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第1章 重山 蜀地山川, 米仓山脉。 黎明时分,晨曦刚刚出现,高大的群山中浓雾像薄纱一样慢慢升起,宽阔幽深的山谷很快就被浓雾填满,就像一片广阔无边、波澜壮阔的白色海洋突然出现。 位于山腰的房屋,就像在茫茫大海中漂泊的一只小船,在翻腾的云海之上孤独地晃动、飘浮。 在这被云海环绕的奇妙世界里,各种野兽和飞鸟都开始了新一天的找食物之旅,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声音。 低沉的哼哼声,是野猪在灌木丛中寻找的声音;尖锐的呱呱声,是老鸹在树枝上跳跃叫喊的声音…… 宋阳安静地站在自家门前那棵经历了很多岁月的柿子树下,仔细听着山林里此起彼伏、交错复杂的声音,抬头向远处看,看到的只有连绵不断、一层一层的山峰,像蜿蜒的巨龙,像汹涌的波涛,不停地向远方延伸,好像要和天边连接在一起。 眼前的这一切,对宋阳来说,熟悉又有点陌生。 这里,是深深印在他心里的家乡记忆,但又在时间的流逝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和他记忆中四十多年后的样子完全不同。 谁能想到,一场像梦又很真实的命运之旅就这样开始了。 只是因为在家里喝了点酒,心里很烦,他就骑着电三轮去镇上的宾馆想安静一下,没想到一觉醒来,就像穿过了时间的通道,以十九岁的身体,又回到了记忆中属于自己的房间。 他走出房间,带着好奇和不安走到堂屋,一眼就看到了挂在门口旁边柱子上的日历。那是一本新的日历,只撕了几页,上面清楚地写着:1979年 1月 21日,大寒。算一算,离七八年的除夕只有二十五天了,过年的日子快到了,浓浓的年味好像已经在空气中飘起来了。 一下子,他的思绪像潮水一样涌出来,上辈子的各种经历像一幅幅悲惨又真实的画面在他脑子里展开。 1980年,那是一段黑暗绝望的日子,从六月到九月,天空好像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大雨不停地下,整个蜀地陷入了百年难遇的洪灾,他住的地方,正好在灾难的中心,就像风暴的中心,受到了最严重的打击。 在那个八月的晚上,后山被雨水泡得太久,山上的泥土变成了软软的泥,然后带着大石头、大树,像凶猛的泥石流一样冲下来,一下子把宋阳一家睡觉的老房子推倒、埋掉了。 第二天中午,他在一片废墟和泥里被人挖出来,那时候的他,光着身子,非常狼狈,身心都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他的家人,都永远埋在了那堆废墟下面,和他阴阳两隔。那可怕的场景,像一个永远赶不走的噩梦,深深地印在他的心里,很多年都一直在他的梦里出现。 宋阳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左脚大腿骨被倒下来的柱子砸成了粉碎性骨折,从那以后,他的人生陷入了黑暗和痛苦。 他拖着受伤的身体,一个人过了很久,靠着种两亩不好的田、养从生产队分来的十多只黑羊,还有跟别人学来的篾匠手艺,编些箩筐、背篓,赚一点小钱过日子。时间过得很快,他在孤独和困难中过了一辈子,连个一起生活的伴侣都没有找到。 毕竟,在这深山里,谁会愿意嫁给一个身体有残疾的人呢?除非脑子不好。 想到这些,宋阳心里一点重生的高兴和勇气都没有,只有对命运不公平的怨恨和骂声,他觉得自己被命运使劲欺负,心里只有痛苦和无奈,一点开心的感觉都没有。 就在这个时候,屋前通往河边的小路上,传来了一阵清楚又有点重的脚步声。宋阳听到声音转过头去,看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挑着一担很重的水,沿着小路走过来。昨天晚上下了霜,把小路的土皮冻得翘起来了,她每走一步,脚下都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在这个安静的早上特别清楚。 这个女人是宋阳的嫂子李嘉怡,她长得普通,但是身体很强壮,身材丰满,是家里干活的能手,生孩子也很厉害。 她嫁到宋家三年,已经给大哥宋军生了两个女儿。 但是,在这个传统观念很深的家里,不管是老人还是大哥,都特别想要一个男孩子,他们觉得男孩子不只是传宗接代,还是家里面子的问题。 李嘉怡挑着水到了屋前,看到宋阳站在柿子树下,眼里露出惊讶,问:“宋阳,今天怎么起这么早?不多睡一会儿?”宋阳知道她为什么惊讶,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他一直被父母宠着,平时日子过得很舒服。 平常要是不是尿急或者生产队催着上工,宋阳肯定是最后起床的。 现在是大寒的时候,天气很冷,可能会下雪,生产队的庄稼两个多月前就收完了,村里没什么活干,看到宋阳这么早起来,她当然会觉得奇怪。 “我起来上厕所。”宋阳嘴角微微翘起来,对李嘉怡笑了笑。 “昨天晚上霜下得很大,到处都是白的,现在很冷,你怎么不多穿点?” “没事。” “你还是赶紧回去多穿点,要是感冒了不好治,又要花钱,家里现在没多少钱了。” “嗯。” 宋阳看着李嘉怡挑着水走进堂屋,把水倒进缸里,然后又挑起桶去河边。他也转身走进屋里。 这个屋子是已经去世的爷爷在五十年代自己建的,因为一直没有足够的阳光,屋里一直有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堂屋中间,有一个一米多宽、四四方方的火塘,火塘里有厚厚的木灰,火塘上面挂着一个铁鼎罐,这个鼎罐用了很久,外面被烟火熏得黑黑的。 在巴山这个地方,再过些年,用鼎罐做饭会被认为是穷和落后的表现——穷得只能用鼎罐。当然,在这个时候的山里,这种情况还是很多,只有很少的人家有厨房,有灶台,有炒菜做饭的铁锅。 屋里除了几条放在一边的长凳子、一张掉了漆的桌子和一个看起来很重的橱柜,没有别的东西了。 宋阳顺着左边靠着墙的楼梯上了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他没有再睡觉,而是走到窗户前,轻轻推开窗户,借着外面的光,找到放在床头架子上的外衣穿上,然后站在窗户边看着下面。 过了一会儿,堂屋的门被推开,出现在屋前的是母亲王静雅。 她站在院子里,熟练地梳头发,然后拿起一把菜刀,把背篓里的猪草倒出来,找了一块剁猪草的木板,右手拿刀,左手抓着猪草,从中间切断后,很快地把猪草整理好,然后就听到刀在木板上剁的声音,很有节奏。 宋阳就这样看着,看着嫂子来回挑了四趟水,把水缸装满,又抱了一些柴火进堂屋。很快,烟从堂屋门口冒出来,飘到楼上,有点呛人。他知道,嫂子在生火,为了让爸爸、大哥起床后有热水洗脸、喝水。 他又看着母亲把剁好的猪草放进簸箕里,然后去猪圈喂那两头听到剁猪草声音就哼哼叫的黑猪。 一直到太阳升起来,他看到嫂子带着两个侄女去屋子左边的树林边,应该是去给孩子上厕所。 接着,大哥宋军打着哈欠,伸着懒腰,去厕所。又过了一会儿,爸爸宋建国也出现在院子里,他一边打哈欠,一边蹲在柿子树下,开始卷旱烟叶子…… 就在这时候,宋阳的脑子里好像闪过一道光,一下子他就想明白了。爸爸、妈妈、大哥、嫂子,还有两个侄女,他们都还活着,好好的。 “只要能躲开那场可怕的灾难,他们都能好好活着,我也不用再当残疾人……这难道不是命运给我的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吗!” 突然明白这些的宋阳,心里一下子充满了高兴:“我之前在这里埋怨,真是太傻了,这明明是好事啊!” 第2章 红薯 一生的历程,因一场天灾而彻底改变。 过去的经历如影随形,刺痛着心灵。 但如今,家人都平安在侧,自己身体也完好无损,距离那场可怕的天灾还有一年零八个月的时间,这对于宋阳来讲,无疑是命运送来的珍贵机会,一个改变命运、重新开始生活的难得机遇。 他的心里,怎么可能不充满喜悦?虽说上辈子他的活动范围局限在所属的县城,可漫长的岁月中,几十年的所见所闻,也让他了解了不少山里山外的情况,知道很多谋生、积累财富的办法。 依靠这些积累,要过上安稳的日子,并非无法实现。 他没有太多的追求,也没有远大的志向,只希望以健康的身体,重新走过人生,带领家人走向富裕安宁的未来。 在大家看来,米仓山也许只是个长期被贫困笼罩、难以摆脱困境的偏僻地方,然而,在宋阳心里,这里其实是有着无限潜力的吉祥之地。 回想远古,巴地的传说就在米仓山流传。三国时期,诸葛亮北伐,在牟阳城整顿军队,空闲的时候,将士们在周边山林打猎,来补充军粮。 随着时间推移,经过各个朝代,米仓道作为川陕之间的重要通道,商人旅客来来往往,十分热闹。 近代的时候,米仓山因为山高林密、资源丰富,成为那些躲债、逃荒的人的安心之处。就算到了六七十年代,从远的营山、仪陇,到近的汉中、长赤、正直等地的人,都纷纷搬到这片深山里。 他们都是被米仓山吸引,因为这片广阔的山林里,有无数珍贵的药材,有各种各样的鸟兽。 只要勤奋努力,心思细腻,就能有不少收获,足以吃饱穿暖,生活优越。 此刻的宋阳,心里完全没有去城市为了房子车子拼命、累得像牛一样的想法。 他知道自己的水平,文化程度不高,比小学生强不了多少,看文章认字还可以,要是深奥一点的知识,就觉得很难理解。这样的文化水平,大多还是村里两个熟悉的下乡知青教的。 至于做生意的方法,他更是没什么经验,只能等以后有机会再想办法。 宋阳心里也曾经渴望大山外面的世界,但是现在选择出去,不一定能比留在这熟悉的山里顺利。 毕竟,这里的一切他都很熟悉。 也许,留在山里,才能过得轻松愉快。 山里人羡慕城里人的方便和繁华,却不知道,厌倦了城市快节奏忙碌的城里人,也有很多向往山里人慢节奏的安静生活。 不管在哪里,追求什么?不就是为了轻松自在、舒服安逸吗?常说“少不入川,老不出蜀”,说到底,都是因为这个地方让人舒服、享受。 宋阳下定决心,就在这山里扎根,至于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以后再说。而且,在这个时候,山里和山外,差别不是特别大。 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周围连绵的山都像老朋友一样亲切。 就连脚上那双大脚趾露在外面的黄胶鞋,还有身上穿着打了几块黑布、蓝布补丁的衣服裤子,都觉得很舒服。 今天,真是值得高兴的日子。 高兴家人都在一起。高兴自己身体健康,能够以新的状态重新出发!人遇到高兴的事,精神就好,当然要有好吃的。 稍微想了想,宋阳脑子里出现了竹鼠,也找到了吃竹鼠的第一个原因——心情好。 蜀地的人把竹鼠叫竹鼠子、吼子或者毛二娃,它的肉很嫩,很好吃,是蜀地的一道好菜。 回想过去,竹鼠曾经在河北北部,到陕西汉中一带都有,后来因为气候变化,慢慢往南迁移,最后在长江流域大量繁殖。每当遇到天灾粮食特别少的时候,竹鼠到处都是,秦陕一带的灾民都靠抓竹鼠度过艰难的日子。 米仓山属于大巴山,在川陕交界的地方,大巴山属于秦巴山系,而秦巴山系是秦岭这个大地脊梁、南北分界线的山系的一部分,这里正是竹鼠经常出现的地方。 竹鼠,可以说是山里最容易抓到的野味,也是不可错过的美味。 想到这里,宋阳兴奋地下楼。现在太阳刚升起不久,山里人一般一天吃两顿饭,离吃早饭还有时间,今天也没什么事,趁着这个机会,去山里抓几只竹鼠回来,让全家人晚上能好好吃一顿,也是一件开心的事。 楼板上传来的咚咚咚的脚步声让在火塘边用铁鼎罐煮红薯的李嘉怡抬起头看向楼梯口,看到宋阳下楼,她用火钳从柴火里拿出两个烤红薯:“宋阳,红薯烤好了,快来吃。” 宋阳走到火塘边看了看,随手拿起一个很热的红薯,一边拍一边吹,把上面的草木灰弄掉,用指甲快速地刮掉烤焦的皮,然后剥开红薯皮,露出黄里透红的瓤,诱人的香甜味道飘了出来。 说实话,宋阳对红薯,有小时候特别的记忆,可以说是又爱又恨,心情很复杂。 在心里,他其实很讨厌红薯。红薯是高产的作物,在蜀地,一亩能产三四千斤,以前是应对饥荒的首选。 早些年,春天和夏天经常闹饥荒,差不多半个多月,那时候吃的基本都是红薯干磨成粉,加上当季的野菜或者蔬菜做的糊糊。 到现在,红薯和玉米一起,还是家里的主要粮食。 山里的土地不好,地方小,没有后来的高产种子和化肥,自己留的玉米种子产量很低,但是红薯很容易生长,而且长得很大,能弥补玉米产量的不足。 至于大米,别想了!红薯干因为切片晒的时候没削皮,也没仔细把坏的地方和虫眼去掉,都有一点苦味,虫眼那里甚至还有泥巴,吃起来的感觉能想到有多不好。 但是那个时候,能有吃的就不错了,哪敢挑,挑了就只能挨饿。 不光这样,宋阳还吃过很长时间的红薯藤。红薯藤就是红薯长在地上的叶子和茎,后来的城里人可能很多都没见过。在蜀地,红薯藤一直是用来喂猪的,人很少吃。 但是为了省粮食,妈妈王静雅会把家里五分自留地的红薯藤割回来洗干净,在锅里煮一下捞出来切碎,和用一点菜籽油炒过的泡酸菜、泡辣椒、泡姜一起炒,当菜吃。 吃了这样的红薯藤,不到一个小时,宋阳就觉得肚子很饿,嘴里一直流口水。 现在家里穷,不像后来,人们吃红薯大多是为了调节饮食、追求健康或者换个口味。而现在,不光白天吃红薯稀饭,晚上也是清水煮红薯片汤,经常连玉米面都不加,就拌着泡酸菜,实在是不好吃。 宋阳特别不喜欢红薯,以至于家里受灾后,就算生活不好,他也有十多年不吃红薯。 也许因为红薯和苦难有关系,在巴蜀,“苕”是个不好的词,骂别人“苕”,就像是说别人笨、落后、土气。 但是现在,看着这在柴火灰里烤的红薯,他又想起,这份香甜,也曾经给他带来很多美好的回忆,过了这么多年,竟然有点怀念,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第3章 少爷 宋阳轻轻地把红薯分成两半,递给旁边那两个正眼巴巴瞅着、身体瘦弱而且头发枯黄的侄女,光看她们的样子就能知道有点营养不良。两个孩子年龄差一岁半,宋阳温和地说:“小心烫,慢慢吃。” 两个小侄女可不管烫不烫,着急地接过,用脏兮兮的小手捧着就咬,被烫得小嘴和舌头不停地吸气来降温,发出“嘶嘶”的声音。 宋阳微笑着问:“鼎罐里的熟了没?” “还得等会儿,水刚烧开没多久!”李嘉怡一边说着一边揭开铁鼎罐的盖子,让宋阳看看,“你先吃这个烤红薯吧。” 宋阳心里清楚,这两个烤红薯本来是嫂子给两个孩子准备的,锅里煮的红薯才是给家里其他人的。每天都吃得很清淡,早上起来的他感觉全身没力气,饥饿感像潮水一样涌上来。而且看这情况,早上家里可能有重体力活要干,不然不会这么早煮红薯。 “算了,给两个丫头吃吧。嫂子,今天要干啥?” 刚重新活过来的宋阳,脑子里只有一些深刻的记忆,具体到每天的小事就不太清楚了。 “昨晚刚说的,你怎么就忘了?今天早上要上山砍柴,爹说快过年了,可能会下雪,家里柴火不够,得多准备点。” 李嘉怡有点惊讶地看着宋阳,心里隐隐觉得不太对劲。以前可没见他这样。以前就算吃烤红薯,很多时候也是宠着宋阳的王静雅剥好,再叫他起床吃,就差没喂到嘴里了。 可今天,宋阳不仅早起,还主动给两个侄女剥红薯,这本来是平常事,却让李嘉怡觉得不太习惯。这还是以前那个“少爷”吗? 但很快李嘉怡就发现,可能是自己想多了。 宋阳站起来走出屋子,外面传来他的声音:“今天我去山上逛逛,就不去砍柴了,晚上给你们弄点好吃的!” “去个屁哟,一听说干活就只想找借口跑出去,你个懒骨头,不想出力就直说,还弄好吃的,吃啥呀,你当我们是傻子吗?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为家里做点事就好像吃了大亏一样,你是会死还是怎么的?” 在柴堆边挥着斧头砍柴的宋军一听到宋阳的话,马上就生气了。 宋军对宋阳不满已经很长时间了。其实,家里本来有个老三,只是因为生活困难,出生后没养活。从那以后,王静雅就再也没怀过孕。 不知道为什么,不管是父亲宋建国还是母亲王静雅,好像都特别偏心,什么事都向着本来应该没什么地位的老二宋阳。 都是一家人,在宋军眼里,却觉得宋阳好像比自己尊贵很多。小时候父母不舍得打骂宋阳,有好东西也先给他,就算是让宋军带着宋阳,如果宋阳犯错,受罚的总是他这个当大哥的。典型的穷家娇惯。 小时候就算了,可现在宋阳都十九岁了,村里和他一样大的,很多都有孩子了,可宋阳还是被父母护着,就像个大少爷。这让宋军实在受不了。 一家人都靠在生产队挣工分生活,凭什么宋阳就能天天闲着,老往山里跑,说什么学打猎能有肉吃、学采药能挣钱,实际上一年下来,宋阳也算个壮劳力了,却连自己的工分都挣不够,他上工的次数很少。 至于打猎的肉、卖药的钱,都不够他自己花,很多时候可能只是在山里找个草地躺着晒太阳。 回想过去,宋阳知道自己年轻的时候确实懒,不懂得珍惜,也让宋军因为自己受了不少委屈,承担了很多。 就算这样,心里有怨气的宋军在宋阳有事的时候,还是会站出来保护他,尽到大哥的责任。 正因为这样,听到宋军的骂声,宋阳心里不但不生气,反而觉得很温暖,这是被深深关心后的欣慰,虽然话不好听,但是充满了爱。 “大哥,你心里不舒服就使劲骂,我认真听着。” 宋阳笑着看向宋军,希望他能把心里的火发出来,这样可能会好点。毕竟自己以前确实懒,尤其是这一年,对家里照顾得太少。 没想到,宋阳那平静的笑在宋军看来,是一种轻视和挑衅,就像火上浇油,让他更生气了。 “骂你?老子还想打你!” 宋军气坏了,把手里的斧头扔到地上,挽起袖子,一副要动手的样子。 看到情况不对,在柿子树下抽旱烟的宋建国坐不住了,赶紧站起来,快步走到兄弟俩中间,对着宋军喊道:“你这个混小子,要打架冲我来,把我打死,你们俩爱怎么打怎么打。” 刚从茅厕挑了粪水浇完菜地,顺便拔了两棵白菜回来的王静雅看到这一幕,也赶紧跑回来,一脸紧张地看着兄弟俩。 还在远处的时候,她就听到兄弟俩吵架,知道了怎么回事,急忙跑到宋阳前面,把他护在身后:“小儿子不去就不去,不用为这点小事又吵又打,一大早就这样,像什么样子。” 李嘉怡也抱着小丫头跑出来,拉住宋军,怕他真的打宋阳:“算了,别计较了,自己家兄弟,别闹笑话,传出去不好听。” 看着还是拼命护着宋阳的父母,宋军只能压住心里的火。 “你们就好好护着,看能护多久,能护他一辈子吗?再这样下去,这小子迟早得饿死,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护着吧,使劲护!” 宋军生气地说完,捡起斧头,走到乱堆着的柴堆旁,抽出木柴,用力地砍着,来发泄心里的不满。 宋阳扭头看着大哥,心里充满了愧疚。他叹了口气,对母亲说:“我去挖竹鼠,晚上带回来吃,走了!” 说完,他走到猪圈旁,拿上搭在顶棚上的锄头扛在肩上,沿着土路快步走了。 看着宋阳走远的背影,宋军觉得更刺眼了,心里一阵烦躁。 第4章 上山 宋阳心里清楚得很,如果要保护一家人避开那场毁灭性的天灾,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搬离这座老屋,另找一个安全的地方重新建造家园。 屋后的山坡上,树木和竹子长得十分茂盛,它们的根系本来是能固定土壤、防止流沙的,但是面对那种猛烈又持续的暴雨,被雨水完全浸透后,就变成了一片泥泞的沼泽。 那些树木和竹子错综复杂的根须,在汹涌冲下的大量稀泥和石块面前,根本起不到任何阻挡作用,更别说,泥土下面是大片的石板陡坡。 宋阳想来想去,也找不到能保住老屋的好办法,除了搬走,没有别的选择,虽说这个地方的位置还算可以。 老父亲和老母亲心里一直有个想法,希望一家人能永远在一起,和和睦睦地生活。 可是世上的事情,就像月亮有阴晴圆缺,团聚和分离总是交替出现,家庭的事情也是这样的道理。 小时候一家人相互依靠,等到长大成人,各自结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后,往往都希望能分开,过自己的小日子。 在这个山村里,很少能看到一家祖孙三代十几口人每天一起吃饭、一起干活、一起生活的情况。 短时间内可能还能开心快乐,但是日子长了,生活艰苦,难免会因为干活多少、食物分配不公平等小事,产生各种矛盾和不满,不要说妯娌之间容易有矛盾,就是亲兄弟之间也很难避免。 所以说,分家这件事,是早晚的必然结果。 就算现在还是生产队时期,土地还没有分配到个人,分家也是一定要做的。而且现在分家,相比以后,反而更简单。 无非就是在房子、农具、牲畜还有家里的存粮、被褥、家具这些东西上做个划分,土地还没分配,这个最麻烦的大问题暂时不用考虑。 说到分家,最大的难题就是房子怎么分配和父母的养老安排。 在这座老屋里生活了几十年,不管是父母还是宋军哥哥嫂嫂,对这个即将离开的屋子都有很深的感情,怎么可能轻易放弃?毕竟,建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花费很多的精力和钱。 宋阳的想法其实很简单实在,就是找个更好更安全的地方搬新家,顺便把家分了。 只是他自己还没结婚,没有自己的小家庭,现在就贸然提出分家的事,确实不太合适。 这件事还得先跟大哥好好说一说,然后再一起商量。 两个侄女慢慢长大了,大哥大嫂也一直想着能再生个儿子,这都需要更大的居住空间。全家人挤在一起,别的先不说,光是夫妻之间的私密事,都得小心谨慎、轻手轻脚,就怕弄出一点声音被隔壁的父母或者楼上的兄弟听到,这样的话,做事很不方便。 要是分开过,很多不方便和矛盾就能解决了。 只是,大哥宋军心里的气还没消,得先让他把气发出来,才能心平气和地好好商量。 而现在,还有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摆在面前:钱!毫无疑问,必须全力以赴去赚钱才行,只有赚到足够的钱,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好办法。 其实,宋阳虽然被别人认为有点懒,但是这一年,他真的是在跟别人学习采药的技术。 只是在别人看来,他经常不去干活,更像是一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人。采药这个行业,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出成绩的。 在这个山村里,这个时候,工分才是最重要的,挣够了工分,才能保证一家人能填饱肚子,不至于挨饿。 在米仓山,采药的人往往还得会打猎,毕竟,很多珍贵的药材,比如熊胆、鹿茸、麝香、豹骨这些,都是从猎物身上来的。 想要拜师学艺,一定要懂得尊敬老师,用真心打动老师,让老师高兴才行。毕竟,谁都怕教会了徒弟,自己反而没了工作,被徒弟抢了生意。 如果不是有缘分的人,谁愿意把自己的本事都教给别人?一旦教了徒弟,以后就要在这山里和徒弟一起抢猎物资源。 这就是宋阳这一年几乎没有收入的原因,大部分得到的东西都用来孝敬老师了。 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份真心和懂事,确实从老师那里学到了不少采药和打猎的真功夫。 采药和打猎的本事,宋阳上辈子因为命运不好,几乎没有机会用,但是这辈子,却能成为他敢在这深山里生活的有力依靠。 不然,光靠一年到头在生产队干活得到的那一点点工分,还有以后土地分到个人后,在那贫瘠的山地里种点玉米、红薯,如果没有其他赚钱的办法,想要把日子过好,简直是不可能的。 这个想法,宋阳上辈子就在心里有了,这辈子能重新活一次,按照这个路走,也算是实现愿望了。 毕竟是同一个母亲生的亲兄弟,宋军虽然对他有不满,但是平时还是很包容他的,更多的是恨他不成器的无奈叹气。 宋阳对这些都很清楚。俗话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和自己同一个母亲的兄弟还有生养自己的父母,这种血缘关系,一定要处理好。人生能重新活一次,不再和亲人分开,这种珍贵的缘分一定要好好珍惜。 至于村里的其他人,上辈子宋阳因为腿受伤残疾,在那漫长的时间里,也深深体会到了人情的冷暖、世间的炎凉。 对此,他心里有自己的判断,有恩的报恩,有仇的报仇,分得很清楚。 宋阳扛着锄头,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慢慢走着,心里一边想着这些事,一边无奈地叹气,这山里的空气虽然清新,但是终究比不上钱的吸引力实在。 一夜的寒冷,让路边的野草和矮矮的灌木丛都盖上了一层厚厚的霜,就像穿上了白色的衣服。 随着太阳慢慢升起,霜开始融化、掉落,山路两边不时传来霜掉落的声音。在太阳的照射下,霜变成水汽慢慢上升,让山里的雾气更浓了。 虽然透过浓雾能看到红红的太阳,但是这天气到底是晴天还是雨天很难说,也许雾散了就是晴天,也许很快就会阴天。 宋阳完全没心思欣赏这云雾缭绕、像画一样美的山里景色,只觉得双手被冻得僵硬,赶紧把嘴凑过去哈气,然后用力搓了搓,脚下的步子也不自觉地快了一些,心里只想着能早点抓到几只竹鼠回去。 虽然中午可能回不去,但是他希望晚上一家人干完活回来的时候,能给家人做一顿自己抓的竹鼠。 竹鼠是这山里比较容易抓的猎物之一,在村子周围已经很难找到了,村里那些半大的孩子,都有办法抓住它们。 宋阳想要有收获,就得去更远的地方。上辈子他拄着拐杖,单腿在山里放羊,和这山野打交道的时间很多,知道不少有竹鼠的地方,对他来说,找到竹鼠不是难事。 竹鼠,因为喜欢吃竹子所以叫这个名字。毫无疑问,竹子是竹鼠最喜欢的食物。它们一直在地下挖洞生活,吃竹根、竹笋、草根、树根这些东西。所以朝着竹林、松树林和山地向阳的草坡去找,一定能有发现。 宋阳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已经离村子五六里地了。直到这个时候,山里的雾才慢慢散去,温暖的阳光照在脸上,有了一点暖意,他也到了自己要去的地方。 半坡上崎岖小路的高处,是一大片向阳的山坡草地,长了很多茅草。茅草的叶子已经黄了,茎秆顶端小穗上的种子也随着柔毛一起掉了,没剩下多少。 这茅草很耐旱也很耐涝,好像不管什么环境都能生长。 它除了能用来铺茅草屋的房顶挡雨外,大概只有牲口会吃几口,如果长在田地里,就是让人头疼的麻烦。 把田地里的茅草除掉很费劲,真的是“怎么除都除不干净,茎断了根还能长”,它的再生能力很强,就算是晒干的茅草根,只要碰到水和土,还是能发芽,非常顽强。 地面上的草叶和茎秆虽然干了,但是地下老的根茎还是有水分的,对竹鼠来说,这是很好的食物。 这茅草根,竹鼠喜欢吃,人也能吃。挖出来的新鲜茅根,样子和折耳根差不多,放在嘴里嚼一嚼,有一点甜味,它不但是宋阳小时候喜欢的零食,也是现在山村孩子喜欢的,就算是大人在田里干活挖到了,也会把上面的土弄掉,直接放在嘴里嚼,尝尝那点甜味。 茅根本来就是一种药材,流鼻血的时候可以用它熬水喝,有人也会用它煲汤,就连赤脚医生也经常用它入药,以前也有人收购,只是因为太常见,不值钱。 另外,茅草刚长出来的新鲜柔毛花絮,也能直接吃,味道也是甜的。虽然茅草有时候让人很烦恼,但是也承载了很多童年的快乐和回忆。 第5章 抓竹鼠 那片广阔无边、茅草疯长的山坡,宋阳过去常常能看到竹鼠在这儿出没,现在他也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只要在这片茅草丛里好好找找,就能发现竹鼠的洞穴,说不定还不止一个。 只是不清楚是不是已经有人来找过、挖过了,如果是这样,那就只能再找别的地方了。 不管怎样,只有亲自去仔细找,才能知道到底有没有收获。 他扛着锄头,毫不犹豫地钻进几乎和他一样高的茅草丛里,挥动锄头把,用力拍打、压倒茅草,在露出来的空隙里,认真寻找竹鼠的洞穴。 竹鼠一般在晚上活动,白天大多在洞里休息,所以就算动作大一点,也不用担心会把它们吓跑。 宋阳的动作迅速又果断,所到之处,茅草丛发出沙沙的声音。 没过多久,他就在茅草丛里发现了一个堆起来的土丘。 这个土丘是竹鼠挖洞的时候,把洞里的土推出来堆成的,下面就是洞口。 宋阳走近仔细看了看,发现土丘的土还很湿润新鲜,他马上就知道洞里有竹鼠。 要是土丘的土干了、裂开了,或者上面长满了落叶、青苔和其他植物,那就可以确定洞里没有竹鼠了。 判断洞里有没有竹鼠,还可以看洞口周围有没有被竹鼠咬断的竹子、植物茎秆这些能吃的东西。 如果洞口周围有明显的被咬断植物的痕迹,那就可以确定洞里有竹鼠。 竹鼠不仅喜欢在洞里吃植物的根,还经常在晚上出去,把竹子、树枝这些食物咬断,拖回洞里慢慢吃。 这些对于山里人来说,都是很熟悉的事情。 眼前的这个土丘,除了土很新鲜,周围小灌木丛的树根那里也有很多新的被啃的痕迹,地上还有一层竹鼠的粪便,形状和药用胶囊差不多,有的是棕黄色,有的变成了黑绿色。 只是,在宋阳看来,这些粪便颗粒有点小,由此推测,洞里的竹鼠还小,现在挖出来,肉不多,收获不大,不如让它们在洞里再长大一点,过段时间再来抓。 要挖就挖大的,这样才有意思。 宋阳立刻决定,放弃这里,继续在茅草丛里仔细找。十几分钟后,他找到了第二个土丘。 这个土丘比之前那个大多了,土也是新的、湿的,粪便的大小也大了两三倍,周围还有不少竹鼠活动的脚印,仔细分辨,是两只竹鼠的。 一般来说,野外竹鼠的洞里往往住着一公一母两只,它们总是在一起。 竹鼠的繁殖能力很强,一年到头都能生小竹鼠,经常能看到三四只小竹鼠住在一个洞里。 刚刚长大的竹鼠,会有一小段时间自己住,这种情况下的洞里,就只有一只竹鼠。 以宋阳的经验判断,从这个洞里挖出来的两只竹鼠,每只至少有三斤重。再看这些粪便,现在洞里没有小竹鼠,正适合抓,不用担心小竹鼠会死。 就算洞里有小竹鼠,只要不是还在吃奶,而且已经能自己吃根之类的东西,也不用担心它们活不下去。 “就从你这儿开始了。”宋阳脸上露出高兴的表情,小声自言自语道。 他举起锄头,把土丘的土扒开,露出下面的洞道。 洞道挺宽的,这再次证明了宋阳的判断是对的。他伸手到洞道里摸了摸,没伸多远就碰到了岔口,还拉出了一些竹鼠晚上吃剩下的新鲜草根、木段。 这个山坡上,大多是茅草,和竹林不一样。茅草根很细,用锄头挖的时候容易断,要是在竹林里,那些交错的竹根就更难挖了。 抓竹鼠,常用的有三种办法。 在秋天和冬天,竹鼠的洞很深,人工挖洞又费时间又费力,所以一般确定洞里有竹鼠后,只要把洞口的土挖开,在洞口放个捕笼就行了,同时还要看看周围有没有别的出口,如果有就用石头堵上,然后等着晚上竹鼠出去活动的时候自己进笼子。 或者放捕鼠夹。 只是在这种地方,晚上很冷,地下的草根就能让竹鼠吃饱,它们可能好几天都不出去,这很正常。 这个办法需要耐心等,宋阳不想花这个时间,所以就放弃了。 另一种办法,是用烟熏。 砍一段大竹筒,一头留着竹节,一头开口,从开口的地方放稻壳,在有竹节的那头,插一根空心的细竹竿,然后点着稻壳,把竹筒放进洞里。 把有细竹竿的那头留在洞外,用泥巴把洞口的缝封好,再对着小竹竿用力吹气,让烟进到洞里。 竹鼠受不了烟就会从后面的洞跑出来。 但是在宋阳看来,这个办法也有不好的地方,他用过很多次,经常把竹鼠闷死在洞里,最后还是要挖洞。 被吓到的竹鼠,会马上钻到洞的最里面躲起来,还会不停地往深处挖土把洞堵上,非常聪明狡猾。 第三种办法,是用水灌洞。 等水把整个洞都灌满了,竹鼠就会被从洞里逼出来,这是最有效最实用的办法。 只是现在这个地方,在大山的山腰,山沟里没有水,用这个办法很不方便。 关键是,灌洞的水一定要多,不能断断续续的,不然水会很快渗到土里,不一定能把竹鼠逼出来。 这也是宋阳只带了一把锄头来这里的原因,因为他知道,今天要想抓到竹鼠吃,虽然挖洞又累又费时间,但这是最可靠的办法。 挖吧!全靠力气干活。 毕竟在这个大多数人都吃不饱、很少吃肉的年代,在离村子七八里远的地方,想抓到这些竹鼠可不容易,因为大家都知道挖竹鼠洞很难,经常两个人轮流挖一个洞,花两三个小时也可能什么都抓不到,有的洞实在是太深了。 宋阳举起锄头,一边除掉茅草,一边沿着洞道使劲挖。 表面的土比较松,下面又有洞道,挖起来还算快,才几分钟,就沿着洞道斜着往上挖了五六米,前面出现了一个铺着干草、比较大的洞。 宋阳刚才挖的地方,是竹鼠找吃的和活动的通道,它们在这里咬周围的竹根、还没长出来的竹笋、草根,把竹子、树枝这些拖进洞咬断,然后慢慢吃,这里离地面近,岔口很多,有的能延伸十几米。 而这个铺着干草、更大的地方,是竹鼠睡觉休息的地方。 这里又有一个岔口,斜着往地下深处去了。 宋阳知道,竹鼠现在就藏在这个往深处去的洞里,这是它们遇到危险时躲的地方,一旦被吓到,它们就会先钻到这里。一般竹鼠就是从这个洞里被挖出来的。 人在洞外使劲挖,它们在洞里一直往深处挖,还用土把洞堵上。 这样的洞,往往往地下两三米深,甚至更深,现在才是真正考验力气和耐力的时候。 想要美餐一顿,可不容易! 第6章 生产队派 挖呀! 为了庆祝这来之不易的重生机会,为了铭记与家人的再次团聚,这顿竹鼠肉,必须拿下。 宋阳鼓足了浑身的劲儿,使劲挥动锄头,沿着那通往地下深处的洞道努力挖掘。 他一边挖,一边把挖出来的泥土扒到一边,同时用一根柔韧性很好的枝条插进洞里,以此判断洞穴的深度和走向。 越往下挖,土层越厚,需要清理的泥土量大幅增加,而且随着深度的上升,土层变得特别结实,挖掘的难度越来越大,每挥动一次锄头,都要耗费大量的体力。 不停地用力,没过多久,宋阳就气喘吁吁,像拉风箱一样,呼吸又急又重。本来就饿着肚子的他,这时感觉身体好像被掏空了,虚弱得不行。没办法,他只好停下手里的动作,休息一会儿,等恢复一点体力后,再接着挖。 就这样,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已经挖了两米多深。这时,他看到洞穴里有被竹鼠往里打洞时,用后腿不断往后推出堵住洞口的新泥土。他屏住呼吸,静静听着,能清楚地听到洞里传来轻微但持续的“咔嚓”声。 快挖到了! 宋阳大口喘着气,在挖出来的狭窄土沟里艰难地弯腰,用枝条往洞道里用力捅进去,捅了三四十厘米左右,就碰到头了。 不用再接着挖了。 宋阳把锄头放在一边,在土沟边上坐下来,休息一会儿。等呼吸平稳、调匀之后,他又跳进狭窄的土沟里,侧着身子趴下,直接伸手伸进竹鼠刨出新鲜泥巴的洞道里。 很多人抓竹鼠的时候,常常因为害怕它咬人而不敢轻易动手。竹鼠那对特别显眼的黄色大板牙,确实很有威慑力,毕竟,像竹子那么硬的东西,在这对牙齿的啃咬下,都能轻易被截断,还能被磨成细碎的末,威力可想而知。 实际上,竹鼠确实会咬人,一旦被咬,伤口很容易流血,疼得厉害。 但实际情况是,竹鼠有个习性,就是“不见光,不咬人”。也就是说,只要竹鼠藏在黑暗的洞穴里,没看到外面的光亮,就不会轻易攻击人。 这是宋阳的师傅经过多年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宝贵结论,宋阳自己也亲身试验过,事实确实是这样。 要是让竹鼠从洞里跑出来,看到了外面的光,原本温顺的竹鼠就会因为感到强烈的威胁而变得特别凶。这时候如果徒手抓它,动作稍微慢点,没抓准,就很可能被它咬伤。 宋阳小心翼翼地把手往洞道里摸索着伸进去,很快就碰到了竹鼠柔软的皮毛和肉肉的身体。 因为洞道狭窄,直接抓竹鼠很不方便,很难顺利把它拿出来。 最稳妥的办法,就是抓住竹鼠几乎没毛的尾巴,直接把它拖出洞外。 这胖乎乎的竹鼠一到外面,见到光,只要被提着尾巴悬空拎起来,就根本没办法转身咬人,就连那双短短的后腿也会缩着不敢乱动,这样抓竹鼠就很安全。 宋阳很快就凭感觉摸到了竹鼠的尾巴,然后把它拖出洞道并高高提起。 只见这又胖又笨、眼睛耳朵都小、长着一副黄色大板牙的竹鼠,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发出“嗯嗯”的长叫声,这声音跟小孩的哭声有点像。宋阳大概估计了一下,它的体重至少有三斤。 他仔细看了看,发现最先抓出来的这只是母的。 就体型来说,母竹鼠通常比公竹鼠要小一点。 他坚信,洞道里的另一只竹鼠,个头肯定更大。 宋阳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一团团成球的麻线,这麻线是他从麻袋上抽下来的,平常他总会随身带一些。 麻线质量很好,不怕水浸,也不容易发霉,只要简单搓几下,就能变成更结实耐用的细麻绳,上山的时候,不管是用来绑东西提东西,还是做一些简单的小陷阱,都非常有用。 这时候,这麻线正好可以用来绑竹鼠。 眼前这只竹鼠的重量,一根麻线就够了,不用细麻绳。 他动作很快地用麻线绑住竹鼠的后腿,把它挂在旁边小树上的枝头。 本来,他可以直接给竹鼠放血,但看到太阳已经升起,山里的温度慢慢升高,而且他还想再找几只竹鼠。他担心如果耽误时间太长,放血后的竹鼠肉会变质,影响口感。 接着,宋阳又跳进土沟,弯下身子伸手往洞道更深处摸索。过了一会儿,他又拖出一只更大的竹鼠,同样用麻线绑好,挂在树枝上。 然后,他在这片长满茅草的大山坡上,继续仔细寻找其他竹鼠的踪迹。 又忙活了差不多五个小时,宋阳先后找到了三个竹鼠洞,成功抓到了四只竹鼠。 这时候已经到下午了,宋阳从早上出门到现在,一口饭没吃,一滴水没喝,却汗流浃背,此时的他,已经累得不行,浑身没力气。 看着那六只胖乎乎的竹鼠,宋阳心里盘算着,把皮毛和内脏去掉后,至少也能有十三四斤肉,足够全家人好好吃一顿了。 看到这片山坡已经被自己找遍了,很难再有收获,他轻轻拍掉身上的泥土,把头发上沾的草叶仔细弄掉,扛起锄头,提着六只竹鼠,踏上了回家的路。 宋阳所在的村子叫石河子村,藏在大山深处,靠近川陕交界的地方。 石河子村,因为河沟里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石头而得名。村子两边,被雨季的水流冲刷后露出来的光溜溜的黑色石头坡地,到处都是,很显眼。 整个村子在沿河的一个大拐弯的缓坡上,住户不多,只有四十来户。 宋阳的爷爷当年带着他的父亲陈子谦,从营口一路逃荒到这里。那时候,石河子村只有八九户人家。 就算原来的住户不多,作为外来的人,想要融入村子也不容易。他们只能在石河子的下游,离村子大概五百米远的大山向阳缓坡高处的一块平地上,安家落户。在住的地方旁边,有一条常年流水的小水沟,给一家人提供了饮用水。 他们就地取材,搭建茅草屋,开垦荒地,用原始的刀耕火种方式艰难生活,慢慢有了现在的老房子,在这片土地上扎下了根。随着时间的过去,他们和村里的人渐渐熟悉了,最终成为了石河子村的一员。 后来,又有几户人家陆续搬到这里。他们大多和宋阳的爷爷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在山里安家。为了找个比较好的盖房子的地方,这些人家住得比较分散,只有原来的几户人家相对集中。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村子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也就是现在的生产队。 这里虽然属于蜀地,但位置特别偏僻,离最近的桃源小镇,也有十里远。要是去最近的县城,路程和去陕西的汉中差不多,都要走将近一百里的山路。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这句话真不是瞎说的。 早些年,这里只有一些崎岖难走的小路,后来,在政府的支持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村民们出义务工,才从村里开出了一条通往镇上的三米宽的土路,交通情况才稍微好点。 宋阳在回家的路上,没碰到多少人,只是在远处的大路上,看到十来个人背着大包小包的行李,正往回走。 宋阳一眼就认出,这些人是生产队派到外面打工赚钱的副业队成员,都是有手艺的石匠、木匠,他们常年在外面,帮人修堤建坝,盖房子。 留在生产队里种地的人,一年到头,基本看不到什么钱。平常,家里只能靠从鸡屁股里掏出来的鸡蛋,拿去换个三分五分,补贴家用。到了年底,家里养的猪杀了,要上交一半,才能换三四十块钱,还要额外交三块钱的屠宰税。想再有点钱,就只能指望副业队了。 一年下来,挣的工分能不能换到一家人的口粮都不一定,更别说换钱了。 现在副业队的人回来了,意味着年底算工分换粮食的时候快到了。 想到这个,宋阳忍不住小声自言自语:“应该就是明天的事了。我可千万不能在家呆着,得找个地方躲两天……不然,怕是应付不了!” 第7章 发小 宋阳之所以想着躲开,是有缘由的。 他清楚地记得,就是因为这次年底结算工分和分配粮食的事情,一直对他极其偏袒的父母仿佛突然清醒,猛然“觉悟”,觉得他的表现实在糟糕,为此数落了他好多天。 那整天不停的唠叨,着实让人难以承受。 这段经历在他心里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 原因就是,宋阳经常旷工,严重拖累了整个家庭。不仅一分钱没拿到,反而倒欠生产队一块二毛四,最后只能用基本的粮食来偿还这笔欠款。 一块二毛四…… 宋阳上辈子虽然没见过大钱,但此刻仍然觉得这区区一块二毛四简直是极大的耻辱,哪怕在当时钱很值钱。 这也让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金钱的重要性无可比拟,其“吸引力”越来越强。 在依靠工分生活的时期,工分就是一切的关键。 当时有一句顺口溜,形象地描绘出生产队时期农村里受尊敬的人物:“惹了队长干重活,惹了保管动秤砣,惹了会计用笔戳,惹了书记没法活。” 另外,赤脚医生和民办教师也是众人非常羡慕的职业。 他们一般来说,吃饱穿暖不是问题。 还有就是带领村民外出做副业的带头人,他们必须有接到活计并成功赚钱的非凡能力。 说白了,就是外出打工的组织者。 至于小工厂之类的副业,在这深山里根本没办法实施,难以开展。 石河子村的副业队全年不停歇地工作,前提是带队的人回来时,每人要向队里上交二百八十元。 在工人月工资只有二三十块钱的那个时候,想要挣到二百八十元,确实非常困难。 要是能赚到超过这个数目的钱,自然就进了他们自己的口袋。虽然工作异常辛苦,但只要找到门道,还是能获得相当丰厚的收益。 当然了,对于他们,村民们没有太多抱怨。毕竟他们有一技之长。 而且,正是因为他们挣回来的这些钱,常常让一年的工分更有价值。 普通家庭的日子就比较难过了,只能绞尽脑汁争取每一个能让记分员给记上一两个工分的机会。 农忙的时候,这样的机会还稍微多一些,可一旦到了农闲的时候,想要挣工分简直比登天还难,根本没有办法。 早些年情况还好,那时人们心里有着强烈的信念,积极性很高,可谓团结一致,齐心协力。 可到了现在,大家都已经明白很多事情的真相。 生产队作为集体组织,所有劳动都是为集体服务,劳动者没有主人的感觉,报酬采用工分制,干多干少没区别,而且集体统一组织、决策和分配,个人没有自主权……这样一来,人们的积极性可想而知。 往往一天的工作恨不得分成几天来完成,总之,一个字,“混”就行了。 石河子村土地贫瘠,主要种的是玉米、红薯。在给国家交了公粮、给集体留够之后,实际上剩下的很少,能分到各家各户的,无非就是一些红薯和很少的一点玉米。 不少家庭因为劳动力不足,家里又有老人小孩要照顾,连基本的食物都凑不齐,可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人饿死,无奈之下只能向队里借粮借钱勉强维持生活,以后再还。 然而,这笔债务不是那么容易还的,相反,还需要不断地借,年复一年,债务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当然了,等到土地分到户之后,这些从队里借的钱粮,就全部取消,不用再还了。 宋阳一家,父母、哥嫂加上他自己,五个壮劳力,今年一整年下来,分到的红薯,填饱肚子还算勉强可以,可在钱方面却毫无收获,反而欠下一块二毛四……这还是第一年出现这种情况,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宋阳花费的那笔钱导致的。 宋阳清楚地记得,大概是因为家里有两个女儿要抚养,大哥和嫂子当晚没说什么,可父亲一回到家,看到宋阳的瞬间,就愤怒不已,破口大骂:“你这个混蛋东西,整天稀里糊涂,没个正经样子……” 生产队会计那里的账本上,宋阳名下的工分记录实在惨不忍睹。 想到这些,宋阳额头不禁冒出一层细密的汗珠,当时父母的责骂实在太凶了。 宋阳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非常有必要避开这次结算,最好还能想办法弥补一下。 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真有点希望能让父母好好批评他几天,因为上辈子他失去了所有亲人,想听他们的唠叨责骂都成了奢望。 但深思熟虑之后,他明白自己这辈子一定会改变这个局面,未来的日子还很长,宋阳觉得还是尽量避免为好。 是时候承担责任了。 年关快到了,必须得想个办法,先让这个新年过得好一点。 “到底该怎么办呢?” 宋阳一边往家里快步走,一边苦苦思考。目光偶然看到手中提着的竹鼠,心里渐渐有了主意。 “狗娃子,你这是要去哪?” 宋阳顺着山坡往下走,来到沿着河修建的大路上,正沉浸在思考中的他,突然听到河边传来呼喊声,赶紧停下脚步,顺着声音望去。 透过河岸边竹林的缝隙,他看到在河边的人正是自己的发小王岳。 “蛋子哥!” 宋阳脸上露出笑容,大声打招呼。 就像狗娃子是宋阳的小名一样,王岳也有个小名,叫铁蛋。王岳比宋阳大一岁,宋阳一直习惯叫他蛋子哥。 老一辈的人相信,给孩子取个粗俗的低贱名字,更容易养活长大。 这类名字虽然不好听,通常情况下,随着孩子长大成人,这样的昵称就会被正式名字代替,人们不会轻易再叫,就怕当事人介意。 只有关系特别亲密的人,才会继续这样称呼。 王岳,是宋阳上辈子最感激的人,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是关系亲密的发小、铁哥们。在宋阳变成残疾、被人嫌弃、孤立无援的时候,王岳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对他关怀备至、全力帮助。甚至还不遗余力地给他介绍过两门亲事,满心希望能有个人陪伴照顾宋阳。 只是,这两门亲事都没成功。就算第二门亲事的对象是个带着孩子的二婚女人,可当她上门看到宋阳的情况后,也是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开,一句话都没留下。 从那以后,宋阳就完全打消了成家的念头。 此刻见到王岳,宋阳内心激动不已。 在他心里,王岳就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地位一点不比家里的亲人差。 他扛着锄头,提着竹鼠,沿着竹林边的小路快步朝河边走去。 “哟呵,狗娃子,你小子真厉害,一下子就抓到这么多竹鼠。” 看到宋阳手中提着的竹鼠,王岳立刻兴奋起来:“你是在哪抓到的?” “在老包梁那一大片茅草坡上,我闲着没事,去那转了一圈,运气还不错,找到了几个竹鼠洞。”宋阳笑着回答。 “老包梁?那地方有点远啊!” 王岳伸出手,轻轻捏了捏其中一只雄性竹鼠,然后屈指在它两条后腿之间弹了一下,竹鼠疼得又开始“嗯嗯”地叫了起来。 “不远的话,哪能轮到我呢?蛋子哥,晚点来我家吃肉,我打算把这些竹鼠都煮了,你可一定要来!” “这多不好意思啊!” “咱们这关系,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亲如兄弟,你还不明白吗?” “好吧,那我晚点过去。你先回去吧,我再钓会儿鱼,看看能不能钓到几条鱼一起带去。” 宋阳的目光看向河里,这里是个河湾,水面比较宽阔。炎热的夏天,放牛娃们总喜欢光着身子在河里游泳玩耍。 河边放着一个用来装鱼的鱼篓,一个装着蚯蚓的竹筒,还有一根去掉枝叶的竹棍架在一块石头上,竹棍上系着一根纳鞋底的线,连着一个用玉米杆做的浮漂,水里是一根用烧红的缝衣针弯曲做成的鱼钩。 宋阳对王岳这套简单的钓鱼“装备”再熟悉不过。 他转头看了看鱼篓,里面空空的,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明明不擅长游泳,却喜欢钓鱼……别人都是下河摸鱼,只有你在这钓。别钓了,来我家帮忙杀竹鼠吧,难道吃顿竹鼠肉,我还会跟你要礼物不成?” 王岳想了想,也不再客气:“那行,走吧!” 第8章 阳雀 米仓山,就像一条天然的分界线,横卧在大地上,它既是汉江和嘉陵江的分水岭,也是南北气候与生态的过渡带,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陆地动植物资源和水生资源都非常丰富多样。 石河子那里,鱼类众多,有常见的种类,也有几种比较珍稀少见的。 在这个物质相对缺乏的时期,这些鱼成为人们补充肉类营养的极好来源。 从幼年开始,王岳就对这些水里的生物很感兴趣,喜欢摆弄和它们有关的东西。陈安曾经多次吃过他钓到的鱼,空闲的时候,两人也经常一起在田间水沟里捉泥鳅、挖黄鳝,共同享受那简单朴实的快乐时光。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王岳居然是个“不会水的人”,对游泳一窍不通。 不是他不想学游泳,实际上是他的父亲坚决不让他靠近水边。 说起这件事,其中的原因还挺有趣。 王岳的父亲游泳技术特别好,一个猛子扎进水里,能潜游四五十米远,在石河子村甚至桃源镇都很有名。 王岳家住在村东头,小时候,村里来了一个盲人算命先生,被村西头一户姓仇的人家请去给自家孩子算命。当时王岳正在村西头玩,就凑过去看热闹。 那算命先生好像知道王岳似的,随口说:“就像旁边这个孩子,这辈子要特别小心,千万别下水。”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当天晚上,仇姓伯伯就把这事告诉了王岳的父亲,他父亲听了就重视起来。 从那以后,王岳就被父亲管得特别严格,再也没有和小伙伴们在水里玩耍的机会,严禁下水游泳成了家里不能违反的严格规定。 老一辈人对待很多事情,往往有一种态度——宁愿相信有,也不愿相信没有。 王岳的父亲经常在他耳边念叨:“在家怕鬼,出门怕水,你小子给我听好,不许玩水,看到水就远远躲开,不然,一定把你的腿打断。” 不会游泳,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说,也不一定全是坏事。正因为这样,王岳靠近水边的时候,总是特别小心,不敢有一点放松。 于是,游泳很棒的父亲,却有了一个对水害怕的儿子。 很大程度上,这又何尝不是王岳父亲对他深深的疼爱呢?王岳有两个姐姐,他作为家里唯一的男孩,自然是全家人的心肝宝贝,家人都担心他出意外,有什么差错。 王岳平时玩水,最多也就是在齐腰深的水里扑腾几下,长大后,他发现自己根本不会游泳,好像被水束缚住了一样。 也许正是因为对水里的鱼儿有着一种难以表达的渴望,这成了他喜欢钓鱼的原因之一。 两人一起沿着大路走了一段路后,转而走上通往半坡上陈安家老房子的小路。 到了老房子前,陈安把扛着的锄头放在猪圈上,把竹鼠挂在钉在柱子上的铁钉上。王岳则随手把自己的钓鱼工具,放在门前那棵高大的柿子树下。 他抬头看着那些零零散散挂在枝头,像红红的小灯笼一样的柿子,兴致勃勃地说:“狗娃子,这柿子树上的老阳雀可不少呢,得想个办法抓几只下来烤着吃,那味道可香啦。” 陈安家老房子前的柿子树,至少生长了一百年,需要两个人才能合抱过来,有二十多米高,每年都枝叶繁茂,结满了很多柿子。 进入九月,柿子开始慢慢成熟,这个过程会持续很长时间。 柿子树的树枝比较脆弱,看起来像手臂粗的树枝,踩上去都可能断。摘柿子的时候,通常会用竹竿把前端劈开,塞进一根小木棍做成叉子,然后爬上树拧断挂着柿子的细树枝,把柿子摘下来。 即便这样,每年还是有很多柿子挂在高处的树梢上,够不着。 这些熟透的柿子,成了鸟雀的美食。很多鸟会停在枝头,啄食那些红透后变得软软的柿子,其中老阳雀最多,它们一个个长得胖乎乎的,很可爱。 “行,这事儿简单。改天我们抽时间到竹林里找材料,做个弹弓去打,估计一两个小时就能打下十多只。” 陈安也怀念烤老阳雀的美味,但现在,还是先处理这些竹鼠要紧:“时间不早了,赶紧帮忙弄这些竹鼠,晚上能吃上才是正事。” “给我找把刀,我来杀,你去烧水!” “好!” 陈安转身走进屋子,找出一把菜刀递给王岳:“你看看这刀快不快,不快的话自己磨一下。” 王岳接过菜刀,用手指在刀刃上轻轻刮了两下,觉得不满意,就走到柴房边架在木槽里固定着的磨刀石前,刷刷地磨起刀来。 陈安在门头上摸索出钥匙,打开堂屋大门上挂着的锁,然后到柴房边抱了些木柴,又顺便抓了一把松毛。 他看到柴房边已经堆了好几捆父亲他们从山上挑回来的木柴。山路不好走,只能靠背扛肩挑,做什么都很费力。 抱着柴火回到屋子,陈安扒开火塘里的草木灰,用火柴把松毛点着,放上木柴,拢起火堆,拿起铁鼎罐到水缸里打水。揭开鼎罐盖子时,他发现里面有两个红薯,一看就知道是家人中午吃饭时特意给他留的。 陈安心里一阵温暖,微微一笑,把两个红薯拿出来,往铁鼎罐里加了大半罐水,挂在柴火上烧,等会儿要用热水烫竹鼠来拔毛。 竹鼠的皮毛质量很好,如果能撑平晾干,是做皮草领子的好材料。只是现在供销社没有收购,不然,周围的竹鼠可能早就找不到了。到了以后,有人专门养竹鼠,那时候就会有人收购皮毛了。 还有那几根胡须,收集起来做的毛笔也很好。以后也有专门收购的,价格高达四万块一公斤。但是每只竹鼠嘴上只有几根胡须,要凑够一公斤,得要多少竹鼠啊? 而且,竹鼠那两颗黄色的大板牙,也能当药。 竹鼠最好吃的地方,其实是它的皮,如果把皮剥掉,只吃里面的肉,就觉得没什么味道,没什么吃头。 虽然竹鼠的其他部分有价值,但是收集起来太零碎,要大量积攒才能值点钱,陈安想了想,就懒得费这个劲了。 烧水的时候,陈安拿了两个红薯走到屋前,看着王岳杀竹鼠:“蛋子哥,要不要吃个红薯?” “不用,你自己吃吧,看你这样子就知道,你中午肯定没吃饭。我中午吃过了,留着肚子等晚上吃肉。” 王岳看了他一眼,注意力又回到手里提着的竹鼠上。这时地上已经有三只竹鼠被他放了血,他手里这只刚被割了一刀,正四脚乱蹬,叫得很奇怪。 “那我不管你了!” 陈安剥掉红薯皮,大口吃起来。虽然没有烤红薯那么甜,但是吃起来也很甜,还是熟悉的味道。 两个红薯吃完,陈安回到屋里,往火塘里加了些柴火。在火的烘烤下,铁鼎罐里的水很快就开了。 他拿来木盆,倒上开水后,又加了些冷水,重新打水放在铁鼎罐里烧,然后端着盆走出去。 就在老房子前的空地上,两人把竹鼠放进盆里,用火钳夹着来回烫,不断试着拔毛。 当手指稍微用力就能把竹鼠毛拔掉的时候,就说明烫好了。王岳接过竹鼠,趁热几下搓揉,大部分的毛就被去掉了。 其实操作起来很简单,只要水温控制好,给竹鼠拔毛不难。 六只竹鼠,中途换了一次水,不到半小时,就把毛处理得干干净净。然后陈安把竹鼠提进屋里,借着柴火,烧掉表面不好清理的细绒毛。 经过这样处理,竹鼠表面变得黑黑的,不过,把它放在水里泡一下,再用刀轻轻刮,表面又变得金黄金黄的,很吸引人。 接下来就是开膛破肚和清洗的步骤了。 这些事交给王岳处理,而陈安则忙着清洗自家的铁鼎罐和炒菜的铁锅,准备煮竹鼠。 第9章 一家人 不要因为竹鼠像老鼠一样在地下打洞居住,就觉得它不干净。 实际上,竹鼠在洞里的窝非常干净整洁,而且它的食物只是竹子、竹根、竹笋、草根之类的,完全不像老鼠,整天在臭水沟里跑来跑去,什么都吃。 去掉内脏的竹鼠,又肥又大,看起来像一只小小的猪,摸起来,肉很紧实,感觉不错。 宋阳把处理好的竹鼠放在菜板上,拿起菜刀把它切成比拇指大一点的块状。 六只竹鼠,满满装了一小盆。 家里调料很少,只有盐、酱油和姜片,宋阳把这些调料各拿一些放到盆里,用手抓匀,稍微腌一下。 “美味的竹鼠肉,一定要先用油炸一下,只有这样,才能让外皮酥脆,骨头和肉都软软的,把这竹林里小动物的独特味道充分展现出来。‘天上斑鸠,地上竹鼠’,古人这么称赞竹鼠的美味,绝对不是瞎说的。今晚,咱们可以好好享受这顿美餐了。” 腌了十几分钟后,宋阳拿来铁锅,放在火上,拿起香油瓶,倒了很多香油进去。 看到锅里的香油,王岳吃惊地瞪大了眼睛。 这个时候,猪油很贵,菜籽榨的香油也不便宜,平时很少看到有人一次往锅里倒这么多香油。 “我知道竹鼠肉很好吃……可你这么倒油,难道不怕挨打吗?” 王岳很担心地说。 “怕什么!就是一点香油而已,用完了再想办法。今天这顿,一定要吃得痛快!” 宋阳一点也不在乎,在他看来,不就是一点香油嘛,用完再说。既然是为了庆祝重生和家人团聚,大方一点也是应该的。至于父母和兄嫂的反应,宋阳反而希望他们不满意,哪怕骂几句也好,这样才能让他真正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归属感。 随着铁锅温度慢慢升高,香油在锅里冒出很多泡泡。 这香油是生的,需要炼熟了才能用。 直到香油表面的泡泡没有了,开始微微冒烟的时候,宋阳快速把竹鼠肉放进锅里,一下子,噼里啪啦响起来,油珠到处飞溅,吓得两人下意识地侧身躲开。等竹鼠肉都放进锅里后,才拿起锅铲开始翻炒。 直到竹鼠肉被炸成金黄色,半熟的时候,宋阳把它倒进铁锅里,放进炒香的葱姜、干辣椒和花椒,又加了竹鼠肉,倒了一些酱油,加了适量的水,还放了一些干竹笋,在铁锅里用小火慢慢炖。 而炸竹鼠肉剩下的香油,宋阳倒在一个碗里,放在橱柜里好好保存起来。 王岳一直盯着铁锅里的竹鼠肉,忍不住咽口水,他也有好长时间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 “蛋子哥,你这两天有空吗?” “没什么重要的事,怎么了?” “快过年了,我想叫你一起出去赚点小钱。不管怎么样,新年要有新样子,怎么也得把这个年好好过了。” “赚钱?你小子又在想什么主意?” 不得不说,王岳很了解宋阳,只听了几句话,就感觉到宋阳肯定又在计划什么。 “说实话,你也知道,我这一年都在跟着师傅学打猎,很少去干活,家里今年因为我受影响了。你看,副业队的人回来了,今晚队长和会计肯定要算账,明天就要分粮食分钱了。我怕到时候被父母骂,这个年都过不好……” “所以呢?” “我得想办法赚点钱,让他们没话说。” “你小子除了跟着人学打猎,别的本事没有啊,难道想去山里打猎?具体怎么做呢?正好我也没事,就和你一起去,顺便跟你学学,如果能打到一些肉回来吃,也不错。” “我既没有猎枪,也没有猎狗,怎么打猎?要打猎,至少也要先赚点钱买把猎枪,养条猎狗。” “那怎么办?” “你还记得前几天来村里用小玩意儿换东西的那个人吗?” “你小子想做生意?” 王岳一下子明白了宋阳的想法:“这两年管得很严,你敢冒险吗?” “有什么不敢?我们不去县城,去汉中那边,反正没人认识我们。只要不被抓住,赚一笔就马上回来,而且两边距离差不多。” 王岳想了一会儿,然后狠狠一咬牙:“人不发横财不富,马不吃夜草不肥。大不了往山里躲,天地这么大……我就不信跑不掉。这日子过得太苦了,你说说具体怎么做?” 宋阳微微一笑:“也许事情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明天你带一个水桶、一把锄头,我带你进山挖竹鼠。” “又挖竹鼠?”王岳一脸疑惑,不明白为什么。 “弄一些竹鼠到镇上卖,兜里得有点钱,才能做事。” “有道理!你有什么具体计划?” “用钱在供销社买一些小玩意儿,进山的时候一路用它们换松子,到汉中把松子卖了,拿到钱就回来,可能需要两三天。记得跟家里说一声,别让他们到处找,也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真正去的地方和去做生意,就说和我上山挖竹鼠去县城卖就行。” “好!” 宋阳知道母亲藏钱的地方,他本来想直接拿,等事情办好再补上,但是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他决定靠自己的能力解决问题,不想让母亲以后像防贼一样防着自己,怕伤了感情。 夕阳慢慢落下,把西边的山头染得通红,美丽的晚霞像一幅镶着金边的画,非常漂亮。 屋里光线越来越暗,只有火塘里红红的木炭,让锅里的汤咕噜咕噜地冒泡,冒出来的热气带着炖肉的香味,充满了整个屋子。火光映在火塘边两个年轻人的脸上,映出淡淡的红色,两人都笑着,很兴奋。 屋外传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宋阳和王岳听到声音赶紧跑出大门,看到宋阳的父亲、母亲,还有大哥、嫂子每人都挑着一担柴慢慢回来。 特别是大哥和嫂子,他们不仅挑着很重的柴,还各自背着一个小女儿。 宋阳和王岳赶紧跑过去,帮他们把柴担子放下来。 即便这样,宋阳还是被宋军狠狠地瞪了一眼,显然,他还在为宋阳今天不干活的事生气,只是因为王岳在,不好发作,只能勉强对王岳点点头,算是打招呼。 宋建国和王静雅把挑回来的柴放在柴堆旁边,笑着和王岳打招呼:“王岳,你这小子好久没来玩了。” “叔叔、阿姨,今天我在河边钓鱼,正好碰到狗娃子挖了六只竹鼠回来,我就跟着来吃肉了。现在肉在火上炖着,差不多熟了,就等你们回来吃了。” “竹鼠……我说怎么这么香呢。”宋建国惊讶地看了宋阳一眼。 没想到这小子真去挖竹鼠回来了! 王静雅轻轻拍了拍身上的灰,走进屋里,打开铁锅的盖子,看到里面满满的竹鼠肉,惊喜地叫起来:“哟……你这小子今天真厉害!” “老妈,您这话可不对,我平时虽然有点不靠谱,但那是因为我还没认真呢。您等着,以后一定让您不愁吃穿,过上好日子。”宋阳得意地说。 他是真的决定要改变,承担起家庭的责任。 “你就会说大话……既然熟了,那就吃吧!” 宋建国拍了拍手上的灰,拉过凳子坐在火塘边。山里人不讲究,相信“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老妈、大哥、嫂子,还有蛋子哥,快坐……” 宋阳动作很快地拉来凳子,热情地让大家围坐在火塘边,自己走到橱柜前,拿来碗筷给大家,还专门给父亲、大哥、王岳和自己倒了平时很少喝的酒。 有了美味的竹鼠肉,当然要有酒。 野生的竹鼠肉很紧实,很鲜美,一点肥肉都没有,皮厚有嚼劲。 一家人很久没有这么尽情地享受这样的美味了,现在面对这难得的好吃的,好像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都大口吃起来,停不下来。 看着一直给两个侄女夹肉的宋阳,宋军本来不高兴的脸色也慢慢变好了。 第10章 盘龙湾 “爹,娘,我打算出去两三天。” 一家人正在吃饭,气氛融洽的时候,宋阳瞅准时机说出了自己要外出的计划。他清楚,如果不提前说,突然不见了,家里人肯定会担心,说不定还会到处找他。 “出去干啥?要这么久?”王静雅首先发问,语气里全是关心。 “我想和蛋子哥去山里挖竹鼠,然后拿到县城去换点钱,让咱们过年能宽松点。”宋阳解释道。 竹鼠在县城很受欢迎,只是不好抓。 宋阳知道,虽然现在做生意还是有管制,但已经不像前些年那么严格了,县城有地下交易的地方。 他打算跟别人一样,通过这个市场把松子卖到汉中去。 他也了解到,县城经常有商人到桃源镇来收山货和野味,价格很不错,这样就不用大老远跑去县城了。 毕竟,他现在既没有猎枪,也没有猎犬,学到的技能没办法充分发挥,只能另想办法赚第一桶金。 冬天,正是打猎的好时候。能不能在灾变到来前搬出老房子,住进新房子,就看这两个冬天的收获了。 不管是打的猎物,还是采的药材,最后都得换成钱。当然,他也想过其他办法,只是现在不合适,也不是他擅长的。 “你这孩子,这事可不行,要是被抓住了怎么办?”王静雅直摇头,满脸都是担心。 “总得试试看,能卖出去换到钱当然最好,要是不行,就说是自己家吃的,有肉总不是坏事。再说了,很多人都在做这个生意,别人能行,咱们为什么不行?就算有什么意外,咱们也能跑掉。” 宋阳看着父母,态度很坚决, “不管你们同不同意,我都决定了。明天不行就后天,你们总不能绑着我吧?没什么好怕的,又不会要人命。” 没想到的是,宋建国没有反对,只是不慌不忙地喝了口酒,吃了两块竹鼠肉,才慢慢说道:“我也听说现在做生意的人不少,去试试也好,总比在家闲着强。” 接着,他看了看大家, “这件事不能往外说,都把嘴闭严了。” 最后看向王岳,“王岳,你要是去的话,回去跟你爹说清楚,他同意了你才能去。等会儿我去你家坐坐,都机灵点。” “太好了!”王岳高兴得不停点头。有宋建国出面,王岳相信父亲一定会答应的。 蜀人一直都有吃苦耐劳、敢于闯荡的精神,从古到今都没变,这也是蜀人在全国各地、各个行业都有的原因。 既然宋建国已经表态了,其他人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宋军和李嘉怡忍不住多看了宋阳几眼,感觉他好像变了一个人,尤其是胆子,比以前大多了。 这时候,火塘里烤的红薯,加上好吃的竹鼠肉,这顿饭吃得特别香。 但是,宋建国和王岳串门回来后,李嘉怡和王静雅收拾碗筷的时候,发现橱柜里的半碗油少了很多,油罐子也浅了不少,脸色一下子就不好了。 “你这个短命鬼,傻乎乎的,怎么一下子用了这么多油,这够吃好几天了,真想给你两巴掌。”王静雅忍不住骂道。 “没有油怎么能好吃?再说了,又不是我一个人吃的,刚才你们不也吃得很香。我明天还要早起,睡觉去了。” 宋阳在火塘边洗完脚,烤了一会儿火,回了一句就起身把洗脚水泼到屋外,回屋上楼了。 躺在床上,宋阳本来想早点睡养足精神,却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脑子里一直想着白天的事情,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和期待。 他听到父亲串门回来开门的声音,也听到后半夜隔壁楼下大哥卧室传来的轻微床动声,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感觉刚闭上眼睛,就听到王岳在外面叫他,宋阳一下子就醒了,发现天刚刚有点亮。他定了定神,确定昨天的事情不是做梦。 他很快穿好衣服下楼,轻轻抬起门板打开门,生怕弄出声音吵醒家里人。 “蛋子哥,来得真早,天还不太亮呢。” “我还怕你等不及。” “你爹答应了吗?” “答应了,昨天副业队有人来我家,说了些外面的事,叔叔走的时候跟我爹一说,我爹就同意了,只是让我们小心点。今天去哪里?” “先去盘龙湾,那里有一大片竹林,应该能挖到不少。然后再去几个地方,争取今天多弄点,明天一早送到镇上。换了钱买好东西就出发。对了,没跟家里说要去汉中吧?” “没说,这点我还是知道的,要是说去汉中,肯定不让去。不过为什么不在县城卖呢?” “这你就不懂了,山里产松子的是华山松,要去汉中,那边松树多,松子也多,能收得多一些。大老远跑一趟,当然要多赚点。而且汉中比咱们县城大,做生意的人多,东西好卖。” “确实是这样!” “那赶紧走吧,早点出发。” 两人小声说了几句后,宋阳到猪圈拿了把锄头,拿上绳子,带上进山常用的葫芦,就朝着盘龙湾走去。 盘龙湾在稍微偏南的另一条山沟里,比昨天的老包梁远一点。这里是宋阳上辈子最熟悉的地方。 当年宋阳家破人亡后,他拄着拐杖来到盘龙湾,在石崖的山洞里住下。简单收拾了一下,他在那里住了四年,后来盖了一座小吊脚楼,还是选在石崖前面的平地,而山洞就用来养羊。 昨天夜里山里云多,没有下霜,不算太冷。 大概半小时后,他们到了盘龙湾,这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沿着山里的小路走进湾里,听着竹子被风吹动的声音,看着熟悉的山崖石洞、流淌的小溪和山湾里清澈的水塘,宋阳这才发现,这里就像仙境一样。 第11章 算工分 大概是因为心里有了期待,宋阳如今看到盘龙湾里的一切,心里感觉特别舒畅。 再仔细看看,越看越高兴。 这个地方,如果好好收拾一下,山山水水都很美,似乎建成一个安静的小山庄会很好。 悠闲的山,安静的水,想想都觉得舒服。 上辈子住在这里,山外的人生活条件变好后,自从有了第一个进山游玩的人,在他这里吃过正宗的黄羊肉后,来的人就越来越多了,总是称赞这里风景美,住着舒服,空闲的时候,就来这里钓鱼、吃羊肉火锅、吃烤串。 如果建成并且用心经营,也是一条赚钱的路子。 宋阳想来想去,心里很快就做出了决定,这辈子,新家就定在这儿了。 把竹林里的路好好修整一下,和镇上的大路连接起来就行,距离不远,相对来说,离镇上还更近一点。 当然,现在想这些还太早,兜里没钱,当务之急是赶快想办法赚钱。 他不再拖延,叫上王岳走进竹林。 竹鼠,对竹子来说,其实是一种灾害,它们藏在地下,吃竹根、还没长出来的冬笋,还会咬竹子。被它们侵害的地方,竹子往往会成片地死掉。 远远看去,就能从竹子的绿色程度大概判断出哪些地方被竹鼠破坏了。 走进竹林后,还能找到竹鼠咬竹子留下的痕迹。 这件事对于宋阳和王岳来说,不是难事,从小到大,他们没少挖竹鼠,自然知道怎么找。 两人来得比较早,竹林里有点暗。 刚走进竹林没多久,找了一会儿,宋阳忽然听到竹林里传来哗啦的声音。 “蛋子哥,别动!”他小声说。 王岳知道宋阳有发现,马上停下脚步,以免踩到竹林里的竹叶和掉落的竹枝发出声音,影响宋阳。 宋阳侧着耳朵听,分辨声音传来的方向,转头看去,只见竹林里有细竹子在晃动,哗啦哗啦地响。 不知道的人可能会以为见到鬼了,但宋阳和王岳都知道,那是竹鼠咬断竹子往洞里拖导致的。 “运气不错,刚来就有收获。” 宋阳笑了,马上朝着竹子晃动的地方走去。 别看竹鼠的小耳朵小得缩在毛里,只有一点点,但听力很好,同时,对地面的震动也很敏感。 随着宋阳脚踩竹叶的声音和脚步落地的震动传来,之前还在窸窸窣窣晃动的竹枝一下子停了,不用想也知道,小家伙钻进洞里了。 竹林可比茅草地方难挖多了。 地下竹根交错复杂,如果强行挖,得用刀和斧头,既费时间又费力气,随便一个竹鼠洞,不是一两个小时能挖出来的。 在这种靠近水源的地方,用水淹,永远是最方便、最快的方法。 他看了看地上竹鼠留下的胶囊一样的粪便,发现只有一只竹鼠,而且个头不小。 王岳也过来看了一眼:“狗娃子,你挖,我去打水。” “行,你慢点,竹林里不好走!” 宋阳嘱咐了一句。 多年的好朋友,虽然王岳比宋阳规矩一些,但两人也经常一起做事,分工合作,早就有默契了,都是愿意出力的人,不管做什么,都不会计较。 他挥动锄头,在洞口扒拉几下,很快就找到了竹鼠往地下深处的洞道,清理了洞口周围的竹叶残渣,把洞口扩大了一点,没多久,王岳已经一只手提着一桶水从山坡上爬上来了。 不用说,宋阳接过木桶,把水往洞道里倒。 洞道很深,一桶水倒下去,没反应,他接着把另一桶水也倒进去。 这下,洞道里的水满了。 很快,浑身湿透的竹鼠憋不住了,从洞道里钻出来,趴在洞口,半截身子还泡在水里。 宋阳伸手去抓,小东西却“呼呼”地凶叫着,扭动着胖乎乎的脑袋,想要咬宋阳的手。 这可难不倒宋阳,他快速出手,讲究快、准、狠,一把捏住竹鼠的后背把它提起来。 “这只竹鼠挺大,恐怕至少有四斤。” “应该不会少……来,帮忙系上。” 他把衣服兜里的麻线团递给王岳,把竹鼠的后腿系住,挂在竹枝上。 …… 石河子村村子中间大皂角树伸出的粗大树枝上,传来当当当的敲钟声以及队长、副队长到处的呼喊声。 正如宋阳说的,村里正在召集社员开会,和以前安排农活不一样,今天主要是公布账目并且进行一年的结算。 “老少爷们儿,都快点,赶紧到皂角树集合啦,年底了,算工分、分粮食、分钱,拿回家好过年,都积极点啊……” 石河子村的队长外号“黑老鸹”,喊起来声音沙哑,像公鸭叫,隔一里地都能听见,人又老又黑,因为他爱唠叨,私下里人们经常这么叫他。 听到钟声、喊声,村里的人陆续从各自家里出来,朝着皂角树走去。 宋建国、王静雅、宋军和李嘉怡四个人也一样。 宋建国咬着旱烟袋,王静雅腋窝下夹着一只没做完的鞋底子,快步走在前面。宋军和李嘉怡两个人一人抱着一个孩子,跟在后面。 对于开会这件事,大家都很积极,不用干活还能有工分。 “早知道今天算工分、分粮食、分钱,就不该让小儿子去弄竹鼠,在皂角树底下坐着,就能多挣个工分。” 王静雅心里觉得工分实在、可靠,当然不愿意错过这种聚在一起闲聊什么都不用干就能拿到工分的机会。 “都到年底了,多一分少一分能怎么样?”宋建国不在乎。 跟在后面的宋军忍不住插话说:“一年到头,他就没上几天工,来了也是白来,还不如不来,免得丢人。” 宋建国回头瞪了他一眼:“傻愣愣的!别以为你是老大,就能再蹦跶两年。你以为老子为什么会答应小儿子去弄竹鼠?真以为他是个游手好闲的孩子,老子早就去问过了,是真的一直在跟隔壁村的李豆花学采药打猎,山里没什么出路,采药打猎也是一条路,不像你这孩子,就是个笨家伙,过日子得会想办法才行啊!” 宋建国这话,相当于说,宋阳比宋军聪明灵活得多。 看到父亲还在护着宋阳,宋军很识趣地不再说话,只是低着头跟在后面。 等一家人到了皂角树,那里已经聚了几十个人,老的少的都有,分散在各处。 有的靠墙蹲着,有的在树边站着,有的干脆脱掉一只鞋子垫在屁股下面坐在地上。 会抽烟的抽着旱烟袋,年轻小伙子们聚在一起聊天,姑娘们挤在一个角落,神秘地说着笑着,家庭妇女们则带着孩子,做着鞋帮或者拉着鞋底子,聊着家常。 等了一会儿,看差不多人都来了,队长一边卷着烟叶,一边看着大家,然后咳嗽一声,走到中间,传达指示,做汇报,接着开始安排人算工分,分粮食分钱。 算工分、分粮食的事,一直忙到下午三点多钟才轮到宋建国一家人。 看着一个个扛着粮食、领了钱高兴回家的人,一家人围到会计旁边。 宋建国早就自己算过很久,觉得自己家出工很多,用工分换了一家人的基本口粮后,剩下的工分还能换十来块钱,于是走到会计面前,说出自己的想法。 结果刚说完,会计拨了一下算盘,当场翻了个白眼:“就换那些口粮,你还得再补交一块二毛四。” “你说什么,你可别算错了!”完全没想到,宋建国满心疑惑:“怎么可能呢!” “有什么不可能的,你自己看看!”会计把账本放到宋建国面前:“你家小儿子今年前后来我这里借过三次钱,都说是你让来的,你不知道?” 宋建国想起一大早就走了的宋阳,马上骂了起来:“这个混蛋东西,等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这小子!” 第12章 黑市 宋建国带着一家人把分到手的玉米、土豆、红薯搬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工分没换到钱,反而还欠了一块二毛四,没办法只能减少想要的口粮,来填补这个缺口。 不服气的宋建国让会计重新算了一遍,结果还是一样。 一块二毛四,听起来好像事情不大,但实际上也不小。 宋阳花掉的那些钱,如果用来买一毛六一斤、平常除了过年过节都舍不得吃的大米,能买九十斤左右,要是换成九分钱一斤的玉米,那能买一百六十多斤,更不用说五分钱一斤的土豆和红薯了。 至少是一家人一个月的口粮,就这么没了,可不是小事,一年才有几个月啊。 关键是,就连宋建国都不知道,宋阳把这些钱用到哪里去了。 这下,不光是宋建国,就连平时最护着宋阳的王静雅都生气了。 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脸色都有点不好看。 “等他回来,要是说不清楚,我要让他好好尝尝竹笋炒肉,把他屁股打得肿起来。” “是该给他点教训,让他知道事情的严重性。” 一向护着宋阳的老两口,难得意见一致,都想收拾宋阳。 在旁边火塘边抱着自己小儿子的宋军,平时看宋阳不顺眼,但他知道自己老爹的脾气,真有可能动手,赶紧劝说道:“宋阳都十九岁了,过了年就二十了,都是成年人了,如果被你们打一顿,传出去会被人笑话的,脸往哪里放啊?” “对,不能打。十五块钱是不少,可仔细想想,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爸、妈,前段时间听说有个都要结婚的人,就因为没跟家里说花了十多块钱,被家里人骂,想不开去上吊了……” 李嘉怡也赶紧帮忙说话,还举了个例子。 一听到这话,老两口的脸色都不由得一惊。 王静雅一脸后怕地说:“对,不能打,怕小儿子想不开,要是……把事情弄清楚,说说就行了。” 宋建国叹了口气:“那……轻点吧。” …… 宋阳完全不知道上辈子自己被数落了好几天,还是家里人手下留情的结果,一家人终究还是护着他的。 这时候,他正和王岳沿着山间的小路回盘龙湾。 换了几个地方,一共抓到了十三只竹鼠。 忙了一整天,两人都累得快不行了。 眼看着天快黑了,中午只是在河沟边烤了几个红薯充饥的王岳,在河沟里喝了一肚子水后,站起来看向旁边等着的宋阳:“狗娃子,你真不回去?这里离家里又不远。” “不回去,要是回去了,恐怕会挨打。今晚我打算在盘龙湾的山洞里过一夜,这里离镇上更近,明天天还没亮就得去镇上,回去再赶过来太麻烦。 你想回去就回去,明天早上早点过来就行,天亮之前我们得在镇上把钱拿到手。我今晚就在这山洞里凑合一下。” 王岳抬头看看天,见天空没有云,山里也不刮风:“雪下高山霜下洼,今晚恐怕要下很大的霜,半夜会很冷,你能受得了吗?” “这都不是事儿,烧堆火就行。”宋阳不在乎。 跟着师傅进山学打猎,下雪天他都在山里待过,一点也不担心。 王岳想了想:“算了,我也不回去了,在这里陪你,也好有个照应……今晚吃什么?” 宋阳微微皱了皱眉,看向被拴着的十三只竹鼠:“守着十多只竹鼠,还能饿着?烤一只竹鼠吧。” 王岳犹豫了一下:“要留着卖的呀!” “不差这一只!”宋阳看向其中一只竹鼠:“就你长得可爱,就吃你了……蛋子哥,帮忙生火。” 什么时候长得可爱也成了被吃的理由了? 王岳有些惊讶地看了看宋阳,但还是很快到竹林里拖了些干竹子回来,把火生起来。 没办法烧开水褪毛,宋阳直接把那只放了血的竹鼠放到火里烧,伴随着一阵皮毛烧焦的臭味,竹鼠身上的毛被火苗烧没了,表皮也被烧得黑黑的,像充了气一样鼓起来。 趁这个时候好刮洗,宋阳到河里用刀子边刮边洗,很快就处理干净了,去掉内脏后,在肉厚的地方划了几刀,砍了根竹棍穿着,然后架在柴火上慢慢转着烤。 随身带着的葫芦里,是用辣椒面、盐、花椒混合炒过做成的简单版椒盐,这是进山常用的调料,经常出去打猎,一去可能两三天甚至更久,如果没有点调料,在山上吃东西没味道,可不舒服。 跟着师傅一年多,他也养成了习惯,得忙着把师傅照顾好,少了这些东西可不行,哪怕烤土豆也不能少。 两人就围坐在火边,一边流口水,一边翻烤,花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把竹鼠烤熟了,外表不太好看,被宋阳切成两半,一人一半,也有一斤多的肉,蘸着椒盐慢慢吃。 皮外面焦脆,里面的肉又软又嫩,柴火的烟火味和竹鼠本来的清香,简直是绝配。 两人都舍不得吃得太快,生怕几口就吃完了。 吃到最后,都还有点没吃够的感觉,但垫垫肚子,够了。 趁着天还没完全黑,两人又去弄了不少木柴和竹叶回来,在山洞里把火加大,让温度升高,然后在火堆边铺上竹叶,早早躺下睡觉。 辛苦了一天,两人很快就睡着了。 只是,到了后半夜,柴火烧完了,两人被冷醒,隐约听到村里有公鸡打鸣的声音,估计是夜里三四点的时候。 时间正好。 两人把工具暂时放在石洞里,到外面的河里捧水洗脸,被冷水一刺激,彻底清醒了,把身上的衣服裹紧,借着清冷的月光,提着竹鼠,往桃源镇走去。 桃源镇,正好在米仓道上,别看在深山里,以前可是川陕两边商人聚集交易的地方。 镇子不大,只有一条铺着青石板的街道,两边的老房子连在一起,以前都是一个个商铺,只是现在,新的路开通了,背二哥背着很多货物走的米仓道已经没人走了,只有山里人采药、打猎才会走,向北进入更深处的山里。 桃源镇已经没有以前的热闹繁荣了,但还是不妨碍它成为周边村民每逢农历一、四、七赶集的集市,地方虽小,但该有的都有,成了山里物资交流的一个点,只是,生意还不敢太公开,显得有点冷清。 供销社、粮油门市等部门还没到开门的时候,月光下的街道上,已经有不少人在活动了,各自都很安静。 这就是黑市……天还没亮。 第13章 生意 也许是由于地理位置偏远、监管难以全面到位的原因,在两省交界的小镇黑市上,人来人往。 这里看似热闹,实际上安静得有点奇怪。竹鼠的叫声,成了突出的标识。宋阳和王岳两人在街边刚蹲下没多久,就有几个人围过来,小声询问价格。可一听宋阳的报价,都纷纷摇头走了。过了一会儿,又有一个人过来:“竹鼠怎么卖?” 宋阳看看来人,又观察了一下四周,确定没有异常,才小声回答:“都是昨天新抓到的,一元一斤!” “太贵了,能不能便宜点。上好的猪肉才八角五分钱一斤。” 猪肉不同的部位价格不一样,便宜的部位才六角多一斤。 “竹鼠的肉很鲜美!” “再鲜美也比不上猪肉,大家肚子里都缺油少肉。便宜点,四角一斤,我全要了。” “你压价也太狠了,我就算把皮剥了送到供销社收购站,也不止这个价钱,而且竹鼠还能当药,能补中益气、解毒。” “那我再加点,六角一斤,不能再多了,不然你就剥皮去卖吧。” 不得不说,在炒菜时只舍得用一点肥肉擦锅当油的时代,野味虽然不错,但还是比不上猪肉实惠。而且,供销社根本不收竹鼠的皮毛,宋阳不过是看到这个人穿着不凡、不像本地人,就随口乱说,没想到还真起了作用,价格一下子涨了两角。 他推测,来买竹鼠的,大概是一些机关食堂、招待所食堂的采购人员,或者是想换个口味尝尝鲜的人。 这个年代,野味大多卖不上高价,普通老百姓舍不得吃,但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不管什么时候,人群总是有阶层之分,富人和穷人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差别。 宋阳思考了一会儿,觉得六角一斤也还可以了,又怕后面没人买,就点头说:“行吧,看在你全买的份上。” 那个人赶紧借了个小秤,把十二只竹鼠分两次称,一共三十七斤八两。他简单算了一下,爽快地拿出二十二元六角八分钱给宋阳,然后把竹鼠放进背篓,匆匆走了。 二十二元六角八分,这是宋阳拿到的第一笔收入。 其中一半要给王岳。真是不容易! 其实,就算是竹鼠,也不是那么容易抓到的,山上的猎物哪有那么多。 从古至今,山上打猎一直没停过,最近这些年枪支没有禁止、打猎也没有禁止,更是到处都在打猎,想在山上找到猎物,不仅需要经验,更需要运气。 这两天能抓到这么多竹鼠,是因为宋阳对周边竹鼠分布的情况比较了解。 多吗? 不多! 跑了很多地方,挖了八个竹鼠洞,忙活了很久才抓到这十几只。 以后再找,恐怕更难了,少不了要费一番功夫。 事情顺利完成,宋阳和王岳都稍微放松了一点。 想买针头线脑,要等供销社开门,不像买布料需要凭布票,这些零碎的东西,直接用钱就行。 “山子哥,现在没别的事,咱们在黑市逛逛,看看都卖些什么,只看不说。” “好!” 兄弟俩在黑市一个个遮遮掩掩的摊位之间走来走去。 这个时候大声叫卖,纯粹是给自己找麻烦,最多是看到想买的东西,凑在一起小声商量,还得左看看右看看,注意有没有异常情况,如果有人来了,肯定是马上收摊,赶紧跑。 黑市上,有倒卖粮油布票的,有卖自己家鸡鸭的,还有挑着担子卖小吃的。 走到一个摊位,看到是担担面,两人忍不住流口水。 昨天晚上只吃了一只烤竹鼠充饥,现在早就饿坏了。 担担面,是四川很有特色的一种民间小吃,因为小贩挑着担子叫卖而得名。 它是用面粉做的面条,加上红辣椒油、芝麻酱、葱花等调料,面条又细又薄,卤汁味道浓郁,有点咸有点辣,香气扑鼻。 “来一碗不?”摊主看着面前的两个年轻人,小声问道。 “多少钱?” “八分钱加二两粮票。” “贵了点,一盘炒肉片才两毛钱,一碗面要这么多。” “公社食堂可吃不到,食堂里对粮票要求很严格,必须是省粮票而且是粗粮票,细粮票和全国粮票都不行。好多人排到队了,因为票证不符合,有钱也买不到面,急得直跺脚。我这里没那么多讲究。” “一角六分钱,不要票,卖不卖,卖的话来两碗。” “行吧行吧。” “分量给足点!” “放心放心,我做生意实在!” 宋阳马上拿出三角二分钱给摊主,摊主接过,迅速开始做面。 农村人不像城里人,粮食自己种,自然没有多少粮票,只有一年发一次、勉强够做一套衣服的布票和少量油票,如果出去要用粮票,要去队上、公社开证明,再带符合标准的粮食到粮管所兑换。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在黑市换,有人倒卖这些票证,总有多余的人。 不一会儿,两人手里各有一碗担担面,虽然配料不全,但是比起家里的红薯、土豆和玉米,毕竟是白面做的,吃起来特别过瘾,一时间稀里呼噜,只觉得嘴里甚至全身都特别舒服。 没几分钟,一大碗面就吃完了,连汤都没剩下。 “山子哥,吃饱了没?” “行了,还有正事要办,省着点。” “怕什么,吃完再挣。” “那……再来一碗。” 于是,宋阳又掏钱,两人又各吃了一大碗,肚子吃得鼓鼓的,非常舒服。 之后,两人继续在黑市闲逛,这个小小的黑市,卖的东西种类很多,有食品、药品、日用品,还有衣服布料和手表之类的。 宋阳虽然出生在农村,上辈子没怎么出去见过世面,但和现在这些人比起来,也算见过不少,所以很淡定,反倒是王岳,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 最后,两人在一个布料摊前停下来,摊上有他们需要的针头线脑,问了价格,和供销社差不多,但是样式更多。宋阳想了想,去供销社一次性买很多容易引起别人注意,不如在这里悄悄买。 他不再犹豫,马上花了十多元,选了各种线、纽扣、缝衣针、顶针、小孩的帽子、女人扎头发的橡皮筋和发卡等,装了满满一包。 又买了一些干饼当干粮,两人就回石河子村了,这时候手里只剩下六元五角钱。 路上,宋阳嘱咐:“回去把工具放好,背个背篓,拿个口袋,咱们赶紧进山换松子,别惊动家里人,不然可能走不了。” 王岳点头,有点担心:“阳子,用这些东西,可能换不到多少松子。真能赚钱?” “山里的东西在山里人眼里很平常,随便用点东西就能换到,他们也愿意。虽然他们知道这些东西拿到山外能卖钱,但是没几个人敢去做,都怕被抓。做小生意也不容易……不相信我?” “信,怎么会不信,只是我没做过,心里没底。” “走一趟就知道了……就像这些竹鼠,来之前你肯定想不到,咱们忙一天赚的钱,快赶上城里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咱们加快脚步,后面可要费不少力气。” 王岳兴奋地回答:“好!” 第14章 狗犬 两个年轻人行色匆匆,脚步迈得又急又大,一路小跑着,中途还特意前往盘龙湾拿上诸如锄头、水桶、砍山刀之类的工具。 当他们回到村子时,天色仅仅是微微泛亮。 冬季的天亮得迟缓,村子里公鸡此起彼伏地鸣叫着,偶尔还会有被惊扰的狗叫上几声。 宋阳小心翼翼地回到家中,将条锄放置在猪圈上,原本挤在一起沉睡的两只黑猪受到惊动,以为是来投喂食物的,哼唧两声,便翻身站起,跑到圈门口,冲着木板圈门用力拱动,使得门板发出哐当哐当的声响。 宋阳被这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匆忙把随身携带的那包买来的物品塞到从圈房取出的一个背篓里,又拿起一个蛇皮袋,赶忙顺着小路走到下面的大路上,唯恐惊动父母被拽回去。 过了十多分钟,王岳也背着个背篓匆匆赶来。 两人趁着天色微亮,加快步伐离开。 年末正处于“瞎四九,五阎王”的严寒时节,有秦岭在北边阻隔,尽管今年尚未降下一场像样的雪,但此刻山中的寒冷,让人禁不住不停地跺脚搓手,时刻担忧自己的耳朵是不是被冻坏了。 沿着山间布满霜花的小道,半个多小时后,两人顺着山中的近道拐上了一条开凿在山间的古老道路。 这条古道仿佛是从苍茫的大巴山劈开的一道裂口,在数百里的山川河谷中蜿蜒曲折地延伸。 很多地方都是凿石开辟出来的道路,仅仅能容纳一只脚踩踏,还有不少石头阶梯,被无数先辈的双脚踩踏,被磨得十分光滑。 这条布满湿滑青苔的小道,便是早年蜀中“背二哥”往返蜀地和汉中的米仓道的其中一段。 “背二哥”曾经是米仓道上独特的风景,他们背着沉重的物资,穿梭于各个州县,甚至跨省长途跋涉,承担着川陕两地的物资运输,留下了诸多传奇。 好些年前,通往汉中的道路已经修筑完成,米仓道也就逐渐被废弃,到后来,成为了一道独特的景观。 在石河子村,有曾经从事过“背二哥”这一行业的老人,宋阳和王岳都听过他们讲述的不少米仓道上的故事。 一路上,两人无暇欣赏沿途的风景,只顾埋头赶路。 沿着冰冻的山溪边缘,踩着冰冷的石头,跨过不断出现的之字形小溪,在沟壑中快速行进。 越往前走,树木越密集,沟壑越幽深,冰霜越厚重,道路也越难行走。 古道两侧,山峦起伏交错,让人难以轻易发现一户人家。 弯弯曲曲的小路,宛如一条细长的蛇在缓缓蠕动,在山沟谷地、陡坡峭壁之间蜿蜒伸展,但始终只能看到蛇身,看不到蛇头。 一直走到中午时分,少说也走了三四十里崎岖的小道,两人才感到身心疲惫,来到一条小河边,匆匆吃了几口干粮,喝了些山泉水,稍作休息调整,才又继续前行。 眼看着都已经走出了川蜀地界,却依旧没有看到人家,王岳不禁有些着急:“走了这么久,别说是村子,就连个人影都没看到,恐怕不好交换东西啊?” 宋阳微微皱了皱眉头,山里的古道纵横交错通向不同的城镇,这条路之前从未走过,他总感觉越走越偏僻,也怀疑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本想着一路走一路交换,可如今走了这么久,还没看到人家,心里不禁有些动摇。 “我们到高处去看看!” 宋阳带着王岳,沿着沟边的一条上山小路,向高处攀爬,看看能否找到一户人家。 说来也巧,老天眷顾,他们在山上的高处,看到另一座山的半山腰处,一棵高大的核桃树旁边有一户住着茅草房的人家。 真是费尽周折才寻到,在这密林深处竟然藏着一户人家。 两人立刻朝着那户人家走去。 那茅草房没有围墙,站在院子边上,宋阳大声喊道:“屋里有人吗?” 话音刚落,一大两小,三条狗从屋里冲了出来,对着两人大声狂叫。 宋阳愣了一下,这三条狗,大狗毛色花白,而两只半大的狗崽一只呈青黑色,一只呈紫红色,头型呈倒三角形,黑色的嘴又细又长,耳尖垂到眼下腮根处。 好歹跟着师傅学习了不少采药和进山的知识,进山也少不了狗的陪伴,因此也了解了不少关于狗的情况。 他一眼就认出,这是三只青川犬。 青川犬分布在蜀地青川县的农村,属于半野生状态,是天生的山地猎犬。在当地,被称为撵山犬,成群狩猎时威力巨大,行动灵活,凶猛异常。 这里处于川陕交界地带,在这样的地方看到青川犬,宋阳丝毫不觉得奇怪。 想到自己今后要采药和进山,少不了需要猎狗,他一下子来了兴趣,仔细观察,发现两只半大的狗崽,眼睛都是棕红色,这是上等青川犬的主要特征。 虽然身体略显消瘦,但前胸宽度适宜,脊骨相对靠后,后腿和后背形成完美的弧形,四肢修长,胸深腰细,尾巴偏直但不长…… 他的神情变得惊喜,按照师傅的说法,这两条狗崽,都属于青川犬中的上等佳品。 不管是用于狩猎,还是看家护院,都是极好的品种。 三条狗都显得有些消瘦,应该是平时缺乏喂养导致有些营养不良。 他一下子心动了。 就在这时,一位头发花白的婆婆颤颤巍巍地走出茅草房,打量了两人一番:“你们是干什么的?” “婆婆,我们是来换‘神仙嗑’的,您家里有没有?” 这边山里人把松子称为“神仙嗑”,这是宋阳听小贩说的,便照葫芦画瓢,照样说了出来。 “怎么换?进屋来说。”说完,她对着三条狗喊道:“别叫了,到外面去。” 三条狗很通人性,听到主人的呵斥,立刻不叫了,乖乖地到屋角趴下,宋阳和王岳这才得以进屋。 一进屋,屋里的墙壁黑漆漆的,像是刷了一层黑墨,光线很暗,但十分暖和。 靠近炕眼门的地方有一个火炕,里面的柴火烧得正旺,从房梁上垂下一根被烟熏得乌黑的粗藤条,末端有一个分叉形成的钩子,吊着一个黑乎乎的铁壶,里面的水沸腾着,冒着大量的热气,冲击着盖子,发出哐啷哐啷的声响。 火炕两边各放置着一条矮长的木凳,宋阳和王岳两人坐下后,老婆婆十分热情地从锅灶旁拿了两个碗,从吊着的壶里给两人倒了滚烫的开水,然后开口问道:“用什么换呀?” 宋阳赶紧从背篓里拿出包裹着的针头线脑,展示在老婆婆面前,斟酌了一下,估摸按照以前进村换东西的小贩的做法说道:“我带来了一些针头线脑之类的东西,如果您看得上,小件的一样换一碗松子,大件的,换两碗或者三碗。” 老婆婆对着这些东西,边看边挑选,经过一番查看,选了几个缝衣服的线、两包针以及一个顶针,折合六碗松子。 她也没有讨价还价,顺手拿了一个碗,走到房间墙角放置的口袋旁边说:“给你们往哪里装呢?” 王岳马上拿了口袋递过去,撑开口袋,看着老婆婆一碗一碗地往里装,每一碗都装得满满的,松子处理得很干净,特别实在。 宋阳也顺手抓了两颗,放进嘴里咬开,看到松子颗粒饱满,都是优质的好货。 王岳注意到墙角还有一小袋,忍不住问道:“婆婆,为什么不把松子卖掉呢?” “到哪里卖呢?山里人没人要,去城里的供销社,又没听说收,跑几十里山路拿去私自售卖,又不敢。只能放在家里,等着山外面的人来换些东西。” 王岳一下子沉默不语了。 作为山里人,其实他自己也清楚其中的缘由,忍不住叹了口气。想买的东西买不到,想卖的东西卖不出去,总感觉有一种无奈和憋屈的感觉。 宋阳拍了拍他的肩膀,也有着同样的郁闷,轻声说道:“会好起来的,很快就会好起来。” 随后,他转头看向老婆婆:“婆婆,您家里的那两条狗崽卖不卖?” 第15章 看人 “您想买狗?” “我觉得这两只半大的狗崽不错,家里缺能看家护院的,进山也需要个伴儿。” “您要是想要就直接抱走得了,留在家里我们也养不活,都瘦得不成样子了,不要钱!” “那可不成,把它们养到这么大不容易……大爷没在家吗?” “上山砍柴去了。” “那您跟大爷商量下价格,我们回来的时候再过来看看,要是价格合适,我就买走,您看行不?” “那等你们回来再说!” 宋阳进屋观察了一番,在这山里居住的只有两位老人,家中似乎没有年轻人。 如今这年头,很多人家确实没有足够的粮食喂养,有了狗崽养不起,要么送人,实在送不出去的,也有不少会把狗崽扔到山里让它们自谋生路。 老婆婆让宋阳直接抱走,这是常见的情形。 这两只狗崽能长这么大,估计没少自己去山里找吃的。 但看着老人,宋阳心里还是有些不忍。 两人喝了热水,休息了一会儿又有了精神,谢过婆婆并顺便问了路,再次走进山林。 “老人家里还有不少松子,为啥不直接花钱买呢?我估计便宜点她应该会卖的!” 王岳惦记着那小袋松子,看到的时候碰了碰宋阳,征求意见,却被宋阳摇头拒绝了,他很是疑惑。 “这里距离汉中还远着呢,到了汉中估计差不多。现在买了背着,走过去太累,人受不了。而且,老人家也说了,等着换点山外的人带来的东西,他们需要的不只是针头线脑,还有别的,就别打那些松子的主意了,就她们的年纪,出趟山到附近镇上都不容易,何况松子也没多少。” “那为啥两只狗白送你你不直接带走?” “老人的日子比咱们难过多了,怪可怜的,再说老人很实诚,我心里还是觉着给点补偿更好,主要是心里能踏实。” “哟,没想到你这小子心还挺善。” “心善不善,那也得看面对的是谁。” “这倒是!” 重新踏上米仓道,行走在这狭窄如羊肠般的小路上,继续往山里走。 一路上,岩石缝隙、沟壑陡坡上生长着各种各样奇特的松柏,雄伟苍劲,高大挺拔,让高山充满生机,让万物呈现出独特的姿态。 此时的王岳,这是头一次深入如此陌生的山林,看着眼前的一切,既感到新奇又十分紧张,既觉得陌生又心怀恐惧。 他不像宋阳,已经跟着师傅李豆花多次进入深山,早就习以为常了。 不时传来的鸟叫和兽吼,让王岳没心思欣赏山中美景,眼睛不停地四处张望,心里一直七上八下。 在这样的山里行走,心情总是格外沉重,越走越觉得孤单,越走越感到害怕。 有时候附近山林里饥饿的鸟儿在林中穿梭,发出的声响都能把人吓一跳,两腿忍不住发抖,恨不得马上飞出这片山岭。 王岳被草丛中突然窜出的一只野兔吓得不轻,忍不住问道:“狗娃子,你说会不会突然出现一头黑熊或者一只饿狼,咱们啥都没带,恐怕应付不了啊!” “把胆子放大,大步往前走,别瞎琢磨,也别到处乱瞅,大白天不会有什么野生动物的,往往在你发现它们的时候,它们早就跑了,它们更怕人,也不可能有那么多野生动物。” 宋阳心里很清楚王岳对大山深处不适应的这种感受,他自己也曾有过,同时也明白,这样大大咧咧地在山里碰到有主动伤人能力的中大型野兽的可能性极小:“黑熊见了人也会跑的,再说,这么冷的天,它们早就躲洞里睡大觉去了,至于饿狼,除非是一群,单独一只,敢靠近,几棍子就能解决。 真要是随便就能见到野生动物,多到这种程度,那打猎的人早就发财了,但实际情况是,打猎的人进山,也得特别仔细地观察,仔细地倾听,才能发现野生动物的踪迹,往往要跟踪好久才能找到。没什么好怕的。” 王岳心里得到了安慰,长长地舒了几口气,调整好心态,走了一段发现确实如宋阳所说,这才真的不再害怕,接着加快脚步跟上了宋阳。 这边山里的人家居住得很分散,翻过一条山沟,顺着古道走了几里路,看到一条土路旁有四五户人家。 两人走进离得最近的一户人家,院子里有一座纯木质结构的马鞍架子房,看样子建成不久,还很新。 一个壮年男子,应该是院子的主人,正在挥舞着一把长柄大斧头,劈着一根像椽子般粗的木柴,已经劈好的木柴沿着院子边缘,整齐地堆成至少一米五高的一排柴堆,都是好木头,放在以后,这简直就是浪费,太奢侈了。 宋阳开口问道:“大哥,我们是用针头线脑这些东西来换松子的,您有没有想换的?” 壮年男子说道:“先进屋看看你们的东西再说。” 于是,两人跟着壮年男子进了屋,女主人听说宋阳和王岳有儿童的帽子和女人用的头巾之类的东西,也过来查看。 挑挑拣拣了一会儿,两人的蛇皮袋子里又多了十多斤松子。 接着,女主人站在院子边,喊不远处的另一户人家,把两人介绍了过去。 就这样,两人见人就问,见院子就喊,走这家串那家,以物换物,顺便问问路。 不知不觉又过去了三个多小时,当倾斜的太阳向西边沉落,山沟里不断升起缕缕炊烟时,两人已经换到了七八十斤松子,情况比宋阳预想的还要好。 估计了一下时间,王岳说道:“离最近的小镇还有十多里路,山里的路不好走,十里路听起来不远,但咱们不熟悉,不知道近道,弯弯曲曲的,怕是一两个小时都不一定能走到,得找个地方住一晚。” 宋阳点点头:“现在背着的东西重了,确实走不快,没必要走太远。在附近找个地方住下就行,能碰到人家最好,实在不行,找个路边小店或者山洞也行。” 在米仓古道上,走到山腰或者河边,有一种被叫做“路边小店”的小铺子,它因古道的繁荣而出现,又因古道的衰败而消失。 路边小店之所以被称为“小”,就是因为它规模小,设施自然也少,不过能提供简单的饭菜和一张床铺,基本能满足旅人的需求。 古道虽然已经废弃,但沿着古道两边打猎采药的人还有,也有怀着某些想法的人,就像宋阳他们,背着东西不走大路,是怕被阻拦。 为了避开麻烦,还是有人会选择走这条艰险的古道。 米仓道沿途其实出现了不少小村庄,就算是荒山野岭里无人居住的路边小店,也有经常路过的人简单收拾一下,当成过夜的地方。 晚上住宿的问题,不难解决,出门在外,也没什么可挑剔的,能凑合就行。 就这样,顺着袅袅升起的炊烟,边走边换,背着越来越沉重的松子,一会儿下到河滩,一会儿爬上陡坡,运气不错,夜幕降临的时候,两人来到了岔沟里一户人家的院子旁。 “今晚就住这儿了!” “好!” 两人拿定主意,王岳马上开口:“老乡,有没有松子可以换东西?” 听到喊声,从屋里走出一位妇女:“有是有,怎么个换法?天黑了,干脆你们进屋来说。” 第16章 山里都是宝 两人在女主人的引领下走进屋内,屋内尽管点着油灯,却依旧昏暗阴沉。 火炕边坐着一个身强体壮的男子,显然是这家的男主人,炕上还有两个孩子正蜷缩在暖和的被窝里。 依照男人的指示,他们把换来的松子放置在墙角,瞬间感觉轻松了许多。 这时,女主人走上前来询问:“你们拿什么来换呀?” 宋阳赶忙拿出这一天剩余的物品让他们挑选。 挑选了一阵子,女人选了四支线和两包针,看到宋阳带来的帽子好看,就挑了两顶给炕上的孩子戴上,又拿了一些束发的夹子和头巾。这些东西总共换了十碗松子。 男主人十分大方,装袋的时候还多装了一碗。 “给多啦给多啦……”宋阳赶忙说道。 “无妨,山里这些东西多,打来搁在家里,平常没事的时候吃一点,上山干活的时候带一些,就当零食,也没什么其他用途,有人来换东西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 “其实数量多的话,可以运到镇上或者县城去售卖,这里离汉中也不算特别远。” 宋阳好心提议道:“供销社收购站不收,但是黑市有人收。” 供销社有着诸多不同的分支商店。 百货商店专门售卖日用品,诸如布匹、衣服、帽子、口杯牙刷、毛线等等,有的需要凭票购买,有的无需票,像土布便能够直接用钱买而不用布票。 食杂店出售油盐酱醋和糖果这类物品。 日杂店专门售卖锅碗瓢盆、桶罐以及一些农具。 饮食店主要售卖切粉、粑粑、馒头这些,偶尔也有其他吃食。 食品站负责收购生猪和鸡鸭蛋等,同时将杀好的生猪卖给有票的人。 收购站有特定的订购指标收购项目,由生产队副业人员来完成,例如松脂或者集体种植的药材等,同时也收购个人采摘的山货、药材和打猎获取的猎物皮毛等。 收购站没有松子的收购指标,家里的松子只能自己食用或者留着等待收购指标,不过总有需求的地方,就会有人到产量高的地方收购。 改革开放前夕,计划经济稍有松动,有人开始尝试把无用的东西或者任务指标以外的物品换成钱,在夜市或者偏僻之处自由买卖,这便是所谓的黑市。 这也是打击最为严厉的地方。 任何事情都有一个过程,政府和个人都无法毫无顾忌地放开手脚,都存有顾虑。 男人轻轻叹了口气:“收购站不收松子,黑市我也曾想过,但是不敢轻举妄动。去年我背到南郑去卖,被逮住了,钱没赚到,还被关了几天,回公社、队里又被通报批评。不然,这山里出产的东西可多了,从春天的香椿、乌龙头,到秋冬的黄花、木耳、松子,河滩山坡,山梁洼地,哪里没有核桃、毛栗子? 满山的毛竹林、遍地的中药材,还有山里的野生动物,哪一样不能卖钱?只是不被允许,怕被说成是投机倒把,怕啦!能吃饱饭就行,宁可受穷,不敢再随意行事。 你们有胆量,有机会就多来来,多带些东西进山交换,让我们生活便利些就好。” 守着珍宝却没钱可用,拥有丰富的资源却甘愿贫困,这便是当下的状况。 真可谓是:山里皆是宝贝,林里尽是穷人。 确切来讲,改革开放才一年多,政策虽有变化,但不大,依旧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对于私人做生意仍有打压,虽说管理没有先前那么严苛,但还是会不时组织人员检查,令人忧心忡忡,被抓住的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这种情形,作为“过来人”的宋阳,也不知该如何言说,只期望再过一两年土地分到户,许多事情便能得以解决了。 这时,他更为关注住宿的问题,于是问道:“大哥,天已经黑了,我们兄弟俩在这人生地不熟的,能否借住一宿?” “在外奔波都不容易,都是辛苦之人,住一宿有何不可!” 男主人心地善良,格外纯朴,很痛快地应允了。 晚上有了住处,宋阳和王岳都松了一口气。 两人在男主人的招呼下,在火炕边坐下烤火,拉起了家常,谈起了家乡在何处,还有一些琐碎之事,男人也讲述了自己去卖松子被抓的经历。 正说着,女主人做好了晚饭,山里人实在,待人真诚,尽管宋阳和王岳是来自外省的陌生人,还是给他们盛了两大碗。 “给你们添麻烦了,实在过意不去。”宋阳满怀感激地说道。 男主人摆了摆手:“我们住在山里,好在能吃饱饭,偷偷开垦几块荒地,地方偏远,无人管束,吃饭不成问题,就是没钱,别客气,疙瘩汤凑合着吃吧。” 两人和男主人聊天的时候,早就嗅到房顶灶台上传来的阵阵诱人的玉米面香气,肚子咕咕直叫,不停地咽口水。 当接过女主人递来的一大碗热气腾腾的稠饭时,两人都恨不得即刻一饮而尽。 要知道,宋阳和王岳两人,中午就着山泉水吃了点干饼,在老大娘家喝了碗开水,一路匆匆忙忙赶路,忙着换松子,背的东西越来越重,体力消耗极大,现在天黑了,闻到面香,怎能不饿? 宋阳好歹历经了数十年,如今的王岳虽说比他年长一岁,但远不如宋阳沉稳。 他虽然也是一口一口地吃,但速度极快,犹如风卷残云一般,一碗浓稠的洋芋疙瘩汤,很快便吃完了。 端着空碗的王岳看看宋阳还有这家的男女主人和孩子,都在缓缓进食,而他拿着空碗等着,颇为尴尬。 等什么? 等一碗饭。 然而,主人未说让自己去盛,看样子也没有主动添饭的意思,怎能自己去呢?要是被说,多没面子? 山里人贫困,粮食都是节省着吃的,男主人说吃饭没问题,不意味着有大量剩余,能给这么一大碗热饭,已然十分厚道了。 可是倘若不去盛,肚子又饿得厉害,一碗稠汤喝下,不但没饱,反而更饿了,而且锅里诱人的香味还在屋内弥漫。 王岳在面子和填饱肚子之间纠结。 思来想去,想到明日还要背着沉重的物品一路换东西进城,路途遥远,要耗费诸多力气,只有先吃饱了,才有劲赶路。 他觉得脸皮厚些也无妨。 面子能值几个钱?哪比得上一碗疙瘩汤。 王岳就在主人未开口之时,端着空碗走到灶台,盛了满满一碗,回到原来的位置,低着头,生怕被他人瞧见,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第17章 炕床 宋阳留意到了王岳的不自在,心中大致知晓他的心思。 一顿热气腾腾的餐食,比起那干巴巴的饼子强太多了,哪怕只是用玉米面和洋芋制成的。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这般感受。 虽说只是玉米面糊和洋芋煮成的疙瘩汤,可相较于家里的红薯,已然十分难得了。 那煮得软软的洋芋块,咬上一口满是香甜,再加上玉米面的清香,二者融合熬制出的汤汁,散发着浓稠馥郁的香气,令人吃得畅快。 两人正当年轻力壮之时,饭量颇大,一碗不够吃,两碗也不饱,就算是三碗四碗,也能够吃得下去。 于是,宋阳直接掏出一元钱放在桌上:“大哥大嫂,许久未吃到如此热乎的饭菜了,你们做饭的手艺绝佳,香得很,能否多做一些,让我们兄弟俩吃个饱。” 夫妇俩望着桌上的钱,男主人反倒有些难为情:“这怎好意思收钱呢!” “没什么难为情的,大家日子都过得艰难,能让我们吃上一顿饭,还留我们过夜,已然是莫大的恩情了。” 宋阳心里清楚,这是在吃人家的粮食,吃得多了,说不定人家的粮食会少个一两天,并非主人家小气,而是着实有难处,能如此对待他们,已经极其仁义了,相当厚道。 见到这般情形,男主人也不再推拒,把钱收了起来,转头对自己媳妇说道:“再做一些,让他们吃饱。” 女主人点头应下,接过宋阳的碗,将锅里所剩不多的疙瘩汤都舀入碗中,递给宋阳,而后又回到灶台,添柴加火,继续煮。 如此一来,兄弟俩便能安心地吃饭了。 直至肚子饱胀,两人将筷子上沾着的汤舔净,从吊罐里倒出一些开水冲洗碗筷,把粘在上面的粮食冲掉,连着喝了好几大口,这才感觉浑身舒坦。 绝对不能浪费粮食! 寒冬腊月的夜晚,一片漆黑,周边的山林静谧至极,静谧得令人心生恐惧。 黑乎乎的山峦,犹如一道道厚重的屏障矗立在前,令人感到憋闷压抑。 几棵高大雄伟的塔松仿若撑开的大伞,遮盖在茅屋的房顶上,给人一种沉重的压迫之感。 王岳出去上厕所,看到外面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有些不敢出去。 他回头望了宋阳一眼,宋阳即刻明白,他自己也想去厕所,正好与王岳一同前往,临出门时,宋阳问道:“厕所在何处?” 男主人回答:“往右边走,柴堆旁边,小心别踩空了。” 宋阳点头,与王岳一同摸索着过去,借着屋里油灯从窗户透出来的微弱光线,适应了片刻,勉强能够看清一些。 厕所搭建得极为简单,就是一个大坑,周围围了一圈齐腰高的简易石墙,上面横着铺了一些木头,两根粗一些的木头中间有一个稍宽一点的缝隙,便是上厕所的地方。 两人先后蹲下,找了些玉米壳擦拭干净。 回到屋里的时候,主人家已经睡下了,嘱咐宋阳插好门闩。 王岳看到他们一家四口靠墙依次躺着,男主人睡在炕中间,在炕的一头给两人留了些许位置,还给了一床小棉被。 王岳有些发愣。 孩子、女主人、男主人……都睡在一个炕上,这怎么睡? 不得不说,相隔数十里的山岭,又并非同一个省份,生活习惯差别极大。 靠近汉中这边的人,习惯用火炕,而在石河子村,大家睡的都是木架床。 宋阳也有些不适应,和男女主人睡在一个炕上,心里总归觉得别扭。 但不管怎样,总比睡在山洞里,围着火取暖要好,能让他们上炕,已经实属不易。 也算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宋阳对王岳微微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睡在靠墙的地方。” 说完,他先上炕,脱掉棉袄盖在身上,躺在男主人身旁。王岳接着也爬上炕,拿过那小被子盖在他和宋阳的腿上,脱掉棉袄,把身子裹紧。 小棉被有些单薄,再看主人家的被子也很陈旧,而且没有褥子,屋里也没有像样的家具,生活极为艰苦。 山里人所说的“舒服”,其实也就是冻不死、饿不死罢了。 好在炕很热,即便睡在光席子上,依旧很暖和。 按理说,奔波劳累了一整天,两人躺下应当就能睡着,然而却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主要是这种睡法太过尴尬,浑身都不自在。连翻身都得格外小心,生怕吵醒他人。 如此大的院子,仅有三间茅草房,一个炕,如果在石河子村,最多给一顿饱饭就不错了,留他们住宿那是绝无可能的。 但也正因如此,更能彰显出这家人的淳朴善良。胸怀宽广,如大山一般厚重。不擅言辞,只会默默做事。 也许,这便是行善积德吧。 同是境遇艰难之人,相逢又何必曾相识……同病相怜。 就这般想着,两人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深冬的黎明,天依旧很暗,尤其是在深山之中,似乎比山外晚了约摸一个小时。 随着寒气的侵袭,屋里的温度急剧下降,两人都被冻醒了。 虽说炕还有些许余温,但是寒气如针般刺人,难受得头皮发麻,浑身发冷,仅有一件棉袄无论如何也抵御不住这寒冷的气息。 过了一会儿,男主人起身穿衣,宋阳问道:“天还黑着,起这么早作甚?” 只听他回答:“先去地里背几趟粪,早饭后还要进山砍柴。” 宋阳一听,立刻起身,对王岳说道:“今日背着东西走得慢,得早些出发。” 王岳明白他的意思,迅速翻身坐起,赶忙穿上棉袄,跳下炕,和宋阳一起收拾东西,背上松子,对这家人的热情款待再三道谢,又询问了沿途住户和南郑黑市的位置。 男主人都已经下炕了,总不能还像个呆子一样和女主人睡在炕上吧! 两人都很懂事。 谁知晓,等天稍微亮一些的时候,才发现天空阴云密布,可能要下雪了,难怪昨晚在炕上还是觉得冷,如果在外面露天过夜,必定更加难熬,这让两人对那家人愈发感激,把剩下的几块干饼留给了两个孩子,然后一个在前一个在后离开了。 这一天边走边换,等携带的针头线脑都换出去的时候,两人的背篓各自多了差不多一百斤松子。 接下来便是一路疾行,一直到天黑,抵达了南郑附近。 可能是城里管理严格,黑市设在南郑较为偏僻的地方,倒是给两人省了不少路程。不然还要再走好几公里才能到汉中。 他们在附近的山林找了个地方过夜,既没有介绍信,也没有其他证明,不敢随意走动。 放下东西,两人汗湿的头和背被寒风吹着,冷得难受,手脚僵硬,头皮也紧绷着,只能用力搓手跺脚,等手稍微灵活一些,就上下搓脸和耳朵。 不管有多冷,看着背篓里满满的松子,想着卖了能给家人买衣服、鞋子,过年时兴许还能吃上几顿白米饭,就如同灿烂的阳光在向他们招手,心中不由得兴奋起来。 晚上,两人在林子里生了一堆大火,相互依靠着过了一夜,迷迷糊糊到了半夜,估计时间差不多了,背着松子前往黑市。 第18章 本地人太不懂事了 当城市仍在沉睡之际,南郑的偏僻小巷在夜幕的遮蔽下已然人头攒动,热闹非凡。 多次被禁止与取缔的黑市,犹如幽灵般时有时无,又似石缝中的野草,顽强地存续着。 汉中,不愧是历史悠久的汉家发祥地、华夏的聚宝盆以及兵家必争之地,向来是商人云集的古城。 这里乃是秦地的咽喉,蜀地的门户。 黎明之前是最为黑暗与寒冷的时刻,对于在黑市进行交易的人而言,却是最为安全与适宜的时段。 在踏入黑市之前,宋阳让王岳看守物品,自己先行进去探探情况。 他上辈子并无此类做生意的经验,提前摸清状况方能心中有底。 转了一圈之后,他发现售卖松子的人有十多个,收购的人也不在少数。无需多问,只需在旁观察他们讨价还价的过程,便能对价格有个大致的了解。 他还格外留意了周遭的情形,见无异常,这才回去叫上王岳,一同背着货物走进黑市。 两人背着沉重的背篓刚抵达,尚未放下,便有十来个人围拢过来询问:“老乡,背的啥东西?” 宋阳回应:“松子。” 听闻此回答,无意购买松子的人即刻离去,去寻觅自己所需之物。 而有意收购的人,还有四个留了下来,不停小声催促:“先放下,瞧瞧货。” 两人便在原地放下背篓,拿下置于篓口的袋子,解开袋口。那几个人每人抓了一把,打开手电筒查看,检查颗粒大小、颜色有无发霉、干不干净,一边查看一边询问:“这松子来自何处?袋底和袋口的质量是否相同?” 这一路皆是用针头线脑换来的,且亲眼目睹一碗碗松子装入袋中,宋阳对自己的货物信心十足,逐一作答。 石河子村一带华山松甚少,到了汉中这边才多起来,他便称是此地所产,并补充道:“这些松子颗粒饱满,不信您吃上几颗试试!” 几个人当即就将松子放入口中,吃得咔咔作响,而后吐在手心,接连吃了几颗,查看里面的松子仁。 品质优良自然备受欢迎,几个人皆很满意,其中一人问道:“多少钱一斤?” “五毛钱一斤。”宋阳了解到的情况是,他人大多要价六毛一斤。 亦有要价七毛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以三毛五分钱一斤成交,或许是心中有所顾虑,卖得较为急切,走得也甚为迅速。但宋阳觉得,价格尚可再提升些许。 大老远跑这一趟,卖得过于便宜赚不到钱,他想尽力争取一番,兴许能够成功。 他故意少要一毛钱,为的是显得更为实在,以免将买家吓跑。毕竟,卖松子的人众多,尽快售出才是关键,拖延的时间愈长,变数便愈大。 报完价,他凑近王岳的耳朵轻声说道:“你帮忙留意四周,稍有不对劲便提醒我,好赶紧撤离。” 王岳点头,站至人群边缘,警觉地环视四周。 “太贵了,能否便宜些?最低售价几何?”又有人问道。 宋阳面露为难之色,开始诉苦:“四毛八,不能再低了。如今山里的存货不多,而且管得甚严,我们在山里奔波了五六天才收到这么一点儿。再者,您也知晓,十斤松塔方能出一斤松子,采摘的过程极为艰难,还充满危险,背着翻山越岭亦是不易。” 于是,双方你压价我抬价,各执一词,反复查验,不停地讨价还价。买家来来去去,络绎不绝。 僵持了许久,眼看七点已过,天渐渐亮了。八点公职人员上班后,一旦有人前来检查,生意便难做了。 宋阳心里清楚,对方也明白此理,见好就收,最终以四毛三的价格成交。 称完重量,两人所背的松子总计两百二十三斤多一点儿,抹去零头,按两百二十三斤计算,共计得了九十五元八角九分,对方索性给了九十六元。 这笔钱,宋阳并未感到过多惊喜,王岳却格外兴奋。 十多元的针头线脑,一路艰辛奔波,竟能变为九十六元,这是他未曾料到的。 此钱相当于城里职工三个月乃至四个月的工资。 当下,加上手中剩余的五元五角,总计一百零一元五角。 宋阳心中仍觉少了,但也不得不承认,在此时,这笔钱已不算少了。见周围有人投来目光,他赶忙将钱贴身放入衣服口袋,招呼王岳:“岳哥,快走,此地不宜久留。” 话刚说完,突然听闻远处有人高喊:“站住……” 黑市瞬间犹如炸开了锅,众人皆惊慌失措,赶忙收拾东西,意欲逃窜,场面一片混乱。 宋阳和王岳自然知晓发生了何事,正要逃跑,宋阳转身之时,被一个跑得更快、与他们年龄相仿的年轻人撞得向前扑倒。那人亦未设防,摔了个狗吃屎。 宋阳尚未起身责骂他,那人反倒先骂起来:“我去你的,你眼睛瞎啦?” 川陕交界之地,两边的口音有些相似,难以分辨是何处之人。但这并不妨碍王岳,见宋阳被撞倒,本欲上前搀扶,闻听此人谩骂,当即改变主意。 他一把揪住刚爬起之人的衣领,抬手便扇了两个耳光,接着一脚踹向其心窝,那人哼了一声,后退数步,仰面倒地。 四川这边的人表面温和,实则心中憋着一股狠劲,下手丝毫不留情,尤其擅长群起斗殴。 王岳一直维护宋阳,两人关系亲如兄弟,怎能容忍他人辱骂宋阳。何况是他先撞人,还敢骂人,纯属自找挨打。 那一脚力道颇大,那人倒在地上,一只手捂着胸口,一只手撑着地,挣扎数次皆未能起身。 宋阳爬起后也冲过去,对那人又踢又打,打得他嗷嗷直叫。见有人来黑市检查,那人丢下一句“给我等着”,便抱头跑了。 宋阳眼神锐利,瞧见地上有两小块那人掉落的物件,也不顾身上沾着尘土,赶忙捡起放入衣服口袋,叫王岳赶紧跑。 卸下重负的两人,此刻跑得犹如飞一般。 虽挎着背篓,手中提着空袋子,甩来甩去,却依旧跑得飞快。一直奔至山林之中,见后方无人追赶,这才停下。 宋阳心跳急速,却忍不住看了看自己的双腿:许久未曾如此奔跑过了,双腿充满力量,感觉又回到了年少之时,甚是畅快。 第19章 扣大帽子 宋阳和王岳二人喘着粗气,竭力让狂跳不止的心脏平复下来,彼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笑意。 “要不是有人追,平常要是撞了人还敢蛮横骂人,我肯定把这小子打得他妈都认不出他来。” 王岳伸手捏住鼻子,脑袋歪向一侧,用力一擤,把因受冻而不停流淌的清鼻涕甩掉,再用手指随意擦了擦,抹在旁边的树干上。 “那家伙就该打。” 宋阳也跟着笑了起来。 不过,此时他更为关注的是刚刚捡到的物件。 他从口袋中掏出查看,内心不禁一阵狂喜。 那是两捆用橡皮筋扎着的票证。 一沓是本地的布票,另一沓是全国通用粮票。通用粮票在任何地方都能够使用,这可太厉害了。 在这个时期,粮票分为地方、通用和军用等不同的类别。 在这个没有票便什么都做不了的年代,这些票证在很大程度上比钱还要珍贵,若用钱去换,还得额外多给一些才行。 王岳凑过来瞧了瞧,也惊讶得双眼圆睁:“这么多,怎么来的?” “就是刚才那小子掉落的,他可能是倒卖票证的。”宋阳笑着说道。 “那家伙活该,这便是恶有恶报。” 王岳说着,眼神警惕地环顾了一下四周:“丢了这么多东西,那小子可能会寻过来。” “所以,咱们此刻就将它们分了,分开装更为安全。那小子要是敢找来,人多咱们就跑,如果他是独自一人,那就是自找麻烦。” 宋阳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后的山林:“进了林子,来再多的人我也不惧,这些年跟着师傅可不是白学的。” 这些捆得整整齐齐的布票和粮票,都经过了仔细的分类整理,价值相同,都是大面额的五市斤通用粮票和十市尺布票。 宋阳数了数,粮票有三十五张,布票二十八张。 这价值相当高。 他直接数出十七张粮票、十四张布票,又数了五十元卖松子所得的钱,一同递给王岳:“岳哥,我多拿一张粮票和一块五毛钱,就占了点小便宜。” 王岳看着宋阳递过来的东西,脸色变得难看起来:“阳子,为何给我这么多?要不是你带我走这一遭,我连这些都瞧不见。再说,一路上我就出了点力气,都是你在操心……我不能要。” “说啥呢……这一趟从抓竹鼠开始,咱们就一同努力、一同承担风险。而且方才也是你护着我,咱们俩啥关系?从小一起长大,比亲兄弟还亲。拿着……” 宋阳说着,把东西往王岳的兜里塞。 换成他人,或许会偷偷将这笔财富据为己有。 但对于上辈子如亲兄弟般照顾自己多年的王岳,宋阳心甘情愿地与他分享,从一开始拿出这些票证的时候,就打算和他一同享用。 王岳还是不愿接受,往后退了两步避开。 “兄弟,你这是干啥?再不接我可要生气啦。还当不当兄弟了?” 宋阳狠狠地瞪了王岳一眼:“大老爷们,爽快点。” 王岳犹豫了片刻,神情激动地盯着宋阳看了许久,才伸手接了过去。 这些东西,皆是家里急需的,他又怎会不想要。只是心中觉得,若不是宋阳带头,不会有这般收获,大部分功劳当属宋阳的,能分给他一些钱他就已然心满意足了。 从小一起长大,他很了解宋阳的为人——正直,格外看重兄弟情谊。 如今宋阳把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也不好再推辞,更怕伤了兄弟的感情,于是贴身放好,问道:“接下来,就回去吗?” 宋阳思索了一番,看了看自己露着大脚趾的黄胶鞋,又瞧了瞧王岳那双鞋帮破损的布鞋,说道:“此刻城里的食堂、百货大楼都已开门。辛苦这一趟,怎么也得去吃顿饱饭,买点干粮在路上吃。还有,这些布票皆是汉中本地的,只能在此处使用。天气渐冷,买些棉布回去,给家里人做衣裳,再买双鞋……把这些事情办妥就走。” 日后少不了时常上山,没有一双好鞋可不行。 毫无疑问,这个年代黄胶鞋是在山里行走的好物。 “就不怕再碰到刚才那个人?”王岳有些担忧地问道,“东西丢了,他肯定四处寻找呢。” “怕啥?方才被人追得慌慌张张的,又被咱们揍了一顿,说不定他都不记得咱们了。再说,咱们不在南郑,多走几里路去汉中城里,那里吃饭、买东西都便利得多。而且,他或许以为咱们已经跑了,不敢在此处逗留。咱们小心些便是。” “好吧,走,吃饭我请,别跟我抢。” 宋阳微微一笑,先沿着大路朝汉中的方向走去,同时小心地留意着周边的状况。 还好,一路上并无异常,顺利地进入了这座有着众多古建筑的城市,找到了百货大楼。大楼旁边有一家大众食堂,里面用餐的人众多,口音各异。 宋阳和王岳走进大众食堂,一个身着白色工作服、正在擦桌子的女服务员,看到他们衣服上打着众多补丁、鞋子也十分破旧,一下子便看出是乡下孩子进城,土气十足,以为他们走错了地方。 她脸色不佳,大声说道:“这里是食堂,不是马路,出去!” 要是以往,他们二人兜里没钱没票,确实不敢踏入这个食堂。 一分钱能难倒英雄汉,没钱没票之时,不得不承认,有些地方就是进不去,总觉得自己比他人低一等,心里没底,或许只能在门口瞅瞅。 即便如此,也常常被赶走。 这个年代,可没有顾客是上帝的说法,服务员和顾客争吵、厨师对顾客动手的事情时有发生,到最后还不一定能讨到公道。 店大欺客。 但此刻不同了,兜里有钱有票,不过是吃顿饭,能够消费得起。 王岳一下子就恼了,立刻回应:“难道食堂不能吃饭,要去马路上吃?” 服务员见王岳顶嘴,也毫不退让,态度冷淡地说道:“一看就是两个乡巴佬,吃饭是需要粮票的,你们有粮票吗?” 王岳瞪了回去:“没有粮票我敢进来?” 说着,他理直气壮地在服务员正在擦的桌子旁边的条凳上坐下,从兜里拿出一张粮票和一张十元纸币拍在桌子上,又说了一句:“狗眼看人低,你们是为大家服务的,学会欺负劳动人民了?” 并非故意显摆,一个多小时以前,他们二人还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但是遭此对待,换作谁都会生气,以前或许只能忍着,现在可不同了。 而且,王岳此时嘴也能说,上来就给人扣大帽子,谁听了都会有些惧怕。 第20章 是真男人就玩双管猎枪 看到桌上的钱和粮票,又被王岳怼了一番,服务员瞬间不知该说什么了。 几秒钟过后,她尽管脸上依旧不悦,但也明智地压低声音说道:“得先去窗口买餐牌。” 王岳再度瞪了她一眼,见她不再强硬,也就不再与之计较了。 他瞧了瞧周围的食客,大多数人都在吃一种面,于是询问服务员:“他们吃的是何种面?” “臊子面,一碗一角五分钱。” 服务员回答完毕,继续擦完桌子,转身去收拾其他桌子的碗筷了。 “阳子,咱们就吃臊子面。” “好!” 王岳起身拿着粮票和钱去窗口买餐牌,此时两人饿得肚子咕咕直叫,他估计一人吃三碗不成问题,便用粮票和钱买了六碗臊子面。 窗口的服务员找完零钱后递给他六个象棋大小的白铁皮片,上面皆用红漆写着“一”。他拿回到桌前,与宋阳闲聊起来。闲聊之际,也不时留意门外,小心是否有人寻来。 过了一会儿,之前那个服务员端来了热气腾腾的臊子面,尚未调味,散发的香气就已令两人垂涎欲滴。 与桃源镇黑市小摊的担担面相比,便宜一毛钱的臊子面看上去更具吸引力,毕竟是大食堂所做,能在此处做饭的厨师,厨艺定然具备一定水准。 这是两天两夜以来的第二顿热饭,不仅是用白面制成的,还有平素想都不敢想的碎肉丁。 已经饿得不顾一切的两人随意添加了些调料,多放了辣椒,搅拌了几下便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一人三碗,吃得呼噜呼噜作响,引得旁边桌子的食客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各自三碗吃完,又各自要了一碗热面汤喝下,直吃得浑身发热,额头冒汗,仿佛一路上的疲惫瞬间消失无踪,精神好了许多。 随后,吃饱喝足的两人在食堂买了几个馍当作干粮,这才离开食堂,转身走进旁边的百货大楼。 即便临近过年,柜台前的顾客却寥寥无几,仅有几人,楼上楼下显得有些冷清。 宋阳拿出钱和布票,打算给家中的父母、哥哥嫂嫂以及两个侄女每人购置做衣服的棉布,再每人买一双黄胶鞋和一双袜子。 想到家里的两个小侄女平素生活艰苦,极少有零食可吃,一年到头都难以见到零嘴,就又用两斤粮票买了两斤饼干和一些水果糖。 王岳也买了差不多的东西,他家的状况也不佳,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有两个姐姐。 虽然姐姐都已嫁人,但是小时候对他颇为照顾,即便成婚了,家里有好东西也会悄悄给他。 如今兜里有钱有票,自然不会忘却她们,专门给姐姐和外甥买布、买鞋、买饼干糖果,当然,父母的那份也不会少,花费的钱比宋阳还要多一些。 至于大楼里其他的物品,尽管有诸多喜爱的,但是需要购物证或者票证,不需要票证的价格又过高,根本无力购买。 两人买好东西,用蛇皮袋包好放进背篓里背上,一同走出了百货大楼,不再停留,踏上归程。 只是路过文体商店的时候,宋阳看到墙上悬挂着的枪,忍不住驻足。 他仔细瞧了瞧,墙上大多是气枪,还有两把双管猎枪。 气枪价格相对较低,打打兔子、野鸡还行,应对大一些的猎物就力不从心了。 倘若要打猎,双管猎枪更为适宜。 双管猎枪是专为打猎设计的,有三种子弹能够对付不同的猎物,已然足够。 至于打猎的神器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与北方不同,在巴蜀此地很难见到。因为北方和西南的情形,许多工厂进了山,管理极为严格,难以获取,就别妄想了。 能拥有一把双管猎枪就已然很好了。 然而墙上标注的价格令人咋舌,一把双管猎枪要二百八十元,并非一般人能够承受得起的。 此时,宋阳也不敢奢望了。 兜里才有多少资金? “得设法攒钱买一把双管猎枪,往后做事才更为便捷。” 宋阳收回热切的目光,心中暗自思忖:“当下短时间内难以凑齐这笔钱,倘若能够猎获值钱的野生动物……” 王岳知晓宋阳的想法,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别着急,总会有的……我帮你攒!” 这句话让宋阳心中一暖。 宋阳微微一笑:“多谢,山子哥。” “跟我还客气啥……要不咱们多往这边跑几趟,瞧瞧这一回的收获,跑个三四次,买枪的钱就够了。”王岳提议道。 宋阳低头思索了一番:“也可行,但是风险极大,一旦被抓获,麻烦不小,赚钱还是要稳妥一些……先回家再商议。” “走!” 王岳点头,他清楚宋阳所说的风险,被抓住后往往不只是罚款教育,那些人的手段颇为厉害。 况且现在还招惹了在黑市倒卖票证的人,能做这种生意的,肯定有关系,不然弄不到如此多的票证,绝非普通人。 确实需要好好斟酌一番。 宋阳最后又望了一眼文体店里的双管猎枪,不再停留。 两人快步前行,一直走出城,离开南郑的区域,进入山岭,未发现异常,这才松了一口气。 别看背篓是半满的,但是与背松子相比,轻松多了,仿佛是空的一般,走路也比来时快了许多。 早年川陕穿越米仓山的通车大路已然修好,但是两人依旧选择走米仓道。 一是宋阳惦念那两只青川幼犬,二是山岭沟壑众多,盘山公路迂回曲折,走山道抄近路反而更快。 两人一路上未曾歇息,快速行进,下午的时候,来到养青川犬的老大娘那里的山道,就沿着山坡上去到了大娘居住的半山坡。 刚靠近茅草房旁边的大核桃树,那只青川犬就带着两只幼犬从门里冲了出来,站在高处冲着两人大声叫唤。 不一会儿,茅草房里走出一位头发胡子半白的老大爷,手中拿着长烟袋锅,静静地看着他们两个人。 第21章 老伙伴 老大爷一声不吭,目光中满是警惕,仔细地打量着两人,神情远没有老婆婆那般和蔼可亲。 别看他年岁已高,脸上的皱纹犹如山川的沟壑,尽是岁月的痕迹,而且轮廓分明。再加上那看似混浊,实则如鹰眼般锐利的双眼,看向他们时,让宋阳和王岳都感受到一种莫名的压迫感。 “大爷,我们是前些天来找大娘换松子的人,此次前来,是想问一下,这两只青川狗崽卖不卖!” 宋阳赶忙说明来意。 听闻此言,老大爷的神情才略微缓和了一些:“原来是你们啊……进屋谈吧。” 宋阳和王岳对视一眼,都稍稍松了口气。 老大爷喝住那条大狗,两人跟着老人走进屋内。 屋里依旧昏暗,看样子大娘不在家,不知去了何处,两人也不便多问。 老大爷让两人在火炕边坐下烤火,拿了两个碗,从罐子里倒出烧好的开水递给他们,这才开口说道:“前两天老伴跟我讲了,说你们想要这两只狗崽,还说让你们直接抱走,你们当时为何没抱呢?” “主要有三个缘由。我们要去汉中,带着不方便,还得再折返。还有,我觉得大娘随意送人不太妥当,得跟家里人商量一下,不然意见不一,虽是小事,总归不太好。” 宋阳认真地解释道:“关键在于,我觉得这是两只极为出色的青川犬,如果要买,由主人亲手交给我才是最佳的。” 老大爷听了,略带惊讶地看着宋阳,微微点头:“你买狗作何用途?” 宋阳如实答道:“看家护院,主要是想带着上山狩猎。青川犬是优良的猎犬,很聪慧,从小跟谁,只有原主人将它交给我,它们才会更易于接纳我,这一点至关重要。” 老大爷笑着夸赞:“没想到你这小伙还挺懂狗!” 宋阳也笑着回应:“是我师傅告知我的……” “你师傅是谁?”老大爷追问道。 “李乘风……” 宋阳觉得师傅的外号更出名,补充道:“大家都称他李豆花。” 由于师傅喜爱吃豆花,便有了这个外号,久而久之,许多人甚至都不记得他的本名李乘风,皆叫李豆花。 李豆花是周边几十里颇有名气的猎人,提及本名,知晓的人不多,外号倒是众人皆知。 “原来是他啊,我认识,他不是不收徒弟吗?怎又收了你?” “去年冬天,师傅上山受伤了,一人在山中不便,我照料了他一段时日,后来便成了师徒。” “原来是这样……能被他相中,说明你这小伙不错。这两只狗崽你想要就拿走吧,相信你会是个好主人,会善待它们的。” 老大爷一个劲地提及“老伙计”,宋阳能听出,他和师傅不仅相识,或许关系还很亲密。 但即便关系好,也不能不给钱,于是宋阳问道:“大爷,您打算卖多少钱?” “我若为了卖钱,就不会与你说这么多了。这条大狗是我养的最后一只猎犬,感情深厚,它的幼崽就如同我的孩子。 我年纪大了,腿脚不灵便,无法上山了。这两只幼崽条件甚佳,如果跟着我,只能看家护院,但好狗就应当在山中奔跑,能遇上个好主人,比什么都重要。” 老大爷长长地叹了口气:“并非所有事物都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宋阳微微点头:“大爷,您放心,我定会好好照料它们……多谢您。” “你回去见到李豆花,跟他讲,有空来我这儿坐坐,有两三年未见了,我请他饮酒。”老大爷笑着说道。 “大爷,那我回去该如何跟师傅讲?” “你就告诉他,是鹞子岩的老家伙,他便知晓了。” “我记住了。” 事情谈妥,老大爷不再耽搁,起身走出屋子。 宋阳和王岳将手中已变温的开水一饮而尽,放好碗,跟着走出茅草房。 老大爷一出门,趴在门口的大狗立刻起身,跑到他腿边,嗅着他的手。 两只狗崽在地上嬉戏,相互撕咬着。 看似凶猛,实则每一口都只是轻轻含着,并未真咬。 平日的打闹玩耍,也是它们成长的过程。宋阳出门时,看到那只青黑色的狗崽咬着紫红色狗崽的脖子,将其按在地上,紫红色狗崽就仰躺着,前爪蹬着青黑色狗崽的脖子,嘴咬着它的耳朵。 老大爷转身走进偏房,从屋里找出一根棕绳,用砍刀截成两段,而后向两只狗崽招手:“别闹了,过来!” 两只狗崽听到声音松开嘴,朝大爷跑去。 大爷用棕绳在它们脖子上系了松紧适宜的结,两只狗崽或许从未被拴过,不适应地挣扎、后退,想要挣脱绳索。 他弯下腰心疼地抚摸着两只狗崽的背,又分别揉了揉它们的头,然后把绳子递给宋阳。 看到两只狗崽依旧不安分,大狗也对着宋阳大声吼叫起来。 大爷先抱住大狗的脖子,指着宋阳说:“我给你的两只幼崽寻了个好主人,他会妥善照料它们。我老了,上不了山,它们跟着我,日后或许会受委屈。你放心,我的话你还不信吗?” 大狗偏头看了看老大爷,又瞧了瞧两只狗崽,呜呜叫了两声,又回头看向宋阳,缓缓收起了凶相。 接着,老大爷放开大狗,又走到两只狗崽面前,蹲下身子,拉过宋阳的右手,依次摸了摸两只狗崽的背和头,然后对它们说:“这便是你们的新主人,跟他走,跟他上山,保护他,听他的话。饿了他会给你们肉吃,受伤或者生病他也会设法为你们医治。你们属于大山,好好跟着他,比跟着我好……走!” 最后一个“走”字,老大爷大声喊出,说完,果断转身进屋,关上了门。 大狗看看两只狗崽,又看看紧闭的木门,在两者之间来回跑动。 被宋阳牵着绳子的两只狗崽,也回头望着木门,呜呜地叫唤着。 宋阳能感受到那种不舍,不知为何,他不忍目睹这种分别的场景,不管是狗与狗之间,还是人与狗之间,那种留恋都格外明显。 但他确实需要这两只狗,日后还指望它们陪伴自己在山中,只能狠下心,拉紧绳子,带着两只半大的狗崽沿着下山的小路离去。 它们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挣扎了几下未能挣脱,只是低声哼唧着,耷拉着脑袋跟在宋阳身后,时不时用力挣一下,想要往回跑。 大狗紧紧跟在后面,一步三回头,放不下两只狗崽,也舍不得茅草房里的老人,一直跟到山沟里的古道上,才停下脚步,对着宋阳叫嚷。 宋阳回头望着大狗:“你别跟了,赶紧回去,它们总会长大的,我会照顾好它们,我保证。” 一直未出声的王岳,看看大狗,又看看宋阳:“它能听懂吗?” 宋阳深吸一口气,感慨地说道:“倘若真是好狗,应当能明白。” 仿佛是回应宋阳的话,大狗叫了两声,转身朝山坡跑去。两只半大的狗崽看着大狗,叫了几声,等宋阳再往前走时,它们不再挣扎了。 第22章 回家 这时候,就连对狗不太了解的王岳,都能清晰地察觉到大狗和两只狗崽之间那种细微的情感转变。 他惊奇地看向宋阳:“还真是如此!” “那必然,师傅曾经跟我讲过,世间万物皆具灵性,狗是最通晓人性的。相处久了,它们真能听懂人言,甚至能从人的一举一动、哪怕一个表情,洞悉你的欢喜、恼怒、悲伤、愉悦还有心思,尤其是优良品种的狗。” 宋阳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轻柔地抚摸两只狗崽背上的毛,又揉了揉它们的脑袋。 就在这时,两只狗崽都把头伸过来,嗅了嗅宋阳。 看到这般情形,宋阳知晓,事情有了向好的转变。 这两只狗崽都不大不小,大概一岁上下。 它们的食量与普通的土狗相仿,也不挑食,剩菜剩饭便能饱腹,无需格外精心地饲养,不过性格和体型的发育较晚,从出生到完全长成需要两年左右。 也就是说,这两只半大的狗崽正处于最适宜训练的阶段。 上辈子放羊的时候,宋阳也养过一只青川犬,是师傅送给他的,那是一只极好的狗。 宋阳腿脚不便,拄着拐杖行走,怎能追得上满山乱跑的羊?全靠那只青川犬帮忙看管。 相处久了,它与宋阳配合默契,宋阳一个手势,它便能领会,知晓哪些羊跑得太快需要阻拦,哪些羊偷吃庄稼需要驱赶。 想起那只狗,宋阳心中不禁有些愧疚。 有一回他得了重感冒,头晕乏力,可山洞里那三十多只羊还饿着,不能不管。 于是他强撑着把羊赶上山,让青川犬看着。结果一天下来,丢了两只半大的羊。 青川犬把剩余的羊赶回来后,宋阳发现羊少了,就让它回去找。 一直到半夜,它才归来,嘴里叼着两只已经死去的半大的羊。 就因为那次,宋阳打了它,还骂了它。 后来宋阳仔细琢磨,没有领头羊的羊在山上就像迷途的幽魂,别说是狗,就算是人也很难将它们追回。 青川犬咬死羊叼回来,实是无奈之举,能做到这般已然不易。 它并非因饥饿才咬死羊,而是出于忠诚,宋阳因而感到格外惭愧。 宋阳很想再让那只青川犬陪伴自己,只是那是八二年以后的事了,当下没办法,只能日后再作打算。 此刻,最为要紧的是尽快归家。 天空始终阴沉沉的,寒风不时呼呼地刮过,将山林吹得沙沙作响。 云彩渐渐变红了,这是彤云,是下雪的征兆。 “山子哥,今日无论如何都得回到村里,不然要是夜晚下雪,在山里可就难受了,恐怕难以承受。” “是得加快步伐,还有几十里的山路,如今又多了两只狗崽,怕是要到天黑许久才能进村。” “再晚也得回去,到家就好了,总好过在山里待一整晚,反正都得走。” “那倒是!” 两人沿着古道,步入了昏暗的深山老林,翻山越岭,一路疾行,仅在中途停歇了片刻吃了两个馍。 宋阳顺便掰了些馍喂给两只狗崽。 它们闻了闻宋阳递来的馍,一点不挑食,叼过去像啃骨头一般歪着头咀嚼。待两只狗崽各自吃了一个馍后,似乎已经开始接纳宋阳了,对着他摇起了尾巴。 这个小小的变化让宋阳格外欣喜。 再度启程,天愈发黑暗,山林也更为昏暗,仿佛蒙上了一层冰冷的浓雾。 在山腰较高的位置,能明显看到浓厚的雾气飘拂着,慢慢地,草木上结了一层冰,天空下起了小雨,落在草木上即刻变成了冰,就连两人的头发似乎也被冻住了,变得硬邦邦的。 就这样,两人两只狗在寒风细雨中,咬着牙,看着从鼻孔呼出的两道白气,拖着沉重的步伐艰难地前行。 天渐渐黑了,树林里传来沙沙的声响,那是雪粒纷纷落下,而且速度越来越快,不经意间,地上已铺了一层白色,接着雪花开始飘落。 山林里的小路已经无法行走了,那些在沟谷和石壁之间开辟的小路狭窄,结了冰后又湿又滑,关键是视线愈发模糊。 还好,此时已经到了熟悉的地方,离通往川陕两地的盘山公路不远了,于是两人果断翻过一道山谷,踏上了公路。 盘山公路也是一片漆黑,阴森恐怖,不过好在不必担忧不慎坠入山谷。 两人沿着公路,带着两只狗崽,踩着越来越厚的冰雪,终于踏上了回镇里通向石河子村的土路。 还未到通往宋阳家的岔路口,两人就看到路上有人提着煤油灯在土路上走来走去。 走近后,宋阳才发现,在岔路口等候的正是自己的母亲王静雅。 “妈,您在这儿做什么呢?” 宋阳走上前问道:“大半夜的,又下雪,您不冷吗?” 王静雅早就听到了脚步声,只是煤油灯的光线微弱,灯下黑,举着灯照也看不清来人,只能听到脚步声。 等到听到是宋阳的声音,她赶忙快走几步迎上来,一看到宋阳就开始数落:“你这小子,怎么此刻才回来?说去抓竹鼠卖,一去这么久,下雪了,不知家里人担心吗?” 话虽不中听,却满是关怀。 宋阳笑着走到母亲面前:“不是跟您说过要三四天嘛,我这不回来了,赶紧回家,冷死了。” 这时,宋阳牵着的两只狗崽走到王静雅脚边嗅了嗅,把她吓了一跳:“什么东西?是两条狗,哪儿来的?” “这是我从山里要来的。” “要来作甚?家里人的吃食都不够,你还养两条狗,养得起吗?” “放心,这两条狗我来养,以后进山打猎要用它们。” “天天就想着打猎,你干点正经事行不行?再这般下去,怕是连你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狗。” “怎么就不是正经事了?我能养活自己……您别管!” 宋阳说完回头看向王岳:“山子哥,天晚了,我就不留您了,您赶紧回家,叔叔阿姨肯定急坏了,咱们日后再聚。” “行,那我走了!” 王岳点头,正要回家,却被王静雅一把拉住。 “回去作甚?你爸妈都在我家,你们四天未归,眼看要下雪,都在商量去哪儿寻你们俩……走,赶紧回家,急死人了。” 第23章 分家? 雪花纷纷扬扬地漫天飞舞,隐匿于寒夜之中的米仓山,静谧得毫无声息。 只能听闻房前屋后的树林里,落雪簌簌而下的声响。 在半山腰的屋子里,几人围在暖烘烘的火塘旁,轻声地交谈着。 宋阳和王岳从清晨走到深夜,行走了一百多里路,此时双脚仿若灌了铅一般,愈发沉重,离家越近,这种感觉越是强烈。 王静雅见两人走得极为缓慢,将煤油灯塞到王岳手中,让他照明,自己则小步跑着回去,想要把两人归来的消息告知屋里的其他人。 砰砰砰的敲门声响起,在火塘边烤火的李嘉怡赶忙起身开门,望着满脸焦急跑进来的王静雅问道:“妈,您这是咋了?” “他们回来了,宋阳和王岳都回来了!”王静雅欣喜地说道。 听闻此言,在屋里围坐在火塘边的宋建国、宋军和王岳的父母纷纷起身,跑到门口查看。 王岳提着煤油灯在前方照亮,宋阳牵着两条狗在后面,刚到门口,宋阳就笑着与王岳的父母打招呼:“叔叔、阿姨……” “你们俩这几日去了何处?我和你叔叔今日去镇上找寻过,未寻到人,还去问了你师父,知晓你们未曾去过,就连你师父都进山找你们了。就怕你们出什么岔子,怕你们被人擒住……你们拿着背篓离开也不言语一声,偷偷摸摸的,肯定有问题,不管做何事,好歹说一声,我们也不必如此担忧。” 宋建国显得颇为生气。 “我这不平安归来了,有何事明日我会讲明白,我现今只想暖和一下,吃口热饭,而后好好睡一觉,冻了大半宿,走了一百多里路了。” 宋阳知晓他们是关心自己,但此刻,他更欲休息,走着路都困倦至极。 “我看他俩确实累了,既然回来了,便无事了。建国,那我先带儿子回去了,改日有空再来串门,赶紧让孩子进屋烤火,弄些吃的,你瞧瞧他俩,身上湿漉漉的,脸色都发青了,有事好好说,别动辄就骂就打!” “知晓了,你们先回去,改日再叙。” “走咯!” 王岳的父亲王宏远脾气较好,在村里人缘甚佳,是个温和之人,或许是因仅有王岳这一个儿子,王岳便是他的底线,极为护着,只要不涉及王岳,诸事皆好商量。 还真是个有趣的人。 他说完,接过王岳的背篓,叫上妻子和王岳回家了。 宋阳也背着背篓,牵着两只狗崽进了屋,解开狗崽脖子上的棕绳,把背篓放置在墙边,在火塘边坐下,伸手烤火。 两只狗崽在屋里四处闻、四处转,熟悉新环境。 家里人随后进屋,关上大门,没有冷风灌入,昏暗的屋里瞬间暖和起来。 “衣服都湿了,赶紧上楼换一身干爽的。”王静雅在一旁关切地催促。 宋阳默默起身,上楼换了一身干衣服,又回到火塘边,看到哥哥宋军往火塘里添柴,让火烧得更旺,嫂子则拿来铁鼎罐挂在火上悬着的钩子上,往里加水,看到宋阳下楼,问道:“给你煮锅面汤,加些红薯,可否?” 宋阳知晓家里的状况,哪有挑剔的资格,点头说道:“行,多做一些,这两只狗也饿了。” 李嘉怡欲言又止,宋军却看过来:“家里今年的口粮都不足,没有多余的喂狗。” 显然,他们都舍不得。 “粮食不足我会设法解决。” 宋阳故意不看哥哥,低头轻轻抚摸旁边狗崽的脑袋。 一路上,宋阳不时逗弄,两只狗崽与他亲近了许多。 撵山猎狗与普通的看家狗不同,需要精心饲养,方能长得健壮,要靠它们寻觅猎物,保护猎人。 对于猎人而言,它们是最为忠诚的伙伴,危险之际甚至能救命。 “就你,还设法,你自己的口粮皆是全家挣工分换来的,不拖累家里就该感恩戴德了,就因你,家里连一年的口粮都未分够,还未问你,你向队里借那么多钱作何去了。那些钱哪一分是你挣的,你怎好意思一声不吭就借走用了?” 宋军原本是个实诚人,但是毕竟已成家,有老婆孩子,对于家里的粮食和钱,想法便有所不同。 虽然一家人商议过此事要缓缓图之,但毕竟年轻,不如父母那般沉稳。 尤其是看到宋阳带回来两条狗,两张要吃要喝的嘴,食量还不小。 他心中的火气一下子就蹿了出来。 那是玉米,比红薯土豆珍贵的玉米,人都不舍得日日吃,更莫说喂狗了。 宋阳抬头看向宋军,微微一笑,不与他争执,任他发泄。 他其实知晓,借生产队钱的事,迟早会引发家里的矛盾。 就连他这个微笑,在本就对他不满的宋军眼中,也觉得极为刺眼。 “笑,你还有脸笑,怎么,不想说那钱的用途?” 宋军猛地站起身,隔着火塘,冷冷地盯着宋阳:“你连这顿饭都不配吃。你一年到头没个正经营生,十九岁的人了,上山、采药,未见你给家里拿一分钱……你若不讲清楚,就分家,不然这日子没法过了,反正我是过不下去了。” 王静雅见宋军气势汹汹,唯恐兄弟俩在家中动手,赶忙上前拉住宋军。 宋建国则默默抽烟,良久,才轻声说道:“太不像话了,是该说清楚。别看仅是十多块钱,可那是全家的血汗,你妈要卖三百个鸡蛋才有这点……” 王静雅小心地看着宋阳,见他依旧淡定,心中稍稍安心了些。 她瞪了宋军一眼说道:“你是大哥,让着弟弟些,他还未成家,分什么家。” 而后,她又看向宋阳:“你也别犟……想着快过年了,把钱拿回来,给你两个侄女买件衣裳、买双鞋也好,钱是挣来的,也是省出来的,过日子要懂得节省。” 上辈子,宋阳听过类似的话语,家里人对此事皆有意见。 唯一让宋阳意外的是,宋军今晚首次提及分家,上辈子似乎从未说过。 难道是因多了两只狗崽,多了两张要吃饭的嘴? 他略微思考了一番,觉得这是个契机,正好询问宋军关于分家的想法。 即便知晓宋军是气话,也觉得是个不错的开端:“大哥想分,那就分呗,反正迟早要分,我同意……你想如何分?” 第24章 汉中是个好地方 宋军猛地愣住了。 他未曾料到,自己不过随口一说,宋阳竟即刻顶了回来。 至少在他看来,此刻宋阳是有意怼他,让他陷入尴尬境地。 话既已出口,此时若他不吭声,那便是在宋阳面前服软,往后还如何管束宋阳?父母向来偏袒宋阳,若如此,岂不是宋阳想怎样便怎样了? 他瞧了瞧父亲和母亲的神情,看到父亲盯着火塘里的柴火默不作声,母亲的目光在他和宋阳之间来回流转,气氛略显怪异。 分家之事,他其实未曾深思,一时也无良策,思来想去,觉得将问题交由父亲处置为好,毕竟父亲才是一家之主。 于是,他试探着询问宋建国:“爸,宋阳说了,迟早要分,您讲讲,我听您的。” “听我的?”宋建国抬头瞪着宋军,猛地大骂起来:“你们两个小子还认我这个爹吗?都给我闭嘴,谁再敢提分家,我打断你们的腿。” 得! 宋阳一听,便知晓今晚分家之事无望了。 老一辈人极力不愿分家,是有缘由的。 这个年代,靠力气劳作挣钱,全家共同努力,方能把事情办好。并且,一家人在一起,力量更大,一旦分家,人心便散了,遭遇困难难以应对。另外,传统观念摆在那,总是想要竭力维持家庭的完整。 看到宋建国发火,宋阳也只得暂且将此事搁置。 主要是,他也不愿好心办坏事,引发家庭矛盾。 不过是想劝家人离开老房子,避开日后可能会有的泥石流之地,确保家人的安全,顺便将日后必定会分的家分好,还是以和睦为重。 沉默了片刻,看到铁鼎罐里的水已然沸腾,李嘉怡仍未有放玉米面的意思,宋阳禁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自己惹出的事,总得解释清楚。 宋阳郑重地说道:“我从生产队借的十五块钱,拿去给师傅送礼了。在山里除了种地,别无其他挣钱的法子。