仍旧古井不波的老人,空空玄笑道:“都说北地门派大多门风冷漠,师徒父子皆可为敌,今日一观果不其然!”

老人没有说话,但是空空玄已经忍不住了:“我还要在这里住下去,吃饭、**、偷东西,谁赶我走就打谁,来吧,老人家已经没什么用处,但作为武夫,战死,才有尊严。”

他走进几步。

“拿出你的棍子,让我看看横山堂意棍的创始者是不是真的像江湖传说中的那么厉害,比起少林棍糅杂易筋经和纵天梯起来如何!”

老人家站起:“不上品的刀剑棍棒,不屑一握。至于我自己的长棍,已经很久不用了,你的功夫,太过驳杂,不入品,无需用棍。”

空空玄:“贬低武人以及其他门派的功夫是武人大忌,您上了岁数,请自重。”

老人摇头。

拿起一个茶杯,他的手蛇皮般厚实,指节茧子黑如铁渣,是常年锻炼强硬外功的显现。

随手捏碎茶杯。

鸡蛋一磕即碎,但捏碎,是壮汉也做不到的事,茶杯近似鸡蛋的圆形卸力结构,而瓷质强于蛋壳钙质。

这是龙象力量也办不到的事情。

空空玄:“高人,这风度远非常人所及,但我可以先告诉你结果,你这吓唬对我没用,你的手还没来得及使劲,我的棍子就将你的头打碎了。”

老者:“笑话。”跃步上前,如鹰捕兔,空空玄猝不及防,长棍向前一杵。

老人五指精准抓住棍头。

空空玄一拧身,做出一个舞蹈一般的玄奥姿势,长棍离手,瞬间回旋一圈,压这老人的后脑勺的头皮擦过去,复又回到他的手中。

老人顺势欺身而进,姿态矫捷,眼无凶光,近乎同情。

一棍敲来。

老人抬手格挡。

刀法格挡用刀背,刀背厚重,可挂住袭来兵器,棍法格挡则用棍梁,可于棍梁之上顺势而为敲左打右。

老人用手,没有任何优势。

棍势雄浑,击在老人上臂。

空空玄耳中是臂骨断裂声,人耳听不到,那是对自己击打效果的判断。

老人鹤指拳头击上空空玄喉骨,不是弧线抡打,是直线戳击,如一根钉子整根钉入。

场间两人耳中又响起一记断骨幻听。

两人踉跄倒退,各自喘着粗气。

“哈哈,原来你打不过我!”如是老人占据绝对优势,便不会想着以断臂的风险去换的空空玄一命。

老人的右手已经软耷耷的拖在身上,再也抬不起来。

空空玄抬起脖颈,那里一片红肿,但是,他的喉骨并没有碎。

老人鹤指拳袭来的时候,下意识的吞了口水,因此喉骨耸动,避过了致命一击。

死死对视,老人瞬间转身逃窜,高壮身形带起一股大风,衣衫飘荡。

小腿上有肝经,肝主搏杀,平素锻炼有法,不会一受惊即溃尽气势。

老人逃得很快,但他终究是用棍的,他这些年来在卜空村静养的“养棍”尚未完成,一直不曾持棍,只是养这心中的那股子棍意,如贸然使棍,只会功亏一篑,武功不曾反减。

但是放弃了最为高强的武功,转而以拳术对敌,本就失了先机,如今又被打碎了手骨,必败无疑。

因此逃跑。

但是他的轻功并没有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大道空空——大盗空空玄的高明。

空空玄瞬间追至。

老人仓皇间将整个茶几反脚一踢,茶几飞起,翻滚着砸向空空玄。

也是老人急着逃命而所能做的唯一手段,那翻滚的松木茶几看似气势汹汹,但这应对之法并不高明。

最大面积最安全,是俗人意识。

以点可破面。

长棍直戳,棍头击于桌面,桌柱撞在老人后背,老人蹴鞠一般跌出。

整个茶几盖在他的身上。

空空玄再一戳。

沉重神兵玄铁棍直接戳穿整个桌面一点之地,从老人的后背戳过,老人抽搐了两下,便不动了。

北地大派横山堂创始者之一,意棍的最大传承发扬者,曾威名赫赫的“棍参天”大侠姬少堂,就此被人打死。

【作者题外话】:上一章应该是太敏感了……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一章 那一声脆响 打死了这个年轻时候在北地赫赫有名的棍法大家,空空玄吐出一口乌黑的血,老人家的力量很奇妙,那冲喉一击虽然没有击碎他的喉核,但是一股浩沛的力量却钻进了他的胸腔,并且肆虐开来。

横山堂的人已经被他杀了不少,如今更是打死了二号人物,决定以后去一趟远在秦岭更北一些地方的横山堂,全部杀掉才好,那么手中这根黝黑的神兵就归他所有了。

下意识的在老人家中绕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比较有价值的财物,最值钱的是那套紫砂壶,但是已经坏了。

撇了撇嘴唇,空空玄闪身出门去。

今日里,他还要再打死三个人才算完。

大摇大摆拖着长棍,走进那间隐居了二十多年的房屋,居然听到了微弱的呼吸声,顿时心中一紧。

是她,那个浪荡的女人。

她躺在床上,脸上是病态的红润。“你的小老公没有好好照顾你么?你都要死了,他跟你打了诀别炮没有啊?”

女人笑意吟吟的看着他:“很爽的一炮,时间久,而且轻柔又温暖,那种饱实的感觉你比不来的!”

“很好,我的钱呢?”他散乱堆积在家中的金银珠宝不见了。

自然已经全被王路常收走。

“我送给我的小老公了!”女人说道,躺在床上艰难的换了个先对更舒服一些的姿势。

“那是我的钱,我辛辛苦苦偷来的!!”空空玄目眦尽裂,眼睛瞬间红通通,那些都是他的心血,不仅有钱,还有一些用钱也买不到的宝物。

“那些都是我家的钱,现在我的小老公把我弄舒坦了,所以就给他了!”

“什么叫你家的钱,它们都在我家里这么些年了,再说,老子没把你弄爽么?当初不是每夜趴在床上翘着屁股等我么?怎么,不会忘记了吧?”

“呵……”女人撇了撇嘴,没有说话。

这是任何男人都无法忍受的鄙视。

空空玄深吸口气,压下那火山一般的怒意,转而笑道:“无妨,只要有钱,什么都好说,把我那些钱还给我,我就放过你们!”

“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你么?”

“我很爱你的,你别逼我?我的钱在哪里?”

“你爱我?呵,你只是爱睡我……”她的眼神如中满是嘲弄,任何一个男人都受不了女人用这样的眼神去看他,因为这是一种除了嘲弄还是嘲弄似乎这个男人在她面前一无是处的眼神,恐怖的眼神。

空空玄是男人,但是他忍住了,他已经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学生光明正大的搞了五年。

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在支撑着他。

但他就是忍住了:“我怎么会不爱你呢?你有我缺乏的对于生命的热情,你的体温就像我永远不能抬头仰望的阳光!这些年我一塌糊涂,我不懂我们是否有着各自的命运,还是只是到处随风飘荡……”

“所以你就把我关在这里,连院门也不许出?”

“你他妈的不是跑出去与那小子风流去了么?”这是一句语气应该很重,表情应该十分愤怒的话语,但是空空玄再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平静,甚至带着讨好似的微笑。

只是她知道,她看得到,并不是这样。

否则,那根名为“当头”的人间神兵也不至于出行那似乎常人眼花似的残影,飘荡的灰尘也不会瞬间变加速甚至疯狂。

是的,这就是她跟了二三十年的男人。

人面兽心,你根本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很吝啬,偷来的钱从来不会拿出去花,他脾气暴躁,无缘无故毫无缘由的脸色一冷,两人就可以十天半个月不说一句话。

即便是在这不说话的十天半月里,他还是睡她,一次又一次的睡她,他从来都只想从别人身上获得好处,无论这好处是什么,但是别妄想他可以给他人好处。

他教村中的小孩念书识字,是要钱的,还有学生从家中带来的干货以及其他东西,可以是几个小瓜,可以是三五颗土豆,一块布,半条腊肉……

“这回你可是彻彻底底的被别人占了便宜了,哈哈……”她的笑容,无比开心。

凄艳绝美。

“不仅女人被别人睡了,还得好脸色去给他上课,偷来的东西全被他拿走,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什么东西都比不过命,我会要他的命!”

“那多谢你成全了……”她缓缓的趴在床上,气若游丝。

“呼……”他长舒一口气,原本一直挺高,战鼓一般的的胸膛瞬间瘪了下去。

“气到你了?那对不起啊,我很开心……”她的声音几乎已经听不见了,但是在空空玄的耳朵中,那游蚊清鸣一般的声音像是炸雷。

“嘶……”他深吸一口气,胸膛再次挺高,回复了战鼓一样的气势。

“没有!”他说。

“金钱是世界上唯一值得我去为之奋斗,为之战斗,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而不是你!也不是任何事!任何人!任何物!”

“我做任何事不过是为了有所回报,我总要得到报酬。”

“你的报酬我得到了,你从一个少女一直被我干成了女人,最后要你命的还是我,王路常呢?我总会得到他的报酬的,而最后,我也会要他的命!”

“你知道我想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报酬么?你知道楼兰宝藏么?你知道武夫扶摇子么?你知道王子昂么?你知道我想从他们身上得到的报酬,便是整个天下,也想要么?”

“即使永生永世生生世世无尽轮回依旧让我撒谎,去偷,去骗,去杀人,皇天在上,我再也不要挨饿了!”

“你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去追求一些根本不会让你幸福的东西……”他的身影依旧残留些许在她心中的罢,否则就不会再开口。

他根本就没听进去她对他的最后一句话。

“原本等到我大事一成,……如果你不违背我,你要什么我就能给你什么,你要什么都可以。你嫌我将你关在这里,无人可以倾诉、交流是么?只要你装得很有钱的样子,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就会跟你套近乎。更何况等到那时候,我们的有钱不是装出来的呢?”

“有钱很有意思,尤其是别人看着我们很有钱!”

……

他还想再说下去,但是她已经充耳不闻,慵散的趴在床上,神游万里。在她的意识彻底从这件房子、这个男人身上剥离时,她觉得他已经不仅仅是疯了。

她在投向一个满是光明的怀抱。

她现在脑海里只有一个身影。

她跟脑海里的那个身影造爱,缠绵,因此忘记了一切的痛楚。

她仍旧开始面红,仍旧呼吸急促,仍旧皮肤潮红,仍旧起了鸡皮疙瘩……

站在他床前,持着一根乌黑长棍的男人,看出了她的变化,于是眉毛一挑再挑,终于,当他的眉毛不挑动,而他持棍的手背上一根青筋诡异的抖动了一下。

房间里响起一声清脆的响声,就像敲核桃,就像掰黄瓜,就像劈石头,就像瓦片裂,就像……玉碎。

……

远在数十里外的王路常,瞬间变捂着胸口蹲了下来。

他目眦尽裂,心痛到无以复加。

他挥舞着手中的药草,狂奔向卜空村……

……

持棍的男人等到那一声似乎久久不曾消失在耳际的脆响终于消失,才掏了陶耳朵,缓步走出门。

他向着全村最好的一间宅院走去,那里了无生息,但是他知道,有一只大乌龟在等着他。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二章 齐天大圣 他要去敲碎那只老乌龟的头颅。

原本可以不用这么麻烦的,只需要一直等下去,等到一个合适的时机,但是谁曾想朝廷的人已经发现了这边,发现了隐藏在卜空村的张掖庭,这让他不得不提前做一些事情。虽说来的人全被王子昂打死,但是朝廷明面早已消撤暗中则延绵不绝不仅如此规模甚至还有扩大的粘杆处的那些蝇营狗苟,以及那些世家豪阀、江南织造什么的,这些朝廷的情报搜集者,在武功方面可能不怎么样,但在嗅消息这方面,可绝对不是什么善茬,不比他空空玄差。

因此他需要提前行动,不得不冒着危险跑到秦岭去偷了横山堂的这根“当头”棍,以此来破被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张掖庭的捯仙战甲。

为此还多杀了上百号人。

“呸!”他吐了一口唾沫,神清气爽,武力正直巅峰境界,与横山堂的未来掌门人以及横山堂的开堂二号人物姬少堂这两个在江湖上鼎鼎大名的人物一战,令他彻底激活了丹田气海,伸展了筋膜气脉,武功境界更甚平常。

所以他来了,持着乌黑的,由九天玄铁为材请大匠锻造的人间神兵“当头”一棒,走向那间在卜空村无比招摇,无比令人眼红和讨厌的白墙黑瓦的房子。

他纵横一世,别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他则“日出而息,日落而作,不看青天白日,帝力干我何有哉!”

这种日子他将要一直继续下去,所以他要杀人,并且得财。

楼兰宝藏,那不是一个传说,那个人家不过两千户的名叫“打泥”的西域小国,就建国于盐泽边上,是确确实实的黄金古国,它所有的财富,如今都掩埋在滚滚黄沙之下,就在无尽金黄的沙粒中,一定有某一处,藏着拳头大小但是看上去如沙粒一样的黄金。

而这盐泽边上在哪里?“某一处”是什么地方?只有传承了千年的张家人知晓。

如今传到了张掖庭,不找他找谁呢?

他就是爱钱,为此他可以光明正大的蹲在猎物身边一二十年,那又怎么样?张掖庭这老人家也是艺高人胆大,任由他虎视眈眈的盯着他,甚至还将自己的徒孙带到这里来念书,真是令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毫不怀疑,只要他把送过来念书的王路常弄死了,张掖庭会毫不犹豫的冲到他家中去将他以及他的女人打死。

他明知道自己是吝啬的,容不得别人占便宜,但是仍旧光明正大的将徒孙送过来,学费也不交,还任由徒孙上了自己的女人,这是在*裸的恶心他啊。

“哈哈……”空空玄居然不自禁的想笑。

老人家,功夫好,脾气也怪,但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可以什么都不顾的了。

乱棍打死就好。

转出林荫,转过长亭,绕过巷道,就看见那一角晴空下白墙青瓦的楼。迎着苍穹、俯瞰脚下杂草丛生,持着长棍,神游万里,空空玄一步一步走去,走着走着,居然有了一种独步天下主浮沉的气势。

所有阻挡在他面前的人,就会像他脚下的杂草一样被踩在下面。

他紧了紧手中的当头棍,这根棍子真的很重,冰冷,森然,黝黑,散发的强大气息令人着迷。原本不用这么麻烦的,他虽然爱财,但是并不喜欢凶器,但是为了得到所爱的财,并需用凶器来保证这个获得过程的顺利进行。

张掖庭老匹夫的武功境界非同寻常,江湖中也仅有数人堪可一敌,无论是在心智、年龄、对敌经验还是本身的武力境界的高低上,他空空玄对上那个看起来日薄西山的老家伙都没有半点胜算,于是他才能堂而皇之的潜伏在老人身边这么多年,静静的等待着机会,等待着老人家出现老人家该有的病痛生死以及其他意外,无论多久他都能等,因为他还能更强,而那个老人家终究逃不过天道循环生老病死。

多年前,他来到卜空村,具体是多少年前,他不想记起,因为那时候,很美好,但是带给他那时候的那种现在想来无比心痛的美好的女人,在半盏茶的时间前被他敲碎了脑袋,美好已经不复存在,想起来就觉心酸。

那时候,他来到卜空村,遇到了在江湖中如日中天但是却突然销声匿迹已经数年的武夫扶摇子,那时候,那个老匹夫刚刚死了老婆跑了孩子,心情无比的不美好。借着切磋以及求教的名义跟老人家过了一招,被老人一拳砸在脑袋上,时至今日他都还不敢全力施展自己的纵天梯武功,一施展起来速度急速,脑袋就痛,撕心裂肺。

于是在卜空村住下了,养好伤势,每隔数月便偷偷与之过招为了试探其功力境界。

一直以来,不敢奋力与之搏杀,老人家武力境界坚若磐石,深沉强大,但他也感受得到自己的进步,从数招之合到如今的不分伯仲,他一直在进步,而张掖庭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

他就快得手了。

这时候,张掖庭老匹夫,撞了大运,朝廷那些蝇营狗苟的家伙,居然给他送来了捯仙战甲,这就延缓了老匹夫日薄西山的时间,他自己的年纪也不小了,于是等不了了。

捯仙战甲很强,怎么才能破了它,苦思冥想许久,根据自己的战力,便只有以强敌强,就算不敌,也是个两败俱伤的结果,那时候目的便达到了。

这世间,除了有数的几件神兵,以及那些有缘得之的天地圣物,最近一些他所知晓的能够与捯仙战甲一拼的东西,就只有陕西秦岭横山堂的这根当头棍。

这可是实打实的九天玄铁所造,天上掉下来的石头。

捯仙战甲也不是俗物,当年叛魏入蜀的大将姜维穿着它在乱军之中所向披靡,在诸葛亮去世后,姜维除了积极平定国内叛乱,另一方面亦不停进攻他的故土魏国,从延熙一年第一次出祁山,直到景耀五年最后一次出兵,二十多年间,姜维竟然组织了十一次北伐!其中胜五次,平手四次,败两次。需要注意的是,与诸葛亮时期尚有赵云等大将不同,在姜维时期,蜀国已经是“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的境地,而姜维与诸葛亮最大的不同在于他的武力亦是超群,于是凭借自己文武双全的身手,独力与魏国的众多大将屡次作战,战功赫赫。

这其中,汉主赏赐的这套捯仙盔甲功不可没。

在后来景耀五年正月十八日中午,成都的蜀国宫城内的那一场激战中,若不是姜维知道复国无望挥剑自刎,只怕没有人能拿下他。

空空玄已经走进了张掖庭家的院子,院中芳草萋萋,水瓮中清亮的泉水水面微微荡漾,水波边缘与水瓮的交接那一圈,结了薄薄一层白霜。

水瓮边的磨刀石下还残留着黑黄的锈渍。

老匹夫也在准备,准备着杀死他。

“哈哈哈……”空空玄朗声大笑进门去。

才进门,便看到一双清亮如刀的眸子瞬间黯淡下去,如同被灯罩罩住的皓月。

老人家的眼睛异常的明亮狠辣,突然熄灭,就像潜伏在暗夜中的饿狼。

那是张掖庭罩上了捯仙战甲的头甲。

他的眼睛从头甲上的孔中露出来,空空玄瞬间又感觉到了那种眸子如刀的犀利感。

他不再说话,高喝一声,高举着大棒腾空跳跃起来,一棒子挥下:“吃我一棒!”

他身材矮小,干瘦精健,瘦皮猴儿一般的体貌,此时提着棍子打砸身藏于捯仙战甲中巨灵神一般的张掖庭,便如同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一般。

看着重逾千钧的黝黑铁棍裹挟着无匹的气势力劈而下,铁塔巨灵神一般的张掖庭只是轻轻抬起了手臂。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三章 失落的猴子 与空空玄以往见过的武夫扶摇子张掖庭不同,这次见到的张掖庭,原本瘦弱的身躯隐藏在雄浑厚重的战甲之内,透过战甲头甲上的目孔,双眼射出来的光芒熠熠生辉。

这老人家的眼睛一直是那么晶晶亮,这让空空玄感觉十分欣羡,倘若自己老了,是不是也能有这么一份独到的武人气质?

但是除却眼神,人们平日里见到的张掖庭,一直是不修边幅的形象,衣服邋遢,坦胸**,与人相交时候高谈阔论唾沫横飞指手画脚风评十分不堪,比他养出来的那个孽子王路常也好不到哪里去,街头巷尾任何一个大妈没有不对其恨得咬牙切齿的,根本没有半点当年叱咤江湖的武林扛鼎宗师人物的风范,如今老了,更是不堪。

但是i今日里,空空玄觉得老人家真的拿出本事来了,因为从老匹夫身上看到了意气的影子,这让他不得不对自己武功的精进感到骄傲,他马多多,除了小时候饿得伤过根本,长大后无论天赋根骨还是对于武学的领悟造诣,不仅不比任何人差,而且是人中翘楚,否则,也断然不能让当初名扬天下武林的武夫扶摇子谨慎对待。

他的一棍已经裹挟着无匹的力量挥了出去,目标是张掖庭的头颅,期望一棍可以敲碎,即便是身穿捯仙战甲,一次敲不碎便再敲一次就是了。

张掖庭的手臂已经抬了起来,动作有些生涩干硬,沉重的战甲使得他抬起的手臂发不出任何声息,与势大力沉的当头一棍有动静相衬之妙。

铛!

铁壁对上硬棍,响起刺耳铿锵之音。

房内四周清风微顿,半息之后才瞬间激荡起来,随着两位决定高手的一次交锋硬撼,两人的心脏都似乎被对方狠狠地刺中,张掖庭隐藏在面甲之下的老脸变得惨白起来,这才感受到这个心机深沉在所见过的千万人中当属第一的年轻人武力的真实境界,一念一动,杀意竟可随着四周的环境以及凶器的碰撞而传递,使敌手竟也随之而生感应,难以承荷。

不过,他张掖庭老当益壮,老骥伏枥,老而弥坚,更何况身上还穿负威名赫赫的战甲捯仙,半点不怕。

他高喝一声,身着捯仙,似乎得了巨灵神的加持,有气壮山河的神威,定要教这品行欠缺有娘生无娘养的后生小辈死在当场!

一把捏住当头棍,腰身一拧,便要将那小辈硬生生以蛮力甩出。

空空玄身若游龙,绕着当头棍影子一般的窜动,在一个以笨重身姿迎敌的张掖庭不能屈曲的角度,猛然发力,将被张掖庭捏住的当头棍夺回手中。

这一番点到即止的交锋两人不胜不负。

张掖庭身姿笨重,不可能使出扶摇拳那种横行霸道的身姿,只得以蛮力应敌,即便因为如此而在身法上占了下风,不复使出扶摇拳时候那种堪可摧山撼岳的天人之姿,不似雄鹰到像个老龟,但是他输出的力量却要少得多,坚若磐石,巍然不动,以不变应万变,得以弥补老来人体力不足的劣势,有取有舍。

就算不动,或者说不大幅度的动,能够这样,便够了。

空空玄根本就攻不进来,而且,是空空玄主动来杀他的,如今只是期望那个不成器的孽障能够尽快的远离这里,越远越好,自己也还有些老友,着甲之前,便飞鸽发出了书信,只要撑住了,便能够获救得援,逃出生天。

唉,心中想起这些“救”啊、“逃”啊的字眼,老人心中不免有些凄凉,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如今,已然不是他一人独领江湖风骚的时代。

旋即,他便笑了。

他的身材,与捯仙战甲想必起来,根本像是竹竿,他窝在里面,撑着战甲,即便以武人体魄,时间久了也是感觉异常辛苦,但是,也正是因为很瘦,他居然能够在战甲一角放了食物,有烤红薯、油纸包着的咸菜,干硬的面饼,还有半只烧鸡,足以支撑他长时间的苦战。

这是老江湖的豁达和经验。

忍受着一棍重似一棍的当头棍敲砸,张掖庭一边涩滞的反攻,一边对着战甲外那个奋力狂攻的空空玄感到鄙薄。

神州悠悠千载,大陆之上风起云涌,不知涌现了多少天才绝艳的人物,如张三丰、常遇春、岳飞、薛仁贵、战神白起、项羽、张飞、关羽、吕布等等等等的,都是武力天下无双的匹夫,无不是大毅力者、大痴者、大忍者,不论境界,不论机遇,单论才能与意志,如今这个世间,还没有人能够和这些大宗师级别的强者们相提并论。

官子曹福不行,他还年轻,并且本身便在铁尺律条之下,横平竖直,不得圆如;张瘦狗不行,他师傅敢吃人肉,他不敢,自身也苦心孤诣,醉心于那些神神鬼鬼天帝人皇的东西;太琼志不行,年老体衰,与张瘦狗如出一辙,借助神鬼之道,只是邪魔外道,见人不得,大方不得,王十三郎不行,李敢夫也同样不行……

当代以及上一代的武夫各有缺陷,各有不及,这种差距,不知道要用多少年的时间,多少坎坷,才能弥补,然后才能碰触到天人之际的那层纸,最终跃过,成为一位真正的大宗师。

在这末法时代,还是自己的儿子最猛,可惜,英年早逝,大宗师境界仅仅只是昙花一现,来不见展示它得天独厚的风姿便悄然陨落,令人扼腕。

眼前这个小偷,就更不行啦,只是张掖庭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好与小辈人计较那么多……

正当他安静下,准备捻一根榨菜来吃,做一只实打实的老乌龟,任由这后辈打的时候,透过面甲的孔洞,便见得那个年轻人鹞子一般左脚踩着右脚,然后右脚踩着左脚,复归左脚踩右脚,右脚踩左脚……一步一步的缓缓跃起,然后在电光火石之间,张掖庭只感觉自己的头颅外传来一阵巨震,那个年轻人学的什么纵天梯的武功,一脚便扫在了他的右边脸颊外的面甲之上……

他有些晕,战甲内的身形摇摇欲坠,摇摇头,他复归一些清明,狭*仄的空间只容许他微微侧头,便看到在刚才摇头的时候从面门上甩出去的一些东西,正从头甲内壁缓缓滑下……

是血。

果然好霸道的武功,纵天梯!

不是被一脚踢中而伤,是被透过面甲传来的巨力所震伤。

便是当头棍的伟力,只要手臂稍加格挡也不足以令他受如此重伤,这大意失荆州的一脚,令得空空玄无匹的战力展现得纤毫毕现。

很强。

空空玄落地之后捂着右脚倒退,龇牙咧嘴,但是在笑:“不过如此!”

张掖庭怒了!

这后生果然不是个东西,不仅爱财且取之无道,烧杀抢掠,偷奸掳淫,打女人,如今更是打到了他老人家的身上。

拼着一死也要杀掉之!

又是劲风扑来。

张掖庭机械似的伸出一只手,这只手,被严实厚重的战甲包裹,如同奇崛嶙峋的如刺岩石,要将那横亘天间的天梯一扯而断,

很随意地一扯,不壮烈,不暴戾,只有漠然中带着噬血意志蔓延了出去

这已经是超出世俗武功招式的一扯,里面挟杂着漠视一切的气势,但隐在气势之后的,却是超脱了气势的无上意志,因冷漠而洒脱,因噬血反而淡然。

这是年老的武夫数十载岁月中沉淀下的年轻人的霸道、张狂、桀骜不驯、锋芒毕现以及年老人该有的宁静、领悟、圆融、淡然的集中体现。

横亘的一腿,纵天梯,如鸟在天,如鱼在水,不仅如此,还有一棍直直刺来。

棍棒敲击,小面碰大面,不可取,那便直刺,以点破面。

随意的一扯,老匹夫的怒,渊渟岳峙。

两人的这一次交手,一动一静之间,根本全无先兆,只凭心意出手。

场间响起“啪”的一声。

张掖庭傲立场间,高扬的手臂间,一块破布如大清龙旗,随风招展。

空空玄捂着右腿,跌跌撞撞的往后退去。

窗明几净,窗柩上突兀的出现一道弯弯的血线,那是空空玄被整条撕裂出巨大豁口的右腿所溅。

他已经尽了全力,立不立功一问便知,因此他缓缓的,喘息着靠在身后的楠木椅上,开口问道:“说得话不?”

等了三息后,只听得龟甲中的老匹夫悠悠的道:“毫无凝滞!”

空空玄呆住,面容抽出扭曲。

许久之后才不甘的道:“最后问一句,宝藏的秘密是不是在你这儿?”

“是!”

“多见一点,少见一点,便是垂棘之地,也是人间天堂……呵呵,虽千万人吾往矣,我还会再来的!”

紧绷的肩背瞬间变颓然的松垮下去,他拄着当头棍,一瘸一拐的走出门去,寒风凛冽,干瘦矮小的身影异常落寞。

在其走后,过了很久很久,从野兽一般高壮的捯仙战甲面甲之内,蓦地绽放出一抹惊艳的殷红,像是一朵山花缓缓开在青石之上,只是刹那,便瞬间凋零。

章节目录 第八十四章 站着死 王路常像是一只受伤的孤狼一般奔回家,如同这世界上大多数命途多舛男人的男人一个模样,眼神黯淡,神思迟钝,只感觉每走一步周身都遭到乱刃撕刮。天真烂漫的眼神已经不见,流下的,是猩红的眼泪。

晏如意死了,他生命中的第二个女人死了。

那个带给他无尽人间至极欢愉的女人,静悄悄的蜷曲在床上,盖着薄薄的衾被,僵硬得像是一块玉雕。

但是玉雕已经碎裂,头颅开出鲜艳红白的灿烂花朵。

嘴角带着笑。

是棍棒敲击的痕迹,原本生命之火便如同风中摇曳火烛随时明灭不定的她,如今早已香消玉殒,那个狠毒的男人,在她生命中的最后时刻,还是敲碎了她的脑袋。

于是王路常疯狂了,目眦尽裂,龙行虎步的走回家,便是死,也要杀了那个笑吟吟的禽兽。

他抱着她冰凉的尸身,失神中感觉一阵的温热。

她真像块温暖的玉啊。

脑海中二十一年的记忆不停闪过,感觉有她的日子是最幸福的。

来到她横尸的地方,他呼出一口气,再次提起一口气。

这口气一直不曾呼出,因为这一口气将比一气纵横百里的那一口气更加重要,这是大气。

或许他的生命,就要集中在最后这两口气上,到此为止了。

杀神一般朝着那栋村中口中及眼中的高宅大户走去,他破烂的袄子,被大山中的荆棘和带刺的藤条割裂得条条絮絮丝丝缕缕,脸上带着纵横的血口,一口气奔行近百里,体内气机不停震荡,如同狂暴的风卷,一刻不停歇。

她身上,大红袄子随风飘荡,华贵,庄重,殷红,即便已经死去,仍旧楚楚动人,与活着但却没了人样的他的面容、破烂的袄子格格不入,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推开院门,静悄悄的,只有如故的鸡鸣鸭讲,以及瓮中清水碧波如浪。

没有大战过一场的痕迹,但是他知道,高手之间交手,以不毁坏一草一木却败尽敌手为荣,只是一招一式便远远够了,说不定此时,家里正躺着一具,或者多具尸体。

没有看到陈雪景,没有看到小抉微,更不用说一年不在家几次的张静娴,除了爱享福的张掖庭,家里其他人都不爱回这个家。

或许,家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家里的人,以及那一份独属于真正的“家”的味道。

在中庭门外站了许久,感觉到一种炸裂烟硝过后的气息以及火热。

缓缓推开门,一尊大佛一样的战甲,直挺挺的立在房间东北角。

是捯仙。

战甲上,满是凹凸不平纵横交错的印子,深可藏一指,头颅上更是有一个深沉的凹陷,看上去无尽恐怖,令人深感能够在捯仙上击打出这种凹陷力量的蛮横和强大。

炸裂烟硝的气息以及热浪感觉,正是从这些凹凸不平的印子上发出。

这套战甲,已经扭曲变形,原本固若金汤的模样此时摇摇欲坠,与破庙中的残败神像一般无二。

“你终于回来了……”

是张老汉的声音,如钝刀刮擦锅底,原本浑厚的嗓音,变得破锣锅一般。

“他在哪儿?”

“别去送死,你听我讲……”

飞快的将怀中的她平方在炕上,反身便出了门,朝着村口狂奔而去。

至村外十三里地,杳无人踪,不见半点人烟痕迹,从嘴中吐出一颗嚼碎的烂牙,用力将它喷到烂泥底,抽身而回。

张老汉已经从捯仙战甲中脱身,战甲被拆开,散落一地,这套传言中墨家巨子传人所造战甲,异常机巧,是天地间不可多得的重器。

王路常一回来,便见到家中躺着两个人。

张老汉躺在战甲不远处,状如死人,但是眼神依旧熠熠光辉,王路常看看躺在另一边炕上的晏如意,再看看弥留模样的张掖庭,然后猛地跪在张老汉面前,磕头,口中呜咽,泣不成声。

“哭个什么劲,我张家人中,就你最不出息,你的哭,师公我也不舒心……”

张家人,师公……

从未有过的老人家的慈祥。

“我不成器,我没有静娴出息,我给张家丢脸了……呜呜……”

“咳咳……”张老汉猛然咳嗽两声,喉咙间鼓了一鼓,似乎什么东西要喷涌出来,却是被倔强的老人家“咕噜”一口咽了回去。

只是,还是流溢出一丝红。

“他?哼哼,有我张家名,却不是我张家人……”老人喘着粗气,颤声说道。

王路常直起上身,紧紧盯着老人的脸,却没有伸手去握住老人摇摇欲坠的干枯手掌,武者尊严,便是老了,也不需要别人的所谓“拉一把”。

“你……很好,你的师父,我的儿子,我对不起他……”

“当头棍破不了战甲,我是被战甲内激荡的棍气音波震伤,活不了了,捯仙战甲,太大太重,现世人承受不住那种威武的姿态,你……你的脸……有血……”

老人家的神思已经紊乱,不复清明。

一丝黯淡夕阳的光芒,透过窗柩上规矩的框,落到老人面门上。这一丝光明的突然到来,令得人家突然坐立了起来,王路常吓了一跳。

“知道龙儿为什么带你回来么?”龙儿,是张子昂的乳名,老人说过,张子昂出生时,他与张子昂的爷爷一起给取过名字,他曾给张子昂取名张子龙,张子昂的爷爷嫌弃这文化没水准,执拗的取了张子昂,但是无论是张子昂还是张子龙,都只有一个目的。

张家人丁零落,子昂、子龙,都是带表着胯下阳根。

希望张子昂的阳根如龙,昂扬,子孙千代,开枝散叶。

龙有垂首时,昂,则代表着金枪不倒的挺立姿态。张子昂这个看起来霸道高端的名字,其实只是其父亲及爷爷一时间笑谈出来的名字。

“知道,为了代替师父尽孝,以及传承宝藏!”

“你入我张家门庭十数载,可曾看到过宝藏?”

“未曾!”

“我儿子昂可曾与你讲过半点?”

“多见一点,少见一点,便是垂棘之地,也是人间天堂!”

“好,这是我告诉他的,还有么?”

“没有了!师父未多说。”

“不是他不想跟你多讲,是他也不知道,我张家世代守护楼兰宝藏千年,从不曾泄露宝藏真正的秘密,世间所传‘多见一点,少见一点,便是垂棘之地,也是人间天堂’,是对的,但并没有什么人找到它,可知这是为何?”

“或许这句话所讲并不是一个地名?”

“这句话所讲就是一个地名!”

“徒孙愚钝,不敢妄测!”

“千年以降,无数人猜了一辈子也猜不出来,即便猜出来了也要被我张家人打死,传到我这一辈,也是一样,当年我才传承,一个獐头鼠目的丑陋道人便找来了,三两下便死在了老子扶摇拳之下,这‘玉树临风扶摇子’的美名可不是吹出来的,哼,现在你武功低微,也不要怕,因为每一个想要知道或者已经知道这个秘密的人,都不会拉帮结伙的,既然他们铁了心要往金玉粪土中钻,你便成全他们吧,好好练武,来多少杀多少,绝不留情,就算守不住,也随它去,宝藏终究死物,千万不要身死为要……”

“我张氏族人,每一代的传承者都要经历莫大的苦痛,只有上一代传承者自感时日无多之时才会将下一代传承者唤至床前,在命尽的一刻传与,代代如此,我绝不会再祸害自己的子孙了,所以你不必担心,记住,你虽叫王路常,但你姓张,是我张家的后人,与我儿子昂一脉相承……”

“路常知道……”不住的磕头。

“或许你并不知道姓氏对于人生的重要性,它的背后,承载的是自神话时代以来无尽滚走在芸芸众生之间的气运,而武者习气,人们常言气大者命大,在气运面前,多大的气,都是小气……”

“而我张家的背负的张氏气运在千年前大汉朝以后的二百年间,被那个叫张百忍的小子……唉……不说也罢……这些神神叨叨的事情,知道还不如不知道……”

张掖庭的喉咙间忽然唏哩呼噜的响了一阵,老脸顿时金纸一般:“你快附耳过来,我没多会儿时间了……”

王路常抹抹眼泪,赶忙俯身过去:“你且记住,在我死后,你要……”

待得王路常恍恍惚惚的坐在地上,摊在床上的张老汉突然响起龙吟虎啸的一声高喝,猛然从床上弹起,三五步走如堂屋中间,每一步落下,便震碎一块地砖,待得老人停住身形,拉开架势,摆出一个上九天揽月的大势:“起扶摇!!”

烟尘散尽,老人站姿不倒犹如铁铸,只是原本高高昂起的头颅溘然垂下,已经逝去!

他的喉骨与脖颈之间的龙骨已被当头棍当场击碎,老人家在那一刻终究比年轻人手慢了一拍,凭借一口气支撑到现在,如今这一口气消散殆尽,没了支撑,整个碎裂的脖颈再支撑不住那高傲的头颅,软耷耷的垂下。

这一日傍晚,张家大宅烧起了一场大火,烤肉的香味萦绕整个村子大半夜不散。

章节目录 第八十五章 我本是树,万古长青 清穆宗同治癸酉年冬至时节,四川省汶川县映秀镇卜空村下辖户籍户主张掖庭张家在这数日之间,没有任何热食。

卜空村村人看起来最豪奢的张家大宅,在三日前的那一场在宅内烧起的火光之后,变得一片沉沉死气,然后再无动静,不爱管闲事的村人自然不会问太多,只是以为张家那个不成器的小子又道山上打了大家伙,抬回家烤了吃,只是今日一早,张家大宅旁的邻居有人起床*的时候才发现,一夜之间,原本一如往常毫无动静的张宅,白底联子白孝帕,斜风细雨大雪花。

有人缟素,披麻戴孝。

惨白雪点轻轻敲砸在偏偏攒簇的青瓦上,放眼望去,由远而近皆是蒙蒙白白的一片,雪地连天,股股纤细水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如酒挂杯,敲击与滑音密织结网。

*的年轻人一愣,吸吸鼻涕,赶紧收了家伙回家去喊他爹,直挺挺躺在炕头上年逾知命的老人家听到自己儿子的讲话,只是愣了一愣,然后挣扎着爬起床,颤颤巍巍在儿子帮助下裹了脚,披了厚厚棉袄子,到火塘上烘在火塘顶簸箕之内的无数大大小小被火烟熏得乌漆墨黑的物事中,翻出了三颗从纸筒和麻茎裹*编成串做成的“编炮”,然后朝着张家宅院走去。

无数年以降,华夏大地上的人们有一个流传千年的美德——助人为乐,而在红白喜哀事中,只有红喜之事需要主人家去挨家挨户的请,而白事,是不请人的,人们自来,这可以检验逝去之人生前的人际,也是一生过的是否成功的最终体现。

来的人自然是越多越好。

老人家慢慢走近,发现往日里吊儿郎当的张家小子,姓王名路常的,正跪在白蓬下的黝黑棺材旁。

老人拍拍他的肩膀,问什么时候的事情?

王路常转过头来,认出他是蔡家爷爷,便回答:“大前天晚上的事。”

老人恶狠狠的踢了他的后背一脚,跪着的王路常居然没有承受住,被踢了个趔趄。

“不孝子!!”

“家里还有亲人没回来没有?”

王路常回答有。

老人唤来了自己的儿子,低着头嘱托了几声,老人的儿子不情愿的看了一眼王路常,他往日里跟王路常的关系并不好,长长被王路常捉弄,特别是跟媳妇儿在家努力耕耘的时候更是被王路常吓的疲软,留下了大片面积的心理阴影,裤裆里的家伙差点废掉,但是在老人的锐利眼神下,他还是闷着头跑了。

老人拿着鞭炮,朝着白烛台颤颤巍巍伸去,王路常赶忙去扶住:“您这是做什么?”

“报丧啊傻小子,没人教你么……”

王路常默然,没谁教过他这些。以往每次见到有人死,去吃饭帮忙的时候,早就是大片大片的人了,如今轮到自己,一点也不知道怎么做。

炸了三个鞭炮,个个声如雷震。

来帮忙的渐渐多了起来,最初来的时候,大多是一些早起的老人家。

人嘛,谁还没有个死去的时候?这些帮忙的老人家,大多神色严峻,即便是跟张老汉生前有怨隙的老人家也来了,看着被黝黑棺材严丝合缝儿盖住的张老汉,这些老人家大多露出一种“与有同焉”的戚戚神情。

陈雪景带着小抉微从村尾的面店里回来了,脸色默然,在棺材面前站了许久,抿着嘴磕了头,然后披上孝布,开始守孝。

村人还帮忙请来了开路选坟的阴阳先生陶白马。

有大妈去做饭,有人帮着劈柴,还有人点了香纸,告诉王路常一些他不知道的仪式,老人家围着火塘沏茶,讲着张老汉生前的事迹……

王路常只是茫然的看着,脑子里嗡嗡的响。

并没有与张老汉家沾亲带故的村人,因此磕头的只有王路常、陈雪景以及王抉微,不多久,张静娴也赶回来了,不知道蔡家儿子是在哪里找到他给他报丧的。

张静娴一回来,便开始主导一切殓奠殡葬事宜,张老汉被不明事理的王路常早早便装进了棺材,没有穿寿衣,没有用根数与卒年龄相等的白线扎腿。

张静娴没有“烧倒头车”,就是将尸体停放在灵床上,灵床前设香案,摆供品,烧纸七刀半(1刀纸100张),在门外烧纸车、纸马,全家痛哭,谓之“烧倒头车”,但是没人会去怪他,倒是茫然无措不知道该干什么的王路常,被越看他越看不顺眼的村中长者按到张老汉的棺材前去捧着有香、酒、纸钱的小簸箕至五道庙祭祀神鬼,此谓之“送纸”,亦称“报庙”。

陈雪景忙了一会儿,前来“吊纸”的村人渐渐多了起来,她也就随着王路常和小抉微跪在灵前行礼、陪祭。

张静娴站在门侧命纸殃榜旁,招呼来人,王路常不时感觉到他射来的冷眼,就在他要抓住那似有若无的冷眼的时候,被一个长者用旱烟锅指着头颅骂道:“还不赶紧磕孝头?”

老人家很在意这些。

磕孝头,亲友灵前吊丧,孝子磕孝头。意为老人死亡,晚辈有罪,以磕头来向亲友谢罪。

王路常突然想到一个女人,这里有人死了这么热闹,那她呢?她死了却什么都没有,只穿着一件大红袄子,她冷不冷?她害不害怕?她孤不孤单啊?……

她知道他……想她了吗?

想到这里,他感觉自己确实有罪,并且罪无可恕,因此一个头一个头的砸在地上,直到砸得鲜血淋漓……

……

哀乐之声一直奏鸣,持续到深夜,送殡的日子经阴阳先生的推演,决定在后日,帮忙的村人在吃了饭以后陆陆续续的散去,只余下请来奏乐的师傅,大小喇叭一首接一首的吹着大出殡、送灵、朝天子、柳青娘、过场……

王路常是要守孝的,小抉微已经承受不住爷爷逝去的悲恸蜷缩在他身边睡着了,小家伙的身躯火热,即便在天寒地冻的冬至里也睡得很香。

陈雪景给她盖上一件棉被,一眼都没有去看跪在旁边的王路常,张静娴陪着几个长者在火塘边烤茶喝水,说着一些奠葬的事情,等到老人们都走掉后,才晃悠悠跪在灵棺旁边,脸色阴沉,他喝了些酒。

隔壁王家大娘没有走,陪着陈雪景洗碗洗菜,准备后日要用的东西,当陈雪景忙完也在灵棺旁跪下家里再没有一个人之后,怎么劝也劝不走的伏在灶台前装作打瞌睡的大娘,抬起脸来,从灶孔中透出来的火光一下子映在她早已经青春不再的脸上,两行浊累闪电一般的从眼眶之中射出,随着面皮上的皱纹蔓延,这位早早便死了丈夫的苦命女人,低声骂了一句:“我的男人怎么都这么容易死啊”后,便将脸埋自己的膝盖上,肩膀高高低低起伏不定,发出低低的呜咽。

……

守灵守到下半夜,王路常实在受不了了,陈雪景与张静娴都是有武功底子的人,自从跪在棺材旁边后便一直没有动过,也没有说过话,王路常轻轻抹了身旁紧紧靠着他大腿睡下的小抉微脸上青白的累很,站起身来,到家中拿了烛台酒水饭菜,就要出门,才跨出一步,便被陈雪景死死扯住:“你要去哪里?”

“师公逝去之前,我们三个各自活,而在此时乃至以后,也会是一样,所以你管不着。”他一下子用了,从陈雪景手中挣脱了出来,手中酒水饭菜瓜果丝毫不动。

“呵,王小鸟,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的人?”陈雪景指着他,怒极反笑。

“你们两,都没资格说这种话……”他看了看陈雪景,又看看张静娴,抬步便走。

背后传来一阵风,比寒风更冷冽。

王路常一下子倒在地上,后脑勺结结实实挨了张静娴一拳。待得脑袋中的眩晕感觉缓缓消散,他缓缓爬起来,只是看了看手中的东西,幸好,没有弄脏,也没有洒出来。

他并不还手,脸上居然有种释怀的解脱,张静娴愣了一愣,伸手拦下了也要对着王路常大打出手的陈雪景:“让他走!”

王路常才走了不远,便听到身后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啼哭,小抉微那沙哑的嗓子传来的哭泣,就像在他心口上洒下了厚厚的一层盐巴。

……

卜空村后的延绵大山之中无尽深处,有诸多令得常人不敢攀越的险地,这些地方,人迹不至。

晏如意曾经跟王路常讲过一件事,关于死亡。

她说,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们在孩子一出生的时候,便由父母为他种一棵树,今后,这棵树就与他不离不弃,一起长大,一起变老,当这个人也到了逝去的年纪,人们就把这颗树砍下,小心翼翼的取出其中段剖成四瓣,保留树皮,裹着遗体埋在密林深处的泥土里,再在上面种一棵树,没有坟头,没有墓碑,只有这么一棵长青而独属的树木,象征着生命还在延续。这样,便找不到生命的终点了,看起来似乎是终点,定睛一眼,咦,却又是起点。

她说,哈哈哈……

她说,我本是树,万古长青。

想着她说这件事情时候那调皮的样子,于是王路常将她这样的埋葬了。她躺在才劈出来的枫树树干中,苍劲的枫树此时还散发着醉人的清香,嘴角带着微笑,裹着大红袄子。

那么香,那么美。

王路常牵着她的手,温柔的凝视着她,陪着她说了很多很多的话。

她本是树,万古长青。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六章 如叶命尽,来嘛英雄 王路常是极其痛苦的,一直到了出殡的时候才回家。

张掖庭的葬礼发在一个微雪的早晨,乌漆墨黑的棺材和洁白的雪交相辉映,格调看起来异常凄凉,幸而许多平日里街头上唾沫横飞指天骂地的大娘中,有人暗暗的抹眼泪,于是知道,早年死了妻子、晚年死了儿子的张老汉,在这个世界上,不只是才有这么几个人挂念他。

王家大娘一直沉默不语,王路常不知道她与自家师公到底发展得怎么样了,不过想来进度不会差。

老年人的心境与行为少年人不可能全部理解,只能安慰,于是伸手拍了拍她宽厚的肩膀。王大娘对着王路常咧了咧嘴,模样很沧桑。

山路湿滑,棺材厚重,张家不缺钱,即使没有宝藏,办一场丧事也是足够的——陈雪景开的小店有很多农家汉子来吃,虽然豆腐被人吃了不少,但是钱半点没少收,张静娴也有钱,不知他在外面是谋的什么差事,便是小撅微也有私房钱,王路常的钱——没法算,都是空空悬这么些年的积累,那个叫马多多的男人,平日里省吃俭用到了极点,加上偷摸拐骗的手段,省下那么些钱来,如今全便宜了他。

出殡又曰发送,指埋葬死者的礼仪。

今日里,除了那日帮忙的村人,似乎多出了一些陌生面孔,是老人家,都有不凡的气态,王路常沉浸在瞬间失去两位至亲至爱的心境中,没有多加注意。

在灵前行礼祭奠出殡,棺木抬出堂院,停放门口外。

吹鼓手奏着哀乐,王路常和张静娴在棺前摔碎孝盆,扛起幡杆,陈雪景抱罐,小抉微紧紧跟着她,走向风水先生选好的墓地。

在东山上的石坳间,视野开阔,后有靠山,左有青木为青龙、右有白石为白虎,前有小山成案,中有青草地明堂,水流曲折,是一块好地。

在王路常看来,此地做坟,坟穴藏风聚气而令生人纳福纳财、富贵无比;外洋宽阔虽不能容万马也可奔千马,可致后代鹏程万里、福禄延绵。

民间出高人,风水先生的本事不小。

灵柩有八人抬,男人走到前面,妇女坐车在后,沿路撒纸钱的活计都是村中人帮忙做的。

到墓地后,先焚烧随葬品,后落棺入穴,张静娴想要埋第一铣土,却被王路常抢了先,其它人则埋土成坟,招魂幡插上坟头,入土为安。

下葬时,许多之前不能近前观看的闺女媳妇儿都稀里哗啦的奔来,抢了墓前一把土,俗称“抢财土”,相传谁先到家谁先发财,陈雪景对此不敢兴趣。

好像,如今她除了小抉微以及那个面店,对什么都没兴趣了。对于这个女人,王路常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她是他师父的小姨,而她一直深深的喜欢着自己的姐夫,仗着与自己家姐姐一模一样的容貌音宛,小心翼翼的汲取着那个不爱自己的人的爱。

那人肯定给了她很多的爱,但不是她想要的那种,于是,在他死后,她就没有任何牵绊了。于是她开始浪荡不羁,始终守着那个小小的面点,好像根本就与这个家毫无关联。

从两人第一次见面起,关系就从没好过,王路常也不在意这些了,想到这里时候,只是觉得心脏陡然抽搐了一阵,然后越发麻木了一些,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感情这回事或许就是这样,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发起突然袭击,让你猝不及防,只能丢盔弃甲。那最初的一点朦朦胧胧的感情,是不是就此消解得一干二净?王路常并没有好好问自己。

许多往事在眼前一幕一幕,变的那么模糊,曾经那么坚信的,那么执着的,一直相信着的,其实什么都没有,什么都不是...

物是人非的过往,以及眼前的棺材,人情百态……

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神采飞扬以及创造,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百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

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蜉蝣为可羡了。

《毛传》说:“蜉蝣,渠略也。朝生暮死,犹有羽翼以自修饰。楚楚,鲜明貌。采采,众多也。掘阅,容阅也。如雪,言鲜洁。”

真好啊。

简单,优雅,风度翩翩的活着,以及死去。

它们在短短的一天里尽情的酣足的在温水间游曳,朝闻道而夕死,爽爽快快的殉着流水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唢呐与锣,声震隆冬,却止不住的想让王路常打瞌睡,他昨晚,与如意说了一整晚的话,在第一缕阳光照耀到她白嫩肌肤上的时候,才缓缓将她送走,永世轮回,万古长青般的送走。

回程了……

人世间第一个亲人的坟墓就立在那里,至于其他的亲人,坟都没有的。

回望着那孤单高耸的土堆,缓缓堕入老年人饱经沧桑似的心境。

扭过头,不敢再去回望。

经过一片枯林,一片寻常的枯黄叶子缓缓从树梢朝下掉,慢慢的,它经过风,经过淡青的天,经过纯洁的的飘雪,经过天的刀光,跌入尘埃,看得出,它的一生已经命尽。

它也曾青嫩过,鲜香过,碧翠过,甘甜过……

看如今,身死道消。

没有了黝黑沉重的棺材,一路的惨白纸钱也被积雪覆盖,回程的人们脸上渐渐出现了笑容,原本被大人们紧紧搂抱着的孩子们也被放了开来,一个个都是活泼的小畜生,棉袄、棉裤、棉袍、罩袍,一个个穿得矮而肥,蹒跚地走来走去。

东方人的眼睛本就生得好,孩子的小黄脸上尤其显出那一双神奇的吊梢眼的神奇,那是对死亡完全陌生的,纯洁的眼神。

真好。

突然觉得感慨有些多,王路常抬头看看,人们都三三两两的回家了,跟千年已降,无数升斗小民的葬礼一样,张掖庭的葬礼已经完成了,从此以后,人们只有闲得无聊以及清明的时候或许会提起他。

朝前看。

看到了人们啧啧称赞的两个人,张静娴以及陈雪景。

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

张掖庭的好养子,好儿媳。

保正、甲长、牌头等有头有脸的人物都围绕在他们身边有说有笑,“王权止于县政”,这些人对于小村小户来说是实打实的大人物,自己呢?身边没有一个村人跟随,便是平日里跟王路常最玩得好的二傻子也跟在陈雪景后边乐呵呵的笑。

在路上看人,人不免要回看,武人灵敏,更是不能使人从容地观察他们。感觉到王路常的目光,张静娴只是微微偏了偏头便不屑一顾,继续与村人高谈阔论的走了,风度翩翩。

陈雪景忽然停了下来,转身盯着王路常,风姿楚楚。

硬着头皮走去,本就不是害怕娘们儿的人,更何况心中怨气横生,在她面前,从不能示弱。

面对着站立,不知道自从什么时候起,两人就没有好好能够看见过对方的样子了,只是知道有这么一个人,而已。

互相打量着,她的眼神玩味,甚至带着吟吟笑意。

王路常不想看她,于是盯着她的脚。

世上很少有像张静娴一般能让人“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还面不改色的人物。普通人都有这点自知之明,因此经不起几次三番迅疾地从头至脚一打量,便浑身不得劲,只能避让,或者垂下眼去。

还有一种做法,只凝视人们的脚,就足以令人惊惶失措。

是不是袜子穿反了么?鞋子是否看得出来是假皮所制?脚有点外八字?里八字?……

小时候听村里的老妈子叙述打狼的经验,说狼这东西是“铜头铁背麻秸腿”,因此头部与背脊全都富于抵抗力,唯有四条腿不中用。

人类的心理上的弱点似乎也集中在下肢上。

但是两人都是厚脸皮的人,感觉不到异常,于是开始说话的时候,感觉到一种陌生。

“长本事了啊,打拳,殴斗,日老师的女人,可以啊王小鸟……”

“关你什么事?”

“是不关我的事,不过你以后不得再见小抉微!”

“有病……”

“你有什么资格见她?你瞧瞧你的样子,邋里邋遢贼眉鼠眼,身上脏的要命,品行不端……”

“那你就有资格了?”

“我哪里没有资格?”

“哼哼,知道为什么小抉微跟你一起守着面店,却从不在你身边逗留超过半个时辰么?宁愿跟我一起捉老鼠蚂蚱也不想吃你那些恶心的面条,哼哼,你那浪-荡的样子别说是人,小狗见到都要翻呕……爽吧?那些大汉,又粗又黑又硬,摸得你合-不-拢-腿了吧……”

明明是见到了她冷笑不已的表情瞬间僵硬,而后眼圈便红了,但是她却硬着嘴壳子说道:“是啊,老娘是爽-得-合-不-拢-腿-了,你想-要么?你流口水了吧,有贼心没贼胆的小鸟……”

“哼哼,贼心跟贼胆以及老子的大屌不是用来对付你这种女人的,脏,恶心……”

“哟,嘴巴还真是会说话呢,这么不诚实,跟你的身体反应背道而驰啊……”

“背道你妈-逼,老子对你这种腌臜货色只会吐……”

“不是么?你不是一直想干我么?自从我第一天见你,我就知道了,你想干我,不是么?你不是很想睡了我么?来嘛,大英雄,来嘛,你瞧瞧你现在,多么威武,武功多么高强,身材多么高大,长得又俊,啧啧,来嘛,干我一炮,我们钻小树林吧,跟男人钻小树林可好玩儿了……”

麻木的心蓦地一痛。

她还在喋喋不休的嚷着。

“不想理你,疯女人……”

抽身而走,耳中一直回绕着她的那句:“来嘛英雄……”

“来嘛英雄……”

“来嘛……”

“英雄,您别走啊……”

【作者题外话】:补昨天的两章!

章节目录 第八十七章 丧颓狗 手指一直在耳朵里边搅着,想要抠出扯出什么来,是那句话:“来嘛英雄!”以及这句话带来的穿过了他的耳朵的她给他的痛。

去溪边洗了耳朵,还是不给劲,什么东西一直往里头向心脏里钻,直到耳朵内抠出鲜血,他已经坐在了自己的床上。

院子里闹哄哄的,是一些帮忙的村民正在讲话散去,带走了丰盛的剩饭剩菜,这些剩饭剩菜全部倒在一起,放置半天之后就会变得酸香可口,里面有豆腐、萝卜、花生、土豆、青菜、排骨、豆芽等等等等的东西,油光足亮,是不可多得的奢豪饮食。

等到所有人都走光,王路常才醒来,发现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

下了楼梯,冷火秋烟,没有半点人气,小抉微也不在,应是跟着陈雪景去面店了。但是却发现了一个王路常原本认为不可能逗留这么久的人——张静娴。

正在收拾他自己的东西,所有的东西。

不多,仅有三两个包裹,是一些衣物,以及一根长棍,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那根棍子,是一根两人稍小时候便做出来的藤木棍子,仅有的两人之间第一次合作,便是为了这根棍子,原本那时候的张子静娴想要的是一根白蜡杆的棍,但是张掖庭说白蜡杆只有东北方向很远的地方才有,这山旮旯里不容易得到,那日,张静娴气喘吁吁的朝着东北边跑了很久很久,很久很久,还是只有一望无际的大山,因此便退而求其次想要一根藤木棍子。

那是一种十分坚韧的藤木,刀砍斧劈也一时奈何不了它,但是做出来的棍子柔软坚韧,不易折断,十分理想,何况与他想要截取的那一段,还在悬崖峭壁上,于是第一次黑着脸,婉转的表达了他想请求王路常帮忙,一起弄下一段来的想法,王路常趁机提了要求,让张静娴不要太快频率的找他检验武学成就了,小胳膊小腿的受不了,张静娴答应了,不仅答应,后来两人一次也没比过功夫。

直到现在。

王路常曾经问过练拳的张子静娴为什么还要画蛇添足的弄根棍子,张子静娴不肯说,为此王路常还又再次挨了张子静娴半个月的黑脸以及阴沉对待。

这些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想起来觉得很不真实,无尽遥远。

知道张子静娴在家里是个闷葫芦,王路常也觉得自己今日很不怎么想讲话,于是扭头便准备找水喝,没想到张静娴居然主动开口了:“我要走了!”

王路常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有些诧异:“哦!”

“以后恐怕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王路常了然,怪不得如此。

“义父养我育我,授我武功,我也替张家修了大宅,为老人送终,对这个家也算是情至意尽了。”

王路常:“嗯。”

说完,两人都不在说话。张静娴继续收拾,王路常提了水壶,大口大口的往嘴巴里灌进去,一口气灌下一大壶,打了个饱嗝,但是居然不解渴,于是再提了一壶隔夜的茶,仰头便灌。

“咕嘟咕嘟……”

还是渴。

正当他准备去找第三壶水的时候,张静娴背着包裹走出门,路过他身边,笑着说道:“这个时候你应该喝酒!”

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

王路常倒了杯酒,咂一口,奇怪,从未有过的甘甜,猛喝两口,脑袋中那些讨厌的,奇怪的声音都变小了。

于是灌了两瓶,倒在地上就睡着了,毫无压力的,躲在小楼,自成一统,帝力与我何干哉?

但王路常再次醒来的时候,脑子里还是有声音,不只是“来嘛英雄”,还有一些“吃了你哥”、“九千岁圣安”、“我是树”、“路常哥哥太坏了一点也不爱我”什么的话。

于是,等着头脑清净的日子,王路常都在喝酒,辛辣,甘甜,甘甜,辛辣……不眠不休的喝了三日,后脑勺右侧耳根上边一点的地方,长出了许多灰白的头发。

第四日,陈雪景寻来,发现倒在地上野狗一般的王路常身边有饭粒和段截的面条,知晓是不在家的小抉微回来过,并且给这个废物送了吃食。

陈雪景进家门,满目都是酒瓶子,歪歪倒倒跌跌撞撞,鼻尖传来浓烈的酒气。

王路常有钱,但是不知道在哪里,他有手段叫人送来了这么多酒,已经不用棒槌一般的小酒瓶喝酒,而是直接在酒缸里舀着喝。

王路常还在喝,边喝便笑,喉咙及嘴唇的肌肉在发颤,近乎痉挛。酒香缥缈,陈雪景凑近坐下:“离了爹娘跟了姐夫,我一生的日子就没了——怨不上谁,是我没福气。”

王路常置若罔闻,脑子里安安静静的,身体暖洋洋的。

他还在笑。

陈雪景痴痴的望着他,眼神温柔,只是片刻,便已经转为漠然:“王小鸟,你就是不成器。”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两人打闹了数年之久。

“唉,自从姐夫走后,倘若你能成器些,你能务些正业,你能学把手艺,你能把自己打理得干净些,我……”

我陈雪景何至于此。

就算跟了你又如何。

“你就是不成器啊……”她再次的说道,起身走了,眼神哀伤,是恨铁不成钢的悲情。

……

入冬,寒风肆虐,暴风雪气焰嚣张。

卜空村出现了一个人,那人不高不瘦、不矮不胖,穿着青袍干净得体,身材修长,面容优雅像一个斯文的蒙馆塾师一般,带着教书先生的风度翩翩走来。

这人径直走进了张家大宅,像是对这个地方很熟悉的样子。

推开门,惊诧道:“哦呀,兄弟,你怎么搞成了这个样子?”

张家大宅已经院子肮脏,窗户破漏,冷风呼呼的灌进来,王路常一身露絮的破棉衣,坐在墙角火炕边,握着个酒瓶,眼神痴呆。

听到问话,王路常抬了抬头,笑了笑:“是你,六畜兴旺么?”

这是等饭的点儿,所以这个时候要清醒些,因为小抉微会来。

“还好,我一直感觉缺你,不是缺你,是缺你杀人时候的那种气质,第五把交椅是你的,贪狼,跟我走……”

王路常摇了摇头。

这时候门口闪过一道小小的身影,伶俐的窜进来一个小姑娘,眼睛像是星空一般灿烂。

轻手轻脚的将面条摆在王路常面前,然后轻手轻脚的出门去,似乎没见到两个男人一样。

两个男人定定的看着她,轻轻的来了,轻轻的走掉,目光随着她的转动而转动,等到随着那灵巧的小小身影渐渐隐没在风雪之中,两人才继续对话。

“怎么劝你你才会跟我走?荣华富贵,享用不尽,只要你跟我走,并且帮我做成一些大人能做的事情……”

“我只希望一直像现在这样,有酒喝,有饭吃,每日能够见到刚才的那个小姑娘,就足够,至于其他,你不必多说,而且,我的武功稀松平常得很,另外,你青龙的称号真的很没内涵,还有,我自从见到你就一直对你不感冒,总觉得……”

王路常欲言又止。

“我知道,我懂得的,你长得也很帅,只要你跟着我干,我可以在风度翩翩这件事情上让你第一的……”青龙弯着眼眸,笑意吟吟,他接着说道:“还有,我武功很高,自号青龙,你可以思量以及想象一番这个霸道名字背后的匹力!”

自号青龙的男子吸了吸鼻子,幽了一默。

兴许是看到了王路常复归第一眼见到时候那种空洞的眼神,英俊的地下圣堂龙太子轻轻叹一口气,扯扯裘袍下摆,蹲在地上,面对着王路常,想要继续说点什么,比如武林高手的属下,比如金钱,比如权势,比如荣华富贵,比如威名远扬等,却突然皱着眉头。

鼻尖萦绕着一阵阵的异香,有温暖的味道。

是王路常面前的那碗葱花面。

“唉,为了找你,很辛苦,大雪天的,本人还亲自莅临,又冷又饿的……”他的话没有继续下去,因为发现王路常的眼神突然开始凝聚神光。

吸了吸鼻涕,两个男人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不待王路常撕心裂肺的呼喊钻出喉咙,自号青龙的年轻人已经一把抄起那碗面,稀里哗啦的大吃起来。

“嗯,不错,真是不错,啊,爽啊……嘶,咂咂……”年轻人吃面的声音像猪拱食一般。

是故意的。

王路常挣扎着坐起来,却一个趔趄,没有力气,身体虚空成一个无底洞。

王路常哭了,很伤心,就是这种感觉,见到这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年轻人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被抢了心爱之物的揪心和怨恨。

但是他没有任何能力。

眼前之人,虽说穿着裘袍,仍旧淡薄,这样的天气,一路走来,不是常人所能为,况且,能够找到身处贫乡僻壤并且带着面具的王路常,这种权势绝对不是一般的大。

打不过,跑不赢,只能眼睁睁看着心爱的面条在年轻人的嘴巴里一绺一绺消失,于是绝望,于是自卑,于是怨愤,于是寂灭……

只是坐着哭,颓然的看着地面,像是被殴打的流浪狗一般。

“呜呜呜……”

“啊啊啊……”

“呜嗷呜嗷呜嗷……”

声音哭得很难听,端着面碗目瞪口呆的人终于受不了:“哟哟哟,不就是一碗面么,我找回来还你就是了,那小姑娘应该还没走远,我去去就来,等着啊,你悠着点,别哭死了……”

年轻人大步流星的推开门出去,朝着小抉微消失的方向小跑而去,衣袂飘飘,风流写意,像一只修长的画笔,消失在茫茫的雪白纸面,只留下一个污点、一个失败般的王路常在墙角栖身处撕心裂肺的嚎。

这一去,年轻人就再也没有回来。

与他一同消失的,还有以后无尽冬日里最美的景色——那个心冷的女人。

章节目录 第八十八章 四入巴蜀的唱阴人 北风呼呼的吹,雪花飘飘洒洒。

张家大宅门前,来了几个老人家,王路常早已忘记他们,就是在张掖庭出殡那日里,随意混迹在送殡人群中的一些老者。

看起来,都只是些寻常的老人家,呵着热气哈着手,发着抖,跺着脚,笼着袖子驼着背,抹着鼻涕老黄牙,只有在不经意的一个眼神,一个转步,才能看出有丝丝武者迹象。

此时这些老人家已经来了有一会儿了,只是看到王路常那种颓然的状态,便一直等着,期望他能够清醒些。

但是他一直就那样子,于是有老人家等不住了:“嘶,赶紧的,扯**卵啊,说说话撤退……”

有个老人家走上前,轻轻拍拍坐在地上发呆的王路常肩膀,然后对他仔细检查了一番,等到检查完,有老人止不住的问道:“正常不?”

答:“正常!”

“也是,这门功夫就这点不好,太伤脑子了,不过倘若真正达到传言中那种一眼万年的无上境界,那就真是无敌了,上天为帝为皇还是小事,唉,可惜啊,这年头,哪还有这样的好事儿,天门就只剩下一丝缝儿了……”

“确实可惜了,不过受于掖庭兄的嘱托及恩惠,对他的后人,咱们也要尽可能的照顾些……”

“说的是说的是,不过这小子也太烂泥了,不就是死了个师父及师公、女人跟小白脸跑了么?老子全家被马贼砍死光还没颓废过呢……”

“不知道子昂是从哪里带回来这么个孩子,太不禁**!”

有人走上前,蹲在地上,看着王路常:“孩子,对不住,我们几个老家伙来晚了,你以后有什么事儿,可以尽管去找我们……”

几个老人都说了一些地方的名字,王路常毫无意识的听着,他的脑袋,像是一团混沌,正在孕育这开天辟地的伟力,又像仅仅只是在滚水中搅拌的一碗面条,不停的旋转,跳跃,产生漩涡,越来越深,越来越重。

他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的次子,一个被一群疯狗推出来做疯狗王的人的儿子,在疯狗们看起来地位尊崇,在人看来,就是疯狗。

那个金光灿灿的名字,以及这个名字带来的地位、饮食、女官、权势、钱财、那个叫金龙殿的地方……根本不敢去想,也不愿意去想,那一段生活,如同梦幻泡影,只有那个女人,那个只能被他称作“肉母”的女人,那个每次只能偷偷跑出宫去才能隔着门窗说上几句话的女人,却成了他一生挥之不去的牵绊。

然后后来,她死了,带领着无数狂热的疯女人,在清军到来之前,一个个沉进了长江,只留下瘦皮猴一般的他孤零零的掩藏在寺庙之下。

就在那时候,他被转手到了师父王子昂的手中,这是唯一一个在世界上给予了他温暖的男子……

然后,这个男子也死了。

后来,这个男子的父亲,也给予了他家的温暖,然后,也死了。

他的爱情,挚爱的女人,温润如玉的如意,同样是死了。

……

所有对他有一点点好的人到如今都死了。

国破家亡,接连死亲,直到今日,他的青春、他的家庭、他的年少,他的爱情,全死了。

他唯一还能拥有的,是酒,抉微,以及并不高明的武功,还有于他来说无尽痛苦的过往。

陈雪景好几日前便不在了,因为小抉微送来的面条味道不对,连着数天,都是黑乎乎的一大碗,小家伙身上、脸上都是脏兮兮的,是她自己做的,于是知道,陈雪景不在了。

但是不知道她去了哪儿,为什么。

好几个月来第一次同小抉微讲话,他的声音已经嘶哑:“她,去了哪里?”

小家伙红着眼睛:“小娘跟那个大哥哥走了。”

说完就一溜烟跑了,步伐像一只蠕动的小兽,手背抹着眼泪。

哦,小抉微的痛苦,何尝比他少了?她还那么小,就已经见惯了生死离别,真是对不住她,对不住师父,对不住那从未见过的,如今已死了十余年的师母……

想到师母,就想到了陈雪景。

哦,走了,跟那个自称青龙的人走了,郎才女貌,才子佳人,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真好,走了,就走了吧,无恙。

在这种情况下,他想着应该振作起来,好好的搂一搂脏兮兮脸蛋小手得通红的小抉微,然后站起身来给她做饭,换衣裳,烤红薯……

但是还没站起来,只是轻轻动了动脑袋,就突然感觉身下冰冷的地面变得软绵绵一团,他的整个人,就那么陷了下去,一直陷下去,直到陷进不知多深,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没有依靠,没有帮扶,没有温暖……

雪花飘飘洒洒,影迹越来越模糊……

……

蜀地西北极地,有无尽大山延绵,其中一峰,直冲霄汉,成天剑状,世人谓之天剑山,人迹罕至,天险至极。

关于此峰,有诸多传说,最为着名的,便是在那战国时代,有剑圣盖聂,在离开了陈胜、吴广的起义大军后隐居太行山,云游人间,来到此地,见此山高绝而豪性大发,欲与此山试比高,仗剑奔行,一气直冲峰顶而削峰为剑,直指苍穹,留下:“长剑高挂兮,空壁。空壁色青兮,为天。”的豪情壮语,曾引得无数年轻剑客竞相追逐,趋之若鹜,无数年轻的习剑游侠儿特意到此寻觅机缘。

此地多是川湘人的居处,轻易见不着北方人。然而此时,正有一个典型北方人面相的老人家,如同一只被猎人弹弓击中的老鸟一般,从那陡峭的山崖石壁上急速的滑下地面来。

这老人家面相宽阔,有深重感,黝黑,瘦削,带着毡帽,背着个竹筐,身上披挂着许多物件,比如被红线串起来的五枚油光亮滑不知朝代年属的铜钱,以及小孩子手上摇鼓一般但是更大更扁颜色黄赫的扁鼓等。

老人下地后,抖抖腿脚,拍拍身上的泥土碎叶,然后仰头看着高耸如天的天剑峰,喃喃自语道:“比年轻那会儿摸娘们儿还细致,怎么就没有呢?……”

听这口气,似乎将整个天剑峰都摸了一遍?

然后老人看着无尽森莽的大山,叹了口气,为了家中那孩子,也是拼了老命了。

“这是第四次了,再多来几次,只怕就要死在这苍茫十万大山之中了……这口子,真他娘的想唱歌儿啊,怎么就见不到一个死人呢?难道要为自己唱?唱什么好呢?《卜算子》?《没事走两步》?《朝天宫》?……还没想好……”

老人看了看方位,然后掐了掐手指推演一番,紧了紧身上的竹筐,一步步朝着山林中走去。

“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哀哉忙忙世上人,个个不醒似梦里……”

《长生歌》诀如暖风,醒不了麻木冰冷现世人,却醒了尸,醒了坟,醒了无尽万古长哀怨。

章节目录 第八十九章 狗眼渠 蜀地某个不知名的村外十多里地,有一个水渠。

这水渠很怪,水质清冽可口,常年不冻不沸。

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就是端午节了,山里人的风俗要“破火眼”,来取了这个渠的水,加入少许雄黄,鹅眼钱两枚,合家大小均用此水洗眼,可保一年没有眼疾,还可以看见脏东西,趋吉避凶祛除瘟疫。

水渠就在村所在地区的最中心,整个村的所有区域像一个大石磨盘子印在大地上,被丛山围住,四周圆坨坨的,便是连这个地方的土地,也是硬得跟用作石磨的石碾子一样。而零零落落的村户人家,就像一粒粒黄豆一般。

水渠所在的地方,就在整个石磨盘的中心,这里有个山坳子,终年湿漉漉冷森森的,人不愿意去,畜生也不愿意,水草倒是长得好,每每强行赶了牛马进去,不出半天,整个畜生的腿脚便硬得跟石块似得,要用火烤半天才缓得过来,并且从此以后还不得力,就废了。

人们也只敢取了水就赶紧跑,离了水渠的区域,感受到阳光,鸡皮疙瘩能掉一地。

不过这里的水是真好,郎中给人抓药,这里水是常用物事。

村中每家每户床底都有一个大水瓮,瓮里就装着这水,无论从其他地方装的水放久了坏了多少,这里取的水一直凉森森的。

但是这渠里的水总有用完的时候,被刀子斧头砍伤了,浇上一点,打个激灵就不流血了;生病了煮点药水喝喝,也要加这水,或者泡点药酒,刮痧,风寒了,都要用到这水,所以根本不够用,而这水又不是终年涌出的那种。

这渠水的涌出有一种势利性。

只有大富大贵的人来了,那渠里才会往外流水,水量的多少还不一定。

有年老的村人扳着指头计算过,这一辈子也没见过几次:

小时候老人讲的“蜀中诗冠”张船山来这边写诗的时候流过;当年翼王石达开带兵北上,由滇入川,经过这里也涌了一次水;如今的封疆大吏、四川总督吴棠就任的时候也流过一次水……

老人还清晰的记得,前几年也流过一次水,那个和尚,叫什么虚云的,到村中来化缘,给村人讲过一次佛法。

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再见到一次那个水渠流水。

“遇见达官贵人就会流水,狗眼渠啊狗眼渠,嘿,你是***,你是那看人低的狗眼……”老人拍拍屁股上的草屑,挠挠裤裆,拉着老黄牛走远了,就如同以往的无数个日子那般,远远离开了这从未为世世代代居住在这村的任何人流过哪怕半滴水的狗眼渠,只留下那个与他抽了两袋半旱烟的唱阴人。

“前几次来咋就没见过这个村呢……天意啊天意……”唱阴人挠挠土灰色毡帽覆盖的小脑袋,转了转瓷溜溜的眼睛,两撇八字胡一高一下,在思索着些什么。

久了,才像突然醒悟一般,用手杵着做拐杖的竹竿在满是两位老师抽旱烟突出的浓痰的地上勾画个什么图案。

像是大磨盘,又像是八卦。

唱阴人嘴中喃喃自语的说着一些神神叨叨的话语,有些五行八卦易数之类的名词,什么东方甲乙木……中央戊已土……北方壬癸水,乾、坎、艮、震、坤、兑、离、未等等的,然后这唱阴人在地上庄重的写下几个字,对应着地上画的磨盘:“天、地、人、鬼、神、佛、魔、畜、慑,镇,遁、物、化、阴、阳、空。”

神棍一般又画又算了许久,唱阴人脸色终于激动起来:“是了是了,就是这里了,盗墓家伙的本事儿用来干这事儿,再合适不过了,好啊,真是好啊,妙极!”

“‘性有巧拙,可以伏藏;九窍之邪,在乎三要,可以动静’,那么藏在这里的,就是你了……”

“从天上六丁而出,入太阴而藏,难怪这么多人都找不到,哈哈,合该我老汉有机缘……”

老人抬头看看天色,又想想即将要做的事情,于是从怀中掏出一只小小的骨埙吹奏起来,音乐有雅乐、颂乐之分,埙作为乐器进入宫廷乐队以后,也根据这两种音乐的需要,而有了雅埙、颂埙之分。

雅埙形体较大,状如鹅蛋,音响浑厚低沉;颂埙形体较小,状如鸡蛋,发音高于雅埙。

而老人吹奏的这个骨埙明显不同于一般的埙,因为即使老人吹奏得面红耳赤,仍旧半点声音都没发出。

吹奏了一阵,唱阴老人擦擦额头上的汗,将毡帽一把抓下,炽热的脑门遇上寒冷的风雪,顿时就飘起了白烟。

从天剑峰上滑下来也没见老人这么累过,这才吹奏了没一会儿那无声埙,就见老人真正露出了老年人该有的疲态,非同寻常。

唱阴人是神职,一辈子在阳界阴界往来,和死人活人打交道,如今他在此地做出这些动作,令人不由得浮想联翩,是不是那狗眼渠地下有厉鬼?有阴坟?或者其他什么阴物?他要找什么?

已经过了中午,唱阴老人不吃饭了,这是他干这一行的规矩,于是从身后竹篓中掏出水来喝。

此地人迹罕至,在步罡毯上憩了会儿,唱阴人从背篓中拿出一个褐黄的物事,长条弯卷呈手形,如同旧时汉族民间用以搔痒的工具“搔杖”一般,拿出这个物事之后,老人真的拿他搔了搔自己的后背,露出了舒畅的表情,龇牙咧嘴。

懒洋洋将那手抓形的物事朝着狗眼渠的方向摆正,老人高呼一声“敕令——法度森严,镇!”

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只是老人的神情更加凝重了些,眼光却越来越亮。

“如意者,古之爪杖也”。我国古代有“搔杖”,又有记事于上的“笏”,如意则兼二者之用。后来,其形态发生分化,一支保留实用功能,在汉族民间流传;另一支强调吉祥含义,向纯粹陈设珍玩演化,有手持如意的菩萨像。

却不知唱阴老人这只一方面保留实际功能,另一方面却作法器之用的爪形如意偏向哪一支的含义要更多些。

如意代表十方之内最上。放到此地是要与个什么东西一较高下?

老人喝完了敕令,便从竹筐中翻出根细细的桃木枝来,桃木枝好找,北地多得是,拿了桃树枝,便开始围着整个狗眼渠的范围一下一下的抽打起来,最终还神神叨叨的念着什么“古者祓除不祥有桃枝,后羿死于桃棒,故后世逐鬼用之,今天蓬尺是其类也……”的话语,像是向天上的神仙为自己将桃树枝用作天蓬尺的辩解,这样子的行为动作,倘若被个熟识的武夫见到了,少不得要嘲笑一番。

因为实在是太不伦不类了。

不论是如意还是天蓬尺,都跟如今正宗的道家正统的法器模样挂不上半点勾,更遑论那不知从哪里得来被老人用作随地休憩用的随身铺盖的步罡毯。

纯粹是个半吊子的神棍,所学驳杂,不伦不类。

驱打了一番,老人也累了,冷得直打哆嗦,就离了狗眼渠,跑到边上,裹了步罡毯,找了个没雪的地儿蜷缩着,渐渐睡着了。

这一觉一直睡到老人家肚子咕噜咕噜叫,突然惊醒双脚一蹬赶忙翻身爬了起来,伸着头左顾右盼,眼见周遭琼雪白莹,天上皓月朗朗,环顾间森森黑林,不由得怒气勃发:“他娘的,老子又睡过吃饭的点儿了!等下还得干重活呢……”好生哭天抢地了一把。

待得老人在寒风中捋顺了深处毡帽沿随风飘舞的枯发,捋干了老泪,这时丛林中突然传来了一阵“隆隆”的轰鸣声,如同雷霆炸响。

用耳朵仔细分辨,渐渐不像打雷,那声音越来越近,似乎是什么巨大的野兽,远远的朝山谷中奔来,脚步沉重,再加上奔跑中躯体不停撞击树木,乍一听显得象是绵延不断的雷声。

一个巨大的黑影以疾速穿行在无边无际的原始丛林中,老人死死盯着那巨大黑影奔来的方向,目光灼灼。

黑影龙行虎步,全身都罩在漆黑的黑布中,裹挟着冷冽的寒风,瞬间变跳过了阴冷的狗眼渠,出现在了老人面前。

冷风将老人才戴得端正的毡帽一骨碌吹得掉在地上。

抹抹冰凉的脸颊,老人跳起来就是一巴掌甩了出去:“他娘的,叫你悠着点儿,冷死老子了!”那黑影就那么直直的伫立在老人面前,一动不动,任由老人一巴掌抽在裹着黑布的头颅上,没有任何反应,令人奇怪的是,这高壮的黑影明显是个人形,但从先前那种野兽一般的奔行速度来看,应该是急速的跑动过,此时却不见喘气。

老人似乎对此见怪不怪了,再次的捡起毡帽带好,指指几步外的狗眼渠范围,道了声:“去,开挖!”

那黑影抽身从背上拿出镐头,对着那干了数十年的狗眼渠一镐头一镐头的挖了下去。

这一挖,便一直持续了大半夜。

老人一直跺着脚在边上看着,时不时掐掐指头,或者抬头看看天象。

这实打实是在搞风水了。

章节目录 第九十章 敢夫 风水,地学之最,风水之地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藏风之地,得水之所。

《葬书》中所讲:“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是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后世又将风水学无限扩大化,不仅仅限于墓葬的地脉穴位,而逐渐引伸为堪舆之术,堪舆者,天地也,就是分析天地人三者之间关系的一门学问。

既然称作学问,便大得不得了,一般人便是皮毛也学不着。

但是大学问一般人都懂,就是那些套话,譬如: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真、善、美”、“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人之初,性本善”……等等等等,这些是升斗小民都知道的最大的学问。

望气堪舆这种事情也一样,虽然它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但是最核心的东西,即使是稍微有点审美观的人都懂,就是最简单的山清水秀,佳木环绕,这样做起死后的坟地来说真的很不错,虽然细节上肯定不知晓,但是做出来的选择是不会错的。

唱阴老人跟那个神秘的黑影正在此地寻找挖掘什么东西,根据老人一番神神叨叨的动作,可以肯定是在搞风水玄学。、

但此地看起来并不像一个风水宝地,既无佳木秀林,也无水柱如龙,便是泉渠也一断一续,不仅做不得龙,做蛇也嫌寒酸,而整个村子所在,更是如同一个浑圆,跳脱不得,这样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大坟大宝藏?

古代帝王贵族,对死后之事非常看重,生前享受到的待遇,死后也要继续拥有,不仅是这样,他们还认为天下兴亡,都发于龙脉,所以陵墓都要设置在风水宝地,而那些风水宝地,无不是:“:乾坤聚秀之区,阴阳汇合之所,龙穴砂水,无美不收,形势理气,诸吉咸备,山脉水法,条理详明,洵为上吉之壤。”

这样一个地儿,怎么看都不像。

然而老人却看得异常仔细,背着手踱来踱去,不时仰头看天,那斗转星移流光物华映在他昏花的老严重熠熠生辉。

“九天之上扬威武,九地之下匿兵马。”

“老夫今日,一定要拘到你……”老人自言自语着,他根本不用担心什么,如今天地间像他这样的人已经凤毛麟角,即便在望气堪舆寻龙点穴的技艺上比他要精,但是却没有那么好的体力找到这十万大山里来,而有那么强横的体魄跑来这十万大山中的人又不懂得望气堪舆寻龙点穴的手法,所以他这个在武道上数术之学最强,在数术之学上武功最强的人,理所当然的出现在这里。

他当然知道这里没有大坟,因为这是天地奇穴,天道有缺,自然不可能十全十美,而也只有这种有缺的天穴,才有可能藏匿他想要寻找的东西。

他确实是要取宝,却不是人世间的金银黄白,而是一件神物。

古人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死后所葬之地不仅讲究山脉水法,也讲究日月星辰,从上古时代起,人们就经常观看天象,研究星辰的变化,用来推测祸福吉凶,在选择风水宝地的时候,也会加入天文学的精髓,天地之相去,八万四千里,人之心肾相去,八寸四分,人体金木水火土,上应五天星元,又有二十四星对应天下山川地理,星有美恶,地有吉凶。

凡是上吉之壤,必定与天上的日月星辰相呼应,而以星云流转来定穴的青乌之术,便是青囊术。

天有二十四宿,日有二十四时,年有二十四节气,故风水也有二十四向,二十四位,哪二十四?其为:天皇、天罡、天官、天苑、天市、天厨、天槲、天汉、天垒、天辅,天厩、天鬼、天乙、少微、天汉、天关、天帝、南极、天马、天屏、太乙、太微。

能看懂这些星星的吉凶排列,再通过罗盘定位,就能找到想要找的地方,不过青囊术是古代研究天道、地道和人道关系,教人如何利用天时地利为人类养生送死服务,达到天人合一、趋吉避凶、改善人生目的的一门绝学,其书始于黄石公《青囊经》,盛于杨、曾、刘、赖《天玉》、《都天》、《奥语》、《催宫》诸篇,其应用要诀却择人而授,从未公开。此学的主要内容是看雌雄法、定太极法和上应天星法,盖堪舆之道,魂魄在于河洛,身体在于先后中天,骨血在于奇偶,气运动静在于九宫卦爻,吉凶在于天星,各生阴阳变化之妙,分玄空三卦之法,挨星生克之理,抽爻换象之用,九宫衰旺久远之道,出父母子媳顺逆之路,统三元花甲气运之流,定阴阳五行零正之神,辖干支人事之吉凶。故“审五兆、用八卦、排六甲、布八门、推五运、定六气、明地德、立人道”为青囊上乘作法。后人不察,立种种法门,各持一家,是分门愈多而堪舆之道愈晦。

可以肯定地说,凡是不能反映、概括上述内容的风水术都是假的或不完善的。“三寮大教”古青囊术完整地保存了正统古法地理术的精华,

而眼前这个神神道道的唱阴老人,刚巧会一点。

人会择地而葬,向死而生,那么物,自然也会,特别是天地神物。

君不闻人参会跑路,地精成娃娃?有道是天罗拿不下神凰鸟,地网捉不住老龟鳖。但凡器物有了灵性,都具备了趋吉避凶的本领,只有有缘者方能得之。

老人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缘者,但是对于藏在狗眼渠里的东西他是势在必得,根据青囊术的推演,他多年以来一直苦苦寻找的器物,就在这狗眼渠之下。

抬头,只见天空中巨门星、左辅星、右弼星,三星闪耀,排列成一个正三角形,中心太阳星、太阴星并现,好一组乾甲轐熚金吉星。

老人连道三个“好”字,暗想,人世间再没有那个爷爷做得像自己一样了。

等到月华逐渐隐没,天边炸裂开一道血红巨口,老人打打呵欠,拍了拍满是冰碴的两撇花白八字胡,围着整个狗眼渠的方位这里走两步,那里踩踩几个脚印,不时捡起乱石堆砌起几个石碓,或者弯腰埋下几个画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笔迹的木牌。

狗眼渠正中,已经出现了一个大坑,坑中泥土翻飞,浑身笼罩这漆黑斗篷的身影还在热火朝天的干着。

老人偶尔会一溜烟跑到坑边去看看进度,然后又跑回那个暂时栖身的枯树地下,蜷在步罡毯上闭目养神,对那坑底浑身结了一层薄冰,行动起来全身嘎吱作响的黑影不管不顾。

随着日头渐高,有放牛的老人家牵着牛从狗眼渠边走过,拔出口中的旱烟杆子,“噗”的朝着这边吐了一口带着血丝的碧绿浓痰,然后渐渐走远;背着镰刀斧头的打柴人走过,挠着裤裆,突然打了个寒颤,然后钻到树荫下尿了一泡满是泡沫的黄尿,融化了残雪一堆堆,拍拍屁股走了;一个猎人从狗眼渠的东边露出头颅,“嗖”的射出一箭,狗眼渠西边的丛林中一只早起的大鸟呱呱的叫着从树梢上坠落下地……

没有人看一眼那凝神闭目的的唱阴老人以及狗眼渠中那个泥土翻飞的大坑……

直到日上三竿,老人终于悠悠转醒,嘿,终于醒在了饭点,于是掏出两个干硬的馍馍,从身上挂着的布囊中掏出一个干瘪的牛皮囊,拔了木塞,大口大口的吞咽。

吃饱喝足,这才发现那狗眼渠中不知何时已经没有了动静,大惊失色,“民以食为天真是害死民……”

跑到坑边,这才发现坑底,冻土如金石一般坚硬,而那个黑影人还保持着拔起镐头的姿势,整个身上覆盖了厚厚一层冰晶,由脚到头全冻在了坑底。

“废物!”老人低声骂了一句,转身裹了步罡毯,一下子跳下三丈深的坑中,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枚巴掌大的铜钱,在冻土上切割起来。

圆形方孔的铜钱色泽铜黄,在老人手中,发挥出本不该具有的力量,坚逾精铁的冻土在其缓慢切割下,如同豆腐一般被分成四四方方的块状,然后脱落。

老人凝神注目,小心翼翼的切割这冻土,皮肤筋膜下凹凸不平,有气机滚走,以抵御那种彻骨的严寒。

突然耳边传来一声清脆的“喀喇”声,像是瓷器落地。

老人瞬间如同一只惨遭恶狗追撵的鸭子一般嚎叫着窜出坑底。

凹凸不平的坑底冻土在其刚刚闪开的一瞬间,顿时裂开一个大窟窿,大窟窿中喷出一股冲天的水柱,直刺苍穹。

随着水柱一同直上九天的,还有一道夺目的璀璨光彩以及一声嘹亮的兽吼。

水柱如龙,龙首在高空中如烟火一般爆开,如同一朵白莲,白莲托举的,是一条牙签一般的条状物事。

老人站在地面仰着头,看着那根“牙签”,老泪纵横:“终于等到你了,敢夫!”

水莲爆开后便化作雨幕,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与之一同落地的,还有成块的冻土,以及漆黑的如今已碎裂成冰坨的黑衣人,还有那代表着十方之最的爪形如意。

漫天雨幕以及噼里啪啦的碎土烂肉,唱阴老人不管不顾,只是死死盯着那根高空中如兽轻吟不已的“牙签”。

水莲消散,没了冲天的力量,“牙签”便直直坠下地来,“这回不能再失去你了……”唱阴老人急急忙忙一把抖开步罡毯,一下接住了那高空坠地的“牙签”。

“牙签”轻而易举的切开了步罡毯,就在即将刺入大地的一刹那,老人伸手一接,“牙签”直接穿透了他的手掌,死死钉入大地,只余下一个把柄。

“哈哈哈,哈哈哈……”狂笑声震飞了林鸟。

老人一把将手从地内拔起来,带着血与泥。

他的左手手掌中,死死的钉着一柄剑。

这是一柄青铜古剑,只是一眼扫过去老人就已经知晓,剑通高一尺六寸,宽一寸三分八厘,柄长二寸五分二厘,重一斤七两四钱。剑刃薄而锋利,光芒夺目,剑身两侧满饰黑色的菱形花纹,异常优美。(鸟篆敢夫)

仙剑敢夫!!

“不是仅有天运旺盛的人才能稍稍牵动你的气机么,老夫烂命一条,照样拿了你!”

“哈哈哈,古人诚不欺我也……”

手捧着鲜血淋漓的宝剑,趁着光芒内敛之机,唱阴老人走到一颗数人合抱的巨木之前,将透出手背的剑锋对着巨木小心翼翼的切了一下,然后这个神神叨叨的老人,满意的点点头,面容布满着微笑的,拾起地上的步罡毯,盖住捧剑的左手,小心翼翼的背着背篓,唱着阴歌,走远了。

歌唱:“说一声你死了就死了,亲戚朋友都不知道。亲戚朋友知道了,亡人已过奈何桥。奈何桥七寸的宽来万丈的高,中间抹着花油胶。大风吹来摇摇摆,小风吹来摆摆地摇。有福的亡人桥上过,无福的亡人被打下桥。亡人过了奈何桥,从此阴间阳间路两条……”

又唱:“陋室空堂,当年笏满床;衰草枯杨,曾为歌舞场;蛛丝儿结满雕梁,绿纱今又糊在蓬窗上。说甚么脂正浓、粉正香,如何两鬓又成霜?昨日黄土陇头埋白骨,今宵红绡帐底卧鸳鸯。金满箱,银满箱,转眼乞丐人皆谤。正叹他人命不长,那知自己归来丧?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择膏梁,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因嫌纱帽小,致使锁枷扛;昨怜破袄寒,今嫌紫蟒长。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反认他乡是故乡。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一章 少年时候的忧郁是对整个世界的 王强独自一个人,坐在自家后院的瓜架下,端着饭碗,忧心忡忡。

饭碗里是野菜煮面疙瘩,没有半点油花,吃下去令人心里发燥,但是他并不是忧心这个,这玩意儿至今他已经吃了六年半,还有半年喝的是奶水。

他忧心的是,这碗饭吃完,就该是他发大招的时候了,但是他并没有什么大招,有的只是大嘴巴以及牛脾气。

真想给自己几个大耳光子。

栓子哥的寒冰烈火腿真的是极厉害的,王二柱的霸天神拳也很厉害,小地瓜的小王飞鞭应该也练到高深莫测的境界了,牛犊子王二小的奔牛撞绝不比二柱的霸天神拳弱,还有蔡勇的铁头功,毛伟的噼里啪啦棍……

唉……

忧郁啊。

不是没有想到过一些威名赫赫的武功,但是他学来后都没有什么威力,比如上回自创的神风腿与一剑飞仙,不仅神风腿干不赢寒冰烈火腿,霸天神拳也是三拳就将他的一剑飞仙给破了。

检验每人武学成就的,还是一对一的过招,除此之外就是看谁在狗眼渠下呆的时间最长,时间最长的人内功最厉害。

谁都知道狗眼渠是为富贵人流的水,谁在狗眼渠下呆的时间长,就有了征服狗眼渠的资本,也有了为贫苦人民做主的雄风,这是村中每一个孩子都梦想着的。

都怪自己这冲脾气,身板那么弱,心脏却热得不像话,一比试,输了就输了嘛,又不是以前没输过,怎么那日就头皮一热说要回家闭关挑战栓子哥的寒冰烈火腿的呢?寒冰烈火腿那可是能在狗眼渠呆一刻时辰的神功,自己这瘦胳膊细大腿的,怎么可能受得了那么久?

马上就要到了夸下海口回家闭关结束要放大招的日子了,可是几日的冥思苦想,居然一招一式也没有创出来,如今急的抓心挠肝。

没有办法,娘亲已经逼着他去放牛了,挤眼泪流鼻血拉肚子所有的办法都用尽了才得了装病三日的机会,还要装作不吃不喝的样子,现在是彻底装不下去了的。

只有硬着头皮上。

三两口扒拉了碗中的面疙瘩,冷着脸去牛圈里拉了老牛,没有跟院子里正在擦着汗剁着猪食的母亲说话,牵着瘦骨嶙峋骨架子却奇大的老牛出了门。

老牛性子慢,一步三回头,还不时低下头来啃啃被皑皑白雪覆盖见不到多少地皮的草地,王强卖力的拉着绳子,老牛仍旧是那慢悠悠的步伐,呼吸沉稳有力,几只讨人厌的牛虻在它身周飞来飞去吸它的血它也不用牛角去挠,还有浑身绿莹莹的苍蝇围着它湿滑的鼻尖起起落落它也不恼。

王强急了,黝黑的眼睛中冒出晶莹的花朵。

他涨红了面皮,将牵着牛鼻子的绳子扛在小小的肩膀上,早就听大人说过,将绳子放在肩膀上是拉不动牛的,他偏不信邪。

于是他拉啊拉,直到肩膀不小心被绳子磨破了皮,老牛还是那种慢悠悠的样子,他的泪珠大滴大滴的落下地去。

他感觉到肩膀上钻心的疼,于是放出一截手中卷成圈的牛绳,转到牛屁股边上,扬起麻绳就啪啪的抽在扭屁股上:“你也欺负我没爹是吧,让你欺负我没爹,让你欺负我没爹,让你欺负我没爹,让你欺负我没爹……”

“你们都欺负我没爹……”

“呜呜呜呜……”

“你们都欺负我没爹啊,呜呜,我没爹啊,爹啊,你在哪里嘛呜呜……”

他一遍一遍的哭喊,一鞭一鞭的抽打,老牛吃痛,瞬间红着眼睛跑了起来,拉着牛绳子的王强就那么被拽倒拖在地上一大截。

牛还在跑,他就那么闷着头死死的拽这牛绳子。

这头牛是家中唯一的一头老牛,让它跑了,没人见到,就要跑到深山老林中去,成野牛了的,那时候家里的三亩地怎么耕?还不把家中那个比老牛还老牛的老婆娘累死掉?他王强就算武功练得多么厉害,禁得住那几亩旱地的操练?

所以不能让它跑掉。

田花彩家的牛那年不是没被她放好么,就跑到山里成了野牛,她妈为了找牛摔死在了虎头涧那边,去年他爹也在耕地的时候一头栽在地里再没抬起来,她的脸也被他爹打得烂了半边一直不会好,那以前多俊俏的脸蛋儿啊,成了什么鬼样,才找到的婆家也不要她了,现在她还烂着半边脸在深山里疯疯癫癫的晃悠呢,在里边找牛,找她妈,找相公,也不知是怎么的,前不久见到,她肚子越来越大,像是要生娃,深山老林里还有野人不成?

他不想这样,要是牛丢了,他累死在了地里,家中那个老婆娘会疯癫,跑到山里被野人抓去当了老婆,那还怎么活?

所以他说不放手就是不放手。

他一直拽着。

死死拽着。

……

最后他拉着满眼惊惧的老牛出现在放牛场上的时候,是一脸征服的霸气。

老牛最终没从他手中跑掉,虽然他的十指就像要全断掉,但是他感觉自己拯救了自己,拯救了家中老母亲,拯救了养着的这几日不知去哪里找母狗配种的大黄,拯救了那几头幸福的皮糙肉厚的猪,这是一件大人才能干的事儿,很板扎。

他觉得自己浑身拥有了用不完的力量,于是他小碎步的跑着,绝对不会大步半点,这是缩地成寸的神通,往日里走起来不多半截路就累了,今日感觉能够一直持续。

他向着狗眼渠那边施展着缩地成寸神功飞掠而去,他知道很多高手在等着他,他今日豪性大发半点不怕,牛都干不过他,自己最新的神功可以称为——拔牛!

他冲到狗眼渠那边,果然,磨盘村十大青年高手已经林立在狗眼渠畔,全都以高深莫测的凌厉眼神望着他。

他王强怡然无惧。

公认的青年第一高手王栓子刚想说点什么,他抬起满是鲜血的血红手掌制止了,王栓子果然被他鲜血淋漓的手掌以及充盈周身的霸气所威慑,不敢再说半个字。

呵,磨盘村十大高手布置的重重包围,等待他的来临,等着他开始第一个挑战狗眼渠。

而他来了。

就在这里。

在这雪意深寒的早晨。

就在这——

这寂寞的狗眼渠旁。

青丝飞扬、阴阳头头皮雪亮的王强,穿着古意悠悠的长袍,捏着滴血的双拳,悠闲地走过只觉雪意、闻杀气的狗眼渠畔。

这么多年来,磨盘村的少年天才们为了争十大高手的排名,打杀得天昏地暗,有过结义兄弟,历过风、度过险,翻过脸,复过仇,报过恩,患过难,而今,齐聚在一起,在雪降未降之际,在这寂寞的狗眼渠畔……

“还不错吧?大概在掌心的鲜血滴干净之前,得征服这些人吧?”王强还满怀兴致的。

从今往后他就是王者。

他笑笑。

他信步向前,向着狗眼渠盘那个坟起的土堆走去,他要以最霸道的身姿下到狗眼渠里去,他一定能撑到一刻钟,不仅如此,还要超越。

于是他缓缓站上了那个土堆。

狗眼渠还跟以前一样,没有半点变化。

扭头看了一眼身边的年轻高手们,他整个人的心境早已经不一样了的。

他纵身一跃,随着身体跃起而挥起像面门两侧的拳头飞溅出灿烂殷红的雪花。

即便眼前是万丈深渊他也将无所畏惧。

前提是……

“哎呀!”他张皇失措的叫了一声,然后感觉整个身子瞬间冰凉了起来,有什么东西一直往嘴巴里灌进来,他睁不开眼,说不出话,不敢呼吸,只能无助的手抓脚掏……

耳边传来小伙伴们的嘘声,他感觉,自己的武道,死在了今日。

该死的藤草,在他跃起的一刹那绊住了他的脚,这一绊,扯住了一个伟大武术宗师前进的步伐。

他伸手乱抓乱掏,好不容易眼皮透进来血红的光芒,他可以呼吸了,他大吸一口气,奋力的将手一挥,想要逃离鬼魅一般的狗眼渠。

耳边传来的是小伙伴们稀里哗啦的嘘声以及噼里啪啦的炸裂声,那一定是嘲讽的口哨和喝倒彩的巴掌声。

他不知道这狗眼渠怎么了?怎么会像一个无底的深潭,将他淹没?

他感觉像是撞碎了什么,脑袋昏沉沉。

他不知道,在所有伙伴的眼中,王强那犹如冲天巨神的一跃,瞬间撞碎了虚空,随着他身形的坠落,狗眼渠被他下坠的威势所震慑,片刻间便出现了滚滚水流,眨眼之间,原本如同以往的无数个日日夜夜一样动静不显的狗眼渠,渠水汹涌成湖。

那双拳滴着血,发着狠,须发皆张神采飞扬,一步步踩着缩地成寸神功缥缈而来的王强,在闭关了三日之后,只是一下子,便轻而易举的征服了狗眼渠。

不仅如此,他从几成小湖的渠水中抬起脑袋,整个人闭着眼睛,处于一种异常玄奥挣扎的姿态,随意挥出一柄掌刃,不远处一颗数人合抱的大木应刃而倒,噼里啪啦,树干炸裂倒塌的声势是所有在狗眼渠边的所有人这一辈子见过的最大最震撼的一幕……

这简直……

所有目瞪口呆的小伙伴,在久久之后还不能缓过神来。

“武圣,王强……”

“武圣,王强……”

“武圣,王强……”

“武圣,王强……”

…………

王强隐隐约约的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他最后听到的一句话,是有人说:“武圣运功过度晕倒了,大家快救他呀……”

…………

许多年以后,当整个江湖老去逝去,一个中年人突然横空出世,凭借着一套“拔牛”功法,硬生生在天地大势之下撑起整个落魄的江湖十余载。

章节目录 第九十二章 拍花子,拍菩萨 世道并不太平,大清国庙堂中黄紫贵胄们歌功颂德的“同治中兴”只是一幅图画,而这幅图画的笔墨在整个壮阔的华夏大地上只描绘了不到千分之一。

倘若真的是画卷,那么这真真是一副意境无比深远的高明画作,空灵透气,不闷不滞,不平不板,有无相生、计白当黑、欲擒故纵、意到笔不到,赋有张力,使人感觉画外有画,气势非凡。

然而这不是。

留白之地的万万升斗小民们,过的日子没有半点色彩。

特别是在寒冷冬季的傍晚,那种寒冷与孤寂,凄苦与落寞,不是能够吃饱穿暖的人能够体会的。

卜空村,村头村尾街头陋巷。

孩子们跑来跑去,

有三四岁,也有七八岁的,这些会跑会动的孩子,都早已尝遍了生活的艰辛。此时是一天中不多的玩耍时间,隆冬刻骨的时节,身上衣物堪堪蔽体的他们此时在奔跑,在嬉笑,手中持着木质的刀枪棍棒,你是大侠,我为将军,你是绿林总瓢把子,我乃风度翩翩长生仙,斗去斗来,不亦乐乎。

虽然这样的童年并不是无忧无虑,但它终究是童年,有同龄人的陪伴,十分欢快,而五六十年过后,就算你垂垂老矣,回想起来,嘴角仍旧会噙着笑意。

然而,最可怕的是即便是童年时期,也是孤独的。

王抉微手中捉着一只肥嫩的绿皮青蛙,这是她从田里犁开的厚土下翻找到的,这个时节的青蛙,全躲在天地的泥土里,很好找,又肥又嫩,她的手掌冻得通红,鼻涕止不住的流着,看着那些追逐打闹的孩子怔怔出神。

半个时辰后,到了吃饭的时候,在爹娘的呼喊声中孩子们陆续散去,比武殴斗的胜者如同沙场凯旋的将领,落败者则灰心丧气,想着回去再好好闭关修炼些时日好复仇。

没有人愿意去看孤零零站在一旁观看的王抉微,就好像她是空气,因为她脏,她没爹没娘。

暮色中,捏着青蛙的单薄身影轻轻颤抖着,抿着嘴唇,满脸的倔强。

等到所有人都散尽,那群小孩儿玩耍过的地方,地上静静的躺着一只坏掉的竹蜻蜓,这竹蜻蜓可好玩儿了,她曾见过,握在双掌中一旋,便扶摇而上了,轻盈的穿过房顶,看到了很远的世界,又漂亮又优雅。

王抉微将衣服掀起一个角落,将最新捉到的这只青蛙小心翼翼的放进去,里面鼓囊囊一团,已经有好多的青蛙和蚱蜢了。

她四下看了一眼,然后一下子窜出去,将那只坏掉的竹蜻蜓握在手中,然后长舒一口气。

心中有些烦恼,路常哥哥一直在喝酒昏睡,身体又不好,更何况她不想理他了,小姨又跟那个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大哥哥走了,唉,那大哥哥长得真俊俏呢啊,小姨也漂亮,两个人在一起真搭配,但是不想跟他们在一起,要不是跑得快就要被小姨捉走了,因为放不下路常哥哥,路常哥哥也长得俏,洗干净了就很好看,可是现在……

唉,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找带油荤的东西去给他补身子了,怎么还是不见好?

村里面嫌她脏又没有人理会她,应该找谁帮忙修一下呢?

她已经很努力的洗过脸和衣服了,可是看起来还是脏兮兮的,没有别人家的婆娘洗得干净。

她真希望自己快点儿长大。

凉风习习,虽然她的头发肮脏生硬,但是稀疏的刘海还是被微风拂动,露出高高的额头,相比她泥污的脸孔,显得尤为白皙光洁。

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想要活下去,总不是一件多轻松的事情,在小姨走后,就没有人做吃的了,她自己煮面,包饺子,自己吃饭,自己洗衣服,还得给路常哥哥送饭,后来店里的面吃完了,小姨给的钱也使完了,她想去两条街外的一栋院落,帮一对年迈夫妇收拾屋子和打扫院落、挑挑水啊什么的,但是老奶奶担心她没爹没娘的手脚不干净会偷东西,就没要她。

她还想过去街上专心的等着,希望能捡到钱,因为曾经有村里的孩子在街上捡到过一只鼓囊囊的棉布钱袋子,里面满是铜板,还有一粒碎银子,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银子,很小小的一粒,还不如她指甲盖那么大,可还是让她羡慕到今天。

她也想去打猎,但是拉不开弓。

她并没有什么能赚钱的收入来源。

她只能去捉蚱蜢,青蛙,找野菜,大宅里的东西该当的都被路常哥哥当掉了,钱全变成了酒水,一粒米饭也没见过。

但是她不想离开他。

在她八岁的生命中,接触过最多、最温暖的男子,就是他了,虽然他现在好像出了点问题。

他一定会好起来的。

她还记得,路常哥哥曾经背着她,在大山里跑了一晚上,一刻都不停,然后去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的一座高高的山头去看太阳,虽然她觉得初生的太阳很好看,但是那时候牙齿白白的路常哥哥比太阳还好看,他的脑门光光的,冒着汗珠,背对着金色的朝阳看着她笑,然后把她举起来,面对着太阳,脚下就是无边无际的林海,随着波涛起伏,阳光洒在脸上温暖得就像在被窝中一样:“东边有个地方,那里全是水,还有好多的鱼儿,沙滩,很好看又好吃的贝壳,你的父亲曾经带我去过,我以后一定带你去。”路常哥哥这样告诉她,所以她一直期待着,期待着看到那个记忆中隐隐约约但是浑身像是太阳一样温暖的男人曾经与路常哥哥去到过的那满是阳光与温暖的地方。

暮色中回到冷冷清清的面店,她手里多了些菜叶,全在门口水瓮里洗干净了,将蚱蜢也随便冲了一冲,划开青蛙圆鼓鼓的肚皮,掏空,洗干净,然后从油罐底用力刮出半点油渣,开始炸蚱蜢和青蛙,一边干活儿一边开始习惯性的哼一个小曲儿,是王路常经常哼哼的,她也学了来:“紧打鼓来慢打锣,停锣住鼓听唱歌。诸般闲言也唱过,听我唱过十八摸。老板听了十八摸,不花银两摸不着。老头听了十八摸,浑身上下打哆嗦。小伙子听了十八摸,抱着枕头喊老婆。一摸呀,摸到呀,大姐的头上边呀,一头青丝如墨染,好似那乌云遮满天。哎哎哟,好似那乌云遮满天。二摸呀,摸到呀,大姐的眉毛边……”她觉得路常哥哥唱这歌儿的时候很好听,就是表情太夸张,看起来坏坏的。

门外不远处,隐身在角落里的唱阴人听了哭笑不得,这都唱的什么呀。

同时觉得很心酸。

但是他却突然感觉想要流口水来。

那间清冷面店中,那个抬着个大盘子坐在灶台边浑身冒着白气的小丫头,开始吃晚饭了,腮帮一动一动,吃得十分欢快。

饕餮清馋都讲究一个非时令不食,可穷人家,是不得不时令而食。若搁在高门豪阀,油炸青蛙也算一道虽登不上台面却也颇为俗中求雅的偏门菜肴。

唱阴人甚至都能感觉到那炸青蛙的肉香。

才见小丫头随便吃了几只,便端着碗筷往门外跑,唱阴人继续打量着小丫头的身姿步伐,动如脱兔,静如处子。

像一簇小小的火苗,散发着饱满旺盛的光与热。

唱阴人啧啧赞叹,眼中光芒明灭不定:“这孩子的根骨体质……”

却见那小女孩出了面店,朝着巷弄中拐去,不多时,便到了一处高门独户的院落。

那院落极其清冷,没有半点人息。

小女孩一手端着几乎掉光了釉色的铁瓷碗,一手用力推开的院门,小心翼翼的窜进去,在院中一角,躺着一个呼呼大睡的人。

此人蓬头垢面,看不真切,不过聆听之下呼吸紊乱气若游丝,只怕就要冻死了,虽然身上及身下都有稻草席子,然而于这寒冷的冬日根本没有半点对抗力。

小女孩儿蹲在那人面前,小手夹在两腿之间,瑟瑟的发着抖,盯着那人看了许久,小女孩儿重重的叹了口气,然后起身,一步三回头的出了院门。

小小的身影,走在寒风冷冽的街面上,瑟缩着。

枯黄杂乱的毛发在风中蜷成鼓鼓的一团,她将双手死死的捂在怀里,低垂着头,缓慢而坚定的往面的的方向行去,半融化的积雪在她小小的脚掌下嘎吱作响,混合着她含糊的声音,令人隐隐听不真切,似乎在说:“唉,好想玩游戏……”

…………

“你想玩游戏吗?”唱阴人站在小女孩儿面前,笑吟吟的说道。

王抉微看着这个似乎是瞬间就出现在眼前的老人家,身体紧绷着愣了一愣,随后就缓和下来,双手插兜,无所谓的说道:“想啊,但不是跟老爷爷……”

说完便绕过老人家继续往面店走去。

唱阴人笑了,别看着小女孩儿人畜无害的样子,她插在身上背着的大布囊中的双手,各自持着什么锋锐的物事,隐隐撑起了布囊,说不准什么时候便突然暴起发难,把他这把老骨头弄散在这里,只是因为年纪小,隐藏的手段并不高明。

“你手里拿着什么?是从哪里捡来的磨得尖尖的铆钉吗?”

小女孩儿愣了一愣,旋即笑道:“老爷爷你说什么呀,我怎么会有那种危险的东西,你跟着我干嘛?我哥哥就在家头等我呢,你想去我家么?”

“想啊!”老人逗她。

“不过我还是劝你不要去了,我哥哥很凶的,干的都是杀人放火的勾当,而且他讨厌老人家,你知道么,他有一副面具,看起来可恐怖了,像笑又不像的,他每次杀人抢东西都要带着那个面具,他近久心情不好,我劝您还是赶紧走吧,否则他发起飙来一不小心打杀了您就可真不好了,呵呵,呵呵呵……”

“呵呵,呵呵呵,我不怕!”老人跟着她的笑声也笑了起来,然后说。

她终于变了脸色,咬着嘴唇,犹豫着是不是该干点什么,八成是遇上拍花子的了,该怎么办?是不是一下把他戳死?戳死了他就要去坐牢了,那路常哥哥怎么办?谁来给他送饭?他饿醒了会想我么?

她犹豫着,胡乱的想着,小小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

“跟爷爷走吧,爷爷带你去一个好地方,那里有一个小伙伴,长得可俊俏了,你以后就是他的媳妇儿了,嘿嘿嘿……”说着便要来捏小家伙的脸蛋儿。

毫不留情的一刺,却感觉刺在了皮革上,她惊颤得整个小腿肚儿都在打转,那平日里用来刺青蛙和长虫无往不利的钉刺,被她时刻磨得异常尖锐,但是一下子刺在老人家伸过来手掌上,却只留下了一个白点儿。

她害怕极了,惊声尖叫。

她哭泣,她呼喊这王路常的名字,她多想他此时此刻出现在她面前,将这个丑陋的老人一脚踢飞,她多想能有人来救救她,她就要被拍花子的掳走了,还说要做别人的媳妇儿了,怎么办……

“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拍花子的啊,救命啊,谁来救救我……”撕心裂肺。

唱阴老人也急了,这他娘的,从来没哄过孩子,家中那闷葫芦从小到大就一直不哭不闹的,养到现在一直顺顺当当的,现在可好,哪里知道小孩子纯澈清明的心境居然这么敏感,这戒心就之一没掉过,稍微有点风吹草动的就哭喊成这样,难道老爷子我就长得这么像拍花子的么?好不容易遇到根好苗子,千万别给叫没咯:“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保佑。”

老人合十又稽首的,眼见那小孩哭着倒退,大喊大叫各不停,自己怎么解释都没有用,她根本听不进去半点,不由得着急了,一抬手,啪,轻轻拍在小姑娘的右侧耳际。

小姑娘软耷耷的倒下地去,顿时世界清静了。

唉,不得已,真的使了下三滥的拍花子手段,原本他有很多种手段可以让这小家伙服服帖帖的跟他走,可是怎么鬼使神猜的就拍出去了呢?莫不是这小家伙……

到了他这种层次,很多事情不是说说就算了的,一举一动,因果相随。

想到几个字,顿时感觉心惊肉跳。

语出成谶,言出法随。

这小家伙莫不是小时候有了什么造化?怎么那种玄之又玄的东西在她身上这么强烈?一张小嘴便是众妙之门,好矣,好矣,这回出门赚大发了。

已经陆陆续续有人家亮起灯火,赶忙一把抓了扛在肩上就跑,感觉小姑娘的体质轻若无物,边走边摸,不由得笑开了老牙。

骨为形体之根本,所以发诸面相,则有所谓“清、奇、古、怪”四种特异;发之于眼,则有目如点漆,或三瞳四瞳之说;发之于肤,则有痣排列如七星北斗,上应天相,发之于他处,当然更有诸多妙相。

道门讲,气入骨为仙骨。

这可真是一副实打实的天人根骨,这下好了,家中,可是又多了一尊大菩萨。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三章 男人一定要硬起来 王路常是真的很饿。

早已经过了两次饭点了,还不见小抉微送饭来,难道吃的已经很难找了吗?昏睡着无聊,那种似乎在骨子里作孽的心惶惶气闷闷的感觉已经黯淡了许多,脑子里也异常平静,没有了风暴如龙肆虐的嘈杂,于是随手将脚边一个扣点损坏的竹蜻蜓拿起来,掏出脖子上的那块黝黑褐黄相杂相融的陶片抉微,在竹蜻蜓那损坏的扣点旁边,用尖端绞出另一个完好的扣点,然后将竹签插入新绞出来的扣点,再切了一端叶片的一小段来保持平衡,双手握着,一旋,那竹蜻蜓便摇摇摆摆的飞上了房檐。

将陶片抉微挂回脖颈中,那里还挂着一颗夜间猫眼一般的圆珠子,放眼望去,天地间空明如洗,他想,是应该振作起来了的。

他不是一个容易颓废的人,只是脑子里面的东西令他感觉脚软,根本站不起来,那不是一般的嘈杂,两条山岳般的巨龙控制不住的浮现在脑海里,一头紫金,一头青灰,厮斗得不可开交。

如果有人懂得,就会知晓这就是他硬生生要背上两个姓氏之后大气运的根源了。

普通人更名换名改弦更张半点无碍,那冥冥中气运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至多也要一二十年的光景才能看的出来,而武夫习武,讲究意气力,以一气浑圆为根,阴阳调和,上升化为神情清爽为神,下降化为落地生根为力。

王路常在武道上已经登堂入室,算是入了这个山门,不知不觉中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经历过正骨,润筋,洗髓,得了改造生理,唤醒神经的好,良能再现,有了脱胎换骨之机能和技能,冥冥中大气运加身,随着逝去的布衣青龙王子昂的伟力加持,加上自身原有的洪氏凶龙气运,两股气运在他天府泥丸内化作识力相斗。

这种行为不显于外,是神思的斗争,整个人的意、气、神拧作一团,不知不觉就已经开始,防不胜防。

正值深冬,寒风峭骨,雪意深沉,冰封千万丈,便是脚下的大地也被冻得铁一般坚硬,王路常在这个时候,脑海内至阳至刚的神、意、气拧成的气运大龙在张老汉死后突然厮斗,内阳**,歪打正着,得以平安度过这难得的玄奥体悟。

神分阴阳,气分阴阳,力分阴阳,不外乎,阳主神窍,阴主调和,彼此兼容不失,才得阴阳平衡之妙要。

同理的,拳法武功之修习,也要以此阴阳调和为入手,不断搭配,反复磨合,以打破平衡建立平衡为至要,平衡与不平衡都要产生功能,形成得机得势,不得机,可转化为平衡的劲法。这样才是拳拳服膺。

悟道有先后,得道需来回,往返其中不厌其烦,苦修苦悟,坚忍如山,自得妙要。

心境也随着寒冬的逝去初春的点滴显现而变得不同,如同大地上钻出了嫩草,老枝抽出了新叶,湖面破了冰,深寒乍了暖……

只是这才回暖的心境,以及昏沉的头脑,在苦等抉微不得的时候,猛然就像被冰水从头到脚浇了一盆。

心又凉了,只是头脑醒了。

抉微,在哪儿?

似乎准确的算起来,她已经三天不曾送过吃的过来了。

开始着急起来,内心中一阵的空虚,身体亏空得像是只剩下皮囊。

摇晃着先去了面店,没有,只有灶灰余烬,冷冻如冰沙。这是多日不见的表象,于是挨家挨户的询问,神色疯狂。

“三日前的夜晚,听见小女孩儿的求救呼喊声音,叫的是你的名儿,我家那口子穿衣起来看时,已经不见啦!”

王路常眼角近乎迸裂。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遇上拍花子的也比跟着你强,要是有福气碰上的男人好……”老妇人话音未落,看见王路常杀人的眼神便止住了,只是猛然关了房门,在房门关闭时刻露出来的不加掩饰的鄙夷嘴里猛的印在王路常身心,只觉得初春的天,比深冬更加天寒地冻。

……

好几天了,小抉微都没有出现。

一场意气神惊变,所有亲人都没了,爱情也死了。

王路常低垂着头颅,像一只被店小二好生打发走了的狗,遍体鳞伤。

发现透过领口的地方,在凌乱衣衫遮蔽的黑夜中,有光芒闪烁,掏出来,有三样物事儿,一样是一颗猫眼一样的碧绿珠子,还有一样是朴实无华的陶片抉微,最后一样是一截手指的指骨,布满了被火焰灼烧过后的痕迹,但是熠熠光辉遍布。

师父,师公,都在看着自己呢。

碧绿珠子,是师公及其整个张氏家族守护千年的东西,抉微,是师父王子昂行走江湖的时候得到的书圣王羲之家洗砚池池底的泥烧制的不知名的物件碎片,锋利绝伦,至于那截指骨,是在师父走后不久的一天清晨,那个裹挟着清香的晨气及淡淡的檀香味道,顶着光头戒疤而来,将陶片抉微交到他手中的年轻和尚给的,说是佛舍利,上面有他的什么印记,因为有很重要的大事要去做,不能抽时间照顾一家人,任何时候需要什么帮助只要拿着这个去嵩山少林寺找里面的和尚就行。

这个世界,有人给了他生命与关爱,有人对他殷殷期盼,有人给予他温暖,有人养他教导他,有人希望可以保护他,这些美好,绝不会是假的。

于是,不能颓然。

身子里的酒瘾只凭借一般的法子赶不走,只能饿出去,再十天后,王路常在床上饿得失形,挣扎着起床,到了村中与他关系最差的村人家中,讨了一碗粥。

是二堡。

因王路常地痞流氓一般的骚扰,二堡与梅子夫妻两人白日里躺在炕上造爱的时候猛然受了听墙角的王路常的惊吓,二堡从此硬不起来,梅子在一年后就离开了他,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子从此落魄,无儿无女,再娶不到婆娘,延续不了宗室血脉,生活全失去了希望。

王路常立在二堡门前,眼神纯真,黝黑明亮若星与星辰。

二堡一巴掌扇在他脸上,然后转身舀了一碗白粥,王路常脸上五个指引犹如佛掌,嘴角血丝蔓延伸展如莲。

二堡端着陶碗立在门口,对他伸着手。

透过二堡瘦削的身形,可看见身后家居,与以往所见没半点不同,全是二堡媳妇儿梅子的东西及装点。

王路常伸手接过白粥,大口喝掉,像是在喝一碗救苦救难的符水。

二堡阴沉着脸转身,准备关门睡觉。

王路常暴起发难,一脚踢在他的裤裆,二堡捂着小腹蹲了下去,王路常在他后背两处肾门用力拍打一番,二堡发出鬼哭狼嚎的吼叫。

而后小心翼翼的将一包红布包裹的条状物事放在倒地不起的二堡身边,转身离去。

红布包里条状物事很珍贵,但是他从此以后半点不需要。

是个男人,就要把失去的都一点点拿回来。

……

王路常走后,泪眼婆娑的沈二堡破口大骂,挣扎着爬起来,只感觉小腹中如业火焚烧,尿意大作,边走边揭开腰带,对着墙角一堆残雪就要撒尿。

努力了许久也尿不出来,低下头,不由得愣住。

蔫了吧唧七八载的**,硬如精铁,烫胜火烧,直直翘得老高。

鼻涕眼泪一齐涌出来,返身一番那红布小包,解开,是一条铁鞭似的家伙。

看着那家伙走远的方向开口大叫,心中祈祷,兄弟,再帮我一次:“王路常,***了个疤瘌,老子会需要虎—鞭—这种软耷耷的东西吗,你给老子回来……”

“虎鞭”二字声音拖得老长。

走在路上的王路常嘴角艰难的拉开一个微小弧度。

这么些年,村人都知道了二堡裤裆的不得力,他这是要为自己正名,真傻,不会悄悄摸摸暗自跑到别人婆娘炕头上为自己正名吗?

沈二堡伸长了脖子等了许久,正要暗自失望的时候,只听得一个嘹亮如狗的声音从村尾传来:“拿去置办个婆娘吧,路常这么些年,最对不住的就是二堡哥……”

虽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沈二堡依旧湿了眼眶,笑着对着王路常消失的方向猛地吐了口唾沫:“妈了个疤子,小杂碎!”

……

不仅去了沈二堡家,还去了很多人的家。

一一处理,或登门道歉,或给予补偿,尽量弥补亏欠,为年少轻狂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

还去了一些熟悉的地方,看了一些熟悉的山,在止步崖上坐了很久,那个地方,王子昂曾托着他的腰,令他以飞翔的姿态遨游在一个神秘的世界中,见识到了不一样的天地。

他也曾托着小抉微的腰,在这里看朝阳。

在丛林深处找到了那条神秘的漆黑小蛇,已经长得比他的胳膊还粗壮,额头上长了狰狞的鸡冠一样的物事,嘴唇上也长出了一片白色的条纹,对于这条小蛇,他一无所知,只是觉得奇形怪状,也很恐怖,要不是从这蛇出壳起就一直亲昵,断然不敢接近。曾有一次看到这蛇对战一条巨大水蟒,水蟒身躯胜过米缸,这蛇怡然无惧,沙哑的嘶吼着,身躯诡异的胀大了一圈,血口大张,疯狂窜动,那条大蟒只是片刻便被它咬死了,这蛇也曾经咬过他,一口下去,昏睡了一天一夜,醒来又什么屁事都没有,只是脑袋凉凉的,像是一直在往里面漏风。

他跟小蛇说他要走了,去找他的妹妹,小蛇绕着他游了一圈,叼给他一颗它喜欢的果子。

还去了埋葬如意的地方,陪她说了很久很久的话,那颗树苗长得很好,已经抽出了新条……

章节目录 第九十四章 寻诗,在人间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诗剑仙李白的高句,是陆地神仙一般的人物识得世事的旷达,然而世人多为钱财阿堵物着迷沉沦。

但有的人,总不大一样。

师父王子昂的一生,堪为波澜壮阔,不仅年少时候便单枪匹马闯荡江湖,在人世间这个大染坊中跟各路草莽英豪、游侠赤子、官兵匪寇等各色三教九流人物结恩结怨,风生水起,混得个响当当布衣龙的侠名,更是参与了不下数百大大小小的卫国战斗,在血与火的战场上来去自如,最终无根无恨而死,潇洒逍遥。

师公呢,更是自师祖辞世的时候起,便被掏空了一只眼睛,按上了这颗在夜晚中被光亮照射如同兽眼一般的珠子,由此担上了守护楼兰宝藏千年的重任。

“多见一点,少见一点,便是垂棘之地,也是人间天堂!”这句藏宝预言说的,便是眼睛与珠子,以及珠子中的秘密。

字面上讲的是人情练达的处世文章,深抠字眼,便是世世代代将珠子代替眼珠的残忍。

楼兰宝藏的至关重大,不仅藏有有无穷无尽犹如漫天黄沙一般多的财富,更是有那传说中可以重开天门令上古众神或者上古众神的世界重新降临人间的秘密。

那是一个只存在于野史札记的充满着神话与神迹,人人可以飞天遁地移山填海的神话时代。

王路常不了解原由,对于那些遥远的年代,只是模糊的记得一个名字:张百忍。师公张掖庭临死的时候没有太多时间给他交代,既要讲述楼兰宝藏的秘密,又要抓紧时间传授扶摇拳的不传之密。

老人家终究没能将话题说尽便逝去了,王路常按照老人的要求,硬生生抠下了他的眼珠,因老人担心别有用心的人会从他的尸身上推测出些什么,不得不郑重嘱咐王路常违背千年伦理放火将他烧成灰烬。

老人不想再祸害下一代,因此没有抠了王路常的一颗眼珠,将那颗珠子埋进去,止了那千年恩怨。

这些事情不重要,现在最为迫切的,是将小抉微找回来,不能丢了她,否则他如何有脸面去见王子昂?

狠狠的给了自己几大耳刮子。

收拾了包裹,将那虽经修复仍旧丑模丑样的竹蜻蜓小心翼翼额放进怀里,挑着根竹竿,出门去。

拍花子的不会杀人,小小的女孩儿,长得俊俏的、乖巧伶俐的都可以拍回家做童养媳、卖给别人做丫鬟,小抉微不见得是死了,只是不知道在哪儿。

他一定要找到她。

……

从偏僻的山村,进入城镇,才感觉到历史的巨轮滚滚向前,时代已经不同,很多的东西他已经不全知晓。

金发碧眼的洋人更多了,还有了一种叫报纸的东西,叫什么《昭文新报》的,上面写了很多东西,都是一些时事,王路常最快接近世界的办法,就是这个。

曾看见过一期报纸,洋人觐见皇帝,已经不用磕头了,行鞠躬礼,殿陛之下,俨然有不跪之臣,礼崩乐坏。

还有了商局,穿着富贵的人物都将钱财存在里面;脚行已经拉车,两个铁轱辘跑的飞快,车驴马轿用的少,是身份低贱的象征。

镖局已经改成客栈,枪炮声声压下了巨龙的龙吟,龙旗的中国不再神秘,还失去了国土、自由与主权。火车呼啸着穿坟过墓破坏着风水,以千年未有的姿态骚扰着古老的亡灵,听说,有人还要杀下皇帝的头!

还有很多很多的变化,衣着是洋马褂,牛粪一般的毡帽围头变成了圆筒的高沿帽,还有洋表,洋烟,洋船,洋首饰,眼镜儿,西餐,咖啡……

王路常受到的震撼是空前的,他的穿着打扮跟下贱的贫民并无二致,唯一能够随风飞舞潇洒起来的是长袍,这样并不觉得不妥,但是随即感觉自己犯了错误,武学来源于生活,不能随着生活的变化而日益改善精进,便会止步不前。

于是决心融入人世间。

他每到一地,都要呆上不少的时间,以确定当地的高门大户人家没有收买小抉微后才离开,倘若遇到人肉贩子,便带上“芥蒂”,暗中跟踪,如有组织,连带着一举杀害。

他恨透了那些人。

也恨透了自己。

一个旅人的身份容易遭到有心人的查探,比如地痞流氓,刺头儿,混星子,唯一稍微安全的,是赤脚郎中,背着药箱,四处给人行走,这类人物在江湖中也受到尊敬,就算没有半点学识的人都知道要尊敬郎中跟教书先生,因为这类人穷,但是谁都有需要。

串乡行医,遇到能帮的就帮,药箱中也多了些龟甲、参片的药材,手中竹竿换了一根又一根,不敢丢弃,一来拄拐,二来打狗打人防身,扶摇拳太重,且尚未练到不着痕迹就能制敌的境界,一出手就要显露把式,只有竹竿,是个人都能抡一把,打起人来也不声不响,他能够打人的武功几乎全在上面,是“琢磨”。

除了扶摇拳,手谣,竹竿武技,希夷刀,其他的武功他不懂,无论是理论还是江湖规矩,半点不知晓,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行走江湖,因为他根本不打算涉入武林。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高高挂起,只有小抉微。

身处人间,闹市之中,放眼望去,各色铺子各种摊子,顺着街道绵延开去,市井百姓,游人如织,鱼龙混杂,低处有黄狗趴卧打盹,高处有鸟雀绕屋檐,老人牵着孩子,男人搂着女人,叫卖的卖力吆喝,吃面的酣畅淋漓,杂耍的坦胸**,酒醉的高谈阔论……一派盛世之中的祥和。

只是这些,都不属于他王路常。

他在人丛中穿梭,感受着充斥整个人间的气息,这种气息,叫*,它已经生生灭灭了无尽岁月,在人间。

他一手弄丢了他的爱,他不会自怨自艾,也不会捶胸顿足无病*,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有很多,爱本就在得与失的夹缝中穿梭,当空感叹时光已老,韶华易逝时,是否能品味这患得患失的爱呢?

他很想有这种机会,所以他寻找。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王路常自金陵城坡,浑身武装的清兵杀入南京城开始,就不再是什么永岁了,只是一介升斗小民,这个世间没有什么能真正永岁。

所以他认命。

但不认输。

他绝不认为自己输掉了人生。

他要一直走,一直寻找。

直到找到才罢休。

举目四望,天地熙攘,低头尘埃,蚁虫奔忙。他虔诚地相信最终会寻找到她。于是,听从心灵的蛊惑,跟随灵魂的牵引,夜悬孤灯,任思绪带着脚步疾速苦行。

不管有多少理由,或者没有理由,他就是要找到她。

因为,她已是他在人世间唯一的的温暖。

江上悠悠人不问,孤身独钓寒江雪。

一千年前,有翁孤舟蓑笠独钓寒江,钓得难道仅仅是雪?一千年后,众生熙攘,独客寻人,寻得难道仅仅是人?

不,那是诗,是写给人生的诗。

十年韶华梦,流年染鬓霜,春光难堪惜,何须叹阑珊?

