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你记得几题,就说几题吧……”</p>
“好让我们看看,现在的公安联考,都考些什么……”,蒋浩珉顺着曹炎忠的话,往下说道。</p>
“好,我想想……”,徐航答应下来。</p>
理了理思绪,道:“我记得有一道题,是这样的……”</p>
“它问我们国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的特点是什么。”</p>
“这好像就是,联考的第一道题……”</p>
“反正我当时拿到卷子,看到题目的瞬间,整个人就懵掉了。”</p>
“你们也考过这个,应该知道,类似的问特点、问标志的题目,是最容易弄混的了。”</p>
“记忆稍不准确,就有可能出现差错……”</p>
“这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特点,正好就是我的知识盲区……”</p>
“呃……它就没个选项?”,曹炎忠问。</p>
“有的,A、B、C、D四个选项。”,徐航答道:“但它给的四个选项,没有什么明显错误的。”</p>
“看着就感觉……都像是正确答案……”</p>
“你把四个选项,给我们说一下。”,蒋浩珉道。</p>
“好。”,徐航答应下来,逐一说明:“A选项是,坚持人民当家做主。”</p>
“B选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p>
“C选项是,实行民主集中制。”</p>
“D选项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p>
“我勒个去!这怎么选?”,听到这四个选项,曹炎忠不淡定了。</p>
在他眼里,这四个选项听上去,好像没有任何的区别。</p>
说的都没毛病啊!</p>
“你是不是把选项内容记错了?”,曹炎忠不信地问。</p>
“没有……这一题我做错了,所以印象格外深刻……不会记错的……”,徐航苦笑道。</p>
“这一题,应该是选C吧?”,蒋浩珉给出了,自己的答案:“我记得,我在书上看到过,这块的知识。”</p>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是民主集中制。”</p>
“书上就是这么规定的,所以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p>
“小徐,是选C吧?”</p>
“是的,答案是C。”,徐航肯定了,蒋浩珉的答案,道:“我当时填了D。”</p>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被写入了根本大法。”</p>
“是我记错了,把知识点弄混淆了……”</p>
“主要还是审题,没审清楚啊……”,钟小虎的父亲,在此时接过了话题,道:“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p>
“两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p>
“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p>
“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p>
“所以说,实行民主集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这是显而易见的。”</p>
“只要理解了,民主和集中的真正含义,想要做出这一题并不难。”</p>
钟小虎的父亲,平时对这类的信息比较关注,说起时头头是道。</p>
“下一题,下一题!”,曹炎忠不耐地摆摆手,让徐航再说一题。</p>
这才公安联考的第一题,就让他哑口无言,着实让曹炎忠,心里不大爽快。</p>
“好,我想想……”,手机那头,徐航答应道。</p>
回忆了一会,又说了一道题:</p>
“嗯……还有一题,是这样的。”</p>
“它说,有两个人,朱某某和汪某。”</p>
“共同入户抢劫,并致户主死亡后,分头逃跑了。”</p>
“后来,汪某因为在一家夜总会,犯了侮辱妇女罪,被公安机关抓获。”</p>
“在羁押期间,汪某向公安民警,供述了自己和朱某某,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p>
“并提供了朱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关在另一城市看守所的有关情况。”</p>
“使朱某某所犯的抢劫罪,受到了刑事追究。”</p>
“对此,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p>
“A,汪某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自首。”</p>
“B,汪某的行为成立自首,但不成立立功。”</p>
“C,汪某的行为成立立功,但不成立自首。”</p>
“D,汪某的行为既成立立功,又成立自首。”</p>
徐航把话说完,曹炎忠长长地“呃……”了一声。</p>
这个问题的难度,又一次超出了他的想象。</p>
“我觉得汪某的行为,应该算是自首和立功吧?”,方运率先猜测:“自首是一个,刑法学名词。”</p>
“法律规定,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都算是自首。”</p>
“供述对象,可以是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行政机关。”</p>
“汪某向公安民警供述罪行,应当是符合这些条件的。”</p>
杨丹力挺自己的丈夫,补充说道:“我记得刑法上面,关于这个是有具体规定的。”</p>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论。”</p>
“题中的汪某,应当就是这种情况。”</p>
方运再道:“至于立功,则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p>
“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p>
“汪某揭发了,朱某某的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符合法律规定。”</p>
“我觉得应该是算立功的,你们说呢?”</p>
杉卯摇摇头,他对这方面,不是太懂。</p>
曹炎忠没有回答他。</p>
只有蒋浩珉,用不太确定的口吻,道:“这……我不敢确定……”</p>
“我隐约记得,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十多年前,发布过一篇有关的司法解释。”</p>
“好像叫《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
“里面好像就有一条,说是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以视作立功。”</p>
“但必须要注意的是,它的检举、揭发的对象,必须是他人的犯罪行为才行。”</p>
“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好像只能算坦白。”</p>
“最多算自首,不能满足立功情形。”</p>http://www.sxbiquge.com/read/67/67276/ )