我寻思,上山打猎、采药也算个途径,所以便想法子拜了师。 李豆花是何许人?是周边几十里最厉害的猎人,这么多年诸多想拜他为师的都被拒绝了,为何收我?” 他的目光依次扫过家里每个人的面庞,接着说道:“做人做事,得让人欣赏,让人觉得你值得教……十五块钱,我已经赚回来了。” 事已至此,不如趁此机会讲明白,以免日后麻烦。 宋阳言罢,从怀中掏出两张十元的纸币递给王静雅。 望着那两张当下面额最大的钞票,不单王静雅、宋军和李嘉怡极为惊讶,就连宋建国也忍不住抬头望了过来。 “卖了这么多钱,得捉多少竹鼠啊?”王静雅迟疑了一下,接过钱紧紧攥在手中。 “我想着快过年了,家里缺钱,借的钱得还上,就叫上王岳一同捉了一天竹鼠,到镇上的黑市卖了,又买了些针线之类的物件,沿着山里背夫走的旧路,去那边的山里换松子,再到南郑的黑市卖,赚了些钱,所以才耽搁了。” 宋阳毫无隐瞒,将这几日的经历简略说了一番。 “黑市……” 王静雅听闻这两个字,脸色瞬间紧张起来:“你这孩子瞎折腾,卖竹鼠就已令人忧心了,还敢跑去汉中,人生地不熟的,不怕被抓?要是被逮住,说你投机倒把,如何是好?” “怕啥?这两年管得没以前那般严苛了,听闻往后会愈发宽松,最终肯定会放开,政策会越来越好。再说,倘若不勇敢些,就守着那点地干活,啥时候能过上好日子?我想吃白米饭,想吃肉,想穿好衣裳,想住好房子,盼着生活好,又不偷又不抢,有何过错?” 他不便提及改革开放以后的变化,只是借他人之话稍稍暗示了一下。 未等家里人再多言,他起身走到墙边,拿出背篓里的袋子,回到火塘边,将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取出:“快过年了,我给你们每人都买了双鞋和袜子,还有一些棉布,可以每人做一身衣裳。都试试鞋,瞧瞧合不合脚。” 宋阳一边说着,一边将鞋袜分别递到每个人手中。 大家手中拿着东西,惊讶得无言以对。 尤其是宋军和李嘉怡,更是瞪大了双眼。 不单他们夫妻有,宋阳连两个侄女也想到了,除了鞋袜、布料,还给两个孩子买了漂亮的帽子和小手套。 最后,宋阳拿出称好的饼干和糖果,给每人一块饼干、一颗糖,余下的都放到李嘉怡怀中:“一年到头都舍不得买,都尝尝,余下的留给侄女。” 此刻,宋军捧着鞋袜,再瞧妻子怀中的那包东西,仿佛东西滚烫一般,两只手不知该往何处放,脸也红了,发烫。 全家老小皆照顾到了。 之前还觉得弟弟不成器、没心没肺,现今不禁反思,是否自己太过过分,错怪了弟弟。 “真的没事吗?”除了宋阳,全家人都望向宋建国,王静雅轻声问道。 宋建国未作回答,只是对李嘉怡说道:“儿媳妇,把东西放好,快回来给儿子做饭,多做一些,人要吃饱,狗也要吃饱。” 想了想,他又道:“此事,还是如先前所说,都不要讲出去。” 宋阳听到这,知晓父亲虽未明确表示支持,心中实则是认同了。 就如他知晓宋阳拜李豆花为师学打猎,旁人甚至宋军都说宋阳不务正业,父亲却一直未反对阻拦,也未四处宣扬,心中是认可的。 至少,会采药、打猎的人,日子确实比常人要好。 何况,宋阳拜的是众人皆想拜却拜不得的李豆花。 宋建国曾去询问过李豆花,知晓宋阳聪慧,学东西学得快,是打猎、采药的好苗子,心中亦很欢喜。 大抵都是盼着日子能变好。 “发什么呆,手中的饼干吃了,还有糖,都尝尝……要懂得享受,若不敢享受,哪来的动力去挣钱?往后还会有的。” 宋阳说完,又从贴身的衣服口袋里拿出几张粮票递给宋建国:“爸,有空去买点米面,过年时,可以吃几顿米饭。” 他未将东西全部拿出,钱和票证都自己留了一部分,怕全拿出来惊吓到家人。 钱有大用处,全国通用的粮票也不舍得一下子用尽,布票是汉中出的,桃源镇不能用。 日后要常去汉中,那里是物资的中心,“秦之咽喉,蜀之门户”的说法并非虚言。 汉中是个好去处,不然刘备也不会全力与曹操争夺。 背靠秦岭,依傍汉水的汉中,自古以来地位就非本地县城可比。 那里南来北往的人众多,人员繁杂,虽说有些乱,但也有更多的机遇。 别的不说,光是收购的东西的种类,就比本地县城丰富许多。 日后常去汉中,粮票、布票带在身上,用起来方便。 唯一令他担忧的,便是那个丢失票证的人。 宋阳清楚,自己虽得了好处,却也惹了麻烦,务必要小心谨慎。 第25章 我就是不去 一家人最终还是舍不得吃那递到手中的一块饼干和一颗水果糖,而是把东西放回袋子,留给了家里的两个孩子。 李嘉怡把东西拿回房间,小心翼翼地放进箱子,轻轻抚摸那崭新柔软的棉布,然后走出房间,从缸里舀出玉米面,一边往铁鼎罐里撒一边搅拌,熬起玉米面糊。 “去给小阳切点肉!”宋建国看着宋军又吩咐道。 宋军马上起身,从楼上拿下一块熏腊肉,用钳子夹着,在火上烤猪皮,然后默默找来盆子倒热水清洗,准备给宋阳炒些肉吃。 王静雅则提着煤油灯去自家的菜地,拔回一棵覆盖着薄冰与雪花的大白菜,切掉根部,掰掉黄叶,清洗干净。 大家都忙着给宋阳准备食物。 宋建国没动,坐在火塘边重新卷了一根旱烟装进烟袋锅,点燃后抽了几口,看向宋阳:“你叫王岳跟你一起去的,赚的钱分给他了吗?” “分了,一人一半!”宋阳平静地回答,“也叮嘱过他,别乱讲。” 宋建国点头:“那就好!” 正在切肉的宋军听到这话回头看了宋阳一眼,神情复杂,接着又低下头切肉,不知道在想什么。 玉米面糊熬好了,铁鼎罐被挪到一边晾凉,李嘉怡在火上挂好铁锅,把宋军切好的肉翻炒了一会儿,这次没有像往常那样把炼出的猪油倒进油罐里保存,而是直接加水烧开,把洗好的白菜掰成几段放进锅里煮。 这时候,没人再在意宋阳之前用很多香油炸竹鼠以及向队里借十五元的事。 很快,菜煮好了,王静雅给宋阳拿来碗筷。 宋阳接过,看着家人说:“都这么晚了,大家应该也饿了,一起吃点。” 说着,他从锅里舀出满满一碗玉米面糊,递给父亲宋建国。 宋建国稍微犹豫了一下,接过碗,看了一圈不自觉咽口水的家人,说道:“都吃点吧,给狗吃的等会儿再弄。” 于是,李嘉怡又从橱柜里拿出碗筷,给每人盛了一碗,大家围坐在火塘边默默地吃着。 虽然饭菜简单朴实,远远比不上以后多年的精致,但也算有不少油水,而且是纯玉米面,宋阳吃着,只觉得玉米面糊香甜,腊肉的烟熏味和脆爽的白菜混合在一起,别有一番味道。 这是家的味道。 也是宋阳多年来盼望的滋味。 看着家人,他心里总有柔软的地方被触动。 父亲、母亲、哥哥和嫂子,每人只吃了一碗就不再吃了,宋阳实在太饿,把剩下的饭菜都吃光了,只剩下一些汤汁,他又用铁鼎罐里的玉米面糊和汤汁搅拌,找个盆子,亲自去喂两只狗崽。 “不知道那老大爷有没有给你们起名字,现在跟着我,我得重新给你们起个名。” 宋阳不时回头看两只在木盆里大口吃面糊的狗崽,等它们吃完舔干净木盆,回到火塘边趴在自己身边,他伸手轻轻抚摸青黑色的狗崽说:“从现在起,你叫招财……记住,你叫招财。” 青黑色狗崽转头看看宋阳,然后把脑袋放在伸直的前腿上。 宋阳又揉揉紫红色皮毛的狗崽:“你叫进宝……” 紫红色狗崽摇摇尾巴,好像在回应。 招财、进宝,名字虽然俗气但很实在,也是宋阳对它们的期望,希望能帮助自己赚钱。 不管在什么地方,只有赚钱,才有享受安逸的条件,没钱什么都做不了,所谓的穷开心,不过是心酸的自我调侃。 特别是在这山村。 宋阳一直这么认为,富裕才是悠闲的基础。 他累得不行,烧热水洗漱后,穿着换脚的布鞋,拖着沉重的脚步上楼,脱掉外衣,躺在冰冷的架子床上,拉过厚厚的旧棉被盖在身上,还是觉得很冷,就蜷缩成一团,用被子蒙住头,在发抖中沉沉睡去。 堂屋里,李嘉怡拉了拉宋军的衣角,夫妻二人先后起身回房间休息。 两人躺在床上,拉过被子给两个孩子盖好。 李嘉怡轻声说:“前几天我就觉得宋阳有点不一样,好像突然有本事了,赚了钱还想着家人,好像一下子长大了懂事了。” 宋军不说话。 “你看他这次出去,带回来不少钱和东西,看样子赚了很多,还有些没拿出来。这还是和王岳平分之后的。”李嘉怡停顿了一下又说。 “他赚多少和我有什么关系?别说了,睡觉!”宋军心里莫名地烦闷。 “怎么会没关系?” 李嘉怡翻身,用手撑着床看着宋军:“我是说,现在农闲没什么事,如果宋阳还想去收松子或者做别的,你问问能不能带你,反正赚的钱都是自家的。” “你想去你去,我反正不去,他不过赚了点小钱,有什么了不起的?再说,这是投机倒把,你想过被抓住怎么办?家里的孩子怎么办?你来养?”宋军的火气越来越大。 “我觉得宋阳说得对,不偷不抢,想办法过好日子,没错。你要是跟着去被抓了,孩子我养,等你回来。爸妈四十多岁身体还不错,有什么好担心的?而且你也能看出来,爸虽然没说话,心里是支持的。 你去不去?你要是不好意思开口,我去跟宋阳说,让他下次带上你,你们是亲兄弟,他能和王岳平分,怎么会少了你的?兄弟一起,多赚点也是好事。” 李嘉怡兴奋地说道。 没想到,她越是这样,觉得被宋阳比下去的宋军越生气,大声说:“我就是不去,怎么样!” 这突然的声音,把睡在中间的两个孩子吓得身体一抖,各自翻了个身。 李嘉怡不想半夜吵架,又气又无奈地说:“真是没出息,还好意思提分家,分出去跟你过苦日子!” 说完,气呼呼地躺下。 宋军不理她,吹灭油灯,拉过被子蒙头就睡。 可他这一拉,李嘉怡的手脚露在了外面,顿时发火,又把被子拉回去,宋军盖不到了,他生气地坐起来,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不想惹事,蜷缩着重新躺下。 李嘉怡过了一会儿,也有点不忍心,摸索着给宋军盖上被子。 第26章 要看鸡怎么下蛋 在堂屋里面,宋建国和王静雅还在火塘边烤火,听到宋军两口子房间传来的喊叫声,都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发现没什么动静了,王静雅才压低声音说:“大儿子心里有气了,说不定哪天真闹起来,还会要分家,到时候可能压不住。” “也不是不能分家,咱们就三间屋,以后人多了挤在一起,确实不方便。但不管怎么样,得等宋阳结婚。” 宋建国狠狠地吸了一口烟,往旁边吹散:“孩子长大了,都想自己当家作主,我也不是那种守旧的人,知道管不了他们一辈子。该放手的时候,我自然会放手,也能图个清闲。” “那小阳偷偷去汉中黑市做生意的事,你就什么都不说?” “说什么?没什么好说的。这些事,其实我早就想做,只是我笨,不知道怎么开始。看到那些出去闯荡的人回来,大包小包地往家里带东西,我心里也羡慕,也听他们说了不少,好像真的没那么严格了,做生意的人也越来越多。 想把日子过好,不出去闯怎么行?指望在山里种地挣那点工分,没什么希望。 宋军太老实,他不适合。小阳不一样,他有股冲劲,就让他去闯。我跟他师傅李乘风聊过,别看他年纪大了,那也是个厉害人物,对小阳评价很高,说他聪明机灵,做事有分寸,没事,大不了惹了祸,我去替他顶着,换个平安。” 宋建国深吸一口气:“这就是最坏的结果了。行了,外面鸡都叫了,赶紧睡觉去。小阳来回跑了那么远的路,单边怕是有上百里山路,肯定累坏了,明天早上别去吵他,让他好好睡一觉。” “知道了!” 王静雅应了一声,用火钳把火塘里还在燃烧的木柴夹出来,插在火塘的灰里,这才提着煤油灯,回里屋睡觉。 宋阳一觉睡到自然醒,从楼上板壁的缝隙往外看,就一晚上的时间,就能看到山沟和谷地都被雪覆盖成了白色。 昨晚的雪下得不小,树枝上都堆积了差不多三指厚的雪。 雪还在不停地下,偶尔传来一声噼里啪啦的响声,是竹子承受不住雪的重量,竹竿破裂,雪纷纷扬扬地落下来,竹竿却再也直不起来了。 准确地说,宋阳是实在憋不住了才起床的,天气太冷,实在不想离开暖和的被窝。 他穿好衣服鞋子下楼,看到母亲王静雅和嫂子李嘉怡正在屋里的桌子上裁剪昨天带回来的布料,看样子是打算趁着下雪没什么事,给家里人做衣服。 看到宋阳下楼,王静雅笑着问:“小阳,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睡够了!”宋阳随口问道:“现在几点了?” “下午了!” “爸和我哥呢?” “王岳他爸来过,和你爸去镇上买东西了,你哥去别人家串门了,不知道在哪家。你在火塘边烤火,午饭给你留着,我热给你吃。” “你们忙你们的,不用管我,我自己来。” 宋阳说着打开门朝茅房走去,出门看到两个侄女正蹲在门口旁边,一个人拿着一颗水果糖舔着,看着用鸡笼罩着的母鸡。 每天早上,母亲或者嫂子都会做一件事,就是把鸡圈里的鸡放出来的时候,抓住下蛋的母鸡,用手指从鸡屁股伸进去摸一摸,看看有没有鸡蛋。 这些鸡都被摸习惯了,人一伸手,就赶紧缩着翅膀蹲下。 如果有蛋,就把鸡罩在笼子里,直到下完蛋,听到叫声才放出来,就怕鸡在外面下蛋被人捡走,哪怕一个鸡蛋才五六分钱,也特别在意。 看到宋阳出来,得到了水果糖的两个侄女特别亲热,一个劲地朝宋阳叫幺爸。 李嘉怡在屋里听到,笑着说:“你们两个孩子,拿了幺爸的水果糖和饼干,亲一下幺爸呀。” 宋阳顺势蹲下,让两个侄女在他脸上左右各亲了一下。 他揉了揉两个小家伙的脑袋:“外面冷,进屋烤火。” “我们不冷。”大侄女宋云梅笑着说:“要看鸡怎么下蛋。” “看鸡下蛋!”小侄女宋云兰年纪小,说话还不太清楚。 “别管她们,小孩子火气大,怎么拉都不回家,就让她们在外面玩,冷了自己会回来。”王静雅说:“小时候,你们也是这样,大人觉得冷得不行,你们却能在雪地里打滚。” 宋阳笑了笑,不再管她们,在猪圈旁边扯了几张玉米包叶,赶紧钻进茅厕。 上茅厕没有纸,只能用一些叶子或者小木棍简单处理一下。 几分钟后解决完,他回到屋里,从火塘边温着还冒着热气的水壶里倒水洗脸,然后自己热饭菜,随便吃了点填饱肚子,这才突然想起,起床到现在,没看到昨天带回来的两只青川犬。 “妈,我的那两只狗呢?”宋阳着急地问。 他特别担心到家就被解开棕绳的两只狗跑丢了。 “两个孩子老是往狗身边凑,我怕咬着孩子,把它们关柴房了,里面暖和一点。”嫂子李嘉怡说。 宋阳赶紧出门,跑到柴房门口,推开门一看,两只青川狗蜷缩着依偎在一起,看到宋阳,马上站起来,抬头看着他,尾巴欢快地摇着。 “招财、进宝,过来!” 宋阳招手叫它们。 两只狗崽马上跑过来,围着宋阳闻个不停。 他揉了揉狗崽的脑袋,带回堂屋,挂上铁鼎罐,给两只狗崽煮红薯。 等两只狗吃饱了,宋阳想了想,跟母亲说:“妈,我出去玩一会儿!” 说完,他随手拿了把砍刀,插在背后的裤袋里,领着两条狗出了门。 宋阳没有去村里,而是打算沿着大路,去附近的山野雪地。 他很清楚,要想让两只狗崽更好地训练,首先要让它们和自己亲近。 只有彼此熟悉,亲密程度提高了,才能让它们更好地理解自己每一个动作的意思。而陪伴和玩耍,就是主人和狗之间非常重要的交流方式。 他刚走到村子的大路,就看到王岳沿着路走过来,手里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把弹弓,一边走,看到树上有鸟,就从兜里掏出石子装上射击,但是那手法,和宋阳一样,吓唬吓唬鸟还可以,想要打中很难。 “山子哥……”宋阳朝他喊。 正在拿弹弓瞄准远处的王岳听到喊声,收回弹弓,朝宋阳看过来,高兴地叫:“阳子……我正想去你家找你玩。” 说着,小跑过来,看了看跟着宋阳的两只狗崽:“你这是要去哪里?” “在家没事,打算带狗去附近的山上玩玩。” “我还说去你家柿子树下打老麻雀……你要上山玩,我也去。” “哥,不是我说,就咱们玩弹弓这水平,怕是连鸟毛都打不到。” “就是随便玩玩,我想着去竹林里打,到那里,是人都能打中。” “这倒是,竹林里好打,等晚上再说……” 两人一边说,一边沿着大路走了一里多,转向山间的缓坡,那里有石河子村的大片山地。 第27章 赤麂 山里地势险峻,山坡又高又陡,生产队开垦荒地就像人们挑选宅基地一样,得挑坡度缓的地方,陡坡那里别说是种地,人空着手走都很困难。 石河子村的山地零零散散的,眼前这片算是最大而且比较规整的了。 一块块山地沿着山坡一层一层的,最宽的地也不过五六米,窄的只有两三米。 这已经是队里最好的土地了,以后土地分给各家各户,单靠种地发家致富过上好日子,几乎是不可能的。 副业必须得搞起来。 今天只是带着狗玩耍一下,增进彼此的熟悉程度,活动活动,跑一跑跳一跳,适应一下周围的环境。 两只半大的狗崽才被带回家一个晚上,宋阳也没指望现在就能训练它们。 白茫茫的雪把大地盖得严严实实的,足有十多厘米厚,真是一场大雪。 都说大雪是丰收的好兆头,可宋阳并不关心明年土地的收成,他本来就没打算明年靠在生产队干活挣多少工分。 此刻他只觉得冷,并且认为这是打猎的好机会。 茫茫的雪地上,只要善于观察,任何野兽的踪迹都能看得清楚。 可惜,现在没有枪,狗崽也派不上用场。 宋阳买了鞋袜、布料后,手里只剩下十八元钱和一些票证,离买一把双管猎枪需要的二百八十元还差得很远。 年轻的身体最大的好处就是只要吃饱睡好,再累也能恢复一大半。 他在汉中的时候还想着,回来休息两天,过年前再进山里收两次松子,再从王岳那里借点钱,就能把枪买回来了,但是这场大雪来了,进山收松子变得非常困难。 关键是很多做生意的人都选择在家里不出来,就算收到了松子,卖出去也很不容易。 尤其是快过年了,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的人知道这个时候很多人会冒险赚钱,倒卖票证、粮食之类的东西,肯定会严格检查,风险一下子变大了很多。 再加上那个丢了票证的人…… 想来想去,他觉得今年暂时不适合再去汉中了。 暂时没有更好的办法,还是得想办法弄把枪,抓紧时间打猎。 要是有枪,趁着这场雪,多花点心思,只要能打到两头黑熊,把熊胆卖了,兄弟俩放弃老房子另外选地方盖房子的钱就有了。 熊胆很值钱,一个好的熊胆至少相当于工人一年半的工资。 现在盖房子,三四百块钱就能搞定,如果人勤快一点,多准备点材料,还能更省钱。 火枪比较容易得到,宋阳自己想办法做一把也不难。 在石河子村,很多人家都有火枪,更好的枪却几乎看不到。 就连宋阳的师傅李乘风用的也只是自己做的火枪。 北方和边境地区对枪支的管理比较宽松,甚至会主动发,但是这里很特别,武装部管理得很严格,民兵只有训练的时候才有机会接触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平时都由武装部统一管理,一般人很难碰到。 好一点的猎枪,穷苦的山民哪有几个舍得花大价钱买,想玩枪、上山碰碰打野味,大多用自己做的火枪或者设陷阱。 只是打黑熊,火枪的威力和准头都不太好,一枪打不死就很难有补枪的机会,激怒的黑熊可是会要人命的。 他虽然跟着李乘风学打猎很久了,知道冬天找黑熊的方法和猎杀的技巧,但是实际打猎的经验非常少。 难度很大,得有一把好猎枪,多练习才行! 做事情要稳稳当当,好不容易重新活一次,一定要珍惜,不能轻易跑到深山老林里去送命。 宋阳一边想一边带着两只狗崽沿着山坡的小路往上走,只觉得每走一步都很艰难。 “阳子,快看,麂子!” 跟在宋阳后面的王岳突然喊起来,打断了他的思考。 他抬头朝着王岳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上面的山地靠近林子的地方,一个黄红色的小身影快速跑过去。 它跳跃的能力很强,两米多高的田埂轻松就能跳过去,跑得也很快,短短一两秒钟就跑出去三四十米,钻进林子不见了。 那是一只赤麂。 麂的样子像鹿,母麂没有角,公麂有小小的角尖,腿又细又长很有力,擅长奔跑,非常灵敏警觉,稍微有点动静就竖起耳朵,遇到危险马上逃跑,速度和跳跃能力都很强。 麂子有好几个种类,最珍贵的是黑麂,最常见的是毛色黄红的赤麂,也是山民捕猎最多的动物之一。 两只狗崽看着麂子消失的方向,往前走了几步又停下来。 它们捕猎的天性还没被激发出来,追逐猎杀的欲望不强烈。 “走,跟上去看看,要是能抓到,就太好了。”王岳有点兴奋。 宋阳摇摇头:“别去了,去了也没用,我没有枪。” “没有枪可以想别的办法,下套啊!你跟李乘风学过,对你来说不是很简单吗。” 王岳说着,快步朝着麂子跑进林子的地方走去。 宋阳听了这话,突然愣住了,然后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我真是糊涂了。没有枪就不能打猎?打猎的方法有很多。除了用枪,还可以下套、设陷阱。再说,值钱的野生动物在山里多的是,又不是只有熊胆值钱。虽然不像用猎枪猎杀那么直接,但是也能抓到猎物。是我想错了!” 宋阳发现自己一心想要搬离老房子、买枪赚钱,都有点走火入魔了。 回过神来,心思一下子就灵活了。 事情可以从简单的做起,而且不需要花很多钱。 一步一步来,慢慢积累,总会越来越好。 而且自己经验不足,正好可以拿这些容易对付的野生动物练手,挑合适的来,既能吃肉又能赚钱,等能力和经验提高了,再去挑战难度高的也不晚。 还有一年半的时间,很充足,赚钱的办法也不只是打猎这一种,不要把自己逼得太紧。 还没学会走就想跑,目标太高容易出问题。 才跟李乘风学了一年,还没学完呢。 宋阳心里想:“也不用现在就想要好猎枪,先从陷阱开始,嗯……还是得做一把火枪,上山应急防身也好,关键时候放一枪,吓走凶猛的野生动物也不错,也不用急着去危险的深山老林打大的猎物……就从火枪开始。明天就去镇上找人做火枪,顺便买些东西,去看望师傅……” 这么一想,宋阳心里对后面的计划安排渐渐清楚了。 王岳沿着山坡往上走了一段,回头看到宋阳站在原地不动,不由得催促:“你在干什么呢,走啊!” 宋阳抬头看了他一眼,笑着回答:“来了……招财、进宝,走。” 说完,快步朝着王岳追过去。 然后两人顺着麂子逃跑的脚印走进山林,追了十多分钟,一直都没看到麂子的影子。两只狗崽也顺着脚印闻着,不时看向山林深处。 王岳气喘吁吁的,终于认清了现实:“好家伙,跑得真快,一点影子都看不到!” “想抓住这只麂子,很容易!”宋阳笑着说:“别说话,跟我来。” 第28章 制作火枪 在古代的蜀地原本存在着一个以狩猎为业的民族。 后来,蜀人逐渐从在山区狩猎转变为在平原捕鱼,接着又过渡到从事农耕生活。 不过,仍然有一部分早期的居民留在山区,依靠狩猎维持生计,并将这种生活方式代代相传。 他们依照当地的环境,依靠山脉进行狩猎,在狩猎的过程中融入了很多巫术的形式,所以被称为“巫猎”。 在蜀中的盆地边缘,从雅安开始,经过甘南、青川,一直到镇巴,绵延上千公里的巴山山脉,山峰起伏,山势高大雄伟,山峦重叠。 丰富的生态资源,培育了一代又一代以捕猎为生的早期居民,使得他们的技艺得以传承不断。 随着时代的进步,虽然已经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巫猎了,但是先辈的狩猎技巧却流传了下来。 古代蜀地巫猎的狩猎习俗,主要有两种狩猎方式,一种是“持枪携犬”,另一种是“徒手而为”。 其实理解起来并不困难。 持枪携犬这种狩猎方式,猎人带着枪和狗,多数是结伴一起出去打猎,也叫撵山、打围。 也经常有一个人或者两个人在庄稼地旁边一边守护一边打猎的情况,本领高强的人也经常独自上山。 除了狗用来侦察、追捕之外,山民打猎的主要工具就是枪。 在古代的时候,枪指的是标枪、箭镞、弩箭等,到了明清时期有了火器的发明,现代的山民则逐渐开始使用火枪,大多是土枪。 这正是宋阳打算先弄到手使用的东西。 火枪制作简单,优势不在于精准而在于威力强大。 持枪携犬的狩猎方式,过去通常规模比较大,一般是由经验丰富的老猎人选定野兽经常出现的地方,众多猎手或者呼喊或者开枪或者放狗驱赶,制造出很大的声势,把受到惊吓的野兽赶到狭窄的山谷或者事先设好陷阱的地方进行围捕。 徒手而为,则是一种不携带工具的狩猎方式。 猎人不携带猎枪、猎狗,只是借助自然的手段进行狩猎,也被称为“黑山”。 猎人上山,只用套绳、陷阱、地弩等捕捉野兽,主要负责的人通常是被称为“吊路子”的巫师,他们神神秘秘的,在山神面前是虔诚而又狡猾的普通人,在大家面前却是难以捉摸的“神”。 换句话说,他们其实是以设置陷阱为主要狩猎手段并且做事隐秘的人。 吊路子掌握很多设置陷阱的方法,也是对猎物了解得非常透彻的人,进山后善于观察野兽的脚印、粪便以及留下的痕迹等,能够准确地判断野兽出没的路径和规律,并且懂得利用天时地利,包括天气的因素。 但实际上,经过多年,不管是持枪携犬还是徒手而为,两种狩猎方式早就相互融合了,尤其是吊路子,神秘的面纱已经被揭开了。 而宋阳的师傅李乘风,就是一位把这两种技艺都掌握的撵山高手。 宋阳跟着他学习了一年,他用心传授,已经把自己掌握的技巧全部教给了宋阳。 只是对付一只麂子,就算宋阳实际打猎的经验不够,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管怎么样,如果能够抓到,就是三四十斤美味的肉,宋阳想明白这些后,对这只麂子也产生了兴趣。 他抽出插在身后的砍刀,率先顺着麂子的脚印追了过去。 麂子的蹄印在雪地上踩出一个个小坑,很容易辨认。 就这样,两人一路顺着脚印慢慢走,朝着山林深处前进,大约半个小时后,进入了一片山沟谷地。 宋阳观察着谷地,谷里有小溪流淌,两边的山坡上茅草、灌木丛生长着,高大的树木比较少,沟里藤蔓交错……这样的环境,正是麂子喜欢的地方。 很快,宋阳发现雪地上有新鲜的黑色颗粒,像山羊的粪便,只是稍微小一点。 他蹲下查看,轻声说道:“这就是麂子的粪便,初步判断,这片山沟坡地,可能就是它经常活动的地方。” 王岳默默点头,继续跟着宋阳顺着脚印往山沟里走。 果然像宋阳说的那样,越往里面走,麂子的脚印越多,不时能看到麂子停留时跺脚形成的雪窝,混合着泥浆,非常显眼。 在一些枝叶遮挡、雪没有覆盖的地方,还能看到一堆堆麂子的粪便。 再沿着山沟往上走,雪地上的脚印逐渐汇成了一条小路,两边能看到被吃掉的树枝、树叶。 “这就是麂子经常走的路,麂子非常机灵,稍微有点动静就会逃跑,想就这样找到它,最多只能远远地看一眼,用枪射击也不现实,用狗去追倒是可以,只是它奔跑跳跃的能力很强,狗短时间很难追上,只有等狗把它追到没力气了才能抓住……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它经常走的路上设置陷阱。” 宋阳看着山坡,观察了一下方位,回头对王岳说:“去寻找几根结实的葛根藤来,我设置一个吊套陷阱。” “好的!” 王岳看了看四周,朝着左边的山坡走去。 山里野生的葛根很多,葛藤坚韧又柔软,用来当作绳子,对付三四十斤的麂子,完全足够。 王岳去找葛藤的时候,宋阳顺着麂子的小路又往前走了一段,在小路旁边一棵手臂粗细的小树旁边停了下来。 他摇晃小树几下,等树上的雪都掉光了,用力把树弯下来,弹力不错,他很满意。 随后,他拿着砍刀在旁边找到了小树,砍下两根带有杈的树枝,稍微修整了一下,做成了两个倒勾,然后回到麂子走的路。 拨开雪层,宋阳用削尖的木棍在潮湿的地面挖出一个像脸盆大小的浅坑,将两个木杈倒钩相隔五六厘米,一左一右钉进浅坑里。 过了一会儿,王岳拖着几根已经清理掉叶子和杈藤的葛藤回来了:“阳子,怎么弄?” 宋阳查看了那些葛藤,为了保险起见,挑选了两根最柔软结实而且足够长的,拧成藤绳,让王岳帮忙把小树压弯,把藤绳绑在树梢正对着兽道浅坑的地方。 然后在藤绳的末端打一个比浅坑口稍微大一点的活套。 在活套上方十多厘米的地方,把藤绳系在一根小棍的上端,接着,又选了一根稍微粗一点的小木棍横放在两个倒勾上,藤上系着的小棍从横棍绕过去,上端别在横棍上,下端用另一根小横棍别住。 随后,他用一些小棍搭在下面的横棍上,把准备好的两个活套口小心地放在浅坑口上。 “好了!”做完这一切,宋阳拍了拍手站起来。 “能行吗?” 王岳看着眼前这个看起来有点简单的陷阱,脸上露出怀疑的表情。 “行不行试试就知道了。” 宋阳说着递给王岳一根木头,示意他动手。 王岳接过,半信半疑地拿着木棍朝着浅坑轻轻地试探性地捅了一下,两个木倒勾下面搭着的横木棍被触动后,圈口的藤套在小树弹力的作用下瞬间收紧。 他手里的木棍竟然一下子被拴住扯飞了,力量非常大。 王岳满脸惊讶地看着宋阳:“这个陷阱够厉害,看不出来,你小子有两下子,不愧是跟李乘风学过的……看样子,明天能吃到麂子肉了。” 宋阳笑了笑:“这只是最简单的做法,还有更复杂的……出来很长时间了,赶紧重新弄好,回家,晚上不是还要打鸟吗?” 王岳点头,再次把小树压弯,帮助宋阳把陷阱重新布置好,在上面撒了一些草叶,盖上一些雪,两人这才带着狗回去。 “我明天要去镇上一趟,你有空来查看这个陷阱,如果抓到麂子就带回去。” “行……你去镇上干什么?” “我去找人做火枪的枪管,制作火枪,还要去看望师傅。” “制作火枪……你是打算上山打猎了?” “现在没什么事情可做,确实有这个打算。” “到时候带我一起呗!” “到时候再说。” 第29章 女知青 不论是打猎还是从事其他事务,在宋阳心中,王岳皆是最佳的伙伴。 即便王岳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尚浅也无妨,只因他是宋阳最为信赖之人。 有王岳相伴,他们便能彼此照应。 并且,忆起上辈子王岳对自己的照料,宋阳也甘愿将自身所得的益处与他共享。 两人领着两只狗崽沿着来时的道路回到那片山地,望着一块块收割完庄稼后被牛犁过且覆盖着白雪的田地,宋阳又瞧了瞧自己的双腿,即便有着上一世沉淀下来的沉稳心境,也难以遏制此刻陡然涌起的少年意气,他一时兴起,在地里奔跑起来,接着从一块块山地的田埂纵身跃下。 哪怕高度达到两三米,也毫无惧意。 厚厚的雪层和松软的泥土,能够为这年轻的躯体提供充足的缓冲。 就这般,他一边跑一边跳,顺着坡地疾速冲下,那般畅快、随性,仿佛多年积压在心底的烦闷瞬间消散,整个人轻松又愉悦,在奔跑跳跃之际,脚下仿若有风,犹如在腾云驾雾。 两只青川犬见与他拉开了距离,叫了一声,也跟着在后面疯狂地奔跑下去。 王岳乐呵呵地望着如同发疯一般的宋阳,知晓自己这位好友性格活泼,也就跟着往下跑跳,只是面对较高的田埂时,他不敢如宋阳那般随意,选择缓缓地滑下。 不过两分多钟,宋阳已跳过二十多块地,抵达了下方的土路。 他望着自己这充满活力的双腿,满心欢喜地轻轻拍了拍:“这辈子,我要凭借这双腿踏遍山川,踏出一条幸福之路。” 两只青川犬尽管出发较晚,然而速度不慢,宋阳到达土路时,它们也到了,围绕着宋阳打转,仰头望着他,欢快地摇着尾巴。 宋阳伸手揉了揉两只狗崽的脑袋,呼喊着它们的名字:“招财、进宝……” 王岳就慢得多了,宋阳等了许久,才瞧见他绕过一块三米高的田埂,从地头的小路下来:“你小子发癫了,那么高的田埂也敢跳,不怕摔断腿?” “不怕,我心中有数,再者,想要去打猎,就得有敏捷的身手……你看我刚才的身手如何?”宋阳笑着问道。 王岳朝宋阳竖起大拇指:“那是极为厉害,就像《西游记》里的……鲶鱼怪奔波儿灞。” 宋阳愣了一下,原以为王岳会提及齐天大圣,未料是这么一个小妖怪。 两人都喜爱看小人书,这也是儿时较易接触到的事物,宋阳所看的《西游记》小人书便是从王岳那里借来的,是他大姐出嫁后回娘家时从镇上带给他的。 见王岳如此说,宋阳也笑着回怼:“那你就是黑鱼精灞波儿奔!” 实在是因为这个名字在《西游记》里太过特别,看一次便难以忘怀。 王岳想了片刻,挠挠头道:“不对,说错了,这是被那个呆子一钉耙打死的蠢货,模样还丑,这不就是自己骂自己嘛,不能这么叫……” “那应当如何称呼?” 两人一边闲谈一边往回走,行至岔路往宋阳家的路口,仍未讨论出结果,反倒觉得自己有些愚笨。 眼见天色渐暗,王岳着急归家。 “晚上我再来,去竹林打鸟。” “好,来的时候记得带个手电筒。” “好嘞!” 两人于是各自返家。 宋阳推开门进屋,看到宋建国和宋军都已归来,王静雅和李嘉怡正拿着细绳为他们量做衣服的尺寸,一家人皆喜气洋洋。 唯有看到宋阳回来,宋军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 两个不识字的女人,只能采用这种土办法量尺寸,不过制成的衣服倒是颇为合身。 为宋建国和宋军量完,宋阳也被拉过去量了一番,在布上比划裁剪好布料后,便忙着准备晚餐。 将铁鼎罐置于火上时,宋建国开口道:“一年到头极少能吃上一回,今日既然买回来了,就煮一回米饭,免得心里一直惦念。” 此话说罢,全家人都笑了。 买来的大米仅是在盆里随意用水晃了几下就算洗净,便放入铁鼎罐里煮,就连淘米水也不舍得径直倒掉,拿去猪圈喂猪。 王静雅和李嘉怡抽空将白菜洗净,把土豆削好,而后都围在火塘边,眼睛紧紧盯着鼎罐冒着热气、咕噜咕噜作响的盖子,只觉闻着大米的香气便是一种享受。 就这样,一家人等着鼎罐里的水干,调整铁鼎罐的高度,继续在火上烘烤,香气愈发诱人。 一年到头难得能吃上一次米饭,尤其是这个年代的大米香气浓郁,即便没有任何调料和配菜,单单食用白米饭也觉得美味无比。 吃完饭至最后,锅底的锅巴也被仔细地刮下,李嘉怡捏成两个团,分给两个女儿。 这让两个小家伙兴奋极了,直说米饭好吃,期望能天天都吃。 身为姐姐的宋云梅将锅巴捧在手中,一点一点慢慢地吃,唯恐吃得太快便没了,倒是妹妹宋云兰吃得迅速,没几口便吃完了,而后又盯着姐姐手中的锅巴,伸手就抢。 宋云梅自然不情愿,抢不到锅巴的宋云兰瞬间大哭起来。 两个小家伙自从吃过宋阳带回的饼干和水果糖后,对宋阳突然变得极为亲近,只要宋阳在家,就喜欢围绕在他身旁。 宋阳伸手轻轻揉了揉宋云梅的脑袋:“你是姐姐,分一些给妹妹,幺爸晚上和你王岳叔叔去竹林打麻雀,晚上烤麻雀给你们吃。” 听闻此言,宋云梅这才点头,将手中剩余的锅巴分了一块给妹妹。 剩下的,她不敢再留存,几口便吃完了。 望着两个小侄女,宋阳心中莫名地难受。 仅仅一顿米饭,对于她们幼小的心灵而言,便是最美味的食物。 他不禁想到,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营造更优渥的生活。 上辈子一事无成,一直未曾成婚,独自一人生活,解决生理需求时,要么自行解决,要么手头有点钱时花钱寻女人。 不,那算不上寻欢作乐,不过是去找一些相貌不佳、不洁,价格还昂贵的女人。 这辈子,必定会有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宋阳开始畅想未来妻子的模样…… 想着想着,一个身影浮现于脑海之中——蒋依娜,那个其他知青都已回城了,却因特殊缘由仍留在村里的锦城女知青。 第30章 大竹林 宋建国吃完饭便出去串门了,母亲王静雅也随之一同前往。 家中仅剩下宋阳、哥哥嫂嫂以及两个侄女围坐在火塘边取暖。 嫂子靠近煤油灯旁缝补衣物,宋阳和宋军则彼此对视却不言语,默默坐在火塘边。 王岳直至天黑许久后才手持手电筒从家中赶来。 刚至宋阳家的老宅前,吃饱了红薯相互依偎躺在狗窝里的招财、进宝瞧见手电筒的光,即刻钻出,对着灯光所在的雪地发出低沉的吼声,待王岳走近一些,便大声叫嚷起来。 王岳用手电筒照着它们,忍不住嗔怪道:“你们两个不长眼的,才这么短时间未见,就不认我了,两条蠢狗,一点记性都没有。” 宋阳忽然听闻狗叫,赶忙开门去瞧,正巧碰上王岳在责骂。 他略感惊讶地看了看两只狗崽,走上前轻轻揉了揉它们的脑袋,笑着对王岳说道:“山子哥,招财和进宝可不蠢,恰恰相反,它们比你所想的要聪慧,它们已然将此处当作了家,当作了自己的领地,所以对外人极为警惕。” 才带回家仅过了一个夜晚,喂了三顿饭,就显露出看家护院的本能,着实不错。 青川犬,不单是天生的山地猎犬,亦是出色的护卫犬和守卫犬,果真是名副其实。 “那是不是我每次来,它们都要咬我?”王岳略感烦恼。 “待与你真正熟识了,应当就会接纳你,别着急,慢慢来吧。” 宋阳言罢,招呼王岳进屋。 王岳进屋与宋阳一家人打过招呼,随手捏了捏云梅和云兰两个小侄女被火烤得红彤彤的脸蛋,看到她们口中各自含着一颗水果糖,用舌头拨动着与牙齿碰撞发出声响,笑着问道:“甜不甜?” 两个小家伙不停地颔首,齐声说道:“甜!” “叔叔都未曾吃过水果糖,分一颗给叔叔尝尝。”王岳逗弄她们。 两个小家伙瞧了瞧王岳,皆不吭声,显然是舍不得。 宋军随手拉过一条长凳,挪了挪自己的座位,给王岳腾出火塘边的位置让他坐下,而后对两个女儿说道:“你们两个小气鬼,连颗糖都不愿给你王岳叔叔,莫忘了,以往他也给过你们诸多好吃的……去拿些糖来给叔叔,往后还想不想吃他给的东西?” 云兰年纪尚小,毫无反应,云梅大一岁半,懂得稍多些,起身欲回房间拿糖,却被王岳拉住。 “无需去了,叔叔逗你们玩呢,叔叔有糖……”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衣兜里掏出四颗糖,分别给姐妹俩每人两颗,接着看向宋军:“军哥,我今日见张晨轩回来了,你们往昔玩得甚好,怎不去他家串门?” “是回来了,我下午刚去过。”宋军点头回应。 “瞧他穿戴有模有样的,在外面或许混得不错。” “听他讲还行,我也只是随意问问,具体情形并不明晰。” “他真是运气佳,在镇上居然能碰到这般机遇,傍上大人物,寻得一份工作,还是在锦城那样的地方。” 王岳和宋军所提及的张晨轩,是石河子村与宋军同龄之人,比宋阳年长两岁。 提及此人的运气,宋阳亦甚为感慨,运气来时真是拦都拦不住。 前两年,桃源镇上有一只流浪狗,在镇里待了许久,不知从何而来,或许是见过众多形形色色的人,尤为机灵。缺肉的那些年,许多人都想捉住这只无主的狗,尝尝狗肉。 张晨轩见此,亦有此想法,专门耗费两天盯着这只狗,费了不少心思,首日让狗逃脱,次日又去,正巧碰上这只狗抢夺一个女人提着的熏腊肉。 腊肉甚是珍贵,女人自然不肯松手,对狗又打又踢,结果狗发狂般连人带物一同撕咬。 张晨轩早已备好棍棒在手,见此情形立刻冲上前,看准时机,几棍子下去,当场便将那只疯狗打死。 他本欲将狗带回家吃肉,却被人叫住连连道谢,这才知晓这个女人是桃源镇之人,嫁给了一位锦城的知青,知青有些关系,很早就回城了,她也随之而去,此次乃是回娘家探亲。 为表谢意,女人帮张晨轩在锦城的三江制鞋厂谋得了一份学徒工的工作。 此事让石河子村的众多人羡慕、议论许久,能领工资,往后便是城里人了,非山里人所能比拟。 然而宋阳知晓,张晨轩此次归来并非混得顺遂,而是丢了工作,在锦城难以立足,无奈回村,他一直隐瞒,过了大半年才道出实情,原来是因吃狗肉惹了麻烦,被人弄了回来。 想到自己带回的两只青川犬,宋阳觉得需得谨慎些,即便上辈子未听闻张晨轩打过村里狗的主意,即便他与宋军关系好,也不能不加以防备。 “阳子,走,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赶紧去竹林打麻雀,叔叔和婶婶都在我家,我爸也说,稍后要来吃雀肉。” 王岳把手伸到火塘里搓搓取暖后,起身催促。 “走,今晚得多打一些。” 宋阳也不耽搁,起身拿了一个布袋准备装鸟雀。 临出门时,王岳又回头询问宋军:“军哥,去不去?” “我懒得去了,在家烧热水等你们归来。”宋军笑着摇头说道,“你们二人足矣,我去也是多余,等你们打来,我来处置,吃现成的。” “你负责处置……哄我?” 听宋军如此说,王岳反倒甚是欣喜。 打鸟容易,拔毛处理麻烦,宋军愿意接手,他就怕宋军哄骗他,怕其反悔。 “哄我”在蜀语里意为欺骗,说这个词自带反问的语气,是极为严重的发誓用语。 一般用上这个词,对方都会思量一番,这个“儿子”当不当得起。 宋军想都未想,即刻回答:“哄你!” 他这般肯定地回答,主要是自己嘴馋,而且还有两个孩子,也不想白吃,总得出点力才好意思。 王岳笑着点头,跟着宋阳出门,递给他一把借来的手电筒。 “去大竹林!” “好嘞!” 宋阳在前引路,两只青川犬悄然跟在旁边。 第31章 大收获 在那片常年葱郁的竹林里,枝叶相互交织,延展成一片广阔且隐秘的天地。 许多鸟儿都喜欢在这竹林里过夜栖息,于是,石河子村的一些村民便热衷于在夜里来这儿打鸟,毕竟这能给餐桌增添些荤菜。 打鸟有一定的讲究,得在夜晚较晚的时候行动,而不是太早。 按照村民们的经验,鸟儿们通常要在天黑很久之后,才会慢慢入睡,把脑袋缩进翅膀里面。 这时,就算用手电筒直接照着,或者把弹弓挪到离它们只有一米左右的地方,只要动作不大,它们也不会轻易被惊醒。 虽说宋阳和王岳都不是使用弹弓的高手,但在这片打鸟相对容易的竹林里,他们还是很有信心的。 “王岳,这片竹林最近有人来打过鸟吗?”宋阳一边走着,一边问道。他家离村子中心有点远,最近又忙于各种事情,还没来得及去村里转转。 而王岳住在村东头,村里的大小事,他总能第一时间知道。 要是这片竹林最近有人来打过鸟,那他们这次可能就白跑一趟了。 因为一旦鸟儿受到惊吓,就会去别的地方栖息,得好几天才会回来。到时候,竹林里的鸟儿数量大幅减少,找起来费时费力,收获也会很少,还不如去找一片没被打扰过的竹林。 “我当然打听清楚了,这几天没人来过,所以才叫上你。”王岳笑着回答。宋阳听了,心里一下子踏实了。 他家周围虽然也有竹林,但是面积小,鸟儿也少。他们现在去的大竹林,在大村子斜对面的山坡上,那里半山坡都是竹子,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两人沿着大路走到村子附近,然后转到通向河边的小路。 他们踩着河心的石头跳到对岸,不一会儿就钻进了那片竹林。竹林里一片漆黑,竹子被积雪压弯了,沉甸甸地低垂着。进入竹林后,他们的脚步变得又轻又小心。 虽然大部分积雪被竹叶挡住了,但地上还是有一层薄薄的雪。这雪虽然不厚,却刚好把竹林里那些尖尖的竹桩盖住了。 这些竹桩很危险,一不小心,就可能刺伤脚,划伤小腿,甚至绊倒摔倒,如果不巧扑到另一根尖尖的竹桩上,后果不堪设想。 两人一边慢慢往前走,一边注意地上的鸟粪,不时抬头看看竹枝。 “这儿有一只!”没过多久,王岳轻声叫起来。 宋阳走近一看,是一只不认识的小鸟,他摇了摇头:“太小了,不值当。” 刚想转身继续找,手电筒的光突然照到雪地上一小堆灰绿色的脏东西。 宋阳一眼就认出来,这是斑鸠的粪便,而且很新鲜。 他顺势抬头往上面的竹枝看去,就在离那只小鸟不到一米的地方,几根竹枝交叉的地方,一只像鸽子大小的斑鸠正停在两米多高的枝头。它被竹枝挡住了,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发现。 斑鸠的粪便颜色特别,和其他鸟儿的粪便不一样,有新鲜鸟粪的地方,通常就有鸟儿在。而且斑鸠还有回巢的习惯,经常会停在同一棵树或竹子上。 “那儿有只斑鸠!”宋阳用手电筒照着,指给王岳看。 王岳偏着头看了好几秒,才看清:“好家伙,藏得真深,差点没看到。你照着,我来打。” 宋阳挪了挪位置,找到一个竹枝缝隙大的地方,用手电筒稳稳地照着斑鸠。王 岳从兜里拿出弹弓,这弹弓是用轮胎橡皮做的,又从另一个兜里拿出一块用瓦片精心敲碎修整好的弹丸,放进弹弓的皮兜里。他抬起左手,拉紧橡皮绳,瞄准斑鸠的胸腹部位,然后松开皮兜。 只听“嗡”的一声,弹丸飞了出去,直接打中斑鸠。本来距离就不远,王岳身材高大,手臂伸出去又近了半米多,离斑鸠只有一米多。 这一下力量很大,斑鸠被打中后,带着冲击力飞起来,又掉在雪地上。虽然没有马上死,但内脏已经受了重伤,扑腾着翅膀,飞不起来。 宋阳赶紧上前,一把抓住斑鸠,顺手拧断它的脖子,不让它再挣扎,然后放进兜里。 两人接着在竹林里找。没几分钟,宋阳又发现了一只,可手电筒一照,是只黑老鸹(乌鸦),他就放弃了。 这种鸟在村里没人愿意要,一是因为民间有一些关于它的不好的说法,二是它要是在晚上被惊动,就会发出很凄惨的叫声,马上会把林子里其他鸟儿都惊醒。 这样的话,再想打中其他鸟儿就很难了,它们通常会听到声音就飞起来,跑到别的地方。当然,也有个比较粗暴的办法,就是用力摇晃竹林,让鸟儿受惊飞起来。晚上的鸟儿飞起来扑腾几下后,一般会随便找个地方落下。 只要记住它的位置,关掉手电筒等几分钟,等它安静下来,再用灯光照,它通常不会马上飞走,就可以趁机把它打下来。 宋阳刚放过那只老鸹,王岳那边又有发现:“快过来,这儿有只老阳雀!” “来了!”宋阳赶紧跑过去。 这老阳雀有半个斑鸠大,经常偷吃柿子,在竹林里数量不少,肉也比较肥美,是他们这次打鸟的主要目标之一。 两人配合得很好,又轻松地抓住了它。之后,他们又在竹林里找了很久,一直在找猎物。 就这样,他们在竹林里忙活了两个多小时,收获不少,一共打下了六只斑鸠、十八只老阳雀,大片竹林也差不多都走遍了。 “差不多行了,回去吧,不然他们该等着急了。” “再找找呗,刚才有几只飞走了,里面有只斑鸠,说不定还能找到。” “别浪费时间了,过几天再来也行。明天我要去镇上,你还得去看看陷阱有没有抓到麂子呢。” “也是。” 今晚这些斑鸠和阳雀,要处理好做来吃,还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 宋阳一心想着明天去镇上买火枪的事,不想耽误太久,毕竟早点把火枪弄到手才是最重要的。 两人从竹林靠近村子的那头走出来,朝着河边走去。可是,离河边还有二三十米的时候,隐隐约约从那黑乎乎的河沟里传来一阵女人的哭声。 这半夜的哭声,让宋阳和王岳吓了一跳,马上停下了脚步。宋阳更是觉得头皮发麻,心脏好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紧紧抓住了。 第32章 穷乡僻壤 这像怨鬼幽魂一样的哭声,实在是让人感到害怕得不行。 宋阳重活了一世,自己的经历太奇怪了,很多以前不相信的神秘事情,现在让他心里发慌。毕竟,这种半夜的哭声,实在是没法解释。 “不会是鬼吧!”很明显,王岳也有这样的想法。 “去他的……咱们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怎么能怕这些!” 宋阳有点生气,他用因为害怕而本能压低的手电筒照着,从山坡的雪地上抠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朝着下面哭声传来的地方用力扔过去,同时大声喊道:“是人是鬼,给我出来!” 石头掉进黑暗里,砸得河边一丛被枯藤缠得紧紧的小树沙沙地响。 紧接着,河边传来一声惊叫,然后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来:“是我,别乱扔!” “我当是谁呢!”王岳一下子听出来女人是谁,一边往河边走,一边说,“差点把我吓死!” 对于宋阳来说,隔了几十年,记忆已经有点模糊了,他一时没想起这声音是谁的,就问:“岳哥,是谁啊?” “你这都听不出来……是蒋知青,我说你这小子怎么回事?你们俩以前关系那么好,这都听不出来?你有空还是得多在村里走走!”王岳随口说道。 “确实该多走走。”宋阳跟着说。他也没想到,下午才刚想起蒋依娜这个人,晚上就碰到了。 两人先后走到河边,手电筒的光照在蒋依娜身上。她穿着又厚又旧的棉衣棉裤,但是宋阳还是能想象出这个来自锦城的知青那小巧的身材。 以前在队里干活的时候,尤其是夏天穿得少,她那好看的身材和漂亮的脸,就像一道好看的风景。 一个地方的环境养一个地方的人,大概是蜀地气候湿润,就算在这艰苦的时候,蜀地的女人也不像其他地方的人那么黑黄,皮肤大多白白嫩嫩的。 常说,皮肤白能遮住很多不漂亮的地方,何况她本来就是个美女。 “蒋姐,你在这儿干啥呢?哭哭啼啼的,我还以为是鬼!”王岳没好气地说。 蒋依娜低着头,不说话。 宋阳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蒋依娜在这儿哭的原因。和她一起来的几个知青,有的顶替父母工作回城了,有的托关系走了,有的因为生病退回去了,都想办法走了,只有她还留在这儿。 不是队里和公社不给开证明,而是锦城那边因为她的家庭原因不接收,想走也走不了。 “回不去就不回了呗,想那么多干什么?在哪儿都是生活,开心是一天,难过是一天,为什么不开心地过呢?”宋阳认真地说,经历了重生,他对很多事情都看得很开。 几个知青刚来的时候,都还是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从城里来,和在乡下长大的孩子比,娇气多了,受不了这种又苦又无聊的生活,都吃了不少苦。 蒋依娜是村里不少年轻人喜欢的对象,只是她性格高傲,虽然没说话,但是有一种让人不敢靠近的气场。也有几个年轻人向她求婚,都被拒绝了,之后就没人再提了。自然,闲话也就来了。 宋阳和王岳和几个知青年龄差不多,尤其是宋阳,他和两个从渝州来的男知青关系很好,其实他是为了接近蒋依娜,才去找那两个男知青学习文化知识的。 “读什么书,一家人挣的工分连饭都吃不饱,哪有多余的钱让你读书,还不如回来干活,多少挣点工分,年底换点粮食填饱肚子才是正事。” 宋建国当初的一句话,让小学成绩很好、考上初中的宋阳没办法只能回到村里,跟着一位老人放了三年生产队的羊,那时候他年纪小,每天只能算半个工分,三年后才开始参加队里的劳动,拿和大人一样的工分。 现实就是这样,贫困的农村当然希望家里能出个有文化的人,但是相比之下,解决吃饭问题更需要劳动力。 宋阳不埋怨父母,他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家里确实没钱让他读书。 和那些从来没上过学、连自己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的同龄人比,宋阳觉得自己还算幸运,至少认字写字没问题。 借着学习文化的名义,宋阳和几个知青慢慢熟悉起来,他也成了少数能和比他大三岁的蒋依娜说话的人,算是普通朋友。现在又见到蒋依娜,宋阳心里有很多感慨。 记忆里,上辈子蒋依娜在八零年夏天突然离开石河子村,没和任何人说,从此就没有消息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现在她在这儿偷偷哭,不用说,肯定是因为回城的事。 听到宋阳的话,蒋依娜用袖口擦了擦眼睛,抬头深深地看了宋阳一眼,没有回答,只是打开手电筒,准备走。 “等一下!”宋阳叫住她,打开手里的袋子,从里面拿出一只斑鸠。 “我和岳哥在竹林打鸟,你拿只斑鸠回去吃。” 和在农场、林场或者集体插队的知青不一样,这些到山村的知青没有工资,全靠劳动挣粮食,如果不是队里帮忙,连肚子都吃不饱。 宋阳把斑鸠递到蒋依娜面前。蒋依娜看着斑鸠,犹豫了一会儿接过,轻轻地说:“谢了!”然后转身走了。 宋阳和王岳跟在后面过河,上了大路后,蒋依娜朝着大村子走,他们两个则往相反的方向去宋阳家。 等离得远了,王岳把手搭在宋阳肩膀上:“这女的太冷淡了,你看,送她一只斑鸠,就只从嘴里说出‘谢了’两个字,多一句都没有。” “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她,她就是这样。好歹认识一场,送她一只也没什么,她也挺可怜的。”宋阳感慨地说。 “兄弟,恐怕不是这么简单吧!”王岳笑着说,“送她鸟,你是不是想把自己也送给她呀?” “饭能随便吃,话可不能乱说……这种玩笑开不得!我承认,她很漂亮,我也有过那种想法,但是万一她回城了呢?这两年为了回城弄得家庭破裂的事还少吗?我可不想做坏事。过日子,还是娶个老实本分的好,长得怎么样倒是其次。” 宋阳在男女关系上非常小心,“有些话,绝对不能乱讲。” 不得不说,想到娶媳妇,宋阳确实想到了蒋依娜,但是他也知道,很多知青就算在农村成了家、有了孩子,一旦有回城的机会,大多会想办法离开,真正愿意留下的没几个。 有更好的地方去,谁愿意留在这穷乡僻壤呢?这也能理解。 既然知道可能会是这样的结果,那就没必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了,万一真有了孩子,又遇到这种情况……宋阳可不想无缘无故做坏事。 王岳听了,点点头:“这倒也是……” 第33章 惦记鸟肉 回到宋阳的家,当两人推开门走进来的时候,宋阳看到全家老小还有王岳的父母都在,正围坐在火塘边烤火。 在这冰天雪地的时节,啥事儿也干不了,很多时候,要不是困得实在受不了,真就想一直在暖和的火塘边烤着,聊聊闲天到深夜是常有的事儿。 晚上烤着火就不想钻进那冰冷的被窝,第二天早上又不想从暖和的被窝里爬出来。 都是折磨! 就连宋阳的侄女云梅、云兰都还没去床上睡。 云兰被李嘉怡抱着,本来已经睡熟,听到木门被推开的吱呀声,一下子睁开眼,在李嘉怡怀里挣扎着坐起来,看向宋阳,先喊了起来:“幺爸回来啦……” 然后,双眼紧紧盯着宋阳提着的袋子。 云梅则坐在李嘉怡旁边的矮凳上,早就困得不行了,眼睛像是坠了铅似的,努力睁开,然后又控制不住地闭上,连带着小脑袋和小身板也跟着摇晃,生怕自己坐不稳往后倒在地上或者往前扑进火塘里,又一次次地惊醒。 看到宋阳回来,一下子有了精神。 “打到多少啊?”王宏远看着两人,率先问道。 王岳笑着说:“斑鸠打了六只,老阳雀打了十八只,回来的时候在河边碰到蒋依娜,送了一只斑鸠给她。” “回来的时候碰到蒋依娜,这姑娘这么晚了还去河边干啥?”王静雅好奇地问道。 “估计是想回城,一个人在河边呜呜哭,我和狗娃子还被吓了一跳,以为撞见鬼了。”王岳接过话。 “也是,就剩她一个了,还是个姑娘家!”王岳的母亲许少芬叹了口气。 关于蒋依娜的事,一屋子人都不想多谈。 王岳接过宋阳提着的袋子,笑嘻嘻地递给宋军:“军哥,接下来就看你的了!” 宋军笑笑,没多说话,接过袋子,到一旁找了个木盆,把火上挂着烧水的鼎罐提过去,倒开水准备褪毛。 宋阳和王岳则围坐在火塘边烤火。在大雪天的竹林里转了两个多小时,都觉得冷得不行。 “嫂子,云梅和云兰都困成这样了,怎么不送她们去床上睡?” 宋阳看着两个头发凌乱的侄女问道。 “叫了她们好几次,就是惦记着你去竹林打鸟,想着能吃肉,怎么说都不肯,就这么一直熬着,不吃到嘴里不甘心。” 李嘉怡无奈地说:“我也拿她们没办法。” 宋阳伸手揉了揉又自然靠过来的两个侄女的脑袋,起身去帮宋军给打来的鸟褪毛,王岳也赶紧跟着去帮忙。 看着宋军从袋子里倒出来的斑鸠,王宏远凑过去瞧了瞧:“这五只斑鸠别弄了,这可是好东西,你们拿去卖了,好歹能换几个钱,就吃这些老阳雀就行了。” “没啥好卖的,这东西不值钱,也没什么人舍得花钱买,留着干啥,再说了,我就是去照亮,是蛋子哥用弹弓打的,你问他。”宋阳笑着说道。 王岳瞪了自己父亲一眼:“就五只斑鸠,又没多少肉,这片竹林隔几天就有人去转,那么大一片竹林,才打到这么几只,难得吃一回,真以为天天有啊,得懂得享受嘛,吃了也是自己的。” 见两个年轻人都不同意,王宏远也就不再吭声,回到火塘边烤火,掏出牛角烟盒,给宋建国递了几片用剪刀剪成段的旱烟,一边卷着旱烟,一边看着三人忙活。 开水温度调好,把老阳雀和斑鸠放进水里,打湿羽毛,稍微烫十几秒,捞出来就能轻松拔毛,三人配合,宋军负责烫,宋阳和王岳负责拔毛。 有他们两人帮忙,拔毛、清理内脏、清洗,没用多久就把打来的鸟处理干净。 斑鸠的美味,除了有“天上斑鸠,地上竹鼠”的说法,还有“一鸠胜三鸡”的讲法。 一只斑鸠能顶三只鸡,说法虽夸张,但足以说明斑鸠的价值和美味。 斑鸠肉确实有不错的药用价值,非常滋补。 当然,这不是说就能卖高价,虽然和竹鼠齐名,但毕竟肉少,花钱买这个,还不如买鸡,就算愿意买,也给不了多少钱。 看着一家人蜡黄的脸色,还不如留下来给家人补补。 适当补补,也很重要。 虽然是用弹弓打死的,但和宰杀其他动物要放血不同,宰杀斑鸠、鸽子这类,通常是直接用水闷死再处理,就是为了让血液不会全流出去,而是大部分留在肉里,这样能保证肉的鲜味,做出来的肉菜更鲜美可口。 放在火上烤,纯粹是浪费,选择炖煮更合适。 所以,宋阳直接在火塘上挂起铁鼎罐,把这些鸟砍小一只只放进鼎罐里简单焯水,然后开始炖煮,只留了两只老阳雀,用竹棍穿着,进行翻烤。 用火烤的速度可比炖煮快多了,两只老阳雀烤熟后,宋阳拿来椒盐,撒了一些在上面,递给两个侄女。 两个小家伙在那啃得津津有味,把一群大人馋得直咽口水。 闲聊时,宋阳说了自己明天要去镇上弄枪,然后买点东西去看师傅的事,王岳也说了今天在山上设陷阱套麂子,明天一早要去查看的事。 一群人就在火塘边说着闲话,聊聊村里的事,耐心等着。 炖了一个多小时,锅里的肉用筷子一戳就烂,熟了。 李嘉怡拿来碗筷,招呼大家动手吃肉。 没有太多的调料,只是放了简单的盐、姜和葱,即便这样,一锅肉也让人馋得不行。 品尝着细嫩的斑鸠肉,那鲜美的味道,不仅留在口腔和舌尖,仿佛能渗进灵魂,是一种难以形容的享受。 一个个吃得眉开眼笑,直说舒服,最后连汤汁都喝得干干净净。 这时,已经是深夜。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玩到这时候,该回家了!” 王宏远带着家人起身告辞。 宋阳出门把那些斑鸠、老阳雀的内脏拿出来喂给两只青川犬,去厕所方便回来,倒了热水洗脸洗脚,也早早钻进冰冷得不敢脱衣服的被窝,蒙头睡觉。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宋阳就被鸡叫声吵醒。 到镇上有十多里路,他想早点赶到镇上的铁匠铺子,弄到火枪,于是,马上穿上外衣起床,简单洗了把脸,出门冲着从狗窝里钻出来的两条狗崽招手:“招财、进宝,走,咱们去镇上!” 第34章 制作火枪的手艺 一路上,宋阳走得并不太快太急。 冬季天刚亮的时候,大概七点还不到,一个小时到镇上,刚好能赶上铁匠铺开门。 虽说叫铁匠铺,但实际上是公社名下的。 里面就是一位老铁匠带着自家儿子,弄了个锻造间,平常回收些废铁,熔炼后打造锄头、钉耙、铁鼎罐、铁锅之类的东西。 就这些物件,也是送到供销社代销的。 当然,也做些补锅补盆之类的修补活儿。 有这手艺,土地到户,镇上有了私人门面的时候,这个铺子被老铁匠盘下来,在宋阳的记忆里,一直营业到九几年,他去世后才关了。 帮人做火枪,那是偷偷摸摸干的私活,出钱买铁,给点加工费,他就愿意帮忙弄。 实际上,老铁匠制作火枪的手艺特别精湛,宋阳的师傅李豆花手里那一把,就是他做的,两人还有交情。 宋阳拜师后,李豆花有一回打了两只兔子,带着宋阳去过老铁匠家一次,也算是认识了,他知道宋阳既然学撵山、采药,肯定会用到枪,这也算是给自己的徒弟铺好路。 工厂生产的猎枪得花不少钱才能买到,而气枪虽然便宜些,但也只适合打鸟、打野鸡、兔子之类的,碰到野猪这类,一枪过去,能在野猪身上打出个红点就算不错了。 在李豆花看来,火枪更经济实用,起码火药能自己做,铁砂也能自己弄,便宜,火力还猛。 宋阳现在也是没办法,只能先弄一把凑合用,等条件好了,再换更好的。 他目前也只能这么打算,谁让自己穷呢! 他也想过,直接找人买一把现成的,可在这个时候,手里有枪的,哪怕只是偶尔用用,大多数时候闲置着,一般也不会轻易转手。 毕竟,家里有一把火力强劲的火枪,那是能让人高看一眼的。 他也就不考虑了。 还是自己做一把吧。 带着两条狗到桃源镇的时候,铁匠铺还没开门,宋阳就在大门口左侧的雪地上,逗着两条青川犬。 一直等到八点多,才看到老铁匠带着儿子过来,宋阳见到他,赶忙上前打招呼:“大爷……” “你小子来得早,干啥,有事吗?” 常年接触炉火、锻造,老铁匠看起来干瘦干瘦的,脸黑红黑红的。 倒是他儿子,长得很壮实,一看就力气不小。 实际上,锻造的时候,主要是他儿子出力,老铁匠自己负责指挥把控。 宋阳左右看了看,凑到老铁匠跟前,小声说:“我想做把火枪。” “做火枪……还带了两条狗,准备自己撵山啦?” “有这想法,这段时间没啥事……大爷,今天能做吗?我今天就想要。” “能做,怎么不能做。就看在你是李豆花徒弟的份上,早上就给你做出来……” “这么快!” “农机站进了几样机器,我去借用一下,有机器帮忙,打磨之类的事自然就快了,不然的话,得花不少时间。枪管是要做成圆的还是有棱的?” “做成有棱的。” “给你便宜点,十块钱,有些东西我有现成的,装好就能用,保证不比你师傅那把差!” 宋阳也不犹豫,马上把兜里的钱掏出来,数了十块递给老铁匠。 枪管外面做成有棱的,比圆形的在木质枪托上更容易固定,能固定得更稳。 老铁匠笑眯眯地把钱揣兜里:“外边冷,不嫌吵的话,进去烤火。” “好嘞!” 宋阳朝老铁匠的儿子点点头,算是打招呼,然后跟着父子俩进了铁匠铺里。 他摸了摸兜里剩下的八块钱,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铁匠铺里灰蒙蒙的,到处是碳灰、铁灰之类的东西,一进去,就有一股生铁的味道,炉子、风箱、砧墩、铁锤、钳子、錾子等东西杂乱地放着,看起来乱糟糟的。 接下来,两人开始在炉子里生火,有风箱,没多久就把炉子里的炭火弄得通红。 老铁匠在墙角找了一会儿,找出一块一米多长的条形铁板。 这应该是他藏着用来做枪管的存货,直接拿来就塞进炭火里烧着。 等烧红了,在一个砧墩的 U型槽里开始敲打,就这么一段一段地,一边烧,一边锻造,直到把整块铁板敲打成 U型,然后找来一根和火枪口径差不多的钢棍,再把铁板烧红后,以钢棍为芯,用铁锤敲打着把铁板卷起来,然后在接缝处撒上硼砂,用热焊的方法把枪管接缝敲得严严实实,看不出痕迹,再进行细致的捶打调整。 就这些活儿,铁匠铺里叮叮当当敲了差不多三个小时,还是他们父子俩轮流干,最后拿掉钢棍,终于做出一根一头稍大、另一头稍小的圆筒状枪管。 这一番操作很费力气,就算是在大雪天,两人也出了不少汗。 这是土法锻造枪管,至于更适合做枪管、强度更高更可靠的无缝枪管,宋阳也想要,但是,在这个时候,根本没法想,那可是重要物资,很难接触到,只能用熟铁锻造。 “要是别人,我肯定用尺把长的铁板,做成圆筒,做上三四根,然后用铁箍拼接,你这个,我可是用一整块铁板卷成的,做得严丝合缝……等着,我去找机器打磨,回来再给你在枪管上加两道铁箍,这样更结实,就算药放多了,也不会炸膛爆开。” 老铁匠把锻造好的枪管递给宋阳。 宋阳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枪管挺厚的,看不出接缝的痕迹,能做成这样,已经相当不错了。 玩火枪最怕的就是炸膛! 老铁匠能做到这个程度,宋阳已经很满意,觉得自己的十块钱花得值。 随后,老铁匠拿着铁管出了铁匠铺。 铁匠铺终于安静下来,老铁匠的儿子也不是爱说话的人,两人就这么默默地坐在炉火边烤火。 等了半个小时,老铁匠回来的时候,宋阳看到枪管外面已经打磨得很光滑,只是管内大概因为打磨难度大,稍微有点粗糙。 随后,老铁匠往枪管里加了非常细的沙子,然后用一根裹着麻布的铁条在里面反复打磨。 最后把枪管大头用红铁封死,在合适的位置钻了一个引火孔和火道。 他这里枪柄、枪托和扳机都有现成的,很快就组装起来,又用铁皮箍了三道进行加固。 一把全新的火枪做好了。 “你看看满不满意?”老铁匠又把枪递了过来。 宋阳接过来试了试,手感不错,但是检验一把火枪合不合格,是有规矩的,到外面放三枪,枪管不爆开,基本的准头也有,才算合格。 这才是最重要的。 他朝老铁匠笑了笑:“大爷,到外面试三枪吧。” “那肯定的。” 老铁匠随后进了铁匠铺里间,提着一个布包出来,叫上宋阳往外走。 第35章 试枪 铁匠铺常常传出锤打铁器的声音,噪音颇大,位于桃源小镇的街尾。 两人走出铁匠铺,没走多久便抵达了镇外的田野。 四周无人,老铁匠停下脚步:“就在这里试枪吧!” 说着,他将提着的布包放在地上,打开后,拿出一个小葫芦。 这个葫芦是用来装火药的,也有用猪尿泡和竹子制作的。 此外,包里还有一个小布袋和一个小盒子。 小布袋里装的是铁砂,而小盒子则装着引火药。 还有一团平日里收集的女性头发和一个用牛角尖制成的小杯子。 老铁匠先检查了枪机的灵敏度,确保火道通畅,接着仔细查看枪管,显然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用枪者,检查得相当细致。 然后,他从葫芦中倒出一些黑火药,装入一个小杯子,这个小杯子是用来量火药的。 他将小杯中的火药倒入枪管,枪口朝上,一边拍打枪身,一边说:“装好火药后,枪管只需轻轻朝上拍打,让火药在枪管内自然平整,切忌用力捣压,这样可能会导致爆炸……这些,你师傅跟你说过吗?” “我知道的,师傅教过我,他的火枪我也用过,您放心。” 虽然宋阳这样回答,但看着老铁匠的操作,他心里还是有些紧张,毕竟时隔多年,尽管学过,但依然有些生疏。 “那就好,虽然枪是我做的,但我还是担心你们操作不当,出什么意外。” 老铁匠装好火药后,用一小团头发和长签子塞进枪管,再从小布袋中抓了十多颗小铁砂放入枪管,最后用结成团的头发堵住枪口。 用头发塞紧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枪口朝下时,铁砂和火药掉出枪管。 接着,他又从小盒子里取出一些引火药放在火道里。 “这支火枪是外部点火的,扣动扳机时,击铁撞击火道点燃引火药,引火通过火孔点燃枪管底部的火药,催发里面的铁砂射出。平时上山时,要用一小块胶皮盖住火道的引火药,以防洒落和潮湿,避免意外点燃,风险很大。 另外,装枪的顺序、力度和药量都很讲究,掌握不好就有隐患。比如,火药装少了,力量不足;装多了则会炸膛。我会给你一个量药的小杯子。” 老铁匠细致地解释。 “我记得,师傅还说过,天气炎热时要适当减少药量,冬天则应稍微增加。” 天气变化对药量的要求是有讲究的,这些记忆在宋阳脑海中渐渐浮现,变得清晰。 老铁匠点头,对宋阳说道:“你站到一边,我要试枪了。” 宋阳愣了一下:“大爷,这样不太合适,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固定枪,用绳子拉动扳机,隔远点再试,万一……” “放心,我做的枪我很清楚,如果连这个把握都没有,我还敢给你们做吗?” 老铁匠对自己的技艺充满自信,举起枪,枪口斜指天空。 看到这一幕,宋阳赶紧退了几步。 只见老铁匠自信地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口喷出浓烟,火道也冒出烟雾迎向他的脸庞。 看着冒出的烟,宋阳不禁叹了口气。 虽然东西简单,但确实无法有太高的要求。 老铁匠试射完一枪后,放下枪仔细检查,再次装填,接着发射了第二枪,然后是第三枪。 三枪过后,枪完好无损,才将枪递给宋阳:“三枪已过,这枪没问题。你试试吧!” 宋阳接过枪仔细检查,然后开始用老铁匠的火药、铁砂和那些头发装填,火道里放上一点引火药后,抬起枪管。 四下查看,宋阳锁定了二十米外的一棵大树作为目标。 火枪的威力关键在于火力,精准度相对较低,枪管装药的一端略粗,枪身较长,都是为了保证火力,里面的铁砂射出后会扩散。 尽管如此,火枪在二三十米内还是可以有一定的精准度。 没有准心,瞄准时只能依靠枪管。 和木匠用眼睛检查木方是否平直类似,使用枪的人也是通过平直的枪管瞄准目标。 宋阳瞄准大树,扣动扳机,砰的一声,火烟直喷而出,伴随着浓烈的火药味。 射击后,他走向大树,看到不少铁砂深深嵌入树干,崩飞的树皮形成了直径至少三十公分的范围。 威力不错,用来打鹿、麂子和獐子足够了;至于野猪,皮厚肉粗,可以用细钢筋制成子弹,虽不易致死但能重创。 这些宋阳心里都清楚。 勉强使用吧! 等挣到钱后,赶紧换双管猎枪。 从各个方面看,双管猎枪更可靠。 挣钱……挣钱! “大爷,您这里有没有多余的火药?” 火枪用的黑火药,宋阳自己也能配。 木炭磨粉简单,硫磺也能买到,硝石可以到山洞或茅房小便粪桶去弄…… 经过简单的考虑,宋阳觉得这样麻烦,还不如直接购买现成的。 既然要做枪,老铁匠这里肯定有准备,而且经验丰富,很多人都喜欢省事。 果然,老铁匠直接问:“要多少?” “给我来上一斤……还有铁砂,大小颗粒的都要一些,另外就是引火药!” “火药和引火药都有现成的,铁砂得回去现做!” “那就回铁匠铺吧!” “枪没有问题!” “做得相当漂亮!” “那就好!” 一老一少收拾好地上的东西,再次返回铁匠铺。 老铁匠先是回里屋拿出半包早已配好的黑火药,给宋阳称了一斤,并顺便用小盒子装了一些引火药交到宋阳手中。 然后,他叫上儿子鼓动风箱,在炉子里放入耐火的砂罐,找来几块破旧的犁铧和铁锅碎片放入其中熔炼。 铁化成铁水后,找来一个底部用钻子打出几个小洞的砂罐,用架子架起来,下面放一盆水。 将铁水倒入砂罐,铁水从底部的小洞滴滴答答地漏入水中。 一时间,水盆中的冷水蒸汽升腾,发出噗噜作响的声音。 等到砂罐里的铁水倒完,盆里多了不少小铁疙瘩,形状如同颗颗小滚珠。 这些细小的铁砂是用来打鸟的。 老铁匠又重新找些废铁熔炼,换上另一个底部孔洞较大的砂罐,做了一些颗粒更大的铁砂,用于打小兽。 他的制作相当精细,换作别人,熔化的铁水直接泼在地上,大大小小、形状不一,得费心挑选。 为了这些火药、引火药和铁砂,宋阳又付出了两块钱。 不过,东西总算齐备了。 东西到手,宋阳不打算逗留,顺手拿了老铁匠包里的一团头发:“大爷,谢了……我就走了。” “等一下……” 老铁匠不介意,反而叫住了宋阳,转身回里间,拿来一个牛角壶和一个葫芦:“这两个东西送给你,葫芦用来装药,牛角壶用来装铁砂,都是以前收废铁时从别人家要来的,这两个还不错。” “这……太不好意思了!”宋阳有些意外,这葫芦和牛角壶看起来都不错。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以后打到猎物了,分我一些尝尝就行!”老铁匠眨眼道。 听到这个提议,宋阳立即笑了:“那必须的!” 第36章 缘分 离开铁匠铺后,宋阳前往公社食堂,吃了一碗豆花饭。 本打算去看望李豆花,顺便带些食堂的豆花,但由于没带用来盛豆花的小锑锅,只好作罢,转而去了杂货店,买了六斤酒,朝位于石河子村与黑潭子村之间的山里赶去。 李豆花,原名李乘风。 他在十五六岁时进入深山,跟随长辈学习打猎和采药,目的只为能吃饱穿暖。 他的师傅,是真正的巫猎。 在艰难岁月中,能打猎、采药,会向大山寻求生存的技巧,日子总比一般人过得宽松得多。 后来,他当过几年兵,去过不少地方,参与过抗击小鬼子的战斗,直到解放后因伤退伍,回到黑潭子村,成家立业,还担任了多年的民兵队长。 在那段时间里,他频繁进入山中打猎,逐渐建立了声誉。尤其是在公社处理几起野兽伤人事件时,请他出手后,名声大噪。 本来准备调入乡里的武装部,但因队上的事务与人发生冲突,受了伤,被关了起来。 出狱后的李豆花已五十多岁,心态变得随意,自家的亲戚已经过世,儿女们均已成家,回到家里时,感觉到儿女对他的冷淡,索性一个人跑到山里,盖了间茅草房,彻底不再回生产队。 主要是他看不惯队上的人。 当初明明是在帮忙,结果却没人站出来说句话,让他心里感到不值。 他说:“我一个人在山里过得逍遥,不向任何人索取,吃喝全靠自己,等到老了,动不了了,就找个山洞一了百了,也不拖累谁,活得自在。” 对他来说,不光是打猎,单靠采药卖到供销社换的钱,就足够他过得逍遥。 这一住,又是好几年。 凑巧的是,宋阳去拜师时,恰好碰上李豆花已经六十多岁不再逍遥的日子。 一天,他在山上采药时,无意间在陡坡中惊起一头藏在石崖下的羚牛。 羚牛一下子站起身,人与牛相隔六七米,正是狭路相逢。 这几百公斤重的雄性羚牛脾气暴躁,立刻向李乘风冲来。 他此行是来采药的,身上没有带枪,也没有狗。 采药时,少不了翻山越岭,越好的草药往往藏在险地,许多地方连狗都去不了,带上多余的东西反而成了负担,通常只是轻装出行,带着一个装药材、绳索和干粮的布袋,一把药锄和一把砍刀,别无他物。 他一边走,一边用手中的木棍敲打树木或石头,或是高声吆喝,故意制造声响,以驱赶附近的野物。 没想到在如此近的距离,竟然会在隐蔽的石崖下惊动一头羚牛。 尽管羚牛体型庞大,但在陡坡和峡谷中十分灵活,根本无法与之匹敌。看到羚牛空洞的眼神和疯狂的冲撞,李乘风只能选择躲避。 若被羚牛撞倒,锋利的角很容易将人刺穿,尽管它是食草动物,但其凶悍的本能绝不亚于野猪或黑熊(黑娃子)。 早年间,山中有老虎捕猎羚牛,但随着老虎被捕杀殆尽,羚牛便成了山中的霸主,几乎没有动物敢惹它。由于羚牛数量稀少,已被列为保护动物,级别堪比大熊猫,捕杀羚牛早已被禁止。 敢在山中猎杀羚牛的人,一旦被发现或告发,必将受到严厉惩罚。 在没有合适的地方躲闪,高处又无法攀登,李乘风只能选择从旁边两米多高的石崖跳下。 毕竟年事已高,跳下后,他再也站不起来,腰部受了伤,疼得直冒冷汗。 所幸羚牛并非肉食动物,只是在石崖边朝他吹气,最后缓缓沿山坡消失在森林深处。 无法继续采药,李豆花走得不远,经过一段时间的缓和,双手撑着腰,咬牙艰难地回到山中的茅草房,躺在架子床上,疼得连吃喝都难以自理,哼哼了一夜。 第二天,正好宋阳找来,见他这样,也不提拜师的事,只说是路过。 在李乘风的指引下,宋阳翻找出几种草药,捣烂后放入竹筒里,并在竹林里砍来竹子,剖成竹片,敷上草药,用竹片和布条将李乘风的腰部捆绑固定,随后用包谷面和储存的兽肉做成饭菜,悉心照料,终于让他吃饱喝足。 从那天起,近一个月的时间里,宋阳每天都会到镇上买豆花,帮助换药、做饭,关怀无微不至。 李乘风又怎会看不出来,宋阳绝不是路过的人,分明是来向他学习打猎和采药的。 不然的话,一个刚认识的小伙子,怎会如此照顾得比亲儿子还周到。 这些年,他拒绝了不少想拜他为师的人,因为他深知,采药和打猎虽然能让生活更加安逸,但也是极为危险的事情,山中意外频发。 而且,很多人心不诚,他也不愿意传授技艺。 可偏偏在这个时候遇上了宋阳。 看着宋阳如此用心,他觉得这是缘分。 宋阳之前只是担心李豆花为难,觉得是趁人之危,所以才找借口说是路过。 在李豆花看来,宋阳是一个细心、体贴、诚实且懂得分寸的人。 于是,两人便从此结下了师徒之缘。 在李乘风养伤的期间,宋阳每天前来照顾,李乘风开始教授他在山中打猎和采药的各种技巧,等到腰部恢复后,更是带着他上山,逐一传授狩猎技巧和草药辨识,教得非常认真。 对宋阳而言,李乘风在心里的地位极为重要,丝毫不逊色于父母。 在前世,李乘风不仅是宋阳的猎山和采药的师傅,更是在宋阳遭遇灾难残疾后,时常担心他生活不便,隔三差五往盘龙湾送来野味,关心他的穿着,随着天气变化购买衣物,生怕他生病,还常常送草药叮嘱他要按时服用。 原本前世宋阳想着要多关照李豆花,结果反倒是李豆花更关心他。 这样的师傅,宋阳怎能不重视? 能重活一世,再续师徒情缘,宋阳今天只想陪着李豆花好好喝一顿。 通往石河子村和黑潭子村的土路,有一段是重叠的,到了岔路口时,宋阳带着两只青川犬钻入中间的小道,走了大半个小时,终于在山半腰看见坐落在山沟里的一座孤零零的茅草屋和小院,眼睛不由自主地湿润。 “师傅,我来看你了!” 宋阳轻声说道,然后大步走向木屋。 第37章 “三不打”原则 在那宁静的山脚下,有一座小院安然坐落。小院的围栏十分简单,仅仅是几根木桩深深地扎进土里,而后整根的野竹交叉编织,形成了一道独特的屏障。 茅草屋的茅草顶,是在去年秋末的时候,由宋阳亲手铺设的,经历了一些风雨后,更具自然的韵味。此刻,茅屋的房门上挂着一把老旧的锁,显然主人李乘风不在屋里。 宋阳进不了屋,他机灵地把带来的酒壶轻轻放在门口。接着,他从肩上拿下火枪,有条不紊地开始装填弹药。 先把火药慢慢地倒进枪管,再用手轻轻压实,保证火药均匀平整。然后,他抽出和枪管相连的铁签子,随手扯下一缕头发,缠在签子上,小心翼翼地塞进枪管,用来阻挡火药。 紧接着,装入像沙子一样细的铁砂,再用一团头发堵住。在火道里,他轻轻地撒上一些引火药,随后拿出一块小小的胶皮,严严实实地盖住火道,最后,慢慢地放下击铁。 用头发阻挡火药和铁砂,这是山里猎人传承下来的经验。 头发遇到高温会迅速烧焦缩小,不会影响火药和铁砂的发射,而且头发容易得到。家里如果有女人,每次梳头掉的头发都会被仔细地攒起来,等有人进山收购时,就能换点钱。 那块盖住火道的胶皮,作用很大,既能防止引火药掉落或者受潮,又能避免不小心走火。这些看起来平常的细节,其实包含着很深的道理。 而且,在火枪不用的时候,还可以把火药、铁砂、引火药都拿出来好好保存,方便以后再用。 对于生活在深山里、物资缺乏的人们来说,就算是这些看起来粗糙的东西和方法,也是非常珍贵的,绝对不能浪费。 宋阳装填好弹药后,心里想着在附近转转。他想,等师傅回来的时候,如果能打到一些猎物,就可以当酒菜,师徒俩能好好喝一杯。 李乘风是一个非常传统的撵山人。很多年前,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少人来到米仓山,在这里安家,很多姓氏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很多村子。 山里的人,根据季节安排生活,忙的时候种地,闲的时候就进山打猎采药,依靠山来生活。 正是通过这些古老的谋生方式,山里的人才能够一代一代地生存和发展。所以,他们对米仓山充满了敬畏和感激。每次播种和收获,采药和打猎的时候,都会举行严肃的敬山仪式,来表达对大山的尊敬和感谢。 尤其是采药人和撵山人,更是把这些习俗一直传承下来,没有中断过。李乘风是其中非常虔诚的一个,他传承的巫猎技术,让他做事更加讲究。 他一辈子只拿生活需要的东西,就算打猎技术很好,也从来没有为了赚钱而大量打猎、采药。 所以,就算在茅草屋周围很少有大的猎物,还是有可能碰到小的猎物。 宋阳曾经和李乘风说过靠采药、撵山赚钱的事。 李乘风听了,表情严肃地告诉他:“做事情不能太过分,撵山的时候,只能打那些符合规定、可以打的猎物;采药的时候,该留的一定要留,该放过的一定要放过,只要能遵守这个原则,就可以了。” 山里一直有“怀孕的母兽不打,没长大的幼兽不打,受伤的野兽不打”的规定,他们知道打猎不能把所有的都打完,不能太狠心。 就连采药也是这样,只采适量合适的,为了以后还有药采,不会把药都采光,一般都是采一半留一半。这些老规矩,宋阳心里是明白的,这是和大山和谐相处的办法,如果像那些只看眼前、不管以后的人一样,最后肯定没有好结果。但是,宋阳也知道,这些大事不是他一个普通人能决定的。 他想要的,只是平平淡淡、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 宋阳没想到,他沿着那条窄窄的山沟刚走了一小段,原本在前面欢快跑着的招财、进宝,突然停了下来。 它们警惕地竖起耳朵,一动不动,眼睛直直地看着前面的山谷。宋阳看到它们这样,也停了下来,顺着它们的目光看向山谷,看到有两个人正沿着山沟走过来。这两个人的穿着很特别,戴着好看的貉皮帽子,穿着笔直的呢子大衣,脚上穿着亮闪闪的长靴,脖子上还围着暖和的围巾,这样的打扮,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山里人。 走在前面的人,手里紧紧地牵着一条在这山里很少见的大狼狗。 后面的那个人,则低着头,专心地看着手里展开的一块像布片的东西。 宋阳心里不由得升起一丝疑惑,微微皱起了眉头。 就在这时,那条大狼狗也发现了宋阳,它马上停住,对着宋阳大声叫起来。那两个人听到狗叫,马上警惕起来,停下脚步,转身看向宋阳。 然后,后面那个人迅速把手里的东西折起来,放进挎包,抬手拍了拍前面那个人的肩膀。两个人明白了,不再沿着山谷往外走,而是牵着狼狗转身走进了山坡上茂密的树林里。 他们这样的行为,明显是不想和宋阳碰面,看起来很奇怪。宋阳心里虽然有疑问,但他本来就不想惹麻烦,就把这两个人当成路过的陌生人。 但是因为不认识,心里还是要小心一点,毕竟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们虽然带着狗,但没有带火枪,从外表看,至少不像是在山里随便逛逛、打打猎的人。 宋阳把疑惑放在心里,然后带着两条狗继续往山谷里面走。 一路上,他时刻注意着两边山林的动静,仔细听着周围的声音,心里盼着能发现猎物的痕迹,哪怕是一只小兔子或者一只野鸡也好。 但是,时间过去了很久,他在山谷里找了半个多小时,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 就在宋阳非常失望的时候,突然,从山坡上传来一阵有力但又有点奇怪的歌声: “不是我喜欢杀生,不是我心狠; 只是因为肚子饿,只是因为身体冷; 请求天神原谅,子孙实在没办法; ——身不由己,无可奈何。 撵山人也是人,不是山里的鬼。 呵嘿嘿,剥它的皮来保暖,割它的肉来充饥。 借它的命养我的命,借它的头来敬神!” 宋阳对这首歌很熟悉,这是他师傅李乘风唱的。这是巫猎进山打猎前必须唱的祷告歌,李乘风总是喜欢在山里唱几句,声音在山谷里回荡,好像在和山林交流。所谓的刀头,就是杀猎物时割的第一块肉。 宋阳听到这熟悉的歌声,心里一下子高兴起来,他马上带着两条青川犬往山坡上爬。 没过多久,他就爬上了山坡的小路。 在小路上等了一会儿,看到一个戴着捂耳帽子的瘦老头,肩上挎着一把火枪,手里牵着一条铁包金土狗,慢慢地走过来。奇怪的是,那条叫巴豆的土狗,以前看到宋阳都会高兴地跑过来,今天却不一样,它停在那里,对着宋阳大声叫。 说起巴豆这个名字,还有个故事。原来是李乘风把它抱来的时候,它正在拉肚子,李乘风就随口说了一句“你这家伙怕是吃了巴豆”,从那以后,这狗就叫巴豆了。 李乘风看到宋阳在小路上等着,又看了看自己不听话的狗,开口骂道:“该死的,才几天不见就不认识人了?别叫了!”说着,他抬手假装要打。 第38章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巴豆缩着脖子,耳朵往后贴,眼皮不停地抖动,却坚守在原地,半步都没后退。 土狗就是这样,即便面对主人的责骂,也不会轻易逃跑,只是乖乖地站着。 巴豆并不是胆小的家伙,它跟着李乘风在山里活动很多年了,经验丰富,能力很强。 李乘风不过是装装样子,吓唬它一下,让它别出声。 随后,李乘风一边打量着宋阳,一边走上前来,惊讶地问道:“你这小子,什么时候弄来的狗和枪?” “狗是在汉中山区一位老大爷那里得到的,本来想花钱买,大爷却坚持要送给我。枪是今天在镇上的铁匠铺定做的。”宋阳回答说。 突然,宋阳想起老大爷的嘱托,赶紧补充:“大爷认识您,邀请您有空的时候去聚聚,他住在鹞子岩半山腰,家旁边有棵大核桃树。” “原来是那老家伙,我知道了。”李乘风点头表示明白。 “他是您什么人?”宋阳好奇地追问。 “曾经是战友,我们一起入伍,也都因为受伤退伍回到家乡。” 李乘风走到宋阳跟前,先看了看两条半大的狗崽,又接过宋阳手里的火枪查看,点头夸赞:“这两条青川狗是不错的苗子,稍微训练一下,肯定能成为在山里活动的好帮手。枪也做得很好。” “明白!”宋阳答应着。 李乘风的认可,无疑证明宋阳的眼光好,这一番经历也算有收获。 巴豆还在呜呜地小声叫,对宋阳充满警惕,好像面对陌生人一样,一点靠近的意思都没有。 宋阳暗自琢磨,难道自己重生回 19岁的秘密被巴豆发现了? 狗的感知一直很敏锐,它们能够察觉到人类细微的变化,有这样不一样的反应倒也不奇怪。 宋阳坚信,用不了多长时间,巴豆一定会重新接受自己。 “走,跟我回屋……你今天怎么有时间来找我?” “好久没见,特别想念。今天到镇上做枪,本来想买些豆花,却没有容器装。想着您喜欢喝酒,天气又冷,就打了几斤酒送过来。您不在家,我就在附近转转,想找些下酒菜,跟您一起喝酒。结果猎物没找到,倒是碰到两个人,行为很奇怪,从下面的山沟出来,还牵着一条大狼狗。” “两个人?穿着讲究吗?” “您也碰到了?” “碰到了,确实鬼鬼祟祟的。我在山里巡查的时候,看到他们牵着狼狗到处找山洞,看到人就躲,转身就钻进树林里。可得小心点。” 宋阳点头表示同意:“我也这么觉得。” 他看着李乘风,见他背着枪带着狗,像是刚从山里回来,却两手空空,于是问道:“师傅,您这是去山里活动了?” “在家里待不住,上山活动活动身体。” “这可不像您的水平,怎么什么都没收获?” 以前李乘风上山,从来没有空手回来过。 “抓到一只野兔,送人了。” “那今晚的下酒菜怎么办?” “下酒菜简单,屋里火塘上有熏肉。” “熏肉您留着慢慢吃,您瓦缸里养的那只竹鼠,天气这么冷,容易生病,不如炖了。” “生病?找借口也不认真,我看你就是嘴馋,自己不动手,就惦记我的。算了,看在你送酒的份上,炖了吧。” 两人一边走一边聊天,没多久就回到茅草屋。 李乘风推开门进去,宋阳环顾四周,重新有了熟悉的感觉。他把火枪挂在屋外的墙上,从柴堆抱来柴火,又抓了一把松针,在屋里的火塘生火。 火生起来后,挂上铁罐子烧水。趁着这个时间,他走到屋子的另一个角落,揭开墙角瓦缸上的簸箕,伸手捞出那只胖乎乎的竹鼠。 “师傅,养得真胖!” 这竹鼠是李乘风挖来的,一开始觉得小,就养在自家水缸里。只要环境安静黑暗,偶尔喂些新鲜竹子,不需要额外加水,少去打扰,就能长得很好。现在已经养了将近一年。 李乘风看了宋阳一眼,没多说什么,注意力转到宋阳带来的那壶玉米酒上。他揭开酒壶盖,用盖子当杯子,倒了一口酒,一口喝下去,咂咂嘴回味着:“这酒不错。” “那当然,从店里买的。” 宋阳环顾四周,拿下墙上挂着的菜刀,拎着竹鼠到屋外宰杀放血。 李乘风默默地卷了一根旱烟点着,看着宋阳处理竹鼠。洗干净切成块后,放进罐子里炖煮。 等宋阳在火塘边坐下烤火,李乘风才开口:“有了枪,有了狗,你这是准备大干一场了。” “我还没学完呢。”宋阳摇头否认,“我还想跟您多学点本事。” “你这小子聪明机灵,这一年下来,我会的你都学会了,我已经没什么能再教你的了。以后的路,要靠你自己去走……也该学成离开了。” 宋阳的聪明和孝顺,让李乘风很欣赏。跟自己的子女相比,宋阳的贴心照顾更加真心。 也许是长期一个人住在山里,生活中突然来了这么一个人。相处将近一年,李乘风心里难免有些舍不得。 他轻轻叹了口气:“我本来想让你多待一段时间,但你年轻,不能像我这样一个人。你要照顾家庭,结婚生孩子,不能一直待在这深山里。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 宋阳一愣,上辈子家里出事之前,从来没听李乘风说过学成离开的事。 难道是因为自己做枪买狗? 他笑着打断李乘风的话:“又不是离得很远,不用这么难过。我有空一定会进山来看您,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感情永远不会断。” 话说完,宋阳心里微微一动,又想起上辈子李乘风经常来看自己的过去。 “你这小子……” 李乘风盯着宋阳,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只是一直看着,趁机揉了揉有点发红的眼睛:“算了,随你吧。你可以学成离开了。这一年跟着我赚的钱,都归我了,你自己也花了不少。” 本来打算在你学成离开的时候送你一条狗和一把枪,既然你都准备好了,那我就换个学成离开的礼物。 在蜂石岩那片石崖上,有几个石洞。靠近东边大漆树下面的洞里,有只黑熊幼崽,你去抓来,熊胆和皮毛能卖不少钱……就当是我给你的学成离开的礼物。 第39章 黑娃子! 黑娃子! 蜂石岩! 当李乘风提到发现了黑娃子,宋阳的心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 就像李乘风说的那样,如果能把它捕获,熊胆和熊皮卖出去,少说也能有五六百块钱进账。有了这笔钱,别说是建吊脚木楼了,就是盖砖瓦房都足够。 宋阳之前就有过这样的打算,想着能抓到两只黑娃子,这样自己和大哥建房的钱就有着落了。 但是,宋阳也清楚地知道捕捉黑娃子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他原本打算先从容易一些的事情做起,暂时不碰这种难办的事儿。 而且,黑瞎子所在的蜂石岩,是一大片悬崖峭壁。半山腰的小石洞里有一群蜜蜂住了很多年,所以才有了这个名字。 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不少,都惦记着洞里的蜂蜜,很多人都动过心思,可最后都没成功,只能干瞪眼没办法。 宋阳对那里的地形那是相当熟悉。 这绝对是个危险重重的行动。 再加上这里有一棵大漆树,虽然树叶都掉光了,可粗壮的树根盘绕在石洞的缝隙里。想要靠近洞口,肯定会和漆树有接触。 漆树可不好惹,就算只是从树下经过没碰到,也很有可能得疮病。甚至听说有人只是提到漆树或者做梦梦到漆树就得了疮病。 一旦染上,就得遭脱皮的罪,那种钻心的痒能让人发疯。 从小到大,长辈们一直叮嘱,千万别碰漆树。 正因为害怕得生漆疮,山里漆树虽然多,割漆能赚不少钱,可真正敢去割漆的人没几个,只有那些体质特殊、碰了漆树也不得疮的人才敢去干。 这时候,李乘风说出蜂石岩有黑娃子的事儿,宋阳虽然心动,可还是得仔细考虑考虑。 他想了很久,想起上辈子听说这里确实有一只黑娃子,后来被黑潭子村几个人一起打死了。 好像是用了炸子儿,把黑娃子炸伤了它才从石洞里爬出来。 就算是这样,最后还是损失了两条猎犬,大家追了大半天,放了好几枪,最后用火枪才把它打死,中间还差点伤到人。 黑娃子不像野猪皮那么厚,但身子也挺结实,火枪里的铁砂很难一下要了它的命。 “我年纪大了,如果再年轻十岁,早就把它抓回来了。前几天我去看过,还没人发现,不过蜂石岩离两边的村子都不远,说不定现在已经有人知道了,要是拖得时间长了,可能就没机会了。 你明天自己去把它抓回来,就当是出师的考验。要是连一只在洞里休息的黑娃子都搞不定,那你以后在山里打猎、采药的时候就得小心再小心,深山老林里的危险,比你想的可多多了。” 停了一下,李乘风接着说:“记住我的话,胆子要大,心也要细。特别要注意,有时候人的心比野兽还可怕。 你这小子聪明是聪明,就是太老实了,还特别重感情讲义气,这有好有坏,因为很容易吃亏。 我就是想告诉你,为什么那些不正经的猎人打猎总是偷偷摸摸?就是因为这里面全是算计和陷阱。你得学会灵活应变!” 得学会灵活应变…… 李乘风说出这番话,重生过的宋阳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意思。 他轻轻点了点头:“我记住了……明天我先去看看那黑娃子,然后再想办法。” 柴火上面挂着的铁鼎罐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煮了快一个小时,竹溜子肉终于熟了。 宋阳把几个干辣椒放在火塘里滚烫的灰烬上,也就半分钟,辣椒就被烧得黑乎乎的。 他把辣椒捡起来捧在手里,轻轻拍一拍吹掉灰,然后直接揉碎放到碗里,又去院子里的小菜地摘了点葱叶,在河沟里洗干净后切成葱花放进碗里,接着加上盐、姜末、蒜末,一份简单的糊辣椒蘸水就做好了。 拿来筷子和碗,宋阳给李乘风倒了大概二两酒,也给自己倒了一点,然后陪着李乘风一边吃一边聊天。 辣椒被烧得焦焦的味道,散发着一种特别的香气,让肉质紧实有弹性的竹溜子肉更加好吃了。 糊辣椒,也是李乘风的最爱。他经常买豆花回来撒上点糊辣椒和盐,就能吃得特别香,这种简单的蘸水正合他的口味。 酒足饭饱,天也慢慢黑了,收拾好碗筷,宋阳跟李乘风告别,带上自己的火枪和两条青川犬的小崽,沿着山间的小路回家。 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很久了。 一家人正围在火塘边吃红薯当晚饭,宋阳推开门进来,大家都看向他。 “你这小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都等着你吃饭,实在等不及了我们才开饭的!”耿玉莲假装生气,站起来去拿碗筷。 宋阳赶紧拦住:“我在师傅那里已经吃过了,你们吃,别管我!” “真的?”耿玉莲还是有点不相信。 “我还能饿着自己啊?”宋阳笑着说。 “幺爸,你去镇上有没有买好吃的?”云兰蹦蹦跳跳地跑过来,拉住宋阳的食指,抬头看着他。 云梅也回头看过来。 宋阳看着两个眼巴巴盼着的侄女,轻轻摸了摸云兰的头:“幺爸今天去办正经事,没买东西,下次去一定给你们买。” “那你可别忘了哦!” “肯定不会忘……快去吃饭!” 云兰这才回到火塘边,端起放在凳子上的饭碗吃起来。 而宋阳走到一边,把火枪里的头发、铁砂、火药和引火药都拿出来,分别放好,然后对耿玉莲说:“老妈,以后你和嫂子梳头发掉下来的都给我留着,我用火枪打猎要用……” “我和你嫂子的头发,都塞在屋角那根柱子的裂缝里了,你拿去就行。”耿玉莲指着屋角的柱子说。 一家人吃饭的时候,更多的是看着宋阳摆弄火枪,宋建国开口说:“枪已经拿回来了,我知道你的心思在山上,我虽然不懂打猎的事,但也知道危险,你千万小心,没有十足的把握,别硬来。” “我记住了!”宋阳点头答应。 “今天早上,王岳来过,说你们设的吊套套住了麂子,他已经背回来了,把四条腿绑住,放在家里,打算明天一早送到镇上去卖。”宋建国又说了一句:“他说你想买一把好火枪,钱要给你攒着,还想和你一起去打猎。” 对于自己这个发小,宋阳真是没什么可说的。 他把东西都收拾好,拿到楼上挂在床边,才回到火塘边烤火。等一家人吃完饭,他用鼎罐煮了红薯,喂了两只青川犬,然后打来热水早早地洗脚,上楼钻进冷冰冰的被窝,开始琢磨明天抓黑娃子到底行不行。 第40章 亲兄弟,明算账 次日,天刚蒙蒙亮,宋阳还没起床,就听到两只青川犬在叫。 他掀开被子,一股刺骨的寒冷袭来,让他忍不住哆嗦了一下。 他靠近楼上木板的小窗户往外看,只见王岳背着背篓站在路口,被两只看家的青川犬拦着。很明显,他已经从镇上回来了。 看到这,宋阳赶紧穿好衣服下了床,出去迎接。 他先把两只看家狗喝住,然后跟王岳打招呼:“蛋子哥……” “那只麂子,我自己做主,背到镇上的黑市卖了,有四十三斤重,每斤五毛钱。巧的是,买主正是上次买竹溜子的那个人,一共卖了二十一块五。” 王岳说完,从兜里把钱掏出来,往宋阳手里塞。 宋阳怎么可能要?先不说别的,光是王岳把这几十斤重的麂子背回家,又连夜送到镇上卖,来回跑这么一趟,出了很多力。 “你留一半!” “别啰嗦,你都拿着,攒够了好买猎枪。” “我不过就是设了个套子,主要功劳都是你的,你辛苦了不少。” “别这么说,要是没有你设的套,我恐怕连麂子的影子都看不到。还盼着你买了猎枪带我去山里打猎呢,以后占你便宜的机会多着呢。” “亲兄弟,明算账。蛋子哥,你别跟我客气。” “那我拿十块!” 见宋阳坚决不收,王岳想了想,拿了十块钱放进兜里,把剩下的又递给宋阳,宋阳这才接了过来。 “你今天有什么打算?” “想去山里看看。” “我能一起去吗?” 宋阳稍微犹豫了一下,说:“忙了一整晚,你怎么会不累?赶紧回去休息,改天再叫你一起。” 王岳说要一起去的时候,宋阳其实有过这个想法。但想到今天是去抓黑娃子,自己都没什么把握,王岳又很少干这种事,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那就是害了人家的命。宁愿对不起自己,也不能对不起兄弟,想到这,宋阳打消了这个念头。 而且,李乘风让他自己一个人去。 “那好吧,我回去补觉,再见!” 王岳摆摆手,挎着背篓转身走了。 宋阳看着越来越亮的天色,转身回屋,拿了火枪、枪药、铁砂、杀猪刀之类的东西。想到那个地方石头很多很险峻,又带了一根绳子。又想到火枪只能打一发,被激怒的黑熊不会给他装第二发子弹的时间,觉得有必要带一把斧头,这样在危险的时候还能拼一下。 于是,他去柴房拿了劈柴用的大斧头,又在茅房墙根拿了一个不用的尿罐,准备做土炸弹。 他反复想了想,觉得在那个地方用炸的方法比较保险。要是能把黑娃子炸成重伤,就有机会杀了它。 虽说黑娃子的皮毛可能会因为被炸而受损贬值。 但在这个时候,就算是一张完好无损的熊皮,也不过二三十块钱。跟熊胆还有自己的安全比起来,这点不算什么。 宋阳出门的时候,看到妈妈和嫂子都起来了,一个在梳头发,一个在忙着打水。 “妈,我去山里一趟,中午别等我吃饭。” “你小子千万小心!” “知道了!” 打完招呼,宋阳带着两只狗走上大路,走了一段后,拐进了山间的小路,朝着蜂石岩的方向走去。 山里没有正经的大路,大多是山里人上山割草、砍柴、采药、放牛放羊踩出来的小路。周围的山林,宋阳很熟悉,知道每条路通向哪里,都是山里人多年来走出的方便的路。 沿着山里弯弯曲曲、高高低低的小路,穿过山谷翻过山岭,宋阳用了一个半小时,到了蜂石岩所在的大山。 这座山表面上树木很多很茂盛,就算现在树叶都掉光了,还是把山里的情况遮得严严实实的。 只有走进山林,才知道里面有很多奇形怪状的石头,就像一座用大石头堆起来的山。那些树木,只是在石头的缝隙和有泥土的地方勉强扎根生长。 经过很长时间,它们终于把整座山都遮住了,让人看不到山本来的样子。唯一没被遮住的,就是朝着太阳那面的陡峭悬崖蜂石岩。 山上的树木以水青冈树居多。 这是一种秋天叶子会变红的树,到了秋天,随着气温下降,树叶从绿色变成黄色,然后变成金黄色、红色,和柿树、乌桕、毛栗子树这些秋天叶子会变红的树混在一起,颜色有深有浅,一起把大山装点得很漂亮,就像在演奏一首热闹的歌。 但是到了冬天,这种漂亮的景色就没有了,只剩下一片深沉的颜色。 青冈子,就是水青冈树的果子,以前也是山里人的一种常见食物。 它的样子像陀螺,果子成熟后,外面有一层尖尖的刺。把刺剥开,里面是长卵形的果仁,大小和花生米差不多。 毛栗子,就是野生的板栗,外壳上都是尖尖的刺。 这些果子,对山里的很多动物来说,是很好的食物,经常会吸引野猪、猴子、松鼠这些动物来吃。 正因为这样,很多去山里打猎的人都很熟悉这个地方。在缺肉少油的日子里,都盼着能打到野猪,既能吃肉,又能榨出不少油。 虽说野猪肉有股难闻的味道,油也有怪味,但能有吃的就不错了,还能要求什么呢? 至于卖钱,竹溜子、麂子的肉价已经不高了,野猪肉就更便宜了,而且打野猪还很危险。 让宋阳没想到的是,当他沿着山林的小路走到石崖边上的时候,两只青川犬突然停了下来,朝着下面看着,发出低沉的叫声。 宋阳仔细一看,眉头皱了起来。 已经有人先来了,是黑潭子村的人。宋阳认识他们,但是一时叫不出名字,只记得他们也是经常去山里打猎的人。 山里人把打猎叫撵山,因为要满山追着猎物跑,这个就不用多说了。 把采药叫打山,是因为采药的时候要敲敲打打,把附近的野兽吓跑。 这两个人正站在蜂石岩大漆树下的石坡上,对着树下的石洞指指点点。 不用说,他们肯定是发现洞里的黑娃子了。 宋阳轻轻摸了摸两只青川犬的头,在树林里蹲下,远远地看着那两个人。 宋阳本来是打算先来看看情况,如果有把握就动手,没有把握就再想办法。 这虽然是师傅李乘风给他的考验,但他知道,在打猎的时候,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 但现在,他下定决心今天一定要抓到这只黑娃子。 因为他知道,已经有人发现了,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就像李乘风说的,如果连在洞里冬眠的黑娃子都抓不到,以后去山里打猎,就要更加小心了。毕竟,在山里活蹦乱跳的黑娃子,可比冬眠的熊难对付多了。 这是个突然袭击、设埋伏的好机会。 关键是,黑娃子全身都是宝贝,很值钱。 熊肉虽然价格不高,但比野猪肉还是好一些。 熊掌一直以来都是很好吃的东西。 熊油也比野猪油好得多,是非常好的食用油。 抓到一只黑娃子,至少能解决一家人半年吃油的问题,而且不用太节省。 熊鼻子和熊膝盖的骨头,可以用来做药或者泡酒,供销社会收购。 至于熊胆,就更珍贵了,价值很高。 时间紧迫……只能抢,只能拼。 第41章 打猎黑娃子 有钱不赚那不是好汉,能赚钱的机会当然要全力抓住。 抓到一只黑娃子,它的价值远远超过挖好多只竹鼠、套到好几只麂子,就连双管猎枪都有可能买得起。 机会难得,要找到一只黑娃子可不容易。 这山里的宝贝,向来都是靠本事去拿。 还是那句话,胆子要大,心要细。 宋阳稳住心神等着,因为他知道,来抓这只黑娃子的不止眼前这两个人,而且他们没带猎狗。 按常理来说,他们应该是去叫帮手了。 然而,接下来那两个人的行为,差点让宋阳气炸了。 只见他们在石洞下面交头接耳、比比划划了好久,一个人远远躲开,另一个人从地上捡起石头,直接朝洞口扔进去。 一块石头扔进去没动静,就扔第二块,两块扔完还是没反应,又扔出第三块。 估计是打中了,也把黑娃子激怒了。 宋阳隐约听到一声低沉的吼叫,紧接着,就看到石洞口探出一个黑乎乎的脑袋。 那两个人听到声音,马上转身朝石坡下面跑,很快就钻进树林里了。 看到这一幕,宋阳心里的火一下子就冒起来了。 还好,黑娃子可能是觉得外面冷,不想离开石洞,大半身子都探出来了,又缩了回去。 过了一会儿,那两个人从树林里出来,远远看着黑娃子在的石洞,看到它没追出来,才又说又笑地走了。 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宋阳在心里大骂:“两个混蛋,手真欠,纯粹是找死,难道就不怕黑娃子一下子扑出来,把你们这两个蠢货撕成碎片。” 黑娃子冬眠的时候,是半睡半醒的状态,如果没有故意去打扰它,只是在洞口看看,它通常就是睁开眼睛瞟一眼,能不动就不动。 就算动静大一点,只要没惹它烦,它也懒得理。 这样就给提前安排猎杀的办法创造了好机会,大大降低了猎杀的难度。 但是现在,洞里的黑娃子被吵醒了,就算它回到洞里继续睡,也不能马上恢复原来的状态,还需要时间。 这个时候,如果不清楚情况的人再随便靠近洞口去看,很可能会让黑娃子突然冲出来,后果很严重。 关键是,宋阳发现,自己本来想用轰炸的办法先给黑娃子造成一些伤害的计划,没法实行了。 想要把做好的土炸弹放进石洞里,风险实在太高。 至少今天不行,刚被吵醒的黑娃子,如果再被惊动,可不是闹着玩的。 等等…… 宋阳突然想起之前那两个人小声说话的时候,低着头看着地面、指指点点商量的样子。 这两个家伙,肯定是因为看到雪地上有别人的脚印,怕黑娃子被别人抓走,故意这么干的。 珍贵的东西,谁不想得到? 只是这种做法,太卑鄙阴险了。 人心难测啊!要不是亲眼看到,真想不到会有人这么干。 以后去山里打猎采药,恐怕难免会碰到这两个人,宋阳这辈子,想不记住他们都难,要不然,什么时候被他们算计了都不知道。 他仔细想了想,因为时间太久了,已经记不清这两个人的名字,只大概知道,这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几年后就离开黑潭子村,再也没出现过。 他也暗自庆幸,今天能碰到。 要是没有防备,直接去洞口查看,今天可能就危险了,真是防不胜防。 想到这里,他又在心里狠狠地骂了几句。 现在,更让他头疼的是,接下来该怎么办? 看这个石洞的位置,离石崖底部有很多突出的石头的坡地,大概有四米多高,要到那里,得准备梯子,反而是从上面下去比较容易,在离顶部十多米的地方有一个稍微宽一点的石槽。 再往下有一段差不多垂直而且很光滑的石壁,大概有五六米,到漆树的根那里才能站住脚。 爬树肯定不行,宋阳见过黑娃子爬树,特别快,在黑娃子面前上树,就是在找死。 而且,在高处朝下面开枪,火枪也不好用。 火枪使用是有角度限制的,如果朝下面开枪,枪管里只是轻轻拍了拍枪身没有压实的火药,就算有头发团堵着,也可能会有很大的空隙,扣动扳机可能点不着火药,就打不响…… 宋阳心里默默盘算着,静静地等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看到黑娃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就鼓起勇气,朝山坡上面走,绕到二十多米高的石崖顶部,往下看了一会儿,然后紧紧抓住突出的石头,找能踩脚的地方,小心翼翼地往下走了十多米,再往下就是光滑的石壁了。 两只青川犬没法跟着宋阳下去,呜呜地叫着,到处跳着找路,但是一直没找到,只能在崖顶干着急。 在石槽那里,落叶堆里的石缝里,长着一丛灌木,把绳子系在上面,顺着绳子滑下去,就能到石洞洞口旁边的漆树根那里。 这样的地形,宋阳真的很难想象黑娃子是怎么钻进这个石洞的。 在石槽那里,宋阳仔细看了看洞口,突然眼前一亮。 他看到漆树盘在洞口石缝的树根里,有一条比较粗的树根,好像是之前箍着的石头掉了,形成了一个圈口,从这个洞口往下,还有一道堆满树叶树枝的石缝。 要是能找到几根粗木头,从这个洞口穿过去,卡在石缝里,就像门闩一样,在洞口中间挡住,石洞洞口很小,这样黑娃子想硬挤出来,就很困难了。 用粗木棒挡住洞口…… 宋阳越想越激动,最后,一咬牙,决定放弃轰炸的办法,用老办法。 这是更有实际经验的做法。 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下去到漆树旁边插木头的时候,黑娃子会不会突然冲出来。 还是要再等等,等它更安静一些,千万不能着急! 宋阳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顺着石崖爬上去,钻进树林里,找手臂那么粗的结实木头,估计好长度后,用斧头砍了两段两米多长的木头,扛着回到悬崖顶部。 那树根那里,只能放下这三根。 然后,他给火枪装好火药和铁砂,转身带着两条猎狗走进树林,找了两个多小时,只在树林里发现了一片野猪拱过的旧痕迹,别的什么都没有。 干脆又回到蜂石岩的悬崖顶部。 已经过了三四个小时,黑娃子安静了很久,应该可以试试了。 他用带着的绳子,把三根木头系好放到石槽那里,等了一会儿,没发现异常,就挎着枪,腰后面别着斧头,小心翼翼地滑了下去。 第42章 恐惧不容易克服 走到石槽那里后又等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动静,他再次把三根木头轻轻地放到漆树根那里,又耐心等了一会儿,才把绳索系在石槽里手臂粗的小树上。 有了这条绳索,宋阳有信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拉住绳子,爬到这面悬崖的石槽上面。 而且这面石崖的材质很坚硬,就算黑娃子善于攀爬,它的爪子也不能像嵌入树干那样固定住身体,想要往上爬,也得一步一步小心谨慎,绝对不可能很快。 这是他给自己留的后路。 拉着绳索,宋阳小心翼翼地踩着石壁,慢慢降到漆树根旁边,站稳了脚。 在那里,他清楚地听到黑娃子轻微的呼噜声,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声音。 没错,黑娃子在洞里休息的时候,会打呼噜,有时候声音还挺大。 这是又睡着了? 宋阳已经顾不上漆树会不会让自己不舒服了,慢慢蹲下身子,紧紧握住漆树的树根,然后侧着身子探头,朝着下面结满冰霜的洞口看去。 这些冰霜,是黑娃子呼出的水汽遇冷形成的,这种现象在很多动物冬天栖息的洞口都能看到,也是判断洞里有没有野生动物的标志之一。 只见一只长得很壮实的黑娃子蜷缩在洞里,体重至少也有四百斤。 这种体型在黑娃子当中已经算是很大的了,而且是只公的。 如果是母的,体型就会相对小一些,能长到三百斤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石洞不深,只能容纳一只黑娃子。 看到黑娃子果然闭着眼睛,呼噜声很均匀,宋阳连呼吸都故意放慢了,慢慢站起来,稍微松了一口气。 他稍微平静了一下狂跳的心脏,把挎在肩膀上的火枪拿下来,靠着石壁竖着放好,然后解开系着三根木头的绳索,拿起一根,小心地穿过漆树树根和石壁形成的圈口,卡在洞口下面的石槽里,接着是第二根。 前两根进行得很顺利,但是第三根需要用力塞紧,他不得不加大力气。 没想到,碰到的泥土和石屑纷纷掉下来,发出沙沙的声音,洞里黑娃子的呼噜声突然停了,宋阳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 这是第一次独自猎杀黑娃子,就算已经经历过一次人生,宋阳还是忍不住害怕,大冬天的,冷汗很快就从额头上冒了出来。 他曾经看到过被惊醒的黑娃子有多暴躁。 他不是什么都不怕,相反,因为听过很多被黑娃子伤害甚至丧命的事情,心里充满了恐惧。 这是什么? 这是黑娃子,一巴掌就能要人命的猛兽。 只有亲自面对的人才知道,想让新手在黑娃子面前镇定、冷静地应对,简直是异想天开。 内心本能的恐惧,哪是那么容易克服的? 除非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通常非常调皮、在圈里乱跑、不怕人和牲畜的猪,在年底宰杀的时候,它的胆往往是白色的,用来形容人,就是说这个人愚蠢莽撞、不怕死。 事到临头,宋阳才知道所有事情都比想象中困难。 他咽了咽口水,深吸一口气,努力压制内心的紧张,心想反正把这三根木头放好后,也要把黑娃子叫醒,现在黑娃子的呼噜声停了,很可能已经醒了,干脆拼一把。 他抽出别在背后腰带上的斧头,朝着最后这根木头,用力猛砍。 砰砰砰…… 连着砍了三下,木头嵌进了下面的石槽。 就在这时,一只熊掌伸了出来,朝着洞口的三根木头用力扒拉。 这么一扒,原本下端分开卡在石槽里的三根木头并到了一起,情况瞬间超出了他的预料。 宋阳原本希望,有这三根分开的木头挡在洞口,黑娃子要想钻出来,得先弄断木头,至少不会这么快。 但是被它这么一弄,情况完全不一样了。 要不是上面的树根挡着,简直就跟掀开帘子一样。 但也正因为这三根木头挡住了小半个洞口,黑娃子还是受到了不小的阻碍,没能马上钻出来。 看着把头伸出来用力往外挤的黑娃子,宋阳心里一阵惊慌,回过神后,几乎是本能地举起手里的斧头,朝着黑娃子的脑袋砸过去。 嘭……吭…… 沉闷的撞击声,伴随着黑娃子的一声怒吼。 艹! 竟然是斧背砸中了,不是斧刃。 宋阳心里一阵慌乱,发现一斧头下去,只是让黑娃子叫了一声,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忍不住暗自骂了一句。 看到还有机会,他赶紧把斧头翻转过来,用斧刃又砍了下去。 但是这一次,黑娃子没给他机会,从石洞里先伸出来的两只爪子,一只紧紧抓住漆树的树根稳住身体,另一只朝着他快速挥了过来。 宋阳只觉得手臂上传来一股巨大的力量,砍下去的斧头被黑娃子一巴掌拍偏,砍进了漆树的树根。 他用力拔,斧头嵌得太深拔不出来,却看到黑娃子紧接着又一巴掌拍过来,他赶紧松手,斧头顺势被拍掉,沿着石壁滑落下去。 手里没了斧头,宋阳更加心慌了。 赶紧跑! 这个念头瞬间在脑海中闪过。 就在他准备拉绳索往上爬的时候,突然看到靠在石壁上的火枪。 愣了一下,又忍不住骂了一句:“艹” 居然把这个忘了。 匆忙之间,宋阳一把抓起火枪,迅速转身,正好看到黑娃子大半身子已经钻出了石洞。 他赶紧拉起火枪上的击铁,扯掉覆盖引药的胶皮,朝着黑娃子的脑袋就开了一枪。 砰…… 伴随着一声巨响,火枪引火孔喷出的硝烟扑面而来,枪口也喷出一团浓浓的烟雾。 他没时间细看,把枪背在身后,双手紧紧拉住绳索,双脚用力蹬着石壁,拼命往上爬。 他真的不知道这匆忙的一枪到底给黑娃子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只知道要是有一点犹豫,被彻底激怒的黑娃子会非常可怕。 宋阳从来没有这么用力过,拉着绳索,几米高的石壁一下子就被他爬上去了。 站在灌木丛旁边,听到下面传来的阵阵怒吼,他继续往上爬的时候,也回头看了一眼,只见黑娃子没有追过来,还在洞口疯狂地甩着头,半边脑袋已经鲜血淋漓。 咔嚓…… 木头折断的声音传来。 也许是用力太大,也许是受伤的原因,黑娃子挣脱的时候,没有稳住,从石崖上掉了下去,摔到了下面的石坡上。 虽然有四米多高,但是对于皮糙肉厚的黑娃子来说,这一摔好像影响不大。 顺着山坡滚了几圈,它很快就翻身起来,摇摇晃晃地朝着山坡左边跑去,好像要钻进树林里,但是跑的过程中,突然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看到这个情景,宋阳满心疑惑。 难道是歪打正着,那一枪真的打中了要害? 火枪本来就是靠火力的,只是因为密封不好,射出去的铁砂分散了,力量不能集中,所以射程和杀伤力都有限。 但是在那么近的距离直接打在脑袋上的一枪,威力还是不能小看的。 这是死了? 很有可能! 经历了一阵心惊胆战之后,宋阳的心里,燃起了希望。 第43章 主次之分 宋阳并没有被喜悦冲昏头脑,他清楚黑娃子有装死的习惯,不少人因为错误判断它的生死,在靠近时遭到突然袭击而受伤。 他背着猎枪,解开系在灌木上的绳子,沿着石壁爬上崖顶,一屁股坐下来,大口喘着气,心还在怦怦跳,手脚也一阵阵地发软。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面对黑娃子,状况不断,每个问题都关系到生死,这次能够成功猎杀,很大程度上是靠运气。 他很清楚自己经验不够,心态也不好,打猎这条路,充满了困难和挑战。 两条青川犬时而跳上旁边的石头,竖着耳朵朝下面的黑娃子张望,来回蹦跳着,时不时叫一声,又跑回宋阳身边哼哼,沿着一侧山坡跑一段,看到宋阳没动,就又折回来,显得特别着急。 宋阳伸手轻轻地摸了摸两只青川犬的脑袋,不慌不忙地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弄好之后又休息了一会儿,这才收拾东西,带着两条狗绕到山崖的一侧,顺着山坡慢慢地走到崖底。 两条狗马上跑到黑娃子那里,闻了闻,又警惕地退开。 宋阳先到崖底捡起掉落的斧头,发现斧口缺了一块,应该是砸到石头造成的。 他把斧头别在后面的裤腰带上,端起枪,小心翼翼地朝着黑娃子走过去,在距离四五米的地方停下来:“招财,进宝,过来!” 两只青川犬已经记住了自己的名字,听到呼唤,立刻跑到他的身边。 等两条狗让开,宋阳端着枪瞄准黑娃子的脑袋,扣动扳机,硝烟弥漫中,铁砂又一次射向黑娃子的头部。 随后,他把枪背在身后,抽出斧头,往后退了一段距离。 两只狗没有因为枪声受到惊吓而跑远,稍微犹豫了一下之后,又朝着黑娃子跑去。 宋阳猜测,鹞子岩的那位老大爷应该对这两条青川犬进行过训练,不然,一般来说,它们听到枪声会被吓得远远跑开。 现在它们不仅没跑,还在犹豫之后靠近黑娃子,说明已经适应了枪声。 这给宋阳省了不少麻烦,不然还得花时间训练它们适应枪声。 只是这两只青川犬的捕猎天性还没有被激发出来,显得有些迷糊,没有强烈的捕猎欲望。 看到黑娃子头部又中了一枪还是没有动静,宋阳双手紧紧握住斧柄,一步步靠近,再次朝着黑娃子的脑袋砍去。 斧刃深深地砍进黑娃子的头颅,还是没有任何反应,这下宋阳确定,黑娃子是真的死了。 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得赶快取胆! 处于休眠状态的黑娃子,胆汁会流进肝叶,为了得到胆汁饱满的熊胆,猎杀时需要把它唤醒、激怒。而猎杀之后,也要尽快取出熊胆,不然胆汁会回流。 宋阳跟着李乘风一年,帮忙取过两次熊胆,对这个并不陌生。 他正从布袋里拿出杀猪刀准备动手,突然听到狗叫声。 抬头一看,一条铁包金的土狗从山坡下一块突出的大石头后面跑出来,接着走出一个人。 正是李乘风和他的猎狗巴豆。 宋阳有点惊讶:“师傅,您怎么也在这儿?” “我哪敢真的让你一个人来?要是你出了什么事,我怎么跟宋建国交代?”李乘风反问道。 “一直没发现您……您什么时候躲在那块大石头后面的?” “我比你早到半个小时,一直在那里喝酒,看着你行动。第一次就能做到这样,虽然过程有些手忙脚乱,但也算是合格了。从今天起,你出师了。师傅把你领进门,修行就靠你自己了,以后的路你自己好好想想,好好走。” 宋阳愣了一下,没想到李乘风为了这件事在暗中保护,更没想到自己这样的表现,还能得到师傅的认可。 确实,很多事情要靠自己,今天算是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只听李乘风接着说:“还是那句话,有的人的心有时候比野兽还恶毒。要是你没碰到那两个人,今天就危险了。” 宋阳点头表示同意,他当然明白李乘风说的是谁,今天对这一点深有感受。 李乘风躲在山石后面,那两个人的话他应该听得清清楚楚,他们做的肯定是对自己有好处却损害别人的事情。 “别发呆了,赶紧取胆,然后回去找人来搬肉。”李乘风催促道。 宋阳微微一笑,把趴着的黑娃子顺着山坡翻过来,让它躺着,然后拿着杀猪刀,开始切开肚子取胆。 几分钟后,他先把那团肝脏拿出来,从肝叶上把熊胆剥离出来,摘下胆管,割断后用麻线扎起来。 熊胆分为四种:金胆、墨胆、菜花胆和油胆。 金胆也叫铜胆,胆囊是铜黄色的,是最珍贵的;墨胆是黑色的,也叫铁胆,品质比金胆稍微差一点;菜花胆是黄绿色的,也叫清茶胆,在正常的熊胆里品质是最差的;油胆是黑娃子死后很长时间才取出来的,属于不好的次品,价格最低,有经验的人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宋阳取出来的这颗熊胆是黄铜色的,对着光看,薄薄的胆囊像琥珀一样,正是品质最好的金胆,而且个头不小。 宋阳小心地用布包好,抬头看向李乘风。 还没等他说话,李乘风先说:“别看着我,赶紧自己收着。说了这是对你出师的考验,也是送给你的礼物,这些都归你,我什么都不要。你跟我进山这么多次,我也没给过你什么,这个就算补偿了。我走了……” 说完,李乘风挎着火枪,领着巴豆,转身走了。 看着逐渐远去的老人背影,宋阳站起身,大声喊道:“师傅,我会经常来看您!” 李乘风没有停下脚步,只是摆摆手:“来的时候,记得带酒!” 听到这话,宋阳忍不住笑了。 等李乘风走远,宋阳看向身边的两条青川犬,用杀猪刀割下一块块肝脏,喂给招财,直到它的肚子圆滚滚的再也吃不下,才接着喂进宝。 两只狗要有主次之分。 领回来几天了,宋阳从它们的表现能看出来,招财在嗅觉和力量上比进宝稍微强一点,自然是强者为尊,这样培养是为了以后它们能更好地配合。 狗和狼一样,是有等级之分的,而且这个等级非常重要。 宋阳这样做,就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招财的地位。 喂饱两只狗之后,宋阳用刀割下黑娃子的鼻子、膝盖骨和四只熊掌,用绳子拴好,挂在肩上,这才带着两条狗回家。 第44章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宋阳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宋军正在柴房前面挥舞着斧头砍柴,把砍好的柴整齐地堆放在柴房旁边。 看到跑过来的两条青川犬,他放下手里的砍刀,站起身朝着路口看去,只见宋阳沿着小路一步一步地走过来。当注意到宋阳肩膀上挂着的东西时,他一下子呆住了。 那黑乎乎毛茸茸的……难道是熊掌? 宋军紧紧地盯着越来越近的宋阳,更加确定他肩上挂的就是熊掌,心中的惊讶也变得更加强烈。 熊掌,就是熊的脚和掌。在古代,因为一只熊只有两只掌(特别指的是前蹄,后蹄一般用得比较少,而且大多取用右掌,左掌除非万不得已不会用,据说“左”和“阻”谐音,有阻碍的意思,再加上“鱼与熊掌”的典故,让熊掌这种食材显得特别珍贵。 如果不是达官贵人,很难能够享用。 但是对于山村的百姓来说,没有那么多的讲究,都把它当作稀罕的好东西,所以宋阳把四只脚掌都带回来了。 “你这是打到黑娃子了?”宋军难以置信地问道。 “今天我出师,师傅告诉我一个黑娃子所在的石洞,让我去猎取,幸运地成功了!大哥,爸妈他们在家吗?”宋阳问道。 “妈和嫂子在屋里缝衣服,爸出去串门了。”宋军走上前,帮宋阳拿下四只脚掌。 村子里虽然有人曾经打到过黑娃子,但是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充满了好奇。 “别砍柴了,去把爸找回来,等会儿我带你们去背肉。有了这些,明年的肉和油就不用太担心了,能吃得好一些。这件事别往外说,有些东西,自己家关起门来吃没什么问题,如果传出去却不分给大家,就不太好了。” 当下,肉和油是很大的难题,自己家的条件不一定比别人家好,宋阳当然要先照顾好自己家。 等以后收获多了,再考虑分享也不晚。 他明白,和邻居们搞好关系很重要,但是现在自己家的温饱都成问题,只能先以自己家为主。 慷慨也是要有个限度的。 所以,宋阳回来的时候特意绕路,避开可能会遇见的人,打算悄悄地享受这份“独食”。 再说,熊胆这么珍贵,一旦被别人知道了,难免会被人惦记,白白增添麻烦。 宋军虽然老实厚道,但是听宋阳这么一说,也明白了其中的意思,点头说道:“我明白了!” 他提着四只黑娃子的脚掌,跟着宋阳进了屋子,把东西放进一个盆里,就转身小跑着去村子里找宋建国。 看着风风火火的兄弟俩,又看看盆里的东西,正在火塘边烤火缝衣服的王静雅和李嘉怡一脸的茫然。 宋阳只好把跟宋军说过的话,又向母亲和嫂子重复了一遍,两人才反应过来。 和李嘉怡的惊喜不一样,王静雅更担心宋阳的安全,急忙把手里的针线放在旁边的桌子上,着急地拉着宋阳转着检查:“你怎么一个人去打黑娃子了?以前村子里的人打黑娃子,哪次不是去七八个人?你就不知道害怕吗?这可是会要人命的,有没有受伤?” 面对母亲的关心,宋阳张开双臂,转着圈让王静雅看:“没事,黑娃子都没碰到我,放心吧……对了,赶紧烧点水,锅一定要洗干净,保证里面没有油!我要处理熊胆。” 熊胆珍贵又值钱,供销社收购站或者药材收购站虽然会收购,但是不接收没有处理过的新鲜熊胆。 他们只是帮忙代收,并不负责药材的加工处理。 这个熊胆必须经过处理才能拿去卖。 处理熊胆有特定的步骤,李乘风教过,宋阳也见过。 李嘉怡也放下手里的针线,赶紧往火塘里加柴,拿起铁鼎罐,仔细地刷洗了好几遍,打了水放在火上烧。 “先给儿子做点吃的,一大早就出去到现在,肯定饿坏了。” 王静雅忙着拿来玉米面,打算给宋阳熬面糊。一家人中午吃的是红薯,现在拿出玉米面,算是对宋阳的特别照顾了。 “妈,不用这么麻烦,我烤两个红薯就行,随便吃点,留着肚子晚上吃肉!”宋阳笑着阻止。 王静雅伸手轻轻地推了一下宋阳的脑袋,笑着说道:“随你!” 王静雅放好玉米面,挑了三个个头大、没有虫眼的红薯,拨开火红的火塘灰,把红薯埋进去烤。 宋军在村子里找到了宋建国,只说家里有事情,让他赶紧回家。 一直到出了村子,宋军才把宋阳打到熊的事情告诉宋建国。 宋建国既感到震惊又十分惊喜。 先不说一整只黑娃子,单单是一个熊胆能卖的钱,最少也相当于工人一年半的工资,对家里的改变可想而知。 这可以算是家里的大喜事。 父子俩急忙赶回家,推开门,正好看见宋阳从布包里拿出那个黄铜色的大熊胆,便赶紧关上大门。 “儿子,打黑娃子的时候没有出什么事情吧?” “没事。” “那就好!” 宋建国松了一口气,凑到宋阳身边,看着大熊胆,满脸的新奇,然后回头对一家人说道:“记住儿子的话,这件事情千万别往外说,财不能露白,懂吗?” 一家人纷纷点头。 “黑娃子是在蜂石岩打到的,是师傅告诉我的位置,也是对我的考验。我去打的时候,都不知道师傅就藏在旁边守着,他怕我出事。 现在,我出师了。 这黑娃子,师傅什么都没要。这一年下来,他教了我很多撵山、采药的本事……能有这样的师傅,是我的福气。” “以后好好孝敬师傅就行。以前你性子懒散,做事说话让人不放心,还瞒着我们。事情说清楚了,我也不是不开明的人,去问过李乘风,确定你在跟他学,也就没说什么。” “我不瞒着不行啊,我早就想学撵山、采药了,你们总是说山上豺狼多,豹子厉害,黑娃子凶残,一直不答应,我只能先做了再说。” “臭小子……行了,你也长大了,以后自己看着办。还是那句话,山上危险多,自己小心点,我可不想年纪轻轻头发就白了给你送葬。” 听到宋建国这么说,旁边的王静雅抬手拍了他一下:“不会说话就别说,就不能说点好听的……” 随后,她满脸笑容地看向宋阳:“儿子,等这熊胆卖了,也该考虑成家的事情了。” 宋阳连忙摇头:“成什么家啊,现在还不是时候。” 家里的情况还没有改善,成家会带来更多的麻烦,他不想现在面对,就选择回避这个话题。 眼看着铁鼎罐里的水沸腾起来,宋阳提着麻线,把熊胆放进开水里。 整个熊胆一泡到水里,就迅速瘪了下去。 第45章 挖过坟? 经过开水的蘸烫,熊胆会逐渐变小。 把它挂在阴凉的地方,放一段时间后,熊胆又会再次膨胀起来。 这个时候,需要再次用开水蘸烫,熊胆就又会缩小,接着继续挂在阴凉的地方…… 像这样反复操作,直到熊胆不管怎么放置都不再膨胀,就意味着胆汁已经完全被胆腑吸收了,这样的熊胆,才能够拿到收购站去换钱。 宋阳把手里蘸烫好的熊胆直接提到楼上,挂在自己床上晾衣服的竹竿上。 回到火塘边,扒开塘灰,看到红薯已经熟透了,他把三个烤红薯挖出来,拿起一个包谷芯,几下就擦掉了烧焦的外皮,抓着一个吃起来,另外两个塞进衣兜,然后走到水缸旁边,拿起木瓢,舀了半瓢水一口气喝下去。 从昨天在李乘风那里吃完晚饭回来,到现在一点东西都没吃,又忙了这么久,宋阳真的是饿极了。 看到大冷天里宋阳直接喝冷水,王静雅马上就叫了起来:“就知道喝冷水,家里是没火还是怎么样?年轻的时候不注意,等年纪大了,有你受的。” 宋阳笑着回答:“没事,就是太渴了,再说我早就喝习惯了,让我喝热水,反而觉得不舒服。” 山里人喝水确实不是很讲究,除非是在家里,要是在外面,口渴了,只要看到水看起来干净,找到有水的地方就能大口地喝起来。 正因为这样,在山里人经常走动的地方,能够看到不少被清理出来的小水塘,那都是喝水的地方,真正的山泉水,水质还是不错的。 “走吧,我带你们去背肉,把家里的刀子磨一磨,要剥皮、砍肉……” 接着,宋阳看了看两个蹲在木盆旁边,好奇地盯着盆里的熊掌,时不时伸手摸摸熊掌的毛、用手指戳一戳的侄女,又看向王静雅:“妈,您就别去了,三百多斤肉,我和爸、哥哥、嫂子,四个人能背回来,您在家里看着家照顾孩子。” 王静雅思索了一会儿,点头说道:“行!” 然后,一家人各自准备,背着背篼,带上菜刀、斧头,跟着大口吃着红薯的宋阳,一起往蜂石岩走去。 这段路要走一个多小时,对于平时忙着做家务和农活的大多数人来说,蜂石岩算是比较远的地方,离石河村有十多里路。但是对于撵山、采药的人来说,只能算是很近的距离。 很多时候,进山一次就是好几天。 大巴山的动植物资源丰富,但是也不是到处都是。竹鼠、野兔、野鸡、斑鸠之类的还算常见,可是那些皮毛珍贵、能产出名贵药材的兽类,不知道被多少人惦记着,往往进山几天都找不到一只,就算找到了,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猎到的。 这对于撵山人的本事是很大的考验。 山里的野兽虽然多,但是分布在广阔的区域,就显得很少了。 不然,守着这么丰富资源的山里人,又怎么会一直都很穷呢。 能够猎到一只黑娃子,对于宋阳一家人来说,真的是非常珍贵。 一路急急忙忙地赶路,当一家人来到蜂石岩,刚到山林的边缘,吃了很多熊肉、紧紧跟在宋阳两边的两只青川犬突然停了下来,朝着前面发出低沉的叫声。 宋阳抬头看去,只见大漆树下黑娃子的尸体旁边,蹲着两个人。 正是早上用石头弄醒黑娃子的那两个人。 看到他们,宋阳不由得微微皱起了眉头。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早上发现了熊,下午再来却发现已经被人杀了,心里不甘心。 “这两个人恐怕是来闹事的。爸,您认识他们吗?” 宋阳停下脚步,一家人也跟着停了下来。 “认识,他们是黑潭子村的人,左边那个叫封良明,右边那个叫吕正虎。六二年的时候,两家人一起从外地搬到山里来住的,我也就只知道他们的名字。” 宋建国走到宋阳身边,小声地说:“我听说,有人看到他们的父亲带着他们在山里挖过坟,用陪葬品换粮食,不知道是真是假。这个事情可别乱讲,干这种挖死人东西发财的人大多都心狠手辣……你怎么就确定他们会来闹事?” 挖过坟? 听宋建国说出两人的名字,又提到挖坟的事情,宋阳对这两个人总算有了一点模糊的印象。 他仔细回想,隐约记得八三年听说两个人死在了山里,都是被割喉死的。 要是真的干过这种事,那确实得特别小心。 “今天早上我来打黑娃子的时候,他们比我先到,也发现了黑娃子。估计是看到我师傅来过的脚印,怕黑娃子被别人先猎走,就故意用石头砸,把睡着的黑娃子弄醒。要不是我碰到他们乱搞,有了防备,说不定到洞口就直接被醒着的黑娃子冲出来抓伤了。” 这番话,让宋建国、宋军和李嘉怡满脸都是惊恐。 “果然够阴险恶毒……那现在怎么办?分给他们一些?”宋建国皱着眉头问道。 “分什么分?就算我不撵山也明白,这山里的东西没有主人,谁有本事谁得到。他们要是有本事,看到黑娃子就直接动手打啊,别人不会说半个字。现在黑娃子被我打了,他们一来没有帮忙,二来,这黑娃子的洞又不是他们告诉我的,要说的话,是李乘风先发现的。他们还这么阴险,凭什么分给他们!” 宋军生气地说道。 自己的亲弟弟差点被人算计,以前他只是不喜欢宋阳这一年的行为,关系倒也不算差,偶尔发火,也只是希望宋阳能多照顾家里。 现在事情清楚了,他不得不承认,宋阳比他有想法,做事也更有胆量,敢想敢做,考虑事情还比他全面得多。 只是,作为大哥的宋军,突然有一种被宋阳比下去的感觉。李嘉怡让他找宋阳问问,看能不能跟着一起多赚点钱,他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念头,只是总觉得拉不下脸,心里的顾虑也很多。 眼睁睁看着宋阳打到的东西有人想来分一份,他心里怎么会舒服? 这是自己家的东西! 宋军能说出这样的话,宋阳有点意外,老实本分的大哥心里也有自己的原则,而这也正是他所想的。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的。他们俩带着枪,我们也把刀拿出来……走,过去看看这两个人想干什么,我倒要看看他们能玩出什么花样!” 宋阳说完,拿出带着的杀猪刀,马上带头朝着黑娃子尸体所在的地方走去。 第46章 借口扯皮 这一次过来,他们的目的是把黑娃子的肉背回去,所以没有带火枪,宋阳也没想到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个人还会回到这个地方。 在那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因为一点小事情就产生争执,可能因为一个摔碎的碗就吵得不可开交,也可能因为丢了一个鸡蛋就把整个村子都骂一遍。现在,面对一只价值好几百块的黑娃子引发的纠纷,而且还是和两个带着武器的人,谁也不能保证不会有生命危险。 实际上,在这深深的山林里,偷偷放黑枪这种事情都不奇怪。 宋阳很清楚人善被人欺的道理。 在某些人面前,哪怕一句服软的话都不能说,不然,他们欺负起人来就会像上瘾一样,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就像贪恋女色一样难以控制。 重活一世,有机会重新把人生的路走好,生命固然重要,但是如果活得窝窝囊囊,也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上辈子活得像个没用的人,受够了各种气。 面对人,他可不像面对黑娃子那样害怕。 被激怒的黑娃子只会凭借本能暴躁地拼命,完全没有理智。 但是人不一样,是人都会怕死。 宋阳难得有机会挺直腰杆,自然要挺起胸膛做人。 跟在身边的两只青川犬也呜呜地叫着,做出凶巴巴的样子,已经懂得保护宋阳了。 能好好交流就尽量好好说,如果对方要态度强硬,那也只能强硬应对。 宋阳已经下定决心。 现在,该做的防备不能少,尤其是面对这样两个阴险的人。 看到宋阳拿出杀猪刀,宋军把背着的背篼拿到身前,从里面拿出斧头。 宋建国也放下箩筐,从里面拿出厚背的剁骨刀。 李嘉怡脸色有点紧张,看到前面三个男人这样,也从背篼里拿出平时切菜用的菜刀,紧紧地握住刀把,跟在三个人后面。 两条青川犬跑到宋阳前面,盯着石坡上的封良明和吕正虎,跑几步就停下来,朝着他们发出呜呜的叫声,非常警惕。 看到宋阳一家人从树林里出来,坐在黑娃子尸体旁边的封良明和吕正虎也站了起来。 宋阳走到黑娃子旁边,看了两个人一眼,又看了看地上的黑娃子尸体,发现没有被动过。 他把带来的背篼放下,不理会两个人,直接蹲在黑娃子旁边开始剥皮。 封良明和吕正虎年龄差不多,都三十多岁,比宋建国小七八岁左右。 宋建国笑着跟两个人打招呼:“两位兄弟,也来山里逛逛啊?” “在家里没事干,就出来看看运气,看能不能打到点肉。早上到这里,刚发现上面的石洞里有个黑娃子,本来想着晚上叫些人,明天来打,下午忍不住又过来看了看,没想到已经被打死了。” 封良明勉强挤出一点笑容,转头看向宋阳:“我认识你,在山里碰到过,是李乘风的徒弟吧。这黑娃子是你一个人打的?” 很好,对方没有一开始就态度很强硬! 宋阳抬头看了封良明一眼:“这黑娃子我师傅几天前就发现了,留着给我做出师的考验,今天专门来打的。” 他先把话说明白,防止两个人以“先来后到”为借口扯皮。 “能够一个人打黑娃子的可不多,这下山里又出了一个厉害的撵山人。”封良明对着宋阳竖起大拇指:“是不是得到了一个大金胆?” 宋阳微微皱起眉头,握紧手里的杀猪刀,语气冷淡:“就算我这个刚出师的人也知道,问这些是犯忌讳的!” 别人得到了山里的猎物,问问肉之类的很正常,但是打听那些值钱的东西,难免让人怀疑是不是心里有想法。 “就是好奇而已嘛!”封良明尴尬地笑了笑。 “我也是运气好,侥幸打到的。” 宋阳想了想,接着骂道:“说起这件事,昨天我师傅来看的时候,这黑娃子还睡得很熟。今天我来,刚到石崖下面,正想爬上去看看情况,黑娃子的脑袋就伸出来了,吓得我转身就跑。 等了三四个小时,再去看,发现地上有滚落的石头,还有一些新鲜的脚印,才明白肯定是有人往洞里扔石头,把它弄醒了。真他妈的缺德,差点把我的命搭在这里……干这种事的人,简直不是个东西,太恶毒了。要是有人路过,被冲出来的黑娃子弄死,那就是在害命。” 说到这里,他抬头盯着两个人:“你们来的时候还没有被人动过……还是说,就是你们干的?” 两个人听到这话,微微一愣,互相看了一眼,脸色都有点发红,连忙摇头。 长相满脸麻子的吕正虎说:“怎么可能是我们,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会干这种无聊的事情。我们本来也打算来打它的,把它弄醒了,我们还怎么打!” 封良明也赶紧跟着说:“就是,弄醒了对我们也没有好处。” 他突然注意到宋阳在看自己的脚,心里一惊,赶紧伸手拉了拉旁边的吕正虎:“走吧,黑娃子都被打死了,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吕正虎看看黑娃子,又看看封良明,看到他使眼色,就没有再多说,转身跟着封良明走了。 “别着急走啊,满山打猎,看到的人都有份,带点熊腿肉和五花肉回去尝尝!”宋建国对着两个人喊道。 “算了,我们也经常撵山,家里不缺肉!” 封良明回头说了一句,脚步不停,直接走了。 直到看着两个人钻进树林走远,之前还有点紧张的李嘉怡最先忍不住笑了出来:“小弟你可真够坏的,当着他们的面骂,就不怕他们翻脸动手啊?” “怕什么,这种事情他们要是敢承认,传出去名声就坏了,对他们没有好处。真敢动手,弄不死我,那死的就是他们。” 宋阳想起今天看到两个人做的事情,心里还是很生气,但是看到两个人还算懂事,没有纠缠,就催促道:“赶紧剥皮,把肉背回家。” 四个人聚在一起,互相配合,用杀猪刀和菜刀剥皮。 黑娃子能被打死,主要是那一枪,把眼睛附近的皮毛都炸坏了。宋阳估计,应该是有铁砂从眼眶打进了脑子。 整块皮毛剥下来后,大家就拿起剁骨刀、斧头,把黑娃子的肉切成大块,分别装在背篼里。 宋阳想到那些肠肚拿回去喂狗也不错,于是忍着难闻的气味,直接切成小段,挤出里面的脏东西,一起背着往回走。 一个人背着七八十斤的东西,来的时候用了一个多小时,回去的时候也没有多花多少时间。 在这大山里,山民们早就习惯了用肩膀挑东西、用背扛东西,力气大的人,能背两三百斤甚至更多。这点重量,对于李嘉怡来说都不算什么,更别说宋阳他们父子三人了。 第47章 杀年猪 寒冬腊月,夜晚早早来临。 宋阳四人从山里出来,踏上石河子村的泥土路时,天色已经变得很暗了。 天气寒冷,这个时候,村里的大多数人都缩在家里的火塘旁边取暖,很少有人出门走动。 两条吃了不少熊肉的青川犬,精神饱满,一路小跑到前面,跑一段就停下来,回头等着宋阳他们。 通往半山腰老房子的坡路是之字形的,下了这场雪,又连着冰冻了好些天,雪层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松松软软的,表层结了一层冰壳。 在这样的雪地上行走,得小心地选择没有被踩过的地方,不然会很滑。 四人每走一步,都会踩碎冰壳,小心翼翼地往上走,一路上伴随着咔嚓咔嚓的声音。 宋阳还记得,五岁那年,大雪铺满了道路,宋军带着他,把家里的洋铲当成雪橇,他坐在上面,双手紧紧抓住洋铲的把手,双脚往前伸来控制刹车和方向,顺着坡路一次又一次地滑下去,玩得特别开心。 没过多久,王岳和村里其他几个同龄人,像是发现了新奇的东西一样,兴奋地加入进来。 孩子们没有任何烦恼,玩得热火朝天。 坡路上的积雪被压得实实在在的,经过一夜的冰冻,变得非常难走。 全家人出行一下子变得很艰难,往下走容易摔倒,往上走也很费力。 结果,宋建国出去串门的时候,没走二十步就摔了三次。回到家后,他揪着宋军和宋阳,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那一顿打,让他们哭得很惨,尤其是大哥宋军,屁股上留下了一道道让人惊心的红印子,到现在宋阳都还记得。 从那以后,兄弟俩再也不敢这样玩了,就算想玩也会去别的地方。 尽管挨了打,但那些过去的时光还是让人怀念。 可现在,看着这条经常被人踩、到处是泥泞雪坑的上坡路,宋阳对它再也没有小时候那种喜欢的感觉,心里只想着搬出去。 他心里想:等熊胆卖了,就考虑分家盖房子。先和大哥商量,相信大哥会同意,毕竟大家都希望能住进更好更宽敞的房子。然后再一起说服爸妈…… 两条青川犬先跑到屋前,屋里的王静雅听到外面的动静,知道是宋阳他们回来了,赶紧从橱柜的抽屉里拿出手电筒,走出去,给几个人照亮。 “我在隔壁铺了竹席,用来放肉。”王静雅进屋的时候说道。 知道他们去背肉,她在家里提前做好了准备。 宋阳马上背着肉跟着王静雅来到隔壁,在她的帮助下,把背篼放下来,又忙着接过随后进来的宋建国、宋军和蒋依娜的背篼,靠着板壁放好。几个人接着把肉一块一块地拿出来,放在竹席上。 看着眼前这一大堆肉,一家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笑容。 “这些肉怎么处理?”宋军微微喘着气,揉了揉肩膀,兴奋地问道。 “那还用说,该炼猪油的炼猪油,该抹盐用烟熏的就熏起来。”宋阳笑着回答。 “我看还是拿去卖了,换点钱。竹鼠、麂子都卖了钱,这些黑娃子肉应该也能卖不少。” 王静雅一直想着攒钱,在她看来,能换成钱的东西都要换成钱。 宋阳和王岳都去卖过东西,还去过南郑的黑市场,都没出什么事,这让她的胆子也大了一些。 “不卖了,免得引起别人注意。这么大一堆肉,一下子卖不完,要是多跑几趟,很容易被人抓住。而且家里本来就缺粮食少肉,平时都舍不得吃。你看看两个侄女,头发都黄了,吃好点才能长身体,大人吃好了,干活也有力气。 关键是,熊肉不好卖,没什么人愿意买,又不值钱,太折腾。 能换钱的也就是熊鼻子、膝盖骨、这张皮和熊胆……黑娃子的前后掌,我明天拿去镇上看看能不能卖点钱,其他的就留着。 我能打到一只黑娃子,就能打第二只、第三只……放心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宋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在石河子村,一个工分才四毛五分钱,就算是公社里最好的生产队,一个工分也不过六七毛钱,能达到这个数,那可是能受到表扬的。 这样就能理解,宋阳花掉那十五块钱的时候,宋建国和王静雅为什么那么生气了。 只有等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各自干各自的,自由市场再放开一些,情况才会变好。 现在,真没有多少人愿意花钱买熊肉。这熊肉啊,油倒是不错,可肉的味道,如果没有大调料调味,那股腥臊味太重,能卖到一毛多一斤就算不错了。而且还不好卖,卖得慢不说,要是被抓住就麻烦了。 再说,山里人要是想吃肉,自己大多会想办法到山里去弄。 前几天卖的竹鼠、麂子,能卖出去已经算是运气好了,碰到有需要的人了。 这些熊肉,还不如自己家留着,起码明年不用担心肉和油的问题,一家人的饭菜也能好一些。 宋建国点点头:“就按小儿子说的办。熊胆很重要,这东西要阴干需要不少时间,要卖还得再等等…… 这些肉得抹上盐,再用烟熏一下。反正都要熏,干脆把年猪也杀了,离过年也没几天了。这辈子还没熏过黑娃子肉,也不知道味道怎么样。大家都管住嘴,别往外说。” 他看了看趴在门口往里面看的云梅和云兰,又补充道:“特别是两个孩子,一定要看好!” 宋阳明白,宋建国是想通过杀年猪把打到黑娃子的事情掩盖一下。 杀年猪本来就是迟早的事,今年就早点动手。 只要关起门来自己吃,自己家不往外说,就算别人知道了,也不好说什么。 毕竟,村里不少人家都这么做。 要是到处炫耀却不分给别人吃,那就是不会做人了。 至于封良明和吕正虎,他们应该知道宋阳已经识破他们的坏主意,估计他们也不敢乱说话,事情传出去对他们也没好处。 而且杀年猪免不了要请人吃饭,也算是还了人情。 “那就选个日子杀年猪!”宋阳表示同意。 宋建国走进堂屋,提着煤油灯看了看日历,回来说道:“就后天杀,后天日子好。我明天去会计家开个证明,顺便把帮忙的人请了,再去大队会计那里办手续开票(交屠宰税)。明天就别喂猪了!” “等吃完饭,我给王岳家送点熊肉过去,顺便请他们一家子过来帮忙杀猪。” 王岳家跟自己家关系最好,一直以来都互相帮助,每年杀年猪,都少不了他们。 王岳和自己关系又特别铁,再加上上辈子他的照顾和帮助,宋阳自然不会忘记他们。这些熊肉,别人家可以不送,王岳家是一定要送的,而且要多送点。 “那就直接送个熊腿过去!” 宋建国也很大方,马上从竹席上挑了一整块熊腿放进背篼,这块熊腿至少有三四十斤。 “我也去找下张晨轩,请他来帮个忙。” 宋军看着宋建国和宋阳的举动,也有点心动,他也有自己的好朋友。 没想到,他话刚说完,王静雅就反对道:“还是算了吧,那孩子自从在锦城有了工作,他爸妈都变得很骄傲,看不起咱们。别给自己找麻烦,再说那孩子嘴不严,也不是个肯出力的人。” 宋建国也跟着说:“他们家确实看不上咱们,别喊他了。咱们爷仨,加上王岳爷俩,再请你林伯伯来主刀杀猪,六个人,杀一头一百七八十斤的猪,很轻松的。” 第48章 你什么人我还不知? 听父母都这么说,宋军默默地不说话。 宋阳回想起来,张晨轩的父母,在张晨轩丢掉制鞋厂学徒工作的事情被揭穿之前,那态度不止是傲慢,简直是嚣张得不得了。 事情暴露之后,一家人更是变本加厉。 张晨轩的母亲,那个姓吴的女人,为人特别刁钻、刻薄,说话又尖酸又狠毒,为了一点点很小很小的事情,就能对着人骂上三天三夜。 她吵起架来就像往滚烫的油锅里倒水,噼里啪啦地乱炸一通;那些伤人的话就像飞溅的热油星子,毫无道理地到处乱溅,让人想躲都躲不开。 宋阳每次想起她吵架的样子,听到那些各种各样的脏话,都不禁“佩服”,觉得自己过去的日子真是白过了。 上辈子放羊的时候,有两只羊没拦住,吃了她家地里的两棵玉米苗,那个姓吴的女人一路追到盘龙湾的石洞里。宋阳赔了两块钱,她还是不罢休。 她一只手叉着腰,一只手指着宋阳不停地骂,直到被彻底激怒的宋阳拿起斧头出来,她才吓得转身跑了。 即便这样,之后每次碰面,她那双眼睛都恶狠狠地斜着看,嘴里还不停地骂骂咧咧。 再说张晨轩,这小子就是个典型的不正经的人。自认为在城里混过,见过一些世面,哪怕没有工作了,还是看不清自己是山里穷人家孩子的现实,整天靠着一张嘴蹭吃蹭喝,惹了不少麻烦。 “大哥,听爸妈的,这家人,还是尽量少接触比较好。我知道你和张晨轩关系好,但是这人能说会道,心思多,不实在,你太容易被他算计了。” 在这山里,大家心里都有个标准,觉得靠谱、能带来好处的,就多来往亲近;觉得不行的,见面了把头一转,就当没这个人。 见一家人都这么说,宋军点点头:“我知道了!” 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一家人回到火塘边烤火,王静雅在家里已经把饭菜做好了,既然有了熊肉,自然要加个菜。 宋建国让王静雅割下一块熊腿肉,做了一大碗葱段炒肉。 这肉有一股松油的味道,就像烧火用的油松,肉质粗糙,还带着一股膻味,算不上好吃。但就算这样,也不妨碍一家人把它当成美味的菜肴。 吃饱喝足后,宋阳放下碗筷,跟家人说了一声,用袋子把背篼里的熊腿肉盖好,背起来,打着手电筒,去王岳家。 还好,王岳家在村子东边,去的时候不用经过太多人家,又是晚上,一路上没碰到什么人。 到了王岳家门外,看到屋里的油灯晃动,宋阳没有直接背着东西进去,而是先把背篓放在旁边的暗处靠着,自己走到门口,跺了跺脚上的泥和雪,喊了声:“蛋子哥……” 屋里传来板凳挪动的声音,很快大门被拉开,王岳手里拿着本小人书,满脸笑容地对宋阳说:“快进来……” 宋阳探头看了看,见他父母都在,一个在抽烟,一个在纳鞋底,没有其他人,便转身回去。 王岳一脸疑惑,门开了不进来,怎么还往回跑:“你干什么呢?怎么不进屋?” “等一下!” 宋阳很快回到放背篼的地方,背起东西,快步走进王岳家。 “伯伯、婶子,我给你们送点熊腿肉过来尝尝。” 王岳接过背篼后,宋阳笑着说道。 “熊腿肉?” 一家三口都看向宋阳,满脸惊讶。 “哪儿来的?”王父起身走到背篼旁。 “今天我打到的,师傅在蜂石岩发现一个石洞,里面有只黑娃子,让我去打,算是出师考验,运气好打中了……肉挺多的,就想着给你们家送点。赶紧收起来,别让别人知道了。” 宋阳说完,赶紧关上门。 他们一家人嘴严,打过招呼后,不会把这件事传出去。 王岳揭开盖着的袋子,看着里面一整只熊腿:“怎么一下子送这么多?” “多吗?我觉得不多!”宋阳笑着说。 王婶也放下鞋底,凑过来看着大块熊腿肉:“你一个人打的?没受伤吧?” “没有……师傅在旁边看着我打的。” 宋阳心里清楚,自己打黑娃子的时候紧张得不行,这次是运气好,下次可不一定有这样的运气,所以不想把自己说得太厉害。 “拿太多了……你们家人多,自己都不够吃,还送这么多。”王父说道。 “跟我家还客气什么?赶紧收起来。”宋阳催促道。 “那就收起来……狗娃子,过来火塘边烤火!” 王父点头,王岳兴奋地把熊腿肉从背篼里提出来,双手捧着,拿到隔壁。 宋阳接过王父递来的板凳,在火塘边坐下:“伯伯、婶子,后天早上我们家准备杀年猪,想请你们和蛋子哥都过去帮忙,我爸明天就去开票了。” “行啊……我们早早过去。” 王父很爽快地答应下来,等王岳回来,叮嘱道:“熊肉的事,不许往外说。” 在火塘边烤着火,和王岳一家简单聊了几句,宋阳就起身告辞:“回去还有些事情要做,我先回去了。” “要不要帮忙?” 王岳知道宋阳回去是要处理熊肉,连忙问道。 “当然要了!” 宋阳顺便看了眼王岳放在一旁的小人书,是《杨家将》,笑着说:“把你这本小人书借我看看……” 无聊的时候,这可是打发时间的好东西。 但同时,宋阳也微微愣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浪费时间。 