只希冀,当韶华梦后,春光正好,那人还依旧能够,身在灯火阑珊处。

章节目录 第九十五章 世道的样子 莫言追欢笑语频,寻思离乱可伤神;闲来屈指从头数,得到清平有几人。

有一个已经走过大半人生的老人说过这么一段话:

金也空,银也空,死后何曾在手中。

田也空,地也空,换过多少主人翁。

名也空,利也空,转眼荒郊土一封。

世人少有睿智豁达如斯者,这种话都是吃饱了肚子的人才会说的,西方列强的船坚炮利将整个国家敲打得山河破碎,身处其间的亿万万人民身世浮沉如雨打之萍,无根,而且身不由己,随时面临着灭顶之灾,唯一期冀的就是在看似顺利平安的熬过一天之后,能有点饱腹的东西。

当使得万物平等的大无私奉献着——太阳隐没,另一个使得万物平等的剥削者——黑暗降临,有家者归家,无家者蜷缩在墙角旮旯,这一刻,无论有家没家,只要白日里没有手段弄到吃的穿的,就一定面临着寒冷与饥饿,随时可能死去,命如草芥却比草贱。

人群聚集的地方不比大山里,野菜草根都挖不到,更遑论野味。

王路常走在暗夜包裹的街道上,这时候已经天黑了许久,才来到这个地方,不知道还有多远,或许马上就要到天津了。

很饿很累。

路上见到不少隆冬时候的冻死骨。

准备找个小客栈安顿一下自己,偶尔见到行色匆匆的人们,面皮没了白日勉强的活力,暗淡的眼神里充斥着戒备与凶狠。

突然有喝喊声响起,是在一处灯火朦胧的区域:“马大爷善心大发,施粥了啊施粥了啊……”

才喝喊出来,便有人朝着那个方向狂奔而去,嘴中嘶吼着,喷着白烟。

王路常也朝着那个方向走去,有免费的粮食,不用花钱还能有热乎乎的粥,这很好。

人们跑得很快,渐渐的人越来越多,走得近了才看出来,施粥的地方是一个青楼。对于青楼这种地方,王路常一直很有好感,因为王子昂曾带他去过一个青楼,见过一个观音般的女人,只是这么些年一直没有再去过苏州,也就没去见过那个不知道与师父的和尚朋友是什么关系的女人。

小厮与丫鬟正在两个大木桶边上散粥,大勺子一舀,白花花米粥清香扑鼻,无数人围着木桶高举着碗和桶,这些抢粥的人大都是寻常人家的的装扮,这年头,物质的匮乏,已经导致寻常的百姓家中也无存粮,只能仓皇度日,就更不用去说挤在人群中跌跌撞撞的干瘦乞丐和小孩儿。

无数人围着两个热腾腾的圈子,里一层外一层,转眼间便极得滴水不漏,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有是非的地方就是江湖,而排挤人是江湖人的拿手好戏。

围城堆抢粥的人中不乏有好手段者,这些人弄得两队层层叠叠的人群不断开阖,两朵花一般绽放,凋谢,绽放,凋谢……

王路常才走了几步就不想再走了,不是因为挤不进去。

在那青楼的二楼上,一群人扶着栏杆看着下面哄抢的人群,哈哈大笑,女人花枝招展,男人黄牙暴嘴,满脸横肉,脖子上盘着乌黑的辫子,脑门儿上满是闪跳的青筋,正与旁边的一个衣着阔绰的胖公子哥儿嘻嘻哈哈的笑,瓜果皮随着他们的动作,掉下正下方的粥桶之中。

所有人对此熟视无睹,只顾着争抢桶中的粥饭。

那黄牙暴嘴的大汉嗑着瓜子儿,不时朝着下方人群吼吼:“马爷我今儿个给大伙儿随了喜,给予了温饱,那么马爷如今想听两句好儿,叫两声来听听!叫好了……”

话音未落,栏杆下的人群中就有人开悟了。

“马爷,您是黑龙镇最开面的老爷,劫富济贫功德无量,您先受我一拜!”外围中有人挤不进去,忙高声大喝,这一声大喝马屁虽然没有文化,但是不仅声音大,而且气势足神态真,顿时惹得楼上的大汉哈哈大笑起来,赶紧指着那人让人舀给他两大勺子,这一来,顿时人群中呼声不断,高度赞扬那大汉舍己的无私精神和霸道。

“得了,马爷,您是实打实的爷爷,五花马千金裘算个什么,这世道穷人都是转生的饕鬄,还有谁敢给穷人施粥发善心,就您马爷财大气粗,不怕被这些个饿死鬼投生的贱种吃个精光,我金三儿愿赌服输,北城区李家湾那片地儿几十个佃户就是您的了,您收好,还望您哪,在洋爷爷哪儿给说个好,给金三儿搭个道儿,大恩绝不敢忘……”

“哈哈哈,好说好说,三爷客气啦……”

听那楼上的两人对话,说着什么服不服输之类的话,说了不久,便搂着女人进门去了。原来一场善心善意的周济,几千号人的生计,居然只是两个豪绅之间敲门送礼的彩头和赌注。

王路常觉得自己还没混到这种境地,武夫即便饿死,也不吃嗟来之食。

转身便走。

看到街道上,摇摇摆摆走来两个小孩子,抱着比头还大的破瓷碗,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腌菜,一个像酱菜,两人身上满是鼻涕和油腻干燥后的渍印,顿时心动了,隐隐约约记得某个被人拐走的小女孩身上也是这种颜色,是桃红假哔叽的棉袍在田泥、蚂蚱唾沫、青蛙尿、油渍、鼻涕等无数肮脏的浸染下渍出来的色彩,那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于是痛彻心扉,生活不该给孩子们留下这种暗淡无光的印记。

他们本该青翠醒目,这才是中国的国色,而不是满大街的暗黑、褐黄,青灰。

阵阵的绝望袭来。

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颜色已经洗没了,像一只只土狗,虽然有人说过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娲补过的,但是,不是眼前这种样子。

女娲补天,有缺无垢。

如今抬眼尽处,处处腌臜。

两个孩子中,大一些的一个突然憋足了劲儿捧着碗就向人群中挤去,冷不防头颅撞到一人闪动拥挤的的屁股,顿时失力,跌跌撞撞的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

王路常赶忙一把抢了两个孩子的破碗,仗着身法挤进了人群,一只碗得了一大勺的白米粥,王路常还不走,在他杀人的眼神下,施粥的小厮赶紧又给了一点。

他高举着粥碗窜出抢粥的人群,两个孩子还没从破碗被人抢走的震撼中清醒过来,只是怯懦的抿着嘴唇,眼泪一颗一颗的掉。

将两只破碗喂狗一般放在一个跌倒、一个死死支撑站立在人群外的孩子面前,王路常不敢去看他们的眼睛,逃也似的飞快走了。

他并不知道,在他走后不久,两个小孩的白粥就被人抢走了。

飞快的超过了前边的路上走着的一个落寞女人,不经意的瞟一眼,像是个衰年的娼妓吧,或是哪家老爷府上不得志的小妾,头发蓬蓬松松,脸上有眉目姣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披着如同白色的螃蟹菊,她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指尖夹着洋人的洋烟,青烟袅娜。

只听得隐隐的歌声,虽然淡到近乎没有,然而始终在王路常的心头萦绕不散。

红朗朗的日头

青幽幽的月

吾土

行路难

岂曰无衣

豺狼虎豹披花甲,威福作

乱纷纷都是同袍人,尽低头

补复补,连还连

补丁窟窿蜷蜷似云着彩

着彩云的同袍呵

兴冲冲偎着金乌

侍弄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

定天下

安民心

歌功颂德真动听

飘洒九天宫阙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不见天日

捅穿阎罗庭

……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六章 在天地脊梁上的一泡屎 对整个中州的版图没有任何了解。

王路常是没有见过太多大山外的世界的。

向人一打听,才知道离着天津十万八千里。曾威逼着听一个拍花子的组团说过,拍来的小孩最容易贩卖往富庶的天津、北京等地。

其实全国各地都有的卖。

往哪儿找去?

行于一处高地,这一路来,周周转转或兜弯子或绕行,循了嘉陵江,上了汉江,入渭河,如今处于灞河与丹江河谷之中某地。

他并不识得各地地名,只是对于山川地脉及河流的走向有所认识。

这得益于他半吊子的大六壬术。

露宿山洼一夜,早晨起床,面向太阳,前面是东,后面是西,盘腿坐于高地一蛙形乱石石首,仰观宇宙之大,准备打坐呼吸吐纳。

搭手做个桥放在眼眉,望向太阳,隐隐间看见那方天地紫金气焰升腾如龙,一片恢弘灿烂。

由屁股下方的石蛙起,整个大地连绵起伏,直至一眼看不见尽头之处,山脉青紫,横贯这个山河,环顾四周,如龙山脉大致分为三支,北支为崤山,余脉沿黄河南岸向东延伸,通称邙山;中支为熊耳山;南支为伏牛山。

到了此地,便感觉风土人情的大不相同,东西横亘的山脉像是一条太极图的分割线,他感觉舒畅,躲在山林中大肆排泄一番。

近来,他的习武到了一个关口,上下身的气血相互攻击,一直不能有效调和,导致不时胃热畏寒,便秘腹泻之事常有。

如今总算拉出一泡好屎,浓稠有度,色泽匀润。

他边大解,边在满是草叶的地上画了一个太极图,细细端详。

《太极图》据传五代至为宋初的道士陈抟所传出,原名《无极图》。陈抟对内丹术和易学都有很深造诣。据史书记载,陈抟曾将《太极图》、《先天图》、《河图》以及《洛书》传给其学生种放,种放以之分别传穆修、李溉等人,后来穆修将《太极图》传给周敦颐。周敦颐着《太极图说》加以解释。现世人看到的太极图,就是周敦颐所传。

周敦颐一方面从陈抟派易学里吸收了太极图式说并与新的解释,另一方面继承了汉唐以来义理学派的传统,是宋明道学家解易的先驱。

太极图式说是《易经》“太极”思想在儒、道两家结出的硕果,道家的太极图与乾坤同构;儒家的“中华神圣图”与内宇宙全息。

这是包含宇宙至理生生不息的伟大图案。

一个圆形中以一条“S”型曲线分界成黑白两部分,像两条鱼一般,所以太极图又称阴阳鱼。黑鱼白眼,白鱼黑眼,以表象阴阳相互转化。

王子昂曾说过,太极图中间的那根曲线,令阴阳分界。这根曲线不是书本上的,在现实中也存在,一切物体最关键部位,一定是这样一根曲线,比如……

王子昂曾指着一个死人的骸骨说道:“人的脊椎骨,便是这根曲线。”脊椎并非笔直,而有“S”型幅度。

不由得想起了这横亘东西的无穷大山。

这就是天地的脊梁。

而他在天地的脊梁上拉了一泡屎。

恍惚明白了些许道理,轻喘一声,嘴便合不拢了,上有口腔,中有脊柱,下是肛门,直直贯通天地。

一阵山风吹来,裸露的屁股感觉到了冷意,而脊柱却突然有了暖意,像一股热水顺着头颅向着背脊浇灌下去。

顿时整个身躯都热哄哄的。

练武到了一定境界,才能理解平日里师父及师公的教导,都是水到渠成一般的,他们,早已对他日后的武道在日常生活中做了灌输和教导,只等着他去逐步发现武学的奇异。

“脊椎是天地感应,生出来的密线。阴鱼阳鱼,在人体上对应的是人的两肾,两肾发经脉延绵至两足,两足由此长成肾的形状。”

“交相辉映,万法归一,可得快活!”

王路常感到腰眼和脚心同时一热,胯间**瞬间*,狰狞如龙,蹲在地上的下肢双脚不自觉移动了两寸。

只是这小小的两寸,已意味着他在武道上的独立见解及感悟得了成就。

自泥丸宫内气运交战以来的惊变导致阴阳二气聚集于小腹丹田不能调和的壁障已经解除,阴阳调和间上行下运,生生不息。

……

从山上下来,到了官道。

见到一队镖,七八人,眼神凶悍,枣红色多穗的镖旗,绿鲨皮鞘的钢刀,响着串铃的口马,说着江湖上的智慧与黑话,腰间别着酒壶,豪放着义气与声名……这实打实是王路常曾经切切实实梦想过的走镖生活,他也曾走过镖,身份是却是帮工,没有这么嚣张霸气。

镖局有三硬:官府要有硬靠山,绿林要有硬关系,自身要有硬功夫。

镖局走镖,三者缺一不可。

所以王路常根本不敢轻易去招惹。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一个镖局有了这三硬,想要行走天下却还不行,还得精通镖局行业中的行话,这种镖局行话,江湖上称之为“春点”,每个镖师都必须十分娴熟地运用。

镖师在入镖局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拜师,拜师之后,师父在斧正你的武功的同时,必须要亲口相传,教给你如何“春点”。精通了春点,镖师才能如虎添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镖师。有时一句话可抵得上一场干戈,有着事半功倍的妙用。

春点,又被叫做寸点、唇点、唇典等等,泛指江湖上的隐语,俗称黑话,是通过语言讯号作为江湖上人彼此联系的一种特殊手段。

春点的产生,大致出于下列三种情形:

一是由禁忌、避讳所形成的市井隐语。中国人都讲究个吉利,比如在船上说话,忌讳说“住”、“翻”等,而用其他字语代替。

二是出于回避目的,免使外人知悉而形成的隐语行话。如曾听王子昂说过东北的响马称姓“杨”为“犀角灵蔓”,称姓“何”为“九江八蔓”,称姓“冷”为“西北风蔓”等。

三是语言游戏类隐语。镖局的镖师均有行话,唇典词语虽稍欠典雅,但是都是行走江湖必须要用的,说得好就能交上朋友,说得不好就会发生一场恶战,说不定丢了镖也不一定。

镖师们把自己“保镖”叫做“唱戏的”,“镖旗”叫“眼”,“钱搭链”为“蛇腰”,“一个人”叫“流丁”,“门半掩半开”叫“夜扇马散”,“松林”叫“林子马哈武”,“寺庙”叫“神堂”,“晴天”叫“天高”,“天黑”叫“明路”,“走远”叫“卜长”,“走近”叫“卜短”,“墙头”叫“马”,“庄稼把式”叫“上等土风子”,“护院人”叫“镇山虎”,“贼”叫“芒古”,“人胆大”叫“点粗”,“胆小”叫“点细”,“心眼多”叫“全海”,“*”叫“夫子”,“洋枪”叫“黑驴”,“有钱”叫“海拉”,“没钱”叫“念拉”等等。

其实春点远远不止这些,它的内容非常广泛,从人体部位到职业,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礼节、交往等,应有尽有。

王路常一露头,就被几个镖师感觉到了,互相对对眼,却没有任何表示。

这是一拨谨慎而富有经验的镖师,不动声色间既隐藏了自己,又随时可以应对事情的发生。

正当他抓耳挠晒想要说点什么,对面的镖师发话了:““合——吾——,请朋友亮个万儿,递个门坎儿!要是朋友弹弓图乔肖,越马风肖,要还不肖,有意落地,即班山喝酒,呷渴茶,呷崩吃饭各密,山居凑啃草过黄。”

什么叫万儿?万儿就是名头,字号,亮万儿就是报报名头。递门坎,就是动手过招前自报师从门派。而“合吾”呢?就是说大家都是江湖同道。弹弓图,是卖膏药、打弹弓的人的说法,对方以为他是这山里采药打鸟的村民了。问他是过路的吧?要是过路的赶紧走,要是不愿意就此走,想来到院子里,我就要以茶酒相待,等你酒足饭饱,再走,山居凑啃草过黄,哎,大家还是好朋友。

对方还算客气,王路常想了一想,把所有学过的、听过的东西都用上了:“合吾的朋友,在家日月宫,在外并肩子,吃的是一家的饭,穿的是合家的衣,把招子放亮了,别崩了盘子,连本带利折了,给咱弹弓图放开一线天。”

对面的人面面相觑,这小子说话很狂嘛。在说,和我合得来的江湖朋友,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我们都是吃练武饭的,我穿的是朋友您给的衣服,端的是您给的饭碗,请朋友把眼睛给放亮了,千万别误会闹僵了,连镖带人都给赔进去,就不好看了,还是请朋友给我这个卖狗皮膏药的留一条生存之路吧。

一个镖师小声的嘱咐另一个镖师:“并肩子,念短吧!我去把哈把哈,是老合还是点儿。

见到一个镖师将手中兵器丢给同伴,徒手走了过来,王路常赶紧站开成马步,随即将左拳横置右掌虎口中,掌心向外与胸齐高,先退后三步,再进半步,而后道声“请”字。

对面的镖师愣了一愣,然后哈哈大笑,居然是个练家子。

镖师站定,以跟王路常一样的礼节相还,顿时松了一口气,这就表示是一家人,不必再交手了。

还好他的动作做对了,没记错是左拳置于右掌户口,如果做反了,意思就相去甚远,只怕不得不打一架了,这只是一种常用的江湖礼节,还有的拳派礼节,则为左掌,拱手齐眉。也有的以两手作虎爪式,以手背相靠,平与胸齐眉。

以上诸种名为礼节,实则藉举手之机,先封住自已门户。一旦遭意外袭击,就可立刻变势应敌,这是习武者必备的戒心。

王路常走过去,镖局的镖师拍着他的肩膀,都是习武的兄弟,心胸坦荡。

背上冷汗直冒,这是第一次真正行走江湖的经历,

其实,镖局的行话和江湖春点,是非常有规律可循的。比如,有的春点近乎拆字谜。苏州春点把“一”说成“旦成”,因为“旦”字的底是“一”;把“二”说成“挖工”,因为“工”字挖去一竖就是“二”;同样道理,“三”叫“横川”;“四”叫“侧目”;“五”叫“缺丑”;“六”叫“断大”;“七”叫“皂底”;“八”叫“分头”;“九”叫“末丸”;“十”叫“田心”……

所有江湖人士都有自己的一套行话黑话,譬如算卦的合起伙儿来坑人,会说:“火点,空子,念攒子,老戗是海翅子,杵头海,海挖。”

这段黑话的意思是:“这是有钱人,是个外行,没啥心眼,父亲当着大官,钱多,狠狠地敲诈他一笔。”“火点”就是指有钱人,空子是指外行,念攒子是指没有心眼,老戗是指他的父亲,海翅子是指大官,杵头海是说钱很多,海挖意思狠劲地敲诈。

这些算卦的行话可以说和镖局、武行、脚行、商行的行话不谋而合,大同小异。当然也和镖局的行话一样,都是先有口语,而后汇集成书,由于师徒之间的口传心授和传抄中的错误,难免有鲁鱼亥豕之变,再加上春点非外人所能理解,所以词语涵义多不能解。但是从行话的诞生和日渐丰富,到如今的浩瀚繁陟,可以看出三百六十行各行各业从业者的艰难性,人们为了混口饭吃,不但冒着生命的危险,还要动头脑,讲智慧,学习这些复杂而难以琢磨的行话。

每个人想要顺利的活下去都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但是几千年来,每个华夏子孙还是坚持着自己的路走了下去,并且将永远延绵。

章节目录 第九十七章 少年侠气老江湖 到了镇里,便与走镖的队伍辞别,多百里山路,靠着走镖队伍的车马才能在短时间内行来,且一路无虞,不愁寂寞,本不是怕寂寞之人,只是外出行走江湖,多点经验多条命,能与有见地经验的行家里手交流的机会并不多,

已经与走镖的镖师混成了一见如故的朋友,只是因为行路不同便要告别,镖队还要继续往前,而他到了此地必须留下一段时间,看看是否能够找到小抉微。

此地唤作崇文镇,属位于凤台县的泽州府下陵川县管辖,处于太行山南端最高地带。街头巷尾极其热闹,王路常正徘徊瞻顾,不知何以为计时,突然眼前一亮。

此地饭庄客栈,犹有古宋的遗风,楼上雅坐,楼下卖各样熟食,卸下排门当案板,摆满了朱漆大盘,盛着现成菜肴,另有长条凳,横置案前,贩夫走卒,杂然并坐,称为吃“门板饭”。一碗饭盛来,象座塔似地堆得老高,不是吃惯了的,无法下箸,不知从顶上吃起,还是从中腰吃起?

正留着涎水要落座,忽然感觉身子被人撞了一下,王路常下意识的一转身,便感觉惊奇。

他这一转身,已经使了武功,如果是平常的“佛爷”还是什么痞子、混星子儿非要得出去摔个狗啃食不可,不过身后却没什么动静。

佛爷就是指小偷。

只是站着一个老头,笑眯眯的看着他。

这老头约有五十上下年纪,穿着簇新灰布面的老羊皮的袍子,头上戴着小帽,脚下却穿一双“抓地虎”的快靴,一下子倒认不准他的身分。

王路常刚要拱手询问,却听得那老人家问道:“先生可能治痨瘵?”

他是一身赤脚郎中的打扮,故老人家才能有此一问。

痨瘵就是肺痨,不治之症。

不待王路常回答,老人家已经开始瞅着他,并且在他的身上动手脚,要来翻找他的药箱。

王路常闪身准备避过,一个含章步不声不响准备撤出老人手脚划下的圈子,却冷不丁脑门儿一下子撞在老人家的手心里,只听得老人桀桀笑道:“嘿嘿,药箱里有好东西吧?是不是郎中啊?怎么这么年轻?唬人的罢?为干坏事做遮掩?家是哪里的?姓甚名谁年方十几啊?年纪轻轻不学好家父可知否?家母年方几十啊?健在否?家父丧否?”……

王路常满脑子头大和恼怒,这老头怎么回事?没吃药就出门这不大好吧?

开始推老人家的手,边推便道:“老人家行事如此放荡不羁,毫无长老作风,倘若再多加羁绊,切莫责怪小子无礼了!”说着手上就加重了力道。

“你待怎地?你这小子贼眉鼠眼看着就不想好人,老子今日就要好好盘问盘问你……”老人家吼起来了,嗓门儿大气势足,一下子对王路常的肩膀摁了下来,看样子有扶按拳法的套路,里面力道重若千钧巨石。

“不怎地!”王路常说道,肩膀一阵,贴山靠。

老人家顿时破布一般飞了出去,就像被疯牛撞到,高高抛弃,然后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捂着全身上下以及屁股龇牙咧嘴。

王路常惊呆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手上出了多少力道自己知晓,那力道确实是重,但是却是根据老人家手里传来的力道做出的伯仲之间的力道,这一记贴山靠顶多与那记扶按大势互相对抗一阵,不至于一下子将老人弄成那个样子。

哪曾想,才一靠过去,一团棉花似的,老人家的身体就轻飘飘的飞了起来。

屁股应该是真的摔疼了,但是捂着全身上下其他部位的动作八成是装的。

“来人哪,来人呐,大家看啊,打人了啊,年轻轻轻不学好坑蒙拐骗鸡鸣狗盗,扮得人模狗样的郎中,仗着年轻力盛,打人了啊……”

顿时就有无数食客酒客摊贩主货郎人等围拢过来想要看热闹。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老头儿明显坑人来了。

眼见着人群越围越多,王路常顿时有些慌了,真怕被不明就里的乡人给打死,他一个势单力薄的异乡人,客死他乡,这种事情太常见了。

于是捂着脸就要跑路,这是经验,不想让更多的人看出来,他如今的身份以及身世等等,最好还是低调行事,天晓得这个茫茫的大千世界会在哪里有什么人认识他或者认识他身上的东西包括武功路数等呢,到时候就会重蹈师父的覆辙。

没想到跌在地上的羊皮裘老头儿一个健步窜了过来,像一只野狗一般抓着他的一条腿。

含章步,拧如龙。

没拧掉,老人家满脸通红,死死抓着王路常的脚跟,胡子上全是呼喊村人帮忙吼出来的唾沫。

“啊!”王路常已经用上了力气,没挣脱,老人的手掌铁箍一般紧。

急得快哭了。

这时候耳边传来老人家柔和的话语:“小兄弟,还挺有劲儿哈,老人家我都冒汗了呢,老人家我不要钱,只要你安排老人家我补补受伤的屁股,就放你走,怎么样?”

“想得美!”王路常高举双手,向着四周解释道:“不是的,不是的,我真的是郎中,这老头儿想要讹我的钱,大家不要相信他……”

不待所有人做出反应,滚在地上揪着王路常脚踝的羊皮裘老头一下子顺着王路常的身子站了起来,王路常都没反应过来就被揪住了脖子。

老人家趁机一下子从怀中掏出一大把黄灿灿的铜板,摊开,放给四周的百姓看:“老子有钱,讹他作甚?这年轻人不学好被我揪住,就要打人,不仅撞翻了我,还要狡辩……”

妈的,老贱人。

看着那唾沫横飞的可恶嘴脸,王路常内心中一阵暴戾,就要一拳轰过去。

“唉……”老人头一闪,指着他的拳头,“看,实打实没话说了吧?”

“翌子,怎么敢于这样……”

“伤风败俗……”

“这么年轻,毛都没长齐呢吧,肯定是假郎中,鸡鸣狗盗……”

村人中已经有人开始出言训斥他了,国人重孝,千百年来始终百善以孝为先,讲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光天化日之下欺负老人家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于如今无论怎么看他都是在抡着拳头要往老人家身上砸去,老人家满面通红,羊皮裘已经敞开,露出干瘦的胸腹,满胡子的唾沫,正呼呼的喘着气。

他只是一个年纪轻轻的、毛都没长齐的赤脚医生,看起来就像假扮的,哪里有这么年轻的郎中?会有什么经验啊?八成是骗人的。

在形象、伦理上都是他的弱势。

于是他投降:“您说吧,您那一摔屁股得值多少钱?”

“我不要钱!”

“去哪儿吃啊?”王路常头也不抬的问,才与镖师们打了交道,感觉江湖充满了乐趣,无限向往之,如今立马就被现实击打得肝肠寸断。

“这‘门板饭’就很不错……”

王路常:“您快放手,这玩意儿管够……”看到村中有人拎棍棒了。

……

最终,王路常只能多出了三份“门板饭”的钱,他吃了两份,老人家干了三份,出了一身汗,还挨了一顿吓,村人看他的目光个个不善,总以为他是鸡鸣狗盗的家伙。

这门板饭讲究。

店主每日开业后将门板卸下当做用餐的案板,底下由两条凳子架开,门板上摆满实惠的菜肴:走油肉、鲞扣肉、干菜肉、腐竹青菜。用的是大海碗,并且盛饭的时候要用布包住饭一旋,这样把饭高高地堆起,吃饭就可以不用筷子,先要大口吞掉饭山的尖,这样饭粒就不会滚落。

吃门板饭大有技巧,第一口不能用筷,须用嘴把塔尖消灭,还得倒点汤卤把碗沿的饭加湿加固,不会塌方,才算行家。饭吃好了,常常是碗里清、桌上清、筷头清。因为吃门板饭的人都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民,就是“穿短褂”的,最知道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道理。

白米饭搭配荤汤熬制的汤菜,萝卜骨头、鸭血豆腐,还有整只猪头、猪爪、猪尾、条肉,引得人食指大动。

“老人家,你想吃饭您就说啊,干嘛整这么一出?”王路常心有余悸,边稀里哗啦的吃边问道。曾经多次听闻人讲异乡人在他乡拽性子,被村中刺头发动全村人乱棍打死的故事,今日差点就就遇上了,不得不防。

“嘿……”羊皮裘老头将将一块骨头在口中吮了又吮咂摸碎了才恋恋不舍的放到桌面上:“不是自己努力挣来的东西,吃着不甜呐……”

王路常顿时感觉这顿饭味道其实不怎么样。

这老头来历非同寻常,心思令人琢磨不透,身上有不俗的武功,至少王路常觉得自己远不是对手,不着痕迹之间就制住了他,制住比打败或者击垮难度成倍叠加。看着羊皮裘老人此时笑呵呵感觉心善,但是谁又知道方才倘若他真的不答应请吃这门板饭“补补屁股”,这老头是不是就会放任乡民将自己暴打一顿呢?乡人下手没个轻重,集体行动起来控制不住血性,可能真的就会把他打死了。

思索着东西,便不再说话。

这时候羊皮裘老头儿再次偏过头来问道:“会治痨瘵么?”

这年头儿,无论是黄紫公卿还是一般贫民百姓升斗小民,得了痨瘵,甭废话,基本上在家就等死就行了。

王路常不忍打击,谁家将要死人都是莫大的痛苦,想了一想自己怀里的一些宝贝,体会了一下死去亲人的痛苦,说道:“这得看情况,病人的病情轻重、体格强弱都是……”

被老人家一把捉起脖颈,拖着就走。

“您干啥呀,哎呀打人啦,老人家打人啦,仗着身份为老不尊啦,哎呀我的眼睛,哎呀,哎呀哎呀,我的屁股……”

叫得撕心裂肺。

满大街的人都探出头来看,又是这老头和小子,演的又是哪一出啊?

章节目录 第九十八章 拄刀的孤坟 被羊皮裘老头又拖又拽,王路常站立不得,每每将要找到发力支撑站定的立足点,便会瞬间被老人家破去,不经意的一搡一推,或是拐拐脚动动指节,顿时就又失去了平衡。

“您要带我去哪儿啊?”

“去救一个人!”

“救啥人啊,我不会,我是坑蒙拐骗鸡鸣狗盗的不良少年郎,您找我没用……”

“嘿嘿,自从来到这地儿,老子不知道问了多少郎中了,一听见是痨瘵,头都不愿意抬一下就开始赶人,都是些他妈的庸医,嘿,只有你小子,啊,身上傍着武艺,长得高大英俊,面相非富即贵,抖擞起来神威凛凛,还是悬壶济世的郎中,年纪轻轻就行走江湖,果然是天下英雄出我辈,古人诚不欺我啊,不过呢,虽然你根骨还可以,就是身子血气差了点,那,只要你小子帮我救了这个人,然后达成了我的所愿呢,老夫就给你好好调理下身子,你的武功架子很大,具有龙象鹏鸟的高远雄浑,有了我的帮助,他日你一定飞黄腾达啊,不要说声名鹊起这种不入流的,便是封侯拜相那也是眨眨眼的事情,再说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这孩子虽然看起来贼眉鼠眼的,但是有佛缘呐……”

喋喋不休,老人家话太多了,并且前言不搭后语,自顾自的说,令人插嘴不得。

路过一地,见一堆人围着一个耍把式的喝彩,羊皮裘老头儿偏过头瞅了一眼,“咦”了一声,居然不急了,扯着王路常围在人群外观看。

“怎么了?”王路常问。

“陈拓的徒弟!”

王路常:“谁?”

只听得群声振奋。

一个大个子,满脸横肉的家伙,努着对大黑眼珠,看着四围,甩了甩衣袖在街巷一角宽阔处拉开了场子,摆好了家伙,先是耍了一套不明路数的拳,如今向着四周作揖,叉着腰念道:“脚踢天下好汉,拳打五路英雄!乡亲们,大家都知晓我吴鸣不是卖艺的;玩艺儿会几套,西北路上走过镖,会过绿林中的朋友。现在闲着没事,每日在这里拉个场子陪诸位玩玩。有爱练的尽管下来,吴鸣以武会友,有赏脸的,我陪着,方便的,捧个钱场人气儿,就图个高兴。诸位,有愿下来的没有?”

吴鸣熊眼向四围扫了一眼,准知道没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柄压在地上的木板更硬,刀型木板,铁木,六十八斤重,像一块门板似的。

他脱了小褂,紧了紧深月白色的“腰里硬”,把肚子杀进去。给手心一口唾沫,抄起木制大刀来,民间禁止兵戈,这种招摇撞市大摇大摆的显摆武艺,更是危险,只能以木制代替。

“诸位,吴鸣先练趟瞧瞧。不白练,练完了,带着的扔几个;没钱,给喊个好,助助威。这儿没生意口,家中小妹急着钱儿治病。好,上眼!”

大木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脸上绷紧,胸脯子鼓出,象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六十八斤木刀横起,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

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呼呼风声呜鸣。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跺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扛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

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

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的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练武难!”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羊皮裘老头儿答了话。

“啊?”王路常好似没听明白。

“天下武人大多是没落的,都有点武艺,可是没地方去用。为了生活,或者在庙会上去卖卖艺,踢两趟腿,练套家伙,翻几个跟头,附带着卖点大力丸,混个三吊两吊的,或者实在闲不起了,去弄筐果子,或挑些毛豆角,赶早儿在街上论斤吆喝出去,就像贱卖尊严。米贱肉贱的时候,寻常人肯卖膀子力气就可以混个肚儿圆吗,可是武人不成:肚量既大,而且得吃口管事儿的;干饽饽辣饼子咽不下去。想要露脸,又要担心被官府打杀,出头不成,缩头更活不下去,难啊……”

王路常:“哦!”

羊皮裘老头:“你们不懂!”

王路常:“啊?”

羊皮裘老头:“我说:你——们——不——懂!”

这一发声,顿时得了注意,低垂着头颅的吴鸣随着随着大家的头往西北看,那个老人,小干巴个儿,披着件羊皮裘子,脸上窝窝瘪瘪,眼陷进去很深,嘴上几根细黄胡,肩上扛着条小黄草辫子,有筷子那么细,而绝对不象筷子那么直顺,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象两口小井,深深的闪着黑光。

吴鸣怕了,指着老人:“您……还在哪……”

“我下来玩玩?”羊皮裘老人说道。

“别别,不,大叔……”吴鸣怯懦着,心中想起三天前刚见到这羊皮裘老头儿的时候的惨状,直接被老人家死狗一样抱着头揍了一顿。

这当间,羊皮裘老头儿已经笑吟吟的走了进去,这一下,人群中有人笑了,同样想起了三天前的那一幕。

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的往前拉扯,身子整着,象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吴鸣还处于惊恐状态便被他摁住了。

王路常眼神玩味,老人家这是故意露一手给他看,走步大有玄机,跟他的含章步格调几乎一致,又有细微的差别。

直接擒了吴鸣的脖颈,“找你师傅去!”

转过身来扯了王路常就走。

拉着两人,跌跌撞撞,穿堂过巷,好不容易到了一处地方,寻常的城里人住宅模样,门可罗雀,房门紧闭。

羊皮裘老头拉着他推推搡搡到了门前,使劲儿一阵敲门,吼道:“陈拓,断魂刀可传我了,哈哈,快开门!”

“快开门呐……”

“不会是死了吧?……”

“说你妈了个疤瘌,独孤家怎么就出了你这么一个废物……”

听到这个声音,羊皮裘老头儿顿时笑逐颜开,眉毛胡子七上八下的跳,拉着王路常与吴鸣一个闪身,离得房门远远的。

“砰”一声巨响,整个房门突然裂开一道二指宽半丈长的巨槽,吓了王路常一大跳。

透过巨槽,有暗淡的阳光洒落出来。

门嘎吱一声打开了,出现一个寻常的中年男子,微微发胖,头发衣服乱糟糟的,身上隐隐传来一阵牛马的臊味。

“独孤烂泥,你别在这里大吼大叫的了,断魂刀我不传,你若再多说一句,我便劈了你!”王路常这才注意到中年男子手上握着一柄大铡刀。

这铡刀这么大,但是他居然没有在第一时间里看到,这……想起来就觉得辛酸,为他的武功。

这羊皮裘老头儿叫独孤烂泥?嘿,真是……

“哟,这才三日不见么,你就又堕落了,谁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断魂刀陈拓短瘦、利落、硬棒,两眼明得象霜夜的大星?可是你看看你现在,都成什么样子了?”

中年男子举起大刀。

“别别别,先说正事,你看,我就说你那么整日颓废有个卵用?肯定没有用,我呢?这才来了几天?就帮你忙前忙后的找郎中,哎呀,我是那个累啊,你懂的,就是老年人,这老胳膊老腿的,每到天气变化就出问题,这不就要春天到了么,哎哟这难受的……”

只是光芒一闪。

羊皮裘老头儿死死的贴着街道墙根,那姿势,比十八岁的年轻人还齐整。

他的羊皮裘裂开一道口子,几缕灰白毛发颤巍巍掉下地去。

满脸的冷汗,老头儿伸手指指旁边目瞪口呆的王路常,说道:“你女儿的病有救了,我带回来个小郎中,他说他会治……”

这他娘的。

“我什么时候说过?”王路常心惊肉跳,这一不小心就要一刀砍来了,还是说大话的时候么?真后悔那时候的一点慈悲心肠啊,直接说不会治就行了嘛?怎么惹上这么个怪人。

那可是力透刀尖啊,隔着一丈多的距离将内力从刀刃里面透出来,将对面的敌手以及坚硬的石墙割出那么触目惊心的口子,这得多深的功力?在寻常人眼中,这不亚于天地异像,堪称神迹了。

“求你不要再捣乱了,真的没心情,断魂刀我不传,见识过了就赶紧走吧……”微胖的中年邋遢男子收了刀,低声下气的道。

说完就要关门。

“唉唉唉,他真的会治,你别走嘛……”羊皮裘老头急忙跑过去,顿时一脚踢在王路常屁股上,扯了吴鸣一把,两人的身子顿时控制不住,整个人朝着木门扑去,啪的一声将裂开一个巨大刀槽的木门撞开,去势不止,直接滚到人家院子中去。

“师父!”吴鸣赶忙爬起,低着头,躬身叫了一声。

中年男子就那么伫立在门口,既不怒,也不恨,只是眼神哀伤,满是失望的色彩。

羊皮裘老头挤进门来,熟门熟路的拉着王路常探头探脑的就开始寻找房间,瞅准了一间后就拉着王路常走过去。

“真的要这么欺负我吗?”身后传来断魂刀车震天满是哀求的语气。

这是一种英雄落寞的无奈和嘲讽。

羊皮裘老头儿止住身形,头也不回但是眼神嘲讽:“你觉得呢?”

然后推着王路常就走,背后传来一声叹息。

似乎是错觉,王路常似乎也听见身边的羊皮裘老头叹了一声,抬头看去,只见他还是那种兴冲冲的神色,不由得怀疑自己的感知。

扭头看去,只见那个名叫陈拓的微胖中年男子,拄着大铡刀,立在门边,看着门框外金光灿灿的夕阳,一动不动,犹如一座孤坟。

章节目录 第九十九章 武夫泪,捶烂胸膛 正待要推门而入,突然吱呀一声,一间房门开了,钻出来一个削瘦的小女孩儿。

这小女孩一出门,便咧着嘴吧喊道:“爹爹,怎么啦?”羊皮裘老头儿自来熟的蹲在小女孩儿面前,乐呵呵道:“丫头啊,叔叔带来一个哥哥,给你看病来了,来来来,你快坐好啊!”

“不不不,老爷爷,你们别过来了,会传染的,你们还是快走吧,我要爹爹……”

小女孩儿说话的时候口中喷出一股子恶臭。

“没事儿没事儿,叔叔不怕,让这个大哥哥给你看一看,把你的小病给治好了你爹爹就该传断魂刀给我了,这是他发过的誓……”羊皮裘老头儿说着,便要伸出手去捉那个白嫩嫩的孩子。却不曾想小女孩轻巧打了个旋便跳脱出去,趁势钻出了包围圈。

只是这一个动作,便已让她鼻尖冒汗,小脸通红,心脏狂跳不止,嘴巴中“齁齁”的喘着气。

“欺人太甚!”那边,犹若一座孤坟一般的微胖中年男子已经山岳般倾轧过来,大铡刀一旋,刀光映花了场间所有人的脸。

羊皮裘老头的鼻子上出现了一道浅浅的血线,一只眉毛没了一半,“独孤烂泥,是不是以为我真的不敢杀你?”

大铡刀就压在他头皮上。

“爹爹不要!”

羊皮裘老头儿一动不动:“原以为不说你也懂,陈拓,你太颓废了,如若换在以前,我的头就没了,唉,多好的女孩儿啊,只要努力,总还有一线希望的么……”

英雄意气,早已化作绕指柔,蛰伏,溢散,消耗殆尽。

羊皮裘老头说完,就要扯着王路常出门去,陈拓那一刀没有压下来,那他就不会死。

没扯动。

王路常不走了。

小女孩儿瘦得不成人形,头皮冒着热汗,喉咙之间发出类似破风箱一般的响声,这令他心疼。

既然逢着了,便是缘分。

佛啊,祈愿每一个善良、可爱的小女孩儿都能被世界温柔对待。

特别是那一个。

这是他的因果。

“这位大……叔叔,小侄不才,家中残留一副古药,愿为侄女一试,只是并无把握,实在是……”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很想试一试救一救小女孩,自己又没有把握,更何况面前这个叫做陈拓的中年男子凶神恶煞,像一匹落魄的孤狼,一柄铡刀神鬼莫测,说不得一个不小心脑袋就掉了。

但是真的很想救一救。

小女孩儿无论如何都会死的。

他不是求着要救这个小女孩,而是为了那一对相似的无辜的眼神,以及对生命的眷恋。

还有,那已经错过的努力。

“好意心领,痨瘵无药可治,不想再让小女遭罪,你们快走吧,断魂刀我不传,不要再白费心机了。”陈拓扶着小女孩的肩膀,按揉着她起伏的胸脯,给她疏血导气。

就要将小女孩儿抱进房间。

王路常一下子拦住,目光灼灼:“不是为刀,请让我试一试,死马当作活马医呗。”他已经语无伦次了。

此言一出,顿时陈拓的两只眼睛便红了起来,刀刃一转,就要一刀拍在王路常头上。

许久,肩膀终究松垮下来。

将小女孩轻轻递到王路常手中。

怎么会不希望得救?有哪个父母会忍心看着自己孩子的生命之火荧光一般一点点黯淡下去?只是已经有过太多次的希望和绝望,已经不想再折腾了。

王路常托着小女孩,就像托着一团圣洁的云。

小腹下二指处的丹田发出一声脆响,为免传染,他已经龟息,抱着小女孩儿缓缓走入房中。

他的贴身收藏之物中,有两个蜡丸,这是两幅药,当年王子昂心脏被稻草刺穿,张老汉曾经在深山老林之中为他寻找到两幅去脓生新的神药,但是没有机会使用。

那是两幅来源于古苗族药师的药方,“天上的乌云、老鸦的尿,虱子的苦胆、几子的尿泡”。

苗族用药取材多以深山植被草木为主,有时根据需要也会运用到天上飞的,地上跑的、土里砖的、水里游的动物、昆虫等等;甚至人身上的指甲、头发及一些布料、绸子之类,就连一把泥巴、一把小草都可入药,取材丰富,药理复杂。

药方中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找到,天上的乌云,去哪儿扯?扯到了,用什么装盛?怎么入药?老鸦的尿去哪儿找?鸟会尿尿?抓到一只乌鸦用力一挤,出来的是屎是尿还两说,虽然这也有可能弄到,但是虱子的苦胆……虱子比芝麻还小点儿,它的苦胆看都看不见的……

只有几子的尿泡最好找,几子便是小麂,至于其他,根本没处去找的。

张老汉根据自己的理解以及苗族中药师的指点,找了两种小昆虫,再搭配了一些药方中能找到的药。

一种叫孑孓,一种叫刈蜚。

是两种神奇的虫子。

张老汉一生翻山越岭,偶有所得。

孑孓,由蚊卵在水中孵化而成,其身个头小,体细长,呈深褐色,胸部、头部及腹部相较宽大,游动时身体一屈一伸,俗称跟头虫,以水中的细菌和单细胞藻类为食,呼吸空气。因多时处于沼水之中,水质腻臭,常长白毛,于水中游动飘飘乎恍若白云朵朵。

将其置入心脏内,或可蚕食心脏内脓血细菌,待其劳累,自然爬出体内,呼吸空气。

另一种为刈蜚,是一种原本不曾见过的虫子,奇形怪状,是在腐败的芭蕉树中抠出来的,只有芝麻大小,弯成一团,舒展开时身形如遭遇刀劈斧斫。

本不符合形象的,是张老汉从另外的苗族药师口中求教而得,不敢乱用。

这时候顾不得许多,小女孩儿的脉象几乎已经摸不着。

捏碎一个蜡丸,是孑孓,被张老汉用秘法封在蜡丸中,不知张老汉如何操作,里边的孑孓一直存活,只是成了毛茸茸发霉长毛的豌豆一般。

遇水便舒展。

用几子尿泡、虱子、乌鸦尿等捏成的药丸兑着糖精,开水化开,扶着小女孩飘悠悠的小身子,问她:“你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了?”

小女孩儿答:“我叫陈长生,今年六岁了。”

“六岁了啊,真乖!”

脸上露着小,内心中一阵黯然。

将孑孓水给小女孩喝了,在小女孩吞咽糖水的那一刻,王路常轻轻一拍小女孩儿的背,顿时小女孩激动的咳嗽起来,孑孓已经在那一拍中,掉进了小女孩儿的气管之中。

只能等着,看看有没有效果。

……

简单的让吴鸣准备了晚饭,随意吃了点。

小长生的呼吸神奇的平稳了下来,胸肺中那种骇人的“呼噜”也小了,令人感觉稍稍心安。

陈拓一直守着小长生。

王路常跟羊皮裘老头儿在院子中联络感情。

两人从今日里相处,并未认识,王路常听到陈拓叫老人家什么独孤烂泥的,不知道是不是真名,聊着聊着就聊开了。

羊皮裘老头儿跟王路常聊起了断魂刀陈拓的过往。

“陈拓曾是西北草莽中的好汉,富有侠名,他的刀就像黑夜里一道血肉的闪电,匪盗及不法分子见了他,裤裆子里不是屎就是尿。强奸妇女的去了势,偷盗的断了手,马贼寇盗失去了马脚砍断了腰,持长矛的折了腿子,持藤牌的扭了脖子。他杀到哪里,令人心胆俱寒,魄消魂断的刀光闪电就闪耀到哪里。”

“他参过军,在军队里,他那门板一般的大铡刀就是一面大黍,回到家乡,他人在哪里哪里就是一支王师,一声喝喊,草莽汇聚,他一直与匪盗、劣绅、贪官污吏、邪教等等为祸乡民的分子作战到四十岁岁,直到那年……”

这时候陈拓从房门中走了出来,月色下,这个曾经威名赫赫雄镇一方的大勇之士疲惫落魄得像条狗。

羊皮裘老头儿一下子来了兴趣,迎上前去:“好汉不提当年勇,我不在你面前胡吹乱扯,但你当年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敬佩,我想看看断魂刀的力透骸皮。”

骸皮就是刀皮。

陈拓叹口气:“刀给我。”

吴鸣扯出靠在院子中墙上的大铡刀。

陈拓握刀凭空一抖,刀身轻吟如哨音。

羊皮裘老头儿一脸欣慰:“力透骸皮,原来这样,果然霸道。”

什么意思?

吴鸣与王路常面面相觑,看不懂呵。

“师父……”吴鸣欲言又止。

“断魂刀我不传!”

陈拓摆摆手,佝偻着收拾马厩去了,他早已成了一个马夫。

这世上的每个人活着都不容易,所有的人都在为生活奔波,无任你是富还是贫,是三教九流还是黄紫公卿。

我们的老祖先把生活着叫做“讨生活”。细细品来,深感这一个“讨”字将人们所有的辛酸苦辣都尽数其中,个中滋味也只有活过的人才能体味。

正沉默着,忽然小长生房间里面传来了动静。

几人迅速冲进房间,陈拓人本还在后院的马厩中,听到那细微的响动,猎豹一般低吼一声,顿时一跃而起,双手在地面一撑,人已经立在了门框外。

六丈距离,眨眼便至。

推门进去,小长生趴在床沿,满嘴的血。大大的眼睛无辜的看着几个慌忙推门进来的男人。

被褥床单全是污血,又浓又臭,除了陈拓,几人不由得捂住了口鼻。

“爹爹……”手还没伸得起来让陈拓去抱住,便控制不住的立即趴下去继续呕血。

大团大团的脓血不停的从她小小的头颅中漏出来。

看来孑孓对于清除痨病的脓血还是有效的,如今只需要继续清理,然后补气养血就可以了。

然而陈拓的眼神一直凝重,小长生呕个不停,根本停不下来。

羊皮裘老头也在摇头:“完了……”

小长生白玉盘一般的脸上毫无血色,神气昏神,气息微细。

稍微有半息时间缓一缓,便艰难抬起头来,两眼直瞪,看着陈拓,只是一眼,便又继续咳嗽,吐血,直至“呜哇”一声,如瀑布一般喷出一口连绵脓血,小小的身子便趴在床沿边,再不动了。

“啊!”所有人的心顿时被揪紧。

矮胖的中年男子,眼睛一眨不眨,死死地搂着他已经断了气的女儿,失了魂丢了魄,他的魂魄,已经随着那一缕小小孤魂的逝去而逝去。

镇野万籁俱静。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悲嚎瞬间响彻天地。

……

怎么回事?这不是有效果的么?王路常喃喃着,双眼无神。

羊皮裘老头儿扶着他的肩膀:“太晚了,小长生病得太重,从小到大,整个五脏六腑已经被痨病折磨成了一团腐肉,靠着陈拓的努力和武功才得以苟延残喘,就像一个臭鸡蛋,你这一剂药下去,捅穿了鸡蛋壳,里面腐烂的蛋清蛋黄全流了出来,她的五脏六腑几乎都没了啊,唉,来得太晚了……”

“太晚了,来得太晚了……”

“太晚了,太晚了……”

王路常重复着这句话,下意识的捶打着自己绞痛的心。

“太晚了,太晚了……”

越捶越舒坦,越重越爽快,直到“喀喇!”的一声,整个左边胸骨坍塌下去一大个凹陷。

章节目录 第一百章 断魂刀 “你疯了么?”羊皮裘老头一巴掌抽在王路常脸上,将他掀翻在地。

“来晚了啊……晚了么,一切都晚了……我没用,我没用啊……”王路常双眼无神,脑海中全是小抉微撕心裂肺的呼喊他名字求救的场面,一时间心痛到无以复加,居然岔了气,面红脖子粗。

羊皮裘老头儿一捶敲在他后脑勺上:“年纪轻轻,居然有癔症,真是可惜……”

王路常软软瘫倒下去。

托着死狗一般的王路常,羊皮裘老头挥挥手,招出了泪眼婆娑的大汉吴鸣,只留下失魂落魄的陈拓在房间内,抱着那具瘦骨嶙峋的尸体。

武人的承受能力比一般人强,但心思神气也更为敏感,任何情绪都在武者心胸之间都能被放大,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不亲自经历没人能理解,这时候陈拓需要的是一个人。

倘若招惹了这时候的他,一个不对劲,被断魂刀割掉了头颅都是小事,造成一个顶级武林高手的疯魔才是罪过,到时候陈拓疯魔起来开了杀戒,那将是数十上百人的流血牺牲。

没有人说话,就那么各自静静的伫立着。

羊皮裘老头儿扫视了一眼这迟暮的老虎容身的地方,暗自感叹着,越来越觉得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极其迫切。

他自己,也不小了啊。

他这样感慨着。

吴鸣这哥们儿,心性还算可以,跟陈拓曾经练过的徒弟们并不少,陈拓越来越落魄并放出谁能救他女儿传谁断魂刀的话头后,渐渐地一个也见不到了,他能在得知陈拓落魄的几乎无法容身之后还能回来,并且在街头卖艺为小长生筹钱,算是重情重义。

这是武德。

陈拓不愧是顶天立地的好汉,落魄至此,于人世间,并未有半点出格,不恃强凌弱,不依靠武力巧取豪夺,不仗势欺人,不出卖尊严,不求爷告祖,只是一直坚持着,坚持着,在不触碰人伦道德的底线上,一直为女儿的病而努力着,直到似乎他所见过的所有人都说……无药可治。

于是最终失魂落魄至此。

武人苦命。

据羊皮裘老人的了解,陈拓的一生,一直凄苦。他是一个不知道家乡何地的乞儿,那年头,兵戈、蝗灾、水患、饥饿、瘟疫,各种天灾人祸祸害人间,陈拓是被他的师父法正和尚从死人堆里扒拉出来的。

从此以后就跟着法正师父游历人间、学武艺,法正师父圆寂后他还了俗,凭借着一身纯正的少*术走南闯北,后来在嘉陵江畔入赘了一户普通的人家,有了老婆后渐渐安顿下来,一家人男耕女织孝亲敬长,日子算过得安定。

然而好景不长,一日外出做帮工,太白峰上的一伙强人洗劫了那个江畔的小村子,岳父岳母和妻子都死了,小长生被装在菜坛子里沉入粪池才躲过一劫。

陈拓听闻强人洗劫,从数十里地之外的麦田中赶回,随身只带了一个水壶,来到家中,见到家人死状,又遍寻不到女儿,怒气直冲霄汉,牙都被他咬碎了,提了切马料的大铡刀,追着强人的马蹄印,一口气毫不停歇杀上太白峰。

太白峰那伙杀人不眨眼的强人旗号“欺了天”,是一个人数上千的匪伙,当时西北乃至西南地方土匪的暴戾凶残在全国是出名的。在陕甘、云贵、四川等地的丛山野菁和边界地区,数百至数千众的匪队各占一块地盘,啸聚一方。

因皇清剿匪不力,整个西南西北地区几乎成了匪徒的天地,真可谓三人行必有一匪。

“欺了天”首领名叫杨树臣,凶恶残霸,一身蛮力,凶神恶煞,无恶不作。在群狼林立的旮旯地里能够啸聚一方,这杨树臣也是极有本事,一身的横炼体魄不说,马术也极其了得,骑射技术精湛,激战中骑在狂奔的马背上任意自如,可以脚挽马蹬,身体藏在马腹一侧,将头从马项下探出,准确地将飞梭入人的脖颈。

除此之外,他的心智狠辣更是过人,江湖中传说他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他曾在路上,见到一个孕妇,便跟同伙打赌那孕妇怀的是男孩女孩儿,他猜的是女孩儿,同伙猜的是男孩儿,为验证真假,他便将那孕妇刮了,划拉开肚子,发现是个男孩儿,他便将同伙也给刮了。

他还曾在与另一伙匪徒的较量之前,杀了自己三岁的孩子,因为担心披挂上阵之后心有牵挂。

他还杀了自己的夫人,因为嫌弃她的小脚走路不便,在敌人追来的时候跑不快。

匪首杨树臣很牛,在他手下的普通土匪,也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在他的旗号“欺了天”下,要入伙,首先一点就是胆子必须大。新人入伙,土匪黑话叫“过堂”。“欺了天”的“过堂”的仪式极为苛刻:“叫来人在头上顶个葫芦或酒壶之类,朝前走去不许回头,走到百步左右,杨树臣随意点人举弓射击,不管射中哪里,也不管射几次,只要‘咣’的一声将那头上的东西射碎了,这时,派人去摸摸他有没有尿裤子,如能挺住就叫‘挺硬’,可以入伙。”

就是一伙这样穷凶极恶的匪徒,在山林中为恶一方,官兵剿匪剿了无数次,这伙强人就跟挠痒痒似的。

陈拓持着大铡刀追着这伙强人到了匪窝子,半点不废话,抬着刀就砍,他本有少*术的底子,一身纯正的龙象武力,更是学得大慈恩寺“天蝉刀”,一时间杀入敌阵如虎扑羊。

在匪首窝子的山洞内,身材魁梧如山的杨树臣坦胸**,正在喝酒,四溅的酒水流淌满身,胯下趴着、脚下踩着今日掳来的女人,听到手下人报有人杀上太白山,不仅不惊慌,反而笑意吟吟,拖着女人和他的大板斧就出门观看。

才出了门,便见到手下凶神恶煞的小鬼在那来袭的人一柄大铡刀下头断腰折,不由得怒不可遏,一脚踏死了身边的女人,一手抓着另一个含着他阳根的女人向着场间如狼似虎的杀神陈拓丢去,杀红了眼的陈拓看也不看反手一撩,那女人在空中断成两截。

示威。

杨树臣感觉这是对他的蔑视,战意汹涌。

他哪里知道陈拓这时候已经杀至疯魔,什么都不知道了。

于是提着斧子冲了上去,开天一斧头劈下去,却不曾想那人一个侧撩刀,劈裂了他一个兄弟,而他被那门板一般的大铡刀蹭了一下,顿时气势汹汹的杨树臣便飞出去好远。

他怕了。

转身拉了烈马,跨上马背,以重骑冲锋的姿态,他再次杀敌,好不容易积攒起来的家底不能被这杀神给毁了,依靠着烈马的冲锋以及自身如山的重量,高举板斧一下子力劈而去。

这时候陈拓也发现了匪首杨树臣,顿时眼睛通红溢血,如神疯魔,虎吼一声,高举大刀。

他身后是一条触目惊心的血腥路径,整个“欺了天”的匪徒竟然被他杀了七七八八。

如同战场无敌猛将的杨树臣,冲锋着一斧头劈下去,空中出现一阵类似丝帛急撕裂的异样声响,这贱种的武功竟然也是不俗,登堂入室。

几乎同时,陈拓也是一刀劈下,如仙人一剑开山。

“唰”的一下,那威名赫赫的匪首“欺了天”连同着他座下的烈马被直接从中劈为两半。

在劈死了杨树臣后,陈拓又提着大刀将整个“欺了天”的窝子灭了个干干净净,不仅如此,他毫不停歇,只是喝了两口水,红着眼睛一口气杀往别处,连带着杀了大大小小十余窝匪徒,一直到水囊中的水喝完。

“欺了天”、“剑飞仙”、“黄老二”、“菜刀团”、“屠龙大队”、“泥儿会”……一个个凶名赫赫的大匪帮被他歼灭。

从此以后,所有的土匪见到他都是屁滚尿流躲着走,“断魂刀陈拓”之名响彻江湖。

后来他的女儿小长生找到了,但是因为在粪池中憋得久了,尚在襁褓中的小长生被溢进菜坛的粪水呛伤了肺,落下了肺痨。

想着那些从匪首窝子中被陈拓解救逃出来的人讲述的画面,羊皮裘老头也是暗自叹息。

陈拓自从灭了无数土匪窝子回到家找到女儿后,并未就此退出江湖,他曾在游历江湖时,结交过一个兄弟,名叫张皮绠。

张皮绠是安徽亳州雉河集张大庄的一个儿童。太平天国癸开十三年冬天,大刽子手科尔沁博多勒噶台亲王僧格林沁把蒙城、亳州一带捻党根据地杀光、抢光、烧光、人烟断绝,市厘为墟。

张皮绠被游历江湖的陈拓所救,逃出魔爪,二人相处过一段时间,结为生死兄弟,后来张皮绠投到梁王张宗禹军中,陈拓则继续流浪江湖。

张皮绠年纪小,志气大,他抱着为蒙城、亳州人民报分雪恨的志愿,在军中勤操苦炼,学得一身杀敌的本领,每战争先,立了许多功劳。

太平天国乙好十五年,遵王赖文光率军进军山东,在曹州高楼寨一带利用有利地形设下伏兵。早已被捻军避实击虚、盘旋飘忽战术弄得疲惫不堪的僧格林沁率部追来,进入捻军阵中,一场激战。

早已听闻消息的陈拓,收到身处遵王军中的兄弟张皮绠的求助。张皮绠知晓他武艺高强,希望助力捻军击杀大仇人僧格林沁,陈拓壮志未泯,将女儿交与手下练武的伙计照看,持大铡刀前往。

张皮绠是捻军中的小辈,战斗中被充作先锋,扔进了狗急跳墙实施反扑的清军中,就在他们在麦田里遭围杀的时际,一支民兵抄来救援,领头者便是当时威名赫赫的断魂刀陈拓。

章节目录 第一零一章 双膝跪地的时代 陈拓带来的人,都是江湖中的好汉,他们本就是农民出身,在田间地头杀起人来就像熟练的农夫,一拐刀就是一只手或者一只脚连着头颅应刀而断,爽利活络。

在他们眼中,这些残民以逞的清兵只是令人厌恶的杂草,早就已经看不顺眼想砍掉,此时砍得异常兴奋。

然而僧格林沁的亲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江湖草莽与庙堂重兵之间,在战场上还是有很大差距,都是百战之士,一方长久以来擅长团队作战,一方单枪匹马行走江湖,江湖武人与兵士对比起来,虽然单兵战斗力较兵士或许要强上很多很多,但是训练有素的兵士坚韧果敢,擅长配合作战,面对战场上浓烈的煞气,不仅不怕,反而会成为助兴的*,越烈越好,死的人越多,战况越是残忍惨烈,便越是兴起,更何况于还是狗急跳墙之师。

因此,除一开始的出其不意打出了好成绩外,僧格林沁的率领的清兵渐渐回过神来,陈拓在前往此地的路上带来的好汉渐渐招架不住了,一对一的换命捉对厮杀这些江湖草莽个个都是一等一的好手,然而一到了壮阔惨烈的战场,面对着大规模的厮杀,不习惯于这种厮杀方式,渐渐落了下风。

包围圈外围的战斗还在持续着,遵王指挥着人手在进行包围歼灭,僧格林沁必败无疑,而战场最中心的这个小包围圈中,陈拓、张皮绠以及其他充作先锋的小队捻军连同着数十名江湖草莽被誓死反扑的清兵死死的围困住。

胜利好像与他们无关。

原野震动,所有人耳畔都传来如雷般的蹄声,无数铁甲重骑奔杀而出,声势震天!

大清铁骑,如潮水一般的外围战圈中,分出一股,向这里涌来。

并没有人害怕,都是四海为家的江湖浪子,即便全部战死,也没有人会皱一下眉头。

然而陈拓不能死。

女儿还在家里,患着重病,兄弟大仇未报,为了女儿、兄弟,他杀至疯魔。

这片平整肥沃的原野,除了草甸之外,还有很多耕种多年的田地,种着金灿灿的麦子。

数日血战,杂草麦叶早已涂满了血水,黑黝黝的良田、金灿灿的小麦,被军马踩踏得泥泞一片。

那一年有太多的惨事、战事、祸事发生,农夫四散逃亡,田地里的金黄麦子无人收割,颓然无力地在风中佝着身,看着上就像是等着被绞死的罪犯。

惨烈的围杀便在这片麦田里。

陈拓持着大刀流着血,一步步走去,有风随着他的脚步而起,金黄色的麦穗被吹动,四处微卷,然后弹起,就像是金色的海洋,然后麦海渐分,为他让开一条道路。

他率领着包围圈中的这十几人,面对着汹涌而来的铁骑,就像是几十粒石子儿,瞬间便与那金黄的汹涌水流撞在一起。

十几粒石子儿瞬间便被淹没了,然而下一刻,那柄门板一般的大铡刀便重新出现在水面,血光冲天,是陈拓。

他挥舞着大铡刀,庖丁解牛一般收割着性命,又重又厚的大铡刀,与骑兵身上的盔甲一触,便要撕纸一般,把盔甲撕开,撕出无数鲜血。

他挥拳,被击中的骑兵就像是被一座小山击倒,胸塌骨碎,即便铁骑只是与他轻轻擦过,那些骑兵连同着战马,都像是被野牛撞到,不停翻倒。麦田里不时响起重物堕地之声,烟尘更盛,闷哼连连,大铡刀纵横间,不知多少骑兵堕马而亡,不知多少战马惨嘶而倒。

大铡刀是血红色的,他的眼是血红色的,皮肤下愤张的筋师红色的,他全身上下都是红色的,地上淌着血红,麦穗晃着血红,连太阳也是血红色的。

身边的江湖弟兄已经没有剩下几个,陈拓咬着牙,背着累瘫的张皮绠,以一种狂烈的杀气,希望杀出重围。

清骑已经不多了,胜利在望,然而僧格林沁身边有好手,是江湖中的武人,被荣华富贵的诱惑吸引招入僧格林沁身边做贴身武卫。

是一名使大枪的勇者。

从包围圈中高速冲撞而来,占尽天时地利优势的奔跑冲刺,双手擎着大枪冲向陈拓。这一枪并无任何花哨,直直刺来,显然是经过战阵磨练的枪法。

陈拓已经精疲力竭,背负着累瘫的张皮绠,难以做出灵活闪避的动作,只能横着大铡刀硬抗。

大铡刀将他整个人挡住,长枪直直刺在刀面上,寸寸折断。而陈拓也被这一刺,整个震得倒飞出去,为不被那千钧压力压瘪身上的兄弟,他在倒飞时候微微侧翻,全身气血激荡,终于一口气憋不住,突出猩红污血。

他的一口气已经散了。

常人爆发冲刺奔跑、提重物前都要先憋一口气,武人亦然,一切的支撑都在这一口气上,这是人体奇妙的生理使然,也是武学力度技巧使然,当武人习武到了一定境界后,身体出现奇妙,或神思迸发感悟宇宙生灭,或体魄焕发逆转生老病死之道夺天地造化,如架天梯,共鸣天地,体内筋脉丹田中的气息如江河连海,长吸一口,气更长,势更强。

陈拓死战一场屹立不倒,体内的气息已经消耗殆尽,如今更是被这一次直接乱了气息,气息乱则生理乱,生理乱则龙象无力。

正当他身体意志都在艰难挣扎的时候,更糟糕的情况来了,这名勇猛的武人毫不停歇,扔下手中断枪铁柄,直直冲击而来,对着躺在地上的两人头颅便是一脚踢出,腿罡所至,陈拓与张皮绠眼皮都睁不开。

若是被这一脚踢中,两人焉有活路?

大铡刀已经掉至一旁,陈拓挣扎着推开了张皮绠,硬生生架起双拳于头颅,硬抗这一腿,肩催肘,肘催手,龙虎之力透筋渗骨如铁钩,当头一架双拳,内劲倾泻,只听砰一声,陈拓整个人被一腿炸飞,身体如同掉在大水的漩涡中,打着旋儿在麦田里擦出去好远。

双拳骨头已经被震裂开,头颅也受了大力的冲撞,陈拓眼白一翻,就要晕去。

正似晕未晕阵阵绝望焦灼烤蚀心灵之时,只见天地间飞来一只凶猛箭镞,箭镞划过一抹流光,瞬间穿透那不知名姓来头的僧格林沁亲兵脑袋。

得救了。

于是紧绷的身心之弦骤然崩断,头一歪,便晕了过去。

晕沉的睡梦中,陈拓感觉被人拖动,想来是被遵王的人马以及自己的兄弟找到了,于是意识更加松懈,向着更深沉的地方沉沦下去,一片漆黑。

等到他睁开眼睛,预想中的歌酒庆功,好肉好酒大马金刀兄弟欢庆的景象没有出现,他感觉沉闷,四周都是暗沉沉的,身上如同负着一幢大山,半点动弹不得。

挣扎着一摸,糟了,被埋在了死人堆里。

难道没人检查他的死活就被扔进死人堆里埋起来了么?他的兄弟呢?他那累瘫却并未晕厥的皮绠兄弟没有寻找过他么?就那么任由打扫战场的人将他丢进死人堆?就算他死了也不收敛一番?

想不到千里迢迢跑来,却落得这个下场,纯粹送死来了。

他抠啊抠,凭借着直冲脑门儿脖颈的一股子硬气,在死人堆里挣扎。因战场形式紧,打扫匆忙,死人堆埋得并不深,加之有人的残肢断臂以及尸身互相倾轧,尚有丝毫间隙。

这丝毫的间隙,就是他的希望。

揉捏这被鲜血浸泡的湿滑泥土,支撑着狰狞死状的死尸,他以无穷的毅力从尸堆中爬了出来,当再次面对天地的那一刻,感觉过往的他已经死去。

……

后来很长的时间过去,陈拓才得知,张皮绠在麦田里用短刀割下了僧格林沁的脑袋,于是知道了他被扔进死人堆的原由。

僧格林沁,博尔济吉特氏,蒙古族,科尔沁左翼后旗人,道光皇帝姐姐的过继儿子,咸丰帝座下湍多巴图鲁,世袭罔替博多勒噶台亲王,身配清太祖努尔哈赤使用过的宝刀,曾生擒过太平天国北伐军统帅林凤祥、太平天国地官正丞相李开芳,战功赫赫。

能够杀死这样一个人,是多大的荣耀?

必将是为蒙城、亳州人民,英雄林凤祥、李开芳、张乐行和以及直隶、山东等地被这恶魔杀害的人民报了血海深仇的盖世英雄。

成为英雄,于是功名、富贵、权柄、美人全都来了。

谁会愿意分享?谁会愿意谦让?谁会愿意看着它与自己擦身而过仅仅只是为了“兄弟”与“义气”四个字?

于是他被自己的结义生死兄弟扔进了死人堆。

“张皮绠,真正强,麦稞地里杀僧王……”听着被世人传颂的歌谣,陈拓的一颗热血雄心,心终于冷了。

带着一身伤,以及无尽悲惨的遭遇,他从此退出江湖,安心偏居一隅,用心的呵护着女儿,用心的侍弄着生活,不再用心去对待江湖。

断魂刀从此销声匿迹。

唉,武人命苦。

王路常早已醒来,眼神痴呆的听着羊皮裘老人讲述着这一切,不由得更加痴了。

不仅是武人,这个世道,便是连着皇帝、太后都得看洋人的脸色,还有谁会好过呢?这是一个天塌的时代,这是亿万万炎黄子孙双膝跪地的屈辱时代。

因为这屈辱,才诞生了那么多的厮杀、意气、义气、战乱、野望、邪教、匪祸、世态、恩仇、悲惨与凄凉。

大个子吴鸣,满脸横肉抽搐颤动,哼着不知从哪里流传来的歌谣,听着师父的故事,带着神往,脸上流淌出两道晶莹的泪光:

抛头颅

洒热血

男儿生来心如铁

尸首倒地豪气在

只埋肝胆在疆野

在疆野

常杀人

赢得嗜血薄姓名

不为红颜冲冠怒

甘为手足挡刀枪.

挡刀枪

不怕死

英雄无悔不归路

常笑青山埋尸骨

万年留芳千古名

……

几人听着听着,无不为此感觉无尽凄凉。

章节目录 第一零二章 逝去的武林 王路常胸口的断骨并不碍事,羊皮裘老头儿在他的肋骨边缘一挤弄一弹,凹陷下去的地方断骨便接续上了,虽然疼得龇牙咧嘴,但是王路常并没有喊痛。

只要不是太剧烈的活动,牵扯到断骨,他并不大碍,只是因为当时伤心过度,一下子使了重力,好比一个人看戏看到精彩处时拍大腿,一下子拍下去的力道顺着骨头的纹理顺势将骨头震段一样,不过从这个行为,羊皮裘更是感觉这个看起来年纪轻轻却后脑勺上几多白发的年轻人精神心绪都很不正常。

几人正暗自的唏嘘不已,为断魂刀陈拓的落寞而感到兔死狐悲与有同焉,为小长生的逝去而感觉世界上邪恶势力的可恶及对生命消逝的悲叹,吴鸣与王路常更是落下了眼泪。

这时候那紧闭的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昏暗的灯光映衬着一个雄伟的体魄,这个体魄壮实,肩膀浑圆,映衬在院子中的地板上,像是一幢被天力推平的大山。

断魂刀陈拓,横抱着他死去的女儿,缓缓的走了出来,随着他的走动,一阵腥臭的风便吹动开来,他浑身上下染满了女儿呕吐的腐血。

他的双眼没有任何神光,似乎是身处在另一个世界,嘴唇无意识的颤抖着。

曾经令得整个西北黑道白道闻风丧胆的断魂刀陈拓,现在只是一个逝去了相依为命六年的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老父亲,他往昔强横年轻的体魄上放了肉,导致他有些胖,肩膀和腰杆都圆滚滚的,他的头发有些花白,他的面容神光不在。

他,浑身上下散发的气息,很悲伤。

……

王路常一下子跪倒他的面前,渴求原谅,若不是他执意要救小长生,或许她还可以再撑些日子。

“前辈,您一刀砍了我,绝不怨言半句!”他道。

陈拓低垂下眼眸,看了他很久很久,才缓缓说道:“……很好,你……很好,江湖上有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很好……”

王路常还想再说点什么,张了张嘴巴。

陈拓一手搂着安静逝去的女儿,一手轻轻摆了摆。

羊皮裘老头儿将王路常与吴鸣拖出了门去。

陈拓仰头看了看黑暗的天空,嘴巴张了一张,似乎想对上天说几句什么。

但他最终什么也没有说,他早已看不见的起伏的喉咙上下滚了滚,发出沙漠中饥渴人吞咽口水的声音。

他扫视了一下自己的所在。

院子已经改成了马厩,那里原是三间北房,那时候那里面居住着他的岳父岳母。

他的大铡刀就立在墙角,浑身铁锈。

很多个夜晚,寂寞和思念至几乎崩溃的时候,他才会把小院的门关好,熟习熟习他的“断魂刀”。在白天,他不大谈武艺与往事;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

这柄大铡刀,自成年后二十几年的功夫,在西北一带,他带着它,没遇见过敌手。

现在,这柄刀,不会再替他的人生增光显胜了,留给他的,只是无尽的悲哀与落寞。

他走下去,摸摸那凉、滑、硬而发冷的刀柄,一屈腰,整个院子中拂过一阵微风,落叶都惊狂地想着四周逃逸,整个刀身已经颤鸣了起来,他搂着软耷耷的女儿,拉开架子,他开始武刀。

他转势浑圆,大气磅礴,衣衫飘洒。

他的每一刀都递得稳、准,利落。

刀锋发出夏蝉的响鸣。

来回六趟,把院子满都打到,走得圆,接得紧,身子在一处,而精神贯串到四面八方,他的刀光也闪耀到四面八方。

落势收刀,雨伞一般荡开的衣衫缩紧,刀光好似满院乱飞的燕子忽然归了巢。

刀就在手中。

他对着它点点头。

然后叹了口气。

他不去看手中的刀,手上却加重了力道,“嘎吱嘎吱……”

整柄大铡刀,已经被他拧成了天津大麻花的形状。

他一下子将大麻花插入地里。

他颓然的跌坐在地上。

他的泪水一颗一颗的砸在地上。

羊皮裘老头和两个年轻人一起冲进门来,看见了跌坐在地上的他,以及被他拧成麻花的大铡刀,震惊无语。

陈拓看看他们,又看看怀中安详的女儿。

而后,抚摸着扭曲的刀身,望着昏暗不见闪亮星辰的天空,脑海中想起了当年在野店荒林与杀伐战场的威风。

又叹了一口气,脑海中的画面定格在那年那个蝉鸣凄厉的夏天,在嘉陵江内洗澡的时候遇见的那个女孩儿身上。

“几匹好马,都送与你们,权当为我收尸的报答!”

又微微一笑,“断魂刀,我不传!不传!”

身体内响起瓷器崩裂的声音。

陈拓歪着头颅,带着哀伤的表情,嘴角噙着悲伤的笑意,就此死去。

“陈拓……”

“师父……”

“前辈……”

羊皮裘老头与两个年轻人冲过来,已经晚了,自震丹田,自毁心脉,一代英魂已经飘散。

吴鸣嚎叫。

王路常黯然。

羊皮裘老头儿直跺脚。

……

就在陈拓死后不到五个时辰,这一日,天光大亮。

山东济南菜市场,万人空巷,一个年轻人被绑在刑场上,准备凌迟处死。

为了抓到这个年轻人,整个大清的情报机构暗中已经时刻不停的运作了八年,距离大清最为耻辱的一刻,已经过了整整两万多个日夜。

一个大清的亲王,被蚂蚱一般的叛军中的一个毛头小子割了脑袋,这无论如何是不能容忍的。

这个年轻人此时正在刑场上嘶吼着,述说着击杀大清亲王的经过。

他早已经涕泗横流,鼻涕拖得老长,但是他情绪高昂。

他说的每一句话语都是嘶吼:

你们不能杀我

我是个好人

我是英雄

我在穷苦中长大

我从死人堆中爬出

我从小就体味到家庭的艰辛

我会孝顺以及心疼父母的辛苦

我立志学好手艺

找份好工

报答父母

改变穷苦的命运

你们不懂啊

残忍的畜生些

我一顿饭可以吃两天

我一天只吃半个馒头

我从不怕苦也不怨恨谁

我更没因为贫苦而想到去偷去抢去反抗

什么苦楚什么贫苦什么艰辛的生活

我可以忍受

可是你们

吃得好穿得饱

没有受过饥荒与瘟疫的你们

为什么还要践踏我们穷人的尊严

那样残酷无情的践踏、蹂躏我们穷苦人的人格尊严

长期以来一是直这样

凶悍的歧视我们

残忍的嘲笑我们

我敢说

像我一样

每一个黄土地里打滚的人民都不曾被艰辛贫苦生活打败

可是当我们的人格尊严被人糟蹋的不成样子的时候

当你们以作弄我们的痛苦为乐的时候

就是你们的死期

杀死一个僧格林沁算什么

看看这个世界吧

这样冷漠无情的氛围

五千年来昂然傲立的炎黄子孙

从未怕过风风雨雨

这冷漠无情的世界

这酒肉香夹杂着冻死骨味道的世界

没人能立足

斩监候的丁宝桢

你别笑

我看得到你八字胡后面隐藏的笑意

你捉到我了

就要升官

可是我告诉你,你长久不了

因为你们没有给我们退路

是你们残忍的对我们

是你们不给我们活路

你们没有给我们留后路

你们淋漓尽致地侮辱完我们

居然还那样嚣张与快乐

你们凭什么

你们一定会得到一个教训

你们这些些歧视穷苦人、蔑视穷苦人的人

一定会得到一个教训

你们这些无情践踏、残忍蹂躏穷苦人人格尊严的人

一定会得到一个教训

或许我们本来可以习惯被人歧视、

可以习惯被人蔑视的

可是这次你们表现的实在是太淋漓尽致了

没有看到那么多的人在反抗吗

你们嘲讽与压迫时刻的无情

注定了你们的结局

当内心滴血的人民

拿起武器

死一个僧格林沁算什么

我们要的是皇帝的头

我很坚强

我为自己骄傲

我对得起父母

我对得起自己

我对得起一起战斗过的同袍

我对得起这个世界

虽然我对不起我的兄弟……

……

当他终于发不出声音,他已经被割下了三千五百四十三片,死绝,没人在意他说的是什么,也没人知道他对不起的兄弟是谁,人们只是觉得,凌迟这件事,真的很刺激,就像吸福寿膏,那一片片肉被血淋淋的割下来,人们顿时觉得裤裆里都湿了。

真是太刺激了。

人们知道他叫张皮绠,人们知道他曾经在麦田里割下了大清亲王僧格林沁的头颅。

人们不知道他有一个生死兄弟。

人们不知道他的生死兄弟叫陈拓,五个时辰前自绝筋脉而死。

章节目录 第一零三章 大星璀璨映苍穹 春分过后,万野干凸树枝,枪头一般的嫩芽绽放新绿,蛰眠了一个寒冬的虫子开始爬出大地,室外哪怕仍旧寒意纷纷,但一阵微风拂过,人们总是会闻到不一样的气息。

那是春的气息,是新生的气息。

就在这气息忽如一夜之间到来之前,被王路常所知晓的,才将将死了一对父女。

一年前他离开卜空村出行寻找小抉微的时候是一年冬天的即将结束,如今已经是又一个年头的冬天结束。

一年的寻找游历,一直没有遇到什么特别值得深交的朋友,也没有任何机遇,只是在江湖的最底层摸爬滚打,白日里安安分分的做着江湖行医的赤脚郎中,晚上便伺机而动寻找人贩子以及小抉微的踪迹,杀杀人,吃吃饭,内心除了辛酸还是心酸。

他又要出发,这个名叫崇文镇的镇子里没有小抉微的踪影,他很想她,很想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被人骂?吃得好吗?穿得暖吗?遇到好人家了吗?还是……已经死了?

死,虽然想起来就令人心痛,但是这个时候他很容易的就想到它。

生命太容易消亡。

他的身前是一座土坟,上面覆着的土很新鲜,是刚刚才堆好的。

他的身边站着两个最新结识不到三日的人,一个是披着羊皮裘,带着毡帽为老不尊的独孤烂泥老头,一个是满脸横肉身高体壮的大个子吴鸣。

三个人都面色严峻。

他们为陈拓办了丧。

陈拓的丧事很简单,一口棺材,一块石碑,他在临时的时候,怎么也不放开怀中的女儿,所以便将他及小长生一起合葬在这个山头上。

碑文很简单,不知道怎么去写以及讲述,以吴鸣的身份所开立,写了陈拓的姓名,生卒年以及立碑人,墓碑后刻了“大星璀璨映苍天”几个字。

这是一个值得在江湖漂的人们尊敬的人。

可以称呼他为一代大侠。

山头下便是炊烟袅娜的崇文镇,从这个山头看去,顺着嘉陵江,可以看到烟波浩渺,有人来人往的码头,有街巷,有酒肆楼阁,三教九流贩夫走卒络绎不绝,人世间的气息极为浓郁。

他们希望陈拓这样的英雄,屹立在人世间的最高处高处,俯瞰着人们,为整个江湖立起一座座丰碑。

陈拓因一怒拔刀而起,名震江湖,死在他手下的恶人成百上千,这是匹夫之怒,然而照看世间,这死的区区几千人的匹夫之怒别说与那天子一怒相比,便是与王侯一怒,都差得远。

然而乱世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对得起天地良心,脊梁骨正直,无论再怎么落魄到了极点,他同样是响当当的英雄。

几人下了山头,感受到了一种浩然的心境。

不约而同的回头看去,阳光闪烁间光芒万丈,王路常伸手遮了遮光线,紧抿起嘴唇。

他曾经不止一次两次的看到过这样荒山孤坟的景象。

指缝间透过一缕余晖,渐渐的没了光耀,头顶上飘过纯白的云彩。

那座坟,似乎是为了一座江湖而立。

每天都在有人死亡,死的人中,总有混江湖的,所以每一天江湖都在死去。

任何一个习武之人都明白,这天要变。

从诸神林立的上古时代一直发展到今日,武林鼎盛的时期,群雄林立,与庙堂两分天下,便是皇帝,都是响当当的武林好手。

历史上武功高强的皇帝不少,最早的商纣王就是一个。他武艺高超,身材高大、膂力过人,他能倒拖九牛,托梁换柱;唐太宗李世民更是一位骑射高手,在那个群雄争霸的时代,他号称弓箭天下第一,和马槊天下第一的尉迟恭经常在一起上阵杀敌,实在是很了不起;而宋太祖赵匡胤更是大将出身,用一双拳头一条杆棒打下了大宋朝四百座军州,被称为帝王中“武功第一”,更有“一条棍棒打天下”的美誉;还有宋高祖武皇帝刘裕,霸气无匹,在辛稼轩词中是个“气吞万里如虎”的英雄人物……很多很多,便是当朝的开国皇帝皇太极和清圣祖仁皇帝爱新觉罗?玄烨等人都是一顶一的摔跤格斗好手。

但是现在,武林正在逐渐落寞。

当初宋太祖赵匡胤创出了太祖长拳、朱元璋创出了小洪拳,古秦武王嬴荡能跟人比气力而举鼎丢了性命……现在的皇帝天天嚷嚷着禁武。

就像一锅沸水,已经过了沸腾的时间,现在它已经冷却,并且因为沸腾过,煮出了许多渣滓,这锅水完全浑浊不堪了。

西方洋人的船坚炮利,火枪,各种新式东西,令得人们看到了另一个世界,那是一个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世界。

铁皮盒字在地上铺着的梯子上跑得飞快,呜呜的发着狂,喷吐着云烟,其势排山倒海,上古传说中无往不胜的神明战车也不过如此了,试问有谁敢于抵挡那种呜呜直叫唤的铁坨子?

当世没有武圣,倘若有,能够将一颗半截小指大小的钢珠击穿钢板么?能够将头颅大小的钢弹击出上百米一举轰碎一艘战舰么?难说,但是火枪就能,大炮就能……

这些手段在洋人手里是家常便饭,相当于每一个拥有火枪及大炮的洋人都有武圣的伟力,而中华,洋洋千年出现过的武圣,两只手就能数过来了。

于是,整座江湖,不可避免的逝去。

当世叫得出名号的,公认的宗师级别的人物,寥寥可数,当世武圣布衣龙王子昂昙花一现,他晋升武圣的时间不过寥寥数天就烟消云散,还只有个别的江湖炼气士能知晓,另外整日里牵狗擎苍黄的张瘦狗算一号,一等天师太琼志算一号,大清门神曹福算一号,老胖子蛮佛算一号,疯女人连战菩萨算一号,除此之外,就是一些隐世的高人或者家族,但是他们或者不声不响的死了,或者就干脆做个低头的千年王八一声不吭……

如此算来,能有多少呢?

羊皮裘老头想到这里,对于那个不能回去的家,更是感觉厌恶。

明明就是一座大山,为什么不能如同昆仑一般为人世间遮风挡雨,偏要低到尘埃里去,苟活一世又一世呢?

……

几人回了陈拓的宅子,简单的收拾一番。

“两位,我这就要走了,山水有相逢,烂泥大爷,吴鸣大哥,告辞了!”王路常背着药箱,里面有衣服行礼以及吃食,还有药材,手中持着竹竿,对着两位认识不久的朋友一拱手。

“你这就要走了?上哪儿去啊?你不是郎中么,这崇文镇还有很多需要帮助的人呢……”羊皮裘老头吐出一口唾沫,一双抓地虎啪叽一下碾在浓痰上,不停的搓啊搓,靴子破烂得几乎看不出形状来。

“实不相瞒,此番出门实为走亲戚,所以不能耽搁太久……”王路常笑道,对于这个老头,除了感觉邋遢,此外没什么恶感,反而觉得亲切。

“不知两位有何打算?”

“你小子要到哪儿去?”羊皮裘老头没有回答,反倒开口问道。

“北上……”

“吴鸣小子你呢?”他瞪大了眼睛问满脸晦暗的吴鸣。

“您……您得了师父的东西,我要跟着您……”吴鸣挠挠头,很局促的说道,他很怕这个脾气暴躁的老头儿,但是师傅陈拓将断魂刀的诀窍演给了他看,跟着他就能学到。

“啥?”一听这话,羊皮裘老头儿顿时气鼓鼓的吹胡子瞪眼:“我得了陈拓的东西?你小子瞎了啊?我啥时候得过了?不是一直跟你们在一起么?陈拓演刀的时候你们没在啊?大家都看着呢么,我得啥了啊?混账小子……”

“我们不是没看懂么,嘿嘿,您老人家眼力劲儿好,就您懂了……”

“那能怪谁啊?”老头儿不屑的撇撇嘴,麻绳似的发辫几乎翘了起来。

“可……可是……”吴鸣说不出话来了。

“别那么多废话了,那么……赶紧走吧,老夫我骑术精湛,你两小子跟上啊……”老人家一马当先,到马厩里牵了马就要走。

王路常目瞪口呆:“这什么情况?什么叫我们两个跟上啊?这不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么?”

实话说,身边有两个人,有些事情不好操作。

“嘿嘿,正好我也向北,顺路,顺路哈,路上你两小子可要照顾老人家啊,特别是王路常你,啊,一直对老人家态度不大尊敬,我要以身犯险的把你教一教,这也算行走江湖顺路积攒功德了,再说你兜里钱很多嘛,现在盗匪猖獗,嗯?你懂得的……”老头儿扬鞭,对着王路常嘿嘿的笑道。

“我哪有啥钱啊?”闷着头牵了马,心中对陈拓饲养的几匹好马垂涎已久,刚好三匹,一人一匹,虽然陈拓说了马匹送给几人,但是准备一个人走的时候不好意思去牵,现在好了,羊皮裘老头儿带头,还有陈拓前辈的徒弟也在,可以光明正大的骑着马逞威风了。

至于这两个人,北上路途漫漫何其修远兮,找个借口时机甩了就行。

陈拓前辈,告辞了!

章节目录 第一零四章 江湖庙堂相看相厌 一路走着,风尘仆仆。

整个人世间完全是灰头土脸的映像,随处可见全身肮脏,面目凄苦的流离凄惨人,这些人之中,面目或是麻木,或是悲恸,或是冷漠,或是凶横,或是痞子的尖嘴猴腮。

这些毫无灵动的面目,更加对人世间造成了深重的伤害:天理、地格、人伦、学究、律法……无不被迫害殆尽。

全都是因为贫苦的生活所祸害。

所以,全都是无能、老朽而凶残的统治阶层所祸害。

死了一个不属于统治阶层的人,无论这个人多么大名鼎鼎,终究难以跟死了统治阶层的人相比较,坟堆孤寂,无处话凄凉。

遇见个小小的驿店,有酒客食客茶客旅人,人声鼎沸。

栓了马,走进店中,发现都是些离了家乡外出讨生活的人。

身边有人醉酒吹牛皮,声音止不住的往耳朵里钻。

“我看呐,你瞧瞧现在这国家都成什么样儿了啊,一个十七八岁的毛头皇帝,能干什么?现在造反的多哟,跟夏天田头里青蛙一个样,一拨开草头,嘿……”那喝醉的懒汉说着便去捂眼睛,表示不敢看。

他的同伴想来也是喝醉的,否则不至于现在才开始劝诫:“三爷,不怕杀头您就继续说,我不陪您喝了这顿酒……”只是说着,便去捻了点榨菜丢到嘴中,又灌上一大口。

“不喝就不喝,滚你娘的,老子杀头也不怕,反正活着也是孤零零一个人,没准儿老天看我血性,投个好胎,早点死了还来得及做第二个曾涤生呢,瞧人家这名儿,取得多讲究?涤生涤生,洗涤生灵,明摆着就是拯救苍生的大人物啊,我这名算啥儿?赵三儿赵三儿,我赵啥三,三啥儿啊……”

“嘁嘁,还血性,还涤生呢,你是怪你爹没给你取好名咯?那我叫苟有德我该怪谁去?”

“那是自然,如有好名儿,我现在一定长得也堂正活得也堂正,少不得至低也是私塾的老师,你信不,就凭三爷我自个儿摸索的木头玩意儿,一般人便作不得,这就证明了我的灵气……”

“你就天生适合做木匠,别想了,没戏……”

“谁说的,你看我这身板,又有文人的修长倜傥,又有武将的高阔,不跟勇毅候的一个标准么,加上我的灵气,唉,再加上个好名儿……最主要的……”醉汉说道这里,突然眼圈便红了,赶紧低下头去,去止不住的呜呜的哭泣起来:“……最主要的……爹娘要……别……别死得太早……别……别他妈太穷……别他妈闹瘟疫,呜呜……”

听到这里,便不再去听。

王路常有些感觉不屑,觉得世人对那甲候第一人,也就是去年死掉被谥号“文正”的曾国藩推崇太过了。

更深沉的原因,恐怕是因为,就是这人,是一手推倒了太平天国十四年鸿业的罪枭,他的国破家亡便是这么来的。

“怎么着?不服气了?”羊皮裘老头儿看着王路常,咂咂嘴,笑道。

羊皮裘老头儿知道这个年轻人的心性,老江湖一眼就能看出来,虽然没能具体的猜到王露婵对曾国藩为什么会那么不屑,但是知道他心中肯定是对此人不满意。

这种想法要不得,说什么人家也是汉族最后的顶梁柱,虽然这根顶梁柱被建在了异族的房梁底下,但是大清这破败屋瓴下的,不止有满族,还有亿万万的汉族。

再说了,作为一个习武之人,对于族群的看法不能这么狭隘,这不利于感悟人生,人生没法感悟,在武道上的路途便全是堵死的,更不用说达到感悟宇宙节拍的无上境界。

作为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江湖前辈,他决定训导一下这两个年轻人,这是自己的责任,也是不掏钱就能吃喝的义务,于是便吃着大饼喝着汤,开始说一些事情。

这个世界上有两座大山,一座名曰江湖,一座名曰庙堂。

庙堂有帝有皇有王有爵,江湖中自然也有,只是没有严格的区分以及令得整个人世间上供的待遇,完全靠着个人的武力以及江湖侠名来排名。

比如陈拓,比如曾国藩。

可以说,陈拓侠名响彻西北绿林的巅峰时候在江湖中的地位完全不逊色于曾国藩在朝堂之中的地位,都是封疆大吏级别的人,而已经过去一年了,为何如今还在处处有人讲着曾国藩的死讯,当作茶余饭后高谈阔论的谈资?而陈拓是谁,他现在是什么情况根本没人知道。

这是为什么?

因为所处的位置不一样,追求也不一样。

处在庙堂这座大山中的人,追求的是大我成就小我。

处在江湖这座大山中的人,追求的是小我成就大我。

曾国藩自然是大人物,他身处庙堂,以自身所处位置而行事,为国为民为社稷为爱新觉罗,就算他做了许多事情,人们也不敢随意根据他所做之事去盖棺定论的评价他的好坏,因为虽然他无论怎么标榜自己的好,他于个人身上德行有亏,比如在他五十一岁时,咸丰帝大丧期间,为了自己的色性而秘娶小妾,“违制失德”,故有人斥其为“伪君子”。

陈拓呢,是小人物,他身处江湖,根据他的身份,他凡事为了自我,他年少是候因天灾人祸而乞求饱腹,长大学成之后为了自身仇恨而荡寇西北,他晚年丧女,一身不得安宁,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个好人,因为他没有杀过一个好人,或许因为收不住手而误杀了无辜的人,但是谁能怪他呢?他一生在做的事情都是有益于整个世人的,虽然你可能不会觉得养马会对江山社稷有什么帮助,因为这种帮助微乎其微,就像沙漠中的一颗沙粒微微滚动了一下,但这是无法抹杀的。诗剑仙李白所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就是这个道理。

无论是大我追求小我还是小我追求大我,总归是好的,只是侧重点不一样,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所在乎的也不一样。

陈拓如爱名,可以一直参军入伍在军队中干下去,但是他没有,他也可以效仿陈胜吴广揭竿而起,随之者必众。

所以不用感到不服气。

不是人人都能成就曾国藩,也不是人人都能成就陈拓。

两座大山上的人,如果按照各自的体系对比起来,其实区别不大。

人们只要稍微用点心,就会知晓曾国藩的生平,知晓他活了六十一岁,是个汉人,初名子城,字伯涵,号涤生,家学渊源,是宗圣曾子七十世孙。道光十八年中的进士,不仅在政治、战略、理学、文学上大名鼎鼎,更是湘军的创立者和统帅,力挽狂澜,经过多年鏖战后攻灭太平天国。官至两江总督、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受封一等毅勇侯,死后还谥了文正。

人们只知道当官如何如何不易,媚上欺下的水磨功夫多么考究,而想要当官,考科举是多么难如登天,想要通过院试考秀才,成为秀才后参加乡试考举人,考上举人参加会试成为贡士,成为贡士后参加还要殿试,一步一重天,所以当了大官的人死去是多么的令人震动……

而人们并不知道,武林中的习武之人,想要成为响当当一代大侠,并不比当大官弱了多少。

习武之人混江湖,最为渴求的,便是“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纵使侠骨香,不愧世上英。”的侠客行径,这与穷书生想要考取功名入朝为官兼济天下是同等的境界。

想要成为一名顶级的江湖武夫,武功必须傲视群雄。

除了武功外,还必须在江湖里面混出成就,如同统治阶层的系统一样,江湖的史,同样很远;江湖的水,同样很深。

想要在江湖中混出个模样来,不容易。

至少在成就武艺这方面就不容易。习武要经过很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成就都不亚于官升一级甚至更甚之:从一个会点把式的痞子成长为打架斗殴充当炮灰的三流武夫,一直到手头有个一招半式的二流武夫,努力成为帮派头目一级的一流武夫,这时候基本老了,如果运气好,某一日拉屎或者撒尿的时候突然心念一动,成了一个武道上开始寻求趣理脱离了低级趣味的顶级武夫,如果你还活着,更进一步便是开山立门光宗耀祖的小宗师,到你死的时候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在灵魂消逝的一霎那成就天人合一的大宗师,至于那感悟宇宙节拍的武圣,是传说,因此,从一个市井之中苟活的草芥达到传说中陆地神仙一样的境界,您觉得的这比入朝当官九品之一品大员容易么?

习武肯定还要更难些。

人们总有一种思想,这种思想是对的,那就是:“我做的事情比你难,并且我做成了这件事,那么我比你强!”

所以心态要放端正些,在死后被人念不念叨的,这种事情很没意思。

或许陈拓死后能跟曾国藩遇到的话,还能做朋友呢。

为什么呢?

有江湖前辈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范文正公也说了,“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这两句话,将江湖与庙堂的关系阐述得淋漓尽致。

江湖从来就躲不开庙堂,单纯的江湖或庙堂,都不会有人生境界上质的飞跃。

为国为民,是这两座大山共同的目标。当然,这说的是盛世明君及群雄争霸的年代,而不是现在。

譬如说北宋,算得上文化人的巅峰了,在那里,文坛领袖和政界魁首是可以随意出入的。欧阳修,王安石,司马光,苏辙……如果把苏东坡那样“挥毫万字,一饮千盅”的“文章太守”也算进来,这个名单还可以拉的很长很长……

在这帮顶级的硕儒眼里,世界是由“庙堂”和“江湖”两级构成的,人生既该高居庙堂,悲悯苍生,也该隐居江湖,纵情山水。

能在“庙堂”和与“江湖”轻轻跨越,并在两者间都做到极致,这样的人生,不管是晴是阴,是风是雨,都贵不可言,妙不可言。

这才是最理想的江湖与庙堂。

如今的江湖与庙堂,对于人民……呵呵。

对“庙堂”而言,它止于流沙黄尘;对“江湖”而言,它止于宫邑红尘。但界限并不意味着隔阂,美妙的人生就应该一直承担着这样一对矛盾,一头是广泛的社会责任,一头是自我的精神固守,看似完全对立、水火不容,却在互相抵牾和撞合中构成了一个近似于周易八卦的互补涡旋。在互补中仍然互斥,虽互斥又仍然互补,就这样紧紧咬在一起,难分彼此,永远旋动。

高明如此,无法解决;中庸如此,无法调和。在两个极端间游刃有余,人生才会深刻,此生才够纯粹。

这便是大器之成,这便是大匠之门。

年轻人们,你们生错时代咯,现在的江湖与庙堂,完全面目全非啦。

羊皮裘老头儿感慨一句,抬起头来看看两个初生牛犊般的年轻人,发现两人吃得热火朝天无动于衷,于是感觉难过。

“唉,吃吃走吧……”羊皮裘老头儿抹着嘴唇叹道。

王路常跟吴鸣二人倒是吃饱喝足心满意足了,如今满面春风,他老人家话说多了,再加上口才问题东一句西一句扯得不着边,没有将两个年轻人教育好,反倒被自己的思绪惹得心里不大痛快,于是脸色不大好看。

章节目录 第一零五章 战祸 最终三人上路。

都是无家的浪子,然而没有人点破,无亲无故,无房无地,外出行走天下,只要有口饭吃,便足矣。

三人心照不宣,在江湖行走的人,命不会太好。

江湖原本是存在于人世间边缘的江湖,它就像一朵美丽鲜艳的山花,开在远离人间的最边缘处,供人讲述、赞美、向往、品尝,如今这朵花已经开遍了大江南北,在庙堂、商会和家族的祠堂即将崩溃的时候,沿着支撑起整个社会架构的这些框架边缘蔓延,走到了俗世的最中心。

人心不古,于是江湖便变了,成了恶之花,代表着欺骗。

习武之人并不是江湖的主体,市井中委屈求存的人才是,就是这些人,将整个清澈见底的江湖弄得浑浊不堪龙蟒混杂。

真正的习武之人是从小培养礼仪的,培训德高望重的能力,类似于没有当上官的秀才,秀才的待遇是在民间的,跟县太爷在身份上平等,乡里乡间一旦有纠纷,就去找那个不得志的秀才。遇到贪官污吏或者欺男霸女的事,因读书人的身份高贵,就可以去处理事情。练武的人身份同样高贵,等同于落魄秀才,是侠。

侠、儒、道、僧,才是如莲洁白真正江湖的主体。

这些主体,生活在一个彬彬有礼井然有序的时代,这个时代,万事讲究礼,无论巨细,大到祭祖祭天,小至出门送客都有好多规矩。比如送人到门口,不迈出门槛,主客是一种关系;迈出门槛,但不再走了,主客是另外一种关系,送人不停下来,又是另外一种关系。走的客人也是,走多少步要回头,回几次头,这都有规矩。

看当下,礼,荡然无存。

一个民族失去了日常的礼节之后,这个民族的气质会有很大的改变,中国人现在的气质,肮脏、破旧、麻木、冷漠,是地痞流氓的气质。

……

不禁越走感觉越冷,这是冬消春现的世界,寒冷的感觉有时比隆冬更甚。

三个人皆是正宗的习武之人,冷的不会是身体,是心。

“一个文化一旦灭亡就很难复苏。武林尤其如是……”

王路常歪着头咀嚼了一番羊皮裘老头的话,觉得这个邋遢的猥琐老头近日特别多的感叹,应是陈拓之死对其的巨大影响,兔死狐悲有之,同病相怜有之……只是,会不会太多了点?

听到老人讲“武林”这两个字,才知道其属于真正的江湖,那种内心的感慨,他这种初入江湖的毛头小子搞不懂。

但是他听得出“武林”这俩个字的分量。

一般人讲练武,都是说“武行”,只有真正到达一定境界的人,才会称“武行”为“武林”,使这个词汇,这个职业,真正跟“词林”、“琴林”、“书林”、“杏林”这些延绵千古的职业对等起来。

这代表这心中对“武”有着崇高的敬意,且内心依旧洁白。

武林和江湖是有本质区别的,武林是一种高尚的职业,而江湖是充斥骗子的世界,是被众生践踏的世界,一个极高,一个极底,有云泥之别。

……

几人跑江湖,是迫不得已。

一路走,并不顺畅,衣食住行都是问题,并不是野史札记画本中的那些演义那样的好生活,飞来遁去,好酒好肉还有女侠。

都没有。

有的只是苍凉的山野,以及蝇营狗苟的市井气息,每每遇到村落城镇,那种味道,都感觉就像进入了一个野狗聚集的兽窝,又臭又脏又冷。

这一日,几人牵马行于山野之间,准备向着最近的城镇而去,走到半路,突然听见丛林中喊杀震天。

羊皮裘老头与王路常对视一眼,不约而同的让大个子吴鸣守着马,两人偷偷前去观看。

吴鸣本不愿意,不过一来他有求于羊皮裘老头,不敢反驳;二来一路的吃食饭钱都是王路常负担,他没钱;三来这三匹马都是陈拓饲养的良驹,他心疼,他在三人中身份最低,所以不得不低头,摸着马头自说自话,愤愤不平。

羊皮裘老头与王路常在山林中藏了身形,隐匿前往,向着喊杀震天的地方潜伏而去,不多时,两人便见到了一场惨烈的祸事正在发生。

是一场官兵的剿匪行动。

见到交战的惨烈程度,两人心中都是一惊,动真格的了。

中国的历代政权,对于匪患,基本上是束手无策。如今,土匪已经成为当地一种显赫的职业,这个时节,剿匪这种事情,对于人民来说,是不是好事还两说,但是既然已经发生了战争,证明交战双方已经有一方的利益收到了必然的损害且经过各种方法的扑救依然于事无补,才可能用这种鱼死网破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否则断然不会随意开战的。

想来这一次利益遭受重创的是清兵所代表的一方。

否则还剿什么匪啊?大家拿着刀枪装腔作势一番,你来我往浪费一番气力活络活络筋骨然后各回各家吸福寿膏睡女人去岂不快哉?做什么拿命来拼?

基本上全国各地的所谓剿匪都是这个样子的,然而这一场战事却进行得异常惨烈。

刀锋起,头颅掉,血液飚溅。

此地属于延绥镇管辖范围,延绥镇是明代九边重镇之一,在军事上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战事发生在群山环抱之中的一块小平原,由他出汇往延绥镇的好几条交通要道都要从此经过,商旅不断,农业发达,交通便利,周遭大山高耸,凡此种种,构成了土匪的最佳藏身匿首之地,羊皮裘老头儿指着战斗中与清兵作战的土匪,说道:“瞧这些土匪,身穿无字号褂,手执大刀长矛,明显训练有素,且人多势众,根本看不出来平原后边还藏有多少人马,只怕这些被福寿膏掏空了卵子的官兵要输了,这到底是谁的兵马?你看他们的步子……看起来不像是普通的山匪,倒像是马贼……”

“马贼?”王路常凝神看去,看见几个匪徒露出来的大腿:“罗……罗圈腿?”

“嗯!”羊皮裘老头摸着胡须含糊的答了一声,经常骑马的人因为骑姿不良的原因,脚后跟向外,使整个大腿的角度发生变化,由此可以将髋部打开,从而使骑手能真正的嵌进马匹或者鞍辔中去,常会形成罗圈腿。

这些会是什么人?看身姿形状,必定是来自东北一带的响马,可是为何会隔着成百上千里路程跑到这边来当土匪?还放弃了娴熟的马技?这根本没道理的。

道理是没道理,但是谁在乎这些呢?战斗真的很惨烈,看得人心肝直发颤。

王路常边看边咂嘴,太过瘾了,对于死人这件事,只要死的是坏人,那有什么关系呢?越多越好不是么?

只见场间血光冲天,刀锋入肉,然后破骨,只是刹那间事,唰的一声声响,胳膊头颅飞向天空。

一名身穿无字号褂的悍匪,手中刀高举,微弯的双腿骤然发力,高高跃起,一刀劈下,大刀切入一名清军脖颈与肩背之间深处,拔出不得,他慌乱中抬脚去踢,一脚踢出,整条腿却齐刷刷被一柄腰刀切断,血花开成一团,这名悍匪捂着腿子倒下,很快便被人踩烂了头颅。他没来得及看到,那名用制式腰刀砍断了他一条大腿的清军,才一转头,便被狼奔豕突而来的悍匪用长矛戳穿了喉咙,因为吸食福寿膏日久,他身子瘦弱,身体被捅穿后直接被奔行的悍匪用长矛高高挑起,扔向一边……

脚下的泥土与野草被踩烂成碎末,夹杂着汩汩的血液,泥泞成一团。

用蛮力挑穿了一名清军的悍匪高喝者,准备再次将长矛戳进边战边退的一名清军脑袋,忽然闻见身边传来一阵浓重的血腥味儿,还来不及扭头去看,他的长矛连同着身子被整个划开,他临死前的影响,是一名金光灿灿如天兵一般的一个清军。

……

王路常看那清军,身高体壮,身着制式战甲,威风凛凛,不禁咂舌,清军中还是有着一些良木没有朽坏。

“那是一个千总!你这样的小子一百个也不是杀红了眼的千总的对手,嘿,看到其他清兵他们身上的那个‘勇’字了么?”

“嗯!”

“知道是什么人么?”

“不知道……”

“唉,可惜,我响当当的华夏大好男儿又要一个个死去……”

勇营,即是防军,是清廷在八旗、绿营之外另外招募的军队,其基本建制和绿营一样也是营,为和绿营的“兵”有所区别,防军的士兵称为“勇”,因此又称为勇营。勇营“兵数多寡不定,多为汉人,分布郡县,遇寇警则隶于专征将帅”。

“千年以降,入伍参军,为天子守国门是多少好男儿的志向,可惜有多少人最终能封侯拜相达成所愿呢?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可是他们的衣服,好像不大统一啊,有的人身上没有勇字啊……”

“那是团练的人,乡兵……”

……

看场间,所剩清兵已经无几,唯那千总誓死搏杀。眼见身边人死得干净,他突然转过身,右手中腰刀一个力劈,将追杀而来止不住身形的一个悍匪切成两瓣,左手中长矛横扫千军,将剩余的悍匪全部攮飞,跌撞着横七竖八的倒飞而去,面朝着如狼似虎的悍匪,他雄姿勃发:“宁杀一回,不灭十贼,你们这些作乱的蝇营狗苟,老子今天杀够本儿啦,但是……”

他停住,嘴唇裂开溢血。

“但是……”

他竖起一根指头。

“只要秦川今日不死,势必不让尔等贱民踏入此地一步!哈哈,知晓么,你们完了,钦差大人左宗棠已经打进了你们的老巢了,想要粮食是么?那么来吧,杀死我,否则别说粮食,水也不让你们见到一滴,有本事,来咬我……”

他提着长矛,持着大刀,一步步往回走去。

羊皮裘老头儿了然:“怪不得,原来如此……”

王路常:“怎么了?”

“哼,自太平天国蹂躏江南以来,清廷丧失了最大的财政来源,财政压力就被转移到了北方五省。随着咸丰末跟洋毛子因为鸦片膏引起的第二次战争爆发,直隶遭受威胁,河南山东捻军的爆发以及云南贵州等地回民战争的加重,清廷的财赋之压力更是转移到了西北及山西等地。我们现在身处的这陕西,是西北比较富庶的地区,被视为饷源所在,此时京饷及各军饷粮,均赖山、陕西省接济。陕西为财赋之邦,西、同、凤三府又为精华荟萃,近年用兵各省,皆借陕西协饷聊以支持,京饷巨款亦多取盈于此。”

“那些人不是什么东北来的响马,全是叛乱的回民啊,如今,钦差大臣左宗棠座下总兵徐占彪奉命率川军在这边镇压叛乱,战斗进行得如火如荼,只剩下叛首马文禄控制的肃州,肃州被围但久攻不下,正是弹尽粮绝的时刻,这些回民只怕不知道是从哪里流窜来的,听到消息,想要筹集军饷,再次攻回去呢……”

“原来如此,咱们要不要……”

“不要!”羊皮裘老头很干脆利落的否决了王路常心中的提议。

两人抬头看去,只见那名名叫秦川的千总,一步一个滴血脚印,缓缓走回去,大刀长矛高举,身形挪转间,厮杀瞬息展开。

章节目录 第一零六章 战场里的捡尸人 清兵千总一段呼喝,已经将精气神蓄势到了极点,眨眼间便龙行虎步了十余步,步步有人血溅当场。

凶猛的长矛一刺一挑,来人不是被戳穿了脑袋胸膛,便是整个人都被长矛挑飞,骨断筋折,手中大刀也不停歇,刀锋下根本没有完整的尸身。

虽看起来凶猛异常,然而谁都知道他仅仅只是凭借一口硬气在支撑。他面对的敌人,似乎根本未竟全力,平原尽头的山林中不时钻出身穿无字号褂的悍匪,个个眼神凌厉彪悍。

眼看着清兵千总秦川一步杀一人缓缓推进,顿时从悍匪藏身的山林中走出来一个健壮的农民般的悍匪,他没有持兵械,身形神态也不出众,但是他就是站在那里,一眼看去就明显感觉到与其余悍匪的不同,这是气势,武人独一无二的气势。

那农民般的叛民一招手,顿时数十名悍匪结成一团,嚎叫着冲了出来,一起扑杀。

还在清兵千总秦川身前悍不畏死的几个悍匪被他三五下放倒,抬眼间便见那些悍匪冲到了眼前,那些悍匪根本不战斗,只是扑他。

他的长矛戳穿了三个人,像是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如此一来他的长矛就拿不动了,他的腰刀砍不过扑来的悍匪,只是劈裂了五人,他的身体便被结成一团的悍匪扑倒在地。

他仍旧在地上搏杀,不死不休,弯臂挽住一人脖颈,用力一围,只听得“喀喇”清脆的一声响,那人的脖颈便被他弄断,他一拳砸在一个与他面对面扑着的悍匪头上,那人整个头颅被他砸得凹陷炸裂,当场死绝。

但是人太多了,十余人还剩下一半多,全部将他摁住。

外围再次围上了持着兵器的悍匪,透过空隙击杀他,一柄铁枪凶猛的一刺,朝着他的胸膛,这一刺不仅会将死死摁着秦川的悍匪刺死,也将透过那悍匪的尸体刺穿他,于是他将摁着自己肩背整个人俯在身上的悍匪一下子推开,顿时那人便被刺穿了胸膛,枪尖滴着热血,水流一般冲刷到秦川身上,他用力将那悍匪往身侧一拧,顿时那铁枪被歪了角度,贴着他的臂膀扎进身下的大地。

普通农民一样的叛民皱了皱眉眉头,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身后的山林之间,心想自己这次必然要死了,那秦川怎么这么强横?自己这方的人死得太多了,他罪孽深重必死无疑,索性死得光荣些吧,在那恐怖的老头儿面前临死表现一番,如此也给自己的子孙留个好,于是抬起手,划出一个半弧,身侧所有悍匪齐出,列作六层,层层如扇面快速铺开。

他却是不知道,他身后的人很满意。

战阵娴熟,在指挥下如臂指使,不论是单兵作战,还是集结对冲,都绝非如今所谓的清军精锐可以媲美。

刀锋光芒闪烁,围着在地上被死死摁住不断挣扎的秦川围去砍剁。

在混战中,秦川的被带动得面门朝下扑在地上,后背被一记阴险的大刀划了一道,战甲破碎,赭色的军服衣料惨然撕开,后背的肌肤被拉开了一条大口子,血肉都翻了出来,看起来格外的恐怖。

秦川一直咬着牙,他是一营千总,正六品武官,参与过大清大大小小数十场仗,战死是他的荣耀,他把所有的劲力全部都透进他的身躯之中,他的每一次出手,都比以往显的更为强悍与准确。

绿营实行的是“世兵制”。绿营父兄在伍,子弟为余丁,守兵出缺,即以余丁拔补,余丁不足乃募于民。

秦川出生行伍世家,从小就跟着退役的爷爷练把式,长大后在哥哥战死后就补丁参军入伍,一直作战至今,这回收到村民的报告前来剿匪,带着几个部下及团练的乡兵就来,没想到遇到了这些叛民。

他是大清的兵,他决不让这些扰乱国祚的叛民进城半步,决不让得到半颗粮食半滴水,除非碾压过他的尸体去。

一声枯枝断裂的脆响,他扯着一个摁住他身体的悍匪的手臂,硬生生蹬断了他的胸骨。

他被摁在地上,头颅擦着满是血水碎石的泥。

他的脖颈突然胀大,青筋密布,他的小腹中像是有一股沸水一般。

一种小时候与爷爷练功时候会产生的熟悉的温暖感觉游走过四肢百骸,但却比以往汹涌百倍,全身就像突然被浇了一盆滚水。

他用力挣扎,抬手,拧腰,箍腿,挺胸,上岸的鲤鱼一般跃动。

悍匪们拿不住他了。

他的身体突然发生了某种变化,不停的颤动,抽搐,力量奇大。

他挣脱了出来,拳头连接着肩背,胯提着大腿,鞭子一般挥了出去。无可抵挡的砸中离自己最近的那名悍匪的头颅。

然后是另一个悍匪,然后又是另一个悍匪……

王路常看得目瞪口呆,他自幼在偏远的大山中长大,生活在隐居的江湖高手之间,兽血沸腾时候打过生死拳,短短数年间见过的武林高手比一般人一辈子听说过的还多,但是从未在战场上见过兵将搏杀,他从来没想象过,战场这个男人与男人之间拼搏的舞台,竟然能够令人强悍到如此地步,将战斗力发挥得这样淋漓尽致,就像在演绎一场人生,输与赢,血与泪,信仰与现实……所有的一切,就在一念之间,一瞬之间,一息之间……

……

“啪!”、“咔擦”、“噗嗤”、“喀喇”、“啊”、“呜呜”……惨叫声、骨头折断声、刀锋如肉声、血液喷溅声不断响起。

不知过了多久,场间的战斗停止了。

清军陕地绿营军千总秦川,他仍旧站着,浑身浴着血。他的对面,是一脸麻木的农民般的叛民,秦川不知道他叫什么,只知道要杀死他。

他知道叛民的身后还有人,隐身在丛林中的人,应是叛民窜军的首领。

他此时的状态,就像是一个被一根头发丝儿紧紧箍住的开裂的水缸,身家性命悬于一发之间,他力竭了,只剩最后一口气,但是他已经满足,悍匪都被他杀光了,只剩几个人有什么用?能抢得到城中的粮食么?就算抢到了能运得回么?就算运回了,够么?哈哈……

他现在只要杀死眼前这个农民一样的叛民就够了。

他是兵士,他已经尽到了守土卫民战死疆场的职责,而农民,就应该好好种地,这种扰乱国祚的叛乱行动就该株连九族,至于国家大事,不应该是不在其位的人操心的,更何况僭越一点,稍微议论一下国事,这大清也不见得真的那么无药可救啊,这不还有大把的人才在呢么?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彭玉麟、鲍超、朱洪章、萧孚泗、沈葆桢、李臣典、*斌、胡林翼、曾国荃……

眼前的这个根本不像是回民的叛民就没有做好自己的本分。

他们互相对视着,距离着三五步的距离。

两人之间必定有人要死。

所以都在想一些事情。

蓄势。

不知几个呼吸过去。

两人都动了。

农民一般的人手中突然出现了一颗大铁钉,这颗铁钉有一尺寸许长,有见识的人能够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一颗大号的棺材钉。

秦川也动了,右手紧握着的制式长刀劈下,亮起一道刀光。

两人瞬间身动。

“噗!”

“嗤!”

两声,持着大号棺材钉的农民一样的匪首的右手和头颅伴随飙出的血水,脱离了他的手腕和脖颈,蜷曲的断手和麻木的头颅在那根泛着不详的金属光泽的长钉落地后也嘀嗒落地。

秦川继续前奔,奔行间他的头颅失去了意识,有另外的一根他未从叛民匪首身上见到的棺材钉从他的下巴一直穿透了他的天灵盖。

他跌撞进平原后藏身的叛民中间,但是他已经看不到那里有什么人了。

……

“啪啪啪!”响起的掌声有两处。

一处来源于黑魆魆的丛林间,一处来源于王路常与羊皮裘老头儿的身后。

在王路常与羊皮裘老头儿身后发出的掌声,自然是吴鸣的,他看得太激动了。

“是谁?”那边的丛林中响起一声喝吼,然后一阵清风瞬间激荡过来。

羊皮裘老头儿头也不回丢下两个年轻人就跑。

王路常反应也不慢。

但是傻大个吴鸣居然也善于逃命。

几人瞬息间便屁滚尿流的逃走了。

身后清风浮动,一颗大树“嘎吱嘎吱”的扭曲着轰然倒地,断口处光滑如镜。

……

“月仙,不要追了,我闻见了,是个老废柴,带着两个年轻人,没有看见咱们,不要生事……”说话的是一个头戴毡帽的老头儿,这个老人家不寻常,他的身上还挂着他的家当,扁鼓、红线窜连的铜钱、皮囊、酒壶……

被他喊住的是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眉宇间犹有稚嫩的气息,身上背着个黑匣子。

丛林中有五个人,死在地上的清军千总秦川,带毡帽的唱阴老人,眉清目秀背黑匣的年轻人,以及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袍中不见面目的神秘人,还有一个女孩儿,亭亭玉立。

“嘿嘿,秦川啊秦川,这是好兵,实打实的猛将啊,怎么诺大的一个大清就没人发现你呢,钦天监那些老骨头真是没用哟……啧啧,唉,可惜了,我要活人没用,只能要你去死……”唱阴老人看着地上被棺材钉钻死的清军千总秦川,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喜色。

身边眉清目秀的少年鼻腔中“哼”了一声。

唱阴老头顿时笑眯眯的凑过去:“看不惯了?嘿嘿,爷爷这还不是为了你么……”他搓着手,怯懦着。

“有必要么?”少年郎问。

唱阴老人知晓自己的孙子说的是什么事情,赶紧答道:“当然有必要,嘿嘿,咱这不不是还没成事么,不得不借用一下那些回民起义军的名头,等你再长大一些,嘿嘿,那时候想咋玩儿就咋玩儿,不用这么躲躲藏藏的……”

“哼!”背着黑匣子的少年不屑的再次哼了一声,回复了面无表情的冷酷模样。

见到少年不理他,唱阴老人不由得有些悻悻然。他从身上掏出一个石埙,吹了两个短促的音节。

那个浑身笼罩在黑袍中的神秘人一下子窜出,抄起战死的农民的尸身以及棺材钉,然后将秦川的尸身扛在身上。

“走咯走咯,大收获哟!”唱阴人笑跳着。

孙子也长大了,马上就要到他该享受天伦的时候了,真期望回家啊,不是秦岭的那个土窑子,而是那天上人间,巍巍昆仑。

伸手就要去捉自己的孙子,没捉到,

少年郎直接无视了他,转头朝着来到此地后就一直没有说过一句话的少女叫一声:“山花,走了……”

却不见回答。

那怯生生的女孩,绞着嫩白的小手,抿着嘴,定定的看着战场对面的丛林之间,那颗被少年背上黑匣子中的那口恐怖的青铜剑切断的倒塌大树那边,眼眶中满含着泪水。

她的鼻尖抽动不已。

好熟悉的味道。

是夜晚做梦时一直梦见的那个人的味道。

“路常哥哥,是你来找我了么……”

章节目录 第一零七章 谒津门 王路常与羊皮裘老头儿、吴鸣三人跑得飞快,要谈逃命,王路常竟然弱了知天命的羊皮裘老头和看起来笨重的大个子吴鸣一筹,这让他很不服气,暗自发奋勤练武功。

羊皮裘老头儿不仅跑,而且呼哧呼哧的嘶着冷气,太害怕了,方才在战地平原的那一边传来的气息如同洪水猛兽一般,更有一股子毒蛇样冰冷恶毒的注目,让他心惊胆颤。

跑了很远很远,几人骑了马,又再次的埋头狂奔近十数里地才停下来,各自喘息不已,拍着胸脯感到后怕。

“不是让你好好看着马匹么?你小子又瞎去凑什么热闹?”

“嘿,爷,一个人坐着无聊唉,所以就跟着去看看……”

“那你娘的你鼓什么掌?吓死老子了……”

“这不是看得激动么,原来咱大清的兵,还是有猛人啊……真想参军,那多威武……”吴鸣一脸的羡慕与回味。

羊皮裘老头头甩甩手:“断魂刀没戏了,没戏了,碰到这么个愣头青……”自顾自去溪边喝水饮马去了。

“那是什么东西,只是闪一闪,那颗大树就倒下了,这简直……”王路常根本没法子形容,这太震撼了。他看到一阵并不耀眼的光芒从那头的丛林中闪耀出来,紧接着便是一阵刺得后背发冷的清风拂过,那颗圆凳大小的松树直接便拦腰而断,真是太恐怖了。

“力透骸皮啊……你们这些小年轻,这辈子都不可能练到那种地步咯……”气机透过手中兵刃而出伤敌,就是力透骸皮。

王路常:“这么远?”

羊皮裘老头儿:“应该手中有重器,类似北地秦岭横山堂的当头棍、以及太阿剑之类的东西,没想到啊,这帮子叛民手中居然有这种玩意儿,真的是……”

一提起当头棍,王路常就不说话了,想起往事,那个男人,那个女人。

“您说的是……神器?……”吴鸣目瞪口呆。

羊皮裘老头儿直接不想跟他说话,吹吹鼻子,寻了块干净的地方躺下,然后好生平躺,掀开身上布满灰尘的羊皮裘一角,眼神紧紧凝视,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笑不自禁,也曾偷偷想要过去瞟一眼,担心老头儿身上藏了什么好东西,但老头太过谨慎,一直藏着掖着,不让人瞧,两个年轻人也没办法。

等到老人家吸烟膏似的满足了,大家也都休息够了,翻身上马,开始上路。

只要有人家的地方,王路常都会停下来走一走瞧一瞧,遇到大的府县,更是会逗留住宿个两三日,查个清楚,瞧个明白。

羊皮裘老头儿跟吴鸣对此很不满意,不过也不敢说什么,一说点啥,就要被王路常借口赶走,没办法,三人之中,就属王路常最有钱,几人的花销大部分在他身上。

羊皮裘老头身上的钱王路常可算是明白了,那些黄灿灿的铜板,全是假的,一丢到水面上,沉不下去,滴溜溜的都飘着,只是一层铜皮,就算三岁的小孩儿拿在手里不用掂量都能明白那是假货。

两个年轻人一直追问是怎么弄的,毕竟外表上看不出来,倘若弄得真些,加点分量,就成了,可是羊皮裘老头儿也不知道,他也是从别人身上弄来的,至于怎么弄,没细说。

有时候羊皮裘老头儿也会带着两人绕一些旧路,走出很远很远,或是偏僻的小村,或是宗门的所在,去拜访一些武林人士,求学切磋,两个年轻人也乐得如此,不上私塾考取功名,手上没有手艺,就没有正当活计和出路,只能浪荡江湖,时间多的是,潇洒自由,而羊皮裘老头儿纯粹是跑江湖来了,听说哪里有高手就往哪里钻,不讨教切戳一番便不走,死赖着,而这老头的武功也是高明得恐怖,一直以来所遇到的,除却个别,几乎每人都能被他死皮赖脸的磨上,像一只厚皮的老狗一般,不从别人身上乞求到一点儿食物便不放弃,像他一样带着两个年轻人上门“求教”,几乎等同于踢馆一般,令人感到惊奇的是,这一路走下来,居然顺顺利利,没有被人打死丢在哪个山沟里喂狼。

羊皮裘老头儿的讨教功夫也是异常高明,遇到德高望重的,不轻易出山比试的武人,便悄悄约了,或是关起门来比试,或是两人借口躲进深山中切磋,或是文斗,总之一些切磋方法两个年轻人以及其他想要得知比试结果的人都看得不明不白,摸不着头脑。

有的握握手就算了,有的茶杯酒杯推杯换盏一番,甚至还有比试踢毽子的,比如那次在太原晋中那个看起来底蕴深厚的李姓世家家中,常年深居简出的轻功好手李老太爷就跟羊皮裘老头儿比试了一番踢毽子,两个七老八十的老人家在院子中踢得热火朝天,喊得比小孩儿还大声,谁先累了谁输,两人斗得满脸通红,裤腿下的肌肉飞梭一般游动,令人恐怖,看老人家的样子却又令人哭笑不得……

一路走来,结过一些仇家,认识了一些朋友,有好酒好肉招待,也有棍棒扫帚与落叶灰尘加身,痛并快乐着。

……

小半年后,三人三马站在了一座雄伟的城池之前。

这是一座处于大平原之上的雄城,有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五大长河交汇,东临大海,北依燕山,五大河交汇的沽河在城中蜿蜒而过。

此城漕运发达,建筑中西合璧、古今兼容,三人过了一片千顷稻田,站在“南达江淮”的门匾之下,一盏茶的时间,看到了以往许多不曾见过的物事。

“啧啧啧,不愧是天子渡口……”吴鸣举着大拇指赞叹。

天子渡口,即是天-津,也称津门、津沽、沽上等。

天-津城始建于明永乐二年,明成祖朱棣登基后,在天-津设卫。永乐四年,明成祖命工部尚书黄福修建造天津城垣,在东西南北各设一座城门。明弘治六年,对城垣进一步修整,各城门上建造门楼。当时天-津卫四座城门的门额分别以“拱北”、“镇东”、“安西”、“定南”命名。

他们此时就在原来的定南门下。

北门外是通往京师的必经之路;东门外濒临海河,驾舟东下可达大沽海口,饱览日出壮丽景象;西门外一片绿树烟霭;南门外则是千顷稻田。明代"津门八景"的前四景,就是对卫城四门风光的概括--——“拱北遥岭”(北门)、“镇东晴旭”(东门)、“安西烟树”(西门)、“定南禾风”(南门)。

康熙年间,天-津总兵赵良栋重修天-津城池,重题四门匾额:“东连沧海”、“西引太行”、“南达江淮”、“北拱神京”。

说实话,王路常觉得这后来题上去的四个匾额确实不如前朝的霸气,在意象就输了很多。

更何况,走进城里,发现这里的洋毛子真的很多啊,气息混乱成乱麻。

王路常后来才知道,十几年前就已经有很多的洋毛子住在这里了,他们住在一个报纸上叫做“租界”的地方。

“啥?租借?还给租金的么?那借给他们住两天也没关系啊?”吴鸣大叫道,很不以为然,不明白为何王路常与羊皮裘老头儿情绪会如此低落。

这里的洋毛子女人丰乳肥臀,皮肤异常白皙,穿着暴露,他看得口水直流。

清文宗咸丰十年天-津被辟为通商口岸后,曾经有九个国家在天-津沿海河两岸开辟租界。它们是:天津英租界、天-津法租界、天-津美租界、天-津德租界、天-津日租界、天-津俄租界、天-津奥租界、天-津意租界、天-津比租界。

所以这里有各式各样的房子和各式各样的洋毛子,身材矮小如侏儒的扶桑人也有很多,五短身材走在街上,却气势磅礴。

进了城门,看到各种形状的洋毛子,顿时感觉进了一个蓄养万山禽兽的园林,然而这个禽兽高昂的头颅却令人不敢直视,只得低下头来,恨不得低到尘埃里。

别样的情绪涌来,最终却不知如何处置这种又酸又怒的情感,只能喟然长叹一声,然后低眉顺眼的做人。

这样的地方,王路常感觉自己住不长久,然而这是最有希望找到小抉微的地方,必定要好生查探一番,并顺势揪出整个拐卖人口的邪恶网络,一举撕毁。

总之,无论如何,一路找来,终于到天津了啊。

抉微,你一定要活着,并等着路常哥哥。

哥哥来接你了。

章节目录 第一零八章 满城混混 进了城,由王路常出资,羊皮裘老头儿出面,吴鸣长得蛮横,在待人接物方面脑子又转得不够快,没有用处。三人在一个普通人家寻了住处,天津城太大,住的时日恐较多,不能日日住客栈,承担不起,这是王路常出的主意。

一来到这里,便感觉到一股浓浓的天津卫味道。

“卫”是明朝的军事建制,由指挥使统领,直隶于后军都督府。每卫士兵足额五千六百人,天津三卫即天津卫、天津左卫、天津右卫士兵定额一万六千八百人。

卫的建制虽没有行政职权,但有一定的土地,是城堡及屯田、数量较多的民众(屯田的军士及军属)和政事(军政及屯政)。随着人口增加,商业发展,事务繁多,词讼纠纷发生,卫所已不能治理这个军民混杂的商业化城市,明廷在天津陆续因事设官、设衙,建学,或将外地官、衙迁津理事。

一路发展至今,军民结合,致使天津卫这地方五方杂处,民风彪悍,重义尚武,十分容易滋生事端。

天津卫是靠渔盐漕运发的家,鱼龙混杂,天子榻侧,加之租界林立,十分热闹繁荣。

王路常三人住的地方是城郊西一个高坡,西高坡上有矮矮的三间土房,周围用秫秸堆砌。若不仔细看,不晓得这里还有人家。

是一户家境殷实的人家菜园子和稻田里的看守棚。

在天津,租个这样的地方很容易,花不了多少钱,也适合拴马喂马,就是距离城中心太远,但这正符合王路常的心思。

羊皮裘老头儿一进了这三间土房,便四处打量,

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伸手摸出火折子,点亮油灯,这里看看那里摸摸,不时还嗅嗅味道。

王路常很羡慕他的火折子,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去弄一个,这可比洋人的洋火强多了,不仅避风,能防水防潮,更是易于携带,而且虽然贵,但是跟洋火比起来它的价格根本不算什么。

羊皮裘老头的火折子明显高档,味道很香,火头又旺,竹筒上刻着画儿,像是有钱人家和帝王才能常用的物件,比寻常百姓用草纸做出来的火折子好多了。

肯定是以白薯或是红薯蔓浸水中泡浓,然后取出捶扁,再泡加棉花、芦苇缨子再捶,晒干,加硝、硫磺、松香,樟脑等易燃物质和多种香料而制成的,放在竹筒里,用时取出一晃即燃。

一般的火折子就差了,用的纸只是普通未打孔的纸钱,也就是草纸,烧给死人的那种,钱纸制作时把纸裁成比竹筒还长的长度来剪下来,再卷起来,松紧度适中,卷成于竹筒内般粗大小,最后插进竹筒里。然后点燃,并盖住通风的盖子。到需要用时,把盖子拔掉,然后对着火折子轻轻吹,这种火折子要吹的有技巧才行,否则吹不燃,多用于乡下人抽水烟和生火。

王路常也是听人讲的,自己绝对是没有时间去琢磨制作,所以一直想要弄一个,却没地方买。

羊皮裘老头装作没有看见他垂涎的目光,自顾自生了火然后跑到炕上闭目养神,吴鸣在照料马屁,稻田中有很多草料,可随地放马。

等到唆使了吴鸣去买来了饭食,羊皮裘老头儿便烤火便说道:“这房子不大对啊,看起来像个贼窝。”

两个年轻人很不理解,有没有搞错?这看起来怎么就成贼窝了?一铺大炕、一领苇席和些炊具桌凳,这不好端端一个房子么?只是人家看守菜地稻田用的,会是乱糟糟的贼窝?

“你们不懂!”羊皮裘老头儿又露出了老江湖的高傲。

两个年轻人埋头吃饭,根本不去看故作高深莫测的羊皮裘老头儿,知晓他忍不住要卖弄,却不去顺着他。

果然,羊皮裘老头儿急了,抓耳挠晒的骂两人没出息:“这像是混星子的贼窝,你们不懂,不信且看。”

说着便在炕上摸啊摸,不多时拿出来一根蜡杆子:“瞧见没有?装上枪头就是一柄大枪,就算当作闷棍也足足够了,敲一棍下去骨断筋折……”

看见那根蜡杆子,王路常响起了张子静娴,不知道他怎么样了?是否发达?

“那您凭什么断定这就是混星子的贼窝呢?就算是几个小混星子,也不再话下,我们不是已经租下来了么?现在这房子是属于我们的,怕什么……”吴鸣叫道,不以为然。

“嘿,瞧这房子的打扮,若不是路常小子坚持要住这里,我才不乐意住呢?你以为天津卫的小混星子们这么容易对付?”

“我一向不怕混混……”吴鸣不服道。

“哼哼,等你遇到硬茬子你就知道怕了,告诉你,到时候别求着爷爷救你……”

“您老人是不是言重了?不就是几个混混么?能有什么恐怖……”王路常边想着事情边问道。羊皮裘老头儿武艺高深,并且性格大大咧咧,一般遇到事儿绝对不怕,并且还是惹是生非的角色,如今才来到天津卫便对那还没见到个影儿的混星子们担忧了起来,这不寻常。

“看来你们真是不知道天津的混星子有多猛,告诉你们,这整个天津卫的人都是混混,嘿,怕了吧,不给你们说道说道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手中那几下的斤两……”

羊皮裘老头开始给两个年轻人讲解这“满城混混”的由来,警告两位年轻人要想竖着进天津卫并竖着走出天津卫,必须不要惹到混混。

天津卫最初的混混儿原本是反清的秘密组织,创始在清代初期。据传说乃是哥老会支派,只因年深日久,渐渐忘却根本。事实上他们确是和官府作对,因而设赌包娼,争行夺市、抄手拿佣,表现种种不法行为。但遇有地方公益,他们也有时见义勇为,出入出钱,而且抑强扶弱,抱打不平。

混混儿们往往在闹中取静的地方,半租半借几间房屋设立“锅伙”,屋中只有一铺大炕、一领苇席和些炊具桌凳,这便是他们自称的‘大寨”,首领称为“寨主”。屋内暗藏有兵刃,如蜡杆子、花枪、单刀、斧把之类,有事一声呼唤,抄起家伙,便是一场群殴,无事只在里面吃喝盘踞。

寨主之下有两三个副寨主,另外聘一个文人暗中策划,称作“军师”。余者概无名称,寨主对于众人一律称为兄弟。入伙的不举行任何仪式。没有师徒行辈,只按平日行辈相称。混混儿入伙叫作“开逛”,日后因故自动退出的名为“收逛”。有新加入的,当天大家吃一顿捞面。如是而已。

加入锅伙的人不外是好吃懒做的游惰少年、不守家规的子弟;也有些逼上梁山的,乃是各行工人,受了压迫剥削,不得已而为之。

混混儿的穿着和常人不同,入伙时觉得自己了不起,手中稍微有几个钱,便穿一身青色裤袄,做一件青洋绉长衣披在身上,不扣纽扣;或者搭在肩上,挎在臂上;腰扎月白洋绉搭包,脚穿蓝布袜子、花鞋;头上发辫续上大绺假发,名叫‘辫联子”,越粗越好,不垂在背后而搭在胸前,有的每个辫花上还塞一朵茉莉花。他们走路也和常人不同,迈左腿,拖右脚,故作伤残之状,所以当年人们又称之为“花鞋大辫子”。伹是每遇久经世故的老前辈看着不顺眼,当面予以申斥时,他们又立时将发辫后垂,敛手站立,诺诺连声。有的老前辈勒令其脱下花鞋,手拿着走,他们也谨遵莫违,候老前辈走远再穿鞋走。

混混儿平日无事可作,只想招灾惹祸,讨一顿打,借此成名。按他们的规矩,挨打不许还手,不准出声呼痛.这叫‘卖味儿”。倘若忍不住,口中迸出“哎呀”两字,对方立时停手,这人便算“裁”啦,从此赶出锅伙,丧失资格。但破口大骂的不在此例。混混儿们有机会随同打架,应当本着“不肤挠不目逃”的精神,勇往直前,争取胜利。有人用刀剁来,应当袒胸相向;斧把来打,用头去迎,以示不畏;如果软化或用武器去搪,名为“抓家伙”,虽不致立时被斥,也被贱视,成为终身笑柄。

如此经过一个时期,一些混混儿渐渐有了声名地位。这时可以寻个生财之道,凭胆量、气力、言谈谋个自立之路。再过一个时期人届中年,饱经世故,对人开始和蔼客气,穿着上也务求朴素:袍子渐短,马褂要长,袖子比常人长一二尺,为的是袖中暗藏斧把;有的腿带子上插一把匕首(俗名攮子),时刻不离身畔;衣服颜色,由青蓝而灰,鞋也改穿双梁布鞋、缎鞋。

有的混混儿到了老年,家成业就,便回家享福;有的中途转折到县衙门班房里补个名子当差,熬成班头,来路也颇可观;有的到总兵衙门投效,也可作个小武官。总兵俗称镇台,管辖天津、河间两府十几个州县的军务,有不少武职地位。混混儿们差不多先作旗牌在衙中服役,一点点地递升作千总、把总和外委的职位。

他们发财致富之后,即改变服装,长袍短褂,绸缎缠身,云子履、夫子履,表面上和乡绅无别;或者作办理地方公益的董事,遇事排难解纷,垫人垫钱,仿袭古人所称的“任侠”一流人物。不过他们仍要挺起腰肢,说话提高嗓音,使外人一望即知其为如何人。混混儿不知要受过多少折磨和考验,方能造成名利双收的露脸人物。露脸以后,年纪已老,更须保持令誊,言谈行动不得有丝毫差错。倘若一时失于检点,一言说错,一事作差,被人问短,顿时前功尽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惟有把自己禁闭在家中,永不见人,至死不出大门一步。

锅伙长期养着一群闲人,必须设法觅取生财之道,以资维持。

这就说到为什么整个天津卫都是混混的天下了。

混星子们的生财之道比比皆是,开赌局、抄手拿佣、鱼锅仗、把持粮栈、开脚行、摆渡、口上的、拦河取税、立私炉、开娼窑、开小押、滚利盘剥、开戏园子、开落子馆等等等等,这些行业都和府县衙门差役有勾结,平日供奉,三节送礼,应酬周到;而公门差役多半是混混儿出身,岂能物伤其类。常言说:“民不举,官不究”,下边无人告发,上边乐得糊涂,双方勾搭早成公开秘密。若遇事情闹到不可开交,官厅少不得作作样子,出示严禁,派差抄拿,择几个平日应酬不到的混混儿抓来充数。他们也知进退,临时收场,候风声平定,继续再干。

官匪勾结,这还能不是混混的天下么?

再说这些人,都是血性的汉子,听说过他们是怎么打架的么?混混儿认为打群架是正当行为,更有一定的步骤,不论争行夺市还是因细故斗强,或约定时、地,或突然袭取。有的事先由一方约妥若干人预作准备,名为“侍候过节儿”。在准备期间,一律集中在一起,每日供应好吃好喝,没有巨款的势难应付,因所约多至百人以上,少也数十人。有的日期不能预定,因为对方何时来到难以预测,一时一刻不能放松,但表面上要不露行迹,有人问及,坚不承认,只称万无此事。至于公开争斗的场面便又不同:人到齐后,门前摆出所有的兵刃,名为“铺家伙”,意在示威。在出发前,如同对方有“死过节儿”,预先要选定几个人准备牺牲,或自告奋勇,或用抽姜法取决,名叫“抽死签”。即使当场不死,事后也由这些人顶名投案,认作凶手。出发时,寨主当前,众人随后。长家伙当先,短家伙跟后,一概散走,井无行列;最后有些人兜着碎砖乱瓦,在阵后向对方投掷,名叫“黑旗队”。双方会面后,用不了三言两语,立即会战。他们平日不练武术,只有少数人能枓蜡杆子,余者一概猛打猛剁,但只限于头破血出、肢体伤残,不必要时谁也不愿酿出人命重案。及至打到分际上,甚或有死亡的,才有人出头劝止,再办善后,杀了人的有本事从监牢中再出来。

“你们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子能干得过人家?”羊皮裘老头最后甩下这一句,虽然口干舌燥,但是真可谓是酣畅淋漓。

王路常和吴鸣昏昏欲睡,不为所动:“反正我们又没惹到人家……”

羊皮裘老头儿一下子便捶胸顿足起来,这一番话是白说了,不由得气急败坏,放出几个哔哔啵啵的响屁。

章节目录 第一零九章 花雅之争 翌日,天朗气清,三人决定到城中闲逛,见识见识天津卫的繁华。顺带着跟羊皮裘老头儿一起拜访江湖前辈。

距离他们所住地不远处的南门外,是一片大开洼,布满了苍蝇蚊子乱飞的死水坑、干枯的柳树、横七竖八的土台子、没人添土的野坟,还有密不透风的芦苇荡。

住在这里的多是雁户,设陷阱弹弓飞箭打野雁、绿头鸭、草鹭和秧鸡,到城里去卖。

这是一个常年热热闹闹的野市,人们习惯性称之为“南市”,凡吃、穿、用度,随便买卖,应有尽有。鲜鱼咸鱼,红米白面,四时果蔬,还有些打八叉的小商小贩,倒腾各种日用的新旧杂货。

三人在这里吃了一碗油花花热腾腾的阳春面,便进了城。

一进城,王路常便开始在暗中观察地形地势与人家,街头巷尾的路线在他心中条条生成,然后便被牢牢记住。

城中何其繁华,除了原住的居民开的各种店铺、酒楼、客栈之外,江湖上的三教九流应有尽有,金瓶彩挂,蜂麻燕雀。

拆字的,算马前课的,打把势卖艺的,变戏法的,耍滦州影儿的,唱包头落子、哈哈腔、西河大鼓的等等等等,全部挤在天津糊口饭吃。

天津这地方,有块地儿就有主儿。河有河霸,渔有渔霸,码头上有把头,地面上有脚行,商会有会长,行行有祖师,官场里上上下下大大小小,一个衙门里有一个说一不二的老爷。

天津混混多,能人同样多。多到什么程度?打个比方,多的就像大年三十晚上在热锅里下饺子,扑通扑通,此起彼伏。

这是举国公认能人辈出的地方。

在天津卫,哪一行、哪一业都有拔尖的人物,能人层出不穷,有句话叫做“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天。”换言之,即使是有才能的人,处于天津卫这样的藏龙卧虎之地,要想一劳永逸、高枕无忧,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能做到居安思危、不断进取,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这就是这里能人辈出的原因。

否则您认为一个玩泥巴的能出人头地么?泥人张您听说过么?那能耐梗如今正火着哩……

当天津人把某人称作“能耐梗”时,听起来像是夸,再听又像是骂,半真半假,嬉笑怒骂,充分体现了天津话特别“筋道”的特点,耐人寻味、回肠荡气。

“以逐鹿中原,比权量力而论,天津卫是个激发人斗志的城市,在功成名就的过程中,在天津这座城市体味那种冉冉升起的感觉,是最有兴味的。”羊皮裘老头儿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感慨。

“怎么着老爷子?您还这这地儿混过?”吴鸣近久已经渐渐摸到了老人家的脾胃,不在那么战战兢兢,关切的问道,想要讨好。

“老夫独孤烂泥之名的起始之地便是这里……”

听到老人家开始遥想当年,王路常也来了兴趣。

“嘿,不怕你俩笑话,老夫年轻时候可猛了,在江湖上有武痴之名,只是有一日,在天津扬名的一场挑战中……嘿,不说了,没意思,老子现在不是好好的么……”老人家神色变化及其多端并且快速,喜色中瞬息变得黯淡,话说到一半便没了,对于两个年轻人来说,就像饥渴的旅人只是被人用水在嘴里涮了一遍,没让喝到一样难受。

“小子们,你们两无论在哪里混江湖,都要记住,有才之人的能力再大,也没写在脑门子上,向来就有‘真人不露相,露相非真人’的说法,岂能人人都像汉高祖刘邦那样头顶上罩着一团紫气,让人知道他‘此其志不在小’?楼外青山楼外楼,强中自有强中手,越强的人越懂得敬畏,所以越低调谦虚,万不可招摇,否则,那时候招来的祸事,能让你后悔一生……”

“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这天津城人才济济风云际会,我觉着……”

“啪!”吴鸣还没说完,便挨了一个大耳光子。

老人家气急败坏,也不理两个年轻人,径直走了。

王路常算是看出来了,这里有这脾气怪诞的老人家的伤心事,这里挫败了他,但是近日他重新回到了这里,他是武人,这意义很不一样。

他对于吴鸣的说辞是真的生气了。

或许,羊皮裘老人家一路迂迂回回扭扭捏捏来到这里,路上并未提及任何有关于天津卫的事情,只是在陈拓前辈家中几人决定一起出行的时候说过要到天津卫,如今看来,他背后隐藏的情绪并不像他当时说的时候那样轻描淡写。

究竟老人在天津卫经历过什么事情?

转念一想,那关我什么事情?

便不再去想,只是细心的暗自牢记一下城区道路的路线。

越深入的进城,人越多,各种洋毛子携带着穿着像是一朵倒置的大喇叭花一样的女眷穿行期间,新式货物令人眼花缭乱。

“怎么这么多人啊?眼睛都看不过来了……”王路常感觉到吴鸣身上青春气息萌动,面目赤红,知晓他*了。

很多青春正盛的农家女在街上走,大门大户家的香闺小姐们轻易是不见外人的,如今放眼看去,也扭扭捏捏遮遮掩掩能够看到一些豪奢的车轿,令人不由得一直想要盯着看。

“废话,你们两小子到底是不是汉人啊,这时候最热闹的当然就属乞巧节了,这乞巧节不是马上就要到了么,赶紧看看,啧啧啧,毕生难见啊,瞧那盈盈一握的小腰肢,看看,那边,那洋妞屁股扭得多好看啊……”

羊皮裘老头不知何时已经凑了回来,面容肃穆,背负着双手,一副慈眉善目的老学究的样子,看起来老正经了,可是嘴巴和眼睛却半点不老实,低声对两个年轻人说着些老不正经的话,眼睛的余光尽往最不正经的地方去瞧,脑海里所想象的应该是这世界上最不正经的事情了……

吴鸣很快便跟上了老家伙的节奏,说哪儿看哪儿,张着嘴巴,头颅左右前后摇摆个不停,不时还抽空与老头儿探讨一番,比他学武的时候勤奋刻苦得多得多,也很有悟性。

这是两人关系最密切的时候。

吴鸣在再三的乞赖之下,已经征得羊皮裘老头儿的同意,转拜羊皮裘老头儿为师,一心想要学得断魂刀力透骸皮的绝技。

如今还是乞巧节前几日,这节日向来与男人无关,所以一时间没人想到这茬儿,如今羊皮裘老头儿一提起,大家都来了精神。

七月七日称“巧节”。神话故事载牛郎织女是夕于天河相会,喜鹊蒙救命之恩皆去银河搭“鹊桥”,以便于牛郎与织女相会。七日晚有“乞巧会”,也称“女儿节”。这一晚,设果祭,女儿罗拜月下,或浮花针于水面,观其影,曰“乞巧”;或在院中瓜棚架下月下花前引线穿针,能用线穿过针眼者,曰“乞巧”;或有用荷叶等物作承露盘者,系于庭,明日有蜘蛛在上结网者,曰“乞巧”,方法很多载,总归,都是希冀向上天的神仙乞求灵巧与如意郎君。

七夕前后数日,各戏会班子竞相争演“天河配”,热闹非凡。

但凡人多处,事情也多,事情多,说明好事坏事都多。

羊皮裘老头儿说了,一定要注意别惹事儿,可是几人还是止不住的往人多的地方走去,身上没啥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走着走着,到了脚下瓜子皮最多的地方,便听见了阵阵的喝彩声,旗鼓宣鸣,铿锵之声不绝于耳,原来是一个戏台子。

戏台子搭建在一个空旷的街面,周遭人山人海。

三人围拢去看,只听见“咿咿呀呀”、“郎啊君啊”的戏文,一听见这个王路常就头疼,根本不能久听,那中气十足的唱腔,那延绵的节奏,锣鼓震天的响,无不令他担惊受怕或者昏昏欲睡,但是吴鸣和羊皮裘老头儿爱听啊,两人挤进人群,听得津津有味。

王路常不知道唱的是哪一出,更不知道唱的是昆腔秦腔还是火枪,但是看唐玄宗和贵妃杨玉环的造型就知道是《长生殿》,这一点难能可贵。

虽然不懂戏,但是却知道戏曲的一些发展事迹,这其中,最主要的便是“花雅之争”,这是爱听戏的王子昂跟他说过的,那时候王子昂什么都跟他讲,生怕他长大后什么都不知道,想要把自己的一切灌输教授给王路常。

想到王子昂,顿时泪眼盈眶,心中思念不停,愧疚不停。

花雅之争,便是“花部”诸腔和昆曲争夺剧坛地位的争斗。

一般认为,雅部就是昆腔,花部为京腔、秦腔、弋阳腔、梆子腔、罗罗腔、二黄调,统谓之乱弹。花、雅之分,沿袭了历来统治者分乐舞为雅、俗两部的旧例,具有崇雅抑俗的倾向。所谓雅,就是正的意思,即奉昆曲为雅乐正声;所谓花,就是杂的意思,言其声腔花杂不纯,多为野调俗曲。故花部诸腔戏,又有“乱弹”的称谓,曾长期受到上层社会、士大夫的歧视而登不了“大雅之堂”。

京剧的产生和地方戏的繁荣,标志着戏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元代杂剧和宋元南戏为地方戏树立楷模,推动戏曲的前进。明中叶到清初昆曲以唱腔优美和剧目丰富,在剧坛占有几乎压倒一切的优势。

从康熙末至乾隆朝,地方戏似雨后春笋,纷纷出现,蓬勃发展,以其关目排场和独特的风格,赢得观众的爱好和欢迎,与昆曲一争长短,出现花部与雅部之分。

但地方戏不登大雅之堂,被统治者排抑,昆腔则受到钟爱,给予扶持。花部诸腔则在广大人民的喜爱和民间艺人的辛勤培育下,以新鲜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停地冲击和争夺着昆腔的剧坛地位。民间戏曲的交流与竞赛,提高和丰富,逐渐夺走昆曲部分场地和群众,但还不能与之分庭抗礼,宫廷和官僚士绅府第所演的大多数还是昆曲,花部剧种处在附属地位,主要在民间演出。

在此情况下,乾隆年间,在北京先有京腔和昆剧争胜,后有秦腔的冲击,乾隆后期,昆曲雄踞之势已遭挑战,民间花部乱弹声音益隆,尤其是乾隆四十四年各地乱弹进京祝寿,就中四川艺人魏长生(魏三)声色新人耳目,一时名动京师,竟使"京腔旧本,置之高阁","六大班伶人失业,争附入秦班觅食,以免冻饿而已。"此后虽然皇室竭力地扶持昆剧,但是在花雅之争的长期拉锯战中,昆剧日衰已无可阻挡。几经较量,执剧坛牛耳者二百余年的昆曲大宗终被花部诸腔以"其文直质"、"其音慷慨"的优势取代了王者地位。

但凡争斗,都不是很容易就令得争斗双方中的一方获得胜利的。

花雅之争有关于国民意气和庙堂意志,更不容易平息,它前前后后历经上百年之多的时间,先是有康熙中叶以后的昆腔、弋阳腔(京腔)并峙,技艺高超的弋阳腔与昆曲争胜,弋阳腔在北京的分支高腔取得优势,甚至压倒昆曲,出现"六大名班,九门轮转"的局面,受到统治者的青睐,进入宫廷,很快演化成御用声腔,失去刚健清新的特色,逐渐雅化而衰落下去;再有乾隆中叶的京腔、秦腔之争,乾隆四十四年,秦腔表演艺术大师魏长生进京,与昆、高二腔争胜,轰动京师,大有压倒后者的势头,占取上风,以致"歌闻昆曲,辄哄然散去"。最后导致清廷出面,屡贴告示,禁止演出,魏长生被迫离京南下;再有乾隆末年四大徽班进京,花部取得最终胜利。1790年(乾隆五十五年)乾隆帝80大寿,高朗亭率徽班来京演出,以安庆花部,合京(即高腔)、秦二腔,组成三庆班,接着又有四喜班、春台班、和春班,即着名的四大徽班晋京,把二簧调带入北京,与京、秦、昆合演,形成南腔北调汇集一城的奇特景观。

王路常脑海中想着这些,却被一个渐渐大声起来的嗓门从旧事中给惊醒了过来,转头看去,是一个花枝招展的大妈,正指天画地的跟着同伴说着些什么。

【作者题外话】:章节很大!

章节目录 第一一零章 喜气撞丧气 花枝招展的大妈今日好生打扮过一番,看得出来,头皮用皂角洗过,衣服上的褶子说明不常穿,难得一次,更为明显的是满是疙瘩斑块的面皮之上居然抹了粉红的脂粉,嘴唇上点了朱红色彩,看起来十分……怪异。

她的周身围绕着一些女眷,应是同乡同伙之类,相约着到此赏戏来了,全部都打扮一新。

如今几人嘴巴中各自飞快的嗑着瓜子儿,同时高速颤动着嘴皮,一面将雪片一般的瓜子皮吐出嘴巴,一面高谈阔论的说着一些话题。

大妈嗓门儿厚重,中气十足,一说话便占据上风,除了对洋毛子洋妞评头论足之外,便是对其余女人不着痕迹的鄙视和隐藏得并不高深的嫉妒。

在女人与女人的一番类比下来,大妈虽然嗓门儿大,但是因为硬性标准实在是与周围的女人有不可逾越的差距,因此便转移了话题,说着些她自己知晓的趣事。

她一开始讲趣事的时候,便感觉到周遭几个总不出家门的女人的羡慕和安静的聆听,这让她觉得很满足,同时对装模作样的同伙们表示再次延绵不尽的鄙视,平日里这些家伙都学那些大户人家的闺女,躲在家中拾掇家务事情,不愿意在外抛头露面,以为这样子就觉得自己很有涵养水准了,可是这年头儿,除了真正的贵族小姐仍旧躲在香闺中不能见人,其余人等哪有那么多顾忌,照样撒了欢的马儿似的扯开了腿丫子在街面上狂奔,谁管得着呢?老佛爷不说过几多次了么,不准缠足不准缠足,有的人听了,有的没听,没听的大多是汉人,汉人中的男人,还有汉人中的女人,仍旧固守着几千年来的一套,小样儿,就是爱装……

大妈想到这里的时候眼睛死死盯着一个同乡,是一个面目白净的女人,身段比之诸人不知好了多少,说话做事也都温吞柔缓,不知道赢得了多少村中男人垂涎的目光,在同村中有浪名,虽然她不仅从语言、神态以及心理上给予过这女人鄙视和嘲讽,然而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会很嫉妒,她曾在深夜里起床,暗自对着油灯映衬在窗柩上的残影学习这个女人的步态、身法、语调,一颦一笑,被自己那枯瘦的男人躲在被窝里笑得要死……

“装,就装吧,现在没见识了吧?小脚就不能走路了?不能出来做活计?不能见人?扯**蛋,老娘照样走南闯北……”她心中恶狠狠的想着,却是对自己那与大脚几乎没什么两样的小脚感觉到悲哀。

但是这种情绪不能助长,她感觉不能败坏了自己的骄傲,于是赶紧提高了声调,将自己这些年为了讨生活走南闯北见识过的一些奇趣以拙劣的掩饰装裱过后吐露出来,以赢得同乡女人们的注意和羡慕,只听得她神气活现的说道:“真怪,这世上嘛人都有:有的人对别人下狠手表示厉害,也有人对自己下狠手显示威风,有的把伤藏起来以为耻辱,有的人就挂在了脸上,成了光荣的标记。你们晓不晓得什么叫‘卖味儿’?嘿,不晓得吧,卖味儿是混星子中的小辈干的事儿,那些小土棍没啥本事,就靠着卖味儿吃钱,啥叫卖味儿?”

大妈停顿,特地描面勾眉细心大理过的牛眼睛审视着周遭的同伴。

没人敢于回答,都在她威严而博学的目光下瑟缩着,安静着,聆听着。

这一审视的过程持续了十息时间,大妈才开始心满意足的继续讲下去:“卖味儿是小混星子们的规矩,他们为了得钱,专挑店大者找茬儿挑事儿,一看到有人惹事儿,店大人多,领家便招呼自家伙计七八人,**斧把锄把儿把他围起来,嘿,那斧把锄把按斧头锄头的地方都是方的,有棱有角,一抡上去就皮开肉绽,你们晓得不,怪事就怪在这儿了,依照混星子们的规矩,哈哈,他们这些混混居然有规矩,哎哟,依照他们的规矩啊,不能反抗,必须往地上一躺,双手抱头护住脑袋,双腿弯曲护着裤裆里的小家伙,任凭人家打得死去活来,只要耐过这顿死揍,掌柜的就得把他抬进店,给他养伤,伤好了便在店里拿一份钱,这叫混星子的‘卖味儿’,没见过吧,哈哈哈,怪吧,哈哈哈,居然有人能活成这样,哈哈哈……”

“没见过没见过,真是奇闻,王家大姐在姐妹中最是见多识广……”

“怪啊怪,真是怪……三姐姐说得对,大姐见多识广……”

周遭人迎合着,赞叹着,竖着大拇指。

大妈快活了。

但是觉得不够,这并不能稳固自己在女人们中的地位,这几个女人都不是好货,要是过两天不知道从哪里听到些新鲜玩意儿故意凑成自己的故事来讲给大家听然后恶心她,到时候就糟了,她虽然哈哈大笑着,但是念头根本没停止过转动,想要彻底巩固自己见多识广的地位,必须说点震撼人心的。

她掏空了心思,仔细的搜寻着自己被猪羊针线油盐酱醋占据的脑袋瓜,不多时便被她想到一件听来的事情,于是她赶紧开口,压下女人们渐渐开始讨论起胭脂水粉的口风,说道:“嘿,姐妹们,这还不是最令人难以忘怀的,这听来只能让人好笑,但是呢,有一个事儿,我眼睁睁瞧见的,哎哟喂,那叫一个恐怖,前年皇会,办得热闹,那一年的皇会可比今年大得多,更不用说乞巧节了,没可比的力量……”大妈说道乞巧节的时候,满嘴的酸味。

皇会自然是天津最热闹的节庆。

“那一年的皇会,你待怎么着,红袖招扮演杨贵妃的姑娘,头顶上那颗御赐的大珍珠,在歇息的时候硬是叫人给抠走了,您说厉不厉害,那是多珍贵的珍珠啊,那么多人伺候着,硬是被人偷了,那珠子值几万两银子呢,县捕四处搜寻,闹得满城不安,最后珠子没找着,乱子却接二连三的生出来,红袖招跟抬阁会两家人养的混星子们就干起来了,哎哟喂,那场面,血腥、暴力,真是叫人难忘啊,脑袋开了瓢的,胳膊小腿折了的,鼻血邋遢的,哎哟喂,最最恐怖的是,不仅打架伤人,还有人趁乱烧了海神娘娘的如意庵,还踩死了好多个孩子呢……”

大妈便说便拍胸脯,露出恐怖的样子。

“哦哟,多暴力哟……”

“太没人性,居然偷东西……”

“是啊,多好的珠子,从今往后就在佛爷手中见不得人啦……”

王路常有些无语,这些女人抓不住重点么?这最后不是踩死了很多孩子么?怎么没人提?他的心却不由自主的提起来,觉得任何一个被踩死的都有可能是小抉微。

落在人群后头嗑瓜子闲聊的女人们对着大妈又是一番赞叹,看着那些笑盈盈的脸,王路常脸色有些阴沉。

“哎哟,乞巧节哪儿能跟皇会比,看样子今年是没什么乐子了哟,咦?你们看?”大妈满足的扫视了一眼四周,最后指着一个方向,突然提高了原本就很响亮的声调,就像是玩闹的孩童忽然间看见了远处高空中飞舞的风筝一般雀跃的呼叫身边的同伴,高声道:“哎哎哎,那孩子是不是死了?”

……

时值乞巧佳节前三日,国泰民安正当时,时移岁转,风光明媚艳阳天。只听得锣鼓声喧,又见那儿童欢喜,妇女争妍,跨鼓声喧,中幡耀眼。

看会的来到街前,吃了早饭,换了衣衫,行走间先问门幡。

买卖齐声喊,乱嚷嚷,喧哗有万千,喜盈盈。

河沿上早来了香火船,手持竹竿,身穿布衫,靠定阑干,人人等把抬阁看,今年会胜似去年。会叠会,节逢节,处处新奇:那莲花落,不耐看;猴爬竿,亦有限;扛官箱,委实可厌;稍可的,是侯家后‘拾不闲’。秧歌高跷数见不鲜,惟有那溜米厂高跷人人称赞。不论女,不论男,颠倒争把贵妃看,貌似婵娟,名胜梨园,何时与明皇结了喜欢缘?她面庞儿俏,意思儿甜,一架娇痴墨牡丹,掩映在红绿间。舞花本自戏中传,四海升平见一斑。

乞巧节,好乞巧,乞得巧来寻少年,意翩翩,美少年,有那些良家子弟杂其间,好叫吾难分辨。风动帘角,时来偷眼,静悄悄,不敢言;细留神,遮遮掩掩;侧耳听,呖呖莺声花外啭。你亦看,我亦看,帘外帘中隔不远。碧玲珑不是万重山,野花时卉遍争妍。两廊下穿红挂绿,抱女携男。脂粉腻,笑语喧,花儿朵儿插鬓边。自觉得好看,不知是憎厌。未语人前先腆脸,一见人,把头还,羞容满面——都是些浓眉大眼,高拥髻鬓。

宝塔仍是章家办。花瓶会,到底让口岸店。打顶马的,数周家露脸。衣帽新鲜,顶戴齐全,人物体面,胜似当年王寿田。还有管事的,双双对对,穿的是大镶大沿;小马夫,温唇善面;跟班的,光华脸蛋似粉团;茶挑子,亮光光,净素玻璃片。耳边金鼓震连天,会儿多,记不全,法鼓还算大园小园。一到茶棚敲得更熟练,翻来覆去,离不了七二幺三。

真真好似个神仙大宴会。

一群村媪站街前,口出丧语,偌大嗓门,言谈鄙贱,曰:“是不是孩子死掉啦?”

犹如晴天霹雳,响彻津门天!

章节目录 第一一一章 意气撞邪气 唱戏的停了句子,敲锣的止了棍梆,谈笑的住了喜口,携抱的僵了臂弯。

整条长街针落可闻。

没有谁讲一句话,只是僵硬的转头。

看着手指一处,口嘴大张的街口村媪。

几个村妇立时成了所有人瞩目的对象,大嗓门儿的大妈也反应过来自己实在是太过激动了些,赶忙住了嘴,将伸着的手指缩了回来。

她扭捏着,伸手去搂自己的大肚子,那里经常挂着粗布麻裙,她洗菜做饭的时候可以用来揩去手上的油渍水珠,如今她的掌心立时便布满了涔涔的汗水,黏糊糊的。

但是没有搂到,她今日不曾穿了粗布麻裙。

没有了日常习惯的揩手行为的点点安慰,她更加尴尬,更加感到无地自容,同时无比的惊恐。

今日她好受不了。

戏台的搭建开唱吆喝,名伶的邀请,大人物的围观,全是由戏班子豢养的锅伙一手操办的。

整个民族的人都讲究个喜庆吉利,天津人更甚,如今这一切完全被她破坏了,无论戏剧再多么的好看,也留不住稀稀拉拉开始涌散的人群。

人们都担心不吉利的言语行为会带来灾祸,这是一种很强大的信仰,否则也不至于会出现“杞人忧天”这样的典故。

戏班子的人急了。

一个原本在戏台子前后忙碌着的对着小旦询饥渴,问寒暄,殷勤体贴满嘴笑容的粗犷汉子,瞬间变了脸色,猛虎一般窜出人群。

“啪”一声脆响。

口出丧语的大妈一巴掌便被扇得翻到在地,不停痛苦的挣扎着。

有血迹染红了大妈挣扎的街面。

下了很重的手。

与之同行的几个村媪哪里见过这等阵势,颤颤惊惊缩在一起不敢讲话,恨不得根本不认识肥胖而口无遮拦的大妈半点,只想着赶紧溜走,才聚成一堆的狐狸一般交换了眼神,准备撇下大妈几人偷溜,谁曾想那愤怒的汉子回过头来吼声如虎:“不准走!!”顿时吓得几人腰身一软几乎跌坐在地。

咿呀,有热闹可瞧,人们便不走了,抱着手看,嗑着瓜子看,坐在板凳上看,翘着二郎腿看,喝着茶水看,笑着看,冷着眼看,不哭不笑的看……

“哪里来的贼婆娘,怎么恁不懂情面,成心给爷添堵来了是吧……”大汉怒不可挡,这是他的锅伙罩着的地盘,居然出了这档子事儿,今次的收成几乎等于是没了,以后也少有人找他们了,如果他不做些什么的话。

这相当于他以及他的兄弟们的未来和生死。

由不得他不怒气冲天。

他在心中疯狂的叫骂,这是哪里来的婆娘,嗓门居然恁大,那句“孩子是不是死了”几乎像是被洋人的喇叭吼出来的一般,那嗓音浑厚却并不低沉,有男人嗓音的穿透力,也有女人嗓门儿的爆发力。

这贼娘皮,家里的男人是不是被她揉进了肚皮?全不似个女人,倒像个魁梧的汉子。

“哎哟哎哟,你打烂了俺的牙口哟,怕是够了的,俺不报官,你让俺走吧,对不住大爷,真的对不住大爷……您行行好,让俺走了的嘛,俺的牙疼,今晚嚼不动馍馍哟……”

“走?你想到哪里去?爷打了你,还等着你去报官呢你跑啥?”

“俺不报官,俺不报官,大爷赏脸,放贱婢回家……呜呜呜……”

“哪里死人了啊?啊?悍妇你哪只眼睛看到爷的地盘上哪里死人了?”凶狠的汉子面目狰狞,拖着妇人的头发拖拽起来,冲着大妈扭曲的脸庞,恶狠狠的问道。

这汉子面目蛮横,浑身疙瘩肉,猿背蜂腰,鹰鼻豹眼,脸上全是刀疤,更恐怖的是他的一只眼睛,像是一朵皱巴成一团的玫瑰花,粉红色的肉芽占满了整个眼眶,里面的眼球毫无生气,死灰一团,大个子吴鸣跟他一比,那叫一个秀气。

“俺看错了,真的看错了,俺眼花缭乱,俺……呜呜,爷您轻点……嗷呜,痛死老娘了……”

汉子一拳赏在了大妈的胸口,直接将她捶瘫在地上:“去你妈的眼花缭乱,爷爷才是眼花缭乱”。

眼花缭乱是这汉子新近三年来得的绰号。

这汉子本名范奎,是在天津卫“安座子”已久的老江湖,爹妈病死后一个人从二十岁一直拼到四十三岁,靠着一身蛮横的肌肉和凶狠劲儿,以及并不笨拙的头脑,如今已经是这衡阳道上称霸的锅伙头头,平日里凶残霸道,掌握了几个戏会的腌臜买卖,专门承担戏会的场地租用、戏台布置、衡阳道上住户租户佃户客栈摊贩之间秩序的维护和租金的收取,以及当红花旦们一些争名夺利、内斗等见不得人的事情的处理,一路走来,手上十几二十条人命。

范奎五年之前在道上有“板砖者”的美名,阴险毒辣,在抢夺地盘争夺利好之时,经常与其他帮派发生群殴,范奎与人的群殴异常残忍,经常不动声色之间便用板砖将人的头颅敲碎,因此得名。

他是这衡阳道上一亩三分地儿的主,说一不二。

不仅如此,此人练过把式,每次见到来往的和尚道士进了衡阳道,必先礼敬,好酒好茶招待,向其讨教个一招半式,真有功夫者招待周到礼送出门,沽名钓誉装模作样者必会被其捉拿,残忍对待一番,最后将其尸体悄悄丢在阴沟之中。

范奎一身的蛮横劲头是他的天赋,顶拿手的一招,是隔着两床厚棉被将砖墙捶个大窟窿。

两床厚而实的陈年老棉棉被由手下混星子持着,按在墙面上,墙是刷了二指厚泥水石灰的青砖墙,他就站在近前,也不用鼓劲儿,就那么兴冲冲意狠狠一拳砸去,墙便被砸了个窟窿,像是铁锤敲出来的,若是由他站在三十步远的地方一下子冲撞去,整堵墙都能被他给撞散塌,而绝不损伤身体。

他用这手绝顶功夫招募小土棍到他手下来办事,这种令人目瞪口呆的招募方式并非真能服人,而是被他看上的小混星子些倘若不听话乖乖来充当打手,便要被他殴打和欺辱,是害怕他的那股子凶狠劲。

据说,三年之前他还是叫“板砖者”,如今更名叫做“眼花缭乱”是由于三年前的一桩旧事儿。

那桩旧事儿很有名。

国人与洋毛子之间的恩怨由来已久。自法军强占天津名胜望海楼为领事馆,强占民地,修建教堂、育婴堂,搜罗爪牙,拐骗人口,早为民众痛恨。

同治九年六月,天主教育婴堂收养婴儿因流行病传染而死亡了三四十名,尸体溃烂,惨不忍睹,激起公愤。同时直隶河间拿获拐犯王三纪,静海拿获拐犯刘金玉,供词牵涉教堂。六月十八日,天津捕获迷拐幼童罪犯武兰珍,自供系教民王三主使,并涉及教堂。此事哄传后人心大愤。于是天津民众万人于二十日聚集育婴堂前,要求入内检查。正当该堂负责修女同意民众代表入内时,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闻报赶至,将民众代表轰出堂外。丰大业又于二十一日午后,持枪闯入三口通商大臣衙门,开枪恫吓,要崇厚派兵弹压。出衙后,路遇天津知县刘杰,丰大业公然向刘杰开枪,击伤刘杰随从高升,还声称:“我不怕中国百姓!”秘书西蒙也鸣枪威胁。民众怒不可遏,当场击毙丰大业和西蒙。随后焚毁法国领事馆、教堂、育婴堂及英、美教堂数所,打死外国教士、商人多人,史称“天津教案”。

范奎参与了这场着名的教案,早上他前去凑热闹打洋毛子的时候还是一双绿油油的好眼睛,下午完事儿了回家后就没了一只眼睛,他的那只眼睛被火枪给打中,从此绽放成一朵满是皱褶的玫瑰。

从此眼花缭乱。

他十分记得那个火枪是怎么打中他的,他从这件事情中获得莫大的力量,觉得自己受到了神明的庇佑。

那时候,五步之外,那个洋毛子手中喷吐烟火的火枪激射出来的滚烫的铁蛋先是戳穿了他前面的那人的脖颈,鲜血溅射开像极了曾经见过的那个和尚送给他的那副泼墨的大画作画时候的样子,然后才旋转着撞进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的眼珠。

那一瞬间只感觉开天辟地。

他很幸运的逃过了事发后两位庙堂柱梁的查办,因为一失了眼球,他就逃走了,出去躲伤,那时候他已经在天津闯荡出了很大的名气,参与了那件事,必定会被当做直隶总督曾国藩寻找的替罪羊中的一员,但是他没有成为死去的二十人中的一人,也没有成为充军的二十五人中的一个。

由此他获得了暗地里的大名和荣耀,在他归来后整条衡阳道随便清理下就都是他的了。

他就是这样的大人物。

在他的亲自动手下,那个口出丧语搅黄了他生意的贱妇已经被打得奄奄一息,他是绝对不会当着众人的面将其打死的,他要命人将这个泼妇带回去,好好修理,更何况,他的家中有个胖和尚,十分十分胖的大和尚,对这种连他都看不下去的大妈最是喜欢。另外,是该同意大王崖下那些疯狗们搞点人贩生意,扩大一下自己的势力和规模了。

但是他并不准备轻易放过这个讨人厌的大妈以及他的同伙。

于是他拳打脚踢的揍了过去,不多时便躺着五六个涕泗横流鼻血汩汩毛发凌乱瑟瑟发抖的妇人,除了那个长得还算过得去的妇人躺在一边没有被过多的拳打脚踢外,其余人等全成了猪头。

人群中爆发出阵阵的喝彩声,这比看戏要刺激。

人们明显知道他范奎留着那个面目白净徐娘半老的妇人是要做什么,而范奎也很明显的知道人们知道这一点,于是他咧着嘴对着四周狂放的笑了两声,然后拱了拱手,就朝着那个女人走去。

那女人风韵犹存,此时惊悚的发着抖,臀部挺翘,遮裹严实的衣衫掩不住露出来的白嫩肌肤,令他血性和一股子邪气瞬间升腾。

今晚一定要好好干她,令她欲生欲死,至于其他的什么生意,什么戏会,都是之后的事情。

他的怒气,他的**,他的暴躁的血,令他邪气丛生,边走,他便边舔着嘴唇了。

真的好想**,然后杀人。

却在这时,“够啦,你们都没看到真的死了一个小孩儿么?你们到底抓不抓得到重点啊?打了这么久还不气顺么?当街行凶目无法纪!!”

这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义正言辞,充满了热血。

就喜欢这样的愣头青,他们最容易在你瞌睡来了的时候递枕头。

“嘿嘿……”这一刻真的很舒坦,范奎冷笑一声,添了舔干燥的嘴皮,缓缓转过头去,浑身散发的气势就像是一头择人而噬的毒蛇。

章节目录 第一一二章 敲不动更撞不倒 七月的天,天空中没有一丝云彩,风中带着滚烫的邪气。

此时在衡阳道上,除了七八人内心犹如五味杂陈,其余所有人们的内心全都充满了与天气一样的热情。

戏会看不成了,大家却都瞪大了眼珠子,瞧着场间的局面该怎么收场,兴致勃勃的看着。

添堵的戏会,硬碰硬的事件,在天津卫逢着这种事情,向例是不碰碎一个不算结。

王路常是真的很愤怒的了,但是碍于羊皮裘老头之前的忠告,始终保持着克制。

以往时候,能动手的,绝不浪费时间瞎扯淡。

他对于官府这种事情,看得很淡,从小就是这样,除了在那些金碧辉煌的宫殿中的记忆模糊的日子被人死死看紧外,自从在破庙里被王子昂捡走,他过的一直是与世无争自由自在的生活,从来没有人管教过、束缚过他,如今一无所有,更是了无牵挂。

所以他心里并不犯怵,怡然无惧。

冷笑不已的范奎缓缓转过身来,斜着一只眼睛上下打量了一番王路常,却见到是个面容犹有稚意的少年郎,中等个子,有些削瘦,眉清目秀,脑门儿锃亮,嘴角带着怒气,微微颤抖着。

再瞧他的打扮,蓝布大褂浆洗得干净,千层底纳布鞋,看起来像个穷书生。

甭猜,哪个小门小户的、有些教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人家的“公子哥儿”罢了,碰到这种场面,想要仗义出头,不知轻重地想当个和事佬,然后赚得隐在暗中观看戏会的富贵人家的老爷、奶奶、小姐们的喜欢,然后自会有人招赘他,从此攀上高枝鱼跃龙门。

天津卫有过很多这种事情。

而这种人物,在他范奎眼里屁都不是。

他强抑着怒火,仰脸朝天,露出狰狞的右眼,故意尖了嗓音说道:“今儿惠风和畅,不刮西北风,怎么吹得夜壶直响?”

人群里发出呵呵笑声,此起彼伏。

范奎也笑了,神气十足,从怀中掏出一个磨花的洋料小水晶瓶儿,打开盖子,往掌心中倒出点鼻烟,在上嘴唇两边抹个大蝴蝶,吸两下,打几个喷嚏,越发来了精神。

他盯着王路常看,想要问问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子凭什么敢于管教他眼花缭乱的事情,这时候才看见面前那小子怀中抱着个什么。

看着他怀中抱着的小孩儿,范奎微微皱眉,片刻之后眉头便舒缓开来。

“这位大爷,你老开心顺气,抬抬胳臂放他们几位过去就算了,这个孩子的事情,还得你处理!”王路常憋着话头说道。

敢出头管事儿,胆子就算好家伙,虽说他的话茬并不硬,但是那僵硬而愤怒的表情却明显让人看出也是个使横的人。

范奎一直在笑着,听得你不知死活的小子说话,更来了劲儿,晃晃悠悠走到他面前:“是场间的老少爷们儿哪位没提好裤头,把裤裆下的这位少侠给露出来了?嘿,小子,你算是个什么玩意儿?这是嘛地界,你敢扎一头?”

“我不是什么玩意儿,我也不在这地界扎头,我是个郎中,这孩子被晒死了。”王路常痛心道。

他怀中的,是个道童打扮模样的小男孩儿,如今双眼紧闭,身上气息全无。

这小男孩儿,是他从戏台上抱下来的,这孩子在戏会上扮演的角色是临邛道士杨通幽的童子,因为戏份少,却要一直站立伺候,天气炎热,人们的眼睛全盯着场间唱主角的人们身上,一日下来,竟未发现这孩子在戏台边缘用竹子搭建的用来“奉明皇法旨做法唤杨贵妃幽魂”的道台上被晒晕,然后活活晒死了。

在口出丧语的老大妈手指指向后,场间就只有他顺着老大妈指向的方向看过去,他反应最快,因为他是唯一一个一直注意着老大妈言行的人。

当所有人看着口出丧语的大妈,只有他在大妈所指的戏台上寻找。

他发现了怀中的小道童,他倒在高台下的阶梯上。他不知道是怎样的一种力量才使得这个看起来不过五六岁的原本应该天真无暇的孩子,饥渴劳累到忍无可忍仍旧一言不发依然在忍,最后忍得失去了生命也不敢出言对周围的人说声休息或者讨口水喝,但是他感觉得到孩子在那时候身心所受到的煎熬。

杨贵妃的幽魂没唤到,他的幽魂去哪儿了?

年少的孩子不应该被如此对待,就算生活真的很苦,他们也不应承受。

所以他十分的伤心,而且愤怒。

所以在独自上台,抱下那孩子的尸身后,毅然决然的闯过羊皮裘老头与吴鸣的阻止,来到场间,站在那个看起来是这个戏会负责人的男人面前,向他为这孩子要一个处理和说法。

这孩子的父母在哪儿?

一直以来,都没人发现孩子的状况,想来他的至亲不会在场间,因为父母的眼睛,从来不会不在孩子的身上。

那么,在没有任何人发现孩子的尸身只有他与口出丧语的大妈发现的情况下,在大妈被人围观被人殴打泄愤的情况下,他义不容辞的应该处理这件事情。

他应该代替小孩的父母向管事的人讨要一个说法。

他应该代替那活活被晒死的小孩说点什么。

范奎盯着他怀中的小孩尸体,眼神越来越深,越来越阴森,就像是两团鬼火。

“我处理?我处理甚啊?都被好少侠你给处理了的,范爷我干看着就成……”

“在你的地头上,你的人出了事情,你如何只能干看着?”

“我的地头上,我的人,好你妈的小子,亏你还知道这点,爷正在处理着,你出来指手画脚作甚?是不是不把我范奎放在眼里?”这句话,是范奎用吼出来的,他已经出离了愤怒,就是狮王被挑衅了权威。

他狰狞的眼眶中红嫩嫩的肉芽鲜艳欲滴。

他的嘴唇颤抖起来,这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凭什么敢于出头?凭什么敢于管事儿?凭什么敢于对他眼花缭乱范奎指手画脚指点行为处事?这充的是哪门子的好汉?

他伸出右掌,制止了周遭暗中手持利刃斧头棍棒的兄弟们,然后一把伸出,握在王路常右边脸颊后方的耳朵头发上,用力一扯。

他要以最蛮横的姿态将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少年郎揉碎在脚下。

一扯之下,他的身形一个趔趄。

竟然没扯动。

那小子微微偏了偏头,他的手就滑开了,就像一把抹在了用光满面的猪头肉上。

范奎的肝火立即便蹭蹭蹭直往脑门儿上窜。

他大叫一嗓子,再次的伸出手向王路常掏去:“我揪烂你这贱皮子……”

十成力气,猛地一扯。

只听得“啪”一声清脆的响,四周的人不禁抬手捂脸,不忍去看那把毛发耳朵生扯下来的血淋淋惨状。

谁知道这一下也根本没有扯动,由于用劲过大,反倒将范奎带了一带,身形趔趄,踉踉跄跄就往王路常身上撞去。

王路常轻轻扭了扭身体,范奎便一下子跪在了地上。

人们止不住“哄”地一声笑了。

范奎大怒,他的怒火已经无法形容,那种愤怒的力量充满了整个脑门。

“娘皮的,找死!!”他猛地爬将起来,五指成拳,照着王路常的脑门就是一拳砸了下去。这一拳力大势沉,如若被砸中,不死也得残。

王路常却不闪不避,头颅微微偏向一侧,拳头顺着他的耳朵往下冲。

“咚!”一声鼓点般的闷响。

范奎捂着手后退。

他只感觉自己的一拳,捶在了牛皮大鼓上,上面的力道不仅沉重,而且反弹,而他可以一拳在砖墙上砸个大窟窿的一击,力道就像泥牛入海,全由那小子被他捶着的肩膀一点,散进了整个鼓面。

他的拳头火辣辣的痛。

瞪眼一瞧,那小子就站在那里,除了震震肩膀,面色都不曾变化半点。

他有些发蒙,不知道这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不自觉的想着周身扫视一眼,看到了许多围观的头颅,都在兴致勃勃的观看着——这是扬名的好机会。

更何况于,他的锅伙全都做好了准备,一个个持着凶械隐藏在人群中间,随时做好了动手的准备,只要他一声令下的话。

于是他又找回了自信。

“好你妈的,厉害,今天范爷我算碰到对手啦,来,范爷非把你卸了不可!!”他一边脱去袍褂,一边吼:“范爷叫你爹从今天就绝后!”

他走出二三十步的距离,围观的人群赶忙闪开道路。

看见要动武了,围观的人们胆小的赶紧溜走,胆大的也退到一边,场间就只有一些土棍们站着不动,所有人将范奎和抱着孩子的王路常围在场间。

锅伙们打架,只讲使横逞凶,不讲功夫,现在场间剩下的人们大多是锅伙的土棍们,围观的人们站得更远些了,担心血斗。

见到凶神恶煞的范奎走出三十步的距离,王路常脸色不变,将怀中冰凉的尸身轻轻的放在一片被踩得蔫儿吧唧的草皮上,然后活络活络的关节筋骨,走回场间,与野牛一般蓄势的范奎对峙着。

看着他这个动作,人群中稀稀拉拉爆发出星星点点一闪而逝的喝彩和赞叹。

这个世界,不是只有黑暗,还有希望。

范奎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他深吸一口气,然后口中绽出一声怒喝,暴起发难,整个人真真如同野牛一般冲撞了过来。他佝偻着,右肩向前,双手紧握缩于小腹,整个人身子紧绷,裸露的两条手臂肌肉坟起,上面的刀疤像是毒蛇的信子一般随着肌肉筋脉的扭曲而扭曲着,像是要活过来一般。

他大踏步朝着站立不动丝毫的小小身影冲撞过去,就像饿虎扑羊,每一步落下街面的硬泥都要被他蹬开,像是鞭炮落在那里炸开。

他嘶吼着,瞬间便撞到了那瘦削身影的身上。

“砰!”

范奎感觉自己闻见了一股淡淡的中药味儿,旋即那股充斥鼻腔的味道瞬间变成的血腥味。

他的整个身体像是被雷电轰击了一下。

他已经重重的挨了一记,好像整个人撞在铜铸的雕像身上,劲力奇猛。

他觉得自己的右边肩膀、手臂和自己的肋骨一定全断了。

他胸口发闷,眼前一黑,眼皮无论如何都睁不开,就要晕倒过去,但是他没有倒下去。

王路常扶住了他,还捏住了他的脖子。

范奎即时清醒,他惊出一身的冷汗——遇到高人了。

他的性命此时就掌握在那人握住自己脖颈的手掌之间。

王路常当然没有这么想过,当街杀人这种事情做不得,他只是捂住范奎的脖颈,防止他的颈骨折断。

死人这种事情,生命消逝这种现象,从来不是一件小事。

他很有耐性的等待了片刻时间,待得感觉扶着的狰狞大汉呼吸稍微平缓,才开口问道:“这孩子的事情,你想怎么处置?”

章节目录 第一一三章 十三爷摆英雄谱(一) “百斤石锁手能擎,一语许人身便轻,还是幽燕游侠气,爱歌乐府少年行。”

这是五十年前诗人崔旭对混星子的描述。

自古燕赵大地多产悲士,所以人们生来多少继承了行侠仗义的古风,有点嘛事儿,咱先比划比划。

王路常在天津卫住了一日,行侠仗义的游侠没见到,却是见到了范奎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便要先比划比划的人物,由不得他对此不以为然。

但是因为要在天津久住一段时间,他也不想把事情闹大。

明《天津整饬副使毛公德政去思碑》说,天津三卫“风俗不甚纯一,心性少淳朴,官不读书,皆武流;且万灶沿河(南运河而居)日以戈矛乡矢为事”。

足见玩拳玩跤,渊源有自。

天津且为水陆码头、商业城市,接官迎差,负贩走卒,互相割据,各霸一方。即使普通居民死了人,掐尸殓,也有人“恃有杠具,各分疆界,”。且“不顾人家贫富”,“甚至吹手,纸扎(扎纸人)等行亦皆效尢”,绝对“不容彼此搀越”。

硬搀合、越边界如何?那就是“一场事”,以斗殴决胜负。

在王路常看来,这地方的人,真的应该多读书,当然,他也只是心里敢这般想一想,如果一张开嘴巴说了出来,迎接他的将是整个天津人的愤怒。

那日听羊皮裘老头儿一番介绍,他对于整个天津卫的大大小小的锅伙有了一定了解,脚行分城东、南、西、北“四口儿”,北大关的关上、关下、老老店、季家楼内老龙头,也各有“把店的”独占一方,除此之外,便是码头上的青皮、街面上这些混星子、小土棍之间各种说不清、道不明、数不尽的错综复杂的势力网。所以心中虽然无惧,但是也害怕遭到围攻身死,所以忍者怒火拿出一点点不多的诚意准备解决这件事情,因为死人,真的不是一件小事儿,更何况死的还是个孩子。

手下的人物早已经缓过神来,面皮青紫,那王路常不知如何造成的伤眼空洞无神但是狰狞恐怖,另外一只好的眼睛却滴溜溜左转右转个不停。

王路常当然知道他一直不说话的原由。

国人之间,首重面子。

一个人,最讲究脸面,无论自身再怎么寒碜,也要打肿了脸装胖子。今日他结结实实落了这平日里异常威武狠辣的人物的面子,当着无数人的面挫败了他,叫他没有半点脸面下台了,所以一直在犹豫着是不是认怂,或者一直强硬对抗下去。

他的性命就在王路常手中,但是他是锅伙的头目,本来他应该天不怕地不怕,人生信条就是那句话:“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但是现在他已经不是光脚的人了,他有了势力,有了势力带来的金钱、权势、荣耀、美色……

他舍不得。

他在混星子的荣耀与他的“鞋子”之间徘徊着。

他不知道王路常无论如何暂不会杀他,但是他知道所有走江湖混成高手的人必定不凡,特别是年纪轻轻便混成高手的那种人更是不凡,这种人对生命没什么敬畏,犹如原本只是一个街头小土棍时候的他。

认怂了,他以后就没脸再混,没有人会再服他,他那时候虽然苟且得活一条命,但是再也聚不起势力,他的敌手更是会瞬间对他下手,置他于死地。

而要他放弃眼前所拥有的一切,以狠辣的姿态,罔顾了性命也要搏一搏他又舍不得。

王路常放开了他。

范奎踉踉跄跄的捂着肩膀退到一旁,面色变幻不停,一对一的决战,倘若此时叫上兄弟们给予一场群殴,那跟认怂没什么区别。

王路常扫视着,看到那几个口出丧语的大妈已经在不知不觉的时候溜得一干二净,也看到人群中站着的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

两人跟寻常的观众没什么区别。

然后王路常转过头,仔细盯着像是被主人狠狠打了一顿一般萎靡的狗一样的汉子。

他盯着他的眼睛。

片刻之后他拉开了架势,想要出手,因为那头受伤的狗眼神一凛,决定放弃如今拥有的一切,要与他拼命。

这一刻,面子这两个字在他的心中一定被扩放的无限大。

“爷处理你妈了个疤瘌……”范奎怒吼一声,再次暴躁起来,凶焰更甚方才,他狰狞着就要再次扑杀过来,更是不知道从身上哪里,掏出一一把匕首。

他是混星子,他有他的尊严。年轻的时候就可以“卖味儿”吃饭,挨打不还手,不出声呼痛,后来有了生财之道,凭胆量、气力、脑瓜谋出了自立之路,衣服颜色由青蓝而灰,草鞋破鞋早改穿了双梁布鞋、缎鞋,头蓄大辫子,他范奎何时怕过?

只有别人怕他。

早些年头,还在是才死了父母的小土棍的时候就听行中前辈说起过,道光时期,有两帮锅伙儿因为小事儿产生摩擦,五百多人公开火并,打得天昏地暗,惊得官老爷急忙派人来抓,一边抓了五个人。其中有个叫张小卜的,才十二岁,胳膊瘦得跟麻杆一样,官老爷一看小孩也心疼,不忍心杀,劝他改过。不料这小子脖子一挺,杀就杀,让我改过?没门。官老爷就不喜欢有人跟他顶牛,一生气就把张小卜栓在柱子上,让太阳暴晒,说:你什么时候决心改过,我什么时候放你下来。张小卜竟然不吃不喝挺了三天,人都晒成肉干了也不肯改过。到第三天,突然天降大雨,这哗啦啦一浇,把快要死了的张小卜浇活了,小卜于雨水淋漓中仰天大笑。官老爷一看老天爷都向着小混混,也无可奈何。据说张小卜走出法场的时候,一路唱歌,睥睨世界。

一个十二岁的小土棍都如此这般,混星子们的生死存亡知道就可以想见了。

从那时候起,张小卜高大的身影一直存留在范奎的心中,这是他立身的榜样。

于是他决定拼命,维护作为混星子头目的尊严。

他绝不会向这个少年郎低头认怂,就算他是什么狗屁的江湖高人,人死鸟朝天,把大屌朝给老天爷看看能日得它不?

想通了,他的气势更甚,匕首雪亮,持着扑杀过来。

王路常待他扑近,手上顿时飞舞不定,手谣。

一眨眼,范奎手中雪亮的匕首已经被他反持在手中,刃面正对着范奎的喉咙。

就要切下去。

“住手!真是丢人丢到西北坡了……”这时候,街巷对面的高楼上传来了一声怒喝。

章节目录 第一一四章 十三爷摆英雄谱(二) 王路常停了手。

他只是想给这混星子放点血,教训一下他,没想着真动手,如今听到有人喊出声,知道事情或许还可以不用发展到见血就能处理好的地步,于是停了下来。

他早就有思想准备,这儿的事没官府管教的,除非是混星子们去请。

王路常抬头看向喝喊出声的地方的时候,没有见到人影,那是一间三层的酒楼,十分利于观看戏台,不远不近,视野开阔。

他等待着。

所有人都往那处看去,议论纷纷,不知道有谁还敢在这个时候插手,因为瞬息之间就要见血的了。

见了血,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不多时,那叫“福祥阁”的酒楼门口,挤在那里的人群散开,走出来一个老者。

这个老者有点怪。

他走路很怪,打扮穿着很怪,辫子很怪。

他衣襟敞开,横甩手,踢踏着前脚掌,外翻着膝盖走路,王路常听羊皮裘老头儿讲过天津人这样的走路方式,混星子们管它叫英雄谱。

顿时知晓这是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混星子,不由得有些紧张。

这老者的辫子中,还带着一朵大红花,十分扎眼。

他缓缓走出人群,来到王路常制住范奎的不远处站定。

他站立的姿势也十分怪异,一个肩膀高一个肩膀低,前腿虚点,后腿虚蹬,两拳拳心相对,四指相叠,大拇哥朝外,缩肩曲肘,头似扬不扬,眼似斜不斜。

见到这老者的到来,场间不少混星子低下头,叫道:“十三爷安好!”声音此起披伏。周遭的百姓间也顿时响起嗡嗡的议论和惊呼声。

“十三爷?难道是……”

“农十三?清流帮的十三爷?……”

“奶奶个屁的,这他娘天津卫的海神爷爷都出来了呵……”

“十三爷,啧啧啧,还是那么风流,那朵大红花还是那样艳……”

“十三爷威武!!”人群中甚至有声高声叫了出来。

……

“混账东西,看个戏也不得安生!”老者扫视了一眼四周,然后骂道,声音浑浊无力。

他转头看向王路常,笑道:“小伙子,放了他吧,我是清流帮的农十三,代他向你、以及所有的父老乡亲们陪个不是,我们都专注着看戏,专注着喜庆,没有注意到那孩子,真是对不住他,那小小的生命哟,我们会善待他的尸身,给予适当的抚恤,这衡阳道虽然不归我管,但是老头子我说的话在天津卫这一亩三分地儿还算是有点分量的,代替这不知死活的混账瘪三做个主,还是要得成行得通的,请求你了结了今日的争斗吧,这样喜庆的节日,老头子我明年或许就不可能再过咯,哪里还想再次见到血花?不想咯不想咯,怎么样?小伙子,你怎么看那?”

老人的语音很浑浊,说出来的话却和蔼可亲,就像是慈爱的爷爷在询问疼爱的膝下子孙今晚想吃什么呀?

但是王路常并没有半点放松,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个时候来。

听着老人家自报家门说出“我是清流帮的农十三”后周遭众人的惊呼议论声,顿时觉得这老头或许真的很厉害。

他迟疑了两息时间,然后对着老人家笑道:“前辈说的是,小子哪里会不同意呢!前辈高恩大德,晚辈钦佩不已。”

说完,便松开了范奎,任其跌撞至一旁。

范奎一得了放松,立时便向着那老人家走去,才走了一半,距离老人家尚有四五步远,便哭着跪了下来,高声尖叫道:“老祖宗……”他挲摩着膝盖,向着老人家蹭去,就要去抓老人家的裤腿。

那被称呼为十三爷的老人佝偻下身子,一巴掌便甩了过去:“混账东西,不知所谓,天津卫的脸面都被你们丢尽了,还不赶紧向这位少侠赔礼道歉,然后好好安葬抚恤那孩子?我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我来手把手教你们怎么做么……”

“是是是,老祖宗说的是,小的这就去办,这就去办……”

他自动过滤了十三爷说的赔礼道歉的话,只是不住的吩咐手下的混星子们买棺材的买棺材,找人的找人,然后他赔着笑去请那十三爷上楼吃酒。

那十三爷并不领情,只是朝着王路常和他努努嘴。

范奎犹豫了一下,然后咧着嘴,笑着向王路常走来,他边走边向着四面八方磕头行礼:“各位父老乡亲,范奎给大家伙儿道歉了,对不住,大家都知道,本人鲁莽,性格耿直,没弄清楚原由便不分青红皂白动了手,幸亏这位少侠武艺高强,否则范奎就要铸下大错,承蒙十三爷爷点醒,真是天幸啊天幸,给大家伙儿赔不是了……”

他捂着肩臂,不住的弯下膝盖磕头,笑意吟吟。

没有人敢真的接受他的道歉,凡是他跪下磕头的地方,所有的人跑得一干二净。

最后他来到王路常的面前,笑着问道:“这位少侠,好汉,小哥儿,承十三爷爷的面儿,范奎向你赔礼道歉了,请你接受!”

他跪下去想要磕头。

王路常接住了他的身子,这一跪下去,事情就没有回还的余地了。

“少侠这是不接受范奎的道歉?”范奎抬起头来,笑着问道,他的面容涨的通红,眼眶中的肉芽就像熟透的橙子果肉芽一般饱胀。

红通通,血淋淋。

“好说好说,在下接受你的道歉,但是磕头就不必了,受不起!”

“嘿嘿嘿,不让范奎磕头就是不接受范奎的道歉,少侠您行行好,让范奎磕头吧……”

他猛地一下子挣脱王路常的手臂,把头一下子砸在干硬的街面上,发出“砰”的一声响。

然后这种响再次响起了两声。

磕完头,范奎抬起头来,赔笑道:“在下在这福祥阁备下薄酒一杯,请少侠赏个面子,一起喝一杯吧……”

他的额头流下猩红的血注,这梁子已经是不死不休不能解开了的。

看着范奎额头上流下来的血注,王路常摇摇头:“不敢当,不必了,在下还有要事在身,需要先走一步,不过……”

他停顿下话语,片刻后接着说道:“在下短时间内并不会离开天津卫,或许以后还有时间拜会一下范爷……”

“好说好说……”闻言,范奎嘴角的笑意更浓了。

章节目录 第一一五章 清流 “清流帮?农十三?嘿嘿,这十三爷,可是不简单哟……”

王路常、吴鸣、羊皮裘老头儿此时三人聚在城西郊的土房里,围着火塘,烤着黄至发黑的浓茶,土房中茶香四溢。

王路常和吴鸣向羊皮裘老头儿打听今日里遇见摆英雄谱主持公道的那位农十三爷。

羊皮裘老头儿有些回味的幽幽说道:“我还年轻那会儿就听说过他以及他们的大名咯……”

“很厉害么?怎么看起来都要老死了,那凶神恶煞的范奎对他还是那么尊敬?”吴鸣边给两人倒茶边问道,眼神中有歆羡。

“当然很厉害,你说,掌握了整个天津卫几条大河所有漕运生意的人,能不厉害么?”

“所有漕运生意?我的天……”

“可以说,只要在水上混日子的,就跟这农十三爷脱不了干系……”

天津卫,有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五大长河交汇,东边临着大海,五大河交汇的沽河在城中蜿蜒而过,可以说整个城市都被水流长河贯通围绕,人们靠水吃水,人们片刻也离不开水,海产、漕运、供水……

而有关于水与生活的所有生意,都是这农十三爷在经营。

这样一位大人物,怎么可能会管那样的闲事呢?

“嘿,也没什么,不过就是一个混得极其成功的混星子罢了。”羊皮裘老头喝了一口浓茶,接着说道:“天津是九河下梢,漕运终点,河漕海漕交替发达。最盛时上万条漕船往来。嘿,有趣的是没留下什麽船文化,水文化,却兴盛发达起了青皮。这青皮其实就是锅伙的成员,他们以争码头,剥削搬运工人为业,发展成黑恶势力帮派以后也经营一些非法或合法买卖。但是码头对青皮来说确是毫无争议的发家立业的根本。青皮大部分都是些亡命徒。不过盗亦有道,他们却有着不同寻常的道德观和做人准则。”

“这农十三爷小时候就是一个生长在海边一户普通人家的孩子,他的父母在一次出海打渔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从此他便成了小土棍,联合着一些跟他身世差不多的小伙伴们十几人,清流帮就那么成立了……”

“我从未参与过任何帮派,所以不知道一个帮派要成长壮大要经过怎么样的拼搏,需要流多少血,经过多少次搏杀,想来一点也不容易,但是他们就是成功了,渐渐地,他们控制了从小长大的海边,码头,然后势力延伸至城里的大河,一条大河,另一条大河,一条一条的兼并,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多,最多的时候有上万人,清流帮的名号响彻整个天津卫……”

“他们都是海边伴着广博海水长大的孩子,脑瓜子好使,心思活络,又异常团结,更重要的是,他们中的一些人或许是前朝戚家军军中将士的后人,手头有武功,这是他们的成功必不可缺的因素,虽然后来成长成了大帮大派,但是固定的领导阶层也就是那十多人,而这农十三爷就排行十三……”

“几百年来,天津锅伙林立土棍多如牛毛,吃水的生意,一直有人在做,他们想要出头,并不容易,很多人在与其他帮派的争斗中死去,多年下来,当他们终于掌握了整个天津的水脉,清流帮最初始创立时候的成员也已经没有了多少,但是整个清流帮的地位已经如山岳一般不可撼动……”

“天津卫的混星子们规矩多,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阶层文化,混出了声名地位的混星子,家成业就饱经世故,深谙为人处世之道,他们以乡绅的形象面世,长袍短褂,绸缎缠身,云子履、夫子履,表面上和乡绅无别;乡绅,作办理地方公益的董事,遇事排难解纷,垫人垫钱,仿袭古人所称的“任侠”一流人物。不过他们仍要挺起腰肢,说话提高嗓音,使外人一望即知其为如何人。混星子不知要受过多少折磨和考验,方能造成名利双收的露脸人物。露脸以后,年纪已老,更须保持令誊,言谈行动不得有丝毫差错。倘若一时失于检点,一言说错,一事作差,被人问短,顿时前功尽弃。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惟有把自己禁闭在家中,永不见人,至死不出大门一步。”

“因此,年高望重的老混星子都是有德行的人物,他们维持地方秩序,给予了许许多多最底层的人民生活的饭碗,并出资建祠堂、修路、创办私塾等等等等,十分受人尊敬,这农十三爷已经做到这一步咯……”

“唉,其实燕赵游侠古风还是有一定遗存的,混星子们对于规矩这事儿看得异常重要,就说他们的出道吧,小土棍们大都闲散无业,终日东游西逛,以寻衅打架为能事。一些无业游民、闲惰子弟也颇以当混星子为荣。可是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混星子,也要有一定的资格和方式,一是要‘开逛’,二是要加入‘锅伙’。而想要加入锅伙儿,就必须先开逛,啥叫开逛啊,就是孑然一身的小土棍,照着混星子们的动作到街面上去走动,逛了一会儿,就会从哪个堂口里出来一个人,劈头盖脸骂一顿,挑了一身的毛病,挨骂的想要成为真正混星子的人一句话也别说,回家再练几个月,回来再逛一遍。里边的人看你有模有样了,就出来一帮人,开始第二步。什麽?‘打’!没有原因,就是看你有种没种。这时挨打的要双手报头,团身曲膝,这叫‘叠了’,别管打的多重,不许叫一声,眉毛都不能皱。这以后就通过考验,算是正是加入了锅伙。这个过程混混儿一般叫“开逛”,对混混儿的资历是很重要的,就象我们那些武道宗师、门派开门收徒一样,一般头次见面的混混儿都要问对方哪年开逛,晚的要称早的师兄。”

“而这十三爷,对于混星子们来说,如今已经相当于开派师祖那样的人物咯。”

“至于嘛,不就是一个坏人变老了嘛……”吴鸣很不赞同。

王路常沉默不语。

“哈哈,吴鸣小子你别不服气,别人或许不至于,但是这农十三爷一定至于!”

“为啥呀?”

羊皮裘老头儿坐在草墩上歪着屁股放了个响屁,然后才说道:“为啥……还记得几年前的火烧望海楼么?就是教案那个……”

“记得啊,怎么啦?跟那七老八十的老家伙也有关系?不会是他煽风点火造就的吧?”

“是不是那农十三爷煽风点火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知道的是,愤怒的天津人民烧了教堂,杀了二十个洋人后,洋毛子的长官严正交涉,咱曾文正公那时候两手一摊,没啥辙,吩咐地方严查,地方官无法查拿凶手,只得请出当地的青皮领袖,找了二十个兄弟出来顶罪,为国家和皇帝献脑袋。嘿嘿,这二十个青皮兄弟出法场那天全城送行,万人空巷,没有人做出悲壮的模样,却全部勾脸上装,打扮成梁山好汉,谈笑风生,大唱着天津快板儿上路,一路上路祭无数,鞭炮轰鸣,二十口上等棺木紧随其后,人人赞颂他们是为国家为皇上的英雄豪杰……”

“这跟农十三爷又有什么关系?”

“嘿,我已经说了啊,这肯定有关系,不然我说它做什么?你的脑袋瓜就这么简单单调么?”

“那究竟是什么关系嘛?”

“农十三爷有六个儿子,他往那二十个慷慨赴义的豪杰中塞进去一半,这你没的说了吧?他的儿子们都是受过良好教育的,都是我们这一辈中人的佼佼者,老大农帮华、老三农帮强、老五农帮力,全死了,换做你你有这样的……的……那啥那啥嘛……”

羊皮裘老头医师之间找不到形容词来形容那种行为,魄力?高义?深明大义?……

“谁他妈愿意把自己的亲人推出去送死啊?”

确实,没有谁愿意令自己的亲人死去,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农十三爷确实做得高义,起到了表率作用,否则,谁愿意被推出去就死?

他这一下子死了三个,那其余被推出来的人,还有什么好说?

“教案那件事情,倘若处理不好,这天津卫在庙堂中那位大人物的怒火下,一定是连番的海啸地震,他的举动,相当于拯救了天津卫所有的地下势力。”

吴鸣听完,震惊无语。

王路常笑笑,再次大口喝下一碗黑黝黝的浓茶,他已经喝了很多茶。

这种茶喝多了,夜晚是睡不着觉的。

羊皮裘老头儿看了他一眼,笑呵呵问道:“没留下芥蒂吧?”

王路常摇摇头:“没有,那是很正常的!”

吴鸣看着他,低下头说道:“兄弟,对不住!”

王路常看着他,笑着说道:“没关系,那是很正常的。”

“他们……不会来寻仇吧?我们要不要星夜出发?”

“不用,我还要在天津卫呆几天,两位,路常真怕连累,两位不如……”

“不怕不怕,我们不怕……”羊皮裘老头赶忙说道,对着吴鸣眉飞色舞起来,心中想着:“混星子们倒是不怕,就是怕饿肚子。离开了这小子,只怕就要随时卖艺吃饭咯,那饱一顿饥一顿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

“那农十三爷肯定不会暗中使手段,倒是那范奎,一定会做点什么,对于这种只是管着一条街的小混星子,那老夫还真是没什么好怕的,能拉出上百人已经算他本事顶天了……”

吴鸣也赶忙连声应承。

王路常摇摇头。

随后几人睡去。

王路常躺在床上,后脑勺枕着双臂。

今日之事,他并不怪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今日没有仗义相助,特别是在已经知道天津混星子们的威名的情况下,因为他并不想再去欠任何人的情,承任何人的恩,担心孑然一身的自己还不起。

但是脑海中平静不下来,不由自主的,他静静的想着一些事情,想着抉微,想着那道雪花一般的影子,想着万古长青的如意,想着那个不知道会在何时找他寻仇的猴子一般的曾经作为他学业启蒙教授读书认字的被他称作老师的男人,想着王子昂,想着张掖庭,想着陈拓,想着范奎,想着农十三爷……

想着很多人很多事。

万籁俱静,青峰吹拂,这些人这些事,此时都在月光下静谧。

夜色下,有的事,发生着,是好事,比如新郎新娘的入洞房,比如出生的孩子,比如一家人的其乐融融,比如相爱的男女躺在床上的欢愉与*……也有的事,发生着,是坏事,比如偷盗,比如月黑风高的杀人,比如淫邪男女的偷情,比如密谋的争斗……

有的人睡得好,睡的香,睡得精神饱满神气足,梦境甜……

有的人睡得差,睡不着,内心煎熬,神思混乱五味杂陈……

王路常属于后者,后半夜,他轻轻掀开棉被,从窗口翻了出去。

吴鸣嘹亮的的呼噜声停了下来,他在黑夜中睁开眼睛,手中持着一根从身下暖炕上铺着的稻草上扯下来的稻草叶,伸开,轻轻的一挥一挥,稻叶轻薄,动如蝉翼。

羊皮裘老头儿的房中油灯亮起,老人家披着衣服,走下炕,扯过自己的浑身臊味儿的羊皮裘,然后不知从何处取来一只毛笔,摊开羊皮裘的内面,平铺在炕前的桌面上,盯着上面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图形,皱着眉头思索着什么,他无意识的将毛笔的笔端伸向自己的嘴巴中,一捋一捋,然后挠挠头,开始在羊皮裘上空白的地方写些什么……

夜凉如水,夜静如坟。

月色下的人们,各行其是。

章节目录 第一一六章 还以为抢鸡蛋 翌日,天光大亮,又是一个风和日丽的好天。

南市之中人头攒动,三百六十行看起来至少半数汇聚在这里一样,因为看上去几乎做什么的都有,依旧那么热闹。

王路常从城中归来,神色之间略显疲惫。

昨夜,他已经开始在城中浪荡,有如幽魂一般,因为宵禁,所以他的浪荡十分闲适,除了都是在夜间活动的一些人,基本没有什么阻碍。

他四处走访,爬墙翻瓦,就朝着大户人家一家一家溜过去,一无所获。

这种寻找,速度真的很慢,但是他没有其他的什么办法。

收敛了不停旋转的脑海神思,他凝神看着桌面,耳边传来一些窃窃私语,当他转头去看时,又什么都没有。

他在等热乎乎的酸辣面片汤端上来。

不多时,鼻尖一动,一股鲜香缭绕,面片汤到。

一碗热腾腾的汤面端了上来,端碗的是一双嫩葱般的细长的手,除了面片汤的鲜香,还有一股若有若无的体香。

王路常抬头,发现是卖面片的老大妈的女儿。

头发乌黑油亮,身上的麻裙包裹着的,是琳珑有致的身段。

她正睁着比发丝还要乌黑的眼睛,打量着他:“呐,不用这么拼命嘛,活儿做不完的。”她说道。

她以为他是码头上扛大包的,昨夜船号子响了大半夜,想来又有许多新奇的货物到天津卫了,唉,那活计真真是极累的,这少年郎看起来眉清目秀的,应该干不动这活计……他应该去读私塾考取功名,然后金榜题名,然后高头大马的回到这里,然后发现他暗中喜欢的女子嫁给了一个大官人,然后他很伤心,然后他突然回味起了他进京路上吃过的一碗面,那碗面叫做酸辣面片汤,上面有细细的葱花,以及油花花饱足足的杂酱,那碗面真好吃啊,那个端面的女子也是真标致,啊……

她昨夜没睡好,今早起来便有点恍惚,此时突然便陷入了一种佛陀入定的境界。

嘴角不自觉的翘起,似乎得到了大极乐。

她的眼眸弯弯。

看着那突如其来的关切的双眼,王路常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懦懦道:“呃……嗯呐,不过钱会使完的么……”

面汤里洒了花椒,葱花却比平时多了不少,面上摊着的那大撮油花花的杂酱更是极为罕见。王路常很累,此时浑身微湿,面目油光,身心俱疲,腹内更是饥肠漉漉,此时哪里能够抵御住酸辣面片汤的诱惑,顿时眼睛一亮,拣起筷子,忽忽大口吃了起来,显得香甜至极。

“丫头……”她的老母亲叫她了。

她赶忙从月眉弯弯的状态中惊醒,小跑过去。

王路常抽空打量了一眼,对上了她老母亲扫过来的双眼,带着慈祥以及警惕。

“羞不羞啊……”他微微听见那妇人对她的女儿说。

他的余光似乎看见那女孩儿对她的母亲做了个鬼脸。

乞巧节,哪个少女不怀春?

但是他王路常看起来像是个被怀春的对象么?他管不了许多,闷着头吃的稀里哗啦。

许久之后,他满足的摸摸肚皮,然后站起身,丢下三文铜钱。

在卖面片的姑娘暗中的注视中,他走到一个卖包子馒头的铺子,馒头包子各三个,提着晃晃悠悠朝着不远处的稻田中那几间土坯房走去。

看着他走进田野中的那几间土坯房,城门下,三个懒洋洋晒太阳找虱子的小土棍对视一眼,开始比赛,撒脚狂奔,朝着城中一处跑去。

回到租住的土坯房,吴鸣和羊皮裘老头儿还没有起床,王路常将馒头包子放在桌子上,然后整了整衣冠,开始在干硬而布满了稻草根茬的稻田中打起拳来。

拉开架势,衣袍卷起风浪,扶摇拳起势,龙行虎步间拳头像是铁锤一般砸在空荡荡的空气中,他口中喝哈有声,肚皮随着拳法的走势或起或伏。

搭寻桥,揽月势,拧大龙。

借势,起势,弄势。

造势,落势,放势。

收放自如,登堂入室。

脚下含章步,步步不相同。

一步如大瀑落潭底,一步似山风撞峭崖,一步好比昆仑山永镇,一步像是笔走龙蛇大豪端……

一套拳走下来,酣畅淋漓。

缓缓吐息,一口浊气激荡而出,收拳。

胸腹间尽是满足与豪迈。

羊皮裘老头儿与吴鸣听到他为拳造势蓄势提气纳息的喝喊,这才缓缓起床。

到浇灌稻田的水渠里取了水洗漱,换了套干净衣裳,看着羊皮裘老头跟吴鸣吃着包子馒头,满脸苦瓜。

羊皮裘老头儿眼尖,瞥见了还未洗漱时候的王路常牙齿上的葱叶。

“你小子不厚道啊,自己吃香的喝辣的,让我们啃馒头?”

“哈哈”王路常打了个哈哈,“第一,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第二,都是花我的钱,你们睡觉,我帮你们买回来,天大的人情,难道除了不感谢反而抱怨之外您还敢有什么不满意的么?第三,想要持续不断的吃着嗟来之食,想要吃香的喝辣的,嘿嘿,爷,您拿点儿东西来换,小子钱兜已经快见底了,不保证吃了这顿还有下顿。”

谁的钱都不是风吹来的,他王路常又不是真正的冤大头,也不是那些连自己都没得用的了还要一掷千金为侠义的豪杰大侠,凭什么不抠着点儿。

“哼哼,小子,爷的东西用钱买不到……”羊皮裘老头冷笑一声,人在屋檐下,就是不低头。

“我近两天有点事情要办,可能不在家,两位爷,劳烦……”

“嗯哼,这个……这个……喜欢耍点啥啊?我是说……除了拳头……”羊皮裘老头儿道。

“路常兄弟,不用,吃喝拉撒我们自己能解决,大家就是一起结伴走个江湖,讲求个好耍,你有事你去忙,不用管我们,谢谢你的馒头啊兄弟……”吴鸣早就很不好意思了,此时咧着嘴拿着馒头朝着王路常摇了摇。

王路常朝着他眨巴眨巴眼睛。

被坐在门前田埂上放屁排气深呼吸的羊皮裘老头儿发现了,他转过头来,笑道:“王家小子,嘿嘿,你不用说这些难听的,再怎么说,你两也勉强算得上好苗子,更何况一路走来,看着你两还行,不妨就教你们两几手,你能以吃喝来要挟,想要我教你,虽然这种手段是个人都能一眼看出来,但是心智和个性却是不俗,一般人要点脸的吃了闷亏不会说,一直就当着冤大头敢怒不敢言,另一种不要脸的,看他一眼都觉得像是占了他的便宜,那做派可就相当令人讨厌了,你自掏腰包负责我们的吃喝这么久,将我们三初识后靠着陈拓凝聚起来的那点情义耗尽了才说,这种做法虽然不大厚道,不过很正常,那么,正事儿来了,想学我的东西可以,不过咱们的账得另算啊,好吃好喝的给老子供着,还有,扛不住可不要怪我哦?”。

“唉,得嘞,咱今天中午哪儿吃去?您挑个地儿……”王路常笑呵呵的说道。

他就是不大爽了,这两个白吃白喝的家伙,吴鸣那大个子最是能吃,别看他说得多好听,花花肠子多的咧。

羊皮裘老头儿身上有好东西,老人家的武功深不可测,至少在他看起来是这样,是真正的武林前辈,能够学得一招半式,对他的武功来说将受益无穷。

他带的钱不多,从卜空村带出来的早就花没了,身上还有几张银票,没有拿去兑换,不过每次去夜探,看到为富不仁的那些家伙,该顺手拿的他都拿,那是小钱,但是却足以让他身上的铜板源源不绝。

没错儿,他偷东西了。

这有什么吗?

这没什么。

在他看来。

羊皮裘老头儿没有即时教授两个年轻人,而是带着两人到城中去逛了一圈,买了一些东西准备了一番。

当然,顺便也大肆吃喝了一顿。

天津城里比以往更加热闹了,乞巧节将要来临,街上人山人海。

不过几人没理会这些,对于那些跟在屁股后面的小土棍更是半点反应也没有,所幸,那些小土棍没有来阴的,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范奎的意思。

但是范奎绝对不止这意思。

羊皮裘老头儿嘱咐吴鸣与王路常去买鸡蛋,然后他自己去绕了一圈回来,宽大的羊皮裘下面就多了一柄大砍刀。

王路常和吴鸣感到很厉害。

羊皮裘只是嘱咐了两位年轻人买鸡蛋,却没明说怎么开始“教两手”,在王路常的记忆力,鸡蛋在对于学习武功的技巧掌握方面用得比较多,小时候张掖庭曾经用握鸡蛋的方法来给王路常和张子静娴教授拳头发力的技巧,结合着羊皮裘老头儿身上隐藏的大刀,想来对于刀法的技巧这块的练习和教授一定少不了的。

吴鸣也不笨。

两人将两大提鸡蛋各自收得好好的。

走在路上,兴致勃勃,走着走着,忽然感觉有些不大对劲。

人越来越少。

王路常仔细在脑海中回想了一遍,确认这里并不是范奎的衡阳道。

商贩急匆匆的就散伙了,从街面两边的住户家中逃跑。

无数的住户家中窜出来一些人影,前后的街口也是。

加起来总共十几二十号人,都是些混星子般的人物。

这些人目光阴沉,没什么多余的话,拎着铁棍匕首砖头斧头就上来了。

王路常将鸡蛋交给吴鸣,拍拍羊皮裘老头儿的肩膀,示意老人家老胳膊老腿的不用动手。

既然是他引起的,那么就都朝着他来。

十几二十个混星子拎着凶械扑杀上来,气势惊人,喊杀声震得像是怕官府衙门的人不知道这里有人在械斗一般。

群体殴斗的最高境界在于沉稳的心智,冷静的判断,再加上凶狠的出手,以及迅猛的招式才能让自身立于不败之地,这些王路常都有。

这些人只是街头的混星子,除了逞勇斗狠比血性,手头没有半点把式,就是乱打乱砸,王路常虽然怡然无惧,但是他也只是一个会流血疼痛的普通人。

他凶猛的挥舞着夺来的方桌桌脚,将那些冲杀上来的人一个个敲翻,对方人多势众,他也捱了很多下,白亮的头皮被一块砖头从后边撸了一下,青砖在他头皮上炸开,他的头皮顿时便青了。

他顿时大怒,动了真火,手下毫不留情。

头皮这一块一直以来他都有好好保护,因为小抉微爱摸,这下可惹怒了他,他的拳脚使了从小腹处挪出来的劲儿,力量惊人。

“砰砰砰!”

“啪啪啪!”

不多时,所有混星子全部倒在地上痛苦*。

甚至有的人被他打得抽搐,半条命都不见了。

他捏着一个气力稍微大一些的混星子的手臂,拧至后背,将那人的头颅踩在脚底下,问道:“你们是什么人?谁叫你们来的?为什么莫名其妙便攻击我们?”

“嘿,还挺嘚瑟,果然有两下子啊!爷啥都不知道,要杀要剐您随便……”

咔擦!

“啊!”一声痛苦的嚎叫从那人嘴里炸出来。

王路常毫不犹豫的一下子拧断了他的手臂,那人从此就算仍旧作恶,也少了一件工具。

原来是来试他的武功来了。

“多大点事儿,还以为抢鸡蛋呢……”王路常笑着对站在一旁事不关己一样的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说道,边说边从吴鸣手里接过他那大提鸡蛋。

一手提着鸡蛋,一手捋捋微微凌乱的头发,抬起手臂用袖子揩了揩被青砖擂过的头皮,那里炸开了一条血缝,鲜血汩汩而流,他的脸上满是鲜血,看起来有些恐怖,身上早上才换的衣衫凌乱而肮脏,手臂上被棍棒敲到的地方有些青紫。

但是这些都没什么,最重要的是鸡蛋。

章节目录 第一一七章 力透骸皮 一场械斗过后,王路常只感觉神清气爽。

已经许久不曾动过手了。

土棍混星子也是人,只要敢想敢干敢逞凶,脑瓜子转得快一些,谁会惧怕谁?就算是锅伙的头目也是一样。

对于寻找小抉微,单靠着自己蛮干不行,他心中隐隐约约有了些想法。

羊皮裘老头儿与吴鸣,在他与一众土棍械斗的时候事不关己的站在一边,脖子伸得老长,鹤立鸡群一般,有土棍冲杀过来,也会被吴鸣给收拾,他们两完全无恙,那些小土棍的注意了主要放在了王路常身上。

他没有使出高明的武功,就是一般的好勇斗狠,但是又比好用斗狠微微高明了一些,与一众土棍来了一场势均力敌的血斗,在被青砖擂了头皮之后他才爆发,大怒,三五下便将一众土棍收拾在地上。

这就是他表现出来的态度——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同时也隐藏自己的手段。

几人有说有笑的离去,完全不知道,就在这场械斗发生的街道一侧,一间酒楼内,酒肉飘香,范奎与一个年纪与他差不多的男子眼神阴沉的盯着三人离去的背影。

街面上,一众青皮土棍哀嚎着离去。

许久之后,两人才缓缓回到酒桌上。

“也不怎么地,你自己就能搞定的。”说话的是范奎对面的男子,面容普通,身形有些臃肿,一脸沉稳的微笑,虽然看起来并不起眼,甚至可以说有些微微难看,因为那人两颗龅牙很是显眼,但是那人衣着华贵,打扮比范奎不知干净整洁多少。

“谢谢六爷,承您的大恩情,一刻不敢遗忘!!”范奎眼角闪过一丝狠戾,说道。

“无恙,好好努力做事便是,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开口,不过近几日不要动手,待我谈妥了青梗山上那单子买卖,你抽出人手做出点成绩来,到时候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六爷,小人知道了,为了此事,小的一早就开始准备,这不,天幸,才弄到一对并蒂莲,今儿就给您送过去。”

“并蒂莲?”

“嘿嘿,爷,这长奶的美妇很少有达到您要求的,也不容易见着,您先用着,一有了立马给您送去,您先且见谅则个。”

“嗯……”那六爷闭目品酒,鼻间不轻不重的哼了一声。

待一口纯酿缓缓滑下喉咙,才开口问道:“啥样的并蒂莲啊……”

“前不久出门办事儿,在苏州那边搞到的,清丽可人,才豆蔻年华,丰韵如美妇,除了没奶水,一切都符合您的要求……”

“哈哈,好好好,你很会做人……那么,放开了手脚去干吧,出了什么事都是你范奎的。”

“一定,大恩不言谢,敬您,干!”范奎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那人抬起酒杯,并没有立时喝下,对着范奎微微的笑:“这买卖出了乱子,你就算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我砍的,希望你能谨记。”

范奎顿时一阵心惊肉跳,连那原本玫瑰般红艳艳的“眼花缭乱”也像是失血过度一般,血腥肉芽越发像是橙子果的果肉。

对于眼前不起眼的中年男子,范奎从内心中感到畏怖,不敢懈怠,赶忙表明态度。

在这个男人面前,他感觉自己真的算是善良的了,无论是心智、神思还是其他什么,不就是街头打打架杀杀人么,在街头打架的都是些土棍混星子,哪里有什么好人?死了也就罢了。眼前这个男人可不一样,因为从小失母的家庭原因,先天对于才生完孩子的女人有独特的嗜好,为了他这个嗜好,这天津卫不知道死了多少女人。他喜欢将才生完子的美妇,掳抢到府上,吃奶水,吃完便是一番*玩弄,最后将美妇玩至遍体鳞伤而死亡,暴尸荒野。

当然,暴尸荒野的生子美妇没一个带着双乳的,全被他剜去,用药罐泡着,细心保存在家中。

对于这种心理不健全却又权势滔天的人,范奎怕到了极点。

许久之后,这场令得范奎如坐针毡的饭局才结束,边躬身送这男子出门,边将一个装着二百年人参的盒子交给男人身边的混星子,请求男人代他向家中的老祖宗问好,谦卑到了极点。

送走了中年男人,范奎回到酒桌上,捻起一块红烧肉送进嘴里,细细的品尝,一块肉嚼了二十三下才缓缓咽下肚子去。

他背靠着椅背,神色变幻莫定。

他惹不起这个男人以及他背后的家族,但是他又想要安安心心带好自己的“锅伙”,很纠结。

……

王路常三人回到城西郊的土屋,羊皮裘老头儿独孤烂泥吃饱喝足志得意满,饱暖之际又思索着下一顿该吃点什么或是到什么地方去泡泡澡,直到看着王路常和吴鸣两个年轻人各自拿着几个鸡蛋站在他面前,这才想起来原来自己该干的事儿还没干。

两个年轻人眼神茫然,不知道该用鸡蛋干什么。

羊皮裘老头儿从皮裘之下抽出大刀,面无表情道:“陈拓那一手力透骸皮精妙绝伦,世间少有人能够练到那种境界,陈拓那日展现出来的境界你们看不懂,老夫我一法通万法通,今日就大致给你们演示一下,记得看好了。”

他随手到田埂上扯了几张芋头叶,芋头叶嫩而滑,如同莲叶,平摊在地,将几个鸡蛋放在芋头叶上。

“刀是百兵之胆,看似大开大阖,讲求虽千军万马吾往矣,实则不然,任何一门功夫练到极致,都是在细微之处下功夫,只有在细微之上成就,那么由小见大,见泥沙渣滓也相当于见到了星辰宇宙。”

“别看断魂刀力透骸皮,刀起、气炸、魂断,暴烈异常,其实这是一门很讲究技术活儿的功夫。”

羊皮裘老头儿手持大刀,平放于几个摊在芋头叶上方盈尺之地。伸出一指,随手弹在刀身上,不见如何动静,下方三枚鸡蛋同时裂开。

王路常觉得自己懂了,这就是力透骸皮。

吴鸣也觉得自己懂了,这一定是力透骸皮。

看着两个年轻人似懂非懂的表情,羊皮裘老人嗤笑不已:“觉得懂了是吧,嘿嘿,力透骸皮,这在古人叫来是刀罡,你们以为是这么容易练就的?”

“你们两个小年轻,现在身上还没有内力气劲,先熟悉熟悉,练练技巧吧,技巧就是招儿,练这玩意儿,好处可大了,多琢磨琢磨,啊。”

王路常问道:“那是刀罡难练还是刀招难练?”他以为刀罡就是将身体里的气劲在刀身上释放杀敌,讲求的是身体里的气,气这东西,王子昂以前同他讲过,千人难出大气人,气劲的练就极其困难。而刀招就是技巧活儿了,对于技巧活儿,比如捏鸡蛋用尽全力保证捏不烂,比如杂耍艺人用舌头穿针线等等等,其难度对于他来说,比之气劲的练就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更难。

羊皮裘老头:“无论是刀招还是刀罡,谁先练就谁不难。”

吴鸣问道:“师父,那是刀罡厉害还是刀招厉害?”

羊皮裘老头:“无论是刀招还是刀罡,谁能杀敌谁厉害。”

王路常再问道:“那我们体内又没有气劲,只练招式哪儿能弹碎鸡蛋啊?”

羊皮裘老头儿忍不住了:“叫你们练就给老子好好练,任何功夫都讲究一个日积月累水到渠成,这还啥都没干呢就想着练成练不成了,真是出息……”

得,都是白问。

老人讲摊在地上的芋头叶中的鸡蛋好生处理一番,捡去碎裂的蛋壳,小心翼翼的捧着蛋清蛋黄,抬到嘴边,伸出长舌一卷。

稀里哗啦,三个鸡蛋片刻之间吸食干净。

舔舔嘴唇,羊皮裘老头儿高傲到:“小子们,别不服气,无论是刀剑武艺还是各行高超技巧,那都是剑藏匣中三尺不常鸣,不遇同人誓不传。你们想学东西,态度至少拿出来……”

没人理他,都在开始练习。

只有一柄大刀,刀身不似寻常大刀的厚重,却稍显单薄,看起来类似螳螂的翅膀一般。

王路常先来。

调整呼吸,左手平持大刀,眯眼伸指,右手在刀身上靠近刀尖的地方屈指一弹,清脆的叮一声,凝神旁观的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便看到螳螂刀刀身弯曲出一个弧度,刀身没能震动起来,却瞬间弯弧如满月,叮一声,接着砰一下,一颗鸡蛋瞬间爆碎,连同着鸡蛋下的芋头叶都被砸得粉身碎骨,蛋清叶子射了紧紧盯着的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一脸。

“啧啧啧……”羊皮裘老头儿边抹脸上的蛋清便咂摸着嘴巴:“浪费哟浪费哟……”

王路常狠狠瞪了他一眼,有些不服气。

轮到吴鸣,大个子笑呵呵,持着刀,咧嘴对王路常说道:“你以前没练过刀,没掌握诀窍,嘿嘿,不应该这么弹,你弹刀尖没用,刀会弯,看我的……”

好像他很懂似的。

他的姿势与王路常如出一辙,只是刀身上弹指的地点被他向下移了寸许,在刀身中部。

凝神,指节微白,屈指一弹。

“铛!”很响的一声。

刀身真的没有弯曲,却颤抖不止,吴鸣紧紧盯着刀身一尺之下的鸡蛋,很久,鸡蛋没有半点反应。

顿时他的脸色便绿了。

然后哇哇大叫起来,手指头太疼了,就像被锤子敲到。

“嘿嘿,不简单吧?路常小子弹刀,谁都看得出弯出一道夸张的弧度,看着带劲鸡蛋粉碎,却华而不实。吴鸣来弹,以你的微末道行,这样弹你受得了?疼都疼死你。两人各自走了一个极端,断魂刀力透骸皮的秘密,就在这两个极端之间的那个平衡点上,赶紧练吧,看你们谁能先找到那个点。”

那些羊皮裘老头儿一字一字说过的话,王路常都紧紧记在心里,边听边悟,记忆尤其深刻,习武之道,开门见山而登山,他的武功,王子昂将他领进门打好了方向之后便阖然而逝,后来张掖庭的教诲以及从避世的几个高人身上学到的武功是经人指点而出,算是指出了登顶武道的小径,后来的时间,都是靠着自己的勤练不缀与摸索,没有人替他拔去武道上山林间的迷雾,如今羊皮裘老头的指点,好似迷雾中撕开一条细缝。

两个年轻人开始交换着练刀。因为只买了一柄刀,有些麻烦,还有那浪费的鸡蛋,也是个问题,羊皮裘老头儿只想着用这种方法教授武功,却没有考虑周全,极其不负责任。

两个年轻人买不到那样的大刀,只能换着来,一人练一会儿。

芋头叶被两人换成了油纸,被刀锋击碎的鸡蛋就可以收集起来,不用担心晚上没菜。

两人却不知道羊皮裘老头儿用芋头也也是有深意的,芋头叶子肉而弱,博而嫩,刀锋至刚至强,在这之间找平衡,对于断魂刀的练习极其有益。

趁着轮到吴鸣练习王路常休息的空当,羊皮裘老头儿缓缓牵了马走过来,栓在马桩上,笑呵呵的对王路常说道:“路常小子,晚上我想吃酱猪头,为此我愿意再教你点东西……”

“啥呀?”王路常眼睛顿时便亮了,赶忙从田埂上爬起来。

吴鸣一直在练习,看着他的神色,极其想要学会师父的断魂刀,以此奠念恩师,王路常也不忍心打断他。

“嘿嘿,等会你就知道了,过来……”羊皮裘老头儿栓好了马,顺手从地上捡了块木柴,笑容有些诡异。

章节目录 第一一八章 恐怖三连斩(一) 一看见羊皮裘老头儿的笑容,王路常就有些懵了,感觉不大对劲,因为那种笑容他见过太多次,而每次见到,总要有人倒霉。

羊皮裘老头儿提着柴薪朝他走来,边走边搂着他的肩膀:“教你一个好东西,但是你得有心里准备。”

王路常问道:“是什么?”

羊皮裘老头儿也不正面回答,只是说道:“知道什么叫做‘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么?”不待王路常回答,他已经自言自语的说道:“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啊,宝剑的锐利刀锋是从不断的磨砺中得到的,梅花飘香来自它度过了寒冷的冬季,有道是不经历风雨,怎么得见彩虹?我看你小子呢,现在就是我手中这玩意儿,废柴一块,要想成为锋芒毕露的宝剑,必须是要经历一些磨练的,更何况,那个叫范奎的小子一定不会轻易的放过你的,我看你今天的武功,着实差劲,几个混混就把你打得头破血流,而我也早就对你说过,你帮我得了断魂刀,我就**你,你现在全身气血瘀滞,筋骨软内火旺,脉搏细而思虑焦,久憋不好,必成顽疾,也就是说,你有病,这病必须得治。现在我有一套功夫,名叫……”

王路常刀:“等一下,可是我没感觉身体有什么不对劲啊?”

“咳,这不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么?你感觉不出来自己身体有多弱,我却知道得清楚,你的身体状况,现在看起来就像一根洋火,表面看起来身强体壮,并且一身武艺在身,可以瞬间爆发出莫大的力量,可是……嘿嘿,只是那一阵过后,你就完了,武人讲究气息绵长如长河滔滔,一泄三万里,你那顶多就是瓮中水一汪,倒出来的时候看似凶猛异常,其实也就那一阵的事情,一阵过后涓滴不剩你信不信?”

王路常沉默。

他自从在两年前为张掖庭送葬回来后那一夜,便进入了一种莫名的精神状态,脑海中先是无比剧痛,犹如掀起风暴,食不甘味饮不解渴,然后便是不间断的嗜酒,每天无时不刻都要有酒,如此才能缓解脑海中那三道龙卷风暴不断的撕绞造成的痛苦以及那些不断回响的魔音,冰寒地洞里,丧颓如狗,身子骨从此一天一天垮了下来。

后来随着冬天的逝去春天的到来,那种感觉渐渐消解,他也开始振作起来,决心修养自己的身体,吃喝拉撒,按时作息,勤练武艺,一直到如今,虽然看起来与常人无异,身上也有了武功,可是这些都是标象,在本象里,他的身子骨其实不堪一击。

武艺一直在改善着他的身体,逐渐好转起来,然而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他已经伤了本源,不是那么容易便改善回来的。

否则也不至于年纪轻轻,便白了后脑勺的一撮头发。

羊皮裘老头儿看出来了他的问题。

这让他很警惕。

倘若人人都知道他外强中干,这该如何是好?还怎么混江湖?还怎么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怎么敢于手刃拐走小抉微的人贩?还怎么有底气……

就算别人不知道,他也不能一直骗自己,不可能一直装作强大。

羊皮裘老头想的可没他的那么多,他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光明正大的收拾这个敢于威胁他的臭小子一顿,不仅如此,还要他感激涕零。

王路常没有点头,但是羊皮裘老头儿看着他的样子,早就知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不由得乐开了花:“好久没有好好活络活络筋骨结结实实的揍人了,手痒得难受啊,也好久没有施展那套武功了,这回来天津卫,誓必找三十年前丢掉的场子,老匹夫,等着瞧……”想到这里,浑浊的眼中精芒爆射却有瞬间隐没。

就像黑暗中划着了一根洋火,然后立马吹灭它。

看见王路常愁眉紧锁的模样,羊皮裘老头儿装作不屑道:“小子你可别不知趣啊,老夫好不容易才说服自己为了一个酱猪头教你这一手武艺的,要知道,这玩意儿有钱买不到,过几日老夫有点事情要出去,要是在那期间那些小混星子来找麻烦,相信我,我即将教给你的这套武功是最合适应对的……”

“那您这套武功叫什么名字呢?”

“没啥名,如果你喜欢,就叫它金钟罩好了……”

“没啥名?金钟罩?您刚才不还想说它叫啥名来着么,这金钟罩可是佛门大法,我不是佛门子弟,可不敢乱学乱用,要知道,门派之见有如水火……”

“你叽叽歪歪说啥呢?哪儿那么多废话?叫什么名字有那么重要么?世间相似的硬气功那么多,就只许金钟罩是那样子的啊?道理都一样,赶紧,屁股撅起来……”

“真的是要学硬功?”

“你需要锤炼一番,就像一块铁,要把身体里的渣滓打出去,只留下百炼精钢……”

“真的是金钟罩?”

“不是。”

“那是什么?”

“铁布衫!马步蹲好。”

无论是金钟罩还是铁布衫又或是其他的什么硬气功,王路常都是要学的,他心中没有那么多门派之见,也不怕遇到佛门子弟说三道四或是来找他的麻烦,武功就在他身上,有本事来拿啊。

他说出什么门派之见的话,也是嘴上做做样子罢了。

依羊皮裘老头儿之言扎好马步。

扎马步这件事情,从十岁那年跟王子昂学武开始就一直在做,又十年过去,期间从未间断过,这是学武者的根基,能锻炼腰马的力量,从而支撑起整个人的精气神魂,以及魄力。

所以他的马步扎得十分漂亮,坚若磐石,巍巍乎如不动昆仑。

羊皮裘老头儿暗自点了点头,选这看起来精明的小子来练手,真的是十分正确的。吴鸣那混账在这小子手下肯定走不过十招,也勉强可以算是拳把式了。

“小心哦,老夫可要动手了哦,为了变成百炼精钢,你多忍耐些……”羊皮裘老头儿诡异的笑容一直没间断过。

“来吧!”王路常吼道。

骨子里的酒虫被饿走了,随之走掉的还有那种骨子里像是有泉眼一般源源不断生机勃勃的感觉。

他现在只觉得全身死气沉沉的一片,自己的骨架再不似洁白坚韧的象牙,而是生锈的铁棍凑合起来的,又重又冷。

熬打锤炼一番也是好的。

要再次将那种感觉熬出来才行。

他知道羊皮裘老头儿要收拾他,他也想跟羊皮裘老头多“熟悉熟悉”,倘若实在达不到自己心中所想的要求,便不学了,单是那力透骸皮的技巧就够他好生消磨一段时间了。

看见王路常凝神以待的样子,羊皮裘老头嗤笑一声,走到王路常数步开外,一手高举手中柴薪,如持大刀。

一声老狗般的吼叫,脚下泥土炸开,羊皮裘老头儿跃向当空。手一压,柴薪下坠,身子竹蜻蜓般复尔一旋,被劈成扇面的柴薪在他手中,围着身子圆转迅猛,夕阳西下,瘦肉丝儿般的柴面最终形成一圈明亮光影,不见柴身。

章节目录 第一一九章 恐怖三连斩(二) 老烂泥身子再空中轻盈旋转一圈,落地,脚下泥土与他落地的脚一接触,便再次溅射开来,只不过这一次泥土溅射开的扇面比上一次要大很多很多。接着这一拧身,羊皮裘老烂泥的身子居然再次旋起,被他身法裹起来的劲风已经对着王路常扑面而来,吹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只听得“喀喇”一声。

老烂泥还在旋转,而他手中的柴薪已经被不知是他手掌还是旋转的力道震得炸裂,瘦肉般的柴丝儿像是狼牙棒上的钢锋一般。

老烂泥也不提醒王路常小心,以柴作刀,刀气凛然,一刀便劈向正在琢磨其中身法力度门道的王路常,劲风游荡,顷刻间直射脸面。

避不可避,也不想避退。电光火石间,一气由丹田直上黄庭,高格双臂,硬抗下这一条冷冽刀罡。

“砰!”

站在田地间的王路常当场被这一柴给撞到三十步外的地埂处,地面上尘土飞扬,他只感觉两条手臂都要报废,羊皮裘老头儿却是仗势欺人,一柴复一柴,气焰再涨,劲风更重,王路常根本来不及换气,所幸从小便与王子昂学得扶摇拳的呼吸吐纳心法,再扛下一记柴劈,这下子直接从地埂被打翻到上一垄地头上去。

老烂泥眯着眼站在地头,问道:“拳头还挺硬,怎么样?还顶不顶得住?”

王路常体内气机翻滚如潮水,一呼一吸一吐一纳之后刚刚平稳下来,顿时难受得厉害,苦涩道:“能休息会儿吗?”

老烂泥摇摇头,面皮之上有红晕,他打得真是爽快,这一套家族绝学就他学得最好,若不是三十年前在这天津卫被人废掉,他一定是家中扛鼎的人物。

老烂泥身形再起,这一回来势汹汹,不是王路常不想避其锋芒,而是完全逃不掉,他只能看见羊皮裘老头儿身形旋转的地方忽然炸起三团泥巴扇面,一扇比一扇距离他更近,一眼之间,三团泥扇炸开,他就感觉到手臂肩背上传来山倾一般的力量。

他只能用最笨拙的法子去硬碰硬,所幸独孤老头儿似乎故意有所留力,每次出手并未下狠手,但是他的身法却是异常的迅捷,根本看不清楚。

几次之后,他的手臂根本已经抬不起来,只能用身体其他部位去承受,但是羊皮裘老头儿的身法更加迅速,几乎只是一念之间,地上炸开三团泥,他就已经倒飞出去了。

老而弥坚,老人似乎根本没有半点力竭的感觉,隐隐越来越兴奋。

“怎么样小子?能不能行啊?”

身体骨骼传来酥麻的感觉,这就是王路常需要的,虽然他真的很疼,疼到满头大汗,疼到汗出如浆,疼到咬牙切齿。

皮肤青了,紫了,炸开了,肌肉酸了,胀了,抽搐了……

都不是事儿。

问题是……这样就能练出金钟罩铁布衫出来?有这样的么?虽然他并不奢望真的能练那两套神功,但是就算是其他的硬功也不见得是这样练的吧?

他醉翁之意不在酒,看来羊皮裘老头儿更是如此。

既然不是助他练功,那么就是老人家作出那么大阵势来打他的身法有问题了,这是一想就能想通的,积蓄力量打人能搞出那么大动作么?地上坑坑洼洼全是老人家踩出来的坑。

这里面有古怪。

王路常暗自思量,一咬牙,双脚一沉,身陷泥地,道:“再来!”

可惜老烂泥身法太快,柴薪摧枯拉朽,“砰砰砰”,王路常在老人家的击打下,就像一颗无所依的顽石,被大浪拍来拍去,身上都被拍遍了,青一道紫一道,或许有的地方骨头都炸开裂缝了,比如手臂,比如大腿。

“砰”一声,又是一记,王路常连人带鞋一起倒飞出去,几个狼狈翻滚,才起身就是下一记势大力沉的柴薪以那种旋身斩刀之法立劈而来。

老烂泥手提柴薪,缓缓走下地坡,“小子,还没死啊?”

王路常被激起了凶气,打肿脸充胖子笑道:“还没!再来!”

老烂泥一笑置之,轻声道:“胸有块垒,借酒浇之,路见不平,拔刀荡之,如今你身子骨上铁锈满,要靠老夫手中这废柴以敲之,铁锈敲干净了,自然气象新,源头活水才能汩汩不断,等你见惯了老夫的恐怖三连斩,自会有你的气概,你手上那大开大合的拳法才是你的拳法,那才是所谓的百炼精钢。今日打你一顿,明日打你一顿,心情不好的时候打你一顿,心情好的时候打你一顿,心情不好不坏的时候打你一顿,这一顿一顿的打,不比那金钟罩铁布衫差。”

“好了,今日就到这里吧。”老烂泥随手丢下已经完全被打废的柴薪,负手想着土坯房走去,顺手将在一旁观看了许久的吴鸣大张的嘴巴合拢,问道:“想学吗?”

吴鸣以老人弥留之际的状态无意识的摇摇头。

“原来叫恐怖三连斩。”王路常躺在上,一动不能动。

他早已力竭了,全身都在无意识的抽搐不止,骨骼却温暖起来。

吴鸣走过来扶起他,道:“这套功夫叫啥?虽然他是我师父,我却万万不跟他学这个的,武功哪有这么个授法,从头到尾都是挨打,连逃都不行。”边说边打冷战。

那头,独孤老烂泥从房中探出个头来,边擦脸揩手边吹胡子瞪眼睛说道:“蠢货,老夫这成名绝技岂是这般好学的。”

王路常已经连话都不像说了,任由吴鸣将他拖回屋子。看着羊皮裘老头儿神清气爽的脸面,王路常连吃饭的欲望都没有了。

老头冷笑道:“小子,别占了姑娘便宜还嫌弃肥瘦,慢慢熬吧,等你真正能硬抗我这恐怖三连斩,我保证全天下没几十个人能打疼你。”

“没几十个人?”他娘的,这与没几个人差距有若云泥。

“我说的没几十个人,包括哪些隐世避世的老家伙,懂么?”

王路常苦着脸问道:“听您老的意思,是要天天挨打不成?”

老烂泥斜瞥一眼,道:“要不然?”

王路常谄媚笑道:“这是我天大的福气,世人烧香拜佛都求不来!”

王路常谄媚的作态,全是因为被打得服气,羊皮裘老头儿那身法太过迅捷,刀起,地炸,刀至,敌灭。

他根本无所抵挡。

倘若老人家手头的柴薪换成大刀,他便是有一千条命也不够人家砍的。

在今日的练习中,他也抢先过,不让老人家三旋过后才将柴薪敲到他身上,可是结果无论如何都是一样,他无论是强攻还是后退,左逃还是右闪,总会有三下柴薪劈到他身上,或是手臂,或是肩背,或是腹胸,或是胯腿……强攻的时候为不让羊皮裘老头儿一气劈完三连斩,他曾欺身而进,紧贴老人家的身子,谁曾想老人家一个撤步,身子旋开,三连斩一斩不落的全赏在了他身上,一记重似一记,如同波涛,逼得人气都喘不过来。

而这,已经是他将暗中隐藏的功夫用在手头去抵挡的情况下。

如果他真的只有与街头的混星子殴斗的那点水平,只怕早就废了。

而在他的观感中,这并不是老人家全力施为,或许只是热热手熟悉熟悉套路的样子。

……

今晚没有酱猪头吃,吃的全是鸡蛋。

吴鸣练断魂刀力透骸皮,已经将全部鸡蛋敲碎,大大满足了三人的胃口,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鸡蛋吃的。

还要到街上去买。

……

王路常浑身的疼痛一直到后半夜才稍稍缓解。

今晚是不能夜行的了,根本爬不起来。

疼痛过后,是无比的酥麻,麻痒的感觉自骨髓深处发起,骨肉之间就像隔靴搔痒一般,身上的骨头,像是长了几个蚂蚁窝,它们一直在里面动,一刻不停。

还是有效果的。

找小抉微的进程不能就此被打断,但是他现在心中已然有了一个想法,他找不到小抉微,但是可以教小抉微来找他,只要不死,小家伙总是机灵的,一定有办法。

他应该先学好武艺,等着范奎来找他,然后大干一场。

就是这样。

他不知道羊皮裘老头儿到天津卫具体是干什么来了,但一定不是拜会江湖奇人那么简单,来到天津卫的这三五天,羊皮裘老头儿都没什么动静,不知暗地里在做什么。

他只是知道,老人家身上那件羊皮裘是他的宝,别人看一眼都是亵渎,每晚他都要点着油灯在他的羊皮裘上写些什么,结合他经常挑战江湖高人的行为,就知道他肯定在记录比武心得或是偷学别人的武艺。

好一个羊皮裘老头儿。

难道天津卫有大鱼等着他?他这样的高人都没有信心啃下这条大鱼?还用得着在这里养精蓄锐拿他来练手么?

至于吴鸣,不用理他,完全就是个吃白饭的,是羊皮裘老头儿的附庸。

想着一些乱糟糟的事情,他强忍着全身令人抓狂的酥麻感,舌抵上腭,有节奏的一呼一吸,不时吞吞口水,“七吸七咽”,这是扶摇拳法的基本呼吸吐纳窍门。

渐渐的,脑海空冥,三条山岳般的身影在脑海中一闪而逝,他已经睡着。

章节目录 第一二零章 击弹击蛋,感到肌弹 练刀与挨打的日子开始。

吴鸣立志要学断魂刀,因此不挨打,只是弹鸡蛋,因此清晨最早的日子,弹鸡蛋的机会留给了王路常,因为弹完鸡蛋后他就要挨打,而没挨一次,不到精疲力竭站不起来不停歇,他与羊皮裘老头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合作愉快。

羊皮裘老头儿下手很注意分寸,用的是大开大合的打法,让他不至于受了内伤,这与打刑杖有几分相似,但是羊皮裘老头儿的力道明显更为精妙。

打刑杖的效果分为三种,一种以“拖打”为主,叫‘皮开肉绽’,顾名思义就是表面上受刑者被打得不堪入目,其实内里却是没有受到什么重伤,扁担或者棍杖下去的瞬间,要就势拖一下。这种打法,打不了几下,皮就被打破了,血也流了出来,不懂门道的人,以为打得很重,这种杖法往往是打给别人看的。

另外一种叫做‘伤筋动骨’,这和‘皮开肉绽’不同,是要命的打法,抡起大棍用力打,如果受刑者身体不够结实,十有八九撑不过去。

最后一种,也就是刑杖中的终极一招,叫做‘隔山打牛’,这种打法以“弹打”为主,打下去的瞬间,顺着反弹力马上把刑杖弹起来。打完刑杖之后,皮肉上几乎看不出伤来,手艺好的衙差,几十棍打下来,犯人屁股上最多只有一点浅浅的红痕,但是既然名为‘隔山打牛’,那么人犯的内里却是早已经达到了甚至超越了‘伤筋动骨’的效果,这种打法最为阴狠。

羊皮裘老头的下手,轻重缓急拖打弹打抡打都有,王路常皮也伤肉也伤就是没有内伤,这不得不赞叹羊皮裘老头儿力度控制的精妙绝伦。

令吴鸣去城里买了鸡蛋,又开始了一天的练武。

有混混在土房四周溜达,但是没人上前来寻隙滋事,王路常也不去管,这正是他要的效果,反倒是羊皮裘老头儿跟吴鸣有些紧张,他们不愿意招惹满城的混混,因为担心暴尸荒野。

……

又是一天的清晨,王路常对着千亩稻田凝神闭目,面前摊着芋头叶,上面摆着一个鸡蛋。

羊皮裘老头儿说了,什么时候无论是用刀锋还是用刀罡弹碎能一下子弹碎三个鸡蛋而不损伤鸡蛋下垫着的芋头叶后,再将鸡蛋用稻草捆起来,三个一捆,竖起来,以同样的办法,能够隔着前边的鸡蛋而击碎后边的任何一个鸡蛋,保持最前边的鸡蛋与捆绑的稻草无恙,那么这力透骸皮就算成了。

这可能吗?

两个年轻人瞪大了眼睛:“这他娘的能成么?”

这能成!

羊皮裘老头儿亲自演示了一番。

两个年轻人看得真切,羊皮裘老头儿用那柄蝉翼般的大刀,隔着稻草捆绑中最前边的鸡蛋,一拍而去,刀刃高速颤动,发出尖锐的啸鸣,后边两个鸡蛋想碎哪个就碎哪个。

这令人震惊无语,该是怎样精妙的控制才能达到这种效果?

“我用的是天蝉刀薄而软,陈拓用的是大铡刀,厚而刚,绝学就是绝学,我不如陈拓多矣!”

话是这么说,但是这也足够令两个年轻人心灵受到震撼。

王路常等到羊皮裘老头儿演示完毕,亲手打烂了最前边的那个鸡蛋,鸡蛋里的蛋清和蛋黄早就混成一团不分你我,就像是被放在碗里细心打过的蛋花一般,从而知晓了这不是街头杂耍艺人的表演,这是真正的武功——力透骸皮。

许久之后,王路常睁开双眼。

平举天蝉刀在身前,距离地面鸡蛋盈盈一尺之地,收敛心神,屈指一弹,“铛!”,刀身弧度依旧饱满,有一种玄妙美感,地上鸡蛋碎裂,但芋头叶也被戳破,蛋黄蛋清流了一地。

王路常嘴角泛起苦笑,

弹刀数次,皆是如此。

再次整理了鸡蛋与芋头,闭上眼睛,毫不气馁的,开始找诀窍。

羊皮裘老头儿弹刀击蛋的动作在他脑海中流过。

手谣在他脑海中流过。

希夷刀在他脑海中流过。

竹竿武技琢磨在他脑海中流过。

扶摇重拳,搭寻桥的一幕在他脑海中流过。

风卷大漠起黄沙的天象在他脑海中流过。

秋蝉振翅的动作在他脑海中流过。

内心中隐隐要抓住一点什么。

二十年人生,所见所思所感在他脑海中流过。

他一直枯坐着,平举这天蝉刀,默不作声,苦思冥想。

终于日上高天。

在吴鸣准备叫他吃午饭的前一刻,他睁开了眼睛。

屈指,弹刀。

“铛!”

面前碧翠的芋头叶上开出一朵大黄花。

看着那朵异常鲜艳的大黄花,王路常止不住的挑眉,喜形于色,捡起来,挑去碎蛋壳,放在嘴边一吸,舌头一卷,稀里哗啦。

真甜啊!

……

像这样能够心无旁骛感悟武道的时机很难得,那一早,应是羊皮裘老头儿看出了他得了感悟,这才没有让吴鸣去打扰他,这令他很感激。

谁都知道在武道上有感悟,这样的机会有多么宝贵。

这样感悟的体验,普通人一生中或许一次都不会经历,一个武夫,人生中能够经历一次二次,那么他的武功绝对不弱。

此后几天的日子,再没有经历,羊皮裘老头儿也抓紧时间命他练习“金钟罩铁布衫”,因此练习断魂刀的日子仅有清晨不多的时间。

但他很满足,也很充实。

……

又三日过后的清晨。

耳边不时响起以指弹刀的清脆“铛铛”声,吴鸣起了床,他近几日每天都会被这种声音吵醒。他挠挠屁股,在门前空地打了一套把式,洗漱一番,然后在土房前数百丈一片稻梗青青的地方栓了马,回到家,煮了鸡蛋稀粥,去叫王路常吃早点。

王路常就枯坐在土坯房后的地垄里,高埂上。

远远看着他凝神端坐,

吴鸣爬上地埂,走到一半的时候看见王路常睁开眼睛弹了一下刀身,然后收了刀,朝他跳跃下来。

“努力啊,兄弟!”走到他身边,将天蝉刀交给他的时候他听见王路常这样说。

吴鸣爬上高埂,在王路常端坐的地方,地上,他发现了用稻草捆着的三颗鸡蛋。

“已经到这一步了么……”他挠挠裤裆,感觉有些忧郁。

而就在这一夜的深夜,在白天又一次经历了三十多下恐怖的“恐怖三连斩”之后,在又一次的承受了酥麻噬咬的感觉之后,王路常轻轻睁开眼睛,棉被下,皮膜下,他浑身的肌肉骨血弹跳不止。

掀开棉被下,起身,纵身一跃,他直直从土墙上的窗口穿出,朝着宵禁的天津城潜行而去。

章节目录 锁该章 已被锁定 很抱歉,本章节因为堵车、修改等原因,暂时锁定本章节,敬请各位亲亲谅解!飞过去看其它章节吧!

章节目录 第一二二章 黑暗森林里的渔家灯火 盯着三个黑影及那妓女消失的地方,王路常纵身一跃,从树上跳落在地,感觉微微有些头晕。

据王路常的观察,那几个黑影身手速度极快,虽说那妓女醉的不省人事,但是这么三两下便悄无声息弄走一个人,并且快速消失,很不寻常。

他施展武功轻身功法,在河棚户区以及狭窄的街道阴影里飞掠而过。巷道四通八达,王路常一路远远吊着。

几个黑影扛着麻袋,左拐右绕间,渐行渐远,王路常并不识得这些路,不过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弃跟踪。

渐渐地,三五层楼的客栈、重重叠叠的深宅慢慢变少,巷道越来越狭窄,迂回曲折,巷道两旁的房屋越来越低矮,空气中传来的味道越来越臭,尿骚味,茅坑味道,腐败水产的味道,猪狗味道等等,不一而足。

已经渐渐从城中心来来了津城边缘的棚户区。

这里生活着这社会最底层的一群人,人穷、地脏、环境差,能看到天津卫城最阴暗的地方,最乱的街道以及最卑微的人群。

而几个黑影扛着麻袋依旧在走。

王路常不敢沿着几个黑影走过的地方去跟踪,这些棚户区,看起来应该与这几个黑影不无关联,担心几个黑影行走过的路上有同伙。

他看了一样几个黑影走过的地方,穿越棚户区,便是一个山谷,月色下,如女人家裙摆般的山谷最下端的地方,那弯弯曲曲延伸进山谷的山路像是一条密密麻麻的补丁针脚线。

王路常闪身,走了另外的巷道。

不多时,见到了丛林,他一跃入林中,便如毒蛇一般一闪而逝。

当王路常穿越棚户区边缘的树林,行至山谷边缘的时候,几个黑影才将将到达。

三个黑影扛着麻袋,气喘吁吁。

在延伸进山谷的山路边放下麻袋,几人休憩。

火光乍然间亮起,然后几个闪灭化为红红彤彤的亮点在夜色中明灭不定,就在火光乍然亮起的一瞬间,王路常看清楚了黑影的模样。

“可把老子累死了,他娘皮的,这娘们儿真沉……”

“吸两口,赶紧赶路吧,快他妈天亮了……”

“急啥,都到了咱家地盘,还怕什么,来来来,再来一口……”

三个黑影中有人起身,动作。

“你干什么?”

“我看看这娘们儿,刚才看了一眼,真他娘俏,心里一直忘不掉,想再看看……”

“好了好了不要乱,赶紧抽抽,早点送过去拿了赏银就走,哎哟,这烟膏真他娘得力,老子骨头都酥了……”

“嘿,烟膏有啥好,弄女人才酥呢,大哥,这娘们儿是真俏,不要说小四,便是我,也被这娘们儿的屁股给激得火起,一路扛着走来裤裆一直没平过,**顶得老高了……”

“真有这么俊俏?”

“真有……”

“绝对有……”

“那解开看看?”

“看看看看,快快快……老四,哎哟我去你他妈的,让你解麻袋,你他娘皮的解裤裆做什么……”

“嘿三哥,这不是为了方便么……”

“方便**,快点……”

几人解开了麻袋。

然后在黑夜中发出吸冷气的声音,像是毒蛇的信子。

“怎么样哥,我就说吧……这娘们儿俊得很……”一个黑影挺着下身就要趴伏下去,却被另一个黑影一把推开。

“小子一点也不懂得尊师重道,长幼不分,帮我拿着烟锅……”

“撕拉”一声响,女人两条白花花的大腿便露了出来,在月色下闪烁着圣洁的光晕。

“嘿,早知道这行当这么快活,咱以前还打什么鱼啊,啧啧,真是八辈子修来的服气,打渔哪儿能睡这么漂亮的女人……”

那个被称作大哥的身影,感慨了一阵,便一下子趴到女人张开的两条大腿间。

“咕叽”一声挺身刺入。

“啪啪啪……”

“啪啪啪……”

一人完事儿换一人。

期间女人醒来,被捂住嘴巴,半点动弹不得,两条大腿高举着,冲向天空,不停的弹动,就像一个柔嫩的婴儿,在与老天比试拳头武力。

而她一挺一弹间,她双腿之间的人更加快活了。

“啪啪啪……”

“啪啪啪……”

声音像是从烂泥塘中拔出陷进泥潭的腿脚。

王路常潜伏在丛林阴影中,默然的看着这一切,心中没有半点杂念。

不知过了多久,三个黑影爽够了,女人再次被打晕,麻袋罩住,被扛着向山谷上的小路走去,王路常紧跟而上。

山路越走越曲折,几个黑影的速度慢了下来。

腰力不行。

王路常亦步亦趋,紧紧将走过的道路记录在脑海之中。

走过一段路,开始冷了下来,是海风。

山风,海风,山气,海气,扑面而来。

山谷另一面,是大海,谷底有渔家,灯火星星点点,已经开始为今日的出海作准备。而在山麓,王路常跟随着三个黑影,已经来到了山谷最深处。

这里雾气迷蒙,湿重冷冽的露水不停从枝叶草尖低落。

有一片棚户一般的建筑,隐藏在山谷最深处,隐隐有狗吠。

王路常不敢跟进,因为已经到了这个地方势力的势力范围,在他看来,有人为的踪迹不时显现在枝木、山路之间。

师公张掖庭在蜀地深山大林之间做了多年的猎户,他也从十岁起便一直于山野丛林打交道,对山林很熟悉。

他在犹自黑暗,森冷意味强烈的山林之间潜伏着,死死盯着那个山寨模样的棚户区。

三个黑影扛着麻袋进入山寨后,便了无生息。

看来这绝对是匪所了。

整个山寨一直灯火通明。

不知情的人,看见这渔家灯火,定然要好生感慨一番,心中想着淳朴的渔民和温暖的住所,甜美的饭食。

而王路常眼珠一动不动死瞅着远方那大村落模样的所在那蛊惑人心的蔚然灯火,却是心有所感。

灯火,是一个村落、一处人群所在,最为亮堂的眼睛,是黑暗中的无声对话者,也是光明与温暖的使者。晚曦殆尽,乡野渐渐被黑幔吞嗤,寒冷来袭,便只有靠着灯火来照明,感受着光亮的温暖,带给人在黑暗中生出希望的力量。

而这片灯火,雾气缭绕之间,令人倍感不安。

这不是希望的所在,这是勾魂的天灯。

这是冥神的眸子。

两个时辰后,天边出现鱼肚白。

王路常刚想要撤退,发现从山寨中小路上走出几个人影,低声谈论着,说笑着。

仔细扫视一眼,被他跟踪的那三人赫然在列。

一群人身上背着镰刀斗笠,麻袋已经被裹起来捆在腰间,看起来就像是上山打柴找药的寻常村民。

“不知道这久为什么狗爷要那么多人……”

“是啊,寻常日子哪里会这么急促?这回弄了个大汉子,差点没给我吓尿咯,幸好咱做的鱼实在是好吃……”

“你那手艺我还不知?谁能吃下三口就算谁比老子穷,一定是蒙汗药太强,否则你小命就没了……”

“说你娘的屁……”

“真是羡慕胡家三兄弟啊,弄了这么个大美人儿……”

“是啊,看狗爷看她那样子,眼睛都直了……”

“要不是才被人日过,那双腿间的恐怖大裂缝上满是黏液,恐怕狗爷会要她当压寨夫人呢吧……”

“到时候胡家三兄弟小命就没咯,真他娘的幸运……”

这群人下了山路,远离了棚户区后,真的开始砍柴找药,以极快的速度收拾妥当,然后从不同的小路下了山。

王路常一直紧紧跟随着那面有得色的“胡家三兄弟”,回到了棚户区,然后穿过棚户区边缘的丛林,返回了天津城内。

直到踏上天津卫的青石地砖,一跺脚,整块青石裂开,他紧绷的身子才渐渐舒缓下来。

沉着眼神,他走入人群之中。

章节目录 第一二三章 拿什么放过你 朝阳初升,短暂的一天又开始了。

当王路常回到天津城内,买了肉包,然后练刀、与羊皮裘老头儿等人一同拜会津门奇人,在无数混星子们的监视下过着平凡的一天的时候,在帝国西南某地,无尽蓊蓊郁郁的丛林掩映之间,有个集市。

这个集市异常热闹,穿着打扮各自奇异、形形*的人往来穿梭,叫卖声、争吵声、咳嗽声、打喷嚏声、马蹄声声声不绝,喧嚣非常。

此集风景优美,依山傍水,翠林浓密,鸟鸣啁啁。

这里山好水好,阳光明媚,街上行人如织,人间气息极为浓郁。三教九流,行行业业,人们或驻足摊前,或并肩而游,或划拳饮酒,或赶牛喝马,热闹至极。

瞧,此时一面如白玉的翩翩公子正驻足在一首饰摊前,卖首饰的闺女小家碧玉,此时俏脸通红,正眼都不敢看一眼那丰神俊逸的公子,那公子满脸正色,手中持着一银色手镯,正真诚地向少女请教一些金银首饰打造上的问题,想来,如此深奥的问题,一时之间那里说得清楚,晚上定少不了再次进行一番深入的探讨……

再瞧,一旁卖梨的阿婆兼职搞起了嫩豆腐,这边卖颗梨,那边打碗豆浆,嘴中热情的招呼着,老脸笑成灿烂的菊花,双手小心的端着白嫩的豆腐脑,脚下小心翼翼的迈着步,嘴皮中不时喷吐着唾沫,永远保持口中间歇期不超过一息时间的节奏乐此不疲的向客人介绍自己的嫩豆腐有多好吃,不时还向几个身强力健肤色黝黑的老农抛个媚眼,大有深意的告诉他们自己家里还有珍藏了多年的嫩豆腐其实更好吃……

还瞧,那打铁的壮汉,此时挥汗如雨,肌肉虬结,铿铿的挥舞着手中大锤招呼着手中铁钳夹着的铁片,风炉中炭火正旺,站在一旁等着锄具打好的妇人,似乎因为炭火和煤烟的缘故,此时面颊红晕,两眼迷醉,双腿酸软似乎站立不稳,微微颤抖着,那愣头愣脑的打铁大汉也不懂礼貌,不会叫人坐等一下。待得锄具打好,交予妇人,妇人十分满意,赞叹大汉技术了得,不知可否上门服务,去她家再帮忙打个**……

瞧那卖面片儿的,瞧那卖糖葫芦的,瞧那烤烧烤的,瞧那搞裁缝的……

瞧那赶牛喝马的农夫,瞧那风度翩翩的士子,瞧那肥头大耳商贾,瞧那腰如水桶指天骂地的大婶儿,瞧那精神错乱的算命先生……

咦,居然还有不阿宫的道人。

这道人身着灰色玄衫负剑而行,长发在微风中飘舞,看起来如同神仙一般,此时这道人忽然瞥见街畔有身着短袖的土着民在弄蛇的杂耍,停下飘逸的脚步,挤到一群大姑娘之间,瞪着眼睛紧张的观看,当看到那土着民手中青色的小蛇飚射而出,刺穿悬挂着的一个苹果时,这道人顿时脸色涨红,啪啪的鼓着掌,激动不已,待得艺人收钱将要走到他面前时,道人立时恢复了神仙般的世外高人模样,留恋而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身旁莺莺燕燕挺翘的*肥臀,深吸一口喷香的空气,道人拂袖而走,深藏功与名……

袒胸**穿着怪异的土着,羽扇纶巾身段修长的士子,肥头大耳满面红光的商贾,清凉裸露烟纱笼袖的女子,贩夫走卒,三教九流,酒肆青楼,巷道摊贩……滚滚红尘尽数浓缩于此,如满山禽兽……

这其中,一个枯瘦的男人,往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走过。他佝偻着身形,看着有些像只猴子,他的双鬓已经斑白,背上背着一个麻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长条形物事,那长条形物事或许有些沉,那捆在他身上提拉着长条形物事的绳索被麻布包裹的物事紧紧的下坠着,像是被猎物绷紧的蜘蛛网一般。

这个沉默的男人一言不发,不时捂着嘴巴咳嗽两声。

他风尘仆仆,走路一板一眼,虽然背上的东西或许有些沉重,但是他踏地的脚步却无声无息。

他这时候仰起头来看看天色,天已经大亮了,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感觉有些不舒服,于是他像以往的日子一般准备找个客栈休息一番。

他有些饿了。

他看见一个热气腾腾贩卖着白膜的小摊。

他走过那个热气腾腾贩卖着白膜的小摊。

他没有做出任何动作,没有付钱,没有丝毫停留,甚至头发丝儿都不曾撩动半点。

但是走过小摊后,他开始吃白膜。

他感觉得意,这是他平生最厉害的本领,只要有了这个本领,吃喝不愁,甚至女人也可以……想到女人,他的眼珠深处有血丝涌动。

但他最终平静了下来。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在心中这样告诉自己。

他边想着事情,突然鼻翼阖动起来,他闻见一阵异常清新的香味。

那是翠竹夹杂着米饭肉食的清香,鲜美可口。

食指大动,于是他像着香味袭来的地方看去。

那是一个土着人摆的小摊,简陋的灶台上放着蒸锅,蒸锅内平摊着层层叠叠的草果叶,草果叶上挤着热腾腾的竹筒饭,竹筒饭上,盖着片片嫩油油的肉片。

他可以很轻易的认出来那肉片是竹鼠肚皮上的嫩肉。

朝阳下,鲜美的香味在光明中蒸腾,像是挣扎的内心。

怎么办?这玩意儿很烫,不是很好操作……

他的肚子叫了一声,一声之后持续不停。

他不在犹豫。

已经两年多了,他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他没有钱,没有厚衣服,穿的布鞋已经磨烂然后用布条捆了好几次,并且还受了重伤,背上还背着一根精铁铸就的大棍子……

两年来,他没有过过一天舒坦日子。

直到来到这个不知名的小镇。

这里是蛮夷的地盘,到处都是背着镰刀、拉着牛马,面色黝黑但意态闲适的土着人,没人认识他,所以他决定在这里住下来,或许还可以再次成为一个教书先生或者其他什么。

于是他向着那个贩卖竹筒饭的摊子走去。

就在他与摊子错身而过的一刹那,他停顿下来。

他停顿下来不代表他心中有停顿的想法。

这一刻,没人比他更想离开这小摊子,他的掌心与被蒸得滚烫的竹筒饭紧紧贴在一起,他疼痛难忍。

但是他的肩膀被人摁住了,他走不掉。摁住他肩膀的不是摆摊的老婆娘,于是他愤然回首,怒目相向。

在看到摁住他肩膀那人的一刻,他瞬间呆住,然后换上了一幅纯真的笑脸。

“别走了,进来吃吧!”那人对他说。

“不……不用……好吧!”他的肩膀顿时松垮下来。手中的竹筒饭被那人抽走,还给了摆摊的婆娘。

那婆娘顿时对他怒目相向,但是碍于手臂搭在自己肩膀上那人的穿着打扮,才没有喝骂殴打起来。

那是一个穿着捕快服的中年衙役,四方脸,眉眼之间棱角分明,他身上未佩戴着制式的朴刀,腰间却别了一片刻着尺度的长条铁块,看起来有些怪异。

两人走进小摊后面的客栈,寻了个角落,落座。

“大人怎么会在这里?”坐下后,他拘谨的问。

“有些公事。”那衙役也不看他,只是招呼着店小二上吃食。

“呵呵,哦,是这样……”

“拿来吧!”那衙役跟店小二要了酒水,然后对他说。

“什么?”他问道。

“当头棍啊,还装什么愣?”

瘦猴儿般背着麻布包裹的长条状物事的斑鬓老人,拘谨的神色顿时止住,眼珠子在眼眶中左右乱窜了一阵,然后长长叹息一口,肩膀顿时紧绷起来。

“奋力一搏?”腰别铁尺的中年衙役饶有意味的看着他。

“您知道,只是一个竹筒饭而已……”

“圣人大盗,蝼蚁小盗,大盗小盗都是盗,没什么不同,更何况,你答应过我的!”中年衙役正色道。

瘦皮猴儿般的老人神色黯然,肩膀松垮下去,。他正是在卜空村与张掖庭一战后消失的江洋大盗空空玄。

饭菜端上来了,中年衙役开始吃饭,他握筷子的姿势与常人没什么不同,却很稳定,他拈菜,筷子不超过盘中线,伸手即回,他扒饭,一扒一口,绝不多扒。

“嘎吱嘎吱!”只是简单的竹笋以及炒菜,中年衙役却吃得津津有味,四方形的脸上,两腮的肌肉一鼓一鼓。

“怎么不吃?”他问道。

空空玄摇头道:“这一路走得急,也没带银子,您请我?”

“你我交情没到那个份上,先吃,以后做工还我。”中年衙役直截了当说道

“做工……”空空玄喃喃着,似乎在咀嚼这两个字。

旋即,他咽了口唾沫,喉头一顿,平放在桌面上的两手猛然握拳。

做工就要坐牢的。

窗外一阵山风拂过,顿时一股雄浑气势乍起。

对面低头认真吃饭的中年衙役抬起头来,即便面对的是成名江湖四十余年的大盗空空玄,仍旧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无视着眼前那教人厌恶的偷盗者越发雄浑的战意,更是嗤笑道:“身背当头棍便可放肆了?你大可以试试看。”

空空玄身形端坐板凳,桌面上,双拳紧紧与桌面相贴,也不捶出,桌面下,双脚却是互相叠放。

青笋盘中,笋汤微微浮动起来,犹如波涛。

两人之间的桌面,由空空玄双拳所在之处起,开始冒出阵阵白烟。

那不是白烟,却是经年累月之下藏于木桌夹缝中的灰尘被透过木桌向着对面中年衙役而去的气劲所震飞。

纵天梯!

桌面上清淡如烟的尘土如风暴般席卷,滚滚向前,唯独蔓延至中年衙役身前时,无形中仿佛被阻隔,硬生生停住,直至烟消云散。

中年衙役身前的饭菜汤水,没有沾染半点尘埃。

空空玄的看着眼前的衙役,震惊无语:“你已经……”。

中年衙役却已经无心再听他多说什么,他本就十分讨厌这些、这样的人,在一个桌上吃饭已经是他对待这些人最大的仁慈:“吃个饭都闹出这么些腌臜物事,空空玄,你冥顽不灵,本捕无法再容你!”