上辈子好歹读完了小学,认字不是问题,没事的时候,应该找些书看看,多学点知识总是好的,不能再像上辈子那样稀里糊涂地过日子。 听到宋阳想看,王岳二话不说,把小人书一合,递了过去:“我前几天去给大姐家送东西,顺便又带了几本小人书回来,你都没看过,我去给你拿!” 宋阳有了新的想法,把王岳递来的小人书推了回去:“我就随便一说,别拿了。我突然觉得还是找些别的书看看,学点知识。” 听宋阳这么说,王父立刻接过话,对王岳说道:“就是,你好歹也是读过书的人,都二十岁了,还整天看这些小孩子看的东西,有什么用?还不如用这时间学点知识。看这些打打杀杀的,你还能学会什么本事,是能学会一招半式,还是能学会腾云驾雾?” 王岳被莫名其妙训了一句,撇了撇嘴,冲着宋阳翻了个白眼,把小人书随手扔在旁边的饭桌上。 两人出门,经过皂角树旁的场子时,王岳伸手搭在宋阳肩膀上,指着蒋依娜亮着油灯的小屋说:“狗娃子,你该不会是又想打着学知识的幌子,去接近蒋知青吧?” 宋阳翻了个白眼:“我上次就跟你说过了,不会再打这种主意。” “还不承认,我突然想起前段时间,也不知道是哪个笨蛋,看着蒋知青在河里洗衣服撅着的屁股,看得眼睛都直了……”王岳满脸不相信。 第49章 去黑市卖熊 有这事儿? 宋阳愣了愣,仔细回忆,还真有了点模糊印象,好像是重生回来前几天的事。 那时,他和李乘风一起上山,回来时各自分开走,他抄了近路。路过村子河边时,正好瞧见蒋依娜挽起裤脚,站在冰冷且铺满细沙的河里洗着衣服。 她每一次弯腰,那动作自然就撅起了屁股,厚实的棉裤被撑得圆润挺翘,着实让人有些心颤。 不得不承认,宋阳心动了,其实很早就对她有好感。 蒋依娜本就长得漂亮,加上那与山里人截然不同的举止、气质和装扮,刚来的时候,就引得那时才十四岁的宋阳,有了小男人那种最本能的懵懂遐想,还总想着能靠近她。 更何况,如今他都快二十了,曾经的懵懂早已化作一次次冲动。 蒋依娜一次次的弯腰,让宋阳看得心里忍不住一阵阵地起伏。 直到寒风吹过,他才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身上不知何时已冒出热汗,而蒋依娜已经端着盆里洗好的衣物,正看着他。 那场面,别提多尴尬了,宋阳赶紧匆匆离开…… 即便现在回想起来,哪怕已经活过一辈子,也经历过不少事,宋阳还是觉得她是个让人难以抗拒的存在。 这种纯天然的美,哪是那些多年后在宾馆里,穿着极少布料遮体,翘着二郎腿玩手机,没了浓妆艳抹就不敢见人的庸脂俗粉能比的。 宋阳自认是个俗人,他觉得这些想法很正常,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占有欲罢了。 当然,他也明白,对蒋依娜有任何想法都不切实际。毕竟也算熟悉,心里对她也有些怜惜,所以他还是强行把这些念头压了下去。 这点自制力,宋阳还是有的。 “蛋子哥,不对啊,你咋知道的?” 宋阳琢磨了一下,当时周围好像没别人,于是反问:“老实交代,你藏哪儿了?” “哪有藏,我当时挑柴回来,在对面山坡上看到的。本来想喊你,又觉得别坏了你好事,就没出声……”王岳解释道。 “别狡辩!” “真的!” “骗我?” “绝对没骗!” “我还是不信!” “去你的!” 两人一路笑闹着往宋阳家走去。 住在离村子有段距离的半山腰上,好处大概就是清净。就算有人想串门,也得掂量掂量这段路,要是觉得懒得走,可能就转头去别家了。 所以,宋阳带着王岳回到家时,家里没有其他外人。 事实上,晚上很少有人来串门。 这可真是个能安心“吃独食”的好地方! 屋子里弥漫着炒辣椒和花椒的气味,有些呛人,还不时能听到守在一旁的云梅、云兰的喷嚏声。 要进行烟熏之前,得先把肉腌制好,这些都是腌制用的调料。 此时,隔壁屋里,宋军和宋建国正在把准备腌制的熊肉剔骨,切成长条,洗净后简单沥水,再用盐均匀涂抹,然后用手反复揉搓。 弄好之后,把这些肉裹上腌制料,接着装缸进行腌制。 腌制料用的也就是辣椒、花椒、陈皮和白酒这些。条件有限,白砂糖、酱油、八角之类的舍不得用,也只能简单弄一下。 而王静雅和蒋依娜在忙着切肉炼油。 “王岳……快到火塘边烤烤!”王静雅看到王岳跟着宋阳进来,笑着招呼道。 “我是来帮忙的!” 王岳四处看了看,感觉有点插不上手,便问宋阳:“我干啥呀?” “放心,不会让你闲着!” 宋阳搬来一张桌子,用绳子把手电筒拴在楼楞的钉子上,照亮桌面。然后到隔壁从背篼里抱出一整张熊皮,找出两把不太锋利的刀,递给王岳一把:“帮我把这张皮上的油皮刮掉,慢点弄,别把皮划破就行。” 这皮得尽快清理出来,拿到楼上绷好阴干,才能拿去卖钱。 宋阳跟着李乘风打理过这些,知道怎么处理。在他的指导下,两人小心翼翼地刮着油皮,手脚冷了就到火边烤一烤。 一直忙了两个多小时,等肉装缸后,宋建国和宋军也来帮忙铲油皮。 四个人又花了大半个小时,终于把皮张上的油脂铲得差不多。宋阳拿去简单清洗后,挂在外面先沥着水汽,睡觉前还得把皮张绷起来阴干。 这事儿不难,楼上的板壁就行,用几根钉子就能搞定。 正好,熊油也炼得差不多了。宋阳弄了些椒盐,拿过筷子,招呼王岳和家里人一起吃油渣。 云梅和云兰本来一直等着,实在困得不行了才被送去睡觉。 这些油渣炼干后,那些怪味反倒没了,沾着椒盐,吃起来还挺香。 果然,没有什么是麻辣解决不了的。 宋建国给几人都倒了酒,大家慢慢吃着,边吃边聊天。 宋阳开始期待那些腌制好准备烟熏保存的熊肉,以后会是什么味道。 等吃得差不多,送走王岳,宋阳隐约听到村子那边传来公鸡的打鸣声。 宋阳估算了下时间,得,这觉干脆等从桃源镇的黑市场回来再睡吧。 他把熊皮从屋外拿进来,叫上宋军、宋建国,到楼上帮忙拉扯着,直接用钉子和麻绳把熊皮紧绷固定在板壁上。 冬天正是动物皮毛最好的时候,这一整张熊皮,毛针又黑又亮,还很长,非常漂亮,做件大衣都足够。 一想到只有二三十块钱的收购价,宋阳心里就有点舍不得。 但,攒钱建房娶媳妇才是大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收尾的事儿交给家里人,宋阳打过招呼后,拿起背篼,装上四只黑娃子的脚掌,打着手电筒,袖子里藏把杀猪刀,连夜赶往桃源镇。 两只蜷缩在狗窝里睡觉的青川犬,在宋阳出门时,抬头看了他一眼,并没有马上出来,直到宋阳顺着坡路走远,才纷纷跳出来跟上。 一路上,脚踩积雪发出的咔嚓声,在这冰冷的寒夜里格外清晰。 偶尔旁边的林木上,有积雪滑落,哗啦一声,总会惊得两条狗崽停下来,警惕地张望。 到达桃源镇后,宋阳用事先准备好的一块棉布蒙住口鼻,这才走进黑市场。 里面只有寥寥几个人,他有些失望地逛了一圈,只有一个人开口问他卖的是什么,一听说是熊掌,就没再多问。 时间还早,宋阳把背篼放在一旁靠着,一边搓手跺脚,一边耐心等待。 又过了大半个小时,黑市场上的人多了一些,但大家一看宋阳摆出来的四只脚掌,都转身就走。 熊掌虽说珍贵,可这东西,腥味重,处理起来麻烦,还得花不少时间,没有一定的厨艺和各种大料,做出来根本谈不上享受…… 宋阳看这情况,估计自己这趟可能白跑了。眼看天色渐亮,他只能无奈地把东西装进背篼,准备离开。 就在这时,一个小巧的身影气喘吁吁地跑过来,从宋阳身旁经过时,突然停下,往后退了两步,在宋阳面前蹲下:“这些脚掌怎么卖?” 声音清脆悦耳,充满活力。 宋阳有些意外地看向这个穿着不错,用围巾裹住大半张脸,有着一双弯弯的眼睛和一对辫子的女孩:“你能出多少?” “真正好的也就一对前掌,这四个脚掌……”她思索了一下:“我最多给你八块钱,全要了,你也能早点回家。” “行!”宋阳果断点头。 女孩反倒愣了一下,问道:“这么爽快,我是不是给多了?” “都开价了……可不好反悔啊!再说,打到黑娃子可不容易,多吗?” “算了……” 女孩摇摇头,果断数钱,然后把四只脚掌放进自己的背篼里,继续在黑市场里逛了起来。 第50章 兄弟之间的隔阂 宋阳有些遗憾,没能看清那女孩的面容,不过好歹把黑娃子的脚掌卖出去了。 这东西要想卖个好价钱可不容易,得碰运气碰到那种讲究吃而且愿意花钱的买家。 换成一般人,有那几块钱,买猪肉不好吗?才不舍得花这“冤枉钱”。 看那女孩的穿着打扮,估计不是普通家庭的孩子。 宋阳没有着急回家,一直等到镇上的供销社和门市开门,进去买了些面条、酒、调料,还买了些两个侄女喜欢的饼干,零零碎碎买了不少东西,这才带着两只青川犬往家走。 一家人昨晚都睡得很晚,宋阳到家的时候,其他人都还没起床,只有李嘉怡在外面剁着菜叶子喂鸡。 看到宋阳沿着路走来,她笑着打招呼:“卖出去了吗?” “卖了,八块钱!” “卖得还不错!” “算是碰到买家了。” “熬了一整晚,我去给你做点吃的,吃饱了好睡觉。” “不用麻烦了,我现在不饿。” “那行,等你睡醒了,想吃什么再跟我说。” 李嘉怡满脸笑容,她感觉这个小叔子真的变了,说话做事都带着一股冲劲,以前从没见他这么勤快过,就像换了个人一样,看着舒服多了。 宋阳走进屋里,发现屋里的泥土地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就连昨天放熊肉的竹席,也被仔细擦洗过。 火塘里的炭火烧得正旺,钩子上挂着的水壶呼噜呼噜地冒着热气。他倒了热水洗了脸和脚,在火边烤暖和后,就上楼睡觉。 熬了整整一夜,宋阳钻进被窝,稍微暖和了一些,就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等宋阳一觉醒来,已经又是傍晚时分了。 他晃了晃脑袋,揉了揉有些麻木的脸,穿上衣服,拖着鞋子下了楼。 堂屋里,王静雅正在忙着做饭,李嘉怡在刷洗明天要用的锅碗瓢盆。 “儿子,是不是我们把你吵醒了?”王静雅问道。 正抓着油渣吃的云梅插嘴说:“幺爸,你睡觉的时候,我爸和妈都不让我们说话!” 宋阳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原来一家人是为了让他能睡个好觉,就算手里有活,也都做得小心翼翼。他心里不禁涌起一股暖流。 他伸手捏了捏两个侄女的小脸:“现在可以说话啦,大声说,幺爸都睡了十多个小时,睡够啦。” 说着,他到背篼里翻找,把买来的饼干递给两个小家伙。 两个孩子一看到好吃的,立刻高高兴兴的,特别会讨人欢心,认真地捧着宋阳的脸亲个不停,不让亲还不行,逗得在一旁看着的李嘉怡和王静雅笑得前仰后合。 “睡了这么久该饿了,再等一会儿,我正在炒菜,很快就能吃饭。”王静雅说道。 “不急!” 宋阳笑了笑,走到墙角换了双黄胶鞋穿上,出门去上厕所。他看到宋建国正在磨杀猪用的刀具,宋军则在一旁挥动锄头,挖着用来架大锅烧水烫猪的土灶。 “爸,票开好了吗?”宋阳随口问道。 “开好了,你林伯伯也请了,就等明天一早杀猪。”宋建国笑着回答。 一切都安排好了,宋阳便没再多问,去完厕所后,从圈房拿了把锄头,帮着宋军一起挖土灶。 水缸里的水早就挑满了,需要的柴火也准备好了,就连杀猪用的桌案也已经借来了。 这桌子是村里杀猪匠林金友家的,林金友是宋阳的伯伯辈,石河子村每年的年猪,几乎都是他杀的,手艺又快又好。 当然,人家帮忙,主家少不了要送一块肉或者一壶酒,这全看主家的心意。 昨天晚上大家都没睡好,吃过饭后,一家人早早地上床休息,因为明天又是忙碌的一天。 宋阳白天睡了十多个小时,到了晚上,反而睡不着了。 迷迷糊糊熬到快天亮的时候,他觉得浑身睡得酸痛,干脆起身,打着手电筒,挑着水桶,往土灶上架着的大锅里挑水,然后把柴火烧起来。 等一家人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起床,灶里的水已经烧开了。 “怎么起这么早?这事儿昨晚不是说好了我来做吗?” 宋军出来一看,见宋阳在土灶边蹲着烤火,再四处看看,发现没什么事可做了,便也走到灶火边蹲下烤火。 “谁做都一样,反正我也睡不着。”宋阳微笑着说。 “幺弟,我发现你变了,突然变得这么勤快!” 宋军一脸认真地说道:“对不起啊,以前没少骂你、说你,是我不对,说了些不好听的话。” 宋阳愣了一下,深吸一口气:“之前也是我不对,人太懒了,做事也马马虎虎、稀里糊涂的。当然,主要是怕你们反对,不让我做自己想做的事……以后不会了,想做什么,我会提前和你们好好商量,这样就不会有这些误会了。” 宋军微微地笑了笑,拍了拍宋阳的肩膀,起身往屋里走:“我去把家里的炉火生起来烧水,等他们来了,好煮面条。” 这一笑,这一拍,算是把兄弟俩之间的那点隔阂消除了。 宋阳也跟着走进屋里,拿了四个土豆到土灶的柴火里烧着。 锅里的水烧了很久,水位下降了不少,他又往里面加了些水。 紧接着,一家人都陆续起床,开始忙着杀猪的事。 “孩子孩子你别哭,今天就宰大肥猪,孩子孩子你快睡,妈妈给你盖棉被。” 云梅和云兰也迫不及待地起了床,跑到屋外,姐妹俩唱起了童谣。 在孩子们眼里,盼过年最盼的就是杀年猪。 在这山村里,只要有年猪的叫声,年的味道就会立刻在整个村子里弥漫开来,在每家每户之间传递。 王岳是第一个赶到的,来的时候,宋阳正坐在土灶前的木柴上,沾着椒盐吃烤土豆。 “蛋子哥,来得挺早啊!” 宋阳笑着跟他打招呼。 王岳二话不说,直接从宋阳手里抢过那个已经吃了一半、黑乎乎的土豆,也不嫌弃,沾着椒盐就吃了起来:“有肉吃的事,当然要早,这种事不积极,那我不成傻子了!” 宋阳又从火堆里扒拉出两个烧得直冒火星的土豆,一个放在王岳面前,另一个抓在手里,从旁边捡起一块木片简单地刮了刮,完全不顾烧焦的外皮,吃得嘴和手都黑乎乎的。 没过多久,王岳的父母来了,看到王岳和宋阳两人满嘴黑乎乎吃烤土豆的样子,都笑了起来。 “你俩这嘴黑得像什么似的,赶紧去洗了!”王父催促道。 两人对视一眼,赶忙去桶里舀了冷水洗手、洗嘴。 家里煮好面条招呼着王岳一家吃的时候,叼着烟袋、提着杀猪刀的林金友才不紧不慢地顺着坡路走了上来。 人都到齐了,只等他吃完面条,就可以动手杀猪了。 第51章 老一辈摸索的经验 在这个时期,杀猪可是一件非常严肃重要的事情,它既是一件值得庆祝的喜事,也是家里的大事,就连杀猪的日子都有很多讲究。 老话说,杀七不杀八,遇到亥日、亥时,还有阴历的六、八日,都不适合杀猪,而且还要避开家里人的属相。 在杀年猪的前一天,就不再给猪喂食了。 一方面,饿着的猪挣扎的力气会小一些,方便宰杀;另一方面,这样猪在宰杀时排便会少一些,肠肚清空后,处理起来也更方便。 更重要的是,只有饿了一昼夜的猪,才能“吊”出粉肠里的“粉”。 这粉肠是猪小肠和猪大肠连接的一小段,里面的“粉”,可是难得的美食。 一旦端上餐桌,那可是大家都抢着吃的好东西。 在这个主要以红薯、土豆和玉米作为主食的年代,能吃上一顿面条,实在是很难得。 林金友不紧不慢地走进屋里,看到李嘉怡递过来的一大碗面,汤面上油花裹着辣椒的鲜艳红色,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哟,吃得这么好!” “一年就这么一次,这可是大事,不能随便!”旁边的宋建国笑着递过板凳:“肯定得吃好点,再说今天要杀两头猪,您可得多费点力。” 林金友坐下后,在火塘石上敲了敲烟袋,把它装进衣兜,接过那大碗面条,用筷子搅拌了几下,挑起一大筷,张嘴“吸溜”一声,大口吃了起来,简单嚼了几下就吞了下去,咧嘴笑道:“这面条做得真不错,好吃!” “锅里还有,您可得吃饱!”王静雅在一旁说道。 林金友高兴地点点头,也不客气:“那我还得再吃一碗!” 村里像林金友这样的人,性格直爽,心里想什么嘴里就说什么,相处起来很轻松。 趁林金友吃面条的时候,宋阳叫上王岳开始摆放杀猪的案板。 这杀猪案板看起来像条长凳子,又宽又矮还很结实,足够好几个人按着待宰的猪在上面操作。 往年杀过猪,他们知道案板该怎么摆放。放猪头的一端要低一些,猪屁股的位置稍微高一点,这样在宰杀时,猪体内的血更容易流出来。 两人摆好案板后,又在屋前支起了挂肉的杆子。 这时,宋建国拨弄了一下屋里火塘的柴火,让火烧得更旺,钩子上挂着铁鼎罐烧水,另外准备一个盆,里面撒上盐、姜末、辣椒面、花椒面等调料,用开水冲开,放在一旁放凉。 这是用来接猪血的,猪血凝固后,用刀像切豆腐一样切成小块,煮一煮就能得到一盆美味的“血花(血旺)”。 等林金友吃完饭,抽了袋旱烟,终于准备动手了。他提着一个颜色都分辨不清的布包,里面装的全是他的杀猪工具,各种各样的刀子:剁刀、砍刀、割刀、剔刀,摆出来一大堆。 其中最显眼的,是一把又尖又窄又长的杀猪刀,寒光闪闪,足有一尺长。 宋阳对这把刀并不陌生,在打猎的时候,这可是必备的。要是碰到猎物,尤其是猛兽,一枪搞不定的时候,就指望这把杀猪刀了。在刀把上绑根木棒,就是很好的搏斗武器。 不过宋阳可不希望自己有使用它的那一刻。 毕竟,需要提刀搏斗的时候,肯定是到了拼命的时刻。 林金友走出来,宋建国、宋军、王父也都跟了出来。 宋阳找了根结实的棕绳,拍拍王岳的肩膀:“蛋子哥,帮我抓猪。” 宋军有些不放心:“还是我来吧?” 猪圈里垫着从山里搂来的松叶,黑猪在里面可不是吃饱就睡,而是不停地在圈里翻拱折腾,把垫圈的草叶都翻拱得细碎,和屎尿混合在一起发酵,成了很好的农家肥。 别看这头猪不到两百斤,却特别能折腾,有的獠牙都露出来了,凶得很,没点技巧还真制服不了。 宋阳一心想着打猎,以后少不了会和野猪打交道,要是连家猪都搞不定,还怎么混。 他摆摆手:“没事,还是我来!” 这是自家养的猪,对人没那么害怕。宋阳没有像别人家那样,上手就抓耳朵、提尾巴,强行把猪轰出来。因为那样很容易让猪挣脱受惊,又得追着折腾。 他先把棕绳打了个活结,然后慢慢靠近那头似乎察觉到今天要倒霉、不断往后缩的黑猪。趁着黑猪张嘴的瞬间,迅速把棕绳圈口套进猪嘴,猛地一拉收紧。 猪嘴里有长长的獠牙,被套住后,它惊叫着左冲右撞,把圈里另外三头猪也吓得惊慌起来。不过,被拴住嘴的黑猪怎么也挣脱不了。 宋阳把棕绳递给守在圈门口的王岳,自己绕到猪屁股后面,抓住猪尾巴在手上挽了一圈,用力往上前方一提。宋军也上前,帮着王岳往外拉,很轻松地就把黑猪赶出了圈门。 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宋建国、王父也上前帮忙,揪住猪耳朵,直接把猪拖到案板边,调整好位置。 王岳和宋军把绳子交到林金友手里,王岳在前面拦住,宋军则往黑猪身上一扑,把猪扑倒在地。宋建国和王父趁机分别抓住前后两只蹄子,几人一起用力,把黑猪横放在长条案板上,死死按住。 黑猪被横放后,四蹄微微抬高,几人搂住猪的腋下,任凭它怎么踢蹬,都使不上劲,只能乖乖任人宰杀。 “让云梅把刀子拿过来!” 林金友把棕绳在猪嘴上挽紧,用左手提着,对在一旁看着的云梅说道。 在这方面,林金友很有讲究,一般不亲自拿刀,通常都是让小孩子把刀递过来。 据说这样可以免去杀猪人的罪过,小孩子年幼不懂事,不会犯递刀的忌讳。 云梅乖巧地把刀子递给林金友,站在一旁看着。 林金友瞪了她一眼:“赶紧回屋里躲起来,不许看!” 不满十二岁的孩子不能旁观杀猪,李嘉怡赶忙过来,把两个孩子都拉进了屋里。 这时,王静雅送来了早就准备好接猪血的盆子,顺便拿了块布,把黑猪的四蹄擦干净。 这也有讲究,叫做“洗脚”。 据说这样做之后,不会造下杀孽,猪能顺利投胎超生,家里养的猪也不容易生病。 其实在宋阳看来,这主要是为了防止猪蹄上的脏东西在猪挣扎踢蹬时掉进盆里。 一切准备就绪。 林金友习惯性地用大拇指刮了刮刀锋,刀刃泛着青光,他小声念叨着:“猪娃猪娃你莫怪,你本是人们的一碗菜。今年去了明年来,畜牲快快去投胎。” 念完,他立刻动手。 刀尖斜着插入猪脖子,一直插至刀柄。 黑猪发出沉闷而凄惨的嚎叫,血液顺着刀子喷涌而出,“哗啦啦”地落进盆里。 不愧是杀猪的行家,林金友这一刀,完美诠释了快、准、狠,刀尖精准地刺到了黑猪的心脏,干净利落,一刀就结束了猪的性命。 这些年来,他从没有用刀子伤到过猪的胸肋,也从来没有补过第二刀。 要是刀子戳伤胸肋,猪血就会渗进胸腔,形成呛血,影响肉质。 而如果一刀没刺中,抽刀后猪还没死,这被认为是不吉利的。 所以,不难想象林金友有多受欢迎。 在村里,给他点酒或者肉就行;要是别的村请他去帮忙杀猪,除了酒肉,还得给他些钱。 宋阳静静地看着,仔细观察林金友的手法,又联想到李乘风告诉他的用火枪打野猪的最佳位置——前腿腋后三寸,那同样也是心脏的位置。 这些老辈人摸索出来的经验,真的很准。 第52章 评等级 黑猪在一阵抽搐之后,流淌的血液越来越少,最终走到了生命的终点。 接下来要宰杀的第二头黑猪体型更小一些,大概一百七十斤上下,宰杀的过程也就更为轻松。 说来也怪,看着猪血顺着杀猪刀喷涌而出,宋阳心中产生的,竟是一种热烈且豪放的感觉,仿佛这场景充满了欢乐。 目睹那刀子干脆利落地捅进猪脖子,他甚至感到有些舒畅。 宋建国拿来一些纸钱,蘸上猪脖子刀口处的鲜血,烧给这两头猪。随后,众人忙忙碌碌地把杀猪案板架在铁锅上方,将猪抬到案板上,方便浇水刮毛。 在刮毛之前,要先在猪蹄上扎一个小孔,插入小竹筒。王岳和宋军两人轮流,鼓着腮帮子一边往猪体内吹气,一边轻轻敲打猪皮,把猪吹得鼓起来,这样更方便浇水去毛。 蜀地有句俗语“死猪不怕开水烫”,说的就是这个步骤。 这次宰杀的两头猪,那头大一点的准备当作任务猪,送到食品站去。 当然,这种送交是有报酬的,按照食品站规定的价格进行收购。 小的那头,则留下来供自家明年食用。 在这个时期,养猪可以说是除了生产队工分分红外,农户最大的一项收入来源,也是多年来没怎么受到限制的副业。 毕竟,生猪不仅能出口创汇,满足城里的肉食需求,猪产生的农家肥对庄稼地也非常重要,所以养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每年,公社都会把任务分配到各个大队和生产队,生产队再把任务落实到农户,这就是所谓的任务猪。 养猪不像养鸡养鸭那样有很多严格的限制,甚至还有一定程度的鼓励,并没有像一些影视剧里展现的那么严格。 或许有人会问,既然管控没那么严,为什么不多养几头猪发财致富呢? 实际上,这只是副业,人们的主要工作还是生产队的劳动生产。有劳动力的人都要去做生产队每天安排的农活。 喂猪的工作,主要由老人和孩子承担。宋阳读书的时候,每天放学后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割猪草。 关键是,这些大多是本地的土猪品种,在山里,连人吃的粮食都紧张,更没有多少多余的粮食用来喂猪。 至于饲料,想都别想,很多人家甚至要靠养猪换来的粮食维持生活。 就靠着割来的猪草、煮熟的烂土豆、烂红薯、洗碗刷锅的泔水,再加上点玉米皮之类的东西喂猪,本来生长就缓慢的猪,因为营养跟不上,长得就更慢了。 养一头一百多斤、不到两百斤的猪,往往要花费两年时间,付出的代价确实不小,普通家庭实在养不了太多。 而且,不允许农户私自宰杀生猪拿去出售,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投机倒把。 这也是宋阳不卖熊肉的主要原因。 在宋阳家里,除了这两头正在宰杀的猪,还有两头六七十斤的,要等到明年才能宰杀。 能养这四头猪,多亏了王静雅和李嘉怡的勤劳,只是这些猪看着肚子拖地,却不怎么长肉。 在石河子村,今年能留下一整头猪当年猪的人家不多,大多数家庭只能杀一头,然后交一半给食品站。 “林哥,你帮我看看,这头送去食品站的猪能评个什么等级?”宋建国笑着向林金友问道。 在杀猪这方面,林金友经验非常丰富,估算的结果十分准确,几乎和食品站的验收员不相上下,偏差很小。 只见林金友弯下腰,在那头大一些的黑猪身上反复地摸脊背、按肚皮、捏肉膘,观察了好一会儿才说道:“这猪骨架看起来挺大,但膘不算厚,大概两百斤左右,出肉率有点低,估计能评个五级。” 食品站收购生猪的价格,是根据出肉率来评定的,一共有十二个级别。 每百斤毛猪出肉 77斤的,被定为一级,价格大概是五十三块左右。之后每百斤出肉量下降两斤,级别就降低一级,相应的价格也会减少一块五。 也就是说,这头任务猪一百斤的价格差不多是四十七块,整头猪也就只能换回九十来块钱。听起来钱数不少,但家里好几口人,平均下来一个人也就十多块钱,还没算上两个孩子。 养了两年的一头猪,就换来这么点钱,况且还要用这些钱买两只猪仔,再加上一家人一年到头的各种花费,日子过得紧巴也就不奇怪了。 为了能多卖点钱,每年在食品站评级的时候,各生产队的村民都和食品站的检验员斗智斗勇。比如,拉着生猪去收购站的时候,都会想尽办法把猪喂得饱饱的,希望能增加点重量。 一路上要是猪拉了点屎尿,村民们都心疼得不行。 但这些小手段大多逃不过检验员的眼睛。 为了这些事,双方经常争得脸红脖子粗。 要是谁也不服谁,就只能“见刀”。 所谓“见刀”,就是当场宰杀生猪,然后称重。但事实证明,这样称出来的结果和检验员预估的偏差很小。 因为距离桃源镇有十多里路,把猪运过去很麻烦,所以他们家选择直接宰杀后再送去过秤评级。 林金友都这么说了,估计下午把猪送到食品站,结果也不会有太大差别。 众人舀起锅里的水,浇在猪身上,开始刮猪毛,仔细地烫猪脚、烫耳朵、烫猪背。 黑猪的毛比较难刮,尤其是有褶皱的地方。 好在大家都是老手,动作熟练,不到一个小时,两头猪就处理好了。 接下来,由林金友动手,割下猪头,开膛后取出板油和内脏,大家便开始仔细寻找里面的粉肠。 “这两头猪的粉肠挺多的!” “是啊,确实不少!” “找仔细点,别到时候吃着吃出松毛来。” “怕什么,多割点……松毛而已,又不是屎!” 几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热热闹闹的,大家都喜欢吃粉肠,都想多弄一些出来。 两头猪只需要分解一头,另一头开膛整理好肠肚就行,所以进展很快。 猪肉分解完成后,他们在案板上把肉切成一条条的。 王静雅早就端来簸箕,拿来盐巴。趁着猪肉还有温度,赶紧往上面搓盐,再抹上花椒、辣椒等调料,然后用铁钩子挂起来晾晒。 屋里,李嘉怡和王岳的妈妈已经在蒸玉米饭,还忙着切肉、洗菜,准备中午饭。 几人在处理猪下水的时候,宋阳惦记的是那两个猪尿泡。 猪尿泡可是个好东西,宋阳拿到后,先把里面的尿倒掉,然后将其翻过来,撒上一些盐揉搓清洗。 打理干净后,他拿着往屋里走,拿起其中一个,把火塘里的草木灰装进去,接着用麻线缠着木头把口封住。 看到宋阳这一系列操作,正忙着蒸饭的李嘉怡有些不理解:“老幺,你这是干什么呀,放了这么多灰,还能洗干净吗,这还能吃吗?” “这次不吃,我留着有用,打算用它们做两个装火药的包。” “这能行吗……做得成吗?”王岳的妈妈也好奇地凑过来,一脸怀疑。 “装满灰,等干了以后清理干净,再装上带竹舌的竹筒封口,最后上漆就行!” 宋阳简单地说了一下做法。 看到云梅、云兰两姐妹在一旁蹲着好奇地看着,宋阳犹豫了一下,拿起其中一个,找来竹节把它吹大,然后用麻绳把开口缠紧,递给云梅说:“给你们做个气球玩!” 云梅开心地在宋阳脸上亲了一下。 山里的孩子没什么玩具,要玩的话,只能自己动手或者让大人帮忙做。 用猪尿泡吹成的气球,既能当气球玩,又能当球踢,还特别耐用。 猪尿泡,承载了这一代人童年的许多快乐。 至于另一个猪尿泡,宋阳把它装满火塘灰,用木头和麻线缠好封口后,拿到楼上阴干。要把它制成成品,至少得一个月以后了。 第53章 干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时间比较紧张,很多菜来不及做,只能简单切了些里脊肉和猪肝,炒了几盘,再搭配上几个素菜,大家简简单单地吃了一顿饭。 到了晚上,才是吃杀猪饭的重要时刻。 王岳家父母和林金友都回去了。 王岳没什么事,就留在宋阳家里,帮着一起处理猪头和猪肠。 宋建国和宋军则去找队长杨连德借了牛车,拉着另一头猪去食品站。 很多人觉得猪肠又腥又脏,然而,当两个四川人讨论“吃什么”这个终极问题,又想补充点油水的时候,答案很可能就是“肥肠”。 在未来,很多四川人的一天是从一碗肥肠粉开始的。 那肥肠粉的红汤麻辣酸爽,辣度和酸度恰到好处,光是摆在桌上,看一眼就让人馋得不行。 现做的红薯粉口感滑爽又有嚼劲,油炸的豌豆粒咬起来酥酥脆脆,不过,这些都只是配角,那弹软入味的肥肠才是绝对的主角。 讲究的人还会再加上两段冒节子,打结后的猪小肠圆滚滚的,一口咬下去,软软弹弹,还会瞬间喷出汁水。 要是胃口好,再来一个焦香酥脆的锅盔,就着汤汁丰富的肥肠粉吃下去,那感觉,简直太舒服了! 每每想到未来这些吃法,宋阳自己都忍不住吞口水。 而今天,他可以好好品尝那些粉肠了。 粉肠可是猪肠中非常珍贵的一段。 猪吃东西后,吸收的养分都聚集在粉肠里,那些粉状物全是营养精华。 而且,粉肠加工起来并不麻烦。 很多人做粉肠时,把肠子里的粉挤掉,在宋阳看来,这简直是浪费。 最美味的,就是粉肠里的粉以及粉肠上连着的油皮。 宋阳和王岳把猪头、猪肠处理好后,将晾干水分的肉也放进缸里腌好。他们到屋里看了看饭菜准备的情况,便动手帮忙。 晚上来的人会比较多,宋阳从自家的自留地里拔了几个萝卜,削掉皮后,用滚刀切成块。然后把粉肠和萝卜块一起放进铁鼎罐里,再加入一些葱姜,开始煮。 大约半个小时后,煮得鼓鼓的粉肠已经很软了,用筷子一戳就破,萝卜块也熟了,汤水变得像牛奶一样白。 把煮熟的粉肠捞出来切成小段,做成白灼粉肠。又盛出一些粉肠放在萝卜汤里,加点盐和葱花调味,做成粉肠萝卜汤。 只需要简单准备一个蘸料,两道美味的菜就做好了。 白灼粉肠很有弹性,咬上一口,粉香四溢,这粉可是粉肠的灵魂所在。 而用粉肠煮出来的乳白色萝卜汤,原汁原味,绝对是一种享受。 这也是粉肠常见的做法。 原本打算用来做刨汤的粉肠,被宋阳巧妙地做成了两道菜。 接着,又从酸菜坛子里捞出用萝卜叶做的酸菜,煮了血旺。 而王静雅他们则准备了回锅肉、粉蒸肉、爆炒猪肝和五花肉丝。 菜品虽然不算多,但一家人实在,每道菜的量都给得很多。 所用的食材都来自今天刚宰杀的黑猪,配菜是自家自留地里的新鲜蔬菜。一年难得吃一次杀猪菜,吃的就是这份食材的新鲜,感受的是乡村的情谊,同时也是对未来的一种期待。 看着准备好的这些菜,宋阳不禁感慨。 对于他的上一世而言,这只是一份带着忧愁的回忆,如今却又难得地出现了。 宋建国和宋军回来得很快,和林金友估计的差不多,一头猪送到食品站,换回来九十三块钱。 宋军把牛车赶回队上交还后,顺便去跟生产队长、副队长、会计、记分员打了招呼,这几位可是几乎家家杀年猪都会邀请的,毕竟来年上工的安排和工分统计都和他们有关,一点都不能马虎。 此外,宋军还跟两家关系好的人家说了一声,请他们傍晚过来吃杀猪饭。 宋阳也特意去请了李乘风,师傅可不能忘。 这一来,好几家人都到了,老人小孩都来了。 别看人没几户,却整整摆了四桌。 这顿杀猪饭虽然做得简单,即便在未来这样的杀猪饭可能很普通,但宋阳依旧吃得很有滋味。 别的不说,单说这猪肉,就不是未来那些用饲料催肥的白猪能比得上的。 这可是正宗的乡村黑猪,喂养了两年的优质食材,单纯论肉质和香味,那些白猪根本没法比。 宋阳不禁思考,等土地分到各家各户后,是不是该养一些黑猪。他清楚地记得,过不了几年,黑猪会变得非常稀少,不用饲料喂养的黑猪肉更是珍贵,很多人都很难吃上一口。 他没少听人抱怨现在的猪肉没有肉味。 嗯……这或许是一条致富的途径。 黑猪肉虽然生长缓慢,但却是难得的美味。 不过他又转念一想,近几年内,就算分田到户了,粮食依然紧张。而且对很多人来说,土猪生长速度远远比不上白猪,总觉得养土猪不划算。 在缺肉的年代,人们对食物还没细致到去比较肉质的差别,现在搞土猪养殖,还太早了。 好在四川的黑猪品种还保留着,没有完全消失,等过几年条件好了,再考虑这件事也不迟。 宋阳心里,其实还在想着更重要的事。 大家难得吃上一顿油水多的饭菜,屋子里的人吃得热热闹闹。有了酒助兴,场面就更加热闹了。 屋外突然传来敲门声,吃饱后正在火塘边烤火,听着大家聊天的宋阳赶紧起身去开门,一看原来是张晨轩。 虽然宋阳心里不太喜欢这家伙,但来的都是客人,他还是笑着招呼张晨轩进门。 “兄弟,来得早不如来得巧,正好赶上我们吃杀猪饭,赶紧上桌一起吃点!” “我吃过了,就是来你们家串串门。” “再吃点嘛,别这么客气!” 宋阳连拉带拽,张晨轩也半推半就地坐到了桌旁。等给他拿了碗筷,他吃起来的样子就有些大口大口的了。 宋阳一看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闻到香味来的。 这顿饭一直吃到天黑了很久才结束,队上的几家人个个吃得酒足饭饱,脸上油光满面,纷纷告辞离开,张晨轩也没多待,跟着走了。 宋军大概是听了家里人的话,没有过多挽留。 王岳的妈妈帮着王静雅和李嘉怡收拾碗筷。 其余几人则围坐在火塘边抽烟、喝茶。 宋阳趁机给李乘风和王岳家都准备了些三线肉,等他们离开时带回去。 热闹的屋子终于安静下来。 宋阳把骨头残渣收集起来,拿去喂两只青川犬,又顺便给它们喂了一些黑娃子剩下的肠子,然后回到屋里,和家人一起坐在火塘边烤火。 云兰很自然地钻进宋阳怀里,把小脚一抬,让宋阳抱着。云梅见了,也抱着小板凳坐到宋阳旁边,仿佛只要能挨着宋阳就觉得很舒服。 这小小的举动让宋军对着她们俩瞪眼睛,却逗得宋建国和王静雅都笑了起来。 “儿子,你看那蒋知青一个人,怪可怜的。今天咱们杀了猪,你们平时关系不错,要不,你去给她送点肉?”王静雅突然说道,眼神里带着些特别的意思。 “都这么晚了,明天再说吧,这个时候说不定人家都睡了。”宋阳摇摇头。 “天早就黑了,时间还不算晚……你不去我去!”王静雅说着就去隔壁拿肉,也是一块三线肉。 宋阳见状,总觉得老妈肯定有别的想法,心里有些不安,赶忙放下云兰:“还是我去吧!” 他接过肉,打着手电筒出门。 两只吃饱的青川犬欢快地跟在两边,陪着宋阳一起走。 一路上安安静静,就在离蒋依娜的屋子还有一段距离时,两只青川犬先后发出凶叫。 宋阳愣了一下,用手电筒朝着狗叫的方向照去,只见蒋依娜亮着灯的窗外,有个偷偷摸摸的身影蹲在墙角,被一丛叶子掉光的金丝梅挡住,看不清是谁。 蹲在姑娘窗外,能有什么好事? 难道是个贼? 宋阳当即大声问道:“谁在那儿?干什么呢!” 第54章 连狗都不如 或许是因为做贼心虚被发现,那人一下子恼羞成怒。 “去你的,要你管!” 他猛地站起来,几步跑到大路上,对着宋阳就大骂起来。 听到这第一句脏话,宋阳心里顿时冒起了火。 不用看,光是听声音他就知道这是生产队保管员赵富贵的儿子赵强。 这混蛋,刚刚还在自己家里吃着杀猪饭,小酒喝得美滋滋的,这一转眼就跑来蹲在人家窗口下面,还一张嘴就是骂人的话。 宋阳不相信赵强听不出他的声音,却还是一开口就是脏话狠话,他突然觉得,刚才那顿饭简直就是喂给了白眼狼。 不,连狼都不如。 狼好歹还懂得感恩,而他呢,仗着老爹是保管员,在石河子村有点小权力,平日里就特别张狂,总想着别人对他点头哈腰。 都说别得罪保管,不然称东西会吃亏,少赚工分、少分物资,村民们平时受了气,大多选择忍气吞声,这也让他更加嚣张了。 但宋阳可不买他的账。再过一年半,就要分田到户了,到时候谁还怕他。 再说,大晚上蹲在人家墙角,指不定在干些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在这个时代,乱搞男女关系可是大事,对他们家的影响更坏。 更何况,家人是宋阳心里最珍视的,那是他的底线,绝对不允许任何人触碰。 骂他可以,但要是辱骂父母家人,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 而且,宋阳心里还藏着上辈子没能报的仇。 他脸色阴沉,手里的手电筒直直地照向赵强的眼睛,一句话不说就朝他走去。 赵强抬手挡住眼睛:“还照,马的……” 话还没说完,走到他跟前的宋阳,扬起手电筒就朝他脑袋砸过去,紧接着一脚踹在他胸口,把赵强踹进了路边的沟里。 没等他起来,宋阳跟着跳下去,对着他又是两脚:“有种你再骂一句!大晚上蹲人墙角,我还以为是贼,问一句有错吗?你居然张嘴就骂人,你有资格骂吗?” “马的,我要你死!” 宋阳把手电筒的光打在赵强脸上,看到他满脸愤怒,还想爬起来拼命。 他一不做二不休,一脚狠狠地踹在赵强脸上,又把他踹回了泥沟里。 见他再次挣扎着伸手在沟里乱摸,似乎想抠出一块石头,宋阳又是一脚踹过去:“自己做了什么坏事心里没点数?识相的就赶紧滚,还敢跟我凶。敢骂我家人,你这是在找死!” 他可不会给赵强拿到石头的机会。 这接连几脚都很重,赵强见宋阳气势汹汹,顿时不敢乱动了,生怕宋阳朝他脑袋上踢,只能双手抱着脑袋惨叫。 可他手一松开,腰就露了出来,宋阳毫不留情地又补上两脚:“接着骂啊!” 动静闹得有点大,蒋依娜听到声音,打着手电筒从屋里跑出来,绕到屋后,看到是赵强,脸色顿时变得很难看,眼神里充满了小心翼翼的厌恶和毫不掩饰的恐惧,看来她早就知道赵强的偷窥行为。 看到眼前这一幕,她很惊慌,赶忙拉着宋阳往后退:“宋阳,算了,别把事情闹大了。” 宋阳看了她一眼,没有退缩。 好不容易爬起来的赵强揉着脑袋,感觉手上湿湿黏黏的,凑近一看,立刻指着宋阳叫嚷起来:“把我脑袋打出了血,宋阳,你给我等着!” 这次,他不敢再像刚才那样满嘴脏话了,连“老子”都换成了“我”,气势明显弱了很多。 石河子村四十多户人家,到了结婚年龄的年轻人有好几个,没谁不惦记蒋依娜的,这很正常,宋阳自己也不例外。 扒窗户偷看这种事,听说过好几次,都是年轻人干的,宋阳能理解,他上辈子也有过这种想法,只是没有付诸行动。 就算干了这种事,大家心里都清楚不能被人发现,要是有人来了,通常都会赶紧跑掉,像赵强这么嚣张的,还真是第一次。 哼,他越张狂越好…… “怎么,还想倒打一耙?还是想让你爸在干活的时候刁难我家?你尽管来,我不介意把这事儿报告到公社去,我倒要看看,你还能嚣张到哪里去!”宋阳冷冷地说道。 赵强听了,顿时不敢说话。 附近几家住户听到打骂声,纷纷打着手电筒、提着煤油灯跑了出来。 看到人越聚越多,赵强知道自己没理,赶紧往家走,遇到村民拦住问话,也一声不吭,避开人群就走。 但这并不能消除围过来的村民的好奇心,他们又把宋阳围住了。 “我听着又骂又叫的,怎么回事啊?”有人问。 还有人用手电筒照照泥沟里的痕迹,问道:“这是打架了?” “不但打架了,还打得挺狠,地上都有血了!”有人看得更仔细。 都是一群喜欢看热闹的人。 就在这时,接到消息的生产队长杨华德赶了过来,他打着手电筒四处看了看,然后看向宋阳问道:“阳娃子,怎么回事啊?” 宋阳为了避免以后传出不好的传言,打算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清楚。 他举起手里提着的肉说道:“叔,我家今天杀猪你知道吧,我妈看蒋知青一个人在这儿挺孤单的,就让我送点肉过来。我正走着,突然听到狗叫,打着手电筒一照,发现蒋知青屋子后面那丛金丝梅后面藏着个人,鬼鬼祟祟的。 我当时没看清是谁,以为是贼,就问了一句,结果赵强跳出来就对我大骂,还骂我家人,骂得特别难听,还说要弄死我,我能不揍他吗?” 一提到藏在那丛金丝梅后面,不用宋阳多说,大家都明白赵强在干什么。 杨华德看了看站在宋阳旁边的蒋知青:“蒋知青,是这样吗?” “我在屋里看书,先听到宋阳问是谁,接着就听到赵强各种骂人的话,真的很难听,还说要弄死宋阳!”蒋依娜点了点头说道。 不管怎么说,宋阳是她在石河子村关系比较好的人,而且宋阳这也是在帮她,虽然这事儿有点难以开口,她也知道赵强父亲的身份,但还是没怎么犹豫,把事情说了出来,还稍微添油加醋了一些。 杨华德微微点了点头,转身对着围观的人群摆摆手:“别看了,有什么好看的?赶紧走……干活的时候没见你们这么积极,看热闹倒是很在行。” 看着村民们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他又看向蒋依娜:“你也回去吧,门窗关好。” 宋阳把手里的那块三线肉递给蒋依娜:“拿回去尝尝,这是我妈的一点心意。” “谢谢!”蒋依娜小声说道,深深地看了宋阳一眼,提着肉转身走了。 第55章 先收点利息 “我该怎么说你们这些年轻孩子呢,一个个都是冲动莽撞的,做事一点分寸都没有。我刚才过来的时候,看到那孩子头上流了很多血,半边脸都是红的,看样子伤得挺重的啊。” 杨华德把宋阳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道:“这事儿恐怕没那么容易就这么结束。不管怎么说,你把人打伤了,走,我带你去他们家,我帮你从中协调协调,给人家道个歉。” “道歉……难道我就该被他骂?” 宋阳神情淡定,微微一笑:“别说是赵强,就是他爸赵富贵敢这么骂我,我也不会放过他。骂人父母,还大晚上蹲女知青墙角,这还有道理了? 刚从我家吃完饭走的人,转头就大骂出口,一点情分都不顾。 他要是不服气,敢上门来找麻烦,要是队里没办法主持公道,那就去大队,大队不行就去公社。要是他非要来硬的,我奉陪到底。我先走了,叔,你也赶紧回家,外面冷。” 宋阳说完,转身带着两条青川犬离开了。 杨华德望着宋阳远去的背影,轻轻摇了摇头。 他深吸一口气,转身往家走,只是走到皂角树那儿时,犹豫了一下,又拐向了赵富贵家的方向。 宋阳一路上不慌不忙,几分钟后回到家里,看到一家人都围坐在火塘边,一起抬头看着他,脸上表情各不相同。 “你们这是干什么,都这么看着我?” 宋阳拖了个凳子,在火塘边坐下,想了想,接着说道:“要是你们想说给我向蒋依娜提亲的事,还是趁早打消这个想法。” 听他这么说,王静雅有些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们要说这个?” “怎么会不知道,你让我送肉时的眼神不一般。我好歹也是你们养了二十年的儿子,这点还看不出来?”宋阳笑着说。 “那姑娘长得漂亮,又有文化,整个石河子村,就你跟她关系还算好。我们都觉得,要是你去提亲,她很可能会答应。你明年就二十岁了,也到了该结婚的年龄。 她比你大三岁,老话说,女大三抱金砖。我找人问过,你们俩挺合婚的。 你打到了黑娃子,到时候把熊胆卖了,结婚的钱也够了……这么好的姑娘可不好找!” 王静雅说着,用脚轻轻碰了碰宋建国,不停地给他使眼色。 一直闷头抽着旱烟的宋建国抬起头,看了宋阳一眼:“是该考虑终身大事了!” “我就说一点,人家是知青,只要有机会回城,肯定不想留在我们这穷山沟里。就算婚事成了,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跑了,这种事你们就算没亲眼看到,也应该听说过。我可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还是找个踏实可靠、一心一意能在山里过日子的姑娘才好。” 宋阳简单说了自己的想法,和之前跟王岳说的差不多。 他自己的命运都还没能完全掌控,实在不想在婚姻上给未来增加更多不确定因素。 一段不好的婚姻,简直就是给自己挖坟墓。 “看看,儿子和我想法一样,我也是这么想的,这事儿不靠谱!” 听到宋阳这么说,宋建国也笑了起来:“那么多条件比咱们家好的人家去提亲,那姑娘都没答应,明显是一心盼着回城。这可是一辈子的大事,还是稳妥点好。 再说了,那姑娘从城里来的,肩不能扛,手不能提,娇气的很,光长得好看有什么用?” 王静雅不服气地说:“人家在这山里也劳动好几年了,刚来的时候不行,不代表现在也不行啊。锻炼了这么久,我看她平日里下地干活,也不比别人差。” “村子里各种传言传得厉害,我看还是别招惹为好,那么多人盯着呢,还有人半夜蹲墙角,谁知道都干了些什么。” 宋军补充了一句。 “别乱说!” 李嘉怡瞪了宋军一眼:“你又没亲眼看见。” “巧了,我刚才去给她送肉的时候,正好碰到有人蹲在她窗子下面的墙角,我还把那人打了。”宋阳笑着说道。 听到这话,一家人都吃了一惊,纷纷看向他。 怎么去送个肉还能跟人打起来。 王静雅急忙问道:“你打的是谁?” “赵强,就是这小子蹲在墙角。我老远听到狗叫,就顺着声音用手电筒照过去,被一丛金丝梅挡住了,一开始没看清是谁,他又不跑,我觉得可能是贼,就问了一句是谁,在干什么。结果这小子跳出来就对我大骂,骂得特别难听,还说要弄死我。” 宋阳神情平静,淡淡一笑:“只要他好好说话,不张嘴就骂,也不至于被我打。他嚣张惯了,以为谁都怕他。” 听了这话,宋建国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你把他伤得严重吗?” “脑袋被我用手电筒打破了,还挨了我好几脚!” 宋阳说得轻描淡写。 王静雅却一下子着急了:“你这孩子怎么下手这么重,这下闯大祸了!” 宋建国沉着脸,起身拿起旁边桌子上的手电筒:“走,跟我去他们家一趟!” 宋阳明白,宋建国这是要去找赵富贵解决这件事。 “爸,别去了。我既然敢做,就不怕事情闹大。他家要是来找麻烦,我自己有办法应对。大不了闹到公社去,评评理,看看辱骂别人父母对不对,再问问躲在女知青屋子墙角偷窥该不该管!” 宋阳起身拦住宋建国,认真地说:“这事儿不是几句话就能解决的。有些人,你越是给他面子,他越不把你当回事。” 上辈子,有人看中了盘龙湾那块地方的环境,想在那儿开个农家乐,想让宋阳把房子转让。一来,他在那儿住了二十年,已经习惯了;二来,对方给的价格实在太低。 宋阳拒绝了。 带那人来的,就是赵强和他的几个狐朋狗友。见事情谈不成,就开始威胁,对着毫无还手之力的宋阳恶语相向,还动手打人。 后来在王岳的帮助下,找派出所才把事情解决了,拿到了一万多块钱的赔偿。 但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宋阳一直记在心里的仇。 现在回想起来,他觉得自己当时太窝囊了,被欺负成那样,为什么还要忍气吞声? 真该找个机会让对方知道什么叫血债血偿,哪怕搭上性命也无所谓,至少能出这口恶气。 如今能重生一次,他不想再这么窝囊下去,这个祸根,迟早要除掉。 吃杀猪饭的时候他没发作,不代表他会把这仇怨忘掉。 今晚,只是地点不太合适,就当是先收点利息吧! 第56章 做给你看,不是怕了 宋阳最终还是没能拦住宋建国。 被宋建国一把推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父亲走出屋子。 到了大门外,宋建国停下脚步,回头看向宋阳,声音带着几分冷意:“你到底去不去?” 这样的语气,让宋阳觉得特别熟悉。 小时候,每当宋建国要他去做某件事,而他不愿意的时候,宋建国就会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后面往往还会接着数三个数。 要是回到小时候,宋建国此刻的话应该是:“你到底去不去……一……二……三!” “三”字一出口,如果还没行动,等待宋阳的,肯定是一顿把屁股打得红肿的“竹笋炒肉”。 这让他不得不长记性。 以至于很多时候,他只有两秒的思考时间,不管愿不愿意,都得马上行动。 那些被打的经历,早已成为了他的心理阴影。 宋阳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宋建国不再用这样的眼神和语气对他,但他明白,在父亲看来,这一趟必须去,而且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 短暂犹豫后,宋阳还是跟着走了出去。 父子俩小心地走下山坡上湿滑的土路,刚拐到村中大路,宋建国突然停住。 紧跟在后的宋阳差点撞上去,急忙错步闪到一旁。 “一上手就用手电筒朝强娃儿脑袋打,你这是下狠手啊,有什么深仇大恨非得这样?”宋建国没有看宋阳,声音透着沉重。 宋阳没法提到上辈子的事,只能说道:“没什么深仇大恨,就是听他张嘴骂人,骂的还是你们,我实在忍不住。” “被骂几句能少块肉还是能丢命……你就忍不住?”宋建国猛地转头看向宋阳,“跟李大叔学了一年打猎,你就这脾气?没点耐心,还想进山打猎?我这个不懂打猎的人都知道,干这行得沉得住气。 老实说,是不是因为那个姓蒋的女娃,你们俩争风吃醋才打起来的?” “不是!就是因为他骂人!”宋阳深吸一口气,语气低沉。 宋建国沉重地点点头,用手电筒照了照周边,从路边一丛水栒子上,折下一根拇指粗细的枝条,几下扯掉上面带刺的细枝,只留下主枝,朝着宋阳后背抽了过去。 水栒子,也叫野苹果,果实像缩小版的苹果,是山上常见带刺树木上结的野果。成熟时红彤彤的,也被叫做火棘。 老人们说,当年这种果子救了不少革命前辈的命,所以又有“救兵粮”的别称。 不同地方的叫法也不一样。 山里人常常一把把摘下这些火红的小果子,捧在手心,吹掉叶片,挑出坏果,然后一把塞进嘴里。刚一嚼,酸甜的味道瞬间在口腔中散开,刺激得口水直流,适应之后继续吃,满是酸甜带来的满足感。 吃起来一把接一把,根本停不下来。 除此之外,它的树干也很有特点。 这种木头质地坚韧,是做斧头、砍刀木把的好材料。 “你忍不住,我来教你怎么忍!” 伴随着宋建国的声音,棍子带着尖锐的破空声落在宋阳脊背上,即便隔着棉衣,依旧疼得他火辣辣的。 “给我往强娃儿家走……走!”宋建国在后面催促着。 既然已经跟来了,宋阳也没有退缩。 每走几步,他背上就会挨一棍。 看样子,宋建国打算一路打到赵强家。 这情形,就跟负荆请罪没什么区别。 宋阳紧紧咬着腮帮,忍着背上的疼痛,一声不吭地往前走。他很想知道,父亲为什么要做到这种程度。 就这样,几分钟过去,宋阳身上至少也挨了二十多棍。 背上的火辣感已经变成刺痛,估计有些地方早就被打破皮了。 宋建国一路骂骂咧咧,这动静引得在家烤火的村民纷纷从屋里出来看。 今晚村民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估计除了宋阳打赵强的事,又要多一件宋建国打宋阳的事了。 有人上前询问、劝说,父子俩都不说话。但联想到晚上的打架事件,再看看他们走的方向,大家不用问也知道是怎么回事。 一直走到赵强家门口,看到好事的人已经把赵富贵一家都叫了出来,队长杨华德也在。 父子俩这才停下脚步。 宋建国看着赵富贵,苦笑着上前,把手中的棍子递给赵富贵。 赵富贵看着他们俩,问道:“你们父子俩这是什么意思?” “赵哥,我带儿子来给你赔不是,现在他交给你处理。”宋建国说完,退到一旁。 赵富贵看了看手里的棍子,随手扔到一边:“我可不敢打,这要是打了,万一闹到公社,人家给我扣个大帽子,我可承担不起。” 显然,他很在意宋阳之前说要闹到公社的话。 杨华德赶忙出来调解:“行了行了,听说一路上这孩子已经挨了不少打。他俩都有错,都是冲动的年轻人。既然教训也给了,强娃儿伤得也不算严重,养几天就好。富贵,你就退让一步,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就怕我肯退让,阳娃子不肯退让!” 赵富贵看向宋阳,过了好一会儿,忽然看着宋建国笑了起来:“算了,多大点事,值得你这么大费周折。咱们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哪能为这点小事伤了感情。 再说,他俩都快二十岁的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他们自己的事让他们自己处理,咱们就别插手了。 在我看来,我家这孩子,本来就该收拾,这次被阳娃子打了,看他能不能长点记性,不然迟早要出事。” “这就对了嘛,都是一个村子的,天天见面,别伤了和气。” 杨华德哈哈一笑,看看宋阳和赵强:“你俩还在这大眼瞪小眼的,还想再打一架?” 宋阳心里有自己的想法,但长辈们都主张和解,旁边又有这么多围观的人,他不能驳了长辈的面子,还是得表现得大气些。 “兄弟,对不起啊,我下手重了。”他朝着赵强说道。 赵强愣了一下,也有些不自在地说:“我也有错,不该骂你。” “行了,兄弟,到屋里坐!”赵富贵招呼宋建国。 宋建国则笑着摇摇头:“算了,改天吧,你也知道今天杀猪,家里还有一堆事要忙……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宋阳也立刻跟上。 看着宋建国父子远去,杨华德离开,围观的人也逐渐散去,赵富贵对着赵强说道:“以后你最好别招惹他们家。” “为啥啊,我这顿打白挨了?”赵强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脸不服气,“他用手电筒砸,还用脚踢,都往我脑袋上招呼,这是想杀了我。” “你非要把事情闹大,就你干的那些坏事,能有好下场?有本事你当场打回去啊,没本事还嚣张什么?” 赵富贵狠狠地瞪了赵强一眼:“我就告诉你,一个对外人下手狠,一个对自家人下手狠,这父子俩都是狠角色,都是豁得出去的人,别以为他们好欺负。今天他们来,就是做给村里人看的,也是做给咱们看的。你真以为他们是怕你了?” 第57章 脑子是不是糊涂 “爸,说实话,我不认为打赵强这事儿我做错了。您打我,我知道您肯定有您的考虑,可您总得让我明白原因呀。不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脸上挂不住,我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而且,真疼得厉害。” 宋建国背着手在前面走着,一直出了大村子,周围没人了,跟在后面的宋阳才开口问道。 “别装了,我打的人我还不清楚?你穿着那么厚的棉衣,能有多疼,装装样子罢了。我就是故意打给赵富贵看的,更重要的是打给村里其他人看。” 宋建国脚步不停,语气平稳:“现在,我当着他的面,当着全村人的面教训了你,那他就得管好他儿子。今天我给他足够的面子,如果他儿子再敢闹事,那就是他理亏。到时候,收拾他没商量。就赵强那小子的脾气,能忍气吞声?” 宋阳翻了个白眼:“我还是觉得这顿打挺冤的!” “是有点委屈你了。但这年头,有些人就喜欢拿着一点点权力当大旗,比如赵富贵,就因为当个保管员,去年收土肥的时候,就给咱家找茬,扣了不少份量,少了好几个工分。今年分粮食,又在秤上动手脚,至少少给了咱们二十斤玉米。 人家管着秤,有些事不好明说,只能自己心里憋气。 从今天起,你看他还敢不敢。只要他再敢刁难,我就敢说他是故意的。村里不少人都受过这种气,到时候让他下不来台,我揍他也是理直气壮。” 宋阳愣愣地看着父亲,突然觉得父亲“深谋远虑”。 他这才发现,自己对宋建国的了解太少了。 自己想教训赵强,而父亲想对付的是赵富贵,这是提前抢占了道理和依据的优势啊。 在宋建国说出他的用意时,宋阳就想到了这些,可…… “爸,我说被打冤,不是这个意思。再过一年多,土地就要分到各家各户了。到时候,生产队都没了,土地分到各家各户,自己种的粮食,交够集体和国家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宋阳咧嘴一笑:“到时候,各过各的日子,还怕什么。” “分田到户这事儿,我听那些走南闯北的人说过,苏同远那小子也讲过。但谁知道啥时候能轮到咱们山里人。” 看得出,宋建国也盼着这一天,只是这些年政策变来变去,让人心里没底。 “快了,最多到后年下半年就开始了。”宋阳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 宋建国不明白宋阳为什么这么肯定。 宋阳想了想,决定编个理由:“我听说的。那天我去桃源镇卖熊掌,回来路上碰到几个从吉普车上下来的人,穿着笔挺的中山装,头发梳得油亮,一看就是大人物,是下来视察规划的。我听他们说,已经确定要推行这个政策,让老百姓日子好起来。” “真的?”宋建国还是有些半信半疑。 “当然是真的,我还能骗您?”宋阳笑道,“您看那些先推行的地方,粮食产量增加,再也不用担心吃不饱。队上开会也读过关于改革开放的报纸,为啥要改革开放,就是为了让日子越过越好嘛。” “哎呀……早就盼着这一天了!”宋建国一脸惊喜。 见父亲高兴的样子,宋阳知道他信了。 他突然觉得,现在是个好时机,不用再跟宋军商量,直接把自己心里的打算跟父亲说。 因为他此刻真切地感觉到,父亲心里很有盘算,有好事肯定会心动。而且,从之前的几件事能看出,父亲胆子不小,有机会的话,是个能做事的人。 沟通才是关键啊。 大家都闷在心里不说,谁知道彼此怎么想。 要带着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就得把事情说清楚,大家心里明白,才能少些隔阂,齐心协力。 “爸,我有两件事想跟您商量商量!”宋阳认真地说。 “什么事?” “分家还有盖房子!” “什么?” 听到宋阳的话,宋建国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怎么又提分家?” 宋阳对此早有预料,微微一笑:“就像你们说的,我也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就咱家这三间老房子,您和妈住中间,大哥和嫂子住左边那间,右边那间留给我。中间就隔了层木板,别的不说,这方便吗?做什么都不方便。” 在这个没什么娱乐活动的年代,夫妻之间亲密互动很正常。可就隔了层木板,稍微翻个身,床板一响,甚至呼吸重点,都能被听得清清楚楚,那种事更是得小心翼翼,根本没法尽情。 宋建国愣了一下,他当然明白宋阳说的意思,只是没想到宋阳会先提这个。 “我以后也要结婚,会有孩子。大哥家现在两个孩子也不小了,以后说不定还会再添孩子,这房子是不是太小了?” 宋阳接着说:“要是能有更大、更宽敞、更舒适的房子,住着多自在啊。” “那把房子扩建一下不就行了!”宋建国皱着眉头说道,“为啥非要分家?” 宋阳摇摇头:“为什么非要挤在一起呢?住在一起,以后婆媳之间、妯娌之间、兄弟之间,难免会有很多琐碎的小事,扯都扯不清,肯定会有怨气、有矛盾。兄弟间打架的事也不少。 分开过,各管各的,您和妈也能少操点心,大家都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爸,说句不好听的,您和妈总会变老,没法照顾我们一辈子。一直挤在一起过日子,不见得是好事。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分家好处更多。亲兄弟,明算账,这个道理您肯定懂。 不住在一起难道就不是一家人了?咱们始终是血脉相连的,这永远都改变不了。” 宋阳说完,便不再说话,静静地看着宋建国。 宋建国也沉默了,他走到路边蹲下,掏出旱烟盒,卷了根旱烟。 直到一根烟抽完,他才开口:“这些事,我不是没想过,也知道管不了你们一辈子,早晚是要分的……可你大哥……” 宋阳明白父亲在顾虑什么,无非是担心宋军日子过不好,担心自己老了以后的种种问题。 他马上说道:“您放心,您和妈,我来照顾。大哥那边,我也会照顾好。” 听到这话,宋建国愣愣地看了宋阳好一会儿,忽然笑道:“我和你妈才四十多岁,还用不着你小子照顾,被你这么一说,我都觉得自己一下子老了……那就分吧!” 就等这句话! 宋阳一下子兴奋起来,身上的疼痛都忘得一干二净:“我连盖房子的地方都想好了!” “盖哪儿?”宋建国饶有兴趣地问。 “我打算盖在盘龙湾,大哥盖在青沟!”宋阳笑着说。 “什么?盖在那种地方,你小子脑子是不是糊涂了!” 宋建国的笑容瞬间消失。 第58章 赌一把! 青沟和盘龙湾,仅隔着一道不算宽阔的小山梁。要是走山上的小道抄近路,十来分钟就能从一处到达另一处。而且相比盘龙湾,青沟距离石河子村到桃源镇的大路更近一些,处于大路的中段位置。 不过,对于石河子村而言,这两个地方都非常偏僻。 关键是,山坡林地里到处是布满青苔的嶙峋山石,对于石河子村的村民来说,这些地方没什么实际用途,就连去那儿砍柴都觉得路途遥远。 在这种地方盖房子,不仅远离村子,看起来还毫无价值,难怪宋建国觉得宋阳脑子不正常。 但宋阳心里清楚,这两个地方要是利用好了,那可都是难得的好地方。 就拿青沟来说,沟里常常云雾弥漫,气候温暖湿润。在未来,青沟两侧的山石坡地被人承包,建成了一个茶园。这里生产的大叶茶,质量上乘。 青沟里没有河流,只有一条小水沟,水源是从青沟入口处一块大石头下面冒出来的地下泉水。这股水流量不大,也就两根手指粗细。 别看这水不多,水质却非常好,喝起来甘甜清爽,冰凉冰凉的,而且常年流淌不停。 过往的山里人路过这里,总会趴在那块大石头下面,撅着屁股喝上几口。 等到饮水机逐渐普及,镇上的人都知道这里的水好,常常开车带着灌装桶来装水回去喝。 茶园老板承包青沟后,见来取水的人不少,就把水拿去检测,结果发现是品质极好的天然矿泉水。于是,老板在那儿建了储水池,安装了简单的过滤设备,顺便做起了卖桶装水的生意,甚至把水卖到了县城。 就凭这股水,日子就能过得富裕红火。 这么好的地方,宋阳怎么可能错过呢。 至于盘龙湾,那是宋阳上辈子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他对那里再熟悉不过。 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农民能干的那些活儿,他心里清清楚楚,只要想做,能做的事情有很多。 单说对面那大片竹林,只要精心管理,里面产出的竹子、竹笋、竹荪等,就能带来不少收入。 “爸,您先别着急生气,听我把想法跟您说一说。咱村的地您也知道,大多是山地,又贫瘠又狭小。等土地分到户了,咱能分到的地也不多,光靠种地,也就只能勉强填饱肚子。想要挣钱,还得把副业搞起来。 青沟那地方,看着偏远,其实背风朝阳。在那儿盖个房子,好好收拾一番,完全没问题。有那个水塘,用水也方便。别人嫌弃那些长石头的地方,可对于搞种植来说,那是极好的地方,比如种茶树。公社里就有种茶树的,人家一年分的钱,可让人羡慕了。 盘龙湾的情况也差不多。就因为地方偏,没人看得上,所以也不会有人嫉妒。 等土地分到户,大家土地不够,肯定会想方设法到处开垦荒地种地,哪怕只能种几棵玉米的地,都得利用起来。 换成别的地方,现在看着好,到时候想开垦多一点地,说不定就有人来争抢,闹得一塌糊涂,什么也干不了。但这两个地方不会,我们可以慢慢管理,把它们变成咱们自家的地方,地方也宽敞。 而且,只要把路修通了,离田地也没远多少,去镇上还更便捷呢。” 宋阳亲身经历过石河子村周边几十年的变化,知道做什么能赚钱,只是有些细节没法说得太清楚。 土地分到户刚开始的时候,很多人担心政策会改变,都没急着开垦荒地种地,还是老老实实地种着分到的那点山地。等一年过去,粮食真正到手,心思就活跃起来了。 要不是后来那场洪涝灾害被认为是过度砍伐山林造成的,从而早早禁止了砍伐,很多地方的树木都得被砍光用来开垦荒地。 为了争夺点田边地角,动手打架的事情经常发生。 那时候田地管理控制不严格,到处开垦荒地很常见。而这些地方,后来再次确认归属权时,因为种植使用了多年,也就顺理成章地划成了自家的土地。 但话说回来,在山里,光靠种地是发不了财的,还得在副业上想办法,搞点有特色、有价值的东西才行。 既然要在山里扎根,这些能赚钱的机会,怎么能错过呢。 至于耕地,宋阳倒不是特别在乎。后来有太多人放弃土地去城里谋生,真正愿意留在山里种地的,大多是老人。 其实,石河子村周边山里能做的事情不少,宋阳有信心都能充分利用起来,只是对青沟和盘龙湾特别喜欢。兄弟两家虽然有一段距离,但不算太远,相互照顾也方便。 没必要一直挤在石河子村,住得清静,还能少很多烦恼事。 话是说了不少,可宋阳心里没底,不知道父亲能不能理解,心里忐忑不安。 他自己也清楚,这不过是在分田到户的基础上,给父亲描绘了一幅山里人现在根本无法想象的美好前景。没到那一天,大家都会觉得这太不现实。 不过,很多人确实都盼着分田到户这一天的到来。 想了想,宋阳又编了个理由:“发展各种种植和养殖,是上面那几个大人物说的,能做的事情可多了,我大概听到的就有种茶、种药材、养黄羊这些……” 大人物的话,往往更容易让人相信。 宋建国愣愣地看着宋阳,他开始有点怀疑眼前这个满脑子想法的人,到底是不是自己的儿子。这想法也太多、太长远了。 “你说的这些,都得等真的分田到户才能实现……万一政策又变了怎么办?” 果然,宋建国还是忧心忡忡。 “不管怎样,这两个地方,只要好好管理,不比咱们现在住的半山坡差。路修通了,连着大路,更方便。无非就是离村子远一点。那条一到雨雪天就难走的路,您还没走够啊?” 宋阳怀着一丝期待看着宋建国,鼓动道:“爸,咱们赌一把!离村子远点,也没人天天盯着,想干点别的事,也能更自由些,不会有什么坏处。” 宋建国看了看宋阳,没有立刻答应,只是又卷了根旱烟点上,一边抽着,一边顺着路往家走。 宋阳也不催促,分家建房可不是小事,而且还选了这么偏僻的地方……得给他足够的时间思考。 毕竟作为一家之主,不像宋阳,他必须把事情想得更全面、更稳妥。 谁也没想到,回家的坡路才走了一半,宋建国突然停下脚步:“儿子,我决定了,就按你说的,赌一把!” “爸,您真有胆量!”宋阳真心地称赞道。 同时,他也松了一口气,心里想的事,算是成功迈出了一大步。 更让宋阳没想到的是,父亲的胆量比他想象的还要大。 两人一前一后走进屋子,宋阳刚关上门,宋建国就说道:“等熊胆卖了,咱就准备盖房子、分家!” 这话让屋里不知道他俩去干嘛了的王静雅、宋军和李嘉怡,既惊讶又摸不着头脑。 宋军两口子疑惑地看着宋建国。 王静雅直接问道:“好好的,怎么突然提分家,你是不是糊涂了?为什么呀?” “孩子总是要长大的,要结婚成家、生儿育女。别的不说,晚上睡觉,想做点啥都不方便……” 路上宋阳跟他说了很多,他一路上也在思考。这会儿不自觉就照搬了宋阳的意思,可话一出口,他就觉得不对劲。当着老婆、儿子、儿媳的面说这话,实在是尴尬。 一旁坐着的宋阳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去给我睡觉!” 宋建国狠狠地瞪了宋阳一眼,然后看向宋军:“去拿点跌打药酒,给他擦擦背,给我用力揉,看他还笑……” 宋阳听了,顿时呆住。 第59章 成蛇钻草,成龙上天 在山里,大家多数都会用草药泡制各种各样的药酒,别看这些药酒的原材料看起来普通甚至稀奇古怪,却对跌打损伤、头疼脑热之类的病症有着让人意想不到的效果。 宋军拿来跌打酒,宋阳脱掉上衣趴在床上,宋军看着他背上一道道红痕和淤肿,心里不禁有些惊讶。 按照宋建国的说法,擦药酒就得用力揉搓,这样才能让淤肿尽快消散,药酒的药力也能更快发挥出来。 于是,宋军真的使劲揉起来,疼得宋阳呲牙咧嘴,等药酒擦完,他早已疼得满头是汗。 宋军离开后,宋阳静静地趴在床上,听着楼下宋建国向家人解释打他的原因,还有分家的理由,以及要在青沟和盘龙湾盖房的想法。 实际上,蜀地不像北方那样有着强烈的家族观念。北方讲究四世同堂,家族意识浓厚,而在蜀地,虽然也有家族观念,但大家更倾向于凭借自身的能力去拼搏,各自寻找出路,追求更舒适美好的生活,崇尚凭本事吃饭。 正所谓“成蛇钻草,成龙上天”。 分家其实是解决一家人聚在一起产生矛盾的好办法。 聚在一起可能矛盾不断,分开了各自发展,反而可能像满天繁星一样,到处都有亮光。 宋建国费了不少口舌,主要是为了说服王静雅。 至于宋军和李嘉怡,其实心里早就有分家的念头。 如今一家之主宋建国表明了态度,又说明了原因,事情很顺利地就达成了一致。 “接下来,就是拼命挣钱,没钱的话,一切都是空想,什么事都做不成……明天开始,得抓紧时间驯狗打猎了!” 宋阳心里很明白,所有想法的实现都需要基础条件的支撑,而当下最关键的就是要有钱。 不然,“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想做的事因为没有启动资金,根本就没法进行。 这一夜,宋阳思绪纷繁,直到迷迷糊糊地进入梦乡。 大概是趴着睡的原因,梦中董秋玲的身影不断浮现:微微皱起的眉毛,泪光闪烁的眼睛,羞红的脸颊,紧闭的嘴唇…… 于是,天亮后,宋阳多了件事儿:洗内裤和床单。 他早早起床,换了内裤,穿上衣服,扯下床单揉成一团,拿上盆来到屋子下面的水沟旁,把内裤和床单洗干净,然后拿回楼上挂在竹竿上晾晒。 准备下楼时,他看了看竹竿上挂着的熊胆,这几天因为天冷,熊胆没什么明显的变化,只能继续慢慢等着。 经过一夜的休息,他身上的伤痛好了许多,只有些轻微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疼痛。其实,宋建国本来就没真的下狠手,只是看起来吓人而已。 屋里,一家人已经忙碌起来。 昨天晚上只是把猪油炼好装缸,今天还有一件重要的事——灌香肠。 进入寒冷的时节,正是制作香肠和腊肉的好时候。 他们把腌制腊肉剩下的各种零碎肉都剁碎,拌上花椒、辣椒和其他香料,灌进肠衣里,扎好后进行风干和烟熏就行了。 这些事宋阳没去帮忙,而是拿了几个红薯放在火塘里烤着:“我准备去山上转转,看看能不能打到点东西,主要是想带两只狗去山上练练。” 宋建国没说什么,等红薯烤熟,宋阳扒出来剥皮时,他起身从橱柜里端出一个大碗,碗里装着昨晚炼油剩下的油渣,还顺手提来炒菜锅。 他把锅挂在火塘上方的钩子上,调整好高度,将碗里的油渣倒进去加热:“这油渣昨晚你没吃到,我专门给你留的,其他的都撒了盐装缸里了。” 可别小瞧这些炼得有些干巴巴的油渣,稍微撒点盐,就变成了又香又脆的美味。咬上一口,偶尔还能冒出点油来。 在这个油少水缺的年头,这种满嘴流油的感觉,丝毫不会让人觉得油腻,反而是一种极大的享受。 看到在热油渣,原本在王静雅旁边帮忙灌香肠的云梅、云兰也都跑了过来。 宋阳拿过筷子,等油渣热好后,挑了些瘦的,给两个小侄女一人喂了一块。他自己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牙齿一咬,油渣里的热油冒出来,和口水碰撞,发出“滋滋”的声音,特别带劲。 这些油渣,有一半都进了两个小侄女的肚子。 吃饱后,宋阳上楼把火枪装填好,下楼拿上斧头和杀猪刀,然后带着两条青川犬出门上山。 “自己小心点!”王静雅叮嘱道。 “知道啦!” 宋阳摆摆手,脚步不停。 对于真正的猎狗来说,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素质:有足够捕捉猎物的胆量和对狩猎的浓厚兴趣,也就是所谓的猎性。 只要具备这些特点,哪怕不经过特意训练,也会有不错的狩猎能力。 所以,培养猎犬,关键在于狗本身的天性。 毫无疑问,青川犬在这方面是佼佼者。它们长期处于半野生状态,骨子里就带着狩猎的本能。而招财和进宝,更是其中的优质犬只。 实际上,训练猎狗最快的办法,是让经验丰富的老猎狗带着它们去打猎。 狗与狗之间是可以交流的,哪怕品种不同。 宋阳本来想着找师傅李乘风,借他的巴豆来带着这两只青川犬完成更好的训练。 但现在,巴豆好像不认宋阳,一见到他就咬,只听李乘风的话。 总不能为了训练猎犬,就让上了年纪的李乘风带着巴豆陪自己满山跑,况且还是雪天,李乘风体力也跟不上。 所以,宋阳只能按照李乘风教的方法自己训练。 这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需要不少时间。 不过宋阳相信,自己能把这两只猎犬训练得很出色。 毕竟,招财和进宝底子不错,而且在鹞子岩那位老大爷那里已经接受过一些训练。 一人两狗,沿着大路走了一段,然后朝着宋阳第一次挖竹鼠的老梁包方向拐去。 翻过老梁包,眼前是大片沟壑交错、山峦重叠的山峰,一眼望不到边。 今天难得地出了太阳,可不知怎么的,感觉比平日里阴天的时候还要冷。 一场大雪加上连日的阴冷,人的心情都变得有些压抑。 不过,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看到太阳,尤其是登上老梁包山顶,望着湛蓝的天空和四周被冰雪覆盖的山野,再想到自己想做的事已经有了进展,宋阳心里感到特别舒畅。 在没有风的山林里,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时间仿佛都停止了,耳边只有脚踩积雪发出的“咔嚓”声。 一路上,宋阳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周围,留意着雪地上的痕迹。 接连翻过三座山,宋阳终于有了发现…… 第60章 半大的野猪 宋阳发现的,是一只野兔留下的痕迹。 招财和进宝的听力非常出色,那些宋阳听不到的细微声响,它们能轻松捕捉到。只要稍有动静,原本一路欢快奔跑在前面的它们,总会立刻停下,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警惕地张望。 它们的嗅觉同样灵敏,尤其是招财。 宋阳早就注意到,在山林穿梭时,招财不像进宝那样频繁地在雪地上嗅闻,而是抬头望向山林,鼻孔不停地一张一合,显然是通过空气中的气味来辨别方向。 进宝则相对更倾向于到处嗅闻,以此判断猎物所在的位置。 不过,猎狗追踪猎物主要依靠的是嗅觉,视觉只是辅助,听力也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 稍微对比一下两条狗的特点,就能看出,招财在追踪踪迹的能力上要比进宝更强一些。 这也是宋阳在日常喂养中,有意优先给招财喂食,确立它领头狗地位的原因。 或许是因为长期处于半野生状态,习惯在山野间穿梭捕食小动物,深知发出声音容易惊跑猎物,所以进入山林后,两条猎狗变得特别谨慎,轻易不发出声音。 发现踪迹后,它们都迫不及待地想要挣脱宋阳手中牵着的棕绳,去追逐猎物。 宋阳跟着它们在山林中穿梭,很快就在雪地上发现了一只野兔的脚印。 这时,宋阳发现了招财的一个大问题。 在雪地上训练猎犬,对猎人来说有好处,便于观察和指导,通过雪地上的脚印就能清楚判断猎狗的位置。 但对猎犬而言却不太有利,雪地上动物踪迹的气味比较淡,即便如此,也比空气中的气味浓一些。 所以,当招财找到脚印后,也开始顺着野兔的脚印追踪。 可这时候,招财和进宝选择的方向却完全相反。 进宝顺着脚印前进的方向追逐,而招财却逆向而行。 两条青川犬分别嗅着脚印朝不同方向走,这表明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招财在倒着追踪。 倒追踪可是个大问题,必须强行纠正,否则猎狗不但无法靠近猎物,反而会离猎物越来越远,那还怎么打猎! “回来,错了!” 宋阳用力拉扯拴着招财的棕绳,进行牵引矫正,一边呵斥,一边不重不轻地给了它两巴掌,作为警告和惩罚,强行让它顺着兔子脚印的方向追踪。 又追了一段路,兔子的脚印在一丛灌木丛旁变得杂乱。 宋阳看得出,这只野兔在这里停留过,啃食了灌木丛的细叶。 果然,招财嗅着脚印,又出现了倒追踪的情况。 宋阳干脆停下,就在此地一次次地强行纠正。 在被拍打、呵斥几次后,招财终于找到了正确的追踪方向,继续前进。 似乎是察觉到脚印的干扰较大,它不再仅仅依靠嗅闻脚印,而是结合空气中的气味来辨别。 在下一个野兔停留的地方,它终于彻底纠正了这个问题,没有再出错。 “这就对了!” 宋阳笑着把招财拉到身前,伸手轻轻抚摸它的耳背、颈背,揉了揉它的脑袋,又在它脖子上挠了挠。 这是对它的精神奖励。 招财欢快地摇着尾巴,歪着脑袋看着宋阳,十分享受这种抚慰,还反过来舔了舔宋阳的手。 很多猎人习惯用肉食奖励猎狗。 但实际上,这种方式并不好,经常用肉食奖励,容易让猎狗养成贪吃、偷食的毛病。 精神奖励的效果并不比肉食奖励差,而且更能增进猎人和猎狗之间的亲密关系。 接下来的追踪过程很顺利,没再出现问题,宋阳也不忘时不时地鼓励和抚慰它们,心里也轻松了不少。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宋阳来说就是很大的收获。 在山林中穿行十多分钟后,宋阳看到了那只一直追踪的灰色野兔。它正蹲在一丛小树旁,不时低头在树根处翻找着什么。抬起头时,三瓣兔唇间多了一段草根,正不停地蠕动咀嚼着,两只长长的大耳朵竖得笔直,警惕地留意着周围的动静。 招财和进宝也发现了野兔,兴奋地往前挣扎,想要冲过去。大概是因为之前吃过野兔,所以它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却被宋阳手中的绳子拉住,无法挣脱。 它们的动静惊动了野兔,野兔瞬间跳起,朝着上坡方向快速逃窜,眨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对于捕猎野兔,宋阳有不少办法,但他不想在这上面耗费精力。在众多猎物中,野兔数量多,也比较容易捕捉。 如果只是为了满足食欲,他没必要进行这样系统的训练,只需激发招财和进宝的本能,让它们遇到什么就猎捕什么。 但如果不加以控制,在追捕其他猎物时,一旦突然出现野兔、野鸡之类,猎狗很可能会改变目标,去追捕这些容易到手的猎物,那就会因小失大。 在训练阶段,宋阳可不希望自己的猎狗养成这样的习惯。 猎犬一旦追踪到某个猎物的踪迹,即便又发现了新的踪迹,也不能随意放弃原来的去追新的。否则,不断地丢,不断地换,最终将一无所获。 猎狗的训练必须有针对性,要有所选择,养成特定习惯的猎狗才是最出色的。 所以,宋阳当即改变方向,放弃这只野兔,继续在山林中前行。 翻过一道山岭,进入下方的沟谷时,招财和进宝似乎又有了新发现。 宋阳跟着它们没走多远,就在沟谷的雪地上看到了野猪的脚印。从猪蹄印判断,这头野猪体型不大,估计不到一百斤。 除此之外,他还看到一些拖拽的痕迹。 宋阳仔细观察后,确定了自己的判断:这是一头中了活套的半大野猪。 活套是一种用细钢丝绳固定在一根约三米长的坑木上的捕猎工具。中套的猎物在逃跑时,会拖着坑木到处走动,坑木常常会横在或卡在两棵树木之间,使猎物无法逃脱。 这种方法通常用于捕捉力量大、性情凶猛的猎物。 坑木拖拽留下的痕迹,让猎人更容易追踪猎物的踪迹,一路上的阻碍也能不断消耗猎物的体力,甚至将其困住。 这是一种很灵活的捕猎方法,比固定的钢丝绳套要好。 毕竟,固定的钢丝绳套容易被猎物在挣扎中挣断,导致猎物逃脱。 考虑到这头野猪不大,又有活套限制,宋阳觉得自己有能力应对,保证自身安全,而且这也是训练招财、进宝的好机会。于是,他立刻牵着两只狗,顺着沿途留下的踪迹追了下去。 翻过一道山梁,来到北坡时,宋阳看到了那头野猪。 第61章 这可是好事 这头黄毛野猪面对一左一右不断试探的招财和进宝,只能拼尽全力用三条腿支撑着身体,来回甩动脑袋朝两边拱挑。 它的体力实在是到极限了,这看似凶狠的拱挑动作,却常常让它踉跄着摔倒在地。尤其是往左边受伤那条腿的方向拱挑时,没了左腿支撑,它自己就会摔个四脚朝天,然后又急忙挣扎着站起来。 它也想逃跑,可没跑多远,就又不得不停下来应付两条青川犬的纠缠,关键是它根本跑不快。 招财和进宝只是在进行试探性攻击,谨慎得很,但即便这样,对这头黄毛野猪来说,也充满了威胁。 面对黄毛野猪的拱挑,两条青川犬总能敏捷地跳到一旁躲开。 当野猪转头去对付一只青川犬时,另一只就会趁机靠近试探。 随着野猪一次次徒劳的反抗,两条青川犬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兴奋。 宋阳在一旁的大树边端着枪观察着,他发现,招财盯着的是黄毛野猪的拱鼻,而进宝则盯着他之前打伤的那条前腿。 这两个地方都在流血。 宋阳突然想起李乘风说过,撵山犬第一次下口的部位很关键,第一次咬到哪个部位占了便宜,第二次往往还会选择相同的部位撕咬…… 很明显,两条青川犬选择攻击的部位,都是受了血气的吸引。 他脑海中忽然有了新主意。 宋阳端着火枪,小心翼翼地绕到野猪下方。 之所以选这个位置,是因为野猪要是朝他扑来,更容易往前摔倒,他躲避起来也更方便。 在距离野猪六七米远的大树旁选好位置站定,宋阳端起枪开始瞄准。 这是头雄性野猪,别看个头不算大,两个睾丸却鼓鼓囊囊地从两条后腿间露了出来。 大概是经常蹭痒的缘故,睾丸上面的毛稀稀拉拉,微微泛红,被夹着的尾巴遮住了一部分。 这就是宋阳的目标。 他调整着位置,趁着招财和进宝被野猪逼退的间隙,瞅准时机,再次开了一枪。 “砰……” 又是一阵火药烟雾喷出,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枪声。 火枪口喷出的铁砂,在野猪后腿上留下几道血槽,那对拳头大小的睾丸也被铁砂击中。 如此敏感又关键的部位受伤,那疼痛简直难以想象。 本就疲惫不堪的黄毛野猪,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凄厉惨叫,像装了弹簧似的,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朝着前方疯狂冲去,一路跑一路嚎叫。 然而,没跑多远,它就再次摔倒,爬起来再跑,又再次摔倒,很快就被招财和进宝追上。 看着野猪挣扎着站起来,宋阳除了听到它不停的嘶叫,还看到它的身体止不住地颤抖,尤其是两条后腿,抖得格外厉害。 这下宋阳不着急了,默默地再次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 这头黄毛野猪对两只青川犬已经没什么威胁了,他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两条狗和野猪继续纠缠,心里期盼着,被野猪睾丸上的血气吸引,招财和进宝能咬上一口,然后记住这个部位。 他不指望两只狗都去咬,哪怕只有一只咬也行! 一只会攻击猎物后部的猎狗可是非常难得的,就连李乘风带的巴豆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就算是李乘风也渴望能有这样的猎狗。 这种情况,宋阳没办法强迫,只能依靠猎狗的本能和判断,它们本能领悟到的才是最适合它们的。 所以,宋阳只是静静地等待。 等着招财和进宝真的咬上去。 因为此刻它们的试探,更像是用鼻子去嗅,宋阳盼着它们能有所发现。 他就这么看着两条青川犬围着黄毛野猪各种试探。 野猪只要稍微恢复点体力,就会立刻发起一阵冲撞,一瘸一拐地试图摆脱两条青川犬的纠缠逃跑。也正因如此,两条青川犬只能跟在野猪后面追撵,甚至还有空闲去嗅嗅地上的血迹,舔上一下,然后再继续追。 宋阳则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看着。 终于,黄毛野猪因失血过多,体力严重耗尽,趴在地上后,对两条青川犬的靠近也没什么反应,这让两条猎狗更加大胆了。 最先下口的是进宝,它围着黄毛野猪嗅来嗅去,渐渐绕到野猪身后,那里骚味和血腥味最重,正是睾丸的位置。进宝先伸舌头舔了舔血迹,突然张口咬了下去。 那两坨鼓鼓囊囊的东西被它当成了软嫩的肉。 这一咬,疼得黄毛野猪往前猛地一窜,进宝本能地往后一拽,还真扯下一块不大的肉,一口吞下去后,进宝的兴趣更浓了,紧接着又一口咬在睾丸上,往后撕扯。 哪怕疼痛让黄毛野猪想转身来拱它,进宝也紧紧咬着不松口。 最后,黄毛野猪被折磨得一边惨叫一边坐了起来,但还是摆脱不了进宝在它屁股后面不断地嗅,试图继续撕咬。 在野猪不断甩头朝两条猎狗乱拱的时候,它左边耳朵上沾染了不少血,随着耳朵的扇动,引起了招财的注意,招财也一口咬了上去,开始撕扯。 黄毛野猪无力地甩动脑袋,只能拖着招财来回晃动,却无法让它松口。 一看到这场景,宋阳知道,成了,一只咬耳,一只咬后,都很不错。 到了这时候,黄毛野猪也放弃挣扎了,耷拉着脑袋,喘着粗气哼哼。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宋阳的目的基本达成。 他不再耽搁,把猎枪背到身后,抽出斧头,从侧面小心翼翼地靠近野猪。见野猪没什么反应,他高高举起斧头,用斧背朝着野猪的眉心狠狠砸了下去。 这个位置是要害,这一砸,黄毛野猪直接往前猛地一窜,然后倒地,四条腿不停地抽搐抖动。 宋阳又用斧头补了两下,野猪就只剩出气没有进气了。 宋阳学着林金友杀猪的刀法,拔出杀猪刀,对准猪脖子上选好的位置,斜着捅了进去。 从刀子的阻力上,能明显感觉到刀尖戳到了哪里。 这一刀下去,因为技法不太娴熟,有些偏了,戳到了胸腔骨头上,他赶忙调整位置,这才刺中心脏,随即血液快速涌了出来。 拔出刀子后,他没有急着开膛,而是找到野猪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又捅了一刀。这里其实是两根肋骨之间的筋膜,刀子进去大半时,就感觉戳到了心脏。 抽出刀后,宋阳等血流了一会儿,这才动手剖开野猪腹部,取出心脏,看着心脏上的两个刀口。 稍微对比一下,他就知道,用火枪打野猪的话,从左侧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射击,是可行且有效的。 经验来自实践,他需要不断验证,将其变成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 别看只是对付一头黄毛野猪,但今天宋阳收获满满。 他先割下两只猪耳喂给招财,等心脏取出来后,让招财吃饱,这才取下两个睾丸,喂给进宝,又喂了些肝脏和肺作为奖励。 趁着进宝吃肉的时候,宋阳动刀割下一只野猪后腿,看了看猪肚,也还不错,一并取了下来。 然后就等着两条猎狗吃饱,这才提着那只后腿和用麻绳拴着的猪肚,带着两只猎狗回家。 这可是好事! 第62章 融会贯通的过程 这头黄毛野猪面对着一左一右不停试探的招财和进宝,只能使尽浑身解数用三条腿支撑着身体,来回晃动脑袋朝两边拱撞、挑动。 它的体力真的已经达到极限了,这看似凶悍的拱挑动作,却常常导致它脚步踉跄,摔倒在地。特别是朝着左边受伤的那条腿的方向拱挑时,由于没有了左腿的支撑,它自己就会摔个仰面朝天,然后又赶忙挣扎着站起来。 它也想要逃跑,可没跑多远,就又不得不停下来应对两条青川犬的纠缠,关键是它根本跑不快。 招财和进宝只是在进行试探性的进攻,十分小心谨慎,但即便如此,对于这头黄毛野猪来讲,也充满了威胁。 面对黄毛野猪的拱挑,两条青川犬总能迅速地跳到一旁躲避。 当野猪转头去对付一只青川犬时,另一只就会趁机靠近尝试。 随着野猪一次次徒劳无功的反抗,两条青川犬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兴奋。 宋阳在一旁的大树边端着枪观察着,他发现,招财盯着的是黄毛野猪的拱鼻,而进宝则盯着他之前打伤的那条前腿。 这两个地方都在流血。 宋阳突然想起李乘风说过,撵山犬第一次咬的部位很重要,第一次咬到哪个部位占到了便宜,第二次往往还会选择相同的部位撕咬…… 很显然,两条青川犬选择攻击的部位,都是受到了血腥气味的吸引。 他的脑海中突然有了新的想法。 宋阳端着火枪,小心翼翼地绕到野猪的下方。 之所以选择这个位置,是因为野猪要是朝他扑过来,更容易向前摔倒,他躲避起来也更方便。 在距离野猪六七米远的大树旁选好位置站稳,宋阳端起枪开始瞄准。 这是头雄性野猪,别看个头不算大,两个睾丸却圆鼓鼓地从两条后腿之间露了出来。 大概是经常蹭痒的缘故,睾丸上面的毛稀稀落落,微微泛红,被夹着的尾巴遮住了一部分。 这就是宋阳的目标。 他调整着位置,趁着招财和进宝被野猪逼退的空隙,看准时机,再次开了一枪。 “砰……” 又是一阵火药烟雾喷射而出,伴随着震耳欲聋的枪声。 火枪口喷出的铁砂,在野猪后腿上留下了几道血痕,那对拳头大小的睾丸也被铁砂击中。 如此敏感又关键的部位受伤,那疼痛简直难以想象。 本就精疲力竭的黄毛野猪,发出了从未有过的凄厉惨叫,像安装了弹簧一样,爆发出一股强大的力量,朝着前方疯狂冲去,一路奔跑一路嚎叫。 然而,没跑多远,它就再次摔倒,爬起来再跑,又再次摔倒,很快就被招财和进宝追上。 看着野猪挣扎着站起来,宋阳除了听到它不停的嘶喊,还看到它的身体不停地颤抖,尤其是两条后腿,抖得特别厉害。 这下宋阳不着急了,默默地再次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 这头黄毛野猪对两只青川犬已经没什么威胁了,他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两条狗和野猪继续纠缠,心里期待着,被野猪睾丸上的血腥气味吸引,招财和进宝能咬上一口,然后记住这个部位。 他不指望两只狗都去咬,哪怕只有一只咬也行! 一只会攻击猎物后部的猎狗可是非常难得的,就连李乘风带的巴豆都不具备这个能力,就算是李乘风也渴望能有这样的猎狗。 这种情况,宋阳没办法强制,只能依靠猎狗的本能和判断,它们本能领悟到的才是最适合它们的。 所以,宋阳只是静静地等候。 等着招财和进宝真的咬上去。 因为此刻它们的试探,更像是用鼻子去闻,宋阳盼着它们能有所发现。 他就这么看着两条青川犬围着黄毛野猪各种尝试。 野猪只要稍微恢复一点体力,就会立刻发起一阵冲撞,一瘸一拐地试图摆脱两条青川犬的纠缠逃跑。也正因如此,两条青川犬只能跟在野猪后面追赶,甚至还有空闲去闻闻地上的血迹,舔上一下,然后再继续追。 宋阳则不慌不忙地跟在后面看着。 终于,黄毛野猪因失血过多,体力严重耗尽,趴在地上后,对两条青川犬的靠近也没什么反应,这让两条猎狗更加大胆了。 最先下嘴的是进宝,它围着黄毛野猪闻来闻去,渐渐绕到野猪身后,那里的腥臊味和血腥味最重,正是睾丸的位置。进宝先伸舌头舔了舔血迹,突然张嘴咬了下去。 那两团鼓鼓的东西被它当成了鲜嫩的肉。 这一咬,疼得黄毛野猪往前猛地一冲,进宝本能地往后一拉,还真扯下一块不大的肉,一口吞下去后,进宝的兴趣更浓了,紧接着又一口咬在睾丸上,往后拉扯。 哪怕疼痛让黄毛野猪想转身来拱它,进宝也紧紧咬着不松口。 最后,黄毛野猪被折磨得一边惨叫一边坐了起来,但还是摆脱不了进宝在它屁股后面不停地闻,试图继续撕咬。 在野猪不断甩头朝两条猎狗乱拱的时候,它左边耳朵上沾染了不少血,随着耳朵的摆动,引起了招财的注意,招财也一口咬了上去,开始撕扯。 黄毛野猪无力地甩动脑袋,只能拖着招财来回晃动,却无法让它松口。 一看到这场景,宋阳知道,成了,一只咬耳,一只咬后,都很不错。 到了这时候,黄毛野猪也不再挣扎了,耷拉着脑袋,喘着粗气哼哼。 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宋阳的目的基本达成。 他不再拖延,把猎枪背到身后,抽出斧头,从侧面小心翼翼地靠近野猪。见野猪没什么反应,他高高举起斧头,用斧背朝着野猪的眉心狠狠砸了下去。 这个位置是要害,这一砸,黄毛野猪直接往前猛地一冲,然后倒地,四条腿不停地抽搐颤抖。 宋阳又用斧头补了两下,野猪就只剩出气没有进气了。 宋阳学着林金友杀猪的方法,拔出杀猪刀,对准猪脖子上选好的位置,斜着刺了进去。 从刀子的阻力上,能明显感觉到刀尖碰到了哪里。 这一刀下去,因为技法不太熟练,有些偏了,碰到了胸腔骨头上,他赶忙调整位置,这才刺中心脏,随即血液快速涌了出来。 拔出刀子后,他没有着急开膛,而是找到野猪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又刺了一刀。这里其实是两根肋骨之间的筋膜,刀子进去大半时,就感觉碰到了心脏。 抽出刀后,宋阳等血流了一会儿,这才动手剖开野猪腹部,取出心脏,看着心脏上的两个刀口。 稍微对比一下,他就知道,用火枪打野猪的话,从左侧前腿后三寸的位置射击,是可行并且有效的。 经验来自实践,他需要不断验证,将其变成自己的东西。 这是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 别看只是对付一头黄毛野猪,但今天宋阳收获颇丰。 他先割下两只猪耳喂给招财,等心脏取出来后,让招财吃饱,这才取下两个睾丸,喂给进宝,又喂了些肝脏和肺作为奖励。 趁着进宝吃肉的时候,宋阳动手割下一只野猪后腿,看了看猪肚,也还不错,一起取了下来。 然后就等着两条猎狗吃饱,这才提着那只后腿和用麻绳拴着的猪肚,带着两只猎狗回家。 第63章 下次进山带上我 宋阳出门没多长时间,回到家的时候,正好赶上一家人围坐在火塘边准备吃饭。 宋阳推开门走进屋,把带回来的那只野猪后腿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一家人的目光都投向这块十四五斤左右的腿肉,宋建国起身看了看,惊讶地问道:“打到野猪了?” “在老梁包那边的山上,碰到一只中了活套、差点挣脱的黄毛野猪。我用它训练了一下狗,打死之后,就带了只后腿和一个猪肚回来。” 宋阳简单说了事情的经过,看了一眼锅里的白菜,笑着说:“有野猪肉,炒点尝尝!大家先别忙着吃,等炒了野猪肉再吃。” “那行,炒点!” 宋建国点头表示同意,转头吩咐宋军:“你去弄,让你弟弟烤烤火,在外面冻了半天,肯定又冷又饿……动作快点!” 有肉吃当然是好事,宋军没多说什么,只是憨厚地笑了笑,起身拿起刀去割肉。准备下刀的时候,他回头看着大家:“割多少?” “还想一下子全吃完啊?”王静雅瞪了他一眼,“弄这点肉不容易,还是得节省着点。别光想着闷头吃,留着多吃几顿不好吗?” 王静雅向来节俭。 “没事,多割点,这次吃完了下次还有机会打到。家里还有不少熊肉、猪肉,明年不愁吃的,不用节省!” 宋阳希望家里人能吃得好点,要是炒得太少,大家动筷子都小心翼翼的,多不痛快。 听宋阳这么说,宋军也就不再犹豫,当即割下一大块肉。 李嘉怡早就跟着起身,拿来洗菜盆,倒上热水,帮宋军洗肉。接着又找来大碗,把锅里的菜盛到碗里,腾出锅来炒肉。之后,她还出门到自留地拔了两棵大蒜。 云梅和云兰早就凑到宋军旁边,好奇地盯着桌上的腿肉。云梅转身跑到宋阳身边:“小叔,野猪长什么样啊?凶不凶?” “可凶了,嘴巴里有大獠牙,嘴还长,随便一拱,能把人拱飞。身上的鬃毛又硬又长,像钢丝一样,皮还特别厚,火枪都很难打穿。要是被它咬上一口,手脚都可能被咬断……你们以后千万别随便进山,一定要跟着大人,不然遇到野猪,跑都跑不掉!” 宋阳这话带着吓唬和警告的意味。 村里确实有孩子进山,遭遇野兽攻击丢了性命。 野猪还算好的,以前还有豹子进村叼鸡鸭、叼小孩呢。 深山对这些小孩子来说,实在太危险了。 云梅被吓得脸色微微一变,跑过去跟妹妹云兰把宋阳的话重复了一遍,还双手比划着,那模样张牙舞爪的,在她心里,野猪俨然成了会吃人的怪物。 “爸,我记得咱们家好像有一些细钢丝绳吧?”宋阳心里想着捕猎野猪的事,需要用到细钢丝绳,想了想又说:“好像还有八号铁丝?” “都有,就在我房间床底下放着。你找这些东西干啥?” “我打算做几个活套。我打的这头半大野猪,应该是属于一个野猪群的。就凭我手头的火枪和这两只还没完全长大的猎狗,不太容易对付它们。要是有活套绊住它们,就不一样了。” 宋阳顿了顿,接着说:“我记得前几年打到野猪,可以到队上换工分吧?” “前几年庄稼总被野猪祸害,村里派人去守、去打,打到的野猪确实能换点工分,算是有点奖励,但不多。这两年没这回事了,打来的野猪大多是参加撵山的几家人分了。”宋建国摇摇头,“你想靠野猪肉换工分,不行。 打到值钱的猎物倒是可以考虑,像熊瞎子和香獐子这些,可值钱了。但打到了谁会交出去换工分啊,交给队上还不是便宜了那几个人,划不来。这事儿危险,我不太想让你去做。” 宋阳想了想,说道:“我就当是训练狗了。弄回来的肉要是自家吃不完,可以分给大家,还能换点人情。野猪肚可是好东西,拿回来腌着,到黑市上应该能卖钱。还是值得一试的,闲着也是闲着,能赚一点是一点。不管是人情还是钱,都是收获。” “你这么想……也有道理!” 宋建国点点头,“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也好帮你照应着。” 听到这话,正在切肉的宋军也停了下来:“我也去!” 正说着,外面传来招财、进宝的叫声,宋阳赶忙起身,打开门一看,原来是王岳。他笑着打招呼:“岳哥……招财、进宝,别叫了!” 两只吃得饱饱的青川犬听到宋阳的呵斥,停止了叫声,转身回狗窝趴着消化食物。 王岳走到门前,在柿子树下的一块石头上,把脚上粘着的泥土刮掉,跺跺脚,抖掉脚上的积雪。 家里是夯实的土地面,没有水泥地板。每年雨季,家里人进进出出,总会不可避免地把泥土带进来,时间长了,地面上经常落脚的地方,就会鼓起一个个结实的小土包。 山村里虽然没那么多讲究,但出于礼貌,大家在雨雪天进别人家的时候,都会尽量把脚上的泥土清理干净。 “狗娃子,我来请你、你哥还有叔明天到我家帮忙杀年猪,有空不?”王岳一边说着,一边往屋里走,一进门就看到桌上的野猪腿肉,立刻拉住宋阳:“又打到野猪啦,下次进山带上我啊!” 第64章 你没意见吧 “你家明天杀猪……那肯定得有时间啊!” 宋阳热情地招呼着:“快到火塘边烤烤火!” 王静雅给王岳递了个凳子,示意他在火塘边坐下。 宋阳也走回来,伸手在火上烤着,同时说道:“这野猪是我今天上山驯狗时,碰到别人设的活套套住的,打死之后带回来一只后腿。你想跟我去撵山,岳叔怕是不会同意吧!” “兄弟,我都二十岁了,比你还大呢,我爸妈难道还能管我一辈子?再说了,我爸也不是那种不开明的人。” 王岳一脸正色地问道:“我明天当着你们的面跟我爸说,他要是同意,你就带我进山……行不行?” 王岳一直是宋阳心里认为最合适、最靠谱的伙伴人选,别说王岳自己想去,宋阳其实也想带上他。 只是他有些担忧,怕王宏远不同意。 要是王岳在山里出了什么意外,可怎么向王宏远交代。 不过现在听王岳这么说,宋阳立刻就点头答应了。 火塘上的炒菜锅里,猪油迅速融化,微微冒烟时,放入辣椒、姜蒜,稍微爆香后,切好的野猪肉下锅。伴随着“滋啦”的声响,宋军用锅铲快速翻炒,接着放入盐和酱油调味,等野猪肉完全熟透后出锅。 宋阳起身,也给王岳拿了碗筷。 王岳也没客气,直说在家吃过饭了,吃点肉就行。 在这个时候,除了特定的几种保护动物,其他的野生动物,都是人们用以饱腹的食物,几乎没有不好吃的说法。 不过平心而论,单从口感来说,这些野味所具有的一些特殊味道,确实比不上家养的畜禽。 就拿野猪来说,不像北方的野猪,米仓山里的野猪体型没那么大,也没那么肥,大多是瘦肉,肉质纤维比较粗,吃起来有明显的粗糙感,还带着一股松树油的味道,和家猪肉区别很明显。 野鸡肉的口感也不如家养鸡,主要是野鸡肉同样缺乏脂肪,肉质不够细腻,但炖出来的汤却格外鲜美。 在物资匮乏的年代,野味只是人们弥补食物中肉少油少的一种途径,可不像后来那样被当作美味佳肴。 就算是大名鼎鼎的熊掌,如果没有经过大厨精心料理,吃起来口感也就一般,甚至还不如猪蹄有滋味。 真是不亲身经历,就难以领会其中的味道。 看着一家人,还有吃得津津有味的王岳,宋阳心里满是踏实。 一顿饭吃完,宋阳和王岳聊了会儿天。等王岳回去准备明天杀猪的事儿后,宋阳让宋建国把家里的细钢丝绳找出来,做了几个活套的圈口。这些东西带到山上,找到那群野猪活动的地方,绑在大树上,就能做成很不错的活套陷阱。 准备好活套后,宋阳背上背篓,来到屋子旁边的山沟。沿着山沟往里走,两边的坡地越来越陡峭。 在坡地上,有一片青冈树,其间还夹杂着毛栗子树和核桃树。宋阳打算在这里收集一些果实,稍微加工一下,当作诱饵。 家里的玉米、红薯,就算宋阳再不喜欢,也不舍得拿来折腾。 在食物短缺的时节,对于山上的野生动物,尤其是食量较大的野猪来说,这些东西有着极大的吸引力。 而且,他不想花太多时间等待,有了诱饵,能让野猪更快上钩。 有了活套的牵制,只要足够小心,就算不用枪,要捕杀野猪也并非难事。 山沟很陡峭,两侧树木结的野果,经过秋冬季节松鼠和各种鸟类的“洗礼”后,仍有不少伴随着落叶、泥沙滚落到山沟里,被掩埋起来。 村里平时积肥,因为这里地势陡峭,即便腐叶堆积得很厚,也很少有人来。 宋阳到了地方,放下背篓,拿起钉耙扒开雪层和落叶,很容易就找到了藏在下面的青冈子(橡子)。 在村民眼中,青冈树比它的果实更有价值。因为青冈树木质坚硬沉重,常被用来做楔子、钉农具,还是优质的柴火,有“除去青冈无好火,除去娘亲无好亲”的说法。 当然,在宋阳看来,青冈树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被砍伐后的树桩腐烂后,会生长灵芝。 在这个年代,灵芝价格不低,也有人收购,只是数量不多。 宋阳还知道,这东西是培养黑木耳的绝佳基质。 扒开雪层和腐叶后,不仅有青冈子,还有野核桃、毛栗子。虽然有些已经发霉或者被虫蛀了,但仅仅花了个把小时,宋阳就收集了不少。 感觉数量差不多了,宋阳便回家。他直接用舂米的碓窝将这些东西捣碎,然后用炒菜锅干炒,炒出香味后,用袋子装了起来。 与此同时,宋军按照宋阳的要求,把带回来的野猪肚子清洗干净,简单抹上盐腌制后,挂在火塘上方晾干。 宋阳打算多积攒一些猪肚,拿到黑市上去卖。 因为第二天要去帮王岳家杀年猪,宋阳早早便睡了。没老婆在身边,想玩乐也没机会,只能睡觉。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宋阳就到了王岳家。只见王岳正在土灶里烧火,烤着土豆。 其他的准备工作昨天就基本完成,于是宋阳干脆和王岳一起蹲在土灶边烤火、吃土豆。 王岳家今天只杀一头猪,大概两百来斤。帮忙的除了宋阳家父子三人,还请了隔壁两家邻居,动刀的还是林金友。 人多力量大,事情一个半小时左右就结束了。因为时间还早,大家接着就开始剔骨、切肉条并进行腌制。反正这头猪有一半要送交食品站,事情不算多,就连猪肚、猪肠的清理也顺便完成了。 就在宰杀、刨猪毛的时候,张晨轩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也挽起袖子加入进来。这让王岳看得一愣一愣的,事后他问宋阳:“这家伙啥时候冒出来的?我可没请他啊。” 宋阳笑了笑,他知道张晨轩就爱混吃混喝,肯定是听到猪叫声特意找来的。 不管怎么说,既然人家来帮忙了,中午饭和晚上的杀猪饭正餐,肯定不能不叫上他。 简单吃过中午饭,宋阳见没什么事,便找到王岳打招呼:“岳哥,下午没啥事的话,我就先回去了。” “回去干啥,就在我家待着呗,等晚上吃饭。” “我准备进山布置几个活套,明天打野猪。” “我也去!” “你得在家帮忙准备杀猪饭,不太合适吧!” “有啥不合适的,送半只猪我爸一个人就行。至于做菜,有我妈和隔壁的阿姨、妹子们……等等,我去跟我爸说。” 王岳显得十分兴奋,转身就进屋把王宏远拉了出来,当着宋阳的面直接说:“爸,我想跟狗娃子去撵山,你没意见吧?” “想去就去!”王宏远随口说道,“狗娃子我是看着长大的,他是什么样的人我清楚。我和你叔的关系你们也知道,就希望你们多亲近。你们俩在一起,互相有个照应,我能有啥意见?” 宋阳见王宏远答应得这么干脆,赶忙说道:“撵山这事儿挺危险的,我就怕万一出意外,叔您怪我。” “都不是三岁小孩了,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有啥好怪的?你们做事有分寸就行!” 王宏远微笑着看向两人,“晚上记得早点回来,尤其是铁蛋,还得忙着回来请人吃饭呢。” “今年都要叫哪些人啊?”王岳问道。 “队长、副队长、会计、保管员……”王宏远一一列举着。 他刚说到保管员,王岳立刻就不高兴了:“叫别人行,叫保管员?我可不叫。狗娃子和赵强那家伙打架的事儿,要不是那天晚上我睡着了不知道,不然我非揍死那家伙不可! 年年都叫他们,他家杀猪的时候怎么不见叫我们?再说赵富贵也不是什么好人,我早就看他们家不顺眼了。赵强还敢跟狗娃子耍横,让我叫他家吃饭,我宁愿喂狗,也不叫,省得影响心情!” 第65章 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 见王岳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王宏远忍不住瞪了他一眼。 王宏远压低声音说道:“你问问狗娃子,为啥明明他占理,你叔还拿棍子赶着他去登门道歉?有些事就得摆在明面上来做,你以为我就看得上他们一家子……你这小子就是个莽撞的人,跟你说了你也不明白,你不去拉倒,晚上我去。” 王岳撇撇嘴,转而问宋阳:“我需要带啥?” “带把斧头就行!” 不过是去布置几个活套,事情并不复杂。 王岳回屋拿了斧头,就跟着宋阳出发。 在通往宋阳家的岔路口,宋阳回去取了火枪、准备好的诱饵以及几个钢丝绳活套。他正要领着招财、进宝出发时,先一步回家的宋军也出来,说想跟着去看看。 反正这会儿家里也没别的事,宋阳便点头同意了。 两条青川犬在前面小步跑着,宋阳领着两人,一路翻过老梁包,朝着昨天发现被套野猪的地方找去。走小路的话,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到达。 昨天那只黄毛野猪被套后,拖着坑木跑了不少地方,和野猪群走散了。 只有找到它与野猪群分开的地方,才能继续追寻野猪群的位置。 昨天虽说是出了太阳,但冰雪并未融化多少,今天又变得阴沉沉的。即便过去了一天,那些脚印依然清晰可辨。 在野猪拖着横木离开的路上,还多了两个人的脚印,看来下活套的人已经来过,昨天宋阳留下的野猪肉想必也被取走了。 他们顺着黄毛野猪留下的脚印反向寻找,在下方的山沟里,发现了其他野猪离开时留下的脚印。 那头黄毛野猪就是在这条沟里中套的,设套的人应该在这附近布置了三个钢丝绳活套。脚印还很新,另外两个活套已被拿走,只留下两根三米多长的木头。 仔细观察野猪脚印,发现猪群里的野猪数量并不多,只有六头,而且是惊慌逃窜的。 黄毛野猪中套时发出的惊叫声,足以让猪群选择逃离。 它们顺着山沟跑了百来米,就拐上了左边的山坡。 这些痕迹清晰可见,追踪起来并不困难。 他们又走了将近两个小时,在山坡谷地中绕来绕去。实际上,与之前野猪逃离的山沟相比,翻过的距离不过是四个山头而已,要是走捷径,用不了多久。 就在那片向阳的坡地上,林间有许多山石,生长着大片水青冈树,地上有不少被拱翻的痕迹,有新有旧,不难判断,这里就是野猪群经常活动的区域。 就在这时,招财停下脚步,竖起耳朵,发出凶狠的叫声。紧接着,一直低头到处嗅闻的进宝,也跟着呜呜地叫起来。 宋阳示意宋军和王岳停下,自己聚精会神地细听,隐隐约约听到山坡下方的山沟深处传来哼哧声。 看来这群野猪并没有走远。 他在周围转了转,发现有几个地方被野猪踩出了黑乎乎的小道。 “就在这儿下活套,走,咱们走远点去砍木杆,离得太近容易把野猪吓跑。” 宋阳揉了揉招财的脑袋,转身招呼王岳和宋军,朝着所在山坡的背面走去。 在山里用斧头砍木头,声音会在山沟谷地里产生很大的回音,而野猪听力敏锐,很容易被惊动而逃跑,所以他们必须走远一些。 很多动物都有自己的“兽道”,这些是它们经常走且认为安全的路线,把活套设置在这种地方,更容易捕获猎物。 钢丝绳套的粗细要合适,更关键的是要把套子拴在小树上或者足够结实的长木杆上,而不是固定在大树上。 如果拴在大树上,野猪被套住后激烈挣扎,它的冲击力足以扭断钢丝。 只要来回冲撞几次,钢丝就会剧烈对折,出现折痕,再挣扎几下,钢丝绳很可能就会断裂。 拴在小树上则不同,野猪挣扎时,小树会跟着摇晃,缓冲野猪的强大冲力,反而会让套子勒得更紧。 让它拖行的木杆也是同理,山上树木繁多,木杆会不断被阻挡,限制野猪行动,持续消耗它的体力,这用的是巧劲。 宋阳带来了五个钢丝绳套,三人砍来五根粗木头。宋阳用钢丝绳拴好后,在发现野猪拱翻痕迹的地方,挑选不同兽道两侧的灌木丛缝隙,把活套圈口稍微扩大,竖着架在里面。 接着,他把带来的诱饵倒在这片区域的中心位置。 野猪嗅觉灵敏,这种炒香的诱饵很容易被它们察觉,自然会循味而来。 在没有惊动的情况下,它们不会抬头狂奔,而是一边嗅着气味,一边用鼻子拱地前行。 野猪皮糙肉厚,不怕灌木和荆棘,在其中穿行自如。只要脑袋钻进圈口,往前冲会被勒住,往后退则会被突出的獠牙挂住,同样会被勒紧。 当然,也有可能会避开活套。 所以,宋阳在这里布置了五个活套,算是大面积撒网,不指望全部捕获,只要能套住一只,就不算白费劲。 对他来说,选择了打猎,还怕家里没肉吃?野猪身上能拿去卖钱的,也就猪肚,但这东西也卖不了多少。他主要还是想训练猎犬,同时希望用充足的肉食,让招财和进宝能更好地成长。 这两条青川犬正处于长身体的阶段,现在太瘦了。 宋阳会把握这个度,不会让它们长得太胖,不然会影响灵活性,捕猎欲望也会降低。 昨天早上上山时,它们吃饱了野猪肉,从昨天晚上到明天,宋阳不会再喂它们任何东西。狩猎前保持半饥饿状态,能让它们发挥得更好。 布置活套时,宋阳轻声向王岳和宋军讲解这样设置的目的。 蜀地山势险峻,不同于平原和丘陵地区。 在这种大山里,很多地方连人通行都困难,更别说骑马追逐猎物。 对于猎人来说,再快的脚步也比不上更适应山林环境的野兽。 在这种地方打猎,要么借助猎犬追撵围困猎物,等待猎人赶来射杀;要么几个猎人相互配合,进行驱赶围猎。 要是独自一人,在这草木繁茂的地方,即便在冬季,想靠近猎物都绝非易事。 这里可不是凭借精良武器和高超枪法就能随意捕猎的地方,也不是在山林中一眼能望出几百米的开阔之地。 出于求生本能,猎物往往比猎人更加警觉。 除非运气好,偶然碰见。 这是一个更考验技巧和耐心的猎场。 也正因如此,想要打猎,宋阳既需要优秀的猎犬,也需要得力的伙伴。 王岳看起来大大咧咧,但在宋阳讲解的过程中,听得格外认真,还不停地向宋阳提问,问的都是关键要点。 反观宋军,却是东张西望,最后只轻飘飘地说了句:“看着挺简单的,也不难嘛!” 宋阳听到这话,眉头微微一皱,心里暗自思考:真有这么简单? 第66章 要有耐心 打猎这件事,从来就不是简单的。 就拿现在布置的这个小小的活套来说,看似简单,实则是前辈们经过多年摸索积累下来的经验。 怎样辨别兽道? 针对不同猎物,活套该如何放置? 为什么要把活套拴在小树或者粗木拖杆上,而不是直接固定在大树上? 猎物喜欢什么样的诱饵? 就连钢丝绳套的粗细,都有很多讲究。 这些都是在深入了解猎物习性之后总结出来的,哪能以“简单”二字一带而过。 打猎是个细致的活儿,更是个技术活儿,粗心大意可做不来。 宋军的态度让宋阳有些失望,但他转念一想,本来就打算让宋军守家,让自己能安心在外闯荡,他早就不在自己打猎搭档的考虑范围之内。 家里就兄弟俩,不能因为打猎这种充满未知风险的事,都在山里出意外,父母和妻儿总需要有人照料。 毕竟,自己在打猎这行也只是个新手,选择了这条路,未来会怎样还不明确,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小心谨慎。 这次带他出来,只是想让他见识见识,做的也都是有把握的事,所以宋阳也不想再多说什么。 当下,事情办完,宋阳便招呼两人回家。 返程途中,他们选择了山里的近路。走到一半,跑在最前面的招财突然停住。 宋阳一路上都保持着警觉,对最容易察觉情况的招财格外留意。见它停下张望,他也赶忙朝招财看的左上方望去。 然而,被林木遮挡,什么都看不到。 进宝随后也察觉到了异样,停了下来,朝着斜上方张望。 宋阳对跟在身后闲聊的王岳和宋军轻声示意:“有情况,别出声!” 两人见状,立刻闭上嘴。 宋阳拿下挎着的火枪,做好射击准备。 从两条青川犬的反应来看,并没有丝毫害怕,宋阳推测不会是大型且有威胁的动物,否则它们不会是这样的表现,只是不确定到底是什么。 他端着枪,小心翼翼地朝着左边山坡的空旷处走去,尽量放轻脚步,避开可能碰到的枝叶。 招财和进宝轻快地从灌木丛的缝隙中钻过去,小跑几步后停下,竖着耳朵盯着上方。 又往上走了一段,宋阳终于看到了林子里的动物,是一只有着漂亮尾羽的野鸡。它正转动脑袋,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双爪在雪地上刨了几下,低头啄食两口,又抬头观察周围的动静。 招财和进宝应该跟随成年猎犬捕食过野鸡,此刻行动格外小心。它们走几步就停一下,有时会抬起一只前脚,半天不放下来,甚至还会压低身体,仿佛生怕被野鸡发现,借助枯枝败叶的遮挡,一点点靠近。 看到这一幕,宋阳欣慰地笑了,这俩小家伙太聪明了,不愧是天生的猎犬,骨子里的捕猎本能展现得极为充分。 “老二,是什么东西?” 下方突然传来宋军的大声询问。 这声音瞬间惊走了野鸡。 宋阳原本想看看招财和进宝如何扑击野鸡,这下想法落空了。 野鸡受惊飞起,招财和进宝立刻冲了出去,但显然已经扑不到了。 野鸡扑腾着翅膀,本能地朝前飞去,方向正好朝着宋阳这边。它没能一下子飞多高,先落在一棵马尾松的枝头稍作停留。 这给了早有准备、端着枪的宋阳一个极好的射击机会。 宋阳顾不上枪里装的是大颗粒铁砂,直接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响,正准备再次振翅飞走的野鸡应声掉落,在雪地上扑腾了几下翅膀,便没了动静。 两条青川犬立刻跑过去,招财抢先一口咬住野鸡的脖子叼了起来。宋阳赶忙上前,抓住野鸡腿扯了一下,招财却不肯松口,仍旧紧紧咬着。见状,宋阳不得不呵斥它:“松口……” 同时,他扬起手做出要打的样子。 可招财还是不松口,直到宋阳在它嘴上不断加大力度连拍几下,大概最后一下让它觉得疼了,才松开嘴巴。 又发现一个小问题! 宋阳觉得有必要对两条青川犬好好进行捡拾训练,让它们能做到令行禁止,让捡就捡,让吐就吐。 不然任由它们发展,很可能自己叼着猎物就吃起来,养成护食的习惯,甚至跟主人抢夺猎物,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明天还要来看活套,顺便继续训练它们,宋阳没打算把野鸡喂给它们,直接提着就走。 招财和进宝犹豫了一下,赶忙跟了上来。 到了山下,宋阳看向宋军,微微皱眉,略带责备地说:“不是跟你说了别出声吗,是没听清还是怎么回事?要是真有好猎物,就被你刚才这一嗓子给吓跑了。” “我看你上去半天没动静,忍不住问了句,这也不是啥大事吧,我还不是想问问需不需要帮忙!”宋军多少有些不开心,“我还做错了?” 宋阳心里有话,但还是忍住了,只是微微摇头,耐着性子说道:“到了山上,要尽量少出声,还要有耐心,不然什么都发现不了,记住了。” 宋军闷着头不说话,倒是王岳点了点头:“记住了!” 宋阳看了看自己的亲哥哥,知道他心里已经有点不高兴了,小毛病还真不少。 “大哥,打猎的事,狗娃子可是跟李乘风学过的,比咱俩懂得多,说的都是经验,这样学习的学习机会可不能错过,别不当回事!”王岳看出宋军心中有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他要是需要帮忙,肯定会喊。咱们贸然行动,只会帮倒忙。” 宋军听了这话,这才微微点头。 王岳随后接过宋阳手中的野鸡,提着翻看了一下,发现野鸡身上有几个不小的血窟窿,用来打小兽的铁砂,打在野鸡身上造成的创伤挺大:“这只野鸡我带回去,晚上我们烤着吃!” “你带回去吧,好好处理一下,把里面的铁砂弄干净点,不然咯牙!”宋阳提醒道。 “不咯牙我还不稀罕呢!”王岳冲着宋阳眨眨眼。 见他这样,宋阳知道他肯定另有打算,连忙问道:“你想干嘛?” “你别管,晚上你就知道了!”王岳一脸兴奋,提着野鸡继续往前走。 三人一路返回,没再遇到其他情况。 追踪野猪群耽误了不少时间,回到石河子村时,天色已经有点晚了。 “大哥,狗娃子,东西放好后,赶紧叫上叔、婶、嫂子和两个侄女到家里吃饭,别等我再来喊,自觉点哈!” 在通往宋阳家的岔路口,王岳交代了一句,便急匆匆地往回赶。 第67章 还不服气呀? 哥俩沿着湿滑泥泞的坡路回到家中,一进门,便瞧见李嘉怡正在给两个女儿梳头发、扎小辫,女儿们身上穿着新做的棉布衣服,脚下蹬着崭新的黄胶鞋。 “叔叔,等会儿去外公家吃饭,背我吧,我怕把衣服鞋子弄脏了呀!”看到宋阳进来,扎着冲天辫的云兰立刻欢快地迎了上去,紧紧拉着宋阳的手摇晃着。 宋阳笑着伸手捋了捋她的冲天辫,应道:“行啊!” 那特意买来的花布料,做成衣服给两个侄女穿上后,让她们仿佛焕然一新,整个人看上去喜庆了许多,就像画帖里走出来的娃娃似的,虽说头发有点发黄,人也略显瘦弱,但却透着一股精气神。 这时,王静雅把给宋阳做的那套衣服拿了过来,说:“快换上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宋阳接过来,在身前比了比,自信地说:“肯定合身呀!”说着,他便提着衣服上了楼,将火枪挂好,脱掉外衣,把新衣服穿上试了试,果真是一如既往的合身。 这衣服的样式虽说不怎么新颖,但在这凡事都得缝缝补补又三年的年月里,能有这样一件崭新的棉布衣服,随便穿出去,那都足以引得旁人频频回头张望。想到待会儿要去王岳家吃杀猪饭,宋阳干脆就直接穿着新衣服下了楼。 回到堂屋,王静雅拉着他转着圈地打量,从她脸上的笑容便能看出,她对自己做的衣服极为满意,还说道:“换上新衣服,人都显得更精神了,咱家老幺这模样,那也是一表人才呀,带出去给大姑娘们瞧瞧,哪个能不喜欢哟?”这显然又是开始操心宋阳娶媳妇的事了。 宋阳赶忙说道:“所以呀,您还有啥好担心的,难道还怕我娶不到媳妇不成?别催我呀,等房子盖好了,再谈这事吧。”说完,他便走到火塘边烤火去了,云兰也跟着跑过去,小脚一抬,让宋阳抱她。 “山上的活套弄好了?”宋建国拿着一根竹丝插进烟嘴,抽出来时带出了黑乎乎的烟油污垢,接着问道,“有没有把握呀?” “有没有把握现在还不好说,得明天去了才知道呢。”宋阳如实答道,在撵山这件事上,他可不会轻易说大话,毕竟在猎物到手之前,说什么都还为时尚早。 “有把握才怪呢,不就弄几个钢丝套绑上一根木杆子,然后把钢丝套随便往树丛里一放就行了,要是这么简单就能套住野猪,那撵山也太容易了,我可不相信!”一旁的宋军忍不住插嘴道。 “那你说活套该怎么下呀?你要是会,就教教你弟弟呀!”宋建国瞪了他一眼。其实这种确实是最简单的陷阱设置,很多不撵山的人都知道做法,宋建国自然也是见过的。宋军被这么一怼,自己又没亲自下过活套,顿时无言以对。 宋建国见状,又接着说道:“还以为你多懂呢,结果是不懂装懂,净说些废话……”眼看宋建国还要继续数落宋军,宋阳连忙劝道:“爸,别说了……大哥也是第一次跟着上山摆弄这些,以前又没亲自做过,不理解也正常。” 略作思索后,宋阳又看向宋军,说:“大哥,咱们亲兄弟,我就有话直说了,你别听了不高兴呀。” “有什么话你就说呗!”宋军抬头看向宋阳。 宋阳先是把这次进山的事情详细说了一遍,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原本我是想叫上大哥一起去撵山的,可后来我觉得大哥不太合适。 大哥你做事不够认真,缺乏耐性,既不愿意学习,又管不住自己。你看看王岳,他就不一样,我讲的那些,他一直在认真地问,问的都是关键要点,而且让他别出声,他就真的一声不吭。 大哥你呢,在旁边东张西望的。同样是跟着去的,你也在旁边看着,那你说说,这个最简单的活套,你学会了没?” 宋军听了,脸色涨得通红,避开宋阳的目光,低下头看着火塘中燃烧的柴火。宋阳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道:“看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呀,我知道你性子急,也是为我好,但撵山这事儿很多时候可不能毛躁,不然容易坏事,还容易出问题。以后大哥你就别想着跟我进山了,你确实不太适合。咱们哥俩总得有一个留在家里,家里的事还得多靠你担待,这样我才能放心进山呀。很多时候进山一去就是好几天,家里不能没人照应,咱们哥俩各有分工,才能把这个家支撑起来。” 宋军的性子老实憨厚,面对外人时,让他出力他从不含糊,相当积极大方,就是心思有些急躁,不够细心,还有点急于表现,又生怕别人看不上,也正因如此,在人前他有时会显得畏缩,放不开手脚。不像王岳,乍一看大大咧咧的,但实际上心思细腻得很。 表面上看着莽撞,实则莽撞得有道理,这样的性格不容易吃亏,属于那种敢想敢做、敢打敢拼的类型。 宋阳也不想说什么“为你好”之类的话,他心里明白,大哥都二十多岁且当了几年爹的人了,想要让他把性子改过来,谈何容易。 撵山可不是件轻松的事,他觉得还是果断些好,若是勉强带着大哥,那反而是害了他,让他安稳地待在家里或许更好,这样也才符合自己的初衷。 “知道了。”宋军闷声闷气地应了一句。 宋建国一看他这副模样,顿时有些恼火,说:“怎么,还不服气呀?你就是马马虎虎的,难道我说错了?不上山也好,省得去了帮不上忙,还净帮倒忙,好好在家照管着,能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他这话一出口,本想劝说宋阳几句的李嘉怡也只好闭上了嘴。 “时间差不多了,咱们过去吃杀猪饭吧,别让人再过来喊一次了。”宋阳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再多纠缠,起身把云兰高高举起,放在自己脖子上骑着,率先出了门。 一家人简单收拾了一下,便纷纷跟着出门了,走在最后的王静雅把大门锁好。小心翼翼地下了屋前的坡路,岔到大路上时,宋阳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李嘉怡背着云梅,和宋军远远地落在后面,两人不知道在小声嘀咕些什么,脸色都不太好看。 宋阳心里明白,他们肯定是因为刚才的事,但他也深知,自己必须得果断些,若是勉强带着宋军,只会成为拖累。 到了王岳家,那里已经热闹非凡,老老小小来了二十多个人。屋子里人太多,都在忙着炒菜做饭,要是都进去的话会很拥挤,于是有一半的人在外面或蹲着或站着,聚在一起闲聊,更多的人则围在王岳身边。 而那只被打了几个窟窿的野鸡,已经被王岳打理好了,正在早上杀猪的土灶里烧着柴火烤着呢。 第68章 丢人现眼 宋阳把云兰从身上放下来,将她抱入怀中,走到土灶旁坐下烤火。 土灶里由柴火燃尽后留存的木炭燃起了火,几乎不见烟雾。 那处理妥当的野鸡表面刷了香油,在炭火上烘烤得滋滋作响。 时不时会有一滴油滴入炭火中,冒出缕缕青烟,或者蹿起一小团火苗。 从情形来看,已经烤了挺长时间,王岳在上面撒下盐、花椒粉以及辣椒粉,野鸡的外皮部分区域已然变得金黄,诱人的香味四处飘散。 围在土灶周边的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可目光大多都聚焦在土灶里烤制的野鸡上,不少人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就连几位年纪较大的长辈,也不例外。 看到宋阳前来,王岳笑着跟他打招呼:“狗娃子,瞅瞅,我这烤得咋样?” “好不好吃,尝过才能知道。” 宋阳见云兰眼巴巴地盯着烤鸡,小手紧紧拉着他的手,急切地想要去拿,便明白她馋了,于是说道:“岳哥,瞧瞧熟了没,给我侄女撕一块尝尝。” “别着急,再烤一会儿,火候还差点火候。” 王岳不慌不忙地翻烤着野鸡,眼睛却不时地往四周张望。 又过了一会儿,只见有一家人朝着王岳家走来,正是保管员赵富贵一家。 赵富贵夫妻有四个孩子,两个大女儿都已嫁人,大女儿嫁到了隔壁的黑潭子村,二女儿嫁得远些,在三十多里外一个叫王家坡的村子,一年里难得回来一回。剩下的就是赵强和比他小四岁的弟弟赵中海。 兄弟俩看到土灶边围了不少人,也凑了过来。 赵强看到宋阳在这儿,脸色微微一变,大概是觉得转身离开太失面子,只好硬着头皮跟旁人打招呼,勉强挤出一丝笑容。 宋阳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便不再理会。 这时,王岳把烤好的野鸡从土灶里取出:“差不多啦,再烤就太干巴了。” 说着,他撕下一块鸡腿肉,递给云兰。 小侄女很小心谨慎,伸手触碰了一下,感觉烫,便拉着宋阳的手去接。 宋阳接过,将肉一小块一小块地撕下来,喂给她:“好吃不?” “好吃!” “那还不谢谢叔叔。” “谢谢叔叔!” 小家伙此刻特别听话,宋阳说啥就做啥,嘴上说着,眼睛却始终没离开那块烤野鸡肉。 “你就这么谢我呀……” 王岳故意把脸凑到云兰面前:“来,亲一个!” 云兰没有亲他,反而往宋阳怀里缩了缩,宋阳被她这么一挤,险些没坐稳。 见云兰不愿意,王岳伸手轻轻捏了捏她的脸蛋,然后转身,把肉一块块撕小,递给周围围着的人:“都尝尝我的手艺,肉不多,每人尝一点!” 大家围在土灶边许久了,此时王岳把野鸡肉一块块分给他们,众人赶忙往嘴里塞。 最后,王岳手里还剩半块连着骨头的野鸡胸脯肉,看到赵强还没分到,犹豫了一下,把带着金黄鸡皮的那一半递给了他。 看到大家吃得津津有味,都夸赞王岳烤得棒,肉又递到面前,而且还是不错的一块肉,赵强想都没想,笑着接过来就塞进嘴里。 “咯嘣……” 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声响,赵强的脸色瞬间变了。 这种状况,村民们都很熟悉,毕竟条件有限,做玉米面或红薯粉食物时,吃到沙子之类的东西是常有的事。 大家一听到这声音,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只是,赵强这一口咬得特别用力。 “这声音够清脆的!” “这下可好喽!” “真有意思!” 众人哄笑起来,不少人都带着看热闹的意味。 赵强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那团野鸡胸脯肉里混杂着不少血迹。他蹲下身子查看,从里面挑出两颗不规则的铁砂,对着周围的人骂道:“你们这帮家伙,笑啥呢!” 说着,他又往地上狠狠地吐了口血水,看看宋阳,又瞅瞅王岳:“把我嘴巴都划破了,牙齿都快磕掉了,你们俩故意坑我!” 他对着在场的人发了一通火,又转头责怪宋阳和王岳,一下子把在场的人都给得罪了。 听到这话,宋阳还没来得及开口,王岳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老子就是故意的,你能怎样?大家都清楚这野鸡肉是火枪打的,肉里有铁砂很正常,清理不干净也常见。给别人吃都没事,到你这儿吃到铁砂就成老子故意的了? 老子好心把最好的一块给你,本来我自己还留着吃呢,看你是客人,才分点给你尝尝,你是饿疯了吧?狼吞虎咽的,自己吃得急,吃到铁砂还怪老子,张嘴就骂人!” “谁不知道你俩关系好,别人都吃不到,怎么就我吃到了,不是故意的是什么?肯定是你俩商量好的。” 赵强又吐了口血水,恶狠狠地盯着王岳。 “我就说,你这家伙连狗都不如!” 王岳抬腿就是一脚,把赵强踹得在满是泥污的地上滚了一圈:“给老子滚,我家不欢迎你。” 这下,赵强气得暴跳如雷,从泥地里翻身站起来,就要冲上去和王岳动手。宋阳见状,把正在啃鸡腿的云兰放到一旁,走到王岳身边,眯着眼看向赵强。 到了此时,宋阳哪能不明白,王岳要这只野鸡,就是特意寻个机会给自己出气。 事情做得合情合理,让人挑不出毛病。 这就是王岳,自己最铁的兄弟。 既然赵强认定是他和王岳串通好故意为之,他没理由不站出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正是教训他的好时机。 可赵强一看到宋阳站到王岳身旁,想起那天晚上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顿时就怂了,赶忙往后退了几步。 就在这时,屋里听到吵闹声的长辈们纷纷走了出来,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不用宋阳和王岳多言,旁边目睹全过程的人你一言我一语就把事情讲明白了。 当着众人的面,赵富贵只能沉着脸对赵强大吼一声:“还在这儿丢人现眼,给我滚!” 赵强恶狠狠地瞪了宋阳和王岳一眼,转身就走。 他母亲也叫上赵中海,跟着离开了。 王岳父母出来想留人,都没能留住。 回来的时候,王岳父亲忍不住瞪了王岳一眼,他已经猜到肯定是王岳故意的,只是当着大家的面,不好多说。 晚上吃饭的时候,只有赵富贵一个人留了下来,但也只是匆匆喝了几口酒,前后不到十分钟,几乎没怎么动筷子,就说吃饱了,起身离开了。 第69章 当年当背脚子 一顿杀猪饭,众人边吃边闲聊,差不多过了两个小时才结束。 众人散去后,王岳家里就只剩下宋阳和宋建国。 王静雅和李嘉怡吃完饭后,帮忙收拾了碗筷,完事就叫上宋军,带着云梅和云兰先回家了。 直到这时,王宏远才对王岳说道:“你这小子怎么就不听劝,把人给得罪跑了,这不也让咱家丢面子嘛,显得咱们招待客人不周到。” “他也能算客人?哪有他这样的客人!” 王岳哼了一声,不屑地说道:“就赵强那品行,要不是之前没惹到我,不然早就收拾他了。” “你个莽撞的家伙……以后可别再乱来!” 王宏远瞪了他一眼,接着看向宋建国:“我估计,到了明年,赵富贵还是会在秤上做手脚。” “我之前已经很给他面子了,要是明年他还敢这么干,我非让他不但当不成保管员,还得把这几年私吞的都吐出来。我可都记着呢。” 宋建国不慌不忙地掏出烟袋,给王宏远递了些烟叶,边卷边说:“七七八八算下来,他从我这儿起码捞了三十块钱的好处。挣点钱、弄点粮食容易吗?可倒好,他家猪圈里的猪一头比一头肥,吃得比人都好。” 听到两人这番话,宋阳心里清楚宋建国的想法,倒也不觉得意外。 王岳却愣住了,目光在王宏远和宋建国脸上来回看,过了好一会儿才说:“爸,叔,你们该不会是打算整治他们家吧?” 王宏远瞥了王岳一眼:“所以才叫你小子别乱来,你们那些小打小闹有什么用,过家家似的。要做就得让他一次就长记性,知道害怕。” 这话让宋阳不禁睁大了眼睛,从王宏远平静的语气中,他听出了一股狠劲。 这位平日里看起来高大憨厚的伯伯,原来也不简单。 再看看自己父亲宋建国,宋阳突然觉得,两家关系这么好,是有原因的。 宋建国和王宏远给他的感觉,和村里其他村民不太一样。 “伯伯,爸,你们以前是不是在外面闯荡过?” 没错,就是闯荡过!这就是宋阳对父亲和王宏远的感受,一种上辈子从未有过的感受。 王宏远和宋建国相视一笑。 宋建国转头看向宋阳:“闯荡?什么闯荡,别乱说,小心惹祸!我们也就是在你们这个年纪的时候,跟着长辈们当了几年背脚子,经常在汉中和咱们县城之间来回跑,算是见过点世面。” 听他们这么解释,宋阳大概明白了一些。 这算起来,应该是六十年代的事了,那时候日子过得很艰难。 汉中是个交通枢纽,南来北往的人很多,人员复杂,没有点本事还真不好在这条路上走下来。 大巴山区地势险要,交通不便,自古以来,山区的生产生活物资大多靠马驮人背,人们把那些在山间背运货物的青壮年男子称为背脚子。 一个紧贴后背弯曲的背篓和一根打杵,就是他们简单的工具。 山里经常有野兽出没,还有盗匪横行,所以,背脚子们大多结伴而行,互相照顾,共同应对路上的危险。 后来汽车运输兴起,在米仓道、汉壁古道上,就很难再看到这群头顶青天、脚踩蜀道的背脚子了。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哪怕再过二三十年,在万源大竹河镇依然有这样的人,以这种古老的背运方式,穿梭在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交织的高山之间。 还有不少人转变为类似周边县城和山城的棒棒军,成为靠出卖体力为生的特殊群体。 走在县城里,经常能看到背着大喇叭口背篓,手里拿着 T字形打杵,嘴里叼着烟或者啃着馒头,在车站、码头、大街小巷到处张望找活干的人,就是他们。 他们把长途背运变成了短途,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城镇中,寻找生存的机会。 农闲时,他们在城里背运货物挣钱,农忙时,又会回到农村老家种地。 除了少数全家都进城谋生的,大多数背脚子舍不得把在城里挣的辛苦钱花在租房和住旅馆上。 他们宁愿在街边、洞口、桥下随便找个地方,往背篓里一钻就凑合睡一晚。一到冬天,寒风吹过,只能蜷缩着身体瑟瑟发抖到天亮。 白天辛苦干活,晚上睡在街头,天当被子地当床,走到哪吃到哪,一天的生活费甚至不到 15元,四处流浪,没有固定的住所,就为了多攒点钱养活自己和家人。 山区行路困难,赚钱艰难,生活更是艰苦。 回想起上辈子见过的种种,宋阳心里挣钱的想法更加强烈了。 要是一直这么混日子,说不定自己也会迫于无奈,走上这条艰难的道路。 “怎么从来没听你们提起过这事呢?”王岳疑惑地问道。 王宏远淡淡地说:“就是卖力气的事,有什么好说的!” 话虽这么说,但宋阳猜,这背后肯定还有其他的事情。 既然两人不愿意说,他也不好再追问。 眼看时间不早了,宋阳催促宋建国:“爸,明天还要进山去看活套,你不是也打算去吗,咱们早点回家吧。” 宋建国点点头,点燃卷好的旱烟,站起身来:“是该回去了。” 这时,王宏远问道:“我听王岳说,你们下了五个活套,有多大把握能抓到野猪?” “这还真不好说,要是野猪群因为其他情况跑远了,有可能一只都抓不到。”宋阳确实没法保证。 “反正我也没事,明天早上我也跟你们一起去看看。要是抓到大家伙,还能帮你们一把。” “伯伯,您是不是担心岳哥呀?” “还说我呢,你以为你爸跟着你去是为什么?还不是担心你!” 宋阳愣了一下,扭头看向宋建国,随即笑了。 要不是王宏远这么说,他还真没往这方面想。 这一刻,他突然感受到了父爱的深沉,虽然无声却很厚重。 “那行啊,明天早上一起去!” 宋阳点头答应。 父子俩从王岳家出来,宋阳走在前面,宋建国背着手默默地跟在后面。 出了村子,宋阳环顾四周,见没什么人,便停下脚步,等宋建国走到身边,才开口说:“爸,给我讲讲你和王伯伯当年当背脚子的事呗。” 宋建国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有什么好讲的?这些事,你少打听。” 宋阳撇了撇嘴,越发觉得里面有故事。 只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会说出来。 他无奈地长叹一口气,只能慢慢等着了。 第70章 老辈人传下来的 次日清晨,宋阳起床下楼的动静,把宋建国吵醒了。 天色依旧昏暗,两人先是生火,接着烧水。正当父子俩洗脸的时候,屋外的招财和进宝突然叫了起来。 不用想,肯定是王宏远和王岳来了。 宋阳赶紧出门,喝住两条青川犬,把二人迎进屋里烤火。 随后,他提起铁鼎罐挂在火上,往里面倒水。 “你这是要干啥?”王宏远拉住他问道。 宋阳笑着解释:“今天进山,估计得花不少时间,我煮点面条,大家吃饱了再去,说不定待会儿还得费不少力气呢!” 王宏远赶忙阻拦:“别忙活了,我们背篓里带了红薯,要是饿了,在山上生个火烤着吃就行。” “别跟我客气……” 倒掉洗脸水回到火塘边坐下的宋建国说道,“吃一碗面,咱们又不是外人!” 王宏远听后,点了点头,松开了拉着宋阳的手。 杀猪那天,宋阳买了几把面条,一直还没来得及用。 水烧开后,宋阳把面条下进去,煮熟后过了遍凉水,接着放了不少熊油,又将辣椒、花椒和姜蒜爆香,再从坛子里捞出一把酸菜,稍微翻炒后,加水煮汤。 煮好后,宋阳拿来碗筷,每碗装上一大筷子面条,浇上油润香浓的汤汁,最后撒上葱花,递给众人。 面条看起来就特别诱人,汤汁酸爽麻辣,还泛着油光。 毕竟天气寒冷,多吃点熊油能抵御寒冷。 大家呼噜呼噜地吃着面,宋阳随口问道:“昨晚吃杀猪饭,怎么没见苏同远呢?” “我去他家叫了,不知道这小子跑哪儿去了,没在家,没办法只能算了!” 王宏远一边吃面一边说道,“这小子整天到处闲逛,也不知道在忙啥,见人就爱耍嘴皮子,心思还多,从小看大,这人不太靠谱,你们俩孩子,少跟他来往。” 宋阳笑了笑,没再多说。 他先吃完面条,上楼拿了火枪,在屋里装填好火药和铁砂,又找来斧头和棕绳放进背篓。看了看王宏远和王岳的背篓,里面同样装着两把大斧头、绳子,还有红薯和土豆。见大家准备得差不多了,等他们吃完,简单收拾了碗筷,这时天也亮了,一行人便出了门。 原本在窝里睡觉的招财和进宝,像是知道他们要进山打猎,急忙从狗窝里爬出来,伸了伸懒腰,便快步跑到宋阳身旁,紧紧跟着,生怕错过这次表现的机会。 众人踩着冻得更加坚硬的积雪,沿着山间弯曲的小道,翻过老梁包,进入山林。 一路上,四人都没怎么说话,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宋建国和王宏远一进入山林,就显得格外警惕,从背篓里拿出斧头,一边走一边留意着四周,但凡哪里有动静,立刻看过去,时刻保持警惕。 宋阳同样很警觉,一边观察周边环境,留意林间雪地上野兽留下的痕迹,一边关注着招财和进宝的反应。 突然,走在前面的招财猛地停住脚步,双眼紧紧盯着前方茂密的灌木丛,身上的毛一下子竖了起来。 进宝也跟着有了同样的反应。 宋阳抬手示意,宋建国他们三人立刻停下,握紧斧头,小心地打量着周围。 宋阳轻手轻脚地走上前,来到招财身边,顺着它注视的方向看去,只见前方三十多米远的树林中,一蓬灌木丛的树枝微微晃动了几下,随后便没了动静,也看不出什么异常。 再看两条狗,依旧保持着戒备的姿态,紧张的气氛一点也没有缓解,这表明那片丛林里肯定有比较厉害的动物,否则两条青川犬不会如此严阵以待。 宋阳蹲下身子,端着火枪,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灌木丛。 他手中只有一把火枪,虽说一行有四个人,但面对凶猛的野兽,在不确定能否对付的情况下,不能贸然行动。 他耐心等待着,终于,一个身影慢慢地从灌木丛中走出,进入他的视线,竟然是一只狼。 在离村子这么近的地方发现狼,宋阳着实吓了一跳。 他环顾四周,并未发现其他野狼,只是单独一只的话,应对起来倒也不算难。 “这皮毛倒是不错……” 就在准备开枪的时候,他犹豫了,停下了动作。 他发现这是一只正在哺乳期的母狼。 母狼也早已察觉到他们,但并没有表现出凶恶的样子,只是平静地看了几人一眼,便转身离开,很快消失在树林中。 招财和进宝恢复正常后,宋阳收起火枪,回到众人身边。 “为啥不打?”王岳疑惑地问。 宋阳笑了笑:“那是只哺乳期的母狼,打死它,只能得到一张皮毛。但如果不打,明年山里可能就会多几只狼。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打公不打母,打大不打小,不能斩尽杀绝。 打猎也得讲究方法,不然山里的猎物迟早会没有。上山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然,如果遇到危险,也不能手软。” 经历过后世全面禁猎的时期,宋阳知道即便自己不打,也有人会不顾规矩猎杀。但他并不后悔刚才的决定。 在这方面,他深受李乘风的影响,至少觉得这不是错误的选择。 只是一只母狼,对村子造成不了太大影响,又不是狼群,对他们一行人也没有威胁,和会破坏庄稼的野猪、黑熊不是一回事。 “规矩就是规矩,别轻易破坏,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很多话都很有道理!” 王宏远笑着说道,“听狗娃子的。” “记住了!”王岳点点头,小声重复着,“打公不打母,打大不打小……” 宋阳微微一笑,带头走了大概一个半小时,众人来到昨天撒诱饵布置活套的山坡林地。 撒过诱饵的雪地已被拱翻,五个活套有四个被触发,不过只有两个成功套住了猎物。 顺着木头拖拽的痕迹,宋阳从脚印的大小和深浅判断,一只是和上次捕获的差不多大的黄毛野猪,另一头体型就大得多了,少说也有三百来斤,是个大家伙。 “套住了两只,一大一小,我们先去找小的那只,找到后,我用它训练下狗,先别忙着打死。” 宋阳叮嘱道。 对他来说,驯狗比猎杀野猪更重要,有了好猎犬,寻找猎物更容易,进山也更安全,至于肉,就更不用担心打不到了。 “听你安排,我们对这事儿虽说也了解一些,但都是些表面的东西,确实没你懂得多……一群人进山,要是各有各的想法,可不是好事。” 王宏远转头看向王岳,“以后跟着狗娃子打猎,有意见或者建议,可以提出来商量,但千万别固执己见。狗娃子跟李乘风学了不少本事,懂得更多,要以他为主。别犯糊涂,不然容易坏事,知道不?” “爸,我心里明白,别人我信不过,狗娃子我还能不信嘛。”王岳笑着说道。 第71章 大野猪 或许是因为此前吃过野猪肉,招财和进宝一嗅到野猪留下的气味,就显得比前天宋阳带它们进山时兴奋许多。 当宋阳顺着黄毛野猪留下的拖拽痕迹追踪时,招财放弃了它原本追踪的大野猪痕迹,朝宋阳这边靠了过来,并且一路跑在前面。 几人翻过山梁来到背面的半山坡时,招财和进宝先后停住脚步,发出呜呜的低吼声。它们所注视的方向,正是黄毛野猪拖着木头所留下痕迹的方向。 宋阳见状肯定地说:“那头黄毛野猪应该离这儿不远了,可别小瞧它,虽说它个头不大,但被它拱到一下也够受的。” 叮嘱完后,宋阳顺着山坡小心翼翼地滑下去,走了四五十米,便看到了那头被困在林木间的黄毛野猪。 这头野猪约有百来斤重,是头公猪,一屁股坐在地上。由于此处并非背风的阳面山坡,经过一晚上的冷冻,它身上黄黑相间的长毛都挂满了冰凌。 周边的雪地被野猪踩踏、翻拱得一片狼藉,黑乎乎的,与周围洁白的雪层形成了鲜明对比。 野猪拖拽的木头卡在了两棵不算大的树根处,树皮都被磨得脱落了。它一屁股跌坐在地,显然是被折腾得精疲力尽了。 听到宋阳等人靠近的脚步声,野猪立马站起身来,回头朝坡上看了看,接着转身欲逃,然而却被坑木拖拽着挣脱不开,只能拼命摇晃,震得树木哗啦作响,树上的积雪也在摇晃中纷纷掉落。 它接连挣扎了几次都无法逃脱,便又回头侧身盯着宋阳等人,一动不动。 招财和进宝见状,迫不及待地想要冲上去,却被宋阳一手搂住一个,动弹不得。宋阳仔细观察后发现,钢丝绳套正好卡在黄毛野猪的长嘴壳上,被两颗外露的獠牙挂住了,若想挣脱,除非先挣断两颗牙齿,那样猪鼻子恐怕也会被钢丝绳扯坏。“ 蛋子哥,帮忙拉住招财、进宝,别让它们冲上去,等我喊放再放。”因为今天没拴棕绳,宋阳担心两只半大的狗崽冲上去会吃亏,也怕黄毛野猪万一挣断牙齿跑掉,所以他觉得还是先给野猪来一枪,让它丧失部分行动能力比较稳妥。 王岳依言靠过去,一手搂住一只青川狗崽的胸口。宋阳则朝着黄毛野猪靠近了些,抬起火枪,瞄准黄毛野猪的右前腿关节位置,扣动了扳机。 “砰!” 的一声枪响,在山谷中回荡。由于距离仅有三米左右,铁砂精准地击中了黄毛野猪的关节处,它顿时发出凄厉的嘶吼声,疯狂地挣扎起来。 招财、进宝听到枪声,猛地往前蹿了一下,但被王岳紧紧搂住,没能冲出去。宋阳揉了揉被震得嗡嗡响的耳朵,不禁想到,难怪玩火枪的老辈人耳朵会有些背,原来是火枪的响声所致。 “放狗!” 宋阳见黄毛野猪已无法逃脱,且嘴巴被钢丝绳捆着,便回头对王岳喊了一声,接着对两只狗崽发出指令:“吜吜……” 王岳松开手,招财和进宝立刻冲了出去,一边吠叫着,一边试探性地去咬黄毛野猪。 没过多久,进宝便咬住了黄毛野猪的卵泡,疼得它不得不蹲坐在地上。虽说两只狗崽的咬合力还不算强,但咬在这种敏感部位,也够野猪受的了。 刹那间,黄毛野猪的凄厉嘶吼声再次响彻山谷。它蹲坐下去后,进宝仍不罢休,又去咬它的尾巴,逼得黄毛野猪只能用后腿紧紧贴着大树根脚。 招财则盯上了黄毛野猪的耳朵,不过在被黄毛野猪甩脑袋乱撅时,它被拖拽得飞了起来,屡屡松口后又再次冲上去撕咬。 “这只捞后的狗可真难得,太机灵了。” 站在一旁观战的宋建国评价道。王宏远也附和道:“听说,能驯出这样一只猎狗可不容易,知道这狗会捞后,不少撵山人都会眼红,可得好好护着。” 装填好火药、铁砂的宋阳笑了笑说:“那是当然,招财也不错,它的嗅觉比进宝更灵敏,有了它们俩,找猎物就容易多了,它们可都是宝贝。” 事情进展顺利,折腾了一阵后,宋阳想着还要去找另一头大野猪,得给两只狗崽节省些体力,于是便起身提着斧头,准备去终结黄毛野猪的性命。 “让铁蛋去,什么事都得练练!” 王宏远及时叫住宋阳,转头对王岳说:“要是觉得斧头短,不敢靠太近,就砍根粗木棒,照着它的脑门打,多打几下就能打死,可别被它拱着了。这些事得主动些,别什么都指望狗娃子。想跟着狗娃子一起撵山,就得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还要懂得互相照应,不然跟着去干嘛?” “老汉儿,你也太小看我了!”王岳笑着说,然后提着自己的斧头径直朝黄毛野猪走去。 别看王岳说话挺莽撞,但做起事来却很靠谱。 他选择了一处空旷便于避让的地方,一点点地靠近野猪,同时还留意着钢丝绳的位置,并把可能妨碍行动的几根树枝砍掉了,做事十分细致谨慎。 看到王岳靠近,被两只狗崽咬得直哼哼的黄毛野猪立刻朝他冲了过来,王岳反应迅速,轻松避开,然后趁着野猪呆立不动的瞬间,扬起斧头,用斧背狠狠地砸了下去。 只听“嘭”的一声闷响,黄毛野猪直挺挺地倒在了地上。王岳身材高大壮实,这一斧头下去力量十足,估计野猪的头骨都被砸碎了。趁着黄毛野猪四脚挣扎的时候,王岳又补了两斧头,这下野猪彻底没了动静。 宋阳提着斧头上前,看到黄毛野猪的眉心处被砸出了一个坑,红白之物从中流出。“还是蛋子哥厉害!”他笑着抽出杀猪刀,将还咬着黄毛野猪不肯松口、猎性初显的招财、进宝叫到一边,朝着黄毛野猪的脖子一刀捅了进去。 有了上次的经验,这次宋阳一刀便刺中了心脏,抽刀时,鲜血喷涌而出。王岳用杀猪刀撬开勒进野猪皮肉的钢丝绳,然后拖着它的两条后腿,将其转到山坡上,让猪头朝下,以便放血。 随后,王宏远和宋建国也起身提着斧头,让两个年轻人到一旁休息,他们则开始动手解剖野猪。这也是两位长辈的一种表率,他们虽身为长辈,却并不摆架子。 开膛后,他们很快取出了一拢肝脏,宋阳拿了猪心,给两只狗崽各喂了半个。因为还要去找下一头野猪,所以他也不多喂,权当是对它们这次撕咬的奖励。 将黄毛野猪的肠肚扒出来后,他们把肉留在原地,几人又回到下套的地方,顺着另一条大野猪拖拽坑木的痕迹找了下去。 这次面对的是头大野猪,宋阳不敢大意,便拿了棕绳拴住两条青川狗崽的脖子,防止它们乱跑。毕竟它们还太小,大野猪可不好对付,容易出危险。 顺着踪迹走了百来米,几人看到中套的大野猪拖着坑木强行穿过一路上的灌木丛,结果被林间的两棵树卡住了,树根处的树皮磨损严重,周围到处是野猪踩踏的脚印,拖拽的坑木细的那一头还被生生折断了一截,原本横着的拖行痕迹也变成了斜的。 再往后,一路上都是类似的情况,还有野猪翻拱啃咬的痕迹。 宋阳据此判断,活套套住的不是野猪的嘴巴,而是它的脚。 也就是说,这头大野猪拖着的坑木对它的影响并不大,而且它的嘴巴没被套住,撅咬能力依然很强。 “套到的是脚,坑木又断了一截,这头野猪可不好对付啊!” 宋建国看着那些痕迹,神色凝重地提醒道。 王宏远则笑着看向宋阳说:“狗娃子,你是跟李豆花学过的,你说要不要继续?” 宋阳皱着眉头思索片刻后说:“坑木虽然断了一截,但它还拖着,多少还是会对它有影响……咱们先去看看有没有机会,实在不行就算了。” “行!”王宏远点头同意。 于是,四人继续小心翼翼地顺着痕迹往前走,一路上不时能看到野猪被卡住时挣扎留下的痕迹。 翻过两道山梁后,他们来到了下边的山坳里,这时王岳突然指着斜面惊叫道:“死人!?” 第72章 死人的东西 王岳的喊声中充满惊恐,脸色变得苍白,眼神直直的,不像是在撒谎。 听到“死人”这两个字,宋阳的心猛地揪了一下。 在山里,大概最不想碰到的就是这种事,对死亡的恐惧是人类潜意识里的本能反应。 