“大人……”空空玄惊叫。

“嗡!”

“啪!”

两声响,空空玄头颅瞬间低下,久久不能扬起来。

中年衙役缓缓将腰间铁尺别回,在无数食客惊讶的注视中,提着低垂着头颅的空空玄,走出店门。

微风拂过飘散的花白头发,露出空空玄的脸面。其上,一条宽二指的印痕清晰可见,更在被铁尺抽出来的红通通印痕上,一个“刑”字异常耀眼。

“大人……”脖颈粗胀的空空玄还待说话,便被无情打断:“甭求饶,我再不饶你!”

中年衙役提着空空玄,向着街头走去,要将手中人收监。

他此时有一颗落魄而愤怒的心,恨不得将手中人碎尸万段。

你在这里,她为什么不在?

没了她,我曹福拿什么放过你?

章节目录 第一二四章 大清门神 武功超凡入圣大名响彻江湖的大盗空空玄,被人像小鸡一样提着,往这镇上的衙门走去,这幕场景倘若被江湖中人看见,定要震惊无语。

空空玄扬名江湖三十余年,一身道家纵天梯轻功出神入化,使得他翻墙越户来去如风形如鬼魅根本捉不得,并且此人武功同样登堂入室,除了斑驳的双鬓,年逾五十的他看上去仍旧似个中年人一般,这是精血旺盛气机勃发的象征,说明他的武功已经练得深入骨髓,较之世上任何一种驻颜功效的神药更有效。

这样的人物,不是任何人都能拿下的,这天下没几个人能这样拿下他。

而能够在闹市之中镇定自若真个儿如同捉住寻常盗窃贼一般的将他拿下的,天下只有一人——大清门神曹福。

对于曹福这个名字,江湖草莽的认知和寻常百姓的认知是不一样的,于江湖中人来说,这个名字带表了绝对的禁忌,被他盯上,最终的归宿只能是监牢和菜市场,而对于知晓的寻常百姓来说,这个名字代表着正义。

一路走去,路上人来人往,人们对着这一对公差和贼寇指指点点,中年捕快曹福对此根本毫不在意,甚至乐得于此——犯了错,就该接受惩罚,而百姓的白烟、指点和唾沫算是最轻和的了。

走过了几条大道,霎时眼前现出了一座高耸的朱红大门,门上高悬雪亮明镜。

浩然正气便在眼前。

此处正是这边陲小县的衙门,维系一地公理的所在!

身形壮硕的中年衙役信步走进门内,门内有院,一旁十多名差人正围了一圈赌牌九,正吆喝叫闹着。

中年衙役“哼”了一声。

顿时那一堆赌牌九的差人中有失魂落魄者抽空抬起头颅看了一眼,一眼之下,顿时悚然,赶忙从地上爬起,站定。

“干活啦!”中年衙役吼道。

这一下,赌博众人勃然变色,赶忙收拾了赌具,一个个站起身子,脸色像是霜打的茄子。

曹捕头不疾不徐地走进院中,四方脸上一派威严。

扫视了一眼松松垮垮站着的三班衙役,曹福轻轻叹息一声,旋即吼道:“干活去!”

众人鸟兽散尽状。

“丢脸啊!”对身后亦步亦趋的大盗说,威严的脸上有些不好意思的神色,像是主人没有招待好客人一般。

地方衙们的组成,除了正印官之外,偶尔有杂佐,再就是六房书吏和三班衙役。三班衙役,第一是皂班,给县官老爷站班和做仪仗队的,审案时兼做行刑手帮同吓唬人犯。其次是快班,就是捕快。用于拿贼,破案和催租税的。第三是壮班,属于临时召集的民工,打打杂,危机状况时协助守城。

显然,对于一个县的治理而言,捕快的地位很重要。

但是,地位重要的捕快,却是贱民身份。三班衙役,除了壮班之外,都是贱民。大清律例规定,一个家族有人干了衙役,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为什么这么重要的职位,要由贱民来做?因为捕快干的活儿,是一种不良之行,得罪人的活计,一种贱业。总是要抓人拿人,总是跟坏人坏事打交道,正经人注定不屑于此,所以,只能让贱民做。做不良之事者,只能是不良之人,所以,人们也称捕快为“不良人”。

既是不良人,总有不良的习性,这个,他曹福可管不了,这是深入骨髓的恶习,轻易不能改正,但至少,不能让他看见。

衙役这贱业由贱人来做,做这种事还要以官府的名义,所以,实际上虽是贱人,但捕快在民众中其实威风极了,一点贱的影子也没有。动辄拿人、锁人,谁见了都惧三分。老百姓尊之为捕快老爷,捕翁,街上做买卖的,都得定期“孝顺”。

但是,这样遭人羡慕的捕快,如果见了乡绅,还是不敢造次,老早就得让在一边,躬身请安。即使一介穷酸秀才,如果没有县令的旨意,也不敢随便碰。至于县令老爷,更是从来不把他们当人,随意指使不说,有了案子,如果破不了,就把捕快拿来,当众扒了裤子打板子,严令追比,三日一追,五日一比,板子越打越重,既是责罚,也是羞辱。总之,在官府层面,没有人在意捕快的脸面。

然而曹福可不同。

随意扯住一人,问了县令的所在,那人指了指。

于是曹福向着后衙走去。

在一处院门外站定,门内便是县令的居所,有规矩,不能进。

在门外叫喊。

两嗓子过后县官出来了,鞋都没穿,大有周公吐哺之势,一见面,便笑呵呵问道:“曹捕头唤本县何事啊?”

曹福行礼,说道:“捉了个大人物,借虎穴一用,跟您告知一声!”

衣冠不整的县令,脚掌被青石板凉得站立不住,不停跺脚,听到面前这尊大佛的请求,忙不迭挥手:“准了准了,用用用!还有什么事儿么?”

答:“没了!”

笑吟吟看了县官一眼,对身后披头散发的空空玄道:“走吧,不服气的话或者打一架?”

面皮高高肿起头皮发青的空空玄沉吟许久,抬手摸了摸脸上的印痕,说道:“我不是您的对手!您的武功已经登峰造极!”

“那么走吧!”

两人想着县衙深处走去,过了乱糟糟的班房,曹福打开一道铁门,两人走进铁门,不停歇,向最深处迈进。

监狱称为“囹圄”,顾名思义,是专门囚禁犯人的地方,这地方是有等级之分的,按照相应的等级,其监禁程度不同,牢房也不同。

在所有类型的监狱名目中,人们最熟悉的,大概就是“班房”了。以至于人们还把“坐班房”作为进监狱的代称。其实,班房并不是监狱,它是衙门中三班衙役办事的地方。最初为了防止延误审判,州县衙门常将一些诉讼案件的当事人、轻罪犯人以及干连佐证等投进班房候审,并派差役看管,以便随传随到。一旦关进班房,落在衙役手里,便成了衙役们凌虐、敲诈的对象,用衙役们的话说,到了他们手里,就得揭他一层皮。班房里面,不管是证人还是“犯人”,都闹哄哄挤在一块,睡觉拉屎都在一起。当然,班房也有“等级”,有钱的人花五十吊钱,可以进有床铺的大间;再花三十吊去掉铁链;再花二十吊,可以地下打铺,要高铺又得三十吊。要吃鸦片也可以,开一回灯五吊钱,其余吃饭吃菜也都有价钱。反正只要有钱,要什么有什么;而没有钱的犯人,一旦进了班房,那就真如进了地狱一般,受尽虐待、折磨,暗无天日。

大清刑部监狱对监牢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但事实上,监狱形式及管理混乱的状况却普遍存在,衙役们并不遵循相关规定对犯人按规定羁押,各地方衙门大多是我行我素,最常见的有“门留”和“寄收”的做法,衙门官吏常常将那些无辜的证人及有关人员一概收禁,并借机向他们敲诈勒索,不满足这些要求便不予释放,以致于监狱里常常人满为患。

然而监狱里有一个地方,除了改朝换代这种监狱“丰收的大年节”,从来不会人满为患,它就是“虎穴。”

“虎穴”位处监狱下的地牢,挖地数丈深,四面砌墙,用大石板盖在出口,谓之“虎穴”。用来专门关押高级官员和皇室成员或者穷凶极恶之徒。

空空玄是大盗,不入虎穴,寻常监牢根本关不住他。

在曹福面前,想要逃跑,是不可能的,于是空空玄顺利进了这被无尽丛林包围的西南边陲的清河县的“虎穴”。

“这是我第二次捉你,这回你蹲不满大清律例规定的罪业年限,你是出不来的,如今你就暂时被羁押在这里,等我回京我会亲自把你押回北京。”

“真想不到,大人您跑到这地方来干什么?”空空玄不甘心的摇摇头,眼神中满是懊悔。

“哈哈,恶有恶报,我听说横山堂的当头棍丢了,就知道江湖上也只有你才能偷得到这根棍子,正说来这边办了事儿就去捉你呢,没想到你自己就凑到这边来了,啧啧……”曹福掂量了一下手中那被麻布包裹着的长条形物事,咂嘴道,嘴角眼角满是笑意,感慨着世事的无常。

“我来这边当然是有公事,‘樊笼’的人不安分,过来处理一下,当头棍我会托朋友送回横山堂,至于你这么些年下来犯下的案子和赃物,等我有空会请你交出来然后给你定罪的。”

“您找不到那些宝贝了!”

“哦?”

“都被人夺走了,我知道,大人看见我的第一眼肯定是失望的,因为我的妻子不在,那是因为她死了!”

眼角嘴角的笑意像是被瞬间冰封。

“没错,晏如意,她死了,被那人用您手中这根棍子敲碎了脑袋,我也被打得身受重伤,不得已才违背与您的承诺重出江湖……”

“谁……干……的?”

“不知,但他使用的武功很像当年霸绝江湖的‘扶摇拳’,或是张家后人……”

中年衙役神色彻底阴沉下来:“就是那个身负楼兰秘藏的张家?张掖庭?……”

“正是!”

“当年,是我把你…们放走的,此事我会查明,还你们公道!”

曹福走了,空空玄听到了一声很沉闷的声音,看着压在“虎穴”门口的巨石,他缓缓坐下,嘴角的笑容意味难明:“如意啊如意,怎么这么多人喜欢你呢……哈哈哈……”

章节目录 第一二五章 非常人贩 平静的度过了几日,除了正常练功习武外,王路常跟着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这对师徒四处去拜访津门奇人,这个过程中他也知道了羊皮裘老头儿手中那些用来骗吃骗喝的假铜钱是哪儿来的,就在天津城内大大小小的巷道中,铸造假币的人多了去,形形*的作坊,一坨铜,一尊火炉,一副模子,再加上三五个人就够了。一炉铜水冷却了就是响当当的钱,自己就是财神爷,这诱惑!!要不是还有事儿,王路常差点没忍住学习吴鸣,死皮赖脸要人教铸币。

虽然没能学成,但他也跟人买了许多薄如纸片,甚至能浮在水面上,质量恶劣者还有不少麻子坑的被行内人称作小皮钱或麻钱统称“恶钱”的假铜币。

练武,学艺,日子虽然过得充实,但是王路常内心中却并不安稳,小抉微一天没找到,他便一天不能心安,尽管他日日夜夜在寻找,但是始终一无所获。

人海茫茫,他始终坚信小抉微没有死,就是被人掳走了,可是要去哪儿找啊?

除了天津,便是北京城了,这两个地方,一个是天子脚下,一个是六朝古都,深宅大户门阀贵胄多如牛毛,对于丫鬟奴婢的需求最高,所以经常有人贩子拐了小孩汇聚往这两地。

如果这两个地方都找不到,那么到时候他该去哪儿?

天津城的大户人家无论是商贾还是官家,已经被他逛了差不多了,越来越心焦。

幸好,他手中还有一条线,便是天津城内的人贩子以及那个位于城郊海边的山寨,于是,在跟着羊皮裘老头儿师徒又在天津城内浪荡了一天之后,王路常决定做点什么。

跟吴鸣和羊皮裘老头儿告了一声,两人没有阻止。

这夜,王路常没有回到城郊的住处,而是在一间客栈里一直呆到夜深,他阴沉着脸色,点了饭菜酒水,饭菜没吃几口,酒水却喝了一壶又一壶。

末了,他开始自言自语起来,声音先是只有他自己能听见,然后渐渐大声起来,影响了邻桌,影响了邻桌的邻桌,最后整个客栈的食客们都对他怒目相向。

但他毫无畏惧,瞪着通红的眼睛,大力的拍着桌子,摔烂酒瓶菜盘。

他从客栈出来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几个衣着华丽提着鸟笼的公子哥儿,他对几个衣着富贵的公子哥儿横眉怒目,并骂骂咧咧,然后就被人打了。

拳脚如同雨点一般的落在他的身上,不多会便冒出了鼻血,额头也被人打破了,血流不止。客栈掌柜媚笑的将几个公子哥儿迎进店里去,然后立在门口,冷冷的看着在地上爬行的王路常对着小厮们道:“把这家伙给我撵了出去!”

众伙计架起他的手臂,猛地一扔,便远远的将他抛了出去,但他并不服气,嘴中骂骂咧咧:“上天无眼啊,你们这些豺狼,我一定会发达的,我要中进士,我是探花,我是榜眼,我要你们好看,到时候要你们的好看……”

原来是个不得志的读书人。人们只是不屑,撇嘴,这年月,读书还有用么?

被人死狗一般抛弃,王路常狼狈离开。

他一直在城内浪荡直到深夜。天色并不很好,有一丝丝风,但看不见月亮,星星也没有。

随着一家家灯火次第熄灭,整片天地已是缓缓安静下来,喧嚣的气息逐渐散尽,变得冰凉。到处是漆黑的暗点,仅有不多的几条大街道能够勉强视物。

王路常在暗夜中行走着,踉踉跄跄,他喝醉了。被人扔走后不久,他又去了烟馆。此时他浑身烟酒气息,嘴里说着胡话,孑然一身,指天骂地的痛诉着自己命运的不公,他像是野狗一般的嘶嚎,哭泣。

路人对他指指点点,但他毫不在意,只是不停的往自己的嘴里灌注着从烟馆内买来的酒水。

他并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

他在河边一颗槐树下躺着,渐渐打起了呼噜。

人流越来越少。

就要打更了,即将宵禁。

他翻了个身,隐在一块乱石后边没了动静,只是不时传出来梦呓般的胡话。

宵禁开始后,大街上一个人也没有了。

在打梆子的更夫走过之后,王路常翻了个身,他的脚从石块后边伸出来,呼噜声也大声了起来。

夜色寂静,夜凉如水,后半夜,漆黑的天穹闪烁着雷光。

万籁俱静中,鬼魅一般的,从街道深处的阴影中闪出两道黑影,这两道黑影聚在了一起,低声交谈着什么,然后两道黑影向着王路常的所在逼近。

两道黑影对着死猪一般的王路常看了许久,其中一人从腰间抽出个大麻袋。

“咦,狗屎运,得来全不费工夫啊!”一个黑影感叹道。王路常没有半点反抗便被堵住了嘴巴装进了麻袋。

两个黑影扛着麻袋,隐在街道旁屋檐下的阴影中,开始奔跑。

凭着感觉,心中默默计算着时间,麻袋中的王路常知道这是去向城郊海边那个山寨的路途,他浑身瘫软成一滩烂泥一般,于是交换扛着麻袋奔跑的两个人贩子异常劳累,“呼哧呼哧”的喘息个不停。

在一个地方,王路常被扔下,耳中传来两个人贩子的骂声。

“妈的,哥,早跟你说让你少玩些女人,像我……”

“我他妈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居然还不是书生……”

“今次的肉猪太可恶,喝成不省人事的烂泥,太重了!”

“大哥,这肉猪……脸蛋儿挺漂亮……”

“不许乱来”

“可是……”

“我就恶心你这个习惯,怎么一个大男人就喜欢男人……”

“至少子时之前能到??山,否则他就要醒了,麻烦。”

“嘿,这等书生肉猪……让他单手……”

“闭嘴,多休息会儿,等下上山那截路你来扛!”

“凭什么是我……”

“你不是喜欢男人么,多让你接触一下,如同我想要背个如花似玉的黄花闺女一般爽快!”

“哥,哎哟,哪有这样子的嘛,人家一想到那样……都害羞了啦……”

……

手脚都已经被绑住,王路常在麻袋中闭着眼睛,身体微微紧绷,又放松一下,捆在背后的手指一刻不停地摸索着。

再次启程。

时间如流水。

一分一息地推过去了,当脑海中那一点点酒水导致的眩晕的感觉逐渐褪去,压抑沉闷的黑暗里,夜色中,周遭的环境变得更为安静,周围的情况,也更加清晰起来。

又停了下来。

上山的路不好走。王路常因常年练武,体质强壮,两个被不良生活掏空了身体的人贩子爬山都要累瘫,更遑论要扛着一个成年男子。

“呼呼,哥,这肉猪那身衣服不错啊,要不……”

“这个可以有,他奶奶的,多少年没穿过一身完整的衣服了,呸!”

“那我脱咯?说不定还能找出几个铜子儿来……”

“嗯!”

“下一气就能到了。”

“麻利的办事儿……”

窸窸窣窣的,麻袋上紧紧扎住的口子被解开了,夜风吹在脸上,胸腔内一下子便与天地的气息贯通了。

“肉猪,你要是醒来了,敢乱来,我一拳捶碎你脑袋……”那弟弟恶狠狠地、轻声地说着,在旁边等了一会儿,随后便开始对着王路常动手动脚起来,他脱掉了王路常的鞋子,放在鼻尖闻了一闻,乐呵呵的笑了起来,籍着微微的光,他喜欢地看了看,随后背对王路常坐下来,脱掉自己的鞋。

王路常睁开一只眼睛,见到了两个绑架他的人。

弟弟在穿他的鞋子,哥哥在一边躺着休息。

“嘿嘿……”第一只鞋、第二只鞋,又漂亮又合脚,对了,还有衣服……就在弟弟准备站起来的时候,身体后方,那道身影无声地坐了起来,双手在黑暗里舒展开,绳索从他的手腕上不断掉下来。那双手,陡然合上。

咔——

弟弟的脑袋转过一个方向。

躺在一旁歇息的大哥猛地从地上弹跃起来,“咚”的一声闷响,王路常猛虎一般窜起,已经一拳砸在了他的胸腔上,大哥如同弓虾一般蜷缩在地。

不作停歇,一把揪住那大哥脑袋上猪尾巴一般的辫子,指着不远处那个星火点点的山寨:“那是什么地方?”

“你……你是什么人?”这时候,那大哥才反应过来,惊恐的声音因为脖子被人死死往后揪住,传出来显得有些艰难。

“想死么?”

“不……不想!”

“那么回答问题!”

“爷,您别杀我……我只是个普通的渔民,上有老下有小……啊唔……”

凄厉的叫声戛然而止。

王路常死死捏住那人的嘴角,随手丢下一块满是毛发鲜血淋淋的头皮:“我说回答问题,不然就跟你弟弟一起去死。”

他已然将那人的辫子给扯掉了。

“我说,我说……”

“那是疯狗帮,是杨翼、杨横两兄弟的山寨,爷,没事您别去惹他们,我兄弟俩今儿个冒犯了您,我们认栽,但是,啊您轻点儿……”

“疯狗帮……”王路常沉吟一番:“你们是渔民还是混星子还是人贩子?”

“都是!”

“那便是无恶不作了?我且问你,你们有没有捉到过一个小女孩儿?四川那边来的,六岁,这么高!”

“爷哟喂,我们捉小女孩干啥子?风险大又没用呀……”

“什么?”

“疯狗帮不要小孩子肉猪的……”

“为什么?”

“我们不知道啊,不要就是不要了么,哦对了,杨二当家的说过,肉猪都是要坐船出海的,洋毛子们不喜欢小肉猪,说是有违人道的……”

那么小抉微不曾在过这里。

长长叹口气,心中又喜又焦:“杨翼杨横是什么人?”将那大哥扔在地上,一脚踏着他的胸腔,只要脚下之人又半点一动,含章步一跺便可将之击毙。

“这……这这……这两人……是真正的亡命之徒……”那头皮鲜血淋漓的大哥深吸了一口气,“早年那杨翼还在天津城当混星子的时候,曾一人杀入铁砂帮,拖着一个堂主的肠子在街上跑了三圈,浑身杀得血淋淋的,真正的狠人……”

“这么大的命案,官府不管么?”

“爷呀,谁都知道他们一定有命案,但混星子们帮派之间打斗,一笔糊涂账,不好管,加上天津城内势力纵横,又没有什么证据。早些年有个姓雷的班头,曾想过要治他们,抓了杨翼,跑了杨横,这杨翼在牢里一直熬着,怎么都不认罪,杨横在外面放言,若他哥哥出了事,必杀雷班头家小,最后……还是给他放了,不过他们也会做人,此后送了礼物去雷班头家中道谢。再之后,没人愿意轻易惹他们……”

“你们渔民是怎么跟他们搭上伙的?”

“嘿,疯狗帮的人大都是天津城内的混星子,还有渔村的渔民,大家都一起长大的,虽然拳脚不行没能加入帮派,但是有需要只要说一声,办事儿的人多了去……”

章节目录 第一二六章 疯狗帮 远处的山寨星火点点,像是恶毒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

看见一只脚死死踏在自己胸膛上狠辣的凶神,才死了弟弟的大哥额头冒汗,他的头皮被撕下来一大块,鲜血淋漓,此时一半头颅陷山路的泥坑里,疼得火辣辣。

王路常沉默不语,大哥以为他怕了,于是说道:“爷,您是好汉,肯定知晓了疯狗帮的劣迹才做出这等惊天动地的伪装,我兄弟两今儿冲撞了您,是我们活该,您是好汉,惩奸除恶,跟您告一声,若真要做,便一次做死他们,若没这个机会,就尽量少管,否则后患无穷。他们兄弟在很多事上也算有分寸,这才是真正的狠人,天津城里,多的是混混……管管这些,不出太惹眼的大事,也就是了……”

王路常低头看了一眼脚下衣衫褴褛的枯瘦渔民,心中有些纠结,都是为了混口饭吃,这世道,谁都活得不容易,逼不得已做些恶事是为了活下去,国家如此不堪,百姓才活得那么艰难,这能怪谁呢?

但是他已经不是十**岁的人了,他已经二十:“这是示好求饶?”

果然是在天津城内混大的人,见风使舵的本领极其高强,不动声色之间已经让人转变了对脚下人的观感,瞬间从人贩子的角色转变成了痛改前非的回头浪子,不仅如此,还为侠义心肠的好汉作考虑,建议务必除恶务尽,呵,真是油滑!

“但求大爷饶过小人一命!”

“不死可以,帮我做一件事情!”

“您且吩咐!”

“死的是你弟弟?”

“不是亲弟弟,在我三岁那年我妈从山里捡回来了这个杂种!”

“很好,犯不着为杂种拼命!”

“是的是的。”

王路常抬脚,松开恶徒:“想逃跑你可以试试看,也可以喊叫,看看是你的脚快声音快还是我的拳头快!”

回应他的是猛不迭的摇头。

王路常叹息,国民性子软弱,在帝国的统治和剥削下早已经丧失了血性和风骨,到处都是为了生活油腔滑调的人,恐怕再也遇不见一诺千金重情重义的好汉了。

脱下自己的衣袍,给那死去的弟弟穿上,完成了他的心愿,然后自己换上了那弟弟的衣服。

“走吧!”

“去哪儿?”

“疯狗帮!”

大哥顿时竖起拇指,这个干瘦的老头儿媚笑着夸赞道:“大爷您真是好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舍生取义为民除含,好汉,绝顶好汉!”

“甭说这些牛头不对马嘴的马屁话了!”王路常从弟弟的口袋中逃出一网鱼线,拉紧,如琴弦一般弹之嗡嗡作响。

将鱼线打了个套子,套在大哥脖颈上,一端拉在自己手上。

“管好你的舌头,否则头掉了我可不管!”

“知晓,知晓……”

“借点血用用!”王路常伸手在那大哥头皮上一抹,那大哥疼得龇牙咧嘴却死死忍住。将满手猩红往自己脸上抹去,又抹了那被他拧断了脖颈的“肉猪”一脸,大哥在前,王路常在后,抬起了穿着王路常满是酒水臭气熏天衣服的弟弟的尸身,两人一尸朝着疯狗帮走去。

疯狗帮的名头王路常从未听到过,羊皮裘老头儿给他和吴鸣讲了很多江湖事迹,但是从未提过这个疯狗帮,或许这是一个新兴的帮派。

既然搞人肉生意,小抉微也不在这里,那么他不介意随手端掉它。

“疯狗帮有多少人?”

“一二百。”

王路常收紧手中鱼线,顿时得到惊恐的回答:“爷爷爷,您悠着点劲儿,二百三十余人,具体多少,我也不知道啊……”

“都学过武?”

“不尽然,除了杨益杨恒两兄弟是练家子,其他人都是混星子中的好手!好汉爷,那杨益杨恒两兄弟人高马大,人长得跟熊罴似的,一身横炼功夫劈石断木,真是为您担心呢……”

闪电划过天空,雷声轰鸣。

暗夜,将雨。

王路常并不害怕,王子昂曾经对他说过,要做个大勇之人,有用之人,扶摇拳霸烈凶猛,多年的习武让他练就了一腔正气,他曾亲眼见过王子昂以一敌百勇猛无敌的身姿,在心中留下了扶摇拳全无敌的榜样,还在“樊笼”里打过生死拳,与凶徒搏命过,因此怡然无惧。

他心中有一种紧迫感,不仅是找不到小抉微的紧迫感。他有一个强大的敌人,那个敌人成名江湖三十余载,手中持着重器,正在四处寻找他,为了把那人杀死,他的武功必须精进。

山路幽幽,如同明道。

不多时,两人一尸已经来到了疯狗帮所在的山寨,在一道一端削得枪头般尖锐的木栅栏前停住,前头的大哥与栅栏旁边一个木棚子之内的看守打招呼:“六十九爷,劳烦您开开门儿,小的领赏来了!”

“哟,这怎么回事儿?抬着来的呀?哦,原来是李老黑兄弟两啊,哟,您这是怎么的,搞的满头血啊?”

“嘿,一场恶斗啊,捆肉猪的时候被蹄子踢了,没啥事儿,领了酒钱,一切都好了!”

“是这样,遇到硬点子了吧?哈哈哈,真是不容易啊,好好好,咦?小黑怎么不说话?见到六十九爷也不问个安?”那六十九爷哈哈大笑,在火把的照耀下,满口参差的烂牙像是被铁锤砸碎的石头。

“他呀,咳,他的牙都被肉猪敲碎了,满脸血,现在可说不出话来哟。”

“头巾掀开我看看?”

王路常掀开蒙在头上的破布,手中被抬着的尸体遮住的鱼线瞬间收紧,那六十九爷用手中火把扫了一扫,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男人不流点血怎么成呢,想必被血污了脸,你这爱美的小兔哥儿不高兴了吧?哈哈哈,成,赶紧走吧!爷可一点不欣赏你的小白脸……”

“谢六十九爷,谢六十九爷,赶明儿请您喝酒!!”

进了山寨,火把林立,四处站着值守的匪贼。丛林密布中,棚屋一片又一片,不时有女人的尖叫声和乱糟糟的谈笑声从棚屋四处传来。丛丛棚屋深处包围着一间瓦房,屋后有山崖,山崖底部有黑魆魆的几个阴影。

王路常便随着大哥抬着“肉猪”朝着那几个阴影走去,路途中有值守的匪贼看过来,李老黑点头哈腰的打着招呼,有惊无险的到了山崖底部,王路常这才知道那几个黑魆魆的阴影是几个山洞,洞口被铁门紧锁,有人持刀看守。

“三十六爷,嘿嘿嘿,烦您,开下门……”

“哦,李老黑啊,怎么,肉猪是抬着来的?你头上的血是怎么回事儿?”

“手气背,弄了个硬点子,一顿好打,把肉猪给收拾惨了……”

“是肉猪把你们给收拾惨了吧,哈哈哈,你们不会把他打死了吧?”

“不会不会,只是晕过去了,不信您摸摸……”

“女的?”

“爷,这可是头壮崽,力气大着呢……”

“嘁,男人有什么好摸,快进去吧……”那三十六爷说着,便从腰上解下一捆钥匙,寻了一把打开了面前的一个山洞。

王路常和李老黑抬着肉猪走进山洞。

“快点出来啊,爷可要换班了……”

“知晓知晓,三十六爷,今儿猪圈怎么恁个冷清啊?”

“才送走一批,甭废话,速度点儿……”

“得嘞!”

那三十六爷并未跟着走进山洞。

这山洞极深,宽数丈,深数十丈,肮脏不堪,散发着屎尿的味道。

“好汉爷,这回行了不?可以放了我吧?”李老黑笑呵呵的转过头来。

王路常手上一用力,“唰”一声,一颗媚笑的头颅便骨碌碌掉了下来,鲜血冒着热气直喷洞顶。

不去管两具死尸,王路常转身往洞口走去。

“你哥呢?咋还不见出来?”

“就在后头呢!”

“哟,小黑沾了点血,声音也变得男人起来了啊,哈哈哈……”

“哎哟,哪有啊,三十六爷你这样子讲,人家都不好意思了啦……”

“啧啧啧,恶心,恶心啊……咦,你哥咋这慢呐?”

“咻!”

只是钻出洞口的一瞬间,王路常出手如电,一拳递在那三十六爷猝不及防的喉咙间。

“啊……喀喇……”那三十六爷捂住喉头,瞪大了眼睛,在他踉踉跄跄后退的一霎那,王路常一脚踢过去,脚尖如同硬石一般砸在那三十六爷太阳穴上。

三十六爷头颅一扭,不受控制的朝着山崖石壁撞去,“啪!”鲜血四溅,死绝。

将那三十六爷身上东西快速搜一搜,拿了那许多钥匙和朴刀,尸体拖进山洞,王路常放眼望去,黑压压的山崖下,诸多棚屋像是一片长在朽木下的蘑菇一般。

山风拂过,夹杂着水气。

大海一望无际。

天边有黑云,云还很厚,今夜无雨。因为天边太阳已经升起来,虽然看不见它。但是它的光芒给黑云镶了一道光亮的金边。

一片片云渐渐被染成了紫色和红色。

慢慢的,太阳、云和海水都开始散发光芒,破碎的金银一般铺满整个天地,连王路常自己也成了光亮的了。

海上日出,好伟大的奇观。

王路常长出一口气,呼吸吐纳,然后闪身,从山洞前离去,鬼魅一般的窜进丛丛棚屋之下那仍旧黑魆魆阴影之中。

章节目录 第一二七章 屠狗辈 气机之气,不论道教真气,还是儒教浩然正气,都如晦涩典籍文字,自古玄之又玄,向来可冥想而不可见,这是常理,但武夫气机,呼吸吐纳之间,却是实打实出现在人的身体之内,方法得当,甚至可以却凝聚成形,透出体外,呈现肉眼清晰可见的气,比如陈拓断魂刀的刀气以及王路常和羊皮裘老头、吴鸣三人在前往天津的路上遇见的那场清兵与匪盗的搏杀中,逃命时候出现的那道剑气。

王路常对着朝阳呼吸吐纳的气,是天地之气,是大气,平和中正,无论形神都暗合了武学之道,这是王子昂紧要的叮嘱,王路常自是不敢稍有遗忘。

他在越来越少的阴影中穿梭,熟悉着整个疯狗帮的一切,并找好退路。

疯狗帮位于半山腰,背靠悬崖,山腰之下是密林,密林之下便是大海,惊涛拍岸。

密林之中,只要没有专门布置过机关陷阱,便可以随意逃窜,但这样穷凶极恶的帮派,为防止官府的围剿,山寨四周的密林之中不可能不设置陷阱机关,这是一个大难题,他如今唯一的优势便是已经不动声色的潜入疯狗帮,虽然这个优势或许很快就会荡然无存,另外,他十岁开始便在原始山林中出没,是个可以猎虎的出色猎手,对山林十分熟悉,机关陷阱的设置只要不是太过高深,他都能够一眼看出。

来到此地,他早就做好了荡平这个山寨的准备,他此前已经荡平过很多人贩子的窝藏之地,但是像疯狗帮这么大规模的还是第一次,因此他是怀着一颗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心情来到这里,倘若他不是那么年轻,不是常年习武的年轻人,他的江湖经验再丰富些,再见过一些更多形形*的人,倘若他知道“楼外青山楼外楼,强中自有强中手”等等之类的江湖俚语,那么他或许不会这么鲁莽的潜进疯狗帮并一心想着要靠自己的一己之力荡平之。

连官府都没能做到的事情,凭他?这就是年轻人嘴上无毛的冲动。

行到一间棚屋之外,王路常听到有声响,从半掩的窗户看进去,看到了瓶瓶罐罐的东西以及鱼干、猪腿、锅盆之类的东西。

这是一间厨房,厨房里,一个胖女人正在骂骂咧咧的造饭煮菜,一根成年人身躯粗细圆滚滚的木头,被她一斧子劈出个大裂缝,然后这胖女人伸出蒲扇般的大手掰住裂缝两边的木头,上排牙咬住了下嘴唇,“唔啊”一声,整根圆木被她撕裂。

看到这里,王路常打了个寒颤,不由得扭头,看看周围、看看烟囱之类的东西。这样的女人,打起架来如同壮汉,凭如今大街上那些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竹竿般的身躯,十来个普通男子恐怕都按不住她,将会是他的劲敌。沉吟片刻后,他推开门,悄无声息的走了进去,拿起砧板上的剔骨尖刀。

他的脚步在控制之下无声无息,少年时候即便是王子昂,就已经听不到他的脚步,是天生的“鬼步。”

忙得满头大汗骂骂咧咧的胖女人蹲在大大的木盆边,用木棒一棒又一棒的死命敲着木盆里的鱼头,下一刻,她猛地回过头来,刷的一下,血浆冲天而起,如山泉般的射进木盆里,稀里哗啦作响,浓重的血腥味儿一下子蔓延开来。

王路常毫不停留,持着从那三十六爷身上夺来的朴刀以及柳叶般的剔骨尖刀,闪身出了门,前往下一处。

天色即将大亮,陆续会有盗匪从睡梦中醒来,醒来便要吃饭。那女人必是寨中烧火造饭的厨娘,却不想如此凶神恶煞,此时被他击杀,因此留给他的时间仅有造一顿饭的时间或者更少,保不准有人很快就会发现被他杀死扔进山洞里的那什么三十六爷从而警惕。

所以他必须抓紧时间多杀些人。

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

一想到可爱的小抉微或许就是被这样的一些人给掳走的,他杀起人来便毫无芥蒂了。事情总是相对的,他杀人毫无芥蒂,但是被他杀的人就很有“芥蒂”了。在从西蜀前往天津的沿途之中,他闯出了一个名头:“豪侠芥蒂”,因为他每次闯山寨都要带上一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面具,那面具看起来似喜非喜,令人心中极其难受。有见过盗匪山寨被挑的村民便传出了他的名头。

但因为他的前往天津,寻找小抉微,这个名头便没能发扬光大。

今次他没有带上那个面具,一直以来,他心中都有一副场景:倘若能够发现小抉微在哪个富贵人家中,或者在某个山寨中,他希望他出现的时候,小抉微能一眼望见他的脸。

……

杨益就住在忠义厅楼上,推开窗户就能看到重重叠叠的棚屋,此时他并没有如同往日那般晚起,而是早早便在准备,因为今日他疯狗帮将要迎来一个大人物的光临。这个人物,或许有可能使得整个疯狗帮雄立津门众霸之一,而不仅仅只是一个偏居一隅,依靠拐卖人口存活的小帮派,因此杨益极其重视。

他不像他的弟弟杨恒或是寨子里其他落草为寇只为图快活的汉子,他有野心,有武力,却苦于无门路。

疯狗帮终究只是脱胎于锅伙的小帮派,想要做到清流帮或者其他比如养贤堂、洞庭阁这样雄霸江湖的大帮大派,这其中的艰辛他杨益深谙其味,因为现如今,他仅仅管理着这么二三百号人的疯狗帮,便已经捉襟见肘了。整个疯狗帮,喝得酒杀得人的两百多号兄弟中,得力的手下不过十来条刀马,许多当年从天津城一起混锅伙创立疯狗帮那些称兄道弟歃血为盟的兄弟,死的死,活着的大多另谋了出路,留下来的都是伤病拖累,养在寨子里,脾气还不小,不是嫌弃没新鲜女人,就是埋怨酒肉不够,杨益也不想亏待他们,做贼做匪,少有安享晚年的,能活到半百岁就是老天爷开恩赏赐了,因此酒肉美女管够。而他自己,却为寨子的存活操碎了心。

还好,年前他到城中去排遣的时候,找到了一条路,从窑子出来的时候,路见一个被混星子用麻布罩着围殴的洋毛子,尽管洋毛子看不起国人,一般不与面黄肌瘦奸猾狡诈的国人相处,可是怀着“病急乱投医”和抱大腿的心思,他出手拯救了那个鼻青脸肿的洋毛子。没想到真被他走了狗屎运,大腿抱上了。洋毛子是附近某个教堂的教士,对他很感激,两人在交谈中得治海外对劳工和瓷器、茶叶等有着巨大的需求,瓷器、茶叶这些活计天津城已经有帮派在运作,贸然越界只会惹来其他帮派的攻击,于是便只有出口劳工了,于是两人一合计,便谋出了拐卖人口至海外的作劳工的生路,他从此带领疯狗帮干上了拐卖人口的勾当。

花费全部家当弄了两条大船,动员天津城内的混星子,坑蒙拐骗,无所不用其极,近来干得很好。可是劳工数量需求巨大,劳工却不是那么容易获得,无论是高薪还是丰厚的待遇都很难骗到人,不得已只能动用歪点子,掳来许多良人。

多人被掳,官府已经越来越重视,开始暗中调查起来,于是掳来的劳工数量骤然减少,一两个月才勉强凑够一船,这么多劳工在山洞里一呆便是一两月光景,即便一人一天只是一个馒头,也不是那么容易豢养下来的,更何况……他回望了一样,叹一口气,还有几十头天天吃肉的伙计要养呢。

眼看着这条路马上被堵死,嘿,天无绝人之路,天津城中居然有大人物与他搭线了,想要入伙儿,借他疯狗帮的名头办这事儿。

今日便是那大人物与他约定敲定相关事宜的日子。

而说到官府的调查,杨益眼中闪烁出残忍的光芒。

这不,如今大王崖后山的山林中便埋伏着许多官兵呢,也难为这些平日里只会作威作福的官老爷,居然能够不动声色间拐了那么多弯路逼近他疯狗帮的所在,并且还忍者凌冽山风蹲守了一晚上。

正好,借此机会也让城中来的那大人物好好瞧瞧他疯狗帮的实力,也好加大谈判的筹码。

他早已经等不及了,饥渴难耐,老早便睡不着觉,早早起床,望眼欲穿。

从窗口看去,整个疯狗帮一派宁静,重重叠叠的棚屋下,住着他一杆生死弟兄,右手边的大王崖上那些黑魆魆的山洞,便是他的财源所在。左手边蜿蜒至密林深处的山路是他的财路,今日之后,将会有源源不断的肉猪从那里被送上来。

厨房那边升起了青烟,是厨娘在做饭了,他早已下令,今日大鱼大肉管够。透过炊烟,向远处望去,大海一望无垠,金光闪闪。

他胸中,一腔郁气顿时消散无踪。

……

“一、二、三、四……五十六……一共五十六间棚屋,总共二百三十余人的疯狗帮,这……”王路常摸摸脑袋,眼中满是疑惑:“这他娘的是怎么回事?……”他已经悄无声息在疯狗帮内转了一圈,除了一些在明处值守的疯狗帮匪盗,大部分在暗中的人在熟睡中便被他割下了脑袋,可是……

他掐着指头,脑海中回忆着被他“光顾”过的棚屋,盘算着杀掉的人物,总共不过二十余人,那其他人去哪里了?

这疯狗帮所有的棚屋几乎都被他逛完了,才杀死了二十几个人,其他的棚屋都是空的,这是怎么回事?

他有些想不通。

但这并不妨碍他杀人。

他还要再逛逛。

令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疯狗帮的人居然这么久了还没发现有人闯进了山寨并且击杀了很多人。

“这样的素质,想要做大,难呢……”他感叹一声,或许他来做帮柱子都要比这干得更好些。

正准备继续潜入阴暗处,眼角突然瞥见一堆人从来时的栅栏门处走进来,王路常探头,见到一些人围着一个微胖的青衣中年男子走进了疯狗帮,直顺着蜿蜒的小路朝着较高处那被重重棚屋包围的那此间唯一一处瓦片楼走去。

“这是送人头来的么……”王路常仔细看去,那一圈人中有个身影看起来有些熟悉,那是……范奎。

“一丘之貉蛇鼠一窝,也好,没时间一个个揪出你们,只好露出多少杀多少了……”他凝视了一眼手中的剔骨尖刀,心中升腾起一股快意。

“这样的人们,死光了才好……”

章节目录 第一二八章 怕不怕 朝阳渐渐升高,王路常有些着急,找不到人去杀去,难不成,便要贸贸然往那忠义楼去了么?其余的疯狗帮成员都去了哪儿?下海送“肉猪”了?可是往下看去,没有海船呢。

实在想不通。

他一圈又一圈的缓缓逼近忠义楼,一间又一间的棚屋被他光顾过,有的有人,有的没人。有人的都是些老残的家伙,这些家伙还来不及预警便全被他宰了。

除了值守的一些,整个疯狗帮的青壮匪徒并不在帮里。

于是他层层逼近忠义楼,抽丝剥茧一般将整个疯狗帮一圈一圈剥开,想要看看这些强人都他妈的在干什么。

从那一众人进入忠义楼后,整个疯狗帮又安静了下来,仅有忠义楼中有人声。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那范奎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疯狗帮更不是,由此,那个微胖的青衣中年男子肯定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一帮子人聚在一起,肯定在谋划着黑暗的行动,不外乎为了黄白之物做些阴暗勾当,这样的勾当绝计不能使之谋划成功,否则,将会有大量的无辜百姓在这谋划下丧亡。

王路常已经逼近了忠义楼,甚至已经隐隐能听见忠义楼内的交谈声。他凝神听去,只听得一个粗犷的声音道:“……此事,咱们不妨稍后再议,当然,我等绝对对六爷的安排无太大异议,只不过这分成比例还有待商榷,毕竟,卖命的都是我的弟兄,现在,我帮中正巧上演一桩大戏,闻听六爷也是赏戏的好手,想请六爷、范爷与我一同上往后山观赏,不知意下如何?”

“嘁,难不成你杨益还在后山搭了个戏台?哼哼,范奎来这里许久了,除了几口淡茶,屁都没见到半点,你们这些饭都吃不起的好汉,还有兴致听大戏?再说了,看戏有什么好,你弄了那么多肉猪,就没几个挑得上眼的雌货?何不叫上来,跳几支艳舞给我等起起兴致……”

然后是一阵略显嘈杂的谈笑声。

“……范爷说笑啦,我疯狗帮别的不说,大鱼大肉管够,这艳舞嘛,嘿嘿,没什么好瞧,不过六爷、范爷有兴致的话这绝少不了,六爷一大早光临我疯狗帮,路途辛劳,我还贸然请您上后山,这倒是考虑不周,不过不瞒六爷,我兄弟两对六爷的分成不是很满意,这当间想请六爷往后山走一朝,瞧瞧我疯狗帮的实力,请六爷看看,我疯狗帮能做的不只是那么一丁点儿小事,我们能发挥的作用更大些,那么,相应的,这抽成上……”

这时候王路常听见了另一个声音:“你倒是直接,贪,这种事情我喜欢,哈哈哈,抽成上好说,好说,只要你有本事,活干好了,我绝对亏待不了你们这些……,看戏?这便走吧!”

“六爷大气,请!”

“看啥戏啊?”不情愿的声音,是范奎。

“嘿,从上个月开始,我疯狗帮就被任给盯住了,老是有人找我山寨前后左右查探,近日,这些人便对我疯狗帮动手了,从前天起,便有一队人马从鬼头鬼脑的逼近,昨晚这些人在后山埋伏了一夜,现在正与我疯狗帮的弟兄们干的火热呢……”

“什么人这么大胆,敢打杨爷的主意?这不是逼您发疯么?……”

“范爷,您且随我看看就知道了……杨恒,把守山寨,我请六爷和范爷走一朝,饭点儿便回来……”

……

什么?这是要往后山去看戏?这……不管我了么?

王路常哑然。原来疯狗帮的主力都到后山去了。

眼见着那忠义楼上,一堆人簇拥这青衣男子走将出来,上了忠义楼后一条小路,朝着大王崖顶上盘曲而去。

这堆人中,范奎身边,那被一个高壮汉子引领着的青衣男子,想必便是什么六爷了,而那不时对着疯狗帮四处指指点点的高壮汉子,或许便是疯狗帮大当家杨益。

听这些恶徒的谈话,便知道肯定是在谋划什么赚钱的阴谋。而据杨益所说,有一对人马从大王崖后无尽的山林间逼近疯狗帮,吸引了几乎全部疯狗帮的人力。

“这真是……天助我也!”王路常捏了捏拳头,逼近忠义楼,那里,有一个留守山寨的杨恒。

听那被他用鱼线割掉头颅的李老黑所说,这杨益杨恒两兄弟穷凶极恶,是练家子,手头肯定有武艺。

他得不声不响的杀掉杨恒才行。

……

杨武除了名字中带个武子,身体也是个武。他人高马大,较之寻常人高出二倍。除了一张咬肌发达但却普通的脸颊以及不识字儿,他的身形不输演义中的猛将,他的兄长杨汉也是如此,但杨汉却能读书识字儿,两兄弟因年少时候在嵩山少林寺呆过一阵日子,习得一身横炼武艺,大力金刚掌威猛无铸,多年勤练不缀,如今除了杨汉外,杨武便是疯狗帮的第二顶梁柱。

杨武不似其兄长一般多年遵守着少林寺除了杀生以外的戒律,除了读书认字儿外吃喝嫖赌五毒俱全。

近日里,因为山寨越来越难以支持,吃喝嫖赌的事情被杨汉禁止了不少,作为疯狗帮的二当家,这疯狗帮在他眼里就是他的家,所以对于疯狗帮的一切他都觉得可以予取予夺,但杨汉不这么想,他总是将好酒好女人送给寨子里的其他兄弟而他们两兄弟自己却要省吃省喝一分钱掰做两瓣花。

他早已不爽多日,但杨汉是他亲生哥哥,他什么都听他的。

此时杨汉领着那目中无人的范奎以及那什么六爷去后山,据他得到的消息,那些埋伏在后山准备袭击疯狗帮的人是官府的精锐,但却不知道是津门哪个官员管着的,如果知晓是哪个官员的虾兵蟹将,他兄弟两必将那官员全家杀光。

后山的战斗,将是一场恶战,时间肯定短不了,只怕得等到日上三竿才能吃饭,他饿了。

叫出一个说不清是第三十几还是四十几爷的弟兄,让他去厨房弄点吃的先垫垫肚子,忠义楼里就只有他一个人了。

疯狗帮中所有的帮众全部按照年龄、辈分、资历、武艺、功绩综合排定顺序,不分长幼尊卑,为了体现同是一家人,杨汉规定人人都是爷,所以疯狗帮就从大爷、二爷一直有到二百几十爷。所有人一见面都是爷爷爷的,叫得人头都大了,他可不想杨汉那样每个人都记得清清楚楚。

吩咐那兄弟去找点吃食后,杨武端起沏好的茶水,坐在他哥杨武的那条虎皮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在桌前啜饮,一只手下意识抚摸着身边的楠木椅柄。

楠木是中原地区江南四大名木之首,自古以来便有楠香寿人的说法,而杨汉这张椅子更是用上了尤为珍贵的金丝桢楠,价等黄金。这忠义楼里,也只有这椅子算有些纹美木紫生清香的派头,对于刀口舔血的武林人士来说,有这么一张椅子坐在屁股底下,不愁衣食不缺娘们,实在是没啥好抱怨的了。

虽然他从不必为山寨中的事情操心,只要杨汉指哪里他便杀哪里,这样就足够了,但是近日看着多日不见笑容的杨汉在那眼高于顶的什么六爷到来以后难得的露出了笑容,他也很开心,因此喝茶的滋溜声也不由得大了起来。

当他再一次端起茶杯,悠悠的放到嘴边的时候,瞳孔蓦地剧烈收缩,猛地站起身,朗声问道:“何人造访?”

无人应答,忠义楼里一派宁静。

但杨武已经耸起了肩背,如同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他的眼光一寸一寸的在在忠义楼里扫过。

有杀机!

他多年刀头舔血练就的感觉绝对不会错。

猛地,他右手五指成掌,一掌向后轰出。

“砰!”

大力金刚掌雄浑掌力击打在人肉身上的感觉从手掌上传来,不待杨武乘胜追击,他便赶忙后退,边退蒲扇般的大掌边不停的挥动。

但是晚了,一大捧白茫茫的烟尘在杨武的大力金刚掌堪堪击出的时候便炸开。

无尽白花花的面粉全罩在了杨武的头上身上。

朦胧间一道黑影欺身而进,杨武紧闭双眼,高喝一声,雄浑掌力不断击出,封锁了周身。但他的金刚掌无论打在哪里,都是个空。

面粉被他一掌一掌轰开,但他却慢慢跪了下去。

他的身上多了几十个血洞,殷红鲜血汩汩而流。黑影鬼魅一般在他周身游动,锋利的刀子刀刀入骨,“噗嗤噗嗤噗嗤……”杨武已经无力击出大力金刚掌,他身上的血洞越来越多。

终于,熊罴一般的高壮身子像一滩烂泥倒在地上,动弹不得,来人在他身上戳洞的手法,娴熟得好像巧妇下厨切菜。

“啊!”杨武终于凄厉的叫出声来。

从击出第一掌金刚掌力,他的身上便开始出现第一个血洞,到如今他瘫倒在地浑身布满血洞,他才来得及发出第一声凄嚎。

然而不待他凄厉的嚎叫声传出,他的头颅便一下在砸在那刚硬的金丝楠木椅子上。

“啪啦啦!”整个椅子四分五裂。

生死只是眨眼之间。

飘扬的面粉薄雾一般散尽了,

瘫倒在地浑身鲜血的杨武,只能艰难发出沙哑声音,看着眼前气喘吁吁的男子,嘴中吐血,问道:“你……是谁?”

“我是报应,是夺命阎王,是索命无常,你怕不怕?”

杨武已经没法回答,他已经死去,歪着头颅,死不瞑目。

“呼……”王路常长呼一口气,走过去,将那疯狗帮二当家的头颅割下,用虎皮裹了,持着往忠义楼后那登上大王崖山顶的陡峻崖道行去。

想来,当他哥哥杨汉看见自己亲弟弟的头颅,会很惊讶!

章节目录 第一二九章 她在丛中跳 大王崖上,有场恶战,腥风血雨。

山风吹拂间,浓重的血腥味弥散开,令人直欲捧腹呕吐。喊杀声响成一片,震彻山野,山鸟惊飞,林木摇曳。

一株株树木遮蔽着阳光,在深丛中留下点点金色斑块,金色斑块照耀中,殷红血流汩汩不停,鲜艳得如同戏台上飘扬的红绸黄缎。

如果没有人观战的话,这只是一场恶战,然而有了观众,观众在笑的话,那么这真是一场好戏。

戏台是一个缓和斜坡下的山谷,斜坡的最顶端,视野开阔,如锋一般突然的斜坡断面下,便是百丈大王崖。

战斗就发生在山谷中。

此时,这场恶战已经接近了尾声,山谷中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首,断臂残肢刀剑兵器像是掉落的枯枝一般随意的散落在地上。

恶战的双方,局势是明显的。一方人已经被困在了一堆,受到围杀。

看戏的自然是疯狗帮杨汉、青衣的六爷、范奎及其随从加上一众疯狗帮的好手,他们此时嘴角无不露出残忍的笑容,目光灼灼紧紧盯着战场。

战场内,围杀一方的显然是疯狗帮的好手,受到围杀的一方身份不明,只知道是公门中人。

那是一堆身着黄、白、麻、紫各色衣衫的汉子,明显经过了伪装。

“差不多该吃饭了……”笑意吟吟的杨汉,负着双手,傲然说道。

战斗即将结束。

他对今日疯狗帮弟兄们的表现勉强满意,官府中人早就抽鸦片膏抽得形销骨立,虽然来袭的这些人中不乏有些好手,可是一百五十余凶神恶煞刀头舔血的凶徒人对付三四十个整日只知道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抽鸦片玩女人赌牌九的兵士,这差距不是一丁半点。

几乎是一命换一命的结果,虽然这个战绩并不好看,但是百余人围着几十人砍杀,这种场面,震撼的效果是惊人的,而他今日,要的便是这种效果。只有如此,才有了与身边一直微微笑着不言不语的青衣六爷谈判的实力。

他知道,拐卖人口的生意是暴利之业,但有违天和,受到世人的不齿和痛恨,任何从事此等恶业的人,一旦身份败露,必将遭受官府的围剿和正义之士的讨伐。这青衣的六爷极其背后的家族,看上了此业产生的丰厚利润,那几乎是一本万利,但又不想暴露身份,想要隐藏在暗中操作,扶植势力去干这天杀的勾当,特别是青衣六爷家这种由青皮起家的家族,好不容易拥有了今时今日的地位和名望,绝不愿意出一丢丢乱子,即便真的只是一丝丝捕风捉影的谣言,也会对其造成致命的打击。

青衣六爷今日能够出现在这里,已经是极大的重视。

这熊罴一般青壮的汉子,双眼精光外泄,站姿雄壮,一眼便知是登堂入室的外家拳高手。看着身边身形臃肿的青衣男子,自以为掌握了最核心的要点,于是嘴角的笑容愈发扩大。

场中,被围攻的那些麻衣的公门老爷们基本死绝,除了两个衣衫华丽的男子。

两个男子尽皆俊逸,特别是其中那身形瘦削矮小,身着白衫的一人,面容俊美程度竟不弱于沉鱼落雁的女子,看起来有些雌雄莫辩的感觉,此等人物,放到青楼中去,定是豪门大户那些如同身边这位青衣六爷一样有着特殊癖好公子爷们的宠儿。

两位人物定是这群来袭的公门中人的领头羊了,从他们一黑一白的绸子杉,腰间悬挂的玉饰华润的皮肤以及精致的配剑便可看出。捉到他们,查明身份,便有了与其背后的官府势力谈买卖的筹码,“哈哈哈,好一个艳阳天呢……”杨汉已经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疯狗帮的崛起就在这几日了,天无绝人之路,只要努力,不死终究出头!只要拿捏得当,疯狗帮或可雄霸津门也未可知呢……

正当杨汉无限畅享美好未来的时候,王路常也在感叹。

他盯着围杀场间那一黑一白两道声音,每当那白绸衣衫的主人那标致的面容闪过他的眼睛,他内心便会揪紧一分:“这世间竟有与我一般英俊的人物……”

他对自己容貌一直自信,但此时看到那虽然被杀德一身血污仍旧轻灵潇洒的白衣男子,竟感觉到了浓浓的威胁。

只见场间,“叮叮当当”的刀剑兵器碰撞声响中,那白衣身影手中长剑仿若流光,雪色长剑在山风中划出道道清流,泓泓剑光破影而出,以刁钻的角度在劈头盖脸砍杀而来的刀光斧影中艰难求生,一时间,两方人马竟然争斗得不相上下。

两人对阵十几人,这真真算的好手了。

王路常几乎都要喝出彩来。

他早已悄悄攀上大王崖,就自来熟的站在聚精会神盯着血战的疯狗帮帮众身后,或许是战斗太过惊险,又或许是疯狗帮盗匪的素质有问题,对自己的狗窝绝对的信任,竟然没人回过头来看他一眼。

这场好戏演得正盛烈,但粗中有细一直察言观色的范奎却忽然瞥见身边青衣的六爷眼神中的不耐烦,顿时得到了溜须拍马的机会,突然站出,朗声说道:“得了得了,就这种程度的所谓好戏,看着真不如去吃饭喝酒,早点结束吧,看范爷的!”

他猛然从观战的人群中激射出去,手中持着一柄大刀,,脚下被鲜血浸湿的青青芳草飞溅之间,转眼间加入战场。

“都闪开!”范奎大吼,恐怖渗人的“眼花缭乱”鲜艳的仿若能够滴出水来。

一众疲乏的疯狗帮帮众应声,攻势一缓。

这空档间,范奎已经与场间被围攻的两人战在一起,他长刀高举,瞬地横刀一封剑势,竟不顾己身,刀意奔涌,开始攻击。三人中,一个凝重,一个轻灵,一个雄霸,剑影刀光里,上来就是生死相拼,不留半分余地。

“看不出范奎竟有这等本事!”王路常咂咂嘴,幸而结怨那一日没让他施展开,虽然近身搏杀他还不是自己的对手。

他沉吟着,眼睛盯着场间的战斗,那白衣的公子已经面色惨白,大口大口的喘气,体力已经不支,若不是高明的剑法,早已被杀。而那道黑影,情况也比那雌雄莫辨的白衣人影好不到哪里去。

他在估算出手的时机。

周遭都是山林,一击得手砍下杨汉以及那什么青衣六爷的脑袋之后迅速逃往山林中,这疯狗帮便没了主心骨,范奎威胁不大,到时候找到机会再杀回来,就容易的多,这是他的打算。

他摩挲着手指,感受着领口下那温润的“抉微”带来的锋芒,气势一点点凝聚。

场间的战斗还在继续,在范奎下场后,那原本在疯狗帮众围杀中还能够勉力支持甚至可以说稍稍游刃有余的一黑一白两道身影,瞬间便到了险象环生的境地。

白衣被染成血衣的人影剑若惊鸿,人似飞仙,剑尖如一点银蝶振翼轻舞,剑气纵横中,剑剑逼人,与黑衣同伴配合击杀,那凶神恶煞的范奎居然全都接下,上下挥刀,左攻右挡,一刀斩得比一刀狠,片片刀光直有开山破城之势,霸气逼人。

转眼数十个回合已经过去,两道人影的体力消耗极大,眼看着守势慢下来,手也开始微微抖了起来。范奎看在眼里,咧嘴一笑,满口黄牙重见天日,怒啸一声,身形猛兽一样冲撞而去,长刀以多年来向人“请教”而得的刀法横劈斜撩,一地惊雷匹练一般卷出,一道令人窒息的刀弧朝对手当胸直入。

血衣身影以铁板桥闪身避过,范奎刀势不停,长刀以五虎断门刀的一招不世绝技虎落平阳横扫,直欲将面对的黑衣人拦腰斩断。

黑衣人影竖剑格挡,“铛!”

一口鲜血飚溅。

长剑被砍飞,脱手而出,黑衣人影跌撞着倒退,最终站立不稳摔在地上,不待爬将起来,两柄锋锐大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范奎一击得手,凶性大发,虎吼一声,反身大踏步朝着血衣人劈去。

血衣人如同受惊的燕雀,不停的闪跳,躲避着那势大力沉的刀劈,衣袍飘飞间,烂漫的山花一般,凶险中竟有一种异样的风采。

随着血衣人风中落叶一般的不断飘闪躲避,范奎追击不得,顿时兽性大发,狞笑着,手中刀光更甚,裹挟着漫天光影势必将那血衣的影子一刀两断。

狂风绞落叶。

声如雷霆,长刀在全力挥舞中从地面上卷起片片青叶风,携着浓重煞气,霸气十足地扑向那血色蝴蝶。

刀芒直欲割肤裂骨!

……

血衣人步步后退,艰难抵挡。

从不想,匡扶正义济世救民竟是如此的艰难。

现在,凶恶大盗匪持着大刀就在自己身后,只要一刀挥出,自己难顾两头,势必被一刀斩为两截!

可是现在想到这些已经于事无补,并不后悔这一次的外出,只能拼了!

人在空中飘腿,忽然回身一转,背对着凶狠的独眼盗匪,府中的师父常说,这一记剑招败中求胜,凶险之极,轻易不要使用。

可是现在……

还能怎么办呢?

已经感到刺骨的狂风、凌厉的刀劲几乎就要划破自己的衣衫。

这时候,反手一剑刺出,仿佛在挽袖留恋,极清极静的一点银华从剑尖直插冲撞过来的范奎胸口。

——白云出岫!

噗嗤!

范奎冲势不减,他是在街头搏杀中幸存长大的孩子,那轻薄的剑刃刺进他的小腹中造成的伤势并没有使他停顿下来。

他的整个身躯撞在了血衣的人影身上。

那人倒飞出去。

他大刀高昂,就要一举劈断那人孱弱的身躯。

“住手!”虎啸山林般的吼声响起。

范奎猛然转身,阴狠道:“怎么地,杨大当家?”

“留着,有用!”眼神不善的杨汉紧盯着范奎,简洁说道。

范奎看了一眼青衣的六爷,得到微微颔首的同意。于是喘着粗气,笑着放下大刀,转身去揪躺在地上艰难挣扎的血色身影。

战斗结束了,可以吃早饭了。

这时候,俯身抓人的范奎突然听见“噗噗噗”的几道声响。

转头,看见几个人头同时飘起。

章节目录 第一三零章 疯狗 王路常出手了。

在所有疯狗帮帮众在异常艰难战斗结束之时,心神最为松懈的时候。

剔骨尖刀闪亮刀锋迎着几近中天的烈日,爆发出一阵耀目的光芒,然后几颗头颅便在同一时间飘飞了起来。

“噗噗噗……”声音异常简洁干脆。

就像一刀切开一个瓜,一斧劈裂一棵树。距离他最近的三个疯狗帮帮众根本来不及有任何反应,甚至都没发现站在身边的这个人并不是自己日常狼狈为奸的兄弟。

刀势迅疾猛锐,一下子切下三颗犹自带着田间老农早起干活准备收工回家吃早饭露出欣喜笑容般的头颅。

不仅如此,横切一刀之后接下来的一攮,剔骨尖刀直接插进了那猝不及防青衣六爷的心脏。

斜坡上看戏的观众本来便没有几个人,除了杨汉、青衣六爷、范奎之外,便仅有**人围在他们身边,其余结束战斗的疯狗帮帮众全部零零散散的站在山坡上,或在打扫战场,或是包扎伤口坐地休息,所有人作为一场战斗忠实的观众,眼睛大都在场间那小团围杀的表演上,根本没注意到王路常的动作。

因此他一击得手,青衣六爷身边三条无头的尸体喷出冲天的血柱,然后躺倒。而那青衣六爷听见身边的动作,那臃肿身躯才堪堪转过头来,那柄锋锐的剔骨尖刀便如同杀猪一般捅进了他的心脏。

青衣六爷难以置信的被王路常推倒在地,嘴角溢出血泡,徒劳的想要将那没柄而入的尖刀从自己的心脏中抽出来,但他终于无力,抽搐两下,不瞑目的死去。

范奎看见了青衣六爷的死去,目眦尽裂肝胆俱寒。

他怕的不是杀死六爷的人,怕的是六爷的死。

六爷跟他在一起来的,六爷死了他也要死。

他怕死。

怕死便不想死,为了不死,他将满是血丝的一只好眼和那只恐怖恶心的“眼花缭乱”死死锁定了那杀死六爷的凶徒。

然后他便看见了王路常那张算是熟悉的脸。

他因为看见六爷死去,然后害怕而不停抖动的手臂缓缓伸出,撕心裂肺的吼道:“是你!”

没错,是王路常。

他一刀攮死青衣六爷,看也不看的将之推到,便已经到了杨汉身边。

在青衣六爷倒地的时候已经反应过来的杨汉猛然飞退,忽的,一样圆滚滚的物事被那突然出现的凶徒抛弃,划出一道浑圆的弧线,然后准确的落到他的手中。

“你看!”那人说。

他甚至看见了那人幸灾乐祸的笑容,那笑容带着浓浓的嘲讽,疯狂和泯灭。

那笑容的邪恶恐怖意味,来源于一对精光爆射的眸子。

杨汉捧着手中圆滚滚的物事,认出了包裹着这圆滚滚物事的,是自己座下的虎皮,他掀开虎皮,便看到了他那被面粉和失血造就的命苦的弟弟惨白的头颅。

他“啊”的一声叫了出来,然后悲哀和愤怒个泉流齐齐从心底喷涌而出,瞬息便将他淹没。

“啊!”又是一声,恨欲狂。

杨汉抱着弟弟的头颅,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吼声震彻山野,他的眼睛瞬间通红,头皮上的青筋如同狰狞的黑蛇一般坟起,几欲炸裂。

他猛然捏拳,一拳击出,少林长锤拳骤然凝聚浩沛力量,一身横炼武艺滚走全身。

……

杨汉出拳,是为了阻挡进攻。

在他抱住那满是面粉的弟弟头颅,心神俱荡之时,连杀数人的王路常已经将夺来的朴刀高高举起。

“嗡!”在他手中诡异的震荡起来,发出啸鸣如蝉的音律。

拳与刀碰在一起。

“铿!”王路常感觉手中刀传来一阵的弹力,手臂不由自主的一弯,整个雪白刀反弹回来,反弹中便猛然崩碎,四分五裂炸开,破碎的刀锋在他脸上划开一道细长的口子。

这是什么武功?

居然可以崩断刀刃?

知晓这杨汉是个绝顶的外家高手,恐陷入鏖战对自己不利,他已经拔脚狂奔,抽身便走。

王路常的刀崩了,杨汉的铁拳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从未想到,居然有人可以靠着寻常兵刃便将他的金刚体魄给伤了,并且伤势不轻。

他的整个右拳被一刀劈裂了,鲜血横流。

那是怎样的一刀?在刀拳相交的一刹那,他便感觉到,铁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股奇怪的颤鸣力量透过刀刃全部涌到了他的拳头上,甚至于那铁刀在颤鸣力量的震荡下几乎都要崩碎,因此他轻松一拳便崩碎了那铁刀,可是那颤鸣的力量却犹如附在铁刀之上的幽灵,刀碎了,力量却并不曾散去,于是他那百炼精钢般的体魄顿时被那股力量击溃。

他看出来了,那只是一柄寻常铁石打造的朴刀,质地恶劣。因此根本承受不住那颤鸣力量,一崩即碎,可是如果换成了江湖上那些名器呢?

多年来,自己凭借着刀剑不入的横炼体魄,比武杀人之时早就摒弃了大多数格挡闪越的武术招式,硬碰硬直接将敌人粉碎,现在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自己能禁得住几下劈?

怒发冲冠的他霎时间出了一身汗。

少*术练就的金刚体魄带给他长久的战无不胜,他早已依靠自己猛兽般的体魄建立了无敌的信心,现在他无敌的信心被击溃,使得他在亲弟弟死亡的愤怒情绪中又中生出了丝丝的恐惧。

因为一刹那的犹豫,他的追击慢了一丝。

于是王路常就已经持着断刃朝着那几人用长刀架在脖颈上被捉住的黑衣人影冲去。

瞬息交错而过。

含章步左突右冲,无迹可寻。

铛铛,噗嗤噗嗤。

疯狗帮的凶徒,都是天津城内街头殴斗的好勇斗狠之辈,混星子,打架毫无章法纯靠血勇,见到王路常冲过来,几人持刀格挡,慌乱后退,踩到地上瘫坐的那黑衣人,乱成一团。

一错而过的时间,对于王路常来说便足够了。

那几人身中刀伤,黑影人影趁机从地上一跃而起,逃了。

在范奎喊出“是你!”这两个的时候,王路常已经对着他冲了过来,断刃离手,直刺范奎好眼。

范奎慌不迭铁板桥避过,方直起身来,王路常整个人已高高跃起,拳头对着他的头颅猛然挥出。

间不容发间,范奎右肘抬起,对着王路常的拳头撞了出去,护住自己的头颅。

“咚!”

王路常冲势不减,直接骑在了范奎的面门,将之撞倒,两人翻滚进入绿林中。

看也不看的,王路常爬起来就跑,几个闪越进入密林深处,不见了。

范奎被一拳砸在右肘上,右肘上传达的大力撞在了他的右边面颊,顿时晕头转向,他跌撞着从地上爬起来,却又一屁股坐在地上,徒劳的看着那原本被围攻的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互相搀扶着逃向密林深处去了。

直到此时,疯狗帮的近百帮众才在两眼通红的杨汉嘶吼下窜入树林追击而去。

……

范奎懵了。

居然是那个小子。

好啊,因为要在疯狗帮与六爷之间牵桥拉线,忙着谈买卖,近久抽不出时间去找他收拾他,只是让手下的喽啰盯着,没想到……却害了自己的性命。

他好恨自己,明明便是睚眦必报的人物,当初为什么不立时便找人结果了那小子。

现在怎么办?六爷死了,他如何承受那个老人的怒火?他那点势力,给别人塞牙缝都还嫌寒酸,要灭了他范奎,只是动动嘴皮的事儿。

此时唯有捉了这小子,或可得到饶恕,大家都是吃江湖饭的,知道这条道上的艰险,想必……那被寻常百姓称作十三爷、被天津城黑暗势力唤作十三祖的农十三,不是这么不通情达理的人吧……

他这样自我安慰着。

可是没有半点效果。

他要疯了。

……

杨汉也快要疯了。

他声嘶力竭的吼着,让人赶紧追杀那个不知哪里来,戳破了他梦想泡沫、杀死他世界上唯一亲人的恶徒。

他怀抱着弟弟的头颅,与头颅面门贴着面门,缓缓蹲下地去,说着一些念旧的话语:“我的好弟弟,我的好弟弟,呜呜啊,哥哥没你了,哥哥以后的人生没你了,我杨汉唯一的亲人啊,我命苦的武儿,呜啊……”

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以往兄弟两人相依为命的日子。

好赌父亲赢了大钱的莫名其妙、不服气的赌徒们上门报复的灭门惨祸、兄弟两人星夜逃亡的孤寂、惨死母亲倚门笑望的凄凉、饥饿、乞食、*、少室山扣门求武、习武、练功,偷下少林后兄弟两报仇雪恨的快感、浪纵,被赶出山门的悲愤,创立疯狗帮的豪气,杀人如麻的霸凌,成就霸业的梦想……

直到如今弟弟的死亡。

两兄弟之前从未分开过。

吃喝拉撒,学武,甚至女人……

如今天人相隔,三十余年血浓于水的亲情,毫无预兆的便失去,叫人怎能接受?

杨汉不能。

即便是粉身碎骨,也要将毁了自己一生的那人击杀,挫骨扬灰。

血红的双眼中露出凶狠的光芒,他缓缓站起,像一头择人而噬的疯狗。

“来人,放狗!”他说。

疯狗帮中怎能没有疯狗?

那是一头真正的疯狗,一个云游的藏僧用那头疯狗换了他身上的少*功。

藏僧讲过那条狗的故事,说它是天上的杀星转世失败而来,藏僧叫它獒,但杨汉更喜欢叫它疯狗,因为那狗像自己,强壮,疯狂,嗜血……

为了成功从藏僧那里彻底让那条疯狗转认主人,杨汉为此放干了自己一半的血去喂它。

疯狗帮的创建源于这条疯狗。

它就关在忠义楼后的山洞中,被杨汉当作神灵一般供养着。

现在,他要把它放出来。

章节目录 第一三一章 死狗(一) “汪汪汪!”

整个大王崖似乎都震了一震。发出一些颤栗的声响,大王崖上,出现了一头凶兽。此兽一解开嘴上的皮套,便猛然发出三声震天彻底似乎回响在人心灵间的怒吼。

“呼噜呼噜”极其沉重的呼吸息,刨地的声音——那是一头金黄色的大狗,整个身子如牛犊一般,粗壮的四肢上,肌肉坟起如龙。

自古以来,民间就有“九犬成一獒,一獒抵九狼”的说法,藏獒独有的霸气和高贵,让它被称为“犬中之王”。藏獒骨架粗壮、体魄强健、吼声如雷、英勇善斗,被看作西藏人的护卫犬和保护神。

藏獒对主人非常忠实,所以作为藏獒的主人,也要熟悉正确的藏獒饲养方法。

作为这只藏獒的主人,杨汉并不需要懂藏獒的饲养方法,他什么都不做,只给它吃肉,饮血。吃的是各种兽类、人类的肉,饮的是各种兽类、人类的血。

熊罴一般身上肌肉虬结,气势与手中恶犬如出一辙的杨汉,血红着眼睛,拉着牛犊一般大小的疯狗,狂奔到密林之中,将绳子一放,那只自跟着杨汉便一直被关着的金黄大狗,早就奈不住体内暴戾的兽性,循着鼻中传来的淡淡味道,无声狂暴着,四只脚尖在泥地上一刨,化作一道淡影,凶狠无比地向着密林中扑去。

……

王路常平静着躲避着横亘的树木枝桠往前飞奔,体内霸道的劲气逐渐运转起来,双脚与微湿泥地一沾即分,整个人像道箭一般往前扑去,将迎面而来的荆棘撞的四散离开,偶尔他会停住脚步,小心地察探着四周。

便在这时,身后传来了三声震彻山野的吼叫,林木似乎的簌簌发起抖来。

王路常双目中精光一凝,顿时感觉有些尿急。

那是大型猛兽的吼叫,不弱于才狼虎豹,听着像狗叫,可是他此生从未听见过这么恐怖的狗叫声。

疯狗帮果然是疯狗帮。

稳定了一下心神,暗自祝那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好运,他迫不及待的再次狂奔起来。

金阳,密林,狂奔在丛林中的猎物与猎人,兽吼,煞气弥漫间,整个山林显现出一种人世间久违的活力。

……

一黑一白两道身影,互相搀扶着在密林中逃窜。确切的说,国字形枣脸的中年黑衣人搀扶着雌雄莫辨的白衣染成血衣者在逃窜,两人尽皆气喘吁吁。

他们受的伤病不重,只是体力消耗得厉害。

“没想到,疯狗帮的人居然如此狡猾……”俊俏的白衣人边逃便对扶着自己手臂的黑衣人说道,脸上带着浓浓歉意。

“凶徒莫不如此,只是可惜了兄弟们的大好性命!”那黑衣劲装人说道。

白衣人突然眼圈便红了,开口说道:“肖统领,对不起!都是我任性,大家才……”

黑衣劲装人赶忙摇头:“您千万别这样说,我们都是吃公家饭的,为百姓讨个公道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谁也想不到会这样,您别自责!”

但那血色衣衫的人影还是低下头去,瘦削的身子啜泣不止,那肖统领看到他这样,赶忙说道:“咳,不知道那救了我们的,是个什么人物?武功真俊呢!”

闻言,那啜泣的瘦削身影才抬起头来,眼角兀自挂着晶莹的泪珠:“不知道,天可怜见,让那好心的壮士救了我两,回到天津,我定要禀告父王,让疯狗帮灭亡!”

肖统领低头,没有回答,是不敢苟同,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正在思索着这回贸贸然带着手中扶着这瘦削身影以及三十名巡防兵前来剿匪失败这件事带来的后果。

三十名兄弟,说没就没了,他怎么跟长官交代去?

众弟兄的家眷该怎么抚恤?谁来抚恤?身后事怎么办?他的脑袋还保得住么?

虽说与身边这位出门的时候长官便交代了,什么都听身边这位的,尽量满足其要求,可是长官说的满足要求仅仅限于吃喝玩乐这方面,可从来没说过可以剿匪,虽然这确实是自己的工作。

似是看出了中年统领的忧虑,那瘦削的身影舔舔嘴唇,吞咽下那嘴唇一面内涵着的殷红,声音有些沙哑,开口道:“肖统领,我回去便回京师,禀告父王,这一切都是我自作主张,你们都是听命行事,不会有事儿的,一众巡防的兄弟,父王也一定会安排妥当,我的罪过,我自会承担!”

肖统领正要说话,唰唰唰。

身后传来奔袭的身影。

追兵到了。

“在这里!拿下他们!!”

肖统领勃然变色,“先走!”一退手中瘦削人影,猛然转身。

七道身影猛兽一般奔来,七柄如雪噬血的长刀,化作了一道恐怖的罗网,直接罩向了肖统领所在处的上空。

一声闷哼响起,恢复几分气力的肖统领提气,龙行虎步。战力瞬间爆发,林间地空气里噼噼啪啪一阵碎响,在须臾之间。他已经飘到了七柄长刀的外侧,身子往前一倾,其势竟将夜末浓雾都震散开来,啪啪两掌拍在了长刀之上!

长刀颓然无力地断开,两名疯狗帮众闷哼一声,被肖统领的一双肉掌震的向外飞去,身体摔打在树木上,将两株小树撞的从中折断。

疯狗帮众都是街头殴斗的狂人,看似凶狠,实则遇见真刀真枪的高手,不堪一击。

有一刀呼啸而至,肖统领却是面无表情,隐藏在黑须之间的双唇重重一抿,身子一拧,险险避过刀锋,双拳一擂,直接擂在那人脑袋和胸腹之间,拳力所至,那人身体凹陷,死绝。

便一瞬间。剩下四名疯狗帮众地长刀,又如雪随至,笼住了他的全身。

肖统领一声厉啸,双脚蹬地,腐泥乱飞,十指迸出,擦擦,两个疯狗帮匪徒脖颈间的血肉已经被他撕裂,捂着脖子倒在地上。

不待他再次硬着头皮提起力气杀戮,另外两个疯狗帮众已经倒下。

血衣人没走。

肖统领苦笑一声:“倘若您有半分不测,小的便是有百条命也不够杀的!”

血衣人凄然一笑:“谁的命不是命呢?”

肖统领扶着他,两人闪身狂逃。

章节目录 第一三二章 死狗(二) 王路常此时感觉十分郁闷和惊慌。

疯狗帮帮众如同跗骨之蛆一般跟着他,他曾远远的在山的一边看向另一边,有人追来,顺着他来时的路。

原本想着在丛林中逃亡根本不需要花费多少精力便能轻松逃脱,可是他发现他高估了自己对丛林的了解。

他对这些山林根本不熟,顺着树木枝叶较为浓密的一侧的方向走,按理来说很快便能走出山林,没想到并不是这样。

“真他妈见鬼了!”他怒骂一声,特别是见到疯狗帮帮众虽然有些慢,但是一直朝着他走过的正确路线追来,他简直想捡石头打天。

然而无论多么焦急,此时逃命是最紧要的,他速度非常迅疾,简直像是个猿猴一般,连冲带跳,虽然隐隐有力竭的感觉,但是小腹内那股热力却一直稳定的存在着,没有像以往一般散去。

他一边飞逃一边向后观望。

“汪汪汪”

“汪汪汪汪汪……”

突然间,身后不远处的山林间猛然传来一阵兽吼,吓了王路常一跳。

怎么会这么快?

林木间传来簌簌的声响和呼哧呼哧的喘息声,越来越近,王路常甚至可以看见那处低矮的林木往两边倒去。

有一只猛兽在穿行。

“坏了,发现我了!”王路常闪身狂奔。

“喀嚓喀嚓。”

有林木被撞断。

糟糕的是,王路常狂奔中余光一扫,发现不止有一头猛兽朝他奔来,似乎是……两头,一前一后。

转眼之间,相隔不足百米。

地面似乎都在摇动,王路常不敢回头看那几乎追到近前的猛兽,鼻尖传来的恶臭和腥味儿告诉他那是吃血食的,可与豺狼虎豹媲美的恶兽。

只有野兽才能这样悄无声息的追踪到人,然后暴起发难。

猛烈的腥臭劲风追到后颈了。

他急速转弯,快速向旁躲闪。

“唰!”

恶兽一冲而过,王路常翻滚在地,然后快速爬起来,龇牙咧嘴。

那恶兽在飞扑过来时,他的急速转弯居然没有完全躲避恶兽的扑击,背上中了一爪,有四道血淋淋的抓痕,衣衫如同纸片一般被撕烂。

“这他娘的……”王路常震惊无语,看着眼前似狗非狗,似狮非狮的猛兽,有些懵了。

那猛兽恶狠狠的盯着他,嗜血的眼神中满是恶毒,咧嘴,血盆大口内恶心的涎水淋淋漓漓的滴在地面的腐叶上。

“吼……”猛兽的声音低沉如炸雷。

王路常屏气凝神,散发的武人气势锋锐霸道,如一头上古传说中的猛兽鲲鹏一般睥睨盯着狗眼。

一时间,那猛兽竟没有攻击,一人一兽互相对峙起来。

短暂的时间里,王路常发现在丛林的另一个方向,有一道不弱于眼前对峙野兽的威势在朝着自己的所在狂奔过来,逐渐接近了。

如果是两头这样的猛兽,那么他今日看来是活不成了。

“吼!”

瞬息之间,眼前的猛兽突然发动了进攻。

王路常伸手往怀里一摸。

抉微在手。

很多恶兽,在作出最强攻击的时候,都会有一个停顿和蓄势的过程,这头恶兽也不列外。

数尺远的距离,王路常隐隐能够看到,这头恶兽的前腿和脖子之前的空隙,心中默默的计算着接下来的动作。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王子昂曾嘱咐过他对世间一切怀着敬畏,这回他没有,大意了,现在落入了险境。

恶兽身体拉成了弓形,像离弦的箭一样猛然绷直,往王路常扑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王路常见恶兽扑来,含章步动,只一闪,闪在恶兽身侧。那恶兽粗壮的手抓往侧边一掏,兽爪几乎贴着王路常的面门摁在地上,掏飞一大蓬山泥。

不待王路常动作,那会发出狗叫声的凶猛恶兽已经转过身,猛地人立而起,掀将起来。王路常又一闪,闪在一边。

恶兽见撕他不着,猛地吼一声,吼声如同闷雷一般炸响在王路常耳中。

这恶兽气势汹汹,血盆大口中獠牙张狂,恶爪如同钢铸,气息腥臭扑鼻,毛发更是臭不可当发出阵阵腐败味道。

王路常动作奇快,同样是猛兽一般的杨武,在他的快刀之下被戳得满身血洞,一代凶徒死得窝囊不已,对于这猛兽,王路常也是一样的方法,只是没有办法迷了它的眼睛,否则手中抉微早就将它的头颅割下,饶是如此,那猛兽身上也是皮肉翻卷,出现了数道狰狞的豁口。

抉微太过锋锐。

王路常至今没有见过比它更为锋锐的兵器。

兽终究是兽,只有本能,不是人,除了本能外还有技巧。

除了扑、咬、抓、掀以及牛犊一般粗壮的身躯,那猛兽与寻常的恶狗没什么不同。

那恶兽疼得咆哮,兽性大发,身又只一扑扑将来。

王路常再次闪身,来到猛兽侧身,伸手,揪住一把滑腻腻的臭毛,用上了扶摇拳揽月势的手法,猛地翻身而上,左手一把揪住恶兽头颅后钢针一般的鬃毛,右手成拳,抉微从成拳的十指与中指之间冒出来,不待一拳擂下,那猛兽一个前扑,王路常几乎坠下地去。

但他死揪着不放。

猛兽狂性大发,狠命挣扎。

王路常死死揪着兽毛,不肯放松半点,两只双腿紧紧夹住身下的恶兽腰肢,同时自身腰杆一拧。

扶摇拳式拧大龙。

猛兽被他的双腿用力箍住,那股浩沛的拧力几乎使它站立不住。

瞅准机会,王路常一拳擂在了那猛兽的头颅之上。

扶摇拳。

“咚!”

一声沉重闷响,那猛兽四肢颤抖,一下子跪在地上,头颅上挨了势大力沉的一拳,并被锋锐的抉微划开一个大口子。

王路常毫不停歇,一拳又一拳砸下。

那恶兽咆哮起来,四肢在地上猛掏,就是起不来,王路常把恶兽整个头颅嘴直按下黄泥坑里去,提起铁锤般大小拳头,尽平生之力只顾打。打到五七十拳,那恶兽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更动弹不得,只剩口里兀自气喘。

王路常手一旋,鲜血喷涌,抉微已经割下了整个硕大的狗头。

提起鬃毛一抛,王路常拔腿便跑。

另一头“猛兽”已经来了。

是杨汉。

“哪里去!”猛然冲到战场便接到了一颗鲜血淋漓狗头的杨汉怒声吼道,将狗头往奔逃的王路常一扔,那狗头被他灌注了大力,如一发炮弹一般朝着王路常撞去。

然后他右脚一跺,猛然跃起,人在空中双拳便捏在了一处,接着向下的山势,整个人猛然朝着奔逃的王路常头颅砸去。

章节目录 第一三三章 男人之间怎么野战 王路常闪身。

抛飞的狗头带着一阵浓烈的血腥气焰砸在身边的一颗大树上。“啪!”鲜血四溅,骨头碴子混合着红白的*以及两颗惨绿的眼珠飞向不同的地方。

头上传来一股风。

那是杨汉的一双铁拳。

“死!”怒吼声毅然决然,有着不容置疑的威严和愤怒。

王路常骤然感知到一股气势磅礴的杀机,他闭上眼睛,没有慌乱,杨汉是他第一次遇到的真正高手,两人都有必须杀死对方的理由,他不能出任何差错,必须严阵以待。

感受着头顶砸下的伟力,王路常飞掠途中右足猛然一跺,一颗劲松树皮炸裂。

身形在空中猛然后转。

一拳轰出。

杨汉的双拳已经砸在了他的右肩内侧连着脖颈的地方,整个人也直接撞到了王路常身上。

“咚!”

“咚!”

两声闷响。

两人互相击中了对方,各自扑到在地。

王路常喉咙一甜,几乎晕厥过去,整个右肩传来一股剧痛,肯定是有骨头断了,整条龙骨传来酥麻的感觉,一瞬间蔓延了整个身躯,几乎像是被炸雷劈中,扑倒在地一时间动弹不得。

杨汉动了。

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猩红的双眼死死盯着王路常,踢腿,很直截了当的一腿呈笔直一线撞向了王路常弓虾一般的身体上。

王路常被踢得飞起。

落地。

脖颈被人提起,他整个人被揪起,提到空中。

猛兽一般高大壮阔的杨汉,杀神一般抬起一记凶狠膝撞,王路常再次抛飞出去。

只是相较的一刹那,电光火石之间,王路常彻底落在了下风完全丧失了先机,处于待宰羔羊的境地。

但他并没有放弃抵抗,他也曾是在血与火中厮杀过的人,在被当做沙包一般踢来打去之中,他没有丧失意识,甚至更加清醒,

猛兽般的杨汉在出腿出拳之时,有过数次不易察觉的停顿,那是寸劲的叠加,如雷滚雷,浪拍浪,但这根本就是有悖寻常武道常理的,一般人习武小成,都会知道一气贯注和一气呵成的重要性。

武学真是奇妙,这或许是另一种用劲用气的方法。

杨汉是真正的凶神,虽然被王路常同样势大力沉的一拳擂在胸腹之间以至于嘴角溢血,但他内力雄浑厚重,仗着比王路常年长,习武的时间较王路常多出一倍,初次出手之时更是以双拳擂在了王路常身上,他占尽了优势。

此时王路常死狗一样趴在地上,上气不接下气。

他走将过去,拖拽着王路常的一条腿,丢垃圾一样把他掷了出去,说道:“我倒是要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人物?”

他一步一步朝着趴伏在地的王路常走去。

倘若王路常一直趴着,那便是没了战力可以任他宰割了,可王路常站起来的话,杨汉便不能再走了,只会迅雷般的再次发动攻击。

王路常站起来了。

于是杨汉拳腿裹挟着无匹的力量再次撞了过去。

他五指伸缩了一下,握出拳头,身形一动,瞬间就一拳砸在了才堪堪站起身形伸出手臂格挡的王路常双臂上。

少林锤拳。

劲气浩荡,王路常衣衫震荡,甚至其身边的林木都晃动起来。

他蹬蹬的后退。

可终究没有再倒下。

杨汉再次一拳轰过来。

王路常终于出手了,踉跄着,双手一阵滑动,轻柔如同风中柳絮。

轻描淡写的一掌拍在杨汉砸过来的拳头上,

杨汉突然瞪大了眼睛,身体由被拍到的那只拳头开始,拳头偏移了笔直的方向,向旁边扭去,带动着他铁塔般的身躯,以至于他不由自主的一个趔趄,然后轰然倒撞出去,旁边一个不知名的大树被他撞碎了树皮。

手谣。

手上的歌谣。

王路常终于得到了缓冲的宝贵机会,突出一口浊气,然后再次深吸一口气。

旧气散去,新气又生。

怒发冲冠的杨汉一步踏出,左拳挥出,王路常伸出右拳,与之对撞。

硬碰硬,谁怕谁?

扶摇拳本就是天下至刚至阳至霸的拳法,讲究一个一往无前气势如虹,你少林洪拳威猛无铸,金刚拳劲开山裂石,难道我暗合天地至理的扶摇重拳就会怕了?

左拳右拳争锋相对,如两头蛮牛角力,谈不上什么高手风范,但气势出奇的足。

王路常终于缓过劲来了。

这一次是他第一次彻底放手与人厮杀,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江湖。

杨汉怒喝一声,整张脸庞青筋坟起,把王路常一拳蛮横砸出去数尺距离,然后粗鲁的横冲直撞过来,一腿踢出,鞭腿撞在王路常左边腰间。

边打边退力量稍微势弱但气势绝对不输半点的王路常弯腰,双手裹住杨汉的那条鞭腿,腰肢一拧,拔萝卜似的就把杨汉强行拔离地面,旋转一圈后丢掷出去,砸断了一颗青树。

揽月势,拧大龙,扶摇重拳,全用上了。

越打越顺畅。

虽然身上疼得钻心,但是被羊皮裘老头儿捶打过的身躯还勉强能顶得住,既然勉强能顶得住,就要一直撑到顶不住为之。

生死搏杀,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比拼的就是个意志。

杨汉比他强不到哪里去,少林拳法的精髓没学到家,只是靠着常年勤练不缀打熬出来的皮膜筋骨和天生的强悍体格,才能有那种看似异常威猛的力道,实则……王路常还能受得住。

毫不停歇的,王路常趁势强攻,

一跃随行,朝趴在地上的杨汉头颅一脚踩下,后者伸手一扯,扯住王路常脚踝,猛地一拖一拽,将王路常弄得踉跄,然后身形猛然拔起,又是一记鞭腿赏在王路常身上,把他砸得连连后退最终撞在一颗大树身上才止住身形而后一屁股坐在地上。

王路常从飘零的落叶中站起,马步蹲拳,一震双臂,皮膜之下热流滚动。

这顿打挨得值。

气机依旧鼎盛,双目中神光凛凛,没有丝毫萎顿之色。

倘若有人有幸能够观看到这场厮杀,便会惊悚,人与人居然能捶打成这样,像是猛虎遇上了熊罴,各自不容然后产生的一场战斗,那拳脚中蕴含的磅礴力道,砸踢在人、树身上,劲气震荡之间落叶飘飞,树皮炸裂衣衫飘舞,根基不深的林木甚至直接被推倒砸断,异常恐怖。

举目望去,两人一路厮杀过来,所过之处如同被乱石碾压,一片狼藉。

王路常不知怎的双手环住了杨汉的脑袋,夹在腋下,两人就这么撞来撞去,撞完了树木,就去找山石的麻烦,杨汉还以颜色,挣脱了束缚后,扯住王路常的脖颈,将他当作抹布,在树皮石头地面抹来抹去。

树皮炸了,白色的浆水缓缓溢出;面皮破了,殷红的鲜血汩汩而流。

翠木断了,断口处煮熟的鸡肉丝儿般的木柴散发着馨香;石头碎了,松散裂开的山石露出鲜艳的内里如同盛开的鲜花。

王路常也不落后,跳起一脚抽在杨汉硕大头颅的太阳穴,将那猛兽般嗜血的男人砸的晕头转向,两人你来我往,都在各自脑袋上、身上砸拳,每一拳过后,双方身上都青紫起来,脚下深厚松软的腐叶大蓬大蓬的飞溅。

王路常还好,年轻气盛,并且经受过羊皮裘老头儿恐怖三连斩长久的打熬,不显得如何狼狈甚至有越战越勇的趋势,杨汉则早已衣衫褴褛,跟个老乞儿差不多,没能剩下疯狗帮帮助的威严气度。

这一场厮杀太过酣畅淋漓了,杨汉随手抄起林间地上一根断落的断木,一棍扫在王路常腰间,王路常无事,拳头递在了扫过来的断木上,水汽沁过的枯木从头到尾皆粉碎,地上还有许多断木,都被杨汉抓起,期间有两根断木分别砸向了王路常的头颅,都没能得逞,全被重拳砸断震碎。

杨汉的少*功拳打脚踢仅是在王路常身上显现不出滔天威力,换成寻常武力相仿的江湖人物夫,如此搏杀,恐怕早就给打得不成人形了。

疯狗帮大当家疯狗之名名不虚传。

又是一拳砸出去。

又是一脚撞过来。

两人各自中了对方的拳脚,一人摔朝一边,趴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浑身被拳脚震裂的伤口血流不止。

王路常终究是内力不济,气息并不绵长。

倘若他有杨汉的功力,少林众多拳法中的洪拳、长锤拳又岂是曾经闻名天下的扶摇拳的对手?

杨汉看了眼山下远处若隐若现的宏伟城市,然后看着从腐败草叶中缓缓站起身的年轻人,悠悠呼出一口浊气。

他从一个被赌徒杀害了父母的弃儿,到如今手下有二百余号凶徒的疯狗帮大当家,一路走来,杀人如麻心机算尽,他在乱世中靠着一身少*艺占据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今日面前这小子夺走了属于自己的一切,他与他不死不休。

他伸出一双手,那是一双颜色犹如锈铁一般的手。

之所以颜色如此异于平常,是因为他练了大力金刚掌,他这双手,叫做金刚脐碑手。大力金刚掌属南少林六大功夫绝枝之一的手上硬气功,金刚脐碑手是其中威力最大的一招,为了练成这金刚脐碑手,他每天坚持用铁锈、醋和烈酒制成的水洗手。

功夫不负有心人,江湖上死在他金刚脐碑手上的成名人物有十数人。

以后还会有人死在他这双手上。

他提起一气,金刚脐碑手猛然照着王路常的头颅推去。

那边,王路常已经双手紧握成一拳,对着杨汉擂了过来。

金刚脐碑手撞上扶摇拳大擂鼓式。

“咚!”

两人各自倒飞出去,再也没有站起来。

章节目录 第一三四章 十三祖之怒 失魂落魄的范奎,茫茫然的在街上走着,一只血肉模糊的“眼花缭乱”毫无生机的耷拉着,那恐怖的肉芽似乎都没了水分,失去了以往鲜艳恶毒的颜色。

他的身后跟着一辆木推车,几个手下的锅伙闷着头皮拉着车。车上装载着什么物事,看不真切,用草席裹着。

他心不在焉,感觉了无生趣,一直在想着一件事——自己会怎么死去?

街上的行人看见他走过,都赶忙避退,但他今日已经没了那种睥睨天下的霸道和欺行霸市的威武。

有好事的人物在与他作揖,嬉皮笑脸的说着些什么,他根本听不进去。

身后的推车轱辘嘎吱嘎吱的响着,像是恶鬼在嚼食血食的声响。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那间宅子的。

以往他想尽办法找理由找念头都想来这宅子里坐一坐,事无巨细都想与这宅子搭上点关系,但是今日,这宅子于他来说,便是阿鼻地狱一般的存在。

他不想来这里。

但是他不得不来。

这是清流帮农十三爷家的大宅。

人们可以称呼农十三为爷,但他们这些在黑道里混饭吃的人,叫那个垂垂老矣的老家伙,必须得叫祖宗。

“爷”这叫法,是有规矩的,不是开口就可以乱叫的,不是爷的称爷,是要丢俸禄丢饭碗丢脑袋吃官司的,这规矩无论是在江湖还是庙堂都通用,而这两个地方,更加注重。

庙堂之上,如今王朝的底气不足了,称道就变了。

京城的“爷”规矩大了,津门的也不弱,顺治爷登基称帝时,封王的称王爷,封贝勒的赶着叫贝勒爷,喊驸马爷嗓门都不能洪亮了。那时候被封为王的汉人,像平西王吴三桂、靖南王耿精忠、平南王尚可喜,他们真正的亲爷见了他们也得毕恭毕敬地称爷;而他们见了他们的亲爷也不准当众喊爷,当众王能喊爷的只能是万岁爷,顺治爷,康熙爷。

不说王爷、贝勒爷、能冠之以爷的都是一跺脚四方八邻都心慌的主儿。像阎王爷、官老爷、县太爷、财神爷、土地爷,就是那师爷也了不起,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冠之于爷的不简单,没有修行的,前世无官无职的,祖坟上没冒青烟的架不住。

如今世道变了,规矩就渐渐松弛了,橘枳不分了,连在官衙行走的都敢理直气壮的领受爷的称号,庙堂之内八旗军队,八旗子弟,不但王爷府中所有的王子王孙都称爷,连王爷府的官员、内勤、看门的老头儿,走到哪儿哪儿都是一片爷长爷短的叫唤。

这叫法不用穿,风吹似的就风靡天下。

津门就在帝都前庭,受到北京感染,爷也叫乱了。

青流帮兴起以后,津门的爷更乱了。青皮、混混、地痞、无赖、乍膀的、耍横的、文身的、挎刀提锁的、拿人查货的、入帮进会的、下三流的物狼瞎子、狐麻子、豺腐子,一夜之间都名正言顺地称爷了。不称爷仿佛就显不出自己不同凡人,显不出自己的地位。

时代渐渐不同了,到今天,王爷不爷了,谁都为爷了,孙子也是爷了。

满大街都是爷。

澡堂子、戏园子、饭庄酒楼、茶馆书摊,当铺洋行,满耳朵灌的都是爷。

人们都是爷了,人们的真爷自然成了祖宗。

农十三就是爷们的爷,黑道祖宗。

试问见到祖宗,谁敢不怕?更甚者,祖宗的儿子还在你的看护下死了,你再去见祖宗,你怕不怕?

不管你怕不怕,反正范奎怕了。

他没怕过红毛蓝眼的毛子,没怕过炸雷般的火枪,没怕过刺骨的刀刃滚烫的鲜血,他就怕祖宗。

作为津门众霸中最大的一霸,清流帮的家业有多大范奎不知道,清流帮之主农十三爷的宅子有多大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清流帮要灭了他范奎,只是眨眨眼睛的事儿。

……

朱红大大门下,两头镇宅雄狮威武异常。

范奎颤着手,拉动了门环。

门开了,官家在门口瞟了一眼,见到是他,有些惊异于他今日没有嬉皮笑脸,也没有让进。他范奎一个混星子的小头头,没这资格进这宅子,高门大户的宅第不是什么人都可以乱进的。

但今日不同。

范奎掀开身后推车上草席一角,官家抻着头看了一眼,顿时勃然变色,带着轻视和嘲讽的眼神瞬间被浓浓的惊骇和不可置信所取代。

他赶忙拉开大门,然后一溜烟跑了。

范奎示意拉车的弟兄们跟上,踏着沉重的步伐走进了那宅子。

四个满脸惊骇的混星子抬起推车上的木板,木板上草席裹着的,便是昨日上疯狗帮去的青衣六爷了。

他是农十三最小的儿子,也是最有头脑的一位,被农十三寄予了厚望。

范奎才进门,便听到了一声饿狼般凄厉的嚎叫:“什么????”吼声如刀子一般刮出来。

“啪!”

吼声过后,是茶杯落地的脆响。

范奎一下子就跪在地上了。

身后四个混星子也战战兢兢的随着他跪下。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范奎看见一对脚尖,然后抬起头。

“砰!”

婴儿手臂粗的一根乌黑油亮的拐杖一下子便砸在了他的头上,血顿时就从炸裂的头皮下涌了出来,范奎晃了两晃,终于还是撑住没有倒在地上。

那对鞋尖走向身后。

范奎听见“嘀嗒”两声轻响,那是两腿膝盖弯曲发出的骨头脆响。

老骨头发出的脆响。

……

农十三右手撑着拐杖,颤巍巍蹲下,左手掀开草席。

“唔啊!”一声被主人狠敲一棍的老狗才能发出的叫声瞬间从他满口褐色牙齿的口腔中迸发出来:“我的儿,我的儿,我的幺儿……唔啊……”

“是谁杀了你?是谁???”

猩红的花朵在老人的发尖摇摆。

老人在捶胸顿足。

“是谁杀了你,是谁杀了你啊我的幺儿,我可怜的孩子……”

“你说,是谁,你说!!!”老人家突然朝着范奎一脚蹬过来,范奎不敢反抗,头一下子点在地上。

老人抡圆了手中的拐杖。

“呜!”

“呜!”

“呜!”

“呜!”

……

拐杖高高扬起,落下,发出“呜!”“呜!”的破风声。

一棍又一棍,全招呼在了范奎的身上。

不止范奎,老管家,四个混星子,婢女,劳工,只要在院子里的,全被老人抡着棍子打了一遍,当然,范奎身上遭受的最多。

“呜!”

“呜!”

“呜!”

……

拐杖的破空声,砸在人身上的沉闷声,哭泣声,嘶吼声,痛呼声……不绝于耳。

顿时整个院子里一片狼藉,血花星星点点的洒在各处。

“是谁?你们这些混账,告诉我,是谁杀了我的幺儿……”

老人打一阵,又搂着草席下面色惨白的尸体哭泣一阵,然后又拿起拐杖打一阵。

最终那根紫檀老木的龙头拐杖断在范奎的右边肩膀上,老人也打累了,老眼带着浑浊的泪珠,扶着自己的两边膝盖半佝偻在院子里,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范奎。

喘息了几口,他突然奔过来,右手两根手指蛇首一般探出,就揪住了范奎右眼那团血淋淋肉团的肉芽。

范奎痛呼出声。

老人手一使劲儿,范奎那团眼花缭乱上的肉芽便被撕下来一撮,顿时那里便流出了鲜血。

老人还伸手,浑浊的双目中闪烁出怨毒的光芒。

“我不是让你看好他么,我不是让你看好他么……”

“唰!”又是一缕粉嫩肉芽被老人枯枝般的手指撕下来。

“啊老祖宗饶命……”范奎两脚抽搐着,长大了嘴巴沙哑的哭着,求饶不已。

撕心裂肺的嚎叫响彻农宅。

……

不知过了过久,嚎叫求饶的声响终于一点一点散去。

整个农宅笼罩在惊恐悲愤的气氛中。

农宅大堂一片沉寂,范奎跪在堂下说话。

他不停的抽搐着,整个脸面血肉模糊,浑身上下被鲜血染红。

他此时比来时已经轻松了许多,至少他挺过了农十三祖暂时的怒火。

“……杨汉也死了,他的头也被人割了下来,我们在距离津城不远的山坡里发现了他的尸体,唯独不见了杀死六爷的凶手……”

范奎的“眼花缭乱”没了,右眼中那朵如同七色花瓣般鲜艳的肉芽之花,被老人用两根手指全部撕了下来,他的右眼成了家徒四壁的空洞。

不仅如此,他脸上的横肉也被老人硬生生撕下许多缕,还有脖颈上,手臂上,大腿上。

那种硬生生用手指从人身上撕下肉条的愤怒,范奎尽数承受。

四个混星子被老人打死了两个,农宅还死了个丫鬟,老管家的右臂被打折了。

最惨的还是范奎,他的鼻子被老人割了下来,大腿上被剜了两个大洞。

“那小子无缘无故怎么会出现在疯狗帮呢,若不是你那日惹了人家我的六儿又怎么会死?”

“走江湖路吃江湖饭,老夫早就没想过会得善终,可是为什么死的一个二个都是老夫可怜的孩子们?”

“我儿下葬之时要以那小子人头来祭,你拿不来,下回被割下的便不是你的鼻子,老子要割了你的狗头……”

范奎千恩万谢带着满身伤痕和两具尸体走了,来的时候失魂落魄,走的时候虽然鼻子没了,也毁了容,可是却有种欢欣雀跃劫后余生的感觉。

倘若不是还需要借助范奎的手去杀王路常,他活不下来。

杀王路常是必然的事情,只是以前是他范奎要杀,现在是整个清流帮要杀。

章节目录 第一三五章 面瓜公子 王路常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

他一醒来,便瞬间确认了自己没有处于危险的境地。

他浑身上下贴满了药膏。

倘若是被疯狗帮拿下了,他只怕早就身首异处,不会全身被清理,擦干净血渍,接续上了左边肩膀处的断骨,在除了裤裆处没有外几乎布满了全身的淤青紫块处贴上膏药。

是谁?

想起不知应该说是昨日还是那日,与杨汉最后对撞一记,两人各自力竭晕倒,不知过了多久,迷迷糊糊中,只觉有人搬动自己的身子,似乎有人在叫嚷说话,只是听不真切,想来自己大概死了,也算了却悲惨一生,但是没有找到抉微,死后无颜面见师父,王路常忽地有种死不瞑目之感。

于是,便是在梦中,他也勉力挣扎,只是后来便突然感觉浑身有些暖洋洋的,意识实在支撑不住,便彻底晕厥了。

他是被饿醒的,睁开眼睛,只见阳光灿烂,透过窗格射进房间的条条光束中,无数的灰尘在其间欢呼雀跃。

“我到底在哪里?不知杨汉怎么样了?”那是一个劲敌,他堪堪能与之争个不相上下,说是胜过,就太狂妄了,他必须确认他的死活。

脑子不知被杨汉擂了几拳,反正现在还头晕脑胀的,头皮下鼓起大包。腹中感觉饥肠辘辘,咕噜噜地直叫,王路常强坐起身,疼得龇牙咧嘴。只想找些吃食,迷迷糊糊也不管身处何处,强撑着爬起,缓缓擦擦地往门口走去。

推开门,明媚的阳光让他眼睛有些不适,眯着眼睛适应了一会儿,才发现这是一个四合院,院中宽敞空荡,除一些盆景和一个不大的瓜架外,便是一个硕大的青色大缸,缸中盛满了清水。

那缸极大,直有半人高,盛水数百乃至上千斤,缸中漂浮着朵朵碧莲,亭亭玉立,可见根须,一股清凉的意味瞬间传遍了浑身火烧火燎的王路常身躯。

他奋不顾身的奔过去,俯下身,大口大口的喝起来。

“咕嘟咕嘟!”他太渴了,喝得性起,整个头颅都插进缸中去,顿时从头皮上就飘出一股头油,蔓延了整个清澈的水面。

“吱呀”一声,四合院的大门开了。

一道身影晃悠悠小心翼翼走进门来。

那身影抱着个大篮子,篮子中装满了瓜果蔬菜,篮中瓜果蔬菜堆积,遮住了那人的面容,在瓜果蔬菜的最上端,摇摇欲坠的搭着个黄灿灿的大面瓜,那大面瓜正好挡住了那人的脸面,在王路常的角度看起来就像那人的头颅一般,看起来圆滚滚黄灿灿。

“噗叽!”王路常一口清水便喷了出来。

差点吓到他。

那人视线被挡,还没发现王路常,只见他盲人一般,先伸脚,在地上摩挲一阵,踏实,再伸另一只脚,一步一步踱着走,极其小心翼翼,就像一个成精行走但头颅没化形的面瓜精怪。

“咳,咳咳!”最终王路常没忍住,笑着咳了一声。

那“面瓜精怪”顿时一惊,哆嗦了一下,平衡没掌握好,顿时那圆滚滚黄灿灿的大面瓜骨碌碌的连着几颗土豆一起掉下地去,露出了那人的面容。

身段细长,一袭白袍,黛眉如画,丹凤眼桃花眸,狭长而妩媚,肤白如玉,标准的美人瓜子脸,俊美非凡,不似人间俗物。

雌雄莫辩。

“是你?”王路常惊讶。

两人互相对视一眼。

想不到是这人救了他,他们居然从疯狗帮逃了,难道没被疯狗撵么?

“兄台你醒啦?嘿嘿,你要喝水啊?那是养鱼的水不能喝的,快进家,我让王妈给你烧!”

那人笑呵呵的走过来,视线在王路常*的上身上下打量一番,不知是不是天气稍热,王路常发现那看起来甚是有些雌雄莫辩的俊美公子脸蛋突然有些红润。

王路常有些尴尬:“是……是啊,渴死了,好啊,你烧水给我喝,那么,额……是你们救了我?大恩大德,真是无以为谢!”

“咳,客气什么,你……那啥,不是也救了我们么,是你先救了我们,才有了后来我们救了你,所以是你自己救了自己,没错儿,确切的来说,是你救了我们,否则我们也没有机会去救你……额……对对对,是你救了我们,是你救了你自己……”

这……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

那唇红齿白的公子哥儿眼睛在他身上游移一阵便偏开了,额头上沁出了汗水,感觉有些慌乱。

“兄台身材真是不错啊,不仅武功俊,长得也是一表人才,果然是练武的高义之士……”面瓜公子讪笑着,眼神游移不定。

“没有没有,公子夸赞了……”

寒暄的话说完了,突然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两人对视一眼,又各自移开眼光。

突然,那有些偏瘦的俊逸公子“啊”的一声叫起来,甚至跳了跳,又抖落几根蒜苗。

“我的瓜啊……”他说,脸上满是震骇。

那圆鼓鼓金灿灿的大面瓜摔在地上,已经摔成了几瓣,看起来有些残忍。

他心痛的蹲下去一瓣一瓣捡回篮子里,神色甚是可惜。

他也知道我喜欢吃瓜么?王路常狐疑的撇撇嘴,准备过去帮忙,一跨步,双脚却没来由的突然一软,整个人便趴在了地上啃了口湿泥。

“哎哎哎公子……”那公子哥儿赶忙三两步跑过来,“你已经三天没吃喝了,身子虚得很,不要随意走动,快快,快起来……”

瘦削的面瓜公子手伸到王路常胳膊下,想要一下子将他架起来,奈何王路常体格比他壮实,又受了伤,加上多日没吃喝,身体不由自主的发软,一时间竟没架起来,他不由得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上牙紧咬下唇,牛犊一般肩膀用力拱。

王路常被他瘦弱的肩膀用力顶在不知被杨汉捶了多少下的胳膊下,顿时疼得龇牙咧嘴,还不待他痛呼出声,他便再次重重的摔在地上,又啃了一口泥。

王路常再次摔倒在地自然不是那面瓜公子故意的,而是刻意的。

面瓜公子捂住自己的嘴巴,见鬼一般看着那口大缸。

“我的鱼……”他呢喃着,双眼无神。

王路常吐口带泥的唾沫,挣扎着爬起来,有些不解,什么鱼?那缸里有鱼?

只见那口青色大缸之中,原本清澈平静的缸水此时一片狼藉,碧莲歪倒,根须冲出水面,四溅的缸水水面,浮着一层山川地势般形状的亮晶晶的油水,被油水围绕着的,是一条肚皮浑白的红色鲤鱼。

在王路常的眼睛也随着那面瓜公子的眼神看向青缸表面时候,又一条白肚皮黑鳞片的鲤鱼从水底漂上来。

原本十几尾悠游其间的肥硕鲤鱼不多时便接二连三全部漂在了水面上。

“这……”王路常指着水面那些死鱼:“我……我不知道里面有鱼啊……我真不知道,实在抱歉,我会赔你的,多少钱你说一声……”

“不……不用了……不就是七条龙鱼、五条锦鲤、三条金鲫种么,没什么的,没什么的,您快进门吧,我……我给您烧水喝……”

“要的要的,这鱼很漂亮啊,啧啧,一定很贵吧?几文钱一尾啊?我赔给你,我一定要赔给你……”

“几文钱一尾?我的天……”面瓜公子快要抓狂了,这些鱼都可以在天子脚下换两套四合院了,他居然在问几文钱一尾?

压抑住狂躁的心脏,他死撑着笑脸:“不必不必,几条鱼不值几文钱,您快进屋吧,今晚您有口福了!”

“是吗?也是哈,不就几条鱼而已能贵得到哪里去,但是弄死了它们我还是感到很抱歉的,不如这些鱼就由我来做吧,我很会做鱼的,清蒸,红烧,油炸,酱拌,生鱼……我还知道九九一十八种吃鱼的方法,你知道吃鱼的最高境界是什么……”

“得嘞得嘞,您甭操心这个,我来就好,救命恩人,您呐,且坐且休息!”

“没事儿没事儿,为了补偿你,就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好了……”

“真不用,你赶忙坐着休息,救命恩人就要有救命恩人的样子,您也甭提鱼的事儿了,闷着,我请王妈来做,吃的时候你也闷着,您不闷着我就飙起来,到时候不大好,真的……”

“是这样啊,那行,看来你很爱它们,是我的错啊,真是抱歉。”

一脸抱歉的王路常被面瓜公子连推带搡的弄进了门。

在憋着闷气将王路常安排在床上后,瘦削的面瓜公子笑吟吟的走出房门,房门关上的那一刻,面瓜公子裂开的笑嘴瞬间扭曲成古怪的形状,那古怪的形状中蕴含了丰富的内容:心痛,惋惜,哀叹……

他瞪大了眼睛,无语凝望苍天:“我的瓜,我的鱼,我的日,我日……”

若不是王路常是救命恩人,只怕早已被他赏了几拳,然后用快剑削成条条晒起来。

瓜是他最爱吃的大面瓜,鱼是他最爱看的红龙鱼,瓜碎了不算什么,洗干净还可以吃,可那鱼……那可是实打实价比黄金的名种呀,皇宫里面也才有一池子而已。

虽然自己的命是他救的,可是他最爱吃的瓜确实是被他吓掉才碎的,鱼确实是被他洗脸洗死的,或许那日对疯狗帮的暗袭失败,恐怕也是因为这人潜伏在疯狗帮,这人的霉气影响了大家这才导致失败也说不定,这什么劳什子救命恩人,怎么他妈的那么倒霉,那么残忍,那么土鳖。

他越想越气,甚至跺起脚来。

章节目录 第一三六章 一条船上的蚂蚱 王路常躺在床上,嘴角抱歉的笑容渐渐散去。

这公子哥儿似乎没有恶意。

出房门喝水这段时间,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已经对整个四合院扫视打量了一遍,这是个僻静之所,不知是在津门何处。

没有埋伏,也没有见到其他人,四合院其余的屋子中都是空的,这公子看着也不像是什么帮派的头目,怎么能纠结那么多人到疯狗帮大王崖上呢?看那样子是准备暗袭疯狗帮?

这回倘若不是这公子哥儿以及那黑衣的中年男子一帮人牵制了整个疯狗帮的人在后山,他一定死翘翘了。

一个杨汉就能跟他打个不相上下,更不用他还有弟弟杨武以及百十号兄弟,江湖这条路果然水深。

以往他灭掉的那些团伙,都是些小帮小派,至多不过一二十人,被他明里暗里乱杀一通基本就解决了,他这回独身上疯狗帮,确实是失策大意,头脑冲动。

确认了这公子哥儿没什么恶意,王路常也就不着急了,专心养伤。

他伤势不轻,虽然没有受到内伤,但是外伤就够他喝一壶的了,全身上下大块大块的青紫,左边锁骨断了,被接续过,但是手脚的骨头一走动便钻心的疼,虽然没断,但是恐怕也被拳劲震裂了。

他需要好好休养几天,暂时不能回到郊外的住处,得想个办法通知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一声,否则他们两可能会遭受连累。

范奎没死,保不准还在准备什么杀招。那青衣的六爷看起来身份挺尊贵,现在被他杀死了,范奎一定有得受,或许现在正满大街找他报仇呢。

这面瓜公子敢于跟疯狗帮作对,还与范奎打了一架,想必是对头,那么他与这面瓜公子算是一条船上的蚂蚱,面瓜公子安全了,那他就安全了。

那么现在,这个四合院是安全的。

想通了这些,他就更加不急了,悠哉游哉的养伤。

小心的端坐在床上,按照扶摇拳心法以及王子昂交给的呼吸吐纳之法,轻重缓急循章,吐纳断续遵法,一股热流突然出现在小腹肚脐下二指的地方,随着王路常的呼吸,按照条条既定的路线,游走全身四肢百骸。

不一会儿,他便觉得身上火烧火燎疼痛不已的地方好多了。

这气,俗称的内力,道家真气,果然是好东西。

他练出这内力,虽然也是扶摇拳高明的心法所致,但更主要的还是他习武这十年来长期勤练不缀的结果,每天早上都对着朝阳打坐,一遍又一遍的坚持按照扶摇拳的心法去习练,晚上睡觉也不知不觉的就按照心法的呼吸之法,不知不觉,整套方法就成了他的本能,几乎时时刻刻在运转。

同时,在王路常根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王子昂也曾经以霸道的方法强行看过他的丹田,在他的内天地内种下了一点浩然气,所以他才能以区区二十岁练出寻常武人或者一辈子不可能练就的内力。虽然才出现不久,但王路常也却是算是万中无一的存在。

有内力的洗炼,这比任何丹药贴膏都管用,让他的恢复事半功倍,不出十日,或者便可勉强康复。

……

天将要入夜的时候,王路常醒来。

他早就饿得不行,一醒来便闻见了阵阵香味,又不见人来喊吃饭,只得硬着头皮推门走出去,才出门,便见到四合院中摆了张方桌,桌上摆了饭菜。

两道人影坐在方桌上,一个发福的大妈忙来忙去。

见到王路常推门出来,坐在方桌上的两道身影赶忙头来眼神,一道身影自然是面瓜公子,另一道身影果然是那日救下的那黑衣中年男子。

“兄台醒了,快快来,王妈,打盆水给这位公子洗脸!”那此时一身麻衣的中年男子笑着招呼道。

“来了!”王妈回答。

在王妈打来的温水中仔细洗净了脸面,用毛巾将头皮抹得干干净净,王路常神清气爽,身体内的一些暗疾消去不少,骨头酥酥麻麻的感觉渐渐回来了。

“兄台快落座!”

“多谢多谢!”王路常拱手作揖:“不知两位高姓大名?”

“坐着坐着,边说边谈,来!”

王路常也不客气,他早就饿坏了,满桌的大鱼大肉,他吃得狼吞虎咽。

一番交谈,王路常得知那麻衣的中年男子在天津城内谋的公差,叫曹杰,而那面瓜公子唤作李凡,是曹杰的侄子。

“鄙姓王,名路常,字起鹏,多谢两位救命之恩!先干为敬!”

“客气客气,若不是王少侠,我舅侄两早被捉住砍死了,大恩不言谢,干了!!”

王路常喝酒是大口大口的喝,他曾经扶摇拳登堂入室产生心变之时以酒为食,如今酒量自然不小,而那中年男子酒量也不弱,二人拼了个旗鼓相当,唯独那俊逸的面瓜公子李凡不喜饮酒,只是对着桌上那些鱼肉和面前那碗清水煮面瓜举箸吃个不停。

“对了,不知王少侠为何出现在疯狗帮内啊?”中年男子捡了块鱼肉,边吃边问道。

“哦,这个啊,我是去报仇的,我有个侄女被疯狗帮的骗抓了去,杳无音讯,所以那日正好潜伏到疯狗帮内找我侄女,也准备拼死杀了杨汉杨武两兄弟,对了,那杨汉怎么样了?”

“原来如此,疯狗帮当真丧尽天良,那杨汉已被我割了头颅,早死了,若不是王少侠与之一番恶斗,我哪里杀得了他,那杨汉杨武两兄弟凶名赫赫,偏偏又武艺高强,是穷凶极恶的狂徒,如今恶人自有恶人磨,被王少侠诛灭,也算遭了报应,活该!”

“曹叔,没读过书就别卖弄文采,让人笑话,什么恶人自有恶人磨……”李凡瞪了一眼他叔叔。

“咳咳,我这不是,开个玩笑么,王少侠为民除恶,自然是一等一的好汉,来,干了……”

中年男子的笑话并不好笑,王路常笑不出来,想起了小抉微,他已经九百二十一天没见过她了,不知她长高了没有?会画眉了么?有衣服穿么?吃得饱么?会不会挨打?想我了么?死了么……

举起酒杯,却没喝下去:“死了便好,唉,可怜我那命苦的侄女不知如今身在何处,我与他相依为命,如今……我该到哪里去寻他?……”王路常说着,眼圈便红了,泪珠大滴大滴的砸在方桌上。

真情实意爆发,泪水怎么止也止不住。

他真的太想她了。

章节目录 第一三七章 血浮屠 曹杰与面瓜公子对视一眼,那面瓜公子顿时受到王路常情绪的感染,眼眶顿时泪汪汪的,他赶忙上前安慰:“喂,恩人,别哭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你侄女一定不会有事的啊,快别哭了,来来来,吃块面瓜,很甜的……”

面色如枣的中年男子曹杰也轻轻拍着王路常肩膀。

王路常伏在桌案上,身躯起伏不定,低声的抽泣像是落魄的老狗在舔舐伤口的呜咽。

王路常的感情做不得假,那种撕心裂肺的哭泣在久经人事的曹杰看来情真意切,看见王路常的哭泣,因公事被报复,女儿被凶匪绑架撕票的曹杰感同身受,这稍显儒雅的中年男人不由得仰头看天,长长吐出一口气。

那俊逸的的面瓜公子,不知怎地,竟也抹眼泪抹个不停,虽然没有哭出声来,可是他手忙脚乱擦眼泪的动作看起来却异常的可爱且可怜……

三个并不算熟识的男人围着杯盘狼藉的方桌哭成一团。

……

一顿饭吃了两个时辰,饭菜鲜美,特别是那些今日被王路常弄死的鱼。但他一块爱吃的面瓜也没吃到,李凡公子霸占了一盘的清水煮面瓜。

王路常与曹杰喝得有些高。

曹杰不住在这四合院里,要回去当差,他走的时候是经过乔装打扮的,并且郑重的嘱咐王路常轻易不要出门,据他的经验推断,这几日一定会有人找王路常寻仇,让他安安心心的住在这里,有什么需要叫王妈去找他就可以了。

王路常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

衡阳道是范奎的大本营,他是这一亩三分地儿的主,说一不二,他的锅伙掌管着这条街的所有商贩。

平日里,每逢大集,范奎都会亲自上街,抡起袖管,耀武扬威的展示一番自己的霸权。

但今日没有。

集市上人声喧嚣鼎沸,透过临窗的房间,阁楼更深处,一片安静。

那是属于范奎的所在。

一股浓重的汗味和腥味漂浮在空气中。

房间内有些黑,因此安静中显得有些压抑。

床榻上,两点炭火的光芒明灭不定,随着“啪嗒啪嗒”的抽吸声,青色的烟雾便如同狂风暴雨一般从床榻的阴影中席卷开来。

那辛辣刺鼻的味道,闻得久了,会让人有一种云里雾里神仙逍遥的缥缈感觉,好像随着这烟雾的升腾,人一切的烦恼都没有了,升天了,逍遥了,自由自在……

两道人影分睡床榻两边,床榻中间的小小案几上摆着马灯,两人不时将手中长杆的烟枪嘴往马灯上凑,然后满足的长大了嘴巴,眯着眼睛,享受的喷吐出袅袅的青烟。

“这‘神仙自在膏’真是好东西啊,老子浑身上下这些狗咬的伤口居然不疼了……”两道身影中,那道浑身绑满了白色布条特别是整个透露几乎都被布条裹满的人影慵懒的说道,他声音沙哑,眼睛红肿,裹满浑身的布条下,隐隐有暗淡的血渍。

这人自然是范奎。

“是啊,好东西,有了它,我身轻如燕,我飘飞,上了高天,往下看去,整片大地似乎变成了一个广博的女人,她嫩红的**大喇喇的对我敞开着……喔,等下,等一下,阿妈的我日进去了,啊,啊啊……”

旁边的床榻突然间吱吱嘎嘎的就响了起来,剧烈的响动声惊扰了范奎,将他从那种云遮雾绕自在逍遥的境界中一把扯了出来,这让他恼羞成怒:“我说,你他妈能不能悠着点儿?老子还在这儿呢,也不恶心……”

范奎翻着白眼,看向他身边床榻上的那尊大佛。

那是一个和尚,一个光头肥胖的大和尚。

这和尚斜挤在床榻中,腰腹的赘肉将床榻的格角填满。

他一手持着烟杆叼在嘴中,一手往腹部之下的地方伸去,那地方是他的两腿之间,腹部成圈的肥肉耷拉着,盖住了他两腿之间的地方以及他的手,那地方随着他右手手臂的摆动,一起一伏的耸动着,虽然看不真切他在做什么,但从他那异常享受的姿态和半眯着的双眼可以看出些什么。

不多时,这异常肥胖的和尚浑身白嫩嫩的肥肉急促的颤动了两三下,一股白浆样泛着腥臭的脓水伴着汗液从他肚皮覆盖下的两腿之间流淌出来。

他将肚皮下压着的右手抽出来,随手在榻上擦了擦,尖声说道:“怕什么,情到浓时,如何能制住自我?我们佛家最讲究本真,兴之所至,想啥做啥,哪像你们……”

“得了得了,还什么他妈的大地变成了广博的女人,啊呸,真搞不懂你真么这么喜欢胖女人,这年头,一个个面黄肌瘦的,胖女人我他妈去哪儿找去?就算找到了你也不珍惜,三下两下将人干死在床上,就不能悠着点儿?……”

“阿么,情到浓处么,如何能制住自我?我们佛家……”

“好了好了,我可告诉你,伙中日子不好过,你必须得做点什么了,想继续干胖女人么?想肆无忌惮的抽神仙膏么?想大鱼大肉管饱么?……”

“哈哈,不就是杀人么,你自管吩咐就是了,你说啥我还能不做啥么,一不小心范爷停了我的烟膏女人酒水咋办呐,我这么怕你,哈哈哈……我也看出来了,你这小帮小派的日子确实不好过,送来的烟膏越来越没劲儿了,女人也没个像样的,说吧,啥人儿,把我送到地儿就成,完事儿了让我好好爽一爽……”胖和尚将烟锅艰难的伸向马灯,边抽边满不在乎的说道。

“嘿嘿,佛爷放心,只要这回你把那小子的头撕下来,我伙中你要什么有什么,我这几日看见隔壁王家老婆胖了不少哇……”

“你别诱惑我,我对隔壁老王的媳妇儿没啥兴趣,我啥也不要,只要能让我安安心心在这里躺着,想吃了有吃,想日了有日,想抽了有抽,就成,这年月儿,哪儿那么多追求……”

“佛爷说的是,你我二人自相识至今该有十个年头了吧,我初见你与你讨教功夫时候,你虽胖但还是个威风凛凛的大和尚,现在么,哼哼……该活络活络筋骨咯,我会叫人打造个大架,将你送到那人面前,血浮屠之名,该重现江湖了……”

章节目录 第一三八章 肉和尚 范奎是个练家子,自以混星子身份加入锅伙起事到如今掌管衡阳道,每每见到来往的能人异士和尚道士,必先礼敬,好酒好茶招待,向其讨教个一招半式,真有功夫者招待周到礼送出门,沽名钓誉装模作样者必会被其捉拿,残忍对待一番,最后将其尸体悄悄丢在阴沟之中。

如此经时久日,练就了一身强横体魄以及驳杂功夫。

他的这个习惯是跟自己当时的大当家学来的。

这胖和尚血浮屠,是他十年前遇到的,那时候他年纪轻轻,还不是衡阳道上的主儿,他在街上遇到了,便没有如往日一般将其引荐给那时候衡阳道的锅伙头目,也就是范奎的大当家,而是自己上前结交。

两人因女人而相识。

在衡阳道的街巷上,胖和尚吃面,调戏了面摊老板娘——一个罕见的胖女人,他在人家屁股上捏了一把,并在人端面时趁势将人搂在怀里耸动,引得胖女人的丈夫与之斗殴,范奎亲眼看着胖女人丈夫持着的斧头在这胖和尚身上留下道道白杠,但就是砍不进去。

胖和尚蒲扇般的大手提起身前的桌子,一挥,整个面摊如同遭受巨浪的冲击,被掀飞到十尺之外。

范奎作为依附衡阳道上众多商贩维生的锅伙手下一员,遇到这种情况自是要出来维持秩序,保护自己的主顾不受侵犯,于是带着二十余名混星子以骨断筋折的代价和威逼利诱的方式将其赶走。

在胖和尚才走出津门城门之时,他偷偷将其请了回来。

可以说,范奎身上绝大部分的武功,都是跟这胖和尚学的。

这胖和尚彼时与他说天道地,讲了自己的过往,称其是南方一间不出名寺庙的和尚,因好色贪吃,屡有怪癖,喜好肥胖女人,被寺庙住持发现并赶出,不得已,只好只身闯荡江湖,一路北上行来,短短两年时间,便在江湖上混出了“血浮屠”的侠名。

范奎不知道所谓的血浮屠的名声有多么响亮,因他见这胖和尚虽然长相恶心丑陋,比他被洋毛子的火枪轰出来的“眼花缭乱”不遑多让,但是身上是有真功夫的,那满身的肥肉下隐藏着凶兽一般的惊人力量,因此将其好吃好喝供着留在家中。

也正因为结识了胖和尚,学了武功,在范奎自那次教堂事件出走回来后,便联合胖和尚杀了自己的当家,掌管了整条衡阳道。

胖和尚是他得以成功的功臣。

想起自己见到胖和尚杀死自己当家时候的场景,范奎从心底里忍不住感到惊悚,那么一个魁梧粗壮的汉子,还是一个经过战场洗炼的逃兵,身手何其猛辣。范奎自认为如今的自己也不是那时候自己老大的对手,那刁钻的袭杀角度,刚猛的拳劲,想起来就让范奎觉得艳羡。

可在这胖和尚手下,这些都没用,像是一个泥人儿一般,任其揉捏。

拳头砸在胖和尚身上,肥肉抖一抖,嘛事儿没有。

刀子割在胖和尚身上,一道白印子显现,刺不进去划不开,还是嘛事儿没有。

对付这样的人物,唯有用重器,比如锤、挝与骨朵等击兵。

这点范奎当时的老大想到了,也用了。

他是绿营的逃兵,战场上装死逃出军营,绿营装备有短柄双锤,他便是操锤者。短柄双锤每只长二尺,重二十斤多。以实战而论,一般人只能使用单只在十公斤以内的锤,范奎彼时的当家是身强体大,气力过人之人,由此能耍好大锤。

在范奎反叛锅伙,遭受了死亡威胁之时,他祭出了自己的双锤。

那呼啸的重锤,便是红了眼的疯牛也能一锤砸翻。可那锤砸在胖和尚身上,他居然露出了舒爽的表情,在重锤的砸击下,浑身嫩白的肥肉浪潮一般翻滚涌动起来。

当范奎的逃兵老大将重锤朝着他头颅砸去时,胖和尚一拳递了出去。拳头就砸在撞过来的重锤上。

锤类兵器的重心集中于器首,这就决定了它们的威力聚于器首,是凭借着自身的重力捶击敌人的,因此它们的使用技法必然围绕着器首展开。

但胖和尚完全无视了锤首的大力,直接一拳击在上面。

重锤被他一拳击中,向后反弹,逃兵老大的头颅就在重锤后边,遭了秧,被锤子开了瓢,四分五裂。

死了还不算,胖和尚走将过去,将当家的尸体抱起,揉捏在怀中发力,以浑身肥肉一寸一寸挤断了逃兵当家浑身上下的骨头。

范奎自此相信了血浮屠的大名,但那绝不会是什么侠名。

十年来,自从掌管了衡阳道后,培养了势力,已经很久没有值得胖和尚出手的时候了。

但是现在,有了。

范奎正在全力打听那小子的下落,一旦找到,便是胖和尚出马的时候,他在打造一个大架,风风光光的将胖和尚抬着去,抬着回。

不是他喜欢出风头,而是……胖和尚根本已经胖到走不动了,虽然他浑身上下有野牛一般爆炸性的力量,可是让他走路,嘿,没门儿,走不动。

农家十三祖的小儿子青衣六爷的葬礼,定在三个月后。

穷人死后,只要日子相合,择日即葬。

富人死后,棺材要停入在厅堂数月至数年,俗称“存枋”,越富贵,“存枋”便越久。农十三作为一个从青皮发家的贱民,如今发达了,十分注重家风家庙宗族延续这些事情。

于是,三个月,便成了摘下王路常脑袋的时限。

……

王路常每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在那不知处于津门何地的四合院内养伤。

他有王妈照料,还有面瓜公子李凡消解郁闷,于是过的很是滋润。

四合院是曹杰家祖宅,一直不曾出卖。而曹杰在天津城内有房子,很少回家,王妈是曹杰请来看管四合院的,不仅洗衣做饭,而且烧得一手好菜。

李凡作为曹杰的子侄,来天津看他,便被安排在了这里。

随着身上的伤势一天天好转,王路常也渐渐焦急起来。寻找抉微的进程早已被耽搁,现在又没了羊皮裘老头儿独孤烂泥和他徒弟吴鸣的消息,不由得很是煎熬。

王路常托曹杰去看过,城郊的那房子里已经没了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不知去了哪里,他很担心两师徒被范奎的人捉住。

疯狗帮的事情一定会在城中有所传闻,他们师徒两倘若两听了去,只怕会以为自己死了,以那品行不端狼狈为奸的师徒两的尿性,于是他也担心两师徒为了吃饭将陈拓前辈送的三匹好马,特别是他的那一匹给卖了。

如今疯狗帮没了主心骨,由一群只知道好勇斗狠的混星子组成,没了什么战力,曹杰正合计着率人剿灭疯狗帮,不足为患,此事也算得了解决。

据曹杰所说,如今天津城街面上青皮涌动,混星子扎堆,人数较以往增多了不少。

天津城是混星子的天下,说是满城混混也不为过,单单就他惹到了范奎一人,便可令天津城街面上的混混明显的增多,可见天津混混之城的名头不虚。

街面上的混星子青皮流氓,肯定是在找他了没错,他便不能再轻易露面,即便身怀绝世武功,只怕也会被满城混混的唾沫给淹死,更何况他王路常武功并不算高明。

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也就安心下来,静心调养。与容貌似个雌儿般的李凡公子下下棋,喝喝茶,聊聊天,切磋切磋后武艺。

李凡公子的身手很不错,轻盈飘逸,像是脱胎于八卦游身掌一类的武功,剑法更是孤高,舞起来如同空谷幽兰一般赏心悦目威力绝伦。

王路常自从有了师父王子昂的教训,自然不敢随意在人前展示自己的扶摇拳法,扶摇拳背后背负着一个千古的秘密,涉及一个远古消失的古城下埋藏着的无尽宝藏,不敢轻易示人。

想到这里,他低头,感受着胸膛上那颗莹润珠子以及抉微带来的温度。

这两样东西,任何一样放出消息,都会人来天下龙鱼虫蟒的争夺和撕咬,可是现在就静静的躺在他怀中。

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到底隐藏了怎样的绝世隐秘,张掖庭给他讲过一些,但张掖庭讲的东西有些太过不可思议,涉及到了宝藏,神灵和上古神话时代以及一个名叫张百忍的绝世强者,他相信有惊天的宝藏,但根本不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事情。

与李凡公子切磋,对方学艺精湛,幸好他学的东西也比较多,虽然都不精通,但是给了他很多在武道上的启迪,比如用大菜刀施展的希夷刀,手指纤长柔软为先天条件的手谣,鬼神莫测的竹竿武技“琢磨”等等……

两人一番切磋琢磨,倒也互相应证,共同进步。

王路常经此与疯狗帮杨汉一战,已经彻底在生死之间得到了检验自己武学的机会,获益良多,他也在暗中琢磨杨汉寸劲发力的技巧,经过了解后知道是洪拳之中的“分定寸”。

扶摇拳讲究大开大合一往无前,倘若糅杂了“分定寸”的发力技巧,不知又会怎么样?希夷刀呢?竹竿武技呢?

他已经开始自主的思索自己的武道之路。

章节目录 第一三九章 便宜师徒 津门东南之地,有条宽阔的河道遗迹。

数十年前便已经干涸的河道宽约二十丈,长满了癞皮狗身上的毛一样片片杂草,星罗着干秃的树桩。河道没长草的地方,被沿河两岸人们的脚步踩成了干硬坚固不弱于青石地板的宽阔广场。

十来亩平平坦坦一块场子,四周围着泥坯垒的护城墙,墙面多处坍塌,任人跨出跨进。

因为宽阔,人烟稠密,没有主家,这里自然而然形成了各行各业贩卖货品的集市,比如地上光秃秃,只是戳着高高矮矮许多栓牲口的木桩,平时这是买卖牲口的地界,可一入腊月,卖花炮的渐渐挤进来,鞭炮一响,牲畜、手工、杂耍的人都走了,自然而然改成临时的炮市……

今年这里便后那轰轰烈烈的开了一场炮市,如今地面上还残留着雨水冲刷不掉的白花花的火硝,大开洼地被烈日一曝晒,野草长不到三寸就枯死,还无缘无故自己会冒起黑烟来……

集市不常有,人们不可能天天上街买卖,细水长流的行当不是没有,可是因为天气越来越热,上这地儿摆摊的没多少,早上或者傍晚会多一些,于是这地儿最主要还是作为人们平常锻炼身体的地方。

二十年前这地方可没如今这么萧条,那时候清晨或者傍晚,人们扎堆在这里,下棋,打牌,活络身体,聊天打屁,会两手的摆开架势便练了起来,当然不是大开大合的练,有掩饰,否则牌长甲长保长这些朝廷的蝇营狗苟便要来找麻烦,比如可以对着一棵树桩,一块巨石,一面墙去练。当然,有点儿势力,跟甲长保长说好了,递点好处,武师带着徒弟们到隐蔽点的地方去搭搭手也是无可厚非的。

于是,在这河道一些隐蔽之处,便成了一些武师传武授技的地方。

现在的人们吃不饱也穿不暖,哪里还有那闲情逸致去习武?哪里还有东西去买卖?所以凋敝得厉害了,只在许多人心中留下丰厚热闹的回忆。

今儿不是集市,阳光从河道两岸耸立的大树上穿透林叶照耀下来,在干涸的河道上留下斑驳的碎金。

两道人影晃晃悠悠的走着,从一面坍塌土墙的破口跳进河道里。

那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年轻的魁梧粗壮,但是面貌丑陋布满血红的疙瘩,油光光的,看起来有些骇人。

老的一位看起来便老不正经,灰白头发散乱飘舞不说,那灰扑扑的羊皮裘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敞开着胸膛,他一本正经的脸面与地痞流氓一般的走路方式让人看起来感觉有些怪异。

这两人自然便是整日在天津成立晃悠,无所事事的羊皮裘老头儿独孤烂泥和吴鸣两师徒。

此时羊皮裘老头儿扫视着整个河道,坚挺的眼袋上两颗浑浊的眼珠子中流露出追忆,那赤条条的胸膛被时光折磨成了铜皮的颜色,大喇喇的面对着宽阔的河道,在松松垮垮羊皮裘的衬托下,他整个的胸膛就像一张张开的大嘴。

粗壮但面貌凶恶的吴鸣亦步亦趋的跟着他,嘴中一根草芯在牙齿的啜咬下左右摇摆,百无聊赖的样子看起来就像只懒洋洋的母牛。

“师父,咋还没结束啊,您老人家当年就真的得罪了那么多人么?”看着四顾茫然的羊皮裘老头儿,吴鸣有些不耐烦的说道。

“小子别不耐烦,拿得起放得下,越挫越勇,敢于面对烂泥般的人生……你要从我这里学的东西多着哩,这些东西,王路常那小子想学还学不到……”

“我才不想跟您学这些呢,什么拿得起放得下,越挫越勇,敢于面对烂泥般的人生,不就是跟人道歉么?您恐怕早就想甩开王路常然后悄悄来干这事儿了吧?我还天真的以为您真的认识那么多江湖名宿,原来……嘁……”吴鸣现在对羊皮裘老头儿很是不尊敬,甚至鄙视起来。

在王路常那晚离开城郊住处不知所踪之后,他第二天便跟着羊皮裘老头儿游历津门,以为还是以往一般登门求教武艺,比试功夫,没想到几天下来见到的都是一些“债主”。

欠的债是一个道歉,羊皮裘老头儿的一个道歉。

债主是津门内一些武师,无论这些武师名头大小武功高低,羊皮裘老头一进门自报家门之后都是一通道歉,让他这个徒弟跟着很没面子。

看样子今日还要道歉,对象可能是河道两岸的一些武师。

看着那延绵的河道,吴鸣不由得死气洋洋。

“怎么了?嫌我这个师父丢脸了?嘿,我说你小子皮子怎么那么贱?想当初是谁死皮赖脸要求我为师?现在觉得落面子了?”

“不是,我只是累了,大热的天儿,水都没口喝的,要是王兄弟在,咱们肯定能有冰水喝,就咱两,身上半个铜子儿都没有……”

“那你还不去挣?你这个徒弟太不像话,信不信我逐了你,这天底下,想做我徒弟的人多了去了……”

“是是是,您厉害,我错了,师父在上,咱们今儿个又要去哪家登门赔礼啊?”

“我去你娘的!”瘦弱的羊皮裘老头儿一腿踢在自家心不甘情不愿的徒弟屁股上,“没大没小,跟王路常那小子一个样,我说,现在你给老子打起精神来了,从此时此刻起,咱不在是欠债的人,咱是追债的人,你是我的徒弟,要是去到人家里给老子折了脸面,老子绝饶不了你!”

“真的假的?”吴鸣明显不信。

“不信你给我等着,看我打不打断你的腿……”羊皮裘老头儿也不去理会那为老不尊的便宜徒弟,只是看着河道旁一处白墙青瓦的院落冷笑。

“到了,哼哼,二十年前人们都说没见过那老家伙,其实都是怕死而已,老子早就找到他了,为此还求了我大哥动用家里的力量,他妈的,老子的场子老子现在来找回来了!”

吴鸣看了看自家便宜师傅的眼神,顺着他紧紧盯视的方向看去,不由得一阵哆嗦:“您是说……咱,要去……那里……讨债?……”

他颤巍巍的指着羊皮裘老头儿看去的那栋院落,内心震撼。

“没错儿,徒弟,上前扣门!!”羊皮裘老头儿意气风发。

“那……那可是……那可是建威将军府啊……”

“找的就是建威将军府,还不快去?”

“你是说……当年,便是建威将军将您一拳打成烂泥的?”

“哼哼,张蜀锦那小子哪儿有那个资格,虽然他现在看起来很了不得的样子,在皇宫干什么头等侍卫,立了大功得了建威将军的封诰,可他在我眼里就是个小屁孩……”

“您别不靠谱了,咱们赶紧回去吧,说不定王兄弟已经回来了……”

“快去!!”羊皮裘老头儿吹胡子瞪眼。

“真去啊?”

“甭废话!速度点儿!”

“这个……师傅啊,您看,哇,今儿个天气那么好,唉?您看天上那朵云,像不像您吹飞的那头牛……”

“牛”字才说完,得意洋洋的笑声已经变成了撕心裂肺的吼叫,羊皮裘老头儿提着自己便宜徒弟的耳朵左三圈右三圈的拧来拧去,将其搡着朝前走,绕过那栋看起来像是后院的青瓦白墙院落,钻进倒塌的危墙,便上了大街。

街道边是一幢恢弘的府邸。

那府邸气度非凡雕梁画栋,坐北朝南。

整个府邸为四合院式,土木结构的飞檐式人字梁平房,地上铺以方砖,墙基为条形砖,一股沧桑与厚重的气息迎面而来。

正前门上,“建威将军府”五个大字雄浑中正,气势磅礴。特别是朱红大门之前一对汉白玉威猛石狮,气焰滔天威压八面,令人不由得肃然起敬。

府邸之外,街道上奔跑的烂车瘦马、衣衫褴褛铃儿叮当响吆喝者、往来的人声、低矮的木楼,与似乎浸透着历史气息传承久远的府邸,构建出动静鲜明的两个时空。

“师父,我……我有点怕……”吴鸣一介升斗小民,从未与官府打过交道,此生见过身份最大的人物便是牌长,此时面对朝廷封诰的一品“建威将军”不由得双股颤颤,原本酱色的脸上像是洒了层面粉一般。

“屈膝于达官贵胄之前,俯腰在权柄威严之下,当真不成大器,朽木不可雕也!!”羊皮裘老头儿看着吴鸣的表现,毫不客气的说道,不住的摇头,面色黯淡。

“其实……我……我只是饿……饿了!!”看着羊皮裘老头儿摇头,吴鸣立马嬉皮笑脸起来。

千百年来,君臣父子,伦理纲常深深烙印在每一个华夏子孙的心间,老百姓服从官府管辖,“种地纳粮”被认为是天下之正理,由于官府的威压,老百姓总是抱着“民不与官斗”的心态,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特别是当今之世,皇权的威压前所未有的厚重……

老百姓怕官,是正常的。

可是一个习武之人不应该这样子。

他独孤剑笔下的江湖武夫,没一个是这样子的。

习武之人敬天畏天,但不应该畏惧天子,不应该畏惧除了天地之外的任何东西,礼法纲常,不是放在条条框框里束缚人压迫人的,而应以等闲气度视之。

“走吧,明日师父一人前来便够了!”羊皮裘老头儿感觉有些疲惫。

“师父,我去敲门!!”吴鸣对其便宜师父的不尊重已经丧心病狂,他并不理会准备转身往回走的枯瘦老人,而是鼓起勇气,大踏步朝着朱红大门走去。

“叮叮叮,叮叮叮……”铜环撞击凸起的兽首,响起清脆好听的声音。

章节目录 第一四零章 公道在哪边 听见敲门声起,枯瘦的羊皮裘老头儿嘴角露出微笑,旋即便板起了脸,并示意一脸茫然看着朱红大门的便宜徒弟吴鸣也作出应有的样子。

吴鸣赶紧跑到他身后,抬头挺胸,不苟言笑。

等了许久,门不见开。

吴鸣再次上前敲门,“叮叮叮,叮叮叮……”

还是没有动静。

闭门羹,挫人锐器。

吴鸣怒了,大巴掌拍在朱门上,那不知是何等名贵木材制作的红色大门顿时响起“梆梆”的声音,丝丝缕缕的灰尘从木头与木头之间的缝隙中飞快的逃逸出来。

“嗯哼……”羊皮裘老头儿脸色也有点挂不住,不由得吐了一口浓痰。

其实他今日“讨债”的底气也不是很足,毕竟当年是他太过于狂妄,追根究底有点自作自受的意味。

但他就是受不了那口气。

一个江湖前辈,如何能这样对待后辈?

正思索间,“嘎吱”一声,朱红大门突然开了。

一个带着毡帽的酱色老人头颅从门缝里透出来,看着门外站立的两道身影,枯树皮样的脸面上有些狐疑,有些高傲,有些恼怒,有些清高,问道:“来者何人?找哪个?”

“在下吴鸣,随我师独孤烂……那啥大侠,今日登门拜访,想与张老太爷聊一聊二十年前的一桩旧事,劳烦先生通报一声。”

“旧事?什么旧事?”

“事关重大,恕在下不便相告,还请先生速速通报一声。”

“哼,旧事?还不便相告?不会又是主家哪门子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吧?太爷今儿个已经午休了,他也不见外客,两位请便吧!”不耐烦的表情鬼魅般的从门后缩了回去,“嗡嗡嗡”,大门传来震动,就要关闭。

吴鸣一把捏住四指厚的门板,弯曲的手肘伸直。

朱红大门一下子打开一扇。

门后传来屁股落在地上的声音。

一个不慎被大门撞翻恼羞成怒的酱色面皮老者顿时吼叫起来,尖细嗓音刺人耳膜:“混账东西,哪里来的孤魂野鬼,敢在建威将军府衙前放肆?给我来人啊……”

“老东西,一个看大门儿的……”吴鸣开始卷袖子,就要扬起巴掌。

“德爷,甭喊了,赶紧迎贵客进门,太爷等着呢!”一个浑厚的嗓音从院中响起,走出来一个身形微矮但厚实的身影,那是一个面色憨厚的汉子,方正的脸上脸颊两侧条条咬肌坟起,此时却带了一脸笑容,看着门框处。

“啥?太爷怎地知晓有人来了?”

“我咋知道,太爷吩咐的,还不赶紧迎进来……”那迎出来的汉子将手中一把扫帚靠在门后墙边,伸手拉开了另一扇门。

只用了一个手,且不颤不抖,面部红气不喘毫不费力。

那有四五根指头并排那么厚的朱红大门,不知是以何种珍贵木材割成,高一丈,宽八尺余,厚重非常,更何况其上还布满了纵九横二的门钉,即便那酱色面容的老家伙使出全身残存的老力也堪堪推开一扇门,极其厚重气派,一下子便推开他需要一定的气力。

吴鸣看了一眼那个似乎是个扫地劳工的家伙,感觉到了巨大的威胁。

他对自己的身形、体格、武功和容貌都极为自信,现在看到个矮短粗的家伙似乎有着不弱于他的气力,顿时感觉有些难受。

便宜师傅说了,今日是要他来撑门面的,这才一进门,发现自己跟人家里一个扫地的家伙不相上下,这无论怎么看都不好看。

……

羊皮裘老头儿背负着双手,看了一眼那矮短粗的年轻男子,脸色凝重的走进门内。

酱色面皮的老家伙心不甘情不愿的在前头领路,矮短粗的汉子亦步亦趋笑呵呵的跟在后边。进了门,格局精致,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有一个宽阔的天井,青石板地面磨损严重,天井四周树立着兵器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锏、锤、抓、镗、棍、槊、棒、拐、流星样样都有,除此之外还有有石锁、石墩等练功的家伙什。

“不愧是武林世家!”羊皮裘老头儿扫了一眼,并不是很认真的赞叹一句。

穿过天井,过了一道拱门,循着石子儿路,穿过假山,水帘,进了一间别院。

别院幽深,庭前一颗海棠,如今碧翠欲滴。

有几,有椅,有茶,馨香四溢。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者,枯瘦的身躯嵌在藤椅中,眼帘闭垂,昏昏欲睡,古铜色的脸上,深深地刻着一道道皱纹,面皮上,褐色的老人斑如同大街上被车马轧过的牛屎一般糊在他脸上。

听到有人进门,老人家缓缓睁开了眼睛。

“你……来了?”老人家缓缓道,声音细微。

“我……来了!”羊皮裘老头儿罕见的认真回答。

“还来不来?”老人问。

“不来了!”羊皮裘老头儿答。

“那你还来?”

“来只为讨个公道!”

“哼哼,公道?你有脸?”

“没脸的是您!”

“坐吧!”老人家抬起枯瘦的手臂,指指旁边的藤椅。

羊皮裘老头儿也不客气,自顾自坐下。

“你这小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如今都老成这样子了,到别人的地盘儿还是一点礼数规矩都不懂。”老者示意丫鬟倒茶。

“不懂规矩总比以大欺小要好,老太爷,您说呢?”

“呵呵呵,以大欺小?我还怕你欺我呢。你今儿不是找上门来了么?”

“您怕什么呀,您张家是直隶响当当的豪门大户,书香门第,大户人家,不仅祖上光耀,您老人家更是博学工诗,乐善好施,疏财仗义,在民间搏得莫大的名望,还生了个好儿子,也是重义轻财克承父志百姓爱戴大名鼎鼎,是难得的德高望重之家,这也就算了,你瞧瞧,膝下三个孙子居然也他妈是人中龙凤,张舒锦、张重锦、张蜀锦号称‘锦绣三禾’,听闻广平府武科童试时啊,三兄弟牛刀小试,便轻松获得武秀才,而如今,大孙子张舒锦是咸丰壬子科武举人,三孙子张蜀锦是咸丰戊午科武举人,更是获得了朝廷封诰‘建威将军’,光耀门楣,二孙子张重锦虽然因脚扭伤,未能参加乡试,但现在延续家庙香火,继承整个张氏博大家业的便是他,名头在百姓口中比起他大哥三弟只强不弱,这样威名远播的豪阀世家,您还怕我来找麻烦欺负您?”

“怕啊,怎么不怕?‘建威将军’算个什么?”满头银发的老人家说着说着,眼帘便缓缓低垂下去,像是要睡着,或是死去。

“大清武官最高衔位,您居然说‘算个什么’?”

“啊……”张家老太爷,这位道光初年的庠生,闭垂的眼帘缓缓睁开:“跟上古之初便屹立不倒,延绵千年独孤世家比起来,我这小小张氏百年家业算得了什么?你今日,是要仗势欺人?”

“呵,看来您知道的真不少,还知道独孤家。”羊皮裘老头儿嗤笑一声,口气中充满了鄙夷,继续说道:“仗势欺人?哪儿能啊,我早就跟那个家没什么关系,这全都是拜您所赐,我今日只身前来,只是为了讨个公道!”

“公道?你来找我老人家讨个公道,那我津门那些被你击碎了武魂而一蹶不振的武夫,他们的公道你怎么给哇?”

“我已经逐一登门道歉!”

“道个歉就完了?”

“武道一途,本就是弱肉强食,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知道我当年狂妄了些,但那些所谓的武夫居然能在比武对决中被我骇破了武胆,武道之上他们能有什么成就?我并不认为自己错得离谱。更何况,如今我已逐一取得他们的原谅!”

“你能取得他们每一个人的原谅?”

“十之八九!”

“是这样啊,那老夫打了你这小疯子一拳,给了你两脚,老夫也不认为自己错了,那么你今日想怎么来跟老夫讨这个公道?公道在哪里?”

“大家都是习武之人,您认为您没错,我认为我没错,那么这公道,自然在拳头硬的那一边!”羊皮裘老头儿此时就像头固执的蛮牛,盯着张家老太爷浑浊的双目一动不动。

吴鸣理解这个如今已然变老的便宜师傅的苦。

他从江湖公认的绝顶天才,变成如今在江湖上一名不文的老者,全是拜面前这个老眼昏花看起来随时可能死去的银发老人所赐。

当年的事情,吴鸣知道得不多,但已经能猜出八九分。

文宗咸丰年间,三十余岁的羊皮裘老头儿,已经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武夫,离开了那个他自己一直号称多么多么传承久远的不知道在哪儿的独孤家族,走南闯北搏名声,一个人在江湖上闯荡。

久闻天津民间尚武,高手如云,来到天津之时,不耐烦逐一登门拜会,便摆下地下擂台,擂台就设在那古河道之中,在暗中以一己之力向整个天津武林发出挑战。

一时间,整个津门武林群雄激荡,应战者云集。

擂台火热起来。

羊皮裘老头儿家学渊源,家族武功高深莫测,而他本人也是难得一见的武学天才人物。

那一日,他一连击败数人,打出了天津武林人士的真火,于是下起手来便不愿意去分轻重。遇强越强的羊皮裘老头儿年轻气盛,下了重手,天津武林损伤严重,诸多武林名宿败在他手下。

或许是年轻时候羊皮裘老头儿的比武风格太过疯狂,许多人物被羊皮裘老头儿击败后便没了气魄,“独孤疯子”的诨号不胫而走。

在他摆下擂台的第三天,整个津门有头有脸的人物尽数败在他手下,以为津门武林无人可堪一战的他,在即将博得名声功成身退的时候,却遇上了面前这个老人。

章节目录 第一四一章 歧路之上,一朵畸花 老人家彼时声名不显,常年深居家中,熟识者不多。

作为百年传承的武林世家,在津门武林名声遭受严峻挑战的时候,彼时便年逾知命老人家晃晃悠悠走上擂台,不显山不露水,以长者教训晚辈的姿态,轻描淡写的擂了不作反抗的羊皮裘老头儿小肚子一拳,给了他两脚。

羊皮裘老头儿年轻力壮,武力正直巅峰,被个眼花耳聋走路都走不稳的老人家打了两下,自然屁事没有,他以为这是天津武林为了挽回颜面,倚老卖老的手段。

但是他错了。

人群散尽后他开始不舒服,提不起气来。

被老人家擂了一拳的丹田,像是死了一般,呼吸吐纳之时,贯通天地的气息从口鼻毛发处钻进身体,顺着气道灌入胸腔,飞流直下,到肚脐下二指之地时候,便堵住了。长河一般的气息再不能奔流直入,进入浩阔平野,自然无法从幽门贯出,连同天地。

不仅如此,他渐渐无力,使不出半点手段。

一身浑厚内力丝丝缕缕从周身溢散。

两个月后他形销骨立,流眼泪,淌眼屎,毛发枯黄,浑身瘀斑,几乎死去。

不得已,只好回家。

从津门回濠州(安徽)的千里长路,艰险和困苦不亚于稚子从开始习武到登堂入室名震江湖的过程。

历经艰险回到家中,独孤家主为其作了检查,告诉他这是被人下了“气障”,贯通天地人体的气道被人堵住了,如同河道被人一拍之下移来一座大山硬生生截断。

丹田废了,他也废了。

试了很多方法,但连独孤家族这种传承久远强者如林的家族都没法解决他丹田的问题,更遑论文脉、武脉都被大清龙庭截断的当时、此时华夏。

从名声享誉天下的绝顶高手,一下子跌入尘埃中来,他的泪水将尘埃染湿,他在泥中打滚。

于是他颓然,在酒水的浸泡下度日。

独孤家的烂泥之名被人传出,然后响彻天下。

更令他绝望的是,历经无数改朝换代至今仍旧屹立不倒的独孤家,不仅没有为他复仇,更是只留给他一句“戒骄戒躁,楼外青山楼外楼,强中自有强中手”。

要知道,留给他这句话的人,是独孤家当代家主,他的父亲。

他愤而离家,独自游历江湖,直到今时今日。

……

浑浊的老眼轻蔑的回敬羊皮裘老头儿灼灼的目光:“那你的意思……是要打?”

羊皮裘老头:“没错儿。”

“一定要打一场才解气?”

“正是!”

“你底气在哪里?你身上老夫种下的气障并没有破掉,你的丹田还是坚如磐石死气沉沉,便是独孤家主都没法破掉老夫种下的气障,老夫并不认为你是一个对手……”看起来命灯如同风中烛火,明灭不定很可能随时死去的张家老太爷,那死气沉沉的话语表达的意思很让人难以理解。

都说乱拳打死老师傅,拳怕少壮。

他这么一个随时都会自然死亡的老人家,又是哪里来的底气敢于说这样的话?

“中华武学,博大精神,天地奇妙,人体更妙,我的丹田废了,可我人还没死!”

“哈哈哈……”满头银发仍旧厚而密的张家太爷,爽朗的笑声隐隐含着掩饰不住的豪气和轻蔑:“那又有什么用呢?”他说。

丹田废了,人没死。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众所周知,丹田,是武夫力量的来源。

丹田,是道家内丹术丹成呈现之处,炼丹时意守之处。

有的武夫也称其为气海。

原是道教修炼内丹中的精气神时用的术语,但不知何时开始已被武林各门派气劲运行之法广为引用,并几乎完全继承了构造体系和划分。

人体丹田均位于人体玄之又玄之所在,有三处,分上中下三丹田:上丹田为督脉印堂之处,又称“泥丸宫”;中丹田为胸中膻中穴处,为宗气之所聚;下丹田为任脉关元穴,脐下三寸之处,为藏精之所。

上丹田为性根,下丹田为命蒂。

性命交修,便可以打通大小周天,达到炼神还虚的境界。武人称精气神为三宝,视丹田为储藏精气神的地方,因此对丹田极为重视,有如“性命之根本”。

有一部分武术的起源,原本便是一些求长生的方外之士为养生求道,契合天地,结合心境与呼吸吐纳,模仿动物行为创出的动作,只为长寿养生而已,后来因为战争、生存的需要,便发展为专门的格杀技击之法。

“丹田”来源于道家也就不足为奇。

寻常武人所讲丹田,指的是下丹田,即为任脉关元穴,脐下三寸之处,为藏精之所,是武人气息绵长以致于拥有一身超越常人力量的源泉。武人气息经过专门得当的方法千锤百炼之后,犹如百炼精钢化为绕指柔的天地间所有的“气”,便会诞生并蕴藏、成长、壮大于下丹田。由无形而有形之后的“气”,便被武人称为内力,道家称为真元,是所有天地与人体气息、力量糅杂汇聚之精华。

而中丹田为胸中膻中穴处,为宗气之所聚,如同一个集市汇聚各地人流以致于喧嚣热闹,中丹田也汇聚了由下丹田发出,通过四肢百骸经脉游走的气劲,使得武人能够将沉于下丹田的“气”提起、汇聚、发散,爆发出恐怖力量。

上丹田为督脉印堂之处,又称“泥丸宫”,这是武人神思之所在,武术与道家水*融,因此道家修炼中的一些说道,与武夫习武而致人体发生的一些奇妙尽数被开发,在追本溯源下,是相同的,上丹田“泥丸宫”,在道家说来,脑为泥丸,泥丸是土。这“土”,能够于“八冥之内,细微之中,玉精流液,下镇人身。泥丸天宫,中理五气,混合百神,十转回灵。”开辟脑中泥丸,上应九天,能够达到道家无上境界。

武夫开辟上丹田,也能达到传说中武人的无上境界“神游”。

天地之间,悠悠千载岁月,能够达到这个境界的能有几人?

……

羊皮裘老头儿,被张家老太爷以精妙力道“气障”,堵住了下丹田,即是将“命蒂”给封住了,呼天不应,唤地不灵,再也不能贯通天地以汲取力量,那人的生命还能开花么?

羊皮裘老头儿此时的“气障”尚未破掉,生命一片死气沉沉,他哪里来的“气”去发力?

所以张家老太爷说:“人即便没死,那又有什么用呢?”

听着张家太爷的笑声,羊皮裘老头儿也笑了,两人的笑意均满含鄙夷:“人没死,自然有用,要知道武学之道,以人为本。您活了这么久岁月,练武一个半甲子,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吧?”

“武学之道,以人为本。你说的没错,可习武人之道,以丹田为本,连丹田都没有开辟结气,算得上是真正的武人么?”

“如何不算?上古时代,没有引用道家格局的说法之前,没有发现丹田气海之前,没有以丹田气海为武力源泉之地之时,那时候的武人算个什么?”

“看来你真的错得离谱,没有引用道家格局的说法之前,没有发现丹田气海之前,没有以丹田气海为人力源泉之地之时,‘丹田’就已经存在,它就在实实在在存在于每个人身体之中,一呼一吸便贯通了它,运用了它,所谓的‘丹田’、‘气海’只是一种发现,一种说法,人在诞生之初便有的‘那个东西’,只是后来被称作了‘丹田’、‘气海’……”张家太爷张牙舞爪,说得唾沫横飞。

今天说的话,比他一年来说的还要多。

羊皮裘老头儿冷冷的看着他,等他兴致勃勃的说完,开口说道:“人老成精,您牙尖嘴利我说不过,我丹田被废,但我的武道之路并未停止,我以亲自的经验证明了‘武人以丹田为本’的说法是错误的。”

“咳咳,你的武道?……”听着羊皮裘老头儿的话,浑身上下被打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张家老太爷,露出了‘秀才遇到兵’的鄙视笑容:“……那不过是歧路之上,一朵畸花而已!”

羊皮裘老头儿:“畸花?您可敢一战?”

张家太爷:“有何不敢?”

羊皮裘老头儿:“那么来!”说完率先爆发,不见他有什么动作,“轰隆隆”似乎炸雷在庭院间响起,院中五人除却张家太爷与羊皮裘老头儿,其余三人顿时身子惊颤。一股雄浑大势从他身上瞬间迫出,威压向藤木椅子中优哉游哉的张家太爷。

那“轰隆隆”如炸雷的声音,并不是真切的响彻在庭院中,庭院中一片寂静,隐隐远处传来蝉鸣。那是响彻在场间人的脑海中,耳朵中,心尖上的声音。

如山临日,如海临渊。

那面色酱紫的管家原本在张家太爷身后狐假虎威的模样,听到羊皮裘老头儿的一些话语,不时露出冷笑,此时一下子便受到这股气势的威逼,脸色瞬间唰的便白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章节目录 第一四二章 入魔 吴鸣站在羊皮裘老头儿身后,自然无事,但受到了波及,那残余的威势已经令他震骇,他从未想到过一个武人,居然可以将气势提高到这种程度,一言不发坐在椅中,举手投足之间便能将人吓得坐到地上。

张家老太爷地位尊崇,是现世张家祖宗。

这院落是他养老的院子,清净干爽,冬暖夏凉。老太爷平日里养有丫鬟二三个,仆役四五人,一个人在这将军府中独立院落里含饴弄孙怡然自得,没有他的吩咐,没有谁敢与随便闯进他的院子,即便是他的儿子也不行。

羊皮裘与吴鸣是他的客人,自进入将军府来,便单独进了张老太爷的院子,没有谁敢于说什么,院子中伺候的人,仅有酱色面皮的老管家,沏茶的丫鬟,以及平日里为张老太爷打理庭院,移花种草矮实粗壮的中年汉子。

自将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迎入院中后,那即便是在将军府这种豪门贵户中谋差,穿着打扮也仍旧寻常农民一般的中年汉子便吹这手立在一旁。

此时羊皮裘老头儿散发出夺人心魄的武者气势,那中年汉子就像是看见了猛虎扑来一般,他猛地双臂交叉格挡于头颅之前,一脚踏出,脚下青砖裂开筷子粗细的裂缝。

他就那么紧紧的摆出那如临大敌的姿势,一动不动。

场间唯一没事的,是张家太爷。

他是羊皮裘老头儿武者气势的直接主要承受者,但他此时还有闲心不紧不慢的嘬了一口浓浓的大红袍,咂摸咂摸嘴巴。

等到香喷喷一口茶一线入喉,他才缓缓说道:“看看看看,这都像个什么样子?你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家伙,欺负我的管家也就罢了,三四十岁的孩子你也欺负?”

“为老不尊呐,打打杀杀像个什么样子……”他接着说道。

“你的武道已经入魔,我不评价什么,你有你的想法,但老都老了,拿出点样子,风度礼仪你懂什么?真是给独孤家丢脸……”

“什么?魔?哈哈哈……”羊皮裘老头儿像是听见了天底下最好笑的事情,顿时放声大笑起来。

“别装模作样在老夫面前狂妄,老夫还能再教训你你信不信,再说,难道老夫所说不是真的么?”

“是什么真的?”

“你已入魔!”

儒雅气息极为浓郁像个老学究一般的张家老太爷,此时神色庄重:“人们习武,便是向天地乞食,求气,求长生,求血肉,求康健,求意趣,求超脱……这一切所求,尽是天地给予之食,但天地的食物哪里是那么好吃?它是生化万物的精灵,是玄之又玄的意境,是绵醇厚重滔滔不绝的天地大气……上苍怜悯,因此人体才有了丹田,以丹田为本,便有了容纳天地力量的容器,这是上天所赐,天生造化,所以武人们常说丹田是天地给予人们的一个小天地,是人的第二个天地,内在的天地!”

“对于天地,古往今来无数年以降,无人莫不敢于不敬不畏,稍有僭越,便是身死道消的下场!那玄之又玄的天地力量,无人可堪与之敌。”

“你现在,上天赐予的内天地已然被我所废,你哪里还能承秉天地?但你方才确确实实是动了天地大气,这是对天地的大不敬,不是入魔,却又是什么?”

“罗里吧嗦喋喋不休,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我告诉您,武者习武追寻的究竟是什么?如果我们寻找的是通过汲取天地力量来求长生,求血肉,求康健,求意趣,求超脱,探究天地宇宙以及改变一些事情,那么天地的力量本身又怎么可能有善恶道魔?只有使用这力量的人才有善恶的分别。”羊皮裘老头儿摇头。

“你根本不懂,你的行为违反了天地法则,对天地大不敬的行为,已经冥冥之中触动了天地气运,我敢于预言,你将会死的很惨!”

“嘁!”羊皮裘老头儿开始冷笑了。

“你别不信了小子……”也只有这八九十岁的老人家,敢于叫五六十岁的羊皮裘老头儿小子。

“同是生在人世间,有丹田的人,沐浴着天地的照拂成长,练武呼吸吐呐,最终人死如灯灭,丹田内气息散尽,天地洗炼过的血肉精元回到天地的怀抱,神魂进入天宫,生生不息,这是循环。而没有丹田的人,承接沐浴不了天地的光辉,血肉终究凡物,灵魂终究邪祟,如同大便,身死之后渣土一抔,进入阿鼻地狱,于天地,只是腌臜污渍罢了。”

“越说越玄乎了,这是在修道么还是习武?谁敢说大便没用?你不也还吃大便的么?额……我是说间接的,吃过大便,比如猪粪浇养的菜……”

“你这就是强词夺理了,天地生养世人,赋予人玄奥体魄,常人啃吃天地给予的老本,寿元不过六十左右,而武人习武,承接天恩,才能强大异于常人,上古人物彭祖活了八百多岁,南宋武当太极宗师张三丰也活了一百五十岁,这全拜丹田这内天地内储藏的天地精元所赐,你没了丹田,却强夺天恩,以一己之力引动天威,妄将整个世人敬畏的大天地为己用,等若不予而取,这是亵渎,是贼行,是魔道!”

“你说我亵渎天地,但我对天地心怀感激和敬畏,这感激和敬畏仅有天知地知我知,别人不知,别人不知并不能说明我不敬畏感恩天地,我心浩然,一片坦荡,你与我的区别,不过是有丹田没丹田,然后借调天地力量的方式不同罢了,哪里来的亵渎天恩?你所说的纯属谬论,是老掉牙的腐朽内容,没有半点价值,张太爷,不是我独孤剑极狂妄,您,眼界格局太小了!”

“一把刀你可以用来切菜可以用来雕萝上也可以用来杀人,一块石头你可以用来赏玩可以用来做房恭也可以用来杀人,一面湖可以用来养鱼可以用来泛舟也可以用来杀人,一座山可以用来攀底可以用来建庐也可以用来杀人。”

“世间万物都可以用来怡人也可以用来杀人,而万物无罪,唯人类乃万物之灵,赋予万物灵魂和用途,所以罪之一字只可适用于人。道魔之别在于方法在于路径,便有如世间万物,岂可妄加罪之?能罪的依然只是人。”

“因此,你之所言,我不敢苟同,甭再说废话,今日一战在所难免,出招吧,二十年前便可将力度运用至炉火纯青,现在,让我看看您究竟到了什么程度!”

羊皮裘老头儿浩气四溢。

吴鸣几人,直接听不懂两人所讲,那些话语触摸到的武道境界实在太高,吴鸣按照自己的理解,认为两人说的,一个是将天地给的力气放在肚子里用,然后拿出来用,一个是直接从天地手中拿来,抬手就用。

还能这样?他挠挠并不灵光的脑袋。

“罢了罢了,你言之有理,但老夫……”衰老的张家太爷,歪着头想了一想,他突然抬起自己的双手,放在近前,看了又看,旋即缓缓说道:“老夫如今的武力,即便是你独孤家主亲至,老夫也怡然无惧,或还可胜之,这全拜天地及丹田所赐,因而老夫对自己心中所想,坚信不疑!”

他摸摸自己的脸颊,衰朽而却莹润,皱纹纵横但两颊红坨坨。

他闭上眼睛,准备休憩。

“怎么地,怕了?说大话来呛我?”

“是啊,怕,我怕一不小心,你便死了!”

“说什么狂妄的废话,出招吧!!!”羊皮裘老头儿顿时大怒,气息如刀,锋锐绝伦。

张家太爷摆摆手:“我们两个老家伙打起来多难看啊,这牛高马大的小孩儿,是你的徒弟吧?你带了徒弟,我家也养了人,让他们去练练手吧。你这徒弟打赢了我家大力,你的公道我便给你!”

“此话当真?”

“绝无虚言!”

吴鸣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眼花了,当他听到张家太爷说不与自家师父比试的时候,他好像看见了自己师父悄悄吐了口气,耳垂后边那颗浑浊的汗珠也被他轻描淡写的耸耸肩擦掉了。

但他的冷汗旋即便冒了出来。

“什么?”他惊声尖叫。

“师父,这……”

“别说了,吴鸣,下场吧!”羊皮裘一脸的风轻云淡以及高风亮节,他长舒一口气,说道:“虽然你是我的便宜徒弟,我收你的时间不过数十日,还没来得及教给你什么,但你这十几日日日夜夜跟着我,多多少少受到我气质的感染,已经有了绝顶高手的气概和眼界,这就够了。下场吧,随意接下这威风凛凛德高望重的将军府内高人的指点,便是输了,我也不怪你什么!”

“什么?”吴鸣心中几乎崩溃,我才跟了你数十日?怕大半年都不止了吧!您没教我什么?手把手教的力透骸皮您忘了?

张老太爷那边已经派人了:“大力,上去与独孤先生的高徒较量一番,胜败不论!”

“是!”那矮壮的中年汉子,农民一般的卷了卷袖子,恭敬的向着张家太爷行了一礼,便一步步走下庭院,站定,行礼:“吴鸣师兄,这便请了!”

“师什么兄,我叫你爹都差不多了!”吴鸣内心暗骂,但脸上却保持着克制的微笑。

他内心七上八下,最多的还是对自己便宜师父的暗骂,又被这老家伙给利用了。

他左磨右蹭,就是不下场,暗自想着用什么理由去拒绝,羊皮裘老头儿突然不着痕迹的换了下坐姿,双脚落地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脚踝。

他身子一个倾斜,然后趔趄,饶是他竭力控制自己的身体,但当他终于站直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庭院中。

他几乎没忍住骂出来,然后哭出来,然后哭着骂出去。

“这他娘的,便宜师父这干的叫个什么事儿……”

章节目录 第一四三章 赳赳武夫 场间两人站定,一人沉稳大气,虽矮但壮实,如同一个强壮的田间农民,此时邀战,居然有种异样的风采,就像请人看他种地种出来的大面瓜一样自信,笑得春风和煦。

另一人松松垮垮的站着,满脸横肉,浓眉大眼,虽然身高体壮,但一脸的痞气,正皱着眉头,有些拘谨,脸上非自然的笑容如同被掐断了脖子的鸭子嘴巴。

张大力,吴鸣。

一个是将军府内侍弄花草的园丁,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小痞子。这样的两个人,被两个老人的旧怨以及意气之争,推到了建威将军府内张家太爷独属的小小庭院,要来一场比武。

这场比武注定没什么看头,连超过五个的观众都没有。

这时候,张家太爷说的的话,更是将这场比武的精彩程度越发拉低,他看也不看一脸满不在乎神色的羊皮裘老头儿,对场中两人,特别是平日里给他侍弄花草,干苦力活儿的张大力说道:“这样,我也不占这便宜,传出去辱了我张氏百年的声誉,既然吴鸣小兄弟没有练过几天武功,那么我们就比试个不要武功的东西,就单纯的比力气吧,如何?”

羊皮裘老头儿眉头一扫:“您怎么说怎么来,我师徒两怡然无惧,全部接上!”

“吴鸣小兄弟觉得怎么样?”

张家太爷问话了,这时候吴鸣还沉浸在对自己便宜师父无穷尽的诅咒中,猛然听见张家太爷要求不比武而比力气,他顿时愣住了。

“这个……”他长大了嘴巴,说不出话来。

要比力气?

这时候满脸酱色的老管家说话了:“这你都不同意,那你们还不如干脆认输好了。我们家大力呢,比你多习了几天武,太爷说了,我们不占这便宜,就单纯比试力气,这个就纯粹靠个人了,大家都知道,一个会武功的瘦子可以打赢至少三个彪形大汉,但是单纯比力气的话,他便不一定比得过任何一个成年人,这与人的体质、武学技巧息息相关。”老管家在张家干了多年,十来岁的时候就成了年轻张家太爷的书童,虽然他比张家太爷小了将近十来岁,但却与张家太爷一起由少年步入老年,两人相处多年,张家老太爷的意思,他明白:“瞧呢,吴鸣小子比我们家大力还高壮些呢,还是你们占优……”

“这这这……多不好意思啊!”吴鸣挠挠头,极其不好意思的讪笑着。

“无妨!在下平日里干些粗活重活,经年累月,身上也有些力气,吴鸣兄弟千万别觉得不好意思,使出全力吧!”张大力说道。

“那……”吴鸣转头看看羊皮裘老头儿,见到这为老不尊的老家伙意兴阑珊的翘着腿饮茶,半点不担心的样子。

“怎么比呢?”吴鸣问道。

摔跤角力?掰手腕?还是怎么地?

大家一齐望向张家太爷。

酱色脸的老管家看了一眼张家太爷,后者点点头,老管家张嘴:“上演武场!”

……

张家演武场在四合院天井之中,便是吴鸣与羊皮裘老头儿进门时候看见的摆有十八般武器的所在。

“独孤小子,请吧!”张家太爷笑呵呵对羊皮裘老头儿说道,两个身形高挑的丫鬟一左一右的抓住他藤椅的两侧,抬着往院门走去。

他已经多年没有与人说过这么多话,今日是头一次,觉得很开心。

他的子孙家人,奴役丫鬟全都怕他敬他,常年不出门的他没什么朋友,因为活得够久,眼看着以往的一些老朋友一个个的都死了,与年轻人又没什么话题,因此平日里有些很少说话,有些孤单。虽然也正因为如此他才能静居方丈之内,苦思琢磨武道,如今达到了一种十分难言的境界,但他偶尔还是需要有人能跟他平等交流的。

羊皮裘老头儿因为以往的那桩旧事,今日找到这里,虽然一口一个“您”的叫着,但是半点尊敬的意思都没有,甚至要跟他讨个公道,他来了一丝兴趣。

羊皮裘老头儿撇撇嘴,跟上。

张家演武场方正宽阔,地面铺设青砖,四周摆满了一些练武的家伙事儿。

几人来到演武场,张太爷的儿子以及因为脚踝受了伤没能参加武举的孙子张重锦,已经恭敬站立伺候,张家大批人员也得以看见平日里难得一见的老太爷。

不多时,整个天井四周已经站满了人,但安静有序。

张家老太爷在张家一言九鼎,他不发话,没人敢言语。

此时老太爷对他那不比羊皮裘老头儿年轻多少的儿子摆摆手,说道:“今日故人来访,携高徒与大力比试气力,上家伙!”

“上磨盘!”那一身儒雅气息的张家当代家主张开封,赶忙吩咐家中仆役与亲族子孙。

不一会儿,天井演武场中间已经摆了大大小小数十个磨盘,这些磨盘小的有人头大小,大的需要六七人以铁链抬来,井然有序的由小及大摆作一排。

这些磨盘,均是以花岗岩凿刻而成,圆滚滚,粗粝粝,不仅沉重,而且难以发力,对于锻炼张氏宗亲子弟的气力和发力技巧极其有帮助,因此张家才花了重金请人雕刻运送而来,摆在家中。

羊皮裘老头儿好整以暇的看着那些磨盘,也不担心自己的便宜徒弟,不仅不担心,他几乎笑出来。

比力气?

这真是……

天空为何这般美丽?

因为吴鸣那傻小子呀,除了力气,啥也没有。

……

磨盘摆好了,比试正式开始。

“吴鸣兄弟,请!”张大力抱拳。

“客随主便,大力兄,请!”吴鸣稽首。

张大力也不推辞,一掀袍摆,大踏步走到那排磨盘之前,看也不看那些个头小的,挑准一块比平日里练功用的要小一些的磨盘,俯身,一手插入磨盘中间的方孔,一手扶住磨盘边沿。

“咳!”一声,那百十斤的磨盘便被他抬起,高举过头,面不红气不喘,稳稳停留五息时间,轻轻放下。

这是试力。

他故意挑选比平日里练功用的小一圈的磨盘,是因为料准了吴鸣不会选其他的磨盘,只会选他抬起的这方。

吴鸣抬起了,可以再比下去,抬不起,也就输了。

虽然比平日用的小了一拳,但百十斤的重量,也不是所有正常成年男子可以抬动的。

果然,吴鸣没有选其他,就选了他举起的那一方石磨。

动作如出一辙。

吴鸣长出一口气,“咳!”

腰一挺,磨盘高举过头,停留五息时间,放下,拍拍手,站到一边。

“好力气!”张大力紧紧腰带,笑着走了过来,看了一眼吴鸣,再选了一方较诸方才要大上两圈的磨盘,仍旧是一手插入方孔,一手扶住磨盘边沿。

双臂猛然发力!

磨盘似乎带了风声,“呼”的一声便上了张大力的头顶。

他双手高举着沉重的磨盘,在场间转了两拳,停留五息,方下,青砖地面被沉重的磨盘压下,震起小蓬泥灰。

“请!”

吴鸣深吸口气,大踏步上前,也不废话,直接照着方才的样子,抓住磨盘,猛然一挺身,磨盘便上了头顶。

停留五息,放下。

“好!”张大力来了兴趣,再次上前,抓住又一方大磨盘,这方磨盘已经不作农用,因为方才两人举起的那方磨盘是津门内最大的米面作坊才用的,是最大的。

比那方更大的磨盘,便没了气力去推磨,即便是津门内最大作坊的风车也不行,倘若风车足够大,那自然可以,但如果那样……那风车,就太大了,既用不上,也不划算。

张大力举起的这方磨盘,如同一个大木盆似的,十三岁的小孩儿伸直了手臂才能围了一半,看起来重逾三百斤。

他使手问一问,掂量掂量,已经不能使用方才的举发,方孔与磨盘的边缘之间的距离有些宽,倘若还使用一手插孔一手扶石磨边缘举起的方法,便不能完全使出气力,于是他双手围住磨盘边缘,将之一把给抱了起来,小腹一顶,磨盘便上了头顶。

“好!!”周围有张氏宗亲的一些族人喝彩起来,这方石磨盘,是平日里少有人能用的,张家除了张蜀锦、张舒锦、张重锦、张大力以及其余寥寥数人,少有人能举得起。

五息时间,放下。

吴鸣点点头,走上前。

他胸宽手长,依旧用方才的手法,一手抓方扣,一手扶边沿,要一挺:“哈!”石磨上了头顶。

五息时间,放下。

因为吴鸣不说客气话,张大力来了火气。

眼见吴鸣又举起了他方才举起的大石磨,他也二话不说,在吴鸣放下那方石磨之后,便走上前,再次举起一石磨。

那是一方重逾六百斤的磨盘,也是场间最大的一方,有六个张氏族人用铁链将之抬来,张氏族人之中,除了张蜀锦和他张大力之外,没人扛得动。

他大步走到磨盘前,一手发力,将似乎生根一般的石磨掀开,然后双手抓住石磨。

左脚在地面一跺,右脚一跺。

裸露的胸膛上,如同百炼精钢一般的肌肉瞬间绷紧。

在夕阳的红色光芒中,被他双足跺起的灰尘像是疯了一般急促涌动。

张大力运起力气大喝一声“起”!

浑身肌肉坟起,裸露的手臂上青筋如蛇。

双手死死扣住磨盘,他的整个脸颊以及全部贴在了石磨上,血气上涌,面色潮红。

腰一挺,小腹一顶,磨盘被举起。

一股大风以磨盘为始,被举起的磨盘拂动,张大力麻色衣衫被风吹起,举起的磨盘伫立在他头顶,如同一轮明月来到雄峻高山之巅。

“好!!!”围观的张氏宗亲发出如雷鸣般的喝彩声,果然不愧是张家被老祖宗亲自*,为张家当代家主撑门面,呼为“挂甲张尉迟”的赳赳武夫。

章节目录 第一四四章 非霸王 张大力举起了重逾六百斤的大磨盘。

这磨盘,在张家,除了慈禧太后座前一等侍卫,如今被朝廷封为“建威将军”的张蜀锦外,便只有这毫不起眼的张大力能够举起。

这是张家难见的景象,除了张蜀锦回家省亲,与大力比试气力的时候才能得见外,其他时候,这方磨盘都是静静躺在张家恭房外那阴冷的角落。

围观的人群中把发出阵阵喧嚣的喝彩。

“大力,好样的!!”

“大力哥,晚上来我房,人家有个床具要你搬动呢……”

……

张家是津门鼎鼎大名的武林世家,张家老太爷虽然久不出家门,但只要他活着一天,便一天是整个津门武林的执牛耳者,是津门武林的当家人。

从三十岁算起,张老太爷张光洺到如今,已经当了津门武林五十余载的家。

张老太爷武力高深莫测,如今年老,更是在武道意境上达到了一定境界。遗憾的是,他的儿子张开封却没有他那么好的武学天赋,虽然生了三个好儿子,但张开封的武功一直平平。

根据宗族纲常,子承父业,张开封是要当家的。

作为一个武林世家的当家人,武功不行怎么成?

于是张老太爷便想培养了个徒弟,他派人四处在街上搜寻,寻找天赋神勇的勇猛人物。

整个张氏家族全力发动,寻找天下一些异于常人的人。

天赋神勇骨骼清奇的练武奇才不似常人能够满大街都是,万中难得其一。久寻之下无果,眼看无望。

一日,张老太爷到挂甲寺烧香。

挂甲寺位于海河东岸,历史悠久,是千年前的古寺庙,原名庆国寺。

传说公元**八年,庆国寺遭山妖和邪魔入侵,狂魔乱舞,危及百姓,碰巧唐太宗御驾征辽奏捷,大将军尉迟恭率军在此地修整。尉迟恭听闻了此事,便率军剿灭了邪魔。因战事紧要,尉迟恭不可久留,为免离开后百姓遭殃,便与许多官兵将身上的甲胄脱下来挂在寺院周围辟邪,战甲血煞凶残,气血冲天,山妖邪魔便不敢再来。

在此之后,周围的住户便将寺名改叫挂甲寺,而寺院的和尚也只好按照乡邻的意思更名成了挂甲寺。

张老太爷在挂甲寺内烧香,突然感觉尉迟神像下供桌内有动静。

他猛然掀开明黄帘布,整个供桌便长了腿一般“嗖”地跑了起来,瓜果香烛掉了一地。

张太爷一把掀了那百多斤重的珍贵楠木供桌,露出了供桌下面黄肌瘦人模狗样的张大力,那年他十二岁,是个乞丐。

张太爷将张大力带回了家,授予武功拳脚,养育之,将之作为自己儿子张开封撑门面的人才,一方面保护张开封,另一方面,则是代替张开封与人比武较技搏名声。

张大力的天生神力是整个张家都公认的,除了为张家光耀门楣如今还在御前当差的张蜀锦,即便是同为武举的张舒锦和脚踝扭伤因而没能靠武举但武力半点不弱的张重锦,在气力上都不是他的对手。

如今张大力举起了整个张家唯有两人能举起的大磨盘,那个看起来满脸横肉的年轻小子输定了。

张大力举起了大磨盘,五息时间,放下,浑身青筋幽魂般隐没在强健的血肉之下。

地面青砖裂开如同蛛网的缝隙,烟尘冲起。

“有点力气啊……”羊皮裘老头儿撇撇嘴。

“还行,还行,我看你那徒弟才真是不错,当年怎么就没遇到这样的人物……”张家太爷神色平静,对张大力举起了六百多斤的重石无动于衷,眼睛却看向了有点木愣愣的傻大个儿吴鸣。

“吴鸣兄弟,请!”张大力脸上的潮红渐渐隐去,笑着对吴鸣说道。

吴鸣点点头,舒展舒展手脚。

这真是个力气活儿。

六百斤,确实很重,要两匹骏马才驮得动,可对于他来说……

他抖抖手,抻抻腿,走上前,那六百多斤磨盘,被张大力举起五息,放在地上,青砖地面被震裂,磨盘似乎沉重到轧进地里去。

他抓起磨盘:“喝!”

磨盘一下子被抓起来,停在胸怀间。

他一挺粗壮腰身,小腹一顶,磨盘便上了头顶。

他双臂有些抖,脸色有些红,但他的双脚丝毫不动,如同两道擎天柱石;他的腰身不动,如同山岳横亘。

五息时间,转眼即到,放下。

六百斤磨盘落地,压碎了两块青钻。

举重若轻。

“哗……”

“举起来了,果然是来踢馆的人……”

“原来不是花架子。”

“啧啧,大力哥遇到对手了哇……”

围观的张氏宗亲一片哗然。

居然出现了第三个举起那六百斤大磨盘的人物,令人赞叹。

羊皮裘老头儿点点头,看向一脸平静的张家老太爷,说道:“哎呀,这劣徒没想到还有点力气,真是没想到啊,既然是这样,那么……比平了?”

张家太爷笑笑,并不答话。满脸酱色的老管家顿时说道:“啥呀,什么比平了,他们两都举起了磨盘,都停留了五息,就是说这场比试还没结束,这么早下定论做什么……”

“这不,最大的磨盘都抬起来了么,还比什么呀?比吃饭?”

瘦不拉几的老管家鄙视的撇了一眼羊皮裘老头儿,没去接话,歪着,看着张家太爷,轻声询问道:“太爷,是不是……”

张老太爷缓缓点点头,他看向脸色有些茫然的张大力,说道:“大力啊,这么多年,你该突破自我了!”

张大力回过头来,满是肌肉的脸颊紧紧绷起,重重的点了点头。

“开封,叫人去把太爷老屋里那方石磨抬出来。”老管家对着张老太爷的儿子张开封说道。

“您说的是……”张开封有点难以置信。

“没错儿,就是老太爷年轻时候用的那方。”

张开封点点头,转身叫儿子吩咐族人去老祖宗房里抬那方自老太爷将家主之位交给他后便再没有动过的石磨。

十多个张家年轻族人兴高采烈龇牙咧嘴的走了。

不一会儿,十余人围城个大圈,呼着号子,用木杠抬着一方磨盘回来了。

那是一方怎样的磨盘啊,它大得不像话。

粗略看去,那磨盘高度竟达到了六尺身高的张大力的一半,要两个成年人才能围圆,十余个人抬着,气喘吁吁,看样子,至少千斤。

千斤磨盘,凭一己之力,能撼动,便是神力。

众人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那千斤磨盘安置好立在场间。

面色凝重的张大力率先走出。

多年来,他的极限力量始终停留在七百斤将近八百斤,已经好久没有增长过了,作为正值一个天生神力的男人最为强大的年纪,举起六百余斤的磨盘对他来说虽然辛苦,但还不算什么。

明年,他就要进入不惑之年,那是开始动用头脑而不是全凭气力说话的年纪。

如今三十九,正是而立巅峰。

他必须突破自我。

他的对手,吴鸣,同样天生神力,今日跟着他的师父前来找麻烦,要向太爷讨公道,他不能让太爷折了这个脸。

他平静了一下心绪,脱下上衣,露出一身古铜色的精装腱子肉。

他解开绑腿,粗壮的断腿像是铜炉的脚柱一般肌肉虬结。

走上前,使手撼一撼那巍然不动的千斤磨盘,在他的撼动下,千斤磨盘转了个圈,沉重的力量将铺设的青砖挤开,堆作一堆。

他扎开马步,双手环抱着几乎与他齐腰的大磨盘。

他上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起!”

几乎是从他鼻腔中哼出来的“起”,伴随着他下嘴唇上溢出的血丝,他双手环抱着的大磨盘缓缓拔地而起。

他背上、腰间、手臂、大腿乃至浑身的肌肉瞬间紧绷,然后饱胀得几乎要破皮而出,青筋血管在肌肉与皮膜之间挣扎,呐喊,滑动。

他双腿微微弯曲,像是两颗铁钉钉在地上。

磨盘离地,一寸一寸拔起。

双腿开始颤动,逐渐形如筛糠。

他已使出了平生全力。

磨盘被他抱在胸腹之间。

他还要将之举起。

“霸王扛鼎!!!”一声喝吼如同炸雷从他嘴唇之间炸开。

磨盘从他的胸腹之间离开,随着他的双臂往上移了一移,他的龙骨发出“嘎吱”一声响,紧随着这声响的,是山崩地裂一般的崩陷。

磨盘整个砸在地上。

地上的青砖如同投石的水波一般荡开三尺。

他失败了。

张大力趴在磨盘上,右手伸到背后扶着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他面色潮红,双眼中猩红血丝密布,嘴唇咬烂流血,便是七窍之中,都溢出了血丝。

他没能举起千斤磨盘,那方张家太爷年轻时候锻炼气力的磨盘。

吴鸣走上前去,想要将之扶起,扶了一下,没动,张大力仍旧扶着自己的腰,方才他发力举起磨盘之时,他的腰肢内,人体擎天撼地的龙脊骨响了一声。

张大力浑身发麻。

羊皮裘老头儿幸灾乐祸,眼中有冷光。

张家太爷垂首,自言自语一声:“终非霸王!”

他抬起头,低低叹息,说道:“虽人心无量,但人力终究有限,这受困于每个人人体自身的格局,你已然尽了全力,怨不得什么!心比天高但要认清力有几何,能够认知自己的极限,好比常言所说‘自知之明’,才能量力而为做成大事,否则,终究莽夫,大力,你……还不起来?”

“……是!”那边,张大力缓缓擦去嘴角鲜血,艰难站起。

章节目录 第一四五章 怒撼昆仑 张大力败了,败给了自身的局限。

他身材不高,虽然壮实,但骨架不大,骨架不大,心脏便小,内天地也限于一隅之地,相当于沙漠之中一座绿洲,绿洲中长满了古木仙草,百花争艳,较之天下任何地方的花草树木都要繁密茁壮鲜美,但这些花草树木也仅仅只能长在绿洲中,出不了绿洲的局限。

整个绿洲就那么大,花草再美古木再壮,能长出绿洲么?

天生的条件限制了他,但他已然尽了全力,甚至超越了自我。

长出绿洲的花草,只有一个下场,枯死。

于是在超越自我之后,张大力受了伤,他的龙骨被千斤重力压迫,爆裂性骨折。

但他是个赳赳武夫,张家太爷的话给予了他鼓励,他强撑着站起,忍受着浑身的麻痹,看了一眼直愣愣站着的吴鸣,然后缓缓挪到一边。

吴鸣还没比试,轮到他了。

吴鸣高壮,身宽体厚,虽然满脸横肉,可是却长了一副高大的骨架,手臂奇长,这种人物可参军成为膂力惊人冲锋陷阵万夫莫敌的猛将。

但他能举起千斤磨盘么?

古之霸王项羽所举之青铜巨鼎,也不过如此重量,更何况巨鼎还有鼎耳可持,便于借力发力,磨盘浑身滚圆,以凿子凿刻道道斜直的杠,极其粗粝,较之巨鼎更加难以抱举。

他能行么?

吴鸣紧了紧腰带,他没有脱衣服,没有解绑腿,只是敞了敞胸脯,深呼吸,长吐气。

走上前,这磨盘即便是他的臂长也抠不到磨盘正中的方孔,只能如同张大力一般围抱。

马步半蹲,他两只手紧紧贴住磨盘边缘,即便是他的九尺臂展也仅仅围了磨盘的一半之圆,五指如钩,死死扣住磨盘边沿之上粗粝凹凸的坑洼。

突然,他满脸横肉疙瘩的脸上,面容突然潮红狰狞好像一只野兽:“哈!”

双脚猛地一沉,咔嚓,请钻地面被踩出两个坑。

千斤磨盘拔地而起,整个被他抱在了怀中。

吴鸣目光前所未有的凝重,原本用来嬉皮的笑脸,横肉颤动之间,红得似乎要淌出血来。

“起来吧!”一声高喝,吴鸣腰腹一挺,双臂高举。

在别人看不见的衣衫之下,吴鸣腰间两条竖着的肌肉利剑一般瞬间显现。

整个磨盘被两只青筋密布的雄壮手臂高高举起。

整个建威将军府沸腾了。

“起来了,真的起来了……”

“他举起来了!”

“难以置信!”

“天啊,这他娘的还是人么……”

这真是惊天,即便是建威将军张蜀锦,也不一定能够举起。孩子们欢呼雀跃,女人们捂嘴悚然,男人们摇头甩脸。

稳稳停留五息,吴鸣鼻腔中一下子冲出两道触目惊心的鲜血,但他丝毫不为所动,眼睛一直盯着他的便宜师父羊皮裘老头儿。

五息已过,千斤磨盘猛然下坠,“咚!”似乎整个建威将军府都晃了一晃。

烟尘冲天而起,青砖翻滚。

吴鸣身形摆了两摆,但终究没有跌倒。

他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通红的眼睛中却闪现出亢奋的色彩:“师父,能给我记上一笔么?”他向着羊皮裘老头儿的所在问了一句。

人们莫名所以,只有羊皮裘老头儿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此时虽然嘴角的笑意怎么掩饰也掩饰不住,但他仍然无力的装作一本正经,说道:“不行啊,还差那么一点点!”

什么差一点点?

吴鸣点点头:“那么再来一点点!”

他突然豪性大发,猛然一甩衣袍,双手一把摁在那破开青砖,深嵌在地的千斤磨盘,看着羊皮裘老头儿,吼道:“公道在这里,师父,徒弟给你讨来了!”

猛然发力!

“唔啊!!”

深嵌在地的千斤磨盘整个被他横推而走,青砖纷纷被挤开。

“啊!!”人们大惊失色。

“他要干什么?”

这一刻,即便是张家太爷那古井不波的脸色也变了一变,端坐在藤木椅子中的身体瞬间打直,枯瘦的脖颈高高立起,犹如被惊吓到的鸭子一般。

张大力苍白的脸色也被浓浓的惊骇所取代。

羊皮裘老头儿两眼放光,笑容在他脸上如花绽放。

“怒撼昆仑!!”

吴鸣整个人如同一头地龙一般,拱着千斤磨盘直线前进。

直线尽头,是高坐檐下的张家太爷和羊皮裘老头儿。

“轰隆隆!!”

烟尘冲天而起,地面请钻纷纷被千斤磨盘破开,翻滚朝直线两侧。

“保护太爷!!”人群中,面色酱紫的老管家惊声尖叫,话音才落,整个已经磨盘裹挟着劲风和烟尘青砖冲到了张家太爷面前,撞在了张家太爷身前半步之地、藤木椅子之下那光滑的地砖之阶面上。

“呼啦啦”整个张氏宗族之人,全部围拢,瞬间整个天井之中便站满了人。

……

“咳咳咳……”

呛咳的声音响起。

烟尘缓缓飘散。

吴鸣浑身颤抖,却傲立场间。

张家太爷捂着嘴,咳嗽了一番,说道:“慌什么呢?平日不是早就跟你们说,遇事要沉着冷静,要泰山崩于前而面色不改么?你们都学到哪里去了?”

令人感到悚然的是,张老太爷身侧,两个伫立伺候的侍女并未惊慌,也没有做出任何动作,只是在烟尘重冲来之时,挥手替张老太爷挡了一挡。

张老太爷看着七窍溢出血丝的吴鸣,不住的点头。赞叹道:“好一个怒龙吐珠,好一把龙象气力!!”

水行中龙力最大,陆行中象力第一,威猛如金刚,是谓龙象!

吴鸣不仅举起了千斤磨盘,更是在其深嵌地面的情况下,强行将之推移,硬生生破开紧密衔接扑在地面的青砖,冲到了张家太爷身前。

张家天井之内,二十丈长的天井,笔直一线,出现了一道宽六尺,被磨盘深刻碾压触目惊心堪为天力所致的印痕。

话音落下,张家太爷身下,藤木椅子所立的四方地砖,“咔擦”一声,由被磨盘所撞之处起,蜿蜒裂开数道触目惊心的裂缝。

“太爷谬赞了!”吴鸣长长吐出一口带着腥味的浊气,拍了拍身前的千斤磨盘。

张老太爷懂他的意思,是要把给羊皮裘老头儿的“公道”摆在上面。

“好好好,老夫说过的话,绝不食言!”

吴鸣笑了,嬉皮笑脸的模样被七窍溢出的血丝装扮,看起来十分诡异:“师父,可够?”

“够了够了!”

羊皮裘老头儿站起身,将身下的藤木椅子搬过去,立在吴鸣屁股后面。

吴鸣身子一软,整个人便瘫坐在椅子中,大口大口的喘气,几乎昏迷过去。

“哇!”瘫在椅子上,闭目喘息不已的吴鸣,突然捂着肚子,吐出一地苦水和唾沫,随着苦水和唾沫吐出嘴巴的,还有一颗带着血丝的碎牙。

一颗被他硬生生咬碎的牙。

“原本还想忍者,出门再吐的!”吐完苦水唾沫,他的脸色瞬间苍白起来,靠在椅子上,陷入了一种半昏迷的无意识状态,只觉得天旋地转,宇宙洪荒尽在俯仰之间。

羊皮裘老头儿赶忙给他检视一番,把脉,舒络郁气,发觉他只是脱力了。

“开封,赶紧扶吴鸣小兄弟和大力回房休息,好生照看,叫重锦亲自去请李郎中前来诊视!”

“是,父亲!”

张家太爷看了一眼羊皮裘老头儿,说道:“恭喜你,收了个好徒弟!”

羊皮裘老头儿点点头,说道:“是值得喜,我也真没想到他居然有这么一把力气,您没被吓到吧?”

“哈哈哈,这到不至于。”

“哦,那就好,我还担心怕您被吓到,脑子不管用,忘了什么呢……”

“给你的公道?这个我自然不会忘,老夫从来一言九鼎。”

羊皮裘老头儿不置可否,向老人家摊开一只手掌。

“走吧,回顺心别院!”张老太爷身后,两个小家碧玉的婢女闻言,如同先前一般,两人各站一边,伸手抬起了老人座下的藤木椅,小心的朝着张老太爷独属的“顺心别院”走去。

羊皮裘老头儿亦步亦趋的跟在后边,倘若被吴鸣看到他此时小心谨慎的模样,吴鸣一定会为自己舍下的大力气换来的“讨公道该有的的义正凛然的霸道姿态”的消散而觉得不值,就像吴鸣所做的那样:我来讨公道,拍拍桌子,你把它放在上面。

“这两姑娘很不错!”羊皮裘老头儿说道。

满脸酱色的管家白了他一眼。

羊皮裘老头儿顿时像只被踩倒尾巴的猫一般跳起来:“我说你这人怎么老是翻白眼?知不知道那看起来很像个怨妇?这眼神发自一个漂亮女人的话我会很享受,可是你一个老男人发出这样的眼神你不觉得很恶心吗?像个娘们儿似的……”

酱色脸面的老管家又翻了一个白眼,不去理会他。

羊皮裘老头儿翻了个白眼,感到很无语。

“喜欢送你一晚上?”张家太爷说道。

羊皮裘老头儿打了个冷颤动:“算了,年老体衰,吃不消。”

“今日天色已晚,不如在此歇息一宿,公道很重,你拖着人高马大的好徒弟,再拿上我的‘公道’,你拿不走!”

羊皮裘老头儿想了一想,脑海中闪过吴鸣的虚弱的样子,闪过将军府即将提供的鸡鸭鱼肉美味珍馐等吃食的样子,答应了。

入夜,万家灯火通明,羊皮裘老头儿端坐自己厢房之中,厢房案桌上亮着烛灯,摆着文房四宝。

他歪着头想了一想今日的所见所闻,想到吴鸣的要求,便缓缓脱下身上脏兮兮的羊皮裘,放在桌上摊开,只见那散发着异味的羊皮裘内里,密密麻麻写满了蝇头小楷,甚至还画着一些图画。

羊皮裘老头儿将狼毫笔饱蘸浓墨,俯身,在羊皮裘内里上,空白之处,一字一句的写着什么。

章节目录 第一四六章 大星集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羊皮裘老头儿穿的羊皮裘之上,那些密密麻麻的记录中,开篇第一句话便是这样写的。

《关雎》这首短小的诗篇,是《诗经》的第一篇,朱子曰:“关雎之诗,言后妃之德,宜配君子。求之未得,则不能无寤寐反侧之忧。求而得之,则宜其有琴瑟钟鼓之乐。盖其忧虽深而不害于和,其乐虽盛而不失其正,故夫子称之如此。欲学者玩其辞,审其音,而有以识其性情之正也。”

羊皮裘老头儿虽然性格有些偏激,有些为老不尊,但在他自己看来,他本人的“性情之正”是毋庸置疑的,所以自然不会在他那肮脏但是十分结实的羊皮裘上写些求偶的话。

在他看来,这句话刚好可以形容他内心的江湖。

他内心的江湖,是一个窈窕淑女。

他是个对江湖这个“窈窕淑女”“好逑”的君子。

至于求之得不得?自然不得。

否则他也不至于写下那么些文字。

千年以降,华夏大地不知出过多少英雄人物,但全都随着滚滚长江东逝水,被浪花淘尽。

多少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这是一个遗憾。

作为一个武林世家的天才人物,羊皮裘老头儿浪荡江湖多年,见惯了很多英雄人物无声无息的逝去,许多绝学断了传承。

他不想让这些英雄豪杰人物的名字、事迹、绝学随着时间的消逝渐渐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于是每次遇到堪可一记的江湖人事,他都会将之记录在他的羊皮裘上,随身携带,希望以后集录成书,流传千古。

有道是:“书画无言三千年,武夫大气六十载!”

一个人再强,再多么通天彻地,也不过百岁寿命,人死如灯灭,巅峰时日至多不过区区六十载,往事成云烟,时间一长,便没人再记得。

但是文字、书画不一样。

文字可以传承千古,永不磨灭。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如滔滔长河,若没有语言文字的记载和留存,无论是汉唐盛世,还是唐诗宋词,都将在后人的世界里湮灭无迹。因此,在所有的伟大发明中,最应当敬重的当属文字。

作为中华民族的通用语言符号,汉字具有神奇的魅力,间架方正,音韵优美,象形生动,表意鲜明。“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可见汉字的神奇上秉天意,中通人气,下惊鬼蜮。

在独孤家族中,收藏有据说是神话时代的一块壁画,上面镌刻的图形,流转着似乎天道的痕迹,从那壁画上,羊皮裘老头儿看到了人们高举的火把,看到了远古时代的苍茫伟岸,由此思绪便回到了那个人族在与无尽大荒、猛兽、妖魔的争斗中艰难崛起的浩瀚时代。

没有那壁画,他无法想象那个远古时代的任何零星片段。

于是,他萌生了一个想法。

他不想让风流人物随着滚滚长江东逝水都付笑谈中。

他要把他们都记录下来,然后供奉,成为历史长河中永不消逝的明珠,如同天上的星辰一般,永远将那些可歌可泣的事迹,照耀着整个江湖,照耀着人间。

大星璀璨耀苍穹。

他要为江湖,写一本术,那本书就叫做——《大星集》。

《大星集》中记录的江湖,便是他向往的江湖,便是他“好逑”的“窈窕淑女”。

《大星集》中的江湖人物和事迹,有的是他听说的,比如大宋豪侠萧峰和他两个结拜兄弟虚竹、段誉不得不说的故事,比如“神雕大侠”杨过和妻子小龙女的故事,比如月圆之夜,紫禁之巅,“剑圣”叶孤城和“剑神”西门吹雪那一场惊天大战的故事……有的是他知晓并见识过的,比如“断魂刀”陈拓的事迹,比如两年前才故去的太极宗师杨露禅的事迹,比如布衣龙王子昂的事迹……

虽然有的事情他知晓得也并不全面,但他尽可能的根据自己所知,在羊皮裘上留下只言片语,使之得以记录,就很满足了。

江湖在渐渐老去,一盏盏照亮江湖的灯次第熄灭,不赶紧找到那些灯火,尽可能的将之记录下来,会让他寝食难安。

他必须为逝去的武林做些什么。

……

今日,他的便宜徒弟吴鸣,所作所为并不足以录入他的《大星集》,但他力拔山兮气盖世的神力,也是万中难一。

他记下的不是吴鸣为他讨来公道,而是他的天生神力,张大力也是一样。

天地之间,就是有这种天赋异禀的人。

不记录下来,不流传出去,谁知道呢?

……

他一字一句的斟酌,慎重的写下那些可以流传后世供后人敬仰的文字。

他很用心的在做这件事。

……

夜深了,羊皮裘老头儿写下最后一个字,搁置好笔墨,细心的将墨迹吹干,看着那一个个方正的楷字,似乎看到了一个个飘逸风流的身影。

他难得的咧嘴笑了笑。

穿上羊皮裘,思绪飘零间,难以入睡,吹了灯,推开房门。

院中寂静,院外的干涸古河道中,传来夜蝉的嘶鸣。

许多不知名的草虫也在卖命的嚎叫着,要与蝉鸣争锋。

清凉的夜风拂过,气味很是清爽。

他仰头望向天穹。

无边漆黑的夜空,繁星点点如灯闪亮。满天空镶上的小星斗,它们尽着自己所有的力量,把点点滴滴的光芒交织在一块了,那光芒不像阳光那么刺眼,也不像月光那么清澈,却是明亮的。

明亮的星光,掺上了夜晚的露水,变得湿湿润润、柔柔和和,随后轻轻地挂在树梢上,搭在房檐上,铺在街道上,薄薄的一层。

接触到这种光辉的一切都变得那么雅致,那么幽静,那么安详……

院外,星星点点的萤火虫正冉冉上升,一时间天上地下交相辉映,隐隐间竟有灿烂辉煌之感。

羊皮裘老头儿长长舒出一口郁积的浊气,星光照耀在他那粗糙的老脸上,不知不觉中,他便痴了。

星辰在夜空里,位置永恒不变,以肃穆的姿态照耀着大千世界。

生活在地面上的人们,只要抬头望去,便能看到无限星光,从幼年直到垂垂老矣,那些星辰始终静静地陪伴着人们。

这才是不变的光明和永恒。

我的星星在哪儿呢?

……

晚上从来不睡觉的张家老太爷,安安静静的坐在藤椅中,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他就像夜的一部分,羊皮裘老头儿心神摇曳之间,竟然没有发现这个无声无息的老人家就在自己身边不远处的角落里,同样沐浴着星光。

对于一个习武之人来说,特别是像羊皮裘老头儿这样的高手,这样的事情,简直不敢想象。

看着羊皮裘老头儿一脸痴迷的模样,张家太爷轻轻的叹了口气:“痴于心者,方能入道!”这个世界上能有几个这样的人?

大家全都被功名利禄万丈红尘迷了眼睛心智,哪里还有几多这样为了自己心中所求而一心一意习武问道之人?

这独孤家的年轻人,能够隐隐触摸到那种境界,并不是全然没有道理的。

……

似乎只是一瞬间,天便亮了。

羊皮裘老头儿就在星辉里站了一夜。

“你是妖怪么?在吞吐月华啊?”张家太爷笑呵呵的接过丫鬟递过来的茶水漱了漱口,说道。

羊皮裘老头儿顿时悚然而惊,瞬间便从那无尽星辰之间回到灰暗的天地现实。周身精神气力均归一贯,猛然回过头:“你在这里看了我一夜?”

他在忘我之中感到了异样。

“老夫晚上都不睡觉的。”

“为何?”羊皮裘老头儿问道。

这个为何,问的不是张家老太爷晚上为什么不睡觉,而是问他为何不趁机杀了他或是做些其他的什么,比如打断那种体悟?

练武之人都知道那种玄奥的“忘我”体悟对于一个武人的重要性。

忘我是一种精神境界,忘我就是无我,“无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不存在胜负之心,没了家庭、名利、纷争等等的束缚,没了束缚,那便无形无相。

许多武学上的疑难都可以在那种体悟中不知不觉得到解答,那是上天赐予开启灵智的过程。

张老太爷没有回答他这个问题,反而问道:“一夜没睡,有没有力气讨那‘公道’哇?”

羊皮裘老头儿盯着他,看了很久很久,说道:“神清气爽,无障不破!”

“那么你想怎么从我这里拿走你的‘公道’?”

羊皮裘老头儿深吸口气,说道:“与我而言,您是老人家。”

“于很多人而言也是!”张家太爷笑道。

“您当时给了我两拳,然后赏了几脚,作为晚辈,我自然不会用脚去踢您,这样不太礼貌。”

“确实是这样!”

“那么我只要讨回您擂我的那一拳便好!”

“给老人家拳头,这样就礼貌了?”

“不礼貌,但是很公道!”

“确实公道!”张家太爷摸摸嘴唇,上面苍劲的白须根根威武直立:“所以你要我一动不动接你一拳?”

“正是如此!”

“一拳够不够?”

“足够了!”

“确定?”

“是的。”

“那么……你打完不要后悔,来吧!”张家太爷敞开双臂,露出胸腹。

羊皮裘老头儿迟疑了一下,说道:“能不能……先吃早饭?”

章节目录 第一四七章 一腔浩然气 将军府的伙食,自然是极好的。

张家太爷没有与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一起吃饭,因为他不喜荤腥油腻。

羊皮裘老头儿和面色犹自苍白的便宜徒弟吴鸣吃得满嘴流油,两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桌上鸡鸭鱼肉全被扫荡一空。

这个世界,人生能有几回机会大鱼大肉吃到撑不下呢?现在还不抓紧机会冲过去大力的把握它,更待何时?

如今穷人们的日子不好过,老百姓衣衫褴褛,更多的时候只能吃糠咽菜,啃树皮、草根和“仙米”(白山泥)充饥,吴鸣和羊皮裘自然属于穷人,从崇文镇到天津的这一路上,若不是时刻有王路常依靠盗窃所得来充当冤大头,大家就只能啃树皮了。

有的时候,有钱也买不到吃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两人一边感慨着,一边山吃海喝,直到肚子再也装不下,才从张家后厨走出,径直前往“顺心”别院。

今日要走,走之前有公道要拿。

张老太爷已经给了,能不能拿走就要看羊皮裘老头儿的本事。

张家太爷已经在别院中等着,仍旧是昨日初见时候的模样,瘦弱的身子骨深深嵌在藤木椅中,微瑕着双目,侍女手中的紫砂壶嘴有一没一的递在他嘴边。

“我教武功,重在领悟,等会儿只有一拳的机会,你能得多少,就看你自己的了。”

“一个老头,一个拳头,这有什么好看?能看出个什么鸟?”

“嘿,牛犊子,高手过招,有时候一个眼神就足够了!你懂什么。”

吴鸣撇撇嘴,羊皮裘老头儿是高手这没异议,可是那看起来骨肉衰朽得已经弱不禁风的张家老太爷,即便是高手那也是年轻时候的事情,现在么……还高?

……

吴鸣闪到一边,与面色酱紫的老管家站在一起,两人互相不对付,老管家看不惯吴鸣,却不敢言语挑衅,张大力现在还在床上,吴鸣的力量可以一把便捏死他。

……

“我来了?”羊皮裘老头儿站在院中,看着檐下悠然端坐的张家太爷。

“来吧!”张老太爷意态闲适,并没有羊皮裘老头那般凝重。

羊皮裘老头儿也不废话,站定,一口浊气呼出,一时间气势锋芒厚重,岿然如山岳。

真正的高手过招,从来都不会拖泥带水,绝无客套寒暄的可能,分胜负即一念之间而已。

“来!!”他向天吼道,猛然伸出双手,像是要从虚空中扯下什么一般,双手轰然往下一拉,势停之后,右手紧握成拳。

向天地借取大势!

他抓着那股仿佛从天地间攫取而来的浩沛力量,狂奔两步,然后一拳轰出。

他这一拳擂出去,确切来说是挑。

这一拳的发出,就像一个勤勤恳恳的老农,紧握手中犁耙,顺着牛力将梨头顺势往地里头拱去。

一个光明正大的拳头,朝着张家太爷的小腹递了出去。

别院庭前瞬起一阵大风。

风之始,在羊皮裘老头儿手中的拳头之上。

这一拳太快了,别院间里的风都来不及鼓荡,便直接被这一圈压缩贴在拳面上,于是那股大风像是炸起来一般狂暴。

强大的气流由拳头开始,在此间蒸腾。

“咻”空气发出刺耳的爆鸣。

这是急速的一拳,也是完美的一拳。

唯绝情绝性才能一往无前,唯正大光明方能沛然莫御。

这一拳已经融入了最绝对的决然之意,这是出拳之人对这个江湖所展示的态度——无论前路几多磨折,是万丈深渊还是刀山火海,我都将一往无前无怨无悔。

羊皮裘老头儿啊,他爱这江湖。

他不愿意江湖逝去,他想留住他。

他对江湖的感情,就像洪水从九天之上倾泻,他赞叹;就像延绵不绝涛涛江海,他感怀;就像洪水路过小山村,他的内心摧枯拉朽。

他宁愿在江湖中流浪,也不愿回那人间仙境一般的家,其中固然有他与独孤家主的赌气,更多的是他舍不得这渐渐落寞的江湖。

他在这里放纵豪情,他在这里志得意满,他在这里穷途末路,他在这里心如死灰……江湖虐他千百遍,他待江湖如初恋。

问他为何对这江湖爱得深沉——因为江湖里,真的很有趣。

比如说,他的这一拳,叫做“山洪”。

观山洪从高山之巅一泻千里,所过之处尽皆摧古拉朽之景而得。

这就真的很有趣。

习武到了一定境界,求的便是意趣和超脱,这两样东西,就在江湖里。

剧烈的气机波动,在庭院中人的眼眸中,荡漾出层层涟漪。

吴鸣虽然双眼之中满含着被狂风刮出的泪水,但他仍然死死盯着羊皮裘老头儿那一拳,那毅然决然的一拳。

这是怎样威力磅礴的一拳啊?普通人一拳呼出去能带起一丝风就不错了,而他,却仿佛裹挟着天威,山洪的威力尽数凝滞在一拳之间。

……

张家太爷身后的两个侍女面色惨白,抿着精致的嘴唇死死支撑自己不被那拳头的威势吓到而后退,但张老太爷却像是没有感觉到这一拳的威力。

他看着那一拳砸过来,轰轰烈烈。

拳头在他眼中越来越大,他脸上淡淡的笑容越是纯真,他两颊的坨红更加鲜艳了。

那无邪的眼神,看着袭来的拳头,如同看着在乌黑肥沃的泥土里不停拱动的蚯蚓那般有趣。

他甚至把自己的胸腹挺了挺,去迎上那拳头。

“呼……”

狂风刮过。

张太爷富贵衣袍猎猎响起,如刀子一般扬起,在虚空里徒劳的切割。

羊皮裘老头儿的一拳擂在了他的肚皮上。

没有任何声音发出。

因为羊皮裘老头儿的一拳,就像是砸在了虚空里。

势大力沉的一拳,砸在那弱不禁风只剩一把骨头的张家太爷肚子上,浩沛的威力如同泥牛入海。

羊皮裘老头儿并不惊讶,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老人家的丹田,被其锤炼打磨了近百年之久,早就非同凡响,如佛陀烧出的舍利子一般,不败不坏。

如果没点古怪,那才不正常呢。

但这没什么的。

即便一拳擂下去,真个遇到了浩瀚的大海,他也要擂破它;即便一拳真个擂到了天穹里,他也要震碎它。

拳头所向,所向无敌。

这两个“所向”,一个表示方向,一个表示“从来”。

……

张家太爷就那么带笑的看着那个拳头抵在自己的肚皮上,散溢出无穷力量,他端坐藤椅,一动不动。

浩沛拳力于他,如同清风拂山岗。

羊皮裘老头儿抖臂,拳头更近一步。

即便真的只是清风与山岗,也要成为可以掀飞山岗巨石的风暴。

张家太爷身下的藤木椅子发出“嘎吱”一声响。

羊皮裘老头儿一气尽数倾泻而出,口鼻吞吐,胸腹再生一气。

拳头更近一步。

张家太爷身下那古藤木编制的藤木椅子瞬间塌陷,却并未崩碎,只是被挤压成一个夸张的弧度。

张家太爷就像水面飘零的一片落叶被落实砸到,他随着椅子的下陷而下陷。

“试过将拳头抡向整个世界么?”张家太爷问道,不待羊皮裘老头儿回答,他便继续说道:“什么反应都没有哇,那是一种令人绝望至深入骨髓的无力感。”

“我相信你现在就是那样的无力。”

羊皮裘老头儿摇摇头:“您错了,即便是一拳抡向世界,我的拳头也能掀起狂风,在整个世界里天翻地覆,肆无忌惮的逍遥自在。”

因为我有一腔浩然气。

因为我所向无敌。

一腔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不知道您的世界,能不能受得住我掀起的快哉风?

拳力再进一寸。

“嘎吱……”张家太爷身下藤木依发出令人牙酸的声音,旋即寸寸炸裂。

“砰!”烟尘乍起。

那弯曲成恐怖弧度的藤木椅子终于承受不住,猛然崩碎,富有弹性的藤条一下子弹开,带起一蓬灰。

按理说张家太爷此时应该狼狈摔倒。

但他并没有。

他仍旧保持着两足点地端坐椅中的姿势。

羊皮裘老头儿的拳头就顶在他的小腹上。

“嗒……”张家太爷两足所点地砖,发出一声清脆的裂响,生出蛛网般的裂痕。

但羊皮裘老头儿的拳头却再没有寸进。

两人就那么以怪异的姿势僵持着。

僵持着。

直到羊皮裘老头儿的手臂开始颤抖。

他轰出去那拳的手臂,骨骼发出“喀喇喀喇……”的轻响。

“你力尽了!”张家太爷果断的说道。

羊皮裘老头儿看着弓虾一般的枯瘦老人,说道:“是的,我力尽了。”

“人力终究有限,比如大力,比如吴鸣,比如你,比如我……”张家太爷说道,他仰起身子,身姿缓缓站直。

“无量!!”张家太爷第一次富于中气的说出这两个字。

“咚”

他的小腹发出一声闷响。

羊皮裘老头儿如遭雷击,整个人止不住的后退,他高举的右拳,如同擂鼓的重锤。

“啪嗒啪嗒……”每落一步,脚下地砖便碎裂一块。

七步之后,他站定。

张家太爷整个人已经站直,如同修竹一般,宽大的袍子迎风鼓荡,看起来有种别样的风采。

两个老人对视着。

许久之后,羊皮裘老头儿放下拳头,问道:“你还是疼的么,否则脸颊为何这般红润鲜艳欲滴?”

张家太爷笑着摇摇头。

羊皮裘老头儿瞬间失魂落魄:“我输了,这公道我拿不走,吴鸣,走吧!”

“等一等!”张家太爷叫道。

“还想怎么地?”羊皮裘老头转过头来,看向张家太爷。

他看到了张老太爷的浑浊双目。

然后他长大了嘴巴,便一动不动了。

章节目录 第一四八章 天道才最无敌 羊皮裘老头儿看到的,那是一双怎样的眼睛啊?

眼眶虽深,蓝中有白的眼珠与眼白水*融,虽然有些怪异,却莫测得似乎装载了一片星空,闪烁着的,是宇宙星辰的光芒。

但这并不足以让他呆住。

令他呆住、甚至无法自拔的,是紧随着那双玄妙眸子而扑来的一个世界。

只是一瞬,羊皮裘老头儿便站在那个世界里。

白雪覆盖的地面上,坚硬而冰冷,不远处只能看见一个轮廓的山头后面,几颗寒冷的大星闪烁着朦胧的光芒,苍劲潮湿的树干,像鬼影一样,惨淡的立着。

身前百丈之外的地方,便开始看不清楚,云里雾里,

这是在一个不高的山包之上。

远处似乎有城池,灯火星星点点,那些高大的宫阙如山屹立,却了无人烟。

羊皮裘老头儿看见最高的一幢宫阙,门匾上写着大大的“张府”二字。

狂风在那个枝头呼啸到另一座枝头,像没有旗帜的盗匪,一忽儿劫掠这边,一忽儿劫掠那边,一呼一呼的把人刮得透心凉。

宫阙楼头,有人吹笛。

那是一段寂寞得连寂寞都怕了寂寞的笛声。

它进入耳里,索绕在脑里,迂回在心中,直攻入愁肠,百转无人能解,纠缠化成郁结,不哭一声,不诉一声,就把人的记忆导引向要忘了的那一段沉浮,把白昼换上黄昏的寂寞,让人逐渐失去自己的感觉,而在岁月的微光里平添害怕,并且不甚快乐。

听着那笛声,羊皮裘老头儿没来由的感觉一阵疲惫。

他今年六十八,若不是习武,早已死去。

他老了。

他向着笛声响起的地方行去,一步一步,如梦似幻。

雪,白的耀眼,有些糯,踩起来很舒服。

羊皮裘老头儿紧了紧身上的羊皮裘。

他看见了在宫阙高处倚着栏杆临风而立的张家太爷,他宽大的衣袍随风鼓荡,飘飘欲仙。

但羊皮裘老头儿知道他飞不走。

这个世界,是朦胧的,并不清晰,身周百丈之地外,是无尽的虚无,杂乱的虚空如同水墨泼染,毫无律法的胡乱搅动着。

没有浩瀚无垠的陆地,没有广袤的宇宙星辰。

相对于真实,这只是巴掌大的一方世界。

但这已足够了不起,古往今来,能够在武道心境上有此修为者寥寥无几。

“我就要死了,我已无力开辟这个世界!”

张家太爷的目光电一般射了下来,他居高临下。

在这里,他无敌。

但他还是老了。

“这是梦还是……”羊皮裘老头儿试探的问道。

“你问我的脸为什么那么红,是不是被你打疼了,我摇头,因为那真的一点不疼,正所谓‘年逾七十两颊红,真气上泝泥丸宫。’这里便是上丹田的内天地。”

“真是……太美了……”羊皮裘老头儿哆嗦着,他很冷,但很震撼。

这个老人家,居然已经达到了这一步。

这简直是传说。

“是啊,真美。”张家太爷身形挺拔,他伸手,作摘星势,大泼墨一般的晦暗虚空在他指缝间流走,如欢腾的水流。

“但我看不了多久了。”

风刀霜剑,吹皱了山色,催老了山光。

梦回乍醒,人生不过是一个盹。佛家死于坐化,道家死于羽化,武夫死于神游,到头来,谁能登仙?

“你要死了?”

“是的。”

“这就是这方天地如此冰冷,晦暗,毫无生机的原因?”

“是的。”

张家太爷神色古井不波:“我说过,人力终究有限,不止是张大力,不只是吴鸣,不只是你我,所有人都是这样,只有天道才最无敌。”

“人,如何可能胜天?”

“倘若再给我一甲子时间,我定可神游!!”

“如今这……”羊皮裘老头儿指指周遭的世界,有些狐疑。

“不算,只有开辟了泥丸宫内的这片天地,在其间畅行无阻,主宰其间,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才算神游。”

“你……”羊皮裘老头儿指指张家太爷。

“不过大登临境界而已。”张家太爷是这方世界的主宰,在其间,他洞悉一切。

倘若他要击杀羊皮裘老头,只需一个念头。

因为羊皮裘老头儿尚未“大登临”,他强行攫取羊皮裘老头的武魂,进入自己的泥丸天地。

世间武夫分九品,一品之后是宗师,宗师之后冥冥中承天顺命为大宗师。

大宗师更进一步,开始感悟天地宇宙节拍,对世间万物自然而然有所感悟,看山不是山,看到尘埃也可看到宇宙星辰,这是小登临。

等到这种感悟在脑海泥丸宫内孕育出一片天地,那才是大登临。

大登临之后,是神游。

世间武夫的极致境界。

统共一十五重境界,重重有天地。

世人对九品至一品,乃至宗师境界熟知,对于大宗师或者也有耳闻,却不知大宗师之后的境界。

武道奇妙,天地奇妙,人体奇妙,也有许多事情不是以此境界划分就能说明一切的,比如说羊皮裘老头儿《大星集》中的“布衣真龙”王子昂,他根据家族中得来的消息,说这王子昂竟以大宗师境界施展出神游手段,以一己之力独扛大清气运金柱,端的是霸道绝伦。

“长眼界了!”羊皮裘老头儿竖起大拇指。

独孤家主从未给他展示过如此境界,怕骇破他的武魂,却并不知晓,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能够经得起一切惊吓。

“这正是我还给你的‘公道’。昨夜星光灿烂,我已窥见你的神思所系,你是个心比天高的人,胸有丘壑,要为江湖写书,我当年废了你的丹田,如今已然后悔。”

“你如今的武道境界,已然小登临,只希望你见识过我的这方天地,能有所感悟。”

“前不久,我天人交感,发现帝星晦暗摇摇欲坠,只怕我同治皇帝将要山陵崩,人间要大乱,我老了,做不了什么,人世间多几个为国为民的赳赳武夫终究是好事。”

“就在昨夜,我在晦朔之中,交感之下,做了一个梦,梦中身周群魔乱舞,武夫化身妖魔高举拳头要弑天;一头旱魃在西南之地拔地而出,仰天怒吼,危害人间,更西南之地,琼楼玉宇之间妖风鼓荡,阴兵过境;最西南之处,居然还有山妖……骇得老夫,心神不稳,几乎猝死。”

“不过是梦境而已……”

“呵呵,梦境……谁知道呢……”

“您的意思是……到了大登临境界,对于天道,是有所感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因果相随?”

“没错,到了武道最高层次,可口含天宪,言出法随,便是世人口口相传的陆地神仙,你可尽情感受一番大登临的玄妙而不用担心武道心境被扰,你不是那样不坚定的人。”

张家太爷说着,广袖一挥,百丈外,一座大山轰然崩碎……

……

羊皮裘老头儿回望一眼,之后便一动不动,与张家太爷“深情”对视,脑海之中天人交战,一眼万年。

这状况搞得现在还浑身无力的吴鸣莫名其妙。

他挠挠脑袋,搞不清楚这是什么情况,不敢贸贸然打搅,便将狐疑的眼光投向了酱色面容的老管家。

老管家也怔住了:“这是……额……入了定?”

吴鸣仔细打量了一番,缓缓摇头:“错,这是另一种战斗,是眼神与眼神,气势与气势的交战。”

吴鸣又观察了一阵,然后自顾自点点头,觉得自己对着情况了然于胸。

“一个居高临下,一个回眸凝视。外观和祥,其实,没有比这个更不可解救了。”吴鸣继续说道,脑海中想起了恩师陈拓以前酒后说过的一些话。

陈拓师父说,这是一种气势的比拼,玄妙极了。

一旦出现这种状况,那便是无药可救的绝境,不分生死绝不罢休,于是他着急起来。

“你不知道……”他向一脸茫然的老管家解释道:“别看他们什么都没做,其实他们可能正拼得火热,这短短的时间里,已交手三次,哦不,四次。”

“他们以静制动,心神己各为对手的一静一动所慑,这种情形,除非不动手,只要一方能出手,对方就非死不可。”

夺神,驭志。

最高级别的厮杀是这样子的。

无意识的一举一动,甚至一个眼神,都有可能要了人命。

吴鸣想象着,两位老人家以决定的武艺出手,各自以狂霸的姿势碾压对方,虚空中发出震颤,刀光剑影闪耀,拳劲轰鸣,身姿飞跃。

他看向两位站定静止不动的老人家周围,在别院中扫视了一圈,似乎已经慧眼如炬的看到了这一场惨烈的战斗。

“你千万别乱动哦。”吴鸣指着老管家,“只要你一出手,就会引发两位高手的惊天气机,到时候不是一伤一亡,就是两败俱亡。”

老管家凝重的点点头,回想着以往,江湖中人前来家中挑战年轻太爷的时候,似乎见过类似的情况,不由得对吴鸣的话信了几分。

日头越升越高。

两个老人还是“深情”对视着,一动不动。

吴鸣与管家两人等得焦急,不由得在院中转起圈圈。

突然,“啊!”的一声响起,。

张家太爷站立的身形忽然晃了两晃,老管家赶忙上前扶住,并叫侍女抬来椅子。

羊皮裘老头儿浑身冒着汗珠,他不停的在地上转着圈圈,翻来覆去。

他几次想支撑着站立起来,但都失败。

他不受控制的跌倒,脑海之中天旋地转,恶心,甚至呕吐,早上吃进去的大鱼大肉全部吐了出来,臭气熏天。

那“啊”的一声惊呼,便是他所发出。

他的武魂并未达到可在泥丸宫内开辟道家内天地的层次,张家太爷以大手段强行将之摄入自己的脑海之中,是以一回到现实中来,羊皮裘老头儿便支撑不住。

他此时的状态如同喝得烂醉,不醒于事,脑海中像是被风暴搅过。

许久之后,他得以勉强恢复正常。

在吴鸣的搀扶中,他向着张家太爷抱拳:“多谢公道!”

张家太爷有些疲惫的挥挥手。

吴鸣与羊皮裘老头儿转身,离开了建威将军府。

“师父,你跟张家太爷在干嘛呢?一动不动,吓死人了,是在打架么?”

“不是。”

“那是在做什么?”

“以后慢慢告诉你,走吧!”

两人在管家的护送下,缓缓步出将军府,身后朱红大门缓缓关闭,发出沉闷的响声。

两个身心疲惫的师徒,正准备离开,这时候,街道对面,左右,呼啦啦,一下子窜出一堆人来,只是瞬间,便将师徒两包围。

章节目录 第一四九章 乱世野望 两个身心疲惫的师徒,带着志得意满和震撼,出了建威将军府大门,正准备离开,这时候,呼啦啦,一下子从街面各处角落,窜出一堆人来,将师徒两包围。

这个景象骇了师徒两的内心。

“官爷,不知这是……”吴鸣对着那围拢来的七八个身着兵吏衣袍中为首的一人说道。

“我们来建威将军府看望老朋友,这不犯法理,不犯大清律例吧?”羊皮裘老头儿开始扯虎皮。

“不不不,自然不犯,好教两位知晓,我等并无恶意,只是为了两位的安全,因此来的兄弟有点多,不知二位可是独孤剑极师父和吴鸣兄弟?”那身配腰刀,体格壮实的为首兵甲赶忙解释说道。

“为了我们的安全?”

“没错,不知两位可有一个朋友叫做王路常?”

“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们犯法啊?还是王路常犯法了啊?”

“没有没有,两位没有犯法,王路常兄弟更是没有,相反的,他立了大功,为民除了两个官府无力缉拿的穷凶极恶之大害。”

“那你们来找我们做什么?”

“说来话长,此地不宜久留,二位,肖统领千叮咛万嘱咐我等务必找到二位,保证二位安全,请两位随我等前往北城,到那里与王路常兄弟汇合。”

“肖统领又是哪位?”

为首的兵甲不着痕迹的翻了个白眼,然后他向着四周瞟了一眼,乞求道:“吴鸣兄弟,别问了好嘛?到时候自会知晓,请两位速速随我等前往北城。”

两师徒对视一眼,然后四周扫了一眼。

“师父,好像真的有人对咱们不怀好意。”

“早就知道了不是么?范奎手下的那些小混星子嘛。”

“可是路常兄弟派人通知我们,这……只怕出了大事儿。”

羊皮裘老头儿沉吟着,点点头。

“在……在哪里?”为首的兵甲有些不好意思的摸摸头,脸颊有些红。

“什么?”吴鸣问他。

“那个……我是问……范奎手下盯梢二位的混星子,在哪里?”

“你们没发现?”

“……是的。”

“天啊……”吴鸣捂脸,比那兵士更加觉得丢人,现下,朝廷兵士的素质实在是太低了。

“喏,喏,喏,那里,还有那里……”吴鸣随手指了几个方位。

那千总似的兵士不着痕迹的朝着吴鸣指点的方向看了一眼,暗自吩咐道:“杨科,赵雄,你们两带人,把那几个家伙拿下,务必不要让其将独孤师父和吴鸣兄弟的位置泄露!”

“是!”

除了眼前这清兵千总,其余人等顿时朝着吴鸣指点的方向处那些隐蔽得极好,很有隐藏能力的混星子走去。

不待几个官兵走进,那些从王路常与范奎在衡阳道结怨开始,便一直跟踪着三人,如今不见了王路常,却还是死死咬着吴鸣与羊皮裘老头儿不放的几个混星子瞅见势头不对,顿时撒腿,一溜烟跑了。

吴鸣明显看见那什么杨科赵雄一干人等前进的脚步顿了一顿,眼神愣了一愣,似乎对混星子们逃跑的行为有些不理解,然后才开始狂奔,前去追捕。

一时间,街面上鸡飞狗跳。

这当间,不要说是吴鸣,便是找回‘公道’,洗净心头一拳尘埃从而心境有所变化的羊皮裘老头儿也有点看不下去了,摇头不止。

那千总也很尴尬:“两位,请吧!”

……

“啪啪啪啪……”脚步踏地的声音格外的急促沉重。

温小二死命狂奔。

街面上,都是他熟悉的道儿,于是他跑起来快若游蛇。

身后追捕他的官兵也不弱,同样的是津门内土生土长的人,有人做了官,有人参军成了兵,有人上山为王做了匪,有人一事无成只好做了混星子,还有的人循规蹈矩的做着平头百姓。

温小二便是个一事无成没有半点手艺傍身的混星子。

他在衡阳道锅伙头目范奎手下做事。

那日,范奎与路见不平的王路常在街头结怨,范奎被农十三祖逼迫着给王路常磕了头,这梁子结的大,范奎对那叫做王路常的小子有滔天怨气,发誓一定将其弄死,正巧那几日农十三祖的六儿子有要事与范奎当家的商量,两个要联合山那边的疯狗帮干大事儿,于是抽不出时间去收拾他,便让他与几个兄弟一起跟踪那个小子。

惹到了范奎,就是惹到了津门的混混,从那一刻起,温小二便知道那个姓王的小子活不久了,将会不得好死。

那个小子住在城郊一个农家看菜地的老房子,那里以前是一些混星子的暂住地,有什么阴谋事儿都会到那里去商量或是谋划,温小二曾去过几次,知道那里。

跟踪了几日,温小二与弟兄们发现那姓王的小子还有两个同伴,一个是邋里邋遢与他温小二有得一拼的一个穿着羊皮裘敞着胸膛的老头儿,一个是人高马大的大个子。

范奎当家的要抽时间干大事儿,为兄弟们谋出路,腾不出时间去收拾那姓王的小子,看上去,那姓王的家伙身上也有武功,甚至比当家的还俊一些,温小二也不敢妄动,于是只好一直暗自跟踪,他不敢掉以轻心,倘若范奎随时有空,问起来,他什么也不知道,那时候就糟了。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为了在范奎心里留下好印象,在众多如狼似虎的兄弟们手中脱颖而出,他愿意对自己狠一些,因此他比之浪荡而得过且过的大多数兄弟们都显得不那么浪荡,不那么得过且过一些,很卖力的做好落到手头的一切事情。

跟踪,就是其中一项。

毕竟,穷困的日子太难过了,让人绝望,他必须出人头地才可以,所以他必须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

但今日,他的跟踪暴露了。

这次的盯梢很重要。

他不想错过这个出人头地的机会,因为这个机会很重要。

大当家的从疯狗帮回来以后,就变得像个疯狗一样,整日闭门不出,温小二很机警的便瞅见了大当家尽力掩饰的一些细节。

比如伺候大当家的那个丰乳肥臀的女人扔在垃圾堆里的带血的布条,比如打造一个大座椅。

大当家受伤了。

那吩咐木匠打造座椅是做什么?那个座椅很宽很大,很结实,用的是硬木,捆绑之处用的是铁丝。

座椅自然是给人坐的。

谁会需要这么大而结实的椅子?是伙中那个太上皇一般的胖和尚。

胖和尚与大当家的关系,大家都知道,他就是伙中得以嚣张霸道的底气,那么胖和尚要出门,自然是要去杀人的。

杀谁?

不知道,

他推想大当家这次上疯狗帮一定出了什么事儿,这事儿让大当家的极其愤怒,有王路常不得不死的理由,大当家迫不及待的想要找到他,杀死他。

现在谁要找不到王路常,那小子就像是人间蒸发一般。

要是被他温小二找到了……

……

他并不知道农十三祖最小的儿子被人一刀攮死了,农家想要洗白自己青皮起家的身份,对于一切肮脏勾当,都尽可能的隐藏,在暗中扶植别人去做,如今农家之人被人杀死在恶名鼎鼎的疯狗帮,这消息绝不能外传。

农家对这件事极其保密。

……

果不其然,没几日时间,伙中便发了令,务必要找到那个叫做王路常家伙。

胖和尚出门杀谁?

自然是杀那个被大当家吩咐务必尽快找到并为此多次发火的叫做王路常的小子。

王路常在哪里?

还没找到。

从哪里去找?

温小二觉得,要从王路常身边伙伴的身上下手。

他一直跟踪着他的两个伙伴,他并没有立时将消息上报,时刻等着王路常自己联系他的伙伴,到时候便一举立功。其他的兄弟们也没有将羊皮裘老头儿和大个子的消息报上去,这其中,或需有人与他是一样的想法,或许……没人想到这点。

毕竟,不是谁都有他温小二的头脑。

……

他很怀疑那羊皮裘老头跟那个大个子早就知道有人跟踪他们,只是不在意而已。

跟踪暴露了,于是他被官兵追捕。

起初见到那个大个子对他的方向点来,然后几个官兵走过来,他知道自己确实暴露了,但他以为没必要跑,后来转念一想,倘若不跑,那两个些官兵一定会以诸多借口将他先弄进监牢,反正他是混星子,殴斗、寻衅滋事、调戏良家妇女、赌博……什么借口都成立。

等到他从牢狱里面出来,那羊皮裘老头和大个子早就不见了,或者立功的机会就被别的兄弟抢去了,那时候黄花菜都凉了。

人海茫茫,他到哪儿找去?

所以他一定要跑,不仅要跑,而且是要从追捕中逃脱的跑,更甚至……他隐隐有个想法,这个想法才从脑海里生出,他便决定要做。

古之成大事者,无不杀伐果敢,绝不拖泥带水,娘们儿作态。

这是范奎曾经在一场与另一条街上的混星子们械斗之前说过动员的话,他牢牢记在心里。

他家穷,没读过什么书,但他善于学习。

他跑啊跑。

他没钱抽烟膏,身体还不错。

转过一条又一条街道,来到一个熟悉的地方,那是一户破败的豪宅,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拿走,只留下倾颓的断壁残垣。

他要在这里,实现他方才逃跑途中灵光乍现闪过的想法,然后……崛起。

这里将是他人生的起点和转折点。

信佛的母亲常说,机会常常留给有准备的人,此话果然不假。若不是如此,他今日又怎么会得到这么一个机会?

他无法想象,身后狂追不舍的两个官兵如何能从他的那个想法里逃脱。

章节目录 第一五零章 哭笑,在路上,在家里 破败的大宅,断壁残垣在太阳下死气沉沉,散发着霉味。宅中,从那些假山,池塘可以依稀看出往昔这户人家的豪奢。

没有人会关注这里,值钱的东西早就被人拿走了,地下也被翻弄过,掘地三尺的那种。

这里再没有了利用的价值,地皮的主人从未管理过这里。

锅伙们争夺的,都是城中繁华的街巷地段,这种地方他们看都不会看一眼,这就便宜了温小二。

这里蛇鼠的天堂,也是温小二的天堂,因为他笼络了几个十几岁的半大小子,在这里成立了一个锅伙,这是他的地盘。

他一直都有一个雄霸津门的梦想。

他从小事做起,无论是什么,以后撑门面的凶神恶煞的虎将也要从娃娃开始培养。

他笼络来的半大小子,都是些孤儿弃儿乞儿,没人在乎他们的生死。

这些有利的条件都是他发家的根基。

温小二跑啊跑,一个转身,便窜入了这破败大宅的范围之中,身后传来呼哧呼哧的声音,那是追捕他的两个官兵。

温小二轻蔑的笑了笑,官府中人,也就这样子了。

他在前面游刃有余的奔逃,不慌不忙,甚至,他挑衅的回头,笑了笑,然后冲着两个满头大汗的官兵嘘了一声嘹亮的口哨。

两个官兵被这口哨声一刺激,跑得更加卖力。

要的就是这效果。

其实,温小二嘘的这口哨,真正的对象并不是两个官兵,而是他锅伙内,未来的那些虎狼大将。

那些平日里,夜晚随他温小二干些坑蒙拐骗勾当的大将们,白天不敢出门,就躲在这断壁残垣破败房屋之中。

他知道,他的嘘声一定会被他们听到,然后他们会从隐蔽的地方露出头来,然后会看见他被官兵追捕的状况,然后就会做出一些该有的准备。

从小便自己讨生活的穷苦还是,可不是简单的货色。

果不其然,在他的口哨声过后,宅中一地传来了“汪汪汪”的狗叫声。

温小二朝着狗叫声传出的地方跑去。

那是一间还有框架的房屋,青砖散乱,大半个房梁踏在屋子里,成了一个三角中空的空间,瓦片碎了满地。

温小二一下子便从那间房屋穿了过去。

两个官兵紧追不舍。

在他们追进那间房屋时,半面凹凸不平的青砖墙壁瞬间便倒了下来。

“哗啦啦!”冲在前头的官兵一下便被埋在了潮湿肮脏的青砖下,紧跟其后的那名官兵,虽然没被断墙砸中,身形却止不住的扑在了一地的青砖上。

一根木梁旋即从断墙上掉下来。

那官兵被断梁敲中,血肉模糊。

几个小小的头颅顶着乱蓬蓬的头发,在屋外一闪而逝。

不多时,整间破败房屋之内,便溢满了猩红的血水,血腥味儿弥漫开来,无数绿头的苍蝇铺天盖地的往这里奔来。

已经跑远的温小二笑了,对着破败宅子某处竖了竖大拇指。

他放心的远去,小跑在街巷中。

成了!真的成了!干脆利落的成了。

他难掩激动,嘴角不由得咧开,笑容绽放。

来往的人丛,平日里看上去麻木冰冷的面容,此时变得异常可爱。

“又跑步呢小二?”

“是啊孙大叔,您干啥去啊?”温小二看了一眼打招呼的矮瘦男人,笑着答道。

“喝口茶,你这么喜欢练武,不如赶紧去请个师父,或者上少林寺去嘛……”矮瘦男子说道。

“我会去的,谢谢您!”温小二已经跑远了,在转过街角即将消失在那矮瘦男人眼光中的时候,他笑着回答。

他笑啊笑。

“成了,真的成了!”他拳头紧握。笑着笑着,眼睛里却掉下一颗泪珠,心中一瞬间复杂难言。

他真的穷怕了。

只要能出头,干什么都可以。

“娘,我成了!”他自言自语的说道。

……

他现在要赶忙折返,从他自建威将军府离开,到如今不过两柱香的时间,那羊皮裘老头儿和那大个子不可能走得太远。

他只要在那一个区域仔细寻找就是了。

他脚步不停,不小心落下的泪珠被风吹干。

……

事实上,温小二想的并没错。

羊皮裘老头儿跟吴鸣,两个身体并不好,一个才被强行震荡过脑袋,正恶心烦闷,一个浑身脱力腰膝酸软,走得并不快。

那叫林森的千总,虽然很焦急,但也看出了两人有些不对劲,因此只好挑拣偏僻的路径向着北城走去。

他不知道兄弟么是否抓住了那几个盯梢的混星子,前几日,把总便吩咐下来,要他带着兄弟们寻找具备符合大个子和羊皮裘老头儿两人特征的人,找到之后务必请到统领在北城那边的四合院去,这种事情……

津门那么大,让他哪儿找去?

但既然与统领有关,把总不敢怠慢,他小小的千总,自然也不敢怠慢,于是只好每日上街巡逻,倒是将本职工作好好的完成了一把。

几日下来,半点消息也没有,把总那边一直催,催到林森死猪不怕开水烫,把这件事情由重视变成轻视甚至无视。

就在他苦思冥想借酒浇愁想着要怎么跟把总推脱的时候,无心插柳的,事情竟然有了转机。

就在昨天晚上,他那时是在醉月楼上,喝着酒,准备叫个姑娘一起探讨下人生,没想到隔壁一桌人在吹牛。

一个张家的后生,面红耳赤的对着满桌的酒客说着什么天生神力的话,说是有人上将军府来挑战了,比气力的时候击败了张大力。

张大力嘛,将军府那个,天生神力的家伙,津门谁不知道啊?

林森听出了兴趣,便仔细听去,张家那后生便形容其击败张大力那家伙的模样身形,然后有说起了那个穿着羊皮裘的老人家。

林森当时就激动了,赶忙带着姑娘上楼,三两下解决问题,然后回府衙,带着几个兄弟便往建威将军府赶去,一直守到第二日日上三竿,才见两人失魂落魄的出来。

现下,他带着两人,往统领在北城的四合院走去,只要到了那边,任务便算完成,把总的功劳簿上有他一笔。

把总说,可能会有混星子来捣乱,除了最初盯梢的几个,他还没遇到。

希望一直不要遇到,毕竟,在津门,官府的势力跟混星子们比起来,还是很吃力的,整个津门黑暗势力纵横交错混混横行,谁敢惹?

他也是夹缝中求生而已。

……

温小二旋转,跳跃,他闭着眼。

即便是闭着眼睛,对于这些街街巷巷的他也熟悉的就像握着裤裆里的那个家伙——不用看也知道是个什么形状、大小和状态。

毕竟从小就在接触。

他不停的在巷弄之间穿梭,并不焦急。

太着急了反而没有快感——成就的快感。

但天不从人愿——他一转过街角,便看到了,他还没好好品尝一下缓缓成就这个过程的喜悦,成功就到了他的手里。

街那边,有面片店,面店旁,有四合院。

四合院们开,那三道身影就钻了进去。

“呼……”温小二长舒一口气,在一旁的墙壁上擦干了满手心的汗水。

天上的太阳越来越热,就像他的内心。

他闪身走了,要到衡阳道去。

店面林立的衡阳道和以往并没什么区别,但今日他心境不同,往日令他有些拘谨的地方,今日令他放松愉悦。

他走进一间店面,上楼。

跟伙伴们打着招呼,说是有事要见大当家的。

伙伴们告诉他,小心些,大当家的心情不好,在发火呢。

温小二感激的点头致谢,他不慌不忙,走出风度,走出气势,来到大当家范奎所在房门之外,只听得里面吼声连连,不多时两个同伙走了出来,满脸的青紫和唾沫。

温小二无声的润润嗓子,喊道:“大当家,温小二求见!”

“什么事啊?”里面传来怒气勃发的声音。

“有重要消息禀告!”

“什么消息?还能有什么消息是他妈重要的?还能有什么消息是他妈重要的?啊?”

“我找到王路常了!”

房里安静了一霎,旋即一个浑身体毛,身上零星裹着布条的壮汉窜出门来,这壮汉一出现在温小二面前,温小二就感觉自己不受控制的撞向他。

因为温小二被拿住了胸前的衣衫往壮汉身上扯去。

“什么?”壮汉用一只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瞪着他,壮汉的另一只眼睛被一个黑色的罩子罩住,正是范奎。

“我找到王路常了!”

“在哪儿?”吼声几乎炸破了温小二的耳膜。

“在北城通华路上憨二家面店旁的那个四合院里!”温小二大声的说出这句话。

……

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温小二从来没觉得一天时间,可以过得这样快。

他走在路上,有些疲惫,但是眼神中闪烁着亢奋的色彩。

他不着痕迹的摸了摸自己的怀中,里面鼓囊囊,硬邦邦,沉甸甸。

那是一贯钱。

一贯,就是一吊,就是一千文,就是一两银子。

他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

这是今日得到他的消息,大当家范奎赏给他的,范奎当时很是欣喜,看着他的眼神充满了欣慰:“好好好,温小二,好家伙,好样的,以后好好跟着我范奎干,绝不亏待你!你是功臣!事情一完,我重重有赏!!”。

除了这贯钱,以后还有重赏呢!

温小二笑得异常开心。

这贯钱可以买五百个馍馍,一天吃四个,够两个人吃小半年的。

娘,咱不用再时不时的去吃观音土了,咱吃馍,吃肉夹馍!!

他满心欢喜的狂奔着回家。

他一刻也不能等了。

他冲进门。

然后愣住。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倒在水缸边。

缸水已经见底,葫芦瓢掉在一边,烂成两瓣。

白发稀疏的老妇趴在地上,浑浊老眼瞪着家门的方向,她苍老铁青的面容扭曲成苦痛的弧度,她的手中捏着一团黄灿灿粘稠稠的土团,她的嘴角,被黄灿灿粘稠稠的土团染成黄灿灿的色彩。

老妇已经死去多时。

“娘啊!!!”

撕心裂肺的声音响彻天穹。

章节目录 第一五一章 熟透的大面瓜 津门北城,通华路,一间生意清冷的面店旁,有个土坯打墙围着的四合院。

土坯墙挺高,但更高的是根根青翠欲滴的瓜藤,瓜藤密密麻麻,结结实实的笼作一团,互相踩着翻出院墙来。

范奎老远便看见了那院子,他浑身被农家十三祖掐出来的伤痕还没有好全,贴着布条膏药,恐怖恶心的“眼花缭乱”被一个黑色布罩罩住,看起来像条斑点的狗。

“眼花缭乱”上,那些鲜嫩的肉芽已经被农十三活生生用手指撕掉,对别人没了威慑力,反倒容易使人觉得他可怜,因此被罩住。

他心中正在盘算着什么,越是走进那院子,他面色越是难看。

怎么办?

据手下那叫温小二的小子所说,那姓王的小子与官府中人似乎有那么点关系,干不干?干上了,恐怕就会惹到病猫般的衙门,不干……等着他的是农十三的怒火。

农六的棺材,还停在农家大宅里,每日请高僧做法念经超度,农十三说了,要用杀人者的头颅来祭奠,否则代替猪羊头颅祭奠的便是他范奎的头颅。

他粗犷的面容铁青着,一只好的眼睛里,眼珠转来转去。

旁边四个人气喘吁吁抬着的“滑竿”正“嘎吱嘎吱”的响着,抬“竿”之人每走一步,那端坐椅中的胖家伙都会往下沉一沉,再弹起来。

“这事儿善了不了……”范奎抹抹嘴唇,须根下亮晶晶的,是汗水。

惹了官府,还有活路,惹了农十三一人独大且暗黑势力纵横交错的“清流帮”,必死无疑。

这件事情原本就不用犹豫的,范奎真想给自己两巴掌。

“等会儿甭废话,直接干,干完就走,别给报官的机会!”范奎扭头,对旁边四人抬着的大座椅中正吃着一块猪蹄,满嘴流油的胖和尚说道。

“你说啥是啥,哈哈……”那胖和尚舔舔手指,他整个脸颊,脖颈,胸膛,甚至于肚皮全被油水抹得亮滑,听见范奎的说话,他头也不回的撕下一大块油亮亮的猪皮攮进嘴巴里,毫不在乎的说道。

时近傍晚,看见那胖和尚吧唧吧唧嘴巴,范奎咽了口唾沫,娘皮的,这年头哪儿那么多肉吃?这胖和尚一个人一天要干掉他三天的饭量,像个饕鬄。

“吃肉,喝酒,杀人,**……日子美得紧,范爷,您对和尚我,真是不错……”那胖和尚见范奎不说话,便拍拍自己的肚子,笑呵呵说道。

“是吗……呵呵……”范奎咧嘴笑笑,就呵呵了。

……

王路常正与吴鸣、羊皮裘老头,吃着王妈带壳烧的落花生,喝着小酒坐在院中侃大山。

几人多日不见,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面瓜公子与曹杰统领不在,曹杰是去当值去了,不常来,面瓜公子不知道去了哪里,已经三天了没见到他了,只是告诉王路常去走亲戚,因此这偌大的四合院,倒像是王路常的家。

吴鸣与羊皮裘老头被林森千总接过来的时候,曹杰出现过,对于救了他性命的王路常,他倒是很大方,请他们三人不要介意,这里房间多,吃食也有准备,随意住下来,等到风声过去,再悄悄离开不迟,毕竟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身子都受了伤,一时之间也走不了。

王路常对于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的伤势很有兴趣,便拖着问了一番,吴鸣将事情添油加醋的说了一通,惹得王路常不时竖起大拇指。

“等你们好了,我就走,一直在这里麻烦人家也不是个事儿,最起码,不要拖累人家,也不要拖累你们。”一番犹豫之下,王路常对羊皮裘师徒说道。

事情都是他惹出来的,现在大街上只怕到处都是寻找他的混星子,羊皮裘老头和吴鸣再赖着他,不是好事。

江湖之中,龙蟒横行,谁知道混星子窝里会不会有高人?

“也好,倒是给你以及这宅子的主人添麻烦了……”羊皮裘老头儿对着王路常说道,他心境已经有了变化,曾经大山一般压在他胸腹之间的那一拳所导致的郁气已经移开,他在这一拳的主人身上找回了“公道”,多年来脑子里积累的一些杂乱想法烟消云散。

他不再是江湖上大名鼎鼎扶不上墙的烂泥,他即便不用丹田也可借调天力的武道,在张家太爷那里已经得到了验证和承认,在此之前,他的武道,在他自己看来就像一个身份作假的黑人,无论信息多么准确,他自己多么信誓旦旦的声明,官府再怎么检察也没查出问题来,但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心中的忐忑。

大登临境界的张家太爷说他的武道行得通。

这相当于官府在他作假的户籍文书上盖上了红印。

他可以坦然的面对世界,心境再也不一样了,言语行为自然通达。

“不麻烦,能认识两位,特别是独孤前辈,在下受益匪浅!”

“咚咚咚、咚咚咚……”

正说着,院门突然剧烈的响了起来。

王妈从偏门探出头来,在麻裙上抹着手就要去开门,王路常对他摆了摆手。

“咚咚咚、咚咚咚……”

院门被捶得起了一阵灰尘,院中几人对视一眼,交换了下眼神。

王路常对吴鸣与羊皮裘老头儿解释过他这久发生的事儿,几人对此已经了然,如今院门被如此大力敲响,只怕来者不善。

“我去!”吴鸣站起来说道。

王路常正要拒绝,羊皮裘老头儿拉住了他:“让吴鸣去探探情况。”

几人躲到房中去。

吴鸣大踏步去开门。

还没走到门前,“咚!!”一声剧烈的响声,伴随着噼里啪啦瓦片落地的声音和冲天的烟尘,两扇门板突然飞了起来,吴鸣来不及闪躲,看着猛然飞来的一扇门板,双臂抬起交叉,护住了面门。

“啪!”门板撞在他身上,从中裂开。

吴鸣后退几步,脸色通红,指着从门框里挤进来那个气喘吁吁的那个胖和尚,吼道:“你是谁?干什么砸我家门?”

胖和尚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拍拍胸脯和肚皮上的土块,有些疑惑的说道:“咦?这里不是王路常的家么?”

“什么王路常?哪里来的王路常?王路常是什么东西?什么狗屁倒灶的王路常,啥玩意儿啊,你丫谁啊?乱闯民宅,我要报官了!”吴鸣吼道。

胖和尚歪着头看了他一眼,静静的站了会儿,竖着耳朵听了听,然后抬起蒲扇般的大手,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吴鸣,笑道:“你不诚实啊,不诚实。”

“哪位是王路常施主?”胖和尚对着吴鸣身后四合院的房间喊道,“麻烦出来领死!”

“欺人太甚,我报官了!”吴鸣走过去。

“去嘛去嘛!”胖和尚挥挥手。

在两人即将错身而过的时候,吴鸣拧身,猛然对着胖和尚撞了过去。

“啪!”

胖和尚浑身的肥肉水波一般乱颤起来,他摇了一摇,不倒翁似的站定,说道:“咦,有点力气啊,有意思有意思。”

吴鸣捂着右边肩膀,愣了一愣,这和尚……

只是抬起头来一眨眼的时间,胖和尚的大手已经伸了过来,抓住吴鸣的手一扯,吴鸣如同跳舞一般旋转了起来,不由自主的往胖和尚怀中靠去。

吴鸣背靠着胖和尚的胸腹,胖和尚双手一箍便将吴鸣抱了起来,吴鸣脸色瞬间涨红,两颗眼珠子猛地凸起,像是要掉出来似的。

“啊!”吴鸣吃痛,凄厉的叫出声来,他肚子被胖和尚两手大力箍住,使不出力气,整个肚子中像是被挤烂一般,这一瞬间,他想到了小时候在地里捉到并被他捏烂了肚皮的青蛙,鲜嫩的粉色肉片和内脏淌出来,舌头伸的老长。

毫不犹豫的,他猛地右肘往后一砸,砸在了胖和尚的眼角。

胖和尚脸上的肥肉由被吴鸣砸到的右边眼角开始,蔓延抖动至他的下巴。

胖和尚双手发力,将吴鸣猛地一甩,然后捂着自己的眼角,右眼中不由自主的滚出泪水来。

“砰!”吴鸣整个人被横甩出,砸在了旁边养鱼的巨大青缸上,青缸被砸裂,上千斤缸水哗啦啦瞬间流了一地,几片青色的荷叶也被吴鸣身子碾烂。

吴鸣摔在二指厚的青缸上,此前又被胖和尚捏青蛙一般捏了一把,五脏六腑似乎都移了位,疼痛难当,一时间一口气提不上来,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胖和尚狞笑一声,肉球滚动一般走了过去,他不能走远路,慢而且费力,但几步路的距离,对他来说并不困难。

就要一把扯向那人高马大的家伙下巴,准备将他的头给掰下来,这时候胖和尚听见身后“嘎吱”一声响。

他猛然回头,就见到一道身影猛虎一般从打开的房门内扑了出来。

胖和尚猛地站起,那道身影已经扑了上来。

“啪!”一个拳头带着大力砸在胖和尚的光头上,顿时火辣辣的疼痛从头皮上传开。

“喝!”

胖和尚怒吼一声,他被扑倒。在身子的肥肉摊在地上之前,他的双手抓住了扑过来的那道身影腹部的布带子。

他用力将那道身影往后掷了出去。

“啪啦啪啦”两声响。

胖和尚浑身的肥肉在地上摊开,像个才下锅的煎蛋,在将夜的色彩中看起来又像是个煎饼。

王路常重重的摔到了距离院门不远的地上,眼冒金星三荤五素。

……

“哦呀,不用这么欢迎我吧王兄?如此大礼怎么敢当啊……”一个惊讶中带着揶揄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王路常抬起头,门外,站着一道修长身影,带着黑色的瓜皮帽,背上背着个包裹和一柄长剑,精致的面容几乎会让人将之认作女流。

面瓜公子走亲戚回来了。

“哈……”王路常摇头苦笑了一声。

面瓜公子笑呵呵几步踏进院门,眼前的一切顿时让他呆住。

满院狼藉——破碎的缸,哗啦啦的水,碾碎的荷叶,断裂的门板,掀翻的方桌,滴溜溜转动的小酒杯,灰扑扑的瓜叶……

面瓜公子定定的看着这一切。

在王路常的注视下,他的脸由白色缓缓的转成了青色,再由青色,缓缓变得通红,通红,就像一个熟透的大面瓜。

章节目录 第一五二章 撸出尿来 “这是……”爱吃面瓜的李凡公子张大了嘴巴,脸色难看。

一只纤细手臂不由得颤抖,指指破碎的青缸,又指指满是灰尘的瓜架。

他很愤怒。

这里是他的家,是他的小天地,他苦心劳力的置办了这个家业,为的就是能够脱离一切束缚,来到这里安安静静的生活着。

因为某些不可对人言的原因,这房子挂在了津门绿营守备曹杰的名下。

但这确确实实是他的家。

现在,这个乐园成了这个样子……

“王兄……”李凡“冷静”的转过头来,“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咬着牙齿喘着气问道。

虽然他尽力控制自己的语气,但谁都感觉得到他的愤怒。

这让他怎能不怒?这是他为了躲避京城那个大家庭而自我独立的置办来避世的小天地啊,他所有的私房钱全都投在上面了,房子是花大价钱买下来的,瓜是他亲手种下的,青缸是他派人专门运来的,特别是那些被王路常油腻死掉的鱼,被吴鸣揉烂的那些莲花……那可是让他爹爹跟老妈子求来的,这世界上,能让他爹都要去求的东西,真没有几样。

现在,全没了……

“这个……”王路常拍拍身子站起来:“那胖和尚好像是来杀我的,动起手来,不注意就那啥了……”

“杀你?”面瓜公子一惊,转头看着那还一屁股坐在地上的胖和尚:“肉球,哦不,大蘑菇,你……是疯狗帮的人?”

胖和尚上下打量了一眼面瓜公子,没说话,笑呵呵的掀起自己肚皮上耷拉着的圈圈肥肉,方便自己从地上艰难站起来。

他从不参与伙中事务,只要能让他有鱼有肉有女人有烟膏,他什么都不管,范奎说杀谁他杀谁,这样范奎才会将他供起来,养着,还不敢说什么。

至于什么疯狗帮不疯狗帮的,他真不知道那么多。

“居然找到这里来了么?哼哼,你们这些疯狗可真是狂妄……”面瓜公子冷笑道。

“既然来了,就别走了,最见不得你们这些恶心的人,受死吧!”面瓜公子一抽手中长剑,当头一剑刺了过去,剑光闪耀间,有清鸣。

这一剑刺的很准,剑尖直接抵在了胖和尚心头。

这一剑之所以刺的那么准,是因为胖和尚根本就没有抵抗,他笑嘻嘻看着清冽的长剑一下子刺在自己的左边心尖。

面瓜公子顿时愣了一愣,比夜色更黑的大眼睛眨了眨。

剑锋处,胖和尚身上的肥肉凹陷下去,形成一个圆洞,但他并没有刺进身体血肉之中的感觉,因为一股轻微的弹力从剑尖很快的传回来,沿着剑刃,瞬间便到了他的手腕,被他感知到。

只是一愣神的功夫,他的剑便被胖和尚用两个手指头夹住。

面瓜公子用力一抽。

剑刃轻颤,发出“嗡嗡”的清脆响声。

但剑锋在胖和尚两个手指之间纹丝不动。

胖和尚手指一滚,长剑便弯了。他再用力继续滚动,逐渐整个巴掌都捏住了长剑,百炼精钢所制长剑转眼间被他整个揉在手中。

捏成一团。

面瓜公子伸着手,定定的看着自己心仪的长剑在胖和尚手中线团一般扭曲着形状。

胖和尚笑嘻嘻将一团废铁丢在一边,一步一步超前走去。

面瓜公子打了和冷颤,飞快的后退,震惊骂道:“他娘的,连剑也没了?”

他几步退到王路常身边,惊慌道:“来来来,王兄,你们继续,赶忙杀了他,这家伙该死得很!”边说边将王路常推到前面。

“你就是王施主了,那么。”胖和尚说道。

“来吧!”王路常点点头,捏拳,没有摆出扶摇架势。

胖和尚伸出两根手指,逗狗一般对王路常点了点。

旋即王路常便捏着拳头疯狗一般冲了过来。

疯狗帮报仇的人来了,也或许是为了青衣六爷的死而来,这架不得不打。这胖和尚跑不动,他打不过可以跑,但这里是曹杰的家,他跑了,曹杰、面瓜还有吴鸣他们怎么办?

别看曹杰在不知道哪个衙门里当值,像是个武官的样子,可是这年头,要弄死个人太容易了,明里暗里,各种手段层出不穷,更何况这津门,帮会和官衙互相勾结,势力错综复杂,他跑了,为了逼他出来,曹杰他们好过不了。

自己一走了之,就要别人为他闯下的祸事担责任么?

不可能的事情。

王子昂要他无论如何,做个好人。

原本,初到津门并惹到了范奎之后,他有一个想法。他是想借着与范奎结怨,将事情闹大,然后放出风声,倘若小抉微在津门,听到他的名字,那么她就会比较容易来找他。

可是现在与津门二流都算不上的疯狗帮杨汉一战,他已经对自己的武功没有信心。

津门武林水深,不是那么容易出头的。想要凭借一己之力在津门打出一方天地的想法,太天真了。

所以现在,似乎事情正按着他原本的想法走,他突然又不知道该怎么做了。该如何去应付已经发现了他踪迹的范奎?稍微出了点问题,死的不只是他。

他必须慎重。

一时间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但现在必须先拿下这胖和尚再说,否则头就要被人扯下来了。

……

王路常瞬息便冲到了胖和尚面前,带着雄浑力量的拳头猛的砸在了胖和尚的面门上,胖和尚头一偏,狞笑一声,同样是捏着拳头一拳照着王路常头颅砸去。

王路常头往右边一歪,胖和尚的拳头砸在了他的左边肩膀之上,王路常顿时便跪了下来。

“怎么会这么重?”他龇牙咧嘴。

原本想着硬生生承受一拳,然后欺身而进赏他一记重的,可是没想到胖和尚一拳便将他打得跪在地上,左边肩膀骨头几乎就碎了。

他强撑着钻心的疼痛,不顾左肩的伤势,右手一围胖和尚的肚皮,身子一转,整个人便窜到了胖和尚身后。

左手再一围。

将胖和尚整团抱在怀中。

虽然他没有喊出来,但这确实是扶摇拳——揽月势。

紧接着拧大龙。

他猛一发力,双臂上举,想要将胖和尚整个抱起来,往后拧转,然后撞在地上,把他头在地上给杵碎。

为了实现这个想法,他毫不顾忌整个面门都埋在胖和尚被上那柔软油腻腥臭的肥肉之间。

一气提起,小腹一股暖流转瞬之间流转四肢百骸。

他的双臂向上拔起。

“唔……”他涨红了脸。

他没法将怀中胖子拔起来往后摔。

因为胖和尚双脚还站在地上。

他拔起的只是胖和尚肚皮上的肥肉。

这和尚太重,太肥,太臭,太油。

王路常以揽月势拧大龙撸动的,只是他的皮肉,胖和尚的骨骼内里还一动不动的站在地上。

“真舒坦!”胖和尚笑了,“谁都拧不动我这身肉,你拧动了,真厉害。”

王路常失了战机。

胖和尚往后一伸手,便揪住了他背上的衣服。

一扯。

王路常整个从胖和尚背上翻了起来。

一摔。

王路常面门朝下便扑在了地上。

胖和尚抬脚,一脚跺下。

王路常翻滚,险之又险的避开那大山一般的肉柱,“砰!”地上爆起一蓬烟尘。四合院那被常年踩踏,已经平整干硬不弱于青砖铺就的地面顿时被他一脚跺出一个大坑来。

王路常一个翻身爬起,看也不看,借势一个后翻,一脚照着胖和尚面门甩去。

“啪!”打脸。

胖和尚硬生生承受了这一腿,伸手,一把抓住王路常还搭在自己脸上的脚踝,肉柱一般的右脚往侧边一踏,一个扭身,大手一挥。

被扯住脚踝的王路常已经像个麻袋一般被抛了出去,摔在一边,烟尘乍起,吃了满口的泥巴,胸腹之间一阵腥甜。

“呸!”胖和尚突出一口带着王路常鞋底泥沙的口水,大踏步朝着王路常走了过去。

“妈批的……”王路常从地上站起来,怒了。

“咻”一声,一块黄褐色的陶片便握在了手中,那不知何时已经坐在院子中看着这场战斗的羊皮裘老头,看见王路常这个动作,顿时目光闪了闪。

胖和尚走过去。

王路常冲过来。

胖和尚蒲扇般的大手一下子朝着王路常的脖颈捏了过去,王露婵身子一矮,贴着胖和尚手臂避过,他忍者剧痛将左手打上胖和尚的手臂,从他腋下钻了过去,右拳中,透过拳头缝隙露出一片凹凸刃面的“抉微”在胖和尚左肩至后背上一划拉。

“噗嗤!”割破了皮革的声响之后,是一声夹着吸冷气的嘶吼:“嘶……啊!!”