宋阳上辈子在山里没遇到过死人,此刻本能地感到害怕。 他只觉得原本就有些昏暗的山野,一下子变得阴森恐怖起来,连忙问道:“在哪儿?” 王岳抬手朝左前方指了指:“就在那边!” 宋阳走到王岳站的地方,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在四十多米外,对面山坡几块突出的山石后面,一棵青冈树的树枝上,挂着一具遗骸。随着山风,遗骸轻轻晃动,显得格外诡异,让人看一眼就感到头皮发麻。 由于树木的遮挡,从一般的角度很难发现。 也只有王岳所在的位置,有一片枝叶稍微开阔些的缝隙,能够清晰地看到这一幕。 宋建国和王宏远也走了过来,朝那边张望,看清后,两人的神情变得严肃。 “走,过去看看!” 宋建国说了一句,便和王宏远带头朝那边走去。 宋阳和王岳对视一眼,跟在两位长辈身后。 他们穿过山坳,沿着山坡爬到山石下方,四人抬头看向树上挂着的骸骨。骸骨已经被野兽啃咬得不成样子,根本无法辨认死者的身份。 下方的石头上有星星点点的暗红色血迹。 尸体下方有一些被撕扯破碎的衣物,山石周围则是大片已经冰冻的暗红色痕迹以及拖拽的印记。 “这人死了有几天了。” 宋建国观察着地上的痕迹,低声说道。 “是被豹子咬死的。”王宏远点头,“豹子一顿吃不完这么多肉,看样子不止被啃过一次,身上的肉都快被啃掉一半了。” 这判断和宋阳的想法差不多。 雪地上有豹子的脚印,而且豹子确实有把吃不完的猎物拖到树上挂起来,防止被其他野兽偷走的习性。 一般情况下,豹子捕捉到小猎物会当场吃掉,大猎物则会拖到几百米外,藏在树上。 豹子力气很大,把沉重的猎物拖上树对它来说轻而易举,把一个人拖上树挂在树枝上,完全不是问题。 宋阳不禁看了看自己的父亲和王宏远,两位长辈面对这血腥可怕的场景,表现得很镇定,判断也很精准。 没有经历过一些事情,很难如此沉着。 四人在周围转了转,顺着拖拽的痕迹一路查看。沿途看到被树枝挂落的衣物,是山里人冬季常穿的棉衣棉裤,还有一只黄胶鞋,另一只还穿在遗骸的脚上。 一直走到山的另一侧树林里,几人看到地上有一大片血迹,还有破碎的衣物以及搏斗的痕迹。 看样子,这个人就是在这里遭到豹子的袭击,并且奋力反抗过,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死亡的命运。 继续往前走,是一串从深山里出来的单人脚印,没有同行的人。 宋建国低声说:“看一路上散落的衣服,应该是山里人穿的。” “会不会是猎人?”王宏远抬头望向山林深处。 “周边没看到刀枪之类的东西,而且这个人的脚印是从山里出来的,就他一个人,到了这里脚印才变得凌乱。 应该是到了这儿突然遭到豹子袭击,然后在这里搏斗,最后被咬死……没有其他人的脚印,也没有猎狗的踪迹,不太像猎人。” 宋建国摇摇头,接着说:“山里人大多了解深山的情况,猎人更是清楚。不像村子附近,深山里豺、狼、黑熊、野猪、豹子,还有羚牛这些猛兽都很多,每一个都能要人的命。这些年没听说有人见过老虎,要是有老虎就更厉害了。 猎人进山,向来刀枪不离身,再厉害、再大胆,也不会什么都不拿,至少开山刀或者斧头是要带的。 一般人想进深山,也会叫上几个人,很少有独自行动的。” 说到这儿,他看向宋阳和王岳,叮嘱道:“听好了,你们两个小子要是打猎,不管到哪儿,刀和枪都不要离身,至少要放在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知道不?不然万一突然窜出个凶猛的野兽,你们俩靠拳脚还是靠牙齿对付? 刀枪既是打猎的工具,也是保命的东西,不能大意。” “知道了!” 宋阳和王岳齐声回答。 尤其是宋阳,听到这番话,他突然想起,李乘风刚开始教他打猎的时候,也特别强调过这一点,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这时,就听王宏远接着问:“那会不会是偷尸贼?” 宋建国没有说话,只是轻轻摇了摇头,表示不清楚。 王岳适应了一会儿后,胆子又大了起来,转身从旁边的灌木丛折下一根树枝,想去翻动雪地上的衣物。 “你小子,想干什么,别乱动!”王宏远看到后,立刻大声制止。 王岳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挠挠后脑勺:“我就想看看衣服口袋里有没有别的东西。” 王宏远瞪了他一眼,怼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这是死人,不吉利不说,这人来历不明,万一你碰了之后,惹上什么人命官司怎么办?有些事情说不清楚,更别打死人东西的主意。” 王岳愣了一下,觉得有道理,便把手中的树枝扔得远远的。 王宏远又转头看向宋建国:“这事儿怎么办?” 宋建国笑道:“能怎么办,回去跟老张说一声,这事儿交给他,反正我们说了就尽到责任了。说不定过几天周边有人会找来。主要是这山里出现了咬人的豹子,得小心点,说不定它会跑到村子附近伤人。 吃过人的豹子和其他豹子可不一样,它会主动攻击人。 还有狼的事儿,也提醒一下,其他的别管,也不是我们能管的。” 王宏远想了想,点头道:“也是……走,打野猪才是正事,不能因为这事儿放过那头野猪。” 宋建国和王宏远说完,转身就走,王岳马上跟上,宋阳最后又看了一眼现场,也跟着离开。 没走几步,宋阳忽然注意到几人的脚印旁,一棵松树根部的小雪窝里,半掩着一个黄色的小物件。 他仔细一看,发现是一个造型古老、颜色有些暗淡的小铜鼓,只有苹果大小,看起来像是个老物件。 旁边不远处就挂着遗骸,不用想也知道这东西应该是死者的。 他不禁思考:难道这死者真是个偷尸贼? “狗娃子,走快点!” 三人走出去一段,王岳回头见宋阳没跟上,出声催促。 “来了!” 宋阳没再多想,把东西随手放进衣兜,牵着招财快步追了上去。 如果这真是个老物件,说不定很值钱。宋阳好歹活过一世,看过不少鉴宝节目,也听过不少传闻,这点见识还是有的。 在这个秦砖汉瓦被用来砌猪圈、盖茅房的年代,老物件常常被随意处置。谁能想到过些年,很多东西都成了值钱的宝贝。 这是死人的东西,有些忌讳。 而且这年头,很多人也不把老物件当回事。 他不打算告诉其他人,包括宋建国,只要一说,宋建国很可能骂他,让他扔掉。想把这东西留下来,最好还是什么都不说。 第73章 一下子成熟了 回到大野猪离开时所留下的踪迹路线,翻过一道山梁,来到半山坡,几个人不约而同地停下了脚步。 他们惊讶地发现,那只被套住的大野猪,居然和猪群会合了。 地上留下的痕迹显得格外新鲜,不像之前看到的那些,都已经被冰冻得硬邦邦的。 “这下麻烦大了!” 宋建国看着地上数头野猪留下的脚印,眉头紧紧皱起。 宋阳也觉得事情难办,主要是手头的装备不行,机会可能就只有这一次。 火枪发射的大颗粒铁砂,一旦距离远了,就会散开,威力会大大分散。对于皮糙肉厚的大野猪来说,除了眼睛、柔软的腋下等致命部位,其他地方中一枪,就跟挠痒痒差不多。 火枪这玩意儿,讲究的就是近距离的强大火力。 要是大野猪被活套的坑木困住,一时半会儿挣脱不了,还能考虑靠近了再射杀;可要是它还能奔跑冲撞,那难度就太大了。 想象一下,面对横冲直撞过来的大野猪再开枪,心理压力可想而知。毕竟,稍有不慎,躲闪不及,就可能被撞得人仰马翻,甚至丢掉性命。 在那种生死关头,要做到镇定自若,哪有那么容易! 宋阳心里清楚,自己要达到那种境界,还需要大量的锻炼。 他更明白,过度自信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胆大心细,才是应对的最好态度。 不到万不得已,宋阳可不想冒险行事。 两条青川犬不能轻易参战,即便野猪被套住,也不能让它们靠近。 成年野猪太过凶猛,被它突出的獠牙随便一挑,就能把猎物挑得很高,要是被咬上一口,大概率就没救了。 现在能用的,也就剩下王岳、宋建国和王宏远的三把斧头…… 靠近身搏斗?那简直就是在拿生命开玩笑。 而且现在野猪又和猪群聚在了一起,虽说野猪一般怕人,稍有动静就会一哄而散,但还是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三个人思考了一会儿,纷纷把目光投向宋阳。 “看我干嘛?”宋阳一愣,问道。 王岳笑了起来:“等着你拿主意呢。” 宋阳撇撇嘴,对三人说道:“我的想法很简单,一会儿我带着招财在前面探探情况,你们离我远一点,保持二三十米的距离,能看到我就行。 咱们前进的时候,尽量沿着容易攀爬的大树或者能上去的高处山石附近走。要是情况不对,有野猪突然冲出来,赶紧爬上树或者躲到山石上,顺便帮我照顾好进宝,好不容易才有这么一条会咬后腿的猎狗。 野猪再厉害,一时半会儿也撞不断大树,想爬上高处的山石也不容易。保证自己的安全,咱们才有机会想别的办法。 别担心我,我也会这么做。 这头野猪体型大,坑木又断了,还没套住嘴,必须小心谨慎。 这种情况下的野猪,一看到人就容易冲过来攻击。 还是那句话,随机应变,如果实在没办法,就果断放弃。” 宋建国和王宏远对视一眼,两人都笑了。 “狗娃子比我想得还周到!”王宏远称赞地说道。 宋建国也松了一口气:“儿子,你打猎我算是放心了。” 宋阳却笑着说:“别想着偷懒,爸、王叔,你们俩都四十多岁,快五十了,正是身强体壮的时候。虽然你们不说,但我能感觉到,你们都是经历过风雨的人。打猎可不是轻松的事儿,可别想着偷奸耍滑。 老话说,上阵父子兵,打虎亲兄弟,还有比咱们更合适的搭档吗? 你们也清楚,有时候面对这些野兽,一两个人带着几只狗根本应付不过来。但让我去村里或者周边找帮手,我和岳哥都不放心,你们能放心吗? 你们恐怕得陪着我们两个年轻人闯荡几年。遇到小猎物,我和岳哥能解决的,就自己想办法;要是碰到大的,可少不了要你们帮忙。” 宋阳可不敢小看两位长辈,先不说打猎的经验,单是那份沉稳的心态,就值得敬佩。 打猎,心态非常重要。 心态不好,毛毛躁躁,事情肯定办不好。 而且人心复杂,他实在不想花时间去揣摩别人。 还有什么关系能比父子、兄弟之间更可靠呢? 哪怕他们打猎经验不多,也可以慢慢学,只要听从指挥,懂得配合,考虑周全就行。 山里人,尤其是长辈们,经历过艰苦的日子,或多或少都参与过打猎,就算经验不算丰富,也总能知道些小窍门,还懂得不少山里的规矩,可不是什么都不懂…… 再说,宋阳自己现在也只是个新手,强不到哪里去。 他唯一的优势,就是从李师傅那里学到的经验技巧,需要通过实践转化为自己的能力。 再加上一些上辈子模糊的记忆,不过有些事可能得遇到了才会大概想起来。 宋阳想通过打猎、采药,让自己的生活有保障,赚钱固然着急,但更希望稳稳当当,不然一切都是空想。 宋建国和王宏远,就是很好的伙伴人选。 好处当然要留给自己人……这样一来,王岳一家也能跟着得到好处! 听到宋阳这么说,两人对视一眼,宋建国笑骂道:“你这小子,算计来算计去,都算计到老子头上来了,还说给老子养老,你这是不把我累得不行不罢休啊,我还能跟你们年轻人比?” 宋阳笑着说:“当过背二哥,走过米仓道的人,那股冲劲和毅力,可不比我们年轻人差。就说刚才看到死人,你们都面不改色……再说,你们对打猎也不是一点都不懂,我一路都看在眼里,可从来不敢小看你们。” 王宏远也跟着笑了:“我倒觉得这想法不错,趁现在还能跑能跳有力气,他们需要人手的时候,咱们跟着一起打猎,也免得骨头早早变得僵硬……” 他停顿一下,看向宋建国:“跟他们拼一把?” 宋建国点点头:“这小子,说得我心里暖暖的……那就干!” 王岳在一旁瞪大眼睛,看着宋阳和两位长辈有说有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场景更像是同辈人在商量事情。 王宏远向来护着自己人,平时是个老好人,但真正严厉起来,只有王岳知道厉害,换成他自己,可不敢这么跟王宏远说话。 可宋阳不仅敢,还说得两位长辈高高兴兴,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一切都顺理成章…… 他忍不住碰了碰宋阳,小声说:“狗娃子,我觉得你变了……” “我怎么就变了?这叫沟通,懂不懂?有什么事别藏着掖着,跟长辈说清楚,他们能不理解吗?王叔和我爸,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宋阳笑着解释:“长辈们经历得多,很多事他们有经验,多说说自己的想法,能得到指点,没坏处,还能少走弯路呢。” 王宏远伸手拍了下王岳的后脑勺:“看看,学着点,你比狗娃子还大几个月呢,怎么就没他沉稳,感觉差了一大截。” 王岳揉着后脑勺,嘟囔道:“之前狗娃子可比我还冲动,至少我不敢像他这样一年到头不怎么干活,也没见他跟叔商量。之前狗娃子揍赵强那小子,你还说他太鲁莽了。” “不管怎么说,狗娃子比你会思考!” 王宏远愣了一下,也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宋阳:“不得不说,狗娃子好像一下子成熟了不少,懂事多了。” 宋建国咧嘴笑笑,没再多说,只是催促道:“时间差不多了,还不知道野猪在哪里呢。要是能打,就早点动手,回去的路可不近,把这些肉弄回去,可得花不少时间!” 其实,从那天晚上宋阳跟他谈分家、盖房子的事起,宋建国就察觉到儿子变得不一样了,之前有些懒散的毛病,也都彻底改掉了。 不管怎样,有想法、有干劲,总是好事。 第74章 包围 四人顺着那只被套住的大野猪留下的踪迹继续追踪。 宋阳牵着招财,走在最前面,时刻保持警惕,观察着四周的动静以及招财的反应。山林中充满危险,除了野猪,其他野兽也可能随时冲出来,必须小心防备。 王岳牵着进宝,与宋建国、王宏远保持二十多米的距离,跟在后面。按照宋阳的安排,他们尽量沿着方便快速爬上高处躲避的山石或者树木前行。 在山林中又找了大半个小时,宋阳牵着的招财突然停下脚步,看向正前方。 看着地上新的脚印和被拱翻的泥土,宋阳知道,野猪群就在不远的地方了。 前方是一片坡地,长着很多青冈树,视线被挡住,看不了太远。他猜测前方也许又是一道沟壑,野猪群很可能在沟里找青冈子吃。 宋阳回头向三人招了招手。 三人很快就靠了过来。 宋阳把拴着招财的绳子递给王岳,同时对三人说:“你们在这儿等着,我过去悄悄看看情况,回来再商量怎么行动。” “儿子,你小心点。”宋建国嘱咐道。 “知道了,你们就在这儿守着,别让招财和进宝出声,免得惊动野猪群。” 宋阳回答后,把挎在肩上的枪拿下来握在手里,弯着腰,小心翼翼地朝着野猪群的方向移动。突然,一阵寒风吹来,冻得他抖了一下。 但这阵风也让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所在的位置在猪群的侧面。 打猎的时候,靠近猎物是很有讲究的。 山里的野兽大多嗅觉和听力很灵敏,能够轻易察觉到空气中的气味和不正常的声响。 而山风会把声音和气味传得更远。 如果从风的上游方向靠近,野兽更容易发现,很可能人还没看到猎物,猎物就已经跑了。 要想靠近猎物,最好从风的下游方向,逆风往前走,这样自己的气味和发出的声音会被迎面的风挡住,猎物就不容易发现。 要是按照刚才的路线走,就会走到野猪群的上风处,去查看情况很可能什么都发现不了。 差点大意了! 宋阳赶紧转身,钻进相反方向的树林。 他迂回走了好一段路,估计已经到了野猪群的下风处,才小心翼翼地靠近猪群所在的地方。 没过多久,他看到下面果然有一条山沟。从上面看不太清楚,到了跟前才发现,山沟靠近底部的地方非常陡峭,两边有不少山石和光滑的石壁,经过雨水冲刷塌陷,形成了一条深沟。 两边青冈树掉下来的青冈子,就像宋阳家附近的山沟那样,滚到山坡下又掉进沟里,或者被雨水冲到沟里,使得这里成了野果聚集的地方,也成了野猪群喜欢反复拱着找食的地方。 宋阳看到了那头被套住的大野猪,被套住的是左后腿,钢丝绳还没断,坑木也还在。 那根坑木至少也有三四十斤重,野猪每走一步都要拖着它,一路上不仅有灌木丛和树木的阻拦,光是这木头的重量,就使得勒在它蹄子上的钢丝绳越来越紧。 时间长了,血液流通不畅,它的左后腿比右后腿明显肿了很多,再这样下去,这条腿可能就废了。 看它不敢用力踩地,一瘸一拐,每走一步都低声哼哼的样子,就知道它受的影响很大。 沟里还有另外四头野猪,两头体型较大的母野猪和两只黄毛野猪。 一百来斤重的黄毛野猪虽然也会攻击人,但在场的四个人,拿着大斧头或者一根粗木棒,还是能够对付的。相对来说,更有威胁的,是那头被套的大野猪和两只母野猪。 别看母野猪没有公野猪那样露在外面的尖锐獠牙,但咬起人来同样凶狠,尤其是在保护幼崽的时候,就算公野猪靠近,也会被它咬得很惨,凶性一点不比公野猪差。 宋阳没有惊动野猪群,而是沿着山沟边陡坡上的树林继续往前走。 他一边走,一边观察山沟两边的地形。又走了两三百米,树林突然到头了,出现在宋阳面前的,是一道十多米高的悬崖。 山沟的尽头居然是悬崖…… 大山里的地形就是这样变化多端,走着走着可能就出现一条山沟,再走一段又可能碰到悬崖,非常突然,只有亲自到了才能知道具体情况。 不过,也正是这种突然,让巴山的山水显得奇特又危险,道路难走,只是被茂密的树木遮住了,从远处看才显得平常。 看着眼前的悬崖和两边的山坡,宋阳心里一动,有了想法。 他马上转身爬到高处,回去找王岳他们。 三人守在原地,王岳抱着进宝,宋建国抱着招财,两人都用手紧紧捏住不停挣扎、想要挣脱的小狗嘴巴,防止它们叫出声惊动野猪群。 听到树林里有动静,三人警惕地看向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到是宋阳快步走过来。 等宋阳走近,宋建国小声问:“儿子,什么情况,能动手吗?” 宋阳点点头:“能动手,而且能大干一场。” “大干一场……什么意思?”王岳好奇地问。 “下面的山沟里有五只野猪,山沟两边比较陡,有很多山石,野猪往上冲比较困难,只有三个地方地势相对平缓,容易冲上来。 这三个地方,两个在山沟左边,一个在山沟右边。再往前走,就是一个悬崖,距离现在野猪群的位置,大概不到四百米……它们正朝着那个方向走。” 宋阳停了一下,接着说:“我的想法是,利用那个悬崖作为拦截的地方,我在这儿守着,爸、王叔和岳哥,你们负责把野猪赶过来。 你们三个,爸你身材相对瘦小,在后面赶野猪,野猪受到惊吓后肯定会顺着山沟往前冲。王岳和王叔,你们俩身体强壮,在两边野猪容易冲上来的地方阻拦驱赶,确保它们一直顺着山沟往前跑,我在悬崖边等着。” “你这是打算包围,不光要抓住被套的野猪,还想把其他的都解决掉!” 听宋阳这么一说,三人都明白了他的计划。 “对,就是要包围……所以说是大干一场。” 宋阳点头,认真地说:“尤其要注意,里面有两头大母猪,咬人很凶。如果在那三个地方拦不住,一定要以自己的安全为主。 要是母野猪冲上来,千万别硬拼,让它跑。黄毛野猪能打就打,就算跑掉几只也没关系。 那头被套的大野猪后腿瘸了,肯定跑不掉。我只是想着,看能不能再多打一只黄毛野猪,黄毛野猪肉质更好,当然,要是能多打几只更好,野猪肚可是好东西。” “那你呢?” 宋建国担心地问:“你自己也说了,拦截的地方是悬崖,如果野猪都被赶到你那儿,你怎么办?一个人应付不过来啊。” 宋阳笑道:“我既然选了那儿作为拦截点,肯定留了后路,你们放心……走,跟我去看看,我一说你们就明白了。” 说完,宋阳起身,把招财和进宝牵到远处拴在树上,几人也都把带着的背篓放在一边,跟着宋阳悄悄地靠近山沟,朝悬崖的方向查看地形。 一路上,宋阳边指边说自己的安排,三人听了不停称赞,同时也各自选好了方便躲避和攀爬的树木、山石。 三人最担心的还是宋阳所在的拦截点,到了悬崖边一看,宋阳拿出绳索,往崖口旁四五米处一棵大松树上伸出的树枝上甩去并绑好,几人马上明白了宋阳的意思,确实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确定计划可行,宋阳留在悬崖边,三人则回去做各自的准备。 第75章 撵脚 在大巴山地区的打猎活动里,存在着“坐交”和“撵脚”这两种不同的分工。 “坐交”的猎人会提前在猎物必定经过的山道交汇之处或者便于逃窜的交口位置进行埋伏。 这些地方是野物本能会选择的逃跑路线。 坐交的猎人必须拥有精准的枪法、敏捷的反应、强大的心理素质并且要保持高度集中的精神,因为一旦猎物到达交口。 而坐交的猎人没有准备好,或者因为害怕、分心而射击失误,不仅会被同伴指责,还可能面临生命危险,毕竟从旁边冲过来甚至迎面冲过来的野物冲击力非常大。 特别是在面对野猪这种凶猛的动物时,更需要极度警惕,在大巴山地区向来有“一猪二熊三豹子”的说法,受伤的野猪比黑熊还要凶悍,它的獠牙能够轻易地刺穿人的肚子和胸膛。 所以,在围捕黑熊、野猪等凶猛野兽的时候,通常需要三五个人甚至更多的人进行分工合作。 由于山区的地形复杂,不像平原地区那样视野开阔,再加上武器管理严格,坐交的猎人往往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所以多人合作进行狩猎是保障安全和成功的最优方式。 在寒冷的天气中,坐交的猎人需要长时间蹲守在树林里,一动不动地等待猎物,虽然这个过程很艰难,但是当想到瞄准猎物开枪的那一刻,那团火焰冲向猎物的刺激画面,便也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撵脚”,也被称作撵山子,负责惊扰和追赶猎物。他们需要具备出色的脚力、响亮的声音、敏锐的视力和快速的反应能力。 在打猎的过程中,撵脚的人要通过观察猎物留下的脚印、粪便和气味等,迅速判断出猎物的种类、大小、公母以及奔跑的方向和时间,并且及时把这些信息告知坐交的人,这就要求撵脚的人对不同猎物的习性非常熟悉。 同时,撵山还离不开优秀猎狗的配合,在大巴山地区,出色的猎狗通常个头不大,但是奔跑的速度很快,并且能够灵活地穿越荆棘和跨越障碍。 因此,撵脚的人在挑选猎狗的时候非常讲究,一般会选择肩膀高、后腿弯曲、前胛宽阔、耳朵下垂的土狗,并且从小对它们进行严格的训练,让它们学会看脚印、闻气味、撕咬野兽等技能,培养猎狗与猎人之间的默契。 像青川犬、凉山犬、东川犬都是非常好的选择,其中青川犬和凉山犬更是被赞为天生的撵山猎犬,它们最适应巴山陡峭的山地环境。 虽然外表看起来不是特别威武雄壮,但是对于本地环境的适应能力却是最好的,而且它们的忠诚度极高,丝毫不逊色于其他犬种。 这一次,宋阳等四个人计划围猎五头野猪,宋阳对于人员的分工有着自己的考量。 王岳和王宏远身材健壮,看起来精力旺盛,宋建国虽然身材瘦小,但是也很干练。三个人当中,王宏远和宋建国有一定的打猎经验。 王岳则是新手,宋阳自己也只是有经验的储备而缺少实战的经历,不过四个人对当地的地形都很熟悉,对于这次狩猎很有信心。 宋阳打算在以后组建一个狗帮,让王岳主要负责撵山,而王宏远和宋建国毕竟年纪大了,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作为撵脚进行辅助,这样大家既能够积累经验,彼此之间的默契也会越来越好。 关键是,宋阳觉得这些人都很可靠,这比任何事情都重要。 按照计划,王岳被安排在山沟的左边,负责防守野猪可能冲向山坡钻进林子的平缓区域;王宏远则在右边的平缓区域进行围堵;宋建国绕到野猪群的后面进行驱赶,由于他的目的只是惊动野猪,所以这个时候并不担心会被野猪发现。 而最大的隐患是那头中了套的野猪,宋阳特别嘱咐宋建国,这头野猪被惊动后,很有可能不会在第一时间逃跑,而是会转身攻击人,所以宋建国必须特别小心,以便能够及时躲避。 至于那两条青川犬的狗崽,宋阳决定让它们待在安全的地方,不参与这次的狩猎。 在三个人各自前往预定位置之后,宋阳也开始做准备。 三四百米的距离,对于在山林中穿梭的人来说,就算有很多的阻碍,一两分钟也能够跑完,而野猪皮厚肉糙、速度更快,所需要的时间会更短。 幸运的是,宋阳刚刚在大松树的后面蹲守没多久,就听到了宋建国逐渐靠近的声音,由此可以判断,那头中套的野猪没有攻击宋建国,而是跟着猪群顺着山沟奔跑而来。 得知野猪群正在朝这边赶来,宋阳立刻集中精神,做好了在必要时候开枪的准备。 很快,五头野猪来到了王宏远守着的缓坡处。带头的母野猪正要冲上缓坡,王宏远突然从青杠子树旁边冲出来,大声呼喊:“吼……哦……” 正在狂奔的野猪没有时间分辨周边的情况,受到惊吓后,紧跟在后面的两只母野猪本能地转向,重新跳进山沟继续奔跑。 后面的两只黄毛野猪则被吓得往陡峭的山坡上冲,一下子冲上去两米多高,但是因为雪地湿滑、泥土松软,又接连滑落下来。王宏远一边呼喊,一边捡起身旁的石块砸向野猪。 最先滑落山沟的两只黄毛野猪继续追赶母野猪,后下来的那头被石头砸中,嘶叫一声后也向前奔跑。 最后面的是那头一瘸一拐拖着坑木的野猪,由于坑木被沟里的山石和灌木挡住,它跑得跌跌撞撞,左后腿又不听使唤,速度非常慢。 看到王宏远在前面阻挡,它停下来盯着王宏远。王宏远毫不害怕,拿起石头继续砸向它。 被砸中后,野猪嘶叫着朝王宏远冲了过来。王宏远深知野猪的厉害,即便它只有三条腿并且拖着坑木,也不敢轻视,迅速爬上旁边早就选好的青杠树。 当野猪冲到树下跳起咬他的时候,他已经离地两米多高,野猪根本够不着。愤怒的野猪只能在树下又撞又拱,把树上的积雪和冰凌都震落了下来。 宋建国从左面追赶过来,看到王宏远暂时安全地在树上,便大声喊道:“我先去看两个孩子,等回来再帮你!” 王宏远大声回答:“好的!” 宋建国没有停下脚步,朝着王岳守候的地方跑去。 然而,听到宋建国的喊声后,暂时对王宏远无可奈何的野猪突然转身,朝着沟对面提着斧头、使得林木发出哗啦声响的宋建国追了过去。 宋建国重新跳进山沟,试图冲上对面的山坡,但是后腿使不上劲,滑落下来后又开始顺着山沟往外追。看到野猪去追宋建国了,王宏远赶紧从树上跳下来,一边跑一边大声呼喊着进行驱赶。 第76章 五头野猪 顺着山沟延展的两边山坡,地势险峻,但野猪仍然有可能跳跃上去。别看它们体重有两三百斤,看起来笨拙,实际上爆发力和耐力都很惊人,两米多高的垂直田埂,它们凭借腿脚在中途发力,就能轻易跃上去。 为了避免野猪从两边山坡逃走,需要沿着沟边一路驱赶。 王宏远身材高大壮实,步子大,别看已经四十多岁了,跑起来速度相当快,不一会儿就超过了落在最后的拖着坑木的野猪。 他心里明白,这头野猪行动不便,跑不快,终究逃不掉,于是就不再管它,继续向前冲。 宋建国时而用手拨开阻挡的枝叶,时而弯腰从灌木丛的缝隙中穿过,速度一点也不比王宏远慢。 然而,两人还是远远落后于在沟中疯狂奔跑的四只野猪。 转眼间,野猪们就跑到了王岳守着的第一片缓坡。 确切来讲,这里是山坡上一条更小的山沟与主沟的交汇之处,泥土和腐叶堆积着,生长着杂草和藤蔓,是野猪很容易逃窜的地方。 山沟里,野猪一路飞奔,冲撞着灌木丛的枝叶,发出连续不断的哗啦声。王岳往后退了一小段距离等待着,还准备了几块石头。等领头的野猪冲过来时,他突然从藏身的灌木丛后面站起来,大声呼喊:“嘿……哈……” 紧接着,他朝着缓坡冲过去,一边跑,一边连续把手中的两块石头砸向野猪。 野猪受到惊吓,原本想要钻进林子逃跑,本能地转向右边的坡地。结果,一只母野猪成功冲了上去,后面的王宏远距离还远,只能眼睁睁看着它钻进林子跑掉。 另一头母野猪就没这么幸运了,就在它眼看也要冲爬上去的时候,王岳及时从林间雪地上捡起一块石头,狠狠地砸中它的背部。母野猪惊叫着掉落下来。 它再次尝试往上冲,但似乎没有了第一次的冲劲,没能成功爬上去。 听到后面赶来的王宏远和宋建国的呼喊声,它犹豫了一下,便跟着前面已经顺沟往前跑的两只黄毛野猪继续逃跑。 王岳不敢耽误,前方还有一处缓坡,野猪很有可能从那里逃走。 毕竟他比王宏远年轻灵活,跑起来遇到灌木丛阻挡,就用双手手臂护住脸,直接冲撞过去;遇到较小的灌木丛,更是纵身一跃就跨过去了。 他连跑带跳,速度非常快,短时间内爆发出来的速度,竟然和三头野猪差不多,那劲头比起王宏远又强了许多。 眼看着三头野猪即将冲向前面的山坡,他一边大声吼叫,一边几次纵身飞跃,顺着山坡斜着冲了出去,就像一块从山坡滚下来的大石头,带着一股凶猛的气势。 他及时赶到,使得三头野猪毫不犹豫地顺着山沟朝着宋阳所在的方向冲去。 宋阳静静地守在断崖边,藏在松树后面,端着枪等待着。听到沟里传来三人的呼喊声越来越近,很快,三头野猪冲了出来,他却没有马上开枪。 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而被驱赶到这里的有三头野猪,根本顾不过来。而且崖口两侧都有逃窜的可能性,他一个人拦不住。 宋阳守在这里,是想利用断崖的地形。 他想看看在三人驱赶下,惊慌失措的野猪会不会从悬崖上冲跳下去,这么高的悬崖,就算摔不死,也能把它们摔残。 当然,野猪虽然在狂奔,但也不至于蠢到看见前方是悬崖还继续往前冲。 对于这一点,宋阳早就做好了准备。 他用随身携带的开山刀砍下一些树枝,挡在野猪可能逃跑的两侧。 在断崖口,也稀疏地放置了几根树枝,遮挡野猪的视线。当它们埋头冲过去时,很有可能掉下断崖。 如果有野猪及时停下来,宋阳再开枪也来得及。 他埋伏的位置距离断崖崖口不过四五米,以这个距离,宋阳有把握能射中,而且火枪在这个距离也能充分发挥作用。 王宏远、宋建国和王岳在后面大声呼喊,三头野猪一路疯狂冲过来,转眼间就到了跟前。 此刻,宋阳的神经紧张到了极点,心脏砰砰狂跳,仿佛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这一次,他还是无法做到完全冷静,但比起上次对付黑熊时要安全一些。虽然紧张,好歹还能保持镇定,控制住自己。 下一秒,三只野猪,由前面两只黄毛野猪带头,一股脑地朝着枝叶稀疏遮掩的崖口冲去。 第一只黄毛野猪毫无防备,直接纵身跳出去,带下去两根树枝。 第二只黄毛野猪察觉到前方是悬崖,想要停下,可这是断崖边,脚下是被泥土杂草浅浅盖住的石板,非常湿滑。它高速奔跑产生的冲击力,哪能那么容易抵消,只能不由自主地嘶叫着从断崖崖口滚下去。 最后剩下的那只母野猪,注意到前方的情况,急忙刹车,在距离崖口两米多的地方停了下来,哼叫着转向左边树枝遮挡的地方,准备从那里逃走。 然而,早已端着枪瞄准的宋阳怎么会给它机会,食指果断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枪口喷出一段带着火的烟雾,大颗粒的铁砂射向野猪前腿后三寸的腋窝位置,正是看准了它急忙刹住身体转向时露出的破绽。 说起来过程漫长,但实际上从看到野猪冲出来到宋阳开枪,仅仅过去了几秒钟。 断崖下接连传来嘭嘭的声音,接着便是母野猪的嘶吼。 打中了! 看到母野猪突然掉头朝自己冲来,耳朵被枪声震得嗡嗡响的宋阳顾不上其他,将枪往肩膀上一甩,纵身往上一跳,双手紧紧抓住棕绳,准备往大松树上爬。此时,母野猪已经冲撞过来,张开嘴就咬向他悬着的双腿。 宋阳赶紧用力收腹,将双脚迅速提起,蹬着树干,避开了母野猪这一口,然后几下爬到上方三米多高的松树枝桠上蹲着。 他瞄准的是要害部位开了一枪,但无法估计这一枪的效果,也不确定是否真的打中了。 母野猪受伤后惨叫着掉头,显然是要拼命了,宋阳可不想和一头受伤发狂的母野猪正面抗衡,被它咬到一下后果不堪设想,还是安全重要。 此刻,他终于安全了。 他低头看着下方对着松树乱拱了几下,然后哼哧哼哧地抬头看向自己,鼻孔急促喷着热气的母野猪,发现自己那一枪打得很准,母野猪身上只有核桃大的一片枪伤,鲜血不停地往外流。 就在这时,十多米外,王岳提着斧头飞快地跑过来。 见状,宋阳连忙大声喊:“别过来!” 听到喊声,王岳赶忙停下脚步,而母野猪也注意到了赶来的王岳,掉头就冲进山沟,朝着王岳所在的山坡冲去。 王岳吓了一跳,赶忙转身就跑,看到旁边有棵青冈树,立刻跳起来往上爬,几下就蹲到了树桠上。 刚冲到半坡的母野猪,像是突然没了力气,翻滚着跌入山沟,挣扎了几下,没能站起来。 宋阳知道,自己开的那一枪打中了要害,心里顿时松了一口气。 更远处,传来林木晃动的声音,宋建国和王宏远也先后跑了过来。 宋阳看了看沟里,发现那头拖着坑木的大野猪和另外一头母野猪不在,便出声问道:“另外两头野猪呢?” “那头母野猪跑了,我没拦住!”王岳大口喘着气说道。 宋阳笑笑:“跑了就跑了吧!” 宋建国和王宏远也赶到了,看着沟里四蹄乱蹬的母野猪,两人大口喘着粗气,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哎哟,都好几年没这么跑过了,真要累死人了!”王宏远一边喘气一边说道。 宋建国也喘着粗气:“是啊,看来得加强锻炼了,不然以后上山可跟不上这俩小子,会拖后腿……我看你也不错,跑起来像头老熊!” “你也不差,像只豹子!”王宏远笑着回应。 宋阳听着两位长辈互相开玩笑的话,心里越发好奇他们过去的故事。 王岳从树上跳下来,问王宏远:“爸,那头中套的野猪呢?” “还在后面沟里,好像被沟里的石头卡住了,没事,它跑不快,跑不掉。” 王宏远站直身子,看了看沟里已经不再动弹、流了一大滩血的野猪,又看向其他地方:“还有两只黄毛野猪……跑掉了?” “掉到山崖下面去了!” 一开始,宋阳就打算让野猪尽量摔下悬崖。 他解开绳索,抱着树干滑了下来:“岳哥,把斧头给我!” 王岳猜到宋阳要做什么,说道:“我来吧!” 他小心翼翼地顺着山坡下到山沟,谨慎地靠近母野猪,高高举起斧头,朝着野猪脑袋狠狠地砍了下去。 野猪只是抽搐了一下,便没了动静。 确认野猪已死,宋阳这才放心地走到崖口边,伸手拉住一旁的小树,朝断崖下边望去。 只见两只黄毛野猪直挺挺地躺在石崖下的山石缝隙中,死得不能再死了。 宋建国他们三人也围过来,朝下边张望,王宏远转头看向宋阳:“小子,不愧是跟师傅学过的,这办法妙啊!” “主要是你们配合得好,要是没有你们紧紧追赶,它们也不会摔下去。三头野猪到了这儿,场面一乱,我可能就得忙着上树躲避,一头都留不下。”宋阳说的是心里话。 王宏远、宋建国和王岳,表现都非常优秀。 “五头野猪,留下四头,你带着我们三个,就靠着三把斧头一把枪做到了,很多人恐怕打死都不敢相信。你等着瞧,回村一说,肯定引起大轰动,村里没人再敢小看你!” 王宏远咧开嘴大笑道。 第77章 自己牵狗 宋阳守在拦截的地点,简单做了一些安排后便蹲下等待。 在整个过程中,他内心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但体力的消耗并不大。好在几个人都平安无事,而且事情的进展比他预想的还要顺利,这让他心里充满了兴奋。 野猪肉的品质,自然是带有花纹的猪崽最好,肉质鲜嫩,腥臊味也比较淡;其次是黄毛野猪,然后才是母猪和公猪。 他原本期望能够猎到两头黄毛野猪。 这两只百来斤重的黄毛野猪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对付,肉的品质也不错。 至于那两头大母猪和那头被套住的公猪,即便这里的地形有优势,他也清楚,仅靠三人手中的斧头,在开阔的地方追赶这些野猪,实际上是相当危险的。 也只有在这种特殊的地形下,他们才敢实施这样的计划。即便在这里没能拦住野猪,让它们跑掉了,宋阳也认为是在情理之中。 但实际上,他更关注的是那三只大野猪。 野猪的食性很杂,几乎什么能吃的东西都不放过,不管是草木的叶子、地下的根茎,还是蛇虫鼠蚁以及一些小型的动物。 这其中包含很多有毒或者有药用价值的东西,使得它们的肠胃非常强大,几乎可以抵御各种毒素,也让野猪的肚子变得十分珍贵。 野猪的体型越大,其猪肚就越值钱,也最容易拿去换钱。 当然,前提是要遇到懂行的人。 相比之下,大野猪的肉,宋阳倒不是很看重,主要是不好卖,而且现在也不值多少钱。 如今,两只黄毛野猪已经到手,还能猎杀两头大野猪,这已经是非常理想的结果了。 看着两位大口喘气、疲惫不堪的长辈,宋阳不禁微微一笑。这两位平时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山民,在这次围猎中的表现十分出色……一切似乎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从宋建国催促他去赵富贵家赔礼道歉的那天起,宋阳就开始留意自己的父亲宋建国和王宏远。他觉得这两人背后肯定有故事。 他们所展现出来的魄力和各方面的能力,在宋阳看来,丝毫不比村里的几位带头人差,然而却屡次被赵富贵这样的人刁难和克扣…… 他猜测,两人也许是有意保持低调,所以对一些事情选择了忍耐。 当然,也有可能是看在同村人的情分上,毕竟天天见面,觉得事情不大,不愿意计较,才选择了退让。 但宋阳觉得,后一种可能性较小,前一种的可能性更大。 上辈子,他对这些事情既不关心也不过问,并不清楚具体的情况,宋建国也从来没有跟他提起过,他甚至不知道两人曾经当过背二哥,在外面闯荡过。 而这辈子,昨晚他才听王宏远稍微提到了一点,也听父亲说这几年零零散散被赵富贵克扣了至少三十块钱。 三十块钱,听起来数目不多,但在这个时期,城里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二十多块,不到三十块。 这钱可是相当值钱! 在这山村里,赚钱本来就很困难,还被这样克扣,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宋建国肯定有个小本子记着这些账,估计王宏远也是一样,两人心里都很清楚,显然早就有了打算。 只是上辈子,宋阳从来没有看到两人对赵富贵采取过任何行动,赵富贵一辈子过得逍遥自在,甚至还混到了镇上,所以他儿子赵强才敢如此嚣张。 而现在,两人当着他和王岳的面,已经开始筹划对付赵富贵了。 借着他打了赵强,又被催促着去登门道歉这件事,再联想到后来他们说的那些话,宋阳明白,宋建国打算整治赵富贵,而且想做得光明正大。 可宋阳总感觉,宋建国似乎还在故意隐瞒着一些东西。 他越想越觉得宋建国和王宏远背后隐藏的事情不简单,好奇心也越来越强烈。 至于王宏远说一下子打到四头野猪会引起轰动,与宋建国的低调不同,宋阳求之不得。 作为经历过一世的人,他深深知道名声的重要性。 事情一旦传播开来,所有人都会知道他是个能扛枪打猎并且有本事的人,从而名声远扬。 很少有人愿意去招惹一个扛枪的猎人,这不仅仅是关于能不能分到一点野味,更是一种无形的威慑。 有了名声,说话做事更有分量,也更容易得到重视。 毫不夸张地说,有了大的名声,甚至可以当饭吃、当钱花。 想到自己以后想要做的那些事,要想顺利发展,确实需要一个好的名声,所以他根本不害怕事情传出去。 这和杀了黑熊后保密不宣是两回事,主要是不想给自己带来麻烦。 熊胆的价值极高,难免会有人为了利益冒险。 好在,目前来看,吕明良和封正虎似乎也没有把这件事说出去。 宋阳没有催促三人,而是忙着往火枪里装填铁砂和火药。 等他们呼吸平稳,脸色恢复正常,宋建国和王宏远卷了旱烟抽完,休息得差不多了,宋阳才站起来,沿着山沟左边的坡地往回走。 王岳他们知道宋阳要去解决那头被套住的野猪,纷纷起身跟上去。 往回走了一百来米,宋阳看到一头大野猪一屁股坐在沟里。 它后脚拖着的坑木,断的那头卡在石头缝里,另一头卡在沟里的一丛灌木中,进退都不行。 被套住这么长时间,一路拖拽,阻碍重重,就算它力气再大,时间长了,也消耗得非常多,更何况还伤了脚。 听到几个人顺着山沟坡地过来的声音,大野猪猛地又站了起来,用力冲了几下没能挣脱,便转身盯着宋阳等人,吭哧吭哧地哼着,露出凶狠的样子,随时准备冲过来,只是被钢丝绳紧紧套住的左后脚往后拉扯着,将钢丝绳绷得紧紧的。 宋阳靠近后,蹲下身,瞄准大野猪眼睛往后、耳朵往下的位置开了一枪。 那里相当于野猪的太阳穴,是比较脆弱并且致命的部位。 火枪喷出的火烟让他本能地闭了一下眼睛,耳朵也被剧烈的声响震得嗡嗡响。 他难受地甩了甩头,想着等熊胆卖了钱,一部分给大哥用来在青沟盖房子,剩下的去汉中买一把双管猎枪。 这火枪用起来不仅不方便,喷出的火烟和声响都会造成很大的干扰。 他不想早早落下耳背的毛病,也不想因为烟雾和声音影响自己的判断。 而且,有个好一点的工具,打猎赚钱也能更顺利。 射程远一些,就多几次射击的机会,对自身的安全也更有保障。 近距离射击,精准度自然也更高。 随着枪响,大野猪瞬间倒在地上,不停地抽搐,很快就没有动静了。 稍等了一会儿,王岳提着斧头滑下山沟,小心翼翼地靠近大野猪,朝着它的脑袋砸了两斧头:“死透了!” 王岳看起来勇猛,但做事很谨慎,知道要确认猎物是否真的死了,有了这一次的经验,就知道下次该怎么做,这就是悟性。 宋阳觉得,王岳或许比自己更适合打猎,勇猛又不失细心。 他跟着滑下山沟,拔出杀猪刀,给野猪放血。 “你们俩小子去拿背篓、牵狗,一会儿到石崖下边去处理那两只黄毛野猪,顺便从那里把肉背回去,省得再爬上来。 一下子猎到五头野猪,肉可不少,三头小的肉好,我们两家人分了,剩下两只大的,叫村里的人来搬,带回去分给村民,顺便让队长带人来看看那具尸体,该怎么处理。” 宋建国小心地拽着山沟陡坡上的小树下到沟里,对两人说道。 “你们去拿也一样,刚刚追赶那一阵,把你们累坏了!”宋阳笑着说。 宋建国瞪了他一眼:“别真以为我们老了没用,你自己的狗,自己去牵,别指望别人,把杀猪刀留下就行。” 自己的狗,自己去牵…… 宋阳愣了一下,觉得有道理,便放下手中的杀猪刀,转头对王岳说:“岳哥,咱们走!” 说完,他侧身让开,小心地给火枪装好火药、铁砂,提着转身就走。 王岳也提着斧头跟上。 招财和进宝被拴着很不舒服,很久不见宋阳回来,便不停地挣扎,甚至扭过头去撕扯棕绳,呜呜地叫着。 听到林子里有动静,它们立刻停止挣扎,警惕地看向林子。 直到看到宋阳和王岳从树林里钻出来,才急切地冲着宋阳叫起来。 来到两只小狗旁边,宋阳看着雪地上满是狗的脚印,又看看被狗咬过的棕绳,伸手揉了揉两只青川狗的脑袋。他先解开招财脖子上的绳索, 招财像是生怕再次被拴住,脖子上的棕绳一解开,在宋阳给进宝解绳子的时候,它立刻叼起那段棕绳拖到一边,在雪地上疯狂地甩动,对着棕绳发泄着不满,然后回头看着宋阳。 进宝也是,一挣脱束缚,就立刻跳到一旁。 看到宋阳向它们招手,也只是微微摇了摇尾巴,并不靠近。 宋阳能明显感觉到,两只小狗对绳子充满了厌恶。 也是,它们正处在活泼好动的年龄,被束缚着肯定不习惯、不舒服。 他蹲下身子,对两只小狗说:“刚刚是怕你们乱跑才把你们拴起来,要是被野猪伤着,我会心疼……只要你们以后听话,就不拴你们了。” 王岳在一旁笑呵呵地看着,他不是第一次看到宋阳逗狗、跟它们说话。 以前他觉得这很荒唐,但自从亲耳听到鹞子岩那位大爷把两只小狗交给宋阳时说的那些话,又亲眼目睹那条大狗和两只小狗依依不舍的场景,他真切地感受到了人与狗、狗与狗之间的情感交流,便不再这么认为了。 也就是从那时起,他突然觉得狗不是普通的动物,而是充满灵性的精灵,真的通人性,人和狗之间是可以交流的。 “狗娃子,啥时候碰到好狗,也帮我找两条养养。” “你也想养狗?” “我发现自己有点喜欢狗了……再说,以后跟你打猎,多两条狗也能帮上忙。” “行啊,碰到好狗再说。” 仿佛听懂了宋阳的话,招财和进宝歪着脑袋看着宋阳哼哼,在宋阳再次招手呼唤它们名字时,才慢慢走了过来。 宋阳一手揉着一只小狗的脑袋,在它们脖子、下巴处挠了挠,两只小狗伸出舌头舔着宋阳的手背,尾巴立刻欢快地摇了起来。 随后,他捡起两根绳索,扔进自己的背篓背上,又提起另一个背篓:“走,赶紧去帮忙,好早点回去。” 王岳也把自家两个背篓,一个套在另一个里面背着,跟上宋阳。 第78章 总算有盼头 山沟两侧树木众多,不过相较于顺着山坡行走,这里的空间更为宽敞,行走起来也更为便捷,特别是背着背篓的时候,不会被过多的杂物所阻碍。 宋阳和王岳顺着山沟和宋建国、王宏远碰头,只见他们已经把野猪开膛破肚,正在将内脏往外掏,宋建国和王宏远两人正拿着猪肚清理里面的脏东西。 宋阳放下一个背篓,提着另一个走到旁边的一棵松树旁,扒开雪,拢了些松针铺在背篓底部,做成一个窝的形状。 回来的时候,他顺手将宋建国已经挤掉脏污、翻面的猪肚扔进背篓,对王宏远说:“王叔,你们家今年就半头猪,这三头黄毛野猪的肉很不错,你们家带两只回去,我家现在没那么缺肉,我家拿一只,还有这几只野猪的猪肚。至于肝脏之类的,我带回去喂狗。” “给我家两只,那可不行,太多了,一只就够……” 王宏远赶忙摆手。 话还没说完,就被宋建国打断:“老王,咱们都这么多年的兄弟了,别这么见外,大家一起出力,没有你们俩,我们也打不到这些野猪…… 就听我儿子的,你带两只回去,自己留一些吃,剩下的给你家两个闺女分一点,两头大的还打算分给村里人呢,又不是没有,别客气!” 王宏远笑着点头:“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就对了,干脆点!”宋建国笑了起来。 随后,一行人继续沿着山沟往下走,到断崖边取出母野猪的猪肚。 在另外三个人帮忙给母野猪开膛的时候,宋阳割下猪心、猪肝喂给两只青川幼犬。 这两只半大的狗崽已经一天半没吃东西了,吃得狼吞虎咽,宋阳也随它们去。 吃饱后,一两天不喂也没问题,还能让自己少背点东西。 毕竟,五个猪肚加上五副肝脏,也是相当重的分量。 至于那些肠子,就留在山上给其他野兽吃了。 取出母野猪的肝脏,把猪肚放进背篓,四人顺着断崖侧面的山坡下到崖底,处理好两只黄毛野猪后,先由王岳和王宏远背着,四人轮流着回到第一只黄毛野猪所在的山坡。 一头黄毛野猪一百来斤,去掉内脏心肝,一只大概七八十斤。 对于几个人来说,背着走山路并不是难事。 只是,野猪肉质地较软,整个放在背篓里,背着的时候晃来晃去,肩头上的重量一会儿轻一会儿重,很磨肩膀。 当几人再次回到猎杀第一只野猪的山梁时,跑在宋阳前面的招财和进宝突然毛发竖起,盯着黄毛野猪所在的方向一动不动。 察觉到情况不对,四人赶紧放下背篓,抽出斧头握在手中。 观察了一会儿,没看到有动静,宋阳提着枪,小心翼翼地顺着山坡往下走,另外三人也提着斧头,小心地跟在后面。 没走多远,就看到一只狼,正是他们之前见过的母狼,站在被猎杀开膛的黄毛野猪下方十几米的地方。 几个人心里一惊,赶忙环顾四周。 看到狼,最担心的就是出现狼群。 要是有其他狼,事情就麻烦了。 还好,看了一圈,周围没有发现异常,宋阳注意到,招财和进宝也只是盯着那只母狼,对周围没有什么反应,确定只有这一只狼。 猎人上山,其实很少主动去招惹豺狼,即便在冬季它们的皮毛不错,通常也会避让。 因为大家都知道,豺狼经常成群活动,一个猎人仅靠一把打一枪就得重新装填弹药铁砂的火枪,对付一群豺狼,极其危险。 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会主动避开,除非遭到豺狼的围攻。 当然,像这样直接碰到狼的情况也不常见。 狼的嗅觉很灵敏,大多数时候人还没发现它们,它们就已经跑远了。 人害怕野兽,其实野兽更害怕人。 不用说,这只狼肯定是闻到黄毛野猪的血腥味找过来的。 怀有幼崽的母狼,想要捕捉到食物很不容易。 只是不知道这只母狼为什么单独行动,没有和狼群在一起。 这只母狼也看到他们了,却没有逃跑的意思,淡定地走到稍远的地方,回头看着几个人。只是一只狼而已,如果敢靠近,在场的几个人都有把握单独应对,倒也没什么可怕的。 “这是盯上这些肉了!”王岳看着那只母狼,小声说道。 宋建国也催促道:“快下去看看!” 几个人加快脚步往下走,那只母狼赶紧转身跑远了。 到了黄毛野猪旁边,发现野猪肉还在,就连扔在一旁的肠子也完好无损,几个人都松了一口气。 王宏远笑道:“还好,回来得及时,不然这些肉还不知道被狼弄成什么样呢!” “赶紧搬上山梁背着回家,还有很多事呢。”宋阳微微笑着说:“今天有的忙了。” “要不要先烤几个红薯,吃了再走?”王岳插话问道。 宋阳摇摇头:“不吃了,等把红薯烤好吃完,我们差不多也到家了,回家烤着火吃饭,不舒服吗?” 王岳叹了口气:“早知道就不带了。” 他话音刚落,王宏远抬手就在他脑袋上拍了一下:“就你话多,赶紧动手!” 王岳撇撇嘴,弯腰一把将黄毛野猪抱起来,甩到肩上扛着,大步往山梁上走去。 把黄毛野猪装进背篓后,宋阳正准备去背,却被宋建国推到一边。 他指着装猪肚、肝脏的背篓说:“爸,那个背篓轻点,你背那个,重的我来背。” 宋建国看了他一眼,不屑地说:“论背东西,在你爸面前,你还嫩着呢,就算你王叔也不一定比得过我。” 听他这么说,宋阳看看宋建国和王宏远明显不一样的身材,有点不太相信。 没想到,王宏远却笑了起来:“小子,你还别不信,我都得承认你爸厉害,别看他身材没有我高大壮实,但力气和耐力,真不比我差,以前给人背货在山里来回走,我就从来没赢过他。” 王宏远都这么说了,宋阳不得不信。 想想也是,力气大小,确实不能仅仅根据体型来判断。 就像在健身房练出大块肌肉的人,看起来很强壮,但力气不一定比得上乡下玩石头的老石匠。 只听宋建国接着说:“你小子以前有点懒,没干过什么重活,跟李师傅学了一年,也没怎么干过重活,让你背……还是算了吧!” 明明是心疼自己,不想让自己受累,却偏偏要装作看不起人的样子…… 宋阳心里涌起一股温暖。 这些感受,上辈子没有好好体会,这辈子重新经历,却有一种别样的让人心酸的感觉,越发觉得亲情的珍贵。 就像“爸”这个称呼,在某些地区,它不仅仅是对父亲的称呼,更包含着深厚的情感,能让父亲的威严变得温和,让父子之间像好兄弟一样相处,体现出一种特殊的亲情氛围。 “别这么看不起人嘛,哪有儿子背轻的,爸背重的,我又不是小孩子!” 越是这样,宋阳越不忍心让父亲背重的。 真不应该啊! “拿好你手里的枪,管好两条狗,带好路……有什么好争的!” 宋建国干脆坐到雪地上,先把背篓背起来:“这还在山里呢,你得小心点!” 宋阳总觉得父亲的话有别的意思,但确实需要小心谨慎,就不再争辩。 他蹲下身子,背起背篓,一路走在前面,穿过山林,找到猎人和采药人经常走的相对好走的山路,朝着石河子村走去。 一路上没有再遇到什么情况,进村的时候,估计已经到中午了。 在通往宋阳家的岔路口,王宏远背着背篓靠在路边的歇脚石上:“我们爷俩在这儿等你们,一起去队长家说事情!” “别等了,先把猪肉背回家,吃点东西填饱肚子,再带他们去也不晚!” 宋建国笑了笑,能看出来,他对山上遇到死人的事情没有太在意。 “行,我在家等你们……要不你们爷俩直接来我家吃饭,昨天刚杀的猪,饭菜还有剩的,热一下就行。” “算了,都一样!” 两位长辈互相点头示意,各自背着猪肉回家了。 前几天出了太阳,雪融化了一些,接着又是阴天和寒冷,路边结了一层薄冰,特别滑。宋阳和宋建国顺着通向自家的坡路往上走,一步三滑,走得非常艰难。 宋军、李嘉怡和王静雅听到先到家一步的两只青川犬的动静,早早地出来迎接,看到父子俩上来,赶紧上前帮忙把背篓放下。 “又打到一只野猪!”王静雅惊讶地说。 “不止,儿子带着我们一下子打了五只!” 宋建国微微喘着气,乐呵呵地说:“我们背回一只黄毛野猪,拿了五个猪肚,王宏他家背了两只黄毛野猪,还有两头大的在山上,准备叫村里人去背回来分了。” “一下子打了五头,就靠一把枪?”宋军有点不相信地看向宋阳。 “儿子打猎很有想法,也有胆量……活套套住两只,找到猪群后,把野猪赶到断崖,摔死两只小的,他在拦截口又打死一只,而且还是带着我们几个不太懂打猎的人,已经很厉害了,要不是亲身经历,我也不敢相信。” 宋建国心情很好,话语中满是对宋阳的称赞。 宋军愣住了,他之前还瞧不上宋阳下的活套,觉得那东西不可靠,却没想到,这么简单的活套,不仅套住了野猪,还一下子套住两只。 他看向宋阳的眼神,也变得有些躲闪。 宋建国感慨地说:“一头年猪,一只黄毛野猪,再加上一只黑熊,明年一年不用担心没肉吃了,每顿饭桌上都能有点肉……这日子总算有盼头了。” 第79章 豹子咬死的人 在巫猎的技巧系统里,有一种针对猎物展开驱赶并围捕的方式,它有个独特的称呼:催山。 催山,是一种极有规律且注重方式方法的捕猎手段。 负责撵脚的猎人,必须对山形地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并且要依据不同野兽的习性,结合实际状况,分别在几个关键的位置进行驻守,这些位置被叫做“堂口”。 也就是猎物容易逃窜的地方。只有在各项准备工作都做好之后,才能够开展对野兽的驱赶行动,迫使它们离开山里。 当然,在催山的过程中,撵山的人需要具备胆子大、心思细、警惕性强、动作敏捷、行动迅速等特点,尤其要小心那些如同惊弓之鸟一般、走投无路从而拼死反击的野兽。 这次,他们四个人参与的这次捕猎行动中,只有宋阳手里拿着枪,其余三个人则是以斧头当作武器。 在那条山沟里,宋建国负责轰撵的后方位置,王宏远守候的右边缓坡,王岳把守的两个缺口,还有宋阳埋伏的断崖处,都可以看作堂口。 其中,宋阳所在的断崖作为催山行动的最终目的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被确定为“交口”。 假如他们三个人手里拿的也是枪,那么在各个堂口以及轰撵的过程中,只要有把握,就能够对猎物开枪射击。 而且,枪响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够起到不错的轰撵效果。然而,在这个过程中,猎物的反击以及开枪时可能会伤到同伴等问题,都需要特别留意。 别看宋阳只是在断崖交口处开了一枪,整个过程看起来简单,实际上此地最为危险。 因为在轰撵的过程中,那些还没有死掉的猎物都会被驱赶到这里,同时面对多个猎物,很容易出现应付不过来的情况,从而引发危险。 所以,在催山合围的协作过程中,对撵山人的要求非常高,那些毛毛躁躁、没有耐心的人,很容易引发问题。 这正是宋阳果断放弃陈军,转而选择王岳、王宏远和宋建国的原因。事实证明,这一次简单的合围行动,充分证明了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如果几个人手里都有枪,恐怕连那头母野猪也跑不掉。 面对如此显著的成果,陈军之前对活套陷阱的轻视,以及对宋阳能力的怀疑,此时都让他内心充满了愧疚。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小看了宋阳。 不过,不管是宋阳还是宋建国,都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他们清楚陈军的性格,觉得他确实不适合从事撵山这项活动。 “你留在家里,把黄毛野猪的皮剥掉,再把阳儿背回来的那些猪肚清理干净。我们一会儿还得去找老李,让他带人跟我们进一趟山。 除了搬运野猪,还有件事得说一下。我们在山里发现有豹子咬死了人,还把尸体挂在树枝上,吃了一大半。吃过人的豹子特别危险,说不定会跑到村子里伤人。 另外,我们还看到了一只母狼,也得特别小心。尤其是云梅和云兰,一定要看好。” 吃过人的野兽,会把人列入自己的食物范围,从而变得更加危险。 这就好比狗尝过某种猎物的肉后,下次再见到或者闻到……,就会知道这是能吃的,进而变得兴奋并想要去捕猎,道理是一样的。 怀着幼崽的母狼,如果找不到足够的食物,也可能会把主意打到村子里。毕竟,村子里养的牲畜、鸡鸭等,都是它们很容易捕获的目标。 关键是,翻过老梁包的那片深山,距离石河子村最近,村子很有可能会成为野兽的目标。 听到有豹子咬死人以及狼的消息,除了宋阳和宋建国,家里其他人的脸色都变得沉重起来。尤其是云梅和云兰,小脸吓得苍白。 平常为了防止她们到处乱跑,没少给她们讲豹子、豺狼拖猪咬羊甚至吃人的故事,现在听到真有这样的事,心里难免充满了恐惧。 宋阳察觉到她们的害怕,便抽出一只手轻轻揉了揉两个侄女的小脑袋,安慰说:“别怕,如果它们敢来,幺爸就用枪把它们打死!” 在宋阳的安抚下,两个小家伙的情绪才稍微平静了一些。 “好了,赶紧去屋里给我和阳儿做点吃的,肚子都饿扁了!”宋建国催促道。 王静雅和李嘉怡赶紧走进屋里,拿出鼎罐。为了让他们能尽快吃上饭,并且吃得好一点,两人又拿出面条,给他们煮了起来。 宋阳坐在火边,搂着两个小侄女静静地烤着火,听着父亲给母亲讲述在山里遇到被豹子吃掉的人以及围猎野猪的经过。 陈军则拿了杀猪刀,在旁边听了一会儿后,就走出屋子去给黄毛野猪剥皮。 别以为只是一头黄毛野猪,它的皮毛比家猪厚实粗糙很多。 用热水烫的方法,除了能擦掉一些沾在皮毛上的泥污,那些硬毛就算刮断了也很难脱落。所以,通常猎到野猪后,都是直接用刀剥皮。 早些年,野猪皮还有人收购去制作鞋子、皮带,可现在大多只能扔掉,或者看看两条狗愿不愿意吃。 因为还要进山一趟,就算空手去也需要不少时间,宋阳没有耽搁,挎上火枪,在腰后面别上开山刀,跟着宋建国一起前往王岳家。 两条肚子吃得鼓鼓的青川犬,也立刻不慌不忙地跟在宋阳身边。 当他们到达王岳家时,王岳父子俩还在吃饭,两头野猪放在堂屋里,王岳的母亲正拿着菜刀小心翼翼地剥皮。 担心宋建国和宋阳等得着急,王岳父子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匆匆吃完一碗饭后,就提着斧头,拿着手电筒,四个人一起出门,前往队长杨华德家。 敲开房门后,他们意外地发现赵富贵也在杨华德家里。 虽然彼此心里有怨气,但表面上还是不能表现得太明显。 …… 四个人走进屋子,依旧满脸笑容地和杨华德、赵富贵打招呼。宋建国不想浪费时间,就直接开口,说出了在山上猎到五头野猪的事情。 听到四个人打到了五头野猪,就连赵富贵都忍不住看向宋阳,不知道心里在盘算着什么。 “你这小子真行啊,都能带着人去围猎了。队里正缺少厉害的猎手,出了你这么个优秀的猎手,这是好事。明年队里春耕和秋收的时候,一定安排你去看守庄稼。你能打野猪,对付黑熊应该也有办法。” 杨华德满脸笑容地对宋阳说。 “行啊!” 宋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每年春耕的时候,种子刚播下去,山里的野猪常常会顺着气味跑到地里,翻拱土地,吞食种子,猪獾之类的也会来捣乱。到了夏末秋初,玉米灌浆后,山里的野猪、黑熊又会闻着味道出来糟蹋庄稼。 这些年山里的猎物经过长期的捕猎,黑熊出现的次数相对少一些,但每年总会有踪迹,而野猪数量众多,常常成群结队。要是来上一群,只需要一个晚上,就能毁掉大片的庄稼。 对于山里土地贫瘠、收成本来就不好的村民来说,即将成熟的庄稼被毁掉,无疑是雪上加霜,是非常严重的灾害。 这些庄稼,对野兽来说,一直都是很好的食物。当然,对于撵山的人来说,看守庄稼也是他们愿意做的事情。 庄稼就像是天然的诱饵,打到的野物,肉分给队里,但皮毛或者值钱的部位,谁打到就归谁。 送上门的猎物,总比满山遍野地去寻找、追赶要好得多。何况去看守庄稼还有工分可以拿,而且给的工分还不低,真可谓是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分肉是好事,你们在我家等着,我这就去找人……” 杨华德说着转身就要往外走。 “队长,等一下,还有件事没说!”宋建国赶紧叫住杨华德。 杨华德回头问道:“什么事?” “我们上山的时候,在山上看到一个被豹子咬死的人,尸体被拖到树上挂着,已经被吃了一大半。我们完全认不出来是谁,这种事我们不敢擅自处理,所以来跟你说一声。” 宋建国表情严肃地说。 “死人……” 杨华德脸色微微一变,随即摇头说:“每年都听说有人进了深山就再也没回来,这种事太常见了,我怎么管得了?哪家人要是有人不见了,他们自己会找人进去找,这事儿我管不了!” “主要是想提醒一下,吃过人的豹子非常危险,而且山上还有一只怀着崽子的母狼……那个地方离咱们村不远,恐怕得小心防备着!事情我已经汇报了,怎么处理你决定。” 看到杨华德一副不想管的态度,宋建国干脆把责任推出去。他更不想沾上这种事,反正已经提醒过了,责任尽到了,随他怎么处理。 这几年和前些年不一样,大家的积极性大大降低,生产队管事的人,对队里的事情也是应付了事,更像是在完成任务。 杨华德刚当队长的那几年,做事还挺像样,现在却变了,没什么威望了。 也许很多事他都懒得操心,但要是真因为豹子、狼这些野兽让村里出了事,他也推卸不了责任。 思考了片刻后,他还是说:“我多找几个人去看看情况,明天再去公社汇报一声。” 按照正常的做法,应该积极组织猎手清除这些隐患,可现在,他只是打算去看一眼,然后告诉公社,这难道不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吗? 说完,他转身往外走。 …… 赵富贵也从火塘边站起来,跟着往外走。 看到这情况,杨华德赶紧拦住他:“你这是要去哪儿?就在我家等着,一起进山看看情况,这样我还能少找一个人!” 赵富贵摇摇头:“算了,我跑不动,又不会撵山,野猪肉我不敢吃,吃不习惯,也不缺那点肉,就不参与了。” 他的语气带着几分怪腔怪调,脚步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屋里火塘边烤火的四个人对视一眼,心里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都不屑地笑了笑。 宋建国朝着三个人使了个眼色,四个人起身走出杨华德的堂屋。 宋建国大声说:“队长,我们主要是来告诉你豹子和狼的事。至于野猪肉,有人吃不习惯,总有人吃得习惯;有人不缺肉,总有人缺肉。再说了,我们自己也不嫌多。总不能把我们的好心当成坏心,分猪肉的事,就不麻烦你了!” 这话既是说给杨华德听的,更是故意说给赵富贵听的,明显是在对着干。 与其通过杨华德来处理,还不如自己动手,做好事谁不会呢? “我们走!” 宋建国看了一眼突然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又继续往前走的赵富贵,对宋阳他们说了一句,就带头朝着皂角树场子走去。 来到皂角树下,他拿起小锤,敲响树上挂着的铁钟。 没过多久,各个屋子里陆续走出十七八个人。 看到敲钟的是宋建国,有熟悉的人问道:“宋哥,什么事啊?怎么今天是你来敲钟了?” “山上打了两只大野猪,想问下有没有人想吃野猪肉,想吃的,我带你们去背。还有件事得说一下,我们在山上遇到个死人,是被豹子咬死的。 出现了吃人的豹子,离咱们村子不远,大家出门注意安全,特别是要照看好家里的小孩。另外,还有只怀着崽子的母狼,也得小心。有没有想吃野猪肉的,带上背篓跟我们走,如果没人要,我们就自己去背!” 宋建国大声把事情简单叙述了一遍,然后环视着众人。 人群中立刻议论纷纷,不少人听到有死人,脸上露出惊恐的表情,沉默不语。 “有肉吃,那当然是好事。” 也有几个人毫不畏惧,纷纷回家拿来开山刀和背篓。数了一下,一共有八个人。宋建国马上带头出发。 宋阳看着父亲,微微露出笑容。回想起父亲刚才召集众人的场景,他突然觉得,父亲真的变了。以前,从来没见过父亲这样出风头。 第80章 金钱豹 看着一行十二人热热闹闹地离开,杨华德稍微犹豫了一下,赶紧快步跟了上去。 毕竟他作为生产队长,心里一直放不下,就怕出点什么差错,自己要承担责任。 前往两头野猪所在山沟的道路,会经过豹子伤人的地方,路过的时候,他就带着众人去查看那具尸体。 没想到,刚走到豹子挂尸骸的山坳附近,招财和进宝突然毛都竖起来了,不但不再往前走,反而迅速跑回宋阳身边,显得特别害怕。 宋阳看到这情况,马上意识到,招财和进宝察觉到附近有凶猛的野兽。 在这种地方,很有可能就是那只吃过人的豹子。 正是担心这只豹子再次伤人,原本只需要两个年轻小伙子去山里背野猪肉,可宋建国、王宏远也坚持要一起去。 “那只豹子可能又回来了,大家尽量别出声,我们先去看看情况。” 宋阳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枪,压低声音对一起的人说道。 众人倒是很听话,纷纷点头回应。 宋阳带头小心翼翼地朝着山坳走去,其他人也都轻手轻脚地跟在后面。 来到早上王岳发现树上挂着尸骸的地方,宋阳透过林间那片开阔的缝隙,果然看到一只身上满是黑色斑纹的豹子,正舒展着身体趴在一棵大青冈树的树枝上,两只爪子紧紧抱着尸骸,正在啃食。 其他人也看到了,顿时一个个脸上露出害怕的神色。 在这秦巴山脉一带,要是说到后世提到的濒危动物,大家肯定会想到六种珍稀的物种: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羚牛、林麝和金钱豹。 大熊猫和羚牛在这个时候,早就成为保护动物了。 然而金钱豹却不是。 在这六种珍稀动物里,金钱豹显得比较特别。 这家伙对生存环境不挑剔,只要有能吃饱肚子的地方,好像哪里都能安家,正因为这样,它的分布范围特别广。 豹子的皮毛很值钱,另外,它的骨头也是珍贵的药材,其成分和功效跟虎骨相似。按照过去的经验,豹骨和虎骨一样,具有强健筋骨、祛风除湿等作用。 过去在市场上,虎骨和豹骨常常不加以区分,都当作虎骨用来入药,不过也有些地方认为豹骨不能替代虎骨,真正的虎骨只有京城和天津卫那些地方才有卖的。 但现在,老虎已经被禁止捕猎并且加以保护,这让豹骨的价格变得更高了。 可以说,在猎人眼里,金钱豹是最有价值的猎物之一,抓到它往往能有很大的收获,一点也不比黑熊差。 而且,和黑熊相比,豹子更加警觉灵活,想要靠近并且猎杀它非常困难,难度特别大。 一般情况下,猎人大多只能在偶然的时候远远地看一眼。 宋阳心里明白,自己手中火枪的射击距离有限,很难打中豹子,猎犬也很难追上它。就算追上了,如果没有几只配合默契的成年猎犬,也根本没办法把它困住。 这豹子特别凶猛,一旦被激怒,凭借它敏捷的速度和锋利的爪子牙齿,瞬间就能把人杀死。 再者,它行动隐秘、小心,擅长突然袭击,让人很难防备,所以成为了最危险的野兽之一。 宋阳跟着李叔学习打猎的那段时间,也只是远远地见过一次豹子,根本没有靠近的机会,更别说猎杀了。 但面对这只豹子,宋阳确实心动了。 毕竟,这意味着一大笔财富。 可他也知道,以自己现在的能力,想要猎杀豹子困难重重,只能强行压下心里的想法。这可是一只吃过人的豹子,如果猎杀不成功,反而被它攻击,那就危险了。 然而此刻,这只豹子又回来了,正趴在树上吃东西,身边还有这么多人…… 这好像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就在宋阳暗自思考怎么围猎豹子的时候,那只豹子好像察觉到了不对劲。它突然停止啃咬,一下子站起来,朝着宋阳他们所在的方向看,紧接着转身,顺着树干跳下去,迅速钻进茂密的树林里不见了。 宋阳看到这样,只能无奈放弃。 随后,他带着众人查看了尸骸、一路拖行的痕迹以及那些破碎的衣服,在场的众人都表示不认识死者。 眼看天色越来越晚,宋阳不再拖延,带着众人直接去山沟分肉。 听宋建国和王宏远讲完整个围猎的过程,众人免不了对宋阳一阵称赞。 想必用不了多长时间,整个李家村都会知道宋阳是个聪明机灵的猎人。 一番忙碌之后,等把肉分好装进背篓背在身上准备回去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众人不得不打开手电筒照亮。 等宋阳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和众人在岔路口分开后,宋阳和宋建国回到家里,看到饭菜已经准备好了,带回来的黄毛野猪和猪肚也被宋平收拾好了。 忙忙碌碌跑了一整天,走了不少路,两人都非常累。 简单吃了点东西,洗漱完之后,宋阳在火塘边烤了会儿火,就拿着手电筒早早回房间睡觉了。 脱衣服的时候,他才想起衣服口袋里装着的小铜鼓,于是拿出来,捂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仔细看。 这铜鼓是用纯铜做的,一体成型。 正反两面各有四个圆形的云纹图案,侧面鼓身围着一圈纹路,密密麻麻的,隐约能看出是一些抽象的山水图案,雕刻的工艺非常精细。 整个铜鼓表面看起来黄澄澄的,但在那些细密的纹路里,还是能看到不少铜绿。 宋阳能确定这是个老东西,可却不清楚它的用处,在他看来,这铜鼓的大小更像是个小孩子的玩具。 不管怎么样,这东西是从死人身上得到的,还是不要轻易让别人知道比较好。 他从装衣服的箱子里找出一件破旧而且很少穿的衣服,把铜鼓包起来,塞到箱子底部,就不再管了。 只希望过些年,这东西能变得值钱。 第二天宋阳一觉睡醒,天已经很亮了。 透过门板的缝隙,明亮的白光射进来,还伴随着一阵不停的沙沙声,时不时传来“咔嚓”一声断裂的声音。 宋阳翻身起床,穿好衣服后,走到小木窗边往外看,只见外面又在下雪。 下雪的时候天空会特别亮,有时候甚至还会出太阳。 这场雪下得挺大,那一声声断裂的声音,正是积雪把竹子压弯,竹子承受不住被压断发出的声音。 远处的大村子里,还传来一阵一阵杀猪的声音,没几天就要过年了,大家都在忙着处理自己家的年猪。 宋建国背着一大捆柏树枝叶从外面回来,宋阳一看就知道,今天是要熏腊肉了。 家里的熊肉和年猪肉都已经腌制好几天了,也确实该处理了。 他没想到,家里人居然都没叫他。 宋阳赶紧下楼,来到堂屋,只见李嘉怡和王静雅正在屋里的桌子上,用草绳绑从缸里捞出来的腌肉条。 “儿子,起来啦!”王静雅笑着打招呼。 “今天熏肉,怎么也不叫我一声?” “叫你干什么?也没多少事,外面下雪,你也干不了什么,不如多睡会儿。” “哗啦……” 宋建国把背篓往屋前一扔,推开门走进来,看到宋阳,笑着问:“刚起来啊?” 宋阳点点头:“上山砍松柏枝,叫我一声,我也能帮忙啊。” “用不了多少!” 宋建国微微一笑,接着说起另外一件事:“刚才在路上碰到老鸹,他带着姓唐的公社书记,还有公社武装部部长和一群民兵,他们拿着打靶的步枪,十几个人,还带了七八条狗上山去了,估计是去打那只吃人的豹子。” “豹子值钱,这能理解,谁不想抓住这个机会呢!” 宋阳对此并不觉得奇怪。 对杨华德来说,把山上出人命的事推出去,如果真能打到豹子,他也能跟着沾光,这也是个讨好上级的机会。 这些人自然会很积极。 要不是这豹子涉及人命,宋阳自己也会想办法考虑怎么猎杀它。 而且这些人不是经验丰富的猎手,就算手里拿着好步枪,去了十多个人,还带了七八条狗,也不一定能把豹子打死。 打猎这件事,从来不是人多狗多就行的,没有经验,去再多的人也没用。 宋阳看了看周围,没看到宋平,就问:“我哥呢?怎么没看到人?” “昨天张晨轩来请他帮忙杀年猪,他今天一大早就去了!”李嘉怡回答道。 虽说宋阳不太看得上张晨轩,也跟宋军说过这人不太靠谱,但毕竟两人关系好,总不能完全不让宋军和张晨轩来往,况且是杀年猪这种事,人家既然来请,不去也不合适。 宋阳也懒得管,转而问:“今年还是在柴房里熏腊肉吗?” “是啊!”宋建国拖了把凳子到火塘边烤火,随口回答。 宋阳点点头:“今年交给我来弄!” 说着,他起身出门,来到老房子旁边的柴房看了看,把里面的一些木柴和杂物都搬了出来。 柴房里有灶和大铁锅,主要是杀年猪的时候用来烧水烫猪,平时也用来煮猪食喂猪。 今天熏肉,正好能用上灶火。柴房空间不大,往年也都是在这里熏肉,里面到处都被烟熏得黑黑的。 东西搬完后,宋阳找来挂肉的杆子,在柴房里搭好。 今年不光有一头家猪的肉,还有一些熊肉,数量不少,所以他多准备了几根挂肉的杆子。 在蜀地,每家每户都做腊肉,就算城里不杀年猪的人家,也会想办法弄一些。 熏好的腊肉可以保存很长时间,可以吃到第二年。 制作腊肉,最好选择在冬至前后十天,制作方法也各种各样。 这个时候,蜀地的乡民和山民家里都烧柴火灶,也有火塘,只要准备好挂架,利用火塘的烟火或者灶里的青烟,就能轻松熏制腊肉。 经常能看到,去一户人家,火塘上就挂着一块块被熏得猪皮发红发黑的肉条。 县城里的人没这条件,通常会准备大缸或者去掉底部的大洋桶罩着熏制,熏制时还得自己做熏笼,过程很麻烦,还经常有人误以为着火了,闹出不少笑话。 还有些人,干脆把肉带到附近山上,用山上的树枝搭个架子,四周用树叶遮住,在里面生火熏制。 相比之下,山里人熏腊肉就方便多了。 准备好架子后,宋阳回到屋里,把绑好草绳的肉条提出来,往柴房的架子上挂,宋建国他们也帮忙递肉,不一会儿,柴房的架子上就挂满了肉条,有小部分是猪肉,大部分是熊肉,足有好几十根。 家里从来没有这么多肉,看着就让人特别高兴。 除此之外,还有一头腌制好的黄毛野猪,那也有七八十斤肉。 肉挂好后,宋阳点燃灶火,往里面放上宋建国从山上砍回来的柏树枝,瞬间,柴房里浓烟滚滚,很快就充满了整个柴房。 用柏树枝熏出来的腊肉,会有一股特别的香味和口感,如果再有橘子皮、柚子壳等一起熏制,味道会更好。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保证灶里没有明火,让熏烟一直有,等这些肉熏上色后,拿出来挂在通风的地方就行。 第81章 悬赏 雪终于逐渐停止,给大地又增添了一层厚厚的新雪。 宋阳大多数时间守在柴房旁边,在屋子外面生了一堆柴火来取暖。 黄毛野猪的肉还留了一些新鲜的腿肉,打算留着过年的时候吃。闲着没事,他就用菜刀切了一些薄片,用竹条串起来,放在柴火旁边烘烤。 自家的自留地里种着葱姜蒜,每年也都会种一些辣椒,等辣椒变得鲜红,就用麻线编成串挂起来。 花椒也不缺,不仅房子前面种着花椒树,山上还有不少野生的花椒。 对于山里人来说,麻辣是最受欢迎的味道,就算是腥味很重的野味,也能轻松做得美味,至少不会难吃。 宋阳开始烤肉,原本在屋子前面雪地上欢快玩耍,抓着雪团互相扔,还想着吃房檐下面垂着的冰锥的两个小侄女,云兰和云梅,也凑到火边蹲下来。 “小叔,我要吃!”云兰指着还在冒油的烤肉说道。 她的胆子一直比姐姐云梅大,云梅虽然也眼巴巴地看着烤肉,却一声不吭。 宋阳伸手捏了捏云兰的脸蛋:“还没熟呢,再等一会儿。” 云兰很自然地钻进宋阳怀里站着,云梅犹豫了一下,回屋子抱来一个姐妹俩专用的小凳子,坐在火边烤火等着。 可烤着烤着,云兰突然“哇”地大哭起来。 宋阳一愣,赶忙问道:“怎么哭了,发生什么事了?” 云兰伸出红彤彤的小手给宋阳看,再看云梅,也在揉搓着小手,表情难受。 宋阳这才反应过来,两个小家伙刚才玩雪、玩冰,现在跑过来烤火,温度突然升高,手反而变得酥麻胀痛,这种感觉他也经历过,就像有蚂蚁不停地咬,有时候还疼得厉害。 “手别烤得太急,离火太近,能不疼吗?” 宋阳赶紧挪了下凳子,抱着云兰离火堆远一点:“把手捂在腋窝下面,捂一会儿就好了。” 云梅赶忙端着小板凳也离远一点,和云兰一样,把手捂在腋窝下面。 过了一会儿,云兰大概适应了,终于不再哭闹。 火上的烤肉滋滋作响,眼看就要熟了,宋阳撒上盐、少量的辣椒面和花椒面,又烤了一会儿,完全烤熟后,给两个侄女一人递了一串。 她们年纪小,不太能吃辣,不像宋阳的肉串上沾满了花椒面和辣椒末,那种麻辣交织的感觉在口腔和舌尖散开,野猪肉的腥臊味似乎也消失了,变得特别香。 叔侄三人吃得很开心。 宋阳准备的烤肉不够吃,两个小家伙吃完后,又回去缠着李嘉怡,在家里又烤了一些,还专门给宋阳送出来两串。 宋阳只是想尝尝味道,并没有吃太多。 两条青川犬在雪地上互相撕咬翻滚,宋阳看到,干脆把剥下来的野猪皮用棕绳绑在柿子树上。 闻到气味,两条小狗像发现了新宝贝,开始对着野猪皮又撕又扯,释放着身上的精力,也算是锻炼它们的咬合和撕扯能力,同时还能磨牙。 一天下来,熏好的肉都送到楼上挂着。一直到吃过晚饭,天已经黑了很久,才看到宋军红着脸回来。 看他走路摇摇晃晃的样子,就知道在张晨轩家喝了不少酒。 他走到火塘边,拖过凳子,一屁股坐下,却不受控制地往后倒在地上,挣扎了好几下都爬不起来。 李嘉怡赶紧起身,把他扶起来坐着,可他还是摇摇晃晃的。 担心他一头栽进火塘,李嘉怡只好在旁边守着。 “小阳,你别瞧不起你哥我,说得好像只有你会打猎似的,嫌我话多,嫌我毛毛躁躁,哼……” 宋军醉醺醺地冲着宋阳说道:“一下子打了五只野猪,在张晨轩家吃杀猪饭,大家还一个劲地夸你,说你厉害,我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宋阳看着他,没有说话。 显然,自己的亲哥哥心里又不舒服了。 宋阳说他不适合打猎,小毛病多,他心里不服气,觉得宋父和宋阳都看不起他,所以不高兴。 此刻喝醉了,不像平时那样,心里再有不满也藏着掖着,现在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就你能干,就你有本事……我还跟他们说你打了只黑熊,他们把你夸上天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宋军继续嘟囔着:“你等着,哪天有机会,我打给你看,让你知道你哥我没那么没用……” 听到这话,宋阳眉头紧皱。 这下坏了,打黑熊的事,黑潭子村的封良明、吕正虎没传出去,王岳家也一点消息都没透露,反倒被自己的亲哥哥大嘴巴给说出去了。 宋父听到这话,脸色也变得很难看,扬起手里的烟袋,就朝宋军肩膀抽过去,宋阳眼疾手快,一把拉住,烟袋才没有抽下去。 “爸,你要打我啊?” 宋军却笑了起来:“你们就向着小阳,一直都向着他,我都被你们打习惯了,不管什么事,不管是不是我的错,你想打就打,打呀……打呀!” 他猛地一下站起来,打了两个踉跄,李嘉怡差点没扶住,李嘉怡冲着他吼道:“你喝醉了就别说话了……我扶你去睡觉!” 没想到,宋军一把推开李嘉怡,自己又一下子摔倒,还把旁边的桌子撞到板壁上,发出很大的声音,他仍然大声吼道:“老子没喝醉,不用你扶!你也不是什么好人,整天嫌弃我这嫌弃我那,小阳能打个黑熊,能打个野猪,你就觉得他厉害。 一会儿让我跟他干这个,一会儿让我跟他干那个,人家根本就瞧不起我。 你觉得他行,嫌弃我,那你干脆跟他过好了!” 看着他这样狂躁的行为,云兰和云梅吓得“哇”的一声,哭了起来。 这话一出,就连一直在旁边默默不说话的王静雅也听不下去了,站起身抬手就给了宋军两巴掌:“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这些话是你该说的?喝了点酒就撒酒疯,不能喝就别喝。” 被王静雅两巴掌打得有点懵的宋军,一下子愣住了。 就在这时,被他推开的李嘉怡也不惯着他,揭开旁边瓦缸上盖着防尘的簸箕,用木瓢舀了一瓢水,迎面朝宋军泼了过去。 大冷天的,被这冷水一浇,发懵的宋军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整个人瞬间清醒了一些,一脸茫然地看着一家人。 李嘉怡把木瓢往瓦缸里一扔,拉着云兰、云梅回房间去了。 王静雅气呼呼地重新在火塘边坐下,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很僵。 过了好一会儿,宋阳深吸一口气说道:“大哥,我们是一家人,没有谁看不起谁。从小到大,你没少护着我,我都记在心里。但有些事,真不是谁都能做的,你看看你现在,喝点酒就撒酒疯,什么事都往外说,我还能说什么呢。 这一番话,把全家人的心都伤了。不能喝就别喝嘛。 你喝醉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你自己也清楚,一喝酒就脸红脖子粗,什么都往外说,你能管住自己吗? 还有,你想去打猎,想向我证明你行,真没必要,我是真怕你出事。我记得上次刚跟你说过,咱俩各有分工,我出去闯,你在家守着,你忘了吗? 我们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把日子过好,没必要这么计较!” 宋阳顿了顿,接着说:“熊胆可是很值钱的东西,财不外露,以后家里得小心点。你赶紧去换身衣服,别着凉了……我去睡觉了!” 说完,他转身上楼。 躺在床上,宋阳却睡不着,静静地听着,屋子里一直很沉闷。 宋父和王静雅都没说话,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也都起身去睡觉,宋阳听到了开门的声音。 直到后半夜,才听到宋军回房间推门的声音。 宋阳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裹紧被子,慢慢入睡。 第二天一大早,宋阳在一阵钟声中醒来,钟声是从皂角树的方向传来的。 老房子在半山腰,位置比村子高很多,就算隔着很远,也能听到敲钟集合的声音。 宋阳翻身起床,穿好衣服鞋子下楼,看到宋父也刚从房间出来,王静雅和李嘉怡在火边烤火,宋军还没起床。 火塘的壶里有热水,宋阳倒了一些水洗脸,见宋父直接坐到火塘边卷烟,一副不着急的样子,便问道:“爸,不去听听说什么吗?” “别急,还有比咱家更远的呢!” 宋父不慌不忙地卷好烟,把烟袋锅伸到火塘里点着,才站起身,回头对王静雅她们说:“你们就别去了,这么大的雪天肯定不是上工,估计是有什么事要通知,我们去听听就行。” 父子俩随后一起出门,等走到皂角树,正如宋父所料,场地上稀稀拉拉没几个人,他们来得还算早。 估计大多数人都是听到钟声才起床的,大雪天没事,大家都不会起太早。 就算起来了,也只是在火塘边烤火。 敲钟的是杨华德,正蹲在皂角树下抽烟,有几个人围着他问这问那。 看到王岳和王宏远也在,宋阳和宋父立刻凑了过去。 简单打过招呼后,宋阳问王岳:“岳哥,知道要说什么不?” “还不清楚,杨主任一直不说话,好几个人去问了都不理。”王岳摇摇头。 既然问不出什么,只能等着。 四个人凑在一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 又过了十多分钟,场地上的人越来越多,眼看人来得差不多了,杨华德磕了磕烟袋,站起身说:“都过来,别说话了。” 听到他那独特的嗓音,场地上的人纷纷围过去。 “有两件事要说。第一个,山上出了吃人的豹子,昨天我带着公社的王书记和武装部部长他们去了,十几个人,七八条狗,找了大半天,终于找到豹子,被几只狗围在树上。 就在我们赶过去要打的时候,豹子跳下树,咬死了三条狗,还把最先赶到开了一枪的唐书记也咬伤了,豹子趁机跑了。 那豹子很厉害,以后大家出门小心点,尤其要看好自己家的孩子和牲口。 因为怕豹子到处伤人,公社下了命令,谁要是能打到那只豹子,为民除害,豹子归打到的人,另外还奖励十块钱。 这是个赚钱的机会,但豹子很凶猛,觉得自己有本事的人可以去打,丑话说在前头,被咬了可别怪别人。 还有,之前发现的那具尸体,不知道是谁,已经简单埋了,要是有人找来或者问起,就告诉他们埋在山里。 另外一件事,马上要过年了,队里准备杀六只羊,明天每家出个人来帮忙,杀完后按人头每家分一点,就这些事,散了吧。” 杨华德说完,转身就走。 宋阳听了,微微一笑,心想那豹子果然不好对付,可不是人多枪好就能轻易解决的。 公社这算是悬赏了,除了能得到豹子,还有十块钱……有点意思! 第82章 做事有点分寸 在宋阳的记忆中,石河子村从来没有出现过豹子或狼伤人的事情。 然而这辈子,谁又能说得准呢? 就像上辈子,他从来没听说过有人被豹子咬死挂在树上,可这辈子却亲身经历了。 不管怎样,还是谨慎点好。 杨华德离开后,村民们也陆续离开,有几个人向宋阳围了过来。 “阳子,你现在都能带着人去打野猪了,打个豹子对你来说应该也不是难事吧?” “既能得到豹子,又能拿十块钱的奖励,这么好的赚钱机会可别错过了。” “就是,你们不知道,阳子不光能打野猪,还打过黑熊呢,打豹子肯定没问题。我要是有这本事,早就去了。要是打到了,一家人好几年都吃喝不愁了。” “阳子还打过黑熊?我怎么没听说过。” “昨天在李福生家,听他哥说的,都过去好多天了。” “还一直瞒着,怕我们知道了去分肉啊?”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宋阳心里暗想:这消息传得可真快! 总不能不让人说话吧,等大家说得差不多了,宋阳才对他们笑了笑:“我那些都是运气好,让我去打豹子,我可没那个胆量!” 这些人的话,看似平常的开玩笑,实际上夹杂着羡慕、嫉妒,甚至还有些煽风点火的意思。 宋阳很清楚自己的能力,毕竟重活了一世,不再是那个只知道莽撞行事的毛头小子。虽然他对那豹子也有点心动,但更清楚自己的实力。 豹子多么警觉,哪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要不然,公社武装部去了十多个人,带着七八条狗,怎么还会损失三条狗,伤了一个人,最后还让豹子跑了。 一个人上山,说不定什么时候那吃人的豹子就悄悄靠近身边了。 就算带着狗,也不一定能起作用。 猎狗面对老虎、豹子这类猛兽,本能地会感到害怕,真遇到了,吓得转身就跑都很正常。 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猎狗在这些猛兽面前很难发挥作用。 招财和进宝,前天跟着上山,察觉到豹子后,只是毛都竖起来跑回宋阳身边,没直接跑掉,对于两只半大的狗崽来说,已经算不错了。 要是多人围猎,那在树林里行动敏捷的豹子,不但很难围住,就算用枪打,也不容易打中。 一旦把豹子逼急了,伤人的可能性非常大。 而且,区区十块钱的奖励,说实话,公社给的条件有点小气。 关键是,虽说谁打到豹子归谁,但真打到了,说不定就有人想来占便宜。 毕竟大家都知道,豹子皮可是能当虎骨卖的珍贵东西。 那十块钱,在宋阳看来,更像是个诱饵,等有人真打到了,为了那十块钱跑去公社“领赏”,消息一传开,肯定会有人上门占便宜。 到时候来的都是领导,给还是不给? 宋阳想过,就算真要打,也得悄悄地进行,打完了还不能让人知道。 被人盯着的感觉,可不好受。 见宋阳没被说动,众人觉得没意思,随便聊了几句,就各自回家了,毕竟这时候在火塘边烤火更舒服。 “阳子,你觉得有办法打那豹子不?”王岳也表现出很大的兴趣。 宋阳摇摇头:“我用什么打呀,前天我们刚惊动过它,昨天又被十多个人追赶,那豹子肯定更加小心了。再说了,公社既然下了通知,肯定不只是告诉我们石河子生产队,其他生产队也都知道了。 山里厉害的猎人多的是,这几天肯定有不少人上山追豹子,我哪有那么大本事,不想去碰这个运气,更不想去冒险,马上要过年了,在家安安稳稳过年才是正事。” 王宏远点点头,对王岳说:“你别瞎想,也别乱来,阳子说得对,在家安安稳稳过年。这种意外之财,没那么容易得到。” 停顿了一下,王宏远对他们父子俩说:“兄弟,阳子,走,去我家烤火去!” “不去了,回家还有点事。” “这大雪天的能有什么事……昨天收拾了两头黄毛野猪,我特意留了些好肉,本想着今天叫你们过来吃饭,咱们喝点酒。” “你可别再提喝酒了,一提喝酒我就生气……我家也有肉,你留着自己吃吧。” “怎么又这样?” “还不是宋军那小子……算了,不说了,我们走了!” 宋建国摇摇头,转身就走。 宋阳对王岳笑了笑:“岳哥、王叔,有空到我家来玩。” “我倒是想来,可这两天怕是来不了,得去给我两个姐姐家送点肉。”王岳笑着说。 宋阳也笑了:“我看你是小人书又看完了吧。话说回来,要是去了,看看有没有什么书,给我带两本回来看看。” “要什么书?” “什么都行……你二姐夫不是在公社畜牧场上班嘛,看看能不能找点关于养羊、养猪的书,给我带回来。” 王岳的二姐嫁到了镇上,她丈夫在公社畜牧场工作,条件还不错,不然也没闲钱给王岳买小人书。 别看一本小人书几分、几毛钱,但那也是钱。 他二姐夫有机会接触到各种书籍,宋阳正好想借此机会,看看能不能弄到一些养殖方面的书,学习一些养猪、养羊的经验和技巧。 “行,我帮你问问,要是能弄到,就给你送来。”王岳答应了这件事。 宋阳摆摆手:“走啦!” 他快步跟上在一旁等待的宋建国,两人一起离开。 王岳和他父亲也没多停留,转身回家。 “今年肉多,回去也给你舅舅家送点肉,离得有十多里地,杀年猪的时候也没叫他们,一年到头难得见上一面。” 听到王岳的话,宋建国也想起了自己的小舅子。 虽说平时来往不多,但两边有事,都是真心帮忙。 上辈子受灾的时候,宋阳的这个舅舅没少来看望和帮助他们。 他就是个老老实实的农民,儿女渐渐长大,只能一心照顾家里,除了农忙,一年有大半时间在县城当搬运工,日子过得也不容易。 “是该给舅舅送点肉……” 宋阳点点头,思考了一会儿,接着说:“爸,回去别责怪大哥了,他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孩子都五岁了,动不动就骂也不是个办法。这些年我懒散,他心里有想法也正常,有话好好说,相信他能听进去…… 对了,反正打黑熊的事瞒不住了,干脆去找杨华德说一声,把明年盖房子的事提一提,趁着队上几个跑江湖的还没走,把事定下来,省得开年不好找人。” 虽说这年头盖房子没那么多限制,但土地林地毕竟都是集体和公家的,想建房,还是得跟队里打个招呼,再去公社审批一下,这样才合理合法,毕竟不是在老房子的基础上翻新。 另外,队上有几个外出做副业的,其中有手艺好的石匠和木匠,开年他们又要出去找活干,提前跟他们打好招呼,省得到时候还得去别处请人,麻烦。 宋建国想了想,觉得有道理,转身就要往回走:“行,现在就去说!” 宋阳笑着说:“别着急呀,盖房子打招呼的事我去办!” “你去?”宋建国有点怀疑。 “怎么,不相信我能办好?”宋阳充满自信。 宋建国摇摇头:“杨华德这人可不好打交道,他和赵强富差不多。” 宋阳当然明白原因:“不就是想要点好处嘛,给他点就是了,只要能把事办好,他不过分,什么都好说。” 宋建国听了,微微点头。 王静雅和李嘉怡已经在准备做饭,宋军则在火塘边烤火。 见宋建国和宋阳推门进来,宋军赶紧站起来,神情紧张地看着宋建国。 宋建国瞪了他一眼,走到火塘边拖过一根凳子坐下烤火,简单把集合时说的事情说了一遍,然后看着宋军:“你慌什么,怕我骂你,还是怕我打你?” 宋军低着头不说话。 “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孩子都五岁了吧?” 宋建国长叹一口气,看着站在火塘边有些不知所措的宋军说:“阳子说了,让我别骂你,我就不骂你了。以后做事有点分寸,在外面少喝点酒。站着干嘛,坐下!” 宋军有些惊讶地看看宋建国,又看看宋阳,没想到昨晚的事就这么过去了,要是往常,少不了一顿骂,说不定还会挨打。 他今天起来,一直在想昨晚说的那些话,心里直发慌,确实太过分了,浑身都不自在。 他重新在火塘边的凳子上坐下:“我以后在外面不喝酒了。” “大哥,昨晚喝醉了,你没跟人说要去盘龙湾、青沟盖房子的事吧?” 宋阳很担心这件事,毕竟跟大哥说过的那些未来规划,现在还不想让外人知道。 宋军仔细回想了一下:“我好像只说了打黑熊的事。” “没说出去就好!”宋阳稍微松了口气。 宋建国接着说:“明天你去队上帮忙宰羊,阳子去给你舅舅家送点肉。” 宋军连忙点头:“知道了!” 队上养了六十多只黄羊,在这年头,黄羊主要的作用,一是逢年过节宰杀后分给村民,作为肉食补充,更重要的是用来积肥。几乎每个山里的生产队都养着黄羊。 黄羊不像绵羊,能产毛卖钱,成为一项副业,毕竟羊毛是紧缺物资。 养黄羊,只是利用山里的草木等自然资源,而且不像猪肉、蛋禽有收购渠道和任务安排,公社并不收购,公社自己也有畜牧场负责养殖和销售对接。 山里人养的羊,尤其是偏远山村的,很难卖出去,只能自己宰杀食用。 现在可没有那么多餐馆,大多是各种食堂,还不允许私人经营。 真正养黄羊能赚钱,得等到九十年代左右,养殖户才逐渐多起来。 这也是八一年下半年受灾后,开始鼓励分田到户,宋阳能分到十来只羊的原因,当然,也考虑到他们家受灾,他自己又残疾,有照顾的成分。 生产队的这群羊,宋阳上辈子养过几年,这辈子到分田到户的时候,他也打算挑几只品相好的多接手一些。 他有信心把羊养好,主要是考虑积肥,而且到了后世,当地的羊也是地理标志产品。 最重要的是,搞种植的话,羊粪可是非常好的肥料,作用很大。 过度依赖化肥,虽然短期内产量高,但土地会越来越贫瘠、结块,化肥使用量也会越来越大。 而坚持用农家肥,虽然一时效益可能不那么好,但土地会越来越肥沃,庄稼长得更好,品质也更高。 这一点,宋阳非常清楚。 别的不说,后世种出来的很多作物,都吃不出现在的香甜味道。 他不指望自家分到的那几亩山地能有多高产量,只希望能吃到品质好点的粮食,毕竟指望山地种粮食赚钱不太现实,能满足自家需求就不错了。 第83章 石头房子 简单吃过午饭,宋阳跟家里人打了个招呼,就上楼拿了两块熏好的熊腿肉,量不多,大概五六斤。来到堂屋,他又顺手把用玉米壳包着、挂在火塘边墙壁上晾干的黑熊膝盖骨揣进兜里。 宋阳出了门,打算去杨华德家。 正在柿子树下争抢着撕扯野猪皮的招财和进宝,见宋阳顺着坡路往下走,马上跟了上来,在前面欢快地小步跑着。 走进大村子,宋阳熟门熟路地来到杨华德家门口,抬手敲了敲门,喊道:“叔……” 门很快被杨华德打开。作为队长,他家的条件在村里数一数二,也是少数几家不用铁鼎罐,专门设有厨房做饭,火塘只用来取暖的人家。 杨华德打开门,看到是宋阳,又瞧了瞧他手里提着的两块熊腿肉,咧嘴笑了:“阳子,快进来,到火边坐……” 宋阳见屋里没其他人,杨华德的妻子爱串门,平常没事就喜欢从这家走到那家,是个特别能说的人。 “前阵子跟师傅出去,运气好打到了一只黑熊,昨天把肉熏好了,送点给您尝尝。” “你这小子,藏得够深啊,打了黑熊,这么多天都没吭声,要不是昨晚听你哥说,我们都还被蒙在鼓里……那我就不客气啦!” 杨华德毫不客气地接过宋阳递来的熊腿肉,翻来覆去看了看,然后随手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别提了,打这黑熊,差点把命搭上,纯粹是运气好。” 宋阳尴尬地笑了笑,又从口袋里掏出两块膝盖骨递过去:“还有个好东西给您。” 杨华德接过来打开一看:“这是黑熊膝盖上的骨头啊,这可是好东西!” “这两块骨头可以用来泡酒,能治风湿,平时喝点,对身体有好处。” 这两块骨头,收购站不收,不过山里人常用来泡酒,当作虎骨治疗风湿,所以有“小虎骨”的说法。 但其实它不算特别值钱,花两块钱,就能从一些有存货的猎人手里买到。 要是关系好,直接开口要也能要到。 只是黑熊不好打,也没多少人敢打,所以显得有点稀罕。 杨华德能当上生产队长,自然很精明,见宋阳这么热情,不禁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小子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找我?” 谁会无缘无故献殷勤呢? 宋阳当然有目的,等的就是杨华德这句话。 他挠挠头,笑着说:“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觉得我家房子在半山腰,上下太不方便了,尤其是下雨天和下雪天。我哥成家有孩子了,我也到了该考虑结婚的年龄,全家挤在一起实在太窄,老房子又不宽敞,所以想另外找地方盖两处房子,想请您批准一下。” “刚打了黑熊就想着建房,怕是得了个大豹子胆。你小子手头有钱了,想盖房子是好事,等成家有了老婆孩子,挤在一起吵吵闹闹确实麻烦,分开盖房……你这小子想得够长远。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说说,想盖在哪里,我看看行不行,行的话就给你批。” 得了好处,杨华德心情正好,这事儿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宋阳多少了解杨华德的性格,没当队长的时候看不出来,当上队长后,有点小贪心。被叫做“黑老鸹”,一方面是因为他的声音,另一方面确实有点“黑”,看人行事。 找他办事,不讨好点,不给点好处,事情不会顺利。 宋阳想了想,说道:“一个地方在盘龙湾那片野竹林对面的石崖下,另一个选在青沟。” 听到宋阳这么说,杨华德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个怪人。 他忍不住提醒道:“你选的这两个地方离村子有点远,是不是太偏僻了?还不如你家现在的位置呢。咱村虽说很多地方山高坡陡,但适合盖房子住人的地方,比这两处好的还有不少,你不再考虑考虑?” 宋阳微笑着说:“我已经想好了,就这两个地方。” 见宋阳态度坚决,又是村里人都不看好的地方,杨华德答应得更没有顾虑了:“你想好了就行。” “那就麻烦您了哈!” “说什么呢……小事一件!” 杨华德摆摆手,毫不在意。顿了顿,他接着问:“这事儿是你爸让你来问的?” 宋阳点点头:“跟我爸商量过了,全家都同意,我哥的房子盖在青沟,我的盖在盘龙湾。” “既然商量好了,那就随你们吧!” 杨华德走到窗边,拉开下面木桌的抽屉,拿出纸笔写批条,写完后递给宋阳。 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杨华德的老婆陶俊兰吃着烤土豆走进来,看到宋阳在,说道:“咋不拿凳子坐着烤火?站着干啥!” “婶儿,我就是来找叔说点事,事儿已经说完了,我这就走啦……谢谢叔哈!” 宋阳接过批条看了看,开门离开,出去时还顺手把门关上了。 听着宋阳的脚步声远去,陶俊兰拖了个凳子在火塘边坐下,问道:“这孩子来找你说啥?” “他想在盘龙湾和青沟这两个地方盖房子,来找我开批条。”杨华德也坐了下来。 “在那两个地方盖房子?咋想的?”陶俊兰也很疑惑:“那两个地方有啥好的?” “好个啥……去那种地方盖房子,脑子有问题!” 杨华德摇摇头:“打了黑熊,知道给我送点熊肉,顺便说盖房子的事,还送我两块骨头泡酒,我还觉得这孩子懂事,会做人,也有本事了,可一听要在那两个地方盖房子,还是全家商量好的,我嘴上没说,心里觉得这一家子都傻乎乎的,人见人嫌的地方,我就随手给他开了条子。” 宋阳不知道自己在杨华德两口子心里成了什么样,只觉得事情有了进展,走路都轻松了许多。 路过皂角树场子边知青房时,宋阳正好看见蒋依娜从屋里出来倒烘笼里的碳灰。 看到宋阳经过,她直起身,静静地看着宋阳,嘴唇微微动了动。宋阳以为她有话要说,又不好意思开口,便走近几步:“蒋姐,有事吗?” 蒋依娜愣了一下,神情变得有些紧张:“没……没事!” “哦!” 宋阳微微一笑,没再多问,转身走上大路,直接回家。 而蒋依娜则提着烘笼回屋,关上门,跑到窗边书桌旁,从窗户缝隙探出头,望着越走越远的宋阳,直到他在拐弯处消失不见,才坐回椅子上,一脸纠结的样子。 宋阳回到半坡的老宅,推开门走进去。 宋建国抬头看过来:“杨华德怎么说?” 宋阳直接从兜里掏出批条递给宋建国:“还能怎么说,得了点好处,痛痛快快就把批条开给我了。他觉得我选青沟和盘龙湾那两个地方盖房子有点奇怪,还劝我说地方太偏,比那好的地方多的是……他哪能知道,以后这两个地方会变成什么样。” 宋建国拿着批条看了看,深吸一口气:“希望我们赌对了……这批条还得去公社盖个章,队上同意了,到公社也就是走个程序。” 宋阳笑着,语气肯定:“肯定不会错……我明天去黑市卖猪肚,顺便把这事儿办了。爸,请人的事就交给您了,开年就盖房。” 他心里想着:现在村子里的人有多不看好这两个地方,以后就会有多羡慕。 不管怎样,大趋势不会有太大变化,自己把握机会的能力总归比村里人强一些。 在这件事上,宋阳充满了信心。 随后,他看向抱着已经睡着的云兰在火边烤火的宋军:“哥,你想在青沟盖个什么样的房子?” 宋军愣了一下:“我也不知道。” “这有啥不知道的,总归要自己住着舒服才行,大胆想,难得盖一次房子,就盖个好点的。”宋阳鼓励道。 “随便盖三间就行……” “再往好点想!” “那就盖个吊脚木楼吧,上边住人,下边放工具、关牲口。” 宋军挠挠头想了想:“吊脚楼住着舒服,潮气也不大。山上树多,盖房子的木头也好找。” “吊脚楼……也行,但没必要把牲口和人住的地方连在一起,还是分开建比较好。” 吊脚楼在米仓山比较常见,也是一种很合理的住房形式。宋军见识有限,想法有些局限,不过吊脚楼在当下也算很不错的房子,材料有了,条件允许,也能建得很漂亮。 而且,吊脚楼住着确实舒适,现在山上木材容易获取,地基石材也不难找,倒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听说要盖吊脚楼,李嘉怡听了很是高兴,神情甚至有些激动。 “那你呢?”王静雅也很有兴趣地看向宋阳。 “我想盖个石头房子。” 宋阳早就想好了。 盘龙湾那地方青石多,可以就地取材,顺便把盖房子的场地和一些地方修整出来,清理出的山石差不多就够用了。 既然有钱盖房子,他可不想再守旧地盖什么吊脚楼、夯土房。 好歹重活一回,见过后世那些造型精美的别墅,直接盖个小别墅样式的房子多好,几十年都不会过时。 而且,青石这种融合青、黑、灰等颜色,强度很高的建筑材料,盖出来的房子不比砖房和钢筋混凝土房子差,外观同样能弄得很漂亮。 一想到自己喜欢的石头房模样,宋阳心里就美滋滋的,充满了期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盖那种没几年就嫌老旧的房子,那不是傻嘛。 直接弄成个别墅级别的屋子,再有个庭院啥的,多舒服。 第84章 野猪肚 夜里,宋阳很早就钻进了被窝,可能是天气冷的原因,鸡圈里打鸣的公鸡都没了动静,可宋阳因为心里装着事,天还没亮就醒了。 他计划今天去黑市,把几个野猪肚卖掉,顺便到公社给建房批条盖章,把这件事落实好,免得出现意外。 趁着这个时间,还能准备准备木材、石料这些东西,修路的事也得尽快安排,争取早点开工,早点住上新房,让一家人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至于给舅舅家送肉,可以等从镇上办完事后再去。 去舅舅家一来一回二十多里路,如果不耽误,几个小时也就够了,时间来得及。 宋阳穿上厚衣服,用背篓背着六个野猪肚,拿着手电筒,趁着夜色,匆匆忙忙地朝着桃源镇的黑市走去。 两只青川犬紧紧跟在他身边,他依旧在袖子里藏了把杀猪刀,头上戴着带护耳的帽子,把两边帽耳放下来,在下巴那里扣上扣子,大半张脸都被遮住了,这样也就不用过多伪装。 也许是快到春节了,宋阳到黑市的时候,发现来往的人比以前多了不少。 尤其是几个倒卖布票、粮票、油票等票证的贩子,身边围了好多人。 出来偷偷卖东西和买东西的人,也比平常多了很多。 看来,为了能过个好年,不少人都愿意冒险。 宋阳找了个地方,放下背篓,两条青川犬在周围闻来闻去,他把它们拉到身边,下达指令:“坐下!” 这段时间,一有空闲,宋阳就对它们进行基础训练,现在已经有了初步的效果。 听到宋阳的命令,再加上他在两条狗的后半身轻轻往下压,两只狗先后在他身边坐下。 可是没过多久,它们又想站起来到处走,宋阳举起手做出要打的样子,它们就赶紧摇摇尾巴,乖乖坐好。 很快,有人过来小声问:“兄弟,卖的什么呀?” “野猪肚,好东西!”宋阳小声回答,同时留意着周围的情况,以便有情况能赶紧跑。 这人显然不是真心想买,摇摇头就走了。 接下来,路过的人时不时有人过来询问,也有人问价格,但最高只给到六七毛钱,宋阳果断拒绝了。 八毛钱的话,他还不如背回去自己吃。 就这样,宋阳一直在等,问的人不少,可就是没人能给出合适的价格。 谁能想到,在后世被认为有很高药用价值,一个能卖三四百的野猪肚,现在却像上次卖熊掌一样,卖不出好价钱。 实在是让人无奈。 看来,还得碰到识货又舍得花钱的人。 宋阳开始盼望第一次买竹溜子的男人,或者买过熊掌的姑娘出现,可又担心这两人不一定会买这些东西。 眼看着天快亮了,一直没等到想见到的人,满心期待的宋阳却看到街道上有几个戴红袖章的人,偷偷摸摸地朝这边走来。 宋阳心里一紧,立刻把装猪肚的背篓背到背上,大喊一声:“快跑!” 说完,拔腿就跑。 黑市上买卖东西的人瞬间乱成一团,大家赶紧收拾东西,到处跑,都害怕被抓住。 与此同时,戴红袖章的几个人见藏不住了,也猛地冲了过来,其中一个紧紧追着宋阳不放。 要是空着手跑,宋阳绝对不比这人差,可背着背篓就不一样了,背篓在身上晃来晃去,跑起来很不方便,但他又舍不得把背篓和猪肚都扔掉。 就在被追得越来越近,宋阳都打算扔东西的时候,跟在旁边跑的招财突然停下来,站在主人前面,对着紧追不舍的人大声叫。 那人被招财吓了一跳,赶紧跳到一边。 听到招财的叫声,跟着宋阳跑的进宝也跑回来,对着那人不停地叫。 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进宝已经认定招财是带头的。 虽说两只狗崽个头不大,但人本能地害怕被狗咬,那人被拦住了,看着越来越近的两条狗崽,他伸脚乱踢、大声呵斥,见吓不退,只能往后退。 也正因为这样,宋阳得以逃脱。 黑市本来就在镇子边缘的偏僻地方,没跑几步,宋阳就越过外面那片还算平坦的田地,跑到附近的树林边,他对着招财和进宝吹了声口哨,两条狗崽不再阻拦那人,转身朝宋阳跑去。 眼看宋阳要进树林,那人也不敢再追,只能不高兴地回去拦截其他人。 宋阳钻进树林,一屁股坐在雪地上,暗自叹气今天来得不是时候,谁能想到这些人今天会突然提前来检查,难道是想趁着过年捞点外快? 他揉了揉帮了大忙的两只狗崽,喘了口气,确定没人追来后,就带着它们回到进镇子的大路旁,从路边树林里拖来几根树枝,又在地埂几丛野草根那里找来一些干草,在路边生了一堆火取暖。 今天只能这样了,冬天天亮得慢,等天大亮,差不多就是公社的人上班时间,到时候去把事办了,就准备回家。 不远处,有几个人骂骂咧咧地从镇子里出来。 听他们说,有人挑着豆腐来卖,担子和豆腐都被没收了,还有人拿了些小孩衣服来卖,带来的一包衣服也被扣押了…… 虽说被拦住后,大多数时候只是东西被没收,人被教育一下,写份保证书或者检讨书,就有可能被放出来,但大家还是都不愿意,因为还有可能被通报批评、罚款,那就不划算了。 “大哥,那些人走了没?”宋阳随口问了一句。 “都走了!你也是从黑市跑出来的?”其中一人问道。 宋阳点点头:“我最先发现他们的,喊了一声就赶紧跑,差点就被抓住。” “你运气真好……快过年了,前两天才来驱赶过一次,今天又来了,算了,回家安稳过个年吧,我可不想大过年的还被人抓住,过完年再说!” 能听出来,虽说这事情不好做,但大家还是不想就这么放弃。 宋阳想起上辈子,好像从明年开始,情况会好很多,政策会越来越宽松。摆摊倒卖各种东西的人会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城里。 到那时候,镇上逢一四七的集市也会逐渐热闹起来,事情就好处理多了。 现在这样的日子,实在让人烦心,宋阳也很苦恼。 就算他是重生的,依旧只能跟着形势走,只是个小人物,他只想好好过这一辈子。 宋阳一直在小火堆旁耐心等着天亮,过了一会儿,远处有个身影从镇子里出来,看着有点眼熟。 宋阳仔细看了看,认出是那个买过竹溜子,还帮王岳买过麂子的中年男人。 这个时候才来……也不知道今天他收不收东西!宋阳一直盯着他。 中年男人经过宋阳身边时,似乎也觉得他眼熟,就停下脚步:“我好像从你这儿买过竹溜子!” “没错!”宋阳冲他笑了笑。 “我今天来晚了,听说黑市被驱散了……”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这个时候在路边烤火,你也是来黑市卖东西的?没被抓住?还是东西已经卖出去了?卖的什么呀?” 中年男人一连串地问。 宋阳笑着说:“东西没卖掉,我发现得早,跑掉了,我带了几个野猪肚来卖……要不要看看?” “野猪肚,那可是好东西,我瞧瞧!” 中年男人走到火堆旁蹲下,伸手在小火堆上烤着,边烤边搓。 宋阳把垫在屁股下的背篓扶起来,拿到中年男人面前:“四个百来斤的黄毛野猪肚,还有两个大野猪的肚,这两只大野猪都两百多斤。” 能长到两百来斤的野猪,得长个三四年。 野猪肚子讲究所谓的“疔”,听老人说是野猪吃进去毒蛇、毒虫之类,被咬后伤口愈合形成的,具体是什么,宋阳也说不清楚,到底有没有药效,他也不能确定,但野猪肚和野猪肉不一样,做法对了,确实很好吃。 把野猪的大小告诉中年男人,让他自己判断。 中年男人点点头,伸手翻看着背篓里几个在火塘边晾干水汽的洗干净猪肚:“东西不错,猪肚嘛,各有各的做法,小的嫩,大的更有嚼劲,当然,做法得当,都能做得很好吃。 这几个猪肚我都要了,小的一个一块二,大的一个一块五,一共七块八毛钱,你看行不行?” 这几个猪肚卖的钱,和卖黑熊四个脚掌差不多,拿回去估计也是留着自家吃,比起黑市里问价的那几个人,中年男人直接给出翻倍的价格,相当不错了。 宋阳立刻点头:“行!” 中年男人笑着对宋阳竖起大拇指:“兄弟,爽快!” 他把几个猪肚装进自己背篓时,接着问:“上次见你卖竹溜子,这次是野猪肚,你家里有人打猎吧?” “都是我自己弄的!” “看不出来啊……是这样,我家在县城,家里经常有人来品尝我爸的手艺,大多是山里的野味,我列了个单子,标了价格,给你看看。我经常来桃源这边,这儿在大山里,弄到野味的机会大得多。 你要是弄到了,觉得价格合适,就带来,不用进镇子,就在这儿等着,还是这个时间,我来收,怎么样?” 中年男人的提议让宋阳很惊喜。 其实他之前也猜测过中年男人的身份,一开始以为是个舍得花钱吃吃喝喝的吃货,没想到,人家背后是个厨师,开的是私房菜馆。 这种私房菜馆不公开营业,却有人因为手艺来吃,往往开得很隐蔽。 这倒不失为一条卖野味的好途径。 有这样的好事,还能降低风险,宋阳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不对……不能太高兴,下次来的时候,还是得小心点,可别被坑了。 中年男人先递给宋阳七块八毛钱,然后急忙从内衣口袋里拿出两张信签纸,一张是已经列好名称、标好价格的单子,他用另一张抄写了一遍,交给宋阳。 宋阳接过来仔细看了看,发现要的东西还挺多,而且价格也很不错,马上说:“等我弄到了,就来这儿找你!” “那就说定了……走啦!”中年男人把背篓背到背上,快步走了。 第85章 红手 成功把猪肚卖掉,宋阳顿时感觉轻松了许多。 天色逐渐亮起来,他背着背篓,领着一对狗崽,不紧不慢地走进小镇。到了公社办公大院,没等多长时间,大门就打开了,陆续有人走进去。 宋阳拿着杨华德开具的证明,找到相关负责人,简单说明了情况,顺利拿到了盖了章的正式批条。 事情总算定下来了。 宋阳高高兴兴地走出公社大院,特意去了百货商店,给两个小侄女称了一斤饼干,然后加快脚步往回走。 回去的路上,两条青川犬因为已经走过一次,显得比较熟悉,一路欢快地跑在前面,时不时抬起腿,在路边的树木、灌木丛这儿撒点尿,那儿撒点尿。 觉得奇怪,它们怎么有这么多尿。 在回去的途中,宋阳先后碰到三批从山里出来的人。 每批都是三五个人一起,带着猎枪,牵着猎狗。 前两批人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只是一脸疲惫,显然在山上熬了一整晚,眼睛里都是血丝,被冻得脸色又青又白。 但第三批人却不一样。其中一个人的右手袖子被扯掉了半截,手臂上血肉模糊,一道道抓痕很清楚,简单用布条包扎着,他用手紧紧按着伤口,凝固的血糊满了整条手臂,肩膀上还有个血洞,大半个身子都是血迹。 看到这几个人神色慌张,匆匆赶路,而且年龄都和自己父亲差不多,宋阳忍不住问道:“几位叔,这是怎么弄成这样的呀?” “我们进山去打那吃人的豹子,昨天下雪了,豹子的踪迹都没了,在山里找了一整天都没找到。昨晚就在山里过了一夜,今天早上刚准备接着找,那豹子突然从林子里冲出来,见人就扑。一下子场面就乱了,当场就有一条狗被咬死,人也被咬伤了。” “那豹子这么凶?打死了没?” “哪能打死啊,当时它正咬着狗、扑向人,在身边窜来窜去,根本不敢随便开枪,只能拿枪当棍子砸它。可它太机灵,几下就跑远了。我们匆忙开了一枪,没打中,让它跑掉了。” “往哪个方向跑了?” “看方向是朝东边去了,可谁知道它会拐到哪儿?说不准……不跟你说了,得赶紧送人回去看医生。” 那人说完,赶紧追上前面先走的同伴,快速走了。 宋阳微微皱起眉头。 他推测,前两批人估计也是去打那只豹子的,大概率都没成功,要么没找到豹子,要么找到了但没打中。 昨天早上杨华德公布了打豹子的消息,其他生产队肯定也都知道了。 豹子可是难得的“山财”,只要觉得自己有本事的人,都惦记着这笔奖励,估计都约着伙伴上山了,都想拿到这笔钱。 宋阳心想,这时候山上说不定还有不少猎人在到处找。 他万万没想到,这只吃人的豹子居然这么凶猛,面对好几个猎人还敢直接扑上去,难道是吃人吃上瘾了? 宋阳加快脚步往家走,结果在上老梁包那座山的岔路口,又碰到几个垂头丧气往回走的人,其中两个人还各自背着一条受伤的狗。 宋阳看到这情况,心里一惊,越想越觉得不安。 他没再问,直接回了家。 李嘉怡正在门口,在撮箕里垫块木头切着菜叶喂鸡,看到宋阳回来,问道:“阳子,事情办好了吗?” “这是给云梅、云兰的。” 宋阳拿出称好的一斤饼干递给李嘉怡,然后把背篓放在柴房旁边:“挺顺利的,六个猪肚卖了七块八毛钱,盖房子的事也批下来了……爸在家吗?” “你爸一直在家里,怎么了?” “一起进屋,我有事情跟大家说!” 李嘉怡见宋阳表情严肃,赶紧放下手里的菜刀,跟着他进了屋。 看到屋里一家人都围坐在火塘边烤火,宋阳微微松了口气。 “这几天大家哪儿都别去,就老老实实在家里待着。给舅舅家送肉的事,也先等等。” 接着,宋阳把一路上看到的情况详细说了一遍。那只豹子太厉害了,受伤那人说的“鬼晓得这只豹子会转到哪里去”这句话提醒了他。 豹子本来就是到处跑的野生动物,哪里有吃的就去哪里,到处乱跑,充满了不确定性。现在它已经伤人吃人,更是无所顾忌。 去舅舅家要走十多里山路,虽说方向不一样,还会经过两个村子,但也不能保证不会碰到豹子。 “咱们最好就在家里待着,咱们家离大村子有一段距离,又在半山腰,位置比较偏,说不定豹子也会跑到咱们这儿来,大家都要小心。” 宋阳清楚自己的能力,那些受伤的人里,不少看起来都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可他们都拿这豹子没办法,自己就更不行了。 吃一堑长一智,不能再像第一次打黑熊的时候,对没把握的事还硬上,还是稳妥点好,千万不能莽撞。 毕竟,生命只有一条。 一家人听了宋阳说的这些,都感到害怕。 宋建国脸色也变得严肃起来:“村子里的甄凌峰今天早上找了几个人进山,听说你打了野猪,之前还打了黑熊,专门来找过你,想叫你一起去……那只豹子这么厉害,怕是不好对付。 听阳子的,这两天大家别到处跑,等这事儿过去了再说,尤其要看好孩子。这么多人上山,厉害的猎人肯定不少,说不定哪天就把那豹子打死了。” 甄凌峰在石河子村,算是最厉害的猎人,宋阳以前听过很多关于他的事。他打过黑熊、豹子和野猪,当然,都是带着村里几个有火枪的人一起干的。不过最近几年,倒是很少听说他打到什么好猎物了,大多时候也就打些野鸡、野兔之类的。 这也正常,不管是黑熊还是野猪,都需要很大的活动范围,豹子的活动范围更大,它们可不是到处都有,尤其是村子附近就更少了。 上山想找到猎物,可不是容易的事。 至于村里其他几个猎人,也就是小打小闹,自己行动,最厉害的也就是用陷阱抓到过野猪。 “哪怕能把它赶得远远的也好。” 宋阳小声嘟囔了一句。 说完,他又想到,自己的师傅李豆花会不会也去打豹子呢? 师傅年纪大了,一个人住在山里,也不知道安不安全。 这只豹子接连伤人伤狗,显然是被一群人在深山里追得到处跑,大家都想抓住它,把它逼得像疯了一样,变得更加危险。 容易反击又不怕人的野生动物,向来是最危险的,更何况这还是一只豹子。 就算是一只普通的狗,被人追着打,为了保命,也会反咬一口。 “爸,陪我去看看师傅,听听他怎么说。” 李豆花是出了名的打猎老手,宋阳一方面想去看望师傅,另一方面也想向他请教。 这是个难得的学习机会,李豆花的判断肯定很有参考价值,总比自己在这里瞎猜好。 “走!” 宋建国二话不说,站起来。 “等会儿就该做饭了,记得回来吃饭啊!”王静雅叮嘱了一句。 “知道了。” 宋阳应了一声,上楼拿了火枪,装好弹药后下来,看到宋建国也找了把开山刀别在腰上。 两人一起出门。 李豆花住在石河子村和黑潭子村之间的山沟里,那里两村的地界交叉。一路上,父子俩小心翼翼,两条青川犬自觉地跑在前面探路,倒也没觉得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 远远看到山坡的山道旁,李豆花的茅草屋升起袅袅炊烟,宋阳知道师傅在家,心里稍微松了口气。 等走到院子附近,巴豆早早地叫了起来。 李豆花提着火枪走出来,看到是宋阳和宋建国,伸脚踢了巴豆一下,骂道:“乱叫啥,没看清是谁啊!” 巴豆马上安静了。 两人跟着李豆花进了屋,在火塘边坐下。李豆花递给宋建国一袋烟叶,自己拿起刚刚放下的烟袋,“叭叭叭”地抽了起来,一副悠闲的样子。 说起吃人的豹子,李豆花已经听说了,有人来找过他一起进山,被他以年纪大了跑不动为由拒绝了。 他的想法和宋阳差不多,都觉得这只被追得走投无路的吃人豹很容易伤人,而且很多人都在打它的主意,最好别去掺和。 “大家都老老实实在家待着,豹子虽然值钱,但在这种情况下,别想着去和别人争。豹子太凶,子弹可不长眼。想赚钱,也不一定非得靠这只豹子。如果真想打,得等人和豹子都冷静下来才行。” 这是李豆花给的建议。 父子俩见李豆花这么沉着,就放心了,回家去了。 简单吃过午饭,宋阳暂时没事,干脆上楼补觉。 就这样过了一天,第二天早上,甄凌峰又带着四个人来找宋阳,打算今天继续进山找那只豹子,宋阳拒绝了他们。 到了晚上,王岳过来串门,顺便给宋阳带来两本畜牧局发到畜牧场的指导书,一本是关于山村养猪管理的,另一本是讲养羊的。 王岳还跟宋阳说了一些从山里听到的事。 有人去找豹子,结果在土洞里发现了一只黑熊,发了一笔意外之财。 还有两批进山打豹子的人,发现豹子的脚印后,联合起来一起围猎。结果,豹子抓伤了一个人,大家争着打打豹子的时候,不仅没打到豹子,还有人被火枪误伤,双方吵了起来,最后也只能空手而归。 没错,是争着打! 山里打猎有规矩,“红手”在分配猎物时可以多分。 所谓“红手”,就是打中猎物的枪手。 如果好几个人同时开枪打中同一只猎物,那就看谁最先打中,谁打得最致命,综合这些因素来分配。 虽然有“遍山赶猎见者有份”的规矩,意思是不管是谁,只要在现场,都能分点野肉,哪怕只有一点点,大家也没意见。 但这可不是平均分配。 实际上,进山打猎经常空手而归,为了鼓励枪手,枪手可以得到猎物的头、皮和后腿。 为了防止有人偷懒最后来分一份,猎头必须点名三次,只有从头到尾参与打猎的人,才有资格参与分配。 打猎队伍里有一套很讲究的分配原则。 如果有外人来,也只会象征性地分给他一点,这是为了不让别人嫉妒,不让别人眼红。 不然,谁都能来平均分,那还打什么猎,凭什么自己辛苦打猎,却让别人占大便宜? 但也正是因为这个,扛枪进山的人里,有些急躁的,为了多分猎物,争当“红手”,就会匆忙开枪。越是值钱的猎物,越容易出事。 这就要求打猎的猎人一定要稳重、可靠,看清楚看准再开枪。尤其是用火枪,打出去的是成片分散的铁砂,要是稍微有点动静就乱开枪,最容易伤人。 在山里打猎,因为这种事,打死人、打伤的情况可不少。 人越多,尤其是互相不熟悉的人凑在一起,一次围猎就越容易乱套,甚至不排除有人趁机放黑枪的可能。 捕猎是小事,伤了人命那可是大事。 这就是宋阳找王岳、王宏远和自己父亲一起打猎的原因。 两位长辈相识多年,关系一直很好,他和王岳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是最铁的兄弟。 这是宋阳在石河子村能找到的,最可靠的人选。 至于宋军,不是他人不好,而是他小毛病多,做事不踏实。作为宋军的亲弟弟,宋阳太了解他了,不让他参与打猎,更多的是想保护他。 当然,宋阳自己也有不足,但好歹重生一次,经历了那么多事,现在回到十九岁的身体里,自然知道要做出改变,不然岂不是白活了这一辈子。 第86章 豹子追人 傍晚的时候,去队上帮忙宰羊的宋军回来了,带回来好几斤羊肉。 队上宰完羊后,直接在大村子支起土灶、架起铁锅开始煮,煮好后剔骨切片,连带着汤汤水水,按照户头分给大家。 这次杀的六只羊都很肥壮,分量很足,尽管村里有四十多户人家,每家也能分到十来斤肉。 宋军带回来的羊肉,大部分留着过年用,剩下的羊肉和羊汤用来做晚饭。 从自家的自留地里摘了一些蔬菜,再配上土豆和红薯,调好麻辣蘸水,一家人吃得很舒服,就连羊肉汤都喝得干干净净。 接下来的三天,宋阳哪里都没去。每天吃完饭,就训练两只狗崽捡东西,然后就抱着烘笼,躺到楼上的床上,一边烤火,一边看书。 直到第四天早上,生产队皂角树上的铁钟又敲响了。 宋建国去开会,回来后告诉大家,那只豹子被人打死了,猎手们已经去公社领了奖金。 原来是十多个猎人,带着二十多条狗围猎,把豹子逼到树上后开枪打死的。公社还专门发了通知,说大家现在安全了。 十多个人分一只豹子,虽说打豹子利润很高,但分到每个人手里的也不多,宋阳对此倒没有什么羡慕的。 隐患消除了,一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此外,宋建国还跟宋阳说,已经和村里的几个石匠、木匠打过招呼,等开年雪化了,就可以开始动工盖房子。 对于这些在外面做副业的人来说,只要有工作就行。常年在外面漂泊,一年到头回不了家,还不如在自己村子里,早出晚归,能和家人经常在一起。 再加上都是同村人,平时在外面干活一天至少能挣一块二,这次他们主动降低了一点价格,一天只要一块一。 虽说这个工钱还是有点高,但也能理解,毕竟他们在村里干活,少了很多其他挣钱的机会。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一家人开始为过年做准备。 砍来竹梢扎成扫把,打扫屋里积攒了一年的灰尘;有的去砍柴,有的负责擦洗家具,就连两个小侄女也找来麻布,认真地擦拭桌椅板凳。 宋阳用背篓装了一只野猪后腿和一些家猪五花肉,打算给舅舅家送去。 东西不算多,也就二十来斤,不到三十斤。 毕竟要走山路,舅舅家在距离石河子村十多里远的槐树公社徐家沟,走近路的话,沿途大多是山岭和狭窄的小道。 为了安全,宋阳带上了火枪和一把开山刀。 他刚出发,招财和进宝就紧紧地跟在身边。 山路又崎岖又难走,地面还很湿滑,一路上都是连绵的山岭。偶尔走到高处,眺望那些一座连着一座黑白相间的山头,给人一种好像洪荒巨兽扑过来的压迫感。 一路上,宋阳手里拿着火枪,一直保持着警惕。 树林里不时传来飞鸟扇动翅膀的声音,草丛和灌木丛也经常晃动,野兔时不时地跳过去。 这些细微的声音,总是让两条青川狗崽突然停下来,抬起头四处张望,宋阳的神经也跟着一次次紧张起来。 他加快脚步,终于到了徐家沟舅舅王福家。 舅舅家的房子是用土夯实建成的,有好些年了。 经过多年的风吹雨打,墙壁裂了好几道大口子,缝隙里塞着各种杂物用来堵住漏洞。好在土墙厚实,要是一般的墙,恐怕早就倒了。 房子看起来非常破旧,在宋阳的记忆里,直到两千年,表弟入赘到县城后,帮助舅舅在这里盖了一座七八十平米的小平房,舅舅舅妈平时也就种种庄稼,过年的时候才回来住住。 舅舅家有一个表姐和一个表妹,都嫁到了附近的村子,日子过得平平常常。 和宋军家一样,王福一家也在忙着打扫屋里屋外。 再穷也要好好过年。 不管日子多么艰难,年总是要过的,而且还要过得有滋有味。 越是家里穷,待人就越热情。 宋阳的到来,让舅舅一家人特别高兴。他们马上停下手里的活,把宋阳迎进屋里,忙着准备午饭。 午饭自然又是以红薯当主食,趁着做饭的空当,大家互相询问家里人的情况,彼此是不是健康、日子过得怎么样。 尽管日子都不好过,但大家给出的回答都差不多:都挺好的,别担心。 只是简单的微笑和话语,却让宋阳心里涌起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宋阳把带来的野猪后腿和五花肉交给舅妈,东西虽然不多,但一家人还是非常高兴,尤其是三个表弟表妹,光是看着,就忍不住不停地咽口水。 宋阳家的条件其实也不比舅舅家好多少,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能做的也有限,现在大概也就只能让舅舅一家在过年的时候多吃上几顿肉。 吃过午饭,简单聊了一会儿,宋阳以家里也忙着打扫卫生、准备过年为借口,委婉地拒绝了舅舅的挽留,挎着火枪,背着背篓,带着两条狗崽踏上了回去的路。 从徐家沟出来,沿着槐树乡的山路走,接下来的路都是安静的山岭。 看着眼前的山水,宋阳没有一点欣赏风景的心情,心里全是路途的艰难。 他脑子里有很多山里人挣钱的办法,但他清楚自己现在的情况,不敢轻易给舅舅家提建议,哪怕是亲舅舅也不行。 关键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从桃源镇到槐树乡,毕竟是两个公社,中间有一条沿着山梁修建的土路,还算宽敞。 但这条路为了减小坡度,弯弯曲曲的,路程比走近路远了好几倍。 宋阳当然选择走狭窄的小道走近路,在山岭之间穿梭,途中也会不时和大路交汇,能顺着大路走一段。 走到一半,在一个山高林密的地方,原本跑在前面的招财和进宝突然停住脚步,盯着下面被树木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弯弯曲曲的山路,发出低沉的叫声。 “怎么了?” 一直保持警惕的宋阳看到这情况,马上拉起火枪的击铁,拿掉盖着火药引信的胶皮,端起枪来。 没过多久,树林里传来一阵声音。宋阳仔细一看,透过层层树木,隐约看到一个女子,好像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拼命地在山林里跌跌撞撞地往上跑,慌慌张张,完全离开了山路。 看到是人,宋阳松开了放在扳机上的食指。 第87章 吃人的豹子 在山里打猎,很多意外就是在这种时候发生的。树木茂密,看不清楚情况,一听到动静就以为是猎物,一紧张就开枪,结果往往把人当成猎物打死了。 跑上来的是个女子,两条青川狗没有大声叫,反而变得更加紧张,身上的毛一下子立了起来,往宋阳身边靠了靠。 “还有别的东西!” 宋阳看到招财和进宝的反应,马上意识到这个女子可能是被什么东西追赶,而且这个东西让两条狗崽都很害怕。 他赶紧又端起枪,食指放在扳机上,顺着两条狗崽注意的方向观察。 只见在女子侧边十多米远的树林里,灌木丛轻轻晃动,有东西在快速移动,正从侧边向女子靠近。 由于树木遮挡,宋阳一时看不清楚是什么。 那女子好像看清了,忍不住尖叫起来。大概觉得往上跑太困难,她突然转身,往山下跑,只想离追赶她的东西远一点。 但那东西速度很快,女子根本跑不过它。 突然,追赶在女子身后的东西猛地加快速度,从灌木丛中跳出来,朝着女子追去,一下子就拉近了距离。 这下,宋阳看清楚了。 一身黄色的毛,布满黑色的环斑,身体细长,动作敏捷,不是豹子还能是什么? 这几天,一群群的猎人在山里追捕那只吃人的豹子,为了不空手而归,看到其他猎物也不会放过。 而且,现在所在的位置离村子不远…… 按理说,村子附近的山野应该比较安全,怎么会出现这样的猛兽? 看这只豹子追赶人的架势,显然是准备捕杀。 难道又出现了一只吃人的豹子? 宋阳来不及多想,眼看豹子就要追上女子,他不能见死不救。 距离有点远,火枪的射程勉强能够到。 但这样打过去,铁砂呈散射状,中间又隔着不少树木,他不能保证能打中豹子,更担心伤到女子。 情况紧急,宋阳只能希望枪声能把豹子吓跑。 他把枪口往上抬,朝着天空扣动扳机。 “砰……” 强烈的枪声在山间回响。 被枪声吓了一跳,正准备扑向女子的豹子猛地一转弯,放弃女子,以更快的速度钻进旁边的灌木丛。枝叶晃动了几下,很快就没了踪影。 好在,枪声起作用了! 总算是把豹子吓跑了。 宋阳没有马上下山,而是赶紧取出药壶,往火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做好再次射击的准备。 他不敢有一点疏忽。 在会吃人的猛兽中,豹子无疑是最可怕的。 它不像老虎,一旦有过吃人的经历,再见到人就不再害怕,反而会有很强的捕猎欲望,攻击起来也很直接。 也不像被人伤过的黑熊或大野猪,见到人会直接发起凶猛的攻击。 豹子不一样,即使吃过人、被人伤过,在人面前还是会表现得很胆小。也正因为这样,它的行踪更加隐秘,善于隐藏和偷袭,让人防不胜防,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它暗算了。 也就是说,现在这只豹子虽然暂时跑了,但不代表它会跑远。 宋阳暂时没去管那个女子,而是端着枪,小心翼翼地防备着。 脚边的两条青川狗崽依然毛竖着,虽然一声不吭,显得有点害怕,但一直紧紧盯着树林。 它们的听力和嗅觉比人灵敏,此刻的状态告诉宋阳,危险还没有消除。 这就是带着狗进山的好处,哪怕是再普通的狗,也能起到很好的预警作用,哪怕不叫出声。 从刚才豹子扑人的动作来看,宋阳估计这是一只体重至少七十公斤的大家伙,非常强壮。 宋阳觉得自己还没有十足的把握对付它,之前特意在家待了几天,避开猎杀吃人豹的混乱局面。 好不容易等到危险解除的消息,来舅舅家一趟,却又碰到了这种事。 什么时候豹子追人变得这么常见了? 宋阳思考着这个问题。 师傅李乘风说过,被追捕的吃人豹不好对付,得让人跟豹子都冷静下来,降低豹子的防备心理才行,不然以豹子比猎狗还灵敏的感官,猎狗都很难追上,更何况是人。 宋阳怀疑,那些领了奖金的人打死的豹子,可能是另外一只,并不是真正吃人的那只。 他有一种预感,这只豹子很可能是自己躲不过的灾难! 没过一会儿,两条青川狗崽变得更加紧张了。 刚才还依偎在宋阳脚边,现在却拼命往他身后躲,不仅毛竖着,浑身都开始发抖,显然比刚才更害怕了。 那只豹子肯定还没走,就在附近。 宋阳赶紧把背着的背篓扔到地上,端起枪,小心翼翼地注意着树林里的动静。 很快,树林里又出现了灌木枝条晃动的情况,那只身形健壮、毛色斑斓的豹子不慌不忙地在树林间穿行,走几步就停下来,朝着宋阳这边看,正悄悄地靠近他。 很明显,这次豹子的目标不再是那个看到豹子再次出现,吓得躲在大树后面不敢喘气的女子,而是宋阳…… 也许是那一声枪响,不仅让这头豹子感觉到了危险,更是彻底激发了它的凶残本性。 豹子一步步靠近,宋阳的心也随之剧烈跳动。 两只青川犬因为本能的恐惧而不停地颤抖,看到宋阳分开双腿,就想挤到他腿下寻求保护,嘴里还可怜叫声。 这不是它们胆小,而是它们年纪还小,虽然刚开始有了一些狩猎的天性,但面对如此凶猛的野兽,实力差距太大。 对于豹子来说,咬死它们简直易如反掌,这绝不仅仅是胆量的问题。 宋阳既不敢跑,也不敢后退。 李乘风曾经告诫过,把后背暴露给野兽是非常危险的。相反,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正面对抗、坚决不后退才是最好的选择。 这样一来,至少能看清野兽的攻击动作,毕竟后背看不到东西。 就像人类打猎时会评估猎物的强弱,判断自己有没有把握,野兽捕猎时也会观察目标,考虑能不能成功猎杀。 而退缩,本质上就是表现出自己的软弱,反而更容易激起野兽的攻击欲望。 绝对不能把后背对着猎物! 宋阳努力压制内心的慌乱,硬着头皮紧紧盯着豹子,手中火枪的枪口随着豹子的移动慢慢调整。 他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甚至不确定能不能打中,所以不敢随便开枪,必须等待最合适的时机。 随着豹子越来越近,宋阳感觉自己的心脏好像被豹子的脚步狠狠踩踏,虽然没有声音,却有很强的压迫感。 就算在寒冷的天气里,他的额头也冒出了细密的汗珠,后背更是一阵阵地发凉。 此时,宋阳已经确定,这就是那只吃人的豹子。 他清楚地看到,豹子的脑袋、脖子上沾着大片暗红色的血迹,那是凝固的血渍,是它的舌头舔不到的地方。 这几天,这头豹子伤害了不少人和狗。 在此时,宋阳已经确定,这就是那只吃人的豹子。 他清楚地看到,豹子的脑袋、脖子上沾着大片暗红色的血迹,那是凝固的血渍,是它的舌头舔不到的地方。 这几天,这头豹子伤害了不少人和狗,在大家连续几天的追捕下,它根本没有时间清理自己。 而这些暗红色的血迹,让豹子显得更加凶恶,光是远远看着,就能感受到强大的压力。 十五米、十米…… 豹子在树林里穿梭,看起来很随意,还不时抬头看看,实际上在不经意间悄悄地缩短和宋阳的距离。 这是豹子常用的策略,在距离足够近的时候发动突然袭击。 当距离接近十米时,豹子突然在一丛灌木后面停下来,先是蹲着,接着侧身躺下,抬起后腿挠了挠脖子。 宋阳看到这一幕,眯起了眼睛。 第88章 一场灾难 在十米的距离,对于移动中的豹子,他不敢确定能不能打中,但此刻豹子停下来,他有比较大的把握。 他不知道豹子在自己开枪时能不能迅速反应,但清楚在这么近的距离,豹子停下来不动的机会非常难得。 就是现在! 宋阳早就把枪口瞄准了豹子的头部,果断地扣动了扳机。 伴随着强烈的枪声,枪口喷出一团火焰,十几颗铁砂飞射出去。 火道处冒出的浓烟没有让宋阳眨眼,他紧紧盯着铁砂,只见它们打断了灌木的几根细枝。 然而,豹子好像察觉到了危险,在宋阳开枪的瞬间,迅速趴在地上,紧接着像弹簧一样高高跳起,落地后敏捷地钻进树林,然后一个转身,直接朝宋阳扑来。 对于速度很快的豹子来说,仅仅十米的距离,中途只要一次落脚,再次跳起时,已经张开血盆大口扑向宋阳。 在宋阳眼中,仿佛只是眨一下眼的功夫,豹子就已经近在眼前。他看到豹子的脑袋不断变大,右爪首先朝他的脑袋抓来。 平时藏在肉垫里的爪子,此刻完全伸开,露出弯钩状的锋利尖爪。 同时,宋阳也发现,刚才那一枪只是在豹子头顶留下了两道血痕,左耳根部被打穿,正在往外流血。 但面对豹子的迅猛扑击,宋阳根本没有时间思考。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 面对扑过来的豹子,宋阳只能迅速把火枪横在身前,用力向外推,试图把豹子推开。 幸运的是,他成功躲开了被豹子双爪抱住脖子并撕咬的致命攻击,但他低估了豹子扑击的力量。 这头豹子体重至少七十公斤,再加上这么快的速度,产生的冲击力很难轻易抵挡。 宋阳用力抵挡的反作用力,让他不由自主地向后退,脚下被两只慌乱躲避的狗崽绊倒,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倒去。 两只青川犬惊恐地跳开,在旁边对着豹子大声叫,但不敢靠近。 而这头豹子完全不理会两只狗崽,在它眼里,宋阳才是最大的威胁。于是,它紧接着跳了过来,再次朝着宋阳的脑袋咬去。 好在宋阳紧紧握着火枪,他一边双脚乱蹬,一边大声呼喊,挥舞着火枪拼命抽打。还真的打中了豹子两下,踢了它一脚,迫使豹子跳到了左边。 然而,这一跳正是豹子的猎杀本能和灵敏技巧的表现,它只是为了躲开宋阳的双脚,从侧面进攻更容易撕咬。 所以,它只是一跳,就又朝着宋阳的脖子扑来,不给宋阳起身的机会。 豹子是擅长锁喉、咬断猎物脖子的猛兽,它们知道从哪里下口能够快速结束战斗,从而节省体力。 宋阳根本没有时间做出调整。 豹子像闪电一样的一爪,先落在了宋阳的左手小臂上,不仅撕破了他的袖口,还在小臂上留下了三道血肉外翻的爪痕。 剧烈的疼痛让宋阳忍不住颤抖,手中的火枪也被豹子一口咬住木托,几番猛甩后,火枪脱手,被甩到了一边。 面对豹子不断抓来的爪子,宋阳只能用手脚抵挡,但和豹子的反应速度相比,他的反抗效果不大。就连踢在豹子身上的一脚,也好像踢在棉花上,没有着力点,不仅没能阻止豹子,反而又被它迅速抓了两下。 好在冬天穿的棉裤够厚,没有伤到皮肉,只是被抓得里面的旧棉花都露了出来。 看着豹子又一口朝着自己的脖子咬来,在这生死关头,宋阳的大脑一片空白,更多的是出于生命受到威胁时的本能反应。 他双手猛地推向豹子伸长的脖子,试图把它推开,阻止它的獠牙靠近自己的脖子。 然而,他的双手在豹子的皮毛上根本使不上劲,不但没有成功推开,反而让豹子的脑袋顺势钻进他的怀里,朝着他的左侧脖子咬下去。 就在这绝望的时刻,出于保护脖子的本能,宋阳脑袋一缩,肩膀一耸,使得豹子这一口咬在了他的肩膀上。 就算隔着厚厚的棉衣,宋阳依然能感觉到肩膀上传来的剧烈疼痛。 不用看,他也知道肩膀上肯定多了四个血洞。 但正是这疼痛,让宋阳混乱的思绪瞬间清醒,强烈的求生欲望一下子涌了出来:好不容易重生一次,绝对不能就这样死在豹子嘴里。 瞬间,宋阳发现,当豹子咬住自己左肩时,它的左侧脖子露出了破绽。 于是,他毫不犹豫,原本试图推开豹子的双手,瞬间变成双臂合拢,紧紧抱住豹子的脖子。 与此同时,他强忍着疼痛,拼命地把左边肩膀向下一沉,挣脱了豹子的嘴巴,把肩膀顶到豹子的嘴巴下方,配合双手,死死地勒住豹子的脖子。 用尽全力地勒! 他的肩膀用力向上顶着豹子的下巴,脑袋紧紧抵住豹子的脑袋。 这一下,豹子的脑袋转动困难,嘴巴也难以张开。尽管宋阳的脖子就在眼前,豹子却咬不到。 一人一豹,此刻以一种奇怪的“拥抱”姿势僵持着。 宋阳在下面,豹子在上面,然而这绝不是温馨的画面,而是生死搏斗。 趁着这个机会,宋阳试图用脚攻击豹子,希望能尽快结束这场战斗。 脚踢不到,他就用膝盖撞,完全是为了求生拼命的举动。 然而,豹子不是一动不动的,腹部挨了两下后,它迅速扭动身体,将后半部分移到了宋阳的右侧。 被这样限制住,豹子也开始惊慌,开始一下接一下地用力往后蹬腿,试图挣脱宋阳双臂的束缚。 但宋阳哪里敢松手。 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豹子,一旦让它挣脱,根本无法预料它是会继续疯狂攻击还是转身逃跑。 然而,宋阳这一抱的位置有点不对,对于脖子较长且身体柔软的豹子来说,很难造成窒息,位置靠后了一些。 但他不敢有一点放松去调整位置。 面对豹子越来越激烈的挣扎,宋阳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关键是,暂时避免了被咬伤,但豹子的爪子并没有闲着。它的一双后腿不断向后拖拽,一双前爪则死死地抓着宋阳的后背两侧,不时狠狠地抓挠。 棉衣很快被抓破,爪子深深地刺进宋阳的肉里,一阵阵地剧痛不断刺激着他的神经。 就在宋阳感到绝望的时候,眼角余光看到那名女子躲在大树后面,手里拿着一根木棒,紧张地看着这边,似乎想要帮忙,却又不敢靠近。 他忍不住大喊:“快过来帮忙!” 女子拿着木棒朝宋阳跑了两步,又急忙停下,看着豹子摇晃的长尾巴,还是不敢靠近。 “哎呀,求求你了!豹子被我抱住呢,你过来用力打它几棒,往它腰上打!不会咬到你的!” 宋阳看到这情况,心里又生气又着急,大声催促。 但一开口,憋着的那口气松了一下,差点让豹子挣脱,他赶紧又用力抱紧,不敢再有一点疏忽。 女子听了这话,又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一些,确定豹子挣脱不了后,鼓起勇气冲了过来,朝着豹子的后背一阵乱打,也不管是不是打到了腰上。 她打得非常用力,被抱住的宋阳都能感受到那股力量。 顿时,宋阳抱住的豹子挣扎得更加疯狂,拖着他在雪地上打转,发出一声声吼叫,后半身不断跳动躲避,试图躲开女子的棍棒。 但由于活动范围有限,终究没能躲开这一顿猛打,只能不断惨叫、挣扎。 突然,好像一棒重重地打在了豹子的腰部,它的后半身瞬间瘫软下去,不再挣扎。紧接着,脊椎也受到了重伤,渐渐地没有了动静,身体变得软绵绵的。女子也停止了挥打。 “它不动了,应该死了。”女子小声说道。 “你离远一点!” 宋阳不敢大意,仔细感受了一下,确定豹子确实没有动静后,对着女子喊道。 等女子退后几米,他一把将豹子推开,翻身站起来,抢过女子手中的木棒,朝着豹子的脑袋又狠狠地砸了几下,直到木棒断了。 确认豹子已经死了,宋阳一屁股坐在地上,接着躺在雪地上。此时的他只感觉全身没有力气,尤其是双手和脖子,好像失去了所有的力量,连抬起来的想法都没有。 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场灾难,终于过去了。” 第89章 撵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你在流血,得赶紧包扎,然后去看医生。”那姑娘匆忙靠近,看到雪地上渗出来的血迹,又看向宋阳右臂和肩膀的伤口,着急地说道。 刚才和豹子搏斗的时候,宋阳精神高度紧张,特别是勒住豹子脑袋的那一瞬间,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豹子力量特别大,这可是能把成年人拖上树的猛兽,而且这还远远不是它的极限。和这么强大的力量对抗,足以看出宋阳当时爆发出了多大的潜能,那是在生死关头激发出来的求生力量。 此刻,豹子终于死了,宋阳却感觉身体被掏空,连动一下的想法都没有:“我没力气了,帮我一下。” 姑娘赶紧伸手托住宋阳后背,扶他坐起来。紧接着,她又发现宋阳后背两边也在流血,忍不住惊叫道:“后背也受伤了!” “严重吗?” “衣服被抓破两处,只是擦破了皮,看起来问题不大。” 宋阳微微点头,看着右臂上被豹子抓出的三道血痕,皮肉往外翻着,看起来挺深。 他咬着牙,勉强活动了一下手指和手腕,确定筋脉没受伤。接着,又试着动了动左肩,感觉问题也不大。只是身体软绵绵的没有力气……他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但手臂上的出血确实很厉害,肩膀处的棉衣也被血浸透了一大片,确实需要包扎。 “帮我把衬衣脱下来……背篓里有把斧头,用斧头把衬衣割成布条,帮我包扎一下。”冬天的棉衣太厚,不适合包扎,只有比较薄的衬衣才行。反正包扎的时候也得脱衣服。 姑娘按照他说的做,小心翼翼地帮宋阳脱掉外面那件破旧的棉衣,接着又脱掉里面耿玉莲新给他缝的棉衣,最后脱掉贴身衬衣。衬衣一脱,宋阳赤裸着上身,被冷风一吹,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姑娘动作很利索,快步跑到背篓旁边,拿出斧头跑回来,双膝跪在雪地上,把斧头刀口朝上夹在腿中间,双手拉紧衬衣,在刀口上划开小口子,撕成一条条布条,先帮宋阳包扎右臂,接着是肩头和后背,然后帮他穿上两件棉衣。 她包扎的手法非常熟练。 处理完这些,姑娘也松了一口气:“走,我送你去医院上药。”说着,她起身搂住宋阳的双臂,想拉他站起来。 “让我缓一会儿,实在没力气,就算站起来也站不稳。” 宋阳的双脚虽然没怎么用力,这会儿也酸软得厉害。 “行吧。” 姑娘转身走进旁边的树林,拖来一些山民平时路过觉得碍事砍倒扔在一边、已经干枯的树枝,又找来一些干草,在宋阳旁边生起一小堆火。 她一边往火里加柴,一边说道:“谢谢你,要不是你,我今天就完了!” 也许是之前的紧张情绪慢慢平静下来,姑娘的声音变得平稳,清脆了很多。 这声音好像有点熟悉,宋阳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他抬头看向坐在对面雪地上的姑娘,发现这是个长得很甜美的、很年轻的女孩,大概十八九岁。 可能因为天气冷,她穿着厚厚的棉衣,显得有点臃肿,看不出身材怎么样,但脸蛋精致清瘦,想来不会胖。 她身上的棉衣是新的,做工精细,用料和针脚都很讲究,比宋阳身上的旧棉袄好多了,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能有的。两条麻花辫从肩膀垂到胸前。 这麻花辫……宋阳突然想起在黑市上买他熊掌的女孩。 “你是不是前段时间在桃源镇黑市买过四个熊掌?”宋阳开口问道。 姑娘愣了一下,惊讶地反问:“你怎么知道?” “那熊掌是我卖的……你当时捂着脸,但听声音,再看到这对麻花辫,我有点印象。” 宋阳勉强笑了笑,没想到,围巾和帽子下面藏着的是这样一张漂亮的脸,真的很意外。顿了顿,他接着问:“你一个女孩子,怎么一个人跑到山里来?不害怕吗?” 姑娘笑了笑:“我外公家在岩房坪,我小时候经常来这边玩,长大以后也经常来,走习惯了。 山里猎人多,村子周边连兔子都很少见,从来没遇到过危险。 而且这里是几个村子之间,虽然有山林,但也经常有人路过……就这几天听说山里有吃人的豹子,才不敢走,昨天听说被打死了,今天才又过来。 谁能想到,在下面那个地方,会突然看到豹子从树上跳下来追我,吓得我赶紧扔下背篓就跑……” 岩房坪是大山半山腰上的一个小村子,属于桃源镇,只有二十来户人家,是周边最小的生产小队,离这儿大概三四里地。 “你也别谢我,要不是你,我今天估计也躲不过这一劫。我本来打算走你上来的那条山路回去,要是你没先碰到,就该轮到我了。” 宋阳叹了口气,“我怀疑,这才是吃人的那只豹子。你看它满头满脖子的血,都干了,见人不跑还追着咬,绝对不是普通的豹子……我看你都跑了,怎么又回来了?” “跑了一段路,可又觉得你刚救了我,不打个招呼就走不太好,就又回来了,正好看到你开枪打豹子,被它扑倒在地,太危险了,我就找了根棍子,想帮忙又有点不敢……”年轻姑娘如实说道。 说实话,一个女孩子敢独自在山里走,已经让宋阳另眼相看。 明明知道可能有豹子,好不容易逃脱还敢回来的,更是少之又少。换成一般人,恐怕早就吓得六神无主,只顾着逃跑了。 宋阳点头,感慨道:“还好你回来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是真的感到庆幸,心里还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顿了顿,他接着说:“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知道石河子村吧?” “知道。” “麻烦你去石河子村,进村大路左边半山坡上是我家。帮我叫一下我爸,他叫宋建国,让他来这儿接我……我现在没多少力气走路,刚打死的豹子也不能扔在路边,我在这儿守着。这一路上应该不会再碰到野兽了,也就四五里地,没问题吧?” 这可是拼命打死的豹子,是一笔大钱,扔在路边,他可不想被别人捡了便宜。 “好,我这就去。”这姑娘非常果断,站起身,捡起被宋阳打断的半截木棒,走了几步,又捡起他的火枪,连同斧头一起放在宋阳旁边,转身顺着山路小跑下去。 “挺细心。”宋阳看着姑娘的背影,小声嘟囔道。突然想起还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他连忙大声喊道:“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冯晓萱!”远处传来姑娘的回答。 “冯晓萱……”宋阳小声重复,心想:名字很朴素,人却不简单,是个很不错的姑娘。 背上的伤不是很疼,宋阳干脆又躺在雪地上,静静地等着身体恢复。回想起刚才用火枪射击豹子的情形,那一枪太离谱了,要是直接打中,估计就没有后面这些事了,偏偏那么巧。 仔细想想,豹子趴下去,那是它准备攻击时的常见动作,应该是在积攒力量准备进攻。 豹子比老虎还擅长隐藏自己,非常狡猾,能敏锐地察觉猎物的一举一动,说不定是感觉到宋阳的细微变化,才及时躲开。猫科动物的反应向来都很快。 这东西虽然值钱,可实在太难打了。