胖和尚发出痛苦的怒吼:“那是什么东西!!”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什么东西能割破他的皮肤了。

他手臂一弯,王路常便被手臂带得一个趔趄,整个头颅撞在了胖和尚弯曲的手肘上。

“咚!”王路常头一歪,控制不住的跌倒出去,在地上挣扎了两下,没能爬起来。

两人心中都是震骇。

抉微锋锐无比,他早已见识过王子昂用其在剑门关下对着匪兵的头颅切割,砍瓜切菜一般便宜,虽然他没有王子昂的武力,可是凭借抉微的锋锐,也不至于只是将之划一个口子。

胖和尚更是震惊,背上肥肉翻卷,一长条弧状豁口疼得他龇牙咧嘴,他练的是硬功夫,身怀大力,发力之下一般刀斧哪里能砍进去?即便是划拉,也不至于能出这么大个口子啊,像个大裂缝一般的,比胖女人**还可爱。

“那是什么东西?”他惊怒,背上剧烈的疼痛使得他两腿之间不由自主的夹紧,某个弯曲的光头小家伙嘴角溢出了点点滴滴的金黄液体。

章节目录 第一五三章 闩枵门道 掀起肚皮上的肥肉,胖和尚伸出短、粗而白嫩的手臂掏了掏裤裆,这个动作让他安心不少。

“呸!”另一边,一口雪白的唾沫像是飞镖一般朝着胖和尚激射而去,那是面瓜公子给予王路常的帮助。

王路常没有答话,只是不声不响的摆出姿势,一拳甭开,抉微锋刃似乎有锋芒闪耀。

胖和尚看看他的拳头,慈眉一皱。

这当间,王路常已经攻伐过去。

大擂鼓势。

胖和尚太过肥胖,白嫩的皮肉居然极其绵韧,他的大部分拳头力道根本就砸不进去,伤不到他的根本,是以抉微在手,并辅以大擂鼓势,以重拳压迫,抉微切割。

胖和尚挨了一划,疼得钻心,不敢再大意,凝神对敌,一双笑意吟吟的眼眉异常光亮。

王路常大擂鼓势擂过来,他不敢迎接,一掌呼了出去,手臂上的肥肉连着大掌一起甩出去,抡起一阵风。

这一抡,格开了王路常的重擂,将其带得一个趔趄,胖和尚趁机一个转身,肥胖的身躯爆发出与身形完全不相衬的灵活,手肘弯曲,照着王路常头颅便敲了下去。

微微躬身的王路常并不抬头,一下子前扑上去,被胖和尚下敲的右肘一肘砸在了背上,王路常直接被砸得趴在地上。

而他在趴下去之时,搭在胖和尚胸腹之间的右拳拳缝中,透出锋刃的抉微划拉一下,从胖和尚下巴直对应的胸膛处划拉至胖和尚肚脐,又是一个森然血口。

“操你妈!!!”胖和尚怒吼,双手画圆,想要一下子扭掉王路常头颅,被一肘砸得半跪在地上的王路常右手胡乱划动:“嗤嗤嗤……”

转眼之间,胖和尚双脚之上全是血口,他不得不出脚,一脚踢出。

王路常抬臂格挡。

“咚!”王路常再次倒飞了出去,蛮横的力量排山倒海一般从双臂上涌至他全身,他重重的撞在四合院檐下的柱脚上,顿时浑圆木柱猛地一颤,屋顶瓦片灰尘簌簌往下掉。

胖和尚力量太过强横。

王路常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噗!”一口猩红血沫止不住的从嘴巴里飙出来。

“嘶吼,嘶吼……”胖和尚倒吸着冷气撞了过来。

沉重的肉腿重重的扫在才堪堪站起来还没直起腰的王路常身上,暴出一声沉重闷响,在胖和尚的肉腿高速横扫之中,那肉眼无法看见之处,胖和尚浑身的肥肉急速颤动,旋即这种颤动爆发出滂湃力量全部灌注至他的右腿,然后这种力量尽数倾泻在王路常身上。

王路常被这一腿扫得整个人撞在柱子后边的墙壁上,青砖墙壁上那扇精致的琉璃窗户瞬间被震得粉碎,透明而锋利的琉璃碎片水花一般激射而出,将他的脸上割开一道血口。

看到琉璃窗户瞬间粉碎的场面,站在院门边随时准备逃跑的面瓜公子瞬间捂着了眼睛,心痛到无法呼吸。

王路常脸面扭曲,想要逃跑。

若不是与疯狗帮杨汉一场恶战之后他武功有所精进,浑身血气滋长,这一腿所裹挟的大力能直接震裂他的肺腑,将他格毙。

饶是如此,他也久久不敢呼吸,心肺因剧痛而颤抖,根本无法正常运作。

他需要喘口气。

但是这时候胖和尚已经狞笑着朝他走了过来。

就要张口求助一边坐着的羊皮裘老头儿,这时候吴鸣的声音响了起来:“肉蘑菇,看这里!!”

肥胖的和尚脑袋浑圆,肚皮上的肉耷拉着,两根粗壮的肉腿杵着大地,就像一颗硕大的蘑菇,这个形状早已被面瓜公子所发觉,因而第一眼见到胖和尚他便将之称作“肉蘑菇”。

吴鸣在一旁听得清楚,此时呼唤出来。他不知从何处找来一根粗壮的木头,木头浑圆,他一把抓着木头尾部,将木头另一端朝着胖和尚头颅捣来。

那木头有海碗粗细,也就是他,才能将这么根木头当作捣衣棍,用来捣胖和尚的头。

胖和尚冷笑,转身,一拳朝着捣来的木头砸了过去,正正砸在木头那浑圆的锯面上,顿时整个锯面从中裂开,圈圈玄奥年轮花朵一般绽开。

那根木头被砸得撕裂,由胖和尚重拳所至之处,摧枯拉朽的裂缝朝着吴鸣蔓延。

吴鸣浑身颤抖,脸色霎时惨白,再持不住木头,踉跄后退。

圆木掉在地上,已成柴薪。

“呼……”不去理会腰膝酸软的吴鸣,胖和尚长长呼出一口恶臭的气息,再次转身面对着王路常,拳头一扬,伴着凄厉的破风呼啸声,他向着王路常扑去。

“轰轰轰!”两根粗壮的肉腿重重踩在干硬的地面上,胖和尚浑身上下飘扬坠落的肥肉飘荡出令人心惊的弧度。

……

王路常终于得以换气。

浑身的疼痛被他一口气死死压在身上,看着胖和尚缓慢却如同山崩一般的冲锋,他捏拳,高速而悍勇地扑了过去。

一下子高高跃起至半空,右拳指缝中探出锋锐的抉微,狠狠向着胖和尚划拉而下。

胖和尚浑身的肥肉忽然高速颤抖起来,剧烈的颤抖令他看起来疯魔一般,但那颤抖直接崩开了王路常锋锐的抉微,并瞅准机会将王路常一下子从跃起姿态一拳砸得倒退。

两腿死死钉住地面,在地上擦出半丈距离的王路常含章步动,左突,右伏,出腿,极为精确又狠辣的一脚直接跺在了胖和尚右腿内侧,一圈肥肉的波动从那里荡漾开。

借着一跺之力,王路常再次高高跃起,车轮一般在空中转了一圈,落地时候,抉微已经在胖和尚的光头之上划出一道血口。

血口由头顶开始,划拉至胖和尚额头。

鲜血汩汩而流。

大力的拳脚完全砸不进胖和尚的内里,只能用抉微。

倘若不是抉微在手,今晚诸人只能逃命。

“呜、呜、呜!”

“咣当!”

“喀喇喇……”

三声不同的响,代表着三件事。

王路常目瞪口呆,这默契,这配合,瞧啊,这一板砖砸的……巴适!

那其实不是板砖。

第一件事,吴鸣不知从何处再次拿来一根圆木,并用它使出了羊皮裘老头儿的恐怖三连斩,圆木在他手中划出三道破风声。

第二件事,吴鸣的恐怖三连斩趁着胖和尚被王路常在头顶划拉出一道血口的当间,一下子敲在了他的头上,发出“咣当”的声响。

第三件事,吴鸣手中的圆木在胖和尚头顶裂开,发出“喀喇喇……”炸裂的脆响。

看着手中再次裂开的圆木,吴鸣有些愣神,伸手挠了挠头皮,转头对着在一边偷偷摸摸的王妈说道:“大姐,能不能拿根好点儿结实点儿的,求你了,这真的很吓人……”

……

胖和尚浑身都是血。

但他屹立不倒。

沉重的喘息有种野兽的狰狞和威怖。

胖和尚的头顶,头皮裂开,极短的时间内,那里遭受了两次严重的伤害,第一次伤害切开了他的头皮,第二次伤害震裂了头皮,血雾从哪里迸溅。

九个戒疤已经不成样子,烙印在撕裂的头皮上,像是血红植株上的黑葡萄。

血流顺着眼角额头的起伏蜿蜒而下。

胸腹间染血。

背上染血。

浑身染血。

黄昏下的胖和尚,浴着猩红血色,暴戾透着一种肃穆,肃穆中藏着一丝威严,威严中蕴着狰狞。

那轮在燃烧在天边的太阳,被他披在背上。

顶着金黄中夹杂着血红的夕阳,沐浴着漫天红霞,铁塔一般的大胖和尚,如同一尊浴血的怒目金刚。

“吼!”低沉怒吼如雷炸响。

胖和尚冲过来了。

“唰唰唰!”

王路常急速挥动着手中的陶片,在胖和尚格挡的手臂上划拉出道道血口,但胖和尚如同感觉不到疼痛一般,蛮牛一般横冲直撞。

“谁怕谁!!”王路常怒吼,步步后退中,抉微,重拳,拳拳重擂,挥手见血。

劈头盖脸的,拳头砸在胖和尚的身上,指缝中的抉微在其身上划出口子,刺出血洞。

但胖和尚就是闷着头冲,翻滚的肥肉波浪带起风声。

越冲越快。

逐渐的,速度已经不是他能承受的。

于是胖和尚往前扑倒。

王路常被扑倒。

两人一下子撞倒在院中角落里。

胖和尚压在王路常身上。

胖和尚拿住了王路常的双手。

胖和尚屁股抬起,坐下。

王路常发出惨叫。

原本坐着嫌腰痛,反而蹲在地上手中抓了一把花生此时正慢条斯理剥着花生的羊皮裘老头儿霎时被两人的姿势和动作吓了一跳,大怒道:“抓重点,抓关键,找命门,一击致命,不会么?路常小子你跟别人比什么蛮力?就你那身板,你傻的么?”

一颗花生入口,咔擦咔擦的嚼着,羊皮裘老头儿不断的摇头:“实在看不下去了,有事没事多抬起头来看看,看看周遭,看看生活,别整天总是装颓废,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你仔细看看,细心回想,一扇大门为什么一个小小的门闩便能守住谁也进不来?一根木头做的门闩可以守住一座被千军万马攻伐的城池,抽一根线可以解开整个千缠万绕的无双结,为什么?”

“因为站在了最重要的位置。”

“这胖家伙就像一座城,你怎么打他?靠蛮力?去轰他的皮肉?愚蠢至极!!”

“打架是要动脑子的!!”

“拧断他的门闩,抽走他那根线,这胖和尚就不行了,懂么?”

“门闩,线头,在哪里啊?阿噗……”王路常被胖和尚压得剧痛,双腿被胖和尚屁股墩死死压着的骨头似乎要炸开。

“唉,这法子我只教一次,都记好了,这方法对任何人都有用!”羊皮裘老头儿站起,细心的剥开两颗饱实的花生米。

将两颗花生米抓在手心,他走将过去:“胖子,抬起头来!”

胖和尚死命压骑着面红耳赤的王路常,狞笑着仰起头:“老家伙,我咯吱窝儿夹着的呢,再说那里也不是我的命门,我没有命门,所以我不怕你的拳头!在你打不死我的时候,我就能压死他!!”

“我不打你。”羊皮裘老头儿说,他轻描淡写的一巴掌拍在胖和尚面门上,并揉了揉。

章节目录 第一五四章 凶死了的和尚 范奎提着光芒暗淡的灯笼

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

又寂寥的小巷

他希望逢着

一个蘑菇一样地

腆着肚皮的和尚

他是有

白蘑菇一样的颜色

白蘑菇一样的芬芳

白蘑菇一样的欢乐

在肥肉中

张狂又欢快

范奎希望着

希望着

希望他逢着的和尚,

同样彷徨在这寂寥的小巷

提着一颗头

像范奎一样

像范奎一样地

默默彳亍着

他希望和尚默默地

默默的与他走近

走近,又投出

太息一般的眼光

他抬手

像梦一般地

给他一颗令人愉悦的头颅

……

但终究他没能接到这颗头颅。

在小巷转角处,他徘徊了许久许久,听着不远处那间四合院里传来噼里啪啦杂乱的声音,怒吼声,炸裂声,刺痛声,惊叫声……

他从中认出了胖和尚的怒吼,胖和尚的喘息,胖和尚的惊叫,胖和尚的张狂。

但后来所有的声音渐渐平息。

他终究没有再听见胖和尚的声音。

他彳亍了许久之后,转身走了。由不得他不承认,胖和尚已经被拿下,不管是死了还是被活捉,这件事情已经失败。

但他找到了王路常的所在。

他阴沉着脸,往衡阳道走去,脑海中盘算着,王路常必须死。

……

胖和尚的确是死了。

他肥胖的尸身瘫在地上,身上青紫,像是像是一团干硬长霉的玉米粑粑。

一堆人围着他的尸身看,皆是长大了嘴巴:“这年头儿,怎么会有这么胖的人?这该是吃了多少东西才能长成这样?”

“怎么办?”王路常有些茫然。

“什么怎么办?”羊皮裘老头儿问道。

“我们杀人了啊,就在这里,这……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人物,面瓜啊,你跟曹统领说说,看看能不能有个什么法子,处理这件事情。”王路常转头看向一脸铁青的面瓜公子李凡,有些谄媚的说道。

“怕啥?这该死的肉蘑菇,死了最好!”面瓜公子强撑着说道,倒不是怕官府的追究,毕竟死个人在他看来没什么,官府那里他压根儿没想过什么。但是胖和尚的死状有些叫人难以接受,那浴血修罗般的尸身上,满是鲜血和豁口,鲜嫩的肥肉大喇喇的翻卷着,散发着腥臭,原本有些喜气的脸上,尽是青黑色彩,令他看起来,就像是话本中描写的一尊被妖魔杀死的佛陀。

按理说,死一个人对于手上占满了人贩子鲜血的王路常来说同样没什么的,可是要知道,他每次杀人都是杀了就跑的,杀人的时候也只有他一个人,除此之外便是丧命在他手上的一些匪徒和不法分子,另外,他杀人的时候不是在贼窝中,就是黑灯瞎火的时候。今天虽然胖和尚是的时候天也黑了,可胖和尚那白花花赤条条的尸体就停在院子里,跑也跑不掉,让他怎么办呢?

他从没光明正大的当着除了他之外的别人的面杀过人,也从没有处理尸体的经验,所以现在很茫然,更何况……他现在还借助在别人家里,在人家里杀了人,这事情总是不好的,不仅不吉利,以后让别人怎么住?

他现在觉得最对不住的就是大面瓜,不,是李凡公子,他将麻烦引到这面白如玉的李公子家里来了。

“唉……”看着满地的狼藉,他叹息一口,幽幽的将目光转向事不关己的羊皮裘老头。

“看我干什么?”羊皮裘老头儿大怒:“小子,别忘了,可是老夫救了你哇。瞧你那白眼狼似的眼神,什么意思嘛!”

“我没有我没有,嘿嘿……”王路常赶紧赔笑道。

羊皮裘老头儿说的没错,的确是他救了自己的命,摸着两条仍旧一动便痛彻心扉的大腿,他不敢想象要是羊皮裘老头儿没将两颗花生米揉进胖和尚的鼻孔,他会怎样被压死。

骨头恐怕已经被压出裂缝了吧?尽管没断也没碎,但那种痛入骨髓的感觉让他想起来都心有余悸。

那时候,胖和尚可是硬生生要靠着一身肥肉将他一点点压碎啊。

羊皮裘老头儿说的什么门闩啊,无双结啊什么的他懂,他以为是要他找胖和尚的命门,而一般来说,武夫的命门都是其身上一些脆弱之处,比如眼睛,穴道,胳肢窝,裤裆等等,没想到羊皮裘老头儿说的,却是人的气道。

确实,无论一个人再怎么强大,他终究是要呼吸的,呼吸,是活着最具象的表现,没了呼吸,便相当于没了生命。这是即便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也避免不了的。

因此,呼吸也成了人类强者竭力避免的弱点,这才有了许多呼吸吐纳或者龟息之法。

这胖和尚肉身强大无比,即便是吴鸣全盛时期,或者也不一定能与之比较气力,这么强大的一个人,看他打起架来喘成那样,明显是不会龟息之法的,纯粹靠着天生体魄,仗着一些不入流的武功招式去逞威。

越是强横的体魄,便越是需要气息的支撑,否则武夫也不至于将所有精力拿来炼气,武功招式、技巧相较于丹田内一腔悠长若滔滔大河奔涌的内力比起来,还是其次。

胖和尚明显没有这么深厚的内力,因此才不得不大口呼吸,借助先天气息,那么堵住了他向天地借气的通道,他也就不攻自破了。

羊皮裘老头儿揉了两颗花生米在他鼻腔里,堵住了吸气的通道,趁着他张嘴呼吸的时候,又将手中那把带壳的花生全部捂进了他嘴巴中,胖和尚死命呼吸,鼻腔中的花生米直接滑进了深处,再也喷不出来,嘴巴中的一大把带壳花生也瞬间堵住了他的气管,所以最后只能活生生憋死,脸色青紫眼睛突出。

……

看着院中那具凶戾的尸身,众人一时拿不定主意,不知如何处理。

令王路常诧异的是,面瓜公子虽然有些害怕,但作为一个敢于跟着自己叔叔一起,持着刀杀上疯狗帮,准备给凶名赫赫的疯狗帮来一个出其不意的突袭的小伙子,他见到院中躺着那么具白花花的尸体,倒是没有更多的责怪。

左邻右舍应该都听见了这里的动静,只是因为一来夜深了,二来长久以来人们麻木惯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于是没有什么人来围观或是打听。

明天天亮,一定会有好事之徒前来问询,或者问也不问,直接就穿得沸沸扬扬有头有脸了。

该怎么办呢?众人凝视胖和尚血淋淋乌青墨紫的尸体。

四个人大眼瞪小眼。

沉吟了许久,终于有人开口。

“这人擅自闯进别人家中,并且行凶杀人,其实我们都知道他是什么人,才会来杀王兄,但是不知道他具体属于哪个势力,现在被我们打死算他活该,相信这样一个人,身家不会清白,这样,我叫叔叔去查查,让他来处理,就算最后查不出来什么也要随便给他网罗个罪名,然后死有余辜,你们觉得怎么样?”面瓜公子一番沉吟,然后一拍手,笑嘻嘻的看着大家说道。

“哇……”

“还能这样啊……”

“啧啧,这真是太妙了!”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哇!!”三人顿时竖起大拇指,不断赞叹面瓜公子的智慧。

“是吗……”面瓜公子笑着,不好意思的摸摸头上的瓜皮帽。

面瓜公子得意了一番,看着王路常、吴鸣和羊皮裘老头儿之间有些暧昧的笑容,顿时微微色变:“怎么……我……觉得,你们……好像……”他伸出手来指了指三个摇头晃脑称赞他智慧的人:“等我这句话等了很久的样子?”他说道。

“什么?是吗?”王路常惊诧的看着他:“这怎么可能呢?”

“怎么可能呢?”吴鸣也学着王路常的样子,惊诧的看着面瓜公子。

“这怎么可能嘛……”羊皮裘老头儿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断地摇头:“你这么想就是轻看了这两个小子了,他们惹的事儿会自己承担的”。

“哦哦,没有没有,我不是轻看了几位,是我失言了!”面瓜公子惭愧的低下头。

王路常三人不着痕迹的对视一眼,眼光交换中有狐仙的样子闪现。

怎么不可能呢?

这场间只有他李凡跟官府搭得上关系,况且又是在他家里杀了人,几人不坑他坑谁?

“那么……派人去叫曹守备?”吴鸣自作主张的趁热打铁道。

“我去叫!”面瓜公子说道,顿时就要朝着后门走去。

“别别,太危险了,等着曹大哥回来吧!”王路常一把扯住了他,那细小的手臂在王路常手中,盈盈不堪一握。

面瓜公子定定的看着将他扯住一脸关切的王路常,缓缓将他扯住自己手臂的手抠开,结结巴巴的说道:“是是……是这样,瞧我都吓傻了,那现在……”

“等着吧,现在外面肯定都是暗中盯着咱们这的小混混,出去肯定危险,先收拾了这胖家伙,大家先休息吧,今晚我来守着。”吴鸣说道。

……

胖和尚是个凶徒。

这是两天过后曹杰经过一番调查之后得出的结果,并没有给他网罗罪名。

胖和尚唤作权相佑,是南地有名的武林败类,原是一间小寺的沙弥,奈何天生口大肚宽,香火寂寥的寺庙养不住他,寺庙主持并没有想要赶走他,但他成年以来,贪花好色,品行不端,终于一日,竟强行掳了一名烧香的女香客至后山奸淫之后杀害,不得已,主持迫于他天生神力,没有报官,只是凭借多年养育之情将他逐了出门。

此人离开出家的寺庙之后,一路行走江湖,在前往津门的路上杀害了追捕他的捕快崔志学等七人,奸淫农家妇女十三人,杀害百姓四人。一路半逃半躲至津门,因在衡阳道面摊上强行猥亵面摊老板王宝之妻赵氏发生冲突之后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津门,官府讯闻之后多方寻找不见,逐渐便将其淡忘,使得其竟隐藏津门二十年。如今看来,衡阳道面摊王宝及妻子赵氏、以及当年衡阳道锅伙头目?的后来的惨死或与之有关,有待进一步的查探,但以其所作所为来看,端的是一个奸淫酷杀,作恶多端之辈,死不足惜。

章节目录 第一五五章 吃饭、睡觉、玩泥巴 胖和尚的死得到了完美的解决。

尸体被曹杰命人带到了府衙,王路常成了锄恶的好汉,得了二两银子的奖赏,并将事迹以告示张贴城内各处,这是王路常始料不及的。

这样做虽然将四合院内诸人打死了胖和尚的事情极好的翻过,却也让许多那晚上听着四合院内打斗声音的民众议论纷纷,想看看王路常是个什么人物。

由此,以四合院旁边憨二家的面店开始,以城内四处张贴的告示前开始,谈论整件事的声音纷纷扬扬的传播到津门各条街巷,通过买菜的大妈,扫地的大爷,求食的乞丐,无所事事的混星子、与时俱进编排故事的说书人等人们的嘴巴,一浪一浪,将这件行侠仗义的好事推向整个津门。

人们的精神世界原本便空虚,赵家的孩子拉屎掉到茅坑里、钱家门前的李子全开了裂、孙家堂屋通了个洞从地里钻出三包白蚁等等鸡毛蒜皮的小事儿都能被人们好好咧着嘴咀嚼一阵子,更不用说偷情、通奸、浸猪笼、闹鬼、斗殴、杀人这种大事。

读书人一心扑在八股文上、女人们心满意足的裹在小脚里、男人们心里神里全是鸦片,除此之外,房前屋后各家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就是人们精神快感的谈资。

越是激烈的事情,越能引起人们精神的动荡。

津门已经好久没出什么大事儿了,好几年前的教堂事件,人们现在谈起来已经没了兴致,生活中的新鲜事儿并不少,可是人们对那些什么报纸咯、相馆咯、钢笔咯、圣经咯、洋毛子咯什么的没兴趣,反正看不懂报纸,照相又照不起,一切与洋毛子有关的东西都挺贵重的,索性不去沾染它们。现在官府张贴告示了,说是津门来了个行侠仗义的外地汉子,打死了凶名赫赫的花和尚。

这怎么不叫人们兴奋?

人们根本不会去追究胖和尚是怎么跑到别人家里然后被人打死的,单就“行侠仗义”和“打死和尚”几个字,就已经令人们想入非非。

并且这事儿也很安全。

历来,血淋淋的文字狱,使得有骨气的人遭了殃,更多的人选择了缄默,不理诗书,埋头于黄土,整日为那点少得可怜的吃食去刨土,噤若寒蝉,整个社会生活死气沉沉、没有活力。

人们唯一敢于从土地里抬起头来观望并且从中获得乐趣的事情就是自己同胞出了什么事,出了无论什么事。

笑看自己同胞总比笑看满人来的安全。

更何况,官府对于这事情是嘉奖的,跟官府是站在一起的,于是人们肆无忌惮的谈论这件事情,无不为胖和尚的死去而欢欣鼓舞。

……

王路常根本都不知道怎么地,情况就成了这个样子。

他整日闭门不出,防备着或许是范奎又或许不是的混星子的暗算,等待羊皮裘老头儿和吴鸣的养伤。

他还不能独自离开,津门太大,小抉微不知身在何处,他必须翻遍此地确认无虞才会走。

现在出了这档子事,他只期望在津门绿营守备曹杰的庇护下,可以顺利度过。

整日呆在家中不是个事儿,还好他出门一般在夜里,但是羊皮裘他们呢?面瓜公子呢?曹杰呢?王妈呢?

该怎么办?

四合院之外喧嚣沸腾,隔壁憨二家店面生意较之以往好得不得了,许多人头在外面若隐若现,都想要往这里钻。

幸好每次开门的都是面瓜,他很喜欢别人探着头往家里看,然后用竹竿去敲。

即便是这样,也让他很是烦躁。

……

红纸黑字,墨迹遒劲。

看着身前的红的刺眼的告示,范酷眼神阴冷,他一把扒开人群,气汹汹走开。

告示上并未提及他范奎,也没有牵连到他衡阳道的锅伙。他现在手下还有一二十个兄弟,勉力掌控着衡阳道上的租户的收赁,但这些人没有和尚的武功,他心里没了一直掌控的底气,衡阳道的归属以及他锅伙的未来堪忧。

他现在已成了一只不小心落水的老狗,好不容易在水里扒拉到个勉强落脚的地方,脖子上还随时套着索命的绳子,这让他怎么办呢?

只要拿了这根绳子,他就可以从水里爬上岸来,再也不用担心什么。

而想要拿掉这根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子——清流帮农十三爷,只要杀了王路常就好了。

他甩甩头,心中计较着杀死王路常的办法。

胖和尚蛮力惊人,却都死在了那个院子里,之所以没牵连上他,是因为他多了个心眼没有出现的缘故。

那四合院子里的人,也就是王路常,武功竟然这么高么?

必须找个好手对付他,可以找谁呢?这津门街面上,有哪个家伙会帮他?

他思索了一番,旋即朝着一地走去。

他要去找泥丸谢。

这津门之大,也就只有那家伙脾气好些。

……

泥丸谢同他范奎一样,控制着一条街,同样是个锅伙的头目。

但泥丸谢同他又不大一样。

范奎之所以能够控制衡阳道,除了他联合胖和尚杀了自己的当家以及他自己凶狠的名声外,离不开衡阳道上一些士绅商贾的支持,但衡阳道终究是个小地方,这么多年衡阳道都握在他手里,一来是因为他范奎还有点名气,二来嘛,则是因为衡阳道根本没多少油水可捞,除了节日里有点人流,其余时候可以说门可罗雀,别人根本都看不上这块地方。

泥丸谢不一样,他的锅伙在闹市。

泥丸谢原名叫谢小荣,他爹叫谢大荣,是一个屠夫,除了杀猪杀牛,还兼着割猪卵牛卵。无论人们再怎么穷,还是要吃肉的,口舌之欲比起裤裆里那家伙的需求来,更是强烈,因此这是一份不错的营生。

但谢小荣不喜欢这份营生,他就喜欢玩泥巴,从还不会走路那会子就喜欢。

泥巴怎么玩儿?不像如今大街小巷都在传的那个泥人张那样去玩,他就喜欢搓泥丸。

黏稠稠的泥团,抓来放在手里一搓,滴溜溜浑圆滚亮。

然后将那搓得滚圆的泥团用力一扔,“啪”砸在哪里,就成了泥饼一团,这时候泥丸谢就会看着那扁平的泥饼哈哈大笑。

他很喜欢用泥丸去打击其他,比如野狗,比如瓜尖,比如山鸟,玩的不亦乐乎。

他爹谢大荣曾一度阻止他干这没出息的事情,但泥巴哪里没有?人又不可能随时看着他,就算无论打得多厉害,这小子总是听不进。

搓泥丸这件事情常人看来并不有趣,可是在他眼里,比任何事情都有趣,就像有人不喜欢当皇帝而喜欢做木匠,有人喜欢闻胳肢窝的味道而有人觉得恶心。

当着他爹的面他不敢明目张胆的玩儿,将他关在四壁光滑的屋中,几天过去了没见再玩,手也是干净的,放他出来,过几天他爹有事儿,到关他的屋中找磨刀石,在门旮旯下面,发现了大大小小上百颗油光闪亮的泥丸子。

凶狠的教训他,问这些泥丸是哪里来的?他说是吐了口水从地上搓来的。

问你的手怎么那么干净?回答说手上的泥巴全搓下来成泥丸了。

他爹从此没有办法。

泥丸谢不仅喜欢搓泥丸,手还特准。搓出来的泥丸捏在手里,指哪儿打哪儿,例无虚发。

曾经有人问他,小荣啊,是搓泥巴舒服还是搓女人舒服啊?

泥丸谢回答:“搓女人舒服。”

再问,那你干啥还要搓泥丸子啊?

泥丸谢反问那人道,是睡觉舒服还是吃饭舒服啊?

那人回答,睡觉啊。

泥丸谢就反问了,那你干啥还吃饭呢?

吃饭和睡觉,那样更舒坦呢?一定会有人觉得吃饭舒坦。

吃饭舒坦吗?

睡觉才舒坦呢!谁都想光睡觉不干事儿,两眼一闭烦恼全无,睡着睡着,在梦中不仅可以升官发财鸡鸭鱼肉,甚至连梦到跟漂亮女人做那事儿的感觉都比现实中好,想什么女人有什么女人,想怎么来怎么来,还可以飞天遁地无所不能,那种满足的感觉即便是做了帝王都不能够的。

可是吃饭呢?

吃饭对于富贵人家来说才是舒坦的。

对于普通人来说一顿饭并不好吃,甚至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不仅量少,而且粗糙,粗茶淡饭,油水都没有点儿,米是霉的,菜是野菜草根,山里的野味没有三两肉,打下来就一把骨头,锅都烧烂了还不一定炖得熟。而有的人想要张罗一顿饭,一天拼死拼活命都没了还不一定有着落。有时候有着落了吧,可吃进去了也拉不出来,那时候就更痛苦了,必须找香油,吃饭做菜都舍不得多放半点的香油,却要抠出一大团来往*去抹,这相当让人心疼*疼。然而吃饭是有关生命的大事儿,不吃会死,因此不喜欢吃也得吃。

泥丸谢就是这么喜欢玩泥巴,并且他玩泥巴可没有老百姓吃顿饭那么痛苦,他搓泥巴的时候是志得意满的。

……

范奎一边胡乱的想着,一边朝那条满是腥臭腐臭的街道走去。

虽然这条街又脏又乱,满是猪毛血水,成堆的猪粪堆在一边,绿头苍蝇成群结队的飞舞,可是范奎心里却满是羡慕。

章节目录 第一五六章 泥丸谢 街上满是卖肉卖菜的屠夫小贩,人流摩肩接踵,叫卖声此起彼伏。

“多有人气啊……”范奎感慨,这样一条街,一年下来得能收多少租金啊?怕是得有二百两吧?不不不,肯定上五百的。他掰着指头细心盘算一番,发现自己虽然跟人家一样是占着一条街,可是这差距那是相当的大。

难怪当时这条街的争夺战那么艰难。

倘若自己能有泥丸谢那耍泥丸的手段,自己一定不比他差的,范奎心想,泥丸谢能做到的自己也能,不就是用泥巴吧人的头给打烂么,这没什么,自己残忍杀害的人还少?

悻悻的想着,范奎穿过脏乱潮湿的街道,往深处走去。

当年为了拿下这条街,泥丸谢是废了大力气的,为了搓泥丸,唾沫都吐干了,用血去搓的,一场仗下来,十个指头全光秃秃血肉淋漓。

泥丸谢的爹,原本只是这条街上一个普通的屠夫,这街道原在别的锅伙手中,收租的时候发生了点冲突,谁也想不到那个跟着他爹买猪肉,整天只会搓泥丸的小子会暴起发难。

那段时间,泥丸谢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他老妈得了病,死了,父子两张罗完葬礼,家里已经没了半点积蓄。

因葬礼的事情耽搁了一久,谢大荣的猪肉铺就空了,重新开张的那一天,控制街道的锅伙来收租了,要成倍的租金,连同没开张的几日也算。

谢大荣拿不出一点钱,开张那日杀的猪都是从乡下的亲戚那里赊来的,准备卖完钱就还回去,哪曾想,锅伙来了。

谢大荣拿不出租金,混星子们就给他个教训,打他,将他摁在地上,捶得头破血流。

才失去母亲的谢小荣,看着被七八个混混摁在地上毒打的谢大荣,怒了,俯下身,从地上抠出一团泥巴,在手里一搓,便丢了出去。

泥丸砸在打得最凶的混混脸上,“啪”的一声脆响,等到泥饼再也支撑不住从那人油腻的脸上滑下来,那人的半边脸全红了,像是被人闷了一拳。

混混们下了死手,谢大荣被打死了,死前,凄厉的嚎叫响了两柱香的时间。

两柱香的时间里,谢小荣一直在跑,因为混星子们分出人来打他,他一边跑,一边佝下身子从地上抠出泥团捏在手里一搓,然后丢出去。

“啪啪啪啪……”清脆的泥团因大力击打而变成泥饼的脆响声不停响起,谢小荣绕着街道跑了一圈又一圈,不停的抠泥巴,不停的搓泥丸,不停的打出去。

最后,当打死了谢大荣的几个混星子一起加入到追赶他的队伍中的时候,他朝着城外跑了出去。

天黑了,他从城外跑了回来,而那几个追撵他的混星子再也没有出现在天津的街面上,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解决那七个混星子的。

但他回来了。

谢大荣的尸身被街道邻居抬回了家中,在那个满是猪粪味道的破败房子里,谢小荣看着死不瞑目的谢大荣,一言不发。

邻居们敲门,他也不应。

他在准备泥丸。

端了一盆清水,他坐在谢大荣经常杀猪的地方,扒开那些猪毛猪粪,抠出一团带着肮脏的泥巴,放在水盆里一晃,手一团,便成了一个猪眼睛大小的泥丸。

泥丸中有的有细石子儿,有的没有,有的有猪毛,有的没有,有的有猪粪,有的没有,有的有他的眼泪,有的没有,有的有他的鼻涕,有的没有……

他搓了一晚上的泥丸,院子中被他抠出一个大坑,手上全是血,后边搓出来的泥丸红通通的,就像熟透的李子。

他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搓泥丸了,所以搓出来的泥丸堆成小山一般。

一夜时间过去,搓出来潮湿的泥丸被风干,变得干硬,像是一颗颗铁坨坨铜豌豆,滴溜溜浑圆,闪着油亮亮的光。

他就着馍馍吃了家中因母亲的葬礼而买来的剩余的最后一点猪肉,大开房门,等着。

……

控制菜市的锅伙头目,听到消息,有人反抗,顿时笑了。

长久以来温顺如同待宰羔羊的摊户之中,居然有了出头的,锅伙头目觉得应该好好利用,杀鸡儆猴,然后再太平个两年,于是带着一帮人风风火火的赶到谢小荣家里。

谢小荣就在门口那里等着他们,他的身后,是堆成一座小山一般的泥丸,还有谢大荣因无钱置办棺材而露天躺着,此时布满了苍蝇散发着猪粪味道的尸身。

混星子们冲了进去,然后捂着脸嚎叫着出来。

谢小荣手中捏着一颗颗干硬的泥丸,冷冷的看着他们。

矛盾终于爆发,混星子们一哄而上,谢小荣也开始发射泥丸,也不见如何动作,他手中的泥巴丸子便“咻”的从他手中飙了出去,砸中了一个个混星子们的鼻梁、眼睛、太阳穴、裤裆、嘴巴,脑门……

“噗噗噗!”不再是尚有较多水分的软泥丸打出去那种“啪啪”的脆响声,谢小荣此时发出的泥丸,打中人,发出的是沉闷的响,这种声音,可以从棍棒、拳头大在人的身上的时候听到。

于是被打中的混星子不是捂着脸叫,就是干脆直挺挺的倒下地去。

堆积的泥丸越来越少,倒下去的混星子越来越多,即便是那些拿着匕首和棍棒的家伙,也全都倒下了,进不了他家的们,更进不了他的身。

在前仆后继想要打进谢家门的混星子门身后观望一切的锅伙头目,脸色终于难看,他从怀中掏出了一把黄澄澄铜身乌木柄的鸟枪,眯眼瞄准,对准了谢家房门内左右闪躲并不断击发泥丸的谢小荣。

“砰!”一声炸响伴随着袅娜青烟响彻人们的耳膜,吓了很多人一跳。

一颗圆滚滚的铁珠子旋转着发出一阵火红光芒,瞬间便突破众人,射中了猴子一般在家中闪转腾挪的谢小荣,也是他闪得快,否则头颅就要被轰掉。饶是如此,他的半个肩膀也鲜血淋漓。

……

一想到火枪,范奎嘴角一声冷笑,那玩意儿威力真的很大,但泥丸谢只是被击中了肩膀,这真算不得什么,要知道,他可是被打中了眼睛的,这都没死,谁厉害?

人们说那时候,见到了泥丸谢从家中射出来的目光,像是闪电一般,这真叫他“呵呵”,眼光能有这么威风?那他的“眼花缭乱”吓到了那么多人,这算什么?

无论眼光有没有力量,总之,被轰了一枪的谢小荣开始发飙了,门外的锅伙头目见到没一枪打死他,便向他再次举起了鸟枪。

这时候谢小荣动了,身形一闪,他对着扔出举枪瞄准的扔出一颗乌黑的泥丸。

这泥丸才扔出来,锅伙头目的鸟枪也击发了,谁也没想到的是,两颗乌黑的珠子居然对上了,“砰!”的一声,在半空中撞到一起,那一瞬间,如天雷劈下。

硝石的味道伴随着铁屑泥屑轰然炸开,吓了人们又一大跳。

谢小荣身上满是细小的血口,泥丸对上铁珠终究吃亏,那被火枪击发而浑身通红的铁珠击碎了他的泥丸,虽然自身也碎了,但还是劈头盖脸的撒在了他身上。

但他没死。

他又扔出了一颗泥丸,这下子锅伙头目可遭了秧。

鸟枪上膛是需要时间的,可是已经搓好的泥丸却不需要,在锅伙头颅刚刚上好膛准备击发的时候,已经从浑身刺痛耳朵嗡鸣中缓过神来的谢小荣,“咻”的再次朝他扔出了一颗滴溜溜硬邦邦铜豌豆般的泥丸。

那颗泥丸一下子便窜进了他平举的鸟枪的枪眼里,而那个时候锅伙头目正好击发。

“砰!”这一声炸响比任何时候都来得剧烈。

这剧烈的炸想来自于锅伙头目手中的鸟枪以及……他的头颅。

鸟枪炸膛了,狂烈的爆炸不仅震碎了黄铜的枪杆子,还震碎了锅伙头目仔细趴在枪杆上半眯着眼瞄准的头颅。

这一下,可惊了天。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的事情,一颗小小的泥丸,居然将一个手持火枪的人打死了,整个头都爆了,这……

人群沸腾,买菜的,卖菜的,大家都以神灵般的目光看着谢小荣。

这之后,官府的人来了,谢小荣被抓进了大狱,可没过几日,他便被放了出来,身边还团了一些人,从此他替代了原先掌管菜市的锅伙,成了菜市的主人。

一直到现在,十多年过去了,偶尔还能听到一些老人家给自己爱玩泥巴的孙子讲泥丸谢的事情。

脑海中,一些旧事胡乱的过了一遍,范奎走近一处肉摊,艰难的对着那个打瞌睡的汉子开口笑道:“这位兄弟,劳烦通报一声,就说衡阳道范奎,拜见谢大当家的。”

那不断在满是血渍的肉桌上点头的油腻汉子,猛地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范奎吗,抹抹嘴角的口水,咧嘴说道:“哦,原来是范爷来了,要见我们当家的?不知范爷有什么事儿?”

“没有,呵呵,就是想他了。”范奎便说着,便往肉摊与肉摊之间的缝隙中挤进去。

那汉子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有些搞不懂平日里大嗓门暴脾气的衡阳道当家的范爷今儿怎么这么好说话,也不好问,转身,带着范奎走进身后的屋中,往楼上走去。

章节目录 第一五七章 啊呼噜呸 时光是美好的,风和日丽鸟鸣啁啁,往来人声络绎不绝。

然而生活是艰难的。

太阳肆无忌惮的炙烤着灰扑扑的大地,臭水沟是乌黑的,土泥路面坑坑洼洼,风一吹,焦黄的尘暴便席卷着、招摇着扫过所有麻木、肮脏的讨生活的人们头颅。

人们在烈日下死气洋洋,手中的活计更像是一种象征,一种表示绝不屈服于生活的象征,但这种象征毫无意义,它只是一种心理安慰罢了,让人觉得自己努力了,即便是饱不了肚子也不能怪自己,毕竟自己是努力了的,只是怪世道艰辛而已。

不能吃的野草疯狂长的厉害,与毫无生机的天朝上国的国民形成鲜明的对比。

尽管这个世界在有些人眼里还是有色彩的,以往范奎也属于这其中的一员,但是现在他的世界是没了色彩的,到处都是灰土,黯淡,朦胧,死气沉沉。

因为他丢了衡阳道。

是的,请泥丸谢出山的代价就是衡阳道,虽然这件事情他早就有心里准备,可是当泥丸谢提出来的时候他还是感觉心痛。但让他略感安慰的是,衡阳道给了泥丸谢总比给了其他如狼似虎的家伙好,毕竟泥丸谢跟他有些交情。

泥丸谢在所有混星子中算是人缘不错,这家伙一直安安心心守着自己一个菜市,从没有侵犯过别人的地盘,但也绝容不得别人染指他的地盘。

从最初被一些隐藏得极深的世家乡绅扶植,做了菜市的主,经过一两场与侵犯菜市的锅伙的血战,他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发挥,终于站稳脚跟,将整个菜市整治得如火如荼。

虽然较之菜市的上一任锅伙管理,如今在泥丸谢的管理下摊贩们上交的保护费比以往要少一些,但架不住越来越多的人到这里来交易,暗中泥丸谢上缴给一些乡绅世家的托管费却较以往还要多一些,这全得益于泥丸谢自身便是菜市生长的本地人,以及他的治理手段,因此他的地位一直稳固。

泥丸谢说了,得了衡阳道之后,要将猪肉摊摆到衡阳道上去,那边的人买菜太不方便了。

只怕衡阳道摆了猪肉摊,人会比以往要多些,会更热闹些。

衡阳道将会是另外的模样。

“唉……”看着身边一只手中不停捏着一坨软泥自顾把玩的矮瘦汉子,那三十几岁的年纪却始终一副大男孩面孔的怪异,总让人觉得这人不是大名鼎鼎的泥丸谢。

范奎身边此时站了三个人,一个是看起来像吃不饱以致于枯瘦的大男孩儿面容的泥丸谢,,他一只手中捏着一坨黑色软泥,捏来捏去,揉搓不断。

另外两个,看起来像是老实的庄家人打扮。

其中一个随时随地屁股上用布条挂着根一头粗一头略细越有半尺长木梆子的汉子,身上只穿着条短褂,精瘦的身子露出青铜色的皮肤,看起来约莫四五十岁的样子,毕竟两鬓都斑白了。据他自己所说,原本是卖牛肉干巴的,此时世道不好,生意不行,便来投了泥丸谢,希望找份事儿干干。

还有一位是个渔夫,身上的衣服都挂渔网,除了一张网,他还背了根船桨。也是混日子混不下去前来投奔泥丸谢的。

这两人手头上都有功夫。

此时除了泥丸谢,那屁股上挂着木梆子的精瘦老汉以及背着渔网船桨的渔夫,两人都喝得面红耳赤,嘴巴中不时打着酒嗝。

范奎今日前来求助泥丸谢,没想到正遇上了这两个家伙前来投奔,原本不想当着这两人的面说事儿的,可是不说又不行。已经二十天了,农家老管家不时叫混星子来催逼威胁他,要他赶紧送了王路常的人头去祭奠,今早农家老管家更是亲自将他叫到一个混星子家中去催,农家对于这件事很是保密,农十三爷宅心仁厚之名响彻津门,不会让任何一件事情玷污到这个做了一辈子青皮大佬的老人家,但儿子的暴死之仇却不得不报,所以什么都要范奎暗中撑着。

而正是这种保密,使得范奎如今的境地没有暴露在众人眼下,否则他的锅伙,早就保不住啦,衡阳道可能瞬息之间换主人。

一想到农十三像是只老狗一眼朝他发狠,范奎就心有余悸。

所以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杀了王路常。

此时几人站在泥丸谢锅伙楼脚,打着酒嗝。

“谢爷,咱这就走吧?”范奎也喝了两杯,脸有些红,小心的问道,像是被打怕的狗。在那次上疯狗帮之前,他几时这样过啊?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多年的洗炼,洗去了他年少时一无所有而奋不顾身的锐气,现在再次回到一无所有的境地,心里已经对于天底下最大的力量——生活,的敬畏,再不复当初的意气风发啦。

“走,走,哈哈!范爷以后就是自家兄弟,我自当尽力!咱们,这就去找那个小子吧!”泥丸谢声音沙哑,却是喜气洋洋。

任谁平白得了一条街,都要高兴。

不就是杀个手头有些功夫的小子么?听说那小子不过二十岁?还听说那小子身后有官府的影子?呵呵,一个小小的守备算是什么靠山?

只要雷厉风行杀了那小子,生米煮成了熟饭,津门官府那些位高权重的大爷断然不会为了个小小守备之死而得罪几多乡绅,要知道,即便是皇亲国戚,没有乡绅世家的帮助,也成不了事,政令一下,没谁实施,还有用么?

乡绅是基础,是民与官之间的那根线,线断了,民与官之间是要出大问题的。

整个大清的阶层,就是阶梯状,以前划分的什么士农工商三教九流,全乱了套。如今这世道,谁吃得最好最饱谁站在最高层,屁民自然垫底,吃草根,屁民之下有乞丐,饿死,屁民之上就是乡绅,鸡鸭鱼肉,乡绅之上,才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一直延伸到皇帝,哦不,皇太后,吃天底下最好最精致的玩意儿。

酒足饭饱的四人,各自怀着心思,卖牛干巴的家伙和打渔的渔夫,两人前来投奔,自然是要表现给泥丸谢看的,需要趁此机会;范奎呢,只想着早点杀了王路常,把脖子上那根绳子给拿了;至于泥丸谢,则无所谓,谁让他才是主心骨?想怎么地怎么地。

今日要不是范奎找上门来,他泥丸谢断然不会去干这事儿的,衡阳道算是什么地方?鸟不拉屎鸡不下蛋的,他看不上眼。

但有总比没有好的,因为代价才是一条命。

一个人头而已。

……

几人优哉游哉的走着,颇有些梁山好汉武松痛饮八碗之后上山打虎的豪情。

“谢爷,好久不见了!可还安好?”

“谢爷,上街去啊?”

“谢爷,租子明儿给你送去,劳驾您咧!”

“……”

街上摊贩们看见泥丸谢出门,都是赶忙站起身,笑呵呵作揖打着招呼。

“好的好的!”

“生意怎么样啊祥子?该娶媳妇儿了嘛?”

“哦,好久不见了大屌。”

“啊,是是,去会个朋友,你爹身体怎么样啊小马?”

泥丸谢笑呵呵一一作揖。

这时候,只听得一声嘎吱声响,街边二楼上有人开窗。

“小谢啊,劳烦你遣人跟张大官人说说,我今年身子骨不行,就不去割麦子啦!”一个面容枯槁的大娘从窗子中探出头来,对着笑呵呵回礼作揖的泥丸谢喊道,喊完,大娘长大了嘴巴“啊……呼噜……呸!!”一口浓痰便从大娘嘴里稀里哗啦的落在泥丸谢身边不远的地方。

“哎哟……”泥丸谢咧着嘴,一个闪身躲过浓痰,看着楼上的大娘,喊道:“叶大娘,您还没死呢?去不成就不去了呗,说不说都一样,回头我让人给您送点药来,保重身子啊!”

“我不要中药,你有孝心就送点烟膏……”大娘有气无力的摆摆手关上了窗。

……

看着从死气沉沉中顿时热闹起来的街道,范奎有些傻眼,他上街,人们见到他都像见了鬼一样,哪会有人敢在他面前吐口水的?

这菜市,真的不一样。

或者说,这泥丸谢,挺怪的。

几人一路走着,有一搭没一搭,不多会儿就到了那四合院。

那四合院门紧闭。

深吸一口气,这是最后一击了,如果事成,范奎将整个衡阳道都送了出来,他已经一无所有啦。把心一横,范奎走上前去,“啪啪啪”拍门,扯着脖子喊道:“姓王的,范爷我找上门来了!”

这一喊,顿时周边行尸走肉般的人们全将眼光射了过来,憨二家面店里顿时呼啦啦窜出一堆人:“怎么着范爷,来收人才啊?”

“王英雄打死了野和尚,大名鼎鼎,范爷如今抽空来到着,也是想看看人长嘛样么?”

“我们等了许久啦,见不到,人神气着咧。”

“范爷,范爷,我昨儿,竹林里,打死个人,能不能跟着你干?哦呀,谢大爷来了,谢大爷,谢大爷……我昨儿,竹林里,打死个人,能不能跟着你干?……”

“……”

许多人围拢而来,七嘴八舌的说着什么,范奎头都大了。

没事干但又不是吃饱了撑的的人怎么会这么多?

“滚你们妈的,给老子闪远点儿,免得一不小心爷的热血洒了你们的眼。”范奎心头火顿时蹿得老高,朝那些苍蝇一般的人吼道,旋即便铁青着脸:“姓王的,开门,老子讨账来了!”

人群顿时波浪一般闪开,在范奎转过头后再次围拢。

“唷,凶哦,范爷凶哦。”

“威武霸气噻!”

“你们懂啥,这叫气势,是不是嘛范爷,气势……”

范奎:“……”

“啪啪啪!”新安装的木门被他敲的咣咣响。

一个嗓音在头顶响起:“我在这儿!”

人们不觉抬头,只见的四合院围墙之上,那大蓬碧翠的瓜藤旁边。趴着个人,蓝布大褂,脑门锃亮。

范奎顿时眼露凶光,恨不得瞬间跳起,将那人撕成几块:“你别以为范爷栽了,今儿找你结账来了!”

王路常淡淡开口:“果然是你范奎,哈,找了帮手,也好,今儿一并了结了算逑。”

章节目录 第一五八章 比你想象的更强 王路常是想与范奎将恩怨了了,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怕范奎明着带多少人来,就怕街头那些混星子下暗手,虽然都是些不入流的把式,但是禁不住随时随地的暗招。

近久以来,他都没有出过门,面瓜没有,吴鸣和羊皮裘更没有,两人细心调养,恢复伤势。便是连看宅子照顾面瓜公子饮食起居的王妈都不曾出过门,一切瓜果蔬菜米面都是请人送来。

旁观的人们是明白了,王英雄与范爷结了怨子。

“范爷,如何与王英雄有怨呐?这不大好吧?”

“听说被王英雄杀死的胖和尚跟范爷是一起的,对不?街上可是有人瞧见了哈,范爷您如何解释这个?”

“对对对,你说的对,我好像瞧见了,但好像又没瞧见,范爷,你怎么看?”一人拍着上一人说话的肩膀,激动说道。

问范奎怎么看……这话有些揶揄范奎的眼睛。

……

大家都竖起耳朵来听,静等范奎的解释,却不曾想听见了一声恶吼:“滚你们妈的,赶紧回去当神仙去吧,爷与王英雄有点个人恩怨,虽然极其敬佩他锄恶的义举,可是爷与他有不得不分死活的理由!!这是江湖恩怨,江湖,懂不你们?你们连家里母老虎胯下那条恶水沟都跨不过去,知道什么屁江湖?嘁!赶紧滚!!”

范奎大大咧咧一扬手,边说边后退几步,拉开场子。

被他这么一说,真有几人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我说咋一早上没力气,原来只顾着跑来看王英雄,忘记逍遥了。”

“真亏得范爷提醒。”

“范爷,告辞,王英雄,告辞告辞!!等会儿小的再过来瞧几位爷的潇洒。”一些个哈欠连天的人,流着眼泪鼻涕,拱手,然后抽身走了,这一走,居然走了大半的人。

四合院门前,寥寥落落,七七八八的看客打着瞌睡,边摇头晃脑边准备看戏,面店的憨二满脸不耐烦的上了一次又一次的茶水。

王路常开门,从四合院内走出来,身后跟着一脸雀跃的面瓜公子,以及满不在乎的的羊皮裘老头儿。

吴鸣更是咬了根红萝卜,咔擦咔擦的吃着,汁水横飞,脸上的横肉一阵的抖动。

“想怎么来?”王路常问道,知道早晚有一天两人要对上,于是开门见山,索性他把事情挑明了。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范奎阴沉着脸,一只好眼中尽是眼白,几乎要将王路常瞪死。

“用不着非要分个你死我活吧?不就是为了一个大妈的一句话吗,至于吗?”

“疯狗帮,你在那里做了什么自己清楚,只是为了那个蠢女人的一句话老子早就给你磕头赔罪了,你他妈干什么要上疯狗帮去?你他妈干什么要上疯狗帮去?”范奎死死咬着牙,有些嘶吼的喊出这句话。

王路常挑眉:“哈,原来真是为了那个被我捅死的家伙来的啊,看来那天我的判断果真没错,啧啧,不由得佩服自己了。”

“你们死有余辜,还好意思找上门来,哼,今日就是你们死我们活,我要为死在山里的三十多个勇士们报仇!”面瓜公子一下子跳出来,指着范奎破口大骂。

“真的是你们,来吧,谁先死?”范奎一举手,恶狠狠划下地盘。

“我来,操你妈!”面瓜公子脸一红,气急,就要冲出去。

王路常一把扯住了他:“我来,所有一切,我全接了,我王路常不是欠人情义的人,范奎,今日了了这恩怨!”

大踏步朝着范奎走来。

范奎后退几步,退到一个大男孩儿般面容有稚气的汉子旁边。

那汉子身边,屁股上挂着根木梆子的老家伙走上前来,披着渔网、背着船桨的老头跟在后边。

“你不与我战一场?”王路常看着范奎。

范奎是有武功的,并且不弱,范奎一身的蛮横劲头是他的天赋,而听说范奎顶拿手的一招,是隔着两床厚棉被将砖墙捶个大窟窿——两床厚而实的陈年老棉棉被由手下混星子持着,按在墙面上,墙是刷了二指厚泥水石灰的青砖墙,他就站在近前,也不用鼓劲儿,就那么兴冲冲意狠狠一拳砸去,墙便被砸了个窟窿,像是铁锤敲出来的,若是由他站在三十步远的地方一下子冲撞去,整堵墙都能被他给撞散塌,而绝不损伤身体。

虽然有些取巧,但确确实实是个武人。

所以他以为会跟范奎来一场厮杀。

范奎冷笑,默不作声。

“两位是……”

“谢寨主方才说过范寨主的事就是我们他的事儿,而谢寨主的事儿从今儿起就是我们俩的事儿。”那穿着短褂的老人家从屁股上抽出油光亮滑的木梆子,将稍小一头持在手中,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王路常缓缓说道。

吃着刀削面的羊皮裘老头儿抬起头来看了一眼那持着棒槌的老头,有些狐疑。

“你们也听见了,你们的范爷说了,要分生死,你们……”

将木梆子在手心中一敲一敲的精壮老头,手中木梆子顿了顿,想了一想,然后缓缓点了点头。

“打死个人怕不怕?”王路常回头轻轻问了句。

“不怕!”

“打死四个呢?”

“将他们全灭了,再把锅伙给挑了,然后再把整个津门翻过来抖一抖晒一晒,也保你妥妥的。”面瓜公子恶狠狠盯着范奎,咬着嘴唇说道。他忘记不了,范奎曾经差点杀了他,几乎全身的骨头都被那野兽般的人撞碎了,若不是身上有家传的宝甲他早死了。

“曹守备这么强?”

“比你想象的更强!”

王路常虽然还不是很放心,但是他能怎么样呢?无论如何也要闷着头打一场。

“那么来吧!”转头看着敲梆子的老头。

收敛心神,轻吐浊气,含章步动,步法如狂草一般,进身便是一拳向前击出。

无论怎样,打倒再说。

拳头硬才有话语权。

一拳,很简单的招式,甚至谈不上招式,然而在简单里,却有极致的力量,于是速度也到了极致。

持着木梆子的老者,双手紧握稍细一截木梆,两眼紧盯王路常,见到那年轻人咧着嘴一拳朝着他脑袋砸来,微微诧异。

现在的年轻人打架都是这么狠的么?

容不得他多想,拳风已经扑面,老者持着木梆的双手往下一压:“咚!”

王路常顿时感到一股剧痛从手上传来,不由得龇牙咧嘴赶忙后退。

怎么会?这么准?这么痛?

他看着右拳食指上那个鼓起来的小包,以及渐渐红肿起来的拳头,很是震惊。那木梆子太快了,看都没看清楚那梆子就敲到了手上。

“原来是你啊,捶牛肉的马大锤。”这时候羊皮裘老头儿发话了,他赶忙将面碗中最后一点酸菜汤滋进口中,抹了一把嘴唇,像是看见什么稀罕物事,跑过来盯着那持着木梆子的老人家看了又看,然后说道:“还记得我么?”

“你认识我?”敲木梆的老人家有些疑惑的看着羊皮裘。

“你不认识我?”羊皮裘指着自己鼻子说道。

“我咋会认识你?”

“看来真是岁月不饶人,起鹏小子,退开,吴鸣,上!”羊皮裘老头儿摇摇头,抽身而返,对着吴鸣说道。

“干啥是我?王兄弟打得不是挺好么?”

“嘿,这棒槌,正好给你松松身子骨,人家啊,能眨眼之间给你全身踢个遍,哦不,是捶。别浪费了,赶紧的。起鹏小子腿骨还没好全,别一不小心被人敲断了。”

“真的啊?那好极。”吴鸣咧着嘴,露出大黄牙。

双手持木梆的老者面铁青,冷笑不已:“老夫给你好好松松,别一不小心松死你!”

王路常挠着脑袋有些郁闷的退到一边,手上传来钻心的疼,他的大腿骨还不能全力发劲,原想着拼死也打一场,现在看着羊皮裘像是认识眼前这精瘦的老人,他也就乐得清闲。

“老先生,请了!”吴鸣觉得建威将军府张大力抱拳向人请教的姿势很有礼,不由得借了来,此时用上,嘴角笑容微扬,很自信。

夕阳西下的日子,是那么暖洋洋,一场匆促的厮杀,有些令人难以接受在晚饭的时候开始,场间厮杀两人的宁静,和周围心潮澎湃想要看热闹的人群形成鲜明的对比。

吴鸣一脸横肉丝毫不颤动,但他的小腹有一股热力在上涌,他天生神力,干的就是力气,要的就是冲动,就是勇猛,就是霸道!

他觉得自己抓住了属于自己武道的门道,经过与张大力一场力气比试,他认识了自己。

陈拓师父的断魂刀他是学不会了,然而他有力气。

那使得他发尽全力的大磨盘,令他全身肌肉皮膜尽数紧绷,出了建威将军府后,每次一发力,都感觉浑身的肌肉皮膜像是个套子一样将他套住,几天的修养都没有让他回转过来。

便宜师父说这是横炼体魄的一个瓶颈,冲破了这个瓶颈,他的武道有望更上一层楼。

……

持梆老者一步踏出,酝酿好的气势以及木梆子立刻如山崩一样砸向吴鸣。

“禁得住他的敲打,就算你厉害!”他听见羊皮裘老头儿说。

持梆老者出手,看起来不是很快,却也绝对不慢,那是一种运用自如的状态,不需要用极速去展现武技。

啪……

吴鸣臂膀一挡,木梆子便砸在了身上,顿时便感觉被钢条给抽中,皮肤麻而且刺痛,这种感觉随着被木梆子敲到的手臂皮肤一直蔓延。

他不由得后退一步。

啪……

木梆子又是同样的一敲。

吴鸣用身体的另一个地方去承受,他咧嘴,再退。

持梆老者双手拉起木梆子,再砸。

他全神贯注的砸。

越砸越快。

啪、啪……

咚咚咚……

逐渐的,手中木梆子拉起了风声:“呜呜呜呜……”

章节目录 第一五九章 十八路大开门 持梆老者,双手拉起木梆子,先是一下一下砸,渐渐的,速度快起来,就像拉风箱一般。

呜呜呜……

手中的木梆子每一次砸下,再拉起,都会发出“呜呜”的声响。

吴鸣不断后退。

不只是第几下被砸中,他终于防不住了,心惊肉跳。

进退之间,又是一模一样的一梆敲到,甚至连节奏都是一样的,只是那一敲重似一敲的凶猛力道,令他感觉疼痛无比。

咚……

他终于承受不住,用肘关节去承了这一敲。

持梆老者也很有耐心,一下又一下,孜孜不倦的敲着,就像在捶一块干巴巴筋道十足的牛肉干巴。

呜呜呜呜……

油光亮滑的木梆子带起呜呜破风声,力道十足。

咚……

吴鸣又被敲了一记,他不知如何出手,猛的后退。

左格右挡间,“咚”,他的头皮鼓起一个大包。

吴鸣顿时龇牙咧嘴。

棒槌从老者腰间划过,铁腿一般扫过来,又是一敲,不停的敲,一模一样的招式,其实都不算是什么招式,只是从各个方向不停的敲向吴鸣,那专注的模样,真的就像个捶牛干巴的老人家,将吴鸣当成了一块牛肉,不停的全方位捶打。

吴鸣浑身都承受过那敲打,他格挡,但是用任何地方去阻拦都是一记敲。

用拳头去挡,敲!

用关节去挡,敲!

抬腿去挡,敲!

任何地方去挡,都是且只是敲!

无论如何抵挡,迎来的总是木梆子。

要知道,吴鸣好歹也是在建威将军府中逞过威风的人,张大力在津门可是响当当的武夫,能比他力气大的吴鸣绝对不是弱者,可是面对马大锤的敲打竟然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咚……”一记猛敲,吴鸣苦着脸一个趔趄。

但他很快重新站正,承受敲打。

棒槌老者微微一愣,还挺顽强的。

咚……

在不停的敲打中,吴鸣不断后退,只有抵挡的份儿。

“这比起我给起鹏小子的捶打,温和多了。”羊皮裘老头儿负手,说道。

的确,老者的敲打,比起当初王路常与羊皮裘老头儿学习恐怖三连斩的时候要温和得多,那是一种突然之间爆发出滂湃力量的斩法,而这棒槌的敲打,一记又一记,虽然毫不停歇,木梆子拉起呜呜破风声,但在声势上较之恐怖三连斩还是弱得许多。

但声势弱这并不代表威力不大。

就像窑子中的女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不怕短粗,就怕细长”。

那延绵不绝的敲打,并不是那么容易经受的,更何况,随着老者一下一下的敲打,那力量明显一记重似一记,直到后来,每一记敲打,吴鸣身上都震起尘埃。

吴鸣眼眸深处的痛楚似乎都要燃烧起来。

他在死命的支撑,他知道便宜师傅是想借着此人独特的敲打功夫,将禁锢他突破的武道瓶颈给敲破,但他真的快受不住了。

他很想找个什么东西挡一挡。

……

“哇,就这种啊?我也会嘛。”

“敲去敲来有什么意思?打鼓似的。”

“还以为有好戏呢,不疼不痒的……”

“瞧那阵仗,还以为是高手呢……”

旁观的人们开始抱怨起来,没有见到溅血的厮杀令得他们很不爽,这样的敲敲打打,还不如混星子们斗殴。

“唉,鲁大炮,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弱,虽然十二路谭腿都被揉进了捶牛肉的木梆子里,门路大开,却有利有弊,棒槌比不得拳脚,力量太小!”羊皮裘老头儿摇摇头。

“看来你真的认识我,不知尊下大名?力量小么?既然如此,何不下来一战!”那被羊皮裘老头儿称为鲁大炮的老者边敲边说话,手中棒槌毫不停歇。

鲁大炮怒了,这一次,他郑重举起手中棒槌。

他的短褂微微翘起。

他一棒敲下,对着满头大包鼻涕横流的吴鸣。

“还手吧吴鸣,这种女人拳头似的敲打对你毫无用处!”

“是,师父!”如逢大赦,吴鸣感激涕零。

鲁大炮举棒便打。

看着破空而至的那根棒槌,吴鸣似乎看到了周身无数个方位都笼罩在棒槌的击打范围之内,该怎么躲?

他胸腹之间,发出低沉的轰鸣之声。

浩沛的力量在他皮膜下滚走,迸出无穷匹力。

这一棒看似简单。实际上非常不简单。

拼一记!

吴鸣用左肩迎了上去。

鲁大炮微微一笑。

棒槌落了下来。

“喀喇!”骨头碎裂的清脆的响。

吴鸣肩膀凹陷下去。

“啊!”剧烈的疼痛传来,

无数欢快的灰尘,像飓风般由吴鸣被敲中的肩膀向四周喷射而出,在天地间漫天飞舞。

在吴鸣咧嘴痛呼的当口,“咚!”一记敲打砸在吴鸣下巴上。

吴鸣飞了出去,滚出去好远。

这时看热闹的人们欢呼起来,终于见血了。刚才那莫名其妙的敲打,算是厮杀?屁!骨断筋折才好看呢。

吴鸣在地上翻滚了两圈,又站了起来。

持棒槌的精瘦老者鲁大炮微微皱了皱眉头。跟这样的对手战斗其实很没有意思,无法激起他的斗志,他在意的是那个邋里邋遢的老家伙,他认识自己,但自己对他却没有半点印象。

他是谁?

虽然任何人在他眼中都是他十八路大开门棒敲打的靶子,可是他不是个无聊的人,不想在眼前这个大个子身上浪费时间,更没有拿他炫耀技巧的意思。虽然他要表现给身后不声不响的泥丸谢看,但是他现在对那羊皮裘老家伙有了兴趣。

三两下打死算了。

棒槌在手,一棒敲出。

但这次吴鸣却不在抵挡了,身子一转,右肘砸出。

棒槌翻转,瞬间砸在吴鸣右肘上,顺势再一敲。

吴鸣虽然无法闪避。却同时轰出一拳,棒槌砸在拳头上,

吴鸣爆退五六步,站稳。

鲁大炮的身形也晃了晃。露出不可思议的目光。

鲁大炮猛然一挥棒槌。整个人瞬间朝着吴鸣弹出,“呜!!”手中棒槌拉破风声发出一声爆响。

吴鸣做出了反应,但是却来不及,双锤还没来得及回收,胸口就受到了重击。

轰……

凭老人家多年捶打牛肉干的经验来看,这一记重敲,对手是绝对无法抵挡的。

可是还没等回头,吴鸣又站了起来,擦了擦嘴角的血,拍了怕胸脯,那里,一道红印,吴鸣不以为然的吐了口吐沫,“老家伙,若是你以为捶得动牛肉就能捶得动我,那就太天真了。”

随后便捏拳,飞步急冲,拧腰、绷臀、弹腿、出脚!

劈腿如刀!

羊皮裘老头儿家传拳脚——无锋。

作为师父,自然是要教徒弟一些真功夫。

虽名无锋,绷直的脚尖却好似剃刀,在空气中掠起一道灰蒙蒙的残影匹练,穿过夕阳透出的金芒,恍如神来之笔!

“好家伙!”持着棒槌的老人家一声高喝,手中棒槌也如同人的大腿一半挥出去:“不要学那老家伙不三不四,打架便是打架,切磋便是切磋,厮杀便是厮杀,容不得半点水分,我方才没敲死你,是因为老家伙太疯,说话不明不白,现在老子管不了那么多了!”

棒槌刮起一阵大风,发出刺耳的呜鸣。

“砰!”

灰色的腿刀和看似缓缓的棒槌在空中相交,两人只觉一股奇大无比的力量传来,随后便齐齐地向后退出几步。

“师命不敢不从,老先生,见谅则个!”

“好雄壮的气血,好凌厉的劈腿脚刀,这等俊俏灵动的……”

“比你年轻时候更强!”羊皮裘老头儿打断鲁大炮的话,哼哼道。

“我年轻时候啥模样你见过?”

羊皮裘老头笑而不语,笑容之下神色复杂。

两位老人对视一眼,各自若有所思。

这时候吴鸣已经杀到。

棒槌老者凝神对敌,又重新地打量起眼前这个身高体壮的大个子年轻人来。

年轻人拳脚之中,一些套路痕迹,在他看来有些熟悉。

吴鸣体内的战意不住燃烧,心里的情绪愈发亢奋起来,虽然被敲得满头大包疼痛难忍,可正因为这种疼痛,使得他*紧缩豪情滂湃,这个怎么学也学不会断魂刀的横脸大个子,绝对属于好斗成性的武痴,面对这鲁大炮这等明显要高于自己的强手,他不单没有丝毫的胆怯,反而感觉状态前所未有的轻松……

羊皮裘老头儿点头不止,一番敲打敲对了头。

吴鸣眼中露出亢奋神色,脚下轻盈欢快的小幅跳动起来,好似饥渴难耐的蜘蛛,在猎物自投罗网的瞬间,见猎心喜地在蛛网上疯狂跳动的感觉,虽然一边肩膀被整个捶得塌陷,却仍旧活力十足!

“再来!”

借着心中昂然战意,吴鸣气势如虹,体内气血鼓动间,突然对着浑身都像枯枝一般持着棒槌的老人家发出了一记腿刀!

这一次,不是劈腿,而是力量更为凝重的鞭腿,犹如重剑一剑斩断天河,只是因为爆发力达到了极致,使得出腿的速度再次撕裂了空气,巨大的力量震荡之下,发出爆鸣。

鲁大炮双眼微微一缩,口中吐气发声,手上却打出了一记更加令人震撼的棒槌,这一记棒槌,角度刁钻,打出之时便开始崩动,使得棒槌弥漫出残影,令人骇然。

啪!

短短的距离瞬间被两人突破,随后便任由惊雷般的棒槌与一扫断江的腿刀重重地相交在一处。

两人身上一晃,却因为彼此都在拳脚中加了两分力气而不为所动,等到对手硬抗着身上的重力,悍然再次出击的时候,这才发觉原来对手也打得同样的主意。

鲁大炮大喊了一声“好腿!”,随后将山崩似的棒槌一沉一挑,削过吴鸣腿脚,直取他的面门。

“看起来没有十八路这么多啊……”羊皮裘老头儿一边指点道。

剧烈的风声鼓动,吴鸣只觉一股危机瞬间笼罩着上三路,眼见所攻将要无功,这个拥有天生神力的青年顿时将撑起全身的左腿猛然一扭……

侧立弹出的脚尖微微一颤,以右腿的膝盖为支点,将小腿在空中一晃一折,以极短的幅度和极致的力量,在空气中连续摆动,并借力打力地不住往返弹出和踢动!

“砰砰砰!”

腿脚砸在棒槌上,瞬间发出三声巨响。

虽然没有羊皮裘老头儿和王路常使出来那么迅猛,姿势和技巧却已经很想象。

棒槌老者眼神中露出震惊:“这是……你是……”他猛然扭头看了一眼羊皮裘老头儿的所在。

“身如大剑重无锋,弹腿折叠弓,惊矢斩长空!”

“你是独孤剑极!”

吴鸣最后使的,正是羊皮裘老头儿的绝技“恐怖三连斩!”

章节目录 第一六零章 惊变,穿喉而过的竹竿 吴鸣的武艺很有长进,使出了许多以往不曾见过的功夫,这让王路常不得不重新打量羊皮裘,他一直知道羊皮裘老头是高手,却没想到教徒弟也很有一套。

“认出来了么?哈哈哈……”羊皮裘老头儿开怀大笑。

“真的是你?”持着棒槌的老者先是恍然,盯着羊皮裘老头看了又看,“啊!!!!”旋即他仰天怒吼!

“我杀了你!”棒槌老者一下子甩出一腿,这一腿,如同棒槌一般砸出去,在空中抡了一圈之后,猛地砸向使出恐怖三连斩之后此时看着羊皮裘和棒槌老者有点懵了头的吴鸣。

“师父……”话音没落,“轰!”吴鸣直接贴在了墙壁上。

看都不看一眼,棒槌老者一个飞身箭步朝着羊皮裘老头儿冲去,蹲在羊皮裘老头儿身边看热闹的人们一下子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张惶着避开。

众人一时都被这变故惊到了,王路常就要挺身而上,身后面瓜公子扯了扯他的衣角,对他摇了摇头。

“为什么不让我去拦他?”

“那棒槌情绪有点不对劲。”面瓜说道。

羊皮裘老头儿不躲不避,只是以复杂的眼神看着气势汹汹冲过来的棒槌老者。

棒槌老者在街面上足尖一点。“这是‘喜鹊蹬梅尖’”羊皮裘老头儿说道。

抬腿,扭身,勾劈,一气呵成!

“这是‘勾劈扭单鞭’!”话音才落。

轰!

羊皮裘老头儿整个飞了起来,被一脚劈在头上,落在面店桌凳之间。

棒槌裹挟着无穷匹力,一下子捣出。

羊皮裘枯白的毛发飞扬。

棒槌停在他面前一指之地:“为什么不还手?”

“你的十二路谭腿使得比以前好多了,大炮!”

十二路谭腿,头路出马一条鞭,二路十字鬼扯钻,三路劈砸车轮势,四路斜踢撑抹拦,五路狮子双戏水,六路勾劈扭单鞭,七路凤凰双展翅,八路转金凳朝天,九路擒龙夺玉带,十路喜鹊登梅尖,十一路风摆荷叶腿,十二路鸳鸯巧连环。

那持着棒槌的老者,在踢倒吴鸣、转身冲向羊皮裘老头儿然后将之击倒这短短的时间里,便使出了十二路谭腿中的“头路出马一条鞭,三路劈砸车轮势,六路勾劈扭单鞭,九路擒龙夺玉带,十路喜鹊登梅尖”这几势,几乎一举一动之间,都是谭腿的路数。

“我问你为什么不还手?不是恩人么?怎么容许我打你还不还手?”棒槌老者鲁大炮举着棒槌杵在羊皮裘老头面前,猩红着眼睛问道。

“我负了青妮……”

“你还知道负了她?!”棒槌老者大怒,手中棒槌直接就捣上了羊皮裘老头的额头。

“咚!”羊皮裘老头顿时龇牙咧嘴,捂着额头,那里鼓起一个大包,疼得他眼泪都流出来了。

“大炮,对不住……”羊皮裘捂着额头,然后渐渐捂上了眼睛,然后捂住了整个面门。

眼泪不住的从他指缝中滴落出来。

“为什么不遵守诺言回来娶她?”

“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你看看我这样子,呵……”

“你知道的,你什么样子她都喜欢。”

“她怎么样?过得好么?”

“好,当然好,没有饥饿,没有洗不完的衣服,没有看不见头的路,没有盼不来的人……”

“那就好,那就好!”

“是啊,每年清明还让我这当哥的给她送钱,她脸可真大啊……”棒槌缓缓抽回,精瘦老人脸上露出追忆和苦痛。

“她……死了?”羊皮裘一时间如遭雷击,面色惨淡。

棒槌老者看也不看他,抽身而走。

“大炮,别走,与我说说她!”羊皮裘老头儿猛的从地上爬起来,就要去扯棒槌老者的短褂,这时候,一道揶揄的声音伴随着巴掌声啪啪作响:“哦呀,精彩,竟是反水了么?幸好没把你收入麾下啊,不然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了。”

说话的是来到此地便一言不发专心观察情况的泥丸谢。

“谢寨主,承蒙厚爱,鲁青达告辞!”棒槌老者鲁达,闷着脸,看了一眼原本想要在其手下讨生活的菜市锅伙寨主谢小荣,拱手说道。

“好一出故友相见两眼泪汪汪的大戏,可是呢,虽然我们爱看,咱范大寨主可看不下去了,既然鲁先生反水了,那么在下来会会几位!”

接着泥丸谢话头的,是背着渔网船桨的矮墩老人。

才说完,他便出手了。

左手在身上渔网上一扯,然后往前一甩,渔网顿时弹开,朝着墙边才反应过来的吴鸣射去,吴鸣想要逃走,跨出一步,渔网瞬间罩在了身上,上面落花生一般的铁鳔撞在身上,一下子将他裹紧。

船桨如大枪,横扫。

砰!

吴鸣又倒下了,这回直接被扫得晕过去。

“好!!”围观的人群顿时拍响了巴掌喝出了欢呼,“你方唱罢我登场,精彩!!”

“无耻之徒!”王路常怒喝出声,在那渔网老人伸手从吴鸣身上一把扯下渔网的空当间,随手往身边一抽,顿时支撑面摊的竹竿被他一把抽出。

天棚垮塌,许多看戏的围观着顿时被捂在下面。

羊皮裘老头儿正要扯到棒槌老者鲁青达的衣角,被渔网老人的顿时出手给耽搁了一下,顿时回过头,瞪着渔网老者:“操你妈!!”

三个字吼出,犹如黄钟大吕敲响。

由他嘴巴开始,一圈音波伴随着白花花的唾液横扫而出,直直撞向持着渔网和船桨的老者。

那老者顿时被这剧烈的吼声冲击得后退几步,花白毛发迎风飞舞,面色通红,露出骇然神色。

王路常已经跨步冲上。

手中丈长竹竿递出去,诡秘莫测,令人琢磨不透,正是竹竿武技——“琢磨”。

“嗒嗒嗒……”

竹竿碰上了船桨。

连续几道淡淡地杆影,好似游蛇一般,那宽厚沉重且冗长的船桨,同样闪出乌龙戏水般的影子,二者在空中接连撞出密密地枪戟锋芒,形成一片枪扎刀劈的幻象。

眼角余光中羊皮裘追着那棒槌老者走了。

王路常顿时心下大定,未免暴露,他绝不敢使出扶摇拳,现下可以放开。

在方才吴鸣与棒槌老者的厮斗中,他早已暗暗观察过,来者几人武功高强,特别是那个在一边不动声色玩着一团泥巴的家伙,眼神锐利得像是刀子。

那人不声不响的打量着他,不经意间几个垂手跨脚的动作,整个人就像是瞄准待发的箭矢,仿佛随时都会对他发动惊艳一击。

他必须尽快拿下这渔网船桨尽出的老家伙。

手臂急速抽动,

连连击出崩、点、弹、扎等竹竿武技的打法,轰击在渔网老者如滚刀般的船桨之上。

啪啪啪……

一阵密集而又惊人的棍棒撞击声,震得空气都在爆炸一般。

两道鬼魅般的身影,一触即分,随后又疾步反冲上前,手中竹竿船桨皆是直接刺向对方脖颈或头颅心脏之间。

忽高忽低,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变幻莫测。

“好武功!”厮杀正酣间,那渔网老者顿时一声高喝,手一抖,顿时白花花渔网铺天盖地而来,如一道飞瀑,让人避无可避。

那白花花渔网网来,似银瓶乍破水浆迸溅,网线在夕阳的光照下,绽放出流光溢彩四溅飞泻的光芒,在王路常眼中放大,一下子便将他笼罩。

铺天盖地占据一地方圆的渔网笼罩,便是武功再高,也无从防御。

王路常也无法防御。

他完全没有防御,任由渔网罩过来,瞬息将他盖住。

这时候,眼见得手的泥丸谢的范奎已经冲过来,准备出手痛打落水狗。

街道上响出一声轻爆,那是空气被迅速挤开的后果。

渔网老者手中的船桨,就像一柄大刀,势大力沉的打到了王路常的眼前,这简单的一拍,是那样的磅礴,船桨上甚至带着水中污泥的腥味,竟让人有一种一桨横江的感觉。

“啊!王公子!!”这瞬间,王路常身子都听见了身后一边扶着吴鸣的面瓜公子的惊呼。

换成别人,面对这样的局面,一定死定了。

渔网老者同样雀跃,他方才射出的渔网,乃是自己新近编织,粗布加上麻,用绞拈法一扣一扣结成,再用猪血泡了十五天,最后把浸泡过的网放到大锅里蒸,绝对的结实耐用,多快的刀子都不能一下子将其撕开,只能一扣一扣分几次割断。

而眼下,哪有时间让王路常去割?

再说,他手中也没有刀子,只有长长一根竹竿,咫尺距离,船桨呼啸而下,他怎么挡?

王路常的确无可抵挡,但他可以破开渔网。

这世上他还没见到过比抉微更为锋利的东西。

这是他故意卖的一个空当。

敌明我暗,老者所有的家伙都摆在明面上了,渔网,船桨,家伙事儿都在这里,并且都用上了,而老者却不知道他有什么。

所有人都不知道。

抉微欢快的呼啸着从袖口滑到被死死勒住的右手中。

手一扬。

“嗤!”

势如破竹,渔网一下子被划开一道大口子,从他身上松松垮垮的滑在地上。

低头。

船桨擦着头皮过,桨面砸在地上,烟尘乍起。

一个转身,手中竹竿一杆点出去。

通透一点。

一点通透。

“噗嗤!”鲜血喷溅。

渔网老者眼里的震撼还来不及消褪,他便死了。

王路常的竹竿穿喉而过,将他前冲抡桨的身形钉在当场。

两道身影见此变故,急速后退,其中一道身影一抖手,一枚圆滚滚的物事旋转着,呼啸着,带着刺耳的音爆之声,向着王路常激射而来。

“好啊!!”

“好!真他娘的爽利!”

人们欢呼雀跃。

章节目录 第一六一章 琢磨透顶 眨眼之间便见了血,这惊变太快。

围观的麻木众人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欢呼雀跃,喝彩声山呼而来。

范奎和泥丸谢了满是震惊,两人急速后退中,泥丸谢动手了。一颗黝黑似丹药一般的泥丸旋转着,呼啸着,朝着王路常的头颅激射而来。

这颗泥丸子太快了,黑光一闪便到了王路常面前,间不容发间,王路常只得一个铁板桥,泥丸擦着眉心射出去。

“噗!”一声闷响,接着便是一声撕心裂肺的痛嚎:“啊!!”一个围观的家伙猝不及防被泥丸射中了大腿,顿时那里一片血肉淋漓。

这泥丸威力竟大若斯。

王路常眉心刺痛,一道血痕直刺泥丸。

他持竿而立,一双黝黑双瞳死死盯着一动不动的泥丸谢。

两人皆在细致入微的打量对方,并蓄势,寻找时机进攻,一双眼睛死死顶住对方,都在对方身上感觉到了危险。

一旁,范奎虎视眈眈。

对视的眼睛越感寒冷,气氛便越是凝重,围观民众一时间还没从渔网老者突然的死亡之间缓过神来,便又要见到一场厮杀,当真快意。

“瞧啊,眨眼之间,王英雄额头便见血啦!”

“只怕还要再死一人,真痛快!”

对战的两人是谁?一个是锄恶的王英雄,虽然不知来历身份,可是那身拳脚,当真恐怖,竹竿在他手中呜呜的响,人们谁能想到,平日里司空见惯的竹竿子,居然能耍出来这么标致的把式,原来竹竿不仅可以用来晾衣服编篮子,还能杀人!一下子便将人喉咙刺穿,血气冲天,霸道!!

而另一位就更加厉害了,大名鼎鼎的泥丸谢,东城菜市锅伙寨主谢小荣,这在津门,是一位传奇人物,别看他长着一张大孩子的脸,人年纪可已经不小了,至少四十几,津门谁不知道他喜欢搓泥丸啊?津门谁不知道他泥丸可以杀人啊?津门谁不知道他制霸菜市二十年,地位一直稳固名声一直亮堂?能当上锅伙头目的人,绝不简单,必定是道上实打实硬拼出来的人物,当年泥丸谢制霸菜市那会子,菜市街头阴沟里,那还不是每天早上都能见到尸体,这可是真正的猛人。

两人如今对在一起,气都不敢喘,这说明这两人算是遇到了强劲的对手。

人们感觉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迫,顿时也是屏气凝神。

王路常身肩不动,脚步坚定,竹杆直指泥丸谢,仍维持着挺立的身姿不动,但其却时时刻刻都在微调着身体的重心,让双手一直都保持在一个微妙而又奇怪的平衡状态。

泥丸谢则是微微躬身,手呈爪形,指缝之间各自夹着黝黑油亮的泥丸,这些泥丸都是他这么些年来天天把玩揉搓的,任谁长大成人,再怎么喜爱搓泥丸也会有所收敛,更何况是一个要维护自身威严的大锅伙寨主,于是他已经不常常搓泥丸,只是收集了慈恩寺几多好土,特地搓就一堆质量最好的泥丸,随身带在身上,不仅可以随地把玩,更可以对敌之用。

这些泥丸个个浑圆滚亮,拿在手里沉甸甸滑溜溜,更是散发出一阵异样的檀香,是好宝贝,他可以确定,只要这些泥丸可以世世代代流传下去,一定可以称为好物件。

他原本不想用这些泥丸,可突然之间的对敌,让他有些失了准备,于是决定一击必杀,以最小的代价杀死眼前这个人。

他异常的慎重,那拿着竹竿的家伙,身上不知道有什么锋利的武器,居然轻而易举破开了刘通的渔网,那渔网他可是亲自试过的,很韧,想要破开觉不容易。

……

两人对视的眼神,是猛虎遇到雄狮的霸道和谨慎。

王路常算是看出来了,那家伙身形中有形意的影子,步法沉稳精壮,爪如虎,神态凶狠气态盎然,或许是某个形意大师的徒弟,或许是自己领悟,毕竟形意来源于各种动物的形态,暗合自然,有天赋的人是很容易领悟出来的,从动物的形态、气势、发力技巧各种方面,糅杂在一起,套到自己身上,容易出高手,还是很高的那种。

王路常倒也不怕。

含章步来源于书圣王羲之《兰亭序贴》,张家前人在那些纤细的笔画中,发现了雄劲浑厚的发力技巧,同时也从每一笔中看到了‘阔点为圆、缩圆为点’的动势与道理,一寸大小的汉字之中,不觉已经化作高明的武道领悟。

《兰亭序贴》三百二十四字,亦如三百二十四位武师,在不断倾诉着暗合着自然天道的古朴技法,每次移动都像是书法一般写意潇洒,并且神鬼莫测。

暗中蓄积的气势猛然达到巅峰。

泥丸谢脚步一搓,动手了。

砰……

一声火枪击发一般的炸响,王路常危机感陡然生出,拧身举起竹竿抬手就刺了出去。

啪!

惊爆起一团烟尘,

一股大力从竹竿尖部传回来,震得他手臂发麻,手中那憨二用来撑门面的竹竿,炸开两道裂缝,从与泥团相交炸爆之处蔓延而下,几乎到了他手中。

不等众人看清,泥丸谢已闪电般的恢复了原来的姿态,只是在众人仔细回想之前的场景时,这才反应过来,其竟然在眨眼的工夫,已经发出惊艳一击。

而那叫着虽有些揶揄,众人也不熟的王英雄也是极其厉害,就抡着手中那根普通的竹竿,施展出最为精准的刺壁蝇绝技,直接戳到了谢寨主发出的泥丸。

太刺激了,已经多年不见谢寨主出手。

咻……

砰!

又是一声巨响,王路常后退两步,手中竹竿发出震颤。

“好眼力,好手段!”泥丸谢眯着眼看着王路常,说道。

“好技巧,好武技!”王路常称赞。

能自我领悟武道的都是天才。

“再吃我一颗檀香泥。”

一发迅疾的泥丸爆射而出,已经看不见泥丸谢如何出的手,那突然被他笼罩在衣袖下的爪形手指之间,突然就爆发出迅猛力道。

王路常耳朵一动,含章步动,轻轻一个侧身,手中竹竿平举。

砰!

瞬间手中竹竿顶部便与那激射而来的泥丸撞在一起,泥丸炸出一团尘埃,王路常手中的竹竿亦是在同时崩得四分五裂,只留下一截握在手中。

“喝哈!”泥丸谢爆吼一声,大男孩般的脸面现出红晕。

他动真格的了。

出手如电,奇快无比,几乎在步伐一动的瞬间,便能连续击发那钢珠一般的泥丸,每一次激射泥丸,手中皆是包含着甭、弹等刚猛无铸的发劲手段,端的是神奇无比。

范奎就在泥丸谢身后不远之处,脸色阴沉的盯着场间,无比希望泥丸谢的泥丸一下子将王路常头颅射爆。

面瓜公子持着长剑,亦是静静的盯着他,似乎只要他一有所动作,就要面对他凶狠的攻击。

吴鸣在憨二重新撑起的凉蓬下,早已经醒转,喝着酸汤,脸色有些白。

这天气越来越热,不知道怎么回事,津门很多水井都没水了。

天气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为了节约体力,泥丸谢和王路常皆是没有近身厮杀,都想要凭借手中的泥丸和竹竿将对方击毙,因此二人的出手极其迅猛和莫测。

泥丸谢的泥丸,又快又狠,下盘步型接连变换,从弓、马、仆、虚、歇、丁步又转为四六轻灵踢,矫健的身型在运动中仍不忘吸腰收胯、含胸拔背,处处显露出虎形猛辣的形意,手中泥丸更是突兀如毒蛇一般,朝着王路常眼睛、额头、胸口、肋下、裆部等要害处击发,倘若击中,王路常基本没了反抗力。

唰唰唰唰……

砰砰砰……

竹竿与泥丸激烈相交,就如同一串串鞭炮鸣响,空中剧烈的烟尘爆炸,看得场外众人惊赞不已。只是这种剧烈的消耗,到底都无法持久,随着时间飞速流逝,两人额头及鼻翼两侧的毛孔不觉出现了微微张合的迹象,显然都在兴奋的攻击与跳跃中,渐渐拿捏不住体内的气血。

“我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如你手中是块藤盾倒也罢了,但从没见过用竹竿便将我泥丸一颗颗刺爆的!”

“我也从未见过有人搓泥巴都能搓出武功来,佩服佩服!”

“我之泥丸,讲究寸劲透土杀蛇鼠。”言下之意便是讲究寸劲的武夫,一脚跺地,藏于地下深处的蛇鼠也会被当场震死,而将这种手段用在泥丸上,相当于泥丸便是刁钻的腿脚,但却比腿脚不知长多少,刁钻诡异多少。

“竹竿武技——琢磨,寸羽不能加身,飞蝇刺落而厅柱无痕。”

“好手段,看我这一手!”泥丸谢手中毫不停歇,双手五指齐张,两颗夹在指缝中的泥丸随着他手指的弹动,突然间一前一后朝着王路常射来。

王路常举起炸裂的竹竿一下子将一颗泥丸刺爆,紧接着另一颗泥丸角度稍微偏移,只是一个念头流转,便已经迟了,竹竿没有刺中另外一个激射而来的泥丸。

王路常能想象得到被这泥丸砸中的感觉,肯定整个面门都要炸裂,容不得他不闪避,于是右脚往后跨一大步,上半身后仰,“霸王倒拔弓!”

“这叫日月争辉,我还有更厉害的!”泥丸谢一挥手,这次,四颗泥丸呼啸而来。

“来得好!!”王路常大喝一声,“让你瞧瞧这个”,一挥手,手中竹竿猛然击出,如同说书人口中美猴王的金箍棒,闪耀出幻影。

砰砰砰砰……

四声剧烈炸响,四个泥丸爆裂。

王路常对着泥丸谢欺身而进,手中崩碎的竹竿直指,竹条如风中柳条一般舞动,他不能再任由泥丸谢爆射,必须与之近身,否则难以拿下。

竹竿武技——“琢磨透顶!”直刺泥丸谢面门。

章节目录 第一六二章 狗拿耗子 王路常想要近身,泥丸谢却决不能让他近身。

泥丸谢的泥丸,是暗器的手段,倘若被人近身攻来,他便完了。因此,看到王路常攻过来,他想也不想便动用了杀器。

那是一颗婴儿拳头大小的黝黑泥丸,同样是慈恩寺香灰搓就,这泥丸他也不多,统共就十八颗,上面专门请人雕刻了十八罗汉,此时闪电一般抽出一颗来,一下便砸了出去。

这趟买卖亏了!

泥丸谢肉痛,这泥丸于他来说珍贵无比,慈恩寺大鼎中的香灰几乎都被他掏空,若不是搓了另外一十八颗送给慈恩寺主持,他甭想动那些香灰。

这样一颗泥丸的搓就,需要大量的时间,人头一般大小的香灰泥团,被搓成婴儿拳头一般大小,可想而知它的密实。

这泥丸,他是下了大工夫的。

这样的泥丸用甭弹的手法弹不动,必须整个握着砸出去。

王路常才堪堪近身,便感觉危险,后撤一步,竹竿刺出。

砰!!!

雄浑大力打得他一个趔趄,竹竿基本全碎了,如同农家邀赶鸡鸭的响把一般拿在手中,泥屑纷飞间,小团的泥点劈头盖脸砸在他面门之上,顿时一个个红点就出现在他脸上手臂上。

好霸道的泥丸子。

咻咻咻……

手中竹条舞动,纷繁复杂,将泥屑尽数抽落,王路常暗自拿了主意,不能让那人再发这样的大东西,否则危险。

毫不停歇,趁势急攻,含章步写意,长衫飘舞之间朝着泥丸谢挺近。

又是一刺!

泥丸谢咬牙,此事之后范奎必须付出代价。

又是两颗婴儿拳头大小的黝黑泥丸出现在手中,双手交错,一个划动。

两颗铁托坨一般的泥丸如龙两条出水蛟龙,发出“呜呜”声响。

“好活!”王路常朗声大喝。

双手持杆,以力透骸皮手法,灌注内力,一下子插入地面青石板之间的缝隙。

手臂发力。

三片石板带着碎泥被竹条挑起。

王路常手中竹竿弯曲出半月弧度,在挑起石板之后彻底全部崩碎成条。

这一挑惊吓了众人。

那石板平铺镶嵌在地,经年累月的行走,黏土早已将石板之间的缝隙完全咬死,便是有心去撬动,也要先挖出借力的缝隙,然后再用铁钎将之撬起来,哪里会像这样,只是几根竹条,一下子便插了进去,然后挑飞。

还是三块!

泥团与青石板撞在一起。

啪啪啪……

三块青石板炸裂,泥丸爆碎一颗。

另一颗泥丸掉在王路常身边不远处,碎了一半,另一半陷进地皮。

这泥丸重似精铁。

这当间,王路常已经冒着烟尘泥屑,捏着拳头冲了过去,直直奔向泥丸谢。

泥丸谢脸色涨红。

这都能挡住?

那人手中的竹竿已经彻底碎了,接下来就必须用肉身去接他的泥丸,他有信心用泥丸子将之砸碎成肉酱,前提是……他还有泥丸的话。

他的泥丸已经没了。

大泥丸三颗,小泥丸数十颗,如今最后只剩下两颗小的,瞬间发出。

今日泥丸带得少,原本想着有梆子手鲁青达,渔网老人刘通,还有范奎,以及自身的泥丸,这阵仗,在津门怎么也够用了,何况只是收拾一个外来的小子而已。

没想到会这样。

“砰砰!”王路常举拳。

泥丸在拳头上砸碎,虽然疼得钻心,但这种疼痛令王路常拳头捏得更紧了。

一下子冲出,瞬间就到了张惶后退的泥丸谢面前,一把揪住他的脖子,高举的拳头就要砸下。

“停手!”泥丸谢高举双手,惊声叫道。

这次,输大了。虽然不想认输,可是地下全是石板,让他上哪儿找泥巴去?

不想连命也送在这儿:“我输了!”

要是就此打住,或许还能留条命回去,近身战?他可不行啊,要是再打下去,非把命丢在这里不可,自己是绝对顶不住那年轻人的拳头的。

王路常的拳头没有落下,他不是杀人狂魔,想要杀的,只是范奎而已。

“听人称呼您为谢寨主,遥感您风评不错,民众对您都是客客气气的,想来是好汉,万不可助纣为虐,听信小人谗言。”王路常拱手。

是的,旁观的民众一直在说着话,嗡嗡嗡的,有些话他还是听进去了,感觉到人们对着泥丸谢更多的是敬畏和佩服,不像对范奎,尽是揶揄的掩饰不住的嘲讽。

于是手下留情。

“你是亮堂人,我……有愧‘好汉’二字!走了……”泥丸谢有些黯然。

转身,没理会范奎,径直走了。

范奎赶忙冲上前去,扯住泥丸谢衣袖:“谢爷,不能就这么算了,您这么一走,不就是告诉整个津门您栽给他了么,你不是还有一手叫……”

啪!

泥丸谢转身就是一耳光,痛打落水狗。

大家同是锅伙寨主,范奎如今落到这境地,他没什么顾忌,因此随着心意一下子一巴掌抽出去。

范奎懵了,眼神瞬间恶毒,但强行被他忍下:“谢爷……”。

“滚你妈的,老子差点被你坑死,你他妈打不过人家,拉老子来垫背,我姓谢的从没像今天这般窝囊过,你他妈还拉着我,行不行老子把你眼珠抠出来……”泥丸谢恶狠狠看着范奎,右手两根布满老茧的手指微微弯曲,手臂上青筋坟起。

范奎不敢再多说一句。

泥丸谢走了,范奎失魂落魄,现在可怎么办?

转过身恶毒的盯着王路常,却见那人已经大踏步朝他走了过来,顿时魂飞天外,惊悚不已,就要赶忙逃走,那边王路常脚步一错,三两步便冲来,揪住了范奎的脖子。

“范爷这是要去哪儿?”

“小子,你别狂,老子一定……噗……”一口老血从鼻子嘴巴中冒出来,王路常一拳砸在了他面门上。

已经杀了人,不介意杀了他。

于是一把捏住了想要反抗发力的范奎,避过了递过来的拳头,狠狠一拳砸在他下巴上。

范奎仰面跌倒。

王路常抬脚,一切都将了结。

就要一脚跺碎他的头颅。

“住手!”一道苍老的声音突然响起。

王路常不管不顾,一下子跺下去,但跺了个空,那面色惊恐的范奎不知是听到这声音得了救赎,还是武技高超,居然险之又险的避开了王路常那一跺,滚朝一边,然后手抓脚淘手忙脚乱的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跑去。

“赵大爷,救命,救命啊!”边逃边哭喊,他已经认出来声音的主人。

津门乡绅赵水虎赵大爷。

“救命,赵大爷救命,这凶徒想要杀我啊!救命!!”范奎但两下冲到赵大爷脚边,抱着老人家双腿,哭喊不已。

王路常抬头看去,自是不会再动手了,不是因为什么赵大爷,而是因为那老头身后的几个穿个公服的官差。

那几个身配腰刀,身穿差服的,是津门巡捕营的官兵,看起来很威武。

老混星子赵水虎,厌恶的看了一眼鼻涕横流的范奎,然后抬起头,盯着王路常,说道:“翌子,当街行凶,目无法纪,官差在此,还不快快给我伏法?拿下了!”

他一吼,顿时身后几个官差便按着腰刀朝着王路常走过来。

“你老人家是……”王露长拱手。

“你还不配知道老夫的名讳!”

“哦呀,呵呵……”王路常装作吓了一跳的样子。

其实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是跟官差干上了。

身后就躺着个喉咙冒血的死人,确确实实是他杀的,这么多人都看到了,下意识就要转头寻求帮助。

有人可是跟他保证过的。

“哼哼,一条老狗,竟敢在此出言不逊,你们是什么人,老狗说抓人就抓人么?姓赵的,谁他妈允许你指挥兵甲的?你这是谋反!该诛灭你九族!!”愤怒的声音在身边响起,是面瓜公子。

他此时脸色涨红,指着那叫做赵大爷的老人,破口大骂,不仅骂,而且给他扣了一顶谋反的帽子。

这天下,除了军部系统中人军机大臣以及皇帝,便是铁帽子王也只敢使唤使唤自家家养的护卫,而巡捕营不是什么豢养的护卫,而是切切实实的津门守备军。

没有兵符和皇帝圣旨,谁敢指挥守备军?

擅动军队,就是谋反!

“你……”赵大爷气急,指着面瓜公子愤怒涨红的脸色,竟是被“谋反”好“诛九族”这两句话吓得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这些话,是禁忌。被这年轻的小家伙没头没脑的喊了出来,当真吓了他一跳。

他冷汗直冒,脑子竟没有转过弯,幸而这时候想要抓捕王路常的几个巡捕中带头的开口了:“这位兄弟,我等自然不是受到赵太爷指挥而来,我等职责所在,便是维护津门治安,这人当街行凶杀人当场,目无法纪,蔑视我大清律例,我等巡街而见,自当将其抓捕,审核定罪!!这并无不妥。”

说话的人是个精壮的汉子,壮实威猛,一声巡捕服在身,腰刀悬挂腰侧侧,更添威严,此时看着拦在王路常身前的面瓜公子,正色道:“倒是你啊小兄弟,不知你阻拦我等执法,是何道理。”审慎的眼神逐渐严厉,突然吼道:“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

面瓜公子顿时被吓了一跳,肩膀一耸,不由自主的后退几步,看着那巡捕凶神恶煞的样子,抿着嘴巴,竟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拿下了!!”那巡捕一声喝令,顿时身后几个手下便持着绳索冲上来。

章节目录 第一六三章 大清律例下的贵人 “快说说话啊老哥,怎么办?”王路常推着面瓜公子瘦削的肩膀,摇晃说道。

李凡脸色红通通,“犯……犯你妈的法……”他抬手,无力的指着一步步走上前来的巡捕,一时间似乎没想到什么好的说辞,居然断断续续的说着一些火上浇油的话,而那几个官差已经来到了身边。

领头的巡捕冷笑一声:“又是一个目无法纪的狂徒!”

“不会吧,这样就蔫了?”王路常已经做好了立时逃命的打算,他看到了范奎带着笑意的阴狠眼神,那一声富贵衣装的赵爷,同样是幸灾乐祸的神色。

这绝对是阴谋。

方才那两场架,打了这么久,而这些随时在街面上转悠的巡捕,居然没在第一时间赶过来,此时架打完了,王路常毫发无损,这时候就有人跳出来了。

真巧。

“谁敢!”就在王路常准备一拳将往他身上套绳子的官差击倒时,一道沉稳的声音透过越来越多的围观人丛那嘈杂的嗡鸣音传了进来。

听到这声音,人群顿时骤然分开一条道。

“曹守备,是曹守备来了!”

“曹大人……”

人群中有人喊出声。

一个国字脸,面目枣红而威严的巡捕,手按腰刀,带着一堆官差扒开人群,走了过来。

正是津门绿营守备曹杰。

一看到曹杰到来,李凡就要开口欢呼喊叫,王路常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

曹杰此时出现,自然是要保他们来了,这“叔叔”二字一叫,肯定要出大事儿的。

只见这个看起来有些书生气,一身差服衬托得意气风发的守备大人,缓缓走将进人群,身后跟着腰配腰刀的兵士,死死盯着那想要捉拿王路常的李凡的原本一脸庄肃正气此时面色突然有些不安的巡捕,一脸似笑非笑的表情。

“孟千总,今儿好兴致,跑到我的辖区作威作福来了啊。”曹杰说道。

“守备大人!!”那被曹杰唤作孟千总的巡捕,及其身后的手下,一同行了个军礼。

“要不你来做这守备算了,反正我也管不了我的地盘,你看怎么样?”曹杰笑道。

“守备大人玩笑了,小的怎么敢。”那孟千总低头恭敬道。

“你怎么不敢?不然你来我辖区做什么?”

“属下方才正值守之中,巡视街道,忽然听人说这边发生了殴斗和死人,那民众说久不见官差处理,属下便越界而来,发现正如所说,这边殴斗得厉害,已经致使一人死亡,另一人,哦,便是这位姓范家伙,也正要被人打死,属下及时制止了这场当街行凶的事件。”那孟千总指了指范奎,复又看向王路常,最后盯着曹杰的眼睛,说道。

曹杰沉吟一番,似乎没有抓到“死人”、“殴斗”等重点,悠悠说道:“你……是说我渎职么?”

“属下不敢!”

“你今日做得好啊……”曹杰叹了口气,偏头看向一边在曹杰到来后便沉默不语的赵大爷,然后对那孟千总说道:“军人要有军人的气节和威严,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对我们乱吠的,世道艰辛,生活不如意,为了活得更好而做一些事情没有什么,所以我不怪你,也请你不要怪我,现在,带着人赶紧回去司职吧,这事儿我会处理。”

曹杰知晓这些同仁,平日里躲避事务都躲避不及,更不要说这么轻易越界执权去管一桩属于自己上司辖区的殴斗案件,一定是别人拉来的,而那人,也就是这孟千总口中的民众,必是赵水虎无疑。

这赵水虎怎么好端端不看戏,反倒将官差拖到这里来了?稍微联想一下,便知道是有人要对王路常兄弟出手了。

看来他真的在疯狗帮捅死了个大人物,好!!

正好借此机会,顺藤摸瓜,将这津门局势摸一摸,为京城那位的大事做些铺垫。

“这……”那孟千总迟疑,不着痕迹的向一边那赵水虎的地方看了看。

“听不懂吗?还是我说的有什么问题?”

“不是,属下知晓,只是……”

“只是什么?找不到路回去?”

“不是。”那孟千总忽然眼神一狠,咬牙道:“只是根据《大清律例—刑律》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这案件应该由属下负责,所以案犯应由属下带回按律处置。”

“哈哈,《大清律例》都搬出来了,好小子,但你说案犯?”

“没错,这王路常当街行凶,自然是案犯。”

“孟顺前,我问你,你到这里多久了?”曹杰问道。

“半柱香时间。”孟顺前答道。

“这么短的时间,看来你已经按律审问当案者了。”

“这……属下还没来得及审问,这案犯要拒捕,并辱骂我等。”

“你是半柱香之前才发现这桩案件的?”

“正是。”

“那你怎么就确定这王路常是案犯?你并没有审问过,是怎么知道这案犯名字叫做王路常的?”

“哼哼,守备大人,这王路常英雄的名头不是您张扬出去的么?大家都知道这行凶者他就是王路常。好了,守备大人,属下要提点犯人了,请您别误了事儿!”孟顺前忽地就挺直了腰杆,准备去拿王路常。

他想通了,不就是顶撞上司么,那又如何,反正这所谓的曹守备在津门,也就是一个受人排挤的军官,跟其他人合不来,除了与自己手底下那一号人打成一团,其他时候总是独来独往,官场上也没有靠山,除了定期的述职之外没听说与津门什么大官豪阀有往来。

而自己,虽然只是个千总,在这黑白势力纵横的津门大地,也算是有了一方自己的小天地,直属游击将军管辖,他怕个什么?

再说了,这不……

还有赵水虎呢么?赵水虎可是津门响当当的绅士,赵水虎身后,不是还有那家的那个老管家么,而不正是因为知道了那家的存在,自己如今才会出现在这里么?

那些可都是真正的乡绅巨室。

所谓乡绅、巨室,无非就是官宦人家、豪强地主,这些人在地方上势大财雄,更兼手眼通天,能和府里、省里甚至朝廷扯上关系。发起狠来,地覆天翻。

一个小小守备算什么?

他底气十足。

“放肆!”看见孟顺前的动作,曹杰大吼一声。

“难不成曹守备要阻拦下官执法不成?”

“哼哼,好一个孟顺前,我曹杰自然不敢违背《大清律例》,但你也不看看,这是谁的地盘?”

“下官知道,是大人您的辖区,但方才下官说了,根据《大清律例—刑律》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这案件应该由属下负责,所以案犯应由属下带回按律处置。”

“你来我家提我家里的人?”曹杰问道。

“什么?”

“这里是我祖宅,你不知道么?”

孟顺前这时候才想起来,似乎赵水虎匆匆说过,但当时没注意,但这又如何?于是他说道:“那又如何?纵然是天子犯法也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曹大人你身为绿营守备,知法犯法,纵容家里人当街行凶目无法纪,更是罪加一等!”

“我《大清律例》保护臣民私有财产和人生安全不受侵害,这是在我家,凶徒范奎唆使江湖人物前来我祖宅殴打我家人,这已经犯了国法,我家人不过正当防卫打死了个人而已,这何罪之有?”

“守备大人来此多长时间了?”

“半柱香而已。”

“半柱香,这么短的时间你审问过当案者了?”

“没有!”

“那你如何说是正当防卫?如何敢说范奎是凶徒?”

“孟千总可以问问这些百姓,是不是范奎带人前来。”曹杰扫视一眼,提高声调问道:“是不是这样?”

“是!”围观的群众一阵高呼。

“范奎大爷说是与王英雄有江湖恩怨呢。”

“这看起来像是结怨之后的报复啊……”

“王英雄已经多日没出门了,范大爷今日便找来了,还吼我们呢,真是凶哦……”

“人家那是霸气,你懂什么,唉……”

……

周遭乱作一团,实打实的老百姓是没有多少的,留在这里看热闹的都是一些胆子大的家伙,还有青皮流氓混星子,各种各样的人物,并不惧怕官府。

“更何况,这范奎,与我日前调查的数宗人口失踪案件有关,现下找到了一些证据,要将他抓捕归案,按律审问。”曹杰一挥手:“来人啊,拿下了!!”

“你……”孟顺前气结,长官发火,吓到他了。

怎么办?

“是!”曹杰身后,膀大腰圆的几名官差就走上前,解下随身携带的绳索,朝着范奎走去。

范奎心念急转,然后一脸惘然。

这他娘的,有这么好的事儿?

大牢啊,以前就怎么没想到这个地方!

此时去大牢避祸,再合适不过了。远离了农十三的掌握,又是正当理由进去的,农十三还有什么理由怪他?这曹守备可真他娘的是贵人。

什么?我与人口失踪案有关?这种案子怕他奶奶个鸟!那些被绑了的人全都无声无息消失了,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掌握证据?稍微活动一下也就出来的了。

“嘶啊……”范奎搓着手,几乎忍不住就要笑出来,装模作样的闪避了几下,迫不及待的就要自己钻进曹杰手下套过来的绳索。

现在好了,可千万被出什么乱子,赶紧把我抓走吧!!!范奎强撑着笑意,一摇一摆就被拖着往曹杰身后走去。

“慢着!”这时候,士绅赵水虎说话了。

章节目录 第一六四章 另一种狐假虎威 范奎心里“咯噔”一下,暗道糟糕。

这赵水虎赵员外可是与农十三爷交好的老家伙,这个时候一定不会让他进大牢的。

可以肯定的说,他范奎的一举一动都在农家清流帮的掌握之中,时时刻刻有人在盯着他的动静,此番他率人前来找王路常麻烦,肯定早就被人看在眼里。

方才的一番厮杀,结果未分,因此没有人妄动,现在王路常杀了渔网老人刘通,又逼走了泥丸谢,几乎要杀死他,他范奎彻底失利。

于是暗中的人坐不住了。

农家人不便出面,肯定才委了赵员外还有这孟千总出来,势必要拿下王路常,若是换做以往,范奎肯定觉得神兵天降,可是现在,他只想安安静静蹲大狱。

可这劳什子的赵水虎,又要说什么?

“哦?赵员外有什么想说的么?可是对本人的处置觉得不妥?”曹杰笑了,这老狗逃不掉了。

“正是,曹守备,在下年轻时候求学,虽然没本事考科举,但好歹也是考取了秀才,作过一段时间的讼师,因此对《大清律例》还是有些认知的,因此觉得曹守备今日的处置,似乎与律不符,不知可否询问一番?”

“赵员外请问。”

“首先,一码归一码,曹守备,范奎是否带人上你家中寻衅滋事这我们另说,单就说今日,这王路常和这公子,听说一个是您的朋友,一个是侄子,是否是真的?”

“是真的,看来赵员外对我所知甚深呐。”

“哈,那么曹守备现下的处置,便难免有‘唯亲’之嫌了,按律不应该由曹守备你出面处置,否则,只怕令百姓对我大清律法和衙署寒心呢。”

“没错儿,大清律例是有这样的说法。”曹杰不置可否。

“再说,不论是寻衅滋事还是结仇在先,这死者、王路常、范奎、泥丸谢等人斗殴是既定的事实,根据刑律条陈,斗殴第七条,凡向民结伙三人以上,执持凶器殴人之案,致毙人命者,罪应拟抵,其余之犯,杖一百,徒三年,发配云贵两广极边烟瘴充军。这王路常当街杀死他人,致人毙命,可是以命抵命的大罪。”

“综上两点,第一本案不该曹守备您管辖,其次,杀人行凶者应当按律审问定罪之后处决,不知道本人说的可对?”

曹杰点点头:“这个嘛……肯定是不对的。”

妈的,耍我么?赵水虎怒了。

“哪里有错?”赵水虎厉声质问,一个小小的守备,反了不成?还想不想在津门混下去了?

“先不说你的先不论后不论一码又一码,单就说你说的这些话,你知道你这是什么行为么赵员外?”

“什么行为?提点意见也犯律法?”赵水虎翻了个白眼。

“没错儿。”曹杰回答道。

“放你娘的屁!这是什么道理?曹守备可不要仗着官职在身,便胡言乱语欺压百姓啊!”赵水虎怒了,这他娘真是反了,一个小小守备,难道还敢得罪他?

“提点意见犯什么法了?”

“曹守备,饭可以仗着官身到处吃,话可不能乱说啊!”

“唉,这就是官啊……”

听到曹杰的话,人们开始纷纷议论起来。

提点意见还犯法?

也不理会周遭闹腾腾的议论声,曹杰开口了:“人穷就要多读书,读书还要读好书,赵员外,你读书只怕读了一辈子,难道都读到狗身上去了么?”

“你敢骂我?”赵水虎一下子脸就青了,指着曹杰,颤抖不已。

他身份尊贵,何时受过这种屈辱。

“你敢呵斥本官,本官就敢骂你!!”曹杰丝毫不气弱,声音一下子大起来,扭头,看也不看颤颤巍巍的赵水虎,对着四周朗声大喝:“我朝太祖圣训早有规定,对国家大事,凡士、农、工、商都可以提出意见,唯独在校生员不许。只要提一句意见,以违反祖制论,开除治罪。如果是关系到生员切身的事情,允许其家人报告。若是事不干己,却出入衙门的,以行止有亏革退。如果胆敢聚众公堂,咆哮官长的,为者问罪配,其余人尽革为民!”

“所以,你没这资格跟我谈《大清律例》,你没资格与本官指手画脚说些漏洞百出的诡辩!”

“你们这些腐朽的老古董,平日里就作威作福惯了,就会拿些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东西欺压唬弄百姓,你当本官是瞎的么?大清的官你竟敢呵斥,你视皇权威严何在?你是要蔑视皇权,违抗祖制么?信不信本官将你一刀斩毙当场!”

曹杰横眉怒目,手按腰刀,似乎随时会一刀抽出,看下赵水虎头颅。

赵水虎踉跄后退,目瞪口呆。

祖制?什么祖制?什么太祖训?他怎么不知道?

“好!!!”

“曹守备说的好!!”

“太他娘的过瘾了!!”

“曹守备,砍了他!!!”

“杀杀杀!!!”

“斩了这老狗!!”

顿时群情激愤,股股热浪喷涌而出,整个围观的圈子立时便意气激昂。

好不容易人群渐渐平静下来。

曹杰看着孟顺前,开口说道:“大清律例,凡有争议而无法立时决断者,惟长官之命是从!你认为《大清律例—刑律》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这案件应该由你负责,然而这案子牵涉到本官所查人口失踪案件,又是在本官的辖区,我不究你越权之责,现在我说——当案者由本官带走,本官自会处置好一切事情!”

一字一句,重若擂鼓。

“属下遵命,求长官谅罪!”孟顺前顿时躬身,他已经浑身都凉了,之前挺直的腰杆一下子弯曲,甚至比以往更弯。

太祖圣训,这他奶奶的,什么玩意儿?

“赶紧司职去吧,否则就再加你玩忽职守一条!”

“属下告退!属下告退!”带着人,飞奔着走了,一眼也不敢去看那有些失魂落魄却又面色惊疑不定的赵水虎。

太祖圣训?啥时候的太祖圣训?在什么书上?第几例第几条第几款?怎么想不起来?

“赵员外,走一趟吧!”

“什么?这这这……”

“这什么这?哦呀,正好了!”曹杰一拍手,突然笑道:“你儿子这两日不大安分呐?闹市驾马狂奔,踩死了百姓,扰乱了治安,好巧不巧的,居然他娘的在我的辖区,哈哈,好极好极,太妙了,一门两父子,都是牢狱人!听说你跟儿子关系不大融洽啊,正好了,你们这下子可以多联络联络感情!”

“走吧赵员外!让我好好想想,你这行止有亏的,生员名分要遭到革退,还有咆哮官长蔑视皇权的,嘶……”曹杰摸着下巴,枣红脸颊露出沉吟之色:“还真不知道要给你配个什么罪呢,随我回衙门好好定夺定夺!”

“我不走,我不走,要走让你妈来抓我!”

“不走?拿下了!!!”

“是!”

……

事情解决了。

就是这么愉快的解决了。

范奎,拿下,赵水虎,拿下!暗中的人肯定也会冒出来的,只要审问“得当”。

王路常看得目瞪口呆。

说抓就抓,果然还是当大清的官好使,原本需要搏命解决的事情,现在就这么完了。

“真霸气!”不由得竖起大拇指。

“哈哈,没骗你吧,我就说嘛,就算把整个津门闹翻天也没事儿,曹叔真俊!!”

“哈哈,过奖过奖了,快回去吧,我先去处理一下这范奎,当初他差点杀了你,老子一定把他弄死在大牢里面!”

“嗯嗯嗯,就是这样!”

“散了散了,都散了!!”曹杰招呼道。

人们依依不舍的准备回家吃晚饭,边走边高谈阔论着,兴奋着,沸腾着,终于切切实实的看了一出好戏!

曹杰手下都极其专业,巡城兵维护治安,与衙署相连,几乎不分彼此,处理这些事情来得心应手。他们都是曹杰一个一个亲自招入麾下的,上回分了十几个在上疯狗帮的队伍中,全死了,如今全部也就七八十号人,今日带的近十人,都是好手。

疯狗帮那件事情,虽然很好的得以解决,却是完全看在疯狗帮是个毒瘤,而津门提督早就看不过去的基础上。

现在嘛,只要被曹杰拿住了,想怎么来还不得看他自己?

“在我查出来幕后指使之前,好好呆在家里,不要闯祸了!”曹杰看向面瓜公子,充斥着宠溺和不易察觉的尊敬。

“知道了!!”

“太祖圣训,真霸道,曹兄,不知道你是从何处知晓这太祖圣训的,竟比《大清律例》还管用呢啊?”王路常满是尊崇,问道。

“哪里知晓的,哈哈,这我也不知道啊!”

“不知道?”

“不知道!”

“那您那是……”

“非常事情用非常手段嘛。”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蚂蚱,曹杰倒也不怕王路常乱说。

其实都是假的,哪里有什么太祖圣训,可是只要扯出这些东西来,许多顽固的守旧者就会确信无疑,即使不信,也不敢随意驳斥,皇权在心中根深蒂固,所以曹杰才会以这种方式去压制,而那些人只能回家慢慢查书籍,书海浩瀚,去哪儿找去?找不到就说明你找的书还不够多。

“那……被其他人传出去怎么办?您会落得跟赵水虎一个下场的,甚至……”

要知道,这可是几乎等同于假传圣旨了,那是诛灭九族的大罪。

“无妨,这年头,哈哈,谁还知道那么多条条框框的律例条陈的,便是让太后老佛爷,她也说不出来我这太祖圣训是哪里来的,因为好像有过,又好像没有过,大清律不仅借鉴了《唐律》、《明律》,还有好多杂七杂八的东西在里面,律法乱,礼法乱,纲常乱,这年头,呵呵,谁说得清呢……”

看着曹杰云淡风轻的模样,王路常还能说什么呢?

只能再次竖起大拇指。

“您又救了我!”

“别说这些,今晚好好痛饮一场!!”

章节目录 第一六五章 大器非凡 今晚必定是要好好痛饮的,事情基本解决,只等着曹杰查出了幕后主使,倘若是一些锅伙,只要不是参天大树,曹杰说他基本都能搞得定,想个法子带着人抄上一通战一场,基本也就崩解了。

“倘若遇到大树了呢?”王路常问。

略微沉吟了一下,曹杰看了看面瓜公子,然后说道:“也没问题的。”

曹杰的话不似面瓜李凡那么不靠谱,身为津门绿营守备,他不会乱吹,在这种位置上,说大话只会让自己丢了小命。

究竟是什么,使得他这么有底气?

王路常想不通,毕竟官场势力盘根错节,这其间学问也大,比习武还难。想不通便不想,只是暂时不出门便是,曹杰那边应很快便会有消息,那范奎看起来也不像最初第一次见面那般狂妄了,现在好像很怕死,而那赵水虎,津门士绅,曹杰敢拿他,那么肯定会做很多工作,反正是不需要他担心的。

看来还得在这里住一阵子。

羊皮裘老头儿不在,不知道追着那持梆子的老者去了哪里,吴鸣一天天恢复,或许大家就要分别。

“来,面瓜,敬你一杯!”此时忽然很想跟喜欢吃水煮加糖大面瓜的李凡公子喝一杯。

“不要再这么叫我了,唉,你这人真讨厌……”面瓜公子翻了个白眼,举起酒杯。

“王妈,再炒碟花生!”曹杰叫到。

“来,干了!”吴鸣捂着满头大包,鼻青脸肿,他也喜欢喝酒的,此时向曹杰劝酒。

“大家少喝些,晚上渴的厉害,近久天有些干,快没水了。”王妈端着一盆清水煮瓜尖,擦着笔尖上细细的汗珠,说道。

清水煮瓜尖,加点油盐,放颗蒜提味儿,很简单,但是真的很好吃,也是李凡最喜欢的,王妈做的饭菜几乎全是李凡的口味。

“晓得了晓得了,快坐下来吃!”李凡催促道。

这院子里没有那么多规矩,女人也可以上桌,曹杰如今早已不住在这里,只是时不时过来,全交给王妈照料,王妈是他最亲近、信任的人。

其乐融融在一起吃饭,欢声笑语,这种感觉王路常已经多年不曾有过,曾经有过一个非常短暂的时期,还记得那时候王子昂当着张静娴的面给了他一个鸡腿,惹得张静娴对他心生怨恨,现在想起来,鼻尖总是酸得难受,他好想王子昂,好对不起王子昂,那个给予他重生和温暖,教授武艺和涵养,指引他如何做人最后却尸体在哪里都找不到的人。

王路常一把便抱住了擦着手坐在身边准备吃饭的王妈,这个人生中第二次给他做饭的人。十岁起便没了母亲,眼睁睁看着她将自己埋在破庙,然后跟着赖王娘跳了大江,至于那个父亲……

那是个撼动了大清根基的人,江湖中许多人都在传说他的名字和教义,但于他来说,甚至比陌生人更陌生。

心尖上还刺着两个字“太平”,这是他偷偷跑去看娘亲的责罚。

连自家娘亲都见不到,见到了还要惩罚,还算人么?

想到这些,就忍不住脆弱。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

想来没父没母的吴鸣也是一样,这家伙看着满桌饭菜,突然就扭过头去,虎目中眼泪大颗大颗的掉。

越喝酒,胆子越大,胆子越大,便越是敢于去触碰内心深处平日里不愿也不敢去回忆的一些过往,触碰之后,便再也刹不住了。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吃好的饭,王路常在桌上就直接倒了,迷迷糊糊中听见曹杰说要去值守,然后就有人来拖自己的衣服。

“这臭小子,喝了这么多……”

“小姐,您别动,老生来……”。

感觉被人扛起。

是王妈?她有这么大力气?还是吴鸣?

脑海中乱作一团,根本处理不了任何事,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和身体,瘫作烂泥。

等到他在干渴和尿意中被折磨醒转,出门上茅房的时候鸡已经叫二遍了。

在茅房边,王路常摇晃着身体和脑袋,正要进去,却听见里面传来动静:“嘘嘘哩唰唰唰唰唰唰……”

“哇靠!”王路常暗自赞叹,这声音……

“唰唰唰唰唰……”的声音犹如滔滔江水大河,连绵不绝,奔流不息,势不可挡,气势磅礴。

难道是吴鸣?这小子这么有料?那是“大家伙”才能冲出来的声音啊。

“吴鸣,挺有料啊……”王路常说道。

茅房里的“唰唰”声突然停了一下,紧接着是更剧烈的“哗哗哗哗”的声音。

我去,这是*裸的挑衅啊。

王路常决定等会儿要刺激一下吴鸣,于是便敞开下门,挺着家伙等待,那玩意儿像个待发的红衣大炮一般直直雄起,伸俊非凡。

也是醉意未消,否则他哪里会做这种龌蹉事情。

大河奔涌的声音持续了好一会儿。

然后窸窸窣窣的,嘎吱一声,茅房们开了,王路常顿时尿意全无,居然……是面瓜公子。

糟了,这下还能愉快的相处么?

那面瓜公子开门,见到王路常挺着家伙站在门口,顿时也是一惊,后退几步,捂着嘴,几乎掉进茅坑里去:“额的娘亲哩,你他娘的干嘛呢……”

“对……对……对不住啊啊,我……我以为是吴鸣!”王路常赶忙收起家伙。

面瓜公子翻了翻白眼,长长吁了一口气:“挺……挺有料的,下回……下回不要再这样了……”

“怕啥,大家都是男人嘛。”王路常脸皮突然厚了起来,上下打量着面瓜公子细小的身板,特别是盯着他裤裆,笑道:“看不出来你瘦成这样子,没想到啊……”

“你……你看什么?”面瓜公子顿时捂了捂。

王路常对他竖起大拇指:“赶紧出来吧,我要开始了,憋不住了!”

“哦哦……”面瓜公子反应过来,看着王路常高高鼓起的那地方,一溜烟跑了。

“呼……”王路常长出了一口气,便开始用力往下身发力,谁也不会承认自己的那话儿不如人,更何况还是个瘦成竹竿的家伙,“嘁……”王路常冷哼一声,满怀希望的盯着小王路常,但让他感到尴尬的是那家伙,虽然冲天一柱,但发出的始终是:“嘘嘘嘘”的声音。

容不得他不暗道一声,果然“大器非凡”。

李凡走在回房的路上,捂着脸,唾骂不已,这他娘的,干的叫个什么事儿?那家伙,居然……他,他,他居然……太他妈恶心了。

那种丑陋的东西,就那么直挺挺对着他。

真是……太糟糕了。

捂住通红的脸颊,幸好是在夜里那家伙看不见,否则自己是怎么也忍不住的。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

对了,还有头发,方才出门的时候并没有带着瓜皮帽,那家伙没发现么?摸了摸头上满头乌青的长发,顿时更是焦急。

心脏扑通扑通直跳,怎么喘气也平静不下来,脑海里全是刚才那一幕,抹也抹不掉,躺在床上,睡意全无。

有些烦躁,有些口渴,嘴巴突然干得厉害,一定是喝酒喝太多了。

他穿上衣服,爬起来,点着烛灯,蹑手蹑脚的往厨房走去,里面有面瓜汤,还有瓜尖汤。

但他看见厨房里等是亮着的。

有人在里面。

透过烛光,一道人影映在窗柩上。

那道影子端着个喷,正往嘴巴递去:“哗啦啦,哗啦啦……”紧接着是咂摸嘴巴的声音,“原来这么甜,怪不得那家伙这么喜欢吃面瓜……”

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

面瓜公子瞪大了眼睛,然后他疯了一般冲进了厨房,“住手!!放开那盆面瓜汤!!!”他指着一脸惊讶的王路常。

“嘿……嘿嘿……”王路常讪笑着,将金黄的瓜汤递过去:“我……太渴了,酒喝多了,一时间又找不到水……”

面瓜公子一脸哀怨的接过王路常递过来的汤盆,坚定不移的朝着里面看了一眼,还好,还剩一些。

想也没想,便往嘴里送去,“哗啦啦,哗啦啦……”、“咂咂咂……”便喝甘甜馨香的瓜汤,便嚼着一些残渣,真是,太爽了!

“我在喝一口呗……”看着面瓜公子一脸享受的模样,王路常有些无奈,居然被他发现了。

“哼,你休想……”李凡白了他一眼。

“再来一口嘛……”

李凡耸耸肩,摇摇头,满脸得色。

“对了,今晚是谁把我扛到床上的?吴鸣?”

“嗯?哦,这个……”面瓜公子从脸盆样大的瓷盆中抬起头了,咂咂嘴。

“肯定是他,他也喝醉了吧?”

“嗯,一滩烂泥。”

“我就说呢,要不说,怎么连王妈也去调戏,还叫她小姐呢……”

“噗!!!”李凡一口面瓜汤便破口大喷了出来。

王路常头都大了,满脸的瓜汤,瓜瓤一条条从脸上滑下。一阵凉爽,伴随着馨香,也不知怎么想打,居然伸出舌头,将一根滑到嘴边的瓜瓤舔进嘴里嚼了两下,咽进肚子。

面瓜公子目瞪口呆,脸色唰的便红了。

看见王路常那个动作,她感觉自己都要冒烟了。

“再给我来一口!!”王路常走过去。

面瓜瞪着眼睛眼睁睁看着王路常从他手里拿过瓜盆,然后大口大口的喝着,稀里哗啦,不时对她笑笑,但什么也做不了。

她仿佛被定身了,痴呆了。

内心中翻江倒海。

这算什么?

亲嘴儿么?

糟糕了。

会有小孩么?

有了小孩怎么办?

她可是不大喜欢小孩呢。

这家伙,犯了大错了。

明天得好好问问王妈小孩该怎么办。

要不拿出去寄养算了。

哎呀,糟糕了,有小孩了。

她摸摸肚子。

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房间睡到床上的。

她翻来覆去。

今夜彻底无眠。

章节目录 第一六六章 以为的幸福 距离津门城郊外数十里之地,有一条灌溉沟渠,入夏时分,沟渠旁边宽阔的那一大片青青碧草,疯长得竟好似连绵天地一般壮阔。

每到这个时节,便会有热恋中的情侣到此地烂漫一番,情到深处,更是可以跑到齐腰的草地中尽情嬉闹,而每每这个时候,趁着女人们心神陶醉在如画春色和意中情郎之中,男人们往往可以功成。

青草清香弥漫。

几个临河村庄便错落渠侧,鸡犬相闻。

村庄、草地、如花似玉的女子、丰神俊逸的儿郎,真个儿如同画里的仙境一般。

只是今日这画境有些不搭。

在沟渠一处,两个古怪的老人家端坐渠沿,一动不动,只是看着茫茫青草地愣愣出神。

两个老人的端坐,黑魆魆的身影,花白的毛发,看起来就像是在画境中摸了一颗鼻屎一般令人恶心。

艳阳天里,大路上,往来的人丛络绎不绝,摊贩,车马,农人,货郎,应有尽有。

有情侣捂着嘴低低的笑,有人对两位一言不发沉闷端坐的老人指指点点,又不是干柴烈火的情侣,两个大男人坐着看什么美色?

两个老人像是木头一般,坐了许久许久。

当热烈的风再次送来一阵猛烈的青草香味,两个老人才开始说话。

“我好像闻到了她的味道。”穿着一身在烈日下发出阵阵怪味羊皮裘的老人家说道。

“我好像看到了她的身影。”另一个屁股旁躺着一根油光量化泛着光亮木梆子的老人家,眼睛愣愣看着一颗随风摇曳的纤纤青草,说道。

这二人正是羊皮裘和鲁青达。

昨日,在那场与吴鸣的打斗之后,鲁青达认出了羊皮裘老头儿,便是三十年前那个的那个朋友,那个意气风发声震津门的独孤剑极,于是大怒,用木梆子将一身邋遢的羊皮裘独孤剑极敲翻在地,之后便离开。

独孤剑极一路追着他,出了津门,来到此地。二人先是去了沟渠边一间早已垮塌破败的土坯房,然后来到了这里,并在这里端坐了一天一夜。

此时二人虽然在与对方搭话,眼神却并不在对方身上,只是看着那片青青芳草,愣愣出神,仿佛都看到了那道青草般纤细的笑吟吟而脸颊带着小酒窝的身影。

长长从胸腔中吐出一口气,眼神忧伤的鲁青达唏嘘道:“怎地三十年前不回来,一走便没了消息?”

羊皮裘老头儿摇摇头:“若是可以,我早就回来了,我好后悔。”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一个靠谱的说法,我今日便将你敲死在这里,给她作伴!”

羊皮裘想要拍拍自己这位三十年前友人的肩膀,手臂抬起,却轻轻放下,叹道:“一言难尽啊。”

“她一定很孤独,虽然那时候死了那么多人,可是,没一个是与她相关的,我这个当哥的啊……”鲁青达说着,便低下头,用力的将自己的胸膛的衣服拧在一起,纠结着,痛苦着。

“当年,我在离开你们,入津门之后……”羊皮裘老头缓缓开口。

四十年前,羊皮裘老头儿还是意气风发的年纪,才从那个在武林中声名赫赫的世家中满怀着向往踏入尘世,游历江湖,入世。

那个年月,世道如同今日境地,甚至比现在还要糟糕。

天灾,人祸,战乱,哀鸿遍野。

从与世无争衣食无忧的隐世大家族子弟,来到满是乱离人处处萧条凋敝的人世间,羊皮裘老头儿见到了很多难以置信的苦难。

他从来没想到,世道可以艰辛若此。

颗粒无收,吃草根,树皮,官府的欺压,随意的杀人,毫无秩序的城府,令得百姓日子惨绝人寰。

易子而食,疾病,瘟疫,剥削,毒打,任何想都想不到的苦难都被他见到。

到处都是死尸,绿油油的苍蝇吃多了人的尸体,长了绝无仅有的个头,铺天盖地的呼啸在人间。

鲁青达就是在那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他正在为了一筐马粪而遭到毒打。

人,可以下贱到那种地步么?

您敢相信么?人居然可以依靠富贵人家的马粪而活。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世道的苦难就是这么令人愤怒。

见到鲁青达的时候,是在野外,富贵人家出游,鲁青达就提着篮筐,跟在人家屁股后边转悠。

他在等待。

等待什么?

说来可笑,您一定不敢相信,他在等待人家的马拉屎。

他要捡马粪。

捡马粪做什么?

吃啊!

马粪、牛粪、驴粪,不管什么牲畜,只要是富贵人家里养的,便可以去捡,这些粪便,拿回去晒干,之后拿到河中淘洗,一番淘洗之后,除去了渣滓,剩下的,便是一些没有被牛马消化尽的玉米粒。

富贵人家的牲畜比老百姓吃的都要好。

这是什么世道?