能上树、会游泳,跑得还特别快,捕猎的时候又偷偷摸摸……就连李乘风,这辈子见到豹子的次数也不多,一共也就弄到过三只,两只还是设陷阱抓到的,只有一只是偶然碰到用枪打死的。 豹骨一直都很珍贵,而且豹骨不只是指金钱豹的骨头,云豹、雪豹等的骨头也包括在内,它们的皮毛也都很值钱。这些猫科动物,大概除了家养的猫,其他的都既凶猛又难对付。得好好想想更保险的应对办法。 打死黑熊和这只豹子换来的钱,盖两座房子足够了,剩下的钱得赶紧用来换枪。 总不能一直只在山村周边转,想要有更多的收获,人迹罕至的深山是一定要去闯荡的地方。 只靠火枪对付山里的猛兽,实在太勉强。别说打猎了,恐怕连自己的安全都保证不了。 不过,就现在这伤势,宋阳估计得休养很长时间,想再做其他事也难了。但也得为明年秋冬季做准备。 两条青川犬等了很久,大概感觉到豹子已经死了,才小心翼翼地从旁边绕到宋阳身边,闻了闻他,然后在旁边趴下。对于它们的表现,宋阳并不意外。 天生的恐惧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他不怪两条狗在豹子靠近的时候躲到自己腿下寻求保护,也不怪它们在豹子扑过来的时候逃跑。 半大的狗遇到这种猛兽,没有夹着尾巴逃跑,还能在旁边对着豹子叫,已经非常难得了。但这种对危险的恐惧和探查能力,有必要好好提升。 宋阳看着死去的豹子,心里有了主意,这事儿其实也挺简单。休息了好一会儿,宋阳体力有所恢复,他挣扎着坐起来,双手都受了伤,费了些力气往火里加了些柴,静静地等着。 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听到山林里山路上传来呼喊声,是宋建国和宋军的声音。宋阳赶紧起身回应。 没一会儿,宋建国和宋军一人拿着一把斧头,带着绳子匆忙赶来,看了一眼地上的豹子尸体,快步走到宋阳面前。 看到宋阳浑身是血,宋建国眼眶发红。 “差点就见不到你们了。” 宋阳勉强对两人笑了笑,“没事儿,伤得不重,我就是没力气,没法把这只豹子弄回家。” “你还笑得出来!”宋建国向前一步,把宋阳紧紧抱在怀里,趁机悄悄擦掉快要流出来的眼泪。血浓于水,怎么能不心疼。 宋军不忍心看,转过头看向旁边,目光落在满是血迹和打斗痕迹的雪地上,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 也许,直到这一刻,他才真正明白,撵山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事。 第90章 鼻子里灌血 或许是由于天气寒冷,宋阳伤口的血在进行简单包扎后逐渐止住了。 看到宋阳浑身是血,但伤势确实不算太严重,宋建国和宋军都放下心来,两人的目光接着就落在了地上的豹子身上。 然而,宋阳此时最关心的却是那个女孩。 “爸,那个姑娘呢?怎么没看到?”宋阳忍不住问道。 “哦……那姑娘找到咱家,简单说了下事情经过,和我们一起出来后,说要回去,就走了。”宋建国转头看向宋阳,“我们听说你出事,着急进山找你,也没多问。” 宋阳微微点头,没有再多说什么。 “这豹子怎么处理?”宋军看着宋阳问道。 “肯定得带回家。豹子的皮毛很珍贵,一身豹骨更是宝贝,这可是一大笔财富,千万别让别人知道。 你们先把豹子带回去,我去镇上处理伤口,等我回来再教你们怎么做。 哥,你尤其要注意,别再像上次把家里有熊胆的事说出去,会给家里带来麻烦的。 你也不想这些东西被人惦记吧,就这只豹子,卖的钱都够盖一座房子了。”宋阳认真地嘱咐道。 他知道完全隐瞒这件事不太可能,比如两个侄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说出去了,但还是得把事情的严重性讲明白,不希望宋军到处宣扬。他一直为宋军酒后乱说话而头疼,也不想别人找各种借口来家里索要东西。 这次,宋军认真地点点头:“我记住了。” 宋阳带着背篓,这豹子也就七十公斤上下,直接用背篓背倒也不是什么难事。 两人相互配合,把豹子放在背篓口上。为了防止刮伤豹皮,他们在背篓口平铺了几根木棒,将豹子平放在上面。 用绳索捆绑时,还特意用松毛包住绳索,避免损伤豹皮,做得非常仔细。主要是山路不好走,不然两人抬着走会更轻松一些。 宋军在前面,先背起豹子顺着山路往回走,宋建国则帮忙拿着宋阳的火枪,父子三人一起踏上了回家的路。 也许是一路的走动让身体活动开了,宋阳原本虚弱无力的身体渐渐有了力气,但与此同时,身上的伤痛也更加明显了。 在通往桃源镇的山路岔口,宋阳和宋建国、宋军道别后,直接前往镇上。 手臂上伤口的血肉翻开,估计需要缝合,肩膀上被豹子咬出的血洞也需要清洗处理。冬天伤口愈合慢,必须特别小心,防止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得打一针狂犬疫苗预防一下,他可不想某天因为这个变得狂躁或者大小便失禁。 越靠近镇上,人越多。宋阳浑身血迹,一路走来,引得众人纷纷侧目,还有好事的人上前询问,但宋阳只是摇摇头,什么都没说。 到了公社卫生院,其他方面都还好,可在用酒精清洗伤口时,那钻心的疼痛让宋阳忍不住浑身发抖。他觉得这比被豹子咬伤时还要疼,简直太刺激了。 好在有个好消息,手臂上的伤不用缝合,肩膀上的血洞也不算深。不然,在麻醉药稀缺的时期,缝合伤口估计又是一段让人终生难忘的痛苦经历。 医生给宋阳上了药,用纱布包扎好伤口,打了狂犬疫苗,还挂上了消炎针。 接下来只能无聊地等待,宋阳只能看着针水瓶里不断冒出的气泡。 针水挂了大半的时候,宋军和宋建国赶到了卫生院。两人担心宋阳走不动,还特意赶了一辆铺着棉被的牛车来。 “我有那么脆弱吗?”这阵仗让宋阳有些无奈,但更多的是感动。 “我怕你走十里路,刚包扎好的伤口又裂开了。”宋建国瞪了他一眼,笑着骂道,“臭小子……” 宋阳微微一笑,没有再多说。 针水挂完后,宋阳开了些药和纱布,总共花了三块多钱,这价格确实不低。但一想到刚到手的豹子,他也就不心疼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已经快到傍晚了。 出了医院,父子三人没有马上回家,宋阳带着他们到公社食堂吃了碗豆花饭。 之后,宋阳也不客气,直接到牛车上裹着被子躺下,一路晃晃悠悠地往家走。 到了通往自家半坡的土路时,宋阳不得不下车。宋军本想赶着牛车直接上去,可路面积雪湿滑,拉车的老水牛一步一滑,甚至双膝跪地也爬不上去,只能放弃。 宋军赶着牛车回生产队还车,宋建国和宋阳则先一步回家。 一进家门,王静雅和李嘉怡马上围了过来,看到宋阳的样子,忍不住一阵感叹。 宋阳干脆在火塘边坐下,讲述了事情的经过,一家人听得心惊胆战。 两个小侄女也围到宋阳身边,云梅比较懂事,看着宋阳身上包扎的纱布和渗出的血迹,小小的脸上满是紧张、害怕和担心。 但云兰就调皮多了,宋阳稍不注意,她就伸出手指戳了一下宋阳手臂上的伤口。宋阳疼得呲牙咧嘴,云兰却天真地问:“疼不疼呀?” 宋阳没好气地笑着反问:“你觉得呢?” 李嘉怡赶紧把云兰拉开,警告她不许再乱动。 晚上,家里没有邻居来串门。 夜深一些,确定不会有人再来后,宋阳让宋建国和宋军把放在隔壁的豹子搬了出来。屋里火塘烧得旺旺的,王静雅和李嘉怡打着手电筒照明,在宋阳的指导下,父子俩开始小心翼翼地给豹子剥皮。 两人下手非常小心,生怕一不小心在皮毛上划一道口子。因为皮毛越完整就越值钱,破洞太多会让价格大打折扣。 一整张皮剥下来,除了豹头顶上的擦伤和被铁砂打穿的耳根,整张皮非常完整,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清洗完豹皮上的血迹,趁着沥水的空当,一家人稍作休息,又拿起刀子给豹子开膛。 这时,宋阳找来一个大碗,收集了一些豹子的血液。这只豹子是被打死导致内出血断气的,之前没有动过刀子,大部分血液都在肉里,但割破一些血管时,还是能挤出不少血来。 收集好血水后,宋阳打开大门,把一直饿着的招财和进宝叫进屋里。 即便豹子已经死了,可两只青川犬闻到豹子的气味,还是显得很害怕,不敢靠近。 “哥,先停下手里的活儿,帮我抱住它们,我要往它们鼻子里灌血。”宋阳对宋军说道。 宋军放下手中的杀猪刀,先帮忙抱住招财,这才疑惑地问:“灌血做什么呀?” “是啊,往狗鼻子里灌血有什么用?”宋建国也好奇地问道。 王静雅和李嘉怡也纷纷投来好奇的目光。 宋阳笑着解释:“这是我师傅驯狗的方法,他在外面闯荡时听人说的。蒙古人驯狗打狐狸、狼的时候,会专门用狐狸血、狼血往猎狗鼻子里灌,这样猎狗就会和狐狸、狼成为死对头。 出去打猎时,用这样有针对性的猎狗去找狐狸、狼,效果非常好,扑咬时也会更凶猛。我师傅用过这个方法,很管用。招财和进宝这两只狗崽天生怕老虎、豹子,用豹子血灌它们鼻子,能让它们记住并适应这种气味,不再害怕。 再喂它们一些豹子肉,等它们长大些,再遇到豹子就敢上前搏斗了。上次我没想起来,不然还应该给它们灌些熊血。” 狗的鼻子极其灵敏,直接往它们鼻子里灌豹子血,这种气味会让它们印象深刻,想不记住都难。 “原来是这样啊!”宋建国恍然大悟,点了点头。 宋军把招财夹在两腿之间。由于禁锢它的是宋军而不是宋阳,招财很不习惯,拼命挣扎着想逃脱,但力气哪比得过宋军,只能呜呜地叫着。 宋军双手卡住招财的脑袋往上抬时,宋阳嘱咐道:“一定要抓牢了!” “来吧!”宋军点点头,手上用力更大了。 宋阳端起碗,直接往招财的鼻子和鼻孔里倒了一些豹血。瞬间,招财像被豹子咬了一样,发出一声凄惨的叫声,拼命挣扎,呼呼地喷着鼻孔。俯身抱着招财的宋军猝不及防,被喷了一脸豹血。 最害怕的东西进入自己身体,那种感觉绝对是极度恐惧。但只要突破这种极度恐惧,就会有质的提升。 宋阳接着又往招财嘴里灌了一些豹血,让它吞下去,这才让宋军放开招财。 招财赶紧跳到一边,一边甩着头,一边冲着宋军狂叫,然后又委屈地蹭到宋阳身边,呜呜地叫着。 宋阳伸手揉了揉招财的脑袋,算是安慰它。 接着,宋阳又叫来进宝,用同样的方法处理。 处理完后,他把两只狗崽放出去适应。 宋军回去继续帮忙剔骨。一整只豹子的骨头都要取出来,用水浸泡,去除残留的筋肉,清洗干净后阴干,才能拿去卖。 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实际做起来相当复杂,每一根骨头都不能遗漏。一直忙到半夜,才剔得差不多。他们找了个大瓦缸,把骨头放在隔壁用水泡着,以便后续慢慢处理。 接下来还要刮掉剥皮上的油脂…… 眼看天都快亮了,一家子才把这些事做完。他们在楼上熊皮旁边的板壁上钉上钉子,把完好的豹皮绷了上去。 忙碌了一整晚,一家人都非常疲惫,但看着这些收获,心里都高兴极了。 “剩下的那些肉,怎么处理?”宋建国问道。 宋阳笑着说:“用盆装起来,藏在隔壁,留着喂狗,等睡足了再说。先帮我把那些肝脏处理一下,我拿去喂狗。把豹胆剥出来烫一下晾干,这也是好药材,收购站不收的话,我们就留着自己用。” 宋军强忍着困意,使劲睁了睁眼睛,拿起刀小心翼翼地从肝页中剥出豹胆,把心肝切成几块,分成两份。宋阳把这些拿去喂外面的两只狗崽。 果然,正如宋阳所料,被豹血灌鼻后,经过半夜的适应,当宋阳送来肝脏时,招财先凑过来闻了闻,然后开始一块一块地吞下去。 招财吃完自己那份后,轮到进宝。面对这些带着曾经让它害怕气味的血肉,进宝也没有太多犹豫,开始吃了起来。 宋阳相信,下次再遇到豹子,这两只狗崽绝对不会再像今天这样胆小。他也坚信,它们会变得越来越厉害,成为自己打猎时最得力的伙伴。 第91章 老熟人 处理这只豹子,花了大半夜的时间,好在一切都悄悄地完成了。 忙了许久的一家人,各自打来热水,洗脸洗脚。安排好宋阳睡下后,插上大门的门闩,也都回房间休息了。 这一觉,宋阳睡得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再次黑透了。 床边的楼板上,放着两个烘笼,里面青杠树烧成的木炭烧得正旺,暖和极了。怪不得能睡得这么香,整个人都被饿醒了。 他用手撑着身体坐起来,笨拙地穿好衣服,正弯腰穿鞋子时,楼下大概听到了动静,宋军噔噔噔地快步跑上楼梯。 “看你睡得香,晚饭的时候都没叫你,肯定饿坏了吧!” “可不是,就是被饿醒的!” 兄弟俩一起下楼,李嘉怡早已架起炒菜锅,开始热菜。宋阳闻到香味,凑到锅边一看,原来是把五花肉切成肉丝,和泡发的竹笋一起炒的,旁边还准备了一盆水煮白菜。不一会儿,一碗热气腾腾的米饭递到了宋阳手中。 宋阳看着手中的饭菜,看了一圈家人,说道:“哟……今天吃得挺丰盛啊,不会只有我一个人吃炒肉和米饭吧?” “就知道你小子会这么问……昨晚大家都辛苦了,我就让做了米饭,炒了点肉!”宋建国笑着解释。 宋阳有点怀疑,扭头问已经凑到身边,想往他怀里钻的云兰:“你们晚上吃的啥呀?” “吃香香的白米饭和肉肉!”小家伙开心地拍着肚子,“我吃了三大碗!” 小侄女都这么说了,宋阳也就相信了。但看着两个小家伙眼巴巴地盯着自己手中的米饭和锅里的肉丝,宋阳对云梅说道:“去拿两副碗筷,跟幺叔一起再吃点,我一个人吃,也没啥意思。” 云梅瞅瞅宋军,又看看李嘉怡,直到李嘉怡微笑点头,才欢快地跑去拿来碗筷,各自盛了一碗饭,陪着宋阳一起吃。 这年头,米饭和肉太稀罕了,似乎永远都吃不饱。哪怕云兰说自己吃了三碗,此刻依旧能轻松地再来一碗。 “后天就是大年三十了!”宋建国抽完一袋旱烟,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宋阳笑着说:“看来我这个年,只能在床上躺着过了。家里要忙的事,就全靠你们了。咱们家肉多,今年过年就吃好点,别舍不得,以后还能再打猎嘛。” 宋建国点点头表示同意。 吃完饭后,宋阳吃了药,回到楼上,把自己剩下的三四十块钱,以及除通用粮票和汉中地区使用的布票之外的其他票证,都拿了下来,交给王静雅。 “我现在就剩这点钱和票了,都给你。过年该买啥就买,难得过个年,一定要过得好点!” 没错,难得过个年。对于重生的宋阳来说,这是能和家人再次团聚的第一年,意义非凡,他自然舍得。 在农村家庭,每天总有忙不完的琐事。不像宋阳这个伤员,什么都干不了,能安心睡觉。 家里其他人估计也就睡了三四个小时,就赶紧起床忙活。尤其是王静雅和李嘉怡,那些鸡、猪,都等着吃东西呢。而且大白天的,一家人也不能关着大门呼呼大睡,万一有客人来,总得招待。 碗筷收拾好后,宋军给宋阳床边的两个烘笼换上新木炭,一家人早早睡下。 睡饱了的宋阳躺在床上,却有点睡不着。双手有伤,只能安安静静地躺着,思绪开始飘荡,他回顾猎杀豹子的过程,回想李豆花教他的那些技巧,琢磨对付豹子的陷阱……猎人打猎,并非只能靠枪,还有很多办法能用。 只会用枪的猎人,算不上优秀的猎人。经过这次经历,宋阳的心态平和了许多,不知不觉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宋阳是在招财、进宝的狂叫声中醒来的,此时天已经大亮。 “别叫了,别叫了!” 他听到宋建国出去阻拦狗的声音,紧接着又听到宋建国跟人打招呼:“姑娘……” “这是我爸!”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老哥,我叫冯学文,我女儿前天去她外公家,遭遇了豹子,是你家孩子救的,听说受伤了,我过来看看!” 这个男人的声音,宋阳也觉得有点熟悉。 他急忙翻身起床穿衣服,凑到木窗边,透过缝隙向外看。 来的两人,一个是曾帮着打死豹子的冯晓萱,另一个是之前和宋阳约定收购野味的中年男子,两人见过两次,声音自然熟悉。原来这姑娘和这中年男子是父女俩,怪不得她会在镇上收购熊掌。 在那个时候,街面上大多是公家的食堂、饭馆,当然,还有不少隐藏在巷道里偷偷经营的小馆子或小摊。即便在桃源镇,走在街上时,也时不时有人从巷道里探出头,小声询问:“兄弟,吃不吃小面,吃不吃馄饨……”偷偷经营这种小店,也是没办法的事。 上次冯学文还跟宋阳说过,他家在县城,做的也是这方面的生意,说得好听点,是没有招牌的私房菜馆。 但宋阳估计,那些野味,尤其是高品质的食材,价格肯定不低,烹饪手法也得非常讲究,面向的肯定不是普通大众,往来的客人也必定不简单。 可别小看了这些做厨师的,他们的人脉和能量说不定很大。 听到三人寒暄着进了屋,宋阳也跟着下了楼。 两人一见面,冯学文先是一愣,随即笑了起来:“原来是你啊!” 宋阳微微一笑,见他年纪比自己父亲稍小,便叫了声“冯叔”,算是打了招呼。 宋建国反倒愣住了,看向宋阳问道:“你们认识?” “我之前卖掉的竹鼠、猪肚,还有宏山卖掉的麂子,都是被冯叔收购的,熊的脚掌,则是被这姑娘买走的……我也没想到他们是一家人。” 宋阳简单解释后,热情地招呼道:“冯叔、姑娘,到火塘边烤烤火,家里条件不好,别嫌弃。” “有啥好嫌弃的,我爷爷也是山里人,日子会慢慢好起来的。” 冯学文和冯晓萱把背篓里装着的糖果、饼干和一些糕点放在桌上,自然地在火塘边坐下,伸手在火上取暖,笑着问宋阳:“你身上的伤怎么样了?” 宋阳一家子也都来到火塘边坐下,两个侄女除外。小家伙们早已围到桌旁,眼睛直直地盯着那堆对她们充满吸引力的糖果糕点。 宋阳坐下后,先看了一眼脸蛋红扑扑的冯晓萱,才又看向冯学文:“前天去医院看过了,伤得不重,没什么大问题,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 “那就好!” “我妻子是岩房坪的,前些年城里有点乱,我就把女儿送到山里她外公家,她一直在那儿住着,去年才接回县城。她外公、舅舅都喜欢打猎,她在山里野惯了,天不怕地不怕的! 我在县城没什么正经生意,我父亲是机关退休的厨师,手艺不错,我就在家里偷偷做些野味,招待喜欢的客人。 有他们帮忙,倒也安稳,日子勉强能过。大家都爱吃点山珍野味,我就隔三岔五进山里来收购。 我这女儿太调皮,总想着往山里跑,昨天她去外公家看看这几天有没有打到野味,结果就碰上了豹子,要不是你,我女儿就没了,真得好好谢谢你。” 冯学文一脸认真,满是感激之情。 “冯叔,您别这么客气,昨天要不是这姑娘,我也不一定能打死那只豹子,不对,其实是这姑娘打死的豹子。”宋阳实话实说。 “你是为了救她才被豹子盯上的,再说了,要不是你拼命搏斗,我女儿怕是连靠近豹子都不敢。这份恩情,我们全家都记在心里,感恩不尽。” 冯学文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宋阳也不好再讲什么。 这时,却听冯学文接着说道:“我今天是冲着那只豹子来的。” “嗯?” 宋阳一脸疑惑。 冯学文赶忙解释:“准确地说,我是为那副豹骨和豹子肉来的。山里很久都没人打到豹子了,这可是稀罕东西。豹骨非常珍贵,是泡酒的好材料。豹子肉也能强筋健骨,让人更耐寒暑,还能补绝伤、益气,都是好东西……那些东西都还在吧?” 宋阳愣了一下,没想到自己原本打算用来喂狗的豹子肉,在冯学文口中竟有这么多好处。 昨天开膛的时候,那豹子肉散发出来的腥臊味可真够熏人的,尤其是这只豹子没有经过放血处理,肉的颜色乌青乌青的…… “会不会太腥臊了?” “没事,每种肉都有它的特点。就像鱼肉有腥味,食草动物的肉有膻味,食肉动物的肉有臊味。动物的肉,不存在能不能吃的问题,只有喜不喜欢吃的选择。我们觉得腥臊,可总有人喜欢。” “豹子肉都还在,只是没放过血,大部分血都在肉里……您看看要不要?” 宋阳说着,看向宋军。 宋军立刻领会,起身把那些剔骨后放在盆里的豹子肉,从隔壁房间抬了出来,放在堂屋中间,打开大门,借着外面的雪光,让冯学文能看得更清楚。 这些肉已经放了一天,被血染得通红,样子确实不怎么好。 冯学文仔细翻看了几下,点头说道:“没问题,我带回去用温水浸泡,好好处理一下就行……下次再有机会打到豹子,尽量把血放了,那样肉看着好看些。还有豹骨呢?” 宋军又揭开浸泡着豹骨的大瓦缸:“所有豹骨都在这儿,一根不少!” 冯学文看了一眼,转头看向宋阳:“我在市面上打听过,这样一副豹骨,一斤二十块钱左右,收购价还要低一些。这副豹骨和豹肉,咱也不称重了,我给你三百五十块钱,你看怎么样?” 冯学文说得没错,宋阳知道豹骨的价格大概是十八块钱一斤,私下购买的话,价格会高一些。 这东西能当虎骨卖,可不便宜。一副干豹骨也就十四五斤,加上豹肉给三百五十块钱,这价格已经相当高了。 而且还有豹皮,也值不少钱……打豹子,真是一本万利。再说了,这豹子能打死,冯晓萱功劳不小。 宋阳笑着说:“冯叔,这么算下来,我可占您大便宜了。” “瞧你说的!”冯学文笑道,“别跟我这么见外,太客气了。” “行,那就这么定了。” “这就对了……好了,我们还得赶回去,就不多耽误了,你好好养伤!” 冯学文接着数出三十五张“大团结”递给宋阳。 两人谈妥后,冯晓萱已经从背篓里拿出袋子,开始装那些豹肉和豹骨。装好后,跟一家人打了招呼,背着袋子往外走。 宋阳跟着送他们出门,到路口时,冯学文停下脚步,回头对宋阳说道:“我在城里也有些关系,以后要是遇到什么解决不了的难事,记得跟我说一声,我一定尽力帮你。还有,我们做的这事,可千万别往外说。” “冯叔,我明白!” 宋阳当然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 第92章 现实的差距 冯学文父女小心翼翼地走下山坡,身影很快就消失在了远方。宋阳站在原地,目光更多是落在冯晓萱身上。 王静雅也在一旁看着,直到两人完全看不见了,她才笑着打趣宋阳:“这姑娘长得可真是水灵,越看越让人喜欢。要是能进咱们家,我肯定把她当亲闺女疼爱。” “人家可是城里姑娘,哪会愿意嫁到咱们这穷山旮旯里来,您就别瞎想了!” 宋阳心里清楚母亲的想法,说实话,他自己也有过类似的念头,可他更明白现实的差距。 “之前那个蒋知青你说人家不会留下,现在这个姑娘你又说不愿意来,照你这么说,石河子村的年轻小伙子以后都得打光棍了咯。 人家姑娘不是在山里待了好些年嘛,还老是往山里跑,说不定这事能成呢。 再说了,过日子关键看人品,你模样不差,又有本事,往后日子肯定不会差。”王静雅笑容满面地说道。 宋阳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聊,只是拉过母亲的手,把刚到手的三百五十块钱塞到她手里:“妈,钱您拿着,我回屋睡觉去了。”说完就转身走了。 家里的钱一直是王静雅管着,她过日子精打细算,一分钱都恨不得掰成两半用,钱放在她那里,宋阳觉得比自己拿着踏实多了。 他先去了趟厕所,回屋后直接上楼,打算睡个回笼觉。 躺在床上,思绪却不由自主地飘到了冯晓萱身上,想着喜欢往深山里跑和愿意嫁给山里人之间那极其微小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冯学文送来的糖果糕点很丰富,这个年在这方面已经不用再另外买了。 下午,宋建国和宋军去了一趟镇上。快过年了,他们去供销社买鞭炮、酒水等年货。回来后,拿着裁剪好的红纸,去生产队请会计写对联。 瞿冬萍和王静雅则忙着准备年夜饭,一整天,屋里锅碗瓢盆的碰撞声就没停过。 对联写好拿回家后,她们调好面糊,揭掉门框和门板上去年贴的、经过一年风吹雨打已经褪色、破旧不堪的对联和门神画。 用玉米芯在门框门板上涂上面糊,把新的画帖和对联端端正正地贴上去。 除旧迎新,就像一年一个轮回。 在这过程中,宋建国把宋阳叫了出来。读完小学的宋阳,算是家里的“文化人”。 叫他出来,是为了分辨对联的左右,确定该贴在哪里,免得把该贴在牲口圈门上的“六畜兴旺”贴到自家大门上,闹出笑话。 其实,宋阳自己对对联左右的区分也不是特别清楚,只能凭感觉,怎么读着顺就怎么贴。 会计写的字虽说算不上有多好看,但红纸红得鲜艳,好像对联一贴,日子马上就红火起来。 就连那注定要被泥石掩埋的老屋,此时在宋阳眼中,也充满了喜庆的气氛。 很快就到了大年三十,除了宋阳,一家人包括两个侄女都在忙着做各种好吃的。平日里舍不得吃攒下来的食材,在这一天都拿了出来,精心准备年夜饭。 今年家里有熊肉、猪肉、羊肉,还杀了一只大公鸡,再加上其他各种食材,满满当当摆了十二个菜。这些年,年夜饭从来没有这么丰盛过。 宋阳带上一些酒和肉,背着猎枪,带着招财、进宝,去山里看望李乘风。这不仅是看望师傅,还有一件对猎人来说非常重要的事——敬山。 山里的先辈们在山林中搭草屋居住,刀耕火种,采药打猎,靠山吃山是主要的生存方式,在这片大山里繁衍出了众多姓氏和村落。正因为这样,山里人对这座养育了祖祖辈辈的大山充满了感恩之情。 在过去,播种、收获、采药、打猎等活动,都要举行敬山仪式,以表达对大山的尊敬和感激,这些习俗一直流传到现在。在宋阳的记忆里,直到 1989年禁猎之后,敬山仪式才渐渐不那么流行了。 而在现在,猎人对敬山特别重视。打猎时的敬山仪式有很多种:上山打猎前要敬山,打到猎物后要敬山,吃猎物时也要敬山…… 李乘风是个传统的猎人,但不古板,平时一些繁琐的敬山仪式他不太在意,唯独看重年尾年头的敬山。 宋阳不慌不忙地走着,来到李乘风的茅屋前,意外地发现巴豆没有像往常那样对着他狂叫。他直接打开院门走进去,两条青川犬熟门熟路地跑到巴豆身边,互相闻着,看起来很开心。 李乘风也在为年夜饭忙碌,屋里火塘不够用,他干脆在院子里用石块搭了两个小灶,上面的鼎罐、砂锅咕嘟咕嘟冒着热气。一个锅里煮着乘风,另一个锅里炖着斑鸠。 听到外面鼎罐盖子的响声,李乘风叼着烟斗推开门走了出来。 宋阳笑着打招呼:“师傅,我来跟您一起敬山,顺便给您带了些酒和肉。”说着,他扬了扬手中的东西,手臂和肩膀传来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 李乘风眼神敏锐,虽然年纪大了,但一眼就看出宋阳的不对劲:“你受伤了?怎么弄的?” “上面通知说吃人的豹子已经被打死的第二天,我去给舅舅家送肉,回来的路上半道上遇到一只豹子在追一个姑娘。 我在远处开了一枪,把它吓跑了。结果那豹子转头就盯上了我,看它满头满脖子的血,我估计公社说的被打死的吃人豹是假的,我遇到的这只才是真的。” 宋阳简单说了事情经过,对李乘风,他没什么可隐瞒的,师傅的嘴可严了。 “后来呢?” “我朝着豹子开了一枪,只擦破了点皮,它就朝我扑过来,我只能和它扭打在一起。后来我抱住豹子的脑袋,没让它咬到我的脖子,最后是被豹子追的那个姑娘帮忙打死了它。我受了点伤,没什么大事。” “你小子命大。那些人办事真是不靠谱,就知道糊弄人……” “师傅,您一个人在这儿也挺孤单的,别忙了,年夜饭去我家吃吧。” “不去,我一个人在这儿清净,自己做点爱吃的小菜,喝点小酒,比去哪儿都舒服。” 李乘风脾气倔,说不去就不去,很难劝得动。宋阳也只能随他进屋,把带来的酒和猪肉放在桌上。 只见火塘边另一个鼎罐里煮着饭,案板上放着一条鱼,旁边盆里是已经煮熟的大公鸡。伙食还不错。 见宋阳来一起敬山,李乘风开始准备。他拿来事先准备好的鸡头和内脏,倒满一杯白酒,又拿出十炷香,点燃后递给宋阳五炷。两人带着这些东西走到院子里一块平坦的地方,烧了纸钱后,李乘风带着宋阳,拿着五炷香,朝着东南西北中五个方向弯腰行礼。 “梅山三洞,管山土地,唤狗二郎,诚心奉请,诸神师祖,显圣显灵,保佑弟子一年平平安安,空手进山,满载而归。我等感恩,今日岁尾,特来还愿,奉上大公鸡和酒水。” 绕着五个方向转了一圈后,两人把香插在地上,洒上酒,敬山仪式就算完成了。 通常烧香都是三炷,而敬山用五炷,主要是因为打猎很危险,山高路险,猎枪走火、野兽伤人或其他意外随时可能发生。打猎首先要保证自己安全,再求收获。所以敬山要用五炷香拜五方,祈求各路神仙保佑平安。 这既是对新一年的美好期望,也是对过去一年平安的庆幸。 “你小子别在这儿待着了,赶紧回家,别管我。过年后,我要出去拜访几个老朋友,可能要很久才回来,你可别忘了敬山。还有,放鞭炮的时候离狗远点,要是被炸到,狗就废了。” “我记住了!” 宋阳转身要走时,李乘风把他叫住,进屋拿了一瓶泡得棕红色的药酒给他。 “回去记得喝,每晚喝两口,对你身体好,能强身健体、消炎解毒,还能安神。” 宋阳接过瓶子,知道李乘风是担心他被豹子吓到,心里很感激:“谢谢师傅……我走了。” 确实,这几天晚上他睡得不太踏实。李乘风常年打猎、采药,知道很多好方子,这些药酒都是好东西,有些人花钱买,他都不一定卖。他说有用,那肯定没错。 宋阳高兴地叫上两条青川狗崽,踏上回家的路。路上,他打开酒瓶塞,自己先喝了一口,那味道苦得难以想象,差点没喘过气来,过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这药酒闻着还有股腥味,他猜里面肯定放了某种动物的胆汁。 回到家时,已经快傍晚了,村里先响起了鞭炮声。 饭菜上桌,宋建国一改往年把一串鞭炮拆成两半放的节省习惯,今年砍了根青竹竿,挂上一整串鞭炮,让云梅挑着,宋军点火。 宋阳牢记李乘风的叮嘱,把招财和进宝叫进屋里,一只手搂着一个,防止它们被吓到。 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震得红纸碎屑到处飞,地上的雪也被溅起来,伴着浓浓的火药味从大门飘进屋里,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开始了丰盛的年夜饭。 今晚,宋阳也陪着家人喝了点酒,听父母、哥嫂和两个小侄女讲这一年的事情,憧憬来年的美好生活。 宋阳微笑着听着,慢慢吃着饭菜,感受着家的温暖和幸福。 一家人吃完饭,收拾好碗筷,围坐在火塘边烤火守岁。 宋阳把桌上吃剩的骨头收集起来,舀了些饭,又加了些炒熟的野猪腿肉,拿去喂两只狗崽。 刚坐下,接过云兰递来的一颗水果糖含在嘴里,这时门外传来跺脚声和敲门声。 宋军起身开门,来的是王岳和张晨轩。 让宋阳惊讶的是,张晨轩还带来了一只狼狗,拴在外面的李子树上。看着这只狼狗,宋阳觉得好像见过,忍不住问道:“轩哥,你什么时候养的狗啊?” 第93章 太张扬 “这狼狗可真漂亮啊!”张晨轩拿着手电筒照向李子树下的狼狗。 宋阳起身走出屋子,接过张晨轩手中的手电筒,仔细地打量起这只狼狗。一家人也都跟着走出门,好奇地看着。 这狼狗身形高大健壮,全身披着一层修长且好看的饰毛。头部、耳部、爪子以及腿部的毛发又长又密,外形看起来是狼狗的样子,就是毛特别长。 宋阳对狼狗了解不多,说不出这是什么品种,记忆里也没见过这种长毛的狼狗,只是习惯性地把这种有着狼外形的狗称为狼狗。 他越看越觉得熟悉。重生回来这段时间,他只在李乘风所在的那条山沟里,远远地见过有人牵着狼狗,感觉和眼前这只很像,可又不敢确定,毕竟当时只是匆匆看了几眼。 在那个时候,山里人大都养土狗,像这样的狼狗非常少见。 宋阳还注意到,这狼狗身上有好几处伤,尤其是腹部,有一道长长的血痕,看起来挺吓人的,想必是被什么野生动物给弄伤的。不是被野猪用獠牙顶的,就是被羚牛用角挑的。 此外,狼狗脖子上戴着个布满尖刺的防咬项圈,还拴着一条细绳编成的牵引绳。 看到那防咬项圈,宋阳觉得挺新奇。 很多野生动物,特别是豹子之类的,捕猎时就喜欢冲着脖子咬,有这么个项圈,确实能很好地保护猎狗的脖子不被咬到,他想着也得给自己的猎狗弄一个。 “是挺好看,个头也大,一锅可炖不下。”宋阳把手电筒还给张晨轩,半开玩笑地说道。 山里人大多不吃狗肉,整个石河子村,也就张晨轩这个另类馋狗肉。 “别乱说……这可是狼狗,不是一般的土狗。你不是经常进山打猎嘛,有这么一条狼狗,不比你养的那两只狗崽厉害多了?我觉得带着它去山上,肯定威风得很。” 张晨轩凑到宋阳身旁,压低声音说,“我特意把它带来给你看看,你要是想要……” 说着,他冲宋阳伸出五根手指晃了晃,还强调,“可凶猛了!” 宋阳一下明白了,感情这家伙是来卖狗的。 “谁说狼狗就一定比我的狗崽厉害?”宋阳反问一句,接着问道,“你从哪里弄来的?” 张晨轩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爸从林场回来过年时带回来的。” 他说的林场,是米仓山东边的国营林场。他父亲张春贵年轻时在林场当伐木工,后来林场招护林员,他报名被选上了,就一直在林场工作,负责巡查山林。 张春贵一个月也就回家一两次,送点工资回来,顺便和老婆团聚。 他工资不算高,一个月也就十三四块钱,但好在工作稳定,细水长流,比石河子村大多数人好多了,毕竟村里好多人一个月都挣不到一块钱。 就因为这,张晨轩一家在石河子村渐渐有了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尤其是张晨轩运气好,去锦城三江制鞋厂当了学徒工,家里有两人有了工作,更是不得了。 张晨轩的母亲,那个姓吴的女人,脾气也变得越来越差。 宋阳都怀疑,是不是张春贵回家团聚时没哄好老婆,不然她怎么会因为一点小事就对人乱发脾气。 到现在,估计张晨轩还没跟任何人说他丢了工作的事。 不过,这事瞒不了多久。之前有人问起,他就说放假回来过年。等过了年还不回去,大家肯定会怀疑。 “你爸从林场带回来的……”宋阳眯着眼看着张晨轩,“你不说真话,觉得我会信吗?” “真的……我爸他们负责护林呢!”张晨轩赶忙解释,神色有些着急。 “净胡说,我家杀猪那天你没来吃饭,第二天早上我去叫你,你们一家子人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我听到屋子后面阴沟里有动静,还以为你们在那儿干啥,过去一看,就看到这条狼狗了。当时在阴沟里打了个桩,把它拴在那儿,还搭了个小棚子遮着……这都是几天前的事了,你爸今天才回来!” 王岳在一旁听不下去了,直接揭穿他。 “你可别说是你自己从林场弄回来的,林场离这儿可远了,一天根本跑不了一个来回……你接着编!”王岳又补充了一句。 被王岳当场揭穿,张晨轩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神色非常尴尬。 宋阳看着张晨轩,忍不住笑了:“兄弟,咱都是一个村的,你就不能说点实在话?” “行吧……这狗是我从山上弄回来的,我也不知道是谁的。 那天去王岳家杀猪,吃完中午饭回家,正好看见这条狼狗在我家鸡窝旁边转悠。它看见我回来,转身就跑,一下子钻进了竹林里。 村子里没人养狼狗,我就想着肯定不是咱村的,本打算弄回来吃狗肉,就追了出去。追了好一会儿才追上,它脖子上的绳子挂在小树桩上,跑不掉了。 本来我想当场把它打死拖回去吃肉,可看它长得这么漂亮,又是狼狗,又怕有人找上门来,就把它牵回来拴着了,想看看有没有人来找。 这都好几天了,也没人问起,估计不会有人来了。我觉得这种狗肯定厉害,就牵来问问你,看你打猎用不用得上。” 实在瞒不住了,张晨轩只好如实说了。 王岳笑着说:“你是不是看它身上有伤,先牵回来养着,等有人找上门,好从人家那里捞点钱?” 不得不说,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年纪又差不多,王岳太了解张晨轩的性子了。 不光王岳这么想,宋阳也是这么认为的。张晨轩这家伙平时就爱蹭吃蹭喝,没有好处的事不做。 听王岳这么一说,张晨轩的脸更红了,显然被说中了心思。 宋阳看到这条狼狗,脑子里想到的却是之前在山沟里偷偷摸摸出现的那两个人。 按理说,这样的狼狗,主人不会轻易弄丢。可现在这狼狗明显没人管,难道那两个人出事了?会不会被豹子咬死的那个人就是其中之一?宋阳脑子里一下子冒出很多想法。 这长毛狼狗看起来高大威猛,身上的伤看起来严重,但只要花点心思,应该能养好。 不过,宋阳觉得这种长毛狼狗未必就比山里的土狗更适合在这深山里打猎,而且他也不想因为这条狼狗给自己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 王岳却对这狼狗很感兴趣,打着手电筒左看看右看看,然后转头问宋阳:“狗娃子,这狗确实漂亮,你觉得用它来山上追赶猎物行不行?正好我也在找条好狗,打算跟你一起进山打猎。” 当着张晨轩的面,宋阳不好直说,而且他对狼狗确实不太了解,于是摇了摇头,暗示道:“我不太懂狼狗,说不好。反正我不想要,也没法帮你拿主意,你自己看着办吧。” 说这话时,宋阳冲王岳微微摇了摇头。 王岳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微微点了点头。 见宋阳不要,张晨轩见王岳有意,又转头看向王岳:“你要不要,价格好商量!” 王岳笑了笑:“狗娃子都没把握,我就更不敢要了。万一买回去不好用,还得天天好吃好喝地养着,我可养不起!” 张晨轩叹了口气:“不要就算了!” 宋阳笑了笑,看着跟出来的一家老小:“看什么呢,快进屋烤火,不冷啊?蛋子哥,远哥,进屋吧!” 大家重新回到屋里,围坐在火塘边,关上了大门。 王静雅抓了一把糖果递给王岳和张晨轩。 张晨轩接过来,直接塞进了自己口袋。王岳则转手把糖果递给了云梅和云兰,自己只剥开一颗水果糖放进嘴里,然后问道:“过年了,打算去哪里玩?明天去不去镇上?” 宋阳摇摇头:“不去,我打算在家睡大觉。” “我也觉得没啥意思,兜里没钱,去了也就是凑个热闹,啥也干不了……要不要进山逛逛?我是专门来约你的。” “我倒是想去,可去不了。” “为啥呀?” “受伤了,前几天去给我舅舅家送肉,回来的时候出了点意外。” 宋阳卷起袖子,把包扎着的手臂给王岳看,“估计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上不了山了。” 这时,云兰突然插话道:“幺爸被豹子咬了。” 说着,她跑到宋阳身边,指着宋阳的手臂、肩膀和后背,“这些地方都被咬了,是用牛车从医院拉回来的。” 这话从小家伙嘴里一下子说了出来。宋阳早就料到会这样,大人都不一定能管住嘴,更何况小孩子,事情一不小心就传出去了。 传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是有人来要,用钱买或者拿别的好处交换也行。 这可是拿命换来的东西,可不能让人随便拿走。至于有人打坏主意,如今的宋阳今非昔比,他可是扛过枪、打过熊的人,别人都得掂量掂量。 他只是不想惹太多麻烦或意外。眼下,先攒够钱把房子盖起来才是最重要的事,那可是安身立命的根本。 而且,他现在对冯学文有了更多期待。 冯学文在这个年代,能在城里把私家菜馆经营得有声有色,还说自己有些人脉关系。他买了熊掌、豹骨、豹肉这些东西后,接触的人会不会问,这些东西是谁打的? 熊胆、熊皮、豹皮还在不在?好东西自然有人想要,私下交易给的钱肯定比收购站给得多。虽说这样的人不多,机会也很渺茫,但万一有人想要呢? 还是那句话,宋阳不想太张扬。 不经意间传出去也好,大家听到后自己传、自己猜,宋阳觉得这比自己主动说出去效果更好。就像自己打死熊的事,被宋军酒后不小心说出去一样。 村里的打猎老手甄应全打算去打吃人豹的时候,不就找上门来了吗?这就是一种认可。 况且,他裹着被子从医院被拉回村,早就有人看见了。事情自然发展,说不定效果更好。 要是自家人主动说出去打到什么值钱的东西,那就成炫耀了,容易招人讨厌。 听到宋阳被豹子咬了,王岳和张晨轩都惊讶地看向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没办法,宋阳只能把遇到豹子的事讲了一遍。王岳和张晨轩听得目瞪口呆。 不过,宋阳在讲述的时候,没提这只豹子很可能就是那只吃人豹的猜测。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不就等于打公社那些人的脸吗?没啥好处。 而且,有张晨轩在,估计明天这事儿就会传遍全村。 王岳摇摇头:“你可真厉害,能徒手和一只豹子搏斗,说出去谁能信?换成是我,估计早就吓得不行了。” “就是运气好而已。” “唉,等你养好了伤,这个冬天也快过去了,生产队一开工,就没多少机会进山了。”王岳多少有些遗憾。 宋阳也只能笑笑:“没办法……开春之后确实不太适合打猎了,现在去不了,还有下个冬天呢,机会多的是。” 第94章 白送都不要 王岳玩了大约一个小时,便起身告别。 张晨轩也牵着狼狗跟着离开,瞧他那架势,似乎还打算继续劝说王岳,看能不能靠这狼狗从王岳那里换些钱。 宋阳送两人出门,看着他们没走多远,隐隐约约就听到张晨轩对王岳说:“你再考虑考虑呗,价格好商量……” 宋阳摇了摇头,他相信王岳明白自己的意思,不会接手这只可能带来麻烦的狼狗。 身上有伤,回到屋里的宋阳有些坐不住,不想陪着家人在火塘边呆呆地守岁。他让宋军帮忙换了伤口的药,重新包扎好,喝了两口李豆花送的药酒,便上楼睡觉去了。 昨天守夜,连两个小侄女都撑到十二点,拿了压岁钱后,实在熬不住才去睡。 大年初一一大早,一家人在宋建国的带领下,用香烛供品、鞭炮祭祀天地。接下来,便是吃喝,顺便喂喂家里的两头猪和那群土鸡。 宋阳活动了下身体,站在屋前,看着两个侄女在捡没炸响的鞭炮。 她们把鞭炮拿回来,让宋军从中掰断,或者自己剥开炮仗,抖出里面的火药,再用香点燃,当作烟花玩,玩得又是尖叫又是欢笑。 早饭后,大家就各自去玩乐,无非是到熟悉的人家串串门。 宋阳没到处乱跑,老老实实在家养伤。他知道,自己要是去了别人家,肯定会被人问这问那,可他实在没什么可说的,只想快点好起来。 但一直闷在家里也不行,适当活动对恢复有好处。 于是,他就带着两只狗顺着大路溜达一圈,或者到附近田地逛逛,逗逗两只青川狗,然后回家,躺在床上看看书、吃吃饭。这两天都是这样,恢复得还不错,身上的伤没那么疼了。 一天很快过去。 第二天,村子里热闹起来。鞭炮声早早响起,大家饭也吃得早,都忙着成群结队去公社玩。 站在自家门口,就能看到大路上,村里人三三两两相约往镇上走。调皮的孩子一路上这儿扔个炮仗,那儿炸团牛粪,或者一路打雪仗,吵吵闹闹。 要是上辈子,宋阳肯定早就跑去了。过年去镇上,年轻姑娘肯定不少,去看看有没有漂亮妹子,跟着凑凑热闹也好,毕竟这是年轻男女碰面的好机会,谁不想去呢。 可看看自己手臂和肩头的伤,宋阳觉得还是别去凑这个热闹了,这受伤的时间可真不凑巧。 一家人吃完早饭,换上新衣服,去了镇上。公社每年都会举办一些活动,还能买到不少东西,大家都去凑这个热闹。 宋阳一个人在火塘边烤了会儿火,却越烤越困。这几天睡太多,身上都睡酸了。 他索性带上砍柴刀,领着两条青川犬,打算去附近野地转转,顺便下几个套子,看看能不能抓到野兔、野鸡。 虽说双手使不上太大的力气,但也不是什么都做不了。 宋阳顺着屋前的坡路小心翼翼地往下走,远远看见王岳和几个同龄人从大村子那边过来。他在大路上等了一会儿,王岳看到宋阳,小跑过来问:“狗娃子,你也要去镇上?” 宋阳摇摇头说:“我就在附近随便走走……你没买那只狼狗吧?” 王岳立刻笑了:“你都不买,我肯定不会买。你不知道,年三十晚上从你家出来,张晨轩一直缠着我,想把那狼狗卖给我,价格从五块一路降到三块……” “白送你都别要!”宋阳笑着说。 王岳有些疑惑:“其实我觉得那条狼狗真挺好,我还有点心动呢。为啥白送都不要?” “我刚买枪那天去看师傅,在山里碰到两个行踪可疑的人,他们也牵着条狼狗,跟张晨轩牵的那只很像。 这狗来路不明,接手了说不定会给自己惹麻烦。 再说了,山里有老辈人经过多年撵山挑选出来的土狗,像青川犬、东川犬和凉山犬,都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在山林里穿梭,狼狗不一定比得上它们,没必要买。”宋阳简单解释了一下。 “有道理……对了,你打死豹子的事在村里传开了,我今天在皂角树那儿,听好多人都在说,还有人跑来问我是不是真的。 有人说你厉害,有人说你运气好,还有人说你这下又赚了一大笔钱……肯定是张晨轩传出去的。” “随他们怎么说吧,只要不造谣生事就行!”宋阳确实管不了,只能任由大家议论。 这时,村里几个同龄人走近了,王岳说:“我和他们一起去镇上玩,就不跟你聊了,改天再聚。” 宋阳点点头,跟几个同龄人打了招呼,然后顺着大路旁的一条小路,朝对面山地走去。 他在半山腰的山林里寻找野兔、野鸡的踪迹,不知不觉走得有点远,不过还真找到了些踪迹,就用玉米粒当诱饵,布下几个小吊套。 看到大路上有人从镇上回来,宋阳才意识到自己在山上逛了好长时间,便不再停留,沿着小路往家走。 快到下边河沟时,跑在前面的招财和进宝先后停下,居高临下地看着左下方。宋阳见两条狗崽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估计就是发现了什么小动物,便稍微留意了一下,揉了揉两条狗崽的脑袋,继续往下走。 没走多远,宋阳就感觉不对劲。左边隐隐传来“呜呜”的怪声,听起来像是女人的声音。 宋阳顺着声音看过去,他知道那个位置,就在这条小路稍高一点的地方,有个小石崖,下面有个小石洞。石洞不大,平时在附近田地干活或者路过,要是碰上下雨,大家会到这儿躲雨,勉强能挤下七八个人。 从宋阳这儿看过去,洞口被几块凸出的山石和几棵稀疏的小树挡住,看不清里面是谁。 大过年的,哪个女人会跑到这儿来?宋阳心里疑惑,但这是回家必经之路,走别的路又不好走。为避免尴尬,他故意重重咳嗽一声,等了一会儿,才继续往下走。 路过洞口下面的小路时,宋阳看到坐在洞口边的是蒋依娜,她急忙放下擦眼泪的袖子,故作镇定地看着宋阳。 原来她又躲在这儿偷偷哭呢。大过年的,她一个人留在这孤零零的山村,无处可去,心里难受也正常,想哭又不想被人看见,这也能理解。 宋阳心里明白了。只是这蒋依娜选的地方,实在太偏僻。 上次半夜在大竹林的河沟边哭,这次又躲在这偏僻的小山洞……上次像个孤魂,这次倒像个野鬼,真是越走越偏。 好歹是熟人,宋阳不好一声不吭就走,也不好点明,便笑着打招呼:“蒋姐,你怎么一个人在这儿?” 蒋依娜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我出来散散心。” “时间不早了,天又冷,赶紧回去吧!” “你先走,我待会儿再回。” 听她这么说,宋阳也不再管,带着两只狗继续顺着小路走。他下到河沟,跨过小河,沿着山坡上的小道朝百多米外的大路走去。 刚走上大路没多远,后面拐弯处传来几个年轻人的嬉闹声。宋阳回头一看,是赵强和村里几个青年,他们一路扔着摔炮、放着鞭炮、扔着雪团,追逐打闹着过来。 宋阳怕他们乱扔的摔炮吓到两条狗崽,便让到一边。等几人走近,他笑着说:“几位兄弟,你们先过去,手里的摔炮、鞭炮别乱扔,会吓到我的狗,这狗我还要带着撵山呢!” 其他几个青年还好,路过时规规矩矩,还笑着跟宋阳打了招呼。 可赵强不一样,他一路上还是我行我素,嘴里叼着烟,走几步就点个鞭炮扔出去,还对其他人说:“人家说别扔你们就不扔啦?怕狗被吓到不会走远点啊?” 说着,他点着一个炮仗就朝宋阳旁边扔过来。宋阳见状,赶紧带着两条狗崽跑远,等炮仗炸了,才停下脚步,恼火地看着赵强,冷冷地说:“我都跟你打过招呼了……你最好别开这种玩笑!” 宋阳知道,赵强因为被自己揍过,又被王岳算计过,就是故意来找茬的。自家老爸也说过,这家伙的性子,根本压不住。 “这路又不是你家的……”赵强根本不把宋阳放在眼里,大摇大摆地从他身边走过。 宋阳不想在大过年的惹事,见他走了也就懒得再说。 可谁能想到,赵强往前走了没几步,反手就朝宋阳扔来一串炮仗。他故意等引线燃了一段才扔,炮仗还没落地就开始爆炸,落地后更是炸得路面上的积雪、泥浆、碎石子乱飞。 那时候的炮仗可不像后世管得那么严,威力很大。宋阳猝不及防,赶紧护着脑袋跳到一边,但脸上还是被炮仗爆炸溅出的东西崩得很疼。两只狗崽也被吓得惊叫着跑远。 而赵强,还在那儿哈哈大笑。 “妈的!”宋阳气得大骂一声,怒火瞬间爆发,抽出别在腰后的长柄砍柴刀,朝着赵强就冲了上去。 赵强见宋阳提着柴刀气势汹汹地冲过来,这才意识到事情不妙,神色慌张起来,哪还敢多停留一秒,撒腿就跑。 宋阳紧追不舍,一路拼命追赶。可这么一用力,肩膀和后背好不容易好点的伤口一下子裂开,剧烈的疼痛让他根本跑不快。 眼看追不上,他一扬手,使劲把柴刀朝着赵强甩了出去。 第95章 大倔驴小倔驴 柴刀带着呼呼的风声,飞旋着越过赵强左侧,“噗”的一声,斜斜地插进前方的土路上。 赵强看着那把深深插入土中的砍柴刀,脸瞬间变得煞白。 他心里清楚,要是这柴刀落在自己身上,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他这才惊觉,宋阳这次是真的发了大火,这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之前被宋阳揍过一顿,又被王岳坑了一回,赵强心里憋着一肚子火,一直想着找机会好好收拾宋阳,出出这口恶气。 可真到了这个时候,看到宋阳这般凶狠的样子,他心底还是忍不住发怵,脚下一刻也不敢停下,跑得更拼命了。 宋阳追到柴刀旁,眼见实在追不上赵强,便停下脚步,弯腰捡起柴刀。 这一番剧烈动作之后,他感到手臂、肩膀处又有温热的血液渗了出来,后背也传来一阵剧痛,估计伤口也裂开在流血。 两条青川狗崽之前被炮仗吓得远远跳开,见宋阳往前跑,便也跟在后面追了上来。 宋阳瞧了瞧两只狗崽,见它们身上只是沾了些泥浆,并没有被炸伤的痕迹。 可他心里明白,狗天生就怕带有火药味的东西,这次被炸过之后,对它们会有怎样的影响,实在难以预料。 猎狗要想不怕枪声,把枪声当成进攻的指令,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和适应。 如今被炮仗炸过,往后狩猎时,听到枪声,它们会不会不但不追赶猎物,反而吓得四处逃窜? 又或者在与猎物纠缠时,听到枪声就吓得放弃,这些情况一旦发生,对猎人来说都将是极其危险的。 宋阳已经提前打过招呼,赵强却还是这般肆意妄为,他的行为已经彻底越过了宋阳容忍的底线。 宋阳没再多说什么,也没理会在后面吓得脸色发白的那几个人,只是提着柴刀,大步朝着家里走去。 此时,宋建国他们已经从镇上回来了,正在厨房忙着做晚饭。 瞧见宋阳回来,宋建国随口问道:“儿子,你干啥去了?”宋阳一声不吭,径直往楼上走去。 “这孩子怎么了?” 一家人看着宋阳的背影,面面相觑,都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 宋阳回到楼上,将挂在床边墙壁上的火枪、药壶、铁砂壶取了下来。他熟练地往火枪里装填好弹药,把这些东西往腰间一挂,提着火枪便下了楼。 宋建国这才注意到,宋阳身上之前受伤的地方,血液已经再次浸湿了衣服。再看宋阳一副怒气冲冲的模样,宋建国赶忙把手中的长烟袋靠在板壁上,起身拦住宋阳,焦急地问道:“儿子,你这是怎么了?这是要去哪儿?” 一家人见状,纷纷围了过来,满脸担忧地看着宋阳。 “我要去杀了赵强那混蛋。”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我回来的时候,在路上碰到他们几个一路放着炮仗、摔炮,追追打打地过来。 我特意让到路边,跟他们打招呼,让他们先过去,别放炮仗吓到我的狗。 可赵强那混蛋根本不听,先是在我旁边扔了个炮仗,我带着狗躲开了,还警告他别开玩笑。结果他又扔过来一串炮仗,把我的狗吓得乱叫……” 宋阳说到这儿,抬起头看着宋建国,眼眶泛红:“爸,别拦我,你知道这狗对我有多重要。我不明白你有什么顾虑,明明赵家人那么欺负我们,你心里也想收拾他们,却一直在忍……你能忍,我忍不了。” 说完,宋阳侧身从宋建国旁边绕过去,直接出了门。 他来到柴房,扔下柴刀,把斧头别在后腰上,快步顺着坡路往下走去。 王静雅看到这一幕,顿时急了,她抬手拍了下宋建国的肩膀,喊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这样会出人命的,赶紧把他拉回来!” 宋建国皱着眉头,站在原地没有动。 王静雅又连忙冲着一旁不知所措的宋军大喊:“你还不快去!” 宋军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追了出去。 宋建国这时快步走进自己的卧房,从箱子里翻出一些东西装进口袋,匆匆走出来。 他看了眼王静雅和李嘉怡,说道:“你们俩别去了,就在家里等着……” 说完,也快步出了门。他来到柴房,提起一把斧头,转身就走。 王静雅看着他的背影,连忙问道:“你又要去干什么?” “去算一笔旧账!”宋建国头也不回地丢下一句话,脚步迈得更快了。 小的冲动也就算了,老的居然也跟着来这一出,王静雅这下更着急了。 “儿媳妇,在家看好孩子!”她交代了李嘉怡一句,便急匆匆地追了出去。 宋阳一路提着火枪,朝着大村子快步走去。 刚走到大路上,就被追下来的宋军拉住:“小弟,别冲动啊,有什么事咱先回去跟咱爸商量商量再说。” “别冲动?”宋阳看着宋军,苦笑着说道,“哥,要是换成你,你能忍吗?” “不过就是放了串炮仗炸到狗,不至于这样吧!” “不至于?如果是无心之举,我可以原谅。但我都打过招呼、警告过了,他还变本加厉,难道我就该受着?我跟他们说过这是猎狗,你知道猎狗对于猎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吗?那就是命啊!” 宋阳不仅有着上辈子的仇怨,如今又添了新恨。如果这时候还不冲动一回,他都觉得对不起自己重生的这一次。 对啊,自己都已经二十岁了,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怎能让人觉得好欺负!自己一忍再忍,赵强却还是这般犯贱,不收拾他,更待何时? “别拦他!” 这时,高处传来宋建国的声音。宋阳回头看了一眼快步赶下来的宋建国,继续朝着大村子走去。 宋军愣了一下,只能快步跟在宋阳身后。不一会儿,宋建国也小跑着跟了上来。 “儿子,有两件事我得跟你说。第一件,赵富贵在公社有关系,就是那个打豹子反被豹子伤了的公社书记,赵富贵能当上保管员,就是他帮忙的,石河子村的人心里都清楚。所以大家就算吃点亏,也都忍着不吭声。” 宋建国在后面跟着,不紧不慢地说道。宋阳听着他说的第一件事,神色平静,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事儿。 也正是因为这层关系,分田到户后,赵富贵不当保管员了,还能混到镇上去。 赵强明知宋阳打死过熊、打过豹子,不好招惹,却还敢挑衅,很可能就是仗着这一点,觉得宋阳不敢把他怎么样。 确实,在生产队里,保管员在前些年可能还算个人物,但到了现在,已经没多少人把保管员当回事了,更何况是像赵富贵这种不公正、一心想着克扣刁难村民,往自己腰包里塞钱的保管员。 在其他生产队,保管员被揍、被人上门骂的事儿可不少。赵富贵之所以没人敢动,就是因为大家有所顾忌。 可当听到宋建国说的第二件事时,宋阳一下子愣住了。他知道袍哥,也明白礼字堂口的含义。 “是清水袍哥,还是浑水袍哥?”宋阳停下脚步,回头看着宋建国。 宋建国见宋阳这么问,知道他了解袍哥,便说道:“我只是在一个小码头上混过一段时间,后来那码头就散了。放心,是清水袍哥,我手上没沾过人命,就是为了讨生活,也没干过什么缺德事儿。” 宋阳这下明白了,为什么宋建国平日里看着挺有魄力,却一直选择忍耐,凡事都想做得光明正大。 他现在也不奇怪,之前宋建国和王岳在山上见到死人时,为何能那般淡定。毕竟袍哥的礼字堂口,那可是玩刀弄枪的地方。 似乎宋建国身上的种种表现,这下都能说得通了。而在这个年代,这种身份确实不能轻易让人知道。 宋阳心里顿时冷静了许多,他明白父亲的意思,点了点头说:“我懂了。”说完,转身继续朝着大村子走去。 “你不懂!”宋建国在后面跟了一句。宋阳再次停下脚步,回头疑惑地看着父亲。 “我的意思是,你别动手,让我来!”宋建国冲宋阳微微地笑了笑。他这是想一个人把事情扛下来。 “那可不行!”宋阳直接摇头拒绝。他继续朝前走,宋建国也没再多说,默默地跟在后面。 气喘吁吁追上来的王静雅,跑到前面拦住了这父子三人:“你们到底要干什么?” “总不会是去他家做客吧……这事儿你们女人别掺和,赶紧回家去!”宋建国侧身让到一旁,反而走在了前面,带着两人继续前行。 王静雅拿他们没办法,只能满脸担忧地跟在后面。这时候,去镇上玩的年轻人大多已经回来了,还有不少上了年纪的人,他们只是去相熟的人家串了串门。 宋阳一家四口扛着枪、提着斧,从皂角树走过,引得不少人纷纷侧目,大家都觉得这事太奇怪了。 有认识的人过来打招呼,父子三人都没理会。有人知道情况后,把事情一说,大家立刻明白他们这是要去干什么,于是一个个都跟在后面,想去看热闹。 王静雅走到这儿,转身朝着王岳家里跑去。 这个时候,她只能指望王岳能帮忙,劝住宋建国这头“大倔驴”和宋阳这头“小倔驴”,她真的担心会出大事。 宋阳来到赵富贵家门口,见大门没锁,推了一下却纹丝不动,里面肯定有人。 他握紧拳头,“哐哐”地砸了几下门,却没有任何回应。不用想也知道,赵强肯定躲在里面,也只有他不敢开门。 宋阳退后几步,大声喝道:“赵强,你给我滚出来,你以为躲在里面就能没事了?喊完之后,宋阳觉得自己还是太客气了。” 只见宋建国提着斧头上前,抬起脚,猛地踹向大门。 “砰砰” 两声,门被踹出了点缝隙,紧接着又被里面的人用力抵了回去,显然是有人在里面死死顶着。 宋建国二话不说,抽出斧头,直接对着门砍了起来。 “砰砰砰” 的砍砸声震得人耳朵生疼。听到这边动静的人,纷纷从各个屋子里跑出来,远远地站着观望,小声议论着。 王岳和他父亲也快步赶了过来,挤进人群中,却没有上前阻拦。 宋建国连续挥了十几斧头,门板直接被砍出了一个大洞。 此时,在屋里用一根木杆子顶着门的赵强,心里慌乱到了极点。 他早在屋里看到宋阳一家扛枪、提斧地赶来,就知道事情不会善罢甘休,赶忙关紧门窗。 听到宋阳喊话,他还在心里冷笑,不予理会。可他万万没想到,紧接着斧头就砍到了大门上……对方竟然凶狠到这种程度。 接下来,每一下砍在门板上的斧头声,都像是催命符一样,让赵强胆战心惊。当门板被砍出洞口时,他几乎崩溃了。 慌乱之中,眼见大门就要撑不住了,他拿起门后的木棒,死死撑住木门,想着上楼躲避。 可跑到楼梯口时,他又停了下来,目光落在父亲挂在板壁上的火枪上。他心一横,跑过去把枪取了下来,拿下药壶、铁砂,手忙脚乱地开始往里面装填弹药…… 第96章 没有一个好东西 赵强手忙脚乱地把弹药装填完毕,心一横,发了狠劲,将枪管猛地从门板的破洞里伸了出去。 站在门口的宋阳和宋军,冷不防瞧见黑洞洞的枪管伸出来,都惊得倒抽一口冷气。宋阳反应极快,脚下猛地用力,一把将正对着枪口的宋军用力扑倒推开到一旁。 侧身站在门边,准备继续破门的宋建国,在看到枪管的瞬间,想都没想,手中斧头高高扬起,狠狠朝着枪管砍了下去。 “砰……” 几乎就在同一时刻,枪声陡然响起。枪管被大斧砍中,原本正对着前方的枪口一下子歪了下去。 枪口喷出火舌和滚滚浓烟,铁砂如暴雨般喷射而出,尽数打在门前三尺远的泥地上,溅起一片泥花。 与此同时,屋里传来一声闷哼。赵强显然是猝不及防,被枪托狠狠撞了一下。 他疼得龇牙咧嘴,赶忙将枪抽了回去,本想赶紧再装填弹药,补上一枪。 可门外的宋建国根本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手中大斧再次高高举起,对着门劈砍起来,这一轮攻势比之前更加猛烈凶狠。 赵强望着随时可能被破开的大门,彻底慌了神,满心恐惧,生怕宋建国一斧头冲进来,或是宋阳跟着开枪。 他眼神慌乱地四处张望,转身朝着楼梯拼命跑去,跑到楼上,紧张地左看右看,最后在装满玉米的木仓旁,靠着板壁一屁股瘫坐下来,双手抖个不停,开始往火枪里灌装火药。 他也顾不上用牛角全凭感觉往枪管里倒火药,倒了一些后,觉得威力不够,又哆哆嗦嗦地加了些,接着用手掌“砰砰砰”地使劲拍打枪身,随后用签子塞入药团堵住枪管。 紧接着,他从铁砂壶里倒出一堆铁砂,不管多少,一股脑儿全倒进枪管,再塞上一个药团堵住。 完了,他双手紧紧握住枪,把枪管架在膝盖上,枪口对准楼梯口,眼睛死死盯着,大气都不敢喘。 赵富贵家周围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大家都在盯着宋建国破门。 刚才那突如其来的变故,把众人吓得纷纷向两旁躲开。 要不是宋建国那果断的一斧头,宋阳和宋军避开后,后面站着的人可就危险了。 这下都动枪了,事情愈发难以收拾,严重到了极点。 胆小的人怕被误伤,不敢再待在这儿,纷纷跑到远处,远远观望;还有些人拽着自家儿女,急匆匆地往家跑。 这事儿动静实在太大,很快就有人把消息告诉了正在杨华德家串门的赵富贵夫妇。 赵富贵夫妇和杨华德夫妇听到后,脸色瞬间变得煞白,惊恐万分。 赵富贵生怕自家儿子被人打死,心急如焚,几乎是夺门而出,一路朝着家的方向狂奔。 跑到半路,突然听到自家那边传来的枪声,他的心猛地一揪,跑得更急了。 慌乱中,他被脚下一块石头狠狠绊了一下,整个人向前扑了出去,在满是泥雪的土路上滑出一米多远,双手撑地,手掌被尖锐的石子划破,鲜血直流。 但赵富贵顾不上双手传来的剧痛,咬咬牙,爬起来继续拼命朝家跑。 等他一路横冲直撞,把围在路口的人群推开,挤到自家门前时,正好看到宋建国从破开的门洞里伸手进去,用力推倒抵着门板的木头,然后猛地一脚,将大门踹开。 门板重重地撞在后面的板壁上,发出一声巨响,震得人耳朵嗡嗡响,门板还在来回晃动。 赵强坐在楼上,屁股下传来剧烈的震动,吓得他浑身一抖,手指差点就扣动了扳机。他猛地端起火枪,紧紧盯着楼梯口。 就在这时,赵富贵愤怒的吼叫声传了上来:“宋建国,你个混蛋想干什么?提斧破门,你是要灭我全家吗?” 宋建国没有立刻进门,转身看向赵富贵,脸上露出一抹冷笑:“老子今天就是来收拾你的,你要是想,成全你也不是不行。” 说罢,提着斧头就朝赵富贵走去。 赵富贵看着宋建国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刚刚还气势汹汹的他,也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就在这时,赵富贵感觉腰上猛地被人踹了一脚,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前扑去,重重摔在地上。 腰上传来的剧痛让他挣扎了一下,却没能爬起来。他回头一看,只见身材魁梧、一脸络腮胡的王岳父亲王宏远正站在他身后,旁边还站着王岳。 “你个混蛋……啊!” 赵富贵愤怒地大骂,可话还没骂完,王宏远紧接着一脚踢在他大腿上,剧烈的疼痛让他忍不住发出一声惨叫。 这还没完,王宏远上前两步,一脚重重踩在他脊背上,把他死死踩在地上。 “给老子老实趴着,不然别怪老子不客气。”王宏远面无表情,仿佛在做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赵富贵看着如铁塔般站在旁边的王宏远,心里害怕极了,一动也不敢动。他用眼角余光瞥见,还有几个村民也走了出来,站在一旁。 这些人以前见到他,就算不情愿,也都会满脸堆笑,可现在,却一个个眼神不善,凶神恶煞的。 赵富贵心里明白,这绝对是早有预谋的。 宋阳也注意到了这一幕,看着王宏远和后面跟出来的几个人,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又一次低估了父亲和王宏远。 他们做事的风格,真是果断又勇猛。再想想自己,哪怕经历了两辈子,在他们面前,还是显得太稚嫩。 老一辈人,在艰难岁月中磨练出来的果敢和狠劲,确实不一样。 此刻,宋阳反倒不急着去对付赵强了,他饶有兴致地站在一旁,想看看这些长辈接下来会怎么处理这件事。 反正赵强插翅也难飞! 宋建国向前走了几步,目光扫视着周围围观的村民,清了清嗓子说道:“既然大家都在,我就不跑去皂角树敲钟召集大伙了。我有几件事想跟大家说说,也请大伙做个见证。”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原本议论纷纷的村民们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本来,年轻人之间的事儿,我不想插手。但这几年,我实在忍够了,今天就借着这件事,跟某些人算算旧账。” 说着,宋建国从怀里掏出一叠皱巴巴的纸片,扬了扬,“这是我这几年被克扣后做的记录……自从这位赵大保管员上任,我不知道你们其他人有没有被克扣刁难,反正我家是没少遭罪。” “只要是过秤的东西,每年都被他以各种理由克扣。别的不说,就这两年,在积肥和粮食上,我家至少被他扣了三十块钱。 挣钱多不容易啊,三十块钱可不是小数目,能买好多东西呢。 我们家吃红苕都得省着,有点玉米磨成面,恨不得华玉米芯都一起磨进去,要不是逢年过节,根本舍不得吃。 难道是我们家干活不如别人?还是我们偷奸耍滑?都不是!同样出工干活,有些人家玉米堆满仓,隔三岔五还能吃顿大米还有多余的玉米喂猪。 玉米里不服气啊! 可人家背后有人撑腰,我想着只要不太过分,就算了。 但有些人,真是越来越嚣张,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前段时间,我家小儿子跟赵强那小子打架,起因是赵强跑到女知青窗口偷偷摸摸的,我家小儿子以为是贼,喊了一声,结果反倒被骂。 这不是耍流氓是什么?揍他都算轻的。 但看在同村的份上,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想把事情闹大,年轻人犯糊涂也正常,我也是怕他往后刁难,就带着小儿子登门道歉了。这些事儿大家都知道。 我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今天大过年的,两个孩子又在路上碰上了。 我家小儿子特意让到路边,还跟他打过招呼,可赵强那小子,竟然用炮仗炸我家的狗。 “我家小儿子出声警告,他不但不听,紧接着又扔过来一串炮仗,连人带狗一起炸。我家小儿子刚打死豹子,浑身是伤,他在这时候还不放过,仗着背后有人撑腰,就肆意妄为,简直欺人太甚!看看我儿子身上的血……” 宋建国简单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言语中满是这些年被欺负的无奈和委屈。他说这些,就是想让大伙知道,他今天这么做,实在是被逼无奈。 而且,他说的大部分都是实情,不少人家也有过类似的遭遇。 经他这么一说,人群中顿时群情激愤。让宋阳没想到的是,一直在外面围观的甄凌峰这时也站了出来,大声说道:“猎狗,对于我们撵山人来说,那就是命啊!” “宋阳的那两条狗我见过,都是难得的好猎狗,被炮仗这么一炸,很可能就废了,这简直就是在害命!” “要是我的猎狗有人敢这么干,我跟他拼命,天王老子来了都不行!宋阳,叔也是爱狗如命的人,这件事,叔挺你到底!” “挺你到底”。 在蜀地的方言里,就是全力支持、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意思。 宋阳听了,心里松了口气,感激地朝着甄凌峰点了点头。 紧接着,王宏远也掏出一叠纸片,在众人面前晃了晃,大声说道:“我家也是一样!这几年,我们家就差把赵富贵这混蛋一家供起来了,可每年还是被他克扣。” “他们家老的小的,就没有一个好东西!这些年他们吃进去的,今天必须给老子全部吐出来!” “我家也是……” 跟在王宏远后面的几个年轻人,也纷纷跟着叫嚷起来,要求赵富贵把吃进去的东西全部吐出来。现场的气氛一下子被点燃了。 人群中那些有过相同遭遇的人,也纷纷站了出来,场面变得吵吵闹闹。甚至有几个人按捺不住,上前朝着赵富贵踢了几脚,以此泄愤。 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人突然爆出一个猛料:“之前队里的那个女知青,我亲眼看见是被赵富贵这混蛋给糟蹋的。他还说要到公社找唐书记给人家办回城,没过几天,那女知青就走了。他们爷俩,简直就是流氓!” 这话一出口,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一颗巨石,激起千层浪。 事情愈发难以控制,一群人冲上前,对着赵富贵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赵富贵被打得惨叫连连,鼻子和嘴里都流出了血。 这时候,赵富贵的小儿子赵中海吓得躲得远远的,根本不敢靠近。只有他老婆见状,冲进来护他,一边哭天抢地,一边破口大骂。 杨华德也早就赶到了,可站在外面,看着这混乱的场面,吓得大气都不敢出,一句话也不敢说。 而此刻,在赵富贵家楼上,靠着板壁瘫坐在楼板上的赵强,听着楼下传来的打骂声,尤其是听到父亲的惨叫和母亲的哭嚎,心里越发慌乱,像一只惊弓之鸟。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突然变成这样,如今已经没有人能护得住他了。 “都是因为那个混蛋……” 赵强在心里疯狂地咒骂着宋阳,神情越来越激动,眼睛里闪烁着疯狂的光芒。 突然,他猛地站起身,一把扯开楼上的小木门,冲了出去,将火枪高高举起,在人群中疯狂地找寻着宋阳的身影…… 第97章 怎么收场 赵富贵家的房子是那种典型的吊脚木楼,前面有一圈围栏围着的过道。 赵强猛地扯开木门,像发了疯似的一下子窜到过道上,动静极大,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要知道,大家都对他手里的火枪心有余悸,之前那枪管从门洞里伸出来开的那一枪,已经把外面的人吓得够呛,谁都没忘屋里还藏着这么一个拿着凶器的莽汉。 此刻,瞧见赵强突然窜出,还抬手举枪朝着下方来回扫瞄,那枪口所指之处,人群瞬间惊乱。 这火枪威力可不小,一打一大片,实在太难躲避。 宋阳早早就留意到了赵强的举动,第一时间抬起自己的枪,迅速朝着赵强瞄准。 然而,周围全是人,被赵强这一闹,人群慌乱地挤成一团,他根本找不到合适的开枪角度,生怕误伤旁人。 可赵强此刻已然疯狂,完全丧失了理智,没有半分顾忌。 在人群中一眼看到宋阳后,他立刻将枪口甩了过去,根本不管楼下到底有多少无辜的人,直接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巨响震得人耳鼓生疼。楼下的众人先是一阵惊恐地尖叫,可随后却发现自己竟然安然无恙。 反倒是楼上传来赵强凄惨的叫声。 众人正一头雾水时,先是看到赵强手中抓着的火枪掉了下来,紧接着,就见他双手捂着脸,惨叫着跌跌撞撞地往后退,竟然把身后那黑色的木栏杆都撞断了。 他整个人瞬间从楼上滚落,顺着下方的瓦面雨遮一路翻滚,最后重重地摔在吊脚楼前的泥地上,这一摔还带下了不少瓦片,噼里啪啦地在下面摔得粉碎。 赵强这一摔,看着似乎没有致命伤,可他依旧双手死死蒙着脸,在地上一边嚎叫一边痛苦地翻来扭去。 众人这才看清,赵强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各少了一节,脸上更是嵌着不少铁砂,尤其是那双眼睛,鲜血不断往外冒。 再看看那把掉在门前泥泞里,还冒着袅袅火烟的火枪,火道处的铁管已经被炸得铁皮翻卷。原来,这是火枪炸膛了。 赵强终究不是靠打猎为生的撵山人,虽然家里有火枪,也学过装填弹药,却根本不了解其中的门道。 火枪这东西,火药和铁砂的用量必须严格把控,量少了威力不够,量多了就极易炸膛。 这火枪可不是用无缝钢管制作的,而是用熟铁锻造,热焊接缝,工艺粗糙,安全性根本无法保障。 赵强坐在楼板上装填弹药时,满心愤怒,一心只想着让这一枪威力更大,于是往枪管里拼命装了过量的火药和铁砂。 结果,这一枪非但没能伤到别人,反而让自己遭了殃,右手两根指头被炸断,铁砂更是糊了一脸,看他那双不断冒血的眼睛,估计是瞎了。 宋阳看到这一幕,心里暗自庆幸。要是这一枪正常发射,那楼下遭殃的,恐怕就不止一两个人了。 看着赵强在地上痛苦地翻滚惨叫,宋阳忽然觉得,赵强把自己给废了,倒也是个“不错”的结果。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已经足够了。 这辈子,就让赵强好好尝尝成为废人,被人欺负的滋味,这可比杀了他还让人解气。 宋阳从袋子里拿出胶皮,小心翼翼地盖住手中火枪的火道,轻轻放下击铁压着,随后将枪挎在肩上。 刚才被赵强吓得不轻的众人,看到这一幕,都觉得十分解气,纷纷骂道:“真是自作自受!” 就在这时,杨华德挤了进来,神色慌张地找到宋建国,问道:“事情差不多该收场了吧,再这么闹下去,可怎么得了?” “怎么收场?” 宋建国皱着眉头看着杨华德,忽然冷笑道,“队长,你可是石河子村的一队之长,平日里领着我们大伙,遇到这种事,你不该出出主意?还是说,你觉得我今天这事做得太过分了?” 杨华德一时间被问得哑口无言,愣了好一会儿,才勉强挤出一句话:“这不是来问问你的想法嘛!” “我的想法很简单,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以后别再来招惹我!今天你也一直在场,他们爷俩干的那些缺德事,你别跟我说你没听见,大家伙可都看得明明白白。” 宋建国毫不客气地把问题甩了回去,目光意味深长地盯着杨华德,那眼神仿佛在说:你自己看着办! 面对这样的眼神,杨华德忍不住打了个寒颤,心里一阵发虚。 “我儿子浑身是血,都快成血人了,我得赶紧带他回家上药,其他事我管不了。是非对错,自有公论,我等着看处理结果……” 宋建国笑了笑,转头冲着宋军和宋阳说道,“老大、阳子,咱们走!” 经过王岳父亲王宏远旁边时,宋建国笑着招呼:“宏哥,铁蛋,到我家去坐坐!” 走到甄凌峰身旁,又热情邀请:“兄弟,一起去我家唠唠嗑!” 王宏远、王岳、甄凌峰三人纷纷点头,不再理会赵富贵家这一团乱麻般的事,跟着宋建国挤出人群,往回走去。 一直在人群里干着急,没能帮上忙的王静雅,也叫上旁边的许少芬,一起跟在后面。 看着宋建国他们一群人离开,其他围观的村民也陆陆续续散去。 杨华德见状,一下子慌了神。 这么大的事,就这么丢给他处理,他完全没了主意。 关键是,平日里他也没少占村民的便宜,宋建国刚才那番话,既是甩锅,更是对他的一种警告。 回想起今天发生的事,杨华德心里一阵发凉,忍不住浑身颤抖。 他一时间想不出办法,在人群里四处张望,目光落在背着手正要走远的会计身上,连忙跑过去,一把拉住会计:“兄弟,你说这事儿该咋办啊?” 会计胡胜祥摇了摇头,无奈地说:“我哪知道?这种事别问我。我就跟你说,跟着你们这几年,我这会计当得头疼不已。” “你们做的那些亏心事,自己心里清楚,我可从来没参与过。我记账都是按你们给的东西来,没有篡改过任何一笔,也没多拿过谁一分钱,到哪儿我都站得直、说得响。” 胡胜祥拿出自己的烟锅,卷了根旱烟点上,看了看杨华德,叹了口气,接着说:“算了……给你个建议,你要是不想像赵富贵那样倒霉,就多找几个村里的人,一起去公社把今天的事说清楚。” “你们这次可是惹了众怒,在大伙的怒火面前,唐书记又算得了什么?吃了人家的,就给人家全部吐出来,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不然,你就等着瞧……你家好像也用玉米喂猪吧,那玉米面,可比人吃的还好。你自己掂量掂量!” 胡胜祥说完,转身就走。杨华德越听越害怕,沉思了一会儿,长叹一口气,转身回到赵富贵家门前。 看着此刻像死狗一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赵富贵,再看看还在地上不停嚎叫的赵强,以及在一旁哭天抹泪的赵强母亲,还有远远站着,脸色惨白的赵中海,杨华德心里不禁泛起一丝兔死狐悲的感觉。 他深吸一口气,冲着赵富贵的老婆说道:“别嚎了,赶紧把人送医院才是要紧事,以后,别再想着找事儿,真是自作自受,太目中无人了。” 说完,杨华德挨家挨户去喊人,好说歹说,总算叫来了七八个人,弄来一辆牛车,帮忙把赵富贵父子送往公社卫生院,同时准备去公社说明今天的事情。 在杨华德忙前忙后的这段时间,宋阳跟着父亲等一行人往回走。 一路上,听着陈子谦、王宏远和甄凌峰三个长辈有说有笑,他和王岳只能面面相觑。 宋阳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你们是不是提前商量好的?” 宋建国和王宏远回头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倒是甄凌峰冲着宋阳咧嘴一笑,说道:“袍哥人家做事,绝不拖泥带水,做人,绝没有龌龊心思!” 在蜀地方言里,“拖泥带水”就是不干脆、不豪爽的意思,“龌龊心思”指的是人心术不正。 宋阳一听,立刻明白了,笑着说:“甄叔,原来你也是……” 还没等他说完,甄凌峰就点头肯定道:“石河子村,就我们三个以前一起混过袍哥。” “这些事,你们知道就行了,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后别再提。我是半路学的打猎,自己摸索着干,打豹子的时候还专门找过你两次,可惜……以后有机会,咱一起打猎。” “好嘞! ”宋阳笑着点头,心里想着:平时看着大家关系普普通通,没想到关键时刻,这些人还真能站出来帮忙。 宋建国今天这一手,可真是让宋阳大开眼界,他打心底里佩服自己的父亲。就只是破了一扇门,就能把事情办得如此漂亮。 换做是宋阳自己,还真没有这样的手段,要学的东西,实在太多了。 李嘉怡带着两个孩子一直守在家里,时不时站到门前,居高临下地望着大村子的方向。 听着那边传来的吵嚷声和枪声,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看到宋建国和宋阳出门时的样子,心里难免担心,越等心里越没底。 直到看到一家人说说笑笑地回来,她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赶忙先跑回屋子,抱了些柴火,把火塘里的火烧得旺旺的。 众人一进屋,李嘉怡连忙递上板凳,招呼大家在火塘边坐下。 宋建国直接说道:“几位兄弟,今天就在我家吃饭,咱们好好唠唠嗑,喝点酒!” 接着,他又转头对宋军、王静雅和李嘉怡说:“多弄几个好菜。” 王岳在一旁提醒道:“还是先给宋阳把伤处理一下吧,他这一身血,看着太吓人了。” 这几天,主要是宋军在给宋阳换药包扎。他赶忙起身,从抽屉里拿来止血消炎的药粉和纱布,就在火塘边,小心翼翼地帮宋阳把那些被血液凝固粘连在皮肤上的衣服脱下来。 看着那些好不容易开始结痂的伤口又崩裂开来,在场的人都忍不住摇头叹息。 李嘉怡端来盆子和毛巾,倒上热水,帮忙把血迹擦拭干净,宋军接着给伤口上药、包扎。 这一番折腾下来,宋阳感觉身体虚弱极了,实在没力气再在这里陪着王岳他们,便打了声招呼,上楼躺到床上休息。 没过多久,宋军又给宋阳送来两个烘笼,然后忙着到外面用石块架起土灶,帮着李嘉怡她们准备饭菜。 烘笼带来的温暖,让宋阳觉得舒服了一些。听着楼下宋建国他们谈论着刚才发生的事情,他渐渐进入了梦乡。 直到晚饭做好,宋阳才被叫醒,下楼和王岳他们一起吃饭。 第98章 盖房子的钱够了 这顿饭吃得热闹非凡。宋阳惊奇地发现,宋军居然开始控制饮酒量了,只喝二两,绝不多喝。 按照宋军自己的说法,万一喝醉了,怕管不住嘴,乱说一通。这变化可真是太好了! 吃饭前大家等待的过程中,还有喝酒的时候,众人聊了不少,话题大多围绕着公社到底会怎样处理昨天发生的事。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隐隐有些不安,大家能做的,只有等待,等最终的处理结果。 酒足饭饱,天色已晚,王岳一家和甄应全各自家里有事,便告辞回去了。宋阳再次躺回床上,先前睡了一阵,此刻没了睡意。 对于昨天发生的事,他倒不怎么担心,毕竟想再多也没用。他更放心不下的,是自己那两条狗崽。 谁能想到,年三十去和李乘风一起敬山时,他还特意提醒要小心鞭炮,结果竟一语中的。也不知道招财和进宝受了这惊吓后,会变成什么样。 宋阳回想起李乘风传授的驯养猎犬的方法:“优秀的猎犬可不单靠鼻子追踪猎物,它们得熟悉山林地形,懂得配合猎人搜寻猎物的踪迹;得能在荆棘丛中穿梭,敏锐捕捉山林里的细微动静;得会与猎物巧妙周旋;更得懂得守护猎人的安全。” “与出色的猎犬长久相伴,你会发现它们不仅行动敏捷、感官灵敏,还天生谨慎聪明、忠诚可靠。它们会因你的高兴而欢叫,因你的忧愁而呜咽,甚至会为你落泪。在山林中,它们是你最贴心的伙伴,能不顾一切地保护你。” “它们是撵山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别把猎犬当成冰冷的工具,在它们眼中,你就是它们的全世界。想要驯养出好猎犬,陪伴至关重要,相伴越久,许多本领它们自然就会掌握。” 宋阳选择踏上撵山这条路时,即便急需得力的猎狗,却没去寻找那些已驯养成熟的成年犬,而是挑选了狗崽,打的就是从小培养感情、长久陪伴的主意。 如今还没分田到户,时间还算充足。只是身上的伤,估计又得花些时间好好调养。不管怎样,往后得多多抽出时间,带着两只狗崽到处走走。 对了,昨天设下的几个小吊套,也不知道明天能不能有收获。 作为伤员,最大的“好处”大概就是能睡懒觉还没人念叨。宋阳其实醒得很早,直到憋不住了才起床。出门一看,天空万里无云,一扫往日的阴沉。 站在自家屋前望向大村子,尽管昨天发生了那么大的事,却丝毫没影响过年的热闹气氛,鞭炮声反而更加密集响亮。 吃饭放鞭炮时,宋阳没进屋,在不远处看着云梅挑着挂着鞭炮的竹竿,等着宋军拿火柴点燃。云兰在一旁,早早捂住耳朵,小脸皱成一团,虽说怕得不行,却偏要留下来看。 招财和进宝蹲在宋阳身旁,也盯着准备放鞭炮的三人。两只狗显得有些焦躁,见宋军擦燃火柴,急忙往宋阳腿间钻。 在被赵中玉用鞭炮炸之前,它们可不是这样,即便离得远些,也能镇定地看着。可今天明显是被吓坏了,只能跑回来寻求宋阳的保护。 宋阳能做的,就是一手搂住一只狗崽,陪着它们一起面对。 鞭炮引线被点燃,瞬间噼里啪啦地炸响,带着浓烈火药味的烟雾弥漫开来。 两只狗吓得跳了几下,想要挣脱跑开,却被宋阳紧紧抱住,只能浑身颤抖着,发出呜呜的叫声。 鞭炮放完,宋阳赶忙轻轻抚摸着两只狗崽,从头到尾,反复多次。渐渐地,它们颤抖的身体平静下来,还各自舔了舔宋阳的手背,尾巴也重新摇了起来。 宋阳正准备进屋吃饭,两条狗突然跑到路口,朝着下方大声吼叫。 宋阳走过去一看,十分意外地看到冯学文背着背篓正沿着小路往上走。可惜,这次冯晓萱那姑娘没跟着来。 宋阳立刻笑着招呼:“冯叔,来得正好,快进屋一起吃饭!” “我可是算着时间来的!” 冯学文满脸笑容,快步走了上来。一家人看到冯学文来访,都挺意外,随即热情地招呼他坐下。 冯学文把背篓靠在一旁的板壁放下,在长凳上挨着宋阳坐下。 宋建国早已准备好碗筷,拿来白酒,给冯学文倒酒。刚倒了一小浅碗,冯学文就连忙表示:“够了,够了……” “再加点儿……” “等会儿还得走山路,不敢喝太多!” “还要走山路啊!” 宋建国也不再劝酒,给酒壶盖上盖子放在一旁,招呼道:“在山里可要小心点……快动筷子,尝尝这些农家菜,山里条件有限,别嫌弃。” “瞧您说的,山里的好东西可多了去了。你看我,又来麻烦你们了,好多东西在县城里可不容易见到!” 冯学文端起酒碗说道,“年初三就来打扰,空着手来的,实在不好意思。借这碗酒,我先给你们拜个年,虽然晚了点,祝你们全家和睦美满、身体健康、事事顺心!” 宋建国笑着回应:“也祝你工作顺利、蒸蒸日上!” 一家人里,王静雅、李嘉怡和两个孩子不喝酒,宋阳父子三人都端起酒碗,微微示意,抿了一口酒。 “别光喝酒,多吃菜!”宋建国招呼着,自己夹了一块扣肉吃起来,“兄弟,你从哪儿过来的?” 冯学文笑着说:“陪我老婆回娘家拜年,顺便收点野味。我是特意从岩房坪过来的……这次又有事想请你们帮忙!” “什么事?是收野味吗?” 宋建国愣了一下,说道,“我家小儿子这段时间受伤了,一直没上山。昨天好不容易刚有点好转的伤口又裂开了,估计有好一阵子没法上山了。” “又裂开了……难怪我看他脸色这么苍白,怎么回事啊,这么不小心!”冯学文看向宋阳,关心地问道。 宋建国也没隐瞒,一边招呼冯学文吃喝,一边把昨天收拾赵昌富的事原原本本地说了。 冯学文听得直骂,连说:“没打死那混蛋算便宜他们了……那个公社书记是不是姓唐?” “没错……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被他们逼的!” 宋建国苦笑着摇摇头,“来,喝酒!” “这事儿,等我回城后,找我朋友帮忙说句话。我那朋友能说得上话,肯定不会让他们找你们麻烦!” “那……太感谢了!”宋建国一脸惊喜,连连道谢。 顿了一下,又突然问道,“你刚才说找我们帮忙,到底啥事?只要能办到,肯定帮你办好。”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有几个朋友,吃了熊掌,就问我要熊皮;吃了豹肉,又打听豹皮的事。他们对这些东西感兴趣,想弄来送人。还有那熊胆,也想收藏起来,说万一有用得着的时候。他们想买,我就过来问问,这些东西你们还留着吗?” 听到这话,宋阳心里暗自高兴,没想到这么快就等来买家了。 宋建国看向宋阳,见宋阳微微点头,立刻笑着说:“都在呢,都还在,就是还没完全晾干。” “在就好,没关系,我拿回去让他们自己处理。” “先吃好喝好,吃完再去看。” “行嘞!” 秉持着大人说话小孩别插嘴的原则,宋阳全程没多说话,只是在被问到相关事情时,简单回答几句。 毕竟不能啥事儿都抢着说,免得扫了父亲的面子。宋军、王静雅和李嘉怡也一样,话不多,更多时候是客气地招呼冯学文。 这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冯学文吃饱喝足后,急着赶路回去。宋建国和宋军上楼,把两张大皮子和熊胆取了下来。 冯学文仔细查看了两张皮毛,赞不绝口:“这皮子可真好,这么完整的皮子,太少见了……哎呀,还是个大金胆,真是好宝贝!” 他顿了顿,接着说:“来之前,我去收购站了解过行情。这样,这张熊皮我给一百二十块,豹皮两百八十块,这个大金胆,现在还没晾干,我估摸了一下大小,给六百八十块,你们觉得怎么样?” 宋阳知道,熊皮的皮毛相对粗糙,远不如豹皮细腻光滑,收购站给出的价格大概是多少。 冯学文给的价格,每样至少比收购站高出十多二十块,算是给了高价。至于熊胆,虽然没称重,但冯学文眼光独到,从干燥程度就能大致估算出晾干后的大小和重量,给出的价格比宋阳预期的还要高不少。这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见宋建国又看向自己,像是拿不定主意,宋阳当即点头:“冯叔说多少就是多少!” “爽快!”冯学文笑道,“以后再有这些好东西,可一定记得找我!” “肯定的!”宋阳点头应道。 冯学文默默算了算:“一共一千零八十块,没错吧!” “对!”宋阳点头。 冯学文当场数钱,很快递来厚厚一叠人民币:“你点点!” 宋阳接过钱,转手就递给王静雅:“这有啥好点的,还能信不过冯叔吗!” 数钱太麻烦,还显得小气。 “好了,那我就不耽误时间了,得赶紧回去,明天还要回县城。” 一家人帮忙把东西折叠好装袋,放进冯学文的背篓,帮他背好后,送他出门。 “冯叔,您慢走,有空再来!” “肯定还会再来的,你们赶紧回去,好好养伤。等伤好了,我还指望从你这儿买山货呢!”冯学文笑着回应,小心翼翼地下了坡路,然后快步离开。 一家人回到屋里,围坐在火塘边烤火。王静雅看着手里的一千多块钱,满脸不可置信:“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加上之前卖豹骨豹肉的三百五十块,还有阳阳之前交给我保管的钱,都有一千四百多块了,咱们一家人几年都挣不了这么多!” 宋军和李嘉怡也盯着那些钱,眼里满是热切,只是神色中还透着一丝复杂。宋阳大概猜到他们在想什么,笑着说:“盖房子的钱够了……” 想了想,他又接着说:“大哥,我琢磨着,你别盖吊脚楼了。我给你出个主意,跟我一样,盖石头房子。石头房子比木房子更坚固耐用,也能盖得很漂亮。不像吊脚楼,山里湿气重,要是保管不好,没几年就腐朽了。你看咱们这老房子,那些梁柱、椽子,都修补过好多次了。再说,青沟和盘龙湾石头多的是,可以就地取材,也省事。” 宋军思考片刻,点头道:“老弟,听你的!” “那接下来,趁着雪还没化,得赶紧去砍树。冬天树处于休眠期,这时候砍的树最好。还有修路的事……也得抓紧时间,不然等开春生产队开工,就没时间了。”宋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宋建国在一旁听着,微微点头:“是得抓紧,等初六,我请个风水先生来看看,选个好地方。” 第99章 风水 王静雅把钱拿到卧室,小心翼翼地将一张张钞票抚平,认真弄直折叠的边角,接着用缠着毛线的橡皮筋捆好,再拿一块布包起来,放进一个小木盒,塞到箱子底部藏好。 随后,她回到火塘边坐下,忍不住问道:“你们说,这冯学文真有那么大能耐吗?我听他那口气,感觉让公社书记下台都易如反掌。” “人家可是县城里的人,可别小瞧他家开的私房菜馆。能去那儿消费的,大多都不是普通人,自然而然就能积累些人脉。对咱们来说难如登天的事,在人家眼里,或许只是一句话的事。” 宋阳觉得这事儿挺正常,解释道,“爸跟他说这件事,也是想看看他能不能帮把手。虽说咱们不怕公社那些人针对赵富贵这件事找麻烦,但要是有人存心使坏,总归会给咱们增添不少麻烦。不管冯叔说的是真是假,能不能帮上忙,咱们就盼着有个希望。要是他真帮上了,那事情就好办多了,能省不少心。” 宋建国点了点头,赞同道:“我就是这么想的……对了,儿子,那两张皮和熊胆,咱们是不是卖贵了?” “冯叔给的价钱,确实比收购站给的要高一些。”宋阳肯定地回答。 宋建国思索了一会儿,说道:“以后咱们还是按收购站的价格卖吧,这样还能给人家留个人情。” “没必要这么做。他是帮别人收购,又不是自己用,价格肯定是权衡过的。就这个价格,咱们能多赚点,他转手交给别人,也能落下帮人办事的人情,说不定还能以更高价卖出去,对双方都有利,谁都不吃亏。” 在宋阳看来,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没什么不妥。 他相信,在生意和人情往来方面,冯学文比自己精明得多。 即便因为打豹子的事,冯学文对自己家心怀感激,也不至于傻到不把钱当回事,平白无故地多送钱。所以,宋阳觉得完全没必要在这事儿上纠结。 “我出去在附近走走,活动一下。”宋阳打了声招呼,拿起开山刀,带着狗崽出了门。他主要想去看看昨天设置的小吊套有没有收获。 沿着小路,宋阳来到昨天布置吊套的地方。转了一圈后,他发现有三个吊套被触发了。 其中一个套住了一只野兔,野兔被弯下的小树高高吊起,还在拼命挣扎。宋阳走上前,用开山刀对着野兔双耳根延脑的部位敲了一下,野兔没蹬几下腿就不动了。 第二个被触发的吊套抓到了一只野鸡,宋阳直接用开山刀给野鸡放了血。至于第三个吊套,什么都没套到,看脚印应该是被一只松鼠触动的。 宋阳取下猎物,顺手重新设置好吊套,提着兔子和野鸡慢悠悠地回了家。回到家才发现,宋建国和宋军都出去串门了,只有王静雅和李嘉怡带着两个孩子在家。 宋阳走进屋,在火塘边坐下烤火,对李嘉怡说:“我套了只兔子和一只野鸡,挂在外面墙上了。等我哥回来,让他处理一下。” “好嘞!”李嘉怡放下手里的针线活,点头应道。 两个侄女一听有兔子和野鸡,立马跑到外面去看,回来后吵着要吃。宋阳双手不方便,只能让她们等着宋军回来,随后便上楼睡觉去了。 晚上吃饭时,宋阳才听说,公社有人来了,到村里了解情况。宋建国当时在王岳家串门,被喊到队长家里接受询问。 那个姓唐的书记也来了,脸色十分难看,说话明显带有针对性,不过没说得太直接。 这一行人只是简单询问了一番,又走访了几户人家了解情况,没说别的就回去了。 听说赵富贵被踢断了两根肋骨,还在医院躺着。而赵强,两根手指废了,眼睛也确实瞎了。 就这样又过了两天,王岳过来串门,带来一个消息,说是杨华德自己说的,已经向公社领导汇报了,不想再当队长了,估计过几天就要重新选举。 不过,这事儿丝毫没影响宋阳一家在初六这天做了顿丰盛的饭菜,还请来村里懂风水的先生,前往青沟和盘龙湾选定建房的地点。 宋阳对风水这些不太懂,只是说了自己意向中想盖房子的地方,然后看着先生和宋建国谈论地形地貌。 先生拿着罗盘摆弄了一阵,说宋阳选的两个位置都不错,还确定了房屋的朝向。 从初八开始,村里请的石匠和木匠就开工了。宋阳凭借记忆,找来铅笔和纸,参照上辈子见过的漂亮房屋样式,画了两张别墅设计图。 虽说他不是专业人员,画得歪歪扭扭、十分粗糙,但标注房间大小、用途以及门窗、过道、楼梯的位置还是没问题的。 两座房子都是两层,主体用石头建造,不需要刻意雕琢,只要求双面拉线,保证墙面基本平整,之后勾缝就行。 建房所需的石材,在青沟和盘龙湾多得是,清理建房场地、庭院以及修路的时候就能开凿出不少,河沟里的一些山石也能利用起来。 楼板用粗大的松树加工成大木方,再铺上厚实的木板作为二层楼面。 房梁、椽子也一样用松木,最后铺上青瓦就行。 这样建成的房子宽敞明亮、坚固耐用,造型独特,过上三四十年都不会过时,这辈子盖好一座就不用再操心了。 按照宋阳的规划,建房材料里只有青瓦需要购买,其他材料都能自己获取,花不了多少钱,主要是工程量大,需要不少人工。而且石头建房,越往上难度越大。 宋阳要求地基用大石头铺设,墙体则用大小差不多、一人能抱得动的石头就行,不需要太大,简单修整一下平面和棱角,要看着自然又不显得粗糙。 村里的几个石匠和木匠师傅,早就知道宋阳打死过熊和豹子,换来的钱足够支付工钱,所以一点都不担心。 他们虽然觉得宋阳的设计很奇怪,和老式房屋的建造方法完全不同,但有活干、有钱赚,自然愿意听主家的。 要建房,得先修路。 宋阳干不了重活,就带着几个石匠,还有王静雅、李嘉怡,按照规划好的路线修路,他在一旁指挥。 王岳一家暂时没啥事,也过来帮忙。石匠们拿着大锤、錾子、楔子,清理沿途碍事的山石。 王岳他们则挖土平整道路,砍除挡路的树木。而宋军和宋建国带着木匠,到附近山上挑选采伐松树,简单清理一下枝桠,就把树扔在山上,等路修好后再拖回来加工成木方、木板。 山里树木多,而且在管理没那么严格的时候,谁家建房都是自己上山伐木,所以一天就能放倒不少树。 仅仅花了三天时间,树木就砍伐得差不多了,所有人便都集中精力修路。 宋阳去找杨华德开在青沟、盘龙湾建房的批准条子,这事儿早就传开了,大多数人都当成笑话,觉得宋阳一家脑子有问题,选了两个那么偏僻、到处是山石的山沟。 平时碰到熟人,不少人都会询问,从他们脸上不经意露出的笑容里,宋阳能看出满满的嘲讽。 当然,也有相熟的人好心劝说,但宋阳依旧坚持自己的选择,他相信过不了几年,这些人脸上的表情会变成嫉妒,等房子建起来,他们就只剩羡慕了。 如今,真看到宋阳一家开始忙活建房的事,村子里顿时议论纷纷。 闲着没事的人,总会有意无意地过来瞧一瞧,还有人来问要不要帮忙,想趁着生产队还没正式开工,赚上几块钱。 宋阳为了赶进度,挑选了几个年轻力壮、干活麻利的人加入。 人手多了,修路进度大幅提高。 不过半个月,一条从出村大路延伸出来的宽敞土路就修好了,在半道的位置,一条岔路通往青沟,另一条更远的通往盘龙湾。 宋阳干脆趁着人手充足,花了些钱,让宋建国从生产队借来牲口,去拖那些木头。就这样,靠牲口拖或者人工抬,一根根粗大的木头被从山上运下来,分别送往青沟和盘龙湾,去皮后堆放在那儿晾晒。这又花了八天时间。 剩下的活儿就交给石匠和木匠了,宋阳给帮忙的人结算了工钱,让他们各自回家。 这一晃,差不多一个月过去了,山里的冰雪早已融化,天气渐渐转暖,只是早晚还有些凉。桃树、李子树、杏树的枝头开满了花,给原本略显萧条的山村增添了不少生机。 按照往年,生产队早就敲钟召集人手,开始往田地里搬运农肥,准备耕种了,可今年到现在都没动静。 杨华德不当队长的事一直没确定下来,他也彻底不管事了,连串门都很少去了。 宋阳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手臂、肩膀上的伤口早就结了痂,后背上的两处伤比较轻,痂已经脱落,只留下淡淡的红印。一家人在青沟帮忙整理了几天建房场地,帮忙搬运石头、泥土之类的。 忙了才三天,天气突然转阴,下起了蒙蒙细雨,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冬天。 每年春季和秋季,总会有这么一段时间,连着下好几天小雨。因为雨水打湿,石头变得湿滑,不好搬运,还容易伤人,建房的活儿不得不暂时停下了。 两天小雨过后,雨停了,但太阳还是被云雾半遮半掩着。 就在这天下午,一家人在屋里听到大村子里传来召集的钟声。 没多耽搁,一家老小都跟着出了门,到了皂角树才看到,原来是公社来人了。 第100章 人往高处走 这次公社来人,确实让人感到意外,竟然没看到唐书记的身影。 和社长杜春明一同前来带队的,是个看上去文质彬彬的陌生人,戴着一副厚厚的眼镜,年纪不大,大概三十岁左右。 宋阳一家看到这情况,没有多问,像往常一样,在场地西边几棵柿子树的树根旁,挑了几块干燥的石头坐下。 此时,村里的人陆续从各个方向赶来。 老人们聚在一起,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妇女们三五成群,谈论着家长里短;孩子们在场地里欢笑奔跑、追逐嬉戏;年轻男女也都找到了伙伴,有说有笑。大家来得零零散散,拖拖拉拉。 等了十多分钟,场地里的人差不多都到齐了。 杜春明看到四周没人再来,就站到皂角树下的石块上,清了清嗓子,大声说道:“好了好了,大家别说话了,都往这边靠一靠!” 分散在各处的村民这才慢慢朝着皂角树移动,在大皂角树前的空地上聚集。又过了一会儿,嘈杂的说话声才逐渐变小。 虽说人都聚过来了,可队伍没有一点秩序,依旧站得稀稀疏疏,人群里还不时传来小声的交谈,每个人都显得无精打采的。 杜春明对这种场面似乎已经习以为常,倒也没有再过多在意,开口说道:“今天来呢,主要是有几件事要跟大家讲一讲。” “大年初二的时候,想必大家都知道,你们村的保管员赵富贵被人打了,他儿子赵强拿火枪伤人时,还炸了膛,把自己的手指弄断,眼睛也弄瞎了。” “当时,石河子生产队的队长杨华德带着人把他们送到医院,还到公社说明了情况。公社已经派人来调查过,询问了当事人,也走访了不少乡亲。现在,这件事已经有了结果。” “赵富贵利用保管员的身份,以各种理由扣减、为难大家,中饱私囊,严重损害了乡亲们的利益。而且,他还做出了侮辱女知青的恶劣行为,所作所为影响极其恶劣,现已被依法逮捕。” “他儿子平日里在队上也是嚣张蛮横、行为不端,还两次开枪企图伤人,如今落得眼瞎的下场,完全是自作自受,同样影响恶劣,也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再有,队长杨华德主动承认,在担任队长期间,存在不少不当行为。考虑到他主动坦白,并且愿意交出这些年私吞和收受的财物,决定撤销他的队长职务,并给予警告处分,他还需要向乡亲们道歉。” 公社来人,大家大多都猜到,肯定是为赵富贵一家的事。 可谁都没想到,杨华德会因为这种事丢了队长的职位。 不过仔细想想,杨华德作为生产队的主要负责人,要是他不参与、不纵容,赵富贵一家哪敢如此肆意妄为,这肯定不是一个人能做到的事,他们之间必然是相互勾结、都得到了好处。 在这物资匮乏的时期,一年到头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被克扣,谁能不生气。 村民们的议论声瞬间沸腾起来,火气也越来越大。 几个脾气暴躁的村民,当场就把缩在人群最后面、大气都不敢出的杨华德拉了出来。一时间,责骂声像潮水一样向他涌去,他被众人推来搡去,还有人往他身上吐唾沫。 杨华德做出辞职决定的时候,就已经想到自己会不好收场。但看到赵富贵一家被处理的惨状,这点事又算得了什么,他只能默默忍受,不停地向大家赔不是,心里真的害怕自己以后也会有同样的下场。 可以肯定的是,以后愿意和他来往的人,估计没几个了。好在杨华德年纪大了些,大家看在他愿意认错,而且当队长的时候,也确实为村里做过一些事,还愿意交出那些财物的份上,好歹没有对他动手。 喧闹了一阵后,场面渐渐平静下来。要是换在前些年,被打死都有可能。 “安静……安静……” 见闹得差不多了,杜春明再次开口,让大家安静下来,这才接着说,“现在队里保管员和队长的职位都空着了,眼下农事马上就要开始,总得有人站出来负责生产工作。” “所以,我们今天来,还有一件事,就是主持推选新的队长和保管员。接下来,我们不指定候选人,大家到队上的公房里推选你们认为合适的人。我们会一个一个点名,叫到名字的再进去。” 说完,杜春明就带着一起来的人,去了场地旁边的公房。众人议论纷纷,开始商量人选。 宋阳也在心里思考着这件事。想来想去,他突然觉得这是个难得的好机会。他父亲宋建国为人有魄力,心里也有不少想法。 虽说生产队再过一年多就要解散了,但要是能有当生产队长的经历,并且把队里的事办得漂亮,赢得大家的拥护,以后顺理成章就能当村长。 要是那样的话,自己以后的一些想法实施起来,也会容易很多。至于保管员的人选,和父亲关系特别好的王岳父亲王宏远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宋阳忍不住看向早已蹲在一旁,一边抽着旱烟、一边闲聊的宋建国和王宏远。王岳也早就凑了过来,笑着问宋阳:“阳子,你打算选谁当队长啊?” “我还没想好呢,等会儿进去看看别人都选谁。” 宋阳笑了笑,接着说,“人家都说了不提名推选,那肯定是觉得谁行就选谁,到时候谁的票数多谁就当选。” 宋阳之所以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王岳,是想看看村里人的真实想法,到底大家倾向于谁。当然,他也不能把自己的心思表现得太明显,毕竟这两个职位可是能拿全年工分的,这么好的事,说不定其他人也想争一争。 生产队里能有多少事啊,无非就是安排生产劳动、分配工作,对于天天干农活的庄稼人来说,这些都是轻车熟路的事。唯一的问题是,宋建国和王宏远都不识字。 宋阳看过父亲记录被赵富贵扣减物品的纸张,上面除了一些歪歪扭扭的数字,就是些只有父亲自己能看懂的奇怪标记。但这真的会有很大影响吗?谁说不识字就不能当队长! “我打算选叔叔当队长,那天收拾赵富贵一家的时候,叔叔太厉害了,我可佩服他了!”王岳倒是一点都不掩饰,凑到宋阳耳边小声说道。 宋阳笑着说:“这是你的自由,你想选谁都行。” 没等多久,公房里有人站到门口开始点名。 不少人凑到门口,想看看公房里用黑板和粉笔记录的情况,结果门“砰”地一声被关上了,啥都没看到,只能不高兴地退到一边继续等着。 点到名字的人就推门进去,大多数人都不识字,所以直接跟公社的人说自己选谁当队长和保管员。推选工作有序地进行着。 宋阳没想到,公房门口的人进进出出,眼看着都快轮到一半了,还没点到自己的名字。 他这才明白,人家是按照花名册,从大村子开始,一家一户依次点名的。每次有需要统计的事,都是这个顺序,最后才轮到住在远处的几户人家。宋阳家住在半山坡,自然是排在最后面。 他原本还想着,要是能早点进去,要是没人选自己父亲,自己就第一个提名,总会有人跟着选的,说不定父亲就能当选了。 王岳也一直没被点到,两人无聊地蹲在树脚下,眼巴巴地看着。直到王宏远被叫到名字,进去一趟后,表情奇怪地走了出来,接着轮到王岳。和王宏远不同,王岳出来的时候满脸笑容。 “咋样啊?里面啥情况?”宋阳忍不住问道。 王岳笑嘻嘻地说:“现在不告诉你,等你进去就知道啦!” 宋阳白了他一眼,见王宏远正和宋建国小声说着什么,便凑到王宏远旁边问:“大伯,没剩几户人家了,这时候应该能看出谁的票数多了吧,现在票数最多的是谁啊?” 王宏远倒是没有隐瞒,皱着眉头说:“现在票数最多的是你爸和我……真奇怪,我一个字都不认识,选我干嘛呀!” “就是啊,选我干嘛呢!”宋建国也跟着嘟囔了一句,“最烦这些麻烦事了。” “这可不一定是坏事,我倒觉得,当队长挺好的。该干啥大家心里都明白,只要实实在在地把事情做好,大家心里都清楚。” 宋阳一听,反倒高兴了。没想到,事情的发展真的朝着自己预想的方向来了,这多少让他有些意外。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挺正常。 大概是因为那天收拾赵富贵的事,宋建国当时的表现给村民们留下了深刻的好印象,大家才不约而同地做出了这样的选择。 宋建国瞪了宋阳一眼说:“现在和前些年不一样了,现在这些人一个个懒懒散散的,你跟他们说话,他们都不理睬,工作安排不好,转头就跟你吵吵闹闹,这工作可不好做!” “这有啥难的,只要起到带头作用,公平公正不偏袒就行了,大家肯定会支持你的。” 宋阳意味深长地看着父亲,蹲到他旁边,压低声音说,“爸,你忘了我之前跟你说的那些话了?为以后考虑考虑,这事儿没坏处。你又不是不会做事,至于不识字,队里有记分员、会计,他们识字啊。” 宋建国皱着眉头看着宋阳,起身把他拉到一边,小声问:“你到底怎么想的?跟爸说实话。” “这事儿虽然麻烦,但也有好处。别的不说,当队长能接触更多的人,以后很多事情办起来也方便些。人往高处走嘛,为以后的发展考虑,真的没坏处。”宋阳简单地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宋建国沉思了一会儿说:“你这么说,好像也有点道理……要是真选上了,那我就试试吧。” “爸,你就该这么想!”宋阳笑着说。 很快就轮到宋阳家了。宋阳走进公房,看到黑板上,父亲宋建国和王宏远的名字后面,画着一连串的“正”字,票数远远超过其他人,当选几乎是肯定的事。 于是,他也在父亲和王宏远的名字后面各加了一笔。 又过了十多分钟,推选结束。杜春明和公社的人走了出来,当着众人的面宣布了结果。 经过一番商量,宋建国被推选为队长,王宏远当选为保管员,其他队里的职务人员不变。 事情确定下来后,杜春明让两人上前说几句话。 可平日里和大家聊天没问题,这真要站在全村一两百号人面前,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人群,宋建国和王宏远都紧张得不行,结结巴巴地说不出完整的话。 憋了好半天,才磕磕绊绊地简单说了几句,无非就是保证起到带头作用,努力完成公社交办的任务之类的话。 两人那紧张的样子,惹得下面的村民哈哈大笑。 不过,好歹算是应付过去了。至此,会议结束,众人纷纷离开。杜春明等人把宋建国和王宏远叫到公房里谈话。 宋阳和王宏远两家的人也不着急走,等了好一会儿,直到公社的人离开,宋建国和王宏远才从公房里出来。 两家人赶忙迎了上去。宋建国和王宏远简单和大家打了招呼,便各自回家。 路上,宋阳忍不住先开口问:“爸,你们在里面说了那么长时间,都说啥了?” “还能说啥,一是要把赵富贵家私吞的东西补偿给那些被他克扣过的人家,二就是要赶紧抓好生产。对了,那个戴眼镜的,是新上任的公社书记李卫东,他跟我说,姓唐的被撤职了……”宋建国说后半句的时候,看向宋阳,眼神里满是惊讶。 宋阳一看就明白,父亲肯定是联想到冯学文了,因为他自己也下意识地这么想。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好消息,一些潜在的隐患没了。 “这下可好,一堆麻烦事都落到我头上了。明天就得把东西分下去,天一放晴就得抓生产……尤其是分东西这事儿,太麻烦了。” 宋建国皱着眉头,一脸烦恼地说。毕竟他之前完全没有当生产队长的经验。 “这事儿是麻烦,但要是办好了,也是树立威信的好机会啊。” 宋阳笑着说:“这些本来就是赵富贵家该吐出来的,有啥不好办的。叫上会计、记分员,一家家走访登记,看看每家被亏欠了多少。赵富贵家那些东西,估计全部分完都不够赔,那就按一定比例分,尽量让大家都能得到点补偿,这不就行了。” 宋建国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宋阳说:“你跟我一起去办这事儿!” “又不是我当队长。”宋阳翻了个白眼,“我还忙着盖房子呢,吃完饭我就得去烧石灰。” “你不想帮忙,还鼓动我当队长?”宋建国突然有种被儿子坑了的感觉,笑骂道,“你这小子,敢耍你老子!” 第101章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 回想起提议宋安一起盖石头房子,宋阳觉得这是自己做过最欠缺考虑的决定。 因为他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水泥。 在这个物资短缺的时期,水泥属于稀缺物品,不仅购买时需要审批条子,价格还高得惊人,每吨差不多要二十元。 要是想用水泥来建造石头房子,那使用量可不小,光是这一项,就得花费一大笔资金。 权衡之后,使用石灰砂浆似乎是最省事的办法。可别小看这看似平常的石灰砂浆,用来砌石头墙体,时间越久,墙体就越坚固。 然而,新的难题接连出现,周边根本买不到石灰,虽说山里石灰石储量丰富,但烧制石灰需要煤炭,仅靠木柴的话,根本达不到足够的高温,无法烧透石灰石。 好在附近的山野里就有煤层,可以进行挖掘,只是把煤背运回来,着实是个体力活,这下,宋阳算是完全明白了,为什么山里山外,包括桃源镇,大多都是夯土房、吊脚楼和木楼。 可话已出口,而且为了住得舒适,也为了以后不再折腾,宋阳还是决定坚持盖石头房,他打算亲自去挖煤,自己烧制石灰。 至于沙子和黏土,获取起来相对容易。 河沙直接从河里捞取,黏土在附近就能挖到。在宋阳所在的盘龙湾,河流转弯的地方就堆积了不少河沙,山野里也有砂石山,不过需要自己挖掘下来砸碎筛选,相比之下,还是直接捞河沙更便捷。 一家人吃完饭之后,宋建国去找会计和记分员商量事情,宋阳则叫上宋军,两人带着锄头和其他工具,来到青沟建房的地方,在旁边找了个土埂,挖了一个将近三米深、肚子大开口小的土窑,专门用于烧制石灰。 土窑边上就有山石,敲碎成块搬过来就行,目前就差解决煤炭的问题了。 接下来的几天,天气不佳,连续下着蒙蒙细雨,其他工作干不了,一家人便全身心投入到烧制石灰当中。 就连宋建国在带领大家把赵富贵和杨华德家交出来的粮食和钱分发给村民后,也参与了进来,挖煤、敲石头、砍柴,大家分工明确,干得热火朝天。 在土窑里,他们先在底层铺上一层五六公斤大小的石灰石,接着放上一层煤块,再放上砍碎的木柴,然后继续往上堆放石灰石、煤块,如此一层一层叠加,直到把整个土窑填满。 为了确保通风良好,让石灰烧得更透彻,石头层和煤层的堆叠都特意留出了空隙,大石块放在温度最高的中间位置,小石块则放在边缘。一切准备妥当后,宋阳点燃了柴火。 在煅烧石灰的过程中,一家人也没闲着,又开始准备下一窑所需的材料,就这样不停地忙碌着,一炉接一炉的石灰块被烧制出来。 天气放晴后,宋建国得带领村民们去田里干活,往田地里搬运积攒的肥料,而其他人则继续跟着宋阳帮忙,他们还需要准备河沙和黄泥。 虽说叫石灰砂浆,但实际上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三合土。 到了生产队末期,大家的积极性普遍不高,上工就有工分,不上工就没有,不少人都在混日子。与其每天去混那不到一元钱的工分,还不如来帮忙建房更实在。 石匠们在平整地基时,顺便把开凿出的山石用錾子凿出洞,再用大锤和楔子将其分成小块,每块控制在四五十斤左右,然后简单修整出平整的表面备用。木匠们则开始搭建木架,锯板材,准备处理木方和制作门窗框架。 青沟建房的这块地相对平坦,挖土方时,往下挖到五六十公分,就碰到了一块块山石,稍加修整,就成了非常坚固的地基。建房工作就这样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王静雅和李嘉怡回去上工了,宋阳和宋军则每天在青沟搅拌砂浆,帮忙搬运石头,为砌墙提供材料。 宋阳还专门砍来竹子,用刀子劈成细细的竹丝,做成刷子,用来清扫石头墙体上的砂浆和黄泥,再用木棍仔细勾缝。 宋军要建的大房子,两层主房面积有一百五十平方米,再加上左右两侧各两间的厢房,总面积至少也有二百三十平方米。要是在前面砌上围墙,安装上大门,妥妥的就是一个四合院的样式。 米仓山里其实有不少四合院。早年间湖广填四川的时候,有不少民风强悍的客家人来到山里,也把四合院的建筑风格带了过来。即便到了以后,依然有许多四合院群落保存完好,还被列为保护对象。 时间过得很快,一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石屋的第一层顺利建成。别看墙体厚实,是用石头一块一块仔细砌出来的,却非常有形。大门框和窗框直接用粗大的原木做成,两面刨平,厚实又坚固。等装上精心制作的木门门板和窗扇,肯定既好看又牢固。 一层墙体建好后,一根根原木做成的大木方被架上去当作楼楞,先简单用几块木板垫着,再搭起简易楼梯,开始建造第二层。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用石头砌墙,虽说墙体厚实,但只要石料和砂浆供应充足,建造速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慢。又一个月过去,石头房子的主体工程完成了。 远远望去,宋阳觉得这房子漂亮极了,宋军更是每天都乐呵呵的。宋建国、王静雅和李嘉怡每天晚上都会过来看看,看着这房子一天一个样,宽敞又明亮。 原本以为会粗糙难看的石头房,却有着一种厚重沉稳的独特气质,让人看着特别舒服。宋阳晚上回到老房子睡觉,不止一次听到王静雅和宋建国称赞那房子,还说相比之下,自家半坡上的老房子就像个简陋的牲口棚。 听到这样的话,宋阳从心底里感到高兴。因为他一直担心,等哥俩的石头房子建好后,父母会舍不得放弃半山腰的老房子。现在看来,通过这样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后要说服他们搬离老屋,应该会容易一些。 毕竟老人常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种根深蒂固的执念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哪怕有再好的房子,他们也不会轻易舍弃旧居。 房间的地板,把泥土夯实后,铺上整理平整的青石板,缝隙用三合土填充。剩下房梁、椽子的搭建,以及用厚实木料吊顶、铺设楼板的工作,就交给木匠师傅了。 几个石匠则转移到盘龙湾,开始为宋阳的房子准备材料,平整山石。这段时间,宋阳也跟着学会了处理石料,便也加入其中,干得有模有样。 宋阳选的建房位置,在小河对面的石崖前,离石崖下的山洞大约十来米远。在过去建房之前,得先把河上的石桥建好。考虑到以后可能会发大水,这桥必须建得特别牢固。 宋阳在这儿住了多年,对当地情况非常熟悉,亲自选定了建桥的位置。随后,大家架好下面的拱形支撑,便开始用錾子和石锤,仔细地处理每一块石头。 把石头加工成梯形体,一块一块紧密地嵌合在一起,再用石头平铺过去,与从竹林修出来的土路连接起来。这座石拱桥的承重能力毫无疑问,三米的宽度也完全足够。 石桥建好后,便进入到建房环节。单从土地平整程度来说,宋阳选的这片地远不如宋军建房的青沟。 但宋阳追求的是与众不同,想要打造出更具别墅风格的新颖建筑。石头房子的厚重质感,加上独特的造型,二者融合,就能营造出一种历久弥新的前沿感。 房子的地基分成三块,呈阶梯状,总面积大约两百平方米。这里石头资源丰富,宋阳直接用大石头将三块相邻的地基铺满,铺得扎扎实实。 这种做法看似耗费人力和材料,但抬高了基础,能让雨水顺着地基的细小缝隙顺利流出,大大提高了房屋的干燥程度。 屋子的布局分为三个大房间。中间一进门,就是上楼的楼梯,两侧一边是客厅和休息室,另一边是厨房和餐厅。建造时,宋阳特意设计了大门大窗,进一步提升了空间的高度和亮度,看起来就像左右各建了一座独立的房子,中间用原木连接。 墙壁上,他还要求将木方穿过石墙,留出卡槽,用木头进一步加固石墙。之所以把门窗留得这么大,是想着以后有机会换成玻璃,到时候肯定既大气又美观。 宋阳这儿的工程量比宋军那儿大多了,整整花了三个月时间,才完成墙体的建造。在木匠师傅铺设板面、架设房梁、椽子和楼板的时候,宋阳突发奇想,让石匠师傅去他住过一段时间的山洞,把里面也整理平整,并铺设好地面。 这辈子,这个山洞不会再用来关羊了,而是会成为夏季炎热时,一家人乘凉休息的好地方。 看着背后的崖壁,宋阳想起上辈子刷视频时看到的一个石崖,上面摆放着上百个蜂箱,后来还成了风景区。 于是,他干脆用竹子搭了架子,趁着大家有工具,提前选好位置,在崖壁上凿出一个个长五六十公分的长方形石窟。石窟外面方方正正,里面由于不好使用錾子,就凿成了半圆形,并在石窟口打出卡槽,等木匠师傅做好门板装上,就能变成石洞蜂箱。 山里花草资源丰富,宋阳相信,这面崖壁上肯定会有许多蜜蜂来安家,到时候这里就会热闹起来。每年收一次蜜,至于蜜蜂是去是留,他也不勉强,一切顺其自然。 接下来是院墙的建造,宋阳没有再选用石灰石,而是直接从河里捡取各种形状、大小不同、颜色各异的石头进行堆砌,简单勾缝后,别有一番独特的风味。猪圈、羊圈、鸡圈等,则被他选在距离大房子三十多米外的一片小空地上建造。 最后,买来青瓦给房顶安装上,哥俩的房子算是基本建成了,就等着木匠把门窗之类的安装好。 这一通忙活,又是一个多月。从过年后开始动工,到房子和配套设施全部完工,一共花了七个多月时间。 而宋阳交给王静雅的那些钱,早已花得精光,甚至还动用了家里卖猪的五十多元。 第102章 清明粑 这个秋冬,要是把盖石头房子的钱拿去建吊脚木楼,同样面积的,建三座都绰绰有余。 不过,这钱花得也算值,房子的效果确实惊艳。 一向节俭、把钱看得很重的王静雅,不仅把宋阳之前交给她保管的钱全拿了出来,还拿出了去年卖任务猪所得的大半,嘴里直说这钱花得值。 石河子村的村民常常来围观建房进度,当看到宋军那气派的“四合院”成型时,再也没人说风凉话,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夸赞和羡慕。 谁不喜欢宽敞又漂亮的大房子呢? 虽说房子主体盖好了,但内部几乎是空的。厨房里连灶台都没搭,更别提其他家具了。 兄弟俩回家吃饭时,王静雅从兜里掏出一块布,揭开后,里面是一沓零钱,几乎没有大团结,大多是一块两块的,还有不少毛票和分币。 她把这包钱放在桌上,推到宋阳面前,说道:“儿子,房子建好了,趁着帮你盖房的叔伯们还在村里,找他们把灶台、火塘弄好,再做些家具,不然屋里空荡荡的……这是一百二十三块钱,你拿着。” “这是你哥结婚后这几年攒下来,本打算给你娶媳妇用的,盖房也是大事,这么漂亮的大房子,姑娘们见了肯定喜欢,以后娶媳妇也容易些,娶媳妇的钱,咱们再慢慢攒。” 王静雅从未见过宋阳如此勤快,盖房子本就是苦差事,更何况是石头房子,各项工作几乎都很繁重。 可宋阳硬是坚持了大半年,连一向吃苦耐劳、体力比他好的宋军,都不止一次抱怨累得受不了,而宋阳却自始至终没喊过一声累。 每天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往青沟和盘龙湾跑,几乎没怎么休息过,除非下大雨实在干不了活。 在山村,大家都坚信:只要肯吃苦,就有盼头,日子肯定能越过越好。村民们不得不承认,宋阳真的像换了个人。家里人除了欣慰,更多的是心疼。 正埋头吃饭的宋阳抬起头,看着王静雅,实在不好意思再收下这笔钱。 七个多月过去了,转眼已到初秋,他一分钱都没挣,连生产队的工都没上一天,一门心思扑在盖房子上。 他很清楚,王静雅拿出的是家里的全部积蓄,要是家里万一出点什么事,连应急的钱都没有。虽说盖房子时,他背石头背得后背都起了老茧,吃了不少苦,但不可否认,这大半年都是家里人在养着他。 今年只有宋建国、李嘉怡和王静雅三人上工,挣的工分怕是连一家人的基本口粮都换不够,更别说有余钱了。所以,这笔钱他坚决不能要。 “新房子里不用打火塘,弄个火炉就行,屋顶的烟囱出口都留好了……妈,这些钱你收回去,留着家里应急。需要用钱的话,我会想办法。房子已经建好了,剩下的事不用太着急,可以缓缓。” 宋阳把钱推了回去,“我休息两天,去山上看看能不能打到值钱的野物,就算去挖竹溜子也能换钱,问题总能解决。” 火炉主要是冬天取暖用,做饭的话,厨房里搭个灶台就够了,总比在客厅生火塘烧木柴,把屋子熏得乌烟瘴气强。 说完,宋阳转头看向宋建国:“爸,我还是不想上工,一天就挣那几毛钱工分,还不如去撵山来得快。” 经过大半年,宋建国已经完全适应了生产队长的角色。 他本就是干农活的行家,清楚什么时候该做什么,哪些事是在磨洋工,没必要像杨华德当队长时那样瞎忙活。 他把生产队的事务安排得井井有条,既没听到闲言碎语,社员上工时间少了,工分却更值钱了,还能空出时间忙自家的事,大家都很满意。 公社领导来过几次,每次询问生产队的生产情况,宋建国都能对答如流,各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让公社领导十分满意。 “你这孩子,太不给你爸面子了。让我当队长,结果你一个工都不上,这说得过去吗?” 宋建国白了宋阳一眼,“房子建好了,该上工还是得上。你看看你,多久没去大村子走动了,还是要多和村里人相处。” 宋阳笑着说:“这不是一直没时间嘛!” “还有,你要去撵山可以,但别总想着打熊、豹子这些危险的猎物。它们确实能卖钱,但太容易出事。要打就等冬天农闲下雪的时候,大家一起去,也好有个照应。” 宋阳第一次打熊和后来打豹子的经历都极其凶险,虽说带着宋建国他们打野猪时,宋阳表现得很有想法,但宋建国还是放心不下。 山里春夏秋三个季节,一般很少打猎。顶多下个套子抓个野兔、野鸡,或者挖挖竹溜子,弄点小动物改善下伙食。 偶尔没事的时候,就去山里采些认识的草药,拿到收购站换点小钱,一切以农事为主。 春季是多数野物交配繁衍的季节,夏季林木茂密,不适合打猎,秋季树叶枯黄飘落,走在林子里,树叶哗啦作响,容易惊跑猎物,所以打猎也比较少,而且这几个季节正是农忙的时候。 最适合打猎的还是冬季,尤其是下雪的时候。 到了冬季,一年的农活基本结束,正是农村清闲的时候。 粮食入仓,红薯藏在地窖,家猪杀了挂在火塘上熏制,外出挣钱的人也都回家了,生产队没什么农活可干。人们似乎忘却了一年的辛劳,时常去关系好的人家串门,正好邀约着一起去撵山。 “我看你还是得跟着上工,现在不是撵山的时候。这段时间,玉米渐渐饱满了,要是发现有野物来毁坏庄稼,我会安排你们几个会撵山的去守着。”宋建国想了想说道。 “守庄稼没问题。我休息两天,还是得上山,主要是训练狗,为冬季撵山做准备。遇到能打的猎物就打,没把握的,我也不强求。我还想顺便去山上采些油桐回来,新房子的木板楼楞、门窗都得刷一遍,需要不少桐油。” 想到明年的洪涝灾害,宋阳不敢有丝毫懈怠。 房子是盖起来了,但明年一年的粮食成了大问题。庄稼受灾,几乎颗粒无收,只能补种一些,接下来好几个月都得靠政府发放的救助粮度日……必须得为明年多储备些粮食和肉。 得抓住这个秋冬季节,不然明年的日子可不好过。 嗯……已经很久没和冯学文联系了!而且,也该抓紧时间弄些桐油回来,把屋子好好收拾一下。 桐油可是好东西,宋阳上辈子腿瘸后,没少靠捡油桐果换钱维持生计。油桐果呈球形,和石榴长得很像。到了深秋,就可以采摘油桐果了。 蜀地的山里有不少野生油桐树,结的油桐果榨出的油就是桐油。 桐油具有出色的防腐、防水、防锈性能,干燥速度快,还有光泽,用途十分广泛。油纸伞、斗笠、木材家具防腐等都离不开它。在这个年代,桐油可是战略物资,不少地方还专门种植。 到了油桐果收获的季节,采摘完后,人们还会去山里“捡漏”。看到野生油桐树,或者树上没摘干净的油桐果,就会想办法摘下来,拿回家去皮后,得到的油桐果种子可以拿到集市上卖钱。 这时候,一斤油桐果种子也就换几分钱,再过几年能卖到两三毛钱一斤。孩子们对这事特别热衷,捡回来卖钱既能补贴家用,又能因为帮了忙得到大人奖励的糖果。就连很多大人也会加入捡油桐果的队伍。 油桐树的叶子还常被用来包清明粑。每年清明节,村里不少人家都会做清明粑吃。今年,手头有点粮票的王静雅和李嘉怡,还特意用油桐树叶包清明粑给一家人吃。 清明粑是蜀地清明节的传统小吃。 外皮是用在公社粮油门市用粮票买来的糯米面,加上从地里采摘的鲜嫩清明菜,馅料是由野葱、榨菜和腊肉丁等混合炒熟制成,然后上笼屉蒸熟。油桐树叶宽大且韧性好,包出来的清明粑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不过,在这个年代,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东西全身有毒。 宋阳却知道。清明节前一天回家,看到王静雅和李嘉怡用油桐树叶包清明粑,他连忙劝阻:“这油桐全身都有毒,叶子也不例外,以后别再用来包清明粑了。” 听宋阳这么说,李嘉怡和王静雅反应平淡。王静雅满不在乎地说:“一年就这么一次,又不是天天吃,再说吃了这么多年也没啥事,有啥好怕的,别大惊小怪。” “非要吃出问题你们才相信吗?”宋阳一脸严肃地说。 李嘉怡见宋阳说得认真,知道他不会无缘无故这么说,担心真吃出问题,连忙说道:“妈,就听阳阳的,以后再做,换别的叶子也行,万一真吃出问题……” 这些清明粑,云兰、云梅两个孩子吃得最多,她也是担心孩子的安全。 王静雅这才点头:“现在都做出来了,怎么办?” “肯定不会扔掉,只是说以后别再这么弄了!”宋阳看着母亲,“别钻牛角尖!” “知道了!”王静雅微微点头。 宋阳这才笑了:“这就对了!” 大半年过去,招财、进宝两条青川犬长大了不少,每天跟着宋阳往返于青沟和盘龙湾。宋阳忙着盖房子时,它们就在一旁玩耍,渐渐变得越来越野性,整天在竹林和周边山林里乱窜。 宋阳多次看到它们捕到山里的老鼠、竹溜子、兔子等猎物。虽然平时大多喂它们红薯或玉米糊,但它们依然长得壮实,差不多快成年了。 自从被赵中玉用鞭炮炸过一次后,宋阳为了让它们适应,自己买了几串鞭炮。带着狗子的时候,时不时点一颗鞭炮炸一炸,每次他都会搂着它们安抚。 渐渐地,它们从一开始的惊慌失措变得习以为常。 到后来,宋阳点燃鞭炮,扔在自己身旁两米左右的地方,爆炸时,它们也能安静地待在旁边。 但这只限于宋阳,换做别人可不行。平时没事的时候,王岳一家会来帮忙,甄应全也会来。 王岳见宋阳用鞭炮驯狗,也想试试,结果鞭炮爆炸时,招财和进宝虽然没惊慌,但爆炸后却盯上了王岳,朝他狂吠不止,还跃跃欲试地要扑上去撕咬。要不是宋阳及时喝住,王岳可就惨了,这把他吓得不轻。 招财和进宝不怕鞭炮了,但不代表它们不记恨放炮的人。 它们算是走出心理阴影了,但宋阳还不知道,等上山用枪时,它们会是什么反应,看来还得去山上好好训练一番。 一想到枪,宋阳又有些头疼。原本打算用建房剩下的钱买把双管猎枪,现在看来,这个秋冬只能用火枪将就了。 第103章 眼红 在这狩猎的门道里,火枪虽说能喷火放铁砂,可真碰上熊、豹子和野猪这些凶猛家伙,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不过要是在铁砂里添上些稍微打磨过的钢筋小段,那破坏力可就不容小觑了。用来猎杀这些野兽,穿透力够了,威力也能上一个台阶。 但火枪最大的短板还是一次只能打一发,后续装填麻烦,要是关键时刻掉链子,可就危险了。 等往后赚了钱,宋阳铁了心要搞一把双管猎枪。 双管猎枪能同时装填两发子弹,还适配三种不同的子弹,能根据不同猎物灵活切换。 而且子弹壳可以用复装机重新装填,反复使用,能省下不少钱。双管猎枪的独弹,威力更是惊人,打穿野猪那是小菜一碟。毕竟是专业猎枪,不管是精准度还是稳定性,都比火枪强太多。 只要操作熟练,短时间内连开几枪都没问题,枪里自带两颗子弹,打完一枪还能迅速补上一枪,要是手指缝里再夹两发子弹,就能实现快速装填,紧接着又能射出两枪。 短短五六秒,就能射出四发子弹。这在狩猎的时候,成功的几率大大提高,自身安全也更有保障。 起码上树射击的时候,不用担心像火枪那样出现哑火的糟心事。 “赚钱的路子多了去了,不一定非得盯着那点工分。有了钱,黑市上的粮票、油票、布票都能换,能买来细粮、好油、好布。要是比上工挣工分划算,为啥不选呢?” 宋阳担心宋建国碍于面子,还是非让自己去上工,便进一步解释自己的想法。 宋建国听完,深吸一口气说:“话是这么个理……你自己心里有数就行,注意安全。其实,我主要是怕有人眼红。” 他也就是随口抱怨几句,怪宋阳让他当队长,自己却不怎么配合队里的工作。再加上那房子盖得太扎眼,心里难免有些担忧。 不管是山里还是山外,眼红别人的大有人在,看到别人日子过得好起来,各种谣言就开始满天飞,传着传着,小事都能闹成大事。 甚至有些时候,造谣生事的还是自家人或者亲戚,不过,宋建国也不是那种老古板,不然也不会支持宋阳做这么多在当时看来很冒险的事儿。 他这么说,就是提醒宋阳,打猎的时候注意安全,平时也要学会为人处世。 “我明白,您放心吧!”宋阳认真地回应道。 宋军也在一旁搭话:“我也先不去上工了,在附近山里弄些油桐果回来。” 两座房子,别的不说,单是厚实的楼板,刷一遍桐油就得不少。就靠宋阳一个人,怕是很难弄到足够的油桐果榨出所需的桐油。 宋阳点头表示赞同:“行,你自己注意安全,就在村子周边转转,别跑太远了。” “我心里有数。” 大房子盖起来后,宋军是真的对这个弟弟心服口服。 宋阳从来没跟他计较过建房花了谁的钱,很多事儿都亲力亲为,比他这个当大哥的还上心、还卖力。 宋军再也没有了那种被弟弟说教的别扭感觉。 这么长时间忙下来,每天都累得够呛,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现在一放松下来,宋阳才真切地感受到那种扑面而来的疲惫。吃完饭,喂了两条青川犬,打了盆热水上楼简单擦洗了一下,就直接躺下睡觉。 只听到宋建国说要出去串门,家里人还在闲聊,没一会儿他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接下来的两天,宋阳带着两只青川犬在盘龙湾溜达,他用砂浆和石块,在通往小河拐弯处大水潭的地方铺了几级台阶。 那里是山石边缘,有一块十多平米的山石平台,旁边长着几簇木竹。 上辈子,他简单收拾后,把这里改成了客人钓鱼的地方。这次建房和修围墙的时候,他特意从水潭边捞了不少河沙和石头,水潭也被清理扩大了不少。 他打算等明年洪涝过后,旁边让水流转弯的土坡会被流水冲蚀改道,现在的河湾就能变成一个真正的水潭。 到时候,稍微打理一下,就能变成一个现成的鱼塘,养些鱼肯定很不错。 中午天热的时候,他就到水潭里泡个澡,然后躺在河岸边的大石头上晒太阳,晒舒服了才回家。 这两天,宋军可没闲着,每天背着背篓上山,早晚各弄回来一背篓加一袋子油桐果。 宋阳回去后,就帮忙把油桐果的外壳剥掉,只留下里面像蒜瓣一样的三五颗桐油种核。这桐油种核还有一层外壳,里面的果仁是空心的,晒干后用石碓捣碎,就能通过挤压的方式榨出油来。 第二天晌午过后,宋阳回到家,看到宋军也回来了,正在柿子树下剥油桐果的外壳,他也过去帮忙。 宋军笑着说:“老弟,今天在山上看到两个竹溜子洞,洞口有新刨出来的土,旁边还有啃咬过的新鲜树根,洞里肯定有竹溜子。要不我带你去,把它们挖出来。好久没吃竹溜子肉了,刚才回来跟两个闺女一说,她们馋得不行。” 宋阳一听,心里乐开了花,确实好久没吃竹溜子了。 听宋军的描述,那两个洞里肯定有货。看来今天,有两只竹溜子要“遭殃”了。宋阳来了兴致,马上问道:“周边有水吗?” “有呢!”宋军点头回答。 “那还等什么,走!”宋阳立刻起身,找来木桶、锄头和开山刀,催着宋军赶紧出发。 宋军扔下手里的油桐果,带着宋阳往老梁包走。 翻过老梁包背面,到了对面山沟的半山腰,果然在一片山坡上找到了第一个竹溜子洞。看地上留下的粪便,这竹溜子个头可不小。 上山的时候宋军就提了水,宋阳用锄头和开山刀简单挖了几下,砍掉几根碍事的树根,找到了竹溜子藏身的洞道。 一桶水还没灌完,浑身湿漉漉的竹溜子就钻了出来。这竹溜子还挺机灵,一出来就往高处爬。 宋阳伸手去抓它的脖子,手还没碰到,竹溜子扭头就咬,还发出呼呼的凶声,吓得宋阳赶忙缩手。竹溜子转身就往草丛里钻。 两条青川犬早就闻到竹溜子的气味了。 宋阳刨洞口的时候,它们就不停地凑过来,对着洞口嗅,两只前爪还不停地往里刨。 宋阳发现,这两条狗能很准确地判断出竹溜子所在的洞道。竹溜子一跑,招财和进宝立刻追了上去,招财一口就咬住了它。 宋阳见状,冲着招财喊道:“招财,过来!” 招财叼着竹溜子乖乖地回到宋阳身边,宋阳伸手提着竹溜子的尾巴,命令道:“吐出来!” 这两条狗都接受过宋阳的基础指令训练,马上松口,放开了咬住的竹溜子。宋阳揉了揉招财的脑袋,然后换左手捏住竹溜子的后脖子,用开山刀给它放血。 随后,在宋军的带领下,他们顺着山沟又往里走了大概一里地,找到了另一个竹溜子的洞穴。 看留下的粪便颗粒,这只竹溜子也不小。宋阳随便刨了几下,也没仔细判断,见招财和进宝争着往哪个洞道刨,等宋军提来水后,就往那个洞道里灌。 很快,竹溜子就被灌了出来,缩在洞口的时候,被宋阳一把抓住尾巴提了起来,然后迅速放血。 事情办完,两人也没多停留,一起回了家。 回到家稍作休息,宋军继续剥油桐果的皮,处理两只竹溜子的事儿就交给了宋阳。 宋阳烧了水,把竹溜子烫了一下,仔细拔毛,然后在火上细细烧,把表层烧得黑黄黑黄的,用刀子刮洗干净后开膛。 两只竹溜子的内脏,一只狗喂了一副,剩下的肉被宋阳剁成小块,先用油炸得金黄。 两个侄女看到宋阳处理竹溜子,就一直跟在旁边。油炸竹溜子的时候,更是守在火塘边目不转睛。 宋阳拿了碗筷,用锅铲挑了几块好肉,分给两个侄女吃,这才加水炖煮。然后抽空出去帮宋军剥油桐果。 等宋建国、王静雅和李嘉怡收工回来,家里饭菜都已经做好了,猪圈里的猪也喂过了,喜欢蹲在李子树上的一群鸡也被捉下来关进了鸡窝。 劳累了一天回到家,不用操心其他杂事,还有现成的饭菜等着,一家人都特别高兴。简单洗了手,就直接上桌吃饭。 天气晴朗,虽然已经入秋,但暑气还没消。老房子是土木结构,虽说冬暖夏凉,可那也是跟这年头普遍不高的楼房比。 实际上,老屋里还是很热,再加上有个火塘,就更热了。 收拾好锅碗瓢盆后,天色渐渐暗下来,屋子里开始到处响起嗡嗡嗡的声音。紧接着,腿肚上、手臂上和脸上,一下子就痒了起来。 一家人时不时就得照着痒的地方拍一巴掌,然后抓挠几下,渐渐变得坐立不安。 经过春夏的繁衍,到了这会儿,正是蚊虫肆虐的时候。 这玩意儿,上个茅房出来都不让人消停。短短两三分钟,就能在屁股或者裆部来上几下。 所以从茅房出来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有人要么挠着屁股,要么挠着胯裆,龇牙咧嘴地往外走,实在是可恶至极。相比之下,外面凉快的地方还稍微舒服点。 李嘉怡见状,赶紧抓了些松毛,泼点水弄湿,盖在火塘的火堆上。 一时间,滚滚浓烟升腾而起,很快弥漫了整座屋子,驱赶着蚊虫。 就在这时,大村子里隐隐传来叫骂声。一听声音就知道是张晨轩的老妈——吴巧花。 宋建国拿着烟袋站起身,望着大村子,眉头皱了起来:“这又是怎么了?” 第104章 凑热闹 村子里有人争吵,身为队长的宋建国,要是不知情也就罢了,既然知道了,就总得去瞧一瞧,免得事情闹大。 宋阳也有些日子没去大村子了,见宋建国给自己卷了旱烟,点上火,拿着手电筒往大村子走去,他便也跟着一同前往,打算去王岳家串串门。 宋军也想去凑凑热闹,于是跟在他们身后。 爷仨来到大村子的皂角树下,只见吴巧花正骂得唾沫横飞,而被骂的对象正是蒋依娜。 听着吴巧花那一连串不堪入耳的脏话,从“他妈的哟”骂到“千人骑万人压”,中间不带停顿,好似不用换气,而且花样百出,宋阳不禁瞠目结舌。 大村子里不少人吃过饭出来乘凉,还有些听到叫骂声也出来围观,大家都看着这一幕,却没人上前劝阻。 而蒋依娜则微微皱着细眉,眼眶里满是泪水,脸颊羞红,嘴唇紧抿。 她想为自己辩解,却根本插不上话,只能低着头默默承受,裸露在外的皮肤红得厉害,就像熟透的果子。 宋建国挤进人群,对着吴巧花大声喝道:“吵什么吵……到底怎么回事?” 吴巧花见宋建国来了,瞬间像变了个人,收起骂人的架势,转身就走,这让爷仨摸不着头脑。 吴巧花走后,一旁好事的人扯着嗓子问蒋依娜:“蒋知青,你咋把她给惹着了?” 蒋依娜嘴角一撇,眼里又蓄满了泪水,摇摇欲坠。此刻,她没了平日里的清冷,倒像一朵被风雨摧残的娇嫩花朵,让人看了心生怜悯。 她不知所措地看着周围看热闹的人,想要解释,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能挤出三个字:“我没有。” “没有什么?难道不是你勾引人家男人?”人群中爆发出一阵低俗的哄笑。 蒋依娜的泪水终于滚落下来,她用力搓着衣角,无助地摇头:“没有,我真的没有。” “别乱放屁,就知道瞎凑热闹,这种话能乱说吗?你们知不知道,几句话就能毁了一个人的清白,甚至能害死人,小心祸从口出!” 宋建国环顾四周,最后走到蒋依娜面前,问道:“姑娘,究竟咋回事?” 蒋依娜抬头看了看宋建国,又看了看旁边的宋阳,随后又低下头。 犹豫了一下,她小声说道:“我也不清楚,我在河边洗衣服,看到吴巧花揪着她男人的耳朵骂骂咧咧地经过。等我回屋做饭时,吴巧花就找上门来,对着我劈头盖脸一顿臭骂,说我……说我勾引她男人!” “我知道咋回事!” 一个村民说道,“当时我在皂角树那歇着,看到张春贵顺着大路回来,蒋知青在河里洗衣服,那老色鬼就在路上盯着人家看。 正巧,吴巧花可能想着张春贵会从林场回来,就出来张望,结果撞个正着,上去就揪着张春贵的耳朵走了,接着就骂开了。” 宋阳听后一阵无奈。明明是张春贵起了邪念,吴巧花不骂自家男人,反倒把错都怪在蒋依娜头上…… 不过话说回来,如今全村就张春贵一个正式工人,听说工资涨到了十九块,吴巧花宝贝得不行,估计是担心张春贵有别的心思,生怕别的女人抢走她男人。 至于她儿子张晨轩,在锦城三江制鞋厂丢了工作的事,也早已传得人尽皆知。没什么人愿意招惹吴巧花,也就是私下里议论、调侃几句。 而张晨轩闲散惯了,上工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隔三岔五就去镇上或者别的村子闲逛,也不知道一天在干啥。 宋阳忙着盖房子的时候,张晨轩也去过青沟和盘龙湾。 但不像帮忙杀猪还能混顿杀猪饭吃,这家伙到了建房的地方,就只是四处转转,指望他动手帮忙,那是不可能的。 他从山里弄来的那只狼狗一直养着,宋阳最后一次在盘龙湾见到他时,还看到他弄了把火枪,说是要学打猎。 有次雨天没法干活,宋阳去看望访友回来的李乘风,听李乘风说,张晨轩也去找过他,想跟他学打猎,被他拒绝了。 当时张晨轩很不高兴,甩下一句:“不教拉倒,没师傅我也能学会!”然后扭头就走。 后来又听甄应全说,他偶尔上山设陷阱,总能看到张晨轩屁颠屁颠地跟着。 后来他发现,自己的陷阱都被人动过,估计就是张晨轩干的,还有好几个经常打猎的人也说,他们布下的陷阱都被人动过。 宋阳猜测,正是因为有了那只狼狗,张晨轩才起了打猎的心思,想通过观察、摆弄别人设的陷阱来学习打猎。 张晨轩这人鬼精鬼精的,脑袋也聪明,确实能从那些陷阱里看出不少门道。 但聪明可不代表就能成为打猎好手,平时抓点野鸡、兔子之类的,没什么技术含量,简单得很。 难的是对付那些中大型猛兽,还有一些打猎的诀窍,要是没人点明,还真不容易明白。不然的话,打猎要是这么简单,谁还拜师学艺啊! 宋阳一直不看好张晨轩。 听那村民说完,宋建国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微微摇头,对蒋依娜说道:“那姓吴的女人,看哪个女人都不顺眼。你别往心里去,赶紧回屋做饭吃,早点休息。” 蒋依娜点点头,抬头看了眼宋阳,然后转身离开。 随后,宋建国转身看向那几个起哄的村民:“你们一个个的,都是有老婆孩子的人,对一个姑娘说那些话合适吗?人家一个人在这山村里,无亲无故的,不容易,嘴上都积点德。” 说完,宋建国回头看了眼宋阳和宋军:“我去会计家串串门,你们去吗?” “我去王岳家!” “我就在皂角树这儿玩会儿就回去。” 兄弟俩先后说道。 宋建国点点头,先行离开。宋军朝着皂角树下坐着的几人凑了过去,宋阳则往东朝王岳家走去。 路过知青宿舍时,宋阳看了眼蒋依娜的屋子,心里总觉得有些异样。在宋阳上辈子的记忆里,蒋依娜早在一个多月前就离开了,可现在,她还好好地待在村子里。难道上辈子蒋依娜离开另有原因? 他琢磨了好一会儿,也没能从记忆中的只言片语里想出蒋依娜突然离开的缘由,便不再多想。 脚下不停,很快就到了王岳家门口。 天气炎热,几乎家家户户都敞着大门,王岳一家还在吃饭。 “叔叔、阿姨、岳哥……” 宋阳一跨进大门,就笑着和他们一家打招呼,然后在火塘边拖过凳子坐下。 许少芬起身去厨房拿碗筷,宋阳一看就知道她要给自己添饭,连忙喊道:“阿姨,我吃过饭才从家里过来的,您别麻烦了!” 许少芬回头看着他:“真的?” “我还能不实在吗?”宋阳笑着说道。 “再吃点呗!” “真刚吃过,您别管我了。” “那行,不管你了!” 许少芬把碗筷放回橱柜,回到桌旁坐下继续吃饭。 王岳扭头看过来,笑道:“兄弟,终于想起过来玩了?咋,明天不去盘龙湾弄你的房子啦?” “房子暂时就那样了,没钱再弄了。我都在家闲了两天,明天打算上山转转,摘点油桐果,顺便看看能不能碰到啥野物。”宋阳笑着说道。 建房的时候,王岳一家没少帮忙,关键是给他们钱还不要。 “你这是要去打猎呀?”王岳一听,立马来了兴致。 “有这打算!”宋阳点点头。 王岳扭头看向父母:“爸妈,我明天不上工了,让我跟阳子去玩一天呗。” “想去就去呗,你叔也交代了,明天没啥事儿。不过你俩小子,别跑太远,早点回来!”王宏远点头答应,还不忘嘱咐两句。 王岳一下子兴奋起来,手中筷子扒饭扒得叮当响。 一碗饭吃完,他把碗筷往桌上一放,就兴冲冲地跑上楼,不一会儿,提着一把火枪下来:“看看这枪咋样?我特意让镇上的铁匠大爷照着你的那把做的。过年后就弄回来了,到现在也就去竹林打了两只斑鸠,放了几次空枪……你一直忙,都没机会打猎,这下好了,终于能派上用场了。” 王岳一副摩拳擦掌、迫不及待要大干一场的模样。 王宏远见状,当即笑骂道:“你小子给我小心点,有了枪更得克制,别乱开枪……阳子,玩火枪这事儿你得多教教他,我就怕这小子把枪弄炸膛了,看看赵中玉当时炸膛被炸成啥样了!” 对于这个问题,宋阳也觉得很有必要跟王岳好好讲讲,不仅是火药和铁砂的装填量,还有在山林里打猎时开枪时机的把握等等,这些都至关重要。 接下来,他们的话题大多围绕这些展开。 宋阳在王岳家玩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和王岳约定好第二天一早到皂角树碰面。 第二天一大早,宋阳背着背篓,提着枪,带着狗子,来到皂角树时,王岳已经等了很久。 两人简单打了招呼,便从村子西边的小道进了山。 在山上转了两个多小时,除了几只蹦跳而过的野兔,还有突然惊飞的野鸡,别的动物一只都没瞧见。 两人只好继续往山林深处走去。 直到临近中午,宋阳迎着风,突然闻到一股恶臭,熏得他差点吐出来。 “这啥玩意儿啊,也太臭了!” 很明显,王岳也闻到了。 第105章 麝香 虽说这气味熏得人直犯恶心,但宋阳心里却一阵窃喜。 他压低声量,询问身旁的王岳:“岳哥,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的味儿吗?” 王岳思索片刻,大概是没碰上过这种情况,摇着头反问:“是什么呀?” 宋阳嘴角上扬,神秘兮兮地说:“这可是个宝贝!你听说过麝香吧?” “麝香……”王岳愣了一下,满脸疑惑,“怎么这么臭?我还以为是香的呢!” 这味道确实奇臭无比,跟“香”字沾不上半点边,纯粹就是一股让人作呕的气味。 要是宋阳不了解麝香,肯定会毫不犹豫地远远躲开。但在跟随李乘风的一年时间里,他在山上虽没亲眼见过香獐,却闻到过这种气味。 当时李乘风告诉他,这就是麝香的味道,他还在李乘风那儿见过香獐的香囊——麝包,近距离闻过,所以认得。麝香可是极为珍稀的药材,价值不菲。 一般的猎人进山,碰到香獐,只觉得这动物胆子小,一见到人就拼命逃窜,身手敏捷,很难抓到。 但实际并非如此。李乘风曾告诉宋阳,香獐七月份在山顶活动,八月份下山到山腰,九月份又回到河谷地带。这表明香獐不仅有相对固定的生活区域,还有季节性垂直迁徙的习性。 李乘风还说,香獐因为胆子小,不成群活动,看似在林子里四处乱逛,实则有固定的路线和地点,偏爱走自认为安全的地方,所以有自己的兽道。特别是它们习惯在固定位置排便,完事后还要用前蹄向后扒土掩盖。 只要找到这样的地方,就很容易猎杀它们。要是没受到惊扰,香獐不会轻易更换活动区域,即便受到威胁逃离,过不了多久也会回到原处。正因如此,猎人们常说“舍命不舍山”,用来形容香獐对原有生活地的执着。 了解这些后,猎杀香獐就变得简单多了。熟知香獐习性的猎人,会利用这些特点,轻松实现蹲守猎杀。 这就是有师傅和没师傅的差别。有师傅指导,就能学到狩猎的窍门,了解各种猎物的生活习性、寻找方法以及最有效的猎杀方式,这些都是老一辈猎人代代摸索传承下来的宝贵经验。 而普通猎人很难知晓这些技巧,全靠自己摸索总结,打猎时更多是碰运气。这也是宋阳不看好苏同远的原因。 王岳虽然没见过麝香,但也知道这东西值钱,满脸笑意地看着宋阳:“看来今天要走大运了!” 宋阳心里也满是期待,拿起自己的火枪,仔细检查火道、枪管、扳机以及火药铁砂的装填情况,确认无误后,蹲下身轻轻揉了揉两只青川犬的脑袋,轻声说:“不许出声哦!” 接着,他放下背篓,猫着腰,小心翼翼地避开枝叶,脚步轻缓,顺着气味往半坡爬去。从风向判断,他处于香獐所在位置的下风方向,只要顺着迎面飘来、愈发浓烈的气味找,就能找到香獐。 两只青川犬和宋阳相处已久,也懂得配合。它们往前走两步就停下来,朝着气味传来的方向张望。 其实它们早就嗅到了香獐的气味,也知道这是主人要找的猎物,行动变得格外小心。王岳也很谨慎,学着宋阳的样子,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在茂密的树林中穿行,连呼吸都尽量克制,生怕喘气声太大惊跑了香獐。 麝香的气味传得很远,两人小心前行了几分钟,也就走了两百多米,在半山腰斜下方的一块山石上,看到了那只香獐。 那是个不大的小家伙,也就十多二十斤重,体毛粗硬,呈橄榄褐色,间杂着橘红色,看起来像只小鹿。它前腿短,后腿稍长,没有角,却有一对显眼的獠牙从上嘴巴里露出来。 香獐四脚朝天地躺在石头上晒太阳,一副悠然自得的模样,丝毫没察觉到下风口十多米处,已经有两人带着两条狗悄悄靠近。 看到香獐的瞬间,宋阳立刻停下脚步,缓缓抬起手中的猎枪。香獐所在的位置十分显眼,完全不妨碍射击。王岳见状,也往上走了两步,端起火枪,瞄准香獐。 他心里没底,想着等宋阳开枪,要是没打中,自己再补枪试试运气。 可等了一会儿,却见宋阳放下了火枪,朝他挥手示意,小声说:“别打!” 王岳皱了皱眉头,小心地退下两步,问道:“为什么不打?” 宋阳解释道:“我刚才看了,这只香獐的牙齿是白色的,说明它才长了一年,还是只小香獐。我师父说过,这种刚开始长麝包的小香獐不能打,打了只能吃肉,得不到麝香,不划算,不如等它长大些再动手。” 毕竟值钱的是麝香,而非肉,虽说香獐的肉在野味里算是上乘,但比起吃肉,留下它长麝香更划算。 王岳点了点头,接着问:“那什么样的香獐能打呢?” 宋阳耐心解释:“香獐只有公的才有露出来的獠牙,也只有公的才有麝香。獠牙是白色的,表明香獐年纪还小,尚未完全长成,等长大后,獠牙就会变成黄色。而且要到中秋前后,香獐发情的时候,那时的麝香才是最多、最好的,到时候再打。” 上山打猎,可不是见什么打什么的滥杀行为。 王岳又问:“那这只香獐现在在干什么?” 宋阳也觉得奇怪,他从未见过哪种动物以这种四脚朝天的姿势躺着,一动不动,姿势十分怪异。要不是能看到香獐时不时扇动耳朵驱赶靠近的蚊虫,两人都快以为这只香獐已经死了。 这和香獐平日里机敏胆小的性格截然不同,此时它的警惕性似乎很低,不然也不会在两人靠近到身边十来米的位置还没察觉。 宋阳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他转头打量四周,发现再靠近些并不难,便对王岳说:“你等我再靠近点看看。” 他伸手分别轻轻按了下两只青川犬的后半身,轻声说:“坐下,别动!”招财和进宝很听话,乖乖地蹲坐下来。 随后,宋阳蹑手蹑脚地朝着香獐躺着的山石靠近,小心翼翼地又靠近了数米,借着另一块山石的遮挡,在距离不过三米的位置仔细打量这只小香獐。 他定睛一看,发现香獐肚脐眼旁边鼓起的香囊此时是打开的,无数的甲壳虫、蚂蚁、蚊蝇之类的小虫子,正围绕着香獐的香囊飞舞,起起落落,钻进钻出。 难道这是在晒香囊?香囊里散发的气味,宋阳和王岳觉得难闻,可对不少虫子来说,却有着别样的吸引力。过了好一会儿,这只香獐突然一翻身,麝包关闭,连同一些爬进去的虫子都被包裹在里面,它才站起身来。 直到这时,它似乎才突然察觉到有人靠近,猛地扭头看了一眼宋阳,愣了一下后,一下子从山石上窜跳下去,狂奔着钻进树林里,转眼就没了踪影。 王岳这时靠了过来,问道:“你看到什么了?” 宋阳说:“我只看到这只香獐的香囊是打开的,好多虫子爬进爬出,被它包了不少在香囊里……我怀疑,所谓的麝香,就是这些常见的东西被包在香囊里形成的。” 第一次见到这场景,宋阳觉得十分新奇。虽然没打到香獐,但也算长了见识。 之后,宋阳回到放背篓的地方,眼看一早上的时间已经过去,他也不打算再继续逗留。 十次上山九次空,对于猎人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宋阳心态平和,并没有因为没打到合适的猎物而感到沮丧。一路上,他看到好几棵挂满果子的油桐树,便打算一边采摘,一边往回走。 王岳也没闲着,帮忙采摘油桐果,能剥皮的尽量剥掉,不然背得多又重,回去把厚厚的皮一剥,剩下的桐油果仁就没多少了。 两人连摘了五颗油桐果后,也往回走了大半路程。当他们来到另一棵油桐树旁放下背篓,准备摘果子时,招财和进宝忽然对着下边的山沟发出呜呜的凶声。 这是发现猎物了!宋阳和王岳立刻神情严肃,看向山沟,隐约听到有哼哼唧唧的声音传来。 “是野猪!”王岳听出来了,宋阳又怎么会听不出来呢。 他进一步说:“里面有小猪崽!” 王岳一下子来了兴致:“打些肉回去吃也不错啊!”对于野猪,山里人可没什么特别的规矩,毕竟这玩意儿是庄稼的最大祸害,不管是公猪、母猪还是大小猪,只要有能力对付,都可以打。 猪仔的肉可是最鲜嫩美味的。 宋阳也动了打两只回去的念头。他当即提起火枪,带头顺着山坡往山沟走去,边走边小声说:“这种带着崽子的母野猪,最为凶狠。别看平时它没公野猪凶猛,可护崽的时候,别说人了,就连公野猪也招架不住它的撕咬,我们得格外小心。” 招财和进宝欢快地跑在前面。如今,它们比之前长大了不少,半大的时候就已经初现猎性。但在接下来的七个多月里,宋阳一心扑在盖房子上,没带它们进过山,除了平时逗弄一下,就任由它们在附近山林里四处闲逛。 说实话,宋阳也不知道它们现在的状态如何。这算是他大半年以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打猎,心里其实也没什么底。 两人很快靠近山沟,透过林木的缝隙,能看到那一群野猪。大的野猪有五只,其中两只在沟里的泥塘里打滚,两只两百多斤的公野猪在泥地里翻拱,时不时吧嗒着嘴嚼着什么。 还有一只母野猪在山沟里翻拱,身边跟着七八只带着花纹、不过十多斤重的小野猪。和其他几只野猪不同,母野猪非常警觉,翻拱着泥土、捡拾根茎的时候,还不时抬头,一动不动地倾听周边动静。 似乎是听到了宋阳和王岳靠近时触碰枝叶发出的声响,或是嗅到了空气中的气味,母野猪忽然掉头,朝着两人所在的方向看过来,哼哧两声后,散落在周边的小野猪像是收到了某种召唤,纷纷钻到母猪腹下藏起来。 那两只打滚的野猪,也一下子从泥塘里翻身站起来,包括那两只翻拱的公野猪,全都突然静止不动,像雕塑一般。 距离有些远,火枪根本派不上用场。下一秒,警觉的母野猪忽然掉头就跑。其余四头大些的野猪也疯狂地往前冲,顺着山沟跑了出去。 只是几只小野猪显然跟不上,母野猪不时停下脚步等待,哼哧哼哧地叫唤着,招呼小野猪跟上,但还是很快被其他野猪甩下。 眼看就只剩下这只大母猪和几只猪仔,宋阳也没什么可顾虑的了,当即冲着两只青川犬发出进攻指令:“去!”两只青川犬立刻冲了出去,两人也提着枪追了上去。 第106章 懂得保命 通常来讲,在这个时节,山林中更常见的是黄毛野猪。 山上的野猪一般在每年秋末冬初发情交配,次年四五月份产仔,经过母猪一两个月的哺育,到了现在这个季节,那些小野猪本该长成三四十斤重、浑身黄毛的模样。 可眼前这头母野猪,却带着一群身上还有花纹的小猪崽,这就只有一种可能——这头母野猪春季产仔较早,上一窝猪崽没能存活,所以它很快二次发情,才有了这一群新的小猪崽。 那四只没有牵挂的成年野猪跑得飞快,只见山沟里的林木一阵摇晃,枝叶哗啦作响,它们很快就没了踪影。母野猪也哼哧哼哧地顺着山沟狂奔,但它跑得再快,那些小猪崽也跟不上。 出于天生的母性,它不得不一次次停下脚步,哼叫着招呼小猪崽跟上,带着整群猪崽往山沟深处逃窜。即便如此,它们还是很快消失在了宋阳和王岳的视线里。 得到宋阳的指令,招财和进宝敏捷地钻过林木的缝隙,冲到山沟里,朝着野猪追去,很快也消失在远方。没过多久,山沟深处传来两只青川犬的叫声,宋阳知道,它们追上母野猪了。 被两只青川犬追上后,母野猪明白自己跑不掉,便掉头回来,对着几只小野猪哼叫。 一群小野猪听到召唤,纷纷跑到它的肚皮下躲起来。母野猪则迅速冲到前面,与冲着它狂吠不止的两条青川犬对峙,试图以一己之力护住所有猪崽。 短暂僵持后,招财率先发动攻击,它一边狂吠,一边慢慢靠近,突然猛地咬向母野猪的耳朵。进宝则机灵得多,它没怎么出声,看似在地上随意嗅着,实则悄悄绕到了母野猪的屁股后面。 母野猪也十分警惕,随着两条青川犬步步紧逼,它不断调整着应对的方位,招财的攻击无疑最吸引它的注意力。看到招财咬过来,母野猪斜着身子一撅,轻松化解。 在头部位置,招财几次试图咬它的耳朵,可刚一靠近,就被母野猪伸着长嘴又撅又咬地逼退。有这张嘴防御,招财想靠近可不容易。 但母野猪的屁股后面就成了防御弱点。一开始,它还能镇定地与两条青川犬对峙,可进宝绕到后面突然发动攻击,一口咬在它屁股上时,它瞬间就慌了。 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私密部位都是最脆弱的。进宝专挑后面攻击,这可是它认定的最佳攻击点。 对付野猪时,咬到屁股还算好,要是咬到敏感部位,那可够野猪受的。公野猪双腿间挂着两个明显的睾丸,跑动时晃来晃去,十分显眼。 掏后的猎狗攻击公猪时,自然会朝着显眼的部位下嘴,不是咬到屁股就是咬到睾丸。母野猪屁股没有遮挡,排尿的部位也很明显。掏后的猎狗攻击母野猪时,通常会朝着那个小突起下口,因为离肛门很近,往往不是咬到排尿口,就是咬到肛门。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猎狗下口够凶猛、够有力,甚至能把野猪的肠子掏出来,那可就致命了。 刚才进宝这一口,就咬在了这头母野猪的排尿口上,母野猪疼得几乎本能地往前窜跳起来,把前面的招财逼退,也甩开了进宝。 它这往前一窜,一下子把肚皮下护着的几只猪崽暴露了出来,猪崽们乱成一团,跟着母野猪跑,想寻求庇护。进宝趁机一口咬住一只。瞬间,被咬住的小猪发出凄厉的叫声。 这声音仿佛刺激到了母野猪的神经,它猛然掉头,朝着进宝冲咬过去。它全然不顾这一冲撞,把一只小猪崽带翻在地,还踩了上去。 小猪崽在地上发出凄惨的叫声,半截身子瘫软,站不起来,只能一边叫着,一边用两只前腿拖着身体,钻到一旁的灌木丛根部缩着。 看到母野猪冲咬过来,进宝赶忙松口,扔掉不停挣扎惨叫的猪崽,跳到一边。招财也在这时紧跟着狂冲过去,瞅准机会,一口咬住野猪耳朵,四条腿用力撑地,试图把野猪拉住。 可仅凭它一条狗的力量,怎么拉得住浑身蛮力的野猪呢?野猪只是速度慢了些,还是拖着招财走了一段。 大概是耳朵被咬疼了,野猪没有继续追进宝,而是不停地狂甩脑袋,想把招财甩开。幸好招财够敏捷,野猪脖子又粗又短,限制了它的灵活转向,不管它怎么甩动,招财始终顺着野猪的身体,紧紧咬着它的耳朵不放。 野猪发了狠,干脆拖着招财在山沟里来回冲撞,专往那些灌木丛多的地方跑。没跑几趟,眼看着母野猪拖着招财朝着一棵大树撞过去,招财赶忙松口。不然被母野猪和大树一挤,那可就没命了。 就在这时,一直跟着来回跑的进宝又找到了机会,一口咬中母野猪屁股上的排尿口。这次咬得又准又狠,母野猪疼得一下子停了下来,发出凄厉的叫声,浑身直打颤,只能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为了防止被它一屁股坐到,进宝也不得不松口。 母野猪坐在地上,不停地哼叫。招财也在这时从山坡方向绕过大树,窜到野猪侧面,朝着野猪耳朵咬了过去。接连受挫,母野猪彻底暴怒,凶性大发。 看到招财咬来,它陡然起身,发狂地朝着招财冲过去,紧接着就是一下撅咬。招财反应极快,跳了起来,没被咬中,但还是没能躲过这一撅,被母野猪长嘴挑飞起来一米多高,摔翻在地上。 幸好母野猪的獠牙被嘴皮子遮挡着,不像公野猪的獠牙像匕首弯刀一样露在外面,不然就刚才这一下,招财肚子上肯定会被挑出一道伤口,搞不好还会致命。 这一摔并没有给招财造成太大伤害,它刚一落地,就灵敏地一扭身体,翻身站了起来,紧跟着跳到侧面,避开母野猪咬来的长嘴,冲着母野猪叫得更凶了。一直围着母野猪屁股打转的进宝趁此机会,第三次咬上了野猪屁股上的排尿口。 这一次,它下口极狠,一咬住就拼命往后拖拽,甩动脑袋撕扯。在这样的撕扯下,母野猪再次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疼得浑身直哆嗦。 小命受到威胁,母野猪在短暂的疼痛呆滞后缓过神来,再次一屁股坐下去,紧接着回头朝着进宝咬去,这一举动又逼得进宝松了口。 再一次摆脱两条青川犬的母野猪,自己都自顾不暇,哪还顾得上那些猪崽。趁着这个机会,它朝着山沟里狂奔逃窜,屁股上已经血淋淋的。在鲜血的刺激下,招财和进宝的猎性被再次激发,变得更加活跃,紧追着野猪而去。两只青川犬在配合上已经相当默契。 只留下那些散落在各处的猪崽,它们失去庇护后,本能地寻找隐秘的地方躲藏,三三两两地缩在石头下、草木缝隙中,一动不动。 无论是野猪、狗子,还是那些带着花纹的小野猪,跑起来速度都不慢。就算是个成年人,想要追上这些小猪崽并徒手抓住它们也不容易。 宋阳一路慢跑,其实就是走得快一些,不像王岳那样拼命狂奔。跑了一段路的王岳发现宋阳没追上来,停下脚步催促道:“阳子,你快点啊!” “岳哥,别那么着急!” “你就不怕两只狗出问题?” “肯定怕啊!” “那你还不快点走。” “像你这样跑那么快,追上去又有什么用呢?要学会保存体力,不然等你跑到了,气喘吁吁的,体力跟不上。要是遇到野猪掉头回来咬你,你怎么办?而且人跑气喘了,反应也会慢很多,太容易吃亏。打猎,最重要的是要懂得保命……我听着狗的叫声都正常,没事的!你要明白,现在慢一点其实就是快。” 听宋阳这么说,王岳也慢了下来。两人一路顺着山沟追踪,确实没听到两只狗发出异常的叫声,只听到一声声越来越凶猛的吠叫从远处传来,还听到了野猪惨叫了几声。 能感觉到,两只猎狗占据着上风。而且,青川犬追猎物往往能追得很远。不像有些猎狗,追出去两三里地就不追了,青川犬追猎物常常是放出去容易,收回来难,在山里过夜都是常有的事。以它们的速度,猎人可不容易追上。这可不是急着追赶就能短时间撵上的。 紧赶了几分钟后,两人在山沟里看到了两只青川犬和野猪缠斗的痕迹,也看到了几只缩在石头底下或草木缝隙中的黄毛猪崽。 看到这些小家伙,王岳一下子乐了,立刻朝着缩在石缝里一动不动的野猪崽走过去,伸手去抓。没想到,小猪突然朝着王岳冲了过来,从他胯下钻了过去。 本以为它要跑,王岳连忙转身去抓,却见野猪崽掉头回来,又朝着他冲了过来。他这才明白,这哪是逃跑,分明是想攻击他。这把王岳逗得更开心了:“这么小一个,看不出来,还挺凶。” “这些猪仔就交给你了,我去看看狗!”宋阳看了眼另外几只藏在山沟一旁灌木丛根部的野猪仔,跟王岳打了声招呼,就继续朝着两只狗叫声传来的方向追了过去。 这些小猪仔,交给王岳一个人对付就行。至于大的母野猪,宋阳觉得自己过去更合适。 在狗子和野猪的缠斗中,要开枪击毙野猪,得找准时机,不然容易误伤猎狗。而且,宋阳虽说算个新手,但王岳完全是个生手,两人凑在一起,要是情况复杂些,容易出问题,还不如分开行动。 看着野猪崽挺凶,王岳直接抽出腰后别着的开山刀,从一旁的灌木丛中砍下一根手臂粗的木棒,朝着又跑回石缝里藏着的野猪崽走过去。 小野猪迎面冲来的时候,他一棒子敲在它脑袋上。这些小猪崽还太小,一棒子下去,直接就被打趴下,连叫都叫不出来了。 宋阳快步朝着狗叫声传来的方向找过去,没走多远,就看到那只已经被两只狗折腾得跌坐在地上的野猪。它的耳朵被招财咬着,屁股后面一大滩血,进宝则咬着野猪的尾巴使劲拽。 母野猪终究还是被两只青川犬制住了。宋阳没有靠得太近,只是远远地看着两只青川犬撕咬母野猪。被逼得顾头顾不了尾的母野猪,数次想要逃离,可很快就被招财咬耳和进宝咬屁股的攻击逼得不得不停下。看着两只青川犬对战母野猪的情景,宋阳很是欣慰。 王岳也很快跟了上来,看到宋阳藏在大树后,立刻靠了过去:“为什么不打?” “让它们多练练……你打了几只猪仔?” “八只,一棒一个!” 宋阳微微点点头,目光始终盯着和野猪缠斗的两条青川犬。招财和进宝的表现,比他预期的要好太多。他心里想着:可以进入更深的山林,开始真正的撵山了! 第107章 需不需要帮忙? 宋阳和王岳在一旁静静观察了两条青川犬与母野猪的激烈缠斗长达十几分钟。 面对精力充沛、兴奋度丝毫不减的两条青川犬,这头两百多斤重的母野猪最终只能退到一棵大松树的树根旁,一屁股坐下,发出哼哼哧哧的声音,左挑右撅,试图逼退不断发起进攻的两条青川犬,可它连挪动一下屁股的力气都没有了。 到后来,即便两条猎狗咬在它身上,它也懒得动弹,显然已经精疲力竭。 宋阳不想再继续等待,回头对王岳说道:“岳哥,你就在这儿等着,我去把这头野猪解决了。要是出现什么状况,千万别乱开枪,除非你有十足的把握,确保不会伤到人和狗,一定要稳住。” 王岳点了点头,应道:“明白了!” 宋阳小心翼翼地借助大树的遮挡,慢慢靠近母野猪。说来也怪,大多数野生动物在见到猎狗时,往往会第一时间选择逃跑。 一旦被猎狗缠住,而猎人又出现的话,它们常常会放弃与猎狗周旋,转而疯狂地攻击猎人。宋阳之所以小心靠近,就是为了避免自己的出现引发母野猪的攻击。 别看它现在一副精疲力尽的模样,可要是突然爆发,那还是相当危险的。对于凶猛的猎物,只要它还没死,就必须时刻保持警惕。 有大树遮挡,他也有了躲避和周旋的空间。 手中的火枪只能发射一发子弹,之后就得重新装填,所以靠近一些能打得更准、更致命。而且,铁砂从枪口喷射出去后,扩散的面积也会小很多。 如果站得远,一是打不准,二是成片射出的铁砂很容易伤到猎狗。这是宋阳不愿意看到的情况,所以他只能尽量靠近。 听到动静,休息了一会儿、稍微恢复了些体力的母野猪扭头看向宋阳,果然猛地站起身,朝着他冲撞过来。 它刚一站起,一直守在两侧寻找撕咬机会的招财和进宝便一拥而上。 招财咬着野猪那已经被撕破好几处的耳朵,进宝则一如既往地朝着野猪屁股后面进攻,两条青川犬都咬得满嘴是血。被两只青川犬这么一纠缠,母野猪想冲撞也跑不起来了。 这次,宋阳心态平稳了许多,他往侧面让了一步,接着又迎上前几步,借助野猪旁边的另一棵松树作掩护,将端着的火枪枪口直接怼到距离野猪脑袋不到五十公分的地方,果断扣动扳机。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野猪脑袋上瞬间多了一个血洞。母野猪发出凄厉的叫声,一下子趴倒在地,挣扎着试图站起来。 但它的四条腿好像不听使唤了,根本无力支撑身体,反而顺着山坡跌跌撞撞地朝着下方的山沟滚了下去。两条青川犬立刻狂吠着追了上去,撕咬着在沟里不停踢蹬着四条腿的野猪。 “岳哥,你去补上一枪,小心点!” “好嘞!” 王岳兴奋地几下跳到山沟里,端着枪小心翼翼地靠近不停抽搐的野猪。确认它没什么威胁后,他大胆地将枪口抵在野猪脑袋上,又开了一枪。 野猪的身体一下子绷得笔直,随后渐渐地软了下来,再也没有了动静,这回是彻底死透了。 宋阳走上前,揉了揉招财和进宝的脑袋,然后招呼王岳拿出开山刀和杀猪刀,动手给野猪放血、开膛。很快,一副肝脏被取了出来,宋阳切下一部分,喂给两只猎狗。 等它们吃完后,两人又折返回去,将被王岳打死、扔在一起的八只小野猪全部开膛,把肝脏也都喂给了两只猎狗,让它们吃了个饱。 一下子收获了这么多猎物,宋阳想的是怎么把这些猎物搬回家,而不是继续去摘油桐果了。 那头两百多斤的母野猪,去掉内脏后,也就一百七八十斤左右,王岳用绳索拦腰捆住,把分开的绳索套在双肩上,直接背了起来。 他身体壮实,力气也大,看着他走路轻松的样子,宋阳不禁赞叹:好身板,好力气! 剩下的那些小野猪自然就由宋阳来背了。一只小野猪不过十来斤重,掏出内脏后,也就七八斤,宋阳带来的背篓倒也装得下。 背篓里还装着之前采摘的油桐果,加起来一共也就一百二三十斤的样子,倒也难不倒宋阳。 两人一路上没有再耽搁,一前一后地往家里赶。 西面这片山距离村子并不远,也就六七里地的路程,两人都清楚哪些地方能走、哪些地方好走。回到石河子村的时候,正是晌午时分。 今天不用上工,不少人难得有休息时间。早上大家抓紧时间打理自家自留地里的农活和家里的杂务,下午天热的时候,很多人就在皂角树场子周边的树荫下休息。 男人们聚在一起抽烟、聊天,女人们则拿着针线活凑在一起叽叽喳喳。 两人经过的时候,一个身上背着一头母野猪,另一个背篓里的野猪崽堆得冒了尖,引得众人纷纷侧目,一时间议论纷纷。 “哟,又打到野猪啦!”有人高声问道:“需不需要帮忙?” 这种一目了然的事情,可不能像打黑熊和豹子时那样,自己偷偷享用。 没人问的话,可以当作没事,既然有人主动问要不要帮忙,那肯定是想分点野猪肉。 宋阳的父亲宋建国当了队长,需要大家的支持,宋阳自然不能拖他后腿,显得太小气。 而且,这也是积攒自己好名声的机会,还能避免招人眼红。不过是些母野猪的肉,他倒也没什么舍不得的。 “就等你们这句话了,想帮忙的跟我来,记得带上刀!” 宋阳招呼了一声,脚步不停,背着东西径直往家里走。 天气闷热,这一路下来,两人一直使着力气,汗水不停地往外冒,衣服湿了又干,干了又湿,留下一圈圈白色的盐渍。随手往脸上一擦,只感觉脸上像是抹了一层细沙,摊开手掌一看,全是盐颗粒。 招财和进宝先一步跑到老屋前。正在柿子树下带着两个孙女缝衣服的王静雅,看到猎狗回来,起身到路口张望。见宋阳和王岳背着野猪走来,她赶忙放下手中的针线活,拿到屋里放好,再次迎了出来。 王岳背得重,到了老屋前,一屁股直接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宋阳在王静雅的帮忙下,把背篼放到地上,将背篼口上面的猪仔一只只从背篼里提出来,放在地上堆着。他要轻松一些。 “怎么又打到这么多!”王静雅满脸惊讶。 “打得多不好吗?”宋阳笑了笑,问道:“我爸和我哥、嫂子呢?” “他们都去山上摘油桐果了,就留我一个人在家割猪草、看孩子。” 宋阳点了点头,说道:“妈,赶紧把柴房大锅里的水烧上,烫猪毛。” 母野猪的皮毛很难褪掉,只能选择直接剥皮取肉,但这些猪仔还很嫩,能用热水褪毛。 “好嘞!”王静雅应了一声,转身去了柴房。 宋阳回到屋里,从水缸里舀了一大瓢冷水,咕噜咕噜地灌了下去。这一路下来,他只觉得嗓子眼都快冒烟了。王岳在外面看到,也挣扎着起身,等宋阳喝完后,接过水瓢,也舀了一瓢水灌下去。 两人出了屋子,到柿子树脚下坐下,准备休息一会儿。可刚一坐下,就看到有绿头苍蝇循着气味飞了过来。宋阳赶紧起身去驱赶,过去一看,就短短两三分钟的时间,已经有几团细小的蛆卵被绿头苍蝇产在了肉上。 “天气太热了,苍蝇又多,得抓紧时间把这些肉处理好,熏制成腊肉,不然用不了多久,这些肉就会发臭!” 宋阳不敢有丝毫耽搁,回屋拿来菜刀和杀猪刀,叫上王岳,开始剥大野猪的皮。 没过多久,大村子里有六个回家拿了菜刀的青壮也来到了宋阳家老屋前。大家简单打了个招呼,便上手帮忙。有他们加入,事情进展得快了很多。 两个小侄女也来凑热闹,宋阳削了两根竹枝交给她们,让她们负责驱赶那些靠近的苍蝇。两个小家伙倒也听话,拿着竹枝挥舞着,追着靠近的绿头苍蝇打。 一群人先给母野猪剥了皮,等柴房的水烧开后,又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帮忙把那些小猪仔处理好了。随后,几人一人分了十来斤母野猪的肉,跟宋阳和王岳打了招呼后,提着肉就回去了。 他们都很知趣,不贪心,没要前后腿,都知道把好肉留给主家,更别提那些小猪仔了。 打猎本就危险,得到猎物后给人分一些,那是情分,不分也是本分。 王岳也忙着回去,分了母野猪的一只前腿和一只后腿,外加两只小猪仔,带着回去腌制。 宋阳找来花椒面、辣椒面,和盐巴一起在锅里炒了一下,拿回来给这些肉全都抹上。 辣椒和花椒面散发的气味,能有效阻挡讨厌的苍蝇,不会那么快在肉上产卵生蛆。而且熏制腊肉,在任何季节都可以进行。 现在温度高,这些肉只要装缸腌制三五天,就可以直接烟熏,这样就能很好地保存了。 准备腌制后烟熏的肉,宋阳只要了母野猪的两只腿和剩下的六只猪仔。至于其他的,就留着自家吃,还有喂狗。 看着那六只猪仔,宋阳仔细回想了一下冯学文给他的收购单子,上面只有猪肚这一个选项,没有野猪崽。 只有一个猪肚能卖,确实没必要专门往镇上跑一趟。 看着那打理得白白嫩嫩的猪仔,一个上辈子在电视、手机里见过,却从未品尝过的菜名浮现在宋阳脑海中:烤乳猪。 现在既然有这个条件,可不能浪费了。 宋阳当即砍来竹棍,把猪仔划上花刀,平整地固定在竹棍上,拿到屋里的火塘上烤了起来。 他这里没有蜂蜜,也没有什么高档的调料,只有辣椒、花椒和盐,但有这些,也足够了。 于是,当宋建国他们回来的时候,刚一进屋就看到了那只已经被烤得金黄的野猪猪仔,闻着香气四溢。 似乎在这一刻,一天忙碌下来的疲惫瞬间烟消云散,心里只剩下满心的欢喜! 第108章 巴山药草 虽说只是小猪仔,没什么肥肉,但宋阳用熊油涂抹后烤制,即便没有蜂蜜增色,颜色不那么红亮诱人,可只加了盐、辣椒和花椒,烤到入味时,那麻辣鲜香的味道,简单又地道,让人垂涎欲滴。 等宋阳把肉烤好,在砧板上剁成小块,端到家人面前,大家纷纷拿起一块品尝,连连点头称赞。别说大人,就连两个小侄女也吃得津津有味。 明明被辣椒辣得直吸气,却舍不得放下手中的肉,越吃越上瘾。 一顿饭结束,一家人到外面休息时,云兰跑过来问宋阳:“幺爸,什么时候再烤猪肉呀?” 估计是两姐妹凑在一起商量了好一会儿,云梅也想吃,却不好意思开口,才怂恿妹妹云兰来问。 宋阳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还没吃够呀?” 云兰仰着头说:“没呢!这么好吃,怎么吃得够!” 宋阳轻轻拍了拍她的小肚子:“我看你肚子都鼓起来了,就不怕撑坏啦?改天再吃哈!”小家伙听了,还有些不情愿:“那……好吧!” 一只小猪仔能有多少肉呢?本来就只有十来斤重,除去各种杂碎,剩下带骨头的肉就没多少了。 别看两个小女娃年纪小,胃口可不小,尤其是碰到好吃的,更是食欲大增。大人们看出两个孩子爱吃,都只是浅尝即止,他们更多吃的是加了点葱姜和盐煮的母野猪肉。 这母野猪肉腥味重些,肉质粗糙又绵软,不管是口感还是味道,都远比不上烤野猪崽。 实际上,烤好的肉大部分都进了云梅和云兰的肚子。这么重麻重辣的食物,宋阳还真有点担心她们吃坏肚子。 去年冬天熏制的野猪腿肉,经过这几个月的时间沉淀,拿出来炒制后,腌制入味,还带着独特的烟熏味,精瘦的野猪肉香气四溢,倒也是餐桌上一道美味佳肴。宋阳相信,腌制后再烟熏的野猪仔,味道肯定更棒。 趁着休息时间,一家人把今天采摘回来的油桐果搬出来,用锤子垫在木头上砸,剥掉外壳,留下里面像蒜瓣一样的籽。 剥桐子虽然只是手上的活儿,但很麻烦,汁液沾满双手,特别难洗,几个人的手都黑乎乎的。经过这几天的采摘,家里已经收获了不少油桐果。 “油桐压榨,出油量不少,应该差不多够了!”宋建国看着成堆的桐油籽说道。 这几天,宋军每天早晚各背一背篓外加一袋子油桐果回来,今天宋建国和李嘉怡也一起去采摘,采收回来的量确实可观,剥出来扔掉的壳在粪坑里堆成了不小的一堆。 油桐出油量确实比较高,一百斤油桐籽,少说能出二十斤桐油,如果有专业设备和专门工艺流程,能达到三十五斤左右。 宋阳看了看那些桐油籽,却摇了摇头:“我觉得应该还差不少!” 眼前这堆桐油籽,他初步估算了一下,也就三四百斤的样子,能榨出的桐油估计不足百斤。 两座石屋的楼楞楼板,还有顶上的梁柱、椽子等都是木头的,面积不小,全都刷一遍桐油的话,需要的用量可不少。 宋军倒是很干脆:“那我明天继续上山去摘。” “继续摘吧,反正摘回来的油桐籽,供销社也收购,不会亏!” 在这个年代,油桐很畅销,不少公社鼓励种植,榨出的桐油是创汇的好东西,一直被大量收购。至少在未来十年内,采摘油桐果都是很好的补贴家用的收入来源。 实际上,油桐果的采摘主要集中在每年农历八月下旬到九月,现在采摘时间还稍微提前了一些。 之所以现在就开始忙着采摘,是因为到八九月的时候,很多人家都会上山摘油桐果,拿回来放在吊脚楼上平摊开来,等过一段时间,入冬农闲了,再围在火塘边剥壳取籽,换点小钱。 到那时,竞争就激烈了,一家人只能抢先行动,不然就只能去更深的山里采摘,会相当费力。 其实,这个时候的油桐籽也基本成熟了,用来榨油完全没问题。只是大家都忙于家里和生产队的活计,抽不出身,所以才等到深秋去采摘。 当然,到那时也有不少好处,油桐果外面破皮冒白浆的果肉已经干瘪,很多从枝头掉落,散落在地上,还有挂在枝头没掉下来的,只要爬上树,使劲摇晃,就会噼里啪啦地往下掉,到时候在地上捡就行。 背回家的时候更轻便,数量也更多,剥壳也会简单轻松不少。现在,一家人却不得不抢先一步,等村民们都能上山采摘的时候,可就难办了。 村子附近有哪些能换钱的东西,村民们心里都有数。 等收拾完这些东西,时间已经不早了,一家人赶紧洗脚睡觉。 第二天早上,天气晴朗,宋建国、王静雅和李嘉怡要去上工,宋军继续去摘油桐果。 宋阳干脆把采摘油桐果的事都交给了宋军,自己只带着招财、进宝,背了个小背篓,里面放着开山刀和药锄。 对宋阳来说,上山能做的事情很多,赚钱的路子也不止打猎一条,采药也是个不错的门道,补贴家用还更稳定。自古以来,就有不少采药人在山林沟壑间穿梭。 巴山多药草,山里珍奇植物和名贵中草药不少,药材一直是现在的供销社和随后出现的药材公司大量收购的对象。 现在是生产队时期,主要以农事为主。 等到分田到户,但凡有点赶山经验的人,在空闲时都会想着往山里跑,盼着山里的草药能给家里带来更多财富。对宋阳来说,只要能赚钱,打猎和采药他都愿意尝试。 进了山里,宋阳心态很放松,遇到适合采挖的药材就采药,碰到合适的猎物就打猎,他主要还是想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找到香獐子。 名贵,马上就临近中秋,正是猎取香獐子的好时候。 房子盖好了,一家人搬过去就行,青沟和盘龙湾都很安全,再大的雨水也不会造成什么影响。房子的事情落实了,宋阳心里压着的大石头终于落地,整个人轻松了许多。 两条青川犬在前面欢快地跑着,一人两狗穿过大村子,继续朝西边的山里走去。路过皂角树的时候,宋建国正站在皂角树旁那块标志性的大石头上,敲响钟声,召集大家上工。 生产队里有固定的专业农活,比如积肥的、管菜园子的、饲喂牲口的等等,这些人有固定岗位,不用天天来皂角树等队长分配农活。 但很多时候,人多活少,为了让大家都能挣到工分,只好把一个人就能轻松干完的活分给两三个人,这样一来,更多时候大家就是在偷懒、闲聊。 集体劳动中,行动比较迟缓的是家庭妇女。她们要做的家务很多:刷锅洗碗、喂猪喂鸡,有的还要给孩子喂奶。这么折腾一番,等她们忙完出来,大部队早就到地里了。 所以,通往田间地头的路上,经常能看到这样的场景:“先头部队”已经到了地里,队伍的尾巴还在村头,真可谓“出工一溜线,地里一大片”。 上辈子,最让宋阳印象深刻的是村里李生的媳妇,她拉扯着好几个孩子。 听到钟声后,她把刷了一半的锅碗放下,赶紧背上背篓,左肩膀扛着锄头,胳肢窝夹着没纳完的一只鞋底子,右手拿着个黑馍,一边咬着吞咽,一边气喘吁吁地追赶大部队,样子十分狼狈。 背篓是准备放工后,晚走一会儿割猪草用的,鞋底子是休息时抽空纳几针的,她真是忙得不可开交,却也实实在在的勤快。 这两年,大家没了那种积极性和紧迫感,一个个拖拖拉拉,但也热闹,主要是闲聊厉害。 宋阳一路看过去,看到蒋依娜冷冷清清地站在人群两米多远的地方,眼睛一直盯着他,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还看到人群中的王岳,偷偷溜出人群,拔腿往家里跑。 更多的是一群人望着他,不时指指点点。但这些,宋阳都不在意,径直走了过去。 不上工就不拿工分,年底也就不参与分粮食、分钱,这很合理。宋阳不在乎这些人的眼光,只要有本事赚到钱,就有办法换成各种粮油布票。 在他看来,按部就班地去生产队的地里懒洋洋地干活,才是真正的混日子,毫无意义。 等宋阳走出村子的时候,王岳已经在路边蹲着等他了。 “你不上工,就不怕被叔叔阿姨骂吗?”宋阳看着偷跑出来的王岳,笑着说道。 “怕啥,我爸妈又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昨天背回家的两只猪腿和两只小猪仔,可把他们高兴坏了,直接说我今天这工想上就上,不想上,在家睡觉都行。”王岳咧嘴笑道,“何况是跟着你去打猎……今天主要干啥呀?” “就是到山里转转,挖草药、打猎都行!” “那也行,碰到什么就做什么!” 宋阳不介意王岳跟着,相反,进山有个伴,在安全上也能多些保障。两人一路上没有特定的目的地,翻过三道山梁后,随便找了条山沟就钻了进去。 山沟里有水,常有猎物来饮水避暑,容易发现野物,而且这样的环境下,两侧山坡也常常生长着不少药材。 可两人刚钻进去没多久,招财和进宝就叫了起来,不是冲着行进方向,而是掉头朝着山沟外面。宋阳和王岳警惕地提着火枪,回头看向刚刚走过的山沟。 不一会儿,山沟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两人定睛一看,只见一人牵着条狼狗跟了过来。不是张晨轩还能是谁? 第109章 香獐子 “他跟过来干嘛?”王岳皱着眉头,一脸疑惑地问道。 宋阳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我也不知道!”他索性在河沟旁的一块山石上坐下,打算静观其变,看看张晨轩究竟想做什么。 虽说已经过了立秋,可早上依然能明显感觉到暑热难耐。 远处的山峦云雾缭绕,雾气在蓝天与翠绿的山林间缓缓徘徊,“云蒸雾蔚”这个词,仿佛就是为这般景色而生。此时的王岳,满头大汗,微微喘着粗气,便也跟着宋阳在山石上坐了下来。 张晨轩的狼狗嗅觉似乎相当灵敏,一路循着气味,不时抬头望向山沟前方。宋阳和王岳坐下后,张晨轩看不到他们,只是一味地跟着大狼狗埋头前行。 当狼狗绕过山石拐角,突然停下并发出低沉的吠叫时,张晨轩赶忙爬上了山石。看到宋阳和王岳正看着自己,他瞬间有些慌乱,但很快便故作镇定,抖了抖肩膀上的火枪,继续朝沟里走来。 “兄弟,你一直跟着我们,想干嘛呢?”在张晨轩经过身旁时,王岳忍不住开口问道。 张晨轩斜睨了王岳一眼,满脸不服气地回应道:“谁说我跟着你们了?” “还跟老子不老实,我们眼睁睁看着你一路跟上来的。你牵着那条狼狗,沿着我们走过的路闻着跟来,表现得这么明显,不是跟着我们,难道还能跟着别人?”王岳气得眼睛瞪得溜圆。 “这山沟又不是你们两家的,你们能走,我当然也能走!你们来打猎,我也来打猎,走同一条路,有什么问题吗?”张晨轩不紧不慢地反问。 这话让王岳一时语塞,他噌地一下站起身来,却被宋阳一把拉住。宋阳凑到王岳耳边,轻声说道:“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把关系闹僵。” 宋阳早就听说张晨轩经常上山,专爱跟着其他猎人,偷看人家布置陷阱、打猎。所以张晨轩跟上来,他并不意外。只是这种人跟在后面,如果在山上设了陷阱,他会去捣乱,把陷阱弄得乱七八糟,还会在附近模仿着设置类似的陷阱。 要是发现了猎物,也容易被他惊跑,追猎过程中还怕开枪伤到他。关于张晨轩的这些事,宋阳从王岳、宋建国,还有甄凌峰那里都听说过。 这家伙在山里毫无规矩,完全乱来。尤其是碰到别人陷阱捕获的猎物,他会毫不留情地全部拿走,一点都不留下,越来越招人厌烦。只是一直没被当场抓住,大家拿他没办法,不然早就揍他了。 真正让宋阳生气的,是张晨轩找李老头拜师的事,以及他最后说的那些混账话。 “张哥,听说你去找我师傅拜师了?”宋阳微笑着,看似随意地问道。 张晨轩转过身,看着宋阳说道:“是啊,怎么了?搞得好像就他一个人会打猎似的。说我浮躁,不懂规矩,还管我吃狗肉的事。那老家伙真是不识好歹,摆着一副了不起的样子,亏我还专门割了几斤肉,打了几斤好酒……” “你再敢说一遍!”听到张晨轩骂李老头的话,宋阳顿时心头火起,撸起袖子就要动手,却又被王岳给拉住了。 张晨轩被吓了一跳,慌张地说道:“你想干嘛?想打架啊?”他看着宋阳和王岳,心里不禁有些发虚,还没意识到自己随口而出的脏话已经彻底激怒了宋阳。 他心虚是因为,眼前这两人,随便一个他都没把握应付。不得不说,他还真有吴巧花那种蛮不讲理的“遗传”。在他看来很平常的话,在别人听来,却格外刺耳。 “阳子,你跟这种人计较什么,要是动手了,回头又得和他老妈大吵一架。看在你哥和他关系还不错的份上,给你哥留些面子……”王岳也凑到宋阳耳边,小声说道,“他不是喜欢跟着我们嘛,咱们就顺着他来!” 宋阳微微点头,瞪着张晨轩,怒声说道:“你既不是我师傅的亲生子女,又没有侍奉他终老的实际行动,也没有拿出重金拜师的大方,更没有和他过命的交情,还不是与他交换技艺的兄弟。我师傅凭什么要把自己一生的经验绝技传给你?看不上你,不教你,那是天经地义。 他愿意教我,那是我的福气。那么多人找他拜师被拒,也没见谁像你这样骂他……你给老子听好了,那是我师傅,再让我听到你骂他,老子揍死你!” 王岳也笑着看向张晨轩,说道:“李老头说得没错,你小子每次遇到点小事,或者没好处的事,就往后躲,确实不懂规矩!而且,哪个猎人不是爱狗如命,你却吃狗肉……你要是再敢骂阳子的师傅,我也揍你!好歹你也是从城里回来的,见过世面,说话给老子客气点!” 看着两人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最后都变成黑脸,张晨轩愈发心虚了。 他知道宋阳揍赵强的事,也清楚宋阳一家是怎么收拾赵富贵的,那股子狠劲,光想想就让他后怕。 不像他家里,全靠老妈吴巧花那张嘴撑场面。可嘴再厉害,也敌不过拳头。 他识趣地转身就走,生怕再多待一会儿,真的会被揍一顿。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王岳有些惋惜地看着那只大狼狗,说道:“都过去好几个月了,也没听说有人来找狗。我看这狼狗追踪能力确实不错,可惜当初没把它买下来。” 宋阳摇了摇头,说道:“没人来找,这狼狗迟早也会被他吃掉。” 看着张晨轩走远,宋阳和王岳对视一眼,也起身继续前行。 张晨轩在山林里晃荡了大半年,没人愿意教他打猎,根本谈不上什么撵山,说是上山自学,其实就是仗着买了把枪在山上瞎转悠,主要是跟着捡别人的猎物,都上瘾了。也算他运气好,大半年来,居然没遇到过什么危险。 这次,他本来是想跟着宋阳和王岳,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结果被当场戳破。话已经放出去说自己也是来打猎的,总不能就这么掉头回去,只能闷头往前走。可一时间又没什么主意,顺着山沟走了一段后,便转而朝着左侧的山坡爬了上去。 早上出来时,那只长毛狼狗精神抖擞,浑身充满活力,上蹿下跳,欢快得很。一路进山,它嗅着宋阳他们留下的气味,很多时候甚至是它拖着张晨轩往前走。 但时间一长,它就有些撑不住了。随着温度不断升高,之前还活蹦乱跳的它,此时只能耷拉着脑袋,伸着舌头大口喘气。 又翻过一座山头,山顶的大树上传来一阵乌鸦的聒噪声。张晨轩抬头望去,只见一棵大水青冈树上停着几只硕大的乌鸦。他一个人在山上转得无聊,便决定拿这些乌鸦出出气。 他全然不顾猎人不打乌鸦的忌讳,端起火枪,朝着青冈树顶的乌鸦开了一枪。 “砰……” 枪声过后,那几只乌鸦毫发无损地飞走了,而那只大狼狗听到枪声,吓得撒腿就跑,一溜烟钻进树林里,不见了踪影。 张晨轩赶忙朝着狼狗跑的方向追去。 “这家伙是来搞笑的吧?”王岳看得忍俊不禁。 宋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可就在这时,招财和进宝突然掉头,冲着右边呜呜地凶狠叫起来。 宋阳和王岳定睛一看,只见林木间的灌木丛上,一只小兽正飞速奔跑,而且正朝着他们这个方向狂奔而来,动作敏捷得超乎想象。它甚至能轻松越过两米高的灌木丛。 似乎这只小兽也没想到,自己奔跑的方向上会有人。它突然窜出来,落地后看到宋阳、王岳,还有两条青川犬,一下子愣住了。 直到这时,宋阳和王岳才看清,突然出现在离他们不过七八米处的小兽,竟然是一只香獐子,而且它伸出来的獠牙是黄色的。 宋阳反应迅速,立刻抬起火枪,快速取下火道上的胶皮,抬手就是一枪。 然而,那只香獐子反应也不慢,在宋阳举枪的瞬间,它掉头就跑。 宋阳这一枪,自然是打空了。 听到枪声,招财和进宝一下子追了出去。 在这种茂密的树林里,追逐像香獐子、麂子、草鹿这类善于奔跑跳跃的兽类,猎狗虽然速度不慢,但毕竟要穿越树林、跨越障碍,远不如这些小兽便捷。大概唯一的优势就是,猎狗的耐力很好,比这些食草兽类要强得多。 只要稍微耗费一些时间和体力,不把猎物追丢,终究能将它们缠住,甚至直接捕获,只是往往需要较长的追逐时间。 看到是香獐子,而且是成年的,宋阳不想轻易放弃。 两人当即快步追了上去。 没走多远,就听到招财和进宝停下来的吠叫声。 宋阳愣了一下:难道是把香獐子困住了? 距离并不远,他立刻朝着狗叫声传来的方向冲了过去,王岳也赶紧跟上。 等他们赶到近前,只见那只香獐子已经站在四五米高的树上了,下面两条青川犬正对着它狂吠,它只是低头看着下方。 “它怎么上去的?”大概是第一次看到香獐子上树,王岳显得十分惊奇。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香獐子非常能跳,不用助跑,平地就能跳起两米多高。你再看看它的蹄壳,是不是像个树杈子?”宋阳解释道。 香獐子选择上树,这么高的地方,周边又没有可以跳过去的地方,要是直接跳下来,说不定会把自己摔个半死,宋阳并不担心它还能跑掉。 于是,他从容不迫地开始往火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 王岳仰头看着,说道:“确实像,那蹄壳卡在树枝上,卡得紧紧的。” “我师傅说,香獐子上树,不仅是它们采食嫩枝、树叶的好办法,也是躲避危险的好地方。很多野兽不会爬树,只要它上了树,就拿它没办法。 你可能想象不到,香獐子还喜欢吃松萝,就是那种挂在树梢上,人都得费点劲才能勾到的松萝,它们都能吃到。那些悬崖峭壁对它们来说,就跟走平地一样。” “这小东西还真厉害啊!”王岳一副大开眼界的样子,但随即感叹道:“张晨轩那家伙运气真好!” 很明显,这只香獐子是被张晨轩胡乱开的一枪给惊出来的,宋阳当然明白王岳的意思,也跟着笑了起来。 却听王岳接着说道:“这香獐子的气味可真够大的,不比昨天看到的那只逊色……阳子,你看看能不能打。” “能打!”宋阳肯定地点了点头。 第110章 黑娃子 两人在树下站了没一会儿,麝香那股刺鼻难闻的气味就扑面而来,让他们瞬间清醒,这气味浓郁程度,可比昨天碰到的那只小香獐子强多了。 香獐子正是凭借这种气味来标记自己的领地,同时也借此吸引雌性。 听到宋阳说能打,王岳立刻举起手中的火枪,可想了想又把枪管放下,说道:“我昨天回去跟我爸说了,遇到只小香獐子没打。” “叔叔怎么说?”宋阳一边往枪里装填火药和铁砂,在引火道装上引药,一边随口问道。 “我把你说的话跟我爸讲了,他也觉得你说得有道理。他还说,下次碰到香獐子,一定要打脑袋,不然打到其他地方,它受伤后会马上咬掉自己的麝包吃掉,然后就能恢复体力逃命,这是真的吗?”王岳好奇地问。 这种说法,老一辈人常常提及。但实际上,这不过是因为麝香极为名贵,人们对它过度神化了。 宋阳笑了笑,说道:“假的!”说着,他把带来的小背篓放在地上,转了转身体,再次举起枪,接着说道:“不过,还是尽量打脑袋,香獐子的肉在山里野味中可是上乘的,打在身上到处都是铁砂,处理起来就麻烦了……你跟我一起,瞄准它脑袋,我喊一二三,咱们一起开枪!” 这么做也是为了更有把握,争取一击毙命。 毕竟,树枝和林木遮挡视线,树上的香獐子又不安分,还在找寻更高处往上跳。 王岳听了,也抬起头,瞄准树上的香獐子。 “一……二……三!”见王岳准备好,宋阳开始报数。 三字刚出口,两人几乎同时扣动扳机。随着砰的一声巨响,香獐子伴随着一些被打断的树枝,从树上掉落,嘭的一声砸在地上,连叫声都没发出。它脑袋上一片血肉模糊。 两条狗子立刻冲上前,准备朝着还在踢蹬着四条腿的香獐子咬去,被宋阳及时拦住。同时,他朝着王岳喊道:“岳哥,快,趁它还没断气,赶紧把它身上的气血往香囊里赶!” 雄性香獐子的香囊是椭圆形袋状物,位于肚脐下方,香腺环绕在香囊周围。 香腺分泌出麝香初香液,流入香囊后形成麝香,再经过约两个月的熟化和储存,才形成粉粒状和颗粒状的“麝香仁”。所谓往香囊里赶气血,其实就是把肚皮上香腺里的香液往麝包里挤压,让麝香的产量更多、品质更好。 宋阳实际上并未真正操作过,只是听李乘风讲过具体方法,大概就是在香獐子肚皮周围朝着麝包方向挤压就行。 王岳更是一头雾水,看着宋阳双手在香獐子肚皮上朝肚脐位置挤压,他有样学样,可由于没见过麝包,还以为麝包是香獐子胯间的睾丸,便伸手朝着睾丸方向挤压。 宋阳见状,赶忙制止,笑着说:“岳哥,错啦,香獐子的麝包在肚脐下边凸起来的这个地方,不是睾丸!”其实很多新手第一次见到,都会误以为香獐子的睾丸就是麝包,倒也不足为奇。 毕竟,真正打到过香獐子的撵山人并不多。 王岳尴尬地挠挠头,憨笑着说:“以后就知道了!”他赶忙调整位置,两人分别站在香獐子两头,用力挤压香獐子的肚皮,往肚脐位置的麝包赶压。 挤压了一会儿,宋阳觉得差不多了,从口袋里掏出麻线,抓起麝包,让王岳从根部扎紧,然后用开山刀将脐部腺囊连皮割下。这种捆扎好的麝包,去除皮毛杂质,剪短毛发,阴干后就是所谓的整香,挖出里面的香仁就是散香。 这只香獐子正值壮年,香囊饱满,份量可观。 宋阳托在手里看了看,说道:“岳哥,按照猎规,香獐子的牙齿,枪手和撵脚一人一个,最值钱的麝香也要平分,但为了保持整体,枪手得上面一个,撵脚得下面一个。这时皮子、头、后腿就不再单独归某一人,而是要均分。咱们俩一起撵山,我就算猎头兼枪手,你当撵脚。这次麝香归我,这只香獐子的皮肉,我们一人一半,带回去后,明天到桃源镇看看能不能卖出去,直接分钱!” 事情得提前说清楚,这和普通分肉的猎物不同,多一点少一点没太大关系。但对于以后还要经常一起撵山的人来说,贵重猎物分配不均,很容易产生隔阂,引发矛盾,这可不是好事。猎规自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何况王岳是宋阳最要好的发小,上辈子没少承蒙他照顾,宋阳心里感激,更不希望这种事发生在他们之间。要是换成张晨轩这类人,麝包和肉,想都别想沾边。 “那怎么行,我就是跟着你来玩玩的,啥都不懂,等我哪天觉得自己够格了再说,这只香獐子就该全是你的!”王岳觉得自己啥忙都没帮上,要不是猎狗追撵,这香獐子早跑得没影了。 而且,他连麝包长啥样都不清楚,更别说赶血气、捆扎取整香这些操作了。他就开了一枪,还不确定有没有打中。 “咱们兄弟,做事干脆点,就按猎规来。你身子骨这么壮,以后撵山少不了要你出大力,别磨叽!” “行吧,就听你的!”王岳点点头。 撵山的时候,撵脚确实需要出大力,而且情况往往很危险,受山形地貌影响,没有默契配合,很难打到猎物。 在这山野间,单靠一个人可不容易闯荡。想要获得好的猎获,也不是一个人能轻易做到的,一个配合默契的团队才是成功的保障。 宋阳也没想到今天上山能有这样的收获,催促道:“赶紧动手放血、开膛!” 王岳也不含糊,拿出带来的杀猪刀就开始动手。 宋阳在指点王岳割破香獐子脖子动脉时,伸手接了些血,回头招呼招财:“招财,过来!” 招财兴奋地摇着尾巴跑到宋阳身边,被他搂过来夹在双腿间,然后托着招财的下巴,把手中的香獐子血滴在它鼻子上。 这次,招财没有像上次滴豹血时那般强烈反抗,只是吹了吹鼻孔,甩甩脑袋,伸着舌头舔了几下,就若无其事了。 随后,宋阳又叫来进宝,同样进行了这样的操作。 “你这是在干嘛?”王岳看到宋阳的举动,有些摸不着头脑。 宋阳笑了笑:“我就是想让它们更深刻地记住香獐子的气味,以后进山,它们闻到这种味道,就会主动带我们追寻。” “原来如此!”王岳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注意力又回到香獐子身上。 两人相互协作,很快把香獐子的心肺等内脏掏了出来。论肉质,香獐子的心和肝也是好东西,被宋阳留了下来,肺则分给招财和进宝,肠肚也扔给它们。 对于猎狗来说,这些内脏才是最好的食物。就像山上的豹子等食肉动物,捕捉到猎物时,总会先把肠肚吃得干干净净,而不是先忙着吃肉。 据说这些肠肚中,有食肉动物所需的益生菌之类的东西,宋阳也不太懂,只是有这么个印象。 香獐子的两颗牙齿被敲掉,一人分了一颗。这又长又尖锐的獠牙,是很好的饰品。 在古代,这也是相当重要的物件。据说拥有此物的人家,全家平安;个人佩戴在身,可延年益寿;随着佩戴时间长短,最多可延寿十二年,若有作恶折损寿命的人,也能以此抵消,最多同样是十二年,可保自身寿命不受损。 总之,是个带有美好寓意的物件。自己留着佩戴挺好,拿出去卖的话,别看只是颗牙齿,也能卖个两三块钱。 至于皮毛,并不怎么值钱,一般都是连着肉一起卖。很多人觉得,没皮的香獐子肉不香,不少人喜欢像吃山羊肉一样,吃带皮的香獐子肉。 这只香獐子不大,去掉内脏后,也就剩下十四五斤重,王岳随手把它装进宋阳的小背篼里,折了些松叶盖上,防止苍蝇靠近,然后背在肩上。毕竟这东西臭味重,太招虫子了。 现在已经有所收获,宋阳打算见好就收,即便时间还早,也不想在山上多停留了。 在宋阳的提醒下,王岳再次把火枪的弹药装填好,两人便顺着原路返回。 远远地,他们听到张晨轩在山里呼喊:“长毛……”长毛是他给那只狼狗取的名字。他还在四处寻找跑掉的狼狗。 两人没去理会他,继续顺着山梁往回走。远远地,他们看到张晨轩连爬带跑地出现在对面山石嶙峋、林木稀疏的草坡上。那速度,连宋阳都忍不住称赞:“看不出来,这家伙体力还不错!” 王岳也跟着笑起来:“他活该。” 正说着,忽然看到那只被枪声吓跑的长毛狼狗,从半腰斜坡朝着张晨轩跑去,然后一头钻进张晨轩的裤裆,把张晨轩一下子绊倒在山坡上。紧接着,似乎听到了什么,招财和进宝突然转头看向那面山坡,呜呜地凶狠叫起来。 宋阳知道,这两条青川犬不会无缘无故乱叫,肯定是发现了什么。他突然意识到,那条长毛狼狗肯定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才会突然折返。 也就五六秒的时间,突然一只黑娃子沿着长毛狼狗跑过的路线翻过山坡,追了过来。但它跑了没多远,纵身跳上一块山石时没稳住,朝着山石下边扑了下去。 那片山坡比较陡峭,它就这么一直往下滑,直到站稳后,才回头看看长毛狼狗和张晨轩所在的地方,往后折返一段,就冲着那块山石下边嗅。 “黑娃子……”王岳看着离黑娃子不过百米远的张晨轩,笑了起来:“这家伙运气也太好了,一枪惊出只香獐子,接着狼狗又引来一只黑娃子,换成咱们专门去找,都没这么容易。” 宋阳也笑起来:“这运气可不是一般的好,简直是好到爆,以后看到他上山,咱们得多跟着点。” “阳子,你看那黑娃子在干啥?”王岳好奇地问道。 隔得太远,宋阳也看不太清,只看到黑娃子似乎在刨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 王岳一脸羡慕地看着那只黑娃子:“要不要考虑一下?” 第111章 熊胆 说实话,当看到那只黑娃子时,王岳心动不已,宋阳更是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 这只黑娃子体型庞大,比宋阳出师考验时打的那只大了许多。 或许是食物充足的缘故,它长得膘肥体壮,一身黑毛油光发亮,跑起来时,身上的肉都跟着晃动。 入秋之后,正是黑娃子大量进食、储备能量准备过冬的时候,此时的它们最为强壮。要是能成功捕获这只黑娃子,肯定能取出珍贵的金胆。把熊胆卖了,买一把优质的双管猎枪都绰绰有余。 上辈子,宋阳跟着李乘风,偶尔使用他的火枪就觉得兴奋不已。可如今,他却觉得火枪实在不靠谱。或许是重生之后,他更加珍惜自己的生命,一心想要长长久久地活下去。 宋阳之所以如此肯定这只黑娃子能取出金胆,一方面是听师傅讲过相关知识,另一方面也在电视上看过专题介绍。 熊胆有金、墨、菜三种颜色,其形成原因,是通过对各地所产熊胆的分析得知,胆色变化主要受色素增减影响,而胆色素的增减又与熊的生活习性、活动情况以及饮食密切相关。 胆汁由肝脏生成,储存于胆囊,用于消化,胆囊内的胆汁有进有出。像牛羊猪这类没有冬眠习性的动物,胆色大多为黄绿色;而熊则不同,它有冬眠习性。在东北地区,冬季严寒且漫长,猎人多在熊冬眠时猎取,所以产出的东胆大多为黑色。 由此可见,冬季熊不吃不喝、不动弹,胆汁很少向外分泌,色素不断积累,从而形成墨胆。 西南地区气候相对温和,为了保护农产品,夏秋两季是猎熊的旺季。在这些地区,熊可能不冬眠或冬眠期较短,所以西南地区的熊胆金胆、墨胆、菜花胆都有。 经过分析可知,熊在多动多食时期,胆囊中的胆汁出入频繁,色素较淡,呈黄色,此时猎取的胆属于金胆;少食、少动时期,胆汁中的色素积累多于排出,所以呈菜色;冬眠时期不食不动,胆汁中色素增多且很少向外分泌,故而呈墨色。 也就是说,现在这个时候,正是黑娃子为过冬而大量进食、活动,增加自身脂肪的时候,此时猎杀黑娃子最有可能得到金胆。 实际上,论质量,西南地区的熊胆比东北地区的要好,尤其是云南的熊胆——云胆,只是东北的产量相对更高一些。 虽然心动,但宋阳看了看手中的火枪和两只青川犬,很快便打消了贸然行动的念头。 “如果是冬天在洞里睡觉的黑娃子,行动迟缓,我们可以多做些准备,或许还有机会。但像现在这只刚被惊动的黑娃子,就太危险了。这两只青川犬在它面前,随便一爪子就能被拍飞,根本拖不住它。好不容易有两只这么好的猎狗,我可不想让它们白白送死。 我们两人一人一把火枪,距离远了很难打准,靠近了又心慌,就算打中了,以黑娃子那厚实的皮肉,也不一定能造成致命伤害。 还有,熊吼的声音非常吓人,有些人听到它的叫声,直接就被吓尿或者昏死过去。关键是,不管是下水、上树,还是爬坡,它都比我们快得多,我们连躲都没地方躲……所以,还是别冒险了,做些我们有把握的事。”宋阳小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王岳有些不舍地看着那只仍在石头下翻刨的黑娃子,问道:“就没办法了吗?” “要想办法也得先回去再说。”宋阳看了一眼已经牵着狼狗,猫着腰钻进林子里的苏同远,心想:这家伙胆子还真大!随后,他转身招呼王岳:“岳哥,我们赶紧走!” 虽然凭他们两人现在的实力,宋阳不敢轻易对这只黑娃子下手,但他也并非完全放弃了这个念头。这种事,能不蛮干当然最好。 他背着装有香獐子的背篓,带着狗择路前行。王岳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地看着黑娃子,直到翻过山梁看不见了,才小声说道:“也不知道等会儿回来,它还在不在。” “我也说不准,但肯定得回来看看。苏同远那张嘴,到处乱说,他自己没本事打,肯定会去找别人。要是让其他猎人知道了,到时候还轮不轮得到我们,就难说了……”宋阳也不想错过这个机会,时间紧迫,不能耽搁。 从宋阳的话里,王岳听出回去后还会马上赶回来,顿时兴奋起来,接过宋阳背着的背篓:“那我们走快点!” 两人一路疾行,找了条好走的近道,赶回村子。 村子里,有劳力的人几乎都去上工了,只剩下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在皂角树场子里晒太阳,还有孩童在嬉笑追逐。两人一路走来,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到了宋阳家里,王岳把背篓放下,宋阳将东西放到隔壁房间比较凉爽阴暗的地方,找了个袋子盖住背篓口,防止苍蝇叮咬。 出来后,王岳一脸期待地看着宋阳,等着他安排。 “黑娃子皮肉厚实,有两个致命部位,一个是脑袋,另一个是胸口有月牙形白毛的地方,那里是心脏。但这两个位置,就算靠得近,想用铁砂子弹打死它,恐怕也得碰运气。所以,当务之急是改装一下子弹。”宋阳拖了把凳子,在火塘边坐下。 “要什么样的子弹?”王岳催促道。 “最好是指头粗的钢筋,一寸左右长,一头磨尖。”这是尖头子弹的外形,也是火枪自制独弹的做法。用这种子弹,穿透力极强,远非粗铁砂可比,用来打野猪、打黑娃子都不在话下。 宋阳抱着一丝希望,把家里装各种工具的箱子搬下来,翻找了一遍,结果很失望,家里并没有钢筋。想想也是,这种地方的房子都是土木结构或者吊脚楼,哪会有钢筋呢?箱子里倒是有一些錾子、木工推刨和钉子之类的东西,但都不合适。 就在宋阳无计可施的时候,王岳眼尖,指着宋阳家板壁上方柱子和木方的U形马王钉问道:“那个马王钉行不行……把两边的尖头截断,稍微打磨一下就行!”这种马王钉是连接木头常用的钉子,老一辈人建房用的都是手工锻造的,粗细倒是挺合适。 宋阳心头一喜,翻箱倒柜找了一阵,在橱柜下面还真找出三个被铁锈包裹的马王钉。 他欣喜若狂地从箱子里找来剁子——一种像楔子一样,能把钢筋截断的老式工具。在王岳的帮忙下,宋阳把三个马王钉的尖头都截断下来,往枪管里一放,刚刚好。 随后,他让王岳石上打磨,自己则找来钢丝绳,制作绳套,打算用这东西设置绊脚绳套。 黑娃子力气很大,连百来斤的野猪都能轻松捕食,一般的钢丝绳套能套住野猪,却不一定能对付得了黑娃子,不过用来暂时阻碍它,争取一些时间还是可以的。而且,把这种钢丝绳套设置在保护自己的地方,再合适不过。 想了想,宋阳还是觉得不够稳妥,又把自己所有的引火药拿出来,找来纸张,混合铁砂,缠了几个大药量的“炸子儿”。 引火药是用洋硝五斤、一斤雄黄和一斤碗渣滓搅拌而成。早在清朝,引火药的制作方法就传入了国内,传统的摔炮就是用洋硝、雄黄和小石子混合后用纸包裹制成,也就是所谓的红药,这是一种敏感度极高的混合物。 红药可以用来制造摔炮、拉炮等,打小野兽的时候,还能用它制作土制手榴弹和土地雷的拉火管,也能用来制作土枪的击发药。 对于猎人来说,它可以制作成炸野猪、炸狗熊的炸子儿,威力不容小觑。 往里面混合铁砂后,不管是踩到还是咬到,都会造成不小的伤害。宋阳曾亲眼见李老头做过,自己操作起来也还算熟练,小心地加大药量后,倒也轻车熟路。 按照心里的盘算,准备得差不多了。 他出门看了看,王岳还在磨石上卖力地打磨着那几颗“弹头”,都快打磨好了。 宋阳拿起打磨好的三颗看了看,磨得很尖锐,当即往枪管里装填火药,放入发团堵住,然后将这“弹头”小心地装填进火枪里。 做好准备后,他又把王岳的火枪也装填好弹药,叫上王岳,两人提着火枪,腰后别着斧头,腰上插着用竹片做成刀鞘的杀猪刀,关了屋子大门,朝着苏同远遇到黑娃子的山坡赶去。 两人心情激动,脚步匆匆。大半个小时后,就到达了目的地。然而,黑娃子已经不在那片山坡了。 宋阳和王岳小心翼翼地靠近黑娃子翻刨过的山石旁,只听见这里嗡嗡声大作。 在山石下面的石头缝隙里,有一个拳头大小的洞口,往里面看去,不过二三十公分深,是个中空的石头窟窿,里面有一窝群势旺盛、工蜂体色金黄的蜜蜂。从洞口能直接看到里面的蜂脾。 两人这才明白,黑娃子在这里翻刨,是想吃到里面的蜂蜜。 只是石头太坚固,洞口周围被黑娃子刨得乱七八糟,却始终够不到蜂脾的位置。还能看到洞道被黑娃子伸着舌头舔过,虽然它的舌头很长,但还是够不着,只把洞道舔得黏糊糊的。 也不知道这黑娃子在这里流了多少口水,刨了多久,最后实在没办法才离开。看蜜蜂乱飞的样子,黑娃子离开的时间似乎并不长。 黑娃子喜欢吃蜜蜂,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宋阳绕着山石周围看了一圈,发现这块山石像是从上面滚落下来,被下面几块小山石挡住,彼此之间形成了蜜蜂筑巢的空间。 从正面洞口很难够到蜂脾,但从侧面长着灌木丛的位置,刨开几十公分厚的土层,应该能够得着。 宋阳当即抽出斧头,朝着侧面的灌木、泥土一阵砍刨。 “阳子,你这是干什么?”到了地方,不先去找黑娃子,反而开始刨蜂窝,王岳不知道宋阳又有什么打算。 “我有个更好的办法,黑娃子喜欢吃蜂蜜,这对它来说是最有诱惑力的东西。我准备用蜂蜜把它诱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再进行捕杀。”宋阳说出了自己的用意。 王岳一听,把宋阳拉到一旁:“我弄,你去看看哪里适合布置钢丝绳套!” “好……你小心点,别被蜜蜂蜇了!”宋阳交代了一句,提着枪在周围查看起来。 他,他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安全,必须找一个能保证自己安全的地方。看来看去,他注意到往山坡下去四十来米的地方,靠着山体有个小断崖。山石表面经过多年风吹雨淋,布满青青苔十分光滑,最高的地方离地四五米。 两人借助下面的山石,勉强能爬上去,上面有足够的立足之地,是个藏身的好地方。只要爬上这块山石,就算黑娃子攻过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爬上去的。而且人在上面,还能用斧头、火枪进行防御,有十足的把握不让它爬上来。 至于设套的地方,再往下十来米,那几棵稀疏的林木间是个不错的选择。宋阳先爬到山石上蹲着观察了一番,又到下面的林木间衡量了一下,当即将带来的钢丝绳绑在一棵大腿粗细的树木上,然后钢丝绳绕过一棵压弯的小树,在两棵树间布下一个吊脚绳套。 接着又换了几个位置,在林木间布下另外几个吊脚套。 等他做完这些事,返回上面有蜜蜂窝的山石旁边时,只见王岳已经把灌木丛清理掉,掏掉厚厚的一层泥土和几块碎石后,蜂巢的蜂脾露了出来。紧接着,被刨挖惊动的蜜蜂护着巢脾蜂拥而出,宋阳和王岳赶忙退到一旁,等着蜜蜂冷静下来。 洞穴里的蜂脾有十多块,被密密麻麻的蜜蜂护着。 刨开的位置,蜂脾有些发黑,但上面覆盖着黄黄的封盖,一看就知道这是老蜜。 等了好一会儿,蜜蜂安定下来后,宋阳用杀猪刀小心地伸进刨出的土洞中,动作轻缓地割下三片蜂脾,拿出土洞后,扫掉上面的蜜蜜蜂两人快速退到一边。 他随即用刀割下两块蜂蜜,将制作好的炸子儿包裹在蜜脾中,放在那片设好吊脚绳套的林木里。 能不能成功,接下来就要看能不能找到黑娃子,能不能把它引入陷阱了。 第112章 不靠谱 宋阳避开飞舞的蜜蜂,来到正面,在蜜蜂进出的洞道石头上,抹了些黑娃子留下的口水粘液,随后把被蜜蜂乱舞吓得不敢靠近的招财和进宝叫到身旁,让它们好好闻了闻,接着对它们发出指令:“去去……” 招财仰起头,鼻孔不停扇动,嗅了嗅后,很快顺着右边山梁飞奔而去。进宝则低头在各处嗅闻,朝着斜下方跑了一段路。两条狗的行动方向稍有偏差,不过招财跑了一阵后,进宝抬头望了望,便小跑着跟上了招财。 两条狗一先一后翻过了山梁,山梁侧面是一片石山,山坡上满是碎石,树木稀疏,更多的是能没过小腿的野草。到了山梁上,招财又仔细嗅了嗅,便领头斜着向山坡下跑去。越是往山下走,林木越茂密,再往下,甚至能听到潺潺的流水声。 那是一条有溪流的山沟。沟里的山石零散分布,形状各异、大小不一,水中更是遍布各种石块,透过清澈的流水,能清晰看到它们的色泽和纹路。 在溪流边淤积的沙滩或黑泥上,还能零星看到黑娃子的脚印。黑娃子的脚上长着厚实的肉垫,四只脚掌都有五个指头,爪子尖锐但不能像老虎、豹子那样自由伸缩,除了爪印不同,外形跟人的脚掌踩出的印子很相似,这很容易辨认,看来他们追踪的方向没错。 就这样,他们顺着山沟的水流向上追寻了三四百米,看到了一个还有些浑浊的小水潭。此时已是下午,天气愈发炎热,黑娃子大概率是在水潭里翻滚过,估计在这里泡过澡纳凉。 “离这只黑娃子不远了!”宋阳警惕地打量着四周,小声说道。水潭里泥沙并不多,现在还未清澈,这足以说明不久前有较大的动静。 王岳点了点头,眼睛扫视着周边的林木,小声问道:“等会儿怎么用蜂蜜引诱黑娃子啊?” “这事儿简单,黑娃子以各种植物的叶、芽、竹笋和一些野果为食,还喜欢吃各种小动物、蚂蚁之类的,尤其对蜜蜂喜爱有加,喜欢到什么程度呢?简直可以说是见蜜就疯狂!”宋阳见招财和进宝在前方停下等待,便稍微加快了脚步跟上去。 他边走边说:“我师傅说,黑娃子本领很大,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它不仅能凭借蜂蜜的气味寻找蜂窝,甚至能顺着蜜蜂飞行的方向找到蜂窝。一旦找到蜂窝,它就会想尽办法把蜂蜜掏出来吃掉。 它的皮肉厚实,被蜜蜂蛰几下也没啥大碍,还常常因为贪吃,被蜜蜂蛰得鼻青脸肿。被蜜蜂蛰的黑娃子,一边跑一边乱抓脑袋,要是鼻子被蛰了,还会痛得直叫唤……它的视力不太好,但嗅觉相当灵敏。 等会儿我们找到黑娃子大概位置后,找它的上风方向,隔远点比较安全,也容易被它发现,在树木、山石上抹点蜂蜜,相信用不了多久,它就会找来。” “那这事儿简单,等找到后,我去抹蜂蜜!”王岳自告奋勇,“我今天看黑娃子追那只狼狗的时候,跑起来好像也不是特别快,我觉得,短时间内,我敢跟它比一比!” 听到这话,宋阳连忙摇头:“说起来容易,真到时候就难了,最好别这么想,太危险了。你没体验过被黑娃子追的感觉,心里慌得腿都发软。” 话虽这么说,但宋阳看着王岳的身板和大长腿,还是觉得他是天生当撵脚的料。宋阳知道王岳跑起来的速度,大长腿一迈步子就跨得老远,人看着壮实,可一点也不笨拙,论跑路,自己还真比不上王岳。 冬天雪后,两人从山坡田地奔跑纵跃而下,宋阳一路飞奔,王岳遇到比较高的地方会选择绕行,倒不是他不敢,只是他觉得没必要冒险,选择了更稳妥的方式。 不过,对于王岳说的话,宋阳还是相信的,王岳的奔跑速度加上比黑娃子更灵活的转向,短时间内,黑娃子还真不一定能奈何得了他。只是这种事终究太过危险,除非万不得已,否则都不该冒险,毕竟这是在拿命开玩笑。 出了水潭的黑娃子,没有继续沿着河道走,而是钻进了左边的山林。招财和进宝都吃过黑娃子肉,一路追寻过来,变得越来越兴奋,大概是嫌两人走得慢,往前跑十多米就停下来,回头呜呜哼叫,上蹿下跳,尾巴摇得欢快极了。 可越是上坡,宋阳反倒走得越慢。爬坡非常耗费体力,走得太急,没多远就会双脚发酸,呼吸沉重,跟全力狂奔没什么两样。他清楚黑娃子的凶猛,追寻这种猎物,得保证自己状态良好,到时候才能应对自如。 一路上,林木茂密,山石陡峭,快到半山腰的时候,宋阳停了下来。 “怎么不走了?”跟在后面的王岳疑惑地问道。 宋阳指着前方林木间的缝隙问:“你看看那些地方有什么不同?” “叶子没那么多,显得比较光滑,石头也有经常踩踏的痕迹,好像有人经常走过……”王岳看着宋阳指的地方,和周围一对比,就看出了差异。 “成年黑娃子都是单独生活。到了一定年龄,它们会在自己的领地上留下明显标记,比如蹭痒、排泄等等。那些年长些的黑娃子长期生活下来,都养成了固定习惯,经常在同一条路上来回走动。” 宋阳小心翼翼地介绍道,“我们这是进入黑娃子的地盘了,一定要小心,说不定什么时候,黑娃子就会突然蹿出来……” 说着,他又检查了一下手中的火枪,然后跟着招财和进宝继续前行。 再往上走了一段,两只青川犬停下脚步,发出呜呜的凶声。宋阳仔细感受了一下,山林里的风向杂乱无章,他变得越发谨慎,很可能黑娃子也已经察觉到他们的到来。两只猎狗都叫了,说明距离不远,宋阳思量了一番,觉得这种情况还是谨慎为好,多点耐心。 这里是黑娃子经常活动的地方,气味复杂,贸然进去,真有可能被一些东西误导,走到黑娃子身边都察觉不到。 “别再往前走了!”宋阳蹲下身,放弃判断引诱黑娃子更合适的上风方向,都已经到了黑娃子的活动地盘,似乎也没太大必要了。 为了安全起见,他掰下一块带来的蜂蜜,涂抹在旁边的山石上,把剩下的蜜渣也放在上面。在闷热的天气里,蜂蜜自带的花香很快散发开来,随着凌乱的山风四处飘散,相信总会飘到黑娃子所在之处,被它察觉。 随后,他叫上王岳原路返回,每隔一段距离就留下一块蜜渣,没有太多蜂蜜,他只能沿途滴上一些蜜汁,一直回到设好陷阱的山坡。 重新检查了一遍设好陷阱的位置,确定没问题后,就只剩下等待了。他相信,只要黑娃子吃到那些蜂蜜,肯定会被吸引,然后一路追随过来。 接着,两人爬到那小石崖上面的山梁上坐下,在一块山石旁靠坐下来,远远望着一路洒落蜜汁的路径,期待着黑娃子早点出现。 谁能想到,这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黑娃子没等来,招财却先朝着蜂窝所在的山坡半腰警惕地张望,发出呜呜的凶声。 两人回头望去,没过多久,就听见有说话声传来,紧接着,林子里走出三个人。 宋阳一看,眉头就皱了起来。 来的三人都是他不太喜欢的人:张晨轩、封良明和吕正虎。不用说也知道,张晨轩这家伙离开后,找了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 事情有他们三人掺和,总让宋阳觉得不太对劲。 张晨轩第一时间就带着两人前往蜂窝所在的山石位置,很明显,他们是冲着黑娃子来的。 看着张晨轩和封良明、吕正虎有说有笑的样子,宋阳不禁感叹:不愧是去过城里的人,这能说会道、四处串联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跟吕正虎、封良明走得这么近了。 “这三个家伙怎么也来了?”王岳也皱着眉头,小声问道,“阳子,怎么办?” 宋阳笑了笑:“别管他们,三个不靠谱的凑一块,只会更不靠谱……先看看他们到底想干什么!” 他知道,王岳是担心这三个家伙坏了两人的好事。宋阳搂住旁边的招财和进宝,重新靠着山石坐下,偏头看向山坡上的三人。 只见三人到了蜂巢所在的位置,指指点点,隔得远,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却看到吕正虎趴下去,很快从宋阳刨过泥土灌木丛的地方爬进去,从里面掏出几块蜂蜜。 似乎是被蜜蜂追逐,三人快速跑到一边躲避,然后各自分了一块,就站在山坡上吃了起来。 蜂蜜可以说是山里人最容易接触到的甜食,比起需要用糖票购买的白砂糖、红糖和一些糖果,蜂蜜更容易获取,只要够细心,进了山里,找到蜂蜜不是特别难的事。 山里很多人都会采集蜂蜜,尤其是猎人。采药的人也常常会进山寻找一些,蜂蜜在一些药方里,常被用作药引或辅料。 毕竟,蜂蜜在这年头是极好的营养品,拿出去卖,价格不低,甚至有县城里的人专门到山里人家收购,特别是生完孩子的家庭,拿回去当补品,不用糖票就能买到,方便多了。 正因为知道蜂蜜价值高,宋阳用蜂蜜引诱黑娃子的时候,都只舍得割了三脾,想着剩下的蜂蜜能拿回家给家人尝尝,剩下的拿去卖钱。他还打算把这群蜜蜂收回去养着,在石崖上费了好大功夫弄的那些招引蜜蜂的石窟,可不能一直空着。 看着三人在山坡上狼吞虎咽、吃得汁水淋漓的样子,宋阳忍不住在心里把他们骂了一顿,简直是浪费蜂蜜。 就在这时,两只被宋阳按着后背在旁边坐下的猎狗,突然纷纷站起身,警惕地盯着下方山坡。 宋阳定睛一看,只见下方林木间,一只黑娃子正顺着他洒落蜜汁的路线小跑着钻了出来。 他连忙对王岳说道:“黑娃子来了!” 第113章 莽撞 听到宋阳的提醒,王岳立刻回过神,朝着山坡下方望去。 只见那只黑娃子在一块石头上舔了舔,接着直立起身,仰着脑袋四处嗅闻,随后落下脚掌,又快速往前赶了几步,来到下一丛有蜂蜜滴落的灌木丛旁,张嘴一口咬断连着的枝叶,仔细地啃食起树叶……就这样,黑娃子兴奋地一路找寻着,顺着宋阳布置的路线,来到了设下绊脚钢丝绳套的山坡。 然而,到了此处,情况却发生了变化。黑娃子再次直立起身,伸长脑袋四处嗅探,这次它久久没有动静,变得格外警惕。 王岳心急如焚,端起火枪,正要有所行动,却被一直紧紧盯着黑娃子一举一动的宋阳一把拉住,宋阳冲他摇了摇头。招财和进宝忍不住发出呜呜的叫声,宋阳赶忙伸手捂住它们的嘴巴,不让出声。 “要是我们不出手,恐怕要被那三个家伙抢先了!”王岳压低声音说道。 “距离太远了,你能保证打中吗?”宋阳再次摇头,“黑娃子还没踩进陷阱,我们贸然动手,万一打不死它,反而会被它盯上,最后便宜了那三个家伙。再等等……” 王岳思索片刻,看了看重新放下脚掌,继续往山坡上走的黑娃子,又瞧了瞧此时还浑然不觉,仍在吃着蜂蜜的三人,微微点了点头,再次躲到石头后面。 黑娃子继续往山坡上行进,或许是它的气味,又或许是它一路经过时触动灌木丛枝条和地上草叶发出的声响,引起了张晨轩牵着的狼狗的注意。狼狗突然站起身,朝着下方山坡发出一声吠叫,扭头就往左侧山坡跑去。 这只狼狗之前刚被黑娃子追过,此刻犹如惊弓之鸟。它这一跑,猛地将拉住牵引绳的张晨轩拽得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估计是摔疼了,张晨轩对着狼狗大声骂道:“你这狗东西,跑什么跑!” 他用力一扯牵引绳,硬生生把狼狗拽得趔趄着倒退回来:“给我回来!” 也正是这声惊叫,加上张晨轩的叫骂,让山坡下稀疏林木间还在寻觅蜂蜜、四处舔舐的黑娃子,再次直立起身,朝着三人所在的方向看了看,随后落下脚掌,立刻顺着山坡朝三人冲了上去。 封良明和吕正虎原本还在笑话张晨轩连条狗都拉不住,突然听到下方传来的动静,回头一看,顿时吓得脸色惨白。 就在百来米外,一头黑娃子正一蹿一蹿地朝他们冲来,它浑身皮毛一抖,就能前进两三米,看似动作笨拙,速度却不慢。 宋阳心里明白,这只黑娃子早上才被张晨轩枪声惊跑的狼狗吓到,现在又听到狼狗叫唤,自然立刻追了上来,再听到人的声音,哪肯轻易放过。野生动物也是有记忆的。 看着快速冲来的黑娃子,最惊恐的当属张晨轩。他此刻终于明白,为什么这条狼狗会突然有那样的反应。 但这一趟本就是冲着黑娃子来的,心里虽然害怕,但想到旁边还有两个帮手,他想都没想,抬手就准备扣动扳机。手指扣下却没有动静,他才猛地反应过来,火道上的胶皮还没拿掉。 他赶忙手忙脚乱地拉起击铁,取下胶皮,对着黑娃子举枪便扣动扳机。 砰的一声巨响,除了枪口和火道冒出一团烟火,黑娃子却毫发无损。它被枪声吓得猛地停住,接着直立起身,对着张晨轩咆哮一声,以更疯狂的姿态冲了上来,目标直指张晨轩。 宋阳见状,趁机对一旁此刻幸灾乐祸的王岳说道:“在山里,不管什么野生动物都怕人和狗,一般见到人和狗,都会转身就跑,除非是突然撞见,避无可避,才会发起攻击。像野猪这类野兽还好,有猎狗围困,听到枪声不会立刻攻击人,除非被打中。但黑娃子不一样,哪怕被猎狗围住,一旦听到枪声,谁开的枪,它就会立刻找谁……张晨轩这下麻烦了!” 宋阳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看到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在看到黑娃子冲上来时,提着枪转身就跑。 即便他们是有些经验的猎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见到黑娃子,也不禁胆战心惊,不敢贸然动手。但不得不说,他们的心态比张晨轩要好得多。 两人几乎同时做出一个举动,提着枪,猫着腰,横向往一旁的山林里钻,尽量不引起黑娃子的注意。 张晨轩慌乱中开了一枪,还大喊道:“两位老哥,赶紧开枪,打死它!” 他的火枪已经没了弹药,此刻只能寄希望于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至于那条狼狗,早在他忙着举枪打黑娃子的时候,就已经一溜烟钻进一旁的山林,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晨轩扭头一看,才发现封良明和吕正虎已经跑出二三十米远,钻进了树林。 张晨轩顿时没了指望,彻底慌了神。此时他能做的,大概只有拼命逃跑了。 他顾不上其他,只能朝着封良明和吕正虎的方向拼命跑去。 可他改变方向,黑娃子也跟着改变方向。张晨轩惊恐地发现,自己往横向跑,反而与斜着向上冲来的黑娃子越来越近,慌乱之下,他只能再次改变方向,手脚并用地往山坡上方跑去。 但他又怎么跑得过黑娃子,两者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就在这时,宋阳和王岳看到,跑在前面的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同时停下脚步,各自选了一棵大树,躲在树后,瞄准黑娃子,却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这种时候,只要他们其中一人朝着黑娃子开一枪,就很有可能把黑娃子引开,解救张晨轩的危机。 然而,两人都没有这么做,只是眼睁睁地看着黑娃子离张晨轩越来越近。想必他们也清楚黑娃子的习性。 张晨轩往山坡上跑了一段,感觉越跑越吃力,黑娃子却越追越近,他顾不了那么多了,干脆把手中的火枪一扔,眼看就要被黑娃子追上,他立刻掉头朝着斜下方的山坡狂奔。 一路上,他连跑带跳,速度提升了不少。而这个方向,正是宋阳和王岳所在的位置。 看到这一幕,王岳忍不住低声骂道:“妈的,别往老子这边跑啊!” 宋阳也心头一紧,没想到张晨轩慌乱中会朝着他们这个方向跑来。 他大致看了一下,发现张晨轩其实并非盲目乱跑,而是本能地选择好跑的路线。如果继续往下,山坡上的石头和小灌木较多,而且地势陡峭,需要频繁跳跃。而朝着他们所在的这个方向斜跑,地势更为平缓,障碍物也少,确实更适合奔跑。 可这样的地形,同样也适合黑娃子奔跑啊! 宋阳对张晨轩可没什么好感,他觉得没必要去招惹这种危险,也不想管他的死活。关键是他自己也没多大把握,事情已经完全超出了预料。 他手中拿着换了尖锐独弹的火枪,却没有把握在远距离命中黑娃子,更何况,黑娃子还在奔跑,这移动的目标就更难打中了。 “跑!”宋阳想都没想,拉了王岳一把,准备往山梁侧面的山坡逃离。 可就在他起身要跑的时候,黑娃子追上了张晨轩,扬起右前掌,朝着张晨轩就是一巴掌扇了过去。 张晨轩哪里躲得开,顿时被黑娃子一巴掌拍在屁股上。 他整个人惨叫着从山坡上翻滚下去。好在黑娃子拍他的时候,他还在奔跑,只是被爪子擦了一下,并没有受太重的伤。 也正是这一巴掌,让张晨轩爬起来继续逃命时,不得不改变方向,也顾不上山坡陡峭,石头和灌木丛碍事,只顾着拼命跑,自然而然地,黑娃子也紧跟着追了下去。 他逃命方向的突然改变,让宋阳愣了一下,原本准备逃跑的脚步赶忙停下,拉了王岳一把,重新躲到石头后面。 然而,两条刚刚被宋阳放开的青川犬,此时看到黑娃子一路狂奔过来,立刻朝着黑娃子狂吠起来。 这叫声让张晨轩注意到了山梁上的宋阳和王岳,他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大喊一声:“救我!” 然后,他立刻绕过前方的石头,朝着宋阳和王岳藏身的地方跑来,希望借助两人保住自己的性命。 宋阳和王岳一心盼着张晨轩赶紧换个方向跑,别往他们这边来,却没想到事与愿违。 更没想到的是,黑娃子突然听到狗叫声,立刻停下脚步,朝着宋阳和王岳这边看过来,下一秒,它放弃继续追赶张晨轩,朝着两人扑了过来。 眼见黑娃子越来越近,距离只有三四十米了,宋阳也别无他法,立刻举起枪,试图瞄准黑娃子的脑袋。 王岳动作更快,只是更多的是出于惊慌。 他举起枪,朝着黑娃子就开了一枪。 可惜,这一枪完全落空,没有对黑娃子造成任何伤害。两条猎狗却把这枪声当成了攻击的信号,朝着黑娃子猛扑过去。 看着黑娃子越来越近,再看看自己的两条猎狗,宋阳不知道接下来会怎样,但他清楚,一旦猎狗与黑娃子交锋,自己再朝着黑娃子开枪,就会更加束手束脚。 于是,他也瞄准黑娃子,开了一枪。 这一枪,他自以为瞄准了黑娃子的脑袋,结果却并非如此。 子弹打到了黑娃子的左边肩膀,只是擦破了点皮。 但即便如此,黑娃子还是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以更狂躁的姿态扑了过来。 两条冲到它面前的青川犬,面对来势汹汹的黑娃子,只能往两侧跳开,根本无法对它形成任何阻拦。 此时,宋阳能做的,只有拔出斧头,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搏斗。 却见王岳一咬牙,抽出斧头,不但没有后退,反而朝着黑娃子冲了过去。 这一幕,让宋阳大惊失色。 哪能这么莽撞,这要是被黑娃子拍上一巴掌……他简直不敢想象会有什么后果。 谁知道,王岳迎着黑娃子冲过去,眼看距离黑娃子只有三四米远时,他突然一甩手,将手中的斧头朝着黑娃子扔了出去。 关键时刻,这一斧头竟然出奇地准,重重地砸在黑娃子脑袋上,随后弹飞出去。 而王岳自己,则是往旁边一跳,朝着下边的山坡跑去。 也正是挨了这一斧头,黑娃子嗷嗷叫了一声,转身朝着王岳追了下去。 第114章 适应一下撵山 宋阳心里清楚,这是王岳在护着他。 当然,王岳多少也有点逞强的意思。他这个发小,之前就流露出要和黑娃子比比脚力的念头。对于王岳的举动,宋阳心里百感交集,都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不过,对于一个初次见到活黑娃子的人来说,明知危险重重,却仍有勇气迎难而上,宋阳还是打心底里佩服。 “阳子,快想想办法!”王岳时而大步狂奔,时而纵身飞跃,明明被黑娃子紧紧追赶,居然还有空开口说话。 他和张晨轩选择的逃跑路线截然不同。张晨轩是出于本能,专挑好跑的地方跑;而王岳却恰恰相反,他选的是山坡上那片布满山石和灌木丛的区域。 借助山石和灌木丛的阻挡,凭借灵活的转向,他不仅没被黑娃子追上,还拉开了一段距离。 两条青川犬也紧紧跟在黑娃子后面追了上去,瞅准时机试探、骚扰。这两条吃过黑娃子肉的狗子,对黑娃子并没有太多惧怕,这庞然大物虽凶猛,但在它们眼里,依旧是能吃的肉。 招财还是像猎捕野猪时一样,试图去咬黑娃子的耳朵,可黑娃子的目标锁定在王岳身上,根本没把它放在眼里。 招财只是中型猎狗,个头不算大,在黑娃子面前,就像个小不点儿。它一路在黑娃子左侧奔跑,速度不比黑娃子慢,灵活地穿梭在灌木丛之间,几次想咬黑娃子,却总是被灌木丛和山石挡住,需要绕路,始终没能咬到。 进宝就不一样了,它一个劲儿地跟在黑娃子屁股后面猛追。虽然也受到黑娃子奔跑时后脚掌翻动和转向的影响,但终究还是抓住机会,一口咬住了黑娃子的睾丸,然后猛地往后一扯。一个往后拉,一个往前冲,这股劲道可不小。 这种敏感部位突然传来的剧痛,哪怕是黑娃子,也浑身一僵,四脚向前撑地,硬生生停了下来,发出“吭吭”的吼叫声。这一下,肯定疼得厉害。紧接着,黑娃子放弃追赶王岳,猛地转身,一巴掌拍向进宝。 进宝紧咬着黑娃子的睾丸,在黑娃子转身时被拖拽了一下。这一动作让它心生警觉,察觉到了黑娃子的攻击,赶忙松口,往前一蹿。但还是慢了一步,屁股被黑娃子的一巴掌扫中,顿时发出一声惨叫。 宋阳正忙着往火枪里快速装填火药和“独弹”,听到这声惨叫,心里一惊,赶忙抬头看去,只见进宝窜进了前面一处长满细密小树枝的灌木丛里。紧接着,黑娃子大嘴猛地咬了过去。 看到这一幕,宋阳心里陡然一凉。他不清楚进宝为什么突然惨叫,但他知道,如果进宝不能从灌木丛中窜出去,肯定躲不开黑娃子这一咬和随后的攻击,后果肯定是不死也重伤。 好不容易运气好,得到了这样一只几乎所有猎人都梦寐以求的优秀猎狗,要是就这么没了,实在太可惜。 可是,隔着一段距离,枪还没装好,宋阳只能干着急地看着。 进宝被拍了一下,正疼得惊慌失措,此刻只想离黑娃子远远的。它奋力往前一跳,惊险万分地从灌木丛顶端闯出一条缝隙,窜了出去。而黑娃子那一咬,只咬到一嘴树枝。 它发狂地甩了甩脑袋,发现没咬中,抬头看到快速跳到一旁的进宝,立刻朝着它冲了过去。 进宝不敢有丝毫停留,左冲右突,专找灌木丛和山石的缝隙跑。它体型比黑娃子小得多,灵活性也更强,速度也不慢,带着黑娃子左钻右窜,几个急转弯,轻易就把黑娃子给摆脱了。还能跑能跳,看来没什么大碍。 见状,宋阳稍稍松了口气,赶忙定了定神,继续往枪管里塞“独弹”。这样的“独弹”,刚才已经用了两颗,而宋阳只准备了六颗,也就是说,他只剩下四次机会。 他装好自己的火枪,还是觉得不踏实。看了一眼山坡,王岳安然无恙,已经跳到一旁大口喘气;两只猎狗也还能跑能窜,暂时没什么大问题。他赶紧把王岳放下的那把火枪也拿起来,快速装填。 招财在一旁跳来跳去,试图咬黑娃子的耳朵,却始终咬不到。此刻它也不管不顾了,张嘴乱咬。 黑娃子往左转身去拍咬进宝的时候,它正好在黑娃子右侧,这一口咬过去,正好咬在黑娃子后腿和腹部之间的腰胯部位。刚一咬住,黑娃子就跳了起来,连带着它也被提了起来,它只好松口。 黑娃子被进宝咬得太疼,哪肯轻易放过进宝,根本不理会招财,发疯似的朝着进宝狂追。 招财却紧紧跟在黑娃子旁边,不依不饶。它刚才的那一口,似乎让它找到了又一个有效的撕咬部位,一有机会就靠上去,再次朝着腰胯位置咬去。 前方没什么阻碍,这一次它死死咬住不松口,使劲地拖拽着。论力道,它远远比不上黑娃子,被拖得不停地往前跑,但终究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黑娃子,让黑娃子疼得不行。 追不上进宝,黑娃子立马掉头,朝着招财又是拍又是咬。 招财很机灵,感觉势头不对,立刻跳到一旁。见黑娃子的抓咬落空,朝着它追来,它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 经过这短暂的一番折腾,两只猎狗的猎性全都被激发出来了。黑娃子追着招财的时候,进宝狂吠着跟了上去;黑娃子转身来追进宝的时候,招财又立马追了上来。 就这样,黑娃子不断变换目标,驱赶着这两条纠缠不休的猎狗,在山坡上冲来跑去,把灌木丛撞得哗哗作响,还蹬得山坡上的石头纷纷滚落。 大概是觉得这样折腾毫无意义,黑娃子干脆停了下来,人立而起,冲着围到面前的两条猎狗“吭吭”咆哮。两条猎狗也不甘示弱,在距离黑娃子两米多远的地方,冲着它狂吠。 它们前脚平伸,后腿弓缩,摆出了随时可以上前撕咬,也能后腿一蹬立刻跳开的架势。一时间,一方在威慑,另一方则不断试探,寻找进攻的机会,双方陷入了暂时的对峙。 王岳见两条猎狗暂时缠住了黑娃子,想趁机脱身,朝着宋阳靠过去。谁知道,脚下一块山石被蹬得从山坡上翻滚下来,翻滚过程中,砸得灌木小树哗哗作响,一下子又引起了黑娃子的注意。 黑娃子立刻落脚,朝着最让它头疼的进宝冲了一下,把进宝逼退后,转而朝着王岳冲了过去。王岳心头一惊,立马撒腿狂奔,跑得飞快。 “往绊脚套那边跑!”不远处传来宋阳的喊声。 听到这话,下场后脑袋还有点懵的王岳,像是被当头一棒,一下子清醒过来。 他引着黑娃子绕过一块山石,转身就往斜下坡那几棵稀疏的林木间跑去。匆忙间,他瞥见宋阳背着两把火枪,已经爬到石崖上那个山石顶端的石台上。 设陷阱的地方,宋阳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那里离他所处的位置不过十来米,这个距离,他有很大把握能射中黑娃子。如果黑娃子能被绊脚钢丝绳套暂时绊住,把握就更大了。 喊完那句话后,宋阳以跪姿端枪,瞄准了冲着王岳紧追不舍的黑娃子。王岳大步流星,连跑带跳,没几下就窜到了那几棵树旁。他亲眼看着宋阳布置的绊脚套,清楚位置所在。 接连两跳,越过相对的两个绊脚套后,他一把勾住旁边的一棵小树,借着拉力,甩动身体,来了个急转弯,朝着宋阳所在的位置狂奔。他想着,如果绳套没起作用,他还能爬上那块石头顶,暂时避开黑娃子的追击。 他不敢回头看,只顾着跑,生怕一停下来,就被黑娃子挠上一爪子。直到身后突然传来猛烈的哗啦声,他才本能地回头瞟了一眼,只见黑娃子奔跑中左前掌被套住,狂奔中被钢丝绳猛然勒紧。 毫无防备之下,绷紧的钢丝绳立刻发挥作用,竟然把黑娃子拽得翻了个跟头,狠狠地撞在了下方的树上。 他不敢多看,也不敢停留,奋力朝着宋阳所在的石台狂奔。就在这时,前面传来砰的一声枪响。 是宋阳开的枪,在王岳往那几棵树木跑的时候,宋阳就已经端枪瞄准黑娃子了。 没想到,黑娃子跟着王岳窜过去的时候,第一个绊脚绳套就起了作用,还勒得那么紧。 趁着黑娃子刚刚翻身站起,一声咆哮,把紧随其后追来的两条猎狗逼退的时候,宋阳果断扣动扳机。打磨尖的子弹飞射而出,这次准确地射入了黑娃子脑袋。那一刻,黑娃子呆滞着没动。 宋阳不放心,把自己的火枪往旁边一放,紧跟着又抓起王岳那把,再次端枪瞄准,又一次扣动扳机。火道中喷出的火烟,让他不得不本能地闭了一下眼睛。睁开眼时,透过那蓬火烟,他看到黑娃子摇晃了几下,栽倒在地,四条腿不停地抖动抽搐着。 刚被黑娃子惊退的两条猎狗,听到接连的两声枪响后,狂吠着再次冲扑上去,冲着倒地的黑娃子一阵撕咬。 就在这时,王岳跑到下边的山石处,先助跑爬上一块山石顶,紧接着又是一纵,跳向宋阳所在的石台,双手扒着边缘,几下翻爬上去,靠着崖壁坐下,大口地喘息着。他定睛一看,发现黑娃子已经倒地,不由翻了翻白眼:“早知道就不上来了!” 宋阳没有回应他,只是自顾自地往自己火枪里装填弹药。再次装进一颗“独弹”后,他见黑娃子被两只猎狗撕咬,还是没有动静,这才笑着说了句:“岳哥,下次可别再这么莽撞了,万一有个好歹,可怎么办?” 王岳双手撑着地下的石板,坐直身体:“我不把它引开,万一它追的是你呢?我跑过黑娃子的把握更大些!” 宋阳一下子愣住了,没想到王岳是这么想的,心里一阵感动:“谢了!” “谢什么谢,自家兄弟,别这么见外!要不是有招财、进宝,要不是你提醒,我都不知道现在会是什么样子……再说了,以后打猎撵脚,少不了碰到这种事,我这算是提前适应一下。现在看来,我还挺适合当撵脚的。” 王岳说着,起身看向此时缩在不远处一块山石旁边不敢露头的张晨轩:“要怪就怪那家伙把黑娃子引过来!”他居然能有这样的觉悟! “他忙着逃命,倒也能理解!”宋阳看着此时从山坡上朝着黑娃子跑下来的封良明和吕正虎,“最可恶的还是那两个家伙,我就没见过这么阴险的小人!” 王岳也看向那两人,脸色变得很难看,当即站了起来,吼道:“丑话说在前头,今天这只黑娃子和上边那群蜜蜂,谁敢碰一下,老子跟他拼命……” 第115章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 听到王岳的喊话,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同时停下脚步,朝王岳这边望过来。王岳二话不说,抄起自己的火枪,从石台上跳到下面的山石上,又从山石跳到地面,怒目而视着他们。 “小伙子,你这是什么意思?”封良明皮笑肉不笑地看着王岳,“漫山打猎,见者有份,你不懂吗?” 吕正虎也跟着帮腔:“怎么说得好像我们要抢你东西似的,这黑熊可是我们先瞧见,也是我们先动手的,你们半路插一脚,还有理了?” “说我们半路插一脚,说你们先动手……你们知道上面的蜂巢是谁挖的吗?认识那些绊脚套是谁设的吗?没怪你们坏事,就已经很给你们面子了。” 王岳毫不客气地回怼,“还好意思说你们先动手,从头到尾,你们开过一枪吗?做过什么实事?我怎么只看到某些人招呼都不跟张晨轩打一个,自己躲得远远的,藏在树后面,是想拿张晨轩当诱饵吧? 他张晨轩愿意当冤大头,我们兄弟可不愿意。我们在这山梁上,可看得清清楚楚。就算在最危急的时候,也没见你们帮上一点忙……还有脸说这种话! 漫山打猎,见者有份,这话是没错,但那是对懂规矩的人说的,防的就是你们这种阴险小人!上次阳子打黑熊,要不是亲眼所见,就被你们坑惨了,这事儿我可一直记着呢!” 王岳这番话毫不留情,但句句属实。 阴险?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看到黑熊顺着山坡冲上来时,一声不吭就跑开了,跑到一边后,端起枪就开始瞄准。 张晨轩可能自己没意识到,但宋阳和王岳看得真切,这两人分明是想让张晨轩吸引黑熊注意力,他们好趁机猎杀,要是不行,只要比张晨轩跑得快就行。这不是阴险是什么? 小人?两人看着宋阳、王岳和两只猎狗与黑熊周旋时,手里拿着枪,明明可以下来帮忙,却选择在一旁冷眼旁观。 等黑熊被制服了,他俩倒是冒了出来,急匆匆地往黑熊身边跑。不用想也知道,他们这是想捡现成的便宜。这不是小人行径又是什么? 王岳直接说他俩是阴险小人,真是再贴切不过了。这番话把封良明和吕正虎说得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宋阳也看着他们,第一次打黑熊时,就知道这两人不是什么好人。他笑着看向山坡上的张晨轩,说道:“远哥,你好歹也是去过城里的人,见过世面,可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啊!” 说完,他提枪从石台上跳下来,没理会那两人,而是回到山坡,捡起王岳扔出去砸黑熊的斧头,递给王岳后,径直朝黑熊走去。不管怎样,先把最值钱的熊胆取出来放自己兜里才保险。 走到近前,他小心翼翼地端着枪靠近,看到黑熊脑袋上有两个血洞,确认已经死透后,才喝住还在撕咬不肯松口的两条青川犬。 黑熊受伤后会装死,山里人打到黑熊,见它倒地不动就以为死了,结果靠近时被突然暴起的黑熊伤人性命的例子可不少。 他先查看两条猎狗,发现旺财没什么事,只是进宝屁股到左后腿的位置,有几道血淋淋的抓痕,皮肉都翻卷起来,流出的血染红了大片皮毛,看着伤势严重。唯一让他稍感宽慰的是,进宝行动还不受太大影响。 但这样的伤口得尽快处理,天热,伤口容易发炎溃烂,到时候就麻烦了。 回想起黑熊拍向进宝的那一爪子,宋阳仍心有余悸,要是拍实了,进宝很可能就废了。 他不知道黑熊一巴掌的力道究竟有多大,但听李乘风说过,黑熊一巴掌下去,两百来斤的野猪都不一定受得了,腰部脊椎骨能轻易被拍断,想想都让人胆寒。 宋阳不想多耽搁,只想尽快回去。他拿出腰间别着的杀猪刀和后腰的开山刀,开始给黑熊开膛破肚。 王岳痛斥两人一番后,也不再理会他们,来到黑熊尸体旁,帮着宋阳处理。背着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宋阳和王岳对视一眼,从彼此脸上都看到了笑意。 王岳的话,既是故意说给封良明和吕正虎听的,也是在提醒张晨轩,他被这两人算计了。 果然,屁股被黑熊挠了一爪子,裤子撕破,屁股露在外面,鲜血淋漓的张晨轩,听到王岳那些话,越琢磨越觉得不是滋味。 一大早看到宋阳和王岳进山,他就偷偷跟了过来。一是想看看能不能跟在两人后面捡点便宜,二是想从宋阳这儿学点打猎经验。毕竟,宋阳就算是个新手,那也是李乘风亲自教出来的。 李乘风可是杀过黑熊,徒手斗过豹子,还带人围猎,一次性猎获过五头野猪的传奇人物。 宋阳打猎的次数或许不多,但战绩惊人,收获颇丰,轻轻松松就盖起了房子。那石头房子,张晨轩不止一次去看过,心里别提多羡慕了。 如今,宋阳在山里已经小有名气。张晨轩没想到,等了大半年,宋阳一门心思扑在盖房子上,一直没进山。好不容易盼到他进山,赶紧跟了进来,结果撞见后,两人对他态度都不好…… 他心里很不痛快,觉得自己跟宋阳关系还不错,宋阳这么做太不给面子。但不得不承认,这次要不是宋阳和王岳,他这条命就没了! 再想想封良明和吕正虎两人的所作所为,还真像王岳说的那样,太坑人了,心里不由得一阵恼火。好心带他们来打黑熊,却被算计…… 所以,封良明和吕正虎刚被王岳怼完,他也恶狠狠地冲两人说道:“你们两个混蛋,今天的事老子记住了,给老子等着!” 停顿了一下,他看向宋阳和王岳,大声说道:“宋阳、王岳,以后有啥事用得上我,尽管开口!” 说完,他一瘸一拐地回到山坡,找到自己被黑熊追时扔掉的火枪,提着枪一瘸一拐地离开。 那只狼狗不知何时又从林子里钻了出来,叼着牵引绳,跟上张晨轩。看着这只狼狗,张晨轩越看越不顺眼,一脚朝狼狗踢过去:“中看不中用的东西,给老子滚!” 狼狗被吓得跳到一旁,等张晨轩往前走时,又默默地跟在他身后,慢慢离开了。 封良明和吕正虎脸色铁青,盯着宋阳和王岳看了几眼后,转身快步走进林子。 直到这时,宋阳才回头看看两人离去的林子,又看看张晨轩的背影,突然觉得今天这事儿挺有意思。有张晨轩在,估计用不了多久,封良明和吕正虎的名声就得臭大街。 不过,也得提防两人报复…… “岳哥,以后对封良明和吕正虎这两人,可得多留个心眼。” “还能怕了他们不成?别惹到我,不然有他们好看的,什么玩意儿!” 宋阳没再多说,加快手上动作,没一会儿就把黑熊的一副心肝取了出来,小心地从肝叶上把熊胆剥离出来,果然又是一颗大金胆。 他用麻线把胆囊管扎紧,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布,包好后装起来。 把黑熊的一副心肝切小,喂给两条猎狗后,宋阳起身说道:“岳哥,你在这儿看着肉,我先把熊胆拿回去处理一下,进宝的伤也得换药,等处理好了,我就叫上我爸和王叔过来背肉,我还得把那群蜜蜂收回去……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王岳笑道:“这有啥问题!” “那我先走了!” 宋阳拿起火枪,招呼旺财和进宝,转身快步离开。一路上他小心翼翼,倒也没出什么状况,半路上就追上了张晨轩,但没跟他多说话,一路平安回到家。 家里还是没人。他上次受伤剩下的药粉还在,找出来给进宝敷在伤口上,用纱布简单包扎了一下。 回屋点燃火塘里的火,洗净铁鼎罐,装上水挂在火塘上烧着。 趁着这个空档,他走出屋子,来到村子大路,沿着石河子往下走。 石河子生产队虽然地处山里,但水源充足,在山间谷地一些临水的地方开垦了稻田。现在稻子已经快成熟了,宋建国正组织人手把水田里的水排干,晒上一段时间,方便收割。 没花多长时间,他就在田间找到了带队干活的宋建国。 宋建国看到宋阳来到田边,放下手中的活,朝他走过来:“儿子,啥事?” “今天我和岳哥在山上打到一只黑熊,想让你和王伯伯帮忙去背一下,还有一群蜜蜂,要割蜜、收蜂。”宋阳小声说道。 宋建国惊讶地看着宋阳:“又打到一只黑熊……人没事吧?” “没事,就是进宝被抓了一下,已经上过药了……你去找一下王伯伯吧,我先回家等你们,火上还烧着水,得去烫一下熊胆。” “行,我去找你王伯伯,顺便把工作交代一下!” 简单交代完,宋阳赶忙回家,宋建国则去寻找王师傅。 他们两人,一个是生产队长,一个是保管员,全年都是满工,平时主要负责指挥和分配工作。也就是他俩,每天必定以身作则,亲自下地带领大家干活。要是换成杨队长,早就把活儿交给小组长去干了,哪会这么辛苦。 但也正是因为宋建国带头实干,才深受村民拥护,这大半年来,大家干活的积极性提高了不少。 宋阳回到家,火上烧的水已经开了。他取出熊胆在水里烫好,拿到楼上挂起来阴干。 然后到隔壁房间,把背篓里的香獐子拿出来。想到要收蜂割蜜,又找来一个装蜜的小瓦盆和一个种地时用来装种子的竹编小提篮。 想了想,两人今天忙了这么久,还没吃东西,于是又带上几个红薯。 东西准备得差不多时,宋建国也赶到了家里。 父子俩很快背上背篓,在村子皂角树下与王师傅会合,三人一同往山里走去。 没走多远,就碰到了满屁股是血的张晨轩…… 第116章 山中收获不独享 “娃儿,你这是怎么了?”瞧见张晨轩那副狼狈模样,宋建国微微皱起眉头问道。 张晨轩勉强挤出一丝干笑:“被黑熊抓了!” 听闻此言,宋建国和王宏远都大为震惊。 “伤得严重吗?需不需要我们送你去卫生院看看?”作为生产队长,宋建国既然碰上了,不过问一下确实说不过去,即便张晨轩在大家心里跟个游手好闲的人没什么两样。 “伤得不算重,就是点皮肉伤,没啥大碍!”张晨轩嘴上这么说,可还是疼得忍不住咧嘴。 “你这小子运气不错啊,被黑熊抓了还能逃脱!”王宏远绕着他看了一圈,发现张晨轩只是屁股受伤,其他地方没什么大问题,不禁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这几年情况还好些,山里的黑熊被打了不少,没那么常见了。要是往前十多年,山里的野物比现在多得多,时常听闻有人被黑熊抓伤,被咬死的不在少数,能逃过一劫的,哪个不是浑身是伤。像张晨轩这样,遇到黑熊却只受点轻伤的,还真是少见。 “是宋阳和王岳救了我……我先走了!”张晨轩感激地看了宋阳一眼,转身一瘸一拐地离开了。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宋建国和王宏远纷纷扭头看向宋阳。 “边走边说吧!”宋阳带头往前走,顺便把今天从发现张晨轩跟来,到打到香獐子和黑熊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听到宋阳和王岳还打到一只香獐子,取到了麝包,两人又惊又喜,再听到封良明和吕正虎的事情后,宋建国和王宏远都有些恼怒。 “这两个家伙,行事不地道,以后可得小心点!”宋建国神色凝重地说。 王宏远也微微点头:“尤其是以后在山里碰到的时候!” 宋阳沉声道:“我心里有数,要是他们以后敢算计我,我绝不会客气!” 山里的事,在山里解决,山里出人命的事其实并不少,只是这类事大多不为人知,很多是借着野兽之名和山里的石窟掩盖过去。选择了打猎,面对野兽就已经够危险了,要是再碰上有心算计的人……没有点你死我活的觉悟可不行。 三人脚步匆匆,到了那片山坡时,只见王岳一个人蹲在黑熊身旁,正拿着刀子给黑熊剥皮,已经剥了大半。 黑熊的四个脚掌、膝盖骨和鼻子都已取下来放在一旁。他手中的刀子没动几下,就得拿树枝拍打驱赶,天气热的时候,只要有死物,用不了多久,就会招来不少绿头苍蝇,也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不驱赶的话,很快就会在血肉上产下一堆蛆卵,看着就让人厌烦。 剩下的活儿不多,只需剥下熊皮,把肉砍成小块背回去就行。有宋建国和王宏远帮忙,宋阳也就不用插手了。 就连王岳见两位长辈来了,也很干脆地站起身,只是拿着树枝帮忙赶赶苍蝇。这只黑熊得有四百来斤重,他一个人在这里剥皮,翻动一下都费劲,已经折腾了好一会儿,也累得够呛。 宋阳干脆把带来的几个红薯递给他,让他拢一堆柴火烧着。两人从进山到现在还没吃东西,早就饿了。 而他自己则拿着那个竹篮,朝着半山坡上的蜂巢走去。 那群蜜蜂之前被接连惊扰,到现在还没完全安定下来,仍有不少蜜蜂在进出的洞口乱飞。 被宋阳割了三块蜂蜜,又被吕正虎拿出三块,洞里黏在大石头底部的蜂脾,才被取走三分之一左右。 蜜脾上,上部存蜜,有巴掌宽的一条,下面又有三指宽的一条存着花粉,再往下,就是满满的蜂卵。看着剩下的八九片大大小小的蜂脾,还能割下好几斤蜂蜜。 这是一群非常优质的蜜蜂,工蜂身体金黄,数量或许不算多,但这种蜜蜂极为勤快,采集能力超强,而且性情温顺,是山野蜜蜂中最上乘的品种。 上辈子宋阳腿瘸,也曾在桃源湾用简单的木头箱子养过几群蜜蜂,一斤好的土蜂蜜能卖一两百块钱,一年下来也能有一笔不错的收入,所以他对养蜂也算有不少经验。 他知道,同样是野生蜜蜂,但不同蜂群之间差异很大。从体色上看,就有很多不同,体色偏黑的麻色蜂最为常见,这种金黄色的却极为稀少。 有的蜜蜂,蜂王产卵能力很强,群势也很强大,但养上一年,往往没什么蜂蜜,也就勉强够它们自己吃,懒得出奇。 还有一些蜜蜂,简直就是强盗,盗性十足,尤其是在蜜源短缺的时候,稍不留意就会引发一场残酷的抢夺和厮杀,把“越穷越见鬼”这句话体现得淋漓尽致。养到这种蜜蜂,那可真是白费力气,甚至还会带来灾祸。 虽说在桃源湾的石崖上开凿了不少石窟养蜂,宋阳抱着随缘的心态,但还是希望优质的蜂群能更多一些,起码那样产蜜量也会高些。 而眼下这种体色金黄的蜜蜂,正是他最想要的。 温顺的蜜蜂,只要动作轻柔,不挤压到它们,就轻易不会蜇人,即便被蜇几下,对蜂毒不过敏的宋阳来说,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把带来的竹篮挂在蜜蜂进出的洞口上方,然后趴在侧面自己刨出的土洞洞口,伸手进去,轻轻拨开护着蜂脾的蜜蜂,等它们退开后,小心翼翼地捏住蜂脾,用刀子顺着粘连在大石底部的位置,轻轻割下蜂脾,再把蜂脾放入挂好的竹篮里放好。 一离开蜂群,感受不到蜂王的气息,这些蜜蜂顿时乱爬乱飞起来。宋阳不敢耽搁,加快手上动作,很快割下第二块蜂脾。就在拿出来的时候,他惊喜地看到蜂脾上,拖着枣红色大长屁股的蜂王快速爬到蜂团中藏了起来。 蜂王出来了,事情就好办了。通常情况下,蜂王在哪里,剩下的蜜蜂就会往哪里爬。他用一根小树枝,把蜂脾上的蜜蜂扫落到竹篮里,周围乱爬的蜜蜂在蜂王钻进蜂团时,纷纷汇聚过去。 而石洞里的那些蜜蜂,没了蜂王,一下子就乱了套,四处乱爬、乱飞,都在寻找蜂王。一时间,宋阳周围成百上千只蜜蜂飞舞,嗡嗡声震耳。别看蜜蜂只是小小的昆虫,数量多了,那声势也十分惊人。 就连下面在剥熊皮的宋建国、王宏远和在烧红薯的王岳,隔着几十米都能听到上面的动静,纷纷回头张望。 宋阳却丝毫不慌,也不管落在手上、身上的蜜蜂,把被扫掉蜜蜂的蜂脾放在一旁,然后自顾自地将里面的蜂脾一一割下,同样的操作——把蜂脾上的蜜蜂扫落,蜂脾小心放在一边。这些散落的蜜蜂也不用管,用不了多久,它们自己就会去找蜂王。 把所有蜂脾都取出来后,宋阳捧着那厚厚的一沓蜂脾,朝着宋建国他们走去。 就在王岳烤红薯的火堆旁,他把那些封盖蜜脾割下来,一块块放在带来的小瓦盆里,剩下的花粉和蜂卵则没有动,准备带回去,稍加捆绑后架设在石窟里。 上面那么多花粉,那可是蜜蜂的食物,还有许多蜂卵、蜂蛹,孵化后将成为蜂群新的采集主力,可不能浪费了。 至于蜂群,它们会把沾染在石头上和滴落在地面的蜂蜜收拾干净。这可是动了蜂群的根基,要搬家了,每一只小蜜蜂都会尽可能吸饱蜂蜜,以便接下来重新安家。 宋阳用刀子割下几块蜂蜜,喂了两块给剥熊皮弄得满手血污、油污的宋建国和王宏远。两人纷纷张口接过,美滋滋地在口中嚼着。 “没想到你小子还会摆弄蜜蜂……没被蜇吧?”王宏远笑着问道。 宋阳摇摇头:“没有,只要稍微了解蜜蜂的习性,这也不是什么难事!” 各自吃了两块,当宋阳喂他们第三块时,两人直摇头。真正的好蜂蜜,让人敞开了吃,根本吃不了多少,非常甜腻,还特别容易让人感到发腻。 王岳和宋阳也各自吃了两小块,就觉得腻得慌,不想再吃了,只等着火堆里的红薯烤熟。 等两人吃完红薯,宋建国和王宏远也把熊皮剥了下来,肉也分别砍成小块,装在背篼里,用蕨类植物的叶子盖住,准备回家。 宋阳还要背装蜂蜜的小瓦盆,提装了蜜蜂的竹篮,所以没背多少熊肉,主要靠王岳、王宏远和宋建国三人背着。 他到蜂窝边看了看,见蜜蜂已经结成蜂团,只有零散的几只还在乱飞,还有一些飞出去寻找巢穴的侦查蜂,这些散蜂收不干净,他也就只能放弃。 他找来一些石头,把自己刨出的土洞口封堵起来。 事情做完后,他提着竹篮里的蜂团,背上背篼里的东西,招呼三人回家。 受到震动,竹篮里结成的蜂团紧缩了不少,只是时不时有一两只侦查蜂飞出去。一路上只要走得小心,不把蜂团抖散,倒也不会损失多少。 回到家的时候,已临近傍晚,村里放工的村民陆陆续续往回走,不少人都背着背篼,里面装满了猪草。几人一路过去,随口跟人打着招呼。 当大家得知宋阳和王岳又打到一只黑熊时,一个个眼中满是羡慕。也有人开口说想分点肉,宋建国直言,让想要的人到自家屋里来拿。 山中收获不独享,在哪儿都是这个道理。有人想要,只是分点肉的话,分出去一些也是应该的,这不仅是笼络人心、不让人眼红的办法,这些得了好处的人,自己发现哪里有猎物,有时候也会告知一声,这样打到猎物的机会就更多了,并不是什么坏事。 最开始打到黑熊和豹子时,宋阳不愿透露出去,主要是那时候自家也非常紧缺。不同时候有不同的考量。 所有东西都暂时放在宋阳家里,几人在门口歇脚的时候,宋阳忙着安置蜜蜂,没跟三人多说话,提着竹篮前往桃源湾。 等到了桃源湾,夕阳下,他看到桃源湾的石崖上,似乎有不少虫子飞舞,其中一些映着阳光,能看到闪亮的翅膀。 “难道已经有蜜蜂入住了?”宋阳怀着这个想法,来到石崖下,抬头往上看,居然真的看到那些装了木门的石窟中,有两个已经有蜜蜂进出,顿时大喜过望。 之所以选择在石崖上开凿这些石窟养蜂,是因为上辈子住在桃源湾的时候,他就经常看到石崖上有寻找蜂巢的蜜蜂在石崖的缝隙中钻进钻出,他知道那些都是找洞穴的侦查蜂。 桃源湾背风向阳,无论南风还是北风,都有山风阻挡,又处在向阳的山坳里,这里非常暖和,是个养蜂的绝佳之地。 房子才建起来没多少天,就有蜂群入住,足以证明他的想法没错。 现在是初秋时节,又到了山中花草繁茂的时候,同样也是山中鸟兽和马蜂之类的天敌对蜜蜂侵害最猛烈的时候,很多蜂群所在的洞穴被破坏,或是蜂群不断遭受侵扰,选择另寻洞穴搬家。 这石崖上的蜂群,大概就是因此飞逃出来,找到了这些石窟。 无论如何,自己送上门来,那就是好事。宋阳也期待着石崖上蜜蜂热闹飞舞、满崖蜜香的时候,那画面一定很美。 第117章 还不止一次 宋阳砍来一段干燥的竹棍,用锋利的小刀将其劈成数片竹片,随后,他又找来麻绳,小心翼翼地将蜂脾捆绑在竹片之。 接着,他在石崖底部挑选了一处合适的石窟,用长短适中的小竹子支撑着竹片,让蜂脾稳稳地架设在石窟顶部。 将几块蜂脾都安置妥当后,宋阳提起竹篼,把手轻轻伸进去,动作轻柔地将里面温热的蜜蜂一把接着一把地捞出来,放在石窟的蜂脾上。 直到大部分蜜蜂都被转移进去,见有不少蜜蜂纷纷朝着石窟飞落,宋阳估摸着蜂王应该也已进入其中,这才把竹篼里剩下的蜜蜂抖落出来。 之后,他便守在一旁,静静地看着那些乱飞的蜜蜂和散落在地上的零散蜜蜂,或振翅飞翔,或缓缓爬行,朝着石窟汇聚,不一会儿,蜂脾上就爬满了蜜蜂,它们将蜂脾严密地护了起来。 等蜜蜂基本都进入石窟后,宋阳才将那块用来封住石窟口的厚实木板安装上去。 这扇由专业木匠打造的蜂巢门板,与石槽契合得严丝合缝,甚至都无需使用黄泥、牛粪之类的东西来填补缝隙。门板底部用钻花钻了两个小孔,大小刚好能让蜜蜂自由进出。 看着蜜蜂从洞口爬进爬出,一副安定祥和的样子,宋阳不禁长舒了一口气。至于放在里面起支撑作用的竹子,等蜜蜂分泌的蜂蜡将蜂脾牢固地粘连在石窟顶部后,再取出来也不迟,不会对蜂群造成任何影响。 随后,宋阳又去查看了另外两群自己飞来的蜜蜂,发现情况也相当不错,蜜蜂的颜色都有些偏金黄。看样子,它们大概也就来了一两天,但进出十分活跃。 其中一群位于石崖左边靠近根部的位置,宋阳揭开木板瞧了瞧,只见石窟里三分之一的空间都被蜜蜂占据,群势非常强盛,已经造出四五个巴掌大小的蜂脾了。 看着剩下的那些石窟,宋阳打算找来蜂脾,提炼出蜂蜡后,涂抹在这些石窟里。蜂蜡自身散发的气味,是蜜蜂所熟悉且喜爱的。 每当蜜蜂分蜂、飞逃或者迁徙,外出寻找新蜂窝位置的侦查蜂在路过盘龙湾附近时,就会被蜂蜡的气味吸引,循味找来,进入石窟一探究竟。只要里面的环境适宜,它们就会回去带领蜂群前来入住。 宋阳在山上收了蜂群后,还把刨出的土洞重新用石块和泥巴填好,也是想着利用蜂巢里割完蜂脾后剩下的蜜茬等残留的气味来引诱蜜蜂入住。这是诱蜂的小窍门。 在如今这个年代,没多少人会这么做,但到了后来,许多喜爱养蜂的人,常常制作一些蜂箱放置在山上显眼的大树、石壁上,目的就是诱蜂。等蜜蜂入住后,直接搬回家安置起来就行。正所谓“养蜂不用种,只要勤做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一群群势强盛的蜜蜂,每年清明前后,总会分出好几个蜂群,这些蜂群总得找个地方安家落户。只要提供一些合适的蜂箱,蜜蜂就会自己找上门来。 要是再涂抹上蜂蜡,烤出香味,就更容易成为蜜蜂的选择。而现在,石崖上,宋阳已经准备好几十个非常适合蜂群居住的石窟,变得热闹起来只是时间问题。 随后,宋阳又去自己的新房子转了一圈,然后提着竹篼回家。回到家时,正好碰上村里五六个人上门讨要黑熊肉,父亲宋建国和王宏远正在给他们分发。 这些人大多是家里缺肉少油的,上门来要也是无奈之举。见到宋阳回来,大家都笑着跟他打招呼,夸赞他厉害。宋阳也谦逊地回应着。 父子俩把这些人送走后,宋阳正准备回屋,宋建国把他叫住:“我已经跟你王宏远说好了,剩下的这些肉,我们两家平分,熊胆、熊皮这些能卖钱的东西,你打算怎么分?” 宋阳想了想,说道:“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但这次我和王岳平分。” 主意是自己拿的,黑熊也是自己开枪打死的,当了红手,两只猎狗也出了不少力,按常理,分成三份,自己占两份,完全没问题。 但就冲王岳愿意挺身而出保护自己的这份心意,还有他引着黑熊踩中绊脚套,宋阳就觉得应该平分。 一个敢冒着巨大危险为自己挺身而出的人,实在太难得了。何况,没有王岳,想要搞定这只黑熊,也不是件容易的事。 宋建国点点头,笑着拍了拍宋阳的肩膀:“不错……很多时候,有些东西是金钱买不来的,这要看你自己怎么做人。难得有这么一个愿意为你豁出性命的兄弟,给再多都值得。打猎嘛,没有比命更重要的东西,钱嘛,总有别的办法赚,不只是这一条路。” 很显然,宋建国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 宋阳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 父子俩回到家,宋阳直接把分配的想法说了出来。一听到宋阳说要平分,王岳和王宏远都连忙摇头。 经过一番讨论,最后决定,熊胆卖的钱,王岳和宋阳平分,至于熊皮、熊掌、香獐子卖的钱,王宏远和王岳说什么都不肯再要。 他们又何尝没有宋建国类似的想法,都是重情义的人,才会多年来相处融洽。见两人态度坚决,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宋阳招呼着王宏远和王岳在家里吃了顿饭,两家人把熊肉分了,各自回家腌制。临走时,他们向宋阳要了些蜂蜜。 跟着母亲去上工,在外面玩了一天的两个小侄女看到蜂蜜,刚回来的时候就吃过,现在又凑到装蜂蜜的小瓦盆前眼巴巴地看着。 宋阳见状,又给她们一人分了一块,然后提来一只腊制的野猪猪仔,清洗干净后,用竹子叉着,在火塘上慢慢烤起来。 这次有蜂蜜,边烤边涂抹,刚吃过饭,也不着急。上一次烤的时候,一家人都不舍得吃,都让着孩子,这次烤,总算能让一家人都好好尝尝了。 这一烤就是一个多小时,猪肉表层渐渐变得红润,香气也越来越浓郁。渐渐地,猪仔的皮有不少地方完全脱离肉体,形成了类似薯片一样的薄脆层,一口咬下去,“咔嚓”一声,皮层破碎,诱人的香气瞬间在口中散开,令人陶醉。 而肉的部分因为慢火烤制,保持着嫩滑的口感,绵密鲜香,涂抹在上面的蜂蜜和腌制时的麻辣味道相互交织,竟产生出一种奇妙的美味。 宋阳虽然不是专业的厨师,但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家人吃到他简单烤制的猪仔,那味道依然让一家人回味无穷。 这次,总算是让一家人都多吃了几块,不过大部分还是进了两个小家伙的肚子。 剩下的蜂蜜,还有三斤左右,宋阳找来一个土罐,清洗干净后烘干,把蜂蜜全部装了进去,又找来牛皮纸,用麻线捆扎封口,放在橱柜最里面,留着以后慢慢吃。 第二天一大早,宋阳就起床了,背着香獐子肉和四只黑熊脚掌,前往桃源镇。 大半年的时间,宋阳除了到镇上买青瓦的时候来过两次,其他时间都没怎么来过,黑市更是一次都没去过。他发现,黑市上摆摊卖东西的人又多了一些,往来的人也比以前多了不少。 他在卖小面的摊子上花了两毛钱吃了一碗小面,顺便向摊主打听:“今年管得严不严?” “比往年松多了,来查过好几次,但是被带走的人回来说,就是简单教育一下就放了,东西都没没收,又还回来了!”摊主说这话的时候,神情显得很轻松。 宋阳微微点头,他知道,做生意摆摊的政策在逐渐放宽。 或许,再过一两年,桃源镇就会热闹起来,摊位、门面会布满整条街,叫卖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街面上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冷清压抑。 背篼里的东西,也有人来看过,可一看到是野味,虽然有人舍得出价,但最终还是没有一个人买。 吃完小面后,宋阳干脆背着背篼,回到上次被追赶后,在路边烧火取暖的地方等着。现在天亮得早,早上七点的时候,红彤彤的太阳就已经爬上了东边的山头。 就在宋阳等得有些无聊,起身顺着路闲逛的时候,突然肩膀被人拍了一下,紧接着一个人跳到他面前。宋阳愣了一下,等看清面前的人后,惊喜地说道:“是你!” 来的人正是冯学文的女儿冯晓萱。她穿着一件方格图案的的确良衬衫和一条淡蓝色的裤子,整个人看起来更加靓丽、干练。之前垂到胸口的两条麻花辫,现在又长长了不少,都已经齐腰了。 “这么久才认出我……”冯晓萱撇了撇嘴,看起来有点不高兴。 宋阳挠挠头:“都大半年没见面了,再说了,上次见你的时候,你穿着厚棉衣,现在却穿着一身的确良,看起来简直像变了个人,更漂亮了。” 听到宋阳的夸赞,冯晓萱的脸微微一红:“我每次来这儿,都会按照我爸说的,等着看你来了没有,可一直都没碰到你。” “这大半年我一直在忙着盖房子,这两天才又开始打猎。” “我知道,那座用石头建的大房子,很漂亮!” “你怎么知道,你又没去过?” “谁说的?我去过好几次,每次去都看到你在忙,就没打扰你。” 宋阳又愣了一下,他没想到,她居然去过盘龙湾,而且还不止一次! 第118章 收东西 宋阳看着眼前这个青春活泼又带点俏皮的女孩,嘴角微微上扬,笑着说:“来都来了,都不进我家坐坐……” “我看你们一家人都在忙呢!”冯晓萱摇了摇头,“再说啦,我是来找你收东西的,你一直没去打猎,肯定也没收到啥好货,我去了能干啥,帮你搬砖和泥吗?” “那也不是不行。” “你想得倒美!” “真就只是来收东西的?” “不然呢?我闲得没事干呀!” 看着冯晓萱笑容灿烂的模样,宋阳心里刚刚冒起的一丝期待,瞬间就消散了。原来是自己想多了。 只见冯晓萱转身翻弄起宋阳靠在路边的背篓,问道:“这次带了啥好东西?” “一只香獐子的肉,还有四个黑熊的脚掌。”宋阳轻轻叹了口气,神色恢复平静,“都是昨天打到的。” “又打到黑熊啦,真厉害……香獐子呢,我以前看我外公打到过,他说香獐子会吃蛇,是真的吗?”冯晓萱一边说着,一边好奇地询问。 香獐子吃蛇?宋阳一脸疑惑,他还是头一回听说,师傅可从来没跟他讲过。 “我不知道。”他如实回答。 “我听我外公说,五月取到的麝包里,掏出来的麝香里有蛇皮和蛇骨,是真的吗?”冯晓萱接着问。 麝香里有蛇皮蛇骨?宋阳觉得香獐子吃蛇就够让人惊讶的了,这吃进肚子里的蛇,怎么会连皮带骨跑到麝包里去呢,实在想不通。于是,他又摇了摇头:“没听说过。” “他还说,香獐子六七月吃蛇和虫子,到冬天麝香就满了,开春的时候肚脐会疼,它就会用后蹄把麝包里的香踢出来,再用屎尿盖住,是这样吗?”冯晓萱继续追问。 香獐子还有这种操作?宋阳再次愣住。他仔细琢磨着冯晓萱的话,突然想起前两天和王岳去山里,看到一只躺在石头上晒麝包的小香獐子,麝包打开时,各种甲虫、苍蝇、蚂蚁爬进爬出,最后麝包合上,把它们都包在里面的场景…… 难道冯晓萱说的“吃”,是这个意思?要是麝包打开时,有小蛇爬进去,被包在里面,也不是没可能。 麝包里的麝香是香獐子标记领地和吸引雌性的东西,过了发情期,麝包满了,总不能一直存着,用蹄子踢出来,再慢慢装满麝香……这也说得通。 以后打猎的时候,碰到香獐子的粪便,倒是可以仔细翻翻,说不定真有被屎尿盖住的麝香,反正香獐子拉屎撒尿的地方比较固定。 不行,今天就去看看!昨天打到香獐子的那片山里,找找排便的地方,说不定真能找到麝香。这都入秋了,开春时香獐出来的麝香,经过这么久风吹雨淋,估计都没用了……不过还是得验证一下,如果是真的,开春碰到就不会浪费了,怎么说也是几十块钱一两的宝贝,以后肯定更值钱。 见宋阳皱着眉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冯晓萱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一看就知道,你也不懂!” 宋阳今天可真是被冯晓萱问住了,这些问题他从来没想过。于是,他坦然一笑:“还真是头一回听你说这些,长见识了!” “哟,还挺谦虚呢!”冯晓萱打趣道。 “不是谦虚,是真不知道。”宋阳认真地说。 “好啦,不逗你了。我也就是听我外公说的,他也是听老一辈人讲的,他自己也没见过。香獐子吃进肚子里的蛇和虫子,怎么可能不变成屎尿,反倒连皮带骨跑到麝包里去呢,麝包又没长嘴!” 冯晓萱咯咯笑着,“我就是随口一说,你别当真。时间不早了,说正事。香獐子的肉可是好东西,比獐子、鹿和兔子肉都强,关键是稀罕,现在越来越难遇到了。去年我爸买了一只,花了二十块钱,今年给你涨涨价,二十块。 还有这几个黑熊脚掌,上次买的时候价格给低了点,这次也给你二十。一共四十块钱,你看行不?” “行!”宋阳想都没想就点头同意了。 不卖给冯晓萱,他都不知道能卖给谁,在这镇上,谁舍得花这么多钱买这些东西。能换成钱,总比背回家自己吃强,这价格也远超他的预期了。 家里还有不少熊肉,背回去一时半会儿也吃不完,只能腌制烟熏保存。天气这么热,一不小心没保存好,臭了就太可惜了。而且,他也不一定能做出好味道。冯晓萱出这么高的价,在宋阳看来,简直是在给他送钱。 他帮着冯晓萱把十多斤的獐子肉和黑熊脚掌装袋,看到她背篓里还有两只斑鸠和一只野兔,便问道:“这些东西需求量大吗?” “这些价格便宜些,吃的人自然多些。打猎的时候,这些小动物也可以多打些,我几乎每天都收。虽说县城里也能收到,但还是供不应求……今年来吃野味的人多了不少。”冯晓萱说着,把钱数给宋阳,“帮我把背篓提一下!” 宋阳点点头,弯腰抱起背篓往上一提,感觉背篓里的东西也就五六十斤,不算太重。 冯晓萱利索地背上背篓,跟宋阳打了个招呼:“走啦!”说完转身就走,两条麻花辫随着转身的动作飞扬起来。 “晓萱,回去替我向冯叔问好!”宋阳在后面喊道,他可没忘记过年时和赵昌富一家的事,还有公社唐书记被撤职的事儿,他猜多半是冯晓萱的父亲冯建国帮忙说了话。 冯晓萱转身冲他笑了笑:“知道啦,还有别的事吗?” “还有熊胆、熊皮和麝香,也麻烦你帮忙问问,有没有人要。”宋阳当然希望这些东西能卖个好价钱。 “知道啦……我回去跟我爸说一声,下次见面告诉你结果!”这次,冯晓萱脚步没有停留。 宋阳在后面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直到冯晓萱走远,才转身回到镇上。 一直等到兽医站开门,他进去给受伤的进宝买了些治伤的药,又去供销社买了点饼干,免得两个小侄女一直惦记。 然后,他专门去铁匠铺找了老师傅,从他那儿买了不少用钢筋加工打磨的尖头独弹,花了三块多钱,有好几十颗,够他用一段时间了。 没别的事可做,宋阳就直接回村子了。 等回到盘龙湾,都已经十点多了。 想到昨天安置的蜜蜂,他特意去盘龙湾石崖下看了看,只见蜜蜂从留着的洞口进进出出,有的带着花粉返回,有的把清理出来的蜜脾碎渣扔出来,一切井然有序。 他知道,这群蜜蜂已经安顿下来了。 随后,他没有多停留,赶忙往家赶。一路上,看到沿河的稻田和山地上,村民们有说有笑地干着农活,主要是清理地埂上长得茂盛的杂草和藤蔓。 玉米已经开始灌浆,进入成熟期,清理地埂上的杂物,能减少老鼠、野猪、狗獾在地埂上安家,避免它们糟蹋庄稼,也能防止遮阴,让庄稼成熟得更快。 老房子门前,云梅和云兰在自家门口切着猪草。 已经六岁的云梅懂事多了,开始帮家里分担一些家务。她带着妹妹云兰,会背着背篓去田间地头割猪草喂猪,也会在中午快到队上放工回来吃午饭的时候,先做些生火、烧水、洗菜之类的活儿。 看到宋阳回来,姐妹俩立刻迎了上来,跟在后面跑来的,还有招财和受伤后精神有点萎靡的进宝。 宋阳揉了揉两个小家伙的脑袋,把买回来的饼干递给她们。两人的心思一下子就全放在这些对她们来说无比美味的东西上了。 宋建国、王静雅和李嘉怡三人去上工了,宋平还在继续摘油桐果,看柿子树下堆着的油桐,他应该已经回来过一趟了。 宋阳给进宝换了药后,交代云梅:“小叔叔还要进山一趟,吃饭的时候不用等我!” 小家伙只顾着吃,随口应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随后,他拿起自己的火枪,朝着昨天被苏同远开枪惊出香獐子的地方走去。 进宝被他留在了狗窝里,只带上了招财,让它帮忙留意可能出现的猎物,也能预防一些危险。 到了地方,在山林里转了一会儿,找到了香獐子活动留下的兽道。一路找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在林间几块山石间,找到了香獐子排便的地方。 那是一棵马尾松下面,厚厚的松针间,散落着一堆堆黑色花生米状的粪便颗粒,有的看着还新鲜,有的已经发霉发白,覆盖了大概一平米的范围。 看得出来,这只香獐子已经在这片地方生活很久了。 第119章 鱼腥草 麝香是极其名贵的药材,宋阳认为很有必要验证一下冯晓萱说的那些事儿,以免日后错失这些珍贵好物。 时隔一夜,香獐子活动的区域仍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臭味,尤其是在这片排便之处,那股腥臭更是浓烈。 宋阳强忍着不适,耐着性子折了一根小树枝,在这片区域拨开松针和香獐子的粪便,仔细翻找起来。 经过大半个小时的寻找,在一堆已经发霉泛白的粪便下方,他真的发现了一些棕色的东西。宋阳顿时欣喜不已,伸手抓起一小团,放在指尖揉搓开来,又凑近鼻子闻了闻,愈发确信这就是香獐子在春季时从麝包里自行踢出来的麝香。 可惜时间过去太久,这麝香已经失效了。不过,宋阳反倒觉得收获满满,至少他又掌握了一些实用的经验。 秋冬时节是猎捕香獐子的好时机,过了这段时间,要是在春季遇见,还能收集那些散香,虽说价值比不上完整的麝香,但总归是值钱的东西,有总比没有强。 此刻,宋阳对冯晓萱的外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没想到老人家知晓这么多鲜为人知的事儿。虽说有些说法和他以往了解的不太一样,但只要弄清楚背后的缘由,就会发现其中的趣味。 仔细想想,这也不难理解,他们可能从未见过香獐子打开麝包吸引甲壳虫、蚂蚁等小生物进入的场景,所以才会误以为是这些虫子、小蛇被香獐子吞进肚里,最后在麝包里形成了麝香。 得到验证后,宋阳没有在原地多做停留。既然出来了,总要在山上四处探寻一番。别的不说,要是能碰到野兔、野鸡,或者找到竹鼠的洞穴,那都是意外之喜。 他没有走太远,就在附近的山间、沟壑边走边看。结果野兔、野鸡之类的影子都没瞧见,倒是在山谷的一条泥沟旁,发现了大片的鱼腥草。 鱼腥草,这名字一听就带着独特的气息。它作为南方地区常用的天然草药,有着上千年的使用历史。不过,从传统上来说,把它当作常用食材的,主要是四川、贵州、云南以及湖南西部等少数地区,其他地方很少将其作为蔬菜或香料食用。 也正因如此,它成了云贵川渝地区的特色菜肴,甚至被一些人奉为“鱼腥草之神”,还流传着一句略显夸张的话:老表,鱼腥草之神会庇佑每一个西南的孩子,鱼门! 宋阳上辈子听到这话时,只觉得十分好笑,可后来细细品味,这背后代表的是浓浓的、难以割舍的家乡情怀。对于从未接触过鱼腥草的人而言,第一次尝试简直就像一场“味觉惩罚”。 这看似白净清爽的根茎蔬菜,会在你夹起几节放入口中咀嚼时,突然释放出汁液,一股浓烈的类似鱼腥味,还带着些许苦涩,瞬间在口腔中弥漫开来。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赶紧吐出来,而不是咽下去,这便是多数人对鱼腥草的初次印象。 然而,在喜欢吃鱼腥草的西南地区,这里的人大多是它的忠实拥趸。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鱼腥草还有个名字叫折耳根。也不知道小时候是怎么稀里糊涂地被父母喂下第一口这味道奇特的食物,仿佛天生就习惯了这种独特的口味。 对西南地区的很多人来说,用鱼腥草做的菜肴,不仅有着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美妙滋味,更是游子们离开家乡后最牵挂的美食之一。 宋阳也不例外。实际上,这些年,鱼腥草可以说是除了红薯之外,最容易见到且经常出现在饭桌上的野菜。在山沟、土埂、野地等潮湿的地方,很容易就能发现它们的踪迹。 毫不夸张地说,对于蜀地的不少人而言,鱼腥草也是一道“救命菜”。简单腌制一下,甚至什么调料都不放,只需加点盐,就能激发出它别样的风味。 和讨厌红薯不同,宋阳对鱼腥草痴迷不已。一盘简单腌制的鱼腥草,配上一杯酒,他就能吃得津津有味,根本停不下来。吃烤土豆、烤红薯、炒肉、煮酸辣粉的时候……在他看来,要是能有一些鱼腥草搭配,仿佛整个世界都变得更加精彩。 在石河子村,家家户户都离不开这道菜。每次一发现,大家肯定会争先恐后地去挖,生怕动作慢了就抢不到了。 也正因为如此,村子周边已经很难见到这种野菜,几乎都被挖绝了。哪道田埂上有,哪片水沟旁有,大家都记得清清楚楚。每年鱼腥草刚冒出嫩叶,就被人采光了,只留下一些细小的断根,在适宜生长的地方艰难存活。 今天能在这里见到这么一大片,密密麻麻地铺开了七八平米,实在是难得。挖回去的话,足够吃好几顿了。宋阳当即放下火枪,用开山刀砍了一节木棒,简单削尖后,就着鱼腥草的苗开始采挖。 此时已经入秋,长在外面的心形叶片已经变老,不能再吃了,还开了不少白色的四瓣小花,花蕊呈黄色柱状。 不过,深埋在柔软泥土里、用来食用的根,因为山沟里积攒了许多落叶,腐烂后让土质变得肥沃,长出了很多分枝的根状茎,在泥土里蔓延得很长。而且,比起石河子村周边河沟贫瘠土地里那些瘦弱的鱼腥草,这里的要肥壮得多,依旧十分脆嫩。 宋阳挑选比较粗壮的根茎挖了两个多小时,少说也收获了五六斤。不愧是野生的,抓起来一闻,那股特殊的香味比人工种植的浓郁多了。 剩下没挖的鱼腥草还有不少,以后想吃随时都能来。宋阳把这个地方牢牢地记在了心里。 挖出来的鱼腥草带回家,短时间内吃不完,他打算带一部分到盘龙湾,选在石崖靠近河沟、比较阴湿的地方种上一片。他相信,只要稍加管理,施点农家肥,这美味就能茁壮成长,方便日后随时享用。 对于鱼腥草,很多不喜欢它的人觉得它有毒,应该从食谱中剔除;但喜欢它的人则认为,从自己到母亲,再到姥姥,在家乡吃了上千年,也没见谁因为吃鱼腥草而出事。 在宋阳看来,任何抛开剂量谈毒性的行为都是无稽之谈,砒霜不还被用来美容养颜嘛! 在宋阳心中,鱼腥草就是地道的美味,也是生活中的一大乐趣。他把这些鱼腥草收集起来,在水潭里稍微涮洗了一下,白嫩的根茎依旧十分诱人。他将这些鱼腥草捆成一大捆,提着回了家。 回到家,看到宋平在柿子树下休息。 “老弟,回来啦!”宋平满脸汗水,看上去十分疲惫,一双手因为摘油桐果变得黑乎乎的。但看到宋阳回来,还是开心地咧嘴打招呼。 这大半年来,宋阳的变化以及靠着宋阳盖起来的大房子,让宋平心甘情愿地收敛了作为大哥的脾气。对待宋阳时,他再也没有之前的那些不满。 宋阳点了点头:“哥,要是觉得累了,就休息两天吧!” “没事儿,我歇会儿再进山一趟,还有几棵树上的油桐果没摘,还能摘满一大背篓。不过附近的油桐果已经没剩多少了……你看看摘回来的这些油桐果,榨的油够不够用。” 宋平想着,用油桐果榨油赚钱倒是其次,主要是他那宽敞漂亮的石头房子。山里潮湿,尤其是到了雨季,雨能断断续续下好多天。这么好的房子,里面的木料也得好好保养。 宋阳看了看堆在柿子树下的一大堆还没剥壳的油桐果,又到屋里把鱼腥草放在桌上,然后上楼看了看楼板上晾着的、铺满整个楼板的油桐籽,数量已经相当可观。经过宋平这些天的努力,单是油桐籽少说也有四五百公斤了。 宋阳估算了一下,觉得榨出的桐油应该够了。下楼后,他对宋平说:“应该差不多了,不好摘就别去了,先休息两天。咱们哥俩大半年没去上工了,也该去干上一段时间,支持下爸的工作。 先把这些放着,等天阴下雨干不了别的活儿的时候,再来把它们榨成油……别担心,屋子里面打家具的钱,等卖了那个熊胆就够了。”宋平一个人在附近活动还行,深山里就不适合他再去了。 宋平点点头,催促道:“中午饭给你留着呢,赶紧去吃!” “好!”宋阳回到屋里,打开铁鼎罐和橱柜一看,还是平常吃的煮红薯,还炒了些新鲜的熊腿肉。但此刻,看着这熊腿肉,宋阳觉得都比不上自己刚挖回来的鱼腥草香。 第120章 上工 宋平把口袋里的油桐果倒了出来,随手将袋子塞进背篓,背起背篓,再次朝山里走去。 宋阳回到屋内,往火塘里添了些柴火,把给他留的饭菜热上。趁着热饭的工夫,他从带回来的鱼腥草里挑出一些,仔细清理混杂其中的杂物,顺手摘掉根节上的须根。 弄好一把后,他把鱼腥草洗净,折成小段,从缸里捞出一些豆豉,又从地里摘来几个青辣椒和几根小葱,洗净切碎,撒上些盐,简单搅拌均匀。 青辣椒和小葱的翠绿与鱼腥草的洁白,在等待的时间里渐渐融合。等宋阳热好饭菜开始吃时,这盘简单的凉拌鱼腥草已经十分入味,让这顿朴素的饭食,在咀嚼的清脆声响中,愈发美味可口。直到整盘鱼腥草都被吃完,他还觉得意犹未尽。 稍作休息后,宋阳带上一些鱼腥草,拿起锄头前往盘龙湾。 在河畔潮湿的地方,他挖了一小片地,把一节节鱼腥草埋了进去。鱼腥草是很好养活的香草植物,用根简单扦插就能繁殖,今年种下,来年就能长成一大片,种一次,多年都能取用。 此时已是下午四五点,暂时没别的事可做。宋阳回到老屋,拖来一把凳子,坐在柿子树下,开始给那一大堆油桐果剥皮取籽。 宋平回来后也加入进来,兄弟俩一直忙到傍晚。 估计着宋建国他们快收工了,宋阳才去洗手准备晚饭。当然,今晚的主角依旧是鱼腥草,一碗凉拌鱼腥草和一碗鱼腥草炒肉,各具风味。 晚上吃饭时,宋建国笑着问:“那些肉卖了多少钱?” “四十块。我去铁匠铺买了些独弹,给进宝开了些药,给两个侄女买了点零食,还剩三十五块。”宋阳没有隐瞒,从贴身内兜里掏出剩下的钱,递给王静雅。 没分家之前,他不想自己留着这些钱。本就打算帮衬宋平,更不想因为钱影响兄弟俩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 上辈子兄弟俩转眼间就阴阳两隔,再见都成奢望,他也不在乎分家时这些钱会分给宋平一半。毕竟现在一家人还在一起生活。等以后分了家,熬过那场灾难,各自有了家庭,就各凭本事过日子,他适当给宋平一些指点就行。 “从明天开始,我会跟着去上一段时间工。”宋阳顺便提了一句。 “你不是一直想着去打猎吗,怎么又不去了?”王静雅有些疑惑地问。 “进宝受伤了,只带着招财进山不太安全。” 进宝擅长掏后,遇到凶猛猎物时,只要咬住就能有效牵制,极大地保障了安全性,猎杀时也能创造更好的瞄准时机。 昨天猎杀黑熊时,进宝就展现出了出色的掏后能力。要是没有进宝干扰,黑熊追宋岳的时候,短时间内或许能跑掉,但稍有差池,后果就不堪设想。而且受地形限制,很多野物能凭借皮糙肉厚横冲直撞的地方,人往往会本能避开。 在这种情况下,进宝的掏后能力能起到很好的干扰作用,不仅能转移仇恨,解除猎人的危险,关键时刻还能创造更好的猎杀瞄准机会,甚至救命。 招财嗅觉灵敏,寻找猎物很厉害,但它只是中型猎狗,虽然灵活,力量却比大型猎狗差很多,钳耳无法有效拖住猎物。进山没有进宝,宋阳心里实在不踏实。在他看来,进山时两条猎狗缺一不可。 此外,若想在打猎这条路上走得更稳,宋阳觉得有必要扩充狗帮的力量。仅两条猎狗,力量太过薄弱,很难围住猎物。他打算找个时间去看望李师傅,顺便请他帮忙找几条好狗。 李师傅抛开了烦心事,独自在山里过着逍遥日子。 这大半年,他回山里茅草屋的时间不多,偶尔回来住几天,就带着巴豆外出访友。 去年过年后,他先去鹞子岩找了送宋阳两条青川犬的大爷,在那儿住了一个多月,平时就是喝酒、聊天,偶尔一起进山打猎或找些泡酒的草药。回来没几天,又去了城口、镇巴,还说准备去恩施,打算去一趟神农架。 宋阳忙着盖房子,下雨天没事时就去茅草屋找李师傅,可去了几次只碰上一回。李师傅这些年打猎、采药,单靠打到一头黑熊卖的钱,就够他逍遥许久,所以能四处闲逛。 至于出行需要的证明,他根本不在意,反正走的大多是山路,没人管得着。宋阳不禁佩服,李师傅年纪这么大,精神头还这么好。有这样四处闯荡的师傅帮忙找猎狗,再合适不过了。 现在要进山,怎么也得等进宝伤完全好才行。 听说宋阳要跟着去上工,宋建国和王静雅都笑了。 宋阳从父母脸上看出些别样的意味,忍不住问:“我怎么感觉你们又在盘算什么?” 宋建国摇摇头说:“这不是高兴嘛,你爸我当队长都大半年了,这还是你第一次去上工,不管怎么说,也是在支持我的工作。” 王静雅笑得更开心:“我让你爸给你安排个轻松点的活儿。” “妈,这样不太合适吧,特意安排,不怕别人说闲话吗?”宋阳笑着说,“和别人一样就行,别人能干什么,我也能干。” 他更希望通过上工,多和村里其他人走动走动。 这大半年,宋建国在石河子生产队树立了公平公正的队长形象,因此赢得了不少人心。大概现在心里还有怨气的,也就只有杨华德一家和赵富贵的老婆、小儿子。 但这两家人,就算心里有气也不敢表现出来,根本没人搭理他们。就连以前调皮捣蛋的赵强,也老实得很,平时宋建国安排工作,他从不吭声,只管埋头干活。 其实,宋建国从未故意刁难他们,反而在工作安排上多有照顾。正所谓祸不及妻儿,有些事不能做得太绝,这不是心软,而是宋建国坚守道义。 “我问过小阳,他说这些油桐果差不多够了,附近山上都被我找遍了,不好摘了,明天我也跟着去上工。”宋平也跟着说道。 “去呗,一家人都去!”宋建国点头同意。 “爸,明天干什么活儿?”宋阳随口问道。 “分成三拨,一部分人去积肥,一部分人继续割地埂,还有些人去水田,要割稻子了!”宋建国随口说,“明天安排你去打谷子,这可是个体力活。” 宋阳微微点头表示明白。 在山里,没有夏收和秋收的说法,通常把夏初收割小麦、豌豆、胡豆等称作收割小春,把夏末和秋季收割水稻、玉米、黄豆等称作收割大春。收割大春,就从打谷子开始。 俗话说,秋前十天无谷打,秋后十天打不赢。 打谷子讲究速度,谷子一成熟,风一吹就开始掉落,成熟越久,掉落越快。有“打九成黄”的说法,所以得抓紧时间把谷子收回来,才能减少损失。 趁着好太阳赶紧晒干入仓,秋后还有“二十四个秋老虎”的好天气,不趁这时把谷子收回来晒干,就错过了晒谷的好时机。 不过,山里以山地为主,能种稻子的水田不多,不需要安排太多人手,三五天就能完成。而且因为位置偏北,天气稍冷,稻谷成熟也稍晚。但为了抢时间,干活全靠拼体力,确实是重体力活。 一家人吃完饭,收拾好锅碗瓢盆,没闲着,又围到柿子树下给油桐果剥皮。就连两个小侄女也来帮忙,拿着木棒敲敲打打,费力地摆弄着油桐果。一开始她们还觉得好玩,没过半小时就没了耐心,开始乱敲。 最后,云兰不小心用木棒敲到自己手上,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一家人只好把姐妹俩赶到一边去玩。 一直到天黑,油桐果还没剥完,只能先放下,改天再弄。 第二天一大早,一家人就起床了。匆匆给家里的四头猪喂上切好的猪草,用箩筐把下蛋的鸡罩起来,然后一起赶往皂角树场子。 宋建国敲响铁钟,大声吆喝几声,村子里的人纷纷赶到场子上集合。整个场子很快热闹起来。 第121章 苦中作乐 集合时,瞧见宋阳和宋平也在,村里不少人都上前跟宋阳打招呼,还打趣说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当然,大家也就是开个玩笑。从去年冬天到现在,宋阳猎到的猎物数量不算多,可都是值钱的好东西,如今他家的大房子都盖起来了,实在让人刮目相看。 村民们心里都明白,宋阳就算不上工,光靠打猎也能把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大家除了羡慕也没别的办法。 最开始,可能有人觉得宋建国对两个儿子不管不顾,多少有点偏袒的意思,可再一想,少两个人上工,就少分两份口粮,倒也不是坏事,慢慢地也就对宋阳和宋平不上工这件事习以为常了。 所以今天看到他俩来上工,反倒觉得新鲜。 一大群人凑在一起,尤其是小青年们,各种荤素段子才是日常交流的常态。 “那家的姑娘长得可真俊!” “听说谁谁家女儿嫁人了,谁谁家儿子娶媳妇啦!” “那两人好像看对眼了!” “白天干活都没精神,肯定是晚上折腾太狠咯。” …… 插科打诨的话语此起彼伏,乱糟糟的声音一个劲儿往宋阳耳朵里钻。这也算是山村里的一种文化,大家借此解闷、打发时间,或者说是苦中作乐,也体现了人皆有之的爱美之心,以及对异性不同的审美眼光。曾经,宋阳也是热衷这些话题的一员,自然见怪不怪。 宋建国跟王宏远、会计和记分员商量一番后,又跟几个小组长交代了要求,接着便开始点名分工。不出意料,宋阳和王岳被分去打谷子。 事情一定下来,大伙就忙着去保管房取拌桶、箩篼、挡箦、围子和镰刀等收割工具。首先要做的是组建“拌桶组”,这是收割稻谷人员的基本单位。 在打谷机还没出现的年代,四个人一架拌桶,也就是四人一组进行稻谷收割。这个基本单位是自由组合,劳动力强的和劳动力强的凑一块,弱的跟弱的搭伴,这样能避免劳动力弱的占强的便宜,毕竟打谷子是按打回来的谷子重量评计工分。 往年,劳动力强的人一天能打八到十挑田的谷子,水谷子重量一般在两千八百斤左右,而劳动力弱的大概只能打六七挑田的谷子。 宋阳和王岳自然成了一组,等其他人分完,又有一个没别的选择的同龄人加入进来,最后剩下的,是一直独来独往的蒋依娜。两人倒也不在意,事情就这么定了。 四人带着工具,随着浩浩荡荡的人群,顺着石河子一路往下走。山间田地零散,这儿分走几个,那儿分走几个,等再往前走一段路,人已经没剩多少,他们四人也到了自己负责打稻谷的田地。 到了田里,几人先在田地中段找了块比较干燥的地方割掉稻谷,宋阳和王岳忙着把拌桶、挡箦、围子架好,蒋依娜则和另一个村民继续割稻谷,不过他们俩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蒋依娜就像变哑巴了一样,一声不吭,只顾埋头干活。 打谷子可是个体力活,干什么都不轻松。作为主力,宋阳和王岳理所当然地承担起拌桶的活儿。 此时正值末伏,太阳暴晒,没干多久,人就汗流浃背,连裤腰都是湿的。脚陷在稀泥里,走一步比在干地上多费一倍力气;弯腰割谷,速度还得快,不然就供不上宋阳和王岳,没一会儿腰就酸得受不了;打谷子时,每一下都得甩动膀子、扭动腰杆,全是重体力活,更别说拉着装满水谷子的拌桶,还要挑着一百七八十斤的谷子回皂角树场子上晒,他们两人可真是够受的。 四人一组打谷子,到了上午十一二点,大家都没力气摔打禾把子了。挑谷子回生产队的时候,四个人走路都摇摇晃晃。打谷子还得负责晒谷草,谷草在农村可是宝贝。 但供晒谷草的田坎土壁太窄,几人只好把谷草立在田坎土壁上。等滴干水气后,生产队会派妇女或老年人用纤担挑到别处去晾晒。 这片田地沿着河岸有挺长一段,够他们四人一直忙到稻谷收割结束。 下午的时候热闹了些,云梅和云兰背着背篓跑到田里来捡谷子。小孩子们在稻田里,捡拾大人们打谷子时掉落的谷穗,或者搓下打去谷子的稻草上残留的未黄的谷粒,又或者捞起大人们把谷子撮走后,拌桶里没撮完的一点谷子。 大人们要是看到自家小孩在这儿捡谷子,就会在拌桶里多留些谷子,让孩子捡去。这种事很多家孩子都会做,也是家里难得能吃上一顿米饭的好机会,只要不过分,大家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 两个小家伙也不知道从啥时候开始,紧紧跟在蒋依娜身后,弯腰捡稻穗的频率特别高。小小的背篓,到晚上回去的时候,硬是被塞得满满当当,还得用手使劲压紧实。 宋阳心里明白,这是蒋依娜在故意给两个孩子“放水”。 尝到甜头后,第二天两个小家伙早早就在田地里等着了。当然,主要是懂事的云梅在认真捡,而云兰更喜欢去追稻田里那些肥壮的蚂蚱,拿回去后,不用油,放在柴火上烤得香喷喷的,撒点盐,就是极好的零食。 早上背了一背篓,下午没多会儿,又快装满一背篓了,蒋依娜“放水”越来越明显。照这样下去,别看云梅背不了多少,但只要三天,家里就能多一袋大米的稻谷。 宋阳可不想这事被别人看见,也不想听到什么难听的闲话,休息的时候,他第一次主动去找蒋依娜。 蒋依娜坐在田埂边,挽起裤脚,露出的小腿半截白皙,半截沾满泥浆,她双手托着下巴,出神地望着下边哗啦啦流淌的河流。 宋阳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一偏头,看到她那双层眼皮、浓细眉毛和挺翘鼻梁,在汗水的浸润下,透着别样的动人韵味。他深吸一口气,把目光移向别处:“依娜,你还是少漏点谷子,正常割稻子就行,漏太多,云梅捡得太多,要是被人看到,我爸不好做人。” 蒋依娜收回目光,转头看向宋阳,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起了另一件事:“阿姨前几天问我,是不是还想着回省城?” 宋阳微微皱了下眉头,转头看向蒋依娜:“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想,做梦都想。可看着别人都回城那么久了,我这边一点消息都没有,再想想家里的情况,我都担心这辈子都回不去了。”蒋依娜苦笑着说,“然后,阿姨又问我,愿不愿意就留在村子里,去你家……” 宋阳愣了一下,这才突然反应过来,那天晚上说要来上工的时候,自家爸妈那意味深长的笑容是什么意思。 原来他们早就问过蒋依娜了……难怪故意安排蒋依娜跟他们一起干打谷子这种体力活,根本就是想创造机会,让他俩多相处。 他朝王岳看了一眼,发现他和另一个同龄人早不知道跑哪儿去了。看来这都是计划好的! 蒋依娜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宋阳要是再一声不吭,就有点说不过去了。上辈子他好歹也经历过一些事,面对这种事,他不是毛头小子,脸皮也够厚,可还是忍不住心跳加速:“你又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我也不知道!”蒋依娜笑了起来,忽然很认真地问宋阳,“你……喜欢我吗?” 宋阳挠挠头:“要说不喜欢,那就是骗自己。” “我觉得不是,不然从去年过年到现在,你几乎没怎么找过我,也很少跟我说话。” “那是因为我知道,就算你人留在山里,心也在城里,还不如早点打消这个念头,万一以后弄得妻离子散,可不是什么好事。” “如果我愿意留下来呢?”蒋依娜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说,“我看不到回城的希望了,已经死心了。在这村子里,也就只有你们家真心护着我,这些年,也帮了我不少忙。” 这么突然的转变,让宋阳有点措手不及。这个问题,他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他忽然又想起了冯晓萱。 蒋依娜、冯晓萱,在宋阳心里,其实都是娶回家当老婆的绝佳人选。只是,蒋依娜的情况他多少了解一些,所以理智地放弃了,而对新认识的冯晓萱抱有更高的期待。 他当然也清楚,冯晓萱虽然从小在农村生活,但毕竟是县城里的人,他觉得这事也没那么容易成。 何况,从认识到现在,满打满算这大半年时间里,他跟冯晓萱也就见了四次面。这也是他有想法,却一直没行动的原因。 可没想到,心里早就放弃的蒋依娜,偏偏在这个时候说了这番话。 本该早就离开的人,现在还留在石河子村,宋阳基本能肯定,上辈子蒋依娜绝对是因为某些事忍受不了才逃离石河子村,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事情离开。不管怎样,肯定不是好事。 而现在,村里的情况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最大的变化,莫过于赵富贵一家和公社姓唐的书记…… 想到赵强当时蹲在蒋依娜窗子底下的情景,宋阳觉得,赵强动了歪心思导致蒋依娜提前离开的可能性更大,也不排除赵富贵那个老混蛋,毕竟他有前科。 但现在,这些事已经没法深究了。事情既然有了改变,蒋依娜会不会也跟着转变呢? 宋阳沉思了一会儿,问道:“那你是不是真的愿意留下来?” 