几筐粪便才能收集得小捧玉米粒,把这些玉米粒掺了水煮,放上一把青色的什么叶子或者树根,一顿饭就可以对付了。

树皮草根都抠挖殆尽,无数的百姓饿死,鲁青达就是靠着这个方法,在饿死了爹娘之后,与妹妹一起活了下来。

那时候他的妹妹——鲁青妮,早已经饿的走不动,枯瘦如柴,在家里躺着。

富贵人家与普通百姓,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人,一边人声色犬马,一边人饿至六亲不认易子而食。

有人吃死人,有人捡马粪,有人咽泥巴。

为了活下来,有什么不可以?

但就是不可以。

马粪都是人家的,人家不让你捡你便不能捡。

那家人不让鲁青达捡他家的马粪,鲁青达苦苦哀求,但不可以,于是鲁青达发了狂。

但他一个饿得力气都没有的人怎么打得过人家?

他被富贵人家的仆役收拾惨了。

独孤剑极路过,见到了这一幕,于是出了手,将之救下。

大家都是人,这个世道怎么可以是这样?

与鲁青达一起回了鲁家,用随身财物换了吃食,为免报复,独孤剑极在鲁家住了下来。

一段时间过后,依靠着羊皮裘的帮助,鲁青妮恢复了健康,出落得亭亭玉立。

接下来,便是一个简单而俗套的故事。

那时候,羊皮裘独孤剑极从来没有见到过那样的女孩儿,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一举一动,犹如纤纤青草,散发着独特的味道,吸引着羊皮裘。

那时候的羊皮裘年轻,英俊,武艺高强意气激昂。

于是情愫渐生。

两人坠入热恋。

又过了一段时间,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独孤剑极却要走了。

他此番入世,背负家族使命,必须在武林中搏出名声。

虽然依依不舍,可是他不得不。

于是要前往津门,那里武人口中的龙潭,蛟蟒蛇虫。

走之前,独孤剑极承诺,会回来娶她。

于是,在鲁青妮的倚门而立远远遥望中,独孤剑极离开了鲁家,去了津门。

年少轻狂的他津门大发神威,除了一心搏名之外,也是想早日赶回,娶鲁青妮。

但他没想到会遇到后来那件事。

张家太爷,给了他一拳两脚,他从此废去。

浑身武艺点点散去,他心灰意冷,几乎陷入疯魔的境地,便是独孤家主都救不了他,于是他黯然离开家族,流浪江湖。

这才有了之后的事情。

也是他不得不向张家太爷讨个公道的原因。

一晃眼,四十年就那么过去了,恍如隔日。

“她的坟在哪儿?”

鲁青达朝着青草地中一处一指,道:“就那儿,坟头虽小,也好找。”。

羊皮裘老头儿走进草甸中,伸手,拂过那些青草。

他的日子并不好过,落魄至有时候思维都不清楚,这么多年的流浪,他从没有一天忘记过这个地方,忘记过那个一看他就脸红的姑娘。

他以为她早嫁人了。

但没想到她已死了。

这怎么可以?

这怎么可以?

羊皮裘到了那处坟头,拔去絮乱杂草,然后正衣襟,跪下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然后他就那么静默在那里,思念着,心痛着,悔恨着……

怎么可以?

“我以为你幸福着。”

以为的幸福终究是以为的。

爱的人不在,她哪里来的幸福?

身后传来脚步声,屁股上背着木梆子的鲁青达站在羊皮裘身边,重重吐出一口气,然后将一个粗布行囊摆在羊皮裘身边:“当年我们去津门找过你,里面都是你当年留下的东西,还有她的,她就想着啊,带着这些去找你,然后就可以随时随地呆在你身边……”

“呼……”眼圈通红的鲁青达说不下去了。

“现在还给你!”

羊皮裘接过布囊,怔怔出神:“她是怎么死的?”。

“强人。”

“我不是教给你们武功了么,怎么会……”

“呵……”鲁青达哭着笑了一声。

当每个人都不想死的时候,当每个人都只有从别人身上获得什么才能活下去的时候,当生命和欲望弥漫,任何事物在眼中看起来都是红通通血淋淋的时候……在万恶的人性面前,武功,算什么?

鲁青达嗓音沙哑:“我已经报了仇,她一生都是清白的,直到死前还在盼着你回来,那眼睛,那头颅,就那么一直看着门框,我怎么转也转不过来,怎么扒她的眼睛她也不闭眼……”

羊皮裘将整颗头插在那小小土堆里,含糊不清道:“对不起。”

“这话你自己对她说去。”

“青妮,我回来了,我回来了,呜呜,呜呜呜……”

极其压抑的哭泣,在青草摇曳中回荡着。

“啊!!”鲁青达再也忍受不住,扑倒在草丛中。

两个乱糟糟的老头,对着一座孤坟,哭得撕心裂肺。

风吹青草轻轻摇晃,如女子点头,酒窝浅浅,笑颜如花。

章节目录 第一六七章 一顶轿子 自那日当街一战,一晃三五日时间过去。

这几日四合院异常太平。

但农家大宅可不太平。

老管家农永福异常小心谨慎的伺候着农十三,这清流帮当家的顶梁柱子,一言九鼎脾气暴躁,农永福伺候在他身边,居然感觉自己有了“伴君如伴虎”的感悟,于是他为这种感悟感到幸福,毕竟,农十三再怎么强势,他农永福也是在农家庇护下的,与农家是站在一起的,他可以睥睨众人,可以狐假虎威,可以有不错的宅子,也有了根骨不错的儿孙,可以传承香火。

相比于六个儿子如今已经死了四个的农十三,他感觉自己是幸福的。

小心翼翼的给农十三上了杯他爱喝的酽茶,然后农永福便轻轻站到一边,他知道,农十三心情好不了。

耳边不时传来诵经声,农十三此时便在榻椅上听着自己儿子的诵经声,一根手指轻轻在榻椅上打着拍子,闭目微憩,也不知是在想着为自己儿子报仇的事情还是帮中的事物。

需要农十三想的事情太多了,除了清流帮的帮务外,他不仅要跟津门官府那些饕鬄打交道,时刻打点着关系,在人情世故中游刃,还要为儿子的惨死操心,便是家中数房小妾也是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闹腾个不停。

近久来,他受到农十三的吩咐,时刻紧盯衡阳道那小小锅伙寨主范奎的动向,也要盯着那叫王路常的小杂碎,并时刻准备做些什么。

做什么呢?自然是随时向农十三报告情况,并掌握范奎,有机会甚至必须杀了王路常。

农永福一心一意去做了。

四日前,他发现范奎在自己的催逼下,笼络了菜市泥丸谢以及不知道哪里来的两个家伙,去找王路常的麻烦,于是便暗中跟了去。

去之后,他在暗中旁观了整个事件的过程,没想到那泥丸谢也是虚名一阵,居然没能在那小子手下讨了好,就在事情快要完的时候,发现农十三好友赵水虎赵员外也在旁观的队伍中,农永福心思一动,便走上前去,编了个理由,告诉赵水虎自己家侄与那姓王的小子发生了冲突,请他帮帮忙,把那小子给弄大牢里去。

赵水虎这些人,都是干这种事情的好手,他儿子不知道打死了多少个人,还不是被他从大牢里捞出来了,而与他儿子冲突那些人,还不是全被他冠冕堂皇的弄进去了?看在他农永福是农十三家狗的份儿上,赵水虎也就爽朗的包办下了,一来为了自身乐趣,二来也是为农永福能欠他个人情,大人物的人情能够引动的力量可就大了,农永福虽然只是个管家,可是在清流帮,也几乎没什么人敢于违背他的话。

农永福就看着赵水虎去干这事儿。

赵水虎拉了与自己有旧的巡城兵千总孟顺前,上前去在恰当的时机演了那出义正言辞的好戏,原本一切看起来水到渠成,可谁想到居然杀出个曹杰,这下还把赵水虎自己和范奎给搭了进去。

农永福呢,在赵水虎被抓而四处张望寻找他身影之前,便溜得远远的。

回头把这事儿给农十三一说,农十三便沉默了。

津门守备曹杰,小人物,但这人有点不对劲,农永福仔细查了查,发现这人本不是津门人,几年前才调来的,为人低调,兢兢业业。

据军部的人讲,这人不大合群,只是到任之后,收罗了一批手下,尽职干着绿营守备的差事,没听说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再仔细查探,发现此人居然便是疯狗帮大王崖上那些身着便服的死去的官差长官,那么农六的死他肯定也掺和了,在知道这个消息之后农永福就知道此人必死,他知道农十三的脾气。

短短几日时间,便能搜罗了这么些消息,农永福也是下了大力气,同时也幸亏了那些扎根在整个津门的清流帮帮众。

这就是大帮大派的力量。

但知道了消息也没用,毕竟农十三看重名声,他从一个青皮头子混到如今跺跺脚整个津门也要震一震的人物,最是看重百姓名声和家族延续,如今家族延续受到了挑战,名声决不能再有损,只有这样,等到时间一长,三世之后,农家必定会成为延续千年,即便改朝换代也不能损动丝毫的世家豪阀。

这比当皇帝还重要。

所以原本简单的事儿就变得麻烦了起来,自己不能动手,范奎也被关进了大牢,该怎么办呢?农永福想,农十三一定是在想这个问题。

果然,不久之后,农十三睁开了眼睛。

饮了一大口微凉的酽茶,在这烈日炎炎的午后,十分舒爽,这让疲惫衰老的农十三精神好了不少,他开口说道:“永福,今天我便要见到范奎那个小杂碎的脑袋,你去办,另外,今晚在清流楼设宴,请赵掌门吃饭,还有,找几个干净的混星子,蹲守那院子,制造些麻烦,能死人,就死人,万不得已不要弄曹杰,只要那姓王的小子的命,我们这些人,千万不能跟朝廷之人随意扯上关系,庙堂水深!”

“可是老爷,咱们不是有直隶总督……”

农十三抬手制止他说下去:“去办!”

声音沙哑,然而威严如虎。

“是。”农永福恭敬道,干净的混星子?这世界上还有混星子是干净的?他自然知道这种干净是指什么,是要与农家绝对无关的家伙。

看来农十三决定由农家亲自动手了。

清流帮身后不是有直隶总督这大靠山么?要知道那人可不止直隶总督这么个身份,跺跺脚天下都要震一震的,怎么……,唉,算了,农十三深谋远见,自己猜不透便不随意去忖度,只是照着做就行了。

范奎由自己解决,那是肯定没问题的,农永福对自己有信心,那小子以为躲进大牢就安全了,真是幼稚,蚂蚁看不到猛虎眼中的世界,猛虎也看不到神龙眼中的世界。

而赵掌门……

要知道这赵掌门可是个人物,不,是个大人物,江湖中人,津门大名鼎鼎的武师,在津门武林稳坐第……农永福掰着指头数了一数,觉得可能是第三吧,第一肯定要数建威将军府里那老头子,武林世家,儿子封诰建威将军;第二嘛,要数???楼的???,这第三,或许就要轮到这赵掌门了,绝对是武林中的宗师人物。

这赵掌门,与农十三有旧,开宗立派的时候得了农十三的帮助,农十三要请他出手了。

这回必定事了,那姓王的家伙必然死定,要知道这赵掌门,本人名叫赵道新,山门就叫做大风门,那可是正宗在武林圣地天津卫开的宗立的派,实力绝对的“男勃望”,想到这里,农永福不禁暗自得意,这“男勃望”可是洋人的语言,表示第一的意思,平日里因为帮中事物,与洋人接触的挺多,就学会了,还挺有趣的。

要说这赵道新掌门的绝学,单拳拿大顶,脚上还顶口缸,赵掌门说了,他还可以顶头牛,就是没法将牛放上去而已,此外还有螺旋拳、龟鹤拳、形意拳等等等等不一而足,端的是厉害无比。

他曾经当众表演过,浑身密密麻麻缠绕着根根钢绳,好家伙,他瞬间发力一崩,浑身的钢绳,筷子粗细,“嗒嗒嗒”,便那么尽数断了,那样的一个老人家,居然能有那样的本事,嘿,早知道自己早些年就去学武也就好了,哪里像现在这会儿,空有钱财很权势,在床上,面对如花似玉的姑娘们,力不从心呐。

想到自己在青楼红衾薄被里垂头丧气的样子,农永福脸色顿时变得不大好看,眉头紧皱,暗自决定今晚还要去试试,那不成器的儿子不知道从哪里搞了些虎鞭来,还得瞧瞧威力。

“怎么,看你的面色,有困难?”农十三鹰隼般的眼神顿时便射了过来。

“哦?哦,没有没有,没有困难。”农永福赶忙应道。

“快去办吧?”

“晓得了!”赶忙躬身退出,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渍。农十三心情不好,整个农宅都笼罩在沉闷之中,所有人都小心翼翼,稍微闹出点令农十三不如意的动静,明儿阴沟里见吧。

农六的棺材还躺在偏房里,对外只是称他病逝,日日有高僧念经超度,排场十足。

缩手缩脚出了院门,农永福像个快乐的小男孩儿一般几乎都要蹦蹦跳跳起来,农十三死了儿子,他可没有。

……

王路常打出名气了,响当当。

大名鼎鼎的泥丸谢,就那么被他捏着脖子差点就是一拳捣碎脑袋,便是连官差也奈何不了他,人们纷纷议论,这到底是个什么人物,居然有守备大人护着。

门口熙熙攘攘,人们都想看看能跟衡阳道范大寨主和菜市泥丸谢大寨主掰手腕并且当街杀人的家伙是个什么样子,身后不仅有守备大人,居然连乡绅赵水虎都不怕,这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么。

吵吵闹闹,人们热情很足,杂七杂八,甚至有人高呼着求他收徒弟。

便是王路常少年老成,都有些被门外稀里哗啦的赞扬声吹得迷迷糊糊,羊皮裘老头儿看着他那样子,再看看与王妈聊得火热的鲁青达,顿时对他怒道:“翘尾巴了?年纪轻轻,这么虚荣……”边说还边愤懑不平的看着一脸好人似的跟王妈聊得天南地北的鲁青达。

是的,羊皮裘老头回来了,不仅如此,还带回了鲁青达,那个持着木梆子的老者。

木梆子是几十年的老木头,油光锃亮,当年羊皮裘老头儿离开之前,安顿好了鲁式兄妹,不仅传授了武功,还给他们开了个店面,*牛干巴。

这木梆子便是那时候留下的。

大家都在等着曹杰的消息,四合院四周有曹杰安排的人手在转悠,护卫安全,这令人有些紧张。

但大家着实过了几天舒坦日子,然而这舒坦的日子没有过多久,麻烦就上门了。

四合院门前来了一顶轿子,原本一顶轿子没什么好说的,可是这顶轿子,却是很有些值得说道的地方,因为轿子的主人不一般。

章节目录 第一六八章 门道之内,各有计较 这是一顶什么样的轿子呢?

这是一顶异常排场的轿子,虽然它只是一顶两人抬的自备轿,黑油齐头、平顶皂幔,但在规制的格局之内却是华丽到了极点。

精致、典雅,有华贵的气息,以大处见,也就寻常富贵人家可以乘坐的轿子,可以小处见,这轿子的用料、做工、布置却绝非泛泛,很有雅调。

但就轿子的阵仗来说,就能看出威武之处,前后跟着十六个孔武汉子,前八后八,青布衫,月白缎套裤,牛皮腰带,脚上穿薄底快靴,头上辫子粗,脚底步伐稳,显得鲜亮爽利;单从这跟随的衣着上看,轿子里坐着就决非一般人。

此地人多官多,官儿从七品数到一品,城里城外到处都竖着旗杆刁斗,老爷便是各式各样的。谁知这是谁?

人们说这是大风门的赵掌门来啦。

哦,原来是武林中人。

天津武林之所以能名师荟萃,一是因为这里是北方最大的城市,也是租界城市,大量大清遗老,军阀寓居于此,需要大批武师看家护院,很多紫禁城里的大内高手也随着皇亲国戚云集津门;二也是因为燕赵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天津人尤其是周边区县都爱舞刀弄剑,行侠仗义。

这阵势已经把四合院里除了天不怕地不怕的面瓜公子之外的众人唬住了,特别是随着这顶轿子而来的还有很多民众,以及乡绅。

王路常真的被曹杰搞出名堂了,安民告示一道又一道,说的就是他的事儿,原本这些事儿没什么好说,但经过曹杰手下请的一些师爷秀才等能人的鼓吹,味道便重了,以“行侠仗义”为中心,“锄强扶弱”和“路见不平”为两个基本点,一阵宣扬,闯疯狗,杀强徒,慑劣绅,各种事迹,以玄乎又玄的文雅言语,全部刷成告示张贴。

曹杰的理由是为免士绅及范奎背后暗中的主使人以他当街杀人为理由反攻,先将侠义的名头戴在自己头上,便是百姓都认可了,其他地方就好说。

其实王路常想问,百姓认不认可有那么重要么?这世道,有权有势的谁他妈还听百姓的声音了?

但曹杰总是为他好,他也就没说什么,就是觉得太过了,自己并没有做那么多好事,只是为了保住自己小命并且还利用了曹杰的势力而已,没有那么大的侠义,出发点纯粹是为了自己。

但也不能说王路常半点好事儿也没做,无论是范奎,渔网老人,赵水虎,还有疯狗帮,这些都是实打实坐在老百姓头上指手画脚的人,只要用心,随便一查都是劣迹斑斑,人们怕这些人,但并不代表敬畏和喜爱。

泥丸谢不一样,随意他还活着。

所以如今大量的老百姓随着有德望的乡绅,以赵道新掌门为领头人,代表津门一方势力,前来为王路常祝贺,送来了厚礼和钱帖,还有一块书法大家写的大漆描金的横匾:“少年英雄”。

尤其那“少年”的“少”写得更是气势磅礴,那一竖节节攀高,就像王路常手中的竹竿似的,既精准又勇猛。

轿夫扬起轿扛,两个跟随上去左右一齐撩起轿帘,打里边走出一个老者:清瘦脸儿,灰白胡子,眉毛像谷穗长长地从两边耷拉下来,这是长寿和精气足的象征;身穿一件扎眼的紫色团花袍子,宝蓝色贡缎马褂,帽翅上顶着一块碧绿的翡翠帽正,镶在带牙的金托子上,富贵非常。他微笑着嘴角,摆着仪态,摇着折扇,在这热腾腾的天儿,气不喘脸不红汗不出,气质高贵,看上去,不是微服私访的大官,就是家财万贯的大老爷。

但人们叫他赵掌门。

津门武林大风门赵道新掌门。

天啊,王路常真的吓到了,天津卫这地方,藏龙卧虎,潜龙伏蛟,强中自有强中手,能人后边有能人,以后不知还要引出嘛样的凶神恶煞呢。

幸好这赵掌门看起来不像是来找茬要他小命的。

大家一同恭喜道贺上来,什么少年英雄,津门俊杰,仪表堂堂,师出名门都说了,一遍又一遍,王路常从没有见过这种阵仗,这是怎么回事?算是功成名就了?有人求他收徒的,有人请他看家护院的,有人要他入伙干大事儿的,不一而足,抢着来

王路常感觉不对劲了,想到了一个词“捧杀”。

这是曹杰的意思?还是别的什么门道?

曹杰确实有捧他的意思,但杀不杀还得看情况,为了京城那位不久之后的大事儿,这天津卫必须安静下来,确保完全能够掌握,这回要杀鸡儆猴,特别是手中资料所指,他已经有了门道和计较。

他一个小小的守备,做不了太多,原本时间充裕,可以慢慢收集津门世家豪阀权门贵胄各种人物的隐秘,最后个个击破然后靠着京城那位的手段全部握在手中,可是听说同治皇帝快不行了,所有事情必须加快。

一想到自己主子手下那个养狗的老人家,他忍不住就是心惊胆寒,那人居然连皇帝都敢动,极其可怕。

看着手中的资料,曹杰也没想到,那家伙居然惹了清流帮农十三,决定捧一捧王路常,然后将矛盾集中在他身上,自己从侧面出击,现下看来,矛盾确实在他身上,人家要对付的也是他,原本死几个人只是小事,可是谁让他杀的是津门农十三的儿子呢?

那可是津门的大毒瘤,在朝廷里也是有大靠山的家伙,可以说是手眼通天,但这回挑上的就是他,主上想要在朝堂之上有话语权,想要与对着大清虎视眈眈的大人物们博弈,就必须与农十三这条狗后面的主人掰掰手腕,这样才显得出强大,因为那人如今的影响和手腕,在曾国藩死后较之左宗棠张之洞之流还要更强。

那人不知道有多少条狗,但如今只要农十三一条就够了。

拿下了这个人,大清的实际控制权就在手中。至于人间最高处的那个女人,慈禧?女人家而已。

于是曹杰便将计就计,在津门跟这农十三比划一场,自己必须站出来,让他知道是谁在王路常背后,他干不过自己,就要找人了。

这些小事都是大人物一句的功夫,但那人在主子站出来之后会怎么做?主子要的就是那人的一个态度。

为了捧起王路常,曹杰也是花了心思的,然而那些百姓和赵道新的到来,真不是他的意思,完全就是个意外。

或许……也不是意外,是农家的手段?听着手下的报告,曹杰沉吟着,然后突然笑了,这倒是没想到。

……

赵道新就那么站在一众乡绅和百姓之前,摇着折扇,看着四合院门口的王路常,怡然自得。

农十三要对付的,就是这小子?

这太简单了,也罢,虽然有些掉份儿,但好歹还了人情,只是不知道自己若“不小心失手”要了这小子的小命儿,会不会影响自己的名声?

王路常受宠若惊,

大人物都是金脸银脸儿,本都是难得瞧见的,今儿居然找到他门上。虽然有些狐疑和不明其故,但没有表现便说不过去,得罪范奎已经给他惹了很大麻烦了,要是别人前来给他长脸他都不承情,那就是真的找死了。于是他恭恭敬敬给赵道新作了长揖,说道:“你老要是不嫌脏,就请屋里坐,我给您泡茶。”

“呵呵,家门就不进了,王小英雄年少有为,我津门这么多俊杰,都被你给比下去了,今日受林员外、李员外的邀请,前来做个见证,给王小英雄说声恭喜。”赵道新对着身后两个乡绅偏了偏头。

“是是是,是这样的。”

“王小英雄为大家除害了,必须得到赞扬。”两个乡绅笑着说道。

林员外,李员外,都是曹杰这四合院街道上大有名气的乡绅,自己街道上出现了英雄人物,他们于情于理都要有所表示,更何况,也是官府认可的了。

可是两人却笑得很不自然,他奶奶的,这叫什么事儿?芝麻蒜皮,有必要么?若不是看在农永福身后农十三的面子,谁他妈愿意干这事儿?英雄?管我屁事儿!还要送牌匾礼物,哪儿那么多功夫去折腾。

可是又不得不,因为农十三。

“王英雄少年有为,为津门除害,大家今日前来道贺,并送上牌匾,但听说王英雄不是本地人,于是就请了大风门的掌门赵师父前来,与王小英雄比划比划,比划之后,这津门,也就是王英雄的家了,算是个引接人和见证的意思,还请王英雄不要拒绝我们这么鲁莽的将你划归津门门下啊,哈哈哈,以后你是要成为大人物的人,我们津门要定了!”身宽体胖的林员外笑呵呵说道。

王路常身后的羊皮裘老头冷笑了一声,这手段,这阵仗,倒真是五花八门,王路常这小子玩大发了。

王路常慌忙摇手,惊慌地说:“不成,不成,我哪是赵老师傅的对手!身份、辈分、能耐,都差着十万八千里,决不成!赵老师傅,小子在您面前,屁也不是,不成不成,绝对不成。”

李员外皮笑肉不笑的说道:“王英雄这是要拒绝我们这小老家伙的好意么?这可真是令人失望!”

“没有没有,小子绝计是不敢的。”

“又不是要你真的与赵师父战一场,意思意思而已,毕竟你是江湖中人,没这么个计较,你以后还能在津门混呢啊?这比划过后,赵师父就是你的引荐人,你就是赵师父的人了,不愿意啊?还是看不起我们赵师父的功夫?”

“哪能啊哪能啊,林员外您说笑了,呵呵呵。”

“事不宜迟,天色不早了,那么便开始吧!”赵道新说道。

王路常郁闷,这叫个什么事儿?被人送了好意,却怎么有点赶鸭子上架的意思?来就来吧,既然说是比划过后,这从没见过的赵掌门就要罩着他了,那么为了这个,还是可以的。

章节目录 第一六九章 由形入意,皆为形意 摆开架势,比划就比划呗。

无论如何,这次是赚够了,那些乡绅百姓送来的东西,堆成小堆,全被李凡笑呵呵尽数收纳。

赵道新也走了上前:“咱们先说好,比划是比划,但拳脚总归无眼,倘若出了什么突发状况,可怨不得谁,毕竟,练武之人都知道,这不是儿戏。”

这就有点意思了。

王路常咂摸着这几句话的意思,什么叫会出什么突发状况?

“老规矩,我先考考你的见识。”

什么老规矩,自然是引荐人的老规矩。

王路常要在津门立足,作为“行侠仗义”的武林人物,必须要有引荐人,否则就是外来的挑衅者。

津门有津门的规矩吗,武林有武林的传统,引荐人,就是津门武林的传统,这样的人物,哪里都有,类似主婚人、见证者,需武林中德高望重的人物。

王路常自然不会想呆在津门,但近期又走不脱,他甚至都没想明白,怎么就会这样的好事掉到头上来了,要知道,引荐人可是很不容易请的,因为引荐人必须得对引荐之人的武功、人品负责人,否则出了武林败类谁也不想。

然而这还是送上门来的。

这真的很有问题,再结合赵道新的话,一切了然于心,这事儿好不了。但是人家已经将他闭上了一个路子,带着巨大的诚意而来,难道他王路常还可能将人打死在门口吗?如果真这么干了,他就是整个津门武林的公敌。

曹杰不是将他捧上了侠客的名头上么?人家就以这么个法子来对付他。

真是好算计。

“你有武功,是哪门哪派?”

门派?自然是扶摇,但他能说么?就是能说也不会说。

想通一些事情,他也就不客气起来。

“门派?提不上门派,乡野之间学了点把式。”

赵道新轻蔑地一笑:“无门无派也算功夫?那岂不是人人都是武林豪杰了?听说你是耍拳头的?”

王路常想了想,等会儿还要比试的,决不能让人将注意力全集中他的拳法上,扶摇拳是禁忌,背后有隐秘,决不能曝光,于是回答道:“也不算,可以说什么都会一点。”

这也是为自己留后路,这么多年来,自己的武功,只有全部使出来结合着使用才有威力,单就说拳法,扶摇拳绝对是最强的,可是手谣呢?希夷刀?竹竿武技琢磨呢?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比如抉微,用这些他杀了很多人,但扶摇拳法却很少打死人。倘若只说了其中一种,等会儿这赵道新便挑这样来与他比试,就被限制住了。

可是他不知道他的回答,真的很狂妄。

“哈哈哈……”,场间响起哄笑声。

几个乡绅满脸的不耐,听到这话,顿时冷笑不已。

赵道新脸色难看:“狂妄!习武之人不懂谦虚不懂敬畏,很容易出事知道么?”

“知道!所以赵掌门是要教我做人么?”

“作为武林前辈,还有你人津门的引荐人,我自然要指点你一二。”

王路常笑笑,“请!”

“既然你无门无派,但武艺总归有个强弱高低,是擅长拳法还是刀剑,总该说一说,否则没什么方向,也就没什么前途。”

“如果硬要说一样,那便是拳法吧!”王路常修习扶摇拳,讲究一个一往无前勇猛无敌,心态上绝技不可能太过柔弱怯懦,让他三番五次推脱拒绝闪避也不可能。

“什么拳法?”

“……形意?”扶摇拳来源于大漠飙风,观飙风扶摇天地而得,大开大合气势磅礴,揽月势拧大龙几招,发出拳劲力道更是如同风卷,王路常小时候便看见王子昂一下子用拧大龙将人头颅给拧下来,说形意应该沾边吧。

“形意?”赵道新沉吟一番。这形意拳来头可不小,门徒众多势力庞大,扎根民间,出了不少英雄人物。

“哪里的形意?开山鼻祖是谁?”赵道新问道,先摸摸底。

“这个说不好,是不是老祖创的?”天下武功出少林,王路常对于武林之间门派宗门了解不多,王子昂讲过一些,羊皮裘老头也说过一些,他知道形意拳这一门的一些人物,但要说开山鼻祖,这个……难不成是达摩?

“嘁!”赵道新笑了,这小子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师父或许是学过几手形意拳演变而来的拳脚的一些什么蝇营狗苟,不足为道也:“你连形意拳开山鼻祖是谁都不知道,还敢说自己的拳脚是形意,哼,饭可以乱吃话也可以乱说,但这武道,山头可不要乱拜,不仅欺师灭祖,也让人笑话。”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达摩老祖是什么鬼?你连形意拳的开山鼻祖都说不出来,也敢把自己和形意扯到一块。这形意本是国朝初年山西蒲州人姬龙丰所创。张芸的《形意拳述真》说,‘明清之交有姬公际可,字隆风者,蒲东诸冯人,精大枪术,遍游海内,访求名师,至终南山,得岳武穆五拳谱,意既纯粹,理亦明畅,后受之于曹继武’,于是传衍下来。这在雍正十三年的《心意六合拳谱》、马学礼的《形意拳谱》上都有记载。形意分三派。河南一派,传马学礼,山西一派传戴龙邦,河北一派由戴龙邦传给李洛能。你知道这些人物?”

王路常摇头。

“你是南人北人?”

“南人!”

“这就更离谱了,形意拳什么时候传到过南边?南方是有拳,所谓南拳北腿。南拳名气大,但也只有大小梅花拳能看,却也并非十分厉害。厉害的要数刘拳,蔡李佛拳,洪佛拳,白眉拳,虎鹤双形拳,龙形拳,南杖拳,螳螂拳,插拳,黑龙拳,太虎拳,龙门拳,铁线拳,天罡拳……”赵道新说了一大堆王路常没见过也没听过的拳法,然后接着说道:“……但形意拳可是北方的拳法,北方查拳,统共十路,一路母子,二路行手,三路飞脚,四路升平,五路关东,六路埋伏,七路梅花……这些你都懂么?”

“不懂!”王路常答。

“所以千万别乱说话,如果你真遇到了形意拳的传人,人家会打死你的。”

“受教了!”王路常拱手,“既然赵师父对着形意拳这么了解,不知可否请教,什么是形意?”

赵道新笑了,这小子反过来还考他?

“形意拳,又称行意拳,与太极拳、八卦掌齐名,同属三大内家拳,尊岳武穆为始祖,姬际可曾习艺于河南少林寺学习心意把,又精通六合枪法。后又得到岳武穆拳谱,以岳飞拳谱为理论,把大枪术化为拳法,融合原来学的心意把,创出此拳。姬际可门下,分成河南、山西、河北等不同派系,分化成不同的名字传承,包括心意六合拳、心意拳、形意拳等。”

“这拳以五行拳的劈、崩、钻、炮、横和十二形拳的龙、虎、猴、马、鸡、鹞、燕、蛇、鼍、骀、鹰、熊为基本拳法;其桩法以三体式为基础,也有以‘站丹田’、‘六合式’为基本桩法的;其他单练套路有五行连环、杂式锤、八式拳、四把拳、十二洪捶、出入洞、五行相生、龙虎斗、八字功、上中下八手;对练套路有三手炮、五花炮、安身炮、九套环等;器械练习以刀、枪、剑、棍为主,多以三合、六合、连环、三才等命名……小子你摇什么头?”赵道新说着,突然间便怒了。

王路常在摇头,并不停的咂嘴“啧啧啧、啧啧啧……”那轻蔑的模样看得人心头火冒。

王路常头都大了,说了这么多,但什么是形意?这老头什么都没说啊:“您说的这些,我不懂,因为这是形意拳,但我问的是‘什么是形意’,你根本不懂什么是形意。”

“哈哈哈……”赵道新怒极反笑,形意不就是形意拳?这小子触怒了他,不死不行了,这津门大地,还没有敢于这么说他。

“不是么?”王路常反问。

“武学之道,所谓‘学我者生,像我者死!’你说的形意拳只是形意拳,而不是形意,就像学徒学画画,泼墨山水你再怎么模仿也仿不来,因为有形而无意,山水讲究神韵意境,形意也一样,你说的形意拳是别人的形意,而不是你的形意,形意重意不重形,您说了这么多,却是落了俗套,所以我说你根本不懂形意。”

“难道除了五行拳的劈、崩、钻、炮、横和十二象形,其他的就不是形意了?我脱了五行拳的劈、崩、钻、炮、横,一拳拧出去不行?有人从豹子甩尾中悟得鞭法,有人从游鱼身上悟得游身步法,有人观柳絮随风飘舞悟得剑法,这些难道就不是形意了?五行拳与十二象形这些只是已经被前人总结出来的形意大纲,但若以此固步自封,奉之若神,以为这些就代表了形意真谛,那就真是大错特错了。”

“古人有句话,留心处处是学问。我们练武之人身在万丈红尘,时时处处有老师。细心观察我们的世界,大千世界无比奇妙。把这些东西归纳到武道上,身与形合,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肩与胯合,肘与腰合,手与足合。那就是形意的入道之门。”

“观天地万物之形而悟其意,正所谓由形入意者,皆为形意!”

王路常字字紧咬,句句铿锵,将小时候王子昂交给他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竟说的赵道新一句话也搭不上。

章节目录 第一七零章 高徒 “好!!!”民众们看热闹都看出兴致来了,以往哪儿那么多热闹可看?津门这么大,天天处处时时刻刻有人在打架,但那都是些混星子之间黑暗的较量,轻易见不到,哪有这么光明正大像演戏一般慢慢开始的热闹可看?

这王英雄还真是,到处有人来跟他演热闹,以后吃完饭就天天在他家门口守着,等好戏。

听着王路常与赵道新的对话,人们可都不傻,这状况不大对啊,怎么眼神这么凌厉气氛这么紧张?那王英雄看着赵掌门怎么那么不屑?而这赵掌门,脸色铁青,看起来就要彪了啊。

“看来你真的很懂拳学之道,那么老夫不敢与你作引荐人,今日还少不得与你讨教一番。”

赵道新真是气坏了,这小子款款而谈,那轻蔑的眼神毫不顾忌,既然如此,他也就懒得惺惺作态了。

“不敢,请!”王路常直接开门见山,跟这些人没什么好说的,不就是前来找麻烦想杀他的么?何必搞出这些五花八门的东西?

既然人家毫不客气,都变着花样来杀自己,自己何必给人留情面?就算真出了什么“突发的状况”也顾不得群众的眼光了,而真出了状况才好呢。

无论什么阴谋诡计,自当一拳破之。

羊皮裘老头儿就在身后,他没什么好怕的。

自羊皮裘与鲁青达一同回来后,便一直闷闷不乐,指导王路常和吴鸣武功的时候,展示了出神入化的武功,似乎比初见之时更加厉害令人无法看透。

习武有三层境界三层功夫,所谓三层境界便是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三层功夫,一层明劲,二层暗劲,三层化劲。

羊皮裘老头儿的三层境界三层功夫,在他看来肯定已经全部进入了第三层,不是三层也相距不远了。

而王路常堪堪入了第一层,练精化气。

有这么个猛人在身后,心安。

拉开架势。

赵道新朝着身边一位恭敬站立的孔武汉子努努嘴,那魁梧的汉子顿时走了上来。

这汉子是十八个随轿人物之一,看着像领头的,浓眉大眼,身材不输吴鸣但却比吴鸣好看不少。

王路常向赵道新问道:“您不上场么?”

周围又是一阵哄笑,这小子,太狂了。

“赵掌门是嘛人物,也会跟你动手?”

“你小子什么身份?赵掌门犯得着以大欺小落得个坏名声?”

林员外和李员外这话就说得直白了,如果是引荐人,会说什么以大欺小的话么?

赵道新真是气坏了,生平受的气加起来似乎都没今天多,脸色阴沉的盯着王路常,但注意力却全在王路常身后那个穿羊皮裘的老人身上,他从那邋遢的老者身上感觉到了危险:“*,好好给王小英雄切磋切磋。”

“是,师父。”孔武汉子头也不回说道,眼神全在王路常身上了。

怡然向前,两人对峙。

“王英雄好本事,但德行有亏,今日仇某便替你家中的长辈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什么是尊老!”袍子的前襟提起来别在腰带上,*捏拳,摆出个扶按姿态,颇有大家气派。

“为老者自己不尊,我何必要尊。”已经知道这个老人家的见识深浅,王路常便怡然无惧,更何况是他的徒弟。

“小心,这家伙有点功夫,别着了道。”羊皮裘老头儿提醒到。

江湖中人,有哪个没几手压箱底的绝技?老人孩子和尚道士,这几类人是最不能惹的。

人老而成精,看得多经验丰富,王路常这小子被那什么劳什子的赵道新欲抑先扬的言语技巧弄得豪性大发,可别吃了亏。

“晓得了!”王路常答,每次比武,从来没大意过。

*眯着眼睛,寒冷的光芒从那两道小缝里透了出来。

骤然发难。

他抬起右脚,踩向地面。

说他师父不懂形意?那他们这些当徒弟的又算什么?这等于说他们都不懂拳法,武者自有尊严,受不得这委屈,于是便要用拳头将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捶死。

崩力自脚底发出,只听着一道声音响起,石板炸裂,*脚下便如离弦的劲弩般一绷一弹,身影顿时激射而出,长臂一松一伸,顿时好似两杆大枪一般,猛然使出两招五行钻拳,轮流向王路常面门狠狠滴扎出对。

“看到了么,这就是形意拳!”嘴里发出的声音裂帛般。

王路常欺身而上。

管你是什么?

两脚一错,人极快地到了*跟前,就像比划遇到了横折弯钩。

武学之道本身很讲究步法,像王路常这一招,几乎没人看见他脚步的动作,就已欺近了*身边三尺,然后举拳砸去。

这样的动作根本不好看,但非常实用,王路常学的东西都不是花拳绣腿,出手就是要死人的。

*也没料到王路常的速度快到这样,他的反手一格,几乎是千钧一发之际,一下格住了。

“砰!”

两人拳与手臂相交之处传来闷响。

王路常从来就不敢小看武林之中的任何人,虽说这赵道新有些做派,可是教出来的徒弟功夫却是真厉害,拳头重得像是被石头砸中。

一招一式,近身之后,这*拳脚上的劲力不住喷发,连连打出虎形、蛇形、马形等形意几大正形后,他终于也不敢再继续大意,尾椎微微一动,浑身寒毛猛然炸立起来。

扶摇拳劲起。

顿时两人的拳势更加凶猛起来。

啪啪啪……

经过几场惨烈的战斗过后,王路常得了许多感悟,他的武功精进得很快,形意气力神节节攀高,并学会了力透骸皮等发力技巧,已经不同以往。

但这*居然将他打的步步后退。

*五行拳大开大合,手手如长枪击打,一些招式看似挥笔泼墨,但却暗藏脱枪为拳,扩点为圆的形意大枪之法,更令人恐惧的是,一招招看似飘忽的文字写意,却夹杂了心黑手狠的夺命必杀。

他知道师父的意思和所来为何,也实在是恨透了这小子,于是下的都是狠手重手。

王路常银牙紧要,一拳一拳闷着头接下,比拳法,扶摇拳从没怕过。

砰砰砰……

对撞几记,不同的声响,一次比一次沉闷。

“不要用力碰,早就说过了,打架要动脑子,你这暗劲初成便舍弃了明劲,并不是丢芝麻捡西瓜,要懂得明暗相生,随意转化的发劲力度。”羊皮裘老头儿有些惊讶,这小子什么时候居然练出暗劲来了?

吴鸣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王路常都能跟津门大名鼎鼎的武师厮杀得不相上下了,他也要努力才行。

“好好看,这*,形意的大崩拳,太极炮捶劲,鹤拳,扶按拳,杂七杂八,但威力不弱,刚柔互济……”羊皮裘对他说道。

啪啪啪……

王路常身上已经出现了血红和青紫,他的拳路变化太少了,在*眼花缭乱的攻击之下,有点应接不暇。

赵道新满意的点头。

“以弱击强,以寡欺众,唯有未卜先知,方能胜出。还不撤开?”羊皮裘喊道。

王路常赶忙撤步,拉开距离。

“这要如何做到?”

“诱之以势,趋之以利,如何不能为?”

他妈的,这确确实实是在鄙视*了,作为津门首屈一指的武师大徒弟,他精通各家拳法和武功路数,经验老道,这一老一少居然在他面前就教授起武艺心得来了。

“*,手下悠着点,人家可是临阵磨枪呢,别一步小心伤着王小英雄。”赵道新阴阳怪气的说道。

“是,师父!”*紧要铜牙,手中力道不轻反更重。

王路常被逼得步步后退,在将要被一拳砸在面门上的时候,他一手突然探了出去,这是扶摇拳的功夫——搭寻桥。

蓦然抓住*钵大的拳头,发力一扯,动势激烈,但那*却突然间马步紧扎,脚下生了根一般,这基本功无可挑剔。

王路常的基本功也极强,王子昂最先教给他的便是扎马步,腰马合一,如今遇到了对手,势均力敌甚至有所不如之处。

原想着稍稍用一点点扶摇的拳路将对手打个措手不及然后趁势反攻,没想到对手反应这么快。而羊皮裘老头所说的“诱之以势,趋之以利”又该如何?

*身体马步扎紧定住身形后,突然与王路常侧过而立,同时,又双肩一耸一提,牵扯着背部的肌肉好似弹簧一样抖动卷弹起来,使得身体则好似狸猫一般,贴着王路常的背部抓紧其衣领,猛地发出了汹涌的侧拉背别之力……

这一招,看起来简单,但其中身形转换乃至借势发劲之精妙,简直可比美王路常扶摇拳的“起扶摇”一式,尤其难得的是,他借着身体飞动的动势与双臂及背肌舒展的力量结合之后,竟然将王路常好似布袋一般地甩上了半空……

王路常双眼一动,丝毫不乱,身躯竟然在半空中猛然舒展,大鹏展翅一般,含章步动,一脚如铁梨一般往下锄,誓要将*头颅给锄碎。

*冷笑一声,一个仰身,一把抓住王路常猛然下坠的右腿,而后猛的一抡,王路常整个人便飞了出去。

砰!

落在地上,烟尘乍起。

*大踏步过来了,脚步蹬蹬蹬直响。王路常强行压下似乎要翻滚的五脏六腑,猛地一个地蟒翻身爬起,看也不看的一肘便砸出去。

啪!!!

对撞在一起。

两人身上渐渐泛起一道道血红或青紫,又是近身厮杀在一起,往往一方刚刚锁拿住对方的肘部,便可能受到对方更为疯狂地反身擒拿,围观的众人心中的寒意不住提升之际,两人身上的气血却好似火山,在愈发狂暴地运动下炽热地反复爆发……

任谁都看出来了,这哪里是什么切磋比试?这赵掌门今日看起来不像是来当引荐人的啊,他那大徒弟*猩红着眼睛,恨不得杀了王英雄呢。

章节目录 第一七一章 统共两点第三是…… “你现在重力不重气,你的拳路不是这样子的。”羊皮裘在一旁认真看着,并随时警惕赵道新的出手,对于此人,他有所耳闻,是个高手,如今他在与张家太爷一场公道之战过后,虽然对这样的人物怡然无惧,可是倘若一个不小心,对方暴起发难在他眼皮底下将王路常小子杀死就不好说了,毕竟他不怕,可是王路常怕啊。

他看出来了,在王路常与血和尚一战的时候就觉得不对劲,虽然王路常竭力隐藏,可是那抉微实在太过特殊,令他不得不注意,一路观察着王路常的武学,虽然驳杂,可是还是以他现在不时小心翼翼用出一招半式的拳法为主,这拳法大开大合刚猛无铸,拳头砸出去浩气磅礴,隐隐有搅动天地的风雷之势,他现在眼界已经不一样了,步入了一个全新的境界,因此对于王路常那套拳法感觉很是怪异。

那拳头,身形,步法,呼吸,配合得恰到好处,完全就像一个整体,这样一整套系统的拳法心法,举世无多,只有最为完整的传承才能这样面面俱到,令他觉得有些眼熟,可是又不能确认。

倘若真是如他所想的那样,那么这小子还真是不简单,身后那么大的隐秘,他担负得起么?

但王路常似乎对这套拳法理解还不够到位,有些地方稍有偏颇,打出来的拳脚太过刚猛,一往无前,这就使得他少了很多变化和余力去应对对方的拳路,稍欠阴柔,在拳路中没给自己留后路,再说这小子打得也太实诚了,做人方面有些鬼灵精,但是打起架来就像个老老实实伺候一亩三分之地和家中矮胖母老虎的老农一般,而在这一方面,吴鸣可是比他开窍多了。

羊皮裘却是不知道,王路常之所以将扶摇拳打成这样,全是受到了王子昂的影响,王子昂的形象早已在王路常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根深蒂固,剑门关下大杀四方,拳拳到肉,步步之间罡气纵横,随手一轰就能将人头颅给砸碎,抉微飘舞,上下飘飞之间要人性命,绝对无敌。他一直在模仿这种无敌的姿态,将王子昂的一举一动奉若至纲,方才才说人家不懂真正形意的真谛,其实他自己也把自己限制在了王子昂的身影之下而不自知,使他没能领悟真正的扶摇拳精义。

王路常也是觉得自己方才装得太过了,什么形意不形意的,人家的说法不对这没错,可是现在人家的徒弟把自己打得毫无还手之力,这确实太郁闷了。

“统共两点,第一,你这拳首重拳意,其次重气,至于招式本身,反而隶属最末,不要强求一招一式。”

“首重拳意,其次重气?王路常平日练功之时,一向只重运气,其次是扶摇套路的招式,从不知‘意在气先’。”

“第二,存意而不故意,若有似无,当断当续,使意如流水,则气可自涌…”

“第三,兵者,诡道,拳学之道同于兵法,道天地将法,无所不包!”王路常哑然,不是统共两点么,怎么又来了第三点?难道疯魔症又犯了么?

“你……还不明白?”羊皮裘无语了,难道真的什么都当着人家的面说出来?

王路常边死死抵挡,边沉吟,心思静下来。

旋即明白了。

兵者,诡道,拳学之道同于兵法。

羊皮裘命名说了统共两点,怎么又冒出来第三点?

原来是这样。

他微微一笑,当即存意默想,把身上内力当作是自己的手脚四肢,他闭上了眼,不断存想身躯,想像整个人蕴有千斤神力,一拳挥下,便能震动山岳,过不多时,果觉内力涌出,全身慢慢热了起来。

他已知其中奥秘仗着此番的体悟,他终于跨过了武学中最难过的一关——意在气先。

一个闪身,拉开距离。

傲立不动。

感受到王路常的状态,*双眼微微一咪,脚下已在地上猛蹬了一记,身形好似箭镞般飞刺而出左手作大枪状,猛然破空突刺直捣王路常周身要害。

王路常双目如电,他本就不是个笨人,直视着*的肩头,就在那长枪般的大手直刺他喉咙的刹那,他的身形同时也微微动了两寸。

避实就虚。

便是这两寸,便让那奔雷一般的手枪瞬间落空,等到*手上一扭一翻,手肘直撞王路常下颌的时候,王路常再次向后退出了两步。

他已经懂了拳劲上的不足之处。

但还有第三点。

布衣真龙的徒弟,打不过津门一个武师的弟子,这笑话可大发了。

“刚中带柔,弹抖发劲!”*眼见王路常两步退过,身形不觉隐隐呈现出弯曲的状态,前足如弓似动非动,脊椎则如弓弦,以极为隐蔽的节奏扭曲绷劲,并带动着整个身体的筋骨暗暗高速振动起来……

“敌人是条龙,那么我们就要有擒龙之技!吾与敌同,脊椎是龙,交手先蹭身,蹭身拳才真。”羊皮裘一字一句指点着说道。

好吧,蹭身就蹭身。

*撞过来,王路常贴了过去。

羊皮裘捂眼睛,不敢去看。

怎么这么笨?

轰!

一声闷响,两人如牛犊子般撞在一起。

王路常整个倒飞了出去。

第三点第一步,示敌以弱。

其实不用示他也很弱。

低着头,两眉稳重如山,体内气劲毫不吝惜地如巨浪一般涌了出来,沉腰闷哼,整个人落在地上,震碎了背下青石板!

*冷笑,敢跟我比气力?多年的习武,各种拳术的揉练,使得他身体对于拳劲中崩、弹、抖劲的动势有了本能般的自信,这一撞之下,有雷霆崩炸之威,势不可挡。

硬碰硬?幼稚!

这就是超越了暗劲的明劲。

王路常整个掉在地上,*要的就是这一瞬间。

他对于自己全力的一个崩撞有自信,王路常此时只怕全身骨头都散架五脏六腑都碎成渣了。

不待王路常爬起来,*已经飞奔着一拳砸了过来。

抬臂格挡。

轰!

手臂传来大力,感觉似乎都要折断了,不断将透体而出的气劲灌入皮膜之中,羊皮裘一番点化,他现在完全步入了一个新的境界,面对的是崭新的天地。

原来沉于丹田之中的气劲还可以这样用。

存意而不故意,若有似无,当断当续,意如流水,气劲自涌如臂指使,这种感觉真的太奇妙了。

两人近身厮杀在一起,看得一众百姓喝彩连连,这比茶馆里说书先生讲的那些千篇一律的故事要好看多了。

砰砰砰!

空气被拳劲震得嗡嗡作响,骇人无比。

两人越打越急,越斗越险,身移步换,快若流星,横扫直击,劈刺斩拦,谁也竟是毫不退让看得人热血沸腾!

王路常虽然拳路窄,但他的拳术乃是海内第一名手所授,端的非同小可。他兀立如山,见式破式,见招拆招,但终究见识稍浅,手臂不断抡拳砸出格挡之间,一个不慎,被*一个扫堂腿扫中了下盘,整个人一个趔趄。

趁此机会,*手臂一横,犹如山岳一般撞在了王路常胸膛之上。

王路常一声闷哼,下盘被扫中,上盘又被横撞,整个人竟然被打得横空而起。身形方才下落,离地还有少许,就见*身子一弓,箭一般朝王路常冲去,又是一撞,王路常远远抛飞,只见眼前金星乱冒,地转天旋。

“统共两点。”*说道:“第一,你不行。”

飞快冲来。

“第二,拳不行。”

跃起,像大鹰扑下,一记膝撞朝着王路常头颅顶去。

就是现在!

杀!

“第三,你和你的拳都不行,死吧!”

一出手,一撞力劈而下,这下力胜万钧,足可把一部疾驰中的奔马车撞倒,但是他人才拨起,腿未击下,突然忙一提气,歪歪斜斜掠了七尺落地,才把住桩子,倒抽了一口凉气。

娘的,吓到他了。

那一瞬间,他看到躺在地上的王路常的眼睛,很冷静,就像……那是一双明若冷月、亮如灼日、毒若蛇嫩狠如利剑的眼睛,冷冷地、冷冷地盯着他。

王路常郁闷了,不上当么?

后背下被自己压着的青砖碎块就在手中,足弓也是绷紧的,只要*那一撞敢于撞下来,他有把握避开,而那块青砖,一定能砸在他裆部。

撅微,也早已饥渴难耐蠢蠢欲动。

兵不厌诈不是么?怎么他不上当?

“雕虫小技!”*狞笑道。

王路常缓缓爬起来,虽说带厮杀中下暗手他也会甚至早有心得,但是照羊皮裘老头所说要像排兵布阵讲究天时地利人和,一步看三步一样的来搞他还是不行。

只能慢慢学了。

这家伙说他拳不行?

呵呵了。

难道形意就很行?

他今日已经步入内家拳脚,外家武力再霸道,碰上真正内外兼修的高手,就如稚童嬉闹,只能贻笑大方。今日懂了意与气运行的技巧,是大收获,他不再只是一个莽夫,有了门路,步步修行,几十载水磨工夫过后或许就能达到与那天机生化共鸣的无上境界。

也好,缩着头打不行,使劲搂着不让别人认出扶摇拳,打的畏首畏尾,实力根本发挥不出来,索性便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拳。

一脚跺下,地面突然下陷,冲刺,疾如闪电,*一怔,还敢主动进攻?

王路常已冲到面前。

*双拳如风打出。

王路常不闪不躲,一把将他抱住,一声大喝,气冲霄汉。

“起!”

章节目录 第一七二章 给你一个眼神自己去体会 人们惊呆了。

王路常“起”字出口,便见他猛然朝着*冲了过去,*也不是善茬,举拳便捶,一拳又一拳,凶猛的轰在王路常后背上。

但他没有能够捶几下,便被扛了起来,然后重重的摔下。

轰!

一声巨大地闷响之后,两人厮斗的场间尘烟大绽。

尘烟微落。

王路常傲立,不屑的看着*。

*躺在地上,灰头土脸,愣愣的看着王路常。

他被摔倒了。

这怎么可能?

他以为他不会被摔倒的,方才的战斗中对方已经多次想要这样做了,但都被他凶猛的拳脚和高明的技巧闪过。

可是这回,那将自己旋转拔起然后摔倒的力道不可抵挡……

“好耶!”面瓜跳起来了,发现自己居然有些脸红,刚才都要担心死了,悄悄的抹去手掌中你一排月牙般的指甲印,她高兴的跳了起来。

一直以来,就向往着自由自在的生活,脱离了那个超级大的家族,领略仗剑天涯的潇洒,行侠仗义中,蓦然回首,咦,居然遇见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他。

虽然生活和现实总会打败人的幻想,但他确实没想到,居然遇到了王路常,虽然与梦中的那个他相比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可是这家伙……越想越羞,为自己这种突然一夜之间便疯长起来的想法感到面红耳赤。

特别是那夜,她还看到了他的那个丑家伙……

呼……长出一口气,真的不能再乱想了。

这种事情真的说不清,从第一眼见到他开始,从小开始便因为身份和家族教育,使得性子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她,看家他*着上身埋头在鱼缸里喝水,居然慌了,话都没说顺。

这大概就是命中注定吧。

反正那晚一夜没睡之后,这个叫做王路常的人,在她心中突然就不一样了。

不是没有优秀的男子,她生命中遇见的那些男子比任何人都优秀,可是这个冒冒失失的家伙,细细想来,真挺不一样的。

一个喝醉了想起自己的妹妹,哭得撕心裂肺的人,一个敢于独自杀上疯狗帮,于乱敌中取人头颅的人,一个武功高强,身材还不错的人……唔,这是怎么了?老想着他的身材……

短短时间,从疯狗帮杨汉开始,她看着他不经意间就打败了很多高手,虽然这些高手都有些浪得虚名的成分,比皇宫大内和王府中那些差的不是一丁半点,可是这些人都是江湖中摸爬滚打过来的啊,都是能够在乱世江湖中占得一席之地的家伙。

他居然这么强。

他的师父是谁?

他的父母呢?

他的妹妹,唉,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她在哪儿?

……

其实战斗还远远没有结束。

许多无聊的百姓在围观着,可是林员外、李员外等乡绅已经走了,他们还有很多大事要做,按照农管家的吩咐,挑起厮杀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能不能办成,就要看赵道新和他徒弟们的,没他们什么事儿了,人生得意须尽欢,麻将牌九小妾姨太还眼巴巴等着呢。

赵道新还在一边负手而立飘飘然看着,突然的变故让他嘴角的微笑陡然僵住。

“不要大意啊*,你小子干嘛停下,一鼓作气好好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想要挑衅我津门武林的小子!”赵道新吼道。

王路常怒了,他什么时候要挑衅津门武林了?这他妈不是来给老子入津门做引荐人的么?变得这么快,看来真是忍不住了。

大家撕开脸皮来光明正大的不好么?

“啊!!”*猛地站起来,用力的捶打着自己的胸膛。

而后大踏步便朝着王路常欺身撞去,他要硬生生以蛮力撞碎这小子。

这是极其凶悍猛辣的一撞,他浑身肌肉紧绷,意气神尽皆提至巅峰。

咚咚咚……

每一步落下,地面烟尘冲起,散逸。

人高马大的*冲撞,任何拳术和招式此时都被他内心的愤怒烧得烟消云散,他居然被摔了,就那么趴在地上,蹭了一脸的灰,这么多人看着,传了出去他这个大风门撑门面的大徒弟,还怎么在津门混?

“死!”早就不管来的时候师父怎么吩咐的了,因为现在看样子,师父也被这小子气得不轻,管不了那么多,即便是跟津门守备曹杰有关,那又怎么了?曹杰算什么?

他猛然张开嘴巴大吼一声,口中向外喷着浓浓的白雾,这是气贯长虹的体现。

怒目圆睁,全力一撞!

即便一次撞不到,他眨眼之间便可变换十三种姿势撞出去。

这就是学的拳法多的好处,无论面对什么样的情况,都可以任意拿出应对之法。

更何况那小子还一动不动站着不闪不避。

王路常抬手,在*撞到身上的一刹那急速后退,含章步紧紧贴着*狂奔脚步的节奏后退,同时将一双修长手掌贴在*身上。

扶摇劲骤然发力。

“给我趴下了!”

以王路常贴在*身上双掌为中心,*衣服猛地崩开,似乎有大风从王路常手掌之上生出,直接将*衣服荡开。

“啪!”一声脆响。

在围观的人们看来,即便王英雄步步后退,可是气势汹汹的*已经撞到了他的身上,这一下不死也要重伤的了,*是什么人物啊?他们还不知道?

*低着头,蛮牛一般顶出去,谁也看不到他的脸色。

王路常被*疯牛一般的顶着,似乎要被撞飞,他脚步急速蹭动,突然轻盈的一个侧身,闪避了开来。

看似笨拙的身形不觉瞬间在地上移动了一尺,让过那*正身的一顶,扭腰踏步侧身出手,在*与他几乎错身而过的刹那间,忽地将手闪电般地搭在了*后背上上,随后顺着*狂顶撞的势头,向前前旁一带一扭一拉……

*还是那么直直顶着出去,几步之后,轰然倒下。

“噗!”一口血沫子从他口中喷出。

这时候人们才发现,这*整个脸都是酱色的。

……

王路常确信他已经起不来了,闩枵门道,刚柔互济,都是羊皮裘老头教的,一个要抓重点,找关键,另一个嘛,就是刚柔互济,刚对柔。

*就那么闷着头气冲冲撞过来,中门大开,一鼓作气,要知道胸壁檀中穴可是中丹田,他那时候的状态,从下丹田提起来的气全在中丹田之中充斥着,至刚至阳,此时给他一掌,力透骇皮使出暗劲一掌印在*中丹田,扶摇劲在他中丹田中一引动,他的气顿时便控制不住了,失控,犹如开闸大水,顿时肆虐。

*不攻自破。

王路常站在他面前,冷冷的看着,犹豫着是不是要动手格杀。

这些都是挖空心思想要杀他的人。

不再犹豫,他缓缓举手。

在他将要一拳击出,一旁赵道新喝喊出声的时候,异变抖生。

噗地一声吐出漫天血雾的*,却是借着喷血之势暴喝一声,舍生忘死地一把扯住王路常脚踝,一拉,将王路常扯到在地,然后猛然将整个身体都压了上去,举拳便打。

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王路常并不慌乱,只见他深吸一口气,胸膛暴涨,左手格挡*疯狂落下的拳头,右手猛地一振,迅疾化作一块铁板般。

这只右手化作的铁板手刀,以大劈棺之势,重重地甩在*已经鲜血迸流的下颌上。

喀喇!

一声脆响之后,*脖子一歪,怒睁着双眼,那满是煞气的眼睛中神光渐渐散去,然后扑在了王路常的胸膛之间。

死了。

他至死也没想到,自己居然死得这样快。

“翌子,你敢!!!”这时候,赵道新愤怒的喝吼声才传到了王路常的耳朵中。

王路常扒开*站了起来,脸上满是*临死前喷出来的鲜血:“有什么敢不敢的,他已经死了!”

王路常笑了,有点狰狞。

十岁时候,被王子昂捡到之前的数日时间,清军屠城,他已经见过了冲天的血气和无尽重重叠叠的尸体,流血漂橹,那种疯狂的刺激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不可磨灭的,烙印在灵魂中的凶戾在王子昂一腔浩然正气之下渐渐被他遗忘,可是有时候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鼻孔就会突然闻到心灵间那一丝丝悄然萦绕着的鲜血的腥甜。

“找死!”赵道新陡然冲出,作猛虎下山势。

却并未逼近。

“哈!!!!”

一声巨大的吼声从大官人打扮的赵道新口中猛然发出。

这是怎样恐怖的一个形状啊,嘴巴大张黄牙朝天的形象和他一直注重的儒雅富贵形象截然不同,谁也想不到他突然会发出这样的一声吼。

这一声吼响彻津门。

这是一声吼蕴含着内力的巨吼,犹如虎啸。

所谓“咆、哮、呼、喊”,形上生音,音随意动,虎的吼啸之声可远达十多公里,所以虎便比豹更有神采,豹虽奔跑如电,但因为不懂发声的奥妙,无法调理气血生机,奔跑超过一分钟,便会因为气血沸腾热量过高而死。

这是一声虎啸。

形意至高境界,以发音令内脏产生共鸣,从而淬炼经络骨血的法门。

这一声吼直直冲着王路常。

王路常几乎被这一声吼给震倒在地,捂着耳朵,痛苦不堪,似乎心肺都要从体内跳出嘴巴来。

“吼!!!!”虎啸连绵回荡。

“噗!”他终于忍耐不住,心神震荡中,一口鲜血喷出,抑制不住的就要瘫座在地。

这时候,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吼……咳咳,咳咳咳……”那吼声不断的赵道新一下子咳了起来,吼声中断,就像被人一把捏住了脖子,然后突然就一屁股坐在了上,见了鬼一般盯着王路常身后。

王路常缓缓回过头,见到羊皮裘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似笑非笑的盯着赵道新。

章节目录 第一七三章 吓尿,气势参天 “好一个‘目打’功夫!”羊皮裘老头赞叹道。

一个人倘若不会发声,便与行尸走肉没有区别,只是一尊没有灵魂神采的皮囊罢了,可是有了声音,人就可以表达,可以交流,可以倾诉,可以发泄,情绪会随着声音的迸溅而迸溅,变得神采飞扬。

赵道新一声虎吼,中气十足。

因此,声音便是人肉身的神采心意,音生则百脉通,音敛则精气足,按照这种说法去看津门大派大风门掌门赵道新,从他那一身贵气逼人的打扮和排场,以及修剪得整齐的眉毛,油光亮滑的头皮,细心扎绑的发辫,得体的衣装,人前优雅的谈吐……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标致的老头,比起羊皮裘那邋里邋遢的做派不知道要好多少。

反观声音倘若被压抑会怎样?看看周遭百姓那随时被控制的言论就知道了,虽然一个个看起来嬉皮笑脸,可是用心去看,就会发现眼眸深处那涣散的眼神,透露着的麻木、残忍、冷漠和惘然……

赵道新是习武之人,声音通达心思活络,接触的人也属于往来无白丁一类,自然神采飞扬。

他这一声吼,得益于所学形意功夫,所谓“龙吟虎啸睡狮吼”。

武道之上有一层境界名曰“目打”,即是发音瞪眼震慑!

形意的“目打”之一“虎啸”源于猛虎狂啸山林,虎啸是利用气脉血肉的力量,挤压肺部发出气势宏大的呼啸之声,虎啸为实体,带有强烈的空间之意,所谓虎啸山林,这山林便是虎啸能笼罩的范围之内,在这个范围内的飞禽走兽,一旦听到虎啸之声,便骨肉酸麻丝毫不敢生起抗拒之心,所谓声形结合,例无虚发,虎啸一发则骨骼齐鸣……

赵道新发出的这一生吼啸就是虎啸。

至于其余的“目打”比如龙吟,比如睡狮吼,龙吟无形,乃以龙身之意使头胸腹腔内都产生共鸣,外人无法听见,是无声之声;而睡狮吼,关键在睡,狮吼之声虽大,却又以睡狮翻滚时无意中发出的吼声最为震人心魄,也是音武之道的关键,习武之人白天无论怎么修行,都离不开龙吟虎啸,但在睡梦之中,以意念发出或者说是守住体内的第一个音,才是睡狮之吼,练到这时,骨髓气血的变化在睡梦中自然产生,无比强大。

练武之人所说的发音,自然与常人有异,习武之人,丹田是暗劲滋生的源头,同时,也是发音之声源,以丹田之力发出的声音,是无尽深邃宏大,可与外物共鸣共振,力量传到了胸腹之中,那声音便愈发强劲,等到从嘴巴之中尽情爆发出来,那威力可就莫测了。

赵道新一声吼便吼翻了王路常,激得他气血震荡,七窍隐隐有血丝溢出。

虎啸这种实质性的发音,能使对手在无意之中,从头脑胸腹之内产生奇妙的共鸣,进而使得他的骨骼、气血乃至内脏或招式,都受到这种啸音的影响,强者一吼之下能将人震死,三国蜀汉大将张飞长坂坡上一声大吼喝退千军就是这个道理。

就是这样蕴含了武道极致奥义的喝吼声,却突然停了,变成了“咳咳”的咳嗽声,不能如此,他更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满脸骇然。

这是怎么回事?

只见方才还龙精虎猛的赵道新,看着羊皮裘老头,一脸见鬼的模样,指着他,喃喃道:“你……你这是……”

“居然不行么?”羊皮裘无奈的摇摇头。

他看着赵道新戏谑的说道:“要不,再来一次?”说着,便跨出一步。

“等等!”赵道新摆手制止,“你这是……难道是观杀?”

突然想到一种可能,于是悚然。

赵道新知道,神气能逼人,精气则摆人,发音则可换发精气神,在形意中,由虎啸结合无声的龙吟而发音唤出的神采,不单可逼人、摆人,还能醒目化神,成就比‘目打’更强一层的‘观杀’,而所谓的‘观杀’之气,不是简单的“发音瞪眼震慑”,这是一种更高境界的武道,只存在于形意拳拳谱之中。

这邋里邋遢的老头儿竟然是这样的高手么?

可是,刚才那种如同下到十八层地狱的感觉与书中所描述的“观杀”又不大像。

赵道新一脸希冀的看着羊皮裘老头儿,如果今日遇到了那样的高手,只怕要栽。

羊皮裘老头摇摇头,说道:“不是,我方才既没有摆出龙形,也没有布出虎势,自然不是‘观杀’”。

赵道新问道:“不是观杀还能是什么?”

羊皮裘老头儿没有回答,揩了揩额头上的汗珠,只是说道:“你想知道?试试不就行了?”

脸色铁青的赵道新沉默下来,刚才那种感觉他不想再尝试一遍了,可是一想到农十三助他开宗立派的天大人情,不还又不行。

更何况……

他抬起头,死死盯着羊皮裘,既然不是“观杀”,那么还能是什么?难不成是神游啊?笑话,达到那种境界的人物无一不青史留名,眼前这寒酸的老头能是那样的人物?再说了,现在可是末法时代,自千年之前那姓张的家伙关了天门之后,人间灵气早就枯竭,怎么可能有人会达到那种境界,要知道,那可是古书上的传说。

他不相信,因为那不可能。

方才那一瞬间实在太快了,他缓过神来之后,突然觉得就像做梦似的,毫不真实。

于是他想再试试。

看那家伙不断揩汗的样子,或许只是装腔作势用了什么手段吓唬自己罢了。

认真打量一番羊皮裘老头,赵道新说道:“试试便试试!”

他还就不信了。

武者自有武者气质。

武人之间很简单,见面一叙话,身体都是敏感的,近距离一接触,一打量,再说句话看看神色中气,那么对方的武功人品也就知道了七八十了,就是这么简单。

更何况他已经看了羊皮裘老头很久很久。

有道是武人文相,文人武相最为尊贵。自古武官死战、文官死谏,明史之中能不畏惧皇权,舍身家性命于不顾,为天下苍生冒死而谏者,与武者何异也?与侠者何异也?凭武者之直觉,天下文武两途,有此气质者凤毛麟角。

那邋遢而在热浪之中散发出阵阵怪异味道的羊皮裘老头,一看就是实打实的贱人样,没有文人风骨,也没有武官体魄,毫不出彩。

丧失爱徒,受人侮辱,怒火之中,赵道新早就将初见羊皮裘时候那感觉到的危险气息抛诸脑后了。

猛地冲将出去,摆出虎形大势!

浑厚内力自丹田喷涌而出,直灌胸腹。

一种难以言说的磅礴浪潮自胸腹之间涌上喉头。

张嘴,“吼……啊!”

狂霸的虎啸之音才出了嘴巴,发出了一个并不完整的音节,突然便变成了凄厉的嚎叫,然后戛然而止。

王路常目瞪口呆,这太神奇了。

在赵道新猛然冲将过来,摆出虎形大势,准备再次发出怒吼的瞬间,他见到羊皮裘老头儿只是一脚踏了出去,眉头微皱,什么也没做,就那么愣愣的看着赵道新。

可赵道新就在这目光之下,突然便蔫了。

身形止也止不住的就跪在了那里,一双眼睛以失魂落魄的样子看着羊皮裘老头儿发呆。

吴鸣也是一脸懵逼,师父这又是怎么了?怎么与那日在建威将军府中张家老太爷的样子一模一样?

场间尽是疑惑。

人们就看到了赵道新像是请罪一般,奔着朝羊皮裘老头跑去,跑到一半,突然就跪下来了,像是被羊皮裘的眼神吓到,一动不动。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演到了哪一出?

这其中的个中奇妙,却只有羊皮裘和赵道新才能知晓。

在人们看不到的那方天地,说不清这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如梦似幻。

苍茫雾气涌动如潮,天地之间迷茫一片。

不知怎么地,赵道新突然就想到了文天祥的正气歌,“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这是一种身处宇宙初生,开天辟地的感受。

虽然这里什么都看不到,到处是苍茫的大气,可是一种身处宇宙中心的玄奥感觉不自禁的从心底里涌出来。

又是这里,一模一样的天地。

他怕了。

远处,一尊山岳般的影子自看不清楚的天穹之上缓缓显现。

那是一尊灰色的身影,像是擎天柱地的神魔。

与那尊身影相比,他就像蝼蚁一般渺小,尘埃一般细微。

赵道新目瞪口呆,看着那似乎遮盖了整片天地的飘舞的裘袍,那沟壑纵横的苍老面颊。

羊皮裘。

“前辈,饶……饶命!”他跪在地上。

五体投地。

神游。

这是传说。

“赵道新……”羊皮裘开口,声若洪钟大吕,从高天之上直直蔓延开来,搅动了充斥整个天地的苍茫混沌。

如神如魔。

“功夫再大,大不过天,你的拳术和力量,确实都到了神乎其神的地步,可你的骨肉筋络还有气血,却远远没有到达生生不息、天人合一的境界,这种力量的拳术,一旦驾驭不成,便是身死道消的下场……”

“谢前辈教诲!”

“看在皆是武林同道的份上,我不杀你,切莫再助纣为虐,走吧!”

一阵天旋地转。

还是那个真实的世界。

可是对于赵道新来说,一切都不一样了。

这真的不是戏法。

这是极致的武道境界。

一阵眩晕之后稳住心神,向着羊皮裘的所在恭恭敬敬三叩首,顾不得下身传来的阵阵异样的臊味,赵道新颤巍巍站起。

转身退走。

留下地上一滩黄色的液渍。

章节目录 第一七四章 血本,地头蛇吐信 “赵大爷,怎么地就走了?”

“这尿性,您能忍?您都吓趴下了这是咋回事?”

“再玩会儿么,津门好久没这么个热闹事儿了。”

人们议论纷纷,肆意的笑着,抱着手,指指点点,天热难耐,许多人都带着小茶壶,酸汤罐子,边喝边看,这王英雄家门口,实在太有意思了。

今日的好戏恐怕要到头,但是人们还没看够呢,这么多人敲锣打鼓的来,却灰溜溜准备走,这让平日里无所事事的围观者们觉得不爽快,于是出言相激,希望赵道新可以留下来,再想想法子多延续一下时间,毕竟,现在还不到能够站在这里围观的人们寻找生计的时候,这些人的生计,大多在晚上进行,不是偷就是抢和赌,这个点儿,乞丐都在忙活,但他们是最轻松的,看看热闹,抽抽福寿膏,喝喝茶,溜溜鸟,一天就算过去了。

赵道新根本顾不得这些声音,只是满脸的震骇。

“师父,怎么……”跟随赵道新轿子而来的一十六名大风门弟子,有人出言唤住赵道新。

赵道新抬手制止,连轿子也不坐了,硬着头皮,强行迈动颤抖的双腿,远离此处。

但人们很是不能理解,大人物嘛,最为看重的就是颜面,今日这件事可以说,令大名鼎鼎的津门武师赵道新颜面扫地,磕头,吓尿,便是寻常百姓也都不能忍受的奇耻大辱,他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更何况,是在人们看来莫名其妙的一口气。

那一小滩从赵道新裤裆内淌出来的金黄液渍,人们笑得真么止也止不住。

“走!”赵道新似乎没有听见铺天盖地的笑声,只说了一个字。

尊严、面子、名声,他这样的人物,好不容易爬上了百姓头上,可以近乎为所欲为的享受生活,最惜生命,而那些东西都是在生命得以用权势保障的时候才在意、才追求的东西,倘若生命受到威胁,那些都不算什么,因为,在这个世界,过上比平头百姓好了不知道多少的生活的感觉真的很好,没有谁会为了什么尊严、面子、名声而放弃这种生活。

神游……

赵道新内心的震骇无以复加,这世界上,居然真的有人能够达到这种境界。

一个人看见了只存在于传说和话本中的真正的神,是什么感觉?就是现在赵道新的感觉。

“可是师父,大师兄……”有弟子欲言又止。

赵道新已经走远了,迫不及待要离开这里。

倘若没有得罪面前那尊大神,他一定会留下来,将其供奉,可是现在……

纵然是有千般疑惑不愤懑,大风门的弟子们也不敢多说什么,师父都这样了,做徒弟难不成还能怎么地不行?只是一直想不通,那个邋里邋遢的羊皮裘老头有什么本事,一步踏出,就把自己师父吓成这样。

对于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师父来说,这是没法去想象的。

……

走了,好不容易,都走了,没有人说什么,议论王路常忘恩负义的声音不可避免,毕竟赵道新和一众乡绅可是打着爱惜人才而将其引入津门的“引荐人”名头来的,礼也带了,匾也抬了,王路常还将人徒弟打死。

但这种声音算不得什么,毕竟大风门的人都没说什么。

其实,百姓的心中都有一杆秤,虽然都是些看热闹的混星子似的人物,但最起码的是非曲直还是能辨认的,*与王英雄的比试凶险无比,谁都看得出在津门年轻一代武林人物中大名鼎鼎的大风门大师兄*,是有心要杀死王英雄,这令得大风门举门出动来王英雄家门前找茬的意味很值得推敲,人们不禁要疑惑,王英雄究竟惹到了什么样的大人物,才使得这么多人来找他麻烦?

不去管议论的声音,曹杰果然是富有经验和智慧的,王路常打死了*,是武道切磋中不可避免的“失误”,拳脚无眼睛,按照武林规矩,这怨不得谁。

于是*的死,在曹杰的掩盖和大风门的“无话可说”之下,就那么被轻轻的揭过了,这世界,无时无刻不在死人,各种死法的都有,在比武中死了个*算什么?

日子还是照常的过,但是羊皮裘不行了,他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嘴唇脸色苍白。

在笑呵呵“送”走赵道新之后,回到四合院中,他就倒下了。

第一次神游,对人的泥丸宫内神力的消耗是极大的,更何况他还不是神游,只是堪堪步入大登临境界而已。

即便如此,他要在自己的内天地小千世界中灭杀赵道新,也就挥挥手喘口气的功夫,在羊皮裘老头的泥丸世界中,他那凝实、厚重、顶天立地的法相是无比强大的,赵道新的神力在他的世界中,只是一缕看不清样子的气息,吹口气他就烟消云散了。

这就是大登临境界的恐怖。

不用武力,也不用一招一式,只是瞪一瞪眼睛你就死了。

王路常看过羊皮裘,这老头其实没有昏迷,虽然虚弱,但是眼睛贼溜溜转动,只是王妈一来他就赶忙把眼睛闭上,装作昏迷的样子。

王妈放弃了与鲁青达的聊天,专程好心照料他,而这就是羊皮裘老头的目的。

他早就看不惯鲁青达和王妈两人在一边眉来眼去的了,趁此机会正好美美的享受一番被人照料的感觉。

王路常也哑然失笑,羊皮裘自作自受引狼入室,原本四合院内只他一个老人家,与王妈可以说近水楼台,现在却要使这种小手段。

一时之间没人来找麻烦,乐得清闲,与面瓜吴鸣一起,好好清点了一番乡绅们送来的东西,都是些中看不中用的物事儿,盒子包装一大个,看起来足够诚意,可是一打开,糕点三五粒,布匹一两分。

由此可见这帮人的目的。

曹杰那里还一直没消息,只是说昨晚有人试图杀死范奎,在范奎的饭菜中下了砒霜,幸而曹杰对范奎看得紧,很多事情都不敢大意,才没令人得逞。

说完曹杰便匆匆上差去了。

王路常暗自沉吟着,以曹杰的实力本事,对于赵水虎、范奎这种人的尿性,不可能问不出什么来,但这曹杰一直隐而不发是为什么?这对他有什么好处?他想干什么?

面瓜公子李凡对这些事情肯定是一无所知的。

事情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这些事情王路常没有对任何人提起,他很想看看曹杰究竟是怎么了?

……

农宅。

偌大的庭院中,农十三无语望苍天。

便是赵道新都没法对付那个小子么?受了这么大的侮辱,拼着失去自己的友谊和支持,居然就这么放手了。

羊皮裘老头是个什么人物?

而王路常那小子究竟有什么本事?津门守备曹杰,羊皮裘高手……

有趣了。

“他有没有说是为什么?”

农永福恭敬回道:“没有,只是说请老爷见谅,他会将名下一些农家的产业转回给我们。”

“哼哼,幼稚,我农十三送出去的东西,有收回来的道理么?他赵道新没命收受,也就没什么用了。”

“是!”

“看来那老狗也是浪得虚名,什么拳术高手,他妈的!”农十三骂道,眼神却毫无波动。

“范奎那小杂种的狗头我为什么还没见到?”

“这个……这……老爷见谅,那曹杰却是防范得紧,有点难以下手。”

“你……”农十三转过头,灼灼的盯着农永福的眼睛,笑道:“永福啊,我对你如何你自己清楚,可不要像赵道新那条老狗一样……”

“是是是,老爷!”农永福忙不迭应着,双腿就软了,止不住的跪下去。

“尽快去办,这么多年了,我信你!”农十三拍拍他肩膀,说道。

“是,老爷,永福晓得了。”

“津门守备……”农十三摸着下巴胡须,“哈哈,好好好,曹守备是么,去,弄几张帖子,明晚设宴清流楼,请李副将、陈参将、崔游击、江都司吃饭,把最大的鱼、海鲜,什么鲍鱼蛤蜊扇贝的管死了上,这帮子大头兵吃得多,另外,欲仙楼的姑娘们全请来,哈哈哈,我要让这曹守备死个痛快!”

“敢惹我农十三,嫌命长么?”

“老爷,提督大人和总兵大人不请么?”

“算啦,还到不得这程度,但是……这样,把家里那两株‘牛血红’给提督大人送去,还有那两个长了珍珠的珍珠蚌送去给总兵大人,娘皮的,老子可下了血本啦!”

“老爷,这……您舍得么?”这世界上,除了皇宫,再没有比农十三手上那两株“牛血红”更宝贝的血珊瑚啦。

还有那珍珠蚌,脸盆那么大。

“去办吧!”农十三紧握老拳,肉痛不已,“只要能让那些敢于跟我作对的人死得开心,就没有什么舍不得的。这世界上就是有些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子,我要让他们知道,有些人,是惹不起的!”

“唉……”农十三背负着双手,看着天井之外湛湛青天,轻轻叹一口气。

“这津门多少年没听见我农十三的声音了?三十年?四十年?看来大家都忘记了我了,也罢,不翘一棍子,什么土鸡瓦狗都敢在津门闹腾!”

“聒噪得紧!!”

“另外,满大街的青皮混星子,不要让他们闲着,给我把那四合院闹个天翻地覆,杀了我儿子还那么怡然自得的活着,这怎么可以!”

“是!”农永福浑身的冷汗黏黏腻腻,回了话后就赶忙躬身告退了。

农十三都下了血本,看来他也得出点血了,范奎小子,要怪只怪你命不好!

农永福狠狠的想着。

章节目录 第一七五章 几度夕阳红 范奎死了。

曹杰带回来这个消息的时候,一脸颓丧。

“怎么回事?”王路常问道。

“一个看守大牢的士兵,把他的头砍了下来,就昨晚的事情。”

“那个士兵……”

“跑了,没想到他居然是别人的人。”

“从那个士兵身上查不出来幕后的人么?”

“正在查着!等会儿我亲自带兵,将他追回来,王兄弟,你别怕,有我曹杰在一天,就一定不会让你们有事的。”曹杰拍着王路常的肩膀,说道。

“是么?”王路常笑着说道。

“那是当然!我知道背后是些什么人,这些人作恶多端,我绝不放过!”

那你是什么人呢?王路常很想这样问,可是看到曹杰满面肃容,便没问出来。

“那范奎的头去哪儿了?”

“不知道,还在找,你们好好在家呆着,别乱跑,我这就当值去了。”

因为一个大妈口出恶言因而结怨的衡阳道锅伙寨主范奎就这么死了,王路常有些唏嘘,但更多的是警惕,事情越来越看不明白了,好像有人要拿他作文章。但这文章究竟怎么作,对于读书一向不行的王路常完全琢磨不透。

曹杰这么帮他,相当于与他站在了一起,他实在想不通曹杰会做些什么。

想不通的事情便不去想,见招拆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跑就是了,对于逃命这种事情,他还是很有把握的。

……

范奎的头颅,如今自然在农宅,就跟猪头牛头一起,摆在农家六子灵柩之前,血淋淋,那大张的眼皮仍旧残留着死前的惊恐和难以置信。

念经的和尚们噤若寒蝉,但因为受了农家不菲的香火,于是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是将往生经念得更加响亮了。

农六的灵柩是奢华的,楠木馆,墨黑松香刷了一层又一层,即便大热的天也闻不到臭味。

存枋的时间快要到了,现在只拿到了范奎的头,王路常还在逍遥的活着,这对于爱子深切的农十三来说是不可忍受的。

原本对付王路常这样的人物,这个津门青皮祖宗只需要弹弹指头也就够了,但因为他爱惜名声,珍惜自己一点一滴在民间建立起来的威望,于是自己儿子死在臭名远扬的疯狗帮,他便不好出面做什么,只能派了管家暗中牵着范奎的手去做,这件事也就变得复杂起来,至今王路常的脑袋还好好的安在他的脖子上,动来动去。

不能忍受。

……

但曹杰的四合院四周,有安排的兵士暗中左右巡逻,这些巡城兵士平日里对于津门的混星子青皮熟得不能再熟,于是安排的许多混星子都不能很好地靠近那四合院去做些什么,只能远远的投去监视的目光。

为了这件事,曹杰手下的巡城兵死了三个,都是被穷凶极恶的混星子趁着夜色疯狂杀害,这些是四合院中的王路常等人所不知晓的。

每次死了手下,曹杰都会趁机整顿一番,但津门混星子何其多,根本抓不过来,毫无办法,只能加派人手去守着四合院,能赶的就赶走,只期望四合院中的人尽量不要外出,因为他的人手也不多,确确实实属于他的人,归他管辖的人,在疯狗帮后山死了三四十个之后,如今不过百十人。

诺大的津门,都要兄弟们去巡逻,维护治安,人手根本不够。

……

羊皮裘老头儿今日已经“醒转”过来了,但还是很“虚弱”,王妈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在王妈不注意的时候,羊皮裘总是对着满脸不屑的鲁青达投去得意的眼神。

如是几次,鲁青达终于受不了了。

“呸!小人长戚戚!!”鲁青达唾了羊皮裘老头儿一脸,然后怒气冲冲出门了,他才不怕什么混星子。

“你去哪儿啊,洗手吃饭了啊,干啥还出门去?”王妈端着脸盆,看着甩手出门的鲁青达,喊道。

鲁青达回过头来,看见王妈手中的脸盆,就知道她要去给羊皮裘擦脸去了,“哼!”重重的哼了一声,他更加愤怒了,答也不答,推门就走。

“他怎么了?”王妈一脸的疑惑,向羊皮裘问道。

“嘿,吃不到葡萄难受呗!”

“你咋不分他吃吃哩?”

“他不要啊。”羊皮裘翻了个白眼,幸灾乐祸。

这大热的天,吃两个酸甜的葡萄却是提神醒脑生津解渴,葡萄贵,但是王妈还是叫人送了一些来,因为羊皮裘想吃,他受伤了,借着病人的身份,跟王妈求来的。

“一定是你太吝啬。”王妈将毛巾蘸了水,拧干,细心地擦拭这羊皮裘额头上的汗珠。

“背上也来一下,捂死我了。这天儿怎么他娘的这么热……”羊皮裘一个翻身,大咧咧将羊皮裘掀开,露出后背,等着王妈蘸水给他擦拭。

“是啊,好多地儿都没水了,一定要省着点用。”王妈好不嫌弃羊皮裘的肮脏,细心的给他擦拭着身体,羊皮裘龇牙咧嘴,享受极了。

难道真被张家太爷说中了?想起在建威将军府张家太爷在内天地中与他的谈话,羊皮裘心头有些凝重,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糟了。

会死很多人。

唉……管他呢,天意不可违,自己都这么老了,还想那么多做什么,人生得意须尽欢啊。

王妈擦干手上的水渍,就要走。

羊皮裘一把捉住她的手,眯着眼睛笑道:“阿梅啊,今晚咱吃啥?”

“你做啥?”王妈老脸一红,一把挣脱为老不尊的羊皮裘手掌,退后几步,说道:“麻婆豆腐,凉拌黄瓜,炒豆角!”

“还有呢?”

“没了,菜就这么多,大不了加个肉,送菜的小卢已经好几天没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抽烟膏子抽忘了,等会我得看看去,好好训他一顿,下回不要他家的菜了。”

“好好好,啧啧……”羊皮裘摸着自己的下巴,上下打量着王妈,意犹未尽的说道:“麻婆豆腐,真好,你的豆腐挺好,好吃!”

“不要脸的老流氓!”王妈两根手指就戳到羊皮裘额头上去了。

“软软的,哈哈,我这口老牙,喜欢,哈哈哈……”羊皮裘舔舔嘴唇。

“呸!”王妈一口唾沫星子火急火燎的就淋在了羊皮裘老脸上。

羊皮裘愣了一愣,然后笑了,眼睛眯得只剩下条缝儿。

一把抹在脸上,羊皮裘咂摸着,将手掌放在鼻尖上闻了闻,嘴巴发出“啧啧啧”的声音,说道:“香!”

王妈落荒而逃,她实在受不了这不要脸的老东西了。

王路常将一切看在眼里,不得不感叹人老成精,这老东西,太不要脸了,脸皮比紫禁城城墙还厚。

羊皮裘冲着门外扎马步的王路常努努嘴,笑得异常猥琐。

……

王妈挺好的。

王妈闺名叫韩梅。

这是王路常人生中第二个给他做饭的女人。

第一个是卜空村的……王大妈,与张掖庭不清不楚的那位。

奇了怪,两人都叫王妈,这倒是王路常没想到的,这两个女人居然都嫁了姓王的丈夫。

王妈虽然有些胖胖的,可是风韵犹存,脸色红润身体健康,手脚麻利。

王妈是本地人,丈夫早些年便病逝了,儿媳妇也跑了去,家中如今只有一个病怏怏的儿子和两个小孙孙。

王路常将一贯钱递给正在刷碗的王妈,后者用力将手在围裙上揩了揩,才小心的接过王路常递过来的“生活费”。

这是王路常主动跟曹杰提出来的,白吃白喝肯定不行,这么多人耗在曹杰家中这么长时间,不可能一直白吃白喝。

王路常的钱自然是顺手拿来的,他也不怕混星子,从未放弃过寻找小抉微,因此,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翻出墙去,四处在城中富贵人家家里闲逛,寻找那一丝丝奇迹。

可是始终没有半点消息。

“唉,我家那孩子,要是像你跟吴鸣一样能干就好了,可是他就是不愿意下地去干活,总是捧着书啃啊啃,却连秀才都没啃到一个。”

说这些的时候王妈满脸的黯然,但一提起她的两个孙子,便又立时眉飞色舞起来。

虽然一直讨厌自己儿子整天只知道读书,连丢了媳妇儿都不管,可是她总是爱说自己两个孙子的蒙学情况,她说年龄大些的孩子还不错,没那么顽劣,虽说也从没人听说学塾先生夸奖过什么,多半是考不中秀才的,便是通过县试成为童生估计都相当不易,可是每次当她看着那个孩子挑灯读书,摆出那副读书人独有摇头晃脑的模样,她就会没来由很高兴。

那个小些的孩子就让她很头疼了,宁肯下田劳作,也不乐意去私塾背书,整天舞枪弄棒,就想做个侠客。

说完,不禁摇头又点头,笑呵呵的。

王路常感觉得出来,这是一个坚强、贤惠的女人。

但她没福。

这世道几人有福?

纵观身边的人,除了尚不清楚家世的面瓜公子,身边的人没一个家庭是完整幸福的,不是死了这个就是死了那个,干脆一点的更是孑然一身。

逝者已矣,活着的人要幸福。

“您觉得……”王路常眨眨眼睛。

“什么?”

“羊皮裘跟鲁青达前辈,哪个更适合些?”揶揄的看着王妈。

听到王路常的话,这个乐观的女人手中的瓷碗一滑,先是一愣,然后老脸便红了。

“呸!讨打!你小子也是个不正经的玩意儿,跟着那老流氓都学坏了都……”王妈横眉怒目。

王路常觉得她窘迫的样子可爱极了,不由得哈哈大笑。

章节目录 第一七六章 小女孩带来盒子与横祸 早饭过后,王妈就去采买了,送菜的小卢几日不曾送来,家中柴米油盐所剩不多。

这种感觉真好,像一个家似的,虽然普通,但是无比的温馨。

相比于几乎已经忘却的十岁之前那段日子,记得的,只是金碧辉煌的宫殿和周围人们冷漠的眼神、各种规矩,以及无助。

所以,真的很珍惜这样的日子,总是借口拖延下来,尽管已经感觉到了曹杰的有些不对劲。

面瓜公子近久有些神出鬼没,吃了饭便跑得没了影儿,几番叮嘱他不要乱跑,但一个不留神人就没了,从后门偷偷溜走,不知道去了哪里。

王路常也不好过问,到是把自己弄得有些无所事事,所以便一直利用这些时间来习武,羊皮裘和陆青达是很好的请教对象,若是遇见不动的东西,都可以向他们请教,凡有所问,必有所答。

武功增益得很快,接连几场战斗,获益匪浅。但每次与羊皮裘聊起他的厮杀,总是惹得老人家鄙视不已。

“高手厮杀,一招半式立见生死,哪里会你来我往斗个不停?即便是势均力敌的对手,也不可能打这么久,更多的时间用来蓄势,用来寻找对方的破绽,以求一击必杀。”王路常的几场打斗,在他眼里都是小孩子过家家而已。

“有没有这么厉害啊?”对于羊皮裘的说法,王路常是不相信的。

“嘁。”羊皮裘别过头,不屑于回答,闷头睡大觉。

心中乐滋滋,等到睡醒了,便可以吃到阿梅买回来的洋瓜了吧?听说那玩意儿叫西瓜?曾在街上见许多人吃过,像是吃血红的猪血旺一样的,看起来爽极了,但因为囊中羞涩一直不曾品尝,这回一定好好大快朵颐一番。

羊皮裘做着美梦,而王路常自顾自琢磨自己的武道。他欠缺的东西太多了,很多武学技巧不曾掌握,王子昂在他内心中已经种下无敌的影子,并给他的武道做了总纲性的指引,但看见了目标,路还得一步一步从面前开始走。

扶摇拳招式不多,发力以拧,扶,摇为主,招式起扶摇,揽月势,拧大龙,大擂鼓,大劈棺,结合着无坚不摧的陶片撅微使用,虽然看起来就像只有三板斧的样子,可是其间包含的技巧和动势太多,究其一生也未必能琢磨透顶。

撅微的使用,王路常见过,王子昂可以将其随意引导,以自身气机控制,旋转,飞跃,如同话本中仙人驾驭的飞剑一般神奇,可这真不是传说,王子昂实打实做到的,在剑门关下与石达开旧部厮杀的时候,撅微取人性命,无往不利,捯仙战甲都能割开口子,在王子昂周身舞蝶一般飞着,举手投足之间便可引动杀敌,十分厉害。

可是现在王路常对于撅微的使用,也紧紧限于类似匕首一般的用法,近身厮杀中用来切割对方要害,可是要像王子昂那样不用手拿着,单凭气机去牵引,根本不可能,尽管他已经做到了力透骇皮,可是想要控制撅微,还差得远。

这就是练习的方向,至于其他,比如招式、比如马步,比如出拳,起势借势弄势,都是基础,是需要时间去沉淀的,没有个几十载的水磨功夫不可能成就,绝不可能一蹴而就。

“嗡!”撅微在手,锋芒毕露。

形意气力神尽数集中到右手中的撅微上,顿时那小小乌黑褐黄相间的陶片,轻盈的便在掌指之间翻来覆去,犹如卜空村后山那无尽苍茫的十万大山中栖息着的那条乌黑的小蛇一般游走,散发出几欲划破皮肤的锋芒气机。

“咻”一声,撅微眨眼之间便从右手来到做了左手,然后翻飞缭绕。

但也仅此而已了,要他控制撅微离体,还需要持续不断的练习才行,这不仅与自身气机的强弱有关,还是一项技术活儿,极其讲究形意气力神的掌控。

满大街都是盯着他的眼睛,他自然不可能大白天光明正大出门去,否则死几回都不知道了,那便好好练武吧,只要自身足够强大,神挡杀神,佛阻弑佛,还管什么混星子青皮流氓的?

……

吴鸣也是好多天不曾出门了,今日趁着王妈出门采买,便硬要跟着出来,一方面是为了王妈的安全着想,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他受不了在大热的三伏天整日窝在那小小的四合院内。

透一透气,挺好的,人来人往,摩肩接踵,总算是又感觉到了生活的气息。

他的力气早已养足,身体恢复得不错,丹田内已经出现了暖流,这令他雀跃无比,内力结合着自身气力,他现在有把握挑翻两个张大力。

王妈就在前头走着,手上挎着篮子,装着些稀稀拉拉的蔬菜,边走边与街上左右摆摊的摊贩们聊着什么,不时传来粗犷的哈哈大笑。

这种感觉真好,就像见到了母亲一样的。

王妈认识的人可真多啊,等会儿回去一定好好问问,看她能不能给牵牵线,周围哪家有合适的姑娘,给介绍介绍,二十多了,也该成家立业了。

此时王妈正停在一个贩卖猪肉的摊子前,跟卖猪肉的老板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声音越来越大,渐渐地,围了一些人,都煞有介事的听着王妈在掐着腰,兰花指指着买猪肉的老板说着什么叫小卢出来的话。

咬着一窜山楂窜成的糖葫芦的吴鸣,正准备走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突然感觉自己的衣角被人扯了扯,回过头一看,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扎着两个冲天辫,正有些吃力的抱着一个大盒子,吸着鼻涕,一脸希冀的看着他。

“你是吴鸣哥哥吗?”小姑娘抬着脸问。

“我是啊,小妹妹你有什么事么?”

“啊,真的是你,太好了,三姐说她认识你,我还不信呢。喏,给你!”小姑娘尖叫道,一脸的兴奋,将手中的大盒子朝着吴鸣递过来。

吴鸣下意识接住,问道:“三姐?什么三姐?”

“就是我三姐啊,她很厉害的。”

“哦,这什么东西,给我的?”

“恩,三姐说确认是你就给你。”

“你三姐怎么知道我?她在哪里哇?几岁啦?嫁人没有?可以嫁人了么?”

“恩……她没来,你不打开看看么?我也很好奇呢,三姐从来不给人送东西的。”小姑娘脸上满是鼻涕晾干后的硬壳,此时睁着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吴鸣手中的盒子,不时歪歪头,想要从被油布包裹的盒子中看出什么蛛丝马迹来。

她真的很好奇,三姐是怎么了?难不成想嫁人了?可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凶的大叔以前没见过啊?

吴鸣同样是摸不着头脑。

三姐?一个女人,叫这小姑娘给他送来了这么一大包油布包着的东西?这看起来像一个女子应该送给男子的东西么?

到底是什么?

大男孩,小姑娘,一大一小两道身影在人来人往的街心,对着一个盒子张望着好奇的头颅。

“你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么?”

“我不知道哇,打开看看不就得了么,我也很好奇,会不会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额……”吴鸣翻了个白眼,一层一层将油布撕开,随着油布的层层撕开,一丝丝奇怪的味道缭绕在吴鸣鼻尖,那是一种很熟悉的味道,但吴鸣一时之间没想起来。

直到撕开油布一角,露出里面灰色的粉末。

“这是……”鼻尖抽动。

硝石的味道。

吴鸣顿时变色:“*!不好,快跑!”

一把将手中的油纸盒子抛出,一把扯住了还一脸希冀的小女孩脖颈上的衣服,旋即用力将小女孩朝旁边一扔。

吴鸣的反应不可谓不快。

但是晚了。

就在他将油纸盒子抛出的一瞬间,街道两侧的房屋顶上某处,突然激射出一道带着火焰的箭镞。

这箭镞瞬间就刺到了被吴鸣抛起的油纸盒子之上。

“王妈,快跑!!!”吴鸣只来得及喊出这一声。

轰!

身后响起一声剧烈的炸响。

烟尘冲天而起,天摇地动。

一股气浪骤然席卷开来,吴鸣只感觉身子一轻,头颅如同被铁锤击中,耳朵里什么都听不到了,后背传来火燎的刺痛,顿时整个人被猛烈的气浪高高掀起。

在吴鸣落地昏迷的刹那,他看见了王妈。

那个回转头来一脸震惊的看着他的妇人,被她身边一个毫不起眼的中年男子,从身后抽出一柄斧头,狠狠的砍在了头颅上。

花白的头颅上绽开猩红的血点,碎骨茬染着殷红鲜血从王妈头上旋转着飞出,落叶一般掉在地上。

王妈大睁着眼睛,重重摔倒。

人群中冲出许多持着刀枪棍棒的混星子,虎狼一般疯狂的围拢,将手中的武器高高举起,一下又一下,狠狠全部落在那个死不瞑目的妇人身上……

“妈!”吴鸣嘶喊出声,但他什么也做不了,身不由己的高高抛起,身体后背大半边身子血肉模糊。

颓然的坠落,摔在一个菜摊之中。

昏死过去。

章节目录 第一七七章 怒气冲霄汉 王路常正练着拳,配合着抉微,苦思冥想如何增益。

汗珠从身体内不停的涌出来。

三伏天,太阳光芒烤炙大地,像是火球悬在人们头顶,蝉叫得撕心裂肺,瓜叶耷拉着脑袋,风一吹,热浪似乎都能钻进人心里,弄得人心惶惶,只感觉到无尽的焦躁。

王路常正站在四合院中,大太阳底下,凭借毅力忍受着这种折磨。

头皮滚烫,青筋毕露。

这种在无尽热浪中死死支撑站立的方式,对于人意志的考验是巨大的,只有面朝黄土背朝天在田地里侍弄了一辈子的老农才有这种毅力。

李凡公子在一边跷着二郎腿,悠闲的喝着冰水,笑呵呵看着他。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悄悄回来了,王路常问也问不出个结果,只说是什么表哥来津门玩儿,他出去陪着吃了个饭。

旁边还给王路常准备了一碗冰水。

这时候吱呀一声,羊皮裘老头儿抹着额头上的汗水,从房间里钻了出来,吼道:“娘皮的,太热了。”

“羊大爷,您咋不继续睡?”李凡问道。

“热得慌,心里焦躁得紧,睡不着。”羊皮裘看起来有些烦躁,眼睛满是血丝,眼睛尖,一眼便看见李凡身边四方凳上的冰水,几步走过去,端起来就喝。

看得出来他这个午觉睡得并不安生。

“唉唉唉……”李凡赶忙阻止:“这是给他准备的。”一指天井中动也不动木头一般的王路常,但是晚了,羊皮裘已经将冰水喝得见底。

李凡翻了个白眼,真是讨厌死了。

“啊!!”羊皮裘长舒一口气,舒服多了。

“怎么地,小子,哪里想不开要这么折磨自己?”

“没有,练功呢!”王路常沙哑着声音,嘴皮干燥开裂。

“啧啧,不错……”羊皮裘赞叹道,“练武就讲究个以小见大,这是一个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过程,难如登天,因此精神毅力方面是不可或缺的,没有莫大毅力的人吃不了这碗饭。你这个法子可取,以微观入宏观,就像四两拨千斤,小我的肉身震动,可感悟大我的宇宙节拍,身处沙海,亦如同遨游无尽宇宙星辰之中,见自我,才能见天地!”

“前辈没有丹田,是否便是以此感悟去牵引天地气机杀敌?”

“正是如此,我之身,我之武道,一举一动便暗合天地韵动,比如水只往低处流而不可能往高处走,比如一个人想要攀上悬崖,由下往上,这些都关乎天地节拍。水流低洼处这是顺天而行,简简单单随处可见,而攀登悬崖是逆天而为,很不容易做到,一个人要从悬崖上跳下,不需如何费力,只轻轻纵身一跃,天地之力自可助你。我的拳头只是微观天地,然后顺势而为,从而引动大势,虽然这个比方并不恰当,但就是这样的。”

“受教了!”

“怎么地阿梅她们还没回来?老半天了都。”羊皮裘环顾一圈,然后抓耳挠腮的说道。

“人才出去一会儿呢。”王路常笑道。

“怎么地不问鲁大爷,羊大爷对我们王妈,可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李凡笑眯眯打趣道。

“瞧瞧,瞧瞧,我们小李公子真是学问人,路常小子可要好好学学啦。咦?鲁青达那家伙也没回了?”

“还没呢。”

“找我干啥呢?”一个粗犷声音突然响起。

面瓜公子李凡和王路常顿时都吓了一跳。

忽地一颗苍老头颅从厨房那边门内探出来,正是木梆老人鲁青达。

“喝,吓死我了。”李凡拍着微微鼓起的胸脯,骂道。

“鲁大爷,您在家呢?啥时候回来的?”王路常问道。

“好一会儿了。”头颅缩了回去。

“怎么窝在厨房里?”羊皮裘提高了音量问道。

“在这边凉快!”鲁青达愤愤道,声音中满含着酸味儿。

厨房里确实比较凉快,脱了衣服躺在地上,真是舒服极了。

“嘻嘻……”羊皮裘咧着满嘴大黄牙笑得极其开心。

王路常与面瓜对视一眼,哭笑不得,这两老头居然都同时看中了王妈,正争风吃醋闹得不可开交。

看着王路常笑眯眯看向自己的眼睛,李凡顿时别过头去,脸色通红,动作猛得瓜皮帽都差点甩掉了。

王路常在太阳底下,眼睛晃得缭乱,倒是没看清她的表情,而羊皮裘的眼神,盯着李凡微微鼓起的胸脯,嘴角的笑容有点意味深长。

“你……你看什么?”李凡下意识捂住胸部,慌张问道。

“砰砰砰……”

“砰砰砰……”

羊皮裘正想开口说些什么,突然一阵剧烈的敲门声猛地想起。

“谁啊?又是找麻烦的么?老子正不爽呢!”厨房里猛地响起鲁青达的吼声,紧接着一个*着上身的老头便从表面冲了出来,气冲冲向着院门走去。

李凡赶忙装作喝水,将空空如也的水碗递到嘴边,不去看赤条条散发着汗味儿的鲁青达。

羊皮裘和王路常互相看来一眼,都感觉到了鲁青达的怒火,明显是要拿来者开刀,发泄与羊皮裘老头争风吃醋然后被羊皮裘以下流手段战败的怒气啊。

王路常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得罪了津门的权贵人物,鲁青达之所以会与泥丸谢一同来找王路常麻烦,只是单纯的想在未来东家面前表现一番。

在与羊皮裘为了妹妹青妮的往事一番交谈,并得知羊皮裘的现状和了王路常的事情之后,他也就彻底解开了心结,与羊皮裘一起回到了四合院,并“恩将仇报”的在羊皮裘与王妈之间插了一脚。

“砰砰砰……”剧烈的敲门声不断响起,急促而沉闷。

“他妈的,谁啊!”这几日羊皮裘正得势,鲁青达正怒着呢,连个午觉都睡不好,起床气大得惊人。

一把扯开院门,鲁青达怒目圆睁。

门外,是一个浑身血渍的巡城兵。

“王兄弟在么?”那巡城兵问道。

王路常走过来,发现来者并不是想象中找茬来的,却是曹杰手下的一个把总,叫什么赵雄的。

“什么事啊赵哥?”王路常问道,看着赵雄浑身血渍,顿时一股不详的感觉萦绕在心头。

“出事儿了!”赵雄抹了把脸上的血渍,说道。

……

“什么???”一声尖锐的嘶吼响彻,四合院那扇新安装的琉璃窗被这声嘶吼震得嗡嗡响。

羊皮裘怒目圆睁,眼神中满是难以置信。

“这怎么可能?”

赵雄带来的消息犹如晴天霹雳,响彻在众人脑海之中。

王妈惨死,吴鸣重伤。

这怎么可能?

“几位快随我去一趟吧,就在西门街口。”赵雄催促道。

“王妈,呜呜呜,呜呜呜……”李凡面色惨白,听见消息,哇的一声便哭了出来。

鲁青达铁青着脸,手伸到屁股后边,捏紧了那根棒槌,一言不发。

王路常银牙紧要,拳头捏得咔咔作响。

混星子。

我要你们不得好死。

羊皮裘嘴唇颤抖着,一把抓出去,噼里啪啦,空气被他手掌捏得爆响,一把扯住赵雄手臂,“快带我去!”

一步跨出,赵雄龇牙咧嘴,身子飘起,便随着羊皮裘跨出的步子到了院门口。

钻出院门,赵雄指了一个方向,羊皮裘踏步,瞬间不见了踪影。

王路常闪身跟上。

鲁青达沉默着,也大踏步走出院门。

李凡流着眼泪,转身进房门,扯了佩剑,气势汹汹,也追出门去。

……

当李凡来到西门街口,眼前的一幕令人震惊和悲恸。

许多人围成一个大圈,看着满地狼藉的一片街道。

一个深坑出现在青石板街面上,炸裂的缝隙蛛网一般蔓延,三五具尸体或仰或趴的倒在深坑不远的地方。

距离深坑十几步路的地方,一个妇人的身影倒在血泊中,血肉模糊。

“王妈!!”李凡尖叫一声,就要跑过去,却被人一把扯住。

那不是王妈又是谁?

她还穿着自己招她时候自己送给她的那件碎花袄子,那原本矮胖麻利的身子,此时完全被血水浸泡,白森森的骨头茬子从袄子里刺出来。

血肉翻卷着,苍蝇飞舞着。

王妈趴在地上,头颅被人敲碎成几瓣,浑身上下没一处是好的,全是刀口和淤青。

她的身边,翻着一个浸满血水的篮子,边上搭着几根稀稀拉拉的蔬菜蒜苗,羊皮裘从里面认出了自己喜爱吃的冬寒菜,记得早上她出门的时候跟她提过一句的。

羊皮裘在王妈身边缓缓蹲下,看着血水中那对茫然的眼珠子。

她的眼珠子被敲出了眼眶,泡在血水中。

难以瞑目。

“吴鸣兄弟已经被我们送去医馆了。”一个巡捕走到王路常身边,小声说道。

“曹守备呢?”吴鸣一字一句击出这句话,眼睛盯着王妈惨死的尸身,一动不动。

王妈的死,曹杰应该算一份。

他明明知道一些什么的,为什么不说?

“曹大人带人捉凶手去了。”

“谁干的?”

“不知道,全是街头的混星子,太惨了,我们来的时候他们还没有停止砍杀……”那巡捕顿了顿,看了一眼王妈的尸体,继续说道:“那些混星子极其凶戾,没一个是活捉的,我们与他们干上了,杀死几个,一些跑了,曹大人正带人全城缉捕。”

王路常点点头。

“尸体我们会处理,有些书案要记录,你们是她的雇主,还请配合一下。”

“我们不是她的雇主。”王路常看着那巡捕的眼睛:“我们是她的家人!”

章节目录 第一七八章 屠戮,过江龙扬威 羊皮裘始终一言不发。

此番前来只是官府的义务告知,以及需要作为王妈雇主的曹杰李凡做些情况说明,曹杰不在,这事情就落在了李凡身上,这小公子,哭得话都说不完整。

办案的官差知道李凡与曹杰的叔侄关系,加上此番恶斗中有曹杰安排把守在四合院周遭的手下,赵雄也深谙其情,于是很多事情都在办案官差的处理下有条不紊的进行。

收敛尸体,写状纸条陈,缉捕,画影图形,这些王路常等人也没法做什么。

趁着羊皮裘王路常等人到西门街旁边的医馆中去看望昏迷的吴鸣空当间,李凡抽空回了一趟四合院,取了王妈的雇佣契约,做了一些情况说明,之后便可以走了。

赶到医馆的时候王路常等人正好出门,李凡一把扯住王路常,问道:“吴鸣怎么样了?”

王路常摇摇头:“还在昏迷中,伤得很重!”

“是怎么回事啊那个大坑?”

王路常说道:“*!”

从吴鸣后背上那些散发着硝石独有味道的恐怖的烧灼痕迹和撕裂的皮肤可以看出,他是被一包*炸伤了。

“一般的混星子怎么可能搞到*,那么就是这帮家伙有个手眼通天的靠山。”鲁青达说道。

王路常垂首,这回一定要曹杰吧事情说出来。

“吴鸣在医馆里不安全。”李凡说道。

王路常抹了把脸,振奋了下精神,说道:“等会儿我来陪着他。”

“不用,你小子现在很危险,你陪着吴鸣那些混星子可就可以放开了手脚去干了,还是我来吧。”鲁青达摆摆手。

“青达说的没错。”羊皮裘开口,长叹一声,声音嘶哑,眼神落寞,他抬头看看天色,将夜,于是说道:“可以吃饭了吧?”

王路常几人面面相觑,谁还吃得下?

“都说死人的时候是会下雨的,灵魂可以顺着冰凉的雨丝回归天堂,还有人说‘雨淋灵,辈辈富’,可他娘的,你们看这老天,像是他妈要下雨的样子么?”

临近傍晚,天光还是开阔的,没有半点阴云,也没有半点想要下雨的迹象,金阳在天边的苍茫山野中撒下灿灿光芒,更远处天地相接的地方,晚霞像是血液一般鲜艳。

“老天都不想让你上去,命苦啊!”羊皮裘接着说道,背着手超前走去。

王路常和鲁青达自然之道他说的命苦指的是谁,李凡眼泪又出来了,自从为了躲避那个家庭的纷争,置办这四合院的时候开始,便每日与和蔼的王妈朝夕相对,王妈手脚麻利,烧得一手好菜,说话言语也动听,家里有她,从来不会出什么乱子,房间都是打扫得干干净净,庭院洒扫得干净整洁,为她洗衣服,做饭,有心事的时候说给她听,让她感觉到了从未感受过的温暖,这是她那个冷漠的大家庭永远也无法存在的东西。

在她心里,都是将王妈当作长辈看的,说是主仆,其实更像是母女,两人在一个桌子上吃饭,这是在其他人家想也不敢想的。在王路常等人到来之后,曾叮嘱王妈不要说出她的身份,所以到现在王路常等人都还不知道。

现在,这个苦命的女人,被人残忍的杀害在街头,将她硬生生与她不能割舍的病怏怏的儿子和两个小孙孙分开。

眼珠子都被敲了出来,叫她怎么瞑目?

羊皮裘走到一个小小的面摊,叫了一碗老坛酸菜煮面,四平八稳的坐在条凳上等着。

王路常三人围着他坐了下来。

面摊不仅有面,还有豆花,以及酸汤。

大热的天,即便到了夜晚,也是闷热的,喝一碗豆花或者酸汤,十分爽口,于是这个小小的面摊生意还算不错。

三个衣衫松垮的年轻人摇头晃脑的走来,其中一个笑嘻嘻拍了拍一张方桌上坐着喝酸汤的客人,那人回过头,一看见三个年轻人的模样,顿时吓得一下子站起来,赶忙让出座位。

方桌上的其他客人也是鸟兽一般散开。

三个年轻人大喇喇坐在条凳上,将满是灰土的脚搭在条凳一头,用力的惮着灰。

面摊老板赶忙迎过来,小心的伺候着。

“这回可爽了。”其中一个面色蜡黄的年轻人说道。

“怎么地?”同伴问他。

“蔡老狗这回肯定是拿不出租子来了,我要拿他女儿!”面色蜡黄的年轻人猛地在瘦弱的方桌上拍了一下,砰的一声,筷筒内的筷子跳出来两根,年轻人对自己这一掌很是满意,极其显示出自己强大的掌力和决心。

“那可好极,小菜菜现在可是,娘皮的,那屁股,圆滚滚的,瞧她那衣裳都要撑开的模样,胸前那两白兔可是大肥,弄一下,一定爽死了。”

“你小子运气太好了,菜菜还是个雏儿,没破瓜呢吧?难得啊。”一个同伴朝着蜡黄脸色的年轻人挤眉弄眼的说道:“兄弟我这辈子还没尝过处女的味儿呢?咱能喝点汤不?”

这时候面摊老板屁颠屁颠跑过来,笑呵呵问道:“几位爷,想喝点啥汤?豆花汤酸菜汤,管够!”

“哈哈哈……”顿时三个年轻人爆发出一阵浪荡的哄笑。

“滚你娘的!”一个年轻人笑骂道。

面摊老板讪讪的走开。

“从你老婆胯下那条大河接点水来弄弄老汤,生意会好很多!”一个年轻人对他吼道。

“别恶心别恶心,女人胯下那水臭轰轰咸不啦唧的,谁他妈会喝那玩意儿!”

“哈哈哈,你小子肯定喝过!舔得爽吧?”

“别扯啦别扯啦,回归正题,兄弟,怎么样?小菜菜这道菜,你吃肉,咱能喝点汤不?”

“那没问题呀,那算啥问题?兄弟你居然问我这个问题?太不够哥们儿了,这能算问题么?我爽完两位继续!”面色蜡黄的年轻人表情极其精彩,先是以质问的神情看着问他问题的哥们儿,接着满是失望的语气,最后一拍大腿,豪放的说那根本不是问题。

“好哥们儿,有福同享!”

“得想个办法把她弄山里边去,刺激,而且想怎么玩儿怎么玩儿。”

“这想法好!”另外两人不由得竖起大拇指,点头赞叹。

“这豆花真嫩!香!”

“嘁,这他妈算啥?说到小菜菜,老子胯下大枪都立起来了,他娘的。”一个年轻人伸手到胯下掏了掏,放在鼻尖闻了一下,“嘀嗒”一声用大拇指的指甲将夹在食指中指中乌黑的泥垢朝一个食客的碗中弹去,落在那食客白嫩嫩的豆花上,漆黑的月牙般一个小点,那食客脖子一缩,接到了朝廷的赏赐一般佝下身子,头埋得更低了。

年轻人头也不抬继续说道:“菜菜的豆花肯定更好吃,掀开那黑草丛中那两片红艳艳的小嫩皮儿,小洞洞里面那才叫鲜嫩,舔一口,全世界最好喝的豆花都没味儿了。”

“哈哈哈,你小子太他娘的*了。”

三个年轻人发出难听的大笑声,像是野狗一般一阵一阵的嚎着,边上的食客紧紧的低着头,专心喝着碗中的汤,眉头都不敢皱一下。

小面瓜忍不住了,无耻之徒,这样的人死多少次都不解恨。

站起,就要拔剑,埋头在面碗中的羊皮裘一把拉住了他,示意他坐下。

羊皮裘喝了一口面汤,拍拍肚子,长舒一口气,饱了,可以大干一场。皱皱眉头,说道:“还是没有韩妹子做的汤好喝。”

感觉鼻腔中有些痒,伸出小指往鼻孔里掏了一掏,艰难的抠出一大块带着黏液的鼻屎,仔细端详了一阵那颗鼻屎,屈指一弹,鼻屎划出一个圆弧,准确的落在三个年轻人中,一个鼻子眼睛看起来都挤在一堆的黄鼠狼般模样的年轻人碗中。

那人端着碗正准备凑到嘴边,斗鸡眼挤在一起看着白嫩嫩的豆花准备大喝一口,猛地见到雪白的豆花上顿时就多了一个小点,仔细一看,原来是坨鼻屎。

顿时大怒。

啪!一下子将碗砸在方桌上,豆花汤溅起,但那鼻屎就那么四平八稳的坐落在碗中央。

黄鼠狼脸的年轻人朝着鼻屎飞来的方向看了一眼。

羊皮裘还在抠鼻子,准备送出左鼻孔中的鼻屎。

“我你妈,老狗,找死是不?”三个年轻人一齐站了起来,撸着袖子朝着王路常那桌走去。

“嗒!”又弹出一颗鼻屎,这鼻屎直接落在了那叫嚣的年轻人脸上,那人顿时大怒,而这时候羊皮裘已经开始掏耳朵了。

“干你娘!”面色蜡黄的年轻人抡起一根长凳,猛地朝着羊皮裘砸去。

羊皮裘站起,拳头递出,穿过抡下来的长凳,直接递在了那面色蜡黄的年轻人面门之上。

砰!

抡起的长凳颓然的掉在地上,那面色蜡黄的年轻人面门整个凹陷,鼻子眼睛嘴巴全部被拳头砸进头颅里去,就那么直挺挺的倒下。

食客们惊声尖叫,飞快的逃离面摊。

有人跟混星子打起来了,这里将会惨不忍睹,大家都知道混星子的残忍,不想被波及。

羊皮裘的拳头太快了,一拳递出砸碎了那混星子的面门,而这时候另一个混星子抡起的条凳才砸了下来。

手肘一抬,条凳砸在手肘上,那材质并不特别好的条凳整个就炸裂开。

伸手,按在了那混星子的面门之上,脚下一绊,那混星子就一屁股跌在了地上,将那混星子头颅死死摁在地上,当作抹布般的一抹。

唰!

粗粝的青砖地面顿时将那人圆滚的头颅磨平,掉了一大片,就像一个瓜被人切掉一大块瓜皮,露出里面的瓜瓤。

那人直接死了,抽搐个不停,头骨被磨破,*抹在地面上。

章节目录 第一七九章 喝着豆花讲两句 两个混星子的死状太恐怖了,眨眼之间便死的干干脆脆。

剩下的一个混星子,狂霸而势大力沉的一拳在身边两个同伙抡着凳子砸下去就已经递出,现在那个拳头才递到羊皮裘老头身上,但拳头的气势已经尽数被吓得消失殆尽,于是他的拳头就像女孩子撒娇一般轻轻点在了羊皮裘身上。

他已经吓傻了。

无论平日里如何嚣张如何霸道如何残忍,当嚣张霸道残忍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任何人都是软弱的。

因为那关乎性命。

冷漠的看着这混星子的羊皮裘,开口笑道:“撒什么娇?要不要跟我上山去爽一爽?”

那混星子正是提建议将什么“小菜菜”弄上山去好好玩弄之人,他已经完全被羊皮裘恐怖的气势吓傻了。

完全没有见过这种阵仗。

羊皮裘捏住他颤抖的右臂,一拧!

咔擦!

“啊!!!”凄厉的惨叫响起,那混星子整条手臂便扭曲成一个夸张的弧度,疼得他冷汗哗哗直冒。

“你是混星子?”羊皮裘问道。

“嘶……啊……嘶……”那混星子还算有些骨气,倒吸着凉气,顿时闪烁着凶狠眼神,因为想到了自己的帮派,咬牙道:“老狗,老子定让你生不如死!”

“你能叫来多少人?”羊皮裘问道,“一百个有没有?六十个?”。松开那混星子的手臂,那人顿时腿一软,便摊在了地上。

“快去叫吧,我在这儿等着。”羊皮裘说道,毫不在乎的走回方桌,端正的坐下。

他就是……

他只是……

想杀人了。

“你等着!”那混星子从地上挣扎着站起来,狞笑一声,转身便跑,断裂的手臂软耷耷扭曲着耷拉在他身上,像是背着一根柴似的。

“老板,来一碗豆花!”羊皮裘对着瑟缩在一边的面摊老板说道。

那肩上搭着毛巾面色惊恐的瘦削中年男子眼见着那混星子跑远了,这才赶忙过来,对着王路常一桌人焦急道:“几位客官,这下可惹了大祸事了。”

脚下还躺着两句死状恐怖的尸体。

“无妨,一定不会让你受到牵连的。”羊皮裘说道。

“唉,你们会死的,快走快走,赶紧走,马上离开津门,否则你们死定了。知道你们惹了什么人么?巨鲸帮啊,咱这片区都是巨鲸帮管着的,你瞧瞧,街头那边,就是衡阳道,那以前是范奎范大爷的锅伙,还有后边,那是秦世涛秦大爷的锅伙,左边左边,晓得么,那是董凤英大爷的锅伙,还有还有,四条街道外,那是龚双兴龚大爷管着的,还有还有……哎呀不说了,多得说不完,这些锅伙都大名鼎鼎吧?可是知道这些锅伙谁管着么?巨鲸帮的唐明大当家,那可是神一般的人物,你们惹到他的人啦,快走快走!!快快快!!!”

“没事没事,哈哈哈,你别着急,赶紧上碗豆花。”

“上毛啊上!老子不干了,这他娘的!”面摊老板一跺脚,将肩上灰扑扑的毛巾一把扔在地上,开始跑路。

“唉唉唉,你的摊子不要了哇?”

“不要了!!娘皮的,老子不在津门混啦!!!”边说着,已经头也不回的跑远了。

“你慢点儿,鞋掉了就跑不快了。”

羊皮裘无奈的做回座位上,摇摇头,对着三个闷着头的人说道:“你们先回去吧,他说的没错,巨鲸帮确实很有本事,能与农十三的清流帮,李剑高的鱼龙帮在这津门这么多大河之上分庭抗礼,真的很强。这里有我就足够了,你们快回去吧。”

“说的就像只有你中意韩妹子似的。”鲁青达翻了个白眼,不屑道。

王路常和李凡没有说话,但明显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娘的,老子现在爽快着呢,你别说话激我。”羊皮裘自己去盛了一碗豆花,喝了一口略微青黄的汤水,咂咂嘴,长舒一口气,说道:“我独孤剑极这辈子,就喜欢武功,一心一意探求武道,很多事情都忽略了,青妮是我这辈子唯一没有忽略而一直记挂在心头上的,我想她,我愧疚她,原想着这一辈子都不会在与女人有什么交集,孤老终身,但这段时间以来,与你们几个小年轻一起住在曹统领家,你们小年轻有小年轻的活法,我们这些老家伙有老家伙的活法,很多事情只有到老了才想得通,与韩妹子朝夕相对,我居然依赖上了这样的生活,老了还他妈春心荡漾,喜欢等她来叫吃饭,喜欢她骂我嗔我,喜欢她给我端洗脚水递毛巾,她不漂亮,也老也胖,但我竟然舍不得离开这样的生活,舍不得能够看见她的日子。”

鲁青达欲言又止,很明显他不忿。

王妈对他也是极好的。

“青妮是我年轻时候的梦,韩妹子是我老来的归宿,为何当我有心做梦,有心归家,为何总是变故横生?是什么阻止我过上美好的生活?是什么敢于阻止我?”

“张太爷?巨鲸帮?人在江湖?都不是,是我!”

“是我这个身在最底层的糟老头儿没本事。”

“倘若我有本事,就没什么能挡着我,就没人敢剥夺属于我的一切。”

“我不想再这么活着,老了之前,给你们年轻的做个榜样,让你们看看,在你将阻拦在你追求幸福路上的一切障碍横推清扫干净的时候,世界一定是美好的。”

“这是我今日看着韩妹子惨死的样子悟出来的。”

“若我不只是个糟老头,我是总督,我是亲王,我是封疆大吏,我是豪阀巨绅,谁敢动我?”

“但我不是,很多人不是,华夏亿万万人中十有八九都不是。”

“然而尽管我不是,但我是个武夫!”

“我能干一个习武之人应该干的事儿。”

“这几个家伙不死,他们就会去找那什么蔡老汉小菜菜的麻烦,将人家折磨得生不如死,现在我将他们打死了,就没人去骚扰他们了,租子?税费?官府也在收,混星子也在收,人人都来伸手要钱老百姓还怎么活?我拼死拼活赚钱活命,你伸伸手唬弄个理由就想从我手中拿走我的命,这有什么理由?这没理由的。”

“所以,趁着心中一口气,今日我要挑了巨鲸帮!挑了这些阻止人们幸福的拦路虎。我的本事,大概也就这么点了。”

“酸,酸!”鲁青达撇嘴。

羊皮裘也不介意。

不吐不快!

“老家伙能遇到你们,是我的福分。”清亮的眼神扫过王路常,扫过面瓜公子李凡,最后停在他的老朋友鲁青达的身上。

“快走吧!”他说道。

“来不及了!何况,就算能走我们也不会走的。”王路常说道,缓缓站起身,眼睛盯着街口,那边,人仰马翻,逛街摆摊的老百姓疯狂的逃窜。

传来的是“唰唰唰”细密的脚步声。

黑压压一片人影,一眼扫去恐有上百人,持着船桨木棍,铁钎,刀子,怒冲冲整齐划一的朝这边走来。

“果然来了!”鲁青达捏着木梆子站起来。

羊皮裘喝下最后一口豆花,赞叹道:“香,甜!”

人人都想安安生生有情有调有滋有味的喝上一碗香甜便宜又生津解渴的豆花。

但就是有一些贱人,所作所为令人发指到能够将卖豆花酸汤面条的老板给活生生吓走,让人们都吃不上豆花酸汤和面条,这样的人,真该死!

那么就死吧!

羊皮裘抹抹嘴唇上的豆渣,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身子骨,转身,看着黑压压逼近过来的青皮流氓,卷袖子,捏拳。

“就是他!”领头人身边,一个断手的混星子神色阴狠,手指朝这边戳过来,正是被羊皮裘拗断手的那位。

“没有人敢惹巨鲸帮,杀!”领头者狂言。

“杀!!”

棍棒高举,上百人一齐冲杀过来。

“来得好!早就不爽很久了!!”鲁青达狞笑一声,双手持着木梆子,率先冲了出去。

羊皮裘对着王路常和李凡摇摇头,转身,一手抓住身边方桌,朝着冲杀过来的人群一把扔了出去,方桌旋转着,带着呼啸的风,落在人堆里,砸死砸伤一大片。

“滚你们妈的!”他说。

然后一个箭步便冲了出去。

老人,有老人的活法和尊严!

王路常与面瓜对视一眼,“我怕,但我不想走。”面瓜看着他,轻声说道。

不知怎么的,看见他那抿着嘴脸色苍白的样子,王路常居然很想搂搂他安慰一番。

转而想到两个大男人互相搂着互诉衷肠的样子,顿时鸡皮疙瘩就起来了,为了自己的这个感觉感到不可思议和尴尬。

摒弃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王路常深吸一口气,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为了王妈!”

王妈是混星子杀死的。

原本是想要杀他王路常的那些混星子。

王妈是受他的牵连而死的。

他没脸也绝不可能退缩。

“为了王妈!”面瓜笑一笑,笑容如山花绽放。

长剑出鞘,寒光逼人。

两人瞬间一齐冲出,而鲁青达与羊皮裘已经与巨鲸帮的青皮们厮斗在了一起。

章节目录 第一八零章 一人敢于挥拳向千万人 砰砰砰,沉闷的响声,那是拳头棍棒敲打在人身上的闷响。

混战瞬间爆发。

羊皮裘心情正低落悲愤着,下手异常的狠辣,基本上一拳便倒下一个,干脆利落,他的拳脚,大铁锤一般舞舞生风,被他打中的人,都是倒下便不在动了,或是晕死过去,或是直接击毙,异常的凶猛,只听得啪啪的一阵脆响。那些勇武的汉子浑身骨折,喷血倒下,场面看着极为血腥。

王路常从来没见过羊皮裘这个样子,修罗一般。

鲁青达也好不落下丝毫,他是第一个与混星子混战在一起的,他的妹妹,便是死在了穷凶极恶的混星子手中,因此对于混星子丝毫不手软,在没有遇到羊皮裘的时候,原想着加入泥丸谢的锅伙来着,因为自己单独一人实在是活不下去了,而自己也只有一身武艺,津门所有锅伙基本都被他打听了个遍,而这其中,泥丸谢是所有寨主中风评最好的,于是才选择了泥丸谢。

他手中的木梆子,千锤百炼,多年持续不断的击打,早就了他异常准确狠辣的敲击功夫,一梆子倒下一个,或是捶在头上,或是捣中下巴,即便不是要害之上,也能打得人疼痛难忍站不起来。

“吼!”

一名敞着衣服、满胸黑毛的壮汉,持着铁钎猛然了冲撞了出来,狂吼一声,就要给鲁青达当头一棍,鲁青达轻盈一个转身,木梆呼的招呼出去,只听得一声轻响,那壮汉就像被大锤敲中的胸膛,斜斜落到地上,不知断了多少根骨头。

王路常紧随其后,双脚在街道上踩起一道烟尘,

没有任何犹豫,直接朝着乱哄哄的巨鲸帮帮众冲了过去,举拳便砸,扶摇拳大开大合,刚猛无铸,最合适这样的混战,每一拳震出去,都有人捂着要害倒下,这些巨鲸帮的战斗力并不甚高明,全身百骸温润的暖流游走,直接鼓荡在筋骨皮膜之下,令得他的拳头有了开石裂碑的刚猛,抡在人身上,拳拳到肉,拳拳见血。

就在王路常身边不远之处,面瓜公子李凡,手中长剑寒霜阵阵,掀起凌厉的剑风,“嗤啦嗤啦”的声音不停响起,精铁宝剑每每将人衣衫割破,血肉淋漓。

王路常有意离他不远,因为平日里李凡的武功并不高明,现在看起来,他的剑法当真凌厉,不仅攻守得当,而且极有风度,剑锋点去,直攻敌人咽喉、眼睛、腋下等周身要害,章法循矩,姿态潇洒,在乱哄哄的混战中也打得有板有眼,舞蹈一般,像是出自大家手笔。

脚下步法有如游身,一道寒光闪过,有个混星子将一柄大菜刀劈来,李凡握着剑柄的手微微一紧,长剑划出,带着清冽剑光向前方斜向挑起,只听得“噗嗤”一声,那人脖颈便被割破,鲜血飚溅到空中,一道极深的剑伤出现在他喉头,伤口平整齐崭,顿时倒地而亡。

四人毫不手软,将王妈死去的悲愤和怒火尽数倾泻。

上百人围攻四人,这阵仗真是太大了,乒乒乓乓杂乱无章,喊杀声,嘶吼声,呼嚎声,痛呼声此起彼伏,不一会儿,便引得街道上所有围住了大批的街坊邻居观看。

噼里啪啦,人们看着为混星子围住的两老两少四个男子,干脆利落,不一会便打到了几十人,当真痛快。

然而虽然心里热血沸腾,可是并没有发出声音。

无数津门居民涌到这条没有注意名字的街道四周,看着混战在一起的战团,对于混星子青皮流氓根深蒂固的畏惧,令得人们瑟瑟缩缩。

很快的,围观的人群中,有人离开了越聚越多的人群,狂奔着向街道各处行去。

这是一些街面上的混星子,见到了巨鲸帮的人在斗殴,于是便各自去报告,这其中一定有巨鲸帮的成员,因为在这之后不久,从一侧的街道,再次浩浩荡荡来了近百人,这些人面色古铜,神态嚣张,是出海打渔晒多了太阳所致。

这些人同样手持凶械,多是重器,甚至有人屁股上背着斧头。

又来了一波巨鲸帮的帮众。

这些巨鲸帮的帮众,看见居然敢有人挑衅巨鲸帮的威严,于是呼啸着杀入战团。

王路常筋骨皮膜奇异的震荡着,不由自主的颤动,颤抖的皮膜之下是铁条般的血肉,他打得实在是淋漓尽致,对于混星子,打杀起来没有半点的心理负担,直接对着要害,心中只有一句话:干他娘的就是!

混星子的拳脚并不高明,就仗着人多势众,然而这种因为人多而带来的威势在遇到高手的情况下并没有什么乱用,反而正适合王路常检验武学。

身心在这种境地下达到了一种莫名的和谐,好像武功就应该这么使出来,怎么打都是对的,怎么打都能将敌人砸倒。

筋骨皮膜莫名的震荡越来越剧烈,小腹下温热的暖流就像开了闸一般喷涌,令他不禁想要仰天狂吼,似乎凭借着浑身鼓荡的无穷力量,一跺脚就能将自己送上天,然后扶摇而去一般,渐渐的,暖流越来越盛,整个人都像是泡在了温水中一般,便是连脑袋里,都进了这种温水样的感觉。

这真是太奇妙了。

砰!

一个不慎,一根锄把带着呼呼风声一下子敲在了王路常的后背之上。

这一棒打来,王路常……更爽了!!

就像一个水瓶被摇晃了一下,水瓶内的水便因为摇晃而晃荡起来,这一棒后,王路常体内的暖流也激荡起来,顺着一些看不见的穴道游走,浑身好像有了无数的沟渠,从丹田内涌出的暖流顺着这些大大小小的沟渠游走四方,然后被王路常尽数倾泻到筋骨皮膜之下。

而那根敲在王路常身上的锄把,与他震荡的身体一碰触,便猛的从那人手中跳了出去,崩弹开来,砸在一个冲过来的人头上。

王路常毫发无损,连出拳的动作都不曾有丝毫停顿。

连续的多场与人厮杀,他的感悟已经积累到了一个节点,现在因王妈之死,在这场暗含着心中怒火的混战中,他逐渐打出了状态,武道境界有所突破。

围观民众的人数实在太多了,加上混战的二百余人,一眼看去密密麻麻,黑压压一片,而自己正身处最中心,大杀四方,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官府?牢狱?巨鲸帮?杀头?干他娘的就是。

人生能有几回机会顺心顺意的活着?大不了就是一死,头掉了碗大个疤,死后胯下大屌仰着就是日天王老子,趴着就是日阎罗王的嘴巴,仙人板板的!