第122章 扩大狗帮 面对宋阳的问题,蒋依娜没有回应。她也听出了宋阳话里潜在的意思,那就是:如果还有回城的机会。 在宋阳看来,蒋依娜如今只是因为看不到回城的希望,才会有这样的想法。至于喜欢与否,在这种情况下都没必要急于确定。 乡下的生活对蒋依娜而言,仿佛是在迷雾重重的森林里摸索前行,前途黯淡无光,只能浑浑噩噩地往前走,面对人生的岔路口,自然摇摆不定。 宋阳从她脸上察觉到深深的犹豫,心里明白此事还需慎重,于是微微一笑:“依娜,你还没考虑周全,这可是关乎一辈子的大事,再多想想吧。” 要是换做上辈子听到这种充满希望的话,宋阳相信自己肯定会激动得头脑发热。但现在不同了,他追求的是安稳,渴望过上舒心的日子,可不希望生活半途出现变故。 他知道,要不了几年,交通会变得便捷,从山里到省城一天就能往返,不像现在这般遥远。 虽然他对蒋依娜依旧有着难以言说的冲动,但这更多是出于本能的想法。 宋阳说完,便不再纠结此事,站起身来:“稻谷还是得收割仔细些。”说罢,他转身环顾四周,看到王岳和另一个同龄人在上方一块已经收割完的小水田里好像在折腾着什么,便快步走了过去。 那块水田不太规整,排水也不太好,靠近内侧田埂的地方还积着不少水。他走近时,正好瞧见王岳在泥水里双手用力地刨挖,很快从里面拽出一条颜色偏黄、形状似蛇的东西。 “黄鳝……” 两个正凑在王岳身边的小侄女,看到王岳把黄鳝从洞穴里拉出来,黄鳝那不停扭动卷曲如同蛇一般的身体,顿时又是好奇又是害怕,咋咋呼呼地跑到了一旁。 在那个年头,别说是农药,就连化肥都很难见到,所以在河塘岸边、沟渠田埂以及稻田里,经常能看到黄鳝的身影。野生黄鳝营养价值高,肉质鲜嫩,味道鲜美,是宋阳非常喜爱且容易获得的一种野味。 他顿时来了兴致,心想着,等哪天阴天下雨有空,一定要来好好抓上一天黄鳝。这个时节,正是黄鳝最为肥美的时候,可不能错过。 不过现在只是短暂休息,没带捕捞工具,连装黄鳝的器具都没有,还是要以上工为重。 “狗娃子,你瞧瞧这大黄鳝,滑不溜秋的,钻洞的本事可厉害了,我抓了好几次才抓住……” 王岳举起手中那条差不多有一斤重的黄鳝,笑嘻嘻地朝他眨眨眼,那表情意味深长,故意提高音量,仿佛生怕别人听不见:“不像你那条,有洞都不钻,怕啥呀,钻进去才够滑够顺呢!” 宋阳撇撇嘴,翻了个白眼:“你那条泥鳅也不咋样,不用钻洞就够黏糊的了!” “去你的,你那才是蝌蚪呢!”王岳立刻回怼道。 听到两人插科打诨,蒋依娜回头看了眼上方田地里的宋阳,脸色一阵泛红。 她在石河子村待了好几年,也和宋阳这些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打过交道,虽说彼此间交流不多,但她并不迟钝,又怎会不明白这些年轻人接近她的意图。宋阳在她眼中本就更顺眼一些,所以两人之间的交集相对多了些。 可蒋依娜想不明白,这些日子她内心挣扎许久,好不容易下定决心,向宋阳表明心意,本以为宋阳会毫不犹豫地答应,没想到他表现得如此平静。 他不应该感到高兴和兴奋吗?自己明明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呀! 她突然发觉,宋阳变了,变得有些特别,不知不觉间,她对他多了不少好感,而不仅仅是出于对生活的无奈妥协。 忙碌了一天,几人把打下的稻谷和工具送到石河子村的保管处,找张元康称了重量,记分员做好统计。和王岳打过招呼后,宋阳拖着疲惫的身躯回了家。 母亲和嫂子已经先一步到家,一个在忙着准备晚饭,另一个则打来热水,给跟着宋阳在水田里捡稻谷,弄得浑身是泥像个泥猴的两个小侄女擦洗。 宋阳走进屋子,也拿了个木盆,打了些水,简单擦洗后,来到火塘边坐下。往火塘里添柴时,他随口问道:“妈,你是不是跟蒋知青说过什么?” “没有啊,啥都没说。” “别装了……” “我就是找先生算了下,你们俩八字挺合,上工的时候就跟那姑娘提了一嘴,她当时没答应也没拒绝。” “我不是跟你说过,人家是要回城的嘛!” “我也问过了,她自己也说可能回不去了。回不去那就只能留下来呗,你爸也知道这事。其实我们都觉得,蒋知青无依无靠的,留在村子里更合适。至于你冯叔家的女儿,人家条件好,又是城里的,怕是更不愿意留在村子里。” 宋阳轻轻叹了口气:“你们别瞎操心了,很多事顺其自然就好。” 他心里其实也很纠结。蒋依娜已经表现出这方面的意向,而且她是自己年少时就心仪的对象,在村里天天都能见到。 而冯晓萱,十天半月都难见上一面,一切都还没个准头,况且正如母亲所说,人家也是城里的…… 今天蒋依娜的反应,着实让宋阳有些心动,但他还是觉得不太靠谱,心里也在琢磨着和冯晓萱发展的可能性。 两个都是不错的姑娘,这还真是个难以抉择的问题。说不定最后和两个姑娘都没缘分,只是自己瞎想而已。 但仔细想想,他觉得自己没必要非得现在做选择,随缘似乎更好。愿意选择他的,或许才是真正愿意留在这山村过日子的人。 在没确定关系之前,也谈不上一心一意,每个看着顺眼的姑娘,都可以放在心上。上辈子花钱都想追求的,这辈子主动靠近的,哪有不接受的道理。何必活得那么畏畏缩缩呢?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蒋依娜正坐在自己屋里靠窗的书桌旁,透过窗户缝隙看着外面,脸上的神情变幻不定。 从第二天上工开始,宋阳突然发现,蒋依娜总会悄悄靠近他,和他一起打谷子,一起上山积肥,一起到田间地头割地埂的杂草,甚至在队上羊圈清理粪草时,在长长的挑粪队伍中,她也会和宋阳背靠背地交接粪桶。 中途休息时,她会在一旁听着宋阳和王岳等年轻人天南海北地闲聊。偶尔她会嫣然一笑,流露出各种情绪,那模样十分动人。 这种亲近的举动十分明显,不仅宋阳感受强烈,村里其他人也都看在眼里。 和宋阳关系最铁的王岳,半个月后的一个下雨天,大家都休息,他早早地来找宋阳。噔噔噔地跑上楼梯,一屁股坐在宋阳的床上。 “狗娃子,咱们到了这个年纪,也该成家了。这情况已经很明显了,村子里随便拉个人问问,都知道依娜姐对你有意思。她长得漂亮,又能干,还有文化……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还在等啥呢?你瞧瞧依娜姐,这段时间你去哪她跟到哪,一个劲儿往你身边凑。我敢打包票,只要你愿意,明天就能上门提亲,后天就能把人娶回家。” 他说得头头是道,一副过来人教导的口吻。 “这么着急……你当这是动物配种呢?”宋阳听了忍不住乐了,“还好意思说我,你比我还大一岁呢,也没见你娶个媳妇回来!” 王岳苦着脸说:“我这不是没遇到合适的嘛。要是遇到了,你看我会不会像你这样磨磨蹭蹭的,我肯定立马行动,才不像你这么犹豫不决!” 宋阳翻身从床上坐起来,认真地问:“你真觉得我们合适?” 王岳白了他一眼:“有啥不合适的?村子周边你还能找出比她更好的姑娘吗?你可别身在福中不知福,你都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呢!” 宋阳沉思片刻,还是轻轻摇了摇头:“再等等看吧。” “还等……就怕你错过这个机会,以后就遇不到更好的了!”王岳一边摇头一边叹息,停顿了一下,接着催促道,“赶紧起床,昨天你看天气转阴,不是还说要去抓黄鳝嘛,我今天就是来约你的!” 宋阳点点头,掀开被子起床穿衣。 王岳却捏着鼻子一下子跳到一边:“哎哟,你这被子一掀,一股味儿就冒出来了,熏死人了。娶个媳妇不就啥问题都解决了!” “去你的……说得好像你比我强多少似的,你那床单上怕不是全是‘地图’吧!”宋阳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穿好衣服,宋阳下了楼,看到屋里母亲和嫂子在做针线活,便随口问道:“我爸呢?” “去田里看庄稼了!”母亲回应道。 每天去田间地头查看庄稼情况,是父亲每天必做的事,他这个队长当得认真负责,从未懈怠过。 听到宋阳和王岳下楼的声音,难得睡个懒觉的宋平也跟着起了床,从隔壁房间走出来问道:“老弟,楼上那些油桐籽差不多可以榨油了吧?” 宋阳又回到楼上看了看,发现油桐籽已经干得差不多了,下楼后说:“可以了!你要是没事,就先用碓窝把它们捣碎,用盆子装起来。我和蛋子哥准备出去一趟,抓点黄鳝回来吃,还打算先去我师傅那儿看看,他回来了没,想请他帮我找几条好狗。” 第123章 屁股针 在房子的收尾工作上,宋平甚至比宋阳还要上心。 毕竟这大房子承载着一家人对新生活的期待,谁不想早日搬进去呢?现在就差给房子刷上桐油,准备好家具,再砌好厨房灶台,安置好客厅的炉子,就大功告成了。 房子建成已有段时间,里面的潮气和石灰味想必也散得差不多了。宋阳把捣碎油桐籽的活儿交给宋平,他欣然应允,马上就去搬来石碓和木盆,干劲十足地准备开工。 两个小侄女一听宋阳要去抓黄鳝,立刻像小尾巴一样凑了过来。 贪吃的云兰拉着宋阳的手,使劲摇晃着撒娇:“小叔,我也想去嘛!” 宋阳无奈地笑了笑,故意吓唬她:“外面下着小雨呢,你去了要是着凉感冒,就得带你去卫生院打针,那针打在屁股上,可疼啦!” 说起打屁股针,不光是两个小侄女,宋阳自己想起来都觉得害怕,每次看到医生拿着针管抽药水,屁股就忍不住一阵发紧。 不过不得不承认,打屁股针虽然疼,但是便宜又有效。果然,被宋阳这么一说,两个小家伙脸上立刻露出惊恐的神色。宋阳摸了摸她们的脑袋,安抚道:“小叔今天多抓点回来,炸得香香脆脆的给你们吃,乖乖在家等着哈!” 家里食用油储备充足,用来炸黄鳝倒也不心疼。在调料有限的情况下,酥脆又带点麻辣的口感,最能让人满足。 听宋阳这么说,云兰和云梅马上又开心起来,齐声说道:“小叔,你可要早点回来哦!” 宋阳点头答应,去拿脸盆和毛巾准备洗脸,云梅眼疾手快,马上跑去帮他倒热水,那股子殷勤劲儿,让宋阳不禁感叹,这两个小家伙以后长大了,肯定机灵得很。 想想也是,明年云梅就到了上一年级的年纪。那时候可没有什么幼儿园大中小班,连学前班都没有,孩子直接上一年级。 说来也神奇,少了这几年学前教育,孩子们上学后照样学得很好。再看看几十年后的家长,每天接送孩子忙得不可开交,真是辛苦。从这方面看,现在这样也挺好。 简单收拾一番后,宋阳提上一块腊肉,带上装黄鳝的竹篓。至于钓黄鳝用的钩子和蚯蚓,王岳早就准备好了。抓黄鳝不是什么难事,简单准备一下就行。 宋阳到屋外披上挂在墙上的蓑衣,招呼王岳一起先去李乘风家。这段时间进宝的伤已经完全愈合,行动自如。看到宋阳要出门,两条猎狗兴奋地跑在前面开路。 宋阳心想,猎狗既然已经恢复,等天晴了,还是得进山打猎,总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干农活上,毕竟付出的体力和收获实在不成正比。 两人沿着满是泥泞的土路出了村子,接着顺着山间小道朝李乘风的茅屋走去。 尽管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开积水和泥坑,可没走多远,脚上的黄胶鞋就沾满了厚厚的泥巴,变得越来越沉重,还被羊肠小道两侧杂草灌木上的雨水打湿,脚在鞋子里直打滑。 到了半山腰,能看到山沟里的茅屋时,他们发现茅屋静静地立在那里,屋顶上没有一丝炊烟,周围一片寂静。宋阳朝着下面喊了一声,也没听到巴豆的叫声。看来李乘风不在家,两人只好原路返回,去水田和河边抓黄鳝。 他们都是在山里长大的,抓黄鳝、捉泥鳅这种事,小时候没少干,可谓轻车熟路。 他们各自寻找稻田浅水处、淤泥里那些被黄鳝爬得光滑,或者有小气泡的泥洞,只要找到了,十有八九里面就有黄鳝。黄鳝的繁殖旺季在农历四到五月,这个时候的黄鳝特别贪吃,洞口外常常有新淤泥。 要是在这个时候把手指伸进去,它甚至会死死咬住不放。可别小瞧这小小的黄鳝,咬起人来还挺疼,轻轻松松就能让人手指破皮出血。很多人觉得这个时候无论是用手抓还是用钩钓,都很容易抓到黄鳝,所以都认为四五月是最佳捕捞时间,而且这个时候黄鳝经常出入洞口,洞口还会有泡沫,比较容易发现。 但宋阳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入秋后抓到的黄鳝才是最肥美的。 两人来到水田边,便各自散开行动。宋阳沿着水沟一路查看,没一会儿就发现一个浅水里有明显被黄鳝爬行痕迹的洞口。反正他的裤子已经湿了半截,双脚也沾满了泥浆,索性也不在乎了,直接朝着洞口猛地一脚踩下去,泥水四溅。黄鳝藏在洞里一般会有两个洞口,方便进出。 通常抓黄鳝的方法是先堵住一个洞口,让它无路可逃,然后再顺着另一个洞口伸手进去抓。但宋阳有自己的办法,他这一脚踩下去,沟里的泥浆下陷,挤压洞穴内部的空间和水,就像是制造了一股高水压,猛地冲向鳝洞。 藏在洞里的黄鳝突然遭到这样的“袭击”,惊慌之下,大多会选择从另一个洞口夺路而逃,而不是钻进淤泥里。当然,如果黄鳝不跑出来,也相当于把这个洞口堵住了,只要顺着另一个洞口往里挖,同样能把它抓住。这一招可谓是一举两得。 果然,宋阳这一脚下去后,一条黄鳝从旁边隐藏在水草中的另一个洞口钻了出来。黄鳝和泥鳅一样,身上都有滑溜溜的黏液,抓的时候双手要呈扣抓状,才能紧紧握住,而且动作要快、准、狠,抓到后迅速放进随身带的笼子里。 这些动作,宋阳和王岳都已经熟练得不能再熟练了。看到黄鳝窜出洞口,宋阳快步上前,一把扣住黄鳝脑袋下方七公分的位置,这样可以防止被黄鳝反咬,然后一把将它捞起,直接扔进小口大肚的竹篓里,整个过程一气呵成,根本不给黄鳝挣扎的机会。 宋阳沿着水沟走了百多米,只抓到两条黄鳝,随后便走进水田,沿着田埂根部继续寻找。还真让他在水田泥浆里找到了两个黄鳝洞。 由于洞口没有被水淹,直接用脚踩的方法不太好用,宋阳只好采用常规办法。他找到旁边的另一个洞口后,先用泥浆把这个洞口堵死,然后把两个洞口周围的淤泥全部挖掉,再顺着黄鳝洞道往里挖。 周围没有泥巴可钻,被刨出来的黄鳝只能乖乖被宋阳抓进竹篓里。解决了这两条黄鳝后,他又转悠了七八分钟,在另一块稻田的田埂边发现了一个黄鳝洞。 不过这个黄鳝洞藏在挡田埂的石头堆里,而且周围的土非常硬,没办法徒手挖掘。 宋阳朝着远处的王岳喊道:“蛋娃,这里有个黄鳝洞,得用钩子钓!”王岳立刻回应道:“来啦!” 王岳跑过来,看了看乱石堆下浅水中的洞口,有些担心地问:“会不会是蛇洞啊?”宋阳摇了摇头,解释道:“不可能,蛇的洞口一般在水面以上,黄鳝的洞口大多在浅水下面,就算是没有水的地方,洞里也多少会有点水。” 抓黄鳝最害怕的就是从洞里刨出的不是黄鳝而是水蛇,虽说水蛇没什么毒性,但总归让人心里膈应。水蛇洞和黄鳝洞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一个在水上,一个在水下,不过刨黄鳝刨出蛇的概率其实很小。 王岳动作麻利,拿出钩子,把蚯蚓串在上面,然后伸进黄鳝洞里。蚯蚓还活蹦乱跳的,根本不用王岳刻意晃动钩子引诱黄鳝。 没过多久,拴着钩子的细线一下子绷紧了,这是黄鳝咬钩了。王岳赶忙拽着细线,顺着黄鳝咬钩的力度,慢慢地把它拉出来,伸出中指,一下扣住黄鳝头部下方七公分的位置,把整条黄鳝拖了出来,取下钩子后扔进竹篓里。 宋阳凑过去一看,王岳的竹篓里,不到半个小时已经有三四条黄鳝了,两人的收获速度差不多。 就这样,他们一块水田接着一块水田地寻找,换了好几个地方。一早上的时间很快过去,临近中午的时候,两人的竹篓里都有了二十来条黄鳝。实际上,野生黄鳝要在环境好的地方生长四五年才能长到半斤重,像王岳之前抓到的那条差不多一斤重的,实属罕见。 而且他们都是找洞口比较大的黄鳝洞去掏,才收获了这么多,每人大概也就抓到七八斤的样子。这黄鳝虽说不能当主食,但偶尔用来调剂一下口味还是很不错的。 两人觉得差不多够吃一顿了,就没再去别的地方找,准备回家。 没想到,走到大路上,经过通往李乘风山里茅屋的山道旁时,宋阳听到了熟悉的狗叫声。 他抬头一看,只见李乘风带着巴豆从山梁上下来。宋阳赶忙迎上去,说道:“师傅,您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今天还去找您了,没碰上。” 李乘风笑着回答:“回来有几天了,今天去山里给人找草药,送到黑潭子村去了,刚回来。”李乘风低头看了看跟在宋阳脚边的两条青川犬,称赞道:“这两条猎狗,长得越来越精神了!” 宋阳笑了笑,把带来的腊肉递给李乘风,顺便问道:“都入秋了,您还要出去啊?” 李乘风接过腊肉,毫不客气地说:“是还想出去一趟,到凉山那边转转……” 宋阳感叹道:“您这跑得越来越远了!” 李乘风感慨地说:“现在不跑,以后就没机会了,要不了几年,我怕是想出去走走都走不动咯,这可能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出远门啦。” 宋阳说:“您可别这么说,您身体还硬朗着呢……师傅,我有个事儿想请您帮忙。” 李乘风问:“什么事?” 宋阳说:“我想请您帮我找几条好狗,我想扩充一下狗帮,就招财和进宝两条,力量还是太薄弱了,不太容易围住猎物。” 李乘风爽快地答应道:“小事一桩,遇到好的,我给你带回来!” 李乘风催促道:“你衣服都湿透了,赶紧回去吧,不冷啊!”事情说完,三人便各自回家了。 第124章 桃花运 宋阳回到家时,两个眼尖的小侄女早注意到招财、进宝先一步跑了回来,便早早地站在门口,满心期待地张望着。 一进屋子,宋阳把竹篓往地上一放,一家人立刻围拢过来。大家轻轻抖动竹篓,好奇地翻看里面活蹦乱跳的大黄鳝。就连正忙着在石碓里捣油桐籽的宋平也被吸引了过来,忍不住赞叹:“这些黄鳝可真大啊!” “那当然,我专挑大的抓,那些洞口小的都没去管,不然收获还能更多。”宋阳笑着回应,脸上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嫂子看着宋阳湿透的裤子,赶忙催促道:“快,赶紧去换身衣服,这些黄鳝我来处理,你想怎么吃,煮还是炸?” “一半煮,一半炸,做两个菜。炸的就炸得酥脆些,最好连骨头都能炸脆,这样两个孩子吃起来更安全。”宋阳一边说着,一边想着让家人都能好好享受这顿美味。煮的黄鳝一家人都能吃,而炸的主要是给小侄女当零食。 嫂子微笑着点点头,提起黄鳝倒在盆里,撒上些盐巴,又倒了些水。被盐水一泡,黄鳝们像是触电一般,疯狂地扭动、翻滚,不一会儿就没了动静。泡洗干净后,嫂子找来刀子,熟练地将一条条黄鳝的腹部划开,仔细清理里面的内脏。 宋阳则径直来到老屋旁的水沟边,借着流动的水,把裤腿和鞋子上的污泥洗得干干净净,这才上楼换了身干爽的衣服,回到火塘边烤火。 宋建国正叭叭叭地抽着旱烟,那烟雾呛得宋阳忍不住咳嗽起来。王静雅在一旁看见了,反手就在宋建国大腿上拍了一下:“抽旱烟就往边上挪挪,不知道这烟呛人吗?你啥时候把这旱烟戒了,臭烘烘的!” 宋建国有些不情愿地往火塘边挪了挪,靠在板壁上,看向宋阳说道:“今天早上我和你大伯去地里转了转,老林子那边的地遭野猪祸祸了。” “糟蹋了多少庄稼?”宋阳关切地问道。 老林子那片地方宋阳再熟悉不过,冬季他还和虎娃在那儿用葛藤设套套住过麂子。那片山地往上大多是马尾松树林,很多松树都有些年头了,所以叫老林子,是村里玉米的主要种植地。每年入秋后,村里都会安排人看守。 实际上,公社有个专门的狩猎队,美其名曰护秋队,说是专门打野猪,队员们自购猎枪还在公安局备了案,经常下乡。 但这些人大多有点背景,打猎不过是个幌子,就是个相互利用的小圈子。之前还出过打死人的事儿,他们虽然住在镇上,同样身处山里,却看不起山里人,狩猎时也不遵守规矩。 以前庄稼被野兽糟蹋,村里也向公社汇报过。护秋队下乡就是一阵乱哄哄的驱赶,仗着有武器,胡乱开枪,还得好酒好菜招待着,饭菜稍微差点就发脾气。 这种扫荡式的护秋行动,山里人根本不欢迎。汇报过一次后,石河子村就不再找他们,而是从村里挑选几个有打猎经验的人,自己安排守秋。 因为靠近山林,老林子那片地方每年野鸡、野兔、田鼠不少,但这些小动物破坏力有限,对庄稼危害最大的还是野猪和黑熊。一群野猪要是没人管,一晚上就能毁掉一大片庄稼,损失可不小。 “就山坡顶上的两块地,大概半亩地被糟蹋了。我看了脚印,就五头野猪,它们把玉米秆压倒、咬断,每个玉米上都啃几口,估计是昨天下雨来的,地里到处都是泥浆。” 宋建国摇着头,接着说,“这两天下雨,看这天气,估计还得阴好几天。我和他们商量过了,先安排两个人,你和甄叔先去守几天,等天气好了,再叫上几个人一起去撵。” “行,没问题。”宋阳点头表示同意,“一直守着也不是办法,能打就直接打死,省得以后麻烦。” “就是这个意思。你甄叔已经在棚子里守着了,他守白天,你守晚上。吃完饭赶紧去补个觉。” 在老林子靠近树林边缘的地方,搭着一个挺结实的茅草棚,就是专门为每年守秋的人准备的。 守夜对宋阳来说倒不是难事。野猪没什么好怕的,有两条猎狗在,一有动静它们就会提醒,放放空枪就能把野猪吓跑。主要是担心有黑熊出没,这东西一般也能被枪声吓走,但很多时候听到枪声,不但不跑,还会找上门来。 白天还好,要是敢找上门,能看得清、瞄得准,有木棚挡着,开枪也方便。可到了晚上,尤其是阴雨天,屋里屋外黑咕隆咚的,就不好应付了。要是把黑熊惹急了,只能躲在棚子里,轻易不敢露头,那可就危险了。 宋阳明白,宋建国安排他守夜,是不想让人说偏袒。不过他可没什么可害怕的,现在他准备了不少独弹,要是真有黑熊敢来,他也有信心应对。 他甚至还盼着来只大胆的黑熊,那就意味着除了挣工分,还能有一笔意外之财,可比打野猪强多了。想到这儿,宋阳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嫂子把黄鳝收拾好,先在火塘上的锅里倒了不少油,将切好段的黄鳝放进锅里慢慢煎炸。油给得足,也不用担心黄鳝肉粘锅。 在慢慢的煎炸过程中,黄鳝肉一点点变得金黄、干燥。等炸得酥脆了,嫂子把黄鳝捞出来放在碗里,撒上些椒盐。宋阳忍不住用手指拈起一块尝了尝,里面的骨头都炸得很脆,一咬下去“咔嚓”作响,香气扑鼻,这下也不用担心云兰和云梅吃的时候被骨头卡住了。 剩下的黄鳝,嫂子先放入花椒、辣椒爆香,又往锅里加入姜蒜、酱油和豆豉,再把砍好的黄鳝段滑入锅中,稍微翻炒几下,加些水进去慢慢炖煮。大约十多分钟后,黄鳝出锅了。鲜嫩的黄鳝肉,入口轻轻一抿就脱了骨,口感软糯鲜香,就像在吃细嫩的田鸡肉,特别下饭。 吃完饭,宋阳熬了玉米糊喂了两只猎狗,没急着去睡觉,而是找来厚木板,用钉子钉了一个木槽。在木槽底部钻好孔,用八号铁丝捆绑固定,又找来木棒和一块大小合适的木头,绑上绳索,做成了一个简易的榨油工具。 由于条件有限,他不想进行炒籽、熏蒸那些繁琐的步骤,打算直接用多层厚纱布把宋平捣碎的油桐籽包起来,放进木槽,通过绞动绳子带动木头挤压油桐籽,把桐油榨出来。榨出来的是生桐油,之后用铁锅加热熟化就能使用了。 工具做好后,宋阳试了试,效果还不错,就是速度有点慢。不过这也没关系,他放心地把活儿交给宋平和嫂子两人配合完成。 随后,他便上楼睡觉去了。下过雨后,天气格外凉爽,宋阳躺在床上,拉过被子一盖,没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一直到临近天黑吃晚饭的时候,他才被叫醒。 简单吃过晚饭,宋阳收拾了一床被子,和家里人打了招呼,披上蓑衣,戴上刷过桐油的防雨斗笠,提着猎枪,打着手电筒,带着两条猎狗前往老林子的木棚。 到了地方,甄叔还在木棚里烤火。听到狗叫声,他出来看了一眼,见是宋阳,笑着打招呼:“阳娃子,来啦!” “甄叔。”宋阳跟着走进屋,把带来的被子扔到铺着草席的简易木床上,自己也在火塘边坐下烤火,“有啥情况没?野猪来了吗?” “没见着野猪,不过打了个猪獾。”甄叔满脸笑容,显得十分高兴。 宋阳看了看,在床脚发现一只被一枪打在脑袋上的猪獾,个头还挺肥壮。猪獾的獾油对治疗烫伤效果很好,收购站有收购,一只猪獾炼出来的油能卖三十多块钱,差不多相当于城里工人一个月的工资,难怪甄叔这么开心。 “我去地里查看过,来的野猪大大小小有七只,还有只野猪脚印特别大,踩在地里陷得很深,估计是头公猪,个头不小,可能有点凶,你晚上可得小心点,还得防着其他野兽。你一个人没问题吧?”甄叔关切地问道。 “没事儿,放心吧!”宋阳信心满满地回答。 “那就好,我先回去了,明天早上我尽量早点来接替你。”甄叔说完,提着打到的猪獾,点了个松明子做成的火把照明,回家去了。 棚子里就只剩下宋阳一人,他坐在火堆边烤着火。睡了一下午,晚上精神头还挺好,就是有点无聊。前半夜和后半夜他出去转了一圈,其余时间就躺在简易木床上。草席下面垫着厚厚的稻草,倒也暖和。 一夜平安无事,两条猎狗也没叫过。一直到第二天早上,甄叔来交接,熬了一夜的宋阳回到家,倒头就睡。 到了晚上,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宋阳特意带了本关于山羊养殖的指导书,凑在火边看。结果,天刚黑没多久,两条猎狗就叫了起来。 宋阳以为有野兽靠近,立刻提上猎枪钻出棚子,朝着下面一看,只见一个人打着手电筒顺着地头的山路往上走。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来的人竟然是蒋依娜。 蒋依娜走到棚子门口时,宋阳连忙喝住两条猎狗,满脸疑惑地问:“依娜,你怎么来了?” 蒋依娜站在门口,嘴唇动了几下,却没发出声音,看起来不是因为口渴,而是有话想说又有些犹豫。她离得很近,在闪烁的火光映照下,宋阳能清楚地看到她脸上泛起的红晕,也能听到她略显急促的呼吸声。 两人之间,就隔着一道门槛,仅仅一步之遥。蒋依娜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宋阳。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一刻,宋阳真切地感受到了,心里莫名地开始慌乱起来。 “外面下着小雨,先进来再说吧。”宋阳往后退了一步,让出门口。 蒋依娜迈步进了棚子,收起雨伞靠在一旁,小声说道:“我听说你在这儿守庄稼,就特意找过来了。” 宋阳没有催促,只是点了点头,静静地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只见蒋依娜把棚子的木门关上,顺手插上了门闩,这才转过头看着宋阳:“我知道,你不太相信我留下来的决心。我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回不去了,你……要了我吧!” 说着,她低下头,一颗一颗解开衣扣,不紧不慢地褪去衣物,又解开裤腰侧面的纽扣,缓缓把裤子褪下,就这么将自己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宋阳面前,然后用无比认真的眼神看着他。 宋阳怎么也没想到,蒋依娜会用这么直接的方式表明自己的心意。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只觉得脑袋里一片空白,嗡嗡作响。一时间,口干舌燥,心跳急速加快。事情来得太突然,他完全懵了。 但年轻的身体却无比诚实,他用力咽了咽口水。 就在这时,蒋依娜一步步走近,近到宋阳的鼻尖不断萦绕着一股淡淡的肥皂香味。说实话,他没闻到传说中的体香,只有洗过澡后留下的肥皂味。可就是这股气息,让他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那一刻,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送上门的好事,怎能错过! 第125章 桐油 宋阳和蒋依娜在那用木头搭建的简易木床上,度过了一段难忘的时光。这木床虽说高度正合适,可因为用得久了,有些地方已经松动,稍微有个动静,就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随着两人动作的加剧,那声音也愈发刺耳,不过在此时,这声音却仿佛成了一曲撩人心弦的乐章,和蒋依娜伸手捂住嘴巴、努力压抑着声音的模样相得益彰。她眉头轻蹙,清冷的面容上此刻尽显娇柔,这般情景,带给宋阳前所未有的灵魂冲击。 过了许久,在宋阳双腿都忍不住微微抽搐后,那“咯吱”声渐渐停歇。短暂的相拥后,两人默默起身,各自穿好衣服。宋阳静静地看着蒋依娜将草席上垫着的、染着一小片落红的棉布,小心地折叠起来,放进自己的衣兜。 “依娜,等这次护秋结束,我准备准备,就找人上门提亲。”宋阳明白,蒋依娜都做到这份上了,她要的就是自己一个明确的态度。 他自己也想得很简单,目前身边没有更合适的对象,蒋依娜愿意留下来,论长相、论气质,在这周边村子里都是出挑的,一起过日子肯定没问题。 只是,自己手头的熊胆还没卖出去,麝香也还留着,家里也就王静雅手里捏着那两百来块钱。要是这事儿成了,总得给蒋依娜准备两身好衣裳,新房的家具和布置也得赶紧提上日程,还有好多事儿需要准备呢。 蒋依娜红着脸,微微低下头,小声应道:“我等你……”紧接着,她站起身来,说道:“我先回去了。” “我送你。”宋阳也跟着站了起来。 “不用了,我一个人能走,被人看见了不好。” “我就送你到大路上。”宋阳其实挺希望蒋依娜能留下来过夜,可天一亮,她还是得趁着夜色赶回去。这种事儿要是被人撞见,各种流言蜚语肯定少不了,名声一下子就毁了,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都算轻的。毕竟这还是偷偷摸摸的事儿,还是得小心谨慎些。 蒋依娜轻轻点了点头,拿起带来的伞撑开,打着手电筒在前面走。宋阳披上蓑衣,提着猎枪,带着两条猎狗跟在后面。一路上,两人小心翼翼地顺着湿滑的小道,走到了大路上。 “别再送了,你回去吧,没多远了。”蒋依娜回头,冲宋阳微微一笑。 “那你路上小心。”剩下的路确实不远了,宋阳便不再继续送,只是打着手电,看着蒋依娜脚步略显蹒跚地渐渐走远,这才转身返回林边的草棚。 或许是身体刚经历了消耗,宋阳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想了想,回到棚子里,把火枪里的独弹弹头取出来,到门口朝着外面放了一声空枪。 紧接着,又往枪里装上火药,再放了两枪。猛烈的枪声在寂静的夜空格外响亮,声音在山间不断回荡,传得很远很远。 做完这些,宋阳回到棚子里,给枪装好弹药,放在木床边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往火塘里添了些柴火,烤暖和后,翻身爬上床,和衣而睡。 迷迷糊糊中,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宋阳突然被守在外面的招财和进宝的吠叫声惊醒。他赶忙翻身起床,穿上鞋子,提着枪就冲了出去。 天还没亮,四周黑沉沉的,细雨还在不停地下着。他打着手电筒一看,听到林子边缘传来一阵草木摇晃的“哗啦啦”声,还有野猪的哼哧声,而且声音越来越远,显然是在快速跑远。 宋阳知道,肯定是那群野猪又来了。可这黑灯瞎火的,啥都看不见,显然不是追撵的好时机。既然已经被狗叫声惊走了,宋阳也不会去做那种无用功,他回到草棚里,把已经熄灭的火重新点燃,坐在火边烤火。 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宋阳仍觉得像在做梦一样,有些不真实。但不得不说,和五姑娘相比,这种真实的人与人之间的亲密接触,过后确实让人感到一种难得的放松,至少没有那种事后的疲惫与酸胀,真的很舒坦。 此刻,在村子里的一间屋子里,蒋依娜靠在床头,紧紧拉着被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个脑袋。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颗顺着脸颊滑落,把下巴抵着的被子都浸湿了一大片。过了好久好久,她用袖口擦了擦眼泪,深深吸了一口气,苦笑着自言自语道:“还哭什么呢,都已经决定了,难道还不认命吗?” 天亮以后,宋阳披上蓑衣,到昨晚听到野猪声响的林子里查看情况。昨晚有动静的,确实是野猪群。他一路看着地上留下的脚印,估计就是前几天来糟蹋庄稼的那群野猪。 顺便,宋阳也把田地周边都查看了一圈,没有发现其他野兽留下的痕迹。看来昨晚虽然有些懈怠,但好在没有被其他野兽钻了空子,他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回到草棚,等了好一会儿,才看见甄叔顺着山路走了上来。甄叔一到草棚边,看到宋阳,不好意思地干笑两声:“我今天睡过头了,来晚了些。” “没事儿。”宋阳一边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交接情况,“昨晚那群野猪来了,就在上面一点的林子里,听到狗叫声就跑了,其他地方没看到别的野兽。” “我等会儿去看看。你熬了一夜了,早点回去休息吧。” “那我先走了。”简单打过招呼,宋阳收拾好东西就回家了。 因为下雨,也干不了什么农活,一家人都在忙着榨桐油。家里自制的简易压榨工具效率不高,估计一家人还得忙活一整天。不过也没关系,反正下雨天也没别的事儿可做,慢慢弄就行。 宋阳看到一旁的水桶里已经装了不少刚榨出来的生桐油,想到这些桐油得经过熟化才能使用,而且在熬制过程中还得加入两味中药。反正自己现在也没睡意,就跟家里人打了个招呼,挎上背篓上山去找药。 桐油从古至今都是保护木器的重要用油,在日常生活中应用非常广泛。它不仅纯天然,能让木器增添光泽,更重要的是能保护木质不受一般外力的影响。而且,不管是在不同季节,还是室内外温度、湿度变化的情况下,用桐油保护的木器都不容易开裂、变形。 哪怕到了后世,很多室外的木质景观和装置还在大量使用桐油。只是后来的桐油效果不如以前好了,很多人就选择了油漆。 油漆不仅价格高,一般的还不环保。很多人都觉得是桐油不行,却不知道市面上卖的桐油大多只是从油桐籽里直接提取的生桐油,没有按照传统方法熬制。 所以经常能看到木器上的桐油要么剥落,要么像眼泪一样有滴落的痕迹,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还破坏了木器的美观。这都是因为生桐油没有固化和催干。其实,通过熬制就能解决这些问题。 熬制熟桐油并不太难,关键是在熬制过程中要加入两味中药——土子和佗生。这两味药看起来像石子,质地也和石头一样坚硬,一般散落在黄土山头上,是一种化石,有清热解毒的功效,附近的山上就有。 把土子和佗生敲碎成粉末状,用细网筛筛出来,在熬制到合适温度的时候,分别加入适量的这两味药,熬出来的桐油使用效果就非常好了。 山里人大多住的是吊脚木楼,用的也都是各种木头家具,熬制桐油是很常见的事儿。 宋阳也知道这两味药在什么地方,上山没一会儿,就找了不少回来。他帮忙在石碓里把药捣成粉末,然后用筛面粉的细网筛仔细筛选。 吃过中午饭后,宋阳把清洗干净的铁锅架在火塘上,开始熬制桐油。熬制的时候,对温度的把控很关键,还得不停地搅拌。在关键时候,还要把锅放进冷水里,利用冷水快速降温,这样熬出来的桐油才会清亮。 所以只能一小锅一小锅地熬,没办法用灶房里的大黑铁锅。 宋建国也清楚熬制桐油的过程,宋阳干脆把这事儿交给宋建国看着,自己到楼上取来一块熏腊肉,说:“我去给依娜送块肉。” 听到这话,全家人都停下手里的活儿,齐刷刷地看向他。愣了好一会儿,王静雅笑着凑过来,问:“那姑娘答应了?” 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宋阳点了点头,顺便跟王静雅说:“熊胆、麝香还没卖出去,妈,把你手头的钱给我,我顺便去找人,把打造家具的事儿也办了。等准备得差不多了,把新房布置好,就准备找人提亲。” 这种事儿,王静雅哪会不同意呢。她急忙回屋,把小心存放的钱都拿了出来,塞到宋阳手里,说:“家里存的,还有这半年卖鸡蛋攒下的,再加上你之前给我的,都在这儿了,一共两百四十三块五毛八分钱。” 宋阳看了看手里的布包,把钱装进口袋,转身提着肉出了大门。 王静雅兴冲冲地跟到屋外,看着宋阳顺着土路走到下面的大路上,朝着村子走去,直到看不见人影了才跑回来,说:“这下好了,儿子把婚一结,又了了一件大事。我就说嘛,村子里这几天都在说那姑娘跟儿子走得近,这事儿果然成了。” “这姑娘是不错,可我总觉得她心思有点深,来村子这么多年了,都没几个人知道她到底在想啥。”宋建国倒是显得很淡定。 “就不会说点好听的?”王静雅瞪了宋建国一眼。 第126章 故意 日子过得怎么样,只有走到最后才能见分晓。宋阳心里的想法,和宋建国如出一辙。在找对象这件事上,他自己目前也没太多好的选择。 就像之前他考虑的,要么是蒋依娜,要么是冯晓萱,也有可能最后和他组建家庭的,是一个他现在都还不认识的姑娘,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性。 如今,蒋依娜明确表达了这方面的心意,而且她确实是个不错的女孩。这其实和大多数经媒人介绍结婚的情况类似,可能两人只见了三四面,就步入了婚姻殿堂。 这种结合,和所谓的风花雪月关系不大,感情往往是在日后的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 宋阳上辈子没经历过这些,但他对那些婚姻里的离合之事并不陌生,这种事多得数都数不清。哪怕曾经海誓山盟的夫妻,转眼间反目成仇的也屡见不鲜。 所以,在自己的终身大事上,宋阳看得很开,也努力保持理智。这也是他心里惦记着蒋依娜,却又刻意保持距离的原因。他清楚,在蒋依娜心中,能否回城是一个极其不稳定的因素。 宋阳渴望拥有自己的家庭、孩子,过上和美幸福的生活。他和蒋依娜之间,最大的优势或许就是彼此早已熟悉,这对日后的相处磨合有很大帮助。 年少时的懵懂与憧憬,在他现在看来,不过是对美好事物的一厢情愿和内心的躁动罢了。那些情愫从未被明确表达过,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爱情?哼,在现实面前,有时候真的不堪一击。 就像此刻他提着腊肉去见蒋依娜,一路上他都在想:蒋依娜很可能是对回城彻底绝望了,才选择和自己在一起,这或许只是她对当下处境的无奈之举,是一种权宜之计。 当然,宋阳也希望蒋依娜这次是真心实意的,毕竟她都已经将自己托付给了他。既然两人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他也打算认真对待,绝不能做那负心汉!只要蒋依娜不出现其他变故,只要自己努力打拼,日子肯定能过得红红火火,这样也挺好。 不知不觉,宋阳来到了蒋依娜的住处。他深吸一口气,走到门前,轻轻敲了三下:“依娜……” 不一会儿,门开了。蒋依娜有些紧张地往门外张望,见周围没人,连忙说道:“你……快进来坐。” 宋阳看着她那小心翼翼、心虚的模样,明白她还是怕被人发现,但又因为两人的特殊关系,不好意思不邀请他。他也注意到蒋依娜那双浮肿的眼睛,看来昨晚回去后,她心里一直不踏实。 宋阳冲她微微一笑,看了看自己满是泥污的双脚:“算了,我就不进去了。我给你送点腊肉,还得去找村里的木匠和石匠师傅,让他们帮忙打造些家具,再请个师傅砌灶台和壁炉。” 山里的冬天格外寒冷,取暖是个大问题。但现在的炉子放在客厅,不仅占地方,还不美观,使用时还像火塘一样,烟熏火燎的。自家盖的房子这么漂亮,用这种炉子实在不搭。 不如在客厅靠墙的位置,用耐火砖砌个壁炉,外面再用青石板装饰一下,既能当柜子放些摆件,又能取暖,一举两得。至于做饭、烧水,有厨房在,就不用像老房子那样全靠火塘了,这样还更干净卫生。 没想到,听到宋阳的话,蒋依娜一脸惊讶:“壁炉?你说的是国外那种壁炉吗?我只在书里的图片上见过。” 宋阳点点头。他是在网上看到的,觉得这种壁炉放在自家这种石头砌成的房子客厅里,既能保暖,又能起到装饰作用,非常合适。 蒋依娜的神色愈发惊讶,她实在想不明白,宋阳这个从未走出过大山的山民,怎么会知道这些新奇玩意儿。 听宋阳的语气,他不仅知道,还清楚该怎么建造。这一刻,她突然觉得宋阳越来越特别了,至少,他能聊很多山村人不知道的新鲜事,而不是整天围着家长里短打转。她又怎会知道,几十年后,人手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就能知晓天下事。 宋阳虽说没什么文化,但网上的各种信息,也让他增长了不少见识。当初,网上那些穿着瑜伽裤的美女视频,可是他的心头好。 蒋依娜接过宋阳递来的腊肉,小声说道:“那你去忙吧,我……晚上再去找你,聊聊天。” 宋阳听了,脸上露出了笑容。男人之间有男人的交流方式,他自然很期待。他开始期待起守夜的时光,甚至希望这阴雨天气能多持续几天。 随后,宋阳转身去了村里,找到木匠和石匠师傅,一起去了新房子那里。他给师傅们详细描述了壁炉、灶台的样式,以及要打造的家具,还量好了尺寸。 盖房子的时候,他就想着打造一套配套的家具,家里存的木料足够。至于建造壁炉所需的耐火砖,只能等天晴后找牛车去拉,很多事情都得等天晴才能开展。 事情谈妥后,宋阳和师傅们在回村的路上分开。回到家,他终于感到困意袭来,和家人打了招呼,便上楼睡觉。一直到傍晚吃完饭,他才提着猎枪去换甄叔。 这次,他特意带了十几个钢丝绳套,赶在天黑前布置好了陷阱。等到天完全黑下来,蒋依娜果然打着手电筒来了。 两人自然而然地亲密了一番,有了第一次的经验,第二次更加顺畅,蒋依娜也放得更开了。这一晚,她一直待到快天亮才匆匆离开。 宋阳心里有点郁闷,蒋依娜怎么对国外的事情那么感兴趣,跟他这个乡巴佬聊外国文学、国外见闻,那些浑身是毛、体味浓重的老外,有什么好稀奇的。 幸好,宋阳虽然文化水平比不上蒋依娜,但网上的各种奇闻轶事也让他见多识广,倒也能应付自如。不过,他还是更喜欢那种亲密无间、深入灵魂的交流,虽然累点,但却畅快淋漓。 阴雨连绵了一个星期,蒋依娜有三个晚上是在这小棚子里和宋阳一起度过的。那群野猪在前两天白天来过一次,被甄叔追撵后,就再没出现过,让宋阳设置的那些钢丝绳套都白费了。 终于,天晴了。宋阳让宋建国借了两辆牛车,和哥哥一起去镇上买了些耐火砖,又到铁匠铺,取回三个铸铁炉芯和几块按尺寸切割好的钢板,这些都是用来建造灶台和壁炉的。 原本他想用条石建造,但考虑到石灰石不耐烧,以后不仅要烧柴,还可能烧煤,所以专门买了耐火砖和耐火泥。 这一趟去镇上,来回只花了一早上的时间,他们把东西直接送到了新房子那里。木匠师傅已经开始整理木料,为打造家具做准备,石匠师傅也按照宋阳的要求,开始挖壁炉的灰坑,设置墙外的掏灰口。把事情交给他们,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听着宋阳的规划,哥哥说不羡慕那是假的。但他也明白,宋阳手头现在只有两百多块钱,忙完自己的婚事,估计就所剩无几了,便把想按宋阳的样式也打造一套家具的想法暂时压了下去。 宋阳又怎么会看不出哥哥的心思,只是他现在忙着准备自己的提亲结婚事宜,暂时只能先顾好自己。“哥,等我把事情办好,把熊胆、麝香卖出去,手头有钱了,就给你也打造一套,你先等等。” “不急,先把你的事办好。”有宋阳这句话,哥哥就已经很满足了。毕竟,现在宋阳是家里挣钱的主力,没有他,房子这些估计得等好多年才能实现。如今拥有的这一切,已经远超他的想象,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 晚上还要去守庄稼,下午回到家,宋阳继续睡觉,哥哥则去上工。这天晚上,蒋依娜又来了。只是,她不再像往常那样追着宋阳问东问西,而是格外安静。 宋阳察觉到蒋依娜的异样,识趣地没有去打扰她。过了许久,蒋依娜才小声说道:“我父亲当年因为说错话被关了,我也就成了‘可以教育好的子女’……这些年,我一直在看报纸,很多人都已经被摘掉帽子了,都说今年五月事情就会结束,可我家里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 她顿了一下,抬头看着宋阳,“我是真的回不去了,这就是我留下来的原因,已经没指望了。” 宋阳听了,心里明白这是她的真心话。“回不去就回不去吧,在哪里生活不是生活,换一种活法,说不定还是好事呢。”这种事,他也只能这样安慰。 蒋依娜微微点头:“从你盖房子到现在,我还一直没去看过,带我去看看吧。” “好啊。”反正现在没什么情况,去新房子那儿逛逛也无妨,反正距离也不远。 蒋依娜出门后,宋阳提着猎枪跟在后面,关好草棚,打着手电筒,和蒋依娜一前一后沿着大路往新房子走去。两条猎狗欢快地跑在前面,时不时停下来,警惕地张望着四周。 到了新房子,宋阳领着蒋依娜推开院门走进去,开始详细地讲述自己的规划,这也是他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他说,山坡上会种满各种名贵药材,金银花也会漫山遍野地开放;屋后的崖壁上,会有热闹忙碌的蜂巢;闲暇时,可以在河里钓鱼,去对面的竹林里打鸟。 挖些竹鼠;随手就能在竹林里掰到新鲜的竹笋,捡到美味的竹荪,做一顿鲜美的竹笋炒肉和竹荪汤;院子里会有四季常青的菜地,圈里会养着肥壮的猪和成群的山羊。 还有带着小鸡在林间觅食的母鸡;就连那个山洞,也会被改造成一个纳凉、喝酒、吃火锅的好去处;以后顿顿都能吃上大米饭,还能穿上各种漂亮的衣服…… 蒋依娜一路跟着,轻轻抚摸着院墙,走进屋子,在厨房、餐厅、客厅转了一圈,看到了经过一天时间已经打好地基的壁炉,又跟着宋阳去卧室、楼上一一参观。 听着宋阳的介绍,她今晚一直平淡的脸上,终于再次绽放出笑容:“这样的生活,感觉太美好了,真的能实现吗?” “当然能,以后的日子肯定会越来越好。”宋阳充满信心地说道。 “你……能不能再给我讲一遍?”蒋依娜有些不敢相信地说道,说着便在院子里一块特意留下的平整石头上坐了下来。 宋阳也在石头上坐下,又简单地讲了一遍。可说着说着,蒋依娜突然捂着肚子喊疼。 宋阳一问才知道,原来是她生理期到了。宋阳心里不禁犯起了嘀咕:难道是故意选在这个时候吗?他虽然没结过婚,但也知道什么是安全期。 第127章 野猪光顾 无论董秋玲是不是有意如此,宋阳心里难免泛起嘀咕。在他看来,有了孩子,很多时候就像给感情上了一道保险,能让两人的关系更加稳固。 当然,他也没傻到去质问董秋玲这么做的意图,更不想过早地给她贴上“有心机”“有城府”这样的标签。 今晚显然没办法再像之前那样亲密相处了,他能做的,就是送董秋玲回去。实际上,当他搂着董秋玲的肩膀走到大路上,来到老林子那片山地下方时,董秋玲就坚持不让他再送了,非要自己一个人回去。 宋阳还要回草棚守庄稼,看着董秋玲远去的背影,他便顺着山路往上走。 谁能想到,刚往上走了没多远,走在前面一路嗅着气味的两条猎狗,突然双双停下脚步,冲着玉米地发出低沉的怒吼声。宋阳立刻停下,熟练地将挎着的猎枪提在手中,拉起击铁,取下火道上的胶皮,做好随时射击的准备。 他压低手电筒,侧耳细听。隐隐约约中,从远处玉米地的中心位置,传来玉米杆被折断的“哗啦”声。 宋阳顺着山路又往上走了三十多米,看到一行野猪的脚印,从山路穿过,钻进了地里,有两块地都被野猪光顾了。 这些野猪还挺狡猾,没去破坏地头的玉米,而是径直往地中心冲。到了这里,动静就很明显了,连野猪的哼哧声都听得清清楚楚。 “吼……哦……”宋阳没有立刻开枪,而是突然打开手电筒,照向苞谷地,冲着里面大声呼喊,同时将枪举起来,对着前方的地块,防止野猪受惊后朝自己这边冲过来。两条猎狗也跟着狂吠起来。 被他的呼喊声和猎狗的叫声一吓,两块地的中心瞬间传来一阵剧烈的玉米杆摇晃声,野猪们一路狂奔,穿过山地,很快窜进了另一头的山林里,周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宋阳等了一会儿,带着招财和进宝,顺着野猪的脚印走进地里查看。发现两块山地的中心位置,已经有几十棵玉米被野猪咬断、拱倒。从他离开草棚去新房子那儿,前后也就一个来小时。 走的时候还没野猪,没想到就这么一会儿,庄稼就被损毁了这么多。这要是再晚一会儿,等野猪吃饱,怕是又得有至少半亩玉米被糟蹋。 宋阳心里很无奈,要是白天,他直接放狗去追撵了。可这是晚上,就凭他手中一把猎枪和一个手电筒,别说追撵野猪,在山林里行走都困难,这完全是费力不讨好的事。 至于两条猎狗,他可舍不得在这种时候放出去。青川犬追猎物时跑得太快太远,人要是跟不上,猎狗被野猪伤到了,他都没法及时帮忙。所以他选择把野猪轰撵走就算了。 在地里转了一圈,看着大大小小的七个脚印,宋阳判断应该还是同一群野猪。 这群家伙,前后来这片山地已经三次了,难道是盯上这里的玉米了?现在天气晴了,也是时候回去召集人手进行围猎了,再这么被破坏下去,真让人头疼。 回到草棚,宋阳把枪里的子弹取出来,朝着夜空放了两声空枪,然后回到棚子里,倒头就睡。这一夜,再没出现什么状况。 第二天早上,天刚亮,宋阳不等甄叔来接替,就提着猎枪,带着猎狗回村了。他算好了时间,直接前往村子里的皂角树场子,正好赶上宋建国敲钟召集村民。 稀稀拉拉的村民只来了十多个人,蒋依娜也在其中,和往常一样,她站在人群的边缘。看到宋阳来了,蒋依娜抬起头,对他微微一笑。 宋阳本想走过去问问她身体怎么样,刚走两步,就见蒋依娜微微摇了摇头。他明白,蒋依娜还是不想让村民知道他们的关系,便淡然一笑,也不再勉强,转身走向宋建国。 宋建国正蹲在皂角树下的石头上抽着旱烟,宋阳走到旁边,也跟着蹲下:“爸,昨天晚上野猪又来了,毁了几十棵玉米。你看这天也晴了,干脆叫上几个人,今天就去把那几只野猪打了,省得晚上黑乎乎的,想打都不好追,再来几次,损失可就大了。” 宋建国点点头:“是该打一下了,我昨天去转了一圈,除了老林子,梨树湾那边也有两块地遭了。那就今天吧……你觉得叫哪些人合适?” “咱们爷俩,王岳和大伯家,再叫上甄叔,把村里另外几个有枪有狗、喜欢打猎的都叫上,人多点,一次性解决,省得麻烦,也免得别人说偏心。”宋阳说道。 喜欢打猎的人,心里多少都有点瘾,他们打猎不只是为了生计,更多的是享受进山时那种意外的惊喜、追逐猎物的刺激,以及在艰苦生活中难得的自由。 所以,宋阳和甄叔去守庄稼地,在不少人眼里,就是在田边地头转转,轻松又清闲,而且工分还不低。 很多人都觉得自己也能做,肯定也有人想去却没机会,在他们看来,守庄稼比干农活轻松多了,野物也不会经常来,就算来了,轰撵一下就行,很容易忽略其中的危险性。宋阳这次围猎,也想打消其他人这种想法,毕竟他以前也这么想过。 “行,反正今天也没多少事儿,就把这事儿办了。”宋建国没多想,就答应了,转而看向宋阳,“你熬了一夜,怕是精神不太好,要不你就别去了?” “我没事儿,就是晚上狗叫的时候出去看看,放两声空枪吓唬一下,其他时间都在睡觉。”宋阳说道。 宋建国听了,也没再多说什么。看到王宏远、会计等人来了,他迎上去,把几人叫到一旁,商量今天上工的人员安排。 宋阳等了二十多分钟,宋建国把上工的事儿安排好,交给生产组长领着去干活后,场子上只剩下宋建国、王岳、王宏远、甄叔和另外四个叔辈的打猎能手。宋阳跟几人说了今天要做的事,大家各自回家拿枪、拿开山刀、领狗,很快就在场子上集合了。 加上宋阳自己,一共九个人,五条狗。五条狗都是青川犬,不过其他三条,比起宋阳的两条,显得干瘦一些,体型也比招财、进宝小,一看就知道平日里喂养得不太好。都是一个村子的,宋阳对这些狗也多少有些了解,也就勉强能用,没什么特别出色的表现。 “接下来怎么办?”其中一人问道,“先说一下,谁来领头?”既然是围猎,就必须有一个猎队领头来全盘指挥,不然大家各有各的想法,乱成一团可不行,打猎最忌讳的就是乱,容易出危险。 见有几人看向自己,宋阳立刻表态:“我不行,我学打猎没多久,还是个晚辈,经验不足,还是在你们几个叔叔中选一个吧,我当个帮手,守守路口就行。我觉得甄叔比较适合领头,他经验丰富,枪法也比我好得多。” “别这么谦虚,上次听说你带着队长他们打那五头野猪的时候,安排得也挺好的嘛。”有人说道。 “那是正好碰到那个地形,而且最凶的公猪还中了钢丝绳套。我也就那么一次经历,运气成分居多。”宋阳解释道。 “我也赞同老甄来领头,以前也一起配合过,宋阳虽然也打了不少大猎物,每次事情听起来都挺惊险的,总觉得还差点火候……我是实话实说,宋阳你别介意。”另一个人说道。 “说的是事实,有什么好介意的,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打猎求的就是稳妥,我自己都没把握,肯定不能领头。”宋阳说道。 王岳和王宏远没说话,宋建国也静静地听着几人表态,见大家意见比较统一,便做出决定:“就这么定了,由甄凌峰来领头!” 甄叔看了看大家,坦然接受了这个安排:“那就由我来安排,总归得先找到野猪在哪儿,才能根据山形地貌确定路口,安排守路口、负责坐阵的人和当帮手的人,先到山上看过之后再商量。” 事情定下来后,一行人便出发了。一路上大家有说有笑,等宋阳带着大家来到昨天晚上野猪出没的那两块山地,顺着野猪逃跑留下的脚印,穿过山地,进入林子后,大家都自觉地闭上了嘴,不再说话。 前几天下了好几天的雨,昨天才放晴,地面潮湿,野猪这种体型重、蹄子不大的野物,很容易在地上留下深陷的脚印。找到它们并不难,只要顺着脚印走就行。 甄叔一路领头,顺着野猪留下的脚印前行。其他人则跟在后面,小心地避开枝叶,尽量不发出声响,同时警惕地观察着四周,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其他野物。 宋阳引导着招财和进宝嗅过野猪留下的气味后,也默默地跟在队伍里。没走多久,招财就抬起头,在空气中嗅了嗅,然后朝着下边的山沟方向走了一段,回头冲着宋阳哼哼。 宋阳知道招财嗅觉灵敏,它已经判断出野猪经过的路线,而不是一味地顺着脚印走。这种山间沟壑里的路线七拐八弯的,如果一直跟着脚印走,会绕很多路,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都过去好几个小时了,不知道要追到什么时候。 宋阳相信招财的判断,立刻加快脚步,追上甄叔:“甄叔,野猪离开的路线偏往下边,应该是到了对面山坡,直接转往下边,别再顺着脚印往山坡上去绕了。” 甄叔回头看了看宋阳的两条猎狗,还没说话,另一个村民就开口了:“现在野猪明明是往山坡半腰一直往里跑,再往前,要么进山沟,要么翻过山梁到另一边去了,和你说的方向完全不一样。 按你的意思,野猪是往里面兜了个大圈,又绕回来了?怎么可能呢。你那两条青川犬,到底准不准啊?” 宋阳不经意地皱了下眉头,他相信自己的猎狗,可别人不相信。 他微微一笑:“我这两条青川犬嗅觉还不错……当然,也有可能判断错,那就继续往前走吧!”事实胜于雄辩,最终的结果才能说明一切。 第128章 设伏 众人继续沿着野猪群留下的脚印,朝山坡横向行进。 十几分钟后,大家发现脚印并未朝着高处的山梁延伸,而是朝着山沟的方向去了。到了山沟,野猪群也没有深入,像是要跳过那条不算宽的深沟。领头的野猪依旧保持着先前的奔跑姿势,突然急转弯,从对面山坡朝着山沟外窜去。 众人跟到宋阳之前所指的地方,望着对面,明明相隔不过七八十米,却硬生生绕了将近二十分钟的路。 “看来,还是阳子的两条猎狗鼻子更灵啊!” 王岳对之前质疑宋阳判断的人有些不满,说道:“要是早听阳子的,能少走不少冤枉路呢!” 见状,之前提出质疑的那人面露尴尬,闷着头不再吭声。 王宏远见状,伸手在王岳头上拍了一下:“废话少说!” 甄大叔倒是很坦然,饶有兴致地看着招财和进宝,说道:“确实是两条好狗……阳子,你来带路!” 宋阳也不想老是顺着野猪脚印绕圈子浪费时间,打完这群野猪,还得去梨树湾看看另一群的情况。于是,他立刻提着火枪,走在前面领路,一边留意着周围的动静,一边小心脚下。 对于真正的猎人来说,脚下的路至关重要。在山里,他们很少采用爬高跳低的方式行进,能绕路就绕路,力求稳妥。因为谁也不知道一脚踩下去,会不会陷入石窟窿崴到脚,会不会惊动草丛里的毒蛇被咬,会不会因为一次跳跃而摔伤自己。 尤其是在深山里,一旦走路时出了意外,就很可能把自己困在山里。所以每一步都得谨慎抉择,容不得半点马虎。 只有在发现猎物,开始围猎的时候,与猎物比拼速度和反应,才会放开手脚。 宋阳一路在前领路,这一走就是两个多小时。野猪群走过的路线曲折蜿蜒,招财好几次偏离脚印,选择了近道。一次可能是偶然,但多次判断都准确无误,这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不佩服招财敏锐的嗅觉,眼中满是羡慕。 翻过四道山梁后,野猪群不再一味狂奔,似乎觉得安全了,开始在各处慢悠悠地拱地觅食。又追寻了大半个小时,野猪留下的痕迹愈发新鲜,招财突然朝着前方的坡地发出低沉的吼声。 “离野猪群很近了,估计也就百多米远!” 宋阳停下脚步,回头看向甄大叔:“甄叔,剩下的您来安排!” 他唤回两条猎狗,自觉退到一旁。 这里距离石河子村有一段距离,老一辈人把这里叫做扇子湾。前方的地形颇为复杂,是一个扇形的山湾,周边山峰环绕,一条条山梁如同扇骨般,朝着下方的大沟汇聚,数条沟壑纵横交错,山梁与沟谷相间,地势十分复杂。 “走,先到高处看看地形!” 周边村子里经常打猎的人,大多来过这个地方,除了王岳他们几个以前不太关注这里的人觉得陌生,其他几位猎人都很熟悉,包括宋阳,他也曾和李婶来过几次。 甄大叔选择先观察地形,是谨慎的做法。他自己清楚地形,但不代表其他人也清楚。只有大家都了解具体情况,明白各自的任务,才能更好地执行围猎计划。 对于这个安排,宋阳自然没有异议。当初带着宋建国他们在那条山沟围猎野猪时,他也是先带着大家查看了山沟的情况,才进行的部署。 众人朝着半山坡攀爬而上。往上走了一百多米,是一大片草坡。这里在以前炼钢铁的时候,树木被大量砍伐,如今大的树木还未长成,取而代之的是杂草和藤蔓。 到了这里,下方大片的山沟谷地尽收眼底。 “大家都仔细看看下面的地形……按照阳子说的,野猪群现在应该在我们所在山坡的半腰位置。最佳的伏击点在主沟,也就是说,要把野猪往沟里驱赶。 但下面有好几条岔沟,这地方的坡度不是特别陡,野猪都能跑,想要合围的话,范围太大,咱们九个人不太好操作。” 甄大叔看着下方的一条条山沟,接着说:“我的想法是,安排一个人在大沟里找个地方设伏,上面通往几条山沟的地方,选临近的三条山沟入口作为关卡,派人在那里蹲守。注意别让野猪翻过梁子,要把它们赶进主沟。设伏的人要是拦不住,就顺着沟放狗追撵。 宋建国和王宏远你们俩没带枪,负责在山坡上把野猪往山沟里驱赶。蹲守在几个关卡的人,看到野猪来了就开枪,然后一起合围追撵,把野猪往关卡方向赶。” 宋阳微微点头,就眼下的地形而言,要是他来安排,也会这么做。 这里有七头野猪,在这么大一片区域,想要一次性全部猎杀几乎不可能,地域太宽广,野猪有很多逃跑的路线,只能尽量缩小驱赶的范围,能打到几只算几只。 所以,当甄大叔看向他时,宋阳说道:“我没意见。三个关卡,我和王岳带两条狗守最近的这个关卡。甄叔您经验丰富,您负责设伏。” “那另外两个关卡,你们四个两人一组守一个。” 甄大叔强调道:“在关卡处一定要选好退路,防止被野猪冲撞,被野猪顶一下,可不好受。” 那四人向来以甄大叔马首是瞻,自然没有异议,纷纷点头。 “还有,看准猎物再开枪,别一有动静就开火,今天人多,要小心别伤到自己人……野猪皮厚,一般的铁砂打不穿,都换成独子弹,没有的话,我这儿每人分两颗!” 宋阳说着,掏出特意从铁匠铺买来的尖头独子弹,递到众人面前。 平时,大家一般舍不得花钱买独子弹,而是往枪里装填钢筋小段和铁丝之类的东西来增加杀伤力。但在宋阳看来,这些东西效果还是不够好。 看到宋阳递来的弹头,众人欣喜地每人拿了两颗。王岳则趁机从宋阳装弹头的口袋里抓了一把,笑嘻嘻地放进自己兜里。 宋阳也不在意。 野猪皮糙肉厚,与老虎、豹子、狼等动物有很大不同。那些动物皮肉没那么厚实,除了脑袋、脖子,腰杆、腹部等部位比较容易击中,也是它们的弱点。但野猪不一样,能造成致命伤的主要是脑袋和肛门,腰腹部位对它影响不大。 前腿腋下虽然也是弱点,但在野猪奔跑时,击中这个隐蔽部位的几率极小,所以算不上明显弱点。野猪挨上一枪,哪怕重伤,凭借惊人的耐力,也能拖着伤跑上十多里地,直到精疲力竭或者失血过多才会停下。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野猪比豹子、老虎更难对付。 见大家都没有意见,围猎计划就这么确定下来。 简单商议了一些细节后,宋建国和王宏远跟着宋阳往坡下走了一段,大致确定野猪群的位置后,宋建国在野猪群后方的斜上方等待,王宏远则往高处,绕到野猪群前方偏上的位置。 他们的目的是把野猪群往山沟里驱赶。宋建国先行动,被惊动的野猪群要么往下,要么往前逃窜,因为是从高处往下驱赶,野猪往上跑的可能性很小。 野猪往下进入山沟,就会面临下方宋阳等人守着的三个关卡。如果往前,就会被随后赶来的王宏远驱赶,也只能转向下方。 甄大叔和其他四人已经提前下到另外两个关卡和主沟里蹲守。 宋阳不太放心宋建国和王宏远,给两人选好位置后,约定了时间,这才和王岳一起赶往他们负责的第一个关卡。 他们所在的山沟比较宽阔,没有什么好的遮蔽物,于是,宋阳和王岳在山沟入口两侧,选了容易攀爬的大树作为掩体,端着枪站在树后,做好射杀准备。 “吼……哦……吼……” 大约两分钟后,半山坡传来宋建国的呼喊声,以及用开山刀敲打树木发出的声响。宋建国一边跑,一边敲打着树木,朝着斜下方施压。 随着他的吼声,宋阳和王岳看到斜对面山坡的林木剧烈摇晃起来,还传来野猪的惊叫声,野猪群朝着斜下方的山沟狂奔而来。 野猪皮糙肉厚,奔跑起来肆无忌惮,直接从灌木丛、藤蔓和荆棘中冲过,速度极快,动静也很大,很容易判断它们的去向。 “吼……哦……” 王宏远听到宋建国的轰撵声,稍等了一下,看到野猪群朝着自己的方向跑来,立刻朝着野猪群大吼,挥舞着开山刀,朝着野猪群冲了过去。 这个时候,动静越大越好。 两人的声音高亢激昂,这是山里独特的、有韵无字的打猎号子,仿佛能响彻云霄,在山谷间久久回荡。 一切进展顺利,被王宏远一拦截,野猪群果然掉头,朝着山沟下方跑去。原本跑得有些零散的野猪,在两人的追撵施压下,渐渐聚集在一起,朝着山沟狂奔而下。 紧接着,传来宋建国的喊声:“儿子,来了!” 这是在报信! 打猎追撵时,负责驱赶的人要高声吆喝,发现猎物接近关卡,就要立刻出声提醒关卡处的人,让他们及时做好准备。 宋阳和王岳所处的位置,能看到山坡的情况,通过树木的晃动和声响,能准确判断野猪的位置。在听到宋建国报信之前,他们就已经端着枪,做好了射击以及开枪后往另一个关卡驱赶的准备。 招财和进宝早已站起身来,脑袋紧紧盯着野猪群奔跑的方向,兴奋地摇着尾巴,就等宋阳一声令下。 刹那间,一群野猪从树林中窜出,冲进山沟。 王岳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太过专注,看到野猪冲出来,一激动,率先开了第一枪。 独子弹和铁砂不同,对精准度要求更高,不像铁砂一打一大片。这一枪过后,他自己都不知道子弹打到哪儿去了。 虽然没打中,但他毫不惊慌,毕竟敢与野猪较量,这份胆量可不是白给的。他迅速取出斧头,见被枪声惊吓后,野猪有从他右边冲出去的迹象,立刻飞奔过去,大吼着进行拦截。 随着王岳的枪声响起,对早已兴奋不已的招财和进宝来说,这就是进攻的信号。两条猎狗狂吠着,朝着野猪群迎面扑去。 而宋阳仍在凝神等待,野猪距离他还有三十多米。这个距离,他开枪的把握还不大,需要再近一些。 两条狗狂吠着冲上前,王岳也朝着侧面拦截。突如其来的动静,让狂奔的野猪猛地刹住脚步。 后面有人追,正面有猎狗扑,侧面又有王岳大吼着冲出来,几乎是出于本能,野猪们掉头,顺着山沟朝着下一个关卡跑去。 一直端着枪准备的宋阳,终于抓住了机会。在他枪口正前方,因为野猪的急刹车,几只野猪聚在了一起。虽然无法做到精准瞄准,但他相信,这一枪下去,总会命中一头野猪。 于是,当一头野猪的脑袋进入枪口瞄准范围时,他果断扣动扳机。 食指扣动的瞬间,一团火光射向前面的野猪。 这一枪出奇地准,竟然直接射进了最大那头野猪的脑袋。 经过精心打磨的尖锐独子弹,穿透力极强。 即便这头野猪皮糙肉厚,头骨坚硬,也被瞬间洞穿,当场倒地。 就在这时,招财和进宝已经扑到了野猪群跟前。 第129章 哪位将军的手下 突如其来的枪声,加上迎面扑来的两条猎狗,野猪群顿时乱了阵脚。 一些野猪顺着下方山沟逃窜,还有两只慌不择路地向上冲撞,分别朝着王岳和王宏远所在的方向跑去。 朝着对面山坡,直扑王宏远而去的,是一头约两百斤重的母猪,而朝王岳方向逃窜的,则是一头七八十斤的黄毛野猪。 这黄毛野猪距离王岳很近,眼瞅着就要擦肩而过,王岳哪能甘心让它逃脱,当即高高扬起开山刀,朝着黄毛野猪的脑袋狠狠砍去。 然而,黄毛野猪动作敏捷,一下子躲开了要害,这一刀砍在了它肩头最皮糙肉厚的地方。 虽然砍出一道大口子,黄毛野猪发出一声惨叫,但它只是受惊猛地一蹿,速度丝毫不减继续往前冲。王岳勇猛异常,干脆扔掉开山刀,紧接着朝黄毛野猪扑了过去。 他本想抓住野猪尾巴,却没抓着,手往下一滑,紧紧抓住了黄毛野猪的右后腿。 别看这黄毛野猪个头不大,力气却不小,硬是将扑倒在地的王岳拖出一米多远,才被王岳奋力止住。黄毛野猪右后腿被抓,动弹不得,左后腿立刻朝着后方一阵乱踢,王岳眼疾手快,一把拽住。 野猪两只后腿都被控制住,便扭动身子,扭头朝着王岳咬来,王岳迅速站起身,将它的两只后腿往上一提,野猪这一口咬了个空。 这还不算完,王岳猛地发力,竟直接把黄毛野猪抡了起来,狠狠朝着一旁的树干撞去。一时间,黄毛野猪惨叫连连。就连宋阳看到这一幕,都不禁目瞪口呆。 眼睁睁看着王岳大吼着,一次次抡起黄毛野猪砸向树干,没几下,被扔到地上的黄毛野猪就只剩惨叫的力气,挣扎了几下,再也没能站起来。 紧接着,王岳捡起开山刀,朝着黄毛野猪的脑袋又砸了几下,黄毛野猪彻底没了声响。这野猪恐怕到死都想不到,自己竟以这样的方式丢了性命。 宋阳差点忍不住要喊出“如此勇猛,是哪位将军的手下”。 不过,看看王岳那强壮的体魄,他觉得这样豪迈的做法,倒和王岳十分相称。 此时,大家关注的重点显然不在这。招财和进宝两条猎狗追了出去,进宝眼疾嘴快,先一步咬住了一头不到两百斤的黑毛公猪的睾丸,成功牵制住一头。这掏后的绝招,果然屡试不爽。 看着其余几只继续往前冲的野猪,宋阳大声呼喊:“前面注意,野猪冲过来了!” 由于地处山沟,声音传播受阻。在对面山坡发现野猪顺着山沟往外跑,为防止野猪窜上自己所在的山坡逃脱,陈子谦也跟着大声喊叫,向其他交口报信。 王宏远那边,也注意到冲上山坡的那头母猪,大声吼叫着,试图把它吓回山沟。然而,母猪只是稍微偏了下方向,就窜进了山沟里。王宏远追了几步,发现追不上,便果断放弃,转而朝着外面追去。 宋阳也顾不上其他,急忙往火枪里装填火药和独弹,装好后,顺着山沟往外猛冲。 两只青川犬追着那头公野猪,一路缠斗,野猪朝着宋阳所在山坡的林子里逃窜。它挣脱进宝的撕咬后,掉头疯狂地追撵进宝。招财则从侧面冲上去,一口咬住野猪的耳朵,却被野猪拖着跑了一段。野猪索性转头朝着招财斜着猛撞过来。猝不及防之下,招财被撞得飞了起来,这一幕让宋阳心头一紧,担心招财受伤。 谁料,招财落地后,身子一扭,迅速跳到一旁,避开了野猪再次的冲撞,紧接着又一口咬住野猪另一侧的耳朵。见招财没发出异常叫声,似乎并无大碍,宋阳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而野猪掉头对付招财,又给了进宝掏后的机会。进宝在灌木丛间几下跳跃,一口狠狠咬在野猪鼓起的阴囊上,咬得野猪浑身颤抖,仿佛连叫声都发不出来,整个身子僵住。 此时宋阳已经赶到,招财咬着野猪耳朵,和野猪处在同一方向,宋阳抬枪朝着野猪脑袋就是一枪。 虽然用的是尖头独弹,穿透力增强不少,但毕竟威力比不上专业军工枪械,这一枪并未穿透野猪脑袋,也避免了伤到旁边的招财。而且,宋阳调整了角度,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性。 一枪命中脑袋,惨叫的野猪当即倒地。宋阳抽出开山刀,朝着野猪脑袋补了两下,确认野猪死亡后,将斧头别在后腰,赶忙往枪里装填子弹。装填好后,顺着山坡跑下山沟,与继续顺着山沟往外追的王岳和王宏远会合。 往外面跑去,还有三头野猪。三人一路呼喊轰撵,没跑多远,就听到外面传来两声枪响,紧接着听到下一个交口位置传来喊叫声:“过交了!” “过交”是指猎物先一步跑过交口,来不及瞄准开枪,或者开枪后没命中时,向下一个交口发出的提示。 陈子谦在山坡上一路往外跑,听到喊声,停下脚步,判断了一下野猪的位置,也立刻出声提醒,告知那三头野猪即将到达下一个交口。 宋阳他们不敢有丝毫懈怠,万一前面的人需要支援,此时他们距离那三头野猪已经有些远了。到了这种时候,他们不停地喊叫,不再是为了轰撵野猪,更多是提醒前方交口的人注意,他们是人,别误把他们当成猎物。 没过多久,又听到第三个交口传来两声枪响,在山谷中回荡,同时传来“过交”的喊话。顺着山沟出去的另外两个交口,都没打中野猪,现在就只剩下甄大叔设伏的位置了。 没过多久,又传来一声枪响,这一次,连宋阳他们都听到了野猪的惨叫声。 等他们气喘吁吁地赶到时,正如所料,最后的三头野猪只留下一头,已被甄大叔猎杀。整个围猎过程,不过五六分钟。 撵山号子声、猎狗愤怒的吠叫声、设伏者和驱赶者响亮的应答声,再加上偶尔的枪声,交织在一起,仿佛一场震撼天地的大戏,在天地间精彩上演。身处山岭的猎物,何曾见过这般阵势,个个惊慌失措,四处乱撞。 蜀地这种多人围猎的方式,充满古朴的气息,是无数代猎人传承下来的经验,非常适合这种沟壑纵横、山道崎岖、悬崖峭壁随处可见的地形。众人配合得越默契,收获就越大。 看到宋阳等人赶来,甄大叔略带歉意地说:“只留下一头野猪,另外两头跑那边去了,跑散了。” “还指望留下几头啊,就一枪,外加一条猎狗,已经很棒了!”宋阳看了看野猪的伤口,发现甄大叔这一枪十分精准,直接命中脑袋。 甄大叔只有一条狗,很难再控制住一头野猪,又跑不过野猪,只能看着另外两头钻进山林跑远。 “另外几头呢?”甄大叔问道,“我听到你们守的交口一共开了七枪,留下几只?” 那四个猎人纷纷摇头,其中一人说道:“下来的只有三头,我们都没打中。” 接着他转头看向宋阳,“应该不止三只吧,总共撵出几只啊?其他的放跑了?” “放跑了一只!”宋阳说道,“一共有七只野猪,我打死一头,两只狗困住一头,还有王岳抓住一只黄毛,生生给摔死了。” 听宋阳这么一说,众人都颇为惊讶。野猪一窝蜂冲出来时,第一个交口的情况最为混乱和危险。他们没想到,宋阳和两条猎狗就对付了两头,更惊讶王岳居然能把一头黄毛野猪生生摔死。 而且,陈子谦和王宏远这两个之前没听说打过猎的年长者,干起驱赶的活儿来,也有模有样,表现出的能力丝毫不输年轻人。之前大家还觉得宋阳他们运气成分居多,现在看来,几人确实有真本事。 见另外四人有些失落,陈子谦赶忙安慰道:“打不到猎物很正常,没打中也是常有的事。再说了,要不是你们守住另外两个交口,也不会有最后这只野猪的收获,大家一起参与的,都是功劳……别多想!” 甄大叔也笑着附和:“就是,好久没有这么过瘾的围猎了。七头野猪打到四只,这收获已经相当了不起了。剩下跑掉的三只,短时间内估计也不敢再靠近老松林了。” 甄大叔说着,从打死的野猪脖子上扯下一撮毛,擦着火柴烧掉,又扯下几根猪毛,沾上猪血,贴在火枪的火道处。这是在祭枪和山神。 做完这些,他又往枪里装上火药,朝天放了一枪。这一枪,是通知围猎的人来分享胜利果实。即便所有人都在现场,也会放这一枪,表示愿意分享。 在山里,打到猎物,尤其是大猎物,通常按照传统规矩分配。开枪击中猎物的“红手”优先,能得到猎物的头,然后把尾巴使劲往前扯,扯到哪里就从哪里砍下来,也归“红手”。 猎狗的主人,能得到蹄腿。其余部分由所有参与围猎的人平均分配,不管认不认识,只要跟着跑了一趟,甚至来看热闹的人,也能分得一些。就算无法带走,主人也会请大家吃喝一顿,若不这样做,反而会让主人不高兴。 吃完肉后,忌讳说“谢谢、吃够了”之类的话。吃完就走,或者对猎人说:“没吃好,下次打到了又来吃。” 这样猎人听了才高兴,因为这代表着希望猎人下次有好收获,也是一种豪爽耿直的体现。 当然,这是针对普通食用猎物的分配方法。像豹子、黑熊和獐子这类价值高的猎物,分配方式又不一样。就拿豹子来说,拉着尾巴一比划,整头豹子都归“红手”,因为豹子尾巴长。 而黑熊尾巴短,按同样比划,分到的就太少,跟白送差不多。所以肯定不能按打野猪的方式分配,而是要论功劳分配。 这次算是队上组织的围猎,“红手”和参与人员带走一部分后,剩下的还是要带回去分给队里的人。 甄大叔他们五人在这边处理那头野猪,喂猎狗。 宋阳和王岳他们几个则返回去,同样处理那三头野猪,也朝天放了枪。然后各自拿出刀开始开膛,把内脏喂给带来的猎狗。 宋阳只给招财、进宝随便喂了一颗猪心就不再喂了,因为下午还要去梨树湾找另外一群野猪,可不敢让它们吃太饱。 第130章 杜仲皮 在蜀地的各个生产队,每至入秋,玉米抽穗、豆子结荚之时,便会安排人手在田间地头搭建“人”字形的茅草棚,也就是宋阳守庄稼时待的那种草棚,被称作“号棚”,守护即将成熟的庄稼,这活儿也叫“守号”。 后来分田到户,很多农户依旧延续了这个传统。 号棚一般用竹木条做支架,盖上茅草,用竹篱或树枝当门,只住一人,守号人自己做饭吃,昼夜坚守。夜晚,守号人不仅要在号棚前燃一堆篝火,还要时不时吼几嗓子有韵无调的号子,或是吆喝、敲梆子、吹竹号、放土枪,以此惊吓驱赶前来糟蹋庄稼的野兽。 宋阳和甄大叔负责守庄稼,两人昼夜轮换,这样就省了在棚里做饭的麻烦。这项工作得一直持续到庄稼全部收割完毕。生产队给他们记了工分,虽说守护庄稼是本职,但要是不分给队里的人一些猎物,也实在说不过去。 众人把野猪简单处理后,九个人抬四头去除内脏的野猪,倒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砍来长木棒,用带来的绳子捆住野猪的四只脚,两人一组,抬着野猪沿着相对好走的山路往回走。 宋阳和王岳这两个年轻人,参与搬运的次数较少。但其他长辈没少和人合力搬东西,有宋建国和王宏远这两个老手带头,一路上热闹非凡。 在山里,众人合力搬运东西时,通常会推选一个精明能干、善于言辞且力气大的人做“领队”。 领队走在前面,一边观察路况,一边及时向后面的人报告,后面的人则及时回应。山上大多是崎岖的羊肠小道,抬着东西行走,要是配合不好,可就麻烦了。 于是,宋建国带头喊起了号子,后面的几人组也跟着应和。遇到急转弯,前面喊:“路遇急转弯!”后面答:“慢行别慌乱!”上坡时,前喊:“爬坡上坎咯!”后应:“齐心协力攀!” “前面路不平!”“后面稳步行!”“脚步要踩实!”“腰背挺直喽!”到了下坡,前喊:“下坡路来啦!”后应:“慢慢往下滑!”过沟或路上有水坑,前喊:“前方有沟壑!”后应:“小心把脚挪!”过小木桥,前喊:“小桥晃悠悠!”后应:“中间稳步走!” 一路上,号子声接连不断,一帮大男人兴致勃勃,一唱一和,既风趣又幽默,不仅统一了步伐,保障了安全,还能调节气氛,缓解疲劳。 去除内脏后,每头野猪还剩一百五六十斤重,用木棒抬着,爬坡过坎,摇摇晃晃,肩头上的重量忽轻忽重,这活儿可不轻松。 以前听人说,外面有人把蜀地人叫“川耗子”,传得好像蜀地人真吃耗子似的,他们哪知道,人家说的是“号子”,纯粹是瞎传。就这简单的号子,也处处体现着老一辈人在山里生活的智慧。 宋阳和王岳一组,两人对号子充满好奇,只是不太习惯喊,抬着百来斤的野猪跟在后面,只能按自己的方式相互提醒。 王岳有意照顾宋阳,把拴野猪的绳子挂得更靠近自己这边,让宋阳轻松些,也让他有时间四处张望。不经意间,宋阳突然注意到侧边山沟的山坡上,有一棵不小的树,直径少说有三十多公分,高度更是超过十多米。 从树叶和结的种子形状,宋阳认出这是一棵野生杜仲树,树龄少说有三十年。 杜仲浑身都是宝,刚长出来的嫩叶,能治风毒脚气;果皮和叶子,可以治疗疔疮、刀伤出血;最重要的是树皮,有补肝肾、强筋骨、安胎以及双向调节高血压的功效。这可是上等药材,在后世有“植物黄金”的美称。 单独说起杜仲,可能没多少人了解,但提到一种树皮和叶片折断后能拉出细密、银白色且极具弹性丝线的植物,大家就知道是杜仲了。尤其是在高血压治疗方面,它双向调节的功能,是任何化学降压药都比不上的,这也让它的身价一路飙升。 在宋阳的记忆里,现在这个年头,杜仲就能卖到十二块钱一公斤,到了八八年左右,更是涨到七十块钱一公斤。 一棵杜仲树的树皮能卖几百元,在那个年代,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也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曾经,各地疯狂剥取杜仲皮,不少地方山里茂密的杜仲树林,转眼间就消失殆尽。甚至听说,城里公园作为景观树的杜仲,都被人连夜剥了皮,逼得管理人员只能往树上泼沥青。 宋阳心里一阵激动,看着树上挂满的果子,心想现在栽培的话,说不定能赶上好价格。 但仔细一想,九十年代中期,杜仲价格好像一下子跌到七八块钱,因为到处都在种植,产量大增。这么一算,好像不太划算。 按照收购标准,杜仲树要达到十五年树龄才符合入药要求,等自己育苗栽种,正好赶上价格低谷,那就不值钱了,实在没必要浪费精力。 不过,眼下这棵杜仲树的树皮,宋阳可不想放过。他顾不上考虑什么野生不野生的问题,只知道自己不剥,别人也会剥。把这杜仲树皮弄回去换成钱,装进自己口袋才是正事。公园里的杜仲都有人偷着去剥,更别说山里的野生杜仲了。 在他的记忆中,山里的野生杜仲几乎被人砍绝,最后只剩下大片的人工种植林。多他这一棵不多,少他这一棵不少。 大不了把种子撒在周边山上,这些种子应该成熟了。不对,杜仲树树龄越大,结出的种子质量越好,这种子也能卖钱,要撒就撒在自家附近,以后多少还能换点钱。 难得在这种地方看到一棵漏网的大杜仲树,把树皮全剥下来,按照现在的价格,少说也能卖三四百块钱。这个时候的钱可值钱了,这可是一笔相当不错的收入。 宋阳牢牢记住这个地方,打算今天的事结束后,明天就叫上哥哥,一起来把树皮剥了,免得夜长梦多。 其他人哪里知道,今天最大的收获者会是宋阳,这一棵杜仲树的价值,顶得上打好多头在这年头还不太值钱的野猪。 几人终于在下午村民都上工的时候,把打到的四只野猪搬到了村子的土路上。宋建国到附近地里,叫来几个村民帮忙,接替他们把野猪抬回村子,让村民帮忙剥皮。 宋阳毫不客气地要了四只野猪后腿和自己打到的两只野猪的猪肚。至于猪头,他可瞧不上,肉少骨头多,还不好处理,处理好了,没有大料卤制,味道也不好。相比之下,还是后腿好,简单腌制、烟熏,隔年再吃,那叫一个香。 另外,宋阳还拿了些新鲜肉,带回去喂狗。剩下的,就分给其他人和村民。事情安排妥当,大家各自回家吃饭。 稍作休息后,一行人再次前往梨树湾,查看庄稼被破坏的情况。这次还是由宋阳带着招财、进宝在前面探查。 这些野猪没被多次惊吓过,没跑多远。找到它们的时候,野猪正在梨树湾背后翻过一道山梁后的山沟泥塘里打滚乘凉。有两只两百多斤的黑毛野猪,带着两只百来斤的黄毛野猪。 这是一条单独的山沟,山坡比较陡峭。七个人拿着火枪,直接埋伏在下方山沟两侧。 宋建国和王宏远从侧面远远绕到猪群前面,一左一右大声吆喝驱赶。正在泥塘里惬意享受的四只野猪,被吓得匆忙起身,掉头就往外面跑。 紧接着,枪声接连响起,四只野猪全都倒在了山沟里。众人下去后,用斧头补了几下,野猪就全部毙命了。 四头野猪的内脏,先让几条猎狗吃了个饱。一行人把四头野猪抬回去,宋阳和宋建国要了两只后腿和两个猪肚,父子俩分两趟搬回家腌制起来。 该是自己的就拿,宋阳可不会客气。按照规矩拉着野猪尾巴分长短,他分到的更多。别人虽然眼红,但也说不出他贪心,毕竟有一只野猪是宋阳开枪打死的。 天热的时候,这六只野猪后腿,只需要腌制五六天,拿出来晾干烟熏就可以了。前段时间弄来的熊肉,该炼油的炼油,该烟熏的也在阴雨天的时候熏好,挂在了老屋的楼上。现在,楼上已经挂了不少肉,相当充实。 晚上,宋阳给蒋依娜送了点野猪肉。蒋依娜不想被别人看到,宋阳也没多说什么,把东西交到她手里,就转身带着两条猎狗去老松林看庄稼了。 看庄稼的人手又增加了两个,主要守着梨树湾的那片山地。白天刚打过野猪,晚上格外安静。 宋阳美美地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昨天一起打猎的另一个人来接替他,甄大叔则去梨树湾守夜。 经过昨天的事,几个猎手再也不觉得宋阳不靠谱,对他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就连甄大叔都直说,宋阳是石河子村最厉害的猎人,碰面的时候,哪怕是长辈,也没了之前的架子。 接替的人来得早,宋阳回到家时,一家人刚起床,正忙着做家务。宋阳进屋,看到在火塘边抽烟的宋建国和正在洗脸的哥哥,马上说道:“哥,今天别去上工了,跟我进山。” 哥哥下意识地点点头,没多问。宋建国却忍不住问道:“又进山干啥?” 宋阳笑着说:“昨天在老松林那边打野猪,回来的时候,无意间看到一棵大杜仲树,叫哥跟我去把树皮剥回来,处理好能卖两三百块钱呢!” 宋建国愣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你这小子,眼睛还挺尖……行,要不要我也去帮忙?” 他知道这年头杜仲树皮的价格,一棵大杜仲树,剥下来的皮处理好,卖个几百块钱,真不是问题。附近山里已经很难见到杜仲树了,没想到被宋阳发现一棵大的,这可是好事。 第131章 滋补肝肾 宋建国他们匆匆忙忙去上工了,宋阳和哥哥宋军则不用。他们在家煮了面条,简单吃过之后,嘱咐妹妹云梅和云兰看家,兄弟俩便带上背篓、锯子、斧头和绳索,一同向山里进发。 在未来,剥取杜仲皮一般选在清明到夏至期间,挑选树龄十五到二十年以上的杜仲树,进行局部剥皮。之所以选这个时间,是因为此时杜仲树皮的含水量高,是最容易剥取的时候。 方法是只剥掉树干一半的树皮,另一半保留,剥掉的部位缠上薄膜,让树皮重新生长,三年后等树皮长好再剥,如此循环利用。 但在当下,根本没这么多讲究。人们通常直接把树连根砍倒,将树皮全部剥下。留下一半,就等于留给别人。尤其是在价格更高的那几年,人们不分季节、不论树龄,疯狂砍伐。许多才生长几年的小树也未能幸免,树皮不好剥,就直接用斧头砸,硬生生把树皮剥下来卖掉。 高价格催生了大量的杜仲种植,可到了九十年代,价格却暴跌至五六块钱一公斤,很多人辛苦养护多年,却连成本都收不回来。 直接锯倒剥皮也无妨,杜仲树生命力顽强,砍倒后留下的树桩,来年还会发芽抽条,重新生长。只是再次剥取树皮,至少要等八年以后,与局部剥皮相比,周期长得多,树皮质量也会稍差一些。 不过,这对宋阳来说都不是问题。他还盼着这棵杜仲树抽出的新枝干,在八九年后,能让他再剥一次皮,再赚一笔钱。那时候,正是价格最好的时候。 宋军跟着宋阳进了山,找到那棵杜仲树时,宋阳才发现,这棵树比他预估的还要粗大,直径将近五十公分,只是旁边有高大的水青冈树遮挡,才让这棵杜仲树不那么显眼。 宋军看到这棵杜仲树,笑得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了。 兄弟俩稍作休息,就用带来的锄头简单刨开树根周围的泥土和小树,然后轮流用锯子贴着杜仲树根锯断,还提前在顺坡的方向留了个楔形口。没过多久,整棵杜仲树轰然倒下,压断了不少周边的小树和树枝。 接下来的工作就简单了。 宋阳砍了根木棍量好尺寸,用锯子在树干上环形锯断皮层,再用斧头一点点把树皮分段剥下来。这活儿急不得,兄弟俩忙活了一上午,才把树皮全部剥完,就连粗壮些的树枝上的树皮也没放过。 整棵杜仲树的树皮,把兄弟俩带来的背篓装得满满当当,分量可不轻。 此外,宋阳还收集了杜仲树的种子,准备带回家。他还摘了些杜仲树叶,晒干后捣成细粉,能用来处理伤口。常在山上跑,难免会受伤,到时候有备无患。 种子晾干后,开春就可以播种。等过个二十多年,说不定还能赚上一笔。那时候价格趋于稳定,树干上的皮能卖十八九块钱一公斤,树枝上的皮也能卖十二三块。反正自然放养,长成什么样算什么样,总归不会亏本,也算是一种积累。 对现在的宋阳来说,这不过是顺手而为的事。到时候,只要让别人知道这些杜仲树是他种的就行。盘龙湾周边有那么多别人看不上的山石荒地,用来种这些东西再合适不过。 这些树皮还需要进行简单的炮制处理。 两人把剥下的树皮搬到楼上,让内面相对平叠放好,又找来稻草把树皮围起来,再搬来石磨压在上面。这样放置六七天,这个过程叫做“发汗”,等内面皮层变成黑褐色就可以了。 然后,把杜仲树皮取出来压平晒干,再削掉表层粗糙的外皮,就可以拿去药材公司卖了。 事情做完后,晚上宋阳还要去守号。兄弟俩随便弄了点吃的,填饱肚子。 宋阳去补觉,而早就过了上工时间的宋军,背上背篓,带着两个女儿,去打猪草。 接下来的几天,宋阳晚上守号,白天抽空去盘龙湾,带着熬制好的桐油,给新房子的木料刷桐油。 厨房里的灶台和客厅中的壁炉,只用了五天就做好了。 宋阳烧火试了试,烟囱排烟效果很好,火力也很旺,做饭很快。 灶台里面用砖头砌成,外面贴上青石,看起来十分美观。 壁炉也是一样,顶部特意放了一块平整厚实的木板,以后可以摆放装饰品。炉灶里的柴火烧得很旺,火烟抽排顺畅,热量能很好地扩散到客厅,关键是一点也不呛人。相信到了冬天,取暖效果肯定很棒。 木匠师傅打造实木家具的工作还在继续,毕竟慢工出细活,这事儿急不得。估计还得大半个月,才能把桌椅板凳、木床、衣柜等家具打造好。 宋阳没有完全按照老式家具的样式打造,比如衣柜,采用的是后世的设计,让木匠师傅们大开眼界,都觉得新奇不已。 渐渐地,屋子里的东西越来越多,不再像以前那样空荡荡的,越来越有家的感觉。 宋阳花了大概十天时间,才把房子的木料都刷了一遍桐油。 桐油自带清亮的红褐色,刷上之后,木料看起来古色古香,整座房子的格调一下子提升了不少。 就在这几天,宋阳两次听到一阵声势浩大的嗡嗡声。他跑出屋子一看,只见密密麻麻的蜂群从远处飞舞而来,自然而然地钻进了石崖的石窟里。 原来是飞逃的蜜蜂自己找到这儿来安家了。 他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石壁上,加上他之前收回来的那一群,已经有六群蜜蜂了。 他相信还会有更多蜜蜂来,尤其是到了明年分蜂季节,会有更多蜜蜂入住。到时候,满石崖都是蜂群,也不是不可能。 不过,他也有些担心,明年会有好几个月的雨水灾害,这些蜜蜂在野外可能很难采集到花粉和花蜜,日子怕是不好过。也不知道到了秋天,还能剩下多少。 初步估计,这些蜜蜂明年很难有收获。 在这段时间里,蒋依娜再也没去号棚找过宋阳。 不过,她知道宋阳在忙着装修房子,就时不时在中午上工之前,去新房子转转。看着屋子一天天变样,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主动跟宋阳说的话也渐渐多了起来,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近。 事实上,他们俩的事,村里人都心知肚明。 不少人问过宋建国、张翠兰和宋军两口子,一家人都只是微微一笑,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但在旁人看来,这就相当于默认了。 屋子里的家具做好之后,宋阳找了个大清早,背着那些晒干、经过简单炮制的杜仲树皮和几个猪肚,去桃源镇上。 到镇上的时候还早,收购站还没开门。宋阳也不着急,就把背篓里捆绑着的几十公斤杜仲皮,连背篓一起靠在路边等着。 直到太阳升得有三尺高了,才看见冯叔背着背篓从镇上的黑市出来。 “冯叔!”宋阳迎上去打招呼。 “小阳啊,好久没见了!”冯叔也满脸笑容。 “是好久没见了,您都挺好吧!” “都挺好,你们家呢,宋老哥和嫂子也都好吧?” “都好!” “这次又带了啥好东西?” “就四个猪肚,还有些杜仲树皮。” 冯叔看着那些杜仲树皮,眼里满是欣喜:“这些树皮年份不浅啊!” “是有些年头了,这是山上野生的,砍的时候,直径有五十公分呢,这么大的可不好找了。” “那这树皮,可真是好东西,分我一半吧。” “要这么多啊?”宋阳有些惊讶。 “你不知道杜仲树皮能用来炖汤吗?巴戟天杜仲炖牛鞭,炖猪尾巴,补肾壮阳;核桃杜仲炖猪腰,滋补肝肾,强筋健骨……这种地道的山野好药材,这两年不太好找了,我不得多收点带回去备着嘛。” 活了这么多年,宋阳才发现,自己对这方面了解得太少。 就凭能补肾壮阳这一点,就能吸引不少人。 “倒也是……” 宋阳解开背篓上的绳索,冯叔从背篓里拿出树干上剥下来的好树皮,用自己带的小秤称了好几秤,一共称了十八公斤。 宋阳把布包里的猪肚也递给他:“这几个野猪肚,在家里熏过了,风干十多二十天了,您看看还行不。” 冯叔接过去看了看,随手就放进自己的背篓里:“怎么不行,都是好东西!” 宋阳偏头看了看,他背篓里收的,也就两只野兔、一只野鸡和两只竹鼠,不算多。但加上这四个猪肚和这么多杜仲树皮,背篓也装得满满当当了。 “野猪肚算你两块五一个,这些杜仲年份足,我比收购站多给点,十三块一公斤,你看行不?” “那肯定行!” “一共二百四十四块钱!” 冯叔当即从兜里掏出钱,数给宋阳,顺便说道:“我女儿回去跟我说,你这儿又有张熊皮和一个熊胆,我帮你问了下,暂时没人要。毕竟这些东西价值高,舍得花钱买的人没几个。你要是急着用钱,这次就送去收购站吧。下次有人要,我提前跟你打招呼。” 这事儿,宋阳倒不觉得意外。 毕竟,这年头条件好的人家,也很难一下子拿出几百块钱买熊胆和熊皮。舍得花这么多钱的人,真是少之又少。要通过冯叔这个渠道,以更高的价格卖掉这些东西,还得碰运气。 “没事儿,我懂……谢谢冯叔上次帮忙解决村里那事儿。” “说这些干啥,就是打个招呼的事儿,能帮到你们就好。” 冯叔说到这儿,顿了顿,微微皱着眉头说:“也不知道我家丫头为啥这段时间,都不愿意往镇上跑了。以前她可喜欢天天来,还经常住在她外公家,能帮我收点东西。现在倒好,天天呆在家里,不管我多忙,她都不愿意再来,也不知道到底咋回事,害得我只能自己跑。她在这儿除了她外公一家,就跟你们家熟点,你知道她在这儿遇到啥事儿了吗?” 宋阳知道冯叔说的丫头是冯晓萱。 他心里也纳闷,这种反常,难道冯晓萱真在山里碰上啥事儿了? 可他们交集不多,宋阳还真不知道。 他当即摇摇头:“我也不清楚,上次卖了熊掌以后,我就出来买过一次建灶台和壁炉的材料,一直没见过她。” “唉……”冯叔长叹一口气,“都不知道到底咋回事,问也问不出来,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愁死人了……行了,我还得赶回去,就不跟你多说了!” 宋阳点点头,帮冯叔把那些杜仲树皮装进背篓,提起来让冯叔背上。看着冯叔走远后,他重新把背篓里剩下的杜仲树皮捆绑好。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背着往镇上收购站走去。 到了收购站,以十二块钱一公斤的价格,把这些杜仲树皮过秤卖掉,宋阳手里又多了一百八十六块钱。 一棵杜仲树的树皮,卖了四百二十块,都快赶上一个熊胆的价钱了。这让宋阳因为打灶台、做家具而有些亏空的钱包,一下子又鼓了起来。 就这笔钱,足够把宋军的家具和设施都弄好,剩下的钱,就算结婚也够了。 回去就该去提亲,请先生算个好日子,把婚结了。 省得和蒋依娜在一起,她还躲躲闪闪的。 早点生个孩子,明年土地到户,还能多个人的土地。 分田到户是按人头分,反正生儿育女迟早的事,早点也没坏处。 房子弄好了,也该把家搬出来了。早点离开老宅,他也能早点安心! 至于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 第132章 项圈 卖掉东西从收购站出来后,宋阳径直前往铁匠铺。 秋去冬来,正是狩猎的好时机。他来铁匠铺,是想请铁匠大爷给两条青川犬打造两个防咬项圈。 有了这东西,要是碰上喜欢攻击脖子的猎物,比如豹子,布满钢刺的项圈就能起到绝佳的防护作用。在山上打猎,猎犬的守护和协助至关重要,自然得给它们多些保护。 让宋阳没想到的是,刚到农机站旁的铁匠铺,就瞧见门口一侧拴着两只半大的猎狗。他一眼便认出,这是两条凉山犬,是蜀地凉山州彝族同胞最常用的猎犬。要说山地里哪种猎犬最出色,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凉山犬。它嗅觉灵敏、奔跑速度快,发现猎物后会吠叫并缠住猎物,在蜀地的几种猎犬中,与青川犬不相上下,是非常适合当头狗的本土猎狗,和青川犬一样被称作撵山狗。 由于大凉山地处偏远,处于半原生状态,当地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凉山犬和青川犬大多自由放养。 家里的喂养满足不了它们对食物的需求,生存压力促使它们必须自己外出觅食、狩猎。像这样自猎的狗,在狩猎时通常表现出勤快、吃苦、勇敢、耐力好、追踪持久的特点,以及强烈的狩猎欲望和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都是狩猎时猎狗的优秀品质。 它们合群,非常适合群猎。而且,凉山犬嗅觉极佳,能追踪到三天左右猎物留下的气味痕迹,嗅觉不逊色于青川犬,猎性比青川犬还更强些,都是非常适合山里狩猎的好狗。 这两条猎狗和宋阳养的两条青川犬很相似,都是耷拉着耳朵,耳朵位置较高,呈倒三角形,黑色鼻头湿润,鼻腔宽大。两条狗都是短毛,毛发略显坚硬,大概是喂养条件不太好,长得干瘦,毛色也比较灰暗。 这是一种中型犬,尾巴高高扬起,上面的毛比体毛长得多,呈马刀状,又像一把扫把,所以也叫扫把尾。两条狗脑袋的毛色都是黑色,这是标准的火烧头。狗的鼻子、前腿、后腿和尾巴的毛色与身上不同,像是穿着披挂。 一只是黑狗,披挂为红色;另一只是更为罕见的花色狗。两只狗身高不到半米,体重大概也就十多公斤,腰部纤细。 这种有着明显腹线的猎犬,最大的特点就是灵活,奔跑速度快,闪避敏捷,群猎时,即便遇上豹子,豹子也只有逃窜的份。 按照李乘风教给宋阳挑选好狗的方法来看,这是两条出色的撵山狗。看着这两条狗,宋阳心动不已。狗拴在铁匠铺旁边,主人很可能就在铁匠铺里。宋阳兴奋地把背篓往旁边一放,快步走进铁匠铺,只见李乘风和老铁匠正坐在铁匠铺的两把竹椅上喝茶,他一下子愣住了。 “师傅,外面拴着的那两只凉山犬,该不会是……”前段时间刚听说李乘风要去凉山那边,现在这里就有两只凉山犬,很有可能是李乘风外出时带回来的。 李乘风和老铁匠被突然闯进来的宋阳吓了一跳,愣愣地看着他。 “吓我一跳!”李乘风瞪了宋阳一眼,接着说,“你上次不是跟我说想多养两条狗吗,这就是我去凉山那边玩的时候,顺便帮你找来的。” 听到这话,宋阳心里一下子踏实了:“巴豆呢,怎么没见它?” “刚刚还在外面,这会儿不知道跑哪儿去了……巴豆!”李乘风摇摇头,冲着外面大声喊了一句。 没过一会儿,巴豆不知道从哪儿钻了出来,跑到铁匠铺门口,欢快地冲着李乘风摇尾巴。 “这两条狗花了多少钱?”宋阳追问道。 “我在那边山里有朋友,找两只狗哪能要钱呢。你既然来了,回去的时候自己牵走,省得我还专门给你送过去。”李乘风顿了一下,接着问,“四条狗够不够?不够的话还能帮你找,东川犬和下司犬都能弄到。” “下司犬也能找到?”宋阳有些难以置信。东川犬比较容易找,但下司犬是贵州苗家人常用的猎犬。 “这有什么难的,反正我现在到处闲逛,彭水那边也有苗家人,他们也养下司犬,遇到了就能给你带回来。” “您还要出去啊?” “那肯定啊,要不是为了给你把这两条凉山犬带回来,我现在还在外面呢。我去过的地方多,认识的人也多,就想出去转转,去看看以前打猎讨生活和当兵时认识的那些朋友。” 宋阳听明白了,李乘风这是打算四处游历,走访朋友,顺便过游猎的生活。当下,他也不再跟师傅客气:“都是好猎狗,能帮我找到,那可太好了!”对于好的猎狗,他是真不嫌多,喂养好了,打猎就更轻松了。再说,不仅他自己能养,王岳也一直在找狗。 李乘风接着问:“你今天到镇上来干什么?” “前几天在山上看到一棵杜仲树,剥了皮送到收购站卖了。顺便来铁匠铺,请乘风帮我打个防咬项圈。” “防咬项圈,是什么东西?” “就是戴在狗脖子上的铁皮圈,上面有钢钉,用来保护猎狗不被猎物咬到脖子。” “这想法不错。”李乘风赞许道。 宋阳转而问铁匠大爷:“大爷,这种项圈能做吗?” 铁匠大爷问:“你想要什么样的?” “就是两寸宽的铁皮圈,上面有钢钉……要能方便戴上去和取下来,尽量做得轻点。”宋阳拿了根铁条,在满是铁灰的地上一边说一边画出图形。 铁匠大爷凑过来,弯下腰看着,等宋阳说完,点头道:“这东西不难,我这儿有弹性好的钢片,钻些孔,铆上钢钉就行。” 李乘风也在一旁看着,随后建议道:“还可以在上面挂个铃铛。” 山里的猎狗大多会戴个铃铛,围猎时,猎人能通过铃铛更好地掌握猎狗的位置。而且,追撵猎物时,铃铛发出的声响能干扰猎物,让猎狗围猎更有气势。 这是很有必要准备的东西,平时追踪时可以取下铃铛,保持安静,放狗时再给猎狗戴上,这与狩猎过程中要求的安静并不冲突。实际上,围猎本就是个热闹的过程,只有追踪时为了不让猎物提前察觉,才要求安静。 “能做就好,就按我师傅说的,再带上个铃铛。现在加上这两条凉山犬,有四条狗了,就先给我做四个防咬项圈,大概什么时候能做好?” “今天肯定不行,你下次来的时候来拿,不多收你的,给我五块钱就行。”铁匠大爷对钱还真是执着。 连李乘风都忍不住用手指着他:“你个老家伙,开口闭口都是钱,还一下子要这么多,他可是我徒弟。” “说什么呢,要不是看在他是你徒弟的份上,我要得更多,谁会跟钱过不去啊,我当然开口闭口都是钱。”铁匠大爷冲李乘风翻了个白眼。 两个老头你来我往,逗得一旁的宋阳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当即掏出五块钱付给铁匠大爷。 “师傅,今年一年都难得见几次面,还有大爷,走,一起去公社食堂,今天我请你们吃顿饭,喝点酒。”宋阳笑着说。 “还是你这小子懂事!”铁匠大爷咧嘴笑道,“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李乘风这么喜欢你了,你不知道,刚刚在铁匠铺里,一大半时间都在说你。” 宋阳好奇地问:“说我什么?” 还没等铁匠大爷开口,李乘风斜眼瞟了瞟铁匠大爷:“别废话!” “看看,不让我说,老家伙还不好意思了!”铁匠大爷说着,回头交代在屋里收拾东西的儿子,“我去公社食堂吃饭,有什么事能处理的你自己处理,处理不了的,过来找我!” 说完,他起身洗了手,然后和李乘风一起,跟着宋阳前往公社食堂。李乘风不让说,宋阳也不好追问,但看样子,应该说的是好话。 到了食堂,吃的倒也简单,花了两块钱,点了三荤两素,豆花和酒自然也少不了。宋阳陪着两位老人在食堂吃了将近一个小时,大多时候是在听李乘风讲述这趟去凉山的见闻。 直到酒足饭饱,李乘风还不打算回去,准备和铁匠大爷再多玩一会儿。李乘风亲手把拴着两条凉山犬的绳子交给宋阳后,宋阳背上背篓,牵着狗回家。 路过供销社时,他找人换了些票证,到供销社买了些饼干、糕点、罐头和酒水之类的东西,零零散散花了十多块钱。盘龙湾的房子已经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入住,也是时候考虑提亲的事了。 蒋依娜既然说愿意,宋阳也不想耽搁,打算找个媒人,把事情说清楚。找媒人自然要送些东西,去蒋依娜家提亲,总不能空手去,这些东西就是为提亲准备的。 事情办妥后,他牵着两条凉山犬往回走。奇怪的是,在宋阳接手之前,两条凉山犬还十分警惕,他靠近时还露出凶相。 可看到绳索交到宋阳手里,它们一下子就安静了,只是默默地跟在后面。宋阳不时逗逗它们,揉揉脑袋,挠挠脖子和下巴,走到半路,两条狗已经会摇着尾巴回应他亲昵的举动了。 第133章 罐头 宋阳回到家时,家人都去田里劳作了。 两个小侄女正在老屋旁的水沟边玩泥巴,筑起了一座小小的泥坝,在下方留了个拇指大小的出水口。看着水流冲进泥坝形成漩涡,她们摘下一片片草叶和小野花扔进去,瞧着它们被漩涡卷入水底,又从出水口冲出来,玩得兴高采烈。 瞧见宋阳回来,两个小家伙顾不上洗净沾满泥巴的小手,就争着跑过来,甜甜地喊着“叔叔”。可跑到近前,看到宋阳牵着的两条凉山犬,又急忙停住脚步,不敢靠近。 宋阳笑着催促:“快去把手洗干净,回来给你们吃饼干和罐头!” 两个小家伙立刻跑回水沟边,洗手洗脸,很快又跑了回来。 大概是听到了宋阳的声音,屋后山林里传来一阵枝叶晃动的声响,招财和进宝先后从林子里窜了出来。 它们猛地看到宋阳牵着的两条凉山犬,在离宋阳两米左右的地方停下,对着两只凉山犬发出呜呜的低吼声,紧接着狂吠起来。两只凉山犬也十分警惕,防备着招财和进宝。 宋阳明白,对招财和进宝来说,老屋周边就是它们的地盘,对外来的猎狗肯定会排斥。 他一边把招财和进宝赶到一旁,一边对云梅说:“丫头,去屋里给叔叔拿根绳子来。” 云梅听话地跑进屋翻找。 宋阳则把两只凉山犬拴到猪圈旁,防止它们被咬伤。 相比招财和进宝,两只凉山犬还小,现在可不是它们的对手。 宋阳不希望它们现在就打起来,得给它们时间相互熟悉。 所以等云梅拿来绳子,宋阳打好绳套,给招财和进宝套上脖子,也拴在猪圈旁。 控制好距离,让它们咬不到对方就行。 “没办法,只能先委屈你们一下,等你们熟悉了,再给你们松开!” 拴好两只青川犬,宋阳退到一旁,看着招财和进宝对着两只凉山犬叫个不停,而两只凉山犬虽然还未成年,面对招财和进宝,却也毫不畏惧,除了防备,并没有太多害怕的样子。 宋阳不再管它们,把背篓放在猪圈上,提着东西,带着两个侄女回屋。 他把特意给她们买的饼干和两罐罐头交给她们,其余的则拿到楼上,放进自己的柜子里。 下楼时,看到两个小家伙正抱着罐头使劲拧。 她们很少接触这种东西,也没那么大力气拧开,看到宋阳下来,都眼巴巴地看向他。 “两个罐头别一下子都打开,先分着吃一个,剩下的那个,等你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回来,是不是也得分他们吃点?”宋阳耐心地教导。 “那留一个罐头,等我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回来再吃?”云梅很懂事,不舍地把怀里抱着的黄桃罐头放了下来。 “去拿碗来,我给你们分!” 宋阳说着,接过云兰抱着的罐头瓶,在罐头底部拍了两下,用力拧开盖子。 云兰早就拿来两个碗放在桌上,宋阳用筷子把罐头里的黄桃瓣夹出来,分别放在两个碗里,又把罐头瓶里的糖水也均匀地分在两个碗中,最后罐头瓶里剩下一块,他自己吃了,还喝了口糖水,甜滋滋的,十分爽口。 两个小侄女的注意力全在碗里的黄桃和糖水上,都小心翼翼地用筷子蘸着尝。 这东西,尝了第一口就想第二口,别说是孩子,大人也难以抵挡诱惑。 没一会儿,云兰最先忍不住,开始吃了起来。 云梅见状,也赶紧吃起来,她知道云兰要是先吃完,肯定会盯上她这份。结果云梅先吃完,可云兰见她眼巴巴地看着,立刻用手臂护住碗,生怕被抢。 这小小的举动和心思,把宋阳逗得哈哈大笑。 眼看到了中午,爷爷奶奶他们快收工回来吃饭了,宋阳赶紧把火塘里的火拨旺,开始准备午饭。 时间掐得刚刚好,宋阳刚把饭菜做好,就听到外面传来宋建国和王静雅的说话声。 他们走到屋前,一眼就看到猪圈边多了两条凉山犬。 “这两条狗是从哪儿弄来的?”宋建国在外面问道。 宋阳走出去说:“我师傅去凉山那边玩,我让他帮忙找的,也是两条好狗。” 现在家里人对宋阳养狗已经完全没意见了。 有好狗,打猎才更顺利。 这大半年来,宋阳给家里带来的变化,大家都看在眼里。 尤其是进山打野猪的时候,他们亲眼见识了两条青川犬的厉害。 “杜仲树皮卖了多少钱?” 宋建国的目光在两条凉山犬身上停留片刻后,转而问他最关心的问题。 不光他想知道,王静雅、宋军和李嘉怡也都好奇地看向宋阳。 “杜仲树皮和那四个猪肚,一共卖了四百三十块钱。” 宋阳:“我去了趟铁匠铺,给这四条狗做防咬项圈花了五块钱,请师傅去公社食堂吃饭花了两块,又去供销社买了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花了十来块钱,还剩下四百一十三块五!” 这时,云兰迫不及待地抱着另一个罐头跑出来,催促道:“叔叔,爷爷奶奶,我爸爸妈妈都回来了,帮我打开罐头。” 小家伙满心想着罐头,在她看来,宋建国他们回来,就意味着可以打开罐头,品尝美味了。 李嘉怡看到罐头,忍不住说:“你太破费了,给孩子买这么好的东西还是要省着点,一年给两个孩子买东西花不少钱呢。” 她觉得宋阳有点乱花钱,即便买的东西是给自己女儿。 生活条件艰苦,省吃俭用已经刻在每个想踏实过日子的农村妇女心里,大家都节俭惯了。 宋阳笑着说:“这有什么,又不是给别人买,给两个侄女有什么舍不得的?辛苦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儿女嘛。” 顿了顿,他转头看向宋建国和王静雅:“我还顺手买了些糖果、糕点和酒水……爸妈,我准备请人帮我去跟蒋依娜提亲了。” “提亲,我早就想催你了。” “你想清楚了吗?” 这话一说,王静雅和宋建国的反应截然不同。 宋阳想了想,平静地说:“就是这么回事,有什么想不清楚的,我问过她,她说愿意留下来,也愿意嫁给我,既然她愿意,当然没问题。” “那我等会儿就去找媒人!”王静雅兴奋地说。 “直接去王岳家找婶子就行,走个形式而已!” 宋阳和蒋依娜已经把事情说清楚了,不需要能说会道的媒婆去吹嘘,打个招呼就行,没必要搞得太复杂。 反正都要给媒人送东西,不如选熟悉又好相处的人家。 “你既然想清楚了,那就去办吧,早办早好!” 听宋阳这么说,宋建国也没什么意见。 “饭菜都做好了,赶紧进屋吃饭!” 一家人纷纷放下手里的农具,进屋洗手准备吃饭。 宋阳接过云兰抱着的罐头,帮她打开。 不出所料,一屋子大人每人只象征性地尝了一口,剩下的被两个侄女抢着瓜分了。 很快就只剩下两个罐头瓶子,两个小家伙还想拿去当玩具,被宋建国收起来,成了泡茶喝水的工具。 吃过饭,宋阳没耽搁,上楼提了今天买的酒水和糕点,在王静雅和宋建国的陪同下,前往大村子王岳家里。 他们家饭菜还没做好。 到了屋里,宋建国和王静雅说明来意,许婶子自然满口答应,宋阳也送上买来的糕点和酒水。 王岳凑到宋阳旁边说:“你小子,终于行动了。” “说什么呢,搞得我好像干了什么坏事似的!”宋阳撇撇嘴说。 “之前我就跟你说,喜欢就上,你还天天跟我说不合适……” “当时有当时的想法嘛!” 上辈子这个时候,蒋依娜都不知道去哪儿了,可现在她还留在石河子村。 和上辈子情况不同了,有了很多变化。 宋阳不确定蒋依娜以后会怎样,但相信肯定会有改变。万一她真的留下来,那也是个不错的结果。 这种事只能走一步看一步,重生一回,他也没法完全掌控,只能顺其自然。“倒是你,王岳,你连对谁下手都还不知道,抓紧点啊!” 宋阳打趣道:“要不要我帮你介绍一个?” “你帮我介绍,别瞎扯了!” “不信啊?” “才不信你呢,天天和你在一起,你认识的姑娘还有我不认识的?” “不信拉倒,你会后悔的!” 见宋阳说得认真,王岳愣了一下,小声凑到他旁边问:“你说的是真的?是谁?哪个村子的?” 宋阳神秘一笑:“改天有空,我带你去看看!” “真的假的?” “真的!” 上辈子,王岳一直很照顾自己。要是王岳娶了别的女人,说不定早就天天吵架了。 但王岳一辈子家庭一直很和睦,那是因为他娶的媳妇性格开朗、通情达理又大方。 这辈子,宋阳还是希望王岳能娶到那个叫钟悦的女子,她也是宋阳叫了一辈子嫂子的人。 第134章 意气用事 等王岳一家吃完饭,许婶子没耽搁,带着宋阳前往蒋依娜的住处。 到了地方,却发现大门紧闭,人不在家。 向皂角树旁空地上的人打听,才知道她又去河边洗衣服了。 许婶子和宋阳没去催促,就在皂角树下等着。快到上工时间,蒋依娜才端着盆里的衣物回来,两人赶忙迎上去。 宋阳之前已简单跟许婶子讲了事情经过,既然水到渠成,许婶子也就没绕弯子试探。 蒋依娜把两人迎进屋里,宋阳将带来的糕点、糖果和罐头递给她。 蒋依娜红着脸接过,放在桌上,搬来凳子,招呼许婶子和宋阳坐下。 许婶子直截了当地说:“我今天是来给阳娃子做媒的。你父母不在身边,这事儿就得你自己拿主意。我听阳娃子说你们俩互相喜欢,看对眼了,婶子就问得直接些,你愿意嫁给阳娃子不?” 她做这个媒人,主要是来做个见证。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都是正常事儿,别害羞。你在石河子村当知青也有几年了,和阳娃子平日里也熟,相互了解,都清楚对方为人,我就不多啰嗦了。 你们现在可比我们那时候强多了。我们那时候,媒人上门,男女双方也就见个三四次面,父母一同意,就结婚了。 你们都到了结婚的年纪,尤其是你,都二十三岁了,再等下去也不是个事儿。 你是知青,有文化,阳娃子也不错,你瞧瞧,现在大房子都盖起来了,谁见了不羡慕,他也是有本事的人,你们俩郎才女貌……你们年轻人的事儿,干脆点,愿意就说愿意,不愿意就说不愿意,给个痛快话。” 许婶子说完,就不再多言,只是静静地看着蒋依娜。 宋阳也看着蒋依娜,期待着她的回答。 不管怎么说,这是自己的终身大事,宋阳心里还是很在意这个回复。 这时,蒋依娜倒也干脆,没怎么犹豫,红着脸看看许婶子,又看看宋阳,点头答应:“我愿意。” 许婶子立刻笑了:“愿意就好。就你一个人,订婚、彩礼这些事儿,其实都能省了。找先生拿你们的生辰八字,算个日子,再找队上的人做证婚人,事儿就能办了,你觉得咋样?” 提到算日子结婚,蒋依娜的神色一下子紧张起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这事儿,能不能等过年以后再说?我心里还没完全准备好。” “既然愿意,还有啥好准备的?马上秋收结束就入冬了,趁着农闲正好办事。到了明年,又该忙各种农事,不好准备。今年结婚,明年早早生个孩子,安安稳稳过日子,热热闹闹的,多好。 再说,你一个人过日子也不容易,跟着阳娃子早点住进大房子,不好吗?别紧张,女人都得经历这一天。先去算个日子,又不是说明天就结婚,你还有时间准备呢。” 许婶子笑着劝说道。 她以为蒋依娜是因为要为人妻而感到害怕。 蒋依娜看了宋阳一眼,见宋阳正专注地看着自己,赶忙把目光移开,犹豫了好一会儿才说:“还是等过年后吧。” 许婶子还想再劝,却被宋阳打断:“婶子,就再等等吧,也不急于这一时。” 他从蒋依娜的犹豫中,察觉到了一些异样。 见宋阳这么说,许婶子便不再强求:“行吧,事情说开了,接下来你们自己商量就行……你们再聊聊,我先回去了,家里还有事要处理,马上又要上工了。” “好的!”宋阳点点头。 许婶子起身出门,远远等在一旁的宋建国、王静雅、王岳和他父亲都围了过来。 “嫂子,事儿咋样了?”王静雅急切地问道。 许婶子轻轻叹了口气:“问过了,姑娘答应是答应了,可说到拿生辰八字算日子,她说要等过年后,还说心里没准备好,也不知道她咋想的,阳娃子也说不着急,我就不好多说啥了。” “答应了就行!”王静雅倒没多想。 宋建国则微微皱了下眉头:“这姑娘,怕是还有别的心思。” 他说这话时,在蒋依娜的屋子里,宋阳和蒋依娜都沉默着。 过了好一会儿,宋阳觉得这气氛有些压抑,也跟着起身:“娜姐,我知道你可能还没想清楚,那就再好好想想。等你真的确信自己愿意留在这山沟沟里,再说也不迟。” 这些事,私下见面时,宋阳都跟蒋依娜说过,提亲、算日子结婚,都提过。 可现在,提亲蒋依娜没犹豫就答应了,提到定日子结婚却又犹豫了。 要是过年后再定日子,搞不好又得大半年过去…… 事到临头有变故,肯定是有想法了。 既然有别的想法,那就想清楚再说。 宋阳转身要走,却被蒋依娜突然叫住:“阳子,我不是那个意思!” 宋阳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蒋依娜,微微一笑问道:“我只是说实话。” 蒋依娜一时间有些慌乱,半天没说话。 “我真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考虑清楚。还是那句话,终身大事,不能马虎。要是没做好跟我过一辈子的打算,就别勉强,我也没逼你的意思。” 宋阳说完,这次没停留,直接走了。 他现在能确定,蒋依娜还是没彻底打消回城的念头。 就像他之前想的,她只是在做一个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或者说,她只是想给自己多留条路。 得给她时间考虑。 大概是怕宋阳多想,就在宋阳迈出门口时,蒋依娜突然说道:“我都已经是你的人了……今天就去算日子!” 宋阳微微皱了下眉头,回头看向蒋依娜。 蒋依娜快步走过来,拉住宋阳的胳膊就走。 这一幕,让吃过早饭在空地上晒太阳聊天的人都面面相觑,随后一阵哄闹,也让宋建国他们几人摸不着头脑。 宋阳任由她拉着,一路朝村子后面的老先生家走去。 这位老先生姓刘,是宋阳爷爷那一辈的人,七十多岁了,身体还很硬朗。 整个村子,就他会看黄道吉日,懂生辰八字的搭配。 虽然宋阳不是特别在意这些,但这也是个礼节,不能少的过程。 生活还是需要点仪式感的! 蒋依娜这么一弄,反倒让宋阳有些懵,不知道她怎么突然有这么大转变。 该不会是在赌气吧? 没走多远,就看到老先生也在空地边坐着抽烟,蒋依娜径直上前:“刘爷爷,刚才阳子请婶子来提亲,我答应了。我没什么家人商量,那些繁文缛节就省了,想请您帮忙看个结婚的日子。” 蒋依娜这么直接,也出乎宋阳的意料。 皂角树空地上的人纷纷围过来凑热闹。 “阳娃子,看不出来啊,你下手够快的,这么容易就把蒋知青追到手了。” “我现在有点明白,为啥那小子挨揍了!” “说什么呢,那小子不该揍吗?” “我看阳娃子和蒋知青还挺般配的,这些年他俩处得最好,能结婚挺好。” …… 一时间,人们或是小声议论,或是大声谈论,这些话都传进了宋阳耳朵里。 他没想到,当时揍那小子纯粹是因为对方骂人,现在在别人眼里,好像还有争风吃醋的嫌疑。 不过,他现在也懒得管这些,先把眼前的事处理好再说。 老先生抬头看看蒋依娜,又看看宋阳:“真的?” “当然是真的!” 宋阳也不含糊,笑着说道:“您就帮我们看个日子呗!” “那走吧,去我家,得找张红纸,翻翻书,写下来才行。” 老先生起身,带头往家走。 围在周围的人纷纷让开一条路,看着三人离开。 这下,事情算是在全村人面前公开了。 老先生家离得不远,进了家门,他找出用毛笔写的旧书、毛笔、红纸和墨汁,然后问了宋阳和蒋依娜的生辰八字。 他对照着书翻了好一会儿,说:“有三个日子行,冬月初六、冬月十六和冬月廿三都可以,其中冬月初六是最好的,你们选一个。” 都是冬月的日子! 离现在还有三个多月……也挺好! 蒋依娜听到这些日子,神色稍微放松了些,转头看向宋阳:“你选个日子吧!” 宋阳当然觉得越早越好,立刻说:“那就冬月初六!” “好!”蒋依娜没意见。 见两人定好,老先生折好红纸,用毛笔在上面写下两人的生辰八字,定于冬月初六这黄道吉日成婚,等墨迹干了,才交给宋阳。 宋阳接过看了看,小心地收好,然后从兜里掏出两块八毛八递给老先生,谢过之后,叫上蒋依娜出门。 到了门外,宋阳回头认真地看着蒋依娜:“娜姐,真决定了?” 蒋依娜用力点点头:“真决定了。” “改天有空,我带你去供销社买两身好看点的衣服。” “好!” 看着此刻突然又轻松起来的蒋依娜,宋阳在心里默默希望:可别是意气用事,希望一切顺顺利利,别再折腾了! 第135章 结婚是大事 宋阳其实特别享受守夜护田的工作。每天夜幕降临,他便打着手电筒在田边走上两圈,扯着嗓子吆喝几声,再朝天放几枪,随后便能安心睡个好觉,第二天依旧精神饱满,带着四条猎狗上山溜达。 毕竟,得为秋收后的秋末和整个冬季的打猎做准备,这些猎狗到时可都派得上用场。 两条凉山犬和两条青川犬刚被拴在一起时,互相充满警惕。但三天过去,它们渐渐熟悉了彼此的气味。 宋阳试着放开它们,一开始,几条狗还互相嗅来嗅去,可没过一会儿扭打在了一起。 招财和进宝为了捍卫自己的“领地主权”,对两条未成年的凉山犬发起了攻击。 好在之前的熟悉起了作用,招财和进宝没下狠手,等凉山犬表示屈服后,这场“小战争”便结束了。从那以后,四条狗相处得十分融洽。 宋阳给两条凉山犬取了寓意吉祥的名字,红披挂的叫“福运”,花色的叫“瑞祥”。 可这两条凉山犬有个让宋阳头疼的毛病,它们总喜欢跑到茅房附近转悠,还吃粪便。 宋阳知道,凉山犬生存环境恶劣,饿极了确实可能饥不择食,但这习惯实在不好,他多次教训,希望能帮它们改掉,不然想亲近都觉得膈应。 宋阳抓紧时间训练它们。与招财和进宝相比,福运和瑞祥学东西更快。 他还留意到,这两条凉山犬的嗅觉丝毫不输招财,每次招财有发现,它们也能敏锐察觉。 这些天,宋阳没少给它们喂食,还常带它们上山打野味加餐。 渐渐的,两条凉山犬虽然还是有点瘦,但毛色愈发有光泽,一进山林,就跟在招财和进宝身后,活力满满地到处嗅、到处跑。 这天,宋阳抽空去镇上找铁匠大爷,取来了定制的防咬项圈和铃铛。项圈是钢圈钻孔后铆上二十八颗钢钉制成的,他还特意找来麻布,让嫂子帮忙把内侧包起来缝好。 挂上铜铃铛后,四条狗一跑起来,就叮当作响,这也算是让它们提前适应狩猎时的装备。 眼下,宋阳考虑着进山打猎。村子周边猎物越来越少,很难有所收获。另外,家里挂着的熊胆经过四次蘸烫,已经彻底阴干,去了油皮的熊皮也干燥完好,麝包也处理得差不多了。其实,宋阳不着急卖这些东西,他手头除了预留打家具的钱,还剩三百多块,结婚绰绰有余。 他心里清楚,往后几年,麝香和熊胆价格肯定越来越高,不必急于一时。只是,熊胆得分给王岳一半,王岳家境一般,正打算攒钱盖房,宋阳想早点把熊胆卖了,把钱分给他。 既然没法通过冯叔卖掉这些,就只能跑收购站了。 这段时间,蒋依娜晚上没再来过守夜的窝棚。偶尔在路上碰到,或是宋阳去找她,两人才说上几句话。蒋依娜还让宋阳带她去盘龙湾看过几次,不过她只在石崖对面的竹林远远观望。 宋阳常去大村子看她,每次都带上些肉或野味。可每次他想有些亲密举动,蒋依娜总会找借口躲开,最多也就允许简单拥抱一下,再进一步就怎么都不愿意了。 这天晚上,宋阳在窝棚里难得听到四条猎狗的叫声。他赶忙提着猎枪冲出去,看到山路上有人打着手电筒走来,心里一阵激动。 可还没等脸上露出笑容,就听到了王岳的声音。不一会儿,王岳抱着几个玉米来到窝棚边,笑着说:“在家无聊死了,来找你解解闷,顺便掰了几个玉米,晚上烤着吃。” 宋阳打趣道:“你明知道我在这儿守夜,防着野兽和偷玉米的人,就不怕我去举报你?” 王岳满不在乎地说:“烤好了分你两个,就当封口费啦!我是在最里面的地中间掰的,边上不容易被发现。” 其实,这个时节,偷掰玉米烤着吃的人不少。特别是那些割猪草的孩子,总会偷偷在背篓里藏几个玉米带回家,或者跑到山里没人的地方,生火烤着吃。 大家粮食都不宽裕,宋阳也发现过几次,不过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作没看见。 既然王岳来了,宋阳索性对着夜空吆喝几声,然后钻进窝棚。王岳已经蹲在火堆旁,把玉米外皮剥掉,只留两三层,放在火里烤。 王岳拍拍手上的灰,坐到简易木床上,突然问道:“阳子,你上次说给我介绍的姑娘,到底是不是真的?” 宋阳愣了一下,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姑娘?” “就上次你找我妈做媒那天说的那个!”王岳难得红了脸。 宋阳这才明白,笑着调侃:“你这是春心萌动,想找媳妇啦?” ,王岳是在洪涝灾害过后,土地到户的第二年,也就是八二年年底结的婚,是在赶场时认识的钟悦。 “你就跟我说实话,到底有没有这回事?” “当然是真的,我怎么会骗你呢!” “那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见见?” “等我有空吧,这几天天天守夜,估计得等秋收之后才有时间,她住得有点远。不过我跟你保证,那姑娘人特别好,长得也漂亮。” “你告诉我她是哪个村的,叫什么名字,我自己去看。”王岳有些迫不及待。 “那可不行,别着急,到时候肯定带你去。我也是之前跟师傅学打猎的时候见过她一面,也不太熟。”宋阳找了个借口。 王岳有些失望,叹了口气:“你说了跟没说一样,我还以为你认识人家呢。” 宋阳笑了笑,转而说:“过几天跟我去趟汉中吧。” “去那儿干嘛?” “卖熊胆和熊皮,顺便买把好猎枪。” “你不是有火枪吗?” “好猎枪打猎才更顺手。而且冬天打猎的时候,我爸也得有把枪,总不能一直拿着开山刀,像什么话。再说,你不是说要盖房子吗?早点把熊胆卖了,把钱给你,你也好早点准备。” “行,什么时候去,你提前说一声。”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等着玉米烤熟。没一会儿,带着外皮烤的玉米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又翻烤了一会儿,宋阳伸手从火里拿出一个烫手的玉米,拍掉上面的草木,剥开外皮,热气瞬间冒了出来。这样烤出来的玉米,被烧焦的部分带着浓郁的烟火味,被外皮包裹的部分则软糯香甜,每一口都层次丰富,味道独特。 在年代,这个时节,没有什么比玉米更受欢迎了。 都是能自行留种的老品种,香甜可口,就连玉米杆都能当甘蔗嚼。一个简单的烤玉米,在后世被各种改良创新,可在宋阳心里,都比不上这种最原始的柴火烤法,哪怕吃完整张脸都黑乎乎的。 说起来,这还是他重生回来第一次玉米。两个玉米下肚,宋阳还意犹未尽。可王岳吃得也不慢,没办法,宋阳只能自己又去地里掰了几个,继续烤着吃,被王岳笑话“监守自盗”。 王岳吃饱喝足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只剩下宋阳继续守夜。他把玉米外皮收拾好,扔到山沟里用土埋了,回到窝棚前,又觉得有些无聊。他对着夜空吆喝几声,放了两枪,便回窝棚睡觉了。 半夜,宋阳被雨点打在玉米叶上的声音吵醒,起身一看,不知何时,原本繁星点点的夜空已被乌云笼罩。天亮时,雨还没停,只是小了些。放眼望去,山坡半山腰以上雾气弥漫,一片灰蒙蒙。 宋阳顶着细雨绕着田地巡视一圈,回到窝棚时,来接替他的人已经到了。他提着枪,带着四条猎狗回家。 今天全村不用出工,回到家,宋阳刚换下潮湿的衣服准备睡觉,就被母亲王静雅叫住:“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婚期都定了,也不见你主动点,这几天都没见你去看人家。结婚是大事,你去找她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趁着今天不下地,去赶个集。入秋了,一下雨就越来越冷,我给了你三十块钱钱,你带她去买两身衣服。你这孩子,一点都不懂事。” 王静雅对宋阳的婚事格外上心,没少往蒋依娜那儿跑,送吃送喝。见宋阳几天没去,比他还着急。 宋阳苦笑着说:“知道啦,我去还不行嘛!” 第136章 正经人谁写日记 在这个情感表达相对含蓄的年代,宋阳和蒋依娜在号棚里偷偷见上几次面,对他们来说,已然是颇为大胆的举动。 男女之间的亲昵行为,在这偏远山村,因地处偏僻,即便被村民瞧见,大多也只是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不会太较真。 宋阳会时不时陪蒋依娜找个地方坐坐,有好吃的就想着给她送去,如此努力,只为让两人感情升温。 毕竟在当时,像牵手、亲吻、拥抱这类亲密举动,只有等娶回家,关上房门后才好考虑。 即便如今婚期已定,宋阳深知,过于亲密的举动,也得讲究合适的时机与地点。平日里多给予帮扶,偶尔相聚交谈,已算是他能做到的诸多努力。 这些年,城里来的知青们,生活各有不同,不像去国营农场、林场的知青,每月有工资,日子较为安稳,来到山村的知青,没有工资,一切都得靠自己。 宋阳亲眼目睹,许多知青连基本生活技能都欠缺,解决温饱都成问题,毫不夸张地讲,若没有村民帮助,不少人在山里生存都艰难,即便适应了,还生出不少事端,好在村民们都包容了。 就像那首后来广为传唱的《知青岁月》,看似深情,实则讲述着知青回城后,抛弃在农村的感情,拍拍屁股走人,用一个字形容,就是“负”,还有不少知青回城后,竟把让农村姑娘怀孕当作炫耀之事。 所以,当宋阳带着蒋依娜去桃源镇赶场,最后独自回来时,心里难免有一丝被辜负的感觉。 没错,蒋依娜走了。 那天,宋阳瞅着阴雨天气,邀蒋依娜去赶场,说要给她买两身衣服,蒋依娜听了很是欢喜,一路上,两人有说有笑,氛围轻松愉悦。 然而,刚走到半路,就碰到了公社新上任的书记李卫东。 自从宋建国当上生产队长,李卫东常来石河子村指导工作,与宋阳一家渐渐熟络起来。 李卫东这人不错,宋阳看到他,笑着打招呼:“李书记,您这是要去石河子村还是黑湾村呀?” 这条路,就通往石河子村和黑湾村,别处去不了。 李卫东瞧见宋阳和蒋依娜,稍显惊讶:“本来是要去你们石河子村,不过看样子,我不用去了。” 顿了顿,李卫东笑着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去赶场呢!我妈让我带娜姐去买两身衣服。”宋阳如实回答。 听到这话,李卫东微微一愣,把宋阳拉到一旁,小声问:“你俩啥关系呀?” “前段时间,我请人上门提亲了,婚期定在冬月初六,到时候还想请李书记您来给我当证婚人呢!” 这事儿全村皆知,宋阳便坦诚相告。 李卫东却在这时轻轻摇了摇头:“你这事儿,恐怕悬啊!” “为啥?”宋阳疑惑地问,随即像是想到了什么,忙问:“她……能回城了?” 李卫东微微点头,长叹一口气:“也别太着急,你们既然都定了婚期,看看她的态度吧!” 宋阳抬眼看向在一旁路边打着伞静静等待的蒋依娜,他明白,真正的考验来了。 李卫东走到蒋依娜身旁,没有隐瞒,直接说道:“蒋知青,昨天刚接到通知,你可以回城了。” 回城…… 听到这话,蒋依娜仿佛遭了雷击,整个人瞬间愣住,不敢置信地问:“您能再说一遍吗?” “我说,你可以回城了!”李卫东微笑着重复。 蒋依娜浑身猛地一颤,紧接着,泪水夺眶而出,放声大哭起来。 宋阳和李卫东都没有劝阻,只是在一旁默默看着。 他们深知,在其他知青都离开后,蒋依娜这段时间承受了太多煎熬。 突闻此喜讯,所有情绪瞬间爆发,再也难以抑制。 蒋依娜蹲在路边哭了七八分钟,情绪稍微稳定后,李卫东接着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在石河子村安家落户,会补发四百块安家费;另一个就是回城,但什么都没有。” “回城!”蒋依娜几乎不假思索地说道,还再次强调:“我要回城!” 李卫东看了宋阳一眼,又转头看向蒋依娜:“那……你随时可以到公社办理手续。” “现在就去办!” 她态度坚决:“我今天就走!” 不知为何,听到蒋依娜这话,宋阳心里竟有种莫名的轻松。 毕竟相处了一段时间,说没有不舍那是假的。 他只是觉得,蒋依娜或许会跟自己说些什么。 蒋依娜果然看向他,嘴唇动了动,只说出三个字:“对不起!” 宋阳微微一笑:“你有你的选择……我能理解。” “我书桌里有本日记,你可以看看,还有个小物件,是我爸送我的,你留着做个纪念的想过和你一起过日子。” “既然决定回城,说什么都多余了,我也不想说挽留的话,即便留下来,也不会安心,没什么意义,我回去了。” 宋阳微微叹气,转身往回走。 宋阳的举动让蒋依娜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满心愧疚,但最终脸色一沉,也转身离开。 李卫东愣愣地看着两人朝着相反方向离去,有些摸不着头脑。 迟疑片刻,他也转身跟着蒋依娜,返回桃源镇。 在回家的路上,宋阳心里出奇地平静,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如此。 一直走到通往自家山腰土路的岔路口,他犹豫了一下,望向大村子皂角树旁的知青屋舍,还是朝那边走去。 宋阳心里虽没有太大波澜,但或许是那一丝不舍,让他决定去看一看。 来到蒋依娜屋前,宋阳见门扣上挂着锁,便从旁边找了块石头,用力一砸,不太结实的锁应声而开。 他取下锁扔到一边,推门而入。 在这间收拾得整洁的屋子里转了一圈,宋阳关上门,走到临窗书桌旁的椅子上坐下,打开书桌的三个抽屉。 第一个抽屉里放着各种红色书籍,看样子很久没人动过,落了一层灰。 中间抽屉放着梳子、镜子、剪刀、头绳之类的小物件。 在第三个抽屉里,宋阳看到了那本日记,拿出来随手翻看。 起初,日记内容很平常,记录着刚到山里的艰难、不适,想回家的念头,村里的琐事,以及和几个知青改造石河子村的想法。 大多是宋阳经历过的事,平淡无奇,宋阳看着甚至有些想笑:自己都自顾不暇,还想着改造村子…… 直到知青陆续回城,只剩她一人留下,日记内容有了很大变化。 “赵强那混蛋又来了,突然冒出来,拉着我就往树林里拽,还好我挣脱了,好可怕……去找了赵富贵说这事,他却不当回事,敷衍几句,晚上赵强又来蹲墙角……没一个好人,都是恶魔!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个地方?跑?又能跑到哪儿去?” …… “赵强又来蹲墙角,我只能躲在床上,大气都不敢出……他被打了,被宋阳打得头破血流,阳子……他肯定也有不轨企图,我知道,男人都馋女人身子!” …… “刘老三家里出事了,闹得很大,还动了家伙,可算有人收拾他们了……宋叔一家,人还不错。” …… “都过五月了,听说很多人被放出来了,我爸怎么一点消息都没有,看来,回城没指望了,回不去城该怎么办?难道真要一辈子待在这小山村?” …… “还是没希望回城!看来真回不去了,阳子说得对,哭解决不了问题,不管在哪儿,日子都得继续,阳子家盖起了大房子,真漂亮,阳子还挺有本事,好像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他总爱找我们几个知青,还老偷偷看我…… 他肯定在想,只要我主动点,回不去城,也得做二手准备,至少日子不能太差,盖了房子,接下来肯定要考虑结婚了。他会来找我吗?” …… “阳子还是不温不火,我问了王岳,王岳说阳子觉得我一心想回城,不是能踏实过日子的人,不想耽误我……难怪,他突然冷淡了许多。 阳子妈找我聊天,话里话外都在试探我愿不愿意嫁给阳子,是阳子有这想法了吗?倒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城,也许永远回不去,我该怎么选? 阳子其实挺好,一表人才,对我也上心,要是成家,或许能少吃点苦!” …… “割麦子的时候试探了下,阳子是有想法,可感觉他不太相信我会留下来,怎样才能让他相信呢?光靠嘴上说,他肯定不信,他现在变得好谨慎,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思……万一他找了别人,我还有机会吗? 之前阳子救过的那个姑娘就很可疑,不然她老往盘龙湾偷看阳子家盖房子干嘛。 我要是这么做,名声就没了,到底值不值?顾不了那么多了。” …… “阳子在守号,这是个机会,我主动点,他应该相信我了吧!疼……” …… “那种感觉居然还挺好,怪不得那么多男女痴迷,终究是有了夫妻之实,前七后八,应该不会怀孕,阳子居然还知道国外的壁炉,我只听我爸说过,书里读到过,没想到阳子还会建,这乡下小子,怎么懂这么多? 他比我想象的懂得还多,好多东西都很新奇,他这个人真奇怪” …… “他跟我说等他准备好,就请人上门提亲、定日子,我答应了,希望能多准备些日子……还是没一点回城的希望。” …… “怎么来得这么快?真来提亲了,提亲可以答应,但马上就要去算结婚日子,万一日子很近,我该怎么办? 阳子让我多想想,不知道他是不是真心的,我总觉得他又起疑了,我还想再等等……但又不能让他觉得我是故意拖延,烦死了,只能硬着头皮上。 还好,日子定下来,还有三个多月……这三个月能等到回城的机会吗?难道我真要认命,实在不想待在这山村,虽然换了队长,有他们一家照顾,日子好过很多,但还是想回城!” …… “这段时间,阳子总想亲近我,都被我躲开了,他会不会有别的想法?还是没回城的消息。” …… “日子越来越近,不甘心啊!婶子今天塞给我三十块钱,说让我买点喜欢的东西,这么多年,手里头第一次有这么多钱……这钱,够我回城了!不知道偷偷跑掉会有什么后果?总觉得对不起阳子,他一直很认真,从没抱怨过!” 这是蒋依娜日记的最后一页。 看完这些,宋阳不禁感慨: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果然如他所料,蒋依娜只是把嫁给他当作回不了城的退路。 日记里满是挣扎、煎熬与纠结,甚至有被逼疯的迹象,但始终在为自己考虑。 他也确定了,上辈子蒋依娜夏天跑掉,并非单纯因为受不了赵强的骚扰。 今天赶场,拿着三十块钱的蒋依娜,本就有跑的念头。 只是她运气好,就在这一天,等到了回城通知。 宋阳明白,蒋依娜不是坏人,只是个一心想回城的利己主义者。 离开就离开吧! 宋阳觉得,这或许并非坏事。 他早有蒋依娜可能回城的心理准备,如今她真走了,对他而言,只是证实了一个预想,并没有太多患得患失。 即便重生,一些小事的改变也难以精准把握,相反,避开了一个可能的“坑”,他反倒轻松。 毕竟,他也……不算亏! 只是有些遗憾,浪费了这些时间和精力,今年结不了婚,也没法生个能分田地的孩子了。 不过,转念一想,多一亩三分地,好像也没太大用处,便不再纠结。 随后,宋阳看向蒋依娜留下的那个物件…… 第137章 强扭的瓜不甜 那是一个用手帕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小物件,宋阳好奇地打开,发现是一只做工古朴而精巧的铜制小鹿,仅有巴掌大小。 整只铜鹿表面因频繁被抚摸把玩,泛着温润的光泽,呈一种悠然自得的跪卧姿态,神态栩栩如生,乍一看,只觉精巧可爱,可宋阳的目光却被鹿身上奇异的纹路吸引住了,那是一道道细腻的线条,勾勒出的亭台楼阁,莫名让他感到熟悉。 苦思冥想许久,他猛地记起,这纹路与自己藏在箱子底的铜镜上的图案有些相似,回去比对一下便能知晓。 宋阳将铜鹿用手帕重新包好,随手揣进兜里,拿起蒋依娜的日记本走出屋子,顺手关上了门,径直朝家走去。 王静雅正在门前剁猪草,瞧见宋阳回来,满脸疑惑地问道:“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在她的预估里,宋阳带着蒋依娜去镇上赶场,这会儿应该才刚到镇上不久。 “我不回来还能干嘛,人都走了。”宋阳收起雨伞走进屋里,见哥哥宋军和嫂子李嘉怡不在家,宋建国也不见踪影,只有两个侄女在火塘边烤玉米,便随口问:“丫头,你爸妈和爷爷呢?” “我爸他们去新房子刷桐油了,爷爷出去串门了。”云梅一边回答,一边打量着两手空空的宋阳,眼神里满是失望。 王静雅一听这话,感觉事情不对,立刻跟了进来:“人都走了,你说的是谁?” “肯定是蒋知青啊。” “什么意思?” “半路上碰到公社书记,说来了通知,她可以回城了,她当场就说要走。” “你们都要结婚了,你怎么不拦着?” “我拦她做什么,她心思都不在这儿,强留又有什么用,强扭的瓜不甜。” “这事儿,就这么黄了?” “不然呢,也不算坏事,省得以后闹心。”宋阳神色平静,仿佛在讲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可在王静雅眼中,宋阳的反应太反常了,她隐隐有些担忧:“儿子,我看你对那姑娘挺上心的,她现在走了,你就一点都不难过?你可别想不开啊!” 宋阳有些哭笑不得:“这有什么想不开的,我还怕你想不开呢。” “什么?”王静雅一脸茫然。 宋阳提醒道:“你送出去的那三十块钱。” 王静雅这才反应过来:“对哦,我昨天才给她的三十块钱,这下全打水漂了!不行,我得去把钱要回来……”说着,她急匆匆地往外走。 宋阳赶忙一把拉住她:“别去了,人家恐怕早就走远了,去了也没用。” “你这傻孩子,既然知道,怎么不把钱要回来?”王静雅转过身来责怪宋阳。 宋阳翻了个白眼,扯了个谎:“我也是回来才想起来。”实际上,他不是没想起来,只是觉得在那种场合要钱,实在拉不下脸,蒋依娜也没主动提起,他想着蒋依娜是正常回城,就当是结个善缘,说不定以后去城里办事,还有碰面的机会。 “那可是三十块钱啊!”王静雅拍着大腿叫嚷起来,“那姑娘也真是的,想走就别答应这事儿啊,前前后后,在她身上少说也花了大半头猪的钱了,怎么尽是骗人呢。” “行了,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别想那么多,我去睡觉了。”宋阳说完,自顾自地打水洗脸洗脚,然后上了楼。 他现在满心好奇的是手中这铜鹿到底是什么来历。 到了床边,他把藏在箱子底的那面小铜镜取了出来,仔细比对,越看越觉得铜镜上的花纹和铜鹿身上的花纹如出一辙,感觉这两样东西像是一套的。 铜镜他能确定是个古董,照此推断,这铜鹿很可能也是,只是他对古董这方面实在了解有限,却总有一种预感,这两样东西绝不简单。 想不出个所以然,他只好把东西用布包起来,和日记本一起放在箱子底,然后,他躺到床上,拿起一本关于养殖技术的书翻看。 等到眼皮开始打架,他干脆钻进被窝,很快便沉沉睡去。 等他醒来时,已临近傍晚,楼下传来炒菜的声音,他凑到木窗边往外看,外面的阴雨早已停歇,夕阳挂在西边的山头。 宋阳穿好衣服下了楼,只见一家人沉闷地围坐在火塘边,见他下来,大家纷纷扭头看过来,眼神里透着古怪。 今天刚出了这档子事,他倒也不觉得意外。走到火塘边拖过凳子坐下,看着锅里正在炒的白菜,说道:“弄点肉吧,我有点想吃肉了。” “好嘞!”李嘉怡把手中的锅铲递给宋军,提了菜刀上楼割肉。 “老弟,看开些。”宋军转过头看着宋阳,勉强挤出一丝笑容。他平时话不多,这一句简单的安慰,也算是尽了心意。 看得出来,一家人都担心宋阳因为婚事告吹想不开,怕他出什么意外。 “我早就说过,那姑娘会有别的想法……”宋建国闷声闷气地说了一句。 还在一旁生闷气的王静雅听了这话,顿时火冒三丈:“你早说了,你早说啥了?你要是早知道,为啥不早说?也不见你提前拦着点。” “你那么积极,儿子也有意思,我能说什么?”宋建国把烟袋靠在板壁上,“我也希望儿子能成这门亲事,毕竟那姑娘主动了不少,我也愿意相信她是下定决心留下来的,之前都说得好好的,可一提到看结婚日子,她说要隔年,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眼看着王静雅还想发作,宋阳赶忙打断她:“别说了,我真没事,也没什么想不开的,至于那三十块钱,真不是什么大事,赶紧做饭吧,等吃完饭,我还要去守号。” 顿了一下,他接着说,“爸,明天晚上,你换个人去号棚守着,我准备叫上王岳,去趟江城。” “你去那儿干啥?”宋建国奇怪地问。 “去那边卖熊胆、熊皮,大伯家不是也想盖房子嘛,他们等着钱用,主要是我想去那边买把好点的双管猎枪,入秋了,马上就到冬天,有把好猎枪,我打猎也更安全,打到的猎物也能多些。 那火枪,开一枪就得重新装一次弹药,太慢了,双管猎枪不一样,一枪打不死还能再开一枪,装填子弹也快,方便多了,至于我现在这把火枪,就留给爸你用。” 宋阳解释了自己的打算,“还是那句话,一直守着这点工分,还不如我打猎,我不想把精力都花在这上面。” 宋建国想了想:“倒也是,那你明天就去吧,我另外安排人。你真的没事?” “真的,怎么就不相信我呢,我像是想不开的人吗?”宋阳看着小心翼翼对待自己的家人,笑着说,“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天底下好姑娘多的是,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 听他这么说,一家人的脸色都放松了下来。 李嘉怡割来一块熏腊肉,烧了热水,仔细清洗后切片,又从地里揪来一把葱,炒了一大碗香喷喷的葱爆肉。 宋阳吃过饭后,提着火枪,领着四条猎狗,前往号棚。 天黑的时候,王岳打着手电筒找来了。 一进门就说起宋阳和蒋依娜今天的事,最后,他有些愧疚地说:“你当初说这事儿不靠谱,不想招惹,没想到你是对的,我就不该怂恿你。” 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自己爸妈去王岳家串门了,不然王岳这个时候还不知道这事儿,他对此并不意外,两家人一直走得很近,家里有点什么事,向来都是互相通气,而且,这事儿也瞒不住,也没必要瞒。 顶多就是被村民背后议论一句:说个媳妇都快结婚了还跑了!对名声有点小影响,但问题不大,宋阳根本不在乎。 “我爸跟你说了没,明天跟我一起去江城卖熊胆?”宋阳问。 王岳点点头:“说了,所以我专门来找你,好久没出远门了,我今晚肯定睡不着,干脆来和你一起守号。” “明天可有百多里路呢,这次不卖松子,不背重东西,但也挺累人的。你还是早点回去睡觉。”宋阳催促道。 “再玩会儿嘛,现在回去还早……我再去掰两个玉米来烤。” “我看你就是为了烤玉米才专门跑我这儿来的,太明目张胆了吧!” “那是,谁让守号的是你呢!”王岳说得理直气壮。 很快,他钻出号棚,打着手电筒,只听下方地里一阵玉米杆晃动的声响,王岳抱着几个玉米回来了。他把玉米壳一剥,就丢进火里烤。 宋阳撇了撇嘴:“这玉米壳你自己带走处理,不然又得让我扔山沟里埋了!” 王岳一脸耍赖地说:“小事一桩,我直接扔大路上,反正掰玉米的又不止我一个……”顿了一下,他接着问,“阳子,你说我盖房子盖哪儿好?” “你都准备盖房子了,还没想好地方?” “想是想过,我爸说盖在柳树湾,可我想盖得离盘龙湾近点,以后串门方便。” 柳树湾?宋阳脸色微微一变,那是出村子不远的一个山湾,周边有不少田地,但他清楚记得,那地方曾遭遇过泥石流,他连忙说道:“柳树湾有什么好的,还不如去杨树坡,那儿更好,离盘龙湾也不远!” 宋阳说的杨树坡,正是上辈子王岳盖房子的地方,不过那是他结婚以后的事了,既然知道柳树湾不安全,宋阳可不想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好兄弟去那儿盖房子,不仅人有危险,房子也保不住。 王岳想了想,觉得杨树坡确实不错,点头道:“我回去跟我爸商量商量!” 第138章 背二山 次日清晨,来接替守夜的叔伯姗姗来迟,宋阳在寒风中多等了许久,才瞧见他从山林中现身。 简单交接后,宋阳带着四条猎狗匆匆往家赶,快到村子时,远远便看到王岳蹲在路边,嘴里叼着根狗尾巴草,百无聊赖地等着。 宋阳笑着迎上去打趣:“岳哥,你在这儿孵蛋呢?” “去你的!”王岳白了他一眼,“怎么才回来?我都等了大半个小时了。” “来接替我的人去山里查看陷阱了,所以来晚了些。”宋阳笑着解释,“别急,反正今天回不来,到了那边得住一晚,明天才能赶回来。” 说着,他带头往自家走去,王岳紧随其后。 进了屋,宋阳上楼从晾杆上取下熊胆,小心翼翼地用布包好,贴身放好,又把刮去油皮、绷在板壁上阴干的熊皮取了下来。 至于那香囊,虽说名贵,但眼下价格不算高,宋阳打算先放一放,只要保存得当,香囊能存放很久。 这熊皮鲜活时分量不轻,如今干了,倒是轻了不少。 东西贵重,不能随意示人,宋阳找了个袋子,下楼后把熊皮卷起来装进去,扎好袋口,塞进王岳带来的背篓里,他发现背篓底下装了不少东西,仔细一看,里面是半篓品相上好的红薯。 “带这么多红薯干嘛?” “路上吃啊。上次在那户人家吃饭,多尴尬,都放不开,浑身不自在,还有,和人家一家子挤在炕上,像什么样子,这次啊,我宁愿在路上捡点柴火烤红薯,找个山洞过夜!” 听王岳这么念叨,宋阳想起上次去收松子的经历,忍不住笑出声。 说真的,他也觉得挺尴尬,但当时那种情况,哪有更好的选择呢? 再说了,那家人能收留他们住一晚,已经很难得了。 “大冷天的,有吃有住就不错了,你还挑三拣四。” “不是挑,主要是不习惯,太别扭了。” “赶紧把这些红薯倒了,我们轻装上阵,这次又不收松子,不用在山里到处找村子,顺着古道赶路就行,路上有小客栈,能吃能住,有什么好担心的。” 想了想,宋阳又叮嘱道:“不过有一点得小心。” “什么?” “就是上次在黑市碰到的那个人,被我捡到了些粮票和布票的那个。” “哦,你说那家伙啊,没事,都过去这么久了,我都记不清他长啥样了,他估计也记不得我们。” “那可不一定,丢了那么多东西,他说不定做梦都想找到我们,可不能大意,小心吃亏。” “也是。” 宋阳提起袋子,王岳把背篓里的二十多个红薯一股脑倒在宋阳堂屋。 带这么多,还都是挑大的,看来是把来回路上填饱肚子的红薯都备齐了。 随后,两人扛起枪,带着猎狗出了门,沿着出村大路走了一段,便拐进山里,这条古道历经三千多年,被无数双脚踩踏得光滑平整,如今走的人少了,又渐渐长满青苔,变得湿滑难行。 一路上,时而穿梭在密林山坡的石阶,时而沿着开凿于崖壁的石道前行,时而踏上悬崖高处修筑的栈道。绕山越岭,攀行其间,仿佛置身仙境。 四条狗子在前面欢快奔跑,不时回头看看后面的宋阳和王岳。 偶尔,它们也会停下来,警惕地望着山林中发出声响的地方。 尤其是看到那群在山林间飞跃、至少五六十只叽叽喳喳的猴群时,更是忍不住一阵狂吠,惊得猴子们四散逃窜。 这些只是普通猕猴,也是人们最常见的猴子,就像街头耍猴人带着的那种。 紧赶了两个小时,前方山间传来苍凉豪迈的歌声: “我是巴山背二哥,打一杵来唱支歌; 太阳送我上巴山,月亮伴我下巴河 …… 大巴山来诺水河,造孽不过背二哥; 夏天两头顶日月,冬天只有毛裹脚。” “是背二哥!”宋阳小声说道。 如今盘山公路已经修通,大部分货物都用汽车运输,背二哥在山道上背货的队伍越来越少见了。 宋阳的父亲和王岳的父亲都曾当过背二哥,宋阳对他们的故事一直很感兴趣。 十几分钟后,两人追上了正在前方悬崖栈道上攀爬的十几个人。 这些背二哥,历经风霜雨雪,跋涉春夏秋冬,往返于古道之间,都有着相似的弯曲腰背和黝黑脸庞。 他们背上的背篓里,一捆捆用竹篾稻草封捆的货物堆得高高的,超过头顶,看上去分量十足,每人背着的东西至少百斤以上。 他们握着打杵,肩扛背磨,一步一杵地丈量着脚下的古道,汗水洒落在路途,打杵在地上留下星星点点的凹痕。 漫长的古道,默默承载着这个群体的艰辛与苦难。 听到后面的狗叫声,一行人纷纷用打杵支撑住背篓,靠在山道内侧歇脚,回头看着紧追上来的宋阳和王岳。 “看好狗,别咬到人!”领头的背二哥是个身材魁梧的男人,高声喊道。 宋阳笑着回应:“放心,我的狗很听话,不会乱咬。” 放养的撵山狗就是这样,到了山里通常很安静,轻易不出声,主人没下指令时,不会乱动,只是保持警惕。 