鲜血飚溅,骨断筋折,场间弥漫着紧张而暴戾的气氛。

羊皮裘和鲁青达两人是在是太过凶猛,两人武艺高强,气息悠长,杀起人来毫不手软,不用巨鲸帮帮众来冲杀,他两步步朝着人多的地方轰杀而去。

巨鲸帮帮众不是军人,这里也不是战场,因此没有盔甲,没有大刀长矛,没有军阵,有的只是靠着血勇呼啸着逞勇斗狠的青皮。

这些青皮混星子面对着羊皮裘老头这样一辈子浪荡江湖的武林高手,是没有什么反抗能力的,滚瓜切菜一般疯狂的倒下,每个人都是一个点,以这个点为中心,至多这个点身边能围上七八个点,再多的点便挤不下了,于是相当于每人至多面对七八人,而七八个手脚毫无章法的混星子,对于羊皮裘这样的高手来说,真的不算什么,眨眼之间便能撂倒。

有限空间内面对的敌手就那么多,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百人敌千人斩是很有可能的。

可是除了武夫,除了血气冲天的武夫,除了敢于为了心中信念抛头颅洒热血的武夫,除了义字当头侠义心肠的武夫,除了为了尊严而活为幸福而战的武夫,谁敢于百人敌千人斩?

当今之世,一个普通人,被被人欺压到头上根本不敢反抗,因为他们受到压迫和剥削太久了,受到压制和束缚太久了,受到天灾人祸的折磨太久了,没有尊严,没有自由,没有精神的慰藉,稍微一个反抗便是身死,大多数人都怕是,于是有了如今这样的世道。

但是武夫不一样。

武夫习武,强身健体,追求意趣超脱,精神信念强大,敢于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并且从中感到其乐无穷。

他们的血是热的,眼睛是明亮的,头脑是清明的,体魄是强健的,他们除了天地之外无所畏惧。

他们敢于面对千军万马而怡然无惧,敢于冲破世俗的束缚而不惮千夫所指,他们眼界开阔,武德馨荣,路见不平就会拔刀相助,心中块垒全凭一腔浩然正气浇之。

“啊!!!”王路常一身怒吼。

这就是武夫!

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武夫!

一个人敢于向千万人挥舞拳头的武夫!

黑暗势力嚣张狂妄得太久了。

我心有大义,凭一拳荡平之!

杀!!!

脚尖轻点,一腔浩然正气似乎要冲出胸腹,猛然间身体腾空而起,一个扫堂腿,一个狂呼乱叫叽里呱啦的巨鲸帮帮众被他一脚甩在了头上。

砰!

头颅炸裂,*迸溅。

章节目录 第一八一章 虽千万人吾往矣 天快黑了。

战斗还在继续。

四人对战二百余人,令人难以置信。

谁敢这么做?

围观的麻木百姓中有人暗暗捏紧了拳头,并不是谁的血都是冷的,孑然一身可以,但是背上有了担子,就不能凭着一腔意气做事。

于是终究没有人冲出去,也不敢冲出去。

巨鲸帮,津门海上三大巨头之一,与清流帮、鱼龙帮分庭抗礼,帮众如云,控制了津门大大小小近百条街道,势力庞大。

其大当家唐明,在津门人眼中,早已成了神一般的人物,他不像清流帮和鱼龙帮的当家人,都是些七老八十的糟老头子,他是个正值盛年的中年男人,武艺高强,手段狠辣,为了利益无所不用其极,各种暗黑生意和手段手到擒来,加上背后在朝廷中有靠山,因此在三条海龙中地位一直稳固。

现在,他的帮众不断如潮用来,向着两老两少四个男子涌去,围攻。

这样的情况和身份,明眼人一看便知其后内情。

瞧那两老两少的样子,武艺高强,杀人不眨眼,光天化日之下敢于公然与大名鼎鼎的巨鲸帮冲突,肯定又是强龙与地头蛇那点事儿。

人群中又是一阵骚动,一个围观的圈子破开,人们张口惊呼,又来了一波巨鲸帮帮众,水流一般加入战团。

三百人了,这些都是游荡在街头的巨鲸帮帮众,分别位于城内巨鲸帮范围内各地,如今听到了消息,啸聚在一起,然后赶来此地。

几百人气势汹汹,持着凶械红着眼睛杀作一团,谁能不怕?有胆小的人便是连看也不敢看。

但场间那四人异常勇猛,看那一闪而逝的神情,像是有什么不屈的信念在支撑,不,绝不是支撑,是压迫,那四人特别是那两个老头,疯了一般,反而追着巨鲸帮的帮众去打,步步紧逼,哪里人多打哪里。

两个老头真恐怖,捏拳头乱捶的那一位,别看人老了,那把身子骨就像铜枝铁杆,拳头有莫大的威能,几个巨鲸帮帮众支撑不住他的老拳,便悍不畏死的扑杀上去,谁曾想才扑到那老头身上,脖颈便折了,头颅软耷耷安在后背上,有的是被老人的拳头砸断的,有的直接是被他瘦弱的身子骨活生生撞断的。

而敲着梆子那位,也是毫不手软,粗涨着脖子红着脸,棒槌一下又一下敲出去,每一次敲击都有人倒下,骨头炸裂的声音不断响起。

王路常也杀得兴起,这种拳拳到肉淋漓尽致的感觉令人着魔,丹田之中轰鸣不断,力量如大江大河滔滔不绝。

两拳将一个巨鲸帮帮众横扫过来的船桨砸断,然后一拳递在那人脸上,那人眼睛一白,整个脸颊被打歪,森然的骨头碴子跟牙齿一起凸出嘴巴,直接倒在地上不动了。

忽然,一道极凛厉的破空之声响起,王路常只感觉后背的汗毛骤然一立,一根铁钎携着大力,当头向着他头上砸来!

这一棍声势慑人,力量极为雄浑,而且出手的时机极为老辣,即便以王路常此时的状态,猝不及防之下也不好应对。

但王路常怎么可能没有防备,拳头指缝中的抉微猛然向后自下向上一撩,感觉一个停顿之后海阔天空,重重砍到那根铁钎上。

嗤的一声,铁钎断成两截!

那人像是见了鬼一样看着王路常,铁杖的一端擦着王路常的头皮飞过落在身后,

被抉微削的平滑光整的下半段,则是被那人握在手中,那人反应也快,一愣之后扬起后半截继续向王路常的头颅敲来,都是狠辣的招式,

伴着一声凄厉的惨叫,那人前冲着直接栽在了地上,脖颈冲出冒着白烟的猩红鲜血!

从小便开始练武的他,非常懂得怎样在乱战中杀开血路,这些看似凶狠强大的混星子,也只能欺负欺负懦弱惯了的瘦弱百姓,遇到武林人物,在杂乱无章的拳脚中只需要瞅准空门然后发出迅疾一击。

不堪一击。

抉微撩划之势未绝,闪电一般划破巨鲸帮帮众脖颈面颊大腿小腹胸膛,一击得手之后还要蹂身而前,左拳右腿拳准确地砸在人身上。

这是近身厮杀,决不能给人腾出空间,否则就要被人远攻射杀,斧头大棒一齐扔来,劈在身上也受不住,于是他几乎是紧紧贴着巨鲸帮袭来的帮众,毫不留情打到一个便贴上下一个,啪啪两声脆响,王路常收身而回,侧身一避,躲开一个人的锋锐铁条一刺,右手在空中一揽,猛地夹住那人脖颈,发力,浑身骤热绷紧,脚下一跺,硬生生将那人拔起来,然后猛然投掷出去,砸翻三五人。

有衣衫的碎片飘来,像是无数素色淡花,噗嗤噗嗤的切割声在身边不断响起,王路常对面瓜刮目相看,这小子体力很是不错,手中长剑一刻不停,虽然每每险象环生,可是他总能轻盈应对,身法偏向太极游身之类的武学,走的也是钻空门的法子,有条有理,在乱拳之中总能很快将袭来的各种招式一一破解,并且将来者手臂脸颊喉咙胸腹等尽数割开。

巨鲸帮的帮众不断倒下,羊皮裘和鲁青达两个老人引领的前头更远处,还有源源不断的巨鲸帮成员加入战团,后边来的巨鲸帮成员明显要更加狠辣,群殴起来也有模有样,像是巨鲸帮真正的帮众。

围观的老百姓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三五百人涌在一起,就为了殴打四个人,但没想还被那四个人一拳撂倒一个,一步一步将势头打回去。

这太难得了。

津门何时有过这么大的热闹?混星子青皮流氓们平日里的明争暗斗都是在暗处,轻易不得见,能够见到的都是普通的口角之争,要么直接就是阴沟里的尸体,哪里会像现在这样轰轰烈烈打得火热?

巨鲸帮来的人太多了,接近一半的帮众全涌到这边来,浩浩荡荡,一个个嚎叫着冲杀上前,暴戾和狠辣的嘶喊声愈发大声,于是人们情绪越发高昂,情绪互相感染之下,血花飚溅得更加灿烂。

眼尖的百姓看到,街边两个配着腰刀的巡城兵勾肩搭背的过来看了一眼,然后便装作没见到一样捂着眼睛急冲冲走了。

时间渐渐过去,天色越来越暗淡,王路常渐渐感到有些气力不济,这时候,只听得“啊”一声尖锐叫喊,赶忙扭头看去,面瓜公子被人敲了一棍,捂着头胡乱窜着,气势一下子弱了下来,看他那脸上苍白呼吸急促的模样,王路常知道他也没力气了。

于是转个身形,一拳一拳朝着李凡乱窜的方向打去。

天津是混混之城,果然名不虚传,但是一个巨鲸帮,眨眼之间便窜出来四五百人,这太恐怖了。

声音杂乱,脚步声咚咚的响着。

李凡已经中了好几下,“铿”的一声,手中长剑被人敲掉,于是他的境况变得危急起来,他的武功都出在剑法之上,身法步法和拳法都是略微阴柔的功夫,在这样血气沸腾的厮杀中并不占优势。

王路常抬脚撞翻几个人,冲到他身边,面瓜慌乱之间以为是敌人,猛地一掌挥了过来,王路常手谣震荡,将其掌劲拍散,一把捉住了他脖颈上的衣服,提着往一边闪去。

可以感觉得出来,这家伙是真没力气了,大口大口的喘气。

令王路常奇怪的事,李凡虽然是个小个子,胸脯起伏之间还是略微高耸,看来身板锻炼得很是不错,但可能呼吸吐纳之法没有学精进,所以这么快便没了力气。

一看到像个小鸡一样将自己提着的人是王路常,李凡双肩一下子便松垮下来,她实在是支撑不住了,人太多,打不完。

从厮杀开始至今,她恐怕挑翻了三四十人,这已经是她的极限了。

嘴唇干燥开裂,鼻子嘴巴一起呼气都要应付不过来咚咚响的心脏和感觉似乎鼓胀起来的肺,现在突然见到王路常在自己身边,不知怎么的,就想哭出来,在最初的悲愤和热血过去之后,她就怕了,其实她早已力竭,完全是凭着王妈之死的一腔悲愤才一直勉力支撑着,但人真的太多,一眼看过去,乱糟糟全是巨鲸帮的人,王路常、羊皮裘、鲁青达一个也见不到,心中不自觉升起了孤独无助的绝望,一个愣神之间,头便被人敲了一下,虽然已经及时躲避只是擦伤,但仍旧疼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气势崩溃,于是她节节败退,只能抱头鼠窜,想要脱离战场,但往哪里转身都他妈是想要将她打死的敌人,谁曾想,在她几乎绝望的时候,一个身影欺近了身边,提起了自己的脖子,仰头一看,是王路常。

是他!

几乎热泪盈眶!

那一瞬间,紧绷的身子一松,眼睛一白,充斥着胸腔血管中的血气一下子失了控制,全往脑袋里冲,猛地一个眩晕,她便软软的倒下。

“来得好!!!哈哈哈……”一声狂吼犹如龙吟之音,滚滚激荡。

王路常扭头看去,是羊皮裘。

那老头意气风发,花白杂乱的毛发在他勇猛劈砸的身形带动下,居然有种别样的风采,此时一声大吼,王路常很明显的看见正冲着他嘴巴的一个巨鲸帮帮众在这声大吼之下,高举的斧头还没来得及劈下,脸色忽地就变得铁青,然后鼻孔嘴巴耳朵一齐涌出血来,直直向后仰倒便不动了。

王路常没有见到鲁青达的身影,却见到一些巨鲸帮的帮众往另一条街道呼喊着冲杀至看不见的地方,想来鲁青达已经战至另外的一条街。

而面对巨鲸帮人数最多的羊皮裘,一个人直直硬抗着一整条宽阔街道也填得密密麻麻的巨鲸帮帮众,在他前面,人头涌动,更远处街道尽头,还有远远不断的巨鲸帮帮众加入进来,到处是杂乱的腿脚手臂以及挥舞的棍棒,羊皮裘怡然无惧,朗声高喝一声,大拳一挥,气势参天。

虽千万人吾往矣。

一个人面对着无数人,气势如龙风姿绰约,王路常在羊皮裘身上隐隐看到了三十年前那名震津门的豪侠独孤剑极的如神风采。

章节目录 第一八二章 满城混混满城敌 这一幕丝毫不弱于当年王子昂剑门关下大杀四方的无敌姿态。

王路常被这身影激的热血沸腾。

当年王子昂面对的是铁血的军人,人数不是很多但战力极强,今日羊皮裘面对的是如今已经近千人的的巨鲸帮帮众,混星子,青皮,在人数和气势上看起来更让人感到震撼。

近千凶狠的混星子,怒睁着眼睛咬着嘴巴挥舞着棍棒冲杀过来,还是很怕人。

围观的津门百姓已经很少了,这事必定闹大,到时候该怎么收场?这么多人倒在地上,有的死有的伤,能善了么?绝对不能。

于是赶紧闪身,躲进自家小楼,自成一统,反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麻烦事儿别落到自己头上就行了。

面瓜彻底晕了。

王路常不由得佩服自己,来得太及时了,才捉到了这家伙,他就要挂了。

接住瘫倒的李凡,佝身将其扛到肩上。

身形猛然前倾,冲撞出去,将四五人撞得人仰马翻,那几人顿时被愤怒的巨鲸帮帮众踩在脚下,哀嚎声不断。

巨鲸帮的人源源不绝,不能再战,于是将李凡当作人肉大锤,不停在背上转来转去,依靠他的拳脚去击打。

朝着街道侧边一步一步打去,毫不恋战,想要脱离厮杀的圈子,再打下去他也不行的了,到时候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乱棍打死。

虽然也曾经设想过自己会怎么死,一直都希望一个轰轰烈烈的死法,但一定不是这种。

然而哪有那么容易?

乱糟糟的战团,人流挤在一起,一个紧跟一个,一个倒下一个冲上,并不是那么容易冲出去的,幸而羊皮裘那么声势浩大,居然吸引了大部分的巨鲸帮帮众,于是虽然一直是在不停的殴斗着,但他的压力却小了不少。

肩上的李凡公子实在是太瘦了,扛着他就像扛着一根细长的竹竿,很是轻松,看来以后得叫他多吃点饭才行。

然而给他们做饭的人已经死了。

“吼!!”又是一声爆吼,羊皮裘杀至性狂,狂烈的杀气磅礴汹涌。

这他娘的是怎么回事?

唐明就在街道的一侧一间酒楼之内倚楼而观,天气闷热,叫了两个姑娘席地而坐,喝着小酒聊着荤段子,不时在肥*人身上*上撸上一两把,好不快活,忽地就听见了震天彻底的喊杀声,原以为只是小打小闹的也就没当回事儿,没想到这声音持续了都半个时辰了都,披上衣服钻出房间,看着下边街道上涌动的人头,愣了,这他娘的全是他的人啊?怎么全涌到这里来了?那个老头又是怎么回事?把他的弟兄当蔬菜砍啊?

哪个小兔崽子惹了这样的人物?

起初他也不着急,死就死了呗,天津城混混多得是,更何况死的都是写外围的帮众,打着巨鲸帮的名头办事又不为巨鲸帮出力那种。

但随着时间流逝,他的核心帮众居然也愣头愣脑的杀着来了,然而没用,那个老头照样手起刀落手起刀落,该倒下的还照样倒下,这就让他有点坐不住了。

高手,绝对是高手。

可是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物啊。

唐明撸撸脑袋上溢出的汗珠,有点摸不着头脑,我他娘这是招谁惹谁了?

……

一个大汉猛扑了过来,他递出来的右臂猛然折断,骨茬森然,惨嚎着倒下;一名瘦高的赤身巨鲸帮众匕首猛然刺向羊皮裘后腰,然而羊皮裘回旋一踢,他的头颅突然在脖颈上转了个圈圈;一名龇牙咧嘴的巨鲸帮成员抡着一条长凳“轰”的对着羊皮裘当头砸下,然而他本人却与抡下的长凳一起折断,从腰腹的地方弯折成两段……

羊皮裘不知何时应经夺来了一根铁钎,横扫抡动,铁钎所至,骨断筋折,瘦弱一些的直接拦腰被他扫成两截。

一名阔刀壮汉大踏步前冲,羊皮裘骤然加速,擦肩而过时,一棍挥出,壮汉整个庞然身躯就侧飞出去,光是传出肩膀碎裂声就十分耸人听闻。

巨鲸帮的帮众中有人感到不对了,这他娘的摧枯拉朽,于是赶忙布起江海之上拦网打渔的渔网阵,见缝插针一般,刀枪棍棒斧头匕首挥舞划动令人眼花缭乱

羊皮裘森然一笑,也是你巨鲸帮倒了血霉。老子心情不好,正要杀个痛快你们就自己凑上来了。至于其他什么牢狱之灾杀身之祸,他在乎么?不在乎!他怕么?当然不!以往的日子安安心心做个顺民也就罢了,循规蹈矩的活着,混混江湖,这没什么,挺好的,可是所面对的这些混星子青皮流氓,有谁是他娘遵纪守法的?有谁是没有欺压过百姓的?有谁是没做过坏事的?既然有人不守法,不堂正,将武力、律法、规矩、权势、靠山等等的当作加在百姓身上以便控制百姓好作威作福的枷锁,那么也别怪他独孤剑极这个习得一身武艺的老头将武功当作惩戒不法之徒的手段!

你有人、有可以利用的律法、有自己认为的规矩、有权有势、有大官靠山、有金钱,老子他妈有拳头!!

来啊,老子就是最底层的糟老头,有本事就用人头将老子堆死!堆不死我老子就轰死你!!!

津门这片天,不是什么龙潭虎穴武林圣地么?一个混混之城而已。

满城混混满城敌。

所有混混都是老子的敌人,有本事就来打。

铁钎大枪一般刺出去,有人头颅被戳碎,有人捂着脖子,有人胸膛塌陷,有人……撒脚狂奔……

拎着沉重铁钎一个侧移,如鱼入水,一个肘撞猛然撞在措手不及的巨鲸帮帮众胸膛,喷出一团猩红血雾,踉跄后退时,羊皮裘抬脚高不过膝,蕴含巨大寸劲的一脚踹在那人小腿上,让其身体腾空前扑,紧接着一记膝撞在那人额头。

开花。

那人扑在地上,仅是象征性抽搐了两下,耻辱的一生就那么烟消云散。

羊皮裘翻摇,不潇洒,但霸道。

巨鲸帮以江海为地盘,津门众多的街道只是一小部分的势力,在津门城内的势力就要比??弱很多,但巨鲸帮帮众都是常年混迹在江海之上的人,舟船之上才是他们的主场,那里有箭镞,有拍杆,有火枪,有弩箭……

如在城内巷战,手中都是棍棒刀叉实力根本发挥不出来,然而都是血性的草莽人物,无论在哪里拼的都是一条命,因此这些巨鲸帮帮众的任何一次劈砍厮杀,都带着不计生死的劲头气势,倒是很有些本事。

羊皮裘穿杀在人群之中,游鱼滑行,像是优哉游哉闲庭信步,肩上铁钎划出惊艳的圆弧,直杀的巨鲸帮帮众哭爹喊娘。

这老头是什么人?不会累的么?就算是武林高手也得高得有个限度的么,这么多人都没法将您打趴下?你他娘的不换气的么?

就算您厉害,可您也只有一个人啊,这么多人都攻伐,都不能令你稍微缓上那么一缓?

生死搏杀,在力量相当势均力敌的时候,比拼的就是换气精巧,当然还有气机充沛程度,双方绞杀,如气囊互相针刺,就看谁漏得更慢一些。

一气换一气之间,正是如同阴阳间隔的紧要时分,这时候倘若另一方气力充沛暴起发难,很容易战胜得手。

这么多巨鲸帮帮众,尽管每人只是羊皮裘一拳之敌,可是这么多人,一人就相当于出了一招半式的,羊皮裘打到多少人,说明双方过了多少招,这也算另一种形式的势均力敌了,因为站着的人还很多。

可羊皮裘这种,像是直接不换气似的。

这可能吗?

羊皮裘自然要换气,然而他与寻常人不一样,他的丹田是堵死的,他的磅礴力量直接来源于天地大势,是借力打力的极致体现,因此他的呼吸达不到下丹田,气流只需要冲到他的胸肺就足矣。

这是一个人形猛兽。

铁钎大震,劲气暴涨,磅礴气机所至,硬生生将四五人击碎在地上成为一瘫碎肉。

这是最为酣畅淋漓的一场好杀,顺心顺意!

这世间为什么得有混星子?为什么有青皮流氓?为什么得有恶人?为什么有些人一定要去欺辱别的人去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答案是不应该。

这世间不应该有混星子青皮流氓,不应该有贪官污吏,不应该有恶棍黑暗势力,人与人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人心应该堂正磊落充满光明。

不应该有那么多腌臜事。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看老夫一棍,能否荡之,还周身力所能及之处,方丈之地的天地一个清明?

恐怖三连斩——长江大河一线潮!

砰砰砰!

三个翻飞。

犹如大潮,一浪重似一浪,一潮猛胜一潮。

滂湃力道三次叠加之后,铁钎横空,高高扬起。

无数观众与巨鲸帮帮众只看到那老人手中铁钎抡出一道弧线,铁钎之上,铁屑纷飞,一抹耀眼似有若无的气劲波猛然炸裂。

羊皮裘一棍抡出。

铁钎犹如美猴王的金箍棒,轰然砸在身前笔直街道之上。

轰!!!

烟尘乍起!

铁钎所砸之处,地面青砖以铁钎笔直一线为起始,水波一般向街道两侧荡漾开来,滂湃气浪如大潮拍岸。

这一棍,劲气所至,地面青砖尽皆爆碎,铁钎扭曲成一个恐怖弧度,由椭圆的柱形化为扁平的长条。

人仰马翻,巨鲸帮帮众骇得肝胆欲裂。

羊皮裘身前街道,密密麻麻的巨鲸帮帮众从中分开,如古之仙人一剑开山,人丛被气浪掀翻,鬼哭狼嚎,有人尿了裤子,有人活活震死,有人拔脚狂逃……

碎骨,烂肉,裂砖,烟尘……

持钎而立的老人,如同修罗。

这还是人力所能为?

场间针落可闻。

乱麻麻的战团一时间竟被这一棍的风采所震慑霎时安静下来。

王路常可算是看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当头一棍仙人手笔。

这时候,有马蹄声响起。

“住…呕…住手!”有人说,声音挺大,但有点不对劲儿。

章节目录 第一八三章 杀你的头 一棍辟地,风采绝伦。

剧烈的震荡骇人心魄,胆小的巨鲸帮帮众被吓尿了裤子,有人更惨,直接在气浪之下骨断筋折碎成一团,心智强一些的,更是直接撒开了脚丫狂奔。

这一棍太过恐怖。

羊皮裘遗世独立,谪仙人一般风流。

奔跑着的,停下了脚步,跳跃着的,木然的坠落,暴起发难的,力量犹如清风,吼叫着的,像是被人一把捏住了脖子……一时间,震慑当场,无人敢于在这一棍之下还有异动。

正当一众人尽皆被这一棍的巨大威力震撼而悄然无声,有人借着这个难得的安静时机,说道:“住…呕…住手!”

吼出一个“住”字,那声音居然干呕了一声,才继续吼道“住手!”

有哒哒的马蹄响起,不疾不徐,从一条巷道中驾马而来。

说话的声音并不笃定,任谁看到这样一场疯狂的殴斗,也难免感觉到心有惴然。

人们尚未从羊皮裘一棍的震撼之中回过神来,便听见有人讲话,于是大张着嘴巴,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来者是个一身甲胄的将军,面容削瘦,骑着高头大马,身边跟着手持火枪的卫士。

这骑马的将军一冒头,在这厮斗的街道四周,便都出现脚步声,唰唰作响,不一会儿,四通八达的街道之中,各条街都站满了持着火枪身穿差服的兵士,密密麻麻,将手中火枪尽数指向场中一众厮杀者。

“唉……”那骑着马的将军长叹一声,说道:“反了么这是?罔顾法纪当街殴斗成何体统?大家好好在家打渔睡觉聊天喝茶不好么?”

“跑啊,官差来啦!!”这时候,人群才反应过来,有人扯着嗓子大喊大叫起来。

“别吵啦!”那将军吼道。

“快跑啊,官差啊!!!”有人还在叫,怕极了,是围观中没有及早离开的群众,贪图好戏,这下子被官兵包围了,一下子惊慌失措起来。

那将军长舒一口气,极其郁闷。

一扬手。

砰砰砰砰砰砰砰……

一排大枪,仰天而发,火光之后,白烟冒起,铁珠激射,声震长空。

将军身下战马身子一抖,嘶鸣一声,众人无不惊惧,这是火枪,一发能将人身上轰出巨大血洞的火枪,洋人的玩意儿,极其恐怖。

硝烟呛鼻。

王路常无语,有必要这么做作么?这么多火枪一齐击发,对着老天去放空枪,这他娘得浪费多少子弹?

“别他娘的给老子聒噪,烦不烦?”那将军道,心中无比的不爽,这点儿是他娘该吃晚饭的时间,被这些地痞搞得饭都没得吃,昨晚才喝得大醉,姑娘肚皮上躺了一天,肚子里吐个精光,还在床上见就被人喊起来,最烦的就是这种事。旋即看向一条街道一侧,喊道:“唐明,你他娘要看多久,还不出来?”

早已收到手下的报告,基本将形势认清。

这唐明可是官府密切注意的重点,他这待遇津门很多人在享受,即便不是随时随地有人跟着,但是分布在津门各地的巡城兵士都会着重注意这些大人物,于是根据手下人的报告,他轻而易举的就看到了唐明在栏杆上转来转去的那颗脑袋。

大清朝,对洋人的事儿半点不晓得,但对子自己臣民的掌控可就无所不用其极了,什么粘竿处、血滴子、清龙组、密折制度风闻奏事……多得很,别人可能不知道,但在官场混久了的人都晓得,有人说粘杆处雍正朝后期便没了,哈,笑话。

人们随着这将军的眼睛看去,便见到一个青衣男人一手拿着酒盅一手搭在楼阁栏杆上朝着下头的街面张望。

“大当家!”

“大当家!”

巨鲸帮的人一看到那男人,顿时激动,单膝跪地。

唐明看也不看自己那帮子手下,心念急转,今儿这事儿,该如何处理?死了这么多人,可他自己什么都没干啊?

“崔游击!”唐明向那骑马的将军拱了拱手。

“怎么处理?”崔向寒昂着头,向唐明问道。

唐明挠挠头,说道:“公事公办呗。”这还能怎么处理?难不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说是把我的人放了,把那几个家伙抓起来砍了?

这崔游击,很会借势啊。

“那好,全部都有,拿下了!!”崔向寒说道。

话音一落,所有持着火枪瞄准的清兵都愣了,这他娘的有没有动脑子?除去死的伤的,站着的还有四五百人,这么多人,怎么拿得完?就算这些混星子不敢当众造反,可是咱津门的府衙收得下那么多人么?

一时间面面相觑。

“还愣着干什么?拿绳子铁链,上家伙!”这么大的事儿,不处理好怎么行?这种事情瞒不住,提督大人看着呢,说不定还会惊动总督。津门好多年没发生过这样大规模的啸聚殴斗事件,平静的津门就行一潭死水,如今被这些人一闹,就像投进颗大石,处理不好可是很危险的。

自然要全部拿走。

唐明整理了下衣衫,缓缓从楼上下来,虽然对于这件事情的始末有些不清楚,可是自己是巨鲸帮大当家的,自然是要想办法将那两个老头以及那两个年轻人弄死才行。

“怎么回事?”走到一个巨鲸帮帮众旁边,低声问道。

“回大当家,小的也不知道,只听说有人挑衅咱巨鲸帮,哦不,巨鲸商会,所以带着兄弟们就过来了。”

唐明点点头,事情基本清楚了,一定又是哪个不听话的兔崽子又惹到人家了。

王路常这时候也心念急转,该怎么办?羊皮裘自然不会束手就擒,或许会拼死一搏,即便事出有因他也绝不会进大牢的。

那么自己呢?

手中一刻不停的给李凡推揉,活络气血,不多会儿,李凡便悠悠转醒,虚弱的扫视一眼周遭环境,一看还在殴斗之场所,顿时眼睛一翻,就要再次晕倒过去。

王路常赶忙加重了手上的力道,激得怀中李凡“嘤咛”一声醒转,王路常手上传来的力道和温热令得李凡如同睡在大床上,温暖舒适浑身酥麻,都不想动了,一时间脸色变红润了起来,看着王路常一边盯着远处,一边轻柔推拿的认真模样,眼神中顿时闪烁着异样的光芒。

从来没有与任何一个男子这样接触过。

王路常眼睛正看着那高头大马的游击将军和那魁梧的汉子——巨鲸帮唐明,看看事态将作何处理,一时间也没发现李凡的异样。

直到李凡不由自主将自己的手掌贴到王路常满是血污的脸上,王路常赶忙回头,看见面瓜朦胧的眼神,顿时一惊,李凡也霎时醒转,干咳了几声,挣扎着站起来,说道:“还没完事儿么?”

王路常感觉自己心脏咚咚直跳,面瓜公子的手掌软软的,摸在脸上挺舒服,可是这……娘的,久了不碰女人,被个大男人无意识的摸一下都有反应了,干!

听见面瓜的问话,王路常答道:“没……没呢,嗯嗯,看来咱们要进大牢了。”

“啥?”

“官差来了,要抓咱们。”

“去他娘,谁敢抓我我杀谁的头!”面瓜捏着拳头,怒道,才说完,却不由自主的叹口气。

“哼哼,小子人不大,口气不小。”成一个圈围在两人身边的巨鲸帮帮众,有人狞笑着说话。

面瓜看也不看他,更不用说回答什么。

“怎么了?”王路常问道。

“没事儿,先看看,实在不成……唉,要是曹杰在就好说话了。”

“怎么不叫叔叔?这么没礼貌。”王路常揶揄笑道。

“忘了!嘻嘻……”李凡琼鼻一皱,吐了个舌头,不好意思的说道,动作才做完,看见王路常有些愣神的表情,这才想起自己居然暴露了本性,心下大惊。

幸好,却在这时,只听得场间正中央,巨鲸帮大当家唐明,走到游击将军崔向寒身前,笑道:“将军,您看这样可好,小人疏忽,裤腰没系紧,以致于从裤裆里露了这么多兄弟到这街面上来,因人数太多,我看可以先把所有参与殴斗的不法这尽数记录在案,然后将几个主事者抓捕审问,小人以巨鲸商会会长的名义保证,所有人一个不少,事情弄清之后,该罚的罚,该杀的杀,您看如何?”

《大清律例》有规定,草民凡有结拜兄弟者,按谋反论处,汉人不得非法聚集。

巨鲸帮自然不能叫巨鲸帮,那是暗地里老百姓的叫法,否则就是造反了,所以明面上都叫巨鲸商会,大家打渔卖鱼搞水头生意的聚在一起谈谈生意开开门路,这总没什么吧?

“不好,全抓走!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你这商会会长责无旁贷,一起抓走。”崔向寒挥挥手。

“大老爷唉,事儿都还没弄清楚,怎么就抓人了呀?”唐明谄媚笑道。

“嘿嘿,回去慢慢弄个清楚。”崔向寒咧嘴,向着唐明笑一笑,然后对着举着火枪手臂酸麻不停抬起又放下的属下叫道:“还愣着干什么?全部抓了,把几个主事儿的全带过来聚作一堆。”

“是……”有气无力的声音响起,官兵动手拿人。

“大当家……”巨鲸帮人群中有人骚乱起来,不想束手就擒,唐明摆了摆手,顿时安静下来,只要暂时先平静,后续的事情可以好好处理。

“唉……”唐明无声的叹息一声,这会长兼帮主的位置不好坐啊,这回可真的是……奶奶的,事儿都没弄清,又要开始为手下这帮愣头青擦屁股了。

“放手,你他娘的,敢碰一下本公子,老子杀你的头!还不让开?”这时候,远离街心的一处,有尖锐的声音叫了起来。

一个瘦弱的清兵被推倒。

王路常无奈的看着兽性大发的小白兔一般的李凡公子,苦笑不已。这家伙,还搞不清楚状况,就是不让官差拿他,叫嚣着只要敢碰他,他就杀了人家的头。

“那谁谁谁,你过来!”李凡怒吼,指着端坐马背的崔向寒,再指指自己面前的地面,吼道。

章节目录 第一八四章 狗咬狗 嚣张。

李凡太嚣张了。

几乎是颐气指使的说话,纤细的手指指着自己面前的地面,点了点,嘴巴喷着唾沫叫嚣着,好像说是要将他抓进大牢就像踩到了他的尾巴,一时间整个人都跳了起来,示意带兵捉人的游击将军崔向寒过来说话。

崔向寒紧了紧身上有些松垮的甲胄,脑袋转来转去有点摸不着头脑,酒还没醒?这世道是怎么了?有眼无珠胆大包天的人怎么这么多?

唐明也愣了。

杀头?这种话也是一个小小老百姓敢说的?一时间竟没开口,冷眼看着。

对方才四个人,敢于当街对抗整个巨鲸帮,还打得对方落花流水,这么高明的身手,这样嚣张跋扈的行径,会是简单人物?

但再怎么不简单,这回也定要折在这儿了,毕竟自己在京城里还有个大靠山,怎么都不至于失势,只是还需弄清对方的底细,别一不小心阴沟里翻了船。

王路常也不大好意思,毕竟这是火上浇油的做法,只会死得更快。

羊皮裘老头的底细他清楚,武功高强是高强,难不成还能一个人对抗朝廷?至于他背后说的什么独孤家族,听都没听过,鲁青达就更不用说了,鳏寡孤独的老家伙一个。

至于自己,清廷一直在派人寻找自己的下落,后来打听过,洪天贵福更是早在十年前就被凌迟处死了,现在身上还有扶摇,还有从张掖庭眼睛里抠下来的那颗珠子,清廷也是一直在找这些东西,因此也是绝计不能落在朝廷手里的。

今天不能善了了。

正要开口说话,就远远望见街上有一支骑队奔来,马蹄阵阵,战马嘶鸣,顿时惹得整条街鸡飞狗跳,好在老百姓不多,也早已习以为常的样子,顽皮的乞丐小孩撒腿狂奔,胆子大些还在远远围观的小贩挑担健步如飞,几个街中央的汉子直接就飞扑躲闪,一个个熟能生巧。

一队衣甲鲜亮的巡城士卒,在当头骑队的带领下快跑而来。

当先一骑,是曹杰。

这一支队伍一来,便瞬间冲散了围着羊皮裘王路常和一众巨鲸帮帮众的清兵。

曹杰翻身下马,走到游击将军崔向寒身前,单膝跪地行了个军礼,说道:“崔游击,属下来迟,还望恕罪。”

“曹守备,你这是干啥去了?一个人去玩忽职守干嘛要带着这么多人呢啊?”

“回游击大人,今日西门街口发生命案,属下正带人追捕逃犯。”

“哦……”崔向寒长长“哦”了一声,语气不确定也不否定,只是说道:“这街面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你这个守备是怎么搞的?现在才带着人来,回去治你个玩忽职守的罪你没意见吧?”

“属下不敢!”

“那好,现在,本游击要把这些目无法纪的刁民都给抓回去,严刑拷问,你先闪一边去。”

“游击大人,属下赶来,正是要处理此事。”

“此事本将自会处理,你管什么?”

“大人,此事只有本人能处理。”

“你说什么?”

“我说……”曹杰站直了身子,盯着崔向寒射过来的愤怒眼神,丝毫不惧:“这事儿您管不了。”

他也是无奈,正是津门暗流涌动的时候,怎么还惹出这么大的事儿?王路常惹了一个农十三还不够,今日还他娘的打到巨鲸帮的地盘上来了,这……好是好,不过……要是将巨鲸帮换成鱼龙帮就更好了。

“曹守备……”崔向寒是彻底被激怒了,今日一整天都很不爽,这个平日里独来独往的家伙,对他一直没什么好感,正准备收拾你呢,你倒是自己把头凑上来让老子砍,那就不客气了,正好给农十三爷还个情,他冷冷的说道:“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属下说,您管不了这事儿。”曹杰再次重复了一遍,他马上就可以回京城了,还怕个鸟?看也不看脸色彻底铁青下来的崔向寒,转头看着脸色游移不定的巨鲸帮大当家唐明,说道:“是吧唐明?”

“啊?”唐明愣住:“这个……”

不止他愣住了,安静下来的人群也愣住了,看那曹守备的模样……这是狗咬狗啊!

精彩!!

百姓贫苦,也许是由于破罐子破摔的破罐子都没有几只,光脚的历来不怕穿鞋的,在这津门,对于械斗,那是司空见惯,此时出现难得一见的民与民斗,而后官与官斗,这让很多胆大包天的人都在暗自喝彩。

唐明这回可是真的懵了,这曹守备……

“曹杰……”崔向寒神情冰冷,“你以为你是谁?”

“属下曹杰,不知崔游击何出此言?”曹杰不解的问道。

天色已经彻底暗下来,崔向寒冰冷的眼神在闷热的巷道之中格外的明亮,但曹杰就像是没有看到那两颗熠熠生辉的眼珠,只是有些不解的看向崔向寒。

这已经是*裸的挑衅,是犯上。

曹杰根本没有半点想要退让的意思,因为不久之前,在王路常的事情发生之后,他便已经感觉到了压力,整个津门军部系统之人,几乎一夜之间,没人给他好脸色,副将、参将、都司,眼前的崔游击,甚至一些千总把总,开始处处针对他。

凭他的智慧,早已猜到有人在暗中开始对他这个一心要保住王路常等人的津门守备动手了,而那个人,必是农十三无疑。

好一个农十三。

但他怡然无惧。

趁着今日王妈之死,在整个津门缉捕逃犯的机会,他早已将自己这么些年来在津门笼络的人马尽数握在手中,以防备任何突发的情况,比如眼前这种。

实话说,他被主上从京城调至津门,在女儿被人掳走杀死后,他一直以来的摸底笼络工作是失败的,他跟津门任何一个大人物都说不上话,也没有去巴结、贿赂,因为他实在忍受不了,因为那些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杀死自己女儿的凶手,他也不想让自己在津门内的家人受到伤害。

人心险恶,官场更为凶险,看不见的斗争最为致命,一句话,一个举动,一个表情,都要小心谨慎。

从京城初次调至津门的曹杰,只是一个大头兵,从来没有想过,朝廷那些当官的,会这么残忍。

那时候,津门官场是铁桶一个,津门守备虽然只是个不入流的官职,可是这空缺很多人在看着,津门各种大大小小的势力为了这么一个位置明争暗斗大打出手。

因为是主上的安排,津门守备的空缺被他这么一个从天而降的大头兵给占了,于是很多人就有了想法,想要试试他的深浅。

这他是后来才想通的。

在一场宴请诸位同僚的宴会上,曹杰收到消息,强人冲到家中,死了几个家人,女儿也被人绑了。

家人是随着他的迁调而安顿至津门的,才刚刚落脚,也无与人结怨也无滔天富贵,就被强人看上了么?

那时候的他,在津门一无所有,想要请求别人的帮助,可是所有人都借故推卸,便是连手下的兵也不听他的调动。

到京城去求助,带着主上给予的银两和人手赶至,但是晚了,眼睁睁看着强人撕票,将女儿的头颅割下送来挂在门口。

滔天的怨恨,但为了主上的大计,那时候的他只能咬碎了牙齿往肚子里面吞。

于是他从不与津门的大人物们扯上什么关系,安心笼络了一批势力,将他津门守备的职责尽数收在手中,为的就是有一天,主上降临,大计可期。

这一天快到了。

那么他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干他娘的就是!

“你一个小小守备,胆敢辱我?”崔向寒大怒,指着满脸不在乎样子的曹杰,骂道。

“属下不过陈述事实而已,崔游击何至于大动干戈?属下劝游击大人您还是该干嘛干嘛去,这里有属下顶着,否则这么多凶徒在这里,一不小心您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想起了女儿,曹杰确实怒了,说起话来毫无顾忌。

消息已经送出,主上不日驾到津门。

自从查出王路常在疯狗帮上杀死的是津门清流帮农十三的儿子,他就知道,这件事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津门守备能兜得住的,于是赶忙送出消息,希望主上可以派出人手和势力相助,但没想到,收到的是那样一个消息,主上要亲临津门。

主上是什么人物,还需要担心什么么?不需要了。

“游击大人,属下不敢辱你,但这事儿您确实管不了,赶紧回吧。”

“曹杰!!!”崔向寒猛地掏出一柄火枪,枪管直指曹杰头颅,这他娘的,无法无天的人真是越来越多。

哗啦啦!

就在崔向寒掏出火枪指着曹杰脑袋之时,曹杰带来的一支近百人的队伍,瞬时抽出腰刀火枪,其中一骑上一个虬髯的魁梧大汉清冽的腰刀眨眼就搭在了崔向寒的脑袋上,冰凉的刀锋令崔向寒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

这个动作顿时引得崔向寒带来的围着聚众殴斗的巨鲸帮帮众和满脸优哉游哉看戏的羊皮裘、鲁青达、王路常以及面瓜的近百条枪调转枪管,对着曹杰带来的人马。

双方剑拔弩张。

“反了!!”崔向寒红着眼大吼。

他只是一个靠着父辈走动才混进津门军部的便宜游击,依靠手中权势为非作歹的事情干过不少,但哪里真正的见过几百人流血抽刀的大阵仗?更不用说有人敢将大刀架在他脖子上。

章节目录 第一八五章 天上掉下个李妹妹 “反了!曹杰,你可知你这是什么行为?”崔向寒怒斥道,持着火枪指着曹杰的手臂却是不由自主的颤抖了起来。

火枪的威力他见过,可他更是见过军中好手使大刀的场面,咻的一声头就不见了。

因此对脖子上寒冷的刀锋感到恐怖。

然而他不相信曹杰敢向他动手。

这件事说起来真是莫名其妙,曹杰怎么会这么想要管这件事?甚至为了想要揽下这个摊子跟自己对抗起来?崔向寒自己并不愿意理这些破事,可是这件事闹的动静太大了,这么多人聚众厮杀,死的人横七竖八,因此不得不出面。

不是他愿意去管,就算全部抓回衙门之后也是要交给别人去处理的,可他娘的这曹杰居然莫名其妙冲了出来,而他正好因为农十三一顿饭的关系,于是准备给他使点绊子,没想到对方二话不说居然真的掏出刀枪跟他对峙起来。

“不知道啊。”曹杰张大了嘴巴,耸耸肩,枣色的面容显得很是戏谑。

“你以为你是谁?将门贵种么?敢跟我动刀枪?我是你的长官,你这行为要杀头的!”崔向寒色厉内茬的说道。

狗咬狗,转眼之间官差就跟官差杠上了,大清对自己人向来不手软。

曹杰摇摇头:“我没说你不是我的长官。”笑一笑,自顾自转身。

崔向寒不敢开枪,这种鸡都没杀过的纨绔子弟,呵呵。

崔向寒脖颈脸颊涨红,指着曹杰的火枪手指紧扣扳机,可是他最终没有击发,软软的将手臂垂下去。

搭在他脖子上的刀锋丝毫不颤,也没有任何放下去的意思。

曹杰是会武功的,武人灵敏,他这么将后背留给自己,一定有防备,自己打不死他,他属下的大刀就要将自己的头给砍下了。

曹杰笑一笑,这就是军二代。

民间有谚语:“捐官做,买马骑”。可谓一语道破清廷选拔官员的实质。在大清与洋毛子的战争中,吃了无数的败仗,这其中,临阵脱逃打退堂鼓的不是官二代就是富二代,他们都是非正常提拨,不是不懂打仗就是贪生怕死,因此炮声一响赶紧哭爹叫娘地撤退,回到朝廷后又对一线浴血奋战的官兵进行百般的陷害,因此与其说战争是败在洋毛子的手里,倒不如说是败在大清朝官二代和富二代的手里,这些将种子弟真可谓居功至伟。

大清的买官卖官到了什么程度?

咸丰朝乃至本朝,由于大肆卖官,以致“官多如鲫”,“花翎红顶,几遍城市”,江南就有俗语形容:“*多,驴子多,候补道多”。捐纳之风如炙,以致放眼朝廷中下层官僚,官场内几无净身士人、正牌子进士。

卖官买官成风气,官场上小人、恶人、坏人和奸人就会全面得势,正人、好人、善人和义人惹祸上身,整个国家沦为跑马场,劣币驱逐良币。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皇宫里太监和“官二代”官员勾结坑鬻一气,这些“官二代”和“军二代”又与本地士绅匪盗沆瀣一气,穷凶极恶地盘剥百姓,蚂蚱腿里熬油脂,臭虫头上刮漆粉。芸芸众生中,受到严重不公和冤屈的,则层层上告,但受理的还是捐官,自然官官相护,百般推诿,下层百姓实在没活路了,软弱的就走上绝路,强硬的则逼上梁山。

有国由来在得贤,莫言兴废在循环。

这些人就是大清的蛀虫。

而对于蛀虫,曹杰向来不屑一顾。

缓缓走向王路常和李凡,准备处理今日之事。

此次斗殴,对于什么长官不长官的曹杰丝毫不放在心里,与李凡有关的事情他都必须亲自处理,因此绝不会交给别人。

而想要处理这件事,最主要的关键点还是在巨鲸帮主帮唐明身上。

如今自己人手不足,虽有一支队伍,可是这支队伍还不能放手一搏,唐明作为津门这潭水中的一条大蟒,手下巨鲸帮帮众如云,他倘若振臂一呼,数之不尽的混星子会瞬间将自己全部加起来不过百人的队伍吞吃干净,所以不能硬拼。

幸而这件事情很好解决。

对着面瓜和王路常招招手,两人搀扶着走过来。

王路常看着曹杰,眼神有些复杂,他不知道曹杰要干什么,但是曹杰一直在救他。

“到底是谁在后面要杀我?我不信你不知道。”

“这些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把眼前的事情处理掉。”曹杰说道。说着,便李凡从王路常手中扶过去。

“唐会长,这事儿您看怎么办呢?”曹杰问道。

“我哪知道,我又不当官。”站在一边静观其变的巨鲸帮帮主唐明笑道,看着曹杰胸有成竹的样子,有些不安,想到自己决不能吃了亏,于是接着说道:“您都不知道怎么办还问我?为何还将这差事从崔游击手中夺了来?”。

“我看这样好了……”曹杰将李凡带到唐明面前,说道:“不如我将这与人殴斗的四人捉了回去,巨鲸商会参与此次街头殴斗的主要人员也跟我走,至于其他这么多巨鲸商会会众,不如造了册,登记在案,唐会长您可要保证这些人随传随到,怎么样?”

这是方才唐明对崔向寒说的法子。

说实话,唐明与这什么劳什子的曹守备并不熟识,所以不知道这家伙现在在唱的是哪一出,看那样子,他分明与这四人是熟悉的,难道要整我巨鲸帮?

心中立时有了决断,唐明开口说道:“我看不怎么样……”如果是崔向寒主事,这法子自然可行,可是现在,曹杰要用这法子就是要控制巨鲸帮核心的帮派成员了,这样一来力量分散,很容易被人个个击破,这肯定行不通,大家三五百号兄弟一齐住进衙门才好呢,吃喝拉撒全在衙门里,还不用担心安全和吃饭问题,还是那不动脑子的崔游击干得好。

“哦?那你说如何?”

“我看呐,这么多人全部参与了这场殴斗,不如全抓进衙门好了,这样一个也跑不掉,关起来好好审问,才算给了受惊的百姓们一个交代。”

“唐大当家,这么两面三刀,哪里来的底气,别一不小心进了衙门就出不来啊。”唐明方才还对崔向寒说抓主事者,现在曹杰提出来他就变了主意,这不是两面三刀是什么?

唐明义正言辞说道:“曹守备说的这是什么话,是非曲直,自有公断。只要将此番殴斗的来龙去脉理清,《大清律例》自然还在场的所有人一个公道。”

这话说的就太场面了。

在场的都是些什么人,大家门儿清,曹杰才会这样对唐明说话,可是一旦将事情隐到暗中,离开的老百姓的视线,很多事情就是《大清律例》管不了的,而这正是唐明的目的。

“是吗,可是以我对巨鲸商户的了解,只怕这个公道唐会长不大容易讨啊。”曹杰威胁道。

“曹守备可别开玩笑,您也别拿这话吓我,说白了大家都是大人们养着的狗,你这只狗只不过比我多穿了一件衣裳,当然,你这身衣裳很金贵,但衣裳金贵不代表可以随便诬陷别人,咱老百姓也是有尊严的么。您说的对我巨鲸商会的了解,我自认没什么是见不得人的,除非您……不是人?至于今日之事,最多算是武林人物与商会之间的狗咬狗,您说那些大人们会在乎吗?”

“大人物们自然不会在意狗咬狗,但倘若疯狗群中有主人家的人在场,你说狗的主人会怎么样?”曹杰小声说道。

“什么?”唐明皱眉,耸耸肩,表示很不理解曹杰的话。

曹杰将面色苍白的李凡扶在身前,笑着看向唐明,眼神有些古怪。

曹杰拍拍李凡的肩膀,然后转头,看向周遭密密麻麻的人群,大声说道:“我觉得,巨鲸商会唐会长今日的言辞,很不适合作为一个大清百姓该有的言行,因此,本人将按律,缉捕今次街头殴斗者巨鲸帮商会领头人赵七、刘三环、马瑞、沙文斌以及陈国平……”。曹杰伸手巨鲸帮帮众之中点了一点,指出几个人,都是巨鲸帮参与此次殴斗的一些领头者。

“这老头呢?这几个家伙不抓?”

“你敢!”

“笑话,有本事把我们都抓了……”

“哈哈,这家伙谁啊,说话这么大口气,小心家里着火啊……”

巨鲸帮一下子热闹起来,威胁的,不屑的,冷笑的,不一而足。

“另外,此番殴斗着另一方,也将全部捉拿。其余人等造册登记,回家等着传话。”另一方,指的自然是羊皮裘、鲁青达、王路常和李凡。

“来人,都给我拿下了!”

“是!”曹杰带来的队伍,吼声明显比崔向寒的人马大多了,有点人雄马壮的意思。执行力也很好,曹杰才下令,就有人拿着锁链开始拿人,。

“大当家的,我们要干了!?”

“您给句话,会长,是生是死?”

“干他娘的,敢抓老子?”

有人开始撸袖子,摩拳擦掌,准备再干一场。

听着周遭传来的嘈杂声,巨鲸商会会长唐明,顿时摆了摆手,喝道:“都给老子……不,都给本会长安静了!”

“娘皮的,敢在大街上给我惹是生非,事儿都没弄清楚就拉着人殴斗,听好了,现在一切都按照曹守备大人的意思去办,谁敢给我惹篓子小心我剥了他的皮!”

说完赶紧扭头,看着脸色苍白摇摇欲晃的李凡,想要伸手去扶,伸了一般半却又赶紧缩回来,低声讪笑道:“郡郡郡郡………李李李……郡主……”

章节目录 第一八六章 跋扈,按马头 一场械斗风波,以巨鲸帮帮助唐明不明就里的地头认怂而结束,也不知他平日里是怎么地,所有巨鲸帮帮众居然都对他言听计从,说是听曹杰的安排,这些人就乖乖被套上锁链,然后拉走。

五六百人,一个接一个,排成一排,造册登记,而其余十余人则是被绳子铁链拴着,要带往衙门,请知州处置。

羊皮裘自然是不套绳索的,便是装个样子也不愿意,他还没杀够呢,曹杰对此无可奈何也不敢奈何,这老头武功极其高强,万不能开罪,尽量避免主上驾临津门可能出现的麻烦。

王路常和鲁青达二人,则是安安心心被栓上了绳子,脚上加了镣铐,二人一无权,二无人,三无势,谁在乎?

至于李凡,谁敢在他身上加刑具,只怕有九条命都不够砍的,虽然这件事场间只有巨鲸帮帮主唐明还有曹杰知晓,但二人同样也不装样子,直接将李凡扶上了战马,丝毫不顾及周遭人群的眼光。

这就让人对曹杰喝李凡两人的叔侄关系很吃惊,即便比叔侄关系更好一些,在这种场合也不能这么区别对待吧?

王路常也不说话,低着头,想要认真的理清楚一些事情。

唐明是明面上的巨鲸商会会长,此事自然脱不开身,况且此番得罪了李凡和曹杰,他也不想就这么走了,很明显,曹杰还有事情要与他商谈。

从李凡的身份,两人就都知道了彼此的靠山,或者说是主人是谁,自然也就再没有相争的必要,此次街头殴斗纯属意外,唐明大手一挥也就过去了,死了这么多人的账,只要唐明可以服巨鲸帮帮众,也就了结。

而双方人员其余的罪名,比如聚众,比如斗殴,比如伤害,比如死人,曹杰在暗中运作一番,巨鲸帮再顶上一顶,在知晓了李凡的身份之后,相信唐明很愿意接下这个盘子,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想法在人们心中酝酿和转动,不经意间便从眼神中流露出来,巨鲸帮帮众虽然对唐明的做法有些狐疑,然而他们相信唐明不会害了他们,因此一切都很顺利,拿人,造册,服众……

然而一个被人刻意无视的人却再也不能忍受,好歹手里也是近百条枪。

看着眼前忙来忙去的巨鲸帮帮众和曹杰的人马,游击将军崔向寒就那么干巴巴被晾在一边,他几次想要按捺下满心的怒火,可是没用。

曹杰就像没看到他一样,太嚣张了,这让他以后面子往哪儿搁?

看看曹杰手下那些随令随动的手下,再看看自己带来的人马,同样近百人,可是人家看起来就那么沉默而有序,散发着威严,这才像真正铁血的军人。而自己的人马呢,枪都抬不稳,一个个战没站相坐没坐相,抓耳挠晒左摇右摆,甚至已经有人开始在琢磨事情结束后去哪儿抽烟膏去了。

他娘的,是可忍孰不可忍!

满腔怒火全部集中在一人身上:“曹杰!你他娘的不要欺人太甚!”

正嘱咐手下事宜的曹杰茫然的抬起头来,惊讶道:“哇,崔游击,您……还没走呢?”

唐明低声在曹杰耳边说道:“曹守备,给他留些颜面吧。”

“给他留颜面?”曹杰笑着说道:“今儿就是专门削他脸来的。”

唐明一闷,不好再继续说话,他的身份是百姓,对于这些事儿,不参与是最好的。

曹杰的人马都去忙了,长街之中,有的是看着事态发展接近尾声而出门围观的百姓,有围成一个圈的松散的清兵,这是崔向寒的人马,圈内有神色自若的曹杰,有神色有些拘束的唐明,有被排成一排的巨鲸帮帮众,还有曹杰自己带来的人在办着公差。

崔向寒就在外围的清兵圈子之上一个点,座下高头大马。

曹杰将他们都当作了一圈木头。

是谁给他的胆子犯上作乱?更不用说自张家太爷一顿饭之后,津门官场对于这个不合群的曹守备视如敝履。

他哪里来的胆子犯上?

曹杰指挥着人手向着一条长街走去,就像没有看到拦在身前的那些持枪的兵士。手下的人马也随他向前。崔向寒的兵围着众人,如果不让路,双方很容易发生碰撞,碰撞容易带来摩擦。摩擦加剧就会死人。

崔向寒没有说话,所以他手下那些松散的兵士也端着枪,没有让开的意思。

曹杰的带领这人马也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

就在曹杰胡乱地想着一些事情的时候,意外已经来到。

曹杰的兵与崔向寒的兵相遇,然后发生了冲撞,接着便是理所当然的举枪互相对峙。

咔擦咔擦!火枪扳动的声音,在并不漆黑的傍晚显得特别清晰。没有人抢先发起攻击,有人拔刀出鞘更多是想要威慑,四周响起一片金属摩擦声。

“住手!”曹杰沉声道。局面很紧张,但他的神情很平静。在主上到达津门之前,他不会给津门的人任何发难的机会或者说借口,但他同样不会鸟津门官场这些人。

只要不擦枪走火,他不相信崔向寒以及其依附的津门官场干做什么,毕竟大家手里都有刀枪,真要干起来谁更怕死谁就死得快。

而有的人的命明显比他这个大头兵的要金贵些。

比如崔向寒。

他不想死在这儿,崔向寒的老爹也不想他死在这儿,这是一定的。

“真要动手你就怕了?”崔向寒狞笑道。

曹杰走到崔向寒大马之前,仰头看着突然又有了底气的崔向寒,说道:“崔游击,崔大公子,如果你不想你爹绝后,现在就马上回家,该干啥干啥去,这里一切有属下操办。”

崔向寒迎着曹杰的眼光,高高俯视,冷笑说道:“你究竟哪里来的底气敢这样对我?敢于这样与我说话?”

曹杰沉默,伸手抚在崔向寒座下大马长脸之上,上下抚动,这马很俊,眼神迫人。

“崔爷的面子也敢折?你活得不耐烦了?”崔向寒步步紧逼。

曹杰摇摇头,捏拳,猛地一肘砸在崔向寒座下马匹的鼻梁之上。

“呜呼呼!!”那马吃痛,顿时嘶鸣,前蹄高高立起,就要狂奔。

崔向寒猛地身子一歪,就要掉落,幸而双脚还在马镫里,紧紧扣住了他的身子。

在那双眼突然就猩红起来的马匹即将拔脚狂奔之时,曹杰一把将马笼头和绳索抓在了手里,整个人猛地贴上去,一个转身,背靠战马胸腹,双手上举,一下环住那马匹纤长粗壮如龙的脖子,猛然发力。

“聒噪!”曹杰一声大喝,身子一拧,砰!

大马顿时被他拧倒,整个脖颈折断,倒毙在地。

崔向寒整个人趴在地上,一只脚紧紧被死马压住,惊恐的看着喘着粗气的曹杰。

“你敢打我,你敢打我”崔向寒高声质问。

曹杰默然无语,不是他刻意装腔作势,而是他想表现一个态度。

他绝不相信今日前来围观的人只有民众,里面夹杂着一些津门大人物的狗,而他想给这些狗看的,就是一个强势的态度。

只有这样,在主上将至未至之时,他才可以处于一个安全的境地之中,可以说,今日之事,崔向寒注定好不了。

“别仗着积攒下几个军功就鼻孔朝天了,这天下能治你的人……”

“可以拧你的马,也可以拧你的头!”曹杰说道。

然后转身,离开。

崔向寒抿着嘴,眼神怨毒。

就在曹杰即将踏出包围圈的时候,崔向寒怒声大吼:“给我打死他们!”

手下的兵一愣神之间,瞬间枪动,举起射击。

曹杰猛地佝偻着身子,避过一把从背上擦过成弧形散开的铁砂,箭步一个前冲,高高举起右拳,喝到:“战!!”

哗啦啦,抽刀,举枪。

砰砰砰砰砰……

冲天的白烟冒起,百余声清鸣,响于长街。

无数道袅娜的白烟,在夜色里纵横而起,婉转成优美的弧度,凄美而令人动容。

那是无比狂烈的硝烟,以及可以开山裂石的铁珠砂迸溅的威力。呼啸的铁砂,织成了一张锋利的网,各自向着敌人笼罩而去。

紧接着,噗嗤噗嗤。

锋利的铁刀划破肉体,凄厉的惨叫响彻津门。

鸟铳使用之后是要装填弹药的,而这个空当,足以令曹杰手下的人马收割崔向寒带来哪些瘦不拉几的兵甲的性命。

近些年,大清军部引进了西方武器,西式的操练之法,新式火器取代了原来的弓箭大刀。但就军队的精神面貌来说,并无多大改善。

看得还是人,不是装备。

曹杰的兵,是他以守备之职权专门于民间笼络的,作为一名铁血的军人,他很懂得练兵。尽管他练出来的兵素质与真正的精锐,比如湘军、水师、桂军、川军的素质还是差得很多,但相较于一般的兵士,强了不止一丁半点,至少他的兵少有抽鸦片的,少有不遵军令的。

闷哼之声连接响起,鲜血飙射,弥天烟雾中,十余名手持火枪的士兵直接被曹杰手下的兵马以大刀斩的浑身是血,只是瞬间,青石地面便被染红了,在微暗的夜色中凝重得像是地狱的颜色。

街上多了十余名血人,场面看着好生血腥。

章节目录 第一八七章 有没有意思 街面斗殴的事情结束了,曹杰没有回四合院,事情是真多,但也有避开的意思。

避开王路常。

羊皮裘、鲁青达、王路常和李凡与巨鲸帮的那场街头殴斗,在旁人看来,以巨鲸帮帮主唐明的莫名认输而结束,但在曹杰看来便不是莫名认输。

他知道唐明必然认输。

底层百姓的人命不值钱,巨鲸帮在殴斗中死了几百人值不了几个钱,混江湖的,都有死江湖的觉悟。值钱的是大人物的命,是大人物手中的权势,是大人物的一个想法,是可以一步一步往上爬的阶梯,是靠山。

靠山值钱,大人物手中的权势值钱,大人物的想法和看法值钱,可以一步一步往上爬的阶梯值钱,唐明不想失去,而唐明的靠山,也就是京城的权贵,便是李凡的父亲,自己的主子。

在认出李凡身份的那一刹那,由不得他不认输。

天气已经很久没有下过雨了。

那场殴斗的尾声,游击将军崔向寒居然向他开了枪,于是与之一战,杀了崔向寒几个兵,然后趁着硝烟未灭便带着巨鲸帮的人离开,虽然没有要了崔向寒的小命,但这种姿态已经足够的强势,可以令津门官场那些受了农十三嘱托想要即刻向他动手的人缓上一缓,仔细思量一番。

这段时间他是安全的。

四合院派了人护卫,家中派了人护卫,如今曹杰正身处公门衙署之中,办差之地。

审问处理事宜,自会有人去做,他与唐明达成共识,此事罪责以巨鲸帮死去的几个人定罪,毕竟混混与江湖人物之间的争斗,很容易处理,随便安置个不轻不重的罪名,足以服众。难的是唐明如何服巨鲸帮之众,而这就不是他需要操心的了。

王路常、鲁青达、李凡、羊皮裘几人,在押送往衙门的时候便已经放了,唐明也不敢说什么,谁敢将李凡抓进衙门?

如今衙门里闹哄哄的,手下在处理着此事的善后。

至于与崔向寒的争斗,官差打死了官差,这件事情归根究底与唐明态度转变的理由是一样的,官差也是小人物,小人物的命和想法不值钱,因此不值得注意,值得在意的是端坐高堂的大人物的想法和态度。

所以这件事可大可小,看的就是津门官场因农十三儿子被王路常杀死的事情想要对付他曹杰的人的一个态度。这态度曹杰知道,一定会像恶劣并且撕破脸皮的方向发展,但根据他表现出来的强势,在这些人吃不准他之前,是不会有什么异动的,最多给他施加一些压力,处处刁难,然而,这么些年来,他不都是这样在刁难中过来的么?

王路常是想问他一些什么的,或者是王妈,或者是李凡,或者是范奎,或者是那个他不知道的幕后人,但这件事情马上就要开始和结束,这些事情他并不准备告诉他,王路常能看出来多少就看他的眼力劲了。

他这样的人物,在这些事情的的博弈之中一不小心就会丢了脑袋,怪就怪他正好在这个点儿碰上了这个事儿,而这个事儿原本是曹杰打算自己去做的,否则他又如何会带着李凡,以调查津门失踪人口为由,杀上疯狗帮,准备挑起津门纷争?

无论如何,主上就一个意思,在津门,敲山震虎。

如今这虎,必定是清流帮了。

“唉……”曹杰长长叹出一口气,看着湛蓝的青天白日。

已经好几个月了,这天怎么还不下雨?

正胡乱的想着一些事情,有脚步声响起。

手头的下属都出去干活儿了,如今房里就曹杰一人,那脚步声突然从门口响起,似乎裹挟着什么力量,格外的响亮。

曹杰转头,看见来者,心中顿时冷笑,这么快,津门官场的施压者来了。

江明超,津门都司,正四品,位于参将与游击之下,县府守备官之上。

绿营,军阶由高至低分别为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千总及百总,等级森严。

但曹杰此番街头殴斗事件中,直接越过都司冒犯了游击将军崔向寒,挑衅了这个等级。

“都司大人……”曹杰起身,笑意吟吟,行礼,请来者上座。

曹杰是守备,崔向寒是游击,眼前这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是都司,都是军部的人,果然还是拳头大好说话,农十三这老狐狸不愧是大名鼎鼎的清流帮砥柱,知道当今之世,那些容易见风使帆只拿钱不办事儿的懦弱文官没什么用,只有手握军权定人生死的武官才有可以攀附的价值。

居然连游击、都司大人都出来了,这农十三好大的本事。

会不会还有参将、副将、总兵呢?

但这又如何?

津门都司江明超笑着向曹杰拱手,走到曹杰案桌一头,曹杰上茶,微凉的碧螺春,这样的茶在这种闷热天气中极其解渴生津。

平日里没有太多交集的两人相对而坐,这令双方之间即将展开的交谈和所代表的意思表现得很清楚。

但必要的寒暄客套是免不了的,这就是官场的毛病,也是官场的精髓,一言一语不声不响的就开始办事儿了。

“曹守备,这几日津门乱,事儿多,辛苦你了啊!”江明超喝了一口茶,馨香的茶水和丝丝的凉意令他舒畅不少,紧皱的眉头缓缓舒展开。

是上级关心下级的口气。

曹杰微微一笑:“属下职责所在,不敢言辛苦。”

江明超安静盯着曹杰的眼睛,忽然笑道:“听说昨晚,在临安街有一场街头的械斗,而你在处理这场械斗的过程中,冒犯了崔游击?”江明超能够前来施压,自然是知道了昨晚津门临安街头发生了什么事情,四个武林中人,二老二少,硬抗巨鲸帮近千人而毫发无损,而巨鲸帮折了几百人在那里。令他琢磨不透的是,巨鲸帮帮主唐明那样的人物,怎么会那么轻易就认了怂,表现得很遵纪守法的样子,这不是他的风格。而眼前的这位守备大人,也一反平日里做事老练而有分寸的风格,那样嚣张的直接将游击大人的战马给折了脖子,甚至不惜违反军令与自己人互相伤害厮杀。

这到底是为什么?

“什么?没有啊?”曹杰一愣,“这怎么可能呢?属下即便是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冒犯崔游击啊。”

“嗨,你别装了,这么多人看着的事儿,大家又都不是瞎的,你这样就很没意思了。”江明超长吁口气,松了松长衫,露出枣红的胸膛,天儿真热,又喝了一大口凉茶,说道:“听说……那四个参与殴斗的武林高手,其中一个是你的侄子,嗯,侄子都这么厉害,想必你更厉害,但……犯得着为了侄子的事儿去得罪游击大人么,要知道,大家都是同僚,就算那事儿游击大人亲自处理,他知道了你的侄子在里头,难道他还会不给你个面子?犯不着啊犯不着。”

曹杰挠挠额头,揩了揩头上的汗珠,不置可否,也没有要回答的意思,专心喝茶,要考虑的事情还有很多,这样的谈话很没水准和意义。

江明超盯着曹杰看了又看,像是要在曹杰脸上看出“靠山”二字一般,良久,才说道:“曹守备,你冒犯了自己的长官,这违背了军规,于情于理都很不合规矩,那么我作为你的直接长官,看在你以往军功赫赫的面子上,今日代表军部向你问一句,你能不能尊重一些?”

曹杰抬起头来,才发现自己因为想着的事情竟有些出神,不由面带歉意微微一笑,津门军部四字竟似对他的潇洒心神没有丝毫影响。

眼前和他谈话的这个中年男子,江明超,津门绿营都司,在一般人看来这绝对是实打实的大人物,但凡在津门这样的雄城,能够坐到这样位置的人物,必然不凡,身后的势力必然盘根错节,黑道白道通吃,士绅、流氓、匪盗、官场,都有他的交情,军部就更不用说了,单就今日江明超的到来,便可知他与崔家、与农十三有不凡的关系,而这两家中,崔家是津门的豪门大户,津门百姓有道是:“财势大,数卞家,底蕴深,看崔家,还有东韩西穆,左张右李,般般都是虎踞龙盘家。”这崔家可是延绵数朝的元老级人家,底蕴之深厚,贱民抓破了脑袋也不敢想象,还有农十三,这个青皮头子,手下的清流帮,是津门河面水面上三条大龙之一,势力雄浑。

这样的人物来跟自己的下级说话,任谁都要小心伺候着,可是这曹杰,长官来了只倒了杯水也就罢了,居然还敢在交谈中发呆?

而且那凉茶——看曹杰那意思,居然没有续杯的想法。

“不好意思,手下的辖区最近出了些麻烦事,一时之间想得入了神,真是抱歉。”曹杰笑道。

江明超面色微冷,说道:“你这样做,清不清楚自己有多少斤两?”

这样做是怎样做?自然是曹杰不惜内讧也要冒犯崔向寒所展现的态度,还有眼前曹杰对他这都司的态度,甚至还有在农十三手下保王路常的态度。

曹杰正色,进入正题了,想了想,说道:“我知道自己有多少斤两,但有些人一定不知道我有多少斤两”。

“这么说,那是真的有靠山了。”江明超目光灼灼,“那么,你这么一个低眉顺眼的家伙,突然这样在津门横着走,你的靠山是谁?是谁给予了你这样的底气?而你这样做是为何?”

一连窜的发问,暴露了某些事实。

这太*裸,就像某些人的嘴脸。

曹杰扬眉一笑:“都司大人,您这样说话,就很没意思了。”

章节目录 第一八八章 风波荡 “您真的不是一个很好的说客。”

江明超一愣,看见曹杰有些揶揄的笑容,才知道自己太过心急了些,唉,这该死的鬼天气,热得让人心慌。

看着杯中的残茶,还有点儿垫底的茶水,江明超端起来抿了一口,调整了一下心绪,这才接着说道:“那几个人崔游击是不会要的,那件事儿也不是崔游击去愿意处理的,你应该很清楚这一点,只不过是被他赶上了这件事儿,才准备履职处理一番,但谁知道你突然冒了出来,还做出那样强硬而不给人留情面的举动,一直硬扛着不放,惹得崔游击很不高兴,结果最后,你看看,成何体统,自己人跟自己人打起来了,还杀死了自己的兄弟……”

听到杀死自己的兄弟几个字眼,曹杰眉毛微微蹙起,然后看了看满脸汗渍的江都司,想通了其中某些关节,于是眉头舒展开来。

果然,自己强硬的举动奏了效,这些家伙吃不准自己,使得他么不敢异动,否则,今日来的便不是这个江都司,也不是现在江都司所代表的这种态度,而会是大队的人马,以及将他以军法处置斩立决的手笔。

看他神情,江明超话锋一转,笑着说道:“当然你应该知道,处理起那些事情来,你一定更为合适,以同僚的身份,可以大胆的与你说句知心话,你看不起崔向寒,我也看不起他,大家心知肚明,对于那些依靠着什么手段混进军部系统的人,我们这些正统的出生入死依靠战功军工一点一滴积累然后坐到如今位置上的兵,都看不起他们,然而人家也看不起我们啊,我们都是些无权无势的大头兵罢了,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莽夫,只懂蛮力不懂用脑子的,于是双方互相看不起,就容易发生摩擦,然而副将大人说了,他比较欣赏你,曾经有一次酒后还提到过你的名字,说你在津门做事有规矩,懂分寸。”

曹杰始终沉默,但眉宇间的舒展意味却是愈来愈显眼,他小心的提起茶壶,往江明超茶杯里加了点水。

纤长青黄的碧螺春随着壶水的倒入而欢呼着旋转起来。

江明超始终盯着曹杰的神情动作,见到他这个样子,于是长长舒了一口气,他这个做长官的,要这么小心翼翼的跟下属说话,也是反了天了。

但他不得不按压下心中的怒火,必须弄明白眼前这家伙,到底有什么底气,有什么手段,说到底这曹杰也是京城调来的,那么他的靠山必定是在京城,然而北京城处处皇亲贵胄,黄紫勋贵遍地开花,谁他娘知道他主子是谁啊想干什么啊?

然而如今还有谁能强得过津门最大的靠山——直隶总督么?要知道,那人可不止只管着一个保定,在津门三条石也有府衙,还有直隶、河南和山东各地的军民政务,以及内蒙、山西、辽宁的一部分,就连在京城的顺天府,也归直隶管辖。手中紧握军政大权,而由于直隶省地处京畿要地,因此直隶总督也称疆臣之首,是大清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江明超继续严肃说道:“总兵大人都说你懂分寸,守规矩,你我二人平日交集无多,我不敢妄自评论你的为人,但总兵大人的眼光谁也不会怀疑,但昨日你却做了个不太规矩的事儿,只要这样,你向崔游击去登门道个歉,将街头殴斗那事儿交给崔游击去处理,把他面子给挽回来,那么这事儿就算这么揭了过,如何?大家都是同僚,何必这么置气呢?这样做,于你自己,于崔游击,于军部同僚,于津门官场,于社稷,都不好哇。”

越说越离谱了,又出来了个总兵大人,这农十三,好大的力量。

“大人,属下这几日很忙啊,登门道歉什么的等以后忙完这阵再说,至于您说的,将这案子交给崔游击去处理,想必这也是您今日驾到我这地儿的目的之一吧,这事儿恕属下无法做到了。”

“为何?你的侄子我以头上的顶戴担保崔游击不会动他,也不追究他怎么会与那几个武林中人交集在一块儿,保准他毫发无损,这样也不行么?”

“顶戴担保?哼哼,都司大人,那农十三究竟给了您怎样的好处,你这么拐着弯儿低声下气的想帮他?您喝了我这么几杯水,还说不到重点,天热,水贵!我明确跟您说了吧,农十三的儿子与津门人口失踪案有关,我怀疑他是津门多次人口失踪案件的主谋,这家伙在疯狗帮山门里,被一个一心寻找自己被疯狗帮拐走侄女的武林人物所杀,而这个武林人物正是此次街头与巨鲸帮殴斗的三个武林人物之一,此事属下正在调查,所以那杀死了农十三儿子农安邦的小子,叫做王路常的,我是不会交出去的,要知道,拐卖人口可是犯了《大清律例》‘户律?户役’的重罪。您应该清楚,比起街头殴斗来,这贩卖奴役天朝子民的罪责有多重!”

“农十三不过是想杀了这刺死他儿子的王路常,替他儿子报仇,我听说,农安邦的棺材还停在家里?哼哼,那个倒霉蛋自己横死,农十三却不依不饶,自己爱惜羽毛不肯出面,便找上了都司大人您来当这说客,顺便试探试探我,哈哈,难不成又要抓了我家人去,然后把头给割下来挂在我家门口么?你们敢,那么试试看!”曹杰眼神阴冷,话语透着冰锋。

虽然对方是自己的上级,也代表了与农十三勾结的津门官场那些大人物的态度,特别是对方提到了总兵大人,这在津门已经是顶了天的人物,但他怡然无惧。

“就算是总兵大人、提督大人乃至总督大人都与农十三有旧,可要平了这事儿也不会简单,属下也绝不放手此事。”

江明超面色阴晴不定,此时听见曹杰这最后一句话,彻底激怒了他:“哼哼,好大的口气,在你这里,便是总督大人也不看在眼里的意思?”

“非也,属下不过是食君之禄为君分忧,拿着朝廷俸禄,干自己的本职事理而已,而属下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没有不妥,于情于理于法都合规矩,不过在处理一些事情的方式方法上略有不当罢了,所以自然底气要足,但毫无半点诋毁轻视任何一位大人的意思,便是借给属下几条胆子,属下也不敢。”

江明超面色阴沉说道:“曹守备,你知不知道,聪明却又不识抬举的人一般死得很快?”

曹杰摇头:“属下只知道,邪不压正!”

“清流帮农十三是长安城最大的黑帮头子,手下几千号人跟着混饭吃,根据属下的调查,津门一些官员与之勾结,将漕运押解的一些活儿都赏给他在做,结果此人竟然还不满足,居然打起了贩卖天朝子民的主意,哼哼,真是好大的胆子!”

江明超眼神阴森盯着他,说道:“你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居然拿案子来说话?你知道什么律法、什么正义什么规矩,在大人的利益面前都是算不得什么,重要的只是大人物的意思和态度而已,农十三为了替自己儿子讨个公道的利益,已经暗中运作,你一个小小的守备,所作所为,已经令你与整个津门官场走在了对立面,今日如果你还不表明态度是哪家的狗,那么……津门哪家都不会容你!”

“不错,现在整个津门但凡有资格出声音的人都在压我,为什么?因为目前看来我是条没有主人的疯狗,但我其实是有主人的,然而我就是不告诉你。”曹杰有些无赖的笑道。

江明超脸色有些难看,把他当猴子耍吗?起身沉声说道:“你的样子有些虚张声势的味道。”

“是不是虚张声势,得试过之后才能明白。”

江明超摇摇头,作最后一次劝诫:“你是不是担心服软之后,有人不会放过你?你放心,总兵大人说过了,只要你肯低头,哪怕是象征意义上的低头,他都会让军部给你一个交待,清流帮会给你两颗人头来顶替贩卖人口的罪名,你的军功照封不论!”

其实真没必要这样,只是这曹守备表现出来的态度实在太过强硬,令人不得不稍加注意,然而,要弄死这样一个小小的武官,实在是太容易了。

谈话到此时,他也用不着再藏着掖着,直接将总兵大人和农十三搬出来。

曹杰摇头,拱手说道:“大人,属下还有事情要忙,就不作陪了!”

起身,准备走出。

“站住!”江明超阴恻恻盯着他的脸,“看来这些年你和你手下的几个兵在津门混的风生水起,早就忘记了敬畏两个字怎么写,但我必须提醒你,有些人是真正的贵人,那不是你一个在阴沟臭水塘爬的蟑螂能明白的世界。”

“我知道你倚仗什么,不就是自己手下拉拢起来的一支武卒么?你能打,军功赫赫,你手下的兵也能打,但你根本不明白大人物们的力量。他们只需要一句话,一纸行文,便可以把你最倚重的这股战力困在军营之中。到时候我看你一个人,怎么硬抗整个津门!”

曹杰沉默片刻,脸上神情渐趋平静,继续向门口走去。

江明超在他身后冷笑说道:“曹守备,蚍蜉撼树谈何易,你这么自信,我倒要看看你如何在这场被你自己的不知天高地厚荡起来的风波中巍然不动?”

曹杰右手放在房门上,摩挲而沉默了片刻后说道:“我也想看看这场荡漾的风波能够产生怎么样的威力,大家走着瞧!”

“走着瞧!”江明超说道。

章节目录 第一八九章 火头烧到洋毛子 “原来是这样……”农宅,高榻之上,农十三沉吟。

“敢于这么直接冲撞游击大人,便是连都司的威逼利诱也有水火不侵,这曹守备,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农永福毕恭毕敬的站在一边,神色恭敬到了极点,因为只要一个不慎,农十三便可能站起来撕他,由不得他不谨慎。

农永福觉得,自从六爷死了之后,自己在农家的日子真是越来越难混了。

就在方才,有军部来的江明超都司手下人前来报告,那个叫做曹杰的守备很是狂妄,那番态度,就像是天塌了也不怕一般,农永福将这情况于农十三一说,食欲才堪堪好起来,吃了几个葡萄的的农十三,脸色顿时暗淡,就又不说话了。

农永福觉得,农十三就是太谨小慎微了,都做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哪儿还需要这么思前顾后,不就是一个小小的守备么?他那样的渣滓能有什么样的靠山?就算有那又如何?靠山再大,还能有咱自己的靠山大么?这么闷闷不乐的折磨自己是何必呢?

将自己的想法与农十三说了,农十三盯着他的脸,眼神中闪过悲伤,说道:“许多人越老,胆子越大,因为经过的事情越多便看得越开,比如你农永福。而我呢,我越老越看不开,所以我谨小慎微,你没有死过儿子,而我有六个儿子,现在死了四个,还有两个,这就像赌徒,手中银两多的时候大把大把往摊子上洒,毫不在意,等到输得差不多了,兜里只剩下几个铜板了,恨不得一个能掰作两瓣花,斤斤计较,我已经很老了,再也生不出孩子,孙子辈的孩子们还小,所以我再也伤不起,我的儿子也伤不起,我农家的香火传承绝对禁不起任何的闪失,这一点你一定要明白。”

“是!”农永福答道。

“呼……”农十三长长侧身躺在榻米上,呼出一口郁气,突然说道:“恩祖该上私塾了吧?”

“快了,赶明儿就要给他找个先生。”

“嗯,很好,恩祖是聪明的,这孩子以后一定争气,思怀给你生了个好孙子啊,哈哈哈……”

农永福陪着笑,心中确实喜悦,农恩祖是他农永福的孙子,天资聪颖,他的儿子农思怀也很是不错,虽然没有农十三的儿子们那么有权有势,可是却比农十三的几个脓包儿子们厉害多了,在农家的荫护之下,他这个清流帮农十三爷的管家,自己的家业也是搞得风生水起,毫不客气的说,除了在农十三面前自己还是个管家,放到农十三以外的津门大部分地方,他都有当爷的资格,而在这富庶的津门都是这样,放眼全国,除了京城,其他地方还能比津门更差?

心中不无得意。

“也不用费那心思去找了,就让安琪他们的先生一同教授学业吧,小辈儿处在一起,亲上加亲呐。”

“谢老爷!只是恩祖哪有这服气,能与安琪小少爷他们一起念书,不妥不妥啊。”

“你也就别跟我客气啦,你在我农家这么些年头了,名义上你是我的管家,可是私下里咱两情比兄弟,就这么说了,反正教十个是教,教十一个也是教,也就加个凳子,加套文墨的事儿,都一样。”

“是是,谢老爷!谢老爷!!”农永福就跪下来了。

“咳咳,跟我搞这一套,赶紧起来吧!”

农安琪是农十三最喜欢的大儿子农邦乾的嫡子,农邦乾、农邦坤、农邦河三人被农十三亲手送上了刑场,以平息教案中洋人和李鸿章的愤怒,因此对于三个儿子留下的小孙孙都异常疼爱,而安琪是其中最长者,农十三寄予了厚望。

“我呢,没什么大的要求,只是希望你我两人呢,辛苦一点,为了这个家,为了这个帮派,尽心尽力的办事儿,如果出了任何一点差错,咱们都这么老了,两个老家伙死了没什么,可是要是牵连到子孙,这个……可就是愧对先人的大罪。你也知道,帮众许多少壮对我不满意,我这个老不死的抓着大权不放,可是呢,只要我活着一天,清流帮就还是我农十三的清流帮,谁也动不得,可是啊……”农十三顿了顿:“倘若我这个老家伙死了,邦华,邦康他们两,哪里管得下来那么大一个帮派,所以呢,我们死不得,你说是不是?”

“是是是,老爷您福寿安康,定可长命五百岁,永福贱命一条,死了也就死了……”

“哈哈哈,当初就是看上你这拍马屁的功夫……”农十三一动不动的看着农永福,一字一句说道:“所以呢,只有我们这些老人家活得好好的,才能不累及子孙,邦定惨死在那叫王路常小子手里这事儿,这仇我不得不报,我已经亲手葬送了我的三个儿子,才在津门搏下了这么大的名望,如何能够有半点儿闪失?但我对不住我的三个儿子,对不住我的子孙,我不能再让我的孩子们有任何的闪失,可他娘的这狗日的什么王路常,他杀了我的儿子!”

“所以这仇我不得不报!”

“我农家不方便出面,因为我用死去的孩子们为农家换来的名声,这名声可以让农家在津门屹立不倒一百年,就算一百年过后,都还有人在传说我农十三的事迹,传说我农十三的儿子们的事迹,这名声半点不容有污!”

“所以一切事宜都交给你去做,你一定要小心谨慎,刚才那样狂妄的话我不想再听见,明白了么?”

“是!永福知道了!”

“你办事儿,我放心,但还要小心小心再小心,倘若过程中与我叮嘱你的意思有丁点儿违背,令我农家德高望重的根基受到摇动,永福啊,小心你的行为累及你的子孙啊……”

“是是是!!永福不敢!永福都是完全按照老爷您的意思去办事儿,绝不敢有丝毫掉以轻心!”天儿热,但汗是冷的,嗖嗖的冒。

“别慌别慌……”农十三摆摆手,“好好想个法子,弄死那小子。那小子有津门守备罩着,而那什么曹守备的,既然连自己的上司都不怕,还敢于恫吓,做出那样嚣张狂妄的姿态来,不管是不是真的有大靠山,这都说明了那曹杰是有什么凭仗的,而在我们没有弄清楚他的凭仗之前,绝对不可妄动,别一不小心阴沟里翻了船,就算阴沟里翻船的机会,只有千万中之一二,也不是我想看见的,不是我农家、我清流帮里的任何人或者你农永福想看见的,因为这样的后果我们承受不起,你可知道?”

“津门之地,如狼似虎,那么多人看着我们,虎视眈眈,整天尔虞我诈,巨鲸帮、鱼龙帮、官府、军部、还有其他那么多大大小小的势力,出了任何事,这些人就绝不会放过机会,立马就要跳出来蚕食、瓜分我农十三的家业啦!”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我农十三倒了,清流帮必亡,你农永福,还能享受清闲么?”

“所以我们一定要从这件事情中脱出身来,那王路常有武力,这不足为道,谁的武力有我清流帮强?这些年若不是怕鱼龙帮和巨鲸帮身后的大靠山怪罪下来,他们早就没了,所以需要担心的就是曹杰这条疯狗,既然曹杰不怕自己的顶头上司,而那些可以一言决定他生死的家伙又畏畏缩缩不敢动手,那么,就找个天下间所有人都怕的人去收拾他吧!”

“您说的是……男勃望?”农永福算是彻底的被吓住了,才升起的一丝丝人上人的念头顿时被敲打得烟消云散。农十三说的没错,农家倒了,清流帮完了,他农永福也绝不好过,于是这么些年来一些不甘于一直做个管家,心中由此滋生的一些异样的念头也顿时被深藏起来。

此时听见农十三的话,农永福顿时有了决断。

什么叫天下间所有人都怕的人?

自然是洋人。

洋人是天下间所有人都怕的人,皇帝和慈禧老佛爷都怕洋人,国人谁不怕?洋人敢把皇帝和慈禧撵出京城,还撵得皇帝和老佛爷都没了脾气,唯唯诺诺,这种事情想都不敢想。

津门随便拎出一个洋人,都比知府大三品。

农十三点了点头。

所以倘若叫洋人去找王路常和曹杰的麻烦,那还能有失?那曹杰再狂,还能在洋人头顶拉屎?那王路常武功再厉害,难道还敢打死洋毛子?

农十三就是农十三,略微沉吟,就把算盘打到洋人身上去了,即便被农十三吓得一时间没心思去拍马屁,但农永福还是不得不暗自竖起大拇指。

“就是……怎么把这火头儿,烧到洋人头上,这事儿需要费点心思,你就辛苦辛苦,好好琢磨琢磨这事儿,津门那些官老爷平时欺软怕硬贯了,一个小小的守备狂起来就吓得他们像个缩头乌龟,然而老子不怕,老子等不了,我儿就要下葬,他的人头我一定要要!!”

“老爷英明!这事儿,其实并不难办?”

“哦?”农十三诧异的看向农永福,问道:“你这么快便有了决断?”

“老爷不知,其实与咱们清流商会谈买卖的洋人中,就有很喜欢打架的,洋人都是蛮兽,天性好杀好斗,比如那位跟咱们关系不错的戈登,就是洋人中一位不得了的技击家,很喜欢比武。”

“戈登?你说的是那个在津门演武场内一人挑了总兵大人手下一十八猛将的那位?”

“正是!”

章节目录 第一九零章 洋相 以前,较远的西方国家从海上进入大清时,为了区别和周边邻国的人的叫法,人们把较远地方的人统称为洋人。

洋人成批来访东方时,所代来的一些产品,如钟表,相机,金属铁制等产品,国人把此当作玩物,感觉没有用处。且洋人长相与东方相差较大,民间有俗语,在太平天国全盛时候盛行:“洋人好比一只鹰,黄毛高鼻绿眼睛,鹞鹰凶恶怕弓打,洋人怕的红头军。”对洋人的长相作了精确的概括,联系上所带来的玩物产品,于是人们便把洋人的相貌称为可笑滑稽的样子,然后渐渐演变为对一些可笑滑稽的事情或人的统称——出洋相。

洋人到中国,已有近二百年历史了。

最起初他们人数并不甚多,但随着皇朝发展至今时今日,与之打过机场惨白的战争之后,形形*的洋人也日益增多了起来,商人、传教士、官员、军人以及众多的冒险家等等,不一而足。

为了镇压太平天国,兴办洋务事业和抚驭外夷,洋人们在大清已经有了相当的活动范围,特别是官场之上,由最初只能在海关税务司到如今涉及官场各方各面,他们俨然已经渗透了整个大清。

最有力的证明,是可以在宁波松江两地修建纪念祠的洋毛子将军华尔。

华尔是清廷雇佣的第一个外国军官。1860年,太平军进军上海,苏松太道、署江苏布政使吴煦,奉署江苏巡抚薛焕之命,向英、美、法等国借兵助剿,候补道杨坊又延揽美国华尔,招募洋兵组织训练“洋枪队”数百人,这是中国第一支外国雇佣军,1861年华尔入中国籍。因镇压太平军,誓死保卫上海有共,1862年八月被任命为参将,所率部亦改称“常胜军”。同年五月,华尔因军功升副将,9月于宁波战事中毙命,李鸿章为请的朝廷抚恤,于宁波松江两地修建纪念祠纪念。

凯撒没有如同华尔一般介入清廷官场,然而他的大名在津门的官场之间却是如雷贯耳,不仅因为每一个天朝国界中的洋毛子都高人数等因此名声响,更是因为这个凯撒在津门做了一件了不得的壮举。

他一个人,凭借一双拳头,挑翻了津门总兵手下十八名护卫。

虽然那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可每每想起那一场像是儿戏一般的比斗,农永福还是感觉不可思议。

大清兵制,每岁秋季霜降日,先期各营将弁肃伍赴教场,设军幕。届时军士擐甲列阵,中军建大纛于场中,统兵大臣于将台上传令合操,中军扬旗麾众,台下举炮三,军中鸣角伐鼓,步骑甲士列队行阵,施放火枪,连环无间,如京营之制。若长矛、藤牌、扁刀、短刀之属,各因其地之宜,以教士卒,咸有成法。

这便是对大清军队的校阅。

而那是在三年前的津门绿营校阅上,因绿营是汉兵,直隶总督李鸿章亲自督阅,还邀请了津门各租界领事、教堂主教、商人、侨民观阅,展示军威。

那一日,津门绿营校场之上,旌旗招展,军容整齐,军令森严,绿营全体兵甲在总兵大人的带领下,整齐划一,按照条目逐一演练骑射、弓箭、马刀、火枪、拳脚、阵型等,在演练完毕之后,使节观阅队伍中有人觉得受到了挑衅,就想与绿营的兵士比试一番。

那人就是戈登。

他是一个英国人,典型的洋人面孔,黄毛高鼻蓝眼睛,生的高大魁梧,毛发粗长,较之常人足足高了三四倍,像是长了毛的铁塔一般。

校阅本就为了折洋人颜面,使之不要太过于嚣张狂妄,这下正好有人冒头出来,还是最狂妄的英国人,于是,在总督大人的默许下,一场比试开始。

英国人不仅租界是最大的,人同样是最为自傲的,戈登下场,要以一挑五十,唯一的要求是不使用兵器,只用拳脚,因为他听说中国人人人身怀一种神奇的武功。

这真是太狂妄了。

大清在战场上每每失利,天朝军队的软弱无能早就被洋毛子看在眼里,这是*裸的鄙视,人家根本看不起大清的兵。

或许总督大人感觉到了戈登是被英租界领事的授意,他不想在英国人面前丢了面子,但国人确实比不得洋人体格健壮,而这戈登又长得异于常人,就是相较于比国人普遍要高大粗壮许多的洋人,仍旧是天赋异禀的存在。

知道是一对一是必输的局面,而为了不至于输得太过难看,总督大人也就“厚颜无耻”的接受了戈登的要求,但人数要减少了很多。

戈登是英租界内一个农永福说不上名头的武官,据说身怀祖传拳击之术,下了场,脱去衣服,引得围观的众人惊叫不已,那虬结的肌肉,铁疙瘩一样坚硬。

不仅如此,人家还在双手上缠绕了皮绷带,说是怕打伤了可爱“cute”的津门绿营士兵。

农永福暗暗在手心里划着“cute”这个洋人的文字,想起那一日的光景,同样感觉到了面上无光。

是可忍孰不可忍,在那样的场合,在那样展示天朝军队威严的地方,无论如何不可能折了颜面,于是总兵大人亲自挑选了十八人上场,这十八人中,有八名千总,十名把总,都是绿营下级军官中的好手。

十八战甲森然的猛将,对阵一个赤身**的洋毛子。

原以为毫无意外必胜的比试,结局却令人大跌眼镜。

戈登狂妄的叫嚣着,呼啸着冲入他十八名绿营军官组成的阵型之中,拳头左勾右抡,上劈下砸,粗长的手臂上两颗铁拳,就像是在铜枝铁杆上按上了两柄铁锤,打出的拳头快得令人眼花缭乱。

咻咻咻……

砰砰砰……

啊啊啊……

人们耳边只听得见这三种声音。

那是拳头递出去的破风声,砸在人身上的闷响声,以及吃痛的痛呼声。

几乎一拳一个,十八名绿营猛将转眼之间全倒在了地上,扭曲着身体,痛苦的*着。

摧枯拉朽,毫无还手之力。

戈登似乎打得不过瘾,在校场上张狂的挑衅,双臂高举,鼓动着身上坟起的肌肉,示意还要继续。

洋人们哈哈大笑,请求总督大人满足他的要求,他们向全体天朝子民投出的眼光令人无地自容。

总督李鸿章看了一眼津门总兵,像是看见了洋毛子一般厌恶,拂袖而去。

那一次,总兵大人出了洋相,整个津门绿营出了洋相。

一个人能够眨眼之间打倒十八名武官,这是怎样的力量?要知道,虽说大清军队在战场上不堪一击,可是军中,低级武官的选拔还是十分严格的,就拿把总而言,不仅要有出色的智慧,自身的武功也必须是一顶寻常兵士四五个的高手,千总就更不用说了,一顶十人二十人也不为过。

于是,相当于戈登一人便挑了百余人。

还不够。

这是多么恐怖啊。

洋毛子的强大已经深入人心。

莫说华夏千年武学博大精深,人家同样是双手双脚,并未靠着先进的兵器,就将在拳脚上一直自信的天朝兵将打得哭爹喊娘。

让戈登去对付王路常,这令农十三对此十分雀跃,洋毛子虽然强势,但在一些心计诡道之上却不甚高明,只要处理得当,便可以不着痕迹将祸事完全引到洋毛子头上,而只要得罪了洋毛子,王路常那小子便是有一百条命也不够消受。

农永福恭敬的退出农十三的所在,出了门,才发现自己浑身已经湿透了。

农十三的恐吓,威胁了他的子孙,令人心惊胆寒,这全拜农十三接连数年内死了众多儿子所赐,或许老人家的心境已经变得很恐怖了。

于是马不停蹄,赶往紫竹林。

与津门其他地方相比,租界之所在,犹如天堂,尽管已经来过多次,可每一次见到租界里的繁华和新奇,依旧让农永福流连忘返。

因生意往来,农永福对紫竹林还是很了解的,透过人流,认出道边的江苏会馆、风神庙、高丽馆,还都是以往的老样子,可是一进了马家口,就开始眼花缭乱了。

洋房、洋行、洋人,比先前多许多。各式各样的洋楼都是新盖的,铺子也是新开张;那些尖的、圆的、斜的楼顶上插着的洋旗子,多出来好几种花样。还有一些树直花斜的园子,极是雅静;路面给带喷嘴的洒水车淋湿,像刚下过小雨,又压尘,又潮润,男女老少的洋人,装束怪异,悠闲地溜达,活像洋片匣子里看的西洋景。

农永福恍惚觉得自己留洋出海,到了洋人的世界中去了。

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暗中搬到紫竹林来才行。

然而得先将眼前的事情处理掉。

农永福希望洋大人戈登可以尽快解决王路常,因为他感觉农十三已经越来越不对劲,这让他很是恐慌。老来丧子,这对于一个注重家族香火传承的人来说,是难以承受的悲痛,谁不希望家族兴旺子孙成群?可是眼看着自己的儿子一个一个的减少,内心总是煎熬的,一定迫不及待的想要碾碎了一切的威胁。

农永福可不想变得像农十三一般,而倘若农十三对他动手,他根本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

农十三说的没错,清流帮的武力绝对是津门水面上三个大帮派中最强大的,若不是怕鱼龙帮和巨鲸帮身后的大靠山怪罪下来,他们早就没了,毕竟,他可是亲眼见过帮中那两个怪人的出手,那个卖鱼的老人和那个整日担着剃头挑子的汉子,简直是阎罗一样的存在。

一边胡乱的想着杂事,一边思索如何将洋大人戈登给引出来,毕恭毕敬的陪着笑,与那华丽的洋楼门口两个背着火枪的大盖帽兵士寒暄一番,农永福像条野狗一般钻进洋楼里。

章节目录 第一九一章 找上门来干 清流帮与租界内的洋人有生意往来。

清流帮倒腾洋货,卖美利坚斜纹布、英吉利麻布、东洋T字布和绉纱。其余诸国如葡萄牙、法兰西、奥匈国、比利时、普鲁士等的瓷器、金属器、纸张、烟卷、针线等等小品物件也够齐全。

这几年,喜好洋货的人渐渐多起来,有人见洋货得使,有人买个新鲜,有人拿洋货为荣,这就使清流帮买卖愈做愈赚钱。不仅倒腾进洋货,还带手收罗土产的红枣、黄麻、驼毛、花生、蚕茧、草帽辫、牛皮羊毛以及骨角等等,卖给洋人运出海去,做的是来回都赚钱的买卖,得利丰厚。

洋人就是为了钱来的,而与清流帮的生意往来互惠互利,所以对于生意上的伙伴还算客气。

戈登是随着一个本国大商人来的大清,类似商人护卫的人物,进了紫竹林英租界之后,也兼任紫竹林英租界内的巡防武官。

农永福做了农十三几十年的管家,虽然个子小,然而目光锐利,精明外露,脑子活络。他在紫竹林里结识不少洋人,还能说几句洋话,瞒着农十三,这么些年来,家里用的、摆的、拿的、吃的,净是稀奇好玩的洋玩意儿,

攀上洋人算一种荣耀。

站在洋人堆里,自己也觉得比其他人高一截儿。

于是,在他的努力结识下,就与戈登熟识了。

农永福是一个合格的管家,在送出了三年前一个落魄秀才孝敬给他的一件宣德年的铜炉后,中午才过,王路常便见到了戈登。

那时候,他正坐在四合院墙上被繁茂的瓜架遮蔽的一截阴凉下发呆。

王妈的尸身,已经被曹杰的人手收敛,割了一口棺材,草草的便办了,来的人很少,不多的几个相邻,王路常见到了王妈的儿子以及两个小孙孙,很可爱的孩子,虽然有些瘦小,但身子骨很结实,被王妈照顾得很好。而王妈的儿子,就要落魄些,科举不利,让那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嗜酒而敏感。

小心翼翼的给予了安抚的费用之后,王妈的儿子想要让羊皮裘收他的大儿子为徒,喜好读书的孩子他要留在身边教授学业,考科举,他一个人恐怕无法将两个孩子抚养长大。

羊皮裘写了封信给他,让他托人带去滁州,找一个叫德善中药铺子的徐掌柜,告诉他过阵子会有人来接那个叫王摇的孩子。

羊皮裘流浪江湖惯了,走不动的时候或者会回家,但现在明显是不行的,也不适合带着孩子在身边。

吴鸣已经被接回了四合院中,请人照料,他整个的后背全被*灼伤,腐烂发臭,奄奄一息。

王路常想要向曹杰质问一些事情,但曹杰不回四合院,他也不好直接上衙门去找,于是只能干等着,也趁此清净想将一些事情理通顺。

有时候会闪过不顾一切离开的念头,但吴鸣重伤,羊皮裘和鲁青达都留在这里,他自然不会离开,曹杰欠他一个交代,而他自己也绝不会向恶势力低头。

正胡乱想着事情的时候,一抬眼,就见到了那两个怪异的洋毛子,身后跟着一堆的乞丐闲民。

洋人本就极其逗惹眼球,更何况那两个洋毛子中,还有那样一个浑身黑毛、铁塔一般高而壮阔的洋人。

两个洋人都穿着他们自己国家的着装,看起来十分怪异。

人们以恐惧却向往的眼神盯着他们,恨不得自己也变成那样子。

国不爱民,民也就不爱国。国不知有民,民亦不知有国。

真是可悲。

两名洋人,鹤立鸡群地站在那里,大街上,对于围观的百姓,眼神中满是厌恶和鄙夷,当然,在其顾盼之间流转的高人一等的气势,说明他们很得意。

他们也享受这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王路常此时蹲在四合院墙头上,所以比这两个洋毛子站得更高一些。

他冷冷地斜睨着这两个洋毛子,内心中咯噔一下——似乎这两个怪物是朝着这小院来的?

两名洋毛子中,那名铁塔粗毛怪物一般的洋毛子身边,另外一名身材纤细很多但却也比王路常要高要大的、带着毛子身着笔挺方正衣服的洋毛子,轻轻将自己左边胸口上悬挂着的一块金黄色的西洋表放进衣兜,然后朝着院门走来,砰砰地敲了两下门。

王路常终于可以确信,这两人真是朝自己来的。

有人又下手了。

院内,听见有敲门声,李凡红着眼睛,就要出来开门。

看见王路常就蹲在瓜架旁的墙头,于是问道:“谁来了,你怎么不开门啊?”

王路常朝她摆了摆手,示意她不要妄动。

李凡一愣,旋即眼神中流露出惊恐的神色。

她真的被吓怕了。

以前来了一个胖子,打烂了她的鱼缸,那时候她还觉得挺好玩的,但是现在,死了王妈,吴鸣重伤垂死,她就觉得很恐怖。

打架这种事情,真不是说着玩儿的。

现在,她这个小院,又有人来了。

所以她很怕,于是后退了几步,看着王路常,结结巴巴说道:“吃……吃饭了……”

王路常看着这胆小如鼠的公子哥儿的模样,没来由有些心疼,点点头,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他应该尽早离开这里。

至于寻找小撅微的事情,他可以自己一个人去做,不能连累其他人。

他扭头看向墙外。

那洋毛子又敲了敲门。

“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王路常开口。

他来自大山深处,对于繁华的津门接触很少,他知道有洋毛子的存在,但也仅此而已,因为不曾接触过洋毛子,也不曾对那些由洋毛子造成的祸乱之事,知晓太多,所以在他看来,洋毛子也就长得怪了些,个子大些,他搞不懂为什么整个国家,一提起洋人来,就变得那么怪,或是厌恶,或是谄媚,不止一人两人,确实几乎所有人都是如此。

听见有人开口,那洋毛子惊异扭头,这才发现墙上那露出一角翠绿的瓜架旁边,蹲着个人,于是露出一丝惊诧的神色,开口,以一种蹩脚的汉语语气问道:“这是……王……常路……路常……王……的家吗?”

章节目录 第一九二章 吃完饭就干 “这里不是他的家。”王路常回答道。

“可据我们所知,这里是他的家,介意我们进去看一看吗?”

那洋毛子尽管人名说得不流畅,可是其他的语句表达还是没问题的。

王路常暗叹,人家早就将他藏身的地点摸清楚了,一定是有人告诉这两个洋毛子的,并花费了大价钱请动这两个洋人,否则洋人不会屈尊降贵。

“你们找他有什么事?”王路常问道。

“是这样,我们是来自大英帝国的……的……习武之人,我们听说他是一个高手,所以想来跟他切磋一下。”

王路常眼神一凝。

切磋一下?

没跑了。

这些家伙就是来打架的。

洋人……

若是换做其他人,王路常肯定纵身一跃,打就打。

然而洋人很麻烦。

尽管他内心中并不畏惧,可是他知道这一点。

这些洋人很护短。

王路常说道:“我就是王路常,现在已近正午了,不妨先吃了饭再来,你看你那个朋友,都饿了……”

王路常指指那名带着礼帽、着装很是正式的洋人身后,那一身肌肉疙瘩的铁塔壮汉。

那洋人惊诧回头,看到自己伙伴正站在那里,盯着小院旁边那家卖酸辣面片汤的小面馆,眼睛一转不转。

面馆里,一些食客吃得稀里哗啦,异常火热。

带礼帽的洋人扭头,好笑地看了一眼自己的伙伴,两人叽里呱啦说了一阵。

那铁塔壮汉扭头看了看王路常,眼中露出一丝鄙夷的色彩。

两人又是一阵叽里呱啦后,那戴着帽子的洋人看着王路常说道:“也好,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你快回去吃饭吧。”

两人说罢,朝着那面馆走去。

王路常深深看了一眼那壮汉,旋即纵身一跃,跳进院中。

李凡迎了上来,问道:“什么人来了?情况怎么样?”

王路常走向小小的饭桌。

鲁青达和羊皮裘在喝着酒。

王路常坐下,扒了两口米饭,吃了一夹爆炒青菜,说道:“来了两个洋毛子,看起来很强壮,但是感知反应很慢,竟没有发现我蹲在院墙上。”

“洋毛子?”

李凡与羊皮裘老头以及屁股上一根棒槌的鲁青达皆是一惊。

王路常点头。

“这下糟了。”鲁青达震惊无语。

“没想到,他们竟找来了洋毛子来对付你,不行,这一架不能打,得走……”羊皮裘一扯王路常,说道:“洋毛子不好惹,而且不能惹,惹了就要出大祸的。”

“没错儿!”鲁青达点头赞同。

“会出什么大祸啊?”王路常问。

“会出什么大祸?嘿,你这小子……”羊皮裘老头儿差点把筷子戳到王路常头上来,说道:“你小子,知道那些洋毛子有多护短吗?而且你知道惹了他们会遭惹来什么人吗?告诉你,都是拿枪的!”

李凡说道:“没错儿,惹了洋毛子,不是说着玩儿的,会出大乱子,到时候就没法解决了,先不说能不能打过那些洋人,即便打赢了,你也会遭到很多人的追杀和通缉。”

“对!”鲁青达在一边说道:“如果打不赢,你小子就废掉了,基本会被人整死。”

“这么严重?”王路常惊诧。

羊皮裘老头儿白了他一眼,“那还用说?”

“这些洋毛子地位尊崇,在我们的国家,为非作歹,便是大清皇族,都被人家撵出去了的,而且回来之后屁话不敢有一句,还要赔偿人家的损失,你说这有多可恶?但人家身份地位在那里,你若敢动人家,绝对会死得很惨。”

李凡脸色白了一下,有些不自然,说道:“确实是这样的,如果处理不好,一个不小心闹大了,届时会惹出很多当官的来,你会成为平息洋人怒火的刀下鬼!”

“就像教堂事件里的那些百姓一样?”王路常看着李凡,总感觉他身上有股香味儿。

“是的。”李凡别过头去。

“李凡公子说得不错,就是这个理儿。”鲁青达应承。

“打都还没打呢,哥哥们些……”王路常有些无奈。

怎么打都还没打,大家就怕成这种样子。

“这不是打不打的问题,是能不能打的问题,你这小子,太笨了!”羊皮裘老头儿抬起脚,就去踹他一脚,却忍住了。

他想起了怀中的那本书。

这孩子,也是一个习武之人。

他觉得,或许做什么决定都应该他自己来做。

古之成大事者,无论是武夫还是硕儒亦或是奇人,无不有着自我对于事物的一些独到看法。

他独孤剑极已经是废人一个,可是江湖中还有很多年轻后生。

这些后生就像是成长在光秃山麓里的野花,不应该受到干扰。

他作为前辈,能做的只有帮助。

“那么怎么办呢?跑?”王路常道,大力扒了两口饭。

鲁青达忙不迭点头,道:“跑,跑跑,肯定是跑。”

王路常沉吟下来。

李凡公子也羊皮裘老头儿没有说话。

几人埋头吃了一会儿饭。

王路常说道:“可是人家都在门口了,这怎么跑?”

跑是要跑的,王路常不想连累其他人,吴鸣现在还在床上躺着的,发着高烧,李凡身子骨柔弱,经不起苦难,至于羊皮裘和鲁青达已经是老人家了,也不能让他们再陪着他打打杀杀。

如今的江湖,乃至于整个大清朝,都呈现出一幅幅末日凋零的凄凉景象,人才凋零,百姓淡漠贫苦,大地疮痍,百业凋敝。

他忽然有些气闷。

这不是自己所向往的江湖。

以前跟着王子昂行走江湖的时候,似乎还没这么凄凉吧。

他现在身边一个人手都没有,除了满城混混满城敌人。

如果有两个伙伴,就好了,吴鸣当然是第一人选,可是他现在重伤难愈,王路常必须确保吴鸣以及两个老人还有李凡公子的安全。

当然要跑。

不跑,就是被围攻致死的下场。

曹杰虽说照看着这里,以致于那些混混不敢明目张胆地下手,可是他们不可能一辈子躲在这里啊。

那应该怎么跑呢?

这是一个问题。

门外两个毛子就等在那里,还有混混中的一些暗探,这些暗探很可能受到指使,没日没夜地盯着这里。

农十三不会放过他。

门内,吴鸣重伤,剩余的三个人两个老一个小,他们能带着吴鸣走出去吗?

最有可能的结局就是,一出门没走多远,就会遇到很多寻衅滋事的混混,然后混混越聚越多,被很多人围殴。

该怎么做呢?

“要不这样吧……”想了一会儿,王路常说道:“等会儿我出去打,尽量拖延时间,引来曹守备,那个时候,你们带着吴鸣走,我相信曹守备届时会帮助我们逃走的。”

“你出去打?”鲁青达瞪眼,“你打死了人怎么办?”

王路常沉吟道:“应该……不会吧,那洋毛子看起来很强壮的样子。”

羊皮裘问道:“强壮?”

王路常点头,说道:“浑身体毛,卷发碧眼,浑身肌肉跟铁疙瘩一样,最起码……”王路常比划了一下,继续说道:“那身高,跟这院子差不多。”

“跟这院子差不多?”羊皮裘扫了扫身侧的院墙,说道:“这院子尽管矮小了些,但也足足有七八尺吧,能有这么高?”

“有,绝对有了。”王路常道。

“我的个乖乖……”鲁青达震撼无语。

他与羊皮裘老头儿身高都不是很高,最多五尺左右,那洋毛子竟有八尺身高,着实恐怖。

而且听王路常所讲,还是一个浑身肉疙瘩的巨汉。

这怎么打?

“小子,这洋毛子虽说脑子不灵光,但是那身体可是强壮异常,即便是普通人,我天朝国民人家一个最少可以打三个以上,再加上人家如果带着火铳,那绝对是没办法的。”羊皮裘摇头。

鲁青达也开口说道:“如果那洋毛子真像你说的这么强壮,应该也是个习武之人,所以咱还是赶紧走吧,虽说咱是练武之人,可是武功是杀人的技巧,动辄重伤,毁伤他人器官,拿来比斗,这不现实。你现在敢杀那个洋毛子吗?不敢吧?”

王路常刚想说点什么。

砰砰砰!

沉重的敲门声传来。

那两个洋毛子看来是吃饱了。

王路常抹抹嘴,说道:“就这么定了,我先打,引来人潮……特别是曹守备以及那些心怀不轨的混混之后,你们伺机从后门走,此番事了,我就去找你们。”

“走?走去哪儿啊?”鲁青达闷声道。

王路常道:“无论去哪儿,离开津门就好,只是……连累了李公子了,这诺大的宅院,我以后挣了钱还你。”

说道这里,羊皮裘老头儿跟鲁青达都是白眼一翻。

这宅子,目前来看,凭借王路常小子口袋里那几块铜板,就是再给他一百年他也赔不起。

李凡站起来,说道:“我……我送你们出城。”

“你不走吗?”王路常惊诧地看着他。

“我……我在这里还有些亲戚,他们会保护我的……”

王路常定定看着他。

娟秀得不像男子的李凡公子微微红了眼睛和眼圈。

羊皮裘和鲁青达对视一眼,两人自然知道这李凡公子来头不一般,像是自是有自保的手段,于是站起身来,说道:“如此也好”。

王路常点点头。

砰砰砰!

沉重的敲门声再次响起。

王路常转身,朝着门口走去。

章节目录 第一九三章 我不跑 “嘎吱”一声,王路常推门走出。

那个戴着礼帽的洋毛子站在门口,而令一名浑身肌肉疙瘩和刚硬体毛的洋毛子就站在街道一侧,打着饱嗝。

王路常将门带上,走下街面。

这时候,街道两侧已经聚集了很多围观的老百姓。

洋人是稀罕物事,平日里除了几条特定的街道之外,很少能见到,能与之交往的也是一些达官贵人,普通人很难一堵真容,如今有两个洋毛子出现在这里,大家都想真真切切地看看这些异族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众人指指点点,无不啧啧称奇。

便是王路常自己也很惊诧,这洋毛子当真与众不如,无论是衣着,还是面向,除了都是直立行走、会穿衣服会说话这一点,他们没有丝毫地方与中原的百姓相同。

看起来,洋毛子更加强壮,皮肤更白。

再看看四周围观的百姓们,无一不是面黄肌瘦的贫苦模样,这种反差令人感觉似乎洋毛子天生就要高人一等一般。

但王路常不会这么想。

他是一个习武之人。

习武者,必须要有自己独立的观感和对世界的认知。

洋毛子也是人。

这是族群的不同,而不是天生就比中原百姓血统高贵到哪里去。

“你们想怎么打?”他看向旁边那名带着帽子、身着正装的洋毛子,问道。

这家伙看起来像是一个翻译一样的人物。

果不其然,两个洋毛子又看是叽叽歪歪。

不一会儿,那翻译说道:“比武切磋,当然只是切磋,点……点到就止,我们对于你们支那的武术,怀有崇高的敬意,但不得不说,来到贵地很久了,所见所闻,不过如此。”

“我只想告诉你,路常王先生,用你们的话说,尽管只是切磋,但是拳脚无眼,如果切磋中,出了什么差错,这可怪不得别人。”

“这次切磋,我们不用武器,徒手肉搏,当然你如果想要用,那也是可以的。”

王路常点点头,问了一个问题。

尽管他知道这两个洋毛子不会告诉他,他还是问了一句,因为他感觉这两个来自英什么帝国的洋毛子,尽管姿态很高,却并不是为非作歹的样子:“可以问一下吗,你们受谁之拖,来找我比武?”

“哦呵……”那戴着礼帽的洋毛子笑了一声,说道:“路常王先生,你问这个问题,真是太不聪明了。”

王路常点点头,没有多说,走下场去。

那戴着礼帽的洋毛子,对那身高体壮的洋毛子使了个眼色。

“唔啊!”那强壮的洋毛子顿时怒吼一声,用力摆动了一下手臂和胳臂,兴冲冲走到街道上,与王路常面对面站着。

“打架啊,打架啊!”

“我的娘咧,打架呀!”

眼见这阵势,很多围观的百姓早就猜出来了,这两人,是要打架。

“又打起来了吗?”

“那小伙子是什么人啊,怎么老惹事儿啊?”

“关你妈啥事儿,有得看就得了。”

这当间,很多人惊呼出声,然后开始呼朋唤友。

打架啊,这可是为数不多的可以看热闹的事情,一时间,众人都来了兴致。

喝茶的,吃面的,蹲在墙角的酒客,还有吸着烟杆的老人,纷纷聚拢而来。

……

那名戴着礼帽的洋毛子走到两人中间,看向王路常,问道:“准备好了吗?路常王先生?”

王路常看着对面数步远的强壮洋人,长长呼出一口气,说道:“来吧!”

戴着礼帽的洋毛子看向自己的同伴。

“抗忙!!抗忙!!”那洋毛子死死盯着王路常,猛力拍打着自己的胸膛,砰砰作响。

“殴开,飞特!”那戴着礼帽的洋毛子,将自己右手在两人之间一压,旋即退走。

砰砰砰!

同一时间,对面那强壮到了极点的洋毛子砰砰几个大踏步就冲了过来,速度十分迅捷。

王路常一惊,猛然侧身一避。

两人互换了位置。

“嘿嘿嘿……”那与王路常对战的洋毛子狞笑着,满脸的胡茬子,嘴里叽里呱啦一通乱叫,挥舞着拳头,似乎是想要将王路常砸碎一般。

王路常听不懂,但他能感受到这洋毛子武夫的那种气势。

这场战斗,与他之前对战过的每一个人都不一样。

他从没接触过洋毛子,更不用说他们的武术了,因此心中很是忌惮。

这洋毛子中门大开,整个力量都集中到了上半身的双臂之上,除了不时去遮挡自己的面门,其他地方一片空挡,竟似乎是要诱敌深入的样子。

嗖的一声。

一道拳影自王路常脸侧划过,速度快若闪电。

王路常一惊,这洋毛子拳头劲儿很足啊。

嗖嗖!

又是两下。

王路常后撤两步,左右闪躲。

他感觉自己此刻仿佛面对着一只怪物一般,这洋毛子无论是身高还是手臂、腿脚的长度,都超乎常人,他只能撤步再撤步,拉出安全距离。

倘若他想要杀死这洋毛子,此时他早已经扑杀了过去,近身格杀。

但是他不能。

杀了这洋毛子,会立刻就惹来他承受不起的大祸。

他只能拖时间,拖到曹杰带着人马过来。

咻咻咻!

洋毛子口中,喷出浊臭的气息,喘着粗气,嗖嗖又是两个直直的拳头刺来。

这是在试探吗?

王露常后撤两步。

“呜嗷!”这个时候,对面那洋毛子像是被激怒了,猛然冲撞过来,大手一挥,朝着王路常扯去。

王路常一个猝不及防,被其带了一下自己的衣袍,顿时一个趔趄。

“喝啊!”

那洋毛子一脚踢出。

王路常右手在地面一撑,整个人一个后空翻,后退两步。

“起鹏小子,留点神儿啊……”这时候,王路常听见有人喊,他回头看去,发现李凡公子的小院院墙上露出三个脑袋,直直盯着这里。

喊话的人自然是羊皮裘老头儿。

“喝啊!”这个时候,王路常对面,那高壮的洋毛子,立住了身形,怒喝一声,指着王路常,叽里呱啦对那戴着礼帽的洋毛子一顿乱叫。

“殴开殴开,殴开,东特我锐,欧开!”那戴着礼帽的洋毛子被自己的同伴一手揪着衣领,几乎整个提了起来,不由得立着双手,不断点头。

许久之后,那洋毛子才放开了他。

那戴着礼帽的洋毛子走到王路常身前,说道:“你不要跑,你跑来跑去,大家怎么切磋啊……”

王路常愣了一下。

旋即整理了一下凌乱的衣衫,捏起了拳头,看着那粗壮的洋毛子,说道:“我不跑!”

章节目录 第一九四章 其实只是舍不得 人群越聚越多,纷纷攘攘。

有很多人大声叫嚣,人群当中乱作一团。

这或许已经引起了巡视的衙差或者其他有心人的注意。

王路常并不知道自己在疯狗帮内杀死的一个人,竟会是大名鼎鼎几乎占据津门半个地下黑暗世界的清流帮之主农十三的儿子,但他知道,自从疯狗帮那次事件之后,就开始有人在对付他,一切事情因疯狗帮内的那场屠杀而起。

他隐隐知道自己触怒了某些人的利益。

但是现在,他什么都做不了,而且就要被人从津门逼走。

眼前这两个洋人,就是惹不起的存在。

这一招当真歹毒,打不死这洋人,就会被洋人打死,如果打败并放走了这洋人,按照洋人睚眦必报自觉高人一等的丑陋心态,这些洋人也会对他展开疯狂报复。

而如果打死了这洋人,那时候后果更加恐怖。

王路常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他现在不得不拖延时间,以吸引大部分人的注意,然后给院内的两个老人以及李凡公子、重伤的吴鸣争取逃走的时间。

他已经带害了李凡公子。

如果曹杰不出现,那么他们是绝对出不去的。

所以他只能把事情闹大。

打?

打就打!

这洋人说他在逃?

娘皮的,王路常内心愤懑,老子不可以杀死你,暴揍你一顿应该还可以做到。

眼前那粗壮魁梧、浑身肌肉虬结的洋人,看似强壮无匹,如果他没有什么后手的话,那么充其量只能算作一个只懂得运用蛮力而毫无脑子的大块头。

王路常平静了一下。

自然不会轻敌。

第一接触西洋武术,既不会高看一眼,崇洋媚外,也不会低估轻敌,这才是习武应敌之道。

在那名带礼貌的西洋人的招呼下,两人再次对面而立。

“打死他!”

“干他娘的洋毛子!”

人群中有围观者传来喝喊声。

所有人都知道洋毛子是骑在百姓头上的又一种剥削者、是实打实的入侵者。

当年慈禧太后被撵出京城,京城之中遭受了多少无妄之灾?顺带着距离京城很近的津门,都是乱作一团,受到了很大的波及,很多人的命运在事件中被改变,人群中不乏对洋毛子十分厌恶的人。

但平日里,谁敢这样喝喊洋人?

趁着人多,洋毛子脱离了自己居住的区域,来到了这里,因此很多人就开始叫嚣。

嗖嗖!

两道刺拳打来,王路常丝毫不退,头颅左右闪躲,避过攻击,并暗自捏拳。

扶摇拳本就是一往无前的重拳,越强则愈强。

说他逃跑,这真是笑话。

嗖嗖嗖!

两人不断围绕着彼此,那洋毛子出拳不断,打出的刺拳如长矛般直刺王路常的面门,十分凶猛有力。

王路常身材较之这洋毛子要矮小很多,倘若被对方这样一直逼迫着,矮臂短的他绝对会落在下风,于是就开始近身,准备给予这洋毛子发动重拳,雷霆攻击。

“哼哼……”那洋毛子冷笑。

弯下身体,高举着双拳于面前,不断的左右摇摆向前突进,然后抛出左右钩拳或摆拳加后手直拳重击。

这就是西洋拳法吗?

王路常头颅一避,避开两道直拳,然后迅猛欺身而进,出拳,扶摇重拳重重轰出。

砰砰砰砰!

朝着那洋毛子的胸腹之间轰捶而去,每一击,都能打出惊人的破空声。

那洋毛子似乎没有料到王路常还能主动进攻,顿时撤步不及,胸腹之间硬生生挨了王路常几拳,后退不已。

王路常当然没有绽溢气机。

否则这洋毛子会被他几拳打死。

但即便如此,这几拳也不是一个普通人能够承受的。

那洋毛子挨了几拳,后撤几步,站在那里,不断地踮脚,左右晃荡,似乎没有受到丝毫影响。

王路常一愣,这家伙当真有几分本事。

“喝啊!”

那洋毛子抗击打能力十分惊人,挨了王路常几记重直拳后,好像屁事也没有,不但没有重视起来,反而冲得更猛了。

洋毛子暴突欺进,依旧是摇摆式突进,但上半身弯得更低了,拳法也不是左右钩摆拳,而是抛物线般的抛击拳。

右手拳向后向上,就好像在抛一块石头般,将拳头朝王路常的身上招呼而去。

这种打法在王路常看来有点像劈拳,不过是胳臂抡圆了的劈拳,弧度看似较大,但拳头却抛得很快,更出其不意。

嗖嗖嗖嗖!

拳头震荡起凛冽狂风。

王路常以拳头以及关节硬撼,沟渠中的田水一般的气机,缓缓溢出,充沛在其筋骨血肉之间。

砰砰砰砰!

两人对轰了两记,王路常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打法,一时之间有点不适应,被击中了两下。

这洋毛子的拳头,仿佛大开大合的重锤一般,四处横扫冲撞,十分凶猛,即便是扶摇拳,在不动用充沛气机的情况下,竟隐隐有一种与之分庭抗礼的感觉。

这难以想象。

以刚猛无铸着称的扶摇重拳,在面对西洋拳法的时候,表现都只是如此,那么倘若遇到其他拳法,在重锤一般凶猛、而且频率及其高效的西洋拳法的重击之下,很有可能溃败。

普通人被砸上一拳,绝对会昏死过去,或者直接被打死。

王路常沉吟。

这西洋拳法,真是挺重的。

“砰”的一声,那洋毛子再次一个低头猛冲暴突而来,同时抛出了后手抛击拳。

这一拳落在王路常的面前时,被其举臂挡住了,双臂即便有气机护体,仍旧是被震得一阵阵的疼痛,像是被重石挤压之后。

王路常后撤两步。

“呼哧呼哧……”洋毛子呼吸声渐重,却丝毫不见疲态,反而看起来十分兴奋,这很反常。

似乎是星火燎原,愈演愈烈一般。

轰轰!

两记重拳,呈钩状,左右袭来,向王路常的腰间打去。

王路常含章步动,险之又险避过,旋即一拳轰出去。

啪!

一声脆响,这一拳直接击打在了那洋毛子左边脸颊之上,顿时那里便红了起来。

“好!”

“就是这样!”

“干他娘的!”

“干得好!”

人群尖叫,喝起彩来,气氛十分雀跃。

人群中,开始涌来很多脸色一沉、眼神不善的家伙,都是一些赤身**的青壮。

混星子来了。

只是不知道属于哪个势力。

“嘿嘿……”

只听得那洋毛子挨了一记之后,没有痛呼,反倒是一声狞笑。

王路常悚然一惊,他与这洋毛子此时的距离很危险,正是他够不到对方却又在对方拳势笼罩范围之内。

他赶忙后退。

这当间,那洋毛子铁塔一般的身躯,猛然以不符合其体型的动作一个旋转,后手拳横撞而来。

王路常心思被那些挤进人群的混星子所扰,一时间竟猝不及防,眼见这一记势大力沉的横拳带着飒飒狂风呼啸而来,仓促之中只能气沉丹田,鼓荡起浩沛内劲。

气机涌向双臂。

洋毛子的重拳已经撞来。

砰!

一声沉闷至极的响声,仿佛大铁锤敲击在风干的牛皮之上。

王露常整个人横飞了出去,撞向界面的木板房。

轰隆一下,撞碎一根撑地的横梁,木屑迸溅之间,又打翻了几个箩筐,然后掉在地上。

“啊,小心呀!”李凡尖叫。

“嘿呀,这小子,怎么回事儿?”院墙上,羊皮裘恨铁不成钢,捶胸顿足。

“集中注意力啊小子,你怎么啦?心不在焉地干什么?”鲁青达大吼。

“嘿嘿嘿,不堪一击。”洋毛子暂时停住脚步,站在一边,居高临下地看着王路常。

王路常从地上爬起来,震衣敛袖子,嘴角带着微笑。

他没有看向院墙上的羊皮裘三人,也没有去看那气势逼人的洋毛子,而是盯着人群中,那些眼神不善的混星子,以及街道尽头,两名腰佩朴刀、有些鬼鬼祟祟的衙差。

“应该差不多了吧?……”他内心暗叹。

曹杰应该会很快就听到消息。

那些心怀不轨的混星子,也有人集中到了这里。

要分开了吧?

他确实是心不在焉。

刚才那一记,看似很严重,其实一点也不疼,更不用说伤到他。

在那一刻,他丹田内,气机充盈全身,变得像是一个皮球一般,那洋毛子的一记势大力沉的横拳,不过是将他击飞,他自然不可能硬撼,因此只能借势后退,以卸去那种恐怖的力道。

所以尽管看似落在下风,其实不过是卸去了一股力而已。

“我只是……有些舍不得你们……”他扭头,看向院墙上的三颗担忧的头颅,那种关切的眼神,很令他感动。

他自小就很少会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到那样关切的眼神投注在自己身上。

所以,真的很舍不得。

他甚至从男人女相的李凡公子眼中,看到了晶莹的色彩。

哭了?

还是错觉?

他的眼神,令他内心中,有一种莫名的冲动。

这让他感觉很怪异。

如果李凡公子,是个女人,那就完美了。

但舍不得也没有办法……

曹杰或许快来了。

届时或许将会与混星子们有一场对峙乃至于血战。

他今日,无论如何只能离开津门,离开这小院,离开结识到的朋友们。

“希望咱们后会有期!”王路常站起来,捏着拳头,朝着那气势迫人的洋毛子走去,浑身衣衫鼓荡,气势节节拔高而起,仿佛一只鹏鸟,振翅欲飞。

“来吧!把你揍成猪头!”

章节目录 终章 “哼,不自量力”

洋毛子嗤笑一声,看向王路常的眼神更添几分冷意。一双拳头,如猛虎下山,扑向王路常。

一双拳头,伴随着拳风呼啸,空气如撕裂的布匹般,嘶划一声,声响弥天,震耳欲聋。

“来的好”此时,王路常双眼紧盯着羊毛子,身子半弓着,如同拉开的弓箭,左手伸直,右手同样半弯着,当年师傅教给他,所谓太极之势,借力打力,以弱胜强,亦或是八两拨千斤,核心就在于一个势字。

什么是势,以前王路常不知道,只是此刻,他终于明白。势即是气势,也是境势。

利用周围的场域,感应天地,感应阴阳,这正是太极真谛。

随着洋毛子一双铁拳落下,围观之人无不提心跳胆,暗叹几声。

难道中华几千年的武术,真不如洋人?众人心中不免升起一丝绝望。

“小心!”羊皮裘大声叫到。

只见王路常半弓着的身子猛然绷直,右手抓住洋毛子一臂,左手猛然向其脑后抓去

洋毛子只觉脑后一阵巨疼。不由得退后几步。

但也只不过是退后几步,洋毛子看向王路常的眼神更添几分怒色。猛然一跺左脚,双拳再次抬起,冲向王路常。

王路常定睛一看,却发现那洋毛子所抬双拳并非是西洋传统的拳法,其中竟添杂几分中华拳法。

这样的功夫,是中华古代才有的,这洋人怎么会?

“我随来自英国,可我却知晓你等中华全部武术”洋毛子嗤嗤一笑,嘴唇一抹邪色。

洋毛子的拳中,有来自中华古代的功夫,此刻,就如同一尊金刚,双目皆是狠毒之色,看向王路常,同时双拳挥向王路常左路。

就在王路常震惊之刻,洋毛子已经攻向左路!他脚跟一旋,身体扭曲几下,延着王路常身子,眨眼就到了王超面前。

王路常左手一斜,避开这致命的一拳,同时右手抓住洋毛子一臂,用力一推。

谁知那洋毛子却再次出拳攻向王路常,猛然间,一拳伴随着空气的爆裂之声,在王路常耳边轰隆作响。

此刻,洋毛子一拳已打向王路常,脸色更是尽显狠毒之意。

“王路常!小心”

“加油阿”

“一定要赢啊!”

众人无不惊心动魄,都为王路常提心跳胆。

王路常心头一惊,头皮发麻,惊险的躲过这一击,退后几步,调整姿态。

“要用你的长处,攻击他的短处,看出他的破绽”羊皮裘大声对着王路常吼道!

“明白了”王路常平复心情,收敛了情绪。

再次看向洋毛子的眼神已截然不同。

心境!

对!心境不同,许多功夫高强的武术大家也有失手之时,财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愣头青,其中就是心境在作怪。

自己必须将对手看成是一个中华的武术家,不能被他表面的西洋做派所迷惑。

王路常是谁?中华武夫!

王路常轻轻一笑,他不后悔与洋毛子的一战!

他是武夫!无敌大武夫!

武夫治不了天下,有人说武夫乱国。

可是除了武夫,除了血气冲天的武夫,除了敢于为了心中信念抛头颅洒热血的武夫,除了义字当头侠义心肠的武夫,除了为了尊严而活为幸福而战的武夫,谁敢于百人敌千人斩?

当今之世,一个普通人,被被人欺压到头上根本不敢反抗,因为他们受到压迫和剥削太久了,受到压制和束缚太久了,受到天灾人祸的折磨太久了,没有尊严,没有自由,没有精神的慰藉,稍微一个反抗便是身死,大多数人都怕是,于是有了如今这样的世道。

但是武夫不一样。王路常不一样!

武夫习武,强身健体,追求意趣超脱,精神信念强大,敢于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并且从中感到其乐无穷。

他们的血是热的,眼睛是明亮的,头脑是清明的,体魄是强健的,他们除了天地之外无所畏惧。

他们敢于面对千军万马而怡然无惧,敢于冲破世俗的束缚而不惮千夫所指,他们眼界开阔,武德馨荣,路见不平就会拔刀相助,心中块垒全凭一腔浩然正气浇之。

“啊!!!”王路常一身怒吼。

这就是武夫!

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武夫!

一个人敢于向千万人挥舞拳头的武夫!

黑暗势力嚣张狂妄得太久了。

我心有大义,凭一拳荡平之!

杀!!!

王路常找准一个破绽,迅速调整状态。脚尖轻点,一腔浩然正气似乎要冲出胸腹,猛然间身体腾空而起,一个扫堂腿。

洋毛子人倒下,骨头炸裂的声音不断响起。

王路常也打得兴起,这种拳拳到肉淋漓尽致的感觉令人着魔,丹田之中轰鸣不断,力量如大江大河滔滔不绝。

洋毛子又猛地一站起,看向王路常,心中一腔怒气,脸色越渐难看,双拳再次出击,同时大叫道:“去死!”

王路常也再次出击应对。

两拳将洋毛子横扫过来的双拳打退,然后一拳递在洋毛子脸上,那人眼睛一白,整个脸颊被打歪,森然的骨头碴子跟牙齿一起凸出嘴巴,直接倒在地上不动了。

忽然,一道极凛厉的破空之声响起,王路常只感觉后背的汗毛骤然一立,一双铁拳携着大力,当头向着他头上砸来!

这一拳声势慑人,力量极为雄浑,而且出手的时机极为老辣,即便以王路常此时的状态,猝不及防之下也不好应对。

但王路常怎么可能没有防备,拳头指缝中的抉微猛然向后自下向上一撩,感觉一个停顿之后海阔天空,重重砍到那双铁拳上!

嗤的一声。

洋毛子像是见了鬼一样看着王路常,双拳擦着王路常的头皮飞过落在身后,

被抉微削的平滑光整的下半段,则是被洋毛子握在手中,那人反应也快,一愣之后扬起拳头继续向王路常的头颅敲来,都是狠辣的招式。

伴着一声凄厉的惨叫,洋毛子前冲着直接栽在了地上,脖颈冲出冒着白烟的猩红鲜血!

不堪一击。

抉微撩划之势未绝,闪电一般划破洋毛子脖颈面颊大腿小腹胸膛,一击得手之后还要蹂身而前,左拳右腿拳准确地砸在洋毛子身上

砰!

头颅炸裂,*迸溅。

赢了!

众人无不震惊!

“王路常竟如此厉害!世间怕是再无人可与他一战!”

这是围观这场惊天之战的众人唯一的想法!

王路常慢慢离去,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从此洋人再不敢轻视中华!

他的背影竟成永恒。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