只有在家里守着时,有人靠近才会出声警示,不让人轻易靠近。 “大哥,你们这背的是什么?”宋阳笑着问道。 “从恩阳过来,背点茶叶送去汉中。”领头的中年男人没有隐瞒,“那边公社找不到车,才找的我们,都大半年没走过这条山道了,一路上提心吊胆,有些栈道上的木头都腐朽了,不知道还能撑多久。” 这也是宋阳一路走来注意到的问题,随着古道年久失修,再过些年,走的人会越来越少,有些路段甚至会完全隐没。 直到后来,有考察组进山探寻古道,还得找山里人带路,才能在那些沟壑悬崖间找到些许残存的痕迹。 之后旅游开发,重新修缮,加了护栏,数年时间也才修了十公里左右,崖壁上刻了不少诗词,倒也增添了几分古韵。 如今,也就沿途有些石窟、佛像之类的,还时不时有人进山焚香祈福。 “有些地方确实危险,走路可得小心。”宋阳点头赞同。 那人见两人扛着火枪、带着狗,问道:“你们这是去打猎?” “是的,顺便去汉中一趟。”宋阳简单回答,“我们先走了!” 原本他还想和这群人一起走,路上聊聊背二哥的故事,可看着他们一个个汗流浃背的样子,背着这么重的东西,哪有精力聊天呢。 而且他们走得慢,宋阳可不想耽误行程。 于是带着几条猎狗从旁边绕过去,快步离开了。 一路紧赶,临近中午时,在一处河畔看到一户人家。听到狗叫声,有人出来询问:“两位小兄弟,要不要到小店歇歇脚?” 也差不多到饭点了,宋阳稍作考虑,便欣然走了过去。 一进店,最显眼的就是那大大的火塘,上面架着一个硕大的铜壶,壶嘴冒着热气。 这是为了让进店的人能随时喝到热水准备的。 还有环绕四周的厚实宽大的板凳,长短不一,敦实厚重,宋阳看到上面放着一个闲置的背篓,便知道这是给背二哥歇脚时放货物用的。 “你们得稍等会儿,十天半月都见不到几个人路过,饭菜只能现做,”店主是个身材瘦小的老头,头发有些花白。 “没事,慢慢做,我们不着急。” 宋阳环顾四周,店里除了两张斑驳的木桌,最里面是用木头简单搭建的大通铺,上面铺着厚厚的草席,盖着一块看不清颜色的床单。 宋阳能想象到,晚上油灯一吹灭,十几二十个汉子挤在一起睡下,屋里鼾声此起彼伏的场景。 这时,店主问道:“你们是吃套餐还是大碗饭?” 宋阳愣了一下,想了想,才记起父亲跟他说过,连忙问道:“多少钱?” “套餐五毛钱!”店主打量着两人,怕他们舍不得,又补充道,“大碗饭三毛钱,要是有粮票最好!” “吃套餐,没粮票。”难得有管饱的米饭,宋阳可不想错过。 这种小店提供的简单饭菜,通常就两种。 一种是“套餐”,一菜一汤一碟泡菜,米饭管够; 另一种叫“大碗饭”,一只大碗装满饭,用力压实倒扣进另一只碗里,米饭便高高冒出头,看着很是喜庆。 “大碗饭”配一碗汤一碟泡菜,价格比“套餐”便宜。 在家里时,米饭都舍不得吃,到了这山里,反倒能放开肚皮吃一顿,也算是件幸事。 想了想,宋阳接着说:“在我们后面,有十几个背二哥,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进店。” “还有十几个背二哥……”店主一脸欣喜,“这方圆二十里地,就我这一家小店……他们应该会进来,我多蒸点饭,你们快请坐!” 宋阳和王岳在桌子旁坐下,店主先给两人递上土碗,倒了些热水,放了一小撮粗茶,便自顾自去忙活了。 两人休息了一会儿,不等水冷,就到店外打量周边。 等了半小时左右,没等来那群背二哥,却先看到一个人扛着火枪,带着一条陕西那边的细犬走进店里。 这人身材五大三粗,脸上有几道疤,像是被野兽抓过,愈合后显得有些狰狞。 就连宋阳看到,心里也忍不住有些发怵。 第139章 斗狗 陌生男人带着细犬走近,趴在小店旁边的四条猎狗瞬间站起身,对着来人发出低沉的怒吼,宋阳立刻喝住自家的狗,同时暗自警惕地观察着这个壮硕的男人。 男人没有立刻靠近,而是饶有兴致地端详着宋阳的四条猎狗,过了好一会儿才笑着称赞:“这几条狗品相不错!” 宋阳也在打量着男人牵着的细犬。这是一条白色细犬,嘴巴细长,额头宽阔,脖颈纤细,胸腔厚实,腰部紧致,臀部丰满,一身白毛顺滑贴体,肋骨若隐若现,耳朵和尾巴上长着如丝绸般的飘逸长毛,看起来有点过于花哨。 宋阳还是头一回见到这种类型的狗,感觉它更像是后世养尊处优的宠物,而非用于狩猎的猎狗。 王岳也有同感,不禁奇怪地问道:“这狗能打猎?” “不能打猎我养它干嘛?这可是清朝时的皇家猎犬,我这只是长毛的西洋品种,短毛的现在可少见了。”男人笑着解释。 皇家猎犬?听起来噱头十足! 见宋阳和王岳满脸怀疑,男人嗤笑一声:“你们还别不信,这种猎狗可是救过康熙皇帝的命,它们长得漂亮,性格温顺,还特别擅长狩猎,所以千百年来一直被选作皇家御用犬,不是跟你们吹牛,我这狗鼻子可灵了,能分辨出九种不同气味。尤其是康熙爷,对这种狗喜爱有加,每次皇家狩猎都少不了它们。 这可是吃皇粮的猎狗,你们那四条吃剩饭的土狗,可别以为我夸它们几句就真有多厉害,就算来一百条,也比不上我这一条!两个乡巴佬!” 宋阳承认自己见识有限,但这个男人一脸傲慢的样子,还是让他皱起了眉头。 “漂亮?我可没看出来。吃皇粮的,怎么还瘦得皮包骨头?再说了,你自己恐怕都没吃过皇粮,更别说你的狗了。都什么年代了,还以为是清朝呢?我看你也没比别人高贵到哪儿去,倒像个没见识的。”王岳忍不住反驳道。 说实话,这种猎犬放在后世或许会被人用优雅漂亮来形容,但在宋阳眼里,怎么看都觉得身形不协调,还瘦骨嶙峋的,实在不觉得它有多出色。 刚开始,男人除了长相有些凶狠让人害怕,说话还挺客气,宋阳本想着都是进山打猎的,在小店相遇,随意聊聊也无妨,可没想到,对方话锋一转,说得话越来越难听。 宋阳索性不想理会,拉了拉王岳:“岳哥,别理他,不管黑猫白猫,能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我们的猎狗能打猎、好用,那就是好狗,狗好不好可不是靠吹嘘出来的。” 没想到,被王岳这么一嘲讽,男人顿时火冒三丈,他死死盯着王岳,眯着眼睛冷冷说道:“你刚才说谁没见识?再说一遍!” 王岳毫不畏惧,站起身来:“别说一遍,说两遍都行,我还能带你去公社再说个十遍八遍,你信不信?你张口康熙爷,闭口皇粮,怕是忘了前几年的事儿了吧。要不咱去说道说道?” 王岳一站起来,魁梧的身材比男人高出半个头,气势上完全压制住了对方。 男人听了这话,愣了一下,突然意识到自己刚才那番话要是传出去,少不了被人针对,关牛棚都是轻的,但他心里实在不服气,看看王岳和宋阳,又看看五条对峙着、发出低沉吼声的猎狗,说道:“你们也有猎狗,敢不敢比一场?就我这一条,单挑你们四条!” 他觉得宋阳的四条猎狗,两条刚成年,另外两条还没长大,都不足为惧,自己的细犬肯定能轻松取胜。 而且,猎狗打架时,头狗的气势最为关键,通常是谁凶就咬谁,只要制住头狗,其他狗就不敢轻举妄动了,想到这儿,他不再纠结王岳说他没见识的事儿,一心想在猎狗的较量上找回面子。 四条对一条?这也太狂妄了。 宋阳看看自己的两条青川犬和两条凉山犬,底气十足,根本不怕这个男人,他也看这男人不顺眼,自家兄弟被挑衅,必须得挺住,于是当即说道:“既然你要比,我们也不能退缩。不过既然比,总得有点彩头。” “你想怎么比?” “也别太复杂,你来这儿肯定是吃饭的,我们输了,这顿饭的酒肉全请你;你要是输了,就请我们兄弟俩这顿饭,敢不敢?” “行!” 在小店忙活的店主听到外面三人突然吵了起来,赶忙跑出来劝阻:“你们这是何必呢?出门在外,图的就是个平安,我看你们就别斗了,不管谁家的猎狗被咬了,都不是好事,大家都退一步,算了吧。” 没想到,店主刚说完,就被男人一把推到一边,恶狠狠地说:“不关你的事,少插嘴!” 店主吓得脸色苍白,不敢再吭声,远远地躲到一旁。 男人看着宋阳说:“我数到三,一起放狗!” 宋阳点点头,没有多言。 男人往后退了几步,解开猎狗脖子上的牵引绳,拉着项圈喊道:“一,二,三!上!” 宋阳也同时发出指令:“上!” 那条细犬如离弦之箭般冲了过来,宋阳的四条猎狗也毫不畏惧地迎了上去,细犬直奔招财而去,一口咬向招财的脖颈,招财原本想跳开,可来不及了,于是反口咬向细犬的喉咙。 下一秒,细犬发出一声惨叫,原来是招财脖子上戴着防咬项圈,宋阳自从拿到防咬项圈后,就一直让猎狗们戴着,好让它们习惯,有了这东西,几条狗平时打闹都更有底气了。 细犬没咬中招财,反而被招财一口咬住,直接被掀翻在地。 紧跟其后的进宝,迅速绕到细犬身后发动攻击。两条凉山犬也冲上去帮忙,朝着细犬的腹部、肚皮撕咬。 几条狗动作太快,只听见一阵嘈杂的叫声,它们扭打在一起,伴随着细犬的阵阵哀鸣…… 男人大概没想到,自己的细犬会这么快就被放倒,他心里明白,自己的猎狗是吃了防咬项圈的亏,但这又能怪谁呢? 宋阳也清楚,自己的猎狗这次能轻松取胜,多亏了防咬项圈,不然可没这么容易。 见好就收,要是真把细犬咬废了,小事可就闹大了,说不定还会结仇。于是他赶紧上前,让招财松口。 脖子一松开,细犬趁机挣脱,远远地跑开了,其他几条狗还想追,被宋阳喝住。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细犬,此刻漂亮的尾巴紧紧夹在两腿之间,后腿微微颤抖,哪还敢靠近,要不是主人在这儿,恐怕早就逃之夭夭了,不用说,进宝从后面也给了它狠狠一击。 宋阳看向男人:“大哥,还比吗?” 男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气势汹汹地问店主:“他们这顿饭多少钱?” “吃的是套餐。”店主小声回答。 男人从怀里掏出几张毛票,凑足一块钱,重重地拍在门前的厚实木凳上,转身走到自己的细犬旁边,把牵引绳扣在项圈上,牵着狗顺着来路走了,很快消失在众人视线中。 “这所谓吃皇粮的狗,跟了这么个主人,也没啥出息!”王岳咧嘴笑道,心里总算出了一口恶气。 店主却满脸惊恐:“你们两个年轻人知道自己闯祸了吗?” “能有什么祸?愿赌服输罢了!”王岳不屑地说。 宋阳听了这话,眉头一皱,连忙问道:“大爷,怎么回事?” “看到他脸上的疤了吗?那是被豹子抓的,他凭一双拳头,硬生生打死过一只豹子,是个狠角色。”店主摇摇头说道。 王岳笑了起来,走到宋阳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这兄弟也徒手打死过豹子,而且还是吃人的豹子!” “他……”店主难以置信地看着宋阳。 宋阳连忙摆手,笑着说:“大爷,别听我这兄弟瞎说。对了,这人是什么来头?” 小店的店主年事已高,在这山里守着小店,古道上来来往往的猎人、采药人、背夫和形形色色的旅人他见得多了,宋阳从他惊慌的神色中察觉到,这个壮汉可能不是一般人。 “这人,我也不太清楚,但我觉得,他可能是个土匪。”店主小声说道。 在这一带,土匪被称作“棒老二”。在枪支还不普及的时候,这些土匪打劫,大多拿着一根大棒吓唬过往旅客,“老二”则带有调侃和蔑视的意味。 早在民国时期,这里有名有姓的军阀就有四十多个,他们相互争斗,混战不断,导致民不聊生,土匪猖獗。这大山地势险要,很多地方易守难攻,非常适合土匪藏匿,枪支流入民间后,匪患更是愈演愈烈。 每次军阀混战,不少士兵沦为土匪,也有很多土匪被招安加入军队,甚至有些将领原本就是绿林好汉,此外,还有帮派的存在,更是为土匪的横行提供了便利,几乎每个土匪都会加入帮派…… 宋阳的父亲和王岳的父亲都经历过那些年头,从他们口中,宋阳和王岳了解到不少这方面的事情,虽说后来有部队专门剿匪,但并不意味着土匪就彻底消失了。 “大爷,能不能详细跟我们说说?”宋阳问道。 店主却摇摇头:“你们还是吃了饭,赶紧走吧!” 第140章 土匪 要是真遇上土匪,那麻烦可就大了。 宋阳和王岳的神情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在这深山里,野兽并不可怕,最让人胆寒的是冷不丁射来的黑枪,一旦招惹上这类人物,事情往往很难轻易解决。 王岳转头看向宋阳,面露悔色:“咋办?刚才我实在气不过,那家伙太能损人了,没忍住就跟他顶上了,这下可好,惹上麻烦了。” 宋阳低头沉思片刻,突然展颜一笑,轻声说道:“没事,这人应该不是土匪。” “不是?你咋知道?”王岳满脸疑惑。 “几乎所有土匪都跟哥老会有关,虽说这些年哥老会明面上没了踪迹,但他们身上的那种特质还在。哥老会从根子上就痛恨清朝,当年清军入关,蜀地惨遭屠戮,人口锐减,才有了湖广填四川。但哥老会的火种一直没灭,反而发展得越发壮大。 就刚才那人,口音明显不是本地的,还一口一个康熙爷、皇粮啥的,完全没有土匪该有的那种做派。再说了,要是他真是土匪,哪会跟咱们讲道理?被你一句话就吓住,输了还乖乖付了饭钱。你再瞧瞧他掏钱的时候,费了好大劲才凑出那点零钱,真要是土匪,能混得这么惨?” 宋阳分析道:“依我看,他就是个普通的猎人,长相看着凶而已。” 哥老会起源于明末清初的天地会,是天地会的分支。明朝覆灭后,清军入关,各地百姓不甘受异族统治,纷纷起义,涌现出众多打着“反清复明”旗号的抗清组织,天地会便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个。 随着时间推移,清朝统治逐渐稳固,天地会势力渐弱,分裂出多个分支组织,哥老会就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袍哥”的核心组织。可以说,他们对满清恨之入骨。 蜀地百姓向来对外敌充满血性,比如在抵御外敌入侵时,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哪怕是乞丐,也会毫不犹豫地捐出自己乞讨来的微薄铜板。 别看平时可能会被家里的女人唠叨,但这种骨子里的血性,是深入蜀人骨髓的。可宋阳在刚才那人身上,丝毫没看到这种特质。 “话虽如此,但也不能排除他暗中使坏的可能啊!”王岳还是有些担忧。 “你说得对,人心难测。” “那还去不去汉都那边?” “当然去,咱们走慢些,跟后面那些背二哥结伴同行,多留个心眼就行。” 听到这话,王岳眼前一亮,随即笑了起来。 正说着,四条猎狗突然叫了起来。两人顺着声音望去,只见山道上走来的正是那群背二哥。 一行人来到路边小店,领头的“背头”吆喝一声,众人纷纷朝小店走来,将背上的货物卸在木凳上,店主热情地迎出来,把大家招呼进去,随后端上茶水。 这茶是店主从山上采回的神茶,神茶,因与神鸟的渊源得名,实际上并非茶树,而是一种特殊的樟科植物,树皮上布满大小不一的斑点,形似豹纹。这种树生长在海拔较高的深山之中,普通鸟雀难以企及,唯有像神鸟那般的猛禽,才能飞到树上啄食其果实。 神鸟喜欢在树上筑巢栖息,常常在上方盘旋,还会借助这种树散发出的独特香气驱赶蛇鼠,保护巢中的幼鸟。人们采摘这种樟树的嫩芽嫩叶,用开水焯烫后捞出阴干储存,泡水饮用时,会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混合香气,既有樟脑与麝香的韵味,又带着兰花的清幽 别看这茶看似普通,实则是山里人家常备的好物,具有清热解毒、醒脑提神的功效,即便在炎炎夏日冲泡,放上三天也不会变质变味。 茶水稍凉后,宋阳和王岳走进店里,一边喝茶一边与背二哥们闲聊,顺便打听古道上的情况,得知这些年他们在这条路上从未遭遇过土匪,两人心里踏实了许多。 很快饭菜上桌,两人大快朵颐起来,难得有米饭敞开供应,自然吃得畅快淋漓,宋阳又要了两份饭菜,给四条猎狗也喂了些。 之后,他们跟着背二哥的队伍,不紧不慢地朝着汉都方向前行,一路上平安无事,直到看到山里的人家逐渐多起来,两人才加快脚步赶往汉都。 下午四点多,两人来到汉都城边,进城时,考虑到城里人员密集,宋阳拿出绳子,将四条猎狗拴好,以免伤到路人惹来麻烦。 在收购站,他们以760元的价格卖掉了那颗熊胆,熊皮则卖了120元,宋阳出了收购站,立刻把属于王岳的380元分给他,自己兜里多了500元。 随后,宋阳直奔文体用品店,买下了心仪已久的双管猎枪。店里售卖的双管猎枪有两种,一种是来自北安的雄鹰牌双管猎枪,另一种是产自渝州的金虎牌猎枪。 两种猎枪重量相近,都在七斤左右,宋阳最终选择了金虎牌十六号立式双管猎枪。 在国产猎枪中,“雄鹰牌”和“金虎牌”堪称最知名的品牌,一北一南,生产历史悠久,产量可观,型号多样,占据了国内民用猎枪市场的大半份额。宋阳把两种枪都拿在手里试过,感觉雄鹰牌双管猎枪重心靠前,而金虎牌双管猎枪重心靠后,握持起来手感更佳。 通常情况下,水平双管猎枪多用于打猎,立式双管猎枪则更适合竞技,相对而言,立式双管猎枪重量更大,但射击精度更高。 对于打猎来说,时机稍纵即逝,若精准度不够,就更难命中猎物了。 当然,这也和猎人自身的技术有关,宋阳清楚自己还是个新手,枪法有待练习,所以选择了十六号立式中折式的金虎牌双管猎枪。 新枪到手,看着枣红色的枪身,气派又夺目,拿在手里沉甸甸的,那种感觉,比得了宝贝还让人兴奋。在宋阳眼中,单管猎枪除了装弹便捷些,与火枪并无太大差异,和立式双管猎枪完全不在一个层次。 而且单管猎枪太过单薄,四斤多的重量,虽轻巧但枪管壁薄,打独弹时需要勒口,总感觉承受力不足,还是立式双管猎枪好。 买了双管猎枪,还配套有两发原装弹。 不过这原装弹实际上更像是示范弹,用来指导持枪者如何装填子弹:先用压炮器装上底火,再装入等量的无烟火药,接着放上用圆冲子砸好的毛毡垫,装入铅砂,最后用药用厚纸盒封住枪口,再用蜡封口,一颗子弹就装填完成了,这就是复装的过程。 原装弹的射程约50米,弹着点分布大概有洗衣盆那么大,主要原因是铅弹过于圆润,几乎和轴承滚珠一样圆。一颗原装弹售价五毛钱,实在舍不得用。 宋阳知道可以用玉米糊来制作铅砂,但根据他从用过双管猎枪的人那里听来的经验,用漏勺的小眼往玉米糊里倒铅砂时,面糊稠了,铅砂就会漂在上面结成饼状;面糊稀了,铅砂下沉太快,到桶底就会带上小尾巴,实在不好掌握。这方法不太靠谱。 所以,宋阳狠下心,购买了厂家生产的各种材料,包括棉垫、独弹头、火药、底火、压炮器等,打算回去自己复装子弹。复装,通俗来讲,就是回收弹壳,然后对弹壳进行清洗、整形,安装底火,装填弹药和弹头。 弹壳有纸壳、塑料壳和铜壳几种。纸壳弹壳是一次性的,塑料壳能反复装填两三次,使用次数过多,随着子弹发射时发射药的爆炸,前端就会破碎无法再用。而铜弹壳则是专为猎手复装设计的,使用寿命比塑料壳长得多,能重复使用几十次。 宋阳买的是巨象牌猎枪铜弹壳,一盒25发,他直接买了四盒,共100发。 要练习枪法、打猎,所需子弹数量不少,复装无疑是最经济实惠的办法,老是用原装子弹,实在承受不起,太贵了,这些子弹主要是为对付值钱的猛兽准备的。 打其他小型野兽,用火枪就足够了,没必要用双管猎枪。 零零散散买了不少东西,全放在王岳的背篓里,这一趟下来,宋阳花了350元。 看着宋阳手中的双管猎枪,王岳羡慕不已,在枣红色的枪身上摸了又摸,但考虑到自己要盖房子娶媳妇,还是决定再等等,先继续用火枪。 随后,两人赶忙往回赶。在城里的招待所住宿需要各种证明,他们又带着枪和猎狗,诸多不便,便打算回山上的小店住宿。一路上,两人小心翼翼,进入山里后更是加倍警惕。 所幸,既没碰到之前那个丢了粮票布票的人,也没遇到牵细犬的壮汉。 临近天黑,他们赶到山里山垭口处的一家小店,吃了顿套餐,在店里的大通铺住下,王岳很快沉沉睡去,宋阳负责守夜。虽说在店里,但该有的警惕宋阳丝毫不敢放松。 直到半夜,睡在店里的四只猎狗突然起身,发出低沉的吼声,和衣而睡的宋阳立刻一把抓起放在旁边的双管猎枪,打开保险,然后轻轻摇晃熟睡的王岳。 王岳也很警觉,翻身坐起,迅速抄起火枪。 不一会儿,小店外面传来了脚步声…… 第141章 猎国宝? “店家……店家……” 隔壁传来一阵敲门声,伴随着一个略显干涩的呼喊声。 “来了……稍等会儿!” 不多时,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裹着衣服的小店老板,打着手电筒迎了出去:“您这是要住店,还是有啥事儿?” “废话,大晚上来小店,不住店还能干嘛……别告诉我没床位了!” “有呢有呢……您要不先吃点东西?” “还真有点饿了,给我来份套餐!” “好嘞,您先到隔壁屋等着!” 两人简短交谈后,很快,宋阳和王岳住的大通铺房门被推开,宋阳赶忙下床,安抚已经狂叫起来的四条猎狗,不一会儿,四条猎狗便在床边重新趴下。 店老板这才走进屋,在桌上点亮煤油灯,满脸歉意地说:“实在不好意思,打扰二位客人了!” “没事儿!” 宋阳微微一笑。 这种山间小店,本就是为过往行人提供歇脚的地方,在山里赶路,常因各种状况,无法及时赶到下一个住宿点,半夜有人来投宿也实属平常,根本没什么可计较的。 “老板,挺不错啊,居然还有其他客人。” 新来的住客有些惊讶地说道。 “好些天没见着人来了,今儿能有你们三位客人,可真是运气好!”老板笑着打哈哈,“您先坐下歇会儿,我去给您泡茶,准备饭菜!” 说完,老板转身去了隔壁,开始添柴烧水做饭。 新来的住客在桌旁坐下,把身上鼓鼓囊囊的麻布包放好,上下打量着宋阳和王岳:“两位小兄弟,你们是来打猎的吧?” 宋阳点点头,同时也在打量对方。 来人看起来身形消瘦,没带什么枪支武器,只提着一把采药锄和一把厚背柴刀,一副采药人的打扮。 宋阳见状,将手中的双管猎枪放在一旁,重新坐回床上:“你呢,是采药的?” “对,我上山采七叶药的,今天路上耽搁了,本来想赶回家,看样子回不去了,就来这小店住一晚。” 宋阳跟着村里的老药师学过采药,知道七叶药。 七叶药的“七”字,与“漆”“奇”谐音。寓意着这药治疗伤痛,如同漆一般有黏合性,能让伤口快速愈合;又或者说其药效奇特,在治疗常见病症方面,具备止血、止痛、消肿、解毒、祛痹、补益、导滞等七种功效。 简单来说,能治疗各种劳损伤病的主药,大多都叫七叶药,名字也多以“七”字结尾,像七叶一枝花、八角莲七、铁筷子七、文王一支笔七等等。 俗话说,“秦地无闲草,满山都是宝,认得做药用,不识任枯凋”。 大巴山属于秦巴山脉,米仓山又处在秦岭和大巴山之间,更是草药的宝库,在山里遇见采药人,再正常不过。 消瘦男子看着宋阳放在一旁的双管猎枪和四条猎狗,说道:“这枪不错,狗也挺好,你们打猎没少赚钱吧!” “赚啥钱啊,山上哪有那么多猎物,找半天也未必能碰到个值钱的,要是打猎能赚钱,那山里有钱人可就多了。” 宋阳随口编道:“我就是喜欢猎枪,觉得比火枪好用,攒了好久的钱才买了一把,这几条猎狗也是刚养没多久,我纯粹就是个想上山碰碰运气的新手。 还是你们采药赚钱,要是找到些名贵药材,再懂些草药方子,那来钱可快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用药的地方多着呢。” 毕竟对方是个陌生人,宋阳哪能跟他说实话。 “也就勉强糊口,赚不了啥大钱……” 消瘦男子还在打量宋阳和猎狗,正如宋阳自己所说,枪是新枪,狗也只有两条成年,还有两条还得再长长才能派上用场,他试探着问:“你们真的是新手?” “那还有假,不会就是不会。枪买回来了,又担心进了山找不到猎物,就算找到了也不一定打得中,还怕有去无回呢。” 宋阳笑着说:“这种事可不敢乱说,都不知道能不能把买枪的钱赚回来。” 消瘦男子点点头:“打猎确实挺危险,赚钱也不容易……不过,我倒有个主意,你们只要干一票,买枪的钱不仅能赚回来,还能赚不少。” “还有这好事?” 靠在墙边斜躺着的王岳一下子来了兴致。 “事情倒是简单,就怕你们不敢干……算了,还是不说了!”男子摇摇头,不再往下讲。 这种话说一半的方式,实在太吊人胃口。 事情简单,又怕他们不敢干,别说王岳,就连宋阳也充满了好奇:“是打猎的事儿?” 男子点点头:“对,是打猎。” “能一下子把买枪的钱赚回来还绰绰有余,你说的是打豹子还是黑熊?” 王岳又问:“总不会是老虎吧,山上都好些年没见过老虎了。” 消瘦男子瞥了两人一眼:“不是老虎,也不是豹子和黑熊,比这些都简单,也更赚钱,而且没什么危险,就是不太好找。” “到底是什么啊?” 宋阳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如今这山上,有什么猎物比豹子、黑熊好对付,还比它们更值钱。 消瘦男子却又摇摇头,卖起了关子,什么都不肯说。 “你就告诉我们吧……等会儿你吃饭,我请你喝酒,再给你加俩菜!” 王岳有些着急,眼珠一转,觉得这男子是没得到好处才不肯说。 听到这话,男子微微一笑,抬头认真地看着宋阳和王岳:“那等会儿咱们边吃边说。” “行!” 王岳也不啰嗦,跳下大通铺,推开门出去,找老板点菜加酒。 回来后,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即便王岳已经去点了酒菜,男子依旧不见兔子不撒鹰,对两人好奇的事只字不提。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店老板把酒菜端到桌上,宋阳给他倒了杯酒,再次问道:“现在可以给我们指点指点了吧?” “看在你们这么有诚意的份上,就告诉你们吧。” 消瘦男子点点头:“我也是听人说的,在汉州这边,有外地人收熊猫皮。” “熊猫皮?” 王岳顿时有些恼火:“你耍我们呢吧,一张熊猫皮才百八十块,哪有你说的那么贵?” “别急啊,我说的熊猫皮,可不是普通熊的皮,是大熊猫的皮,一张能卖一千多块呢!” 消瘦男子笑着说道。 宋阳和王岳一下子愣住了。 开什么玩笑,大熊猫那可是国宝,能打吗? 早在六十年代,大熊猫就被列为重点保护动物,这么多年的保护宣传,早已深入人心,在蜀地人心中,那可是萌态可掬的宝贝,很多时候,大熊猫下山到老乡家里,那都是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在山上要是碰到受伤的大熊猫,大家都会想办法通知保护站,或者带回家救治,然后再送回山里,毫不夸张地说,大熊猫就是蜀地的珍宝。 就连宋阳,别说打,刚才男子卖关子的时候,他压根就没往这方面想,保护大熊猫已经成了一种本能。 他根本舍不得下手!大熊猫可是华夏独有的名片,尤其是经历过上辈子的宋阳,深知大熊猫的价值。 “这可是保护动物,你不知道吗?” 宋阳皱起眉头,“打了那是犯法的。” 提到大熊猫,宋阳也知道,男子说的可能是真的。 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舍得伤害大熊猫,但总有那么一些利欲熏心的人,会偷偷猎杀。 大熊猫数量稀少,又是保护动物,越是这样,越有人想得到,于是就有了见不得光的交易。 甚至有些国外的所谓收藏家,想尽办法抬高价格,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进入国内。 大熊猫皮确实贵,宋阳也听说过,这年头一张熊猫皮能卖一千多块,到了九十年代,更是能卖到上万块。 宋阳不想再聊这个话题,不再理会消瘦男子。 王岳更是直接,端起自己点的菜和酒,放到另一张桌子上:“我还以为是什么好事,大熊猫,亏你说得出口,想吃这些酒菜,门儿都没有!阳子,咱自己吃。” 消瘦男子见状,明显愣了一下,他没想到,眼前这两个年轻人,听到打熊猫的事儿,反应会这么大,还如此干脆。 这种事他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说,只能尴尬地笑了笑:“我就是随口一说,别那么认真嘛,是你们一直追问的,我也是听别人说的。” “随口一说?” 王岳瞪了他一眼:“打熊猫这种事你也说得出来,我就知道没那么好的事儿,你这分明是想害我们。话不投机半句多,别跟我们废话,不认识你!” 这正是宋阳欣赏王岳的地方,敢作敢为,心里有自己的底线和坚持,不会轻易被金钱诱惑。 宋阳也没再理那人,和王岳坐到一桌,拿起筷子慢慢吃着菜,至于酒,两人一口都没喝,结账的时候,让老板退了回去。 接下来一整晚,宋阳和王岳睡在大通铺的一头,消瘦男子睡在另一头,彼此再没说过一句话。 就在天快亮的时候,值后半夜班的王岳,突然轻轻摇醒宋阳。 宋阳警觉地一把抓住放在旁边的双管猎枪,翻身坐起,见四条猎狗又对着外面发出呜呜的低吼,他赶忙小声问:“岳哥,怎么回事?” 王岳凑到宋阳耳边,轻声说道:“外面来了个人,在门上轻轻敲了几下,睡大通铺的那人就悄悄出去了……你听,他们还在外面说话呢!” 宋阳侧耳细听,越听神色越凝重,因为他觉得外面除了那个嗓音干涩的消瘦男子,另一个声音也颇为熟悉。 他赶忙摸索着下床,穿上鞋子,手中抱着的双管猎枪,也顺势打开了保险。 第142章 冲着熊猫来的 那另一个人的声音,正是宋阳和王岳来时,在路边小店遇到的、被店主怀疑是土匪的魁梧男人,两人选在此时碰面,敲门声一响,精瘦男人就立刻起床,悄无声息地迎出去,很明显是事先约好的,这行为实在可疑。 宋阳心里顿时警铃大作,他轻手轻脚地走到门口,轻声安抚躁动的四只猎狗,随后透过门板缝隙,望向月光下正低声交谈的两人。 王岳也同样警觉,显然他也听出了屋外男人的声音,早已端起火枪,取下了盖在火道上的胶皮,严阵以待。 两人说话声音虽小,但宋阳和王岳屏气敛息,还是能断断续续听到一些。 “……你到底干啥去了?昨天傍晚我按约定时间到河滩边的小店,根本没见到你,实在等不下去才回来的。” “昨天中午碰上两个愣头青,把我气个半死,我们放狗比试,我一时大意,没把那几条狗脖子上的钢钉项圈当回事,我的细犬被咬伤,差点废了。我忙着找药医治,就耽搁了,等弄好回到小店问那老头,说你已经走了,我就连夜赶过来了。” “你呀,带着条细犬就张狂得不行,狗都受伤了,还怎么找……等等,钢钉项圈……店里就住着两个年轻小伙,带着四条狗,狗脖子上就戴着钢钉项圈,不会就是他们吧?” “应该就是那俩小子。” “我昨晚来店里,也被他们气得够呛,给他们指条赚钱的路子,一听是熊猫皮,就跟我装正经,说什么保护动物,还直接给我甩脸色。” “我干脆收拾了他们?” “嘘……我们走!” 听到这话,宋阳心头猛地一紧,从两人对话中,他真切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透过门缝,他看着两人打开手电筒,沿着山垭口的古道迅速离去,而那正是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 宋阳回到大通铺坐下,神色凝重:“这事儿有点棘手。” “他们会不会在路上搞鬼?”王岳小声问道。 宋阳点点头:“很有可能。”两人都没料到,昨天中午遇到的魁梧男人和半夜来的精瘦男人竟是一伙的。 “我还能怕他们不成!”王岳冷冷说道,“他们敢下黑手,我就跟他们拼了!” 宋阳摇摇头:“说得容易,真到动手杀人的时候,你下得去手吗?”他只是个普通人,“不能随便杀人”的观念早已深深扎根在他的潜意识里,如同一条无形的枷锁束缚着他,动手杀人,嘴上说说简单,可想要突破这层心理障碍,谈何容易。 “人有时候,比野兽还危险……”老猎人曾经说过的话,此刻在宋阳脑海中回响。 王岳停下手中动作,愣愣地看着宋阳,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思索良久,他才说道:“真把我逼急了,那也不能让自己吃亏!” “就怕到时候,我们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宋阳又补充了一句。 王岳再次愣住,许久后问道:“那你说怎么办?” 宋阳无奈摇头:“我要有办法,就不问你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之前去找刘麻子的时候,宋阳带了火枪,更多只是为了威慑,把刘麻子逼出来,真让他开枪杀人,他还真做不到,更何况,要是真那样做了,很多事情就说不清楚了,那是在大村子里,根本无法避嫌,弄成仇杀,自己也得遭殃,还是父亲处理事情老道。 但现在情况截然不同,这是在深山老林里,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人的情绪很容易被放大,不能用平常的世俗观念来衡量,人很容易做出疯狂的举动。 宋阳嘴上这么说,可听了王岳那句“不能让自己吃亏”后,像是被狠狠敲了一下。 回去的山路只有一条,这已经是先辈们摸索建造出来的便捷通道,要是换其他地方走,说不定走着走着就会遇到难以跨越的河流,或是无法攀登的悬崖峭壁。他们也只能沿着这条古道往回走。 宋阳心里暗自思忖,如果路上真出状况,怕是也只能突破心里的这道防线了,毕竟,那魁梧男人已经说出要收拾他们的话,至少他心里是有这个想法的…… 宋阳没有急着出发,此时天还没亮,行动不便,有危险也不容易察觉。两人索性等了一个小时,直到天完全亮了才上路。 出发前,宋阳让王岳背着东西跟在后面,自己则带着四条猎狗,在精瘦男人睡过的地方仔细嗅了嗅,然后才带头前行,一路上,宋阳手中的双管猎枪始终打开保险,时刻警惕着,王岳也提着火枪,但火道上的胶皮不得不用击铁压着,不然走路晃动,火道上的引火药容易抖落。 就这样,四条狗在前面一路嗅着,宋阳时刻留意着猎狗的反应,观察着周围动静。 一直到临近中午,他们早已路过昨天吃午饭的小店,仍平安无事,直到走出小店七八里地,一直昂着头,在空气中嗅探,偶尔才低头在地上闻一闻的旺财,突然停下脚步,望向右边的山林。嗅觉同样灵敏的来福和吉祥也是如此,只有进宝还在继续往前嗅着走。 宋阳也朝对面望去,他知道那是精瘦男人离开的方向,准确地说,那边是一大片野竹林,密密麻麻地爬满沟谷两侧,中间夹杂着一些高大树木,山风一吹,竹林沙沙作响。 “他们进山林了!”宋阳小声说道。 “还好这两个家伙没下黑手!”王岳松了口气。 宋阳点点头:“平安无事不好吗!” 如果从这里岔开,再往前的路,宋阳记得是一段悬崖上的栈道,要是从沟谷里再回到路上,那就绕远了。按常理来说,再往后的路应该不会再出什么意外。 可就在这时,一直在旁边嗅来嗅去的进宝,突然冲着前方路上发出低沉的吼声,然后对着路上一块石板狂吠起来,显得十分惊恐。 宋阳顺着看过去,这才注意到,那块铺路的石板有明显被撬动的痕迹,周围还散落着一些新鲜泥土。 要是在平时,宋阳很可能直接忽略,抬脚就走,但今天不同,他们一路都在提防,一出现异常,宋阳刚刚放松些的心瞬间又紧绷起来。 被进宝的叫声吸引,旺财也跑过去嗅了嗅,紧接着对着石板狂叫起来。而来福和吉祥只是跟着过去闻了闻,并没有出声。旺财和进宝的反应太反常了。 “回来!” 察觉到不对劲,宋阳赶忙对几条猎狗发出指令。 几条猎狗听到呼唤,纷纷跑回来,围在宋阳身边,摇着尾巴。 “怎么回事?”王岳疑惑地问。 宋阳伸手指向石板:“那块石板被动过,肯定有问题,可能是个陷阱……你别乱动!”说着,他低头查看两人脚下,一路上的石头并无异样。 “一块石头能设什么陷阱?” “如果石板下面埋的是炸子儿呢?” 听宋阳这么一说,王岳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他知道炸子儿是猎人常用的陷阱,用来炸黑熊、野猪之类的动物,那是敏感度极高的火药,一个小小的摔炮,崩出的沙粒都能把人脸打得生疼,要是药量多了,哪怕只是用牛皮纸简单包裹,也完全能当土地雷使,威力不容小觑。这要是一脚踩上去,后果不堪设想。 “往后退,退远点,试试就知道了!” 宋阳转过身,叮嘱道:“注意脚下!” 王岳转身,小心翼翼地看着脚下的石块,慢慢往回走。两人折返七八米后停了下来。 接着,宋阳从一旁的石壁上抠下几块拳头大小的石头,一块一块朝着石板扔过去,第一、第二块石头都没砸中,第三块终于命中目标。 随着石头砸向石板,只听“轰”的一声巨响,石板被炸得粉碎,与此同时,许多碎石片嗡嗡地飞溅出去,打在周围的山石草木上,噼里啪啦作响。 看到这一幕,两人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还真的是炸子儿!在这种地方设炸子儿,肯定是故意的,针对的是谁不言而喻。居然如此阴险,难道就不怕其他人踩到吗?这山道走的人虽越来越少,但不代表没人走。 王岳顿时怒火中烧:“这两个混蛋,我饶不了他们!” 宋阳这才明白为什么进宝和旺财会有这样的反应。 两条狗都曾被刘麻子用鞭炮炸过,鞭炮和炸子儿都有硝的成分,两条狗如今看到有人放鞭炮,都敢冲上去咬人,就像记仇一样,对这种味道自然格外敏感,今天要不是进宝先发现异常,它奇怪的反应引起了宋阳的注意,要是一脚踩上去,可就危险了。 此时此刻,宋阳心里也是愤怒不已,他转头看向对面山谷,立刻提着火枪,从河心石头上跳到河对岸,几条猎狗也纷纷从河水中跑了过去,王岳背着背篓,紧跟其后。 到了对面,宋阳让旺财和其他猎狗再次寻找气味,很快,旺财一马当先,朝着山坡上爬去。 到了山坡隐秘的竹林里,宋阳让王岳放下背篓,他拿出压炮器,取出材料,现场装填了八发独弹,全部插在子弹带上,系在腰间。 “岳哥,我觉得你说得对,不能让自己吃亏!” 这样的人,谁知道以后进山还会不会碰到,单说这次在路上埋炸子儿,这仇就结下了,而且是死仇。 王岳脸色铁青,重重地点点头:“今天就用他们给新枪开刃!” 宋阳深吸一口气,带着四条猎狗,朝着山坡高处的竹林钻了进去。没走多久,他们在树林间发现了一堆棕色粪便,每节大概十多公分长,跟红薯差不多大小,由一些未消化的竹屑黏合而成,没有臭味,反而散发着竹子的清香。 “这是熊猫的粪便……” 宋阳眉头紧皱,“这两个混蛋,原来是冲着大熊猫来的。” 第143章 歪风邪气了 大熊猫进食时,会先把竹子掰断,再将其咬成小节,等嘴里塞满后才一起咀嚼,就像人吃甘蔗,它只摄取竹壁内的物质,不过大熊猫不会吐渣,而是把嚼扁的竹节整个吞下去。 大熊猫是直肠子,竹子在它体内停留时间短,消化吸收能力弱,所以它们吃得多、拉得多,一天要消耗大量竹子,也会排出上百坨粪便,所到之处常常能看到它们的排泄物。 大熊猫消化后排出的粪便,通常残留着未消化的竹子皮,表面还有牙齿咬痕,也就是所谓的“咬节”。 经验丰富的猎人能通过这些咬节,甚至根据齿宽等特征,判断出不同大熊猫个体的细微差别,同时,这些粪便也最容易暴露熊猫的行踪,粪便一头圆钝,另一头尖长,较尖的那头指向的就是熊猫前行的方向。 此刻,四条猎狗嗅着气味,正朝着大熊猫离开的方向前进,很明显,在小店遇到的那两人,盯上了这只留下粪便的大熊猫。 宋阳和王岳一路追踪,俗话说“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在这个年头,山村里的生计十分有限,人们要么老实种地,要么学门手艺赚钱,要么就铤而走险,猎杀熊猫就属于后者。 大熊猫毛色黑白相间,外形似熊,在山里常被称为花熊,又因爱吃竹子,也被叫做竹熊,从五六十年代起,国内就开始保护和宣传大熊猫,还颁布法律禁止狩猎,甚至开展了独特的“熊猫外交”。但实际上,过去山里很多猎人主要的狩猎对象就是熊猫,一二十年前,大熊猫皮随处可见,人们并不觉得它珍贵,当时的保护也不算严格。 到了现在,进山已经很难看到大熊猫的身影。随着数量不断减少,以及动物园和外交方面的需求,林业局开始重视起来。从七十年代起,各级政府层层宣讲,组织学习相关法令文件,张贴布告、下发通知,村里刷写标语,还通过广播、宣传画等形式宣传,严厉打击捕杀大熊猫等珍稀动物的犯罪行为。 就连宋阳所在的村子,公社也常来宣讲,村里到处都有相关标语。这么多年下来,大家都知道大熊猫是国宝,猎杀熊猫是严重违法的事,可一张熊猫皮卖到国外能有五六千块钱,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巨大的诱惑。要知道,城里职工一个月工资也就二三十块钱,所以即便有律法约束,偷猎者依然对这门暴利生意垂涎三尺,他们不择手段,毫无底线。 总有外地人和少数山里人,为了一本万利而进行盗猎。 若是上辈子,宋阳或许会对偷猎行为视而不见,毕竟生活所迫,世人逐利也能理解。 但经过后世多年,大熊猫早已成为蜀地的象征,对大熊猫的喜爱已经深入宋阳的骨髓,他满心都是强烈的保护欲,这并非因为他有多高尚,纯粹是发自内心的喜爱。 再加上之前遇到的炸子儿陷阱,宋阳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动枪。 他们跟着四条猎狗翻过两道山梁,宋阳注意到,大熊猫在山里几个地方徘徊过,留下的粪便愈发翠绿新鲜,他知道,离大熊猫已经不远了。 就在两人准备下山坡时,突然听到远处山林传来火枪的响声,惊飞了不少鸟雀。 “糟了,他们已经开枪了……”王岳猛地看向枪声传来的方向。 “在对面那条山梁翻过去的对面……快!” 宋阳招呼一声,朝着枪声传来的方向一路狂奔。没跑多远,又听到一声枪响。 等两人翻上对面山梁时,旺财突然冲着下方山坡发出低沉的吼声,紧接着,下方树林一阵剧烈晃动,有人顺着山坡横着跑了出来,除此之外,还隐约听到后面有人大喊:“站住……” 声音有好几个,都是陌生的,这让宋阳一愣: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他赶忙停住脚步,提防遭遇更多不怀好意的人。 直到看到从山林里跑出来的是那魁梧男人和精瘦男人,后面还有几个青年在追赶,其中两个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最后面跑出来的是个穿着中山装的中年。不过,这些人显然不擅长在山林中奔跑,很快就被那两人拉开了距离。 “这什么情况?”王岳有些懵。 “我也不清楚……他们在追这两个家伙,拦住他们就对了!” 宋阳迅速判断,立刻对四条猎狗发出指令:“上!” 狂叫着的四条猎狗,立刻朝着下方在林木间快速奔跑的两人冲了过去。宋阳和王岳也提着猎枪追了下去。 听到山梁上传来的狗叫声,魁梧男人和精瘦男人猛地一愣,边跑边往上看,看到狂吠着冲下来的四条猎狗,两人脸色大变。 他们知道跑不过,再看到紧跟其后冲下来的宋阳和王岳,掉头就往山下跑,一路连蹦带跳,跑得飞快,一副拼命的样子。 眼看四条猎狗就要追上,魁梧男人突然停下脚步,端起火枪,先是瞄准已经逼近的四条猎狗,犹豫了一下,枪口转向宋阳和王岳。 宋阳和王岳一直盯着他,见他突然有这样的举动,两人大吃一惊,赶忙跳向一旁。几乎同时,“砰”的一声枪响,铁砂飞溅,打得沿途的灌木和枝叶噼里啪啦作响。 惊险避开的宋阳和王岳心里一阵发寒,看着拿着火枪像挥舞烧火棍一样把四条猎狗逼退,然后再次朝着下方狂奔的魁梧男人,宋阳心中涌起从未有过的强烈杀意。 他提着双管猎枪,朝着魁梧男人追了上去。 四条猎狗速度更快,眼看猎狗追得太近,生怕被咬的魁梧男人,被逼得不得不再次停下来,挥动火枪驱赶。 猎狗对人的态度和对猎物不同,追上猎物它们会立刻找机会下口,追上人却不一样,虽然狂吠凶狠,但轻易不会咬人。 宋阳也不想让它们见人血,因为猎狗一旦见了人血,就不能再散养了,这些猎狗本就非常护家,对外人充满警惕和敌意,以后有人从家门口经过,尤其是小孩子,很可能会被咬。 看着被逼停的魁梧男人,宋阳抬起双管猎枪,大致瞄准,果断扣动扳机。 随着“砰”的一声枪响,一颗独弹从枪口射出。 比起简易制作的火枪,这种正规厂家生产的猎枪,精准度更高,也更好瞄准。 没想到,这一枪出奇地准。 宋阳看着魁梧男人胸口爆出一蓬血雾,他惨叫一声,向后倒去。 这一幕让宋阳愣住了,这时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杀人了,脑袋像被重锤猛击,整个人都懵了,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王岳先是一愣,然后朝着魁梧男人倒下的位置跑了过去。 到了近前,他也呆呆地看着魁梧男人,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就在这时,追着魁梧男人和精瘦男人的几人也都跑了过来,远远地看着倒下后没了动静的魁梧男人,都不敢靠近。 直到中年赶到,他快步走到魁梧男人旁边,伸手探了探鼻息:“死了!” 随后,他转头看向王岳:“你们是干什么的?” 王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转头看向宋阳,喊了一句:“阳子……” 宋阳快速深吸几口气,才感觉发木的脑袋清醒了一些,他好歹活过一辈子,也见过不少生离死别,心态相对好些,快步迎了上去:“我们是这边山里的猎人……是他先对我们开枪,我才开的枪。” “我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是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中年又问。 宋阳没有马上回答,而是打量着几人,问道:“那你们又是干什么的?” “我们是大熊猫野外生态观察站的工作人员,是研究和保护大熊猫的研究员,观察站的棚子就在那边山坳里。”中年见宋阳一脸警惕,便严肃地解释道。 宋阳略一思索,觉得把这事说成仇杀肯定会给自己找麻烦,连忙说道:“我们是这边山里的村民,从汉州回来,昨晚在小店遇到了他们,就是跑掉的那个,他看我们是打猎新手,说要给我们指条赚钱的路,就是猎杀大熊猫卖皮,说能赚大钱。 大熊猫可是国宝,这些年一直在宣传保护,打大熊猫是犯法的,我们当然不敢,这就得罪他们了。结果今天早上他们先走,在我们回家的路上设了炸子儿陷阱,要不是猎狗发现,我们今天可能就被炸死了。 我们心里气不过,就想找他们理论。猎狗追踪他们的气味一路过来,看到了大熊猫的粪便,才知道他们是盗猎大熊猫的,我们想着这只留下粪便的大熊猫要遭殃了,国宝哪能让这些人糟蹋,就赶过来看看能不能阻止他们。 然后就听到枪响,跑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你们在追他们,就想帮忙拦截一下……我是情急之下开的枪,真不是故意要打死他!” 宋阳话音刚落,中年反而显得很高兴:“看看,这就是觉悟,要是所有人都有这种觉悟,那就好了,也不用担心大熊猫会灭绝了。 放心,今天这事儿我们都看到了,会把事情汇报上去,我们给你们作证,不但不会怪你们,还要给你们嘉奖,三令五申这么多年了,偷猎大熊猫的事还越来越猖獗,是该好好整治一下这股歪风邪气了。” 说着,他转头看向精瘦男人逃跑的方向,有些遗憾地说:“可惜跑掉了一个!” “跑掉的这个才是主谋,我听他说,是联系好买主才进山来打熊猫的……我们有猎狗,能把他抓回来!” “那再好不过了,留他一条命,我们带回去交给公安调查,把背后违法乱纪的人也揪出来,这事儿就拜托你们了!” “好!” 有了这些人作证,宋阳再无顾虑,当即把猎枪里的空弹壳取出来装进口袋,又重新装入一发子弹,叫上王岳,领着猎狗,朝着精瘦男人逃跑的方向追了出去。 第144章 山中的恶魔 四条猎犬风驰电掣般冲在前面,在茂密的灌木丛间,它们或是高高跃起,轻盈地跨越障碍,或是俯下身子,灵活地穿梭其中,行动敏捷得如同林间的精灵。 它们的速度远超常人,眨眼间便消失在远方,只留下旺财的吠叫声渐行渐远。 宋阳和那几个研究员简单交流了几句,这短短两分钟的耽搁,对于拼命逃窜的人来说,却足够跑出几百米的距离。 这次猎犬追逐的是人类,和追捕野兽截然不同,宋阳和王岳丝毫不敢掉以轻心,生怕猎犬遭遇危险。那精瘦男子虽然没带枪,可手中握着一把锋利的柴刀,一个成年男子手持武器,对付一条猎犬并非难事。 两人朝着犬吠声的方向全力狂奔。王岳身材高大壮实,步伐大且速度快,奔跑起来如同一只横冲直撞的棕熊,不少阻挡他的灌木枝叶,他直接用手臂挡在面前,硬生生地冲了过去,气势十足。 宋阳则与他不同,奔跑时更为灵活。这是他跟着村里老猎人学打猎时掌握的技巧,他一边奔跑,一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习惯性地不发出太大动静,这就要求他在纵跃、穿插时更加讲究技巧。 虽说动作灵巧,但速度却不慢,狂奔了两分多钟,始终没被王岳落下。 这时,犬吠声不再迅速远去,而是停了下来,几条狗此起彼伏地叫着。宋阳知道,猎犬已经追上那个人了,他暗自祈祷,希望猎犬们不要太过莽撞,以免被精瘦男子伤到。 又过了两分钟,两人翻过一道山岭,来到下方的沟谷。只见几条猎犬将精瘦男子团团围住,疯狂吠叫,跃跃欲试地想要扑上去撕咬。 精瘦男子跌坐在地上,挥舞着手中的短把柴刀,一次次将靠近的猎犬逼退。这片区域树木稀疏,散布着不少嶙峋的山石,从精瘦男子站起来后单脚跳动的样子来看,他的腿应该受伤了。 宋阳并不担心他还能逃脱,叫住王岳,两人大口喘着粗气,等呼吸平稳后,才提着枪,小心翼翼地朝下方走去。 看到端着枪瞄准自己、从树林里走出来的宋阳和王岳,精瘦男子明白自己插翅难逃,索性一屁股坐下,把刀扔在一旁,双手抱着膝盖,身体止不住地颤抖,还发出一声声痛苦的闷哼,看样子伤得不轻。 两人走近后,发现精瘦男子的膝盖处,大片衣服被鲜血浸透。 “跑啊,怎么不跑了?”王岳冷冷地问道。 “两位小兄弟,咱们往日无冤无仇,都是在山里讨生活的人,何必相互为难呢?”精瘦男子哆嗦着嘴唇哀求道,“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放过你?那谁放过我们?要不是我的狗发现得及时,今天我们俩就被你们设的炸子儿炸死了,你说我怎么放过你?别狡辩说那炸子儿不是你们放的……”宋阳冷眼盯着精瘦男子。 “是他放的,我不想惹事,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你们找他算账就行了,真跟我没关系。” “你觉得我会信你这话?你也不是什么好人……不用找他了,他已经死了,被我打死的!” “死了?”精瘦男子听到这话,脸色瞬间变得惨白,“你们这是草菅人命。” “草菅人命?亏你说得出口!要是今天被炸死的是我们,你们会觉得自己草菅人命吗?再说了,是他先朝我们开枪,我不过是本能反击。要怪就怪他运气不好,山上的研究员都看到了,他们能给我们作证。你们俩是一伙的,这笔账,也得跟你算!” 王岳接过话茬,走到精瘦男子旁边,突然一脚狠狠地踩在他流血的膝盖上。 只听“咔嚓”一声清脆的骨折声,精瘦男子猛地抱住受伤的部位,发出一声惨叫,随后直挺挺地向后倒去,竟然直接疼昏了过去。 王岳还不解气,紧接着又是一脚,跺在他另一条腿上。 昏迷中的精瘦男子在剧痛的刺激下,猛地弓起身子,再次苏醒过来,紧接着惨叫声不断。王岳又在他屁股上用力踹了两脚:“你不是能跑吗?我看你还怎么跑!” 他还想继续动手,被宋阳及时叫住:“差不多行了,别不小心把人弄死……岳哥,你去叫人!” 王岳又不解气地踹了精瘦男子一脚,这才转身往回走。 等了十多分钟,王岳带着那些研究员回来了。看到在地上不停抽搐的精瘦男子,一位中年研究员问道:“他怎么了?” 王岳说:“逃跑的时候,自己把腿摔断了,两条腿都断了!” 中年男子没再多问,只是回头对身后两个年轻研究员说:“你们俩去报警,记得跟林业局也通报一声,说明这里的情况,多叫些人手过来。” 两个研究员点头,一起从一侧的山坡朝河谷方向走去。 “这个人跑不掉了,走,回去看看那两只大熊猫!” 两条腿都断了,精瘦男子想要逃走,除非爬着走,即便不管他,他又能爬出多远呢。 宋阳问道:“两只大熊猫?被他们打伤了?” 赶来的时候,他听到了两声枪响。 中年男子沉重地点点头:“被他们打死了两只,是一对母子。大熊猫对人没有戒心,他们可以走到很近的地方开枪。打死了成年熊猫还不算,连树上刚满半岁的熊猫幼崽也不放过……我们这群人,是专门为研究保护这两只大熊猫建立的观察站,听到枪声从山上赶下来,它们都已经死了,实在是令人痛心疾首!” 连幼崽都不放过……宋阳无奈地摇摇头:“怎么下得去手啊……这个人会怎么判?” “这种行为太恶劣了,必须严惩……他们至少已经杀了三只大熊猫。去年在卧龙,有个人杀了两只,被判了死刑,他估计也难逃一死!”中年男子说这话时,语气冰冷,显然气愤到了极点。 “三只?不是说一大一小两只吗?”王岳有些疑惑地问。 一个年轻人说:“他们带来的麻袋里,还有一张熊猫皮,是刚杀不久的。” 宋阳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那个人被打死,这些人都没太大反应。他有理由相信,这次的事情,他们不会有任何麻烦,也可以肯定,这个精瘦男子以后也不会再活着为非作歹了。 两人带着猎犬,跟在中年男子身后往回走,在大山半坡处看到了那两只熊猫。成年熊猫体重六十多公斤,幼崽只有十来公斤,它们静静地躺在林间的灌木丛中,脑袋上的鲜血染红了大片皮毛。 中年男子蹲在熊猫尸体旁,面色凝重地看着它们,久久没有说话。许久之后,他才长叹一口气,缓缓说道:“19世纪,一位名叫阿尔芒·戴维的法国传教士,在四川宝兴县发现了大熊猫,他捕杀了一只并偷运回国,从此大熊猫才被西方世界知晓。从那以后,西方人开始了大肆捕杀大熊猫的野蛮行径。许多西方国家的猎人加入了猎捕队伍,把大熊猫当成炫耀的资本。 美国有个叫露丝·哈克尼斯的女探险家,一心想带只熊猫回美国。1936年,她来到四川,设法得到了一只幼年大熊猫。她带着熊猫幼崽乘船回国,仅用2美元就贿赂了海关,在登记表上写着:携带小狗一只。 就这样,她堂而皇之地抱走了熊猫幼崽,无人阻拦。当时,国人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国宝的流失,再加上近代国家动荡,很多人自身难保,根本无力保护大熊猫。此后多年,四川的熊猫栖息地枪声不断。 高额利润让猎人们变成了林间的恶魔,很多人根本不在乎大熊猫的死活,只想要它们的毛皮做装饰品。盗猎大熊猫最多的是英国的丹吉尔·史密斯,他在中国捕获了12只活体大熊猫,高价卖到西方多个国家,其中大部分都在运输途中死亡。 这个趁乱盗猎的人,竟然还被称为‘熊猫王’。1946年,《大公报》了解到大熊猫被捕猎的惨状后,发文呼吁:四川、西康边境的珍稀动物熊猫,如今捕获数量过多,已越来越少见,捕猎者能借此获取高价,长此以往,熊猫恐有灭绝之忧。新中国成立后,才禁止西方猎人持枪进入川陕地区捕猎大熊猫,并颁布法律严禁猎捕大熊猫等珍稀动物。 好不容易挡住了外国人,却挡不住有些国人为了一点私利肆意捕杀,实在可悲!真希望大熊猫能像黑熊、野猪一样脾气暴躁,给那些来犯者几爪子……可不管什么动物,好像都能欺负它们,唉!” 他的语气沉重,仿佛在诉说大熊猫的悲惨历史,也是在感叹往昔的屈辱与无奈。 宋阳和王岳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林间原本清新的空气,此刻也仿佛变得沉闷压抑。 过了好一会儿,宋阳才说:“我只是个山里人,平时也经常打猎,能做的实在有限。 我只能保证自己不会胡乱猎捕山里的珍稀动物,像大熊猫、金丝猴这些,要是看到有人猎捕,我会尽力阻止……教我打猎的师傅一直告诫我:不能贪心,不能赶尽杀绝,要敬畏大山。过度捕杀从来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合理获取,才是与自然最好的共生之道。 相信以后,有你们这些研究员的保护和研究,大熊猫会越来越好,数量也会越来越多。” 宋阳这番话情真意切。中年男子听了,连连点头:“要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想就好了……对了,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宋阳,是离这儿还有四十里地的石河子村的人,桃源公社的,这位是我的发小,叫王岳!” “桃源公社,石河子村,我记住了……我叫彭世文,是大学里珍稀动物研究所的教授,很高兴认识你们。” 宋阳微微一笑。 他不想在这里久留,可出了这么大的事,又怕一时半会儿走不了,要是等着接受各种问询,都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于是,他试探着问:“我们出来两天了,家里人肯定担心,想早点回去,这里的事我们也帮不上忙,主要是那两个人……又怕惹上麻烦。” “放心,这里的事我们会跟公安说清楚的,你们今天帮了我们大忙,那两个人也是罪有应得。你们先回去吧,我保证不会牵连到你们。等我把这里的事处理完,再去你们村拜访。”彭世文肯定地说。 第145章 不够果断 得到彭世文的肯定答复后,宋阳叫上王岳,带着四条猎狗,沿着来时的路,回到放置背篓的地方,背上东西后,再次踏上了那条古老的山路。 “阳子,你这枪法可以啊!”王岳笑着称赞,“一枪就把那家伙放倒了!” “多少有点运气成分,我也没想到会这么准。”宋阳苦笑着回应,“岳哥,你就别夸了,当时打死了人,我整个人都懵了,现在这股紧张劲儿一过,浑身都没力气。” “这有什么,他们罪有应得,要不是那教授说留他一命,我都想直接把那个瘦子也给解决了!” “我看出来了,你那两脚可真够狠的。” “你瞧瞧那炸子儿的威力,他们这是要我们的命啊,哪能轻饶,我恨不得一脚踩死他……你说那教授说的话靠得住不,这事儿真不会找咱们麻烦?” “应该靠得住,对他们来说,那些建立观察站跟踪研究的大熊猫,就跟他们的命根子似的,那两人弄死了三只大熊猫,教授他们肯定不会放过……回家等几天就知道了,要是真有人来问,咱们俩说法得一致,就按我之前跟他们说的,咬死了别改,可不能乱说,不然被当成仇杀就麻烦了。” “明白。” 宋阳又把事情前前后后仔细叮嘱了一遍,两人统一了口径,做好了应对的心理准备。 这一番折腾下来,两人回到石河子村的时候,已经快傍晚了,一路上,他们看到村民们还在田地里劳作。 没瞧见宋建国和王宏远,两人也没多停留,只是跟路两旁田地里遇到的村民打了招呼,便径直往家走。 王岳帮着宋阳把从外面买的各种杂物送到他家后就回去了。 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宋阳走到老槐树下,在裸露在外的粗壮树根上坐下,回想着这两天发生的事。 过了好一会儿,他自我宽慰道:“我还有什么好纠结的,他们都想取我的命了!” 想通了这些事,宋阳心情一下子舒畅了许多,整个人也精神起来。 这时,小侄女云梅背着满满一小背篓猪草,沿着坡路艰难地往上走,她稚嫩的小脸上满是汗水,头发紧紧贴在额头上,每走一步都喘着粗气。跟在她身后、满身是泥的云兰则蹦蹦跳跳的,一看到宋阳,便甜甜地喊了声“幺爸”,然后跑了过来。 “赶紧去打水洗洗,弄得这么脏,你妈回来看到,怕是要收拾你!”宋阳揉了揉云兰的脑袋,笑着说。 随后,他起身迎过去,接过云梅背上的背篓,放到猪圈旁边。 “幺爸这次去得远,没带别的东西,等改天去镇上,再给你们买好吃的!”看到云兰第一时间就往屋里跑,很快又满脸失望地钻出来,宋阳就知道她在期待什么。 两个小家伙听了,也没再多说,忙着回屋倒水洗脸。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宋阳走进屋子,生火做饭,又去地里拔了些菜回来,建在屋里挑拣清洗的时候,宋军、李嘉怡和王静雅陆续回来了。 宋建国收工后还有些事情要交代,去了大村子,还得过一阵才回家。 李嘉怡赶忙洗了手,接过宋阳手头的活儿:“来回走了这么远的路,你也累了,去休息会儿,饭菜我来做!” “路上没出什么事吧?”也许是从宋阳脸上看出了异样,王静雅小声问道。 宋阳摇了摇头:“没事。” “那就好……”她点了点头,接着问,“卖了多少钱?” “熊胆卖了七百多,熊皮一百一十块,分了一部分给王岳后,我手头有四百多块。买了枪和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花掉三百多……” 宋阳简单说了下情况,上楼把打造家具剩下的钱、准备用来结婚的钱,以及买枪后剩下的钱都拿了出来,当着宋军和李嘉怡的面,全部交到王静雅手里:“一共还剩三百八十八。” 这点钱,是家里所有的积蓄。 对于买枪这件事,一家人都没什么意见。 就像宋阳说的,有一把好枪,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打猎的时候,也能更有效地对付猎物,多赚些钱。 哪怕这些钱大多是宋阳挣回来的,他也都明明白白地交给王静雅,就是为了避免因为钱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饭菜做好没多久,宋建国也回来了,他简单问了宋阳这趟外出顺不顺利,然后催促道:“把你买的枪拿来我看看!” 宋阳上楼,把双管猎枪提了下来。 宋建国接过枪,掂量了一下:“还挺沉!” 然后,他走出屋子,端起枪对着外面的树梢瞄了又瞄,翻看着枣红色的枪身,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这种好枪,和火枪就是不一样。” “那肯定,这可是正规厂家生产的,铁匠铺打造的火枪肯定比不上。”宋阳笑着说。 这时,王静雅冲着外面的父子俩喊道:“都一把年纪了,还跟个孩子似的,吃了饭再看,不饿吗!” 父子俩相视一笑,一起进了屋。 简单吃过晚饭,李嘉怡和王静雅在收拾锅碗瓢盆,宋建国则习惯性地到外面老槐树下坐着抽烟,宋军提着柴刀往外走。 “大哥,你这是要去哪儿?”同样在外面坐着休息的宋阳问道。 “家里的背篓坏了……我准备去砍点竹子,请人帮忙编两个。” “请什么人啊,把竹子砍回来放着,这事儿我来做,编个背篓还不简单!” “什么?”听到这话,不光是宋军,就连宋建国也抬头看了过来。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宋建国笑着问,“你会编?” “这种事,看一眼不就会了嘛!”宋阳说得轻松。 论起竹篾手艺,整个石河子村,宋阳有十足的把握,自己要是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上辈子腿残疾后,宋阳靠着竹篾手艺赚零花钱,多年的手艺,常见的竹篾工具他都能编。 像比较精细的竹篮、竹盘、竹碗、竹扇、竹灯笼、竹盒、竹筷篓、竹纸篓、竹花插等等,他也都能做,而且拿到大街上都很抢手。 只是编个简单的背篓,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他当然知道,宋建国和宋军不相信,那是因为他们从没见宋阳展示过这手艺。 “看一眼就会……你小子不说大话会死啊?”宋建国瞪了他一眼,“你连学都没学过,别说编织了,恐怕连劈篾条都成问题。” 宋阳懒得解释,笑着说:“不信就把竹子砍回来,我明天在家编给你们看。” 见宋阳还这么嘴硬,宋建国当即对宋军说:“你去把竹子砍回来,我倒要看看,这小子明天要是编不出来,怎么办。” 宋军看看宋建国,又看看宋阳,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办。 宋阳却催促道:“大哥,去吧,我是真会编,你把竹子砍回来就行!” “真的?” “当然是真的,骗你们干嘛!” 宋军显然还是不太相信,但既然宋阳都这么说了,他也就没再多言,提着柴刀顺路下去,前往大竹林,那里长的是慈竹,建是适合编织的好材料。他家门前的是毛竹,只能用来挡挡山风。 宋军离开后,宋阳琢磨着,今天在山里毕竟出了人命,彭世文来不来不知道,警察会不会来也不确定,但要是来了,事情肯定会传开。 虽说有彭世文的保证,但保不准还会有别的麻烦,必要的准备还是得做。 既然事情有可能被大家知道,还不如现在就跟父亲说清楚,听听他的看法,说不定能给些有用的建议,父亲好歹在江湖上闯荡过,经历过不少风浪,听听他的话,总归没坏处。 宋阳小声说:“爸,我们到下面路上走走,我有点事想跟你说。” “什么事不能在这儿说?”宋建国有些不想动。 “这事儿不太适合让妈知道。”宋阳怕说出来吓到王静雅。 “走吧!” 见宋阳一脸严肃,宋建国也意识到事情可能不简单,磕了磕烟袋,站起身来。 父子俩顺着山坡土路走到大路上,沿着出村的土路往前走。见四周没人,宋建国才停下脚步,问道:“到底什么事?” “我们在回来的路上,杀了人。”宋阳直言不讳。 “杀人了?”这话一出,把宋建国吓了一跳,愣了好一会儿才说,“这到底怎么回事?” 宋阳便把去汉中的一路经历,来回发生的事情,以及整个过程一五一十地说了一遍。 没想到,听完后,宋建国直接摆了摆手:“这种人,杀了就杀了,别的都好说,就冲他们在路上埋炸子儿,就该死,更何况还先开枪打你们,既然有观察站的那些人作证,他们又是偷猎熊猫的,翻不起什么风浪。 你们两个孩子以后不管是打猎还是做别的,在外面遇到的人,少搭理。年轻人容易意气用事……这次就当拿他们给枪开刃了,就这么点小事,他们就敢下这么狠的毒手,心肠太恶毒,死了活该,还算你小子机灵,知道说不是故意的,还把他们偷猎大熊猫的事摆出来当挡箭牌。 以后再在山里碰到这种人,下手要更狠些,王岳那句话说得对,他们死总好过自己死,你想想,今天要是你们踩到炸子儿,不死也得残废,要是我,肯定提前解决,让他们连安放炸子儿的机会都没有。” 听宋建国这么说,宋阳不禁咧嘴笑了笑,同时,心里也像吃了颗定心丸,彻底放松了下来。 这就是家人。 当然,宋阳也明白,父亲说的意气用事,是指他们在小店碰到那两人时,处理得有些冲动。 年轻气盛嘛,有点冲动也建常,但些许小事就敢下这种毒手的人,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太软弱只会更容易被欺负。 而且,宋阳觉得,父亲比自己更果断。 仔细想想,要是提前解决了那两人,确实就没后面这些麻烦事了。 第146章 别人家的孩子 父子俩在路边简短交谈后,宋建国说要去王岳家,宋阳心里明白,宋建国肯定还是放心不下,打算去找王岳了解情况,顺便和王岳的王宏远商量商量。 宋建国前往大村子后,宋阳也转身往家走,途中,他看到弟弟宋平拖着四根粗壮的竹子回来,赶忙上前帮忙,两人一前一后扛着竹子往家走去。 这一趟往返汉中,宋阳着实累坏了,简单洗漱后便早早睡下,连宋建国什么时候回来都浑然不知。 一觉醒来,家里人都已去上工,只有两个小侄女蹲在火塘边烤红薯,见宋阳下楼,小侄女云梅挑了个最大的红薯递给他。 宋阳接过红薯,剥开皮才发现,这红薯只是表面熟了,里面还是生的,不过,对他来说,生熟都能吃,也就没太在意。 吃完红薯,宋阳洗了把脸,拖来凳子,找来篾刀,又用斧头简单做了一个用来破开竹子的十字楔子,他在双腿上垫了个麻布袋,便开始修理竹节、破竹、劈篾。 如今宋阳腿脚利索,这些活计上辈子他就做得极为熟练,此刻做起来自然得心应手,所以,当宋建国等人回来吃午饭时,看到门前已摆放了不少用于编织的篾丝。 一家人看着那些粗细均匀的篾丝,脸上都露出诧异的神情。 母亲王静雅和嫂子李嘉怡,昨晚才听宋阳说自己会篾匠手艺,可从没见他学过,哪能轻易相信。 此刻看到这些篾丝,心里不禁犯起嘀咕。 一家人走进屋,看到正在炒肉的宋阳,母亲率先忍不住问道:“儿子,那些竹篾真是你弄的?” “那肯定呀!” “该不会是请别人帮忙做的吧?” “我能请谁呀?村里会编背篓的人都去上工了……你们还不信呀!” 宋阳笑着说:“不信你们问两个小丫头,她们今天早上一直在旁边看着呢……早上根本没人来过咱家。” 两个小侄女懂事地点点头。 “要是实在不信,吃完饭我做给你们看就是了。” 宋阳也不想再多费口舌解释。 很快,肉炒好出锅,宋阳端菜上桌,招呼一家人吃饭。 吃完饭,宋阳也不拖沓,径直走到屋外,当着一家人的面,拿起篾刀,熟练地将一筒青竹用十字楔破成四瓣,接着一块块劈成更细的竹片,再把竹皮和竹心剖开,分成青竹片和黄竹片。 然后,他将竹皮部分剖成编织用的青篾片,剖出来的篾片要粗细均匀、青白分明,不同部位做成不同的篾。 竹子的青篾丝柔韧性强且富有弹性,能剖成比头发还细的青篾丝,最适合编织细密精致的篾器,像沥米用的筲箕等;黄篾柔韧性较差,难以剖成很细的篾丝,所以多用于编制大型竹篾制品,比如晒席。 编织背篓的难度,相较于制作其他竹制器皿要简单、粗糙许多,对宋阳来说,操作起来轻而易举。 看着宋阳动作行云流水,一家人这下不得不信了,他给家人的感觉,就像个有着多年经验的老篾匠,那份熟练程度绝非新手可比。 “你啥时候学会的呀?”宋建国宋正国百思不得其解。 “真就是看几眼就会了!” 宋阳坚持说道:“我就是闲着没事,看人做了做,觉得不难,实际上也确实简单。” “那你能编些啥呀?”母亲倒是显得很高兴。 宋阳思索片刻:“都不算太难,家里用得上的,我应该都能编,就是比较费时间。” “这下可好了,有了这手艺,以后家里缺啥都能自己做……没想到,我儿子还是个篾匠天才,看几眼就会!”母亲笑得合不拢嘴。 宋建国却摇摇头:“劈篾只是最基础的,得编出成品来才知道到底行不行。” “爸,您就等着瞧吧!”宋阳信心十足。 嘴上虽这么说,但宋阳想起上辈子那碌碌无为的几十年,心里还是涌起一阵苦涩。 对于后世许多年轻人而言,“篾匠”是个陌生的词汇,但在当下,竹器是家家户户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用具,床铺、躺椅、菜篮、筲箕、桌子、凉席、淘箕、蒸笼,甚至热水瓶壳、装衣服的箱子,很多都是竹编的。 然而,随着塑料制品的出现和普及,竹编制品在日常生活中逐渐被替代,篾匠这一行当也日益式微。 在如今的山村,碾出来的玉米、水稻,以往都要用筛子筛掉玉米皮、稻壳等,但随着科技发展,各类机器加工出的米面愈发精细。 筛子的用处越来越少,精致的太阳伞取代了原来的斗笠、油纸伞,各式各样的皮箱代替了竹箱,电饭锅的出现,让木桶蒸饭成为过去,筲箕、蒸箅等也渐渐没了用场。 再过二十年,斗笠、簸箕、筲箕、箢篼、背篓、竹篮等竹编物件,在农村大多成为古老的记忆,宛如老“古董”,在城市就更难觅踪迹了。 竹编工艺大致可分为起底、编织、锁口三道工序,在编织过程中,主要采用经纬编织法,在经纬编织的基础上,还能穿插疏编、插、穿、削、锁、钉、扎、套等各种技法。 使编出的图案花色丰富多样。要是制品需要搭配其他色彩,就用染色的竹片或竹丝相互插扭,形成色彩对比强烈、鲜艳明快的花纹。 剖出的篾片要粗细均匀、青白分明;编的筛子要精巧美观、方圆周正;织的凉席要光滑细腻、凉爽舒适,尤其是一些竹篾制作的工艺品,对工艺的要求更为精细。 这是门精细的手艺,需经过多年磨炼才能达到精湛的程度,这也是宋建国始终难以相信的原因,他觉得宋阳说得太过轻松简单,可看着宋阳劈篾如此利落,心里更多的是诧异。 但对宋阳来说,编个背篓真不算什么,这算是最简单的竹编制品,只要贴身、结实、背着舒服就行。 从把竹子锯成竹节,剖成篾片,到编织成竹编用具,要历经砍、锯、切、剖、拉、撬、编、织、削、磨等多道工序,且大多依靠手工操作。 上辈子,宋阳那双摆弄竹编制品的手,满是老茧和篾刺,去宾馆时,往姑娘身上一摸,都能把人家扎得跳起来。 对宋阳来说,上辈子上了年纪后,编一个背篓得花两天时间,能卖一百二十块钱左右;编一个背小孩用的竹篓得三天,能卖两百块钱左右;编一个竹箱子得五六天,这个能卖得贵些,能卖到七八百…… 越往后,这些竹制品越难卖,几乎到了被淘汰的境地。 编好后拿去赶场,生意好时能卖出五六个背篓,不好时一个都卖不掉,一年下来,也就挣点零花钱。 也正因如此,他不得不顺应时代变化,专门学习编织制作竹碗、竹花插之类近乎工艺品的物件,期望能多赚些钱,但实际上,受地域限制,又有多少人了解、喜爱这些东西,愿意为此花钱呢? 也就是在当下,山村里对竹篾制品的用量还不少,虽然山里取材方便,但编一个背篓也就卖一块钱左右,而且都是同村的人,更多时候是帮忙,根本赚不了多少钱。 主要是各个生产队几乎都有会竹编的人,有的生产队甚至组织人手编织竹篾制品,供应给供销社,再转卖到县城,算是一门副业。 但宋阳心里清楚,随着经济发展,竹编受到各种工业制品的冲击,会逐渐退出日常生活。或许将来,它只会成为人们记忆中的一个模糊影子。 年轻人的观念已经改变,不愿学这门手艺,觉得太辛苦。 宋阳希望这门传统手艺能传承发扬下去,但现在,他也就只能给家里制作些竹篾工具,或者等明年遇到连续几个月的阴雨天,干不了其他事的时候,摆弄摆弄。 或许到了五六十岁,短视频流行起来,可以直播的时候,他能用竹篾编制猫窝之类有创意的小物件,当作消遣。 他相信,到那时自己也该享受悠闲时光了,不然重活一世,也太失败了。 在一家人难以置信的目光中,宋阳熟练地完成了背篓的起底,等家人上工回来,一个背篓已经编织了大半。 第二天又花了大半天时间,宋阳给背篓锁口,用竹子编了背手并安装好,一个崭新的背篓便大功告成。 傍晚宋建国回来,看到这个明显比一般人编得精细的背篓,还特意背在身上试了试,十分满意。 估计宋建国跟王宏远说过,晚上,王岳和王宏远都过来串门,特意来看宋阳编织的背篓,他们对石河子村突然多了个手艺精湛的篾匠感到十分惊讶。 自然而然地,王岳又被王宏远数落了一顿:“你看看,阳子还有这好手艺,你会啥?” 宋阳又成了长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王岳却一直纠结:“你这手艺啥时候学会的?” 作为宋阳的发小和铁哥们,他可从没见宋阳闲着没事去看别人编箩筐,怎么都想不明白宋阳怎么就会了! 而宋阳心里满是感慨:还不都是生活所迫! 不知道彭世文等人什么时候来,也不清楚来的都有谁,宋阳也不想干等着。 第二天早上,他跟家里人打过招呼,花了一个多小时,用压炮器装填了几十发子弹,一一排在子弹带里,系在腰间,然后领着猎狗进了山,他选了个三面是石壁的沟谷,在那里练了一天双管猎枪。 对双管猎枪的操控,他渐渐熟悉起来,更多时候,他在练习从枪管里取出弹壳,重新装填子弹的操作。 接下来两天都是如此,他就在这条山沟里练习,消耗了不少火药、底火和独弹头。 不过这三天下来,宋阳对打猎的信心大增。 就在第三天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山里刮起北风,原本晴朗的天空,在半山腰肉眼可见的白雾飘来后,变得阴沉。 到了晚上,淅淅沥沥地下起雨,夜里雨势还不小,第二天都没停。 爱睡懒觉的宋阳被宋建国叫醒,看到在家里等候的王岳。 “我爸让我来请你,去我家帮忙编个背篓,竹子我爸已经砍好了,也跟叔打过招呼了。”看到宋阳下楼,王岳笑着说道。 这种事宋建国答应过,又是王岳家,宋阳自然不会拒绝。 他跟着王岳来到王宏远家,忙活了两天,把背篓编了出来,不知不觉间,宋阳会编篾器的事在整个村子传开了,就连村里的老篾匠也特意过来看,看完表示十分惊奇,还直言手艺相当好。 殊不知,宋阳这手艺的启蒙,正是得益于这位老篾匠的教导。 王岳家的事忙完,宋阳终于能休息了,也就在这天,公社社长赵光明领着彭世文和一位公安民警来到了他家。 第147章 保护动物 天空依旧阴云密布,石河子村的土路满是泥泞,公社社长杜春明带着彭世文和新来的公安特派员周宇,一路步行而来。 从桃源公社到石河子村,十多里的路程走下来,三人的腿脚早已沾满了泥浆,他们先到大村子打听,随后才找到了位于半坡上的宋阳家。 来到屋前,四条猎狗狂吠着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三人不敢贸然靠近。 正睡懒觉的宋阳被狗叫声惊醒,他起身凑到楼上小木门的缝隙处向外张望,看到了站在门前路口的三人,以及迎上去的父亲宋建国和母亲王静雅。 宋阳赶忙起床下楼,此时彭世文三人已被迎进屋内。 杜春明看到宋阳,笑着说道:“哟,你小子才起床呀?” 宋阳笑了笑:“这阴雨天的,也干不了啥,就多睡了会儿。” 随后,他看向彭世文,笑着打招呼:“彭教授,您好!这位是……” 看到一同前来的公安,宋阳心里难免有些紧张,毕竟出了人命的事,即便这位公安特派员周宇年纪和他相差不大,他也没有多少安全感。 “这位是我们这儿新来的公安特派员周宇,是来向你了解一些情况的。”杜春明介绍道。 在后世,每个县或区都有公安局,市区的街道和农村的乡镇也都设有派出所。但在八十年代,情况并非如此。广大农村地区没有派出所,只有一两位公安特派员。 如今才八零年,派出所尚未普及。桃源镇仅有两名公安特派员,负责整个乡镇及几十个村庄,几万甚至十几万人的治安工作。 仅靠一位公安特派员,根本无法管理好几万甚至十几万人,因此,各村的基干民兵也参与到治安维护中,协助维持周边地区的秩序。 遇到一般案件,公安特派员可以进行调解处理;若发生刑事案件,公安特派员可要求基干民兵协助办案、抓捕。 随着盗窃、打架斗殴等事件增多,公安特派员制度逐渐被废除,派出所开始逐步建立,在宋阳的记忆中,桃源镇还要过几年才会真正建立起派出所。 此前桃源镇只有一名公安特派员,那么大片山区根本管不过来,如今新来一位,在宋阳看来,作用似乎也不是特别大,更像是来给之前的特派员作伴的。 实际上,山村里的事情,一般都是自行商议解决;而发生在深山老林里的事,很多时候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宋阳招呼三人在火塘边坐下,既然杜春明说是来了解情况的,他便直接问道:“同志,您找我是想了解些什么呢?” “也不是什么大事,作为当事人,想听你说说在山里发生的事情经过。”周宇面色严肃地说。 这对宋阳来说,不过是把之前跟彭世文教授说过的话再重复一遍。 周宇问得很详细,宋阳也如实详细地回答。 周宇做完登记后,彭世文在一旁作证:“事情经过我们是亲眼所见,在山上时,也听到了山道上传来的爆炸声。确实是那两人先行凶,他们是盗猎和倒卖大熊猫的不法分子。” 周宇点点头:“我也去那两个小店走访过,店主都讲述了事情经过,与你们说的相符,我这只是例行盘问一下。” 听到这话,宋阳彻底放下心来。 却听周宇接着说:“把你买的猎枪拿给我看一下。” 宋阳点点头,上楼把新买的双管猎枪拿了下来,还顺手带上了在汉中文体店买枪时的单据。 蜀地枪支管控严格,一般自制的火枪没人管,但双管猎枪的持有必须报备登记。 宋阳虽然嫌麻烦,没打算专门去登记,但他留了个心眼,要了该有的单据,至少能证明猎枪的购买渠道没问题。 周宇接过双管猎枪查看,又看了看宋阳递来的单据,将猎枪还给他时,拿出一个小本子,填写好各种信息后递给宋阳:“以后要管好你的枪,这可是凶器,不能乱用。” 宋阳接过一看,有些惊喜,竟然是个持枪证。 这意味着他能合法持有这把双管猎枪,同时也被纳入了监管人员的行列。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件好事。 “那两个人是什么来头?”宋阳随口问道。 周宇说道:“死掉的那个是利桥那边的猎户,另一个是从北方来的无业游民,他到这边后,得知大熊猫皮毛值钱,就与人勾结,专门往缅甸那边倒卖熊猫皮。” 彭世文补充道:“蜀地虽不与缅甸接壤,但距离很近,早些年,不少外国人通过缅甸进入蜀地盗猎大熊猫,这些年虽有所减少,但仍有渠道往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又有人盯上了这里,不少人为了暴利,大肆捕杀熊猫。” 周宇又说:“还有很多枪支也是从缅甸那边流入的,屡禁不止!” “那活着的这个人会怎么处理?”宋阳试探着问。 “林业局和公安局对此事很重视,决定让他游街示众,进行宣传教育,他涉案的大熊猫数量不少,不出意外的话,性命难保。”周宇简单说道。 “对了,今天来主要有两件事,一是做一次宣传,二是对你们两位小兄弟进行表彰。” 彭世文转头看向宋建国:“没想到,小兄弟的父亲是石河子村的队长,想请您召集一下村里人,我和小周今天来给大家宣讲一下保护大熊猫的意义和相关法令条文。” 这种事,宋建国自然配合。 他立刻起身,领着三人往外走,一家人也都跟了上去。 云梅和云兰也想跟着去,云兰早早跑过来,拉着宋阳要他背,宋阳笑着背起云兰,一行人朝大村子走去。 阴雨天气,村里人大都窝在家里,很多人还在睡懒觉。 有公社社长杜春明在,宋建国敲响铁钟后,没耐心在皂角树旁等村民们慢悠悠地过来,不然至少半小时人都聚不齐。 他叫上宋阳和宋军,一起到村子里去催促。 爷仨分头行动,一路大声招呼村民集合。 十来分钟后,村民们都聚集到了场子上。 看着皂角树下站着的公社社长、公安特派员和看起来很有身份的彭世文,大家难得没有大声说笑,而是窃窃私语,猜测着这是要干什么。 王岳眼尖,看到宋阳后,叫上王宏远和许少芬凑了过来。 看到彭世文和公安特派员,王岳知道肯定是为了他们在山里的事而来,心里也有些紧张。 他凑到宋阳旁边,小声问道:“阳子,事情怎么处理的?” 宋阳已经得到确切消息,心情轻松,他微微一笑,小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王岳等人这才放下心来。 接下来,由杜春明主持,周宇先讲述了宋阳和王岳在山里的经历,不过从他口中说出来,就变成了两人发现有人盗猎大熊猫,一路追踪,最后配合观察站的人将盗猎者抓获。 周宇讲解了保护大熊猫的条例,还公布了那个盗猎者会被处决的消息,这显然是在杀鸡儆猴。 随后,他对宋阳和王岳进行了奖励,每人得到了林业局给的三十块钱。 接着,彭世文讲解了大熊猫为何是国宝,以及保护它们的意义。 其实,类似的宣讲在石河子村已经有过几次,但这次的反响更大。 以前被抓的盗猎者,大多判个五六年就放出来了,相比之下,他们盗猎一只大熊猫卖皮毛所得的钱,是他们用这几年时间都挣不到的。 处罚力度不够,村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即便知道大熊猫是保护动物,也不当回事。 但这次不一样,至少大家心里会明白,盗猎大熊猫可能会有性命之忧。 宣讲了大概一个小时,天空又下起了雨,活动才草草结束。 村民们三五成群地议论着离开后,彭世文把宋阳叫到一旁,认真地问:“我想知道,你对这次事情的真实想法是什么?你怎么看待保护大熊猫这件事?” 宋阳思考了一下说:“要说我有很强的保护意识,那也不见得,我只是单纯喜欢熊猫,我觉得要是把它们都猎完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就再也见不到这些可爱的生灵了还是得给子孙后代留点,我们这代人要是把它们都打完了,以后的孩子们还能看到什么呢?” 宋阳懂得欲扬先抑的道理,他知道这样说更容易让人信服。 听完,彭世文笑着拍了拍宋阳的肩膀:“小兄弟,你很不错。现在对大熊猫的保护力度还不够,我们已经在多方努力,在佛坪那边建立了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还在划定保护区,任重道远啊,你有这样的觉悟很难得,如果以后保护区建立起来,你有没有兴趣成为一名巡护员,参与保护区的巡视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呢?” 这是要给宋阳介绍工作啊! 说真的,宋阳还真有些心动。 他知道巡护员的工作,就是定期到保护区巡视,清除陷阱,追踪大熊猫的动态,采集样本,架设和维护红外相机等,常年在大山里奔波。 但说实话,这个年代巡护员的工资不高,更像是护林员,靠那点钱养家糊口都困难,而且以后要是结婚生子,难免会和家人聚少离多,这不是宋阳想要的生活。 于是,宋阳微微摇头:“教授,您也知道,山里人生活艰难,只能靠山吃山。说实话,这是份不错的工作,但不太适合养家。我只是个普通的猎人,以后也想出去走走,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我能做的,大概就是保证自己不猎捕大熊猫,在山里遇到有人这么做就尽力阻止,如果碰到受伤的大熊猫,也会帮忙救助,做正式的巡护员就算了,当个临时的还行,有空的时候,给你们当个向导什么的,我还是很乐意的,希望您能理解。” 彭世文想了想,笑道:“山里生活不易,我能理解。能做到这些已经很不错了,我找人给你弄个临时巡护员的身份,有了这个身份,做事也更名正言顺,以后进山,你就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就行,当然,条件有限,工资也不会太多。” 宋阳觉得很有道理,点了点头:“好的!” 随后,彭世文从随身的帆布书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书:“我了解到你识字,有空看看这本书,里面都是关于大熊猫的知识,包括喂养、救助的方法,以后遇到情况,你就能及时处理,希望以后条件好了,你能真正成为保护工作的一员。” 第148章 接地气的专家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不算大,彭世文三人想着趁雨暂停时,去其他村子宣讲,便简单和宋建国打了招呼,冒雨离开了。 主要是彭世文坚持要去,他这份亲力亲为的态度,让宋阳都不禁心生敬佩,这才是真正接地气的专家,用实际行动和事实说话。 宋阳看着手中厚重的书,随手翻了翻,便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护着,准备和宋建国等人一起回家。 这时,王岳走了过来,伸手搭在宋阳肩上:“这鬼天气,雨一下起来就没个完,阳子,去我家耍耍!” 不仅没被责怪,还受到了表彰,王岳心情格外好。 宋阳此时已没了睡意,想到盘龙湾的新家,周边还有不少地方需要收拾,而且天晴后还得抓紧时间去打猎,不如趁现在把房子周边的草木清理一下,哪怕开垦出一片菜地也好。 “算了,我去盘龙湾收拾一下新房子周围,就不去了,对了,你家盖新房的事儿商量得咋样了?” “我跟我爸说了,不想盖在柳树湾,想盖在杨树坡,他还在考虑呢。” “让他慢慢想吧,你回去跟他说,柳树湾山上的树都快被砍光了,全变成了山地,山里雨水多,要是雨下得大,那些地方的泥土容易被冲刷下来,而且,下面都是光秃秃的石板,容易发生滑坡,不是已经有地方滑过了嘛,在那儿不安全。” “我倒没考虑那么多,我就是觉得离你家太远,以后玩起来不方便,晚上我回去把你的话跟我爸说说,看他怎么决定,你不是要去盘龙湾吗?等我一下,我回家拿鱼竿,你新房子门前那片水塘,鱼可不少,我陪你去钓鱼。” 宋阳笑了笑,确实,这种天气最适合钓鱼了。 不用去干活,安心坐在水潭边,能悠闲地待上一整天。 一根钓竿,一点鱼饵,再披上蓑衣,面对那一汪碧水,没有比这更惬意的事了。 “那你快去拿,我在这儿等你。” 宋阳也来了兴致。 不过,他可不像王岳那么悠闲,打算用自己的办法,既能钓鱼又不耽误干活。 王岳兴高采烈地跑回家,没多久就回来了,他披着蓑衣,戴着斗笠,手里提着用箭竹精心烘烤修理过的自制小鱼竿。 这鱼竿用了很久,经常握的地方都已经包浆,呈现出红彤彤的色泽。 他身上背着上小学时用的书包,里面装着钓鱼用具,还提着一个装鱼的竹篓。 两人一起沿着大路往宋阳家走,到了岔路口,王岳在大路上等着,宋阳则回家拿工具。 回到家,宋阳随手把得到的三十块钱递给王静雅:“我去打理一下盘龙湾新房子周围的东西,中午不用等我吃饭。” 听到宋阳这么说,宋军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也跟着说:“我也去青沟那边看看。” 宋阳笑了笑,取下墙上挂着的蓑衣和斗笠穿戴好,也没管宋军,提着柴刀就先走了。 锄头、十字镐之类的工具,新房子的杂物间里有,他不用带。 和王岳碰面后,两人一同前往盘龙湾。 到了地方,王岳跟着宋阳绕着石房子转了一圈:“我还是觉得你这房子好,比军哥的院子还舒服、宽敞,你知道吗,我爸就是看了你俩的房子,才想着盖房的,也想盖石头房,不过,我想照着你的样子盖,可我爸妈却看上了军哥的房子,觉得你这房子样式太怪了。” 宋阳的房子没有按照老式房屋的样式建造,而是采用了后世别墅的造型,在这个年代确实显得很独特,不太容易被接受。 “我哥那房子也不错,既然叔叔阿姨都喜欢那种样式,那就盖成那样呗。” 想了想,宋阳又补充道:“杨树坡石头多,可以就地取材,盖起来方便,要是在柳树湾,那石头得从老远的地方搬过来。” 嗯,这又多了一个让王岳家选择杨树坡的理由。 “我也这么觉得!” 王岳点点头,跟着宋阳进仓房拿了一把锄头,然后自己找地方挖蚯蚓做鱼饵去了。 “多挖点,我也钓。”宋阳叮嘱道。 难得听到宋阳也要钓鱼,一直觉得钓鱼缺个伴的王岳顿时兴奋起来,连忙答应:“好嘞!” 宋阳随后提着柴刀,过了小桥,到河对面的竹林里,挑选了几根木竹回来。 这是一种木质化的竹子,质地结实,柔韧性也不错。 简单修整后,他把竹子拖回来,蹲在地上用刀削起来。 十多分钟后,王岳用竹筒装着十几条蚯蚓回来了,看到宋阳在摆弄,他好奇地凑过去:“阳子,你在干啥呢?” “我在做自动钓鱼的工具。” “自动钓鱼?” “就是我不用盯着,鱼咬钩了就能自己钓上来的一个装置,你有你的钓法,我也有我的窍门,这样既能钓鱼又不耽误干活。” “能行吗?” 王岳一脸怀疑。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宋阳先从随身带的麻线中分出四段,每段两米多长,作为鱼线。 麻线很结实,水潭里的鱼一般不大,最大也就一斤多重,木竹杆和麻线完全能承受。 接着,王岳看到宋阳用竹片削了四个两头尖尖、长度不到两公分的小竹片,然后擦着火柴烤了烤,进行硬化处理。他又不明白了:“你这是做什么?” “做鱼钩呢。” “这能行吗?” “为什么不行?别小瞧了这种鱼钩,其实很管用的,鱼吞食蚯蚓的时候,会把鱼钩一起吸进去,然后就会卡在鱼的食道里,虽然没有传统的钩子,一样能把鱼钓上来。” 宋阳边说边把麻线末端绑在这特殊的“鱼钩”上。 然后,他砍下四节短竹棍,用柴刀在上面削出“7”字形的凹槽,又在绑在麻线中间位置的小竹片上做了同样的处理,让两个“7”字形凹槽能够稳稳地勾在一起,凹槽不用太深,这就是自动捕鱼钓竿的机关,需要足够灵敏。 最后,宋阳把四根绑好麻线的木竹,每隔五六米插在水潭边的石头缝隙里固定好,再把四节短竹棍用石头斜着钉进鱼竿前的泥土里,大半截入土,他把竹竿拉弯,将麻绳中段绑着的竹片勾在竹棍的凹槽里。 做好这些,宋阳找王岳要了些蚯蚓,切成几段,穿在“鱼钩”上,然后抛进了水潭里。 “这样就行了?”王岳皱着眉头,满脸疑惑。 作为经常钓鱼的人,即便不太懂这种陷阱,他也能很快明白,只要鱼咬钩,拉动鱼线上的机关,木竹杆就会弹起来,把鱼提上岸。 这陷阱看似简单,却很巧妙。 他只是怀疑这种不合常理的鱼钩到底能不能行,虽然宋阳已经解释过了,他还是不太相信。 “这种钩子对小鱼效果不太好,对大一点的鱼比较有效,我这是懒得做鱼钩了,接下来就交给你看着了,看到有鱼被钓起来,你就帮忙取一下;要是没钓着,蚯蚓被吃了,你就帮忙重新挂一下鱼饵,再布置好。会弄吧?” 宋阳笑着问道。 王岳呆呆地点点头:“会弄。” “那我干活去了。” 宋阳一点也不担心,扛起锄头就走。 阴雨天,水中的氧气含量减少,很多鱼喜欢游到水面上层。 而且,雨天用腥味重的活饵效果更好。 连续的阴雨让温度降了不少,鱼对活饵会更感兴趣。 所以选择饵料时,最好选腥味重的,比如蚯蚓,可以直接挂在鱼钩上。 蚯蚓不仅腥味重能吸引鱼,本身就是自然界的天然饵料,很适合警觉性提高的鱼吃,而且蚯蚓在鱼钩上不停扭动,更能刺激鱼咬钩。 这些知识,上辈子有人来这儿游玩钓鱼时说过很多。 耳濡目染之下,宋阳虽然不是特别感兴趣,但也知道不少钓鱼的窍门。 他相信,自己设置的四个自动钓鱼陷阱会有收获,而且应该能钓到比较大的鱼。 他环顾四周,屋子旁边有一片十丈左右的地方,土层比较厚,虽然有几块山石,但简单清理一下,能规划出好几垄菜地,浇水也方便,到时候种上几种菜,随时都能吃到新鲜的时令蔬菜,想想就很不错。 看好位置后,他挥动锄头,开始挖了起来。 而在水潭边,王岳也选好了位置,给自己的鱼钩挂上蚯蚓,把钩子甩进了水里。 奇怪的是,他今天心思根本不在自己的鱼钩上,更多时候都盯着宋阳设置的陷阱,好奇这陷阱到底灵不灵。 结果,他握着的鱼竿先有鱼咬钩了,可等他反应过来去提竿时,鱼早就跑了。 不过,没等多久,宋阳设置的陷阱有动静了。 从王岳这边数过去的第三根鱼竿突然弹了起来,他目瞪口呆地看到一条半斤多重的鱼被提上了岸,悬在离地面一米多高的地方,不停地挣扎。 “还真行啊!”王岳咧嘴笑了。 他把鱼取下来放进鱼篓里,重新设置好机关,给“鱼钩”挂上蚯蚓抛进水里,刚回到自己的鱼竿旁边,还没坐下,就又听到“哗啦”一声,旁边的陷阱又钓起了一条鱼…… 王岳看着这几根鱼竿,无奈笑着说:“本来是件悠闲的事儿,这下好了,一点闲心都没了!” 第149章 主动攻击的野猪 天气阴沉,细雨时断时续。宋阳在院子旁开挖菜地,因着这糟糕的天气,也只能简单翻挖。 他把较大的灌木丛连根拔起,抖落泥土后扔到一旁堆放着,打算等天晴泥土干些,再清理地里的杂草,到时候一把火烧掉,让草木灰肥田。 这个季节,种其他作物不太合适,撒些豌豆倒是不错的选择。 等入冬后,掐些豌豆尖用来烫火锅,那滋味肯定美极了。 王岳一上午都守在水潭边,宋阳设置的四个自动钓鱼陷阱颇为有效,不比王岳自己钓的差,隔不了多久就有鱼上钩。 王岳早有准备,临近中午,他拿出刀子,从钓到的鱼里挑出四条,刮鳞破肚清理干净后,用竹棍串起来,接着找来一些木柴生起火,等火烧到只剩火红的木炭时,抹上他带来的椒盐调料,把鱼架在火上烤。 这是王岳常做的事,没事时在河边找个地方,边钓边烤,能惬意地待上一整天,他倒不是特别爱吃鱼,只是享受这种野外的趣味。 此外,他的布包里还带了几个红薯,也一并放在火里烤着。 红薯烤熟后,王岳叫来宋阳,两人一起分享。 正吃着,王静雅和宋建国带着午饭来了,看到两人在吃鱼,宋建国笑呵呵地凑过来:“早知道你俩在这儿烤鱼、烤红薯,我就早点来了。” 王静雅则去看了看鱼篓,发现里面还有十多条半斤多重的鱼,也笑了:“你俩还挺厉害,一早上钓了这么多。” “我不是说中午不回去吃饭了嘛,怎么还专门送过来,有岳哥在这儿钓鱼,还怕没吃的?” “就是来看看你到底在忙啥,顺便带过来的,你哥都回去吃饭了,就不见你回去……到处湿漉漉的,你还来开垦菜地,一踩都是泥浆,就不能等天晴干一点再来弄?” “等天晴了,我准备上山,没时间慢慢弄。想先简单弄出来,撒些豌豆,再种点别的小菜。” 房子周围要做的事还很多,宋阳只能一点点规划,先实现蔬菜自给自足。 至于明年,可不是个适合种地的好年份。 他盘算着,要在这个冬季多弄些粮食回来,省得明年吃救济粮。 每人每月二十斤的救济粮可不好吃,大多是烘干的,有些甚至焦黑,味道差不说,关键是根本不够吃,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而且到了明年雨季,连续三个多月的大雨,地里的菜会因雨水过多而烂掉。 不提前做准备,明年的日子可不好过。 王岳看宋建国那副想吃的样子,便又烤了两条鱼,让宋建国和王静雅也尝尝鲜。 下午,雨完全停了。 宋建国和王静雅也去仓房拿了锄头,帮着宋阳一起开荒。 一天下来,他们愣是把那十丈地翻挖好了。 王岳这一天钓了不少鱼,自己留了十来条带回家,其余的都给了宋阳。 被宋阳的自动钓鱼陷阱这么一“刺激”,王岳突然觉得单纯来这儿钓鱼没什么意思了。 估计是回去后跟王宏远说了这事,第二天,王岳一家带着工具和行李,请了风水先生在杨树坡选了建房子的位置,开始打理地基,刨挖山石。 宋阳则一头扎在盘龙湾,继续收拾院里院外,该铲除的铲除,该铺设石头台阶的铺设台阶。 经过六七天的忙碌,整个院子变得整洁清爽多了。 天气终于放晴。 这么多天过去,玉米壳开始变黄,用不了多久就到收玉米的时候,紧接着就是临近下霜采挖红薯的时候。 宋阳花了一天时间,把新翻挖的菜地平整好,用钉耙清理出里面的杂草堆成一堆,然后生了堆火,在地里把枝叶杂草烧掉,将剩下的草木灰撒在地里。 当天,他找来一些豌豆种子,在五丈地撒下,剩下的地则撒上了几种菜种。 眼看中秋临近,宋阳带着四条猎狗上山,专找山野中茅草地和野竹林大片的地方,搜寻竹鼠,同时在发现有新鲜野兔粪便的地方设置了一些吊脚套。 两天下来,他猎到十三只竹鼠、四只野兔和三只野鸡。 竹鼠、野兔和野鸡各留了一只在家里,准备中秋时吃,其余的打算第二天送到桃源镇上的黑市去卖。 第二天一早,宋阳背着猎物赶到镇上的黑市,等了很久都没见到冯学文。 在黑市上,很少有人问津这些猎物,即便问了也出不了好价钱,宋阳只好把猎物背了回来,他花了大半天时间将猎物打理好,抹上盐、花椒和辣椒腌制起来,打算过三五天烟熏后储存起来自己吃。 宋阳心想,愿意花钱买这些野味的人太少,冯学文可能也找了别的渠道,不会一直等他,要想赚钱还得找那些价值高的猎物,不能再浪费时间打这些小动物了。 没想到,下午宋阳还在腌肉时,冯学文突然来了。 和他一起来的还有三个人,一位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另外两个是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冯学文的突然到来让宋阳有些疑惑:“冯叔,早上我还带着些野味去黑市找你,没碰到人……有什么事吗?” “我也没想到你今天会去。这不,后天就是中秋了,我去了老丈人家一趟。” 冯学文走到宋阳旁边,翻看了一下盆里已经打理好的猎物,说:“别腌了,我等会儿回去直接都带走……对了,我来找你是想请你帮个忙。” 确实,打猎的这段时间,宋阳大半时间都在忙盖房子的事,一两个月才去一次黑市送野味,冯学文自然不会每次都在路边等他。 “帮忙?”宋阳在水盆里洗了洗手。 冯学文没有急着说正事,而是先给宋阳介绍那三个人:“这是我老丈人、大舅哥和小舅子,都是岩房坪村的。” 宋阳朝三人笑了笑,算是打过招呼。 冯学文接着说:“是这样的,岩房坪那边的山地里来了一群野猪,大大小小有十多只,一晚上就毁了两亩多地的玉米,其中有一只大野猪,大概四百来斤,身上有不少伤痕,估计是被人追打过,见人就凶,一点不怕人,藏在山沟里。从那儿过的人,已经有三个被伤了。 我老丈人和两个舅子被队长叫去打过,结果养的三条狗,两死一伤,开了两枪也只是擦破点皮,他们自己也差点受伤。 本来想组织人手围猎,但除了几个打猎的,其他人根本不懂,怕出人命,所以想找几个厉害的人帮忙。正好我去他们家听说了这事,就推荐了你。 你可是打过两只黑熊、一只豹子和不少野猪的人,应该没问题吧?” 宋阳没有马上答应。 他知道这种被人伤过,见人不躲反而主动攻击的野猪有多凶猛,而且能长到四百来斤的野猪在这山里很罕见。 在巴山一带,一头野猪能长到三百来斤就已经很大了,衡量野猪的厉害程度通常看体重,多一百斤,攻击力就会成倍增加。 宋阳的四条猎狗,对付一头两三百斤的野猪还行,但面对四百来斤的就有些吃力了。 更关键的是,这样的野猪很狡猾,神出鬼没,不能按常理判断。 此时,能让他有点信心的,只有那把十六号双管猎枪。 一般的火枪,即便装填了截短打磨过的钢筋,也未必能对这种野猪造成多大伤害。 宋阳也发现了,打磨过的短钢筋毕竟不是专门的独弹,射出去会翻滚,杀伤力不稳定。 见宋阳犹豫,冯学文补充道:“打到的野猪按猎规分配,而且那头伤人的野猪,谁打到了,岩房坪队里另外给三十块钱奖励。” 宋阳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主要是这种野猪我没遇到过,心里没底,说到底,我打猎还不到一年,不算老手,不是钱的问题,主要是想稳妥点。” “那去看看总行吧,觉得能打就打,不能打再想别的办法。” 老头笑着对宋阳说:“之前你在山上打豹子救了我外孙,听他们说了不少你的事,现在见了你,年纪轻轻却不盲目自大,求稳,这是好事,要是个莽撞的人,我还真不敢请你帮忙。” “那我就去看看,能不能打看过再说。什么时候去?” “现在就走,今天到我家过一夜,明天一早进山。” “那你们在这儿等我一下,我跟我爸妈说一声再走。” “好的!” 第150章 不怀好意 宋阳在山地里碰到正在劳作的村民,向他们打听后,找到了在地里干活的宋建国,简单跟他说了冯学文来找自己,让帮忙去猎杀野猪的事情。 宋建国对此没什么异议,反正宋阳本就喜欢往山上跑。 “野猪可不好对付,你自己千万要小心。” 宋建国叮嘱道:“那爷仨也是经验丰富的猎人,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别太莽撞。” 对于冯学文,宋建国还是很放心的。 “我知道了!” 打过招呼后,宋阳直接回家。 冯学文只是带着那三个人到石河子村找宋阳,他自己还要赶回城里,等宋阳回来后,冯学文找来小秤,称了称那些已经打理好的竹鼠、野兔和野鸡,按照之前约定的价格,给了宋阳二十八块八毛钱,随后就背着东西先走了。 宋阳也不拖沓,回到楼上,系上子弹带,提着双管猎枪下楼,唤上四条猎狗,跟着那三个人,前往岩房坪村。 一路上,他们简单聊了聊,宋阳得知了三人的名字,老头叫陈家庆,两位中年叔辈中,年长的叫陈东文,年轻的叫陈东武,而冯晓萱的妈妈叫陈春梅,排行老二。 三人用的都是火枪,熟悉起来后,他们接过宋阳的双管猎枪,反复查看比划,满脸羡慕。 其实,早在宋阳打豹子救了冯晓萱的时候,他们就知道宋阳了,只是一直没机会见面。 杜春明带着彭世文和周宇在桃源公社周边的村子进行宣讲,还特地把宋阳和王岳保护大熊猫的“英勇事迹”当作典型来讲,整个桃源公社,不少人都听过宋阳的名字。 彭世文他们的宣讲还在继续,估计宋阳的名字会传得更远。 说到这件事,陈家庆提醒道:“山里人靠打猎为生,熊猫皮能卖不少钱,这两年羚牛皮的价格也涨起来了,很多人就盼着能弄到这些东西发笔大财。 你被这么宣传,公社里的人可能觉得无所谓,但对你来说就不一样了,你可能会被一些人当成发财的阻碍,以后进山,遇到这种事,能少管就少管,毕竟这是断人财路的事儿。” 对于这一点,宋阳早就想到了,他点点头说:“我明白,我心里有数……羚牛和其他的,我可以不管,但大熊猫不一样,我还是想力所能及地做点事。” 羚牛其实是羊,不是牛,是一种体型巨大的野羊,身体非常强壮。 一只成年羚牛足有三百多公斤重,因为外形像牛,老百姓习惯叫它野牛。 成年羚牛的角向后弯曲,所以也被称为“扭角羚”。 在后世,有人仔细研究过,发现羚牛隆起的脊背像棕熊,倾斜的后腿像非洲斑鬣狗,短粗的四肢像家牛,紧绷的脸像驼鹿,宽扁的尾巴像山羊,两只角像角马,因此它又被叫做“六不像”。 这所谓的“六不像”,其实是融合了六种动物的特征。 秦岭的羚牛毛色淡棕泛黄,在阳光下金光闪闪,有“金色羚牛”的美誉;而大巴山区的羚牛则是红棕色的皮毛,非常漂亮。 也正因为如此,羚牛的皮草很受欢迎。 早些年,羚牛数量稀少,是老虎的主要食物,也是人们猎捕的对象,再加上地域限制,羚牛成了濒危物种。 但老虎绝迹后,羚牛没了天敌,数量迅速增加。 能对羚牛有一定威胁的只有豹子,不过豹子也只能捕杀一些小羚牛,而且小羚牛通常被牛群保护得很好,豹子很难得手,要是遇到凶猛的羚牛,豹子也只能逃走,渐渐地,羚牛的数量越来越多。 在深山里,时不时就能看到一二十头羚牛成群活动。 宋阳跟着张翠兰学打猎的时候,还见过上百头羚牛组成的牛群在高山草地上活动。 遇到这样的牛群,一般都得绕着走,因为一旦不小心惹到负责守护群体的领头羚牛,它会立刻狂奔过来。 羚牛之所以和大熊猫是同一个保护级别,是因为它们的生活区域和大熊猫重叠,为了保护大熊猫,羚牛也被纳入了保护范围,这样可以防止人们猎杀羚牛时干扰到大熊猫。 如果有人捕猎羚牛,宋阳倒不会有什么意见。 彭世文给他的书里有关于羚牛的记载,羚牛很喜欢在树上蹭痒,还会疯狂地磨角。 在有羚牛活动的山上,很多树木因为被羚牛蹭掉树皮而干枯死亡,而且,大熊猫本来就因为地域限制很少能和同类交流,它们通过尿液等在树干上留下的信息又被羚牛破坏,这就使得大熊猫更难找到同伴。 成年大熊猫一年只有两三天的发情期,如果这期间找不到合适的伴侣,就只能等下一年,这让它们的繁衍变得更加困难。 羚牛性情凶猛,虽然它们身体臃肿,行动时看起来笨拙迟缓,但在关键时刻却非常敏捷,尤其擅长攀爬悬崖,还能轻松跃过两米多高的树丛。 那些性情暴躁的羚牛,尤其是在争夺配偶中失败的“独牛”,经常会闯入山村附近,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事情时有发生,这让人们对羚牛既害怕又厌恶,很多时候一提到羚牛就胆战心惊。 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山里的村民把羚牛归为害兽。 它们不仅会驱赶大熊猫,还会抢食大熊猫的食物。 宋阳说自己心里有数,是因为他清楚,大熊猫数量稀少,进山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能碰到一只,遇到有人猎杀大熊猫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而且他只是挂了个临时巡护员的名分而已。 当然,如果真的遇到有人猎杀大熊猫,宋阳从心底觉得自己还是会出手阻止。 虽然现在很多人都一心想着赚钱,但这里毕竟是自己生活的地方,他希望以后能变得更好,要是让野生动物都绝迹了,这山里就会失去灵气,那将是无法估量的损失。 而且,山里要是有大熊猫,意义就完全不一样了。 四人沿着山路前行,走了十几里路,傍晚时分,终于到达了位于大山半坡、紧挨着悬崖的村落。 陈东文和陈东武兄弟俩已经和陈家庆分家,各自盖了吊脚木楼,两人各自回家,宋阳则跟着陈家庆回了他家。 让宋阳没想到的是,刚跟着陈家庆走进院子,就看到冯晓萱端着一盆水从屋里出来。 冯晓萱看到宋阳,先是微微一怔,随后满脸不高兴地白了他一眼,接着端着盆子进了屋。 宋阳有些惊喜,更多的是感到莫名其妙,冯晓萱的态度让他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对不起她的事。 两人进了屋,陈家庆招呼宋阳在火塘边坐下,亲自为他泡了杯老鹰茶,两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陈家庆的老伴已经去世,平时这屋子里就他一个人。 冯晓萱在岩房坪村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和陈家庆住在这老屋里。 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意的,陈家庆的话题大多围绕着自己的外孙女,就好像生怕宋阳了解得不够详细似的,从冯晓萱小时候一直说到现在,特别是她被冯学文送到山里寄养的那些年。 说到冯晓萱小时候的趣事时,老人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看得出来他非常疼爱这个外孙女。 而冯晓萱则在一旁忙着做菜,自始至终都没正眼瞧过宋阳。 只是在陈家庆说起她的一些糗事时,她才会嗔怪几句。 直到陈家庆越说越多,她突然插了一句:“外公,你跟人家说这么多干嘛呀?让别人听了还以为你想把我嫁给他呢……人家都快要结婚了!” 听到这话,宋阳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多少明白了冯晓萱刚才翻白眼的意思。 好歹自己也帮过她,今天这态度明显不对劲。 就算是以前见面,她也不会这么冷漠、拒人于千里之外。突然有这样的转变……难不成这姑娘看上自己了? 有可能吗? 这个问题在宋阳脑海里瞬间闪过了几十遍。 他越想越觉得有这种可能,不然她怎么会知道这些事……难道还偷偷去过石河子村? 陈家庆听冯晓萱这么一说,脸上顿时露出尴尬的神情:“不说了,不说了……” 嘴上说着不说了,可一转眼他又问宋阳:“没想到你都快结婚了,这是好事啊!” 宋阳苦笑着摇摇头:“结什么婚啊,那是个知青,之前虽然答应了,但她心里一直想着回城,一接到回城通知,东西都没回村里收拾就走了,到底是城里的人,看不起山里人,不愿意留在山里……这也正常。” 听到这话,正在切菜的冯晓萱头也不回地说:“不是所有城里的人都看不起山里人,我家虽然在城里,但我就喜欢待在山里,觉得在城里不自在。” “那是你还不习惯城里的生活,山里毕竟没有城里方便,日子也比城里艰苦得多。” 宋阳简单回应了一句。 “反正我在山里待习惯了!”冯晓萱小声嘀咕道。 宋阳微微一笑,没再说话。 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让宋阳心里涌起了一丝期待,他的目光不自觉地更多地落在冯晓萱的身上。 不愧是家里开私房菜馆的,陈家庆家里也准备了不少调料,而且冯晓萱似乎很擅长做菜,她在砧板上切菜时那熟练的刀工,以及炒菜时行云流水般的动作,看起来十分赏心悦目。 反倒是陈家庆,不停地问宋阳和林晓燕的事。 人都已经走了,宋阳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就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很快,四样简单的小菜做好端上了桌,陈家庆招呼宋阳上桌吃饭。 宋阳早就饿了,也不客气,在陈家庆旁边坐下。 “喝点酒吗?”陈家庆客气地问道。 宋阳点点头:“少喝点吧。” 反正喝了酒就睡觉,控制好量就行,还能解解乏。 陈家庆拿来苞谷酒,用土碗给宋阳倒了一些,两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陈家庆说起了曾经到岩房坪队上娶了媳妇生了孩子后又选择回城的知青,再次感谢宋阳打豹子救了冯晓萱,然后又谈到了明天要去捕猎的野猪。 冯晓萱先吃完了饭,然后在火塘边听着他们说话,等宋阳喝完酒,她起身接过酒碗去盛饭。 陈家庆有个开私房菜馆的女婿,家里条件不错,吃的是米饭。 等冯晓萱把碗端回来时,宋阳愣住了。 那么大一个土碗,米饭堆得满满当当,比饭店里的冒尖饭还要夸张。 看着冯晓萱不怀好意的笑容,宋阳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陈家庆也看不下去了,瞪了冯晓萱一眼:“你这孩子怎么回事,太没礼貌了!装这么满,菜都没法放……” “怕什么,他又不是吃不完!”冯晓萱满不在乎地说。 宋阳笑着看了看手里的大碗,又看了看冯晓萱,不管那么多,了起来。 第151章 太凶了 宋阳正努力地吃着饭,冯晓萱在一旁偷偷地笑。 眼看着宋阳碗里的米饭快要见底了,冯晓萱站起身,拿了个碗,假装要给陈家兴添饭,趁宋阳没注意,突然把碗里的饭扣进了宋阳的碗里。 宋阳察觉到了,刚想端碗躲开,又怕她把饭扣在地上,都已经缩了一下手,又赶紧把碗接了过来。 “你这是想把我撑坏呀?” 宋阳看着强忍着笑的冯晓萱,一脸无奈地说道。 刚才那一大碗冒尖又压实的饭,已经让宋阳吃到八分饱了,再来这一碗肯定会撑得难受。 “好心给你添饭,你还怪我?”冯晓萱反驳道:“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陈家兴看看宋阳,又看看冯晓萱,先是哈哈大笑了一声,然后瞪了冯晓萱一眼,接着对宋阳说:“我这外孙女在山里野惯了,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没规矩,就知道瞎闹……你吃得完不?” “勉强能行,可千万别再添了!” 宋阳点了点头,把自己当作大胃王,使劲往肚子里塞饭。 这姑娘还真是爱捣乱! 陈家兴也看向冯晓萱,告诫道:“别闹了!” 冯晓萱撇了撇嘴:“知道啦,外公!” 宋阳从来没吃得这么饱过,一顿饭下来,感觉坐在火塘边都直犯懒,赶紧找借口说要上厕所,到外面揉着肚子转了几圈,才感觉稍微舒服了些。 再次回到屋里时,宋阳看到冯晓萱已经收拾好了碗筷,正准备往火塘上挂着的铁鼎罐里撒玉米面:“你的狗食量怎么样?” 竟然打算用玉米面糊糊喂狗,还真是舍得! 不过,想想他们家的条件,宋阳也就理解了。 “怎么,你想把我的四条猎狗也撑坏呀?”宋阳笑着问道。 刚才的一番嬉闹,宋阳明显感觉到,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少了些拘谨,变得随意多了。 “那些猎狗可不像你,它们吃饱了就不会再吃,哪像你,明明吃不下了还硬撑!” 冯晓萱小声嘀咕了一句:“傻乎乎的!” 宋阳愣了一下,回怼道:“明明知道我吃不下了,还非要往我碗里添饭……我真担心一会儿喂狗的时候,你会不会掰开狗嘴硬塞……莫名其妙的!” 和这样的姑娘相处,出奇地轻松,不像和林晓燕在一起时,总是有些压抑,而且,林晓燕聊的话题总让他不习惯,跟山里人谈文学、谈外国,那些话题都太不接地气了。 冯晓萱瞪了宋阳一眼,没有说话。 宋阳想了想,补充道:“明天要进山,狗可不能喂太多,吃太饱了猎狗跑不动,而且饿着肚子,它们捕猎的时候会更凶猛,随便喂一点就行,别弄太多。” 这次,冯晓萱没有顶嘴,只煮了半鼎罐的糊糊,煮好后放在一边晾凉,她自己则去了隔壁,抱了一床稻草席上楼,了些被褥,在楼板上铺开,下楼时对宋阳说:“晚上你就在楼板上睡。” “好的!”宋阳笑着点点头。 这时,却听冯晓萱转头问在一旁抽着旱烟的陈家兴:“外公,明天你们进山带上我吧,我也想去!” 听到这话,陈家兴立刻摇头:“你一个女孩子去干什么?那头野猪可凶了,我们都差点受伤,你要是跟着去,我们顾不过来,别添乱了!” “怕什么呀,我又不是没跟你们打过猎,我也会用火枪,就让我一起去吧!” “不行!” 见陈家兴态度坚决,冯晓萱又转头看向宋阳:“你帮我说说好话嘛!” 宋阳无奈地摇了摇头:“这种事我可不敢答应!说实话,这不是女孩子该参与的事儿。平时打猎也就算了,这次的野猪根本不怕人,还会主动伤人,这种事可不能开玩笑!” 冯晓萱见此,只能朝宋阳翻了个白眼:“你也太看不起人了吧!” “这不是看不看得起的问题。”宋阳笑道:“听你外公的话,别捣乱。” 等玉米面糊变温了,宋阳出去按顺序喂了几条猎狗,回到屋里,洗了脸和脚,跟着陈家兴上了楼,在楼板上铺好的地铺上躺下休息。 第二天,宋阳早早地醒来,天还蒙蒙亮,一听到楼下有动静,他也立刻起床,看到是冯晓萱在生火,正把开水壶挂在火上烧着。 简单打了个招呼,宋阳去了趟厕所,等回来时,见陈家兴也已经起来了,正在摆弄他的火枪。 昨天听他们讲了不少,按照陈家兴的描述,这是一群有十五只野猪的野猪群,领头的是一只三百来斤的母野猪,而发狂的是一只公野猪,它的后脚上套着钢丝绳,时间久了,钢丝绳都陷进肉里了,尾巴断了,耳朵也有缺口,身上还有一道道没毛的伤痕,种种迹象表明,这只野猪中过陷阱,还被人用狗追过、用枪打过。 也正因为这样,这只野猪非常狡猾,最开始发现它来糟蹋庄稼时,守夜的人夜里开枪、吆喝驱赶,结果其他野猪都跑了,只有这头大野猪不仅不跑,还直接朝守夜的棚子冲了过来。 它一阵猛拱,硬生生把棚子掀翻了,守夜的人只能躲在棚子里,瞅准机会朝野猪开了两枪,只在野猪身上留下了两道血痕,没能打死它,反而把野猪激怒了,眼看棚子快撑不住了,守夜的人只好弃棚逃跑。 后来,队里组织人手去围猎,只在山沟里看到漫山遍野的野猪脚印,根本没法确定它们的活动路线,一群去围猎的人,反倒被突然窜出来的野猪追得到处跑,有一个人大腿被挑破了,还有一只猎狗当场被咬死,另外两只也被拱伤了。 这只野猪见人就追,见狗就咬,毫无章法,就是一个字:凶。 它总是在意想不到的地方钻出来,那些人里只有两三个会打猎,其他人都是队里的年轻人,被这头野猪吓坏了。怕更多人受伤,只能撤了回来。 就在那天,有不知情的人从那里经过,又有两个人被野猪伤了,一个跑掉了,另一个受了重伤昏过去才被野猪放过。 就在昨天,岩房坪生产队的队长来找陈家兴,请他们爷仨出手。 爷仨带着三条狗去了一趟。 三条狗先找到了野猪,但根本围不住,这头野猪还特别执着,哪只狗招惹了它,它就追着哪只狗不放,就这样,三条狗在那片长满灌木丛的林子里根本施展不开,而皮糙肉厚的野猪却毫无顾忌。 有两条狗被硬生生拱进了灌木丛,一只被咬死,另一只被獠牙挑断了肠子,还有一只后腿被咬断了。 而三个人只能跟在后面追,找机会开了几枪,反而惹得野猪追着人跑,陈东辉还被拱了一下,好在反应快,没受伤。 三个人及时爬上了大树,野猪见伤不到人,就退回了山沟里。 两条死掉的猎狗被埋在了树根旁,受伤的那条被带回来接骨包扎,但受了这么重的伤,就算养好了,这只猎狗也没法再胜任打猎的工作了。 这几条猎狗都养了好几年,死的死、残的残,三个人心疼得不行。 这也是他们跟着冯学文去石河子村找宋阳的原因,他们想着让宋阳帮忙给猎狗报仇,好歹宋阳也是张翠兰的徒弟。 没有猎狗,很难摸清野猪的位置,如果只身进山,又容易被野猪袭击…… 但在三人看来,宋阳带的四条猎狗,单从体型上看,确实是四条好狗,只是他们也看出来,这四条狗年纪不大,经验不足,也只能抱着试一试的想法了。 如果宋阳去看了觉得没把握,他们也不会勉强。 宋阳习惯性地检查了一下双管猎枪里的子弹,系好腰上的子弹带,没多久,陈东辉和陈东俊两人也来了。 他们知道野猪的位置,三人简单收拾了一下,早早出发,带着宋阳朝东边沿着种地时修的牛车路走,大概走了二十多分钟,宋阳等人看到了那片半山坡上的梯田。 就在他们刚走到地边时,招财先叫了起来。 宋阳连忙停下脚步,仔细一听,地里传来苞谷杆被不断晃动的声音。 出了野猪伤人的事,这两天地里没人守夜,宋阳不想浪费子弹,便对陈东辉说:“叔,地里有野猪,你放个空枪吓唬吓唬它们。” 苞谷地里施展不开,进去驱赶野猪可不是明智之举。 “好嘞!” 陈东辉答应了一声,把火枪里装填的钢筋小段取了出来,朝天放了一枪。 随着一声枪响,只听到下方苞谷地里传来一阵剧烈的晃动声,一群野猪从地里飞奔而出,沿着大山的阴坡向密林深处跑去。 宋阳看得很仔细,野猪大大小小一共有十四只,其中有五只四五十斤的黄毛野猪,其他的都是一两百斤的大野猪。 他没有在这群野猪里看到那头四百来斤的伤人野猪,于是问道:“那头大野猪不在这群里?” 陈东俊说:“最开始是在的,被惊动后,那头野猪就落单了,没再跟着猪群,这群野猪的领头母野猪也很狡猾,村里人去找过,追了一天,就看着它们往深山里跑,偶尔停下来吃点东西,然后又接着跑,追了一天连个影子都没追上,感觉像是在带人兜圈子。” 陈家兴说:“我知道它在哪,这个季节,它们应该在南边,翻过三道山梁,有个南北走向、背风向阳的山坳,那里一直是野猪活动的地方,这个时候它们应该在那儿。” 第152章 我有把握 陈家兴爷仨看到野猪被打死,满脸欣喜地从山坡上走下来。 陈东辉看着地上直挺挺躺着的野猪,仍有些不敢置信:“这头野猪可狡猾了,之前弄出那么大动静,本以为它会从正面直接冲出来,没想到竟悄无声息地从侧后方绕过来……这么厉害、伤了不少人的野猪,就这么被轻松打死了,这枪法太厉害了!” “这些狗也很不错!” 陈东俊的目光落在几条猎狗身上,赞叹道:“不像别人养的那些猎狗,听到一点动静就乱叫,它们一直守在旁边保护着,很有纪律。” “我觉得主要还是人厉害,其他人一听说这是头伤人的野猪,心里就害怕,能像阳子这样镇定自若的,太少了,这份胆量和耐心,可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而且他心里有打算,别人来了是带着狗进林子找野猪,阳子却是找个宽敞的地方制造动静把野猪引出来,我们之前就没想到这一点……不愧是张翠兰的徒弟,真让人佩服!” 陈家兴满脸赞许地看着宋阳说道。 三人接连夸赞,让宋阳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别再夸我了,我敢这么大胆,是因为知道你们在旁边护着我呢,我知道,要是我应付不过来,你们肯定会帮我!” 宋阳是他们找来的,陈家兴爷仨自然担心他会出事,所以一直在不远处守着。 宋阳仔细打量这头野猪,看到它后脚被钢丝绳套深深勒进肉里,钢丝绳套都已经锈迹斑斑,被勒的地方血肉模糊,明显比另一条腿肿了许多,还化脓了,再看它身上,枪伤、咬伤,少说也有七八处。 被伤成这样,也难怪它会红了眼发狂伤人。 这头野猪有着不寻常的经历。 和人一样,吃一堑长一智,野猪和很多野生动物一样,年纪越大,为了生存经历的生死搏斗越多,也就越难对付,这都是经验的积累。 不管怎么说,在三人看来,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接下来,就该对付那群野猪了!” 陈家兴对陈东俊说:“东俊,你回去一趟,让人来处理这头野猪,再叫上几个会打猎的人,过来帮忙一起围剿那群野猪,它们糟蹋了那么多庄稼,不打不行,到时候把肉分给大家,也算是一点补偿。” 对于召集人手这件事,宋阳没有任何意见。 还有大大小小十四头野猪,单凭他一个人、四条猎狗和一把枪,能猎到的实在有限。 打野猪,不只是为了吃肉,更重要的是保护庄稼,从它们嘴里夺回粮食。 这里的土地本就贫瘠,粮食产量不高,野猪一晚上就能糟蹋一两亩地的玉米,让粮食问题更加严峻,在有些人家,连玉米芯都会被磨碎掺在玉米面里当口粮,这样的粮食吃起来很糙,会割嗓子。 粮食太珍贵了。 这也是这个年代养成的习惯,哪怕再过一二十年,大米已经成为常见的主粮,还是有很多经历过这个年代的人,看到地上洒落的玉米粒,都会仔细捡起来放进口袋,不浪费粮食的观念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陈东俊快步离开了,宋阳则和陈家兴、陈东辉一起,相互帮忙给野猪开膛破肚,心肺割出来后,宋阳拿过那颗有两个拳头大小的心脏,切成四块,依次喂给四条猎狗。 看着四条猎狗几下就把分到的肉吞了下去,还眼巴巴地盯着那些肝脏,宋阳伸手揉了揉它们的脑袋,算是安抚。 待会还有一场硬仗,现在只能稍微奖励一点,再加上安抚,能让猎狗知道付出就有回报,猎捕时会更卖力,同时也能避免它们养成贪吃的毛病。 说起来,招财和进宝已经成熟了,这大半年来,和宋阳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那两条凉山犬,还没有真正对付过大型野兽的经验。 上次和那条细犬的争斗,它们虽然表现出很强的猎性,但其实没起到关键作用,不算真正的猎捕,这次这头野猪也是被宋阳两枪就解决了,它们没有真正参与猎杀,宋阳期待着围猎那群野猪时,它们能有好的表现。 陈家兴有冯学文这样的女婿,自然知道猪肚很值钱,肠肚扒出来后,陈东辉小心翼翼地割下猪肚,把两头连着的小段肠子反塞到猪肚里,然后用杀猪刀开了个小口,把里面的脏东西放掉,再把内里翻出来,抓了把松毛简单擦了擦,装进随身的布袋里背着。 又过了十多分钟,陈东俊带着九个人来了。 让宋阳没想到的是,冯晓萱居然也挎着火枪跟来了。 其中四个人是来搬运这头野猪的,另外四个男的提着火枪,是来帮忙围猎的。 冯晓萱带着火枪,显然也想参加围猎。 宋阳不禁皱起了眉头:“东俊叔,你怎么把晓萱也带来了?” “她非要跟着来,我劝不住,拿她没办法,只好带她来了!”陈东俊一脸无奈。 “这是打猎,不是闹着玩的,你赶紧回去!”宋阳看着冯晓萱:“等会儿还要打野猪群,野猪到处乱冲,很危险!” “怎么,看不起我啊!” 冯晓萱撅起嘴,一脸傲娇地说:“我十三岁就摸枪了,还经常跟着外公和两个舅舅打猎,也打过野猪,不是没经验。” 听到这话,宋阳愣了一下,转头用询问的眼神看向陈家兴。 “我这外孙女没说假话,十三岁那年,她放学回来背着背篓到我干活的地里割猪草,我看到一只野鸡停在沟边的草坡上,让她回家拿枪。 结果她把枪拿来后,自己悄悄摸了过去,看到野鸡就开了一枪,火枪的后坐力把她推到了沟里,野鸡也飞不起来了。她自己爬起来,还笑得很开心。 那时候她是看我们装弹药,自己学着装填的火枪。 从那以后,她就缠着我要学枪,我想在山里经常会遇到野物,女孩子学会用枪也没坏处,就教了她,没想到她学上瘾了,一有机会就想跟着我们去打猎,不让她去,她就偷偷跟着,也打过不少野物,包括野猪。 我这外孙女,就是个好强的野丫头,这么大了都没人上门提亲,大家都怕hold不住她!” 说起这些,陈家兴脸上既有宠溺,又有无奈。 听陈家兴这么说,冯晓萱一下子不高兴了:“外公,你说什么呀,不是我没人要,是没遇到合适的人,我不想嫁而已!” 说这话的时候,冯晓萱偷偷瞟了宋阳一眼,发现宋阳也在看她,脸一下子红了,赶紧扭头看向别处。 宋阳真的很意外,这才明白为什么冯晓萱敢一个人在桃源镇到岩房坪十几里的密林山道上穿行,还敢在被吃人的豹子追击后又折返回来帮忙。 原来她还是个打猎的老手! 玩过枪的女民兵不少见,但像她这样提着火枪打猎的女子,十里八乡也难找出一个。 真有意思! 既然陈家兴都这么说了,宋阳也就不再坚持,反而有些好奇,围猎的时候冯晓萱会有怎样的表现呢? 但宋阳还是有些不放心,又问了一句:“真的没问题吗?” 陈家兴点点头:“只要不是打这种主动伤人的野猪,她还是可以的,不比男人差。” 这评价可不低,而且其他人似乎也都见怪不怪,宋阳只好点点头:“那就让她跟着试试吧。” 陈家兴把搬运猪肉的事交给那四个人,让他们把肉搬回村子,然后大家一起前往他说的那个山坳。 交代清楚后,陈家兴带头出发。 一行人接连翻过三道山梁,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陈家兴说的山坳上方的山梁时,招财果然朝着下方的山坳发出了呜呜的叫声。 宋阳不时看一眼冯晓萱,只见她进了林子后,就把挎着的火枪取下来提着,眼睛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她虽然身材娇小,但行动相当灵活,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样子,一路跟着几个大男人翻山越岭,她却脸不红心不跳,十分从容。 几人绕到下风方向,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一些,果然看到十多只野猪在林间拱地。 大概是在玉米地里吃得很饱了,这些野猪更多地是在拱出的松软泥地上打滚,几只小野猪在互相追逐玩耍,看起来很是惬意。 简单观察了一下情况后,一行人悄悄退了回去,到更远的地方坐下。 陈家兴看向宋阳:“阳子,这群野猪要怎么围猎呢?” 宋阳笑了笑:“大爷,我觉得还是你安排比较好,你对这地方熟。” “别谦虚了,你的本事不比在场的任何人差,我们都听你的安排,放心,他们几个不会有意见的。”陈家兴肯定地说。 陈家兴算是岩房坪村最有资历、经验最丰富的猎人,有他的肯定,其他四个人自然没什么意见。 本来,他们爷仨在岩房坪生产队就是数一数二的猎人。 而且,宋阳刚刚轻松猎杀了他们之前围猎都没成功的野猪,那四个人虽然好奇,但听了陈家兴爷仨讲述整个过程后,也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尤其是冯晓萱那双大眼睛里满是期待,宋阳也就不再推辞。 打猎围猎的目的,就是把野兽驱赶到预定的地方,然后让人在野兽的必经之路上设伏,找机会射杀,争取获得更大的收获。 刚才过来的时候,经过山梁,宋阳已经观察过地形。 这片山坳的坡度比较平缓,没有山石、断崖之类的阻挡。 从山坳上边追,地方开阔,大树和灌木丛很多,人不好追,也不好开枪。 从山坳右侧驱赶,绕过旁边的缓坡,那里是一个开阔的山谷,野猪很容易跑散,不好拦截。 只有左下方,有一段七八十米长比较狭窄的沟谷,是最理想的伏击地点。 于是宋阳直接说道:“我的想法是,我年轻,跑得快,枪也好使,还带着四条狗,我来当赶脚的,我先带着狗从山坳上方靠近,开两枪,惊动的野猪要么往左右两边跑,要么往下跑。 派两个人到右边拦截,能打死的就打死,能赶回来的就赶回来。 再派两个人到对面拦截,同样,能打死就打死,能赶回来就赶回来。 选择左边的山沟作为交汇口,大爷您年纪大了,带上东辉叔,你们俩负责守在交汇口,我这边再留两个人,防止野猪往山坡上跑,还要及时传递消息,大家一起合围,把野猪群赶到交汇口。 总之,山里的规矩是不赶尽杀绝,虽然是野猪,也别想着一下子全抓住,能拦住就拦住,拦不住就让它们跑,别勉强,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打猎是次要的,特别是大爷和东辉叔,一定要选安全、有退路的地方。” 大家听了,都微微点了点头。 陈家兴却皱了皱眉头:“这个安排不错,但是我觉得,你去守交汇口更合适,你的枪法好,能有更多开枪的机会。” 宋阳笑道:“大爷,都一样的,我带着狗靠近,先开两枪,要是野猪往右边跑被拦回来,我还有开枪的机会,要是野猪跑到对面又被拦回来,可能还会往我这边跑,我也有机会开枪,开枪的机会不比守在交汇口少。” 听了这话,陈家兴想了想,笑着说:“也对,开枪的机会可能还更多,那就按你说的办吧!” 随后,宋阳把陈东俊、冯晓萱安排在山坳上方,另外四个人,两人绕到山坳右侧,两人到山坳对面,陈家兴和陈东辉两人负责守交汇口。 事情安排好了,大家各自行动,前往指定的位置。 陈东俊和冯晓萱跟着宋阳往野猪群的方向靠近了一些,然后两人在山坡上相隔三四十米蹲了下来。 宋阳则带着几条猎狗,朝着下边的野猪群走去,准备来个直捣黄龙。 猎狗行动不像人那么小心,在穿行时难免会发出较大的声响,所以在远远能看到野猪群的时候,宋阳停下脚步,向四条猎狗发出了蹲坐的指令。 四条猎狗被宋阳训练过很多次,很听话地蹲坐了下来。 宋阳静静地等着,大约过了十四五分钟,估计大家都已经到位准备好了,他才慢慢地朝野猪群靠近。 事情出奇的顺利,宋阳摸到了离野猪群二十多米的地方,野猪都还没发现他,除了几只小野猪在打闹,几头大野猪干脆在翻拱出的泥窝里躺着,享受着林间温暖的阳光。 他蹲在一棵大树旁,缓缓举起了枪。 第153章 看不起我啊? 不管怎么说,在三人看来,最让人头疼的问题已经解决了。 “接下来,就该对付那群野猪了!” 陈家兴对陈东俊说:“东俊,你回去一趟,让人来处理这头野猪,再叫上几个会打猎的人,过来帮忙一起围剿那群野猪,它们糟蹋了那么多庄稼,不打不行,到时候把肉分给大家,也算是一点补偿。” 对于召集人手这件事,宋阳没有任何意见。 还有大大小小十四头野猪,单凭他一个人、四条猎狗和一把枪,能猎到的实在有限。 打野猪,不只是为了吃肉,更重要的是保护庄稼,从它们嘴里夺回粮食。 这里的土地本就贫瘠,粮食产量不高,野猪一晚上就能糟蹋一两亩地的玉米,让粮食问题更加严峻,在有些人家,连玉米芯都会被磨碎掺在玉米面里当口粮,这样的粮食吃起来很糙,会割嗓子。 粮食太珍贵了。 这也是这个年代养成的习惯,哪怕再过一二十年,大米已经成为常见的主粮,还是有很多经历过这个年代的人,看到地上洒落的玉米粒,都会仔细捡起来放进口袋,不浪费粮食的观念已经刻进了骨子里。 陈东俊快步离开了,宋阳则和陈家兴、陈东辉一起,相互帮忙给野猪开膛破肚,心肺割出来后,宋阳拿过那颗有两个拳头大小的心脏,切成四块,依次喂给四条猎狗。 看着四条猎狗几下就把分到的肉吞了下去,还眼巴巴地盯着那些肝脏,宋阳伸手揉了揉它们的脑袋,算是安抚。 待会还有一场硬仗,现在只能稍微奖励一点,再加上安抚,能让猎狗知道付出就有回报,猎捕时会更卖力,同时也能避免它们养成贪吃的毛病。 说起来,招财和进宝已经成熟了,这大半年来,和宋阳配合得越来越默契。 那两条凉山犬,还没有真正对付过大型野兽的经验。 上次和那条细犬的争斗,它们虽然表现出很强的猎性,但其实没起到关键作用,不算真正的猎捕,这次这头野猪也是被宋阳两枪就解决了,它们没有真正参与猎杀,宋阳期待着围猎那群野猪时,它们能有好的表现。 陈家兴有冯学文这样的女婿,自然知道猪肚很值钱,肠肚扒出来后,陈东辉小心翼翼地割下猪肚,把两头连着的小段肠子反塞到猪肚里,然后用杀猪刀开了个小口,把里面的脏东西放掉,再把内里翻出来,抓了把松毛简单擦了擦,装进随身的布袋里背着。 又过了十多分钟,陈东俊带着九个人来了。 让宋阳没想到的是,冯晓萱居然也挎着火枪跟来了。 其中四个人是来搬运这头野猪的,另外四个男的提着火枪,是来帮忙围猎的。 冯晓萱带着火枪,显然也想参加围猎。 宋阳不禁皱起了眉头:“东俊叔,你怎么把晓萱也带来了?” “她非要跟着来,我劝不住,拿她没办法,只好带她来了!”陈东俊一脸无奈。 “这是打猎,不是闹着玩的,你赶紧回去!”宋阳看着冯晓萱:“等会儿还要打野猪群,野猪到处乱冲,很危险!” “怎么,看不起我啊!” 冯晓萱撅起嘴,一脸傲娇地说:“我十三岁就摸枪了,还经常跟着外公和两个舅舅打猎,也打过野猪,不是没经验。” 听到这话,宋阳愣了一下,转头用询问的眼神看向陈家兴。 “我这外孙女没说假话,十三岁那年,她放学回来背着背篓到我干活的地里割猪草,我看到一只野鸡停在沟边的草坡上,让她回家拿枪。 结果她把枪拿来后,自己悄悄摸了过去,看到野鸡就开了一枪,火枪的后坐力把她推到了沟里,野鸡也飞不起来了。她自己爬起来,还笑得很开心。 那时候她是看我们装弹药,自己学着装填的火枪。 从那以后,她就缠着我要学枪,我想在山里经常会遇到野物,女孩子学会用枪也没坏处,就教了她,没想到她学上瘾了,一有机会就想跟着我们去打猎,不让她去,她就偷偷跟着,也打过不少野物,包括野猪。 我这外孙女,就是个好强的野丫头,这么大了都没人上门提亲,大家都怕压不住她!” 说起这些,陈家兴脸上既有宠溺,又有无奈。 听陈家兴这么说,冯晓萱一下子不高兴了:“外公,你说什么呀,不是我没人要,是没遇到合适的人,我不想嫁而已!” 说这话的时候,冯晓萱偷偷瞟了宋阳一眼,发现宋阳也在看她,脸一下子红了,赶紧扭头看向别处。 宋阳真的很意外,这才明白为什么冯晓萱敢一个人在桃源镇到岩房坪十几里的密林山道上穿行,还敢在被吃人的豹子追击后又折返回来帮忙。 原来她还是个打猎的老手! 玩过枪的女民兵不少见,但像她这样提着火枪打猎的女子,十里八乡也难找出一个。 真有意思! 既然陈家兴都这么说了,宋阳也就不再坚持,反而有些好奇,围猎的时候冯晓萱会有怎样的表现呢? 但宋阳还是有些不放心,又问了一句:“真的没问题吗?” 陈家兴点点头:“只要不是打这种主动伤人的野猪,她还是可以的,不比男人差。” 这评价可不低,而且其他人似乎也都见怪不怪,宋阳只好点点头:“那就让她跟着试试吧。” 陈家兴把搬运猪肉的事交给那四个人,让他们把肉搬回村子,然后大家一起前往他说的那个山坳。 交代清楚后,陈家兴带头出发。 一行人接连翻过三道山梁,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陈家兴说的山坳上方的山梁时,招财果然朝着下方的山坳发出了呜呜的叫声。 宋阳不时看一眼冯晓萱,只见她进了林子后,就把挎着的火枪取下来提着,眼睛警惕地观察着四周,她虽然身材娇小,但行动相当灵活,一看就是经验丰富的样子,一路跟着几个大男人翻山越岭,她却脸不红心不跳,十分从容。 几人绕到下风方向,小心翼翼地靠近了一些,果然看到十多只野猪在林间拱地。 大概是在玉米地里吃得很饱了,这些野猪更多地是在拱出的松软泥地上打滚,几只小野猪在互相追逐玩耍,看起来很是惬意。 简单观察了一下情况后,一行人悄悄退了回去,到更远的地方坐下。 陈家兴看向宋阳:“阳子,这群野猪要怎么围猎呢?” 宋阳笑了笑:“大爷,我觉得还是你安排比较好,你对这地方熟。” “别谦虚了,你的本事不比在场的任何人差,我们都听你的安排,放心,他们几个不会有意见的。”陈家兴肯定地说。 陈家兴算是岩房坪村最有资历、经验最丰富的猎人,有他的肯定,其他四个人自然没什么意见。 本来,他们爷仨在岩房坪生产队就是数一数二的猎人。 而且,宋阳刚刚轻松猎杀了他们之前围猎都没成功的野猪,那四个人虽然好奇,但听了陈家兴爷仨讲述整个过程后,也都佩服得五体投地。 见大家都看着自己,尤其是冯晓萱那双大眼睛里满是期待,宋阳也就不再推辞。 打猎围猎的目的,就是把野兽驱赶到预定的地方,然后让人在野兽的必经之路上设伏,找机会射杀,争取获得更大的收获。 刚才过来的时候,经过山梁,宋阳已经观察过地形。 这片山坳的坡度比较平缓,没有山石、断崖之类的阻挡。 从山坳上边追,地方开阔,大树和灌木丛很多,人不好追,也不好开枪。 从山坳右侧驱赶,绕过旁边的缓坡,那里是一个开阔的山谷,野猪很容易跑散,不好拦截。 只有左下方,有一段七八十米长比较狭窄的沟谷,是最理想的伏击地点。 于是宋阳直接说道:“我的想法是,我年轻,跑得快,枪也好使,还带着四条狗,我来当赶脚的,我先带着狗从山坳上方靠近,开两枪,惊动的野猪要么往左右两边跑,要么往下跑。 派两个人到右边拦截,能打死的就打死,能赶回来的就赶回来。 再派两个人到对面拦截,同样,能打死就打死,能赶回来就赶回来。 选择左边的山沟作为交汇口,大爷您年纪大了,带上东辉叔,你们俩负责守在交汇口,我这边再留两个人,防止野猪往山坡上跑,还要及时传递消息,大家一起合围,把野猪群赶到交汇口。 总之,山里的规矩是不赶尽杀绝,虽然是野猪,也别想着一下子全抓住,能拦住就拦住,拦不住就让它们跑,别勉强,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打猎是次要的,特别是大爷和东辉叔,一定要选安全、有退路的地方。” 大家听了,都微微点了点头。 陈家兴却皱了皱眉头:“这个安排不错,但是我觉得,你去守交汇口更合适,你的枪法好,能有更多开枪的机会。” 宋阳笑道:“大爷,都一样的,我带着狗靠近,先开两枪,要是野猪往右边跑被拦回来,我还有开枪的机会,要是野猪跑到对面又被拦回来,可能还会往我这边跑,我也有机会开枪,开枪的机会不比守在交汇口少。” 听了这话,陈家兴想了想,笑着说:“也对,开枪的机会可能还更多,那就按你说的办吧!” 随后,宋阳把陈东俊、冯晓萱安排在山坳上方,另外四个人,两人绕到山坳右侧,两人到山坳对面,陈家兴和陈东辉两人负责守交汇口。 事情安排好了,大家各自行动,前往指定的位置。 陈东俊和冯晓萱跟着宋阳往野猪群的方向靠近了一些,然后两人在山坡上相隔三四十米蹲了下来。 宋阳则带着几条猎狗,朝着下边的野猪群走去,准备来个直捣黄龙。 猎狗行动不像人那么小心,在穿行时难免会发出较大的声响,所以在远远能看到野猪群的时候,宋阳停下脚步,向四条猎狗发出了蹲坐的指令。 四条猎狗被宋阳训练过很多次,很听话地蹲坐了下来。 宋阳静静地等着,大约过了十四五分钟,估计大家都已经到位准备好了,他才慢慢地朝野猪群靠近。 事情出奇的顺利,宋阳摸到了离野猪群二十多米的地方,野猪都还没发现他,除了几只小野猪在打闹,几头大野猪干脆在翻拱出的泥窝里躺着,享受着林间温暖的阳光。 他蹲在一棵大树旁,缓缓举起了枪。 第154章 训狗大师 “砰……” 宋阳首先就将目标锁定在了领头的母野猪身上。 此时,几头野猪在地上悠闲地打滚,唯有这头母野猪,始终保持着警惕,在野猪群周围翻拱几下后,便立刻抬头向四周张望。 一般来说,野猪群都是由母猪带领,公猪成年后会离开群体,独自游荡成为孤猪,只有在繁殖季节才会重新加入猪群。 这头领头的母野猪既狡猾又凶悍。 宋阳自然选择先解决掉它。 一旦没了领头的野猪,剩下的野猪就会变得毫无组织,如同散沙一般。 他的食指轻轻搭在扳机上,随后扣动扳机,这精心瞄准的一枪没有丝毫偏差,独弹径直射入母野猪的脑袋,它当场倒地毙命。 瞬间,那些原本惬意地在泥地里打滚的野猪,被吓得纷纷蹦跳逃窜,而宋阳早已锁定了第二个目标,开枪后迅速微移枪口,紧接着又是一声枪响,又一头野猪被放倒在地。 这一系列动作前后不过一秒钟的时间。 直到这时,有些惊慌失措的野猪群才开始四散奔逃。 宋阳看得很清楚,剩下的十二只野猪中,有两只大野猪和三只小野猪朝着山坳右侧冲去,有三只往坡下跑,还有一只大野猪往左侧山坡逃窜,其余三只半大的野猪则向山坳的斜上方跑去。 果然如同一盘散沙。 听到枪声的四条猎狗,对它们而言,这枪声就是进攻的信号。招财一马当先,狂吠着冲了下去,朝着距离最近的那三只向斜上方逃窜的半大野猪追去。 如果有母野猪带领,情况就会大不相同,野猪群会一股脑地跟着母野猪奔跑,而无论哪个方向,都只有两人隔着一定距离守着。 面对十二头野猪,任何人遭遇这种情况,驱赶的结果很可能是野猪群稍微调整方向,从侧面就溜走了,最多被打上一枪,还不一定能留下它们。 但现在不同,野猪群分散成几个方向逃窜,它们也就没了那种悍不畏死的气势。 “三个方向都有野猪过来了,守好位置!” 宋阳大声呼喊着,及时通报情况。 与此同时,他的手上动作不停,迅速取出枪管里的两个铜弹壳,放入衣兜,随后从腰间的子弹带上取下两颗子弹,装入弹仓,合上枪身,朝着山坳上方冲去。 山坳上方的林子茂密,即使追赶的是半大野猪,宋阳还是担心自己的猎狗会吃亏,尤其是那两只第一次面对野猪这种猛兽的凉山犬。 他刚跑了没几步,就听到上方传来一声枪响,正是陈东俊守着的位置。 这一枪肯定命中了,因为宋阳听到了野猪凄惨的叫声,紧接着是陈东俊的吆喝声,还有冯晓萱清脆响亮的声音,两人正朝着下方吆喝着迎过来。 随后又传来一声野猪的惨叫,伴随着狗群聚集在一起的狂吠声,宋阳知道有一只野猪被猎狗困住了。 他向上跑了一段,迎面看到一只黄毛野猪逃窜下来,他急忙抬枪射击,可惜没有打中。这只野猪从距离宋阳七八米的侧面,朝着斜下方跑了下去。 “对面的,又跑下来一只!” 他大声通报着,顾不上这只逃跑的野猪,打算先解决被猎狗困住的那只。 就在这时,山坳右侧接连传来两声枪响,安排在右侧守候的两人也大声吆喝着驱赶起来。 紧接着,山坳对面也传来了枪声和驱赶声。 宋阳奋力向上狂奔,穿过三十多米的坡地,看到在灌木丛间,一只半大公猪被招财和福运分别咬住两只耳朵,动弹不得,进宝死死咬住它的生殖器,即便这只野猪坐下来,也被拖拽成斜躺的姿势,始终不松口,而瑞祥则在周围来回跳跃,寻找着下口的机会。 瑞祥原本想咬野猪的嘴,却被野猪猛地一顶,掀翻在地。 好在这只是一只半大野猪,獠牙还未完全长出,没有对瑞祥造成伤害。 瑞祥迅速翻身站起,跳到一旁,大概觉得正面撕咬太危险,它绕到侧面,看到进宝死死咬住野猪的生殖器,便也凑了过去,朝着野猪的后部咬去。 看到这一幕,宋阳心中大喜。 一只咬耳朵,一只攻击后部,配合得相当不错。 这就是有经验的猎狗带领的好处,它们很容易就能找到攻击的方向。 这只野猪不过百来斤,被招财和福运咬住耳朵,已经无法逃脱,更何况还有进宝咬住它的生殖器,现在再加上瑞祥的攻击,制服这头野猪毫无压力。 宋阳不打算立刻动手杀死野猪,他想让猎狗们多练习练习,对于这些猎狗来说,没有比这只没有太大攻击力的半大野猪更合适的训练对象了。 就在这时,陈东俊快速冲了下来,看到被四条猎狗牢牢困住、惨叫不止的野猪,眼中满是惊讶:“好狗!” 两只咬耳朵,两只攻击后部,这配合堪称完美。 宋阳笑了笑:“别管这只了,它跑不掉,让猎狗们多练练,我们去对付其他的野猪。” “好嘞!” 陈东俊点点头,急忙往枪管里装填火药和钢筋小段。 宋阳的双管猎枪装填速度要快得多,他取出刚打完的弹壳,重新装填了一发子弹。 听到右面传来驱赶的吆喝声,他提着枪朝着下方迎了上去。 这时,冯晓萱也跑了过来,跟在宋阳身后一起往下跑。 没跑多远,两人就看到一大两小三只野猪从下方横冲出来。 距离不过二十多米,他们能看到野猪在灌木丛间逃窜,撞得灌木丛摇晃不已,但射击的机会稍纵即逝,没有更好的时机。就在即将错过的时候,宋阳立刻停下脚步,端起枪瞄准野猪前方的灌木丛间隙。 冯晓萱也迅速停下,端起火枪,瞄准下方。 刹那间,领头的大野猪从宋阳瞄准的灌木丛间隙冲过,他果断开枪。 对于奔跑中的猎物,宋阳的预判能力还有所欠缺,而且在这灌木丛遮挡的地方,实在难以预判。 这一枪没有打中野猪的脑袋,而是打在了肩胛骨上。但子弹的威力足够大,轻易穿透了野猪的皮层。只见野猪猛地向前扑倒在地。 这只野猪起身抖了抖鬃毛,一瘸一拐地转过头,发狠地朝着宋阳冲了过来,这正好给了宋阳机会。他对着迎面冲来的野猪又是一枪,直接将其打翻在地。 被枪声惊吓到的两只黄毛野猪立刻掉头朝着下方冲去,让原本准备射击的冯晓萱失去了机会。 她反应迅速,见没有机会,立刻收起火枪,大声吆喝着,继续朝着斜下方驱赶下去。 这两只黄毛野猪往下跑了一段后,又被山坳右边驱赶过来的人惊吓到,转而朝着斜下方的山沟跑去,那里正是交汇口的方向。 陈东俊装填好弹药赶了过来,听到右边和对面的人都已经靠近,便和再次换上两发子弹的宋阳一起朝着斜下方的冯晓萱追去。 看着前方在灌木丛间灵活穿梭的冯晓萱,宋阳心中不禁佩服,这姑娘可不能小瞧,她的身手丝毫不输给这些大男人。 在山里围猎和平时跑步不同,这里地形复杂,既要狂奔,又要吆喝,对于不习惯的人来说,没跑几步就会上气不接下气,浑身无力。 而冯晓萱不仅能坚持这么久,速度丝毫不减,声音依旧响亮,这实在是不简单,真的一点也不比男人差。 就在这时,斜冲下去的两只黄毛野猪与对面围过来的两只野猪汇合,一起朝着外面的山沟冲去。 几人距离它们已经有一段距离,根本追不上,这四只野猪只能交给在交汇口守着的陈家兴和陈东辉。 远远地听到两声枪响,还有一声野猪的惨叫,宋阳知道又有一只野猪被打中了。 几人没有停留,一直跑到下方的交汇口,看到陈东辉正在给一只两百来斤的母野猪放血。 “我们那边来了五只,打死了一只小的,另外一只大的往侧面跑掉了,拦回来三只。”右边守着的一人说道。 “我们守在下面,开了两枪,打中一只的脊背,但看样子影响不大,它迎面冲过来,我们拦不住,也跑掉了,不过惊回来两只。”守在下方的一人说道。 “往左面山坡跑掉的一只大的,隔得太远,根本没办法拦住!” 冯晓萱大口喘着气,胸脯剧烈起伏,自嘲地说:“提着火枪跑了半天,就只吆喝了几声,都没机会开枪。” “我和我爹守交汇口,也只来得及开两枪,我爹开枪留下了一只,其他的跑了!”陈东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开的那一枪没打中,有一只小的冲出来一段,没来得及通报,就往高处跑掉了。” 他说的这只,应该就是和宋阳擦身而过,宋阳开了一枪没打死的那只。 陈东俊点点头:“我那里留下了一只百来斤的半大野猪。” 所有人都看向了宋阳,宋阳笑着说:“我打了三只大的,现在猎狗还咬着一只半大的。” 也就是说,宋阳一共猎到了四只…… 众人都有些惊讶,这已经是非常丰厚的收获了。 “爹,没想到啊,阳子的这几条狗都是好狗,两只咬耳朵的就不用说了,居然还有两只攻击后部的,太难得了!”陈东俊对那四只猎狗更感兴趣了。 “真的假的?”陈家兴有些不敢相信地问道。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去看看!” 陈东俊肯定地说:“现在那四条狗还咬着呢,阳子说让它们多练练。” 听到这话,又听到半山坡上传来野猪有气无力的嘶叫声,众人不约而同地快步向山坡上走去。 等众人来到四条猎狗困住野猪的地方,看到那只野猪的屁股被咬得血肉模糊,生殖器被进宝撕扯掉了一半,而且已经被吃掉了,瑞祥还在对着野猪的后部撕咬,已经咬出了一个大口子。 而那只半大野猪,趴在地上,已经没有力气动弹,只是偶尔哼哧一声,做着垂死挣扎。 “你这四条狗,等完全长大后,肯定不得了,在这周边几十里地,绝对是数一数二的……训练得太好了!”陈家兴羡慕地说:“你以后也会成为这山里最厉害的猎人。” 宋阳微微一笑,抽出插在后腰竹鞘里的杀猪刀,走上前去给这只野猪放血。 原本有十四头野猪,这次九个人一起围猎,成功打掉了七只。大家纷纷称赞这次围猎打得漂亮,好久都没有这么大的收获了,而且还是在这样不太有利的地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